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混饭难》全集 作者:十三生 声明:本书由奇书网( 第1章 身上冰的要命,沈曦从睡梦中冻醒了。 可当她摸到身下冰凉的地,感觉到脸颊上冷冷的风,在眼睛适应了黑暗后,看到三扇破破烂烂的窗户后,她又觉得自己仍是在梦中,并未醒来。 她的卧室中,床应该是柔软的,窗户应该是玻璃的,上面还挂着浅绿色的窗帘,而且不透风…… 沈曦又闭上眼睛,想继续做这个怪异的有点真实的梦。 可刺骨的寒冷从身下不断传来,没一会儿功夫,身体已经僵的快不能动了。 无奈之下,沈曦只得又睁开眼睛,打量了一下这个她强烈怀疑是梦境中的地方。 借着窗外半明半暗的月光,沈曦很快将这屋子扫视了一遍。 这是一间很简陋的屋子,窗子上的窗纸破了好多地方,凛冽的寒风正在呼呼的往屋里灌,屋内窗下,是一盘火炕,炕头上黑乎乎的隆起一片,似乎躺着一个人。炕下,只有一个矮柜孤伶伶的靠在北墙上,除此之外,这屋里就剩下她了,而她,正奇怪的躺在地上。 沈曦坐起身,摸了摸身上,只穿着一件薄薄的衣服,难怪这样冷呢。 她本想好好想想自己的处境,可实在太冷了,冻的脑子都僵的转不动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也许一觉醒来,自己仍躺在柔软的床上、温暖的房间里,回味现在这个冰冷的梦呢。 站起身,沈曦摸索着爬上了炕,炕上确实有人,而且,这个人正躺在被窝中,她的动静好象打扰到他了,沈曦听到他那浅浅的呼吸声,有了片刻的停顿,不过不知为什么,他并没有动弹,也没有出声询问什么。 沈曦在炕上摸了好久,结果更为悲惨,这炕上只有一床被子,还正盖在那个人身上。 无奈之中,沈曦只好合衣躺到炕上,可更悲惨的是,这炕也不知道多久没烧火了,一点也不比地上暖和,离那漏风的窗户近了,反而觉得更冷了,只一会儿功夫,寒气似乎连骨髓都冻住了,沈曦毫不怀疑再躺一会儿,她会被活活的冻死。 生死存亡的关头,也顾不得什么了,何况还是在梦中,也没什么气节可言,于是沈曦哆哩哆嗦的向那人靠过去:“这位……” 呃……是兄台,还是姐妹? 忽略……反正是在做梦,管他是谁呢? “太……太……太冷了,咱……咱……咱俩……挤挤……吧……”沈曦冻的牙关叩叩响,说话都不利索了。 那人没有出声,沈曦全当默认了,掀开被子,一骨碌钻了进去。 被子里果然比较暖和啊,虽然被褥比较薄,但总比在地上强啊,而且旁边这人身上特别暖和,沈曦很厚颜无耻的向人家身边靠了靠,果然暖和多了。 清醒到此为止,温暖后疲惫和困顿立刻涌了上来,沈曦又昏昏沉沉的陷进了梦乡。 第二天直到天光大亮,沈曦才睡醒了。 还没睁眼,就觉得眼沉舌涩,嘴里苦的厉害,似乎是感冒了。 难不成,做梦也能把人冻感冒了不成? 想起了昨晚的梦,沈曦不由的咕咕哝哝道:“幸好是梦……” 在这个物质富裕的社会,特别是在国都这种发达的地方,怎么可能挨冻挨饿呢?交上点取暖费,寒冬腊月都可以当夏天过,怎么可能冻的自己去钻陌生人的被窝呢。自己也真没出息,一点冻都受不了。不过这也难怪,自己从小就锦衣玉食的,一点苦没吃过,这要真让自己挨饿受冻,估计自己还真是不行。 想到这里,沈曦鄙视了自己一下,然后一边想着早餐的菜单,一边懒懒的睁开了眼睛,再然后,她的眼睛,立即睁的偌大无比:不是梦,不是梦,昨晚的一切不是梦! 入目所见的,是两扇小小的纸窗,窗纸都有些破了,随着寒风呼啦呼啦的响,那顺着破窗刮进来的晨风,刺骨的寒冷,冻的沈曦阿嚏阿嚏的打了好几个喷嚏,连忙又躺回了温暖的被窝,刚一躺下,她立刻又被针扎了似的又窜了起来,一骨碌就窜下了炕。 炕上有人! 沈曦觉得自己这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尴尬过,就连那个不对付的同事大庭广众之下揭穿了赵译在外面有女人有孩子的那一幕,也没有眼前这么尴尬。 生平第一次,她和一个从未谋面的男人睡在了一起,而且还是自己主动凑上去的。 不过这也不怪自己,昨晚实在是太冷了。 想到这儿,看向炕上那个男人,沈曦怔住了。 那个男人,眼睛上绑着一条黑色的布条。 他是瞎子吗? 沈曦轻咳了一声,轻轻道:“那个……对不起,昨晚是我失礼了……” ――毫无回音! 被窝中躺着的那个男人,不知是没有听到,还是没有睡醒,根本就没有任何表示,仍是静静的躺在那里,就连沈曦跳起来的时候带起了被子,将他的身体露了一点在了外面,他都没有任何反应。 若不是知道他的身上很温暖,他这样安静,沈曦一定会认为他是具尸体。 看着一动不动的男人,忽然间沈曦想起了一句话:“十聋九哑。”如果一个人天生是聋子,由于听不到别人说话,也就不会学习说话,那么十有八【九】,他也会是个哑巴。这条定律,会不会也适应于瞎子呢?眼前这人,会不会既瞎又聋呢?应该不会吧,这好象有点不沾边。 沈曦大声的叫了一声:“喂,这位男同志――” 还是没有回应。 他还真是个聋子啊…… 那么,谁来告诉她,这个又聋又瞎的人是谁啊?还有,自己怎么会不在家中,在这里呢?这是什么地方啊?难不成是赵译那混蛋趁着自己睡着了,将自己给送到哪个山旮旯了?怪不得房子这么破呢。就知道赵译那混蛋昨天来献殷勤,肯定是没安好心。这混蛋不会是趁自己睡着了,把自己给卖到山区来,给这个瞎子当媳妇来了吧?不能不能,他们已经离婚了,赵译没有权利也不敢这么做。 一想到此,沈曦连忙推开门跑了出去,穿过一个小小的院子,推开一扇破木门,然后她又再一次傻眼了。 外面是一条不宽的街道,街的对面仍有一排矮矮的房子,在街道上走着三三两两的人。这些都问题不大,而让沈曦感到傻眼的是――他们都穿着古装! 就算是再傻,沈曦也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了,山区就是再落后,也不可能还穿着这种宽袖长衫,头上还挽着髻吧。 沈曦连忙低下头看自己,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葱绿的布衣,样式和自己在电视中看到的古装是一样的,这不是自己的衣服!再一伸手,手掌上长着薄薄的茧,这不是自己的手! 沈曦发疯般的冲进屋子去找镜子,可惜这破旧屋子里连半块镜子都没有,沈曦找了好大一会儿,才在一个铜壶上,模模糊糊的看到了自己的脸,然后她惊恐万分的发现,这不是自己的脸…… 借尸还魂,难不成自己已经死了,附在了这个女子身上? 由于过的不如意,自己早早的就得了心脏病,不会是睡着睡着心脏病就犯了吧?没想到,自己以前净做糊涂事,到后来,竟然做了个糊涂鬼,连死都不知道。 年轻时候不懂爱,却以为爱情就是世界上的一切,爱的时候,甜言蜜语,轰轰烈烈,一切都不管不顾,恨不得世上只有彼此就好,那些誓言那些美好,沈曦沉溺在其中,无法自拔。热恋时,义无返顾的把自己给了他,还意外怀孕了。还在上大学的两个人茫然无措,偷偷的找了个小诊所去堕胎,然后意外发生了,她再也无法做母亲了。 刚开始的时候,赵译也算是有责任感,对她不离不异,甚至刚一毕业就向她求婚。婚后他也一直对她很好,两个人的感情也很稳定。 是什么时候赵译开始变了呢? 是在十年后,当同龄人相继当上了父亲,在饭桌上不断的炫耀自家孩子的时候,赵译动摇了。 然后有一天,她听人说他在外面有了小三,孩子都生了。 曾经纯洁的爱情得到了如此结局,沈曦不接受这种背叛,毅然决然的离了婚,将那个曾经和自己海誓山盟的男人赶出了家。 也曾有朋友劝她接受一段新恋情,沈曦也曾做过这方面的尝试,毕竟自己还年轻,总得找个伴不是?可受过伤的心,没有那么容易复合,一个在同一张床上睡了十多年的枕边人都会背叛自己,那这世上,还有谁是值得相信的呢? 不再相信爱情的沈曦,也不再去碰触爱情,而是开始了追欢买笑,夜夜笙歌,可在那片刻温存之后,留给她的总是无尽的空虚和良心的抵触。于是,沈曦很快就告别了这么生活,开始宅在家中,日日与电脑相伴。 沈曦自以为离婚就没事了,可没想到赵译那个家伙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三番两次的来找她复婚。昨晚他又来了,沈曦不给他开门,他隔着门墨迹了好久,等他离开后沈曦就上床睡觉了,醒来后就到这里了,虽说自己没有生气,可心里也一直不舒服,难道是这样导致她在睡梦中心脏病发了? 沈曦想了一会儿,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旁边的男人在此时却动了,他慢吞吞的坐了起来。沈曦抹掉眼角的湿意,去打量那个已经坐在炕头上的男人。 三十左右的年纪,长的还算可以,就是很瘦。衣服很破很脏,头发也不知多少天没洗没梳了,乱如蓬草,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就他身下的那个被褥还算干净,不过也破的厉害。 沈曦皱眉,房子里只有他们俩个人,就连被褥都是一套,两人年岁也相当,应该是夫妻吧…… 抬头四处一打量,这屋子真是又破又旧,还脏的很,整个屋子中就自己身上干净。不过看着身上的衣服,沈曦忽然觉得寒冷刺骨,有毛病啊,大冬天的穿单衣,这个身体的前任主人,不会是昨晚冻死了吧,然后自己趁隙而入了…… 一想到自己以后要过这种生活,还要养活炕上那位残疾“丈夫”,沈曦觉得嘴里越发的苦了起来。 自己从小生活优渥,她几乎是个不事生产的米虫,现在这贫穷的日子,自己能过的下去吗?自己要怎么过的下去?还是说自己离开,留这个残疾男人自生自灭? 这个念头只在脑中一闪就马上掐断了。她不能这么做,离了自己,这个又聋又哑又瞎的男人怕是只能等死了。那自己和那负心的赵译又有何区别? 第2章 沈曦正在沉思间,炕上的男人摸索着来到了墙边,然后就靠在墙上,一动不动了,苍白的脸上,是麻木的平静,看不到一丝希望。 看这样的男人,沈曦的心忽的一下就变软了,想来是前任身体很不喜欢这样残疾的“丈夫”,对他是不管不问没有关心过,所以这个男人,才会变得如此的沉寂和麻木吧。 “咕――”男人的肚子忽然很大声地响了一下,把沈曦吓了一跳,随即她意识到,这个男人不知多久没吃东西了,应该是肚子饿了。 男人大概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慢慢的将手伸向一边,顺着他的手,沈曦才发现墙边放着一个灰扑扑的口袋,从那口袋中,男人慢腾腾的掏出了一把糙米,然后又慢腾腾的,他把生米塞进了嘴里。 “你怎么生着吃啊,快吐了――”沈曦还没看到过谁这么生着吃米,不由大吃了一惊。 可惜炕上那男人又聋又瞎,根本听不到沈曦的叫喊,也看不到沈曦惊讶的样子,就那样咀嚼了几下,把那生米咽了下去,然后,他又伸手抓起了第二把生米。 沈曦跳上了炕,一把抓住了男人的手:“米不能生着吃,你先等会,我去煮熟了吃。” 男人的手只是停顿了一下,然后又继续向嘴里塞去。 沈曦连抢带夺的,将那把米硬生生的夺了下来,然后将那破布袋一起拎下了炕,找地方做饭。 房子很小,只有两间,一间是住人的卧室,一间垒了个火灶和卧室的炕相连,旁边还堆了不少杂物。 沈曦找了找,这个勉强可以称得上是厨房的地方,只有一捧玉米面,一小罐不知腌的什么咸菜,还有一点盐,剩下别的可吃的东西是一点也没有,柴倒是还有一堆,盆子一个,粗糙大碗三个,还有两个是缺了口的,破筷子好几只,都不知用了几百年了。 沈曦皱皱眉,这种生活条件,唔,她还真没遭遇过。别的不说,没有火柴没有打火机,这火要怎么生?电视上演的古人打火用什么?火石吧,好象是一敲就着火。沈曦仔细找了找,也没找着一个类似于火石的东西。 难不成要钻木取火吗? 沈曦傻眼了。 想了好大一会儿,沈曦也没想到生火的办法,于是只好走出了院门,去找人借个火。 此时天已不早了,街上有不少人来来往往,沈曦站在自家院子门口,左右张望。没一会儿,就看见一个老太太挎着一篮子菜从街口走了过来,沈曦笑着迎上去,亲切道:“婶子,你家是住这儿吗?我想借个火,家里等着煮饭呢。” 那老太太倒是挺随和的,停了下来和沈曦说话:“我家就住前面,那个红木门的门口就是。小娘子你住哪?我看着你有点面生。” 有点面生? 沈曦面上不动声色,笑着一指身后的院子:“我住这儿。” “那个秋风秀才的老宅呀?不是说那个秋风秀才病死在县里了,这房子由官府收回去了吗?”还未等沈曦说什么,老太太就自问自答道:“你们把房子买下来了?这个破房子要价十七两,可不便宜呢,官府的人手黑着呢。” 沈曦脑中一边记着老太太的话,一边嘴里搭着话:“这不刚搬来吗,要不能什么也没有吗,连个火都忘了买了。” 老太太爽朗道:“我家还有火折子呢,走,跟我去拿一个。” 沈曦一边跟着老太太走,一边问道:“婶子,你怎么称呼?” “我夫家姓郭,你叫我郭婶就行了。” …… 等从郭婶家出来,沈曦手里不光有一个火折子,还拿了两个窝头,抱了一颗大白菜。 沈曦回到家里,先把那两个窝头拿给了炕上的男人,男人可能是饿极了,接过去后,三两口就消灭了一个,两个窝头一眨眼功夫就没有了。那么硬的窝头啊……沈曦眼睛都看直了,看这样子,他似乎还没吃饱啊…… 有心想再给他点水喝,可惜碗太脏了。 从院中的水井里打来一桶水,沉重的木桶可真沉啊,就这几步路,沈曦还放下桶歇了好几次,这没干过活,当真是不行。 打来了水,沈曦先用水面照了一下自己现在的样子。 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皮肤也很好,虽然说不上是貌美如花,也算得上是中上之姿,难得的是这个身体比前世要年轻许多,沈曦摸着这富有弹性的皮肤,心情终于好了一点。能年轻个一二十岁,不是每个女人最大的梦想吗?当看着自己的皮肤一点点老化,一点松驰,看着镜子中的容颜一点点苍老,大概是个女人都会觉得心慌。而现在,自己当真年轻了二十来岁,沈曦觉得不论这里的生活环境怎么,还是幸运更多一点。 臭美了好大一会儿,沈曦才拿了点软柴禾,用火折子点着了,准备做饭。这火折子的使用方法,她在郭婶家就学会了,要不然这东西就是搁她手上,她也不知道是干吗用的。等火烧大了,沈曦又开始添干柴,倒也没费多大劲,就把柴给点着了,屋子里虽然烟多了点,但第一次生火,这效果已经不错了。 倒了半桶水在那个脏兮兮的锅里,等水热了,将旁边放着的刷锅刷子放到水里煮了煮,然后又将锅锅盖都刷了一遍,就把这脏水泼掉了,又换了半桶干净水继续烧。等水烧开后,又将碗筷盆子都放了进去,用开水消毒,等煮了一大会儿,又挨个刷干净了。 把盆碗刷干净了,沈曦才舀了一小碗糙米,放到一个破陶盆中淘洗干净,然后又用淘米水仔细的刷了一次锅,又用清水洗一遍,确定锅已经完全干净了,这才放清水,将洗净的水放好,然后猛添柴。舀出些热水放到洗脸盆中,沈曦又将米放到锅里,添了一大把柴。柴是木柴,很耐烧的,不用时刻在锅台前看火,只看着它快烧尽的时候再添几根就行了。趁这功夫,沈曦回到屋中,打算让瞎子洗个脸。瞎子洗脸的时候,自然是要将那蒙眼的布条拿下来的,沈曦注意到瞎子的眼睛是一直闭着的,似乎睁不开。 也不知他的眼睛得的什么病,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啊。 不过看他的眼睛没有伤口也看不出肿烂,似乎很早以前就这样了,大概他是瞎了很久了。 沈曦把水泼掉,回到厨房又加了把火,想把白菜炒了,可找来找去,也找不到油,只好切了一点白菜,用盐拌了一下。连个味精香油都没有,这样的菜能好吃才怪。 糙米很耐煮,沈曦的这顿粥直直煮了一个多小时才算软了,沈曦看着那堆少了很多的木柴,心中有些着急了,得赶紧找门路赚钱了,要不然,就等着饿死吧。 沈曦把粥盛了出来,准备吃饭的时候,才发现连个桌子都没有。好在炕很硬很平,沈曦就直接把碗放在了炕上,盛了一碗稠稠的粥,又拨了点盐白菜在里面,放进了男人的手里。男人接过去,大口大口的扒着饭,脸上仍是木木的,没有显出高兴,也没有显出意外来。 沈曦一边就着难吃的盐白菜,一边不住的叹气,回想起前世的种种舒适与幸福,越发觉得这盐白菜难以下咽了。沈曦草草吃了几口,就没心思吃了,放下碗筷后,她不由说道:“喂――” 也不能总和人家叫喂吧,可不叫喂叫什么,又不知道他的名字,叫“相公”?没感情没相处的,还真叫不出口。沈曦张了好几次口,这个“相公”也没喊出来,自己都觉得有些没趣了,索性叫他“瞎子”吧,虽说不礼貌,可也算是个称呼,总比喊“喂”强。 沈曦没有和残疾人士相处过,总是不自觉的忘掉对方的缺陷,此时她就忘了对方又聋又瞎又哑了,还在那絮絮叨叨的说话呢:“瞎子,这房是咱们租的还是买的啊?要是租的和谁租的啊,要是买的和谁买的啊?今天我听邻居郭婶说这房子是官府要卖的,咱们住这里,是不是把这儿买下来了呀?” 等了一会儿,没听见回答,沈曦这才明白过来,懊恼的拍了拍额头,小声嘀咕道:“瞧这记性,又忘了你听不到了。” 瞎子吃饭也不知饱饿,沈曦给多少他吃多少,沈曦只吃了一小碗,剩下那大半盆的粥就进了他一个人的肚子。好家伙,一顿饭就吃了两个窝头和好几碗粥,似乎还没吃太饱,沈曦想到瞎子那米袋中的米,也就再将将够吃一顿米饭的,若再不去买米,那就要挨饿了啊。 刷好碗筷,又草草打扫了一下卫生,沈曦就出了门。 沈曦也没用问路,只走了约二十分钟,就把这小小的镇子给逛的差不多了。镇子实在是太小了,一般的买卖都是独一家。当铺一家,药铺一家,客栈一家,布庄一家,木匠铺一间…… 沈曦转到镇子北面的时候,在路边看到一个石碑,上面镌刻着“西谷镇”三个大字,这肯定就是这个镇子的名字了。 沈曦没心思理会各种自己看着新奇或落后的事物,只是琢磨自己应该怎么来赚钱,毕竟家里紧等着米下锅呢。 沈曦一边走,一边仔细观察着,直到来到了一条胡同里。这里面都是卖早点的卖菜的,大概类似于后世的早市。沈曦做饭炒菜的本事还行,就留了心,看看自己能不能也卖点吃食。这个镇子不大,早市自然也不会是大规模的,不过倒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什么都有。卖饼的,卖包子的,卖馒头的,卖菜的,卖水果的,还有卖调料的,还有卖腌鱼虾皮的…… 沈曦来来回回的走了两个来回,终于让她有了一个发现:这个早市,卖干粮的多,没有卖粥的,也没有卖豆腐脑豆浆的。要不,自己摆个摊来卖粥吧,自己最擅长煮营养粥美容粥了。 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可行,沈曦不禁有些雀跃。前世父母留下个大公司,自己只象征性的每天去公司坐坐就有钱收,象这种要凭自己的本事来赚钱的情况,还真是从来没有遇到过。 第3章 等米吃饭,有这个刻不容缓的事实存在,由不得沈曦思考很长时间了,沈曦必须开始准备行动。 她立在原地想了想,先想好卖粥所需要的用具,一口大锅,盛粥的桶,勺子,碗筷,摆摊用的桌椅。 沈曦在早市上详细问询了每件东西的卖价,然后在心中大致算了算,卖粥用的用具,最少也得二三两银子。 沈曦将身上翻了个遍,只在腰带和袖子里发现了十几包药粉,几个小瓶小罐,铜钱二十一枚,再无他物。看着这点东西,沈曦叹了口气,粥摊还是算了吧,自己还是另想办法,空手套白狼吧。 沈曦把这个小镇子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来来回回的走了好几遍,然后又有了一个发现,这来往的人们,买的东西全都是用绳子绑在一起拎在手上,这个世界没有方便袋! 现代的生活,买东西,去超市,就连在街边买块烤红薯也得用个塑料袋拎着呀。要是没有这些袋子,我们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方便的。 塑料的造不出来,沈曦不去考虑,她想到的,是那种放糕点的硬纸袋。纸袋不防水,用途就受了限制,可这里有油纸,沈曦刚才在早市上就看到过,有人拿油纸包饼子的。 想到做到,沈曦三步两步赶去了杂货店。 油纸很便宜,一文钱三十小张,而那种硬硬的象牛皮纸一样的纸要稍贵一些,二文一大张。 沈曦买了一文钱的油纸,五张硬纸,一共用去十一文,又花了两文买了针线,又转去粮店买了八文钱的白面,这才兴冲冲的回了家。 回到家后,沈曦用菜刀小心的将纸切割好了。油纸用面糊是粘不住的,沈曦就放出宽宽的边,先折了两折,然后一正一反用针来来回回的又缝了两遍,缝好后放水试了试,果然不漏了。油纸袋缝好后,沈曦又开始折硬纸袋,大小是比着油纸袋折的。这里的硬纸没有牛皮纸硬,沈曦用了两层。 烧了点水,打了点面糊,沈曦找了根筷子,将面糊抹在纸袋上,把边压齐。纸袋粘好后,沈曦又将油纸袋套在纸袋里边,口上宽宽的折了两折,然后用剪刀剪了个洞,再拿小硬纸条用浆糊粘在这个小洞四周,防止用绳子拽脱了。最后才找了两条线绳,从小洞中穿过去,打好了结,一个内外两层的油纸袋就做好了。 第一次肯定做的不美观,不过这东西熟能生巧,沈曦第二个就做的象模象样了。做完以后,沈曦跑到厨房,拿了根没烧尽的木枝来,蹭蹭几笔,画了一只活灵活现的兔子,她想了想,又在袋子反面画了一个圆形的商标。 沈曦拎起来看了看,虽然比不上现代的包装袋那样美观,可在这个以绳拎为主的时代,这个袋子的模样还是十分新颖的。 还剩了两张硬纸,沈曦就又粘了一个不套油纸袋的纯纸袋。前后也给画上了简笔画。 将这几个纸袋拎在手里,沈曦还真找回了以前上街购物的一点感觉,以前这种袋子拎回家就扔垃圾箱了,哪会想到,现在自己要凭它讨生活了。想到此,沈曦倒有点伤感了。 不过伤感归伤感,可活着就得吃饭,吃饭就得挣钱,这个规律,亘古不变。 沈曦本想现在就拎出门去搞推销,刚一迈脚,就想起了炕上还有个大活人呢。看起来,独身时间长了,还真不习惯有人共处一个屋檐下了。沈曦放下袋子,用厨房中仅有那捧脏不拉叽的杂面贴了几个小饼子,仍是就着腌白菜,先喂瞎子吃了,自己也凑合着咬了几口,填了填肚子。 草草刷了碗,沈曦抱着她的纸袋就出门了。 带油纸袋的,糕点店熟食店用正合适,不带油纸袋的,裁缝店杂货店用挺好的。至于要卖哪家,怎么卖,沈曦心中早就有主张了。 沈曦走了没多远,来到镇上唯一的一家糕饼铺,叫福瑞祥。沈曦已经打听明白了,这个福瑞祥呢,是家全国连锁店,实力很是雄厚,就连这么个小镇子,也都开有分店。 福瑞祥不愧是老字号大店铺,就连小伙计的素质都不是白给的,听到沈曦说找掌柜的,没有因为沈曦穿的不好而看不起她,而是十分热情的搬来把椅子,让她先坐着等,他跑去后院叫去了。 片刻功夫,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走了进来。 这个男人长的有些瘦,不过精神很好,眼睛中那精光也是一闪一闪的,一看就知道是个心明手亮的人。 小伙计在旁边介绍道:“这位小姐,这是我们林掌柜。” 沈曦赶紧站起来,端端正正行了个礼道:“小女子见过林掌柜。”这个行礼还是上午在街上看别的女子做,她跟着现学来的。 那林掌柜用手虚托一下,也还礼道:“小姐不必多礼,快快请座。” 两人看座,伙计上茶。 林掌柜这才问道:“这位小姐,找在下可是有事?” 沈曦道:“林掌柜,小女子特地拿了件东西给您过目一下,如果您觉得合用,就给小女子几个辛苦钱,若是不合用,就当小女子没来过。” 这个林掌柜大概好没遇到过这种当面推销的,诧异了一下,还是应声道:“不知是何物,还请一观。” 沈曦将怀中那两个纸袋拿出来,摆到林掌柜面前。 林掌柜拿起来,里外的看了看,有些不确定的问道:“这里面能放点心?” 沈曦笑道:“我看咱们这里的铺面,不论买什么都是用纸包了用草绳系上拎在手里,若是买的多了,那草绳不堪重负,断了也是常事。要是有这纸袋,就是一连放上六七斤点心也不会破,要拿也是方便的很。” 那林掌柜翻来覆去的看那纸袋,思量了一会儿道:“不知小姐这纸袋成本多少?” 沈曦道:“这不带油纸袋的,成本不到三文,那带油纸袋的,成本是三文。” 林掌柜道:“如果光用油纸包,十斤点心的油纸才值一文。小姐这纸袋,成本未免太高了些。” 沈曦却道:“掌柜的需知,人有三六九等,能吃的起点心的,都不是在乎那一两文钱的人。您设想一下,若有那公子小姐想为长辈买几斤点心,是拿草绳拎着一串油纸包好看还是用这纸袋拎着好看?” 听了这话,那林掌柜脸上就挂出笑来:“小姐还真是诙谐。” 他虽笑了,沈曦却在心里一个劲的嘀咕他,不愧是久经商场的老狐狸,这打太极的功夫真是高超的很。 沈曦自然知道推销不是容易的事,于是又说道:“这纸袋比那油纸好的地方还有一处,掌柜的请看,这纸袋上的画。” “哦?这画难道有什么玄机不成?”林掌柜自然早就看到纸袋上面的画了,也看得出那画是极为粗糙的,不过他是有城府的人,这得罪人的话自然不会说出来。 沈曦对自己的画功是心知肚明,人家不拆穿她,她也不捅破,于是笑道:“这纸袋上,您还可以画上各种各样的画,若是成亲的人家订,您可以画上龙凤呈祥;若是家里有老人做寿,您可以画麻姑拜寿;若是学生送师长,您可以画桃李天下;若是中秋,您画嫦娥奔月,若是端午,您画赛龙舟……这别人家没有,就您这儿有,还这么漂亮,您说您这儿的点心卖的能不快吗?”说完这些,沈曦看到那林掌柜盯着这纸袋的眼睛热切起来,显然是动心了。 把纸袋翻过来,沈曦又加了把劲道:“林掌柜您看这里,这是我画的一个粗略的标志。福瑞祥是个老字号,又开了不少分店,认识字的人固然知道招牌上写的‘福瑞祥’三个字,那不认识字的呢?您可以向你们东家提个建议,找人画一个标志,然后各家分店的招牌上也都刻上这个标志,以后不管到哪里,走南闯北的客人一看,哟,这儿也有福瑞祥呀,这熟悉的东西最亲切了,以后这福瑞祥的生意肯定更蒸蒸日上啦。” 林掌柜的显然对这个比较感兴趣,如果能让东家对自己有所赏识,那自己也不用待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了,想到这儿,林掌柜终于露出了急切的模样:“小姐,您能不能再说详细点,要不您给再画个样子,小明子,赶紧的,拿笔墨来,再给这位小姐沏杯好茶来。” 笔墨拿上来,沈曦也不客气,做了个圆圈,然后在里面画了一只小兔子抱着块咬了一口的月饼,还围着圆圈写了几个小字:福瑞祥点心。然后推给林掌柜道:“就象这样,要是你们福瑞祥哪间店的招牌上都有这个,人们一看就记住了,这个小白兔抱月饼的点心是福瑞祥的。当然了,我这肯定是不行,画的不好看,到时候你们请名家给画一个,那可好看多啦。” 林掌柜笑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了,连连点头:“小姐果真是兰心蕙质,这点子都想的到。” 沈曦当然不忘推销她的纸袋:“林掌柜您看,这纸袋可不比油纸,一来油纸画不上画,二来油纸用完就扔,没别的用处了。而我这个纸袋呢,用完了还可以放别的东西,再说又这么漂亮,人们是舍不得扔掉的。您再在这纸袋上写上您店铺的地址,那只要见过这纸袋的人就都会知道这福瑞祥啦!” 听了沈曦声色并茂的推销,林掌柜脸上露出了喜色,不过他虽然高兴,但还是没有忘形,一听沈曦的话,立即恢复了商人本性,笑着说道:“林某对这个纸袋很感兴趣,不知小姐多少钱肯割爱?” 沈曦道:“小女子久处闺中,不知米薪,若不是公婆俱丧,丈夫有病,哪里用得着我一个妇道人家出头露面。若论钱财,小女子实在是不知,小女子今日孤身来此,也是听人说福瑞祥是个老字号,童叟无欺,要不小女子哪有这个胆量来见您呢?林掌柜的您看着给吧,小女子也不争价。”她这话说的漂亮,实际是以退为进,话里的意思是我家里条件不好,您多给点吧。我也不怕你骗我,你们这个老字号,声誉比钱财重要。 第4章 林掌柜一听沈曦已经成亲了,还楞了一下,不过他是个人精,哪能不明白沈曦的意思呢,连忙叫道:“小明子,拿二十两银子来。”然后又向沈曦道:“夫人,若论这纸袋,实实在在给不了您这么多钱,在下给您这么高的价钱,还有一个不情之请,请夫人这纸袋就不要再卖给别人了,而且还请您暂时保密,不要将这纸袋之事泄露了出去。” “这是自然,掌柜的您请放心。”沈曦在心里算了一下,十七两就能在这破地方买个小房子了,林掌柜给的二十两银子虽然不少,但自己给他出的主意不应该只值这么点钱。于是沈曦又笑道:“掌柜的,小女子这里还有一个主意,不知您要不要听。若是您听了觉得好,就再多给小女子些银子,小女子孤身养一个残疾丈夫,现在连个落脚之地都没有,这寒冬腊月的,更是连床棉被都买不起,不得不把银钱看的重一些。”沈曦这话,已经透露出了她的意思,对这个价钱,她不是太满意。 林掌柜自然听懂了沈曦的意思,也明白如果要拿下这些好主意,最少也得拿出一床棉被加房租的钱来。他思索片刻,觉得眼前这女子的点子还是很有新意的,就算是高价买过来也合算。凭着这主意,没准自己会得到东家的赏识,把自己调去京城也说不准呢,何况听这女子的意思,还有别的点子,不由开言道:“夫人对令夫不离不弃,志气高洁,林某佩服。林某不是那心黑手狠之人,若夫人的主意好,在下自然不吝银钱。” 沈曦也明白这林掌柜听懂了她的意思,这才笑道:“刚才小女子已经说过了,人分三六九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东西。咱平头老百姓,走亲串友买点心,用油纸包一下就行了,咱主要是能吃就行。可富贵人家也用油纸包,就不那么好看了。这纸盒包的点心,就比油纸要显的正式了。不过,这过年过节,总有那当官的要给上面送礼巴结,这点心就有点上不了台面了。比如说中秋送礼,小女子想若是月饼盒里放上一些金筷子金刀金汤匙,或用那玉或金子打了盒子,再用这漂亮的纸袋一套,任谁也看不出什么来,外人只当是寻常月饼,这送礼的送的神不知鬼不觉,收礼的也收的悄无声息,这点心的利润必不用说吧。” 林掌柜听到这儿,不禁拍手叫绝。以前的时候,过年过节送礼的,从来都是金银珠宝当道,是轮不到他们点心铺的,毕竟巴结上司光拎几斤点心是不够的。不过现在有了这主意,自家的点心肯定要大卖,这种送礼的方式,肯定会让收礼的人十分喜欢的。凭着这些主意,自然肯定能调回到京城了。 林掌柜立刻在心中拿定了主意,他哈哈大笑道:“夫人真是妙人妙想,在下佩服佩服。纹银五十两奉上,夫人觉得如何?” 五十两,应该不少了吧,沈曦心中满足了,也不推辞,站起来笑着向林掌柜致谢:“多谢掌柜的厚爱,家里正等米下锅,小女子不跟您客气,就`颜收下了。” “这是您该得的,银子您拿好。”小伙计拿来一托盘银子放到桌上,林掌柜推给了沈曦。 沈曦收下银子,又道:“掌柜的,您是个爽快人,小女子也投桃报李,再送您一个点心的方子,保证是别的点心铺没有的。” 林掌柜惊奇的看了沈曦一眼,连忙笑道:“那就多谢夫人了,夫人见识不凡,这点心必是十分美味出奇的。” 沈曦拿起笔来,蘸了点墨,在纸上写下了蛋糕的制作方法。 前世的时候,赵译为了充绅士风度,要求生活全盘西化,象什么蛋糕饼干蛋挞披萨之类的东西,沈曦早就练出来了。只是世事变幻,没想到那时取悦赵译的举动,现在变成了自己谋生的手段。 等沈曦写完了,林掌柜拿起来看了看,然后向沈曦道:“夫人,您这方子也有点复杂,要不这样,您在小店稍做停留,教我们的点心师傅做一遍可好?” 沈曦想了想,这蛋糕若没人指点,怕真有点不好做,于是同意了。 这点心铺什么都有,只是少了牛奶。沈曦指点着点心师傅做了一次无奶蛋糕,虽然没有奶味,但蛋糕的松软可口还是让林掌柜喜出望外。林掌柜兴奋之余,还不忘让沈曦告诉点心师傅要加多少奶,什么时候加合适。 做完这一切,日头已经偏西了,沈曦就向林掌柜的告辞。 林掌柜吩咐伙计道:“小明子,你去包几包好点心给这位夫人带着,也让夫人尝尝咱铺子里的点心。” 沈曦心道,这林掌柜还真是个有原则的生意人,绝不肯多占便宜。自己说送他个方子,他就送自己一些点心,若是有机会,这样的人可以结交一下。 伙计拎了四包点心过来,沈曦道了谢就拎在手上,然后笑道:“林掌柜,我那袋子还是有用的,你看,只用草绳拎,现在我就不得不用两只手拎着这四包点心了,这要是看到个熟人,连礼都行不了。” 林掌柜哈哈笑道:“是有点不方便,夫人就祈求这一路别碰上熟人吧。这袋子的主意不错,林某过两天就去京城给我们东家看看,我们东家是个识货的,夫人的心思不会白费的。” 两人边说笑边往外走,都快走到门口了,沈曦忽然停住脚步道:“林掌柜,小女子还有一件事相求。若是有人问起这主意,您就说是您自己想的,千万别提我。” 林掌柜奇道:“这是为何?” 沈曦道:“小女子只是平头百姓,不想多惹事端,若不是穷的走投无路,今天就是您这福瑞祥小女子都不想进的。” 林掌柜明白怀璧其罪的道理,这么聪颖的女子,若是被那有心人知道了,定会抢了她去,久在商场混的林掌柜自然明白为了钱,人心能黑到什么程度。 “夫人您放心,您出了这个门,在下就当您没来过。” 小明子拿过几包点心递给沈曦,沈曦接过来,向林掌柜道:“掌柜的,多谢您厚爱,就此别过吧。” 林掌柜笑道:“以后咱生意不谈,点心还是可以买的嘛,夫人难道不想看看您的纸袋卖的好不好?” 沈曦也笑了:“定来惠顾,掌柜的您留步。” 林掌柜将她送到门口,两人道别。 走在路上,沈曦摸了摸怀中的银包,心中的喜悦简直快要飞出去了,若不是怕别人投来异样的眼光,沈曦真想放声歌唱。银子啊,银子啊,自己用二十一文钱赚了五十两,这样赚钱,绝对速度绝对暴利啊。有了银子,自己就可以开粥铺,甚至可以开粥店了,不用挨饿受冻了。 这五十两银子,把沈曦美的,走路差点飘起来。 到了家里后,先把点心放桌子上,然后把银包放到桌上,打开来一看,里面通是十两一个的雪白元宝,一共五个。看到了传说中的元宝的真正样子,沈曦很是激动。成功的喜悦是要与人分享的,哪怕倾听的那个人是个聋子,沈曦美滋滋的向炕上的瞎子唠叨:“瞎子,瞎子,我厉害不,用二十一文钱赚了五十两银子,五十两呀,嘿嘿,瞎子,光吃肉够你吃好一年的。今天晚上改善生活,姐做红烧肉给你吃。” 哼着小调,沈曦兴高采烈的把四锭银子埋到了炉坑里,自己独拿了一锭塞到怀里打算去购物。临走之前,沈曦拆开一包点心,看了看是芙蓉糕,沈曦不爱吃这甜兮兮的东西,于是她坐到瞎子身边,笑眯眯的往他嘴里塞点心:“瞎子,你有多高呀,这么坐着我也看不出你个头高低,等会儿我去买棉衣,你在家乖乖听话呀,姐给你买身新衣服穿。”瞎子平静的吃着点心,仍是连个反应都没有,沈曦要的也不是反应,她要的就是倾泄一下喜悦的心情,管他是不是能听到呢。估计现在在她眼前的是个小猫小狗,她也会兴奋的唠叨一番。 喂瞎子吃了个半饱,又给他喝了点水,沈曦这才揣着银子出了门。 瞎子穿的单衣,自己穿的也是单衣,这一天跑来跑去的,沈曦觉得自己都快冻硬了,现在有钱了,实在不应亏待自己,要买身厚棉衣才对。 这个镇子太小了,连个卖成衣的地方都没有,沈曦进了裁缝铺。 等沈曦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抱了一堆的新被子新衣服和新床单,里衣和外衣,棉衣和夹衣,沈曦各买了两套,自己和瞎子一人一套。既然有了钱,总不能亏了自己,是吧? 不过让沈曦郁闷的一点是,这棉衣没有正好尺寸的,新棉衣不得不等三天后来取,沈曦无奈,只得再冻几天了。 第5章 冬天日短,等沈曦从裁缝店出来,天色已经黑下来了。她匆匆赶到肉铺割了几斤肉,又去杂货铺买了盐糖等调料,还买了一把洗澡洗头用的皂豆。经过木匠铺时,又买了一个洗澡的大木桶和一个洗脸盆,最后在米粮店,买了十斤糙米,十斤大米,十斤荞面,十斤白面和一罐子油。桶和米面是大物件,店里都送货的,店里的伙计就扛着东西跟在沈曦后面。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沈曦让伙计们把东西放到了厨房,他们走后,沈曦就回了房间去看了眼瞎子,刚往屋里一站,直觉得冷风嗖嗖,沈曦一抬头,这才发现窗户上的纸都是破的,若再这样过一宿,怕是会冻死。于是她又跑了一次杂货店,和伙计问明白后,买来了一种特殊的纸,虽然伙计说这也是油纸,但明显的,这个和沈曦买来做纸袋的油纸不是一回事。这时候不是较真的时候,沈曦赶紧跑回了家,听伙计的,用面糊糊窗纸。到了家后,天已经黑了,沈溪又悲催的发现家里没有照明的东西,然后她只得又跑了一趟杂货铺,买来了油灯一盏,灯油一瓶。 就着昏黄的油灯,沈曦先打了点面糊,上午打的已经冻上不能用了,只得重新再打了点。然后趁着面糊还热,沈曦踩着凳子把窗户给糊上了。 糊完窗户,天已经黑的很了,沈曦赶紧打来水洗肉切肉。把肉切成小块,这才点起火,放水刷锅。放了一瓢水,烧开后把肉倒进去煮个开,撇了浮沫,把肉捞出。再重新刷干净锅,等锅烧干,放入清水,想往里面放糖熬糖色的时候,问题出现了。 她买糖的时候也没细看,只看见是白色的,还以为是白糖或冰糖呢,现在一看才知道,敢情这糖是象饴糖一样的东西,沈曦捏了捏,硬梆梆的,根本没有后世的饴糖软。这样的糖,做红烧肉肯定是不行的,沈曦只得临时改辙,把肉给炖了。 肉炖上了,还得做饭呢,可惜就一个锅,虽然屋子里还有一个炉子,可沈曦知道自己生炉子的技术不行,怕是点不着。沈曦灵机一动,想起以前吃过的铁锅黄花鱼贴饼子,自己这个也是铁锅,也在锅沿上贴一圈饼子不行吗?行不行试试看吧。这里白面大米很贵,沈曦怕浪费粮食,就和了点荞麦面。等肉锅烧开了,火能小一点的时候,她才小心翼翼的将饼子贴到了锅边上,效果还行,一个也没掉进锅里去,全粘在锅沿上了。 铁锅炖肉贴饼子的实验还是很成功的。肉尝起来味道不错,除了有个别的饼子糊了点,还真没别的大毛病。 饭做完后,沈曦把锅刷干净,怕锅里残留下油,还抓了两把碱面,把锅刷的干干净净一点油花也没有了,这才拎了两桶水倒在锅中,等着一会吃完饭了洗个澡。 等把饭端到屋里,沈曦才发现自己又忘了买桌子,无奈,只得又摆在炕上了,然后拔了一碗肉拿了双筷子递给瞎子:“瞎子,姐给你炖的肉,快尝尝香不香。本来想做红烧肉,可你们这个破地方竟然连糖也没有,红烧肉没糖可做不成。这破地方,也太落后了……”沈曦一边碎碎念,一边让瞎子左手拿碗右手拿筷子,又拿了块饼子让他咬一口,然后又放到他碗里,帮他用筷子碰了碰,瞎子领悟力很好,一口饼子一口肉,吃的很香。 割肉的时候听肉铺老板说,这个世道肥肉比瘦肉要值钱,因为大家肚子里都没有什么油水,所以都喜欢吃香香的肥肉。沈曦是吃不惯肥肉的,她把瘦肉尖都拧下来吃了,肥肉都送进了瞎子碗里,瞎子照样吃的很香。沈曦不好意思的嘀嘀咕咕:“瞎子瞎子,我吃瘦的你吃肥的,我可不是欺负你啊,是肉铺老板说的大家都爱吃肥肉,我这也是给你加营养啊加营养……”瞎子似乎很久没吃过肉了,狼吞虎咽吃的很快。 在沈曦的唠叨中,半盆子肉,十来个贴饼子,被两人消灭一空,当然,主要战斗力是瞎子。 吃完饭,沈曦又倒了碗水来,给瞎子喝了。瞎子无事,仍是呆坐在炕上。沈曦把碗刷了,又把炕席用抹布擦了一遍,然后将瞎子牵到炕梢,把他身下的破行李卷起来扔到了院子里,把炕席都擦干净了,这才将那床新被褥铺好。 虽然说冬天冷,特别是屋子里还没有暖气,可沈曦实在是受不了脏了,这澡是必须要洗的,要不然怎么对得起自己的新被褥新衣服呀。今天炖肉烧了不少火,炕上热的很,这热炕大概也能散热,屋里倒不是冷的伸不开手。 将洗澡用的大木桶刷干净,沈曦吭哧吭哧的搬到屋里,将热水用桶拎过来倒进桶里,试好水温后,上炕去拽瞎子:“瞎子,洗澡了洗澡了。我新买的被褥,可别给我弄脏了。”瞎子自然是听不到她说什么,不过仍是顺从了她的力道,随她下了炕。沈曦拉着他来到桶边,让他摸摸桶沿,又让他用手摸了摸桶里的水,意思是告诉他要洗澡。瞎子大概没明白,只是弯下身去洗了两把脸。沈曦也不是个好耐性的,心道反正两人是夫妻,还避讳什么啊,三两下就把瞎子的衣服给扒下来了。瞎子大概没想到有人生猛到会直接扒他衣服,还怔了一下,不过他听话的没有反抗。沈曦才不管他心里想什么呢,抬起瞎子一条腿搬进了桶里,瞎子另一条腿跟上,乖乖的坐到了桶里。 沈曦是万花丛中过的人物,对男人的身体已经不陌生了,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瞎子的身材还真不错,她用手指戳了戳了瞎子的胸口,轻佻的吹了个口哨,笑嘻嘻道:“瘦是瘦,全是筋骨肉,瞎子,你身材不错哦。”说完后,自觉的认为自己很象女流氓,不由的嘿嘿笑了几声:幸好瞎子听不到! 瞎子自己往身上撩着水,沈曦拿来皂豆帮他洗头,淡淡的清香在房间中弥漫开来,沈曦一边给瞎子洗头一边瞎唠叨:“这玩意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头发是能洗干净,不过不够滑,还是没洗发水方便,洗发水怎么做的来着?唉,可惜我不会做,要不这都是钱哪,钱哪!”一提到钱,沈曦就恨自己恨的不行,上辈子怎么就不学着做点东西呢,要是自己什么都会,光卖配方就够吃一辈子的了,可恨自己上辈子为了伺候好赵译那个混蛋,光围着厨房打转了。 想到赵译沈曦就来气,手上的力道也就大了不少,嚓嚓嚓嚓搓的瞎子的头发差点冒出火星子来,把瞎子疼的直皱眉。洗完头又帮瞎子擦背,瞎子也不知多久没洗澡了,身上脏的很,洗曦使劲一搓,那脏泥刷刷的往下掉,洗澡水一会儿就有点混浊了。沈曦从来没见过这么脏的人,不由惊叹道:“瞎子,你这辈子就没洗过澡吧,这水往外一泼,泼水那地儿三年都不用施肥吧。”瞎子听不到,自然不可能给她任何反应,所以,还是只有洗曦一个人在那大惊小怪。 等把瞎子身上搓干净了,用手巾帮瞎子擦身子的时候,沈曦这才发现瞎子那露出了本来面目的身体上有不少伤疤,特别是胸膛上,有一大条伤疤紫红紫红的,从左胸贯穿到了右腹,那伤痕足有两根筷子长。别的地方,大大小小的伤疤更是数不胜数。 “呀,瞎子,你身上怎么这么多伤呀?”沈曦惊叫道。惊完了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了瞎子听不到,于是又习惯性的自言自语道:“就你这身带残疾的,肯定不招人待见,从小到大吃了不少苦吧?没事没事,现在有我了,咱们好歹也是夫妻,我肯定不会欺负你的。”瞎子依旧是无声又无语。 沈曦拿来雪白的里衣,帮瞎子穿好,让他钻进新被窝,然后悲催的发现,没有枕头。沈曦去外面扔掉的破被褥里翻了翻,也没发现枕头,无奈之下只好将自己还算干净的外衣脱下来,揉成一团,让瞎子将头放在上面,自己拿手巾帮瞎子擦头发,待那长长的头发半干后,这才下去将桶里的脏水倒了。又去厨房拎了热水来,这次沈曦自己跳进了大木桶里。 这里的木桶没有电视里演的那么高,进去洗个澡还要踩凳子,搞不好一个滑倒就会淹死在里面,沈曦买来的这个木桶比那个矮多了,大概是将将够一个成年人迈进去的高度吧。 沈曦洗完澡,也换上了新里衣,感觉是神清气爽。 待头发干的差不多了,沈曦“卟”的一口吹熄了油灯,赶紧钻进了被窝。瞎子早就把被窝暖过来了,沈曦一进被窝被褥就都是暖和的。再也不用挨冻了,沈曦感觉自己这个幸福啊,只差流点激动的泪水了。 躺了一会儿,枕惯了枕头的沈曦总觉得脑袋空的慌,有心再找点什么垫下面,又嫌外面冷,想到旁边有个现成的“丈夫”,不用白不用,沈溪将瞎子的胳膊抻过来枕在脑袋底下,嘿嘿,高度将将好。沈曦带着满意的笑,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沈曦不意外的发现自己整个人都缩到了瞎子怀中。以前和赵译睡的时候,也总是这样,她都习惯了。虽然现在身边的换了一个男人,不过沈曦也没有害羞,反正这两个身体是夫妻,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呀。 早晨沈曦做了点粥,用昨晚留下来的肉炒了点白菜,然后白菜吃完了,柴也烧完了。 吃罢早饭,刷洗完了,沈曦又去了昨天发现的那个早市胡同。先买了点萝卜白菜之类的青菜,又买了两担柴,还买了两筐煤,打算学学生炉子。毕竟煤抗烧,不用一会儿就添柴一会儿就添柴的,而且屋里生炉子,屋中也能暖和点。让卖柴的卖煤的将东西送到家,沈曦又回了那早市胡同。这一次,她是来找房屋的,看看这附近有没有人租房或卖房。 转了一圈,结果相当不理想,古人也是有商业意识的,所有挨着早市的房子,早就住的满满的了。稍微偏一点的地方,房价又有些高,不太划算。沈曦想了想,还不如在现在住的地方住呢,好在离这里也不是太远,自己去订个小推车,每天做好的粥推过来就行了。 粥店还是别想了,昨天买完被褥棉衣,手中还有十九两银子,经过昨天一天采购,自己手中只剩了十七两多一点,房子问题还没解决呢,桌椅板凳也还没买呢。况且这粥摊支起来,别的都好说,只是这摆摊用的桌椅死沉死沉的,要每天运来运去,那岂不是要麻烦死?还有,喝粥用的碗,每个客人用完了就必须要刷,这刷碗的水从哪来?而且如果生意忙,自己哪有功夫刷碗?如果雇人的话,这都得用钱呀。 怪不得没人卖粥呢,想来必然是觉得太麻烦,哪象卖馒头卖饼的,只拎个篮子就行了。 不过,做为一个生意人,虽然是个伪生意人,沈曦还是有点眼光的。越是麻烦的,越没人愿做的生意,通常就会意味着商机。 沈曦不是一个怕困难的人,有问题,就解决问题好了。 第6章 沈曦把这条早市胡同又挨家挨户的观察了一遍,然后找了一个只有老夫妻两个人的人家,以每个月一百文钱的价格,将桌椅板凳放在他们的院子一角里,还可以从他们院中的井里打水刷碗用。那个已经白发苍苍的孙大爷还说要给支个棚子,免得桌椅被雨淋坏了,沈曦自然是连声道谢。 最麻烦的问题解决了,沈曦立刻着手准备别的东西。 沈曦去了木匠铺。和木匠师傅探讨了半天,才勉强商定了一辆独轮车,两个粥桶。这独轮车的样式,还是沈曦去一个红色老区旅游时看见的,现在正好拿来套用一下。对于独轮车的设计,木匠师傅十分喜欢,沈曦看出来后,免不得又是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和木匠师傅商定的结果是:木匠师傅不收沈曦的车钱和桶钱,沈曦要将图纸送给他,以后不要再卖给别人。 至于桌椅板凳,木匠师傅叫她不用买新的,去当铺淘换几件旧的,比买新的要便宜。到现在沈曦才知道了,原来当铺还做旧货生意。不过又想想,那些死当的东西,它们不卖难道放着发霉吗? 沈曦只得去了当铺,说是买旧货,当铺掌柜十分热情的接待了沈曦,然后招呼了一个小伙计,带沈曦去了后院。后院中,果然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东西,新的旧的都有,沈曦选了半天,选了四张桌子十六条长凳,二十个粗瓷大碗,十来个小碟子,几个小瓷碗,掌柜的还友情赠送了两把筷子,而且在这里,沈曦还找到了一个类似于蒸锅的东西,小伙计说是在炉子上用的锅。由于是旧货,价钱很便宜,这些东西加在一起,一共花去了沈曦不到二两银子。 沈曦买的东西很笨重,但当铺不管送货,沈曦只得又雇了辆车,把这些东西运去了早市胡同的孙大爷家。 卖粥用的东西都齐全了,沈曦看了看天空,见太阳还未正午呢,就又转了出去。 这一次,沈曦是去了县衙。 沈曦没有忘记郭婶说过的话,她和瞎子住的那房子是要官卖的,她虽然不知道这个身体和瞎子是怎么住到那里的,不过总觉得照他们那贫穷的样子,十有【八】九是偷住的。所以若不想被官府缉拿,那房子还是买下来比较好。 来到县衙,沈曦打听清了这负责房产买卖的办公室在哪里,就直接去了。负责这事儿的“公务员”是一个姓王的书吏。沈曦也是长了心眼,没有直接说要买她现在住的房子,只说看看官卖的房子有几处,王书吏拿来个本子,沈曦见上面登记的官卖房产一共有五处,最便宜的就是她现在居住的那两间破房了,上面注明的官价确实如郭婶所说是十七两。 沈曦前世也是在商场上混过的人物,自然知道政府的生意水份可大的很,于是使出前世在生意场上和当官的打交道的的办法,试试在这个社会能不能见效。见左右无人,沈曦凑到王书吏面前,压低了声音道:“王大人,这房价还能便宜几两吗?”自古官吏哪有清的,王书吏微微一笑,装模作样拿乔道:“官价如此,恐怕是不太好改。”沈曦低低道:“若大人成全,小女子有谢仪奉上。”王书吏拿来一张纸,在上面写明了是哪处房子,然后在价格处填了个十两,微笑着向沈曦看。 沈曦一看,这政府果然腐败呀,明明十七两,原来十两银子就能卖呀。沈曦不由笑道:“谢谢大人成全。大人,能不能再少一点,小女子的钱还差一点点。”说罢,袖了五两塞进了王书吏的袖子里。那王书吏见沈曦竟然给了他五两的谢钱,不由楞了下,然后意味深长的看了沈曦一眼意,另拿了一张纸大笔一挥,将十两就改成了五两,边写边道:“我这人就是个‘小人’脾气,别人若是对不起我,我要百倍奉还回去,若是对得起我,我也绝对不会亏待了人家。”竟然才十两银子就把那房子买下来了,沈曦高兴坏了,对着王书吏行了个大礼,连声道谢。 纸写了一半,王书吏问道:“小娘子,你家藉贯是哪里?可带了原来的户藉过来?” 沈曦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户藉,不会是户口薄吧?这年头已经有户口薄了?心思一转,她心中就有了主意:“王大人,实话跟您说吧,小女子根本不知道我家原藉是哪里。小女子在娘家时,只在村里打转,只知道村子叫靠山屯,连镇上都没去过。家里穷,哥哥娶不上媳妇,爹娘就拿我和人家换了亲。爹娘把我关在马车里,走了三天两宿才到了这里,我连这里离家多远都不知道。我丈夫家父母双亡,丈夫又是个残疾,连话都不会说。在我们成亲第三日,族里有人霸占了我们的房子,连夜将我和丈夫赶了出来,要不是我丈夫心里明白,早早藏了几两银子,我们夫妻早就沦落街头了。大人说的户藉是什么,小女子当真是不知道。”说罢,沈曦还挤出了几滴眼泪。 大概是觉得沈曦可怜吧,也有可能是看在那五两银子的份上,那王书吏沉思片刻:“小娘子,你再给我二两银子,我找一个无儿无女的刚死还未消户的户藉帮你挂一下,不过这样的话,你和你丈夫必须有一个人要改姓了,若把你改成女儿,那你丈夫就是入赘,若是改成儿子,那你丈夫就得改个姓。” 沈曦听了个大致明白,这王书吏应该是要钻法律的空子了。不过二两银子买个户藉,她当然是乐意的了,在后世做黑户都有诸多不便,别说这个阶级森严的社会了,沈曦可不想被官府抓了去。 沈曦想了想,反正也不知道瞎子叫什么,不如改他的吧,于是道:“改我丈夫的吧。” 那书吏拿来一个本子,在本子上找了找道:“就这个吧,七十岁的贾柱,你丈夫叫什么?我改个姓就行了。”沈曦一听姓贾,就想起红楼梦上那有名的对联“假亦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来了,于是张嘴道:“那就叫贾如真吧。”王书吏一笑,就在那卡片上工工整整写下了“贾如真”三个字。 “那你呢?可还有孩子?” “我叫沈曦,没有孩子。”然后沈曦眼睁睁看着那王书吏写道“贾沈氏西”。 贾沈氏……西……这么醒目的称呼,让新出炉的贾沈氏西风中凌乱了。 攥着崭新的房契和户藉卡,沈曦喜滋滋的回了家。回到家后,赶紧找了张油纸,将这两样东西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然后找了一个空磁罐放了进去,盖上盖子后还用泥巴把罐子口给糊起来了。糊完后,她把这个小磁罐放到了厨房一个暗暗的角落,旁边又放了两个破坛子。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嘛,就算是真来贼了,也不会认为这个破咸菜罐里会藏着值钱的东西吧。何况这东西,就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证明和财产了,可是丢不得的,也不能让耗子给咬了去,那个王书吏说补办可是麻烦的事呢。 把东西藏好后,沈曦心道以后就在这儿定居了,这邻里的关系可要搞好了,特别是那个热心肠的郭婶,自己应该好好去谢谢她。想到这儿,沈曦梳洗的整整齐齐的,拎了一包点心就去郭婶家了。在郭婶家待了好长一会儿,两人相谈甚欢,建立了良好的八卦关系。从郭婶的闲话中,沈曦对左邻右舍也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不过沈曦暂时没有去拜访,她还有事情要忙,这事以后再说吧。 下午的时候,沈曦没有出门,而是将这个已经可以称为“家”的房子院子进行了一次全面性的清扫和整理。没用的东西该扔的扔,有用的东西都归置的整整齐齐的。房间和厨房她也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就连房顶的蜘蛛网也都让她踩着凳子一扫而光。 接下来两天,沈曦只是在摆弄家里,缺什么就补充点什么,慢慢的,这所陈旧的房子,在沈曦的整理下,焕发出了点点生机。 到第四天头上,沈曦去裁缝铺取来了新棉衣,摸着松软的棉衣,沈曦幸福的直想流泪,这几天可把她冻惨了,连手指头都快生冻疮了。这里的冬天,贼拉拉的冷,比后世那可是冷多了。 沈曦穿上棉衣,怕把棉衣弄脏了就又将单衣套在了外面,不用照镜子也知道圆鼓鼓的样子肯定不好看,不过在快被冻死的情况下,她还是很实在的要温度不要风度了。 瞎子的新棉衣也是一件棉衣一件棉裤,沈曦替他穿上后,将那件单衣也替他套上了。女子的单衣是上衫下裙,男子的单衣是一件长褂。瞎子的棉衣做的很合身,加上他长得瘦,这棉衣在他身上一点也不显臃肿,现在这长褂一穿,更是显出一种安静沉稳的气质来了。 沈曦笑眯眯的围着瞎子看了好久,着实过足了眼瘾。 穿暖和了,沈曦又去木匠铺取来了独轮车和粥桶,还去孙大爷家取回了“蒸锅”,到了此时,开粥摊的一切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从明天开始,她的粥摊就可以开张了。 吃罢晚饭,沈曦把米洗净,然后将米泡到桶里,准备第二天早晨煮。又把自己腌的萝卜咸菜拿出来,捡了一根尝尝,已经可以吃了。把这些弄好了,沈曦还干了一件事,就是把屋里的炉坑给清出来。既然是有煤,那这炉子可就有大用处了,可以在半夜的时填上一锹煤,然后把粥锅安在上面,这样就不用沈曦辛辛苦苦的去烧大灶了。 第7章 半夜时分,沈曦还真就醒了,点着昏黄的油灯,下炕去生炉子。柴呀煤呀什么的她临睡前就准备好了,只要点着了就行了。 沈曦千想万想也没想到,这炉子可没大灶好点,只那么丁点大的灶膛,放那么点柴把煤引着了,一点经验都没有的沈曦可是没办到,虽然白天的时候她请教过了郭婶,可理论是理论,实践是实践啊。过了好大一会儿,火还是没点着,反倒是呛了一屋子烟,就连炕上的瞎子都被呛的连声咳嗽。 沈曦气了个够呛,自己一个劲的发狠:“我还就不信了,我点不着这个破炉子,晕死,大不了我不烧煤了,光烧木柴,我看你着不着!”沈曦把门打开,凛冽的风一会儿就把浓烟带走了,相对的,也带走了屋中的热气,把沈曦冻的机灵灵打了个冷战。不过沈曦是个不愿服输的人,顶着冷风,她跑进厨房,又抓来点柴,开始继续奋战。 经过半个小时的奋斗,沈曦终于把炉火生上了,总结前几次的经验,这次她在木柴烧的正旺的时候放了点大块的煤,谢天谢地,这次的煤终于着了。沈曦抹了抹头上的汗,连忙把那一大蒸锅的水和米安到了炉子上,慢慢的,屋子里烟全都散去了,热气也慢慢蒸腾了回来,可沈曦一点也睡不着了,她心里惦记着炉子,一会儿就下去看看用不用填煤,一会儿又下去勾勾炉子里的煤,反正这半宿,她就没怎么睡,光折腾了。不过惟一值得让她欣慰的是,等到天蒙蒙亮的时候,粥终于能吃了。 沈曦先将粥桶绑在独轮车上,再用盆子将粥倒入粥桶中,然后盖好盖子,再把放咸菜的小盆带上,这就推着独轮车出了门。 因为是第一天,沈曦不知道做多少粥合适,为了防止浪费,就做的少了些,所以这推车推起来不重,不过独轮车的平衡不太好掌握,沈曦使着全身的力气,左右防备,还是差点翻了车。 由于这时候的人起的都早,沈曦到了早市上的时候,已经有好多人摆上摊了。沈曦紧走几步赶到孙大爷家门口,却见孙大爷早就把她的桌椅摆好了,老人家正坐在门槛上看着呢,大概是怕有人顺走条凳子什么的。 感动于孙大爷的热心肠,沈曦远远的打着招呼:“孙大爷,您可真早。” 孙大爷站起来笑道:“沈丫头,不早啦,是你来的太晚啦,你看看,人家可都摆上了,做生意可是不能偷懒的。”说罢,动手帮沈曦将粥桶抬下来,放到事先准备好的案板上。 “谢谢您老的教诲,明天我会再早点来的。”沈曦把粥和咸菜放好,一边往外摆碗筷,一边和孙大爷闲聊。 孙大爷道:“做生意就得吆喝,你不吆喝和我说闲话能招来人呀?赶紧喊。” 沈曦也不打怵,放开嗓子吆喝道:“热腾腾的八宝粥,三文钱一碗,奉送咸菜一碟,还有座位坐,有喝的请早呀。”连着吆喝了好几遍,直到第一个顾客上门,她才住了嘴。 第一位顾客是个穿着讲究的老先生,不过衣服虽好却很旧,有的地方磨的都起毛边了,看样子是个落魄的地主,他走过来看了看,慢条斯理的问:“这粥是甜的是咸的?”沈曦道:“这粥是白粥,里面什么也没加,您要是吃甜的,就给您加一勺糖,不过加糖得加一个钱,这糖可是太贵了。您要是吃咸的,我这里免费奉送咸菜一碟。您吃什么样的?”这个世界的糖其实并不是只有“饴糖”一种,上次的时候沈曦说买白糖,小伙计自然就以为她要买的是白色的“饴糖”。因为另外一种叫沙糖的糖,是黄色的。沙糖和白糖差不多,不过没有白糖纯,颜色也是黄色的,这一次沈曦买来的就是这种沙糖。 那老先生淡淡道:“来碗咸的,给我找副干净的碗筷。” 沈曦答应一声,连忙盛了一碗粥放到桌子上,然后挟了几根咸菜放到小碟子里,端到老先生面前,笑眯眯道:“老先生您慢用。” 那老先生摸出四个钱扔给了沈曦,沈曦拿了三枚,又递给老先生一枚道:“三个钱就够啦,您多给了一个。” 那老先生“哼”了一声,一脸的不耐道:“这都不懂,剩下那个是赏你的。” 这下沈曦可楞住了,“赏”这个字她只在电视里看到过,现实生活中可真没有遇到过,因为那个社会没有谁比谁高人一等,即使那处于高位的,也不敢对下级说一个“赏”字啊。不过沈曦很快就回过神来了,这可是一个阶级森严的封建社会,自己处于这社会的最底层,这个字怕是以后会经常用到。一想到这里,她脸上又挂上了笑容,学着电视里的样子回道:“那小女子就谢谢你老人家啦。” 她还未转身走呢,那老先生又沉声问道:“你还未成亲?一个姑娘家怎好出来抛头露面,你家大人哪?”沈曦心道你问这个做什么,我结不结婚和你喝粥有半毛钱关系呀?心里腹诽着,面上她仍恭敬的回答道:“小女子已经不是姑娘了,成亲一个多月了。”那老人却是脸一沉,连说话的语气都加重了:“胡闹,成亲了还敢自称‘小女子’,你家里公婆是怎么教管你的?” 沈曦心里咯噔一下,这个称呼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她可是和街上的女子学来的,而且和林掌柜说话时也是用的小女子,他也没说什么呀。沈曦连忙请教道:“老先生,这称呼可有不妥?我还未入门时公婆已去,只有我和丈夫两人相依为命,家里也没什么长辈。我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还请您不吝赐教。” 一听到沈曦这样说,那老先生才敛了怒容道:“既然无人管教,这也怪不得你。你以后要紧记,未婚的姑娘可以自称‘小女子’,这成了亲的,人前要自称‘小妇人’。要不然自称为‘奴’、‘奴家’也行,这个称呼成亲前后都可以用。你千万莫要再说错了。” 奴,奴家,还是算了吧,沈曦还真叫不出来,沈曦暗暗叹了口气,只得说道:“小妇人知道了,多谢您老的指点。”小妇人,怎么这么别扭啊。 那老先生见沈曦改了,挥挥手道:“下去吧,我要用膳了。” 沈曦听命的回粥桶前面了,粥桶前已经挤了好几个人了,有个快嘴的道:“那老头是李秀才,以前他家可是家才万贯哪,这李秀才就知道吟诗画画,家中光出不入,把这个家败了个七七八八,家中都快没余粮了还总爱装阔,买什么都给个赏钱,给你了吧。” 八卦无处不在啊,看来这古今中外,只要是人,就都有一颗熊熊燃烧着的八卦之心啊。沈曦一边和众人说着话聊着天,手底却一点没慢,一碗一碗的粥就盛出去了。 在一堆卖饼卖馒头的中间卖粥,沈曦早就料到这生意肯定不错,不过她没料到会这么不错,这来喝粥的人从她摆上摊就没断过,那二十个大碗根本没够用,还是孙大爷看不过去了,让孙大娘把他们家的碗都拿来了,还端来一大盆水,叫孙大娘帮忙洗碗。要不是有老俩口帮忙,沈曦还真忙不过来。 大概早晨八【九】点左右吧,粥就卖完了,沈曦在孙大娘的帮助下,把碗洗干净了,把桌椅也搬回了院子里。沈曦对老俩口是满口的感谢,老俩口却摆摆手,说闲着也是闲着,就当是锻炼筋骨了。 沈曦惦记着家里的瞎子,客气了一番,就推着小推车告辞了。临回来前,还不忘买了几个馒头,一大块的猪头肉。 回到家中,沈曦先去看瞎子,瞎子已经穿好衣服坐到炕头上了。沈曦先把馒头和猪头肉一块块喂给瞎子,自己也将就着吃了一个馒头捡了两块瘦肉,早饭就算对付过去了。 刚一吃完,沈曦立即去翻钱袋。拎着沉甸甸一袋铜钱,不论多少,仅这份量就足够沈曦开心的了,这可是她累死累活亲手赚来的啊,和以前在办公室坐等收钱那可绝对是两码事呀。 沈曦眉开眼笑的数着铜钱,那兴奋劲一点也不亚于刚挣到那一百两银子。一个,两个,三个……一直数到了二百四十六个。数完后,沈曦一下子就蔫了,才二百四十六文,去掉成本八十文,自己挣的这点钱,竟然才是一两银子的十分之一左右。要想用这种方式挣到一百两,沈曦算了算,自己得挣七八年。 不过沈曦也不气馁,相比起卖饼的卖馒头的,自己恐怕是还是挣得多的呢,何况这里的糙米杂面不过十来文一斤,大米白面要贵一些,要五六十文一斤,自己要养活一个瞎子,还是养得起的。 沈曦昨晚半宿没睡好,今天早晨又累的很,现在又吃饱了,不由的困劲就上来了。她把钱藏好,把院门也关了,就爬上了炕钻进了被窝,不一会儿功夫就沉沉睡去了。瞎子安静的很,自然不会去打扰沈曦,沈曦这觉就睡得格外的绵长。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爬过正午了。 沈曦叠好被褥,见瞎子还在炕头上坐着呢,不由嘀咕道:“天天坐着,你屁股不疼啊?再说了,这一动不动的,对身体也不好啊,你应该多出去走走,见见太阳。唉,算啦算啦,这大冷天的,别再把你冻着了,这个破地方缺针少药的,再有个好歹,你还是在屋猫着吧。”虽然知道瞎子听不见,不过这屋子里若没个人声,未免也太清净了。从上辈子赵译搬走以后,沈曦就养成了这自言自语的毛病,因为有时候,房子空寂寂的实在是太吓人了。 想起了赵译,沈曦心下一黯,赵译是她心底的伤,是她不愿再相信爱情的铁证。爱的再深有什么用?当爱情逝去后,相爱的那个人终究会抛下自己独自离开的,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还是咱老祖宗聪明,知道爱情靠不住,就让后代们盲婚哑嫁,让那骗死人的爱情统统去见鬼吧!不过这样子效果似乎还不错,咱古代离婚率那么低不就很说明问题吗?就拿这具身体的主人来说,“丈夫”虽然又聋又瞎又哑,虽然对丈夫不怎么好,不过也没抛弃他不是吗?这要是搁现代,女的早跟人跑了。 沈曦也知道自己这是谬论,不过看着安静的瞎子,沈曦忽然就觉得这样也不错,虽然这个男人又聋又瞎又哑,和自己又没什么感情,不过最起码,他不会象赵译一样离开自己,也不会象赵译那样在她心上悄悄的捅刀子,如果自己愿意,他会一直一直陪在自己身边,自己这一世,永远不会再是一个人,永远不会再孤独了。 没感情怎么了,没感情也照样能过一辈子,他养不了自己,没关系,自己有手有脚,自己养他,有个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人陪在左右,不也是挺好的吗? 第8章 对于生炉子,由于已经有过了痛苦的经验了,所以沈曦是记忆深刻。再一次生的时候,她没怎么费劲就把炉子给点上了,而且知道煤很禁烧,只爬起来填了一次煤,这一宿,倒没怎么缺觉。 瞎子虽然看不见听不见,但睡觉很是警醒,沈曦动一动他都会醒,只不过他是不动弹不起身罢了,而且对于沈曦半夜三更带着一身凉气钻进被窝的行为,他也如同个木头人一样,不理不睬,没有任何反应。 经过昨天一天,早市上不少人都知道来了个卖粥的,能在那坐在那吃粥,还能吃到免费的咸菜,所以沈曦的生意比昨天更好,幸好沈曦做的粥也比昨天多。 照样是忙碌的一早晨,孙家老俩口照样是来帮她的忙。沈曦实在是过意不去,在卖完粥后,特意和老俩口谈了谈,老俩口每天帮沈曦端个粥刷个碗的,沈曦一天给他们十五文钱。别看这十五文钱不多,一个月下来也差不多有半两银子呢。这个工资,沈曦给的不算低,就算是店里雇的大伙计,一天也就十来文,小伙计两三文的都有,何况沈曦这儿连半天的工都没有。孙家老俩口自然是推却,只说帮帮忙就可以,不过沈曦已经打听到了他们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已经出嫁,平时只靠女儿接济度日,过的十分艰难,沈曦不愿占两个老人的便宜。 就这样,沈曦的生活就算是安定了下来。上午卖粥,下午或打扫卫生或去邻里家串串门。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之后,沈曦很快就和邻居们混熟了。 沈曦家左边,是一家高姓老夫妻,带着两个孙女生活。老俩口性子有点古怪,沈曦前去拜访的时候,不欢迎不说,还用防贼一样的眼光防备着沈曦,搞得沈曦十分不自在,说了几句客套话后,就赶紧告辞了。后来她和郭婶说起这件事,郭婶说那老俩口有点钱,就觉得谁都惦记着他们的钱,加上儿子不在家,就整天疑神疑鬼的,怕有人偷他们的钱。他们家整天都闩着门,从来不和别人走动。沈曦听了这事,自然也就再也不登门了。 沈曦家右邻是一户姓张的人家,有六口人,老两口加两个儿子一个媳妇一个四岁的孙子。这张老头一家倒是和气的很,特别是他们家的媳妇翠姑,直爽大方,和沈曦很对脾气。来往了几次,两人就姐妹相称,混的很熟了。 其他附近的人家,沈曦也都一一拜访了,不过是随便叫一些婶子嫂子叔伯大爷罢了,善良和气的人家,沈曦就偶尔去串串门,那些不好说话或名声不好的,沈曦就碰面时打个招呼,不再深入交往。 沈曦为人和善,做事也大方,在附近很得人缘,很多姑娘媳妇都乐意和她交往。不过这个时代对男女之防还是很严格的,虽不比明清时候严格,大姑娘小媳妇也没什么随便在外面逛悠的。一听说沈曦家有个男人,年轻的姑娘媳妇们都不敢来沈曦家串门,只有郭婶等一些上了年纪的妇人,没有了这个顾忌,会偶尔来找沈曦坐一会儿。 这一天下午,郭婶带着三个妇人来找沈曦,沈曦赶紧把几个人让进了屋里,边沏茶边笑道:“今天这是吹的哪股风呀,把几位婶子一起吹来了,这可真是难得,婶子们快请进屋喝茶。” “瞧沈娘子这嘴,说出话来就让人爱听。”几个人一边取笑着,一边在炕沿上椅子上坐下。 这几个人中,郭婶最为年长,她发话道:“沈娘子,我们今天是来和你说个事的。” 沈曦把茶端到她们面前,也在炕沿上坐下:“什么大事儿呀,竟然让你们几位一起来了?” 郭婶道:“这不冬天没什么事嘛,闲着也是闲着,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就想织几匹布,我们是来问问沈娘子,你织不织?你要是织呢,咱们就一起去买棉花纺线,这样也便宜点。”旁边又一个妇人道:“线要是多了,也能多染几种颜色,织出来的布也好看。” 织布? 沈曦一听到这两个泛着古意森森的大字,就觉得自己好象是生活在梦里一般。 自己没听错吧?织布?自己织布? 上辈子科技那样发达,衣服都不用自己做,买现成的就行,别说织布,就连织布机都没见过,现在竟然要自己来织布,这不是开玩笑吧? 见沈曦迟疑了,郭婶小心的问道:“沈娘子,你是不是钱不凑手?我们知道棉花有点贵,你要是手里紧,不织也行,我们就是问问。” 沈曦叹口气道:“婶子,不是钱的事,是这织布机呀,它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它,我根本就不会织布。” 一听不是没钱的事,几个妇人都不约而同的松了一口气,一个嘴快的妇人道:“织布很简单,你要是不会,我们教教你就是了,这不算个事儿。” 又一个妇人道:“你要是学不会也没关系,我们几个一人给你织几尺,几天就帮你织完了。” 郭婶也道:“这买的布比织的布可贵了不少呢,咱都是过日子人家,这几个钱省下来过年的时候能多买好几斤肉呢。” 沈曦见大家都希望她能入股,自己家也确实没有布,于是笑着答应了:“婶子们,这布我是和你们织了,不过到时候我织的时候,你们可别嫌乎我慢呀,我这可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众妇人一阵大笑,问沈曦想织多少布,然后不待沈曦回答,就七嘴八舌的商量起还要买多少棉花,能纺出多少线,大概织多少天等问题。沈曦是两眼一抹黑,就由众妇人做主了,她只负责出钱就行了。 郭婶等人的办事速度挺快的,沈曦交了钱没几天,棉花就买回来了。郭婶给沈曦借来了一架纺车,让沈曦把棉花纺成棉线。这活沈曦是肯定不会的,好在郭婶很热情,手把手的教沈曦怎么纺线,纺的线怎么能粗细均匀了,怎么纺才能省棉花。好在这纺线技术含量不是太高,也好在沈曦不太笨,学了一天,沈曦就能纺出比较均匀的线来了,不过速度上是肯定比不上郭婶这样的老手的。在所有的人都纺完后,沈曦才纺了一半,于是众妇人约了个时间,齐齐来沈曦家,只用小半天就帮沈曦把线纺完了。 纺完线后,众妇人就将沈曦纺的线拿走了,过几天后就染了不同的颜色回来。不过大概是由于染色技术有限吧,染出来的颜色以蓝色黑色和绛红为主,别的颜色几乎是没有。 众妇人又把这些线全都团成球,然后把这些线小球放到一个个的格子里,一个个拎出线头来,由经验丰富的人依照不同的花色,在地上一绺线一绺线的排出图案来。 这些东西沈曦是一概不懂,只是觉得看着很神奇,明明只是一根根的线,摆弄到最后就出来了一个复杂的图形,劳动人民的智慧,当真不可小觑。 这些线在地上摆完以后,就开始收线了。这次收线,是将所有的线,全都紧紧的绕到了一个象大车轴一样的东西上去了,绕完之后,众人就把这大车轴抬到织布机上去了,又有那灵巧的人,将线一根根的在织布机上拴好,穿过缯,穿过机杼,最好拴到了一个能转动的象长擀面杖的东西上去了。 这个过程十分的复杂,而且织布机上的零件沈曦根本就叫不上名字来,所以后来她也不研究了,只是专注的看众妇人怎么织布,生怕自己到时候真拖了别人的后腿。 沈曦看这织布似乎不太难,别人上去,梭子扔的飞快,机杼声咔咔咔的响的十分有节奏感,织布机上的线,眼瞅着一点一点的就变成了布。沈曦看得心痒痒的,也上去试了试,结果刚扔第一梭,那梭子嗖一下就穿到线下面去了,梭子吧嗒一声就掉地上了,众妇人顿时轰堂大笑。沈曦红着个脸,又扔了第二梭,这次梭子没掉地上,而是一头栽在线里面,穿断了好几根线,又惹得众人一顿好笑。有人上来接那断线,沈曦只得退了下来。 这次织布的挑起人是郭婶,所以这织布机也就安在了郭婶家。郭婶大概是怕沈曦织的慢耽误了别人,就把沈曦排在了后面,仅排在了郭婶这个收底人之前。 虽说是有别人在织布,沈曦闲了的时候,也会去看几眼,看看别人怎么织,大家也都知道她不会织,她每次去的时候,织布的人都会指点上几句,也会让她上机子试几梭。就这样混着,等轮到沈曦织布的时候,沈曦已经学了个八【九】不离十了。 而看了别人的织布技术,沈曦更是觉得惊叹,同一个机子上的线,竟然因为梭子里线的颜色,使织出来的布有条纹的,有方格的,各具不同的颜色和风格,竟然能适合各个年龄段的人穿。 沈曦织的不快,两匹布织了足足半个多月,郭婶笑她说,要是让她织布卖,一家子非得饿死不可。不过沈曦却是大大的知足,以前的时候,哪会想到自己有一天能用织布机织出布来呀,想想都会觉得是天方夜谭。而现在自己竟然真的亲手织了两匹布,而且还是带花纹的,还是两种颜色的花纹。 织完布后,沈曦美滋滋的抱着布回家了,一进屋,她就将织好的布往炕上一摆,一边轻轻抚摸着光滑的布,一边向瞎子炫耀:“瞎子,我竟然织了两匹布,厉害吧?还是蓝白两种花色的,以后白花纹的我做衣服,蓝的你做。咱也是有布的人了,一人做两身新衣服,穿一身,扔一身,哈哈哈……”于是,这两匹布,不仅变成了床单被罩,还真的变成了瞎子和沈曦的新衣服。 沈曦虽然不会做衣服,但她很虚心的向郭婶请教了,两身衣服做成后,沈曦剪样缝衣也就学的差不多了。不过对于用棉布做床单被罩的这种行为,会过日子的郭婶给予了沈曦严厉的批评,让她用麻布做床单,还有平时穿着去卖粥的衣服,也不要用棉布,要用麻布做,柔软舒适的棉布应该省下来慢慢用,等以后有小孩了,给小孩做衣服被褥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不过当说到小孩时,郭婶很有意思的瞟了坐在炕头上的瞎子一眼,沈曦又不傻,她自然明白郭婶在想什么,不过她也不说破,只是笑笑道:“你老人家说的对,我天天卖粥脏兮兮的,穿棉布衣服确实有点浪费了,不过我这不是没麻布吗,就先紧着棉布用了。” 郭婶点头道:“这就对了,过日子嘛,总是得省着过的。过几天我和你李婶她们还要织一机子麻布,到时候捎上你,你也织个一两匹,这么好的棉布衣服,要省下来过年过节探个亲穿。” 沈曦点头答应了。 古代的劳动妇女大概是都不闲着,这一机子布刚织完没十天,众妇人就真的来找沈曦了,大家凑钱买了不少麻线,又开始织麻布了。对于麻布,沈曦总觉得太粗了,有点硌得慌,所以只随着织了半匹,全当凑数了。 不过这两匹布织下来,沈曦对织布是完全掌握了,又学会了一门古代妇女的基本手艺。 第9章 这些日子,沈曦既要摆摊卖粥,又要织布做衣服,过的是十分的辛苦忙碌。以前的时候她空闲时间多,想吃什么做什么,现在忙了,没有心思琢磨吃了,这饭食上就凑凑合合了,好在瞎子不挑食,也不会说话提反对意见,要是瞎子是正常人的话,估计早就举旗造反了。 等麻布一织完,沈曦觉得自己肠子都素细了,赶紧割了好几斤肉买了几个猪蹄,下午的时候,沈曦家一直飘荡着卤肉的香味,引得过往的小孩一个劲的咽口水。 晚饭沈曦吃了不少,不过最让她开眼的,还是不言不语的瞎子,这个家伙纯属是肉食动物,两大碗米饭两大碗肉块都没够吃,又啃了三个猪蹄,才算是罢了手。看他吃了那么多,把沈曦吓坏了,沈曦怕他把胃撑破了,再有个好歹的,沈曦下意识的伸出手,打算去摸摸瞎子的肚子。 瞎子大概没想到有人会突然去摸他的肚子,吓了一大跳,他嗖的一下握住了沈曦的手,似乎想要阻止沈曦。 沈曦用左手在他脸上点了一下,调笑道:“小样,看也被我看过了,摸都被我摸光了,现在想当贞洁烈女,不对不对,贞洁烈夫,哈哈,有点晚啦。”说罢,她笑嘻嘻的推开了瞎子的手,把手伸进瞎子的衣服内,去摸瞎子的肚子。 瞎子的肚子,并没有象沈曦想象的那样和扣了个小碗一样,只是稍微鼓了一点,但并不是太明显。沈曦一边对着瞎子的肚子比比划划,一边叹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橡皮肚子吗?吃多少都能放得下,真厉害啊。” 瞎子端端正正的坐在炕上,挺直个身子,任凭沈曦对着他上下其手,他蒙着布条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沈曦摸完了瞎子的肚子,十分体贴的把瞎子的衣服给系好了,然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道:“你这么能吃肉,我还得努力赚钱才行呀,再想个什么法子呢?要不在粥摊上再卖点别的东西?” 有了这个想法,沈曦就又开始瞎琢磨了,晚上的时候,躺在被窝中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动来动去的让瞎子也没睡好,不过瞎子仍是木木的躺着,安静的忍了。 沈曦想了半宿,也没想出什么好主意来,待困极了,也就慢慢睡去了。 沈曦的生意一直都不错,来买粥的顾客是络绎不绝。粥摊上由于设了桌椅,所以在吃粥的时候,会有不少人边吃边聊,所以在这段时间内,沈曦对这个世界已经有了一个很深的了解了。 这个国家,叫中岳国。中岳国相邻还有四国,不出沈曦所料,分别是东西南北岳四国。沈曦心里腹诽,前世的国家有东西南北中五岳为山,这辈子的国家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岳为国,自己和五岳,当真缘份不浅。 这五个国家,都崇尚武学,几乎可以说是举国皆武,凡是有条件的人家,都会送孩子去学武。而武者在国家的地位是崇高的,特别是武神,更是凌驾于帝王之上。武神是这个世界在武学上所能取得的最高成就,据说武神的能力十分的强大,在这世上可以说是无敌的,这五个国家加在一起,一共才六个武神。 五岳个个都有自己的武神。东岳武神是一位女子,叫风缠月,武器是一张长弓;北岳有两位武神,洪峰用刀,苏烈用杖,其中洪峰是六个武神中年纪最大的。西岳武神叫归海墨,一把扇子使的出神入化。南岳也有一位武神,用刀,名字很奇怪叫本我初心。沈曦现在所在国家是中岳国,而中岳国也有一位武神,这位武神叫霍中溪,擅长用剑,中岳人亲切的称呼他为剑神。 这位剑神霍中溪,才三十四岁,是六个武神中年纪最轻的,但同时也是武功最高的。北岳国两位武神在手,再加上本国环境恶劣,一直想要南侵,对中岳国的侵略一直没有停止过,甚至在霍中溪没有出现之前,曾一天之内向南侵入了五百里。在中岳国风雨飘摇之际,年仅二十四岁的霍中溪成功晋级武神,并在一次追杀中,将苏烈打成重伤,生生的扼住了北岳国侵略的脚步。中岳国得以保全,霍中溪也一跃成为中岳人心中的神。在随后的十年里,由于有霍中溪的坐镇,中岳国一直平安的很。 而别的国家,也由于各有武神,都没有受到过侵略,而同时也因顾忌别的国家有武神,也没有哪个国家轻易发动过战争。所以说,除了中岳国一直受北岳国的威胁外,其他国家是十分安定的。 沈曦了解到这个信息后,一直无语的很。把一个国家的安危系在一个人身上,这在后世那个民主的社会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在沈曦看来,什么武神剑神的,来一颗导弹就能轰个渣都不剩,弄一个原子弹,估计那六个武神能一起灭了。正由于存了这样的想法,沈曦就将武神给看扁了,看的比纸还扁。 “落后呀落后,愚昧呀愚昧……”沈曦一边感叹着,一边把剑神武神统统扔到脑后去了,继续她的卖粥大业去了。 沈曦并不太在意这个社会的统治者是谁,不管是剑神霍中溪还是皇帝安修慎,都离她太远了。她一个普普通通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小老百姓,是踩着天梯也够不到这些大人物的。 不过沈曦不在意,并不代表着别人不在意,也不代表着来她粥摊上吃粥的人不在意。中岳国土生土长的老百姓们,是十分崇拜和喜爱剑神霍中溪的。每天在粥摊上谈论剑神,是他们每天必做的功课。没过多久,关于剑神的一切,就连皇帝陛下一直想把他妹妹嫁给剑神,剑神和哪几个公主吃过饭见过面,她都听的一清二楚了。 不光是剑神,当今陛下安慎修也是老百姓讨论的一个重要话题,因为这位皇帝陛下登基成帝是很有传奇色彩的。据说上一任皇帝是他的哥哥,这位上任皇帝爱游玩,每每带着皇后妃子大举出动,所到之处的官员为了逢迎皇上,大肆铺张,花钱如水,弄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当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时,仍是那位剑神霍中溪仗剑而出,废了上任皇帝,把一向有贤名的安修慎扶上了王位,对于上任皇帝安修谨,剑神也没加杀害,只是让他求仁得仁,把他扔到了一个风景秀美的小山村,让他可以自由自在的游山玩水去了。 百姓们大概很恨安修谨,每每提起这段,都是一脸解气。沈曦没经历过那时的情形,所以心下有点不以为然,只是对那个被废掉的皇帝安修谨有点同情,不过是爱旅游罢了,至于就连皇位也不让坐了吗?你看电视上,康熙一年微服出访好几次呢,也没人跳出来说要废了他吧?当然了,那只是电视,和历史不同,这一点沈曦还是明白的。 不管皇帝也好,剑神也罢,都对小老百姓沈曦没影响,沈曦对国家最大的贡献,就是每天去摆摊的时候,交五个钱的税,五个钱对沈曦来说不算多,还是能拿出来的,所以她也就没再去腹诽当政者了,继续如小蚂蚁一样,勤劳的经营着她的粥铺。 忙碌的日子过的很快,在不知不觉中,镇子上就日益变得喜庆起来,却是一年一度的春节已经临近了。 到了此时,沈曦才愕然发觉,原来,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个多月快三个月了。从城市白领到一个街头摆摊卖粥的贫民,沈曦没想到自己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这一巨大的转变,现在回想起来,逛街喝咖啡吃西餐逛超市的时光,竟然象是一场短暂的梦。而这个梦,在自己为生活奔波的辛苦中,似乎就要慢慢淡去了。沈曦还没来得及和以前的美好时光做个告别,那段时光就这样远去了。 沈曦打算好了,要花了一下午的时光去回味往昔,思念早已去世的父母,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伤感的情绪刚酝酿上来,隔壁的翠姑就来邀她一起去买年货,沈曦推辞不过,只得放下前世种种,去和翠姑上街了。 这个社会,过年是个很隆重的节日,大家辛辛苦苦劳累了一年积攒的钱财,似乎都在等着在这时候花出去。稍微过得去的人家,都大包小包的往家拎东西。沈曦自然也不能免俗,也买了不少饴糖瓜子、果蔬鱼肉等年货。 过了腊月十五,镇子上忽然发生了一件让沈曦十分关注的事情。 一直在早市上摆摊的沈曦惊奇的发现,就在这几天之间,满大街竟然都是印着“福瑞祥”三个大字的纸袋了,而且人们嘴里都在谈论着蛋糕这个新点心。 就连来买菜的人们,也人人都以拎个纸袋为荣,谁要是还用草绳拎,就会有熟识的人问他:“怎么不拎个袋子呀,你看这多方便,能放好多东西呢。你看我这袋子,上面画的桃园结义呢,是我家那小子的同窗送来的,好看吧?”然后那熟人也会回道:“这样的袋子我家也有,今天我家女儿去她姑家,拿袋子装着礼物去的,我还特意买了二斤蛋糕让丫头给她姑带去了,这蛋糕呀,又软又甜,可真是好吃呀……” 沈曦一听到这样的对话,就不由的抿嘴笑起来。她还特意借了一个袋子过来端详了一番,却见福瑞祥用的纸比她当初用的好多了,比后世的纸袋还要硬,而且做工确实也下功夫了,比沈曦做的精致太多。而那纸袋上的画,并不是手工绘上去的,而是印上去的,虽然印的没有后世那么精美,也足够让沈曦大大的惊讶一番了,她一直都以为这个世界没有印刷术呢。最让沈曦吃惊的,莫过于福瑞祥的商标,用的竟然就是当初她随手画下来的小白兔吃月饼,只不过这图被高人给改了一番,看起来比当初更有韵味了。 沈曦万万也没想到,这个福瑞祥竟然有这样大的手笔,好几个月一直隐忍不发,临到春节前才抛出这个重磅炸弹,沈曦可以想到,福瑞祥肯定会爆满,而别的点心铺,在这措手不及下,会被他们压的连身都翻不过来。这个春节,就是福瑞祥大当其道的春节。 收了摊后,沈曦还特意去福瑞祥看了看,果然看见买点心的人络绎不绝,伙计们忙的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 沈曦也没有进去,只是远远的看了一会儿,然后就慢慢的转身走了,嘴角噙着一丝的笑,这个世界,我来过了,而且,还留下了一点东西,这就值了! 第10章 这是沈曦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春节,也是沈曦过的第一个古代春节,所以沈曦很是重视,已经过惯了后世那种已经没有了滋味的年,沈曦更多的是想在这里体会一下过年的原汁原味。 每天吃过午饭后,沈曦就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去街上买东西,这古代虽然没有二十一世纪那么先进那么富裕,可好多东西,比后世那机器制造出来的东西有趣了许多。 就象这春联,后世有各式各样的,印刷更是精美无比,但大多数都无人欣赏。可在这里呢,得到一幅春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这里没有印刷精美的对联卖,所有春联全是手写。其次呢,这手写的书法就有好有次,立意就有高有低,在大年初一品评每家的春联,是大家必做的事,就算不识字的,也会跟在别人身后看热闹。再者呢,这春联可不是家家都贴得出来的,一些不识字的人家,为了春节能得到一副春联,往往会求亲靠友,托人找关系,当然也有花钱买的。 沈曦虽然也会写字,简化不简化的不说,光这用毛笔写就愁死她了,所以这春联,十有【八】九她要去买了。还有鞭炮烟花,酒肉菜蔬,福字窗花,送礼物品,新鞋新帽……沈曦统统一个字:买! 腊月二十五,沈曦祭了财神,腊月二十六,清扫了一下卫生,腊月二十七,她包了一天的饺子,腊月二十八,她最后一次摆了粥摊,前来吃粥的每一位老顾客,都得到了她特别奉送的猪肉白菜馅冻水饺一份。 经过这几个月的了解,沈曦已经知道在这个世界,还没有水饺呢,一般人家都是蒸饺蒸馒头蒸包子,这大概和这个社会的面粉不纯有关。面粉里如果有太多麦麸的话,是会影响面粉的粘度的,这样的面粉包成饺子放到水里煮,很容易就煮成一锅菜汤,这个问题,沈曦在第一次做煮饺的时候就发现了,上次做的时候,煮的饺子就破了将近一半。所以,这次做水饺的面粉,是沈曦特意借来个小石磨磨了又磨,再用细筛子筛了又筛,筛得细细的,白白的,感觉和后世差不多了才和成的面。 沈曦在赠送水饺的同时,还特意告诉人家,这东西能蒸能煮,煮着吃最好,煮的时候不要煮太长,不然容易煮烂了。 这一老客户大回馈行动把这些老顾客都感动坏了,特别是那个落魄的老先生,更是借来纸笔,当场给沈曦挥毫了一副对联。上联是:一桶煮乾坤,下联是:八宝安天下。 沈曦不懂欣赏,只看得出这对联很大气,倒是在旁边看热闹的人们大声叫好,还有几个酸书生一个劲的摇头晃脑:“明庄公手笔,仍是如此气势磅礴,不愧当年鬼才之称,虽老,余威犹在。沈娘子,这对联你可要好生收着,今年夺魁之联,必是此联。”沈曦赶紧把这对联收好了,然后郑重的向老先生行了一礼致谢。 二十九这天,沈曦贴好窗花,还买了不少的点心,预备着给来拜年的人吃。下午的时候,沈曦关好院门,烧了不少的开水,和瞎子洗头又洗澡,洗的身上干干净净的。把洗澡水泼掉屋子收拾干净,沈曦又拿出剪刀,给瞎子剪指甲。 瞎子照例在炕头上坐着,沈曦坐到他对面,握起了他的右手。瞎子的手,干燥温暖,大而粗糙,沈曦的手冰凉如玉,小巧纤细。如果是大手牵了小手,这必定是极养眼的一幅画,现在嘛,是小手握了大手,让沈曦看上去,不合常理且喜感十足。沈曦笑嘻嘻的在瞎子手心里挠了几下,痒的瞎子直缩手。沈曦紧紧的拉住瞎子的手,拿着冰冷冷的剪子在瞎子的手指尖晃呀晃,还故意用剪子时不时的碰瞎子几下,把瞎子吓的直攥拳头。 两人的手你追我躲的玩了好大一会儿,沈曦觉得和瞎子的感情“交流”的也差不多了,这才拉过瞎子的手,仔仔细细的帮他把长指甲给剪了。剪完手指甲,又抱起瞎子的脚,给他剪脚指甲。 手上用着剪刀,沈曦的嘴也没闲着:“瞎子啊瞎子,你这命好了去了,就连我爸妈我都没给他们剪过指甲,今天倒先伺候你了,等你以后出息了,可别忘了姐呀,算了算了,你都这样了,还往哪出息去呀,还是我养着你吧……这该死的剪刀,就是不好用,你看,差点就剪到你的手指头了,这要是有指甲刀多好呀,咔咔两下就完事了,绝不带剪肉的。这个破地方实在是太落后了,我估摸着连做指甲刀的钢都没有,更别说那么细致的工艺了,看来,我这辈子是再也用到指甲刀了……” 帮瞎子剪完指甲,沈曦又下炕拿来梳子,替瞎子打理他那已经半干的头发,嘴里又不时闲了:“这什么破地方,让男人留这么长的头发干吗?留个小平头多好,平时洗脸往上抹两下,连头就都洗了,干净利索又省事,那多好呀。再说了,男人留长发,这不是抢女人的风头吗?长发飘飘,一向可是女人的专利呀……” 瞎子洗干净了,指甲也剪了,头发也梳好了,整个人看起来既清爽又安静,沈曦歪着头打量了他好久,脸上忽然浮现出了一个调皮的笑容,她嘿嘿笑了两声,伸出手去用指尖挑高瞎子的下巴,流里流气道:“妞,给大爷笑一个!”说完后,又觉得不太应景,又改口道:“不对不对,应该这样说,相公,来,给娘子笑一个……” 可惜她的“相公”既聋又哑又瞎,听不到也看不到她在干什么,别说笑了,人家连眼皮都没眨一下――也许眨了,不过他眼睛上蒙着布条呢,眨了也看不见。 大年三十这天,刚吃过早饭,沈曦就开始准备一年中最重要的一餐。切肉,洗菜,收拾鱼虾,到得中午时,已经做出了两桌丰盛的饭菜。 沈曦也不知道瞎子家姓甚名谁,还用祭不祭祖先,反正也象模象样的摆了一席酒菜,胡乱嘀咕了一番,算是祭祖了。 祭祖的东西先摆着不撤,沈曦又在炕上开了一桌。红烧肉,清蒸鱼,孜然羊肉,油焖大虾,红烧里脊,凉拌鸡丝,清拌黄瓜,还有一个丸子汤。沈曦家的饭菜,不可谓不丰盛。 将瞎子扶到桌子前,沈曦倒上了两杯酒,一杯递给瞎子,一杯自己端了起来:“瞎子,这也算是咱俩在一起过的第一个春节,我也没别的说,就一句话,有我一口吃的,决不会让你饿死了,干杯!”如此感人的话,瞎子听不到,只是默默的捧着沈曦放到他手中的酒杯,安然不动。沈曦喝了一口酒,见瞎子没动静,知道他是听不到,握起瞎子的手,就将酒杯举到了瞎子嘴边。 瞎子浅浅的喝了一口,大概是以前喝过吧,没有做出吐舌头哈气这种新手动作来,脸上仍是平静的没什么表情。沈曦赶紧挟了一块肉放进他嘴里,瞎子来者不拒,很痛快的吃掉了。沈曦做菜的手艺还是很好的,毕竟当了家庭主妇那么多年,又独居了好长时间,是少不得自己动手的。瞎子十分十分的捧场,这么多的菜,吃下去了一大半。沈曦有心试试瞎子的酒量,故意给瞎子喝了不少酒,可那么多酒下肚了,瞎子一点醉意也没有,只是脸越来越白,把沈曦吓了个够呛,生怕他再喝出内伤什么的,就不敢再给瞎子喝了。 沈曦今天很高兴,已经有好几年了,从她知道赵译有外遇后,每年的除夕都是她自己一个人过,这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有人陪自己过春节,即便这个人不言不语,沈曦也觉得很满足了。 从此以后,不再是一个人了啊…… 眼前这个人,不会背叛自己,不会和别人勾搭在一起,也不会再让自己伤心,他的身体,他的一切,都是彻彻底底属于自己的,今生今世! 沈曦笑着,笑着,眼中不知怎的就有了泪花,脸上不知什么时候就有了泪水。 沈曦把头埋在瞎子胸前,索性稀里哗啦痛痛快快的哭了一场。 瞎子听不到看不到,也不知道沈曦在哭,只是直直的挺着身子,支撑着扑倒在他怀中的沈曦。 沈曦哭痛快了,自己蹦下炕去,打了盆水,洗去了脸上的泪痕。 洗罢脸,她发现瞎子又坐回炕头上发呆了,表情一如既往的麻木茫然。 “瞎子,你……”沈曦挫败的叹了一口气,看来自己两个多月的努力,在瞎子的心里,没有激起半点感动。 大概是由于他这么多年的遭遇,见惯了人情冷漠,受惯了责打和遗弃,对生活早已丧失了信心。自己对他是好是坏,他根本就不在乎了。何况他听不到看不到,你做过的任何改变,他无法直接的去明白,而是必须在一点一滴中,慢慢的让他体会到,到那时,大概他会有一些改变吧。何况,对沈曦来说,她只需要有个人陪在她身边,不再让她饱受寂寞之苦,这就足够了。而且就她内心来讲,她很喜欢瞎子现在的样子,这个样子,就不会背叛她,就不会离开她,不是么? 第11章 下午的时候,依照以前的过年习俗,沈曦开始和面包饺子。 包好以后,沈曦看天色还早,就托了一盘子生饺子去送给郭婶,这些日子郭婶挺照顾自家的,时不时的送点白菜大葱什么的,沈曦也不是那不识趣的人,也经常端了点心和吃食送过去。 凑巧的很,郭婶家正坐了一大帮三姑六婆在闲聊呢,一见沈曦拿的饺子,个个白润可爱,不由都问道:“沈家娘子,你拿的那是什么,饺子?也太小了吧” “各位婶子嫂子都在呢。这是我包的水饺,放开水里煮,煮熟了就能吃了。”这些婶子大娘的沈曦也都认识,只不过没有郭婶熟悉罢了。 一个手快的妇人周娘子伸手就拿了一个,立刻就把饺子拽变形了,把面还粘了一手,讪讪的松开手道:“怎么还是生的?” 旁边的那个叫李婶的妇人笑道:“谁让你爱占小便宜呢,活该粘一手。” 那周娘子也不恼,仍笑眯眯的问沈曦:“沈家娘子,这东西要怎么吃呀?” 沈曦道:“锅里放水,烧开后就把饺子放进去,煮个一刻钟吧,捞出来就可以吃了。” 那周娘子招呼郭婶道:“郭婶,你快去煮了吧,让我们也尝尝鲜,我们可还没吃过饺子哪。” 听了这话郭婶就不高兴了,沈曦每次送给她的东西都好吃的很,自家都吃不够,哪能让别人吃了去啊。她老人家见多识广,经的风浪多的很,当下不动声色道:“咱让沈家娘子说说怎么做吧,咱们要是也会做了,就是天天吃,那也现成。” 郭婶的儿媳妇自然是挺自家婆婆的,也顺着婆婆的话道:“沈家妹子,做这个水饺要用什么呀,你说说我去准备。” 沈曦又不傻,自然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当下笑道:“这就和蒸饺子一样,只不过是用水煮罢了。要说不一样呀,就是那面得好好磨磨,再细细筛筛。” 郭婶道:“哎呀,真是不凑巧,我家的石磨还在沈娘子家呢。” 沈曦也道:“嗯,在我家呢,不过我还没用完,想晚上再磨点细面呢,郭婶我过几天给你送过来吧。” 郭婶还没答话,那周娘子却笑嘻嘻道:“石磨呀,我家就有,等会儿我就去搬。这蒸的我是吃过,这煮的我可真没见识过,你说这面做的东西,总煮会不会破了啊?” 沈曦解释道:“只要时间不长就煮不破。” 郭家儿媳妇趁着别人不注意,刚要端着饺子走,只听周娘子又道:“呀,这煮饺子我们没见过,这时间长短可真不好掌握。婶子,要不现在就把这饺子煮了,让我们都学学?” 郭婶那脸当即拉了好长,不满的瞪了周娘子一眼。那周娘子却只顾盯着郭家儿媳手中的饺子,浑没在意。 郭家儿媳看了婆婆一眼,似乎在问该怎么办,那郭婶不悦道:“媳妇,这盘饺子是沈家娘子的心意,你先端下去。你再拿些菜面来,咱们合伙做一顿煮饺子,让沈娘子教咱们怎么煮,以后呀,这各家都会煮了,就不用再麻烦别人了。” 一听郭婶放了话,那周娘子眉开眼笑道:“那我去取石磨,今天咱也尝尝煮饺是什么滋味。”说罢,一掀门帘出去了。 这郭家大嫂挺精明的,知道这饺子是大家做的,若不留大家吃几个就会有人说闲话。不过若是做多了,让别人白吃她家东西,又觉得心疼,特别是这白面,平常就吃的很少,不过在这大过节的时候,才买来了一些,绝对不能浪费到周娘子那样的人身上。所以她什么东西也不多拿,只舀了一小瓢面,拿出来了小半颗白菜心,问沈曦道:“沈家妹子,这些东西够吗?”沈曦点点头道:“菜再少些,用不了这么多。” 周娘子家离这里也不远,很快就取回了石磨,几人把那面粉又用石磨磨了几遍,再用筛子筛去里面粗糙的东西,留下很细很细的白面。 那沈娘子抓了把细白面观察了一番,又说道:“沈娘子就是能琢磨,看这面细的,这么细的面做出来的饺子肯定好吃,弟妹,赶紧多拿点面来,我今天可得多吃几个。” 这话又换来郭婶的一个白眼,郭家儿媳妇虽然随口答应了一声,但却始终没动地方。周娘子讨了个没趣,不过她也不恼,仍是笑眯眯的和众人一起磨面。 五六个妇人同时动手,有和面的,有切菜剁菜的,不一会儿功夫菜面就准备好了。沈曦道:“这面和好了,不用发起来,只醒一会儿就好,这样的面好用。这个馅,就不用我说了吧,大家都拌过。” 那周娘子却又问道:“沈娘子,你家饺子里都放什么馅呀?” 沈曦看了她一眼,懒得惹她,只是淡淡道:“油盐是肯定要放的,要是有五香面花椒面香油什么的,放点最好,鸡蛋虾仁肉什么的,有什么放什么呗。” 那周娘子吐吐舌头道:“乖乖,这个饺子包出来肯定好吃,里面要放那么多东西哪,这可吃不起。就算不放馅,见天的吃这么细的白面,那也吃不起,我又不象郭婶人缘这么好,凭白的就有送吃的。” 见她越说越不着调,郭婶连忙插话道:“沈家娘子,你看这面行了吗?” 沈曦也趁这机会过去看面去了,离这个神经兮兮的周娘子远一点。 众妇人都会做蒸饺,煮饺不过是小了一点罢了,程序都是一样的,所以很快,三四十个饺子就包好了。 水烧开后,饺子也下了锅,沈曦帮忙看锅,告诉大家什么时候捞饺子合适,等饺子捞出来后,天已经黑下来了。沈曦记挂着瞎子,遂向郭婶告辞:“郭婶,天太晚了,我得回去了,我出来我家相公不知道,我怕他担心。” 郭婶把她送到门口,看着孤身独影的沈曦,忽地长叹了一声:“唉,摊上这么一位,可真是辛苦你了。” 沈曦不爱听别人用怜悯的口气说瞎子,于是淡淡一笑:“没什么辛苦的,只不过是多个人吃饭罢了。郭婶你回去吧,饺子该出锅了。” 郭婶道:“等会儿我让你大嫂子给你送点瓜子糖瓜什么的,要不这守夜可难熬的很。” 沈曦道:“糖什么的我也买了不少,就不用劳烦大嫂子了。” 两人正在门口说话,却见那周娘子端着一大盘热气腾腾的饺子小步跑着就出来了。见沈曦和郭婶站在门口呢,急慌慌的挤了过去道:“趁热乎给我家小宝尝尝去,凉了就不好吃了。” 等她跑远了,郭婶向她狠狠的啐了一口道:“光占便宜不吃亏,走哪都招人烦,要不是看在同宗的份上,我早不和她走动了。沈娘子你可千万离她远点,她这人一肚子歪心眼,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咬你一口。” 毕竟人家连着亲戚呢,这种事沈曦一个外人也不好发表意见,沈曦只是笑了笑,就辞了郭婶,赶紧回了家。 两辈子为人的沈曦早就知道,邻居之间,有来有往方是相处之道,小里小气的,没有人会拿真心对待的。邻居之间相处好了,比亲人还要借力三分,所以沈曦和左邻右舍之间从来不吝啬。至于郭婶说的那个周娘子,沈曦也看不上她的为人,自不会主动去招惹的。 回到家中,沈曦点上蜡烛,今晚是大年夜,她也和别人一样,买了几根红红的蜡烛,打算点到天亮。还踩了凳子,在门口挂了两盏火红的灯笼,在红彤彤的灯光映照下,就连沈曦家那扇破木门都精神了不少。打了一点面糊,沈曦将老先生给她写的春联贴在了门口,站远了看看没有贴歪,这才满意的回厨房做饭去了。 沈曦点着大灶,下了点饺子,又将中午的剩菜热了热,和瞎子一起吃了年夜饭。瞎子似乎很喜欢吃饺子,又吃了三大碗。 饭还没吃完呢,外面噼噼啪啪的就想起了鞭炮声,屋子里也被鞭炮烟花照的一亮一亮的。这个除夕,从这时起,真正的热闹了起来。 吃罢了饭,又没有联欢晚会看,沈曦就点了一根香,也拿出鞭炮烟花来门口放。这里卖的鞭炮只有两种,一种是响两下的那种双响炮,一种是烟花。烟花自然比不上后世多彩多样,花朵也小的多,不过彩色倒是很鲜艳,漂亮的紧。可惜沈曦胆子有点小,生怕被崩了手,不敢凑近了点火,总是不等火线点着了就跑开,在旁边畏畏缩缩的等半天,才敢上前再重新点。 一群在街上放鞭炮的男孩子看到沈曦这滑稽的样子,不禁都笑着围了过来。沈曦也不恼,笑眯眯道:“你们谁放的好呀,帮我放放吧,我家鞭炮可不少呢。” 一个十来岁的半大小子率先跑了出来:“我来我来,我胆子可大了。” 沈曦将香递给他,那小子走到鞭炮旁边,伸长了胳膊,拿香头往引线上点。沈曦连忙喊道:“快跑快跑,别炸了。”旁边小孩都笑:“离的远哪,炸不了。” 那半大小子把引线点着后,赶紧往后跑,刚站到沈曦旁边,那炮“啾”的一声就上了天,“咣咣”两响,震的地动山摇。 小孩子们仰起头,看着天上的炮火,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孩子……多么可爱啊! 上辈子年轻不懂事,不知道珍惜自己,终酿大祸,一生不育。这不仅是自己一生悲剧的根源,也是自己对未来毫不在乎的原因。 现在,自己不再是那残缺的身体了,自己还能再生育,自己还会有自己的孩子……沈曦忽然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好,很好! “婶子,还放炮吗?”有孩子在拽着沈曦的衣服,高声问着。 沈曦低下头,看着小孩那再着企盼的小脸,柔声道:“放,婶子家炮有的是,今天可劲你们放!” 孩子们爆发出一阵欢呼。 沈曦回到屋里,把自己准备的鞭炮和烟花全部拿出来,在小孩子的欢呼声中,沈曦家门口,轰轰的鞭炮声,响彻云宵。 沈曦和孩子们闹到很晚,等她关门回屋时,发现瞎子已经睡着了。 外面那么热闹,这也能睡得着? 暗笑着瞎子的好睡,沈曦也脱了衣服,钻进了被窝。 守岁什么的,先睡一觉再说吧。 习惯性的往瞎子怀里一缩,预想的睡眠却没有如期而至。 枕着瞎子的手臂,沈曦迟迟难眠。 身边这个男人,应该是在这个世界上陪自己一辈子的吧?虽然他不能言不能听不能看。再换个男人太麻烦,而且这个三妻四妾的社会,男人又太容易变心,还是这个瞎子好,最起码,他肯定不会离开自己,也不可能去纳妾,虽说不能养家,不过这不是问题,自己勤快些,总能养活两个人的。不,不,以后也许会是三个人四个人,自己会生一堆小宝宝,来弥补自己上辈子的缺憾。 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沈曦脸上带着笑容,依偎在瞎子怀里,慢慢的沉入了梦乡。 第12章 大年初一,天刚蒙蒙亮沈曦就起来了,她以为自己起的不晚,可还没等她洗脸呢,就听到有人咣咣砸门。她赶紧抿了两下头发去开门。门闩刚抽出来,大门就被人从外面挤开了,然后呼啦啦的闯进来一群小孩子,围住沈曦不停的喊“婶婶,过年好”“婶子,小柱子给您拜年啦”。 望着这群可爱的小家伙,沈曦眼睛都笑没缝了,连声道:“好好好。大家快进来,婶子给你们糖吃。”这话一出口,沈曦就觉出有点不妥来了,瞎子还在被窝躺着呢,孩子们进屋不太方便。可还没等她开口说什么呢,孩子们已经都一溜烟的跑进屋了。沈曦只能苦笑一声,跟着孩子们进了屋。 孩子们早就听大人说过,这个婶婶家中有个瞎叔叔,不过平时沈曦不太在家,他们也就没机会来看瞎叔叔,现在终于有机会看到好奇已久的瞎子了,孩子们当然跑的比兔子还快。 一进屋里,孩子们就都把目光投向了炕上,果然,在被窝里,躺着一个眼睛紧紧闭着的叔叔。 孩子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敢说话了,过了好大一会儿,才有一个大孩子壮着胆子说:“叔叔过年好!” 炕上毫无动静。 小孩们不知所措,慌乱的看向彼此。 沈曦进来看到这种情况,不由柔声笑道:“不用害怕,叔叔耳朵也有点问题,听不到你们说话,所以他不知道你们来了的。”说罢,端过盛糖果的盘子,给一人抓了一把糖塞进他们的口袋里:“来,吃糖,婶婶买的糖可多呢,来,一人一把。”孩子们一见沈曦给了一大把糖果,立刻就都高兴了起来,小手捂着口袋,嘴里不停的道着谢。 沈曦喜欢孩子们,又一人给抓了一大把瓜子装口袋里,又一人给了一块点心,把孩子们美的直冒鼻涕泡。在沈曦家玩了好大一会儿,才依依不舍的去别家拜年了。 看着孩子们高兴的样子,沈曦心中也是暖暖的。 怕还有人来拜年,沈曦赶紧上炕,把瞎子从被窝中拽了出来,瞎子似乎没睡醒,身上软绵绵的,沈曦半扶半抱的帮他穿上新衣服。让他靠墙坐好,自己快速的叠好被褥。 又伺候瞎子洗完脸,梳好头,看着瞎子整洁的很了,这才去厨下煮饺子。 饺子是昨天做出来的,沈曦留了一屉,留待今早煮。 在沈曦煮饺子的时候,又来了两拨孩子拜年,沈曦又是糖又是瓜子点心的,把孩子们都欢欢喜喜的打发走了。 等沈曦煮完饺子回来,发现瞎子又摸索着把那布条蒙在眼睛上了,沈曦不禁唠叨道:“既然都瞎了,系这么个东西干吗,耍酷啊?”不过她没有去摘瞎子的布条,因为以前洗脸的时候沈曦帮他摘过几次,但后来他都摸索着自己又蒙上了。沈曦没那份闲心总管他,也就听之任之了。 大概是沈曦的大方已经在四周传遍了吧,在沈曦和瞎子吃饭的时候,又来了好几拨小孩拜年,这些孩子居住的要远一些,有的沈曦都没见过。不过大过年的,也不能把孩子们打出去不是,点心是一会儿就没了,沈曦挨个给孩子们糖和瓜子。 看着孩子们欢快的往外跑,沈曦暗暗擦了把冷汗,幸好糖果和瓜子买的多,要不来拜年不给糖,自己这人可丢大了。 沈曦原本以为会没有多少人来拜年,毕竟自己在这里没有亲戚,而且来了才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让沈曦没想到的是,吃过饭后,就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大姑娘小媳妇拜年,沈曦家一上午就没有断过人。沈曦琢磨着大概是因为昨晚沈曦大方的让孩子们放了半宿鞭炮的缘故吧,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大家对瞎子很好奇。 大姑娘们由于没出阁的原因,能去的人家有限,小媳妇也由于太年轻,不好随意出入有男人的人家。今天是正大光明可以参观瞎子的日子,平时早就被好奇心满涨的女人们,自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 看着大姑娘小媳妇的眼光雷达一样的刷刷的扫在瞎子身上,沈曦只得庆幸幸好瞎子看不见听不到,要不被这么多女人看着,肯定会不好意思的躲开了。 姑娘们看完了瞎子,订亲的庆幸自己的未婚夫不残疾,没订亲的姑娘则开始担忧自己的亲事。结了婚的小媳妇担心的又不同,自己过日子后就知道了养家的辛苦,对靠不住男人,还要养男人的沈曦是百分之百的同情。 只有一个瘦弱的小媳妇叹息一声:“沈家妹子,你也别太难受了,这家相公这样,也比那些不挣一文钱还要出去花天酒地的男人强。”沈曦还未说什么,旁边一个媳妇就拦住了她的话:“郑娘子,大过年的不要说这种丧气话。沈娘子是中用的,你也是中用的,比我们这些抄手等吃的人强多了。”又一个媳妇道:“郑家妹子,你且放宽心,你家相公还年轻,这还是孩子心哪,等再过几年年纪大了,就知道顾家了。”郑娘子又叹了口气,抹了抹眼角的泪,强笑道:“咱不说这些,我们听说沈家妹子做的饺子能煮,我们是来认你当师傅的。” 沈曦这才明白为什么今天会来这么多大姑娘小媳妇给自己拜年的,原来她们是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呀。沈曦笑道:“这大年初一的,你们不用去拜年吗?” 众姑娘媳妇七嘴八舌的答道:“我们都拜完了,你家是最后一家。” 和沈曦比较熟悉的翠姑道:“妹子,我已经向我婆婆吹出去啦,说今天中午让她们吃上水饺,我估摸着就我这大粗手指头,那么小的饺子我怕一时半会做不完,这不,我把面都拿来了,姐妹们一边学一边帮我包,中午我正好下锅,你看行不行。” 现在的面是很贵的,沈曦自然是知道她是怕浪费了自己的面,也不捅破,只是笑道:“只要大家不嫌我的手艺粗,我自然是倾囊相授。” 于是接下来的半天,沈曦就又当了一回做水饺的师傅,收下徒弟十来个。 临中午的时候,饺子总算包完了,翠姑非得留下不少的饺子给沈曦不可,沈曦知道这是她们表达谢意的方式,遂含笑收下了。见沈曦收下了谢礼,那些姑娘媳妇的这才笑闹着回了家。 送走这群花枝招展的客人,沈曦把饺子端到厨房放起来,自己点火热了热昨天的冷饭冷菜。就算是再喜欢吃饺子,这顿顿吃怕也顶不住。 下午的时候,没有人来上门拜年,沈曦遂把门锁了,也左邻右舍的去转转,给人家也拜拜年。每家每户见了她都很热情,家里的媳妇姑娘老太太总会拉沈曦说会儿话,这一转就是小半天,等沈曦回到家中的时候,腮帮子都笑酸了。 回到家里后,沈曦望着坐在炕上的瞎子那平静的样子,不由羡慕道:“还是你好,不用去拜年,你可不知道我今天去了多少家,走了多少路。”说罢,见瞎子仍是那样无动于衷,沈曦不由玩心大起,窜到炕上,抓住瞎子的手就往自己脸上按,坏坏的笑道:“相公,快给娘子揉揉脸,娘子我笑的脸都酸了。”瞎子修长的手触碰到了沈曦的肌肤,沈曦带着他的手,在自己脸上轻轻抚摸,她的双眼紧紧盯着瞎子的脸,试图在寻找瞎子害羞脸红的样子。可惜她又一次失望了,瞎子似乎不知道他手下是什么东西,仍是呆呆的,只不过手指却在沈曦脸上来回的滑动,似乎是在认知新事物。 沈曦眼珠一转,待瞎子的手滑过她嘴边时,她啾的一下,就在瞎子手心里亲了一下。这突如其来的碰触,似乎吓到了瞎子,他如同受惊了一般,猛的一缩,把手就收回去了。 沈曦一直盯着的瞎子脸上,终于让沈曦看到了一丝有别于呆呆的表情,那就是慌乱。 是不是还可以看到别的表情? 沈曦趁热打铁,揽住瞎子的脖子,就凑了过去,然后她的唇,印到了瞎子的唇上。 瞎子的唇紧闭着,也不知道张开,沈曦用牙齿轻磕瞎子的嘴唇,终于叩开了瞎子的牙关,两个人唇齿交融在了一起。 沈曦前世就经过了男欢女爱,已识得情滋味的身子经不起挑逗,吻着吻着,她不由就真的沉醉了,脸颊潮红,呼吸也粗重了起来。 直吻到几乎窒息了,沈曦才迷迷蒙蒙的放开了对方,伸手习惯性的就去脱眼前男人的衣服,在意乱情迷中,她迷离着瞥见了瞎子涨红的脸庞,于是她就想起了自己吻瞎子的初衷。沈曦停下脱瞎子衣服的手,瞪大了眼睛看着瞎子终于有了变化的脸。 瞎子的脸很红很红,呼吸也急促的很,胸脯起伏的很厉害,似乎刚才这个吻,给了他一个前所未有的冲击,无与伦比的感觉。 沈曦伸出手抚上瞎子的脸,呵呵笑道:“臭瞎子,让你天天装木头,现在终于露底了吧?嘿嘿,你是逃不出姐的手掌心的,献出你的肉体和贞操,姐养你一辈子,哈哈哈哈……”想到最后,自觉自己很有御姐风范,沈曦笑的十分夸张和猥琐。 其实沈曦以前受的也算是淑女教育,从来没在人前如此放肆过,不过瞎子不能听不能看不能说,就让沈曦无所顾忌起来,所以种种张狂的形象,她全都没有节制的表现了出来,其中包括一些大违她本性的举动。 笑完了,沈曦又调戏了瞎子一番,增加了增加两人之间“感情”的交流,直到天黑才依依不舍的下炕做饭了。 第13章 正在吃晚饭的时候,忽听得有人敲门,沈曦连忙放下碗筷去开门,一打开门,却吃了一惊。原来门外站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确切的说,是一群峨冠博带的读书人。 一见有人来开门了,开门的还是个俏丽的小娘子,门外的书生们不由脸上都带了笑,起起落落的给沈曦见起礼来了。 沈曦连忙也还了礼,礼貌的问道:“各位先生,不知来寒舍有何贵干?” 领头的一位十七八岁的俊俏书生道:“这位小娘子,能否告知你家是以何业为生的吗?” 沈曦虽然很奇怪他为何有些一问,却仍有礼的回道:“小妇人不才,以卖粥为业。” 沈曦话音还未落,众书生一阵喧哗,杂七杂八道:“果真是卖粥的,清轩兄高才,这也能猜的到。” 那领头的清轩朗声道:“非我才高,只因家母曾不止一次买过八宝粥,是以小生一见这对联,自然就想到了。” 又一书生追问道:“这八宝粥因何而得名?” 未等沈曦回答,那叫清轩的书生已经替她回答了:“这位娘子卖的粥中放了高粱米、大米、糯米、小米、红豆、绿豆、大枣、花生八种东西,所以称为八宝粥。” 众书生连道:“放这么多东西,想必是极好吃的,不知这位娘子店铺在哪里?” “这位娘子,你能不能搬去南梁城的博山学院卖粥呀,学院里卖的饭食实在不堪入口。” “小娘子你在哪卖粥?明天定去惠顾。” …… 听着七嘴八舌的议论,沈曦有点乱了,这群书生来她家是干吗来了?为她推销八宝粥来了?上门来光顾她的生意来了? 还是那个叫清轩的书生靠谱,重重咳嗽了一声,向众人喊道:“好了好了,各位,咱们也该讨论一下正经事了。这位娘子门首的对联,气势磅礴,恢宏壮阔,依小弟之见,西谷镇对联,当以此联抡魁。” 众人连忙附和道:“正是,正是,小弟(愚兄)也正有此意。” 沈曦这才明白了,原来这些人是因为评选对联而来的,看这样子,李老先生给自己写的对联是拿了全镇第一了。 那清轩一招手,一个小童捧上来一个礼盒,送到沈曦面前。 沈曦也没接,疑惑看向清轩道:“什么意思?” 那清轩解释道:“每年正月初一,我们南梁府的博山学院都要评出全府最出色的对联,我们几个人是负责咱们西谷镇对联评判的。每个镇的魁首,不管是写联人还是贴对联的人家都会有薄礼相赠,今年小娘子家的对联拔了头筹,这小小礼物还请这位娘子笑纳。另外还请这位娘子告知小生,这对联是何人所写?” 沈曦不客气的接过礼盒,笑眯眯道:“这对联是李桢李老先生写的。” 众书生顿时哑雀无声,脸上表情各不相同,有怀疑,有不屑,有仰慕,有深思…… 倒是那清轩豪爽大笑道:“果然是老而弥坚,明庄公前辈胸中锦绣,远非我等初生之犊可比。列位,咱们这就去明庄公前辈府上请教请教如何?” 众学子嗷然而应,一行人吵吵嚷嚷的就向南走了。 见他们走远了,沈曦这才关了门,拎着盒子回了屋。 一回到房里,沈曦立刻就噼哩啪啦的说道:“瞎子,咱们今年可真是好彩头呀,李老先生给我写的对联竟然拿了全镇第一名,一群在书院上学的学生竟然还送了一个礼盒。嘿嘿,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不会是文房四宝吧,那我可没什么用……”沈曦一边嘀咕着,一边打开了礼盒。然后她十分郁闷的发现,盒子里装的还真是文房四宝!虽然这东西质量不错,可自己一个卖粥的,哪用得上这东西呀。 沈曦啪的把盒子盖上就扔一边去了,心道反正那对联也不是自己写的,这东西呀,还是等过些日子送给写对联的李老先生吧。 大年初二以后,就是探亲访友的日子。 沈曦没有亲戚,不过朋友还是有两家的。她拎起早就准备好的年礼,先去了孙大爷家。孙家今天很热闹,两个闺女全都回来了,沈曦没在那多待,只把年礼放下就回来了。沈曦去的第二家是王书吏家,当初要不是人家,自己这房子还买不那么便宜呢。再者与官府的人打好关系,沈曦觉得很有必要。 给王书吏的年礼,沈曦是用了心思的,既贵重又不华丽。王书吏笑眯眯的收下了,还和沈曦说了好大一会儿话,直到有别的客人来,沈曦才起身告辞。那王书吏还要沈曦留下来用饭,沈曦知道对方只是客气话,婉言推拒了。 大年初二夜里下起了厚厚的鹅毛大雪,雪直直的下了一宿,到天亮还没停。待沈曦起来做饭时,大雪封的连门都推不开了。看着门外那厚厚的雪,沈曦闪过脑海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堆雪人打雪仗,而是这么大的雪,不知会不会冻死人。 在这里过了这么长时间,特别是做街头摆摊这种生意,各种各样的信息沈曦都能接收的到。在客人的闲聊中,沈曦早就把这个社会了解的透透的。她知道这个社会有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她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无家可归的乞丐,当然也知道这里真的会饿死人、冻死人。 沈曦怎么也忘不掉,当郭家媳妇看见她穿的崭新的棉衣时那羡慕的眼神,因为就是她成亲,娘家和婆家也没能给她置办起一身里面三新的棉衣,而是外面用的新布,里面絮的是旧棉花。 沈曦也忘不掉,当翠姑婆婆第一次来她家串门,看见她家那套簇新的棉被时那激动的神情。因为她这一辈子,也没铺盖过这么暖和的被褥,她盖的被子,都是葛麻的。 沈曦也忘不掉,睡在稻草中取暖的一家人,大人们身上裹着兽皮葛衣,孩子们伸出来的手上,那红红紫紫的冻疮…… 想完了这些,沈曦忽然觉得自己变得和前世不一样了。在上辈子,从没为衣食担过心,所以滋生出来的全是享乐的念头,好多烦恼现在回想起来,根本就不值得一提。而现在,在生存线上挣扎,上辈子那种伤春悲秋无病呻吟的毛病竟然就这样好了,不知何时,自己竟然这样的务实起来了。 原来,就在不知不觉中,自己是在慢慢的接受着这个世界,慢慢的被这个世界改变着,慢慢的和这个世界融合着呀。 沈曦在门口呆立了很久,才平息了心中的万千思绪。 不管怎么样,生活总是得继续的,不吃早饭是要饿肚子的。 沈曦用力的推开门,一头扎进了厨房中:这几天吃肉吃腻了,今早吃粥! 一般来说,到正月十五才算是把年过完了。沈曦这些日子也没急着出摊,而是窝在家中,用碎布头拼了两个枕头,里面塞上荞麦皮。晚上睡觉的时候,沈曦拿出一个给瞎子枕上了,当要摆第二个的时候,沈曦发现瞎子已经把胳膊伸好了等着她枕呢。 沈曦心中暗笑个不停,看来这几个月,已经习惯了彼此的不光是自己,还有自己身边这个男人呀。 沈曦把枕头一扔,美滋滋的躺在了瞎子的胳膊上,嗯,还是这个好,软硬适中,温度合宜,比荞麦皮可强多啦。 这个正月,沈曦是想吃什么做什么,吃饱了睡睡饱了吃,短短十来天,感觉自己就胖了一圈,就连瞎子,都让沈曦给养出肉来了,那胳膊枕着是更舒服了。而无所事事的沈曦,把调戏瞎子当成了开胃菜,没事就拉个小手,偷个小吻什么的,短短不几天,瞎子就已经习惯了沈曦的各种调戏,对沈曦突好其来的亲密也不再吓一跳了。 正月十五是上元节,不光要吃元宵,还要做彩灯呢。这个上元节在这里可是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十三四的时候,就已经有不少人开始做灯笼了,街上也添了不少卖灯笼的。沈曦本来想买两盏应应景,可翠姑说这花灯还是自己做的有趣。 翠姑虽然长的比较粗壮,其实手十分的巧,那竹篾条一到了她手上,三五下就能扎出个灯笼的架子来,那红纸抖抖,就很服贴的粘在了架子上。 沈曦虽然做的也不是太难看,可手艺比起翠姑来,那可是差得远了。所以后来她也就不丢人现眼了,只捡翠姑做的拿了几个,高高的挂在了房檐下、大门外。 按照这里的习惯,十五挂灯笼的时候,家里的院门是不关的,所以十五那天夜里,当翠姑来邀沈曦一起去赏灯,沈曦就笑眯眯的拒绝了,若她走了家里只留一个瞎子,她可放心不下。 吃罢元宵,沈曦坐在炕头上,把桔子瓣掏出来一瓣一瓣喂给瞎子吃,等瞎子不吃了,就拿来针线秸秆,把掏空了的桔子做成了一盏盏小桔灯。一根蜡烛断成几截,沈曦把蜡烛点着了放到小桔灯中,提着这几盏小桔灯拎了个凳子就坐在了门口。有小孩从门口过时,就笑眯眯的送一盏小桔灯,这小巧可爱的小桔灯霎时就赢得了孩子们的心,沈曦顿时受到了孩子们的热烈欢迎,一大群小孩叽叽喳喳的围在沈曦家门口,为了得到沈曦的小桔灯,一个个小嘴甜的象抹了蜜一样,还有几个可爱的小孩献出芳吻几枚,亲了沈曦一脸的口水,亲的沈曦是心花怒放。 沈曦索性把剩下的桔子都拿了出来,桔瓣掏给孩子们吃了,把桔子皮全做成了小桔灯,有的吃又有的玩,孩子们围着沈曦打转,都闹疯了,直到各家的家长寻来,这才渐渐散去。 第14章 孩子们走了,沈曦也关了门。 帮瞎子洗了手脸,沈曦又拿来牙粉,用干净的麻布醮了帮瞎子擦牙齿,帮瞎子做完这些,沈曦自己也洗漱了一番,这才吹熄了蜡烛,钻进了被窝。 被窝里,瞎子被沈曦身上的冷气一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 沈曦把冰冷的手放到身上磋了磋,把自己冰的直哆嗦,然后沈曦坏心大起,把冰凉的身悄悄的伸向了瞎子的肋下。瞎子没有防备,吓了一大跳,不由的伸出手去推沈曦的手。 沈曦反握住瞎子的手,把头偎在瞎子胸前,好久好久之后,才轻声道:“瞎子,我们要个孩子吧!” 瞎子任由沈曦握着手,没有一点反应。 沈曦松开瞎子的手,一点点解开了瞎子的衣服。 瞎子的手握紧了,然后又慢慢松开,仍是静静的躺在那里,任由沈曦胡作非为。 沈曦把自己的衣服也脱掉了,两个在一个被窝中睡了好几个月的人,终于赤身相对了。沈曦把身体覆在瞎子身上,暖暖的身体让她的心跳不由加快了。她的手指j□j瞎子的发中,轻轻的抚摸着瞎子柔顺的头发,然后凑过去,吻住了瞎子的唇。 撕裂般的疼痛从下面传来,沈曦楞住了。 这具身体,怎么还可能是女孩之身? 随即沈曦又想到了自己刚来时瞎子那褴褛的样子,大概是自己的前身看不上瞎子,所以一直没有和瞎子圆房吧。 想到这里,沈曦释然了,随即心中又升起了一股喜悦。 嘿嘿,瞎子未经人事,这简直是太好啦,太好啦,他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属于自己的啦。 沈曦欢喜之下,都忘了身上的痛,趴到瞎子身上,对着瞎子好一顿亲吻。 沈曦原本以为整天坐在炕头上的瞎子不会有太好的体力,可没想到,瞎子的持久力会那么长久,而且这家伙的自制力相当好,有几次沈曦都已经感觉到他快到了,可在那紧要关头,他会停下来在她体内停留一会儿,等心跳慢慢平复以后,再重新开始进攻。 于是,在这痛苦与美好的折磨中,沈曦度过了她第二次初夜。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沈曦觉得下面是有点疼,但心情却是愉悦非常。沈曦忽略那点疼痛,啾的一下在瞎子的脸上亲了一口,嬉皮笑脸道:“人都说会咬人的狗不叫,这句话可真对呀,别看你不言不语的,嘿嘿,床上还是挺厉害的呀。”这么羞人的话,沈曦也就是仗着瞎子听不到,这才敢大言不惭的讲出来,否则的话,沈曦是打死也说不出这话来的。 瞎子抬起手摸了摸被沈曦亲过的地方,再无其他表示,只是坐了起来,摸着衣服就要自己穿。 沈曦本来打算今天出摊来着,可昨晚折腾的太晚了,她后半夜竟然没能起来生炉子,这粥自然是卖不成了。沈曦看看天色还早,打算再睡个回笼觉。她见瞎子要起来,悄悄的从后面抱住瞎子的脖子,把胸脯贴在了瞎子的后背上,还坏心眼的用软软的胸在瞎子的后背上蹭了蹭。 瞎子身体一僵,然后呆楞了一会儿,竟然没理会沈曦,若无其事地继续穿起了衣服。沈曦想要瞎子陪她一起睡,自然不会放他走,双臂一使劲,就将瞎子拉倒了,然后缩进瞎子怀里,俏皮道:“吃完就想跑呀,相公,做男人可不能这么没责任心哟。娘子我还没睡醒哪,你就再乖乖陪娘子睡会儿吧。”说完了,又觉得相公娘子实在别扭,不如那喊了十来年的老公老婆听起来顺耳,又嘀咕道:“相公,娘子,怎么这么别扭呀。” 管它别扭不别扭呢,沈曦整个人都扒在瞎子身上,眯着眼打盹,大概是昨晚太累了的原因吧,没一会儿功夫,居然真的睡过去了。 再醒来的时候,瞎子居然还真陪着她躺着呢,这让沈曦小小的吃了一惊。因为照着以往的习惯,瞎子睡醒后是必定不会睡懒觉的。 “嘿嘿,上过床就是好,连瞎子都能感觉出不一样来了,嗯,这个男人,【调】教空间大大的呀!”沈曦一边嘿嘿的笑着,一边穿衣服。 瞎子感觉到沈曦动了,也坐了起来摸衣服。 对着瞎子满身的春光,沈曦贱兮兮对着瞎子上下其手,狂吃了一通豆腐。 瞎子适应能力良好,对沈曦的贼手不屑一顿,利索的就穿好了衣服。 看着瞎子视她如空气的样子,沈曦长叹一声:“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 吃罢“早”饭,沈曦查看了一下米或咸菜的数量,去补充了点米,又去孙大爷家里刷了刷碗,并告知孙大爷孙大娘明天准备摆摊。下午没事,沈曦在家里洗了洗衣服,打扫了一下卫生,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晚上的时候,沈曦三两下把瞎子扒光,又上下调戏一番,可惜身子还没有好利索呢,只好望色兴叹。 正月十七清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沈曦的粥摊就又支上了。 大概是由于还处在正月的原因,来喝粥的人并不是很多,幸好沈曦知道这年后第一天肯定是卖不动东西,做的粥少,不然非得剩半桶不可。 从正月十八开始,粥摊上开始上人了,以前的老顾客听到沈曦出来摆粥摊了,就又都来沈曦粥上喝粥了,沈曦的生意,一如既往的火爆。那位李老先生自然也来报到喝粥了,沈曦趁着人少的时候,把文房四宝送给了他,并极为诚恳的请李老先生收下,说自己用不着,放着也是可惜了。李老先生倒是极为痛快的收下了,但第二天,他就带来了一盒从福瑞祥买来了的蛋糕,回赠给了沈曦,倒让沈曦有点哭笑不得。不过经过了此事,李老先生对待沈曦,明显比以前亲切了许多,也不再动不动就打赏了。 沈曦的生活就这样平平静静的又继续了。凌晨的时候起来生炉子煮粥,清晨去摆粥摊,上午十来点钟收摊,中午吃完饭,睡个午觉,下午不是洗衣清扫,就是去买生活日用品,晚上的时候,就和瞎子在被窝中亲亲我我。 瞎子在床上的表现,实在是出乎了沈曦的意料。沈曦以为象瞎子这样完全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又是个初哥,乍一尝到欢好的滋味,必定会天天索取。可瞎子却出乎了沈曦的意料,他的自制力非常好,从未在床上主动求过欢,除非沈曦来挑逗,否则他绝不会对沈曦出手。沈曦为了试验他的自制力,曾经半月没和他欢好,结果人家楞着白搂上她睡了半月的觉,什么事也没做。最后还是沈曦自己忍不住了,把瞎子扑倒了。不过瞎子只要被扑倒,表现是非常热情的,每一次都让沈曦j□j。 对着这样的瞎子,沈曦自然是喜欢无比,甚至在闲瑕时,她总是想象着自己能生一个孩子,一个性格非常象瞎子的男孩,若他也有瞎子这样的自制力,肯定会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人物,而不是象自己这样庸庸碌碌。这样的理想,沈曦躺在瞎子怀中,不止一次的向瞎子描述过他们的孩子,不过瞎子听不到,自然没有回应。 说到孩子,沈曦忽然想起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就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好几个月了,还没有来过月经。以前的时候光顾着瞎忙了,竟然忽略了这个问题,而且上辈子的长期闭经已经让她形成习惯了,对不来月经已经不敏感了。莫不是自己这身体又有什么毛病,不会还是不孕不育吧?一想到不能生小孩,沈曦就抓了狂,一夜未眠,天亮后赶紧急匆匆的跑去医馆。 医馆里那个翘着山羊胡子的老大夫光诊脉就帮沈曦诊了一刻钟,然后拈着山羊胡子慢条斯理的说:“这位小娘子你是不是得罪过什么人哪,体内怎么乱七八糟有好几种毒啊,好在这几种毒相互压制,这才没要了你的命。” 沈曦一下就楞住了,这个身体有毒?她来了好几个月了,楞是一点也没发现异常呀。还有,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到底是干什么的?怎么会中毒呢? 可惜这个身体没有留给沈曦哪怕一丝丝的记忆,虽然有个瞎子在身边,有可能知道她这个身体的过去,可他听不到说不出的,沈曦觉得自己可没有办法让瞎子明白自己的意思,也没有办法明白瞎子的表达,以前这个身体的往事,还是让它随它的主人消散去吧。 第15章 老大夫没留给沈曦什么时间思考,仍是慢悠悠的说道:“虽然你这毒有点麻烦,不过我给你开点药调理一个月,管叫你百毒全消。” 沈曦嗯嗯答应着,赶紧又问了自己比较关心的问题:“大夫,您再给看看,我月事不来,会不会和这些毒有关系?” 老大夫拿出毛笔醮了墨开始写药方,头也不抬的回答:“没事没事,不是你身体的毛病,是一种毒给牵制住了。我先给你开五天的药,五天后你再来,我再给你看看,到时候再依照你身体的情况再开药。” 沈曦付了诊金,拿了老大夫的药方去抓药,然后肉痛的花了二两银子,抓了九包药。 在回来的路上,沈曦又拐去杂货铺买了个药罐,回到家后,把药罐洗净了,将药材放进去,把药罐安在炉火上,不一会儿功夫,屋中就满是药味了。 中药是出了名的难吃,那味道不是苦的就是酸的。不过为了治病,沈曦捏着鼻子就往嘴里灌,颇有一口闷的豪爽气势。 沈曦心中是很害怕的,上辈子的时候不能生育,已经是她人生的大痛了,若这辈子再不能,沈曦觉得自己还不如早早了断,去开始下辈子轮回的好。 有些缺憾,可以弥补,有些缺憾,却能造成心理阴影,一辈子、几辈子都无法弥补。前世由于不能生育而造成的伤害,是沈曦始终抹不掉的伤。 沈曦连着喝了五天的药,第六天的时候,又去老大夫那复诊,老大夫又仔细的帮她诊了诊脉,然后又开了五天的药,这次的药更贵了,花了三两银子。 沈曦有点郁闷了,光喝药不见效,这银子还花的贼快,照这进度下去,自己家破产在即呀。不过想归想,沈曦仍是老老实实的把药喝了。又喝了五天,沈曦又去复诊,老大夫这次脸上露出笑容了,慢悠悠说道:“三天后若来月事,这药照喝,若不是来,药先别喝了,再来我这儿一次。” 这就是自己快好了的意思?沈曦积极抓药,这次又是三两银子。 沈曦回到家,赶紧熬药,十分积极的喝下一碗又一碗的中药。还别说,老大夫确实很厉害,在第三天早晨,沈曦就开始肚子疼,不到中午的时候,下面就流出了黑红的血。虽然血色不正,但总比没来强。 这个世界是肯定没有卫生巾的,沈曦前几天还特意去问了翠姑,来月事了怎么办。结果翠姑的回答让沈曦很无语,翠姑说用破布裹上草木灰就行了。沈曦心道这也不健康呀,再感染个妇科病什么的,治病又是一大笔钱,还不见得能治好。 于是沈曦只得自己动手,把自己织的棉布用开水煮了个开,晾干后,裁成一小条一小条的,里面絮上一层棉花,然后再缝好,自己做了简易版的卫生巾。可做好后,沈曦算了算成本,然后很吃惊的发现,这卫生巾的价钱,可不便宜呀,以后每个月,又要多一笔开支了。 沈曦这一次的月经,十分的不正常,除了量大血色不正血块较多外,肚子还疼的格外厉害,不是平常的那种痛经,而是一种搜肠刮肚的疼,好似有人拿着钢刀在她肚子中一下一下的刮一样,而这种疼痛,不由让沈曦想起了让她出了意外时的那次人流。 本来肚子就很疼,这一联想就更疼了,沈曦怕自己象前世一样再出什么意外,强忍着痛去了老大夫那里,老大夫又帮她诊了诊脉,告诉她这是排毒的正常反应,忍着吧。 沈曦无奈,只得又一步一晃的走回了家,这一路上冷风嗖嗖的,吹的身体是又冷又疼。回到家中,沈曦直接爬到炕上,抖开被子钻进了被窝。在被窝中哆嗦半天,不知何时沈曦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沈曦睡了很长时间,在夜幕降临后被肚子痛疼醒了。醒来后,沈曦只觉得口干舌燥,渴的想喝水,可这个大冷天的,又没有暖水瓶可以保存热水,要想喝热水,只有现烧。沈曦肚子很痛,加上不愿离开温暖的被窝,就不想自己再下去迎着冷空气去烧水了,可若自己不去烧水,家中并无别人可用,虽有一个瞎子,可那是不顶用的。 大概生病的人都比较脆弱吧,沈曦想到上辈子父母在世时,自己稍微有个头疼脑热的,父母必定会紧张的要命,嘘寒问暖,关怀必至。想吃什么想喝什么,只要说一句话,父母必定马上办到。还记得有一次自己发烧了,大晚上的非要吃西瓜,父亲二话没说,开车就跑超市去了,马上拎回来了一个大西瓜。想想父母,再想想现在连口热水都喝不上,沈曦顿时觉得无比的委屈,无比的心伤。将头埋进被窝里,沈曦没有出息的哭了起来。 “妈妈……妈妈……” “爸爸……爸爸……” 在这个寒冷的冬日初夜,沈曦哭的无助而哀伤,就象个被遗弃的小孩一样。 炕头上的瞎子,静静的坐在黑暗中,如同一座亘古未变的雕像。 沈曦哭了好久好久,压抑了许久的对父母的思念,让她根本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等哭累了,眼睛也哭肿了,沈曦这才渐渐安静下来。 在黑暗中静静的躺了一大会儿,沈曦的眼光终于落到了炕头上坐着的那个人身上。 在这一刻,沈曦对瞎子是心有埋怨的,为什么他偏偏残疾的这么严重,如果他能听得到,自己说想喝热水,他就算摸索着也应该能帮自己烧一口来,可偏偏,他就如同一个木头人一样,只会呆坐着,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做不了。无法给自己关怀,无法给自己照顾,就连一点点温柔,都无法给予自己。 此时此刻,沈曦在心里问自己,自己就这样照顾他,图的是什么?难道图的只是两人相拥时的那一夜温柔吗?如果只是这样,随便一个男人都可以给予自己,何必要这样苦苦守着他,苦苦为难着自己?在这一刹那,沈曦对自己的坚持动摇了,她闭上眼睛,眼角又有泪流了下来。 小时候,每当自己哭的时候,妈妈都会说:“曦曦,不要哭,你想要什么,你就自己去想办法呀,哭管什么用呀?曦曦是大孩子了,不能再哭了,要坚强哦。” 每当这时,小沈曦都会坚强的抹掉眼泪,奶声奶气的说:“曦曦不哭,曦曦很坚强。” 此时此刻,沈曦是多么希望妈妈在自己身边呀,多么希望妈妈告诉自己该怎么做呀。 又哭了好长时间,没有了妈妈的可怜孩子只得自己坚强起来,摸黑爬了起来。一出了温暖的被窝,沈曦就机灵灵的打了个冷战,有那么一瞬间,沈曦想还要钻回被窝去,可现实却由不得她,不管做饭还是熬药,时间都已经太晚了。 沈曦穿好衣服,摸着火折子,点亮了油灯,昏黄的光给屋子里带来了光亮和温暖。沈曦无奈的叹了口气,去厨房拿来柴和煤,把炉子点着了。今天不舒服,也懒得做费事的饭,沈曦下了点米煮粥,菜也懒得切,草草拌了点咸菜了事。粥熟了以后,沈曦又将药罐安到炉子上,接着熬药。 沈曦心情不佳,吃了小半碗粥,喝了一碗米汤。大概是由于今天伙食不好吧,瞎子竟然吃的也不多,只喝了一碗粥,就放下了筷子。沈曦知道他没吃饱,忍不住低声道:“再吃点吧,不然晚上要饿了。”瞎子听不到,自然是没有动。沈曦又盛了一碗粥,找来一个汤匙,舀了粥,送了一勺到瞎子的嘴边,被碰触到嘴唇,瞎子大概明白了沈曦的用意,张开嘴将那匙粥吃了。沈曦一勺一勺的喂,瞎子一勺一勺的吃,一碗白粥很快就喂完了,沈曦这才把桌子收拾了。 若在平时,吃完饭没事了,沈曦那嘴也闲不住,东扯西扯的瞎说八道一会儿,权当和瞎子在聊天,可今天一则是肚子疼,一则是心情不好,沈曦收拾好了桌子,就趴在被子里,望着油灯上闪烁的火苗发呆。一时间,屋子中寂静一片,只有药罐里的药汁烧开后,咕嘟咕嘟的声音。 沈曦呆呆的盯着油灯,什么也没想,什么也不愿想,脑子中一片空白,一片空白…… 由于沈曦的发呆走神,导致了一个很严重的后果,那就是药罐中的药,烧干了。等沈曦听到屋子中那刺鼻的焦糊味时,药罐已经冒起黑烟了。 “我的药!”沈曦大叫一声,赶紧下炕端起了药罐,一切已经无济于事了。 沈曦看着烧焦的药材和烧黑的药罐,什么忧伤什么哀愁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剩下的只是郁闷和心疼。 “这都是钱哪,都是钱哪,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偏遇顶头风,气死我了,气死我了!!!”沈曦一边刷洗着药罐,一边恨声不断。 刷好药罐,又重新倒进一份药材放到炉子上熬,沈曦又躺回了被窝,不过,这一次,她不再发呆了,而是牢牢的盯着药罐,生怕再一次把药熬坏了。 “不行,不行,吃药花钱也太快了,家里都快没钱了,还得想个法子再赚钱才是。想什么法子呢,什么东西才能赚钱呢?”沈曦自言自语的又开始嘀咕了。 沈曦想到了自己刚研究成功的简易卫生巾,可又一想,这个社会棉花太贵,棉布也不便宜,来一次月经要半两银子,这成本也太高了些,普通人家根本承受不起。而且很关键的问题,纯棉的吸水性,没有后世的卫生巾那么好,除非压的很厚很结实,才能保证不漏,只是如果太厚了,垫着就不舒服了。还有,棉布虽然吸水但不隔水,时间一长,还是得透到衣服上。这个生意不好做呀,沈曦只得将它划掉了。 沈曦又将前世自己所能想到的东西全都回想了一下,电器的划掉,钢铁的划掉,机器的划掉,科技的划掉,不会的划掉……然后沈曦发现,她还得从最简单也最复杂的吃中找出路。将各种饭菜小吃统统在脑中过一遍,沈曦还真的找到了一样这个社会没有而前世又十分常见的东西,那就是――豆腐! 别的技术含量太高的东西,沈曦不会做,而豆腐,她虽没动手做过,但她用过豆浆机。豆浆机说明书上附带的食谱里面就有豆腐的制作方法。虽然当时自己只是草草溜了一眼,不过大致过程还是记得差不多的。 一边卖粥,一边卖豆腐或豆腐脑,完全不会影响生意,这么做很划算呀。而且豆腐好呀,便宜又好吃,四季不耽误,肯定卖的快。觉得这个方法完全可行,沈曦的心情这才多云转睛,脑中已经想象出自己一天收入一两银子的画面了。 第16章 这一次,由于沈曦盯的牢,药熬的刚刚好。沈曦一口气把那苦苦的药汁喝光,把碗往桌上一扔,又躺回被窝想她的发财大计去了。她在被窝中兴奋了好久,才后知后觉的发现都这么晚了瞎子竟然没有来被窝睡觉。 沈曦抬头向瞎子看去,只见瞎子仍呆呆的坐在炕头上,闪烁的灯光,照在他那蒙着布条的脸上,竟然蓦的增添了一丝与往日迥异的神秘和威严。 神秘? 威严? 一个瞎子而已,哪会有那些东西? 沈曦自嘲的笑了笑,然后过去拉瞎子的手:“夜深了,咱们睡觉吧。” 瞎子一如往昔,顺从的让沈曦帮他脱掉了衣服,顺从的和沈曦一起躺进了被窝。 沈曦吹掉油灯,把被子压严实了,偎进了瞎子温暖的怀里。 “瞎子,今天是不是饭不好吃,吃这么少?明天我去割点五花肉,做你最爱吃的红烧肉好不好?”瞎子没有反应,只是任由沈曦抚摸着他没吃饱的肚子。 “瞎子,肚子痛,帮我揉揉。”沈曦把瞎子的手放到自己的肚子上,还示范性的带着瞎子的手在自己小腹上揉了几把。 瞎子明白了沈曦的意思,整个大手捂在沈曦的小腹上,轻轻的,慢慢的帮沈曦揉着肚子。 瞎子的手很温暖,揉的也很温柔,沈曦舒服的直哼哼。 沈曦一边享受着瞎子的服务,一边想道,其实瞎子是个很温柔的人,只不过对于外界的无知,让他显得无情了一些,自己刚才实在是不应该生出不想再坚持的念头的。既然已经做了夫妻,还是好好过日子吧,瞎子虽然不是个正常人,但总比那些在外面花天酒地还妻妾成群的男人强吧? 想到这儿,沈曦的心气也顺了,她仰起头,在瞎子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柔声道:“瞎子,我又新想了个赚钱的法子,以后我多多挣钱,一定让你天天有肉吃。”瞎子没有听到沈曦的话,自然是没有任何反应。 沈曦白天睡的时间长了,晚上就有点不困,瞎子似乎也没有睡着,手一直在给沈曦揉肚子。瞎子的手十分的温暖,揉的沈曦肚子中热烘烘的,肚子都不那么痛了。身体舒服了以后,沈曦怕瞎子再累着,不再让他揉了,两个人相依相偎着,双双睡去。 睡觉的时候,沈曦似乎做梦了,在梦中她的身体似乎变成了一流河流,流淌不尽的热水从上往下一直在流一直在流…… 沈曦的肚子第二天就没那么痛了,等沈曦又去老大夫那里复诊的时候,老大夫吃惊的告诉她,她的身体恢复的特别好,只要再抓一次药就可以了。沈曦欢欢喜喜的又抓了三两银子的药,咕嘟咕嘟又喝了五天,最后一次去的时候,老大夫告诉她,她的身体已经完全好了,生孩子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得知自己无碍了,沈曦比捡了金元宝还要高兴,回到家中后,贼兮兮的在瞎子脸上突袭了一口,在欣赏着瞎子惊吓表情的同时,憧憬着在不远的将来,有个软软的可爱无比的孩子叫自己娘亲。 沈曦身体好了后,家里的钱也折腾的差不多了,于是卖豆腐的计划被提上了日程。 沈曦对做豆腐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因为她买的豆浆机说明书上,附带有做豆浆豆腐脑和豆腐的简单做法。沈曦打过几回豆浆,于是觉得豆腐离自己并不遥远。 沈曦知道做豆腐要用卤水或石膏,这个卤水是什么东西她不知道,可这个石膏,药铺里就有得卖。能当药用的,当然也可以食用了,于是沈曦去药铺买回了点石膏。这个豆腐脑变成豆腐的过程,据说还得用石头压,于是沈曦又捡来大石头一块。豆腐在哪压也是个问题,这个东西还得往下漏水,还得能放稳了。沈曦想到自己小的时候,街上卖的豆腐都是放在一个大木头盘子里,于是她又让木匠给她订了一个浅浅的木头盘子。万事俱备后,沈曦开始着手准备做豆腐。 先去翠姑家借了个小石磨,自己洗好豆子开始磨,转石磨转的胳膊都疼了,终于把豆子磨成了面了,然后沈曦悲催的发现,豆面泡水离豆浆差了十万八千里。第一天的实践,以失败告终。 第二天下午,沈曦边磨豆子,边往里面加水,胳膊都累肿了,再次悲催的发现,这磨出来的东西静置一会儿后,水是水,面是面,很明显的分了两层,一看就知道不是传说中的豆浆。第二天的实践,再次以失败告终。 第三天,胳膊肿的很疼,歇一天,顺便回想过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然后沈曦就想起来了,用豆浆机打豆浆前,还有一个十分关键的步骤自己忽略了,那就是泡豆子。于是沈曦肿着两条胳膊,泡了一些黄豆。 第四天,沈曦聪明的把石磨放到了瞎子面前,然后手把手的教会了瞎子磨磨,在瞎子磨磨时,沈曦忽然想起了上辈子人们常讲的驴子磨磨要蒙眼的故事,看着眼睛上也蒙着布条的瞎子,沈曦不厚道的笑了。 有了瞎子的助阵,再加上沈曦的改良,这泡了水的豆子,居然真的磨出了豆浆,虽然这个豆浆比较粗,豆渣和豆皮也都在里面。不过这难不住沈曦,她找来块干净的白布,将豆渣和豆子皮都滤了出来,剩下的就是豆浆了。 沈曦把豆浆放以锅里,开始用大火煮,烧开后再滚一会儿,拿掉上面那层薄薄的豆皮,下面就是热气腾腾的豆浆了。 把胜利的豆浆舀出来了半盆,沈曦用剩下的豆浆实验做豆腐。 可真正做豆腐的时候,沈曦犯了愁,这个石膏要怎么放进去呢,是直接扔片呀,还是用水化开呀,这放石膏的时间浓度什么的,有没有什么讲究呀。 她努力回想那个简易的说明书上的做法,可惜什么也没想起来,于是她想了个聪明的法子,将豆浆舀出来一半,锅中留一半,然后将石膏片扔了进去,用勺子搅和了几下,几分钟过去了,豆浆没有凝固成豆花,沈曦又扔了几片进去,顿时觉得满锅都是石膏味,半锅豆浆就这样废掉了。 把做坏的豆浆扔掉,沈曦把那半锅豆浆又倒入锅中烧开了,这次,她把石膏研成了粉末,然后放在碗中用清水化开了,然后将石膏水倒入了锅中,用勺子搅拌了几下,这一次,很有成效,锅中竟然真的慢慢有豆花出现了。沈曦不敢放太多石膏,怕放多了豆腐有石膏味,可若是少放的话,那豆花结的又不是很凝固。沈曦无奈,只得一点点往里面加石膏水,等到她觉得差不多的时候,才将豆腐放到了木头的豆腐盘中。 这时候豆花的样子应该就是豆腐脑了,沈曦又盛出来了一碗,把剩下的那些用白布蒙好,上面盖了一层板子,然后用石头压上了。 沈曦也不知道这豆腐脑要压多久会变成豆腐,大约隔个三四分钟吧,她就把石头挪开,掀开白布看看,这样折腾了五次,当沈曦再次掀开白布的时候,豆腐就成形了。 终于做出了豆腐,让沈曦心花怒放。沈曦拿双筷子先挟了一点,然后很伤心的发现,这个豆腐不光石膏味太重,吃起来还很粗,大概是因为她没把豆渣滤干净的原因。 沈曦怕石膏吃多了出问题,这一盘子豆腐,连同那碗豆腐脑,她没敢吃,全部都扔掉了。 当天的晚饭,是饼子就豆浆。 瞎子对甜甜的豆浆很捧场,消灭了一大半,沈曦也因为许久没喝过的原因,也喝了不少。 以前没想到吃豆腐的时候,沈曦还没觉得多馋豆腐,现在胜利在望了,却越发觉得馋豆腐了。 在吃的激励下,沈曦又踏上了不屈不挠的豆腐制作之路。 在石膏问题上经历过好多次失败后,沈曦终于还是成功的制出了豆腐,在自己品尝了口感不错,还没有任何副作用之后,沈曦就将豆腐拿出来做菜了。 小葱拌豆腐是第一道菜,然后麻婆豆腐,家常豆腐,红烧豆腐,肉沫豆腐,凉拌豆腐,豆腐汤……一一被沈曦摆上餐桌。直到自己吃的不想吃了,沈曦这才停止了疯狂的做豆腐。然后,沈曦的粥摊上少了一桶粥,多了一小桶豆腐脑一小桶豆浆和一盘子豆腐。 豆腐脑还是四文钱一碗,而豆腐,则一文钱一小块。事实证明,和伟大的中华民族同源的中岳国人民的口味,和华夏子孙还是差不多的,沈曦的豆浆、豆腐脑和豆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为沈曦生意的成功转型打开了局面。 由于别处没有卖豆浆豆腐脑和豆腐的,这些东西卖的很快,利润也比粥更大,若不是有一些老顾客坚持要喝粥,恐怕沈曦就不再做粥,只做豆浆豆腐脑和豆腐了。饶是这样,沈曦也将粥减少到了一小桶,加大了豆腐脑和豆腐的制作量。 虽然一起卖这么多样东西有点辛苦,不过挣得钱确实多,特别是豆腐,由于用油纸就能包走,所以在冬天这个没什么青菜的时节,分外的受欢迎,尤其是在镇子上的客栈和酒店都固定从沈曦这里买豆腐以后,沈曦赚的就更多了。这几样东西平均下来,沈曦一天能赚六七百文,把沈曦美的都快找不到东南西北了。 白天有银子,晚上有男人,这种日子,沈曦过的是十分的满足。 第17章 转眼间,冬天过去,春天来到,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了。 在沈曦的豆腐事业中,时间很快就进入了三月。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镇子外的野地里长满了嫩嫩的小草和绿绿的野菜。 闲暇时候,翠姑会来找沈曦,挎了篮子一起去野外挖野菜。这个时代没有农药的摧残,地里遍地都是野菜,而且没经过化肥的催生,野菜的味道不管是凉拌还是做饺子还是炒了吃,都十分的美味可口。而且在空旷自由的大自然中行走,本身就是一件解放心灵舒展身体的好事情,很快,沈曦就喜欢上了挖野菜,和同去挖野菜的翠姑,感情也是越来越要好。 这一天,翠姑端了一个盆子过来,盆子中放着一块白白的圆圆的好象一张大饼一样的东西,沈曦迎上去,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 翠姑随沈曦进了屋,把盆子放到桌子上,这才道:“这个东西叫醋蛾子。我们家今天在做新醋,把醋缸洗了,这个醋蛾子是多出来的,你要不?” 沈曦吃了一惊道:“你家醋也是自己做?” 翠姑笑道:“你还惊讶呢,我知道你是买醋吃的时候,可是更惊讶呢。这谁家醋的不是自己做呀,偏你钱多,整天往杂货店去送钱。” 前世的时候醋超市有的是,谁还自己家里做呀,这些东西一般人都不会做好不好。沈曦以前觉得自己占了几千年的便宜很有优势,什么都懂,现在看来,古代家庭妇女,才个个是万能的呀,新世纪的新女性,穿越到这里来,那就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呀! 沈曦一边瞎想着,一边向翠姑说道:“我这不是不会做么?这醋蛾子我要了,不过得劳烦翠姑嫂子教教我做醋才是。” 翠姑白了沈曦一眼:“看起来挺端庄的一个人,私底下总这么不正经,翠姑就翠姑呗,还加个嫂子干吗?做醋最简单了,我先把材料告诉你,你买好了,自己做就行了。” 沈曦连忙点头:“好,你说吧,我听着呢。” 翠姑道:“一斤酒一斤糖,回来后放十斤水,把醋蛾子放进去,搅匀了放个日头晒不着的地方就行了,醋罐刷干净点,别沾油就行,最好盖个严实点的盖子,闷一两个月就能吃了。” 沈曦惊讶道:“这么简单?” 翠姑笑道:“可不就这么简单,你以为有多难呢,净花那冤枉钱。” 沈曦郁闷了,这几个月自己赚醋贵,一直省着用醋呢,却原来根本不用省呀。 翠姑临走前,又来了一句:“对了,过几天我家做大豆酱和酱油,你要是也想做点,就买几斤豆子让我婆婆帮你一起做了就行了,省得你麻烦了。” 不会吧?连大豆酱酱油都会做? 沈曦有点不敢接受这个事实,又大大的受了一次打击。 郁闷至极的沈曦到杂货店买了一个小缸,一斤酒一斤糖,回家后,缸洗净,把糖酒水搅拌好了,糖全化开了,又把醋蛾子放进去,密封好盖子后,就放到了厨房的一个角落里。然后就等着一两个月后吃醋了。 过了几天,天气更暖和了,翠姑来找沈曦,说她婆婆要做酱和酱油了。沈曦拎着自己买的十斤黄豆,去翠姑家开眼长见识去了。 大豆酱很好做,把豆子炒熟用石磨磨成成瓣,锅里放水把豆瓣煮开煮烂,放入盐,拌匀后放入大缸中就可以了。如果想要让酱发酵的快一点,就在冬天的时候把蒸好的玉米面或豆面包子晒干晒硬,用石磨磨成粉放进酱缸里搅匀就行了。酱做好在太阳下晒三五天后,就可以开始食用了。等酱发酵好后,把酱缸放到阴凉的地方保存就好了,可以吃一年。 酱油的制作方法就没有那么简单了,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做完的。沈曦全程进行了参观学习,也记了个大概流程,不过酱油的制作是要豆子发酵,以后还要进行曝晒,等能晒出酱油来,最少也得三个多月。沈曦自然不可能在翠姑家盯三个月,所以在差不多不用帮忙后,就忙自己的事去了,只等着三个月后吃酱油就好了。 来古代才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沈曦数了数,自己学会了纺线织布做衣服,现在又学会了做醋做酱做酱油,自己正在向古代的劳动妇女一步步靠拢呀。若在以前,谁要说自己会做这么多东西,估计十个人有九个人不相信,唯一相信的就是他自己了,所以,现在的沈曦,颇有点沾沾自喜的意思。 时间慢慢走进春暖花开,四月的天气,已经很暖和了,特别是中午的时候,暖暖的太阳晒在身上很舒服。于是沈曦在院子里摆了一把椅子,等摆摊回来,就扶瞎子去院子中坐坐,晒晒太阳。瞎子晒太阳,她去做饭,吃完午饭,两人再小睡一会儿,然后再扶瞎子在院中坐着,沈曦则在院子中翻整土地,打算种一些时令蔬菜。 沈曦家的院子不太大,宽只有两间房的长度,长大约有二十来米,院中还有一口井,不过种两个人吃的菜,还是富富有余的。 沈曦不懂农时,不知道什么时候种什么菜,可她天天在早市上混,看到别人卖什么菜秧子,她就买点回来种什么菜,怎么种,种多少,浇多少水,她都和卖菜秧子的人问好了,这才买回来种。 在菜农们的指导下,沈曦种了葱、黄瓜、豆角、茄子、还有一畦韭菜。在沈曦的精心照料下,菜长的很是不错。不少已经冒出了尖尖的绿芽,长出了嫩嫩的叶子。 闲了的时候,沈曦也会搬个板凳出来坐在瞎子旁边和瞎子一起晒太阳,后来有感到板凳不能躺,有些不方便,她又跑到木匠铺里,和木匠研究出了一把躺椅。然后以二两银子和一把躺椅的价格,把躺椅的制作权卖给了木匠师傅。上次的独轮车由于方便省力,能携带的东西又多,给木匠师傅带来了巨大的利润,摆摊卖东西的人,几乎已经人手一个了。木匠师傅现在十分的欢迎沈曦前来订做东西,而且已经很熟练的会运用“买断”这个词了。 有了躺椅以后,瞎子就更喜欢在外面晒太阳了,他经常一天一天的躺在上面晒太阳,任凭太阳将自己苍白的脸色晒成了和煤一般黑的颜色。不过晒晒有也好处,瞎子的精神竟然渐渐好了一些,不再整天木木的在炕头上呆坐了,而是偶尔会摸索着站起来,在院子中走动走动。 春光融化的,不仅仅有雪水,似乎也有瞎子心中的冷漠,面对沈曦的时候,瞎子也不再是木木呆呆的了,而是偶尔会在沈曦面前展露出一些不一样的表情。 这天沈曦摆完摊回来,瞎子正躺在躺椅上晒太阳,沈曦放好推车,先去洗了洗手,然后拎了一包点心出来,坐到了瞎子旁边的凳子上。 “刚买的凉糕,来尝尝,好吃不?”沈曦拿了一个圆圆软软的凉糕,塞进了瞎子的嘴里。瞎子吃了一个,微微点了点头,示意好吃。 沈曦看着躺着很惬意的瞎子,眼珠子骨碌碌转了几下,脸上就带上了几许坏笑。 沈曦将凉糕叼在嘴上,伏下身去趴在瞎子身上,把凉糕哺进了瞎子嘴里。瞎子早已习惯了沈曦的各种调戏,已是宠辱不惊了,所以他面不红脸不赤的就将凉糕吃了下去。 一见自己的调戏没见效,沈曦有点失望,她又不懈的叼了个凉糕,继续喂食。瞎子也继续将凉糕吃掉了,不过这次他嚼的很快,在沈曦还没抽开身之前,他的凉糕已经下咽了,随后,他却猛的伸出手,一下子将沈曦揽到了自己身上,他的嘴,也准确无比的亲在了沈曦的嘴上。 沈曦错愕不已,眼睛都瞪的大大的,根本就不相信瞎子会这么主动。待她回过神来想接受这个来之不易的亲吻时,瞎子已经放开了她,又躺回躺椅上去了,那懒洋洋的样子,似乎刚才他什么也没做过。 “啊啊啊,瞎子,你竟然亲我了!!”沈曦发出一声欢呼,然后她飞快的趴在瞎子的胸膛上,笑眯眯道:“亲爱的,来来来,让姐教教你,什么是真正的接吻,来吧,法式深吻……”沈曦的余音,消失在了瞎子的唇间…… 春天带走了寒冷,也带走了棉衣,在沈曦和瞎子都换了夹衣后,端午节也悄然而至了。 在这个没有什么娱乐的时代里,端午节的赛龙舟无疑在这个小镇子中掀起了一拔欢快的浪潮。 对赛龙舟沈曦是没什么兴趣的,她感兴趣的,是端午时吃的软软甜甜的粽子。 沈曦是极喜欢吃粽子的,特别是沈妈妈帮的纯糯米的粽子,可惜自从沈妈妈过世后,就再也没人包给她吃了。后来她自己想过要自己做,可终是因为自己一个人不值得动手做,总是从超市中随便买一些。 今年有了瞎子,有了家,沈曦很早就买好了糯米,打算今年自己做粽子。除了纯糯米馅的,她还打算做豆沙的和咸肉的。 端午节这天,沈曦刚刚摆摊回来,东西还没放稳呢,就有一个衣衫光鲜的人来拜访,沈曦迎出来一看,却发现来人是很久没见过的福瑞祥孙掌柜。 孙掌柜一见面就向沈曦行礼:“沈夫人,半年多没见,可还记得孙某?” 沈曦连忙行礼道:“孙掌柜说笑了,您是小妇人的财神爷,小妇人怎么会不记得您呢。”行礼毕,沈曦领着孙掌柜进了屋。 屋子收拾的很干净,但是房间不大,家具也不多,看得出沈夫人的日子过的比较拮据,看来自己所谋之事,绝对可成。当他的眼光扫到炕头上瞎子身上时,目光明显凝滞了一下,不过他是个精明的人,立刻把目光移开了。 沈曦笑着介绍道:“孙掌柜,这是我家相公,他身有残疾,不能给您见礼,您莫怪罪。” 孙掌柜看到瞎子眼睛上蒙的布条,自然就明白这男人是瞎子了,连忙应道:“不妨事,不妨事。” 沈曦客气道:“孙掌柜您请稍坐,我去烧水泡茶,这客人来了连杯茶都没有,实在是让您笑话了。”说这话也就是意思意思,这里没有暖壶,要沏茶就得先去灶下烧水,等烧完水把茶泡好,没有半个小时根本拿不下来,沈曦可不想为了一杯茶如此折腾。 孙掌柜果然是闻弦歌而知雅意的妙人,连忙止住沈曦道:“孙某不渴,沈夫人也不必过于谦让。沈夫人请稍坐,孙某此次来,还有要事相商。” “孙掌柜您也请坐。”将孙掌柜让到那屋中唯一的椅子上,沈曦坐到了炕沿上。 孙掌柜似乎在筹集措词,暂没开口,沈曦也懒得和孙掌柜那么规规矩矩的小妇人来小妇人去了,于是象平常说话一样问道:“前些日子我去福瑞祥买点心,听伙计说您高升了,我还没恭喜孙掌柜哪。” 孙掌柜一个生意人,自然也是不惯说那文绉绉的话,听沈曦这样说话,很是轻松了一些:“孙某确实于年前被东家调去了京城老店当掌柜,这完全得力于沈夫人,孙某不敢忘了夫人的好,本来过年应该送些年礼给夫人的,可京城离这里实在是路途遥远,孙某只得望路兴叹。这次孙某来故地巡店,若再不来探望夫人,那可真是失礼之极。” 沈曦道:“孙掌柜您这可是谦虚了,咱们公平买卖,您给的银子不少,咱当时可是银货两讫的,我可不敢忘呢。” 见沈曦不挟恩自重,孙掌柜对沈曦又看重了一层:“夫人去年给孙某支的招,得到了东家的赞赏。年前将夫人的纸袋和蛋糕一举推出,咱福瑞祥赚了个盆满钵满,孙某也得到了东家的赏识。那些主意是极好的,东家说孙某银子给少了,凭那好主意千两不为过。孙夫人想必也看到了,我们福瑞祥用的标志,正是夫人画的,我们东家说不能白用您的画,让我给您带了些润笔过来了。”说罢,从袖中掏出一张银票,放到桌子上。 沈曦打眼看去,隐约看出上面写的是“二百两”。 这张银票放在桌子上了,孙掌柜却又将手伸入袖中,又掏出来了一张银票,是一百两的。 第18章 沈曦前世也是上过商场的人物,心中也是有些生意经的。若论那些主意还有那个商标,福瑞祥的东家再给二百两这也说得过去,毕竟凭着那些东西,这福瑞祥大赚了一把,这二百两银子,对福瑞祥来说连根牛毛都算不上。可现在孙掌柜又给加了一张银票,沈曦绝对不会傻兮兮的真的当成是孙掌柜的谢礼,这很明显,从来没有买家心疼卖家,主动去给卖家加钱的,最起码,沈曦没见到过这种“君子”。俗话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这孙掌柜,怕是还有用得着自己的地方。自己一个贫穷的弱质女流,能值得人看上得,大概还是让孙掌柜得到甜头的那些生意经吧。 想明白了这些,沈曦心下也坦然了,于是正容道:“孙掌柜这是什么意思?你们东家给的这钱,我收下了,说句不好意思的话,这也算是我该得的。只是您这是闹哪出啊?” 孙掌柜沉声道:“沈夫人,您且听孙某说。孙某现在`为京城老店掌柜,日得东家看重,可您知道,孙某并无出奇智胜之计,只不过是借了您的东风罢了,因此孙某虽处高位,却一直战战兢兢,今日来此,还想请聆听夫人高见,让我福瑞祥更上一楼。” 果然是来取经的! 白送上门来的一百两银子,沈曦自然是不能放过的,于是她想了想以前那些蛋糕店老字号糕点店的运作,和孙掌柜侃侃而谈,从装修到服务,从买三赠一到限时促销,从统一店面到加盟收费……除了融资上市以外,沈曦将自己所知道的关于糕点业的知识全告诉孙掌柜了。到了最后,沈曦还送上几道后世常吃的点心的制作方法。比如饼干面包肉松蛋糕奶油蛋糕什么的,特别是沈曦以前自己DIY过的东西,沈曦将配方全都送给了孙掌柜,肉松和奶油的制作方法也教给了孙掌柜。一百两银子,总不能让人家白花不是? 两人相谈甚欢,直到日过中天,孙掌柜才依依不舍的告辞而去,而沈曦看着那张已经属于自己的银票,美的已经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瞎子瞎子,你说你娘子能干不?三百两呀,够咱俩逍遥一阵子的了,嘿嘿,嘿嘿。”沈曦炫耀完了,啾的一声在瞎子脸上亲了一下,心情大好。 “啊,瞎子,你说咱这三百两怎么花呢,开个粥店?还是买地当地主啊,咱俩就什么也不干了,当收租的地主和地主婆,好不好?啊呀,这银子还是先不要动了吧,等咱有了孩子后再说。孩子的教育是个大问题呀,在这小地方,连个正经学堂都没有,孩子哪能受到好的教育呀,不行不行,咱以后得搬家,搬大地方去,穷什么也不能穷教育不是,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宁愿搬家呀。”沈曦一边碎碎念,一边把银票藏了起来,打算投资房地产的念头虽然生了根,但没发出芽来。 既然说到了孩子,沈曦又郁闷了起来,戳着瞎子的胸脯念念叨叨:“咱俩同房这都五个月了,我的病早就好了,我这肚子怎么就没动静呢,都怪你这家伙不卖力,办个事还要订日子,人家谁家俩口子不是兴致来了就做呀,偏你这么古怪,我还就不信了,今晚我就对你来个霸王硬上弓,看你能咋地!!”瞎子抬起头,一脸茫然的无辜。 看着瞎子那蒙着布条的眼睛,沈曦就象是挥拳打到了空处一样,浑身的气势顿时萎迷了下来。沈曦捧着瞎子的脸,在他那蒙着布条的眼睛上亲了亲,低声道:“唉,算啦算啦,我什么也不说啦,反正你也听不见。面包会有的,孩子也会有的,我不着急,不着急。”瞎子似乎不愿意让沈曦碰他的眼睛,轻轻抬起手,将眼睛捂上了。 这孩子气的动作,惹得沈曦一阵好笑,说不得,沈曦又将瞎子上下调戏了一番。 吃罢午饭,沈曦把早就准备好的糯米竹叶端到桌子上,自己坐在桌前包粽子。一个人枯坐无聊,沈曦又开始对着瞎子开始了唠叨:“瞎子,你说你不能听不能看的,你天天都在想什么呀?你从小到大都没有和人沟通过吗?你是哪人呀,你爹娘呢?你不会是从小就被他们遗弃了吧?瞎子你放心,咱们的孩子不管长成什么样,我肯定对他好的。还有你,只要你不当负心汉,我这辈子绝对当你的贤妻良母。你若也学赵译那个混蛋,算了算了,你都这样了,肯定不会和那个混蛋一样的……”说到了赵译,沈曦就什么心情也没有了,整个下午,她都没有唠叨,而是静静的包着粽子,煮好了粽子,直到吃晚饭的时候,对上瞎子那张平静的脸,她的心情才算是好了不少。 大过节的,自己这是发什么羊角疯,想那个混蛋做什么,自己不是已经有瞎子了吗?还是瞎子好,他离不开自己,也不会有别的女人看上他,他这一辈子,完完整整的,全都是自己的,这样,不是更好吗?那个混蛋,已经是上辈子的人,自己就当他死了,以后再也不必想他,只守着瞎子过日子吧。 想开了这些,沈曦的脸上终于又露出了笑容,对待瞎子就更亲热了,就连粽子都多给瞎子塞了几个。 晚上的时候,沈曦又尝试着勾引瞎子,又以被瞎子禁锢在怀中而告终,沈曦一边用腿蹬瞎子一边喘着气低喊:“死瞎子,臭瞎子,就会用这一招,有种你放开老娘,看老娘不把你榨干了!”然后她乱动的腿也被瞎子压住,沈曦彻底动弹不得了。 瞎子用搂着沈曦后背的手轻轻的抚摸着沈曦的背,似乎是在安抚她。这瞎子这为数不多的安慰和亲近,把沈曦激动的够呛,用惟一能动的嘴在瞎子胸膛上一顿乱亲,可惜这事被瞎子误解了,瞎子似乎还以为沈曦在挑逗他呢,后背也不抚摸了,腾出一只手来,把沈曦的脑袋死死按在自己的胸膛上了。于是沈曦的勾引计划,再一次失败,瞎子五天一次的频率,除了不可抗拒的红信来潮,仍未能被沈曦人为打乱。 虽然已经有了三百两的巨款了,清晨的时候,沈曦还是照样去摆摊了。家有千金,不如日进斗金,这个道理沈曦还是明白的。 何况用那三百两银子做什么,可得好好规划一下,不能急在这一时,毕竟这不是二三两的小买卖。 过完端午节没几天,有一个早晨,那个经常来沈曦这里喝粥的李桢李老先生,等喝粥的人都走了后,忽然凑到沈曦身边,看看左右无人,小声道:“沈娘子,赶紧把手上的钱都买了粮食存起来,我得到消息,快要打仗了,这粮价马上就要涨起来了。记住,要不动声色的买,若是被有人记住了你买的粮食多,怕到时候会有人去抢你。” 这个消息,把沈曦炸的魂都飞了。 去年秋天,北岳国武神洪峰和苏烈二人共袭霍中溪,霍中溪杀死苏烈,重伤洪峰,自己也身受重伤,下落不明。洪峰回到北岳国后,发出武神令,寻找重伤的霍中溪,宣称杀死霍中溪者,自己将收其为关门弟子,亲授武功。武神收为弟子,还亲授武功,何况霍中溪又身受重伤,这是何等机遇,一时之间,北岳国武士纷纷涌入中岳国,试图找到霍中溪。 霍中溪受的伤很重,洪峰也不知道其是死是活,只不过在那几个月的寻找中,那么多人,竟然连霍中溪的一点消息也没打听的到,世人纷纷猜测,霍中溪其实已经伤重而亡了。 不过中岳国剑神山和皇室却早就放出风来了,说霍中溪已经安全回到了剑神山,只不过霍中溪是在闭关养伤,是以北岳国根本找不到剑神。而最有力的证明,则是在春节时,皇室举行的一年一度的节日盛宴中,剑神霍中溪也露面了,虽然时间很短,也看得出剑神身体确实很虚弱,但毕竟,剑神还活着。这一重要的消息,不但稳定了中岳国的形势,也震慑了北岳国的进犯和嚣张。这段传闻,中岳国人人尽知,沈曦也早就听说了。 不过据李桢透露,霍中溪当时受伤较重,洪峰一直认为他应该死了,他怀疑春节时出现的剑神应该是冒牌的。最近洪峰的伤养好了,他准备再一次发动对中岳国的战争,若霍中溪还在,大不了就退回去,若霍中溪不在,那更好,趁机灭了中岳,也好遂了心愿。洪峰的心思其实一想就明白了,他已经年近八十了,若不趁他还活着的时候替北岳国开拓疆土,恐怕北岳再也没有机会南侵了。 李老先生早年曾经仗剑游过学,知交遍天下,前几天他北地的一个朋友带了全家来投靠他,告诉了他这个消息。 临走前,李老先生一再叮嘱沈曦,这消息不要外传,一传出去就会引起社会的动荡,若两国打不起来,谁传出去了,谁就会因为造谣生事罪被官府抓去。而这个罪名,很有可能会是要杀头的。 沈曦唯唯诺诺的点着头,心中却是掀起了滔天巨浪。 战争要来了? 上辈子处在一个和平的时期,连打架都没看见过几回,眼前却要面临着战争。 一想到战争的可怕,沈曦只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 自己一个弱小女子,在这个战乱的社会里,拿什么自保?等待自己的,怕是只有一个结局吧! 要不,逃吧。 可自己能逃到哪去? 国家都可能会灭亡,哪里又会是安全的呢? 第19章 没有经过战争的沈曦,心里彻底的慌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沈曦缩在瞎子的怀里,恨不得把自己缩到瞎子的身体里去,才能让自己找到一些安全感。 瞎子似乎了解到了沈曦的恐惧不安,难得的伸出了双手,将沈曦紧紧的抱住了。 感受到瞎子的关心,沈曦渐渐平静下来,只是脸色仍是十分难看。 沈曦躺在瞎子的胳膊上,仍有些心悸道:“瞎子,要打仗了,咱们怎么办,我一个弱质女流,你一个又聋又瞎的残疾,咱们哪有反抗的能力啊。要不,我们逃吧,逃到山里去,逃到别人找都找不到的山里去。” 也许逃到山里去是个好选择,可转念又一想,山里都是毒蛇猛兽,自己一点野外生存的知识都没有,又哪有可能生存的了呢。何况,战争一起,势必有不少人要进山躲避,万一有人起了歹心,自己和瞎子,肯定还是个死。 想来想去,没有活路。 沈曦看着身边的瞎子,想着未卜的前程,不由的流下了眼泪,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流到了瞎子的胳膊上。 瞎子伸出手摸了上沈曦的脸,当他摸到沈曦脸上的泪时,手明显的停顿了一下,然后他摸索着去擦沈曦的眼泪,并轻轻的吻着沈曦的额头。 瞎子温柔的安抚,又让沈曦生出了一股对夫妻分别的恐惧与凄凉,沈曦的眼泪流的更凶了,如同奔涌不息的溪水一般,不断的流过瞎子的胳膊。瞎子安慰良久,见沈曦没有要停止的意思,他轻轻叹了一口气,翻身压到了沈曦身上,轻车熟路的进入了沈曦的身体,很快就将沈曦带到了欲望海洋,沈曦细细的娇吟慢慢取代了低低的抽泣。 五天一次的频率,终于被沈曦的哭泣打败了。 一番欢爱,瞎子的刻意温柔似乎给沈曦带来了争斗的力量,沈曦睁着眼睛筹划半宿,心中有了主意。 第二天一边熬豆浆的时候,沈曦一边清点了家中的所有财产。除却孙掌柜给的三百两,从卖豆腐以来,自己也攒了三十六两多一点,一共是三百三十六两。 清早,沈曦照样去摆摊,等收了摊后,走到粮店门口,花了五两银子买了杂粮,晚上的时候,沈曦偷偷在院子里挖了个坑,把粮食用油布包好,埋进了炕里,然后把挖下来的菜又种在了上面。 第三天沈曦还是去摆摊,收摊后沈曦从杂货铺买了二两银子的盐酱咸菜。晚上又挖了个坑,把这些瓶瓶罐罐挖坑埋了,上面种菜。 第四天,沈曦没有去摆摊,而是起了个大早,雇了一辆马车,直接去了附近最大的镇子,这个大镇子上有钱庄,不过这个钱庄远远不如后世的银行正规,不知是不是也知道局势要变幻了,一百两银票竟然只换给九十两银子。 逃难的时候,带的东西是越少越好,这样方便行动,但钱肯定是越多越好。沈曦琢磨着万一真打起仗来了,钱庄里的钱肯定是取不出来的,那三百两的银票,不如换成现金的好。无论在哪里,真金白银都是硬通货啊。 取钱的人不是很多,但也有不少。一听说一百两只给换九十两,有不少人愤然离开,也有不少人商量着去更大的城市取钱,那里的兑换不会扣这么多。 沈曦是个胆小的,也知道战争真来了,银票就是一张纸,什么也买不到,于是她毫不犹豫的就将三百两银票换成了二百七十两银子,换完了后,她又去粮店买了一些米面油盐和油布,直到将马车塞的满满的,这才坐上马车回了家。晚上的时候,她又挖坑,把这些东西用油布包好埋了起来,上面仍是种了菜当掩护。 后来的日子,沈曦照样天天去摆摊卖粥,不过卖完粥后,她总是要去粮店杂货店买些米粮盐酱之类的东西回来,然后都挖坑埋了。等沈曦家院子已经再也挖不下坑的时候,沈曦手中的银子已经只剩二百二十两了。 剩下的元宝是肯定不能放在屋里的,若真打仗,这屋子里肯定不安全,沈曦想了好几天,终于被她想到了一个稳妥的地方,她把院中的井从内壁上抠下来几块砖,然后将里面掏出来一个洞,把二十个元宝用包袱裹了,塞进了洞里,然后再和了点泥,将那几块砖又抹了回去,这样从外面一看,谁也不知道这井壁中藏了东西。 剩下的二十来两银子,沈曦放在手边,做为日常花用。 日子一天天过去,粮店的米价格也涨了起来,不过涨的幅度不大,人们依然没有重视起来。沈曦特意去郭婶家串门,暗示了郭婶粮食要涨价,郭婶嗯嗯敷衍了几句。她也曾旁敲侧击让翠姑多买些粮食,翠姑说粮价总会有涨有落的,过几天就会落价了。沈曦在心里替她们着急,可她还是牢牢记着李老先生的话,没有把实情抖出去。 到了第十一天,来喝粥的人比平时少了三分之一,就连来的顾客,也没有谁有心事在摊上吃,都是急匆匆的带回家吃去了。当天,粮价上涨一倍。 第十二天,喝粥的人又少了,只剩下原来的三分之一了,即使沈曦做的少,也没有卖完。这一天,粮价一下子涨了五倍。听喝粥的人说,钱庄里挤满了兑钱的人,现在已经是一百两银票兑六十两银子了。 第十三天,北方前线传来了坏消息。北岳国试探了无数次,而霍中溪始终没有露过面,已经康复的洪峰终于按捺不住,剑锋指向了中岳。在洪峰的压阵中,北岳国势如破敌,一天直取中岳国八十六城。这天,沈曦没有摆摊,只是去街上转了转,发现粮价已经涨了十倍,而且是限量出售了,而钱庄听说已经关了门,不再出兑现银了。 第十四天,粮店关门了,门上贴了一张纸:米已告罄。 一时之间,中岳国内形势大乱,达官贵人纷纷四散逃命,就连沈曦所在的小镇,由于偏僻的原因,成为许多人逃难的极佳场所,小镇之上,经济崩溃,乱象横生。一些本地的大宅纷纷为外来势力占据,就连一些中等住宅,都被人占了去。幸好沈曦那两间小房是在贫民区,外来势力还看不上这种小破房,暂时还是安全的。 房子虽然安全,可米价粮价却高的离谱了。大米以前八百文一石,现在已经涨到了十两一石,还经常没货。杂粮粗粮本来三百来文一石,现在五两一石也是供不应求。 钱庄早就关门了,好多人手中的银票成了纸,无处兑换了,一时之间,饥民遍野。饿急了眼的人,有些胆大的开始铤而走险,有好几个富户被饥饿的灾民给砸了,全家都被打死了。 听到这些消息,沈曦吓的都不敢出门了。怕有人闯进来,她用石头把院门给砌死了,事实上院墙也不高,若真有人要进来,那是挡不住的,沈曦这样做,只能是求个心安。 不知道战争什么时候会烧到这里,也不知道这些粮食能支撑多久,沈曦也放缓了家中做饭的频率,甚至不敢在白天做饭了,怕炊烟引来快饿疯了的人。 晚上的时候,沈曦就连睡觉也不敢脱衣服了,整夜整夜的躺在瞎子怀里合不上眼。倒是瞎子,对外面的世界浑然不知,虽然对沈曦穿着衣服睡觉的行为不理解,但这阻止不了他五天一次的频率。 在这不知还有没有明天的日子里,沈曦也放纵了自己,从不拒绝瞎子的频率,过着活一天算一天的日子。 经过了二十来天的骚乱,镇子里的治安终于被一个大人物给整治好了,当街上再无打闹时,沈曦从墙头和隔壁的翠姑互通了消息,然后得知这个大人物调来了一大批粮食,暂解了镇子里的粮食危机,不过大米已经长到六十两一石了,杂粮四十两一石。一石是前世的一百二十斤,也就是说大米一两银子才买二斤,杂粮一两银子才买三斤。 看着饿的面黄肌瘦的翠姑,沈曦心中一阵愧疚,自己家的粮食还多,可是怕引火上身,自己明知道翠姑家在挨饿,楞是没有支援她们。这也怪不得沈曦心狠,在这个物价飞涨的乱世,粮食就是命,没有人愿意把命送出去。特别是在这个人心不安的时候,有时候好心是会引来灾祸的。万一翠姑一家不小心将自家有粮的消息泄露出去,那等待沈曦和瞎子的,必定是搜家杀身之祸,沈曦不敢冒这个险。 街上陆陆续续的出现了去买粮的人,沈曦怕惹人怀疑,也从墙头爬了出去,花了五两银子买来了十五斤粮食,又花一两银子,买了一小袋盐。在街上沈曦碰到了饿的全身浮肿的郭婶,沈曦将自己买的粮食,分了多一半给她。郭婶没有说什么感激的话,只是握着沈曦的手一个劲的流泪。不过她并没有推辞,因为在她身后的小孙子,已经饿的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世道如此艰难,有不人退入了深山中。可盛夏时节,是野兽最为猖狂的时候,没有武功没有经验的人进去,十有j□j成了野兽的粮食。而能在山中存活下来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武功,普通人进去只有被猎杀抢夺的份。因了这两条,镇子中的普通百姓并没有减少多少。 大人物调来的粮食并没有缓解多少矛盾,粮食实在是卖的太贵了,当穷人们的钱财耗尽的时候,镇子再一次乱了起来。渐渐的,镇子里出现了饿死的人。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亲人强撑着力气将死人抬到城外挖个坑埋了,后来,死的人多了,人们就将死人往乱葬岗上一扔草草了事,连埋都不埋了。 沈曦打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再一次的闭门不出了,她知道,饥饿的人们很快就会暴动了,此时此刻,城里城外,已经没有一点地方是安全的了。 第20章 晚上的时候,沈曦躺在瞎子怀中,害怕和紧张折磨的她无法入睡。她不断的喃喃低语,又不断的唠叨着与瞎子说话,似乎在用这种方式,缓解她内心的恐惧。 “瞎子,外面饿死了好多人,城里肯定是又要乱了。瞎子瞎子,我们怎么办,我好害怕……” “瞎子,你说会不会有人来抢咱们,咱们一个弱一个残,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怎么办,怎么办……” “要是有人来抢咱家了,肯定是要挨打的,瞎子,你别怕,打几下就打几下,你可千万别反抗啊,不然连小命都保不住了……” “瞎子,万一我要是死了,剩下你一个人,你怎么办呀,瞎子,我舍不得你……” “乱世这么可怕,我好想回去,爸爸,妈妈,妈妈,妈妈……” 在这黑暗的夜里,在不言不语的瞎子怀中,沈曦完全掩饰不住她对乱世的恐惧,她颤抖的身体在瞎子的怀中,犹如一片风中的枯叶。 瞎子感觉到了沈曦的不安,可他无法表达出来,只能用他并不强壮的胳膊,将沈曦紧紧的抱在怀中,用自己的胸膛,给她带来一晚的温暖。 瞎子大概也意识到了沈曦的反常,生活作息也不象以前那样规律了。有时候沈曦半夜醒来,会发现瞎子并未睡着,而是躺在炕上一动不动,不知道他闭着眼睛在想什么。只要沈曦一动,瞎子会立刻把手伸过来,把沈曦抱入怀中,似乎是想保护她,给她安全。在这危难的时刻,两个人对彼此的关心,却是更进了一步。 时局乱,沈曦心中如火在焚,可有一晚,当她在瞎子的眼角发现两行黑血时,她是彻彻底底的快要崩溃了。 “瞎子,瞎子,你的眼!!”沈曦摇晃着躺的直挺挺的瞎子,惶恐和担忧的声音,尖利而短促。 瞎子似乎没有睡着,他若无其事的抬起胳膊,扯过来头下的枕巾,把那两行黑血擦掉了,然后拍了拍沈曦的胳膊,似乎在示意她,他没事。 “瞎子,瞎子,你疼不疼,眼睛疼不疼?”沈曦颤抖着伸出手,想要去摸瞎子的眼睛,却被瞎子制止了。瞎子伸手把沈曦搂在怀里,不停的用手轻轻拍打着沈曦的后背,如同在哄小孩子睡觉一样。 瞎子的温柔,却让沈曦更加的害怕会失去他,在这乱世,瞎子就是她唯一能活下去的动力,若没了瞎子……沈曦不敢想象,自己单独一个人,如何在这荒饥遍地哀民遍野的世道活下去。 “瞎子,你不要死,不要留下我一个人,我不要再一个人,我好怕……”沈曦紧紧的抱住瞎子,泪如泉涌,无止无息。 沈曦担心着瞎子的病情,一夜未合眼,她恨自己为什么只记得存粮食而不知道存点药材,也恨这个天杀的世道,为什么不给人一条活路,若是药店还在营业若是还有大夫在看病,那她说什么也会带瞎子去看眼睛,可这乱世,只有饥民和饥饿,剩下,什么都没了…… 沈曦一夜忧心未眠,可天亮的时候,隔壁翠姑家传来的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让沈曦更是心惊肉跳。她强打了精神站在墙角,听着墙那边的动静,从哭声中,沈曦知道了,翠姑的婆婆昨晚饿死了。 哭声持续了半天,然后翠姑家的门打开了,有两个人抬着翠姑婆婆的尸体出门了。 这是在沈曦附近第一次出现死人,特别是在沈曦隔壁出现的,让沈曦原本就已经不堪重负的心几乎承受不住,然后她病倒了。 在这个年代,平时生病都会有生命危险,别说是现在这乱世了。 幸好沈曦命大,在高烧了两天一夜后,在没有吃药的情况下,竟然就挺过来了。 瞎子看不见东西,也不知怎么摸索着,竟然给沈曦煮了一点米粥,端到了沈曦的面前,沈曦看着一脸担忧的瞎子,心中是悲喜交加。 喜的是,瞎子对她的感情终于有了回应,悲的是,在这个乱世,他们这对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的夫妻,十有【八】九是无法保全了。 沈曦没饿死也没病死,瞎子的眼中也没再流出黑血,她总算是稍稍心安了一点。 可就在她生病的这几天里,左邻的高大爷和高大娘和他家的两个小孙女,也都饿死了。而翠姑家,翠姑的公公和小叔子也饿死了。当翠姑家再次传来哭声时,沈曦忍不住扒着墙头安慰了翠姑几句,然后她惊恐的发现,翠姑的孩子已经瘦的没有人样了,腰腹已经深深的陷了进去,就象一副骷髅架子蒙着一层肉皮。此时这个孩子正半死不活的躺在地上,用那两只眼窝深陷的眼睛,绝望的注视着他旁边已经死去的爷爷和叔叔。 看着濒死的孩子,沈曦的心再也无法狠下去了,她跑回厨房,用布袋盛了一点米,然后隔着墙轻声招唤翠姑,把米递了过去。 翠姑感激的看了沈曦一眼,连话都没来得及说,就匆匆跑去了厨房,一会儿功夫,翠姑家厨房里升起了炊烟,大概都没等到粥熟透,翠姑就匆匆的端来了一碗,给她儿子灌了进去。小孩子被粥灌的咕咚咚的,却仍是狼吞虎咽的把一碗粥一气喝光。 沈曦不敢再看这人间惨剧,把头缩了回来。 接下来的日子,沈曦大致估计着翠姑一家快没米了,就隔墙扔一点过去,翠姑也不言声,只是悄悄的捡起来去做饭。一家三口藉此得以存活。 过了几天,镇上的局势却又发生了变化。 不知道从哪来了一伙强人,每天闯入别人家,胡乱搜索,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东西。这伙人凶残暴戾,稍遇反抗立刻杀人满门。镇上有势力的人家联合起来派人对他们进行围剿,却被他们杀了个七零八落,他们更是连夜闯入这些人家中,将这些人统统灭了门,就连当初平定镇子混乱的那个大人物家,也没能幸免于难。 镇子上再也没有其他力量敢反抗他们了,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家,只好把大门打开,任他们搜个够。刚开始他们还不取钱财,后来见无人反抗,索性变成了挨家挨户抢劫了,还有不少姑娘被毁了清白。镇子上的情形又乱了起来,有不少人想要卷起家财逃走,有人成功了,可更多的人是被他们杀死在了城门口。 搜了几天,镇子的东南北三个方向都搜完了,马上就搜到沈曦他们住的贫民区了。 沈曦吓坏了,她躲在瞎子的怀中,瑟瑟发抖,虽然她明知道,瞎子并不能替她挡任何风雨。 连着好几晚上,沈曦都不能入睡,她支楞着耳朵,紧张的听着外面的动静。在寂静的夜里,外面的声音听的格外清晰,沈曦听到,有人在喊救命,有人在喊打喊杀,还有人在街上惊慌跑过,有人在咳嗽,有人在说话,甚至有一晚,有人在敲她家的门……每每听到一点点动静,沈曦的神经都绷的紧紧的,害怕和惶恐时时刻刻的围绕着她,让她整夜整夜的睡不着,几天下来,沈曦已经消瘦的不成人形了。 沈曦的辗转难眠,也影响到了瞎子,瞎子也陪着她,整夜整夜的不睡,不过由于不能说话的原因,他总直直的躺在炕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沈曦千想万想也没预料到,率先闯入她家的,不是那伙强人,而是一群饿红了眼的暴徒。 沈曦给粮食翠姑接粮食,两人自以为做的隐秘,可谁也没料到,这么隐秘的事情,竟然还是泄露出去了。这个泄密者,是翠姑的儿子,那个年仅五岁的孩子。 世道乱,大人知道利害关系,能忍的住不出门,可不再饿肚子的孩子是关不住的。翠姑一个不留神,孩子就跑了出去。同一条街上那个精明的周娘子,那个爱占便宜的周娘子,看见这个孩子还有力气在街上跑着玩,不由强撑了饥饿的身体,笑眯眯的套孩子的话,孩子才五岁,又懂得什么,就把沈曦给他家米的事抖了出来。那周娘子回家叫来了自己的弟弟,一个小混混,然后这个小混混纠集了一群人,趁着黑夜的掩护,就翻进了沈曦家的院子。 沈曦听到院中有动静赶紧翻身起来,人还未下炕,门就被踹开了,然后一根大木棍就向她敲了下来。 瞎子不知道沈曦为何突然起来,恰巧在此时拽了她一把,让她躲过了这一棍子,可瞎子拉的劲太大了,沈曦的头一下子撞到了墙上,立时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沈曦醒了过来,她翻身坐了起来,发现自己是躺在院子的角落里。头顶上火辣辣的疼,沈曦伸手摸了摸,摸到一片粘腻,把手伸到眼前一看,满把血红。 看到血,沈曦立刻就想起了昨晚的事,她立刻爬了起来,发疯般的冲进了屋里,只看到了满目疮痍,没有看到那个长期在炕头上坐着的人。沈曦跑出来,又跑进了厨房,厨房已被翻了个底朝天,东西摔了个稀烂,可瞎子,仍没在里面。 瞎子―― 沈曦的眼泪忽的一下冲出了眼眶,她伸出手胡乱的擦了擦眼睛,又将厨房房间找了一遍,除了在房间的炕上发现了大片的血迹外,仍是没有瞎子的身影。 沈曦死死的盯着那滩血,那里正是瞎子躺着的地方。 瞎子不会是……沈曦不敢想。 “瞎子,瞎子!”沈曦一边呼唤着,一边冲出了家门。 街道上,扔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可没有一个人影,沈曦跑进翠姑家,却发现翠姑家院门大开,翠姑一家三口的尸体就躺在院子中。 沈曦的泪流的更凶了,她没有去管翠姑一家的尸体,而是强忍了恐惧和恶心,一边喊着“瞎子”,一边将翠姑家搜了一遍,结果,还是失望,这里,没有瞎子。 泪水如同决了堤的山洪,没个能停下的时候,沈曦的眼前模糊着,都看不清路了,她如同一个疯子一般,在左邻右舍间冲撞,不停的敲着别人家的大门,哭喊着问瞎子的下落。有的人家会隔着门告诉她一声没看见,而有的人家却始终闭门不开。 一条街跑遍了,没有人知道瞎子的下落。沈曦的心中布满了绝望,她的心很清楚的告诉她,在这个乱世,一个瞎子是活不下去的,可沈曦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几近疯狂的行为,她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找到瞎子,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第21章 沈曦在街上胡乱跑着,碰到一个人就冲过去问人家有没有看到一个眼睛蒙着布条的瞎子,已经对死亡麻木的人们只会冷漠的摇头,任凭他们的摇头将沈曦扔向绝望的深渊。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沈曦哭的再也流不出眼泪,她的嗓子也哭哑了,眼睛也哭肿了,终于有一个好心人告诉她,去城外的乱坟岗子上看看吧,死人都被扔到那了。 沈曦呆呆的应了,顺着那人指的路,来到了城外。 还没走到乱坟岗子,沈曦老远就闻到了一股恶臭。沈曦此时伤心欲绝,也顾不得臭味了,拖着沉重的步伐,慢慢走上了乱坟岗。 只看了一眼,沈曦就吐了出来。 乱坟岗上,群蝇乱舞,蛆虫满地,各种虫子在尸体上钻来钻去,有的尸体已经腐烂不堪,有的尸体血肉模糊着,有的尸体肚子涨的很大,仿佛下一刻就会爆炸开来……沈曦何曾看过这种地狱般的惨相,又被这恶臭一薰,好悬没有晕过去。 不过一想到瞎子,想到他们相守的那些日子,沈曦心中就有了勇气,她强迫自己看向那些尸体,试图从那满山的尸体中,找到自己熟悉的那个身影。 在乱坟岗走了一段,沈曦发现越中间越是腐烂的尸体,而边上的尸体都还保持着完整,这说明早死的人是扔在里边的,新死的人是扔在边上的,于是沈曦就围着边寻找。每当看到和瞎子常穿的蓝色衣服相似的尸体时,沈曦的心都会绝望的狂跳。 沈曦围着大大的乱坟岗走了半圈,没有找到瞎子的尸体,在这些尸体里面,却发现了不少来喝过粥的顾客和左右的邻居。骨瘦如柴的郭婶,还是丧命在了这场饥荒中,她深深塌陷的脸上,还保留着临死前那痛苦的表情;还有一个曾经给沈曦拜过年的小孩,他一脸的委屈,似乎在责问着这个残酷的社会,为什么不给他长大的机会;还有那个,在正月初一意气风发指点文字的俊俏书生清轩,他不是饿死的,是被人在他年轻的脖子上砍了一刀…… 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前些日子还看到的活蹦乱跳的人,会讲话,会笑,会跑会走,为什么,为什么说死就死呢? 沈曦每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心就会痛几分,痛到最后,她都麻木了,都不知道什么叫痛了。 当沈曦流着泪走到乱坟岗深处时,发现有几个面黄肌瘦的人正有气无力的拿着铁锹住那些尸体上埋土。 沈曦连忙跑过去,还没到跟前,只听有人喝道:“那个小娘子,别过来,小心中了尸气。”沈曦连忙停住脚步,嘶哑着声音问道:“你们这是在干什么?”那人回道:“天气太热,若不把这些尸体埋了,怕是会生出瘟疫来。小娘子,你来这里做什么?”沈曦抽泣了几下,眼中已经流不出半滴眼泪来了:“我家昨晚被人抢了,我丈夫不见了……” 那人同情的望着沈曦道:“小娘子,不是我说丧气话,尊夫恐怕是凶多吉少了。你也不用再找了,北边这一带都被我们用沙土盖上了,你想找也找不了了。” 听了这话,沈曦顿时觉得天塌了,眼前闪过一片黑又闪过一片白,乱的她头昏目眩。她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激飞了不知多少的苍蝇。 沈曦坐了好大一会儿,才强撑着立了起来,勉强道了声谢,然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 浑浑噩噩的,沈曦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家,反正等她清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到家了。 家,已经不再是那个温馨的家了。 门掉了,歪在一边,窗户整整齐齐地被一刀两断,窗纸破碎如沫。炕也被人刨开了,炕上的被褥没有了,破炕席被扔在了院子里,柜子里的衣服倒是没被抢走,不过被从柜子里扔出来了,扔的满地都是。厨房更是被抢劫一空,就连空坛子都被砸碎了,沈曦家的房契没有了,只有那张记录着贾如真和沈贾氏西的户藉卡被扔在了地上。沈曦刚买回来的那十来斤米,还有油盐,统统被人拿走了。就连院子中长的那几畦青菜,都被拔了个精光。 望着自己亲手建起来的小家被毁成这样,沈曦心底的悲痛和凄凉,用语言已经无法说出来了。 在院子中呆呆的立了好久好久,直到已经疲累的再也站不住了,沈曦才走回了屋里,连门都没有关,就缩在墙角不知是晕还是睡了过去。 不知睡了多久,沈曦被一阵翻东西的声音吵醒了。她慢慢的睁开眼睛,看见两个瘦成皮包骨的人正在翻柜子。 沈曦没有说话,也没有上去扑打驱赶他们,只是漠然的看着他们,眼睛里一点神采也没有。 那两个人翻了一会儿,什么也没找到,看了角落里的沈曦一眼,两个人默默的走了。 瞎子死了,似乎连沈曦的灵魂都带走了。沈曦不知道自己活着还能做什么。在这个乱世,自己唯一在乎的人都死了,那么,自己也不用再这么担惊受怕的活着了。不如就这样去了吧,没准等再睁开眼的时候,还是躺在自己那张舒适的床上,感叹着昨晚做了一个恶梦。于是,沈曦又闭上了眼睛。 混混沌沌中,又来了好几拔人翻找东西,大概是觉得沈曦快被饿死了吧,竟然没有一个人来打扰她。沈曦就这样,在昏昏睡睡中,不吃不喝的度过了一天又一天。当她几乎都快失去了知觉的时候,有人扶起了她,还给她喂了一点水。 是瞎子回来了吗? 沈曦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映入眼帘的,不是瞎子那熟悉的容颜,而是白发苍苍的李老先生。 李老先生见沈曦醒了,又端起碗来送到沈曦的嘴边,慈祥的看着沈曦道:“沈娘子,喝点水吧,我这里还有一把米,你不会饿死了。” 沈曦艰难的把头歪在一边,艰难的说道:“不……了,我……去找……我相公……” 李老先生这些日子见惯了生死,听沈曦这样说,眼中连波澜都没起,只是仍劝沈曦道:“沈娘子,可不能这么想,你现在的情况,你相公肯定不愿意你去找他的。”见沈曦又要闭上眼睛,李老先生连忙道:“死有什么大不了的,可你这一死,你相公岂不是要断了血脉?你相公若是在天有灵,必不愿让你斩了他的宗祠的。” 血脉? 沈曦一激灵,连眼睛都睁的大大了,她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我……怀孕了?” 李老先生道:“你个傻女子,连有了身孕都不知道,我刚才已经给你诊过了,你已经有了一个多月的身孕了。” 真的怀孕了?她怀了瞎子的孩子?自己企盼已久的孩子,竟然是已经悄然来临了吗? 这突如其来的惊喜,激的沈曦心脏一阵剧烈的收缩,在一阵抽搐的疼痛中,沈曦晕了过去。 等沈曦再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李老先生还守在她身边,一见她醒了,就端过来一碗米汤,碗底有一层薄薄的米粒:“沈娘子,快吃了,吃完了就有力气了。” 沈曦浑身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稍微动一动眼前就会天旋地转,李老先生见她挣扎不起来,只得把她扶起来,将碗端到了她的嘴边。这一次,沈曦如得了琼甘玉露一样,把一碗米汤喝了个精光。 李老先生将沈曦放平,这才笑道:“这就对了,为了肚子里的孩子你也得活下去。别太绝望了,没准过了些日子朝廷就会来放粮了,且忍这几日吧。” 沈曦长出了一口气,仍虚弱的向李老先生道:“李先生……谢谢你……”要不是李老先生救她,自己恐怕是要随瞎子去了。想到瞎子,沈曦心中仍是痛的一抽一抽的。 李老先生也笑了笑,可惜瘦骨瘦骨嶙峋的,笑起来实在是有些吓人:“谢什么谢,谁还没个落难的时候?好了,你歇着吧,我要走了,家里还有一大家子等着吃饭呢,我得去捡点柴。” 沈曦连忙问道:“你住哪……怎么找……你?” 李老先生道:“我住在城南城门口的李家老宅,你若是有什么不舒服的或是不懂的,就去找我。一般的小病,我还是能对付的。”说罢,老人家蹒跚着走了。 城南的李家老宅,沈曦将这个地址牢牢的记在了心间,等自己精神了,一定要回报他老人家。 李老先生走后,沈曦又在地上躺了半宿,大概由于肚中有食的原因吧,到夜深的时候,觉得精神了许多,身上也有了点力气。沈曦强撑着起了身,摇摇晃晃的走到门口,将歪在一边的大门扶起来关上了。就这么一点动作,就累得沈曦呼呼直喘,摇摇欲坠,让她不得不坐在地上歇了好大一会儿。 等休息够了,喘的也不那么厉害了,身体也有一点劲了,沈曦又费力的搬来几块石头,把院门给挡上了。沈曦怕石头少了有人能闯进来,搬一块就歇一会儿,搬一块就歇一会儿,一连搬了十几块,这才住了手。 搬完石头,沈曦又在地上躺了半个多小时,一是休息一下攒点体力,二是听一下街上是否还有动静,是否还有人走动。 当沈曦确定没有人走动以后,她走到厨房,找到了一个断了柄的铲子,想了想后,她又找到了刀和一个没有摔碎的木盆。这些东西不是吃食,也没什么价值,自然没人要它们。 沈曦拿了这些东西,找到一个米袋的位置,坐在那里,小心翼翼的一铲一铲的挖开了地面,生怕弄出动静来,沈曦挖的十分小心。 沈曦体力不行,挖几铲就会停一下,一边休息一边听外面的动静,在确定没有动静后,她会继续再挖。挖了小半宿,沈曦才挖到了米袋。 沈曦用刀割开了油布和米袋,静静的捧出了一盆子米,然后她将米袋又用油布盖好,将米袋又埋了起来。埋完后,她又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打上来一桶水,将水泼在上虚浮的土上。做完这一切,她回了厨房,趁着天还没亮的时候,煮了半锅粥。 粥刚一煮熟,还没等晾凉了,沈曦就狼吞虎咽的吃了一碗,她不敢多吃,怕把已经饿的萎缩的胃给撑爆了。吃罢饭,沈曦又有了些力气,她将那盆子米装进了一个布袋里,然后把灶里的火浇熄了,把米袋塞进了灶膛里,上面还盖上了灰。 至于剩下的那点粥,在天亮前,沈曦又吃了两碗,然后把剩下的那半盆子,用盖子盖好,塞进了已经塌掉的炕洞里。 第22章 到天光大亮以后,沈曦的身体已经好了很多,她找来两块破木板,权当是床板,然后在上面又躺了半天,休养生息,可能是由于大门被挡住了的原因吧,并没有人闯进来。中午的时候,沈曦将炕洞里的粥拿出来,吃了一半,剩下的那一半,又盖好放回了原地。 吃过了几顿饱饭,沈曦的精力恢复了不少,她忽然想起了隔壁的翠姑一家,于是扒着墙头看了看,发现翠姑一家的尸体已经不见了,大概是被人清走了吧。沈曦知道翠姑家没人了,而自己家和翠姑家的墙又不高,怕是会很轻易的被人跳进来,于是她打开了大门,把翠姑家的大门拴上了,又从街上捡来了不少石头碎砖头和烂木头。看看天色将晚,沈曦又将大门用石头堵死了。然后吃光剩饭,躺到木板上又睡了一觉。半夜的时候,沈曦用白天捡来的碎木头又煮了一锅粥,自己喝了一碗后,剩下的仍是藏了起来。 第二天,沈曦的身体更好了,她上街捡了不少的东西,死的人多了,好多宅子都成了废宅,象砖头石头和木头这类的东西,随处可捡。街上基本上没有什么行人,饥饿使得人们不再有多余的力气可以在街上闲逛,沈曦也专捡那没人的地方走,到也没有碰到什么危险。 沈曦觉得东西捡的差不多了,就自己和了泥,将墙头加高了,直到把墙头加高到了沈曦觉得安全的高度后,沈曦才停止了这一疯狂行为。然后接下来的两天,她又捡回了不少的木头,把院子码的密密麻麻的,确保短期内她不会缺柴烧,最后她用几根大木头,把院门彻底封死了。 可即便是做了这么多,沈曦仍是没有感觉到一丝丝的安全感,每天晚上,蜷缩在那破门板上,她都是胆战心惊的,生怕会象那天夜里一样,忽然就有人闯了进来,置她于死地。在这恐惧与煎熬中,沈曦只觉得度日如年。只有将手搭在小腹上的时候,感受着里面小生命的气息,沈曦才能给自己一点点活下去的勇气。 这个小生命,是自己心心念念五个月之久的,是瞎子留给自己的。 瞎子,瞎子……你怎么忍心,丢下我一个人,孤单的活在这险恶的人世。 瞎子,瞎子…… 沈曦疯狂的在心里呼唤着瞎子,泪珠不断的从紧闭的双眼中的滑落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不知是因为这个地方已经被人搜过了,还是沈曦堵死的门推不开的原因,竟然没有一个人来沈曦家闯过门。沈曦天天夜里爬起来做饭,然后吃一天。现在是七月尾,正热的很,饭放一天就会馊了,沈曦不敢多做。在沈曦一天吃四顿饭的将养下,沈曦的身体慢慢的恢复了正常,虽然还是瘦的厉害,但也不是动不动就头昏眼花了。 就这样闭门不出的又过了几天,在一个中午,沈曦听到有人咣咣咣的砸门。 又有强人来抢粮食了?沈曦如惊弓之鸟一样从床板上蹦了起来,嗖的一下冲进厨房,将家中惟一的凶器菜刀紧紧的攥在了手里,然后小心翼翼的躲到了大门后面,若有人敢冲进来,她就给他一刀。 正在她如临大敌连大气都不敢出的时候,外面的人又喊道:“沈娘子,沈娘子,你还在里面吗,你还活着吗?告诉你个好消息,你不用再躲了,我们这里不会再打仗了,中岳国不会灭亡了。七天前咱们的剑神出现在战场上了,已经击杀了洪峰。沈娘子,我们不用打仗了,不用灭国了,朝廷已经下令要赈灾了,咱们很快就要有粮食吃了。沈娘子,你还在吗?” 那人一说话,沈曦已经听出那是李老先生的声音了,再后来,又听到说不用打仗了,霍中溪出现了,沈曦只觉得心中一轻,然后喜悦溢满了胸膛,此时此刻,沈曦觉得,霍中溪就是神,是比如来佛祖玉皇大帝都伟大的神。 沈曦放开声音大喊道:“真的吗,李先生,这是真的吗?咱们真不用打仗了?” 然后外面李老先生哈哈大笑道:“真的,千真万确。沈娘子,我要是骗你,下辈子就托生个大青牛,驮了你去天上参拜王母娘娘。” 连李老先生都会开玩笑了,可见他是欢喜疯了。沈曦不再犹豫,一边笑着流泪,一边拆着门上的木头。 沈曦叮叮咣咣的砸了好久,才终于将大门砸开了,门一开,她就看见李老先生正喜气洋洋的站在大街上,只是已经瘦的不成人形了。 沈曦抹了抹眼中的泪,笑道:“李老先生,您这消息确切吗?” 李老先生道:“确切,绝对确切,现在全镇子都传开了,你没见现在街上的人也多了吗?” 沈曦左右看看,果然在街上看见了几个瘦骨嶙峋的人影,脸上都带着喜气。 沈曦这才将心放到了肚子里,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李老先生将消息带给了她,就要告辞而去:“沈娘子你一会儿还是把门关上吧,赈灾粮要过些日子才能到呢,你还是小心点为上。” 沈曦叫住李老先生,低声问道:“先生,你家是不是也没粮食了?” 李老先生苦笑一声:“我家早已是败了,剩下的那点钱虽然都让我买米了,无奈家中人多,再加上老友一家,能支撑到现在,已经不错了。” 沈曦轻声道:“先生,我这里还有米,你晚上来一趟吧,白天太打眼了。” 李老先生断然拒绝道:“不用担心我,我随便弄点什么都能填饱肚子,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了,还是自己留着吃吧。” 沈曦坚持道:“先生,我有分寸的。” 李老先生知道沈曦做事极有条理,不是那不知轻重的人,琢磨了一会儿后,终于点头了。 李老先生走后,沈曦又将门用木头给堵上了,然后带着狂喜的心情,在院子中转了半天。 以前提起武神的时候,沈曦常常会有不屑一顾的念头,实在是因为在前世,国家的命运从来没有维系在一个人身上过。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不可能左右一个国家的命运。也因为,在前世,武功已经势微,一个平凡人终其一生,可能都不会碰到一个学武的人,所以对武功,沈曦也是抱着怀疑的态度来看待的。 可在这个社会,经过了这场残酷的风波,沈曦终于明白了武力的重要,对武神也有了一个全新的看法。看来这个霍中溪,绝对是个值得人敬佩的人物。 “瞎子,瞎子,你听到了吗,不用打仗了,不用打仗了,瞎子……”沈曦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喜还是悲了。 晚上的时候,沈曦听到附近没有动静了,就拿了铲子,悄悄的挖出了一袋米,然后将米放到了院门边上,等待着李老先生。 半夜的时候,一直守在门口的沈曦听到了门外传来了脚步声,然后她听到李老先生压低了嗓子叫道:“沈娘子,沈娘子。”沈曦从门缝中又确认了一下是李老先生,就轻轻的将门打开了,也没让李老先生进来,只是将那袋米推了出去,然后迅速将门又堵好了。 李老先生在门外低声说了句“沈娘子,大恩不言谢”,就背着米走了。 沈曦当初埋的米很多,院子都差不多埋满了。经过这几个月的消耗,院中的米还没吃到一半呢。既然李老先生说朝廷就要来放赈了,也就没有必要再死守着这些粮食了,何况李老先生还救了她一命。不,是救了她和孩子两条命。 又过了两天,李老先生过来告诉她,朝廷已经派人来了,赈灾的米和银子已经在路上了,许多灾民得到了消息,已经都赶回了镇子,李老先生叫沈曦把门锁严了,在这个时候千万别丢了性命。 听了李老先生这话,沈曦立刻就又给大门加了几根大木头,黎明前的黑暗,是最让人疏忽,也是最要人命的。自己孤身一个妇道人家,还是小心点的好。 沈曦数着日子,盼望着朝廷的赈灾米粮早点到达这里,大家不饿了,自己才能安下心来,可刚过了三天,沈曦家的房门又被啪啪的拍响了。沈曦听到李老先生焦急的喊着她:“沈娘子,快过来,我有急事。” 沈曦赶紧来到院子中,隔着门就问道:“李老先生,可是朝廷放赈的到了?” 李老先生扒在门缝里,低声道:“沈娘子,大事不好了,咱们恐怕等不到放赈了。” 沈曦一惊,难道霍中溪出事了,北岳国又要打进来了吗?于是她连忙追问道:“怎么,又要打仗了?” 李老先生摇摇头道:“不是。”他忽然将声音放的低低向门内说道:“沈娘子,这几日涌进来的灾民太多了,前天有十来个人忽然都发起了高烧上吐下泄,昨天又有三十来人得了这个毛病。我略通医术,觉得这似乎是得了疫病。” “疫病!!!”沈曦惊呼一声,立即伸出手又将手捂的紧紧的。 疫病,就是后世人们所说的传染病。在后世医学那么发达的年代,得个禽流感什么的照样得死人,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疫病几乎就是死亡的代名词,而且是大批量的死亡。沈曦记得历史上就曾有过死几百万人的传染病,象霍乱黑死病什么的。 沈曦不通医术,自然不知道这可能是什么传染病,不过她信得过李老先生。在古代,由于医学不发达,大夫也少,一般的读书人都会看病诊脉,而且其中确实也出了不少的医学大家。沈曦知道李老先生做人迂腐方正,若不是十拿九稳的事,他是不会轻易说出口的。 何况,从六月开始,已经断断续续的死了不少人了,七月份的时候,饥民们更是成千上万的死去,此时正是酷暑大热的时节,腐烂成山的尸体,真的很容易引发瘟疫,这由不得沈曦不信。 第23章 李老先生向沈曦说道:“沈娘子,你若听我的话就早早离了这里吧。这疫病一起,这附近没有什么地方是安全的了。你听我的话,走的远远的,不要再回来了。” 沈曦伤心道:“先生,你说这天下,还有安全的地方吗?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呢。” 李老先生苦笑道:“我告诉你,你出了镇子,一直往东走,不要停,直到走到海边为止。海边上的人有个习惯,一旦内地发生了疫病,他们都会搬到海岛上去住,在海边上,是万万没有性命之忧的。” 沈曦听着李老先生的话中,带着无尽的悲意,似乎他不打算离开,于是追问道:“先生,你走吗?我一个妇道人家,单身上路不方便,能不能和你们一起走啊?” 李老先生沉默片刻,低声道:“我的家财都买粮食了,现在是身无分文,如何能走呢。只好在这捱着,等朝廷的赈粮和赈银到了,再做打算吧。” 沈曦也沉默了好大一会儿,然后道:“先生,今晚你再来一次吧,我将余粮都给你,明天一早我就走。” 李老先生叹了一口气道:“明早我来送你出城,你自己千万莫一个人走,现在灾民这么多,难保有几个长坏心的。” 沈曦答应了。 李老先生走后,沈曦将墙角扔着的破衣服捡着能穿的拿出来,不能穿的,她找来剪刀针线,把破布缝成了两个包袱。一边缝着,沈曦那泪也一边流个不停。这件里衣,是瞎子的。自己挣钱买来,日日帮他穿帮他脱帮他洗,就连袖口的破处,也是自己用不熟练的针线,歪歪扭扭的帮他缝的。可现在,衣服还在,人却已经不在了。 沈曦现在终于知道李清照为什么能写出“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这样的名句了,因为她们,都失去了自己的丈夫,失去了她们最在乎的人。 沈曦强忍了悲伤,一针一线的缝完了包袱,然后将自己和瞎子的衣服捡着还完整的包了两件,想起这个世道买东西恐怕不容易,沈曦又往包袱里包了一小包盐。下午的时候,沈曦在这个不大的院子中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想要把这个给了她温馨给了她美好回忆的房子深深的记下来,一处不落的记下来。因为在这里,她得到了一个人,又失去了一个人…… 半夜的时候,李老先生果然来了。沈曦将他引进来,把家中剩余的米面盐油都让他拿走了,然后两人约定,明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他来接沈曦。 等李老先生走了,沈曦又刨出来了一袋面,然后趁着黑夜,烙了许多硬面饼。为了让这饼不容易变质了,沈曦一滴油也没放,光放了点盐。直烙了二十多张,沈曦才罢了手。等晾凉了后,她将这些饼用厚棉衣包了起来,确保从外形上完全看不出里面有饼的形状。 做完这些,她又去井里,把那二十个银元宝拿了出来,她找来一些细柴草,又找来些破布,将十个元宝都絮进了柴草里,用破布做成了一个不大的厚垫子。自己看了看,从外表看,完全看不出这厚垫子里有东西,这才放心的将厚垫子也包进了包袱里。 还剩下的十个元宝,沈曦揣了一个在怀里,又拿了一块破布,将剩下的那九个包了起来,然后她将放饼的包袱背到背上,剩下的衣服沈曦用另一个包袱包上,系好挽在胳膊上,沈曦看了看,自己现在的形象,和一个逃难的穷苦妇人没有什么两样。 沈曦掂了掂手中的衣服包袱不太沉,又找了块布包了一点面放了进去,这个世道,多一点粮食,就是存活的资本。想起来路上还要喝水,沈曦还拿了一个小小的陶罐。 天还未见亮光的时候,李老先生在门外低低的喊了几声,沈曦早就在等他了,赶紧开了门。李老先生也没进来,只是放低了声音道:“都准备好了吗?咱们走吧。”沈曦拉了拉李老先生的衣袖,轻声道:“李先生,进来一下。”李老先生也没敢问,一闪身就进了院子。沈曦把门关严,听听附近没有动静,领着李老先生来到院子当中,指着菜地道:“先生,这里还埋着粮食,这里有盐和油,这里也是粮食……”沈曦将院中还埋着东西的地方,一一指给李老先生看:“以前这事我不敢露,是怕被人抢了去。现在我要走了,这东西就留给李老先生吧。东西还有很多,会顶一阵子的。” 李老先生一见沈曦留给他这么多的粮食,不禁老泪纵横:“沈娘子,我也不谦让了,这些粮食我就都收下了。前几天若没你周济我家的那袋粮食,老朽的孙子就饿死了,你这救命之恩,我们一家永远也忘不了。” 看着已经饿的走路都不利索的李老先生,沈曦带着一丝愧疚道:“先生,也怪我没早拿出来给您送点去,实在是我被抢怕了。上次若不是走露了消息,我相公也不会……”想到炕上的那一大滩血和死不见尸的瞎子,沈曦的泪也流下来了。 倒是李老先生比较看得开,劝沈曦道:“你留这么多粮食给我,我怎么会怪你呢,我谢你还来不及呢。以后你也看开点,好好把孩子养大了,替你丈夫留一丝血脉,让他不做无嗣之鬼,你也算是对得起他了。” 沈曦哭着点了点头。 李老先生道:“天快亮了,咱们快走吧,要不等那些灾民都醒了,这城就不好出了。” 沈曦擦了擦眼泪,最后看了一眼这两间小房,然后跟在李老先生身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 由于天早,街上还没有什么人走动,只是在街道两边,有不少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灾民缩在墙角睡觉。李老先生似乎对这里很熟,只挑了人少的地方走,倒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两人小心翼翼的走了有一刻钟,终于走出了城门。 李老先生又将沈曦送出去了有二里地,前方是一个灾民也看不到了,这才停住了脚步,对她说道:“你顺着这条路,一直往东走。你且记住,见城莫入,现在大城镇已经封了门,不准灾民入内,小城镇都和咱们这镇子差不多,挤满了灾民。你捡人烟稀少的小路走,只要大方向没错,你总会走到海边去的。” 沈曦看着前途未卜的前方,心下一阵发怯,李老先生似乎看出了沈曦的害怕,又嘱咐她道:“一路上你小心点,碰到坏人就远远的躲了,实在躲不过去,就好好求求人家,坏人也都是被这世道逼出来的,没准就不会为难你这么个孤苦妇人了。你切记不可洗脸,也不可把身上打理干净了,蓬头垢面的,不易引人注意的。别害怕,去吧,去海边找条活路,这个地方,以后不要再回来了,要是疫病真起来,这地方怕是会被夷为平地。” 沈曦听着李老先生的殷殷嘱托,语气虽然淡然,但是也含了绝决的意味在里面。沈曦低下头去,从包袱中拿出一个包的严严实实的小布包,交给李老先生道:“老先生,此地一别,恐怕再也没有什么相会的日子了,蒙你大恩,救活我和孩子两条命,我也没什么可报答您的,就送您个小物件留个念想。您先别看,等我走了后,您再看。” 李老先生接过小布包,向沈曦道:“快走吧,早走早安生。记住,别进城里,城里人多,现在天热,疫病传的是很快的。” 沈曦答应了,这才别过了李老先生,迈开脚步奔东方而去。 看着沈曦走远了,都看不到人影了,李老先生才伸出枯瘦的手指,将那小布包打开了。里面赫然躺着九个银光闪闪的元宝。李老先生颤抖着嘴唇,喃喃自语道:“沈娘子,你这是要救我们一家人的性命啊!我李桢在此发誓,我李氏一族,必报沈娘子大恩,若有违誓,天地不容!” 李老先生回去后,赶紧让家人收拾东西,准备出逃。夜里的时候,李老先生带着儿子和老友,将沈曦院子里的粮食和油盐都取了出来,留下自家用的,剩下的都连夜送给了族人和朋友。天大亮后,李老先生和家人带着沈曦给的九十两银子,离开了小镇。 李老先生走后四天,城中暴发了大规模的疫病,一城的人几乎全都染上了病,一些没得病的人赶紧收拾东西逃离,然后他们身上的病菌,被带到了更多的地方。七天后,朝廷派来了军队,在确定医治困难的情况下,军队果断的屠城焚尸。真如李老先生所言,小镇被夷为了平地。 而此时,沈曦已经离开小镇几百里远了。 出了小镇,沈曦一路往东走,饿了就啃饼子,渴了就随便在哪个村子的水井里打点水,也不敢去农家住宿,生怕这饥荒灾年着了别人的道,晚上的时候,沈曦在离村庄远远的田地里,在一个柴禾堆里睡了一夜。好在现在天还不太冷,也好在沈曦拿了几件衣服能盖在身上,倒没有风寒着凉。 现在才八月初,依时节来算,现在地里应该长满了庄稼才是,可饥肠辘辘的人们,已经等不到庄稼丰收了,地里的庄稼早就抢吃一空了,就连地面都干净的很,连根野菜都没剩下,全被挖光了,玉米只剩了茬头在地里面,就连秸秆都已经被吃掉了。树上的树叶能吃的也已经捋净了,有的树上,连树皮都揭下去了,只剩下光光的树木,孤单的立在烈日和星空下。饥荒后的惨状,就如此清晰又残酷的摆在了沈曦的面前。 沈曦谨听李老先生的教诲,怕真的发生瘟疫,看见有城就绕开,只走乡下土路,她也不敢过多的在一个地方停留,整天整天的都在走路,直到累的不行了,才蜷在哪里休息一下。才走了一天,沈曦的腿就肿了,不过她还是不敢停,忍着疼痛,一直不停的向东走。 这么辛苦的日子,沈曦从未经历过,有好几次,她都累的不想再走了,想躺在地上,再也不起来了,可每当她的手抚过肚子时,她的身上就又充满了力量,不为自己,只为了孩子,自己也要活下去。这个孩子,自己可是已经盼了两辈子了。 第24章 沈曦本想看着谁家有马呀驴呀什么的,就花钱买一头,可正值荒年,人们家里的牲口早就杀掉当口粮了,谁家还会留着这些还得张嘴等喂的吃货呀。沈曦无奈,仍得一步一步丈量着长无尽头的路。 沈曦并不知道,在她走了五天后,镇子就暴发了瘟疫,她也不知道,这场瘟疫让镇子彻底的消失了。她只记住了李老先生说的话,别靠近城镇,只捡人烟稀少的地方走。几天路走下来,沈曦满身灰尘,再加上头不梳脸不洗,大老远上身上就能闻到一股馊味,好在这世道人人都这样,也好在沈曦走的路都碰不上几个人,所以沈曦这一路行来,倒也安全的很。 沈曦包袱中那没油的硬面饼子确实很不容易变质,即使在这么热的天里,楞是一张也没坏,只是变的干硬干硬的,咬都咬不动,每次要吃的时候,沈曦都得先拿水泡泡。不过就这样的饼,沈曦也只敢一天吃一张,她不知道这些饼吃完后,就算她有钱,还能不能买得到粮食。 一直走,一直走,干燥的土路似乎没有尽头。沈曦顶着大太阳,一步一步艰难前行。偶尔遇见一个人,她也远远的躲开,生怕碰到一个坏人,要了她和肚子里孩子的命。前方,虽然不知道会遇见什么,但李老先生说过,海边,会有活路。 沈曦长这么大,从没如此的艰难困苦过,一直走呀走,不敢停下来歇息一天,今天醒了,都不知道今晚要睡在哪。沈曦睡过草堆,睡过桥下,睡过空屋,睡过荒野,在大树下打盹,在荒山中过夜……最让沈曦感到害怕的一次,是她在一个空屋中睡觉,半夜惊醒时,黑暗中有一个身影正在翻她身边的包袱,沈曦吓的几近崩溃,还好她没有尖叫出声,在紧张和惶恐中,她抄起了头下枕着的一块砖头,拍在了那人的头上,然后抓起自己的包袱,头也不回的跑进了黑暗的荒野中。这是两辈子加起来,沈曦第一次伤人,虽然知道以自己现在的体力和力道根本不可能拍死一个人,可沈曦还是忐忑了许久。不过当沈曦走到一座雄伟的高城之前后,这忐忑就变成了发愁。 眼前这座城池,左右都是高山,它就坐落在这条唯一的通道上,面西背东,把道路堵了个死死的。沈曦赶到这座城池前时,城外面已经挤满了灾民,不过在城墙外百米的距离,是一片空地,没有灾民在那里停留。 沈曦不敢冒次,就远远的待在一个人少偏远点的地方观看,看了好久,城门仍是紧闭不开,城头上站着盔甲鲜明的士兵,那百米的空地也没人敢过去。 沈曦本想一直沿着山脚走,把这座山绕过去,不过这座山看起来延绵的很长,不知有多少里,沈曦想了想,走到一对也待的比较偏远看起来也无害的母女面前,轻声问道:“大姐,要往东走就必须要过这个城吗?能绕路吗?” 那对母女也十分的褴褛,当娘的妇人大概三十多岁,怀里搂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正满脸愁苦的坐在一块石头上,听见沈曦问话,那妇人长叹了口气答道:“要是能绕过去,咱们也不必在这里穷等了。这山大的很,往南走到南岳了,往北走得走到丰余城才能绕过去,丰余城发了疫病,这里有不少人都是从丰余来的。” 沈曦一听,如失水的植物一样,顿时蔫了下来。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若是他路,是绝对不会死守在这座城池前面的,既然丰余城爆发了瘟疫,而丰余城的人又都往这里跑,那么这里,也不安全呀。 自己离乡背井抛家弃业的来到这里,绝对不是来送死的,再想想办法,如果能过关最好,如果过不了,自己必须离开这里,再想别的法子。 沈曦也坐在一块石头上发愁,忽听得城上有人高声喊道:“城下的人听好了,这里是军事重地,只管打仗守边,赈灾救荒你们得去找府衙,朝廷既没拨给我们粮食也没拨给我们银钱,我们是没有那么多粮食管这么多人吃饭的。请大家速速离去,不要再围在城门之外了,从现在开始,你们要再后退一箭之地,一刻钟之后,谁若还在一箭之地内,按犯边侵城处置。” 这话一喊完,就有人立刻站起来往后退,好多人都退到沈曦这里了,吓的沈曦也只得后退,和这群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有好几个人,磨磨蹭蹭骂骂咧咧的不愿离开,也有人大概饿的没力气了,没有挣扎起来,一共还有十来个人没有后退。 过了一会儿,城门开了,出来了一队手执弓箭的士兵,他们旁若无人的一字排开,弓箭上弦,那几个人一个情况不对,立即转身就跑,可是已经迟了,有一个士兵手上的旗子一落,那些箭嗖一声离弦而去,那十几个人立刻被射成了刺猬。 一股新鲜的血腥味扑面而来,让很多人立即呕吐了出来,也有好多人,看着眼前的那滩鲜血,眼中表露出来的,是退不去的惊惧和惶恐。 沈曦已经顾不得理会这脏不脏了,恐惧和愤怒已经占据了她的整个脑海。 这是屠杀,是赤【裸】裸的屠杀! 难道这样杀人都没人管吗? 这个世界,难道真的就没有天理了吗,也没有王法了吗? 沈曦捂住眼睛,眼角流出了绝望的泪水。 若不是自己生性胆小,要是刚才自己冒冒失失的跑上去,会不会也…… 沈曦不敢想,也不愿去想,在这个荒时灾年,在这个没有详细法律约束的年代,在这个皇权至上的社会,普通老百姓的命是那么的不值钱,当真连蝼蚁都不如。 有几个士兵走过来,象拖死狗一样,把那十来具尸体拖走了,又有士兵过来,在血迹上洒上了一层土,那十来个人在这世界上的痕迹,就这样被抹去了。沈曦盯着那再次关起来的城门,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来,对没有希望的前路,再一次迷惘起来。 沈曦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走,南走肯定进不了南岳,北走有瘟疫,西边,自己是从西边来的,也有瘟疫在追赶,可东边,城门紧闭。去路不通,又无路可退,沈曦真的不知道自己这一次该何去何从了,在这乱世,难道当真没有普通人的活路吗? 夜晚很快降临了,城外的饥民们就躺在这荒野之中睡觉,沈曦也缩在一块石头旁边,睁着眼睛支楞着耳朵,却是不敢睡。沈曦面躺的方向是朝向灾民朝向城墙的,因为这样有什么情况她会第一时间发现。 乱世出暴民,沈曦怕自己要是睡过去了,万一出了什么事,自己会枉送了性命。 黑夜中声音格外的清晰,沈曦听到了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也听到了低低的哭泣声,听到了有人痛苦【呻】吟,还听到了有人说着不知所谓的梦话…… 忽然之间,沈曦的眼光在扫过城墙的时候定住了,因为她发现,似乎有两个人腰间系了绳索从城墙上下来了。 这两个人是干什么的? 秘探? 逃兵? 来杀灾民的? 沈曦的脑海中闪闪种种可能性,心却越发的吊了起来,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 那两个人轻盈的走在灾民间,时不时的拎起一个人来,和那人耳语几句,若那人点头了,另一个人会将那人送到城门口,若那人没点头,这人也会将那人拎走。 这是在干什么?看样子不象屠杀。 沈曦紧紧的盯着那两个人,耳朵竖的尖尖的,试图听到一丝半语。 那两人一连送了十来个人到门口,挑选人的时候也离沈曦越来越近了,好久好久,微微吹拂的夜风才送来几个不清不楚的词句。 “……一百……” “……爱走不走……” “……再过几天……走不了了……” 沈曦心中希望的小火苗忽的一下就燃烧了起来。 这两个人,不会是要安排人偷渡过城吧? 自古财帛动人心,穷当兵的能有多少钱呀,现在有这么一个捞钱的好时机,一人一百两,十个人就一千两,这一夜得的银子,怕是比他们一辈子的军饷都要多,他们会铤而走险,也在情理之中。后世的贩毒,抓到就有可能会被枪毙,可还有很多人在进行着这场罪恶,这不都是为了钱吗? 沈曦在这里数着,那两个人在领了二十三个人以后,就两人同时往回走了。 机不可失,生存时机就在眼前,拼了! 沈曦咬咬牙,一鼓劲的站了起来,轻手轻脚的就跟了上去。 那两人毕竟是当兵的,警觉性还是有的,在沈曦还没靠近时就发现了她,一个人回过身来,轻喝道:“什么人!” 沈曦放低了声音道:“大人,我也想要到城东去,您多带我一个吧。” 那人长什么样也看不太清,沈曦只看到他留了一部大胡子,他也没有穿戎装,只穿了一件普通的布衣,不过他那饱经风霜的脸和隐隐透出的锐气,都让人看得出这人不是一般的平民老百姓。 大胡子打量了沈曦一番,见沈曦象个乞丐婆子一样,不由嘲讽道:“一百两银子,你有吗?” 他本以为沈曦又是一个异想天开趁机占便宜的主,这种人他见多了,正在考虑是放她回去还是给她一刀的时候省得走露风声的时候,他却听到沈曦轻轻道:“我有。” 大胡子怔了一下,又不信的嘲笑道:“现在拿出来我看看,你若真有,一会儿我亲自送你过城。” 沈曦解开包袱,将那破垫子递给了他,淡淡道:“大人,你摸一下,这里面正好有一百两。” 大胡子当真伸出手将那垫子接过去了,使劲按了按,还真按到了里面有十个硬硬的东西。他仍有些不信,一把撕破了垫子,里面银光闪闪的露出了两个银元宝。 大胡子把破垫子往怀里一塞,意味深长的向沈曦道:“真没看出来,你到是个有心计的。跟我走吧,一会儿我送你过城。” 他们两人并没有立刻带他们进城,而是由另一个人先挨个给他们把了一次脉,到沈曦的时候,那人竟然惊讶的“咦”了一声,大胡子立刻走过来道:“怎么,她染了病了?” 把脉那人摇头道:“这倒没有,她是有身孕了。”大胡子看了沈曦一眼,立刻转过身去道:“有有问题的吗?”把脉那人摇了摇头。 大胡子走到城墙边,使劲晃了晃早就垂在墙根边的一根绳子,过了一会儿,城门轻轻的打开了一条缝。 “快进去。”大胡子催促着,让这二十多人排成队,挨个悄悄的进了城。 第25章 城里一片漆黑,既没有点灯笼也没有点火把,只能借着不太明亮的月光,隐隐能看到城里纵横的街道和一片片黑乎乎的房子。 暗中又窜出了两个人,在前头给沈曦他们这二十来人带路,那大胡子在后面低声道:“跟着他们走,不要出声,谁要是出声,我立刻就给他一刀。”这二十几个人被他狠戾的话给吓到了,都小心翼翼的往前走着,连大气都不敢喘。 沈曦是最后一个交钱的,自然就排在了队伍最后面,那个大胡子就走在她身后,不过他步子大,走的也快,几步就将沈曦超了过去,在经过沈曦时还低喝了一声:“快点,要是被人发现了,你们的脑袋就搬家了。”沈曦不想脑袋搬家,只得努力加快了步伐。 沈曦也不敢向左右多看,何况这黑乎乎的也看不出什么来,只好盯紧了队伍,尽量不掉队。 跑着跑着,前面忽然有人低叫了一声,大胡子猛跑两步追了上去,跟在他后面的沈曦看见他动作一大,一包东西就从他身上滑了出来,叭嗒一下就掉在了地上,跑步的声音恰恰压住了这一点声响,大胡子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掉了东西,继续向前跑去了。 沈曦蹲下身去,将那东西捡在了手里,东西一入手,沈曦就摸出来了,这是一包银子,里面包的是好几个元宝。她这一停顿,就落后了一大截,那大胡子处理完前面的事,回头一看,见沈曦掉队了,立刻怒冲冲的转回了身,迎面就扬起了巴掌,不过大概是怕打巴掌发出声响,他的手到了沈曦脸上,就改成拧了,他狠狠的在沈曦脸上拧了一把,还压低了声音狠狠骂道:“作死的东西,越让你快你越慢,找死是吧。” 他那长年练武的大手,手劲特别大,沈曦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成一片,用手一摸时脸却是已经肿了起来了。被人如此的欺负,沈曦的火气也出来,她很想大声和他理论,也很想用力还回去,可理智告诉她在这个时候和这人别劲是很危险的行为,眼前这人要杀她根本就不用费劲,自己死了不打紧,可自己肚子中还有孩子,这险冒不得。 沈曦只得咽下了这口气,忍气吞声的将那银包递给他道:“你东西掉了,我帮你捡起来了。”说罢把银包往他怀里一塞,也不再理他,立刻向前跑去。 大胡子看了看怀中的银包,又看了看沈曦远去的背影,轻轻驻足了片刻,也拨腿追了上去。 大概是碍由山势的原因吧,这座城建的并不太大,沈曦觉得他们并没有跑多长时间,就到了东城门了。前头带路的两个人将人带到门口后就没入了黑暗中,然后又有两个人出现在城门口,他们在门轴上浇了一些东西,然后他们依次拿下门上封门的大木门闩,那门就悄无声息的打开了一条缝。 “快出去。”两人催促着,将这些人一一赶出门外。 才二十来人出城,速度是很快的,眨眼功夫就轮到了沈曦,沈曦刚要钻出去,忽然被人拽了拽衣服,沈曦刚要回头,却听到大胡子小声又急促道:“出去后立刻趴在城墙根别动,天亮后可以走。”沈曦还没来得及明白是什么意思,就被大胡子推了出去,在她身后,那扇大门又悄无声息的闭上了。 沈曦前面的人一出了城,立刻就消失在黑暗中,跑的都没影了,只留下沈曦孤单的站在这高大又黑暗的城门口。沈曦本也想走,可一想到大胡子的话,特别是他的语气是那样的急促,不由就犹豫了几分。大胡子虽然拧了她一把,不过自己将银子还给了他,他完全没有必要再害自己,他的话,应该可信。听他的口气,莫不是这漆黑的前路,会有什么危险吗? 一想到这里,沈曦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她迅速沿着城墙根向南跑了二百米,然后找了个稍微有点坑的地方趴了下去。怕这个坑太浅,沈曦还悄悄的用手往下刨了刨,希望能刨出个更大的坑来,可惜这城墙边的地,好象被特意夯实过,结实的要死,根本刨不动。沈曦无耐,只得放缓了呼吸,静静的趴在那里。 过了没多久,远处忽然传来几声短促而凄厉的惨叫,然后一切又归于平静。听到这声音,沈曦顿时明白了前方真的有危险,而且是致命的危险。沈曦屏住了呼吸,死死的盯着那二十来人前去的方向,生怕从那条路上闯出几个凶神恶煞来,一刀要了自己的命。 夜,此时寂静的分外可怕,就连虫鸣声,似乎也被这远处传来的杀气所震慑,渐渐的低暗了下去,终于无声。 沈曦那支楞着的耳朵听了好大一会儿时间,才捕捉到了脚步声,不是一个人,而是几个人的脚步声,都在向着这边走过来。 沈曦吓的脸都白了,手脚都有点哆嗦了,心脏不堪重负,怦怦怦跳的快的好似疾雨落地,她死死的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生怕自己发出一丁点的声音来。 近了,近了,那些人的脚步声近了,越来越近了,快到跟前了…… 沈曦几乎不敢呼吸了,憋好大一会儿,才放缓着频率慢慢的呼吸一下,她头也不敢抬,身体更是一动不敢动,生怕一丁点的动作就引来那些人的注意。 幸好此时月光不明,也幸好那几个人没有四处张望查看,不然…… 沈曦此时,几近昏厥。 那几个人静悄悄的来到城门口,有一个人“啾啾”学了两声鸟叫,高大的城门又静悄悄的开了,那几个人闪身进去了,随即里面传来压低的声音道:“二十三个,可对?”又一人答道:“对。”这声音沈曦有点熟悉,是那个大胡子的。 然后,声息俱寂。 城墙根下,知道自己逃过一劫的沈曦却是一点庆幸和喜悦也没有,她现在是彻彻底底的明白了,这看似给人希望的“偷渡”,其实不过是一场骗局,是城内军士敛财的一种手段罢了。 一人收一百两银子,先将财敛到了手,然后再派人将这些人杀害,一是怕有人走露了口风对他们不利,二是怕真有人染了疫病传出去。而之所以不在城内动手,大概是怕这些人被害前会发出声音来,而且,在城内,尸体多了怕是不好处理。 好狠,好狠的手段! 都说兵痞子什么都敢做,现在看来,竟然都是真的。 电视上总演古代的部队有多腐败有多霉烂,现在看来,也是真的。 若自己没有捡到大胡子的银包,若自己被拧时还了嘴,若自己没有将银包还给大胡子……沈曦无法想象,自己将会死的有多难看! 气愤过后的沈曦,知道自己可能没有什么危险了,不由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轻轻的翻了个身改成躺姿,地上实在是有点凉,沈曦怕寒气侵到肚子里伤了孩子。 绷了半宿的那根弦一放松,沈曦只觉得自己身上如脱力般没劲,胳膊腿儿软绵绵的,根本提不起一点力道。沈曦就这样直挺挺的在城墙根底下躺着,不敢弄出一点声音,直到东方欲晓,天【色】欲明,这才趁着那黎明前的黑暗,轻手轻脚的离开了城墙。 待离城墙远一些了,觉得城墙上的人再也看不清自己了,沈曦甩开大步,迅速逃离了这个杀人如草芥的地方。 沈曦跑出大约有一里多地,在一段路上发现了大量的新土,沈曦拨开一点新土,借着蒙蒙欲亮的天光,果然在下面发现了暗黑的血迹。 沈曦强行按捺住心中的恐惧和身上森冷的凉意,疾步离开了这片凶杀之地。 离开了边城,就只有一条路通向东北方向,沈曦沿了这条路走了半天,来到了一个小镇子,见有能绕过小镇子的田野,心底的恐惧还没散去的沈曦也没敢进城,远远的绕开了。 沈曦害怕了人之间的欺骗和残酷,也怕了这吃人的世道,一直没敢再进城,饿了就啃饼子,困了就睡野地,虽说天气一天比一天凉了,好在当初为了藏饼,沈曦将自己和瞎子的厚棉衣都拿来了,这才免于挨冻。 寂静空旷的野地里,空无一人,沈曦却没有觉出一点害怕来,上下两辈子加起来,沈曦就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体会过人与人之间的残忍和冷酷。沈曦觉得自己都快得人群恐惧症了,自己心里,不再相信任何人,也不愿接触任何人了。 边城的事情,留给沈曦的阴影太大了,虽然自己平安的过了边城,可沈曦心中却一直在为自己当初冒然的找上大胡子而后悔,太鲁莽了,太不冷静了,当初怎么就会那么冲动呢?虽说自己是怕染上瘟疫,可这样冒失,也实在太不应该。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沈曦下定决心,以后做事,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 睡在荒野中的沈曦,发现月亮一天比一天亮,一天比一天圆,她虽不知确切的日期,但也知道中秋节就是这几天的事了。 在前世的时候,中秋节虽然也当个节日过,但她却从没重视过。父母双亲在的时候,就是买几盒月饼送给父母,然后和父母在一起吃个团圆饭。接手公司后,就又多了一项,在公司的中秋晚会上露露面,象征性的给员工们讲几句话,然后和赵译去订好的餐厅吃一顿浪漫的晚餐。在赵译离开后,中秋节自己就没再过过。 那时什么都在手,却什么都不懂珍惜,还自以为是潇洒是前卫,而此时此刻,躺在荒野中凝望着那圆盘般月亮的沈曦,格外的想念父亲母亲,想念那个和平又富足的世界,甚至于,沈曦极想尝一尝,在前世自己根本就没怎么吃过的月饼……那月饼可真甜真香呀! 带着甜蜜的回忆和怀念的微笑,沈曦又一次在星空下睡着了。 沈曦又往东走了七八天,然后发现边城以东的日子,确实要比边城以西好过。以前在边城西边的时候,沈曦好几次在野外看到过尸体,而且边城以西有好多树上竟然连树皮都没有了。而边城以东,野外还能看得到庄稼在生长,人们看上去虽然也穿的很旧,但沈曦没看到有谁穿的衣服破成自己这样的。 在走过一个小村庄的时候,有一个正在吃包子的五六岁小孩看到沈曦经过,大概以为沈曦是要饭的,很热心的把自己吃了一半的包子送给了沈曦,还跑回自己家里,给沈曦摘来了一个黄澄澄的梨子,这是在这冷酷的世界里,在这战乱之中,沈曦得到的第一份来自于陌生人的温暖,而且这个人,还是她极喜欢的小孩子。 沈曦捧着那半个包子,感激的泪流满面,她很想摸摸那个小孩的头发,也很想轻轻亲吻他一下,不过一想到自己是那么脏兮兮,只得扎楞着两手,向小孩嘿嘿傻笑了几声,又问了小孩住的村庄叫什么名字,小孩叫什么名字,决定自己以后有能力了,一定要回报这个小孩的善意。 第26章 和那个小孩分别后,沈曦继续向东走,在翻过一座小山后,她终于闻到了一股腥腥咸咸的味道。 沈曦前世去海边旅游过好几次,对海洋的味道并不陌生。海风吹来的,不就是这种腥腥咸咸的味道吗? 自己,这是要到海边了吗?沈曦扔下手中的包袱,蹲下身去,喜极而泣。 哭了好久,直到把自己这些天的辛苦和痛楚,对瞎子的思念和绝望都哭了出来,沈曦这才重新打点了一下情绪,向着东方继续走去。 顺着那条路一直走,走过了一个村庄,这个村庄里大概有四五十户人家吧,沈曦特意靠近看了看,在道边上的几户人家里,沈曦没有发现有渔网。沈曦没有停留,继续往东走,直走到太阳下山,才又走到了一个村庄外面。这个村庄附近已经不是泥土地了,而是半是砂半是黑色的山石。沈曦在路边的人家,看到几乎家家都挂着渔网,户户外面都晒着咸鱼。 这里大概就是海边了吧。 沈曦过了这个村庄,又向前走了走,然后发现前面不出二里的地方,还有一个村子。沈曦摸黑走了过去,还没到那个村子呢,就隐约听到水哗啦哗啦的声音。沈曦心中一阵喜悦,又有一份解脱。 沈曦往前走,走过了这个村庄,远远的就看见那黑乎乎的一片海,海面上偶尔还闪过点点的水光。 到海边了,真的到海边了,沈曦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心中涌出来的,不知是悲是喜。 喜的是,自己还活着,肚子里的孩子跟着她受了这么多的苦,还没有出意外。 悲的是,没有了瞎子,又离开了自己熟悉的地方,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自己要如何生存下去呢? 沈曦在海边坐了半宿,有时候脑中的想法很多,有时候脑中空空的,什么想法也没有。有时候想到那个小小的院子,有时候想到炕头上呆坐的瞎子……直到海风吹的她全身都冷透了,她才起身找个地方避避风。 现在已不是月中了,天上只有一弯小月芽,可怜兮兮的挂在天边。大地上一片黑暗,沈曦瞎摸着走到了一个土堆旁边,从包袱出拿出一件破衣服披在身上,倚着一棵树就睡了过去。 “哎,妹子,你怎么睡这儿了啊,快起来快起来……”一个响亮的大嗓门,吵吵着把沈曦从梦中惊醒了。沈曦连忙睁开眼睛,发现眼前站着一个粗壮的大嫂。那大嫂一见沈曦醒了,赶紧把沈曦拽了起来,嘴里一迭声的道:“你胆子也太大了吧,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就敢在这里睡觉,也不怕鬼把你吃了。”沈曦赶紧看了看身后,却发现自己昨晚以为的小土堆是一座坟,自己靠着的树竟然是一块墓碑! 沈曦也吓了一跳,顿时觉得身上冷气嗖嗖。 那妇人见她破衣烂衫的,满脸的同情,不由柔声问道:“你从西边来的吧?听说西边好多城都发了疫病,死了好多人呢,你是从那里逃出来的吧。” 沈曦知道现在的人们都害怕瘟疫,不敢说真话,于是她答道:“不是。我们那里没有得瘟疫,只是闹了饥荒,我家被人抢了,我相公也被人打死了……我见没活路了,就逃了出来。有个老人家说让我一直往东走,走到海边就不会饿死了,我就一直走一直走,就走到这儿来了。” 那妇人见沈曦说到相公被害时泪都快下来了,于是赶紧岔开话:“你们那儿离这儿远吗?你走了多少天啊?” 沈曦抹抹眼角的泪道:“不知道多远,我走了二十一天,才走你们这儿来了。” 那妇人听罢,豪爽的拍了拍沈曦的肩道:“妹子,走,先去我家歇歇,看你这浑身脏的,去我家洗个澡去,姐再给你弄点吃的,再睡个好觉,等醒过来,这什么烦心的事就都过去了。” 沈曦见这妇人似乎没有什么坏心,何况自己这么一个“乞丐婆子”,也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别人惦记的,于是对着妇人行了一礼,连声道谢:“那就谢谢姐姐了。” 那妇人极是爱说话,带着沈曦往村里走,一路走,一路给沈曦介绍这个村子的情况。 这个小村子叫上渔村,村里一共有二十六户人家,家家户户以打渔和织网为生。打来的鱼会有车天天来收,不过织好的网要自己到离村子二十五里远的七里浦去卖,这七里浦是个大镇子,卖什么的都有,村里人除了吃的盐自家晒外,剩下的东西都要去七里浦买。 上渔村村子太小,也没设里正,若是有了纷争,都是找村里年纪最大的人给解决。官府每个月都会派个人来征收渔税,税收的不少,但生活还是过的去的。 至于这个妇人,让沈曦和她叫芳姐,她家一共五口人,她家当家的和小叔子出海打渔去了,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七岁,一个四岁。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就进了村子。 村子里有四五个小童在路边玩耍,一见沈曦这脏兮兮的样子,都围了过来,拍着手叫:“乞丐婆,乞丐婆……”沈曦也不恼,还对着孩子们笑了笑。可惜她身上脸上实在太脏了,这一笑反倒把孩子们吓住了。 芳姐见沈曦性子和蔼,说话也慢声慢语的,对调皮的孩子们也不着恼,对沈曦不由心生好感,于是放开嗓子嚷嚷道:“小崽子们,赶紧滚蛋,再来欺负人,看我不揭了你们的皮!”小孩们显然是有点怕芳姐,被她这一吓,轰然而散。 芳姐带着沈曦来到一处半新不旧的房子,一把就把院子推开了,她向沈曦说道:“咱这地方就这几家几户,都熟的很,平常也没个生人来,这家家户户出去,也没锁门的。” 进来后,沈曦抬眼打量着这座房子,房子和沈曦原来在的小镇的房子绝对的不一样,小镇上的房子全是用青砖盖的,这里的房子,墙全是用石头砌起来的,屋顶上没有盖瓦片,而是在屋顶上铺了一层黑黑的东西,好象是海藻海草什么的。 院子也很小,从院门到屋门也就十来步的距离,也没砌院墙,而是用一些树枝树条编了一个小小的篱笆,把院子围了起来。院中没有种菜,只晒了几张渔网,还有几只鸭子摇摇摆摆的走来走去。 芳姐把沈曦让进屋里,舀来了一大碗凉水递给沈曦:“先喝口水润润嗓子,家里还有点剩饭,我去热热,你可别嫌弃。”说罢,也不等沈曦回答,就一扫门帘出去了。沈曦喝了口水,打量着芳姐的这个家。 芳姐家日子应该过的不错,家中的摆设很是不少。靠西墙边有一张双人木床,木床上还挂着一顶蚊帐。床北边靠着北墙有两个高高的衣柜,衣柜的东边是一个矮柜,矮柜上面摆了梳子头花还有一面铜镜。有两把太师椅,靠在了东边的墙上。这房间,摆的倒是挺满的,比沈曦那个家徒四壁的房子可强多了。 过了没一会儿,芳姐端来了一盆水,还拿了一把皂豆:“饭马上就得了,妹子,你先洗洗手洗洗脸,洗完了,正好吃饭。” 沈曦说了声“谢谢芳姐”,赶紧将手伸进了水盆里。 在来的路上,她其实也有洗过脸,不过她听了李老先生的话,没敢洗太干净,所以看起来,她脸上脏的很。 沈曦足足洗了一盆子黑水,才将手和脸洗干净了。洗完手后,沈曦这才发现她的指甲长的可以媲美梅超风了,而且指甲缝里全是黑泥。沈曦赶紧向芳姐借了剪子,把长指甲剪掉了。芳姐望着干净的沈曦笑着调侃道:“没想到妹子还是个美人,可惜就是太瘦了,这腮帮子都瘦没了。” 芳姐端来一碗粥,两个窝头,还有一碟子拌海带,招呼沈曦道:“妹子,先过来吃点饭,人哪,吃了饭才有精神,才能长肉,我是饿一顿都浑身没劲,要是让我象你是的饿这么多天,我可受不了。” 听了这话,沈曦心中很不是滋味。上辈子,自己是个不事生产的米虫,平时出门连路都不用走,去哪都是开着车,一辈子走的路加起来,都没有自己这二十一天走的多。以前若是有人告诉自己,说自己能连续走二十一的路,说破了天自己也不能信。可现在,事实就摆在眼前,人若是被逼急了,是什么奇迹都能创造出来的。 沈曦谢过了芳姐,这才坐下来吃饭。 这二十一天光啃干饼了,干饼啃完后,她就找点水把身上的面搅一下,然后点上火用身上带的小瓦罐做点面糊糊吃,象这种有粥有菜的饭,还真是好久没吃过了。 沈曦怕一下子吃太多把胃撑坏了,只就着海带喝了那碗粥,那两个窝头却是没动。 芳姐啧啧道:“难怪你这么瘦,这胃口可真小,要是我吃呀,再加上这两个窝头,也就混个半饱。”一边说着,她手脚麻利的把饭碗端下去了。 沈曦和芳姐又闲聊了一会儿,向芳姐打听道:“芳姐,这附近哪有租房子的?趁着这白天,我得去寻个地方落脚。” 芳姐想了想道:“咱这小村小庄的,房子也就刚刚够住,哪有闲房往外租啊。要租房,得去七里浦,那里镇子大,自有不少租房的地方。” 沈曦道:“芳姐,那我就要告辞了。我这就去七里浦,天黑前还能到得了那里。芳姐,谢谢你的款待了,等妹子安顿好了,再来看望芳姐。” 芳姐上下打量了沈曦一番,不知想起了什么,忽然笑着开口道:“妹子,你先别走,我帮你想想办法。去七里浦租个房子,是要花钱的,你是逃难出来的,哪有那么多钱交房钱?前些日子村里的九阿婆死了,她无儿无女的,那房子还空着呢,等我去和三叔公说说,你先住那儿吧。” 其实住在哪,对沈曦来说都无所谓,反正都是重新开始。不过芳姐既然这么说了,沈曦也不想辜负了她的好意,何况此时她身上,只有十来两银子了,还是先安定下来再做打算吧。于是沈曦说道:“那就有劳芳姐了。” 芳姐是个急性子的,让沈曦再坐一会儿,自己就风风火火的出去了。 沈曦在屋子里转了两圈,看到铜镜时,不由拿了起来。镜子中,模模糊糊的出现了一个人影,若不是沈曦镇定,沈曦就该喊“有鬼”了。黢黑的脸庞,深陷的眼窝,伶仃的大眼,锥子般的下巴,再加上一头粘在一起的头发,沈曦不忍再看,赶紧把镜子给扣柜面上了。 面容虽然不好看,但当沈曦的目光落到自己的肚子上时,她还是会心的笑了。 没关系,小家伙,只要你平安无事,我变成什么样,都心甘情愿! 第27章 过了好大一会儿,芳姐带着一个足有七八十的老人回来了。一进屋,芳姐就指着沈曦道:“三叔公,你看,这就是在二叔公坟上睡觉的那个妹子,你说她胆大不胆大,竟然敢在坟上睡觉。” 那老人额上密密麻麻都是皱纹,皮肤松驰的都形成褶子了,眼皮松的连眼睛都快盖住了,听芳姐说完话,挑起了眼皮,露出了一双混浊却又看透世事的眼睛来,好生打量了沈曦一番。 沈曦福了一礼,轻声道:“沈曦见过三叔公。” 三叔公重重的咳嗽了一声,开言道:“沈娘子,我们这村子虽然偏点小点,不过要是勤快些,不愁有碗饭吃,村南边有一间空屋,你就先住在那里吧。阿芳,你带沈娘子过去吧,一会儿去我家拿点米面,你再教教沈娘子织网,好歹先把日子过起来再说。” 芳姐连忙称是,沈曦也跟着道了谢。 三叔公走后,芳姐就带着沈曦出门了,走了没几步,就将她带到了村子最东边的一间房子前。这房子比以前沈曦住的还小,只有一间能住人的地方,就连厨房,也不过是在外面搭了个棚子。房子破烂的很,没有院门,篱笆也不全,东一个窟窿西一个洞的。不过已经到这个地步上了,沈曦还有什么可挑剔的? 芳姐道:“妹子,你先在这儿落脚吧,虽然小些,你一个人住,倒也合适,等以后有机会了,姐再给你起几间新房。” 给自己起几间新房?芳姐说话似乎有点不对劲,能收留自己就是她的善心了,还给自己盖新房,沈曦可不觉得有人能行善行到这个份上,不过初来乍到,和芳姐还不熟,沈曦就当作没听到这话,笑笑道:“多谢芳姐,这已经很好了。能有个安身之地,妹子已经心满意足了。” 芳姐也笑了:“妹子,我是个粗人,你就别总谢来谢去的了。以后咱就是一家人了,总这么客气我可受不了。” 一家人?沈曦觉得这话越来越蹊跷了,不过她仍是没有吭声,而是推开了屋门。屋子里顿时飘出一股呛人的尘土味,呛的她直咳嗽。 芳姐在后面说:“这房子原来是九阿婆的,去年九阿婆去镇子上卖网,走半路上犯病了,就再也没回来,这房子就一直这么空着了。妹子你先收拾收拾,我去三叔公那里给你取米面,再拿点东西过来。”说罢,她转身走了。 沈曦目送她走远了,这才转过身来,打量着自己未来的安身之处。 就一间房,一进门就一目了然。西北墙角是一张单人床,上面光秃秃的,被褥都没有。西墙边靠着一截短柜,柜子是空的,柜盖在地上扔着。房间的东北角上摆着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桌子上摆了几个碗碟,两双筷子,上面都落满了厚厚的灰尘。 沈曦又转到房子右边的棚子里,棚子连个门都没有,一眼就能看到里面有一口大灶,一口大水缸,还有一张桌子,桌子上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这样的房子,激不起沈曦的半点打扫热情。 以前在镇子上的时候,是因为炕上有一个等着吃饭的瞎子,所以初来乍到的沈曦不得不立刻进入了一个妻子的角色,担当起了养家的重任。 可现在,自己孑然一身,心随着瞎子又死了一回,面对着这样一间同样破旧的房子,沈曦是再也拿不出哪怕一点用心了。 想到瞎子,沈曦心中一阵刺痛,要是现在,是她和瞎子夫妻二人逃到这里,该有多好……沈曦的眼泪,叭嗒叭嗒的从脸上流了下来,滴落尘埃。 自己初来乍到,不能给人留下一个懒惰的印象,何况这种屋子自己也没办法住下去,伤完了心的沈曦擦干眼泪,只得认命的拎起桶,去刚来时芳姐指给她的井上打水。这里打井不易,全村就一口井,在村子的中央。不过村子小,即便沈曦住在村头,也走不了多远。 拎来一捅水,沈曦将床上的破蚊帐布撕了下来当抹布,开始了大清扫。 等芳姐来给沈曦送东西的时候,这间破房子已经窗明几净了,盘碗都刷干净了,桌椅板凳都拿出来用水冲洗了,厨房的大水缸刷了,里面还挑满了水。 芳姐看着沈曦这么勤快,不由满意的赞道:“妹子,是把过日子的好手,看这屋子收拾的利索的。”一边说,一边把东西放下,然后一一指给沈曦看:“米面各十斤,是三叔公给的。咸鱼和咸菜,是我自己腌的,你别嫌难吃就好。这有两尾鲜鱼,一把小葱,中午你加个菜。油盐我家也不多了,就拿了一点,大后天我们当家的去七里浦,我再让他给你捎点。这还有一个床单,虽说旧点,可洗的很干净,还有一身我当姑娘的时候的衣服,样式也老了,你自己改改,凑合着穿还是可以的,你莫要嫌弃。”沈曦又不是那不知好歹的人,哪会嫌弃,只有不住口的道谢。 芳姐没在这里待多久,说是要做午饭就回去了。 等她走后,沈曦将东西归置了一下,然后又烧了一锅开水,将锅碗瓢盆都消了毒,再将米饭蒸上,趁着蒸饭时候,又将那两条鱼收拾了,待米饭出锅了,就用芳姐带来的油盐把鱼炖了。饭菜都弄好后,太阳已经过了中天了。 许久没有吃过鱼和肉了,沈曦还真有点馋了。就这样光用油和盐炖出来的海鱼,腥味十足,沈曦竟然吃了一条半,还吃了小半碗米饭。 不知是不是因为沈曦没有营养的原故,还是肚内的孩子会心疼人,或是孩子出了什么问题,都已经快三个月了,沈曦竟然没有闹过孕吐反应。这三个月,除了生活在胆战心惊中,就是沉浸在丧失瞎子的悲痛中,然后又来了个千里疾行,沈曦真怕这肚子里的孩子会有什么问题。焦虑不安的想了好久,沈曦决定明天就去七里浦,请大夫给诊诊脉吧。 吃完了午饭,沈曦又烧了一锅水洗了个澡,身上那个脏呀,洗澡盆里的水都变成墨水了,沈曦直洗了两遍,才将身上洗干净了。自己带来的衣服早就脏了,沈曦只得穿上芳姐带来的衣服,预料中的又肥又大,不过比她那身乞丐婆子的衣服可是强了不少。做完这些,沈曦已是累极了,连头发都没干就躺到床上睡着了。这些日子实在太疲劳了,也太辛苦了,连个安稳觉也没睡过。现在终于又有一个家,一个可以在床上睡觉的日子,沈曦放下了这么多天一直提着的心,睡了一个踏踏实实的觉。 沈曦这一觉睡了个昏天黑地,如果不是肚子饿了,她还不知道能睡到什么时候,饶是这样,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时分了。 沈曦点着了油灯,想再吃口饭,却发现下午不知谁来过了,帮她把晒在外面的衣服都收了进来,还叠好了放在了衣柜上。地面上,多了一个木盆,里面放了不少的虾蟹和贝类。 在这里,自己就认识两个人,一个是七老八十行动不便的老爷子,一个是芳姐,不用猜就知道,这是芳姐来过了。 沈曦把那些虾蟹用水清洗了一遍,就全扔到锅里,一把火煮熟了。然后自己咯吱咯吱的磕了半宿,那一木盆海鲜,竟然被她全部吃光了。吃完后,沈曦洗了洗手,然后吹熄了灯,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摸了摸还平坦的肚子,笑眯眯的自言自语道:“宝宝,你可要多吃点啊,妈妈给你加营养呢。” 第二天,沈曦醒的挺早的。出得门来,看着海平线上初升的朝阳,闻着新鲜的海风的味道,沈曦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她摸了摸肚子,向肚中的宝宝说:“宝宝,从今天起,妈妈再也不要你受苦了,妈妈要努力打拼,给你创造一个好未来。” 吃罢早饭,沈曦带了怀里的那十两银子,先去和芳姐打了个招呼,然后准备去七里浦。在此时此刻,沈曦非常感激自己当时的英明,给李老先生银子时长了个心眼,怕动用缝帮垫子里的银子不方便,就多留了十两放在怀里当零用,要不然,自己现在可又是两手空空了。 芳姐听说沈曦要自己走去七里浦,不由劝道:“妹子,还是后天再去吧,后天我们当家的去浦子上买东西,咱俩也跟着去,一起就个伴不好吗?你人生地不熟的,别再被人骗了。” 沈曦是有心事的,孩子的健康问题时时萦挂在她心头,她是一刻也等不了了,于是她只说有点急事,仍是固执的问清了去七里浦的路。 二十五里地,沈曦走了小半天才走到了。上渔村人少,一路上竟然连个赶车的都没碰到,顺风车自然是没得搭。 七里浦果然是个大镇子,比以前沈曦住的那个小镇大多了,也热闹了许多。不过沈曦没有心思看这些,而是找人问了去药铺的路。这个时代,没有医院,给人看病的大夫都在药铺里,一边卖药一边看病,只有个别手艺特别高超的大夫会开医馆,不过大都也兼职卖药,所以在这个社会,医药基本不分家。 沈曦顺着当地人指示的方向,顺利找到了药铺,一个胖乎乎的老大夫帮她诊了脉,告诉她孩子一切良好,没有问题,还嘱咐沈曦一定要好好吃饭,把自己养的壮壮的,孩子才会健健康康的。 因为自己没有孕吐,沈曦为了这个问题,还特意请教了大夫,老大夫道:“孕妇的身体不同,怀孕时的反应自然也不同,有的孕妇会从怀孕一直吐到生,有的吐几个月就好了,也有吐几天的,也有一点不吐的,这不足为奇。” 又打听了一些怀孕时的注意事项,饮食忌口,老大夫都一一解答了,大概是由于这里离海边近的原因吧,老大夫还特别强调,要少吃海鲜尤其是螃蟹这种寒性的食物,让没有这方面知识的沈曦当真吓了一跳,昨晚上自己还咯吱咯吱的啃了一盆海鲜呢,里面就有两只大螃蟹。 沈曦侥幸的拍了拍胸脯,在心中暗呼:幸好幸好,幸好自己肚子里的娃命大,碰到这么个没有怀孕常识的妈,竟然仍在顽强生长,这小家伙,也不容易呀! 来到城里一回,沈曦怎么着也得打探一下现在的消息,知道这个社会都发生了什么事,瘟疫是否暴发了,还有北岳国,还会发动战争吗? 怀着这个目的,沈曦去了一家茶楼喝茶,然后给了小伙计五文钱,小伙计就竹筒倒豆子一般,把当下的形势给沈曦介绍了一下。 由于北岳的入侵,中岳国形势动荡,在战争的威胁下,好多地方都断了粮,饥荒饿死了许多人,当时正值夏天,死尸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好多城镇都暴发了疫病。朝廷当即立断,对疫病严重的城镇进行了屠城烧城,各城镇也都紧闭了城门,禁止通行,就连乡间也都被下令不准收留外地人士,这才扼制住了疫病的蔓延。 沈曦听了不由暗暗咂舌,幸好李先生告诉她不要进城,也幸好自己怕传上病,一路上也没怎么进村,要不然,自己能有什么结果,还真说不好。 第28章 听到有的地方屠城了,沈曦不由插话道:“小哥,你可知道屠了几座城么?” 小伙计道:“做我们这行的,消息就得灵通,这个我当然知道了,当时么,屠了八座城,这八座城是修平、安与、黑岩、双庆、西谷……”听到这儿,沈曦顿觉眼前发黑,心跳的突突的,似乎要跳出胸腔来。 西谷……真的爆发了疫病,还屠城了,还烧城了。 那些可爱的孩子,那些喝过粥的老顾客,孙大爷老俩口,王书吏一家,自己和瞎子一起过日子的小院……没有了,一切都没有了,一把火,只需要一把火,这一切,就都成了灰烬,都成了泡影,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的痕迹,就这样消失无踪了。 沈曦心痛难当,她颤抖着手端起茶杯送到嘴边,滚烫的茶水下了肚,才冲散了她满身的凉意。她狠狠的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背,这才定下心神,继续听小伙计说话。 此时小伙计正眉飞色舞的讲:“……剑神与那洪峰面对面的立了好长时间,只听洪峰说:‘你可真命大,那么重的伤都死不了。’剑神道:‘你的命也挺大的,不是也没死么?我因情入剑,由尘悟道,剑意已是圆满,今日先拿你来试试招。’然后剑神就拔出了剑,只一剑,就将洪峰逼退了好几米,洪峰当即放下刀说道:‘你的剑意果真长进了,我不是你的对手。我北岳国撤兵,在我有生之年,不再南下。’剑神却道:‘你害我南岳百姓日夜忧心,日不能寐,夜不能寝,你活着终是个祸害,今日我定不饶你。’说罢,剑神连发数剑,就将洪峰斩于了剑下。当日,剑神带领三军将士,收复了五百里失地。剑神之威,北岳国闻风丧胆,剑神所到之处,敌军处处溃败,直到助我军收复了所有失地,剑神才飘然离去。过了半月,不知为何剑神忽然闯入北岳皇宫,怒杀北岳皇帝,并号令将士进攻北岳。西岳和东岳见我国进攻,也不甘示弱,都对北岳发起了攻击,不过半月时间,北岳就灭亡了。剑神看着北岳灭了,就又离开了,据说是回了剑神山修炼去了。” 剑神如何,沈曦已经不关心了,她关心的东西,却已经被一把大火烧毁了。 沈曦在茶楼中坐了良久,回忆着小镇旧事,回忆着和瞎子相处的点点滴滴,回忆着瞎子难得的温柔和关心,沈曦心痛的直想流泪。 原来,在不知不觉中,瞎子已经在她心中占了这么重的份量了。亏她还一直以为是自己在照顾瞎子,没有了自己瞎子肯定活不下去。可事实却狠狠的掴了她一巴掌,没有了瞎子,是她不想活下去了。若不是李老先生发现了她怀了瞎子的孩子,怕此时,她已经随了瞎子而去吧? 不过,她终究没有随瞎子而去,因为,瞎子已经在她的身体里留下了一粒种子。接下来,她要做的,就是让这粒种子发芽,出生,长大…… 沈曦直坐到午后,才满腹愁思的离开了茶楼。 本没有胃口吃饭,可为了给肚子里的孩子加营养,她还是去酒楼点了两个菜,一个红烧肉,一个卤猪蹄。 天已过午,酒楼里人不是太多,只有几桌大概是谈生意的吧,一直在喝酒聊天。沈曦一边吃着饭,一边竖着耳朵听他们说话。 有一桌的客人喝多了,一直在大谈家中母老虎如何厉害。还有一桌两人一直为了一斤五十文还是五十二文争论不休。只有靠窗边的一桌上,有四个文人在讨论时事。沈曦的耳朵滤过前两桌,特意倾听这些文人们在说什么。 “圣人有言,为王者,当以仁治天下。小弟总觉屠城太残忍,不是仁君所为。” “子林兄此言差矣,若不屠城,疫病蔓延,全天下都要跟着遭殃,只屠几城而救天下,吾觉得此乃正义之举。” “子林兄、正纯兄,二位均言之有理,圣上下令屠城,虽失仁义,却合道理。只可惜,那八城百姓何其无辜!” “钱兄此言又差矣,天下城有数千数万,何他处无瘟疫,得此八处得瘟疫?必是此八处民罪上天,天降其罚,我等凡人,又有何力抗天乎?” …… 四人为了屠城之事争辩不休,只有一人认为屠城不对,那三人都认为屠城是正确的。 沈曦也很明白,此事不论让谁绝断,都会舍小取大。若是沈曦处在那个高高的位置,在这个医术落后根本无法阻止疫病蔓延的时代,也只能是屠城,消灭传染源。可理智判断归理智判断,当自己处于被屠的一方时,总会觉得上位者太残忍,就连附和屠城的民众,都是那么的心狠可憎。 沈曦狠狠的啃着猪蹄,就当啃的是这几个酸文人那可恶的风骨。 沈曦这边啃猪蹄,那边四个人已经转了话题,这次他们议论的话题是他们的剑神霍中溪。 “此次剑神斩杀洪峰,当真大快人心。我中岳国此后再无侵略困扰。” “非也非也,依弟看来,剑神远驰万里,单身闯入皇宫,取北帝人头于禁卫,挂北帝人头于两军阵前,此举才是真正的大快人心。” “钱兄这话合了小弟的心思,剑神斩杀洪峰,只不过是解了吾国暂时之危,若北岳再出武神,依旧会南侵,剑神灭了北岳,吾国再无战争忧患,此举福泽苍生,利及后代,大佳大佳。” 其中一人忽然用折扇捂了嘴巴,贼兮兮笑道:“三位兄台可知剑神为何灭了北岳国?小弟有最新消息哦。” 那三位连忙问道:“吾等不知,明章兄快快讲来。” 那明章兄吊足了大家胃口,见大家都着急的看着他,于是满意说道:“我听剑神山的一个朋友说,那剑神是为他妻子报仇才斩了北帝,灭了北岳。” 那三位顿时“嘘”声一片:“剑神大婚,何等大事,天下岂有不知哉?今吾等皆无耳闻,剑神何来妻子之说?明章兄大谬。” 那明章兄一见无人信他,不由着了急,遂大声嚷道:“剑神去年被北岳苏烈洪峰偷袭,伤重至死,有一位姑娘救了他,两人日久生情,结为夫妻,在那女子精心照顾下,剑神的伤才日见好转。听说北岳初侵时,剑神的伤还未养好,后来见局势大乱,剑神带伤作别妻子,踏上了战场。可惜……”说到这儿,他稍顿了一下,见众人都被他的话吸引了,遂继续道:“可惜剑神妻子所住的地方是屠城的八城之一。” 众人一片哗然,其中一人失声叫道:“那剑神的妻子岂不是被杀死了??” 明章兄长喟一声,声音也低沉了下来:“何止是被杀死了,连尸体都烧成了灰了,等剑神回去的时候,他们的家已经被夷为平地了。剑神悲痛万分,血泪流尘,一怒之下,脚不停歇狂奔万里,怒斩北岳帝于剑下,又灭了北岳,以报杀妻之仇。” 说到这里,酒店内已是一片沉寂,就连店小二上菜,都没有象以前那样大声招呼。 那子林兄忽然道:“其实屠城失妻之事,剑神最痛恨的人,应该是上面那位吧?” 听了此言,众人忽然都低下头去,不敢再接声议论。只有那明章兄接上了子林兄的话:“屠城令虽是吾皇下的,可那北岳不南侵,吾国局势必不会动荡,若局势不动荡,自不会饥民遍野,瘟疫横生,那剑神的妻子也必不会死。剑神心胸宽广,思虑高深,岂是我等小肚鸡肠可比?” 听了这话,那子林兄面上一红,不由讪讪道:“剑神胸怀,吾不及多矣!” 那明章兄拍了拍子林兄的肩膀安慰他道:“子林兄不必如此,剑神站在高处,眼光心胸必不是我等可比。”说到这里,他又一转言道:“陛下知剑神妻子死于屠城之中,亲去剑神山请罪。剑神却道:‘当即立断,舍小取大,吾皇无错。若吾皇勤政爱民,百姓安居乐业,吾在一日,必保中岳一日。’陛下深受感动,当即封剑神妻子为节烈义夫人,诏告天下。可惜剑神说逝者已矣,不愿她受世人谈论打扰,谢绝了陛下的旨意。要不然,这位有情有义的剑神夫人,已经是天下皆知了。” 众人静默不语,似乎都被明章兄的消息给震住了。过了好久,那位钱兄拍手道:“善哉,剑神;贤哉,吾皇;大善大贤齐聚吾国,吾国兴盛在即矣。” 许久没说话的正纯兄却道:“只可惜了剑神夫人那位心地善良的好女子。” 钱兄却道:“能救下剑神,是那女子之幸;能得剑神钟情,更是那女子之福;有运道被吾皇亲封节烈义夫人,小弟看来,那女子虽死犹荣。” 其余几人都跟着点头道:“死后有此荣宠,剑神夫人必会含笑九泉的。” 这个社会,女的就这么不值钱么?好心救人么,说是有“幸”。爱上个受伤快死的人呗,还说有“福”,被杀死后给封个破名,还说是有运道。命都没了,这算哪门子运道啊?要是朝廷下令诛了这些腐儒的九族,然后又说杀错了再给封个名号,看他们干不干啊?一家子都死光了,顶着个破名号有什么用啊?这群腐儒,就知道胡说八道! “小二结帐!”沈曦实在听不下去了,大喊一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论。 大概是很少有女子这样大声说话吧,那几个文人还转过头来看了看沈曦,看完后,那迂腐的钱兄不屑一顿道:“妇德有亏。” 沈曦懒得答理他,结了帐就走了。 沈曦都走出酒楼了,从窗前过的时候,听到那几个人仍在讨论剑神。 只听那正纯兄又问道:“剑神当初离去时,没有安顿好妻子吗?你我都知在这乱世,一个弱女子是极易遇害的,剑神难道没想到吗?” 那明章长叹一声道:“剑神失妻,当真是天意啊。众位可知北岳第一杀手组织疾风楼?” 有人答道:“知道,听说这疾风楼高手众多,势力极大的。” 明章兄继续道:“疾风楼有四大杀手,这不用我细说,大家都知道。其中唯一的那位女子毒灵仙子尤擅追踪和毒术,据说当初她找到了负伤的剑神,不过不知为何就杳无音信了,有人猜测是被剑神杀了。疾风楼动用了所有势力历经八个多月,才勉强查出她最后出现在了咱中岳的……” 沈曦走到路口转了弯,酒楼里的声音湮没在了迎头而来的叫卖声中。 第29章 出了酒楼,沈曦看看太阳,见时间不早了,还是决定快点去买些日用品,要不回去就太晚了。 经过以前在镇子上的磨练,沈曦已经不是前世那连针都不会拿的大小姐了,再加上手中钱少,葛布便宜,棉布又很贵,所以沈曦这次只买了两件普通的细葛衣当下穿,剩下需要的东西就买的布,打算回去自己做。现在天凉了,还要添个薄被和褥子,沈曦又买了一床薄被褥,这薄被和褥子里面絮的不知是什么,抱起来死沉死沉的,反正不是棉花,和棉花相比那价格是天差地别,一套行李只用了不到一两半银子就买下来了。 买完布,沈曦还去鞋店买了两双鞋,脚上那双鞋实在是破的不象样了。路过一个卖胭脂水粉的小摊的时候,沈曦还买了两根头绳,两朵粗糙的珠花,还有一把木头梳子,一袋皂豆。 日常用的东西买完了,沈曦又买了些盐花椒之类的调味品,想起那个酒楼的卤猪蹄不错,又回去买了两个卤猪蹄,一包酱肉,还从肉摊上割了二斤肉,想了想,又从糕点店里面买了几包点心。 虽然还想再买点东西,可沈曦怕拿不了,只好等下次来了再说。 可当她走到城门口的时候,竟然有人赶着马车来兜生意,此时沈曦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也有taxi啊,而且这taxi还个个是“宝马”。 沈曦花五十文雇了一辆车,然后她让那马车在城里转了一圈,她又买了点葱姜土豆白菜萝卜鸡蛋,白面大米各十斤,糙米粗面各一袋,油一大罐,新筷子新碗新盆子若干。买完东西后,这才让马车将她送回了上渔村。 马车跑起来就是快,还没等太阳落山,沈曦就已经到了家。 车夫帮沈曦将东西拿回屋,沈曦付了钱,车夫这才赶着车回去了。 回到家后,沈曦将东西整理一下,就拎上两包点心就去了芳姐家。 沈曦到的时候,芳姐家正在院子里吃饭,一张桌子上围了五个人,有芳姐,两个孩子,还有两个男人。 一见沈曦去了,芳姐连忙站起身迎了过来:“妹子你这么早就回来了?我琢磨着你也走不快,怎么也得晚上才回来呢。还没吃饭呢吧,快过来吃点。” 沈曦笑道:“我早回来了,多谢芳姐姐记挂。我买了两包点心,给孩子们当个零嘴吃。” 芳姐接过点心放到桌子上,爽快的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然后又指着桌子边两个男人道:“妹子,这个是你姐夫张大郎,那个是我家二叔张二郎,以后你有什么体力活就来找他们,别的不行,干活有的是力气。” 大郎大概三十来岁的样子,又高又壮,长得很粗豪,满脸的络腮胡子。二郎要年轻些,大概有二十五岁,也是膀大腰粗的大高个,和大郎的长相有七分相似,不过没有留胡子,倒显的干净利落了许多。 沈曦连忙见礼:“沈曦见过张大哥,张二哥。” 那两个汉子赶紧站起来回礼,粗粗道:“沈家妹子,以后有啥活就叫我们,保证不惜力气。” 沈曦见人家吃饭呢,不好多留,赶紧告辞:“芳姐姐张大哥张二哥你们快吃饭吧,我也要回去吃饭了。” 芳姐将沈曦送出门外,两人又说了几句话,沈曦问了问三叔公住哪,这才回了家。 回到家后,沈曦拎了一小袋白面、两包点心去了三叔公家,刚来的时候三叔公给了自己粮食,自己可不能心安理得的就收人家的东西,做人要太抠了,这人缘可是好不到哪去的。三叔公收下东西,笑眯眯的夸沈曦懂事有礼,然后又叮嘱了她过日子要谨慎节俭,以后不用再给他送东西了,安心住下过日子就好。 沈曦从三叔公家回来,这才和了一点面,包了一点饺子。 一个人的饭是很好做的,不一会儿沈曦的饺子就出锅了,她拿了碗筷,一个人坐到桌前开饭。 吃着吃着,沈曦忽然想起瞎子最爱吃她包的饺子了,每一次都得吃三大碗,看着眼前一共不到一大碗的饺子,又想起炕头上那一滩怵目惊心的血迹,沈曦不由又垂下泪来,那泪一滴滴,没入衣襟,很快就浸湿了一片。 没人安慰没有劝解的孤身女人,自己哭了好久,才没情没绪的收了眼泪,压下了对瞎子的思念。沈曦胡乱擦了擦眼泪,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又继续往嘴里塞饺子,不过此时,她已经不知道饺子是什么味道了。 夜里睡觉的时候,沈曦做了个梦,梦见瞎子躺在小院的躺椅上,自己趴在瞎子的腿上,瞎子用手抚摸着她的头发,温馨又美好。 然后,沈曦在哭泣中醒了过来。 第二天,沈曦早早吃过早饭,又对屋子进行了一遍细致的大清洗,以前九阿婆用的东西,能扔就扔,能不用就不用,能用的也都清洗过了。正在她干的热火朝天的时候,芳姐带着她小叔子张二郎过来了。 沈曦家相当于没有院子,在屋子里就能看见八方景色,自然早就看见他们来了,于是迎了出去,笑道:“芳姐和张二哥来了,快请屋里看茶。” 芳姐笑道:“不用进屋了。我看你这院子里篱笆也坏了,柴也快烧完了吧?我家二郎今天没有出海,我让他帮你去砍点柴,再重新做个篱笆。” 沈曦福了礼道:“多谢芳姐好意,有劳张二哥了。” 张二郎看似比较腼腆,没有过与女人打交道的经验,匆匆还了一礼,粗声粗气的道:“沈家妹子,那我就上山去了。”说罢,匆忙离去。 看着逃难般跑了,芳姐呵呵笑道:“让妹子看笑话了,我家二郎老实的三扛子打不出个屁来,见着女人就脸红,不过做活计过日子,一般人都比不上,要不是这村子里合适的女孩少,我家二郎呀,早就孩子满地跑了。” 沈曦笑了笑,没有接口,转了话题道:“我正要请芳姐过来呢,昨天我买了几尺布,想要做个被罩,正不知怎么裁合适呢,芳姐姐快过来看看。”其实做被罩最容易了,不过是比了被子大小,从反面一缝罢,。沈曦不过是为自己不想谈论别的男人找个借口罢了。 芳姐奇道:“什么是被罩呀?我听都没听说过,怕是帮不上你。”说着,随沈曦进了屋。 沈曦拿出细葛布,又把被子抱过来,比划着说:“就是再做个被套,把被子套起来,省得被子爱脏,还得拆洗。要是套上被罩,就只脏被罩,只洗被罩不用拆被子。” 芳姐稍微打量了一下这个屋子,发现屋里换了不少新东西,又看了看这十几尺的细葛布,心中对沈曦是越发的满意,不由笑道:“妹子真是巧心思。我们这些粗人哪晓得要用被罩呀,都是直接盖被子的。再说了,一床被子要用两层里面,也太费钱了,这一般人家可是舍不得。妹子你是从大人家出来的吧?” 沈曦抿了抿嘴,勉强笑道:“以前日子还算过得去。” 芳姐见沈曦脸上似有哀愁,也就聪明的不再提此事,两人又说了会儿话,张二郎就担了一担柴回来了。 沈曦连忙倒了杯水给张二郎,张二郎手忙脚乱的接了过来,一饮而尽,然后又红着脸走了。 芳姐又笑了几句张二郎,见沈曦只是淡淡的,遂说了些家常,又帮沈曦将被罩做好,这才告辞而去。 她走之后,张二郎又挑了一担细木枝过来,沈曦帮他放到了一边,张二郎也没说什么,又逃也似的走了。 一上午,张二郎帮沈曦挑了四担柴,还挑回了三担细树枝。 人家来帮忙,沈曦自不会让他空腹回去,于是早早的就做了午饭。 幸好昨天买的卤肉卤猪蹄还没吃呢,割的肉也没用多少,沈曦想了想,就蒸了点米饭,将卤肉切了炒白菜,肉丝炒土豆丝,又将猪蹄热了热,还放了一个鸡蛋汤,三菜一汤,应该挺不错的了。 可让沈曦没料到的是,张二郎干完活了,不论沈曦怎么说,就是不在沈曦家吃饭,执意的回了家。 沈曦无奈,只得用将饭菜各装了多一半,送到芳姐家里去了。 下午的时候,张二郎自己过来了,顺便将沈曦的盘子碗带了回来,然后和沈曦打了个招呼,又上山去了。 又从山上挑下来三担细树枝,大概是上午已经捆好了的,这几次张二郎回来的很快。然后他又拿来锹,问了问沈曦需要多大的院子,然后开始挖沟,挖好沟好,就将那些细树枝编一编,插【进了沟里,然后用土埋上。张二郎虽然长的很粗壮,不过手挺巧的,这些细树枝在他手上柔软的很,随他怎么编怎么是。不过半天功夫,沈曦这一间小破房就被一圈翠绿生生的篱笆给包围了。 编完篱笆,张二郎连水都没喝一口,不顾沈曦的挽留就离去了。 这可真是个老实人! 沈曦一边叹着,一边进了厨房,和了点面,把肉也剁成馅,又放了点葱沫,烙了几张肉饼,然后又端了六块给芳姐家送去了。芳姐推让了几句就收下了,还没等沈曦走,芳姐家的孩子们就一人拿一块吃了起来,然后吃的满嘴冒油,一个劲的叫好吃,芳姐一看是纯肉馅的肉饼,顿觉沈曦出手大方,对沈曦不由更是亲热有加。 闲聊了几句,芳姐约沈曦明天一早去赶海,沈曦想着自己总得要融入这海边的生活,于是同意了。 沈曦回到家,吃了两张肉饼,洗好碗筷,又没有事情可做,就早早躺下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沈曦刚吃了早饭,芳姐就来找她了。芳姐带着两个孩子,身后背着个鱼篓,鱼篓里还放了两个小小的耙子两个小铲子,两个孩子也都背了小篓。沈曦指着小耙子问道:“芳姐,这个东西是做什么用的?”芳姐拿出来一个递给沈道:“这个咱们这里叫沙扒子,有的蟹呀什么的会钻进沙子里石缝里,咱们就用这个把它给挠出来,我怕你没有,给你也带了一个来。”也没等沈曦说什么,芳姐径自从沈曦家的厨房里找出一个破鱼篓递给沈曦:“我就记得九阿婆也有一个的,咱们走吧,这时候潮退了,正是赶海的时候。” 于是沈曦也挎了篮子,和芳姐母子去海边赶海去了。 第30章 上渔村的北面是一座连绵的石头山,上面长了一些矮树藤蔓,上渔村烧的柴都来自于这座石山。而上渔村,是座落在这个石山南面的一块平坦的坡地上。坡地地势比海岸线要稍高一些,所以上渔村虽说离海只有二里来地,可从来没有潮水涨到过村子里。 沈曦随芳姐走了一些下坡石头路,这才到达了海边。在白天看这片海的时候,沈曦这才发现这里的海比后世的海要蓝许多,是真正的蓝天白云沙滩碧海。想也知道,后世的海洋特别是近海,哪有不被污染的?就是被染成黑色的“黑海”,沈曦也是见过的。 芳姐带着沈曦下了海滩,海滩上已经有七八个妇女老人还有几个孩子在捡东西了,芳姐先带沈曦和大家打了个招呼,大家也都和沈曦见了礼,就算彼此认识了。然后芳姐的两个小孩拿了小锹去沙滩挖沙子,芳姐先带沈曦来到一处有礁石的地方,教沈曦道:“这石头上粘着的,都是小海螺,这些小海螺拿水煮了,味道很鲜,看,石头缝里也有不少。这是牡蛎,摘的时候要小心,它的贝壳比刀还快,一不小心手脚就划开了……”一上午,芳姐就教沈曦如何躲在沙滩中的小蛤蜊,在小水洼中怎么找鱼,在岩石下一般都躲着小螃蟹,海参爬过会有哪些痕迹,哪些海菜可以吃,哪些小动物不能吃…… 沈曦一边听芳姐教她“捞捡捉捏抓”五字口诀,也一边捡了好多的贝壳蛤蜊,还逮着几条小鱼,捡了一只海蜇,还捉了不少的大虾。 这个社会的海洋资源明显没有象后世那样过度捕捞,那么长长的海滩,只有这一个小村子的人在赶海,这里的人赶海,只挑好吃的值钱的捡,象小鱼小虾小海螺之类的东西,根本不屑一顾。 一群人在海滩上捡了不长时间,身后的鱼篓就都捡满了,然后三三两两的相约回了家。 沈曦和芳姐在鱼篓捡满后,也跟着众人回去了。 沈曦怀着孕,不适宜吃蟹,今天赶海也就没有捉螃蟹,不过别的海鲜倒是弄了不少。 回到家中后,沈曦蒸了点米饭,然后开始处理捡来的海鲜。 据芳姐说,这些东西最好不要洗,直接放到锅里焖是最鲜美的,也是最省事的。沈曦就将小鱼挑了出去以备腌成咸鱼,剩下的东西全部扔进锅里,稍微淋了一点水,就在灶下点了火,几分钟过后,沈曦揭开锅盖,看见虾都变红了,蛤也张口了,就将锅里的东西全部捞出来,拿到桌上开吃。 原汁原味的东西果然好吃无比,沈曦的舌头都差点吞掉了,不过她还是牢牢记住了大夫的话,不敢贪多,生怕对肚子中的孩子造成一点损伤。 下午的时候,芳姐又过来了一次,教沈曦如何腌咸鱼如何处理海蜇等,并说要教沈曦织网。沈曦问了问,织的网一部分是自家用,一部分是要卖的,只不过沿海人家只要有女人,几乎家家都织网,这网的利润是极薄的,一个月下来,也不过百来文钱的收入而已。沈曦反正也是闲着,索性就和芳姐学了学,织网其实没什么技术含量,不过半天,沈曦就学会了。一边织着网,沈曦心中暗道,自己现在越来越向全能型人才发展,所谓的万能女主就是咱呀,只不过人家的万能女主是先天带来的,咱这是后天自己学习的。想到这儿,沈曦忽然明白为什么别人穿越能发大财了,因为别人到了古代是创造东西引领这个时代,而自己是跟在这个时代后面跑,学习这个时代,这就是差距啊,怪不得自己一直在为生活奔波,连个温饱都混不上呢……此时此刻,沈曦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是学的理工科,而是学了一无是处的文科!要是学了理科,最起码也能烧个玻璃造个钢铁啥的吧? 被自己的无能蠢笨郁闷了一天的沈曦,吃完晚饭就早早的上了床,躺床上了又睡不着,就躺在床上盘算自己要怎么挣钱。孩子已经有三个多月了,以后会越长越大,自己的身子也会越来越重,什么事也干不成。而且孩子出生后,沈曦就没想过要找保姆,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孩子,肯定是不会假于人手的。这样算来,自己最少也得有两三年不能出去做事,自己手中才七八两银子,要挺两三年实在是太够呛。 前世今生这两辈子,自己就有这么一个孩子,自己还真不想委屈了它。自己要怎么在不用身体劳累的情况下,还能赚来钱呢?去七里浦租房再卖粥吗?沈曦首先就将这事淘汰了,卖粥天天早起不说,还得天天推那么沉的粥桶,还要站立一早晨,沈曦怕自己肚子大了后吃不消,还怕有个闪失滑了胎。要不还是卖豆腐吧,不做豆腐脑,只做豆腐和豆腐干,自己去七里浦租个房子,天天去早市卖一早晨,这个坐着卖也可以,不会太累的。而且做豆腐只需要用几个豆腐盘子就行了,不再用桌椅板凳等大物件了,这就又省了一大笔开支。 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法可行,沈曦立刻拍板,等她身体休养过来以后,就去七里浦卖豆腐。一说到身体,沈曦又想到自己差点饿死了,这身体应该亏的厉害,不如先在这里将养几天,待身体强壮后再出去做生意,若是不经休养,这劳心又劳力的,怕会落下什么病,再者怕对胎儿也有害。将一切想好了,打好了主意,沈曦这才放心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晨,芳姐来叫沈曦赶海的时候,送了几条大鱼给她,说是张大郎和张二郎出海打来的。沈曦知道在这里海味不值钱,也没推拒,欣然收下了。这一次赶海,芳姐没怎么教沈曦,只叫她自己动手,让沈曦碰到不认识的东西的时候来问她,或者有昨天没有教到的东西出现,芳姐就会叫她过去,向她传授新知识。。 都是一边学一边实践,何况这些又不是什么高深的知识,沈曦只用了几天,就学会了赶海的相关知识,而且还学会了涨潮退潮的规律,知道了什么时候来赶海最为合适。 接下的日子,沈曦就象当地的妇女一样,每天按时去赶海,捡一些喜欢吃的海鲜回来。不过海鲜大都性寒,沈曦也不敢多吃,剩下的不少东西,就会卖到来村子里收鱼的马车上,不过价钱是非常低的,一天只赚个二三十文。 上渔村人少,而且离七里浦不近,男人们打捞上来的鱼很多,会有专门的车天天来拉走,不过上门服务,价钱自然是很便宜的。妇女们捡的东西,除非是值钱的,很少有人走二十五里地去卖,一般也都是卖给收鱼的马车。 照理说打鱼是个没本的买卖,渔民们的生活应该不错才对,后来沈曦才知道,原来渔民们要交渔税。这渔税还分好几份,什么渔盐税、鱼苗税、人丁税等,渔民们有七八成的收入被纳入了政府的腰包。如果前来征税的官吏好说话,渔民们的日子还会好过一些,若征税的官吏是个贪的,那么渔民们基本就剩不下余钱。上渔村这几年碰到的收税官吏就很爱喝酒,只要让他喝酒喝欢喜了,那就万事大吉了。 不过芳姐说,象沈曦这样的外来户,只要没有人把这事捅到官府去,基本上没有人会来收她的渔税,因为沈曦的户藉是外地的。不过她若真想在此落户,户藉必须是要报到官府的,因为官府三年查一次户藉,若是在沈曦以前的住处没有查到沈曦此人,那么,沈曦的户藉将会被取消,而没有户藉的人,是可以被任何人捉去当奴仆的。 沈曦被这个制度吓了一大跳,心道好在自己将那个写着贾沈氏西的户藉拿来了,不然这查户藉还真是个麻烦事,她可不知道会不会再碰到王书吏那样好说话的官吏了。 沈曦想了想利弊,还是决定先去七里浦赚钱,再看看能不能想办法将户藉落在七里浦。毕竟七里浦要大一些,孩子接受的教育也会好一些。 沈曦自知自己在怀孕前三个月缺营养缺狠了,在暂时安定下来后,手中也还有七八两银子,就每隔几天都会去一次七里浦买点肉和新鲜的蔬菜,变着花样的给自己补身体。只过了十来天,沈曦干瘦干瘦的身体就丰盈了起来,脸蛋也圆润起来了,再加上沈曦又添了两身新衣服,怎么看,也没有当初那个乞丐婆的影像了。 芳姐一见沈曦变化如此之大,不由连连赞叹:“妹子,你刚来时那么瘦,我都说你是这个美人,现在看看怎么样,让我说对了吧,还真是个美人,咱们村子里就没有你这么俊的媳妇。”沈曦自己照照镜子,却觉得自己比在镇子上的时候老了许多,也黑了许多。一想到镇子,沈曦就又不由的想到了瞎子,眼中的笑意就沉淀了下来。 见沈曦不说话了,芳姐笑着拱了拱沈曦的胳膊,低笑道:“怎么,心里不好受,想起自己一个人过日子的孤苦来了?妹子,和姐姐交个心,你有没有心事再走一家啊?若有这心,姐给你张罗一个。” 沈曦眼中水光闪烁:“我相公刚没了几个月,我没那心思。” 芳姐不太自然的笑了笑:“这话也对。你来的时候就是一个人,姐姐就忘了你的身世了。” 从这儿以后,芳姐就不再提这个话题了,只是时不时的支使张二郎来给沈曦送东西,特别是沈曦家的柴,几乎全都是张二郎上山砍了送来。沈曦很过意不去,总会时不时的拿一些好吃的送给芳姐家,不至于让别人以为自己占了芳姐家便宜。 到九月半的时候,沈曦觉得自己的身体也养的差不多了,就去七里浦找房子去了。 七里浦沈曦已经来过好几次了,买东西的时候她也有意转了好多地方,自然早就有相中的地方了。这次来,沈曦在七里浦的市场附近转了一大圈,又找茶楼的小二问了有哪些要出租的房屋。这个时代没有中介公司,虽也有专门以此为生的中间人,但沈曦一个外来人肯定是不知道的,她只知道酒楼茶楼的店小二也兼具中间人的职能。 在沈曦的重赏之下,一个八面玲珑的店小二还真帮沈曦找了一个便宜的地方。 第31章 沈曦租来的这个地方并不是正屋,而是一个类似于门房的两间房。沈曦租房子的这家是个落魄的读书人家,家中有三间房,户主是一个叫冯勋的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一家五口,夫妻二人外带儿子儿媳和孙子。 冯勋的儿女都已经成亲了,女儿早已出嫁,儿子冯远娶了冯勋一个朋友的女儿,和冯勋夫妻同住在这三间房内,对门而居。 冯家有这么多人,沈曦本不想租他家的房子,不过他家是离市场最近的,别的出租房要来市场最近的也得走半个多小时,而且冯娘子柔柔弱弱的,看起来并不象是个多事的人。所以沈曦考虑了片刻,还是决定租下这里。 在这里租房,房租竟然都是一年交一次,沈曦和冯娘子讲了好久,冯娘子才同意让沈曦先交半年的,并让冯勋写了文书出来,沈曦付了半年的租金,双方一签字,那两间门房就暂时属于沈曦了。 将房子租下来后,沈曦就拿着文书回了上渔村,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有点晚了,沈曦吃过晚饭,就将衣服东西收拾好了。 第二天一大早,沈曦就去与芳姐和三叔公告辞,说要去七里浦做生意。三叔公没有说什么,只说了几句客气话,说若是有时间再来上渔村看看,外面要是不好,再来上渔村住,那个小屋还给她留着什么的。 倒是芳姐,一再的挽留沈曦,那口气里既有不满又有埋怨,沈曦明白她的心思,不过她无意改嫁,只好坚辞了芳姐。 大概有八【九】点的时候吧,沈曦昨天雇好的马车就来到了沈曦家,沈曦将行李衣物搬上去,坐着车就离开了上渔村。芳姐虽然还在生沈曦的气,不过倒还是来送她了,还一再嘱咐沈曦,在七里浦要是受人欺负了,就再回上渔村来,沈曦含笑谢过了,两人说了好大一会儿话,沈曦才告辞而去。 马车一直将沈曦送到冯家门口,车夫帮沈曦把东西搬到屋里去离开了,只剩下沈曦一个人站在这空空的房间里。 这两间房的样式与沈曦和瞎子在镇子上的房子差不多,大一点的一间是卧室,小一点的一间是厨房,虽然不太宽敞,但一个人用是足够了。 房子打扫的还算干净,卧室里已经摆好了一桌一椅一床,沈曦很熟练的把被褥铺好,把东西都摆到合适的位置,这才去看厨房中缺什么少什么。 厨房打扫的很干净,不过除了一口大灶、一个碗柜外,里面空空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沈曦清点了一下需要的东西,关上门就上街去采购了。 沈曦先去木匠师傅那里订做了三个放豆腐的木头盘子还订做了一辆独轮车,又转到药店买了一大包石膏,还去杂货店买了碗筷调料等必需品,最后去粮店买了不少黄豆和米粮,让伙计给拿回了家。 冯家正在吃午饭,见沈曦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冯娘子燕娘和冯远就都出来了,帮沈曦把东西拿进屋里,冯娘子还热心的叫沈曦过去一起吃饭,沈曦不是那没眼色的人,自然是谢过了他们,然后推说有事,就又出去了。 沈曦在街上的一个小吃摊前要了一碗面条,一边吃着一边向老板问了不少关于在七里浦摆摊的事情,待面吃完了,在哪摆摊好赚钱之类的知识,沈曦也就知道了。 下午的时候,沈曦又买了个小石磨,嘱咐伙计给送到家里,然后她又在七里浦城里转了一大圈,熟悉一下七里浦的地形,在这个不算小的城内,沈曦第一次看见了古代的衙门,也第一次看见了一个土地庙,还有月老庙…… 后世旅游的时候沈曦自然是观赏过这些景点,不过那些都失了原汁原味,太造作了,沈曦现在看见原版的了,自然要进去观光一下,土地庙和月老庙都进去了,那衙门有衙役把守,还没等沈曦靠近呢,就一嗓子吼了过来,让沈曦离远点。 沈曦左转右转,竟然让她还找到了一家福瑞祥点心店,看来这家连锁店当真名不虚传,还真是哪里都有分店呀。沈曦想到自己初来乍到,总得拜会一下房东,不如还是拎两包点心去吧,所以沈曦就进了福瑞祥。 这间福瑞祥的店面要比西谷镇大很多,点心的样式除了以前那些,竟然又多了一些饼干,这些饼干有圆形的,有方形的,也有小动物形,和当初沈曦告诉林掌柜的一模一样,沈曦这才知道原来林掌柜当初没有留在西谷镇,而是也逃过了那一劫。 沈曦没有向福瑞祥的伙计打听林掌柜的消息,因为那已经没必要了,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他了,在点心方面,她也没有什么能卖的了。 沈曦要买点心,自然是要捧自己的场了,所以她买了二斤蛋糕,伙计很熟练的把蛋糕塞进纸袋里,递给了沈曦。 沈曦回到家里,先拎着点心去在院子中叫了冯娘子一声,冯娘子迎了出来,笑道:“沈娘子回来啦,快请进屋坐会儿,我相公没在家,无碍的。” 这个社会还是讲究一点男女之防的,沈曦自知自己是寡妇门前是非多,在冯家也就不由的加了小心,毕竟这家有两个大男人呢。 沈曦随冯娘子进了屋,冯娘子热情的让了座,又出去吩咐儿媳妇沏茶,沈曦将点心放到桌上,叫住冯娘子道:“冯姐姐不用上茶了,我那屋事情多,我坐坐就走。” 冯娘子还是吩咐了媳妇一声去烧水沏茶,这才进来了,坐到沈曦对面笑道:“那哪行呀,这客人上门了连碗茶都不给喝,要是让我相公知道了,又该说我没有礼教了。” “你们书香门第就是讲究,我们这些小门小户的,可没这么多规矩。” 本来是沈曦自谦的话,可这冯娘子听了,却是感的十分骄傲,她抬起手抿了抿头发,端庄的笑道:“和我相公来往的都是有身份的读书人,我不讲究那不是给我相公丢脸吗?他我相公总和我说,不管谁来,这礼节一定要尽到,不能骨碌斯文。” 骨碌斯文?沈曦稍微琢磨了一下,就理解过来了,应该是“侮辱斯文”,大概是冯勋总说这个词吧,让冯娘子记住了,可惜她不懂这词是什么意思,只记了个大概发音。 沈曦自然不会蠢到去纠正冯娘子的错误,若无其事的笑道:“冯姐姐就是命好,我寡妇失业的可比不了。我搬过来后少不得要给府上添麻烦,到时还望冯姐姐能包容帮衬一二。”说罢,把手边的点心往前推了推。 那冯娘子早就看见沈曦带来的点心,一看那纸袋也知道是福瑞祥的好糕点,心中早就高兴的乐开了花,不过脸上仍是端着秀才娘子的架子,假装客气道:“妹子这是做什么?以后在一个屋檐下住着,咱就和一家人一样,这礼可是万万收不得。” 沈曦见她眼睛都快盯进纸袋里去了,自然明白这是假推让,于是也假兮兮抬高她道:“冯先生是有功名在身的人,说句实在话,走哪都得让人高看一眼,如今我住在您家屋檐下,这礼节可是万万亏不得。” 冯娘子被沈曦几句话说的满面春风,高兴的都快飘到云端里去了,看沈曦的眼神那个友善那个和蔼呀,让沈曦头皮直发麻,心里一个劲后悔,暗道自己实在不应该把她捧这么高。 恰好此时冯娘子的儿媳妇燕娘来上茶,解了沈曦的郁闷,三个女人说了一会儿话,沈曦这才告辞出来了。 沈曦刚回到屋中,只听得大门被砸的咣咣直响,一个醉醺醺的声音乱叫道:“娘子,开门,开门!” 沈曦住在门房,是离大门最近的,不过为了避嫌,她是一动也没动,任凭那门被砸个山响。 正房里冯娘子一边答应着,一边快步跑了出来,把门打开后,搀扶住已经醉的东倒西歪的冯勋,柔声道:“相公,怎么又喝这么醉?” 冯勋一脸的醉态,“嗝”的一声打了个酒嗝,轻佻的用扇子去挑冯娘子的下巴,j□j道:“春红,给爷笑一个,把爷伺候欢喜了,赶明爷给你做件新衫子。” 沈曦听到这里,觉得应该有好戏看了,这冯勋竟然是去喝花酒了,还要给青楼里的女子做衣服,这冯娘子还不一定得怎么闹呢。 可是,可是,眼前这是什么情况? 沈曦张大了惊讶的眼睛,从窗内看到冯娘子竟然一点过激反应也没有,只是低下头去温温柔柔的说道:“相公,你认错人了,我不是春红,我是你娘子,你到家啦。” 这冯娘子一开口,沈曦只觉得天雷滚滚,把她劈的有点懵头懵脑了,这,这到底是在唱哪出?老公出去喝花酒逛青楼还给人买衣服,这当老婆的竟然一点不生气?这要是搁哪个女的身上,这也受不了呀,大嘴巴早就上去了,还对他这么客气? 沈曦这儿有点发傻,那边冯娘子已经扶着冯勋进屋了,然后她又看见冯娘子跑进跑出又是打水又是洗手巾又是烧热水的一顿忙活,片刻之后,正屋传来了如雷的打鼾声,冯娘子这才拿了刺绣出来,进了儿媳妇的屋。 ……沈曦彻底无语了,这就是这个男尊女卑社会的妻子吗?可以容忍丈夫的一切,丈夫就是天,一切都以丈夫为中心,自己做为妻子的权利和尊严,完全可以没有。 在此时此刻,沈曦忽然无比的想念瞎子,也无比的庆幸自己当初遇到的是瞎子,否则的话,自己可能会被这万恶的男尊女卑给逼疯的。 作者有话要说:加V第一天,大家多多捧场。今天还有两更,敬请期待~ 第32章 沈曦感叹了良久,腹诽了一下这个万恶的旧社会,这才上街出去了。捡了两块大石头抱回家,等着以后压豆腐用。 刚到家里,沈曦又想起来这个镇子上的人们大概没见过豆腐,不知道这东西要怎么吃,自己应该写个菜谱打个名声,于是她又上街找了个给人代写家书的书生,让他帮自己在布条上大大的写了豆腐两个字,然后又在上面用小字写道,煎炒炸煮拌皆可。做了这些她仍觉得不太详细,于是又让那书生帮她写了两张菜单,上面简单的写了豆腐的几种做法。回到家后,沈曦将这布条缝在两根树棍上,做了个象后世煎饼果子那样的布招牌,还将写着豆腐做法的硬纸也挂在了布条下面,便于大家自己观看。 因为沈曦订的豆腐盘子和独轮车得三四天才能取,所以沈曦这几天都很空。想想以后忙起来自己可能会没时间,沈曦就出去买了点软和的棉布绸缎和棉花,打算给孩子做点小衣服小被子备用。 这个社会可能由于每个女人都会剪裁做衣的原因吧,卖成衣的不多,就是有卖的,也都是卖大人的衣服,小孩的衣服根本就没卖的。沈曦虽说能勉强做大人的衣服了,可这小孩的衣服由于没有尺寸样式,就难倒了她。 沈曦拿着棉布踌躇了良久,才想起冯娘子针线那么好,她家又有小孩,应该会做小孩的衣服,而且自己这肚子会慢慢大起来,与其到时候让她们瞎猜疑,不如自己先告诉她们来的正经,要知道这事情经了别人的口,就不一定是什么样子了。 想到此,沈曦就拿了布,来到冯娘子门前,高声叫道:“冯姐姐,你在家吗?”冯娘子急忙从里面出来了,满脸堆笑的迎了上来:“妹子可是有事找我?”见她没有让自己进去的意思,沈曦就明白了大概是冯勋在家,赶紧接话道:“冯姐姐,你现有在空吗?我有件衣裳不会做,想请你教教我。”那冯娘子向屋里看了一眼,轻声道:“我现在还走不开,等一会儿有空了,我再去找你吧。”沈曦自然也不愿见那冯勋,此话下中下怀,于是告辞道:“那冯姐姐你先忙,我就在我那等你了。” 沈曦回来后,对着那块布比划了好大一会儿,还是觉得不敢动手,只好把布又叠好了,等冯娘子来了再请教请教,可这冯娘子也不知在忙什么,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直到月上柳梢头了出没来,沈曦心道这人也太不靠谱了吧,答应人家的事竟然办不到,一点信用都没有啊。无奈之余,沈曦只得把布呀剪刀呀都收了起来,等着明天去裁缝铺里找裁缝问问。 第二天沈曦吃罢早饭,就夹着布去了裁缝铺,由于去的早,裁缝铺也没什么生意,裁缝铺一对四十来岁的夫妻开的,两人手都巧,都既会剪又会缝,在沈曦真诚的求教后,生过了六个孩子的女主人很热情的给沈曦剪了几身小衣服,还絮絮叨叨的教了她一些生养小孩的知识,沈曦知道这是过来人的经验,而自己欠缺的正是这种经验,所以她听的很认真。两人相谈甚欢,直到有人来买衣服,沈曦这才识趣的告辞了,那和蔼可亲的女主人还在后面一个劲的喊:“沈娘子,有什么不懂的就来找我,婶子生了六个就活了六个,可一个都没死……”沈曦被她最后这一句话惊着了,脚下一踉跄,差点摔了个大跟头。 一个都没死,一个都没死……沈曦怎么觉得这说的不是生孩子,说的是下猪生狗吧? 在后世,不说生孩子百分百没危险,但在百分之九十多以上应该有吧。虽说也有新生儿死掉的,可那一般都是孩子有先天性的毛病,生下来确实活不了。就算有胎位不正或母体有什么问题的,剖腹产会帮你解决掉这个问题,孩子提前两三个月剖出来也不是不行。而且后世生活水平很高,孩子们只能吃撑了吃胖了,没听说有饿死的,有个发烧感冒都得跑医院,除非得大病,还真没什么能要命的。 可在这里,“一个都没死”竟然成了一种炫耀,沈曦忽然有一种大事不妙的感觉。不行不行,在生产的时候,自己一定要做好万全准备,不能让自己和孩子有一点闪失。 不过这所有的准备,都得建立在自己有钱的基础上,没有钱,连个接生婆都请不来,这生孩子还能顺利了?沈曦一边走一边握紧了手中的布:我要挣钱,挣钱,挣很多钱! 沈曦回到家中,就拿出针线一针一针的开始做小衣服。那小衣服也实在太小了,说实在的还不如有的玩具娃娃身上穿的大,沈曦都有点怀疑到时候这衣服孩子能不能穿得下,不过转念又一想,裁缝大婶都生过六个了,想来应该不会弄错了,还是听过来人的吧,自己就不要瞎改了。 有了活计,沈曦也不往外跑了,只安心在家做小衣服小被子小袜子小鞋,直到第四天,木匠铺的伙计给沈曦送来了豆腐盘子和独轮车,沈曦这才放下了针线活,开始泡豆子,准备第二天做豆腐去卖,而都这么几天了,冯娘子一直没有过来,在进出看见沈曦的时候,也不过是打个招呼,对此事是连提也没提。经此一事,沈曦算是明白何为外热内冷了,也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是热心肠了,所以她的行事,也越发的独立,越发不爱求人了。 白天沈曦把豆子泡好了,晚上的时候,就用石磨开始磨豆浆,以前在镇子上的时候,沈曦就最初磨了两次,后来这活就全是瞎子的了。沈曦久不干这活了,磨的时间一长,胳膊就有点顶不住了,又酸又痛。以前的时候,沈曦可以把这活推给瞎子,可现在瞎子不在了,沈曦咬咬牙,只得自己硬挺了。 忍受着胳膊劳累带来的疼痛和不适,沈曦对瞎子越发的思念起来,虽说瞎子是个残疾,可终究是个男人,在干体力活上,比女人还是要强很多的。以前看瞎子磨豆浆,小小的石磨被他转的飞快,那豆浆哗哗的往下流,可现在,自己转的那个艰难,看样子,半宿能磨完就不错了。 还有,以前有瞎子在炕上坐着,虽然他不言不语,沈曦却从没觉得自己寂寞过,也没觉得孤单过,可现在,孤灯空屋,自己一个人在这里磨呀磨,怎么心里屋里就这么空得慌呢?沈曦叹了一口气,磨豆浆的胳膊越发的无力了。 没情没趣的枯坐了半宿,豆浆才算是磨完了,沈曦摸着又酸又疼的胳膊上了床,拉开被子躺进去的时候,沈曦未免又感叹了一番,冷衾孤枕,要是瞎子还在,这被窝早就给躺暖和了,还有自己这胳膊,哪轮到它来肿呀?带着对瞎子无比的怀念和念叨,沈曦才怏怏睡了去。 沈曦没有睡多长时间,在街上打四更的时候就醒了,然后她摸黑下了床,点亮油灯后,开始抱柴烧火,把豆浆煮开。 忙碌了一早晨,到打五更的时候,沈曦的豆腐和干豆腐就都做好了。沈曦打开门,把豆腐和干豆腐都搬到独轮车上,自己开了大门,把独轮车推了出去,然后又将大门虚掩上了,这才推着车去了市场。 这个市场比以前西谷镇那个早市可大多了,比后世的集市一点也不小。沈曦虽然来的很早,不过还有不少人比沈曦还要早,早睡早起是这个社会的普遍现象。由于来的早,让沈曦占了一个十分有利的地势,这里正冲着市场的进口,只要有人一进来,肯定会看到沈曦的豆腐摊。 沈曦将缝着布条的那两根棍子插在独轮车两边的把手上,看看挂好了,这才安下心来打量一下这个市场。 市场里还没有多少顾客,摆出摊来的大多是一些吃食摊,卖饼的卖包子的卖馒头的还有一份卖粥的,这些摊位前有零星几个人在吃东西。沈曦早晨只喝了碗豆浆,此时也有点饿了,于是跑到一个卖包子的摊前,买了两个包子。 回到摊位前,沈曦坐在凳子上开始吃包子,刚咬了一口,只见有一位六七十来岁的老大爷走过来站到了摊位前,看了看布条上的字,问沈曦道:“小娘子,你这一盘子白色的东西就是豆腐?豆腐,是用豆子做的?什么豆子是白色的,能做出这么白的东西呀。”沈曦一看到老大爷,就不由的想起了李桢李老先生,她连忙站起身来,把包子放到一边,给老大爷解释道:“这个豆腐确实是豆子做的,不是用白色的豆子做的,用的就是一般的黄豆,来,您老先尝尝,这个味道可还中吃?”沈曦用刀子切了一小块递到了老大爷面前,那老大爷也不含糊,用手接过来就扔嘴里了,吧唧了下几下嘴,等豆腐下咽后,开口赞道:“好吃,一点豆腥味都没有,还有点甜。小娘子,你这豆腐怎么卖?” 沈曦早就做了市场调查,这里的物价要比西谷贵,所以这豆腐不能太便宜了,自己的房租和养孩子的钱都得从这里来呢,太便宜了岂不是白做工?不过今天第一天做生意,也不能漫天要价,要是把顾客都吓跑了,她这豆腐事业也就不用干了。 沈曦切了烟灰缸那么大一块,笑吟吟道:“老爷子,您是我第一个顾客,我算您便宜点,你给五文钱,这块豆腐您可以放点盐和葱末凉拌,也可以切成小块用菜炖了,还可以就这么生着蘸酱吃,生熟怎么吃都行。” 那老大爷笑呵呵的一挥手:“来两块,今天拿回家让老婆子尝个新鲜,省得总说我不惦着她。” “好咧。”沈曦用油纸包了两块豆腐递给了老人家,还一个劲的提醒他:“大爷,这豆腐嫩,你小心拿,别把水流身上。” 老大爷答应了一声,捧着两块豆腐走了。 看着捧豆腐的那个不方便劲,沈曦狠狠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这个猪头,知道点心用纸袋盛方便,自己这豆腐怎么就不知道做几个油纸袋呢?那样买豆腐的人拎着多方便哪。 作者有话要说:沈曦的生活暂时还在平静,还有一更~ 第33章 大概是因为沈曦卖的这豆腐很新鲜没见过吧,也大概是因为沈曦这位置占的很好,也有可能是豆腐价格不贵的原因,当市场上顾客多起来后,一般人都会买一两块豆腐回去尝鲜,沈曦做的两盘子豆腐一篮子干豆腐还没用小半天就卖完了,还有许多没买到的顾客一个劲的嘱咐沈曦明天多做点,一定要尝尝这个豆腐。沈曦自然是笑着答应了,然后早早收拾了东西,推了独轮车回家了。 刚走到家门口,沈曦正好碰上冯娘子送冯勋出门,冯勋手里拎了一个纸袋。沈曦眼尖,一下子就认出这纸袋,里面拎的不会是自己上次送他家的蛋糕吧,这天气虽说不热了,可放了这么多天,还没放坏吗?这都多少天了,还拿去走人情,也不怕人家吃坏了肚子找回来。 冯勋看见了沈曦,连眼皮都没抬,高高的昂着头就走了,似乎根本就没看见沈曦一样。 他看不起沈曦,却不知道沈曦对他是更看不上。住了这几天,沈曦早就听说过这冯勋的情况了,冯勋虽然四十多了,但仍没有中过举,秀才当了二十多年了,从来没有为家里嫌过一分钱,天天就知道和一干同样没中举的朋友花天酒地,全家人的花销,全指望着冯娘子和儿媳妇的双手――这娘俩都有一手好刺绣。这种不事生产的米虫,还天天在外面假装风流,在沈曦眼中,实在是可恶的很。 冯娘子目送丈夫走远了,这才回过头来和沈曦打招呼:“妹子,你这是去卖东西了?你是来做生意的?” 沈曦心道我做不做生意和你有什么关系,我不欠你房租吧?沈曦不冷不淡的答道:“嗯,去市场上卖东西去了,我一个寡妇,又没个有能耐的相公,只能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了。” 那冯娘子扬了扬头,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颇有些看不起沈曦的样子:“我们这种书香门低,是最见不得这铜锈味了,早知道你是做生意的,我这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算了算了,你寡妇失业的这么可怜,先住着吧,以后再说。” 怎么着?我付了房租了还要听你冷言冷语?连个书香门第都不懂,铜臭味还说成铜锈味,你又能高贵文雅到哪去呀?沈曦从不是那逆来顺受的小媳妇,当然不会任人欺负,于是她立刻还嘴道:“既然冯娘子不乐意我住在这儿,那把房钱退我,我今天下午就搬走。我一共在这里往了六天了,这六天的房钱你可以扣掉,剩下的钱你还我吧,我还不信了,有钱租不来房子?” 一听沈曦语气这么硬,还要讨房钱,冯娘子刚才高涨的气焰顿时就熄灭了,她伸出手一拍额头:“哎呀,火上还炖着燕窝呢,我得去看看。”连沈曦的话头都不敢接,拨腿就跑了。 沈曦看着跑的比兔子还快的冯娘子,心中是真后悔租这家的房子了。 光图便宜不行呀,还应该打听打听房东的人品来着。看这一家子,都穷成这样了,还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呢,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生活,看来是没个消停。 沈曦回到家中,把东西都放好了,就躺到床上去补觉了,今早起的太早了,她根本就没睡醒。 睡的正香甜呢,忽然一声凄惨的叫声把沈曦从睡梦中惊醒了,在动乱的时候,沈曦曾经无数次听到过这种惨叫,只要有了这惨叫,必定会丢掉一条人命,沈曦的心顿时紧张了起来,她猛的从床上坐了起来,把被子一扔,连鞋都没穿,赶紧跑到门前把门打开了一条缝,然后她看到,燕娘在院子中转着圈的跑,而冯娘子,举着个手在追她,似乎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当太阳反射过来一丁点的光芒后,沈曦明白了冯娘子手中捏的是根绣花针。 燕娘一边哭一边跑,嘴里一个劲的求饶:“娘,你饶了我吧,我这就把错的地方拆了重绣,我今晚不睡了,保证不耽误娘交活。” 那冯娘子两脚生风的追在燕娘后面,狠狠道:“我家怎么就娶了你这么个笨东西呢,我告诉你了那叶子用嫩绿,你偏偏用了深绿,你是成心和我做对是不?” 燕娘跑的慢,冯娘子跑的快,两人追了两圈之后,冯娘子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攥住了燕娘的头发,把燕娘就拽倒在了地上。然后抬起拿针的手,狠狠的往燕娘胳膊上刺了几针,那力道大的,连偷偷躲在门内的沈曦都觉得巨疼无比。 那燕娘疼的又是一阵凄厉的惨叫,坐在地上也不求饶了,只是放声大哭。 那冯娘子却厉声道:“哭你娘的丧呀哭,你家不过是个下贱的百姓,攀了我们这书香门低,你还不知好歹,还天天气着我,要你有什么用若不是看你给我生了个孙子,我早就让我儿子休了你了。别哭了,再哭,等远儿回来,就让他送你回娘家。” 那燕娘似乎很怕被休,抽抽噎噎的自己站了起来,可怜兮兮的站在冯娘子面前,不敢再辩驳一句。 “做饭去,看你这苦瓜脸就生气,今天中午不许你吃饭,什么时候把那叶子给我绣好了,什么时候吃饭。” 冯娘子正在骂燕娘,大门忽然响了一声,然后沈曦看到冯远走进了院子里。 沈曦觉得这冯远是年轻人,应该明事理吧,大概不会由着他妈欺负老婆,可事实再一次深深打击了沈曦。 冯远走到那娘俩跟前,就伸出手去了。沈曦本以为他是要扶一把他那摇摇欲坠的老婆呢,可没想到,他竟然是扶住了他娘,然后沈曦听到冯远说:“娘,她要有什么做不对的地方,你尽管罚她就是了,何苦要生这么大气?把自己气坏了可怎么办?都是儿子不孝,没娶个好娘子,天天净惹娘生气。” 啊?啊?啊?沈曦的眼睛都快脱窗了,若不是有门挡着,估计那眼珠子已经飞出去可以当弹丸用了。这,这也太愚孝了吧? 冯娘子被儿子扶着向屋走,一边走一边唉声叹气:“儿啊,都是爹娘对不起你,没帮你娶一房好媳妇,娶了这么个丧门星回来。你说当初你要是娶了钱县令家的小姐,有个好丈人帮衬着,也用不着我儿天天这么挨穷受累了……” 冯远扶着冯娘子回屋了,只剩下燕娘一个人站在院子里流泪,过了很长时间,冯远从冯娘子屋里出来了,站在门口向燕娘喝道:“还不快做饭去,要是中午把娘饿着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说完这话,冯远就回了房间,怦的一声把门关上了。而孤立无援的燕娘,一声没吭,默默的抹着眼泪往厨房去了。 看了一出活生生的小媳妇受虐记,沈曦心中那个此起彼伏呀,原来在古代,女人当真这么难呀,以前看电视总觉得电视演的太夸张了,现在才知道,人家那编剧导演是真琢磨过古代的生活呀,演的是绝对不夸张,绝对贴近现实啊。 虽然比较同情燕娘,不过沈曦还是默默的关上了房门,没有管人家的家事。现在沈曦特别庆幸自己没穿越到有恶婆婆的小媳妇身上,也庆幸自己没遇到一个不把自己当人看的男人,更加庆幸刚才自己没有犯二的跑出去劝架,若依自己这脾气,肯定是要向着燕娘的,那可不得了了,在这个讲究愚孝的时代,自己这样做可是犯了天下之大不韪,还指不定多招人骂呢。 还是瞎子好啊,一无父母二不会欺负自己,自己想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不管自己犯了多大错,绝对不会骂自己,以前那样的日子,那才是女人应该过的呀。 唉,可惜,瞎子不在了…… 沈曦走到衣箱前,拿出来一件瞎子以前穿过的衣服,紧紧的抱在怀里,回忆着以往那安静又温馨的时光,眼角又慢慢湿润了。 沈曦的豆腐事业在七里浦发展的很好,沈曦每天早晨做三盘子豆腐还带一大包的干豆腐,半天的功夫基本就卖的精光了。后来城里的几家酒楼客栈都来找沈曦订做豆腐,在沈曦每家奉送两道豆腐菜之后,需求量就更大了,沈曦不得不上午下午全都发动起来,忙的脚不沾地的。不过忙是忙了点,沈曦的收入却也十分可观,一天有一两多银子的进帐。 能赚这么多钱,沈曦是很高兴的,因为她要养孩子,自然是钱越多越好,趁着现在身子还算利落,沈曦是真的拼了。 为了能一心一意赚钱,也怕惹一身臊,对冯家的事情,特别是自从见到过燕娘挨扎后,沈曦就实行了闭关锁国政策,一到家就闩上门,任你外面人脑袋打出狗脑子来,她也不去凑那个热闹。反正都在一个院里住着,自己趴着窗户就能看到了,也没必要出去凑热闹。冯娘子一家十分不喜欢燕娘,原因从冯娘子的骂燕娘的话中沈曦早就总结出来了,那就是因为,燕娘没有一个有钱有势的好娘家。燕娘的父亲也是读书人,早年和冯勋同窗,两人的妻子同时怀孕,就定了娃娃亲。后来冯勋中了秀才,燕娘的父亲则屡战屡败,最后索性弃了书本,由文转商,可惜时运又不济,做生意陪了个稀里哗啦,家道越发不堪了。 冯家本来想退亲,可燕娘的爹认为两家自小订亲,就应该守信用,死活不给退,冯家无奈,这才娶了燕娘回来。可是强扭的瓜哪有甜的,从成亲开始,这燕娘就算是掉火坑了,打骂那都是家常便饭,前几年沈曦没看见就不说了,只她搬来这一个多月,冯娘子就没有一天不打燕娘的时候,燕娘也只会哭,一点也不敢反抗,这打呀打的,后来就连沈曦都习惯了。 沈曦卖豆腐的事情,不是什么隐秘事,没过两天冯娘子就知道了,在刚开始几天,冯娘子还相安无事,后来不知听谁说这豆腐很卖钱,冯娘子就按捺不住了,天天有事没事就往沈曦这边跑,把话题总往豆腐上绕,大概是想套出沈曦做豆腐的秘方。沈曦又不是傻子,会被这么个有点蠢笨还自以为聪明的人骗了去?几次三番见沈曦不上钩,冯娘子就开始转变了策略,每天想着各种说法,要从沈曦这里蹭一块豆腐。对于这种占小便宜的心态,沈曦真是有点哭笑不得。 第34章 十月中旬的时候,芳姐让张二郎来看望沈曦,还给沈曦带来了不少的海鲜和几条大鱼。这时候没有塑料袋,也没有编织袋,人们盛米粮或买东西都是带着自家手工织成的口袋,由于做一条口袋要费不少布,所以这口袋也算是一项家庭固定资产。沈曦久处市井,自然明白这个情况,所以她拿来个大盆,把海鲜倒进了盆子里,又舀来几瓢水把海鲜泡上了,把这口袋空出来,打算一会儿让张二郎带回去。 沈曦忙完这些,等抬起身来的时候,却发现张二郎正傻傻的看着她的肚子发呆。沈曦笑道:“怎么,我这样子吓到张二哥了?这孩子是个遗腹子,现在已经快六个月了。啊,看我,光顾说话了,张二哥快请屋里坐,大冷天的也吃杯热茶。” 张二郎一下子涨红了脸,慌乱的摆手道:“不了不了,我不冷,就不进去了。” 沈曦知道这张二郎过于腼腆,不主动一些是不行的,不由做主道:“你大老远来了,若连杯热茶都不给你喝,这要让上渔村的乡亲们知道了,还不说我忘恩负义呀?快进来吧。” 张二郎本就嘴笨的人,自然是说不过沈曦,嘴唇动了动,也没说出什么话来。 两人正在说话的时候,大门一响,冯娘子从门外进来了,一见院中多了个男人,她还楞了一下,然后向沈曦问道:“这位是?” 当着张二郎的面,沈曦也不好对冯娘子过于冷淡,不过她和张二郎的关系有点复杂,沈曦懒得给她解释,当下避重就轻道:“这是我姐的小叔子,我姐让他过来给我送点东西。” 冯娘子也没和张二郎说话,只是眼睛看着沈曦房门口那盛满海鲜的大木盆,眼珠子乱转,干巴巴的笑道:“既然是亲戚,那你们待着吧,我还有事,还得出去一趟。”然后她屋也没回,又出去了。 沈曦哪有空管她那些破事,仍是请张二郎进屋坐了,自己钻到厨房鼓捣了一会儿,沏出一碗热茶来。 张二郎从进了屋,眼睛就不知道往哪放合适,待沈曦一出来,忙慌里慌张的站了起来,挤了半天挤出了一句:“你就先别忙了,当心身子。” 沈曦将茶放到张二郎前面的桌子上,笑道:“这才六个月,没事。我整天忙的晕头转向的,都没空回上渔村看看。芳姐和姐夫可好?小红和小海还发实吗?” “好,都好。”说完这几个字,张二郎又无话可说了,只拘束的坐在椅子上。 看着眼前这个沉默不多话的男人,沈曦忽然想到了瞎子。当年,瞎子也是这样安静的坐着,不言不语。只不过,瞎子始终是那样呆呆的淡淡的,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害羞又脸红的样子。 屋子中忽然静了下来,沈曦也没出声,张二郎就觉得更尴尬了,他偷偷的抬起头瞄了一眼沈曦,却见沈曦正眯着眼睛看他呢,他象受惊的兔子一般,立刻低下头去,脸上滚烫,似乎要被烧着了一样。 沈曦回过神来,轻咳一声,又向张二郎道:“张二哥,今天是你一个人来的?姐夫没跟你一起来?” 张二郎连忙回道:“来了。他说给小红和小海买点东西去,让我一会儿去西城门等他。” 沈曦一听就知道芳姐是还没死心,特意安排张二郎来看自己的,她正要开口说话,却只见张二郎站起身来,向沈曦说道:“我这就走了,我哥还等着呢。” 沈曦知道就留饭张二郎也肯定不吃,于是也站起身来道:“那我同你一起出去吧,顺便买几包点心给小红小海,一个月不见,怪想他们的。”沈曦收了人家的海鲜,总得找个由头给人家回礼不是?何况芳姐于自己有收留之恩,自己一个月没去看他们,这是自己的疏忽。 从屋里出来,沈曦顺手锁上门,给张二郎拎上口袋,这才和张二郎俩人一起离开了。 沈曦这个月赚了几十两银子,手头有钱了,这出手也就大方了起来,走过水果摊前,她买了不少水果,到点心店前面时,又买了好几斤点心,知道上渔村虽不缺海鲜但是少肉,于是沈曦又割了好几斤肉,后来想到自己坐月子没准还会回上渔村,和三叔公打好关系很必要,于是又买了不少东西给三叔公。 看着身后背着个大口袋还拎着大包小包的张二郎,沈曦不由感叹道,还是有个男人好呀,这逛起街来,带个男人那就等于带了个货车呀! 买了不少东西,送走了张二郎,沈曦这才买了两个馒头,回家吃午饭。 刚一进院子,沈曦就听到正屋里传来了吆五喝六的声音,似乎是一群人在喝酒。 冯家在请人吃饭?不会吧,就他们家天天入不敷出的样子,还请得起别人? 不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沈曦也没管他们,就径自开门进了屋。 既然张二郎送了那么多海鲜来了,这中午饭沈曦早就打算好了,吃馒头煮海鲜,自己有一个月没吃海鲜了,还真有点馋了。 沈曦放下馒头,返身出去端海鲜,却吃惊的发现,自己那一大盆海鲜不见了。 嗯?什么情况? 沈曦很确定自己没把海鲜端屋里去,连海鲜带水那盆死沉死沉的,自己怕用劲过猛伤了胎气这才没端回屋去。 沈曦的眼睛如同雷达一样在院中扫视了一遍,然后在冯家的厨房外面找到了她盛海鲜的大木盆,不过里面已经空了,只剩了半盆浊水在里面。 竟然偷自己的海鲜? 沈曦气坏了,几步冲向厨房门口,一脚就踹开了门,烟熏雾绕的厨房里,显出了一张惊恐又羞怯的脸来,却是燕娘正在守在锅边炖鱼,张二郎拿来的那几条大鱼,已经下了锅了! 一见沈曦愤怒的脸,燕娘往后一缩,怯生生的道:“不关我的事,是婆婆拿的。” 一个不顶事的受虐小媳妇,犯不着和她生气,沈曦强压下怒火,板着脸道:“你婆婆呢?” 燕娘伸出手,轻轻的指了指正房,然后赶紧把手又缩回来了,生怕被人看见一样。 沈曦懒得理她,转身向正房走去。 沈曦一掀门帘,就看见屋子正中摆了一张八仙桌,旁边围坐着七八个男人,正在觥筹交错大呼小叫。好家伙,自己的那一大盆海鲜,都已经上了桌,被吃了个七七八八了。 一见沈曦掀起了门帘,一个面对房门口的书生惊愕问道:“冯兄,这位是?” 那冯勋一看是沈曦,连个草稿都没打,随口就胡说八道:“是小妾。乡下蠢妇不知礼节,让大家见笑了。” 小妾? 这事关名份,沈曦可不想随随便就成了别人的小妾,今天若不反驳,怕有这些书生打证,异日自己就翻不了身了。 沈曦冷笑一声,不冷不热道:“我可没那个好命给秀才老爷当小妾,我就是他们家一租房的,门首那两间房就是我花钱从他家租的。秀才老爷这玩笑开的可一点不好玩,若让亡夫知道我改嫁了,今晚怕会从地下爬出来找秀才老爷了。” 一见沈曦竟然给顶回来了,冯勋不由的面皮微红,他向旁边添酒的冯娘子使了个眼色,自己拿起筷子继续招呼客人:“一个乡下蠢妇,咱管她那么多干吗?来来,喝酒。” 那冯娘子接到相公的眼神,立刻放下酒壶往外拽沈曦,沈曦见她用的力量可不小,不由尖酸道:“冯娘子,你可小心点,我可不是你家燕娘,我这可还怀着身孕呢,万一有个好歹,您小心摊上人命官司。” 那冯娘子被沈曦一吓,赶紧松了手,转过身来向沈曦陪笑道:“妹子,来,咱们出来说话,别打扰他们喝酒。” 沈曦也不愿双方真正撕破脸皮,不管做什么事情,还是留点余地的好,于是沈曦就随冯娘子出来了。 冯娘子也自知心虚,脸上堆着虚假的笑,小心的陪着不是:“妹子,我们今天待客,你有那么一大盆海鲜,怕你吃不完放坏了,也怕你怀着身子会累着,姐姐我就自作主张,帮妹妹把那盆子海鲜料理了。你放心,我已经叫燕娘给你留出来了,绝对够你吃。” 说罢,也不敢等沈曦回话,就跑进厨房端出来一个小碗,里面可怜兮兮的放了多半碗的小螺狮和蛤蜊。 沈曦皮笑肉不笑的把碗推开,冷冷道:“冯姐姐饭量可真是小,这么点东西就够吃呀,我可不行,我这怀揣大肚的,可是两个人在吃饭呢。”说罢,再也不理冯娘子,径自走向厨房。到厨房后,沈曦把锅盖掀起来,见炖的鱼也差不多了,拽过一个盆子,拿起勺子刷刷几一下就把那些鱼全盛到盆子里了,然后端起盆子就往外走。 冯娘子一见,急忙过来拦沈曦:“妹子,有话好说,这鱼你可千万别端走了,桌上还等着上鱼哪。” 沈曦怕她撞了自己伤了肚子,刻意抬高了盆子,用盆底去烫冯娘子的手,冯娘子果然就缩回手去了。 沈曦端着盆子回了屋,叭嗒一下就把门给关上了,然后隔着门向追过来的冯娘子道:“我要是没记错,这鱼还有那桌上的海鲜都是我的吧?你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拿了我的东西,这算不算是偷呀?秀才娘子偷东西,这可是新鲜事,咱街坊那些婶子大妈肯定爱听。哎呀,你说这事一传出去,会不会耽误了秀才老爷的前程,不会被革了功名去吧?” 秀才算不算是“功名”,沈曦是不知道的,不过她敢保证这个冯娘子也不知道,她说这话,就是为了吓唬冯娘子的,省得她以后总惦记自己的东西。 那冯娘子似乎真的被沈曦后面这两句话吓到了,没有再来纠缠,如缩头老鼠一般灰溜溜的走了。 这乱糟糟的事让沈曦有点心烦,这都是一家什么人啊,还秀才呢,看来自己早点搬家是正经。沈曦打定主意,明天就去找房,宁可远点,也一定找个好房子,而且自己手里有钱了,宁可多花钱,也要找个没人打扰的单门独户。 沈曦下了决心,就开始吃饭,夹了一筷子鱼放进嘴,然后发现燕娘的手艺居然还不错,炖的鱼竟然很好吃。 沈曦正在这边吃饭,忽然听到有人敲门,然后她听到燕娘怯生生的喊道:“沈姐姐,你开开门。” 不想为难这可怜的女人,沈曦就打开了门,让燕娘进来了。 燕娘低着头,好半天才轻轻出声道:“沈姐姐,鱼那么多,你也吃不了,分一半给我吧,婆婆让我来要,说要不去就休了我。” 休了她这话,沈曦一天听八遍,早就习惯了,此时听来一听杀伤力没有,何况冯娘子这是以燕娘为要挟逼她就范呀。沈曦一不欠她家人情二不欠她家房钱,怎会乖乖听冯娘子摆布,于是狠狠心道:“这是你们的家事,与我无关,你家吃了我那么一大盆的海鲜还不够呀?你去告诉你婆婆,让她准备钱,我还得跟她要海鲜钱哪。” 燕娘的面皮显然比冯娘子要薄,沈曦一拒绝她就走了。 沈曦又坐回桌前继续吃饭,然后在心中感慨,不知从几时几日,自己这心竟然变得这样狠起来了,可见这情境逼人成长呀。 沈曦一口馒头没下咽呢,燕娘竟然又回来了,一进屋也不说话,咣当一下就跪地上了,嘤嘤的哭个不停。 “快起来,你这是干什么?”从没有人给她下过跪,沈曦是真慌了,赶紧去搀燕娘。 燕娘也不说话,只是伸出手来,沈曦看到燕娘的手背上,流满了鲜血,手背中间,却原来不知被什么戳了个大窟窿。 沈曦赶紧找来块干净布帮她把血擦干净,垫了点棉花,打算用布条帮她把手绑起来,没想到燕娘却缩回了手,只是哭道:“沈姐姐,不用包了,求求你,将那鱼给我吧,要不我婆婆还不定怎么打我呢。” 沈曦叹了口气,只得去厨房拿了个碗过来,将自己吃过的鱼都拨了出来,一边拨一边说:“怕他们干吗,就这样的人家,休就休了。你看我,没男人不一样过的很好?你刺绣那么好,就算离了他们也能活的。” 燕娘站起身抹抹眼泪道:“女人要是被休了,那可是羞及父母的丑事,再说了,我还有儿子呢。”说罢,端着那盆子鱼走了,沈曦眼瞅着她手背上那血,一滴滴流进了盆子中。 见到此情此景,沈曦不禁感叹道:无耻的男人们啊,你们可知道你们吃的都是女人的血呀!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是我的倒霉日,家里乱事一大堆,脖子还落枕了,痛死了,挣扎着发完文了,结果,又遇细节党,评论一团糟. 女人哪,真是不容易,特别是有孩子后。我觉得妈妈可能是世界上最辛苦的工作了,没有节假日,没有正常的作息,没有一点自己的时间。累了,是你应该,谁叫你是当妈的呢?千请万请把婆婆请来看孩子,结果,唉,不说也罢,反正就一句话,当婆婆说拿你当女儿看时,你可千万别信! 我现在真想回到十来岁的年纪,没有这么多的麻烦…… 第35章 海鲜事件的第二天,在卖完豆腐后,沈曦就去找了这附近一个有名的中间人曾福,说要租一处单门独院的房子。曾福给沈曦说了好几处宅子,沈曦估量了一下大致位置,果然都比冯家到市场要远。不过冯家是住不得了,沈曦就和曾福商定,明天中午去看一处最近的房子。 第二天中午,沈曦刚吃罢午饭,曾福就来找沈曦了,正巧冯娘子在院中,曾福就和冯娘子打了声招呼。然后接了沈曦,两人一起走了。 沈曦看的这处宅子和冯勋家差不多,也是三间房。不带门房而是带一个西厢房,房子半新,院里挺宽敞的。这家住的是老俩口,他们的儿子考中进士当了官,就将爹娘接走了,怕宅子空着废了,这才想找个人住着。不过现在这家的上个租户还没走,还有半个月他们的合同才到期呢。 看完了这所房子,曾福又带她看了另外几处,那几处不是太远就是太偏僻,沈曦还是中意这一处。想了想不过是等半月,时间又不长,既然自己喜欢这处,那就等几天吧。于是沈曦最终还是和曾福订下了这所房子。 沈曦和曾福告辞后,就径自回了家,刚一走到大门口,就见燕娘在厨房向她招手。沈曦搞不懂燕娘叫她干吗,就走了过去。那燕娘把沈曦拉进厨房,趴到沈曦耳边,轻声道:“沈姐姐你小心点,我今早偷听到我婆婆和我公公说话,我婆婆说你一天能挣二两银子,要是搬走了这钱怕是要飞了,我公公就说让我婆婆和你说说,他要纳你为小妾。”沈曦一听就楞住了,不会吧,这一家,已经无耻到这地步了吗? 不过对于燕娘的好意,沈曦自己是要领情的:“燕娘,谢谢你告诉我。你放心,他们的主意不顶事,我过几天就搬走了。倒是你,性格太软了,让他们这样欺负你,何时是个头呀。” 燕娘一听沈曦这样说,眼泪刷的就下来了,她一边擦泪一边道:“活一天算一天吧,不然我还能怎么着。前几天回了趟娘家,我说我受够了,冯家要休我,就让他们休吧。我爹当时就发火了,说我们家就没有再嫁的姑娘,我要被休了,连祖宗的脸都丢了。我娘也说,我弟弟娶了亲了,家里没有我住的地方,让我忍着,忍忍就过去了。沈姐姐,你说我连个去处都没有,除了在这儿忍着,我又能怎么办呢?” 沈曦本想说,你要离婚了,可以来和我住,咱俩正好做伴。可又一想,这个年代的女人,可不象后世,随随便便就能接受离婚,何况燕娘还有个儿子。 于是沈曦只得说道:“过几天我就会搬到前门街那,你要是有什么事,就去那找我。别的不敢说,有个缺着了少着了,我都能帮你对付对付。” 燕娘点头答应了,然后道:“沈姐姐,你忙去吧,要是让婆婆看见你在厨房,少不得又要疑心你拿她东西了。说了不怕你笑话,我们这厨房里,米有多少粒都被我婆婆数清楚了。” 沈曦叹了口气,从厨房出来了。 晚上的时候,沈曦正在磨豆子,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沈曦开门一看,不出所料,外面站的还真是冯娘子。 冯娘子的脸色不太好,等她在椅子上坐下之后,沈曦看到她的脸上明显还有泪痕。 自己的丈夫要娶小妾,这是哪个当妻子的都无法接受的事,哪怕这冯娘子又刻薄又贪财,她也终究是个女人,还是将丈夫当成天的女人。 沈曦心知肚明她是来干吗了,故意打趣道:“冯姐姐这么晚来,不会是来给我送海鲜钱的吧?” 一提到钱,那冯娘子好象想起了什么一般,抬起头强笑道:“妹子,我今天来,是来给你道喜的。” 沈曦假装诧异道:“道喜?我一个寡妇家家的,哪来的什么喜事呀?”说着,她抬起手摸了摸自己那鼓鼓的肚子,继续道:“要说喜事嘛,我就这添丁进口一件喜事了。不过我要生也还得好几个月呢,冯姐姐这喜你道的可有点早。” 那冯娘子看了看沈曦那大肚子,眼睛马上移开了,然后她有点不自然的说道:“我说的喜事不是这事。我们家老爷看上你了,要娶你当妾,我翻了黄历,十月二十五就是好日子,那天你就进门吧。你进门后,这两间房就归你住,明儿我叫燕娘帮你布置布置。你会做衣服不?要是有空,自己做身新嫁衣,不过别用正红的,正红是正室用的,你是个妾,还不配用。” 这还没当他家妾呢就摆上正室的范了?还妾不配用正红,好象自己上赶着给他家当妾一般。 沈曦眉头一挑,轻佻的拉着长音道:“妾?” 那冯娘子也没理会沈曦,自顾自说道:“虽说以后是一家人了,但这丑话得说前头,我是正室,这家里的一切我说了算。从明儿个起,就让燕娘来跟你一起做豆腐卖豆腐,挣来的钱都交到我这儿,你要用钱的时候,就来和我要。我不是那刻薄人,自是不会亏待的。” 听到这儿,沈曦真是无语了,感觉自己好象掉到了外星球一样,怎么她说的话听着就象天方夜谭呢? 见沈曦不吱声,那冯娘子又继续说道:“还有你肚子里这个,本想让你打掉,干净着身子进我们冯家,可看起来月份太大了,怕会伤了你的性命,就先留着它吧。等长个三五岁,就给我小孙子当个丫环小厮的,你放心,名份上是主仆,咱肯定不会亏待他的,毕竟也是你生的不是?” 本来沈曦是当看戏的似的在看她表演,可一听到他们还要谋算自己肚子中的孩子,沈曦就绷不住了,她怒极反笑道:“冯姐姐,你想的是不是也太多了?我有说过要给你家当妾吗?别说是当妾,就是你家老爷现在休了你娶我当正妻我也不乐意!他那年纪都能当我爹了,我可不缺爹伺候。还有,我肚子里的孩子,我可金贵着呢,别说给你们当奴当仆,就是给你们当主子,我还看不上你们这样的奴才。冯姐姐,时候不早了,我要睡了,你请回去吧。”说罢,沈曦走到门口,把门打开了,送客的意图很明显。 那冯娘子一看沈曦有点怒了,也没说什么,赶紧跑出去了。 沈曦怦的一下把门关上,心中这个气呀。 这是什么人家呀,谋算别人就跟施舍给别人好处一样,真不知道他们家脸皮都长哪去了,什么话都敢往外说,什么脏事烂事都敢干,真是不要脸。 沈曦生着气,把石磨转的飞快,工作效率倒是提高了很多。 过了在一盏茶的功夫,沈曦忽然又听到有人怦怦怦敲门。 这还没完了?! 沈曦气呼呼的站起来,叭的一下就把门打开了,这次倒出她的意料了,这门外站的,不再是冯娘子,而是换成冯勋本人了。 那冯勋一见沈曦开门了,大模大样的就走了进去,拈着短须就坐在了椅子上。沈曦懒得和他待在一个屋里,就站在门口,听他要说什么。 见沈曦不开口,冯勋轻咳了一声,装模作样道:“李氏说你不乐意给我当妾,我知道你是心事高,不甘于妾室,想当正经的秀才娘子。这事可不太好办,李氏给我生了儿女,还给我爹娘送了终戴了孝,按律法是休不得了。这样吧,我做主,让你做个平妻,和她平起平坐。你肚子里的孩子,就记在我名下,按远儿的排行走,当冯家的二少爷,不过不能记入祖谱,进不得我冯家的祠堂。” 沈曦目瞪口呆的望着他,有点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都哪跟哪呀?还有那个李氏,应该就是冯娘子吧,自己一直跟她叫冯姐姐,看来是叫错了,应该叫李姐姐才对。 那冯勋一见沈曦的样子,还以为她是高兴的呆住了呢,还在那继续说道呢:“既然你是平妻,你卖豆腐挣的钱可以自己留一半,不过也要给李氏一半,毕竟咱们还有一大家子的人要养呢。我出去应酬,请朋友宴饮,你也要多多费心。” 说罢,他意味深长的望了沈曦一眼:“你放心,你这么年轻,李氏已经年老珠黄了,我肯定要在你屋里多一些,在这方面,你不用和她争。” 这简直是天雷滚滚呀,沈曦下意识的抬头看了看夜空,看看头顶上是不是立着个雷公在霹她呢,可惜夜空中,只挂了一轮明月,连丝乌云都没有。 沈曦轻笑一声,向冯勋道:“冯先生,沈曦虽天天在市井打滚,却也懂得忠义孝悌,也知道礼义廉耻。先夫未亡半载,我这就改嫁,冯先生你学问好,你给我讲讲我这是有廉耻还是没廉耻呢?” 那冯勋被沈曦问住了,吱吱唔唔道:“凡事不可一概而论,不可一概而论。” 沈曦又道:“先夫止兄弟一人,我身上这点骨血,是他家唯一后人,若是改了他姓,先生请问,这算不算是斩了先夫的宗祠,断了先夫的血脉?” 冯勋被沈曦问的瞠目结舌,一句话也答不出来了。不过,烛光下,沈曦那咄咄逼人的样子,竟然显出了另外一种倔强的美,而且这女子竟然出口成章,显然是读过书的,不是象冯氏那般的蠢妇。这一发现,让冯勋看沈曦的眼睛,却是渐渐的亮了起来。 沈曦一见冯勋竟然色迷迷的盯着自己,心中更恼了,她强忍着怒火,愤愤道:“冯先生快请回吧,这夜深人静的,咱们孤男寡女的,还是避避嫌疑比较好。” 一见沈曦赶自己走了,冯勋站起身来,向沈曦道:“我的话你好好考虑一下,等我平步青云了,你就是个现成的进士夫人。你肚子里的孩子若不想改姓就不改姓,这个不是问题。” 沈曦看着他那已经明显有了白发的头发,不由叹气道:“冯先生,我就明着和你说吧,我从没想过改嫁,我和我丈夫感情好的很,他只留下这一线血脉,我现在就想着把这孩子养大成人,别的事情,我不会考虑的。” 如此明显的拒绝,冯勋自然听懂了,但他是有心事的人,自然不会这么轻易放弃,见沈曦的眼光总在他的头上打转,他稍微一想就明白了,于是冷笑道:“我看你不是不愿改嫁,是嫌我岁数大了吧?哼,老鸨爱钞姐儿爱俏,当我有什么不明白的?”然后他大踏步,气呼呼的走了。 老鸨爱钞姐儿爱俏,这话沈曦刚开始还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后来细细一琢磨,不由也生了一肚子闷气,原来冯勋这家伙,是在骂她,把她比喻成了青楼女子。 有心找他辩解几句,可这夜深人静的,再招来人看热闹,吃亏的是自己,沈曦无奈,只得吃了这个哑巴亏。 作者有话要说:这盗文的也盗的太快了吧,我这边刚出来就有好几个网站上刷出来了,请大家高抬贵手吧,这篇文也不红也不火就不要再转了,让我挣点钱养孩子吧~最可恶的是,你们连作者有话说都转,那属于正文么? 谢谢没有去看盗版还在看正文支持我的朋友们,要不是有你们支持,我都没有写下去的动力了。 最后,谢谢406089和绝对小孩的地雷,也谢谢地海一直在和我探讨问题给我出主意,万分感谢~ 第36章 沈曦是真被这不要脸的两口子气着了,躺在床上气呼呼的生闷气,虽说一粒米养百样人,可也不能养出这么只认钱不认理的人来吧, 沈曦正郁闷呢,忽然觉得肚皮猛的一挣,象是被人从里面踹了一脚一样。 沈曦先傻住了,然后是欣喜若狂。 这,这是,胎动, 以前的时候虽然也感觉到里面微微有些震动,但象现在这样厉害的大动静却是从来没有过的。 沈曦兴奋的把手摸到肚子上,轻轻的抚摸着自己的肚皮,柔声道,“宝宝,是不是你个淘气包在踢妈妈呀?来,乖宝宝,再踢一下。” 可惜小宝宝有点不配合,只踢了这一下,就再也没有反应了。 不过只这一下,就让沈曦狂喜了半宿,还喃喃低语着和小宝宝说了好多的悄悄话。 第二天,沈曦照常去卖豆腐,心情那是灿烂如阳光。一来是肚子里的宝宝会踢她了,二来当然是她拒绝了冯勋,想来那冯勋也应该死心了。 要说自己是貌美如花招人爱,沈曦是打死也不信的,自己怀着孕大着个肚子,又天天辛苦劳作,能美到哪去?这冯娘子之所以巴住自己不放,不外乎是想要自己的钱。现在外面都传自己一天赚二两多银子,这一个月下来就有六十来两,象冯勋家这样只出不进的人家,这六十两银子无疑是笔巨款。 对冯勋来说,他有钱了可以去外面花天酒地了,也有资本拉狐朋狗友来家宴饮了,他所付出的,不过是多一个妾罢了,妾嘛,不过是个玩意,喜欢了多宠宠,不喜欢了,放脑后就是了。 对冯娘子来说,自己有儿子是稳坐正室的,要是能拉沈曦来做妾,她就不必那么辛苦天天刺绣了,就可以做有钱人家的老夫人了。但想要和沈曦分享丈夫,她心里还是不愿意的,不过对沈曦的钱,她还是惦记着不想扔。 这一家子如此麻烦,自己还是早早躲出去是上策,不要再一不留心让他们算计去了。 沈曦回到家,把东西一放就去找曾福了。 和曾福又看了好几处房子,最后敲定了一处,虽然离市场比较远,但是个独门独院,不过这家还有一些东西没搬走,三天后沈曦就可以搬进去了。 房子的问题解决了,沈曦总算是松了口气,虽说要损失点钱,但现在这个时候,就不要计较钱了,还是安全比较重要。 下午的时候,沈曦往各大酒楼客栈送完了豆腐和干豆腐,还没进院门呢,就听见了冯娘子的叫骂声。 “你个丧门星,快给我滚,别在我家赖着了,休书也给你了,赶紧滚出去。” 休书都给了?这是要闹哪出呀? 沈曦推了独轮车进了院子,只见冯娘子正在往外搡燕娘,而冯远站在房檐下,冷漠的看着这一切。 一看见沈曦来了,冯娘子骂的更尖利了,手上用的劲也更大了:“别以为娶了你你就是正房娘子了,也不看看,上面还坐了个我呢,老娘可是吃素的?是要你还是休你,还不是我一句话的事?赶紧趁早给我滚蛋,我们家可容不下你这不把老娘放在眼里的混帐东西。” 这一番指桑骂槐,沈曦丝毫不怀疑这是骂给自己听的,不过这种戏码她已经看了无数次了,沈曦都懒得理他们了,于是把车子放好,回到自己屋就把门关上了。任外面如何叫骂,就是给个不搭腔。 沈曦本以为这次也就是吵吵架,可没想到,一连两天院子里都没看见燕娘的影子,而晚上,燕娘的儿子总会哭着要找娘,而且这孩子被冯娘子抱过去了,不在冯远屋里睡觉了。沈曦心下一沉,不会吧,这次冯家真把燕娘给休了? 有心想去找冯娘子问问,可这两天冯娘子看见她不是冷嘲热讽就是翻白眼,沈曦还不想去讨那个没趣。 沈曦找隔壁的三姑六婆打听了一下,都说燕娘确实是被休了,拿着休书回娘家了。 沈曦叹了口气,除了替燕娘不值外,也实在没有什么办法,毕竟燕娘还有爹有娘有兄弟,自己只不过是个外人罢了。以后再打听打听,若是燕娘确实不好过,自己再帮帮她吧,虽说自己的力量也微薄的很。 第三天的时候,沈曦清晨照样去摆摊,打算下午收拾东西,明天上午卖豆腐回来就搬家。 沈曦出摊还是很早的,天刚蒙蒙亮就得去,在走过一条胡同口的时候,沈曦无意中瞥见胡同里有一家门口有一团绛红色的东西,看起来和燕娘平时穿的衣服颜色差不多。不过沈曦并没往心里去,推着车就过去了。毕竟这个时代染成这种颜色的衣服是很多的,而且大清早的,有谁会缩在这冷冰冰的胡同口呢? 沈曦卖完豆腐回来,却看见冯娘子和一个头上插着朵红花的半老徐娘说话。 “张妈妈,我儿子的事就拜托你了。” “冯夫人,你就放心吧,咱七里浦的姑娘们,都在我心里哪,回去我管保给你挑个年轻漂亮又有钱的媳妇,你就等好吧。”那张妈妈笑呵呵的向冯娘告辞而去。 沈曦一楞,不会吧,媳妇刚休了三天,这已经找上媒婆了? 见沈曦回来,那冯娘子轻轻的啐了一口,转身就回屋了。 沈曦也没答理她,自顾自推车进了院子,然后进屋闩门。 到了此时,沈曦真是万万分的庆幸,自己没有穿到受虐小媳妇身上,要不然,光对付恶婆婆就够她烦心的了。 虽说明天要搬家,可晚上的时候,沈曦照例磨了豆子,打算明早仍去卖豆腐,等卖豆腐回来了再搬家。毕竟一天一两多银子,浪费了太可惜了。 第二天一大清早,沈曦仍是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推着独轮车出门。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先放下独轮车,然后去开大门。那大门刚一打开,啪的一下就有一件东西打在了沈曦的脸上。沈曦定睛一看,却看见两条穿着绛红色裤子的腿在自己面前摇来摆去,一下一下的正打在她的脸上,她惊慌的往上一看,就看见一双瞪大的眼睛和一条长长的舌头。 “啊――死人啦――”沈曦一声凄厉的叫声划破了这清晨的静谧,沈曦喊完后,只觉得眼前一黑腿一软,就晕了过去。 吊死在冯家大门口的,不是别人,自然是燕娘。 燕娘的儿子把尿尿在了一幅很珍贵的刺绣上,冯娘子大怒之下,让冯远休了她。燕娘被休后只得回了娘家,可她爹爹是个老古板,一直以家无被休之女无再嫁之妇为荣,认为被休的燕娘坏了他的家风,不让燕娘进家。燕娘在家门口徘徊了三天,见爹娘实在不要她,一点活路也没有了,就又来到了冯家。想起冯娘子对她的种种虐待,又想起冯远的绝情,索性就吊死在冯家门口了。可惜她这一死,没把冯家人吓到,倒是把沈曦给吓了个半死。 这些事,自然是沈曦后来听说的。那天沈曦那一声尖叫,惊起了左邻右舍和冯家人,大家一看燕娘吊死了,沈曦也晕了,有那热心人就赶紧把沈曦抬回屋里,还请了大夫来给沈曦诊了脉,不幸中的万幸,沈曦虽然晕倒了在地,但没有摔着孩子,只不过惊吓过度,对胎儿没好处就是了。 至于燕娘的尸体,冯家以燕娘被休了就不算是冯家人为理由,将燕娘抬回了燕娘娘家,燕娘爹娘却道出嫁的女儿没有再往家里放为由,将燕娘直接用草席一卷,在城外挖个坑就埋了。整个过程,没有一个人戴孝,也没有一个人哭泣,就如同小猫小狗一样,燕娘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燕娘的死,对沈曦的影响是巨大的,不仅仅是因为燕娘死后的惨样吓的沈曦夜不能寐,还有就是这件事让沈曦对这个人吃人的社会更加恐惧,让沈曦从此以后对任何人都不再抱有善意的幻想,也让沈曦对这个世界失望了。 如果有可能……沈曦真想去与世隔绝的地方隐居起来,不再看这个残酷丑恶的世界。 可惜愿望终归是愿望,在这个世界上求生存的沈曦还得去面对现实。 在休养了三天以后,沈曦还是又开始做豆腐卖了,因为这几天酒楼客栈的伙计不间断的来催促她赶紧做豆腐,扰的她烦不胜烦。 新房子离市场有点远,不过胜在清静无人吵闹,虽然每天在路上花的时间不少,但沈曦很满意目前的平静生活。 时间又过了一个月,在十一月下旬的时候,沈曦听说冯远又说了一门亲事,大概是由于娶亲需要用钱吧,冯勋竟然找媒人来向沈曦提亲,说要娶沈曦为平妻,自然是让沈曦给拒绝了。冯娘子也曾来找过沈曦,自然是许下一堆空承诺,想要沈曦拿钱来换,沈曦仍是没有答应,冯娘子气愤愤的走了。 十一月二十七这天,沈曦正在家中磨豆腐,忽听得啪啪啪有人砸门,沈曦急忙答应着去开门,可门一开,却见有两个公差站在门口。 沈曦不知是为了何事,心中虽忐忑不安,却仍壮着胆子问道:“两位差爷,你们找谁?” 瘦公差趾高气昂的问道:“你可是卖豆腐的沈氏?” 沈曦点头回答:“是。” 那胖公差拎起索链就套在了沈曦的脖子上,恶狠狠的道:“是就好,找的就是你。咱们县的钱公子说你偷了他家的豆腐秘方,已经把你告下了,沈氏,说不得,就和我们哥俩走一趟吧。” 这可真是闲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沈曦都有点懵了,这谁是钱公子呀,自己也不认识呀,还说自己偷了这豆腐秘方,天地良心,这豆腐是自己做出来的,哪是偷的呀。不用细想,自己肯定是遭人污陷了,有人看自己赚钱眼红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上公堂,回上渔村,然后生孩子。 生完孩子之后,瞎子会出现,不过……我是后娘,招人骂是肯定的了…… 之所以有冯家和钱青耀出现,不是凑字数的,都是为后面做铺垫的。特别是钱青耀,很重要。 谢谢五濉⑿轩、kittyziwei的地雷,话说我家隔壁二岁的小男孩就叫轩轩~ 第37章 一见那胖公差就要拖着自己走,沈曦可真着急了,这路上万一有个好歹的,自己再滑了胎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她小声的对两位公差道,“两位差爷,先请里边奉杯茶,小妇人有好茶相待。”她还特意在“好茶”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那两个公差早已是老油子,自然听得出沈曦在说什么,两人对视一眼,哈哈笑道,“这大冷的天,还真是渴了,那就先喝杯茶吧。”说着话,胖公差先给沈曦去了脖子上的锁链,这才随沈曦进了屋。 沈曦一回到屋里,立刻找出了十两银子,这个关键时候,沈曦还是不惜银子了,保命要紧。沈曦假装沏了两碗茶出来,将银子和茶碗一起用托盘托了出来。 一见沈曦出手大方,那两公差顿时笑了,胖公差伸手把银子塞在了怀里,向沈曦道:“沈氏,我们知道这事你是冤枉的。咱也不白喝你的茶,我先在这儿给你交个底,那钱公子是我们县令的亲戚,钱公子看上的东西,就没有得不到手的。我看你挺着个大肚子也不容易,我劝你他想要什么你就答应了,要不然县令大人一顿杀威棒打下来,你能不能活两说着,这肚子里的孩子肯定是要保不住。” 沈曦早就知道这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别进来,可仍是被胖公差说的杀威棒给吓到了。她不由颤声问道:“二位差爷,小妇人家中只剩我腹中一点骨血了,求两位指点一条明路,让我母子得以保全。” 那胖公差撮撮手,沈曦只得又找出十两银子奉上,那胖公差这才满意了,附到沈曦耳边说了几句。 胖瘦二公差收了沈曦的好处,一路上也没用铁链子锁沈曦,到了衙门口了,这才象征性的把锁链套在了沈曦脖子上,饶是这样,那冰冷沉重的锁链也压的沈曦抬不起头来。 一进了衙门,沈曦就看见两边站着不少的差衙,人人手中握着一根棒子,一见沈曦进去“威武”声喊成一片,这真和电视上演的差不多。 堂上坐了一个穿红袍的中年人,离的有点远,沈曦看不清长相,在他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坐着一个二三十岁的油头粉面的年轻男人。 胖公差一牵铁链,向沈曦喝道:“跪下!” 沈曦连忙跪在地上,这个时候,保护孩子要紧,哪还管什么尊严不尊严了。 堂上县令喝道:“下跪何人?” 沈曦战战兢兢的答道:“民妇沈氏。” 那县令又道:“犯妇沈氏,现在本县名绅钱青耀告你偷取他家豆腐秘方,你可知罪?” 沈曦按胖公差教的说道:“知县大老爷,能不能让民妇单独和钱老爷谈一下,民妇有事情要与钱老爷商议。” 县令向旁边一个衙役招招手道:“先带她和钱青耀下去,等他们的事情说好了再来。” 那衙役将沈曦和钱青耀带到旁边的一个空屋内,自己退了出去还帮他们掩上了门。 沈曦这才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想谋她豆腐秘方的人,只见他二十五六岁的年纪,长的居然很俊俏,不过那穿衣打扮实在俗气的很,颇有暴发户的意思。 “沈氏,你有什么事和本公子说呀?” 沈曦就按照胖公差教她的道:“钱公子,小妇人孤身带着个遗腹子,在这世道上讨生活,已经是够可怜了,请钱公子怜悯我,撤了这场官司吧。” 那钱青耀打量了一下沈曦的肚子,皮笑肉不笑道:“你又不是我娘,我能听你的吗,这官司说撤就撤?” 沈曦赶紧道:“只要您撤了官司,小妇人自当把豆腐秘方奉上。” 那钱青耀拉了一把椅子坐在上面,笑眯眯的看着沈曦道:“爷我不用撤官司,这豆腐秘方照样能到手。” 沈曦想了想又道:“是。公堂上一顿杀威棒,我就会招出豆腐秘方。不过钱公子,您可知道小妇人脑中还有几道豆腐的菜肴做法?若我心甘情愿的,自会无保留的告诉您,若是用强的,我就是不说您也不知道,这不是耽误您挣钱吗?” 那钱青耀用手在桌子上敲了几下,叫道:“有趣,有趣,你这个妇人真有趣,怪不得招人惦记了。不过这还不够,你得保证你以后不再做豆腐,这豆腐在这中岳国就我独一份,我可以考虑放了你。” 沈曦此时只求他能放过自己,不要伤害自己腹中胎儿就行,对他的要求,自然是一口答应了。 那钱青耀在衙门里是极熟的,随手招来个衙役让他去与县令说一声,自己就带了沈曦出了衙门,两人步行了没几步,就来到了一个大宅院前。 钱青耀一手推开大门,回过头来向沈曦道:“沈氏,请吧。” 沈曦进了钱府,钱青耀直接将她带进了厨房,然后整整半天半宿,沈曦一直窝在钱家的厨房里,教钱府的厨子做豆腐。直到夜半时分,钱府的厨子学会了做豆腐和几道豆腐菜,钱青耀才将已经疲惫不堪的沈曦放了出来。 临放沈曦出来,钱青耀看了看沈曦的大肚子,顺嘴道:“爷今天心情好,看在你大肚子一身两命的份上告诉你,这事你别怪爷,是有人托爷这么干的。你得罪了什么人心里也该有数,你个势单力薄的寡妇,又是个外乡人,赶紧哪来的往哪去,趁早离了这儿是正经。” 一听钱青耀这似劝似警的话,沈曦心头也不知是感谢还是怨恨了,她胡乱行了个礼,低低道:“谢谢钱公子提点。” 沈曦拖着沉重的腿,在午夜无人的街头,一步一步缓缓的向家走。 走着走着,沈曦的泪就不知不觉的掉了下来。 这是什么世道,好不容易找着一个可以谋生的门路,这一下,却差点连命都赔上。 这个万恶的社会,难道真的就没有活路吗? 在这里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呢? 沈曦的眼泪,一滴滴掉落在了这黄土路上,一路就没停息过。 又怕又累,沈曦回到家躺在床上,忍不住的直打哆嗦。 沈曦用被子把脑袋盖住,在被窝里放声大哭。 “瞎子,瞎子……”虽说她明知道瞎子即便活着也帮不上她什么,可现在,她需要有一个人帮她缓解恐惧,缓解痛楚,而她肚子中的孩子的父亲,自然是不二人选。 沈曦哭呀哭,不知哭了多久,才抽咽着睡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还没起床的沈曦就听到有人啪啪砸门。 虽然不知道是谁来找自己,不过她仍是快速的穿上衣服去开门。 门外面,站着一脸焦急的芳姐张大郎和张二郎。 此时能看见熟人,沈曦自然是十分高兴的,她强打起精神笑道:“芳姐,姐夫,张二哥,你们来啦,快请进。” 芳姐却扑了过来,攥住沈曦的胳膊焦急的问道:“妹子,你没事吧?县令大老爷没打你吧?” 沈曦摇摇头道:“没事,他们没打我。对了芳姐,你们怎么知道的?” 芳姐担心的说道:“昨天咱村的小五进城,说看见你被公差索了,就急冲冲的跑回去和我说,你姐夫说你肯定出事,昨晚我们借了一宿银子,今天一早赶来,看看能不能把你赎出来。” 一听到在这冷漠的世界还有人关心自己,沈曦再也绷不住了,她眼中那泪就哗哗的流了下来,怎么止也止不住。 芳姐手忙脚乱的给沈曦擦眼泪,一个劲的安慰沈曦:“没事了,没事了,人没事就好,好妹子,你别哭了。” 沈曦哭了一会儿,才想起张大郎和张二郎哥俩还在后面呢,不由就擦了擦眼泪,不好意思道:“姐夫,张二哥,快请进来坐会儿吧,外面怪冷的。” 张二郎看着沈曦哭了,想上前安慰她吧,似乎又不敢,只好手足无措的看了看哥哥。 张大郎接到弟弟的求救眼神,粗声粗气道:“那就进去待会吧,让妹子给咱说说这事。” 四人在房间落了座,沈曦想去烧水沏茶,让芳姐给挡住了:“妹子,我们都不渴,快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曦就将事情的来胧去脉和三人讲了一遍,听罢沈曦的讲述,芳姐气的直拍桌子,大骂道:“这还有天理没天理了,白白占别人的东西,还要送人去公堂,这群王八蛋,他们是不是人哪?” 倒是张大郎比较沉稳,止住了芳姐的叫骂,向沈曦道:“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你去收拾东西,这就和我们回村去,咱村虽然穷点,可没这么多肮脏事。” 芳姐听了丈夫的话,立刻开始着手帮沈曦收拾东西,沈曦想到钱公子的警告,知道这七里浦自己是住不下去了,没有办法,还是先和芳姐回村去,再做打算吧。 回到七里浦,沈曦仍是住到七阿婆那间小破房里,村子里的村民听说沈曦摊了官司,陆陆续续的都来看望过沈曦,说了不少给沈曦解心宽的话。就连三叔公,也颤颤微微的让人搀扶着过来了,劝了沈曦几句,让沈曦以后就留在村子里,好好过日子。 村民们的笑脸和热情,让在外面担惊受怕的沈曦感受到了巨大的温暖,以前常听人说远亲不如近邻,事到临头了,沈曦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了。 待村民们都回去了,沈曦这才着手打扫这个又已经遍布灰尘的小屋。 外面的世界很险恶,外面的世界让沈曦感到心寒,再加上自己的肚子一天大似一天,沈曦决定以后自己就在上渔村定居了,也不再想着挣大钱了,自己平平安安的把孩子带大,那就是自己最大的幸福了。 下午的时候,张二郎替沈曦把水缸里的水挑满了,还上山帮沈曦打了几担柴,沈曦说要留他吃晚饭,他摆摆手飞也似的逃走了。沈曦知道自己身子日渐笨重,这些粗活怕是干不了了,索性就接受了张二郎的好意,大不了以后自己多给小红小海买点好吃的就是了。 晚上的时候,沈曦在油灯下清点了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九月中旬离开的上渔村,十一月底回来的,在七里浦待了两个多月。这两个月里,除去房租和吃喝,自己一共挣了八十二两,再加上以前自己手中剩的那四两,沈曦手中一共八十六两银子。这些银子,省吃俭用的话,足够自己带着孩子过几年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生孩子,再下一章瞎子登场…… 感谢五点的地雷,感谢一直在支持我的朋友。 今天这真是有感而发,当看到有好多人批评自己时,我心情很差,也萌生过不再写文的念头,可一看到还有不少朋友在留言或默默的点击,我又会觉得,不该辜负了大家的希望。 谢谢还在支持我的朋友们,谢谢你们!! 第38章 沈曦打定了主意,索性就待在了上渔村安心待产,为了尽快融入上渔村,沈曦还经常和广大妇女同志们一起去赶海,不过沈曦怕在石头上滑倒了伤了胎气,就只在没水的沙滩上挖挖捡捡,再加上冬季海鲜本来就少,所以收获不大,连零花钱也赚不上。 不过经过和大家的相处,沈曦到是真的很快和上渔村的妇女们打成一片了。她为人既大方又有眼色,性格又和顺,村里的妇女几乎都愿意来沈曦家串门,特别是她家没有男人,让妇女们又少了一重顾忌。 沈曦对村民们的友善,村民们也回以了热情,捕着新奇的海鲜也会来给沈曦送一些,特别是生过孩子的女人们,总会给沈曦介绍一些过来的经验,这对缺乏生育经验的沈曦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沈曦在此地居住的甚为安乐。 安定下来的沈曦,主要是将养身子为主,从怀孕开始到现在,自己就没怎么停下过不生存而奋斗的脚步,现在终于不忙了,沈曦就将注意力全转移到腹中胎儿身上来了。 这个小家伙,长的可真快,而且胎动也越来越频繁,沈曦每每感觉到腹内胎儿的动静,就感觉到此时此刻,自己的是如此的幸福,自己的生命是如此的完满。 难怪有人说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这句话真是太正确了,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是无法体会到一个小生命在自己身体里成长,和自己息息相关的奇妙感觉的。 平安的日子过的是很快的,转眼间春节就过去了,潮湿的海风吹来了春天的气息。生机勃勃的一年又开始了。 沈曦根据李老先生的诊断,估计出自己大概是六月中旬怀的身孕,现在孩子有八个月多了。虽然人们常说十月怀胎,可沈曦却听一位生过孩子的朋友说过,小孩很少有到十个月才出生的,一般都是九个多月的时候就要生了,所以沈曦据此估算了一下,得知自己可能会在四月初的时候生。 四月虽然不算冷,但也绝不会太暖和,沈曦可没忘了自己在端午的时候还是穿着夹衣的。所以这小衣服,还是要絮一层棉花,不能冻着小孩。沈曦虽说已经做了几件小衣服,但总觉得还不够,于是又没有别的事的沈曦,将小孩出生要用的东西,小棉被呀,小衣服呀,尿布呀……全都准备的齐齐全全的,只等着生就是了。 一过了四月,沈曦就开始紧张起来了,自己是头一回生孩子,身边又没个人照顾,这要是真出什么事了,自己怕是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每到这时候,沈曦在心中都会无比的埋怨瞎子,若他还活着多好,最起码自己不会这么害怕,可现在倒好,他两手一撒什么都不管了,却留下她自己天天担惊受怕的。不过埋怨归埋怨,沈曦的注意力还是在肚中孩子的身上,她提前拜托芳姐帮她请好稳婆,还让张大郎帮着买了瓶烈酒回来,到时候给剪刀消毒。 到了四月初八这天的凌晨,沈曦终于感觉到了腹痛,而且下面有羊水流了出来,她挣扎着爬起来,忍着疼痛和不适,一步步往芳姐家蹭。一路上,肚子疼的她几次蹲到地上起不来,可一想到若没人看着,自己生怕是会一尸两命,于是只得走一会儿歇一会儿,终于走到了芳姐家,把芳姐叫了起来。 芳姐得知沈曦要生了,赶紧叫张大郎去七里浦接稳婆,自己则搀着沈曦回了沈曦家。 芳姐已经生过两个孩子了,经验老到的很,先把沈曦的裤子褪了下去,找来一块早就准备好的布塞在了沈曦身下,然后看了看道:“还早着呢,你这个时候别太用劲了,不然到真正要生的时候可就没力气了。”然后她向沈曦道:“你先躺着,等我给你下碗面条去,你趁还没疼厉害呢赶紧吃了,吃饱了才有力气生。”她到了厨下,不一会儿就给沈曦端来了一碗面条,里面切了肉丝还卧了两个鸡蛋。 沈曦趁着疼痛过去一阵了,赶紧将这碗面条吃了,吃完后,芳姐将碗收走,嘱咐她道:“好好躺着,省着体力一会儿用。” 于是沈曦就躺在炕上,一边听芳姐在旁边说她生孩子的事,一边迎接一波又一波的阵痛。快到天亮的时候,沈曦疼的一阵比一阵紧了,脑门上也渗出汗来了,芳姐一直看着沈曦,安慰沈曦道:“没事,再忍忍就过去了,生还得等一会儿呢。” 等天已经蒙蒙亮的时候,沈曦疼的连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外面传来了男人说话的声音,却是张大郎接了稳婆回来了。稳婆进屋后,先按沈曦的吩咐用烈酒洗过了手,伸出手在沈曦下面摸了摸道:“大娘子莫慌,这才开了三指了,你再忍一会儿吧。” 沈曦无奈,只得咬紧了牙忍受着。芳姐见她疼的厉害了,柔声道:“要是疼的挺不住了,你就喊出来,这个时候不用憋着。我生我家小红的时候,疼的我都不想活了,我就在屋里骂你张大哥,后来你张大哥还问我,骂他是不是特别解恨。”沈曦想笑,却又疼的笑不出来,只扭曲着脸抽动了几下。她也想骂瞎子几声解解恨,可瞎子已经不在了,就算沈曦再骂,他也听不到了。既然听不到,骂不骂又有什么意义?沈曦当下咬紧了牙关,死死忍耐。 芳姐见沈曦这样子,不由叹了声道:“妹子,听姐一句话吧,等孩子生完了再找一个吧,女人要是没男人,日子过的难着呢。”说罢,又打了自己嘴巴一下,恨恨道:“这张破嘴,都啥时候了,还说这些有的没的。妹子你且耐着点,是女人都得过这关的。”沈曦无力的点了点头。 又大约过了一个时辰,沈曦疼的死去活来的,只觉得这腹内似有千百把小刀割一样,那稳婆又用手摸了摸产道,这才道:“差不多了,我摸到孩子的头了。大娘子,我叫你呼气你就呼气,我叫你吸气你就吸气,我叫你使劲了你就使劲,力气千万莫使错了。” 沈曦腹中疼的厉害,疼的她呼呼的直喘气,哪还有什么力气回答稳婆的话,只胡乱点了个头罢了。 肚腹中是排山倒海的疼痛,有的时候,沈曦以为自己会痛死,有的时候又以为腹内的孩子是要撕破自己的肚子,沈曦手上青筋迸出,牙齿咬的格格直响。芳姐大概是怕她咬到舌头,将手巾塞进了她嘴里,沈曦狠狠的咬在手巾上,然后将身上所有的力量都往下集中。 那稳婆叫着“呼气,吸气,用力”,沈曦在疼痛中抓住仅有的一丝清醒,听从着稳婆的指挥。 不知又疼过了多久,沈曦忽然觉得哗啦一下,似乎有东西从产道中挤了出去,然后肚子中猛的一空,沈曦立刻松懈了力气,瘫软在炕上,无力的闭上了眼睛。在昏昏沉沉中,她听到芳姐说:“带小鸡鸡的,是个小小子,郑婆婆,赶紧来给孩子嘴里的羊水抠出来吧。”然后沈曦听到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再然后,一个细细的声音呜呜的哭了两声。 芳姐道:“这孩子,连哭都才哭了两声,长大后准是个话少的。哎郑婆婆,先别剪脐带,先把这剪刀用烈酒擦擦再用火烧烧再剪,我妹子说这样做,孩子可少抽四六风。”那郑婆婆奇道:“这说法是真的?若真是这样,阿弥陀佛,大娘子可就救了不少小儿的性命了。”芳姐又道:“多烧会儿,从火上燎一下可不算数的。” 又过了片刻,沈曦听到芳姐说道:“妹子,你睁开眼,看看你儿子吧。” 沈曦强打起精神睁开了眼睛,就看见一张皱巴巴的小脸出现在面前,小脸红通通的,小脑袋还有点发尖,沈曦知道这是产道挤压造成的。小家伙的眼睛似乎还睁不开,他不耐的皱了皱眉头,沈曦发现,小家伙皱眉的样子,和瞎子简直一模一样。 沈曦不由的坐起身来,将小家伙抱到怀里,心里被激动灌的满满的,上辈子不能生育的遗憾,在此刻完全被弥补了过来。 沈曦亲了亲小家伙红红的脸蛋,心中默默道:瞎子,我们的孩子出生了,你在天有灵,看见了吗? 收拾东西打发稳婆这些事情,自有芳姐代劳,沈曦将孩子放在身边,累的实在挺不住才睡了过去。这一睡,竟然睡了大半天,等她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芳姐不在,却是一个叫于大嫂的女人在陪着沈曦,见沈曦醒了,就去厨下端来一碗鸡汤递给沈曦道:“先把这个喝了,催催奶。”沈曦二话不说,咕咚咚一口气就喝干了。 于大嫂笑道:“照你这个喝汤的劲头,这奶水肯定少不了。”一说到奶水,沈曦连忙去看孩子,见孩子正安安稳稳的睡在襁褓中,不由问道:“这都多久了?可喂他吃过东西么?” 于大嫂道:“多半天了,你睡觉的时候,二海媳妇都已经给孩子喂过两次奶了。”这二海媳妇的孩子才五六个月,正是有奶的时候。 沈曦摸摸小家伙的脸,软软的,比果冻还要软,沈曦的心,似乎也被这触感融化了,恨不得把这小家伙含到口里去。 于大嫂端来饭菜,笑沈曦道:“这当了娘就是不一样了,眉眼间带的都是笑。快别摸孩子了,他吃饱了刚睡着。你过来吃点饭吧,多吃点,下奶也快。” 沈曦早就觉得饿了,挪到炕桌前,拿起筷子就吃。 那于大嫂又盛来一碗鸡汤放在桌子上:“多喝汤,奶多了孩子长的才好。” 沈曦一边吃饭一边问道:“我要几天才有奶呀?” 于大嫂道:“三天上就应该能了。” 吃罢饭,沈曦见孩子睡的香,不由又歪在他旁边,看着这个自己盼了两辈子的小东西。眉眼小小,鼻子小小,小嘴小小,小脸小小,就连那小胳膊,也是小小的细细的,看起来脆弱无比。沈曦仔细的又端详了一番,然后得出了个结论,小家伙长得很象自己,但乍眼一看,轮廓却是象瞎子。只不知道等睁开后的那双眼睛,是象自己还是象瞎子。沈曦转念又一想,就算象瞎子自己也看不出来,因为沈曦就没看见过瞎子睁眼的时候。瞎子平时都是蒙了一个黑布条,只有在洗澡的时候才会将那黑布条拿下来,而在洗澡时,沈曦没见他睁过一次眼。 一想到瞎子,沈曦就又想到了瞎子的残疾,这个残疾,不知道会不会遗传,等小家伙再长两天,自己必须要查探一番。 作者有话要说:两点多的时候我就睡不着了,打开电脑起来看看,点开一看,我都楞住了,看着那么多朋友给我留言,安慰我支持我,连千年潜水的都出来了,不怕你们笑话,我眼角都湿了。 这几天家庭有矛盾,儿子头上又出了一大块白癣,带着去医院,我落枕很厉害,半个后背都肿了,歪着脖子坐在电脑前更文,然后回复又不尽如人意。昨天看到好几条回复不太好,我真是觉得心灰意冷了,想把文一下子全删掉,这个世界就清静了。 我承认我有点BLX了,不过过了今天凌晨,我不再出言抱怨了,原来是有这么多朋友在支持我,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掉~谢谢大家,真的,真心感谢~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为了报答大家的厚爱,今天我努力做到三更,瞎子肯定会出现的,不会食言。 第39章 沈曦是三天的时候下来的奶,不知是她本身体质好还是被芳姐补的好,这奶是哗啦哗啦的往外流,小家伙根本吃不完。 当沈曦第一次将【奶】头放进小家伙的嘴里时,那种当母亲的欣慰和自豪,那种对孩子的疼爱和怜惜,全都不由自主的涌上心头,直让人觉得,怀中的孩子,就是自己的一切。难怪有好多人想尽了各种办法要孩子,有孩子的感觉,真的和没有不一样。如果没生过孩子,你根本无法体会到,一个柔弱的小生命全心全意依赖着你时,心中的那种美好和感动。也无法体会到当你看到自己的血脉在一个小生命身上得以延续时的那种激动和满足。 沈曦在这一刻,对赵译的恨彻底烟消云散了。爱子爱女,是每个人的天性。赵译想要孩子,这不算是错。而当初错的,是自己年轻不知自爱,白白的耽误了自己的幸福。不过,当沈曦抱着怀中这个孩子的时候,沈曦的生命完满了,她再无遗憾了。 芳姐在沈曦这里住了三四晚,见沈曦已无大碍了,就搬回家去了,毕竟她还有一大家子人要照顾呢,不可能一直住在沈曦这里。她一走,好多事情就只能沈曦自己亲力亲为了,就象洗个尿布什么的,总不能等着芳姐来,还让人家给洗吧。人家伺候了自己几天,自己就应该感激万分了,实在不用再劳烦人家。 没有丈夫只单身一个人的沈曦,也没有机会体验一下什么叫做猫月子,在芳姐回去后,就自己爬起来烧火做饭洗尿布,平时该干的活,一样也没落下。 有的时候苦了累了,想想前世在父母身边时的幸福生活,沈曦也会委屈的想落泪,不过在看到怀中的小东西时,沈曦还是会瞬间坚强起来,抖擞起精神去努力生活。孩子,就是沈曦一切行动的动力。 沈曦的奶水很好,不过一个月左右,那小小的婴孩就长得象模象样了,白白嫩嫩,水水灵灵的,小眼珠乌黑乌黑的,如同两个小葡萄粒,可爱十足,让沈曦爱不释手,恨不得整天抱着他,再也不放手。就连来串门的女人们都不看不过去了,一个劲的笑沈曦太宠孩子。 沈曦心道自己两辈子就这么一个孩子,自己宠宠也不过份吧,所以她对别人的玩笑话一点也没放到心里,仍是继续美美的对着孩子抱来抱去。 小家伙虽然模样象沈曦了,但那双眼睛睁开后,却一点也不象沈曦的眼睛,沈曦想来,瞎子如果不瞎,他的眼睛应该就是这样吧。从儿子脸上,沈曦终于窥到了瞎子的全貌,虽然不漂亮,但也不难看。为了纪念不知名姓的瞎子,沈曦将儿子命名为:沈侠! 以前的时候沈曦还会时不时的就想起瞎子,还会时不时的流泪痛哭,可有了小沈侠以后,沈曦将全部精力都给了他,忙的是团团转,瞎子的身影,渐渐的被她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有孩子的日子,对沈曦来说,再苦也是甜,每每望着小沈侠那天真无邪的可爱模样,她都恨不得把全世界都捧到他面前,有时候她想,如果真有什么危险,自己肯定毫不犹豫的挡在小沈侠的面前,宁愿自己丢掉生命,也要保全自己的孩子,天下的父母,应该大多都有这样的想法吧。 天气渐渐暖和起来,小沈侠也一日大似一日,沈曦没有事情,经常抱了小沈侠去别人家串门,也偶尔会背了小沈侠去海边捡点海鲜,打打牙祭。 八月上旬的一天,又是一个烈阳高照的好日子,趁着太阳西斜,海风未起的时候,沈曦将小沈侠用背兜背在背上,拎了一个篮子去海边捡海鲜。 她去的比较晚了,等她到的时候,别人已经捡了一渔篓,陆陆续续的正往回走呢。捡了一会儿,沙滩上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离村子比较近的沙滩上已经被捡走了,沈曦就走的比较远了一点,渐渐走到了北边有山石的地方。 正当沈曦低着头翻石头的时候,忽然听到海上传来一声长啸,沈曦连忙抬起头来寻找,很轻易的就看见在蔚蓝的大海上,飘浮着三叶小舟,那小舟的船头上似乎各立着一个人影。由于沈曦离的比较远,只能模糊看到个影像,并看不清楚上面站的是什么人。 一见那小船呈三足鼎立的阵势,沈曦这心里一阵激动。 莫非是传说中的高手对决? 虽说这中岳国崇武成风,可沈曦接触的一直是最底层的老百姓,还真没见识过什么武功什么高手,今天难道要大饱眼福? 沈曦正胡思乱想间,忽听得一个娇媚的声音道:“霍哥哥,不要再追人家了嘛,你喜欢人家就直说嘛,这样追人家,人家会不好意思的。”大概是由于那三叶小舟也相互离的比较远的原因,这女子说话似乎是用上了传说中的内力,沈曦离她们这么远,也听得清清楚楚的。 这时一个男子的声音又道:“风缠月,你若再进入我中岳枉杀无辜,莫怪我不留情面。本我初心,你若再助纣为虐,少不得霍某也得去你南岳走一趟了。” 听到这儿,沈曦心中顿时就明白了,这海面上的三位,应该是东岳中岳和南岳的三位武神,风缠月、霍中溪和本我初心。 哇,能一下子看见三位武神,沈曦顿时觉得自己的运气好到爆棚,象这种传说级的人物,可不是轻易能碰到的,何况一碰就是三个。 又一个低沉的声音说道:“霍兄,这事也怪不得月儿,当初抛弃月儿的是你中岳国人,月儿就算杀几个中岳国的人报仇又有什么错?她这点事和霍兄比起来可差的远了,最起码月儿没有因为报仇而灭掉中岳吧?” 沉默了一会儿后,霍中溪又道:“风缠月,你灭了你情郎满门难道还不解恨吗,为什么还要滥杀无辜?你可知你杀的那些人,家中也有丈夫妻儿在等待,他们失去亲人的痛苦,比你被人抛弃还要痛苦千倍万倍。” 那风缠月却娇滴滴道:“霍哥哥自从妻子死后,倒变得多愁善感了。我就算杀了几个人,他们的妻子夫君又会在乎几天?你信不信不过一两年,他们又会男婚女嫁,将对方忘的光光的?天下男女皆薄情,多死几个又何妨?就算是霍哥哥,你的丧妻之痛,又能伤心几年呢?一年,两年,还是一辈子,若是再有个更合你心的女子出现,你会不会再心动呢?” 霍中溪坚决道:“不会。这世上,再也不会有比我妻子更好的女子了。” 没想到这个霍中溪还是个情圣,只是不知道他这话有几许真心,又有几许坚持。 本我初心接着道:“霍兄此言差矣,你的妻子你自以为好,却不知道在我心中,月儿是最好的,世上再也没有比月儿更好的女子了。” 霍中溪又道:“本我初心,你都活了四十来岁了,怎么还这么心盲眼瞎呢?你痴恋了风缠月二十多年,她可答应嫁你?你还要这样她跑你追到什么时候?是不是追到你进棺材呀。风缠月这种女人,根本不合适当妻子,赶紧找个好女人娶了,好好过日子才是正经,你已经不年轻了。” 本我初心听完这话,并未出声回答,海上一片静默。 过了好久,那风缠月又咯咯的笑道:“霍哥哥,听这话你是个会过日子的男人呀,要不,咱俩凑合凑合,你教教我过日子?你娘子虽好,可也不用把我踩这么低吧。” 霍中溪不屑道:“你?就你那人品,给我娘子提鞋都不配,还有,千万别再叫我霍哥哥了,听了就恶心,你长得人老珠黄的和大妈似的,还好意思叫我哥哥,我要没记错的话,你是不是四十多啦?” 被提及女人最在意的容貌和岁数,那风缠月似乎是怒了,她叫道:“霍中溪,你别以为我打不过你你就可以欺负我,本我初心,你傻啦,让他这样欺负我!” 沈曦正看的热闹,背后正睡觉的小沈侠忽然醒了过来,大概是想吃奶了吧,他哇哇的放声大哭了起来,这哭声自然也惊动了海上那三个人。 沈曦赶紧将小沈侠抱到怀中,却听到那风缠月怒极反笑道:“霍中溪,你欺负我,我就拿你中岳的人解恨,你说这渔妇和这孩子要是死了,她的丈夫会伤心几个月?又会在几个月后续娶成亲?咱们打个赌吧。”话音还未落,沈曦就看见一排水线如同海浪一般,齐齐向她射了过来。沈曦吓坏了,左右顾盼着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可这沙滩上的石头都是又矮又小的,哪里又能躲得了人,沈曦把沈侠紧紧的抱在怀中,迅速转过身背对大海,希望这水线莫要打穿了她的身体,伤到怀中的小沈侠。 正在沈曦绝望的看着怀中的小沈侠的时候,忽听得霍中溪一声暴喝:“风缠月,你敢!”然后沈曦又听到一阵爆响,又感觉有一阵迅疾的风从身后猛烈地刮了过去,沈曦又感觉到头上一松,然后一切又归于了平静。 过去了吗?自己保住命了吗? 沈曦慢慢的扭过头看向海上,只见海上波涛滚滚,剑光刀影亮成一片,三叶小舟也是渐打渐远了。看来,自己的小命是保住了,怀中的小沈侠也安全了。 沈曦经此一吓,再也不敢在海滩上停留了,她抱着小沈侠一阵狂跑,一气就跑回了家,到家后,她坐在床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双腿一个劲的哆嗦,就连抱着小沈侠的手也止不住的颤抖。 经过这一次的惊心动魄,沈曦终于对这个崇武的世界有了一个真实的了解。面对武神那个级别的强者,自己这种毫无武功的人,简直就是一只小蚂蚁,动动手指就会让自己烟消云散。刚才,若不是那霍中溪救了自己母子一命,怕今天,自己和小沈侠就凶多吉少了。从来到这个世界直到现在,沈曦从没象今天这样对霍中溪充满过感激,因为这一次,他不仅救了自己,还救了小沈侠。 “哇……”已经饿肚子很久还得不到娘亲回应的小沈侠再一次放声大哭,终于将沈曦从恐惧中拉了回来,沈曦一见儿子委屈的小模样,立刻解开衣裳,给小沈侠喂起奶来了。小沈侠大概是饿狠了,咕咚咕咚吃的很起劲,沈曦看着可爱的儿子,心慢慢柔软起来,心头的恐惧这才慢慢消散了。 接下来很长时间,沈曦都不再去海边了,她虽然知道象风缠月那种武神级别的人,是不屑于来找自己这么个小人物的麻烦的,可她心里就是不踏实,毕竟自己可没有一个霍中溪在身边当保镖。 作者有话要说:瞎子的出现……偶真的不是故意的……顶个锅盖吧,没办法了……别怪我别怪我,沈曦和剑神离的远,没看清模样呀。剑神能听出沈曦的声音,但沈曦没说话呀,所以……错过了。 这两天扔地雷的同志是真多呀,yanbananasdo、炫荷未央、倾一世妖娆只为你、慢慢的兔子、406089、1651428、蜗牛筱筱屋、yagamicry、筱萘、蓝依贝贝、林紫苏、11373299,有新朋友也有老朋友,在此衷心感谢。 下一章要晚一些发,还没写完……请亲们晚上再继续…… 第40章 人都说小孩子是“只愁不养,不愁不长,”愁的是生不出,只要生出来了,就不发愁他长不大。 小沈侠自从出生后,沈曦觉得这小家伙不说一天一个变化,也大致差不多,小胳膊小腿刚生出来的时候那么软绵绵的,可现在也慢慢的有力道了,三四个月就会自己吭哧吭哧的翻身了,小身板利索的很。沈曦怕他从瞎子那里遗传到聋哑瞎等先天毛病,从他出生就一直在留意着呢,不过在这几个月看来,小家伙发育的十分健康,小眼珠早就随着沈曦转了,小耳朵机灵着呢,至于说话嘛,他哭的声音虽不响亮,但也绝对不是喑哑的。 知道自己的孩子一点缺陷也没有,沈曦自然是十分高兴的。不过高兴之余,她还是有些担心,担心自己的钱哪天就不够花了。 养小孩是需要钱的,特别是沈曦两辈子就这一个孩子,总是想把最好的给他,所以小家伙穿的戴的,都是质量不错的东西,这质量上去了,自然价钱也上去了。现在孩子小还不太费钱,等孩子稍微大点了,用钱的地方就多了,沈曦不挣钱是不行的。 可自己要怎么样在养孩子的同时还能赚来钱呢?沈曦想这个问题,想了好长时间,直到时间进入十月,她才又找到了一条新的生财大计。 这一日,沈曦想吃海鲜了,就穿好衣服,围好围巾,背好小沈侠,去海边赶海。由于天冷,一些小动物都迁到暖和的地方去了,只有一些耐冻的鱼或贝类还会被大海送到岸边。沈曦捡着沙滩干软的地方走,捡了不少的贝类和小海螺。看着沙滩上一个个美丽的贝壳,沈曦忽然想到,自己以前去海边玩的时候,总会看到沙滩边的小店里摆着各种各样用贝壳做成的手工艺品,自己就曾经买过好几个,回去送给朋友。自己何不就地取材,也用漂亮的贝壳做一些东西来卖呢。 贝壳做的东西,上渔村有,七里浦也有,不过这里对贝壳的应用只集中在两方面,一是首饰,用贝壳做成项链手链什么的;二就是用在家具上,在家具上面镶个贝壳,或用贝壳堆个图案什么的。象后世那种用贝壳粘在一起做成的手工艺品,比较形象的小猫小狗之类的,沈曦还从没看到过。 想到这儿,沈曦就专捡一些花纹漂亮的贝壳,还有一些漂亮的小海螺什么的,只要是漂亮的,统统捡回家。 回到家后,沈曦将贝壳海螺煮熟,里面的肉剔出去,将贝壳海螺都擦洗干净,然后一一摆到桌上,开始研究这东西要怎么将它们粘在一起,又拼成什么形状。 后世的手工艺品,沈曦知道是用胶粘的,可这个世界,胶肯定有,但不知道有没有合用的。沈曦以前在镇子上的时候,看见过木匠铺里有胶,于是第二天,沈曦让张大郎帮自己带来了一罐胶,然后滴一滴在一个贝壳上,再用另一片贝壳盖上去,用手捏了捏,她惊喜的发现,这胶竟然真的能粘贝壳。 沈曦按照前世的记忆,先画出了几个造型,然后用毛笔在每片贝壳上点了一点胶,再将它们一片片粘在一起,试图将它们变成实物。很可惜,第一个粘了半天,实在看不出象什么。 第二个沈曦吸取教训,不用大贝壳了,而是全部用小贝壳小海螺,毕竟小的东西比大的东西要好塑形。这一次效果显著,最起码这东西变得有点模样了。在出了三个失败品后,第四个试验品才算成功了。这是一只憨态可掬的小狗,它懒懒的坐在地上,一只爪子下还按着一个小球。沈曦又捡来一块小石块,粘在小狗下边,乍一看上去,就象小狗坐在地上一样。 将小狗摆在一边,沈曦细细的观看了一番,觉得这小狗虽然没有后世那些手工艺品好看,可在这个没有这东西出现的年代,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吧。 一想到白花花的银子,沈曦动力十足,在接下来的几天,她又捡了许多小海螺小贝壳,很快就又做出了一只红嘴巴的小鸟,还有一个孔雀开屏,然后一罐胶就用的差不多了。 东西做好了,势必是要卖出去的。沈曦想着这沿海的地方大家对贝壳是斯空见惯,恐怕不会花大价钱买这堆贝壳,而且七里浦自己是不想再去了,那不如就走远点卖。 有了这个打算,沈曦就又让张大郎帮她买来一罐胶,在接下来日子,她又成功的做出了两只小狗,两只小羊,还有一只小猫,还剩下一点点胶,沈曦用它做了一只傻乎乎的小猪。将胶都用光了,沈曦将这些东西晾了好几天,待一点异味也没了,这才一个个用布包好,再用布袋装了起来。 至于怎么去卖,去哪卖,沈曦早就想好了,她事先让村子里去七里浦的人帮她租来了一辆车,然后她收拾了不少小沈侠的衣服尿布,让马车将她们娘俩送到宽城。 这个宽城,比七里浦还要大,当然也就离上渔村更远。沈曦听赶车大爷描述的样子,估计着差不多是后世一个市的样子,当然了,沈曦并不太确定,因为这个社会是怎么划分地域的,她还没搞懂呢。 在马车上颠了整整一天,到天都黑了的时候,沈曦坐的马车才到达了宽城,赶车的李大爷是老把式了,直接将马车停到了一个相熟的客栈前面,沈曦下车后就直接住进了客栈。 这个客栈是一个比较大的客栈,据李大爷说字号很老了,做生意也很公道。而且客栈果然如电视上演的一样,将客栈的客房分为了天地人三等,天字号房一晚一两银子,地字房一晚五百文,人字房一晚一百文。沈曦先去看了看人字房,发现人字房一律都在阴面,房间里阴暗潮湿,而且里面比较狭窄,又特别简单,除了一床一柜再无他物。沈曦虽然身上的钱不富裕,不过怕夜深寒重的时候,那阴暗潮湿的房间会让小沈侠生病,她还是要了地字房。小伙计的服务态度相当好,不仅帮她打了一盆热水来,见她带着孩子呢,还特意告诉她店里备有熏炉,如果需要熏干尿布,他可以给她搬一个来。沈曦暗道,这老字号能存在这么多年,看来是有原因的。 沈曦将贝壳工艺品都放到柜子里,又洗了把脸,给小沈侠吃过奶后,才让伙计将饭菜端到房里,顺便向伙计打听这宽城哪里能卖东西。 收了沈曦十文钱后,小伙计很详细的告诉了沈曦,在城里,有一条叫十香坊的地方能卖东西,外地人来卖东西,一般都会选择那个地方。还有一个地方叫宣平街,里面都是卖一些从全国各地西域海外贩来的珍稀之物,不过那个地方的东西很贵,一般人都买不起。 沈曦琢磨着自己这东西到了十香坊,怕也卖不起好价钱来,不如去宣平街碰碰运气。沈曦吃罢饭,早早哄了小沈侠睡觉,一夜无话。 第二天,沈曦梳洗好了,吃过早饭,又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给小沈侠也穿暖和了,把小家伙背在背上,就拎了那大布口袋去了宣平街。一到宣平街上,沈曦有点傻眼了,这街道两侧都是店铺,一个摆地摊的都没有,沈曦赶紧拉了一个行人问了问,才知道在宽城是不能随便摆摊的,只能在官府指定的十香坊摆摊,否则会被官府扣拿货物的。 沈曦十分的郁闷,只能无奈的又将那大布口袋拎到了十香坊。十香坊类似于一个大农贸市场,里面整齐的摆着一排排的货物,买卖来往的人是人山人海。沈曦从南走到北,发现这里卖的东西应有尽有,十分繁杂。 沈曦虽然觉得自己来的很早,可事实上,这里的摊位已经摆的满满当当的了,沈曦找了好久,才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找到了一块空地。沈曦连忙将贝壳工艺品拿出来,摆在了大口袋上面,权当摆了个摊。大概是这个地方实在太偏了,半天的时间,除了一个收税的收走了十文钱外,沈曦的东西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来买,就连问的都寥寥无几。沈曦心中那个郁闷,自是不必说。小沈侠似乎还没见到过这么多的人,半天也没吵没闹,小眼珠骨碌碌的转着,看来是连眼睛都看花了。 不过等他饿了哇哇哭的时候,沈曦才发现自己面临一个尴尬的问题:才六个月的儿子要吃奶,众目睽睽之下,自己要怎么喂他呀?总不能衣襟一解就喂吧,在这大庭广众自己可没那么大的脸,真做不出这事来。此时此刻,沈曦无比怀念后世的奶瓶和奶粉。 小沈侠不知沈曦的苦衷,只是一个劲的啼哭,小脸都哭红了,沈曦是又着急又心疼,一会儿功夫就出了一身汗。沈曦一边哄着小沈侠,一边左瞄右看,想找个合适的地方喂孩子,还别说,真让她看到附近就停着一辆带车厢的马车,沈曦看看离自己的摊位也不远,就走了过去问能不能借马车给孩子吃口奶,好在那做生意的夫妻很好说话,沈曦这才没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发的晚了,改了好几遍,不过好在没失约,今天真更了三章。 明天将会有新人物登场。 明天肯定更不了三章了,今天一天眼睛盯着屏幕,感觉双眼的焦距都有点对不准了。今晚要早早睡,明天要晚晚起……亲们,晚安吧。 第41章 小姑娘在沈曦的摊位上磨磨叽叽的不肯走,一直叫沈曦带她去赶海,沈曦自然不答应,两人一直聊了小半天,小姑娘才带着沈曦送给她的那个傻乎乎的小猪,一步一回头的离开了沈曦,并和沈曦约定,明天她还来,要沈曦带她去看海。 她走了以后,又来了一对青年男女,那男的似乎在追求那女子,见那女子拿着一只贝壳小狗爱不释手,痛快的掏了二两银子,买下了那只小狗。沈曦惦着那三两银子,心中暗道,这本钱总算是回来了。 临收摊前,又来了一个不知哪个地方的人,讲话又快又含糊,沈曦一句也听不懂,两人鸡同鸭讲了半天,他买走了一只小狗和一只小鸟。 看着天快黑了,沈曦就收了摊,回了升平客栈。 第二天,沈曦起了个大早,连早饭都没吃就跑到十香坊占位置,到那一看,她又傻眼了,地上摆满了草绳和木桩,看来是人家占的位置。看到此情此景,沈曦不由想到了上大学时在自习室占座的样子,也是在桌子上扔本书,就代表这个位置是自己的了。 沈曦找来找去,找到了一个基本还算靠门的位置,这个位置没有人占。她从别的摊位上拽了两块砖头,摆在了上面,就赶紧去买东西吃了。卖早点的来的早,可惜没有卖粥的,豆腐脑更是没有,沈曦只得买了两个馅饼。 等到太阳升起来后,十香坊就热闹了起来,沈曦这个贝壳工艺品也受到了一些姑娘和小孩的青睐,沈曦坐地起价,小猫小狗三两一个,一会儿就卖光了,只剩下那个孔雀开屏,由于沈曦要价五两银子,一直没有卖出去。中午又买了个饼充饥,沈曦继续在那卖那个孔雀开屏。过了午,摊位前来了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蜂腰削背,神态严肃,颇有一股慑人的气势。 他看了一眼那孔雀开屏,开口却问道:“怎么称呼?” 沈曦心道,你又不是查户口的,你管我姓什么,不过出于礼貌,还是回道:“小妇人姓沈。” “做的不错,你家住哪?” 语气硬的,好象在审案一样,沈曦不想惹这种一看就知道霸道惯了的人,点头回道:“多谢夸奖。我是从七里浦来的。” 那男子眉头一拧,又问道:“七里浦哪里?” “上渔村。”和这种利落人说话,连沈曦说话都简短了。 那男子掏出十两银子往摊上一扔:“买了。”说罢,拿起那孔雀开屏就走了,竟然连价都没问。 沈曦拿起银子,看着那男人远去的背影,不由的赞了句:“这才叫酷!” 东西都卖完了,沈曦赶紧收摊回了客栈,把东西一收拾,背起小沈侠,沈曦租车就打道回府。在车上,沈曦清点了一下自己的收入。自己来的时候,一共带了八件东西,那个送人的小猪不算在内,一件卖二两六件卖的三两,一件卖的十两,算起来,自己收入三十两,除去住店的一两,上税和吃饭三百来文,这一趟,自己赚了二十八两多。 沈曦一边算着,心里乐开了花,要是这样再做几次,养小沈侠是一点问题也没有了。 到七里浦时候,沈曦让车稍作了一下停留,去买了两罐胶,又买了些熟食卤肉,生菜生肉,又找了辆车,匆匆的回了上渔村。 车刚走到村口,就见一个黑影在黑暗中问道:“是沈妹子回来了吗?” 沈曦连忙叫赶车的李大爷住了车,探出头来一看,竟然是张二郎站在这里。沈曦高声问道:“张二哥,你怎么在这里?” 张二郎呐呐道:“你怎么两天没在家呀?我嫂子怕你出事,让我来这里接接你。” 沈曦连忙拎着大包小包下了车,付了钱给车把式,车把式赶着车走了。 旁边张二郎过来,伸手接过沈曦手中的东西,小声道:“我来拿吧,你背小沈侠就够累的了。” 沈曦知道他劲大,这点份量在他手中不算什么,就将东西递给了他,然后道:“你回去帮我谢谢芳姐,多谢她挂念,今天太晚了,今天我去找她说话。” 张二郎道:“好。” 两个人没有话谈,气氛有些沉闷,沈曦只得没话找话说:“小红和小海都睡了吧?”小红和小海是芳姐的两个孩子。 张二郎闷声“嗯”了一下。 沈曦又道:“张二哥,以后不用来接我了,我和赶车的李大爷很熟了,我都是雇他的车回来,不会出事的。” 张二郎道:“我帮你拎东西。” 沈曦……无语了,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两人就这么一路无话的走回了家,实在是尴尬的要命。 回到家中,张二郎将东西放下就要走,沈曦说留他喝口水,他也没应,只是嘱咐沈曦早早休息,就径自去了。 沈曦先将小沈侠收拾妥当喂好奶,然后将买来的馒头和卤肉热了热,又放了个鸡蛋汤,暖暖的吃了一顿。吃完后,又烧水洗了个澡,洗去了一身的风尘,然后躺在床上,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过罢午饭,沈曦就带孩子去了芳姐家,和芳姐闲聊了一个下午,当芳姐追问她这两天去干嘛时,沈曦就将贝壳手工艺品的事情告诉了她。芳姐一直对她很好,沈曦不想用其他方式回报她,帮她发家致富是最好的选择了。 一听沈曦说一次赚了二十八两银子,芳姐眼睛都瞪圆了,看那样子是既吃惊又怀疑还带点惊喜。 等她清醒过来后,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拉了沈曦去捡贝壳,要沈曦做给她看。沈曦笑眯眯的说今天已经涨潮了,还是等明天吧。 从第二天开始,沈曦跟着芳姐又开始赶海了,不过别人都是捡海鲜,她们则是捡一些漂亮的贝壳海螺海星等,好在大家各忙各的,也没人关心她们都捡了些什么。 将贝壳处理好,沈曦在芳姐的热烈注视下,轻车熟路的做了一只小狗,一见沈曦真的做出东西来了,芳姐一下子就把沈曦搂在怀里,狠狠的抱了她一回,那力道大的,差点把沈曦的腰勒断了。 “妹子,快教我,我也要学。这要真能挣钱,那大郎和二郎就不用天天出海打渔了,我也不用担心他们了。” 沈曦自然是点头了。 芳姐的手虽然没有沈曦灵活,不过她学的很用心,倒是张二郎,手十分的巧,他做出来的东西,连沈曦都得啧啧称赞。 沈曦的手没有张二郎巧,不过她好歹在后世看到过不少样品,所以她做出来的东西也不差。这一次她做了许多小猫小狗小鸟,还做了两个大型的孔雀开屏、马到功成。一些颜色好看又太少的贝壳,沈曦就做了好多巴掌大小的可爱的小动物,还有一些贝壳簪子呀项链什么的……等积的多了,张大郎亲自赶了车,拉着沈曦和芳姐就又去了一趟宽城。 这一次,由于女孩用的小饰品比较多,又都新奇有趣,价钱也不是太贵,沈曦的贝壳首饰受到了大家的欢迎,顾客多了,带动的那些小猫小狗小鸟也卖了不少。特别是那个大型的马到功成,竟然被个想送礼的顾客花了三十两银子买走了,那个孔雀开屏,比上次那个要大,也是卖了十两银子。沈曦在宽城住了三天,东西就卖光了她又得了不少银两。 芳姐家由于做的多,自然卖的钱也多,特别是沈曦画图样张二郎做的一个大型的白梅迎春,竟然卖了三十五两,这让芳姐是喜极而泣,又给了沈曦一个狠狠的拥抱。 尝到了甜头的两家人,回到家后,又尽快的捡了不少的贝壳,如果沈曦没有料错的话,随着她们做的东西越来越多,相似的东西必定会有人去做,那时候利润可就得下降不少,自己必须要趁机多做一些,多赚点钱。 两家人又急匆匆的做了一批,芳姐家还好,人多力量大,就连两个孩子都被打发着去捡贝壳了,几天就做了不少。沈曦又要看孩子又要捡贝壳的,做的东西就没那么多了,沈曦见小件东西卖不上钱去,就专做大件的东西。 托年关将近的福,这一次宽城这行,仍是满载而归。 两家人赚了不少钱,沈曦就和芳姐商量,是不是让村子里的人都做,这东西以后肯定会降价,趁现在是刚起步,让大家共同致富,也算还了当初大家的相救之情。这本来就是沈曦想出来的主意,芳姐自然没有反对。 沈曦和芳姐把村里的妇女们全都召集起来,将这门手艺传给了她们。一听说这个很挣钱,妇女们争先去捡贝壳,然后和沈曦学怎么制作贝壳工艺品。当她们去宽城卖掉第一批东西后,每个人几乎都赚了二三十两银子。一时间,沈曦在上渔村的地位节节攀升。对于会赚钱的沈曦,女人们对她是崇拜有加,她们第一次知道,原来钱是这样好赚,原来自己只待在家中,就可以比男人挣的多。 回来以后,沈曦就告诉她们,抓紧时间快做,因为别人看到这东西这么赚钱,肯定会仿做的,到那时,这贝壳工艺品的价格肯定会下降不少,到最后,这些东西就会便宜的都没人要了。上渔村的人们听了这话,就连男人也暂不出海了,带着孩子去沙滩上捡贝壳。有那手巧的男人也会和自家娘子一起做,一时间,上渔村家家都做这贝壳手工艺品了。再一次去宽城,去的就不止女人了,上渔村几乎是男人女人一起出动,这一次,贝壳手工艺品又卖了一个好价钱。沈曦特意在十香坊走了走,发现有个别摊位,已经开始在卖贝壳项链和贝壳手链等小东西了。 回到家中,沈曦告诉大家,小东西马上就不值钱了,现在年关将近,会有许多送礼的人采买礼品,小东西是入不了他们眼的,大家要是信她,就加紧时间做些彩头好的大东西,肯定会卖不少钱。 上渔村的村民对沈曦是信服万分,于是小东西统统不做了,大家都向沈曦要图样,做大件工艺品,沈曦虽然画了一些样式,但个人力量到底有限,她鼓励大家都想样式,不要总被她的思路拘泥了。果然,一些心灵手巧的人很快就做出了不同的花样。 在下一次去宽城的时候,十香坊如那雨后春笋般的冒出了许多贝壳饰品,一时间贝壳饰品价格大跌。至于那大件工艺品,由于样式和手工的限制,会制作的人很少,这就给了上渔村村民机会。见此情景,上渔村的村民不由对沈曦更加佩服。而恰恰是这次宽城之行,上渔村一对小夫妻联手制作的“百鸟朝凤”被一个富商买走,足足卖了五十两银子。那对小夫妻高兴的几乎热泪盈眶,而上渔村的村民,更是受到了鼓舞,对于制造大件工艺品是更加热衷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没睡好,今天后遗症出现了,头痛欲裂,直到中午睡了一小觉才好一些了,看来以后不能熬夜了。 其实吧,我本来设定的剑神不太冷,刚出现的这位才叫酷,现在嘛……我得好好考虑考虑。 第42章 就这样,在大家制作贝壳工艺品的热情中,年关近了。年关一近,这大件工艺品价值不降反升,平平常常的孔雀开屏什么的,都得三五十两,若有那别出心裁的,百十来两不在话下。 这个春节,对上渔村的村民来说,既兴奋又忙碌又着急。兴奋的是,他们手中握着祖辈从来没有赚过的那么多的钱,忙碌的是,这工艺品太好卖了,简直是供不应求,着急的是,都快过年了,他们竟然连买年货的时间都没有,全家人都快忙翻了。 在这两个多月的忙碌中,沈曦也攒了不少银子。腊月二十七这天,沈曦所做的东西都卖光了,她粗略的统计了一下,这段时间,自己竟然赚了三百来两银子。而据沈曦所知,村子里的人家每家都收入在一百五十两之上,而芳姐一家,得的银子只会比自己多不会比自己少。 这一下,沈曦对养小孩没了后顾之忧,放开手脚去七里浦购买了不少年货,开始准备过年。 大年三十这天,沈曦刚吃过早饭,村里的姑娘媳妇小孩们就陆陆续续的给沈曦送来了不少烧鸡烤鹅薰肉烤肠等东西,特别是临中午的时候,有不少人家都给沈曦送来了炖好的肉,做好的菜。沈曦知道,这是他们对自己带他们致富的报答,沈曦假装推辞了一番,就笑着收下了。 这个大年三十,沈曦自己连一个菜也没炒,就吃了一顿无比丰盛的饭菜,吃的沈曦心中暖融融的。 大年三十晚上,有好几个姑娘媳妇来串门,陪沈曦笑闹了半宿,直到有夜深人静,她们才结伴回家了。 沈曦如同去年一样,也没有守岁,而是早早的躺到了床上,搂着小沈侠准备睡觉。躺着躺着,沈曦忽然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第一个春节,那时的自己正躺在瞎子怀中。才不过短短两年时间,自己得到一个男人,又失去了一个男人,几经生死,几经磨难,生了一个孩子,还发家致富了。这日子过的,怎么这么不真实呢,好象是睡着了在做梦一样。还有瞎子,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想他了,难怪网上总有人说,时间是最残酷无情的了。沈曦努力回想了一下瞎子的样子,除了他脸上那总蒙着的布条自己记得比较深刻外,就连他的模样,直到沈曦睡着,都没有想的很清晰。 大年初一,沈曦早早的起来,自己换上了一身新衣服,小沈侠就更别说了,全身上下全是新的,红衣服红鞋子红帽子,红彤彤的好象画上画的吉祥娃娃一样。 沈曦刚吃罢早饭,就迎来了第一拨拜年的人,这一拨是一群小孩子。沈曦对小孩一向很亲热,还是以前那一套,又是糖又是瓜子点心的,把孩子们打点的是心满意足。然后就象水笼头开了闸门一样,来拜年的人是络绎不绝,沈曦仔细的记了一下,到差不多中午的时候,村子中的女人和孩子几乎都来给她拜过年了。沈曦不禁小小得意了一下,自己的人缘,看来确实不错呀。 正月初五刚过,就有的人家开始做贝壳工艺品了。沈曦没有亲戚探亲,天天闲着也是闲着,也天天去捡贝壳,然后在家做工艺品。不过外面天寒地冻的又下了雪,沈曦怕坐车路上出危险,就不愿再带小沈侠出去了,只好让这些东西堆积在家里,打算等天暖和了再卖。后来村子里的人提出帮她捎着卖,沈曦也让他们带了几件试试,不过正月里买东西的少,这东西自然卖的不太好,所以一个正月下来,沈曦也堆积了不少这些东西。 二月以后,人们的购买力恢复了一些,不过市面上这些贝壳东西也渐渐多了起来。村里几乎天天有人去宽城,但价钱却是越来越低了。倒是沈曦让他们捎的东西卖了不少,因为沈曦说过,只要有人买,便宜点也卖。 这天下午,沈曦正在搂小沈侠睡午觉,只听得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沈曦应了一声,匆匆整理了一下仪容,就赶紧去开门了。 一看到门外的站着的人,沈曦楞住了。 “很意外?”外面站着七八个人,中间的男人,不苟言笑,眉头深锁,和他形象大为不符的是,他臂弯里,还抱了一个梳着两个小抓髻的小女孩。那小女孩一见沈曦看她,笑着向沈曦打招呼:“婶婶,我和爹爹来赶海啦。” 外面站的这两位,竟然是沈曦第一次去宽城卖贝壳工艺品时,在沈曦摊位前玩了半天的小女孩和买那个孔雀开屏的冷酷男子。 沈曦笑着将他们迎了进来,嘴里道:“原来两位是父女呀,这我可真没想到。” 一进了沈曦的房间里,小女孩挣扎着从她父亲身上下来,兴高采烈的看着沈曦屋子中摆的那些贝壳工艺品。 沈曦连忙去厨房烧了点水,沏上来了两杯茶。当她想要再沏茶给那几个随从时,那几个人却道自己来就行了,沈曦也不客气,就将厨房让给了他们,自己进屋去陪那父女俩。 一见沈曦进了屋,那男人站起身来向沈曦道:“在下桓河,这是小女青芙。” 沈曦回礼道:“桓公子好,青芙小姐好,我叫沈曦。” 旁边的青芙在此时却插嘴道:“婶婶,这些东西都是你做的?可真好看。” 沈曦笑道:“我这做的可不算好,我们村子里有手巧的比这做的还好哪。” 青芙拿起一个小海豚顶球的道:“婶婶,我喜欢这个,送我吧。” 沈曦很大方的挥挥手:“喜欢哪个拿哪个,和婶婶不用客气。” 那桓河脸色一沉,严厉的向青芙道:“青芙,不得无礼。” 青芙不屑的撇撇嘴,手里仍是紧紧的攥着那个小海豚。 沈曦知道小孩子都是有叛逆心理的,而且已经知道要面子了,于是走上前去,和言道:“青芙可知道这是什么?” 青芙被父亲的话影响了心情,脸上连笑都没有了,摇摇头道:“不知。” 沈曦柔声道:“这个呢,叫海豚。海豚是生活在水中的,它们成群成群的生活在一起,心底可善良了,若是有船在海上迷了方向,海豚就会出现在船头,为船引路呢。” 青芙看了一眼父亲,又转过头来向沈曦低声道:“婶婶,我很喜欢这个海豚,给我可好?” 沈曦瞥见那桓河眉头都皱起来了,又要出言喝斥,连忙将他的话拦在嘴里:“有人欣赏我的手艺,我是高兴还来不及呢。等你走的时候,可别忘了带上它,这也算是咱娘俩相识一场的证物了。” 那桓河听了沈曦如此说,才没有出声。 青芙将小海豚放回原位,高兴的牵着沈曦的手道:“多谢婶婶。婶婶你不知道,你卖给我爹爹的孔雀开屏,被我叔叔拿走,我爹爹还很不开心呢。就连我那只小猪,被我小弟弟看见了,还和我讨要呢,不过我没给她。” 沈曦见有这么多人赏识自己,也高兴道:“难得有人喜欢,你回去的时候多拿几件送给他们。” 青芙眨眨眼道:“他们喜欢,我偏不送。我只要婶婶这只小海豚。” 沈曦轻轻的点了点这个别扭小女孩的鼻子,温柔的笑了。大概没有人对青芙这样做过吧,小姑娘难得的羞红了脸。 桓河在旁边看见她们温馨的互动,眼神也不由的柔和了许多。 青芙不好意思的闪到旁边去看贝壳工艺品了,沈曦只得向桓河道:“还不知道桓公子来寒舍,有何贵干呢?” 桓河说话一点起伏也没有,仍是硬梆梆两个字:“赶海。” 沈曦笑道:“今日不巧,两次潮都退过了,只能明天早起去赶海了。明天的退潮一次是在下半夜,一次是午后。” 那桓河道:“好。我们下午来。” 沈曦道:“明天吃了午饭来将将好。” 桓河点头:“好,我们明天再来。” 青芙抱了小海豚过来道:“婶婶,我可真拿走啦!” 沈曦笑道:“说给你了,就是给你了。你可小心些,莫碰掉了贝壳,再粘回去可麻烦呢。” 青芙点点头,这才抱了海豚跟在桓河后面走了出去。 桓河抱着青芙骑上停在门外的马,向沈曦点点头以示告辞,一夹马腹,扬尘而去。 看着他们走远了,沈曦才回到屋中,想想这父女俩的事情,知道这次赶海不过是有钱人哄小女儿玩罢了,所以也没多往心里去,看看天色不早了,就下厨收拾晚饭去了。 第二天午后,沈曦刚吃完午饭,桓河父女俩就到了。今天桓河和青芙都换成了利落的短打扮,颈间还围了围巾,身后还都背了渔篓,看来没少下功夫。 沈曦本来本来没打算陪他们去,可青芙却一个劲的撒娇,非要拉着沈曦去不可,让沈曦给她去捉海星。沈曦刚一拒绝,小姑娘立刻就泪眼朦胧了,看不得孩子哭,沈曦只得将小沈侠送到了芳姐家,自己带他们去了海边。 作者有话要说:首先感谢一下这两天扔地雷的同志:洒洒、3165390、14221462、轩轩、zhephotos、1651428、玛莎奇朵。 这一章有点少,不过今天就这样吧,我是挺不住了,亲们,千万别熬夜,我是前车之鉴~ 第43章 等到沙滩上的时候,潮水刚好退下去,青芙欢呼着跑上了沙滩,然后捡了一个贝壳,大呼小叫道,“爹爹,爹爹,你看我捡了个好漂亮的贝壳。”桓河走到青芙身边,看了看青芙手中的贝壳,点头道,“嗯,漂亮。”他弯下腰,也捡起一个半埋在沙子中的白色贝壳,递给青芙道,“更漂亮。”青芙把贝壳又塞给桓河,气呼呼道:“没我的漂亮。”然后又跑到一边去捡贝壳去了。每捡到一个贝壳,青芙都大声的叫着:“爹爹,这个漂亮不?”然后没有什么表情的桓河就会机械的点点头。 当爹的无奈,做女儿的郁闷,沈曦看着这父女俩,就觉得有种不和谐。这个桓河,性子硬的象石头一样,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和女儿相处,小青芙摊上这么个爹,也难为她了。 见桓河很无趣,青芙就把注意力转到了沈曦身上,她在石头缝里发现了许多海螺后,不停声的招呼沈曦:“婶婶,你来看,这是什么?” 沈曦看了一眼道:“这个呀,叫海螺,礁石上这个东西可多了。青芙快过来看,婶婶抓到什么了?这个是海星呢……” “呀,这就是海星呀,它好软呀。” “看,梭子蟹,抓蟹不要捏它的钳子,不然会被夹的。” “婶婶,你懂的可真多。” …… 在这广博的海岸线上,在这漫长无际的沙滩上,青芙露出了小女孩天真可爱的一面,在沙滩上尽情的奔跑,不停的笑闹,虽然猛烈的海风吹散了她的头发,她也毫不在乎,快乐的象个天使。 沈曦本就喜欢孩子,特别是小青芙又漂亮又可爱,更是母性大发,反正海边也没什么人,索性也放开了胸怀,和青芙一起挖沙子,翻石头。两个人的欢声笑语,洒满了整个海滩。 桓河跟在她们身后,静静的看着前面形如母女的两个人,良久良久,他蹲在一块礁石上,伸手捡了一条在水洼中挣扎的小鱼,手臂一扬,把它扔回了大海。 一直玩到海水涨潮,三个人才回到沈曦家,青芙兴致勃勃的要吃海鲜,沈曦就在小女孩的团团转中,做了一个辣炒海螺,清蒸了虾蟹,油焖了大虾……吃的青芙大呼过瘾。而瘦削的桓河,却是让沈曦想起了瞎子,因为他和瞎子太像了,一样不说话,一样闷头吃,一样吃的多…… 沈曦家屋窄院小,自然不能留客。桓河他们吃完后,就向沈曦告辞了。沈曦又送了青芙几个小贝壳饰物,青芙才兴高采烈的走了。待他们走后,沈曦赶紧去芳姐家接回了半天没见的儿子,小沈侠一见到娘亲,扎楞着两个小胳膊就往沈曦怀里扑,抱着沈曦就不撒手了,把沈曦给满足的呀,直觉的自己头上顶上了圣母的光圈。 桓河父女的拜访,对沈曦来讲,不过是生活中的小插曲而已。他们是富是穷,身份如何,沈曦根本就没有费半点心思在上面。等他们走后,沈曦就将他们抛到脑后去了,继续自己挣钱养儿子的日子。 小沈侠长的很快,十个月的时候,他开始扶着墙学走路了,每每当他用那软绵绵的小短腿支撑着他那小身板,努力的站起来时,沈曦都会心惊胆颤,生怕自己的宝贝儿子摔着了磕痛了。一发现这种情况,沈曦会马上飞奔过去,把他抱起来。虽然知道自己这种行不可取,可沈曦就是看不得自己孩子受伤疼痛,可小沈侠却展现出了来自他的父亲瞎子那执着又坚强的一面,不论沈曦如何阻止,他都会在沈曦放下他后,再一次尝试直立行走。 瞎子由于有残疾,即便毅力再好再坚强,这一辈子也只能在炕头上坐着,一事无成。而对于继承了瞎子性格的健康儿子,沈曦无比期待他的成长。 贝壳工艺品由于仿制很容易,市面上是越来越多,价格也一落千丈,沈曦见钱赚的也差不多了,就不再花大精力制作这些东西,而是抽出更多的时间来陪伴自己的儿子。 小沈侠在会走了以后,基本上家里就关不住了,天天向外跑,沈曦怕孩子出什么意外,天天跟在他后面跑,真是操碎了心。后来张二郎给小沈侠削了一个木剑,小家伙才算是不往外跑了,不过沈曦又开始担心家里的问题了,因为小沈侠天天剑不离手,看见蚂蚁了,刷刷挑几剑,看见鸡鸭了,刷刷挑几剑,看见蜜蜂蝴蝶飞过了,刷刷挑几剑,看见沈曦的门帘飘动了,刷刷挑几剑……虽然他的小手还没有什么劲,出剑也净跑偏,木剑也不锋利,但架不住他一天天这么捣蛋啊,沈曦管也管不住,只得无奈扶额,天天跟在儿子后面收拾乱摊子。 到了夏天的时候,由于贝壳手工艺品不值钱了,村子里的人们也都不象以前那么没日没夜的做了,在有了空闲时间后,有了钱的人们就商量着起新房,特别是好几家要娶媳妇或刚娶媳妇的,对房子是尤其需要。 上渔村的日子过好了,有钱了,就有不少姑娘愿意嫁到上渔村了。这个事情其实沈曦早就知道了,她还知道年前上渔村就有四个大g男青年找到媳妇成亲了,年后也有两份,这些沈曦也都随过礼钱了。由于盖的房子多,村里的男人一商议,决定统一去购买建房用的木材什么的,这样还能便宜点。芳姐家也打算盖三间新房,是准备给张二郎娶妻用的。 沈曦听到这个消息后,也赶紧和张大郎说了一下,自己也要盖新房,要用的材料让张大郎帮忙张罗一下,现在她住的那一间房实在是太小了。 正事说完了,张大郎就出去和男人们办事了,只剩了芳姐和带着小沈侠的沈曦说闲话,芳姐碰了碰沈曦的胳膊,挪揄道:“你还盖什么新房呀,我家盖的那三间新房送你住,还顺带送你个能吃苦能肯干的男人,要不要?” 沈曦知道芳姐是在开玩笑,以现在芳姐家的条件,黄花大闺女上赶着给的也有,自然不用再娶沈曦这么个带孩子的寡妇了,前几天沈曦就听说芳姐在给张二郎张罗亲事呢。沈曦白了芳姐一眼,故意心满意足的叹道:“你那三间新房,你敢送我就敢收,你那能吃苦能肯干的男人,送了我也敢收,我现在是有子万事足,是不介意多养个儿子的。” 芳姐啐了沈曦一口道:“你还是属红薯的,爱占大坝(辈)。我看你天天晚上凉席冷被的,连个暖被子的人都没有,嫌不嫌乎冷。” 沈曦看了看外面没有人,嘻嘻笑道:“芳姐你的被子肯定天天是暖的吧。” 芳姐涨红了脸,气的拿手拧沈曦的脸蛋,嘴里恨恨道:“哼,我的是暖,你没暖过么?你没暖过小沈侠是从哪来的呀?”话说到这儿,芳姐忽然道:“妹子,你家那口子是什么样的人啊,从没听你提过。” 沈曦听了芳姐这话,就立刻觉出了,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再想瞎子了。似乎小沈侠的到来,填平了她生活的空寂,也抚平了她的丧夫之痛。 芳姐见沈曦不回答,还在那里自言自话:“我觉得你相公肯定是个很本事的人,要不也养不住妹子这样的能耐人呀。何况妹子这花钱的大方劲,肯定不是贫寒人家出来的。” 沈曦也不答她,只淡淡道:“已经走了的人,还提他做什么?” 两人正在说话,忽听得外面有人喊道:“沈家娘子在这里吗,你家来客人了。” 沈曦连忙抱了小沈侠出来回了家,还没走到门口,沈曦远远就看见了一个身穿红色衣服的小女孩和和一个黑衣男子正站在沈曦家门口。 小姑娘看见沈曦回来了,蹦蹦跳跳的迎了上来,嘴里甜甜的喊着:“婶婶,我来看你啦。”沈曦笑着迎了上来,还未说话,只听得桓河喝道:“青芙,不得无礼!”那青芙听话的松开了拽沈曦衣服的手,然后乖巧的眨着大眼睛看着沈曦:“婶婶,你抱的是弟弟还是妹妹呀。”上次他们来的时候,小沈侠在盖着被子睡觉,小青芙乖巧的没去碰他。 沈曦蹲□去,将小沈侠抱到青芙眼下,笑道:“你猜。” 青芙仔仔细细的将小沈侠看了个遍,还用小手摸了摸那软乎乎的小脸,然后呵呵笑道:“弟弟!” 沈曦奇道:“不会吧,猜这么准?” 青芙摸了摸小沈侠的头发:“妹妹是要梳小辫的,你看弟弟的头发短的。” 这个理由让沈曦哭笑不得,前几天她嫌天气热,就把小沈侠的头发剪成了小孩们常见头型茶壶盖,没想到却让小姑娘歪打正着了。不过为了鼓励孩子的自信心,沈曦仍然夸道:“青芙可真聪明。” 青芙得意的扬起小脸,一派的天真烂漫。她身后桓河却出言喝道:“不许骄傲,矜持!” 一听他这话,青芙小脸就垮下来了,笑容没有了,而是换成了不耐烦。 沈曦连忙打圆场道:“孩子还小呢,你别太严厉了。何况女孩子是要娇养的,活活泼泼的不比那死寂沉沉的呆木头强?”到看到桓河眉头又皱起来了,沈曦赶紧问了句:“这次,又是来带青芙赶海的?现在天气热了,正是海鲜多的时候,你们来的很是时候。” 桓河被她成功的转移掉了视线,舒展开了眉头向沈曦道:“麻烦了。” 沈曦摸了摸青芙的头发,声音也温柔了起来:“这有什么麻烦的。青芙,来,跟婶婶进屋,婶婶家里有那么大的螃蟹,婶婶给你蒸了吃。” 青芙一听有吃的,高兴的直拍手,嘴上象抹了蜜般对沈曦说着好话:“婶婶,你最好了,我最喜欢婶婶了。我也喜欢弟弟,弟弟,来姐姐牵你。” 小青芙拉着小沈侠的手,两个人蹦蹦跳跳的进了屋,两个大人自然是紧随其后。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主打小沈侠,爹爹不在儿子补上吧,就让小家伙替他爹爹涨点人气吧。 今天是元旦,新年伊始,祝大家元旦快乐,下午的时候,还会有一更献给大家~ 第44章 小青芙和小沈侠玩的不亦乐乎,沈曦向桓河道,“你先坐会儿,今早起村里的男人们出了趟海,给我送来了不少海鲜,我去整治整治,让青芙先尝个鲜。”桓河点头,“多谢。” 小青芙在旁边听到沈曦说海鲜,立刻嚷嚷着要和沈曦去厨房,这又不是什么为难事,沈曦就带着两个小的去厨房烹海鲜去了。 青芙似乎没见过这种厨房,对什么都有兴趣,一边提着各种问题一边给沈曦捣乱,沈曦也不恼,始终是和言悦色的,声音也一直温柔的很。等她好不容易将海鲜煮好了,才发现桓河不知站在厨房外面多久了,正一本正经的看着她们呢。 沈曦将煮的螃蟹大虾牡蛎皮皮虾什么都捡进盆子里,端了热气腾腾的一大盆,向桓河道:“够吃吧?” 桓河只用一个字就回答了沈曦:“够。”说罢,走进来接过沈曦手中的盆子,一马当先的回了房间。 小青芙一个劲的在后面跳脚,焦急的直嚷:“爹爹,爹爹,给我留点,给我留点。” 桓河看着女儿可爱的样子,似乎也想逗逗女儿,可惜他不知如何表达,只是面皮抽了抽,强挤出了四个字:“给你留腿。”然后小青芙那小嘴又撅起来了。 看着这个笨拙不善于表达自己感情的男人,沈曦差点憋不住就笑出来,真是太有意思了,这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嘴笨的人哪。 桓家父女在房间里吃海鲜,吃的不亦乐乎。小沈侠天天吃海鲜,对这些早就不在乎了,他没有去凑热闹,而是留在了厨房里,趁着沈曦不注意,小木剑刷的一下插【进】了火里,挑出来了一块正在燃烧的木头,那木头嗖的一下就落在了柴堆里,小家伙看着已经燃起的木柴,小木剑一收,淡定的走了。等沈曦拌好了姜醋蘸料转过身来后,只见后面火光冲天,那火苗都有一人高了,不由沈曦吓了一大跳,不由“啊”的一声,尖叫出声。 一听到沈曦的叫声,屋内的桓河一个箭步就冲进了厨房,见厨房火起,二话不说拎起水缸,一缸水哗一下就泼了过去,那火应水而灭。将缸放回原地,见沈曦还傻站在那没动呢,桓河淡淡的说了声“小心点”,然后回屋继续吃海鲜去了。 沈曦傻站着没动并不是因为被火吓到了,而是被人吓到了。那大水缸平时清洗的时候,沈曦把它放倒都很费劲,现在连水带缸不定多少斤呢,那桓河竟然一只手就将它拎起来了,他怎么那么大劲呀,内裤外穿的超人吗?万能的奥特曼下凡吗? 傻楞了好大一会儿,沈曦才想起自己手上还端着东西呢,于是端了那姜醋蘸料到桌子上,嘱咐那吃的满嘴流油的父女俩:“海鲜都性寒,蘸着这个吃,不然体内会积了寒。” 桓河看了沈曦一眼道:“有心了。”然后父女两人又继续吃吃吃。 沈曦从屋中出来,见儿子正在院子中戳蚂蚁洞,没有理他,径自去了厨房,一边收拾这一地狼藉一边暗自奇怪,这无缘无故的,柴堆怎么就烧起来了呢?难道是天干物燥,发生什么物理发应了? 外面的始作俑者不捅蚂蚁洞了,看见花盆中鲜花开的正好,小剑一挥,残花满地。 下午的时候,沈曦没有陪桓家父女俩赶海去,而是让那父女俩单独去了。桓河独自带小青芙来,大概是想借此机会增加一下和女儿的感情,可惜这个人话既少嘴又笨,光惹青芙生气了,今天难得小青芙玩的高兴,沈曦觉得自己完全没必要去抢小青芙的感情,当他们父女二人的灯泡。 沈曦以为他们难得来一次,应该多在海边玩一会儿才是,没想到才过了没一会儿,小青芙就气呼呼的回来了,后面跟着一脸无奈的桓河。沈曦连问不用问,就知道肯定是那不擅言辞的桓河又惹青芙生气了。 一见到沈曦,委屈的小姑娘扑进她怀里就放声大哭,那小模样说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沈曦是见不得孩子哭的,一边给小姑娘擦眼泪,一边柔声安慰,小姑娘在她的温柔安抚下,渐渐不哭了。沈曦又使出转移大法,拿出面粉要给小姑娘包饺子,小姑娘大概是没见过面粉,抓了一把染了一手白,立刻就破涕为笑了,跟在沈曦后面一个劲的追问什么是饺子。 见女儿不哭了,桓河在后面长出了一口气,也不离开,就和个木头桩子似的站在门口,看着女儿笨手笨脚的和沈曦学和面。 沈曦见他实在没什么事,就嘱咐他道:“沈侠在院子里呢,你帮我看着他,别跑出去了。”桓河这才转身出去了。 到了院中,他一眼就看到了正在拿木剑砍篱笆的小沈侠,见小沈侠砍了半天一根也没砍断,他走过去拿起小沈侠的剑,向小沈侠道:“看好了,剑要这样出。”然后一剑挥出,沈曦家的篱笆倒了一大半…… 等沈曦从厨房端着饺子出来的时候,望着眼前七零八落的院子,久久未能说出一句话来。沈曦此时才真正明白了,比一个淘气的小孩子更恐怖的是,这个淘气小孩子旁边还有一个没长大的男人。 见沈曦盯着他们那么长时间也没说话,完全没有自觉的桓河一手拎起小沈侠就来到了沈曦面前,平静道:“吃饭了?” 沈曦看看被当成篮子拎着的儿子,再看了看正在一心看饺子的男人,忽然觉得以后应该远离桓河,珍爱儿子。 饺子上桌后,桓河象征性的给青芙夹了一个饺子,然后端了一大碗放在自己面前,筷子使的飞快,没一会儿一碗就空了。沈曦又端了一碗给他,没一会儿,又没了…… 沈曦看着他,心中暗道,这家伙和瞎子可真象,瞎子吃饺子也是这么快,也是吃这么多。 吃完晚饭后,桓河见天早就黑了,想要告辞,可青芙却说什么也不走,非要住在沈曦这里,任桓河那眉头都拧出结来了,她仍是拽着沈曦的衣服,死活不撒手。桓河说话声音重了,小姑娘眼圈一红,眼泪立刻就下来了。 沈曦是见不得孩子哭的,连忙蹲下去哄青芙,又向桓河道:“就让她住这儿吧,这里安全的很,不会出事的。” 桓河无奈的点头了,独自骑马离开了。 青芙大概是独立惯了,即便桓河离开了,对她也没有太大影响。 沈曦给她洗脸洗手的时候,她配合的很好。等沈曦帮她洗干净把她放床上后,她还很乖巧的帮沈曦哄小沈侠,一点也不象在桓河面前那样任性。 沈曦给小沈侠喂奶的时候,她睁着大大的眼睛在旁边看着,然后好奇的问道:“婶婶,你说我小时候,我娘是不是也这样喂过我?” “那是当然的啦,小孩是要吃奶才能长大的,每个娘亲都会给小孩喂奶的。” 青芙沉默了一会儿,脸上的笑容也没了,眼中却涌出两个大大的泪珠来,她带着鼻音又问道:“婶婶,你说我娘是不是不喜欢我,要不然怎么去了那么远的地方,还不回来看我呢?” 虽然心中早就猜到了,可当听到小姑娘这样说的时候,沈曦还是觉得心痛了。 早早失去了母亲,父亲可能又不经常在家,这个小姑娘自己生活着成长着,也难怪在看见她父亲时表现的那样磨人。因为她知道如果不粘着她父亲,她就连那么一点的父爱也是感受不到的。 沈曦想了想,安慰小姑娘道:“做娘的都很喜欢很喜欢自己的孩子的,青芙的娘亲自然也很喜欢青芙呀。只不过呀,有的时候大人会有很重要的事情去做,不能陪在孩子的身边的。你看,弟弟的爹爹也不在家呀,他也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呢,弟弟很懂事,他没有吵着要爹爹呢,所以呀,青芙也不要吵着要娘亲啦,要不然,你娘亲知道了,会很想青芙,想的还要哭呢,青芙想让娘亲哭吗?” 青芙擦了擦眼中的泪,故作坚强道:“我不要娘亲哭,婶婶,我不和爹爹要娘亲了,我也和弟弟一样,会很懂事的。” 沈曦看了看还在吃奶的儿子,心中暗道,说假话,不会被天打五雷轰吧! 经过一天一夜的相处,青芙和沈曦已经处的和亲母女似的了。第二桓河来的时候,沈曦正在给青芙梳头发。沈曦心血来潮,给小姑娘梳了一个新疆小女孩的发式,头上编满了小辫子,辫子上面还点缀上了各种颜色的小贝壳,漂亮极了。桓河看着沈曦那温柔的样子,黝黑的眸子闪了好几闪,随即低下头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觉得桓河挺好的…… 谢谢棉花和洒洒的地雷,也谢谢默默看文的同志们,更谢谢留言和我讨论支持我的朋友们…… 今天就这两更了,我也过过节,放松一下,哈哈,亲们,新年快乐呀~ 第45章 吃罢午饭,昨晚和沈曦说话说太晚的青芙睡着了,小沈侠也睡着了,只剩下两个大人在房间里无言相对。 两个成年男女在一个屋子,自然是有些不自在,沈曦拿了小沈侠的衣服尿布,折折叠叠,心中琢磨是不是找个由头先回避一下,毕竟孤男寡女有所不便。 桓河轻咳一声,忽然开口道,“跟我回去,带青芙,一月一百两。” 沈曦楞住了,稍想了一下就明白了,桓河这是要招她当保姆,一个月给她一百两银子。 若说银子可真不少,沈曦以前卖粥的时候一个月才挣五六两银子,镇子上的人们还说她挣的多,这一个月一百两,在这个社会应该属于高薪了吧。 “那不行,我还有孩子要带呢,你要是开这么高的薪水,肯定有不少人争着抢着照顾小青芙的,不用我也一样。”沈曦没用想太久就利索的回绝了,她可不愿意扔下自己的孩子去哄别人家的孩子,哪怕给再多钱,也动摇不了沈曦自己带孩子的决心。 桓河显然很意外,似乎没有想到过沈曦会拒绝,他坐在椅子上盯着小青芙,不知道又在想什么,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说道:“你不一样。” 沈曦奇道:“我哪不一样了?” 桓河又不出声了。 反正自己也不想去给他哄孩子,管他哪不一样呢,沈曦不想再单独面对桓河,于是向他道:“昨儿个芳姐说找我有事,我去看看去,你若是累了,也歇一会儿吧。” 桓河微微点了点头。 沈曦刚下得炕来,床上的青芙忽然哭着叫道:“娘,娘,我怕,我怕……”沈曦连鞋子都没脱,嗖的一下就上了床,跪到青芙身边,用手轻轻的拍着青芙的后背,柔声道:“乖,青芙乖,婶婶在这里,不怕不怕……” 桓河在青芙哭喊出声的那一刻也站了起来,只不过他离青芙比较远,所以没有沈曦快。看着沈曦哄着自家女儿,桓河又坐回了椅子上。他是经过风雨的人,自然知道在突发状况下,一个人的第一反应,往往表露的是了他最真的一面。眼前这个女人毫不犹豫的上炕去哄孩子,可见这个女人,对孩子的感情是真的……望着慈祥柔美的沈曦,桓河若有所思。 沈曦又重新哄睡了小青芙,然后和桓河交待一声,自己就去了芳姐家。和芳姐闲聊了一个时辰,估摸着孩子们应该醒了,这才回了家。 刚一进院子,沈曦就听见小沈侠哇哇的哭声,赶紧跑进去一看,只见桓河正笨拙的抱着小沈侠在地上转圈,桓河的衣摆上湿了一大片,很显然是小沈侠的功劳。 沈曦连忙走上前去接过了小沈侠,小沈侠一闻到沈曦身上熟悉的味道,不由的将小脑袋在沈曦那饱满的胸脯上拱来拱去,小手还不甘示弱的摸来摸去。桓河还没走开,当然也看到了这一幕,把沈曦羞的脸都红了,连忙抱着小沈侠转过了身子。桓河也是尴尬万分,一句话也没说,三步两步就出了屋子,直走到沈曦家的院子外面才停住了脚步,脸上却也是一片潮红。 沈曦红着脸上了炕,见桓河走远了,才解开了衣服给小沈侠喂奶,一想到刚才那尴尬的样子,不由用手指点了点小沈侠的额头,轻声道:“小贪吃鬼,竟让娘亲丢人,看来,是该给你忌奶了!”小贪吃鬼沈侠不满的吭吭了一声,又继续去吃奶了。 桓河一直在门外转悠,等听到小青芙醒来和沈曦说话后,才迈步进了院子,在屋门外面,还特意轻咳了一声,然后过了片刻才进了屋。 沈曦见他进来了,也略显不自在,不过毕竟是穿过T恤短裤的人,对这一点点小尴尬还是没有太往心里去。倒是桓河,一直局促的很,一个劲的催小青芙回去。 沈曦也没留他们,桓河就带着青芙离开了上渔村。 青芙临走前抱着沈曦的大腿一个劲的抹眼泪,不过在沈曦的劝说下,她还是恋恋不舍的跟着她父亲走了。 桓河父女走后,沈曦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在海风小的时候,她也会背了小沈侠去海边,捡一些漂亮的贝壳回来,在小沈侠睡觉的时候,也会做一些别致的贝壳手工艺品,虽说赚的不多,但总比坐吃山空的好。 村子中盖房的人家很多,有不少的木匠瓦匠都来到了上渔村,上渔村变得前所未有的热闹,三叔公拄着拐杖亲临施工现场,特意给沈曦指定了一块“风水宝地”当地基。在选定了良辰吉日后,上渔村的新房工程正式破土动工。 由于人手多,房子建的很快,没有多少日子就完工了。新房里潮湿,又风干了些日子,沈曦这才带着小沈侠搬到了新房。 沈曦的新家,不再是靠村边了,而是在村子的中间了,前后左右都有邻居。沈曦这次再也不用害怕有坏人了,因为只要她一喊,估计全村都听得见。 房子是按照沈曦的想法设计的,房子南北的宽度明显比老房子要宽,这么长的宽度却是从中间一截为二。东边那间的南半部是卧室,靠北墙的地方砌了一盘炕,而一墙之隔的北半部则是一个小厨房,里面砌了一口大灶还抠了一个火炉,可以烧大灶暖炕,也可以生炉子暖炕。沈曦喜欢生炉子,可又怕煤气中毒,这样一来,就没有这种风险了。 中间那间屋子,也是一分为二,前面是客厅,后面则是开了个后门,这样方便了沈曦去北边找人串门。西边那间屋子,前面也是个卧室,只不过里面没有炕,而是摆了床。后面则是空的,里面可以堆放杂物。 院子仍是用篱笆围了起来,院中靠西边的地方还盖了两间厢房,一间当大厨房,里面也安了一口大锅,还有一个碗柜,这方便夏天做饭。还有一间是沈曦准备放粮食蔬菜的。 沈曦搬家,村民里的妇女们几乎人人都来帮忙了,还每人都给沈曦送了点东西,说是第一次来新房,要帮着“稳锅”。沈曦不懂这些,只任这些娘子军安排,一时间,沈曦家莺莺燕燕热闹的很。 沈曦很感激大家对她的关心和照顾,真心的大吼了一声:“中午都别走,我请大家吃酒!”众妇女轰然大笑,然后齐声叫好。 沈曦拿了银子,让村里有车的人赶着车去七里浦,上酒楼订了几桌好席面,又买了几瓮好酒来,大家来了个一醉方休。 搬完家后,沈曦的日子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有的时候,她会和附近的姑娘媳妇们一起去赶海,捡来贝壳就作成工艺品,让村民们帮着卖掉。她手中银子多了,也不吝于花钱,总是变换着花样做好吃的,她的奶好,小沈侠的营养就好,小家伙长得结结实实的,个头很高。等断奶后,沈曦更是变成了万能大厨,天天给小沈侠做营养餐,小沈侠的身体健健康康的,连个感冒都很少得。 只有一条,沈曦对儿子不太满意,这个小家伙不太爱说话,也不爱和孩子在一起玩。整天拿着那把破木剑挥来挥去,不是去捅蚂蚁窝,就是去砍自己家的花花草草,还有一次竟然用剑尖挑了只蝎子回来了,把沈曦吓个半死。沈曦说过他无数次不许再拿剑,小家伙总是我行我素,给她个不理不睬。 每到这个时候,沈曦就会想起瞎子,因为这小家伙沉默的个性,和瞎子如出一辙。想当初瞎子不就是天天在炕头上坐着,对外面的世界无动于衷么? 沈曦对着儿子摇摇头,仍埋头继续忙碌去了。 转眼之间,秋去冬来,春节又逝,春天来到,小沈侠已经快要满二周了。小家伙已经跑的很稳当了,而且说话吐字也已经很清楚了。沈曦看着健健康康的儿子,心中的满足自是不可言说。 在小沈侠二周岁生日那天,久违的桓河和青芙竟然又来到了沈曦的家中。 一进屋,小青芙就蹦蹦跳跳的拿了一个香包送给沈侠:“弟弟,这是我亲手做的香包呢,送给你当寿礼。” 沈曦一听这话就笑了,还寿礼呢,小青芙很明显是给哪位老人家拜寿的时候学来的,小沈侠才两岁,哪能用得上这个词呀。不过对于孩子的童言童趣,沈曦也没去纠正,毕竟小姑娘这么高兴,还是带着善意来的,自己哪能在这个时候扫她的幸呀。 不过沈曦没说,桓河可没放过她:“胡闹,是庆生礼。” 小青芙小嘴一撅,又不高兴了,把那香包往小沈侠怀里一塞,扭头就走了。 桓河一把拽住她,两只眼睛很严厉的盯着她,似乎在责怪小姑娘不懂礼貌,他那冷酷的目光把小姑娘吓着了,小姑娘扑进沈曦怀中就放声大哭。 沈曦一边轻拍着青芙的后背,一边责怪桓河:“不就说错一个词吗,你好好告诉她就行了呗,用得着这么严厉吗?再说了,她还小,等她大了明白意思了她自然就知道了。女孩家都面嫩,你当着别人的面教训她,她能不哭吗?” 桓河听着沈曦训斥她,拧着个眉一声也没吭,只静静的立在那,见哭泣的青芙和正忙着帮青芙擦眼泪沈曦都不再理他了,他就转开眼去看小沈侠。 小沈侠大概不是很喜欢香包,拎着那穗子转了几圈,就开始往下拽香包上的珠子。 桓河掏出一把一尺来长的小黑剑,递给小沈侠:“送你的。” 一见到那把小剑,小沈侠的小眼睛立时就亮了,嗖的一下就把香包扔一边去了,扑过来就抓住了桓河手中的小剑。 那边小青芙刚被沈曦哄好不哭了,一眼瞥见自己辛苦绣成的香包被扔了,立刻又委屈了,小眼泪啪嗒啪嗒又掉下来了。 沈曦无奈的按了按额头,狠狠的瞪了桓河一眼,这家伙,竟添乱,好不容易把小姑娘哄好了,这回又让他给弄哭了。你送个破剑什么时候送不行呀,非得挑这么个乱时候。刚腹诽到这儿,沈曦的眼睛攸的一下就瞪圆了,她看见―― 小沈侠拿着那把小黑剑在桌腿上一砍,那条桌子腿就如同切豆腐一样被一刀两断了,然后失去了平衡的桌子哗啦一下就倒下来了,茶壶茶杯茶水四溅飞射,屋地上茶水流了一地,碎瓷片满地都是,桌子摔散了架,木头渣满处飞。 桓河大概也觉出有点不太好来了,心虚的瞄了沈曦一眼,一把拎起小沈侠几步就冲了出去,都走到门外了,又折回来把伸手把自家女儿也拎出去了,事发现场只留下了沈曦一个人呆立原地。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响应大家的号召,久违的瞎子,在两三章后即将出现(此处应该有尖叫~)。 昨天电卡里没钱了,交电费的地方竟然放元旦假了,所以昨晚我家黑了一宿,所以我一点点稿子也没写,所以这一章是刚打完的,所以……瞎子今天是够呛能出来了(此处应有臭鸡蛋~)。 第46章 沈曦看着这一地杂乱,长叹一声,只得认命的开始收拾。 从上次桓河来,沈曦就已经看出来了,这个桓河别看是个成年人了,根本就一点不会让人省心。若是让他多来几回,自己这新盖的三间大新房怕是要保不住了。 沈曦把地扫干净,把已经可以当成柴烧的破桌子扔到了院子里,碎瓷片收到簸箕里,准备拿到路旁的沟里挖土埋好,以免扎人。当她拿着这些碎瓷片经过院子时,桓河正在带领着小沈侠小青芙满院乱转,当沈曦埋好碎瓷片回来的时候,在桓河的指导兼示范下,那张破桌子已经被小沈侠砍成真正的木柴了,小青芙正在旁边拍手叫好,一大两小三人欢乐的很。 沈曦懒得答理这惹事三人组,径自走去厨房准备饭菜去了。 今天是小沈侠的生日,沈曦本来就准备了好多菜肉鱼蛋,打算给儿子庆祝庆祝,今天沈曦打算做咕噜肉,清蒸鱼,水煮丸子,红焖鸡子等七八道儿子喜欢吃的菜。 正在沈曦忙碌的时候,桓河走进了厨房。 “有事吗?”正忙着炒菜的沈曦抬起头来问道。 桓河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你嫁我吧。” 沈曦手一哆嗦,炒菜的勺子在锅底划出一道刺耳的声音。 “你没吃错药吧?你在向我求婚?”沈曦虽然不知道桓河的身份,但能出得起一百两银子当薪水的人,肯定非富即贵,这样的人想娶什么样的人娶不到,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带孩子的寡妇?虽然桓河来过几次了,但沈曦连想都没想过,在她心中,桓河就是一个带女儿来游玩的父亲,再无其他。现在,桓河的突然求婚,还真打乱了沈曦的镇定。 桓河很坚决的说道:“没吃药。我,求婚。” 沈曦把菜盛出来,哗啦一瓢水倒进去,白色的水雾漫起,让两个人如同隔在了银河两端一样。 沈曦琢磨了好大一会儿才说道:“你看啊,你非富则贵,我呢,只是一个渔妇,咱俩呢,不相配。最起码在这个社会里,我们差的太远了。” 沈曦这隐晦的拒绝,桓河似乎理解成了沈曦的担心,他又说道:“我的名字,桓河,娘亲起的。归海墨,父亲起的,没人敢管。” 归海墨……这名字有点熟,似乎是和霍中溪风缠月本我初心齐名的那个西岳武神? “西岳?武神?”沈曦迟疑的试探道,有点不敢相信武神会到这么个小地方来。 桓河,也就是归海墨轻轻“嗯”了一声。 武神对自己来说太过遥远,特别还是西岳的武神,若是霍中溪来,沈曦可能还会激动一下,毕竟他救过自己和小沈侠的命。现在这个桓河嘛,沈曦已经和他相处过好些日子了,知道他和儿子一样很能惹麻烦,实在是激动不起来。 沈曦轻描淡写的“哦”了声,然后问道:“那你来我们这个小渔村干吗呀?” 归海墨又简单的吐出两个字:“赶海。” 这个答案…… 沈曦疑问道:“你们西岳没海呀,来我们中岳赶海。” “没有。”又是一个二字答案。 和这种人聊天,实在是很考验人的理解力和耐心,你里嗦的说了一大堆,人家一两个字就打发了你,这比灭火器还管用,一下子就把人的聊天欲望给你浇下去了,何况两个人进行的是这么敏感的话题,让沈曦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 除了嚓嚓嚓的炒菜声,厨房里一片静默。 从赵译变心后,沈曦就没有再对男人动过心。流连夜店,纸醉金迷就是她对感情失败后的发泄。而恰恰又是在这个欲大于情的场所,沈曦见识了过多的甜言蜜语和欺骗背叛,所以,她不再相信男人,也不再相信爱情。 而这一世,若不是瞎子以那种无力挣脱的姿态进入了她的生活,沈曦很有可能就一个人过下去了,或者随便找个人,过着没有感情的夫妻生活。沈曦已经可以预见到,在这个可以纳妾的年代自己被遗弃不受宠的结局。 沈曦对瞎子,由一开始的怜悯,慢慢接受,直到瞎子死去,沈曦才意识到那个男人已经悄悄的占据了她的心,让自己本就有创伤的心,又狠狠的伤了一次。自从瞎子死后,沈曦的心真的如死水一般,再也没动过一思半点再嫁到的念头,虽然她这个身体还年轻,大概才二十几岁。以前芳姐已经试探过沈曦好多次了,沈曦都巧妙的一一拒绝了,不是沈曦嫌弃张二郎是个渔夫,而是沈曦知道,自己对男人对婚姻,恐惧要大于期望。 象归海墨这种站在这个世界巅峰的男人,更是少不了女性的倾慕,他若想要女人,不知有多少年轻漂亮的女子会前仆后继的扑进他怀里,而自己一个带着儿子的寡妇,还没有倾城倾国的美貌,实在是只有沦为弃妇的命,何况自己和归海墨,一点感情也没有。 沈曦的沉默大概被归海墨当成了默认,他又道:“派人来提亲,要正式,是国与国结亲。你随我回西岳,委屈你。”这句话说的倒比较连贯,这是沈曦听到他说的第一句比较长的句子。他的意思沈曦明白,就是说我要派人来提亲,就是西岳向中岳提亲,这就关系到了两个国家,婚礼太正式了。要是自己包袱款款随他回西岳,就属于私奔性质的,这就要委屈沈曦了。 沈曦叹了口气,向归海墨道:“你不用想那么多。从我相公去世后,我就没打算再嫁过,我就想好好把儿子给他带大了,也不枉我们夫妻一场。” 这一次,归海墨听清楚沈曦的拒绝了,他沉默了好长时间,然后才说道:“什么条件,嫁我。” 沈曦摇摇头:“不是条件的问题,是我不想再嫁人。” 归海墨直直的盯着沈曦,眼中满是不解和困惑,他似乎不太明白,自己是一个武神,武神向她求婚,她怎么会不答应呢? 沈曦被他盯的直发毛,只得继续解释道:“你看吧,你的条件这么好,只要你说想娶亲,你们西岳肯定有不少好姑娘排着队要你挑。我就算了吧。” 归海墨缓缓道:“你不一样,对青芙,是真的。” 沈曦真是无语了,她就说嘛,她这种带孩子的寡妇,在这个十五六就结婚的社会早就已经没什么吸引力了,武神大人怎么可能看得上她呀,原来是拐她去当保姆不成,这是要升她做高级保姆呀。 一想到自己除了照顾小沈侠还要照顾那父女二人,就不可能全心全意照顾小沈侠了,自己的宝贝儿子还会有一个后爹,在一家都姓归的情况下,自己这个姓沈的儿子怕是会生出寄人篱下的感觉,想到儿子以后可能会受委屈,沈曦立刻就坚定了斗志:不嫁,不嫁,不能嫁。 对于沈曦的坚决摇头,归海墨是毫无办法。见沈曦不再理他只是安静的炒菜做饭,只得静静的走开了。 午饭很丰盛,但只有两个孩子吃饱了,两个大人全程没有一句交谈,也都没怎么吃饭。 吃完了午饭,两个孩子又跑出去玩了,沈曦刚收拾完碗筷,青芙就来拽她,说要去海边玩。看着小姑娘那亮晶晶的眼睛,沈曦实在不忍拂了小姑娘的好意,只得带了小沈侠,和他们一起去了海边。 冬季的海边,海风很大,但这阻止不了孩子们在风中奔跑的热情,特别是小沈侠,拿着小木剑,时不时的就从沙滩上挑起个贝壳,戳死条鱼,划划礁石什么的,归海墨送的那把小黑剑,早就被沈曦给收剿了,才两周岁的孩子,跑都经常摔跟头呢,拿着个利器那不是找死是什么呀。 沈曦正在欣赏自家儿子的帅气英姿,忽然听归海墨说道:“他很象一个人。” 沈曦随口问道:“象谁呀?” “霍中溪。拿剑很象。” 上次的风缠月事件,让沈曦对霍中溪很有好感,于是抬起头说道:“这个霍中溪,还救过我们母子的命呢。” “哪里?” 沈曦指指海上:“在海上。那天我背着沈侠来捡贝壳,海上来了三艘小船,我听他们说话才知道是风缠月、本我初心和霍中溪。” 归海墨皱皱眉头,脸上带出了一丝厌恶:“风缠月那疯女人。” 这话自然引起了沈曦的共鸣,沈曦附和道:“就是,那个风缠月一看就不是好人,说话媚的很,出手又狠又毒。”然后将事情的经过向归海墨说了一遍。 “不用再怕她,她打不过我。”这是归海墨的听后感。 “没事,我不怕她。我这么个小人物,不值得她惦记的,以后我们是没有什么机会见面的。”沈曦一边说,一边赶上前去,把摔了个屁股墩的儿子扶起来。 归海墨也跟过来道:“不要扶,让他自己起,男人就这样。” “我也知道应该让他自己起来,可知道归知道,我就是怕他会摔疼了。”沈曦也知道归海墨说的对,自己对小沈侠太过于娇惯了,可自己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疼都来不及,哪能看着他吃一点苦呀。 归海墨不赞同的看了沈曦一眼,略有不满道:“慈母多败儿。” 沈曦无语。 归海墨又道:“他根骨很好,交给我,能成武神。” 沈曦看了看自己那告别开裆裤还没多久的儿子,坚决的摇头:“过几年再说吧,他现在还太小呢。” 归海墨转过身来,很认真很严肃的对沈曦道:“你会毁了他。” 沈曦……无言以对。 从海边回来,归海墨就要带青芙离开这里了,临走前,他给沈曦放下了一句话:“我们的事情,考虑一下。”然后带着青芙,快马离去。 晚上的时候,沈曦躺在被窝中,在想着白天归海墨的话。归海墨的最后一个提议确实有点打动沈曦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武力是解决麻烦的最好途径。就拿当日中岳和北岳之争来说,若没有强大的霍中溪,中岳已经亡国了。 小沈侠那么爱拿剑,根骨也不错,若是有归海墨这个武神教导,来日成就不可限量。若是龟缩在这个小渔村中,儿子能不能出人头地还不一定。而自己付出的,只不过是照顾好小青芙而已。 孰重孰轻,沈曦在反复惦量着。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不再更新了,会回过头去整理一下前文,特别是前几章,争议特别大,我再重新修订一下。 感谢一下扔地雷的同志们:windy、洒洒,阙阙阙小麻雀、老猫爪爪。洒洒是老朋友了,经常扔地雷,谢谢亲了~ 明天瞎子会正式出场,不会打酱油了,期待已久的同志们准备好鲜花和掌声吧。 47 归海墨的提亲,关乎着沈曦的终身幸福,也关系着小沈侠的前程,这让沈曦不得不慎重考虑。 有的时候,沈曦觉得为了儿子的前程,自己应该嫁给归海墨,毕竟这世上才剩了四个武神,自己能嫁给这样的男人,是走了天大的狗屎运了。最主要的是,如果有归海墨的培养,小沈侠十分有可能成为下一代的武神。 可有的时候,沈曦又怕自己再婚会委屈了儿子。若归海墨对他好,那还好说,若是归海墨不喜欢他,那对小沈侠来说,自己的再婚就是场灾难,因为自己和归海墨本就没有感情,归海墨只是需要自己帮他照顾孩子,在夫妻关系上,根本就没有对等,所以即便小沈侠有委屈,自己也不可能会帮他讨来公道。 再有,一说到再嫁,沈曦就会想起瞎子,想起以前两个人在一个被窝中取暖,两个人那样的抵死缠绵,在温暖的阳光下,自己趴在躺在躺椅上的瞎子腿上,是那样的温馨甜蜜,在那寂静的冬夜中,整个世界都静寂到不复存在时,能拥有彼此的体温和听到彼此的呼吸,是那样的真实和幸福。 能忘么?自己能忘掉瞎子么?沈曦在一遍遍问自己的同时,瞎子的形象却越来越清晰了。 瞎子那平静的脸庞,瞎子那孩子气的捂眼,瞎子在阳光下那愉悦的悠然,瞎子在黑夜中那不经意流露的温柔…… 沈曦每每想起,就会觉得心中是那样的痛,痛的整个心脏似乎收缩在了一起,又痛的似乎血管中的血会如同那强烈的感情一样,爆烈开来。 瞎子……瞎子…… 沈曦在心底呼喊着瞎子,然后会泪流满面。 有一种感情,来的时候你毫无察觉,失去后,会让你痛彻心扉,有一种人,你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当他再也回不来时,你才明白他就如同你的空气,离开了你会无法呼吸。 被这种左右为难的情绪折磨着的沈曦,很快就消瘦了下来,揽镜自照的时候,沈曦总会望着镜子中那个憔悴消瘦的女子枯笑,笑她一点也不洒脱,一点也不聪明。 上渔村的日子是越过越好,五月端午节的时候,上渔村请了一位先生来教孩子们读书识字,还请了一位武术师傅教孩子们学习武功,村里只要家中有孩子的,都可以送孩子去读书习武。 沈侠才两周岁多一点,沈曦以为他太小,自然没有送他去。不过有一次他和小海小红等一帮小朋友一起出去玩,晚上却是由武术老师亲自送回来的,那个四十来岁的粗壮汉子说沈侠是他见过的学武根骨最好的孩子,他要重点培养沈侠。那位武术老师走后,沈曦围着自己的儿子仔仔细细的端详了一番,实在是没看出他哪特殊来。不过既然老师说好,那就是好呗,反正自家儿子用剑惹祸的速度,上渔村的孩子们没有一个能比得上的。 沈曦也没去看过武术老师是怎么训练自己儿子的,她知道自己心软还宠孩子,若是让她见了小沈侠吃苦,她肯定会忍不住要将小沈侠带回来。有的时候,沈曦很奇怪,一个才二周岁的孩子,能学什么?他智力发育都不成熟,完全是个小孩子,武术老师要怎么教他呀,象幼教老师哄孩子吗?不过沈曦虽然好奇,但还真的控制住了自己从来不去看,因为每当她想去时,她总会想起归海墨那句话――你会毁了他。 小沈侠似乎学的很欢乐,每天一吃完早饭,就会很积极的跑去练武场,至于是去打闹还是去学习了,沈曦一概不问,就当儿子上幼儿园了。 不过小家伙倒是挺勤快的,每天准时起床去练武场,从来不会耽搁,每当看见这样的小沈侠,沈曦就会想起瞎子。 虽然自己和瞎子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也不是很了解瞎子的性格,但从那五天一次的节奏来看,瞎子就是个自制力很好的人。若他不是身有残疾,说不定也能成为一个很好的武者呢。 想到瞎子,沈曦就又想到了两人相守时的那段岁月,虽然苦寒,虽然清贫,但日子过的很快乐,每天晚上躺在瞎子怀中,自己是那样的满足,那样的甜蜜。 能够全心全意的属于自己,没有背叛,没有争吵,这样的男人,除了瞎子,这世上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了。 望着已经跑到了大门口的沈侠,沈曦在心中暗暗祷告:瞎子,这是你的儿子,他有多象你,你,看到了吗? 五月十六,上渔村又添了一件喜事,已经二十八岁的张二郎,终于娶妻了。 从上渔村富起来后,有不少人主动来给张二郎提亲,芳姐眉开眼笑的一挑再挑,可不管芳姐有多乐意,张二郎始终是一言不发,若芳姐逼的紧了,张二郎会默默的躲开。 芳姐明白张二郎的心思,但她已经多次试探过沈曦了,可沈曦就是不点头,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最后彪悍的芳姐还是以一句“长嫂如母”堵住了张二郎的嘴,强行给他挑一个贤惠年轻的好姑娘,张二郎不敢反抗嫂子,只能默认了。 他成亲的那天清晨,沈曦睡醒去开门的时候,发现门外整整齐齐的放了两担柴。沈曦看了看放鞭炮放的正热闹的张家,又看了看门口这两担还带着湿气的柴,心中百味交集。 到了此时,沈曦还能有什么话说?随上一份重重的礼金,就是她的心意了。 时间很快过去了三个月,其间小沈侠一直在跟随着武术老师练武,每天都劲头十足的,小身板也越发的结实了。沈曦知道那武术老师王师傅肯定是下了大力气来教儿子,所以沈曦特意买了不少礼物来谢王师傅。 中秋节那天晚上,全村人在三叔公的号召下,进行了一次全村大聚餐。吃完饭后,撤下了宴席,摆上月饼瓜果,全村人共同赏月。 沈曦正在和身旁的媳妇说闲话,王师傅却招手叫沈曦过去。 “有什么事么,王师傅?” 王师傅将沈曦领到稍微离人群远一点的地方,向沈曦说:“沈夫人,过几天剑神山会来收根骨好的孩子进剑神山习武,到时我会带沈侠去七里浦备选。以沈侠的根骨,我估计他们肯定会看中的。沈夫人,你先提前给沈侠整理好行李,该带的东西都带齐了,到时候我来取。” 进入剑神山学习?那沈侠岂不是要离了自己身边? 沈曦连忙问道:“王师傅,要去剑神山,我能跟去吗?” 王师傅眼睛一瞪,申斥沈曦道:“胡闹,沈侠是去学武的,你一个妇道人家跟着做什么?天天让你护着,他有长大的时候吗?” 一想到沈侠这么小就要离开自己,沈曦也急眼了,不顾得什么礼仪了,大声道:“不行,沈侠还这么小,我万万不能让他去受苦,这事不成,我不同意。” “你!妇人之仁,妇人之仁!”王师傅用手狠狠的捶了一□边的树,怒气冲冲的转身走了。 沈曦也回到了桌子那里,找到了正用剑尖串葡萄粒的小沈侠,将沈侠紧紧的搂在怀里,再也不敢放手。儿子连三岁都没有,这么小就离开自己去陌生的地方,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小沈侠也不挣扎,任由娘亲搂着他,只是腾出那只拿剑的小手,用剑尖改刺地上的西瓜籽。 沈曦是千分不愿万分不愿沈侠离开他的,上辈子没有孩子,这辈子也就这一个孩子,沈侠就是她的骨中骨肉中肉血中血,任谁来也是无法将他从沈曦身边带走。说沈曦自私也好,说沈曦任性也好,沈曦只是不想失去自己在这世上唯一的骨肉。 第二天早起,沈侠又要四点半起来拿剑瞎劈乱砍,沈曦把沈侠紧紧抱在怀中,眼中含着泪向沈侠道:“儿子,不要练武了,娘给你挣好多钱,你当个富家翁就好,不要去剑神山,不要离开娘。” 小沈侠窝在沈曦怀中,伸出小手替沈曦擦去脸上的泪痕,只是不言不语。 他这个样子,让沈曦仿佛看到了当年不会说话的瞎子,不由情不自禁的低咽了声:“瞎子,你要是还在……” 沈曦搂着沈侠哭了好久,直到天光大亮,这才松开沈侠去做饭,小沈侠见娘亲走了,走到院中对着沈曦好不容易栽活的几株菊花开始“练剑”,然后,绿叶纷飞。 沈曦以为自己和王师傅谈崩了,王师傅肯定不愿理自己也不愿教沈侠了,可当沈侠去学武的时候,沈曦偷着跟去,看到王师傅教的仍是十分认真,想到小沈侠那倔强的性子,沈曦识趣的没去打扰。 沈曦刚从练武场回来,三叔公忽然派人来叫沈曦过去一趟,沈曦赶紧放下手头的活,去了三叔公家。 三叔公家并无别人,只有三叔公自己坐在椅子上,似乎在等沈曦。 沈曦见过礼,这才开口问道:“三叔公,您找我来有什么事?” 三叔公咧嘴向沈曦笑了笑,和蔼可亲的说道:“沈娘子,坐。” 沈曦依言坐下了,也没出声,只等着三叔公吩咐。 三叔公也没卖关子,直接说道:“刚才官家来人,说又逢三年查户藉的时间了,我记得你的户藉还没到官府报备呢,这几天哪,你去七里浦的衙门里,把这事办了吧。要不然以后你就没户藉了,我就把你捉来当个丫头使唤。”老爷子说话到最后,呲着那一共剩了两颗的牙笑了。 沈曦当然知道这是老人家在开玩笑,在提醒她这事得抓紧,赶紧答应道:“好,明天我就去。” 从三叔公家出来,沈曦又翻出那张从那个已经消失了的镇子带出来的户藉卡,上面写着的贾如真和贾沈氏西,字迹依旧清晰。 这一张小小的卡片,似乎将沈曦又带回了那曾经的时光,善良的郭婶,豪爽的翠姑,正当年华意气风流的书生清轩,温柔羞涩又善良可爱的邻里姑娘们,那些来喝粥的老顾客……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张张鲜明的笑脸,就如同一张张黑白的旧照片,生动又形象的回放在了沈曦的脑海中,那时的人们,过着平静远离尘嚣的生活,又有谁会想到,在以后的某一天,他们会全部惨烈的离开这个世界?想起那段黑暗残酷的旧事,沈曦的心,始终无法平静。直到手指在一个名字上轻轻划过,沈曦那难以名状的悲伤似乎才有所消散。 贾如真,贾如真……沈曦眼前又晃过暖暖春光下,在院中躺着晒太阳的那个瘦削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大话说早了,说要瞎子出来,竟然忘了今天有件大事。今天是我们小少爷三周岁的生日,要去姥姥家过生日去。 那个,那个,亲们,下一章,今晚尽量更……尽量,尽量…… 感谢猪头猪脑、板栗炒饭、麝香鱼、an和花开一半的地雷,再次感谢花开一半的关心,亲爱的,爱你们~ 第48章 第二天,沈曦拜托芳姐中午管小沈侠吃顿饭,自己就进城办户藉去了。 说实在的,七里浦没有留给沈曦好印象,沈曦在回上渔村后,是能不来就不来,买东西什么的都是让村里人给带。 沈曦这次来,也没打算买什么东西,直接就去了衙门,还没走到衙门口呢,沈曦远远的就看见钱青耀带着一个小厮从衙门出来了,那小厮手里还拎着一个大盒子。沈曦不想和这种恶霸打照面,于是赶紧躲到了一旁,没想到,那个钱青耀眼神好的很,一看有人躲了,立刻喝了一声:“谁在那边,赶紧给爷滚出来。” 沈曦无奈,只得出来走到钱青耀跟前,福了一礼道:“沈氏见过钱公子。” 钱青耀一看是沈曦,吊郎当的说道:“原来是你呀,看见我躲什么呀躲,我上次放过你了,肯定就不会找你麻烦了,以后看见我,不用连躲带藏的,不然让人看见,还以为我是地痞恶霸呢。” 沈曦嘴里说着“是”,心里却暗暗嘀咕,强取豪夺,这不是地痞恶霸这是什么呀? 钱青耀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沈曦一番,又道:“你这身子也利索了,生了个男孩还是女孩呀?” 沈曦回道:“男孩。” “男孩好,你寡妇家家的,来个男孩正好,也是你祖上有灵,让你留下了这一线烟火。”这可真让沈曦诧异了,这恶霸竟然能说出这种话来? 那钱青耀用扇子指了指那小厮手中的盒子道:“以前的事,你多多担待,我也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一盒子老参是刚才有人送我的,你拿去或吃或卖,也算我给你陪了个情。” 那小厮把盒子托到沈曦面前,沈曦往后缩了一步,连忙说道:“多谢钱公子,上次还是承蒙你手下留情,才保住了我和孩子的命,我谢你还来不及,这东西是万万不敢收的。何况我还有事在身,抱着这么沉个盒子,实在是不方便。” 钱青耀挑了挑眼眉,沉声道:“你来衙门能有什么事?没听说你又吃官司了呀。” 沈曦摇头道:“没有吃官司,我想把户藉落在上渔村,今天是来办这事的。” “哦。”钱青耀向身边的小厮道:“小七,你带着沈氏把这事办了去,不然那帮小兔崽子还指不定黑她多少钱呢。等办完了事,这老参就给沈氏吧。” 沈曦还想拒绝,那钱青耀却倒背着手晃着扇子走了。 见钱青耀走远了,小七笑嘻嘻道:“沈娘子,上次的事你别怪我们爷,他也是受人之托。我们爷心眼不错,就是交的朋友不怎么靠谱。实话和您说了吧,这对儿老参可贵了,你要是卖了,能顶你卖一年豆腐呢。” 沈曦一边跟着小七进了衙门,一边回道:“我没怪他。我孤身一个人,做的又是让人眼红的独门买卖,肯定会让人盯上的,这是遇上钱公子了,要是遇上个狠的,我现在指不定是死是活呢。” 小七熟门熟路的在衙门里走着,一个劲的夸沈曦:“沈娘子,一听这话你就是个明白人,怪不得我们爷夸你聪明识实务呢。不瞒你说,一般的事情我们爷根本就不管,象你这种小事更是连看都没看过,今天竟然让我带你来办这事,可见我们爷多赏识你吧。到了,就是这里。”小七说着,就撞开了一扇门,带沈曦走了进去。 这房间中摆着一排一排的书架,上面整齐的摆放着不少文册,有一个年轻男人正坐在桌前写字,见小七进去了,连忙站起来相迎:“小七哥,你怎么来了,可是钱公子有事吩咐?” 小七将人参盒子放在桌上,径自找了把椅子坐下了,不客气的端起茶盅喝了口茶,这才说道:“这位沈娘子要办户藉,我们爷亲自吩咐的让你给办好了。” 那年轻人笑道:“这事容易,哪值得小七哥亲自来一趟呀,派个人来说说就行了。沈娘子,你以前的户藉卡可带来了?” 沈曦连忙掏出户藉卡递了过去。 那年轻人把户藉卡接过去,又翻也来一张表,提笔就要写,那小七又道:“喂,你小子才来几天,会不会办呀?这是你第一次替爷办事,可得办漂亮点。” 那年轻人看着沈曦的户藉卡问道:“沈娘子,你这户藉卡不是本地的呀?”然后他凑到小七跟前道:“小七哥,你看她这户藉,是一个叫西谷镇的地方,这不属于咱们七里浦管吧?” 小七随手接过户藉卡,骂道:“我就说你小子肯定不行,你好好学着点。你忘了那西谷镇是当年屠城的八镇之一?朝廷不是说了吗,那八镇逃出来的人,只要身有户藉,可在咱中岳任何地方落户,这个是户主贾如真,贾沈氏西就是沈娘子了吧?”说到这儿,他忽然停顿了一下,然后看了沈曦一眼,小心的问道:“沈娘子,你相公叫什么?是这位贾如真吗?” 沈曦点点头:“是。不过他已经不在了,这在户藉卡上是不是也得写上啊?” 小七似乎吃了惊吓一般,楞楞的看着沈曦,见沈曦问他,才连忙胡乱点头道:“写上,啊,不写,不用写……”然后他忽然向沈曦道:“沈娘子,我想起来了有点事,我得先去回禀我家公子一声。明生,你好好给沈娘子办户藉,要是办不好,看公子不扒了你的皮才怪。” 那个叫明生的年轻人赶紧道:“小七哥你放心,我肯定会办好的。”他的话音还未落,小七已经跌跌撞撞的跑出去了。 明生又坐回到椅子上,继续问道:“沈娘子,你家可有添丁进口,丧亡减人……” 直到明生给沈曦办好了户藉,小七依然没有回来,沈曦只得抱了人参盒子出来,打算先回家。 从衙门出来没多久,沈曦身后就响起了马蹄声,还伴随着一个人热情的呼喊:“沈娘子,等等,等等……” 沈曦见有人叫她,赶紧停住了脚步,定睛一看却是小七气喘吁吁的赶着一辆马车追上来了。追这么急,不会是来要回人参的吧?那就给他好了,反正这东西自己要不要都行。 小七把车赶到沈曦前面,呼呼带喘的向沈曦说:“沈娘子,我们公子吩咐让我送你回去,快请上车吧。” 钱公子特意让人送她回去?这沈曦可有点受宠若惊了。 这钱公子若说觉得对不住她,送她点东西赔赔她的补偿,这个沈曦可以相信,可这么殷勤,就有点不太对了吧。 见沈曦迟迟不上车,小七着急了,他陪笑道:“好沈娘子,你就当疼疼我这个做下人的,快上来吧,我们公子吩咐的事我要是办不到,回去定是家法处置了。” 话都说到这份了,沈曦也不好推辞,就上了车,小七鞭子一挥,快快当当的就把沈曦送回了上渔村。 到家后,沈曦下了车,小七走过来塞了一堆银票在她手里,沈曦一楞,赶紧把这些银票推回去了,吃惊道:“你给我银票做什么?” 小七笑道:“沈娘子,这是我家公子吩咐送给你的,说是赔的你卖豆腐的钱,让你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要记恨他。” 沈曦不要,小七却撒腿跑进屋,将那些银票扔到了床上,然后趁着沈曦去捡银票,他跳上车吆喝着马儿一溜烟的就跑了。 沈曦不知道这钱青耀在搞什么鬼,只得先把银票捡起来,数了数,正好一万两。 自己卖豆腐一个月能挣几个钱?一万两银子,这钱青耀赔的钱,也太多了吧。 沈曦虽然没有多少钱,但不义之财不可取还是知道的,何况还是钱公子那种人的钱,沈曦看了看天色,决定今天还是算了,照顾小沈侠要紧,明天就去把钱还回去。 第二天,沈曦安顿好小沈侠,刚要去还钱公子的钱,村子里的于大嫂就来找沈曦,说她家儿子要成亲,让沈曦帮忙去宽城选一些结婚用的东西。沈曦再三推辞不过,只得将银票藏好了,再次将小沈侠托给芳姐照顾,自己和于大嫂去了宽城。 去宽城的路很远,来去各用一天的时间,于大嫂又是个细心的,选东西选的非常仔细,每一样都选好久,这样磨磨蹭蹭的,直到第四天晚上她们才回到了上渔村。 一进到村子里,沈曦立刻冲到芳姐家找沈侠,芳姐一家正在吃饭,沈曦打眼一瞧没有看到沈侠,不由一怔,然后赶紧问道:“芳姐,沈侠呢?” 芳姐见沈曦回来了,也不由楞了下,然后她呆呆的放下碗,不自在的看了张大郎一眼,讪讪道:“妹子你回来啦。” 沈曦一见芳姐这犹豫的样子,以为沈侠出了事,一阵恐慌立刻涌了上来,脸色马上刷的一下就白了,她踉踉跄跄的跌坐在椅子上,捂着胸口道:“沈侠……怎么了……” 芳姐一见她这个样子,可是吓坏了,立刻嚷嚷道:“沈侠没事,王师傅带他去了七里浦,剑神山的人看中了沈侠,已经带沈侠去剑神山了。王师傅怕你耽误了沈侠的前程,让我们合伙瞒着你。妹子,沈侠真没事,你可别吓我呀……” 话音未落,沈曦已经倒了下去。 沈曦再醒过来的时候,窗纸微微的闪着亮光,借着这亮光,沈曦看到旁边躺着两个人,是芳姐和于大嫂,没有沈侠。沈曦一想到孩子离自己要千万里远,不由心中又是一痛,眼泪也忍不住流了下来。 沈侠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万一他冷了呢,万一他饿了呢,万一他想娘哭了呢?他还那么小,吃饭连勺子都拿不好,衣服也不会自己穿,有谁会一心一意照顾他呢,没准会有人欺负他小,打他一顿骂他一顿都是勉不掉的。 不行,不行,她要去找儿子,她要去找自己的亲亲宝贝,自己不能让他受一点委屈! 下定了决心,沈曦悄悄下了床,然后从柜子把所有的银票和银子都拿出来揣在身上,连件衣服都没带,就这样蓬头垢面衣衫不整的跑出了家门。 沈曦知道这里的所有人都以被选到剑神山为荣,要是一个地方出了一个剑神山弟子,那可是一个地方的荣耀。若是被村子里的人看见她要去找儿子,怕整个村子的人都会来拦她,所以沈曦悄悄的走了,谁也没惊动。 沈曦记挂着儿子,一路小跑,等到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已经快跑到半路了。跑着跑着沈曦忽然看到一个人影正踩在树顶上,一纵一跃的向沈曦这边飞速而来。 神仙? 妖怪? 超人? 沈曦停住脚步,昂望着树梢上那个人。 那个人速度很快,如同一阵风一般从沈曦头顶飞过去了,转眼间就消失不见。 沈曦惦记着沈侠,没有功夫在这里欣赏超人,赶紧转回身,继续往七里浦的方向走。 走了大约有五十来步,沈曦忽听得后面一个男人的声音试探道:“娘子?” 作者有话要说:我说今天让你们看见瞎子,看见了没?哼哼,我的承诺兑现了,有谁留言毁我声誉污我清白说我不守信的,赶紧给我洗冤呀!!! 枉我在我妈那连午饭都没吃好,一个劲的说回来有事,哼哼,哼哼,我伤心的很呀……所以我要大声宣布,我不虐瞎子了,要和你们唱反调,以示我心受伤…… 第49章 从来没有人喊过沈曦娘子,沈曦想当然的认为不是在叫她,没有回头,仍是疾步赶路。 刚走一步,只觉得一个身影落到了她的前面,幸好沈曦及时停住了脚步,要不然非撞这人身上不可。 这路这么宽,干吗要走自己这边啊,万分焦急的沈曦恼怒的抬起头道,“你眼睛有毛病呀……”然后她就傻眼了,眼前站着的这个男人,怎么和瞎子那么象呀, 那个男人看清了沈曦的样子,显然也是激动万分,他紧紧的盯着沈曦,好久都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这是瞎子? 不对不对,瞎子的眼睛是瞎的,而且瞎子已经……沈曦一边努力回想着瞎子的模样,一边仔细的打量着面前这个男人。然后她十分肯定的确认,除了眼睛,这个男人和瞎子是一模一样的。 沈曦猛的伸出手,捂住了面前这个男人的双眼,不行,手占的地方太多了,看不出来。 沈曦低下头去,拽起衣服一角就要撕,可这衣服太结实了,怎么也撕不下来,沈曦左右张望了一下,一下子就看见男人身上的佩剑了,她果断发出命令:“把剑给我。” 那男人仍是紧紧的盯着沈曦,连头都没低,手微微一动,腰间的长剑就出鞘了。沈曦抢过长剑,唰一下就把自己的衣襟切下一条来了,然后把剑又递给男人,自己踮起脚,蒙住了男人的双眼,然后,然后,眼泪霎间冲出了沈曦的眼眶。 “瞎子,瞎子……”沈曦带着哭腔,用颤抖的手摸着男人的脸庞,是那熟悉的温度,是那熟悉的触感…… 那男人握住沈曦的手,猛的将沈曦紧紧抱到怀里,激动的都语不成句了:“是我,是我。” 瞎子,真的是瞎子,他说他就是瞎子。 沈曦在这个熟悉的怀抱中,啕嚎大哭:“瞎子,你去哪了,我以为你死了,让那些人杀了,瞎子……” 男人抱的很大劲,似乎想把沈曦嵌到身体中去,他的声音也带上了一丝鼻音:“我也以为你死了,我回去找你,城没了,家也没了……娘子,娘子……” 沈曦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了南梁城的那个小院子,在那小小的炕上,自己每晚每晚的拥在瞎子怀里,那么温馨,那么宁静。 忽然之间,沈曦猛的推开了瞎子,抹掉眼中的泪,焦急的问道:“瞎子,你可会武功?” 瞎子见沈曦焦急万分的样子,知道是出了事,将沈曦的手紧紧握住,沉声道:“会。” 沈曦又追问道:“你的武功好不好?” 瞎子回道:“还行。” 沈曦听了这话,立刻就有了主心骨了,连忙向瞎子道:“快去,快去,把咱们儿子抢回来!” 瞎子这回是真正惊到了,失声叫道:“咱们儿子?” 一想到小沈侠不知在受什么罪,沈曦在瞎子的手心的手指不自主的就用力缩紧了,她快速解释道:“你出事的时候,我已经怀了一个半月的身孕,后来就生了个儿子。” 瞎子脸上的表情极为精彩,似乎有点不可置信,又似乎有点茫然无措,沈曦见他这傻样,使劲掐了他一把,见他回过神来,赶紧说道:“儿子被人带走了,我正要去找他,你来了正好,快去追他们,我要儿子……”说着说着,沈曦这眼泪又流下来了。 瞎子脸上忽然出现一股狠戾之色,他握了握手中的剑,问沈曦道:“是谁带走了儿子,往哪边走的?” 沈曦眼泪模糊的,也没看出瞎子身上出现了一股王霸之气,只是仍哭着说:“带走儿子的,是剑神山的人,他们说儿子根骨好,要接去剑神山习武。” 瞎子按剑的手一顿,身上的气势顿时消弥一空,他有些尴尬的看向沈曦,见沈曦根本没看他,只是在抹着眼泪向他哭诉:“儿子还那么小,那些人怎么可能会照顾好他,我不要儿子去剑神山,我要儿子回来。瞎子,你快去追,没准还能追上。” 瞎子将沈曦搂到怀里,俯□去轻轻吻去她眼角的泪,柔声安慰沈曦道:“好,我这就去。” 沈曦听了瞎子的保证,才慢慢停止了哭泣。见瞎子光搂着他没动作,不由使劲的往外推他,把没有准备的瞎子推的身体一歪,她火烧火燎的道:“你快去呀,晚了就追不上了。我住在上渔村,你带儿子回来了,再回家找我。” 瞎子无奈的点了点头,向沈曦道:“好,这就去。” 瞎子说罢,腾身而起,跃上树梢,奔着七里浦的方向而去。 沈曦忽然想起一件事,在后面远远的喊道:“儿子叫沈侠――” 瞎子在树梢上的身影趔趄了一下,差点失足掉下来。 等瞎子走远了,沈曦才狠狠掐了自己一把,喃喃道:“瞎子还活着,我不是在做梦吧?” 沈曦恍恍惚惚的,深一脚浅一脚的掉转身子往回走,一路上,只觉得自己是做了个美好的梦,梦中瞎子不仅能看到了,还能说话了。 走了没多久,前面就跑来了一辆马车,那马车跑到沈曦跟前的时候,吁的一声就停住了,随即芳姐的头从马车上探了出来:“二郎,你停车做什么?” 沈曦听到二郎那憨憨的声音说道:“嫂子,是沈家妹子。” 芳姐自然也看到了呆呆傻傻的沈曦,待沈曦走到马车旁边时,一把将她拽上了车,然后劈头盖脸的一顿教训:“孩子被剑神山选中了,这事谁家摊上都得乐疯了,偏你这么拐孤,和抢了你的心头宝一样,你也不想想,孩子进了剑神山,那是多好的前途,不比待在这个小渔村里强?我知道你就这么一个孩子宝贝的很,可你总得为孩子打算不是?当娘的图的啥,不就是图孩子有个出息,不象咱们这么窝囊吗?” 沈曦一边听她唠叨,一边恍恍惚惚道:“芳姐,你掐我一把,我是不是在做梦。” 芳姐白了她一眼,恨恨道:“你真是个不省心的,大清早发什么癔症呢?” 沈曦忽然傻傻的笑了:“不是做梦就好,不是做梦就好。” 芳姐忽然象想起了什么一样,有些疑神疑鬼的问道:“妹子,你这是怎么了?怎么笑的这么疹人啊!” 沈曦摸了摸被掐的疼痛的地方,嘿嘿笑道:“芳姐,我真没做梦么?我看见我相公了,就在刚才,我叫他找我们儿子去了,嘿嘿,他没死,他来找我来啦……” 芳姐猛的伸出手,狠狠的掐住了沈曦的大拇指,掀开布帘向赶车的二郎大喊一声:“二郎,别回家了,去镇上刘神婆那里,沈家妹子这是撞上脏东西了,我就知道,这大清早的一个人走路,肯定得撞上什么。” 二郎听话的住了车,拽着马头就要往回返,沈曦连忙探出头来拦住二郎:“张二哥,我没事,咱们快回家吧。我相公让我在家等着,一会儿就回来找我呢。” 张二郎看了芳姐一眼,不知该怎么办,芳姐将沈曦拽回马车里,问沈曦道:“妹子,你和我叫什么呀?” 沈曦道:“芳姐,我真没事,咱们快回去吧,等我相公带着沈侠回来了,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的啦。” 芳姐见沈曦说话还算有条理,吩咐二郎道:“二郎,咱们回去吧。” 一回到家里,沈曦就看见王师傅正守在她家门口,一见沈曦从车上跳下来了,连忙冲到沈曦面前,狠狠打了自己一通嘴巴,不好意思的说道:“沈夫人,这事都怪我,我以为去剑神山学武每个人都会愿意的,我没想到沈夫人孤儿寡母相依为命,自然是不愿分离的。刚才三叔公已经说过我了,我知道错了,我向你请罪,你要罚就罚我吧。” 沈曦连忙道:“王师傅,我知道你是好心,我不怪你。”这个世界的人千方百计甚至倾家荡产也想要把自家孩子送进剑神山去,也就自己是个异数吧,这事,怪不得王师傅,他确实是为了小沈侠的前途着想的。 几人说着话就进了院子,芳姐道:“王师傅你还没吃呢吧?我做点饭,咱们一起吃点吧。” 王师傅大概是不想和女人们待在一起,执意告辞而去。芳姐做了点粥,端给了还在傻笑的沈曦一碗:“快来吃饭,昨晚你就没吃,饿坏了吧。” 沈曦一听饿字,却如梦初醒一般,嗖的一下就蹦下了炕,象自言自语又象是对芳姐说道:“他最爱吃我包的饺子,我这就给他包点饺子去。” 芳姐追在她后面,大吼一声:“包什么饺子,你看你那手脸脏的,还不快洗干净了。这么脏了吧叽的,你相公看见了也不喜欢。” 这回她的话沈曦全听明白了,立刻舀水,洗脸洗手,梳了个漂亮的头发,还换上了件新衣服,然后笑吟吟的问芳姐道:“这样漂亮了吗?” 芳姐无力的扶住额头,叹息一声:“漂亮的很。” 沈曦根本就没有听进芳姐的话去,自己又拿起铜镜上下照了照,自觉满意后,才将镜子又摆好了。 芳姐在旁边问道:“妹子,你相公是怎么回事?” 沈曦所答非所问的来了一句:“他爱吃饺子,我包饺子去。”说罢,象梦游似的就游进了厨房。 芳姐看着失魂落魄的沈曦,悄悄嘀咕了一声:“看这样还是撞上脏东西了!” 沈曦先泡了把木耳,再拿来盆子,放面倒水,慢慢的把面和成了面,然后把面放到旁边醒面。又将虾肉鲜肉剁碎,又煎两个鸡蛋,把鸡蛋也剁碎了,又放了点葱末,用加入盐和麻油拌好。等木耳发的差不多了,择洗干净,剁成碎末,也放进了饺子馅中…… 沈曦手上忙碌着,心中却早已回到了当年那个小院子。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炕上坐了瞎子,自己在下面忙着和面剁菜包饺子,有时候,自己一边包饺子还一边哼着歌,有时候还会絮絮叨叨的和瞎子说话,仗着瞎子听不到,自己几乎肆无忌惮,什么话都敢说。照今天这个情形看来,那些话岂不是让瞎子都听去了?话又说回来,瞎子为什么突然间就全好了呢,路上遇到那人,不会不是瞎子,其实只是和他长的比较象吧…… 沈曦胡思乱想着,心中如同装了失控的发条一样,紧一会儿,松一会儿,快一会儿,慢一会儿…… 饺子包好了,也煮好了,沈曦将饺子捡出来放到桌子上,摆好碗筷,然后站到门口,向着七里浦的方向不停张望,等呀等呀,看呀看呀,中午过了,饺子凉了,瞎子仍是没有来。 难不成,那真的只是自己的一场梦吗?其实瞎子,根本就没有来过,是自己太心急,产生的幻觉吗? 作者有话要说:这回瞎子总算是全身亮相了吧? 我总爱看评论,看见有人回复不好的内容,就会很失落,我老公劝我说你又不是神仙,不会让所有人都满意的,你别不停的刷刷刷了,赶紧干点别的分分神,别总想你的破小说了! 破小说,破小说…… 第50章 沈曦不知不觉间就走到村口,然后在路口那里徘徊不定,心中如同被滚油烫过一样,煎熬又焦急。 有村民从那过,看到沈曦的样子,总会问上两句。沈曦没有心思和别人闲话,来来去去只会说两句话,“我相公没死”“我相公去找沈侠了”。 过往的人多了,有不少人就没走,而是陪沈曦在村口等候“沈娘子的相公”,沈曦也没管他们,只是不错眼珠的盯着通往七里浦的那条路。 众人陪沈曦等了大概有小半天,沈曦眼睛忽然一亮,然后发疯般的往前跑去,村民们都吓了一跳,也随即向路上看去,还真的看见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小孩,远远地出现在了那条路上。 村民们顿时哗声一片,这个沈娘子的丈夫,看来真的没死,不但没死,现在还找来了! 沈曦在瞎子抱着小沈侠出现的第一时间就看见了,她卯足了劲,冲着那爷俩狂奔而去。 小沈侠几天没见娘亲,实在是太想娘亲了,一见到沈曦,两只小手远远的就伸开了,嘴里连声的叫着:“娘……娘……”然后扑进沈曦怀中,哇哇的大哭起来,看来这几天的分离,已经让小小的孩子明白眼前的娘亲,才是对他最好,和他最亲近的人。小沈侠一边哭着,一边紧紧的扒着沈曦的衣服,把头扎进沈曦怀里,怎么也不愿出来了。 儿子以前都没怎么哭过,现在竟然哭起来没完了,沈曦下意识的就觉得这几天他肯定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委屈。面对失而复得的儿子,沈曦什么也顾不上了,一边流着泪,边安抚着怀中明显吃了一吓的儿子。 望着眼前哇哇大哭的儿子,还有流泪流个不停的妻子,刚找到妻儿的男人很明显有点不知所措了。 “娘子,不要哭……”他伸出大手,不停的去给沈曦擦眼泪。他还试图去安抚哭个不停的儿子,可惜小家伙只顾和娘亲亲近,根本就没空理他。 村民们见沈曦还真一家团聚了,这才围上来,七嘴八舌向沈曦道: “沈娘子,这位就是你相公呀?” “呀,沈家相公和小沈侠长的可真象。” “沈娘子,恭喜你一家团聚呀。” …… 沈曦见来的人很多,也不好意思再哭了,赶紧擦了几把眼泪,胡乱答应了几声,又低下头去哄怀中的孩子。 村民们见沈曦是不中用了,就又掉转枪口对准瞎子开问: “沈家相公,你贵姓呀。” 瞎子答道:“免贵姓霍。” “霍兄弟,你找沈娘子是不是找了很久呀?” “霍兄弟,你是怎么找到我们上渔村来的呀,我们这个地方可够偏的。” “霍兄弟……” 沈曦一见照这个劲头问下去,自己一家就得在这里过夜了,于是她气沉丹田,猛的大喊了一声:“停!不许再问。” 众人被她这一嗓子吓住了,立刻都闭了嘴,村口立刻哑雀无声。 沈曦接着说道:“你们先各回各家,明天中午都来我家吃饭,有什么要问的明天再问,沈侠还没吃饭呢。” 众人也都说先让他们一家团聚,然后就各自散去了。 瞎子将沈曦的手握住,颇有感叹道:“你的人缘还是那么好。” “那是。”沈曦怕别人看见了打趣她,就往外拽了拽自己的手,可偏偏瞎子攥的死紧死紧的,任沈曦怎么用劲都脱不出手来。 沈曦狠狠的瞪了瞎子一眼,他也不恼,只是低下头来凑到沈曦耳边,嘴唇轻触沈曦的耳朵,暧昧又低声道:“娘子,其实我是想抱抱你。”沈曦脸上一红,做贼似的偷偷往左右看了看,赶紧回握住瞎子的手,牵着他抱着儿子,飞速的朝着家里走去。 一路上,有不少人和沈曦打招呼,并用好奇的目光盯着瞎子,沈曦一律不解释,等回到家中,叭嗒一声将院门就关上了。 到了屋子里,沈曦刚把小沈侠放到炕上,还未直起身,身体就被一双坚强的胳膊给紧紧抱住了,一个粗重的呼吸就从脖子后面凑了过来。 沈曦回头娇叱道:“我还真不知道,原来你脸皮这么厚。” “娘子,你还在,你还在……”碍于孩子在场,瞎子没敢进一步动作,只是从后面,不停的亲吻着沈曦的脖颈和头发,他似乎想将这几年对沈曦的思念,对沈曦那满满的情意,统统传递给沈曦,表达给沈曦。那灼热的呼吸,烫得沈曦身体逐渐柔软起来,她的手不由的覆在瞎子抱着她腰身的手上,紧紧的攥住了他的手。 分离了三年的夫妻,在终于见到自己心心念念的伴侣后,那酝酿了许久的感情和激情,似乎再也忍耐不住,只有在将对方紧紧抱在自己怀,狠狠拥有对方后,那堆积了这么久的感情才会得以宣泄。 屋子中的气氛暧昧火热,沈曦强忍不敢回身,不想在小小的儿子面前上演限制级。 小沈侠毕竟还太小了,不明白眼前这两个大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与娘亲的分别,在这个两周半的孩子心中,大概是比天还塌了还要大的事情,所以在重见到娘亲后,他变得格外粘沈曦了。当在看到另一个人抱着娘亲时,小小的人儿再一次产生了危机感,觉得娘亲会再一次被夺走,于是,他拎起了炕上的小木剑,“吭”的一下,就对着那个男人的胳膊扎了下去。 瞎子的亲吻,停住了。 他有点不敢置信的盯着胳膊上被扎的地方,然后又抬头看到了儿子愤怒的小脸,再然后,他又看到了幸灾乐祸笑得喘不上气来的妻子。 瞎子放开沈曦,一把拽过小沈侠,也没见什么动作,小家伙手中那把小木剑就到他手里,小沈侠刚要哭,瞎子手指翻转,那把小木剑让他转的和一朵花似的,呼呼生风。小沈侠眼睛都看直了,也不管危险不危险,心花怒放的就往那旋转的剑上扑,把旁边的沈曦吓的失声尖叫。 瞎子不慌不忙把手一收,剑花没了,小沈侠一下子就扑进了他的怀里,他点点小沈侠的鼻尖,柔声道:“叫个爹爹,爹爹教你练剑。” 小沈侠看了看瞎子手中的剑,干脆又利落的叫道:“爹爹!” 沈曦看着自己这个认剑不认人的傻儿子,无语抚额望天。 由于有剑当媒介,大概也有父子天性的原因,尤其是当瞎子将自己的剑拿出来给小沈侠玩后,小沈侠对这个爹爹已经一点也不排斥了,甚至已经开始有点开始崇拜了。 从昨晚就没吃饭,沈曦可是真饿了,她牵起儿子的手,向旁边的瞎子道:“我做了你爱吃的饺子,来尝一尝,还是不是当年的味道。” 瞎子拉住沈曦的另一只手,沉静的目光紧紧追随沈曦的一举一动:“肯定是。” 沈曦白了他一眼,脸上却是笑容如花:“净瞎扯,你还没吃呢就知道了?” 瞎子的回答,就是抬起沈曦的手,轻轻的在沈曦的手背上亲了一下。 沈曦先打了一盆水,让瞎子和小沈侠都洗了手,等她将饺子摆上桌子时,椅子上已经坐了拿着碗筷在等待的一大一小两个男人。一见饺子上桌,大人用筷子小孩用勺子,开始风卷残云。 瞎子的饭量沈曦是知道的,让沈曦没想到的是,今天儿子也吃的特别多,似乎是在和瞎子比赛一样。 沈曦知道父爱一直是孩子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以前的时候沈侠小不太懂这些,但当瞎子出现后,在他接受了瞎子这个爹爹后,他就已经开始在不知不觉中模仿着他爹爹的一切了。 一边吃着饺子,一向不怎么爱说话的小沈侠竟然和瞎子说道:“爹爹,练剑,练剑。” 这一声爹爹,大概打动了瞎子的心,瞎子放下筷子,向小沈侠柔声道:“来,坐爹爹这里来。” 小沈侠没有犹豫,立刻扔掉了勺子,小胳膊一伸。等瞎子把他抱过去后,他在瞎子的大腿上坐好,然后用两个亮晶晶的小眼睛崇拜的看向瞎子。 瞎子忍不住低下头去轻轻亲吻了一下小沈侠的额头,温柔的笑道:“从明天起,爹爹教你练剑,好不好?” 小沈侠也不知道懂没懂什么是练剑,重重的点头欢呼:“好!”然后“啾”的一下,主动在瞎子脸上亲了一大口。 当软软的小嘴唇碰到瞎子以后,瞎子估计都幸福的找不到东南西北了,看向小沈侠的目光简直比月光都温柔了,让在旁边看着的沈曦大大的吃了一口干醋。 小沈侠很喜欢这个突然出现的爹爹,特别是这个爹爹会耍剑,还会在树上飞。半天加半晚,他一直粘在瞎子身边,就连瞎子去厕所,他都要守在外面站岗。明明已经困的睁不开眼了,仍是强撑眼皮不肯睡去。 小沈侠平时不是个粘人的孩子,现在他表现的如此反常,沈曦知道他的心里其实还是在惶恐不安着,生怕自己一个转身,爹爹就会不见了,他就会再一次没有爹爹了。 沈曦坐到小沈侠旁边,将儿子紧紧的搂在怀里,向他保证道:“儿子,娘亲会把爹爹看住的,保证不让他走了。爹爹不是说了么,明天还要教我们小侠练剑呢,乖宝宝快点睡,明天早早起,要不然练剑就会没精神了。” 瞎子也一个劲的保证:“爹爹肯定不走,以后爹爹不管去哪都带着小侠好不好?等你的剑练好了,爹爹带你打坏人。” 小沈侠听了爹爹的保证,这才拉着瞎子的手,阖眼睡去。 安顿好小沈侠,沈曦的眼光落在了那个既不瞎了,又不聋了,也不哑了的男人身上。 有些帐,到了该从头算算的时候了…… 作者有话要说:先向大家道个歉,这一章之所以发晚了,不是在吊大家胃口,而是我……卡文了。 关于瞎子的性格,我以前设定的是新好男人形象,不过大家对冷酷男人呼声也比较高,前文瞎子出现时,我已经修改了一部分设定。 在现在这章瞎子真正亮相的时候,我一直在犹豫,犹豫到底把瞎子设定成什么性格,所以,关于瞎子说的话,我改了又改,想了又想。太冷了,就和归海墨类似了,太暖了,又显得有点罗嗦,所以,中间这个度,我一直在找,也一直在平衡。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等待,我努力的,尽量的写好一点,让大家看了不至于后悔,谢谢亲们~ 最后感谢扔地雷的同志们,地雷榜的排名,全靠你们了,再次感谢。 第51章 小沈侠睡着后,沈曦去烧了一大锅洗澡水,然后将洗澡水舀到浴桶里,招呼瞎子,“来,先洗澡。”瞎子听话的动手脱衣服,精瘦而熟悉的身体看得沈曦脸上发烫。 瞎子迈步跨入浴桶中,整个人泡到桶中,舒服的长呼了一口气,然后又叹息道,“你很久没给我洗澡了。” 沈曦用水瓢舀了水,慢慢的从瞎子头上浇下来,然后轻揉着瞎子的头发,也似怀念的说道,“第一次给你洗澡的时候,你身上可真脏,头发都粘在一起了,足足洗了一桶黑水,才把你涮干净了。” 瞎子嘴角带上一抹调侃向沈曦道:“还有个人欺负我看不见,在我身上摸个不停,幸亏我定好力……” 沈曦一想到自己当初那有便宜不占就吃亏的心态,顿时羞红了一张脸,给瞎子搓头发的手不由就加重了,瞎子连眉头都没皱,仍是戏谑的看着沈曦。 沈曦恼羞成怒的把澡豆扔到他身上:“自己洗!” 瞎子拉住沈曦的手,极为诚恳的盯着沈曦的眼睛道:“娘子,我就喜欢你摸我,你随便摸,摸哪都行。”然后牵着沈曦的手一路向下…… 被调戏不是沈曦的风格,沈曦最擅长的就是反调戏,她没有装娇羞,而是顺势在瞎子让她摸的那东西上轻轻的揉,慢慢的揉,还坏心眼的用指甲轻轻轻轻的刮过…… 瞎子纵然定力再强,到了这时候,也由不得他了,他狠狠的抽了一口气,眼中欲望升腾,看向沈曦的眼神都是带着火星的。 “娘子……”他揽过沈曦,狂热的吻就落在了沈曦唇上。 熟悉的身体,带着熟悉的味道,让久未与男人亲近的沈曦就有点控制不住了,忍不住就开始迷醉了,她本能的迎合着瞎子的亲吻,和瞎子激烈的吻在了一起,她的手,也在不知不觉中,搂住了那让她思念已久的身体。 瞎子一改以前被动的接受,这一次,却是如同一头野兽见到心仪的猎物一般,双手隔着衣服就抚上了沈曦的胸,然后是略有粗鲁的揉搓爱抚。 沈曦被瞎子揉的腿脚发软,她半依着浴桶,才勉强站稳了身子,在结束了长长的亲吻后,她趴在瞎子潮湿的肩头,微微轻喘。 瞎子的呼吸也重的很,他的手,一直就没有离开过沈曦的身体,面对着失而复得的妻子,他是再也忍耐不住了。 见逗的瞎子有些失控了,沈曦坏心眼的拉开了与瞎子的距离,笑眯眯道:“相公大人,我呢,对你的瞎而复明很感兴趣,相公大人,来,消消火,先给娘子讲讲你过去的故事吧。”说罢,她舀了一瓢水,从瞎子的头顶冲下去了。 瞎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水,见沈曦惹起火就想跑,他伸出手将沈曦拽到了怀里,恨声道:“你就会想着花样折磨我,以前就是,现在还是!” 任凭身体被水浸湿,任凭身上的衣服被撕碎扔掉,沈曦安坐在瞎子的腿上,就是不配合瞎子亲热的动作。她笑嘻嘻的趴在瞎子耳边,轻轻撕咬着瞎子的耳廓:“赶紧说,赶紧说,我军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瞎子听出了沈曦语气中的坚决,紧绷的身体颓然的松懈了下来,解沈曦衣服的双手也停下来了,他郁闷道:“受伤了。” 这似有还无的回答,让沈曦也“受伤了”,她咬牙切齿道:“说详细点,别用一两个字敷衍我。” 瞎子感受到了妻子的怒火,隔着衣服在沈曦胸上吻了一下,赶紧从善如流:“我被人伏击,受了重伤,只好找了间空房子疗伤。后来又有人找到我,给我下了毒,我不仅全身失力,还双目失明了。那时候我在炕上坐着不动,其实一直在运内力逼毒。” 找空房子疗伤?空房子?那自己是怎么回事?沈曦感觉有点不对,莫不是自己这身体和瞎子根本不是夫妻? 沈曦心中一惊,迟疑的问道:“那我……我们……” 瞎子似乎听懂了沈曦的意思,毫不隐瞒的说道:“你这个身体可是大有来头,人送外号毒灵仙子。我身上的毒,就是拜你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所赐。” 沈曦这次是真惊了,结结巴巴道:“你,你知道,我是,那什么?” 瞎子环住,笑眯眯的看着沈曦,接口道:“借尸还魂。” “你,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听出来的。” 沈曦啪的一下在他后背上轻拍了一下,瞎子会意,立刻继续详细补充:“你那个时候天天对着我唠唠叨叨的,我自然能听得出你和她不是一个人。你的前身,叫毒灵仙子,是个杀手,擅长用毒和追踪,她追了我几千里地将我追到那个小镇上,我身上中了她好几种毒,你说我能认不出她来吗?而且你总是上辈子这样上辈子那样的,还经常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你若不是借尸还魂,那我可找不到别的理由来解释了。” “借尸还魂,你就没怕吗?这么诡异的事情。”沈曦忽然之间对瞎子有点敬佩了,当那天夜里自己爬进瞎子的被窝时,他没吓死还真是胆气非凡哪。 瞎子向沈曦眨眨眼,反问沈曦了一句:“你说呢?那毒灵仙子是我亲手杀的,她的尸体已经在地上躺了两天了,呼吸都没有了。就算再高深的内力,也只能做到呼吸放缓,心跳放慢,是万万做不到呼吸心跳全无的。” 沈曦眼睛眨也不眨全神贯注的听瞎子讲那个午夜惊魂的惊悚故事,然后她听到瞎子说:“两天后的半夜,那个身体竟然又渐渐传来心跳,我吓了一大跳,更为吓人的是,你说着奇怪的话竟然挤进了我的被窝。饶我这么大的胆子,也吓得不轻,只当是冤魂索命呢。我全身都崩紧了,只要你一有动作就再杀你一次,可没想到你一会儿就睡着了,可怜我为了防备你,一晚没睡。第二天竟然更有意思了,你竟然为我做饭,还为我洗澡,还给我买了新衣服。我听了一天,就知道那身体里换了一个人,这真有意思不是么?” 沈曦低下头喃喃道:“你吓了一跳,我却以为是在做梦,上辈子到底怎么回事我都不知道,只知道睡着了,然后做梦般的就到这里了。” 瞎子见沈曦流露出了淡淡的伤感,不由将沈曦揽在胸前,安抚似轻拍沈曦的后背。 沈曦将头靠在瞎子的肩膀上,努力将心底对前世那点留恋压下去,轻轻道:“那时你可真坏,还假装不会说话,让我以为你又聋又瞎又哑,觉得你那么可怜。你怎么不早和我说话呀,还一直装哑巴。” 瞎子叹息道:“你让我和你说什么呀?刚开始那些天我时刻都在观察你,生怕你又走了,毒灵仙子又回来了,我哪敢和你说话呀。后来你都习惯我不说话了,我要是突然会说话了,你肯定会觉得奇怪。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不说话了。反正你一个人就说的挺热闹的。” 想起自己那个碎碎念的坏毛病,沈曦还真是无话可说,不过,这个家伙也太过分了吧,竟然能憋住不说话。 沈曦不由的开始控诉着瞎子干过的“好”事:“哼,你就没安好心,刚开始还博取我的同情,还吃生米,也不怕噎着你!” 瞎子笑了笑,没有说话,似乎不想辩解什么,不过沈曦自然不会放过他,低下头“吭”一下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小口,不悦道:“赶紧说,仔细说,不许隐瞒。” 瞎子只得又细细解释道:“没办法,当时内伤很重,眼睛又被毒出问题了,看不见任何东西,只要一睁眼就是刺目的光,而且还有一种毒让我的身体很麻木,就那一袋米,还是我费了好大劲找来的。当时就想着我还有事情要做,不能死,别说是生米,就是生血生肉也得吃了。娘子,那时幸好你出现了,要不然,你相公就得饿死了!” 说到这里,沈曦才终于将两人的纠缠给搞清楚了,不过,最让她不解和困惑的是当初瞎子的不告而别。就因为他走了,自己才在这个险恶的世界上受了那么多的苦,沈曦非常想知道,瞎子会给他什么解释。于是她又问道:“那天晚上是怎么回事,等我醒了你就没影了,你去哪了?” 感觉到桶里的水都凉了,瞎子抱着沈曦迈了出来,一把扯掉沈曦身上的湿衣服,拿过旁边的布巾,体贴的帮沈曦擦拭身上和头发上的水珠:“娘子,事有轻重缓急。”说罢,他把布巾一扔,将沈曦打横抱起,直奔大床而去:“我们还是先做重要的着急的事吧!” 把沈曦放到床上,瞎子的身体就覆在了眼前他想念已久的身体上,他的吻也落了下来。 沈曦嬉笑着躲闪,轻咳一声,假装正经道:“等等。” 瞎子抬起头,不解道:“等什么?” 沈曦调皮的眨了眨眼,忍笑道:“等我算算今天是不是五天一次的日子啊。” 作者有话要说:呃……这一章卡的更销魂,从昨晚起我就一直在写一直在改,总觉得不太好,然后就一直在屋里转圈转圈,今天上午,继续转圈转圈……上午就先这么点吧,下午肯定没有,大家晚上的时候来刷新一下就行了,看看下一章能不能憋出来~ 这两天也没时间看回复,留言的朋友们,扔地雷的朋友们,先在此感谢了,等我不这么卡了,再进行回复。 第52章 52、52 被沈曦这个玩笑气到差点吐血,已经硬挺了半宿的瞎子咬牙切齿道,“不识好人心,我那时怕过了毒给你,才不得不克制着,现在不用了……”说到这儿,他忽然一顿,然后低下头在沈曦耳边道,“娘子,咱们一天五次的补回来吧。” 沈曦的回答,就是缓缓歪过头去,猛的一下将瞎子胸前那小小的红色吸进了嘴里,还坏心的用牙齿轻轻的咬了咬,随即又离开。 瞎子狠狠的抽了一口凉气,再也无法忍受妻子这磨人的挑逗,也不再说任何废话,捧起沈曦洁白的…,将…含在嘴里,狠狠吸吮舔舐。 熟悉的情【欲】在瞎子亲吻的地方不断累积,不断的传送到身体的每条神经,让沈曦颤栗不止。沈曦知道自己久未经【情】事,身体根本经不起瞎子如此的挑逗,大概没有三五下就会缴械投降。 不想如此轻易的结束战斗,沈曦挣扎着推开瞎子,翻身骑到他身上,双手不安分的在他的胸脯上摸来摸去,看着瞎子那深沉的眸子,笑嘻嘻道:“相公,为妻可是说过要好好调【教】【调】教你呢,你还记得么?” 瞎子微仰起头,双手握住沈曦柔软的胸揉来揉去,声音都有些沙哑了:“娘子,随便你怎样,我想你快想疯了!” “相公大人,定力,定力。”沈曦坏心眼的骑着瞎子,不断的磨蹭着他硬梆梆的家伙,把瞎子磨的呼吸粗重,双眼喷火,都快要发狂了。 然后,然后,沈曦看见瞎子伸出一根手指,在她身上戳了下,她就动不了了,再然后,瞎子翻身坐起,把她放到床上,再然后,他就压了上来,又一指戳过来,沈曦能动了,他乘机进入了沈曦的身体。 沈曦吭一下在瞎子胳膊上咬了一口,恨恨道:“你是什么男人呀,和自己娘子在床上还耍赖。” 瞎子不断亲吻着沈曦的胸脯,唇齿不清道:“我家娘子,实在是太会折磨人了,我再不主动点,怕是要欲【火】焚身而亡了。”狠狠耸动了几下,沈曦立刻眼荡春波,娇吟出声。 …… 两人久别乍逢,自然是干柴烈火,直直折腾了大半夜才偃旗息鼓,鸣金收兵。 沈曦软绵绵的躺在瞎子怀里,浑身上下有一种轻飘飘的舒适,情【事】满足后的那一抹慵懒风情是怎么也抹不去。 瞎子将沈曦拥在怀中,用右手轻轻抚摸着沈曦平坦柔滑的小腹,柔声问道:“娘子,你是怎么离开镇子的?是不是吃了很多的苦。” 沈曦懒懒的抬了抬眼皮,连说话的声音都绵软无比:“我以为你死了,心里也没有什么好惦记的了,觉得那种担惊受怕的日子活着还不如死了,我就在墙角里坐着等死。大概五六天后吧,李老先生把我救醒了。那个李老先生,你还记得不?就是那个总爱给我一文钱的赏钱,春节还给送了我一副对联的那位老先生。” 瞎子点点头:“我听你说过,后来我找到他了。” 沈曦睁开眼睛,惊奇道:“你找到他了?他可好?他一家搬到哪去了?” 瞎子亲了亲沈曦:“娘子你先说,我一会儿再详细的告诉你。” 沈曦点点头,继续给瞎子讲夫妻分离以后的经历,她没有隐瞒路途上的凶险,也没有过份夸张自己受到的苦难,只是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向瞎子诉说了一遍。沈曦一直觉得,自己吃过的苦受过的委屈,对老公完全没有必要隐藏,因为这将让老公明白,他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你。如果自己轻描淡写的将这事翻过去了,那么别人只能用更轻描淡写的态度来对待你,因为无论你默默的付出过多少,人家都不知道。这种蠢事,沈曦不屑去做。 听到妻子受了这么多苦,瞎子不断的亲吻着沈曦的头发,低语道:“娘子,真是辛苦你了,你放心,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你吃苦了。你受的委屈,我会帮你讨回来,你受的恩惠,我也会帮你还清。” 经过半晚的激烈战斗,沈曦已是精力透支,她躺在瞎子温暖的怀中,昏昏欲睡。不过还有一件事在缠绕着她,不弄明白,她睡的也不踏实,所以在昏昏沉沉之际,她仍是问道:“瞎子,你当日为什么不辞而别了……” 瞎子叹息道:“我没有不告而别。那天有人翻墙进来我早就知道了,你起身去开门,我怕他们伤了你,就故意拽了你一下,我的力道控制的很好,让你撞晕了又不会有大差错。这样做一来是方便我对付那些人。若你看到和你同床共枕近一年的残废变得那么厉害,我怕你会以为我在骗你,再知道我们不是夫妻了,你会离开我。二来你若晕了,自然不会再成为那些人的目标,他们人多,我怕万一有个不周到,刀剑就划你身上了。” “那后来呢?” “后来我就把他们都杀了。我怕你醒后看到那么多尸体会吓到,我就扛了那些尸体,全扔到了城外。当我去扔最后两具尸体时,遇到了北岳国疾风楼的人,就是你说的在镇上搜门搜户的坏人。他们当即就认出了我,还发出了信号,疾风楼几乎是倾巢而出,他们的人越来越多,我的眼睛恢复的还不太好,只能看见模糊的人影,只得且战且走,缠斗了整整一天一夜,我才将那些人都杀掉了。后来我打听到我已经离家有千里远了,而且又听说北岳军已经逼近京城了,中岳国形势危在旦夕,我没有时间再回来找你,就直接奔去了前线。到了前线我就派人来找你了,可那个小镇我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我当时就是随便挑了一个地方来养伤的,那时候眼睛已经有点看不清东西了,只记得是在西南部,走的又太仓促,只隐约听你说过一次叫西什么,谁知道那个破地方叫西什么的城镇挺多,他们找了好多地方也没找到你。在北岳退兵后,我再回去找你,找了好几天才找对了地方,可镇子已经被烧的面目全非了,你也不见了。”说到这里,瞎子的声音低了下去,他将沈曦紧紧的抱住,似乎仍在惧怕那种痛彻心扉的绝望。 这个桥断怎么这么熟悉呀,在哪听说过……沈曦用那仅有的清明意识思考了一会儿,然后眼睛攸的睁大了,她猛然坐起,用手指指着瞎子,失声道:“你…你…你是霍…霍中溪?” 不会吧,不会吧,这么狗血的桥断,这么幸运的事情,落到了自己身上?自己就是传说中踩到狗屎也是金的超级幸运儿? 瞎子看着震惊的沈曦,没有一丝的满足自豪,而是喟叹道:“对,我就是你嘴里那个一颗‘原子弹’就撂倒的霍中溪。” 嗯?嗯?他这是在报复自己当初对他的调侃么? 小心眼的剑神。 等等,他是霍中溪? 那么…… 还没有来得及激动一下,沈曦就立刻想起了海上风缠月、本我初心和霍中溪对峙的那一幕。 沈曦重重的压到霍中溪身上,扳正了他的脑袋,俯视着他,一字一句道:“那么霍~哥~哥,请你再解释一下你和风缠月的关系。” 霍中溪不解的问道:“那个疯女人,提她干吗?” 沈曦不满的哼哼两声,恨恨道:“提她干吗?她不是很亲切的叫你霍~哥~哥吗?” 霍中溪奇道:“你怎么知道的?她那人就那样,自以为娇媚动人,逮着个男的都叫哥哥,嗯,你还别说,就有一个没叫过,那个八十的洪涛她没叫过。” 那个时候霍中溪就曾讥讽过风缠月,现在提起来,还是这么毒舌,看来霍中溪和风缠月,过节很大呀。 沈曦正在这里瞎琢磨,霍中溪却追问道:“你见过她?” 排除了有情敌的可能,沈曦又没什么精神了,她懒洋洋的趴在霍中溪身上道:“见过了。你记不记得去年中秋节前,你、风缠月和本我初心在海上打斗,你救了一个背孩子的渔妇?” 霍中溪却是吓了一跳,失声道:“那不会是你和儿子吧?”当他看到沈曦微微点头后,他整个人都怒了,心中充斥着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后怕,如果当初他没有随手救下妻子和儿子,如果当时让风缠月得手了,这后果,霍中溪确定自己承受不起。 风缠月,风缠月……中岳国的地盘,应该可以再扩大一点了! 还有,以后救完了人,一定要再去验证一番,若当初自己上岸多看一眼,早就和妻子儿子团聚了,哪会夫妻分离这么长时间啊! 霍中溪打定主意后,就看向身上的沈曦,却见自家娘子不知何时已经趴在他身上睡去了,浅浅的呼吸均匀的吞吐着,粉红的脸颊上还带着恬静的微笑。 霍中溪扯过被单,盖在两人【赤】裸的身上,脸上带着温柔宠溺的笑,轻轻地一下又一下地吻着沈曦的脸庞,失而复得的喜悦,激得已经两天两夜没有休息的身体,一点睡意也没有,霍中溪此时,只想好好的守护着自己怀中的女人,直到地老天荒。 直待灯烛燃尽,室内陷入黑暗后,霍中溪的心情才在黑暗中慢慢平复,疲惫一点点涌上来,他也慢慢沉入了梦乡。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晚了点,但总算是赶在今天更了。 这一章以前的谜团终于解开了,荤的也有了,同志们,应该满足了吧~ 我不擅长写H,这已经是极限了,但愿这章通的过,不用给警告~ 如果解释大家觉得还有不圆满的地方,请委婉留言,不要直接给予打击,最近我已经被打击的千疮百孔了~ 53 天还未亮,两人还没睡醒呢,只听得一个软软懦懦的声音喊道,“娘,嘘嘘。” 沈曦睡的沉,没有醒过来,出于武人的警觉,霍中溪却是攸的睁开了眼睛。他轻轻的将怀中的沈曦放好,自己悄悄的下了床,穿了件衣服来到儿子的房间,只见儿子正揉着眼睛站在炕上,小鸡鸡翘的高高的。 霍中溪笑道,“来,爹爹抱你嘘嘘。” 小霍侠一见是霍中溪,还楞了一下,不过左右看看没有娘亲,他只得乖乖的投入了爹爹的怀里:“爹爹!” 一种骨肉相连的极为陌生又极为亲切的感觉油然而生,让霍中溪脸上那笑容就止不住的往外涌。 他托着儿子肉肉的小屁股,抱着儿子小小软软的身子,这软软柔柔的触感,把他的心都融化了,他忽然就有了一种想把全世界都捧到儿子面前的感觉,谁要是敢动儿子就和谁拼命! “爹爹,我嘘嘘。”小沈侠被憋坏了,出言打断了爹爹的沉默。 霍中溪在小沈侠的指挥下,找到一个小罐子,然后带着新奇带着心甘情愿给儿子接了第一泡尿。 嘘嘘完的小沈侠很自力的抓过旁边的小衣服就往身上套,兴高采烈的道:“爹爹,练剑。” 霍中溪接手替儿子穿上衣服,温柔的点头:“好,爹爹教你练剑。” 等沈曦从睡梦中醒过来的时候,就听见窗外传来儿子兴奋的叫喊:“爹爹,爹爹!”沈曦穿上衣服,倚在门口,看着院子中正拿着剑比划来比划去的父子,心中洋溢的是满满的幸福。 曾经好几次,沈曦都羡慕过桓河父女的那种互动,可现在,她不羡慕了,因为她的儿子也有爹爹了,她的瞎子――回来了! 沈曦趁那父子俩练剑的时候,下厨煮了点粥,煎了点咸鱼拌了点凉菜。 又伺候练完剑大汗淋漓的父子俩洗漱完毕,一家三口这才在一起,吃了平生第一次团聚的早餐。 对于爹娘同时陪在身边的感觉,小沈侠似乎觉得十分新奇,他一会儿看看爹爹,一会儿看看娘亲,小脸上难得的一直带着笑。 而霍中溪,也在极力的适应着他的新身份:丈夫和父亲。他时不时的给沈曦母子二人挟菜,就连盛饭,也是非常主动的上手,让沈曦直叹原来剑神也可以成为新好男人呀! 一家人融融洽洽的吃罢早饭,沈曦碗还没收拾呢,只听得咚咚咚有人敲门。沈曦赶紧跑去开门,却吃惊的发现门外站了好多的人,当中站着颤微微的三叔公。 见沈曦开了门,三叔公笑眯眯地说:“沈娘子,听说你相公来了,我们是来恭喜你们一家团聚的。” 沈曦一看大家都来了,赶紧往里让:“那就谢谢三叔公,谢谢大家了。大家进来坐吧,看茶没有,凉水管够。” 有人打趣道:“沈娘子,我们要是喝凉水,家里有的是。我们今天呀,是来看新姑爷的。” 沈曦被这一声“新姑爷”给惊到了,差点拌自己一个跟头,嘴上却不饶人道:“我们成亲都好几年了,他算哪门子的新姑爷呀。” 这时,三叔公他们已经到了院子里了,看见了正迎出来的霍中溪。 三叔公率先道:“这是沈娘子的相公吧?看看,和小沈侠象不象,这爷俩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嘛。小侠他爹,你怎么称呼?” 霍中溪一抱拳,向三叔公行礼道:“老人家,我姓霍名中溪。” 三叔公大概没听清,仍呵呵笑道:“原来霍贤侄呀。那我们小沈侠也得改名叫霍侠了。” 身后忽然有人惊道:“霍中溪?你和剑神的名字一样?” 如果他只说一个名字,大家没准还会真的以为这人是霍中溪,可他偏偏加上了后面一句话,就让大家有了一个心理暗示。 于是大家七嘴八舌道:“和剑神一个名字,霍兄弟平时介绍自己的时候会不会有点尴尬呀?”“小侠他爹,你就没想过要改个名字?”“嘿嘿,以后咱也可以去外面吹牛了,说咱认识剑神霍中溪。” 村民们淳朴的很,都以为剑神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是不会来他们这么偏僻的地方的,是以大家居然都和那人想法一致了,认为沈曦的相公只是凑巧和剑神同名了。 沈曦微怔了一下就立刻想通了,这个世界资讯不发达,霍中溪长什么样根本没有多少人知道。上渔村这么个偏僻小渔村,连县令都没来过,更别说象霍中溪这种高于皇帝的大人物了。所以,当人们听到自己的相公叫霍中溪时,肯定不会觉得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剑神大人,因为她自己也实在是太平凡了。这就如同我们身边一个熟悉的女人,忽然有一天有人说她的老公叫“李嘉诚”,我们第一反应就会是“不是吧?”“重名吧?”。 霍中溪也不解释,只是望着大家微笑。沈曦连忙站到霍中溪身边,向他介绍道:“这是三叔公,村子里最德高望重的,当初我来时,就是他老人家收留的我。” 霍中溪向三叔公又深施一礼道:“谢谢三叔公在我娘子危难之时施以援手,霍某感激不尽。” 三叔公虚扶了霍中溪一下,慈祥的看了一眼沈曦道:“幸好我这个糟老头子眼力还行,一捡就捡来了个财神爷。霍贤侄,你这娘子是个能干的,要不是她,我们上渔村还在饿肚子哪。” 霍中溪意味深长的看了沈曦一眼,笑道:“我家娘子一贯厉害的很,连我都自愧不如。” 沈曦轻轻的在他背后掐了他一把,脸上笑的更加热情:“三叔公,您请进屋,外面这大太阳的,也太热了点。” 三叔公也不客气,迈步进了屋,然后向沈曦道:“沈娘子,今天你是双喜临门,一是夫妻团聚,二是母子相聚,今天中午我们大家可要叨扰你了。” 沈曦连忙道:“这是我求之不得的。” 三叔公又道:“沈娘子,送小侠去剑神山的事情,你别往心里去。王师傅和芳姐他们没有恶意,他们是为了小侠的前途着想的。未经你许可就带走小侠,这事确实不妥,我已经说过他们了,你别怨恨他们。” 沈曦道:“没事,我知道他们是为了沈侠好。相公,你先陪着三叔公,我去张罗一下酒菜。” 霍中溪宠溺的看了沈曦一眼,笑道:“去吧,这里有我呢。” 沈曦来到厨下,顿时被一群叽叽喳喳的女人给包围了。沈曦一边接受着众妇女的调侃,一边指挥着人去城里买肉买菜,到底是家有喜事精神爽,沈曦忙活了半天,楞是没觉出累来。在忙里偷闲的时候,沈曦就会去看看霍中溪在干什么,每次都看见他沉稳的和三叔公、村里的男人们谈笑风生,倒没有拿一点剑神的样子。到吃饭的时候,沈曦看到他虽不太擅长应酬,但也没有太过冷场。 见沈曦总去偷瞧霍中溪,一干妇女又免不得调侃了沈曦一番,不过沈曦心情好,不和她们一般见识。 吃罢午饭,村民们都散去了,小霍侠也玩累了,躺到炕上睡午觉去了。霍中溪和沈曦也躺到床上休息。霍中溪把沈曦搂在怀里,轻轻的玩弄着沈曦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的道:“今天三叔公问我,是带你们母子走,还是留在这里。” 沈曦昨晚没有休息好,有点困了,半阖着双眼似睡非睡:“这不废话么,你是有事情要做的,自然是我们母子和你走了。” 霍中溪道:“也不一定,现在局势稳了,不用我天天待在剑神山了。我陪你在这里,也不是不行。只要你喜欢,咱们就继续住在这里吧。” 沈曦用仅有的理智想了想,还是道:“算了,只要咱们一家人在一起,去哪都无所谓。”然后沈曦听到霍中溪窃喜道:“真的?那太好了,那我带你去我长大的地方看看吧,也拜祭一下我师傅。” 拜祭一下师傅?也是应该的。沈曦半睡半醒的点点头:“好。” 霍中溪高兴的拍着沈曦的后背,还给了沈曦一个吻:“乖,好好睡吧,以后的事情都交给我。” 下午的时候,小霍侠去找王师傅了,霍中溪闲着无事,亦步亦趋的跟在沈曦后面,似乎一刻也不愿与沈曦分离。 沈曦无奈的放下手中的活,似嗔还娇对霍中溪道:“走吧,我带你去赶海吧,晚上给你煮一盆子海鲜吃。” 霍中溪笑眯眯的点头,背了沈曦拿来的渔篓,打扮成个渔夫样,和沈曦一起去赶海。 海边上已经有不少人了,沈曦带着霍中溪走的稍远了一点,每当经过村民旁边的时候,在沈曦介绍后,霍中溪都会礼貌的和人打招呼。 沈曦瞥了霍中溪一眼,然后用肩膀撞了撞霍中溪,一脸戏谑道:“喂,剑神大人,你倒是没有一点高高在上的架子,看见人还知道打招呼呀?” 霍中溪笑道:“这些人收留了你,我当然要对他们客气点了。在外面的时候,你相公也是话很少的。” 沈曦忽然想到以前他在炕头上坐了多半年竟然真的没有说过话,不由问道:“瞎子,那时你天天和我在一起,就没有想过和我说话吗?” 霍中溪帮沈曦绺了一下被海风吹乱的头发,这才回答道:“刚开始那几个月是不想说,因为我不知道毒灵仙子会不会回来,而且,我还不够了解你。后来我想说了,又不知怎么开口了。” 沈曦道:“有什么不好开口的?你就忍心一直骗我呀?” “你毒发肚子疼的那晚,我很想开口安慰安慰你,去抱抱你。不过我又一想,如果我真说话了,你肯定觉得我欺骗了那么久,是个大骗子,再加上我们本不是夫妻,后果我有点不敢想。没有办法,我只能忍了下来了,后来等你睡着了,我就运功帮你排了毒,不过你个小傻瓜不知道罢了。” “帮我排毒?怪不得那老大夫说我排毒排的快呢。”沈曦对霍中溪的默默关怀,表示感谢。 沈曦听完了霍中溪的解释,在心中反复的问着自己一个问题。 当一个和你在一起生活了好几个月的又瞎又哑又聋的人,突然有一天他会说话了,他不瞎也不聋了,你会是什么反应? 第一反应,绝对不是惊喜,而是受了欺骗! 是的,是欺骗。 他象偷窥狂一样在偷偷的观察着你的每一个动作,在偷听着你的每一句话,甚至于,你洗澡你换衣服你换卫生巾这类隐私,他都在旁边看着你听着你的动静…… 你拿他当自己最亲密的人,对他付出了感情,他呢,不仅不给予你回应,却象看戏看小丑一样的在看你的卖力表演…… 虽然瞎子看不见,但这并不妨碍沈曦的想象,沈曦的脸色都有点青了。 现在,她明白当初霍中溪为什么不开口说话了。 因为如果他那时候开口说话,沈曦最可能的反应就是离开,离这个心机深沉的变态男人远一点! 霍中溪望着脸色不豫的沈曦,抬起手温柔的抚摸着沈曦脸颊,自嘲道:“我那时候眼睛看不见,万一你跑了,我肯定找不着你了。所以,我一直在找一个契机。” 沈曦苦笑道:“镇子上动乱那会儿,我天天吓的睡不着觉,那时你没想过说吗?” 霍中溪叹道:“想过。可后来你说有一拨人挨家挨户的搜人,我就知道是来找我的。我当时想,如果我敌不过他们被杀掉了,对于一个又瞎又聋又哑的人的死,你应该不会太伤心。” 沈曦偏偏头,甩掉霍中溪的手,看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怅然道:“是呀,我本不应该伤心的。那个瞎子有什么好,有什么好呀……” 霍中溪看出了沈曦的心情低落,长叹一声将沈曦拥入怀里,两个人就这样依偎着,静静的看着浪花翻卷的大海。 过了良久良久,沈曦忽然转过头来,向霍中溪轻声道:“那个瞎子没什么好,可他死后,我却不愿独活了。” 霍中溪眼中有水光闪过,然后他紧紧的抱住了沈曦,给予了沈曦最热烈的吻和最真的心。 作者有话要说:首先感谢一下写长评的鸢同学,这是我收到的第二个长评了,是表扬我的长评,我真是太感动了,谢谢亲爱的。 再感谢一下扔地雷的同志们,我本想把名字一一写出来,可我一看,名字太多了,估计写完了都有半章小说了,所以,在这里一起提一下吧,谢谢亲们的支持和厚爱,我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努力写好一点。 霍中溪回归,看得出人气很高,不过这个剑神并不是一直待在神坛上的人,下面他和沈曦要展开怎样的生活,嘿嘿,我保证你们猜不到……我发现我越来越恶趣味了。 54 两人在大海边拥吻许久,直到海浪上涌,又一次潮汐即将来临,才牵着手沿着海滩往回走。偶尔发现一只海鲜,沈曦都会捡起来告诉霍中溪这是什么东西,有什么习性,怎么吃最好。霍中溪从未在海边生活过,对这一切自然是不了解,感到新奇无比,是以他就象一个乖乖的小学生一样,认真的听着沈曦的介绍,同时含着笑用目光捕捉着沈曦的一举一动。 两个人恩恩爱爱的边走边捡海鲜,渔篓很快就满了,当两人意犹未尽的回到家中时,无聊小孩霍侠小朋友正在拿着木剑满院追赶飞舞的苍蝇。 见他追的满头大汗都没追上一只,刚上任的爹爹走过去要来木剑,嗖嗖嗖三剑刺出,三只苍蝇飘然落地,看傻了眼的小孩看看爹爹再看看地上的苍蝇,嗷的一声扑进了爹爹怀中,啾啾啾在爹爹脸上连亲了好几下,眼中闪烁的那热烈的目光,连旁边的沈曦都觉得烤得慌。 “爹爹,爹爹……”小霍侠激动的已经不会说话了,只会搂着霍中溪喊爹爹。 霍中溪在儿子的脸上亲了亲,又捏了捏儿子柔软的小脸蛋,颇有兴味道:“爹爹以后也会教小侠学这么厉害的剑术,你学不学?” 小霍侠重重的点了一下头,话语中满是坚决没有丝毫的犹豫:“学。” 霍中溪又道:“那你怕不怕吃苦?” 小霍侠大声回答:“不怕!” 霍中溪爽朗大笑,颇有一副有子慰怀的喜悦和豪气。 晚上吃饭的时候,小霍侠赖在霍中溪怀中,任沈曦怎么拉也不出来。霍中溪也护着孩子,父子俩的感情急剧升温中。 倒是沈曦,吃了有孩子来的第一顿好饭,小霍侠完全没用他照顾,都是刚上任的爹爹一手包办的。 等小霍侠睡着后,夫妻俩洗漱完毕,这才上床休息。 两人躲在床上面对面的说着一些别后离情,沈曦忽然想起来了霍中溪曾说他找了李老先生,不由问道:“你是怎么找到李老先生的?” 霍中溪一边把玩着沈曦的手指,一边说道:“西谷被屠城后,我当时确实很愤怒,后来平静下来后我想到你那么聪明,又那么胆小,没准在屠城前就跑了呢。我让安修慎发了公文,只要有以前西谷镇的人重新去上户藉就通知我。这两年我辗转各地,寻找可能认识你的人。后来我找到李桢一家,李桢没在家,他儿子说你去海边了,我就沿着你当时可能走的路向东追,后来走到边城,边城的守将说当时他们封锁了城门,绝对没人过关,而且他们说依照当时的情况来看,你根本就没办法到海边,就这样你的线索又断了,我有点不太甘心,就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寻找你。前几天忽然有一个叫钱青耀的人来报信,说你可能在这里出现了,我就来了。” 听见霍中溪为了找她费了这么多心思,沈曦说不感动是假的,被人重视被人珍爱的感觉,实在是很不错。 沈曦眼睛湿漉漉的看着霍中溪,只觉得此生遇到这个重情重义的男人,自己怎么都值了。 见妻子如此柔情蜜意的看着自己,霍中溪忍不住将她紧紧搂入怀中,轻轻亲吻她的脸颊,温柔低语:“娘子,谢谢你还活着,也谢谢你给我生了个儿子,以后我绝对不会让你再吃苦了。” 沈曦眼角终于流出了眼泪,她都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情了,只是呜咽着喊了一声“相公”,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霍中溪吻去沈曦脸上的泪,象哄小孩一样哄沈曦道:“没事了,现在咱们一家团聚了,以后都不会分开了。我还没说完呢,你不想知道李桢过的怎么样吗?” 这个话题转的相当成功,沈曦抹掉眼角的泪,还略带着哭音道:“他们一家过的还好吗?” 霍中溪笑道:“你绝对想不到李桢干吗去了。” 沈曦道:“能干吗?读书游历逗孙子呗。” 见妻子终于不哭了,霍中溪轻呼了一口气,然后故作轻松的揭开谜底:“你猜错了。他出家当道士了。” 这可真是让沈曦吃了一惊,李老先生学问那么好,怎么可能出家呢?后来再一细琢磨,不论谁经历了那么惨烈的变故,大概都会生出厌世之心,何况象李老先生那样感情细腻的读书人。不是就连自己,都曾经想过找个世外桃源隐居么? 想到此,沈曦叹息了一声道:“遭逢那么惨烈的苦难,别说是李老先生,就连我都想过找个没人的地方隐居。” 霍中溪抚摸着妻子的脸颊,保证道:“咱们先在这里住几天,等我徒弟来后我交待他一些事情,我就带你和儿子去拜祭师傅,那里很清静,你要是喜欢,咱们就在那住几年,正好也教儿子开始练武。” “好。”沈曦对剑神长大的地方还是很向往的,那应该是个充满灵气的地方。 霍中溪解释清楚了一切事情,沈曦惦量了好大一会儿,还是觉得归海墨的事情应该提前和他打个招呼,虽说自己和归海墨没有生出情愫,不过这种事情还是说的清清楚楚的好,省得日后麻烦。 “嗯……相公,我和你说个事呀。去年我去宽城卖东西的时候,遇到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我们聊的挺好的。后来她和她父亲来上渔村赶海,她父亲见我和孩子挺亲,就想让我去当……”沈曦说到这儿就顿住了,保姆在这个社会应该怎么说,奶妈?小青芙可没吃过自己的奶。老妈子?好象自己还没太老呢。 她正想词呢,霍中溪却先开问了:“当什么?当继母?” 沈曦看了看他有些不豫的脸色,小心道:“刚开始说要我帮他哄孩子,一个月一百两。我没答应,后来他就说要娶我。你放心,我们没什么,他只是想让我帮他照顾孩子,交换条件就是他会教儿子武功。” 霍中溪翻身坐起,目光一凝,冷冷道:“他叫什么,住哪里?我去会会他,看看他有什么本事教我儿子!” 沈曦一看霍中溪大有灭人家全家的势头,心道幸好自己没爱上别人,要不这家伙一发怒,自己能不能有个全尸都难说。也幸好那个人是归海墨,这要是功夫差点的,还不让他几剑就送上西天呀。 沈曦赶紧安慰浑身散发着冷气的相公大人:“行了,先消消火吧,我和他又没事,我这不也没答应他嘛。” 霍中溪先伸手摸了摸沈曦的脸,脸色有所缓和,不过仍是坚持说道:“他是谁?” 沈曦见他不达目的不罢休,只得叹了口气道:“先强调两点我再告诉你。第一,我们没有男女之情,我们之间是清清白白的。第二,他只是提出了条件,我们之间属于交易性质。”然后在霍中溪的紧盯的目光中,沈曦故作镇定道:“他说他叫归海墨。” 霍中溪楞了一下,不过随即脸上就云消霁散:“原来是他呀。别理他,他就是个疯子。” 一听这话,沈曦心中就在暗暗发笑,这天下一共就剩四个武神了,东岳的风缠月,被霍中溪和归海墨称为疯子,现在归海墨又被霍中溪称为疯子,南岳的本我初心被霍中溪讽刺为心盲眼瞎……这听来听去,四个武神三个病,就剩自家这个还正常呀! 沈曦好奇的问道:“归海墨怎么疯了?他不就是话少点吗?” 霍中溪道:“你以后少和他接触,这家伙相当麻烦。” 归海墨除了话少点,呆一点,性格幼稚一点,语言表达能力差点,人品好没看出有什么缺陷呀。 见沈曦用怀疑的眼光盯着自己,霍中溪只得解释道:“他的事情很复杂,那个女孩不是他亲生的,是他没过门妻子的。” 不是他亲生的,是他没过门妻子的……这听着怎么这么乱呀。 霍中溪抱着沈曦又重新躺下,向沈曦道:“别管他了,这事我来解决。来,睡觉!” 于是这件事,就这样被剑神大人揽过去了。 无事一身轻的沈曦,在剑神大人的怀中,睡了个好觉。 在霍中溪到的第三天,一个风尘仆仆的中年男子来到了沈曦的家,一进门咕咚一个头磕在地上,张嘴就和沈曦叫师娘,把沈曦吓了一大跳。 根据霍中溪的介绍,沈曦知道了这个明显比霍中溪岁数还大的男子就是霍中溪的首席大弟子,叫安庆波。 安庆波和沈曦见过礼,就被霍中溪叫到屋里谈话去了,沈曦自去厨房整治饭菜。还没等她把做饭做好呢,安庆波已经前来告辞了。 沈曦吃惊道:“怎么不吃了再走,这都晌午了。” 安庆波只是一个劲的傻笑,然后不管理沈曦怎么挽留,这个憨厚的家伙还是执意去了。 沈曦进屋埋怨霍中溪道:“大老远的来了,怎么不让他吃了再走?” 霍中溪道:“你不用和他客气,就拿他当自家人看就行。他是安修慎的叔叔,头上也是顶着王爷头衔的,有的是人想请他吃饭,不用在咱家吃。” 这么个憨厚的家伙是王爷?还真看不出来。不是说王爷都是勾心斗角个个猴精猴精的么。 安庆波来过以后,霍中溪就和沈曦商量,近日起程,带沈曦和小霍侠去拜祭师傅。 沈曦在知道了霍中溪的身份后,就知道自己如果不想夫妻分离,就肯定会离开上渔村,和霍中溪一起走。虽然对上渔村有着诸多不舍,沈曦还是决定随霍中溪离开,因为她知道,霍中溪身上背着一个国家,是不可能永远窝在这个小渔村的。 想通这些事后,沈曦就开始着手准备,想到相公的身份,觉得自己以前的东西还是不带了,应该有人会准备好,所以沈曦就仅收拾了几件换洗衣服,带上了所有的银票和银两。剩下的那些不太重要的东西,就全放在了上渔村,没准以后还会回来住几天呢。 过了两天,安庆波赶来了一辆豪华的大马车,把东西都搬上马车后,一家三口准备离开上渔村。 村民们舍不得让沈曦离开,依依不舍的送了老远。就连颤微微的三叔公,也亲自将他们送到了村外,芳姐和沈曦感情最亲厚,哭的眼睛都红了。 沈曦也舍不得上渔村这些淳朴可爱的人们,眼泪也是流个不停。 三叔公一再的叮嘱沈曦:“沈娘子,有空就回来看看,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娘家。霍相公,对她们母子好点,莫让我们挂念。”沈曦和霍中溪赶紧都答应了。 待日头都高起来了,沈曦才依依不舍的上了车,安庆波这才扬鞭而行。 当马车已经走了老远了,忽听得后面有人又喊道:“霍相公,你家住哪,以后我们要去哪看沈娘子?” 霍中溪回头道:“来剑神山,就说是上渔村的,自然有人带你们来见我娘子。” 身后,良久沉寂,然后猛的爆发出一阵喜悦的尖叫。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沈曦将展开新生活,剑神大人给了沈曦一个天大的“惊喜”,让沈曦郁闷的直想哭~在一家三口安顿好后,有趣人物会一个个逐渐登场了。 风缠月说:作者把我的名字写在配角栏了,到五十多章了我才出来一面,还是挨骂的,我也太配了吧! 本我初心说:配角栏里我的名字比你还靠前哪,不还是一样只出场一次?我不也被骂了? 归海墨:我打了一次酱油,酱油还没打满就被赶回西岳了。 霍中溪:都闭嘴吧,我是正经男主角,这才出来几章呀~ 安修慎:拉倒吧,你们好歹还在配角栏,你问问大家,有谁还记得这是朕的名字呀?就连作者都是现翻前文,才找到朕的名字的。 安修谨:我已经彻底被遗忘了…… 55 离开上渔村后,安庆波赶着马车向北而行。 车厢里,沈曦抱着小霍侠向霍中溪道,“大侠不都骑马吗,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还坐在车里呀,” 霍中溪坐的稳稳的,听了这话回道,“坐车可以多陪陪你和儿子,顺便也能练功,骑马不行。” 一听说还能练功,沈曦啧啧道,“这么用功,怪不得能成剑神呢。” 霍中溪笑了笑,没有接话。 车子虽然豪华,不过仍是颠簸的很,颠呀颠的小霍侠就颠睡了。小家伙已经很沉了,一会儿功夫就把沈曦的胳膊压麻了。 霍中溪见沈曦总摸胳膊,伸手就将小霍侠抱了过去,自己也往角落里挤了挤,腾出来了更多的地方,向沈曦道:“你先睡一会儿吧,这路上无聊的紧。” 沈曦活动了一下胳膊,又抻了抻腿道:“这里的马车不如我们那里的车舒服。再说走的太慢了,我们那里万八千里地坐飞机不过几个时辰的事。” 一听到沈曦谈到以前的世界,霍中溪明显比较感兴趣了,好奇问道:“什么是飞机?” “能飞的用金属做的好象大鸟一样的东西,飞的比白云还高,机舱,也就是鸟肚子里,一次能坐几百人吧。”以前坐飞机的日子,现在想想,真的就象做梦一样,这种体验,以后是不可能再有了。 霍中溪沉思了一会道:“它怎么飞?翅膀多大?” 沈曦道:“不是用翅膀的,是用一种燃料。就象是……”沈曦努力的找个比喻,也没觉出什么形象来,只得用最浅显的事举例道:“烧开水的时候会冒出水蒸汽来,这个水蒸汽有时候能把锅盖顶起来,这个你知道吧?” 霍中溪点头。 沈曦又道:“蒸汽能顶起锅盖,就说明它有力量,把许多许多的蒸汽放到一起,力量就更大了,这蒸汽如果聚在一起,使劲往后喷,借着这个劲,飞机就会往前走了。”喷汽式飞机是这个原理吧?是不是,是不是啊?虽说坐过无数次飞机,可这飞机的原理,沈曦还真有点不太明白呀,这算不算是瞎说八道呀,沈曦悄悄的抹了把汗。 霍中溪想象了一会儿,可能觉得这件事有点不靠谱,再看看妻子那明显有点心虚的样子,就不再追问这件事,而是转移话题道:“你们那儿有武神吗?” 这个话题没科技含量,可以聊! 沈曦立刻道:“没有。我们那里虽然也有人会功夫,但我还没看到过有人比你厉害,最起码我一次也没看到过有人在树梢上跳着走。” 霍中溪又问道:“那你们那边最厉害的人有多厉害?” “不知道。我们那个时代功夫已经没落了,没有多少人练。就算练了,也是什么跆拳道柔道之类的,就是练身体练速度练协调性什么的,练内功的没见过。” 听了沈曦的回答,霍中溪淡淡道:“没有内功的武功,只能欺负欺负普通人,登不上大雅之堂。” 沈曦想了想,自己本是一个整天坐办公室的人,对体育也不感兴趣,武术怎么样还真不知道,不过,自己在网络上也算是混了好多年了,武侠小说可是看过无数本,不由向霍中溪道:“我们那儿有一东西叫武侠小说,专门写的就是你们这种会武功的人。要不我给你讲讲你开开眼?” 霍中溪点头。 沈曦想了想,武侠小说必讲的二位得是金庸和古龙啊,今天就先从金老爷子开讲,讲什么好呢?按时间排应该是《天龙八部》在前面吧? 于是沈曦轻咳一声,开始讲天龙八部,虽然不知道具体章节,也记不到一字一句上,但大致内容沈曦是知道的,别的不说,电视都翻拍过不知多少版了,随便看看也记住了。 刚讲了没多久,沈曦就发觉自己一个外行人给懂行的人讲行内的故事,那简直是自己找罪受。 比如说沈曦讲到大理段家的“一阳指”,霍中溪就会说:“好好讲讲这一阳指,为什么叫一阳指,这指法有何奇特之处?” 讲到生死符,他会问:“这生死符是何物,是药物还是功法?是以药制人还是截断内力?” 讲到北冥神功,他会说:“吸取他人内力?这种功法闻所未闻,你详细解说一下。” …… 沈曦翻了翻白眼,心道我又不是金老爷子,你问我的这些我哪会懂。 面对眼前那求知若渴的眼睛,沈曦有些后悔自己的瞎忽悠了,于是她假装打呵欠道:“我困了,先睡会儿啊。”然后不待霍中溪说话,她就径自躺下了。 马车颠呀颠,沈曦没一会儿还真就睡着了。 待她醒来后,刚一睁眼,就看见两个亮晶晶的眼珠子在瞪着自己,把沈曦吓了一跳,立刻睡意全飞。 随后她听到霍中溪讨好的声音:“娘子,你可醒啦,快给我讲讲,可还有其他武功?” 沈曦咣一下脑袋磕在车厢上,想磕死自己算了。 自己怎么这么嘴贱呀…… 在霍中溪的一再要求下,只要有时间了,沈曦就成了专业说书人,给霍中溪讲武侠小说,接受他各式各样的提问。沈曦心里道,以后若没银子,自己不必辛苦卖豆腐了,自己完全可以去茶馆当个说书人嘛,照这训练速度,没几天自己就合格了。 就这样一连过了三天,到第四天的时候,他们在一座很繁华的城市里停下了。 马车刚一停,就呼啦啦围上来了一大堆人,跪在了马车旁边,齐声喊道:“恭迎剑神大人剑神夫人忠勇义王爷。” 沈曦还真没经过这阵仗,被这声音吓了一跳。 忠勇义王爷,是安庆波吗?这是个什么破封号啊,一点不好听。 安庆波先下了车,打开了车门,霍中溪抱着小霍侠先下去了,然后又伸过胳膊将沈曦扶了下去。 沈曦这才看到旁边跪了好多穿官服的人,乌压压足有百十来号人。 霍中溪看都没看他们,牵了沈曦的手就往附近的一所房子里走。沈曦上辈子也是见过世面的,自然不会被这场面吓的手软脚软,她很镇定的跟上了霍中溪的脚步。当走到大门前时,她还抬头看了看这门上面的牌匾,只不过那上面的字太过于龙飞凤舞了,在这里处于半文盲状态的沈曦很遗憾的没认出来。不过,她闻到了一股药香味,看来这地方不是药店就是医馆。 霍中溪带沈曦进了屋里,门内也跪了好几个人,在见他们进去了,有两个胡须雪白的老头口里恭敬道:“御医张平远袁道清叩见剑神大人,叩见剑神夫人。” 从到古代以来,自己都是在社会底层混,何曾见过这种大人物,现在看到他们都跪在自己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沈曦这才有些明白为何古代人费尽心思的往上爬了,实在是这其中的差距,象天和地那么大呀。 霍中溪让沈曦坐到椅子上,自己抱了小霍侠在旁边落座,这才淡淡说道:“你们给夫人诊诊脉。” 一个足有七八十岁的老御医颤微微的膝行过来,来到沈曦面前,掏出一方丝巾盖在沈曦的手腕上,这才将手指按在了丝巾上。 沈曦以前也是社会主义好青年,平时见人也是有礼貌的“你好谢谢对不起”不离口,现在这么大岁数一个老大爷跪在自己面前,就觉得有些不自在。不过她看了看霍中溪严肃的脸,没敢提出来让老御医坐着诊,因为她知道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如果你太出格了,会招来他人的嘲笑,自己一个人不打紧,可现在好歹也代表了剑神不是? 老御医仔仔细细的诊了好长时间,才收回手道:“夫人身体无大恙,只是早年体亏,再加上生产之后调养不当,有积劳成疾之相。” 听到沈曦身体不太好,霍中溪有些不太放心了,向跪着另一个御医道:“换你来。” 另一位老御医也赶紧膝行过来,也给沈曦仔细诊了脉,然后道:“剑神大人,下官诊的脉象和张大人一样,夫人必是吃过许多苦,也曾受过大惊吓,体内已埋下隐疾,脉中已有显现。” 霍中溪沉吟片刻才说道:“照实了开个方子。” 两个老御医恭恭敬敬退下了。 沈曦这才明白,霍中溪是怕她留下什么病症,这才特意找了这两个御医来给她诊治。他这份细心,让沈曦感动不已。 沈曦向霍中溪眨了眨眼睛,轻声道:“谢谢啦,相公~” 见自己的好意得到了妻子的回应,霍中溪也不再扮酷了,向沈曦微微一笑。 沈曦刚要戏弄戏弄这个假正经的武神,不料旁边安静了好久的小霍侠似乎有点渴了,看见桌上的茶杯一个劲的伸手:“娘,喝水。” 霍中溪离的近,顺势抄起个杯子倒了点茶水,还先试了试温度,觉得不烫,这才拿到了小霍侠嘴边,细心的喂小霍侠喝水。 等两位老御医进来的时候,发现一向冷酷的剑神大人竟然在温柔的喂孩子喝水,不由都不敢相信似的揉了揉眼睛。 拿到了药方,又抓了几包药,霍中溪抱上儿子牵着夫人就回到了马车上。车厢旁跪着的那些人连忙又喊道:“恭送剑神大人,恭送剑神夫人,恭送忠勇义王爷。” 沈曦觉得他们其实挺可怜的,为了迎接剑神大人,估计他们早早的就在这儿等着了。跪了这么久,竟然连剑神大人一个字都没听到,这官,也不好当呀。 晚上的时候,一行人投在了一个客栈里,似乎已经有人提前打点过了,给他们包了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院子。沈曦正给小霍侠讲睡前故事呢,霍中溪从外面回来了,手中拎了一个漂亮的锦包,一进屋他就将那锦包扔给了沈曦。 这是什么? 礼物?信物?诸葛亮的锦囊妙计? 沈曦狐疑的打开了那个锦包,吃惊的发现这里竟然装的满满的都是银票,她看了看,有一万一张的,有十万一张的,有百万一张的,沈曦一张张仔细清点了,然后吃惊的发现这里面足有三千万两! 古代有这么大面额的银票吗?百万两一张?在沈曦印象中,这一百两一张就是最大的了。 沈曦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些银票,果然见下面都写有一行小字:剑神霍中溪专用,兑换后钱庄即日交回国库兑现银。上面还加盖了好几个大印。 看着这“专用”两个字,沈曦暗骂一声“万恶的特权阶级”,一边将银票塞进了自己的包袱里,然后脸上笑开了花。 哈哈,发财了,发财了,这次真的发财了,三千万两呀,足够自己挥霍一辈子了。以后再也不用辛苦劳作啦,再也不用起早贪黑啦,再也不用忍气吞声啦,沈曦那个美呀,从心里美到了脸上,就差跳段舞庆祝一下了。 还没等她笑出声来呢,霍中溪的一句话就又把她给噎住了。 霍中溪道:“这点零花钱你先拿着,不够了再和安修慎要。” 不会吧,三千万两是零花钱? 沈曦挖挖耳朵,自己没听错吧? 前些日子自己还在为能挣几百两沾沾自喜,现在竟然有三千万两可以供自己挥霍了? 不是姐思维有点乱,是这世道变的太快呀! 三千万两是什么概念沈曦不知道,沈曦接触过的这么大数字是在历史书上,好象是在八国联军的时候清政府和外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里看见过。 沈曦前世没缺过钱,来到这个世界后,天天为能混口饭吃奔波,现在,自己终于又可以过回米虫生活啦。先买所大宅子,要风景优美的,院中有山有湖的,还要买不少丫环仆人,不英不俊不美不靓的根本就不要,护院打手还得招一堆,自己出去的时候前呼后拥,看谁不顺眼上去就一顿胖揍,谁敢看不起自己,自己用钱砸死他…… 带着这美好的想象,沈曦迷糊傻笑状态一直持续了好多天,每天晚上她都抱着银票睡觉,在梦中嘿嘿嘿嘿的笑个不停,把睡觉一向警醒的剑神大人一晚上惊醒好几次。 对于外界的事情,抱着银票的沈曦根本没心思去理会,安庆波离去她不知道,霍中溪亲自出去赶车了她也不知道,当马车停在了一个看不到边际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边上时,她还是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唉,今天这一章写的实在辛苦,昨天晚上我家小宝贝十二点就睡醒了,然后不睡觉了非得看电视,不让看就得讲故事,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睡,早晨起的又早,我严重缺觉中……下午竟然用了整整半天才写完这一章,其间困的趴在电脑桌前竟然睡着了。有孩的娘亲,真心命苦啊! 这两天留言扔地雷的也不踊跃了,文章也进入稳定平和期了,我写作的动力都小了,看来还是虐一虐咱们大家都比较有活力。 今天这一章临时加了一点小想法,所以霍大人的惊喜明天出现,不过已经隐现苗头了。 三千万两大家不要说多,说多的去看清朝的不平等条约去,别和我较真,我今天缺觉头疼的很。 56 望着眼前这一望无际的森林,沈曦傻傻的回过头来,一字一句的向霍中溪道,“亲――爱――的――相公,请你告诉我,我们来森林干吗,这是桃花盛开的地方呀,还是生你养你的地方呀,” “后者。”霍中溪回答的很简短,“我在这里长大。”说罢,他把小霍侠抱在手上,闪避着沈曦逼人的目光,向小霍侠道,“儿子,爹爹教你拿剑砍野猪刺老虎挑野兔削狐狸,好不好?” “好,好!”小霍侠稳稳的坐在老爹的怀里,和满脸郁闷的娘亲相反,他脸上挂的是开心雀跃的笑容。 不满于儿子和她唱反调,沈曦伸出手在儿子的脸上轻轻拧了一下,小霍侠小脸一歪,小嘴一嘟,委屈的向霍中溪道:“爹爹…… 霍中溪看了看满身不爽的娘子,转过身轻声哄儿子道:“儿子,男子汉大丈夫要能屈能伸,咱不与女人一般见识。”话刚说完,他的腰间就被人狠狠的掐了一把,霍中溪咧了咧嘴,仍继续保持微笑向小霍侠道:“不仅要能屈能伸,还得能忍辱负重。”小霍侠虽然不明所以,但仍郑重的点了点头。 沈曦叹了口气,无奈地向霍中溪道:“你没逗我吧?” 霍中溪笑眯眯道:“我真是在这儿长大的,师父他老人家就埋在这里。” 沈曦郁闷极了。 刚得了一大笔巨巨巨款,还没有挥霍消费呢,就跑到这森林边上来了,这不是手拿金碗讨饭吃吗? 不过还好,这里还是一个小小的镇子,虽说不可能弄个太繁华的家,一般富户呼奴唤婢的生活其实还能过上的。 沈曦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小女生了,早就过了可以随意耍脾气的时候了。所以,她只能快速接受下来。反正再糟糕,也不会比她在镇子上的时候更糟糕,何况有了身边这个男人,就算再艰苦的生活,她也甘之如饴。 想到这里,沈曦掐霍中溪腰部的手改成了抚摸,然后又进化成了调戏,她一手在霍中溪身上连掐带拧,一边抑扬顿挫道:“相公,我对你……长……大的地方,很感兴趣呢……” 这不算隐晦的暗示,霍中溪自然听懂了,在和沈曦的相处中,他早就已经习惯了沈曦突如其来的挑逗,也把这当成了夫妻间的小情趣,有时候也是乐在其中。 霍中溪瞥了儿子一眼,偷偷伸出手,狠狠攥了一下沈曦那柔软的手,直到沈曦痛的直皱眉才松开了。 对于霍中溪的警告,沈曦当然是置之不理,在儿子看不见的身后,她抬起霍中溪的手,迅速在他手心用牙齿轻轻磨了一两下,然后又迅速将他的手放开了。 霍中溪无奈的看了沈曦一眼,凑到沈曦耳边悄声道:“当着儿子呢,收敛点……” 见相公大人为难了,沈曦心里这才舒服了,报了霍中溪带她来这个偏僻地方的一箭之仇。 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森林边上的一个小镇。霍中溪似乎对这里很熟悉,直接把马车赶到了一个小酒店旁边,将马缰拴在店前面的柱子上,霍中溪冲着店内大声喊道:“莫老伯,莫老伯……” 刚喊了两声,就见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家,扎棱着两只还在往下滴着水的双手从店内冲了出来,嘴里嚷嚷道:“小霍回来了,是不是小霍回来了?” 霍中溪迎上去抱住老人家,情绪也是十分的激动:“莫老伯,是我,是我回来了。” 莫老伯仔细的打量了霍中溪一番,忽然竖起大拇指道:“小霍,你的事我都听说了,好样的,没给你师傅丢脸!” 老人家又瞥见了霍中溪身后的沈曦和小霍侠,不由疑惑道:“这是你娘子和孩子?” 霍中溪连忙牵了沈曦和霍侠的手,向老人家介绍道:“莫老伯,这是我娘子沈曦,这是我儿子霍侠。” 那莫老伯从头到脚打量了沈曦母子一番,忽然收敛了激动和笑容,脸色一沉,竟然显出怒容来了。他厉声向霍中溪道:“小霍,这真是你的妻子和孩子?我看着你长大,一直以为你是个有情有义的,没想到,你结发妻子尸骨未寒,你竟然就和这个女人在一起了,这孩子少说也有两三岁了吧,我没冤枉你吧。只可怜那个死在屠城之中的女人,白跟了你一场。你赶紧带她们走吧,别白白的污了我门前这块地。” 一个素昧平生的人替自己打抱不平,沈曦对面前这个莫老伯顿生好感,哪怕他刚才还狠狠的瞪了自己一眼。 霍中溪连忙解释道:“莫老伯,我娘子就她一个,没换。” 沈曦也上前道:“多谢老伯为沈曦仗义执言,只不过这次您真屈着相公了,当日有人告知我西谷城要发瘟疫了,我就提前离开了西谷城,这些年一直在海边一个小渔村生活,半个月前相公才找到了我们母子。” 听沈曦也这样说,那莫老伯这才回转了笑容,向沈曦道:“我就说嘛,小霍不是这样的人。侄媳妇,我这老不死的还要感谢你呀,谢谢你救了小霍,要是没有你,咱们中岳国可就危险了,你可是救了全国百姓的命呀。”说罢,还向沈曦郑重行了一礼。 沈曦急急跳到一边,慌乱的去搀扶老人:“莫老伯,你快别这么说,我遇到他时,他的伤已经快好了,我可真没救过他。”不止没救过,这个身体的原主人还给他加了一把毒,把他毒瞎了。老人这一礼,沈曦可当真受不起。 老人郑重道:“侄媳妇你放心,小霍是个靠得住的,你尽管放心和他过日子。若他惹你生气了,你尽管来告诉我,我替他死去的师傅教训他给你出气。” 沈曦连忙说:“不敢当,不敢当。” 莫老伯带着沈曦一家进了小酒店,亲自下厨炒了几个小菜,用的材料也都是从山中收集来的新鲜食材,让在马车颠了好多天的沈曦一家美美的吃了一顿好饭。 晚上的时候,沈曦一家自然也是住在了这个小店中,小霍侠这些天大概是累着了,早早就去睡了。莫老伯打来开水,和霍中溪各自洗了个澡,洗去了一身的风尘。 沈曦是早就累坏了,躺在床上迷迷糊糊问道:“以后咱们住在这里吗?” 霍中溪拿着布巾给沈曦擦半干的头发,轻轻道:“可能会在森林里住一段时间,我想先教儿子练剑,那里人迹罕至,儿子不会分心。” 森林里吗? 沈曦睁开眼看了看这个在自己面前一直在努力当个好丈夫的男人,低声道:“有你在,去哪儿都行。”霍中溪缓缓展开笑容,倾□来,在沈曦唇上轻轻印下一吻。 下半夜的时候,睡得正香的沈曦仿佛听到了霍中溪叫她的声音。她睁开惺忪的睡眼,模糊看到了霍中溪的脸庞,没醒过来,就又软软地躺了下去。 霍中溪见叫不醒她,只得替她穿上了衣服。用一个背篓将正在睡觉的小霍侠背在身后,上面蒙上一层薄薄的被子。然后他又抱起沈曦,也用一床薄棉被裹在她身上,就这样出了门。 门外,夜色仍沉的很,天空中只有几个星子在闪烁。夜空下,莫老伯提着一个灯笼,站在店门外为他送行:“小莫,路上小心点,遇到猛兽就避开点,千万别再硬闯了,遇到事多想想你娘子和孩子。” 霍中溪点头道:“我知道。莫老伯,我现在去了短时间内回不来,有什么事你就叫人去通知我。过几天庆波可能会来,你让他多带些东西过去。” 莫老伯道:“你放心吧,这事老头子都干了快一辈子了,闭着眼睛也办得好。天也不早了,你快点走吧,这几天的路,不轻松,千万别累着了。” 霍中溪向莫老伯点点头,提起一口气,就跃上了林梢,携妻带子的身影,转瞬就消失在了森林里。 沈曦是被颠醒的,当她睁开眼睛后,发现自己正在离地面几十米高的树梢上跳跃,立刻来了个失声尖叫,那声音尖的如此凄厉,就连在后面背篓中的小霍侠都吵醒了。 要说剑神的儿子就是胆大,当他把盖在背篓中的背子拨开一条缝,发现自己是在空中跳跃时,立刻就兴奋了起来,大呼小叫的声音飘的老远老远,若不是霍中溪沈曦一再要求他老实些,他怕是能从背篓中蹦出来,自己跳到树梢上去尝试一下。 现在是夏末秋初了,已经有秋风下来了,何况现在是在半空中,再加上霍中溪的速度相当的快,迎面而来的那个风,又大又利,好象一柄柄飞刀在天上飞。沈曦刚从棉被中露了个头,就被风灌了满嘴,脸也似被打了个大巴掌一样,疼的要命。没有办法,沈曦只得又缩回棉被中,将棉被留了个小缝,向外面瞄一眼瞄一眼的。 由于她是被霍中溪公主抱抱在怀中,所以她只能看到霍中溪胸膛往上的部分,以及低阔蔚蓝的天空。天空没什么好看的,沈曦的视线只得局限在霍中溪身上,时间一长,对霍中溪的状况就看得比较清楚了。她发现在树梢上跳跃的时候,霍中溪似乎是在提着气,不能多说话,只要说话了,必定要落下去踩着树枝借力。所以沈曦自动的减少了和他说话的次数,也一再要求小霍侠不要打扰他。 小霍侠听话的不再问爹爹任何问题,乖乖的坐在后面的背篓中,骨碌碌的转着大眼睛,看着这个被他踩在脚下,不断向后逝去的森林,幼稚的小脸上,流露着对父亲的崇拜和对武功的强烈渴盼。 在树梢上跳跃明显比较消耗体力,特别是在带两个拖油瓶的情况下。虽然霍中溪武功不错,但在树梢上跳的时间长了,明显有些体力不支了。听着霍中溪呼呼的喘息声,沈曦小声的提议他先找了个平坦的地方休息一会儿,顺便让小霍侠吃个早饭。 霍中溪又在树上窜了好久,在见到一条小溪后,才落了下去。沈曦和小霍侠分别从霍中溪身上下来,然后立刻被眼前的美景惊呆了。 高高大大的树木,黄绿掩映;丝丝缕缕的白雾,轻柔飘荡。弯弯曲曲的小溪,淙淙流淌,白白黑黑的卵石,圆圆滑滑。清清沏沏的水中,鱼儿游走,叽叽喳喳的鸟儿,跳跃树间…… 沈曦忘情赞叹道:“好美,比画儿还美!”在上辈子,这样美这样原生态的自然景观太少了,即便是有,也不是沈曦那种在城中长大的体虚身弱的人能见到的。 小霍侠抽出他的小木剑,嗖的一下就j□j水中,似乎是想挑一条鱼,不过他毕竟人小力亏,意料中的没有挑中。 霍中溪看着妻儿的反应,很是满意,他本来有些担心沈曦不喜山林,现在见沈曦如此反应,心中的石头总算是放了下来。他向沈曦道:“娘子,我去找些柴,给儿子烤几条鱼吃。你们先在这溪边歇一会儿,千万别乱走,林中很危险。” 沈曦点点头:“你带着儿子去吧,他在你身边更安全些。” “我走不远,有事你就喊我。”霍中溪答应着,抱着小霍侠进入了溪边的树林中。 沈曦把霍中溪放在溪边的背篓翻了翻,除了背篓底部垫着的几件衣服,还有一包盐,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沈曦又仔细想了想霍中溪来时的样子,忽然有一种大事不妙的感觉。霍中溪来时的衣服未见鼓起,显见是没有揣什么东西,如果他真的连一些生活必需品都没带,那在森林中的生活…… 难道自己一家三口这是要去做野人吗?沈曦跌坐在石头上,连气都懒得叹了。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文章到了平静期,但同志们,你们也太平静了吧,评论一天减少一百多…… 谢谢仍在支持我的朋友,特别是留言和扔地雷的亲们~ 57 沈曦没失落多久,捡柴的父子二人组就回来了。霍中溪背了一大捆枯树枝和杂草,小霍侠也象模象样的背了几根树枝在背后,一副小大人的样子。 “娘,看,”小霍侠一脸的兴高采烈,可见玩的是十分尽兴。 沈曦不忍拂了孩子的好意,赶紧压下对前路的担忧,笑意盈盈的夸奖小霍侠,“儿子,你太能干啦,竟然背了这么多的柴,沉不沉呀,” 小霍侠很豪气的挥了挥手,“不沉。” 沈曦瞥了霍中溪一眼,霍中溪笑眯眯的和她对望一眼,却是伸出手,很男人式的拍了拍霍侠的小肩膀, 有了父亲无言的鼓励,小霍侠用力的挺了挺胸膛,一脸的光荣与坚强。 沈曦早就知道,父亲是孩子成长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男人的坚强与稳重,以及男人给孩子带来的安全感,都是一个母亲不可能给予孩子的。在这五年之间,沈曦早已发现了霍侠的内向与少语,虽然她曾尽了最大努力去引导他,可很显然,她温柔足够,却缺少霸气和豪气,所以,霍侠仍旧是在以自己的方式适应着这个世界。 而现在,有了父亲的引导,特别是这个父亲以一种极为强硬的姿态站在了人类的巅峰,小霍侠心中立刻就把父亲当成了自己最大的安全港湾,在这个安全港湾里,他才流露出了孩子幼稚与天真的一面,脸上多了开心和笑容,而当他和这个让他崇拜至极的父亲相处时,也在时时刻刻的模仿着父亲的一切,包括动作,包括话语,包括气质等等……所以这些日子来以,小霍侠的变化十分明显,性格开朗了许多,也不再那么沉默寡言了。 对于小霍侠的这种变化,沈曦自然是喜欢的,所以她立刻接过了小霍侠的柴,并给予了言语上的鼓励和夸奖。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了母亲的认可,小霍侠脸上的笑容更多了,自信也多了。 沈曦生火,霍中溪在水边站定,剑快如闪电,肥嫩的大鱼就一条条被挑出了水面,叭嗒嗒落在了沈曦附近。 沈曦不敢弄滑溜溜活蹦乱跳的活鱼,只好仍由霍中溪一一开膛剥鳞收拾了。收拾好洗干净后,拿到沈曦这边烧烤。 对于烧烤沈曦并不陌生,在上辈子那个一切都很发达的社会,没有几个人没吃过烧烤,所以对烤东西大家都不陌生。对沈曦来讲,最大的困难就是火候的问题,以前是用不见火苗的炭火,现在却是用明火烤,沈曦怕搞不好会烤焦。 手边只有盐,没有别的调料,沈曦将鱼内外都抹了些盐腌渍起来,然后架起火堆,用树棍将鱼串起来,放到火上慢慢翻烤。由于沈曦的刻意小心,鱼总算是没烤糊,可是串鱼的树棍却被烧着了两次,树棍上串着的鱼都掉进了火里,实在是让沈曦有些措手不及。 烧好鱼后,沈曦喊那父子俩吃饭。大概是由于亲手捡了柴又亲手抓了鱼的缘故,小霍侠吃的格外的香。吃罢饭,一家三口继续赶路。 一路跳呀跳,在这有节奏的跳跃中,吃饱喝足的沈曦不久之后就在霍中溪怀中睡了过去,倒是小霍侠,颇为享受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一路上都保持着兴奋和清醒。 中途又落回到地面吃了一顿饭第二次落地的时候,已经是黑夜了。这次,他们停留在了一块巨大的石头下面,晚饭仍旧是烤了一只野味,然后一家三口在一块巨石下裹着被子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沈曦就被清晨的寒气冻醒了,她张开眼先看看儿子,见小霍侠裹的严严实实的睡的正香,这才轻手轻脚的起了身。霍中溪睡觉轻的很,沈曦一动他自然也醒了。 两人来到不远处的一个小湖泊旁边,洗手洗脸进行洗漱,刚打理干净了,霍中溪却突然抱起沈曦,几步冲向小霍侠睡觉的地方,将沈曦迅速塞进巨石下,急匆匆的说了声:“有人。”然后他迅速站起身形,面向南方,挺身而立,手却是按紧了腰间的剑。 沈曦不知道来的是什么人,但能让霍中溪如此如临大敌的,必定不是平凡人。生怕拖了霍中溪后腿,沈曦乖乖的趴在巨石下,刻意挡住小霍侠,一声也不敢吭,但两只眼睛也是盯向了南方。 清晨的森林中,弥漫着浅浅的薄雾,虽然不至于对面不见人,但二三十米外,就看不见对面的情况了。沈曦见看不清来路,只好竖起耳朵,仔细倾听。 清晨的森林,并不寂静,不知名的虫鸟时不时的就发出一些叫声,仔细听来,是很热闹的。但在这虫鸣鸟叫中,沈曦也慢慢听到了沙沙的走路声。这声音很杂,听起来不象是一个人,象是好几个人在同时走路。 森林中多的是枯枝败叶,这些东西堆了不知多少年了,都腐烂成泥了,是以在森林中行走,绝对不应该是象在平地上走那样轻便灵活。 可沈曦听到的声音,就好象是有人走在平整的沙地上一样,连自己都听出不一样了,难怪霍中溪会如此紧张了。 沙沙沙,沙沙沙…… 脚步声越来越近,声音也越来越大,沈曦也越来越紧张,她紧紧的屏住呼吸,眼睛眨也不敢眨的死死盯着来路。 有两个白色的身影慢慢在雾中显出了轮廓,体形粗壮,身材高大,看来是两个男人。这两个男人身穿白衣,一人抬着一只胳膊,歪着一边肩膀,似乎肩上在抬着什么。 当他们越走越近,终于从雾中露出真容时,沈曦还真是有点意外。 来者一共四人,是四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 他们身上都穿着白色的绸衣,衣襟领口都绣着精致的花纹,飘逸的腰带上还垂着晶莹剔透的玉佩,这些衣服不管衣料还是做工,都非常的考究,看得出来价值不菲。 而让沈曦吃惊的不是他们的衣服配饰,而是他们的相貌,前面的两个人,长的一模一样,应该是对双胞胎,后面的两个人也长的一模一样,应该也是双胞胎。而这四个人,要仔细看起来,就会发现虽然前后两对双胞胎相貌有差异,但总的来说这四个人有相像的地方,就好似是兄弟一样。 这虽然奇怪,但最让沈曦惊奇的,是这四个人穿的如此华美,却不是来游山玩水的公子哥,他们竟然是下人,因为他们的肩上,抬着一顶淡紫色的轿子。轿子装饰的很华丽,浅黄的流苏从轿顶垂下,流苏上坠着一串串透明的珠子。最为显眼的是,轿身上竟然用红色和金色,画了一幅红花金叶的荷花,那红也不知用的什么颜料,竟然红的耀眼,那金色似乎是金粉,也熠熠生辉。 沈曦不用猜也能想得出,能用得上粉紫浅黄颜色的,轿子里坐的肯定是个女子。只是不知道,能用得起这么富贵的仆人的女子,又是何方神圣。 那四个男人抬了轿子径自来到霍中溪面前,将轿子放到地上,前面左边那人弯下腰去,向轿中道:“小妹,巨石之下果然有人。” 轿中人未回答,却先传来了一阵轻咳,那声音清脆的紧,一听就知道是个年轻的女孩,不过她咳的很厉害,撕心裂肺的,似乎是得了重病一样。 一听轿中女孩咳嗽了,前面右边的人立刻从袖子中掏出一个药瓶,倒出一粒药,把轿帘掀起一条缝,就将那药丸递了进去。 他一抬手间,沈曦看到他的袖口上用黑色丝线绣着三个小字:名七。 轿中人吃完药后,再没动静了。 霍中溪忽然开口道:“神府名家?” 名七向霍中溪行了一礼,从容道:“在下名七,这是舍弟名八,名九,名十。” 名七名八名九名十,听名字似乎是兄弟四人,怪不得长的这么象呢。也不知人家父母怎么办事的,效率真高,生了四个孩子竟然只用费了两回事。 沈曦正在胡思乱想,又听得霍中溪道:“在下霍中溪,不知名家几位少爷来此有何贵干?” 名七道:“舍妹自幼病魔缠身,幸得天佑,觅得药方一份,我们兄弟是来带舍妹寻找药材的。” 霍中溪淡淡道:“那霍某就不打扰各位了,请便。” 名家几位少爷却没有动身,而是继续向霍中溪道:“既然是世所罕见的药方,所用药材自然也是不易寻的,我们名家用了十一年,却仍没有凑全药材。小妹术算通神,卜得一卦,有一味药,却与巨石之下那女子有关。” 巨石之下的女子,那不是自己吗? 沈曦彻底怔住了。 自己不过一个普通人,连普通药材都不认识,怎么可能认识什么药方里的药材呢? 霍中溪没有退步,也没有让沈曦出来,不卑不亢道:“名公子说笑了吧,我娘子并不通医术,也不认识药材。” 名七还要说什么,只听得轿中人又“咳咳咳”的一顿猛咳,待平静下来后,她微喘着吐出了三个字:“异世魂?” 沈曦的眼睛,忽然瞪的溜圆溜圆的,若不是她正在捂着自己的嘴,怕是已经惊叫出声了。 霍中溪却是手按长剑,目露精光,死死的盯住了那浅紫色的轿子。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名家小姐,是个很重要的人物,大家先记住,以后用得上。主要是她的名字,嘿嘿,让我YY一下吧~ 本文主打是种田文,不会偏离这个大方向。 今天太晚了,就更到这里吧,睡觉去了,大家晚安。 58 借尸还魂,到什么时候,都不会是件容易被人接受的事情,甚至有好多人,抱着各种各样的目的,会千方百计的打着“降妖除魔”的旗号,对借尸还魂的人给予肉体上的消灭。所以一直以来,沈曦在小心翼翼的融入这个社会,不敢做出什么太出风头的事情来,生怕一不小心就遭了灭顶之灾。 而现在,除了她最亲近的爱人以外,竟然被外人一口道破了她的来历,这怎能让她不心惊。 她正在想着接下来自己可能遭遇的种种情况,忽听得轿中女子上气不接下气道,“你进来……不伤你……” 沈曦看了霍中溪,却见霍中溪按在剑上的手已经慢慢轻开了,然后沈曦听他说道:“名府十三小姐的话,我还是信得过的。”说完,他移开了脚步,伸出胳膊,将沈曦从巨石下扶了出来,还顺手帮沈曦拍掉了身上的尘土。 沈曦不知道这名府十三小姐是什么人,甚至连名府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当她看到霍中溪微微向她点头后,她明白这霍中溪是肯定了她不会有危险,默许她去见那名府小姐。 沈曦整了整衣服,在两对双胞胎的仔细察看中,慢步来到了轿子前,镇定自若道:“名小姐,现在进来行吗?” 轿子中轻轻的答了一字:“好。”然后又是一阵剧烈的喘息。 沈曦轻轻的掀开轿帘,目光只向轿内扫了一眼,迈出去的脚步就生生停在了半空中。 轿中并未设有轿椅,而是直接在轿底铺了几层锦被,角落里挤着一个丫环,而那躺在锦被中的,却根本不是她想象的十七八岁的少女,而只是一个极为瘦弱的小姑娘,看上去只有十三四岁,皮肤雪白雪白的,身子已经瘦成一把骨头上,两只伶仃的大眼陷的很深,一看就知道是久病缠身之人。不过最奇特的是她的眼睛,透着一种和常人迥异的明亮和清澈,就好象,就好象蓝天下的流云一样,让人一见清心,一见忘俗。 见沈曦掀开了轿帘,小女孩艰难的动了一□体,似乎是想向旁边挪一下,但很明显,她没有成功,仍是原地未动的躺在了锦锈软被中。 旁边的丫环有眼力劲的下了轿,然后请沈曦上去了,轿帘又重被放了下来。 轿内光线有些暗,别的都有些看不太清了,只有名小姐那双眼睛,在暗中格外的流光溢彩。 沈曦还未说话,被子中的小姑娘又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咳的厉害的很,让沈曦觉得她的肺都快咳出来了。 沈曦勉强笑,轻声道:“你是不是得了肺结核?”其实肺结核到底是什么病症,沈曦不是医生护士还真说不好,只知道得了这种病又喘又咳的。 名小姐喘息了一大会儿,才颤微微道:“不全是…肺病。” 沈曦听明白了,她的意思是她这病不光是肺上的毛病,可能还有别的病症纠缠在了一起。 “我不是大夫也不是医生,我真不认识什么药草。”沈曦实话实话,生怕耽误了这小姑娘的病。 名小姐努力平息了一下呼吸,才艰难道:“卦象…显示,与你…有关…” 沈曦不忍看见小姑娘失望,只得叹道:“你说说那药草长什么样吧,我若认识肯定告诉你。” 那名小姐又一通咳嗽,然后才断断续续道:“把…手…给…我…” 沈曦不知道她想干吗,但仍是伸出手去,握住了名小姐的手。 名十三的手,冰冷刺骨,就如同数九寒天握住了一块寒冰一样。 沈曦心里一惊,这名十三还是活人吗?这手怎么一点温度也没有呀。 她正想松开名十三的手,却听名十三道:“姐姐…得罪了…”然后一股冰冷的气息从名十三的手上传来,转瞬间就弥漫了她的全身,然后沈曦觉得自己的大脑咔吧一下冻住了,就没有知觉了。 粉红色的卧室中,一个小女孩头上敷着毛巾,乖乖的躺在床上,一个年轻的女人走过来,拿了两药和一杯水。小女孩任性的哭泣,那个女人将小女孩抱起来,不断的亲吻着她的额头,安抚着她的情绪。 公园里,崴了脚的小姑娘在哇哇大哭,一个男人把她抱起来,开着车就送到了医院。挂号,交钱,照X光片,治疗,取药,那个男人忙上忙下,跑的满头是汗。 一个简陋的门诊里,一个年轻男子在一扇紧闭白色的破木门前不停的走来走去,他有时会走到那扇破木门前,似乎想推开那扇门。有时他会竖起耳朵,倾听门中的动静,还有的时候,他会狠狠的在自己的头上砸几下,似乎在后悔着什么。 忽然,破木门怦的一下从里面被撞开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大夫惊惶失措的跑了出来,她的双手上,还在往下滴着血。 那个男子楞了一下,然后发疯般的冲进了那扇门里。 人来人住的医院中,抢救室的灯在无情的亮着,还是那个男子,似乎受了什么重大的打击一般,呆呆的坐在长椅上,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抢救室。 抢救室内,一个年轻的女孩面无血色的躺在手术台上,她的腹部被打开了,好几个大夫围着她,刀剪齐飞。 病房里,那个女孩躺在病床上,床头挂着点滴,那个男子细心的找来一块毛巾,盖在了那女孩扎着针的手上。女孩的眼光,空洞无比。 房间里,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在吵架,男人甩门离开,那个女人捂着心口,慢慢的顺着椅子滑落了下来,她挣扎着摸也一个小瓶,倒出了一粒药,塞入了口中。 …… 沈曦的泪,在不知不觉中流出了眼角。 上辈子的事情,她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却没想到,原来它们仍蛰伏在自己的记忆里,并没有因为自己没去想它而就消失了。 这记忆如此清晰,竟然连她儿童时期房子里的摆设玩具都记得清清楚。 还有爸爸妈妈年轻时的样子,在她的记忆里,妈妈一直是四十多岁的端庄妇人,却没想到,原来她年轻的时候,竟然是如此漂亮迷人。还有爸爸,原来那时候他真的可以一口气跑五楼不费劲,而不是大腹便便的爬两层楼就喘气。 还有…… 还有赵译。 原来那个时候,他是真的爱过自己,真的将自己放在过心上。 “姐姐…好了…”一个极力压抑着不想咳嗽的闷闷的声音,忽然出现在沈曦耳旁,把沈曦从这往昔的回忆中惊醒了过来。 她慢慢的睁开眼睛,脑中的一切都消失了,只剩下眼前那瘦弱的名十三。 名十三似乎耗费了很大的精神,连眼光都黯淡下去了,见沈曦睁开眼了,她提起很大力气,才勾起嘴角向沈曦笑了笑,然后她慢慢道:“不…欠…你……” 这句话刚说完,轿外一个男人就喝道:“十三,不许卜卦,要补偿,咱们名家来补,你千万不要卜卦。”说罢,轿帘被掀开了,不知是名七还是名八的脑袋,出现了光亮里。 与此同时,名十三的话喘息出口:“六…月…风…” “噗――”一大口鲜血,就那样仰面从名十三的口里吐了出来。 沈曦居高临下的看过去,那喷出来的血在半空,漂亮的竟然如同一朵美丽的花,就象夜空中,那璀璨漂亮的烟花一样。 然后那朵血花真的如烟花一样,升到最高点后,岿然落下,落在了已经晕过去的名十三的脸上和衣服上…… 沈曦被人一把拽出轿子,然后名七钻了进去,掏出一个药瓶,将药水滴入了名十三口中。 “快回去。”名七安顿好名十三,一声暴喝,兄弟四人抬起轿子,如飞般的消逝在了森林中。 沈曦看了看已经空无一人的地方,又转回头看了看立在巨石前的霍中溪,忽然觉得,自己真的是在做梦,做梦! 霍中溪从背篓里翻出一件衣服,递给沈曦道:“换上吧。” 沈曦顺着霍中溪的目光看去,才发现自己的衣袖上也沾染上了不少的血迹。 沈曦一边脱下脏衣服,一边问霍中溪道:“他们是什么人?” 霍中溪接过沈曦的脏衣服,随手扔在一边道:“天府名家,也是一个武林世家。当代名家家主名飞扬膝下有十二子,是六对双生子,只有一位小姐,就是轿中这名十三。名十三的娘亲喝过打胎药,六个月就生下了名十三,这名十三从娘胎里带了病,据说好几岁了还不会走路,也不会说话,只是极爱看奇门异书。后来在她七岁时,忽然说了一句话,让他们全家都震惊了。” 沈曦对这位名十三兴趣极大,追问道:“她说了什么?” 霍中溪似乎对这段传说也很感兴趣,难得的挑了挑眼眉道:“她说:‘今日为七哥送葬。’” 沈曦错愕不已:“送葬?不会吧,刚才前面左边的那个人不是说自己叫名七吗?” “当时大家都以为是小姑娘在瞎说,可傍晚时分,十二岁的名七被惊马所踏,真的一命归西了。” “啊?”沈曦惊讶不已,不会吧,这名七,难道是僵尸? 霍中溪继续道:“当名家准备举办丧事的时候,名十三让人将名七抬进了自己房里,名家人在外面守了一夜,第二天早晨的时候,门终于开了。”霍中溪见妻子听的入神,也没卖关子,又继续讲道:“开门出来的人,是已经死了一夜的名七。” 沈曦惊讶的喊道:“怎么可能?” 霍中溪也道:“名家人也不信,可名七确确实实就活了,与平常无异。只是这名十三,据说受了天谴,那本就弱的身体更是雪上加霜,若不是名家请了无数的名医术士吊着她的命,她早就死了。” 对于名十三,沈曦已经由刚才的同情和怜悯,上升到了神秘和向往,原来这个病入膏肓的小姑娘,有这么大能耐呀。 对于鬼怪神奇,奇方异术,在红旗下长大的沈曦本来是不信的,毕竟她活了几十年也没看见过什么高人异士。但在经历了自己借尸还魂后,沈曦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的确存在灵魂这一说。既然有灵魂,那么一些和灵魂的有关或者衍生出来的职业和人才,也应该是存在的。 所以,对会卜卦会秘术的名十三,沈曦充满了好奇和敬仰。 只是,她算出有一味药材与自己有关,自己什么也没说呀,这药材她是明白了呢还是一晕就顾不上了呢? 还有,她是怎么让自己掉到过去的回忆中的呢?那冰冷冷差点将自己冻上的东西,是内力吗? 还有她吐血前说的那三个字“六月风”,是什么意思?。 名七说不让她卜卦,那么,这三个字,她是给自己卜的卦呢,还是她开口正想卜还没卜呢? 面对着神秘的名十三,沈曦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竟然停了一天电,所以白天没来发文。 嘿嘿,这个名十三,名字起的可好? 名十三也将会以后沈曦森林生活的一个过客,不是偶然出现的人物。 霍中溪是武林中人,以后武林中人会一个个往外蹦,我现在正在构思,要不要把沈曦写成地主婆,率领武神等各路神仙去种地,多有意思呀~ 59 沈曦有一肚子的疑问要问,她抬头看向霍中溪,却听霍中溪喃喃道,“六月风,六月风……” 六月是大夏天,风不会太大也不会太冷,吹不死人的,会有什么问题, 沈曦刚要和霍中溪讨论一番,巨石下的小霍侠就爬了出来,两人自然是将事情都放到了一边,赶紧去照顾宝贝儿子。 又随便对付了一餐,霍中溪带着妻儿又开始启程了。 看着一眼看不到头的森林,沈曦长叹一声,“离你以前住的地方有多远?” 霍中溪正在借力,只吐出简短的两个字:“两天。” 依照霍中溪的速度,要到达他住的地方要三天,那要是自己走去……沈曦觉得这个距离,似乎有点不太乐观。 沈曦忽然想起背篓里那少的可怜的东西,又追问了一句:“你带这么点东西,你那里是不是什么都有呀?” 霍中溪道:“有。” 听他说什么都有,沈曦就放心了,想想也是,剑神长大的地方,怎么着也不会太寒酸了。 就这样餐风露宿,三人在森林中足足奔跃了四天,直到第四天的日落时分,已经疲倦至极的霍中溪才叫醒了睡的头脑昏昏的沈曦,说是到地方了。 沈曦从霍中溪怀中挣扎下来,软软的靠在霍中溪身上,惺忪着双眼打量着未知的“家”,可等她看到眼前的情景时,她的瞌睡立刻就飞到了九霄云外去了,眼睛也瞪的溜圆,如同看到外星飞船般的不可置信。 对于霍中溪说的他“曾经长大的地方”,其实沈曦一直是心怀期待的,她也很好奇,能培育出一个武神的地方,应该是小桥流水人家或青山绿水木屋之类地方。 而事实上,霍中溪以前住的地方,确实有木屋,不过森林中的十年,可以将任何东西变得面目全非。这个地方若不是霍中溪说有房子,沈曦基本上没找到房子,因为那所谓的房子上面已经长满了各种藤蔓植物,和森林连为了一体,绿色的或半枯的植物把整个木屋都淹没了。 霍中溪扭过头来,向沈曦讪讪笑道:“十年没回来,没想到木屋竟然成这样了。” 沈曦没有生气发火,却是攥了攥霍中溪的手,一脸的怜惜:“你就是住这种地方长大的呀,可怜的相公~” 霍中溪对沈曦的温柔体贴十分受用,回握住沈曦的手道:“我倒是没什么,就是委屈你了,跟我来不见人烟的地方受罪。” 说罢,他伸手去推木屋的门,他刚一用劲把门推开了,那木屋就如同小孩的玩具城堡一般,哗啦啦垮了下来,烟尘四起。 霍中溪赶紧抱着妻儿往后退,刚想要和沈曦说些什么,只见沈曦脸上的笑忽然凝固了,然后她猛地尖叫一声,发疯般的抬起手在小霍侠身上猛拍。 霍中溪吓了一跳,赶紧看过去,却见一只杯口大小的黑蜘蛛在沈曦的狂拍中,叭嗒一声掉到了地上,然后八只爪子一挠,快速的跑掉了。 见沈曦脸白的象雪一样,明明是已经快吓破胆了,却仍义无返顾的去保护儿子,霍中溪此时才明白了当初为何沈曦不让小霍侠去剑神山了。因为在她心中,小霍侠比她的命都重要,她自然是不愿把自己的命去交给别人的。 刚想安慰安慰已经吓的半死的妻子,霍中溪却猛的听到妻子发出了愤怒的巨喊:“霍中溪,你赶紧给我找个能住人的地方!” 霍中溪无奈的苦笑,看了眼已经塌掉的完全不能再用的房子,认命的背着看热闹的儿子,抱起愤怒的妻子,飞跃上树梢,打算先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度夜。黑夜中的森林,没有人比他更明白其中的危险。 借着薄暮的微光,霍中溪在离木屋大约半里地的溪边找了一个相对开阔点的地方,放下妻儿,他抽出剑,将附近的树木藤蔓尽数砍断。 沈曦怕树倒了伤到霍侠,就抱了霍侠远远的站在溪边。可没想到霍中溪砍的树,全是倒向了森林那边,没有一棵倒到他们母子面前。而且霍中溪出剑速度极快,沈曦都没看出他出剑来,就看到他走出好几米远了,那大树才见摇晃,然后就慢慢的倒下去了。 待清出一大片空地,霍中溪就砍了些手腕粗细的树枝,搭了一个一张床大小的帐蓬。帐蓬的架子搭起来后,却没有布来盖在架子上挡风寒。霍中溪挠挠头,不好意思的看了沈曦一眼,自发的去抱了不少带叶的树枝,厚厚的堆在了帐蓬外面,把帐蓬给包围了起来。这样一来,帐蓬果然不再透风了。在他做这些事的时候,沈曦带着小霍侠在附近捡了不少枯枝干叶,打算点火做饭,虽然说下一顿饭,仍是还没有着落。 忙完这些,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沈曦在帐蓬前点着火堆,借着火光一边往帐篷的地下铺树枝,一边幽幽叹道:“怎么不多带床被子呀,这都到秋天了,森林里又冷,这么薄的被子,儿子非得冻病了不可。” 霍中溪也觉出了自己带的东西太少了,以前的时候他一个人随便怎么都能过,已经习惯了,还真没带过行李什么的。这次也是,光顾了赶路了,怕天黑前到不了这里,这准备工作还真忘了做了。而且他也没算想到,十年未回来,他以前住的木屋会不能住了。 对了,木屋不能用了,里面的东西没准还能用呢!一想到这儿,霍中溪立刻向沈曦道:“我去木屋那找找,看还有什么能用不。” 沈曦看了一眼外面黑乎乎的树林,再听听远近此起彼伏的虫鸣兽吼,不由瑟缩了一下,小声道:“算了算了,太晚了,明天再去吧,反正还有棉被,今晚先凑合一宿。” 霍中溪看了看那个简单的小帐蓬,再看看明显胆怯的沈曦,本想带沈曦一起去,可一想到晚间会有一些小动物非常活跃,万一吓到了沈曦,那样更糟糕,不由轻声道:“你别怕,放树的动静这么大,附近的野兽虫蛇早就被惊走了。木屋离的也近,有危险了你喊一声我就听见了。我快去快回,不过一眨眼的功夫。我顺便再打点野味来,晚上不能饿肚子不是?” 沈曦想了想,点头答应了,只是仍道:“你带了儿子去。”她怕万一有危险了,她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会保护不了孩子。霍中溪毕竟是强大的,有他在身边,孩子肯定没有生命危险。 霍中溪自然明白沈曦以子为重的用意,毫不迟疑的答应了,他又想了想,将自己的剑拨出来递给沈曦,嘱咐沈曦不要到处走,只呆在帐蓬里就好,然后他又抱来了一根大木头挡在了帐蓬前,这才满怀担忧的背着小霍侠走了。 霍中溪走后,沈曦紧紧的握着手中的剑,一动不动的坐在帐蓬里,不敢发出任何动静。她静下来了,森林中动物的吼叫,昆虫的鸣叫,吹过树林的风声,小溪淙淙的水声,就连植物生长的声音,却越发的清晰起来,沈曦不由的打了两个冷颤,然后双腿双脚就慢慢绻在一起了。 对于猛虎饿狼什么的,沈曦怕的还有限,她最怕的,其实是无声无息的蛇虫蝎子蜈蚣之类的。因为虎狼的出现是有声响的,而且她能看到,这蛇虫之类的,悄不出声的就能爬到身上来,这才是她最恐惧的。 沈曦右手握着剑,左手不停的在衣服上拂来荡去,生怕有什么东西爬到身上来,来时落在小霍侠身上的蜘蛛,仍让她心有余悸。 沈曦本以为跟了剑神,还怀揣一大堆的巨款,怎么着也不用为生活奔波了,以后也能过过呼奴唤婢,呼风唤雨的优渥生活了,没料到啊没料到,没想到啊没想到,现在竟然过的连奴婢都不如了,人家奴婢最最最差了,也有间柴房睡啊,自己现在却只能睡窝棚,连柴米油盐都不知道在哪。 不过,即便是现在这样一无所有的日子,也比自己从小镇上逃出时的那段日子强多了。那时候,自己是那么的茫然,那样的绝望,今天过了,不知道明天自己会不会连喝水的地方都找不到,也不知道明天要睡在哪里,也不知道明天还会不会活着。 现在的日子,其实已经很好了,不是么?最起码,自己不再是一个人,自己有一个男人陪在身边,而且自己还有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孩子,这一切,就足够了,足够了。 想通了这些,沈曦对现在这种境况也就不再心生怨怼了,就连刚才的胆小怯懦似乎也放下了,不再那么害怕了。不过虽然不怕了,她还是理智的没有出去,万一真出了什么事,后果肯定是自己非死即伤。 坐在窝棚里,沈曦又开始想自己一家以后的生活,吃是不发愁,肯定饿不死,主要是房子问题,取暖问题,安全问题,还有生活质量的问题,沈曦心中那个后悔呀,上辈子自己怎么就没多看些野外生活的书或电视呢,要是心中能有个谱,自己也不用这么没用了,所有的一切都指望着霍中溪了。 于是,沈曦又开始搜肠刮肚的搜索自己脑中有关于野外生存的知识,哪怕是想起来的似是而非呢,也比两眼一抹黑强。 沈曦在窝棚里也不知坐了多久,不过时间可能不太长,因为外面火堆中的火还没燃尽,就听到霍中溪远远的喊道:“娘子,我们回来了。”沈曦刚答应了一声,霍中溪已经到了窝棚前面了,他将挡在门口的木头推开,沈曦这才从窝棚中钻了出来。 沈曦连忙去给火堆加火,霍中溪放下手中的东西,又将小霍侠也放了下来,欢欢喜喜的向沈曦道:“娘子,你看,还有不少东西能用呢,这能用的,我都拿来了,你看看。” 借着又燃起来的火光,沈曦去翻霍中溪带来的那堆东西。 一床破棉被,上面又是灰又是土的脏的要命,沈曦已经看不出这棉被本来的颜色了。而且不知被什么动物给咬过了,上面一个破洞连一个破洞。破棉被里面,裹了小铁锅一口,已经烂掉一大块的菜刀一把,磁碗有五六个,磁盆有两个,还有不少的脏酒瓶。沈曦最在意的是那口长满了铁锈的铁锅,她端起来对着火光照了照,还好没有漏眼,刷干净了还是可以用的。 沈曦看完了这堆破烂,向霍中溪调侃道:“剑神大人,请给你娘子透露一下,在你离开森林之前,你吃过一顿正常的饭吗?” 霍中溪见沈曦没有埋怨他,还向他开玩笑,心中涌上一阵感激和温暖,不由伸出手去搂住沈曦道:“没怎么吃过,我小的时候师傅还给我煮点粥喝,后来我能自己烤野味了,师傅就没管过我了。” 对于霍中溪的师傅,沈曦一直是很好奇的,不知是什么样的高人,竟然会无声无息的就培养出一个剑神来,不由问道:“你师傅是什么样的人?肯定很厉害?” 霍中溪想了想才回道:“他很少说话,只爱喝酒,我也不知道他的来历。” 神秘的隐世高人呀! 作者有话要说:蛋蛋同学辛苦了,挨章给我打负分也不容易呀,我只能说你挺勤快的。 我要真诚的感谢一下仍在坚持着捧场的朋友们,有你们的支持,我这文肯定坑不了,不过为了早日结束这痛苦和纠结,我决定加快更文速度,早完早了事,所以还在坚持看的朋友们,天天可以多刷几次,我会写完一章发一章。 60 霍中溪忽然搂住沈曦道,“娘子,以后咱们就住在这里吧,明天我就盖房子,保证不会让你太辛苦。” 沈曦知道霍中溪对从小生长的森林肯定会很怀念,既然来了,就不扫他的兴,让他随便住吧,反正再怎么样也不会比逃难的时候更糟,只是可惜了自己那笔巨款,在森林中就和废纸一样了。 见沈曦点头同意了,霍中溪高兴极了,叭唧一下就在沈曦脸上亲了一口。 沈曦刚要和霍中溪取笑几句,只见坐在旁边的小霍侠站起身来,伸手在霍中溪亲沈曦的地方抹了抹,抹完后,他嘟起小嘴,叭叽一声也在沈曦脸上亲了一下,然后抬起头不悦的看着霍中溪道:“娘是我的。”那个皱着小眉头的样子,似乎在告诉霍中溪,若不是看在他是他爹爹的面子上,他就要拨剑出手了。 霍中溪目瞪口呆的看着警告他的小儿子,又看了看沈曦,似乎有些不知所措。沈曦哈哈大笑着搂住了小霍侠,亲热的在他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高兴道:“还是我儿子心疼我,这个儿子没白养。” 霍中溪想解释一番,可这关乎到夫妻间的亲密,他对着这么小的孩子是说不出口的,于是他郁闷的站起身,拎起旁边的死兔子,闷声道:“我去收拾收拾,一会儿咱炖兔肉吃。” 回答他的,是沈曦幸灾乐祸的笑声。 让小霍侠在火堆边坐好,沈曦也端了盆碗到溪水边去洗。她怕霍中溪洗兔子的水脏,还特意站到了霍中溪的上游。 霍中溪一边熟练的给兔子剥皮清内脏,一边恨恨道:“明天我一定要单独给他盖一间房,他这么大了,总和咱们睡一个屋象什么话?哼哼,哼哼……” 沈曦笑到内伤。 等沈曦洗好锅碗,霍中溪的兔子也洗干净了,两人回到火堆前,霍中溪长剑刷刷刷来了几下,切好的兔肉就落入了锅中。 霍中溪又捡来三块大石头,把火围在了石头中间,然后把锅坐在石头上面,一个简易的炉灶就成了。 沈曦在锅中放了清水,然后又放了点盐,没有其他的调料,料想这肉炖出来也好吃不了。 霍中溪让沈曦加着柴,他又窜进树林中,过了片刻之后,他抓了一把东西回来,在溪边洗了洗,就扔进了锅里。 沈曦好奇问道:“什么东西?” 霍中溪笑笑道:“炖肉菜。这东西森林里多的是。炖肉的时候放上点,味道可鲜了。” “炖肉菜?我怎么没听到过有这种菜。”沈曦心道这森林就是物种丰富呀,随便找一种东西自己不仅不知道名字,竟然连听都没听说过。她还正在琢磨呢,只听霍中溪嘿嘿笑道:“不怪你没听过,这是我自己起的名。” 沈曦气结,还武神呢,这就是个野人! 兔肉炖熟以后,沈曦给那父子俩各盛一碗,自己也放了一块在嘴里,果然这肉香的很,比自己在家炖的还要香。 这炖肉菜可是好东西呀,看来以后这东西得多储备点,这太有用了。 吃罢晚饭,沈曦把那床破棉被在石头上摔了又摔,抖了又抖,生怕里面有小虫子,还在火堆边烤了半宿,然后把它铺在窝棚里的树枝上,铺完破棉被,她又把仅有的几件衣服铺在了破棉被上,算是弄了个褥子。 小霍侠白天没有睡觉,现在早就困得不行了,一躺到“床”上就睡着了。 沈曦和霍中溪一左一右的躺在儿子身边,霍中溪盖一床棉被,自己和小霍侠盖一床。 沈曦白天睡多了,虽然夜深了,却仍没有睡意,有一搭没一搭的和霍中溪低低的说了几句话,倒是霍中溪提着内力奔波了好几天,大概是累惨了,在沈曦的低语声中,很快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等沈曦睡醒后,才发觉自己身边的两个男人都没影了,沈曦翻身坐起,从窝棚中钻了出来,然后发现小霍侠正挥着一把崭新的木剑瞎劈乱砍呢,而霍中溪,正在修理树枝。见沈曦出来了,两人不约而同的都转过脸来,向沈曦微笑。沈曦看着在晨曦中的这一大一小两张笑脸,忽然觉得,即便条件再艰苦,自己也真的很幸福很幸福。 早晨吃罢早饭,霍中溪让沈曦选一个地方,今天要盖木屋。按照霍中溪的计划,他们至少要等霍侠武功基础打好了,才会离开这里。不过在建造正式房子之前,他们先要盖一间简易的木屋,做为暂时的居住地。 一听要在这里住这么长时间,由不得沈曦不做出长远打算。在一番盘算之后,沈曦在离溪边百来米,石头不太多的地方,选下了他们房子的住址,离小溪不太远,方便吃水用水。 霍中溪在森林中住了许多年,对建造木屋十分的熟悉。何况他武功高深,内力强劲,根本不用挖地基挖坑什么的,宝剑在粗大的木头上挥过,木头就断成了两截,然后他只把木头往地上一戳,木头就插进了地里面,他再跃到木头上往下一踩,那木头就如同针一般,插进去很深一块,沈曦试了试,她是怎么也撼不动的。 这种盖房方式,沈曦真是前所未见,兴奋的她在一旁一个劲的叨叨:“相公,你太厉害了,你就是奥特曼降世啊,超人蜘蛛侠什么的和你一比,那都得靠边站。那挖沟机呀大吊车什么的,那都太落后啦,你就是一部全自动高智商无所不能的万能机器人啊……” 已经习惯了沈曦说一些他不知道的名词,霍中溪也不往心里去,手上仍在不紧不慢的干着自己的活,倒是旁边正拿着木剑刺树叶的小霍侠问了句:“娘,奥曼?” 自己的儿子竟然不知道奥特曼,太落伍啦,于是沈曦小手一挥,豪爽道:“儿子,等咱家房子盖好了,娘不光给你讲奥特曼,娘还给你蓝猫朵拉米老鼠,杰瑞汤姆蓝精灵,海贼王,圣斗士,柯南多啦A梦喜洋洋……” 霍中溪在旁边另有所指道:“儿子,信你娘,你就多了一个世界。” “不不不,”沈曦谦虚道:“一个世界哪够呀,你应该这样说,信沈曦,得重生!” 霍中溪…… 霍中溪盖房子,沈曦也帮不上什么忙,趁着这功夫,她走到森林边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可以吃的水果或蔬菜,这几顿光吃肉,吃的她腻的很,都有点上火了。为了以后的生活考虑,沈曦就必须得学会在资源丰富的森林中采集食物。 在霍中溪的一再嘱咐中,沈曦小心翼翼的来到了树木丛林的边缘。这个森林也不知道存在多长时间了,里面的树木长的格外的高大粗壮,现在正值初秋,树头的树叶已经开始变黄了,树上的粗藤长蔓也有些干枯了,就连树底的长草,也已经枯萎了。 沈曦沿着树林边缘走了一段距离,在一棵枯树上找到了一丛干黑的木耳,枯树根下还有一片已经晒烂了的蘑菇。再走几步,还找到了一种红色的小果子,好似樱桃一样。沈曦摘了一把小果子,献宝一样的捧到了霍中溪面前。 霍中溪看着沈曦一脸的新鲜与期盼,不由微笑着道:“这叫小蜜珠,酸酸甜甜的,味道和草莓差不多,不过别吃多了,吃多了容易坏肚子。” 沈曦连忙拈了一个放进嘴里,一股酸甜的味道顿时溢满了口腔,果然好吃的很。沈曦吃了一个就不再吃了,而是将它放到了小霍侠手中,见儿子吃的很起劲,沈曦拿了个大碗:“我再去摘点。”旁边的小霍侠也嚷“娘,我也去”,然后母子二人手拉手的走远了。 看着妻儿远去的背影,霍中溪的目光温柔的,仿似如水的月光。 霍中溪的盖房子的速度很快,不过一个时辰,沈曦画过的地基上就一根挨一根的插满了密密麻麻的大木头。 等那去采野果的母子二人回来的时候,房子的基本构造已经完成了。 这次盖的房子并不太大,只有一间大房,卧室厨房兼有了。因为霍中溪说这些木头没有晒干,盖的房屋会慢慢发霉,木头也会烂掉,而且里面爱生虫子,所以只能当暂时居住的地方,先凑合一下。等先安顿好了,他再盖几间结实的。 沈曦看着这已经立起来的五六十根大木头,不由的嘀咕了几句浪费木材,后来再一想,在森林中,恐怕就木头不值钱,对偌大的森林来讲,这几十根木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霍中溪把木头墙立起来了,又放了几根大木头当檩,还搭了不少胳膊粗细的木棍当椽子,不过在把这些木头连接起来的时候,他连钉子都不用,只用剑削了不少粗粗的木楔,然后一伸手,啪一下就钉进木头里面去了,看得沈曦是目瞪口呆。而且他上房顶,也不用梯子,嗖一下就跃上去了,在木头顶上站着的时候,也是轻若无物一样,沈曦一点也不用担心他会掉下来。 在如此效率下,不过半天功夫,霍中溪就完成了房子的建造。房间有一南一北两个窗户,南边除了一扇窗户,还有一扇门可以进出。 看着已经盖好的房子,沈曦欢呼着扑进霍中溪怀里,啾的一声在霍中溪脸上亲了一下,兴奋的称赞道:“瞎子,你好厉害,佩服佩服。” 小霍侠也不甘示弱,冲过来抱住霍中溪的腿,不停的叫着:“爹爹,抱抱,抱抱。” 被妻儿如此的崇拜称赞,霍中溪顿觉这半天的辛苦全部飞走了,全身上下连骨头都轻了,满身的轻松幸福。 中午饭,仍旧是烤野鸡烤鱼,虽然味道仍旧需要改进,不过在有了房子的兴奋刺激下,三人都觉得这顿饭十分的美味。 吃罢午饭,霍中溪也没休息。从溪边割来不少芦苇,密密密密的盖在了房顶的椽子上,然后再劈了不少厚木板,压在了上面。怕木板掉下来,他还特意将木板都楔进了檩里面。 当他做这些时,沈曦则从溪边采来了不少菖蒲。菖蒲是种水生植物,没有枝干只有茎叶,细细长长的叶子长得有半人来长,宽窄却如同芦苇叶一样。虽然它的叶子现在已经开始变黄了,不过还没有干透,柔韧性不错。沈曦采了不少,很利索的就编了一个鱼篓,这还是以前在上渔村的时候学的手艺。 背好了渔篓,沈曦和霍中溪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沿着树林边沿寻找采集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平静的森林生活…… 61 现在大概是小蜜珠的成熟期,这种红艳艳的小果子一嘟噜一嘟噜的满地都是,沈曦对着这些小果子琢磨了好久,想着自家吃肯定是吃不完的,这种东西是不是可以把它腌成蜜饯或象葡萄一样酿成果酒。不过眼下没有糖,也没酿果酒的器皿,这东西还是先不要采那么多吧。 采了几把小蜜珠扔到渔篓中,沈曦又开始寻找别的东西。 在树根底下,她挖到了几种野菜,在西谷镇的时候,沈曦曾和翠姑去城外挖过好几次野草,所以对野菜并不陌生。但西谷的气候和这里相差很远,野菜长的也不一样,沈曦找的这些菜,她也不确定能不能吃,她打算带回去给霍中溪看看。 野蒜沈曦认识,挖了不少,有一种看起来和油菜长的很象也弄了一些,还有一种看起来好象是韭菜,不过这“韭菜”已经有点打蔫了,看来日渐寒冷的天气让它无法再继续生长了。 在一些枯树身上,沈曦又摘了不少木耳,这森林中枯树不少,木耳这种东西多的是,偶尔也会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发现几个蘑菇,不过看那鲜艳的颜色,沈曦也没敢采。 再往里走一些,物种似乎更多了一些。沈曦又发现了不少种类的植物,但十有八九她不认识,倒是上次霍中溪采来的炖肉菜,让沈曦找到了不少。 森林里的物种极其丰富,这让一直生活在城市的沈曦感到大开眼界,神秘的森林似乎是一个巨大的宝库一样,吸引着沈曦不断的深入去发现去采集。直到沈曦发现一条胳膊粗细的红色的蛇懒懒的横在两棵树中间她再也无法通行时,沈曦才惊觉到这里是危险的丛林而不是自己可以随意进出的地方。 然后她屏住呼吸,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小心翼翼的往后退,胸腔里的那颗心似乎已经害怕的不会跳动了。 那条蛇大概是刚吃饱了,它只懒懒的向沈曦这边转了转头,然后就又继续把头搭在树枝上,不再理她了。 而这边,捡了一条命的沈曦抑制住自己想要逃跑的冲动,慢慢的,一点一点的,缩出了那条红蛇的势力范围,当退了二三十米后,树枝已经将那条蛇完全挡住了,沈曦这才扭转了身,发疯般的跑出了森林。 霍中溪在看到惊慌失措从森林中跑出来的沈曦时,还以为有什么野兽在追沈曦,手中的木头一扔,拨地而起,几个起落就来到了沈曦面前,一把将沈曦抱到怀中,警觉的看着沈曦身后的森林。 “有蛇,有蛇……”沈曦扎在霍中溪的怀中,吓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霍中溪一听是蛇,这才回过头来,安抚受惊的妻子:“没事没事,森林里的蛇很少咬人的,只要你不惹到它,它不会咬你的。乖,不要怕,不要怕……”可怜的剑神实在想不清楚,蛇有什么好怕的,这种东西他从小看到大,森林里比它厉害的动物可是多的很。不过眼见着妻子吓的直发抖,剑神大人只好将妻子抱起来,直接抱回了他们的小屋。 小霍侠看见娘亲吓白了的脸,也赶紧跑到沈曦身边,奶声奶气的去牵沈曦的手,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在霍中溪的安抚下,沈曦的心情已经平复下来了,又看到儿子也如此的懂事,这惧怕就消散的差不多了。于是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没事,勉强挂起笑容,抱着儿子看霍中溪干活。 霍中溪想做两张床,地上已经堆满了他用剑削好的木板,不过这些木板由于是由刚砍掉的大树制成的,所以很湿。别的都可以用湿木头,只有这床不能用湿木头,怕太潮了,反而对身体有害。霍中溪点了一大堆火,把木头堆在旁边让火烤干,不过火烤的太慢了,要烤完这些,不到天黑是完不了。后来霍中溪等不得不耐烦了,待木板半干了,就直接用内力烘干。不过烘木头,特别是把木头烘的干到能用的程度,显然很费内力,不多时霍中溪的额头上就显出汗珠来了。好在打两张床也用不了太多木头,大概弄了一个多时辰吧,木板终于搞定了。 霍中溪做床的速度是非常快的,把几块板子横放,再在上面挨个摆好竖的木板,看看差不多是个床板的样子了,叭叭叭用手掌把木楔拍进去,再叭叭叭安上四个床腿,一张简易的床就做成了。床做好后,看看有不规则的地方,长剑一挥,立马变整齐。只不过一刻钟功夫,一张很大很大的床就做好了。还剩下点木料,他如法炮制,又弄了一张小桌子出来。 沈曦和小霍侠母子二人坐在旁边,看着他神乎其技的表演,很卖力的给他鼓掌加油,这让霍中溪更是得意洋洋,又顺手拍了三个极为简单的小板凳。 房子有了,床有了,桌子凳子有了,望着空荡荡光秃秃的床,沈曦扭头问霍中溪道:“这里有没有什么能织成布或能当棉花用的东西?咱总不能连个褥子都没有啊。” 霍中溪仔细回想了一大会儿,才有些不好意思道:“这个我还真没注意过。等明天我再跑一趟莫老伯那里,去拿几床棉被吧。” 沈曦一想,来时就走了整整四天,要是再去莫老伯那里,霍中溪这一去一回就得八天,这里可是森林的深处,万一来个猛兽毒蛇啥的,自己和小霍侠可是抵挡不了,权衡了一番利弊后,沈曦果断挥手:“不去了,从明天起,你多打些带皮毛的野兽,咱们穿兽皮披兽皮盖兽皮,咱就全指望着野兽帮咱们过冬了。” 对于沈曦的决定,霍中溪从不反对,而且他也实在不放心把他们母子放在森林中,没有谁比他更了解这个森林了。若是带上他们母子吧,那买来的东西势必也带不来了,他毕竟只是一个人,带的东西太重了,长时间的在树梢上跳跃他也是吃不消的,这也是来时他没有多带东西的原因之一。 趁着天还没黑,霍中溪带着小霍侠又去打野味捡柴了。沈曦在家里,小心翼翼的在树林边边拨了不少干枯的草,然后去掉根都堆到了床上,来往了几次,在床上铺了厚厚的草。然后她又将那床破被子也拿了出来,从破洞里塞进去不少茅草,待这床破被子也鼓鼓囊囊的了,就将这床破子当褥子也铺上了。 还有窗户,钉上木板吧,一关窗屋中太黑,若不关窗吧,现在已经是秋天了,屋子中会有点冷,而且一些苍蝇蚊子小飞虫还会往屋了飞。沈曦琢磨了好长时间,终于还是忍痛将一件最薄的衣服用剑割开了,做为窗纱蒙在了窗户上。 沈曦忙完这些,正好霍中溪带了霍侠回来,霍中溪背了小山般一大捆柴,手上还拎了一只野兔和一只狐狸。小霍侠背上也背了一小捆柴,怀中还抱了一只活着的小野鸡。看着这几乎一模一样的父子俩,沈曦忍不住嘴角就翘了起来。 小霍侠离老远就大声喊道:“娘,快来,快来看。” 沈曦连忙迎上去,先将儿子背上的柴放了下来,然后蹲下去欣赏儿子的小鸡:“呀,这小鸡可真漂亮,看,这支羽毛竟然是绿色的,还闪着光呢。儿子,这是你捉的?” 小霍侠骄傲的挺了挺胸脯:“我和爹爹一起。” 沈曦一楞,小霍侠竟然能说这么长的句子了?这似乎是第一次吧,如此连贯的表达自己的意思。见小霍侠的成长如此迅速,沈曦激动坏了,她在儿子的额头上连亲了好几口,极力赞扬道:“小侠真的长大了,竟然会捉鸡了,下次你和爹爹再去的时候,帮娘多捉些小鸡小鸭小兔子,娘养在家里,好不好?” “好。”小霍侠很痛快的答应了。 旁边的霍中溪看着妻儿,嘴角边不由的就挂起了笑容。 沈曦是第一次看见真实的狐狸,于是对着这只已经毙命的小动物围观了好大一会儿,然后嘱咐霍中溪,在剥皮的时候,不要把皮子割破了,自己要留着狐狸皮兔子皮做衣服。霍中溪却道:“就这么小点的皮子有什么用,等过两天我弄点虎皮狼皮,一张可顶好几十张狐狸兔子皮呢。” 沈曦伸出手指戳了戳霍中溪的胸膛,一脸的恨铁不成钢道:“你个败家仔,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懂不懂,懂不懂?” 霍中溪也不敢反驳,只得耸耸肩无奈的承认了自己是个败家仔。 眼见天黑了下来,两人赶紧停下闲聊,各自去干活。 霍中溪拎了兔子和狐狸去溪边剥皮清理,沈曦找了根藤条,把小霍侠好不容易撒手不抱的小野鸡拴在了一块石头上,就拎了锅去溪边打水。 回来后,霍中溪在屋内地上挖了个坑,说是弄个火塘做饭,一来屋中暖和一点,二来可以顺便烤烤盖房子的湿木头。沈曦对火塘不太懂,她只知道屋里弄个火炕生个炉子很暖和。 霍中溪很快在地上挖了个比锅还大一些的坑,然后又找来了几块石头堆在坑里,并在石头围成的圈内堆上柴,把火点燃后,又把锅架在了上面。不过这样屋子里很烟,沈曦只得门窗全开。 霍中溪手起剑落,兔肉狐狸肉就成了一块块的落入锅内,沈曦放了些盐,想了想拎过渔篓,又把采来的炖肉菜扔进去几棵。 既然把下午冒了生命危险采来的东西都拎来了,沈曦就着火塘里的火,把渔篓内的东西都倒了出来,让霍中溪教她辨认。 那个象油菜的东西叫七七菜,只长七片叶子,可以当菜吃,也可以当药用,能平喘润肺,不过药性不明显。象韭菜的那种植物其实就是韭菜,不过是野韭菜,比家中种的韭菜要辣许多,还有几种能食用的菜,霍中溪也一一告诉她了。 一听说七七菜和野韭菜等野菜可以食用,沈曦就上心了。天天吃肉肯定不行,时间长了会缺乏维生素,明天自己就再去找点七七菜和野韭菜,看看能不能炒点青菜吃。 说起青菜沈曦就馋了,于是她就着火光把自己采来的那几棵七七菜和野韭菜都择洗干净了,然后等炖肉快出锅时扔了进去。 连吃了几天的肉,青菜是格外受人欢迎啊,就连平时不爱吃青菜的小霍侠,都抢了不少七七菜吃。看着儿子狼吞虎咽的样子,加大了沈曦要种菜吃粮的决心。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傍晚时候会再更一章。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现在就柴不缺了~ 过日子,总会慢慢从无到有…… 62 一家人吃饱喝足,就围在火塘边取暖说话。小霍侠坐着小板凳靠在霍中溪怀中,和霍中溪学认穴。每当教一个穴位时,霍中溪就在小霍侠的身上按相应的穴位,把小霍侠痒的扭着身子直躲,父子两个边学边嘻哈的逗着玩。 霍中溪本也想教沈曦点武功,让她能够在这森林中多份自保的本事,还说她身上本有武功,当年的毒仙子可是数一数二的狠角色,要不然也不会连他都着了道。 沈曦一听到什么打熬筋骨啦,锻炼体魄啦,就忍不住打退堂鼓了,把脑袋摇的象拔浪鼓一样。上辈子沈曦对体育就没开过窍,想当年上大学时,老师教了一套长拳,考试的时候,班上就两个学生没及格,一个是沈曦,另一个是打了两个月石膏的病号。后来老师专门给他俩恶补了一周,结果补考时病号顺利通过,沈曦的成绩是老师闭着眼在成绩单上写的六十分。 霍中溪觉得妻子挺聪明的,悟性应该不会差,试着教了沈曦几招剑法,然后他就看见妻子反复在同一招上丢三落四,还总会在他意想不到的地方,将招式纂改的乱七八糟,而且不管你用尽什么办法,她总是记住后面丢前面,一记住前面忘后面。 霍中溪看得目瞪口呆,最后只得默默的放弃了教妻子学武的想法,打定了主意以后和妻子寸步不离,确保她的安全。 晚上睡觉的时候,大概是由于屋子比窝棚要隔风隔冷吧,也大概是由于茅草也具有一定的取暖效果吧,还可能是由于屋内的火塘一直没熄过火的原因吧,这一夜,虽然屋外夜风呼啸,沈曦竟然没觉出冷来。 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醒来沈曦可是精神十足。可惜她再精神,也没有霍中溪精神,在她还没睡醒的时候,霍中溪就已经消失在了森林中。 等太阳都升起好久了,霍中溪竟然扛了一头野猪回来了。这一下,把沈曦欢喜坏了,她终于有油可以炒菜吃了! 又“瞻仰”了一番野猪丑陋的形象,沈曦小手一挥,让霍中溪在溪边扒掉了猪皮。若是普通的猪,自然是要烧开水褪毛的,可这只大野猪身上,竟然裹着一层厚厚的硬壳。据霍中溪讲,野猪爱在松树上蹭松香,然后用松香粘不少的土和杂物在身上,然后再去蹭松香,再粘东西……如此循环,野猪身上就有这层硬壳了。这层壳硬的很,刀枪不入,当真是很好的盔甲。 “可惜它再厉害,也打不过剑神呀。赶紧的,收拾吧。”于是在沈曦嘴里比猪厉害的剑神大人拎起这只野猪,郁郁闷闷的去削猪皮了。 上午的时候,沈曦拿着霍中溪的宝剑,对已经没了皮的野猪进行了兴高采烈的处理,在她眼中,面前的已经不是野猪了,而是红猪肉,焖猪蹄,熘肝尖,熘三样,酱爆肚丝,炖排骨…… 沈曦在这边是喜气洋洋,小霍侠那边却是惨不忍睹。从今天开始,霍中溪就开始了对他的训练,小家伙的训练日程排的是相当的满,此时,正在旁边扎马步,眼瞅着那两条小腿就已经站不住了,身体都摇晃了起来。霍中溪一边砍木头,一边瞅着儿子的情况,虽然眼底也有不忍,可仍是没有让儿子休息片刻。 沈曦将野猪肉分割好了,先把所有的猪油都炼了,等油渣差不多了,就把油渣捞出来,然后把油稍放凉些,就宝贝似的倒进磁盆中,油还不少,竟然满满的盛了一盆。 炼完油,沈曦又在锅里烧上水,待水开后,把猪耳朵猪肺猪心都扔进锅里,打算煮熟了做凉菜。 趁着这时间,沈曦又拿起了渔篓,招呼着正在砍木头的霍中溪一起进森林找点菜。 有了霍中溪,沈曦自然不用再缩手缩脚的了,每次看到不认识的植物,她都很虚心的向霍中溪求教,而霍中溪在森林中生活了二十多年,不少植物虽然叫不出名字,但大体上能不能吃还是知道的。所以,没用走多远,两人就采集了一渔篓的可食用植物。 由于小霍侠还在家里,两人不敢走太远,在渔篓满了后,就赶紧回来了。而在房子前面,满头大汗,双腿都抖成风中寒叶的小霍侠,仍在死死坚持着。 霍中溪到底还是心疼孩子,远远的就喊了声:“行了,先休息一会儿吧,等会儿我再教你剑术。” 听到爹爹的命令后,小霍侠竟然如同脱力了一般,萎然倒地。 霍中溪连忙跃过去,把小霍侠抱起来,赶紧给他按摩腿部。沈曦也跑过去蹲到儿子面前,给儿子掏掉满头的大汗,责备霍中溪道:“他还小,你别太严苛了,要是让他再产生出抵抗心理,以后就不爱习武了。”霍中溪还未说什么,小霍侠倒是很硬气:“娘,我不累!我要当剑神!” 看着孩子如此懂事不怕吃苦,霍中溪欣慰的笑了,给儿子按摩的双手,却是轻柔了几分。 而沈曦能做的,则是努力做些好吃的,给儿子加餐,确保儿子的营养跟得上。 下午的时候,霍中溪先教小霍侠了几招剑招,趁小霍侠自己练习的时候,他又开始伐木,为盖长期居住的房子做准备。 而沈曦自己,则将脏脏的猪肠子拖进了水里,打算把它清洗干净了。肥肥的猪肠,沈曦煮开了以备以后炒呀熘呀的吃,那薄薄的肠衣,沈曦可是准备用来做腊肠用的。 一整头猪的肉,他们三口是吃不完的,现在虽然说天气转凉了,可还没冷到猪肉能冻上的地步,沈曦怕猪肉放的时间长了会坏掉,就打算把一些肉切掉,做成腊肠腊肉,这样放的时间也会长一些。不管是腊肠还是腊肉,都需要盐,沈曦看看日渐稀少的盐,一个劲的犯愁。 房子没有,可以造。粮食没有,可以吃肉,可这盐若是没了,这可是万万不行的。所以吃罢晚饭,待小霍侠睡着后,夫妻夜话时,沈曦向霍中溪提了了这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霍中溪却笑道,这森林中就有盐湖,可以从那里舀水熬盐,以前的时候他就经常这么干。而且他还告诉了沈曦一个好消息,说十几年前他懒得总跑那么长的路去莫老伯那里买粮食,就打算自己种点粮食,于是让莫老伯帮他买了不少种子和菜苗,具体都买的什么他也不知道,反正是不少。种子背回来后,他就弄了一大片地方,把种子都撒下去了,把菜苗也种上了,到秋天的时候,果然长了不少粮食,可他却郁闷的发现,长出来的不是直接可以吃的米和面,而是都带着皮的谷穗,怎么脱皮磨面他自然不会,所以只好放弃了自己种粮的打算,任由那些粮食烂在了地里。不过这些粮食并没有在地里烂没了,而是年年都有生长,只是这过去都十几年了,能不能继续在长,实在是说不好。 一听霍中溪说这里可能还会有粮食作物在生长,沈曦的一颗心算是活了过来。如果没有粮食天天吃肉固然也可以活下去,可让吃惯了粮食的沈曦有些无法接受,而且她也怕一味吃肉小霍侠的营养会缺乏。 沈曦兴奋极了,拉着霍中溪一顿猛亲,嘴里一个劲的说着甜死人不偿命的赞美:“相公,你太厉害啦,爱死你啦!” 霍中溪见到妻子不以森林生活为苦,对自己毫无怨言,反而绞尽了脑汁要让自己和儿子过上好点的日子,心中不由涌上一股甜蜜,若不是碍于儿子在旁,早就将小妻子搂入怀中好好疼爱一番了。现在孩子也睡了,小妻子也主动来亲吻了,他伸出胳膊,将还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小妻子揽入怀中,探过头就吻住了妻子的小嘴。 两人有好些日子没有好好的做过了,自然是激烈的很,可怕吵醒睡在旁边的儿子,两人只好拼命忍住不出声,这让一向喜欢听沈曦呻吟的霍中溪大感遗憾。在事毕后,霍中溪看着睡在旁边的儿子,再次发出长叹:“还得给这小家伙单独盖个房间,这也太碍事了。” 回答他的,是沈曦的压低了的笑声。 可惜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在剑神十年前的庄稼地里,沈曦拨开层层藤蔓杂草,只找到了几棵又矮又小的麦子,还有一小片谷子,不过早已过了成熟期,麦穗都发霉了。 至于青菜方面,倒是比较多,沈曦认识的有白菜萝卜,刚刚酿出了几片叶子。还有葱,长得特别的高,一棵矮树上还挂了几个的干豆角。 沈曦捡了一个霉掉的麦穗放在手心搓了搓,然后还抱着的仅有的一点点侥幸也被掐灭了。 无情无绪的沈曦只好将萝卜白菜葱挖出来,打算移栽回家,那几个干豆角也拽下来了,留种明年用。 霍中溪查觉出了妻子的失望,安慰她道:“没事,过几天庆波来了,让他去莫老伯那里扛点粮食回来就行了。” 沈曦没情没绪的问道:“他什么时候来呀?” “过几天吧,事情办完了就来。” “他来后还走吗?” “不走了,会留在这里练武。” 话说到这里,沈曦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哎,你不是有个剑神山吗,在哪呀?不会是这里吧?” 霍中溪背起装满了东西的渔篓,牵着沈曦的手往回走:“剑神山在京城城西,以前就是一座荒山,我成武神后皇帝陛下就把那座山送给了我,改名叫剑神山了。” “那里不是有好多孩子在学武吗,你不在行吗?”没有剑神的剑神山,不会耽误了人家孩子的前程吧? 霍中溪自信的笑了笑:“连教孩子这种小事都要我出面,那我这武神也太不值钱了吧?除非是根骨好到逆天,才会送来我亲自教,一般的都会由门下弟子教导,不过根骨逆天的还一个也没发现。” 沈曦看着这个有点自负的家伙,横了一眼道:“儿子根骨不逆天吗?这样看来,剑神大人的根骨肯定是逆天了?” 霍中溪噎住了。 过了好久,他才幽幽道:“下次我让庆波捡几个勤奋上进的送过来,我好好指导他们一下。” 沈曦笑了,看来这家伙的根骨也不逆天呀! 作者有话要说:傍晚时分,嗯,晚了点,主要是删了一大段,又添了一小段。 这几章属于过渡章,相对平淡一点,不过琐碎生活总会过去,马上就会有人来到森林了,啊,安庆波不算~ 63 再冷的天气,也阻止不了那父子俩个练武,一大早,霍中溪就将小霍侠从温暖的被窝中拎了出来,父子俩个一起出了屋门。沈曦看着儿子刚打开门就被风雪呛的直咳嗽,立刻心疼的穿衣服要往外追,可等她穿好衣服出去的时候,却看到父子二人已经练起了剑,剑光和雪花相交映,闪出淡淡的微光。沈曦什么也没说,静静的退回了门内,此时此刻,她才深切的领会到了一句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上一辈子,由于全球变暖的原故,已经很少可以看到厚厚的大雪了,一般的时候只是在地上下薄薄一层,没几天就化没了。象这个世界这么大的雪,沈曦还真没有见过。 雪花又大有厚,颇有李白“燕山之雪大如席”的夸张,而雪后的美景,也让沈曦也是大开了眼界。 地面上,如同盖了一床厚厚的白褥子一样,掩盖了其它的颜色,只留了这干净的白色在人间。树枝上,却是挂满了晶莹剔透夺人心魄的冰晶,那雪雾雾的朦胧,美得让人舍不得移开眼睛。 沈曦顶着寒冷,在雪地上咯吱咯吱的走了好几个来回,赏尽了这雪地美景。 沈曦嫌冷,不愿在外面多待,她的日子过的非常简单,一天三顿饭,缝缝洗洗。与她相反的,霍中溪和小霍侠父子俩,几乎天天待在外面,拿着剑练来练去,天天都会练的满头大汗。为了特意的锻炼儿子,霍中溪每次去森林中打猎都要带上他,让他去适应恶劣的环境,教给他野外生存的技巧。没几天下来,小霍侠就变得野性十足,内向少言的样子是一点也没有了。 这一天,那父子俩又出去了,沈曦留在家里做饭,只听得大门被啪啪敲的山响。 怕不在家时会有野兽来袭,霍中溪用粗木桩一根挨一根的竖了一道高高的围墙,还用厚木板拴了一个木门,平时他带小霍侠出去的时候,就让沈曦从里面把门闩上。不过他回来从没敲过门,都是直接从墙上蹦过来。 那现在这敲门的会是谁呢?特别是这森林深处,根本就是人迹罕至,怎么可能会有陌生人呢。 沈曦一把抓过霍中溪留在家里的宝剑,刚要出声问话,只听得外面有人扯着嗓子喊道:“霍中溪,我知道你这孙子在里面,赶紧给爷开门来!” 这连损带骂的,话口不对呀,说是仇人吧,听他的语气还没什么仇恨,说是朋友吧,这也有点太不客气了吧。 感觉到院子外面的人没有敌意,沈曦一边走出厨房一边扬声问道:“请问您是哪位呀?” 外面忽然传来一句小声的嘀咕:“女的?霍中溪娘子吧?”然后他又高声叫道:“嫂子吧?我叫安修谨,是霍中溪的朋友。”然后又是小声嘀咕:“呀呀呸个朋友,便宜这孙子了。” 安修谨,沈曦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个安修谨好象是当今皇上安修慎的哥哥,传说中喜欢旅游被霍中溪赶下台的悲催上任皇帝。 沈曦满脸黑线,这算不算是债主上门呀?若是欠钱的债主还好说,毕竟她也是手攥巨款的人了,可这欠皇位的,她可管不了啊。 沈曦这边思想斗争呢,外面那位也没闲着,嘴里一个劲的嘟囔:“我得怎么向这孙子讨债呢,天天吃这孙子的,天天喝这孙子的,天天住这孙子的,把他当太监用,往死里使唤这孙子,他要赶我走,我吊死在他家门口,恶心死这孙子……” 已经来到了院门口的沈曦听了个清清楚楚,怕这家伙真吊死在她家门口,赶紧把门打开了。 门外的人一见到沈曦,立刻站直了身子,努力做出英俊潇洒的样子,满脸挂着笑容,热情的向沈曦深深的施了一礼:“嫂子有礼。”可惜他的行头已经深深出卖了他,让他再怎么潇洒也英俊不起来了。他头上戴着一顶破皮帽,上身穿着厚棉袄,外面还套了个皮毛坎肩,坎肩本来是白色的,现在已经黑黢黢的了,□穿着一条破棉裤,棉裤被勾破了好几个洞,露着黑乎乎的棉花,脚上连双袜子都没穿,光脚踩在一双露了后跟的破棉鞋中。 沈曦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向她行此大礼,赶紧正经八百的回了一礼,然后道:“安……公子,这大冷天的,赶紧进屋坐会儿吧,屋里暖和。” 安修谨拽了拽身上披的兽皮,正了正头上戴着的兽皮帽,嘴里说着“打扰打扰”,就跟沈曦进了屋。 一进了屋,安修谨就啧啧称赞道:“外面太冷了,还是屋里暖和。”然后不客气的坐在了炕头上。 沈曦从锅里舀来一碗热水,探头问道:“是喝白开水还是蜂蜜水?我家没茶叶。” “还有蜂蜜?那来碗蜂蜜水。我想吃蜂蜜莲子羹了,给我上一碗。” 沈曦一听他这说话的话气,把这“我”字换成“朕”,那还是发号施令的皇帝呀。还蜂蜜莲子羹呢,还上一碗呢,你当吩咐宫女呢呀? 沈曦端来蜂蜜水,笑眯眯道:“蜂蜜莲子羹没有,熏狼肉吃不吃?” 安修谨搓了搓手,痛快的喊了一个字:“吃!” 沈曦放上炕桌,把刚熏好的狼肉拿上来,刚要转身去拿筷子,就见安修谨已经抓了一块肉塞进嘴里去了,一个劲的嘟囔着:“好吃,好吃!” 沈曦看看他那乌黑的脏爪子,只得又打来一盆热水,向忙着往嘴里塞肉的安修谨道:“先来洗个手吧。” 安修谨倒是没有反驳,往嘴里又塞了一块肉,就从炕上下来了,走到水盆前后,他手一伸,就没动静了。 见沈曦傻站着没动,他使劲嚼了两下,未等嘴里的肉咽下去,含糊道:“洗呀。” 沈曦这次是真傻眼了,这家伙,这是当皇帝的时候被人伺候惯了呀,要是这样下去,没几天自己就会变身为森林宫女呀! 沈曦沉默转身,沉默的取来布巾,沉默的将布巾搭在了他支楞着的胳膊上,再沉默的走开了……此时她的心内,只重复呐喊着一句话:我不是宫女,我不是宫女,我不是宫女…… 临出屋门的时候,沈曦回头看了一眼上任皇帝,只见他弯下腰去捧了一捧水,然后用那双被水浸泡的还带着油花的黑手往脸上一抹,一张俊脸顿时就成了脏兮兮的抹布,又洗了两把,那脸就成了没刷干净的油锅了。 沈曦实在看不过去了,只得上前帮忙。。 难怪霍中溪要废掉他了,由这个生活白痴领导一个国家,那国家不灭亡才怪。 皇帝是不好伺候的,吃一顿饭,一会儿叫上茶,一会儿叫上饭,一会儿叫拿牙签,一会儿又要什么什么菜,把个沈曦支使的团团转,等霍中溪回到家中时,就看见自己的妻子忙前忙后的伺候着自家炕头坐着的一个男人! 剑神自然不是吃素的,他上前就要将安修谨拽下来,谁知安修谨动作比他快,一见他回来了,嗖一下就扑过来拽住霍中溪的衣服了,狠狠道:“霍中溪你这孙子,就知道丢下我,就知道丢下我,当初你怎么和我说的,骗完我就跑,你还是人吗你?” 嗯?这话说的,有点暧昧呀,莫非这两人过去有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吗? 沈曦赶紧占了个有利地势,抱着儿子看热闹。 霍中溪还没说话,安修谨那嘴叭叭叭快的和机关枪一样,不停的疯狂扫射:“你他娘的把老子扔在那破山沟里,让老子等着你来接我,你他娘的来了吗?” “当初你让老子让出皇位时,你这孙子怎么哄老子的,你是不是忘啦?” “你说风景在险峰,好多高山你上得去,我上不去。好多悬崖,你下的去,我下不去,好多野兽,你打得过我打不过……你他娘的说过没有,说过没有?” 沈曦冒着敌人的炮火,举手插嘴:“那他说带你一起去了吗?” 霍中溪笑了,安修谨傻眼了! 随即,屋子中爆发出了安修谨的吼叫:“霍中溪你这孙子,你竟然设陷阱骗老子,骗老子!”安修谨疯子一样在霍中溪身上连打带踹,大有想杀了霍中溪的意思。 霍中溪也不还手,任他打骂,过了一会儿,见安修谨打累了,这才将他拎起来放到炕上,还体贴的端来一碗水,安修谨接过来一饮而尽。 “我没骗你,我当初是打算带你一起去游览天下的,我也不是诚心把你扔到那破山沟的,这不后来有事吗?苏烈和洪峰一直在找我麻烦,我不是怕他们伤到你吗?就算伤不着,要是活捉了你,那也不是好事。” 听了霍中溪的解释,安修谨才不那么气喘咻咻的了,不过仍不悦道:“北岳灭了后你怎么不来找我呀,哼,哼,你就是存心耍我!” 霍中溪道:“我让庆波接你去了,他说你早走了。” 安修谨撇撇嘴道:“让老子待在那儿等你,你想的美!” 看到这儿沈曦已经有点明白了,这安修谨,说的好听点,是性格有点小白,说的正规点,就是智商偏低,说的委婉点,是IQ不高。 沈曦将霍中溪拉到厨房,悄声问道:“这家伙怎么当上皇帝的?” 霍中溪回道:“第一长子嫡孙。第二他娘和他爹青梅竹马。第三他娘死的早。第四爱屋及乌。” 知道了,就象康熙和二皇子胤i的关系,不过显而易见,安修谨他爹没有康熙皇帝那么睿智,因为他没考虑到一件事。沈曦问道:“那他爹就没想过他这样的当皇帝会把江山断送了?” “想过了,不过老家伙说他死后反正也看不见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沈曦无语了,有着这样抽风的爹,生出这样抽风的儿子来,也就不是怪事了。只是难为了中岳国,竟然没被他们折腾垮了。 两人正在说话,只听得屋内安修谨喊道:“给我准备热水,我要沐浴更衣!” 沈曦捅捅霍中溪道:“小溪子,本宫女今天身体有恙,你赶紧给皇帝陛下准备洗澡水去吧!” 霍中溪转身回屋,屋中传来安修谨杀猪般的叫声…… 作者有话要说:这下大家明白为什么霍中溪要废掉安修谨了吧? 森林里的生活越来越有趣了,这几章就要热闹起来了,仍在坚持着看的同志们别错过了,精彩的地方要来了。 今天下午还会更一章,大家给我加加油吧,让我多一点动力~ 64 沈中溪把安修谨收拾了一番,安修谨就老实了。 不过沈曦不忍心看他那脏样,还是认命的给他烧水洗澡。 她一边在厨房忙活,一边听屋里两人说话。 霍中溪,“你是怎么找这儿来的,” 安修谨,“皇叔告诉我的。” “庆波怎么还没来呢,” “他说还有点事没办完,让我先来了。” “那我先恭喜你一下了。” 诧异声,“恭喜我什么,” 霍中溪没回答,而转了话题,“路上没遇到什么危险吧,” “怎么会,我这一身功夫也不是吃素的,我从三岁就开始练武,换过的师傅没有一千也有一万?想当年……” “我们这儿连粮食都没有。” “我吃肉就行了,你娘子熏的这狼肉就挺好吃的。”吭哧吭哧吭哧吭哧,一口一口一口又一口。 “安修慎想你了。” “爱想不想呗,反正我没想他。下次你看见他了告诉他一声,好几个月的生活费还没给我送来呢,穷的我连身棉衣都买不起了。” “我家没有你住的地方。” “孙子,你说什么都没用了,老子既然来了,就打定主意和你耗上了。赶紧的,给我准备房间去,要不今晚我就睡这屋了,我看这屋挺好,暖和又舒服。” 霍中溪叹了口气,无奈道:“好吧,我给你收拾房间。” “嘿嘿……”安修谨发出了胜利的笑声,那得意洋洋的劲,就连外面的沈曦都听出来了。 霍中溪来到厨房,向沈曦道:“娘子,走,咱俩给那家伙收拾房间去。” 沈曦跟着他出了门,离房间远一点了才问:“他真住这儿呀?” 霍中溪道:“住不多久,有人会来带他走的。” 沈曦好奇的问道:“谁呀?安庆波?” “不是。你没听我恭喜他吗?我是在恭喜他夫妻团聚。” 上任皇帝的妻子,那不是? 沈曦恍然大悟:“皇后娘娘?” “嗯。这家伙犯起浑来谁也管不了,只有那女人制的住他,安庆波肯定是接她去了。”霍中溪推开一间客房的门,和沈曦走了进去,屋子里面冷凄凄的。“对了,你千万别告诉他那女人要来了,要不然他肯定一溜烟就跑了,等那女人走后他还会来找我麻烦,咱这阵子先把他稳住再说。” 沈曦仍在对前任皇后娘娘感兴趣,追问道:“不会吧,安修谨那么怕她呀?” “能掌管一个后宫的女人,收拾这个家伙还不是小菜一碟?” 沈曦想想也是,安修谨这个小白,碰到一个有心计有手腕的女人,绝对会将他吃的死死的。 剑神夫妻将客房都打扫干净了,又在炕上铺上木板草垫和皮毛,沈曦生了炉子,让炕和房间能尽快暖和起来。 都弄好后,两人回去恭请皇帝陛下,让他来看一眼有什么不满意的。刚走到窗根下,就听见屋里传来了震天响的呼噜声。 沈曦和霍中溪进了屋,没意外的发现安修谨已经睡着了,而他们的宝贝儿子,正拿着他的小木剑,在安修谨棉鞋破掉的地方,扎来扎去,扎来扎去。 霍中溪将儿子抱开,沈曦给安修谨盖上一床被子,一家三口这才退出来,在厨房吃午饭。 吃罢午饭,霍中溪仍带小霍侠在院子中练武,沈曦就翻翻找找,打算给安修谨找几件换洗的衣服。可惜这个森林深处,毛皮有的是,布却是一点也没有,沈曦没办法,只好找了一件霍中溪的旧衣,缝缝改改给安修谨改成了里衣,外面就暂时让他穿毛皮套装。 安修谨自己在森林里不知闯了多少天了,看起来是累坏了,这一觉直睡到日落西山。 醒来后,他闭着眼就喊:“小宁子,给朕看茶。” 小宁子没有,新上任的宫女沈曦端来一碗白开水:“茶没有,喝点水吧。” 安修谨这才睁开了眼睛,先左右看了看,在回过神来之后,接过沈曦手里的水,笑道:“有劳嫂子。那孙,我霍哥呢?” 从孙子,到霍中溪,到霍哥,短短一天时间,霍中溪的辈份就长了三辈。 沈曦指指窗外:“教霍侠练武呢。” 安修谨从炕上下来,随口问道:“小家伙叫霍侠呀?” 沈曦点头。 安修谨一撩门帘出去了,窜到院子里大叫:“小侠,别理你爹了,来,和谨哥哥玩!” ……霍中溪的辈份,又往上迈了个台阶。 安修谨其实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虽然他生活能力低下,偶尔还会使唤人,但总体来说,他的到来,并没有给沈曦添多少麻烦。 而据沈曦观察,霍中溪因为把安修谨赶下了皇位,所以一直对他心怀歉意,也一直很耐心的包容着安修谨的所作所为,哪怕安修谨有时故意挑衅,霍中溪也是一笑置之。 沈曦猜出了霍中溪的心理,自然不会为难安修谨,反正她除了一天三顿饭也没什么事,就干脆把安修谨当成了弟弟来照顾,偶尔客串一下宫女,伺候伺候这上任皇帝。 安修谨来后七天,姗姗来迟的安庆波终于来了,而让沈曦出乎意料的,与安庆波一起来的,不是她想象中的皇后娘娘,而是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 沈曦惊讶的问道:“你儿子?” 安庆波似乎有些诧异:“师娘你不认识他?” 自己认识? 沈曦狐疑的盯着那个小男孩,还真是越看越面熟。 倒是那个小男孩一点也不认生,给沈曦行了一礼,正正经经道:“前坎村郑家清见过师娘。” 他一说前坎村,沈曦就立刻想起来他是谁了,她上前拉住郑家清急切的问道:“你是小清,小清对不对?” 郑家清抿嘴一笑:“我小名是叫小清。” 面对这个在那苦难的日子里唯一给过自己温暖的孩子,沈曦心情激荡的厉害,她眼角都有泪流出来了,她搂着郑家江,声音都有些发颤了:“那你还记得,三年前,你给过一个讨饭婆半个包子和一个梨子吗?” 郑家清腼腆的摇了摇头:“不记得。” 沈曦摸了摸郑家清清秀的小脸,一个劲的道:“不记得也没关系,我记得就行,我记得就行。” 安庆波在旁边劝道:“师娘,师傅早就吩咐我找他了,说要亲自收他当徒弟。师娘,我师傅呢?” 沈曦站起身来擦掉脸上的泪道:“带着小霍侠出去了。” 安庆波又问道:“修谨来了没?” 沈曦指指客房:“睡觉呢。” 安庆波道:“师娘你先给小师弟点东西吃吧,我去看看修谨。”说罢,拨腿就向安修谨的房间走去。 沈曦看了看已经快到中天的太阳,觉得安修谨大概吃不到什么好果子。不过她还没那闲心去管闲事,她低下头,拉着郑家清道:“小清,走,跟师娘吃饭去,你是吃炸兔排还是牙签肉?” 郑家清懂事的回答:“什么都行,我不挑食。” 沈曦是真心喜欢这个对她有一饭之恩的孩子,拿出了自家所有好吃的招待这个小家伙,而沈曦的热情很快就打消掉了郑家清的忐忑,一顿饭的功夫,两人就亲如母子了。 正当沈曦坐在桌子边看郑家清吃饭的时候,蔫头蔫脑的安修谨过来了,后面跟着一脸严肃的安庆波。 一见沈曦旁边坐了个陌生的小男孩,安修谨惊讶极了,他扭头向安庆波道:“你儿子?哪来的?私生子?”没等安庆波回答他,他就低头傻笑道:“我就说嘛,都这么大岁数不成亲,肯定憋不住,看,被我说中了吧,孩子都整出来了,我说什么来着,你这家伙就是假正经……”经字还没说完呢,啪一声就被安庆波从后面扇了一个巴掌。 安修谨也不恼,他摸着后脑勺,傻笑着走到郑家清面前,指着自己道:“小家伙,你叫什么?我是你谨哥哥。” 郑家清不知他是什么人,但仍乖乖的站起身来叫道:“谨哥哥好,我叫郑家清。” 郑家清都说出来他姓郑了,安修谨竟然还没有听出什么来,他挑衅似的看了安庆波一眼,假装和蔼的抚摸着郑家清的小脑袋道:“乖。你娘呢?怎么没和你一起来呀?” 郑家清乖巧的答道:“我娘在家里照看弟弟和妹妹,来不了。” “不会吧?还有弟弟和妹妹?”安修谨自以为聪明的继续套话:“你有几个弟弟妹妹呀?” “四个,两个弟弟两个妹妹。” 安修谨转回身鄙夷的看了安庆波一眼,低声道:“都给你生五个孩子了你还不给那女人一个名份,禽兽不如呀禽兽不如!” 见他说的太过了,安庆波拎起他的衣领,就将他拽屋外去了,然后又是一阵惨叫。 屋内,已经习惯了的沈曦拿来一瓶秋天腌制的小蜜珠放到郑家清面前:“快尝尝这个,用蜂蜜腌的,可好吃了。” 霍中溪回来后,就正式收了郑家清为徒弟,郑家清还象模象样的给霍中溪和沈曦敬了茶。 直到现在沈曦才知道,虽然剑神山上有不少根骨好的少年在练武,可那些只能算是剑神山门下弟子,根本不是霍中溪的徒弟,而霍中溪唯一正式收的徒弟就是安庆波,据说还是老皇帝硬塞的。所以,郑家清很荣幸的排名为第二,而小霍侠也被排了名,排在第三,要称呼郑家清为二师兄。 小霍侠在这里一个小伙伴也没有,现在看到小小少年郑家清,可高兴坏了,和郑家清格外的亲近,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也非要拉郑家清和他一起睡,这么点小要求,沈曦自然是同意了。 郑家清来的第二天,霍中溪就开始教他练武,安庆波也自觉的加入了练武行列,一向爱睡懒觉的安修谨在被安庆波修理了一番之后,也乖乖的来练武了。看了安修谨练武,沈曦才明白安修谨还当真是有武功的,难怪他敢独自在森林里闯荡呢。 安庆波在休息了两天后,就被想吃粮想疯了的沈曦差去买粮买布了。 七天后,当看到扛了两条大口袋的安庆波回来时,沈曦激动坏了:来森林这么久了,咱终于能有口正经饭吃了! 作者有话要说:缺衣少食的生活终于告一段落了,沈曦终于迈进温饱社会。 下一章,归海墨出场,有喜欢归海墨的,早点搬小板凳来排除~ 65 沈曦把孟庆波带来的东西打开来,发现这两口袋东西主要是棉花棉衣布匹,还有一些沈曦特意要的糖和调料等东西。这些东西就占去了一口袋半,剩下的多半口袋,才是粮食。 也不管粮食多不多少不少了,沈曦当天晚上就煮了一锅米饭,结果自然不是用说,已经吃了这么多日子鱼肉的同志们,把整整一锅的米饭全部干掉了。 有了棉花和布,沈曦也就天天有活干了,她先给两个孩子一人做了一身棉衣服,剩下的棉花就做了几床棉被。家里新添了三口人,被子已经不够盖了。布挺多的,沈曦挑着软乎的做了里衣,一人一身,那面料硬实厚重的,就全都做了外衣。 沈曦把棉花和布都用完了,家中总算也象点样子了,不象是野人窝了。 安庆波回来大概半个多月以后,一顶华丽的轿子就来到了沈曦家的院子里。 这顶轿子和名十三的轿子比起来,明显的偏向厚重华丽,和名十三那种小女孩用的娇嫩颜色有很大不同。而且保护这顶轿子而来的,是整整一队的军人。沈曦没接触过古代的军队,自然也看不出这些人属于什么性质的部队。 来了这么多的人,弄出了这么大的动静,院子房间里的人自然都知道了。霍中溪眼皮都没往这边撩一眼,仍径自教郑家清和小霍侠练武。安庆波看见霍中溪没动,只得自己迎了上去,而安修谨从房间里探了探脑袋,立刻把头缩了回去。 轿子下压,有宫女打起轿帘,缓缓露出了轿内人的样子。 若论相貌,她不是国色天香,甚至可以说,她都没有沈曦漂亮,但她和沈曦两人站在一起,人们第一眼看见的绝对是她,因为她的身上,有一种很迫人的气势和一种神秘的性感。这种女人很容易激起男人的征服欲,因为一旦征服了她,就绝对能给自己增加一种胜利的炫耀,仅仅是让她站在自己身边,这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成就。 而让沈曦吃惊的是,在她旁边,还有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端端正正的坐在她的旁边。那漂亮的小脸上,没有孩子该有的天真烂漫,灵动活泼,第一眼从她身上感觉到的,就是规矩,就是礼仪。 轿中的女人率先下轿,紫红色的披风上镶着一圈洁白的毛,显得人沉稳又不失俏丽。最引人注目的,是她脚上那双金底紫缎的绣花鞋,绣花鞋鞋尖上翘起一只凤凰,凤凰尖尖的嘴上,衔着一串明珠,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摇动。 扶着宫女站直了身,她向迎上来的安庆波轻轻施礼:“明雪见过皇叔。” 安庆波虚扶了一下,指着安修谨的房间道:“修谨在房间里,你自己去见他吧。” 前皇后明雪淡淡一笑,脸色平静道:“我来了,他肯定是要跑的。”说罢,她看向沈曦道:“这位想必就是剑神大人的爱妻,沈曦沈姐姐吧?”然后向沈曦也施了一礼。 沈曦连忙还礼,微微一笑道:“嗯,我就是沈曦。” 明雪看见霍中溪没有过来的意思,也识趣的没去打扰,而是向沈曦道:“明雪就不去打扰剑神大人了,还请沈姐姐代为问候。” 沈曦点头:“没有问题,一定带到。” 她又对被宫女抱下轿的小姑娘道:“萱儿,见过三爷爷和沈伯母。” 小姑娘恭恭敬敬的向安庆波和沈曦行礼:“静萱见过三爷爷,静萱见过沈伯母。” 沈曦看着这个行止有矩的小淑女,觉得自己热情也不是,冷淡也不是,只得笑道:“萱儿长的可真漂亮。” 倒是安庆波,一把抱起小静萱,哈哈笑道:“萱儿,想三爷爷没?” 小静萱大概和安庆波和熟悉,在他怀里终于露出了笑容,脆生生的回道:“想。” 安庆波对一旁站着的明雪道:“让萱儿先和我玩一会儿,你先去看修谨吧。” 明雪仍是站在原地没有迈步,而是转过身去看向房后,静静看了一会儿,忽然自嘲的笑了笑,然后才迈步走向了安修谨的房间。有两个宫女想跟着她,她摆摆手制止了。 她进入了安修谨的房间,过了好大一会儿也没发出一点声音,也没传出一句话来,安庆波有些着急了,向沈曦道:“师娘,你过去看看,我怕她想不开。” 一听安庆波说这话,沈曦立刻就明白了,象明雪这种女人,从小就和权力纠缠在一起,一旦被毁掉了那种处于巅峰的权势,恐怕在心中会形成极大的落差,就算是轻生也不是没可能。 沈曦来到安谨修房间外面,轻轻唤道:“安修谨,你在里面吗?明雪……” 里面始终没有声音。 安庆波向沈曦点了点头,沈曦就轻轻的推开了门,不过人并没有进去,只是站在门口向里张望。 房间很小,自然是一目了然,房间里,并没有安修谨,有的只是后窗上那个破碎的木窗,正在呼呼的往里灌着北风,而在那猛烈的风中,身穿锦衣的明雪就静静的立在房间正中。 见沈曦进来了,她没有任何动静,仍是痴痴的望着那破掉的窗户。 面对一个被自家剑神毁掉了前程的女人,面对着一个被丈夫扔下的女人,沈曦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该怎么去安慰她。有些事情,并不是她区区一个弱女子几句话就可以解决的。 房间中,除了呼啸的北风,仍是静寂一片。 “我和他自幼相识,六岁先皇指了我为太子妃,家中认为这是天大的荣宠,给我请了八位师傅,教我琴棋书画、礼仪宫规、女容女红。从六岁到十六岁,整整十年,我未曾有一日停止过这种学习,也未曾迈出过家门一步。 十六岁,我们大婚,我满怀喜悦的上了花轿,和他行礼拜天地的时候,我从盖头下看到他崭新的新郎袍,我的心跳的快要蹦出来了。坐在新房的床上,我甜蜜的等待着我的丈夫,等待着那个可以和我携手一生的男人。我等呀等呀……等到红烛都快烧完了,他还迟迟不来。旁边有人告诉我,他丢下我这个新娘子在一边,跑去他喜欢的女人房里去了。呵呵,十六岁新嫁娘的娇羞,少女的天真和幼稚,在这记狠狠的耳光面前,统统没有了。 新婚之夜,丈夫不在自己房中,这已经是让每个女人都觉得尴尬的事情了,没有想到,快天亮时,他衣冠不整的被皇后身边的人押来了新房,他在房间里大吵大闹,嚷的全宫都知道了,他讨厌这个新娶来的太子妃。为了和皇后对抗,当着皇后的人,他用刚和别的女人交欢过的身体,就这样把他的太子妃扑倒在了床上。 受了奇耻大辱,还要强颜欢笑,还要笑着和别的女人分享丈夫,为了表示大度表示贤惠,还要主动的给他挑选妃子,在他惹怒了太后时,我小心翼翼的替他陪着不是,在他在后宫胡作非为时,我努力的维持着后宫的平衡…… 我忍气吞声的活着,我小心翼翼的在后宫周旋着,换来的是什么?他一声不吭的扔下皇位走了,连个信都没留给我,当二王妃趾高气昂的来让我搬离皇宫时,我才知道,他不仅把我抛弃了,就连皇位连祖宗都抛弃了。 我来这里,就是想问他两个问题,我想问问他,我瞿明雪可有对不起他的地方,我还想问问他,他安修谨,可有对得起我的地方?” 虽然说的话如此激烈,可她的脸上,没有愤怒,没有怨恨,有的只是淡淡的平静,唯一透露了她现在心情的,是两行顺着她白皙的脸庞流下来的清泪,正一滴一滴,滴落尘埃,滴落在她精致的绣花鞋上。 现在的沈曦,觉得自己有点尴尬。瞿明雪现在的处境,不仅仅是安修谨一个人造成的,其中还有霍中溪的“功劳”,而做为霍中溪妻子的自己,很明显应该是被瞿明雪憎恨的。 所以,做为站在瞿明雪对立面的她,实在是什么话也说不出口,因为不管说什么,都会变成一种变相的怜悯或嘲讽。 见沈曦不言不语的站在那里,瞿明雪很快就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自己擦干了眼泪,勉强笑道:“沈姐姐,让你见笑了。修谨在这里,过的可好?” 沈曦也不自然的笑了笑,回答道:“还行吧,就是我们这里比较苦,他总是嚷着要吃一些我根本做不了的菜。” 瞿明雪笑到:“他就象个孩子一样,稍有不满意,就会发脾气。” 两人刚说了这几句话,忽听得安修谨骂骂咧咧的声音从远及近传了过来:“你们这帮孙子,放开老子,老子就算是死,也不见瞿明雪那个坏女人。赶紧的赶紧的,再不放了老子,一会儿老子就砍了你们的狗头,别怪老子没提醒你们……” “沈姐姐,咱们出去看看吧。”瞿明雪抬起手,掠了一下鬓角的头发,脸上恢复了平静庄重,昂首挺胸的走了出去。 出了房间,沈曦一眼就看见了被两个士兵押回来的安修谨,双手反剪着,如同被警察捉到的罪犯一样,弯着腰站在那里。 一见到瞿明雪,他骂骂咧咧的嘴立刻就闭上了,不敢再说一句坏话。 瞿明雪走过去,一只手轻轻一甩,押着安修谨的人就退下了,只剩了安修谨一个人孤立无援的站在那里。 瞿明雪直直的站在安修谨面前,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他,好久好久,一句话也没有说。 安修谨的表情,从开始的玩世不恭,渐渐变成了忐忑不安,又渐渐变成了小心谨慎,然后是坐立难安,不一会儿功夫,竟然冒出了满头大汗。 瞿明雪掏出一方丝巾,体贴的去给安修谨擦汗,安修谨下意识的一躲,瞿明雪的手扑了个空。不过瞿明雪并没有缩回手,而是就保持着那个姿势,攥着丝巾的手始终停在半空中。而看向安修谨的眼光,却并没有一丝怨恨,而是愈发的温柔似水。 安修谨还是没有瞿明雪心理强大,他见瞿明雪始终不收回那只手,就委委屈屈的将脸又靠了过来,主动蹭上了瞿明雪手中的丝巾。 沈曦在旁边,看得眼都直了,以前看过马戏里训猫训狗训狮子的,现在这一出,是真人版的“训宠”? 沈曦正看的热闹,忽听得霍中溪一声暴喝:“谁?”然后人就如流星一般划过木墙,飞了出去。 眼前一花,沈曦怀中就多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然后有一道黑影飞速转身,跃到半空迎上了追赶而来的霍中溪一剑。 “当……”空中发出尖锐刺耳的金属撞击声,一串火花从两人兵器相碰的地方迸发出来。空中两个人行动极快,沈曦根本就没看清来人是谁,眨眼间就连哪个是霍中溪都看不清了。 沈曦正注意空中的交战的两人,忽听得怀中一个软软甜甜的声音喊道:“婶婶!” 沈曦这才想起自己怀中被塞了个东西,连忙低头一看,却是吓了一大跳。 “青芙?你怎么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热闹了,热闹了,这下是真的热闹了。 同志们,潜水都潜的够久了吧,现在是不是该出来留个言或扔个地雷什么的了?好歹一天两章没功劳也有苦劳吧~ 集中感谢一下扔地雷的同志们,希望大家再接着扔,我这几天才知道有个霸王票榜,看了看才知道在这榜上,这文排名可是有点低~ 坐等更新扔了一颗手榴弹讷讷扔了一颗地雷指尖青萝扔了一颗地雷听雨扔了一颗地雷青喝恿艘豢诺乩stellahuziyi扔了一颗地雷山大王扔了一颗地雷3165190扔了一颗地雷阙阙阙小麻雀扔了一颗地雷jingjing扔了一颗地雷cherry扔了一颗地雷九久扔了一颗地雷heeyee扔了一颗地雷死神洛基扔了一颗地雷DH扔了一颗地雷 66 既然青芙出现了,那么不用想,半空那个和霍中溪斗的眼花缭乱的人肯定是归海墨了。 归海墨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归海墨曾经说过要等她的回复,虽然自己和他并没什么感情,但好歹也算是谈过婚嫁的人,现在要当着现任丈夫的面相见了,沈曦忽然觉得有点心虚。 抱着青芙,沈曦看向空中打的正激烈的两个人,沈曦虽然不懂武,但看了这么长时间练武的了,也能看得出一点点的门道,很显然空中那两个人并没有拼命,看来是友好切磋的面比较大。 懒得看那没有特技的武打现场,沈曦将注意力转到小青芙身上。 这个年纪的孩子,长得特别快,只多半年没见,小青芙就长高了一大块,纤细的小身板就象抽条的柳枝一样,柔软细长。漂亮的小脸蛋上,褪去了孩童的幼稚,换上了少女的羞涩。 沈曦抱着青芙问道:“青芙,你们怎么来森林了?” 青芙撅着小嘴道:“婶婶,你搬家怎么不告诉青芙呀。我和爹爹找你去了,他们说小侠的爹爹找来了,你们就走了。” 沈曦讪讪笑道:“是呀,小侠爹爹找来了,我们就跟他来这里了。你和你爹爹怎么找到这的呀?” 青芙指了指瞿明雪的轿子道:“跟着她们来的。” 不会吧? 归海墨和瞿明雪认识?还一路同行?还是说,瞿明雪并不知道归海墨跟在后面,归海墨是打听到瞿明雪要来森林,才跟梢跟过来的? 小青芙这个“跟”字,歧义太大呀。 沈曦还想再问问,可当她一摸到小青芙那冰凉的小手时,顿时母爱升腾。对这个一直和她很亲近的女孩,沈曦可真是当女儿疼的。 “青芙,快跟婶婶进屋,先喝点热水,看这小手凉的。”沈曦拉着小青芙的手,就往自己住的房间走,走到安庆波身边时,只见小静萱正静静的站在安庆波身边,小脸上虽然没有显出不耐烦,但也看得出很没意思。 沈曦用另一只手拉住了小静萱的手,那柔软的小手,也是冰凉凉的。 “静萱也来,和伯母进屋玩去。” 小静萱看了已经沉浸在看武圣过招中的安庆波一眼,又看了看明显没心思管自己的爹娘一眼,乖巧的任由沈曦牵着她的手,跟着沈曦走了。 沈曦领着两个小姑娘来到屋里,先一人给沏了一大碗的蜂蜜水,小青芙毫不犹豫的端起碗来就喝了一大口,小静萱却是先看了看那粗糙的大碗,然后才慢慢端起了碗,轻轻的啜了一小口。 只这一个动作,就让沈曦看出了两个女孩的性格。 小青芙是由归海墨这个男人带大的,而且归海墨还经常带她四处游荡,离家在外的生活自然不可能十分舒适,所以小青芙并不太在意事物的外表,只要能用就行。相对的来说,她属于那种大咧咧很好相处的类型。 而小静萱从小在皇家长大,哪怕在安修谨丢掉皇位后,和安修谨关系并不差的安修慎也并未苛待她们,一食一饭,一丝一缕,都是精致又高昂。而且小静萱受的又是上流社会的淑女教育,所以她对食物对器具,应该都会有自己的挑剔。不过她受的教育,也让她不会随便给人难堪,所以即使沈曦家的大碗再粗糙,看起来再不华美,她也会捏着鼻子喝下去,这就是所谓的教养。 沈曦虽说当了几年的村妇渔妇了,但上辈子的见识还在,自然把小姑娘的心态琢磨的透透的,不过不管是小静萱还是小青芙,都有自己的亲人在,还轮不到她这个外人来插手,所以她只做好自己应做的就行了。 两个小姑娘各喝了一碗热蜂蜜水,冻的发白的小脸上都上来血色了,红扑扑的小脸蛋格外招人喜欢。沈曦本就喜欢孩子,对这两个漂亮粉嫩的小女孩,更是喜欢的眼睛都移不开了。 沈曦殷勤的将家里能拿的吃食全都拿出来了,秋天晒的各种果干,肉干肉脯,松子榛子山核桃等坚果,自己腌的小蜜果…… 两个小姑娘很快就熟识了起来,一边吃着零食,一边叽叽喳喳的说话。小静萱刚开始还有点放不开,不过到底是没长大的孩子,一会儿功夫就忘了礼仪约束,和小青芙玩到了一起。 安顿好了两个小姑娘,沈曦就站在门口向外看了看,半空那两个打架的已经打到院子外面去了,安庆波正站在院门口往外张望,小霍侠和郑家清也站在安庆波旁边,昂着头往上看。瞿明雪带来的那帮子侍卫,也都聚在门口观望着这难得一见的武神过招。 倒是安修谨和瞿明雪在院子里没影了,不知去哪了,只剩下四个宫女在院子中挺拨的站着。 沈曦看了看天上的太阳,这都快中午了,若在平时她早就该做饭了。可现在,这饭应该怎么做呀? 别说米不多,就算是米够了,这么多人的饭,她也做不来呀。 沈曦想了想,瞿明雪带来的人,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去吧,自己还是先顾自家人好了。 沈曦数了数,自家三口,郑家清,安庆波,归海墨父女俩,再加上安静萱,这就是八口人,虽说有一半是孩子,但别忘了还有三个胃口很好的大男人,所以蒸米饭的时候,沈曦看着那下去了一半的米口袋,心疼的直磨牙。 蒸上了米饭,沈曦就将自家准备过冬的肉菜什么都拿出来了,打算给孩子们做红烧肉,炸一个甜菜,大人们就腊肉腊肠炖肉熏肉什么的管够。 沈曦正在厨房忙活呢,就感觉厨房一黑,象是进来了一个人,她抬头一看,却是瞿明雪。 “沈姐姐,有什么要帮忙的吗?”瞿明雪挽起袖子,看起来是真打算上手了。 沈曦看了看她那名贵的衣服,笑道:“不用了,我来就行,你去屋里坐会儿,省得脏了衣服。” 瞿明雪走到脸盆边,自己舀了点水,一边洗手一边说道:“沈姐姐你是不是以为我什么也不会呀?其实我会做好多菜,烹饪也是我从小学到大的东西。沈姐姐,不瞒你说,我会做的菜,比一般酒楼里的大师傅都多。” 瞿明雪洗完手,来到放着腊肠的菜板前,抄起沈曦家那已经烂掉了一半的菜刀,咯噔咯噔就切上了,手法熟练,切的均匀,那薄如蝉翼的小片,让自诩做菜不错的沈曦都自惭形秽。 利落的把腊肠装进沈曦家的木盘里,她左右顾盼,问沈曦道:“沈姐姐,你这是打算做什么?这些日子,修谨麻烦你们了,今天你别动手,我来做饭,你也休息一天。” 沈曦自知自己的厨艺比不上她,也就利落的放了手,自动去择菜烧火打下手,一边和瞿明雪说闲话:“你带来的那队人怎么办?我家就有半袋粮食,肯定不够吃。” 瞿明雪道:“别管他们,他们都带了干粮。”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做饭,效率倒是特别高,没多大会儿功夫就整治出一席饭菜来了。 沈曦摆好桌子,去院子里看了看,打架的两位已经休战了,站在墙边不知在说什么。沈曦喊道:“相公,带孩子们来吃饭。” 霍中溪和归海墨立刻停止了谈话,两人不约而同的向这边走了过来。 今天人多,自然是男女分席。 霍中溪、归海墨、安庆波、安修谨带着两个男孩一桌。沈曦、瞿明雪带着两个女孩一桌。 瞿明雪看得出十分疼爱安静萱,不停的给她挟菜,女儿一说口渴了,立刻就去倒水。 沈曦心道,这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不管你什么地位什么身份,对儿女的情,永远是最真的。 吃罢午饭,瞿明雪还主动帮沈曦收拾桌子洗碗筷,干活相当利索,一点也看不出她曾为养尊处优的一国之母。 瞿明雪刷完了碗,沈曦就让她回去休息去了,毕竟人家是做为客人来的,不能什么活都让人家干。 沈曦正在收拾厨房,就见归海墨一个人来到了厨房。 “想喝水,还是找什么?”沈曦不想和他尴尬相对,只得随便问了句话。 归海墨没有回答她,只是看着沈曦忙碌。 沈曦心道,这要再不说点什么,一会儿再让霍中溪抓个现形,自己就是浑身都是嘴也说不清了。想到这儿,她轻轻叹了口气,开口道:“那件事,对不起了。咱们就当没说过吧,你也见到了,我相公还活着。” “不用对不起。”归海墨又沉默了一会儿,又吐出了一句话:“我早认出你来了。” 什么? 他早就认出自己了? 认出自己什么? 自己是霍中溪的妻子吗? 沈曦有点不太相信,他又没见过自己,怎么可能认得出自己是霍中溪的娘子? 还有,既然知道了自己是霍中溪的娘子,为什么不告诉自己也不告诉霍中溪? 枉自己还以为他就象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一样,却不知道,他原来是这样的心机深沉。 沈曦愤怒的瞪着他,却仍理智的压下去了怒火,放低了声音问道:“那你为什么还说要娶我?” 沈曦的愤怒,归海墨根本没看到眼里去,他风平浪静的说道:“我要给霍中溪找一个理由。” “什么理由?”什么理由值得他拿自己的婚姻大事来开玩笑? 归海墨转身离开,只留给了沈曦五个字: “开战的理由!”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感冒了,发烧头好痛,强挺着写完了这一章,现在不行了,得吃药睡觉了。 67 对于归海墨,沈曦一直是心怀愧疚的,虽然她和他并没有什么感情纠葛,但好歹他当初求婚了,自己也没干脆的拒绝,而是一直在考虑。还在考虑期呢,霍中溪一出现,自己也没给他留个信就随霍中溪走了,每每想起这些,沈曦心内总有些不安。 可现在,归海墨面对面的告诉她,他对她只是利用,就连向她求婚,也并不是她想的那样是照顾青芙,而是为了逼迫霍中溪。 自己对青芙的感情是真的,对一个没有娘的孩子,自己是发自内心的去照顾去怜惜的,上辈子没有孩子的痛,让她对每个孩子都充满了爱怜与喜欢。可这种喜欢,这种怜惜,给自己换来的竟然是难堪吗? 一想到自己的好心却成为归海墨利用的筹码,这让沈曦不由的怒火中烧。 沈曦借着那股怒火冲出了厨房,左右张望了一下,归海墨却是已经走的没影了,只有青芙和静萱两个女孩子在雪地上踩脚印玩。 一看见沈曦,青芙大老远的就笑着招呼她:“婶婶,你忙完了吗?来和我们玩呀。” 可能是玩热了,青芙小脸红扑扑的,微微有些气喘,光洁的额头上渗着微微的汗珠,看上去可爱极了。 虽然归海墨可恶,可沈曦还不至于拿孩子出气,于是她按下心头的怒火,勉勉强强挤出一个笑容:“你们玩吧,厨房还没收拾完呢。” 两个女孩扭过头去,又争着去踩没有人踏足过的洁白雪地。 经青芙这么一打岔,沈曦的怒气就得到了扼制。 她深吸了一口气,走到雪堆前,抓了一把雪揉成雪球,然后用那冰凉的雪球在脸上冰了冰。冰凉的触感瞬间驱走了心火,沈曦激灵灵的打了个冷战,情绪终于平静了下来。 在静下心来后,沈曦仔细想想前因后果,就觉得是自己太天真了。 自己不是什么出类拨萃的人物,也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更不是什么天之娇女,自己当时就是一个带着儿子的寡妇,堂堂武神怎么可能会看得上自己呢?和霍中溪能在一起,是因为当时的情况很不同。而归海墨则不一样,他没病又没伤,若他想娶妻,是什么样的女人都娶的到的,何必要娶自己这个寡妇?可笑自己还以为自己运气好到逆天,能遇到两个武神,却不知有一个是怀着目的故意接近。 这当真是有史以来最大的笑话。 沈曦正在想的出神,忽然“啪”的一声,脸上一疼一凉。 她抬起头,就看见青芙和静萱笑的前俯后仰的,青芙手中空空,而静萱手中则还攥着个雪球。很显然,发呆中的沈曦被青芙的雪球砸中了。 沈曦二话不二话就弯下腰去,攥了五六个小雪球,然后猛的站起身,向着两个女孩子扔了过去:“天女散花!” 两个女孩子没防备沈曦会突然袭击,想躲已经晚了,一个被雪球砸到了胸前一个被砸在了腰间。 “快还击!”青芙赶紧去抓雪攥雪球,可等她的雪球攥好的时候,才发现沈曦已经跑回了厨房,并且把门还关上了。 “赖皮。”青芙望着厨房小声的嘀咕了一句,然后转过身向静萱道:“萱儿,咱俩玩。”她浑然没有发觉,沈曦的情绪刚刚有些不对劲。 有了委屈,第一反应就是想找自己心爱的人倾诉一下。 沈曦在收拾完厨房后,就想去找霍中溪。可找来找去也没找到,不光是他没在,就连归海墨安庆波和两个男孩也没在,肯定是又出去了。 沈曦无奈,只得悻悻的回房间了。 家里来了这么多人,房子不够,棉被不够,什么都不够。一想到这些,本就心情很差的沈曦更加烦躁,她把找出来的被子往旁边一扔,什么也不想管了,谁爱冻死就冻死,谁爱饿死就饿死,关她什么事! 在炕上呆坐了小半天,沈曦忽听得外面叮叮咣咣的象是有人在砸东西,她正好坐的烦了,就下炕穿鞋,打算去看看。 出来门往西看,却是瞿明雪带来的那队侍卫在光秃秃的菜地上支帐篷,正拿着锤子咣咣的往地里砸铁桩子呢。 沈曦懒得凑这个热闹,正想转身回屋呢,忽听得客房那边瞿明雪的声音传来:“沈姐姐,过来待会儿吧,咱俩说说话。” 见瞿明雪都站到门口了,还一手撩着门帘等她呢,沈曦也不好拒绝,就走了过去。 刚进了屋,沈曦就发现这个房间和上午相比,那简直是天差地别了。 破掉的窗户已经修好了,上面蒙上了一种半透明的纸,既透亮又不透风。黄泥糊的墙看不见了,它被白色的锦缎遮盖住了。露着木头和芦苇的房顶,也用天青色的绸布吊上顶了。炕上更是把沈曦铺的毛皮都弄走了,换上了青色锦缎做成的炕被。炕头上整齐的摆放着两床锦绣棉被和两个精致的瓷枕。 沈曦见人家的炕上那么干净,也不打算讨人嫌,在瞿明雪的“请坐”声中就主动坐在了椅子上:“你这房间变化可真大。” 瞿明雪坐在炕沿上,有点自嘲道:“除了做做这些事,我也做不了别的了。” 这话中似乎还有话,沈曦虽说不是那心明眼亮一点就透的人,但也绝对不是个看不出眉眼高低的傻瓜。 沈曦知道自己现在说的话都可以代表着霍中溪,所以在和别人谈话时,会格外的小心和留心,不会轻易发表任何看法。于是她没有接瞿明雪的话,而是假装左右看看,问道:“安修谨没在家?” 瞿明雪接过宫女端来的茶盅,亲自递给沈曦一杯:“他不是和剑神大人一起出去了吗?” 沈曦接过茶,放在旁边的桌子上道:“谢谢。我不知道他们出去,是不是去打猎了?” “是。”瞿明雪用嘴唇沾了沾茶杯,也不知道喝着茶水了没有,就将茶还给旁边的宫女了,然后她又道:“霍侠那么小,你就放心让剑神大人带出去呀?” 沈曦道:“亲爹带着,有什么不放心的?” 瞿明雪道:“也是,若论对孩子照顾最好的,还得是亲爹娘。剑神大人是个靠得住的男人,你把孩子交给他肯定是放心的。象我家这个,我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放心。” 沈曦道:“安修谨人挺好的,就是玩心重了点,有时候有点孩子气。” 瞿明雪长叹了一口气道:“没有办法,遇上这样的人了,就得受着。我一共生了两个,静萱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刚一生下来就是太子,可惜碰上这么个不中用的爹,唉……” 沈曦劝慰道:“只要孩子健健康康的,那就比什么都强,你看你多有福呀,儿女双全,咱们当爹娘的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孩子吗,只要他们能平安长大,咱们做爹娘的责任也就尽到了。” 瞿明雪眼光流转,眼中似有湿意:“是啊,孩子能平安的活着就好,可我总觉得对不起他。” 沈曦不愿总在这话题上打转,随便转话题道:“这刺绣绣的可真漂亮……” 和瞿明雪说了一会儿话,沈曦推说要做晚饭,就要告辞。瞿明雪却说要和她一起做晚饭,随她去了厨房,两人又一起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 等霍中溪他们回来的时候,天已经有点晚了。沈曦想抓个空和霍中溪说几句话,可他一直和安庆波安修谨归海墨在一起,她连个和他单独相处的机会都没有。 好不容易吃罢了晚饭,沈曦特意翻箱倒柜的找棉被,示意闲散人等可以走了,可惜没人理会她,几个男人仍在高谈阔论。说是高谈阔论,其实是安修谨话最多,安庆波其次,霍中溪偶尔插嘴,归海墨一律嗯嗯嗯。 趁着安修谨喝水的空档,沈曦赶紧说道:“今天人这么多,房子不够住,你们说怎么住呀?” 安修谨率先发言:“能怎么着,以前该怎么住现在就还怎么住呗。后面不还有一间房嘛,你和瞿明雪收拾收拾,归海兄住了不就行了。” 他说的那间房就是沈曦他们刚来时搭的那间木屋,沈曦想都没想就反驳了:“那屋子四处漏风,夏天还能凑合,现在住非得冻出病来不可。” 归海墨也蹦出来了一句:“青芙大了。” 安庆波说道:“那我去住木屋吧,归海兄住客房。” 归海墨用眼皮撩了一眼安修谨,冷冷道:“不去,晚上会睡不着觉。” 安修谨面皮一红,奋起反击道:“哼,你连个妻子都没有,晚上当然要睡不着了!” 归海墨看了看霍中溪,淡淡道:“差点就有了。” 霍中溪二话不说,抬腿就踹。归海墨坐在椅子上用力往后一退,椅子腿擦在地上发出了刺耳的声音。 霍中溪一个箭步跟上,两人又打在了一起,桌子椅子乒乒乓乓乱成一团。 沈曦是真怒了,今天归海墨先惹毛了她,再加上瞿明雪总绕着弯的和她说话,想和霍中溪说说话吧,连个机会都找不着,现在他们竟然还在屋里打架……这种种原因加在一起,让沈曦再也不想给这帮人好言好语了。 她退出房间,去小溪边舀了一盆带着冰茬的凉水,端到房间里,哗的一下就冲着正在打架的两个人泼了过去。 那两个人不愧是武神,反应相当快,霍中溪拎了把椅子抡了个圈,一下子把凉水都反激了回来,而归海墨则在霍中溪拎椅子的一刹那就闪身转到了霍中溪身后,两人身上楞是一滴水也没沾着。 坐在炕沿上的安修谨和安庆波则没这么好运了,霍中溪反激回来的水,有一部分落到了他们身上,两个人的衣服顿时湿成一片。而站在门口的沈曦,由于是站在水的源头方向,大多数的水,都反激回了她这个方向,所以,沈曦顿时被寒冬腊月的冰水浇成了落汤鸡! 沈曦抹了一下脸上的冰水,愤怒的眼光落在呆立在屋地上的两个武神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感冒发烧中,所以更的晚了点。 发烧烧的脑子有点不够用,这一章足足写了半天,自我感觉还是差一点,特别是沈曦和瞿明雪的对话,没写出我要的那种效果来,脑子木的很,连沈曦该如何接话都想不出来了。 今天上来还吓了我一跳,地雷榜前进一大截呀,仔细一看原来遇到大款了,谢谢下雪了2014,也谢谢damao,地雷砸的我病都好了几分。 今天才找到了砸地雷的榜单,现在集中感谢一下所有扔过地雷的同志们。 68 还是安庆波反应快,一见沈曦发怒了,拽了拽呆楞的安修谨,从沈曦旁边轻手轻脚的挤了过去,叔侄俩迅速逃离了案发现场。 霍中溪一看清沈曦那满头冰水的样子,就知道要坏事了,自家娘子虽然平时很随和,但发起火来,那可也是很厉害的。他赶紧拽来布巾,过来给沈曦擦头上脸上的水。 归海墨对沈曦生气的原因心知肚明,见安庆波和安修谨溜走了,只剩自己和这对夫妻共处一室,也觉得自己有点碍眼,趁霍中溪给沈曦擦脸的空,也想从沈曦身边挤过去。 沈曦今天憋了一天的火了,怎么可能轻易放走他,伸出胳膊在门框上一横,也不看他,也不说话。 归海墨不可能从沈曦腋下钻过去,只得用求救的眼光看向霍中溪,霍中溪缓缓的笑了,笑的那个开心,那个幸灾乐祸呀。 归海墨看着霍中溪那小人得志的样子,恨恨的磨了磨牙,不甘不愿道:“以后不打你主意,行吧?” 霍中溪坐地起价:“这哪够呀,对付南边那傻子东边那疯子我还指望着你呢。” 归海墨沉思了一会儿,果断拒绝:“不行。我得再试试,本我初心。” 霍中溪继续给沈曦擦头发,颇为遗憾的说道:“那没办法了,你自己惹的事,自己搞定吧。” 归海墨看看披着一头湿淋淋乱发的沈曦,那明显还没消气的“火辣辣”的眼神,又看了看那又坚定又执着的横在门口的胳膊,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向霍中溪道:“同意。你解释。” 霍中溪拉着沈曦的手,柔声道:“娘子,先让他走吧,我给你说说这疯子的事。” 沈曦虽然生气,但总不会在外人面前给自家相公难堪,于是就收回胳膊,把门口让了出来。 归海墨赶紧走了出去,不过临走前他看霍中溪的眼神,却是有点不怀好意。 霍中溪没空理他,赶紧给沈曦找衣服,让她把湿衣服换下来。 那一盆子冰茬水实在是太凉了,沈曦还是被浇在了头上,更是冷的直哆嗦。霍中溪半抱着她,给她换上干衣服,然后将手贴在了沈曦的头顶上,嘱咐沈曦道:“你别动,我运内力帮你把头发弄干了,不然你非得生病不可。” 沈曦听话的偎在他怀里,一动不敢动,没过一会儿,就感觉头皮上热了起来,暖洋洋的好象放了一个热水袋在头上一样。 霍中溪小心的控制着内力,不一会儿就帮沈曦把头发烘干了,怕妻子体内积了寒气,还用内力在她体内循环了两圈。 有了相公大人出手,沈曦身上一点也不冷了,鼻尖上还冒出了星星点点的汗珠。 “这个内力还真好用。”沈曦羡慕极了,有了内力,那就是拥有了烘干机呀,沈曦决定从明天起,洗过的衣服不晒了,反正也晒不干,就让这人体烘干机用内力烘了。 霍中溪还不知道妻子已经把算盘打在他头上了,他现在一心想着怎么让自家娘子把刚才这事给揭过去。刚才抵着妻子的肌肤输内力,一摸到妻子柔滑的肌肤,他就有主意了。每次和自己亲密的时候,妻子总是热情又投入,什么事都不会去想。于是打了歪主意的剑神大人把手伸进了妻子的衣服里,对着妻子敏感的胸部抚摸挑逗。 沈曦自然也觉出了霍中溪的手不太老实,若是平时她也就半推半就了,可今天么,一来家里有那么多人,大家也都还没睡呢,行房事多有不便。二来她心中的疑问实在是太多了,急于让霍中溪给她解惑,所以她果断的按住霍中溪的手,追问道:“归海墨到底是怎么回事,赶紧从实招来。” 霍中溪的手仍是锲而不舍的在沈曦身上游走,慢慢说道:“这家伙的事说起来很长,你就记住一条就够了,他虽然是西岳的武神,可他无时无刻不想着灭掉西岳,但是碍于誓言,他又不得对西岳正面出手,所以这几年,他一直在想各种方法让我先出手进攻西岳。” 这个理由……还真是让沈曦大出意外。 身为一个国家的守护神,却总想着要灭了这个国家,归海墨,可真是好矛盾的一个人! 沈曦刚要再问归海墨的事情,霍中溪却又转了话题:“你要小心点瞿……”刚说到这里,忽然听到外面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喊道:“婶婶,你睡了吗?” 沈曦赶紧推开霍中溪,整了整衣服答应道:“没呢。是青芙吧,有事吗?” 小青芙推门而入,后面紧跟着归海墨。 沈曦只瞟了归海墨一眼,就觉得他似乎和平时不一样,眼睛中似乎多了一点笑意。 刚才还在霍中溪这里吃了个大亏,他有什么可高兴的呀? 莫不是灯下看人,看的不太真切,自己看错了? 沈曦懒得理那个矛盾综合体,就把精力全放在了青芙身上,柔声问道:“青芙,这么晚找婶婶有什么事呀?” 青芙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婶婶,我能和你一起睡吗?我已经大了,不能和爹爹在一个房间里睡了。爹爹说可以让霍叔叔和他一起凑合几天。” 啊? 沈曦这才明白,为什么归海墨刚才吃了亏现在还会笑了,原来这家伙还有这损招等着呢! 沈曦下意识的抬头去看霍中溪,果然就见霍中溪黑了一张脸,看起来若不是碍于小青芙在场,肯定又打起来了。 沈曦还不知道如何回答,忽听得门外又有脚步声传来,然后安修谨那大嗓门在外面喊道:“孙子,你没睡呢吧?我进来了啊。”话未完,人已经进屋了,他的后面,竟然还跟着抱着小枕头的安静萱。 霍中溪冷冷的看着他,一言不发。 安修谨也不管他答不答话,扭过头去和小静莹道:“闺女,今晚你就和青芙还有你伯母在这个房间睡了,晚上要听话,不许捣乱,听到没?” 小静莹乖巧的点头。 安修谨嘱咐完了女儿,向沈曦道:“一听说青芙要来和你睡,她也非得要来。嫂子,孩子就麻烦你了。”说完了,他潇洒的转身就走了。 沈曦……无语了。 霍中溪冷着一张脸,拎起归海墨的衣领,就把他拽出去了。 沈曦追到门边喊:“你去哪睡呀,不拿床被子呀?” “不用。”两个字刚落,那两人已经打起来了,叮叮当当武器碰撞声象炒豆子一样密集。 沈曦又喊了一声:“别用武器了,还让人睡不睡觉了。” 声音马上消失,战场由兵器战改为肉博战。 沈曦懒得理他俩,缩头关门。 回到房间里,青芙正给小静萱往下摘头上的首饰呢,沈曦就拿出新被子,赶紧给两个小姑娘铺床。铺完床上,又去厨房舀来热水,让姑娘们洗脸洗脚。等都弄完了,沈曦出去泼水的时候又看了一眼外面,见院中已经没有那两人的影子了,想来是打到别处去了。 两个武神在一起肯定出不了什么危险,沈曦又去看了一眼小霍侠和郑家清,这才放心的关门睡觉去了。 两个小姑娘白天都赶路来着,自然是累了,只说了一会儿话,就都睡着了。 第二天清早,沈曦就起床去做饭,刚推开房间的门,就见霍中溪木头桩子似的正杵在门口,紧紧的抿着嘴唇,一脸的不悦。 沈曦见侍卫那边也有人起来了,不想让人说闲话,就将他扯进了厨房。 刚一进入厨房,霍中溪就将她狠狠的搂进了怀里,力道大的让沈曦呼吸都有点困难了。 沈曦伸手去摸霍中溪那张冷脸,柔声问道:“怎么一大早就在门外站着?昨晚你在哪睡的?” 霍中溪把头埋在沈曦的肩膀上,低低道:“我讨厌他们住在这里。” 沈曦笑道:“忍耐几天吧,他们总会走的。” 霍中溪一脸的不耐烦:“尤其讨厌归海墨。” 看来归海墨昨晚那损招,确实惹怒了他。沈曦虽说也想和霍中溪睡在一个房间里,可她总不能将两个小姑娘赶走吧,只得安抚他道:“以后你别理他,晚上和儿子睡去吧。” 霍中溪不再出声,只是搂着沈曦仍不放。 沈曦道:“你去看看儿子和小清起床了没,练武的时间该到啦。我现在就做饭,你想吃什么?” 霍中溪只得放开沈曦,看沈曦点柴烧水。 沈曦一边往灶膛里添柴,一边唠叨道:“这么多人吃饭,米肯定不够,要不让庆波再跑一趟?你和归海墨也去吧,米还能多弄几袋。” 霍中溪道:“让瞿明雪那帮子侍卫去。” 沈曦眼睛一亮:“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那么多人肯定运的粮食也多呀。相公,还是你脑子转的快。” 沈曦的恭维让霍中溪很受用,他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一点。 一想到让侍卫去买东西,沈曦脑中就开始琢磨要买什么,想着想着,她忽然就想起来森林的初衷了,赶紧向霍中溪道:“哎,你不是说要带我和儿子去祭拜你师傅吗?这半年净瞎忙了,我竟然把这事忘了。” 霍中溪道:“我没忘。我的剑意还没彻底圆满,等我悟透了,咱们再去。” “上坟和你剑意不剑意的有什么关系,我让他们帮我买点黄纸什么的,咱们去烧烧就行了。” “烧黄纸干吗?”霍中溪一脸的不解。 沈曦横了他一眼:“上坟不烧纸那还叫上坟哪?这黄纸一烧,在那边就变成钱了,你师傅就有钱花了。” 霍中溪对此行为不屑一顿:“师傅武功那么高,到哪都缺不了钱。我把悟到的剑意在他坟前演练一下,他肯定更高兴。” 不是一个境界的人,说话根本不靠拢,沈曦决定结束这鸡同鸭讲的谈话:“你悟你的剑意,我烧我的黄纸,谁也别管谁。” 霍中溪见妻子决定了,也就没再吭声。 水烧热了,沈曦舀了一盆洗脸水,向霍中溪道:“来,先洗脸。” 霍中溪往洗脸盆前一站,向沈曦道:“你给我洗。” 沈曦扑哧就笑了,这个家伙,这是在向自己撒娇吗? “儿子都不用我给他洗脸了,你还要。”沈曦一边笑着,一边挽起袖子,帮相公大人洗脸。 既然相公大人傲娇了,沈曦自然得配合,给他洗脸的动作是无比轻柔。洗完了脸,拽过布巾帮他擦干净,又主动去帮他洗手。 霍中溪在妻子的温柔中,那一肚子气总算是消下去了。看着妻子正在认真帮他洗手,他不由低下头去,在妻子的头发上轻轻吻了一下。沈曦抬起头,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 帮他洗完手脸,沈曦又拿来自制的牙刷和牙粉,让霍中溪刷牙。 说是牙刷,其实是用动物的鬃毛做的,牙粉是用盐和秋天采的薄荷等药材磨成的粉混合在一起的。肯定不如后世的牙膏好用,但也能凑合用。 霍中溪刷完了牙,沈曦拿起梳子,帮他梳头发。一边梳,一边和霍中溪说闲话:“头发有点脏了,今天晚上得洗洗了。以后少往树林子里钻,那样头发脏的快……” 屋中一暗,有人站在门口挡住了光线。 沈曦回头一看,却是瞿明雪穿着一身简便的衣服到厨房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筱茶倚雪的认真评论,好长时间没碰到这么认真的读者了,非常感谢。 今天保底两更,能否三更,取决于同志们的热情了,多留言,多回复,我就多更,这几天这文的里气氛不高呀~ 69 一见沈曦和霍中溪在呢,瞿明雪看似吃了一惊,不过她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微微笑道,“剑神大人早,沈姐姐早。” 霍中溪没有答理她,沈曦只得向她笑了笑,“怎么不多睡会儿,天还早着呢。” 瞿明雪道,“我想着让沈姐姐休息几天,特意起了个大早来做早饭了。剑神大人喜欢吃什么,我手艺不错的。” 霍中溪看都没看她,冷冷道,“我喜欢我娘子做的。” 瞿明雪噎住了,不过她立刻又笑道:“我做的也很好吃,剑神大人一会儿可以尝尝。” 见沈曦给他梳完头发了,霍中溪站起身就往外走,那拒人千里之外的神情很明显。 瞿明雪不敢挡他的路,赶紧侧身把门口让出来了。 沈曦瞥见霍中溪的衣袖后面似乎被划破了,追到门口喊道:“别走太远,你的衣袖破了,一会儿回来换衣服。” 霍中溪嗯了一声,径自往霍侠和郑家清的房间去了。 瞿明雪见霍中溪走了,轻轻的呼了一口气,向沈曦道:“剑神大人这么严厉,沈姐姐你不怕吗?” 沈曦心道自己相公有什么怕的,何况霍中溪在自己面前和在别人面前根本不一样,在自己面前是有问必答,温柔的很,对外人的时候才惜字如金,冰冰冷冷的呢。不过这话她自然不能告诉瞿明雪,她只是轻描淡写道:“还好还好。”然后迅速转移话题:“静萱大概是累着了,昨晚睡的很好,一晚上都没醒。” 一听沈曦提起女儿,瞿明雪就笑了:“在森林里走了这么多天的路,吃不好睡不好的,肯定累了。” 两人开始动手做早饭,瞿明雪继续问道:“青芙她俩睡觉前没有烦你吧?” 沈曦道:“没有,女孩子就是乖,两个安安静静的躺在被窝中说话,一点也不吵,比男孩强太多了。” 瞿明雪道:“就是。我家安子苑就就淘气多了,从小到大就没让我省过心。” 安子苑,应该是她那个大儿子吧。 沈曦接口道:“嗯,我家霍侠也是,净淘那些你想不到气。” 瞿明雪叹道:“你家霍侠是个有福的,有剑神大人这么个争气的爹,我家安子苑命就不好,碰上我这么个不和孩子亲近的娘,还有那么个把皇位说扔就扔的爹。沈姐姐,你说他长大后会不会埋怨我们啊?” 沈曦也不是那心思不灵的主,自然听出了瞿明雪这话中的意思,她连头都没抬,假装没听懂,淡淡笑道:“你家安子苑可比我们霍侠命好,霍侠从在娘胎里就开始跟着我受苦,不瞒你说,我怀着他的时候,连乞丐都不如。都八个多月了,我大着个肚子还天天做豆腐卖豆腐呢。” 沈曦也聪明了,你说苦,我就说更苦,反正瞿明雪一个皇后,再怎么苦怎么难,也比不过自己一个在荒乱中逃出来的人。 于是整个早晨,沈曦就给瞿明雪说那场战乱在民间造成的危害,当然是怎么惨怎么说,让瞿明雪连插嘴的余地都没有。 两人将早饭做好,照样是摆成两桌。 沈曦趁着人还没齐呢,就拿了一身干净衣服,带霍中溪去儿子房间给他换上了。换完后,又仔细察看了一番,见都打理整齐干净了,两人这才去吃饭。 霍中溪刚坐下,归海墨就来了,他二话不说就坐到霍中溪身边,两人目光一对,又开始用眼光杀来杀去。 瞿明雪正好端着菜进来,看到两大武神坐在一起,笑吟吟道:“归海大人,说句不中听的话,你还是早点娶个妻子吧。你看我们剑神大人被沈姐姐打理的多干净啊,他的衣袖破了个口子,我们沈姐姐立刻就给他换了身新的。你看你,没有个女人打点,和我们剑神大人比可是落了下乘。” 沈曦抬头看了看归海墨,脸干干净净的,头发整整齐齐的,衣服也不是昨天那身,虽说不是全新,但这衣服不管是质量还是做工,都比霍中溪的强呀。 瞿明雪这话…… 霍中溪连看都没看她,低着头不知在看什么,反正这话也不是对他说的。 归海墨本来就不是话多的人,也就是在同等身份的霍中溪面前还能多说几句,对别人,他很干脆的选择了无视。 见自己说了一句话,两个武神都没答理她,瞿明雪脸上就有点挂不住了,沈曦刚想说句话给她解解围,恰巧小青芙进来了。 青芙披散着头发,手中拿着把小梳子,走到归海墨跟前:“爹爹,帮我梳头。” 当着外人的面,归海墨大概不想表现的这么儿女情长,于是说道:“找你婶婶。” 沈曦也不想气氛这么僵,于是招呼青芙道:“青芙过来,婶婶给你梳个最漂亮的发型,好不好?” “好。”青芙来到了沈曦这边,将梳子递给沈曦,背对着沈曦站好。 沈曦特别喜欢八七神雕里俏黄蓉的发型,觉得那发型又活泼又俏皮,正适合小姑娘用,而且梳起来也不费劲,于是就按着记忆简化了一番,帮小青芙梳了个和黄蓉差不多的发型。梳完后,小青芙掏出一面小铜镜照了照,大概自己也觉得漂亮,于是抱着沈曦一个劲的撒娇:“婶婶,你的手可真巧,青芙最喜欢婶婶了。” 沈曦看着漂亮的小青芙,笑眯眯道:“是青芙长的漂亮,婶婶这是锦上添花。” 两人正在温馨互夸,忽听得瞿明雪道:“青芙性子随和,和沈姐姐倒是挺象的,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亲母女呢,沈姐姐这么喜欢青芙,不如让青芙认你当个干娘。” 沈曦、霍中溪和归海墨的关系本就有点扑朔迷离,她却还要说沈曦和青芙象母女,这么说,是无心的还是有意的呀? 她这话一说完,霍中溪和归海墨总算都把目光投到她身上了,两大剑神的眼神杀伤力瞿明雪大概是有点承受不住,她强装镇定道:“我去叫皇叔和修谨来吃饭了。”说完退场了。 沈曦心中实在拿捏不住瞿明雪这到底是想干什么,这在宫廷斗争中成长起来的战士,思维到底如何发散,她这个普通老百姓是琢磨不准啊。 倒是霍中溪终于开口了,向归海墨道:“我是靠不住了,看来是指望你了。” 归海墨似乎是明白霍中溪在说什么,淡淡道:“中岳的事,我不插手。” 两人默契的不再说话,而是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沈曦将两人的话听在心里,也开动了脑筋,细想瞿明雪所作所为所蕴含的深意。 说实话,沈曦过简单日子过惯了,她懒得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自己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不比什么强呀。 瞿明雪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反正有霍中溪和归海墨在这里,她也翻不了天,自己还是管好自己家人的衣食住行就算了。 吃完饭,霍中溪、归海墨和安庆波带着小霍侠和郑家清不知去哪了。 沈曦琢磨了一大堆要买的东西,就去找瞿明雪了,这一次她没和瞿明雪说什么废话,直接要求让她的侍卫回去小镇买东西。对于这点小要求,瞿明雪自然没有拒绝,在沈曦交待清买什么后,就让那队侍卫出发了。而让沈曦感到奇怪的是,她一并连那四个宫女都打发走了。 沈曦懒得理她的烂事,推说洗衣服,就回自己房间了。 大队的侍卫走了,家里还剩下沈曦一家四口、安修谨一家三口、归海墨父女俩和孤家寡人的安庆波。 下午的时候,大家商量着对房子重新分配了一下。 沈曦一家四口人仍是照旧,沈曦和霍中溪一个房间,小霍侠和郑家清一个房间。 安修谨夫妻一个房间,在他们隔壁是两个小姑娘的闺房。 而归海墨和安庆波这两个大人,被分配到去住破木屋,鉴于那个房子漏风,沈曦让男人们下午停止练武,砍了不少木板,在木屋外面又加了两层木板,这个破木屋就勉强能住人了。 晚上的时候,大家都去休息了,沈曦和霍中溪也回了房间。 两人洗漱一番,上床睡觉。 先柔情蜜意的恩爱了一番,事毕后沈曦精神还不错,想起白天的事,她问霍中溪道:“瞿明雪是怎么回事,今个儿我怎么觉得她有点不寻常呀。” 霍中溪用手指梳理着沈曦的长发道:“她的意图很明显,就是看看能不能借你的枕边风让我改变主意,再帮安修谨或她儿子夺回皇位,现在看见归海墨了,就再试试能不能搭上归海墨这条线。” 沈曦其实已经猜到了瞿明雪的意图,毕竟她曾是一国的皇后,天天跑来和她一起下厨,若说没有企图那是不可能的,何况她还一而再再而三的说她儿子怎么样。 事情已经到这个份上了,霍中溪把安修慎扶上皇位,安修慎也干的不错,再把他拉下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她这心可是白费了。 不过一想起刚来那天瞿明雪的声泪俱下,沈曦又觉得她有点可怜,于是说道:“她也不容易,安修谨对她那么不好,她还来这么苦寒的地方找安修谨,也算有情有义了。”说着,就将瞿明雪在空屋子里哭的那事告诉了霍中溪。 霍中溪在沈曦额头上亲了一下,才说道:“她的话你也信。我问你,安修谨是不是她的人抓回来的?” 沈曦点头,安修谨确实是被瞿明雪的人抓回来的。 霍中溪又道:“那群侍卫从进了院子后,就没人离开过,那么抓安修谨的人,肯定是瞿明雪临来前就安排好的。因为她知道,安修谨一看到就会逃跑。她心知肚明安修谨已经逃跑了,她还说了那席话,你说她那席话是说给谁听的?” 沈曦虽然不愿承认,但事实证明,自己还是太嫩了点,只当瞿明雪可怜,安修谨可恨,却没想到这是瞿明雪在博取她的同情。 霍中溪嘱咐沈曦道:“瞿明雪从小就活在阴谋诡计中,她做任何事都有用意,你千万别离她太近了。” 沈曦寻思了一大会儿才道:“那今天她那番话,岂不是得罪了你?” 霍中溪道:“她是想试探归海墨呢,看归海墨有没有可能和她站到她那一边去。” 想想这乱七八糟的事,沈曦不禁又有些烦了:“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走,看见他们我脑袋都疼,还是咱们一家三口好。” 霍中溪安抚她道:“归海墨很快就要走了。瞿明雪也待不了很长时间,等侍卫回来,她肯定也得走。” 这两个麻烦人物要走了? 这是沈曦这两天来听到的最舒心的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霍中溪的性格,在妻子面前比较好说话,因为第一次见面他解释的简单,被沈曦拍了两巴掌。所以在给沈曦解释事情的时候,他就不得不话多了。其实我倒想让他话少点,可惜他要解释的事情太多了,若说不清楚,我又怕有人说这文的漏洞太多。其实这两章已经表现出来了,他在人前话不多。还有归海墨,在霍中溪面前话就比在别人面前说的多,因为他们处在同一个境界上,肯定会共同语言比较多。 70 对于霍中溪的话,沈曦一向是当做“圣旨”来听的,因为他在人前话不多,但说话从不无的放矢,准确率还是很高的。 可惜这一次,他就说对了一半,确切的说是连一半都没有。 归海墨走了,他说对了,可瞿明雪没有走,这一条他猜错了。 之所以说他的正确率连一半都没有,是因为归海墨虽然走了,可他把青芙留在了这里。 归海墨临走前,特意找到了沈曦,要和沈曦好好聊聊。 沈曦其实并不是太怨恨归海墨,因为她并没有对归海墨付出感情,归海墨对她的伤害,是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的。 不过,当归海墨真诚的说出“对不起”这三个字时,沈曦还是觉得自己心里还是舒服了很多,就好象堵了好久的水渠忽然变通畅了一样。 面对着即将离去的归海墨,她问出了困扰她好几天的问题:“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归海墨回答只有两句话: “第一次,偶遇。” “你送青芙东西,青芙要去赶海,我派人查了你。” 这一查不要紧,却查出来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剑神娘子。 为了他灭掉西岳的计划,他决定娶霍中溪的妻子,逼霍中溪对西岳出手。 被无辜利用的沈曦只觉得满脑门黑线,不过她仍是饶有趣味的问道:“若我真答应嫁给你,你怎么办?” 归海墨不假思索道:“娶了。你对青芙很好。” 沈曦象看外星人一样看着眼前这个总是冷傲凌人的男子,觉得他神经似乎有点不正常:“我看你对这事也没太积极,若只想逼我相公出手,你直接带走我就是了,何必总辛苦往上渔村跑呢?”有什么能比强取豪夺更直接,更有效呢? 归海墨许久未言,过了好大一会儿,那几乎没笑过的脸忽然如解冻的冰河一样,露出了一个淡淡的微笑,他轻声说道:“你对青芙很好,对我很好,我们都喜欢,那样的生活。” 留下了一个完美的笑容,一句他所说过的最长的话,归海墨就在这个寒风刺骨的深冬里,离开了沈曦的家,离开了森林。 对于爹爹的离去,青芙始终保持着沉默,归海墨临走前,应该是和她沟通过了,小姑娘很坚强的看着爹爹走了,在爹爹的背影消失在林海后,泪水攸然滑落。 沈曦看着那个无声哭泣的孩子,心疼到无以复加,她使出浑身解数,想让小姑娘高兴起来,可青芙还是一天天沉默了下去。直到有一天,和她同龄也同样是没有爹娘在身边的郑家清和她玩了一天,教她在地上画爹爹的画,画家乡的画,这才让青芙对爹爹的思念得到了渲泄,人也慢慢的精神了起来,逐渐的和郑家清安静萱也玩到一起了。 青芙对归海墨的不舍,让沈曦又想了同样是离家的郑家清,虽然说郑家清是自愿来给剑神当徒弟的,不知是他没有当沈曦的面哭过的原因,还是他适应良好的原因,沈曦觉得他似乎从没有让自己为他操过心,自己也没有给过他过多的关心和照顾。自己给予他的,就是让他吃饱,让他穿暖,在感情方面,自己还从未去了解十岁男孩的心理。 有了青芙这个警示,沈曦对孩子更加亲热了,不管是自己生的霍侠还是收来的徒弟郑家清,还是寄居在这里的青芙,沈曦都给予了他们最大的照顾,一个独属于母亲的真正照顾。 归海墨走后,瞿明雪也安静了下来。 她不再有意无意的和霍中溪套近乎,也不再开口闭口说她的儿子了,而是开始象沈曦一样,去尝试着做一个贤妻良母。 每天她和沈曦干着一样的活,做一天三顿饭,收拾打扫房间,帮丈夫孩子洗衣服,有空的时候,她还教沈曦刺绣,教沈曦裁剪当下时兴的衣服,教沈曦做好多宫样点心…… 就如同她曾说过的一样,她会的东西确实相当的多,而且不仅仅是停留在肤浅的了解上,而是真正的精通此道。就比如做饭,沈曦家里其实有的食材并不多,她带来的食材也不多,但她总能用这些有限的东西,做出美味可口的点心来,这让沈曦不得不佩服她。 在教沈曦的同时,她也在从沈曦身上汲取着东西,比如对丈夫的关心,对孩子的爱护,对困苦的适应,对生活的豁达…… 对安静萱,她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爱,只要有女儿在的地方,她的眼光就没有从她身上移开过。对安修谨,她也不再埋怨他让出皇位的举动了,甚至对那些宫廷生活也闭口不提了,她面对安修谨时,不再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了,而是象沈曦一样,对自己的丈夫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她还用带来的衣料,给丈夫和女儿一人裁了一身衣服,也不用沈曦帮忙,花了好几天时间,自己亲手做了出来。给丈夫的衣服沉稳大气,给女儿的衣服,极尽华美。 当安修谨穿着她做的衣服出来显摆时,脸上那高兴的笑容是真正发自内心的。 沈曦很喜欢这样的瞿明雪,她不矫情,也不拿乔,从不掩饰自己的无知,也从不夸大自己的本领。很干脆,很利落,说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从不拖泥带水。 沈曦觉得这样的瞿明雪,是很容易让人喜欢上她的。不仅是自己对她有好感了,就连一向避她如虎的安修谨也开始围着她打转了,有好几次,沈曦看到安修谨在微笑着着做衣服的瞿明雪,那眼中,满满的全是柔情。 其实,安修谨,一直都是喜欢她的吧? 只是以前的瞿明雪,在为自己撑起一片高贵天空的同时,也将安修谨的爱情彻底隔离开了。 而安修谨,就将这份无望的感情隐藏在他疯疯癫癫的举止背后,留下了畏缩与恐惧在外面。 沈曦喜欢这样的瞿明雪,每当沈曦向霍中溪表达自己的喜欢之情时,霍中溪都会不屑一顾,他眼中的讽刺,从来都没有消失过。 沈曦总觉得霍中溪似乎对瞿明雪有偏见,她觉得瞿明雪正在慢慢抛弃着过往,是想安心和安修谨过日子了。 有时闲聊的时候,沈曦总会对瞿明雪说: “日子是越过越好的,有儿有女有一个不错的男人,这样就挺美满的。” “有时间把你儿子也接过来吧,森林里虽然苦一点,但一家人能团聚在一起,比什么都强。” “安修谨多疼你呀,今天还下厨要亲手给你做顿饭呢,虽然饭烧糊了,但好歹也是他对你的心不是?” 每当沈曦说这些的时候,瞿明雪都会很温柔的笑,眼光一直追逐着女儿和丈夫。 当沈曦以为瞿明雪放下了荣华富贵,能与丈夫儿女相守一生时,瞿明雪的侍卫们回来了。在他们回来的第二天清早,瞿明雪身着盛装,前来与沈曦告辞了。 “沈姐姐,这些日子多承你的照顾,明雪谢谢你了。” 沈曦惊愕的看着眼前这个华丽的贵妇人,有些不知所措。 她心头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安修谨该怎么办? 沈曦心慌意乱的四处张望,却始终没有发现安修谨的身影。 瞿明雪将沈曦的反应尽收眼底,她轻轻笑道:“沈姐姐不用找了,修谨还没醒呢。” 沈曦连忙问道:“你要走?” 瞿明雪点点头:“来的时间不短了,我也该回去了?” 沈曦脱口而出:“那安修谨怎么办?” “那就劳烦沈姐姐照顾他们父女俩了。”瞿明雪的声音很坚定,显现出了这个决定,并不是仓促间随口而出的,而是经过慎重的考虑的。 “你连静萱也不带了?”沈曦看了看安静萱的房间,看到的是挡的严严实实的窗帘。 瞿明雪顺着沈曦的眼光看去,眼中闪过一线柔情,不过她随即又坚定了自己的念头,平静的说道:“她在这里还安全一点。” 沈曦想起安修谨那充满柔情的微笑,不由有些愤怒了,她向瞿明雪大声吼道:“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有什么好的,值得你拿安修谨去换吗?” 瞿明雪没有恼怒于沈曦的无理,看了一眼安修谨的房间,她静静道:“有些船,上去就下不来了。有些事,必须有人要去做。修谨不是当皇帝的料,这我是知道的,可为了儿子,我不得不搏一搏。他的位子在他父亲手中丢掉了,我必须要帮他拿回来。” 听出她语气中的坚定,沈曦知道自己说什么也不济于事,不过她仍是奋力说道:“哪怕是搭上你们母子的性命,也要去吗?” 瞿明雪毫不犹豫道:“就是丢了性命,我也要去。这是子苑的选择,也是我爱子苑的方式。” 沈曦喃喃道:“折腾什么,有那个劲,好好过日子,不行吗?” 瞿明雪深深的向沈曦行了一个礼,郑重说道:“沈姐姐,他们父女俩就拜托你了,明雪在这里谢谢你了。” 说完这些话,她毫不留恋的上了轿子。 在这路滑冰凝的冬季凌晨,瞿明雪的轿子,渐渐消失在了森林中,留给沈曦的,是淡淡的胭脂香味。 沈曦呆呆的站在院子里,直到轿子消失好久了,她的脚步仍没有挪动半分。她有点不明白,为了那个高高在上的位子,真的值得用命去搏吗?真得值得扔下自己心爱的人吗?哪怕将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弄的伤痕累累,也值吗? 在沈曦正发呆的时候,霍中溪从屋子里出来了,他站到沈曦面前,将沈曦冻的冰凉的手放到手心里暖着,问她道:“她都走了,你还傻站在这里干什么呢?” 沈曦叹了口气道:“我还以为她想通了呢,没想到她还是走了。” 霍中溪这次倒难得的没有讥讽瞿明雪,只是说了一句:“她从来没有放弃过那个目标,只不过她换了一种比较聪明的方式罢了,其实她成功了。” 沈曦惊道:“你决定帮她推翻安修慎?你们什么时候谈过话了?” 霍中溪道:“我们没说过一句话。但她确定了我不会回去帮安修慎,这就是她的成功。” 沈曦想了想,有点不明白,只得再追问一句:“他们真的打起来,你真的不去帮安修慎吗?” 霍中溪道:“我真不去。一是我不会轻易离开你们母子,二是安修慎若连这个本事都没有,这个皇帝当不当也没什么意思。” 两人正在说话,忽听得安修谨在房间里叫道:“娘子,我今天不穿你放在枕头边上的衣服行吗?你给我找找那身旧的,你不是说想吃五香兔肉吗,我去给你捉几只兔子去。” 沈曦低声道:“麻烦事来了,这安修谨怎么办呀?” 霍中溪道:“直说呗,这事还能瞒得住吗?” 门咯吱一下开了,安修谨用被子包的严严实实的,只露了一个脑袋出来,笑眯眯的向霍中溪喊道:“孙子,看见我娘子了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三更送到,我总算没有失信。 好困好困,睡觉去啦,大家看完了也早点休息,熬夜催人老呀~ 71 沈曦看见安修谨笑的那样甜蜜,实在不忍心告诉他这个伤心的事实,她伸出手去捅了捅霍中溪,霍中溪只得当了那只出头鸟,“她走了。” 安修谨似乎对这件事情并不意外,他淡淡的“哦”了一声,就将脑袋缩回去了,门也轻轻的关上了。 沈曦着急道,“他不会出什么事吧,” 霍中溪难道的露出了一丝怜悯,“他知道他这些日子是活在梦里,迟早是要醒的。” 沈曦低声道,“那个位子有什么好的,用得着花这么大的代价去争取吗,一家子幸幸福福的过日子,不好吗?安修慎又没有对他们斩尽杀绝。” “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喜欢平淡的日子的。”霍中溪用这一句话,结束了关于瞿明雪的谈话。 安静萱在知道瞿明雪走了以后,倒是表现出了难得的坚强,她没有哭也没有闹,而是乖巧的去了安修谨房中,把安修谨拉来吃早饭。 安修谨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伤心,只是在饭桌上,对女儿格外的照顾,给女儿盛饭挟菜,这似乎是他第一次这样做。 由于瞿明雪的离去,饭桌上格外的沉默,除了吃饭的咀嚼声,再也听不到其他的任何声响。 吃罢早饭,霍中溪又带安庆波、郑家清和小霍侠去练武了,青芙也拉着安静萱出去玩耍了,只剩下安修谨和沈曦在屋里。 沈曦把侍卫们买来的黄纸拿出来,剪纸钱叠元宝,预备上坟的时候用。 安修谨则坐在椅子上,不知在想什么。 两个人明明相爱,为什么就不能在一起呢?其实这若换成沈曦在瞿明雪的位置,沈曦会二话不说就带了儿女来找安修谨,有什么比儿女平安健康的长大更重要? 沈曦叹了一口气道:“你要是不想她回去,就把她追回来呀。” “嗯?”安修谨想心事想的太入神了,被沈曦突然间的说话吓了一大跳,他在明白沈曦问的话后,难得平静的说道:“没用的,她决定的事,谁也管不了。” 叠了一个元宝放到旁边,沈曦又拿起一张黄纸,开始折折叠叠:“那你不担心她吗,还有你们儿子。” 安修谨惨然一笑,连说话都变了腔调:“我不担心,她们必死无疑,我准备替她们收尸就行了。” 沈曦被他这话吓了一跳,手一哆嗦,就连手中的黄纸都撕破了,她心神不定道:“那你还不去找她们,把她们拉回来。” 安修谨用手捂住了眼睛,指间有泪流了出来,他呜呜咽咽着说道:“我不能去,我去了,事情就更大了。我不想逼修慎,修慎是个好弟弟,是个好皇帝,我不能让他背负起杀兄弑兄的千古罪名。” 沈曦一直以为安修谨疯疯癫癫的有点小白,现在看来,他看问题,其实看的很透彻,而且对于安修慎这个弟弟,他是发自真心的来维护的。 “父皇子嗣不多,一共就有我和修慎两个儿子。修慎从小就聪明,我总是傻乎乎的,可修慎从没欺负过我,他和我这个傻哥哥一直很亲密,我们一起吃一起住一起玩,好的象一个人一样,我们是兄弟,是真正的亲兄弟! 当皇上要处理好多事,可许许多多的事情我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也看不懂那酸兮兮的奏折上写的是什么。朝堂上总有人吵来吵去,也不知他们在吵什么。后来瞿明雪让我把奏折拿进后宫,她天天帮我处理那些事情,再后来她在朝堂上垂了个帘子,开始和我一起上朝。 直到有一天,我在朝堂上没有看见修慎,下朝后我随口问小宁子,说修慎怎么没去上朝呀,小宁子是从小陪我一起长大的贴身太监,他告诉我,修慎被皇后挑了几处错,罚在家里闭门思过。 我让小宁子陪我去找修慎,可怜我的一个皇帝,竟然连修慎的王府都没进去,因为外面围着整整一圈的侍卫,说没有皇后的命令,任何人不能进入。到那时我才知道,我的皇位已经被瞿明雪架空了,而我的弟弟,正危在旦夕。 那天我在街上转了很久,不知怎么就转到剑神山上去了,当看到霍中溪的时候,我就有了主意。我要保护我的弟弟,我不能让瞿明雪把他杀了,所以我写了让位诏书,把皇位让给了弟弟,还求霍中溪把弟弟平安送到皇位上,然后把我带走。 瞿明雪一直在恨我,恨我把皇位让给修慎,可她没想过,是她想害修慎在前面的,我只是想保护我弟弟!” 提及过往,说到瞿明雪要害安修慎的时候,安修谨哭了,哭的很伤心,他手指缝中的泪水,就如同沈曦家旁边那条小溪一样,始终流不尽。 沈曦没想到,瞿明雪会有那么风光的过往,怪不得她一直放不下手中的权力,原来再进一步,她就可以成为武则天。沈曦也没有想到,安修谨会如此的决断,当发现弟弟可能会被害死时,他竟然连皇位都可以抛出去。 安修谨抹了抹脸上的泪,强自平静道:“我和瞿明雪自幼订婚,父皇总开玩笑,说修谨,我给你找了个可爱的小媳妇,你想不想见她呀。那时候小,不知道什么是小媳妇,只知道她以后会是我的人。我傻乎乎的带着小宁子溜出宫,去爬她家的墙,去偷看我的小媳妇。小宁子武功很好,顺利的带我溜进了瞿府,第一次看见她,她正在花树下绣花,好美好美。我回去和父皇说,我喜欢我的小媳妇,父皇听了哈哈大笑。 后来我就总溜去偷看她,每次看到她学这个学那个,都会觉得她很厉害,和弟弟一样厉害,我好喜欢这个小媳妇。后来我们慢慢长大了,父皇说我可以娶她了,我欢喜疯了,让他立刻就写了圣旨,派人去传旨。我好高兴,就又叫了小宁子去偷偷看她。 那天天气很好,我们刚爬上她院子里的墙头,就听到有人在又哭又叫的,我探出头去一看,心顿时就凉了。院子里跪着一个十来岁的小丫环,我的小媳妇就坐在她面前,拿着一根簪子,正在刺那个丫环的小手。那个丫环不住的求饶,她连脸色都没改,就那么一下一下的,一直刺一直刺……我现在想起来,仍是觉得害怕,她怎么就那么心狠呢,那个丫环血都流了一地,她竟然连眼皮都没眨!” 说到这里,安修谨似乎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一样,脸色也变了,手都开始哆嗦了起来。 沈曦赶紧下去给他倒了一杯水,让他能平静一些。 他伸手将杯子接过去,杯中的水,漾出来了一多半。 他并没有喝水,而是将水杯捧在了手上,似乎想要将心中的痛苦,倾注到杯中一样。 “我虽从小生长在宫中,可父皇慈爱,兄弟友善,他们也格外的关照我这个傻子,丑恶的事情从来没有在我面前发生过。我是第一次看见满地鲜血,也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可以那么狠毒,呵呵呵……”安修谨凄厉的笑着,那声音如同黑暗中的夜枭一样:“这么狠毒的人,竟然是我的小媳妇,是我的小媳妇!!”他的语气很重,似乎这个事实,让他受到了无与伦比的沉重打击。 “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回的宫,回去之后,我大病了一场。等我病好后,宫里张灯结彩,已经开始准备我的大婚了。可我一点也不高兴,我的小媳妇,以前那么可爱,现在怎么可以这么狠毒呢?我不想娶她了,可一想到不娶她,我心里也好难受。 后面的日子过的很苦,我既想她,又恨她,都到成亲了,我还不知道如何面对她。一想到她是我的妻子了,我心中很甜蜜,可又一想到她那天的狠毒,我既害怕她又讨厌她。我不敢进新房,就躲进我的贴身宫女可儿的房间里,在地上不停的走来走去。那天晚上,可儿房间的地砖都被我踏碎了好几块。 后半夜的时候,母后派人来请我去新房,我知道躲不过了,我迟早得去面对她的,我咬咬牙一鼓作气,乍着胆子就冲进了新房,然后把她扑倒了……” 听他讲到这里,沈曦又想起了瞿明雪讲的,同样是一件事情,在两个不同的当事人眼中,竟然是如此的南辕北辙,瞿明雪在怨恨着安修谨新婚之夜还在别的女人房里,若她知道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她对安修谨的怨恨,会不会少一些?会不会仍觉得这个对她用情良深的男人,比皇位更重要? 沈曦不是瞿明雪,自然回答不出来。 安修谨的讲述仍在继续,这些事情似乎在他心中压抑了很久,就象山洪爆发一样,一旦决开了口子,就再也无法停止它的肆虐横流。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恨不得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给她,恨一个人的时候,恨不得让她立刻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我心里就这样煎熬着,对她忽冷忽热,她怨我,她恨我,我都知道,我都知道,可我管不了自己。 可儿不见了,琴儿不见了,雁女使不见了……和我关系好的女人一个个都在这宫中消失了,我知道是她干的,她的心,还是那么狠!这样的她,我不喜欢,不喜欢!” 愤怒的声音过后,是一阵压抑的沉默。 安修谨手中的杯子剧烈的抖动了起来,又洒出来好多的水,把他的手都浸湿了。 被这水一激,安修谨似乎清醒了一点,也似乎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了,他仓促的站起身,慌里慌张的说道:“啊,嫂子,你瞧我胡说八道什么呢。我瞧瞧去,静萱是不是饿了,她找我呢吧?霍中溪叫我哪,我不练功……”一边说着毫无逻辑的话,他脚步零乱的走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有可能会三更,傍晚时分会再更一章,晚上十点以后会再更一章。 安修谨也要走了,安庆波也要走了,留下沈曦霍中溪夫妻俩带着四个孩子,森林生活再次恢复平静。 下一个访客,我还没准备好让谁来呢。 72 瞿明雪的离开,给安修谨带来的打击是显而易见的。 他虽然每天仍没心没肺的笑着,但人却是极快的消瘦下去了。 沈曦每天变换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他也吃的很多,可就是怎么也胖不起来。 每天每天,他除了照顾安静萱,就是躲在他的房间里,不知在里面想些什么。 安静萱是个早熟又敏感的孩子,她敏锐的感觉出了父亲情绪的低落,天天象个小大人一样,承欢在安修谨的膝下,努力的想让爹爹开心一点。 平静的日子就这样在淡淡的忧伤中过去了,在一个多月后的一个清晨,安修谨穿着他来时的那身破衣服,来向沈曦辞行。 “嫂子,我要走啦。听说大青山的风景很美,我想去看看。”他一脸的热切和向往,却压不住他内心的绝望和悲伤。 沈曦看着他,心里十分的担心,可又不知道该如何劝解,自古“情”之一字最伤人,这种事情是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和交换的。 “静萱她知道你要走吗?”沈曦干巴巴的问道,心里十分替那个敏感又坚强的女孩担心。 安修谨笑道:“你就告诉她我去散心了,过些日子还回来。” “那你真的还回来吗?”一问完这句话,沈曦就觉得自己天真的可笑。 安修谨垂下眼帘,淡淡道:“总会回来的。” 沈曦将安修谨送到院门外,安修谨留恋的看了一眼女儿的房间,然后又换上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向沈曦道:“告诉霍中溪那孙子,好好待老子的女儿,不许欺负她,老子总有一天会杀回来的。” 在沈曦的注视中,这位前皇帝穿着一身破衣服,走进了冬日清晨的薄雾中,再也没有回头。 远远的,只传来他一句自言自语的嘀咕声:“这个路可真难走呀!” 接二连三的离别,特别是这种伤感的离别,让沈曦的情绪很低沉,她以为自己早就看惯了死别,不会再为这种生离而痛苦了,可事实证明,她还远没有那么强大,在这个时候,她竟然连安静萱都比不上。 在知道父亲离开后,安静萱只是静默了一会儿,就转身向青芙道:“咱们去喂兔子吧,等改天再让霍伯父抓几只,我最喜欢小白兔了。” 然后同病相怜的两个女孩子就牵着手出去了,风中隐隐传来青芙的话:“他们大人都这样,从来不管咱们……” 在安修谨走后的第三天,安庆波也离开了,他说他要回京城看看,毕竟这个天下,和他是一个姓,他总不能不管的。 就这样,这些人来的时候热热闹闹,走的时候,却将清冷和离别留给了沈曦。 沈曦的日子,再次平静下来,没有了外来的纷扰,她的生活很快就回复到了正常轨道上来。 她整天忙碌的围着锅台打转,想要喂饱这一大家子人,并不是件轻松的事。 霍中溪在剑意领悟上似乎碰到了困难,有时候他会皱着眉头枯坐一天,有时候也会整整消失一天,有时还会在半夜起来练剑。但对孩子们的练武,他并没有放松,郑家清和小霍侠每天都累个半死,不过男孩就是比较顽强,从没有因为这个哭过鼻子。 霍中溪教郑家清和小霍侠练武的时候,刚开始青芙和静萱还会回避,习惯了后就视若无睹了,后来她们也慢慢加入进去了,虽没有正式拜师,但霍中溪还是一起教了起来,对他来说,教两个和教四个,分别不太大。 孩子们都和霍中溪去学武了,沈曦就开始清点家中的现存物资。 瞿明雪的侍卫们买来了不少东西,全都是粮食、菜籽、布匹、棉花、油、调料等这些基本生活物资和沈曦特意交待的农具和种子。沈曦把这些东西分门别类的放好,才发现其实粮食并没有她想象的多。 想想原因很简单,这一大队侍卫每天光吃就得吃掉不少粮食,在这森林里一来一回得有二十多天的时间,这二十多天吃下去,粮食还能剩多少呀。 再除去当作种子的,再加上家里多了几个孩子,这粮食还是紧的很。 可再紧也不能紧孩子,沈曦仍是每天费尽了心思,给孩子做各式各样好吃的东西,生怕让孩子们营养缺失了。 日子就这样慢慢流走,仿佛一夜之间,小溪中浮冰融化,树枝上添了新绿,森林里长出了大片大片的野菜。 沈曦很喜欢挖野菜,那种身心都在自然界中放松的感觉,让沈曦迷恋不已。可惜野菜在饭桌上并不受欢迎,除了沈曦和霍中溪吃以外,孩子们很少下箸。 霍中溪怕沈曦再遇到虫蛇,采来很多驱虫蛇的药草,让沈曦带在身上。沈曦受到启发,做了好几个香囊,让孩子们也带在身上。 青芙和静萱也雀跃着来凑热闹,两个女孩子也做了好几个香包。两个小姑娘明显学过刺绣,那绣出来的香包,让沈曦羞愧的无地自容。而最让沈曦受打击的是,除了自家相公仍在支持自己外,小霍侠和郑家清都十分没义气的换上了青芙和静萱做的香包,自己做的粗糙的香包,被远远的扔到一边去了,这让沈曦的玻璃心十分受伤。 春风吹走了寒冷,当大地回暖万物复苏的时候,沈曦准备开始种地了。 沈曦自诩自己是半个农民,在西谷镇的时候就看见过种地的,特别是种菜,她还在自家院子里种过了。 可沈曦还是小看了劳动的辛苦,她只用锄头锄了半天地,就累的腰酸腿疼胳膊肿。后来还是霍中溪看不惯妻子如此劳累,用剑在地上劈了许多浅沟,让沈曦将种子散进沟里去就行了。 沈曦看了看那个足有一胳膊深的“浅沟”,只得默默的将那“浅沟”又埋上了点土,变成了真正的浅沟,适合种庄稼的浅沟。 对庄稼的种植沈曦其实并不熟悉,前世的时候一直生活在城市里,别说亲自种地,就连看都看到过。自从来到这里以后,家中没有半亩田,自然仍是不懂农时,现在要种地,只能琢磨着瞎来了。 种下了玉米高梁和谷子,栽下了土豆芽和番薯芽,不知道水稻要怎么种,就在小溪旁边平了一块沙滩地,蓄了点水,把稻种直接撒下去了。水稻是种在水里的,这点她还是知道的。沈曦没有种小麦,她记得春天和翠姑去挖野菜时,小麦是麦苗青青的,她还特意问过翠姑,翠姑说是在秋天种小麦。沈曦只能看着那几袋麦种叹气,看来今年是吃不上新麦子了。 菜就好种了,沈曦是轻车熟路,豆角黄瓜南瓜葫芦丝瓜韭菜什么的,全都种进了菜畦里。 也不知哪位侍卫很有意思,竟然还买了不少的花籽和水果籽,除了常常吃的西瓜樱桃桃李杏外,沈曦一概不认识,就挖坑统统种上了,管它能长出什么来呢。 种完了地之后,沈曦抓紧时间拿出布匹来,开始做新夹衣。今年家里人多,做衣服的任务很繁重。 青芙和静萱见沈曦天天劳累,体贴的帮沈曦裁裁剪剪,也开始学着做衣服。 见青芙和静萱这么懂事贴心,沈曦才真正体会到了有女儿的好处。 还是女儿好呀,知道心疼娘亲,能帮娘亲分担繁重的家务,还能当娘亲的解语花,穿得又漂亮的,看着都养眼。 在看着两个漂亮乖巧的女孩子的时候,沈曦真的很羡慕归海墨和安修谨瞿明雪,他们呀,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总以为自己有天大的事情要做,又岂会知道看着孩子一点点懂事一点点成长,那才是真正的幸福啊! 很快,沈曦种下的庄稼都冒出了小嫩芽,不过在森林中,比这小嫩芽长的快是更多的野草野菜,为了清除它们,沈曦不得不花了大量的时间在田地里。 霍中溪看着妻子累的直不起腰,在第二天,就带领着孩子们也冲进了地里,他不是教孩子们拨草拨菜,而是一人发一把剑,让孩子们对着野草野菜练准头,练技巧,还比赛看谁剜掉的野草野菜多。而他自己,也拿了一把剑,嗖嗖嗖的一路领先。 霍中溪还倒罢了,毕竟是个大人,手上有准。孩子们可不行,那野草野菜根子深的很,不是他们那小木剑轻易能剜出来的,于是在手忙脚乱中,祸害了庄稼无数。 在下过一场春雨之后,森林中立刻变得生机盎然起来,树林彻底绿了起来,小花小草一夜之间疯长,已经有零零星星的野花开始吐露芬芳。森林中的虫儿鸟儿和野兽也多了起来,沈曦不得不把窗子上全蒙上窗纱,以防有小虫子飞进来叮人。而霍中溪每次带孩子们出去,都会活捉几只小野兔小野鸡什么的活物,都让青芙和静萱养了起来。 在沈曦的一再要求下,霍中溪捉了一只正处于哺乳期的母羊,沈曦如获至宝一样,开始每天给孩子们挤羊奶喝。羊奶的味道很膻,孩子们不爱喝,即便是沈曦加了糖他们也不肯喝,沈曦无奈只得采用恫吓的办法,说不喝羊奶长不高,可惜三个大孩子早过了能被吓唬住的年纪,对喝羊奶仍是阳奉阴违,只有最小的小霍侠,每天都很乖很乖的喝羊奶,期盼着快快长大,能长个大高个,超过哥哥姐姐们。 见羊奶孩子们不爱喝,过了几天,霍中溪扛回来了一头哺乳期的老虎,这一下,不仅孩子们吓跑了,就连提倡喝奶的沈曦也吓的不敢露面了,直到霍中溪把那头老虎送走了,母子五人才敢从房间里出来了。 对于剑神大人的好心办坏事,在当天夜里,沈曦就给予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主动以身作则,牺牲肉体,对剑神大人进行了惩罚。 对于如此惩罚,剑神大人是十分高兴的,第二天就又扛回了一头正在喂奶的野猪,当然,这头野猪的命运没有老虎好,不仅没被放走,反而被打了牙祭。 作者有话要说:无比纠结的一章,写了整整一个下午。 73 在森林中,没有日历什么记日子的东西,过的都不知今夕是何年,春节就因为这个原因错过了。当然了,也因为安修谨和瞿明雪的事情,大家谁都没心事过什么年,所以这年春节,就在不知不觉中走过去了。 沈曦想着过年没去祭拜霍中溪的师傅,那么清明不应该再错过了,就大致估了个时间,捡了一个风和日丽的好日子,让霍中溪带她和小霍侠去上坟。 家里大人走了,只剩三个孩子不安全,只得将小家伙们都带上了,一家六口全当是春游了。 一路上,霍中溪的神情很是失落,当沈曦问他为什么时,他却说自己悟到的剑意总是突破不了一层隔阂,觉得辜负了师傅的教导,有点不太敢见师傅。 一个已经站到了人类巅峰的人,竟然还能生出这样的心思来,沈曦忽然觉得霍中溪前进的空间还很大。有的时候,一个人能取得多大成就,取决于他的心有多大,有多广。若成了武神后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了,那这种人,再往上进一步的可能性很小了。 沈曦没拿什么励志故事来激励霍中溪,因为能走到霍中溪这一步上,心志的坚定早就远远超过了常人。 她只是尝试着给他讲一些奇思妙想的传奇武侠故事,试图让霍中溪能抓住一点灵感,悟得哪怕是一丝一毫也好。 走了有几里地,在一块没有高树的杂草丛生的地方,霍中溪忽然道:“到了,前面就是师傅的埋骨之地。” 沈曦看了看,全部是杂草野菜,根本就连个坟包都没有。 霍中溪走过去,没有用剑,而是用手去拨地上的野草野菜藤蔓之类的东西,沈曦心道若论起辈份来,自己少不得也要叫他老人家一声师傅,还看着干什么呀,跟着拨吧。 沈曦这一动手,孩子们也就上手了,一会儿功夫,就将这里清理出来了。 “还记得埋在哪里了吗?确切的地方。”沈曦看了看这平平的地面,实在是连个标志物都没看见。 霍中溪倒是光棍,向沈曦说道:“没有确切地方。既然都死了,还在乎这些做什么。” 沈曦懒得理他,就找了个地方,将元宝和纸钱点上了,跪在地上双手合十喃喃低语:“师傅呀师傅,我是你徒弟霍中溪的妻子,一向不知道你老人家的埋骨之所,也没来早烧纸钱,您莫怪莫怪。知道您爱喝酒,我还特意给您带了一瓶酒孝敬你老人家,你老人家可以一醉方休了。你徒弟最近武功上遇到了点困难,您若在天有灵,给他托个梦什么的,指点指点他,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小霍侠见娘亲跪了,也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小手也双手合十,象模象样的嘀咕道:“师傅呀师傅……”被沈曦一巴掌拍在小脑袋瓜上:“你叫什么师傅呀,你得叫师爷……” 霍中溪把手按在了她的肩膀上,却向小霍侠和郑家清道:“小侠,还有家清,你们要叫师祖。” 由于无知而犯错误的沈曦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向郑家清招手道:“来,家清,给你师祖磕一个。” 郑家清乖乖的走到沈曦身边,也听话的跪下了,向着那块空地规规矩矩的磕了三个头。 拜完了,沈曦站起身来把一瓶酒浇在了地上,祭拜仪式就宣告结束了。 沈曦知道霍中溪这么多年没回来,对把自己养育大的师傅,肯定会有许多话要说,她体贴的带走了孩子们,给霍中溪留下了一个私密的空间。 她们走出了好远,忽听得坟前传来一声长啸,然后群鸟飞起,剑光直冲云霄。 沈曦知道,这是霍中溪在用自己的方式,来悼念着他的师傅。 时间很快就进入夏天,夏天真是一个有活力的季节,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都在热热闹闹的生长着。就连孩子们,也都长高了不少,这让沈曦不得不重新为他们准备衣服。 沈曦手头上有不少布匹,她挑了轻薄的,给孩子们做夏季的衣服,她给小霍侠和郑家清做了短裤小褂,小霍侠穿上后感觉很凉快,就不愿再脱下了来,倒是郑家清,十一岁的男孩知道害羞了,说什么也不穿短裤,沈曦只得又给他做了条灯笼裤,凉快又宽松,练武的时候也很方便。霍中溪嘛,沈曦就给他做了两身白色的功夫服,白衣飘飘,颇有几分高人风范。 而女孩子的衣服,沈曦其实很想给她们做各式各样的裙子。夏天太热,没有必要裹那么严实。可当沈曦做了一套公主裙让她们试穿后,两个女孩喜欢是喜欢,就是不敢穿出去见人。沈曦虽然一再说这森林里又没别人,不碍事,可两个女孩仍是不愿穿出去。特别是当郑家清从窗前走过时,虽然拉了窗帘,但两个女孩还是紧张的直往被子里躲。 沈曦心道这个社会果真封建的可以,害人不浅。只得改弦更张,一人做了两身长身长袖的裙子,倒是她自己,做了一套背心热裤,可惜只在房间里穿了一次,就让霍中溪给强行镇压了。 漫长的夏天,懊热难当,沈曦闲着无事,也不知干什么好,后来青芙说她会淘胭脂,于是大家又开始在森林中寻找能做胭脂的花朵。采集了不少花瓣,又将花瓣捣的稀碎稀碎的,淘去黄色等杂色,剩下的红色就是胭脂了,做法相当的简单。 有了胭脂,沈曦忽然想到自己久未化妆了,又从厨房捡来个炭块,削成了小条,把两个小姑娘都喊了过来,索性教她们化妆玩。 这个时代姑娘们的化妆术,自然比不过后代,但后代是建立在众多的化妆品基础上的。现在这里硬件条件不行,沈曦只得将就将就,给小姑娘讲什么叫淡妆,什么样的妆容最吸引人,怎么用胭脂使人的脸更有具体感,怎么遮盖脸形的缺陷……反正是想到哪教到哪,把两个小姑娘训练的早早就会化妆了,不过怕化妆影响皮肤,沈曦还特意交待她们年轻的时候尽量少化妆,等成亲后再化妆也不迟。 沈曦还做了内衣内裤,可惜两个小姑娘胸部还没怎么发育,胸罩还用不上,内裤倒是都穿习惯了。 沈曦天天和两个小姑娘腻在一起,过的很快乐,可霍中溪那边却仍是有些不太顺利,很显然他的师傅并没有托梦给他。他开始频繁的出入森林,而且一待就是一整天,有时候会到夜半时分才回来。从他每次顺手带回来的药材或大型猎物上来看,可以看得出他出入的地方肯定是人迹罕至的困难之地。 沈曦不懂武,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他那个剑意,又是个什么东西,但她知道,如果这样长期焦虑下去,霍中溪肯定会出问题。 霍中溪的反常,明显影响到了孩子,特别是本就有点怕他两个女孩子,根本就不敢在霍中溪面前说话了,就连吃饭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惹恼了他。 沈曦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心中也很着急,为了让霍中溪恢复正常,沈曦可是绞尽了脑汁。 又一个月色溶溶的夜晚,霍中溪再一次晚归了。 一进院子他就停住了脚步,因为他看到,沈曦正在院子中等着他。 见他回来了,沈曦迎了上来,没有问他饿不饿,也没有让他先去洗澡,而是拉住了他的胳膊,笑意盈盈道:“相公,今晚月色这么好,陪我走一走可好?” 霍中溪自知这些天冷落了娇妻,对妻子的这一点小要求,自然是不会拒绝。 于是,两人手拉着手,在这银色的月光下,缓缓而行。 霍中溪仍是沉默着不说一句话,打破这岑寂的,自然是沈曦。 “相公,我们那里有一句话,叫做欲速则不达。意思是,你越性急求快,反而越不能达到目的。我虽然不知道你到底在练功上出了什么差错,但你在这种焦虑的状态下,是不可能取得你想要的成就的。” 霍中溪听着妻子的话,紧紧握着妻子的手,长长的呼了一口气道:“是,我是有些焦虑了。” 沈曦轻轻触了触他的眉心,轻声软语道:“不要天天总皱着眉想这些了,有的时候,你把它稍微放到一边,等过些日子再拎起来,没准就会什么都迎刀刃而解了。” 霍中溪专注的听着沈曦的话,仍是没有出言说什么。 沈曦继续说道:“我看过不少杂书,有好多书上都提到过一个词,叫顺其自然。不管做什么事,都要遵循它原来的规律,那么你不管做什么都会很顺的。你知道什么是自然吗?相公,你闭上眼睛。” 霍中溪听话的闭上了眼睛,沈曦也闭上了眼睛。 沈曦轻声道:“相公,你仔细倾听,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沈曦的轻柔似乎感染了霍中溪,霍中溪的声音也不由放低了:“好多声音。” “有昆虫在唱歌,有鸟儿在夜啼,有野兽在吼叫,可是相公,你听到树木生长的声音了吗?你听到野草拨节的声音了吗?还有花开的声音,你听到了吗?” “万事万物都有它生长的规律,只要是存在的东西,都会有它的合理性。你的剑也是如此,你的剑意也是如此。我觉得你走进了岔路,你现在需要做的,不是再去磨你的剑,而是要倾听你的剑,听它在说什么,感觉你的剑意,感觉它要向哪个方向去。你顺着它要去的方向走,不管是什么瓶颈,都会突破的。” 沈曦说完了,就慢慢睁开了眼睛,当看见霍中溪却仍在闭着眼感受周遭的一切时,她下意识的看了看天空,生怕有一道雷劈下来,劈死自己这个大忽悠。 虽说自己这一套是从小说上看来的,管不管用也不知道,反正就死马当活马医吧,万一一脚踢正了呢,那不正好解了霍中溪的心头困惑了吗。 沈曦在说完这些话后,就悄悄的退场回家了,只留下霍中溪一个人在森林边上闭目静立。 沈曦不知道霍中溪悟到什么了没有,但从第二天起,霍中溪就明显轻松了下来,紧皱的眉头也会展开了。 沈曦长长的吁了一口气,看来这场由个人危机导致的家庭危机,总算是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一天三更太累了,眼睛盯着屏幕光流泪,而且脑子木的转不动了,看来我也要顺其自然了。 74 白天的时候,霍中溪对孩子们难得的和蔼,晚上也很准时的和沈曦一起上床睡觉。 天气太热,两个人也没腻歪在一起,而是各自躺在自己的褥子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闲话。 沈曦偷偷笑道,“是不是在我的启发下,昨晚有所感悟呀。” 霍中溪仰躺着,闭着眼睛道,“感悟谈不上,可能我真的走错了方向。” 沈曦道,“就是,做什么事千万不要一条路走到黑,多走几条路没准就会走过去了呢。” 霍中溪轻轻的“嗯”了一声。 沈曦是个心宽的人,不爱瞎琢磨,这种人睡觉的速度是相当快的,可以说沾枕头就能睡着。正当她朦朦胧胧欲睡去的时候,忽然觉得霍中溪靠了过来,俯身在她的唇上亲了一下。 “不来了,天太热,弄一身汗还得洗澡。”沈曦以为霍中溪是想做了,这大热天的不动都一身汗,再运动一次,立刻就得出全身的汗。 霍中溪仍是抱住了沈曦,轻轻在沈曦耳边道:“娘子,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怎么,今天是感恩节吗?你这么郑重的感谢我。”沈曦也不睡了,张开眼睛取笑身边的男人。 霍中溪看着黑暗中模模糊糊的妻子,那两只笑意盎然的眼睛却是亮的很,他叹了口气道:“这里缺衣少食的,过的很苦,我执意要住在这里,却是害你受累了。” 沈曦道:“今天怎么想起说这些来了?我倒觉得没什么,在哪都一样,只要咱们一家在一起就好。” 霍中溪攥住了沈曦的手,象抚摸剑鞘一样,温柔的在沈曦的手背上轻轻抚摸:“谢谢你,娘子。”他躺到沈曦身边,和沈曦并肩而卧,低声道:“你的辛苦我都知道,只是我实在没有时间帮你分担那些杂事,娘子,对不起。” 这家伙似乎有点不对劲呀,一般来说,男人要是能说出这种话,那就是出轨前兆啊,沈曦一骨碌爬起来,扑到霍中溪身上,将她狠狠压到身下,恨恨道:“今天你净说我好话了,我怎么觉得这不象你呀,说吧,是不是这几天你偶遇了哪位貌美小娘子,想弄个第二春什么的?怪不得你天天不着家呢,原来是想甩了老娘呀!” 霍中溪任凭沈曦压在他身上,伸出手去抚摸着沈曦只穿了胸罩和内裤的身体,低低笑道:“你穿的这个倒挺方便的,也挺好看。”说罢,手就开始往下褪沈曦的内裤。 沈曦按住他的手,冷笑道:“好看怎么了啦?你要是表现不好,以后再好看的也轮不到你看了。” 霍中溪安抚性的亲亲了乍毛的妻子,然后说道:“这大森林里哪来的小娘子呀。我这些日子冷落了你,还不许我说几句好话吗?” “没有就好。哼,正式警告你,你要是敢在外面找别的女人,别怪老娘甩了你。等等,我天天做饭带孩子的,没几天就熬成黄脸婆了,你要是再看不上我了,再找个年轻貌美的,那我不是亏死了?”沈曦忽然想到自己天天瞎忙,于保养一道,实在有亏呀,从明天起,做面膜,做化妆品,保养皮肤,保持年轻…… 霍中溪没想到自己一时的歉疚,竟然引来了妻子的怀疑,只得慢慢给妻子解释道:“娘子,我们四个武神,再加上北岳死掉的那两个,你知道有几个成亲的吗?” 沈曦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问,不过仍是仔细的想了想,然后回道:“你们几个活着的除了你,那三个都没成亲,死掉的我不知道。” 霍中溪道:“洪涛和苏烈,也未曾娶妻。” 六大武神竟然有五个没成亲的,沈曦的好奇心一下被吊了起来,她赶紧问道:“为什么呀?” 霍中溪道:“武学一道,若想精进,必须摒弃杂念,全神贯注。而儿女私情是最容易让人产生妄念的,所以能在武学上有所成就的人,没有几个有家庭和妻儿的负累。” 沈曦在霍中溪胳膊上拧了一把,不满道:“我是你的负累?” 霍中溪根本没把妻子制造的这点小疼小痛看在眼里,眼皮都没眨,继续说道:“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要是一般的女人,根本不可能来森林里和我受这个罪,即使是来了,也会抱怨个不停。若真是碰到那样的女人,我肯定是要分心的。娘子,娶到你是我的幸运,所以我是六个武神中惟一成亲的一位。” 沈曦受了夸奖,顿时就笑了,心满意足的又拧了霍中溪一把,得意的小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相公,再继续夸,我发现你今晚特别的帅!” 今晚特别帅的霍中溪只得又道:“以后你不用想我会看上别的女人的问题,当站在我们这个位置的时候,女人漂不漂亮,年不年轻,我们根本就不在乎了,说句无情的话,其实有没有女人,我们也不在乎。” 沈曦忽然把手伸下去,将他那垂垂软软的东西握在手里,笑嘻嘻道:“真不在乎吗?要是你们想了,就全靠自己解决吗?” 霍中溪在沈曦的手中耸动了几下,那个软软的东西就慢慢变大起来,沈曦不怀好意思的松开了手,坏笑道:“啊呀,武神大人是不在乎女人的,来,让娘子看看你硬了的时候是怎么解决的,麻烦你的左右手吗?” 霍中溪在沈曦屁股上打了两巴掌,低声道:“你就会折磨人。”然后将沈曦抱在怀里,问沈曦道:“你知道什么是精气吗?” 这个词,沈曦自然是听过的,但要抠字解释,就有点说不太准了。 见沈曦摇头,霍中溪道:“男有阳精,女有阴精。练武之人都会化精为气,所以不存在……”他一把捞起沈曦,将她按到了自己身上,那硬的发涨的东西自然也进入了沈曦的身体,在沈曦的惊叫声中,才说完了这句话:“……麻烦左右手的问题。” 一番激烈的云雨之后,沈曦软软的躺在褥子上,动都懒得动,过了好大一会儿,就在霍中溪以为她已经睡着了的时候,她忽然噌的一下坐起来,把霍中溪吓了一大跳:“有个问题,化精为气的话,你体内精【液】少了,那不成了少精?那是不孕不育的症状啊,怪不得我总怀不上二胎呢,原来是你这家伙不行!” 被说为“不行”的男人咬牙切齿的又把她按倒了,马上梅开二度,一边行动一边给不懂武功的女人解释:“这个精,不是单指你说的【精】液,是全身的精气……” 事后,此事的受害者沈曦说了一句非常经典的总结语:“没文化,真可怕,没常识,就闭紧嘴!” 经过一夜心灵和肉体的双重沟通,夫妻二人又恢复了以往的恩爱。 霍中溪不再整天皱着个眉头了,而没有了后顾之忧的沈曦也更积极的投入到生活中去了。 当天气慢慢褪去酷热的时候,地里的谷子慢慢变成了黄色。 那金灿灿的颜色,让沈曦看了就心生欢喜。 沈曦心道,这难道就是咱老祖宗说的“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吗?过了半年没粮食的日子,让沈曦格外的喜欢丰收。 沈曦每天都兴高采烈的去谷子地里,查看谷子的成熟情况。她本以为她很勤快了,可没想到森林里的鸟儿比她还勤快,每天光顾谷子地的次数比她是只多不少。 沈曦这个心疼呀,本来种的就不多,再加上这谷子长的也不太好,根本不象后世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样,长的那么茂密谷穗还那么大。再让鸟儿们这样一吃,等到谷子成熟的时候,怕就只剩下秸秆和叶子了。 沈曦做了几个稻草人竖在谷子地里,可一点事也不管,森林里的鸟儿实在太多了,总会有不少胆大的来偷吃。 看着谷穗一天天轻起来,沈曦狠狠心,没等谷穗完全成熟,就开始动员全家割谷子。 说是全家割,其实霍中溪一个人就够了,宝剑一挥就倒下一大片,当真是比收割机还好用。沈曦和孩子们就在他后面,把割倒的谷子都抱回到房屋前的空地上。 谷子很快割完了,也很快抱回了家,沈曦又开始发愁,这要怎么把小米从谷壳里脱出来呀。怪不得以前霍中溪任由那些粮食烂在地里呢,实在是这活既麻烦又不好干。 沈曦想来想去也没想到什么好办法,最后就想了个最笨的办法:摔! 她将谷穗用力的往石头上摔,希望能将谷粒摔下来,可她忽略了一个问题,她的谷穗没有完全成熟,想要将仍有生命力的谷粒摔下来,有点费劲。 这个办法行不通,沈曦就想起来不知在哪部电视中看到过,女主角就是用一个大碌碡压粮食的。沈曦有样学样,就将霍中溪弄来一块大石头,削成碌碡样,然后把谷子摆在地上,让霍中溪转动那碌碡,看能不能把谷粒压出来。 这个办法还算可以,谷粒能压出来,但也有不足的地方,就是地太软了,谷粒和谷穗很容易就压进土里去了。 沈曦只得又想办法,将霍中溪和孩子们的练武场用碌碡压了个结结实实,然后在上面压谷子。 看着霍中溪拉着碌碌在练武场上飞奔,沈曦忽然明白武神为什么不成亲的原因了,实在是,这些家庭琐事太浪费时间了!若天天干这些事,他根本连练武的时间都没有了。 从明白这事以后,沈曦就尽量不支使霍中溪干活了,自己能干的事情,宁可累点苦点,也不再让霍中溪沾手了。 霍中溪知道妻子体贴自己,也尽量回报了妻子的好意。不仅没有撒手不管,反而是加快了干活速度,尽量缩短了干活的时间。 谷粒收上来以后,沈曦又让霍中溪做了一个石碾,用来从谷粒中碾出小米来。霍中溪自然是做这活的不二人选,以前当瞎子的时候,他可没少磨豆子。 谷子收上来了,变成小米了,沈曦的高兴劲还没过去,玉米和高梁成熟的时候也到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查了一早晨资料,生怕写错了招人笑话。 今天至少还有一章,保证二更不保证三更。 75 庄稼的丰收固然让沈曦高兴,可在高梁和玉米还没成熟之前,归海墨的到来却更让沈曦高兴。 这家伙消失了大半年,也不知道去干吗了,但沈曦对这家伙的事没兴趣,她现在对归海墨惟一的兴趣就是,又多了个壮劳力, 青芙对归海墨的到来,自然是欢喜无比,“爹爹”前“爹爹”后的一个劲的围着归海墨打转。 归海墨显然也比较想念青芙了,不仅给了青芙一个大大的拥抱,就连看青芙的眼睛里都是带着笑的。 父女二人说了一会儿话,归海墨满意的发现女儿变得更懂事了,身量也长高了,小脸蛋上有着健康的光泽,看来在这里并没受什么委屈吃什么苦。 为了此事,归海墨特意向沈曦道了谢。 沈曦嘴上说“没事没事”,心里却道,哼,现在没事,等你住两天就有事了,我家那高粱玉米的,还等着你收割哪! 沈曦欢迎归海墨到来的方式,就是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 而霍中溪欢迎归海墨的方式,自然仍是一场激烈的比斗。这一次,两人拼的尤其厉害,特别是霍中溪,剑剑锋利,毫不留情的压着归海墨打。后来归海墨也打上兴头来了,索性弃了扇子,也抽出一把剑来,两人又打在一起。 过了几招后,霍中溪惊奇道:“左手剑术?” 归海墨道:“我左手比右手强。” 霍中溪眼中精光大盛,跃跃欲试道:“好,咱们痛快来一场。” 两个人又战到了一起。 这一次,两人用了九成九的劲,直打到天地失色日月无光,拼尽了最后一点力气,才累的躺在地上,呼呼直喘粗气。 沈曦看了看那俩个明显脱力的人,意味深长的向在一旁看热闹的孩子们道:“你们一定要好好练武,争取练到天下第一,并列第一都不行。看见没,不是第一的后果就是象死鱼一样躺在这儿,任人宰割!” 象死鱼一样还任人宰割的武神们满头黑线,互相看了看,顿觉身价骤降。 两个女孩捂着嘴直笑,郑家清也听出了沈曦的调侃,只有年纪最小的小霍侠没有听懂沈曦是在拐着弯贬低那俩人,攥着小拳头很用力的点点头:“我不当死鱼,我要当第一!” 地上姓霍的死鱼气的差点吐血,这个傻儿子,实在是太不给他老子面子了! 沈曦嫌他们俩又是汗又是土的太脏,在他们恢复了一点力气后,赶紧让他俩洗澡去了。 由于今年人多了,还有两个小姑娘,洗澡多有不便,沈曦就让霍中溪建了一个“豪华”浴室,里面的东西虽说不名贵,但胜在简单方便。地面是用大块石板铺成的,一点也溅不起泥土来,墙壁上挂着沈曦自己钉的木钩用来挂衣服和布巾。浴室内放了一个用整块大石头抠成的大浴桶。 沈曦本来想弄成淋浴的,在房顶上放两个大木桶,可惜森林中没有可以刷在木桶上的清油,如果直接使用没漆过清漆的木桶,一是时间长了会渗水,二是木桶容易烂。所以无奈的沈曦只得放弃了淋浴。 归海墨的到来,让霍中溪十分高兴,棋逢对手又有点惺惺相惜,让两个武神的关系也迅速好转起来。两人经常在一起嘀嘀咕咕,不知在密谋什么。 在闲聊的时候,沈曦就问归海墨中岳国发生没发生什么大事。 归海墨摇摇头,说这这四国都没发生什么大事,平静的很。要真硬说有点大事,那就是南岳武神本我初心失踪了,确切的说,他已经失踪两年多了。而东岳的风缠月,现在正象疯子一样到处找他呢。 一提起那两个人,沈曦就想到了当年海上那一幕。本我初心很明显是在追求风缠月,而风缠月显然没将他放在眼里,现在这一失踪一找人,又是怎么一回事? 沈曦向霍中溪和归海墨问了问本我初心和风缠月的事,两位武神倒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沈曦将他们的话归纳了一下,梳理出了一个有点狗血的爱情故事。 大概三十年前,刚满十五岁的风缠月出师了,她腰缠软鞭,开始去闯荡江湖,到处游历。有一次在来中岳国游玩时,她遇到了一个俊逸非凡的书生。她对那书生一见钟情,在几次“偶遇”,几次相约游玩后,两人相爱了,约定非卿不娶非君不嫁。两人恩爱正浓的时候,风缠月师门遇到了麻烦,她无奈的告别情郎,回师门处理事情去了。刚开始,两人还有消息传递,可后来风缠月在一次意外中遭人暗算,受了重伤,就连师门也和她失去了联系,大家都以为她已经死了。 情郎痴等了她三年,见她仍是没有出现,只得含泪接受了她已经丧命的消息。 这情郎出身于一个书香世家,身后还有一个大家族,见他岁数已大仍不娶妻,就开始施加各种压力,情郎顶不住了,就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为妻。 谁也没想到,在他们的儿子都已经出生后,风缠月又出现了。 见情郎既有了娇妻又有了幼子,风缠月伤心欲绝之下,一口气灭了情郎满门,就连那不满一岁的孩子也没放过。 风缠月经此大变,人也变得喜怒无常了,兴致好时,随便谁有困难都会伸手帮一把,兴致不好时,随手杀几十个人那都是常事。 在风缠月二十三岁时,她游历到了南岳,在一次夜宿深山时,她救下了一个无意中发现师兄和师【母】奸情,却差点被师兄灭口的青年男子。 风缠月长得不错,虽谈不上是倾国倾城,但也是中上之姿,再加上长年练武,身段格外的窈窕,特别是她从天而降救了那青年的性命,所以在那青年眼中,她就是象是下凡的天仙一样,这让他毫不意外的迷恋上了她。 那个青年,就是十九岁的本我初心。 本我初心追求了风缠月二十多年,风缠月一直也没答应他,但也没说拒绝他,就这样和本我初心牵扯个不清。 现在本我初心不见了,风缠月却开始着急了。 听完这个故事,沈曦不禁替风缠月的智商着急。 这得多傻一女人呀,有那么爱她的男人她不珍惜,非得等人家不理她了她才上赶着去追去撵,她这是生怕被男人看得起是吧? 想起当年风缠月的狠辣无情,听到这个消息后的沈曦,暗爽的不行。 不过这事情她听完了也就抛到脑后去了,毕竟她和风缠月,离了十万八千里,是怎么也扯不到一起去的。 归海墨来了后没几天,地里的高粱就红了脸。 沈曦高兴的支使着归海墨和霍中溪去收高粱,归海墨站在地头上,向沈曦道:“刀呢?” 沈曦疑惑道:“什么刀?” 归海墨用下巴向高粱地扬了扬:“砍它的。” “没有。再说你不是有那玩意吗?用它就行了。”沈曦指了指他腰间的剑。 归海墨吃了一惊,有点不敢置信的问道:“用它?这是剑。” 沈曦又用手指向他旁边指了指,他随着沈曦的手看去,只见他旁边的霍中溪一道剑气发出,一片高粱就齐刷刷的倒下了。 归海墨喃喃道:“青凝剑,那是青凝剑!” 沈曦在旁边搭言道:“原来他的剑叫青凝剑呀,名字挺好听的,唉,我以前用它来割猪肉削猪皮,还真是大煞风景啊。” 归海墨听沈曦说完后,脸都黑了,大概是怕他的剑被沈曦拿去割猪肉削猪皮,立刻举剑直奔高梁地。 两大武神倾情加盟,一片高梁地只一会儿功夫就割完了,沈曦又让他们把高粱抱回到院子中,然后拿了霍中溪的青凝剑,去切高梁穗。 归海墨摸了摸自己腰间的剑,赶紧从沈曦旁边绕了过去,走的都看不见沈曦的影了,他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此时此刻,他非常庆幸,自己没娶这个暴殄天物的傻女人。 高梁怎么弄成高梁米,沈曦还真知道。 以前在西谷镇的时候,她有一次去郭婶家串门,就看见郭婶弄高梁了。 郭婶是把铡草用的铡刀竖了起来,然后固定好,就将高梁穗在铡刀刃上刮呀刮,这高梁米带着壳,就一起刮下来了。而且这高梁穗把米壳刮净后,还可以绑在一起当笤帚用,扫地扫炕都可以。 沈曦本想用霍中溪的剑竖起刮,可惜他的剑太锋利了,高梁穗往上一放就被切断了,沈曦没有办法,只得把剑扔一边去了,从厨房摸出那把烂掉了一半的菜刀,将就着用了。 归海墨本以为也就这么点活了,帮次忙就帮次忙,谁让自家女儿住在人家吃在人家呢。谁知刚逍遥了没两天,又轮到收玉米了。 归海墨看了一眼埋头干活的霍中溪,只得无奈下场,曾经横扫千军的武功变成了横扫玉米,个中滋味,武神大人心底自知。 在收完玉米后,归海墨匆匆向沈曦一家告了辞,然后逃也似的离开了森林,这一次,他仍没有带走青芙。 青芙好不容易盼来了爹爹,谁知爹爹还是没带她走,仍是把她一个人留在了森林里,小姑娘委屈极了,哭的肝肠寸断的。 沈曦很想问问归海墨不带青芙的原因,可又怕被归海墨误会自己是想赶青芙走,只能将这个疑问压了下来。 晚上的时候,沈曦就向霍中溪问出了这个问题,霍中溪的回答是:归海墨要有大动作,怕照顾不到青芙。 沈曦虽然不知道归海墨到底想要做什么,但毫无疑问,应该是极为危险的,不然不会连女儿都不敢带在身边了。 沈曦本就喜欢孩子,青芙又是个省心的,所以沈曦很欢迎小姑娘继续居住。而青芙也就只哭了那一场,在静萱和郑家清的劝解下,没半天也就好了。 在没事的时候,沈曦也会想想瞿明雪和安修谨,不知道那个女人是不是仍在为了她和儿子的千秋大业奔波,还有安修谨,是不是真的去大青山游玩了,还是偷偷去找老婆和儿子了。 虽然归海墨说中岳国很平静,但沈曦觉得,平静的应该只是表面吧,一旦瞿明雪开始夺权,那绝对就是你死我活,没有任何活路可退的。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都这么晚了,三更我就不奢望了。 76 归海墨的到来,除了帮沈曦家干了点活,让青芙空欢喜一场以外,就再也没造成什么影响,沈曦家的平静生活,依然在继续着。 收割完庄稼后,沈曦又开始忙碌的种小麦种白菜种萝卜。等这些种完以后,沈曦又想起自己那长的稀稀疏疏的水稻来了,也不知因为什么,水稻长势非常差,不仅缺苗缺的厉害,就连稻穗也没有什么成熟的。这一次根本就没用霍中溪帮忙,沈曦自己一个人提着剑就割回来了。打的稻米都可怜,连三口袋都没有。没有水稻种植经验的沈曦,在种水稻上面,以完败收场。 沈曦在忙完了农活,就开始去森林里挖些野菜摘点木耳采点蘑菇什么的,今年冬天有粮食,不用象去年那样什么都储藏了。 沈曦主要采集的,还是一些野果,这东西冬天里可是一点也没有,多储存些给孩子们补维生素也是好的。她采来的野果相当多的一部分晒成了果干,而利于储存的就挖了个菜窖扔了进去。去年用蜂蜜腌的小蜜珠得到了孩子的一致好评,沈曦这回把那么多酒瓶子都装满了小蜜珠,既有放蜂蜜的,也有不放蜂蜜的。她想试验一下,不放蜂蜜的小蜜珠会不会变成果酒。 不过饶是手中有这么多粮食,沈曦还是让霍中溪猎了不少动物回来,做了不少腊肠腊肉熏肉什么的,准备冬天食用。冬天有好多动物会冬眠,在外面活动的动物不是很多,万一到时候缺肉了怎么办呢。 孩子们都喜欢没事的时候磕坚果,森林里有不少的坚果树,沈曦让霍中溪摇了好多下来,自己带着孩子们在下面捡,各式各样的坚果足足装了好几口袋,才算是饶过了那些树。 至于药材,森林中就更不缺了,经过一年的森林生活,就连沈曦都认识了不少常用药材,沈曦也采了不少回来,预防着孩子们有个头疼脑热的。 秋天就在沈曦的忙碌中,再一次悄然离开,寒冷的冬季,也再一次降临人间。 沈曦陪伴着霍中溪,带着孩子们,在这个远离人间的世外桃源,过的自在又快乐。 当看着孩子们健康又快乐的时候,当晚上安静的躺在霍中溪怀中的时候,沈曦觉得,此间的幸福,真是无法言说的美好。 冬去春又来,白雪茫茫的大地很快被绿意盈盈所取代,在这个万物生长的季节,沈曦又开始了一年的春耕。也算是半个农民了,沈曦对种什么都有点心得了,所以干起来也算是轻车熟路。 孩子们由于经常练武的原因,身体都棒的很,没有谁生病生灾的,就连最小的小霍侠,也天天生龙活虎的。小家伙今年四周岁了,整天爬树下河,捅鸟窝捅马蜂窝那都是小意思,经常会顶着一头包回来。好在郑家清很沉稳,有他的照看,小霍侠才没闯出什么大祸来。 郑家清和青芙同岁,今年是十二岁了,静萱要比他们小,今年是九岁了。从过年后,十二岁的男孩女孩就如同地里的花草一样,眼见着往高里长。小身体也开始发育了,青芙眼见着水灵了起来,郑家清也越发的象个小男子汉了。而且这两个小家伙似乎渐渐的懂得男女之别了,关系竟然慢慢疏远了起来,不再象以前那样经常在一起玩耍了。 沈曦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知道这是男孩女孩成长的必经阶段,也就没有去干涉,有时候顺其自然会比人工引导更好。 霍中溪在和归海墨打了几场之后,似乎有所突破,这些日子一直在不停的练剑练剑,除了早起给孩子们布置下功课,白天一整天都会看不到他的踪迹,不过夜不归宿的情况还没有出现过。 时间在平静的日子中缓缓滑过,一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这一年,沈曦家一个访客也没有,过的十分的安宁。就连归海墨,也一年多没有来看青芙。青芙盼呀盼,直到冬天再次来临,归海墨仍是没有来,这让小姑娘相当的失望。 归海墨没有来,可在这滴水成冰的寒冷日子里,却另有一个人踏着冰雪来到了森林深处。 “请问这里可是剑神大人家?”他站在高高的木墙外面,大声的叫门。 沈曦正在院子中扫雪,离门口最近,就顺手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衣,一部乱蓬蓬的大胡子上面,冻满了冰茬,手上还逃难似的拎了一个包袱。 沈曦觉得这人有点眼熟,他这部大胡子一下子就让她想起了那个黑夜中的边城。 不过那天夜里太黑了,她根本没看清那人的模样,只清楚的记得那人的大胡子。 那人看见了沈曦,疑惑道:“你是剑神夫人?” 沈曦点点头,仍是在仔细的观察着他。 那人嘴一咧,脸上的冰茬簌簌往下掉:“夫人可真是变了个模样,在边城的时候,你可真瘦。” “真的是你?”沈曦失声叫道,她万万也没想到,眼前这个人,还真是边城那夜的那个大胡子。 沈曦赶紧道:“快请进,快请进,这大冷天的,咱们屋里说话。” 大胡子随沈曦进了院子,一眼就看见在练武场上教孩子们武功的霍中溪了,问沈曦道:“那可是剑神大人?” 沈曦道:“是。” “我先给剑神大人见个礼吧。”大胡子停住了跟随沈曦的脚步,转身向霍中溪走了过去。 他走到霍中溪面前后,恭谨的向霍中溪行了个礼:“龙防卫林延祥见过剑神大人。” 霍中溪扫了他一眼,似乎颇有些意外道:“你就是林延祥?” 林延祥把腰杆一挺,大声的回道:“是,我就是在边城拧了夫人一把,又放了夫人的那个大胡子。” 霍中溪难得的露出一份欣赏之色,夸奖道:“敢作敢当,不错不错。” 林延祥却道:“还是剑神大人胸襟宽广,不仅没怪罪我,还将我荐入龙防卫中,延祥感激不尽。” 霍中溪让孩子们各自练习,自己带林延祥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说道:“你救了夫人和她腹中的孩子,我不忘你的恩。” 两人在屋中坐下,沈曦沏了两碗蜂蜜水给他们,林延祥赶紧站起身来,一手接过蜂蜜水,一手却仍是拎着那个包袱。 沈曦看他行动不便,随口说道:“你就把包袱先放在桌上吧,桌子我擦的很干净,不脏的。” 林延祥将水碗放在桌上,踌躇不安道:“这个放不得。” 霍中溪却开口问道:“安修慎让你送来的?” 林延祥点点头,似乎有点不知所措道:“陛下说这两件东西,请剑神大人交给平安王,这是亡者遗愿。” 亡者? 遗愿? 沈曦忽然觉得一种不祥的气氛蓦的笼罩了过来,她强稳住心神问:“谁死了?” 林延祥回答道:“平安王妃和世子。” 沈曦将眼光移到霍中溪身上,哆哆嗦嗦道:“她们是……” 霍中溪看着轻轻拍了拍沈曦的肩膀,无情的吐出了那个沈曦无比熟悉的名字:“瞿明雪和她儿子。” 沈曦觉得头有点晕,她艰难的回过头来,看向林延祥拎的那个包袱。经过一路的风雪,这包袱又脏又破,被树枝勾破了好几个大口子,里面露出雕花红纹的盒子。 这个盒子里,就是瞿明雪吗? 当初那个盛装的女人,那个昂首挺胸的女人,就这样缩进了这个小盒子里? 昨日的相处时光似乎还在眼前,现在她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还有,她说起来就感觉很骄傲的儿子,和青芙郑家清一样大的年纪,就这样在这娇嫩嫩的年纪,早早的离开了人世?甚至他还没有来得及长大,没有享受到成长的快乐,就这样夭折了…… 此时此刻,面对着这放着两个骨灰盒的破包袱,沈曦无比的憎恨瞿明雪。 这个蠢女人,为了那个破皇位,不仅陪上了自己,还将自己的儿子也送上了黄泉路,这个蠢女人,蠢女人! 虽然在心里一个劲的骂瞿明雪,可沈曦的眼角还是有泪流了下来,瞿明雪教她做点心时的样子,瞿明雪给安修谨做衣服时的样子,瞿明雪微笑着看着安静萱时的样子……就那样鲜明而活跃的在沈曦的脑海中一一显现。 仿佛,一切就在昨天。 房间里的气氛,异常的压抑,只有沈曦的抽泣声格外的明显。 霍中溪不忍看见妻子落泪,劝慰道:“这是她自己选的路……” 话未说完,只见小静萱从门帘边伸进了一个小脑袋,沈曦是背对门口的,她没看见沈曦在哭。她怯怯的向霍中溪道:“霍伯父,这个叔叔是京城来的吗?我想问问他,我娘和我哥哥给我捎信了没有?” 沈曦赶紧擦干了脸上的泪,但生怕被静萱看出端倪来,也没敢回头,而是用眼神示意霍中溪,让霍中溪打发掉小静萱。 霍中溪收到妻子求救的眼光,转过头去向静萱道:“他不是从京城来的,是从边城来的。” 静萱没有离开,而是继续追问道:“可他刚才说他是龙防卫,龙防卫都是在京城的。” 这个小姑娘,如此聪颖和敏锐,还真是让霍中溪没想到,他本就不擅说谎,就卡在这里说不下去了。 沈曦转过身,强笑着往下编:“他被皇帝陛下派去边城执行特殊任务,现在遇到麻烦了,就来找你霍伯父了。” 静萱看了看沈曦,懂事的“哦”了一声,小脑袋就缩了回去,脚步轻轻的走出去了。 然后,沈曦听到她在外面向青芙抱怨:“我娘真是的,连封信都不给我写,还有我哥,都不来看我。我爹也是,走了就不回来了,青芙姐姐,你说他们是不是都把我忘啦……”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相对来说,更的早一些,不过也要中午了…… 二更肯定有,三更还是不敢说,写到哪算哪吧~ 77 听见静萱和青芙走远了,沈曦又把眼光落在那个破包袱上面,叹口气道,“这事,要告诉静萱吗,” 霍中溪沉思了一会儿道,“等安修谨来了再说吧。” 林延祥见他们夫妻二人商量妥当了,才开口道,“夫人,那这先放到哪,” 不管怎么说,骨灰盒是不宜摆在明处的,沈曦想了想,家中孩子多,特别是小霍侠又淘气,别再哪天翻出来再给倒了,还是放到一个隐秘的地方比较好。 于是沈曦对林延祥道:“给我吧,我放到后面的木屋里去。” 林延祥却没有把骨灰盒递给沈曦,而是躲开了沈曦伸过来的手说道:“总归是不祥之物,夫人就别拿了,还是我送过去吧。” 不祥之物……沈曦想起当初风姿出众的瞿明雪,觉得怎么也不能将她和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可林延祥却偏偏将它们联系在一起了,而她却无法反驳。 沈曦也没坚持,只沉默的带着林延祥出去了。 房后的木屋早就没人住了,里面空荡荡的,落满了灰尘。 沈曦想到就这样把这包袱放在这里,也太显眼了,万一哪天小霍侠进来了,看见了准得翻翻看。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沈曦让林延祥将包袱放到了柜子里。本想找把锁锁上柜门,可这森林深处,哪找锁去呀,她只得找了点破布,将那包袱盖上了。 放好包袱,沈曦和林延祥就出来了,沈曦将木屋的门拴好,这才和林延祥往回走。 “她们是怎么去的?”谋朝篡位,结局只有一个,这是沈曦早就料到的。沈曦现在只想知道,是安修慎下的手,还是被杀死在了乱军之中。 林延祥回答道:“陛下没杀他们,他们是服毒自尽的。” 沈曦轻轻的“哦”了一声,这个结果,也不意外。 瞿明雪从一国之母到阶下囚,肯定是接受不了这个反差的,就算是安修慎不杀她,她也没有勇气再活下去了。 林延祥见沈曦比较关心平安王妃,就详细的说道:“他们冲击皇宫没有成功,王妃和世子得知兵败消息,就服下了预先备好的毒药,旁边留了一张帛书。陛下让我把帛书带来了,夫人请过目。”说着,他从怀里摸出一小块布帛,递给了沈曦。 沈曦打开来看,只有手绢大小的锦布上,端端正正的写着两行小字:骨灰带与王爷,葬入森林溪畔。锦布的边裁的细细致致,上面的字也写的一丝不乱,很显然,这是瞿明雪早就准备好的。 鼻尖还能闻得见这锦布上残留的香味,可写这锦书的人,却是已经不在了。 “放我这吧。”沈曦伤感的将锦布攥在手中,打算以后交给安修谨。 两人又向前走了几步,林延祥忽然道:“夫人,那天夜里的事,对不住您了,延祥向你陪不是了。”说罢,他庄严的向沈曦行了一个礼。 沈曦自然明白他说的是哪件事,就是自己跑的慢,他回过身来从自己脸上拧了一把的事情。 沈曦本想笑笑,可今天这事实在是让人笑不起来,于是叹息道:“那种小事,不用放在心上。你还救了我的命呢,算起来,还是你对我的恩情重一些。” 林延祥听见了沈曦亲口说原谅他了,这才松了一大口气。他沉默了一会儿,却忽然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不住的向沈曦磕头。 沈曦吓了一大跳,连忙搀扶他道:“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不过是拧了自己一把,不用行这么大的礼赔罪吧? 林延祥躲闪着沈曦的目光,坚决的跪在地上道:“夫人,我能求您一件事吗?” 沈曦怔住了,这还是穿到古代后,第一次听见有人说求自己,让沈曦还真是有点不适应。不过自己只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照理说他没有求自己的理由,那么,他要求的人,应该是霍中溪才对。一牵涉到霍中溪,沈曦很明智的保持了谨慎,她小心翼翼的问道:“什么事?” 林延祥那大胡子抖动了好久,才低声说道:“我实在是没脸求夫人,可这又关系到兄弟们的性命,还是请夫人原谅林某的冒失。前年的时候,忠勇义王爷忽然来到边城,翻出了我们杀害平民骗取钱财的事情。军中所有官员,一律当场处决,而没有官位的普通士兵,则被发往各处充当军奴。”说到军奴,林延祥这么坚毅的一个男人,竟然流下了眼泪,脸上的痛苦显而易见,绝对不是装出来的。 沈曦虽然没听说过什么叫军奴,可从字面上就解读出了这个词的意思,应该是指军队里的奴隶奴才。 这个社会有奴隶也有奴才,沈曦是知道的。自己初到上渔村的时候,三叔公就告诉过了自己,若没有户藉,会被任何人抓去当奴才,没有人会管。 但沈曦并不知道安庆波处理边城官兵这件事。事实上,当她过了边城以后,就很少回头去想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那件差点要了她命的黑暗事件,她一直怕说出去会引来什么麻烦,所以从未透露出去过,只有在和霍中溪重逢的那个夜晚,她才对霍中溪讲出了自己那段让她害怕不已的经历。 沈曦倒是很清楚的记住了霍中溪当时的话,霍中溪说:你受的委屈,我会帮你讨回来。你受的恩惠,我也会帮你还清。 霍中溪一向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为了替她报恩,他收了郑家清为弟子。为了替她报仇,就算是将边城的全体战士都处死,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沈曦知道霍中溪应该是很讨厌边城的守军,因为他们做出了不光彩的事情,害他的妻子和孩子差一点就命丧黄泉了,这件事情,极有可能是他吩咐安庆波去做的,但也仅限于吩咐,至于怎么具体处理这件事,应该全是安庆波拿的主意,或者说是安庆波与安修慎商量后才下的决策。 和霍中溪在一起后,沈曦才明白了武神是何等超越的存在。上次安修慎一下子给了沈曦三千万两银子,沈曦觉得太多了,可霍中溪却说,这三千万两,不过是中岳国一两年的收入,用一两年的收入,换来一个武神一生的庇佑,这种好事情,好多国家想碰都碰不上。 沈曦想了想,别的历史她记不清了,她只记得清朝和八国联军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动辄几百万两几千万两,据说还有一个什么条约是分期付的,付完后总额竟然高达二十个亿。若在当时,有一个人说能保护清政府不受别的国家欺负,沈曦觉得别说是三千万,就是三亿清政府也会爽快的掏这个钱。 不掏钱就灭国,掏了钱就平安,傻子都知道是掏钱合算。 霍中溪的地位凌驾于皇帝之上,所以他若吩咐一点事下去,恐怕会很快就被办妥,而且会办的相当漂亮。 关于边城这件事,哪怕安修慎觉得边城守军的罪过不大,但想要平息霍中溪的怒火,他就不得不严肃的处理那些守军,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态度的问题,还是一个向霍中溪示好的绝佳机会。 林延祥哭的十分伤心,他的眼泪一流下来,就被冻成了冰,只一会儿功夫,他那满脸的胡须就成了一片冰晶。一想起昔日袍泽,不是被杀就被充为了军奴,只有他自己,因为一念之仁,得以逃脱升天,这位铁打的汉子实在是止不住自己的泪水。 看到以往的兄弟们陷入如此悲惨的境地,林延祥并没有为自己免于这样的灾难而庆幸,也没有因为自己进了龙防卫而沾沾自喜,而是为兄弟们的遭遇日夜煎熬,甚至有的时候,他会悔恨,悔恨自己一时的心软放走了剑神夫人,如果当初没有放走她,自己的兄弟们就不会受到这样的苦难。他虽然知道自己这样想不对,不关那个无辜女人的事,是他们这些人自作自受,可他控制不了自己,因为那些是他朝夕相处的兄弟,一起在战场上拼过命的兄弟,比亲兄弟还要亲的兄弟! 这两年来,他不停的找门路想救出兄弟们,可这件事是忠勇义王爷亲自过问的,忠勇义王爷在朝中地位甚高,所以朝中没有人敢插手过问这件事,他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而且一被打上了“军奴”的烙印,除非有重大军功或特敕令,否则不仅是这些兄弟这辈子无法翻身,就连他们的后代也会世代为奴。 别人可能不清楚这件事的真相,可林延祥很清楚这件事的起端是在剑神夫人身上,若她说一句话,自己的兄弟们可能就会逃出苦海了。所以当听到消息说皇帝陛下要派人来给剑神大人送信时,他立刻想尽了办法谋得这个差事。能不能救出兄弟们,就在他这一次森林之行了。 望着眼前痛哭流涕的大汉,沈曦心中十分不是滋味。 有心原谅他们吧,可又是他们谋财害命在先,那些被谋了财又送了命的百姓何其无辜! 在那个荒乱的时候,边城守军们给了那些百姓一个活着的希望,虽然被人收走了身上的钱财,很可能是一辈子的积蓄,但沈曦知道,他们的心里是怀着喜悦和轻松的,因为当时的自己,正是如此。 可那些可恶的守军,不仅毁掉了他们的希望,还夺去了他们的生命。一回忆起这些事情的时候,那夜的惨叫声,那些被泥土覆盖的鲜血,似乎透过了时间的河再次扑到了沈曦面前,让沈曦感觉到了窒息。 有心不原谅他们,可他们中有的人可能并不知情,只是无辜被牵扯进来了。何况带头的人已经被杀掉了,对那些普通士兵来讲,这惩罚,可能是有些重了。 这件事究竟要怎么办,沈曦静静的站在林延祥面前,苦苦的思索着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再创新低,亲们,你们就不能给我点惊喜吗? 默默无言的支持固然也好,但总让我一个人唱独角戏,感觉真的很孤单呀。 78 沈曦不知道该如何答覆林延祥,只得先让他起来再说。 林延祥见沈曦没有明确答复,心中很是失望,但他也知道自己这帮人确实有罪,只是苦苦一笑,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两人回到沈曦他们住的房间后,沈曦先给林延祥打了盆热水让他洗去一脸的冰茬,又去弄了些热汤热饭,让在冰天雪地里走了好多天的林延祥吃顿正经饭。 林延祥吃完后,就向沈曦道,“谢谢夫人款待,不知夫人和剑神大人有没有回信给陛下,林某这就告辞了。” 沈曦惊讶道,“刚来就要走,今天天气阴的很,怕是还要下雪,你先住几天吧,等天气好了再走。” 林延祥也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只得道:“那我就打扰了,夫人给我一间空屋就好。” 怎么着来了也是客,沈曦还没有派头大到让客人自己动手的份上,何况眼前人还救过自己的命,于是她说道:“你赶了这么多天的路,肯定累了,先休息一会儿,我去给你收拾房间去。” 林延祥谢过了。 沈曦将客房收拾了一下,生上红红的炉火,拿出被褥在炕上捂着,生怕将林延祥给冻病了。 等沈曦收拾完出来的时候,就见林延祥在院子中,不知和霍中溪说些什么,不过比比划划的,看来是在说武功方面的事。 晚上的时候,待众人吃罢晚饭散去了,沈曦一边收拾桌子,一边将今天的事情和霍中溪说了一遍。 当听说这些人受到的处罚时,霍中溪也说了句:“斩了首恶也就是了,牵连这么多人倒是没必要。”沈曦知道自己分析对了,这样的处置根本不是霍中溪的意思,应该是安庆波和安修慎的主意。 沈曦自然就顺着话题问霍中溪这事怎么办,霍中溪沉吟片刻后,就说不用她管了,明天他会和林延祥商议一下。 晚上的时候,森林里下起了鹅毛大雪,地上落了厚厚的一层,到天亮的时候,雪非但没停,还刮起了很凌厉的寒风。 在吃罢早饭后,霍中溪和林延祥果然说了好长时间的话,然后林延祥就兴高采烈的来和沈曦辞行,沈曦看见他脸上的笑,就知道霍中溪是决定放过那些人了,这让沈曦也心中一松。若说只惩罚这些人也就够了,但还要人家的后代世代为奴,那就太过分了。 因为气候实在恶劣,沈曦就说让林延祥再住几天,林延祥却说他早点回去,就会早点救出一个兄弟,实在是不想耽搁了。见留不住他,沈曦就给他包了许多干粮,省了他还在路上找吃的了。 林延祥拎起这些干粮,欢天喜地的和沈曦告别了,然后只身走进了风雪中,那被狂风卷起的雪花一会儿时间就将他的身影遮盖住了。 沈曦其实挺佩服林延祥的,讲义气,够朋友,或许他脾气不好,或许他过于粗鲁,但这人有一颗拳拳的赤子之心,和这种人当朋友,没有吃亏的时候。就凭他为了救朋友,在这么寒冷的冬季里独闯森林,就让沈曦心生赞叹了。 林延祥如何解救他的兄弟们,这与沈曦没有关系了。 沈曦的日子非常简单,就是照顾好丈夫,照顾好孩子们。 瞿明雪的死亡,让沈曦更加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世道的无情,她现在是什么都不想了,什么荣华富贵,什么王侯将相,什么地主富豪,她统统弃之如敝履,全部一笑挥之。她现在惟一的想法,就是守在霍中溪和小霍侠身边。哪怕苦一点,哪怕累一点,只要一家人温温暖暖的在一起,那就是幸福。 不管别人的日子如何,沈曦的平静日子照旧平静过,这一年,和往年没什么区别,仍是春种夏长,秋收冬藏,沈曦如同一只松鼠一样,忙碌的储存粮食,忙碌的喂饱家中每一个成员。 而这一年,特别的平静。 归海墨没有来,就连沈曦以为在听到瞿明雪死亡的消息后会很快赶来的安修谨也没来,那个经常被沈曦忽略的忠勇义王爷安庆波也没有来。 这实在让沈曦大感意外。 长时间没有爹娘的消息,青芙和静萱早已习惯了和沈曦在一起生活。 沈曦对她们和对小霍侠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有时候她会更心疼娇弱的女孩子一点。在生活方面,她对她们照顾的周周到到。就连青芙的初次月经,也是沈曦亲手做的卫生巾,并告诉了她不少的卫生知识。 两个女孩子自然知道沈曦对她们的好,她们两个偷偷的商量过后,竟然改口和沈曦叫“干娘”,沈曦知道这是女孩子表达亲近的方式,也就乐呵呵的收下了这两个干女儿。 沈曦一直以为率先来到森林的,不是归海墨就是安修谨,因为他们的女儿都在这里。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再一次春暖花开的时候,她的家里,竟然迎来了一个漂亮的大姑娘。 对着前来开门的沈曦,这个姑娘微微笑着打招呼:“沈姐姐,你好。” “你是?”沈曦看着眼前这个漂亮姑娘,心中十分确定自己不认识她。 这个女孩子十六七岁的年纪,身材纤细娇小,长得十分漂亮,沈曦觉得她是自己前世今生加在一起见过的最好看的人,就连后世的那些化了妆的明星都赶不上她,不过她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她唯一的缺点,就脸色有点苍白,似乎是在生着病。 那个姑娘似乎知道沈曦不记得自己,就主动自我介绍道:“沈姐姐,我是名十三,你还记得我吗?” 沈曦这回是真的吃了一惊,不会吧,三年前那个痨病鬼一样的小姑娘,现在竟然长成这么漂亮的大姑娘了?不怪沈曦认不出来,实在是这个姑娘的变化太大了。 沈曦忍不住惊叹出声:“不会吧?你竟然长这么漂亮了?你的病好了?” 名十三笑吟吟道:“托沈姐姐的福,我的病已是去了七八分了。” “都没帮你找到药材,我可是一点忙也没帮上。”想起初见名十三时的样子,沈曦一点也没觉出自己帮到了她,当时自己不过是象做梦一样梦到了前世的一些场面罢了,可这是在自己脑海中的东西,怎么可能会帮到她呢? 名十三没有回答沈曦这个问题,而避而言它道:“沈姐姐倒是没变多少,身体看起来还不错。” “还行吧。”沈曦一边回答着,一边向她身后看了看:“这次怎么没见你的哥哥们呀,你是自己一个人来的?” 名十三笑道:“我的病好了,就不会烦劳哥哥们了。” 沈曦看了看她那娇弱的身体,有点不敢相信是她一个人来的。 森林中有许多猛兽蛇虫,有毒的凶猛的数不用数,她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进得来呀。 不过既然人家不想说,沈曦就识相的没有再刨根问底。 “快请进来吧,看我,光顾着和你说话了。”沈曦一边说着,一边将名十三让了进来。 名十三随沈曦走进了院子,恰巧郑家清追着小霍侠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见家里来了一位漂亮的姐姐,两个人就都站住了脚步。 沈曦刚要给名十三介绍一下,却只见名十三猛的一捂眼睛,脸上仅有的那点血色刷刷刷就褪下去了,脸色瞬时苍白如纸,身体也轻轻的晃动了起来,似乎随时都可能倒下去一样。 “十三小姐,你怎么了?”沈曦赶紧扶住名十三,生怕她犯病了,再一头栽到地上。 名十三似乎十分痛苦,她捂着眼睛的手一直颤抖个不停,连回答沈曦一声似乎都办不到。 沈曦看着这样的名十三,心里既着急又害怕,生怕名十三有个好歹的,她可不愿再看到如花的生命凋谢而去。 足足过了有半盏茶的功夫,名十三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似乎是缓过劲来了。 慢慢将遮盖着眼睛的手拿了下来,名十三微微喘息着对沈曦说道:“沈姐姐,我没事,就是老毛病又犯了。” 见她恢复过来了,沈曦提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她一边扶着名十三往屋里走,一边说道:“我家还有不少药材呢,等你有空了去看一看,要是有能用的,你尽管用。” 名十三虚弱的挤出来一个微笑:“谢谢沈姐姐。” 扶名十三坐在椅子上,沈曦去倒了一碗水来,递给名十三道:“喝点水,可能会舒服些。” “谢谢。”名十三没有客气,接过水碗,咕咚咕咚一口气就将那碗水全喝了。 喝完后,她将碗放在桌子上,向沈曦道:“沈姐姐,你家可还有空房?我可能要叨扰一段时间了。” 名十三要住自己家? 沈曦觉得这事真是有点意外。 名十三是家里有名的娇娇小姐,她的家人会放心让她住在自己这个粗糙的家里? 想到这里,沈曦迟疑道:“房间是有,不过条件可不怎么好,十三小姐当真要住这里吗?” 名十三笑道:“有劳沈姐姐了。” 沈曦摆手道:“这倒没什么,我只是好奇,你独自一个人来这里干吗呀?是找药材吗?” 名十三欲言又止,脸上竟然浮现出了一朵红云。 过了片刻,她轻声道:“我是来等一个人的,我命里注定的那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0:01更新,竟然又超十二点了,这应该算哪天的呀~ 79 名十三来自己家等她的命定之人? 沈曦心里顿时就有点不是滋味了,在这寂静森林中,除了霍中溪,就没有别的成年男人了,这位十三小姐,不会是冲着霍中溪来的吧,沈曦的心小的很,可不愿意和别人分享丈夫。 不过对于没有根据的猜测,沈曦还不至于肤浅的表露出来,她装出饶有兴趣的问道,“什么命定之人啊,是谁呀?” 名十三本是个水晶心肝的剔透人物,当下就明白了沈曦的担忧,不过她没有明着点出来,而是含蓄道:“我也不知道是谁,只知道是个从高处而来的少年郎。” 一听是少年,沈曦就放心了,霍中溪已是中年人了,怎么也称不上是“少年郎”了。 沈曦心里轻松了,对名十三也就不抱敌意了,她笑道:“从高处来?哪里是高处呀?莫不是从天上掉下来?” 名十三有点羞涩道:“不清楚,时间到了自然就知道了。” 说到这里,名十三忽然又问道:“沈姐姐,你家里可还有别人?” 沈曦不知道她为何有此一问,不过仍是回答道:“现在我家一共六口人,除了我们夫妻,刚才那两个男孩,还有两个小姑娘,她俩出去采野果了,一会儿就会回来。” 名十三笑道:“沈姐姐家还真是热闹。”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就起身去客户,准备去收拾房间。 沈曦家的房子,院子正中间是沈曦住的三间正房,其中最东边一间是厨房,中间那间是沈曦和霍中溪的房间,西边那间是郑家清和霍侠住的地方。 那两间客房,则是象西厢房一样,位于沈曦他们房间的西边,从客房门口往北看,则正好看见沈曦他们刚来时盖的那间破木屋。那两间木屋位于沈曦住的房子北边,离现在住的房子有百十来米,所以虽然能看到,但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两人刚来到客房门口,名十三忽然顿住了脚步,眼睛直直的盯向北方那两间破木屋。 沈曦见她面色有异,随口问道:“怎么了?那边有什么?” 名十三收回目光道:“没什么,那个木屋里住人了吗?” 沈曦道:“没人住,空着呢。” “哦。”名十三淡淡应了,随沈曦进了客房。 两个人将客房收拾好了,就又转战去厨房做饭。名十三别的帮不上忙,就拿了一堆青菜坐在厨房门口择菜。刚择了一半,青芙和静萱就携手回来了。 一见到家里多了个美女,两个女孩子似乎吓了一跳,还是青芙比较爽朗一点,率先出口问道:“姐姐,你是谁呀?” 名十三却做了奇怪的动作,她用手指按住了眉心,过了好大一会儿才回道:“我叫名十三,你们叫什么呀?” “姐姐,我叫青芙。” “我叫静萱。” 两个女孩清脆的回答,就放下手中的篮子,去帮名十三择菜。 名十三虽然不是很健谈,但她性格柔顺,对两个小女孩十分的友好。 对于名十三的到来,青芙和静萱是非常高兴的。 沈曦虽然贴心,但毕竟是长辈,而名十三和她们则相差不远,对这个大姐姐,两个小女孩格外的亲近。 名十三由于从小生病的原因,除了家人基本上没和外人接触过,所以对这两个漂亮的小妹妹,十分的喜爱。 三个人彼此亲近,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名十三虽然出身名门,一直娇生惯养,但身上却没有那些好恶逸劳,恃宠而娇的坏毛病,她虽然身体不太好,但从来没有坐等吃食,只要身体好点的时候,就会帮沈曦做家务活。有时候和沈曦一起做家务做饭,有时候只是静静听沈曦说一些家长里短。 对于名十三的到来,霍中溪也仅是点了个头,再也没有多余的言语,似乎家中多个人和少个人他根本就不在乎。不过名十三到来后,霍中溪似乎不再担心家里的安全了,在和沈曦打了招呼后,他偶尔会消失几天,去离家很远的凶险之地练剑。 沈曦曾问过他,若他不在有坏人出现,或者有猛兽来袭怎么办呢,霍中溪淡淡道:“有名十三在,不会出事。” “名十三武功那么高?”就她那病歪歪的身体,沈曦还真没看出来她是个隐藏高手。 霍中溪沉思片刻才答道:“她不会武功,她会另一种力量。” 对于另一种力量,沈曦很是好奇,仔细想想,名十三似乎真的有很多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例如,她特别爱揉眉心,她偶尔会眼神盯在一处,似乎在那空荡荡的地方看见有什么一样,而且她从不去北边的木屋,最主要的是,她的病相当奇怪,有的时候会无缘无故就犯起来,而且只犯大约十来分钟的时间,那病就如海水退潮一样,说没就没了。 沈曦虽然好奇,却没有八婆到当面去问名十三,她知道象名十三这种神秘的人,通常都会有许多忌讳。 时间一晃而过,名十三在沈曦家就住了十来天了,在这十几天内,名十三和大家相处的十分好,大家过的都很快乐。 可不知为什么,安静萱的身体却慢慢变差了,刚开始几天就是无精打采,好象没有睡醒一样,后来就开始发烧,白天还正常,晚上却烧的烫手。沈曦熬了草药给她喝,可根本就不管事,一到晚上,她仍是烧的很厉害,后来就慢慢的说起了胡话,嘴里叽哩咕噜一串串的话,说的极快,根本听不出说的是什么。 霍中溪没在家,沈曦连个主心骨都没有,一想到孩子病成这样了,连个大夫也没有,万一孩子有个三长两短的,自己怎么见安修谨呀。沈曦又着急又上火,只一晚上,嘴上就出了一圈的燎泡。 名十三过来看安静萱时,看到沈曦在旁边抹眼泪,她轻轻叹了一口气,似乎下了个决心一般,就默默的走了出去。沈曦只顾着焦心安静萱了,也没在意名十三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后半夜的时候,安静萱的烧奇迹般的退了,小姑娘总算睁开了烧的一直紧闭的眼睛,然后她有些虚弱的向沈曦道:“干娘,我想喝粥。” 沈曦又哭又笑的擦着眼泪,赶紧下炕去给好几天没好好吃饭的安静萱煮粥去了。 喝了一碗小米粥,安静萱就沉沉睡去了,一直到天亮,都没有再发烧,沈曦这才放下了一直提着心。 可让沈曦没想的是,安静萱病好了,名十三却又生病了。 这次生病,并不是象以前那样浑身颤抖,也不吐血,而是陷入了一种奇怪的沉睡。 这种沉睡,并不是一睡就不醒了,一直睡一直睡,而是偶尔会醒,醒来后她还能喝碗粥,但粥喝完后,又会继续去睡…… 就这样偶尔清醒,经常沉睡,名十三的病一直延续了好多天。 其间霍中溪回来了,沈曦让他将内力输进名十三体内,看看能不能象电视上演的那样来个内功疗法。霍中溪却道,不用试,名十三会好起来的。 沈曦不知他哪来的自信,但自己又实在没别的办法,只得天天熬好粥守着名十三,只要她一清醒,就赶紧让她吃点东西,生怕她命定之人没等到,反而先饿死了。 这天清晨,一直守在旁边的沈曦见名十三又清醒过来了,赶紧说道:“十三,你总这样下去不行呀,要不我让我相公去请个大夫,看看这到底是什么病。” 名十三象个没有生气的布娃娃一样躺在被子里,用尽力气扯出了一个微笑道:“沈姐姐,我没事。你帮我看一下,哪天要是有两只喜鹊衔着一朵花飞过,你告诉我一声,到时候我的病就会好了。” 两只喜鹊衔着一朵花? 森林里喜鹊很多,会衔树枝的多的是,但会衔花的喜鹊沈曦还真没看见过。 不过她知道名十三精通卜测,不会无的放矢,赶紧点头答应了。 喜鹊是会飞的,可能会在天空只一掠而过,生怕错过了喜鹊衔花,沈曦还叮嘱孩子们,要是看见了赶紧来告诉她。 于是沈曦和孩子们天天盯着天空看,一个个脖子都仰酸了。 在第四天的清晨,沈曦早早起来做饭,刚一推开门,就看见自家的木墙上落着两只喜鹊,一听到沈曦开门的声音,那两只喜鹊扑扇着翅膀就飞起来了,其中一只喜鹊脚上缠一截细细的绿藤,那细藤的顶端,赫然开着一朵黄色的小花!大概是感觉飞行不便,那只喜鹊不停的伸出鸟嘴去啄那截细藤,同时另一只喜鹊也靠过去,一边飞也一边用那尖尖的嘴去啄那截细藤,两只喜鹊就这样一边飞着一边啄那细藤,看起来似乎是共同衔着一朵花一样,渐渐向西飞远了。 真的有喜鹊衔花,前几天沈曦还觉得这事有点离奇,可现在这离奇的事儿还就真的出现了。 这名十三,还真不是一般人呀! 沈曦赶紧跑去名十三的房中,想告诉名十三喜鹊衔花终于出现了,可名十三却仍在沉睡,怎么推也推不醒。没有办法可想的沈曦只得先回去做饭,快速的做完饭吃完饭后,等她再去名十三房间的时候,发现名十三正睁着眼睛不知想什么呢。 沈曦赶紧告诉了名十三这个好消息,名十三脸上也露出欢喜之色,她挣扎着想坐起来,可是没有成功,她连上半身都没撑起来,又软软的倒回了被窝。名十三无奈的向沈曦道:“沈姐姐,你在屋檐下放把椅子,再麻烦一下霍剑神,让他把我抱过去。” 知道她这样做必有用意,沈曦也不多问,出去在屋檐下放了把椅子,又招呼霍中溪过来,将名十三抱到了椅子上。 名十三勉强支撑着自己不倒,向沈曦道:“沈姐姐,能麻烦你帮我擦个脸吗?我这样子,是不是太难看了。” 十几天的沉睡,让名十三明显消瘦了许多,不过这不损她的美丽,只是她的脸色实在不好。 沈曦拧了一个布巾过来,帮名十三把脸擦干净,又拿来胭脂,给她化了个淡妆。青芙手巧,给她梳了一个好看的发式。 打扮完之后,沈曦拿来镜子让她照了照,笑着说道:“你长得本来就漂亮,现在更是光彩照人。” 名十三满意的笑了笑,说话却有些微微气喘,似乎坐着对她来说都是一种困难:“谢谢大家了。一会儿的时候还请大家回避一下,可以吗?” 沈曦知道这搞对象的事,有别人在场会很不好意思,所以她立刻识趣的招呼孩子们进屋了,请院子留给了名十三。 屋内,霍中溪正盘膝坐在炕头上,似乎在打坐。 沈曦也没打扰他,只轻声告诉孩子们要安静,不许出门妨碍名姐姐,也不许出声打扰到霍中溪。 孩子们无声的点着头,沈曦刚坐了下来,却见青芙已经脱鞋上炕了,趴在窗户上往外张望。 一见有榜样,静萱和小霍侠立刻跟上,倒是郑家清,没有去凑那个热闹,不过他也站在原地,踮着脚往窗外看。 一堆人就这样一直看呀看,好大一会儿也没见有人来,青芙扭过头来向安静萱道:“名姐姐的卦一点也不准,哪有人来呀。” 话音刚落,只听见坐炕头上霍中溪“咦”了一声,沈曦连忙向他看去,只听霍中溪道:“还真有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母亲大人生日,一天都没在家,所以更新晚了。 继续在写下一章,至于什么时候写完,可就不敢说了,反正写完了就发,有想看的朋友就多更新几次吧~ 80 不会吧? 这么巧? 名十三算到有人来,还真就有人来了, 沈曦也趴到了窗前,怀着兴奋和好奇,打算围观一下名十三的命定之人。 过了好大一会儿,仍不见有人来,沈曦鄙视的看了霍中溪一眼,轻声道,“净瞎说,哪有人来呀?” 霍中溪却道,“到西墙边上了。” 沈曦赶紧伸着脖子往西看,大约只过了几秒钟,就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跃上了墙头。 “还真准!”沈曦轻声惊叹着,也不知是在说名十三算的准还是霍中溪听的准。 那少年身着浅蓝色绸衫,身姿秀美,行动如行云流水一般,带着一种洒脱之美。待他站定后,沈曦看清了他的相貌,第一眼看上去,沈曦就不由赞道,这个男孩子,好干净! 这个干净不是指他的衣服和脸洗的干净,而是指他的整个人,如同秋高气爽时那湛蓝的天空一样,干净纯粹的,没有一点杂质。特别是他的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清澈如初生孩童。 少年并没有立即跳下木墙,而是站在木墙之上,向院内看了看,然后十分惊奇的说道:“呀,仙女!”声音清脆悦耳的很,就象冰块撞击玻璃杯那样好听。 名十三只是笑了笑,却没有说话。 那少年双腿一弯,却是坐在了木墙上,两条穿着白绫纱裤的腿晃呀晃的,他双手撑在木墙上,身体微微前倾,小声嘀咕道:“阿四不是说这里有剑神吗,怎么是个仙女呀?” 名十三轻轻笑道:“我不是仙女。” 那少年一双大眼睛骨碌碌的转了几圈,偏头问道:“你干吗坐着不动,是生病了吗?” 不知是累的,还是激动的,名十三喘了一口气才道:“嗯,我生病了。” 听了此话,那少年忽然从木墙上跃了下来,几步奔到名十三面前,伸手摸了摸名十三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然后嘟着嘴道:“你没发烧。” 名十三含笑道:“我是没发烧,不过我有点坐不稳了。”说罢,她的身体当真一歪,就向地上倒去。 那少年急忙伸手扶住了她,焦急道:“你病的还真重,我去帮你叫张伯吧,张伯的医术可好了。” 说罢,那少年又将名十三放回到椅子上,转身飞奔而去,一个纵跳跃过墙头,人就不见影了。 啊? 这就完了? 把生病的名十三往椅子上一放就没事了? 那少年……做事怎么这么不靠谱呀。 沈曦还在窗内瞠目结舌呢,只见院中的名十三扑通一声栽倒在地,再也没了动静。 沈曦吓坏了,赶紧跑了出去,将名十三抱到了怀里,只见那张本就苍白的脸上,双目紧闭,额头上磕破的地方,渗出了一片红色。 霍中溪过来把人抱到屋里,用内力替她查看了一下,说是没事,只是精力透支,再睡睡就好了。 名十三这一睡,就睡了三天,其间一次也没有醒过。一直到了第四天,她才悠悠转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后,见沈曦正陪在她身边,她心中却是暖了起来。 “沈姐姐,你不要担心,我没事了。” “吓死我了,你总算是醒了!”这三天可把沈曦愁坏了,就是个正常人三天不吃不喝也得饿坏了,别说名十三还是个病人了,若不是霍中溪一直坚持说名十三没事,沈曦可能就急的去挠墙了。 名十三这次的沉睡,似乎养足了精神,比起前几天来,她可是精神多了。 她自己坐了起来,慢慢穿上了衣服,还喝了一碗粥,然后靠着枕头坐好,向沈曦道:“沈姐姐,我就要离开这里了,谢谢你这么多天的照顾。” 沈曦一边将碗筷拿走,一边道:“谢是不用了,倒是你,身体还没好,怎么走呀?” 名十三微微一笑道:“他会来接我的。” 他? 沈曦立刻明白了名十三口中的“他”应该是那个有点脱线的少年。 不过,沈曦有点不太看好他,这个少年,并不成熟,从他的言行举止来看,他甚至还有一点点的天真幼稚,身上还带着一团的孩子气。对于需要人来精心照顾的名十三来说,他并不是一个可靠的人选。 沈曦的沉吟,名十三看在了眼里,她轻轻浅笑道:“沈姐姐不用替我担心,他现在是混沌未开,童真未泯,以后会好起来的。” 这是名十三的私事,沈曦自然不会横加干涉,她笑着打趣名十三道:“还没成亲就向着他说话啦,也是,小伙子长那么漂亮,难怪我们的名小姐要动心啦!” 名十三羞红了脸,似乎是在掩饰自己的心情一样,她轻咳了一声,等她抬起头后,见沈曦正笑眯眯的看着她,她不由辩解了一句:“他身上带有金火阳气,我待在他身边,就不会再犯病了。” 沈曦不知道什么是金火阳气,听到名十三说到犯病,不由问道:“你到底是什么病呀,一会儿好一会儿坏的,也没见你吃什么药,怎么能说好就好了呢。” 名十三虽然心情很不错,但一提到这个问题,她仍是正面回答沈曦,只是叹了口气道:“沈姐姐,不是我不想告诉你,是我说了,对你没有好处。我自小就与常人有异,小时候不知道避讳,说了许多不该说的事,牵累了很多人。沈姐姐我真不是有意瞒你,这些事情,一旦沾上了很麻烦的。” 沈曦见她说的很真诚,也就不再问了,而是转移话题道:“他几天后来接你呀?我替你先收拾好了,别到时候缺这少那的。” 名十三忽然伸出手,在褥子下面摸出一本皇历和一个平安符,向沈曦道:“沈姐姐,这个平安符你给静萱戴上,以后她就不会生病了。这本皇历,是送给你的。”她一边说着,一边翻开了那本皇历。 那本皇历是用黄纸做成的,每一张扑克牌大小的黄纸上,都写着一个日子,就象后世那种一天撕一张的皇历一样。只不过后世的皇历是印刷的,这本皇历则是用毛笔写的。而且这本皇历很奇怪,不是从正月初一开始的,而是从六月初六开始的。 名十三将那本皇历翻到六月二十八这天,就这样打开着将皇历递给了沈曦,对沈曦道:“今天是六月二十八,沈姐姐,从明天起,你一定要记着,一天撕一张,等撕到明年六月初六这本皇历一张不剩的时候,你在正午时分仔细留心着看天上,当看到天上有一抹红云一道白光和一道蓝光纠缠在一起的时候,你向着它们所在方位泼一瓢水。沈姐姐,这事儿你千万要放在心中,万万不要弄错了日期。” 见名十三说的郑重,沈曦也没有问为什么,她认真的接过了那本皇历,向名十三道:“十三,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让我这样做,不过我还是谢谢你,我知道你肯定是为了我好。” 得到了沈曦的理解,名十三却是叹了口气道:“有的时候,我真恨自己,有好些事情我明明知道,可就是不能说出来,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发生。因为一旦说出来,后果会更严重。沈姐姐,你是个明白人,这件事,千万莫错过了,要不然你会后悔一生。” 沈曦知道名十三有些神秘,她既然说是十分重要,那就是十分重要,为了不让自己后悔一生,沈曦决定听从名十三的话。 她将那本皇历放到了一个孩子们找不到的高处,自己过一日撕一张,不敢间断。 过了两天,那名少年果然又来到了沈曦家,可与他一起来的,不是他口中的张伯,而是一顶轿子,让沈曦吃惊的是,那轿夫竟然是以前沈曦见过的名十三的四位哥哥。 他们怎么会一起来呀?沈曦看着眼前这古怪的组合,觉得万分的诡异。 那少年笑意盈盈的来到名十三面前,一点羞怯腼腆的样子也没有,好象他和名十三早就熟识一样:“哎,有病的仙女,我雇了轿子来接你了,张伯年纪大了,不愿来森林,我带你去找他吧。” 名十三对那少年笑道:“还真是巧,你雇来的轿夫,竟然是我的哥哥们呢。” 那少年看了看名十三,又回头看了看名七名八他们,他挠挠头发,笑嘻嘻的打招呼道:“哥哥们好!” 这声“哥哥们”一出,沈曦看见名家兄弟的脸都黑了。 对这个过于天真的妹夫,名家兄弟明显的能看出不是太满意。 名十三转过身来向沈曦道:“沈姐姐,我要走了,谢谢你的照顾。” 沈曦笑道:“这有什么谢的,以后你若清闲了,就再来玩,我短期内是搬不了家的。” 名十三俯过身来,给了沈曦一个拥抱,然后在沈曦耳边轻声道:“木屋还是锁起来吧,不要让静萱进去,以后没用的时候,烧掉吧。” 身后名七喝道:“十三,上轿吧,咱们该走了。” 名十三这才依依不舍的告别了沈曦,上了轿子。 名七向沈曦道:“霍夫人,谢谢你这些天对舍妹的照顾,以后有用得着名家的地方,捎个信就行,能做得到的,我们自当尽力。” “好,若真有事,我不会客气的。”沈曦只当他是说说客气话,也就随声附和了一声。 名七向沈曦行了一礼,就和兄弟们抬起轿子,转身离去了。 那个少年向沈曦笑了笑,清清脆脆的说道:“沈姐姐,我叫宋水离。谢谢你照顾生病的仙女,等她病好了,我们再一起来你家玩。” 沈曦笑道:“好,你们若是来了,我肯定热情款待。” “沈姐姐,再见。”宋水离笑的眉眼弯弯,对沈曦轻轻行了一礼,就转身向着轿子追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又写到这个时候,我发现我现在写字效率有点低了。 81 宋水离笑起来十分的灿烂,就恍如天上的骄阳一般,能照亮到人的心里去。 沈曦忽然发现,这样的男孩子,实在是让人讨厌不起来。 因为他,实在是太可爱了,可爱到人让忍不住的去心疼他,去宠他。 沈曦看着那个他远去的背影,那蹦蹦跳跳欢乐的样子,也不由的会心一笑,这样快乐的男孩,其实正适合名十三那种安静的女孩,不是吗, 名十三的离开,让青芙和静萱失落了好长一段时间,就连沈曦也有点淡淡的舍不得。 沈曦将名十三留下的平安符让静萱戴上了,嘱咐她说是名姐姐留下的,让她千万莫要摘下来。 静萱高高兴兴的戴上了,过了几天沈曦就发现,静萱精神了不少,脸上也现了健康的光泽。不过在有一次静萱和青芙闲聊时,沈曦听到她抱怨了几句:“我都好几天没梦到哥哥了,以前晚上我可天天会梦见他的,哥哥又把我忘啦。” 沈曦此时才明白,静萱为何晚上爱发烧了,也明白了名十三为何临走时嘱咐她把木屋锁上了,不要让静萱去那里了。 人是有灵魂的,沈曦这个借尸重生的人,再有感受不过。 知道了这件灵异的事,沈曦就将那个木屋门完全钉死了,不让孩子们再有机会闯进去。沈曦其实打算将那两盒骨灰埋掉的,可想想还是等安修谨回来再说吧,要埋哪怎么埋,还是让他决定吧。 夏季日长,沈曦每天吃完午饭后,都会去睡会儿午觉,也不知是不是年纪渐长了的原因,沈曦觉得自己的精力大不如从前了,人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催老药,果然真是这样,看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真的很容易让当父母的感觉到自己在一天天老去。 沈曦睡午觉的时候,孩子们都会各自活动,霍中溪自从名十三走后,虽不再夜不归宿,但也是经常白天不在家。所以通常状况下,都是沈曦自己一个人在家午睡。 这天中午,沈曦午睡被憋醒了,她穿鞋下炕去上厕所,由于屋里没有人,她也就没出声,静悄悄的走了出去。 当她走过院子的时候,忽听得西厢房后面传来低声说话的声音,她离的有点远,听不太清楚。只隐约听得出好象是青芙在说话。 大约她是和静萱在说话吧,这两个女孩子关系还真好,当真是形影不离。 沈曦刚打算继续去厕所,又听见有个男孩子的声音道:“明儿个我自己去就行了,森林里蛇多,你别再吓着了。” 嗯?不是静萱?是郑家清? 他俩在一起说什么? 沈曦顿时好奇心大盛,轻手轻脚的走到了西厢前,听西厢后两个孩子在说什么。 只听得青芙道:“没事,我也是顺手,反正我天天要和静萱去采野果挖野菜。倒是你,下次练功的时候小心点,别再弄伤了。” 郑家清道:“你上次采来的药真好用,我一敷上没几天就好了。以后要是再采药了,你叫上我,我帮你赶蛇。” 青芙似怒还嗔道:“好。我就怕到时候你又没空了,让我空欢喜一场。” 郑家清嘿嘿傻笑:“肯定有空,上次我不是和你一起去了吗?” 青芙道:“你还说呢,我好不容易做了那么精致的香包给你,你还掉水里了,真讨厌!” 郑家清又道:“下次我会小心的。你再帮我做个吧,这回我肯定藏的好好的。” 青芙道:“好吧,我就再帮你做一个吧。” 听到这里,沈曦就挪步走开了,实在憋不住了,先上厕所再说。 等沈曦从厕所回来时,西厢下的窃窃私语就没有了,青芙和郑家清大概是走掉了。 沈曦叹了口气,有些郁闷的回了房间。 对于这两个小家伙暧昧的情愫,沈曦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有惊讶,惊讶于他们才十四岁竟然开始懂儿女私情了。 有欣喜,欣喜于他们不再是孩童,终于要长大了。 还有淡淡的失落,失落于自己没几年就可以晋升为婆婆丈母娘级别了,再过几年,就更上一层楼,会被叫为奶奶外婆了…… 然后,沈曦彻底伤感了。 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她很忧伤的轻轻叹道: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岁月催人老呀! 忧郁了的沈曦大半天都恹恹的,特别是当看到青芙来翻找布头,说要去绣一个香包时,沈曦就觉得自己老了老了老了。她羡慕的看着如青葱般水灵的青芙,心中更郁闷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沈曦躺在床上一个劲的唉声叹气,刚洗完澡的霍中溪躺到她身边,关切的问道:“怎么了?小侠又淘气惹你生气了?” “这倒没有,只是看见青芙都长成大姑娘了,感觉我都老了。”沈曦没有将青芙和郑家清的事情告诉霍中溪,生怕他发起怒来一顿教训,让孩子们幼嫩的心灵受到伤害。 霍中溪伸出手在她身上摸了摸,俯到她耳边道:“摸起来还那么滑,一点也不老。” 沈曦白了他一眼道:“你正经点,没见我这儿正忧郁着呢吗。” “你连三十都不到呢老什么呀,天天净瞎想。”霍中溪皱眉,表示难以理解女人的复杂心理。 沈曦看着从认识就没怎么变化的霍中溪,又开始羡慕了:“还是练武好,你看你,我第一次看见你,以为你是二十七八,现在明明都四十多了,看起来仍象二十七八。不会等我都三十多了,你还象二十七八吧,别人要是看见咱俩在一起,肯定说我是老年吃嫩草。” 四十多岁的“嫩草”看着不停叹气的妻子,实在想不通这有什么可担心的,又不是神仙,谁不会变老呀,女人就是奇怪,有这时间不好好休息,净想些没用的。 沈曦一边用手抚摸着霍中溪平滑的小腹,一边无情无绪道:“看你保持的多好,看来练武还是有用的,要不明天我也练吧,你不说我有底子吗,我就不信了我一招也记不住。” “好。”霍中溪简短的回答了沈曦一个字,就攥着沈曦的手往下伸。 沈曦今天心情不佳,没有心情做那事,她烦乱的挣脱开来,用手往外推霍中溪道:“别捣乱,我正想事呢。明天早起你先教我练轻功,哎,哪种花呀药呀的能美白紧肤呀,我天天泡药浴花浴,肯定也管用。” 霍中溪见妻子有点走火入魔了,手一勾将她扶到自己身上,让她骑坐在自己腰间,两只手惦了惦她那柔软的乳,很真诚的说道:“娘子,你一点也不老,看,这里还和以前一样,翘的很可爱。” 这个流氓! 沈曦趴在他身上,吭一下就给了他一口。 霍中溪闷闷的抽了口气,手上的动作却是越发用劲了。 一会儿之后,房间中响起了沈曦的低喘娇吟…… 经过了相公大人的爱情疗法和肉体滋润,沈曦第二天心情大好。 不再感叹流年了,也不再感觉青春易逝了,对着正在绣香包的青芙,她还故意开玩的问道:“青芙,你不是有香包吗,怎么又绣呀。” 青芙似乎早就想过如何回答了,不假思索道:“我给爹爹绣的。” 沈曦拿过她正绣的香包,仔细看上面的图案,假装惊奇道:“给你爹爹的应该绣萱草什么的,绣燕双飞干吗?这种成双成对的图案,不适合送给他。” 青芙涨红了脸,想了好大一会儿才强辩道:“我就是觉得这燕双飞很好看才绣的。” 沈曦见小姑娘害羞了,就不再逗她了,而是故左右而言他道:“静萱呢,这两天都没看见你们在一起。” 青芙松了一口气,赶紧回道:“她和霍侠还有家清哥哥去小溪里捉鱼去了。” 沈曦摸着青芙亮泽的长发感叹道:“青芙真是长大了,成大姑娘了,不再是小时候那个非得吵着要赶海的小姑娘了。” 听沈曦一说,青芙也想起了当年自己非得要去赶海,缠得爹爹没办法了,只得将她带去干娘家赶海的事来了。 想起爹爹对她的疼爱,她眼圈一红泪就掉下来了:“干娘,我想我爹爹了,他怎么还不来呀?” 沈曦现在后悔逗小青芙了,要不是她胡说八道,小姑娘也不会哭的这么伤心了。 她一边给青芙擦泪,一边安慰她道:“你爹爹那么疼你,大概是实在没空,要是有空了,肯定第一时间跑来见你。没准呀,明儿个他就到了,你就好好绣香包吧,等你爹爹来了你就送给他,他肯定高兴。” 青芙马上将手中刚起绣的布扔一边去了,又去翻布头道:“我给爹爹绣个新的,不要那个燕子的了。” 沈曦替郑家清默哀一下,看来小家伙在青芙心中的地位,还是比不过归海墨呀。 对于青芙和郑家清小小的暖昧,沈曦决定还是顺其自然的好。 情窦初开的年纪,对异性有好感是正常的,如果这时候横加指责,会让孩子生起逆反心理,造成的后果有时候会很严重。 沈曦记得自己一个大学同学,找了一个当司机的男朋友,家里嫌那男孩文化低工作又不好,不仅不同意他们交往,还逼他们断了关系。那个同学也是个硬脾气,不惜与父母断绝关系,也执意嫁给了那个男的。大家本以为他们爱的这么轰轰烈烈的,肯定会过的很幸福,可谁也没想到,在结婚三年后,他们就离婚了。 后来沈曦和她遇见时,两人聊起这事,沈曦问她当初爱他爱的那么深,怎么会以离婚收场呢。 那个女同学淡淡道:“当初父母一说反对,心里就懒得听了。和他在一起时,我们的话题就是想着如何对付父母。后来父母也断了,我们也结婚了,没有那个共同话题了,我们才发现我们之间根本一点也不合适。我说的他不懂,他说的,我不嫌粗俗不想听。我好歹读过几本书,有点小资情结,他偏偏每分钱都要算计,说我花钱太大。天天吵架,不离婚还等什么?其实那时候我家里要是不管,我和他处一段时间,就会觉出不合适来了,肯定是要分手的。我不是怪我父母,只是觉得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太粗暴了。” 到了现在,沈曦仍记得她说这句话时的表情,有自嘲,有解脱,却独独没有痛苦。 难怪有人说,爱情这东西就是弹簧,你给的压力越大,它的反弹就越大。 有了那个女同学的前车之鉴,只要青芙和家清没有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事来,沈曦觉得自己还是假装不知道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至少还有一章。 我发现最近我一直在说这句话。 82 傍晚的时候,去捉鱼的小霍侠、安静萱和郑家清回来了,每个人手里都用细树枝拎了一串鱼,还离大老远呢,小霍侠就向沈曦喊道,“娘,今晚吃鱼,我要吃糖醋鱼。” “好。”沈曦笑眯眯的迎上去,接过孩子们手中的鱼,夸奖他们道,“你们三个也太能干了吧,怎么捉了这么多鱼呀。” 郑家清先偷偷的瞟了沈曦身后的青芙一眼,才和沈曦说道,“师娘,师傅不爱吃甜的,咱们糖醋几条,我再去烤几条吧。” 青芙笑道:“正好我也想吃烤的了,咱们多烤几条吧。” 沈曦看着暧昧互动的两个小家伙,哈哈笑道:“好,你们去架好架子,准备好烤鱼的调料,我去收拾鱼。” 几个孩子一起跑去厨房了,沈曦将鱼泡进盆里,拿着刀去鳞开膛。 打完了鱼鳞,沈曦用刀将鱼腹剖开,当那软乎乎的鱼内脏伴随着一股难闻的血腥味出现在沈曦面前时,沈曦觉得胃里忽然一阵翻腾,她头一歪,哇的一声就吐了出来。 今天这是怎么啦,剖个鱼竟然恶心吐了? 沈曦觉得不太应该,这活计自己虽不是天天做,但也是经常做,以前可一回也没吐过呀。 是吃坏东西了? 不会吧,今天自己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也没吃呀。 百思不得其解的沈曦站起身来,把吐出秽物清理掉,漱干净了口,刷了一次牙,又到盆子前去收拾鱼。 刚蹲下,一看见盆里的那鱼流出来的血水,沈曦又控制不住,哇的一声又吐了。 这一吐,让沈曦有点明白了。 她应该是,再次怀孕了! 她赶紧算了一下来月经的日子,然后有些迟钝的发现,自己好象有两个多月没来月经了。 一想到怀孕的可能,沈曦先是呆楞了一下,然后心内一阵狂喜。 啊,真的呀,自己又怀孕了? 四年多没有动静,现在真的怀上了? 这一次,但愿是个女儿。青芙和静萱那样乖巧可爱又贴心,沈曦早就萌死她们了。 对对,要女儿,要是个女儿就好了,儿女双全,自己这一生就再也没有遗憾了。 沈曦第一反应就是将这个好消息告诉霍中溪,可这个衰人一大早又不知道去哪了,让沈曦想告诉也找不到人。 看着孩子们雀跃着搬出烧烤架,抱柴的抱柴,拿调料的拿调料,沈曦不忍孩子们失望,强忍着恶心,把那些鱼收拾干净了。 见霍侠不嚷着吃糖醋鱼了,沈曦就将鱼全交给了青芙和静萱,让她们先腌渍上,等着过会儿再烤。 回到屋里,沈曦坐在椅子上,忍不住偷偷的傻笑。 怀霍侠的时候,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再加上肚子里的小霍侠又格外的让人省心,沈曦基本上没吃怀孕的苦,但同样的,没有孕吐,也就少了一项怀孕的过程体验。 就如同剖腹产,虽然也是生了孩子,但少了阵痛和生孩子时的痛苦,有时候就总会让人觉得有些不完整一样。 晚上霍中溪回来的时候,就敏锐的发现妻子平时不一样了,一直在对着他傻笑,这种傻笑,只有她当初抱着那三千万两的银票时才看见过一次。 怎么,她又将银票翻出来了? 霍中溪带着疑问,一边观察着妻子,一边吃完了晚饭。 吃罢晚饭,一家人坐在院子里乘了会儿凉,待孩子们都各自回房后,沈曦才美滋滋的拉着霍中溪回屋了。 一进屋,霍中溪就问道:“今天怎么了,总看着我傻笑什么。” 沈曦调皮的眨眨眼:“你猜。” 霍中溪拉着沈曦的手,语重心长的对沈曦道:“纵欲伤身,你身体本就弱,节制一点才好。” 沈曦满脸黑线,自己平时表现出来的有这么饥渴吗?自己那明明是喜悦的笑容好不好? 沈曦眼珠一转,坏心眼又上来了,她笑眯眯的靠到霍中溪身边,将霍中溪压倒在炕上,扑过去就一顿激吻,一边吻着一边用手在他胸前轻轻抚摸。 为了让剑神大人更激动一点,沈曦趴在他的肚子上,用舌尖轻轻的舔着他那漂亮又结实的小腹。 面对妻子热情的挑逗,剑神大人也管不得什么纵欲伤不伤身的问题了,他一翻身,就要将妻子压到身下,正在这时,忽听得妻子叫道:“等会儿!” 霍中溪停止动作,疑惑的看向妻子,只见妻子一脸的羞怯,轻声道:“我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关键时候哪来这么多废话?霍中溪一边继续,一边漫不经心道:“什么好消息?” 沈曦任由他动作,在他将要提枪进阵的时候,慢慢悠悠吐出了一句:“我好象怀孕了。” 霍中溪的动作再次停下来了,他拧着眉很严肃的对沈曦道:“别逗,正事要紧。” 沈曦嘿嘿嘿嘿笑个不停,且笑且说:“我没逗你,我可能真怀孕了,今天剖鱼的时候吐了好几次。” 霍中溪听沈曦说的有根有影的,一个翻身火速从沈曦身上撤了下来,他伸出手去摸沈曦的小腹,喃喃道:“不会吧……” 沈曦看着霍中溪那一脸的不敢置信,也不由有点心虚,万一自己感觉错了呢,于是她说道:“你会诊脉吗?你帮我看看,是不是喜脉。” “怀孕了你还逗我!”霍中溪一边控诉着,一边伸手按住了沈曦的脉门,然后凝着眉一脸的郑重。 过了好长时间,他一句话也没说,沈曦不由有些着急了,不会是没怀孕空欢喜一场吧?她赶紧问道:“不是喜脉吗?我没怀孕?” 霍中溪抬起头,向沈曦道:“其实脉象吧,我就诊得出两种。” 沈曦连忙追问道:“哪两种?” 霍中溪把手从沈曦的胳膊上拿开,若无其事的淡淡道:“跳和不跳。” 沈曦嗷的一声扑到霍中溪身上,一顿狂啃滥咬,这个衰人,这是在报复她的故意挑逗吗?! 如果说这一晚沈曦还有点怀疑的话,那接下来的几天,一闻到荤腥味就会吐的沈曦,就明确的得出了自己肯定怀孕了这一结论。 对于怀孕的沈曦,霍中溪格外的紧张,他倒不是担心孩子,他是担心沈曦,沈曦的身体以前亏的厉害,虽说用药调理过了,但调理的怎么样他心里可没底。 在这森林深处,没有稳婆也没有大夫,妻子要生孩子,连个接生的都没有,万一有什么差错,霍中溪不敢去想这个严重的后果。 在经过了几天的考虑后,霍中溪和沈曦商量,他们搬家,搬到剑神山去住,那里不仅住的舒适些,也有许多人服侍,不用沈曦再操劳受累了。而且那里离京城也近,大夫稳婆可以随时候命。 说实在的,沈曦并不想离开森林。 剑神山的日子虽然过的舒适,但人多了,应酬就会多,麻烦更不会少。 剑神夫人怀孕了,肯定有不少人打着慰问的旗号来拉关系。有的人沈曦可以不见,但象皇后娘娘,后宫哪位嫔妃来,沈曦如果也不见,那就有点太托大了。 要见吧,这后宫女人都一个样,勾心斗角是家常便饭,和她们说话沈曦都得加小心。象自己这种政治小白,被人利用了都可能不知道,万一被有心人套进去,怕连霍中溪都会牵连进去。沈曦不喜欢那样的日子。 沈曦有沈曦的想法,霍中溪也有霍中溪的坚持,两个人意见暂时无法统一,好在前三个月是危险期,不宜长途奔波,两人就决定还是暂时居住在森林里,等三个月后再做打算。 为了照顾怀孕的沈曦,霍中溪不再经常外出了,而是天天在家里陪着沈曦,他还曾亲自下厨做饭,可惜那手艺实在不怎么样,孩子们都很不给面子。最后还是沈曦主灶,青芙和静萱帮忙打下手。 很快,沈曦怀孕就过了三个月,面对霍中溪的坚持,沈曦退却了,同意和霍中溪回剑神山,因为她知道,霍中溪太过紧张她了,不愿看到她出一点事。 在就她们准备收拾行李的时候,久违不见的归海墨竟然忽然出现了。而且他还不是一个人来的,他的身后,跟着白衣飘飘的南岳武神本我初心,还有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 霍中溪瞥了归海墨一眼道:“他怎么来了?” 归海墨还未回答,却听见本我初心轻哼一声道:“怎么,不欢迎我吗?” 霍中溪也回以冷哼,看了看紧跟在他后面的女人孩子道:“眼病治好了?心病也没了?” 本我初心没理他的讽刺,一甩衣袖,不冷不热道:“连你这个没开化的野人都娶妻生子了,我哪能落后了呀。听说你一直在教你儿子习武,我来看看,你教的有我教的好不。” 霍中溪瞅了一眼那才三四岁的孩子,讥笑道:“好不好不知道,反正我儿子要打你儿子,比喝水和容易。” 本我初心反讥道:“看你那点出息,也就是仗着你儿子比我儿子岁数大点呗,等过几年再看,还不一定怎么样呢。” 霍中溪倒是赞同了他的观点,难得的点头道:“嗯,这还真说不定。你比我大多了,不是就打不过我了吗。” 本我初心刷一下就长刀出鞘,向霍中溪道:“说有什么用,手底下见真章吧。” “怕你吗?”霍中溪也抽出宝剑,两人一跃就上了木墙,刀来剑去的打成了一团。 归海墨借这机会走到青芙面前,向青芙伸出了胳膊,青芙欢喜的叫着“爹爹”,就投进了归海墨的怀抱。 “爹爹,你怎么才来呀,我都想死你了。”青芙撒娇着抱怨,语气中的喜悦怎么也掩不住。 归海墨看着已经亭亭玉立长成了小姑娘的女儿,眼里满是柔情:“乖,爹爹也想你。” 然后青芙把他拉到了一边,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 沈曦看了眼比武的,觉得没什么意思,就将目光放到了本我初心带来的那名女子身上。 这个女子比沈曦要年轻,个头比较高,身材特别窈窕,模样也不错,虽比不上名十三,但也是个美人。不过这女子美是美,就是眉目间流露着一股冷清清的气质,让人望而生畏,不敢靠近。 沈曦大人物也见几个了,自然不会打怵,她走过去笑着说道:“这个妹子,我叫沈曦,你怎么称呼呀?” 那女子淡淡道:“沈姐姐好,我叫唐诗。”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就到这里,不更了,休息休息。 仍在坚持留言的朋友们,谢谢啦,没有留言的朋友,麻烦你们回几个字吧,这似乎不是太费劲吧~ 83 唐诗, 沈曦对这个名字可是无比的熟悉,中华五千年灿烂辉煌的文化长河中,唐诗可是那最美丽的浪花之一呢。 不过在这个社会嘛,这个名字就没有那么风光了。 沈曦见她一直抱着那个大概有三岁多的小男孩,不由说道,“放他下来玩吧,总抱着怪累的。” 唐诗还没说话,就听她怀里那个小男孩脆生生的向沈曦道,“婶婶,婶婶,我叫本我迎。” 本我迎,这个名字怎么感觉比本我初心还怪呀。不过这小家伙倒是挺可爱的,不但不怕生,还有点自来熟。 沈曦见他伸着两条小胳膊象是让自己抱的意思,就伸出手去,将他从唐诗怀里抱了过来,小家伙进到沈曦的怀里,扬起小脑袋,噘起小嘴,吧叽一声就在沈曦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眉飞色舞道:“婶婶,你长的真好看。” 这句出自小孩的恭维话让沈曦心花怒放,她也在小家伙的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和蔼可亲的笑道:“乖,小迎是婶婶见过的最可爱的小朋友啦。” 本我迎笑的眼睛都弯了,可爱极了。 正当沈曦还打算和小家伙相互吹捧几句时,只见他一眼看见沈曦身后的安静萱了,小家伙立刻扬起一个甜蜜的笑容,小胳膊冲安静萱一伸:“姐姐,我要姐姐抱。” 沈曦…… 小家伙从沈曦身上挣下去,径自扑进了安静萱的怀里,然后“木哇”“木哇”,在安静萱漂亮的小脸蛋上狠狠来了两口。 被遗弃的沈曦转过身去,向唐诗道:“小迎可真活泼,一点不认生。” “嗯,性子象他爹。”唐诗脸上仍是冷清清的,也没笑容也没什么表情,不过说话倒是挺流利,不象归海墨,总几个字几个字的往外蹦。 两人这边正说话,那边归海墨见两人打的热闹,也忍不住手痒了,和青芙叙完旧后,也加入了战团,战斗很快由两人对打转变为三人混战。 他们速度极快,肉眼根本就看不见他们的动作,只是从偶尔有人被击飞出来,才能看得出是哪两个人联手了,又是哪个人被揍了。 沈曦对这些“体育运动”不感冒,看了一会儿后就兴致缺缺了。倒是旁边的唐诗,似乎能看懂一样,看的津津有味。 沈曦和她打完招呼,也就没什么话说了,见她在看打架的,也就没再打扰她,自己去厨房琢磨午饭要做什么。 先蒸上一大锅的米饭,沈曦又忙着择菜洗菜,洗着洗着,忽然想起家里城来了这么多人,好象房子不够住。 家中只有青芙他们隔壁那一间客房是空的了,可以让归海墨住,那本我初心三口子住哪呀? 北边那破木屋里放着骨灰盒呢,名十三曾暗示过里面不太干净,若本我初心自己还倒罢了,他家还带着小孩呢,让人家住那间房,似乎不太合适。 想到这儿,沈曦走到厨房门口,向着空中打成一团的三个人大喊道:“别打了,都下来商量事儿!” 霍中溪率先撤了出来,几步跨到沈曦面前,紧张的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哪不舒服了?” 见霍中溪不打了,归海墨和本我初心也就住了手,随之落到了院中,也是带着疑问看向沈曦。 沈曦说道:“既然你们三个闲着没事,赶紧去盖间木屋,不然他们一家三口晚上就没地方睡了。”沈曦伸手指了指本我初心。 被安上了一个“闲着没事”罪名的霍中溪皱了皱眉道:“让他们住那木屋就行了。” 沈曦白了霍中溪一眼,将他拽入厨房,凑到他耳边轻声道:“木屋里有瞿明雪母子的骨灰,怎么能住呀。” “骨灰怎么了?本我初心要是怕那玩意才怪呢。”霍中溪觉得这个完全不是问题,骨灰有什么怕的。 沈曦不想在这个时候和他探讨鬼怪的问题,只得说道:“他不怕,他娘子和孩子可能会怕呢。你说那么多干吗,赶紧盖房去,后面还堆着不少干木头呢,你们赶紧动手,天黑前得弄完了,听到没?” 霍中溪见沈曦比较坚决,只得听从了娘子大人的吩咐,他走出厨房向本我初心道:“走吧,先给你们盖间房。” 归海墨说道:“我住破屋,也行。” 霍中溪瞥了他一眼,淡淡道:“瞿明雪在那屋,你也去?” 归海墨肯定听说过瞿明雪的事了,听了霍中溪的话,先是怔了一下,然后迈开大步就走:“在哪盖?” 本我初心随便划拉了一个地方,三个男人就忙活开了,木板木头满天飞。 小迎早就和霍侠青芙他们混熟了,追在大孩子后面,“哥哥姐姐”叫的甜着呢。 没什么事干的唐诗来到厨房,对着忙碌的沈曦道:“我做什么?” 沈曦正切菜呢,随手指了指盆子泡的鱼道:“那你就收拾收拾鱼吧。”她正犯孕吐呢,一闻到鱼味就恶心,所以这鱼就一直没收拾。 唐诗拿起刀就走到了鱼盆前,开始拾掇那几条鱼,厨房里顿时飘起了股鱼腥味和血腥味。 沈曦最受不了这个味道了,飞奔出厨房,扶着墙“哇哇”一顿干呕。 唐诗跟着出来,一见沈曦这个样子就问道:“几个月了?” 沈曦拍了拍胸口,压下胃里的恶心,回答道:“应该有三个多月了。” 唐诗道:“回头我帮你看看脉。” 沈曦惊讶道:“你是大夫?” 唐诗点点头:“嗯。” 见沈曦还要去厨房,她体贴的说道:“你去歇着吧,我来做就行了。” 沈曦心道,还真没看出来,这个唐诗原来是个面冷心善的人。 由于唐诗的坚持,沈曦就从厨房退了出来。 摆放好桌椅碗筷后,沈曦看看没什么事,就去看盖房子的。 盖房子这事霍中溪早就驾轻就熟了,再加上两个武神帮忙,这房子盖起来的速度那是相当的快。等沈曦出来的时候,木板都削好了,木头墙都竖起一大半了。 由于是暂时居住,这房子就是用的纯木头,反正现在天气还不冷的,住着应该没问题,但如果他们打算在这里过冬的话,这房子还是不行的,一是漏风二是不隔冷。 沈曦过来没有多久,唐诗就来招呼大家吃饭。沈曦还挺奇怪的,自己做饭也算利索,但要做这一大桌子菜,恐怕也得很长时间,这唐诗怎么才这么一会儿功夫就做好啦? 带着疑惑,沈曦也和大家一起回去吃饭。 当看到桌子上摆的菜时,沈曦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肉炒蘑菇,肉炒木耳,肉炒豆角,肉炒土豆……惟一没用肉炒的,就是那一盆子清蒸鱼。 沈曦喜欢做饭做菜,特别是做给霍中溪和孩子们吃,当看到他们吃的饱饱的,吃的开开心心的时候,她自己也会很开心。所以在她不懈的努力下,孩子们和霍中溪的胃口都被她养刁了。 唐诗的厨艺显然不太怎么样,肉炒系列那肉是硬的硬咸的咸,那盆清蒸鱼就更悲惨了,竟然忘了放盐。所以,不但孩子们都没有吃饱,就连霍中溪也没吃多少。 本我初心和小迎显然是习惯了,小迎吃的挺多的,本我初心不过是每样菜都尝了尝,就算是吃了这顿饭。 沈曦看了看本我初心,难怪他比霍中溪归海墨要瘦呢,原来是饿的。 唐诗还是比较勤快的,收拾碗筷什么的根本不用沈曦动手,全都手脚麻利的拾掇好了。 只一下午,男人们就将房子盖好了,桌椅板凳床柜也各做了一套。沈曦拿来油纸,蒙在了窗户上,将白天晒上的被褥拿过来铺上,一个简陋的家就可以入住了。 男人们累坏了,孩子们一个劲的喊饿,沈曦只得让唐诗给她打下手,仍是自己主厨,做了满满一大桌子的菜。 孩子们有爱吃的拨丝水果,红焖鸡子,鱼香肉丝和糖醋排骨,孩子们吃的很欢,特别是小迎,好象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一般,小嘴里塞的满满的。 本我初心只挟了一口菜,就不由的眯起了眼睛,然后筷落如风雨,大有要把一桌菜都干掉的趋势。待吃了半饱后,他满意的对霍中溪道:“弟妹这手艺,便宜你小子了。” 霍中溪同情的看了他一眼道:“你看女人,眼光就没好过。” 本我初心同情的看了一眼归海墨道:“比他还强,管什么样的女人呢,反正我还有一个。” 归海墨本不想理这个找心理平衡的家伙,不过实在看不惯他那嚣张的样子,看了眼青芙道:“我女儿,十四了。” 儿子才三岁的本我初心明显有点气弱了,他挟了一箸菜道:“可惜没酒,要不然可以痛快的喝一场了。” 正说着话呢,已经吃完饭的青芙蹭到了归海墨旁边,撒娇般的腻在归海墨身边,将一个精致漂亮的香包递给归海墨道:“爹爹,我送你的礼物,好看不?” 归海墨接过那个香包仔细端详,见那香包确实是花了功夫的,不论是做工还是颜色的搭配,都符合他这个年龄,上面绣的那丛萱草,水灵灵的和真的一样。 “好看。”归海墨一边夸奖女儿,脸上不自觉的就流露出了笑意。 本我初心扭过头去用后脑勺对着归海墨,酸溜溜向霍中溪道:“太乍眼,懒得看。” 本来他是想取得同样没女儿的霍中溪的共鸣,却没想到霍中溪将手伸进怀里,也掏出来了一个香包,对他扬了扬眉道:“我也有,我娘子做的。”他这个香包,做的虽不如归海墨那个精致,但上面那对鸳鸯却更是刺眼。 本我初心郁闷了。 归海墨和霍中溪很不厚道的对他进行了无言的嘲笑。 见归海墨和霍中溪得意的样子,本我初心就憋不住了,他抬起头偷偷的看了看正在喂儿子吃饭的唐诗,小心翼翼的从腰带里拽出一样东西,也没全拿出来,只露了一半,看得出是一个小巧的粉红色的荷包。 霍中溪和归海墨齐齐探过头去围观,又不解的齐齐抬起头来看着他,只听他小声道:“我也有,月儿给我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小年,不知同志们都回家过小年了没有啊,我家可是做了好多好吃的呢,老公手艺不错,呵呵~ 84 本我初心口里的月儿,自然非风缠月莫数。 霍中溪和归海墨认识他们很多年了,对他们那点恩怨早就烂熟于心了。 本以这本我初心娶妻生子后,就不再想着风缠月了,没想到,他竟然还留着风缠月送给他的香包。 留着就留着呗,现在竟然还敢拿出来显摆,于是归海墨和霍中溪对视一眼,两人对着地上的唐诗异口同声的喊道,“嫂子……” 唐诗一抬头,把本我初心吓的脸都有些发白了,他手忙脚乱的把荷包塞进了腰带里,慌里慌张道,“没事,酒撒衣服上了。” 唐诗看了看他们根本没有酒的桌子,没有吭声,又低下头去喂孩子。 归海墨和霍中溪看见本我初心这狼狈样儿,两人不由都暗爽的不得了。 本我初心可气坏了,他气急败坏的瞪着霍中溪和归海墨,恨不得用眼刀立刻就将他俩大卸八块了。若不是碍于有别人在场,估计这会儿桌子都掀了。 吃过晚饭后,本我初心提出三人出去走走消消食,不过眼中那挑衅的火花昀昀驳模显然这个“走走”内容不简单。 归海墨见青芙在向他招手,走过本我初心身边时,幸灾乐祸道:“酒,你喝了?” 霍中溪也跟着归海墨走了出去,经过他身边时,也火上浇油道:“我家没酒。” 本我初心回头看看桌子上,再看看唐诗沉静的脸,顿觉乌云盖顶。 唐诗喂完孩子,就和沈曦一起收拾桌子洗盆刷碗。 做完这些后,见孩子们都去小霍侠他们屋闹去了,那三个无聊的男人又在外面动起手来了,就坐在炕上和沈曦说道:“我来帮你诊诊脉吧。” 沈曦将胳膊伸出去:“有劳了。” 唐诗用手指按上沈曦的脉门,认真的替沈曦把着脉,过了好长一大会儿,她才将手缩了回去,缓缓说道:“孩子好的很,没有事儿。只是你的身体早年亏狠了,后来虽然进补了一阵,但方子太过于温和,效果并不是太好。我再给你重新开个方子,明天我去给你采点药,保你没事。” 沈曦心中大喜,连声道谢:“幸好你来了,你要是不来,我们就得回剑神山了。现在你就会医术,我们就不用回去了。” 唐诗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道:“我也不愿意和他回武神殿去。” 南岳武神殿,估计和中岳的剑神山是一样的地方。 沈曦本以为自己奇葩了,放着福不享非爱待在这森林里,没想到唐诗竟然也是此道中人呀。 “我是不想对着那些勾心斗角的人,你是因为什么呀?”沈曦很好奇唐诗不想回去的原因。 唐诗敛下眼帘,仍是那冷清清的声音道:“我不想和别的女人分享丈夫。” 啊?风缠月的事情,她知道? 沈曦觉得有点不可能,看唐诗的样子,就知道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不大可能为了武神夫人这个头衔,就嫁给本我初心吧。 “你知道……”沈曦试探了半句,没敢往下说,万一她不知道呢,自己还不是成心给她添堵吗? “那个女武神,我知道。”唐诗静静的说着,似乎是在说着别人的事一样:“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武神,成亲以后才知道的。” 沈曦安慰她道:“他们都这样,我相公也是,当初小心的很,生怕惹上什么麻烦女人。” 唐诗轻叹一声道:“他和霍剑神不一样。” 本我初心和风缠纠缠了二十多年,其中的感情究竟有多深,他们这些外人不可能知道,本我初心究竟在多爱风缠月,除了他自己还是谁也不知道。 面对如此复杂的感情纠葛,别说沈曦是局外人,就算她是当事人,恐怕都理不太清楚,所以她只能安慰唐诗道:“没事,他既然娶了你,肯定会对你好的。还有,他那么喜欢小迎,怎么可能舍得他受到伤害呢。” 唐诗不甚乐观道:“但愿吧。” 和唐诗聊天,算不上太愉快,一是她话少,从来不会主动挑起话题;二是她表情少,不管你说的多好笑,她只会抬头看你一眼,不管你说的多忧郁,她也只是淡淡瞥你一眼。这让和她聊天的人,感觉十分的沉闷。两个人待了一会儿,就连沈曦这种爱唠叨的家庭妇女都找不到话题了。 两人大眼瞪小眼瞪了好大一会儿,还是沈曦主动道:“咱们去看看孩子们吧,我家小侠淘的要命,别再欺负小迎。” 后来看着孩子们打闹,才算没有冷场。 三个武神在外面打了整整半宿,等沈曦都睡了一觉以后,霍中溪才摸黑回来了。 沈曦迷迷糊糊的问道:“怎么还总打呀,不累么?” 霍中溪上炕来将沈曦揽入怀中,轻轻在她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才说道:“不累。你怎么还没睡沉?是不是我回来吵到你了” “没有。”沈曦在他怀里翻了个身,侧着身面对着他,将手搭在他腰间,又朦朦胧胧欲睡去。 霍中溪在她耳边轻声道:“上次在海边的事,今天本我初心和我道歉了。” 沈曦一听到这话,就勉强睁开了眼睛,向霍中溪道:“你原谅他了?” 霍中溪叹道:“归海墨当了和事佬,我若再追着不放,就太不给归海墨面子了。” 对于海边的那件事,其实沈曦不太恨本我初心,虽然当初他也助纣为虐了,沈曦最讨厌的还是那个风缠月,动不动就杀人,也太心狠手辣了。 见沈曦没出声,霍中溪又道:“其实他主动来森林,就有要与我和解的意思。毕竟这世上一共四个武神,说句自傲的话,能平起平坐的也就我们这几人,能真正开怀说笑的也就这几人。有的时候,颇有点……” 沈曦补充道:“颇有点高手寂寞如雪的感觉,你们几个实均力敌,还有点惺惺相惜,对吧?” 霍中溪低笑道:“对,就是这感觉。” 沈曦大度的说道:“好吧,我原谅他了。不过风缠月我是绝对不会原谅的,这个女人太狠了。” 见妻子说的斩钉截铁的,霍中溪赶紧附和道:“嗯,我也不会原谅她。临来森林的时候我就想去灭了东岳,可安修慎说时机不对,没让我出手。” 沈曦奇怪道:“什么时机不对?” “那时候刚接手了北岳,安修慎说他把官员都放到以前的北岳去做官了,朝中已经没有闲散官员了,若我再灭了东岳,他就派不出官员去接收政务了,他让我再等几年,等他再培养一些官员,还有国家刚经过动乱,要休养生息一下。” 沈曦听到这里,才知道为何安修谨说安修慎是个好皇帝了。 只从这一件事上就可以看得出,安修慎是一个思维严谨、进退有度、条理分明的人,而且还是一个能为百姓着想的好皇帝。比那不靠谱的安修谨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和霍中溪聊了这么两句,把沈曦的瞌睡虫都聊跑了,她睁着大眼睛向霍中溪道:“相公,你说本我初心真不惦记风缠月了吗?” 霍中溪想都没想就说道:“都惦记二十多年了,哪有这么快放手。” 沈曦也说道:“我也这样觉得,就连他娘子唐诗也不看好他。” 霍中溪拽过一床夹被搭在两人身上,嘱咐她道:“天气转凉了,你别冻着了。”然后继续说道:“你别管他们那破事,好好养着就好了,明天我就回莫老伯那一趟,让他给安修慎送个信,帮我收拾一下剑神山,过几天咱就走。” 沈曦一千个一万个不愿回去,赶紧向霍中溪道:“咱们不用回剑神山了,唐诗就是大夫,看起来医术还挺高呢,她给我诊脉了,说我没事。” “她是个大夫?”霍中溪倒有些惊讶了,他沉思了一会儿,还是不放心道:“算了,还是回去住吧,那里有人伺候你,不用你干活了。” “我不回去,我讨厌那群勾心斗角的人,说个话都绕半天,累都把人累死。” 若她还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可能还会幻想着荣华富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之类的宫廷生活,可沈曦两辈子加在一起,都是五六十的人了,对那些东西早就看淡了。吃的不好无所谓,住的不好无所谓,辛苦一些也无所谓,人这一辈子,图的还是个知冷知热的丈夫和一群健康懂事的孩子。没有经历过心灰意冷,没有经历过孤单困苦,是体会不到这种视世事如浮云的感觉的。 霍中溪见妻子执意不去剑神山,只得无奈道:“那好吧,你就在这里生孩子,不过明天我还是要去找莫老伯一趟,让安修慎派点人过来,稳婆大夫的,都得准备好了。” 见沈曦还想说什么,霍中溪却给她顶回去了:“这事听我的,不然就回剑神山。” 不愿回剑神山的沈曦,只得乖乖闭了嘴,将头扎进霍中溪怀里,不再说话。 不过,她的嘴角,却是微微翘起的。 有人关心有人重视的感觉,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还会有一章~ 85 第二天吃罢早饭,霍中溪就郑重的拜托归海墨和本我初心照顾妻子和孩子,然后又叮嘱了沈曦一番,才动身离开了森林。 从重逢以后,这还是第一次夫妻分离,让沈曦还有点不太适应。 总感觉霍中溪一走,她的主心骨就没有了,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来,就连做饭都失了水准。 吃着咸的咸淡的淡焦的焦糊的糊的饭菜,本我初心对归海墨感叹道:“咱怎么就没碰到对咱用情这么深的女人呢,这才走了一会儿,就茶不思饭不想了,我还真羡慕霍中溪了。”归海墨颇有些遗憾的说道:“都怪当时,下手晚。” 沈曦把端来的盘子往桌子上一扔,白了归海墨一眼:“吃饭也堵不上你们的嘴!” 归海墨立即往嘴里扒了一口饭。 本我初心却颇有兴趣的凑到归海墨耳边问道:“听这话是有故事呀,说来听听。” 他这声音不算小,沈曦自然也听到了,她对着本我初心笑了笑,然后对着厨房喊:“唐诗,本我初心想要你绣的荷包了!” 本我初心立即端正坐好,一本正经的指责归海墨道:“朋友妻,不可欺,归海墨,你这个衣冠禽兽……” 衣冠禽兽一挑眉,只吐出了四个字就秒杀了本我初心:“粉色荷包。” 唐诗一挑门帘进来了,冷冷说道:“粉色荷包?大男人要什么粉色荷包呀,娘里娘气的!” 本我初心心里有事,自然不敢和唐诗分辩,只得讪讪笑道:“我是不是娘里娘气,你还不知道呀?” 可能他说的时候没觉出什么来,可在这一干听众耳中,这话可是有些不太正经了。 沈曦率先笑了,然后归海墨也破功了。 唐诗脸色微红,狠狠的剜了本我初心一眼,转身走了。 本我初心长吁了一口气,对归海墨道:“你不成亲,真是个明智的选择。” 归海墨看了他一眼,一字一句道:“管他什么女人呢,你好歹还有一个。” 沈曦笑的前合后仰的,这句话,不是昨天本我初心对归海墨显摆的时候说的吗?没想到归海墨这么有意思,只隔了一晚就还给本我初心了。 本我初心郁闷的扒饭,不再理幸灾乐祸的人们了。 沈曦见无热闹可看,就去招呼孩子们来吃饭。 沈曦发现,这些武神们,本我初心她还不太了解,但不管是归海墨也好,还是霍中溪也好,在和别人相处时,似乎都不太爱说话,只有他们几个在一起,不仅话多,还经常互相开玩笑,就好象损友一样。 就拿霍中溪来说,和自己在一起时话最多,基本上是有问必答。和归海墨在一起时,话也不少,和本我初心还会连嘲带讽的开玩笑,但当初瞿明雪和他说话时,他却总是带搭不理的,就连在他徒弟安庆波面前,也是话少的很。这大概真是自己那句话吧,高手寂寞,和同一境界的人,才有共同话题。 吃罢早饭,唐诗洗涮完毕后,就提了个篮子上山采药去了,沈曦闲着没事,就走到田边看谷子。 快到收获的季节了,谷子已经开始变黄了。 沈曦揪了一个谷穗,在手里撮了撮,露出了里面微黄的小米。 她拿了一个小玉粒放进嘴里,用牙齿轻轻嗑了一下,一丁点的甜浆就迸到了舌尖,看来小米粒还嫩了一些,得再长几天。 “好吃吗?”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吓了沈曦一大跳。 归海墨从沈曦手中拿走那个谷穗,自己也撮了一粒小米放进了嘴里,有些疑惑道:“没有味道。” 沈曦笑道:“我是用牙嗑的,看看这米粒硬不硬,你吃肯定是没味了。” 归海墨将那谷穗揉碎,将米粒和谷壳都撒回了谷子地里,向沈曦道:“庄稼要熟了,我带了本我初心来。” “谢谢你想的这么周到!”看来上次指使他收庄稼的事情,让他记忆深刻呀。 归海墨也似乎是想起了从前,有些感慨道:“我没种过庄稼。” 田畔吹来的风,带着一点懊热,还混合着泥土的芬芳和庄稼青草的汁液香,让沈曦觉得相当的适意,她微眯着眼睛满足的喟叹道:“我以前也没种过,现在年年种,感觉还不错。” 归海墨微微偏了偏头,看着旁边这个差点成为了他妻子的女人。 纤细的身材,略显单薄,一身淡绿纱衣,更是增添了她的柔美。秀丽的容貌,不艳丽,却也不平庸,那双灵气十足的眼睛里,一直含着淡淡的微笑,看起来,让人觉得很舒服很温暖。 当她温温柔柔的和自己说话时,当她用那温柔如波的目光看自己时,归海墨就会涌起一股悔意,当初,若自己再主动一点,自己行动再迅速一点,这个女人,就会是自己的妻子了。 那时候,只顾了想报仇,想颠覆西岳,没有把女人看在眼里,现在……每当看到她和霍中溪甜甜蜜蜜恩恩爱爱时,他都会觉得,自己似乎错过一生中很重要的人和很精彩的生活! 虽然有如此感觉,可归海墨并不是那卑鄙小人,既然她已经是别人的人了,那自己就不再想这件事了。武学之路博大精深,非一朝一夕可以成功,也非三心二意可以到达终点,所以,别人的幸福,就由他们自己去感觉吧,而自己的路,还得自己走下去。 中午的时候,唐诗采药回来,枝叶根茎放了满满一篮子,回到家都没顾得上喝水,她就开始洗晾晒,动作相当熟悉,看起来以前是常干这活的。而且沈曦发现,人一旦沉浸在自己喜欢的领域时,那种专注的神采,似乎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让人忍不住的驻足停留,既心生羡慕,又恨不得能采而代之。 本我初心站在门口,看着忙碌的唐诗,眼光是那样的柔和沉醉。 沈曦在旁边看到了这一幕,心中暗道,其实本我初心,也是喜欢唐诗的吧。 晚上的时候,沈曦一个人在炕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已经习惯了天天和霍中溪同床共枕,现在只剩下自己了,就觉得房间空荡荡的,身边空荡荡的,心里也空荡荡的……好不容易折腾睡去了,午夜梦回时,手往旁边一搭没有熟悉的身体,就忽然惊醒了,然后就再也睡不着了,不停的想着霍中溪到哪了,在哪儿睡呢,会不会冷,会不会碰到毒蛇猛兽。虽然知道以霍中溪的功夫,很难遇到什么危险,但她就是止不住的胡思乱想。 沈曦觉得自己是中了一种叫“霍中溪”的毒,而且是无药可解、无药可医的那种剧毒。 最后实在睡不着觉的沈曦就将霍中溪的枕头抱在怀里,权当是抱了他在睡觉,才在那熟悉的味道中,慢慢睡去了。 夜里没睡好,早晨自然就起的晚了,也没能赶得上做饭,好在还有勤快的唐诗,早早的就做好了早饭,只是手艺嘛,一如既往的差。 本我初心见沈曦一脸的倦容,还有两个淡淡的黑眼圈,不由调侃道:“呀,弟妹怎么这么憔悴啊,娘子,赶紧给弟妹熬点补药,还有那个治相思病的药,多熬点!” 沈曦懒得理他,没什么心情的喝着粥,倒是归海墨还算厚道,将放在本我初心前面的咸菜凉菜拽了过来,放到沈曦面前,轻声道:“多吃点。” 本我初心看着自己前面光秃秃的桌面,冷哼一声:“无事献殷勤。” 见他还没完了,沈曦忽然向归海墨道:“青芙绣的荷包好看吧?” 归海墨点头:“好看。” 沈曦又道:“这几天我看她又要绣荷包了,找了块粉红的缎子,也不知道是绣给谁的。” 一听“粉红”两个字,归海墨就明白沈曦的意思了,他假装思考了一下,反问道:“粉红荷包?” 本我初心看了唐诗一眼,有些心虚的瞪了二人一眼,然后轻咳一声,假装和二人聊天道:“肯定是自己用呗,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吃饭吃饭。” 从这儿以后,本我初心是再也不轻易招惹沈曦了。 由于天气好,唐诗的药材晒干的很快,没过几天,沈曦就喝到了唐诗特制的安胎补身药。虽然药汁很苦,沈曦还是一天三顿的坚持着喝,就算不为别的,为了自己的孩子,为了霍中溪,她也要健健康康的活着。 霍中溪是第六天的时候回来的,当看到他风尘仆仆的站在自己面前时,沈曦就觉得一直空着的心一下子就被填满了,四肢百脉里积压的郁气一下子就散发出去了,笑容忍不住的就绽放了,心情莫名的就愉悦了。 霍中溪似乎也是想念沈曦了,把手里的东西一扔,就将沈曦拥入了怀里。 在他温暖熟悉的怀抱里,沈曦埋头在他的胸前,喃喃道:“想死我了……” 霍中溪的回答,就是将她搂的更紧了。 好在两人还知道这是院子里,没敢再进一步,只是抱了抱就分开了,不过霍中溪进院子的动静,还是惊动了归海墨和本我初心,那夫妻二人之间匆忙的拥抱,还是被他们看在了眼里。 本我初心瞟了一眼归海墨道:“你完全没戏,他们中间根本容不下别人。” 归海墨低下头,不再看院子里的那两个眼神都飘着甜味的人,轻轻吐出了三个字:“我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下等堂妹带孩子来家里玩,没有时间写,所以这章就放到晚上更了~ 86 霍中溪的回来,仿佛给沈曦注入了活力一样,让沈曦干起活来又劲头十足了。 为了迎接亲爱的相公大人归来,沈曦整治了满满一桌的好菜。 刚一上饭桌的时候,本我初心就打趣道:“霍中溪你不知道,我们可想死你了,我这辈子都没这么想过你。” 霍中溪瞥了他一眼道:“想我做什么?” 本我初心指了指桌子上的菜,夸张道:“看见没?满满一桌子菜,色香味俱佳。从你走后,你娘子就得了相思病,连饭都不会做了,你走了几天,我们就被我娘子荼毒了几天。” 霍中溪微微一笑,眼中的欣慰与甜蜜显而易见。 本我初心羡慕道:“若有人这样深情对我,我也会倾情相对。” 霍中溪似劝似谏的说道:“嫂子对你,也很好。” 先往厨房的方向看了看,本我初心才似有不甘道:“她不象弟妹,我要是走几天,管保她连想都不想我。” 在旁边听了好久的归海墨插嘴道:“性子冷,不是不想。” 本我初心叹了口气道:“夫妻间,还是热情一点好,我娘子太冷了,整天连个笑脸都没有。象弟妹这样的,温柔爱笑,下得厨房带得孩子,对男人体贴又热情,这才是男人都喜欢的好妻子。” 霍中溪脸上涌出了笑容,归海墨低头给自己倒了杯水。 端着一盘菜正走到门口的唐诗,转身又回到了厨房。 “怎么没上菜?桌上放满了?”沈曦一边炒着菜,一边问唐诗。 “没有,我一会儿送过去。”唐诗将菜放在桌子上,然后静静的站在这烟熏火缭的厨房里,很久很久,没有说一句话。直到沈曦菜全部炒完了,喊她去吃饭,她才匆匆应了一声,端着那盘菜走了出去。 饭桌上,本我初心和平时一样的谈笑风生,唐诗也如往昔一样沉默不语。 沉浸在小别重逢中的霍中溪和沈曦眼中只有对方,归海墨在闷头吃菜,没有人注意到,唐诗只顾着喂小迎吃饭了,自己一口也没吃。 吃完饭后,三个武神转移了战场,又去外面比武去了,唐诗和沈曦一起收拾碗筷。唐诗对沈曦道:“沈姐姐,你休息去吧,我来刷碗。” 沈曦笑着说道:“那我去看看孩子们。”说罢,就出了厨房。 厨房里,只剩下了唐诗一个人,她舀来一盆水,将碗放进去,一个挨一个的清洗干净。 手中在刷着碗,唐诗的眼中,却有泪流了出来,一滴滴,滴入了刷碗的水盆中,在那盆脏兮兮的水中,连涟漪都没有激起来,就没有了踪影。 碗筷洗完了,厨房收拾干净了,唐诗看了一眼在小霍侠房中玩的发疯的儿子,默默的回了房间。 从始至终,没有人知道她听到了本我初心的话,也没有人知道伤心了,也流泪了。 三个武神在外面又打了半宿架,由于怀孕的原因,沈曦格外的嗜睡,在霍中溪回来之前,早就睡下了,不过心中惦记着霍中溪,并没有睡沉,所以霍中溪一回来她就醒过来了。 霍中溪躺到沈曦身边,将沈曦紧紧的抱在怀里,火热的吻落在沈曦的唇上。 沈曦反搂住霍中溪紧窄的腰身,与他缠绵激吻。 “娘子……行不行?”霍中溪的身体,忠实的表达了对妻子的思念和爱意,不过都到了此时,他依然没有忘记妻子还在怀着孕。 本来就有段时间没有过亲密了,现在又是久别重逢,沈曦也是憋不住了,她一边抚摸着霍中溪那让她着迷的身体,一边喘着粗气道:“过了三个月,可以了,你轻一点。” 话音未落,霍中溪已经试探着,进入了她的身体。 沈曦那娇喘低吟,流转在这个小小的房间内。 第二天一大早,沈曦就神清气爽的起来做早饭,得到滋润的女人就是不一样,那满面的春光和那柔如春波的目光,让沈曦看起来格外的有女人韵味。 归海墨从房间里出来,刚好看到了沈曦笑意盈盈的进了厨房,他的目光在沈曦身上停留了一下,然后快步走出院子,飞身上树不知去哪了。 坐等吃早饭时候,本我初心贼笑着碰了碰霍中溪,小声道:“昨夜怎么一次就收兵了,你不行了吗?” “我娘子怀着身孕呢。”学武之人耳聪目明是肯定的,到了武神这个级别后,方圆几里内有个风吹草动都会听得到,何况他们的房间隔得都不远,昨晚的动静,霍中溪知道肯定瞒不过本我初心和归海墨。就如以前,他也曾听到过本我初心夫妻的动静一样。 本我初心偷偷看了正来上菜的沈曦一眼,摇头晃脑的叹道:“这才是女人呀!” 霍中溪不想和他讨论自己的妻子,遂转多话题低声说道:“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风缠月已经扬言,你再不出现,就灭了南岳。” 一提起风缠月,本我初心就收起了脸上的笑意,他沉默了良久,才轻飘飘的甩出了一句话:“还找我做什么?找到又如何呢?我也不过是个普通人,追着她跑了二十多年,我也会累。” “你不回南岳去看看吗?”对于风缠月的心狠手辣,霍中溪还是十分的了解。 本我初心拂了拂衣袖,浑不在意道:“不用。她不会那样做的。” 不清楚本我初心和风缠月出了什么问题,霍中溪还是提醒了他一句:“逃避不是办法,她终归会找到你的,你还是提前想想办法吧。” 两人正在说话,沈曦和唐诗就招呼孩子们来吃饭了,霍中溪和本我初心就不再说话,拿起筷子准备吃饭。 沈曦一见少了归海墨,不由问道:“归海墨呢?” 本我初心回了一句:“练功去了。” 知道这几人天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沈曦也就没再追问。 过了没几天,地里的庄稼就成熟了。 往年沈曦还自己动动手,今年算是享福了,由于有孕在身的原因,连手都没伸,庄稼就收到家里来了。三个武神齐动手,自然是效率高高。 今年庄稼长势特别好,收的粮食特别多,家里都没地方放了,沈曦特意和本我初心问了问,知道他们暂时没有想走的打算,就让男人们盖结实的房子,给本我初心和唐诗住。等新房子晾干了,本我初心一家搬进去后,沈曦就将粮食搬进了他们那个四处漏风的木屋。 三个武神在一起时,日子过的很的谐,他们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打、打、打,打完后还会总结一下,说说心得体会什么的,据霍中溪说这种做法对他们十分有利,因为短短时间内,他们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毕竟能天天与同境界的人交手的机会,实在是不多。 而沈曦的日子,过的就很美好了。在她的肚子大起来以后,唐诗就包揽了家中所有的活,就连做饭,也和沈曦学了几手,已经能做出几个象模象样的菜来了。不知为什么,沈曦总觉得唐诗似乎有了很大的改变,她很用心的学习做饭做菜,学着打理家务,甚至有的时候,会拿一些夫妻间的事情来和沈曦探讨,看得出,她似乎在努力的做一个象沈曦那样的贤妻良母。沈曦很喜欢唐诗,知道这个女人虽然不爱说话不爱笑,但她其实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女人,所以沈曦对她很好,不管她学什么,只要是自己会的,就会不遗余力的教给她,希望这个面冷心善的女人,能够和本我初心夫妻恩爱到白头。 在深秋之时,归海墨告辞了大家,带着青芙离开了森林。 到了此时,沈曦才知道,西岳已经不复存在了,归海墨终于大仇得报,将那个和他同一血脉的王朝给巅覆了,西岳改名叫西桓,名字是归海墨定的,以纪念他那个冤死在皇宫内的娘亲。 青芙在森林中已经住了好几年了,对沈曦早就已经亲如母女了,和安静萱也是亲如姐妹,而最主要的是,在这里,还有郑家清。青芙很不愿离开森林,哭的眼睛通红,如同一只小兔子一样,任归海墨怎么说,总是摇头拒绝。 沈曦当然知道她是为了什么,可这理由又不能说出来,只得想了个办法,对归海墨说让他晚走一天,然后打发了青芙和郑家清去采野菜,给了两个小家伙充分话别的时间。果然在回来后,青芙就抽抽咽咽的同意和归海墨走了。 沈曦自然是也舍不得青芙走,不过青芙终归是归海墨的女儿,她总是要回到他身边去的。她会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的生活,森林太寂寞了,不适合年轻人。 青芙走后,安静萱又消沉了一段时间,她生命中的人,一个个逐渐离开了她,饶这个小姑娘再坚强,也是有点挺不住了。沈曦知道她心里难受,就天天和她做伴,带着她一起做女红做玩具,不过没有同g人的陪伴,安静萱还是如她的名字一样,安静了许多。 作为青芙的暧昧对象,郑家清也沉默了好些日子,虽然他表现的没有安静萱明显,但明了他们事情的沈曦还是感觉到,这孩子好象一夜之间就长大了,练起武来格外的卖力,就连一向要求严格的霍中溪都连连夸奖他,看来心上人父亲的强大武力,让郑家清感到了极大的压力。 家中惟一没受影响的,大概就只有霍侠和本我迎了。霍侠到底还小,青芙走的时候虽然哭的很凶,但在青芙走后没多久,在本我迎的陪伴下,就又天天出去淘气了。本我迎由于太小,和青芙相处时间又短,青芙走没走,他都不在乎。 秋天过去了,冬天很快就来到了,森林里又一次下起了皑皑白雪。 仍是在一个冰天雪地的下午,仍是穿着那身破烂衣服的安修谨,又一次叫开了沈曦家的大门。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早晨上,竟然看到了清歌一片的讣告,震惊之余,心中有了一股兔死狐悲的凄凉,我们都是当妈妈的人,在孩子这么小就离开他离开了人世,这实在让每个当妈妈的都心痛难当。匆匆充了点钱,砸了几颗手榴弹过去,不奢望微小的自己能帮助他们一家,只算是尽了自己的一点心力吧。 还在看文的亲,请打开首页,找找清歌一片,多投点地雷或买下VIP,就算是给她的家人,一点小小的安慰吧。 87 那天,霍中溪和本我初心又不知带三个男孩去哪了,安静萱和唐诗沈曦在屋子里裁剪衣服,忽听得门外一个吊郎儿当的声音大喊道:“霍中溪,老子回来了,快出来迎接老子。萱儿宝贝,爹爹来了……” 安静萱嗖的一下就从炕上蹦了下去,连鞋都没穿好,趿拉着鞋就跑了出去。 “爹爹!”她兴奋的喊着,如乳燕投林一般,就扑进了安修谨的怀抱。 安修谨把女儿抱起来在空中抡了一圈,在女儿那红扑扑的小脸蛋上狠狠的亲了一口,安静萱咯咯的笑着,也在安修谨的脸上回亲了一下。 直到沈曦和唐诗都出来了,安修谨才将安静萱放了下来,紧紧牵着女儿的手,上下的打量着女儿。 “嘿,看来霍中溪那孙子还挺够意思的,把老子闺女养的挺好,小脸都胖了。”安修谨扯了扯女儿那红润润的小脸蛋,看来是十分的满意。 沈曦在一边扫趣道:“这是从哪来了个要饭的要,静萱,厨房还有准备喂鸭子的剩饭,先拿来给他点吃。” 安静萱抿着嘴笑,安修谨脖子一拧道:“闺女,别听你伯母的,她心眼太坏了。去,给爹倒碗热水去,渴死爹了。” 安静萱一听爹爹渴了,赶紧跑去厨房给安修谨倒水。 安修谨早就看见沈曦旁边多了个女人,不由问道:“霍中溪那孙子竟然纳小妾了?嫂子你放心,我绝对站你这边,他在家没,看我怎么收拾他。” 这话说的唐诗脸都红了,沈曦赶紧打断了安修谨道:“别瞎说八道,这是南岳武神本我初心的娘子,赶紧叫嫂子。” 安修谨仔仔细细的打量了唐诗一番,有些疑惑的喃喃道:“不对吧,我记得风缠月个头没这么高呀,还是我当时离的太远没看清?”做为中岳国的前皇帝,四国的武神他还是都认识的。 唐诗脸上的红晕刷刷退去,脸上又恢复了那白皙冷清的样子。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沈曦这会儿砸死安修谨的心都有!唐诗是正牌的武神夫人,却被认为是和相公有纠缠的另一个女人,这换做谁也不会好受,这还是唐诗涵养比较好,若换做一般女人,怕早就甩袖而去了。 沈曦只得再一次打断了安修谨的话:“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提它干什么。赶紧叫嫂子,她可厉害了,是个大夫,你要是敢得罪她,等以后你生病了非得给你扎个生活不能自理不可。” 安修谨也知道自己的话说错了,赶紧顺坡爬,给唐诗行了个大礼:“嫂子,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就当没听过我说的话,本我兄回来,千万不要告诉他,我怕他收拾我。” 唐诗在这里也住一段时间了,自然早就了解了安静萱的身世,知道眼前这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就是中岳的前皇帝安修谨。对于疯疯癫癫的安修谨,五岳国没有一个不知道他的,因为这家伙,是唯一一个被武神给赶下台的皇帝。 她还未来得及回礼呢,安静萱就端了一杯热水出来了,小跑着来到安修谨面前,将那杯水递给了安修谨,热切的望着安修谨道:“爹爹你喝,我给你放了蜂蜜,可甜了。” 安修谨欣慰的拍拍安静萱的小肩膀,大笑道:“好闺女,爹最喜欢喝蜂蜜水了。”然后一饮而尽。 见他喝完了,沈曦说道:“快进屋吧,我给你找身干净衣服换上,你看你脏的。” 安修谨不客气的说道:“嫂子,劳烦你再烧点洗澡水,我好几个月没洗澡了,身上都溲了。” 沈曦笑着答应了,就和唐诗出去了,只留下那几年未见的父女俩在屋里说悄悄话。 唐诗去烧水,沈曦就去给安修谨找衣服。 那年安修谨走的时候,除了穿走了那套破衣服,别的东西都留在了沈曦家,沈曦把他的东西全都收起来放到了一个柜子里,平时也没动过。 沈曦翻箱倒柜的找了一会儿,就找到了安修谨当年穿过的棉衣,同时找到的,还有瞿明雪给他做的好几身衣服。沈曦抖开了一件,只见上面的针脚,细细密密,比缝纫机缝的也差不多少,比自己的粗针大线,更是强上了百倍千倍。只是这么心灵手巧的女子,怎么就那么看不开,非得选那条路呢? 正在沈曦看着衣服沉思的时候,忽听得身后有人说道:“修慎把她母子的骨灰,送回来了?” 沈曦连忙回头,却见安修谨不知何时也来到这里,一双眼睛痴痴的盯着沈曦手里的衣服,脸上却平静的不象他,似乎刚才那话不是他问出来的一样。 沈曦直起身将手中那衣服递给他,然后轻声叹道:“送来了,我放在北面木屋的柜子里,一直在等你回来再下葬。” 安修谨轻轻的抚摸着那件衣服,好半晌才似笑非笑的咧了咧嘴道:“等我做什么,随便找个地方埋了就是。” “想着总让你们再见一面才好。”沈曦知道他心中凄苦,只是面上没有显露出来,丧妻和丧子的双重打击,不管是谁都不可能轻松接受的,何况他的妻子和儿子,还死的那样惨烈。 安修谨的嘴唇颤抖了好几下,他才艰难的挤出来一句话:“有什么好看的,她都不要我了,我看她干吗?” 看着眼泪在眼中打转的安修谨,沈曦仍劝慰他道:“找个好日子,让她们母子入土为安吧。” “子苑才十一岁,她怎么舍得,她怎么舍得!”安修谨忽然用手中那衣服捂在脸上,呜呜呜呜的哭了起来,那哭声凄凉悲惨,浑似杜鹃哀啼:“我劝过她,让她不要争,让她不要争!修慎是个好皇帝,我不行,子苑又太小,这皇位争来有什么用?她不听,她不听……”安修谨捂在脸上的衣服,只这几句话的功夫,就已经渗湿了一大片。 看着这样痛不欲生的安修谨,再想起已经成了骨灰的瞿明雪,沈曦也绷不住流下了眼泪,不过她仍是哽咽着劝道:“过去的事,不要提了,你还得往前看,你还有静萱。” 安修谨一边哽咽着一边问道:“静萱知道吗?” 沈曦摇了摇头,然后觉出安修谨看不见,只得又道:“还瞒着她呢。你又不在,我怕她会受不了这个打击。” 安修谨沉默了一会儿,又抽了好几下鼻子,然后才将那件衣服拿了下来,狠狠的脸上擦了几把,手一抬就把那件衣服掼进了柜子里,然后假装若无其事道:“我来说吧,她总是要知道的。”说罢,他抬腿就走出去了。 “静萱,过来,爹爹有事和你说。”安修谨的声音格外的大,不知是不是为了发泄心中的悲伤。 沈曦抱着棉衣立在客房里,听见隔壁安静萱的房间传来了开门声,父女俩进屋声,交谈声……最后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嚎哭声! 接受母亲突然去世的消息,要用多么坚强的心理去承受?再加上同时接到哥哥去世的消息呢?沈曦觉得如果换成自己,可能当场就晕过去了,可安静萱没有。 这个安静少语乖巧坚强的女孩子,在痛哭了一场之后,看到爹爹也落泪了,就立刻抹掉了眼泪,去安慰她从没看见哭过的爹爹。 父女俩抱头痛哭一场之后,安修谨就带了安静萱去取瞿明雪母子的骨灰。 那间木屋早就被沈曦给堵死了,安修谨费了好大的功夫才将门弄开了,当在这个灰尘遍布的房间里拿出那个破烂包裹时,父女俩还是心酸难耐,当那破包袱褪去,露出里面朱红色的骨灰盒时,安静萱的泪,还是忍不住落了下来。 安修谨强忍住泪水,将骨灰盒又用那破包袱挽了起来,然后对安静萱道:“走,找个地方把你娘和你哥埋了吧。”说罢,一手拎着骨灰盒,一手牵着抽泣哽咽的安静萱,走出了沈曦家的院子,走进了森林里。 沈曦虽然见过了许多的死亡和分别,可每当出现这生离死别的情景时,却仍会抑制不住悲伤。特别是当安静萱红肿着两只眼睛回来时,沈曦的心都揪着疼。 安修谨似乎已经恢复了平静,不过仍没有了平时的洒脱,回来后就自己弄了一桶水,搬到房间里洗澡去了。等他出来后,人又恢复了那嬉皮笑脸的样儿,一点也看不出,他刚刚是那样的伤痛欲绝。 有些人,他的悲伤是在脸上的,等脸上换上笑容后,那悲伤也就被丢到脑后去了,而有些人,他的悲伤是放在心底的,表面上看不出任何异样来,可在他心里,苦水成海!而安修谨无疑是后者。 当霍中溪和本我初心回来时,沈曦在厨房里都听见了安修谨放荡不羁的大笑:“霍中溪,老子来了,可打来好猎物给老子加菜?啊,本我兄,好久不见,你怎么比我还瘦呀,也是也是,你小子素了这么多年了,一开荤那可狠着呢,不是兄弟说你,你还是悠着点吧……” 沈曦听着安修谨这貌似欢乐的说笑,鼻子再一次发酸…… 作者有话要说:快放假了,这几天回家的人多,大家注意行车安全,尽量避免坐长途客车,坐车时别忘了系安全带。这几天接二连三的车祸消息,实在是让人心里发紧。 这月的积分还没送,留言的亲尽量多写几个字,我送还积分给大家~ 88 晚饭的时候,安修谨在饭桌上与霍中溪和本我初心谈笑风生,大聊特聊他在旅途中的见闻与美景。霍中溪和本我初心并不知道他下午已经埋葬了瞿明雪,和他聊的也是兴高采烈的,特别是本我初心,几乎是荤素不忌。 安静萱没有吃晚饭,从森林里回来后,就自己待在房间里,一直没有出来。沈曦去看她的时候,只见她安安静静的坐在炕上发呆,两只眼睛肿的红通通的,睁都睁不开了。 沈曦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她,在这个时候,似乎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母亲去世的悲伤,不可能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以代替和缓解。无奈的沈曦只得伸出双臂,将这个小女孩紧紧的揽入了怀里。安静萱在沈曦怀中抽噎着,却是已经流不出半滴眼泪。 夜里临睡时,沈曦和霍中溪说了今天安修谨安葬了瞿明雪母子的事情,霍中溪叹了口气道:“安修谨是我见过,最为决断的人。当初他上午发现安修慎被禁,中午就到了剑神山,下午就写了让位诏书,让我抢出了安修慎,扶安修慎登上了皇位。这不是家里兄长让弟弟当个家主这么简单,而是关系到一国之君的位置,关系到子孙后代为君为民的大事情,他说让就让了,这要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有这么干脆。”赞赏之意,显而易见。 沈曦想了想,觉得安修谨这一做,出乎意料之外,完全打断了瞿明雪的布局,实在是兵不血刃就解决了弟弟被困自己被驾空的好办法。只是这若换做自己,自己可能会考虑好多天,或者会去找瞿明雪吵架,让她放人,但这样一来,瞿明雪就有了防备,恐怕会更不好弄。安修谨或许不是个做皇帝的料,但他绝对不是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小白,那么疯疯癫癫,没准他的小白,他的疯癫,只是一个他保护自己迷惑他人的外壳。 霍中溪抚摸着沈曦的长发道:“你现在怀着身孕,不要多想。瞿明雪的事儿,是她自己咎由自取,她若象你一样能放下一切隐居山林,就不会这样就死了。安修慎并没打算杀她,安修谨和安修慎的兄弟情分,比所有人想象的都亲密,他不会让安修谨伤心的。” 沈曦好奇的问道:“皇家也有骨肉亲呀?” “他们不一样,两个人不仅从小一起长大,安修谨还救过安修慎的命,何况他家兄弟也不多,就他们两个。好了,好了,别说他们了,今天它踢你了吗?”霍中溪把手贴在沈曦的肚子上,似乎在感受里面的动静。 说起肚子里的孩子,沈曦才算从安修谨和安静萱的悲伤之中挣脱了出来,她将手盖在霍中溪的手背,柔声道:“有。这个小家伙不如小侠那时候安静,长大了肯定是个调皮的家伙。” 霍中溪在沈曦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道:“小侠那时候我没陪着你,这个孩子我肯定不会错过了。娘子,辛苦你了。” 沈曦望着微光中霍中溪那朦胧的脸庞,不由笑道:“今天怎么这么煽情呀,我的剑神大人。” 霍中溪将手挪到沈曦的屁股上,轻轻拧了一把道:“你就会取笑我,我就不能说几句心疼你的话了?还有……”他忽然凑到沈曦耳边,轻轻轻轻的说道:“你别这样叫我剑神大人,别人叫我还没事,你一叫,我就……”他将沈曦的手带到下边,下面已是坚硬如铁。 “呵呵呵呵……”沈曦忍不住闷笑出声,这个家伙,太好玩了吧,调戏点太低,只一句话就能发情呀。 摸了摸妻子的大肚子,霍中溪没再继续进行这个话题,转而说道:“你说这胎是男孩还是女孩?” 沈曦戏谑道:“你自己撒的种子,自己不知道收什么呀?” 霍中溪被这话给噎的好悬没背过气去,他抱住沈曦就在她的脖子轻轻咬了一口,恨恨道:“你这个女人,就知道气我,从咱俩认识的时候就欺负我。” 沈曦想起以前的瞎子,不由挪揄道:“我什么时候欺负过你呀,你武力值这么高,小女子可打不过你,当初在小镇上,只能说咱俩是‘勾搭成奸’,我一勾搭,你就……”后面的字还没说出口,就被霍中溪的吻给堵回了嘴里。 在长长的一吻后,霍中溪轻声道:“正经点,不许瞎说。” 沈曦用膝盖轻轻顶了顶霍中溪那硬硬的家伙,吃吃笑道:“我是嘴上不正经,有人是心里不正经。当你假装正经的时候,娘子我只能假装不正经来衬托你了。” 霍中溪彻底无语,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和妻子说闺房话,他永远不可能占上风! 早晨大家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本我初心看见霍中溪就不怀好意的笑,趁着没人,他凑到霍中溪跟前笑嘻嘻的道:“我也想知道,你到底撒的什么种子呀?” 霍中溪瞥了一眼这个没正经的人,鄙夷道:“堂堂武神,竟然爱听墙角!” 本我初心叹了口气道:“自家没得说,只能听听别人家过过瘾瘾了。” 霍中溪搬着椅子离他远点,嫌弃的说道:“你赶紧回南岳吧,你在这儿我都不敢和我娘子说亲密话了。” 本我初心也挪挪椅子,又凑到霍中溪跟前轻声道:“你娘子真是妙人,你能不能和她说说,让她教教我娘子呀,也热情一点。” 霍中溪只回了他一个字: “滚!” 为了让安静萱早日忘掉失兄丧母的痛苦,安修谨本想带安静萱去外面的世界转一转,可现在天气严寒,并不适合孩子出行,于是只得改变了策略,天天带她在附近的森林里去捕野兽观雪景。 也许是大自然的优美和开阔,真的能洗涤悲伤,还可能是安静萱这个懂事的小姑娘,不忍心让自己的伤心拖累到爹爹,不管怎样,她还真的一天天好了起来,不再动不动就伤心落泪了,而是成了安修谨的小尾巴,爹爹走到哪,她就追到哪。而对着自己唯一的这点骨血,安修谨也对她耐心十足,简直可以化身为完美爹爹的典范了。 时间不会因为任何人的忧伤或欢乐而停留,寒冷的冬季也不会因为安静萱的丧母之痛而永远停留在森林,很快,春风又一次吹过了森林,小溪中的坚冰日益融化,森林中的野草也开始冒芽,温暖的春天,再次降临。而随着这春天一起来的,是安修慎派来的一大队人马。里面有侍女有稳婆有大夫还有一整队的士兵。 在见过霍中溪后,霍中溪让他们去稍远一点的地方伐木盖房去了。 沈曦在大门口站着一根根参天大树扑倒尘埃,回过身对霍中溪道:“他们是打算在这里长住了?” “大概会待到你生完孩子。”霍中溪并不在乎这些人在这里待多长时间,他在乎的,是让妻子的日子好过一点,生孩子的时候安全一点。 沈曦看着这千八百人发愁的说道:“不知道他们带的粮食够不够吃,咱家的那点粮食可架不住这么多人吃啊。” 霍中溪牵着沈曦的手往回走,给妻子解释道:“不用管他们,安修慎会有安排。我已经告诉他们了,不要来打扰咱们,你天天该干吗还干吗。对了,以后不用你们做饭了,那边会有御厨过来做。”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往回走,刚走到练武场,只见本我初心和唐诗正从房间里出来,本我初心取笑道:“你小子还真是大手笔呀,为了生个孩子,竟然派了个军队来压阵。” 霍中溪懒得理他,倒是沈曦开口道:“那边会有御厨过来做饭,这倒省了我和唐诗的事了。” 本我初心看了唐诗一眼,夸张的哈哈笑道:“那正好让我娘子歇几天,这些日子,可把我娘子累坏了,也把我心疼坏了!” 唐诗听了他这话,顿时脸色一白,然后“哇”的一声就吐了出来。 霍中溪惊诧道:“他说的这话是恶心了点,也不至于吐吧?” 本我初心一边拍着唐诗的后背一边小心说道:“我没想恶心你,我这不是有感而发嘛。” 沈曦白了这两个傻瓜一眼,凉凉道:“笨蛋,她这是有了。” 霍中溪先反应过来,向本我初心道:“恭喜本我兄,又要当爹了。” 本我初心笑呵呵道:“同喜同喜。我就琢磨着我天天这么用功播种,不可能不收获嘛。” 唐诗脸上一红,赶紧用胳膊拐了本我初心一下。 霍中溪一挑眉,向本我初心道:“我也想知道,本我兄撒的什么种子呀?” 沈曦脸上也一红,也用胳膊拐了霍中溪一下。 两个受到了同样待遇的武神没敢再说话,只是对望了一眼,又赶紧各自低头去看各自的娘子。 沈曦笑眯眯的说道:“安修慎这个御厨派的正好,要不然还得我和唐诗两个孕妇做饭。” 本我初心伸出胳膊搂住唐诗,含情脉脉道:“可不来得正好吗?我可舍不得让我娘子天天做饭那么辛苦。娘子,以后你尽管好好养着,什么也不要做,要不万一有个好歹,会把相公我心疼死的。” 唐诗还未接话,忽听得院外一个娇滴滴的声音道:“我为了找你费尽了千辛万苦,你就不心疼心疼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快过年了,事儿也多,更新都少了。本月的积分还没送完,亲爱的同志们尽量多留言,能够送分的我都送。上一章的长评送了21分,呵呵,可以省看几章的钱了。亲们,多多留言多多写字,争取做到看小说不花钱~ 89 忽听得院外那娇滴滴的声音,院内的人都怔住了,不约而同的看向了门口。 只一眨眼功夫,一个身着红衣的娇俏女子就出现了在院子的大门口。她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娇小可爱,身段匀称纤细,行动间袅娜风流,容貌虽不是一等一的美,但那双细长的丹凤眼,似娇似嗔,生生的给她多出了一段我见犹怜的风情。 她刚往门口一站,霍中溪攸的就向前一步,挡在了沈曦的前面,而本我初心也一样,一拽唐诗,就将唐诗掩在了后面。 两个男人的动作,她看在了眼中,不过她并没在意,眼珠流转间,一串娇笑随口而出:“哎哟,初郎,你让我找的好辛苦,原来是躲在了霍哥哥这里,难怪我找不到呢。” 初郎? 沈曦一口气没憋住,差点笑喷了,这个词,怎么这么别扭呀,和初哥相差不远呀,这风缠月,可当真是个人才。若本我初心知道初哥是什么意思,估计打死也不愿别人喊他一声“初郎”! 霍中溪和本我初心却没有沈曦这么轻松了,两人全身绷紧,看起来防备十足。 霍中溪没有出声,本我初心却看着风缠月苦笑道:“你找我做什么?还有什么好找的?” “初郎,你说我找你做什么呢?那日你向我求亲,我还没回答你呢,你怎么就走了呢?我找你,当然是要给你答复啦。”风缠月一边说着,一边走进了院子,不过在离他们大约有十来步的地方停住了脚步,没再前进。 本我初心护着唐诗往后退了两步,勉强笑道:“你的沉默不就是答案吗?这么多年,你这样拒绝了我无数次,我已经习惯了。” 听本我初心提起以前,风缠月沉默了片刻,不过随即她又巧笑倩兮:“初郎此话好没道理,我是没说话,可也没说不愿意呀。若我心中没你,这么多年也不会天天陪在你左右了。” 她说的虽好听,本我初心却没有被她这话打动,他只是淡淡说道:“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思,我已经娶妻生子了,往事过去就算了,我不想再提。” 风缠月抬手抿了抿头发,抬手间,腕间戴的两只玉镯碰在一起,叮叮作响,本我初心将那目光盯在那镯子上,眼神复杂的很。 风缠月伸出那只玉臂,腕间一对青烟胧胧的玉镯在她白的皮肤映衬下,格外的显眼。风缠月伸出另一只手,轻轻的抚摸着那对玉镯,笑意盈盈的向本我初心道:“初郎,你可还记得你送我这对玉镯时说的话?” 本我初心看着那玉镯,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无奈的说道:“我从没忘过。只是我真想不到,在我有生之年,竟然还能看到你戴上它。” 风缠月低头一笑,脖颈间优美的曲线好似一只骄傲的天鹅:“我戴上它了,就是你本我初心的妻子了,你是不是该带我去婆母大人墓前认祖归宗?”从始至终,她都没有看过唐诗一眼,似乎在她眼中,唐诗根本不堪一提一样。 唐诗站在本我初心后面,一动也没动,脸上平静无波,似乎本我初心和风缠月的话,与她无关一样。 本我初心看着风缠月,眼神几经变幻,他紧紧攥住唐诗的手,向风缠月道:“我已经有妻子了,你不要再逼我了。这么多年,你跑我追,我太累了。我只是个普通男人,我也向往着过夫妻和睦举案齐眉的平静日子。” 唐诗任他把自己的手攥的生疼,仍是吭都没吭一声,眼睛不看本我初心,也没看风缠月,不知盯着地面在看什么。 风缠月听到了本我初心的拒绝,脸上一点怒色也没有,仍是娇笑如旧:“初郎,你说的好绝情哟,可真让人伤心。乖,不要闹了,来,和我回去,回去咱们就成亲!”说这话时,她的脸上一直含着笑,似乎是一个大度的妻子,在娇嗔着责备贪玩不归家的丈夫一样。 本我初心看着风缠月,没有再说话,可握着唐诗的手,却有些微微颤抖,别人不知道,唐诗却是感觉到了,她回握住本我初心的手,抬起头对本我初心道:“相公,咱们去看看儿子吧,他这么长时间没见你,怕是要吵着找爹爹了。”说罢,理都没理风缠月,牵着本我初心的手就往房间走。 一见两人紧扣的手,还有本我初心乖乖听话的样子,风缠月脸上的笑是再也挂不住了,她手一抬,一道红光直奔唐诗的后心而去。 霍中溪的手从沈曦头上一过,沈曦只觉头上一轻,就见一条黑线“怦”的一下就撞在了那道红光上,两件东西都失了准头,迸落在地。沈曦定睛看去,红色的是一根针,而那黑线,则是霍中溪给她削的一根乌木簪。 而与此同时,本我初心抱着唐诗一闪,连头都没回,就跃回了房间里,随即房门怦的一声就关上了。 风缠月恨恨的看着那房间,冷哼了一声,然后扭过头来看霍中溪和沈曦。只这一扭头的功夫,她的脸上又挂上了甜甜的笑,她向霍中溪抛了个媚眼,嗲声嗲气的说道:“霍哥哥,好久不见,你对我还是这样的不客气。” 这一叫十八弯的腔调,差点把沈曦的牙给酸倒了,这女人的舌头有毛病吗,怎么就伸不直呢。 霍中溪明显不吃她这一套,冷冷道:“知道我不客气就行,大门在你身后,赶紧滚。” 风缠月眼珠转了转,笑的如风摆杨柳一样:“霍哥哥,人家好歹远来是客,你不热情点也就算了,哪有往外赶人的道理呀。人家赶了好多天的路,又累又渴,霍哥哥,不请人家进去喝杯水吗?” 霍中溪冷冷一笑,回头对沈曦道:“娘子,你先回屋。” 沈曦知道霍中溪是打算帮自己讨回在海边时的旧债了,赶紧三步并两步跑完了房间,然后站在门里边,从门缝往外张望。 见妻子安全了,霍中溪二话不少,刷的一声抽出了剑,缓缓对风缠月道:“五年前你来中岳杀人,我阻你在海上,你曾想要杀海边一个背孩子的渔妇,被我制止了,你可还记得此事?” 风缠月稍微一想就想起了这件事,不解问道:“那又如何?” 霍中溪冷冷道:“那是我的妻子,背的是我的儿子。” “啊?”风缠月有些傻眼了,她怎么没也想到,当时的随手一鞭,竟然差点打死了霍中溪的妻儿,眼见着霍中溪已经拨剑了,她也抽出了腰间的鞭,眼睛紧紧的盯着霍中溪,脸上仍是带笑道:“霍哥哥,人家当时不知道嘛,要不这样,人家给你陪个不是就是了,咱们刚一见面,没必要就兵刀相见吧。” 霍中溪的回答,就是挥剑而上。 霍中溪的武功,明显要高出风缠月,任风缠月的鞭子舞的再好,霍中溪的剑却总能比她快。沈曦虽不懂武,但天天看霍中溪练武,还经常看他和本我初心归海墨对打,这点眼力劲还是练出来了。 风缠月大概也知道自己不是霍中溪的对手,在一番打斗之后,她跳出战圈,微喘着向霍中溪道:“霍哥哥,你这么热情人家可吃不消,人家远来疲惫,等我养足了精神,以后再陪你吧。”说罢,她娇笑着跃上枝头,消失在了森林中。 霍中溪没有去追,而是持剑在木墙上站了好大一会儿,才收剑回房。 沈曦赶紧把门打开,将他迎了进去,霍中溪拧着眉问沈曦道:“当着本我初心的面杀她,会不会不妥?” 杀她? 沈曦被这两个字吓了一跳,在她的认知里,报仇就是打风缠月一顿出出气,根本扯不到人命上,这不能怪沈曦太心慈手软,而是在后世的那个社会,没有说动不动就杀人要人命的。 “打她一顿就算了,还当真杀人啊。”沈曦以前在网上看过几张行凶杀人的现场图片,那血淋淋的场景,吓的她好几晚都没敢睡觉,她现在真应该庆幸,刚才霍中溪没当着她的面杀掉风缠月,要不自己肯定会吓死的。沈曦是恨风缠月,也曾经咒过她让她去死,可当着她的面杀掉她,沈曦觉得自己还做不到这么残忍和血腥。 霍中溪一眼就看穿了妻子的胆怯,他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而是拥住沈曦把沈曦带回房间里,对她说道:“这几天你不要自己出去,我也会在家守着你,风缠月很难缠的,她肯定还会再来。” “她对我,应该没有太大敌视吧,倒是唐诗要小心了。”沈曦恨风缠月,是因为她曾差点杀了自己,但对这一点,风缠月并不知道,即便现在知道了,也应该是有点庆幸没有真杀了沈曦,和霍中溪结下不共戴天的仇恨,看得出,她对霍中溪颇有几分忌惮。倒是唐诗,肯定是她要除之而后快的眼中钉。 霍中溪淡淡道:“她自有本我初心照看,不关咱的事。” “这下有的瞧了。”不仅是霍中溪,就连沈曦也知道,风缠月还会再来的。 霍中溪和沈曦只料到了风缠月还会来,可谁也没想到,只过了没一个时辰,她还就真的回来了,而且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同她一起来的,还有十来个垂头丧气的士兵。哦,不是士兵,是侍卫,沈曦特意问过霍中溪,那些人属于安修慎的侍卫营,暂时调来送稳婆大夫来森林的。 风缠月也没管霍中溪和沈曦,只顾向那几个鼻青眼肿的侍卫娇喝:“最北边那间房应该没人住,你们去帮我收拾收拾,快一点啊,要是晚上我睡觉的时候还没收拾好,你们今天就不用回去了,本武神亲自送你们回老家。” 那几个侍卫看了看霍中溪,见霍中溪没有出声也没有反对,就灰溜溜的跑到北边去收拾那间破木屋了。 沈曦的嘴张的大大,然后笑的满脸的幸灾乐祸:那间破木屋,不知瞿明雪母子走了没啊? 作者有话要说:过年杂事多,马上就要出去了,今天就到这里吧。积分继续送,送光为止,要分的同学,多写几个字。 90 待那些人都进了木屋后,风缠月才收回了目光,笑嘻嘻的对沈曦道:“霍家弟妹,以前的事儿是我不对啦,你大人不记小人过,莫要放在心上,你帮我和霍哥…霍剑神求个情,莫要阻我好事啊。” 差点出了人命的事,就这样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就揭过去了?沈曦觉得这个风缠月似乎是太阳星上来的,连地球都在围着她转。 沈曦没有说话,她旁边的霍中溪鄙夷的看着风缠月,嘲讽她道:“咱们四个,武功你当居末位,可若论脸皮嘛,你当数第一。” 风缠月娇嗔的跺了跺脚,羞涩的一低头:“霍哥哥,你可真讨厌,人家不理你了,你可不许来坏我好事,咱们说定了啊。”然后她细步盈盈的向着北边木屋走去,在经过本我初心的房间时,略一停步,然后就走了过去,并没进屋。 沈曦见她走到房屋后面去了,就收回视线问霍中溪道:“她脑子没病吧?” “从认识她,就没见她正常过。”霍中溪牵着沈曦回房,嘱咐她道:“没事你别搭理她,我去和本我初心说,赶紧让她走。一听她叫霍哥哥我就手痒,恨不得上去给她一剑。” 进了房间后,沈曦站到霍中溪前面,用双手捧住霍中溪的脸,深情的凝望着她,学着风缠月甜兮兮的叫了一声:“霍哥哥~” 霍中溪把头一偏,皱着眉厌恶的说道:“赶紧好好说话,我可受不了这个。” 沈曦放开霍中溪,嘟嘟囔囔道:“本我初心怎么就喜欢这样的呢,唐诗和她也太不一样了吧,本我初心怎么会娶唐诗呢?” 霍中溪随口答道:“大概他甜到发腻,想找碟清凉小菜爽爽口了。” 沈曦横了他一眼,有点不高兴的说道:“唐诗多好啊,虽然话少点,可又能干又利索,比那风缠月可好一千倍一万倍呢。” 想起本我初心对于唐诗的不满,霍中溪对唐诗,一点也不看好。 唐诗如何,霍中溪并不太放在心上,那毕竟和他没多大关系,他现在惟一觉得头疼的就是风缠月。霍中溪本就不喜欢风缠月,如果不是本我初心在这里,就因她曾对妻儿出手,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斩杀了风缠月。可现在,他不得不投鼠忌器。本我初心虽然娶了唐诗,但他心里是怎么想的,霍中溪有点摸不透。 其实不管他对风缠月还有没有情,只要他下杀手,本我初心就一定会出头,毕竟他曾经爱了她二十多年。一对一他能打得过这两人中任意一个,可一对二就不行了,两个武神联手,他没有胜算。 若是他单身一人,他肯定会冒这个险,可现在,看了看旁边笑语盈盈的妻子,霍中溪只得压下了心中的杀意。 为了妻子,他就先忍风缠月几天…… 由于霍中溪的沉默,风缠月成功入住沈曦家。 傍晚的时候,安修谨带着安静萱回来了,手里还拎着几只野味,刚一进院,他就看见了北边木屋里人来人往的,不由楞了下。 “嫂子,谁来了?”他放下东西,拉着安静萱就进屋去问沈曦。 正等着看好戏的沈曦兴趣盎然的回答道:“风缠月。” 安修谨立刻也兴奋了起来,摩拳擦掌道:“从离宫后就再没看见过争风吃醋的了,这回又可以过过眼瘾了。” 沈曦无语的看一眼这个没正形的下岗皇帝,这是什么恶趣味呀,难怪瞿明雪屡屡对他身边的女人下手了,这家伙实在是太能惹事了。 晚饭没用沈曦动手,是侍卫们带来的御厨做的,御厨就是大手笔,整整做了一大桌子的菜,喷香扑鼻,色味俱佳,让沈曦是口水直流。 霍中溪、本我初心和安修谨三个大男人带着郑家清这个小男人一桌。沈曦和唐诗各带了孩子,还有安静萱,就分了一些菜,在炕上放了个小炕桌,算是女人们也在一桌。 大家刚落座,只见门帘一动,风缠月就进来了,她笑吟吟的说道:“唉呀,今天的饭菜可真香,大老远我就闻到了。” 看着这不请自来的家伙,屋子里的人面面相觑,谁也没有说话,也没有搭理她。 风缠月对这冷落浑然不觉,她在屋里扫了一眼,就径自来到男人们那一桌,见没有多余的椅子了,就站到了郑家清旁边,轻轻在郑家清肩膀上拍了一下,笑道:“小弟弟,你这座位能不能让给姐姐呀,你去那桌子上吃可好?” 郑家清根本没有和这种女人接触过,涨的脸都红了,赶紧站起身来,端着饭碗跳到炕上去了,把座位让给了她。 郑家清的座位,是位于安修谨和霍中溪中间,和本我初心是面对面。风缠月要到座位后,没有立即坐下,而是笑眯眯的看向安修谨。 安修谨自然明白她是什么意思,笑嘻嘻的站起身来道:“咱不是那没眼色的人,我明白,让位让位嘛。”不过他虽然把座位让开了,却并没有去坐郑家清那椅子,而是跑到炕沿边上坐下来,将碗中的一块排骨挟给安静萱道:“我还是陪我的宝贝闺女一起吃吧,这饭还能吃的舒服点。” 风缠月不客气的坐到了安修谨的座位上,然后把那椅子往本我初心那边蹭啊蹭,蹭啊蹭,一会儿就和本我初心挨到一起去了。她伸出筷子,挟了一块鸭肉,放到本我初心碗里,嗲声嗲气的说道:“初郎,你最爱吃的五香酱鸭,尝尝好吃不?” 本我初心看着碗中的那块鸭肉,也没伸筷子去吃,而是抬头看了看唐诗。 唐诗和本我初心对视一眼,淡淡道:“相公,我今天手疼,你来喂儿子吃饭吧。” 本我初心如逢大敕一般,立刻扔下碗筷窜上了炕,来到唐诗身边就将本我迎抱到了怀里,然后在本我迎的小脸上亲了一口:“儿子,来,爹爹喂你吃饭。” 唐诗把碗筷递给他,在本我初心接过去后,自己又拿了一双筷子,挟了一箸菜送到了本我初心的嘴边,本我初心毫不迟疑的张嘴就吃掉了。 看着唐诗和本我初心那一家和睦其乐融融的样子,风缠月脸上神情几度变幻,不过很快,她就娇声笑道:“哎呀,怎么都挤到那张桌子上去了,那桌子上的菜比较好吃吗?我也来尝尝。”说罢,她也上炕了,在本我初心旁边挤了个缝就坐下了。 所有的人都上炕了,地下那张桌子上只剩下霍中溪一个人了,沈曦连忙抱着霍侠下炕,还不忘招呼郑家清:“家清,咱们下去和你师傅一起吃。”郑家清听话的端起饭碗,和沈曦一起下炕了。 沈曦在霍中溪旁边坐好了,郑家清也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安修谨蹲□帮女儿拿起鞋,唤女儿道:“萱儿,下面那桌的菜特别好吃,来,咱们下来吃。”早就看出气氛不对的安静萱乖乖的穿上鞋,和安修谨下来了。 下面那桌坐满了,炕上那张桌子,就剩下本我初心一家三口和风缠月了。 沈曦一边喂霍侠,两只眼睛一边盯着炕上猛瞧,这吃醋撒娇大戏,可不是经常能看到的呀。 风缠月没有再给本我初心挟菜,而是眼含春波的盯着本我初心,软语款款:“初郎,我喜欢吃香菇菜心,以前你最爱帮我挟那个菜了。” 本我初心躲过她靠过来的身体,有些尴尬的说道:“是吗?我都忘了。我家都是我娘子做饭,她不爱吃那菜,我们都没做过。” 风缠月哀怨的轻叹了一声,泫然欲泣:“初心,你真变心了吗?你心里真没我了吗?”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呢,尤其是妻子在侧,本我初心又敢说什么呀,只得唯唯诺诺的哼哼了两声。 唐诗起身,下炕穿鞋,对本我初心道:“我肚子疼,你回去帮我揉揉。” 本我初心如得圣旨一般,抱着儿子赶紧下炕,跟在唐诗后面走了。 “哼!”风缠月愤愤的看着门口,一脸的怒气。 见大家都在看她,她失态的大声吼道:“吃你们的饭,看我干吗?!” 霍中溪冷冷的说道:“风缠月,你好象忘了这是谁的家吧?” 风缠月看了霍中溪一眼,怒气冲冲的从炕上下来,一甩门帘就走了。 安修谨叹了口气道:“这要是在宫里,她这样的早就被……”说到这儿,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立刻闭了嘴,转而帮安静萱挟了一箸菜,柔声对女儿嘱咐道:“闺女,以后你可千万别学她,拥有的时候不珍惜,失去后才去和别人争男人。”然后他喃喃道:“不行不行,我闺女这么漂亮,绝对不能去和别的女人抢男人,我得先替她安排好了……” 他瞎说八道不要紧,已经懂事的安静萱却是羞红了脸,抬头看了看眉清目秀的郑家清,又象小兔子一样慌忙挪开了目光,低下头去不敢言语。 沈曦听安修谨说的太不着调了,赶紧喝住他道:“别瞎说了,赶紧吃饭,菜都凉了。” 安修谨傻兮兮的咧着嘴笑道:“闺女,吃饭吃饭,万事别发愁,一切有爹在。” 沈曦听得直想翻白眼,这到底是谁在发愁呀,人家安静萱可没想这些没用的,一直是他在想好不好? 没有了风缠月扰席,大家吃的都很好,御厨的水平那不是吹的,比沈曦做的就是好吃。不过为了照顾没吃饭的唐诗一家,小桌子上那桌菜,沈曦还是让人送到了唐诗和本我初心的房间里,大人还能忍受,可总不能让孩子饿肚子吧。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大年三十了,明天早晨大家都不要吃饭,空着肚子等中午大吃一顿,哈哈,我是打算这样干了。 明晚还有春晚,听说是冯小刚导的,不知道导电影的导起春晚来效果如何,咱们赶紧排排座等着看吧。 明天还会有更新,到时候再给大家拜年吧! 91 唐诗和本我初心一家一直待在房间里,直到睡觉的时候也没有出来。安修谨见没有热闹看,早早的带着安静萱回去了。倒是小霍侠和沈曦闹了一会儿,不过也没待太长时间,没一会儿就和郑家清回房睡觉去了。 待大家走后,沈曦和霍中溪洗了洗澡,收拾干净后才上炕睡觉。都躺到被窝了,沈曦习惯性的去摸霍中溪时,不料想没摸到他光裸的肌肤,却摸到了衣服。 沈曦从衣襟里探进手去,在他小腹上拧了一把道:“有毛病啊,睡觉还穿着衣服?”平时的时候,他都是只穿条内裤的,今天竟然穿了衣服睡觉,这不得不让沈曦感到奇怪。 霍中溪一伸手,从旁边把沈曦的衣服勾了过来,递给沈曦道:“你也穿上,风缠月那疯子肯定不罢手,今晚怕是要有事。” 一听霍中溪这样说,沈曦赶紧爬起来把衣服穿上了,虽然穿着衣服睡觉不习惯,但总好过被围观啊。 穿好衣服后,沈曦又躺到了霍中溪旁边,忽闪着好奇的眼睛问道:“相公,你说本我初心会不会真的接受风缠月啊?” 霍中溪帮沈曦盖好被子,琢磨了一会儿才道:“这个可说不准,他喜欢风缠月那么多年了,现在风缠月反过来这样缠着他,难保他不动心。” 沈曦叹了口气道:“要是本我初心要是真和风缠月和好了,那唐诗带着孩子可怎么办哪?” 霍中溪若无其事道:“这有什么怎么办的?本我初心还养不起两个妻子吗?” 霍中溪这随口而出的一句话,让沈曦顿时如被雷劈了一样,有些懵了。不过这道雷劈的也好,把她也劈醒了,这个社会,不是以前那一夫一妻制的社会,而是万恶的多妻制,男人们可以娶NNNNNN个小妾。 自己和霍中溪一夫一妻习惯了,就在不知不觉中忽略了这个问题,用自己的想法去考虑本我初心他们的问题去了,这是多么荒谬的错误啊! 不过霍中溪如此轻易的就将“两个妻子”的话说出了口,让沈曦立时感觉到了危机,她伸出手去,抱住了霍中溪的脑袋将他扳向自己,狠狠道:“两个妻子?亲爱的相公大人,你这话说的太快,是不是你也有这种想法呀?” 霍中溪还真没想到,自己无心的一句话就遭了无妄之灾,让妻子将矛头指向了他,两人在一起过这么多年了,霍中溪很了解妻子。妻子性格随和,开朗豁达,爱说爱笑,但这些都是表面上的事儿。在内心里,她其实一直有自己的执着和坚持,就比如,对孩子,对自己……霍中溪可以肯定,如果自己有一天真的要纳小妾了,她肯定会带着孩子远走高飞,而且她也有那个能力,不依靠自己也过的很好。妻子离开自己也能过的很好,一想到这里,剑神大人竟然隐隐有了一点挫败感。 见霍中溪沉默不语,沈曦是真的急了,不会吧,他还真有这个想法?沉默不就是默认吗? 沈曦一怒之下,就想扒开霍中溪的衣服,在他身上狠狠咬几口。不过随即她就想到,咬人不是解决夫妻问题的最好办法,惩治丈夫嘛,最好办法,还是――调戏!调戏!调戏!调戏着榨干了他,看他还有精力想别的不? 沈曦不怀好意的笑着,把霍中溪的衣服解开了,然后手向下,口向上,不停的在霍中溪身上点火挑逗,却迟迟不让他解决,直到把剑神大人急的眼睛都冒火了,服软了,沈曦才笑眯眯的和他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然后才帮助硬了半宿的剑神大人攀上了情【欲】高峰。 输了一局的霍中溪喘着粗气,眯着眼睛看着得意的如同一只小狐狸的妻子,心里不知在想什么。沈曦见他还有点不服气的样子,伸出手去抹了抹他仍往外渗着液体的铃口,坏坏笑道:“哎呀呀,剑神大人,我可没打你也没骂你,你至于这么委屈吗,看,你小兄弟都哭了。” 已经郁闷了半宿的霍中溪再也绷不住了,粗鲁的揉搓着沈曦胸前的柔软,恨恨道:“本想体谅你,你得劲了是吧,得寸进尺完了,还得寸进丈是吧?”然后对着妻子的身体上下其手,开始进行反调戏。不一会儿,就挑逗的沈曦受不了了,在被逼签订了明显是找场子的不平等条约后,霍中溪才满足了欲【望】高涨的妻子,成功扳回一局! 夫妻两个斗智斗勇斗调情手段斗自控能力,斗了半宿,在各有输赢的情况下,正在互相嘲讽,忽听得外面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啊――有鬼!!!” 霍中溪反应极为迅速,嗖的一下就穿上了衣服,然后拎起沈曦的衣服就帮她往身上套。在这期间,外面的声音已经到了院子里,凄厉的喊声惊醒了满院的人:“初心,初心,有鬼,有鬼!” 待霍中溪拎着沈曦跳到房顶上时,只看见一道白影窜向了北方,将自北向南飞奔而来的那个红色身影抱进了怀里,然后急切的声音传了过来:“月儿,我在这里,不要怕,不要怕!”然后是风缠月惊魂未定哭哭啼啼的声音:“初心,那房子有鬼,有鬼……” 沈曦看着这狗血言情片,心中惊服霍中溪的先见之明。风缠月就这两把刷子啊,真难为她还是个武神呢。不过话又说回来,武力值高的人,情商大多都不高,也不怪她竟然想些不入流的馊点子了。不过这回这个,是真的是假的呀,难不成瞿明雪母子真没走? 懒得看这抱的紧紧的奸啥淫啥,沈曦站在房顶上左右张望,然后就看到了在房檐不远的地方,一袭白色睡衣的唐诗正站在黑暗里,静静的看着丈夫抱着别的女人。过了许久许久,见那两人没有要松手的意思,她沉默未语,悄悄的转身就往回走。 看着她那孤单又挺直的身影,沈曦忽然感觉到了一种心酸的失望,就好象,她这样转身走了,就再也不会为本我初心再掉一滴泪了的感觉。 不想便宜了那对男女,沈曦忽然张嘴大声喊道:“唐诗,本我初心,安修谨,快出来看热闹呀,干柴烈火偷情真人现场版,比画的真实有趣还生动,走过路过别错过呀!”本我初心的名字是她故意喊的,是为了给唐诗留点颜面,也是为了警告本我初心。 刷的一下,本我初心就推开了风缠月,人一闪就没影了,风缠月赶紧跟上,两人顿时就消失无踪了。 安修谨衣衫不整的窜上房顶,象只土拨鼠一样四顾张望:“哪呢哪呢?” 沈曦故意大声道:“往森林里跑了。” 安修谨颇为婉惜的说道:“唉,吃【屎】都赶不上热的,我怎么就不早出来一步呢。” 见他说的怪恶心的,霍中溪一脚将他踢下房顶,却听见本我初心惊奇的声音在下面道:“安卿家,缘何行此大礼?平身平身。” 沈曦往下一看差点逗乐了,原来这本我初心却是从南边绕了回来,正好赶上安修谨被踢下房。看来,出轨的人,就得有一个磁悬浮的速度啊! 安修谨从地上爬起来骂骂咧咧道:“敢在老子面前装皇帝?老子不用装都比你象。小初子,伺候朕回宫。” 本我初心上前一步,微一弯腰,用胳膊架住安修谨,笑呵呵的说道:“陛下,这边请。”然后顺着安修谨的风,竟然就真这样走了。 沈曦有点不敢相信的问霍中溪道:“他不会以为谁也没发现吧?当咱们是傻子吗?” 霍中溪道:“他知道骗不过我,也骗不过安修谨,他只奢望能骗过唐诗。”然后抱着沈曦,跃下房顶。 四周一片静寂,看来大家是各回各屋了。 沈曦躺在被窝里也睡不着,问霍中溪道:“哎,你说唐诗有没有和本我初心打架呀?” 霍中溪沉默了一会儿,见沈曦总不消停,不由说道:“没有。他们连话都没讲就睡了。” 沈曦一翻身,目光的盯着霍中溪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听到的。” “隔着这么远你都能听得到?不会吧,你那是狗耳朵呀?”他们的房间和唐诗他们的房间有三十来米的距离,中间还隔着霍侠他们的房间,除非是高声吵架,否则应该是什么动静都听不到的。 霍中溪给好奇心旺盛的妻子解释道:“到了我们这个境界,百米内花开叶落听得清清楚楚,三五里外的声音能听到也不足为奇。” 沈曦忽然有了一种乌云盖顶的感觉,她急切地问道:“照你这样说,咱俩在这边亲热,本我初心就能听见?” 霍中溪闭着眼睛打算睡觉,所以没有看见沈曦变黑的脸色,仍淡淡回道:“嗯,他能听到咱们,我也能听到他们。” “你这个衰人,这么重要的事竟然不早告诉我!”沈曦咬牙切齿的扑到霍中溪身上,去掐霍中溪的脖子,打算掐死这个不要脸的。自己那些色【色】的话,还以为是夫妻间的私密情事,没想到却是被共享了的共同资料,怪不得有时候本我初心看着她总怪笑呢。 被掐的直翻白眼的霍中溪就有点不明白了,这事儿有那么重要吗?哪对夫妻不是这样啊,有什么不可见人的?本我初心那色痞说的比他们还过呢,不照样出来见人吗? 被偷听事件在沈曦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也给沈曦和霍中溪的夫妻生活带来了后遗症,从那以后,但凡有人在她家居住,沈曦就拒绝和霍中溪亲热,让霍中溪大为悔恨自己的多嘴,这可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呀。 作者有话要说:大年三十了,给大家拜个年,祝大家新年快乐,合家团聚呀! 我们这边的习俗是晚上要煮饺子,所以勤快的十三要去包饺子,三鲜馅的,有喜欢吃的欢迎来品尝,哈哈! 不知今年春晚如何,我期待着电影导演导的春晚。听说霍尊要上春晚了,我必须得去看看,我喜欢这个小伙子,说话温温柔柔的,性格真好。 92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唐诗和本我初心带着本我迎按时前来吃饭,风缠月竟然没有出现。没有那个女人的搅席,大家吃的都挺好的。本我初心大概对于昨晚的事有些愧疚,对唐诗十分的殷勤,挟菜盛饭还故意没话找话,不过唐诗始终是那张淡淡的脸,没有冷落他,也没有亲近他。 吃完早饭,霍中溪照例带儿子徒弟去练武,本我初心也带着本我迎去了,只剩沈曦和唐诗两个孕妇在屋子里。 沈曦拿出块布来,打算给郑家清和霍侠裁剪春衣,这两个男孩长的太快了,衣服得年年换。唐诗就坐在旁边看沈曦剪衣服。 “我给小迎也一起剪两身衣服吧,我看他的衣服也小了。”沈曦一边比划一边对唐诗说道。 “你教我剪吧,我自己给他做。”唐诗今天的心情明显不太好,说话都有点意兴阑珊的样子。 “好。我再去找点布料,你挑挑,找块柔软舒适的给孩子。”沈曦翻箱倒柜的又折腾出不少布料,抱到炕上让唐诗挑选。 唐诗随手就抻了两块出来,心不在焉的说道:“就这两块吧。” 沈曦一看,一块黑色的一块深蓝色的,这两块很明显都不适合孩子穿,于是伸手把那两块布料拿了回来,自己挑了一块天青色的和一块淡绿色的。 还有半匹的白绸,沈曦嫌它不耐脏,一直想不出干吗用,忽然想到本我初心爱穿白衣,就向唐诗道:“这白色的,给本我初心做件衣服吧,我看他喜欢白色。” “啊?”唐诗似乎是在发呆,被沈曦的话吓了一跳,回过神来后她略有些仓促的说道:“给小迎做白色的,怕不耐脏。” 这都哪跟哪啊? 沈曦知道,任何女人看见自己男人抱着别的女人,心里都不会好受,哪怕唐诗如此冷清的一个人,怕也是很难接受。这要是换做自己,看见霍中溪抱着别人,肯定也洒脱不起来。在爱情的世界里,任谁遭到了背叛,都不会轻轻松松若无其事的。 唐诗大概也意识到自己有点驴唇不对马嘴了,她落落寞寞的垂下头去,好长时间才飘出来了一句话:“沈姐姐,霍剑神没有找到你的时候,你带着小霍侠,过的好吗?” 她这话一问出来,沈曦心里就咯登了一下,唐诗问自己没有相公在身边的事情,不会是打算甩了本我初心自己带着本我迎走了吧?再一琢磨,就算她生出此心来也不以为过,本我初心不能忘情风缠月,实在让她心灰意冷了。 不过这话不能这样说,唐诗如果不喜欢本我初心,就不会和他成亲生子了,自己这个知心姐姐,只能劝和不劝离,省得让唐诗抱憾终生,想到此,沈曦笑道:“这怎么说呢,一个家吧,总得有男人有女人有孩子才算是一个完整的家。这缺了男人吧,总觉得家里冷清清的,脏活累活要自己干,生病了想喝口水还得自己倒,凄凉的很。那样的日子,不好过。” 唐诗听了沈曦的话,仍是默默不语,手中攥着一块布料出神,直到沈曦衣服都快剪完了,她才又问道:“沈姐姐,若要是你,你怎么办?” 沈曦手中的剪刀立刻就停住了,这个问题,还真把她给问住了。 若是自己的丈夫心中一直有别人,现在那个别人又找上门来了,自己该怎么办? 大闹一场?只会把丈夫越推越远。 放任不管?家中就会多一个“姐妹”。 用各种手段留住丈夫?沈曦还没忘记有一句话叫做“得不到的最美丽”。 …… 沈曦思索了良久,始终都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来。 “沈姐姐,你这么聪明,都没有办法吗?”唐诗脸上没有失望,平淡的语气就好象在陈述一件事实一样,似乎这个问题,她早就已经知道了答案。 沈曦看着唐诗,白皙干净的脸庞,清冷如水的眸子,身材高挑修长,凹凸有致,这要在后世,怎么也算得上是女神级别的美女。 说实话,风缠月其实没有唐诗长的好看,没她身材好,也没她模样好。只不过风缠月那种女人,娇媚的很,有的男人很吃那一套。 而唐诗这种冷清清的美女,喜欢热情的男人会觉得她很乏味。而本我初心,沈曦觉得能喜欢风缠月那样的,应该是喜欢有一个热情的床伴,而这一点,恰恰是唐诗欠缺的。 怎么越分析,越觉得唐诗和本我初心就越没有未来呀? 沈曦偷偷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看着唐诗的眼光就有点飘忽了,好在唐诗正在呆呆的望着窗外,没有看她。 沈曦家的窗户是两层的,白天就推开那扇主要用于保暖用厚布蒙着窗户,留下一层薄纱布,一来防止小虫飞进来,二来便于透亮。虽然不象后世的玻璃窗那样看得清楚,但外面的情况还是能看的清的。 顺着唐诗的目光看去,沈曦就看见了练武场上,霍中溪带着儿子徒弟早不见踪影了,本我迎自己拿着一把小木刀在瞎劈乱砍,而本应教本我迎练武的本我初心却和风缠月站在旁边,两人不知在说什么,不过看着风缠月那神采飞扬的样子,似乎是聊的甚为欢畅。 见唐诗呆呆看着,没有任何行动,沈曦不由问道:“你,不去看看吗?” 唐诗勉强勾了勾嘴角,却勾出了一个自嘲的苦笑,她没有回答沈曦,而是下炕出了屋。 听到门响,练武场那两个停止了谈话,不约而同的扭头向这边看来,一见是唐诗,风缠月倒没什么,而本我初心明显就比较紧张了,他向这边走了几步,似乎想解释什么,但又不知道要解释什么,最后只挤出来了干巴巴的两个字:“娘子――” 唐诗没有看风缠月,也没有看本我初心,而是径自抱起本我迎,一言不发的转身就走了。 本我初心似乎也感觉到妻子生气了,他连忙追在唐诗后面,和她一起回房去了。 风缠月留在原地,看着那一家三口走了,没有跟过去,而是弯下腰去,捡起了本我迎丢下的小木刀,然后缓缓的用手指轻抚那并不光滑的刀身。一直过了好大一会儿,她才将那小木刀轻轻插入土中,然后转身离开了练武场。不过这一次,她走路并没有一扭几道弯,而是英姿飒爽的,象个真正的女侠一样。 这是个什么意思? 旁观了整个过程的沈曦,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风缠月改头换面了?改过自新了?改恶向善了?改弦更张了? 午饭的时候,霍中溪和两个孩子没回来,安修谨又带安静萱出去了,本我初心一家也没出来,沈曦让人将饭菜送到他们房间里去了,而在沈曦这房间里吃饭的,只剩沈曦自己了。 刚拿来碗筷要吃饭,门帘一动,就闪进来了一个人,沈曦一看,顿时吃了一惊,来人不是别人,竟然是风缠月。 “今天他们没来这里吃饭。”沈曦告诉她这个很明显的事实,意思就是本我初心没在,你赶紧该去哪去哪吧。 风缠月笑道:“那我就来陪弟妹一起吃个饭吧,正好我也饿了。”说罢,自己就去厨房拿了套碗筷出来,然后自己盛了饭,就真的坐到了沈曦对面,扒了一口白饭进嘴。 沈曦呆怔的看着她,不明白这女人到底在做什么,自己和她有这么熟吗?熟到可以单独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见沈曦只看着她都忘了吃饭,风缠月抬起头咽净口里的饭,又向沈曦笑道:“看我做什么?我又不是菜,看了也饱不了。”这个笑容倒是很干净,不象她对着男人时笑的那样媚那样嗲。 沈曦放下筷子,叹了口气道:“以前在海边的时候,你随手就差点要了我们母子的命,那时候我可真恨你。只是没想到,这才过了六七年,你竟然和我坐到一个桌子上吃饭来了,这可真是世事难料啊。” 风缠月挟了一块鱼肉放到碗里,没有吃,而是拿着筷子在不停的戳来戳去,有点伤感的说道:“是啊,世事难料。以前本我初心总缠着我,我嫌他烦,千方百计的想着法子躲他。可当他真的不再出现了,我就一下子慌了乱了……” 沈曦没有接话,事实上对于他们的事情,她并没有发言的余地,她只是一个旁观者。 风缠月似乎并没有和人聊过天,这段感情在她心中也压抑了许久,她无意识的仍戳着那块鱼肉,浑然不知道那块鱼肉已经成了肉泥了。 “你说男人怎么这么容易就变心了呢,他喜欢我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能说变就变了呢。招呼也没打一声,人突然一下就不见了。我着急的死的心都有,生怕他出了什么意外,一直不停的找,不停的找,南岳没有,东岳没有,西岳没有,中岳也没有……听到哪有他一丁点的消息,我立刻日夜不休马不停蹄的赶去,就怕他出一点意外。呵呵呵呵……”说到这儿,她眼中竟然有泪流了出来,似乎被这往事触动了情肠。 不过没等那泪流下来,她一抬手就将那眼泪抹去了,用力眨了眨眼睛,似乎是想将那眼泪憋回去,不想让别人看到她的软弱。那和眼泪较劲的倔强模样,却让人忍不住的想去怜惜她。 “好不容易打听到他可能来了森林,我日夜兼程的赶来,呵呵……”她不再说下去了,手无意的戳着那鱼肉泥,只是傻笑个不停,似乎直到现在,她仍有些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任她再如何厉害,也不过是个女人,也会为爱情流泪。 沈曦叹了口气道:“是你太傻了,一个男人爱了你二十多年,不早早嫁了还等什么?” 风缠月朦胧着泪眼道:“是啊,我早就该嫁了,可我总是害怕,怕有一天他会背叛我,你看现在,他还真的背叛我了。” 这就是传说中“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典型后遗症呀。只不过这风缠月心太重了,这后遗症也太严重了点,二十多年都没过期。 看着伤心哭泣的风缠月,沈曦实在不知道要和她说什么,鼓励她“爱拼才会赢”,那唐诗怎么办?让她放手再找一个,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二十年的情意,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左右为难的沈曦想了想,好半天才蹦出来了一句:“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先吃饭吧!” 作者有话要说:大年初一头一天,恭祝大家新年快乐,马年大吉! 红包送了一部分,我也不知道送谁了没送谁,抽的特别厉害,一送一刷新,送谁没送谁我也看不出来。回复也不显示,大过年的这是在闹哪样呀。会尽量多刷新多送的,不过没收到的亲,就去K吧~ 93 沈曦觉得没有什么话能和风缠月聊,可风缠月显然没有这么想。 做为一个凌驾于帝王之上的女人,她没有好友,没有闺蜜,甚至身边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所以当她面对着可以将她平等对待,她也可以平等对待的剑神夫人时,特别又是在这个让她感到茫然失措的节骨眼上,就忍不住将心中的苦水倒了出来。 “弟妹,你说我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留住他?”风缠月抹掉脸上的泪,两只红通通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沈曦,似乎把沈曦当成了救星一样。 沈曦郁闷的要死,自己就长了这么一张知心姐姐的脸吗?谁都来向自己倒苦水,谁都来向自己讨主意。自己和霍中溪是恩爱,可这也不是自己单方面的事好不好?若霍中溪本身就是个花花公子,沈曦可不觉得自己有那个本事能KO掉一切女人。 看着一脸纠结的风缠月,沈曦郁闷极了,这三角恋爱关她什么事啊,自己和本我初心可半毛钱关系也没有,为什么他的女人要来找自己呀! 沈曦看着在那戳呀戳戳呀戳的风缠月,有点郁闷的说道:“我哪知道你们该怎么办呀。你是不容易,可唐诗容易吗?本我初心都没说自己是武神她就嫁给他了,孩子都给他生了,天天给他做饭洗衣的,现在又跑出个你来了,你也是女人,你觉得她容易吗?” 风缠月没有说话,低垂着头默不作声,就在沈曦以为她不爱听这话不想理自己的时候,只听她用施恩般的口吻说道:“那我不杀她了,只要她消失,我就当没看见过她。” 沈曦横了她一眼,讽刺她道:“你这也算是发善心了是吧,人家是正经夫妻,为什么要离开呀?” 面对沈曦的咄咄逼人,风缠月倒没有发火,她抬起头望着沈曦道:“她不走那就不怪我了,她要是再敢当着我的面碰本我初心,哪天杀了她也别怨我。” 沈曦无奈的按了按太阳穴,这个风缠月,绝对不是地球人,地球人有这样为人处事的吗?人家夫妻牵个手怎么了,犯法了吗? “人家是夫妻,别说牵手,人家就是亲嘴行房都是正常的好不好?”沈曦气个够呛,连说话的声音都不禁大了起来。 一听沈曦说的这样露骨,风缠月脸上腾的涌出一团红云,她偷偷的向左右看了看,见没别人,才低声向沈曦说道:“我就看不了他们亲近,她一和本我初心亲近,我就想杀了她。” 杀杀杀,这个蠢女人,武功天才,情商废柴,真是没救了。枉她还以为风缠月那么嗲那么娇那么媚,肯定是个男人杀手呢,谁知道竟然是个披着欲女外衣的玉女!人啊,真是都有两面性,你不深入了解,还真搞不清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沈曦翻了个白眼,鄙视的看着她道:“你就知道杀人,杀人能解决什么问题?你信不信你现在杀了唐诗,下一刻本我初心就来杀你给妻子报仇?” 风缠月犹豫了片刻,底气不足的低声说道:“不会吧……” 对着明显气焰低下的风缠月,沈曦顿觉自己底气十足,愈加的讽刺她道:“你要是他娘,可能不会。既然你不是他娘,那又有什么不会的?我来问你,现在要是有人杀了本我初心,你会替他报仇吗?” “会。”风缠月的回答斩钉截铁,毫不迟疑,看得出她的心里是确确实实装着本我初心的。 “你看,你和本我初心还没成亲呢,有人杀他你就不干了。唐诗可是本我初心明媒正娶的妻子,还给他生了儿子,你说你要杀了她,本我初心能干吗?他还有可能再回过头来接受你这个杀妻仇人吗?” 风缠月很想反驳几句,可想了一下,觉得实在无法反驳,只得无奈的接受了沈曦的推论:“那我不杀那女人行了吧。” “这才对嘛,杀人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特别是感情问题,一定要找最合适的方法才行。就象你以前,杀了你那情郎全家,你是解恨了,可事后你快乐吗?”沈曦一边敷衍着风缠月,一边在心中暗道:唐诗,谢谢姐吧,看姐为了保你小命,这是绕了个多大的圈子呀! 沈曦的一番“杀人理论”,特别是最后一句话,明显触动了风缠月的某些往事,她的脸上,先是显出了一片迷茫,然后是痛苦和凄楚,她喃喃自语道:“是啊,杀人没用。当年卫郎死后,我一点也不高兴,我杀他的时候,他眼睛睁的大大的,似乎有点不相信我会杀人一样,他那个样子,我就一直也忘不掉,忘不掉……他明明说好要娶我的,我们那么好,他说的那些情意绵绵的话,怎么就不算数了呢?我去找他,那个女人欺负我,嘲笑我,说话不带脏字,却字字诛心,卫郎也管不了她,她越说越过分,我气极了,就杀了她,卫郎竟然抱着那个女人哭,还骂我狠毒,让我滚……他以前那么温柔,那么好,竟然为了那个可恶的女人骂我,骂我……”无意识的讲述着往事,风缠月那泪滚滚落下,眼中是止也止不住的浓重哀伤。 沈曦一看她那眼神有点发直发散,心中就知道大事要不好了,别再让自己一刺激,她再走火入魔犯了疯病,正要安抚她几句,却只见风缠月凄厉的大喊了一声:“卫郎,我好恨……”然后毫无预警的跃了起来,脚尖在炕上轻点了一下,一掌挥出,那纱窗“哧”的一声就破裂开了,待沈曦一眨眼的功夫,风缠月科已经破窗而出不知去向了。 啊? 不会吧? 她真的疯了? 沈曦立刻就着了急,她冲出房间,向着本我初心和唐诗的房间大叫道:“本我初心,本我初心快出来……” 听见沈曦的声音都变了,本我初心嗖的一下就从屋里窜了出来:“弟妹,怎么了,有人杀上门来了?” 沈曦也顾不得什么了,只是焦急的说道:“我和风缠月说话,提到了当年的灭门惨案,她就发疯了,冲出去了……” 刚说到这里,本我初心的脸色就变了,他一下子揪住了沈曦的衣服,焦急万分的问道:“她往哪边走了?” 沈曦赶紧回答:“不知道,我就眨了一下眼,她就不见了。” 本我初心立刻松开沈曦,一个纵身跃到房顶,稍一观望,一道白烟登时就向北方追了下去。 对着随后而来的唐诗,沈曦尴尬的咧咧嘴,真是想哭的心都有:“唐诗,对不起,我可能做错事了。” 唐诗倒是很平静,过来挽住一脸愧疚的沈曦道:“沈姐姐,你不用这样,有些事要发生,是谁也挡不住的。上次你做的桃酥很好吃,咱们再去给小迎做一点吧。”说着话,就拖着沈曦去了厨房,绝口不再提这件事情。 风缠月精神有点问题,沈曦是万万没有想到的,因为她平时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现在想起来,才十几岁的姑娘就经历了情郎另娶,被情敌无情嘲笑,自己再愤而杀人这种事情,怕不管是谁都会产生心理阴影,何况她亲手杀死了情郎,情郎就死在她面前。这事要是搁在沈曦自己头上,恐怕也得产生点后遗症,更别说风缠月本就是个心思重的人。 刺激跑了风缠月,沈曦一下午都失魂落魄的,总是止不住的瞎想,万一真把风缠月气疯了,那自己就是东岳的罪人啊!不会惹来东岳全国大追杀吧?还有,万一因为这事,把本我初心和风缠月给推到一起去了,自己怎么对得起唐诗呀? 沈曦偷偷看了唐诗一眼,却见唐诗若无其事的和着面,比她可坚强多了。 一下午的时光,唐诗就在厨房忙忙碌碌的,脸上平静的很,似乎根本就没把这件事放在眼里。 吃晚饭的时候,风缠月和本我初心仍是没有回来,倒是霍中溪按时带着两个孩子回来了,沈曦一见就到霍中,立刻就象见到了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了一样,赶紧将他拽到旁边将今天发生的事和他说了一遍。 一听说本我初心追去了,霍中溪立刻就说道:“既然本我初心去了,那还担什么心,放心吧,不会有事,走,吃饭去。” 霍中溪的话,还是十分有含金量的,所以沈曦心下稍安,不过仍没有完全放下心来,晚饭只吃了一点就放下了。霍中溪怕宝贝娇妻饿着了,硬往她嘴里塞了不少东西,才算是结束了这沈曦根本没心思的晚餐。 时间过的很快,眼瞅着到了睡觉的时间了,本我初心和风缠月还是没有回来,沈曦这个辗转反侧呀,不断的在责怪着自己多管闲事胡说八道,就算是风缠月和本我初心在一起了,又关她什么事,自己怎么就这么多嘴多舌呢,现在可倒好,把精神病都给人家刺激出来了,这事儿可真是玩大了! 对于妻子的自责,霍中溪自然是看在了眼里,在夫妻二人吹灯睡下后,霍中溪就将妻子抱在怀里,抚摸着那个大大的圆肚皮,柔声说道:“不要瞎想了,想多了伤身。风缠月不会有事的,当年她那么年轻都挺过来了,现在事隔这么多年,大不了伤心几天,哪会真出什么事?” 沈曦叹了口气道:“风缠月我可以不担心,最让我郁闷的是万一他俩真成事了,我就对不起唐诗了。” 知道沈曦和唐诗关系不错,有这个担忧也是免不了的,不过霍中溪仍是安慰她道:“本我初心和唐诗之间,本来就有问题,不管风缠月出不出现,这些问题早晚都会暴露出来,现在不过提前几年罢了。你别往自己身上揽事了,若他们之间的感情象咱俩这样,你觉得有谁能插得进来?” 话虽这么说,可沈曦仍是无法释怀,在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不管遇到谁的事,自己都不再管了,连话都不多说一句了。 第二天一大清早,沈曦刚刚起床,就听见屋后有说话的声音,她赶紧出去看,果然是失踪了一夜的本我初心和风缠月回来了。风缠月没有象昨天那样失常,而是文文静静的站在本我初心旁边,乍看上去倒象个楚楚可怜的小家碧玉。 经过这一夜的相处,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并没有象沈曦想象的那样更加亲密了,反倒是生出了一种淡淡的疏离和莫名的距离。 这两人这是在闹哪出? 这着实让沈曦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不会自己这一刺激,把风缠月刺激失忆了这么狗血吧? 作者有话要说:拜年的艰苦日子开始了,劳民伤财费心费力又费时,明天可能还得晚上更,白天没空。 一会儿再看看能不能再送送红包,一送一刷新让我很恼火,还有不少朋友的留言,我想回复一下,根本刷不上去,也不知道这大过年的闹什么呢。 94 本我初心和风缠月并没有在院子中过多停留,风缠月向沈曦轻轻点了点头,就径自回了北边木屋,而本我初心则问了一句:“弟妹,我娘子可醒了?” “没呢,应该还在睡。”沈曦一头雾水的看着眼前的本我初心,那一身白衣有点皱,有点脏,但穿的还是整整齐齐的,没看出有什么不妥的痕迹来。难道他和风缠月,没有成就好事吗?这孤男寡女相处了一夜,竟然没有一点事? 本我初心很显然没有心思和沈曦说话,在得到了回答后,绕过沈曦,自顾回房去了。 沈曦虽然很想知道那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但她还没有无聊到去当面问那两个人去,在他们走后,也就回房梳洗去了。 吃早饭的时候,风缠月没有出现,本我初心一家倒是来了。本我初心洗漱干净了,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唐诗脸上仍是淡淡的,没有看出生气或愤怒来,小本我迎仍是活泼的和霍侠打来闹去,这一家正常的仍和从前一样。 吃罢早饭,霍中溪和本我初心带着男孩子们继续去练武了,安修谨不知去哪了,留下安静萱在家里。 自从青芙走了以后,安静萱就没有小伙伴了,再加上知道娘亲和哥哥都不在了,整个人消沉了许多,比以前更加的安静了。 今天她拿了一条手帕,坐在炕上一针一针仔细的绣着,整个人安静的,仿佛不存在一样。 沈曦知道这种失去亲人的痛苦是任何人无法替代的,只能依靠自己一步步走出来。想当年,自己在父母去世时,也是哀伤痛苦到无以复加,就连当时和自己最亲近的丈夫赵译的劝解,也是无济于事的。 一想到赵译,沈曦忽然觉察到,这么多年,自己已经完完全全的忘记这个人了,小霍侠和霍中溪占据了自己生活的全部,自己也把全部的感情都给了他们,而上辈子让自己爱到一无所有,痛到刻骨铭心的男人,却敌不过时间的消磨,在自己的心中,已经没有哪怕一丁点的位置了。现在想起这个人,沈曦心里一点起伏也没有,就好象他只是一个路人甲路人乙一样。 由赵译,沈曦又联想到了前世的种种,那每天坐办公室的日子,那穿T恤短裤的时光,那潇洒逛街的时候,那喝红酒吃牛排的生活,甚至那些高楼,那些公园,那些游乐场,那川流不息的车龙,那喧闹忙碌的人群,那灯红酒绿的放荡……这一切,恍如隔世,虽然事实上是确实隔了一世,但沈曦已经找不出什么贴切的词来形容上辈子的生活了,只有这四个字,最为合适。 沈曦在这边伤情,安静萱在那边安静刺绣,两人各忙各的,倒是两不相扰,直到风缠月的到来,才打破了这悠闲的沉寂。 “弟妹,想什么呢,这么出神?”风缠月又换了一身大红的衣服,脸上又挂上了那娇媚的笑,今早那安静柔弱的样子消失无踪了,那温柔的小家碧玉,仿佛只是昙花一现。 沈曦从前世的回忆中回过神来,见风缠月这装扮这神态,不由楞了一下,后来听见风缠月叫她弟妹,才轻轻的出了一口气,看来这风缠月,并没有被自己刺激的失忆,那种狗血桥段并没有出现。 “你别叫我弟妹行吗?听着有点别扭,你叫我沈曦就行了。”沈曦站起身来,给风缠月倒了一杯茶,放到了桌上,似乎这样做,能让她心里好受些一样。 “好,那我就叫你沈妹妹吧。”风缠月笑眯眯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 喝完了茶,她看见坐在炕头上刺绣的安静萱了,她身姿轻盈的一转身,就坐到安静萱身边去了,去看安静萱刺绣。 安静萱看了她一眼,没有出声,而是继续绣自己的花。 过了一小会儿,风缠月忽然出声道:“一片花瓣的颜色其实也是不一样的,尖上颜色要重些,越靠近花心的地方颜色越浅,你只用两种颜色还是不好看,我会一种方法是用四种颜色的,绣出来的花和真的一样。” 沈曦不由惊诧道:“你还会绣花?” 风缠月拿起一根绣线,在手中慢慢捻着,轻叹道:“年轻那会儿,学过一阵子。”然后她又自嘲的笑了笑:“那阵子还想当贤妻良母来着。” 不用她特意指出,沈曦就意会到“那阵子”应该是在和她的“卫郎”相恋的时候。 才年仅十五岁的少女,天真烂漫,情窦初开,自然浮想联翩,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憧憬和设想。送给情郎定情的小信物,大概是每个女孩都会做的事情,而在这个社会,手帕香囊之类亲手做的东西,是最常用的传情方式。风缠月学过刺绣,也不让人意外。 沈曦其实不愿再和她闲聊了,昨天她发狂的那一幕让她有点心有余悸了,虽然说她现在看着好好的,可到底她是不是有精神病,自己又不是心理医生,还真不敢说。怕再刺激到她,沈曦就只捡安全话题讲:“既然你懂刺绣,就教教静萱吧,这森林里又没好的刺绣师傅,这孩子以前有点底子,后来就都是她自己琢磨着绣了。” 风缠月笑吟吟的点点头,亲昵的伸出胳膊搂住了安静萱的肩膀,温婉可亲的说道:“静萱今年十几了?” 静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玩伴了,虽然知道风缠月是武神,但风缠月长相不显老,让她觉得好象是个大姐姐一样,见她如此和颜悦色,不由轻声回道:“十三了。” 风缠月感叹道:“女人这一辈子,就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最好了,娇嫩的好象一个小花苞一样,看着就让人喜欢。” 被她这样一夸,静萱不好意思的羞红了脸。风缠月把她手中的刺绣拿过来,拈起针道:“我的针法也不太好,不过还勉强过的去,就是这么多年没动过针了,不知道绣功还在不在。”说着话呢,那针就在花绷子上扎了下去。 这样温柔又女人的风缠月,其实看起来很顺眼。特别是她低着头仔细绣花的时候,那优美的脸部颈部线条,显得风缠月是那样的柔美温柔。沈曦可以想象的到,当年的“卫郎”在看到这样蛾眉螓首的女子,是怎样的心动与爱怜。还有本我初心,是不是也看见过她这样的温柔,所以这么多年一直念念不忘呢? 沈曦在这边胡思乱想,那边风缠月和安静萱却是融洽美好,风缠月含着笑温存低语,安静萱认真的看着她刺下去的每一针,偶尔会轻声问询。两个人都很漂亮,静萱干净单纯的好象一朵白色的栀子花,而风缠月则象一朵盛放盛开的红莲花,两种不同的风格不同的美,看起来相当的赏心悦目。 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风缠月都在教安静萱刺绣,那温馨又和谐的气氛,让沈曦既羡慕又安慰。 中午的时候,御厨送来了饭菜,侍女们帮着摆好了桌椅拿好了碗筷就退下了,沈曦特意追到外面,让她们给本我初心一家送桌饭菜去,告诉他们不用过来吃饭了,用意当然是不希望唐诗和风缠月碰面尴尬。 沈曦回到屋里后,就招呼在炕上刺绣的两个人:“先别绣了,过来吃饭吧。” 两人放下手中的花绷子,风缠月向后仰了仰脖子道:“不行了,真是老了,才低了半天头就觉得脖子疼,想当年一天一天的绣也没这么累过。” 沈曦打趣她道:“你看着比我还年轻哪,我都没喊老,你喊什么!” 风缠月从炕上下来,在地上蹦了两下松松筋骨,自我嘲讽道:“也就是练了内功显年轻,要不然我这个岁数,都成老太婆了。” “静萱赶紧下来吃饭,下午再绣。”沈曦一边招呼着安静萱,一边坐在饭桌前开始吃饭。 刚吃了几口,窗外忽然传来本我初心的声音:“娘子,你别走那么快,等等我。” 沈曦赶紧抬头去看风缠月,果然温柔的笑了一上午的风缠月,脸色有些不太好看了。 不是给他们送饭去了吗,他们怎么还来了呀? 沈曦刚要开口给本我初心两口子提个醒,只见唐诗一掀门帘就进来了,她身后的本我初心正低下头去拉她的手,嘴里还唠叨着:“娘子,我们昨晚真没事……”唐诗突然停住了脚步,本我初心一头撞在她的后背上,他刚要说什么,一抬头却看见了脸色铁青的风缠月,再然后,他看见风缠月出手如闪电,那只纤白玉手就掐在了唐诗的脖子上! 来不及想什么,本我初心急忙伸出手去,拂在了风缠月的腕间的穴位上,趁风缠月手一僵的功夫,立刻将唐诗拉出来掩在了身后,然后用左臂架住了风缠月甩过来的鞭子。 “月儿!”本我初心大吼一声,声音里,充满了愤怒与无奈。 风缠月狠狠的瞪着本我初心,厉声道:“我说过,再让我看见她碰你,我定会杀了她!”然后又是一鞭,狠狠向唐诗抽了过去。 本我初心拽过身后背着的长刀,连刀带鞘就截住了风缠月的长鞭,他大声喊道:“月儿,你说过不伤害我娘子的。” “娘子……”风缠月的眼神又有点发飘,然后她又开始喃喃道:“你叫的好亲热,她又碰你,又碰你……” 沈曦一见她这个样子,立刻大声喊道:“小心,她要发疯了。” 话音未落,风缠月猛一抬手,三道红光就奔唐诗而去。 本我初心一刀拍出,将那三道红光拍飞,气愤叫道:“月儿,你再这样,休怪我无情!” 风缠月又一鞭挥向唐诗。 本我初心再也无法忍让,长刀出鞘,就与风缠月打在了一起。 怕风缠月挥舞的长鞭伤到孕妇和孩子,本我初心有意的将风缠月引向了门外,两人打着打着,就跃过墙头,踩着树梢,越打越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去拜年走亲戚去了,回来太晚了。草草更这一章吧。明天白天仍有事,还是更不了,晚上再说吧。 结了婚的人,真是伤不起,刚进正月的这几天,别想闲着了。 95 见那两个人没影了,沈曦转回身来看唐诗,却见唐诗正轻轻揉着脖子,雪白的肌肤上青痕肿起。 “我去给你拿点药。”自从唐诗来了以后,沈曦家可就不缺药了,勤快的唐诗采了许多的药,配了不少的成药,分门别类放的很清楚。 沈曦拿来了一瓶消肿化淤的药水,帮唐诗抹在了脖子上,风缠月用的力道很大,那一圈青色掐痕实在是太深太重了,似乎再差一点,就能把唐诗的脖子掐断了。 “这个疯子,也太狠了点,幸亏本我初心反应快。”沈曦直到现在,仍是心有余悸。 即便是差点死掉了,唐诗仍是那副水平波静的样子,不怒不气的淡淡说道:“他就是不顾我,也得顾肚子里这个,放心吧,我没事。” 沈曦倒是觉得本我初心并不是一个太渣的人,最起码面对风缠月的纠缠,他没有立刻就转身去吃回头草,反而是时不时的维护着唐诗,每次面对着风缠月他都会将唐诗护在身后。他心中是有唐诗的,只不过,他似乎始终也未忘情于风缠月,这种不干不脆就变得很糟糕了,既给人一种他花心的感觉,也让人觉得他是个不负责的男人。 可不管那两人怎样,在这种三人追逐的爱情游戏里,无辜的唐诗不管怎么样,都是受到伤害最大的那一个。 沈曦知道这种感情的事,只有当事人才能决定何去何从,她这个旁观者只有安慰的份,于是她劝唐诗道:“哪有这回事,本我初心还是心里有你的,你看哪次风缠月要伤害你,不是他保护你呀。” 不知道是不相信沈曦这话,还是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唐诗却忽然对沈曦道:“沈姐姐,我再给你诊次脉吧。” 从沈曦怀孕后,就一直是唐诗给诊脉,沈曦虽然觉得在这节骨眼上诊脉有些意外,但仍是顺从了唐诗的意思,坐到炕沿上伸出了手。 唐诗把手放到沈曦的脉腕上,认认真真的感觉着沈曦脉间传来的脉动,过了好大一会儿,才收回手去道:“沈姐姐,孩子长的很好,胎位也很正,也不用吃什么药调理了,这样就很好。” 沈曦很相信唐诗的医术,她说没问题,那自己肯定是没问题了。 唐诗看着沈曦,目光清澈又坚定,她忽然又说道:“沈姐姐,我要走了。” “什么?你们要走?”沈曦震惊的看向唐诗,她可没听本我初心说过他们要走啊。 唐诗将沈曦放在桌子上的药瓶盖好,然后将那药瓶又放回到原地,又将沈曦撒在桌上的药水擦干净,这才若无其事的回答道:“出来太久了,家里不能一直没人。” “在这儿住着不行吗?反正你们一家人都在这儿。”沈曦十分喜欢唐诗,这个女子虽然总是一股清冷的样子,但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十分的好相处,沈曦很舍不得她走。 唐诗留恋似的看了这里一眼,然后仍是坚决的说道:“家里还有不少病人等着我看病呢,你这里有御医,我不在也没问题的。” 沈曦依依不舍的去牵她的手,留她再住几天,可唐诗是那种一旦下了决心就不再回头的人,沈曦怎么也没说动她。 沈曦以为唐诗说的离开,是在这一两天中的事呢,毕竟本我初心还没回来呢,可没想到,在唐诗回房后不久,就见她挽了一个包袱,用一床薄被包裹着正在睡觉的本我迎背在后背上,就这样来向沈曦辞行了。 “不会吧?你现在要走?本我初心还没回来呢!”沈曦此时才觉出了事态的严重,唐诗这种行为,是属于标准的离家出走啊。 唐诗脸上难得的露出一丝苦涩道:“沈姐姐,不瞒你说,我自小随师傅生长在山里,家里只有师傅和我两个人,清静惯了。现在他们俩天天闹,我讨厌的很。本我初心还是喜欢风缠月的,这他骗不了我,天天和人抢男人,这种日子我过不了。沈姐姐,咱们就此告辞吧,谢谢你这些日子的照顾。”说罢,她正正经经的向沈曦行了一个大礼。 沈曦被她说的眼泪都流下来了,她忙扶住唐诗,泣不成声的说道:“唐诗,有空你就回来看看我,我舍不得你走……” 唐诗给了沈曦一个拥抱,然后毅然决然的转身走出了院门,沈曦一直追送到森林边缘,待唐诗背着本我迎消失在了密林深处,再也看不见影子,才泪眼婆娑的回了家。 沈曦其实经历过很多的分别,瞿明雪、名十三、青芙都曾经在她家停留过,也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了这里,沈曦虽然也曾经伤感过,可没有哪一次,如唐诗的离开这样让她黯然神伤。 唐诗就是那种表面冷漠,内心真挚的人,她一旦将你放在心里,就会给你她全部的热情,你即便有小小的对不起她,她也不恼不怒,只是淡淡一点头,这事就过去了,除非遇到触及她底线的事情,否则她是不会轻易舍弃任何人的。 很明显,本我初心和风缠月的纠缠不清,不管是那夜那个短暂的拥抱,还是那晚的彻夜不归,都让唐诗受到了伤害。 唐诗的离开,让沈曦很伤心,整整一个下午,她就呆呆的坐在炕上,时不时的就抹抹眼泪。 待到华灯初上霍中溪带着孩子们回来时,看到正坐在黑暗里哭泣的沈曦,大家都吓了一大跳。 “娘子,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霍中溪一个箭步就上了炕,将沈曦搂在了怀里。 沈曦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一看小霍侠和郑家清都在看着他俩呢,赶紧伸手推开了霍中溪,还没说话呢,只见下面小霍侠捂住自己的眼睛大声的说道:“师兄,快捂眼,快捂眼。” 已经十五六岁的颀长少年郑家清腼腆一笑,牵着小霍侠的手就往外走,悄声说道:“这种情况,咱们就应该立刻回避。” 小霍侠一边往外走,一边嚷嚷道:“可娘还没说她为啥哭呢,我还等着为母报仇呢!” “这事儿还轮不到你,有师傅呢。” “等爹老了,就轮到我了,那现在我不和他争……” 两人的声音消失在了门外,脚步蹬蹬的走远了。 听了儿子这天真的话,霍中溪和沈曦面面相觑,沈曦还带着眼泪呢,就“扑哧”一声破啼为笑了,而霍中溪则咬牙切齿道:“毛还没长齐就想着翘我的行呢?这才叫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呢!” 沈曦一边擦泪一边道:“没事,你教会了也饿不死你,那不仅是你徒弟,那还是你儿子。” “那是。这个臭小子别的不说,在练武上还真有那么一股子劲,以后要说超过我,也不是不可能。”霍中溪也就是佯怒一下,事实上儿子知道护着娘亲,让他感到很是欣慰。 经过小霍侠这么一闹,沈曦的离愁就散去了不少,在霍中溪的追问下,她将唐诗的离开告诉了霍中溪。 霍中溪拎来了一条湿毛巾,用内力一烘,就成热毛巾了,将热毛巾敷在妻子已经哭的微肿的眼睛上,这才说道:“放心吧,唐诗走不了的。就她那轻功,本我初心追她连半天都用不了。” 霍中溪一提轻功,沈曦才想起来这帮超人和平常人的差距来了,也明白过来了,本我初心要是不想让唐诗走,那唐诗是绝对走不了的。 两人正在说话,只听见本我初心在外面喊道:“娘子,我回来了。”声音消失在他们房间里,片刻之后他的脚步声又出现在了沈曦他们窗前。 霍中溪隔着窗户说道:“本我兄,你踩的两只船翻了一只,还附带着丢了条小鱼。” 本我初心楞了片刻,随即大吼道:“我娘子带着小迎走了?” 一阵旋风猛的刮进了屋里,又刮进了厨房,在确定果真没有唐诗母子后,本我初心铁青着脸站在地上,浑身那狂燥的气势就如同黑云压城一般。 霍中溪还火上浇油的又来了一句:“恭喜本我兄,成了这世上惟一一个被妻子抛弃的武神,就是不知道唐诗有没有写休书,那样本我兄就更名正言顺的成了‘下堂夫’了。” 本我初心拳头攥的紧紧的,牙齿咬咬的格格响,怒声道:“这个女人,我告诉她了我和风缠月没事,她就是不信。” 沈曦迎着炮火插嘴道:“你那天夜里抱着风缠月喊月儿她看见了,你还和风缠月单独相处了一晚,这怎么叫没事啊?要是唐诗和别的男人抱在一起,和别的男人单独相处一夜,你是不是也觉得没事呀?你现在摸着你的良心说说,你敢说你心里没有风缠月吗?” 沈曦的反问,让本我初心沉默了,或许对他来说,没有和风缠月发生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就是对得起唐诗。现在设身处地换到唐诗的角度一想,发现自己恐怕也无法接受妻子和别的男人如此暧昧。 霍中溪喝了他一声道:“楞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追?依唐诗那性子,要真躲哪个荒山野岭去,你下半辈子就不用干别的了,光找人就行了。” 本我初心二话不说,拨腿就冲了出去。 本我初心走了,沈曦忽然想起了风缠月,捅了捅霍中溪问道:“哎,本我初心回来了,你说风缠月回来了吗?” 霍中溪回答的很快:“没有,刚才我就听到了本我初心一个人的脚步声。” “不会吧,他真把风缠月打跑了?”沈曦倒有点惊奇了,本我初心和风缠月这一次难道是真打吗? “风缠月那女人,难缠的很,就算现在走了,还会再来的。娘子,你别管这些破事了,伤心费力的对身体不好,咱们一家过的好好的就行了,别人家就是鸡飞狗跳,你就当热闹看就行了,以后可不许哭了。”霍中溪将妻子搂在怀里,叮嘱着最近变得越来越爱凑热闹越来越多愁善感的妻子。 安慰好了妻子,让人摆上饭菜,叫来儿子和徒弟吃饭,一家四口融融洽洽的吃着晚饭。刚吃了没几口,沈曦忽然想道:“静萱和安修谨呢,怎么没来吃饭?” 霍中溪道:“刚才在门口碰到安修谨了,说侍卫营那边想宴请他和静萱,不回来吃了。” 侍卫们宴请前皇帝?这事有点不搭调。沈曦碰了碰霍中溪的胳膊问道:“为什么要请他们呀?” 霍中溪一边给沈曦挟菜一边回道:“为他们饯行吧。安修谨打算这几天就带静萱回京城。” “什么?静萱也要走?”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再一次让沈曦傻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更的还算早一些,这几天真可真累人。 今天十六七岁的小表妹一个劲的向我诉苦,说高中生活如何的差劲,我就告诉她,我特别想回到她那个年纪,虽然学习累点,但和结婚生子后的繁乱生活比起来,那是多单纯的幸福呀! 这篇文章,大概会在13号左右完结。现在亲也探完了,我就开始着手开新文的事了。 下一篇写我偏好的玄幻类,喜欢那类型的亲,这几天可以多加关注。 96 有聚就有散,这个道理沈曦知道。 如果是一般的朋友,散也就散了,可偏偏青芙和静萱都是她养了好几年的孩子,她一直当亲生女儿在看待。青芙走的时候,沈曦哭的肝肠寸断,而这一次安静萱的离开,对沈曦来说,无疑又是一次巨痛。 沈曦晚饭都没吃多少,不管霍侠和郑家清如何打趣逗乐,也没能将沈曦从那种分离的伤感中解脱出来。 别人不行了,还得身为丈夫的霍中溪亲自出马,在孩子们走了以后,夫妻二人又开始了同床夜话。 霍中溪安慰沈曦道:“你也别太伤心了,孩子们大了,总会离开家的,要总是当恋家的小鸟,他们是长不大的。” “唉,就是有点舍不得。”沈曦自然也明白安静萱迟早是要走的,毕竟她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她还有父亲,而且还是一个公主,当她一天天大起来后,家人肯定要将她接走,给她安排婚事的。 霍中溪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安修谨不会进宫的,也不会待在京城,最大的可能就是将静萱送进宫里交给安修慎照顾。静萱大了,肯定是要择婿的,咱们这里没有和她差不多大的男孩,要想帮她选个好夫婿,只有送她进宫。” 一听说安静萱会被送入宫中,沈曦就更放心不下了,那可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静萱的身份又这么特殊,若安修慎对她置之不理,那这孩子得受多大的罪呀?沈曦再一次为静萱的前途担心了。 “咱们能帮她什么?我可舍不得我带大的孩子让别人打让别人骂让别人欺负。” 霍中溪叹道:“咱们能做两件事。一是我正式收下她当干女儿,二是你多给她点钱。”看得出,对这个相处了好几年的女孩,霍中溪也是不愿意让她去受苦。 沈曦立时就明白了霍中溪的用意。 有一个剑神当干爹,那就有一个强大的靠山,就是看在霍中溪的份上,宫中众人也得高看礼敬安静萱。 多给静萱一点钱,她在宫中可以上下打点,日子过的也会舒服些。 想明白了这些,为安静萱的前途铺好了路,沈曦的心才算是放下来了。 见她想开了,霍中溪伸手摸了摸她的大肚子,柔声道:“你别总担心别人了,眼看着没多少日子就要生了,你还是多操心一下自己吧。” 沈曦是六月末七月初怀的孕,现在已经快四月份了,大概还有一两个月就要生了,天天抱着个球还要管那乱七八糟的闲事,难怪霍中溪要担心了。 沈曦也摸了摸那圆溜溜的大肚子,满怀憧憬的说道:“这一胎要是女儿就好了,我最喜欢女孩了,要是象青芙和静萱那么漂亮就好了,我天天给她做好看的衣服穿,打扮的美美的,看着都养眼,你说好不好?” “生男生女都一样。”霍中溪对胎儿的性别没有过多关注,在他心中,孩子健康,沈曦平安,就已经足够了。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就睡了,到下半夜,睡的正香的时候,院子中忽然传来“怦”的一声撞门声,霍中溪攸的睁开了眼睛,仔细倾听了一下,知道是本我初心回来了,就没有起床。 沈曦连眼都没睁迷迷糊糊的问道:“怎么了?” 霍中溪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柔声道:“没事,睡吧。” 沈曦勉强支起眼皮,睡眼惺忪的问道:“是不是本我初心回来了?唐诗回来了吗?” 霍中溪还没回答,就听见本我初心的痛苦的怒吼声传了过来:“有事可以商量,你这样不告而别是什么意思?” “说话,说话,你就这样,什么都闷在心里,什么都不和我说,你拿我当你男人了吗?” “我要是不点你的穴,你能跟我回来吗?我就用强的把你扛回来了,我就不放你走又能怎样?” …… 沈曦的瞌睡虫顿时就被本我初心给吼飞了,她捅了捅霍中溪道:“你不去看看?” 霍中溪摇头:“不去,人家两口子的事,我一个外人插什么手!” 沈曦一想也是,夫妻都是床头吵架床尾合,外人一搀和,只能越劝越坏事。 打定了主意不去管闲事,沈曦就把耳朵支楞起来了,打算听听墙角,关注一下事态的发展,谁知本我初心竟然不出声了,沈曦听了好久什么也没听到。 “喂,他们不吵了?怎么没声啦?” 霍中溪瞥了沈曦一眼,轻声道:“听人壁角还传出去,不是君子所为。” 沈曦主动送上香吻一枚,撒娇耍痴的磨着霍中溪:“相公相公,告诉我嘛,我又不是别人,我保证绝对不会泄露出去。” 面对妻子那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样子,霍中溪无奈的将剑神节操抛弃掉了,只得做了现场翻译。 “唐诗刚才说了一句‘你再大声吵闹,我马上就走。’本我初心就不再大声说话了。 本我初心说:‘我把风缠月打跑了,她不会来了,我向你保证,以后再不答理她了。’ 唐诗没说话。 本我初心说:‘你还想让我怎么样,你到是说话呀。你可真狠心,儿子还这么小,你就忍心让他没爹?’ 唐诗没说话。 本我初心说:‘娘子,我保证不再和她纠缠不清了,以后肯定对你好,咱们好好过日子好不好,你看霍中溪和他娘子过的多好啊,夫妻和和美美的,咱也能做到,是不是?’ 唐诗没说话。 本我初心说:‘娘子,你想要我怎么办,你倒是出声啊,咱们是夫妻,有什么不能说的?’ 唐诗没说话。 本我初心说:‘娘子,你就真忍心抛下我?你就不想想咱们以前的好?咱们这几年过的不好吗?我对你对儿子不好吗?’ 唐诗没说话。 本我初心说:‘你说话呀,说话呀,不说话是吧,那就……’” 霍中溪不再翻译了,看起来下面的话不再适宜直播。 沈曦还在这边着急的催促:“说呀,怎么停了?” 霍中溪无比郁闷的看着精神煜煜的妻子说道:“他们不说话了。” 沈曦意犹未尽的直咋舌:“唐诗这招就是高,以不变应万变,现在本我初心肯定郁闷死了。” “睡吧,睡吧,管人家的闲事干吗。”霍中溪死也不肯再陪妻子做这种丢人的事,赶紧劝她继续睡觉。 话音刚落,就看见妻子鄙夷的盯着他道:“你要是去当说书的,肯定得饿死,一点也不声情并茂,就知道‘唐诗没说话’‘本我初心说’,你不会说的精彩点呀?” 费力不讨好的剑神大人一口气没上来,差点让自家娘子给气死了,他在心里暗暗打定了主意,以后就算妻子一哭二闹三上吊,他也不再陪她干这种没品的事了。 第二天一早,本我初心就牵着唐诗的手来到沈曦他们房间来吃早饭了,唐诗几次想将手从本我初心手中抽回去,可本我初心攥的死死的,唐诗怎么也挣不脱。后来见沈曦一直在看他们,唐诗脸色微红,不再挣扎了,假装若无其事的向沈曦说道:“沈姐姐,今天怎么还没摆饭呀,我可饿了。” 沈曦十分高兴唐诗能再回来,笑眯眯的说道:“今天是你们来早了,饭菜还过一会儿才送来呢。小迎呢?” 本我初心拉着唐诗坐在椅子上,大咧咧的回道:“还在睡呢,昨晚睡的太晚了。” 三人正在说话,只见安修谨带着安静萱过来了。 一见本我初心拉着唐诗的手呢,安修谨哈哈笑道:“本我兄,一大早就如此恩爱,你这不是气着我这孤家寡人呢嘛。” 被安修谨一打趣,唐诗就使劲拽了一下手,本我初心知道这么多人唐诗也跑不掉,也就顺手放开了,他笑嘻嘻的向安修谨道:“你还孤家寡人哪?我可听说你那些被宠幸过的妃子都被你弟弟安排好了,可都等着你回去呢。” 安修谨光棍的说道:“老子明天就出家去,妻子娘子女子对老子来说都白扯,把我这宝贝闺女安排好了,我这辈子的事儿也就完了。” 知道他爱胡说八道,大家一笑置之,谁也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沈曦转过身问旁边的安静萱道:“萱儿,你真要和你爹爹走吗?” 安静萱没有说话,只是侧过身来默默的趴到了沈曦的怀里。 沈曦一边抚摸着她柔顺的长发,一边和安修谨说道:“要不让静萱留在这儿吧,这里虽然清苦,可总好过去那杀人不见血的宫里受罪。” “嫂子,静萱大了,过两年就得议婚了,她总得要学一些礼仪的,也要亲手准备她的嫁妆了。”安修谨显然早就安排好了安静萱的住处,说起来有头有尾的。 安修谨毕竟是安静萱的亲爹,沈曦没有置喙的余地,只得默默接受了这个事实。 安静萱趴在沈曦怀里,低低的说道:“干娘,我不去宫里,我一辈子都待在这里陪着干娘好不好?” 沈曦只得苦笑着说出了俗到烂大街的安慰话:“傻孩子,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干娘这里可没有乘龙快婿,还是听你爹爹的话吧。” 安静萱不再出声了,小嘴抿的紧紧的,眉心一直深锁着。 在吃饭的时候,本我初心对唐诗是殷勤备至,不断的给唐诗挟菜,生怕唐诗吃不饱一样。唐诗仍是那副淡淡的表情,不亲热,也不刻意推拒,一切和往常没有两样,若不是大家知道她和本我初心闹了别扭,从唐诗的表现上,还真看不出他们之间出了问题。 从那天开始,风缠月还就真的没再出现,可能真的被本我初心打跑了。而本我初心也不再外出,天天在家教儿子练武,眼光就没留开过唐诗,而唐诗一出去肯定要陪她一起,和唐诗是寸步不离,似乎怕唐诗再次离开他。 唐诗却仍和以前一样,没事就去采采药,回来后就制药,没有因为本我初心的相亲相近就开心起来,不过也没有再寻找机会离开这里,当然了,本我初心盯的紧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97 风缠月没有再出现,唐诗和本我初心一家也就暂时安定了下来,唐诗看起来仍和以前一样,看不出有丝毫的不满或愤怒。本我初心也一改以前的油腔滑调,对唐诗是关怀备至,对儿子更是格外的重视与喜欢。从表面上看,这一家三口过的很融洽。 他们家平静了,可安静萱和安修谨也要走了。 正在沈曦恋恋不舍的时候,霍中溪又对她说,让郑家清也和他们一起走,回家去看看。郑家清来的时候才是个十岁的孩子,现在已经是个十五六岁的翩翩少年郎了。孩子已经离开家这么多年了,应该让他回家看看。 虽然很舍不得郑家清离开,但这个要求,沈曦不能拒绝。她也是一个母亲,知道不管孩子在哪,做父母的心里总是会牵挂的,是应该让人家一家团聚了。 在他们临走的前一天,沈曦将她那厚厚的一叠银票拿了出来。三千万两剑神专用银票,一张也没动,来时什么样,现在还什么样。 看着这一张张的银票,沈曦不住的叹气,有这么多银票有什么用啊,在这森林深处,一张也花不出去,这些东西连废纸都不如,甚至连块破布头都比它有用。 沈曦抽出了几张,一万的十万的五十万的,抽出了二百万两,打算一个孩子给一百万两。 郑家清家本就清贫,多给他点钱,把家里安置好了,也让孩子能专心学武。 静萱将来在宫中少不得花钱,打点心腹手下,收买个眼线什么的,还有皇后太后宠妃的生日呀生病有灾的,都得花钱。 这些银子在这里放着也是发霉,还不如让孩子们过个舒服日子呢。 拿着沈曦给的银票,实在的郑家清跪在地上咚咚咚的给沈曦磕了三个头,而静萱的表现则强烈的多,她趴在沈曦怀中,呜呜的哭了好长时间,等她抬起头来时,两只眼睛都哭红了。在她心里,沈曦给她的,是她从没感受过的最淳朴的母爱,是比她的亲生娘亲还要细致还要温柔的母爱。瞿明雪放了太多精力在朝廷政务和宫廷斗争上,略有闲暇,也是要考问儿子的功课,留给她这个女儿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现在要离开“母亲”,去一个让她既尴尬又害怕的地方,小姑娘心里有一千一万个不愿意,可实在拗不过安修谨,她只能忍痛离开这里。 不管她如何的不舍得,安修谨仍是带着她和郑家清离开了。 在临行前,安静萱跪在沈曦面前,恭恭敬敬的给沈曦和霍中溪磕了头,以谢他们这么多年的照顾,然后在她纷飞的泪雨中,一行三人离开了森林。 在安静萱和郑家清离开后,沈曦很长时间都是无精打采的,一点心情也提不起来。这种不断分离的情况,让她的心情变得很糟糕。而和沈曦一样无精打采的,还有一向顽皮的小霍侠。 从郑家清来了以后,小霍侠就和郑家清吃在一个桌,住在一个屋,同时起床同时练武,两个人天天同进同出,相处的比亲兄弟还亲,郑之清对他的重要性,很显然比沈曦大多了。现在郑家清一走,他立刻就如失去了左膀右臂一样,觉得浑身的不自在。不过好在还有一个本我迎在,他倒不至于太寂寞。 沈曦家的日子又平静下来了,霍中溪和本我初心天天教各自的儿子练武,沈曦和唐诗没事就琢磨着吃或裁剪衣服什么的,日子过的十分安逸,而在这安逸中,沈曦的预产期也逐渐来到了。 小霍侠是六月中旬受孕,四月初八生日,沈曦肚子里的这个大概是六月底怀上,生日应该也在四五月间。 所以在进入四月以后,做为第一次要亲眼看着新生命诞生的霍中溪就变得有点紧张起来了。每当看到沈曦怀揣着那么大个肚子进进出出,他就会提心吊胆胆颤心惊,沈曦有个什么动静,就立刻去拉御医,生怕沈曦有个什么闪失。这种待产父亲的心态,和普通男人没有什么不同。 在四月二十七这天夜里,正在睡觉的沈曦忽然觉得肚子有点痛,已经生育过一次的她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虽然现在还没痛的要死要活的,不过已经有了往外流羊水的感觉,沈曦赶紧推搡睡在一个被窝中的霍中溪:“相公,你醒醒,我要生了。” 霍中溪一个激灵就想蹦起来,又想起和妻子是睡在同一个被窝里,被动作大了再吓到她,就又不敢动弹了,刚要缓缓坐起来,忽然感觉到有热乎乎的东西流到了自己腿上…… “娘子,你流血了?!”霍中溪吓的连声音都变了,他伸出手去忽的一下将被子掀开了,掀开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漆黑的夜里什么也看不到,赶紧又下去点着了蜡烛,当他看到沈曦下面并没流血时,就呆呆的楞住了。 看到平时很镇定的剑神大人这副傻样儿,沈曦强忍着痛笑出了声:“没事,不是血,是羊水。你把我放在柜子里的那个小褥子拿来,帮我垫下面。” 霍中溪此时已经没有了主意,妻子说什么是什么,赶紧开柜拿出了小褥子,帮沈曦垫在了屁股下面,然后扎楞着两手问道:“还做什么?我去叫大夫,叫唐诗?” 沈曦连忙制止住了他:“现在还不用,离生还早呢,就算是快的,也得痛上个两三个时辰,叫他们来也没用。你过来陪我说说话,等我疼的紧了你再喊人。” 霍中溪把被子给沈曦盖好,自己穿好衣服,还帮沈曦也穿了件上衣,这才坐到沈曦旁边,拉着沈曦的手,傻傻的看着沈曦。每当沈曦疼的皱眉的时候,他攥着沈曦的手就会不由的用用力。 “没事,不用这么紧张,现在还不算疼。”沈曦安慰着这个比她还要紧张的男人,心中是既觉得好笑,又觉得温暖。 “什么?还会更疼?”一听沈曦这话,霍中溪那手就有点开始抖了,他有些不知所措的说道:“娘子,要做什么你吩咐我,我没看见过女人生孩子,不知道会这么痛。娘子,你说,你让我干什么?” 慢慢的,肚子里一阵阵疼紧了,沈曦想笑又笑不出来,她紧紧的握住霍中溪的手,狠吸了几口气才说道:“你就在这儿坐着,等我疼的快死的时候,我就咬你几口解解恨,谁让你让我这么疼呢?” 霍中溪把袖子撸起来,露出了胳膊,送到沈曦嘴边道:“娘子,你使劲咬,我不怕疼。” 沈曦一把打掉他的胳膊,呲牙咧嘴的又忍过一波疼痛,然后才继续刚才的话题:“你让我咬,我还舍不得呢。” “娘子!”霍中溪的眼睛里,逐渐现出了湿意。 两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随着时间的流逝,沈曦痛的越来越厉害了。 又一阵强烈的疼痛袭来,沈曦紧咬着牙关,把牙咬的格格响,脸上立刻疼出了一层冷汗,霍中溪只觉得心似乎被揪了一下一样,慌的不知如何是好了,只会一个劲的说:“娘子,你是不是很痛,痛了就咬我。”待沈曦的身体松驰下来以后,他赶紧下去拿来布巾,帮沈曦擦汗。 沈曦享受着丈夫的服务,不由感叹道:“还是有你在身边好,上次生小侠的时候,是芳姐和于大嫂在旁边,虽然她们对我也很照顾,可就是觉得心里空空的,象是缺了点什么。现在才知道,原来是缺了你。” “娘子,是我对不起你,当初我应该带你一起走,省得你受那么大的罪。”一听沈曦提当年的事,霍中溪心中就充满了愧疚,他又坐回到沈曦旁边,拉着沈曦的手,似乎这样就能分担妻子当年和现在的痛苦一样。 沈曦紧皱着眉头,忍受着又一波痛苦,她紧紧抓着霍中溪的手,那力道大的,让霍中溪感觉到自己的骨头都快被捏碎了。 “娘子……”霍中溪眉头也没皱一下,任由沈曦握疼他的手,心中满满的全是心疼,不过看着娘子这么痛苦,他觉得他应该想办法帮一帮她。 沈曦这边疼的正厉害呢,忽然听到霍中溪惊喜的说道:“娘子,要不我用内力帮你往外推推它,早点把它弄出来,这样你就不疼了!” 往外…… 推推它…… 疼的正厉害的沈曦被他这句话惊着了,顿时觉得腹内的疼痛不算什么了。 这么奇葩的想法,他到底是怎么想出来的呀? 这家伙也不是地球人吧…… 见他正要往自己肚子上伸手,沈曦赶紧连吁带喘的制止他:“一边待着去,净添乱。你还是叫唐诗过来吧,她比较靠谱点。” 霍中溪一边下炕,一边仍在低声问沈曦:“内力不行吗?我保证轻轻的,不会伤了它。” 回答他的,是沈曦的一个白眼。 霍中溪识趣的出了门,去叫唐诗了。 很快,唐诗就过来了,在替沈曦检查了一遍之后,说还早呢,就陪沈曦坐在炕上聊天。 沈曦在痛的不厉害的时候,就将霍中溪刚才的话学给唐诗听,没想到唐诗听完后却是见怪不怪。 “我生小迎的时候,本我初心也想这样干来着。在这帮男人心里,内力是什么都能做的,武功是什么都能解决的。” 沈曦彻底无语了,原来再厉害的男人,第一次遇到女人生孩子,也会犯白痴呀! 霍中溪不仅把唐诗叫起来了,还把侍卫营那边都折腾起来了,大夫稳婆全都过来待命,侍女们早早就把接生用的东西都准备齐全了,只等着沈曦生产了。 在疼了足足三个时辰后,在四月二十八日的清晨,沈曦家又添了一名新成员。 期间,霍中溪没有回避,而是全程陪在了沈曦身边,亲眼目睹了妻子为生这个孩子所受的疼痛折磨,在下定决心以后好好对待妻子的同时,霍中溪还为这个新生命取了一个比沈曦的“瞎”更纪实的名字:痛! 霍痛,霍中溪的第二子,就此诞生。 作者有话要说:沈曦的儿子生出来了,我儿子却病了,咳嗽流鼻涕,觉都睡不好,不多说了,陪我儿子去,小家伙睡觉一个劲的咳嗽。 98 当稳婆抱着刚初生的孩子递给霍中溪时,剑神大人登时有些手足无措了,这个软的好象一滩水一样的小东西,自己这大粗手不用使劲就能捅个窟窿,这让他怎么抱呀? 霍中溪扎楞着两手不敢去接孩子,而是转身向妻子投去求救的目光,可当他看到疲累的妻子已经阖上双眼似乎睡去了以后,他对妻子的怜惜和爱意,似乎要冲破胸膛,汹涌而出…… 对于这第二个儿子,沈曦和霍中溪都相当的喜欢,这个小家伙也比较讨喜,不仅长的比较漂亮,还特别爱笑,不管是相貌和性格,都看得出和沈曦比较象。只不过,喜欢归喜欢,对于他的名字,沈曦颇为腹诽了一番,虽然自己起的“侠”也不算太好听,但这个字意义还是可以拿得出手,你可以理解为“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呀!可现在这个“痛”呢,着实不象是人名。霍痛,这个大名还能叫得出口,小名怎么叫呀,叫小痛?还小病小灾呢…… 有了带霍侠的经验,小霍痛带起来是轻车熟路,沈曦觉得并没有费劲。倒是霍中溪,第一次体验带小奶娃,竟然搞得鸡飞狗跳的,特别是他睡觉警醒,小霍痛精力又比较旺盛,一晚上醒七八次,他一哭一闹,霍中溪肯定是要醒的,几天下来,剑神大人是严重的睡眠不足,眼眶下一片黑影。不过这样一来,他更是心疼妻子了,因为妻子醒来的次数,和他是一样的,甚至每次醒来还要喂孩子吃奶,只会比他睡的少,但她从来没有抱怨过,白天还是一样的带孩子,这让霍中溪不得不佩服沈曦的坚强和母爱的伟大。 小霍病出生后,在观察了十天见大人和孩子都平安后,侍卫营的人就带着大夫稳婆撤离了森林,森林里,只剩下了霍中溪一家和本我初心一家。 待他们都撤走后,森林里的两家人就傻眼了,沈曦在坐月子,唐诗在怀孕,这饭菜谁来做呀? 唐诗坚持着做了几天,可她的孕吐实在太严重了,基本闻不了一点油腥味,后来连厨房的门都不敢进了,一闻到厨房的味道就会吐。 两个武神被逼无奈了,只得亲自动手下厨。霍中溪以前长年生活在森林里,还会做点简单的饭菜,而本我初心是十指从未沾过阳春水,一点也不会做,让他进厨房那就是一场灾难。 于是两家的一日三餐,直接从御厨的**回到了武神的解放以前,让一个坐月的和一个正怀孕的两个女人眼瞅着就消瘦了。两个武神都心疼自己的女人,也不去练武了,见天的窝在厨房里琢磨菜谱,力争早日做出可口的饭菜来,让妻子吃的放心吃的顺口吃的满意! 这一天中午,霍中溪打猎未归,唐诗待在沈曦房中和沈曦一起照顾小霍痛,只剩下本我初心一个人独自在厨房中切菜切肉,准备大展身手。 切菜切肉这类活,还是难不住刀法精妙的本我初心的,但怎么把这些肉菜做成熟的,是一个问题,怎么把它做成美味可口的食物,是一个更大的问题。 鼓捣了一大会儿,本我初心才把灶膛里的火捅着了,刷锅放油,待油热了以后,就把肉扔进去了,拿着铲子翻炒了几下,又手忙脚乱的去找酱油,待找到了酱油,回头一看锅里的肉都冒青烟了,正要抢上前去,忽听得门口一个温柔的声音传了过来:“做饭是女人的活,我来吧。” 这声音,本我初心再熟悉不过了,他微微一楞,那个身影已经接过了本我初心手中的酱油,刺啦一声就倒进了锅里,然后铲子翻炒的声音嚓嚓传来。 青烟缭绕中,本我初心向后退了一步,才长长的叹了口气道:“你不是走了吗?还回来做什么?” 嚓嚓嚓,嚓嚓嚓……风缠月炒菜的动作一点也没停下来,只是伴随着轻烟轻飘飘的甩过来一句话:“你在这儿,我还能去哪?” 本我初心久久没有说话,而是转过头去,看向门外那高高的天空。 嚓嚓嚓,嚓嚓嚓……风缠月的铲子就一直没有停过,炒完了这个菜,又做那个菜,就如同一个勤劳的小媳妇一样,竭力的在为家人整治着饭菜。 本我初心一直没有说话,风缠月也没有说话,在做完了四菜一汤后,风缠月回过头来深深的看了本我初心一眼,见本我初心仍没有答理她的意思,就擦了擦手走了出去,一出门口,就轻身上了房檐,几个起跃间,就消失在了森林中。 看着摆在案板上的菜,本我初心紧皱着眉头,久久不语。 中午的时候,当本我初心将饭菜摆上桌后,沈曦不由赞叹道:“本我初心手艺见长呀,看这几道菜,色香味俱全,应该可以出师了。” 唐诗挟了一箸尝了尝,也难得的称赞了一句:“好吃。” 本我初心心中有鬼,自然不敢承受这样的赞美,只好随便嗯嗯了几声,糊弄过去了。 中午霍中溪回来后,当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时,他不由的看了本我初心一眼。 第二天,轮到本我初心出去狩猎了,由霍中溪在家里做饭。 本我初心没有带孩子们,而是独自踏进了森林。 在走了二十来里路之后,本我初心听到了树梢上传来了轻微的动静,他抬头看去,果然在上面发现了那个火红的身影。 本我初心停住脚步,笔直的站在树下,头也不抬,平静的说道:“你走吧,不要再来了,我娘子又怀孕了,我是不会离开她的。” 树上的呼吸一顿,然后如一阵风般,迅急而去。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风缠月没有出现,本我初心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头又涌起了淡淡的失落…… 第六天,霍中溪又没在,一抹红衣又出现在了厨房中,帮本我初心做好了饭菜,然后又无声的消失了。 在吃饭时,霍中溪看着闷头不语的本我初心,似有所悟。 五月二十八日,是霍痛满月的日子,也是沈曦月子结束的日子,为了犒劳一下两位辛苦的武神,沈曦特意亲自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结果当然是不管大人还是孩子,都吃的十分的高兴。 晚上,待众人散去后,霍中溪提来一桶热水,让沈曦洗澡。 沈曦泡在暖洋洋的浴桶,一边享受着霍中溪的服务,一边低声唠叨:“我们那里西方人从来不坐月子,生下孩子来就去洗澡,洗完澡了就和平常一样出去该干吗就干吗,哪象咱们这里,一个月不让洗澡,冬天还好说点,这大夏天的,身上都馊了,自己闻着都一股子酸味。” 霍中溪给沈曦擦着背,柔声说道:“你管别人干吗,既然大夫说让你一个月别洗澡,你就别洗好了。生孩子时那么疼,休养一下也是应该的。” 沈曦知道霍中溪是心疼自己,也就不再辩论这个问题,而是趴在了桶沿上,方便霍中溪为她搓背。 沈曦这一趴,优美的背部线条显露无疑,那纤细白皙的身体,让霍中溪看得不由喉头发紧,下面的小兄弟立时就打了立正。 “娘子,今天应该可以了吧?”已经憋了好几个月的霍中溪,俯到了沈曦耳边,轻轻咬了咬沈曦的耳朵。 几个月没有欢爱,想念着这码子事的不仅仅是霍中溪,还有早就识髓知肉的沈曦。当霍中溪那灼热的呼吸落在她的脖子上时,她就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也在渴盼着眼前这个男人。 得到了沈曦的同意,霍中溪一把将她从水中抱了出来,用布巾草草在她身上抹了两下,就将她带到了炕上。 已经素了几个月的恩爱夫妻,这一场欢爱是激烈异常。两个人忘情的拥有着彼此,一次又一次的在彼此身上得到满足和慰藉,虽然中途被小霍痛打断了几次,但这无损两个人的热情,直直折腾到后半夜,两个筋疲力尽的男女才相拥着睡去了。 沈曦是真正的睡熟了,可没过多久,霍中溪却又睁开了眼睛。 在这寂静的黑暗中,一点点的动静声响都被无限放大了,在霍中溪耳中,本我初心房中的动静,和在自己的房间中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看来,自己刚才和沈曦的欢爱,让听了多半宿的本我初心终于忍不住了,好在唐诗三个月安全期过了,做起来也应该没什么事。 霍中溪还有比较有品的,不愿听人家夫妻房事,就又阖上眼想继续睡去,可就在这一刹那,他听到了森林中,传来了一下压制不住的重重的呼吸声。 霍中溪刚闭上的眼睛攸的睁开,身体立刻紧绷了起来,全身充满了警戒。 这一声重重的呼吸,同为武神的本我初心若在平时肯定也会注意到,可现在,沉浸在男女欢爱中的本我初心,却并没有听到。 霍中溪仔细的倾听着外面的动静,过了没多久,在草木生长声,虫鸣鸟叫声,树叶沙沙声中,又隐约的夹杂了一声抽泣,还有水珠砸落在地面的声音。 在本我初心低吼着说要唐诗的最后关头,霍中溪听到了一串微不可闻的脚步声,踩过了树枝,快如疾风的向森林深处去了。 99 第二天一大早,重掌厨房大权的沈曦去做饭了,霍中溪带着霍侠正在练武场上练剑,神清气爽的本我初心也带着本我迎出来了。 嘱咐本我迎和霍侠去旁边练武,本我初心就凑到霍中溪面前,贱兮兮的取笑道:“你小子是素狠了吧,这一大晚上折腾的,这圣人听了也受不了啊。” 霍中溪瞥了他一眼,懒懒道:“你也素狠了吧,昨晚你也折腾的不轻,小心点你娘子的身体。” 本我初心嬉皮笑脸的回道:“没事,都是老江湖了,手下这点准还是有的。” 霍中溪本想和他说说风缠月的事,刚要出声,就见唐诗手里端着一盘菜从厨房出来了,霍中溪就立刻闭嘴没提。 本我初心赶紧迎上去接过唐诗手中的盘子,一脸关切的说道:“你别动手了,这种事情喊我一声就行了,你现在要注意身体。” 唐诗没有说什么感谢的话,只是顺手把盘子给了本我初心,夫妻两人就进了屋。 霍中溪回过头来,继续监督着两个孩子学武。 等饭菜都做好后,沈曦招呼他们去吃饭,霍中溪这才带了孩子们回了屋。 在吃到一半的时候,小霍痛醒了,吭吭叽叽的哭个不停,沈曦只得放下碗筷去哄孩子,底下众人继续吃饭。 沈曦是脸朝窗户抱着小霍痛的,偶尔一抬头,就看见院门口闪过了一个红影,沈曦惊叫道:“外面有人?” 本我初心刷的了一下就立起来了,惊慌的向外张望。唐诗看了他一眼,仍是镇定自若的挟了一箸菜,放到了儿子碗里。本我初心大概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反应有点过激,一边讪笑着一边又坐下了:“武人的习惯,武人的习惯……” 唐诗看都没看他一眼,任由他尴尬的要死。 门帘刷的一下被人掀开了,面沉如水的风缠月象一阵风一样卷了进来。一进屋,她也不说话,两只眼睛愤怒的盯着本我初心,那滔天的怒火,就连在炕上的沈曦都感觉到了。 “月儿!”本我初心有些不知所措的站起身来,挡在了唐诗面前。 风缠月一见到唐诗,脸上怒气更盛,眼圈都被怒火烧红了,她二话不说,一脚就将饭桌踢飞了,饭桌飞向的目标当然是唐诗了。 本我初心一掌挥出,那桌子“叭”的四分五裂了,杯盘碗盏稀里哗啦碎了一地,汤汤水水洒的满地都是,迸地而起的瓷片顿时四散飞溅。 在风缠月出手的一霎间,霍中溪就挡在了两个孩子面前,一招扫出,靠近的瓷片就被抡了出去,两个孩子毫发无伤。 孩子们没事了,可坐在炕上抱孩子的沈曦就没有那么幸运的了,饶是霍中溪反应再快,可瓷片的飞射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在他保护完孩子后,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三个碎瓷片扎到了妻子的后背上。 “唐诗,去看我娘子的伤!”爱妻被伤,让霍中溪怒火中烧,新仇旧怨加在一起,霍中溪再也不想对风缠月手下留情了,长剑出鞘,向着风缠月就刺了过去。 风缠月已经被妒火冲昏了头,不管是谁来,统统都是一鞭挥出。 霍中溪看来是真想取了风缠月的性命,一剑紧似一剑,剑剑不留情,把风缠月压的无还手之力,只是不断倒退着防守。 两人很快就缠斗到院子里去了,本我初心追到门口,紧张的看着两个人打斗,几次三番想冲上去分开两人,可那两人拼命的打法,让他根本插不上手去。 正在他左右为难焦虑不安的时候,忽听得唐诗在屋中叫道:“相公,你去把我放在柜子里的金创药拿来,快一点。” 本我初心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打斗的两人,不情不愿的回房间拿药去了。 霍中溪本就比风缠月武功高,再加上这几年霍中溪躲在森林里一心练武,而风缠月这几年一直在东奔西走的找本我初心,这一进一退间,原本微小的差距就拉的很大了。风缠月在霍中溪面前,根本就没有还手的余地。 在苦苦支撑的风缠月见在旁边掠阵的本我初心走了,不受重视的感觉让她不由更加愤怒,她忽然怒吼一声:“霍中溪,你竟然多管闲事,别怪我对你中岳国不客气!本我初心,你既然如此负我,就等着南岳灭国吧!” 两行血泪从她的眼中流出,那凄厉悲惨的样子让霍中溪楞了一下,就在这短短一瞬间,风缠月向后一退,就跃上了木墙。 “本我初心!!!!”她如濒死的夜枭一样悲嚎了一声,踏上木梢,如一阵旋风一般,滚滚向西南而去。 本我初心“咔嚓”一声破窗而出,几步跨过木墙越上枝头,看向风缠月消失的方向。不过不知为什么,他并没有追下去。 霍中溪没有理他,而是收剑回屋,去看望被牵连到的妻子。 一见屋,霍中溪就感到一阵心酸。 妻子背上插着很深的瓷片,疼的已经是泪眼朦胧;小儿子正在哇哇大哭,才八岁的大儿子正手足无措的抱着他,嘴里一个劲的叫着“弟弟不哭弟弟不哭”,见弟弟一直在哭个不停,他急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霍中溪先来到了妻子面前,见唐诗正对着那三块瓷片发愁。 那块大瓷片还好说,虽然插的深,但还露了一块在外面,用手就能拨下来,但那两块小瓷片却是深深的嵌入了沈曦的肉中,除非是用刀剜,否则很难取出来。 一见霍中溪进来了,唐诗连忙道:“你来取瓷片,我去拿金创药。” 霍中溪一见那瓷片嵌的如此之深,对风缠月的恨意更深,他紧紧握了握拳头,心中暗暗发誓要将风缠月碎尸万段,一定给妻子报这个仇。 唐诗出得门来,一眼就看见了站在树上向着西南方翘首张望的本我初心,她微一伫足,却又急匆匆的跑向了房间。 她仓促又沉重的脚步声那么响,身为武神的本我初心却一点也没有觉察到,从唐诗进屋拿药到又回到沈曦他们房间里,本我初心竟然连头都没回一下。 唐诗拿来了金创药,霍中溪坐到沈曦面前。 “娘子,忍着点。”霍中溪嘴上说着话,却将手掌按在沈曦的胸前,猛然一发力,两枚碎瓷片如暗器般“嗖”一下就从沈曦背上飞了出去,同时飞出去的,还有两条鲜红的血线,而与此同时,沈曦“啊”的一声惨叫,已然疼晕过去了。 见妻子无辜受到如此伤害,霍中溪眼中愤怒的火苗越烧越旺,他狠狠咬了咬牙,强自压下心中的怒火,伸出手指点住了沈曦几个穴道,一言不发的接过唐诗递过来的金创药,厚厚的洒在了伤口上,然后撕了一条床单,给沈曦牢牢的绑住了伤口。 将已经昏过去的沈曦侧躺着放到炕上,霍中溪赶紧从一头大汗的霍侠手中抱过来哭的小脸都已经发紫了的小儿子。 唐诗在旁边说道:“他应该是饿了,刚才只吃了几口。” 霍中溪只得撩起了沈曦的衣服,将儿子的小嘴凑到沈曦的奶【头】跟前,扶着小家伙侧躺着吃奶。 小霍痛果然是饿得很了,小嘴一含住j□j,立刻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那咕咚咕咚的咽奶声,让霍中溪听着都担心,生怕小家伙喝呛了。 大概是母子连心吧,小霍痛刚吃了十来口奶,沈曦竟然悠悠转醒了过来,虽然后背很疼,但她醒来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坐起来,要抱着儿子吃奶。 霍中溪制止沈曦:“不要乱动,你背上的伤口刚处理好。” 沈曦低下头看看正咕咚咚吃奶的小儿子,也就真的没敢再动弹。 “娘子,是不是很疼?你后背上的瓷片拿出来了,没有大碍,就是这几天不能仰躺着睡觉。”看着稍微一动就疼的呲牙咧嘴的妻子,霍中溪心疼的心口都酸了。 沈曦强忍着疼痛勉强笑道:“还好,我不是很疼。”一转眼却看见霍侠竟然站在霍中溪后面抹眼泪,沈曦就楞住了,然后顿时紧张了起来:“小侠,你怎么哭了?是不是也有碎瓷片迸你身上了?” 小霍侠一听到娘亲这关切的声音,无声抽咽顿时变成了嚎啕大哭:“娘――,我以后一定不贪玩了,我好好练武,长大了我替你打坏人,肯定不会让你再让人欺负。”霍侠哇哇哇的哭声极大,震的房梁上的尘土直往下落,看来沈曦的负伤,让小霍侠产生了失去娘亲的巨大的恐惧。 见儿子哭了,沈曦也绷不住了,她招呼着霍侠过去,眼中也流出了泪水。她忍着背部疼痛艰难的抬起胳膊,轻轻拉着霍侠的手,故作坚强道:“小侠乖,不要怕,娘没事。”小霍侠见娘亲也流泪了,更是止不住的大哭了起来。 子啼妻泣,此情此景,纵是铁汉也受不了,霍中溪的眼睛一下子就湿润了,他一只手托着小儿子,腾出另一只手,将霍侠也揽在怀里,欣慰的说道:“咱们小侠,真是长大了!” 看着沈曦一家如此亲密恩爱,再想想自己家,唐诗只觉得一片心酸。她没有打扰那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而是抱起本我迎,默默的退了出来。 出得屋门,唐诗的目光不由自主的投向树巅,却见上面已经空无一人,她的相公,已经不知去向了。 作者有话要说:唐诗的结局我一直在想呀想,是让她孤身隐退呢,还是另嫁良人呢?隐退还好说,再嫁人哪有合适的呀,再加新人物就太晚了,总不能莫名其妙再加一个吧……要不以后弄个番外? 100 风缠月盛怒离去,临走前放下的狠话让霍中溪很是担心。 她虽然打不过霍中溪,但要随便杀中岳国的人泄愤还是轻而易举的,甚至如果她想直捣皇宫杀掉安修慎,也不是难事。做为中岳国的保护神,霍中溪自然不可能放任这种事情发生。 可眼下妻子负伤,两个儿子又小,特别是本我初心又摇摆不定,让他实在不放心就这样离开家。 霍中溪觉得,他必须要和本我初心好好谈一谈了。 可从早晨等到中午,本我初心却迟迟未归,不管他是不是去追风缠月了,霍中溪都不能再等了,半天时间,风缠月已经跑出千里之远了,如果自己再不去追赶,怕等他赶到的时候,中岳已经灭国了。 沈曦受了伤,已经是自顾不暇了,还要照顾吃奶的小霍痛,实在是有点强人所难。虽然有唐诗可以帮一下忙,但唐诗本身就是个孕妇,再说了家里还有两个男孩子需要照料,这让她也是分【身】乏术。家里家里放不下,中岳中岳放不下,急的霍中溪是坐立不安,一个劲的在屋里转圈。 沈曦趴在炕上虚弱的说道:“你就去吧,唐诗会武功,我们的安全应该不成问题。你要实在不放心,到了那里,你先派几个人过来不就行了?” 见妻子如此深明大义,霍中溪自然是十分欣慰,可再看看这一屋子的病弱童孕,他实在是放心不下,只好说道:“再等等,没准本我初心一会儿就回来了。” 沈曦却道:“你走你的就是了,他爱回来不回来吧。万一风缠月那疯子真去杀安修慎,中岳可没人挡得住她。” 霍中溪又在屋里转了好几圈,终归还是不放心那个疯子,他叫来小霍侠,吩咐他道:“儿子,爹爹要离家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你就是家里唯一的男人了,不要调皮捣蛋,要照顾好你娘和你弟弟,负起一个男人的责任,你做得到吗?” 小霍侠仰着小脸,一脸坚决的回答道:“爹爹你放心,我肯定保护好娘和弟弟。” 虽然霍侠还不大,但经过剑神大人五年的教导,他的剑术已经很过得去了,对付一般的野兽是不成问题的,这让霍中溪还能稍稍放心一些。 嘱咐完霍侠,霍中溪又特意和唐诗告了个别,拜托她照顾好受伤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唐诗自然是满口答应了。 安顿好家中的事务,霍中溪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妻儿,就心急如焚的跃上了树巅,几个纵跃就消失在了森林深处。 霍中溪走后,沈曦顿时觉得心里空了一大块,心情也开始有些失落了,本来就疼的厉害的后背,更加的痛了。见小霍痛正在睡觉,她也就趴在枕头上,无精打采的闭目养神。 小霍侠见娘亲一直在闭着眼睛“睡觉”,很乖巧的守在娘亲和弟弟旁边,就连本我迎来找他去捕野鸭,他都没有去。 见儿子如此懂事,沈曦只得强打起精神,说她没事,让霍侠和本我迎出去玩。 霍侠到底还是长大了懂事了,不管沈曦怎么说就是不走,就和本我迎两个人就在屋子里闹着玩,说什么也不离开房间半步。这种天真稚子的反哺关心,让沈曦既有点哭笑不得,又感到欣慰满足。 中午饭是唐诗做的,吃完饭洗好碗后,她就一直没走,而是和沈曦一起照顾小霍痛。 沈曦到底是受了伤精力不济,吃完午饭后就睡了过去,直到小霍痛饿得哇哇大哭,唐诗才把她叫醒了。 一边坐起来给孩子喂奶,沈曦一边问道:“我睡了多久?” “一个多时辰吧。”唐诗起身下炕,把小霍痛的尿布放到水盆里,开始洗尿布。 沈曦看了看外面的天色,随口问道:“本我初心回来了吗?” 唐诗洗尿布的动作连停都没停,淡淡的回了一句:“回来了,又走了。” “什么?他回来过了?”本我初心消失了半天竟然又回来了,这怎么可能?他不是去追风缠月了吗? “他说他怕风缠月乱杀人,就去追风缠月了,没追上。回来后一听说霍剑神追风缠月去了,他二话没说又走了。”唐诗平静的叙述着事情的始末,好似她说的那个人不是她相公,而是一个陌生人一样。 沈曦虽然受伤了,但脑子不糊涂,她立刻就指出了一个漏洞:“要是他们都去追风缠月了,一个回来一个去,那应该碰个对面才是啊?” 唐诗洗尿布的手终于停住了。 仔细想想本我初心的反应,沈曦立刻脸色大变,她有些颤抖着的说道:“唐诗,你说,我相公和风缠月要是打起来,本我初心会向着谁?” 唐诗把尿布扔进盆里,在衣服上抹了抹手上的水,默默的坐到沈曦的旁边,看着急的快要哭出来的沈曦,叹了口气道:“沈姐姐,你我心知肚明,又何必要问?” 既然连唐诗都这么想了,那霍中溪岂不是要腹背受敌? 沈曦的心,嗖的一下就提到了嗓子眼,眼泪刷一下就掉下来。 霍中溪以前曾经说过,风缠月和本我初心两个人,他能打赢任何一个,可要是这两个人联手,他肯定是打不过的。 唐诗见沈曦哭的和泪人似的,不由放慢了声音柔声安慰道:“沈姐姐你不要哭,情况没有你想的那么糟,本我初心虽然放不下风缠月,但也不是绝情的人,他和霍剑神在一起住了这么久了,肯定不会对霍剑神出手的。” 听了唐诗的劝慰,沈曦就逐渐的安静了下来,本我初心虽然在风缠月的事情上拎不清,但平时的时候还算可以,并不是那翻脸不认人的小人。即便是风缠月和霍中溪打起来了,估计他也是劝架的份比较大,应该不会真的和风缠月联合起来一起对付霍中溪的。 不过又一想起本我初心和风缠月纠缠了二十多年,若霍中溪真的对风缠月下杀手,那本我初心绝对不可能袖手旁观,他是不可能看着风缠月死在他面前的。 一时间,沈曦的脑中嗖嗖嗖闪过种种可能,她那心里就仿佛放了盆烧开的火锅一样,翻了又翻,滚了又滚,烫了又烫…… “唐诗你不知道,以前风缠月差点杀了我和霍侠,我相公一直记着这事呢,这次万一我相公真要杀死风缠月,那本我初心……” 唐诗一直不知道霍中溪和风缠月还有这过节,杀妻杀子之仇未报,现在风缠月又扬言要灭了中岳,同为武神的霍中溪没必要总是对她手下留情。如果风缠月真要被杀了,爱了她二十多年本我初心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一想到这里,唐诗的脸色也凝重了起来。 从到了这里以后,沈曦一直很照顾他们,待她就和亲妹妹一样。霍中溪虽然不象沈曦那样热情,但不管是初来乍到时帮着盖房子,还是和本我初心把酒言欢,还是偶尔带着本我迎练武,可以说对自己一家也是相当的不错。 自己一家报答不了人家的照顾收留之恩也就算了,现在还要反咬一口,这让正直的唐诗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唐诗沉思了良久,才轻轻说道:“沈姐姐,那你就好好养伤吧,等你伤好了,我就追过去看看,没准能劝住本我初心呢。” 乍听之下,沈曦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可仔细一想,这根本就不太可能。一是武神们轻功之快,不是唐诗可以追得上的。二是唐诗还怀着身孕,实在不宜长路奔波。 怕唐诗因为替本我初心担责任而自责,沈曦赶紧擦干了脸上的泪,强颜欢笑道:“没事,我这也是瞎操心。本我初心和我相公处的和哥们儿是的,肯定不会动手的。” 唐诗低下头去沉默不语。 小霍痛吃饱了之后,唐诗将小霍痛接过来,让沈曦继续趴着休息。 沈曦心道本我初心再一次追风缠月而去,唐诗心里本来就难受,自己不能再给她添堵了,就主动转移了话题,问唐诗道:“小侠和小迎呢?” 唐诗一边拍着小霍痛打奶嗝,一边回答道:“去小溪边玩去了。” 沈曦担心道:“现在小溪里水正深,让他俩离水边远点,别不小心掉下去了。” “没事,他俩都会凫水,出不了事。” …… 两人闲聊了一大会儿,都识趣的没有提起本我初心和霍中溪。 晚上的时候,唐诗让霍侠搬过来和沈曦一起住,她带了本我迎回他们房间住。 沈曦的房间是早早就熄灯了,唐诗房间里的灯光,却是亮了大半宿。 天还未亮的时候,醒来给小霍痛吃奶的沈曦就听到了唐诗做早饭的声音,虽然有点奇怪她为什么这么早就起来做饭,可怕惊醒刚睡着的小霍痛,沈曦没有出声询问。 早晨起床后,霍侠先跑出去撒尿,过了一会儿,沈曦听到他在院中大叫:“小迎,小迎快起来,你看我捉到了什么?” 霍侠叫了好几声,却一句回答也没听到。 沈曦心中咯登一下,她连忙在炕上隔窗叫道:“小侠,快去小迎他们房间看看,他们还在不?” 霍侠的脚步声噔噔噔噔的跑远了,片刻之后又噔噔噔噔的跑了回来,大声嚷道:“娘,小迎和伯母没在屋,炕上放了两张写着字的纸。” “快拿过来。” 霍侠跑进屋里,将手中攥的两张小纸片递给了沈曦。 小纸片很眼熟,是沈曦一天撕一张撕下来的皇历。 在一张纸的背面,用炭粗粗的写了几个字:“伤口用药,已放盒内,让小侠为你敷。” 而另一纸上,只写了几个字:“我带小迎去拦他。” 这个“他”,自然是本我初心了。 101 唐诗就这样走了。 留下两张小纸片,带走了她的儿子。 这一走,也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 也许,她能拦住本我初心,会一家团聚。 但更大的可能,是赶不上本我初心,来不及阻止本我初心和风缠月汇合。 不论结果如何,沈曦最担心的,却是她的身体。 她已经怀了三个多月的身孕,是否能经得起如此的辛苦奔波?何况她还带走了本我迎。 心内忍受着丈夫背叛的煎熬,还要提着轻功长期赶路,还要照顾儿子。 沈曦流着眼泪,不停的喃喃念道:“这个傻女人,这个傻女人……” 一切都是本我初心的错,她又何苦往自己身上揽责任? 不管霍中溪是平安还是危险,她都不会责备到唐诗身上去的。因为她知道,唐诗是这件事情里,最大最无辜的受害者。 小霍侠抱来了唐诗留下的药盒,里面一包包整齐的放着包好的药,每一包上都用炭笔写好了是内服还是外敷,第几天用哪种药,全都写的清清楚楚。 就连临走前,她也不忘为行动不便的沈曦母子做好饭菜,足够让沈曦母子吃一天的。 这样的细心体贴的唐诗,不知道比风缠月那个疯子强了多少,本我初心为什么总是不知足呢? 难道得不到的,就真的永远那么重要吗?比和自己同床共枕好几年的结发妻子还要重要? 本我初心,我诅咒你这辈子再娶不到老婆,一生在想念唐诗中孤单到老!!! 沈曦在心里,发下了两辈子以来最毒的誓言。 虽然担心唐诗,可自己的日子还要过,特别是在家里没有别人,只有自己一个妇女带着两个孩子的情况下,沈曦不得不打起精神来,保护自己和孩子。 让霍侠把大门闩好,用木头顶住,虽说这防不了会武功的坏人,但能防得了野兽。在这森林深处,人迹罕至,野兽的威胁比人要大很多。 沈曦一再嘱咐小霍侠,不要乱跑,要是闷了就在院子里玩会儿,千万不能跑出去,他爹爹没在家,出事了没人救得了他。 小霍侠很郑重的点头答应了,在爹爹走后,这个八岁的孩子,仿佛一夜就长大了,不再跑出去玩耍了,也不再调皮捣蛋嬉闹个不停了,而是乖乖的在家里,守着受伤的娘亲和幼小的弟弟。 吃饭的时候,他懂事的给沈曦端来唐诗做好的饭菜,还体贴的帮沈曦端来一杯水,怕娘亲吃渴了。吃完饭后,他还主动的去洗碗了,沈曦看不到他洗碗的样子,不过听厨房里乒乒乓乓的,是洗的挺热闹的。 洗完了碗,小家伙手都没有擦干就跑过来,翻出唐诗留下来的药,很仔细很认真的帮沈曦上好了药,还细心的用布条把药粉绑好了。 沈曦欣慰的看着小霍侠,心中连连感叹,这才真是有子万事足呢。 沈曦的伤行动多有不便,主要是伤口太深了,若动的太厉害了,总会往外渗血。为了减少娘亲的行动,小霍侠体贴的为沈曦准备了一个马桶,让沈曦不必跑那么远的路去院子里上厕所了。 让儿子端屎端尿让沈曦感到有点难为情,可在伤口迸裂了几次后,沈曦就不再坚持了,现在她只有尽快好起来,才能给两个孩子更好的生活和保护。 在唐诗走后的第二天,小霍侠一大清早就起床去做饭了,在厨房折腾了一早晨,给沈曦端来了一锅有点烧糊了的米饭。 “我本来想熬点粥,怎么就成米饭了呢?”八岁的小霍侠挠着头,有点腼腆,有点羞涩,有点不好意思。 “是水放少了,以后多加点水。”沈曦含着眼泪,吃了两碗半糊半生的米饭,儿子的爱心煮来的米饭,让沈曦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和满足,让她觉得这夹生的米饭,比她吃过的任何山珍海味还要好吃。 接下来的几天,沈曦吃了米少水多的米汤,没有洗过的菜,烙糊的饼,烤焦的肉,不放盐的汤……每次面对着儿子期盼的小脏脸,沈曦都会笑眯眯的说“好吃好吃”,然后吃的一干二净。吃完后会委婉的给儿子一点点指导一点点意见,让儿子在实践中逐渐掌握了这项生存的基本技能。 小霍侠的体贴和照顾,让沈曦心里好受了不少,但对霍中溪的担心,却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与日俱增。 按霍中溪的速度,如果一个人的话,大概三天可以走出森林,再赶到京城的话,怎么也得五六天。他是二十九走的,那么会在六月初四五才能到京城。 沈曦猛然想起了名十三临走前的嘱咐,让她六月初六的时候千万别忘了泼水。 六月初四五,六月初六,这个几个日子,是何等的接近! 名十三说,千万不要忘记了,不然会后悔一辈子。 她的言外之意不就是…… 霍中溪会有危险?! 前有风缠月,后有本我初心…… 沈曦不敢想下去了,她叫来小霍侠,一再的嘱咐他,一定不要忘了在六月初六那天提醒她,让她泼水。万一她有意外泼不了,也让小霍侠别忘了泼。 见娘亲急的眼都红了,小霍侠乖巧的答应了。 在母子三人的简单生活中,六月初六很快就到了。 那一天上午,天气很好,阳光普照,万里无云。吃罢早饭,沈曦就让霍侠找来一根树枝插在了地上,自己强忍了疼痛,标出来了一个九十度的直线,若是树枝的阴影应该会与这条直线重合了,正午时分应该就到了。 沈曦一直在注意着天上的太阳,临靠近中午了,她给小霍痛吃饱了奶哄睡了,就搬了个板凳去坐在那根树枝旁边了,不管太阳如何的暴晒,她都没有挪开一会儿。 小霍侠用水瓢舀来一大瓢水让沈曦端着,自己也有模有样的弄了一大碗水来端在手上,站在沈曦旁边,准备和娘亲有样学样。 眼瞅着快正午了,天色忽然大变,不知从何而起的乌云黑压压铺满了天空,狂暴的风仿似从天而降,吹得沈曦家的院子里是飞沙走石,双眼难睁。 插在地上的那根树枝毫无声息的就被风给卷走了,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就落在了远远的地上。 “小侠,快去把树枝捡起来插上。”沈曦着急的大喊,生怕误了那正午的时机。 霍侠听话的跑过去把那树枝捡过来,牢牢的插【进】了地上,怕再被风刮走了,他还站在旁边,用小脚把土踩结实了。 等霍侠做完了这些,沈曦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天上没太阳了,树枝是不会有阴影的。 这怎么办? 时辰不管了,看天吧,名十三曾说过正午时分天上会出现异象。 沈曦赶紧抬头看着天空,寻找名十三说过的红云白光和蓝光。 一阵砂砺刮过,有沙子落入了她的眼中,沈曦一边揉眼睛,一边向旁边的霍侠吩咐道:“小侠,你要注意看天上,有红云和白光要靠近蓝光的时候,万一娘没泼水,你一定要冲着那个方向泼水,听到没?”小霍侠紧紧的端着水碗,郑重的点头答应了。 风越刮越大,不仅扬起了漫天尘沙,还卷起了不少的草叶干柴,刮的人连眼睛都不敢睁了。 沈曦用一只手捂着眼睛,从指缝间看着天空,可满天黑压压的乌云,哪有什么红云白光? “娘,你快瞧那,是不是红云?”小霍侠用手指着东方,语气中满是惊奇。 沈曦抬眼望去,果然看见一道火烧云般的红色云彩出现在了东方,不过它的气势很微弱,若不仔细看,在这满天的乌云下,根本看不出有这么一条细小的红云。 见真的有红云出现,沈曦赶紧满天寻找,果然在那南边的天空发现了一匹白练似的白光,红云和白光看似没有移动,但只在沈曦一眨眼的功夫,他们就靠近了很多。 沈曦急忙去找蓝光,可她眼睛都看酸了,也没在天上找到蓝光。 “小侠,找蓝光。”沈曦此时此刻,真的十分感谢小霍侠能陪在她的身边。 小霍侠答应着,睁着大眼睛,仔细的寻找着娘亲所说的蓝光。 红云和白光的速度都很快,转眼间就快汇合到一起了,可那蓝光却迟迟没有找到。 沈曦此时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名十三一而再再而三的和她郑重的说这件事了,这个时机,看起来应该是特别短暂的,短暂到稍纵即逝,没准自己一眨眼,这异相就过去了。 “娘,蓝色星星!”霍侠突然兴奋的大喊了一声,吓了沈曦一大跳。 沈曦连忙顺着霍侠指引的方向看去,果然在红云和白光中间,隐隐的显出一颗小小的蓝色星星,那星光有些黯淡,那微微的蓝芒几乎被黑云给吞没了。 “小侠,它们三个一碰头,就要泼水,不要错过。”沈曦一边嘱咐霍侠,一边攥紧了手中的水瓢。 红云和白光都在迅疾的靠近蓝星,那蓝色的星星时而被乌去遮盖,若隐若现。 近了,近了,更近了…… 沈曦攥好了手里水瓢,紧张的注视着那红云白光靠近蓝星。 一阵飓风猛的刮过,沈曦家的窗户“啪”的一声狠狠撞到了窗棂上,屋内的小霍痛受了惊吓,哇哇大哭。 母子连心,沈曦一听到霍痛哭,条件反射的一回头,等她想起不应分心扭过头再来看天空时,却发现红云白光蓝星统统消失不见了,就连天上的乌云,也正在飞速消散。 “咣――” “咣――” “咣――” 天空中突然毫无预光的炸响了三个闷雷,那声音又大又闷,震的大地都在颤动。 沈曦呆呆的看着已经风流云散的天空,再看看自己手中攥着的水瓢,这次真的傻眼了! 102 沈曦的心一下子慌了,她全身上下抖个不停,连手中的水瓢都握不稳了,瓢里的水不断的泼洒出去。 “小侠,你泼水了没有?”沈曦声音哆嗦着,都不敢抬头看霍侠,生怕看见自己无法接受的事实。 “娘,我泼了,你看!”小霍侠的声音如同天籁,将沈曦从地狱中解放了出来。 沈曦狂喜的看向地面,果然看见地面湿了一片。 “小侠,幸好还有你,幸好还有你!”沈曦把水瓢一扔,满怀激动的把儿子抱进了怀里。 小侠已经到了会难为情的年纪了,母亲的拥抱让他觉得有些不自在,他挺的直直的,不回抱却也不反抗,只是红红着小脸道:“娘,弟弟哭的好大声。” 沈曦这才想起屋里还有一个哇哇大哭的小家伙呢,赶紧起身回屋,去哄那个差点坏了大事的小家伙。 沈曦能动了以后,就不再让小霍侠做饭做家务了,毕竟孩子还小,还是个男孩子,总不能天天围着锅台打转。 小霍侠虽说不做饭了,但还是很懂事的帮沈曦的忙,象劈柴挑水这样的重活,他宁可一点点做,也不让娘亲插手,他怕娘亲好不容易长好的伤口再迸开。 母子三人就这样静静的守着这个家,日子倒也容易过。 在六月初八这天下午,正在哄孩子的母子俩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沈曦心下一紧,急忙趴到窗边向外张望,正不知来者是谁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墙上跳了进来。 归海墨! 沈曦一眼就认出了他,刚才已经提起来的心,顿时就又放回了肚子里。 沈曦赶紧下炕迎了出去,向归海墨身后张望了一下,有些奇怪的问道:“青芙呢?没来?” 归海墨虽一身风尘,但精神还可以,很利索的回沈曦道:“赶路太急,没带。” “你怎么来了?我相公给你捎信让你来的?”归海墨来的时机刚刚好,沈曦猜测应该是霍中溪让他来的。 “嗯。”果然,归海墨的回答证实了她的想法。 小霍侠跟在后面,欣喜的叫道:“墨叔叔!” 归海墨摸了摸小霍侠的头,有点惊讶道:“这么高了?”然后从怀中摸出一把软剑递给小霍侠:“送你的。” “谢谢墨叔叔!”小霍侠高兴极了,对那软剑是爱不释手,大概是实在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挥着软剑就跑到练武场上去了。 沈曦看见归海墨又送剑,不由想起来小霍侠刚会走路时归海墨就送过的那把利器,于是说道:“你以前送的那把剑我都没敢给他拿呢,你又送他一把。” 归海墨无言的笑了笑。 见归海墨身上又是汗又是土的,沈曦说道:“你先歇一会儿,我先给你找件干净衣服,一会儿你洗个澡。” 看着沈曦翻箱倒柜的忙碌着,归海墨的目光,柔和了许多。 沈曦一边找衣服一边问道:“你来的时候,我相公和风缠月打起来了吗?” 归海墨小心翼翼的靠近小霍病,伸出手指捅了捅小霍痛那柔软的小脸,简单的吐出了三个字:“不知道。”然后觉得自己解释的不太清楚,就又补了一句:“我直接来的。” “那你来的挺快的。”从霍中溪走到今天,不过九天的时间,归海墨竟然就赶过来了,这绝对是神速。 归海墨笑了笑,没有告诉她他和霍中溪早就建立了关系网,联络的方式是一种速度极快的隼。 “他几天了?好小。”归海墨似乎对新生儿很好奇,不停的用手指摸摸这里,碰碰那里。 “才一个多月。这还长大不少了呢,刚生出来更小。”沈曦找出了一件归海墨以前留在这里的旧衣,递给归海墨道:“先去洗澡,我给你做点饭,想吃什么?” 归海墨接过衣服就往外走:“随便。” 归海墨去洗澡了,沈曦去厨房做饭。 米饭有现成的,沈曦就动手归置了几个菜,现在正是蔬菜最好的时节,随手摘摘就是菜。 归海墨洗完澡出来后,看见桌子上已经摆好了四菜一汤。 虽说都是家常小菜,但这让从未有过正常家庭的归海墨心中还是一热。 看着贤惠勤劳,温柔如昔的沈曦,归海墨不由想到:如果那时候,自己动手再快一点,不要那么犹豫…… 这念头还没闪完,归海墨立刻狠狠的把它压了下去,事实已经如此,有些事情,不必再想! 吃饭的时候,归海墨象想起了什么似的,抬头问道:“唐诗小迎呢?” 沈曦叹了一口气,将唐诗离开的事情和归海墨说了一遍。 归海墨听完之后,只说了两个字:“不必。” 沈曦明白他的意思,他也是在说,唐诗不必替本我初心背责任。 虽说唐诗和本我初心是夫妻,夫妻本一体,但只要长眼睛的人都看出来了,本我初心的心并不在唐诗身上,屡屡受伤的唐诗根本没有必要承担本我初心欠下的债。 可唐诗已经走了,这样的话,说来又有什么用呢? 归海墨的到来,让沈曦心里好受了许多。最起码,她不用再担心她们母子三人的安全了。 只是,对霍中溪的惦念,没有随着日子的过去而减少,而是越来越强烈。 这种妻子对丈夫的思念和惦记,让沈曦无法倾诉出来,也无人可以倾诉,只得自己憋在心里,只有在每天夜里孩子们睡去后,她在枕席之上独自辗转反侧。 归海墨在沈曦家住过好多次了,自然知道男人应该做什么事,现在他就每天做着和霍中溪一样的事情。早起教小霍侠练武,上午带小霍侠去打猎,下午砍柴挑水修整院落……在这平凡的生活中,归海墨体会到了家庭的温暖和幸福,到了现在,他才明白他失去的,到底有多重要,而霍中溪得到的,是何其的多! 在归海墨来的第三天清晨,正在练武场上教小霍侠练软剑的归海墨忽然脸色一凝,拎起霍侠几步来到厨房门口,把霍侠和沈曦都护在后面之后,才抬头向墙外张望。 “怎么了?有人来了?”沈曦心中一荡,有些着急的问道:“是不是我相公回来了?” 归海墨紧皱着眉头回道:“是本我初心,还抱了个人。” “本我初心?他还来干什么?”沈曦愤怒的大声嚷了起来,不过在想及另一种可能时,又焦急的说道:“我相公受伤了?他把我相公送回来了?” 她的话音刚落,就看见一道白影怀中抱着一团鲜红跃进了围墙。 不是霍中溪,是风缠月! 沈曦刚要出声置问,却率先听到了本我初心撕心裂肺的吼叫:“娘子,你出来,快来看看月儿,娘子,快出来……”声音凄厉惨绝,好象失侣的孤狼。 一脚踹开了房间的门,本我初心抱着风缠月就冲了进去,在发现屋内没人之后,立刻又冲了出来,向归海墨和沈曦吼道:“唐诗呢,唐诗呢,快叫她出来。” 归海墨把要挺身而出的沈曦按回了自己身后,冷冷的说道:“她走了。” 本我初心一楞,随即激愤的吼道:“归海墨,我现在没心思理你,快让唐诗出来,出来给月儿治病。” 沈曦踮起脚,从归海墨肩膀上面看过去,只见本我初心披头散发十分狼狈,白色衣服上满是血迹,那血迹又干又硬,似乎已经干涸许久了。而他死死抱在怀中的,是已经昏迷不醒的风缠月,若不是她的身体还在微微起伏着,沈曦会以为她已经死掉了。 她的脸埋在本我初心的怀里,露在外面的,却是一头花白的头发,若不是那身红衣沈曦曾经看见风缠月穿过,她还真不敢说本我初心怀中那半白头发的人是风缠月。 风缠月如何沈曦不关心,沈曦看着本我初心身上那片怵目惊心的鲜血,心忧如焚,她不由放声尖叫:“本我初心,你把我相公怎么了?你是不是杀了他!!!”凄厉尖锐的声音,比本我初心只高不低。 本我初心没有理会沈曦,面是风一般的刮进了屋内,在没有发现唐诗以后,又窜了出来,再次大吼:“小迎,快出来见爹爹,你娘呢,你娘呢?” 霍中溪生死未知,让沈曦对本我初心产生了巨大的仇恨,她看着本我初心疯狂的样子,觉得无比的解恨,她凄厉的哈哈大笑道:“本我初心,你别喊了,在你走的第二天,唐诗就带着小迎走了。哈哈,这是天意,老天爷也看不过去了,特意安排唐诗走了,就是不让她救这个狠毒的女人,就是不让她成全你这个负心汉!” 不知是相信了唐诗已经离开这件事,还是被“负心汉”三个字打击到了,本我初心沉默了一会儿,二话没说抱起风缠月就往外走。 “月儿,我知道她在哪,我这就抱你去找她,唐诗是起死回生苏屠的唯一弟子,她肯定能救得了你……”他喃喃的话,在跃出围墙后,就再也听不到了。 在本我初心走后,悲怒攻心的沈曦如同失去了控制的木偶一样,软绵绵的倒在了归海墨的后背上。 归海墨赶紧回身扶住她,却听她无力的问道:“我相公会不会……”剩下的那个字,她嘴唇哆嗦了半天,也没有说出来。 见沈曦目光有点发呆,身体止不住的哆嗦了起来,归海墨就知道沈曦已经想到最糟的结果了,不由握住了沈曦抖个不停的手,安慰她道:“他没事。要有事,本我初心没脸来。” “那,他怎么还不回来?”沈曦只觉得脑中轰轰做响,似乎有好大好大的风在耳边吹过一样。 “应该有事未完。”看着已经有点摇摇欲坠的沈曦,归海墨从没有象现在这样恼恨过自己的笨口拙舌,连安慰她的话都不会说。 小霍侠见娘亲的身体晃个不停,心中一阵害怕,不由大声叫道:“娘,娘,你怎么了?” 听见儿子的叫声,沈曦才仿似从那巨大的伤痛中挣脱出来了一样,她慌慌张张的蹲□去语无伦次的问霍侠:“小侠,饿了吗,等会儿娘给你吃奶。” 霍侠已经懂事了,但他还是搞不懂,为什么前几天还好好住在他家的本我伯伯会要杀爹爹,他也迫切的想知道爹爹在哪,可这些问题,他不敢问。 娘亲那失魂落魄的样子,让他下意识的把这话咽回去了。他只是乖巧的说道:“娘,我不饿,是弟弟饿了,他要吃奶。” “哦,那我去喂他。”沈曦颤颤微微的站起身来,游魂似的飘进了屋。 103 从霍中溪走后,沈曦心中就一直绷着一根弦,前些日子既挂念着霍中溪,又怕有野兽或坏人闯进家里来伤害到孩子,这根弦就一直绷的紧紧的。 本我初心带着风缠月活着回来了,可霍中溪并没有回来,而且本我初心身上,又有那么多鲜血。虽然沈曦努力的和自己说没事没事,可铁一般的事实就摆在面前,让她下意识的就已经相信霍中溪是凶多吉少了。心底的那根弦,就已经到了要绷断的边缘了。 见沈曦意识有点恍惚,归海墨就劝慰了几句,可他本就不擅言谈,实在不知要从何劝起,又讲不出什么有理有据的话来,所以沈曦的担忧,一点也没有减轻。 在当天夜里,胡思乱想的沈曦终于自己绷断了那根弦,外伤内忧齐爆发,当下就发起了高烧,待第二天小霍侠发现时,沈曦已经烧的有点神智不清了。 归海墨虽然武功高强,但对看病是一点经验也没有,好在唐诗留下了不少药。 各种各样的药分门别类放的很清楚,上面也都写好了用途和剂量。 在方便取用的同时,归海墨还感叹了一下本我初心的不知足,象唐诗那样这样细心体贴的妻子,不比风缠月强多了? 归海墨煎了药给沈曦服下,大概是由于药不太对症的原因,沈曦的烧虽退下去了一些,但仍是烧的烫手。 从高烧昏迷中醒过来后,沈曦只来得及嘱咐归海墨给小霍痛熬点米汤,就又晕晕糊糊的睡了过去。 归海墨怕她烧傻了,尝试着用内力来帮她治病,可惜内力能治得了内伤,对这种高烧明显没什么用。 无奈的归海墨只好把唐诗留下来的凡是和退烧有关的药,全都熬给了沈曦喝。看看若再没有效果,就带他们母子三人走出森林,去外面求医。 本来就是一个没有生活常识的人,从未和柴米油盐打过交道,沈曦这一病倒,归海墨立刻就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了。既要照顾病人,又要做饭,还要照顾才一个多月的小婴儿,小婴儿饿了吃了拉了尿了哭了,让对带孩子一窍不通的归海墨差点崩溃。幸好还有小霍侠在旁边,指点着他如何照顾弟弟,这才让归海墨没两眼一抹黑。 在沈曦烧了两天后,也是在下午,有人敲响了院门。 归海墨开门一看,却是憔悴的唐诗背着本我迎站在门外。 一看到唐诗,归海墨心中就一阵欢喜,他这辈子从没象现在这样热情的欢迎过一个女人。 做饭带孩子,这可真不是他这种武夫能干的活,现在唐诗来了,这活终于可以交出去了。 正当归海墨欣喜的想和唐诗招呼时,却见唐诗眼珠往上一翻,眼中只剩了眼白,然后那双已经深陷下去的眼睛缓缓闭上了,身子一软,就要摔倒。 归海墨吓了一跳,在本我迎的尖叫声中,赶紧抱住了唐诗。 先将本我迎从背带中解了下来,让跟过来的小霍侠带他去玩。 归海墨一把抱起唐诗,将唐诗抱进了屋。 屋子炕上,已经躺了一个半晕迷的沈曦,现在又来了个全晕迷的唐诗。 归海墨在心中忍不住把霍中溪和本我初心咒了个半死,凭什么他们的女人,都要让他来照顾呀,他自己还打着光棍呢好不好? 可抱怨归抱怨,归海墨还是将唐诗抱到了炕上。 刚把抱着唐诗的胳膊收回来,归海墨就楞住了。 他的衣袖上,竟然沾染了一片红色的血液。 唐诗受伤了? 归海墨赶紧去检查唐诗的身上,头部完好,胸部完好,腿也没事,在把唐诗翻过来以后,归海墨发现,唐诗的裙子,已经被鲜血浸透了。 归海墨彻底傻住了,这是怎么回事?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沈曦,沈曦……”完全不懂女人的归海墨急忙去晃沈曦,希望这个半昏迷的人能够清醒过来,去处理唐诗的事情。 被他这样摇来晃去,沈曦很给面子的睁开了眼睛。 “唐诗回来了!”归海墨这句话说的很及时,一听到唐诗回来了,沈曦的眼中立刻有了一点点神采,她扭转了头看向了唐诗。 可当她看到唐诗身下那一片血迹时,人就又有点发懵,当她迟钝的意识到唐诗可能是流产时,唐诗身下的血迹已经扩大一圈了。 沈曦上辈子就是因为流产才导致了不孕,所以一看到流产,立刻就想起了那可怕的回忆,她哆里哆嗦的指着唐诗,结结巴巴的说道:“流产……” 归海墨一心向武,没有成过亲,也没怎么和女人亲密接触过,对于流产的情景,还是平生第一次遭遇。他怔怔的反应了一会儿,在明白过来后,立刻说道:“我出去。”拔腿就往外走。 沈曦怕唐诗出什么意外,起身就要坐起来,可已经发了两天高烧,水米未进的身体根本不听指挥,她只一动就觉得头昏眼花,眼前直冒金星。 沈曦强支起病体,艰难的爬到了唐诗身边,哆哆嗦嗦的解开唐诗的裙子,褪下她的里裤,果然看见那里在源源不断的流出血来。 “唐诗,唐诗,你快醒醒。”沈曦尝试着去掐唐诗的人中,可惜她病弱之身,一点力气也用不上,折腾了好大一会儿,唐诗一点醒转的迹象也没有。 不知道应该怎么对待流产的情况,沈曦也不敢动唐诗,生怕乱动会加大流血。她只能在旁边不断的呼喊着唐诗的名字,试图叫醒她。唐诗本身就是大夫,肯定知道要采取什么措施的,只要她醒来,就应该没事了。 沈曦喊几声,就去看唐诗流血的情况,在沈曦的焦虑中,唐诗流血越来越多,人却一直昏迷不醒。 怕她大出血,沈曦想了想不能这样拖下去了,要不就让归海墨背她去寻医吧,可从这里到最近的小镇,即便归海墨一刻不停的赶路,也得三天左右的时间,三天时间,人怕已经不行了。 沈曦本就头昏眼花,此时也想不出更好的主意来了,只得把被子给唐诗盖上,然后又向外喊道:“归海墨,你先进来下。” 归海墨本就没走远,听到沈曦招呼立刻就进来了。 这种生命攸关的时刻,沈曦也没什么顾忌了,对归海墨说道:“唐诗流血不止,你有什么好办法没?点穴止血行不行?” 沈曦好歹还知道这是流产呢,归海墨连流产都不知道,又不通医道,怎么可能想出什么好办法呢? 见归海墨沉默不语,沈曦也觉得有点为难他,不由说道:“要不你先给她点穴止血?” 归海墨本就没主意,再加上这件男女有别的事情着实有点尴尬,只得听了沈曦的瞎指挥,沈曦说什么是什么。 “点哪里?”对点穴沈曦是一窍不通,只得问归海墨。 归海墨琢磨了一下,有些不太好意思的回道:“前阴后背。” 沈曦大致听了个明白,就将盖在唐诗身上的被子向下推了推,用衣服盖住身体不致于露出来,抬头示意归海墨点穴。 归海墨出指如风,嗖嗖在唐诗小腹那块地方点了好几下。 前面好说,可点后背就有点麻烦了,沈曦气力不继,根本没有那个力气把唐诗翻过来。这种体力活,还是得归海墨来。 怕唐诗走光,沈曦撩开点被子,摸摸索索的去给唐诗穿裤子,可手刚一伸就进去,就摸到了一个热乎乎软绵绵的东西,那触感,不象是人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反倒象是一个水球。 “啊,什么东西?!”沈曦吓了一跳,胳膊下意识的一抬,被子就撩开了,唐诗那光裸裸的两条腿和腿间的东西就映入了两个人的眼中。 归海墨条件反射性的扭头回避了,沈曦却是傻傻的指着唐诗腿间那个白色的东西惊叫道:“这是什么?” 归海墨背过身去没有回答。 沈曦低下头去仔细查看那个东西,比鹅蛋稍大一点,样子和剥掉了硬壳只用那层白膜裹着鹅蛋差不多,上面裹满了血迹。那白膜里似乎裹着什么东西,多看了几眼后,沈曦后知后觉的发现里面是一个―― 小小婴儿! 这一次沈曦没有再惊叫,她只觉得四肢发软身体发冷,一口气堵在胸口没有上来,她软绵绵的向后一倒,咕咚一声就砸在了炕上,晕死了过去。 背转着身子的归海墨一听动静不对,立刻转过身来,吃惊的发现沈曦又一次晕了过去。 危急关头也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了,归海墨赶紧先把沈曦抱到了一边,使劲去掐沈曦的人中,可这一次沈曦晕的很彻底,人中掐的都泛紫了,仍没有醒过来。 归海墨无奈,只得放下沈曦,尴尬的转回身,去处理更加糟糕的唐诗。 从沈曦的衣柜中翻出几块布来,先用一块将那个白色东西包了进去,放到了一边。 剩下的布,撕扯成布条,把唐诗腿间的血污擦了擦,那被血浸透的裤子也被他扔掉了,他又找出了沈曦的干净裤子先帮唐诗换上了。见唐诗下面流血不止,他还在她里裤里垫了好多布条。待将唐诗处理干净后,他把唐诗抱到沈曦旁边没有血污的地方,刷刷几下从唐诗的后腰股间点了好几个穴位,防止唐诗真的发生大出血的现象。 安置好唐诗,归海墨用布拎着那个小胎盘,跳出院外,在森林里随便找个地方把那东西埋了。 处理好这些,刚走进院子,归海墨就听到了小霍痛吭吭叽叽的哭声,很显然,醒来的小家伙,又饿了。 归海墨黑着一张脸,恨恨的捶打着木墙,心中千万遍的咒骂着本我初心和霍中溪。同样是男人,为什么他们可以去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自己就得在这儿收拾他们的乱摊子?不光要照顾他们的女人,还要照顾他们的孩子,竟然连女人流产都要他来管,自己过的这是什么日子啊! 此时此刻,若本我初心和霍中溪站在他面前,归海墨肯定毫不犹豫的抽出剑来,把这两个混蛋千刀万剐,以解心头的郁积之气! 104 归海墨虽然郁闷的要死,可不管是孩子还是大人,他都不能不管不顾,所以在听到小霍痛哭的越来越大声时,就灰溜溜的钻进了厨房。点起一把火,热了一点小米粥,就端到屋里去喂小霍痛。 两个女人一点醒过来的意思都没有,归海墨只得自己抱起那软乎乎的小家伙,用小勺一勺一勺的往那小嘴里喂米汤。 才一个多月的婴儿,根本不会自己从小勺中吸米汤,只能用灌的,可灌的太猛了又怕小家伙呛到,这个技术含量极高的活,忙的归海墨出了一身汗。 好不容易小家伙吃饱了,还没往炕上放呢,嘘嘘嘘又尿了归海墨一身,归海墨那眉头皱的都快夹死苍蝇了。 归海墨把小家伙放到炕上,使劲去摇沈曦:“快醒快醒,别睡了!” 他折腾了好大一会儿,沈曦没有醒,旁边的唐诗却是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本来她在那躺着,归海墨还没觉出什么来,现在她一睁开眼睛,归海墨不知怎的就想起刚才那件事,脸不由就红了。 唐诗的眼睛迷蒙了一会儿,在清醒过来后,她第一反应就是去摸肚子,当摸到那平坦又柔软的肚子后,唐诗没有落泪没有哭,而是就用手捂着肚子,那样静静的躺着,似乎在哀悼那个逝去的生命一样。 她不说话,归海墨也不说话,屋内,除了吃饱的小霍痛偶尔发出的哼哼声,再无其他声音。 过了良久,唐诗才出声问道:“沈姐姐是怎么了?这半天也没动静。” 被这沉默压的出了一身汗的归海墨,如逢大赦般急忙回道:“发烧,两天了。” 唐诗没有坐起身来,而是就那样躺着,拽过沈曦的胳膊,苍白的手指就按上了沈曦的脉门。 “急怒攻心。你去我房间里,拿药柜第一格上左边第二包药,第三格上第四包药,第四格上第一包药过来。” 归海墨答应着去了,一会儿功夫就拎着唐诗说的那几包药回来了。 “打开,放到我旁边来。”归海墨乖乖听令,把药包打开,放到了唐诗旁边。 唐诗侧着头,挑挑捡捡挑出两堆药来,对归海墨道:“这一份,加五碗水,煎到剩一碗,给沈姐姐喝。这一份,加三碗水,熬成一碗,给我喝。” 归海墨包好药拿起来刚要走,却听唐诗又道:“你给我点穴了?解开吧,我的腰都没知觉了。” 听她一说点穴,归海墨那脸就红的象火烧云一样,那几个穴道的位置,实在是……除了夫妻,不太适合外人来点。 “等它,自解吧。”归海墨的声音有点低,目光闪烁着,也不敢直视唐诗。 唐诗却道:“以前给人看病,扎针都是不穿衣服的,我没那么多忌讳。” 女人都这么说了,做为男人的归海墨自然也不能太拘泥了,他红着脸走到唐诗面前,隔着唐诗那薄薄的衣服,在她小腹附近点了几下,然后又将手臂微颤着,将唐诗翻了过来,在后腰和股里也点了几下。点完后,归海墨火速下炕,一手拽起那两包药,一个箭步窜了出去。 唐诗缓缓的坐了起来,当眼光看向小腹时,眼中终是流出了两行泪。 归海墨把药熬好后,却没有勇气端过来给唐诗喝。 幸好过了一会儿霍侠和本我迎回来了,归海墨赶紧支使两个孩子,给各自的娘亲一人端去了一碗。 而他自己,则假装着很忙碌的样子,在厨房中藏了一下午。 唐诗的医术相当高明,沈曦把药喝下去后,到晚上的时候就退了烧,烧的迷迷糊糊的沈曦,也终于醒了过来。 醒过来看到唐诗的第一眼,沈曦就流下了眼泪。 “你怎么这么傻,你管他们做什么,好好的陪我在这儿待着多好啊。” 唐诗没有哭,只是静静说道:“你和霍剑神待我们这么好,他对不起霍剑神,我总得做点什么,不然心里难安。” 沈曦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你就没想过,你大着个肚子,没黑夜没白日的赶路,身体怎么会受得了?” 唐诗自嘲一笑:“我原本想着去和他好好谈谈,让他不要伤害霍剑神。我其实没想回来,想着见他一面劝劝他后,我就带小迎回山里去,再也不出来了。本以为我能阻止他,就算我不行,看在小迎的面上,他也应该不对霍剑神出手了,可惜我高估了我们母子。” “我相公……他怎么样了?”沈曦颤抖着声音,想问,又不敢问,问出来了,又不敢听结果。 唐诗叹了口气。轻轻道:“霍剑神他们是在皇宫内打起来的,皇宫戒备森严,我进不去。只听人说,霍剑神破了风缠月的气海穴,重创风缠月,本我初心在霍剑神背后出手,从他后心上狠狠捅了一刀……”刚说到这里,她就看见沈曦眼珠上翻,似乎接受不了这个打击,就要晕过去。 唐诗拽过沈曦,在她人中狠狠掐了一把,她比归海墨专业多了,只掐了一下,沈曦那眼珠就落下来了。 唐诗急忙说道:“我还没说完呢,你晕什么晕。这一刀捅的怎么样,外面还不清楚。后来我打晕了一个刚从宫里出来的官员,他说霍剑神没死,被龙防卫给抢下来了,只是受了重伤,御医们正抢救呢。” 一听霍中溪没死,沈曦彻彻底底的松了一口气,她一边擦着眼泪,都不知是哭还是笑了:“还活着就好,还活着就好……” 唐诗又接着说道:“我在皇宫外面,看到本我初心抱着风缠月出来了,去的方向正是森林这边。我怕他听了风缠月的挑拨,对你们母子三人不利,就拼着命在后面追,可惜我功力太弱,还是没有追上。” 沈曦这时才明白,为何已经萌生了去意的唐诗又回到了森林,而且明知在有身孕的情况下,还要拼命赶路了,原来一切都是为了要保护她们母子三人。 想来把受伤的自己和两个孩子放在森林里,她一直都没放下心来,所以一见本我初心带风缠月到森林来了,她就算是冒着流产的危险,也要连续不休的赶路了,大概是怕自己来晚了,看到的是自己母子三人的尸体。 “本我初心和风缠月来过了吗?”沈曦正在抹眼泪,就听到唐诗追问了一句。 “来过了。不过不是来杀我们娘仨的,是来找你的。” “找我做什么?”唐诗语气顿了一下,似乎还想要说什么,不过她却什么都没再说,而是随手拿过归海墨放在炕上的药包,拆开一包,拿出一段药材,在手里把玩着。 沈曦恨恨道:“来找你给风缠月看病!他想的倒美,都这么对不起你了,竟然还有脸来找你看病,还是给那个风缠月看!” 唐诗楞了一下,显然她没有想到,本我初心来到森林的原因,竟然是找她给风缠月看病。她无意识的把手中那段药材放进嘴里,轻轻咀嚼。 那不是黄连吗?不苦吗?沈曦对药材不是太熟悉,感觉这黄澄澄的东西应该是黄连,不过看着唐诗那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的脸,又觉得这应该不是黄连,要不唐诗应该苦的立刻就吐出来了。 唐诗长久的沉默着,脸色苍白如纸。 还是沈曦受不了这压抑的气氛,主动说道:“别坐着了,躺下休息会儿吧。” 唐诗听话的躺到炕上,闭上眼睛,轻浅的呼吸着,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没有睡。 沈曦去了心病,病也好得快。 虽然仍是惦念重伤的霍中溪,但知道他还活着,这就足够她安心的了。 很想立刻就跑到他身边去,照顾病重的丈夫,给他最好的照顾最真的关心。可一起到家里病的病,小的小,沈曦又实在放心不下。 左思右想,只得将这个念头压在心底了,还是在森林里,老实的等着霍中溪回来吧。 晚上睡觉的时候,归海墨带着两个男孩去他房间里睡了,留下沈曦唐诗和小霍痛在沈曦这边睡。 沈曦牵挂着霍中溪,躺在被窝里辗转难眠,而唐诗那边不知在想什么,也是难以入睡。 当唐诗再一次翻身时,沈曦出口问道:“唐诗,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黑夜剥掉了唐诗的冷静,让她难得的展露出了一丝脆弱。 “没有。沈姐姐,你把…它…埋哪了?过两天我去看看。” 沈曦张嘴就想说她当时晕过去了,是归海墨埋的,但又想到这个社会男女之间戒备森严,自己还是不要瞎说的好。于是沈曦打了个太极拳道:“等你好些了,我就带你去。” 唐诗象是把手捂在了嘴边,说出话来声音闷闷的:“好。” 沈曦趴在枕头上,歪着头看着唐诗问她道:“以后,你有什么打算?” “回山里去,接替师傅,继续看病。” “本我初心知道那里吧?我听他说要带风缠月去那里找你呢。” “那我就不回去了,随便找个地方住下来,怎么都能活。要不就当个游方郎中,带着小迎见识见识各地的风土人情,让孩子长长见识。” 沈曦沉默了一会儿道:“你这个想法是对的,孩子们总要长长见识,长大后才不会小家子气。等我相公回来后,我们也商量商量,不在森林里住了。” 唐诗想了想道:“既然要走,还商量什么。明天就收拾东西,让归海墨送你们过去就行了,你也正好就近照顾霍剑神。” “再说吧。我们母子三人,归海墨一起带不走的,霍痛还这么小。”沈曦最主要的是不放心唐诗,刚刚流产,怎么也得养个十天半月的才能动身。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聊了半宿,最后才撑不住困,渐渐睡去了。 第二天起床后,两人感觉身体都好了很多。唐诗知道沈曦惦记着霍中溪,执意让归海墨送沈曦和霍痛过去,她自己带两个男孩暂住在这里,等身体好后,再带两个孩子去和沈曦汇合。 沈曦自然不能扔下唐诗不管,只说等几天再看。 谁料想没用等几天,只等了两天,郑家清和青芙竟然双双回来了。 一进院子,青芙就高兴的大声喊道:“干娘,干爹没事,他让我和家清哥哥先来告诉你一声,他过几天就回来了。” 沈曦感觉自己的心呼拉一下就轻松了下来,脸上不由就露出了笑容:“好,没事就好。青芙,你怎么也来了?” 青芙娇笑着跳过来,却是将沈曦搂在了怀里,撒娇道:“爹爹不带我,还不许我自己来吗?我听说干爹出事了,就赶去皇宫了,干爹的伤没大碍,皇帝陛下派了龙防卫,正护送着他往这里来了,现在已经到半路上了。” 霍中溪就要回来了,这消息,实在是让沈曦,喜不自禁。 105 青芙一回来,满院子都是她的欢声笑语,家里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 归海墨听到女儿的声音,刚一走出房间,就被热情的女儿揽住了脖子,娇嗔随即而来:“爹爹,想我没?” 看到自己已经成长大姑娘的女儿,再想到沈曦房间里那个还在喂米汤的小婴儿,归海墨真心觉得自己太幸运了,不用天天把屎把尿累死累活,就有了个这么大的女儿。 想到此,归海墨看向女儿的眼光不由就柔和了许多,关切的拍了拍女儿的头,说话的声音是难得的轻柔:“女孩要矜持!” 青芙吐吐舌头,根本没理他那一套,仍笑嘻嘻的缠着归海墨:“爹爹,你想我了没呀,想了没?说呀说呀……” 趁着青芙去和归海墨撒娇的空儿,已经长成了大小伙子的郑家清过来给沈曦见礼:“师娘,师傅没有伤到要害,不打紧的。师傅让我和师娘说,好好在家等他回来就好。陛下派了龙防卫护送师傅回来,静萱一路随行伺候师傅,一切都妥当的很,师娘不用担心。” 霍中溪没事已经让沈曦欢喜不尽了,又说静萱也来了,沈曦是喜出望外,连忙问道:“静萱也来了?宫里能放人?” 郑家清回道:“师傅是静萱的干爹,静萱要尽孝,陛下没有阻拦。” 两人正在说话,小霍侠不知从哪跑了来,还离得远远的呢,嗖一下就挂到了郑家清身上,兴奋的叫道:“师兄,你回来太好啦,我想死你啦!” 郑家清一看见霍侠,也脱过了那一本正经的样子,一把抱住霍侠,两人哥俩好似的就到一边说悄悄话去了。 沈曦回过头去看青芙,却听青芙正指手划脚的给归海墨讲道:“……干爹一剑就破了风缠月的气海穴,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本我初心一刀刺向干爹的后背,干爹一个不备被他偷袭了个正着。正在本我初心要砍第二刀的时候,天上忽然哗哗哗就下起了暴雨,本我初心被雨一激,不知为何就停住了刀。不知从哪冒出了一个大胡子的龙防卫,趁本我初心不备,抱起干爹就跑了。本我初心抱了风缠月就闯进了太医院,让太医们给风缠月治病,他砍了剑神一刀,太医们正恨他呢,谁也不肯给风缠月治……” 那个大胡子龙防卫应该是林延祥吧! 当年在边城拧了自己一下,又救了自己一命的那个林延祥。 那个时候他来求自己救他的兄弟,霍中溪答应了,大概是记着霍中溪的这一点好处吧,在两大武神面前,他竟然冒死抢出了霍中溪。 此时此刻,沈曦只想对着西方念声阿弥陀佛,看来佛祖说的对,种善因,才能得善果。 霍中溪没事,自己养过的孩子们也都回来了,沈曦高兴的很。她高兴的方式,就是做一大桌子好吃的,让孩子们吃的饱饱的。而回到森林的青芙和郑家清,也是格外的放松和随便,看来在他们心里,都把沈曦这里当成了家。 又过了五六天,龙防卫终于护送着霍中溪回到了家里。 沈曦一听到外面人马喧腾的声音,心就不由突突的跳了起来,忽然就有了一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就好象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在房间里,听到心上人来家里拜访,带着一种忐忑,一丝甜蜜,还有一些紧张。 自己早就不是小姑娘了,来的人是自己的丈夫,不是初恋情人,镇定,镇定! 霍中溪的伤没事,镇定,镇定。 霍中溪已经回来了,镇定,镇定。 正在沈曦给自己打气的时候,青芙跑过来,拉着沈曦就往外跑,嘴里念叨个不停:“干娘快点,干爹回来了,咱们赶紧去接他呀。” “他又不是别人,咱用得着这么隆重吗?”沈曦嘴里虽这样说着,一颗心却早就飞了起来,身不由己的就随青芙跑了出来。 郑家清已经打开了院门,四个龙防卫抬着一顶躺轿进来了,旁边跟着大胡子的林延祥。 轿子停在沈曦面前,龙防卫集体见礼:“龙防卫见过剑神夫人。” “免礼免礼。”沈曦嘴里说着客套话,眼睛却一直没离开过那轿子。 轿中没有动静,没见霍中溪下轿,沈曦的心忽的一下就提起来了,不会吧,莫不是路上颠簸,晕过去了吧。 沈曦几步上前,一把掀开了轿帘,却见霍中溪苍白着脸,正被安静萱从被褥上慢慢扶起来,他那满头的汗,一看就知道伤的不轻。 沈曦从没见过霍中溪如此虚弱,就连当初在西谷镇上,他也不过是安静的坐在炕头上,没见着有什么外伤,可现在,他连坐起来都困难。 喉头似乎有什么东西堵了上来,沈曦鼻中又开始犯酸,她赶紧上了轿子,扶住了霍中溪的另一边身子,故作坚强的说道:“你忍着点,到屋里就不用你动了。” 霍中溪想说什么,可起身的动作大概又牵扯到了伤口,痛的他倒吸了一口冷气,待疼痛过去后,再看沈曦时,只见她那眼泪叭嗒叭嗒一个劲的往下掉。 “别哭了,也不怕静萱笑你。”霍中溪本想安慰妻子几句,可当着外人的面,他不好意思说出口,打定主意等夜里没人的时候,再安抚整整瘦了一大圈的妻子。 安静萱和沈曦两人一左一右,将霍中溪架出了轿子。郑家清见静萱矮小明显用不上劲,赶紧过来替下安静萱,而想要扑上来的霍侠被沈曦喝住了,只得眼泪汪汪的在旁边看着爹爹,嘴里“爹爹爹爹”的叫个不停。 一行人进了屋,青芙铺好褥子,摆好枕头,大家把霍中溪搬到炕上去了,由于是背部受伤,他也只能趴着了。 归海墨在旁边吃味道:“青芙都没伺候过我。” 霍中溪虽然没精神,但到家里后明显心情好多了,看了眼归海墨,却对青芙道:“青芙,叫声干爹。” 青芙正在和安静萱说话,没听到归海墨和霍中溪说什么,见霍中溪叫她,随口就叫了声:“干爹!” 归海墨气结,恨恨道:“他怎么没一刀结果了你?” 提起本我初心,霍中溪倒没有预料中那么生气,他只是淡淡道:“他未尽全力。” 沈曦正端了杯水过来,听到这话接口道:“都伤这么重了,还说留情了?这个白眼狼,亏咱们当初对他那么好。” 霍中溪喝了几口沈曦喂过来的水,就事论事说道:“他第一刀确实留了情了,阻止我杀风缠月的意思比较大,没想要我的命。” 沈曦仍是不满的抱怨个不停:“哼,白眼狼,以后再碰到他,看我不骂死他!” 霍中溪和归海墨对视一眼,都识趣的没再接沈曦的话茬。 沈曦比较信任唐诗的医术,特意找来唐诗,让她给霍中溪看看伤口。 当沈曦将霍中溪的上衣脱下来后,才发现伤口并非一大条,而是一个桔子大小的深洞,伤口已经做过处理了,表面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痂。 唐诗看着霍中溪的伤口,黯然开口道:“霍剑神,对不起!” 霍中溪再怎么也不会和一个女子计较,特别是在唐诗更可怜的情况下,他豁达的说道:“没事,这事和你没关系,你不用往心里去。” 唐诗叹了口气,只是低下头去检查霍中溪的伤口。 在给霍中溪看完病后,沈曦坚持让唐诗去休息,都说流产要坐半个月子,沈曦可不想让唐诗落下什么病。唐诗也没再坚持帮沈曦下厨,自己拎了个药罐,去给霍中溪熬药去了。 沈曦主灶,青芙和静萱打下手,三个人很快就整治出了好多美味佳肴。为了报答林延祥抢回霍中溪的恩情,沈曦还特意去给林延祥敬了杯酒。这次这个大胡子身上完全没有了上次来时那种郁结,而是意气风发的端起杯子一饮而尽。看得出在拯救出兄弟们后,林延祥是彻底的问心无愧了。 好不容易等到晚上,众人都四散去休息了,沈曦这才关上门,打来盆水,给霍中溪擦身。 霍中溪一边享受妻子的服务,一边说道:“到底还是有个娘子好,别人服侍的再好,这种事情却总不好意思麻烦人家,这大热天的,我都快臭死了。” 沈曦小心的绕过霍中溪背上的伤口,心疼的说道:“我给你洗一辈子澡都行,只求着剑神大人以后千万保重龙体,别再受伤了才好。” 霍中溪低笑道:“还龙体呢,安修慎那才是龙体呢。我以后不会再受伤了,你放心吧。” “哼,会几招武功就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现在好了吧,还不是照样躺在这里?做人要谦虚,要低调,最主要的是要分得清善恶,还要分得清好坏人。象本我初心那样的,以后就是拒绝往来户……” 见妻子对本我初心成见十分的大,大有一骂就停不住的感觉,霍中溪赶紧转移话题,轻声问她道:“白天人太多都没机会好好和你说说话,你背上的伤好了没?让我看看。” “早好了,唐诗的药挺好用的。”沈曦下炕把水盆端了下去,再上炕来把背心脱掉,露出了平滑的后背:“看,好了吧?” “嗯,是真好了,连疤都很浅,恢复的挺好。” 霍中溪看着妻子背部的曲线,赶紧挪开了眼睛,身体还未好,有些事情,还是需要克制一下的。 沈曦把小霍痛抱过来,让霍中溪看了看小儿子,两人一边逗弄孩子一边说话,霍中溪说他和风缠月打斗的事,沈曦说唐诗去找他们的事,两人都是唏嘘不已。 说了好长时间的话,沈曦见霍中溪面露疲态,就赶紧让他先睡了,自己则等小霍痛睡着了以后才睡的。 龙防卫在休整了一晚之后,就前来和霍中溪夫妻告辞,沈曦知他们有王命在身,自然没有说什么废话。沈曦和林延祥说,以后有机会了,一定好好请他搓一顿,林延祥豪爽的答应了。 在唐诗的医术和沈曦的照料下,霍中溪的伤恢复的很快,不过十几天就伤口就完全长好了,虽然行动时里面仍会有丝丝疼痛,但已经不会再有大碍了。 见霍中溪好了,唐诗却收拾好了东西,再次来向沈曦辞行。 这一次,沈曦没有再挽留她,因为不久以后,他们也会离开森林,不再此地居住了。只是在她的一再要求下,唐诗给她留了一个地址,说有事可以在那里留封信,但她并不会在那里定居。她是打定了主意去做一个游方郎中,带着本我迎去四处流浪。 两人在院门口依依惜别,唐诗向沈曦说了再见后,就抱着本我迎踏上了全新的路途。从始至终,她都没有再提过本我初心一个字。 106 在唐诗走后没几天,青芙和静萱留下一张纸条,也偷偷的离开了森林。据说是因为静萱不想过勾心斗角的宫廷生活,在青芙的大胆撺掇下,两人相携去闯荡江湖了。 归海墨在看到那张纸条后,铁青着一张脸就要去追,倒是霍中溪拦住了他。 “孩子们总是要长大的,离开父母才能长得快。你不要去,让家清去,家清的武功应该足够保护她们俩了,他们年轻人在一起也好说话。” 归海墨无语,默默赞同了霍中溪的话。 霍中溪将郑家清叫到面前,嘱咐了一番,让他一定要保护好两个妹妹,不要出差错,最后还让沈曦拿了一百万两银票给他:“把钱花光再回来,年轻人要学会花钱。在钱上,不要小气,该花就花。不要象师傅一样,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没见过世面,净被人笑话了。” 沈曦在一边暗笑,这个家伙,还真是有记性,那么长时间之前的事了,到现在竟然还在耿耿于怀。最主要的是,他竟然还好意思拿出来教育下一代! 郑家清要走,小霍侠拉着他的衣服,非要和他一起去,郑家清被缠不过,只得来请示霍中溪。霍中溪大手一挥,小家伙屁颠屁颠的和郑家清走了,连个留恋的眼神都没留给沈曦。这让沈曦感觉到了无比的失落,在继本我初心后这个大白眼狼后,小霍侠有幸的成为了小白眼狼,被沈曦念叨了好几天。不过好在还有小儿子可以慰怀,沈曦对霍侠的离开,到没有太过伤心,但惦念是肯定有的。 在大家都走了以后,归海墨到底还是放心不下青芙,不几天就追着去了。沈曦十分感谢他这些日子的照顾,在他临行前一再的嘱咐他,以后一定要常联系。归海墨答应着,飞速追女儿去了。 该走的走,该散的散,森林中最后剩下的还是霍中溪和沈曦夫妻,仍是带着一个孩子,虽说孩子换了,但这情景和六年前来到这里时,还是很是相象的。这同样的状况,让沈曦觉得有点恍惚,这六年多的时光,仿佛没有走过一样。 以后的去向问题,夫妻两人商议了好久才确定下来,他们决定先去剑神山住几年,等小霍痛大点以后,就带孩子们四处去走走,见识各地的风土人情,让孩子们眼界开阔些。 现在正值酷暑,沈曦不敢带才一个多月的儿子在烈日下奔波,再说了她想让霍中溪把身体真正养好了才离开这里,所以他们一家三人仍暂住森林,只待夏天过去以后,再离开森林。 夫妻两人的日子过的非常简单,沈曦负责带孩子,做一天三顿饭。霍中溪不再练剑了,而是改为了练内功,不练功的时候,就逗逗小儿子,夫妻两人的日子过的相当的悠闲。 可惜这份悠闲没维持多久,就再次被打破了。 当看到本我初抱着风缠月站到门外时,沈曦二话没说,叭的一声就把院门给关上了。 “弟妹……”本我初心小心翼翼的声音里,充满了愧疚。 沈曦在门内道:“别叫那么亲热,我可不敢有你这么个大伯子。唐诗没在这儿,带着小迎走了,你们也请便吧。” 本我初心沉默了,若不是沈曦没有听到有脚步声离开,还以为他们已经走了呢。 “弟妹,霍中溪怎么样了?可好了?” 沈曦还没说话,忽听得风缠月道:“把我抱霍中溪面前去,他不是要杀我吗,让他杀,我让他杀!” “月儿,你又何苦这样,咱们走吧,我带你去找唐诗,她肯定能治好你的……”本我初心叹着气说道。 风缠月却厉声叫道:“找她找她,我宁愿成为一个废人,也不求她!”稍停一会儿,她的声音却越发尖利了:“你说,你是不是放不下她,你才总想着要找她?你心里还有她,是不是?我活着就是碍你的眼了,你带我去找霍中溪,让他杀了我算了!” 内讧了? 吵架了? 沈曦忽然觉得把他们拒之门外并不是个好主意。 看着他俩反目成仇,看着他俩天天争吵,看着风缠月呷酸吃醋,看着本我初心后悔自责,那不是比赶他们走要解气的多? 在本我初心左右为难时,沈曦忽一下又把门打开了,冷冷道:“有人上赶着求死这么好的事,怎么好意思拒绝呀,看在唐诗和小迎的份上,你们爱进就进吧。” 风缠月梗着脖子从本我初心怀里仰起头,和本我初心赌气道:“我才不要沾那个女人的光,不许进去!” 她这一抬头,竟然吓了沈曦一跳。 以前的风缠月,俏丽的如同二十来岁的大姑娘,行动间,风情如画。而现在的风缠月,则如同四五十岁的年老妇人一样,头发花白了,皮肤松驰了,脸上也起褶子了,最大的变化还是她的眼睛,以前那双眼睛含情脉脉,媚眼如丝,现在已经和死鱼眼差不多了,眼中满是怨恨和愤懑。 见沈曦在打量她,风缠月冷笑道:“看什么看?还不是你那好相公干的好事?哼,这笔帐,我早晚要讨回来。” 一个充满嘲讽的声音忽然从房间门口传来:“本我初心,你怀里抱的那个大婶是谁呀,是你娘啊还是你奶奶呀?” 这一句话,立刻让风缠月炸了锅,她狠狠的在本我初心胳膊上抓了两把,怒气冲冲的吼道:“本我初心,他这样笑话我,你快去杀了他,快去呀!” 本我初心脸上浮起一片苦笑,向霍中溪道:“霍兄,还请嘴下留情。” 霍中溪淡淡道:“赶紧带她走,我怕什么时候我手痒了,会一不留神就杀了她,并不是每一次本我兄都能及时赶到的。” 本我初心还未说话,风缠月又抢先叫道:“哼,越不让我住我越住,老娘凭什么听你的?你爱杀就杀,我看你能杀得了我几回,反正我气海穴也破了,活不活也没什么意思了!本我初心,抱我去那个房间,就你和那女人以前住的房间。” 本我初心下意识的说道:“别住那个房间,咱们挑个别的……” 话音未落,风缠月就狠狠的在他胳膊上掐了一把,脸色难看的厉害,一双凌厉的眼睛紧紧的盯着他道:“怎么,那个女人的东西不然让我碰是吧?你还在想着她,想她还回来,是不是?” 沈曦在旁边煽风点火道:“你就算跟了本我初心,也是在唐诗后面,充其量算是一个妾,正房娘子你大姐的房间,你还是不住的好。” “呸,她算哪门子的大姐,初心已经不要她了,她就是个下堂妇,凭什么我就不能住她的房间了?本我初心,抱我进去,听到没!” 本我初心无奈,只得抱风缠月进了他和唐诗以前住过的那间房。 他们刚进去一会儿,唐诗的衣服,唐诗的药包……凡是唐诗用过的东西就都被从窗户扔了出来,其中还夹杂着许多本我迎的东西。 过了好大一会儿,待屋中骂骂咧咧的声音平静后,本我初心才一脸疲惫的走了出来。他一言不发的弯下腰去,一件一件认认真真的捡起了唐诗和本我迎的东西,然后沉默无声的送去了客房。在客房中待了好长时间,他才眼圈略红的走了出来。 沈曦从窗户里看见了他失魂落魄的样子,只觉得自己好似磕了某种令人快乐的药一样,神清气爽,五体通透,精神愉悦。若以后再看见唐诗了,非得和唐诗好好说说这一对奸啥淫啥的落魄样,让唐诗也解解恨。 晚上的时候,沈曦只做了自己和霍中溪两人的饭菜,那两个人爱吃不吃,可不在她的管辖范围内。 本我初心站在门外和沈曦说了一声“弟妹,借厨房用用”,沈曦也没答理他,他就自己进了厨房,洗菜切菜忙个够呛。 本我初心的手艺,沈曦是见识过的,做出来的饭菜,基本上没什么能吃的。果然在他生起火来后没多久,厨房中就飘出了一股糊味。 沈曦在房间里那个美呀,不知道这种煮糊了的饭,风武神能不能咽得下去呀! 在本我初心端着饭菜过去后,沈曦赶紧招呼霍中溪:“相公,好好听听那屋的动静,听风缠月他俩吵没吵架。” 霍中溪凝神静坐,没点头也没摇头。 不过沈曦找的这个同声翻译根本没用着,风缠月那大嗓门连沈曦这个没内功的都听得一清二楚:“这种饭能吃吗?你说你都做了这么多次饭了,怎么就不长点记性呢,多放水多放水,用小火用小火,你怎么就记不着呢,是不是烧饭的时候想那女人了?这才把饭烧糊了,是不是?” 本我初心的声音低,沈曦听不到,赶紧去捅霍中溪,霍中溪无奈的说道:“你不要有事没事总扯唐诗好不好?唐诗再不济,也给我生了小迎,你尊重一下她好不好。” 下一刻,沈曦就听到了风缠月尖酸薄的叫喊:“生孩子很了不起吗?咱们要是早成亲了,我也早给你生了。你是不是嫌弃我老了?是不是觉得我生不出来了?你又不碰我,我怎么生?咱们现在就圆房,我就不信我生不出来!!” 沈曦兴奋的捅霍中溪:“相公,快点,本我初心同意了没?” 霍中溪没有说话,只是眼睛向窗外看去,沈曦顺着他的眼光看去,果然在片刻之后,本我初心端着饭菜从他们窗前走过去了,又进了厨房,然后厨房中又是一片锅勺相撞声。 沈曦扭过头来对霍中溪道:“看见没,男人有时候就是犯贱,碰到对他的好的女人时,不知道珍惜,说甩就甩了。非得要那骂他打他欺负他的,他端茶又送水,做饭又做菜的还伺候人家,你说这是不是犯贱是什么?” 厨房中沉寂了。 霍中溪叹道:“娘子,你就嘴下留点情吧。咱光看戏不出声,行吗?” 107 也不知本我初心做了什么好吃的,反正他第二次把饭菜端回去以后,风缠月没有骂他。(豆豆小说阅读网 洗完后,他又把风缠月抱进了浴室,风缠月洗了多长时间的澡,他就在外面站了多长时间的岗。风缠月洗完后,他又将风缠月抱回房间,这才回来自己洗澡。洗完澡后,他也没去风缠月的房里睡,而是钻进了客房。 沈曦一边听着外面的动静,一边对霍中溪道:“咦,他俩竟然不是同房睡?难道真没圆房吗?” 霍中溪摸了摸沈曦的耳朵道:“你这耳朵都支楞半天了,不累得慌呀?” 沈曦看着霍中溪光裸的身体,忽然不怀好意的笑了,扑到霍中溪身上在他耳边小声道:“相公,来,咱们给本我初心加点油,看他会不会饥不择食把风缠月给上了。若他挺得住,说明他还有一点良知,心里没准还有唐诗呢。” 霍中溪直觉自家娘子又要干坏事了,警觉道:“你干吗?”语音未落,忽听得自家娘子趴在自己身上媚声道:“相公,用力点,快,快,哎呀,受不了,相公,相公……” 霍中溪一脸黑线,急忙伸手把沈曦的嘴给堵上了,沈曦此时还不忘倾情演出,从霍中溪的手掌中不断发出“嗯嗯哼哼”的声音,就好象被霍中溪给吻住了嘴一样。霍中溪看着惟恐天下不乱的妻子,气得使劲从她屁股上打了一下,却听见沈曦顺嘴就:“哎哟,相公,你好讨厌……”声音一拐十八弯,那个娇媚入骨啊。 “我还治不了你了是吧?”霍中溪气了个半死,一把将沈曦的内裤扒了下来,压在了沈曦身上,凑到沈曦耳边道:“既然娘子叫的这么动听,咱不如假戏真做吧!” 沈曦这回不装了,立刻奋起反抗:“不行,咱不能白演活春宫给别人看呀,咱友情客串一把就好,不用真下场。”然后挣脱挣脱,最后还是没打得过剑神大人,被剑神大人给办了,友情客串变成了倾情演出,不过这一次,沈曦不敢叫了,而是死死咬着嘴唇,极力忍耐着,才没有发出什么不雅声音来,与她的初衷,大为相反。 第二天,沈曦神清气爽的去做饭,刚把饭菜端到房间里来了,就见一脸憔悴的本我初心钻进了厨房。 好小子,算你还有点良心,没有钻到风缠月房里去,看在你为唐诗守身如玉的份上,我暂且就不太为难你了!沈曦一边吃着饭,一边在这边瞎琢磨。 吃着吃着,沈曦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赶紧问霍中溪道:“你把风缠月伤的很厉害吗?你都好了她都没好?” 霍中溪咽下饭菜,才慢条斯理的回答沈曦道:“气海穴被破,就是内功全失,若论身体嘛,只要肚子上那个洞好了,身体就没事了,该吃吃该喝喝,和你这样的人没啥区别。不,应该比你还强点,她最起码还会武功招式,你连武功招式都不会。” 顺带被贬了一下的沈曦根本没往心里去,仍是顺着自己原来的思路说道:“你那伤都好了,她也应该好了吧,进进出出还总让本我初心抱着,够矫情的呀?” “吃饭,你管那闲事干吗?好好看热闹就行了呗。” 沈曦鄙夷的看着他道:“最后一句话,充分暴露了你幸灾乐祸的心态,从这一点来说,你和我没啥区别。” 霍中溪…… 上午的时候,本我初心出去打猎了。他走后没一会儿,沈曦就看见风缠月偷偷的溜进了本我初心的房间,然后又怒气冲冲的把唐诗的东西都扔了出来,扔出来了还不过瘾,她从厨房拿来火石,把那堆东西攒到一起,一把火就给点着了。 沈曦惊叹道:“不会吧,连东西都容不下?” 霍中溪对偷窥上瘾的妻子,无可奈何。 快中午的时候,本我初心扛着一头大野猪回来了,一进院子他就看见了他房间门口那堆黑灰。要说他应该还是很了解风缠月的,把猪一扔,他就窜进了客房,当发现唐诗和本我迎的东西都不见了以后,他立刻就愤怒了,风一般刮到风缠月房中,怒声道:“那些东西又不是你的,谁让你烧了的?” 风缠月一句不让,立刻吼道:“我就烧了,怎么样?谁让你留着她的东西呢,宝贝似的在屋里搂着,我就烧了,怎么样?别说是几件破衣服,就算她人在这里,我也敢烧!” “啪!”一声极为清脆的巴掌声响了起来。 风缠月疯了般的放声尖叫:“本我初心,你敢打我!为了那个女人,你竟然打我,你胆子大了是吧,哼,我现在武功废了,连你也看不起我了,是不是?我让你看不起我,我让你看不起我……” “不可理喻!”本我初心气呼呼的从风缠月屋里冲了出来,一个纵身飞出墙外,不知去向。 风缠月从房间里追了出来,看着本我初心消失的地方又哭又骂:“我武功废了,连你也欺负我,本我初心,我讨厌你……” 本我初心那一巴掌,拍的沈曦这个欢乐呀,她靠在窗边自言自语道:“唐诗,当初你就不应该走,你看看,那对男女打起来了,你要是留在这儿看热闹就好了。没事,你没在也没关系,等以后姐给你学个活灵活现的,保管你有现场直播的感觉。” 沈曦本以为本我初心会一去一天不回来呢,可没想到没过一会儿他就回来了,回来后一言不发,拎起那只野猪就去了溪边,拾掇干净了以后,就把猪带进了厨房。在厨房折腾到过晌,才端着一盆子炖猪肉走了。 他占着厨房,沈曦就没去做饭,见他走了,沈曦立刻开门去厨房,刚出得门来,就听得那边“咣”的一下,似乎是什么被扔到地上了,然后风缠月的哭叫声随即传来:“滚,我不吃,来呀,你再来打我一下试试,忘恩负义的东西,连你的救命恩人也打,你的良心都让狗吃了?” 本我初心似乎没有出声,风缠月的话音未落多久,他就拎着破碎的瓷盆碎片出来了。 沈曦在这边心疼的直磨牙,她的大瓷盆呀,还是瞿明雪的侍卫买来的呢,一共也没几个,可禁不住这样摔呀! 下午的时候,沈曦去院外扔垃圾,刚走到森林边上,却见本我初心闪出了身形。 沈曦也不怕他,冷冷问道:“有事?” 本我初心低声问道:“唐诗和小迎去哪了?” 沈曦恶声恶气道:“我哪知道,唐诗又没说。”说到这里,沈曦忽然想起来,他大概还不知道唐诗流产的事呢。 一想起那个躺在胎盘中的小小婴儿,沈曦心头忽然涌出了一股怒火,她愤愤向本我初心道:“你和我来。” 本我初心不明所以,跟上了沈曦的脚步。 那个小小婴儿的埋葬之地,是当初归海墨随便找的地方,离院子并不远。 沈曦带本我初心来到那棵大树下,指着一个小小的土包道:“好好记住这个地方吧。” “这里怎么了?”本我初心疑惑的看向沈曦。 沈曦下一句话,却将他打入了地狱:“你的第二个孩子,就埋在这里。” 本我初心楞住了,他似乎回味了许久,才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一把抓住沈曦的手,他不敢置信的问道:“唐诗流产了?” 沈曦残酷的点点头:“是。你抱着风缠月在前面跑,她在后面追呀追,孩子就这样追没了。” “我娘子怎么样了?”本我初心着急的问道,看起来在他心里,唐诗这个妻子,还是有地位的。 沈曦满脸的讥讽:“还有小迎要养活,她还能怎样?背着小迎赚钱去了呗,男人靠不住,只得靠自己了……”沈曦忽然说不下去了,因为她看到,本我初心的眼中,涌出了泪水! 没有再讽刺本我初心,沈曦静静的离开了,这个时候,就留给本我初心自己后悔和哭泣吧!这一次他犯下的错误,不仅让他失去了妻子,还让他失去了一个孩子,这种惩罚,应该足够他悔恨一生的了,自己没有再添油加醋必要了。 身后,传来低沉压抑的哭声,沈曦不忍再听,她快走几步,赶紧溜回了家。 本我初心在外面待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沈曦家连晚饭都吃完了,他才红肿着眼睛回来了。也没去见风缠月,而是又一头扎进了厨房。 风缠月中午都没吃,大概是饿了,见本我初心回来了,也跟着进了厨房,在门口唠哩唠叨的抱怨:“你打我你还有理了?饭也不做,成心想饿我是吧?我知道我现在样子变老了,你嫌弃我了……” “明天我送你回东岳。”本我初心突然出声打断了她的话。 风缠月楞了下,随即怒道:“我武功都废了,还回东岳干什么?让人家笑话我吗?你想干什么去?是不去找那个女人?我不许你去……” “她流产了,我们失去了一个孩子。”本我初心的语气很平静,似乎半天的哭泣与悔恨,让他没有力气再和风缠月纠缠了。 风缠月似乎也被这个消息震惊了,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低声说道:“我不回东岳,你去哪我就去哪。” 本我初心没有再说话,只是沉默的添着柴。 风缠月大概也知道本我初心心情很糟,一晚上安份的很,没有挑剔食物,也没有抱怨哭闹个不停,在吃完饭后,就识趣的回房间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本我初心就起来做饭,两个人吃完饭后,本我初心站在沈曦房间的窗子外说道:“霍兄,弟妹,若以后有唐诗的消息,给我送个信。” 没有再说什么,本我初心抱着风缠月,离开了沈曦家。 风缠月在本我初心怀里一个劲的折腾:“我不走,我不回东岳,你放开我,我就住这儿……”本我初心脚步未停,抱着她远去了。 霍中溪叹了口气道:“他后悔了。” 沈曦却一点也不同情他:“自作自受,以前总以为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现在他得到了,结果如何?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下半辈子后悔去吧!” 霍中溪也道:“我看唐诗那样子,是很难回头了,本我初心要想劝回她,可能性不太大。” 沈曦却叹道:“这也说不定,当娘的总是心疼孩子的。本我初心再死缠烂打,小迎再从中间拉拢搓和,没准唐诗会看在小迎的面上,和他凑合着过也说不定。” 霍中溪满头黑线,这女人心真是海底针,怎么她们那想法,总和自己想的不一样呢? 本我初心带走了风缠月,沈曦家的生活又悠闲了下来。 逗弄小霍痛,就是两个人生活的全部了。 平常没事的时候,沈曦就开始收拾家中的东西。 把衣服被褥都放到了衣柜里,把粮食都放到口袋里扎好,各个空房的门窗都关好钉严,还有……还有…… 望着这个自己亲手建起来的家,沈曦心中充满了不舍。 霍中溪将妻子搂入怀中,安慰她道:“不用舍不得,以后空闲了,咱们就再回来住。” 沈曦回抱住霍中溪,感慨道:“以后再说吧,只要咱们一家人在一起,哪都是家。” 霍中溪的吻,落在了妻子的额头上。 在炎夏消退,凉风乍起的时候,霍中溪和沈曦带着儿子离开他们居住了六年多的森林。 京城的剑神山,第一次迎来了它的女主人。 他们的马车还没停稳,沈曦就听到一个破锣般的嗓音喊道:“霍中溪你个孙子,把老子的闺女藏哪去了?快给老子交出来!” 沈曦一路而来的忐忑在安修谨这不着调的吼声中,消散一空。 原来不管在哪,只要还有故人,还有身边的这个男人,还有自己怀中的孩子,哪里就都是家!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好了,历尽千辛万苦,我顶着锅盖终于把这文完结了,不管大家怎么评价,我先撒花为自己庆祝一下。 想要番外的可以留个言,上面写好要谁的。我其实不爱写番外,总觉得正文可以交待的完,不用写番外。看大家呼声而定吧,呼声若高可以写几篇,如果大家觉得没必要,我就不写了,正好轻松几天。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新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