《千面公子》全集 作者:忆秋来了 声明:本书由奇书网( 上部烈马风云:第一章暗夜里的访客 上部烈马风云 第一章暗夜里的访客 这些天,谷安康一些觉得心神不宁,他有一种不预的祥感。 自从霹雳堂总管雷震宇第三次拜访杨空念被婉言相拒后,他就有一种乌云压顶、风雨欲来的感觉。 雷震宇离开时是面带微笑的,唇角有笑,脸颊带笑,就连眸子也笑得似乎要滴出水来。 可送客的谷安康却觉得冷,还有……恐惧。仿佛他面对不是一个满脸笑容的老人,而是一头发了怒的狮子。 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雷震宇临行前的那一句话。 那句话是:“谷管事,请你转告知州杨大人,请他保重。” 这话是什么意思? 是威胁,还是行凶前的预警? 恐怕在这江南的一片土地上,也只有霹雳堂敢说出这样的话吧。 霹雳堂立名百年,能在这风风雨雨的江湖屹立不倒,自然有它的道理。 表面上它只是一个江湖流派,武林世家,但实际上它与朝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不过并不是所有官员都买它的帐。比如这无锡知州杨空念。 他一来这无锡,就大刀阔斧,驱逐大小贼盗,以治安为首要。一时有人欢喜有人忧,百姓商家高兴,恶霸暗道切齿。 霹雳堂是江南武林的霸主,手底下也不知有多少见不得人的生意。这下被踩到痛处,自然不会就此罢休。 雷震宇说的那些话,绝不是无地放矢。但又滴水不漏,让人找不出破绽。 总不能说人家让你保重,你反而说不该。就算明明知道他听说的“保重”,并不是保重的意思,你也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咽,假装没听懂。 谷安康知道这知州府迟早会出事,却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突如其来,这么明目张胆。 这天晚上,华灯初上。杨空念忽然说他要出去,会一个好友,并叮嘱他千万不要泄露他的行踪。 他不明白杨知州为什么要在这风雨欲来的时候出门,在这样的时辰这样的危机中。 不过他没问。他一向知道什么事该问什么事不该问。他只是一个没有品阶的长随,但历任知州都把他倚为心腹。不是因为他有多高的智谋,而是因为他的有个外号叫铁瓶。 铁瓶是指他的嘴。对任何事,无论黑的还是白的,无论清醒还是酒醉,只要是他不该说的,他从来都守口如瓶。 后院有个小门,小门后是一条僻静的小巷,小巷里有一顶轿子。直到杨空念钻进轿子,消失在黑夜里,谷安康才锁了小门,慢慢往回走。 今夜天似乎特别黑,夜似乎特别静。 再走几步,就是长廓了,檐角挂着一盏灯笼。不知为什么,他此刻忽然有点怕黑,想紧走几步走到光线下。 只是一抬头,蓦听嗤的一声,灯笼灭了。 他一愣,猛然眼角有寒光一闪。一个冰冷而锋利的铁器已经蛇一样,无声无息地贴在自己的脖颈上。 黑暗里,有一个刻意压低的声音在耳畔问:“杨空念在什么地方?快说,不然就杀了你。” 谷安康当然不会说,不是说他对杨空念多忠心,而是他明白,就算说了又怎样,这人同样不会放过他。 他脑子里霎间转过了几个念头,终于道:“我知道,我带你去。” 绕过一丛竹子,谷安康终于看见了一个亮着灯光的屋子,他撞鹿一样的心一下子安定下来。 这房子里住的当然不是杨空念,而是杨空念真正的心腹付云鼓。 付云鼓原是军中一个败军之将,他败,其实全是主帅指挥不当,但却把罪责全推到他身上,让他当了替罪羊。 后来杨空念为他洗清罪名,救了他一命。从此两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情同手足。 付云鼓号称战神,有万夫不挡之勇。 也许正因为他和杨空念情谊深厚,杨空念才怕他阻拦,独自出门的吧? 果然,尽管两人潜近,声息微弱,仍被付云鼓发现。 一声大喝:“什么人?”便似平地生了一股狂风,那刺客刚听到喝问,眼前已多了一个魁伟的大汉。 这人当然不是杨空念。他发现上当,立刻做了一件事。将短刀一抹,既然已被发现,便先杀了谷安康再说。 只是他刚起念头,腕上便是一疼,疼入心肺。莫说杀人,连刀都握不住了。 付云鼓便在他一愣之间,一枪扎透了他的手腕。长枪并不停留,枪尖一斜,又刺进他的咽喉。 这一连串的动作,快若闪电。谷安康听到身后尸体倒地的声音,这才看清付云鼓的眉眼。 谷安康刚要开口,付云鼓却一步就跨到他的面前,左手抓住他的衣襟,将他甩出一丈多远。右手长枪如蛇,刺向黑暗中的一抹寒光。 血花飞溅。长枪入肉,刺出一声闷响。 又有两抹寒光如野兽睁开了眼晴,一左一右掠了过来。 付云鼓猛退一步,舞出两朵硕大的枪花。寒光撞上来,顿时一闪而逝。两截断刀咣当落在地上。 两个隐在夜色里的刺客见他以一枪之威,震断自己的兵器,一时竟吓得呆住。一条缀着红缨的残影掠过,他们只觉得咽喉一热,身子便颓然倒下。 付云鼓一鼓作气,杀了这四个杀手,这才蓦然醒悟。刺客当然不是冲着他和谷安康来的,他们的目标是杨空念。 付云鼓念头身起,哪里还做停留。如豹子一样直奔杨空念的住处。 他的速度自然不是谷安康可以比拟的,几个起落,已然不见了。 谷安康见他跃起,便知他的心思,刚要开口告诉他,杨知州并不在府里。只是唇刚张,舌末动,一只手已捂住了他的嘴。 一只很香很软,却要命的手。 “别说话,就让他带路吧。”一个声音,柔柔的却又带着几分男子的浑厚在他耳畔说。 接着谷安康就听见了自己的脖子发出令人牙酸的折断声,他的头随着这只手转向了背后。 背后有人,一袭白衣,脸上带着微笑,身上溢着浓香。就象暗夜里悄然绽放的雪莲花。 这个人到底是男,还是女?他怎么这么娇艳,却怪异? 谷安康脑子里刚涌起这个问题,无边无际的黑暗就吞没了他。 ******************************************** 付云鼓一路疾奔,直到跑到杨空念的书房外才停下来。 书房里有烛光映出,四周很静。这让付云鼓松了一口气。 杨空念有夜静审看案卷的习惯,他说白日太喧嚣,让人静不下心,定不下神。一百个案子里审错一两个,按常理固然可以推托。但这一两个错案,在当事人的身上可是百分之百的冤枉。所以每当夜深人静,他总要把白天的事务重新查看一遍,看有无错漏。 这个习惯已伴随他多年。他是很认真的人。 这认真导致了他得到某些人的爱戴,也导致了他受到某些人的仇恨。 付云鼓环顾四周,并没有打斗的痕迹,这才放下心来。 看来刺杀杨知州的人,并不知道他有这个习惯,这是件好事。 就在他踌躇着要不要敲开这扇门时,忽听耳畔有一个声音道:“谢谢你,若不是你,我还真想不到杨空念会躲在这个鬼地方。” 声音怪怪的,象一个女人,又象一个男人。 付云鼓一惊,他吃惊的不是有人跟踪。而是这个人靠近,他却毫无察觉。 他不擅长轻功,在谷安康那样不懂武功的人眼里,他自然动若脱兔。但在真正的江湖人眼里,他这只兔子未免太肥了一些、太笨了一些。 然而他不擅长轻功,不等于他的耳力就差。事实上,象他这种以硬碰硬,以强对强的人,耳力比枪法更重要,因为如果对方埋伏或暗算,他避来不及,打又不能仓促提气,那他这么多年不知要死多少次了。 所以他对自己的耳力一向很重视。平时他就时常听,听风吹过树叶的声音,蟋蟀跳出草丛的声音,衣袂在风中舞动的声音,露珠从叶片上滴落的声音。以此来锻炼自己的耳朵。 很少有人能够离他这么近,而他却没有丝毫察觉。 这让他吃惊,大吃了一惊。 他蓦然回首,背后的黑暗里草起伏,花颤动,不远处的一棵桂花树在风中瑟瑟作响,可唯独没有人。 不要说人,连鬼影子都没有一个。 他马上做了一件事,掠起,直扑屋檐。 不用猜,付云鼓也知道对手在背后。 只是人的后背从来都是盲点,背后无眼。 所以首当其冲的不是找到这个人,而变被动为主动,抢占先机。 其中占据最高处是最好的办法,也是唯一的办法。 付云鼓主意打得倒是不错,一旦让他上了屋檐,一来可以鸟瞰世界,任何对手都暴露。二来,可借势冲锋,以地利摄其锋茫。 可惜想得好,却末必能做好。 他明明先动,却听见身后嗖的一声,似飞起一只仙鹤,又似爆放了一只烟花。 一条白影竟后发先至,从他身后掠到了屋檐。 付云鼓还来不及想出应对之策,一团白晃晃的东西便压了下来。 付云鼓横枪一挡,只听一声金戈交鸣声。他呼吸一窒,双手一麻,被那股巨力直挺挺打了下来。 落地时,如巨石坠空,又似海浪击礁,尘屑迸溅。付云鼓的双脚上竟入土三寸。 他喉头一咸,一股液体涌了上来。他已在一击之中受了伤,内伤。 付云鼓身经百战,明白身处险境,绝不能示弱,强吸一口气,将涌起的血水吞下。 他这才抬头去望,只见屋檐傲然站着一个人。一个艳得象花的男人。 别的刺客皆以黑色染衣,以衬夜色。他偏偏穿了一袭一尘不染的白衣,似乎唯恐别人看不见他,这白衣在这黑夜里分外刺眼。 他刚才击退付云鼓的,居然是一朵莲花,铁莲花。 付云鼓喝道:“你是谁?意欲何为?” 他当然知道他要做什么,虽然他从不知道霹雳堂里会有这样的高手,但霹雳堂没有,不一定就与霹雳堂没有关系。敢这样,能这样明目张胆刺杀朝廷命官的,除了霹雳堂别有二家。 他知道,可还要问。因为他要提醒屋里的人,让他早有提防,早有逃走的准备。 只是屋里却没有动静。 付云鼓不禁暗自着急,趁他现在还有一战之力,杨空念若夺门而逃,还有一丝生机。 白衣人的武功很高,高他太多。恐怕下一回合,他就未必能够挺住了。 对于屋子里的寂寥无声,白衣人似乎也很讶然。 这时恰有一阵夜风拂过,他似乎弱不禁风,被风吹得落了下来。象一片落叶,借着斜斜的风势向付云鼓掠来。 付云鼓抖擞精神,把一杆大铁枪使得虎虎生风,泼水不进。 可没用。白衣人手里的铁莲花十四瓣花瓣忽然散开,每一片都成了锋利的刀刃,每一片都旋出炫目的光茫,一片一片浪花一样涌了过去。 付云鼓一连退了十几步,才把这花刃一一封住。 然而他的气已喘,力已衰,已无力再战。 白衣人只要再抢攻一轮,必将他斩杀。 可白衣人的兴趣却不在他,一击退付云鼓。他就做了一件事,拧腰、转身,整个人都撞进书房去。 他的目标是门。破门而入。 “杨大人,快走!”付云鼓急了,一个人在情急之时,难免会激起余勇,激发潜力。随着这一声吼,他几乎踩着白衣人地上的影子尾随进去。 两个人同时愣住。 屋里没人。 杨空念如果不在这里,又会在哪里? *********************************************** 轿子在一条小巷里停下,杨空念推开了墙上一扇虚掩的门。 门外是一片沉寂,门里却热闹非凡。而且还有味,油烟味、酒香味、菜肴味,一切组成人间的味道,这里全都有。 这里居然是个厨房。 厨房里有几个厨子正在热火朝天的炒菜。杨空念进来,他们居然连头也没抬,似乎进来的不过是一只偷食的小猫或馋嘴的小狗。 杨空念径直穿过几间屋子,来到一个雅间,叩响了门。 门开了,里面只放了一张桌子,桌子前坐着一个年轻人。他穿得虽是一件灰衣,给人的感觉却不是灰暗,而是一种很“白”的的感觉。看见杨空念,他微微一笑,笑容里有说出不出的儒雅和从容。 杨空念大喜,道:“我还以为来得是谁?原来是你。早知这样,我就不用担心了。有了你千面公子石波清,我还怕他什么阴谋诡计?” 石波清笑道:“杨大人放心得未免太早了。你初到江南,可能对这里并没有祥尽的了解,霹雳堂可不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雷霆这人,阴险善忍,不动则已,一击必杀。无锡是江南重镇,他势在必得,仅凭你我恐怕难以支撑。好在我只是探路先锋,他很快就要来了。” 杨空念眼睛一亮,喜不自禁道:“他也来了?多少年没见到他了,真想再见他一面。只是他年纪终究大了,这样鞍马劳碌,我心里终是不安。” 他来了,自然一切都迎刃而解了。 有了石波清的智,他的力,天下还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 上部烈马风云:第二章杀手并非来自霹雳堂 他,白衣胜雪,神色倨傲,站在漆黑的夜色里,犹如黑暗里悄悄绽放的莲花。 只是衣白的人,心未必就清白。就好似看起来纯洁柔弱的水仙花,凌波傲人,楚楚动人,却是有毒的。 他也一样。虽然面貌清秀,尤胜女子,但却是一个碰不得的人。 他长得象女人,心胸也窄得象女人,只是手段却绝不象女人。比男人尤烈,比屠夫更狠。 只是他没想到,在这小小的无锡州竟然受挫。 一而再,再而三。 今天是第四次了吧。 这让他恼羞成怒,也让他迷惑。 最初他是瞧不起霹雳堂的,霹雳堂和烈马堂号称天下二分堂,野心勃大,却连江南腹地的一个小小的无锡都攻不破,还谈什么天下? 他不明白九眼妖虎步亏联络霹雳堂到底是图谋什么? 只是他后来见到了霹雳堂堂主雷霆,这才恍然,这才明白。霹雳堂并非似自己想象中那么赢弱,相反它的实力比烈马堂更深沉,更浑厚。 只是有些事是它不方便做的,比如刺杀无锡知州杨空念。 毕竟刺杀朝廷命官这个罪名,雷霆担待不起。江南霹雳堂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与官府的关系如老树虬根,纠缠不清。 而烈马堂则不然,塞北烈马堂皆是马匪出身,从来就是视朝廷如狗屁,出手自然肆无忌惮。 一个是塞北绿林魁首,一个是江南武界霸主,各有所需,各有所求。 两强联手,天下武林势必瓜分。这才是步亏真正目地吧。 只是这件事说来简单,一做才知有多棘手。 第一次杨空念猝不及防,虽没找到他的人,却杀了府中不少好手,幸得他手下大将付云鼓舍命相搏,才得保全。 第二次他以为已摸清对方底细,大功可成时,却突如其来中了埋伏,这次吃亏的可是他。 第三次就更荒诞了,派出去的杀手一进院子就石沉大海,连撕杀惨呼都没有,就突然消失了。后来,他才察觉院子里居然布了一个阵。一入此阵,便七情迷失,难辩南北。 显然,自第二次起,杨空念身边便有高人相助。 只是事已至此,形同骑虎,难上难下,不如拼了。 这一次他做足了准备,手下人皆以黑布蒙眼,棉花塞耳,以免被阵法所迷。第一次杀进杨空念的府院,他己有了计较,知道这庭院原本并不深幽,仅有二百三十步。阵法为地形所限,只要迈出这二百三十步,再厉害的阵法也没用了。 这已是第四次,他已经败无可败了。 可是他仍是败了。惨败。 杨空念身边的那人似早已把他看穿看透,竟舍去了阵法,另布了机关。 这一次闯入二十一人,两人掉进陷阱,三人被乱箭射杀,一人触动机关,八人中毒,其余人等不是被巨木砸倒,便是被机括斩杀。区区二百三十步,竟无一个能过。 这二十一人皆是高手,若不是耳不能听,目不能视,未必就会败得这么凄惨。 那人竟是把他布置的盾,化为锋利的长矛,攻其不意。 白衣人不由得胆战、心惊。 他终于忍不住心中的疑惑,朗声道:“布下阵法、机关的,是何人?你究竟是谁,为什么要帮杨空念?” 他的声音并不大,却在静夜里传出很久,即便是深院里最偏僻的角落也听得一清二楚。 只是院子里却没有任何回应。 院子里没有,院外却有。 一个平和的声音不急不缓地道:“如果我问你,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杀杨知州,你会不会回答?” 音在背后,人在身后。 白衣人一惊,蓦然回首。 便见在月光下站着两个人。 一个身材高大,如同巍巍山岳。 一个身穿黑衣,但笑起来却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让人联想到的居然不是凝重、黑暗、阴森,而是阳光、明朗、温暖。 那个身材高大的,他认识,是杨空念手下的战神付云鼓。 那年轻人,他却从没见过。这人英俊挺拔,但身材明显单薄了一些,说话时中气也不充足,似乎并不是个练武的料。 只是不知为什么,见到这个人,他却心里不禁一跳,有一丝心悸的感觉。 他们站在他身后,当然不是来和他聊天的。有时候攻就是最好的防,他们能防得了他一时,却防不了他一世。与其防,不如攻,迫他现身。 付云鼓出枪,枪似破浪的蛟龙。 这一枪很快,很猛,即便是一块磐石也会被洞穿。 但白衣人却似乎并不在乎,只是随手一拈。暗夜里就忽略绽放了一朵花,白色的铁莲花。花有十四瓣,看起来很洁白很柔软,但铁枪撞进来的时候,发出的声音却很“硬”。当然硬,精铁自然硬。精铁铸成的铁莲花。 花瓣合拢,付云鼓的枪就象是花的一部分,再也不能寸进。 被锁住的枪还不如一根木棍,付云鼓大惊,全身肌肉鼓贲而起,奋力一拔。 那白衣人的身材瘦小,几近女子。如果说付云鼓是一头蛮牛,他至多算是牧童。可蛮牛力气再大,也挣脱不了牧童手里的缰绳。 付云鼓呼喝声中,连手中的铁枪都发出吱嘎的呻吟声,连精铸的铁枪都开始变形,那白衣人却纹丝不动。 白衣人右手持花,左手正蠢蠢欲动。忽听年轻人说了一句话“原来是妖莲连启云,莲花拈既已出手,想认不出你都很难了。” 白衣人一颤,一失神,终于还是暴露了身份,终于还是有人认出了自己。 就在他一恍惚的霎间,年轻人出手了。 或者说,他出暗器了。(他的手一直笼在袖中,但几点寒光突然破袖而出) 如果他是抬手间发出暗器,以连启云的武功有这霎间就足够应对了。 可他不是。 一个人发暗器当然不可能不动肩不晃腕,没有一点征兆。 只是他的暗器是机括发出来的,又另当别论。 连启云不防,慌乱中他一拧腰,已然掠出两丈开外。黑暗里只听夺夺之声不绝于耳,不知有多少透骨钉钉在了墙上。 连启云的瞳孔缩了起来。唐门的暗器,暴雨梨花钉。 这个年轻人究竟是什么人?怎么会有唐门的暗器? “你究竟是谁?” 年轻人轻轻一笑:“我既然知道了你是谁,如果仍藏头缩尾,对你未免不公平。我不妨告诉你,我叫石波清。” “千面公子石波清。”连启云咬牙道:“好,我记住你了。” 他听说过这个名字。 石家闻名天下不过三代,石千点被人尊为“千面圣人”,石中树被叫做“千面菩萨”,石波清年轻,所以被称为“千面公子。” 他们赖以成名的不是枪法,不论棍术,更不是刀枪,而是易容。 易容之术,自古有之。但多是弱者行为。有的人习之是为躲避仇家,远离灾祸。有的人练之则是以假公济私,遮掩面目。躲避仇家,不外乎“惹是非捅出大篓子”“无心铸过错,愧对他人言”“忍辱负重不忘仇,只盼他回再雪耻”如此种种。至于以假面目做案,杀人劫货。以善人之身,行恶人之事。明为一方豪绅,实则江洋大盗。明为二袖清风,实则恶贯满盈,种种恶果更多。故而易容术多为人不齿,是与鸡鸣狗盗并列的下三滥。 然而石家祖孙三代,虽生于市井,却出污泥而不染,偏将这下三滥的手段,用来做义薄云天的侠义事。几十年下来,江湖上受过石家恩泽的人,不知凡几,连石波清这出道没几年的贫寒小子也被尊称为公子。 连启云没有看错,石波清一生所学甚杂,只是武功却是稀松平常。他幼年得一场大病,病虽愈,但病根却难除,他悟性虽高,体质难继,以致于空付了卓杰的见识,却只习得三流的武艺。 在连启云看来,他根本就是一个废物。 武林,武林,自然以武为大。江湖上的智者也不是没有,比如丐帮长老肖云天,但他也是先练得一身武艺,才修习阵法。他曾说过,武是壮人之本,唯有先挟技自保,才能论及其他。 败在这样一个废物手里,连启云自然不甘。 可是……却有一丝猩红从他身上渗出来,渐渐泅染得白衣有了狼籍。 他受了伤。虽然不甘心,他也知道今日不可再战。 再战,也许就不是负伤,而是丢命了。 比起什么脸面,羞辱,自然还是命更重要一些。 所以他记住了这个人,这个仇,便立即掠走、退隐、消失。 待连启云退走,从一棵树走出一个人,正是知州杨空念。 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惶恐不安中度过,问题不在于别人要刺杀他,问题在于这些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刺杀他? 正因为不明白,才更可怕。 因为不明白,他就无从化解,无从防范。 只是此刻虽然知道了行刺的人叫连启云,却更叫他迷茫、茫然。 连启云是塞北烈马堂的六堂主,可谓臭名昭著,他就算没见过,总也听说过。 只是杨空念怎么也想不明白,塞北和无锡相隔万里,他怎么就和烈马堂结仇了? 要说他的仇人倒也不少,自从他来到无锡这地方,便对治安百般整顿。各路盘剥百姓的暗流皆一一剪除,不说大小头目,单是霹雳堂堂主雷霆便三番五次企图厚礼贿赂,左右同僚更是百般提劝,他只是不听。 他有他的原则。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他若是一次低头,日后便难免抬不起头。 这样的事,他不做。 霹雳堂的势力之大,他也不是不知道。雷霆下有江湖宵小卖命,上有京师要员撑腰,除了这小小的无锡,江南各地莫不是闻“雷”失色。只是别人卖他的面子,让他卖去,他杨空念偏偏不吃这一套。 任天下皆黑,我只独善其身。 别人要杀自己,杨空念也不是没有想过。他原以为雷霆表面上不动声色,暗里却按捺不住想要动手了。 也只有他霹雳堂,才有这样的实力、财力。 只是杨空念万万没想到,刺杀自己的却是塞北的烈马堂,这却是怎么回事? 他百思不得其解。 想不出的事,还要挤破脑袋去想,那不是顽强,而是顽固。 杨空念放下了这样念头,却又起了另外一个念头:“不管怎么说,如今无锡极不太平。我倒不怕什么,唯一惦念的却是女儿杨小思。不如让海天镖局许家护送她回京城吧,毕竟天子脚下比这里安全的多。” 江南的武林世家,当然不止霹雳堂雷家一个。至少还有叶赫家,南宫家,海天许家。只是如今叶赫灭,南宫亡,许家也一落千丈,才让霹雳堂一家独大。 造化弄人。其实早在一百年前,江南最显赫的不是什么霹雳堂,也不是什么叶赫白,而是许家,那时徐雪明独创海天剑法,自立门户,被誉为海内第一神剑。只是不知为什么,徐家的后人却一代不如一代,海天剑派竟渐渐黯淡了。 “石公子,你看请徐家护镖如何?” 一问之后,竟没有回答。 杨空念抬头一看,只见石波清遥望星空,脸上痴痴的,不知是想起了什么事,抑或什么人。 上部烈马风云:第三章海天剑法 徐江鸥来的时候,天是阴的,云是黑的,风是疾的,就连路旁的大树也躁动不安,发出哗哗的声响,象是一个读书人因为郁闷,不停地把书页敲打在木案上;又象叹息,一千个人同时发出的不同的幽幽的叹息。 只是她一眼就看见了他。 来城门口迎接他们海天镖局的,当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只是她只看见了他,她的眼里顿时只剩下他了。他那慵懒的,云淡风轻的笑容,他唇角挂着的那一丝调侃。 那一刻她的心猛地跳跃起来,猛烈而又甜蜜。 那一刻她象坠入了一个梦里,有一些意外,更有一些惊喜。 那一刻她的心情忽然好了起来,阴霾的天气似乎也好轻了起来,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天是凉爽的,云是好看的,风是轻柔的,再听那树木的喧哗,哪是什么叹息,分明是欢悦的笑声。 “石……石哥。”话还没出口,徐江鸥的脸先红了。 石波清终究是比她大了几岁,心境平静的多了。只是淡淡一笑,比了比她的肩膀,笑道:“小丫头又长大了不少呢!” 她不满,翻了个白眼道:“谁是小丫头?” 他们的婚事是多年以前便已订下的。每次看见那稚嫩的脸庞,石波清便想起五年前她那次“逃婚”,不禁想笑。那时她刚刚懂事,听说自己要嫁给一个从没见过面的人,死活不依。又听人说,那石公子之所以叫千面,是因为他本来的面目丑陋异常,每日须得换一的张脸才可见人。她信以为真,骇怕之下离家出走。幸好那时他投身的门派好大一棵树已初具规模,又算准了她既是逃离他,自然背道而驰,这才在苏州找到了她。那时她又饿又累,竟躲在一个僻静处睡着了,他背着她走了大半夜,才找到一家未打烊的客栈,把她安顿下来。 等醒来她口口声声喊他恩人,并咬牙切齿地把石波清这个名字骂了个够。他也不做辩解,只是宽容地望着她,还时不时附合两句。直到他把她送回家,她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英俊的让她感觉快乐的恩人就是石波清那个恶人。 所以他一看见她,就想笑。在他心目中,她永远都是那个懵懵懂懂的,纯真可爱却又傻傻的丫头。 而她看到他,就忍不住笑。没有缘由的,没有理由的想笑。 如果说他把她从苏州“救”回家,那时她对他只是隐隐有一点好感的话。那么那一次,镖局押运的红货突然失踪了一半,可吓坏了人。爹爹急得团团转,象热锅上的蚂蚁,却毫无办法,一筹莫展。 海天剑派曾经光耀一时,但到了徐桥径这一代已经门庭败落,只剩镖局这一点基业了。这次丢失的红货若寻不回来,海天镖局只怕也要关门闭户了。 只是他突然出现,居然对别人查看了千百遍依然毫无头绪的痕迹里看出了蹊跷,一举侦破此案,居然是镖局内的镖师监守自盗。 经此一事,她对石波清已不仅仅是好感,而是情愫深种了。 哪一个少女不希望自己的郎君有才有貌,智勇双全? 两人正脉脉相望,却从中间挤进一个脑袋来,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瞪圆了眼睛硬生生隔开两人,指着城门楼,大叫道:“小姐,快看,那面大旗真威风!” 乌云压城,狂风烈烈,城头的大旗随风招展,确是可观。 可徐江鸥现在要看的哪是什么大旗,随手便将他推开。 她只觉得真是扫兴,败兴。 她没察觉那少年眸子里的失望,还有浓浓的酸意。 石波清却笑了,他也是从年少轻狂的时代走过来的,他了解那情窦初开的依恋。 他有心化解这难堪,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少年一挺胸,刚要开口。 徐江鸥却根本不给他机会,一把挽住石波清的胳膊,道:“不要理他,他不过是镖局新进来的一个小马倌。” 她有很多话要对石波清述说,哪有时间理睬他。 少年很是不甘地叫道:“马倌也有名字的,我姓马,我叫马飞。喂,你们有没有听见?” 根本没有人听,一行人早热热闹闹拥进城去。 只留下他一脸的失落。 接风宴是在大厅里摆上的,按照杨空念的想法,连启云既然受了伤,今晚想必是不会再遇袭的,大家皆都辛苦多日,今天也正好放松一下。 酒过三巡,付云鼓忽然站起来,道:“徐镖主,我幼时便听闻海天剑法的神奇,今日有幸见到先生,能否请徐镖主舞剑助兴,让我等一睹天下第一剑法的风。” 让客人舞剑,原本有些不敬。只是他原本就是一个武夫,自然不太把什么礼节规矩放在眼里。武林之中,视武技如命的武痴大有人在,海天剑法从来就被武林人视为瑰宝,想瞻仰的人却不止付云鼓一个。 众目睽睽下,徐桥径也难以推辞。随手拔出长剑,朗声道:“我这人生来愚笨,学这海天剑法多年,却没有悟得精髓。今日就献丑,博君一笑。” 他舞动长剑,海天剑法八招五十六式一气呵成。剑光纷飞处,时而如惊鸥戏浪,时而若云霞掠影,时而凝重如山,时而绵长似浪,端的好看。 舞完,一片掌声。 付云鼓却在皱眉。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海天剑法虽然舞动起来流光溢彩,绚丽异常,可难免华丽在外,华而不实。 他不敢说自己绝对可以打败徐桥径,但真正对战起来,恐怕是个两败俱伤的结局。 如果传说中的海天剑法真是如此不济,那当年徐雪明又是怎么倚仗海天剑,独步江湖的呢? 难道真如传言中所说的,海天剑法早就失传了? 又或者徐桥径并没把这杨知州当作朋友,故意隐藏了实力? 无论怎么说,这都不是件好事。 杨空念一介书生,原本就不懂什么武功,见徐桥径剑法飘逸,早就陶然,连声道好。只是不经意间,目光掠过付云鼓,见他脸色阴郁,心里不禁一沉。 石波清这时候却没在屋里,院子里虽没有美酒,却有佳人。坐拥佳人,听那黄莺燕语,吐气兰香,就算没有酒,人也醉了。 他和她并肩坐在假山旁,正听徐江鸥述说别后相思,忽听一声咳嗽。 不是两人愚笨,只是恋爱中的男女,他们眼中的世界只有彼此,对外界的反应难免有些迟钝。 没想到院子里还有人。 院子里有人,一个醉醺醺的少年。 他吓了徐江鸥一跳。待她看清对方是谁,顿时勃然大怒:“谁叫你喝酒的?小小年纪便不学好!” 马飞摇摇晃晃站住,脸色赤红一片,直盯着徐江鸥的俏脸,结结巴巴道:“小姐,我只是想……和你说几句……心里话。我听说酒能壮胆,才……” 徐江鸥和意中人聊得好好的,忽然中间多出一个讨厌鬼,心里自然不爽快。瞪着眼,道:“我和你有话说吗?你的话,谁要听?” 她的话已经说得很绝了。任何人都可以听出她的意思。 可她忘了,马飞已经醉了,一个醉酒的人,头脑难免会糊涂,也不知他究竟听没听见徐汇鸥的话,自顾说道:“我的心里很难受……,我想和小姐聊聊。” 徐江鸥脸都青了,捂住耳朵,跺脚道:“走开啦,小马倌。不要以为我平日待你好,就可以胡作非为。” “哦。”马飞狠狠摇摇头,想让僵硬的舌头听话一点:“你不想聊天啊,那你们刚才在干什么?” 徐江鸥一翻白眼,道:“我们在看星星好不好,你管得着吗?” “那我就陪你看星星好了。”马飞死皮赖脸地往两人中间一挤。 石波清苦笑。女人似花,男人似蝶,这个小马倌显然就是一只被花香引来的蝶了。 他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故意搅局。 可面对这样一个孩子,你又能怎样? 是以粗鲁来应对幼稚,把他暴打一顿? 还是以博学来对抗天真,把他狠狠辱嘲一番? 石波清的方法很简单,他走。 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 当然,他是把徐江鸥一起带走。 走进大厅的时候,他和一个上酒的下人擦身而过。 他忽然觉得不对,他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虽然很淡,但他可以肯定这是血腥气。 一个下人身上怎么会有血? 大厅里酒意正酣,这个时候通常是人最大意的时候。 “站住。”石波清忽然一声暴喝,一式擒拿手便去锁那下人的臂膀。那人的身手竟十分矫健,侧身避过。 只是石波清这一招却是虚的,脚下一晃,勾住那下人的脚踝。那人正欲奔逃,被这一绊顿时跌倒。 石波清踏住这人胸膛,叫道:“他送的酒是哪一坛?” 酒是才开封的状元红,付云鼓正欲给杨空念斟上,听这一言,顿时一凛。 徐桥径行走江湖多年,为人及是谨慎小心,随身携带着银针。这时拿出一根,探进酒里试了试,脸色大变。 银针竟呈黑色。 酒,不是兵刃,却可杀人。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连启云不会出手时,他居然不动声色动了手,毒手。 众人皆冷汗淋漓,这一坛酒要饮下去,恐怕大厅之内难有几个活口。 石波清脚下一用力,喝问:“今夜你们来了几个人?” 却无回答,亦无反应。 石波清再看,那人却已经死了。他的右手中指指甲留得极长,指甲里尚未一些白色的粉末,在众人查酒时,他便抠破皮肤,毒入血脉,竟是顷刻之间就死了。 徐江鸥忍不住好奇道:“石哥,你怎么知道他不是杨府的人?难道这杨府上下你都识得?” 石波清苦笑:“州府上下几百人,我怎能一一识得?我进门时闻见这人身上隐隐有血腥气,初时还以为是府中的厨子,屠宰鸭鹅时误伤了手。只是再看,发现这人身服与衣材极为不谐。杨府再穷,也不至于连下人的衣服也配置不起。我这才起了疑心。” 他俯下身,指着那尸体胸前的一片油渍,道:“这必是杀手拧断真正下人的颈骨时,滴落的血迹。只是他怕被人看见,故意涂上菜渍,以做掩盖。殊不知欲盖弥彰,盛宴之时难免衣服上会溅上几星鸡鸭血迹,他不掩盖倒好,一掩盖,反而更让人想到他做了见不得人的勾当。” 杨空念听他层层分解,竟从细微处看出如此多的蛛丝马迹,不禁暗自赞叹。其实易容术再高明,也不过是铺助之术,石家真正厉害的,却是他们的心智。 杨空念吩咐下去:“看来连启云若不得手誓不罢休,今夜仍要加强巡逻,以备万一。” 他这才知道戒备,可已经晚了。太晚。 西厢房忽然传来一声惊叫。 叫声尖而厉,象一根针刺痛了杨空念的耳朵。 这声音他最熟悉不过。 是小思。杨小思的声音。 反应最快的是石波清,几乎声音未落,他的人已如鸿雁掠了出去。 奔跑最急的却是杨空念,他不会武功,但却跑得比任何人都快。 骨肉连心,心急似箭。 只是众人还没撞开那扇虚掩的门,忽听一个苍老的声音道:“是谁派你来的?你们绑架小思的目地是什么?” 听到这个声音,石波清和杨空念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 他们忽然就不急了,甚至还相视一笑。 就象一颗石头落了地。 他来了。他们两人的脑海里同时跳出这三个字。 他来了,一切都好办了。 他是他们的师,他们的父,他们的主心骨。 天下,恐怕还没有他解决不了的事。 他们突然停下,跟在后面的徐桥径和付云鼓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就听屋里有一个慌张的声音:“你不要过来,否则我就杀了她……” 话没说完,就听见一声响。 象是一个人不小心踩到了丢弃在地上的鱼泡。 又象一个小孩子忽然间燃着了一只爆竹。 波的一声。 屋子里忽然安静了下来。 上部烈马风云:第四章幕后的人 好大一棵树并不是树,也不是江湖上你杀我砍的门派,而是一个专门收留、抚养孤儿的组织。 正是因为江湖上有太多的仇恨,它才会教人懂得什么是爱。 正是因为武林中有太多的弱肉强食,它才会让人明白什么是宽容。 它收养的孤儿都是那些心里刻有伤痕,眼里溅有鲜血的苦大仇深的人。 其实这样人,对很多组织来说都是可以利用的。 仇恨,往往能够激励出人体最大的潜能。 有许多杀手组织甚至故意杀死幼儿的父母,来培养他们的仇恨,激发他们的斗志,成为他们杀人的工具。 但好大一棵树却不是利用他们,而是处心积虑化解他们心中的仇恨,抚平他们心里的创伤。 告诉他们,江湖不是这样的。 江湖上不仅仅是刀光剑影,哀鸿遍野,你虞我诈。江湖上也有情,兄弟情,父子情,恋人情,战友情。 也告诉他们,人生不是这样的。 不是非要以血还血,以怨报怨,才能平息内心焚烧的火。 不是纵性而为,仗着一身武艺,肆虐无辜,就是英雄。 不是心窄如箕,看别人风光了,便竭力排挤陷害,用阴谋拉他下马,这不是智慧。 不是说,踩着别人的头颅,爬到高处,就是风光。 不是说,用织锦与金钱博得美人归,就是快乐。 不是说,打败了天下人,日夜歌舞,高高在上,就是幸福。 不是。 人生不是这样。 人生有苦,也有乐。人生有高潮,也有低谷。 真正的英雄,是在风光时不忘本,在跌倒时不沉沦,在得意时不放纵,在屈辱时不低头。 真正的快乐,是有三五知心好友,敢于在朋友的面前,述说心扉,让他感受你的欢愉,担当你的忧愁。而不是有话不能说,有苦不能言,怀疑别人,封闭自己。虽高朋满座,却各怀鬼胎,相互提防。 真正的幸福,是能与心仪的女子,携手相握,共饮一壶酒,共赏一方星空。而不是心有枷锁,同床异梦。儿女成群,内心孤独。 好大一棵树所招收的,不是能人,高人,异人,而是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人。或为码头的挑夫,或为驿站的走卒,或为清廉的官吏,只要你有一颗爱心,一颗善心便可成为一颗种子。 江湖上各个组织的成员称呼都不一样。如兄弟盟,以兄弟姐妹相称。如刀枪会,以二花双刀,一花神枪相称。如恩师堂,以先生相称。而好大一棵树的成员,就叫种子。他们相信,每一个人都是一颗种子。爱的种子,友谊的种子。越来越多的种子洒出去,迟早会生根,会发芽,会长成一片再大的风再大的雨也摧不垮的森林。武林需要这样一片生机,一片森林。 杨空念是种子,石波清亦是。 ******************************************* 杨空念屏退左右,只和石波清走了进去。 屋里有人。一个女子,一个老人,一具死尸。 老人面容枯瘦,两鬓斑白,坐在屋里,如同一截枯木。 见杨石二人进来,他只是抬了抬眼皮,道:“我没杀他。” 杨空念点头。他知道。这老人武功比谁都高人,可杀的人却比谁都少。 他和雷霆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死尸手里原本拿着一柄刀的,但此时虎口迸裂,地上只有刀柄,整柄刀锋都碎了。要他命的,不是这老人惊天动地的一击,而是毒。 他嘴里藏了一根毒针。 这老人一出手,他就知道事不可为。即便杨小思就抓在他手上,他也杀不了她。只是他却能杀死自己。 “爹。”惊魂末定的杨小思扑进杨空念的怀里,今晚的事实在匪夷所思,先是一个蒙面人突然闯进来,胁迫自已跟他走。接着屋子里又忽然钻出一个古怪的老头,也不知他是怎,么进来的,就象一个鬼魅一样,忽然就无声无息地站在他们面前。 她起初还以为他们是一伙的,不过他们一说话,她就发现自己猜错了。 她只看见老人忽然竖起中指,他的手瘦骨嶙峋,看起来象是易折的枯枝。 只是当他亮出一指时,那胁迫她的人忽然面无人色,来不及惊叫手里的刀居然就碎了,碎得很彻底,碎成了屑,碎成了粉。 这是什么功夫? 嵴咚担这到底是法术,还是功夫? 直到那人倒下,她还是傻傻的,没有回过神来。 直到杨空念进来,她的三魂六魄才回过身上。她躲在杨空念身后,仍忍不住探出头,偷偷打量这老人。 她看得出杨空念和石波清对这老人都很尊敬。 当然尊敬。 因为老人就是好大一棵树最初的那颗种子。 一号种子。 “你打算怎么做?”老人问,这次他问得是石波清。 石波清想了想,道:“明天我和海天镖局送杨姑娘出城。” 杨空念一惊,这是什么意思?本来他动送走女儿的念头,是因为杨府太危险。可如今既然一号种子来了,杨府己经成了最安全的地方,怎么石波清还要把杨小思送出城? 关心则乱。 老人却很平静,他波澜不惊地望着石波清,并不说话。 石波清又道:“守株待兔不是办法,我们必须找出幕后人,才能真正应对危机。首先,我们应该明白对方的目地是什么?” “对方有两个方法可以达到他们的目地,先是刺杀杨空念,看难以实施,又想绑架杨小思,显然是为了胁迫杨知州就范。杀杨知州和胁迫杨知州都能达到的目地,就只有一个:让他放出手里的权。” “这应该是某一势力想渗透到无锡,但被杨空念所碍,所以才起了杀意。”石波清笑道:“任何人做任何事,都会有他的动机。其实这个人是谁,我想大家都猜到了,只是猜测不等于真实,必须让他真正现出身来。” 猜测不等于真实。所以绝不能因为猜到了、想到了就认定了自己是对的。往往只因为一点点偏差,事情的结果就完全不同。 “我们的优势不在于来了一个强援,而在于来了一个强援,对方却不知道。” “刺杀朝廷命官这罪名,雷霆担待不起。但绑架一个未出阁的女子,他却不必畏首畏尾,而且这一击是他最后的希望,他必出全力。虽然不知道他和烈马堂究竟是什么关系,但至少我们可以看出烈马堂并没出动精锐,妖莲连启云已受伤,徐镖主和付战神完全可以匹敌。他雷霆再不出手,岂不空负了这时机?” 结论是,雷霆必出。 ********************************************** 无锡城外,一条官道蜿蜒如蛇,望不到边际。 一行人正护着一辆马车,缓缓而来。行至一陡坡,石波清忽然一抬手,车马皆都停下。 徐桥径策马向前,道:“波清,怎么了?”石波清沉声道:“你听。” 徐桥径倾耳,却没有听见任何声音。 静。 太安静。 官道约有一丈宽,左右全是丛林,就算没有野兔、锦鸡奔蹿,至少也应有鸟鸣、蝉泣。 可是没有,周遭竟静寂得如同坟墓。 “有埋伏。”徐桥径经验老到,马上反应过来。 话刚出口,就听弓弦声响,利箭如蝗而来。 除了两个镖师不防,被射下马,众人皆拔开箭头。付云鼓与徐江鸥为石波清护驾,他则背负弩弓竟沿轨迹一箭一箭射杀回去。只听惨叫声声,草丛里时有人影一闪而逝,终于又静寂如初。 但仍有人来袭。 人在头上。 马车旁的一棵大树上忽然跳下五条黑影。 徐桥径剑光如虹,两抹血光飞过,已刺伤两人。 付云鼓暴一声,侧身避过一刀,一拳砸在那人胸膛上。只听一声闷响,来袭者胸骨下陷,比来时更疾,跌飞出去。 徐江鸥到底是个女儿家,心慈手轻,如雨燕飞旋一匝,将一人脚筋挑断。 余下一人惊惶失措,左右观看,似乎只有石波清样子文弱,正要上前,石波清手腕一抬,一道寒光掠出,正中他的咽喉。却是一支袖中箭。 这五人依然只是疑兵。 真正的主力在脚下,只听唿的一声响,尘土飞扬,地上忽然多了一个洞。 一条白影鬼魅似的掠了过来,马车的门帘一挑,整个人都撞进了马车。 连启云轻功卓越,又出其不意,付云鼓见他偷袭成功,不禁眦目欲裂,大叫道:“小姐!” 千防万防,诡计难防。 竟然让他得了手。 付云鼓长枪一挺,便想往前冲,却被石波清拦住。 石波清朝他摇了摇头。 石波清的意思他明白(他以为明白,其实却是会错了意。),杨小思现在连启云手里,他若上前,不但无济于事,反会惹得连启云狗急跳墙,伤了小姐。 但他为人耿直,虽知事不可为,仍焦虑道:“连启云,你到底要干什么?有话你就说,有屁你就放,你行这卑鄙手段,又算什么英雄好汉?” 只是事情却有些怪异,连启云撞进马车里,就没有了痕迹。就象一滴水落进了河里,一粒沙混进了泥里。 既没有杨小思的惊呼,也没有连启云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叫嚣。 “不对,这件事不对。”忽然有一个人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话既不是石波清说的,也不是徐桥径说过。 而是一个陌生人。一个全身漆黑的犹如死神的陌生人。 这个人是突然出现的,没有预兆,没有声息,他就这么突然出现在官道上。好象亘古以来他就站在这里。 如果不是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也许根本就不会有人察觉他的存在。 只是他虽然站在那里,虽然说了那么一句话,所有人都在看他,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看清他的面目。 付云鼓看见的似乎是一团雾,黑色的凝成人形的雾。 石波清看见的是黑暗,似乎这个人往这里一站,一切的光亮都消失了,被他吸附进了黑暗。 徐桥径看见的是恐惧,就象绵羊遭遇了狼,小鹿撞见了猛虎。他抬起头,还没来得及张望,就一阵战栗。一股凌厉的气势似潮水般奔涌而来,让他喘不过气。他低下了头,竟没有勇气去看一眼。 徐江鸥看见得是疼。一阵刺痛。她刚一张望,眼睛里就象扎了一根针,疼得连眼泪都流出来了。 无知者无畏,付云鼓提起大铁枪就奔了过去,喝问道:“你是谁,是不是连启云的同伙?” 马车里终于有了声音,一个苍老的声音:“不可!” 可已经晚了。付云鼓只见那人晃了晃,他明明看见他在三丈开外,却在这一晃之间闪到自己面前。付云鼓大骇,还来不及举枪,wrshǚ.сōm整个人就一轻,飞了出去。 他不明白怎么会有风,风鼓得耳膜都要破了,好大的风。 他不明白树怎么会飞,路旁的树就象长了翅膀,飞快地后退。 他最后听见的声音,似乎是岩石碎裂的声音。一大团红的白的东西飞溅出去,模糊了他的视线。 只一招。 他甚至连对方的样子都没看清,就被掷甩出去。脑浆迸裂。 这是什么样的人,怎么会有这么霸道的气势,这么浓郁的杀气? 他是人,还是神? “死亡之神”雷霆。 马车的帘子掀开了,里面坐的居然不是杨小思,而是一个瘦小的老头。 他颤巍巍走下身,似乎一阵风都会把他吹倒。 但雷霆的瞳孔却缩了起来,象一只受惊的猫:“是你?” “是我。” 雷霆忽然叹了一口气,幽幽道:“我真的不想遇见你。” “可你偏偏遇见了我。” “你为什么总是和我作对?” “那是因为你总和天下人作对。”老人轻描淡写地说:“你行恶,我行善。象我们这样两个人天生就是死对手,想不做对都很难。” 雷霆歪了歪头,斜睨着他道:“我听说你们所谓的侠义之师,必一言九鼎。我还听说你曾经在唐破天面前发过誓,只要他一天不死,你就一天不用唐门的武功。” “你不必激我。”老人不动声色道:“正是因为世间有你这样的小人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我们兄弟才会反目为仇。我发那毒誓,是为了让他安心,放心。我那誓言只对君子,不对小人。死守信诺,那是愚者所为。难道你要杀我,我就任你砍杀,任你鱼肉?” 雷霆的眸子眯了起来:“这么说,你要毁诺?” “你敢出手,我便动手。这事由你不由我。” 雷霆仰起头,望了望天空,忽然笑了。 “就算你知道是我做的,又怎么样?你能拿我怎么样?无论官道还是hei道,你都斗不过我,同样的话说出来,大家是信你,还是信我?” “我知道。我并没有奢望让你伏法,我只是想告诉你,这天下有德者居之,并不是你想要就能要的。” 雷霆冷哼一声,道:“未必。要不是烈马堂过于脓包,这胜负还难定论。” “你和烈马堂的交换条件是什么?” “这我倒可以告诉你,反正料想连启云也熬不住你惊天指的潜龙之力,不妨让我卖你个面子。我们的交换条件是:烈马堂帮我杀了杨空念,我则帮烈马堂灭了肖云天。”雷霆冷笑道:“你知道只怕也晚了,我的人早在七天前就出发了。姓唐的,咱们青山不改,后会有期。” 说完,黑袍一动,已站在十丈以外,再动,则成黑丸,消失不见了。 在徐江鸥印象里,石波清绝对是一个泰山崩而色不改的大丈夫。可她现在,却发现石波清脸上变了色。 别人不知他和肖云天的关系,一号种子却知道。老人望了望石波清,安慰道:“你也不要太担心,你义父肖云长智勇双全,就算雷霆亲至,也未必动得了他分毫。不说别的,单是他布置的那个七情迷欲阵又有谁能破得了?不过,我知你和他情同父子,若不让你亲眼看看,必然寝食难安。你今日就去塞北一趟吧。雷霆无功而返,势必不会甘心,我在这里盘恒几日,但事了便回吴湖等你。” 他想了想,又道:“这次你去塞北,还须帮我留意一个人,这人原是叶赫家的陪练刀客,他自幼便典身为奴,因无名无姓,叶赫白干脆就叫他吴名。他在无人授教,无人指引的情况下,居然自创了一套刀法,资赋不可限量。你知道在我门中,人才凋零,你虽有智,却乏武力。好大一棵树要想图谋发展,还需要一粒好的种子。” 石波清点头。 徐江鸥听说他要走,顿时红了眼眶,抓住他的袖子不放,期期艾艾道:“石哥,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石波清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傻丫头,我只是去塞北看看,又不是生死离别,你又伤心什么?” 徐江鸥羞涩一笑。不知为什么,一想到和石波清相聚却又分离,她的心里就空落落的难受。 石波清见她心结难解,又道:“你若不放心,两月后可到塞北找我,我带你领略一下河套风光,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一定让你永世难忘。” “好啊。你可不许反悔。”到底是年轻,三言两语便让徐江鸥笑逐颜开。 女儿刚说完,父亲徐桥径却又凑了上来,叮咛道:“波清,你且记住,塞北不比江南,江南好歹还有官府约束,塞北人稀地少,烈马堂更是粗野难驯,无论发生什么事,切切不可招惹烈马堂。”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的这番话竟一语成谶。 上部烈马风云:第五章灭门之祸 这日是狱吏何七当值。 无锡前任知州与雷家沆瀣一气,所谓做贼心虚,心里没有底气,唯恐那些冤屈入狱的豪杰,伺机逃了出去报复自己。故而这地牢皆以三尺开方的大青石彻成,犹如铁铸,十分牢固。 连启云前几日还奢图越狱,折腾了几日,也终安定下来。何七乐得清闲。 一个人在这沉闷的地牢里看守,总要找点乐子消遣。何七不好酒,也不喜赌,却对一些狐妖鬼怪的故事感兴趣。 年轻人难免对这个世界的神秘事物,有点好奇,有点入迷。 他照例查看了牢房,自从杨空念大力整顿无锡治安后,这里关押的人便日渐稀疏,左右加上连启云也不过七、八个人。从窥视窗里看了看,一个个却都老实得很,连启云正对着一面墙壁发呆,看来越狱无望,他也懒得闹腾了。 这正合何七的心思。 甬道里插着一排火把,就着这光亮,他掏出一本《青狐记》津津有味看了起来。正看到精彩处,忽听见一个女子柔婉的声音:“相公,你怎么会在这里?” 何七吓了一跳,手按腰刀,左右打量。甬道里火光明耀,每个角落都照得如同白昼,依然空空荡荡哪有什么人? 他正在疑惑,又听见一个男子愤然道:“是我时运不济,被人陷害,才有这牢狱之灾。你又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又听那悦耳的女子之音道:“奴家名叫青莲,修得一身法术,今夜心神不宁出走走走,却遥遥听见相公叫屈声,特来看看。” 这声音竟是从连启云的牢房里发出来的。 他的牢房里怎么会有女子? 何七大惊,手里的书险些落到地上。 难道……这世上真有狐妖鬼怪? 他战战兢兢扒在小窗上一看,只见连启云一脸喜色,正对着角落磕头,一连声地哀求“仙姑救我!” 如果不是亲耳听见,何七还以为这连启云竟疯了。他把眼晴瞪大,一颗头在石窗上左挤右歪,想要看看那女子。无奈这窗口只比拳头略大,视角有限,怎么也看不见人。 又听那女子吃吃窃笑道:“救你却不难,只是不知你如何报答我?” 连启云抬起头,脸上难遏欢喜,大声道:“仙姑,你若救我,我定然重金塑你金身,年年六牲供奉。” “金身倒不必了,无锡城南有一座狐神庙,你只要年年供一些六牲也就够了。” 说话,何七听见似有人广袖一拂,牢房里便有了风,风渐大,似兽咆哮,回旋呜咽,越来越烈。忽一顿,只听连启云脚上的铁铐咣地一响,何七再看,刚刚还跪在地上的连启云居然不见了。 何七大惊失色,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的六魂己吓掉了五魂。 这连启云可以知州大人亲自叮嘱过要严加看管的重犯,这一下说没就没了,让他怎么交待? 他哆哆嗦嗦打开牢门,探头一看,只见狭小的牢房里哪有什么人影? 他真是撞见鬼了! 何七刚要转身,忽听铁链一响,自己的脖子被什么勒住了。接着,一阵剧痛袭来,他眼前一黑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杨空念闻汛赶来时,那狱吏已经从昏迷中醒来,正在向典狱禀告。一见他,何七立刻连滚带爬地跪在他脚下,语无伦次地叫喊:“大人,真的有狐妖,我亲眼看见的!” 杨空念皱起眉,并不看他,转头望向身后的老人。 那枯瘦的老人一笑,道:“世上哪有什么狐妖,不过连启云居然擅长口技,这一点倒是出乎意料。牢房虽然狭窄,但以他之能,用壁虎功倒挂墙上,自然就看不见他了。这小吏是个市井人物,被他诱迷,也是身不由已,你就饶了他吧。” 杨空念低头道:“是。” 老人的目光却已望向遥远的天际,他仿佛看见一骑踏尘,飞奔在越来越荒凉的塞北。 他的心里忽然升起一丝不安。 象是自语,又象是感叹。他喃喃道:“石波清,无论发生什么事,你千万要冷静,沉住气啊。” 可惜这话,石波清是听不见的。 ******************************************************* 石波清听不见,望着眼前的景象,他的脑子“嗡”的一声似炸裂开来,他的眼里除了一片血红,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了。 惨绝人寰。 肖云天虽投身丐帮,但祖传的基业却颇为宏大。肖家在塞北曾有第一富的美誉。 只是肖云天这人,心怀天下,志向与先祖不同,乐善好施,这偌大的家业已让他散了大半。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仅这凌云山庄就占地百亩,径深路幽,楼高阁众。 只是石波清看到的却是一片焦土,空气里犹自弥漫着一股浓郁的硫磺的味道。 初见此景,石波清一惊,他以为自己在做梦。 千里迢迢,他一路上奋马飞奔,几乎没有睡过什么觉,神志难免有些恍惚。 可这不是梦,梦里怎么会有痛?这么尖锐、这么猛烈的痛。痛彻心肺。 他聪明一世,但却没有想到、没有料到这样一个结局? 怎么会这样? 怎么能这样? 怎么可能是这样? 论武,肖云天与当年的一代奇侠唐惊天并列,号称“忠义两重天”。就算烈马堂从没败过的老大冷独孤亲自动手,也末必有什么胜算。 论智,肖云长聚众人所长,在八卦阵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创出以七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为门,封迷六欲生、死、耳、目、口、鼻的巅峰之作,七情阵。 也许,正是因为他才高、艺强、志远,才会招人所嫉,才会成为烈马堂的眼中钉。 只是这样一个人怎么说败就败了? 石波清踉踉跄跄向深处走去,越走越心寒,越看越悲愤。到处都是残肢断臂,有些未倒的残垣上溅满了鲜血,记述着这屠杀的惨烈。 凌云山庄近千人,竟无一个活口。 在废墟中,石波清看见一只手从倒塌的断梁下伸出来,象要抓住什么,又象是对天呐喊。 石波清心里又怕又盼,既盼望能够看到义父,又怕真的见到他的尸骸。一时五味交织,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只是晚来早来,该来的终究是要来的。 他终于见到了肖云天。肖云天浑身是血,躺在焦士中,一双虎口圆睁,眼神悲愤而又不甘。 石波清浑身颤抖着,叫了一声“义父”。他心里还有一丝侥幸,希望肖云天还能回头再看看他。 可是马上,他的心就沉了下去。 肖云天并没有回头,也没有回应。他是真的死了。 死人是没有感觉的。 石波清有。他愤慨、悲伤,只想仰天大吼。 只是这时,他忽然听见了一阵嘈杂的声音。 起初,象雨点。 但渐渐近了,清了。是棍子,是几十条棍子落在地上的声音。 来人了。 来的是什么人? 他们要干什么? 石波清没有抬头,他心里有一股火却无处宣:泄。 一个人大叫起来:“肖长老,他杀了肖长老!” 几个人影立即扑了上来,石波清抬起头双眼血红,冲了上去撞飞一人,又返身一肘击倒一人,还要动手,却听一个朗声道:“住手!这位兄弟,你可是石公子?” 石波清这才回过神,这才清醒过来。 只见面前站了一排衣衫褴褛的乞丐,正中一人,面容似曾相识。 那人见他没有否认,松了一口气道:“在下向定,是丐帮塞北分舵的舵主。你我七年前曾经有一面之缘,那时你还年少。多年不见,相貌有生疏了,才导致这场误会。” 丐帮虽遍布天下,但势力以中原为主,这塞外的分舵实力却极为单薄。若不是有肖云天一力担当,恐怕早就被烈马堂灭了。 “你们是什么时候听说凌云山庄出事的?” “昨夜。”向定面有羞愧之色,烈马堂欲谋凌云山庄,其实他是早就知道的。昨夜听到消息时,他也并未放在心上。想那凌云山庄机关密布,料来不会出什么事。还有一则,他心里清楚自己的份量,就算来,恐怕也是帮不上什么忙的。 他心里还有一桩顾忌,怕是夜深人杂,万一烈马堂利用他们开路,避开七情阵。那么不是帮人,而是害人了。 只是他没想到凌云山庄一夜间便面目全非。 他亦没想到,这次袭击居然还有霹雳堂的参与。 烈马堂再加上霹雳堂,这两大势力恐怕是任何人都难以匹敌的吧。 只是在危急的时刻,在肖长老最需援手的时候,他却没能来。 他心里内疚,面有愧色。 石波清只扫了一眼,便看透他所思所想,安慰道:“你也不必太自责。这一役烈马堂谋策已久,其实真正破了凌云山庄的,并不是霹雳堂。所以即便你们咋夜也赶来,也根本无济于事。” “不是霹雳堂?”向定没有听懂。如果不是因为霹雳堂的参与,凌云山庄怎么会说灭就灭了?何况这空气里还残留着浓浓的火yao味,除了霹雳堂又有谁能利用火器破阵? “凌云山庄有内奸。”石波清肯定道:“若不是凌云山庄有内奸,就算霹雳堂的火器再厉害,也是有败无胜。” 他指了指面前的焦土,道:“你们仔细看看,这些zha药可不是胡乱埋设的,几乎全埋在阵眼上。再者,这么多zha药是怎么埋进来的,庄里的人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察觉?就这么稀里糊涂让他们闯进了七情阵?这不可能。所以只有一种解释,这zha药是霹雳堂的,但毁了凌云山庄的却另有其人。” 听了这话,向定才恍然。再看那些爆炸点,果然错落有致,另有玄机。 石波清又扶起肖云天的尸体,抬起他的手臂道:“你们看,义父的指甲呈紫色,腋下有暗红的斑点,这是中毒的迹象。他全身有二十三处伤,最早的那道伤却是在背后,从血渍的颜色深浅来看,这处伤至少要比其它伤早半柱香的时间。” “想是有人在他饭菜或茶水里先下了毒,算准了毒性发作的时间,外面的人点燃zha药,毁了迷情阵,杀了进来。义父积威日久,下手的人想是对他极为忌惮,唯恐义父还有力反击,趁他震惊之下,从后面刺了他一刀。我义父深受重创,武功又被毒性浸蚀,在半柱香之后再也无法支撑,才遭毒手。” 向定见他悲愤之下,却依然不乱方寸,述说种种情状,有如目睹,心中暗自佩服,不知不觉中已唯石波清马首是瞻。他问道:“依石公子来看,这内奸却又是谁?” 石波清冷笑。能够学会迷情阵,而又不离肖云天左右的,当然只有一个人。 肖云天的女婿。 遮月云钱世命。 钱世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石波清过去并不了解。他只知这人也是贫苦人家出身,他先是丧父,幼年时相依为命的母亲又得了一场大命,撒手而去。在这乱世之中,不知怎么钱世命偏偏存活了下来,而且混进了丐帮。 这人有一个好处,就是能言善道,逢人就是一张笑脸。 就是因为这个,肖云天的女儿肖淑珍才会喜欢上他。 只有人有两面,她看到的只是好的一面,却不知钱世命有一个坏处。那就是爱财,爱财如命。 穷人家的孩子,又有谁没有吃过钱的苦头? 市井人家大抵都有些爱财。 只是钱世命不同。 为了钱,他可以不惜与亲朋好友撕破脸。 为了钱,他可以厚起脸皮死不认帐,不要脸。 为了钱,他甚至可以与人拔刀相向,以命换钱。 问题不在于他多么在乎钱。 而在于,这些不要脸、不要命的钱,其实都是不值一提的小钱。连一文小钱,他都必争必得。 久之,丐帮的人都怕了他,对他敬而远之。 背地里,大家都不叫他遮月云钱世命,而叫他要钱不不要命的钱世命。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所以当不知真相的肖云天提出想招他为上门女婿的时候,他毫不犹豫、毫不迟疑地一口答应。 倒让肖云天一愣。 肖云天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眼见肖家的烟火便要断了,他也顾不得其他了,只求孙子随肖家的姓。 急则乱,乱则变。 这才埋下了这个祸根。 上门女婿这种身份,对一个能够自食其力的大男人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 许多仰慕肖淑珍的丐帮弟子,就是因为这个望而却步。 而钱世命则不然,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在他眼里,恐怕肖家的钱比肖家的女子更让他难以自持。 石波清曾在凌云山庄住过一段时间,他察觉这位兄长虽然人前依然一幅笑脸,背后却总是皱着眉头,似乎很不快乐。 不过他和他并无深交。 他对他既无好感,也不厌恶。 只是他没想到,钱世命对肖家的积怨会这么深。多年的隐忍让他疯狂,他终于现出了他的本来面目。 “我要去烈马堂。” 当石波清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向定吃了一惊。 这个人难道疯了? 他难道想单枪匹马杀进烈马堂? “你不用担心,我自有办法。”石波清说得很肯定,很绝然:“烈马堂我是一定要去的。”。 因为他相信,钱世命一定躲在烈马堂。 这个人,恐怕早就投靠烈马堂了吧。他甚至比烈马堂更想除掉肖云天。 他是罪魁祸首。 他不能让他逍遥法外。 “石公子,你若执意要闯烈马堂,向某愿率兄弟们一路追随。” “那倒不必了。”石波清摇头道:“我要进去,自然有我的方法,你们去反而会成拖累。若你真心想要帮我,不如帮我想想,这塞北可有什么地方,可阻断健马追击?你们是本地人,地形自然比我熟络一些。” 烈马堂之所以取名烈马,皆因这些人皆是马匪出身,纵马之术个个老练。进去虽然容易,想摆脱他们却难。 石波清不得不想好退路。 向定思寻片刻,才开口道:“我倒知道一个地方,在烈马堂南十八里,有一面斜坡,叫做獭子坡。那里獭子成群,马匹不敢经过。” 石波清大奇,他原以为向定会说某一河流,或某一山涧,谁知他却说出个獭子坡。 他虽来过塞北,却是浮光掠影,并没听说有这等事。旱獭以草籽为食,又不似狼群以袭击马群裹腹,马匹怎么会怕这小小的獭子? 却听向定道:“石公子,你不要小看了这獭子,不管任何事物,一旦多到了极限,都是极其可怕的。旱獭这东西擅长打洞,草原上的多少健马折腿而废,皆是因此而来。獭子又善生,一窝便是六七只,獭子坡的獭子数以万计,整座山几乎都被它掏空了,延绵几十里全是掩在草皮下的獭洞。牧人到了这地方,都要绕道而行。” 石波清大喜道:“竟有这样的地方?好,你们且多备干粮和弓箭,这段日子便在獭子坡上埋伏。万一我被识破,便逃往那里,也趁机射杀一些烈马堂的马匪。” 上部烈马风云:第六章空白的记忆 昏迷的连启云是在离烈马堂一里外的荒地里被巡查的探子发现的。 他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内伤。 他的伤很怪,太怪,除了脉象有些紊乱,竟看不出究竟伤在哪里。 不过,好在冷凋零已收到烈马堂的飞鸽传书,对事情的前后也稍有了解。所以这伤的怪,反而不足为奇了。 因为唐门的惊天指流传几百年,历经数十代,却只有一个人练成。谁也不知道为什么惊天指修炼的不是内力,而是所谓的:潜龙之力。 根本无从见识,无从猜测的武功,就算造成再诡异的伤口也不足为奇。 冷独孤很想问他一些话,例如他是怎么逃出囚笼的,又例如那个老人究竟是怎么伤得他,用得是什么样的方式?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这一次与江南霹雳堂的合作,成败的原因,他也分析过。 他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早就谋划在先,早在三年前就收买了钱世命为烈马堂效力。他们根本就没指望霹雳堂的人卖命,所借重的只是他们的火器。才会一举成功。 霹雳堂之所以败,不是因为他们实力不够,而是仓促起事,根本就没有一个一击必得的计划,才会一再遭受意外。攻败垂成。 所以了解对方,比什么都重要。 他急于知道一些事情。 可惜却不能问。 因为他一直昏迷。 ************************************************* 连启云醒来的时候,已是黄昏。 睁开眼帘,他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个棱角分明、白白净净的年轻人。 他似乎一直守在连启云身边,所以连启云一睁眼,他就有了反应:“小云,你醒了?” 小…小云? “小云是谁,你又是谁?” 出人意料的,连启云有些惊讶,也有些茫然。 “我是赵乱红啊,你不认识我了?”高大的年轻人顿时慌了,伸手去抚连启云的额头。 连启云却避开了,尖声叫道:“不要碰我,让我想想……赵乱红,赵乱红……这名字好熟,可我怎么想不起来他是谁?……我的头好疼!……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我怎么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赵乱红还要再问,连启云却忽然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恶狠狠地道:“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我怎么会在这里,你到底想干什么?” 赵乱红一张白净的脸憋得青紫,却又不敢挣扎,连声求饶道:“小云,你听我说呀……你放手……。” 连启云终于缓缓松了手,冷冷道:“在我面前你休想装神弄鬼,若让我发现一句假话,我就剁了你的一只手。若是两句,手脚一并剁去!” 赵乱红打了个寒颤,连小云也不敢胡乱叫了,恭恭敬敬道:“连堂主,你难道忘了,这里是塞北的烈马堂啊。烈马堂现有九个堂,你是六堂主。前段日子,你奉二堂主之令,去江南办一些事,怎么回来连家都不认识了?” “江南么,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连启云头痛欲裂,手抚额头,烦恼地摇摇头,道:“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赵乱红倒是听说过这种病。叫做失魂症。传说人有六魂七魄,若惊吓太甚,就会失魂落魄,或者成为没有知觉的人,或者失去忆忆。 连启云此时样子,与这病症却十分吻合。 他正心里嘀咕,又听连启云道:“你叫赵乱红是吧,大堂主现在可知道我这状况?” “大堂主曾经来过,只是那时候你仍在昏迷之中。” 连启云叹了一口气说:“那你还不去把我现在的形状禀趟们?烈马堂人才济济,或许有人能够医治我这病,也未尝可知。” 医治失魂症?笑话。赵乱红从没听说过失魂症是可以用药石医治的,不过禀告大堂主这事可真耽误不得。 他匆匆而走,没有察觉连启云唇角挑起,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过了片刻,赵乱红带着一个人回来了。这人身材高大,犹胜铁塔,说话如雷鸣鼓震,震得人耳朵发麻。他进了屋来,二话不说先瞪起牛眼,把连启云上下打量了一番,见连启云无动于衷,这才道:“你还认得我么?” 连启云一脸茫然道:“你是谁?” 那人性子暴戾,听这一问顿时大怒:“他妈的,你小子不是口口声声说要追随我的吗?这会子怎么连老子都不认识了!” 赵乱红见形势不对,忙叫道:“方堂主!” “什么?!”那人又把圆眼瞪过来,盛气凌人道。 赵乱红低了头,小心翼翼道:“刚才我不是禀告过了吗?连堂主失了记忆,他倒不是敢犯您的虎威。” “哦。”那人似乎这才想起来,摸着头嘿嘿一笑,道:“这我倒忘了。好了,你听仔细了我叫方裂谷,当年你这六堂主可是我一手提携起来的。你忘了别人可以,可万万不可忘了我这个大恩人。你想起来没有?” 连启云摇头道:“我真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不过我看得出,您老人家如此威风,定是烈马堂数一数二的人物。” 方裂谷笑得嘴都歪了,大力点头道:“那倒是,你小子记忆虽失,眼力却还是有的。说到数一数二,除了我方裂谷还能……”忽然语音顿住,伸出蒲扇似的大手捂住心口,倒吸了一口冷气,似乎有人在无形中刺了他一剑,整张脸都痉挛起来。半晌才恨恨道:“若不是那小子半路杀出来,哼!” 连启云关心的却似乎不是这个,他随口问道:“现在堂里共有多少人,健马多少匹?除了你我,另外几个堂主是谁?” “这里杂事都是步亏那老儿管的,具体数目日日都有增有减,我也不太清楚,人数总在两千左右,马匹约有三千多匹。哎,我和你说这些干什么,今日到底是你问我,还是我问你?怎么却盘问起我来了?” 连启云淡然一笑,道:“好,那方堂主问,我来答。” 方裂谷盯他片刻,忽然开口大笑:“问?我问你个屁呀。你如今连自己是谁都忘了,冷独孤还巴巴地派我来询问,真是脱裤子放屁,多于一举。” 连启云轻描淡写道:“也许他是放心不下我,怕有人以我之名混进烈马堂吧?” 方裂谷道:“胡说八道。这小子就是整日疑神疑鬼,若说假冒别人,我还相信,你连启云跟随我多年,我要连你都辨不出真假,倒不如把脖子一刀抹了!” “也许,”连启云眯了眯眼,缓缓道:“也许正是因为我跟随你多年,他才会疑神疑鬼吧。” 方裂谷愣住,半晌才一拍大腿道:“着啊。他定是料定你记忆残缺,会说出不恭的话,而我又性子火烈,一言不合下,即便不会动手,也会产生裂隙,他这是故意借此离间你我之间的关系!好小子,我怎么没想到?这个王八旦!” 连启云却笑盈盈:“只是我们偏偏不上他的当!” 方裂谷得意之下,豪兴大发,一拍连启云的肩膀道:“对,任他百般挑拨,咱们偏偏不上他的当,他能奈何?” 他只觉得这小子虽失了记忆,却比以往更聪明了,越来越对自己的胃口。 两人相谈甚欢。 又过了一刻,方裂谷才恋恋作别:“你好好养伤,日后大哥我再来看你。” 连启云送方裂谷出门,却并不回去,反向寨里走去。 赵乱红影子一样尾随跟来,问道:“连堂主,你到哪里去?” 连启云微笑道:“无妨,我只是随便走走。” 他爬上一座箭塔,眺目远望,只见整大寨建在一座馒头似的高岗上,四下地形低垂,树木稀疏,一眼望去,方圆百里的景物都一览无遗。大寨分两层,外寨皆由方形巨石垒成,高墙外布有尖锐的鹿角,城墙上则堆积了无数擂石、滚木。内寨则由三、四人才能环抱的粗大树木密密建成,另有二十二座箭塔沿寨墙圆形而立,箭塔之上互有木梯相联相通。寨内共有七口深井,外寨三个,内寨四个。 如此大寨,真正易守难攻,滴水不漏。听闻烈马堂建立初期,也曾有官兵来剿过匪,却刹羽而归。 倒也难怪,大寨火不能攻,水不能淹,纵大军推近,想靠近寨子都要以百命换寸土,更不论其他。 而这大寨种种,皆是烈马堂的元老二堂主步亏所设,这人智谋深不可测。 连启云心中感叹,看来要破烈马堂,除非有办法诱他们出寨。除此一计,绝无可能。 赵乱红在旁边指点道:“那边是马R,这边是兵器库。那边是粮仓,这边是堂众用饭的地方,堂主的却是各自一厅。” 连启云笑道:“原来我失忆前的生活竟如此奢华惬意,这我倒没想到。” 赵乱红道:“这是步堂主倡议的,他说人世之间虽纷扰万千,但追根溯源皆为yu望所驱。而六欲之中,以食欲居首,所以只有先满足了人的胃,才能征服人的心。” 连启云拍手道:“这话说得精辟。” 说话间,忽有钟声响起,连启云望去,只见饭厅前置有一铁钟,有人持m而击。连启云问道:“这可是开饭了?” 赵乱红忽然叭叭给了自己两巴掌,扇得两颊泛红,吓了连启云一跳,他惊问:“你这是干什么?” 赵乱红道:“属下该死,竟忘了堂主昏迷大半天,想是早就饿了。堂主的饮食自有各自的厨子料理,是不必等这钟响的。” “算了吧。”连启云并末把这等小事放在心上,让赵乱红松了一口气。 吃过了饭,天光渐暗。夜色如雾渐渐弥漫开来,一轮新月也斜斜地挂上了天空,隐隐地传来有不知名的虫子一声声鸣叫。虽然大寨的地面已被马蹄踏平,但静谧的空气中依然可以嗅到牧草的清香。 连启云进了屋,对赵乱红道:“我乏了,要歇息了。” 这是逐客令。 就是一个傻子也应该这话的意思,可赵乱红却没动,脸上堆积了一层勘t的笑容,轻声道:“小云。你知不知道这些日子,我日夜都在想念你。只是今夜,你肯不肯让我陪你?” “什么?”连启云一听这话,整个人都傻掉了,这话太突兀了。他瞪大眼晴望了赵乱红半天,才指指赵乱红,又指指自己的鼻子,试探道:“难道,你是我的……?” “对呀。”赵乱红脉脉含情地凝望着他,欢喜道:“你终于想起来了?我是你的相公啊。” 相公? 相公! 连启云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还有断袖之癖。 他既然是.相公,那自己就是“娘子”了。难怪这屋子里会有那么多梳妆台,堆积了那么花红柳绿的绸缎,就连空气里都有一股浓郁的脂粉香味。 连启云屏住呼吸。 他想吐。 强行压下内心的厌恶,他不耐烦地一挥手道:“你难道不知我有伤在身吗?你这样,不是想要了我的命?这事,以后再说,你先退下吧。” 上部烈马风云:第七章丑八怪 猛然看见这张脸,连启云着实吃了一惊。 这简直不似一张人脸,倒象是一张面具,一张做坏了的面具。 整张脸都是歪斜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说不出的滑稽。若不是那张脸皮还时不时抽搐两下,连启云完全有理由怀疑这张脸是假的。 任谁大清早看见这样一张脸,都会吓一跳。 那人倚着墙角,木雕一样坐在那里晒太阳,因为整张脸都是歪的,也看不出他的表情,看不出他是痛楚还是欢悦,忧郁还是悠闲。 所以的人都远远的避开他,眸子里都流露出一种厌恶。 他身上很臭,是一种伤口溃烂杂夹着药草味的怪味道。赵乱红走过去的时候,忍不住捏住了鼻子。 “这人是谁?” 赵乱红难掩脸上的鄙视,道:“这个丑八怪呀,在你去江南之后就来了,他自称姓艾,叫艾伤心,当时他全身千疮百孔,却抱着一柄锈迹斑斑的铁刀,口口声声说要效力我们烈马堂,嗤!”他先从鼻子里冷笑一声,才接着道:“寨门口的兄弟还没来得及多问一句,他就二话不说,仆倒在地。分明就是一具奄奄待毙的活尸。以兄弟们的意思,早早把他抛出去喂狼才好,免得脏了寨前的地。” “不过丑人有丑福,恰遇冷老大经过,他只看了一眼他的伤口,便忽然决定留下他。他还说了一句话:“这人若能活命,我一定要另设一堂,让他当堂主。”当时举堂震惊,皆不知冷老大为什么会这么做。不过谁也没有反驳,在所有人看来这人都绝计活不了的,以他的伤势至多撑得两天性命就不错了。”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人竟然命硬,居然活了下来。”赵乱红左右看了看,忽然附在连启云耳边神秘兮兮道:“我听人说,冷老大曾经对步堂主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连启云大感兴趣。 “他说:这人将以伤扬名天下。” 以伤扬名天下? 这是什么话? 这是什么意思? 江湖上成名的方式很多,有人以拳扬名天下,有人以掌扬名天下,有人以刀扬名天下,有人以棍扬名天下,可从来没有一个人会以伤,以受伤扬名天! 幸而赵乱红做了解释,他压低声音,悄声道:“听说他是被雷霆所伤,用得是霹雳堂的必杀绝招‘雷霆一怒’。” 连启云一震。他震惊,震憾,以致于张大了嘴,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当然知道“雷霆一怒”意味着什么。 雷霆号称死神,雷霆一怒是他最可怕的必杀之技。这一击,聚集了他的全部精华内气神力,精气神缺一不可,一击而出如天崩似地裂,就算是一座山也会塌一半,就算是铁人也会溶得只剩渣水。雷霆一击,听说雷霆只用过三次。因为这招式太过霸道太伤元气,就算雷霆那样深不可测的内力也承受不起。所以每用一次,他都要虚脱三个月。三次,死了三个人,三个武林名宿,其中一个听说就是有一千条命的“千命灵猫”。可就算他有一千条命也没有用,雷霆一次就让他彻底死绝了,死透了,死得连渣都没留下。 从没有人在雷霆一击之下,还能活命。 连启云不得不重新打量这个丑八怪,他究竟是谁? 谁让雷霆使出“雷霆一怒”的人,江湖上并不多。可这个人,他却从来没听说过。 不过,有些问题。连启云还是有些不明白,忍不住问道:“我们烈马堂不是正与霹雳堂交好吗?冷堂主怎么会收留他?” 赵乱红洋洋得意道:“这种事若不说出去,别人怎么会知道?恐怕此时连雷霆自己也不会相信这人还活着吧。” “再说以冷老大的宏图伟志,又岂能甘心一辈子都窝在这荒蛮之地?他迟早是要入主中原的,这丑八怪可是唯一见过雷霆绝技的人,这样的人,他不留,难道还放他走?” 这种事,当然不是任何人都知道的。 他是连启云身边的红人,知道的秘密自然要比别人多一些。 连启云暗自一笑。 这时只听一阵喧哗,一个肥头大耳的厨子杀猪一样惨叫着,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个同样圆滚滚的人,挺着圆圆的肚腩追了过来,一边怒骂:Qī.shū.ωǎng.“叫你偷吃我的东西,叫你吃!”,一x抡起手中的皮鞭劈头盖脸地打下来。 这人虽然胖,但身法极为灵活,任那厨子怎么躲,都逃不出他的鞭影。厨子身上已经伤痕累累,知道躲不过去,也不躲了,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道:“钱堂主,求你饶了我吧。我们做厨子的,都是随大人们打赏些鸡鸭鱼肉渡日,我见那燕窝汤冷了,怕下次不新鲜,惹堂主不喜,这才吃了的。这本是烈马堂例来的规矩,反正那些食材也是不要钱的,我哪里知道会惹恼了堂主啊?” “放屁!”胖子骂道:“只要是进了我屋里的东西都是我的,老子的东西岂能随随便便让你们占了便宜去?” 赵乱红见连启云望着胖子发愣,不禁又卖弄口舌道:“小云只怕还不认识此人吧。早在数年前冷老大就一直把五堂主的位置空着,不知何意。只是在你远赴江南以后,这个人就摇身一变,突然成了五堂主。听说他立了一个天大的功劳,也算是一个奇人。只是为人吝啬,才来短短几次,便把身边的人打跑了几批,难侍候的很。” 他再回头看看连启云,发现情形不对。 只见连启云脸色发青,双手颤抖,两只眼晴象点燃的火把,那眼神就象见了杀父仇人。 “连堂主,连堂主。”赵乱红大骇,不知自己哪里说错了,连叫了数声,连启云才回过神来。 赵乱红诧异道:“难道你认得这人?” 连启云咬牙切齿道:“谁要认识这又蠢又丑猪一样的人物?这样粗鲁不堪的人,居然还当了五堂主,爬到我的头上了!” 赵乱红这才释然。原来加此,堂主是在生气这个。 烈马堂表面祥和,暗里却勾心斗角,谁也不服谁。就连冷独孤初来烈马堂,都被元老方裂谷排挤。只是冷独孤一怒拔剑后,大家这才知道厉害,这才噤若寒蝉,方裂谷更是吓破了胆,在冷独孤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若不是冷独孤以恶压恶,以狠对狠,又有大神通,无人敢摄其锋,压住了这些牛鬼蛇神,烈马堂如今早就乱套了。 这些事大家心知肚明,却不是赵乱红敢胡乱评论的。 正在他尴尬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的时候,忽听寨门轰地一响,洞开。有喽罗大叫道:“花堂主回来了。” 只听马蹄如鼓,几十匹健马呼啸而来。为首的那人年轻不大,衣服光鲜,若不细看,样貌也算英俊。只是走近了,连启云才看清他的眼圈居然是黑的。或许是这眼圈的原因,让这张脸平添了几分邪气。 马队后面押着一些牛羊、皮货、日杂用品,另有一些箱子也不知装了些什么,在颠簸中哗哗作响。让连启云惊讶的是,最后一辆牛车上居然还五花大绑捆着一个蒙古族女子。那女人肤色不及江南女子雪白,但样貌也算周正。她嘴里塞了麻核,口不能语,却把杏眼瞪得老大,眸子全是仇恨、愤怒,还有……恐惧。 赵乱红道:“这是八堂主花蝶,专门掌管购物,收纳金银税。”又瞟了那蒙古女子一眼,压低声音道:“此人最是好色,夜夜无女不欢。每次出去,必绑了一、两个女子回来,淫乐够了,便一刀杀了,抛出寨门喂狼。” 连启云听了悲愤莫名,眸子里闪过一抹杀意。但他的声音却平静得象一泓水:“我们烈马堂又不是官府,还收什么税?” “我的爷。”赵乱红叫道:“不收税,我们这么大的寨子拿什么开销?固然牛羊粮食都是掳来的,不必花费分文,可到底还有一些东西是抢不来的,一些利益关系是要花费金银打点的。那些草原牧人原来还想造反,让冷堂主带人杀了一批,一个个皆都老实了。在塞北,凡有家产的皆要向我烈马堂纳税,有牛马的纳金税,养羊的呐银税,各有定规。” “官府不管么?” “管?他们拿什么管?见了我们,他们躲都躲不及。他们纳他们的,我们纳我们的,两不相干,谁会多管闲事,自讨没趣。” 那厨子跪得不是地方,正拦住了马队的道路。花蝶驭马有术,一提缰绳,烈马一声嘶鸣,前蹄踢出,竟把那厨子踢了个筋斗。 钱世命虽然没事,但马蹄扬起的尘沙却撒了他一身。 他勃然大怒,喝道:“花蝶,你敢以下犯上?” 花蝶懒洋洋瞟了他一眼,道:“有道是好狗不挡道。寨子这么大,你偏偏堵在这里,能怪得谁?” 钱世命气得直哆嗦,道“你骂谁是狗?” “谁听见了,谁就是狗。”花蝶眯起眼,漫不经心地道:“有的人不学无术,老子在外面拼命,他在家里当蛀虫。还恬不知耻,以为自己多了不起。说狗,说狗还是抬举你了,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 他进烈马堂时间颇早,偏偏不受重用。若不是那个丑八怪无争宠之心,这八堂主的位置都未必坐得稳。这个死胖子听说除了阵术,什么也不会,可居然一下子跳到了第五把交椅,他心理顿时失衡,失落、愤怒一并涌上心头,一时什么也不管不顾了。 他谅这胖子也不敢动手。 但他错了。钱世命已拿出他的武器,咬牙切齿道:“花蝶,这是你自找的,怪不得我!” 他的武器居然是一个黑乎乎的袋子,也不知是用什么织成的,在暗黑里隐隐泛出一层淡淡的绿。 他没有出过手,事实上自从踏进肖家的大门,他就很少出手了,但不出手不等于他就不是高手。 当年遮月云钱世命在丐帮可是数一数二的好手,否则以肖云天的眼光,也不会看上他。 花蝶听到的传言,当然是假的,这世上的传言传来传去,最后都变了味。 他不知道,所以当他看见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胖子居然用一个袋子做兵器时,他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了起来。 “有趣,真是有趣啊。”他拔出了佩剑,虽然冷凋零曾经说过各堂主之间禁止械斗,可那又怎么样?他冷凋零还不是在方裂谷面前拔了剑?他这时候已经顾不得规矩了,他忽然有了兴趣,杀人的兴趣。 兴趣浓烈。 他居高临下刺出了一剑,这一剑气势凌厉,又稳又狠。他以为钱胖子会怕,就算不屁滚尿流,至少也会面无人色。 可是出乎意料,钱世命居然很静。在静中摆出了一个姿势,双膝微屈,脚尖点地,象一只即将扑出的豹子。 他居然不避锋茫。 他居然要迎刃而上。 就在两人欲发末发的一刹那,忽听一声娇喝:“住手!” 一团红色的身影忽然出现,钱世命轻叹一声,说收就收,身子滴溜溜柁螺一样一转,竟退出一丈远。 花蝶却没有办法止住自己,他从马上俯冲下来,剑气破空。 已覆水难收。 呛的一声。剑刺中。 刺中了一只手,金黄色的,泛着金属的手。 手没断,剑却断了。一断为二。 花蝶变色,道:“温堂主,你这是何苦?” 站在两人中间的,居然是一个女人。一个美得象一个梦多于象一个人的美丽女人。乌黑的柔发遮住了她的半张脸,虽然只能看见脸的一半,但已诱人魂魄,连并不好色的钱世命都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 “这人是谁?”连启云问。 “七堂主温水柔。她练得是金鳞龙爪手,刀枪不入,非常霸道。只是她终究是个女子,难免妇人之仁。由于她总是不肯杀人,虽武艺一流,却只坐了第七的位置。” 温水柔? 怎么这个名字又从来没听说过? 楹上精通金鳞龙爪手的人并不多,尤其是女人。可他却从没听说这样一个姓温的女人。 连启云摇摇头,他以为自己已经揭开了烈马堂的面纱。却不料,那只是冰山一角。 对于花蝶的质疑,温水柔置若罔闻,只是似有意似无意地用眼角往大寨中央的高楼上一眺。 几乎是本能的,所有人都忍不住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高楼上站着一个人,剑眉入鬓,冷眼望着他们。他虽是随意往那里一站,负手而立,却有一派君临天下,任尔主宰的气势。 他站得极高极远,放眼望去只不过拳头大小。但他这一眼望来,所有人都心头一寒。 花蝶后悔,他后悔得是:“糟糕,他望见我了。怎么我一拔剑,就被他望见了?!” 钱世命害怕,他害怕的是:“幸好刚才没有动手,要不然闹出事来,他还不要了我的老命?” 连启云好端端的,却忽然打了个冷颤。那人望见他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冷,好象那目光能够穿透骨肉,直钻到自己心里。 寂静。 除了那个歪着一张脸的丑八怪依然象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无动于衷。其他人都僵住了。 温水柔忽然说了句亳不相干的话,这话是说给花蝶的:“冷堂主叫你把金银税的帐目交给他。” 这话一出,花蝶才“活”了过来。他点头道:“好,好,我马上去。”一回头,冲马队嚷道:“把各自的东西清点清楚,放入库房。我去见冷堂主。”一眼瞥见牛车上的少女,又压低声音道:“把她给我放进我屋里,绳子就不必解了。” 好似他浑然忘了刚才的事,趾高气扬地抱着一个厚厚的帐本向高楼走去。 钱世命也打了个呵欠,一边摇头晃脑道:“怎么这么困?我得好好睡一觉了。”绝口不提刚才的事,摇摇晃晃地走了。 连启云却想起一件事,他问赵乱红:“烈中的帐目不是由步堂主管的吗?怎么变成冷堂主亲自过目了?” 赵乱红笑道:“步堂主前日连夜走了。雷霆计划失败,不怨他自己,却怨我们不肯出力。两家现在毕竟不是翻脸的时候,冷堂主怕雷霆一怒之下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故而让步堂主出面调和。江南与塞北相隔千里,恐怕步堂主一时是回不来了。” 只见那温水柔袅袅走到丑八怪面前,把一瓶药膏丢到丑八怪面前,道:“这是我新配的金创药,你现在自己能动了,还是自己动手吧。” 丑八怪捡起药膏,依然一言不发,象块石头。但连启云却发现在他木然的眸子深处,有什么东西融化了。 上部烈马风云:第八章嫁祸江东 她有一个梦想。 梦想里有一望无际的草原,白云一样的绵羊,河水一样奔腾的骏马,然后还有他,一个一袭白衣的英俊青年在凝望着她。 她愿执子之手,与他偕老。 其实岂止是她。天下的女子,无论汉族、藏族还是蒙古族,恐怕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梦想吧。 只是额赫(蒙古古语,母亲)啊,你看不到梅朵拉姆出嫁的那一天了。她想流泪。但听到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她挺起胸,狠狠地瞪着门口那个人,眼泪一下子让仇恨烘干了。 就算泪水再多,她也绝不能在马匪面前流。 屋里来了人。 一袭胜雪傲霜的白衣,一张英俊倜傥的俊脸。 只是当这个人出现在她的眼前,梅朵拉姆心里只有恐惧和厌恶。 她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是谁。 但她至少不会天真地认为他是来救她的。 烈马堂的人,在她眼里都是魔鬼。 所以在他掏出她嘴里的麻核,假惺惺地问她:“姑娘,你没事吧?”她狠狠唾了他一口。 他以为她是傻子?看不出他的狼子贼心? 只是这个白衣人似乎很有耐心,他居然没有生气。而是很耐心地用蒙古语说:“你不要怕,我是来救你的,相信我,我没有恶意。” 梅朵拉姆一下子愣住。他的话很流利,她不是听不懂。 可正是因为听懂了,她才有些发傻。他来救自己?他怎么知道自己被魔鬼捉住了,坠入了无底的深渊? 难道是自己的祈祷被神听见了,神化身为人来救自己? 那白衣汉人的眼睛很深邃,又黑又亮,充满了智慧的光茫。仿佛有一种魔力,当他望着她的时候,不知不觉中,梅朵拉姆就相信了他。 他解开了她的绳子,给了她一套汉族男子的衣服,说:“快,把你的拉布西克(蒙古族少女的一种长袍)脱下来,换上这个。我再给你动点手脚,你就可以逃走了。” 在她逃离之前,他还做了一件事,当他的手抚上她的脸的时候,梅朵拉姆有些抗拒地颤抖了一下。 他柔声说:“不要怕。你这样子,是不可能逃出去的。我只想把你的容貌改变一下,时间不多了,抓你的坏人很快就要回来了,你不要因小失大。” 一提到花蝶,梅朵拉姆就象被毒蛇咬了一口。她宁可死,也不愿再见到那个人。 梅朵拉姆顺从地闭上了眼晴。她感觉有一双手飞快地在自己脸上涂了一些什么,其中夹杂了一些擦、抹、捏、拿等奇怪的手法。 不过,那双手很灵活,在她还没明白过来的霎间,就忽然停了下来。 “好了。”他递给她一面镜子,镜子里的容颜让她大吃了一惊。 那是谁? 那是一张完全陌生,一张男人的脸。 那张脸面容消瘦,颧骨突起,左脸颊还有一颗黑痣。这难道真是自己?梅朵拉姆忍不住想去摸,但白衣人却制止了她:“时间仓促,这面容还没定形。你逃出生天后,再过三天用清水洗去,就可以还你本来的面容。” 梅朵拉姆顿时停了手,尽管脸上很痒,而且感觉怪怪的。 但她言听计从。因为她已经认定、肯定了这白衣人是特意来拯救她的草原神。 除了神,谁可以随意改变一个人的容颜,让她变成另一个人? 白衣人可没有时间去猜她在想什么,不由分说塞给她一个令牌,道:“你拿着这个出门,若有人问起,你就说奉连堂主之令出去买一些东西。你的声音,短时间内我可没有办法改变,你尽量少说话吧。你不要怕,姑娘。你一定能够逃出去的。” 他的眸子里有鼓励的光茫。 梅朵拉咸こ鑫菝诺哪且豢蹋忽然回过头来,问他:“我叫梅朵拉姆,你是谁?” 白衣人淡淡一笑,道:“石波清。” 梅朵拉姆也曾想过,她要如何从这魔鬼成群的地方逃走? 可她从没敢想过,自己居然会这么大摇大摆的走出寨门。 一见那令牌,喽罗们就手忙脚乱地开了寨门。疑惑也不是没有,一个年轻的马匪低声道:“花堂主不是刚刚押了一批东西回来了吗?怎么连堂主又派人去买什么?”一个年长的则猥亵地挤挤眼,道:“这你就不懂了,连堂主买的都是一些不能让人知晓的东西,比如脂粉,女人的亵衣。这些,花堂主能代劳吗?” 那年轻的恍然大悟,道:“难怪。不过刚才那人说话也怪怪的,象u了的小公鸡。”年长的笑道:“一个好好的大男人非要当什么娘子,这样的人,手底下能有什么好东西,不怪才怪呢。” 两人躲在暗处吃吃发笑,却没有发现走出寨门的梅朵拉姆一脸的激动。 ************************************************************* 钱世命忽然听见了敲门声。人一胖,难免就会发懒。越懒越胖,越胖越懒。他根本懒得动,扯着嗓子喊:“谁呀?” 却不见回答。 这当然不是幻觉。钱世命越想越不对,是谁敢这么戏弄他? 他怒气冲冲开了门。门外没人。却有一件色泽艳丽的拉布西克丢在门外。 这他妈的是什么意思? 钱世命莫名其妙。他踢了这长袍一脚。不想这一踢,就听咣的一声,从里面滚出一块银子。 钱世命的眼睛顿时亮了,就象黑暗中的烛火,熠熠生光。 他马上抱起拉布西克左翻右看,功夫不负有心人,果然又让他发现了一张金叶子。这下,可把他乐坏了。wωw奇Qìsuucòm网 钱世命抬起头,左右察看,确定了周围没有人,立即脚下生烟,嗖地一声蹿进了屋。 贪婪是没有止境的。钱世命并不缺乏钱财,事实上在他吞并了凌云山庄的财富后,恐怕烈马堂最富有的人就是他了。 可他不满足。有了,还想再有。这好象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改不了也戒不掉了。 他看到这袍子时,起初是并不在意的。可一旦袍子掉出了银子,他就红眼了,他希望里面不但有银子,而且还有金子。果然,他找到了一张金叶子。可是一张太少了,他希望是一堆。 可惜,他的好运似乎到了头。在他翻来覆去寻了两、三遍,却依然一无所获的时候,忽听外边人声鼎沸,间杂着几声狗吠。 屋门绲匾簧被人踢开了,花蝶带着三、四个人怒气冲冲地冲了进来。 一眼瞥见他手里的拉布西克,花蝶脸上再也按捺不住怒色,厉声道:“钱堂主,你若是喜欢女人,自己去掳去,却为什么三番五次和我过不去?你以为我是什么,欺人太甚!” 钱世命一跳三丈高,道:“放你妈的屁,老子什么时候见过你的女人了?你少找不自在。” 花蝶见他不认,怒火更炽,冷笑道:“你若没见过她,手里的拉布西克是哪儿来的?莫不是说,你一个大男人穿的就是这个?” 钱世命翻了一个白眼道:“那是老子捡的,关你屁事!” 花蝶再也忍不住道:“兄弟们,亮家伙!制住了他,冷老大那边我去顶罪。” 有了这一句话,众人顿时亢奋起来,一涌而上。 只是钱世命一声冷哼,众人只觉眼前一花,便不见了他的身影。为首的张老三蓦然回头张望,只见身后站着三人,看衣饰倒象是随自己来的,但却无头。 血淋淋的脖子上伤口狰狞,有的象是被狼啃过,有的则比刀砍的还平整光滑。 张老三大骇,惊叫着便想跑。可刚跑两步,眼前就一黑,头上似乎被什么东西套住了。接着就听见咋嚓一声,声音沉闷却很近。居然是从自己脖颈上发出的。 自己的脖子怎么会发出这样的声音?张老三不明白,而且永远也想不明白了。因为若是一个人脑袋掉了,就算再简单的问题也不可能想明白的。 花蝶冷汗淋漓,剑在手,脚却在发软。 他的脸色很难看。就象一个猎人正在追赶一只兔子,却一头撞进了黑熊的怀抱。 他带来的这四个人皆是堂中的好手,却一个照面就让钱世命给杀了。这人的武功竟深不可测,大出他的意料。 花蝶本是一个欺软怕硬的角色,见钱世命露出獠牙,顿时萌生退意。 只是却骑虎难下。 他的脚悄悄往外挪,嘴上却虚张声势道:“姓钱的,这事没完。有本事的,随我来,我们让大堂主评评理!” “谁有功夫陪你?老子忙的很,要去你便去,老子等着!”钱世命自然不肯。这好比街头两人打架,力大总想把对方拎到僻静处狠狠揍一顿,体单的却总想把敌人引到人多的地方让大家评理。 事情闹到这地步,钱世命也是左右为难。他的遮月袋里另有乾坤,凡被遮住的,人头必落。可虎肉好吃难消化,杀了花蝶身边的人还没什么,可要真杀了花蝶,,篓子就捅大了。冷独孤最忌恨的就是窝里斗,若真杀了花蝶,自己就算能活命,也要脱一层皮。 投鼠忌器。 所以他任由花蝶退出去,并没有动手的意思。本来这件事就此按住,花蝶虽然吃了个哑巴亏,但谅他也不敢真到冷凋零面前诉苦。 只是墙角处忽然转出连启云,他先是悠然,后是一惊,指着一地血迹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在干什么?” 花蝶就如同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连声道:“他藏了我的女人,还杀了我的手下。连堂主,你可要为我做主。” 钱世命却双手抱胸,冷哼一声。他的地位比连启云还高一些,别人怕这妖人,他却不怕。 他的高傲显然惹恼了连启云,连启云冷笑道:“花堂主,这个主我可做不了。人家位高权重,哪把我们这些人放在眼里?花堂主,我看你还是去找冷堂主吧。” 说到找冷独孤,花蝶却有些犹豫。 连启云又道:“花堂主,你若是这样忍气吞声,别人还以为你怕了他,日后恐怕蹬鼻子上脸,会惹出更大的祸来。我这两日回来,也正要拜见冷堂主,不如一起去吧。” 花蝶被他再三鼓动,不由动了心,真地和他并肩而去。钱世命怎能吃这个亏,若两人在冷独孤面前添油加醋胡说一通,就是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他也一声怪叫,跑了出去,反比花蝶、连启云更快些。 议事厅的门开着,三人却齐齐止步,再也不敢迈脚。 厅里有人,从连启云这个角度看去,只见一袭红衣俏生生站在窗口,她的脸上似乎凝着一层霜,冷冷道:“娶我?冷堂主,你找我来就是为了说这个?”尽管微有薄怒,但丽质难掩,仍楚楚动人。 看不见冷独孤的人,但他的声音却一字一字传了出来。这人,连启云遥遥见过一面,甚是年轻,只是他的声音却干涩、生硬,象一个老人在磨一把钝了的刀子,语调平缓而冷淡:“不错。我找你就是为了说这个。怎么,你不愿意?” 温水柔冷冷道:“我的心早就死了。我早就不相信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 “人活着,心就不会死。” “如果在五年前,你说这话,我还会以为是我的容貌打动了你。可现在我只是一个丑八怪,你说这话就耐人寻味了。莫不是看中了我的出身,想借用水家的势力?可惜,我和水家已经一刀两断,再无瓜葛。” 丑八怪? 连启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如果连温水柔都算丑八怪,那世上还有什么美人敢说自己美?只是她说得很认真,冷独孤也并没有反驳。连启云听得出她心里的自卑,那可不是想装就装得出的。 丑八怪,水家……等等,水家? 连启云心里忽然一动,想起了一个人。 难道她竟然是她,那个传闻中早已死去的女人? 只是物以类聚,若她真是她,那么那个真正的丑八怪又是谁? 真伤脑h啊。 看来只有一个办法了,试。 就象冷独孤所说,人只要活着,心就不会死。一个人,无论他怎么变,内心深处的一些东西却永远不会改变。 又听冷独孤笑了一声,即便是笑,他的声音也如同一泓死水,没有一点波澜。他缓缓道:“骨肉连心,有些东西不是想抛就能抛开的。不错,我有私心,我是想利用你,和朝廷大员建立关系。可人和人之间,以付出为乐的人又有多少?大多数的人就是赤裸裸的相互利用的关系。我的话,并不急于让你答复,你可以再考虑一下。如果你肯帮我,烈马堂的一切,是我的,也是你的。等想好了你再答复我吧,现在你可以走了。” 如获大赦。温水柔闪身而出,象一缕风。 等她走远,冷独孤才道:“你们进来吧。” 他刚被一个女人拒绝,可他却没有一点窘迫之态。大刺刺地、居高临下地坐在太师椅上望着他们。 他给连启云的感觉,就象一块冰,一块千年不化的寒气凛然的冰。 “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依然是那种干硬,不带一点起伏的语调。 花蝶抢先道:“钱堂主自从进了烈马堂,就处处争强,把兄弟们踩在脚下。这一次,他居然明目仗胆抢走了我的女人,还杀了我几个堂中的兄弟……” 钱世命跳脚道:“胡说八道。冷堂主,你别听他的。这小子带着一伙人闯到我的屋里来,我若不还手,岂不被他们白白砍死!” 两人唾沫横飞,争得不可开交。冷独孤却连眼角也不瞟他们一下,只是侧着头,冷冷望着连启云,问道:“那么,你呢?你是为了什么来找我?” 连启云微一弯腰,笑道:“我和他们不同,我虽然仍记忆不复,但我至少知道烈马堂有烈马堂的规矩。我已醒来两日,若再不拜见大堂主,恐怕大堂主于我,就有误会了。” 冷独孤点点头,什么也没说,只是站起了身。 屋里忽然一冷,就算迎面有人泼来一盆冰水。三人皆都打了个寒颤,不知是不是幻觉,人人都觉得依稀有一抹剑光从鼻尖上掠过。只是定睛再看,哪有什么剑光? 冷独孤又施施然坐下了。似乎什么也没发生。 只是“似乎”永远只是似乎,而不是肯定。 就在大家都以为没事的时候,钱世命忽然杀猪一样惨叫起来,他捂住了左手,左手有血,血似泉涌。 花蝶见他惨状,刚要笑,忽发现自己手掌上似乎少了什么。 一根手指。 他的一根手指忽然叭地一声掉了下来。 冷独孤这才说话,不急不缓道:“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花堂主,你居然为了一件衣服,而断手足。若不给你一点惩戒,我真怀疑你是否能够记住我的话。” 他又侧过头,望了望面色惨白的钱世命,慢悠悠道:“钱先生,我敬你有奇技在身,对我烈马堂来说如虎添翼。故而,你们先前的争执,我隐忍不语。可是不是因为这样,你就认为我的话是过堂风?” 他叹了一口气,道:“自古以来成大事者,莫不是先安内再攘外,先平家再治国。你我兄弟一场,当齐心合力,同舟共济。你们却为了这一地鸡毛的小事,争斗不休,成何样子?今日各断一指,略作警示,下次若再如此,休怪我不客气!” 花蝶、钱世命皆低了头,不敢再发一言。 “至于你,”冷独孤忽然盯住连启云,眸子一眯,一股凌厉的杀气破体而出:“石波清……” 这话一出,众人皆吓了一跳。 连启云更是心头一寒,一颗心都似被寒意冻住了。 只是他为人坚毅,内心虽巨浪滔天,面上却若无其事,咬牙切齿道:“石波清?难道大堂主有了他的消息?这个贱人,若不是他,我也不至于落到这种地步!” 冷独孤目光在他脸上盘旋两匝,见他凛然不畏,这才道:“至于你,石波清这人唯有你见过,可要小心了。听说他已赴塞外,估计这两日也便到了。此人擅长易容,号称千面,让人难以提防。你们大家都留意些,不要让他钻了空子。” 冷独孤把好好的一句话,分成两半说。谁都看出他是故意的,却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 他似乎对连启云有疑心,却又对他最亲热,亲自下座拉了他的手,道:“连堂主,你这次远赴江南,功劳可谓巨大。我这人奖惩分明,你说说想要什么奖赏?” 连启云受宠若惊,诚惶诚恐道:“我原本就是烈马堂的一份子,为烈马堂效劳,原本就是应该的。”又一脸苦色:“我知今要的可不是什么奖赏,只要能把我这失魂症治好,那比什么奖赏都让我高兴。也不知他们使了什么妖术,只要我一捕捉记忆里的影子,就头疼欲裂,苦不堪言。如今我只依稀记得石波清这人,好象和我有深仇大恨,其余的全是一片模糊。冷堂主,如果你真有心赏我,就请人医好我这病吧。” “这个……”冷孤独面有难色,他没料到连启云会要这个,半晌才沉吟道:“这个恐怕是急不来的。连堂主安心养病吧,我想总有一日会康复的。” 上部烈马风云:第九章黑屋子里的鬼 人总是有好奇心的,连启云也不例外。 让他奇怪的是一幢房子。 连启云从没见过这么古怪的房子,整幢房子居然没有一扇窗户,正面倒是有一个门。不过说它是门,还不如说它是狗洞。大约只有三尺高,二尺宽。 连启云不禁好奇心起,蹲下身敲了敲门,问道:“有人吗?” 他这样做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指望有人回答。 答案很简单,虽然隔着一扇门,连启云依然嗅到一股恶臭,就象三伏天把一块猪肉放在水里泡了半个月的那种腐臭。 没有人能够在这样浑浊的臭气中生存。就是臭,都可以把人臭死了。 可就在他站起身来的时候,忽然有一个阴气森森的声音道:“我在家,你找谁?” 声音显得突兀而诡异。 连启云一愣。他试探道:“你是谁?” 那人喋喋怪笑道:“我?我当然是这屋子的主人。你要不要进来看看,这里很热闹的,你是我这个月的第三十二个客人。” 他似乎很好客。 可连启云却实在想不出什么样的客人会喜欢这样臭气熏天的环境。 不过他有他的目地,他对烈马堂所有的奇人奇事都有浓烈的兴趣。 所以他不但没被吓跑,反而道:“好,我进去,不过至少你要把门打开吧。” 窄窄的门晃动了两下,吱呀一声开了。 连启云小心翼翼地钻了进去。还没等他双眼适应环境,看清这个狭小的世界,似乎有一阵风掠过,门又绲匾簧关住了。 屋里很黑。没有窗没有门的屋子当然黑。 连启云只能依稀看见一个人站在自己面前,这人很高大,见了连启云他“咦”了一声,道:“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你。” 他居然认识连启云,他居然能在这么黑的环境下看清他的脸。 连启云问:“你g谁?” 那人讶然道:“你难道不认识我?” “我得了失魂症,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连启云痛楚地说:“所以我才会到处乱跑,我希望我能找到我失去的记忆。我听说,有些地方,因为给人留下的印象异常深刻,常常能唤醒失魂者的记忆。” “这里是那样的地方?” “不是。至少我还没有想起你是什么人?” 黑暗中,那人似乎窃笑了一下。他忽然道:“如果我说我不是人,你信不信?” 当然不信。连启云才不信世上有什么妖魔鬼怪。 装神弄鬼的,往往是人,而不是鬼。 那人道:“如果你不信,你可以摸摸我的脸。” 连启云傻愣愣的问:“真的吗?”他抬手,似乎真的要去摸了。 其实不是。 他暗里已偷偷在指缝里夹了火折子,就在抬手的那一霎间,火折子亮了,照亮了对方的面孔。 不过吃惊的不是那个人,而是连启云。 他看见的简直不是一张人脸,而是一场噩梦。 那分明是一具腐尸,整张脸都烂掉了,沾稠的尸水正顺着下颔滴落。脸上也不知被什么东西啃过,坑坑洼洼的。尤其是两只眼晴,一只已经脱落,垂在脸颊上。另一只,则干脆只剩一个窟窿。 这样一张脸,怎么会说话? 连启云一惊,就在这惊诧的片刻,手里的火折子忽然灭了。 那人怪笑道:“连启云,你居然使诈,你可比以前聪明多了。” 连启云沉住气,道:“也许是因为我过去知道的太多,顾忌也太多,才会让你觉得我笨。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头脑反而因为单纯而清些。” “哦?”那人在黑暗中,道:“有道理。既然你这么聪明,那你想不想猜猜我是怎么死的?” “你死了?” “当然死了。难道你看见的是一个活人?我早就腐了,烂了,死得不能再死了。” 连启云点头。他承认,如果这人都不算死人,恐怕天下就不会有死人了? 不过他居然不怕,一点恐惧的表情都没有,似乎死人和活人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他还饶有兴趣地和这个死人聊天:“你是怎么死的?对了,你一定g被人害死的。” 那人不得不佩服他,一伸大拇指道:“你太聪明了。我是被方裂谷害死的。” 连启云似乎很吃惊,退了一步道:“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要知道,我可是方堂主的亲信。” 他在防备,他在戒备。如果这个人(或鬼)真是方裂谷害死的,那这个人在恨方裂谷的同时,也会对自己心怀怨意吧? 不过出人意料的,那人吃吃地笑了:“你怎么知道的?” “他说的,他亲口告诉我的。” “他说的,你信了?他是不是还说,你这六堂主是他一手提拨起来的,让你为他效忠?”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 那人的声音里充满了不甘和悲愤,几乎是吼叫道:“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一手创立的,当年我和步亏两人才是真正的元老,是我们创建了烈马堂。而他是仰仗我的关系才进来的,开始他对我这个哥哥还是挺敬重的。只可惜,时间一长他的狼子贼心就显露出来,他想逾越,却又有心无力。论才能,我高他何止一筹。论相貌,我比他高大英俊。只怪我当时太糊涂,总想着兄弟手足,血浓于水,他再不甘心,想必也不敢将我怎样。一念之差,竟遭他毒手。” “你是他哥哥?” “不错,我是他哥哥方裂川。” 连启云沉默。 这件事很怪,可又被方裂川说得活灵活现,有鼻子有眼。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从古至今,为了争夺利益,兄弟相残的事并不少见。 这么一想,又似乎见怪不怪了。 连启云人沉默了半天,才问:“你想怎样?” “我想请你帮一个忙。”那人极诚恳地说:“你放心,我和他毕竟兄弟一场,他无情,我却不能不义,我是不会害他性命的。我只是想问他一句话。只是现在我肉身腐烂,无法移动,自然见不了他的面。” 连启云皱眉,一脸厌恶,道:“难道你想让我搬这尸体……?” “当然不是。在我腹部有一个洞,里面有一堆米粒大小的卵。那虫叫做真语虫,是我灵魂所聚,你只要放一粒在茶水中,让他饮下,就大功告成了。” 他本来还淮备了很多说词,谁知还没张口。连启云已伸出手去,抓了一把虫卵。 这个烈马堂出了名的有洁癖的人,居然一点也不嫌脏。 而且一抓就是一把。 这反让他一愣,无话可说了,尴尬道:“你不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不用了。”连启云漫不经心地道:“真语虫自然让人说真话的虫,让一个人讲真话,又不是要他的命,我为什么不做?何况,我也想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你说的是真的。” 看来他不但信了,而且还非常当真,认真,一本正经的想去做。 遇上这么聪明的傻瓜,那屋子里的鬼实在无话可说了。 ************************************************ 方裂谷进屋的时候,连启云正在沏茶。听见脚步声,他连头也没抬,就道:“这是谷雨时节摘的碧螺春,方堂主且尝尝。” 方裂谷却推开小小的茶盏,举起桌上的茶壶,咕咚咕咚牛饮几口,才道:“这样喝茶才痛快,你那盏子还没巴掌大,喝起来太娘们气了,我不喜欢。” 连启云淡淡道:“方堂主是做大事的人,行事自然和我们不同。”话锋一转,又道:“不过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一点的好,假若我要谋算你,在茶水里放了虫卵,你岂不……” “什么虫卵?”方裂谷顿时变色。 连启云依然不温不火,慢悠悠地道:“今日我见有一座无窗的屋子,进去逛了逛,里面有人给我了一些虫子,让我放在茶壶里?” 方裂谷这次不止脸变色,整个人都青了。他捂住咽喉,欲呕不出,指着连启云道:“难道你……” 连启云淡淡一笑,手掌伸出,几粒米粒大小的虫卵落下。他才道:“方堂主以为我是这样的人么?” 方裂谷这才松了口气,只觉汗湿衣衫,犹如在鬼门关走了一趟。(奇*书*网.整*理*提*供) 他拍了拍连启云的肩,以示亲热:“这才是我的好兄弟,刚才你可把哥哥我吓了一跳。”又咬牙切齿道:“他妈的风矮子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竟然下噬脑虫来害我。妈的,他活得不耐烦了。不行,我得找他算帐去。” “原来这就是人蛊中的噬脑虫。”连启云沉吟道。这虫子,他虽没见过却听说过,噬脑虫以人为宿主,当幼虫孵化,便钻进人脑,啃食脑浆。可怕的不是它能致命,而是它的食量很小,所以死亡的过程反比死亡本身更可怕。先是头疼难忍,然后陷入疯狂,再者成为无感无知的白痴,最后脑浆被蚕食大半才死去。 烈马堂大堂主冷独孤虽明文严令,不许堂内私斗。但用这法子,却是钝刀子杀人不留痕迹。试想,一个人如果时常头疼,必给人留下病入膏肓的印象,这样的人死了,想必也是久病后必然的结局。大家只怕谁也想不到,这是人为的吧。 连启云想了想,一伸手拉住他,道:“方堂主且慢,这件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方裂谷一瞪眼,道:“管他复杂,还是简单。老子先拆了他的虫窝再说。” 连启云笑道:“你拆了他的屋子又有什么用?打蛇要打七寸,除草就要斩根,你就算将他打得口吐鲜血又怎样?到头来,他记恨在心。吃亏的仍是你。你先说说你是怎么得罪风无影的,我们再行对策。” 方裂谷讶然:“你知道他是风无影?” “当然。”连启云道:“装神弄鬼的人往往是因为他心里有鬼,当他对我说他不是人的时候,我就认定了他是人。而在烈马堂从来不见人的人就是四堂主风无影。他故意摆了个死尸和我对话,先惊吓我的魂魄,再迷乱我的心志。不过别人的密室传音虽能凝声成线,却是一条直线,而他居然能让声音绕道而行,这就不简单了。可惜他吹灭我的火折子却是个败笔,从那时起我知道他其实站在我身后。只是有一点,我仍不明白,声音倒也罢了,他是怎么让死尸动作的?” 方裂谷嘿嘿一笑道:“这你就不懂了。若说起装神弄鬼,如果风无影说他是第二,绝没人敢说是第一。江湖有许多关于他的传说,也有许多高手败在他的手里,一提起这名字就胆战心惊。说他是打败了别人,不如说是吓败了别人。你所说的那具尸体,其实是瓮,人瓮。” 瓮?人怎么会叫瓮? “当年的塞外可不止烈马堂一股势力,风无影原本是玉郎君的手下,我们灭了玉郎君后才收伏了他,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这人的本领十分古怪,竟能驱使毒虫蛇蚁夺人性命,让人防不胜防。好在我修炼的金缕衣恰好是他的克星,这才让他折服。入了烈马堂,他依然与虫蚁为伍,每月都须三十一具尸体作为蛊虫的饲料。你所看到的尸体,其实只是一张皮和一幅骨架,里面早被蛊虫吃空了。他能发出一种人耳听不见的声音驾驭蛊虫,所以你看见尸体摇头其实不是摇头,抬手其实也不是抬手,而是蛊虫随着声音蠕动。天下不知有多少人被他迷惑了,以为他能附魂于尸身上,其实根本就是骗人的勾当。” “风无影之所以不肯见人,一是他相貌丑陋,二是……” 连启云接口道:“因为他是侏儒。” “不错。”方裂谷忍不住看了看连启云,道:“你可从没真正见过他,你怎么知道他是侏儒?” “因为他所说的话,他总是有意无意说自己高大英俊,又特意摆了一具骨架高大的死尸在我面前,唯恐别人不知道他的“高大”,其实却是欲盖弥彰。胖子总怕旁人说他喘,挫子总怕别人说他矮,风无影也是人也有一样的心理。再联想到屋门的大小,我就是想不知道他是侏儒都不行。” “别人都说小人难养,这话真没说错。这死矮子不知为什么总是和我不对劲,在冷独孤到来之前,我曾经狠狠把他收拾了几顿,他这才老实了些。谁知如今,又死灰复燃。”方裂谷愤愤道。 连启云忍不住想笑。 小人的本意可不是说身材矮小的人。不过身形畸形的人,难免自卑,走在街上又易招惹路人指指点点,被人歧视。久之,心理便多有变态了。 打人不打脸,揭人莫揭短。方裂谷人前人后一口一个死矮子,一口一个死矮子,让风无影怎能不生气? 可生气也不是办法,他打又打不过,惹又惹不起。正万般无奈,忽然赶巧遇上了连启云这个失魂的人,他一时兴起,便想下蛊,置方裂谷于死地。 他想得很美。就算事情败露,首当其冲的也是连启云。 不过,他却找错了人。连启云根本不上这个当。 说完了风无影,连启云又道:“我听赵乱红说,你与冷大堂主曾起冲突,而冷大堂主这人恐怕不是那种说放下就放下的人。” 方裂谷一惊,动容道:“你是说风无影这次下蛊是受人指使?” “我可什么也没说。”连启云一口否认,道:“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都要做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自然是谋反。 可方裂谷一想到这个词,就脸色发青。谋反,说来容易,但他拿什么反,他有什么实力反,他敢反? 连启云见他脸上难看,又笑道:“我是说万一,所谓万一就是万中之一,你倒不必多虑了。你不妨先说说,冷大堂主可有什么缺点?” 缺点? 方裂谷再次皱眉。女色?好象他不爱。财富?似乎他也并不动心。易怒?他几乎没有感情,就象一块坚石。他的人就象他的剑法一样,冷静,冷酷。家人?他可没见过冷独孤有什么亲人,他就象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 他摇头,再摇头。 连启云苦笑,他不认为天下会有完美无缺的人。是人,就总会有弱点,有缺点。 他只好换一种方式:“那他喜欢什么?” 有时候一个人沉迷的、喜欢的,恰恰就是他最致命的。 比如花蝶贪恋美色,就可以以色诱而杀之。钱世命嗜财,就能够借财而除之。 只是冷独孤喜欢的东西,大出连启云的意料。 花。 “他喜欢花。”方裂谷很肯定地说:“他的后院种了几棵花树,他简直把它当作宝贝,连看都不让人看。每日必亲自施肥、浇水。听说当年步亏请他出山,就是因为承诺把这后院连同花一起送给他。” 这个答案太出人意料了。 堂堂烈马堂老大,一代枭雄,喜欢的居然不是烈马,也不是美酒,更不是宝剑。而是花。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花? 连启云很想亲眼看看。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章钱世命的命 钱世命要疯了。 他有一个习惯,总喜欢在酒足饭饱时清点金银。 他清数,不是怕这些财宝自己长腿跑了。 而是在清点的过程中,他有一种满足感,有一种成就感。 他喜欢这种感觉。 @奇@在他看来,坐拥一大堆金银财宝,数来数去,简直是人世间最幸福的一件事。 @书@可以说钱就是他的命,甚至是比命更重要的一件东西。 可是今天,他的“命”竟然丢了。所有的财宝都不翼而飞。 钱世命的眼晴顿时红了。 他的怒火腾地一下就燃烧起来了,他愤怒,比死了爹妈更悲伤。 他就象一条发了疯的狗,黑着脸,东嗅西瞅。 功夫不负有人心,他终于发现了一丝蛛丝蚂迹。 在温水柔的屋外,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颗珍珠。 这颗珍珠是那种不值钱的货色,又小,成色又不好,夹杂着淡淡的黄色。 可钱世命一看见,顿时热泪盈眶,象看见了亲妈。 找到了一粒珍珠,其他的财宝还会远吗? 他是这么想的。 当他冲进温水柔的房里的时候,正在梳妆的温水柔吓了一跳。待看清来人,她顿时沉下脸,道:“你来干什么?出去!” 如果这话在平时,钱世命可能还会有所顾忌。她地位虽然比他低,但她却和冷独孤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钱世命惹谁都不会惹她。 可现在不同,钱世命都快气疯了,他还管她是谁?就是冷独孤在屋里,他也会义无反顾地冲进去。他是谁,他是要钱不要命的钱世命。惹红了眼,命又算什么? 所以他不但没出去,反而气势汹汹道:“贼婆娘,你偷了我的金银珠宝?” 温水柔一声冷笑。笑话,她会偷他的东西,笑话。就算他亲手送她,她也怕脏了自己的手。 她既不做贼,也不心虚,怒斥道:“你给我滚出去!” 她连解释都不屑给他解释。 可这样一来,钱世命越发认定了他的猜测,既然动口不行,他就动手。乌黑的遮云袋象一朵乌云,向温水柔头上罩去。 温水柔一惊,她没料到他真的敢动手。想避已经来不及了,不过好在她还能出手,金鳞龙爪手。 她双手齐出,就想夺下钱世命那古怪的袋子。 只是人人虽然都有两只手,但手和手却不同。钱世命的手非常灵活,象两只翻飞在花丛中的蝴蝶。他的手,和他的人完全不搭界,就象拼凑在一起的怪物。 相比之下,温水柔的手虽然霸道,但招式平庸。一招之下,就被钱世命的遮月袋笼住了手。 她感觉一颤,象是一根弓弦在手上弹了一下。弹不破。 又是咔嚓一声,象是一只伺机而动的老虎,猛然咬了自己一口。咬不动。 接着又是铮地一响,象三、四柄刀同时砍下。砍不了。 最后却是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就象一个人正拿着锯子在锯她的手。 这一下,温水柔不再无动于衷。她感到痛。自己这双手刀剑不入,水火不浸,她以为再也没有任何兵刃可以伤害她了。可现在,她居然感到痛。 她手被缠住,但至少还有脚。她出脚,脚踢钱世命的下阴。 钱世命怪叫一声,一个h斗翻出去。两人蓦然分开。 她心惊。 钱世命却是肉跳,他比她更骇然。要知道自己这遮月袋里面装了几十种机关,岣罨蚩郴蚰セ蚓猓就是一块精铁放进去,也会支离破碎。 可竟然伤不了她的手。 这是什么手,天下怎会有这样的手? 两人相顾惊栗,一时僵住。 **************************************************** 就在钱世命拾起那粒珍珠的时候,一个人敲响了丑八怪的屋门。 丑八怪开门,屋外的居然是那个比女人更艳的妖莲连启云。 这个一身香气浓妆艳抹的怪物正笑嘻嘻望着自己。 他来干什么? 丑八怪皱了皱眉。他没有请他进去的意思,也没有和他搭讪的意思。 “我来告诉你一件事。”在连启云说这话的时候,丑八怪已经毫不留情地把门关上了。 可连启云却一点也不惊讶,他继续道:“温堂主现在有危险,钱世命正在要她的命,你救她不救?” 门又开了,先前的丑八怪怎么看都象一块没有知觉的石头,现在却象一把出鞘的刀,锋芒毕露,迫人眉睫。 他只问了一句话:“在哪里?” “在温堂主的闺房里。” 说到最后一个字,丑八怪一闪就不见了。 他的身法很怪,在平直处象骏马,在拐弯处似泥鳅,在凸凹处却象兔子。 “果然是个热心肠啊。”连启云见他消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无论别人怎样对他,这恨他记不住。而别人只要有一点点的好,这情他就永远记在心里。” 这是一号种子对吴名的评价。 吴名的故事,他对他说过。 他五岁为奴,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通常大家叫他“喂”或“陪刀的”。只有叶赫世家的主人叶赫白偶尔叫他一声“吴名”,其实吴名的意思依然是无名。 他的生活就是陪少主人叶赫宫练刀,当他的活靶子。 叶赫宫十岁的时候,至少有三十个“陪刀的”。但在他十五岁时,就只有三个“陪刀的”,其余的不是死了,就是残了。到了叶赫宫十九岁的时候,就只剩吴名这一个“陪刀的”了。他的手越来越稳,他的刀也越来越狠,他很想在吴名伤疤累累的身上再刻上一记,作为自己十九岁的生日礼物。 可他没有办法,这个面黄肌瘦、发育不良,与自己同龄却足足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少年,像一条泥鳅一样,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伤到他,最多也不过是让他破烂的衣衫再破烂一些而已。 叶赫宫对吴名又恨又恼,有时候,这个叶赫家的少爷甚至想毒死他算了。但吴名有时候却像一条狗。他只要鼻子嗅一嗅,就知道菜里、饭里、水里有没有被少爷做手脚,甚至连叶赫宫花了三千两银子买的蜀中唐门无色无味的断肠散,也不能毒死他。 所以叶赫宫看见他时,就会忍不住咬牙。 不过叶赫宫讨厌他,叶赫家的贵宾西门艳秋却似乎对吴名很有好感。 那一天西门艳秋踱出客厅,发现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傻傻地站在花园的藤架下。她忍不住走过去,想和他说说话。少年的脸却忽然红了,红得像是腊月的灯笼。她走过去,他却想溜。幸好她叫住了他:“哎,你别走。” 吴名忽然就不想走了,她柔柔的细细的声音就像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缚住了他的脚。西门艳秋望着他,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她的声音很轻,似乎怕吓着他。她知道他是仆人,也知道自己不该和这种卑微的下人说话。可她忍不住。看着这个又自卑又胆怯的少年,她就想起了家里那只叫“喇叭花”的小猫,心里就忍不住泛起一丝怜悯一丝同情。 就在那一天,西门艳秋亲手为他缝好了衣服上的破洞,也缝好了他心里的那道伤痕。 那是第一次有人对他笑。 他的世界因此而变得美好。 当他得知西门霜路见不平,杀了一个*少女的恶贼,却惹下了滔天大祸时,挺身而出。 西门霜杀得人不是别人,却是雷霆的儿子雷息。为抗拒霹雳堂的报复,他低眉垂首,求东求西,但那些平日里口口声声说“同生共死”的武林好友,江湖好汉,却好像一下子都失踪了,就连亲家叶赫白也托词回绝。 只有这个少年以单薄的身躯,担当了大任。 他的刀法没有任何招式,完全是应敌而动,随机应变。 他陪叶赫宫“练”了十几年刀,自然知道该怎么躲才躲得有惊无险,也知道别人会怎么躲,更知道怎样才能让别人无法躲,躲不过去。 这其中的道理虽然简单,但却并非人人可以领悟的。可吴名却偏偏用鲜血慢慢参透了这个道理,用十几年的岁月练出了一种怪异的身法,创造了一种“刀法”。至于这刀法的名字,他不知道。没有办法知道。这种刀法只好叫做“不知道”。 只是好景不长,吴名和他的“不知道”刀法只是昙花一现。甚至还没来得及在江湖上扬名,就被雷霆击“杀”了。 ************************************************ 钱世命一向眼高过顶,瞧不起人,他最瞧不起的人就是丑八怪。 他简直想不通冷独孤为什么要收留丑八怪,并让他当了堂主。 在他看来,这人简直是一块顽石,愚不可及。 无论别人怎么瞧不起他,甚至污辱他,当面嘲弄他,他都一言不发。 似乎是个没有眼晴没有耳朵,也没有嘴巴的木头人。 在钱世命眼里,这完全是懦弱。 一开始,他还觉得这人沉默寡言、高深莫测。便出手试探,他怂恿丑八怪的厨子专以糙米青菜给他食用,下人们却把鸡鸭鱼肉吃得喷喷香。他以为、认为,但凡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必然发怒、发火。好歹他也是一堂之主。 可结果即让他大跌眼镜。丑八怪竟忍气吞声,连屁都没放一个。 这一下,钱世命完全认定了、肯定了:这丑八怪完全是个废物。 所以当丑八怪怒气冲冲地举着一把锈迹斑斑铁刀,站在他面前的时候,钱世命不但不害怕,反而笑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这几天到底是怎么了?所有人都象发了疯,所有人都和他作对。先是花蝶挑衅,然后温水柔席卷了他的财宝,现在甚至连丑八怪都敢在他面前举刀? 难道是因为自己是个慈眉善目的胖子,样子太和善了?还是因为自己出手太少,他们以为他是病猫,好欺负? 真是他妈的怪哉! 他是真的火了。他现在只想杀人。 动了杀机的时候,他却完全冷静了下来。这就是高手和庸者的区别。 杀人,是不能动怒,不能动气的。 他眯起了眼,冷冷道:“你是来多管闲事的?” 丑八怪的确是来管事的,但对他来说,却未必是什么闲事。 他的话素来很少,他只回答了一句:“你不许动她!” 钱世命的手青筋暴出,他长吸了一口气。 你不许动她。 这话多么可笑啊。 你以为你是谁?居然敢用这样的语气来命令我? 简直是找死,该死。 钱世命终于出手了。 在温水柔的惊呼中出手。 即便丑八怪是来救她的,温水柔也并不看好他。 不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出过手,而是因为他是负伤而来的。一个人被杀得千疮百孔,遍体鳞伤,连反戈一击的力量都没有。这个人就算强,又能强到哪里去?(她在烈马堂是个异类,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并没听说过丑八怪的伤是从哪里来的。) 故而她感谢他的好意,却不认为这种自不量力的行为会有什么好结果。 只是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完全想不到。 明明是钱世命先动,丑八怪才动。可钱世命的遮月袋还没罩住丑八怪的头,丑八怪的刀锋已经贴在了钱世命的脖子上。 钱世命的两只手就象蝴蝶,忽进忽退,飘忽不定,这种手法不知迷惑了多少人,只觉得眼花缭乱,难以招架。 可在丑八怪面前没用,无效。他似乎一眼就看清了、看透了钱世命的破绽。直截了当,一刀就斩了出去。 只一刀。 却要了钱世命的命。 真要命! 钱世命白眼一翻,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感觉到刀锋割破皮肉,鲜血溅出体外,颈骨一阵剧痛。 痛。 更惊。 谁也想不到这丑八怪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高手中的高手! 钱世命失算了。他几乎只有闭目等死了。 他没有死。 因为屋子里忽然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柄剑。 剑是寒气森冷的剑,人是比剑更冷的人。 冷独孤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出现,他刺出了手中的剑。 剑冷如霜。 剑刺在丑八怪的刀锋之上,丑八怪一个踉跄,一连退了十几步,直到后背撞到了南墙上,才停住。然后他开始喘息,就象一个人一口气奔跑了百十里,又象一个人掉进河里快要窒息而死却又被人拖上水面。 冷独孤只刺了这一剑,却让他大汗如浆,四肢酸软,无力再战。 冷独孤还剑入鞘,冷声道:“你们不要再闹了,烈马堂的事已经够多了。” 钱世命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涕泗纵横的嘶声大叫:“冷堂主,你可要为我做主。我的钱,我的钱全不见了。就是他们,就是这对狗男女……” 他颈上有伤,刀伤入骨,血流如注。他想到的居然不是止血,而是喊冤,为钱喊冤。 这些话,冷独孤却似乎不想听,截断道:“不是他们。你的钱不是他们拿的。” “不是他们?”钱世命有些发愣,他不明白冷独孤为何如此肯定。他问:“不是他们,还会是谁?” “石波清。”冷独孤森然道:“是石波清做的手脚。他来了。”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一章究竟谁是石波清 赵乱红曾经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关于聚宝盆的故事。 一个人在地里挖到了一个瓦盆,放一枚树叶进去,里面就会生出两枚树叶;放一颗石头进去,就会变成两颗石头。居然是个聚宝盆。 那人大喜,急忙把聚宝盆搬回家。先倒了一斗铜钱进去,捞出来时却是两斗;又放了五个金元宝进去,再拿出来已经变成了十个。 正在他拼命倒钱捞钱,想要一夜暴富的时候,他老爹凑过来瞧热闹,结果老人家一不小心跌进盆里。他在盆里直叫:“跌死我这把老骨头了,快拉我起来!” 那人慌忙把他拉出来,刚安顿好老爹。又听盆里有人叫:“跌死我这把老骨头了,快拉我起来!”回头一看,盆里居然还有一个一模一样的老爹。 赵乱红过去是不信这样的故事的,太荒涎了。 怎么会出现两个一模一样的老爹? 可是今天,他算开眼了。 刚服侍完连启云洗漱完毕,他正要去院子倒水,迎面走来一个人,一脸疲惫地和他擦肩而过,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道:“快去给我倒水洗脸,这几日奔波千里,简直累死奴家了。” “是的,爷。”这声音太熟悉,赵乱红几乎是下意识的便随口答应。可答完之后,他就愣住了。 他回头看了看那人,没错,就是连启云。尽管他的发鬓凌乱,白衣也落满了积灰,一脸风尘,可他千真万确的就是连启云。 这里是连启云的“闺房”不错,连启云也应该坐在这里,这也不错。 可是……但是,他是什么时候出去的呢? 他刚刚还在屋里洗脚,说要歇息了,怎么一眨眼就跑到了外边,而且还一身风尘,似乎奔波万里的样子? 他正纳闷,从里间又走出一个人来。一样的白衣,一样的面容,一样的神色,就连高矮月胖瘦都一丝不差。 两个连启云猛然打了个照面,皆都一惊,失声叫道:“你是谁?” 赵乱红就象传说中那个倒霉儿子,顿时傻了眼。 他望了望窗外,月儿才刚刚挂上树梢,星星还没来得及眨眼。天还没黑透,怎么自己就已经开始做梦了呢? ********************************************** 乱了。 全乱套了。 难得一聚的烈马堂堂主,九个里居然聚齐了八个。 七个人都瞪大眼晴望着这两个一模一样的连启云。 年年怪事,今年特别多。 尽管上下打量,左瞅右看,却没有任何人看出两个人的差别在哪里。 他们完全是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就连声音都一模一样。 他们都知道两个人里必有一个是石波清,可究竟谁才是石波清? 花蝶自作聪明,以为易容不过是小伎俩。他认为所谓易容,不过是脸上蒙了一层薄皮。 一旦薄皮脱落,真相自现。 但冷独孤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 没这么简单。 易容之术分三层境界,下乘,大乘,上乘。 蒙皮上脸是易容中最笨的法子。 一是不管什么皮,终于肤色不同。你固然可以以颜料涂抹,但你流不流汗,呼不呼气?若汗水滴到额头怎么办?呼气湿了鼻唇怎么办? 二是,皮绷在脸上与面具无疑。可是如果紧了,你若一笑一嗔,蒙皮不能随表情张驰,必然绷裂。如果松了,则满脸皱纹,而且明明皱纹在左边,两人畅谈片刻,居然跑到了右边。岂不是天下笑谈? 三是,人的脸不仅仅是相貌那么简单。人的七情六欲全都反应在脸上,不是说人家脸上有一颗痣,你脸上也安颗痣,那就象了。每个人对事物的理解都不相同,有人喜欢狗,有人厌恶狗。若你不知情,见了狗,应该皱眉,却开怀大笑。这人,早被戳穿了,还装什么装? 石波清号称天下易容第一人,他扮一个人,从里到外,都形神俱备。所用的易容物,也不是什么人皮,蛇皮,而是一种特殊的胶质。 这样的人,怎么会傻乎乎的蒙一层皮到脸上,让你去撕? 钱世命最近最是倒霉,犯事太多。所以他一心想要讨功。他提出的方法是辩论,让他们自己说谁是连启云。 结果两个怒不可遏的连启云,皆是一幅“我才是连启云,舍我取谁”的表情。 一时唾沫横飞,一个道:“我才是真正的连启云,你还是招了吧?”另一个道:“放屁,你这个妖言惑众的妖人,趁早现出原形!”一个大叫:“我知道堂中的很多秘密,有胆的便各说出一、二桩,让大家辩识。”另一个咆哮:“少来这一套,你们既有办法让我失忆,必然也有办法诱我供出烈马堂的隐秘。”一个面红耳赤道:“我才是连启云,石波清你就受死吧。”一个悲愤莫名道:“我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却落得这样下场。石波清,我誓将你碎尸万段。” 最好的方法,居然是连启云自己提出来的。 其中一个连启云道:“我追随烈马堂多年,身上必有伤痕,这一点却是假冒不得的。不妨解衣一观。” 众人皆眼前一亮,这法子妙,妙得很。 就算石波清再会伪装,他怎能知道连启云受伤会伤在哪里?就算那隐藏的高手用不知名的手法,在连启云迷乱无知的情况诱出烈马堂的机密,也绝不会问到这无关轻重的小问题。 这法子太好了。 只是让谁先来? 提出建议的连启云胸有成竹道:“既然是我提出的,自然让他先解衣。我可不想让他有机可趁,知道我的伤势。” 很合理。没有一个人反驳,就连另一个连启云也只是冷笑道:“石波清,你若不说,我还想不起来。你这是自掘坟墓。” 那连启云也反唇相讥道:“你倒是亮了再说,莫不成你心里有鬼?不敢亮伤,只逞口头之快?” “这有何难?”连启云解了腰带,衣襟一拉,露出左腰一个伤口,伤口呈月牙状,肌肉外翻,鼓出肤外。可见当年伤痕之重。他抬头望向方裂谷道:“这是烈马堂创建初期,我们与玉郎君三丈谷一役,我所受的伤。方堂主,你可记得?” 方裂谷点头,那一次撕杀惨烈。他的确有个哥哥叫方裂川,只是资赋平平,学艺不精,就是在那一战而殁的。 他记得很清楚,连启云因此失去一肾,正在左腰。 见方裂谷认同,大家把目光投到另一个连启云身上,看他何解。只见他神色凄厉,正用手抚mo腰际,似这伤痕勾起了无数伤痛的回忆。 方裂谷看得心头一酸,提醒道“连堂主,该你了。” 那人一声悲啸,两行热泪滚了下来,他猛地把衣襟一敞。 大厅里顿时雅雀无声,尽皆震惊。 伤口赫然在目。 呈月牙状,红肉外呈,微微鼓起。 两道伤疤的位置,形状无一不同。 这……这怎么解释?怎么可能! 大厅里静了片刻,似一千只蜜蜂涌起,顿时炸了窝。 两个连启云还没说话,堂上已经议论纷纷,吵成了一片。 钱世命指着那衣冠整洁的连启云道:“他是石波清!他一来,烈马堂的事就忽然多了起来。” 方裂谷跳脚道:“放你娘的屁!我和连启云一起厮混多年,他是真是假,难道老子分辨不出,反让你这新来的指手画脚?我看那后来的,才可疑。” 这个连启云大怒,道:“钱堂主,事事都牵连的人,恐怕是你吧。” 那个连启云大悲,沉声道:“方堂主,难道连你也不认识我了?你怎么可以指鹿为马?” 乱。 乱成了一片。 各持己见,都认定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 原本有怨隙的人,更是恶语相向,更不能把对方格杀当场。 烈马堂背后的仇视如暗流涌动了起来,多少新仇旧恨一并掀开。 烈马堂成了一个火yao桶,一触即发。 在这时刻,一直沉思不语的冷独孤才说了话。他一抬手,全场顿时静了下来。 你可以不服天,不服地,但你不能不服冷独孤。 他从不以德服人,也不会讲什么道理。他只用一样说话,就是他的霸道。 当一个人的霸道,霸道到了让人畏惧的地步,那霸道反而成了一种威信。 对于这件事,冷独孤似乎也很头疼,他终于下了一道命令:“先将这两人都囚禁起来,一个关在东牢笼,一个关在西牢笼。看守倒不必太多,毕竟这件事若要传出,必人心惶惶,我们脸上也不光彩。就各自只派一个人吧,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两个连启云都一脸悲戚,他们不服。毕竟派自己出去的是烈马堂,失手被擒,不但没有人救,回来反被这样对待。大凡是个人,有谁会高兴,会服气? 冷独孤却不管那些,先关押了再说,反正谅他们也翻不出大浪。 半晌方裂谷才道:“只派一个人看管,这……恐怕不妥吧?” 冷独孤冷笑道:“以石波清的智力,就算派二百人看守又如何?他若要逃,就算派一千个人都没用。而我,怕的不是他逃,而是怕他不逃。” 原来这是一个局。冷独孤设下的局。 既然两个连启云碰了面,石波清想做的必然是逃。 欲擒故纵。 他只要一动,冷独孤就有办法对付他。 在内寨,每个箭塔上都埋伏了十名弓箭手,在寨门附近则隐藏了百名眼尖手快的刀斧手。 连启云的易容术虽高明,武功却是稀松。有了这样的安排应该足够了吧。 只是他没想到,一夜无事,竟然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石波清似乎并不打算走,他很沉得住气。他不急。 他不急,冷独孤心里反而没有了底。清晨一起床,他就匆匆赶到两个狱房,仔细查看。 东牢笼的连启云仍在。听到动静,他睡眼蒙胧地睁开眼,一看见冷独孤就一脸激动,大叫:“冷堂主,我是真的连启云啊,你怎可这样对我?” 这很正常。一个人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却被当作囚徒,任谁,谁心里都不好受。 冷独孤什么也没说,转身去了西牢笼。 西牢笼的连启云也在,他睡得正酣。这睡不是装睡,他的呼吸、他的心跳都表明他是真的在睡。 这也很正常,一个人莫名其妙遇到一个连自己都真假难辨的人,情绪难免激动,激动过后就是疲惫,他若是精神抖擞反而不正常了。 难道自己想错了?冷独孤疑惑不解。 他转身想出去,忽然发觉不对。 什么地方不对? 那个给自己开门的狱卒不见了。 本来他轮值一夜,也该换人了。只是这时天刚刚露出鱼肚白,轮换的人还没来,他怎么就走了? 冷独孤大吃了一惊,他立即转身,长剑一挥,儿臂粗的铁栅栏齐齐斩断。他一闪身,就把连启云揪在手里,叫道:“连启云,你醒醒,看看我是谁?” 声音如雷。可连启云居然毫无反应,依然睡得香甜。 冷独孤大怒。他不是傻子。他立即明白过来,石波清居然在自己眼皮底下溜走了。里面这个人虽然长了一张连启云的脸,但他绝不是连启云,他是真正狱卒。 这简直是个讽刺。 自己自诩聪明,却被石波清轻易玩弄于股掌。 脚印是在外墙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发现的,脚尖向外,只有出没有进。 等各大堂主赶来的时候,什么也没看见,能看见的只是冷独孤那张发青的脸。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二章风雨欲来 后院,一片狼籍。 花瓣、绿叶落了一地。 冷独孤这才发现他的后院早被人光顾了。 花,叫京华一梦。 名字很怪,样子更怪。花瓣竟是一道一道红蓝相间,象是有人用笔描上去的。 花很香,是那种让人嗅一下就一辈子都忘不了的浓香。就好象里面藏着一个花妖。 只是却嗅不得。 它让人沉睡。 沉睡和昏迷虽然表象相同,其实却有本质区别。 江湖上有许多种迷香,其实都是毒,让人昏迷的毒。 但京华一梦不同,它不是毒,却比毒更厉害,更让人防不胜防。 京华一梦,五年才长一尺,十年才开花,二十年才结果。它的花嗅一嗅,就能让人昏睡一宿,一瓣花就可以让一头大象失去知觉。 若不是七年前有京华一梦相助,迷倒那个人,恐怕他如今仍困在那个狭小的山谷里吧。 这花尤其珍贵,全天下也只有步亏种的这几株。 他视若珍宝。 可这一切却让石波清给毁了。 他还真是会选时间啊,看来即便昨夜连启云不出现,他也要动手了。 只是,他究竟想要怎么动手?他究竟想干什么? 他走了,这一切都成了谜。 他真的走了吗? 冷独孤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 比冷独孤更懊恼的是方裂谷。 创建烈马堂时,他风华正茂,斗志昂扬,所以步亏说要与他的马帮合并,共建一番事业时,他一口应允。 他不甘平庸,他有野心,有壮志。 这样的人,自然不肯屈居人下。早在多年前他就开始培植自己的力量,以便将来与步亏分庭抗礼。 连启云就是他一手拉起来的亲信之一。 可以说以前的烈马堂,步亏主内,他主外,说一不二。 但是冷独孤一来就打破了这平衡,这个从来就没听说过的年轻人,一来就坐上了第一把交椅,被步亏捧到了天上。 他承认,这人的确有狠,有本事。 但他养尊处优惯了,难免不甘。只是一动手,他就落了下风,被那詹右唤O牌屏说ā5人重新振作起来,已经晚了。 他发现自己已被孤立。 温水柔、丑八怪这两人是冷独孤收留的,钱世命是步亏劝降的,而风无影也许是当年被自己打得太惨,一直心怀怨恨。他g靠向步亏的人,而步亏又与冷独孤如胶似漆,亲热得很。 而自己的两个亲信,花蝶见风转舵,已和他貌离神合。唯一一个可以信赖的连启云,自己居然在昨夜认错了人,把他当作石波清,不但没帮他的忙,反而险些害了他。 连启云和他之间恐怕也裂隙深重了。 温水柔初来时,他曾一时兴起,问道:“你看我们三大堂主如何?” 温水柔的回答是:冷独孤武强,步亏深谋,而你爽直。 他听了这暗自高兴,现在想起却是讽刺。想来她说的爽直,其实更应理解为鲁莽吧。 他竟在连启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失了手。现在,就是想弥补都晚了。 他懊恼,烦恼。 他深知连启云的性格,这人虽是男人,性格却尤胜女人,心眼狭窄。这一次风波之后,恐怕他连看都懒得看自己了。 只是他又错了。 大错。 连启云居然心无芥蒂,主动找上门来,和他一番畅谈。 他先是恨恨而谈,说不出的失落和怨意:“我真不明白,烈马堂究竟有没有我这六堂主的位置。如果我被擒当日,就被当场格杀了,恐怕也不会有人落一滴泪吧。” 原来他更在意这个。 方裂谷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道:“这个,在我们收到霹雳堂飞鸽传书后,我也曾提议出动人马去救你。但冷独孤却一口否决,他说江南与塞北相隔千里,纵然出兵,也远水救不了近火,当务之急是借霹雳堂的势灭了凌云山庄,而不是救人。” 连启云冷笑道:“这么说我的死活,是不放在你们眼里了?” “这话不能这么说。”方裂谷一瞪眼,道:“他是他,我是我,两不相干。事后我也想过,冷独孤这么做,确有铲除我臂膀之意。你固然悲愤,难道我心里舒服么?只是他如今势大,我能奈何?” “他势大,我们就任他鱼肉,坐以待毙?”连启云眸子里迸出杀意,阴笑道:“这次是借刀杀我,下次恐怕就轮到你了。” “我又何尝不知?”方裂谷苦涩道:“其实他已经动手了,他让风无影给我喂吃噬脑虫,我这金缕衣刀枪不入,怕的就是以内而破。幸好,那时你……不,是石波清没有下手。我这才逃得一命。” 连启云森然道:“这一次没有得手,未必下一次也如此幸运。” 方裂谷惶惶然道:“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破!” “破?” “对,不破不立,破而后立。”连启云咬牙道:“冷独孤虽然武艺高强,但如今没有步亏在身旁,就和同老虎没有了牙齿,我们还怕他干什么?不如趁机……” “可是……”一提这个,方裂谷就脸色发青。他明知四周无人,却左右看看,才敢开口:“可是如今烈马堂的人全以他马首是瞻,我们怎么可能得手?” “这可末必。”连启云喝了一口茶,这才悠然道:“花蝶多年不得重用,心里未必不愤然。只要诱之以利,自然俯首。钱世命视财如命,若在以往,自然不会投靠我们。可如今他钱财尽失,冷独孤却束手无策。只要方堂主肯下血本,以财惑之,变节是笃定的事。至于丑八怪和温水柔就交给我吧,纵不出手相助,也绝对让他们袖手旁观。” 见方裂谷仍举棋末定,连启云又道:“方堂主是不是觉得我一回来,便杀气冲冲,是否太性急了一些?其实不然,据我所知,冷独孤就要对你动手了!” “哦!”方裂谷一震,望向连启云。 连启云这才道:“就在明日下午,冷堂主会召集各堂主在议事厅商议铲除塞北丐帮的事,说是攘外却是除内。我也是无意得知,他以举杯为号,一举杯,风无影和他就会动手。你若再迟疑,恐怕命不保夕。不如你且先和花蝶、钱世命串通,随机应变。若无此事,把我千刀万剐也不为过。时间无多,你仔细考虑清楚了,不要临阵磨枪,濒死求佛。” 方裂谷闻言,如雷贯顶,竟半晌作声不得。连连启云什么时候走的,他都浑浊不知。 只是沉思间,忽听外边传令兵道:“冷堂主有令,明日下午未时于议事厅议事,共商讨伐丐帮之事!” 声音远远传来,方裂谷听在耳里,却猛然打了个冷颤。 来了。这一天真的来了。 他真的要动手了! ******************************************** 温水柔救他,当然不是图什么回报。 她并不认为那个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人是什么高人,她见到他时他已神智不清,浑身的伤口已经溃烂,恶臭阵阵。 只是他却没有象常人一样呼痛、呻吟,他反反复复呼喊却是一个人的名字,一个女子的名字,艳秋。 他的整张脸都是扭曲的,看起来分外狰狞。只是温水柔却发现了他眼角的一滴泪。 也许只有在昏迷,在昏浊无知的时候,才会让一个人看清另一个人真实的内心。 那一刻,她的鼻子一酸,眼眶忽然红了。 他让她想起了许多往事,许多伤心事。 自古多情人伤心。 是不是所有真心付出的人,都必然有一个不忍回首的回报? 还是说,人的感情是不能付出全部的? 她不知道。 她曾经一度仇视男人,认为天下的男子都一样薄情、寡义;认为也只有男人,才会这么丑恶、肮脏。 可她见到了他。 他改变了她的看法。 天下男女原本都是一样的,有的负情,有的痴情。有的对情感嗤之以鼻,有的把它视为珍宝。 她和他原来都是一样的人。 同是天涯沦落人。 冷独孤的一句话让他留了下来,但救活他的,却是她。 他触动了她内心深处的那根弦。 其实她不单在救他,也在救自己。 看着一个鲜活的人在死亡的阴影一步一步走出,腐烂的身体重新焕发生机,她绝望的空洞的死灰一样的心才会跳跃起来,让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所有人都以为她和冷独孤有什么莫名的关系,她却最清楚,他们完全是两个陌生人。 冷独孤只是想利用她家族的势力,而她则只是想躲到一个天高地远的地方,躲个清静。她不可能答应他什么,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 丑八怪的到来,反而成了她躲避他的一个借口。 她救了他,他又何尝不是救了她? 所以当他为她不顾一切,一怒拔刀的时候,她不认为这是他应该做,应该回报她的。 而是心怀感激。 她欠了他一个情。 她很想对他说一声谢谢,只是他又收敛了锋茫,重新变成了一言不发的木头。 温水柔想和他谈谈,他就象一只受伤的贝壳,封闭了自己的世界。这让她想起当年,唐怕对她蓦然下手的那一刻。 那一刻,他刺伤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脸,更是自己的心。 丑八怪应该比她小,虽然他面目扭曲得看不出年纪。但看一个人年龄,不必看他的脸。而是看他的眸子,真实的年龄是岁月印刻在眼里,而不是脸上。 她认为做为一个姐姐,她应该提醒他几句。 只是她还没找他,他便来找她了。 敲门声。 怯怯的、犹豫的,徘徊不定的敲门声。 开门。门外是一张丑得不能再丑的脸。然而这脸,如今她看着却觉得亲切。 “我……我有些话想对你说。”他似乎有些紧张。 温水柔让他进了屋,以宽容地语气问:“你想说什么?” 没想到他的第一句话却是:“你为什么来烈马堂?” “我为什么不能来?” “你不适合这里。” 温水柔笑了,这是丑八怪第一次看见她笑,她笑起来的样子真美。只是笑容里却有说不出的苦涩。她摇摇头,无奈地说:“我有选择么?嵴咚担我能选择么?” 她没有选择。在被唐怕弃的那一刻,她已经没有了选择。 她已经错了,错得无法挽回。她索性一错一再错,破罐子就让它摔得再破一些又何妨? 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是命运把她推到了悬崖上,是上天让她没有了选择。 她还能怎么办?她已经心冷意灰,失去了挣扎的勇气。 看见她眸子里的萧瑟,丑八怪叹了一口气,道:“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有个教书先生,姓杨,他满腹才学,却怀才不遇,因不懂结纳通融,在科举中一再落第。他觉得很惭愧,让他感到欣慰的是他有一个儿子,很聪明,也很好学。他把一生的希望的都寄托在儿子身上,盼望他将来能出人头地。” “他的儿子也一直很听话,很乖,从来没做过让他蒙耻的事。只是有一天,街上来了个卖麦芽糖的,私塾里别的孩子都是富家子弟,买了那麦芽糖,故意在他儿子面子吃得啧啧有声,故意眼馋他。” “杨家清贫,他能读书,全仗了爹是教书先生,哪有余钱给他买零食?小孩子年幼,耐不住诱惑,居然去外面偷了一串铜钱来。等到傍晚,东窗事发,卖肉的屠夫骂骂咧咧找上门来,把杨先生骂了个狗血喷血。” “杨先生一生清高,却被这样折辱,一时血往上冲,对儿子一阵暴打,吼道:‘我杨家也算书香门第,平日里清白做人的道理也和你说了不少,却怎么教出一个贼来?白辱了读书人的斯文。你今日就给我滚出去,杨家没有你这样不知羞耻的畜生。你就死在外边吧,从此不要再回来了。’” “那孩子年方七岁,正是懵懂无知的年龄,哪里懂得爱之越深恨之越切的道理?以为父母真的不要他了,就投了河。等杨先生听说,天夜已暗,滔滔河边哪有什么人影?只在河滩上找到一只小孩子的鞋。杨先生欲哭无泪,悔之晚矣。” “正在杨先生含泪眺望的时候,忽听一声惨叫,原来一个赤脚赶路的人被草丛里的蛇咬了脚趾。这人身材瘦小,却十分暴烈,竟生生用斧子将整条腿都砍了下来。杨先生大惊,道:“你这人好生愚蠢,伤的只是脚趾,你却把整条腿砍下来做什么?何况,夜色昏暗,你根本没有看见那蛇有毒无毒,焉知它能要你性命?理当及时医治,嵝砘褂谢会。”” “那人一声不吭,也不理他,又拖着另一条腿向河水爬去。杨先生更是惊讶,喝道:“你又要干什么?”那人答道:“我一条腿已经废了,反正也成了一个废物,以后我拿什么养活自己?左右都是一死,与其将来饿死,不如现在投河死了干净!”” “杨先生急得又是跺脚,又是摇头。拼命拉扯住他,道:“你这汉子,怎么如此混帐糊涂?你虽失去一脚,却还有双手,怎么可以妄言会被饿死?只因失去一肢,就要舍其全身,这样的想法真真愚蠢之极!”” “那人忽然冷笑道:“我先前不知道什么叫混帐什么叫糊涂,原来这就叫混帐糊涂。我倒听说有人因为儿子偷了一串钱,就口口声声让他去死,就认定了他日后一定是个贼。被蛇咬了,你还知道要给伤者医治的机会。可儿子错了,你又何尝给了他改正的机会?只是因为他一时的糊涂,你就断定了他一生是贼,这与我断一肢舍全身又有何区别?”” “杨先生听了这番话,如雷贯顶,顿时呆了。这才知道这人原来却是点化自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是大错已酿,后悔也来不及了。那人见杨先生萌发悔意,一长身,竟站了起来。原来他砍断的只是藏在裤子里的树枝,真正的腿却是蜷着。他对杨先生道:“你跟我来吧,孩子没事,”原来他早在河水里救了那孩子,那孩子却不敢回家,向他一番哭诉。他这才演了这场戏。” 他讲得生动,温水柔听得入神,不禁问道:“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 丑八怪微微一笑,道:“他现在是朝廷的地方大员,原来小时候偷过东西的,长大未必就是贼。” 他来,自然不是为了讲故事。 温水柔听得出他的言外之意,但仍沮丧道:“能听懂和能做到,完全是两回事。我先是无意铸错,再后来又赌气犯错,已经错无可错。人生有多少光阴,可以悔,可以错?都说回头是岸,可我就是想回头,也找不到岸了。” “其余一个人如果真心想回头,哪里不是岸?你在这里终究不是长远之计,冷独孤已知你的身份,这人无所不用其极,你认为你靠躲就能躲得过去?” 温水柔一笑道:“其实你不找我,我也要找你。我要说的,和你所说的异曲同工。你和我不同,我来烈马堂五年,已深陷其中,就算我想走,冷独孤也不会放我走。你则不同,你年轻,又有一身好本领,到哪里不能安身,何苦留在这烈马堂?” “我是要走,不过要走一起走,终究有个照应。你救了我,我却抛下你独自逃走,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温水柔叹了一口气,幽幽道:“一起逃走?这样的机会恐怕没有。” “有。一定有。”丑八怪决然道:“明日议事厅议事,方裂谷必然发难,只要冷独孤一死,烈马堂必然大乱,那时想逃出去,易如反掌。” 温水柔忽然静默不语,只是盯住丑八怪上下打量,象是忽然发现他鼻子上长了一朵花。 丑八怪在她目光下有些躲闪,道:“温堂主,你这是……?” 温水柔蓦然冷冷地说:“你今日说话似乎太多了一些。” 丑八怪一惊,道:“温堂主,你多虑了。我平日里不说话,只是我与他们道不同不相为谋,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我可不想对牛弹琴。” 温水柔却一脸不信,抬头望向窗外道:“石波清,你也不必太紧张,你知道我是什么人,我也知道你是什么人。你我并无利益冲突,我是不会说出去的。只是将来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必须与你敌对,你要小心,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现在你可以走了,你的话,我会考虑的,多谢你的美意。” 石波清走了没多久。 屋门又被敲响了。 怯怯的、犹豫的,徘徊不定的敲门声。 ***************************************************** 连启云说得不错,钱世命嗜钱如命。先见他这落魄的三堂主进来,虽然表面上恭恭敬敬,但眼角分明有不屑之意。 一见他这势利样子,方裂谷就恨不能生撕了他。可事关大局,要与冷独孤对抗,多一枚棋子,便多一份力量,多一份把握。 方裂谷忍了又忍,耐下性子和他“探讨”一番。 他起初也是心怀芥蒂,不敢说的太直白。 先说梦想,说男儿当有一番志向,无效。钱世命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再说地位,若他肯奋力一搏,地位必然超前,也不致受什么委屈。无用。钱世命无精打采,几欲睡着。 方裂谷最后只好说钱。他这人理念不同,从来没把钱财当回事。因此,虽明知钱世命视财如命,如依然不抱希望。 人总是会自以为是,总以为自己是对的,别人也会追随自己的所思所想。 这当然是大错特错,一叶遮目不见森林。 只是他没想到,一提到钱,钱世命就马上来了精神。 说到他钱财尽失,冷独孤却不予理会,钱世命竟失声大哭。 说到若他能反戈一击,方裂谷许诺将烈马堂的资产全赠给他时,他喜得手舞足蹈,恨不能给方裂谷一个狼吻。 要知道肖家虽然曾经是塞北首富,但终究是一家之私。烈马堂掳掠多少,纳金无数,又岂是肖家所能比拟的? 他也不想想,若方裂谷真举事成功,把金银之物全给他,那偌大的烈马堂靠什么支撑? 这道理,三岁的小孩都懂。钱世命偏偏不懂。 利令智昏。 他只顾看钱了,哪里顾得金钱里伏着的危机? 让方裂谷头疼的,反而是起初以为最容易说服的花蝶。 无论方裂谷说什么,他只是摇头。 他不比钱世命。钱世命一见了钱,就失去了理智。而花蝶,在任何时候都拥有一分清醒。 他并不看好方裂谷,并不认为他能一击成功。 所以即便方裂谷恶狠狠地质问他:“你难道你一辈子都心甘情愿当你的八堂主?”他也只是沉默。 方裂谷气得拂袖而去,丢下一句话:“明日除了风无影,我们全都结了盟。你倒是想想,你以后在烈马堂还有什么位置?” 这话是气话,也是真话。 花蝶已烙上了方裂谷臣子的印记,若真动手,他就算想帮冷独孤,冷独孤也未必认为他是真心。若是中立,谁也不帮,这岂不是两边都得罪了?无论成败,以后都没他的好果子吃。 再则,法不惩众。如果真如方裂谷所说(他倒相信方裂谷说的是真的),六大堂主都背叛了。冷独孤再狠又能怎样?总不成把所有人都杀了? 天掉下来,有个高的顶着。他估计,十有八九,冷独孤会把方裂谷杀了,以警示人。 与其被动,不如主动。 方裂谷说了千言万语,最终却是这句话让他动了心,动了容。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三章这何尝不是一种领悟 黑,极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屋子里不但黑,而且静,只有蛊虫偶尔振翅的声音。 不但静,而且还寂寞。 风无影躺在角落里辗转反侧。屋子静,他的心却并不安宁,并不安静。 他这屋与众人甚远,遗世独立。 他终年与虫蚁为伴,浑身是毒,别人自然又畏又怕,敬而远之。 却不知道他纵然再怪再异,他也终究是个人。 是人,就会有孤独、寂寞的时候。 只是别人寂寞有人相伴,他的寂寞却只能与蛊虫述说。 风无影又何尝想这样,何尝愿意这样? 他的童年也是热闹的,欢悦也时常被小鸟一样掠过。 尽管他被所有人歧视,苗寨里的孩子们都骂他是怪物。但毕竟他生活在人间。 时隔三十多年了,他却依然记得寨子里的一草一木,依然觉得熟悉而亲切。 现在没有人敢骂他是怪物了,没有人敢用石块远远砸在他身上了。每个人都对他毕恭毕敬,但他却总觉得空虚,总觉得他和这个世界之间隔着一层什么。 这让他不快乐。 他的身世一向是众人茶余饭后猜测的重点,一个侏儒,又丑又怪,浑身上下爬满了奇形怪状的爬虫,这样的人不说今世,恐怕连前世都是一个讨饭的花子吧? 可惜,却不是。他的身份其实很尊贵。 他的父亲是滇东南一带的苗王,他的母亲更是让江湖中人谈蛊色变的的五毒教主。 滇东南一带,姓氏与其他地方不同,为父子连名与母子连名。滇东南苗族的父子连名只针对父亲母亲,与儿子无关,也和祖辈无关。他父亲叫东孜保,他的母亲叫东那彩,他哥哥就叫东。 东孜保,意为东的父亲是保。 东那彩,意为东的母亲是彩。 风无影似乎生来就是一个多余的人。 不知是不是东那彩驱蛊杀人的报应,他一生下来就丑陋无比,象一只猴子多于象一个人。浑身黑毛,瘦骨嶙峋,头大而身小,二十一岁了还象一个七、八岁的小童。 苗寨里的人都把他当作怪物,他的父母也羞于在人前提起他,他的哥哥更总是在他面前极尽污辱之事,嘲笑他。 小时候,他不懂得记仇,并不在乎。可长大了,那积怨却一点点累积在心里,让他感到窒息。 终于有一天,他在东的屋里放了蛋。(放蛋,又叫放瘠、放蜂。是疳蛊的一种手法。) 东不几日便面目青黄,日就羸瘠,眼见不治了。 东那彩是蛊中高手,岂看不出有人做了手脚。只是蛊虫千种,除虫本身,卵、屎、涎皆可为蛊毒。再者风无影对蛊术另有见解,以螳蛊为表象,以蜴蛊为内里,机巧算尽。 东那彩因情生乱,竟没看出蹊跷,以螳蛊医治,结果东喝了解药,反而一命呜呼。 东那彩勃然大怒,去找风无影算帐,却哪里找得到人? 风无影当然不叫风无影,只是中原武林是武术之根,他的蛊术虽然厉害,武功却是平常。只好装神弄鬼,取了个汉名叫风无影,意思是他是看不见的鬼魂。武林中人见他竟能驱使死尸,以为他真能附魂于身,不死不灭。一时传言纷纷,将他视若鬼魅,给他给了个字号叫“不死魂灵”。 风无影一时名声大振,几欲忘了自己到底是谁。 他追随玉郎君的时候,正是踌躇满志、意气风发的巅峰。 玉郎君对他颇为器重,言听计从。 只是玉郎君为烈马堂所破,他则被方裂谷所擒,虽保住了性命,却寄人篱下,风光不再。 他原以为孤独早已随风远逝,再不回来。 只是现在他却发现,孤独仍在,寂寞仍在。而且更浓,更盛。 他远在塞北之北,而五毒教却在云南之南。 两者相隔千山万水。 他不怕母亲来擒他了,却又生出无限的惆怅。 毕竟塞外不是他的家。他已五十有余,更不知阿爹、阿妈老成了什么样子,是否健在? 每逢月圆,思乡之情更烈。夜夜绮梦,梦回故乡。 岁月悠长,事隔这么多年,真不知他们是否淡忘了当年的仇恨,又嵴吡自己这个人都不记得了? 忧伤象这黑夜,浓得化不开、抹不去。 他正自伤感,忽听屋外有人道:“风无影,你可在?” 声音干硬、冷涩。 风无影一惊,在他自以为一人独处的时候,屋外却来了人。 冷独孤。 他的声音,即便只是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他也分辨得出。 只是这么晚了,他来找自己干什么? 只听冷独孤冷冷道:“你下蛊想谋算方裂谷的事,我已知道。” 风无影一震。冷独孤的声音素来平直无波,也听不出他到底是喜,还是怒。 又听冷独孤道:“方裂谷这人,鲁莽无能,偏又自鸣得意,刚愎自用。实是我心头一患。” 一听这话。风无影顿时松了一口气。 又听外面的人道:“只是你这么做,未免过于儿戏,岂能托付外人,让他察觉?如今既已被动,不如一不做二不休,取了他的性命。” “明日议事厅上,我以举杯为号,我一举杯,你便动手,务必拿下方裂谷。”那人顿了顿,又道“这事的好处,可不止让你除了往日怨气,你若成功,我便送你回南苗,让你做了这五毒教主。” 风无影就似猛灌了一坛烈酒,热气上冒,血液翻腾。 五毒教在云南虽声势浩大,但终究地处蛮荒,难有武艺超群的族人,否则也不会历代都被朝廷压制。蛊术虽然厉害,但真正遇到大神通的人,却一无是处。以冷独孤的寒意剑法,还怕什么鬼鬼祟祟的蛊术?只要他肯出手,迫东那彩让位,也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他知道冷独孤的心思。他当然不是为了自己着想,而是想在滇南埋一个棋子。 自己当了五毒教主,仍会被冷独孤钳制,明为教主,实为傀儡。 但这足够了。 这千百年,苗族之子孙,蚩尤之后代,什么时候扬眉吐气过?有许多地方已经忘了自己的苗姓:沃、尤、哚、皆、蚩,而改了汉姓:王、杨、韩、陶、吴。 有了烈马堂这靠山,南北呼应,南苗未必就不能因此而崛起。 念及此处,风无影连连点头,唯恐冷独孤反悔,一连声地道:“好,好,冷堂主的旨意,我定当竭尽全力。” ********************************************** 连启云的脸色很不好看。 任何一个人被误解、被冤枉,他的脸色都不会好看。 只是连启云更甚,大清早的他的眼眶却是黑的,目光呆滞,一身酒气。 他发泄怒火的方式,就是纵酒、纵欲。 而他的欲,又是不正常的房事,损耗更大。 他现在这样子,就象一个空空的皮囊,方裂谷相信自己一个手指都可将他点倒。 方裂谷一进这屋子,就嗅见一股**之气,这让他很不舒服。 他皱眉,然后命令赵乱红:“你出去。” 赵乱红见了方裂谷就如同老鼠见了猫,哪里敢吭声,忙一溜烟儿地溜了。 连启云却借着酒意,斜睨着方裂谷,道:“方堂主,你什么想起我来了,居然来看我?难得,难得。” 对于他话里的讽嘲,方裂谷恍若未闻,斥道:“大丈夫能伸能屈,你看看你如今的样子,何苦糟蹋自己?” 连启云冷笑:“我就算糟蹋自己,会有人在乎么?反正我只是一个弃子,是生是死全凭天命。” “那是因为你份量太轻,若是身居高位,谁敢弃你,谁能弃你?”方裂谷道:“你不要怪我不救你,如今这烈马堂是冷独孤的天下,我就算有心也无力。你是多少岁跟随我的?” “十五吧。”连启云感慨颇多:“那时烈马堂尚未成立,我和花蝶听闻你的大名,投其麾下。岁月弄人,那时我和花蝶还是朋友,如今却成了仇人。他最瞧不起的人就是我,说我涂脂抹粉简直不是男人;我最看不顺眼的人却是他,一见他那色迷迷的样子我就恶心。” “十五岁我就把你倚为心腹,对你可谓寄望颇多。”方裂谷道:“只是你这样颓废不振,怎担得重任?” 连启云一怔:“你是说……” “我是说我宝刀未刀,壮志犹在。”方裂谷咬牙切齿道:“冷独孤欺人太甚,我不能忍了。” “就我们两人?”连启云即便在宿醉中,仍不失一分清醒。他有野心,想攀爬,但绝不冒进,绝不冒失。 方裂谷看了看他,忽然笑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就象一头蛮牛,只会直来直去?但粗人也有心细的时候,三国时的张飞粗鲁暴烈,却在长板坡布下疑阵,吓退曹操百万雄师。所以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这次,我却是准备好了的。届时,除了风无影,各为其利,都会动手。如若这次偷袭成功,你便是我的智囊,我的军师,我保你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连启云动容。他所思所想所等的,不就是这一天? 这句话,象支箭,正中他的心怀。让他震颤不已。 不过,方裂谷又道:“可你如今这样子,可让我失望得很啦。男人好酒理所当然,只要不误事,倒也无妨。只是你不恋女色,反嗜男人,这恐怕不是丈夫所为吧?日久必然生乱啊。” “我又何尝愿意?”连启云涩声道:“可惜在我十三岁那年,我已经不是男人了。” 他掀开长袍,方裂谷一看之下,吃了一惊,道:“怎么会这样?你怎么从没和我说过?” 连启云苦笑:“这种事,我掩藏都来不及,怎么会说?” “我原是塞北鲁财主家的一个小杂役,吃得虽然粗茶淡饭,穿得皆是别人穿剩下的破衫烂衣,但浑浑浊浊,落得个逍遥自在。只是鲁财主六十大寿那年,因年迈多病,娶了个小妾来冲喜。” “这本来不干我的事。可姓鲁的老得连走路都要人搀扶,哪里还能房事?日子久了,那小妾春意暗浓,终于按捺不住,便红杏出了墙。那日,我从她房外过,忽听她叫我名字,wrshǚ.сōm我那时年幼什么也不懂,就傻乎乎的一头撞了进去。” “谁知推门一看,却吓傻了。只见浴盆里站了一个白花花的人影,原来她正在沐浴。我哪里见过这场面,吓得拔腿就跑,却听她在身后恶狠狠道:“小贱人,你要是再敢跑一步,我就把老爷叫来,说你非礼我,看他不把你抽筋扒皮?”” “我当时吓坏了,却又听她吃吃笑道:“来啊,小哥儿,你若姐姐侍候好了,姐姐自然给你好处。”那是我第一次初尝风雨。对于她,我又是害怕,又是喜欢。每日提心吊胆,既怕她纠缠,又时时竖起耳朵,盼着听见那声音。” “事情不久就败露了,原来鲁家一个家丁爱慕她,却被她嫌弃,拒之门外。嫉火攻心下,就告了密。我和她被当床抓奸。我一个小小的下人,平日里连见鲁老爷一面都不可能,人卑言轻,说什么也没人理睬。只好把一腔希望,寄托在她身上,希望她能替我说一句公道话。” “谁知这贱人平日里甜言蜜语,口口声声说要和我生死相随,到了此时却突然翻脸,嚎啕大哭起来。”连启云忆及往事,满脸恨色,嘴唇不住抽搐,似那事就发生在眼前:“那时我才知道,如果一个女人要做戏起来,真比真的还真。她哭得泣不成声,好象受了莫大委屈的,不是我,反是她。她一句一句说我是怎样引诱她,她受胁迫之下,如何苦苦挣扎,又如何忍辱吞声。一字一句都犹如刀子,直刺我的心。” “姓鲁的年老昏庸,竟然信了。他也不杀我,却道:“小淫贼,你不是喜欢淫人妻女么,我就割了你的淫根,看你还怎么淫?”他虽没杀我,却比杀了我更毒更狠。在我被推出门的那一霎间,我回头望了望她,却没有在她脸上找到一丝悲伤,我所看见的只是她嘴角的窃笑。” “从此,我就对女人失去了兴趣。一看见女人,我眼前便浮现出她那张假惺惺的脸。我被赶出鲁家,被一个表演口技的老人收留,那老人姓花,他的孙子就是花蝶。后来我遇到一个白衣女尼,她见我可怜,教了我莲花拈的功夫。她说这功夫本是女子所创,走得是阴柔的路子,本不适合我,但我年纪尚幼,学一学未尝不可。” 方裂谷忍不住道:“那女尼呢?怎么后来江湖上再没出现过?” 连启云洋洋得意道:“她自然是被我毒杀了。我学艺既成,还留她干什么?莲花拈的功夫,江湖上独我一家,岂不比处处被人压着强?何况那老尼迂腐之极,说教我习武,是为乱世防身,不可杀人。若不杀人,我的仇怎么报?我先杀了她,又跑到鲁庄,把鲁家上下一百多口人,杀了个鸡犬不留。” 方裂谷眸子里闪出一丝怒意,但他嘴唇张了张,终究又把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连启云沉浸在往事,似乎又看见那小妾哭喊求饶的尖叫,心头一阵快意,哪里察觉到方裂谷的异样,犹自道:“那时候我才蓦然醒悟,若不想被人踩,就要先踩人。若不想被人杀,便要先杀他。人生处处,莫不如此。” 你恶我更恶,你狠我更狠,你毒我更毒。 这虽是一条邪路,但何尝不是一种领悟?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四章谁中了谁的计 这世上最复杂的莫过于人,最难测的莫过于心。 有时候,有人好不容易发了善意,做了件好事,却事得其反,把事做砸,做坏。 也有人起初是起了坏念头,却因种种因素,得了善果,让人感激滴涕。 阴差阳错,总让哭笑不得。 冷独孤虽是这一帮人的首领,却与他们并无多少交际。平日里事无巨细,皆由步亏出头,他也不屑于在这小事上嗦。 冷独孤擅斗,步亏擅谋,这是早有定论的事。 肖云天既死,塞外丐帮势薄,烈马堂要想除之,不过是举手之劳。本也犯不要做什么“商讨”。 他的目地却不在于此,最近烈马堂的事发生的实在太多,暗流奔涌。 石波清虽然武功低微,可就是这一样一个人,却把烈马堂闹得人心惶惶、草木皆兵。 安抚人的方法,有很多种。 找事做,是其中的一种。 让大家有个共同的目标,忘却往日的恩怨。 他之所以让大家来商讨讨伐丐帮的事,其实只是一个借口,只是想让大家聚在一起热闹热闹,有许多矛盾都是在畅饮中化解的。 他的想法是好的。 只是他忘了一件事。他本来就不擅沟通。 这是小事,但往往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可能要了一个人的命。 议事厅里有酒,酒香四溢,只是每个人都似乎各怀心事,竟没有冷独孤想象中的欢悦之色。 冷独孤扫了大家一眼,道:“你们这是怎么了?怎么一个个如丧考妣。不就是一个小小的石波清,我们连肖云天都灭了,难道还怕他?他闹腾了这些天,不也终究没翻起什么大浪来?” 他蛮横惯了,凡事都不是以理,而是以力服人。就连安抚众人,言语间也咄咄逼人,这让方裂谷等人更是不安。 冷独孤举起杯道:“大家共饮了此杯,将这些事统统忘了。日后烈马堂还需仰杖各位,共图大计。” 这一举杯,早已虎视眈眈的风无影得了信号,立即将手中把玩的一块黑石抛了出去。 这当然不是石头,而是蛊。石头蛊。 石头蛊并没落到地上,而是在半空中轰然炸开,变成了许多细如尘埃的黑色蚊蚋。 好在方裂谷早有提防,暴喝一声,一掌劈出。他内力深厚,一掌间大厅里似起了龙卷风,那细微的小虫怎禁得住这样的劲力,顿时碾成细尘。 风无影今日穿了一件奇形怪状的百纳衣,一缕一缕不知叠了多少层,象雨夜渔翁的蓑衣,又如同缩成一团的猫头鹰。 他一击不成,忽然哆嗦起来,犹似一个人站在冰天雪地中,却衣无寸褛,冻得浑身战栗。只是随他的抖动,一股股黑流似的虫子从他身上滚落下来,汹涌而出。 “你们这是干什么?”冷独孤大怒。 只是这时情形已大乱,凭他一句话,又怎么控制? 他只略一踌躇,只见眼前乌云罩头,寒光刺目。 钱世命和花蝶出了手。 “大胆。”冷独孤没想到事情急转而下,竟成了这样。 他已猜测到事情定然另有隐情,只是却不容他停手、他喝问。 灭魄剑一闪,寒光掠出。大厅里顿时一冷,犹如忽然到了隆冬腊月。 钱世命只听嗤的一声,天蚕丝织就的遮月袋竟被刺了一个洞。 这天蚕丝,火烧不化,刃不能伤,是肖云天当年游历天下时无意中得到的,以三尺黑丝纵横江湖,后来他习得阵法,就很少用了,给了钱世命。钱世命却用它做了一件奇异兵器,,形同乞丐身上的布袋,毫不起眼,却杀人无形。 这柔韧无比的遮月袋,在冷独孤剑下竟似朽布,一剑洞穿。 钱世命心疼如割。 花蝶剑一刺出,手上便一疼,犹如被千斤重锤撞上,忍不住一声惨呼,捂腕而退。 那长剑被冷独孤一脚踢飞,犹如毒蛇,夺地一声蹿入房梁,直没于柄。 只是心无二用,就在冷独孤一出剑、一飞脚的刹那,剑忽然发出一声悲鸣,被一朵雪白的铁莲花锁住。 冷独孤狂笑一声:“你能奈我何?”长剑一振。 想以沛莫匹敌的内力震散连启云的莲花拈。谁知却无效。 .连启云所练的是阴柔之力,并不与他较力。他进,他则缩。他退,他则进。如附骨之蛆,灯下之影。 冷独孤大急,刚要挥力甩开连启云。一只淡金色的手已直奔自己的咽喉。 当年温水柔投奔烈马堂时,冷独孤曾问字号。温水柔恨恨道:“在下是“掐你的温柔”温水柔。” 她原本就不叫温水柔,更不会有这么荒诞的字号。 也许她是恨自己,恨自己太柔弱太温柔,才被人始乱终弃。有时候,温柔往往就是畏惧、胆怯的代名词。 她想掐断的不仅仅是温柔,更是往事。 如果只是这一个金鳞龙爪手倒也罢了,偏偏有一柄锈迹斑斑的刀也无声无息斩了过来。 这刀既无呼啸的刀风,也没冷烈的刀意,更无凌锐的刀气。 只是这一刀一出,冷独孤立即动容,凝神聚气。 他不得不小心,这刀比温水柔的手,连启云的莲花拈更可怕。 他和别人不同,在他收留丑八怪的那一刻,他就认定了他是高手。能和雷霆交手的人,能让雷霆发出必杀之技的人,怎么可能是庸手? 然而在丑八怪对钱世命拔刀的那一刹那,他仍然震惊、动容。他从没见过这么丑陋的刀法,却简洁有效。 丑八怪来烈马堂并没有多久,而且自己怎么说,也对他有恩。他今天怎么也会一并反戈?难道是因为温水柔? 现在反叛的这几个人,性情不同,心思不同,平时的行事风格也截然不同,到底是什么让他们铁了心,一意和自己作对? 就在他一恍惚,一沉思的霎间,刀已至,手已贴上肌肤。 冷独孤竟不慌乱,左手屈指一弹,他并没有看丑八怪,仿佛只是随意一拂,却正好弹在丑八怪的刀面上。 丑八怪的刀,原本就已腐朽,禁不住这一弹之力,顿时断了。 与此同时,温水柔只觉手上:一滑,冷独孤脖子居然泥鳅一样滑不沾手。她收势不住,一头撞在冷独孤怀里。 温玉在怀,清香盈然,冷独孤却不惜花,也不怜玉,忽一摄唇,凝气为音,发出一声尖啸。 如遭雷殛,温水柔猛一踉跄,耳中已渗出血水。 不过一眨眼间,冷独孤已破了钱世命的遮月袋,踢飞花蝶手中剑,弹裂丑八怪的锈刀,以声为剑震伤温水柔。看起来已稳占上风,其实不然。 因为在这眨眼间,方裂谷也做了一件事。他把自己的身体当作兵器砸了出去,砸向风无影。 他的金缕衣是以真气为衣,一旦运行,周围犹如竖了一堵无形的墙。无论虫蚁,还是蛇蝎,一旦撞上,立被震死。风无影躲闪不已,一声怪叫,被他犹如流星一样撞飞出去,撞在了南墙上,竟把墙壁撞出一个大洞,整个人连同惨叫一起跌了出去。 双方各有得失,正要再战。忽听一声暴喝:“住手!” 只听衣袂之声飘动,犹如刮过了一阵风。 大厅里忽然多了一个人。 一个发色如雪,脸色却如婴儿般红润的老人。 “二堂主!”所有的人都忍不住叫了一声。 只是叫的意思却全然不同。冷独孤是喜,方裂谷是惊。花蝶是悔,连启云是恨。温水柔是讶然,丑八怪是沮丧。 步亏一飘身,便来到连启云身边,也不知他动了什么手脚,道:“你还不放手?”铁莲花忽然张开,再也不能合拢了。 他满脸笑容,慈眉善目地道:“你们这是干什么?好好的,怎么自家人打起自家人来了?哈哈,是不是闲得无聊,想切磋一下武艺?” 明明大厅里剑拔弩张,他却似乎看不见,笑呵呵地插科打诨。他的话,固然不能让众人放下争斗的心思,但僵硬的气氛却无形中淡了淡。 步亏一出现,方裂谷心里就凉了一半。 没有人比他更知道步亏的底细,他可比不得风无影。他一来,自己一方顿时势弱。 只是叛逆之罪已成定局,就算他想抽身而退,也退不回当初了。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步亏见众人沉默,眉头难以察觉地微微一皱,马上又回复了一脸笑容,目光一一扫过他们的脸,最后定在方裂谷身上:“老方,众人之中你资格散老,年龄最大,你先说说到处发生了什么?以致于兄弟之间,却要大动干戈?” 方裂谷嘶声道:“冷独孤要杀我。我难道不反击,凭他屠杀!” “放屁!”冷独孤干冷的声音,终于有了一点起伏:“我什么时候要杀你,我怎么会杀你?” “你少来这一套,你早设下计谋,故意以袭击丐帮为借口,聚我们到这里,然后举杯为号,势将把我格杀当场。”方裂谷反正也没了退路,把心一横,梗着脖子道:“刚才大家都已看见了,他一举杯,风无影立即就放了蛊。你当我们是瞎子,是傻子?” 他的表情可没有一点作伪的样子。这让步亏反而一怔。 他了解方裂谷,这人性格鲁直,要他把假话说得这么逼真,比杀了他还难。 可他更了解冷独孤,冷独孤说一不二,从不屑为自己做什么解释。他说是放屁,对方一定是放屁,绝不会有第二种可能。 他们都说自己是真的,是对方设了计,是对方突然出手。 两人之间必然有一真,有一假?但到底谁是真,谁是假? 到底是谁中了谁的计? 步亏忽然一转身,从风无影撞开的那个大洞里掠了出去。片刻间,又回到屋里,他手里已经多了一个人。一个浑身是血的侏儒。 只是风无影却说不出话来。他不知被方裂谷撞断了几根骨头,早就昏厥过去了。 不过就算风无影开不了口,步亏也不会束手无策。他是谁,九眼妖虎,烈马堂的第一智囊。他只稍作沉思,便问了方裂谷一句话:“你是怎么知道冷堂主要杀你的?” “我听人说的。” “谁?” “连启云。” 这三个字一出口,连启云顿时变色,道:“方堂主,你怎么可以这样?!明明是你来找我的,说我若助你成事,你必以重用。” 方裂谷把眼一瞪,道:“我什么时候说过?若不是你再三鼓动,我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地步。” “你……”连启云还要再说,却被步亏阻止,他笑呵呵道:“这件事已经很明朗了,你看见不是方裂谷,他看见的也不是连启云。我听说石波清来到塞外……” “他已经来过了。”这次冷独孤却冷冷截断他的话,语调露出恨意:“上次他趁连堂主没回来,扮成连堂主混进堂内,掀起好大的风波。我以为事情败露,他便逃了,谁知他居然还在。” 步亏初时还不在意,只是听花蝶娓娓道来,渐渐变了脸色,听到最后脸上竟笼了一层寒霜。 这人好深的心,好大的胆,好缜密的思路。 竟是一环扣着一扣,滴水不露。 若不是自己忽然出其不意地回来,恐怕这烈马堂不死也残了大半吧。 石波清的局虽然被撞破了,可遗留下的裂痕却依然存在。 冷独孤不明不白被摆了一道,自然不舒服。他是什么人,从来眼高过顶,何时受过这样的委屈。见众人臣服,他便冷冷道:“虽然事出有因,但你们一经挑唆就……”步亏忽然附耳道:“冷堂主,略略小惩便罢了,杀一儆百的事就不用做了。” 冷独孤回头,冷冷看了他一眼。他又道:“我知道你对方裂谷有些成见,只是烈马堂正是用人之际,若杀他,必兔死狐悲,寒了他人的心。得不偿失,慎重慎重。” 冷独孤脸色变了几变,终于放缓了语气,道:“虽然事出有因,但你们一经挑唆就乱了分寸,我们各堂犹如兄弟,被你们这一扰,烈马堂颜面何在?都给我滚回去,面壁三天!” 他原本想说叛乱的,要知天下十恶之首,无论朝廷还是江湖,都以反叛为首恶。这两字要是出了口,就算有心轻饶也不可能了。 因为天下人皆有眼有耳,若烈马堂连叛逆之人都可宽恕,还有什么事是做不得的? 越发纵容了一些人的野心。 毕竟这世界谁不想出人头地,谁不想踩着别人往上爬? 方裂谷等人原也憋了一口气,只要他说出那两个字,就是拼不了也要拼了。左右是个死字,不如奋力一搏。 待听他轻描淡写道“乱了方寸”,他们这才真的松了一口气。冷独孤今日不说,将来更不会提了。 一腔惶恐化为冷汗,心里反而生出感激。 步亏笑道:“今日大家既来到这里,便各抒己见,说说怎么找出石波清这贱人。” 大家见他这么说,知道他其实已经有了主意。花蝶最是见风使舵,见方裂谷势倒,便往步亏脸上贴金道:“步堂主远谋深虑,我们皆望尘莫及。还是请步堂主想个法子吧。” “其实也简单。”步亏可不比冷独孤,一脸傲色,他笑得很谦逊:“石波清就算有一千张面孔,终究也只是一个人。烈马堂人数众多,不可能做到人人认识,这就给了他可趁之机。我们只要把所有人都聚集寨内,排成方列,那个多出来的人必然就是石波清。” 众人听了,精神皆是一振。 姜还是老的辣。 步亏并不管石波清变成谁,以人的本质来破事物的假象。 这计端的毒辣。 只怕石波清这次逃无可逃,藏无可藏了。 上部:第十五章没见过这么从容的逃亡 大寨内有一大片圆形的空地,平时是训练马匹及骑士的地方。如今却密密麻麻站满了人。 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只是今天的集会确实有些奇怪,就连厨子、奴役们都勒令出来。对他们的命令是,要与熟识的人站在一起,以十人为一列,十人为一纵,若是发现一样的容貌或者陌生人,一律杀无赦。 空地上乱腾腾一片喧杂声。那些马匪倒好说,在步亏的监督下早已训练有素。可那些下人们却你推我搡,乱成一团。 冷独孤站在高台上,渐渐看出端倪。他发现所有人都在动,唯有一人缩在角落里,似乎不知要往哪里去,呆若木鸡,动也不动。 冷独孤大喜,手中令旗一挥。顿时人潮涌动,将那人团团围住。 花蝶站在最前面,看得最是清楚,那人面貌寻常,与一般马匪并无两样。只是站在那里,身体僵硬,两只眼晴却骨碌碌转个不停,象是吓坏了。 花蝶大笑道:“石波清,原来你也有害怕的时候。” 那人并不答应,眸子里却发露出哀求、恐惧之色。见花蝶一剑刺来,竟吓得不知躲闪,顿时绽出一串血花。 马匪们个个都是嗜血成性的凶徒,见首领出手,皆争先恐后,刀光如雨点般洒下,顿时将那人剁成了肉泥。 站在冷独孤背后的步亏忽然皱了皱眉,道:“他不是石波清。” “哦?”冷独孤挑了挑眉道:“何以见得?” “万刀加身,就算一个铁打的汉子也要哀嗥惨叫吧?可他居然从头到尾,一声不吭。”步亏道:“不是他不想叫,而是他不能叫。他是被人点了穴道。” 石波清当然不会自己点了自己的穴道,站在那里等他们去捉。 他这是李代桃僵,暗渡陈仓。 步亏脑子里刚闪出这个念头,就听马廊里烈马嘶鸣,一人一骑冲了出来,直奔寨门。 所有人都聚在空地,再则目光又被被斩之人吸引,哪有人注意马廊?竟让他借着混乱逃走了。 冷独孤勃然大怒,冲骚动的人群道:“住手,全给我住手!石波清跑了,凡是长腿的都给我追!” 寨内千人呐喊,声如鼓雷,可他这一声喊却将所有声响都压了下去。 下面顿时静了下来,这才有眼尖的的看见那一闪即逝的背影,大叫:“他在那儿!” 冷独孤一翻身从高台上凌空落下,抢过一匹马来,率先追去。身后众匪这才醒悟,乱哄哄牵了自己的坐骑尾随而去。 向定原以为石波清最多也就三两日便被烈马堂识破,所以准备的干粮并不多。等着等着,居然吃完了。 不过,他们却不敢走。他已对石波清佩服得五体投地,知道他绝不会无地放矢,这样说必有深意。 好在獭子坡别的没有,旱獭却是成群,小的四、五斤,大的足有十几斤,獭肉与草原上所有动物的肉都不同,它有一层像猪肉一样的肥膘白肉,与瘦肉红白分明,是草原上著名的美味,鲜肥无膻味,比牛羊肉更好吃。尤其大獭子味道鲜美,远胜牛羊。 这日向定正在烧烤獭肉,忽听坡顶的一个兄弟叫道:“向舵主,来了!” 向定三两步蹬上坡顶,眺目远望。 只见夕阳下一骑绝尘,背后却是黑森森一眼望不到头的马的洪流,蹄声滚滚,尘埃遮日,说不出的壮观。 向定大喜,道:“大家准备!” 前面石波清跑着跑着,忽然弃了马。冷独孤大喜,不及多想策马狂奔,只是奔了不多久,跨下烈马忽然一声悲鸣,前蹄折断,倒在地上。 冷独孤是何等身手,一拧腰,便借势掠起,如苍鹰展翅,落在地上。 只是他身后马匪可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一个个人仰马翻,跌得鼻青脸肿,伤了腿脚的不在少数。 冷独孤这才惊觉,放眼去望,只见整面大坡延绵几十里,全是大大小小的獭洞,近处的獭子听闻马蹄声声,纷纷躲进洞里,但听“笛笛”、“嘎嘎”的叫声响成一片。远处的旱獭则被马鸣土声惊扰,犹如好奇的孩童,一个个蹿到洞外,前爪提起,犹如人立,竟象一群群小人在看热闹。 不知不觉中,竟到了獭子坡。 獭子坡声名远播,是当地一大奇观。冷独孤不是不知道。 不过他没想到石波清竟然也知道这地方,还利用它来阻止铁骑追击。刚才不防备间,竟损失了至少三百多匹好马。 只是石波清这样算计,却是错了。他能下马步行,难道我们就不能下马? 冷独孤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弃马而行。 然而石波清的棋,可不止这一步。 忽听弓弦声响,无数箭矢遮天蔽日,如飞蝗掠来。 獭子洞虽不足以让人陷足,但却因此坑坑洼洼,崎岖不平。马匪们又惯常以马代步,现在弃了马,一时极为不习惯,蹒跚难行。顿时成了活靶子。如镰刀下的麦草,倒下一片。 冷独孤还要命人再冲,衣袂却让步亏拉住。 步亏朝他摇摇头,道:“箭无止境,人却有限。即便我们拼赢了,也损失惨重,莽撞不得。不如让大队人马对他们对峙,你我各领一百人,偷偷退出,从两翼绕过去。一击必中。” 他想得倒不错。 只是两队人马到了坡后,坡后寥寥无声,哪有什么人影? 只有一架獭肉,仍热气腾腾,散着余香。 冷独孤飞起一脚,将火堆踢散。 这个一惯冷酷、冷静的人,终于失了态。 他终于火了,怒了。 他许下重诺:“所有人全部出动,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样的方法,什么样的手段,一定要抓住石波清。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能遂我愿者,我可以答应他任何要求!” 任何要求? 任何要求! 传说中有一种许愿石,可以满足人的任何yu望。 但传说只是传说,世上并不会有许愿石的存在。 但冷独孤的话无疑就是许愿石。 甚至比许愿石更真实,更有效 所有听到这话的人,眼晴都红了。 这世上谁没有yu望?有yu望就有愿望,就有愿望就有渴望。 每个人的心底,都隐藏着一些不可说的话,不敢做的事。 只是有了冷独孤的许诺,那些难以企及的事却唾手可得。 他们脑子里都只剩下一个念头。 誓杀石波清。 ************************************************** 生命的过程,是一次奇妙的旅程。 有人与你相识甚久,一转身,你就忘记了他的名字。往事就象远去的大雁,渐行渐远,再也不找到一丝痕迹。 有人与你萍水相逢,虽只一面,却印象如刻。竟在回忆中越来越清晰,仿佛一闭眼,那人便站在了身前。 梅朵拉姆发现自己已经忘不了他,那个一身白衣的汉族男子。 当她从慌乱中平静下来,已然明白救她的并非是什么神灵。 只是他的光耀,在她看来,甚至比神灵更璀灿。 她甚至不知道,她所看见的是否是他真实的脸。(她认定他是好人,他是她心目中的鹰。圣洁的鹰神与肮脏的魔鬼怎能并存?他既能以法术改变自己的容颜,她所见未必就是他真实的脸。) 就是这样一张模糊的脸。 却让她难以释怀。 多么想再见他一面啊。 梅朵拉姆一边想着,一边给奶牛挤奶。忽然间一阵喧嚣传来。 几十名杀气腾腾的武士朝这里驰马奔来,为首的一人白衣飘舞,脸庞竟比女子更娇艳。 梅朵拉姆一震,几乎把脚下奶桶撞翻。她又看见他了,看见了那个神奇的男子。 几乎不假思索的,她就扑了上去,双颊因激动而泛红,小鹿一样跑了过去,大叫:“恩人,恩人!!” 只是那人却一提缰绳,远远避开,眸子掩饰不住厌恶之色。他神色倨傲地问:“她说什么?”旁边有人立即通译道:“她在叫什么恩人。” “恩人?”连启云皱眉道:“你问问她,她可曾见过我?” 旁边的马匪用蒙语说了出来,梅朵拉姆却没有回答,就算让人迎头泼了一盆冰水,也不会比这感觉更寒冷。wωw奇Qìsuucòm网 他不是他。他不会蒙语。 就在她一愣神地的那一刻,那通译的鞭子已经劈头盖脸地打了下来:“你聋了?连堂主在问你话!” 连启云冷眼看着,并不阻止。 她心中越发肯定。冷冷道:“我认错人了,我以为他是藏医嘎斯迈,她小时候救过我的命,所以我叫她恩人。” 连启云却不相信,斜眼望着她,对旁边的人道:“你们可听说过嘎斯迈这个人?” 有人应道,声音有点犹豫:“有,河套的确有个藏医叫嘎斯迈,不过……她却是个老妇人。” 连启云看着梅朵拉姆躲闪的眼神,心里越发鄙夷,藏女果然愚昧,居然连老子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分不清。 他不再索,指着羊群和帐篷道:“给我搜!” 马匪得令,顿时横冲直闯,把好好的一群赶得四散奔逃,又跑进帐篷,一阵猛翻。梅朵拉姆跟在他们后面道:“你们想干什么?你们这些强盗!” 她的哥哥巴图不在,马群的牧区更远一些,所以比她起得更早,此刻只怕已在四十里之外了吧。 若是巴图在,一定会和这些强盗拼命的。 她终究只是女子,除了尖叫,束手无策。 只是当她进了帐篷,却一怔。 帐篷里居然有人,一个藏族老人。满脸的皱纹,印证了岁月的沧桑。一身破旧但合体的袍子,悠然的神情,似乎在无声的说明,他与这帐篷密不可分的关系。 “梅朵拉姆。” 梅朵拉姆一愣,她并不认识他。怎么帐篷里会忽然多了这样一个人? 老人却叫出了她的名字,亲切地朝她招了招手:“梅朵拉姆,你不要怕,也不要理他们。天气凉了,快把你的拉布西克(蒙古族少女的一种长袍)脱下来,换上这个。”他指了指旁边的一件厚袍。 这声音里透出一丝熟悉。 她想起那个叫石波清的汉人救她时,说的一句话:“快把你的拉布西克脱下来,换上这个。我再给你动点手脚,你就可以逃走了。” 她此时穿的并不是拉布西克,他显然在暗示什么。 梅朵拉姆灵机一动,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在表明他的身份。 他果然来了。 梅朵拉姆也曾幻想过,他出现在自已面前会以怎样的面目,怎样的时机? 却没想到,他会这样突然出现。 梅朵拉姆又惊又喜,叫道:“额祈葛(蒙古古语,父亲),你怎么回来了?” 老人慈爱地抚着她的柔发道:“额祈葛想你了,朝圣的路真远啊。” 这父女相逢的场景,打退了连启云最后一丝疑虑。 石波清虽然来过塞外,但总不成这土生土长的藏女也是他十几年前的伏笔吧。 连启云完全断定,自己的这条路追错了。石波清根本就没从这儿走。 这让他沮丧,更后悔。 真不该主动请缨搜查这条路的,说不定傻人有傻福,方裂谷那一路才是石波清逃走的方向呢。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策马离去后,那藏女和老人便立即分开,相视一笑。 梅朵拉姆道:“恩人,是你吗?” 老人微微一笑,掏出一瓶蓝色的水,倒了一些在掌心,在脸上揉搓了片刻,还是那么神奇,眨眼间就露出一张英俊的脸。 这才是他的真面目吧。 就象她想象中一样俊朗,帅气。充满了阳光一样的味道。 “梅朵拉姆,这次真要感谢你。因为你的镇定和机智,救了我一命。” “不。恩人,我很高兴能帮你的忙。如果不是你,梅朵拉姆现在还不知是什么凄惨的样子。” 她知道这种恩人并不象他嘴里称说的那么孱弱,他一定有办法能逃脱烈马堂的追捕。 他并不知道这是她的家,却那么从容不迫地潜了进来,就算换了别人,他也一定是有对策的吧。 蒙古族的袍子十分宽大,石波清一掀袍底,竟从里面揪出一个包袱来。 里面白的是银,黄的是金,深碧似水的是翡翠,晶莹剔透的是珍珠。灿烂多华,竟让这蒙古包为之一亮。他把这金银珍宝,往梅朵拉姆面前一推。 “恩人,你这是……?”梅朵拉姆吓了一跳,叫道:“我可不能要你的财物。我们蒙古人的心可比金子还金贵。” “这可不是给你的。”石波清笑道:“这是我从烈马堂掳来的浮财,这些年塞北的的百姓可被烈马堂盘剥得苦了,许多人已入不敷出,挣扎在艰辛中。我要走了,顾不得做这些行善积德的事,就由你代劳吧,把它分给贫苦的百性,让他们多一点生活的希望。” 这是任何的重托,何等的信赖。 而他们却只是萍水相逢。 梅朵拉姆感动、震动,而且激动:“你……你就这么相信我?这么多的珍宝,如果我跑了,你可怎么办?” “我相信你。你不但不会跑,而且会做的很好。你是一个好姑娘。” 梅朵拉姆热泪盈眶,她忽然想哭。蒙古族和汉族相互仇视了几千年,汉族强了就欺凌蒙古族,蒙古族强了又反过来欺压汉族,两个民族之间不知争斗了多少年。双方一见面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拔刀子,而不是说你好。 可眼前这个汉人,却真真切切地把她当做兄弟姐妹。一言一行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歧视,只有赤诚、真诚和信任。 梅朵拉姆猛地站了起来,把石波清拉出帐外,说:“我也给你一个好东西。” 她拉过一匹肌肉健美,浑身乌黑,没有一根杂毛的黑骏马,把缰绳塞到石波清手里道:“它叫黑宝石,是我们视若珍宝的千里驹。有了它,烈马堂就再也追你不上了。” 石波清却摸了摸鼻子,他现在是潜逃,又不是赛跑,带着这样一匹良驹招摇过市,恐怕……。只是梅朵拉姆目光熠熠,丝毫没有留任何余地。只怕他一说出“不”字,这藏族少女就会勃然大怒,认定他这是瞧不起她吧。 石波清只好接过缰绳,道:“多谢姑娘的美意,那在下就告辞了。” 在他翻身上马的那一刻,梅朵拉姆忍不住问:“你要去哪里?”她的意思其实不是要问他去哪里,而是问她去哪里拢他。 石波清却似乎没有听懂,扬鞭道:“自然是逃亡,逃到哪里算哪里。” 她犹豫着,踌躇着,终于没有让那句话跳出口:“让我跟你一起走。” 她属于草原,而他属于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这样两个人,注定是要擦肩而过的吧。 他们的交往,只会停留在心有灵犀的那一刹,那一刻。 他们注定是要分离的。 只是他临别的背影,却象一张剪纸,永远留在她的心里。 他说他在逃亡,可梅朵拉姆从没见过如此从容的逃亡。 没有一丝惶恐,没有一点畏惧,就那么纵马扬鞭,潇洒随意的“逃亡”。 下部天涯亡命:第一章马倌也姓马 海天镖局的马倌姓马,不过他的名字可不是真的叫马倌。 即便最卑微的人也有自己的名字,他叫马飞,但徐桥径可不认为他能飞,或者能飞到哪里去。在徐桥径的眼里,他就是个下人,一个永远不可能出人头地的下人。 下人就是下人,就算他聪明也是小聪明;就算他相马相得再好,眼力再准,也终究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人。 徐桥径虽然老了,却还没有老糊涂。 他看得出,每当徐江鸥的倩影一出现,这个叫马飞的马倌眼睛里就有一种光,那是渴望的、兴奋的、憧憬的光彩。 每当这个时候,徐桥径心里就有一种无来由的怒气:“这小子,他以为他是谁?他以为我们海天剑派真的凋零到了与下三滥相若的地步,以为以他的一技之长就能攀龙附凤?如果在过去……,哼哼!” 如果在过去,如果在曾祖父徐雪明纵横江湖的时代,就算他徐桥径看得惯,也早被别人恨在心上了。 如果真在那个时代,恐怕这个小马早就成为死马了。 在海天剑派最鼎盛的时候,多少公子王侯都千方百计想要拉拢徐家,结识徐家。象马飞这样的卑贱的下人,恐怕连看一眼徐江鸥都不可能吧。 可惜。可惜庭院败落,繁华成空,一个偌大的海天剑派竟只残留了一个苍白无力的虚名。 就连马飞这样贼头贼脑的小子,都不能随便丢弃了。 他只能忍,只能在心里暗暗怨恨。恨自己无能,不管怎么努力,也无法重展先祖的荣耀,更多的则是羞愧与无奈。无可奈何。 海天镖局的钱财实在贫乏了一点,假若抛开了这个小马,恐怕再也寻不到更好的相马师了。 而马,就是镖局的命。 这个镖局已经是海天剑派最后一份基业了,他可以找借口,说自己蠢自己笨,说自己天生不是练武的料,所以不能阻止家道败落。但不能够找借口,要了镖局的命,因为镖局的命,就是他的命。 所以当马飞兴致勃勃地挽了徐江鸥的小手,站在他的面前,说要去买几匹马时,他假装没看见;所以当徐江鸥扭扭捏捏地说:她也想到集市上看看时。他假装没听见。 徐桥径昂着头,背着手,连看都不都他们一眼,自顾走了。他的话一向很少,不点头就是代表点了头,不说话自然就是发了话。于是两个少年欢天喜地的走了,却没发现徐桥径的脸已经阴得象十月的天。 塞北的马,比江南的要剽悍的多。塞北的集市,却比江南的萧瑟的多。 这里没有色彩鲜明的金银饰品,也没有热气腾腾的各种小吃,这里有的只是肮脏不堪的皮,牛皮马皮辨不出种类的兽皮,以及沉默的牲口。 寒风中,人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拢着手,眼神淡漠地望着来客。一张张布满泥垢的脸,写满了沧桑与麻木。 这次镖局来塞北,名义上说是买马。其实不是。 完全是徐江鸥闹的。 石波清一去塞外,她立刻就对那荒蛮之地产生了兴趣。 好象一夜之间,那野狼成群的地方就成了圣地。 徐江鸥本来最恨骑马,对于一个自小在江南水乡长大的女孩子,纵马挥鞭实在有违她的风格。 每次镖局押镖,让她随镖而行,都象要了她的命,横挑鼻子竖挑眼。 徐桥径就这一个女儿,要说不心疼她,那是假的。可镖局生意越来越萧条,镖师越来越少。他就心疼,也只能放在心里。 可这次徐江鸥似乎忽然改了嗜好,从落地就不知道草原是啥样的她,居然大力赞美起一望无际的草原来,并一再憧憬在草原上纵马狂奔的豪迈。 徐桥径从小把她看大,她心里想什么,他会不清楚? 口口声声说是想陪爹到草原上走走,但要真的遇上她的意中人,恐怕早一脚把这老爹踢开了。 她要陪的可不是他这把老骨头。 只是大道理说得口干舌燥,她只当耳边风。 你若说塞北那么大,找一个人如同大海捞针。她就马上顶嘴:“你还没捞呢,怎么捞不到?” 你若说石波清见多识广,为人机智,断断不会出事。她就立即反驳:“万一呢。”也不知她怎么会想出那么多万一,一会儿是塞外盗匪成群,石波清中了埋伏;一会儿说石波清日夜奔波,会不会染了风寒;一会儿又是石波清的马不堪重负,栽倒在地;一会又说石波清万一赶到凌云山庄,肖云天不在怎么办? 说得徐桥径头都大了。 他没办法,只好带她塞北。再不让她来,恐怕她能把他缠死。 只是他们谁也没想到,石波清真的出了“万一”。只不过他这个万一,却和他们想象中的万一完全不同。 徐江鸥的目地是找人,而不是买马。 不过小马一说让她一起去,她一口就应承下来。 她是个喜欢热闹的。 再说找人当然要在外边找,虽然她不相信石波清会到马市上等她,但哪怕瞧瞧热闹,也比闷在屋子里强。 只是她没想到塞外的集市会这么冷清,并没有诗词中那种大漠孤烟的豪迈,却是满目英雄迟暮的凄凉。热的心渐渐冷却下来,她完全失了兴致。 倒是马飞年少单纯,以为这许大小姐真的转了性子,一心想把他相马的本事展露出来,让他看看。也正好瞅见了一匹马,正合心意,就象飞蛾见了火,欢喜得要飞了起来。“小姐,快看,快看,那匹马,我的老天,我马飞一辈子都在和马打交道,却没见过这么好的马!” 徐江鸥懒洋洋地应了一声,一抬头,真的眼睛一亮。 她一向觉得马飞说的话不是假话就是瞎话,可是这次他似乎说了真话。 那马真的好漂亮,肌肉饱满,曲线优美,尤其是毛发,清一色的雪色,泛出的光亮闪耀人的眼睛。 她也不知道这马好在哪里,只要漂亮的她就喜欢。 这匹马就算驮个人,连步子都迈不开。她也会觉得它是一匹好马。 她根本就不识货。 她刚要伸手去摸,却被不知轻重高低的高飞拉了个踉跄。他象当上了新郎官一样亢奋:“这边,这边,你看什么呢?我说的这边那匹。” 哪匹? 那匹! 徐江鸥瞪大了眼睛,然后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再瞪大再去看。然后她肯定了一件事,这次马飞的确没说瞎话和假话,他说的是屁话。完完全全的屁话,狗屁不通。 这是什么马啊?瘦得只剩一幅骨头架子,毛不知多久没刷洗过了,一络一络的纠结在一起,一双又深又黑的眸子倒还有神……可那么大的一坨眼屎也太煞风景了。 徐江鸥的小嘴撇呀撇呀,都撇到耳根了。 可热血沸腾的小马却全然没有发觉,只管自告奋勇地介绍:“这是一匹名附其实的千里马,只是主人调理不当,你看它的腿细而长……” 那马的主人是一个瘦不禁风的老头,穿着一件已经辨不出本色的长袍,自从徐江鸥一出现,他就盯住了她,象是遇见了多年的故交,但他却不敢声张,拉着马缓缓向他们靠拢。尽管他竭力克制,颤抖的山羊胡子依然暴露了他的激动。 由于双方都在动,小马终于很快抱住那匹瘦马,瘦马见是陌生人,骇然一惊,便燥动不安起来。 徐江鸥暗自冷笑,就站在一旁,想冷眼旁观小马被马踢的惨状。 可小马似乎一点也不慌,他抱住马的头,在鬃毛上抚了抚,然后掏出一个奇怪的东西开始挠马的耳朵。奇怪的是,马立即安静了下来,并用鼻头蹭了蹭马飞的脸。 马比人简单的多,也直接的多,这样的动作通常代表了一种亲热,一种认可。 小马洋洋得意地转过头,似乎想听听徐江鸥的赞美。徐江鸥却冷哼一声,转过头,偏不看他。 小马倒底年轻,年轻总把内心挂在脸上,尽管没有人听见他的叹息,但每个人都知道他在叹气。 一失望,刚才的欣喜就荡然无存,他的声音也弱了三分。“老人家,你这马怎么卖?” 老头却似乎没听见,其实从一开始他的目光就粘在了徐江鸥的身上,根本就没离开过。小马在他眼里根本就不存在。 他突然上前一步,压低声音:“江鸥,快带我去见你爹。” 徐江鸥吓了一跳,一连退了两步,才稳住神,惊魂未定地望着这个陌生人:“你是谁呀?我认识你吗?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老人刚要张口,忽听一声暴喝:“八爷,那边有两个外地人!” 然后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传了过来:“走,兄弟们过去看看,都把眼睛睁大了!” 徐江鸥这才发现不对,不是自己的话不对,是周遭的情况不对。集市毕竟是集市,刚才纵使是人声稀疏,但终究有人说话,可只这一会儿,周围便鸦雀无声。 人还是那些人,似乎还多了一些,却没有人说话。每个人都紧闭着嘴,似乎一说话就会招来灾祸。 没有说话声,却有马蹄声。十三匹烈马一字排开,横冲直撞了过来。集市上稍有不及闪开道路的,便会恶狠狠吃上一鞭子,打得人皮开肉绽,却没有一个人敢怒敢言。 徐江鸥一身白衣,江南少女的妩媚在这青天黑地的世界自然格外醒目。 可引人注意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十三个骑士一身怒气杀气暴戾之气。这是怎么啦,为什么?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是外地人,就为这,犯了众怒? 徐江鸥想问问,可那个卖马的老人早躬缩着身子,远远地躲一边去了。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今天一出来,就发生了这么多怪事奇事? 下部天涯亡命:第二章麻烦不姓麻 如果是过去,马飞或者会眉飞色舞地吹嘘一番骄傲一番,可如今他没有一点高兴的样子。因为他已经知道就算他的剑法再高明一千倍,让她再祟拜一万倍,也一点用都没有。祟拜就是祟拜,祟拜不是爱。而他需要的,不是这该死的祟拜。 “这剑法原本就是你教我的。” “什么?”徐江鸥惊讶:“不可能,我自己都不会,怎么能教你?你的这些招式可比我们海天剑法高明多了。” “这就是海天剑法。”马飞有些无奈,为什么每次当他说真话的时候,别人就认定他在撒谎。“小姐,你记不记得有一次,我对老爷说:你们徐家的剑法完完全全练错了。” “是啊,这我倒是记得一清二楚。”徐江鸥咬着小手指说:“那一天,爹发了很大的脾气,他说:难道徐家的剑法徐家人不知道怎么练,反而是你这个无知的外人比徐家人更精通。简直不知道天高地厚,给你一点好脸色,你就上房摘瓦了!” 事是有这事,但她可不认为徐桥径说错了。就算爹笨,练错了。难道爹的爹,也就是爷爷难道也练错了。 不可能。 先祖徐雪明之后可不是一代两代,不可能都笨到这种地步。 只有一种解释。小马在说谎。 他一定是从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光彩的途径,学了一套精妙的剑法,却又不敢泄露出来。 迫不得已下,只好打着海天剑法的旗号来遮掩。 毕竟海天剑法名震天下,你说它好也罢,歹也罢,都不为过。 难怪。 难怪他一进镖局,就急于表白自己不会武功,还让她教他。 他若真心学武,为什么不找爹爹,却找自己这个武学上的半瓶子? 这小子,表面老实,却原来滑得象个泥鳅。 “那一次,若不是你给我求情,我就被老爷扫地出门了。”小马仍在感叹,他可不知道徐江鸥脑子里已转过了那么多念头。 徐江鸥自然也不好说破他,毕竟镖局突然多了一个高手,是件好事。小马也并没有做对不起镖局的事。 她看着他,越看他越象在做作。嘴里敷衍道:“可是我们徐家的剑法真的练错了吗?只要一提起海天剑法,大家都会说先祖徐雪明一世英雄,子孙后代却个个是脓包。如果是先祖故意教错的,他又为什么这么做?” “故人已逝,他真正的想法又有谁能猜到?或许是因为他受盛名所累,只盼望子孙后代能做平凡而快乐的人;或许他已厌倦杀戳,不愿后人重覆旧辙。又或许他明白善泳者必不等徐江鸥回神,那十三骑便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把他们铁桶般围住。 为首的那人年纪不大,但看起来却很老。他的衣衫很整洁,也很体面;他的样貌很英俊,脸上绝找不出一丝皱纹。可这样的一个人,却给人一种感觉,阴霾的感觉苍老的感觉。是不是因为他的衣衫很整洁,却不伦不类的绣了一朵大红的牡丹花?抑或是因为他的样貌虽然很英俊,却长着两对很浓的黑眼圈? 如果都不是,那就是因为他的眼睛了。他的眼睛并不犀利,即不象刀也不象剑,甚至没有一点硬度,但一眼望来,却让徐江鸥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浑身上下都不自在,都不舒服。如果非要形容,徐江鸥宁可说他的眼睛象一双手,一双很熟练的可以轻易剥掉女人衣服的手。 那人并不着急,提着缰绳绕着他们转了一转又一圈,象是集市上的买主正仔细打量待售的牲口。 徐江鸥终于忍不住,她虽然家道败落了,但终究也是个小姐,小姐自然有小姐的脾气。她喝道:“你们想干什么?我们可是江南徐家,海天剑派的嫡系传人。” 这话一出,那男子果然吃了一惊。 江南的徐家虽然声威垂败了,但江湖上谁不知道海天剑法,被誉为天下第一剑法? 徐雪明在世的时候,就是江南的霹雳堂,蜀中唐门这些声名显赫的武林世家都要低眉垂手。 猛虎纵死,虎威犹存。 所以他的眼神虽然粗鲁得象个士匪,说话却很礼貌:“在下花蝶,江湖上都叫我花间蝶,如今在烈马堂旗下执事。在下虽然孤陋寡闻,但对江南徐家却也闻名已久。只是不知道徐姑娘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塞北?” 徐江鸥冷笑道:“我们镖局最近折损了一些马匹,所以才来这蛮荒之地选一批健马。我们的腿长在我们身上,难道到哪儿去也要向你们烈马堂禀告吗?” 花蝶哈哈一笑,笑声未逝,脸色忽然一变,森然道:“据我所知,千面公子石波清和徐家可是有说不清的亲热关系。如今他刚在烈马堂犯下案子,徐姑娘就立即出现了,这事也太巧了吧。谁知道你们来塞北究竟是为了贩马,还是来救人的?” 石波清出了事? 他怎么惹上了烈马堂? 爹临行前不是叮嘱过他吗?让他千万不要触烈马堂的霉头。这自作聪明的浑小子,究竟在干什么? 一听石波清出了事,她的脑子就乱了,哪里听得进花蝶的其他话语。 马飞虽然年幼,但几份聪明还是有的。 见这几人杀气腾腾,又听他们说到石波清犯了案子,他便一口撇清:“胡说八道,什么千面公子?我们根本就不认识,我们的确是来买马的。” 这少年理直气壮,倒把花蝶说得一怔。 他倒没有放这两人的意思,只是却暗暗松了一口气。不知为什么,石波清的武功明明不如他,他却一听这名字,心里就发悚。 关心则乱。 徐江鸥不比马飞,她现在关心的可不是花蝶会不会出手。她想的却是石波清的安危,她迫不及待地问:“你们把他怎么样了?” 这话一出,马飞就知糟了。 其实这话根本就不必问,因为不管怎么说,烈马堂还在追缉石波清。 既然是追缉,自然是没抓住他。人都没抓住,又能怎么样? 这倒不是说,徐江鸥就比马飞笨。 只是人在热恋之中,关心对方远胜关心自己,难免顾此失彼。 花蝶听了,并不急着答话,倒是先看了马飞几眼,眸子里尽是揶揄之意。这才不咸不淡,不紧不慢地说:“现在没怎么样?不过将来就说不准了。” 他是花间老手,早见惯了这一厢情愿的倾慕。徐、马两人一说话,他便了悟在心,虽没在言语里吐露,只是眼神却尽是折辱、嘲弄之色。 马飞的脸腾地一下红了。 他无地自容。 让他伤心的,不是花蝶的眼神,而是徐江鸥的话。 她一听见石波清这名字就失了魂,忘了他,也忘了她自己。这份痴情让他难受。 男人也会吃醋的,只是女人醋意在嘴上,男人的醋意在心里。 马飞不是傻子,相反他很聪明,他为了接近徐江鸥挖空心思千辛万苦讨她欢心,却抵不过一个平平淡淡的名字。 这种滋味真不好受,有时候他宁愿是个不喜不悲无痛无苦的傻子。所以他什么也不想说,他只想说:“我们走吧。” 花蝶却一举手,立即有人拦住了他:“她可以走,你不行。” “为什么?”马飞气上加气,为什么人人都和他过不去? 花蝶斜睨着他,冷笑道:“别装了,石公子石波清。你最好别说话,一个人话若多了,露出的破绽就会越多。” “我是什么什么石波清?”马飞指着自己的鼻子,连哭都哭不出来了。他是真的不知道啊,原来自己叫了十几年的名字居然叫错。原来自己居然不叫马飞,而叫什么石波清,还是什么千面公子。啊呸,别说千面,就连这一张脸都注定要让人讨厌。 也许人的命真的是天注定。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什么公子,要风来风要雨得雨,就算犯了事,上天也会叫别人顶罪;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个悲剧,该吃奶时没奶吃,该读书时没书念,一辈子被人使唤,做牛做马。到头来,刚刚有了起色,却突然落下个天大的罪名,直接被打入阿鼻地狱,永世不能翻身。 马飞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招惹老天爷了,他就那么不待见他?奶奶的,谋事谋到顶罪,做人做到窝火,这人生一世也太失败了。 小马不服,他梗着脖子问:“你凭什么说我是石波清,难道我的声音很象他?” “不象。”花蝶断然否决:“你的声音一点也不象他。但不象不等于不是。千面公子的易容术天下无双,非但声音,何止容貌,连骨骼身材均可改变。所以暴露你的,不是声音,而且神气,你那一幅自以为是的样子,无论你怎么装,我也看得出来。” 自以为是?年轻人谁不自以为是? 谁敢,谁能说自己说的做的不对不是? 花蝶说的这道理分明不是道理,分明是胡搅蛮缠,可人家是强权,自己是弱势;人家说的就算是屁,别人也当真理。自己说的就算是真理,别人也当屁来听。Qī.shū.ωǎng.所以小马越描越黑,以致于他不能动口,而要动手。 事实上也容不得他不动手,一个大汉已经逼了过来,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想把他的脸撕下来。他想抢功,却不知其实石波清的易容术是不用蒙什么皮的。 花蝶知道,却不吭声,只是冷眼旁观。 那大汉孔武有力,下手也毫不留情。 马飞相信,就算自己脸上没有假面具,也会被他撕下一层皮。 小马动了,不动则已,动若脱兔。 那大汉眼前一花,还没明白过来,咽喉上就多了一样东西。一柄剑,而且还是自己的剑。 自己的剑怎么会在小马手里? 他顿时一傻、一愣。 他傻了愣了,可旁边的兄弟没傻,在这一霎间,至少四柄刀三支剑刺向砍向了小马。小马一拧腰,轻盈得如同蜻蜓点水,剑光便似水光一样荡漾开去。他的招势并不猛,但却象水银泻地,让人避无可避。只听一片咣当声,递过来的四刀三剑掉了一片。每个冲过来的人都捂住了手腕,伤不深,但足以让他们三天握不住刀剑。 好快的剑,好美的的招式,好……可怕的人。花蝶的瞳孔猫一样眯了起来,没有人看清小马的出手,就连花蝶也不能。当他真正看清那柄剑时,那剑又抵在最初走过去的大汉的咽喉上。花蝶叹了一口气,他本来是来找麻烦的,但没想到麻烦却找上了自己。 原来海天剑法如此犀利,只是……名声怎么却坠落了?可见江湖上的传言,绝不可信。 “不是他,我们走。”花蝶是个聪明人,知道再斗下去是自讨苦吃,慌忙阻止手下人的跃跃欲试,说道:“住手,这里没人是他的对手。” 小马能走了,却突然不想走了,他愤愤道:“你刚才不是认定我是石波清了吗?怎么肯定我现在就不是石波清了?” “你不是。”花蝶眯着眼睛,懒洋洋地说:“石波清不可能有那么好的剑法,否则就不是我们把他追得象一条丧家之犬,而是他把我们追得走投无路了。” 道理很简单,一个人只有一颗心,如果这颗心精专于文略,就绝不可能又通灵于武功。千面公子石波清也是如此,正是因为他的易容术高的惊人,所以武功才会低的吓人。 “而且,就算你真的是石波清,我们又能怎么样?抓你,还是杀你,或者明知力弱势孤还要自取其辱?” 江湖自古就是这样,拳头大了才行说话。所以大侠必须“大”,只有拳头大了,才能惩奸除恶,才能杀富济贫。而那些心很大拳头却很小的人,往往还没有成侠,就成了“诗”,死尸。 “不过这件事还没完,而且不会这么完。”花蝶胸中提着一颗心,嘴里却若无其事地说:“我虽然可以肯定你不是石波清,但我却不敢肯定你们镖局里的某个人会不会是石波清。这件事太巧了,纵然我信了,大当家的也不会信。与其如此,不如不信。所以请你转告徐镖主,我们烈马堂改日一定再去拜会他。”说到这是,他嘿嘿一笑:“当然,你也可以把我们全都留下来,死人是不会传信的。只是,这位小兄弟虽然练了绝世之剑,却未必修了杀戳之心。”他一指那几个受伤的人,缓缓道:“你若要杀人,这几个早就是死人。所以我认为你不会因为一点小麻烦,而出手杀人。” 他在赌,以命作赌注。 江湖上固然有人,一言不合,拔刀相向,杀人如草芥。可小马不是,他甚至从不认为自己是江湖中人。 他身在江湖,心却不在江湖。 杀人,他不是不敢,只是不愿意、不喜欢。 其实花蝶不说,他也知道若不杀这几个人,必然埋下大祸。但他不忍,不能。 徐江鸥用奇怪的眼光望着他:“小马,原来你有这么好的身手,你真的只是一个马倌?”她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开始闪烁出一丝祟拜。 溺于水,不肯见儿女将来因果报应惨死在剑下。我想知道的是,你想不想学真正的海天剑法?若肯,我便教你,如你当年教我一样。” “不想。”徐江鸥沉吟半刻,断然道:“一者我是女儿身,对当什么豪侠、做什么高手兴趣缺缺。二者即是先祖遗命,想必有它的道理。这些年徐家虽经济凄凉,但个个长寿健康,即如此何不顺了先祖心愿。” 其实还有一则,她没说出口。 徐江鸥从骨子里不相信马飞所使的是海天剑法。他对自己倾情己久,她也不是没看出来。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偏偏自己早已有了意中人。若他教授自己的原本就不是海天剑法,那这浓恩大义,自己又如何报答?到时候,拒退有愧,承接难堪,倒不如趁早一刀斩断痴念。 马飞虽是聪明,但终究是男儿,哪里解得这女儿心思?还想再劝,那卖马的老头不知又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鬼鬼祟祟道:“两位不是买马么?” 不等徐江鸥说话,马飞就挺身隔开两人,恶狠狠问:“你是不是姓麻?” 老头一愣,迷茫道:“我为什么要姓麻?” “因为我从小到大,从过去到将来,从没遇到过象你这么大的麻烦!”马飞几乎将鼻子戳到对方鼻子上,气急败坏、气势汹汹、暴跳如雷地大叫。 麻烦,什么麻烦? 徐江鸥还没明白,忽见那老头轻轻一笑。 他虽是满脸皱纹、头鬃花白,但这一笑却似拔云见日,有一种说不出的年轻的阳光的味道。 “呀!”徐江鸥一声惊呼,蓦然醒悟过来:“原来你是……。” 下部天涯亡命:第三章情和命谁重要 在没见到徐江鸥以前,马飞总觉得女人和女人没有什么区别,无非骨架精巧些,眉眼搭配合谐点,如此而已。美女人有的,丑女人也一样有,不过是一样的皮肉而已。 直到见了徐江鸥,他才知道什么叫女人。他惊讶,他震撼。他惊讶于人怎么可以长成那样,一样的杏眼,一样的红唇,却有不一样的靓丽,不一样的风韵,以致于构成了绝不一样的冶艳。他震撼于人怎么可以温柔成这样,一样的腰肢,一样的嗓音,她的每一个动作却可以柔软到不可思议,她的每一句话都漫妙到无可比拟。再回头,却已经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不是云。过去眼中的美女,早已让他失去了兴趣。 在没见到石波清之前,马飞也觉得男人和男人其实也没什么区别,无非是有人瘦弱些,有人高大些,如此而已。英俊小生有的,丑陋男人未必就没有。 但是见了石波清,他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叫男人。明明他的皮肤也不是很白,明明他的体格也不是很健美。可是一看见他,马飞就发现自己错了,不是想法错了,而是自己身上的每一块骨头,每一个器官都似乎生错了位置,放错了地方。总之,一看见石波清,他就从心里不自在,总觉得自己的鼻子不是鼻子,自己的眼睛不是眼睛。用了十六年的身体,忽然间就不对头、不对劲儿了。 每次看到他,他都给了他不一样的感受。 上次看见他时,他儒雅大度,挥洒如意,就如诸葛孔明在世,似能包容万物。 小马不服气。他有理由:就算他石波清风华绝代,也不是天生地养的。 他和他不一样。 他石波清是什么环境?从小衣食无愁,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学什么就学什么。六岁就把《三字经》倒背却流,八岁就会作诗,十岁就看《春秋》。 他马飞是什么环境?从懂事起就没吃过一顿饱饭,父亲被抓了壮丁,从此音讯全无。母亲积劳成疾,病死在家穷四壁的屋里。他把房子卖了,才总算给母亲置买了一口薄皮棺材,草草安葬。他六岁时还在地里玩泥巴,八岁时饿得眼冒金星半夜跑到邻居家地里偷地瓜,十岁时他就只认识二个字:马飞。 要不是为了识得海天剑诀,徐江鸥教了他一些字,恐怕他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怎么写。 这怎么比? 怎么能比? 马飞认为,他是命不济,如果他能有石波清那样的条件,风华绝代的绝对是他,而不是什么石公子。 他真不知道徐江鸥到底喜欢石波清什么? 喜欢他的斯文? 可老子不也他妈的是个斯文人! 喜欢他的智慧? 老子利用智慧偷邻居家地瓜时,他还在读死书! 他妈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这一次,再见石波清,他的感觉又不一样。 这一次石波清穿得比他最穷的时候还要破烂,而且还堆积了一脸的皱纹,就象风干的桔子。 没猜到他是谁的时候,马飞还不觉得什么。 可一旦知道了他是石波清,马飞的感觉就全变了。 他站在他面前,还是觉得他不如他,还是浑身不对劲。 马飞终于明白了,石波清身上有些东西是他永远无法拥有的。比如自信,比如从容。 这绝不是说由于衣服的改变,环境的改变,就可以改变的。 他还是不如他。 这个发现让马飞很沮丧。 石波清在他面前并没有说一句话,但他知道自己输了。 ******************************************************* 徐桥径对石波清的感觉有些复杂,既不象徐江鸥那么爱,也不似马飞那么恨。 从内心深处来讲,他对石家并不是十分瞧得起。石家虽然也有一些名声,但和当年徐家比起来,好比拿萤虫之光来喻太阳。 可惜虎落平阳被犬欺,如今他徐家反而要仰仗石家才能支撑。 下三滥的易容术居然能恩泽四方,而他却只能仰其鼻息。 徐石两家世代深交,徐家的二流剑法能在江湖上苦撑到今天,其实跟石家有莫大的关系。 石家闻名天下不过三代,石千点被人尊为“千面圣人”,石中树被叫做“千面菩萨”,石波清年轻,所以被称为“千面公子。” 易容之术,多为人不齿,是与鸡鸣狗盗并列的下三滥。 然而石家祖孙三代,虽生于市井,却出污泥而不染,偏将这下三滥的手段,用来做义薄云天的侠义事。几十年下来,江湖上受过石家恩泽的人,不知凡几,连石波清这出道没几年的贫寒小子也被尊称为公子。因为这个缘故,徐家镖局也几次起死回生,被人卖个人情,谁都知道徐家家闺女和石家的公子自幼便是注定娃娃亲。 徐桥径自然知道石家对自己的好处,也正因为如此心里才郁郁寡欢。 威震天下的海天剑法传人居然要被下三滥的家族庇护,这事,他怎么想都觉得窝囊。 可无奈之后,又能怎样? 他徐桥径也并非庸庸碌碌之类,从小便立下大志向,想让海天剑法重振声威。 他不可谓不辛苦,不可为不勤奋。 可结果呢,闻鸡起舞了几十年,依然落了下乘。 祖宗的基业不但没有振作,反而一衰再衰。 当年的少年已两鬓斑白,当年的壮志也坠如夕阳。 能与石家结亲,非但不是下纳,反而成了高攀。 日子久了,徐桥径也认了。只是潜意识里,总是隐隐有些不甘。 他乡遇故人,他真没想到大海捞针,自己还真是捞到了这根针。 不过他的笑容并没有维持多久。 当石波清说到凌云山庄变成一片废墟时,他一惊。 当石波清说到他假扮连启云混进烈马堂的时候,他的脸煞白。 当石波清说到凭三寸不烂之舌,鼓动方裂谷造反,他已双唇颠动说不出话来。 石波清犹自意气风发地道:“烈马堂的全是马匪、凶犯、恶人出身,个个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北三省绿林皆唯马首是瞻,连官府都一筹莫展,拿他们没有办法。正因为如此,我才偏要碰一碰,摸一摸,让他们知道不是仗着武功高,就可以称王称霸,为所欲为!不是所有人都从此怕了他们,从此逆来顺受,任他们宰割!“ 马飞和徐江鸥终究年轻,听到险恶处齐声惊呼,听到精妙处拍手称快,早就入了迷,仿佛自己就是那孤身涉险的公子。 不知不觉中,徐江鸥对石波清的爱慕又深了几分,马飞对石波清的恨意却淡了几分。 在他看来,石波清所做的正是英雄所为。他虽然不是英雄,但对一个英雄腹诽,倒显得……自己是个小人了。 徐桥径却脸都青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以为自己是什么?莫要惹毛了烈马堂,连徐家也一起葬送了。 “只是我千算万算,却没想到步亏居然会突然回来,以致功败垂成。“ 石波清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很是惋惜。 徐桥径也叹了一口气,看表情更是惋惜。半晌他才大声道:“好,好仗义,好威风,好计谋!”他突然站了起来,从抽屉是拿出一个搭裢,往石波清面前一推,斩钉截铁地道:“请。” “徐伯伯,你这是……?”石波清糊涂了,他看得出搭裢里放的是银子,可他要银子干什么? 徐桥径唯恐他听不清楚,一字一顿道:“要钱,我们给。要马,我们送。只是请你走远点,走得越远越好,走得越快越好。从此以后你姓你的石,我姓我的徐,石徐两家一刀两断,你不认识我,我也不必认识你。”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末必这么想。 毕竟石徐联姻,江湖上谁人不知? 就算他想退出,人家也末必相信徐家与这事无关。 只是他实在气急了,气狠了。 这小子,临行前,我是怎么叮嘱他的?他居然当作耳边风! 烈马堂是好惹的,能惹的吗? 我一再告诉他,塞北不比江南。霹雳堂多少还有朝廷束缚,就算行恶,也不敢摆到台面上。而烈马堂就好比择人而噬的猛虎,这小子倒好,不但去摸人家的屁股,还拔人家的虎须。 你不想活了也罢,何苦生生累了我们徐家! 他越想越气,口不择言,以语泄愤。 这话却太伤人了。 石波清没料到他居然说出这种绝情绝义的话。 他忍不住心一凉,脸一黑。 他们石家除暴安良固然只是图个心安,不求回报。但事到危难,求到人家头上。人家却将你一脚踹开,这种滋味可真不是个滋味。 他本想仰起头,说几句慷慨激扬的话,诸如“君子不受嗟来之食,你既不把我当朋友,我又何必求你!”又如“烈马堂算什么,倒把你吓成这样。我石波清做了便是做了,一手承担便是。石家皆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没有偷生怕死的小人!” 只是一张嘴,便没由来的一酸,竟说不出一句话。 被烈马堂追杀数日,亡命数日,都没有这一刻来得惊栗来得失落。原以为他乡遇旧友,突围更有希望了一些。犹如溺水的人,一双脚终于踏到了实处。只是满腔的欢欣还来不及倾诉,便化成了一江苦水。 他没说话,徐江鸥却挺身而出:“爹爹,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石哥?当年你落魄时,是谁救了你,你难道忘了?” “我没忘。我落魄不假,但至少还不致于死。只要人不死,就有翻本的机会。可这次这小子分明是害我们徐家,让我们万劫不复。情和命谁重要?一个人若是连命都没了,还要情义干什么?“ 年轻人终究对年轻人的脾气,原本对石波清一肚子腹诽的马飞这时候却暗伸大拇指:这小子真是够胆色,够热血!他忍不住插嘴道:“性命固然重要,但气节却不丢。烈马堂横行多年,也该有个人站出来,和他们斗一斗了。” “你给我闭嘴!”徐桥径一见他,气就不打一处来。若不是他莫名其妙带着徐江鸥出去,哪儿会有这躲都躲不开的祸事? 名节?义气?说得到好听,他还不想把自己这把老骨头丢在这里。就算非要有人站出来,数落烈马堂的罪,也轮不到他。 可这些年轻人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竟没一人听他的。就连一直乖巧的的女儿,也站在了他们那边。她紧紧站在石波清身边,仰着小脸道:“爹,如果你非要石哥走,我就跟他一起走。” “你……”徐桥径气得手指哆嗦,胡须乱颤:“还反了,你?!” 徐江鸥毫不畏惧,和他一拧到底:“现在烈马堂已经认定我们徐家是来接应石哥的,他们是什么,他们是盗匪!就算你极力撇清,又怎么辩得清,道得明?说了又有谁听谁信?不若真的翻了脸拼了命,杀出生天。” 这些道理,徐桥径何尝不明白。 只是拼,我拿什么和他们拼?! 徐桥径嘴里发苦,心里更苦。正要开口,却听一个人慢悠悠地说:“不错,你们说了也没有人信,起码我就不信。因为我只相信我的眼睛,而它告诉我:石波清就在你们当中。所以你们就是同伙,一定,肯定,铁定是一伙的!” 屋外有人,窗前有脸,一张怪脸,一张谁也想不到脸。 下部天涯亡命:第四章死人会说话 四海客栈并不是漠北最大的客栈,但却是漠北最热闹的客栈,因为便宜。 这世上的人各有各的秉性,也许你最喜欢吃的羊肉,恰恰是别人最忌讳的食物;也许他引以为荣的衣服,恰恰是你眼中不伦不类的垃圾。但有一样东西,却是人人都喜欢的,那就是便宜。 人虽有千种,然而又有谁不喜欢便宜,不喜欢占人便宜?所以四海客栈的客人总是最多,三教九流无所不有。 人多自然就热闹,有人的地方就有声音。店小二迎客的声音,掌柜的打哈欠的声音,客人聊天的声音,厨师打呼噜的声音。这些该有的声音,这时候却没有。 徐桥径这才发现,月儿已探出屋檐,而整个客栈都安静了下来。安静,却静得不正常,好象这不是客栈,而是死气沉沉坟地。 正因为静,所以窗外人的话才会吓了大家一跳。如果这人突如其来的声音只是吓了屋里人一小跳,那么这人的面容,则是吓了大家一大跳。他竟然是一个谁也想不到的人,谢掌柜。 谢掌柜的表情很怪,他不住的冷笑,嘴唇也不停的蠕动,说得都是些自信满满的话,但他的表情却是恐惧的、惊栗的,就象不是他吓了大家一跳,而是大家把他活活吓死了。 镖局出来买马,带来的自然不单单是马倌马飞这一个人。随行的还有四个镖师。其中一个也姓谢,也许四百年前他真的和谢掌柜是一家人,所以|奇|他们两个一直很|书|投缘。谢镖师当然不相信他的本家竟然是烈马堂的人,可他为什么要说出这样的话?他迷茫,他不解。所以他忍不住去拍谢掌柜的肩:“老谢,你怎么了?” 徐桥径终究是老江湖,他的剑法虽是二流的,但见识却是一流的。他早就发现不对,虽然人人都看出谢掌柜不对,他却看得更深远一点。谢掌柜早就死了,如果剖开他的尸体就会发现,他的胆早破了。他是被人活活吓死的,吓破了胆。 只是他不明白,死人是不会说话的,而死了的谢掌柜却在说话,而且说得是踌躇满志的话。 这是怎么回事?天下竟有这样的奇事,怪事! 直到谢镖师伸出手,他才猛地灵光一闪,想起一件事。他马上大叫:“不要动他!” 可是迟了,晚了,谢镖师的手一搭上谢掌柜的肩,谢掌柜身子就一抖,忽然张开了嘴,一团黑黝黝的东西从他嘴里飞了出来,蹦到了谢镖师的脖子上。 不等众人看清那是什么,谢镖师就一声惨叫,倒了下去。 徐桥径拔剑、出剑一气呵成,剑走游龙,不待那黑东西再动,就贴着谢镖师的脖子刺了下去,将它一剑钉在地上。竟是一只张牙舞爪的蜘蛛。再看谢镖师已经脸色黑青,四肢抽搐,眼见不活了。 几人跳出屋子,外面只软绵绵躺着谢掌柜的一具尸体,月光下什么也没有。难道尸体也能说话,众人心里皆是一片寒意。 唯有石波清蹲了下去,仔细端祥了半晌。易容和追踪原本就是孪生姐妹,石波清本事自然不仅仅局限于易容。徐桥径只盼着他能看出个头绪,谁知他却摇摇头。就在徐桥径失望之际,石波清忽然附在马飞耳边说了几句,声音细微,犹如蚊蚋,马飞的脸色却变了,诧异地望了望石波清。 徐桥径见状大怒,说到底,他也是镖局的主人,又是这群小子的长辈。石波清有什么话不能当着他的面说,偏要鬼鬼祟祟,和这马倌嘀嘀咕咕,分明是没把自己放在眼里。只是这一腔怒气却没处发,毕竟是自己拒绝这小子在先,他做小人在后,他不相信自己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如今怪事重重,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他决然道:“大家不要轻举妄动,随我到大厅看看。” 大厅有灯,却不亮。那盏落满风尘的风灯,依然放在大厅中央,但火焰却是绿的,幽绿,如同乱尸岗上的鬼火。而且忽明忽暗,摇曳不定。火光也映得众人脸上忽青忽白,犹如刚出鬼门关的冤魂厉鬼,互相打量间,都心里发毛不寒而栗。只觉得这人虽是眉眼依旧,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阴森,暗自都提防了三分。 大厅有人,却很静。昨天还活蹦乱跳的人,今夜却忽然都安静了,安息了。他们的死法千奇百怪,因为月刚探头,天色并不晚,所以有人还在吃饭。他好象就这么吃着吃着,忽然就睡着了。手里还拿着啃了一口的鸡腿,嘴巴还张得大大的,人却睡着了,睡死了。有人则好象正在聊天,聊着聊着,蓦然不约而同地发现,对方的眼里鼻里耳孔里都淌出血,一时大骇,指着对方刚要说话就忽然死了。死得最奇最冤的就要算大堂的伙计,他肯定是四海客栈最忙碌的一个人,一个人如果忙得连自己是谁都忘了,他必然也会忘记一些其它的事。这个伙计就是这样,好象他跑前跑后忙了整整一下,好不容易天黑了,客人少了,忽然想起昨天和老婆吵架,老婆叫他去死。他居然把这事忘了,忘了去死。于是他找了一根绳子套在脖子上,勒死了自己(至少表面看来是这样。他的身上没有别的伤痕,是被活活勒死的,而绳子就在他自己手里)。 徐江鸥越看越害怕,越看越心惊。其实人怕的不是那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危险,而是那种诡异的、未知的东西。比如你早上才亲手安葬了你死去的朋友,晚上却突然看见他微笑着坐在你床上,冲你招手;又比如你昨天结识了一个天仙般的美女,立即陷入爱河不能自拔,今天却无意在镜子里发现那个美女根本就是一个白骨森森的骷髅,那双迷死人的眼睛不过是又深又黑的窟窿。如此种种,皆因不能理解,不可思议。 石波清见徐江鸥浑身发抖,知她怕得厉害。便脱下自己的袍子,披在她的身上:“塞北白日炎热,夜晚寒冷,不比江南,你小心一点。” 他知道她不是冷,而是怕。 但人都有一个脾性,你越说不要害怕,她就怕得越厉害。 所以石波清一字没提,反说这是冷。以转移她的注意力。 袍子厚重,而且温暖。 徐江鸥一袍在身,害怕果然淡了许多。 她虽不冷,却因怕生寒。有这么一袭厚重的袍子披在身上,嗅着了那意中人身上特有的气息,便似偎在他的怀里,安定、塌实,纵是什么真的鬼怪妖魔来了也不怕了。(小马暗叫惭愧,心道:若我是个女人,面对他这样的关心,贴心,我也会非他不嫁了。不觉中,对石波清的嫉恨又淡了几分。) 石波清聪慧机敏,见徐桥径若有所思,便岔开话题道:“徐伯伯可是已经猜到来的这人是谁?” 他原意是想告诉大家不必惊慌,无论敌手怎样故弄玄虚,他也只是一个人而已。 人人都是人,谁没见过人? 就算厉害,就算凶残,他也不过是个人。 谁知徐桥径却偏偏是个死脑筋,哪里知道他在安慰众人。徐桥径目露骇然之色,道:“他不是人!” 一语激起千重浪。这一下,不但徐江鸥在抖,三个镖师也开始发抖。连一向稳重的徐桥径都这么说了,这还有假?对方是人,他们还有胆面对,有力敌对。可对方根本不是人,让他们又怎么面对,怎么敌对? 虽然没有人见过鬼,可谁又敢肯定,世上就真的没有鬼。你住在中原,没见过绚丽到震撼的极光,不等于极光不存在。你住在高原,没见过大海,可那象山一样巨大到不可想象的蓝鲸不等于不存在。 敌人的影子都尚未见到,但这群人的斗志却早已泄了,一泄难收。 石波清皱了皱眉,他知道士气一泄难收,但必须收。做不做的到,是一回事。做不做,是另外一回事。绝不能,绝不可以坐以待毙。所以他哈哈一笑,道“大家误会徐伯伯的意思了。其实这个人也是人,只是他的名号不是人,叫做不死魂灵。” 这次,石波清的话没有奏效,也难以奏效。 因为不死魂灵风无影到底是不是人,实在很难说清楚。江湖上关于他的传闻,没一万,也有三千。听说他根本没有身体,每次出现都是附在别人的躯体上,才能出现。听说他每次出现,都是在浓荫处,月黑夜。听说他有一种病,不能见人。听说他是杀不死的,就算你杀了他附身的那个人,也没有用,因为也许他下一个附魂的目标就是你自己。 如果一个人真有这样的神通,他还是不是人,算不算人? 如果他不是人,为什么又和烈马堂的人厮混在一起,长留人间? 如果他不是鬼,他又是怎么做到的,控制别人的灵魂,行使自己的杀戳。 见过他的人不是没有,毕竟这世上有太多的高手,他们虽然被吓得失惊失色,但终究没有魂飞魄散。 可每一个活下来的人说出的故事都是那么诡异飘忽,越说他越象一个鬼,而多于象一个人。 在这样的气氛下,在这忽明忽暗的绿光里,大家的心都沉重了起来,大家的呼吸都急促了起来,没有人肯笑肯说话,哑鸦无声。但却有一个人开始说话,另一个人。另一个人的意思自然是死人,这大厅里原本就到处是死人。 这个人,徐桥径仔细检查过,他早就咽了气,这时候恐怕鬼魂都在奈何桥上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他他也不相信:这个人居然“活”了。只见他咳了一声,竟然颤颤巍巍站了起来,从五官里流出的血五道血早已干涸了,成了黑褐色。犹如一个小丑在自己脸上画了五道黑线,看起来分外可笑。可是却没有人笑,有的只是恐惧,扑天盖地的恐惧。就象洪水,无法阻拦无可阻挡地淹没了每一个人的心。 你有没有见过死人说话?你有没有怕到不知怕,每一根汗毛都竖起,每一根神经都不受自己控制?如果你有,你会怎么做,你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向三的反应就是拔剑,他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拔剑。他的脑子里仿佛有一把刀正在反复挖、剔,他的思绪已经完全凝结了停止了。当那死人扯动嘴角,冲自己诡异的一笑,缓缓说:“你们都死定了”的时候。他就疯了,他完全崩溃了。他拔剑冲了过去,他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也根本不知道要干什么。也许他和剑相伴的太久了,只有握着剑,他才会有点安全感。也许在肉体和灵魂分离的霎间,潜意识告诉他挥剑才是他唯一的选择。 谁都没想到三个镖师里的向三会突然冲上去,刺出那本能的一剑。 徐桥径最先反应过来,也一闪身奔了过去。他不知道那尸体有什么古怪,但他知道向三这样做很不妥。他是镖局里的老镖师了,是他生死与共的兄弟,他不能眼睁睁看着他送死。徐桥径这个人其实还是很耿直,很仗义的。只要不是叫他拿命换别人的命,他还算得上是条侠骨铮铮的汉子。 出人意料的,那死人连闪也没闪,长剑没胸而入,如中败革。向三一愣,就在他收剑的一刹那,曲池穴一麻,长剑咣地掉在地下,与此同时他的脚没动,身子却飞快地向后退去。徐桥径挟着他一口气跑出老远,才敢回头。这一回头,脸就青了。而另外两个镖师已经开始呕吐。 向三刺进去的是明晃晃的剑,拔出来的却是密麻麻的虫。虫子很小,和蚂蚁相若,却长着尖刺一样的嘴巴,和椎子一样的身体。就在一斩一收的弹指间,它们已经爬满了长剑。它们的速度虽然快,却终究不及徐桥径的轻功,见无法追上猎物,它们便潮水一样退了回去,从死尸的鼻耳嘴甚至绽开的伤口处钻了进去,再无痕迹。 “风无影来自于南疆,这是五毒教的人蛊。”人蛊也分数十种,石波清虽然不识得这是什么蛊,但至少知道这是五毒教的人蛊。 人蛊,顾名思义就是以人为宿主的蛊,有的靠吸收人的血液为生,有的以尸体的腐肉渡命。更有歹毒的,喜食人的五脏器官,在人的体内肆意啃咬,病人却求死不得,痛不欲生。 “向兄弟,你没事吧?”向三被救出生天,就一直傻愣愣的望着众人,好象丧失了所有记忆,忘了他们是谁。徐桥径这一问,竟惹得他哈哈大笑起来,他胸一挺,笑道:“我不怕,鬼有什么了不起?我不怕!我不怕!!我不怕!!!”后面这三声不怕,一声比一声高,一声比一声响,似乎这样他就真的不怕了。可所有人都知道,他越是这样,越是说明他怕的厉害。 \奇\徐桥径一皱眉,厉声斥道:“向三,你疯了!”“我没疯!”一向规规矩矩的向三竟恶狠狠推了徐桥径一把,大叫:“看我无敌剑,你这厉鬼,我不怕你,我怕你做什么?”忽又掩面,蜷成一团,尖声道:“你不要过来,徐镖主徐镖主,快来救我!” \书\一个人说自己没疯的时候,十有八九是已经疯得不能再疯了。徐桥径叹了一口气,不忍再看。他虽然救了他的命,却救不回他的精神。向三是真的疯了,被吓傻了,吓疯了。 石波清更是心头黯然,烈马堂虽然臭名卓著,他却从没把他们放在眼里。谁知敌人竟凶残至斯,狡诈至斯,如今连个人都没露面,却已经闹得人心惶惶,一死一疯。难怪徐桥径一听烈马堂这三个字就变脸变色,极力推托。自己原还怪他以怨报德,如今看来却不怪他,反是自己鲁莽,连累了他们。 “你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徐家已经搅进了这混水里,想死容易,想退却难。”徐桥径不想斗,可到了非斗不可的地步,他也不会缩头。烈马堂既然为了石波清,牵连了四海客栈这么多无辜的人。这样的组织,还讲什么道理?缩头是一刀,伸头也是一刀,逼得他不得不反了。 说话间,又一次死人站了起来。这个人好象是一头撞在顶梁柱上撞死的,因为柱头上有血,他的脑袋更是撞得稀烂。他喋喋怪笑着,摇头晃脑站了起来,头上的血明明蒙住了他的眼睛,他却似乎能感觉到在场的每一个人。因为他虽然走得踉踉跄跄,却是一条笔直的直线。 徐桥径的手微微颤抖,他不是怕,而是不知该如何面对。死人是不会再死一次的,他就算刺他千剑万剑又如何? 他不是没有面对过困境,可以今天却陷入了无望的绝境。 就在这时候,石波清忽然动了,疯病虽然也是一种病,但没想到这病居然能传染。只见石波清忽然横跨了两步,一瞪眼一举手,猛地大叫:“看我!” 看他?看什么?!他手里明明什么都没有,却做出投掷的样子,还叫别人看他。这人分明是疯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石波清身上,却有一个人视若不见。小马。小马不是聋子,也不是瞎子,但对石波清的奇怪形状,连眼角也没瞟一下。因为他很忙。 他做了一件事,拔剑。他是一个养马的人,身上没有剑,但幸好身边的徐江鸥有,而且是徐家的祖传宝剑:海阔天空。他拔剑居然是为了把剑甩出去,并且是剑柄向前掷了出去。 这一连串的动作快若闪电,连徐桥径都没有反应过来,就见那漫无目地的剑撞上了柱子,又斜着反弹出去,扎进了那摇摇欲坠的死人双胯之间。那里不是一个人要害,就算是要害,那人已经死去多时了,又怎么会有反应?可是剑一刺进去,立即就有了反应,一声惨叫。 死人一歪,倒在地上。露出了另一个人,一个侏儒。一个非常奇怪的侏儒。 他的面容苍老,头发花白,看起来至少有六十岁,可他的身材却相若七岁小童,甚至更矮一些。他穿得更奇怪,居然是一件绿得发亮的紧身衣,不止这些,他所有露出衣服的肌肤全都涂成了绿色,看起来就象一只人形青蛙(如果青蛙有这么大的话)。削铁如泥的利刃正中后心,他就算号称不死魂灵,这一次也不得不死了。 徐桥径等人目瞪口呆,半晌没回过神来。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明明已陷入绝望,忽然间又柳暗花明,山回路转。 徐桥径完全糊涂了,幸好石波清做了解释:“在谢掌柜的身后,我发现了一双小巧的脚印。脚印很浅很轻,但幸好我的浪里淘沙眼没有白练。死人当然不会跑路,所以他应该被人送到窗前的。根据脚印的大小,这人应该是个侏儒。而且大家注意没有,“死而复生”的人都是瘦子。为什么呢?这更让我肯定了他是个侏儒,因为他即使有心去搬个大胖子,也有心无力。第二点他的轻功很好,他故意在风灯上做了手脚,让我们在忽明忽暗的光线无法辨出他的身影,但这还不够,一个人轻功再好也不可能比目光更快。风无影之所以叫做无影,就是因为他善于伪装。他把全身都涂上绿火的颜色,与周围环境融合在一起,再配以轻功,别人就很难发现屋子里居然还有一个人。我把我的发现告诉了马飞,并让他看我的眼色行事,如果我突然怪叫,就是让他马上动手。” “我的怪叫,我假意放暗器的动作虽然可以吸引人的注意,但仍不能保证万无一失。我说过了,风无影的轻功很好,一旦一袭不得手,他一躲起来,死得人就是我们了。所以一直到他选第二个人的时候,我才给马飞使了个眼色,让他注意死人的衣袍下摆。那死人走得时候,双肩没动,衣服的下摆却有波动,说明人躲在胯下。马飞也很聪明,利用风一影一愣神的功夫,掷出了长剑。等风无影回过神来,发明我们人还站在原地,顿时戒备就松懈了。只是那剑已经绕到他的背后,就算他听见声响也来不及反应了。” 说到这里,整个事情似乎已经很明朗了,可徐桥径却似乎还不明白:“臭小子,我知道你在屋外不肯说,是因为你怕风无影仍伏在暗处,偷听了去。可你为什么选择了他,而不是我?” 石波清尴尬道:“因为我见过他的出手,小马的剑又快又准,所以……。” “你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是说我还不如他?”徐桥径的老脸顿时拉了下来,可还没等他发脾气,石波清的脸又变了。 他听见了马蹄声。马蹄声如狂风骤雨,格外突兀。 此时已是深夜,街上不说人,就连猫儿狗儿都不知躲到哪里去了,怎么会有马蹄声? 这一次,来得又是谁? 下部天涯亡命:第五章狡诈对狡诈 花蝶是第一个发现情况的人,他也是第一个在最快时间内知道徐桥径地址的人。但他却不急,先是慢条斯理地放了八只信鸽,然后就坐在茶楼里慢慢喝茶。 这一次的事非同往常,石波清真的让冷独孤动了肝火。他很冷,但不等于没有脾气没有火气。他一旦发了火,就意味着你要付出的代价要远远超出应有的代价。“不惜一切代价,杀死他!”这是冷独孤的命令,当然有奖赏,才有人卖命。冷独孤的奖赏很简单:“我可以答应他的任何要求。” 重要的不是前边那个要求,而是后边那个任何。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要求不是那么过份,不是想当老大或者想让冷独孤自残,他都可以答应。这意味着你一旦成功,马上鸡犬升天。花蝶呆在老八的位置上已经很久了,如果不是老九丑八怪淡泊名利,他甚至连老八这把椅子都坐不稳。 老大的话一向一言九鼎。老大和小弟不同,小弟可以今天说,明天丢。上午还信誓旦旦,下午就忘得一干二净。即便刚说出口的话,也可以立即翻脸不认帐。因为他是小弟,他可以耍赖,可以信口开河,反正没人把他的话当真,他也不会把自己当回事。可老大就是老大,无论是黑dao白道,还是官道,老大说的话就绝对是板上钉钉。否则谁为他卖力,谁为他拼命? 所以杀死石波清,对花蝶来说实在是个机会,一个千载难逢一步登天的好机会。 他不是不贪功劳,他也不是没有野心。但他和其他人不同,如果说他有强于其他人的地方,那就是他的狡诈。 他能从一件事,联想到许多事。比如海天镖局,他就觉得很不对劲。在江湖上,海天镖局分明就是一个二流镖局,徐桥径也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色。 可他在集市上见识了海天剑法,印象就完全变了。他不认识小马,但至少认得他身上的衣服,那粗布衣裳分明摆明了他是一个下人,他连镖师都算不上,可他的剑法……花蝶一想起来,就心惊肉跳。假若,徐桥径的弱是装出来的。假若,这根本就是一个精心策划的请君入瓮的布局。那么……。 花蝶自认为不是个傻子,他和方裂谷不同。方裂谷暴躁是因为他有暴躁的资格。而他不同,他没那本事,所以唯谨慎行事。不能说别人挖个坑,他就非要往下跳。 花蝶不急,只是因为这件事,他知道是急不来的。所以他等,但不是漫无目的的等。他在等一个人,不死魂灵风无影。他算准了风无影就在附近,他算准了风无影会第一个来。 如果对方是剑,就让风无影以身试剑。 如果对方是根草,嘿嘿,自然还会等他来采摘。 果然,守在路口的兄弟飞马来报,风无影已经进了四海客栈。他慢慢喝完手里的热杯,才缓缓道:“叫上兄弟们,备好强弩,随我包围四海客栈。” 马蹄急,人声稀,四海客栈静悄悄。花蝶勒住马,停在门楼外,并不进去。只是朗声说:“风堂主,事情办妥了吗?要不要小弟助你一臂之力?” 没有回应,客栈里的人好象死绝了,没有任何反应。 花蝶眼珠一转,又道:“原来徐兄嬴了,想不到啊,徐兄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这话刚一说完,客栈里立刻跳出一个人,气急败坏地大叫道:“放屁!放你妈的狗臭屁!我什么时候输过?” 这人是个侏儒,一个奇形怪状的侏儒,穿着一身绿幽幽的衣服,突然从侧墙后跳了出来。看样子,他似乎是想出其不意,故意吓花蝶一跳。 花蝶却一点也不吃惊,他好象算定了风无影会有这一招。这个矮子,从来就是一个变态,神神鬼鬼的,你指望他正正常常从门后走出来,除非太阳是从西边升起来的。 “风堂主,恭喜你旗开得胜!”伸手不打笑脸人,这话说得不错,你打一个对自己恭敬有加的人总是不妥的 。可风不影不打,却骂,破口大骂:“你个死色鬼,差点害死老子。徐桥径明明请了一个剑法高明的帮手,你却提也不提,你以为你那点鬼伎俩爷爷我不知道?!” 他身上有伤,他没说,但花蝶有眼睛,看得见。伤在左肩,和马飞那么快的剑遭遇,想一点也不受伤,那是不可能的。 幸好,伤的不重。所以花蝶才不用担心,他会冲上来把自己暴扁一顿作为回报。 这怪物浑身上下都爬满了虫子,暴揍还算轻的,只要他偷偷放一只虫子出来…… 一想到这,花蝶就浑身冒冷汗。 不过,也许是因为巨功在手,风无影居然没有和他计较的意思,还透露出一个消息。 原来马飞不是镖局的人,原来他只是一个帮手。 花蝶有些后悔,如果想知道是这样,他可以用收买用引诱来拉拢那个人,而不是白白错过了这个机会。 不过幸好他还有后招。他笑吟吟道:“风堂主,你错怪我了,我只是偶然在集市上看见徐江鸥那个丫头,哪里知道什么高手?来来,让我瞻仰一下风堂主的丰功伟绩。”说着,他一回头,叮嘱手下的骑士:“你们都在外边等着,我去里面看看就来。” 风无影却眼一瞪,道:“死人有什么好看的?” 他似乎有点心虚,心虚的人才需要用不耐烦来掩饰,他现在显然就很不耐烦。 花蝶却一点也不在乎他的态度,亲热地拉着他的手,说:“风堂主,来,来,来!我跟你说几句话,外边不方便。” 两人进了大厅,花蝶四下看了看,他看得很仔细。大厅里的死人很多,而且千奇百怪。徐桥径前胸插了一柄剑,那剑直没剑柄,把他牢牢的钉在了墙上。他瞪大了眼睛,犹自不干。双手握着胸前的剑柄,似乎想把它拔出来,只是力已竭心已死。小马的身子很完好,但脑袋却不翼而飞。不过仍有人活着,不过活着和死了没有什么区别。谁可以看出他已经疯了,那没有焦点的眼神可不是谁都可以扮出来的。 果然和想象中一模一样,花蝶哈哈一笑,道:“风堂主果然厉害,名不虚传啊。” 风无影皱了皱眉:“你究竟要看什么,想搞什么鬼?” 花蝶陪笑道:“那千面公子石波清善于易容,我不得不小心些。” 风无影大怒:“你是在怀疑我么?” “不敢,不敢。”花蝶原本的确有些疑虑,如今早己一扫而空。他可惹不起这怪物,慌忙陪笑。 “如今死人你看了看,难道还要我请你吃庆功酒?你也该走了吧?”风无影这人原本就心胸狭窄,尖酸刻薄,现在似乎更加不留情面。 好在花蝶脸厚,这些针一样的话,对他来说不过是过耳风。他笑道:“我进来,其实是真的想和风堂主说几句话。” 徐江鸥死得不是地方,趴在一方桌子上,脸儿正对着花蝶。人虽死了,但那俏丽却没减一分。花蝶本是色中饿狼,见了难免心中痒痒,一边说话,一边去摸徐江鸥的脸庞。 风无影脸色蓦然一变,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推开花蝶的手:“碰不得!” 花蝶一惊,问:“怎么碰不得?” 风无影板着脸,冷冰冰道:“你只要不怕人蛊噬身,你就只管去摸。” 花蝶这才恍然,悻悻收了手。风无影杀人当然不会用刀,自己心有所思,难免疏忽,竟把这个忘了。一时心有余悚,再也不敢胡乱看了。 “有话你就说,有屁你就放。不要贼眉鼠眼,东拉西扯,你倒是究竟想说什么?” 花蝶干笑了两声,忽然低声道:“风堂主,你不若将这功劳让给我。” “什么?”风无影一蹦三尺高。这简直是痴人做梦。让给他,凭什么? “风堂主,不要急躁,且听我说。”花蝶胸有成竹,缓缓道:“我能给你别人不能给的东西。” 风无影摇头,他不信他。这个人擅长花言巧语,口蜜腹剑,他能给他什么东西,比冷独孤的承诺更好? “风堂主一定听说过,有人天生矮小,一辈子不能长大。而有的人却疯吃疯长,成为笨手笨脚的巨人。其实这都是病。” 侏儒肯定是一种病。风无影自幼便被这病折磨的痛不欲生,被人玩弄,被人欺压,虽然因缘际会,让他将错就错,能够静下心来,练就了一身匪夷所思的放蛊之术。但那终究不是他的本意。 谁不想做个正常人? 谁想过那种见不得光,见不得人的日子? 风无影内心深处也有渴望。 做一个正常人,哪怕只过一天正常人的生活也好。象这样鬼不鬼人不人的生活,他实在是过够了,受够了。 风无影没有说话,但他的表情却分明说了话。 花蝶见他意动,又道:“我有个朋友叫吴不医,天下没有他医不好的病,只要是病,他就能医。前段日子,他给我来了一封信,说他新炼出一种丹药,恰好就能医治风堂主这样的侏儒症。” 风无影眉毛一跳,显然不但意动,而且心动。 鬼医吴不医是天下最神秘最古怪的一个神医,他每医治一个病人,都要榨干你的所有家产,哪怕你把银子吞进肚子,他也非给你抠出来不可。但他的医术却真的是高明,他说自己医药界第二,绝没有人敢自称是第一。只是风无影却没想到这个神出鬼没的鬼医居然是风无影的朋友,而且他还真的研制出了医治侏儒的丹药。 这丹药对风无影来说,倒真的比冷独孤的承诺来得实惠。 花蝶紧盯着风无影的脸,见他的脸色不断变幻,时阴时晴,一颗心也跟着七上八下。好不容易等到风无影说话,却是一句丧气话:“不妥。” “怎么不妥?”花蝶脸色一变,这个死侏儒居然不上当。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他啊。 谁知风无影却道:“隔墙有耳,你知道老大最恨别人骗他,把他当傻子。我虽然愿意,却怕你手下的骑士走露消息。那我岂不是偷鸡不着蚀把米?” 花蝶原以为他放不下眼前的利益,却不料他担心的只是这个。当下哈哈一笑,道:“这个还不容易?” 花蝶朝外边一招手,道:“你们都进来吧。”众骑士下了马,一涌而进。 花蝶却笑吟吟指着大厅正的那幅中堂道:“你们给我看仔细,这画有什么跷蹊?答对者,有赏。” 话虽然说得很明白,众骑士却听得一头雾水。好好的,首领忽然让他们看什么画,真是莫名其妙。可又不敢说,花蝶虽然天天脸上挂着笑,却是一个最阴狠不过的人,他的话若是不听,以后指不定会有什么酷刑等着你。 他既然这么说了,就算不想看,也不得不装腔作势观赏一番了。 众人刚一转身,花蝶就手一扬,洒出一片透骨钉。他不出手便罢,一出手便是毒手、死手。骑士的血顿时把地板染红了一大片,就算有一两个警觉的,逃出那一片死亡之雨,也逃不出花蝶的手。一闪身,那两人便惨叫倒地,胸膛上皆多了两个血洞。 其实就算风无影不说,这些人也早该死了。 花蝶早起了杀心,杀意。 鬼医根本就不是他的朋友,他根本就不认识他。 但这有什么关系? 等他得到冷独孤的认可,第一个要求就是要了风无影的命。这个傻瓜,武功好又怎么样,会驱蛊又怎么样,还不是被自己玩弄于股掌之间? 事到如今,他已经功成圆满,不免洋洋得意,踌躇满志:“风堂主,怎么样?这一下,你该满意了吧?” “不错。我很满意。”风无影也笑道:“所以你可以去死了。” 花蝶只觉胸口一凉,身上已经多了一柄匕首。剧痛刺骨,花蝶犹自不信,一连退了两步,嘶声道:“风无影,你居然对我下毒手,你……你难道不想要那丹药了吗?” “我不需要。”风无影似乎真的不需要,因为他正在“长大”,就象雨中的竹子,一会儿功夫就高了许多。缩骨功也是下三滥的武功之一,虽然神奇,却没有什么实际用途。因为就算你再缩也不会缩成苍蝇,别人要杀还是一样杀你。但对石波清来说,这却一门必须精通的功夫。没有了它,就没有真正的易容之术。而天下能把缩骨功练到这个境界的,恐怕找不出第二家了。 “原来你是……卑鄙!”花蝶这才明白,可已经晚了,太晚。 一个人千万不要觉得,世界上只有自己是最聪明。 你一旦有了这种想法,那就离死不远了。 “不错,我就是你千防万防的石波清,这种手段对别人来说是卑鄙,对你来说却不是。对付你这样的小人,自然不能用正途。只能以牙还牙,以狡诈对狡诈,以欺骗对欺骗。” 风无影既然是石波清,那“死人”自然也不是真的死人。徐江鸥跳了起来,徐桥径丢到手里的断剑柄,马飞则伸啊伸的,从无头的衣衫里伸出一颗乱蓬蓬的头来。 下部天涯亡命:第六章月黑杀人夜 此地不可留。敌人虽已死了,却还没有死绝,还没有死净。杀了花间蝶,还有后来人。他们必须马上走,绝不能在这里等死,这是每个人的都有的想法。可走,往哪里走,才有生机才有生路? 徐桥径察觉自己小看了一个人,石波清。其实他并不象自己想象中那么鲁莽,他早就有计划,而且早留了退路。“我们去找一个人,如果他在,即便是烈马堂倾巢来犯,我们也不必躲不必藏了。” “谁?” “剑奴。” 原来不是什么什么剑圣,也不是什么什么剑仙,仅仅是一个剑奴。 只是这二个字一说出来,大家的眸子都一亮,绝望顿时变成了希望。 世上只有一个剑奴,别人都高高凌驾于宝剑之上,把剑当作附庸,最多也不过当做朋友,而唯有他爱剑敬剑,甘愿奉剑为主,舍身为奴。他叫冷凋零。只是日子久了,大家都淡忘了他原有的名字,忘了他原来还有名字,都叫他剑奴。 剑奴一生都在追求剑之大道,在别人看来他的剑法己臻化境,如投身江湖,必纵横武林,无人敢撄其锋。可他认为剑法之道深如大海,自己所掌握的不过是沧海一粟,微不足道。所以他一生都在隐,隐于山水间,不问世间事;他一生都在修,深浸剑中道,苦修剑中魂。 他当然不是一生下来,就会当绝凌顶,一览众山小。他是人,不是神。他一生下来也只会哇哇大哭,也只会跚跚爬行。 冷凋零出身武林世家,年轻时也象大多数纨绔子弟一样声色犬马,痴迷于灯红酒绿中。只是有一天,他被朋友出卖,被亲人唾弃,被人冤枉,锁进了臭气熏天的死牢。他才醒悟,才明白:朋友是什么?是那种人前甜言蜜语,背后掏刀子的人;是那种富贵锦上添花,落难落井下石的人。从此,他就没有了朋友,只有剑才是他真正的朋友。 他没有朋友,却有一个恩人。若不是千面圣人石千点怜惜他的遭遇,化身数人,假传圣令,恐怕世上也就没有了后来的剑奴。剑奴隐居深山,人人都知道那大泽高山处有一高人,剑法神鬼莫测,痴迷剑道,甘为剑奴,却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在哪里? 石波清却知道。“他便在大青山幻萤谷苦思庐。”当年剑奴曾对石千点说:“若你石家有难,便来大青山幻萤谷苦思庐找我,我自当拔剑报恩。” 他不出山,因为大道未成。 他不出山,因为他已经厌世,弃世,不肯再踏入红尘一步。 听了石波清一番话,众人精神大振,只要有希望,谁不愿活,谁不想活?虽然外边风高夜冷,月暗星稀,但他们却感到前途光明,前途有“亮”。 夜很黑,月亮很“毛”,毛月亮。每逢阴雨前夕,天上总会出现这样的月亮,长了毛的月亮。虽然有时候也很大,也很圆,但月光却很模糊,看什么东西都象隔了一层雾。只见轮廓,不辨面目。 一行人没有举灯,因为灯光招贼。他们不怕贼,怕就怕那躲在贼后面的危机。他们就在这模模糊糊的月光下,包裹了马蹄,瞪大了眼睛,磕磕绊绊地一路前行。 没有人说话,就连向三都睡着了(被点了睡穴)。因为无声,所以静,静得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 已是三更,人和马都有些倦了,石波清驱除疲惫的方法,就是数数,数每个人的呼吸。 众人的呼吸各自不同,徐江鸥的呼吸很轻,轻得象一个梦。马飞的呼吸很“活”,活泼的象一尾乱蹦乱跳的小鱼。徐桥径的呼吸很绵长,你根本分不清这是他呼的开始,还是吸的结束。两个镖师的呼吸是急促的,是惶恐的,似乎呼吸里也带着情绪。向三的呼吸就是呼噜,也许只有傻掉的人才是幸福的人。还有一个人,他的呼吸既有徐江鸥的轻,也有马飞的活,更有徐桥径的绵长。可是数着数着,他发现不对,不太对,不很对,可又不知道错在哪儿? 人在该睡觉的时候不睡觉,头脑难免会有些糊涂。可石波清知道自己绝不能糊涂,因为他是这群人的主心骨。马飞虽然厉害,可他完全没有一点江湖经验。徐桥径倒是江湖经验最多,可他老了,难免头脑不灵活。所以能够发现异常发现反常的,也只有石波清自己了。所以别人可以糊涂,他不能。 现在,他发现了不对,却没有声张,只是若无其事地侧过头。他在数影子,是人就有影子。地上有影子,七个骑马的影子。他们没有带多的马,多余的马都被石波清分成三批,奔向了三个方向,它们是疑兵。所以七个人七匹马,应该是对的。可是不对,因为向三和徐桥径在同一匹马上,梅朵拉姆送给他的那匹千里马,也只有它才能负载两人而不疲惫。睡着的人,自然是要人扶着的。这没错。错就错在,旁动忽然多了一匹马,多了一个人。 人少了可以解释,或者他落单了,或者他被躲在暗处的敌人杀死了。可是人多了,怎么解释? 怎么可能平白无故的,就多了一个人? 难道是谢镖师的冤魂丢不下他们,又追上来了? 石波清不信神不信鬼,更不相信世上有这么荒诞不经的事。 不过他依然没有声张,他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不知道,笑着说:“走了这么久的夜路,还真是困了。不如我们一人讲一个笑话,去去困意。” 不等众人说话,他便先讲道:“一个富翁买了桶酒,在桶盖上帖了封条,他的仆人在桶底上钻了个洞,每天偷酒喝。富翁发现封条完整无缺,可是酒却一天天减少,惊奇不已。有人建议他检查一下桶底,看看是否有破绽。富翁答道:“你真是个傻子,是上面的酒少了,下面的酒一点儿也没少。” 众人轰然大笑,睡意果然驱散不少。 马飞年轻,又好热闹,抢着道:“我这个比你的好笑多了。有一人奉命去送紧急公文,上司特别地给了他一匹快马。但他却只是跟在马的后面跑。路人问他:“既然如此紧急,为什么不骑马?”他说:“六只脚一起走,岂不比四只脚快?”说完他自己先忍不住,大笑起来,道:“你这人笨是不笨?” 徐江鸥也被逗起兴致,说道:“那我也说一个:一个秀才带书童赶考。途中帽子掉了。书童说:帽子落地(第)了。秀才气坏了,道:真晦气。你会不会说话?以后不准说落地,要说及地。书童帮秀才把帽子捡起来牢牢系在秀才头上,然后说:这次再也不会及地了。这秀才作茧自缚,倒把自己绕进去了。” 众人一笑之间,神气清爽了许多,反正已经奔出了几十里,烈马堂就算追,估计也鞭长莫及了。于是都放开了胆子,张镖师抖擞精神道:“那我也来一个吧,我是粗人,讲得不好,你们莫笑。有一个人去看相,看相人一边摸着手看相,一边说:“男子手如绵,身边有余钱。妇女手如姜,财物堆满箱。”这个人听了大喜,说:“太好了,我的老婆的手就是如姜啊!”看相人问道:“何以见得你老婆的手象生姜?”这个人说道:“我昨天被她打了一个嘴巴,到现在还火辣辣的呢!” 接下来该曹镖师了,他也不推拒,抚着胡须道:“有个人,不学无术,却爱装文雅。有一天,有个人告诉他最近断弦了,他不懂得什么是断弦,只得附和着。那人观其脸色,知道他不懂,便指点道:“女人死了便叫断弦。”过了几日,这个人的母亲不幸病故了。别人见他身着孝服,问他:“怎么了?”他文质彬彬地回答说:“断弦了。”人家说:“断弦?你怎么穿起孝服来了?”他想了一下说道:“我断了老弦!”话说完,众人皆笑。这曹镖师比徐桥径还大上一、二岁,平时不拘言笑,不料谈吐如此风趣。 徐桥径数来已经轮到自己了,但他生性古板,哪里会讲什么笑话。听听还可以,让他讲,却是为难他了。他挠头道:“这个……这个就免了吧,我……”大家都熟知他的为人,心里暗笑,不约而同回头去看他的窘态。只是这一回头,却发现他身后还有一个人。 众人皆吃了一惊,小马反应最快,立即抬头去望石波清。石波清一点头,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既不要惊动他人,也要提醒众人。 那人低着头,似乎正在思索该讲什么笑话。夜色太暗,月光太模糊,根本看不清他的脸。他站在月光中,犹如一个从剪纸里走的人,显得单薄而突兀。大家都讲过了笑话,这人显然不是他们当中的人。 他从哪里来,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怎么会忽然平白无故,多出一个人来? 只是这些都不是马飞想知道的,他只知道石波清点了头(不知不觉中,他已以石波清马首是瞻。)。 马飞拔剑,他在四海客栈早捡了一把剑,有时候捡一把剑,就等若捡了一条命。这把剑并不顺手,但马飞一剑刺出,那刹那暴出的光华,竟比月光竟灿烂。这一剑,竟比飞鸟投林更急。这一剑,竟比浪涌江滩更自然。 那人一见这剑光,便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他马上说了一句话:“啊,你想干什么?”这话很轻,但对小马来说却犹如千斤重锤。 这话并无意义,两敌遭遇,拔剑相向,你说他要干什么,你还问他干什么? 可听在小马耳里却很有意义,意义重大。因为这声音他再熟悉不过,这声音明明就是徐江鸥的声音。 剑已刺出,小马的身体已跃在空中,可听见的却徐江鸥的惊呼。小马慌了,他完全不知所措。千万个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他这是做什么?如果对方真是徐江鸥,这一剑刺过去,刺透的是她的心,还是自己的心?如果这一切都是石波清在搞鬼,那他究竟在搞什么鬼? 怎么是这样?怎么可能是这样? 小马已经没有时间去想,他如离弦之箭,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他做了一件事,拧转剑锋,几乎在利剑与那人擦肩而过的同时,他撞在一个软绵绵的躯体上。这身体很软,也很香,香得象一千只莲花在这静夜里忽然绽放。徐江鸥也很香(小马常常偷偷靠近她,只为嗅一嗅这迷人的处子之香),但绝没有这么香,这么浓郁。徐江鸥的香不是这种香,她的香就象她的笑容,是谷里独立俏立的一朵幽兰。小马一惊,他明白自己上当了,但却来不及反应。他无防,对方有备。他身上一酸一麻,已被那人锁住了三处穴道。 那人身材苗条,可提着小马却象拎着一只小鸡,毫不费力。他咯咯笑道:“这位小哥,,你可真坏,怎么不让人家把笑话接下去呢?”前面还是娇滴滴的女声,忽然嗓音一转,变成了徐桥径的低沉嗓音:“你看看这样多不好,大家说说笑话罢了,非要打打杀杀的么?” 这个人说话忽男忽女,忽粗忽细,就好象一个身躯里装了两个不同的人一样。石波清立即知道了他是谁,他当然不会是徐桥径,更不会是徐江鸥,尽管他声音很象极似,但绝不是,他是妖莲连启云。 石波清心一沉,没想到连启云居然在这时候出现。连启云的武功也许不是九大堂主中最高的,却是一个最擅抓住时机的人。他每次出现,都是在“恰恰”好的时候。他懂得时机,更懂得利用时机。如果是别人,恐怕早被石波清识破识透了。他虽然最终也被识破,却不怪他,只怪石波清的心思太敏锐。他居然能从呼吸里辨别一个人。杜莲也是人,他不可能不呼吸。但他失去了机会,并不束手待毙,而是以声惑人。没有机会,他就创造机会。反使马飞这样的高手就擒。 石波清叹了一口气,到底是他太疏忽了。竟忘了不男不女不人不妖的妖莲连启云最擅长鱼目混珠,他的口技虽骗不了自己,但要骗单纯的小马却容易的很。自己一招失算,全盘皆输。 不过世上什么药都有,唯独没有后悔药,事到如今,叹气是没有用的,他只好说话,用手“说话”。他一扬手,射出三只金钱镖,他什么都会,但却不精。所以这暗器在连启云看来实在是个笑话,比刚才所有人说的笑话更可笑的笑话。他一伸手,一朵莲花便在他手上迅速绽放。花有十四瓣,看起来很洁白很柔软,但金钱镖撞进来的时候,发出的声音却很铮铮有声。花一绽放,金钱镖就石沉大海,不见了。 连启云捻花而笑:“你还有什么招术?” 不过石波清并没有露出他想象中的慌张,而若有所恃地道:“没有了,我什么招术都没有了。” 说完,他又洒了一把暗器,他洒暗器的样子非常象一个做恶作剧的小孩子,没有一点技巧,没用一点心思。说他在杀人,在致人于死地,还不如说他在玩弄、消遣连启云。 连启云暗自小心,莲花一收一合,又把暗器收了。没什么异样。可越是这样,他心里越是没有了底。都说石波清冰雪聪明,可他的所做所为是聪明人干的事么?他明明知道暗器伤不了自己,却有一搭没一搭的发个没完,他究竟想干什么? 人质抓在手里,优势明明在自己这一边,连启云心里却发慌,心慌意乱。他实在不明白,石波清为什么还这么镇定,他在等什么,他倚仗的又是什么?连启云想动,却又不敢动。机会是可以创造的,可是如果自己创造的机会是给了别人机会,还不如不动。 果然石波清忍不住嗤地一笑,道:“你不会认为我们当中只有小马会拿剑吧?”他到底还是年轻,到底还是憋不住,到底还是说出了他的意思。他的意思很明白,小马并不是他们当中最会“拿剑”的人,必然有一个人会比小马更厉害,所以他才有恃无恐。 连启云一惊,他的目光从众人身上一一扫过,他实在看不出还有谁会深藏不露。但看不出,不等于没有。事实上,他一开始就看走眼了,他以为这帮人只是乌合之众,自己只要出马,实在是两个手指捉田螺,十拿九稳的事。可当小马刺出了那惊鸿一剑,他却吓傻了,吓呆了。他发现这一剑封住了他所有的动作,所有的退路,他根本无法躲,躲不开。幸好,他用口技骗住了小马。可也让他意识到,这群人并不简单。他之所以轻敌,是有原因的,因为他见过徐桥径的剑法,算不上差,但也实在说不上好,所以他一开始就因为疏忽,差点送了命。 一个人被一块石头绊倒,还可以原谅,还可以说他是大意。只要是人,谁没有疏忽大意的时候? 可如果一个人被同一个的石头再绊倒一次,那就不是大意,那是愚蠢,愚不可恕。 连启云自认不是个笨人,所以他仍不动手,只是静静的、默默的静观其变。石波清知道他看不出来谁是高手,反正他有恃无恐,所以满不在乎地对那个人说:“小马的剑法是你教的,他现在被擒住了,你还站在这里干嘛?为什么不冲上去,救出小马?” “啊?” “啊!” “啊?”是徐江鸥发出来的,她根本不知道石波清为什么会这么说,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小马的确说过,他使的是海天剑法。可他使的海天剑法和徐家的海天剑法完全是两回事。她下意识摇摇头,又忽然想起石波清这么说,恐怕另有深意,于是又急忙点点头。 “啊!”是连启云发出来的。他出了一身冷汗。如果不是石波清说出来,恐怕他做梦也想不到这娇滴滴的小姑娘竟然是马飞的师父。幸亏他没动,没冲动。要不然,冲过去的自己,倒下去的一定尸体。徐江鸥的又摇头又点头,他也看见了,但在他看来却是另一层意思:她想出其不意,攻自己不备。一开始摇头,是嗔怪石波清过早暴露自己,示意他别说出来。后来见石波清已经完全暴露她的身份,只好不情愿地点头承认。 果然,真的,徐江鸥拔出了剑向自己缓缓走来。他很害怕,其实他不知道徐江鸥比他更害怕。她走得慢,是因为腿实在有点软。但在他看来,这个女剑客果然是高手,高手蓄势,一击必杀。 连启云连汗毛都竖起来了,他肠子都悔青了,悔自己不该趟入这混水。 他想退,可已经没有了退路。 那小马的一剑,自己尚切无法阻挡,何况是他的师父? 他唯有紧紧盯住这人的剑,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可这时候,石波清偏偏又开始捣蛋,他手一扬又懒洋洋地洒过来一片暗器。连启云恨不能骂他八辈子祖宗,可这时候由不得他分神。 连启云干脆把小马当作盾牌,向外一遮。石波清前两次发的不是金钱镖就是甩手箭,皆是又尖又利的东西。这次估计也不是什么好的,就让它扎啊刺啊,让这小子死掉算了。他未战已先生退意,这小子反成了他逃跑的累赘。 徐江鸥与其它人不同,她对石波清是死心塌地,不留余地的。即使她明明知道自己动手,如同送死,却在石波清脉脉一瞥之下,毅然决然地走了出来。路,走得再慢也有尽头。路尽,人在眼前。她一咬牙,一甩手,使出了海天剑法第二招:远浦渔舟钓月明。剑似流星,直刺连启云的前胸。 月未明,花却“亮”了。连启云手里铁莲花一张,已把徐江鸥的剑“咬”住。不对,他忽然觉得不对。高手一伸手,便知有没有。这女子哪是什么高手,明明就是一个比徐桥径还低的低手。 高手在哪里? 在手上。 就在连启云一恍然的霎间,他手上抓着的马飞忽然动了,一剑由下自上,倒刺进连启云的下颌。连启云连惨叫一声都来不及,头上就多了一截明晃晃的“角。517Ζ”剑破颅而出。 石波清这次发的当然不是金钱镖,更不是甩手箭,而是飞蝗石。他用飞蝗石解开了马飞的穴道。既然连启云用计占了先手,那他也只好用计夺回来。用计对计,计中计。 连启云做梦也没想到,他经过了多少大风大浪,却在这阴沟里翻了船。 而激怒冷独孤,让烈马堂倾巢而出,然后逐一击破。这却是石波清早已看好、想好的。 冷独孤既已许以重诺,那各堂主必争功心切,绝然不会齐心协力,联手共进。 而这正是他所想要的。 下部天涯亡命:第七章寻仙道 寻仙道,听说是大仙铁拐李求仙问道时走过的一条路。一条狭窄,蜿蜒的小路。 路因人而出名。 但并不因此而好走。 路只有一尺宽,沿悬崖而立。一边是高耸入云的山壁,一边是深不见底的深渊。 尤其是今天,路越发不可走。 因为有雨。虽然雨细得象雾,象烟,但慢慢的地上也有了些湿迹。 这样的天气,路人自然越发焦急。想要早一点越过这山岭,早一点赶回家或客栈,燃一堆火,烤烤衣衫上的潮气。 那种湿又没湿透,干又不太干,湿漉漉贴在身上的感觉还真不好受。 可是没人能过去,因为路上拦了一个人。 一个铁塔一样的壮年人。他虽然有些年纪了,但双眼熠熠生光,竟似刀锋,让人不敢仰视。 这人很怪,也不打劫。只是占住道路,让人无法通行,一双眼扫来扫去,也不知在找什么。 过路的人,也不是没有想过办法。 先是一个老者,好言好语劝他:“你到底想干什么?你好歹也要说出来,让大家明白。” 那人硬梆梆道:“找人。” 找人? 找人不去热热闹闹的集镇,在这荒山野岭找什么人? 后有一个樵夫,仗着自己年轻,孔武有力,想强行过去。却被他一把抓住肩膀,只听爆豆般的声响,那高大的樵夫片刻间就软成了一团泥,口鼻皆喷出鲜血,倒在地上连动也不能动了。 大家骇然,再也没有人敢上前。 遇上这样一个怪人,大家虽然着急,却也无可奈何。 他们急,其实方裂谷更急。 虽然塞北到处都是烈马堂的眼线,但毕竟对方有个石波清。 石波清擅长易容,这简直是要命的一个技能。 他得到的最新消息已是两天前,石波清他们似乎要到大青山。 然后这几个人便象人间蒸发了一样,信讯全无。 他收到沿途眼线飞鸽传书,便连夜堵在了寻仙道上。 这里是通往大青山的唯一道路。 也正是因为是唯一的一条路,所以往来的人很多。 现在他的面前至少有八股人:三个樵夫,四个茶商,六个药农,一个驿站信使,二个猎人,一个进镇看病归来的老婆婆和她的孙女,八个贩皮货的,还有三个江湖人。 方裂谷大伤脑筋,看谁谁都象石波清。 当然他也可以来横的,把这些人全杀了。他不是怕杀错,而是怕杀了却没效果。 石波清的面目已经不是他真正的面目,总不能胡乱杀几个人,把尸体往冷独孤面前一放,说:“你自己猜吧?反正他们里面有石波清。” 笑话。有谁信? 方裂谷虽然鲁莽,可却没鲁莽到这种无知的地步。 他可不想触冷独孤的霉头。 这些人里最可疑的自然是三个江湖人,因为他们有刀有剑。 不过刀剑毕竟是可隐藏的东西。以石波清的见识,恐怕不会直接把武器拿到手里,让他去怀疑吧。 人数最符合的是六个药农,因为据他所知,徐桥径一行恰好有六个人。 不过人数也是当不了真的,谁敢肯定他们不会分成两批,甚至干脆与其他商人混在一起? 方裂谷想得头疼。 不过愚者千虑,总有一得。方裂谷灵机一动,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 一个笨办法。 但往往笨办法就是对付聪明人的好办法。 方裂谷盯着这些人,直接了当地问:“你们到底谁是石波清?” 众人面面相觑,当然没有人答话。只有傻子才看不出他脸上的杀气,只有傻子才会站出来承认自己是石波清。 方裂谷却嘿嘿一笑,狰狞道:“好,你不说是吧?很容易。” 他忽然一闪身,众人眼前一花,一个药农已被他抓在手里。一声暴喝,血泉飞溅。那人犹如布娃娃,竟被他生生撕成两半。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犹如看见鬼魅。那三个江湖人甚至拔出刀剑,做出拼命的架式,只是他们的腿却抖得象秋天的树叶。 方裂谷已经寒了他们的胆,冷了他们的心。 污血喷了方裂谷一脸,使他那张虬髯堆积的脸孔越发狰狞。他厉声道:“石波清,你不出来是吧?每过一刻,我便杀一人,直到你站出来为止。” 这一招算不上妙,但却狠。 他看透了石波清的弱点,那就是他的侠义之心。 如果石波清能让别人为自己而死,那他就不是石波清了。 方裂谷见面前人人惶恐,但仍没人承认,便劈手又抓住一人。 这人是个江湖汉子,江湖中人过得原本就是刀口舔血的生活,他虽然怕,却还没怕到手软的程度,见方裂谷动手,他一刀便劈了出去。 方裂谷连躲也没躲。 只是他的刀还未及方裂谷面门,方裂谷就已经抓住了他。 那江湖人只觉一股汹涌劲力沿肩胛奔涌而至,顿时全身酸软,连刀都拿握不住,咣得一声落在地上。 方裂谷正要运力,忽听一声:“住手!” 果然,石波清终于忍不住了,他站了出来。 只是这个人完全出乎方裂谷的预料,居然是那个白发苍苍,脸色腊黄的老婆婆。 方裂谷笑了。 他笑道:“石波清,你还真是会装啊。可会装有什么用?还不是让我手到擒来?” 他很得意。 石波清既然是老婆婆,徐江鸥自然是他身后的“孙女”。 她紧紧抱住石波清的胳膊,伤心欲绝。她已经看见了方裂谷的身手,知道自己这一行恐怕再劫难逃。她还不想死,更不想让石波清送死。 若不是她拼命拉住,石波清恐怕早就冲上去了吧。 也就算她再劝阻,也终究阻止不了这一切。 难道今天他们就要死在这里吗? 在那一刻,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们死定了。 就连方裂谷也忍不住狞笑,道:“石波清,你准备怎么死?” 石波清的回答却出乎他的意料。他的回答居然是:“谁说我要死?我可不想死。” 方裂谷瞪大了眼,他不知道石波清是不是吓傻了,居然说出这么荒涎的话来。 他不想死? 难道他还有选择么? 答案是:有。 石波清的确有选择。 他只说了一句话,方裂谷的脸就变了,变得很难看,就象有虫子在咬噬他的心。 石波清的话很轻松,象是一句问候:“方堂主,泡了噬脑蛊的茶水是不是别有滋味啊?” 方裂谷的笑容顿时僵住,何止是笑容,他整个人都僵硬了。 “难道你那天……” “不错。”石波清悠然道:“风无影的蛊卵,我拿的可不是一枚。” 如迎头一棍,又象被蝎子蛰了一口,方裂谷跳了起来,猛地一把掐住了石波清的脖子,吼叫道:“老子杀了你,杀了你!” 石波清脸都紫了,却连挣扎都不屑挣扎,一丝也不慌乱地道:“杀了我?杀了我,就等同于杀了你自己。” 方裂谷一愣。他这话里分明有话。 他激动,只是因为他绝望。风无影已死,恐怕无人可解这噬脑之蛊了。然而,石波清的话却又给了他一线希望。 有命总比没命好,有希望总比绝望好。 方裂谷马上镇定下来,愤怒换成了笑脸,仇视变成了殷勤。他松了手,甚至还替石波清抚平了衣襟上的折皱,小心翼翼地道:“那么石公子可知破解的法子。” 石波清望着他,冷冷道:“怎么,你不是要杀死我么?怎么又住手了?” 方裂谷心里把他骂了千万遍,嘴上却尴尬道:“石公子,看你说的。你知道我是个粗人,有时难免暴躁,还请石公子不要介意。” “好吧。”石波清想了想道:“看你这么有诚意,我就把方子告诉你。” 他好象已经忘了刚才方裂谷是怎么对他的了。缓缓道:“你知道我义父肖云天年轻时游览天下,曾把自己多年来的所见所闻,编纂成书,叫做《云天录》。《云天录》里记载凡以卵害人的,多是母子蛊,噬脑蛊恰是其中一种。我虽是没到过滇南,但书中所载的解救之法我倒还记得。” 方裂谷见他忽然住口不说,心中大急,道:“石公子,石兄弟,是母子蛊又怎样?” 石波清却只冷冷望着他,道:“方堂主,是不是我说了,你就要杀我灭口?” “哪里的话。你若救了我,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我怎会做出这样的事?”方裂谷信誓旦旦道:“我对天发誓,如果我出尔反尔,不得好死。” “嘴是两张皮,怎么说都可以。”石波清淡淡道:“至少你要露出你的诚意。” “诚意?”方裂谷顺着他的眼神望去,顿时恍然,道:“好,好。”将身一闪,对众人道:“你们走吧。” 性命攸关。不要说让路,就是让他当场磕十八个头,他也认了。 只是石波清不走,徐江鸥也不肯走。惹得扮成茶商的徐桥径一阵着急:“江鸥,你怎么还不走?” 徐江鸥只是凝望石波清,柔声道:“石哥,我……” 石波清明白她的心思,拍了拍她的肩道:“傻丫头,你在担心什么?难不成你还信不过我?你放心去吧,我一会儿就到。” 只此一句。徐江鸥的心就安静、安宁了下来。 不错,他是谁,江湖中的智者石波清。他怎么会有事? 自己这样,反而会扰了他的智,乱了他的神。 待众人走远,方裂谷才道:“石波清,现在你可以说了吧。” 石波清点头道:“你不要急,其实破解之法在于时辰。” 方裂谷皱眉:“时辰?” “不错,过了这几日卵已在腹中脱茧成虫,却又没钻入脑中,品尝到髓中之味,正是诱它出来的大好时机。”石波清从怀里掏出一个圆形的小陶罐,道:“幸好,当日风无影让我抓卵时,我便留了意,连同母虫一起抓来了。” 方裂谷心里暗骂:“奶奶个熊,恐怕那时你就算准了有今日,早有了害人之心吧。哼哼,待会子把幼蛊诱出来,老子让你尝尝剥皮抽筋的手段。”心里这么想,脸上却做欣慰状,笑道:“是啊,石公子果然是个有心人。若不是你存了救人的念头,恐怕我此刻就一命呜呼了。” 石波清一笑,也不和他索,伸手递出陶罐道:“这母虫怕火,你只要烧灼片刻,它就会尖鸣呻呤,子虫听到,必奋不顾身飞掠而出……” 方裂谷正要伸手去接,石波清忽然手一松,陶罐沿着倾斜的山径跌跌撞撞地滚下山去。 方裂谷勃然大怒,喝道:“你……!” 石波清脸上挂着揶揄,道:“这陶罐可是很脆弱的,方堂主你可要想好了,追我还是追它?” 方裂谷跺了跺脚,左右惦量,终是性命更重要,旋风般沿石径追了下去。 果然在磕磕碰碰之后,陶罐一声脆响,终于碰裂了。从里面滚出一个圆滚滚的黑色的甲虫,抖翅低鸣了几声,便欲振翅而飞。 方裂谷一颗心都几欲破喉跳出,情急下,大喝一声,内力笼出,罩住那甲虫。 噬脑蛊的母虫,甲壳圆滑,力气又出人意料的大,只是翅膀却极脆弱,几度想张开,但被方裂谷劲力所迫,只得收了,蹒跚而行。 方裂谷脚下劲石迸裂,如苍鹰掠下,右手一抄,终于将母蛊撑在手里。 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后背已被冷汗渗透。 母蛊在他蒲扇般的大手里横冲直撞,似要钻入皮肉里,可惜却遇上了克星。方裂谷的金缕衣以内劲为衣,刀剑莫入,母蛊牙齿再锐利,又怎么攻得破? 方裂谷点了火折子,凑近母虫,果然如石波清所言,母蛊极为恐惧,不住挣扎。待火焰近身,它忽然发出吱吱声音。声音尖细而凄厉,似蛙落入蛇口,似鹰遇袭悲鸣。 方裂谷只觉得鼻子一酸一痒,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隐约有三、四个小黑点随着涕沫喷出。 方裂谷慌忙一松手,母蛊带着尖啸坠入深渊。它翅膀已被火焰灼伤,无法再飞,如石块直坠下去,那几个黑点也环绕着母蛊消失在视野里。 下部天涯亡命:第八章好大一棵树 雨渐渐大了起来,起初还淅淅沥沥,细如牛毛,可渐渐地,风不再微如窃语,变成了刺耳的咆哮,而雨则拧成了鞭子,狠狠抽打着这个世界。很快,就看不见路了,只见白茫茫亮晶晶的雨,前面后面全是雨,只有雨。 无无绝人之路,这话说的真好。他们没有发现路,但却发现了一座庙。一座废弃的土地庙。那庙,似乎早知道他们会淋成落汤鸡,似乎早知道他们会来,所以静静地悄悄地蹲在半山腰,等他们进来。 在这样大雨倾盆的一个清晨,这一行赶路的人似乎已经够早够勤快的了,可没想,还有人比他们更早更勒快。庙里有人,一男一女。本来孤男寡女突然出现在这破庙里,让人想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私奔。天刚刚亮,除了私奔,这一男一女在这破庙里能干什么?可他们不是私奔,任谁看他们也不象私奔。因为不般配。男的太丑,女的太美。 男的看起来,简直不象人,而是苍天随手捏出的一个泥胚,鼻歪眼斜,象猩猩更甚于象一个人。女的看起来,简直更不象人,她虽然用头发遮住了半边脸,但只看这半边脸,就胜过了世间千千万万张脸,她象仙子更甚于象一个人。这样两个人,能够今生相遇已经是一个奇迹,他们怎么可能相爱,怎么可能私奔? 丑男很丑,可他很温柔。见外边有这几个人进来,那丑男连连招呼:“来,来,烤烤火。这鬼天气,说下就下,让人躲都没处躲。出门在外的,要是淋出了病可就糟了。” 火早已燃得旺旺的,温暖、光明,一如这男人的热情。似乎他独自和这女人在这破庙里很尴尬,也无话可说,所以这几个人一进来让他自然了许多,话也多了许多:“您老贵姓?” 他问为首的那个老者。老者道:“我姓乔。” 他好象怕这男人不信,又接着说:“我们是谷雨茶庄的生意人,那几个是我们的伙计。”一指:“这一个是我的女儿。真是年轻不懂事,我们出来收茶叶,她非要闹着跟来。这不,遇上大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被雨堵这儿了,这可怎么办?” “无妨,无妨,年轻人就是喜欢热闹,出来见见世面也好。”丑男说着说着,忽然把手伸向背后,他似乎想抓住一个什么东西。进来的几个人全身一僵,有两人甚至象被针扎了一样跳了起来,其余的人也一脸紧张,一齐盯住了他的手。丑男却若无其事地从背后拖出一杆烟枪,递到乔老板面前,道:“要不要吸一口,提提神?” 乔老板一怔,忙推辞道:“你吸,你吸,我不爱这个。” 丑男就着火点燃了烟袋锅里的烟,巴嗒巴嗒地吸了几口。忽然皱起了眉,道:“你们都看着我干吗?你们好象都很紧张似的,你们在害怕什么?是不是我这张脸……”“不是,不是。”乔老板连忙解释:“昨天我的一个伙计中了邪,说撞见鬼了,他们几个都很害怕。”丑男饶有兴致地抬起头,瞧了瞧坐在对面的一个人,问:“就是他?” 那人神智似乎不太清楚,一直在叫:“你是鬼,我不怕你,我不怕你。” “就是他。”乔老板点了点头。 那个女人一直没说话,她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们一眼,只是望着篝火出神,象个哑巴。所有人都几乎把她遗忘了,忘了这个人的存在。 可就在这时候,她却突然说了话,她一说话,气氛就变了,变冷,似乎连火焰都没有了温度,她的话象冰:“只怕是他没撞鬼,而是你心是有鬼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乔老板跳了起来,大叫道:“我是奇怪这庙怎么会有人,原来你们是打架劫货的强盗!” 他一动,随行的七个人动了六个,全都拔出了刀剑。他们全都一脸防备、一脸戒备,可对方却没动,动也没动。 美女一说话,丑男就沉默了,好象他现在也变成了哑巴。只听那遮了半边脸的美女,幽幽道:“你若心里没有鬼,又何必那么激动,那么紧张?一个收购茶叶的商人,却带着什么刀剑,这岂不是太可笑?” “这有什么好笑的?”乔老板的随行里有一个年轻人,他的眼睛也不是特别大,他的鼻子也不是特别挺,但五官搭配在一起,却让人看着很舒服。他用平静的语气说:“现在世道不太平,特别在漠北,在烈马堂的势力范围内,盗贼成群,我们小心点总不为过吧?有谁规定了,商人就不可以带刀带剑?” 女人轻轻一笑,皎洁的齿红艳的唇顿时构成了一幅画,她的声音很冷,但却很轻很柔:“千面公子石波清,你不但有一张好看的脸,还有一张好利的嘴啊。可惜,你们的破绽太多了。如果是一般人,一进这庙门,不是被丑八怪吓一跳,就是被我迷倒,是男人都难免会找机会和我搭讪,可你们没有。第二丑八怪故意拿出烟袋,请所谓的乔老板抽两口,乔老板说他不会,可他的齿上的烟垢又是怎么来的?显然,他是怕丑八怪在烟叶里下毒。只是下毒这种事,我和丑八怪却从来不做,不屑做。” 他们不屑做,是因为他们不必要。自从他们相识,相知,并联手。能够抵得住他们攻击的人,这世上实在没有几个。 美女伸出了手,她的手实在与众不同,在火光映射下竟成金黄色,泛着金属的光泽。金鳞龙爪手。她自然就是“掐死你的温柔”温水柔。她的声音很温柔,但出手一点也不温柔,一爪就抓向徐桥径的咽喉。徐桥径出剑,剑中,不过没等他暗自窃喜,就听见了断裂声,剑的断裂声。剑伤不了温水柔的手,手却伤了剑,捏碎了那柄剑。徐桥径手中握的,不是祖传宝剑“海阔天空”(做父母的总是想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子女),但也是一柄百里挑一的好剑。可这精钢剑竟在温水柔一击之下,崩溃、破碎,成了千万片废铁。 温水柔的手还是不是手,算不算手?还有什么能够挡住这无坚不摧的手? 徐桥径来不及退后,那只手已经掐了过来,掐死你的温柔,其实掐死的又何止是温柔?他似乎只有闭眼等死了,可就在他欲闭未闭的一霎间,一道电光一闪,从他左侧一掠而过。那不是电光,是剑光,电光一样的剑光。 一样的剑,一样的手,结果却完全不同。 温水柔一握,却握了个空,握到了虚无。 那剑太快,快得用眼睛都无法捕捉。温水柔马上做了一件事,她的腰忽然没有了骨头,就那么一软、一折,整个身子象折断的杨柳,猛地矮了下去。温水柔这样的女子能够在穷凶极恶的强盗窝子里生存,自然有她的独到之处。她的反应不能说不快,但仍脸颊上一凉,一缕头发飘落了下来,被剑削断。 她虽然避过了第一剑,但心里已是一片冰凉,她绝对避不过第二剑。她明白,那剑虽然快,但仍有余地,仍有转折。 不过没有第二剑,幸好没有第二剑。 小马一动,丑八怪也动了。其实他一直都在注意小马。似乎算准了,算定了小马这人会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他揉身而上,刺出了红晃晃的枪,烟枪。小马不得不回身自救。 丑八怪这个人很怪,他的武功和他的人一样怪。当初他被仇人追杀,遍体鳞伤投奔烈马堂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一个人被仇家杀得浑身千疮百孔,走投无路,连反戈一击的力量都没有。这个人又算哪路英雄,又算什么豪杰? 但有两个人的态度却很怪,一个是冷独孤,他只看了丑八怪的伤口一眼,就决定留下他。是留,不是救。因为冷独孤觉得这人已经伤得救无可救,无药可救,他放出话:“如果这人能活,一定要再设一堂,让他当堂主。”那时候正是烈马堂如日中天的时候,八个堂主里有六个不服,凭什么?他们辛辛苦苦打了这一片江山,凭什么让一个莫名其妙、要死不活的人独占一份?!可他们不敢在冷独孤面前发狠,只好咽下一口恶气,对这丑八怪百般挑衅千般辱骂。只是丑八怪却不动,始终无动于衷。 留他的人是冷独孤,救他的人却温水柔。那时候,丑八怪不但丑,而且臭,浑身溃烂,甚至有的地方已经开始长蛆。所有人都厌恶他,唾弃他,巴不得他死得越早越好,免得见了他就没有了吃饭的胃口。 可温水柔却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她似乎看不见丑八怪的丑,也嗅不到他身上的臭。一次一次给他擦洗身体,清洗伤口,抹涂金创药。她救他,只是因为同是天涯沧落人,她也是为情所伤,为情所害,不免心有相惜。不过,她也没想,丑八怪真的活了。 起初,她还侥幸,认为这伤恐怕不象表面看起来那么可怕,他的生命的确是顽强了一些,但也仅仅是顽强了一些,而不是奇迹。但是当丑八怪真的当上堂主时,冷独孤才说了一句话,这话一出,全场震惊。这句话是:“他完全可以以他的伤扬名天下,因为他受的伤的雷霆一怒。” 有人以拳扬名天下,有人以掌扬名天下,有人以刀扬名天下,有人以棍扬名天下,可从来没有一个人会以伤,以受伤扬名天! 如果没有冷独孤的后半句,没人会相信,杀了他们他们也不信。可是有了这半句,就完全不一样了。他应该、绝对、可以以伤扬名,因为他受的的雷霆一怒!江南霹雳堂堂主雷霆的“雷霆一怒”! 雷霆号称死神,雷霆一怒是他最可怕的必杀之技。这一击,聚集了他的全部精华内气神力,精气神缺一不可,一击而出如天崩似地裂,就算是山也会塌一半,就算是铁人也会溶得只剩渣水。雷霆一击,听说雷霆只用过三次。因为这招式太过霸道太伤元气,就算雷霆那样深不可测的内力也承受不起。所以每用一次,他都要虚脱三个月。三次,死了三个人,三个武林名宿,其中一个听说就是有一千条命的“千命灵猫”。可就算他有一千条命也没有用,雷霆一次就让他彻底死绝了,死透了,死得连渣都没留下。 从没有人在雷霆一击之下,还能活命。可现在有了,丑八怪竟然破了这个纪录。这不但是奇迹,而且是奇迹中的奇迹。他该不该以伤扬名天下?(奇*书*网.整*理*提*供) 可就算这样,那六个堂主依然不服气,认为他只是命大,只是命硬。他们想激他出手,想摸摸他的底,可他却从没给过他们机会。直到前几天,钱世命想要温水柔的命,丑八怪这才怒了,一怒拔刀。大家都以为这个人没脾气的时候,才发现这个人的脾气真大,大的要命。他差点要了钱世命的命。要不是冷独孤及时赶到,要钱不要命的钱世命,恐怕要不了钱也保不住命了。 烟袋锅是铁的,马飞的剑也是铁的。但铁和铁撞在一起,铁烟锅立即裂了,一裂到底。幸好丑八怪的武器并不是烟袋,而是刀。一柄锈迹斑斑,连刀鞘都没有的刀。他的刀法,就叫做“不知道。” 马飞的剑太快,太诡异,根本看不出的剑的轨迹。所以丑八怪干脆闭了眼,一柄锈刀东挑西砍,看起来一点也不象会武功的人在舞刀,倒更似一个大猩猩在张牙舞爪的跳舞。可让人称奇的是,马飞连使三招,二十一式,刺了他二十一剑,居然让他挡住了二十剑。他的刀法叫不知道,却好象什么都知道。只是最终还是漏了一剑,棋差一着。 剑在喉上。可这一剑,马飞却没有刺下去。 因为石波清、温水柔几乎同时大叫:“住手!” 不得不住手。 因为温水柔已经在这片刻之间,踢倒了徐桥径,打滚了石波清,捏碎了张镖师的刀,点住了曹镖师的穴,掐住了徐江鸥的咽喉。 她本多情,对小马痴迷的目光洞若观火,了如指掌。所以她一刻也没犹豫,马上制住了马飞的梦中人。这几下兔起鹘落,各有所失,各有所恃。 刚才一片混乱,众人皆在拼命。这一静下来,才真真切切看清了温水柔的另一半脸。温水柔遮掩的秀发被马飞削断,露出她本来的面目。 “哎呀。”“咝。”“哦。”“咚咚。”“鬼,鬼!”顿时惊起了一片声音。 叫“哎呀”是徐江鸥,她乍一见温水柔的脸,一惊之下竟忘了自己已受制于人,想要挣扎却吃了个苦头。 说“咝”的是徐桥径,他倒吸了一口冷气。说“哦”的却是恍然大悟的石波清,“咚咚”是曹、张两个镖师吓得倒退了两步,说鬼的自然是疯了的向三。 温水柔的脸就象一个梦,左边是一个绮丽娇艳的美梦,右边却是一个恐怖惊栗的噩梦。她的半边脸,根本没有一点人脸的样子,象一块焦炭,又象被熊咬了一口便丢弃的腐肉。左边的艳,右边的烂,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反差,让所有人都张大了嘴。 “原来你是因为这……” “闭嘴!”石波清刚开口,温水柔就象一只刺猬,竖起了全身锋利的刺。 如果目光能杀人,她恐怕早把这里的人杀得一干二净。 一个人最大的悲哀,不是从来没有得到过幸福。 而是在幸福之后,突然发现这不过是一场梦。一个人最大的痛苦,不是孤单一生,而是忽然发现你所爱的人只是在利用你,你付出了所有,换来的却是沉甸甸的悔恨。 石波清闭嘴,不是怕,而是了解,了解她恶狠外表下的伤。半晌,他才幽幽一叹,道:“我在烈马堂见到你时,便已猜到你的身份。只是我不明白,就算唐怕伤你再深,你又何必躲在烈马堂?原来你的容貌……这些年大家都以为你已经香销魂散了,没想到你还活着……” “活着?我当然要活着!”温水柔披头散发,瞪着一双眼睛,犹如地狱厉鬼般咬牙切齿道:“他还没死,我为什么要死?!我偏要活着,我偏要活给他看!” 石波清叹息道:“你这又是何苦?他那么对你,你难道还不明白他的为人,何苦这样糟蹋自己,与狼为伍?你以为他是为你惋惜,为你落下哪怕一滴眼泪?” 温水柔嘶声道:“他是什么人,我早已看穿了看透了死心了。我这么做,只是不想再做被人欺凌的羊,我早想过了,做羊不如做狼,被吃不如吃人!” 徐桥径听到这里,才恍惚想起一个人。温水柔这个名字原来是没有的,却是近年来突然出现的,而且一出现就当上了烈马堂的七堂主。她的龙鳞金爪手堪称武林一绝,可过去却从来没有在江湖上留下任何痕迹。这是因为她根本就不叫温水柔,而是八年前的江湖第一美女,凌霄仙子水柔情。 水柔情生世显赫,却遇人不淑。结识了唐门年轻一代中翘楚唐怕,唐怕外表俊俏,又擅于玩弄手段,很快俘获了水柔情的芳心。为了唐怕,她舍弃了一切,与高居庙堂的老父亲闹翻,与怜她如掌珠的母亲决裂,与势力浩大的水家一族一刀两断,只为嫁给唐怕。可到头来,却遍体鳞伤,为爱所累,为情所伤。唐怕一套走她的祖传绝学,就甩袖而走。 那时候,她还没认识到唐怕的可怕,还以为自己不够体贴,不够温柔,不能够分担丈夫的烦恼,他才离家出走。她历时三年,历经千辛万苦才在昆明湖畔找到唐怕。可就是她痛哭流涕,诉说相思的时候,唐怕却下了手,毒手。听说她中了三十二种唐门的烈毒,中了三十二道蜀中的暗器,沉尸于冰冷的湖水中。可没想到她却活着,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她竟成了烈马堂的强盗头子。如今韶华流逝,物是人非,就连她艳绝天下的容貌,也成了鬼一般的模样。 一个人,经历了这样的惨变,这样的剧痛,想不变,也很难。 可石波清仍然想要说服他,他相信一个人的一切都会变,但本质却不会变。他说:“你有没有听说过江湖上有一个组织,叫好大一棵树?” 温水柔一怔,她不明白石波清为什么忽然说起了这个话题。 “好大一棵树是专门收养孤儿,教他们学会宽容学会爱的一个组织。世风日下,道义的力量越来越单薄,而杀戳的yu望却越来越强烈,仇杀、情杀、为爬起而杀,为不被踩倒而杀。杀,杀,杀!江湖充满了血腥,哪一天不死人,哪一天没有新的孤儿诞生?而仇恨就象刀子,刻在每一个人的心上。好大一棵树,就是为了抚平那些创伤,擦干那些泪痕而建立的一个组织。组织里的每一个人身上都刻有一个字:不!不低头,不屈服,不受命运的摆平,不让仇恨继续仇恨下去!”石波清挽起了袖子,露出胳膊上一个醒目的“不”字。 “这世上谁没有痛,谁没有苦?可是如果痛过了苦过了,就自暴自弃,自甘堕落,那这个世界就会越来越黑,越来越暗。人活着,本身就是一个希望,我们为什么不对命运说不,我们为什么不从跌倒处再爬起来?你们因为生活的不公,而怨恨整个世界,与虎相伴,与狼共舞,便以为报复了上苍,其实报复的只是你自己。你的痛将更痛,苦将更苦。” “从跌倒处爬起来?说来容易,可惜时光不能倒流。”温水柔的眸子泛起一层雾气,她喃喃道:“我所失去的,已经永远失去了。我就算回去,也回不了过去。” “你可以。”石波清缓缓道:“如果你说的是你的容貌的话。” 哪有花儿不爱美惜,鸟儿不爱羽毛的? 容貌对一个女人来说,往往比生命更重要。 温水柔也不例外。 她虽看透了唐怕,不再心存幻想。但那张脸让她自己看了都害怕。 她觉得无脸见人,索性破罐子破甩。 听了这话,她的眸子一亮,但又渐渐黯淡下去:“你骗我,你们男人总是这么口是心非。唐门毒药的解法,早已失传多年,连唐怕自己都解不了的毒,又有谁可以解?” 石波清见她动容,一颗心终于落到了实处,他侃侃道:“唐门的毒,唐家不会解,但有一个人却一定能解。鬼医吴不医。” 鬼医姓吴,唐门姓唐,他怎么会解唐家的毒? 温水柔不信。 但石波清有办法让她信:“你知不知道唐惊天?” 温水柔知道,天下恐怕没有人不知道这个名字。 这人是唐门数百年来唯一练成了惊天指的奇才,当年名望直追剑奴。 一山难容两虎,何况是剑奴那样的武痴,有了这样的对手,他想不较量一番都不可能。只是唐惊天忽然不见了,从此销声匿迹,好象江湖从没出现过这个人。 对于他的失踪,武林中有很多说法。 有人说他虽然明里道貌岸然,但骨子是却是一个淫贼,他竟趁哥哥唐破天不在家,想强奸自己的嫂嫂,谁知却被唐破天撞破,两人就此翻脸,他也无颜留在唐门。 也有人说唐惊天是江湖上一等一的好汉。唐破天野心勃勃,专以毒药毒杀天下,他四十岁了还逼迫十八岁的江媚儿嫁给他。为了讨江媚儿高兴,他一口气把江家仇人杀得鸡犬不留。唐惊天不同,他也研制毒药,却是以毒攻毒,以毒救人。自此唐门分裂成两派,一个杀人,一个救人。水火难容。一怒之下,唐破天亲手谋杀了亲弟弟,焚烧了他的医籍,并对外宣称他弃家而走。 传言纷纷,但当年的唐破天,如今的唐老爷子却始终一言不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唐家也真的自此衰落了,一搠不振。当年的第一家族,竟被霹雳堂雷家压得黯然失色。 也许唐门年轻一代的高手唐怕就是因为野心太大,梦想太遥远,失落太强烈,才会不择手段,惹得江湖上人见人怨,人见人怕。 “吴不医就是唐惊天。”这句话比温水柔就是水柔情更让人吃惊。那个吝啬的要命,医治一个人非要治得人家倾家荡产,片瓦无存的鬼医,竟然就是当年豪气云天的唐惊天?! “吴不医治病,的确是雁过拔毛,但他自己却不肯用一文。饭馊了舍不得倒,衣烂了舍不得丢。他有很多钱不假,可他的钱总是挣得比花的快。有什么钱比救助孤儿花的更快?他就是好大一棵树的创始人,也就是最初的那颗种子。” 江湖上各个组织的成员称呼都不一样。如兄弟盟,以兄弟姐妹相称。如刀枪会,以二花双刀,一花神枪相称。如恩师堂,以先生相称。而好大一棵树的成员,就叫种子。 吴不医相信,每一个人都是一颗种子。爱的种子,友谊的种子。越来越多的种子洒出去,迟早会生根,会发芽,会长成一片再大的风再大的雨也摧不垮的森林。武林需要这样一片生机,一片森林。 温水柔动容,如果吴不医就是最初那颗种子,那么自己的伤说不定真的有救。如果有一线希望,她又何必、何苦放弃? 只是她仍有一个疑问:“如果吴不医真是唐惊天,你为什么不求他出手对付烈马堂?” “因为唐老爷子还没死。吴不医曾经立下毒誓,只要唐老爷子一天不死,他就一天不用唐家的武功。他是一个一诺千金的人,一言即出驷马难追。不是他不想出手,而是不能出手。”只要是人就有缺点,吴不医也不例外。君子可欺其方,正因为他重信重诺,反被誓言所束缚,倒不如出尔反尔的小人来得洒脱。 温水柔放了手,她原本就不是一个喜欢杀人的人,否则也不会呆在烈马堂五年之久,却寸功未立,屈居第七。 冷独孤之所以能容忍她,也是另有所图。 对于石波清,两人虽只见过两面,却对双方的为人颇为清楚。她相信石波清,反而胜过相信冷独孤。 她放手。假若能够做好人,谁又愿意做恶人? 见她放手,马飞也放下了剑。他历世不多,以为丑八怪既然和温水柔是一伙的,就算坏,也坏不到哪里去。谁知他一放手,丑八怪却动了手,脖颈上一凉,已然多一把刀,锈迹斑斑的刀。 马飞大怒,喝道:“你……!” “我怎么了?我很好。”丑八怪脸一抽搐,似乎在笑:“小朋友,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件事:做人不要太善良,同样做人不能太相信别人。” 马飞气得差点吐血。他真是太傻了,傻到自动把脖子送到刀锋上,还被别人耻笑。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和石波清的差别那么大,因为石波清是大海,而他是小溪,虽然清澈,但太浅,浅得可以一眼望到底。他似乎永远也达不到石波清那种深度。 奇怪的是,对于丑八怪的举动,石波清似乎一点也不吃惊,他知道,但他不说。 等到小马受制于人,他才笑道:“你放心,他不会杀你的。” 丑八怪恶狠狠道:“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能看穿一切,主宰一切?啊呸!所有人都让开,让我走。温水柔的路怎么走,我管不着,但至少别挡着我的道!” 石波清却斩钉截铁,不留余地地说:“不可以,你不可以走!” 这次轮到丑八怪变色,他大怒道:“你真的以为我不敢杀他?” 他的情绪很激动,石波清的情绪却很平静,他甚至还笑了笑,才说:“都说物以类聚,人和人之间气味相投,才会欢悦相处。我一直很奇怪,如果温水柔是水柔情,那么什么样的人才会和她同仇敌忾?” “人和人不同,她是她,我是我。” “不错,人和人不同,所以她出手时,你还在犹豫,你的内心还在挣扎。因为你比她更善良,更知道什么是是非,什么是黑白,对不对,吴名少侠?” 他叫吴名。吴名的的意思就是无名,这个人居然没有名字。事实上他也的确籍籍无名,不管他叫吴名,还是艾伤心。 “少侠?哈哈,少侠?”丑八怪仰天大笑,脸颊抽动得让人怀疑,他的五官随时都会掉下来。他咬牙道:“这世上居然还有人称我为少侠?!他妈的,这世上那有什么侠,哪有什么道义?有的只是卑鄙无耻,有的只是你虞尔诈,有的只是贪婪、下流。少字还可以说,那时我年幼无知,以为这世间真有什么公正、公意,以为只要真心对人,人家也会以心换心。可是我错了,所以我不能一错再错。” 有人说,时间可以抚平一切伤痛。但伤好了,还有疤。痛浅了,还有苦。他过去就是因为太相信人了,太容易感动,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伤,那么多的痛。 他五岁为奴,不知被人ling辱了多少岁月,不知被少主叶赫宫“谋杀”了多少次。这恨,他都没记住。只是因为他始终相信浩然正气才是这世界的根本。他一直到十九岁,都没有穿过一件完整的衣服,他一直到十九岁,都没见过别人对他笑。只因为西门艳秋那灿然一笑,只是因为她不顾身份,亲手为他缝好了一件烂衣服。这恩,他就记住了。这情,他就忘不了。 西门霜杀了雷霆的儿子雷息,惹下滔天大祸,所有的亲朋好友都躲了,避了,甚至反戈一刀。孤立无援下,是他,无名,那个连个名字也没有的少年,毅然挺身而出。陪着他们用“不知道”的刀法,迎接不知道的命运。 叶赫家为讨好霹雳堂,供出了他的底细,这不足为奇。他们从没把他放在眼里,他也没把他们放在心上。只是他没想到,到了最关键的时候,他帮助的人却袖手而逃,就连西门艳秋也背叛了他。她流着泪,请求他的原谅。可是一个人不为亲不为故,只为了一腔正义,惹了他原本不该惹的人,九死一生,亡命天涯。这时候,还说什么原谅?他能原谅她,谁又原谅他? 他从此心灰意冷,改名艾伤心。为爱伤心,伤透了心。当年一个一心做侠的人,却当了盗。这是不是一个讽刺? 不管石波清的本意是什么,对丑八怪来说,这话绝对是个讽刺。他冷冷道:“不错,我过去是做了一些傻事,蠢事,所以我现在不会再相信任何人。还是一句话,你让不让我走?” “那不是傻事,更不是蠢事。”石波清道:“你的事别人不知道,江湖上甚至从没听说过你这个人。可是我们却辗转听到了一些。吴不医这几十年洒的种子,可以说遍布天下,虽然有许多还在土里,还在暗处,还没有发芽开花,但我们的消息却绝对是最祥细最准确的。吴不医听说你这个人你这件事,只说了一句话:如果发现了你,绝对不要让你走。因为你是他心目中最好的一颗种子。” “我不是。”丑八怪不为所动,依然冷冷道:“即使我是一颗种子,也是干瘪的种子,被命运烧焦了的种子。” “你没有。你不用欺骗自己。”石波清肯定、绝对地说:“如果你的心真的枯萎了,如果你的热血真的耗尽了,那温水柔救治你的时候,你就不会感恩在心。你还是你,还是当年的无名。只要对你有一点的好,你就会记一辈子。” 丑八怪身子抖了一下,然后叹了一口气,他丢了刀,他放弃了。所有人都看着他,但却看不出他的表情。他的整张脸都是歪的,哭起来象笑,笑起来却象哭。 他苦笑道:“你好象比我还了解我自己,我本来真的想做个穷凶极恶的人,我也很认真的去做,可是最终却发现我做不了。” 天性使然。 有的人天生就里的坏人的料,想学好都难。有的人却天生就是做好人的料,想学坏也不能。 “趁着现在烈马堂的人还不知道你们的消息,你们速去吴湖找吴不医。”石波清道:“吴湖离这里有千里之遥,温水柔的脸还好,只是伤在肌理,你的伤却耽误不得。” “我有伤,我怎么不知道?我没有伤。” “你有,而且是致命伤。温水柔的伤只在肌理,你的伤却在内脏。雷霆的雷霆一击已经让你五腑六脏移了位,你原本不丑,只是面部肌肉完全失去了控制,才会有这么怪异的面像。” 石波清虽然不精医道。但至少他知道吴名的过去。 吴名失踪前虽然面黄肌瘦,就连个子也比常人矮一些,但他绝不是个丑八怪。 下部天涯亡命:第九章七情迷六欲 山谷不大,狭如马鞍,中间微微陷下。山坡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野草,在阳光下迎风摇曳,景色很美。也许是昨天的那场风雨,洗去了这一山的风尘,山谷格外明丽,犹如一幅淡淡的水墨画。 一进山谷,徐江鸥就看见一朵花。 一朵野花,一朵峭壁上依然开得灿烂热情的野花。 它有牡丹的雍容,水仙的傲气,百合的清纯。它很美。 徐江鸥不知道这是什么花,却忍不住想摘一朵戴在头上。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徐江鸥这样正值花季的少女? 只是她刚一抬步,忽然脚下一软,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就好象一个失足,踏进了深渊,脚下全是虚空。 徐江鸥一惊,稳住身子再看,哪有什么深渊?脚下明明是块青石板。 青石板一块接着一块,向前面铺陈过去。 怎么?这怎么象条街? 山谷里怎么会有一条街? 她刚松了一口气,马上又吸了一口气,冷气。 抬头间,哪还是什么山谷?分明是一个小镇。小镇冷冷清清,石板路的尽头是一座客栈。 这里是哪里? 奇怪,她明明记得他们走进了一个山谷,山谷里怎么会有一座客栈? “石哥……”她想问,可蓦然一回头,张大的樱唇就再也合不拢了。 没有人,人都不见了。刚才还在身前身后的人全不见了。只剩她一个,孤仃仃站在这客栈前。 徐江鸥慌忙揉了揉眼睛,她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再次睁开眼,眼前的一切依旧,哪有什么山谷?明明就在漠北的那个小镇上,而眼前的分明就是四海客栈。自己奔波百里,居然跑着跑着,又回到了四海客栈?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集市巧遇石波清,大战不死魂灵,奇杀花间蝶,夜逢连启云,庙会丑八怪、温水柔全都是自己做的一个梦?一个荒唐的那么真实的梦? 梦醒了,一切回到了起点。 大约是吧,否则无法解释这一切。大约是自己思念石波清太甚,才会产生这些错觉、幻觉。可在少女的心中,并没有因为逃出生天而欣喜,有的反而是失落。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那么这些日子他们的相处,他对她说过的话,岂不也成了空,成了梦? 徐江鸥呆了半晌,才迷迷糊糊、昏头昏脑地走进客栈。大厅有灯,却不亮。那盏落满风尘的风灯,依然放在大厅中央,但火焰却是绿的,幽绿,如同乱尸岗上的鬼火。而且忽明忽暗,摇曳不定。火光映得徐江鸥脸上忽青忽白。 不死魂灵风无影,他来了。徐江鸥的第一个反应就想起了这个名字,想起了曾经的那个阴森森的夜阴森森的侏儒。 她刚想起这个名字,风无影就出现了,他穿着一身幽绿的衣服,就连裸露的肤肤都涂成了绿色。他早在,早就在一个角落静静等待她,只是他没动,她没发觉而已。“徐小姐,别来无恙啊。”风无影咧着嘴,尖声笑道。 徐江鸥最怕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人。一见到他,她就忍不住战栗,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不要过来!”徐江鸥拔出剑,她的手抖得厉害,她的声音更是因为恐惧而变了形 。风无影居然站住了,他居然很客气地说:“好,我不过去。”然后,他的身子就象抽筋一样开始抖。每抖一下,他的身上都会落下一层东西。徐江鸥开始还以为那是尘土,看仔细了,却发出一声尖叫。那是虫,密密麻麻的奇形怪状的虫,有一些甚至只有在梦里才能看到。 徐江鸥胡乱舞着剑,夺路而逃。这鬼地方,她一刻也呆不下去了。这鬼人,她再也不想看见了。可是却没有门。刚才她明明是从大门进来的,那时候门还虚掩着,她记得很清楚,是那种红漆铜环的木门。因为年代久远,上面的红漆已经脱落了许多。乍一看,象是画了一个持杖的老人。然而刚刚还在的门居然不见了,四同全是厚厚墙壁,没有门,甚至连窗子都消失了。整个大厅只有绿幽幽的火和爬得到处都是的虫,那些虫落在她的发上,爬在她的胳膊上,有的已经钻进她的鼻孔,徐江鸥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她当然知道哭是没有用的。可她已经绝望,已经走投无路。除了哭,她还有什么办法,能有什么办法?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有一只手握住了她持剑的手,这只手很大很有力,给她一种塌实的温暖的感觉。 她想睁大眼睛看看这是谁,可看见的却是虚空。面前明明什么都没有,除了虫她什么也看不见。她想听,可听到的只是风无影的尖笑和虫子爬动的沙沙声。 这时候那只手“说”了话,他知道她听不见,但他有办法让她听见。他用手指在她掌心画了一句话:“不要怕,我是石波清。你闭上眼睛,什么也不要想,跟我走。” 徐江鸥终于安静了。只是因为他是石波清。虽然她看不见他,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人,还是鬼。但他是石波清,她相信他。她一下子安定了下来,坚强了起来,就算她被虫子噬得只剩骨头,她也相信石波清有办法救她。 她闭上眼睛,跟着那只手踉踉跄跄走了一段,耳朵里忽然一静,那些凄厉的嘈杂的声音忽然不见了。她又可以听见了。她听见石波清温柔地说:“你现在可以睁眼了。” 徐江鸥睁开眼,发现自己依然在山谷里。这里是山谷的一片洼地,他们几个人都在,只是少了向三向镖师。 “遮月云钱世命在这里设下了一个阵,七情阵。以七情喜、怒、哀、惧、爱、恶、欲,封迷六欲生、死、耳、目、口、鼻。我们刚才不防,都着了道。每个人所看的幻象,皆不相同。但大多只进了惊门,江鸥则多走了几步,误入了惧门。” “向镖师呢?” “他死了。”石波清并不多说,想必向三死状极惨,他不想全盘托出,扰乱军心。向三精神原本就是诸人中最脆弱的一环,不能逃出这七情之门也并不出人意料。 七情阵是丐帮长老肖云天的毕生呕血之作,是在八卦阵的基础上以旧创新,以人最易迷失的七情为引,导生死之门,可以说是阵法的巅峰,能与之抗拒的天下屈指可数。肖云天一代宗师,一生以侠气为骨,以阵法行义,不知做出了多少脍炙人口的大事、好事。偏偏招了一个不知廉耻为何物上门女婿,钱世命。结果不但断送了性命,还让七情阵坠入魔道,成了钱世命图财害命的工具。 “不过,肖云天似乎并没有把七情阵真正的精髓倾囊相授,所以这阵法还有盲点可以容身。我们所在的这洼地,便是盲点。”石波清道:“也幸好如此,我们方能摆脱出来。否则迷失其中,哪还有命?” “你既知这阵法的来历、奥义,能否带我们逃出去?”徐桥径已荫退意。说实话,徐家的海天剑法在烈马堂根本不值一提,他除了退,也根本没有其它办法,更没有胆量面对钱世命。 石波清却道:“不可以。逃避不是办法。面对危险,唯有击破它,消灭它,才能永绝后患。今天我们可以逃出去,但以后呢?只要钱世命不死,我们就如覆危卵。不如放手一搏,灭了这武林败类。” 若是别人,大可袖手旁观,唯他石波清不能。因为肖云天和他情同父子,知果说肖云天有徒弟,石波清无疑就是他唯一的徒弟。只是肖云天却不承认这个徒弟,只把他当作儿子一样看待,他曾对他说过:“我喜欢你的,是你的天赋,是你的性格,却不是师徒这个名份。你我之间友谊多过恩情,朋友之意远胜师徒之情,还要那虚无的名份干什么?”所以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真正的关系。 可肖云天不在乎,石波清却在乎。 石波清一生所学甚杂,但除了易容术,就算这七情阵最为精通了,他嘴上不说,心里却把肖云天放在了第一位。今天,他要以阵破阵,以死搏生,以杀止邪,以慰肖云天在天之灵。 石波清带走了张、曹两个镖师,他要改阵,自然需要人帮忙。这两人武功低微,却正是最好的帮手。如果是小马,一旦迷失,那就不是帮人,而是害人了。 钱世命不是冷独孤,敢打敢冲。 他也不是风无影,不畏生死。 所以他在,却是躲在阵外。 他知道这一行人中,石波清精通阵法。 但那又怎样? 石波清向肖云天学习阵法时,不过才十岁。 他才不信这十岁稚童能学到什么东西。 而且这七情阵不入则罢,一入便意乱情迷,不能自已己。就算石波清一身本事,满目假象,他也难以抽身而退。 钱世命不知用这阵法杀了多少人,所以他很自信。坐在一块大石头,抱着一坛美酒,独斟独饮。 正悠然喝着小酒,忽然听见了阵里隐隐传来了金戈铁马之声,接着便是风声,惨叫声,剑刺入骨声,相互谩骂声,再过片刻,终于停息。 钱世命抬头看了看太阳,算了算方位,确认自己还在阵外,所听的并非幻觉,这才慢慢站起身。 他很谨慎,这谨慎不是天生的谨慎,而是用血换来的。他的脖子上的伤至今还椎心入骨的痛,那就是代价。他没想到自己去找温水柔算帐,却惹来丑八怪这个煞星。要不是冷独孤突然出现,他的命早就完了。不过他认定了自己没有错,钱丢了就是要了他的命,他找回自己的命有什么错? 错就错在自己看走了眼,低估了丑八怪的实力。错就错在丑八怪,这个娘西皮的,自己找温水柔算帐,关他什么事?非要横插一脚。 他已经决定了,只要完成了这次任务。他说天说地,也要向冷独孤提一个要求,杀了这一对狗男女。 一个人在愿望达成的时候,会不会高兴?会,起码钱世命会。 看到那几具血淋淋的尸体,他从心眼里高兴,高兴得忘了形。他几乎是一路小跑,跑过去的。 可他并没有跑到尸体旁边,却跑进了一间屋子。 屋子么很大,显得很富有。屋子当中有一把太师椅,太师椅上坐着一个肥肥胖胖的人,他很惬意地哼着小曲。他很快活,事实上也他没理由不快活。有人给他捶背,有人给他捏腿,还有举着各色水果等着他品尝。他不快活,谁快活?有,屋子里的确有一个人不快活,一个小男孩。 他跪在胖子的脚下,不住地哀求:“求求你,救救我娘吧。薛神医,求你发发慈悲,救救她。”胖子不耐烦地一摆手:“救,救你妈的头!她已经死了,还怎么救?” 男孩一惊,惶恐地抬起头:“可是薛神医,你昨天还说能救她的。”“是啊。”胖子懒洋洋地道:“我昨天说的还不止这一句,我说出是:如果你拿得出二百两银子,我就救她。那时候,她还有救,可现在……” 男孩跳了起来,指着胖子,浑身哆索成一团:“你……你是一个大夫,救死扶伤是你的天职。你居然眼睁睁看着我娘死,就为了这二百两银子,你害死了一条人命!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良心?”胖子一撇嘴,不屑地道:“良心值几个钱?就算良心值钱,我也早把它卖了。” 钱世命看到这里,忍不住一笑。钱,真是一个好东西。有人说钱买不来健康,可当你病了却买不起药,当你饿得奄奄一息却买不起粮,你还敢说钱买不来健康?有人说钱买不来幸福,可当你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走到大街上人人都远远避开,用白眼看你,这是不是幸福?当你高冠锦服,众人前呼后拥,把你的话当圣旨来听,这算不算幸福?或者说,这两样,到底谁比谁幸福? 不知为什么,钱世命到了这里忽然就忘了自己要做什么。他只想笑,为命运如此荒诞而笑,为小男孩的如此天真而笑。 也许小男孩听见了他的笑,缓缓转过了头。在那一霎间,钱世命傻了眼。他居然看见了自己,看见了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一张脸。这怎么可能,我一定是眼花了。他闭了闭眼睛,再睁开,然后长长出了一口气。幸好,他看见的不是自己,尽管这张脸和自己非常相象。他分明是自己的儿子小石头。太师椅上有人,却是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这人,他认识。认识得不能再认识,他和她在一起生活了整整十一年,他的老婆肖淑珍。小石子趴在肖淑珍身上大哭:“娘,你怎么样了?你不要死啊。”肖淑珍却瞪大了眼睛望着他:“你为什么要暗算我爹,他哪一点对不起你?” “他哪一点都对不起我。”钱世命冷冷道:“那个老不死的,他明明腰缠万贯,却要去当乞丐,和那些丐帮的穷光蛋混在一起。十成家业,倒让他白白散了九成。这还不说,我是他女婿,一个女婿半个儿。他倒好,不但不把家业传给我,反而要我选择,武功和钱财只能要一样。妈的,这不是故意为难我吗?我只要钱,不要武功,那我拿什么保住这些钱?我只要武功,不要钱,那我还要武功干什么?他这样毒,做的这样绝,我不杀他我杀谁?” 肖淑珍狠狠瞪着他,却不再说话。和这样的人,她无话可说。她不说话,小石头却忍不住说了话,他望着钱世命,眼睛里似乎在滴血,他流着泪道:“爹,就算外公一千一万个不对,你也不该杀他,更不该伤害娘!”“你懂什么?”钱世命翻了个白眼,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刚才她动手,你也看见了,是她先动手的。” “可你明明知道娘不会武功,娘只是气不过,才用剪刀扎你的,可你却下了毒手,你却想置她于死地。”小石头切齿道:“我恨你,我恨死你了。从此后,我小石头没有你这样一个爹!姓钱的,你记住,等我长大后我一定要杀了你,为我娘为我外公报仇!” 钱世命眸子里凶光一闪,猛地扑了上去。肖淑珍尖叫:“你想干什么?小石头快跑!”可哪里来得及,钱世命已经饿虎般抓住了小石头的头,用力一拧,只听咔嚓一声,小石头的头很古怪地扭向了背后 “畜生,畜生啊!你竟然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杀了,你还是不是人?!”肖淑珍连呼喊的力气都没有了。虎毒不食子啊,这个人哪里是畜生,他连畜生都不如。钱世命却很平静,他笑道:“他不是我的儿子,他姓肖,我姓钱,别忘了他随的是肖家的姓。也许正是因为他姓肖,所以才会和我格格不入。你看看他,哪一点象我儿子,什么时候顺过我?他是地地道道的肖家人,象你们一样愚蠢,一样无知,一样笨。我今天不杀他,难道还等他将来杀我?” “我没有儿子,钱才是我的命,我的儿子。”钱世命哈哈大笑道:“最起码,它不会背叛我,不会口口声声说恨我。我这一辈子只认钱,不认人。” “哦,是吗?这么说你是连我也不认了?”一个声音道,这声音没有起伏,却很有力度,硬得象一块千年玄冰。钱世命一回头,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冷独孤站在了自己身后,他又是摇头又是摆手,手忙脚乱道:“不是,老大,我不是这个意思。”“那你是什么意思?”冷独孤的话,就象他的剑,又狠又辣,毫不留情。 钱世命几乎要哭出来了,这个该死的冷独孤,总是压得他喘不过来。 他原以为只要有了钱,有了武功,就可以为所欲为,逍遥自在。所以才不惜代价,进了肖家的门。只是事情并没象他想象中那么简单。钱是有了,却姓肖。武功是有了,肖云天却因他做事狠毒,让他在钱和武功间任选一样,分明想废了他的武功。 步亏来找他,就好象渴睡时碰到了枕头,让他喜出望外。两人一拍即合。 只是人生不知意的事,十有八九。 他摆脱了肖云天,以为从此自由了,却又遇到冷独孤。 冷独孤这人又冷又傲,表面上对他客气,叫他钱先生。但眸子里却是赤裸裸的不屑一顾,这让他很不舒服。 但又有什么办法?虽然不甘不愿,还得装出一幅至死效忠、无比荣耀的样子。 过去只有他欺负人,哪有人敢欺负他? 可自从见了这气势凌人的冷独孤,他就只有被人欺负的份儿了。他不服,土人还有土脾气,何况是他,他原本就不是什么好鸟。情急之下,他忽然向东一指:“看,他们来了!” 谁来了?冷独孤忍不住转头去看,几乎与此同时,钱世命跳了起来,一刀劈过去。你让老子不好过,老子让你不好活。他知道自己一击不中,必横死无疑,所以不留余地、不遗全力。反正他是要钱不要命。只是没想到冷独孤竟然这么不堪一击,竟然一刀被他劈成了选半。 “哈哈,原来你是一个纸老虎。早知道这样,早该给你一刀了。”钱世命一愣一喜之间,又听见那个硬梆梆、冷冰冰的声音道:“你说谁是纸老虎?”面前居然又出现两个冷独孤。“你……”钱世命一不做二不休,挥刀一阵乱砍,直到把两个冷独孤都砍成了烂泥,才住了手,气喘吁吁地道:“我让你活,我让你活!娘西皮,有本事你再活呀。”他的话就象一个魔咒,话音刚落,每一块血肉都变成了一个冷独孤站在他的面前,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竟看不到头。 钱世命彻底傻眼了,呆了半晌,他忽然想出一个好办法。抛了刀,伸手挖出了自己的眼睛,狂笑道:“你消失了,我终于看不见你了。妈的,你也有今天!有本事你再出来呀,老子不怕你!” 他疯了。 疯得很彻底,一如他一生的执念。 望着他踉踉跄跄的背影,马飞提剑就要追,留着这样一个祸害何益? 石波清却摇头道:“不用追了,他修炼的是肖长老的内功心法“正义凛然”,做的却是逆天叛道的恶事,日久心魔滋生,被这阵法一诱,已经神智不清,走火入魔,成一个废人了。” 下部天涯亡命:第十章苦思庐里谁苦思 2 苦思庐是一个草庐,虽然破烂不堪,但所有人看见这倚着山壁而立的草庐时都松了一口气。多日的奔波,终于有了着落。只是他们进了草庐,却大失所望。草庐很小,一目了然,里面哪有什么人? 徐桥径皱眉:“波清,你是不是记错了地方?” 他不能不怀疑,因为草庐里根本没有住人的痕迹,房子住不住人其实很明显,不在于它灰尘有多厚,也不在于墙角结了多少蜘蛛网,而在于人气。屋子是需要人气支撑的,有许多老房子住了很多代人,虽然墙被薰黑了,地被踩得坑坑洼洼,但它不会倒。只是有一天,它空了下来,静了下来,再也没有人住了。不出几年,它必然倒塌无疑。 这草庐就是这样,别看它外表没有腐朽,但它的“内在”已经没有了,随时都可以倒塌。这样的房子,当然不会有人住。 徐桥径看得出,但徐江鸥年轻,又没经验,女大外向,见徐桥径怀疑石波清,她心里自然不乐意,道:“爹,你急什么。说不定是冷前辈外出了。” 马飞本是个热心肠,原本对石波清还有怨意、醋意,但相处久了,反对他生出敬慕之心,他也道:“是啊,说不定是剑奴遇上什么事外出了。” 对于他们的好意,石波清心领,却不敢苟同。 剑奴以苦修闻名,本就闭门不出,不闻天下兴衰,他能有什么事,对他来说,又能有什么事会比练剑更重要? 不过他想得更深远一些,剑奴成为剑奴,是在他顿悟之后,那么即便他想避世,也无法完全断绝和某些人的联系,毕竟他从红尘中来,有些事有些人不是想抛就能抛开的。他不会说出苦思庐的地址,但难保别人不会说出去。 他有名,而且名满天下。那些想结识他的,想利用他的,想聘请他的,大有人在。这些人就象苍蝇,只要闻到一点点的气味就会蜂涌而至。这些人杀又不能杀,赶又赶不走。他会怎么办? 避。烦不胜烦之后,他必然会想个办法躲开这些人。以石波清来看,最好的办法自然是设制一个机关。让自己看得见别人,让别人看不见自己。 所以石波清什么话也不说,却开始摸、触、敲。终于让他发现了一个石墩子,这石墩子与其它的不同。它黑得发亮。当然不会没人闲来无事,给它涂油。而是因为有人经常挪动它,就算再干净的手也会有油。时间长了,石墩子上就如同涂了一层油。 石波清挪动了石墩子,果然很沉很重,每移一寸,地下就传来咔嚓咔嚓的机关转动声。草庐是倚着山壁而建的,它的一面本来就是石壁,现在石壁裂开,居然出现一个甬道。甬道并不长,只有八、九丈,众人出了甬道,只觉眼前豁然开朗,别有洞天,眼前绿山环抱,竟是一个小山谷。山谷有潭,水从高山处流下,潺潺成溪,日久冲出了一个水潭。水潭清澈,里面有十几尾小鱼悠扬游戈。潭后有一片树林,郁郁葱葱,生机昂然。间或夹杂着几棵野桃树,红的白的花儿开得正艳。不远处有木屋,三三两两,耸立在春guang中。 “你们是谁?”一个怯怯的声音说。声音在头顶。徐江鸥一抬头,就发现一个小丫头,正骑在树杈上,歪着头,好奇地望着他们。小丫头看样子只有六、七岁,长得又白又嫩,象面粉捏成的娃娃,徐江鸥一看见她就从心里喜欢上了她。她学着她的样子,把食指塞进嘴里,咯咯笑道:“你又是谁?” 小女孩没有回答,她回过头,用脆生生的声音喊道:“爷爷,爷爷,来人了。”从屋子里走出一个鹤发红颜的老人,说他老是因为他的发色如雪,可从面象上来看,他又不老,不但不老,而且还很年轻。这个很年轻的老人一闪身就到了众人面前,道:“你们是谁,怎么进来的?” 石波清不敢怠慢,他知道武功到了反璞归真的境界,难免面象与常人不同。冷凋零比祖父稍微年轻一点,但也早过了壮年,算得上是老人家了。虽然这老人一点也不象老人,但身份却不难猜,能够居住在苦思居的,除了剑奴又有谁?他躬身道:“在下石波清,千面圣人石千点是在下的祖父。” “哦?”剑奴一喜,热情地挽住石波清道:“原来是故人之孙,稀客,真是稀客呀。来,来,屋里坐。”石波清原听说剑奴为人木讷,除剑以外很少有朋友,却没想到他这般热枕。不过转念又想:人总是会变的,许是冷凋零多年寂寞,如今来了几个说话的人,所以分外亲切,倒是自己多心了。 他先道明来意:“在下得罪了烈马堂,被人追杀。如今想求前辈相助,不知前辈是否方便?” 冷凋零冷笑道:“不过是烈马堂而已,如果他们敢来,定叫他有去无回。”见石波清似信非信,他脸一沉道:“你这孩子,难道信不过我?” 石波清道:“不敢,只是烈马堂人多势众,手段高强,若前辈肯帮我,最好先做点布置,以防不测。” 冷凋零一生与剑为伴,不谙世事,见石波清一再说烈马堂如何,倒好似自己会怕了他们。心里不快,只是石家对自己对自己有恩,也不便发将出来。想了想,忽一伸手,拔出徐江鸥的剑。 众人大讶,不知他要干什么。 冷凋零一笑道:“我最近练了两招,只是久不闻世事,不知如今天下又出了什么奇人奇事,也不知这两剑是优是劣。所以想拿出来,献献丑。” 石波清本也想见见他的实力,知已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毕竟他没有真正见过冷凋零,虽则传说中他战无不胜,但传说终究是传说,有多少人添油加醋,有多少人捕风捉影,都无从知道。所以看看剑奴的剑法,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徐桥径也是一个痴迷剑道的人,他不是没有野心,而是没有实力。要说勤奋,他比徐家任何一个人都勤奋,可偏偏剑法不中用,有力无处使。这次既能一赌剑奴风采,领略剑法之妙,他自然求之不得。这两人不说话,别人自然也无话可说。 冷凋零见众人并不反对,微微一笑,随手挥出一剑。 要说招式,这一剑实在平常,既便是三岁小儿也会这一招泰山压顶。太简单了。可最简单的往往最有效的,最平凡的往往是最可怕的。 这一剑,人人都会,可在剑奴手里却全然不同。剑光过处,一块高二丈,宽八尺的大青石忽然发出轰的一声震响,一分为二。剑长不过二尺,巨石的厚度却至少有一丈。这一剑之威,已经不在剑,而意,剑意。剑意到处,裂石开碑,无往不利。 不管看得懂的看不懂的,都暴出了一声喝彩。三十年前,冷凋零最后一次露面的时候,还以剑法飘忽、招式诡异著称。可如今他却完全没有了什么招,什么式,因为不必要。只此一剑,天下谁人能挡? 又见冷凋零斜斜向水潭刺出一剑,这一剑很轻很飘,也很静。大家皆以为又会听见什么大的异动,却什么也没发生。冷凋零已经向他们伸手致意:“请,请到屋里歇息。” 大家刚要转身,就听一声巨响,水潭中舞起一股水柱,直冲九天。到了半空,才猛地炸开,犹如空中忽然开了一朵白莲花,水滴、小鱼落得到处都是。 这一次不仅仅是震惊,更是惊骇。不但惊,而且骇。都说人力终有穷尽,而这一剑却挟天地之威,裹雷霆之怒,已不是人所能达到,所能想象的了。难怪冷凋零会对烈马堂如此不屑,难怪他根本不想布什么防。他的剑,无疑就是最好的攻,最好的防。 冷凋零把剑还给徐江鸥时,似乎不经意地说了一句:“你这剑也很好。”猛一听好象是赞扬的意思,其实不是。关键在于“也”,也很好和很好完全不是一个意思。也很好的意思,通常是:这东西很好,但不是最好。 这话,徐江鸥听了还没什么,徐桥径听了却很不舒服。毕竟海阔天空是祖上传下来的,他视为神明的东西。他知道剑奴有一把剑,比海阔天空更有名,那就是春秋四大名剑之一转魄。他也很想看看那柄剑,看看它比海阔天空更好,好在哪里?可是冷凋零却转了话锋,叹了一口气道:“我这一生虽求得剑的真谛,却始终没有悟透人生的真谛。年青时莫名入狱,妻子因此出走,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却是一个傻子。世人说我无欲无求,却不知我心中多苦多愁。” 说话间,他们就看见了那个傻子。傻子估摸有三十多岁,却穿着开档裤,在地上爬。看着冷凋零走过来,涎着脸道:“爹爹,石栓饿了,我饿了。” 冷凋零眉头一皱,并不理他,向屋子里叫道:“阿花,你快把栓子带进屋。在客人面前,成何体统?” “哎。”一个少妇从屋里娉婷走出。众人见了,嘴里不说,心里却都忍不住暗道:“可惜。”不但可惜,而且惋惜、痛惜。这女子眉眼如画,腰如扶柳,虽不是处子之身,但容光焕发处竟犹胜徐江鸥三分。可这样一个千里挑一的女人,居然嫁给了一个傻子,让人怎不痛惜、惋惜? “这是我儿媳阿花。”冷凋零笑道:“我这一生总是做错事,可唯有这件事却是对的。阿花温柔贤淑,能下嫁冷家,真是石栓的福气。” 这当然是福气,徐桥径心中黯然,他知道这福气从何而来,它是从剑奴的剑中修来的。一个人若有了冷凋零这样的名气,祸早远远避开了,福也就自然来了。可恨同样是练剑,他却没有这样的名,这样的福。 阿花力薄,不但没把冷石栓扶起来,自己也一个踉跄,差点被他害得跌倒。小马素来是个热心肠,一个箭步走上去,挽住冷石栓的另一个胳膊道:“我来帮你。”阿花嫣然一笑,目光与小马一触即闪,柔声道:“谢谢。” 她很害羞,她连看也不敢看马飞。可正是这一低头的羞涩,更显出她不可言述的娇艳。小马的心忍不住猛地一跳。跳得很厉害,心如撞鹿。 大家进了屋子,过了半响,小马才红着脸进来了。他没喝酒,但他的脸色却象喝醉了酒。徐江鸥从他进来,就开始盯住他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她很好奇。她觉得小马表情很怪。可她没问,因为冷凋零在这里。就算小马真的和那美妇发生了什么事,这时候也不该问,不能问。 女人总是憋不住话的,她的心很痒。这种感觉很难受。不过幸好冷凋零并没在这里呆多久,他道:“你们一路奔波,这时候一定饿坏了吧。我让阿花给你们炒点菜,温点酒,去去风寒。” 他一走,徐江鸥就跳了起来,一跳就跳到了小马的面前,一把捏住了他的耳朵:“快说,你刚才干了什么?” 马飞目光躲闪,狡辩道:“我什么也没干。” “没干?”徐江鸥生气了,她气呼呼地道:“你分明在狡辩!” 他是在狡辩,因为他的眼神不对。他的眼神出卖了他的内心。不过虽然大家都看得出他是在狡辩,但有一个人却不愿见到这样的“逼供”,徐桥径皱眉道:“江鸥,你干什么?怎么可以这样对得马少侠?” 不知什么时候,徐桥径嘴里的臭小子已经变成了少侠。这当然是在见过小马的剑法之后。徐桥径忽然发现这个没用的小子,竟然是大材有大用,他居然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人。这样的人,他自然要去笼络他,拉拢他。就算不能为自己所用,也绝对不可以得罪。 他不想让徐江鸥追问下去,却有一个人想。石波清。他一直没说话,他一直皱着眉,似乎在想一个什么难题。这时候,他说了话:“让他说。” 他的话显然要比徐桥径管用。小马虽然不情愿,却吞吞吐吐地道:“在扶冷石栓的时候,她悄悄摸了一下我的手心,我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做,却知道她对我很有意。” 大家这才知道当时他为什么会一震,他们都以为他是惊艳、失神,却不料另有隐情。小马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这样的年纪正是容易冲动、容易失足的年龄。让一个娇如玫瑰的大美人忽然在掌心挠一下,放了谁谁都受不了。 事情当然还没完,小马进屋已经是半柱香的时间后,半柱香的时间足以发生很多事。 小马在床塌上放下了冷石栓,却有一双手忽然从背后把他抱住,同时拥上来的还有一个柔弱无骨的身子。小马吓傻了,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他惊慌失措,想掰开这双手,谁知却被这双手握住。 这双手很小很软很好看,背后的身子也很香很美很诱人。但小马是小马,他不是花间蝶,他不色。不错,他的确看漂亮女人,他千方百计接近徐江鸥,就是因为她够美够漂亮。可是喜欢漂亮女人的人,不一定就是色狼,那只是一个男人的正常反应而已。 所以小马忍不住道:“你不要这样,你到底想干什么?”如果对方拿的是刀,拿的是剑,他当然不怕。 可对方拿的是自己的身子,让他推哪里,挡哪里? 他年轻,他历事不多,他也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怕。可这次,他是真的有点怕了。 阿花似乎也知道他的怕,吃吃笑道:“你怕什么,是怕冷凋零,还是床上这个傻瓜?” 冷石栓是个傻瓜,他什么都不知道。他正在舔自己的手指,吮吸得啧啧有声,似乎全天下的美味都不及这只手指有味道。 冷凋零当然也不会来,他正在陪他的朋友。这里的房子建造的很散乱,从客厅到这里至少有一百三十步,冷凋零就算耳朵再灵,也不可能听见这里的声音。可他仍然很怕,良心里有一些东西让他怕。 马飞推开了阿花,他不讨厌这个女人,但他讨厌这个女人的做为。 他刚要走,又停住。 她的手留不住他,但哭声能。 她哭了,哭得很伤心。她一边哭,一边哽咽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耻,我很放荡,我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当着丈夫面就敢勾引别人的破鞋?不错,所有人都瞧不起我,我自己也瞧不起我自己。可这是我愿意的吗?你们为什么不看看他的样子,你们为什么不想我的处境?为什么女人没有选择的权力,嫁鸡就要随鸡,嫁狗就要随狗,哪怕嫁个扁担也要抱着走?如果是你,你天天面对一个傻子,不厌其烦地哄他入睡,你自己却独守孤灯。你天天有听不完的胡话傻话,你自己一肚子的话却没有人来听。这是什么滋味,我的苦闷又有谁知道?” “我守着这个傻子,大家都说我甘于寂寞,贞烈无双,却没有人知道,我根本不想当什么贞女。如果有选择,我宁可当一个淫妇。”她泪水涟涟地望着马飞道:“我一见你就喜欢上了你,你是那么年轻那么有朝气,看见了你,我仿佛就看见了我的过去,那些美好而稚嫩的时光。我知道我鲁莽了,我迫不及待,我吓坏了你。可我更知道,你们来去匆匆,一旦事了,就再也不可能见到你了。那时候,你让我怎么办,怎么去找你?以什么样的身份,什么样的理由?也许你觉得我很肮脏,可是我只是在一个不适当的时间,在我喜欢的人面前表露了一段真实的感情。请你告诉我,我哪里错了,难道喜欢一个人也是一种错吗?” 她的问题,没有人能够回答。 如果喜欢一个人是一种错,那么天下哪儿还有对的人? 听小马说完,大厅里一片沉默。谁也不会想到在这里,在与世无争的苦思庐,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大家不说话,只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说怎么评价,这件事让人难以启齿。 沉默是冷凋零打破的,这个一心问剑的老人显然还蒙在鼓里,走进来爽朗地笑道:“因为你们来得突然,我也没有什么准备,所以饭菜可能要晚一点再上。我的家就是大家的家,大家不要拘束。在这段时间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些人里最累的,就要算张镖师和曹镖师了。他们功底最浅,一路奔波,夜不能寐,逃命中还不觉得,可神经一松驰下来,就觉得全身都要散了架。他们都想美美睡上一觉,哪怕打个盹也好。苦思庐别的没有,两张床还是有的。 徐江鸥最想做的事,是洗个澡。她不怕累,但她怕脏。一路奔波,风尘仆仆。她的红艳艳的一张小脸都变成了灰色,难看死了丑死了。如果能够美美地洗一个澡,那可是天下最惬意的事。好在山谷里居然有一股温泉,是冷凋零无意中刺破地壳发现的。后来他用石头建了一个池子,就叫做洗剑池。 说是洗剑,其实更多的时候却是用来洗澡。洗剑池不大,用一圈密密的篱笆围着,谷里没有外人,但有男人和女人。篱笆很密,从外面绝对看不见里边,所以徐江鸥很放心。不过她放心的似乎太早了一点,她刚刚泡出惬意的兴头,就听篱笆的门叭的一声响,吓了她一跳。“谁?”她战战兢兢地问。 一个小脑袋探了就来,是凌儿,也就是他们在谷口遇见的小女孩,冷凋零的孙女。 她笑咪咪地钻进篱笆,跑到徐江鸥的面前,问:“姐姐,你猜我手里是什么?” 徐江鸥放下心,她本来就喜欢小孩子,何况是这么一个漂亮乖巧的小女孩。 其实,在她钻进来的时候,她就看见了,凌儿手里捏着一朵花,一朵蓝红相间的花。一朵怪怪的,却分外娇艳的花。她假装不知道,逗她道:“是不是颗鹅卵石?” “才不是。”凌儿骄傲地伸出藏在背后的手:“才不是。是一朵花。姐姐,你闻闻香不香?” 徐江鸥低头一嗅,笑道:“好香。”她从没见过一朵花竟能这么香,发出这么浓郁的香气。太香了,香得不象一朵花,而是一百个花妖聚集在一起,散发出来的体香。凌儿瞪着黑白分明的眸子望着她,自顾说道:“这花叫京华一梦,听爷爷说,你只要一嗅就会睡着的。”没有回答。徐江鸥已经睡着了,忽然的、没有预兆的进入了梦乡。 徐桥径最惦记的,还是冷凋零口里的“最好”,那柄绝世名剑转魄。当然他提出观剑的时候,并没有指望冷凋零答应。毕竟镇世之宝,不可轻易示人。谁知冷凋零却一口答应了下来,他曾被人诬陷,被人陷害,可至今这轻易信人的毛病也没改。 小马本来什么地方也不想去的,可是当窗口忽然出现了一张娇滴滴的脸,并冲他勾了勾手指后,小马就随之消失了。石波清就在大厅,他哪儿也没去,因为他喜欢的东西,就在厅内,就在墙上。墙上有一幅画,吴道子的《天王送子图》。《天王送子图》又名《释迦降生图》,乃吴道子根据佛典《瑞应本起经》描绘佛祖释迦牟尼降生为悉达王子后,其父净饭王和摩耶夫人抱着他去朝拜大自在天神庙时诸神向他礼拜的故事。 此图意象繁富,以释迦降生为中心,天地诸界情状历历在目,技艺高超,想象奇特,令人神驰目眩。图中天王按膝端坐,怒视奔来的神兽,一个卫士拼命牵住兽的缰索,另一卫士拔剑相向,共同将其制服。天王背后,侍女磨墨、女臣持笏秉笔,记载这一大事。这是一部分内容。净饭王抱持圣婴,稳步前行。王后拱手相随,侍者肩扇在后,这是又一部分内容。就这两部分来看,激烈与平和,怪异与常态,天上与人间,高贵与卑微,疏与密,动与静,喜与怒,爱与恨,构成比照映衬又处处交融相合。画卷中人物神qing动作、鬼怪、神龙、狮象等都描绘得极富神韵,难怪会被人赞叹为: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虽寥寥几笔,却画出了兽的“精神”,王的“内心”。 石波清看了又看,爱不释手。他涉猎众多,琴棋书画皆有染指。只是他却画不出这样流转随心的线条,轻重顿挫的节奏,汹涌磅礴的气势。石波清正看得入神,忽听一声轻咳,冷凋零回来了。石波清不知道自己看画看了多长时间,他看得太入神了,以致于忽略了时间,但他没有忽略一件事,他问:“徐老伯怎么没有和你一起回来?” 冷凋零笑道:“也许他也和你一样看得太入神了,所以忘了回来。”石波清忽然道:“九眼妖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并没有见过步亏,这人是冷独孤的左膀右臂,甚至有人说烈马堂真正的主人是九眼妖虎,而不是冷独孤。 他没有见过九眼妖虎,所以一直想不通。妖虎可以解释,妖是指他的怪异,他的神秘;虎是形寄他的力大,形客他的威猛。可一个人怎么会有九只眼。如果这眼睛并不是指真的眼睛,那又是指的是什么? 冷凋零一愣,皱眉道:“你怎么问起这个来了?” 他皱眉是因为发现一件事,石波清刚才称他为“你”,而不是前辈。不能不说这小子的洞察力细致入微,他简直都有一点佩服他了。“因为我发现你象一个人。” “九眼妖虎?” “不错。” 冷凋零哈哈大笑,他居然没有否认。事实上事到如今,木已成舟,他的否认已经完全没有了意义。他就是步亏,步亏就是他,烈马堂的笫二把交椅。 “我以为你会等到死的那一霎间才会明白,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快就识破了。”步亏道:“我只是有点好奇,你什么时候想通的?” “刚才。”石波清缓缓道:“吴画圣用天王的眼神画出了他的“内心”,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心眼。” ~奇~心眼不是眼,而是指这人诡异多变、奸滑狡诈。它的意思和聪明相近,但又不是聪明,和聪明相反,它是一个贬义词。如果我们说一个人老实,就会说:这个人缺心眼,憨厚。如果说一个人狡猾,就会说:这个人心眼太多了。 ~书~一个人如果有了九个心眼,他会怎么样? “你并不是没有破绽,比如你的性格,比如你让阿花勾引小马。但你用别的事掩盖住了真相,故意做戏炫耀剑法,以搏得我们的信任。青石是你做了手脚的,潭水涌起大约是用霹雳堂的火器。而我们也确实上当了,都先入为主地认为除了冷凋零还有谁能有这样的剑法?虽然你有破绽,但都是一些小破绽,你知道我不会和你闹翻,因为冷凋零是我们的后盾。在没有确定,没有肯定以前,我们绝不会和你翻脸。”石波清冷冷道:“你已经吃准了、算准了我们这一点,所以你肆无忌惮。” 步亏哈哈大笑:“我尾随你们多日了,你们的手段我清楚的很。本来你的智,马飞的力,徐桥径的阅历单独看来都不可怕,但你们三个人拧在一起,却是一股不可小视的力量。你知道我这个人嗜吃,但我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如果硬碰硬,鹿死谁手,还很难说。所以当我发现你们的目的地是苦思庐时,我便在这里一逸待劳,设下埋伏。石公子,你果然聪明,可再聪明又有什么用?败局已定,你又何必徒劳挣扎?” “你的算计果然与众不同,面面俱到。你知道徐江鸥爱美,所以让她去沐浴。你知道小马是迷上徐江鸥才进的镖局,所以判定他好色,让阿花去勾引他。你知道徐桥径爱剑,所以故意贬低海阔天空,让他一怒之下非要见识你的转魄剑不可。你知道我爱古画,便故意在大厅中挂上这幅天王送子图,吸引我的目光,方便你行事。果然好计谋,好手段。”石波清面色一沉,又道:“只是我始终不明白,你怎么会知道苦思庐这个地方?你又怎么确定冷前辈并不这里?” 步亏冷冷一笑:“石公子,你也不用拐弯磨角,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无非是想问:冷凋零到底在哪里,死了没有?那我也不妨告诉你:冷凋零没有死,却也和死没什么区别了?他早被人关起来了,就关在这石山腹中。” 石波清一震,他不信。 他当然不相信,换了任何人他也不会信。 谁能打败剑奴,谁能把他关起来?这比蛇吞大象还让人惊讶。 步亏知道他不信,他解释给他听。他解释不是因为他突然变得好心了,而是因为只要是机会,能够打击别人、折磨别人,他就一定不会放过:“说起剑法,冷凋零确是无人能望其项背。可这世上许多事,用武功办不到,用手段却可以办到。别人不能接近冷凋零,他的儿子能。别人不能暗算冷凋零,但他儿子可以。冷独孤就是冷凋零的儿子。他就算再厉害,再防备,也防不住亲生儿子对自己下毒手。” 冷独孤和冷凋零都姓冷,这一点石波清也不是没想过。可天下姓冷的多去了,谁敢说叫冷三的就一定是冷四的哥哥,冷小丁一定是冷大丁的儿子?没这个道理。 而且,冷独孤和冷凋零一个黑一个白,一个奸诈一个木讷,完全是两个极端。谁会想的到、料的到,这两个人居然是父子? “我创建烈马堂时,冷独孤还是一个寂寂无名的小子,傻呼呼的不知道是荣华是何物。当我无意中得知他是冷凋零的儿子,真是喜出往外。我在他身上可谓绞尽脑汁,下足了功夫。先让买通了几个无赖去纠缠他,终于激起他骨子里的血性,拔剑杀了一人。接着衙役便来逮捕他,这小子一身武功却不知逃避,乖乖就擒。在他吃尽了苦头之后,我再现身,“豁出命来”救了他,并推他为烈马堂的老大。他自然对我感恩戴德,服服帖帖。明里他是老大,暗下还不是对我言听计从?这苦思庐的老窝,他早带我来过,我那时还想把冷凋零拉下水,谁知道他却一顿臭骂,,把我赶了出去。我不急,我等。我知道冷独孤尝过山珍海味,品过世事繁华,再让他安心过那种与世隔绝的生活,那是不可能的。果然,六年后他破关而出,冷凋零则成了他的阶下囚。”步亏洋洋得意,笑问:“听了这故事,你作何感想?” “我在想,你这样的祸害,真该千刀万剐,死不足惜。”石波清已经拔剑在刀,不过步亏不在乎,他太清楚石波清的底细了,这人精通万物,却唯独不精通武功。若论剑法,他连徐江鸥都尚切不如。何况他,稳坐烈马堂第二把交椅的九眼妖虎步亏。他根本就没把石波清放在心上。 石波清剑出,步亏的脸色却变了。那一剑就似海鸥惊起,浪涌波翻,说不出的飘逸和灵动,这不是石波清的剑法。是小马。他面对的居然是小马。石波清怎么会忽然变成了小马? 变生肘腋,步亏虽然避过了三剑,却避不了第四剑。剑尖抵在了他的喉上,他已用双手抓住。可惜他不是温水柔,也不会龙爪手,剑锋割得他十指残破,鲜血淋漓,眼见支撑不住。其实步亏的武功远在丑八怪之上,他还不致于四剑就让人制住。只是太突然了,明明瓮中捉鳖,却让鹰啄了眼睛,他只想问一句话:“你怎么会是马飞,石波清呢?” 小马笑道:“他当然是被阿花约出去了。” 那一刻,他从外边回来,说出了那难以启齿的事,大厅里一片沉默。 没有人说话,却有人动。 石波清用手沾了茶水,迅速在桌子上写了几句话:“噤声,外边有人。冷凋零可能是假的。” 外边有人,步亏在偷听,可他什么也没听见。 对于冷凋零的真假,石波清用了“可能”这个词,因为他也不能完全肯定,整件事里实在有太多的不可能。对于不能肯定的事,他们也只好等,等待真相水落石出。不过等,不是坐以待毙。 石波清做了一件事,他最擅长的事,易容。他把小马扮成了自己,而把自己扮成了小马。他也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管不管用,他只知道往往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点点的角色转换就可以改变整个历史。 他做了,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做,要比说好。光做不说,总比光说不做要好。 石波清做了,事实上他做得很好,很成功。整个事情的核心人物步亏被制,他们似乎赢了,可是没有。因为那个傻子出现了,他现在的样子可一点也不傻,不但不傻而且很精明。他手里有一个人,徐桥径。他大声叫道:“放开我三叔,放下你的剑。”徐桥径显然被制住了穴道,他眦目欲裂,却动也不能动。事实上就算他没被点穴,也绝对动不了。因为他脖子上贴着一柄雪亮的牛耳尖刀,刀光刺眼,刺痛了小马的眼。 小马犹豫了,迟疑了,他不是石波清,他没有随机应变的本领。他实在不知道这一剑该刺下去,还是放弃? 就是小马犹豫,步亏惶恐时,又来一个人。说她是一个人,还不如说她是一朵花。一朵在风中摇曳,婀娜多姿的花。阿花。就连她走路的姿态都是那么美,动人魂魄。“小姑母。”步石栓一见她,就失了魂没了主心骨。他有许多姑母,但这个阿花却是他最喜欢的姑母,一个比他还少三岁的小姑母。 见了阿花,他很高兴。可见了他,阿花却似乎并不怎么高兴。她嗔道:“冷石栓,你是傻了,还是脑袋被驴踢了?他要杀,就让他杀。杀了他,不正如了你我的意?难道你真的不打算娶我了,难道你真忍心让我陪这老不死的一辈子?” “可他是我亲叔。”冷石栓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动了,阿花的每一句话都说在他的心坎上。 “亲叔又怎么啦?我还是你的亲姑母,你还不是一样把人家抱上chuang?”阿花使了一个媚眼,娇声道:“现在他是你的亲叔,你放他一马。日后若是发现你我之间的事,他还是不是你亲叔,又会不会放你一马?” 马飞一见阿花心里就乐开了花,不是因为阿花曾经给了他一个拥抱,而是因为他想起一件事。 步亏用阿花来对付涉世不深的小马自然绰绰有余,可是如果她面对的是石波清,那结果又会怎样? 小马能够想到的,步亏自然也能想到,他马上放口大叫:“她不是……”她不是什么,不是女人,还是她不是一朵花?这句话他没说完,而且也永远说不完了。因为小马剑尖一抖,己经刺穿了他的咽喉。步亏能够发出的声音,只是咕噜咕噜的鲜血涌出的声音。 步亏死了,冷石栓果然没有动手,而是把脸转向阿花急切地问:“小姑母,不,不,阿花,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回答他的是一只手,他平日里可没少让这只手摸过,不过今天这只手似乎摸错了地方,步亏只觉得大椎穴一痛,两眼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下部天涯亡命:第十一章人性的弱点 徐江鸥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她在一个洞里,洞很黑,也很长,曲曲折折,望不到尽头。她一直走一直走,也不知走了多久,走得连心都疲惫了,希望都苍老了,就在她将停未停,将歇未歇之际,猛一抬头,发现路到了尽头。路的尽头不是出口,仍是一个石洞,只是洞里有黑乎乎的一团物体,象是一个人,因为他在蠕动。她似乎什么都看得清,她可以清楚地看见那从石壁里伸出的铁链穿过那人的琵琶骨,将他牢牢栓住。她也可以看见那人大张着嘴,似乎在嘶啸着什么。她似乎什么都可以看见,包括铁链上的锈迹,以及那人张大的嘴里有一颗残缺的牙齿。可她又似乎什么也看不见,她只看出他是一个人,却不知他是什么样的人,是老还是幼,是英俊还是丑陋。那人的面貌象一团雾,无论她怎样努力,怎样接近,都始终看不清他的脸。虽然很害怕,但徐江鸥还是做了一件事,她俯下身把耳朵凑过去,想听清他到底在说什么。女人都是有同情心的,特别是象徐江鸥这样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可是那人猛一挣扎,铁链哗哗作响,他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大叫了两个字:“畜生!” 他骂谁是畜生?畜生是谁?徐江鸥一怔,也一惊,惊出了一身冷汗,也惊得跳出梦魇的掌控。 她醒来,发现自己并不是泡在泉水里,而是躺在床上。她抬头望窗,窗外的天空正涂着一抹嫣红,绚丽的云霞里探出了太阳桔红色的半边脸。“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睡了这么久?”徐江鸥不得不问,她明明记得自己在温泉里沐浴,小凌拿来一朵奇怪的花让她看,怎么忽然就睡着了? 床前有人,三个人,徐桥径、马飞、石波清,三个人看她醒来都松了一口气。石波清口齿最清楚,率先道:“在你睡着了以后,发生了一些事,张曹两个镖师都死了,他们睡得床有机关,下面全是狼牙刺。不过幸好你没事。” “冷凋零是假的,这一切都是九眼妖虎步亏布的局,真正的冷凋零就被囚禁在这石山之中。”话说起来虽然简单,但用未知的招来破未知的局,这本身就是豪赌,以生命为赌注。如果步亏不是狙不及防,如果不是石波清套出了阿花的许多秘密,这一局鹿死谁手还真是很难说。 “那个小女孩呢?”尽管小凌让她昏睡过去,什么忙也没帮上。但徐江鸥却恨不起来,谁会去恨一个天真烂漫、粉琢玉雕般的孩子?相反,她倒怕马飞他们一时冲动,伤害了她。“她没事。”石波清淡淡一笑道:“你放心,没等我们去找她,她已经跑得没影了。” 徐江鸥的一颗心这才真的落了地,她想向石波清说说她做的梦,这个梦太怪了,怪得让她难以释怀。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谁能说清梦不是自己的生活,或者生活不是一个梦? 可就在她刚一张唇的时候,山谷外忽然传来一个声音,这声音中气十足,说他在说话,还不如说他在“打雷”,闷雷:“原来这里是冷前辈居住之所,在下烈马堂方裂谷,求见冷前辈。”一句话却如万马奔腾,似千人呐喊,震得山谷里草木都瑟瑟发抖。 这人好深好厚的内力。 铁锁金缕衣方裂谷,烈马堂的第三把交椅,也是唯一和冷独孤动过手的人。他成名比冷独孤早得多,冷独孤还没学会拔剑的时候,他就开始杀人了。论武功他和步亏不相上下,论智谋他却差多了,所以烈马堂里,如果步亏当老大,他还算勉强服气,却突然蹦出个冷独孤,一来就坐了笫一把交椅。让他怎么服,怎么肯服?论资历,步亏第一,他第二。如果没有他的加盟,烈马堂也不可能在短短两年里就崛起江湖。论年龄,冷独孤入堂时才二十出头,给他当儿子,他都还嫌小。在他眼里,这乳臭未干的小子算个鸟?于是他一怒而起,豪气干云,要与冷独孤一决雌雄。那时候,他正值壮年,正是气血鼎盛的巅峰,他狂妄,也应该狂妄,有资格狂妄。可冷独孤只用一剑就崩溃了他的信心,第二剑就瓦解了他的斗志,第三剑就蹂躏了他的狂妄。同时,也改变了他的一生。 方裂谷的铁锁金缕衣并不是什么衣,而是一种武功。世上原本有三种横练功夫,金钟罩、铁布衫、横练十三太保。这三种功夫只要练成一样,就可横行天下,刀剑不入。但这三种功夫霸道是霸道,却并非无敌,至少它们还有气穴、罩门、弱点。所以学这三门功夫的人很少,练成的更少,谁愿意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学这有明显瑕疵的武功?就算有人肯学有人肯练,也只是专攻一门,没有谁会把这三门根本就是异曲同工的武功全学会,除非他是个疯子。方裂谷就是一个疯子,至少在他学了横练十三太保,再学铁布衫,最后修炼金钟罩的时候,大家都认为他是疯了。道理很简单,刀剑好比核桃,横练功夫好比石头。既然石头已经能够砸碎核桃了,你又何必花费十五年把石头炼成铁锤,又何苦再花费十五年把铁锤炼喊钢锤?这是何必,何苦? 但方裂谷不这么认为,因为他发现核桃和核桃不一样,剑也和剑不一样,人和人更不一样。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剑和普通的刀剑自然不一样,一个只会武功架子的人和一个武功深湛的人当然不能比,那么一个武功高强的人提着一柄削铁如泥的剑呢?在他的面前,金钟罩能罩住什么,铁布衫又能有多“铁”,横练十三太保又能保住哪里?真正可怕的不是什么罩门、气穴和弱点,而是剑和握剑的人。 于是他一口气把这三门硬气功全学会了,练成了,这才发现原来山外有山楼外有楼,功夫之外还有功夫。真功夫,金缕衣。这三门功夫加起来,就是失传了三百年的江湖绝技金缕衣。 大凡横练功夫,皆以气御力,所以笨。当癞蛤蟆鼓起了肚子,当乌龟缩进壳里,它们在防御的同时,也失去了敏捷和灵活,同时失去的还有反攻的机会。可金缕衣不同,金缕衣不是衣,但比衣更轻;金缕衣不是衣,但比衣更柔;金缕衣不是衣,但比衣更韧。有谁会觉得皮肤比衣服更重,更紧,更碍事?没有。方裂谷的功夫,就在于他的皮肤。 方裂谷是怎么找到这里的,石波清不知道,但他至少知道一场恶战迫在眉睫。他问马飞:“如果面对面对付方裂谷,你有几分把握?”“不……不知……道。”马飞忽然变结巴了,他的脸很白,他的手很冷。“你的武功你怎么会不知道?”徐江鸥急了,在这关键时刻,这个臭小马、死小马却摆起了架子。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嘴是有没有苦,只有心知道。 小马也很想知道这个答案,可他真的不知道。 他原本还真以为自己了不起,一剑可诛千妖,可后来对手武功越来越高,他才知道力不从心是什么意思。 他学海天剑法本是无心,无心而为,那不过是他接近徐江鸥的一个借口,别人没当回事,他自己更没当回事,最起码没当正经事。 他练剑,连剑都懒得带,又怎么可能认真,当真? 就这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剑法还好说,年轻人脑子活,记性好,多练几遍就熟了。可内功心法呢?他的内息恐怕连徐江鸥都不如。以气御剑这是海天剑法,也是普天下所有剑法的根基。 海天剑法共八招,分五十六式。马飞就算拼了命,也只能使三招零三式。这样的半拉子“功夫”,你让他怎么雄得起心,放得出豪言壮语? 小马只想哭。现在所有人都把他当高手中的剑手,却不知他是低手里的臭手。 马飞也不是没想过推,把这担子推得远远的,可推给谁?推给徐江鸥他于心不忍,自己就算再熊也是一个男人,他能把凶险推给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这种事,就是打死他,他也不会干。他小马不是这种人。 推给徐桥径倒是合情合理,毕竟海天剑法原本就是徐家的,可一则徐桥径那个老顽固,死活不承认他练的是海天剑法,说了他也不会信。二则自己的海天剑法和徐桥径的海天剑法完全相反,他就算知道了,沉浸多年的练剑习惯也改不了。战场上一招不慎,便会招来杀身之祸,哪容你刺一剑想半天,躲一招思半晌?这不是救人,而是害人,害死人了! 别人见马飞不说话,只道他心不在焉,搪塞敷衍。石波清却一眼看破,暗自叹了一口气,叫了一声可惜。他自己也不精通剑法,更不明白马飞为什么剑法那么高明,内力却那么弱?对于这件事,他也没有办法。但对小马没有办法,不等于他对方裂谷也没有办法。是人就有弱点,连唐惊天那样一指惊天的高手都有弱点,何况方裂谷? 方裂谷的弱点就是胆小。特别是当对方是剑客的时候,他就莫名其妙的怕。这也是为什么他追踪到这里,却不敢进来,却在山谷外边喊话的原因。 稳坐烈马堂第三把交椅,敢和冷独孤较劲的人,居然是个胆小鬼,这话说出来谁信?可偏偏有人信,石波清就信。他不了解方裂谷这个人,但他了解人性。有的人越败越勇,越挫越锐,跌倒了再爬起来,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怕,什么叫畏惧。有的人吃一堑长一智,被一块石头绊倒了,下一次看见任何石头都会分外小心。有的人却输不起,败不起,意气风发时,斜睨天下,一旦失败就灰了心丧了胆。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方裂谷就是后面这种人。他原本是一个豪迈不拘小节的人,他的人就象他的金缕衣一样接近完美,没有一丝破绽。 可冷独孤硬生生用剑砍出了一丝缝隙,斩出了一个破绽。 从那以后,他的胆子就变小了,他心里留下了一个阴影。他老是做同一个梦,一闭上眼就看见一个寒冰一样的人举着一柄剑向他刺过来。梦是痛的,很痛Qī.shū.ωǎng.。每当他惊醒,就会捂住自己的胸口,痛得皱起眉头。 梦是假的,痛却是真的。他的心脉已被冷独孤的寒意剑刺伤。从此从没得过病的方裂谷终于有了病,心病,心悸。 现在,他就立马横刀站在甬道外,可他不敢进去。步亏是吃什么都不吃亏,也从没吃过亏,而他则是吃亏吃怕了。再也不敢尝试,不敢吃亏。 他很庆幸,自己听到沿途眼线的羽报,一路追到这里还没来得及鲁莽,就遇上了一个小女孩。小女孩长得很漂亮,虽然只有六、七岁,但已经可以隐约看出将来一定是个美人胚子。方裂谷练的是童子功,他倒不是想把这小女孩怎么样,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忽然从裂开的石壁里爬出来,这难免有点奇怪。 方裂谷人本就长得凶恶,又一心想吓唬这孩子,问出个究竟,龇牙咧嘴间如同地狱神煞。果不然,小女孩吓得嚎啕大哭,更将自己所知的一股脑道出来。只是方裂谷听了,却犹如五雷贯顶。这里居然是剑奴修行的地方,而冷凋零竟是这小女孩的爷爷。这还了得? 他人未见,心已惊,早流了一身冷汗。 他入烈马堂虽早,但自恃功高,与步亏颇有矛盾。是以步亏结识冷独孤的过程,从没对他提起,暗里也盼不得这两人斗个你死我活。 方裂谷因此虽为三堂主,实则所知之事,比妖莲等人也多不了哪儿去。他不知冷独孤这人是从哪儿蹦出来的,却知道剑奴是当今武林剑道至尊,在他心目中自然怕剑奴比怕冷独孤尤胜。 小凌当然不是冷凋零的孙女,她年龄虽幼却聪明,见三叔爷假扮成冷凋零去骗人,知道这姓冷的一定厉害,故意说冷凋零是自己的爷爷,果然方裂谷一听,脸色大变,神色间对自己恭敬了许多。 事到如今,方裂谷哪还敢把她小鸡般提着,慌忙将她放下,满脸谄笑地拍去她身上的尘灰,笑道:“小妹妹,得罪了,只是不知冷前辈还在不在?能不能通禀一声,就说烈马堂方裂谷前来拜访。” 小凌黑漆漆的眼珠一转,说:“好,大个子,你等着,我去叫我爷爷。”一溜烟儿地跑了。 方裂谷左等右等,也等不到小凌回来,这才发觉自己上了当,可他依然不敢造次,就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千错万错,有礼总是不会错的。 他运用内力倒不是炫耀自己,而是实在不知道甬道有多长,甬道里面的世界又有多大,唯恐声音小了,人家听不到。这一嗓子却差一点把里边的人震聋了。 又过了半刻,才从里面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什么人在外边?”方裂谷拱手道:“在下烈马堂方裂谷,因缉拿几个强盗,路过宝宅,还望前辈宽恕则个。” 一声冷笑,一个红袍飘飘的白须老翁走了出来,尾随在他身后的便是石波清和徐家父子。红袍老人捻须而笑,一指身边的人道“你所说的的强盗是不是他们几个?方裂谷,不要以为我隐居深山,便不知你的所作所为。要说盗,恐怕你比他们更象强盗。我和石家的关系,想必你也听说过。如果他们是强盗,那我是什么?” 方裂谷汗如雨下。正因为他听说过石千点巧计救剑奴的传说,才更加惶惶然。他虽没见过剑奴,但此时已认定了认准了,这人就是剑奴冷凋零。放眼天下,除了剑奴,还有谁明知他是方裂谷,还这样盛气凌人,不留余地地斥责他? 他既已认准了,哪里还敢触霉头?低头道:“冷老前辈,话不能这么说。人人都认得忠义二字,但何为忠何为义,千人眼里有千说。世人都知有好坏,但何为好何为坏,人人嘴中有辩理。别人嘴里的我,未必是真正的我。江湖上皆说我凶残暴虐,却不知这世间我最敬佩的一个人却是石公子。石公子虽然肩薄力单,却肯担重任,为江湖道义挺身,这一点在下佩服不已。这一次我听说,冷独孤欲对石公子不利,我很是担心,怕石兄真的落人那些妖人手里,这才快马扬鞭,直追到这里。我别无他意,只想劝诫各位小心。我刚说的强盗云云,不过是未明敌我,拿言语遮掩真义。石公子若是强盗,岂不是天大的笑话?我当真不料冷前辈会居住在这里,如今有你在,我的心事已全然放下。哈哈,真是让我白白担心了这数日。”说完,他真的很欣慰地大笑起来。 脸色,人人会变。可能变得象方裂谷这么自然,这么理直气壮的人却不多。 他说的很中肯,表情也很真诚,只是石波清却不信,他冷冷道:“好似我们前几日遇见一个人,他可不是这么说。那人又喊打,又喊杀的,可真威风得很。” 方裂谷灿然一笑道:“石公子,你这话说得可见外了。我不过开个玩笑,你怎么就当真了?你扮作连启云时,我可是一昧偏袒你的。若要杀你,又何必今日。你的事迹我闻名已久,可以说你是我最佩服的,我可一直把你当作朋友。我交朋友,神交多于面交。未必说那种当面亲热的人就是朋友,而神龙见尾不见首的就一定是敌人。石公子你说是不是?” “是。”石波清道:“你说的很对,既然你我是朋友,你如今见我安然无事,是不是可以放心了,是不是可以走了?” 方裂谷没走。他本来的确是想走的,见了剑奴他唯一的念头就是逃走。他当然没指望自己说的那些鬼话,能够让石波清相信。他只是在寻找逃跑的最佳契机。可是石波清居然信了他的话,把他当了朋友,让他走,他反而不能走了。 因为这件事不对头,石波清没有理由放过他,他这样做反而让他疑惑。 石波清又道:“你怎么又不走了,难道你认为剑奴前辈不能够保护我们,不足以应对冷独孤?” “不是,当然不是。”方裂谷陪笑,他现在自然不能翻脸,更不能自己打自己嘴巴。所以他绕了一个圈子:“石公子知道,我和冷独孤曾有一战,对他的剑法造诣多少有点了解。如果冷前辈肯一亮神剑,让我见识一下,那我不但可以放心,而且可以安心了。” 红袍老人终于忍不住了,接口道:“你是不是想和我过招?”谁都知道剑奴冷凋零是一个不谙世事的人,他的为人就象剑法,直来直去,他这样说不是瞧不起方裂谷,而是抬举他了,太瞧得起他了。能和冷凋零过招,自然是方裂谷的荣幸,但却不是他的本意。他的胆子本来就小,所以他的顾虑太多,他怕,怕冷凋零一不留神刺死了自己,怕自己一伤再伤,最终会废了金缕衣这门功夫。更怕石波清翻脸,认为他在怀疑他,怀疑冷凋零。他固然是在实实在在的怀疑他们,但却不能露出一丝怀疑。 他只能指着不远处一棵大树道:“我怎敢与冷前辈动手,你只要……”他本来想说:你只要对着那棵大树刺出一剑,我自然能够看出个高低。可他没想到冷凋零的性子居然这么急,这么躁。他只说了三个字:“不必了。”就已经拔剑、出剑。方裂谷嘴里虽然在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冷凋零,不敢松懈。 冷凋零一拔剑,他立即就反应过来,他闪。他闪得很快,可没有用。那剑不象剑,倒象蛇,充满了生命的韵律,包含了数十种后继变化。他闪无可闪,避无可避。他锁。他的铁锁指一向是对付兵器的最佳武器,不知有多少英雄好汉的刀枪被他“锁”住,不但被他锁了兵刃,更索了性命。可是锁不住,你可以轻易锁住一块石头,一片雪花,一瓣落叶,但你怎么可以锁得住泥里的泥鳅,海中的鲨鱼,天空的白头翁?冷凋零的剑是“活”的,方裂谷从没见过这么“活”的剑,也从没见过这么绝妙的剑法。 那一刻方裂谷魂飞魄散,他以为冷凋零真的怒了,火了,想置自己于死地。 一股寒意从他骨缝里涌出来,冻住了他的表情,他的思维。 只是那剑却在离自己心口一寸处凝住,然后一寸一寸退去。这动作实在不算慢,只是在弹指间的事。但方裂谷却觉得时间太漫长,比一百年一千年还漫长。等到冷凋零完全还剑入鞘,他才“活”了过来,脸上有了一点血色,掌心也有了一点暖意。 “你还有什么疑问?”他问他。 “没了。”方裂谷回答得很干脆,他已经完完全全的确定,肯定了,这个人就是冷凋零,他还有什么话说,能有什么话说?他有的只是心悸。 当年冷独孤硬催寒意剑,用内力生生在他的金缕衣上撕了一个洞。他至今记忆犹新。冷凋零的剑法显然比冷独孤更高明,可想而知他的内力肯定比冷独孤更霸道,好在他没用内力,否则…… 他冷汗淋淋。他马上做了一件事,拔腿就走。 他现在非常想走,跑得越快越好,越远越好。可却走不了。不能走。有人拦住了他的路。 那个人很年轻,也很英俊,只是见过他的人却没有一个愿意接近他、亲近他。因为他太“远”,就算他站在你的面前,就算他的鼻子碰到了你鼻子,你的感觉依然是远,仿佛他永远站在千里之外,永远站在一个你根本无法到达的位置。除了远,还有冷,莫名其妙的冷。仿佛站在你面前的不是一个,而是一个孤魂厉鬼,那种从地狱带来的死亡气息,会让你情不自禁地战栗。 以方裂谷的年龄简直可以当这人的爷爷,但他的表情却完全是个孙子。他一见这个人就完全冻住了,僵住了,好象一脚迈出去就从大青山迈到了长年冰封的昆仑山。年轻人意味深长地望着他,用一种没有起伏的声音告诉他:“你不能走。这一仗还没打完,你怎么可以走?你当年和我叫板的勇气呢,叫狗吃了吗?” 能够这样用不屑的眼神,不屑的语气和方裂谷说话的人,自然是冷独孤。 剑还在鞘中,他也完全没有施展寒意剑法的意思,但寒意却已经渗进了每个人的心头。 石波清心一沉,冷独孤终于出现了,在他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就算他再有智,在这种情况下又能怎么办?智无用,力单薄,战局已经成了死局。他的心象石子,从高高的悬崖上坠落。 方裂谷心更沉。他这是要挟仇报复吗?当年那三剑刺伤的是他,可激怒的却是他。自己忍气吞声,可他依然不肯放过自己,一定要置自己于死地吗?石子象他的心,坠落下高高的悬崖。 方裂谷浑身都在颤抖,他胆小,他怕死,也因此比别人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他不想死,所以他以咆哮的方式喊出他心里的话:“你知道他是谁?他是剑奴冷凋零!你这是让我送死!” 冷独孤连眉头都没动一下,他的声音依旧象块铁板,又冷又硬,没有一点波澜。“他不是冷凋零,你也不会死。不过,……”他顿了顿,停了停,好让方裂谷听得更清楚,更仔细一些:“如果你敢走,那你一定是死路一条,这句话你记住!” 他是烈马堂的老大,也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方裂谷知道他的意思,他只要敢逃,他的剑一定不会放过他。 这句话绝对是真的,就算方裂谷闭上眼睛,也能“看见”冷独孤身上的杀意。 可这句话之前还有一句话,“他不是冷凋零”,那红袍老人又是谁?这句话比后一句更重要。因为后一句只定了他的死,前一句却决定了他的生。给了他一线生机。可是,这句话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方裂谷转身,抬头,然后明白了一件事,真的,冷独孤说的竟然是真的。红袍老人还是那个老人,但他的眼神却变了,从狂妄变成了自卑,从孤傲变成了惊惧。他在怕,甚至比自己更怕。这足以说明一切了。他不是什么冷凋零,自己也没什么可怕的。 在一霎间,方裂谷的胆子又大了起来,壮了起来。奶奶个熊,原来这都是假的,难怪人家说人吓人吓死人,这话说的真他妈的不错。他根本就是自己在吓唬自己。 同时他也明白了一件事,他原本就很不明白自己说的明明是鬼话,石波清为什么会信?现在他却明白了,豁然开朗:那是因为石波清根本就没有选择。 那装扮冷凋零的小子剑很快,可剑快有个屁用。他练得可是金缕衣,刀砍不破,剑刺不穿的金缕衣。方裂谷越想越高兴,越想越兴奋,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小子,来,来,你不是要和我过过招吗?大爷今天就好好陪陪你!” 回答他的,是小马的一剑。这一招方裂谷见过,可就是见过了他也躲不了。中剑,剑中。依然是心口。中剑的是方裂谷,可小马却踉跄了一下。他感觉自己刺中的根本不是人,而是橡胶,或者硝干的皮革。剑尖一软,接着一硬,一股大力沿着剑身奔涌而来。小马手一麻,虎口一震,一连退了两步。他人还受得了,可以忍受,但剑却碎了,被那股暗劲撕成了碎片,碎成了片片晶莹。 这是什么功夫?世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功夫? 金缕衣果然不愧是金缕衣,但小马不怕。初生牛犊不怕虎,何况他是人,难道还不如牛?方裂谷刚要冲过去,小马就退了,象一只掠过池塘的燕子,几乎贴着地面一掠而退。他退,不是怕,而是为了更好的进。大家眼前一花,他的手里又多了一柄剑,徐家的祖传宝剑海阔天空。不等方裂谷回神,他又一刺出一剑,这一剑是白的,白得刺眼,象月亮忽然掉起了湖里,砸起了一片涟漪。又象浪花涌出水面,亮出了它的绚烂。 只一剑,方裂谷却产生了幻觉,他看见了何止千剑万剑,那剑光弹指间就把他吞没了。剑中,仍是心口。小马似乎认定了这就是他的死穴、要穴。铮的一声,两人分开,这一次轮到方裂谷变色。这一剑已刺破他的衣衫,在肌肤上留了一抹殷红。他还来不及去察看,马飞的剑就象飞舞的蝴蝶,一只一只扑打着翅膀掠过来;又似浪花,千层浪,一层一层,连绵不绝扑过来。方裂谷已经分不清小马到底刺了多少剑,也看不清小马的样子,他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团模糊的影子。他只听见自己的胸口发出啄啄啄的声音,好象有一只啄木鸟正疯了一样把他当木头啄。每一剑都在心口。既不偏一丝,也不差一毫。 方裂谷开始恐惧,小马的剑太快,他根本来不及闪避,但至少还来得及恐惧。水滴石穿,何况那是一柄削铁如泥的剑。他的胸口已经发痛,皮早破了吧,血早流出来了吧,肉也绽开了吧,骨头已有剑痕了吧,那么心呢?心还能坚持多久?啄啄啄,一剑一剑刺进胸口,也刺进他的脑海里。啄啄啄,他的神经变成一根弦,在这怪异的声音里颤抖。啄啄啄,啄啄啄,似乎没有尽头的啄啄啄。方裂谷快要疯掉了,无休无止的剑刺在自己的胸上,听着那连绵不绝的啄啄啄,任谁都会发疯。方裂谷终于忍不住了,他狂嗥一声,拔腿就跑。 小马没有追,事实上他连站都站不稳了,双腿象灌了铅,双手却轻得仿佛不属于自己。他的手在抖,他的腿在抖,他的全身都在发抖,象一片秋风中的枯叶。他已筋疲,他已力竭。看着方裂谷逃跑,他的心对他说:“追!”他的身体却对他说“停!”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那一霎间是吸了一口气还是松了一口气。 小马没有追,可仍有剑光,冰冷的剑光。剑光掠起,方裂谷只觉心头一凉,顿时安静下来。他看见了一柄剑,森寒的剑,剑在胸口。那一剑刺得依然是胸口,穿过马飞利刃啄破的血肉,直达方裂谷的心脏。剑在手上,手后有人,那冰一样的人冷冷道:“我说过的,你不能走,否则只有死路一条!”他说到,就一定会做到。就象皇上下的圣旨,木板上钉的铁钉。 下部天涯亡命:第十二章是结局还是开始 8 家,对许多人来说都是温馨、温暖的代名词。一想起它,就会让人情不自禁地在脑海里展开一幅画:烈日下奔波的父亲,烛光下缝衣的母亲,天真无邪的弟妹,对自己宽容温厚的兄姐。 但对冷独孤来说,却不是这样。家对他来说是一个枷锁,一个沉重得让人窒息的地方。 关于母亲,他的记忆只是一个被雨水泡得发白的背影。就在父亲入狱的当天,她就悄悄卷了家里的金银珠宝,消失在茫茫雨帘中。 只留下他,一个八岁的孩子来承受世人的白眼和辱骂。他那时候几乎忘了自己的名字,只记得所有人都叫他狗崽子。狗崽子似乎就是他的名字。为了活下去,他流浪在街头,以天为被,以地为床,野狗嘴里夺食,枯木桥下渡命。 直到有一天,一个胡子拉碴的人找到了他,告诉他,他是他的父亲冷凋零,他这才想起来,原来他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野孩子,原来他也有家,也有父亲也有母亲也有名字。那一天他吃饱了两年来唯一的一次饱饭,吃得很饱,饱得他弯不下腰;那一天他睡了久违的床,这才发现有棉被盖着真的很暖很舒服。那一天,他欣喜若狂。那一天,他以为有了父亲,就有了一切。 可是没有,并没有他所盼望的生活。上天并没有补偿他的意思,并没有因为他所受的苦而对他格外眷顾。当他兴致勃勃地说起那天过河突然涨了水,他与激流搏斗,九死一生才爬上岸的时候,他希望父亲能够褒扬他两一句,说一声:“你小子不愧是我冷家的种。”可是没有,他发现冷凋零根本没有听。他一直在看一柄剑,他关注一柄剑多于关注自己的儿子。当他义愤填膺地诉说张家大财主故意放狗咬他,只因为他在地上吐了一回痰。他没指望冷凋零拔剑为他夺回这回气,他只希望父亲能够安慰他一下,附和他一下。可是没有,冷凋零正抱着一柄剑发愁,正在想怎样才能破昆仑剑法。他抱着它的时间,显然比抱他的时间更多。当他满腔幽怨地哭诉他被街上几个混混欺负,他们骂他野杂种,把他的头按在泥泞,让他舔净他们脚上的污垢时,他以为父亲会动心,会为他落下……哪怕是一滴眼泪。可是没有,冷凋零虽然就坐在他的身边,目光却飘向了千里之外,他沉浸在铁马金戈的剑道中,早忘了自己身在何处。 冷独孤这才发现他已经回不到昨天,父亲已经不是当年的父亲。他在乎剑,多于在乎他。他的眼里心里除了剑还是剑,只有剑,剑剑剑。仿佛剑才是他的儿子,他的真爱。冷独孤忽然发现自己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后来冷凋零为求剑道,带着他隐居荒山,苦思庐成了他第二个家。可是家里依然没有温暖,没有女人的家原本就是残缺的,何况唯一相伴父亲象一个沉默的影子多于象一个人。这里说是他的家,不如说是他的囚笼,困住了他的青春和梦想。也许正是因为父亲耐得寂寞,他才会不甘寂寞。也许正是因为多年乏味的生活,才让他更向往激情与热血飞扬的江湖。也许正因为这样,他才一遇见步亏,就一头扎进、陷进名利里,不可自拔。 物极必反,刚极必折。人也一样。 冷独孤缓缓拔出了剑,任方裂谷象劈倒的木桩轰然倒下。他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好象他刺的不过是一棵树、一块石头。所有人对他来说,都不过是工具。步亏利用他,他又何尝不是在利用步亏。方裂谷于他,不过是块试金石。一旦他试出了马飞的深浅,这块石头也就没必要留了。 冷独孤望着天,望着天际的云,冷冷道:“他没有生的机会了,你们也一样。”他说得很自信,而且坚信。只是好象石波清并不吃他这一套,反而关心起另外一个话题:“你是一个人来的?” 当然。虽然他是烈马堂的老大,手下悍匪成千,可有必要带人吗?再者,这苦思庐是他的家,就算没有爱,也有恨。恨也是一种感情,而且比爱更强烈。感情从来都是一个人的私地、禁地,他可不想让更多人闯进来。更不想让人猜想冷凋零和他的关系,他要做他,独一无二的冷独孤,而不是让人一提起他的名字,就马上联想到:“我想起来了,那人是冷凋零的儿子。”他不需要用冷凋零的名气提高自己,更不愿意让他的光茫盖住自己。 他不说话,他不屑回答。但沉默往往就是一种回答。 “所以我们还有机会。”石波清并不因为他的傲慢而生气,他很冷静地分析:“我承认,我们四个人加起来也不是你的对手。但我们为什么要以卵投石呢?我们不能打,但至少我们还能逃。我们四个人如果同时跑向四个方向,你可以追几个,可以杀几个?” 这里是罕无人迹的大森林,一跑进树林里,就象一粒沙子落进了水里。冷独孤再厉害也是人,不是神。他不可能在海里捞起丢失的那粒沙,也不可能同时找到他们四个。但冷独孤不惊,也不慌。他胸有成竹。他淡淡道:“你们不能走。”这话好熟,太熟。他已经说过这样的话,上次是对方裂谷,这次是对石波清。 石波清没有动,他知道冷独孤这么说必定有他的理由。果然冷独孤说出他的理由,他的理由是:“如果你们迈出一步,我就杀了冷凋零。”他没有信誓旦旦地发狠,说什么:“老子说到就一定会做到。”他没说,但石波清知道他是来真的,他说杀冷凋零就一定会杀了冷凋零。 可这理由听来实在太荒诞,一个儿子居然对一个毫不相干的外人说:“你敢怎样,我就杀了我的父亲。”这算什么?冷独孤斜乜着石波清道:“你们不是自称是侠义为天,忠孝为父吗?见了这种逆子弑父的事,你们该不该挺身而出?冷凋零虽然不是死在你们的手里,但他却是因为你们而死的,你们会不会容忍这种事发生?” 他说得掷地有声,铿锵有力,咄咄逼人。好象他很有理,这世间就数他最有理。可石波清听了,只想吐。他见过无耻的人,但却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 然而正如冷独孤所说的,他们是侠义为天,见了这种弑父的恶事,就算事不关己,也会挺身而出。因为冷独孤所缺乏的,正是他们所拥有的:良心。如果他们转身而走,良心就会和他们反目为仇,在将来的岁月里轻视他们、折磨他们。所以他们没有了选择,他们不能走。 他们来苦思庐是求救冷凋零,却没料到现在不是冷凋零救他们,而是他们救冷凋零。所谓世事无常,也大抵如此吧。 冷独孤并不等他们回答,就径直走进了甬道,走进了那片小山谷。山谷就象一个笼子,想要飞进来容易,想要飞出去,却难了。石波清明明知道危险,明明知道事不可为,却率先义无反顾的走了进去。余者三人面面相觑,皆都苦笑,也尾随而来。 山谷不大,很快就到了头。山谷的尽头是一块长满青苔的大青石,冷独孤大喝一声奋起神威,将丈高的青石移动几尺,露出一道曲折蜿蜒的石径。这个地方,石波清不是没找过,昨日杀了九眼妖虎之后,他让马飞、徐桥径守护昏睡的徐江鸥,自己在山谷里找了个遍,可是却没有发现任何机关,更没有什么通往山腹的路。这块青石他也见过,却没想到它居然是一扇门,一扇不用任何机括而用蛮力开启的门。 石径直通地底,越走越黑,越走越窄。到了后来,没有了石径,而是一个天然的溶洞。洞很黑,也很长,曲曲折折,望不到尽头。而且洞中还有洞,洞连着洞,洞套着洞,他们一直走一直走,也不知走了多久,才算到了头。洞的尽头还是一个洞,只是比较宽阔。如果把说原本走的路比作长巷,那么这里至少也算个大厅。洞里有人,一个蜷或一团人的人,两道粗大的铁链从石壁中伸出来,锁住了他的琵琶骨。他就蜷在石洞中央,身上的衣衫早已朽成了一缕一缕的烂布,露出他瘦骨嶙峋,肋骨根根可数的身躯。 洞里有光,光在头上,石洞的顶端被凿了一个海碗大的洞,阳光形成了一道柱子,照在他的身上,只是却看不清他的脸,枯草一样的乱发遮住了他的容颜。徐江鸥“啊”地惊呼出声,这情景她见过,在梦里。在她的梦里,她也曾经见过这样这样一个石洞,这样一个人。她居然在梦里看见了自己的将来。只是,梦总是太短促太模糊,她看见了这洞这人这事,却看不见自己的结局。 那人听得洞里有脚步声,终于抬起头,他有一张苍老的脸,犹如一张树皮,布满了皱纹和斑痕。好似一个干瘪了的没有水份的木乃伊,忽然活了,动了,抬起了头。使他苍老的,不是岁月,而是悲愤。他抬起头,瞪大了眼,努力去望洞里的人,却看不清,他的眸子已经变色,布满了乳一样的白霜,虽然没瞎,但也和瞎差不多了。他用浑浊的、苍老的声音问:“谁?” “爹。是我。。”冷独孤很亲热很真诚,象一个孝子贤孙一样说:“我来看你来了。” 冷凋零笑,笑声很苦。就象一只受伤的狼对着月亮长嚎,又象一头辛苦了一辈子的耕牛被蒙上眼睛斩去头颅的那一刻的呜咽。他笑得浑身颤抖,连同那铁链也发出了哗哗的悲鸣。“好。好孝顺的一个儿子。”他咬着牙,瞪着白茫茫眼睛,嘶声叫道:“老天爷怎么还不开眼,你怎么还没被雷劈死?你个天杀的逆子,怎么还不去死?!” “我不能死。”冷独孤的声音依然没有一点起伏,干、涩、硬:“我死了,爹怎么办?有谁给你饭吃,有谁给你水喝?我不能死,我告诉自己:为了你,我一定要活下去。不但要活,而且要活出个样子,活出个名堂。我要让你知道,你能的我也能,你不能的我亦能。” “好一个我不能的你亦能。”冷凋零瘦可见骨的胸膛猛烈起伏,喘息道:“你爹当年也不是没有这份傲气,没有这份雄心。那时候,我的狐朋狗友不比你少,可到头来落得了什么?” “那是因为你笨,你蠢。”冷独孤毫不客气地道:“那是你既想扬威,又想扬名,死守着什么所谓的道德良心,老想着什么朋友不可欺之类迂腐观念,结果作茧自毙。这世上,人和人的关系,从来都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你虞我诈的关系。你不骗别人,别人就会骗你。你不踩别人,别人就会踩你。什么叫朋友?朋友不是那种让你两肋插刀、甘愿为他付出的人。朋友只是你可以利用的人,是那种你背后捅他刀子,他还口口声声说你好的人。爹,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你这几十年到底学了什么?除了剑,你到底还懂得什么?你这一生真是太糊涂、太失败了,你太让我失望了。” “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让你饿死在街头。”冷凋零喃喃道:“说来也怪我,是我疏于管教,才致于让你走上魔道。” “什么叫魔道?在我看来,你走的才是神智不清的魔道,我走的才是正正经经的人间道。”冷独孤冷哼一声:“那一年我十五岁,呆在这鸟都不拉屎的地方,烦得鼻孔都冒了烟。这种生活,我才不要。我溜溜下了山,遇见了步亏。才知道美酒佳肴是什么味道,锦衣华冠是什么滋味,拥红倚翠何等的风光。我才猛然发现,我过去的十五年都是白活了,白白糟蹋了。” “那一年,你溜下了山,我发现你不见了,就象有人在刀割我的心。我才发现我只求剑道,却疏忽了你。我平生第一次知道怕,怕你走丢了被山猫叼走了,怕你溜出山遇上劫匪,又怕是仇家溜上山抓走了你。我想去寻你,又怕你半路回来错过了你。你走了整整一年,我担心了整整一年。当你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一下子就傻了,以为自己在做梦。” “你担心,你知道什么叫担心?那一天,你愣怔了半晌,说出的第一句话却是:畜生,你要再敢踏出苦思庐一步,左脚迈出我斩断你的左脚,右脚迈出我砍断你的右脚。我好心好意把步亏介绍给你,你却破口大骂:“你交的都是什么朋友,一个个如同粪坑里的蛆,臭不可闻!你知不知道,你让我在朋友面前丢尽了面子,那一刻我简直无地自容。” “你走了,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错了,我错在哪里?我想我是对你太宠溺了。我事事顺着你,只是因为我心有歉疚。我入狱时,你才八岁,一个人在外边挣扎求生,吃了那么多的苦。我实在不忍心再训斥你,说你一声不是。可是你的离家出走,却让我醒省了自己的错误。那一天,你突然笑着出现在我面前,我真想把你抱在怀里,告诉你我是多么想念你。可是我马上想起来,我不能再这样了,不能再这样娇宠你,让你为所欲为。我板起脸,第一次训斥了你。我知道你很不高兴,当时你的脸色很难看。可是没有办法,我也不想这样,毕竟我是你的爹。我不能放纵你,让你一步一步走上邪路,让步亏一样的奸诈小人给毁了。从那以后你沉默了许多,也乖巧了许多,肯一个人用功,认认真真的练剑。那时候,我还暗暗心慰,以为自己用对了方法。” “我拼命练剑,只是因为我实在忍受不了这样乏味的日子,这山谷就象一个囚笼让我欲飞不能。我发誓,我一定要打碎这束缚,飞到外面的世界去。那里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人生。我已经吸髓知味,放不下,丢不了了。” “到了你二十二岁那一年,在你生日那一天,我取出自酿的果酒让你尝,你却忽然掏出一葫芦更香更醇的酒。我知道你又偷偷下山了,但这毕竟是你的生日,我不想因为这件事扫了你的兴。我还在想:等等吧,等过了这几天,我再找你好好谈谈。我至今记得那天的酒好香,你的样子好乖顺。” “用‘京华一梦’泡出来的酒当然香。京华一梦,五年才长一尺,十年才开花,二十年才结果。它的花嗅一嗅,就能让人昏睡一宿,一瓣花就可以让一头大象失去知觉。你喝了二十七瓣京华一梦泡出来的酒,我就不信你还能站起来。只是可惜,浪费了二十七瓣无价的花。” “当我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石洞,琵琶骨被铁链锁住,再也不能动弹。当时我很惊讶,更愤怒,我以为这下三滥的手段,是哪一个仇家找上门来,趁我酒醉,下了毒手。直到有一天,有人从我头顶的的洞里系下一竹筒清水、一竹筒米饭。” “那是步石栓,步亏的侄子。我让他住在这谷里,每日给你送点吃的,没想到他倒记得清楚。” “我以为是你,以为你来救我了。我拼命大喊,希望你能听见。” “我听不见,那不是我。” “直到那个时候,我仍然没有怀疑到你的身上。我还担心你也遭了毒手,我对他说:孩子,你能救就救,不能救你就走吧。我不能因为我,而连累了你。你是我们冷家唯一的血脉了,我可以死,你不能。” “这些话,步石栓对我讲过。我对他说:你告诉那个老家伙真相吧,让他死了这条心。”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真相,为什么?!”冷凋零浑身一颤,猛地咆哮起来,没有色泽枯发象铁链一样抖个不停:“我被两道铁链锁在这里,哪怕动一动手指,也痛彻心菲,可我不怕。我一世英名,付诸东流,在这黑幽幽的石洞里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我仍是不怕。我害怕的,担心的只有你。可你为什么要说出来,让我唯一的寄托也化成泡沫?!听完步石栓的话,我的整个身心都坠入了深渊。造孽呀,我怎么生了你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畜生?我开始绝食,我不吃不喝,我想:但凡你有一点点良心,你就会来看我。我有许多话要对你说。” “我让你活着,不是想听你那些没用的废话。”冷独孤冷冷道:“我让你活着,只是想告诉你,没有你我一样活着,而且活得更好。” “是的。”冷凋零点点头,怆然道:“后来我明白了,想通了。你早已不把我当作父亲,又怎么会来见我?如果有一天,你肯来见我,一定是功成圆满,来羞辱我,讽嘲我。你哪里还肯听我说话?我等啊等啊,终于死了这条心。自从我醉倒,到今天,已经有多少年了?” “七年。”冷独孤盘算了一下道:“七年零三个月,我出谷时刚好二十二岁,而三个月前我庆贺了我二十九岁的生日。” “呵呵,时光过得真快。那么你今天来是因为善心大发,忽然想起了我,,还是你功已成名已就,觉得有资格污辱我了?又或者你觉得留着我,终是心头一患,不如除之杀之?” “都不是。”冷独孤不急不缓道:“一来,我到这里,是你引见一个故人。” “谁?”石波清一进来就没有说话,不是他不想说话,而说不出话。眼前的一切,让他悲哀、愤慨、震惊,以及窒息。现在冷凋零问起,忙站了出来,拱手道:“在下石波清,祖父石千点曾与前辈有一面之交。”石家对冷凋零可谓深恩,可他不谈这些,不提这些,只以一面之交淡淡带过。 冷凋零听了,却是一震:“石恩公的孙子?你怎么会来到这洞里?” 石波清苦笑。不等他答话,冷凋零已然明白,捶胸而呼:“二十年前我害苦了千面圣人,如今却又连累了你!”他明知不可能,仍存了一丝侥幸,恳求道:“儿啊,石家对我曾有大恩。你要杀便杀了我,以我的性命换这石家后生一条生路,如何?” “不能。”冷独孤很干脆地拒绝了:“石家对你有恩,与我何干?” “你……”冷凋零为之气结,指着冷独孤却半天说不出话来。冷独孤嘴角扯动,似笑非笑了一声,道:“爹,你也别生气,我带来的可不止这一个人。你不是总说海天一剑冠绝天下,可等你求剑有功,徐雪明却已一鹤归天,不能两剑相较,成为你一生的遗憾吗?这次儿子就如了你的愿,让你看看到底是冷家的寒意剑厉害,还是徐家的海天剑法高明?” 冷凋零本是剑痴,一听顿时一振,连白蒙蒙的眸子也有了些许光彩。“许家的后人也在这里?” 马飞也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前,道:“在下马飞,使的正是海天剑法。”徐家的传人怎么会姓马,冷凋零一愣,不过狂热盖过了他的疑惑,连声怪叫:“好,好,没想到老夫到了暝眼之际,反能一睹海天剑法的精髓。” 他出道时,徐雪明已经封剑,但那些神奇的传说并没有因为他的退出而黯淡。冷凋零一生都以他为楷模,超越徐雪明是他一辈子的梦想。他也曾寻访徐家的后人,但却大失所望。如果徐雪明当年真的使的是这等二流剑法,那些关于他的江湖传奇就根本不可能存在。 可徐雪明确实不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他曾经真实存在过,在他认识的高手中,有的甚至是冷凋零的师尊、长辈,他们没必要对他这毛头小子撒谎。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徐家的海天剑法已经失传,徐家后人学的根本就不是海天剑法。 不能一睹天下第一绝技的风采,对冷凋零来说始终是块心病。现今听见海天剑法又现江湖,就象猫儿闻到了鱼腥,他哪还管他是姓马,还是姓徐,一味催促:“快,快,要比就快比,我等不急了。” 石波清向小马示意,小马点了点头。刚才他们故意走得很慢,就让马飞有足够的时间回气。可当小马真的点头,石波清的心却一沉。 回气快并不是一件好事,就好比注水,一缸水和一碗水所用的时间自然是不同的。石波清知道小马功力浅,可没到竟浅到这种地步。可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了退路。只有拼了。 拼了就拼了吧,死了就死了吧。小马一咬牙,一招“轻鸥数点千峰碧”,荡起一片剑光,剑分两色,白色轻盈,似海鸥盘旋。碧色沉稳,如岳峙山凝。冷独孤长笑一声,拔出转魄剑。 剑呈白色,但却不是纯白,白里透青。剑一出,石洞里就象忽然下了一场雪,冷风刺骨,寒气逼人。寒意剑以意驱剑,剑未出,剑意已迫进每个人的毛孔。他每挥一下,寒意便浓一分,几乎连空气都冻住了。 两人两剑相击,相撞七下,却只发出当的一声。冷独孤泰然不动,小马却退了七步,才稳住身子。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论剑法,冷独孤不如他,可杀人的不止是剑法。冷独孤剑锋上有一股阴寒的内气,在两剑相交之际,已经袭入他的经脉。他出了力,可不但不热,反而冷,冷得每一个毛孔都闭了起来。 马飞知道不能停,越停寒气越重,冷独孤的剑就越难防。他长吸一口气,又使出“水接云山四望遥”。海天剑法以灵逸为骨,马飞这七剑却一剑比一剑慢,一剑比一剑僵。他冷,冷得手脚僵硬,四肢冰凉。 这是什么鬼功夫,这是什么鬼打法? 自己的剑法根本无法施展,这一仗还怎么打?片刻间,他肩上溅起一片血沫,又过片刻腿上又被利刃撕下一片皮肉。所有人的心都揪了起来,所有人都看得出小马完了,他们也完了,全都死定了。 胜券在握,冷独孤也难免得意。他故意引石波清等人进洞,一是利用狭窄的地形,束缚住海天剑法纵横随意。二是在冷凋零面前炫耀。让这个老东西也看看,自己不需他那么沉迷剑道,也一样可以击败号称武林第一剑法的海天剑。在嘴里,他虽然不承认冷凋零是他的父亲,但在潜意识里他仍然盼望能听到他的褒奖。 天下做儿子,谁不想听到父亲发自内心的一声赞叹? 只是没有,仍然没有。冷凋零的确在赞,赞得却不是他。他眉开眼笑道:“好,好,好一个海天剑法,果然绝妙无伦。好,那小子肩上中了一剑,小马你不要留情,杀呀杀死这个畜生。好,他腿又伤了,他不行了。哈哈,冷独孤你也有今天?” 冷独孤先是愕然,然后大怒。勃然大怒。他的眼睛瞎了吗?明明是自己赢了,怎么变成了姓马的胜了?妈的,自己在他眼里难道就那么不济,那么不堪一击? 他挥手一剑,迫开马飞,大骂道:“老东西,**的睁大眼看清楚,老子才是冷独孤。”他不怕马飞趁这时间喘息,他有恃无恐。 “不对,不对呀。”冷凋零瞪大了白蒙蒙的眸子,看了又看,瞅了又瞅:“哈哈,你少来骗我。你明明是马飞,你以为我老糊涂了?”又朝小马招招手,道:“我的儿,你快来。爹爹教你一个取胜的法子。” 石波清心里一动,暗暗对小马做了一个手势。小马会意,慢慢走到冷凋零的面前。冷独孤冷眼旁观,也不阻拦。冷凋零在洞里囚禁多年,双目几近失明,看不清他也并不意外,所以他并没往心里去,这一老一小,一个瞎一个笨,凑到一起又能兴起什么风浪? 冷凋零这时候突然做了一件事,一件谁也想不到的事,他突然跳了起来,象一只八脚章鱼一样紧紧抱住了马飞,与此同时一口咬在他的耳朵上,一边咬一边叫:“冷独孤,你这个大逆不道的畜生,你还敢过来?我咬死你,咬死你这个王八旦!”两人纠缠在一起,也不知究竟是谁的骨骼竟发出爆豆一样的炸响,伴随这炸响的是小马一声接一声的惨叫。 一霎间,有人一惊,有人一喜。 惊的石波清,他原以为冷凋零有话要对小马说,虽然在短促的时间内小马不可能学会什么奇招怪招,一招击倒冷独孤。但有希望总比没希望好,有机会总比没机会好。可他万万没想到,在这最关键的时候,冷凋零忽然发了狂,发了疯。自己本来想帮小马一把,却活活害惨了他 喜的是冷独孤。他暗暗窃喜,幸亏老头子认错了人,幸亏他叫的是小马,而不是自已。他妈的,我是觉得不对劲嘛。原来他是一个疯子。 冷独孤释然,一个疯子说的话,他自然不会放到心里去。谁会把一个疯子的话当真?如果一个疯子骂你:你是猪头,你是傻蛋。你会不会当真,会不会认真?你会不会和他声嘶力竭,据理力争,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猪头,一个傻蛋? 不会。没有人会。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说明那疯子一点也没有疯,他骂的也一点也没有错。你分明就是个猪头,就是个傻蛋。 看着马飞那张扭曲变形的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一会儿绿一会儿紫,冷独孤开心极了,高兴极了。就算他平时很少笑,冷得象一块冰,这会儿也忍不住笑了,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可他笑着笑着,就发觉不对。 冷凋零咬得那么大力,却半天也没把小马的耳朵咬下来。小马的声音也不对,开始是惨叫,接着象是狼嗥,再下去却象虎啸,最后竟宛如龙吟,浑厚高亢,震得整个石山都似乎在颤抖。 不好!冷独孤猛然醒悟,猱身扑上。可已经晚了,冷凋零颓然倒地,象一片撕烂的麻袋。他被困多年,早已心力憔悴,全仗了这一身浑厚的内力支撑。如今真气散尽,他哪是还撑得住,就此魂飞。 小马回过身来,两眼竟如闪电,映得冷独孤心头一颤。依然是那招“轻鸥数点千峰碧”,一样的招式却有不一样的结果。 火花,如同元宵节的焰火,四散飞溅。 冷独孤挡住了这一剑,却发现自己所用的春秋名剑转魄,竟然没有了剑尖。剑尖竟被那七剑挫平了,化为飞星。冷独孤大骇,飞身便退。马飞却如影如形,长吟一声道:“晴日海霞红霭霭。” 高人决战,多会奋起一喝,不仅威摄敌胆,更是以声爆力。海天剑法原本就是以声导气,倍增威力。马飞自身功力不够,哪有力发声呐喊?只好憋在心里。现在冷凋零把毕生功力输给了他,好比一个原本只有一碗水的人忽然拥有了大海,过去不能想通的艰涩处,顿时豁然开朗。 这一剑如娇阳初升,红霞万丈。冷独孤勉强避过,却已冷汗淋漓。他的寒意之剑发出,剑意反被对方逼退回来。过去,他出剑只叫别人胆战心惊,寒人骨髓,今天却是自己尝到这滋味。 小马又吟道:“”晓天江树绿迢迢。“剑光化为一片绿影,上面的剑光绿得耀眼,下边却缥缥缈渺、淡淡茫茫,犹如倒影。冷独孤一个踉跄,膝盖已着了一剑。他一心想把别人逼进绝境,却不料风水轮流转,反让自己走投无路。 小马吟道“清波石眼泉当巷”时,冷独孤又中两剑。但他是自千军万马中杀出来的本领,反应急速,三处伤口并不要命。要命的是他在流血,不停的流血,他的嘴唇开始发苦,五指开始发酸。但挺不住,这时候也只有挺住。他别无选择。 小马又道:“小径松门寺对桥。”海阔天空沾住了转魄剑,冷独孤手中的剑犹如醒龙,苦啸挣扎,几欲脱手而去。 他大喝一声,咬破了舌尖,激起凶暴的性子,拼死才挣脱开来。 只是猛烈挣扎下,却露进一个破绽。下一招“明月钓舟渔浦远”,攻击得恰恰就是他的空门。 冷独孤避无可避。中剑。七剑,只有一个伤痕,每一剑都刺在同一个地方。海天剑法单独一招招使来并不是非常高明,它的高明在于它的每一剑都在为下一剑蓄势,到了最后一招“倾山雪浪暗随潮”的时候,所布的剑意一并暴发,鬼神难役。冷凋零还没有撑到这一招,就丧了生,绝了命。 冷独孤毙,烈马堂溃。徐桥径应该高兴才对,可他却完全傻了,好似被一道无形的雷电殛傻,又好象被迎头一棍打傻。他只是一遍遍重复马飞的剑诀:“轻鸥数点千峰碧,水接云山四望遥。晴日海霞红霭霭,晓天江树绿迢迢。清波石眼泉当巷,小径松门寺对桥。明月钓舟渔浦远,……。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是这样?老天爷啊,你这是开什么玩笑?!” 也难怪、也难免他会吃惊、震惊,因为徐家的剑诀分明是:潮随暗浪雪山倾,远浦渔舟钓月明。桥对寺门松径小,巷当泉眼石波清。迢迢绿树江天晓,霭霭红霞海日晴。遥望四山云接水,碧峰千点数鸥轻。 这分明就是一个璇机图(回文诗的古称)。 海天剑法共八招,分五十六式。每一招有七剑,每一式都代表一个动作。这动作当作不能太直白,总不能叫“旋身一刺太白穴”,“弯腰踢腿横一剑”吧。一是繁琐不便于记忆,二是以声导气根本行不通,除非慢得象乌龟。三是与剑意完全不符。所以每一式都以一个字代替。小马年轻,好玩。他闲来没事就把剑诀反过来念,本来是觉得好玩,却发觉反过来也一样顺畅。这越发激起了他的好奇心,他开始胡闹,把招式也反过来练(事实上,往往正是这种勇于“胡闹”擅于“胡闹”的人才会发现真理)。这一练,进成了退,伏成了跃,收成了放。这一练,却练出一个新的境界,一套新的剑法。这一练,本来平淡无奇的海天剑法,忽然摇身一变,变得韵足神丰,剑势磅礴,锐不可挡。 原来这才是海天剑法,这才是海天剑法的真面目。 马飞倒也不是刻意隐瞒,只是他身份卑微,徐桥径哪耐烦听他说什么。那一日,他说没说完,先讨了一顿骂。他又不是贱骨头,非得让人骂的狗血喷头才舒服。从此,他提都懒得提。反正说了别人也不信,不如不说。 徐桥径得此秘密,一时喜怒交加。一路上脸色忽阴忽晴,答所非问,心不在焉,也不知他到底在想什么。出了石洞,抬头一看天色,徐桥径这才哎哟了一声,不知飞到何处的魂魄终于归了位。不知不觉中,竟已黄昏。徐桥径的肚子恰好“咕”地叫了一声,他窘道:“我饿了。如今匪类已除,厨房里又有瓜果菜蔬,不如由我给大家做一顿酒饭吧。”他一生奔波江湖,埋锅造饭,原本就是他的拿手好戏,手艺反比徐江鸥强些。 只是徐桥径进了厨房,却不马上烧火,而是偷偷探出头,朝徐江鸥一招手。徐江鸥以为他要喊他帮忙,连忙应声跑了过去。她一进厨房,徐桥径立即关了门。徐江鸥一皱眉道:“爹,你这是干什么,鬼鬼祟祟的?” “我且问你。你是不是喜欢小马,如果我招他为婿,你看成不成?”徐桥径一脸严肃地道。 徐江鸥扑嗤一笑,道:“爹,你说什么呀?我什么时候喜欢过小马了,我喜欢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徐桥径眉头皱成一团,厉声道:“我在和你说正事,你少嘻皮笑脸的。你倒说说小马有什么不好,剑法高超,年少有为……。” “哎,爹。你过去可不是这么说的。”徐江鸥急了,她看得出徐桥径不是在开玩笑,她急忙叫道:“你过去一直叫他臭小子,说他不知天高地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怎么一转眼就变了?” 徐桥径叹了一口气,怨道:“还不是怪你?你既然不喜欢他,又何必把剑法传授给他?我的徐家先祖呕心沥血创出的剑法,却落在一个外人手里,你让我怎么办?” 徐江鸥眼睛一瞪,气呼呼道:“爹,我教他的时候,你也是亲眼看着的,你也没反对呀。”徐桥径恨声道:“那时候和现在不一样。如果只是二流剑法,让他学去了也无妨,反正他也翻不起大浪。可这是海天剑法,天下第一剑,让一个外人学了去,你让我怎么甘心?” 徐江鸥低了头,眼泪在眼眶里转来转去,委屈地说:“你还不是看他厉害了,又得了冷前辈一身内力,想利用人家。可人家愿去愿留,自然随人家的意思,怎么可以把女儿当筹码?” “好了,好了。我心里乱得很,你先出去。”徐桥径见不得徐江鸥流泪,她一哭,他的心就软了,心烦意乱地道:“你走吧。” 徐桥径做好了饭菜,还特意温了一壶酒。拿到屋里,却发现马飞不在。一问,徐江鸥便叽叽喳喳道:“他说他累了,让我们先吃。” “这怎么行?”徐桥径脸一板,道:“今日若不是他,我们又怎能死里逃生?这顿饭就是庆功宴,少了别人可以,却万万不可少了他。江鸥,你去叫他一声,务必请他前来。” 徐江鸥小鹿一样跑出去,徐桥径对石波清笑笑,亲自给马飞留了一个空位,斟了一杯酒。石波清慵懒地斜倚在椅子上,看着他的一举一动,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若有所思。 过了片刻,徐江鸥一脸不悦地回来了,她的身后并没有人。“小马呢?”“他跑了。” “啊?跑了?”徐桥径张大了嘴巴,就象大白天见了鬼。徐江鸥手一伸,递上来一张纸,道:“他留了一张纸条。这家伙,大字不认几个,还装儒作雅,写什么诗。” 纸上有字。四句话。自古英雄浪淘沙,千古留名有几人。不恋蝶眠花枝头,只愿鹰搏在长空。 这诗写得实在不怎么样,既不平仄压韵,也不工整。但石波清看了却似乎很欣赏,他一边看一边笑,笑了又看,看了又笑。徐江鸥正撅了小嘴,一咕脑的埋怨:“这小子忘恩负义,翅膀一硬,就急不可耐,要飞了。他也不想想,如果没有我教他剑法,他的翅膀能硬起来?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这么莫名其妙跑了……”一斜眼瞅见石波清的笑脸,气不打一处来,索性连他也一起怨上了。“你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我们把他当朋友,他却丢下我们跑了,这值得笑吗?” 石波清慢慢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才悠然说:“我笑,是因为我发现这小子长大了。长大,总是一件可喜的事,对不对?”他的袖子很长很宽,就在收手的那一霎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袖子蹭过小马的酒杯。酒杯倒了,却听嗤的一声,桌上冒起了一缕清烟,酒水竟把木桌蚀黑了一片。 酒里有毒。徐江鸥大吃一惊,她惊慌失措地抬头,叫了一声:“爹。”这才发现徐桥径的脸黑得象雷雨天。他沙哑着声音,象是解释又象是自语:“他学了海天剑法,又不肯留在徐家,这样的人留不得啊。我不能对不起列祖列宗。”没有人回应,屋子里很静,石波清索性连眼睛也闭上了。只有桌上的残液一滴滴落下来,打在地板上,嗤嗤嗤,象是一个人轻声的窃笑。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新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