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仙救命啊》全集 作者:含情沫沫 声明:本书由奇书网( 感谢您在【新奇书网】下载小说,祝您阅读愉快,记住要好好爱护您的眼睛,别让它太累了哦!!! 简介 失踪四年的海天集团皇太女许尽欢,夜半三更从天而降,一头撞在了裴氏集团年轻总裁裴思建的座驾前。 裴大总裁表示——这个黑锅我不背! 然而许尽欢义无反顾赖定他——少年!本座见你骨骼清奇,不如跟我一起修仙吧! * 失踪四年生死不明的未婚妻陡然归来,海天集团驸马爷唐仇表示——她不是许尽欢,她是妖怪! 许皇太女一蹦三尺高,指着唐仇的鼻子破口大骂——你才妖怪,你全家都是妖怪。本座是仙! * 一路吃喝玩乐醉生梦死的纨绔子弟李拜拜一把抱住许尽欢的大腿——大仙,你法力无边,救苦救难。以后小弟就跟你混了! 裴思建:李拜拜你给我滚回来! 唐仇:放开那只妖怪……哦不,我未婚妻! 许尽欢:无量天尊!本座不收小弟,谢谢! * 在土里埋了四年,如今起死回生重返人间。许尽欢表示——来来来,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烧香的求神的,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本座法力高深,愿意搭救苍生,替天行道,普渡各路极品! 第一章 起死回生 有飞星自九天来,乃仙也!——《搜神记飞星传》* 8月13日晚,凌晨,兴城太平山。 耀眼的流星从天而坠,势如破竹。然而临到头时却陡然一震,化作一缕轻烟薄雾,轻飘飘的落在郁郁葱葱的小树林里,瞬间润物细无声,就此消散了。 松软的泥土下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动,然后哗啦一声,什么东西就破土而出——是两根骨瘦如柴的骨头。 嶙峋的骨架如同枯枝一般,在幽暗的树林里张开,合拢。随后陡然坐起,一具骷髅自地底钻出。 光秃秃的头骨,黑漆漆的眼窝,白森森的牙齿,宛如从地底爬出的恶鬼,令人毛骨悚然。 骷髅张嘴呻吟一声,嘶哑的叹息如轻烟幽魂一般,在树林里盘旋萦绕。 这究竟是人?还是鬼?抑或是午夜徘徊的噩梦? 不人不鬼的骷髅从土里爬出来,摇晃着一步一步往外走。每走一步,震动一下,碎土块,烂树叶乃至小爬虫噼里啪啦的往下掉。瞧着到别有一股生鲜活劲! 走了两步,骷髅停下,慢悠悠的抬起胳膊,用黑洞洞的两个眼眶仔仔细细的看了看。然后脑袋一晃,愣住了! 竟然是骨头?!有没有搞错!上一回虽然也惨点,是个植物人,可好歹总还有个人样。这回倒好,连个正经人模样的没了? 这不是坑人么! 骷髅……此刻应该称作许尽欢,有点被吓到了! 骷髅的名字叫许尽欢,但此刻站在这里用脑子思考的却是另有其人,抑或也不能称为人,毕竟她自诩为仙。但人生在世,站大马路上拍胸脯喊自己是神仙,其结果只能是进精神病医院。 此为大仙很知道好歹,所以宁愿做人! 那行,既来之,则安之!以后她就是许尽欢了。许尽欢,是个不错的名字!正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可惜,生而为人,陷落红尘,又哪能事事如意尽欢? 此刻她这个骷髅模样就很不如意,很不尽欢! 但活的年头长了,经历的事情多了,大仙很看得开!吓过之后也就坦然接受了现实。骷髅就骷髅吧!反正也不是一直会这样。 当然现在这幅鬼样是绝对不能出现在世人面前的。要是这样跑出去,肯定会被当成怪物抓进实验室做研究,或者被当成妖怪砸烂打碎,彻底镇压。 总之,都不是令人感觉愉快的结局。 当务之急还是赶紧变回人样!虽然这样做会消耗她的真神元炁。 可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大仙——许尽欢轻叹一口气,纤细的指骨摆动,化成一个精妙的指诀,轻轻一弹。随后一阵幽暗的绿光自白骨里迸出,从上而下萦绕周身。淡淡的光芒之下,森然白骨之上立刻有了变化,竟无中生有开始白骨生肌,化腐为生。 然而就在此时,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在小树林里。 许尽欢没提防会遇到人,对方也没提防会遇到她。一人一骷髅对脸瞧了一个真切,都愣住了。 最后是人率先打破僵局,撕心裂肺的惨叫一声。 “鬼啊!” * “何萍萍你鬼叫什么!”葛薇薇怒喝一声,带着李拜拜和高劼两个一起跑进了树林里。 “鬼,有鬼!”何萍萍跌坐在地上,浑身颤抖,牙齿打战,伸手指着眼前,哆哆嗦嗦的喊道。 “鬼?哪里有鬼啊?”高劼拿手机当手电,对着前面晃了晃。 除了树,就是土,别说鬼,连个活物都没有。 “你是不是看错了?”李拜拜也摇晃着手机,睁大眼看了又看。 还是什么也没有! 看错了?何萍萍倒是想!可方才和那骷髅离得太近,看得太真。她没法昧着良心说自己看错了!只好哭哭滴滴嘟囔。 “我没看错!真的有鬼!一个浑身冒绿光的鬼,好吓人!” 冒绿光的鬼?还带颜色,还满新潮!然而有图有真相,此刻没有图就没有真相,群众表示不信。 “冒绿光的鬼?!这是外星人吧。”高劼咕咕哝哝。 “外星人?那可是稀罕货。”李拜拜还笑,一点都不怕。 陡然一阵风拂过,吹得树林里枝叶摇晃,哗啦啦一阵骚动。 葛薇薇打了一个寒战。 “快走吧,这地方怪吓人的。” 她说走就走,一扭头就往树林外跑去。 “薇薇!”高劼见状拔腿要追,结果被何萍萍一把抓住裤脚。 “学长,别丢下我!” 高劼欸一声叹,伸手一把架起她,拖着去追葛薇薇。一边追一边还不忘回头喊了一声。 “喂,拜拜你往哪儿去?别走散了!” 李拜拜在树林里乱晃,满不在乎的摆摆手。 “我找找绿色的外星人,等会捉一个给你们瞧瞧!” 嘿,这傻大胆的,还真百无禁忌。高劼摇摇头,懒得理他。 拖着何萍萍走出小树林,葛薇薇在凉亭里皱着眉头来回走。看到他们出来,就抬起头。 “我们回去吧,反正流星雨也看完了。这地方怪怪的,我不喜欢!” “好啊好啊,我也想回去了。这地方有鬼!”何萍萍点头赞同。 既然两位女生都这样说了,高劼也没办法。 “好吧,那你们收拾一下东西,我去叫一下拜拜。” “拜拜去了哪里?” “他说要在树林子里看看,给我们抓一个外星人。” “噫,尽胡说八道。赶紧叫他回来!” “好!”高劼领命,转头又钻进小树林里。 也没什么东西好整理的,就是个空罐头瓶子和零食包装袋都扫进垃圾袋里,打了一个打包拎着。又检查了一下随身的包包,手机相机钱包等等都没落下。这就完了。 站在凉亭里等了片刻,葛薇薇皱起眉。 “怎么还不回来?” 何萍萍拎着垃圾袋,背着双肩包,整个哆嗦一下,颤颤巍巍朝她靠近一步。 “会不会……他们又在树林里撞上鬼了?” “别胡说!要不我们去看看?”葛薇薇瞪了她一眼。 “不不不,我不去。那里有鬼!我不去!”何萍萍连连摇头。 虽然不相信这世上有鬼,可葛薇薇心里也打鼓。这荒山野岭半夜三更的,没有鬼,这世上还有坏蛋呢! 她越想越急,伸手拉着何萍萍,不管三七二十一,拽出凉亭朝树林走去。 “不要,我不要去!”何萍萍挣扎起来。 两人正拉扯着,突然一个人影从树林里蹿出。 “是高劼!”葛薇薇兴奋的大喊一声。 高劼急匆匆跑过来,气喘吁吁。 “不好了,出事了!李拜拜不见了!” “他会不会到旁边工地去了?你打他手机啊!” “我打了!可是……这是我在树林子里捡到的。” 高劼面有难色,一脸苍白的抬起手。手心里赫然握着李拜拜的手机,屏幕上还显示着三个未接电话,号码就是高劼的。 何萍萍突然尖叫一声,抱头蹲下。 “拜拜一定是被鬼抓走了!怎么办?我好怕!我不要死!” 高劼和葛薇薇也浑身一颤,脸色苍白,面面相觑。 一阵山风掠过,吹得树林里枝叶乱晃,如同群魔乱舞。 三人看了树林一眼,不由自主的往后退步,然后转身就跑。 ------题外话------ 新年新气象!开个新文给大家拜年! 第二章 天降车祸 许尽欢也在跑,跌跌撞撞,摇摇晃晃。 被人骂是“鬼”,大仙羞愧万分,只好落荒而逃! 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撞上人,是不是一个,而是四个。幸亏她反应迅速,立刻掐诀念咒,施了一个障眼法,遁逃而去。 不然,可就要被抓了一个现行。 这些年轻人也真是的,半夜三更跑这荒山野岭来做什么?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 在这种地方,被人杀了埋了都没人知道! 想到被杀被埋,她脑子里就一阵钝疼,疼得她呲牙裂嘴,不由停住脚步。 脑子里闪过许多片段,破碎,混乱,惶恐,绝望。这是来自于身体原主人的记忆。 原来那个许尽欢就是在这树林子里被人杀害,就地掩埋。都烂成了骨头架子,想来时间不会太短。 这小姑娘到底惹了什么事?怎么会遇上杀身之祸? 她现在元炁不足,损耗太大,关于这具身体的记忆支零破碎,也提取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提不出就暂时不管了,先下山要紧。 抬起手臂看了看,骨架上肌肉血管都已经长全了,就差一层皮肤。 但愿路上不要再遇到人,她现在这个样子可比骨头架子还吓人。 凭着直觉,她跌跌撞撞的下了山,还找到了路。到山下时,连皮肤也已经长好,她伸手摸了摸头脸,又低头看了看全身。 万幸,是个囫囵整齐的人模样了。 只是,没有衣服,有伤风化。 怎么办? 白骨生肌,化腐为生,她能做到。这变衣服,她做不到啊! 这会子跑出去,倒是不会被当成怪物,可会被当成神经病啊! 她可不想再进疗养院了,那地方一点也不好玩! 回山上去?那肯定业不行!山上也没衣服,还有人。那还是往外走吧,沿着大路走。走一步算一步,也许运气好,能捡到衣服呢? 身上没衣服,心里就没底气。做人就是这样,虽说生来就没有穿着衣服来的,可一旦穿上衣服就再也离不开这一层衣服。 人生在世,谁也离不开这薄薄的一层遮羞布。 许大仙双臂抱肩,跟做贼似得哆哆嗦嗦,蹑手蹑脚过马路,想要躲进马路对面的阴暗中去。 结果刚走到路中央,一束车前灯的强光袭来,霎时就把她全身笼罩,照了一个无所遁形。 等她惊诧的抬起头,强光里就蹿出一头巨兽,直扑到她面前。 完了,人倒起霉来,真是喝凉水都塞牙! 她才刚变出一个囫囵完整的好样子,又要被车撞! * 该死的!撞人了!裴思建懊恼万分! 他就知道自己应该让司机来开车,而不是自己疲劳驾驶。 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限量版梅赛德斯停靠在路边,身材高挑的他眉头紧皱,面挂寒霜的看着眼前这个撞到在自己座驾前的少女。 呃……除非他眼瞎,否则不会看错。因为倒在地上的这个人……她是……一丝不挂! 这哪儿来的神经病半夜三更不睡觉在半山公路上乱窜,还不穿衣服横穿马路?! 这是上赶着找死,好去投胎吗? 他怎么就这么倒霉,偏偏撞上了! 等一下?这人……死了吗? 正疑问着,那没穿衣服的“神经病”忽然浑身一颤,呻吟一声。 还活着!裴思建陡然松了一口气,一个箭步上前。 “喂,你还好吧……” 倒在地上的少女忽然翻身坐起,仰头看了他一眼。 车前灯照在少女脸上,他清楚的看到对方的眼睛是黑色的!仿佛是整个眼仁无限扩大,把眼白都给挤掉了!如魔似魅! 裴思建大吃一惊,猛然后退一步。 “你……” 车灯闪了一闪,突然熄灭了。他和少女顿时陷入黑暗。 竟然在这个时候出状况,那位少女?妖怪?她……裴思建在黑暗中看着那少女摇摇晃晃的爬起。 竟然起来了!裴思建一动不动,身体紧绷,满心警惕。随时准备着眼前这个“妖怪”发难。 然而“妖怪”踉踉跄跄的迈步,渐行渐远,沿着公路一步一步向前走……走着走着,又跌倒在地,半晌也没再爬起来。 这叫什么事! 裴思建无语了。等了好一会小心翼翼迈步上前,谨慎的靠近。 这个“妖怪”一动不动的样子,看起来倒是很无害!而且,十足的人样子!兴许是他刚才看走了眼,这就是个人! 一旦想到人,他就紧张了。这一动不动的,别是死了吧?那他可就摊上大事了! 咽了咽口水,裴思建半蹲下,伸手碰了碰少女的肩膀。 软的,触手有点凉,但绝不是死人那种凉。 少女颤动一下。 他缩回手,心怦怦直跳,如同擂鼓。大半夜的,荒山野岭,碰上这种怪事怪人,他心里毛毛的。 等了好一会,见她不动弹,便又伸手在她肩膀上拍了拍。 “喂,你……” 这一拍,少女就整个翻过来,摊开手脚,四仰八叉的躺在路上。 裴思建内心愤慨而羞涩! 措手不及之下把对方看了一个彻底精光,这绝非他本意,他也是被逼的。把目光停留在少女脖子以上,他压着怒意,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脸颊。 “喂,你还活着吗?” 少女的眼皮抖动一下,微微睁开眼,视线涣散而茫然。 这一回,对方的眼睛很正常。瞳孔黑而且圆,虹膜之外就是眼白。 果然是错觉!他没来由松了一口气。随即心又提起……这少女的情况不大对劲,得赶紧送医! 想到这里,他连忙脱下身上的衬衫,一把裹住少女的躯体,拦腰抱起往回跑。把少女放在车后座上,再用安全带系住固定。自己则回到驾驶座,关上车门,发动汽车,一踩油门,轰然离去。 虽然按照常识,他应该打电话通知急救中心,然后在原地等待救护车到来,而不应该私自搬动病患。 然而现在是半夜两点多,这儿是远离市区的环山公路,而眼前的病患还一丝不挂,情况危急。情况紧急,非常事非常办! ------题外话------ 喜欢就请收藏本文!鞠躬谢过! 第三章 失踪人口 合美恒欣私立医院,急救室外。 裴思建脸黑如锅底,焦头烂额。 “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她半夜三更在环山公路上穿马路,然后……被我撞到了。对,当时就没穿衣服!为什么不穿衣服?这我怎么知道!我当然知道这一切令人匪夷所思,但事实就是这样!” 向急救医生陈述事情经过,然后他毫无意外的看到对方眼中毫无掩饰的疑问和不信任。 三更半夜,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一丝不挂的在盘山公路上逛街,然后很不幸的被他的车撞上了,说出去谁信! 他要不是车祸当事人,他也不信!可他说的都是真话,千真万确的真话。 然而,没人会信!这真是……冤死了! 少女已经在里面抢救,也不知道情况如何。他一路开快车,用最快的速度把人送到了最近的医院——合美恒欣。 合美是一家私立医院,不往公立医院送他是有私心的。私立医院的保密措施更好,他得保护自己。他裴思建在本市大小也是个名人,这事要是被外面知道,肯定被大报小报爆炒无疑。 想想都觉得劲爆,半夜车祸,果体少女,再加上他这个“年轻俊才”,呵呵,真是要奇闻有奇闻,要绯闻有绯闻! 他怎么就这么倒霉? 急救医生没有得到多少关于病患的有用信息。虽然不便明说,但医生压根就不相信这是一场车祸,既然送医的人不配合,那医生只能靠自己的经验进行判断了。 目送医生离开,裴思建瘫坐在长椅上,伸手抹了抹脸。 他现在一定很憔悴,可他真没有心情梳妆打扮,只盼着急救室里的医生都给力一点,那个“神经病少女”千万,可千万要活着,好好活着。 不然,他可就麻烦了! 在急救室外焦急的等了一个多小时,急救室的灯就灭了。 裴思建蹭的跳起,目光殷切而紧张的看着那两扇紧闭的门。 这么快?不会是出事了吧? 门很快打开,病人被护士推了出来,后面跟着医生。 他立刻上前。 “医生,她怎么样?” 负责急救的医生看了他一眼,一面嘱咐护士把病患送去病房,一面说道。 “病人没什么大碍。经过ct检查,没有发现任何脏器和骨骼的损伤。表面有一些挫伤和擦伤,问题不大。颅脑也没有明显的损伤和淤血,但不排除轻微脑震荡的可能。建议留院观察!” “没有任何损伤?那她为什么昏迷不醒?” “这个……”医生露出一个为难的表情,“根据我们初步诊断,认为病人昏迷的原因是……营养不良导致的低血糖和低血压。已经进行了葡萄糖补液,也用了少量升血压的药物。休息一下,估计很快就会醒来!” “营养不良?怎么会?”裴思建震惊了。这特么是个什么理由?新中国大城市还有吃不饱饭的? 怎么会?这就得问你咯,裴先生!急救医生回给他如是一个眼神。 裴思建心中恼怒,问他?他哪儿知道!都说了这神经病一样的女人跟他无关!等一下?真的不认识吗? 裴思建突然沉思起来,转身看向病床上躺着的少女。 少女紧闭双眼,安安静静的躺着,脖子以下全部笼罩在淡绿色的被子下。床头挂着两个葡萄糖包,输送营养的盐水一滴滴的流淌着。 病房里灯光柔和而明亮,少女的脸庞也被擦的干干净净,一览无遗的暴露在灯光下。 她皮肤细腻洁白,头发铺洒的同样淡绿色的枕头上,微长而漆黑。额头饱满光滑,鼻梁高挺,眼窝深陷,眉骨上两道浓密乌黑的长眉,正是时下最流行的一字眉。纯天然的很是难得,令人映像深刻。樱粉色的嘴唇下是尖尖的下巴以及修长如同天鹅一般的脖颈。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姿容出色的少女。如果换一个场合见面,绝对令人过目难忘。 没错,令人映像深刻,过目难忘! 虽然没有正式见过面,但他怎能对她忘怀! 她是许尽欢! 失踪四年,生死未明的许尽欢! * 许尽欢并不是什么出名的大人物,但说起其父许海天,海天实业的总裁,那就人尽皆知了。 许尽欢是许海天唯一的女儿,也是海天实业未来唯一的继承人。 然而这位东宫皇太女在4年前的一个冬日意外失踪,生死未明。 许海天公开悬赏500万,征集许尽欢的线索。可许尽欢就跟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直至今日,在太平山环山公路上,一头撞就在他的座驾前。 从天而降,好大一个“惊喜”! 裴思建之所以对许尽欢有所印象,完全是因为刚刚就在一小时前,在碧海阁唐仇和他握手道别时候,还跟他亲口保证——下个月13号,也就是9月13号,就是许尽欢失踪满4年的日子,从法律意义上可以正式宣告她死亡。 一旦许尽欢被宣告死亡,唐仇就能以财产监管人的身份正式获得她名下所有资产的支配权。这是当年两人订婚时许海天授权给唐仇的权力! 唐仇者,许尽欢未婚夫也。 由于许海天还活的好好的,所以许尽欢名下的资产并不包括海天实业,仅有其亡母聂芸的一部分嫁妆。其中最有价值的就是太平山9号地块,市值近一亿。 这是唐仇手里唯一打动他的筹码。9号地块就卡在整个太平山的核心区里,如果没有了这块地的开发权,则整个太平山的开发计划都要逊色一半。 但现在看来,这个筹码恐怕要飞了! 记得电视上某个专家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大致意思是——倘若你和谁有仇,就生一个女儿,把她宠坏,然后嫁给仇家的儿子。保管能闹得对方家宅不宁,头破血流。 许海天大概就是跟唐仇的爹妈有仇,而许尽欢则绝对是专家嘴里那个“被宠坏的女儿”。海天皇太女的名头,可不是白来的。 想到许尽欢过往那些流言蜚语,裴思建在心里就默默的同情唐仇。不过眼下,他可能还是得先顾着自己。太平山的项目正在要紧关头,此时此刻许尽欢突然归来,是福是祸可就说不好了。 说到底,那地皮的正主不是唐仇,而是许尽欢! 所以他和唐仇都会有大麻烦了! 是了!眼下他还得赶紧把这个“大惊喜”通知给唐仇。也不知唐仇收到这个“大惊喜”会如何反应? 他还真有点小期待! ------题外话------ 喜欢文文就请点个收藏,谢谢! 第四章 唐仇来了 唐仇接到电话后半晌没说话,几乎以为裴思建是和自己在开玩笑。可今天不是四月一日,而裴思建也绝不是一个喜欢开这种玩笑的人。 那就是说,这一切都是事实咯! 失踪四年,生死未明的许尽欢,竟然出现了! 可为什么是现在?为什么是在太平山?又为什么……没穿衣服? 怎么看都依然觉得这是个黑色幽默啊! 心里有太多太多的疑问,可电话里一时也讲不清。讲得清也没用,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不是亲眼所见,他决不能相信! 所以他得马上过去!去合美,去看许尽欢! 愣了片刻之后,唐仇长叹一口气,问清了医院地址之后,挂了电话就拍马赶来。 唐仇要过来了! 裴思建轻吁一口气,把手机揣兜里,回头看向病床上的许尽欢。 结果,发现对方也在看他。 “你醒了?!”他吓了一跳,情不自禁后退一步。 许尽欢直勾勾的看了一会,又看了看四周,然后翻身坐起。 “喂,你别……”裴思建想要阻止她,但随后看到滑落的薄被下,是她穿着整洁病号服的身躯,暗自松了一口气。 他真是……不想再看到她不穿衣服的样子了! 许尽欢一脸茫然的看了看自己手背上的针。 “这里是……”她开口,嗓音嘶哑。 “这里是医院。你……你还记得发生过什么事吗?”裴思建上前,小心翼翼的询问。 车祸,失踪少女,此时此刻正适合演一出失忆大戏! “你是谁?”她不回答,而是问。 “我叫裴思建!是我送你到这儿来的。” “哦!你……开车撞了我!”她伸手指了指他。 啊!竟然没失忆,而且还记得一清二楚!裴思建心中懊恼。不过记得也好,免得扯出一些更糟的。现在他宁可自己是车祸肇事者,也不希望跟许皇太女扯上更糟糕的关系。 “是,是我撞了你!你还记得自己是谁吗?”索性坦然承认。 “我?我叫许尽欢!”她又伸手点了点自己。 “那你还记得,自己为什么在公路上乱走吗?”他没好意思问她为什么不穿衣服。 许尽欢沉默了,抿着嘴,翻起眼皮,眼珠子在眼眶里来回晃了晃。 “我饿了!有吃的吗?” 竟然避而不答,扯开话题。看来非但没失忆,脑子也挺好使!裴思建心想。 “你想吃什么?”他问。也不知道她现在能不能吃东西,等下出去问问护士再说。 “嗯,什么都可以!最好是肉!”许尽欢是一点没客气,就差直接点菜了。 “好,你等一下!”裴思建也不跟她虚套,转身出去。 询问护士后得知,病患现在身体虚弱,最好不要吃油腻的东西,清淡一些的粥更合适。于是便打电话叫了外卖,订了清淡营养的甜粥。 回到病房,许尽欢又躺下了,闭着眼一动不动,双眉微皱,表情有一些忧郁。 十七八岁的少女,倒是有资格忧郁。不过,许尽欢失踪四年,已经不再是十七八岁。如今她已经二十二岁了。 但看容貌,和失踪前一般无二。 一想到过一会唐仇要过来,裴思建摸了摸自己憔悴的脸,觉得有必要去卫生间收拾一下,好歹精神一点。 合美的病房都是单人房,都配有面朝花园的阳台和设备齐全的卫生间。 他在卫生间里洗了把脸,把皱成咸菜似得衬衫拉了拉,扣子理了理。又用梳子把头发打理整齐,总算收拾出一副可以见人的模样。 刚出来,送外卖的就到了。签收,付钱,一转身,病床上的许尽欢已经坐起,双眼直勾勾盯着他手里的粥碗。 有这么饿?对了,她可是营养不良导致昏迷呢。 于是上前,把粥碗递过去。 “吃吧!” * 唐仇赶到了! “欢欢?!”在走廊上问过了护士,直接冲到病房门口,连敲门的礼节也忘了,直接推门而入。 病床上的许尽欢正在把碗底的最后一点粥尽数倒进嘴里,被推门声惊到,一口热粥呛进喉咙里,要不是连忙用手捂住,差点就喷溅出来。 裴思建站在阳台一角,冷眼旁观,心里有点惋惜。 要是喷出来会怎么样呢?唐仇是来晚一步,没赶上看许尽欢喝粥。 她哪里是喝粥,是直接往喉咙里倒!他刚把碗递过去,她就捧着碗,张开嘴,撕开喉咙,仰起脑袋,一股脑往喉咙里倒进去。 连气都不换一口,敦敦敦,这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牛奶甜粥全倒进肚子里。 这一手功夫,豪迈极了! 裴思建闲闲装壁花不开腔,唐仇眼里也压根装不下他。他只看到许尽欢! 那脸,那眼,那模样!千真万确,货真价实,就是许尽欢! 这是真的吗?不是幻觉?不露痕迹的捏了自己大腿一把,疼!疼就对了,是真的! 唐仇深吸一口气,一步一步,坚定无比的走向她。一直走到跟前,伸手一把抓住她的肩膀。手心的触觉,温暖,柔软,也是真的。 “欢欢!这四年来,你到底去了哪里?” ------题外话------ 每日上午9点,不见不散!爱你们!么么哒! 第五章 一波又起 面对眼前这位年青俊才的质问,许尽欢眨巴眨巴眼睛,缓缓咽下喉咙里那口热粥,无言以对。 怎么说?说我没上哪儿,就土里埋着呢! 谁信! 便是信了,也必然要问,为啥要埋土里?还一埋埋四年?你难道是个死人! 可不就是死人么!死而复生,信不信! 谁信! 既然别人不会信,那她又怎么能说。 所以许尽欢只能咧嘴嘿嘿一笑,继续装傻。 “我……不记得了!” 得!终于轮到经典的失忆桥段了!裴思建在心里暗赞。四年不见,许皇太女倒是比以前奸猾多了。 不记得了?信她有鬼! 唐仇一点也不信,可当着外人的面他也不好发作,只好强压住拱起的怒意,挤出一脸和颜悦色。 “好吧,这些事回去再说。眼下更重要的是……” 话说到一半就被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不是他的,而是旁边站着看八卦的裴思建。 裴思建一点没不好意思,拿起手气低头看了一眼,顿时眉头一皱。 屏幕上赫然三个大字——李拜拜!他立刻一阵眼疼,紧接着头疼,继而就心疼,气的不轻! 若说许皇太女是唐仇的不省心,那李拜拜同学就是他阵营里的猪队友。 这个惹祸精!深更半夜,又出什么事了?倘若不是为了早逝的大哥大嫂,他早就一巴掌拍死这个臭小子! 侧过身,他按下接听,把手机凑到耳边。 “喂?” “裴叔叔?”对面竟然是个陌生的声音。 “我是裴思建,你是哪位?李拜拜呢?” 一定是又闯了什么大祸,连电话都不敢当面给他打了。 “裴叔叔,拜拜出事了!”对方语气很急。 呵呵,不出事会来找他?李拜拜这个猪,找他只有两件事。一,缺钱。二,惹祸。 “出什么事了?” “拜拜失踪了!” 失踪?!裴思建下意识的回头看了许尽欢一眼。 这一晚怎么搞得,尽闹失踪案了! “在哪里失踪的?” “太平山!” 他脸色顿时一变。 怎么又是太平山!许尽欢就是在太平山脚下撞上来的,李拜拜又在太平山出了事。如果这只是巧合,那这个巧合未免也太巧了! “你在太平山哪里?我这就过来!”裴思建立刻转身往外走。 他一走,坐在病床上的许尽欢蹭的跳下。 “等一下!你去哪儿?” 裴思建停住,回头看了她一眼,又看了唐仇一眼。 唐仇起身,拉住许尽欢。 “欢欢,裴先生有事去做,不要打搅他。” 许尽欢回头看他一眼,伸手把捧着的粥碗往他怀里一塞,又一把撤掉手背上的盐水,大步跑到裴思建跟前。 “我也去!” 裴思建脸色一沉,这是闹哪出? 未婚妻当着自己的面拉扯别的男人,还一脸理直气壮。换别的男人早就尴尬死了,然而唐仇身经百战,十分沉得住气,一脸云淡风轻的上前,不冷不热劝道。 “欢欢!别闹!” 说了等于没说的屁话,一点力度都没有。唐仇靠不住,裴思建只能靠自己。用力一拽,挣脱手,扬长而去。 许皇太女毫不气馁,拔腿跟上。 跟定他了! * 许尽欢的任性妄为,唐仇是深有体会并深受其害的。 皇太女的脾气一旦上来了,九头牛也拉不回。与其和她对着干,不如随她去。她就是个人来疯,疯过这一阵自己会好。 医生追出来告诫病患有脑震荡之豫最好还是在医院里静养观察为好,唐仇听过就算,仍是顺着许尽欢的意思,开车带她追着裴思建的座驾一路回到了太平山。 裴思建就是在这儿撞上了许尽欢。 可她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是为了……9号地块? 唐仇皱起眉,不露痕迹的看了身边人一眼。 她失踪了四年,上天入地怎么找也找不到。为什么偏偏在今天,莫名其妙就出现在了这儿? 他很好奇!更有几分担忧! 若不是深知裴思建的为人,否则他真要怀疑这是对方预谋已久等着给他的“大惊喜”! 唐仇怀疑裴思建搞鬼,裴思建还怀疑是唐仇给自己准备了这份“大惊喜”呢! 前脚跟他拍胸脯保证下个月许尽欢一旦被认定合法死亡,9号地块就手到擒来。结果这个该死的人就“复活”了,还偏偏让自己撞上。 这难道不是唐仇给他做的套? 当然,理智上他还是不相信唐仇会做这样的蠢事。做这样一个套陷害他,有什么好处? 现在他们两可是一边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但事关许尽欢……那一切就都不好说了!毕竟许皇太女的脾气,那可是胡来的很!这主可是“失踪”四年能不和家人联系的高人呐! 只是许尽欢这头的烂摊子还没完,他的后院就起火。 该死!真是该死! 越想越气,越想越火,脚下的油门就越踩越重。车子在盘山公路上一路呼啸,怒气冲冲,狂奔而去。 ------题外话------ 上午9点,我又来啦!诶瑞巴蒂,嘿喂狗! 第六章 9号地块 这一趟从合美再回到太平山脚下,只用了四十多分钟。 此时已经是早上五点多,天光大亮,日头也升起来了。 路边早已经等候着一个年轻人,看到漆黑的梅赛德斯限量版,立刻举起双手挥舞起来。 “裴叔叔,这边,这边!” 裴思建差点就开过了,一个急刹车,轮胎摩擦马路发出刺耳的呼啸。 险险将车擦边停住,他一推推开车门,伸手一挥。 “上车!” 年轻人愣了一下才连忙钻到车里,万万没想到所谓的“裴叔叔”竟然这么年轻。 他这边刚停下,后面紧追而来的唐仇也猛踩刹车,结果车还没靠边,梅赛德斯又开了出去,连忙换挡打方向盘,一轰油门又追上去。 一边轰油门,他一边还有闲心看副驾驶。但副驾驶的许尽欢却没闲情看他,睁着一双大眼直勾勾的盯着裴思建的车。 仿佛是要透过漆黑的车皮外壳,直接看到里面去。 许大小姐对裴先生真是兴趣浓厚嘛! 唐仇的心越发阴郁起来。 梅赛德斯里,裴思建一边开车一边盘问。 “你是谁?李拜拜到底怎么了?” 年轻人心怀忐忑的咽了咽口水,干巴巴开口。 “我叫高劼,是拜拜的大学同学。我们几个是到太平山来看流星雨的!”。 流星雨?对了! 仙英座流星雨,每年7月底到8月中出现,8月13日前后是最佳观测日期。每年这个时候各地的天文爱好者以及一些附庸风雅追求所谓浪漫情怀的年轻男女都会汇集到视野开阔的山区高地,观赏这一视觉盛宴。 本地最佳的观测地点自然就是太平山。 裴氏集团承揽了太平山开发计划,拥有太平山向阳面的大片开阔地段。身为裴氏总裁裴思建唯一正式对外承认的亲戚,李拜拜同学利用职权假公济私,把一干朋友弄到太平山看流星雨,倒也合情合理。 可这好好的怎么会出事? 裴思建听罢眉头一皱。 “简直是胡闹!工地里的人也不拦着你们?” 高劼咽了咽口水。 “我们绕开了工地。” “什么?” “拜拜说工地里都是机器,人也多,不浪漫。所以我们没去工地!” “那你们去了哪里?” “我们去了工地旁边那块空地!” 工地旁边那块空地?那不就是许尽欢名下的太平山9号地块!裴思建脸色一沉,眉头一跳。 这事绕来绕去,怎么都绕不开许尽欢,还真是邪了门了! 一路开到太平山底下,把车靠边停了。梅赛德斯前脚停了,唐仇的座驾后脚也跟到。车一停,副驾驶的许尽欢就忙不迭的滚出来,一路追上去。 唐仇心急火燎的拿了钥匙,也跟上。 裴思建和那位高劼一起上山,穿过自家工地,来到了9号地块。 两年轻女孩子站在工地的碘钨灯旁,一个站着,一个蹲着,统一的神色惶惶,簌簌发抖。蹲着那个是个又干又瘦的四眼妹,站着的那个长发披肩,青春靓丽,瞧着脸色略好一些。 高劼连忙喊了一声。 “裴叔叔来了。” 两人看到高劼都松了一口气,但看到裴思建,又愣一下。 裴叔叔太年轻,这声叔叔叫着让人觉得亏心。但这位年轻的叔叔气质沉稳,眼神有力,倒是个能让人安心定神的长辈。 裴思建看了一眼,心里有些疑惑。 半夜三更,就剩两女孩子在山顶,这也太不安全了。 高劼则自告奋勇的介绍。 “这位是裴叔叔,拜拜的亲人。这是葛薇薇和何萍萍,大家都是同学。” 裴思建的眼神从两位女生惨白的脸上掠过,尤其是那个何萍萍。工地的碘钨灯有多热,能把鸡蛋烤熟。但何萍萍站在灯旁抱着肩膀还哆嗦不止。 这是冷的?还是吓的? “她怎么了?病了?”他问。 “她胆小,被吓着了。”葛薇薇抢着回答。 “萍萍说那树林子里有鬼!还说拜拜是被鬼迷住了,所以才会失踪!” 这叫什么话?朗朗乾坤,昭昭天日,这哪儿来的鬼?裴思建一百个不信。 见他不信,何萍萍立刻跳起来手舞足蹈,连喊带叫。 “真的有鬼!真的!” 众人都被吓了一跳。瞧着他那个揭斯底里的样子,倒还真有几分像撞鬼了! “别胡说!我们都没看到!只有你!”高劼反驳。 “就是!大白天的,乱说什么呀!”葛薇薇也抱怨,还作势抚了抚手臂。 “真的,我真的看见了!是个女鬼,浑身绿莹莹的,当着我的面从土里钻出来,好可怕!你们不是也听见了!”何萍萍又喊道。 “我们只看见你哇的大叫一声,然后就摔了一跤,哪有看见什么女鬼!” “倒是你那声叫比鬼还吓人!” 听着这群小年轻你一言我一语的争论起有鬼没鬼来,裴思建心里蹭蹭冒火。他来这儿可不是听人胡说八道。 “都别吵了!拜拜呢?” 说起李拜拜,三人终于不吵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色各异。 “他失踪了!” “不是,拜拜是被鬼迷住了!” “胡说,没有鬼!” 眼看又要扯皮,裴思建连忙插嘴。 “别吵了!他在哪里失踪的?什么时候?” 这回三人不吵了,统一转身,伸手往旁边一指。 裴思建顺着手指的方向看去,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小树林。 ------题外话------ 我是好人,绝不会吓人的哟!别怕别怕! 第七章 和你差不多 树林就在工地边上,属于9号地块。说是树林,其实不大。拢共二三十来棵银杏树排成几行,正好把9号地块和旁边的工地隔开了。如今树木枝叶繁茂郁郁葱葱,倒是夏日里难得一处清凉之所。 穿过这片小树林,眼前就是一大块草坪,因多年无人打理,茂盛的杂草长的是如火如荼,肆无忌惮。 草坪中央还有个破败的大理石凉亭,扔着一只黑色垃圾袋,看来昨晚就是这帮人观赏流星的地方了。 也不知他们几个怎么想的,草窝子里看流星,就不怕被蚊子当夜宵? 9号地块并不大,只是地段好。连头带尾拢共也就一亩多地,随便找个地方站着,一眼就能望到头。一个小树林,一片草坪,再加上拉拉杂杂一点沟渠荒地,就全包括进去了。 就这么点地方,找三四遍还找不到一个人,除非这人压根就不在这儿。 难道,拜拜自己一个人下山去了? 不可能!高劼是拿李拜拜的手机给他打的电话。如今的小青年个个都是机在人在,机不离手。李拜拜万不可能把手机扔了自己一个人下山! 那他到底去了哪里? 被鬼迷了,他是断然不信的。但莫名失踪……还真有几分像了。 说到失踪他就想起了许尽欢,这位可也是莫名失踪的主! 说曹操,曹操到。他正想着,就听见身后沙沙的脚步声。一回头,就看到许尽欢穿着医院的病号服,踩着拖鞋一脚深一脚浅的从小树林里出来。 唐仇就在后面跟着。 乍看到她,别人都只觉得奇怪,唯独何萍萍瞪眼大喊一声。 “鬼啊!” 吓得众人差点都跳起来。 许尽欢也愣一下,四处张望了一下。 “鬼?哪儿呢?” 何萍萍伸手指着她,瞪着眼张着嘴愣住,过了一会面色尴尬的放下了胳膊。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许皇太女大刺刺站在太阳下,地上老大一个影子。怎么看也不可能是鬼! 何萍萍闹了笑话,再不敢乱说,耷拉着脑袋整个蔫了。 倒是裴思建皱起眉头,若有所思。 许尽欢出现在太平山脚下,李拜拜在太平山上失踪,何萍萍在太平山上遇鬼。这三者之间要说一点联系都没有,那这巧合可真是太巧了。 保不齐,何萍萍遇到的鬼就是许尽欢! 只不过不是闹鬼,而是装神弄鬼! 她都失踪四年了,许海天和唐仇翻天入地都找不到,结果她自个蹦出来,好死不死还偏偏就出现在太平山。这失踪多年的突然就回来了,而一直好好待着的李拜拜,却突然失踪。 两者之间,说不定有什么联系? 他越想越多,甚至想到许尽欢的突然出现乃是刻意为之,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李拜拜就是撞上了这个秘密,才会“莫名失踪”。 如此一来,李拜拜岂不是危险! 而许尽欢紧紧跟着他,说不定也是另有图谋!他皱着眉瞪眼看,一声不吭,面沉似水,看向许尽欢的眼神越发深邃了。 被他这深邃有力的目光注视着,许尽欢是一点也没感觉有压力。伸手一招,咧嘴一笑。她正值青春年少的好时光,这一笑比阳光还灿烂。 “哎呀,可把你找到了!”说着就自来熟的往他这儿走。 裴思建下意识要往后退,此刻许尽欢在他眼里不是鬼也胜似鬼了。 后面跟着的唐仇伸手拉住许皇太女。 “欢欢,裴先生办正忙着呢,别乱来。” “我知道他忙啊!所以来帮忙!”她满不在乎,一把撩开唐仇的手。 唐仇这一拦,没拦住许尽欢前进的步伐,倒是拦住了裴思建后退的心思。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当着众人的面,他倒要看看许尽欢能搞什么鬼。于是冷眼看她一步一步走过来。 没想到临着还有四五步的时候,她突然一转身,走向何萍萍。 “你刚才干嘛指着我叫鬼?你见过鬼?” 何萍萍被吓了一跳,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你说你看鬼了,鬼长啥样?” 何萍萍愣一下。 “浑身冒绿光,很吓人。” “然后呢?” “然后……我记不清了!总之,就是吓人的样子。” 得!听罢此言,许尽欢心里就清楚了。这姑娘是啥也没看清,就瞧了个大轮廓。不足为患! 当下在心里嗤笑一声,要不搭理他,却又听何萍萍喊起来。 “对了!那鬼是个女的,长头发。欸,就和你差不多。” ------题外话------ 祝大家汤圆节快乐。团团圆圆,合家欢! 第八章 鬼遮眼 何萍萍指着她喊鬼,许尽欢当即伸手一巴掌拍过去。 “你丫才和鬼差不多!” 四眼仔何萍萍立刻吓得倒退一步,再也不敢蹦出一个鬼字。 裴思建冷眼旁观,越看越觉得许尽欢这是做贼心虚,欲盖弥彰。 同样冷眼旁观的还有唐仇,则是越看越心惊,眼前这个许尽欢怎么看都让他觉得陌生。难道四年不见,许尽欢是真变了性情? 但缠绕在他心里最大的疑惑依然是,她这四年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为什么不回家? 人人心里都揪着一团团不解的谜。旁边站着的葛微微忍不住插嘴问。 “管他见鬼没见鬼,找拜拜才是最要紧的。我看咋们还是报警吧!让警察来找!” “对,报警!”高劼也同意,说着把目光投向裴思建。 毕竟他是事主,做决定的人。 裴思建却看向许尽欢。 “你说呢?” 问完就直勾勾看着她,仿佛是要从她脸上看出花来。 这话问的没头没尾,叫人一愣。又见他直勾勾看着许尽欢,众人就更疑惑不解。被人看着,许尽欢是一点也不在乎,伸手一摆。 “叫天皇老子都没用!晚啦!” 嚯,这话说的! “为什么?”裴思建一听,眉头一皱。 据科学统计说,拐卖绑架类案件的黄金时间是24小时,有效破案时间是72小时,过了那就希望渺茫了。这连24小时都没过呢,就晚了? 许皇太女一脸不以为然,轻轻一摆手。 “常言道不愁风雪挡前路,只怕阴鬼遮人眼!刚才你们也听见了——这里有鬼!你们的人没丢,仍旧在这树林子里。只可惜,他被鬼遮住了。所以,你们谁也看不到他。” 好么,又绕到鬼上了。众人一脸鄙夷之色,唯有何萍萍两眼发光。终于有人信她的话! * 好一番鬼扯!若不是事主,裴思建都想给许尽欢叫声好。 鬼遮眼?当这是拍恐怖片么?糊弄谁? 然而何萍萍显然是被糊弄住了,瞪着眼追问。 “那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是晚上,那很好办。找一只黑猫,用绳子系住右前爪,扔出去。猫属阴,人属阳,阴阳相合,跟着黑猫就能找到被阴魂遮住的人。找到之后,泼一盆浸过柚子叶的水,就能把阴魂赶走,被挡住的人也就现身了。但现在是白天……” 说着,许尽欢手搭凉棚,抬头看了看天。 八月的日头,五点半就已经天光大亮,普照四方。 “白天怎么了?” “都说是阴魂了,白天能出来?天亮了,阴魂就回地底下去了。而被遮的人,自然也跟着去了底下。想要找回来,就得等到天黑。可活人怎么能在地下待着?一时三刻之后,这不就死定了!所以,晚啦!” “啊?那拜拜不是死定了!” 一来二去就把李拜拜判了死刑,这也太草菅人命了吧!神神叨叨,胡言乱语,欺人太甚!裴思建忍无可忍,一记飞刀眼扎在唐仇身上。 大意是,管好你家的“神经病”。 唐仇有苦说不出。 到这会他也已经看出,眼前这个许尽欢很不正常,而且极有可能是脑子不正常。也不知道这主四年来究竟遭遇了些什么,怎么张口就胡说八道。 可她再不正常那也是许尽欢啊。 于是回了裴思建一个眼神——你快报警吧,别耽误!然后上前再次拉住许皇太女。 “欢欢,这是别人的家事,你别掺和!” 许尽欢却不搭理他,梗着脖子看向裴思建。 “报警没用的。再耽误下去,可真要晚了。要不你求求我,我帮你哈!” 裴思建握着手机嘴角抽搐。 我求你个大头鬼! 但旁边何萍萍已经按耐不住,上前一把抓住她的另一只胳膊。 “我求你,我求你。大仙,大神,救命啊!” 许尽欢低头看看她,又抬头看看裴思建,还扭头看了看唐仇,呵呵一笑。 “家里人都不急呢,你一个外人急个啥?” 唐仇一听她这话就不对味,明显是拱火。 “欢欢,别胡说。” 何萍萍眼泪都冒出来。 “谁求不是求,大仙,大神,大小姐。你就行行好,快救救拜拜。他是我的朋友!” 虽然装神弄鬼的许尽欢很讨人厌,但何萍萍对李拜拜的这份情谊还是让裴思建有些动容。 报警是肯定要报的,但警察一时半会也赶不过来,立案调查也要时间。他心里怀疑许尽欢和这事有关,怕她跑了。所以心思一转,不如顺水推舟,把她留住。 “你有什么本事就尽管使出来。有用没用,总要用了才知道。” 唐仇一听,这不对啊,怎么连裴思建也搞起封建迷信了。 但他终究是个人精,眼瞅着对方看着许尽欢一脸审视怀疑的目光,心里咯噔一下就回过神来。 敢情裴思建这是顺势而行,想要让她自己露出马脚。一想到她身上的不对劲,唐仇便也歇了劝阻的心思,也想瞧一瞧她的马脚。 于是手一松,放开了她的胳膊。他手一松,许尽欢就上前一步,挑着眉瞪着眼问裴思建。 “我的本事有的是!可使出来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总不能让我白干活!” 嚯!还真是开眼了!许皇太女还知道不能白干活,要工钱了。她要早这么出息,许海天也不用招驸马,保家业了。 裴思建冷冷一笑。来了,不怕她不出幺蛾子,他等着呢。 “你要什么?” 许皇太女微微一笑,两手一拍,搓了搓手道。 “我要你!” ------题外话------ 每天上午九点,不见不散! 第九章 大公鸡 裴思建脸绿了! 对面唐仇的脸也绿了。 “你说什么?”裴思建登时怒发冲冠,低喝一声,瞪得眼睛都快蹦出来。 许尽欢咦了一声。 “你为什么这么生气?” 为什么?大庭广众,青天白日,调戏良家妇男,你还有理了!你未婚夫还站在后面呢!裴思建怒极反笑,冷笑! 许尽欢一脸迷惑不解,眼珠子转了四五七八圈,忽然噢的大叫一声。 “我懂了!哎,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一边说一边摆手。 裴思建冷笑一声。 “不是那个意思?那个意思是哪个意思?” “那个?这个?哎呀,我们修行之人,戒色是头等大事!我要你,不是那个要你的意思!” 修行?修你个大头鬼!还戒色!你怎么不出家!裴思建气的吐血。他真是疯了!不对,是许尽欢疯了!一个疯子,搭理她做什么! 深吸一口气,他冷哼一声,扭过头再不理会,自顾自用手机报警。 而后面看了现场直播的唐仇也是心底一片苍凉。 完了!许尽欢疯了!四年不见踪影,好容易回来了,却成了一个神神叨叨莫名其妙的疯子。不过许家反正不差钱,就算再来十个疯子也养得起。 可他怎么能跟一个疯子过一辈子?许尽欢还不如不回来!一回来就闹事,这事再闹下去,肯定瞒不住。得,他还是赶紧通报许海天。 想到此处,他也拿出手机拨打电话。 转眼之间就被这两人都抛开了,许尽欢也不觉得难受。男人这种生物,远之则怨怼,近之则不逊,难伺候的很。 得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该出手时就出手! 她暗叹一口气,伸手一摆。 “也罢!先把人找到了,再跟你要报酬!” 说罢伸手一指何萍萍。 “你去,给我找只鸡来,要公鸡!” 哈?要公鸡?这得去菜市场啊!何萍萍傻眼,旁边高劼自告奋勇出主意。 “公鸡,隔壁工地里好像有一只。问他们买不就行了!” 虽然他是不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但死马当活马医呗。万一有用呢?就算没用,也好过干站着。 得了指点,何萍萍背着包连蹦带跳的往旁边工地跑,看她小身板摇摇晃晃的,葛微微实在有点不放心,便也跟着去。 两人去了一会就回来,当真拎回一只硕大的鸡笼,笼子里站着一只大公鸡。 葛薇薇一脸嫌弃,一手拎着鸡笼,一手捏着鼻子抱怨。 “就这破鸡,竟然要了我们一百块钱。简直坑人!” 何萍萍息事宁人。 “一百块就一百块,只要能救回拜拜,就是一万块也值。” 笼子里的大公鸡分外精神美貌,瞧着倒还真值一百块! 它个头不算大,但精神抖擞。鸡冠子鲜红欲滴,高高耸起。一身五彩锦衣,油光水滑。鸡啄鸡爪也是锃光瓦亮,异常锋利。被众人围着看一点也不怵,站在笼子里是昂首挺胸,活像一个大将军。 葛薇薇把笼子往地上一扔,嫌弃的捏着鼻子退后几步。何萍萍倒是站在原地不动,一双眼巴巴的望着许尽欢,跟看救命稻草似得! 许尽欢绕着鸡笼子走了一圈,点了点头。 “行,把鸡放出来吧。” 何萍萍连忙把笼子打开。笼子一开,那公鸡就扑闪着翅膀呼啦啦飞出来,吓得她往地上一坐。 说是飞,其实就是在半空扑腾了几下。落了地,这公鸡就迈着四方步在原地走。也不怕生,昂着头把所有人看了一遍。然而抖了抖全身的羽毛,张开双翅引吭高歌。 一声清亮的鸡鸣顿时响彻这荒山野岭之地,令人精神一振。 “这公鸡不错!”许尽欢双手一合,赞了一声。 听她夸赞,那大公鸡的脑袋就越发昂起,耀武扬威的,迈开两只爪子走四方步。结果还没走两步,鸡屁股上就挨了一脚。 是许尽欢,踢着它往小树林赶。 冷不丁挨了一脚踢,大公鸡可恼了,扑棱着翅膀飞了几步,回首气势汹汹要啄她。哪知一回头,就对上拖鞋底。 大医院的拖鞋,材料十足,底厚的就跟板砖似得,磕在它喙上,差点就把嘴巴撅折了。 好鸡不吃眼前亏!大公鸡心知自己不是拖鞋底的对手,只得愤而扭头,一溜烟的朝树林子奔去。 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大公鸡一路小跑,蹿腾着进了树林子。 许尽欢跟着大公鸡,其他人跟着她,一群人前前后后都进了树林子。 8月的天,太阳一出来外面就跟火烤似得。然而树林子里郁郁葱葱,遮天蔽日,自有一份清凉。裴思建原本不想跟着一起疯,但与其在外面烤肉,那还不如到林子里躲阴凉。 进了树林,公鸡的脚步就慢了。一边走一边打鸣,一声比一声急,仿佛是在驱赶着什么。 树叶子无风自招摇,呼啦啦一阵骚动,仿佛是真有什么被驱赶起来,四处乱逃。惊得众人惶恐不安,四下张望。 树林子小,一眼就能望到底。虽然枝叶繁茂,但拢共就那么几棵树,也遮不住当头烈日。一串串阳光从枝叶间洒落,到处都是星星点点的光斑。 瞧着并不恐怖! 因为长年累月无人打理,落下的树叶层层累积,地上厚厚一层腐殖质。好在没下雨,地是干的,人踩上去只觉得松软。要是下过雨,那一踩保准一脚泥! 打了十来声急促的鸡鸣,原本漫无目的到处乱走的公鸡突然又疾步小跑起来。跑着跑着,就跑到两颗相邻的银杏树之间,用爪子呼啦呼啦刨起土来。 “这是……找到了?” ------题外话------ 谢谢各位亲们的捧场!爱你们! 第十章 挖到鬼 众人万万没想到这公鸡还真有些作为,纷纷看向许尽欢。 许尽欢一直不紧不慢的跟着,此刻站定不动,点了点头。 “拜拜在哪儿呢?我怎么看不见?”葛微微道。 “喏,不正刨着呢。”许尽欢伸手一指松软的土。 “在地底下?” 她点点头。 众人面面相觑!李拜拜被埋在土里了?这蒙谁呢?大活人埋土里,那不是活埋了么,还能有命? 以及,什么时候被埋进去的?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啊? 怎么可能知道!这要是让人知道了,还能是鬼遮眼?何萍萍是按耐不住了,一听李拜拜就在地底下,是立刻上前一步,伸手要帮大公鸡一起刨土。 “快,拦住她!”许尽欢连忙喊了一声。 葛薇薇和高劼一把拦住这四眼妹。 说时迟那时快,就听见刨土的大公鸡突然一声急促的鸣叫,呼啦啦飞起来。众人回头一看,地底下猛地蹿出一条五彩斑斓的毒蛇,三角的蛇头高高昂起,张嘴就往公鸡身上咬。 那大公鸡也不是等闲之辈,飞到半空,利爪一挥,就给那毒蛇来了个开膛破肚。那血,混着内脏刺啦就掉出来。 众人都看傻了!惊吓之余纷纷在心里为这公鸡叫好点赞——厉害厉害,牛x之极! 然而开了膛的毒蛇却一时半会不死,硬是把身子一挺,狠狠一口钉在大公鸡张开的翅膀上。 这一扣咬住就死活不撒嘴了! 大公鸡虽然神勇,也架不住这同归于尽的一口。登时惨烈啼鸣一声,从半空掉落,抽搐几下就再也不动了。 这一幕在电光火石之间,众人一时都回不过神来。等回过神来,鸡也死了,蛇也死了。顿时个个都觉得后背脊冷汗淋漓,激灵灵打了个哆嗦。 尤其是何萍萍,更是劫后余生!这要是没有许大仙拦着,被蛇咬死的就是自己了! “好了,现在可以过去了!”许尽欢淡定一挥手。 过去?谁还敢啊!万一还有蛇怎么办? 其他人都不敢,许尽欢只好哼一声亲自带头上前。她一走,其他人也跟着过去。 等众人到了跟前,却又是一惊。 “蛇呢?” 方才明明大家都看的千真万确,一条五彩斑斓的毒蛇咬死了大公鸡。可走到跟前,只看到那两脚朝天死透的公鸡,却找不到那开膛破肚的毒蛇。 难不成,那毒蛇没死,又跑了? 这可怎么得了!吓得众人纷纷要跑! “那不是蛇,是怨气!所谓阴魂不散,都是憋着一口怨气。刚才不让你们上去,就是怕冲了这口怨气!现在怨气已经散了,自然就没事了。”许大仙解释道。 这真的假的?说得跟真的似得,好怕怕!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无人敢说话。 “拜拜还在地下呢,我们赶紧挖呀。晚了就来不及了! ”葛微微突然开口。 *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光顾着看公鸡斗毒蛇,差点忘了正经大事。 那还等什么,赶紧动手挖呗! 四五六七八只手下去,松软的腐殖质顿时就被挖出一个大坑。除了葛微微被土里爬过的虫子吓得尖叫一声之外,别无其他惊险刺激。 “这儿呢,这儿!” 高劼是男生,男生劲大,挖的最快,挖的最深,指着土坑里一丛金灿灿的黄毛喊起来。 “是李拜拜的头发!” 李拜拜那个金灿灿的黄毛头,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众人立刻挖的更快,李拜拜的脑袋,胳膊,身子,手脚,都露出来。 当真从土里把李拜拜挖出来了!好这一下子,谁还不信,谁还不服?但信不信服不服先不管,这埋土里一宿,李拜拜还活着么?人人心头有疑问。 众人挖土的时候,裴思建和唐仇两个还在一边装高冷闲闲看,半点没有帮手的意思。可眼睁睁看着李拜拜真被挖出来了,这两位也站不住了。 尤其是裴思建,上前一步推开挡在前面的何萍萍,上前定睛看。 是李拜拜,千真万确! 可他躺在泥土里一动不动,双眼紧闭,面如白纸,瞧着不是一个好样子。 难道……已经死了? 想到这里他就急了,蹲下伸手就往李拜拜脸上招呼,啪啪的打了两下。 没动静!触手还冰凉冰凉的,就不是人该有的温度! 眉头一皱,把手伸到鼻子前! 没有气息!心登时凉了半截!然而还没死心,又连忙把手伸到脖子里摸了摸。 咦?还有微弱的脉搏!这小子还活着! 这一下又大喜了! “他还活着,快,把他从土里弄出来!”大喊一声,招呼众人七手八脚把李拜拜从土坑里抬出来。 众人手忙脚乱,你抬胳膊我抬腿,抬也不是好抬,生拉硬拽。然而这一通折腾,李拜拜就跟死了一样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大仙,大神,这怎么回事啊?”何萍萍连忙问许尽欢。 众人都忙得团团转,唯有许尽欢一直闲闲站在旁边当壁花。听到何萍萍问她,这才抿着嘴摸了摸下巴道。 “噢,这是被阴魂冲了。没事,把他抬到太阳底下晒一晒,补补阳气就好了。” 还要抬啊!好吧好吧,大仙说了就是圣旨!这会子谁还敢对她不信! 于是你抬手来我抬脚,抓胳膊抱大腿,嘿咻一个用力……咦,抬不起来! “怎么这么重?” “用点力啊!” 好,再用力!嘿咻!这一下,只听哗啦一声,抬起来了! 众人心喜,正要把人往旁边挪,就听见葛微微忽然惊叫一声。 “啊!有鬼!” * “大白天哪儿来的鬼!”裴思建怒喝一声。 鬼鬼鬼,没完没了是不是! 众人回过神来,纷纷看向惹事的葛微微。 “拜拜背后有只手,惨白惨白的!”葛微微吓得直哆嗦。 哈?李拜拜背后有只手?真的假的?难道他下面还压着一个?嘿,这鬼也太顽皮了!这是一个不够,要凑成对啊! “你看错了吧?” “错没错的把拜拜抬出来看看不就得了!” 对!众人一鼓作气把李拜拜抬出来,往边上挪。结果这一抬,一挪,可把大家可吓坏了! 葛微微还真没看错,李拜拜的背后有手!不是一只,而是一双! 都说拔出萝卜带出泥,李拜拜这大萝卜被人从土里抬出来,带出的可不仅仅是泥,而是一个人! 可惜,不是活人,是死人! ------题外话------ 每天按时更新,做个好作者!请走过路过的亲们赏脸给个收藏哟!爱你们! 第十一章 养尸地 李拜拜被抬开,土坑里就真相大白!难怪这么多人抬他还觉得沉,原来他背后挂着一具死尸! 这死尸的两只手就抓着李拜拜的后背,能不沉? 一想到李拜拜是被鬼迷住了才失踪的,众人立刻觉得后背脊冒凉气! 这还真是闹鬼了呀!敢情他背后这主就是罪魁祸首! 神神鬼鬼这种事,最是吓人。几个年轻人见着死人就跟老鼠见了猫似得,哎呀一声惨叫,纷纷逃窜。 裴思建没逃,死人有什么好怕的!但虽然不怕,心里也觉得这事越来越透着一股子蹊跷诡异劲。 从车祸肇事变成失踪案,万幸都没出人命,可结果又冒出一具死尸! 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深吸一口气,他定了定神,凝眉凑近看了一眼。 土坑里尸体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二十左右的样子。尸体很完整,几乎没有任何损坏之处,也没有明显的腐烂发臭的迹象。从这种完整度来看,尸体被埋葬到土里的时间绝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现在可是八月的天,一块新鲜的肉放在外面,不等二十四小时就能发臭。 何况,坑里这位女孩还穿着一身不合时宜的秋装!线衫,裤袜,靴子!这绝不是八月份该有的装扮,对于一个年轻时尚的女孩来说。 除非,她是在秋天被人埋在这里的。但如果是那样,尸体就绝不可能会保存的像现在这么好。 这可实在太奇怪了! 她究竟是谁?又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她是在这儿死的?还是被人搬到这儿来的? 好多疑问涌上裴思建的心头。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兴许这就是块养尸地,埋个一百年都不会烂!”许尽欢突然凑过来。 养尸地?裴思建扭头瞥她一眼。 越说越不像话! 不过眼下,最要紧的还是李拜拜! “快叫救护车!” * 叫救护车之前,众人还记得先把李拜拜抬到外面去晒太阳——补阳气! 小树林里出了个死人,太吓人,待不住了! 跑到草坪上,被烈日当头一晒。哦哟,好温暖啊!不怕不怕啦! 在太阳底下晒了五六分钟,个个都汗流浃背,阳气过剩。然而李拜拜却依然冷冰冰的,脸色雪白,双目紧闭,一点起色也没有。 “大仙,没用啊!”何萍萍急了,连忙喊许尽欢过来瞧瞧。 许尽欢拿手遮着头顶,皱着眉头过去。 “别急别急,让我瞧瞧,咦?” “怎么了怎么了?” “他好像……丢魂了!” 这怎么又丢魂了?闹哪样嘛! “那怎么办?” “没事!让我好好再瞧一瞧!”许尽欢满不以为然。 撸袖子抡胳膊走上前去,定睛一瞧…… 众人吭哧吭哧把昏迷不醒的李拜拜往太阳底下抬的时候,裴思建正好用手机打了电话叫救护车。一边交代地址一边走出小树林,就看见李拜拜的三个狐朋狗友围着许尽欢也不知捣什么鬼。 眉头一皱,正要上去把人敢开,就听见许尽欢“哎呀”一声大叫。 吓得他没来由手一抖,手机差点掉地上去。 搞什么嘛!一惊一乍的! 然而更惊乍的还在后头,许尽欢大叫一声之后,就咕咚一声仰天倒地。落地之后还双手死死捂着眼睛,献血从指缝里刷刷的往外冒。 嚯,这也太吓人了! 他还没回过神,唐仇已经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捞起许尽欢。 “欢欢!” 他伸手去拉她捂着眼睛的手,一拉就开,一开就满处淌血,汩汩的,全是从眼睛里出来的。 此刻许尽欢在他怀里是一动不动,面色淡金,双目紧闭,流血不止。这模样别提多吓人。 “这怎么回事?”唐仇也是惊呆了。这一晚上,尽出怪事,一桩接一桩,没个消停。 何萍萍等人面面相觑。出了什么事?他们也不知道啊。就看了李拜拜一眼,看看都会出事! 哎哟,这是招惹了什么样的冤魂啊! 这下好了,李拜拜还没救回来,救人的大仙也出事了。还能指望谁? 万幸,就在此时警察到了。 * 来的是市刑警队的副队长,姓王,人称王队。 王队个头不高,看模样像四十多,但看精神像三十多。整天在外面跑,显得老,脸也黑,但双目有神,看人带着一股子劲道。 按说就一个失踪还不到二十四小时的报警电话,还轮不到堂堂王队出马,不过是看在裴思建的面子上。裴总在兴城还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也不跟裴思建客套,王队上来就直接谈正事。结果立马收到两条劲爆消息,第一,失踪的李拜拜找到了。第二,找到李拜拜的同时还找到了一具“奇怪的女尸”。 出于职业敏感性,王队立刻要求看女尸!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女尸落在外行人眼里就是个吓人的尸体,但落在王队眼里,是哪儿哪儿都有说道。 裴思建抬手看了看表,心里有点着急。外面大太阳底下还躺着两昏迷不醒的,这救护车怎么还不来。 小树林里看着女尸的王队,一脸凝重。 “怎么?是命案?”他问。 妙龄少女葬身荒山树林,怎么看都不是一桩简单的案子。 裴思建能看到的奇怪,王队自然能看到更多。而且……王队叹了口气,扭头看了看树林子四周。 “裴总,你不觉得这些树长得太茂盛了吗?” 裴思建也跟着目光扫视一圈,心中陡然升起一片寒意。 “你的意思是……” 王队冷哼一声,低头用鞋尖踢了踢脚下松软的泥土。 “这里恐怕不止一具尸体!” 转眼之间,闹鬼的地方就成了凶杀案现场。裴思建只觉得这事是越来越看不透走向了! 王队已经拿起手机,打电话回去叫人手。 出了人命官司,刑警队的人到的很快。跟着一起到的还有合美的救护车,众人把李拜拜连同许尽欢一起都抬上车,拉到合美去。 一想到大家刚从合美出来的,唐仇只觉得这事发展简直就是个黑色笑话。 早知道要回去,出来干嘛! ------题外话------ 喜欢本文的亲们请不吝给个收藏,帮忙宣传一下啦!谢谢大家啦!么么哒! 第十二章 大仙的爸爸 到了合美,裴思建就把许尽欢这锅甩了。 闹也闹够了,李拜拜也找到了,他才懒得管海天集团这泡烂摊子。 李拜拜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他在门口走廊上熬了一个多小时,医生出来跟他确定,李拜拜的生命体征还算稳定,暂时没有什么大碍。至于为什么昏迷不醒,则还需要进一步检查。 言下之意就是,李拜拜这惹事精暂时死不了,但怎么活过来,未知! 为了这个侄子他也是操碎了心,裴思建真觉得自己是前世欠了这小子,今生才要受这样的折磨。 既然这小子暂时死不了,那他就得去休息休息了。他都熬了快三十个小时了,再不休息,他得死李拜拜前头去! 他也不是个矫情到换张床就睡不着的主,合美有贵宾休息室,当下就开了一间,进去洗个战斗澡,倒头就睡。换洗衣服什么的,让机要秘书送过来就行。 裴思建这边算是暂告一个段落,倒头休息,可怜唐仇还在急救室里操心劳肺。 许尽欢送进来的样子可吓人了,那满脸血,就跟当头泼了一盆毛血旺似得。 看到刚出去不久又给送回来的许皇太女,医生表示,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就说要留院观察的嘛,还出去乱跑。脑震荡能死人的,懂不懂! 然而一检查……诶?好像不是脑震荡后遗症! 事发突然,顾不上辐射有害人体健康,许皇太女又被送进放射科从头到脚做了一遍扫描。出来的结果还算让人满意,脑子里没出血,内脏也没破损,骨头也没断。唯一有问题的就是双眼出血,那是眼底末梢血管破裂。虽然一开始流的惊天地泣鬼神,但在路上就已经渐渐止住了。 当然,眼底出血也不是闹着玩的,放任不管也会导致失明。 至于昏迷不醒……沈医生表示,这倒有可能是脑震荡导致的。 结果这高论刚发表完,许尽欢就自己醒过来。 一醒过来,她就嚷嚷着要吃东西,喊肚子饿。见她还知道饿,唐仇不由大松了一口气,卸下肩头千斤重担。 在咨询过医生她可以进食之后,就又打电话叫了外卖。 结果外卖还没到,许海天的秘书先到了。 * 海天集团总裁,许尽欢的亲生父亲,许海天先生在得知自己失踪四年的女儿终于活着回来之后,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交代自己的秘书到医院来看望一下自己的女儿。 唐仇也是无语了! 许家父女之间的恩怨情仇,也是够写一本撒满狗血的八十集八点档家庭伦理剧。 长年累月,许海天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的女儿。至于许尽欢……她压根从来没当许海天是自己的父亲。 许氏父女与其说是血亲,不如说是世仇! 大概是怕自己亲自上门会讨没趣,所以才叫秘书过来。可秘书哪能跟亲爹比啊!何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难道许尽欢还会给秘书好脸色不成? 但结果他震惊了! 许尽欢非但没有像以往那样破口大骂,反而是非常平静的点了点头,然后很有礼貌的问候了自己的父亲。 “哦,是爸爸派你来的呀。很好很好,麻烦你转告他,我一切都好,不必挂念!让他老人家保重身体,好好工作!” 她竟然叫许海天爸爸! 以前不是直接喊“许老狗”的么? 还“保重身体,好好工作”,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是她被妖魔鬼怪附体了?怎么就神志不清,满口胡说八道了呢? 不过今天她就没说过一句正常人该说的话,做过一件正常人该做的事! 许海天的秘书也被震惊了,看向她的目光堪称惊悚。甚至还一脸“我是不是在做梦”的表情,偷偷看唐仇。 唐仇心想这要是做梦就好了!可惜,现实比噩梦更惊悚! 眼底出血已经停止了,为了保险起见她还挂着止血针。护士小姐在急救室用生理盐水帮她冲洗了头脸和眼睛,又把纱布盖住两只眼睛,还绕着脑袋缠了两圈。 此刻许尽欢是被蒙着眼的,啥也看不见。不过唐仇才刚出现在门口,她就侧过脑袋转过脸看过来。 “诶,吃的呢?好饿啊!怎么还不来?” 还惦记着吃的!心真宽!唐仇心想。 话音刚落,送外卖的终于通过层层关卡来到病房门口。还是原来那家,原来那个。只是这一回送的不是粥,而是饭菜。 唐仇签收付钱,托着一盒热菜热饭送到许尽欢面前。 她伸手接过,掂了掂。 “少!不够饱!” “不够可以再买!”今天“惊喜”太多,唐仇已经麻木了。面对许尽欢的豪言壮语,他心平如镜,应对从容。 “那行,你再叫两盒给我!”说完,她就自顾自翻开饭盒,掰开筷子,哗啦哗啦吃喝起来。 唐仇冷眼旁观,心里渐渐升起一股寒意。 这就是许尽欢?这真的是许尽欢?这哪里有一点是他熟悉的那个许尽欢? 可她如果不是许尽欢,那她是谁? 顶着唐仇的注视,许尽欢吭哧吭哧埋头痛吃。忽而抬起头。 “对了,撞我那个家伙呢?跑了?真没义气,我还帮他找到人了呢!连句谢谢都没有!” 谢谢?裴思建要有这个心,那得多缺心眼!唐仇心想。 不等他回答,她又自顾自哼一声。 “不怕,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人还没醒呢,他还得靠我!” 说完,挥舞了一下手里的筷子,嘿嘿直笑。 皇太女胡言乱语,疯疯癫癫。驸马爷面如锅底,绿云盖顶。秘书先生觉得自己此时不走,那就是不识相,等着挨天打雷劈。 于是赶紧麻溜的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回到公司就立刻面见总裁,亲口报告所见所闻。 得知许尽欢竟然喊自己“爸爸”,许海天大惊失色之下脸色一沉,巴掌一拍。 “不行!我得亲自过去瞧瞧!我女儿这是要疯!” ------题外话------ 我来啦!亲们请多多收藏,多多宣传,多多留言!谢谢! 第十三章 她是仙 说不够吃就不够吃,许尽欢说到做到!一气吃了三盒,这才偃旗息鼓,盘腿坐在病床上,调养生息。 心里是有一点郁闷的! 她是一个仙!虽然从不以此名对外宣称!只因为成仙成的不情不愿,成仙以后也没有享受过所谓成仙的乐趣。 别人成仙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而她却是一遍又一遍轮回转世,借尸还魂,在红尘里跟凡人厮混! 每一次轮回都是一场灾难!她是得道成仙的真人,然而成仙的结果就是在人世间不断轮回转世,历经磨难。真不知道这成仙还有什么意思! 混就混吧!混了千年,她那点愤愤不平也早已经被时光和岁月磨灭。到如今,也仅剩下一点郁闷而已!而且闷过了就算! 因为是借用别人的身体,所以她不是很爱惜。但凡人的躯体不值钱,可自己的先天真炁却是修炼难得,值得珍惜。 虽然早已经明知道人体是很脆弱的,但脆弱如斯还是超出了她的预想!起死回生已经用尽了她轮回转世之后仅存的法力,此刻竟然连开天眼都做不到了。而强行开天眼的结果就是……血管爆断! 她还晕过去了呢!简直弱爆了!满级玩家删号重练,纵然经验丰富,可也免不了受一点皮肉之苦! 红尘万丈苦,苦为红尘人。如今她已经成了许尽欢,总有万千不情愿,也只能暂时老老实实做许尽欢。 二十年不算长,对她来说转瞬就逝,再苦也不过一时。然而二十年后还有另外一个二十年,绵绵无尽头。细想起来,又觉得这红尘万丈苦,苦得没有尽头。 可每一场轮回都是一段缘分! 释家讲因果,道门说机缘。人与人相遇,一遇便有了因,有了缘,然后还得有个果。她现在是许尽欢,遇到了裴思建,遇到了李拜拜。救人救一半,这因缘已起,可结果未了。 所以,她得了结。否则救人不是救人,而是害人。结的也不是善缘,而是孽缘了。 虽然裴思建看她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哪儿哪儿都不对。但大仙是不会和凡人计较的,凡人对于大仙来说,类似于小狗小猫小动物,很是值得怜悯一番!反正她人生漫漫,长无尽头,此刻正有闲情逸致,怜爱一番眼前的凡人们! 想到此处,许尽欢双目一睁,伸手撕开脸上蒙着的纱布一跃而起,向门口走去。 “你去哪儿?”唐仇连忙拦住她。 “去救人!”她也不瞒他。不屑于,也不值得。 “救人?” “那个李拜拜不还躺着没醒。不能不管!” “那是医院的事。” 她一摆手。 “这事靠医院没用!” 不靠医院?难道靠你?那就更没用!唐仇本来想如是说。但转念想到李拜拜就是靠她找到的,又觉得事情有些蹊跷。瞧着她一脸理所当然的架势,倒不像是开玩笑。 “你要怎么救他?” “他丢了魂,自然是把魂找回来咯。” 丢魂?这还是唯物主义的范畴么?这不是封建迷信么?唐仇理智上觉得自己不该相信。 然而不管他信不信,反正许尽欢是没了耐性。伸手一把推开他。 “别挡道,晚了就来不及了!” *许尽欢出了门就自顾自走,唐仇见拦不住她,也就不拦了,只在后面跟着。 路过护士站的时候,她是目不斜视,一步也不停,直接朝电梯走去。 她这是知道该往哪儿走?唐仇心里正纳闷,电梯门就开了。是许海天带着人从里面出来,正好和他们撞了个正着。 乍然见到四年不见的亲生女儿,许海天先是吓了一大跳,然后下意识的要往电梯里逃。逃了一半想到自己过来的目的,又连忙稳住心神,不许自己后退,睁大眼看个清楚。 千真万确,是他的女儿许尽欢!他虽不是个称职的父亲,但自认绝不会认错亲生女儿。眼前这个精神奕奕,昂首挺胸,隐隐还有点耀武扬威的年轻女孩子,就是自己失踪四年生死不明的女儿。 一想她失踪了四年,许海天不由心头发酸,眼睛发涩,想要抱头痛哭一场。 “欢欢……真的是你吗?你究竟去了哪儿呀!” 说着,就张开双臂想要好好拥抱一下女儿。 许尽欢眉头一皱,伸手一抬……还没挡住,许海天就自己顿住了。 许总裁猛然想起,自己和许尽欢的关系可不是平常父女那么亲密,而是不共戴天。以许尽欢的脾气,光他刚才那一抬胳膊,今天就别想有个好了。好怕怕! 然而许尽欢虽不悦,却也平静的很。 “爸爸,是我。救人要紧,叙旧的事先不急。再见!” 说罢,侧身绕道许海天背后,自顾自上了电梯,摁下按钮。 许海天目瞪口呆,胳膊还停在半空,一动不动。 可怜见的!这是给吓傻了!唐仇心里是万分同情董事长,可眼看着许尽欢就要走了,他连忙一个箭步跟进电梯。 电梯门一关,就自个上去了。 而楼下站桩的许海天终于回过神,哎哟一声叹息,放下胳膊。 完了!他女儿不正常了!刚才那个文质彬彬,温和有礼的许尽欢还不如一见面就喊打喊杀,连踹带骂的那个呢! 至少他习惯了呀! 许尽欢转了性,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她相处了。满满的无所适从感! ------题外话------ 哈哈哈哈,周末睡过头起晚了,连带着更新也迟了!让大家久等!鞠躬道歉! 请亲们不吝收藏,拜托啦! 第十四章 愤怒的裴总 出了电梯,许尽欢照旧勇往直前。 唐仇看了看楼层,是贵宾休息区。没走错! 到一房门口她停住,低头看了看门把上挂着的牌子——请勿打扰。 伸手就给翻了个面。 呃……真是一点都不客气!唐仇无语了。 更无语的是她连门都不敲,直接推门进去。 这也太没礼貌了吧!她确定里面是裴思建?万一弄错了怎么办? 就这么一愣,她就已经进去了。 唐仇在门外等了三秒钟,没等到裴思建的怒吼,心里就冒出一股说不出的失落。 于是连忙喊了一声,跟上去。 “欢欢,别乱来!” 一进去就看到许尽欢跟裴思建两个在屋子里大眼瞪小眼! 大眼当然是裴思建,许尽欢的眼睛自然也是大的,但和此刻震怒震惊下瞪眼如铜铃一般的裴总裁比起来,也只能算小了。 “这是怎么回事?你得给我一个解释!” 说这话的时候,裴思建是瞪着许尽欢的。但唐仇听得出,这话是在质问他。这让他怎么解释?说许皇太女看上你了,打算要抛弃我。请裴总不要嫌弃,敬请笑纳! 裴思建活吃他的心都会有吧。所以他只能长叹一口气,放低姿态,幽幽委屈道。 “裴总,欢欢身体不好,请你多多体谅!” “她是脑子有病!”裴思建一点也不体谅,破口大骂。 一把捞起床上铺着的被子,裹在腰上,伸手一指。 “都给我出去!” 唐仇这才发现,裴总还是衣冠不整……好吧,压根就没穿。圈子里有传言,说裴思建喜欢果睡,看来不是空穴来风。 被呵斥,许尽欢非但不走,反而上前一步。顶着裴思建的怒视,激流勇进。 “我只是想要救人!” 救人?说的是李拜拜?呵呵,她不害人就好了!裴思建冷哼一声。 “不用你救,这里医生会照顾好他。” 许尽欢不为所动,面色慈悲,语重心长,循循善诱。 “你家亲戚是丢魂了,医生治不好这种病。魂魄离体,时间越长越危险。你再执迷不悟,耽误了救命的机会,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又是这套!他真是受够了! “许尽欢,你不要在我这里装神弄鬼。你做了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清楚。” “我做了什么事?”她是一片真心可表日月,不明白对方的敌意所谓其何? “你说,你为什么会出现在太平山?为什么半夜三更撞到我车上?你在山上做了什么?是不是你把李拜拜弄成现在这样的?” 裴思建的问题跟机关炮似得哒哒哒就射向许尽欢。徐金环被问得目瞪口呆,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看看,说不出来的吧!就是心虚,就是不轨!裴思建越发怒上心头,指着她鼻子骂道。 “我家拜拜要是出了什么事,你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嚯!这是直接撕破脸,上威胁了。 唐仇看不下去,也听不下去,上前护住许尽欢。 “裴总,你这话什么意思?别忘了,李拜拜是欢欢帮忙找到的!” 这个时候肯定要帮亲不帮理了!许尽欢再不好,那也是自家人。 裴思建不怒反笑。不看许尽欢,他只看着唐仇,冷笑道。 “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失踪,也不会无缘无故出现。有心思帮别人,还不如多关心关心自己!” 这话里的弦外之音,是个傻瓜都能听得出。唐仇又不傻,岂会不知道许尽欢的一身马脚,但眼下还不是刨根问底的时候。他深吸一口气,伸手去拉许尽欢。 “欢欢,既然裴先生不需要帮忙,我们还是……” 话才到一半,就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是裴思建的手机响了,就放在茶几上,茶几旁边站着许尽欢。 许尽欢扭头看了一眼,正要伸手,结果眼前一花,刚才还在床上用被子裹着自己做贞洁烈妇状的裴总裁蹿过来,一手攥着被子,一手捞起手机。 泥菩萨也有三分土性,被骂了一头狗血的许皇太女狭促心一起,用脚偷偷踩住拖在地上被子。想要给裴总裁来点小教训! 裴总裁捞起手机璇而回身,结果刚蹿出两步就被往回一拽,差点扑倒在地。他气得火冒三丈,回头一看,正好瞧见许尽欢偷偷放开脚。 “许尽欢!”裴思建怒吼。 许尽欢一脸无辜。 “你先接电话,找我不急。” 活活被气死!裴思建用力深呼吸,按耐住杀人的冲动,转身按下接听键。 “喂,我是裴思建……什么?录口供?” ------题外话------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这里有可爱的大仙和英俊的总裁,欢迎认养收购! 第十五章 九尸命案 电话是王队打来的,找裴思建等人录口供! 裴思建在合美睡大觉的时候,王队正带着刑事组的同仁,连同法医一起对太平山九号地块进行了彻底的搜查。 为了保证不放过任何一丝线索,还从警队调来了两只警犬,进行地毯式搜查。这一搜,就搜出了整整九具尸体。 无一例外,全是年轻女性! 事态一下就变得严重了!王队丝毫不敢耽搁,一面嘱咐法医和同仁们对现场所有证据的搜集,一面打电话调来更多的警察,对整个太平山进行封锁。自山顶到山脚,决不能放入一个不相关的人。 尤其是记者和狗仔队!以防在官方公告给出之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九具尸体,莫名其妙出现在一座荒山上。且不管死因如何,光是这个数量也足以引起轩然大波。当务之急,除了展开必要的调查之外,还应该立即通知上面。 得到汇报之后,市刑大队的领导立刻亲自到市局领导处汇报。市局领导当面责成市刑大队全权负责现场工作,同时责成法医部门连夜加班,尽快拿出一个初步报告,以便在晚间新闻报道时就此事给予民众一个官方说法。 如今可不是以前了,有了网络,有了智能机,任何消息分分钟就传遍所有大街小巷。靠堵靠防,早已经没用。唯有及时披露,才能抓住主动,有效遏制谣言和恐慌。 不过如此一来,市刑大队和法医部的工作压力就一下剧增。 可有什么办法呢?干一行,就得受这一行的罪! 把市局领导的安排通知给下面,倒也没人抱怨。并非众人不知其中的艰苦和压力,而是看着一具又一具年轻的尸体从泥土里被挖出,内心都沉甸甸的,说不出什么抱怨的话来。 从富二代失踪案一下变成了九尸人命案,王队在心里也感叹世事变幻。 当务之急,发现现场第一具女尸的几位当事人就必须进行一次更严密谨慎的口供问询。于是他一面安排局里留守的人打电话通知几位当事人到场录口供,一面指挥手下的同仁帮助法医部搬运挖掘出来的尸体。 直到把九具尸体都搬上车运走,王队才松了一口气,但见法医部主任杨姐还蹲在一个土坑前用手刨土,于是走过去。 “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没有?” 杨姐没抬头。 “在场的线索都有用。这案子的线索……太多了!” “这什么东西?”看到土里有东西被抛出,他问道。 杨姐轻轻刨开一层土,用镊子把一片深陷在泥土里的塑料卡片夹起。 “一张身份证!” “是现场死者的遗物吗?” “这不是从尸体身上发现的。这可能是又一个死者!” “不对!这不是一个死者,而是一个嫌疑犯!”王队看着眼前这张被泥土蒙了大半但勉强还能看到姓名和半张相片的身份证,说到。 “嫌犯?”杨姐吃惊了。 这么快就有了嫌犯?这可不像是一个老刑警会说的话,太不谨慎了。可老王不是那种信口开河的人,这么说肯定是有原因的。 “看那上面的名字!” “许尽欢?你认识?” “许氏集团女继承人失踪案,你忘了!” “那个悬赏五百万的?” “对!” “她的身份证怎么在这儿?她也死了?” 不对,死人可不会是嫌犯。 “她没死!她还活着,她是发现现场的当事人之一!” “啊?失踪案破了?她找回来了?” 案子破没破,不知道。但看着眼前这张从土里挖出的身份证,凭着职业敏感性,王队意识到许尽欢的失踪和回来,都肯定和这个案子有关。 说许尽欢是嫌犯当然是不够严谨,也是不负责任的说法。但这个许氏集团女继承人绝对不简单! * 虽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毕竟和人命案有关,裴思建在接到电话之后就前往市刑大队。 与他同去的自然还有许尽欢和唐仇! 他原以为许尽欢不会被叫到,毕竟离开现场的时候她是被抬着出来的,王队不至于对一个昏迷不醒的病人如此苛刻。 但万万没想到,此行接受询问的重点恰恰就是这个被抬出去的人。 一到刑警队,三人就被分开。这样的安排让人觉得有些怪异,但一想到终于看不到许尽欢,裴思建还是大松了一口气。 真是要被烦死了!他自认是个很有涵养的人,但不知怎么的,自打遇上许尽欢开始就总是犯嗔痴。颇有点八字不合,天生相克的意味。 进了局子就身不由已,这一问就问了足足近两个小时! 在接到高劼电话之后从合美赶到太平山,再到离开太平山一共不会超过四个小时。就这四个小时所发生的事情,裴思建被警方的询问人员翻来覆去,事无巨细的问了一遍又一遍。 他不是傻瓜,从对方如此不厌其烦的反复询问之中,立刻就联想到王队在小树林里说的那句“可能不止一具尸体”的猜想。 不止一具,那么究竟会是几具? 命案现场就在自家工地隔壁,会对度假山庄开发计划造成多大的影响? 以及,九号地块一旦成了命案现场,那么势必在短期内无法交付到他手中。这颗钉子,岂不是拔除时间遥遥无期? 再以及,就算命案破了,事情了了。可如今许尽欢回来了,这九号地块还能不能交付,都成了问题。 脑子里一时闪过无数问题,导致他一时都没听清警察的问话。 “裴先生!” “什么?” “说说车祸的事吧!” 车祸?!他顿时皱眉,心生懊恼。一切都是从那该死的车祸开始的,早知道会遇上这么一场麻烦,他干脆就直接睡在公司,绝不开车回家。 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深吸一口气,他伸手抚了抚脸,压着心里浮起的不耐,一字一句第n遍重复。 “我是八月十三日晚上,大概凌晨时分离开碧海阁……” ------题外话------ 亲们的热情不够哟!让我来给大家加把火! 第十六章 大仙是嫌疑犯 “今天就到这儿结束了,感谢裴先生你配合我们的工作。” “这是我们市民应尽的责任。”裴思建皮笑肉不笑。 “裴先生您客气了!” 从问询室出来,裴思建抬头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表。 此刻已经是下午四点半,外面阳光依然*,跟中午来的时候一般无二。 大厅里还有几个熟人,正是葛薇薇和高劼,还有何萍萍。显然他们三个也被叫过来做了笔录,看到他立刻就围上来。 “裴叔叔,拜拜他醒了没有?” 虽然是狐朋狗友,但对朋友的关心倒还算真切。 然而情况却依然不乐观!裴思建叹了口气,轻轻摇头。 “还没有。” 他刚刚接到医院方面的电话,李拜拜一点清醒的迹象也没有! 三人面面相觑,似有话说,但又不知如何开口。最后还是何萍萍大着胆子上前。 “裴叔叔,那个大仙来了吗?她没说该怎么救拜拜?” 大仙?许尽欢?裴思建皱了皱眉。 “那都是迷信!李拜拜现在在医院里,由专业的医生照顾他。我们应该相信科学!” 相信科学!这话没能带给他们多少安慰。凌晨,在太平山发生的一切,能用科学解释?三个朋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里对裴思建的话都不以为然。 可再怎么说人家也是李拜拜的亲人,自家人都这样决定了,外人还能说什么。只好向裴思建告辞,三人打车回学校去。 裴思建本来想顺道送他们几个回去,但考虑到度假山庄的事,决定留下来跟唐仇碰个头。 在大厅转了转,很快就找到了唐仇,他迈步上前。 唐仇正在打电话。 “是,我还在市刑大队。情况不大好!对,我已经出来了,但欢欢还没有。我问了,刑警队的人说她还在接受询问,其他没有透露。对,已经进去两个多小时了。是,欢欢才刚醒过来,下山的时候她是昏迷的。对,眼底出血,原因不明。” “欢欢的身体吃不消。是的,得尽快想想办法。不,那些问题可以稍后再说。眼下最要紧的是欢欢的身体。好,好,我马上联系黄律师。好的,我明白了。” 唐仇挂了电话,一抬头就看到站在对面的裴思建。 裴思建靠近,眉头微微一挑。 “她还没出来?” 唐仇点了点头。 这可就奇怪了!难道警方发现了什么证据,能证明许尽欢和那女尸有关?但即便如此,裴思建也并不怀疑许尽欢会杀人。 许尽欢一身漏洞,被人怀疑并不奇怪。但无论怎么看,她都更像个神经病,而不是杀人犯。 “你觉得警察在树林里发现了什么?”他没头没脑的问。 唐仇摇摇头。 “不知道,但绝对不会是好事。” “会不会和她有关?” 唐仇瞥他一眼,目光警惕。 “你怀疑她什么?” “你呢?你怀疑她什么?”裴思建不答,反问。 唐仇皱眉。 “她是许尽欢!” 许尽欢是什么人?许尽欢就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她绝对不是个好女孩,但杀人,她做不到!但是…… 裴思建吁出一口气。 “她不在你身边整整四年,她会变的!” 四年时间,够不够改变一个人?四年时间,够不够杀人放火?四年,可以变得太多太多! “也许她会变,但我不会!” 然而唐仇对许尽欢很有信心,亦或者,他对自己更有信心! * 半小时之后,许海天安排的律师就到达了刑警队。经过一系列的沟通和协调,甚至包括利用关系试压,终于在下午五点半进入问询室见到了许尽欢。这一进去,再出来就是晚上七点多。 期间,律师还打电话告知唐仇订一份外卖送进去——许尽欢又饿了。 唐仇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事情都这样了,她还有心思吃饭! 但有心思吃饭总比没心思吃饭要好,至少说明精神状况不错。莫名其妙被关在刑警队问询室一个下午到现在,许尽欢没哭没闹,还有胃口吃饭,这个耐性倒是比四年前见长。 这是好事!只是,如此一来,她倒是真变了不少。她变得懂事了,也变得聪明了。但唐仇并不十分乐意见到她这样的转变,这让他觉得,一直可以掌握在手心里的东西,开始有了挣脱控制的可能! 不懂事的许皇太女,比懂事的更好一些,对他来说! 律师一出来,唐仇便询问许尽欢的状况。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她被扣留不放? 律师表示许皇太女的状况不错,堪称气定神闲。倒是问询的警察有点焦虑上火的样子,也不知在许皇太女手里吃了什么亏。 能给警察吃亏?唐仇还真不知道许尽欢有这样的本事。 至于扣留下来的理由,对方却不肯明说,只一味强调是为了配合案件的调查。目前警队方面有证据显示,许尽欢和太平山的案子有直接关联。 “太平山的案子?什么案子?”唐仇不解。 律师什么也没说,直接掏出手机,调出当晚五点半在电视台的视频,让他自己看。 唐仇看了不到五分钟,立刻就瞪大眼。 “在太平山发现了九具女尸?怎么会这样?” 这事情可不小!但越是如此,他越肯定欢欢不是凶手!警方怀疑错了! 律师接过他递回的手机。 “绝对是重特大案件了!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证据在警方手里,对许小姐到底有多大的影响。不过从目前警方的态度来看,应该是还没有掌握确切的证据。” “确切的证据?你的意思是……”唐仇有些惊讶了。 “据我个人判断,至少警方目前有这样怀疑的可能。” “可能?这绝不可能!”唐仇一口否定。 开什么玩笑!许尽欢会杀人?而且还是九个!他绝不相信。 作为律师当然明白当事人家属的心情,但是凭着他的职业敏感性,却也不得不提醒唐仇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所在。 “唐先生,许小姐失踪了四年!” 唐仇皱了皱眉,把这句话在嘴里嚼了嚼,随后坚定的摇了摇头。 “欢欢不会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她不是那样的人!” 许尽欢会伤害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她亲爹许海天。她是个被宠坏的孩子,有那么一点是非不分,但本性不坏。杀人这种事,绝对做不出来。 别说四年,就是十年也一样! ------题外话------ 事情越搞越大,大仙成了嫌疑犯,呵呵呵!接下来的剧情会更精彩哟! 请亲们多多支持!谢谢! 第十七章 唐仇的醋意 许尽欢一直到第二天凌晨才被“释放”。 关于“扣押”的理由和“释放”的理由,警方依然语焉不详。即便是被“释放”回家,但警方仍然“建议”许尽欢近期不要随意离开,警方可能随时需要她配合调查。 鉴于她二十四小时前还是一个昏迷不醒的病人,唐仇无暇顾及警方这样“强人所难”究竟是为了什么,只想尽快带她离开,回医院好好休息。 相对于唐仇的愤懑和焦虑,一直被扣押的许尽欢倒显得有点没心没肺,出来后只抱怨肚子饿,想吃东西。 唐仇真怀疑她脑子里是不是只剩下一个吃字!就没有别的什么要说的? 可许皇太女说肚子饿,他也只能老老实实带她先去吃饭。看着她在饭店里狼吞虎咽,埋头吃饭,他心情郁闷之余,倒也有几分欣慰。 还是那句话,吃得下总比吃不下要好! 回想这一天,从裴思建打电话到现在,一桩接着一桩,竟一刻都不得闲。公司里也一摊子事等着他处理,但眼下肯定是许尽欢的事更要紧。 许尽欢这个人,也称得上是一个惹事精! 自打遇上她之后,为了她那点子糟心事,他是没少操心,没少生气,没少折腾。然而要说抱怨,只怕无人会理也无人会听。毕竟这样的惹事精,换一个人也是上赶着招惹。一旦惹上了,能让像他这样有雄心壮志抱负心的穷小子少奋斗二十年。 她也就这失踪的四年让他省心了。这一回来,一切又恢复如初!不对……多少还是有些变化。 沉甸甸注视着她,唐仇眯了眯眼。 埋头在饭碗里猛吃的许尽欢忽然抬起头,鼓着腮帮子看他。 被捉到视线,唐仇也不觉得尴尬,一脸坦然。 “怎么?” “手机……”她咕哝了一下。 “什么?”刚开口,兜里的手机就响了。 唐仇挑了挑眉,拿出手机低头一看。 此时又是一个凌晨时分,又是裴思建来电。 他不想接,下意识觉得裴思建不会带给他什么好消息。想归想,最后还是接了。 “我是唐仇!” “许尽欢是不是和你在一起?叫她听电话。” 裴思建的语气令人不爽,但唐仇并没有抱怨。拿着手机挑眉看了看依然在和食物“搏斗”的许尽欢,伸手掩住手机,咳嗽了一下。 许尽欢抬头。 “嗯?” “裴思建打来的,他想和你说话。” “哈?哦!行!给我吧!”她伸手,嘴巴咕哝几下,三下五下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 唐仇把手机递过去。 许尽欢把手机凑到耳边,侧着头言简意赅的开口道。 “说吧!”说着,用筷子戳起盘子里最后一颗肉圆塞进嘴里。 唐仇伸手一招,把侍者叫过来吩咐。 “再加一盘狮子头。” “是,唐先生。” 转回头,对面的许尽欢正一边嚼肉圆子一边垂着眼皮听电话,筷子在红烧狮子头的汤水里来回画圈。 他盯着看了片刻,筷子在汤水里划过的痕迹初看像是写字,又看却像是画图,等再看却又都不像,也不知道她这是无意识的行为,还是有意识的行为。 不过最感兴趣的,还是裴思建在电话里说了什么。可许尽欢只是侧耳听,一句话也没说,脸上的表情也看不出分毫。 “好,你等着,我这就过来!”她终于开口,说完这一句就直接把电话又递回来。 这一来一回,不超过两分钟。 唐仇接过电话,低头看了一眼,电话已经挂断了,是裴思建挂断的。显然裴总这一回是只想找许尽欢。 找她干嘛?他挑眉,看向她。 “现在就过去找裴总?” 裴思建找她到底什么事,他没好意思问。要是那样问了,就显得他在吃醋似得,太掉价。但此刻这样问,语气里也依然有掩不住的醋意。 醋意,为了许尽欢,不应该的。但是……正如裴思建说的,她已经离开他四年。四年对于人的一生来说,不算长。但对一个二十岁的女孩来说,却足矣抵过一生。 四年,能改变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也包括感情! 也许,时隔四年,他在许尽欢心里的分量已经没那么重了。而如果他在许尽欢心里的分量改变了,那么很多事也会有所改变,而他即将要做的很多事,也会需要改变。 所以,有句话他说早了。四年不见,许尽欢会变,而他也不得不变。 只是一瞬间,他想了很多,想得很远。 而在这一瞬间,许尽欢也立刻给出了回答。 “不急,先等狮子头。” 先等狮子头,再见裴思建的决定,叫唐仇心头一喜,紧接着又为这一喜而生出一恼。 他伸手掩住嘴角的笑,却来不及掩饰眉心的恼,只好微微别开脸。 忽喜忽悲,七情上脸,就为了许尽欢! 这可真是……太不应该了! ------题外话------ 以前人家当你是个宝,结果你当人家是根草!现在人家当你是根草,你却当人家是块宝!哎,男人呐!——大仙语录 第十八章 观落阴 许尽欢还是没在餐厅吃到狮子头,因为打包了! 唐仇在路上得到了想要知道的答案——裴思建打电话找许尽欢是为了救命。 后半夜,也就是许尽欢还在市刑大队问询室里被“扣押”的时候,在合美重症监护室里躺着的李拜拜情况恶化,突发多脏器衰竭,医院直接下了病危通知单给裴思建。 经过四个小时的抢救,李拜拜的性命是保住了。可惜,因为多脏器衰竭导致大脑缺血时间过长,被宣布脑死亡。目前仅靠呼吸器维持心跳和呼吸。 国内鉴定死亡主要看有没有心跳,即便病患被宣布脑死亡,但只要还有心跳和呼吸就不能算是真正的死亡。依赖呼吸机来维持基本的心跳和呼吸,能维持的时间也不会太长。最终身体还是会因为脏器衰竭而停止心跳和呼吸。 这样的结果,是裴思建不能接受的。 虽然他无时不刻不在抱怨李拜拜是惹事精,猪队友。但这绝不意味着他能坦然接受李拜拜的死亡,毕竟李拜拜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和他还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他有义务也有责任照看好这个孩子。 穿着全套消毒服,带着口罩,坐在icu里,看着靠呼吸器维持生命,躺在病床上全身挂满各种线路,被机器包围这一动不动的李拜拜,他的内心只剩下惶恐和害怕。 一如……回到了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也是在这样炎热的夏天,这样的凌晨时分,在一夜之间,他失去了所有的家人。 那一天,那一年,他只有六岁,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六岁的他,面对死去的亲人,什么也不能做。 他无能为力! 一如此刻! 他能做什么?他不是医生,他救不了李拜拜。二十年过去了,他还是无能为力。这满满的不甘心,满满的挫败感。 二十年前,六岁的他无能为力,只能接受结果,接受现实。二十年后,自诩为掌握了力量的他,还是只能被动的接受这一切吗? 不!绝不!绝不! 如果现实就是接受眼前这样的结果,那么他宁可不要现实。而如果理性必须接受现实,那么他情愿抛弃理性。 他忽然想起了许尽欢,想起了她说过的话。 如果他继续执意妄为,阻拦她搭救李拜拜,那么时间越久李拜拜就越危险。她叫他到时候可别后悔! ok!他后悔了!现在! 哪怕会被对方嘲笑,他也无所谓,只要她能把李拜拜救回来。 然而怎么找到许尽欢?他又不知道她的联系方法。但没关系,他知道怎么找到唐仇。 于是,唐仇就接到来自裴思建的电话了。 事情原来是如此,看在红烧狮子头的份上唐仇一路快马加鞭,把许尽欢送回了合美。 两人刚到大厅,裴思建的机要秘书就迎上来。 “许小姐,唐先生,请跟我来。裴先生已经在十五楼等候多时。” * 李拜拜已经移出了重症监护室。 裴思建在合美十五楼的vip病房给他单独辟出了一间“重症监护室”,方便许尽欢做事。 虽然,他并不知道许尽欢要如何“做事”。所谓急病乱投医,死马当活马医,等等等等。总之,他也是撞庙求神,逮着一个是一个了。 “现在怎么办?”一见面,他就问。 这一点都不客气的态度让唐仇皱了皱眉,出口抱怨。 “裴先生,欢欢都还没好好休息!” “无妨无妨,救人要紧!”许尽欢倒是大方,抬手摆了摆。 唐仇瞥她一眼,有点怀疑她对裴思建还是有“小心思”,心里酸溜溜的。 裴思建也知道自己态度不好,可他心里急啊,心急火燎,又慌又怕。堂堂裴氏少总,此刻却也不过是一只惊弓之鸟。 以及,还有那么一点不可言说的别扭情绪——针对许尽欢的。他把这情绪归结为八字不合,天生相克! 深吸一口气,伸手抹了一把脸,裴总裁放低姿态。 “现在该怎么办?只要能救他,我都听你的!” 唐仇一挑眉,冷眼看裴总裁服软,心里跃跃欲试的想要甩几句闲话。然而看到裴思建面容憔悴,一脸悲意的份上,他抿了抿嘴没开口,偷偷瞥了许尽欢一眼。 许大仙大人不记小人过,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踱着方步绕着李拜拜的病床慢悠悠的走了一圈。 李拜拜的病床不算大,但周围全是机器,硬生生在屋子中央占了老大一片。地上拖着四五根电线,宛如一只笨拙的蜘蛛结了一张凌乱潦草的网。 他就躺在这巨大的网中央,一动不动。脸被呼吸机蒙了一大半,机器泵一圈,他胸口就起伏一下。 倘若机器不动,那他就死了!但即便机器动,他也跟死了差不多! 一想到李拜拜会死,裴思建就焦躁不安起来。 “他……” “他丢魂了!”许尽欢说。 “哈?”裴思建一脸茫然。 许尽欢伸手,手指比了个三,又比了个七。 “人有三魂七魄。三魂主神,七魄主灵,各有所司。哪个都不能丢!” 三魂七魄?这要是在平时,有人跟他说这个,裴思建一定一巴掌拍出去。这不是迷信糟粕么!拍鬼片么? 但此时此刻,他也只能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老老实实听许尽欢讲。 倒是唐仇问了一句。 “三魂七魄?欢欢你什么时候懂佛教了?” 许尽欢回头瞪他一眼。 “休得胡言!虽然释家也有类似的说法,但三魂七魄是道家的主张。所谓三魂,一是胎光,二是爽灵,三是幽精。所谓七魄者,乃是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比划。 这一大串,听得唐仇和裴思建越发茫然了。但两位都是才思敏捷的年轻俊才,立刻抓住重点,问道。 “那,李拜拜丢了什么?” “自然是丢了魂!” 为什么不是丢了魄?唐仇心想。 仿佛是知道他心有所想,许尽欢又回头看了他一眼,徐徐道。 “魂者,附气之神。魄者,附行之灵。魂是附之于无形,看不见摸不着,可意会不可言传。魄则附之于有形,看得见摸得着。” 听不懂!求解释!两人统一的一脸茫然。 许尽欢好脾气,像个老师似得耐心解释。 “这意思就是说,魂是精神和意识,而魄是身体器官和感觉。” 原来如此!人身上还有这样的东西?在哪儿呢?两人都不由自主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 可惜,除了一身衣服,没找到别的。 许尽欢晒然一笑。 “别找了,你们肉眼凡胎,找不到的。三魂之中,胎光主命,爽灵主行,幽精主情。李拜拜如今三魂之中只剩下胎光,爽灵和幽精都不在身体里了。” “不对!李拜拜现在是脏器衰竭,这应该是魄丢了!”裴思建立刻反驳。 许尽欢挑了挑眉。 “那是因为你不相信我,耽误了时间!原本他只丢了一个爽灵,所以昏迷不醒不良于行。可时间一长,主情的幽精也离体。三魂之中只剩下最后一点命魂,犹如风中残烛。主神的魂都弱成这样,主灵的七魄焉能安稳?身体自然急速崩坏!等胎光也离了体,那就是大罗金仙来了,也没救!” 说来说去,都是他的错咯!裴思建面色悻悻。 “那现在怎么办?” “丢了魂,只能去找回来!”许尽欢是说得轻巧。 “怎么找?” “自然用法术!” “法术?什么法术?”越说越玄乎,越说越迷信,越说越像鬼片了。裴思建觉得自己也快脑子不正常,成了神经病。 许尽欢微微一笑。 “观落阴!” ------题外话------ 请喜欢文文的亲们多多收藏点击,多多留言,多多宣传!谢谢大家啦! 第十九章 去阴界 所谓观落阴,指的是流传在民间的一种道家法术,现今在台湾香港东南亚等地还广为流传,信者颇多。 想要观落阴的人由法师施法指引,就可以灵魂离体,下到阴曹地府去。或与死去的亲人相见沟通,或去地府翻看自己的命数,从而窥视自己的命运和未来。 这种法术在西方也有,还有个挺时髦的名字,叫“星体投射”。所谓星体,指的就是人的灵魂。把现实世界的灵魂投射到非现实世界,也就是灵魂离体,进入“阴界”。 “所以,你的意思是要我灵魂出窍,到阴曹地府去把李拜拜的魂找回来?” 这不特么就是鬼片的情节嘛!裴思建也是目瞪口呆了。 “去阴曹地府干嘛?李拜拜又没死!” “那你不是说,要我观落阴,去把李拜拜的魂找回来?” “拜托,我说的是去阴界,不是阴曹地府!” “有什么区别?” “所谓阴界,只是相对于阳界来说。什么是阳界?阳界就是现实世界,每个人都看得见摸得着。而阴界就是相对于阳界这个现实世界来说的非现实世界,这个世界普通人看不见也摸不着。” “非现实世界?” “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存在,就是非现实世界的存在!譬如人的意识!看不见摸不着,但你能说它不存在吗?” 越说越玄乎!裴思建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 “意识世界?人的精神世界?盗梦空间?”唐仇也觉得脑子糊涂了。 原来以为是迷信,现在看来是科幻?! “都是,但不限于。” “等等,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事,我该怎么做?”裴思建决定不管经过,只看结果。非现实世界都出来了,他一个大活人也是服了。 “跟着我做就行!”许尽欢依然一派轻松。 “等一下,这样做不会有什么危险吗?”唐仇突然插手问道。鬼片大家都看过,灵魂出窍可不是闹着玩的。 “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一会就能好。” “那要是有意外呢?” “那就不好说了。毕竟吃饭也能噎死人!” 唐仇一脸黑线,这话说的,也太不负责了。 “可以开始了吧?要怎么做?开坛做法?画符念咒?”裴思建已经破罐破摔,只当自己是在拍鬼片。 “不用那么麻烦。来,把手给我!”许尽欢满不在乎,向他伸出手。 裴思建一把握住,皱眉凝神,面色沉重,跟她欠了他钱似得。 许尽欢并不计较。 “对了,你跟他是有血缘关系的吧?” “谁?李拜拜?当然。他是我哥的儿子,亲哥。” “那他怎么姓李?” “我嫂子姓李。” “噢,原来如此!” 调查家谱吗?还开始不开始!裴思建心中腹诽。 “是不是亲戚有什么关系吗?” “你们是血亲的话,灵魂的频率会比较接近,容易找到。若不是,那就得麻烦一点。” “这样。那现在……” “闭上眼,跟着我走。” 裴思建凝神看她一眼,想从对方眼里找一点信心。他可是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了,为此宁愿自己跟她一起疯。她要是骗他,他可饶不了她! 面对裴总裁的狐疑,许大仙一派坦然,面带微笑,眉目慈悲。 慈悲?真是见了鬼!怎么会有这种感觉。裴思建在心里暗自摇头,认命的闭上眼。 一合上眼睛,就感觉对面的许尽欢牵着他的手开始走。闭着眼他看不见,但能听到她在低声呢喃,似乎是念着什么咒语。 看来还是要念咒做法! 明明这咒语就在耳边,语速也不快,可他不管怎么侧耳倾听,都听不清她在念什么。好在这咒语并不刺耳,听久了还觉得像唱歌,有点让人昏昏欲睡的感觉。 他一边听着她念咒,一边闭着眼跟她走。走着走着,就觉得不对劲起来。 这房间不大,当中摆着李拜拜的病床和各种机器就占去大半,留给人走的只是过道。然而走到现在,他是既没有拐弯,也没有撞墙。 难道是一直走一直走,都已经走出病房了? 心中疑惑,他便情不自禁想要睁开眼看看。结果睫毛才抖了抖,就听见对面许尽欢低低喊了一句。 “别睁眼,还没到呢。” 她怎么知道他要睁眼?裴思建心中疑惑,但还是听话的继续闭眼,跟着她走。 人一旦闭上眼睛,耳朵就会格外敏感。但他耳朵里塞满了许尽欢的低喃,却是一个看不见也听不见。 不过虽然说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见,但并不表示他毫无感觉。人闭上眼睛之后,虽然看不见事物,但依然可以感受光。这是因为大脑深处有一个器官叫松果体,它能感知光,并对此作出不同的反应。 之所以他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离开病房,是因为一直以来都没有感受到光源的变化。 合美病房里的灯光是特殊调置的,目的是让人感觉舒适放松,尤其是精神体质都比较脆弱的病人。过强的光线会让人亢奋,导致焦虑。但过弱则会导致抑郁和精神不振。 光线既然没有变化,所以他们还在病房里。可怎么觉得,这病房一下大了许多,怎么走也走不完。 正满脑子疑惑,心神不定的时候,忽然他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许尽欢伸手扶了他一把。 “小心,要下台阶了。” 下台阶?裴思建惊住。怎么?已经走出病房了?难道连医院也出来了?她要带他去哪儿? “别睁眼,马上就到了!”她又开口。 他颤抖的睫毛停住,强忍着没睁眼,跟着她一步一步走下台阶。 就这么走着走着,越走裴思建的心就越疑惑。 这是什么地方?这台阶怎么走不完似得?就算是在合美,从十五楼走下来,也该走到了。 不对,合美的楼梯是螺旋形的。但他脚下这个,是笔直笔直一直往下。 难道,这真的是通向阴曹地府的楼梯? 可她不是说,不去阴曹地府么? 那他究竟是走到哪里去了? 心里的疑惑越来越重,催着他想要睁开眼睛,看清楚自己身在何处,去往何方。就在他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就听见耳边传来许尽欢的声音。 “好了!到了!可以睁开眼睛了!” 她停住了脚步,他也跟着停住。 裴思建犹豫了片刻,随后缓缓睁开眼,定睛一瞧,顿时瞪眼。 “这里不是……” ------题外话------ 蹦蹦跳跳求收藏!亲们,拜托啦! 第二十章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看到许尽欢的手被裴思建握住,唐仇心里掠过一丝不悦,但没有出言阻止。 他要是拦着他们两个,肯定会恼了许尽欢。他压根就不信许尽欢能做些什么,李拜拜是她找回来的没错。但正如裴思建对她的怀疑,他也怀疑是她捣的鬼。 她这四年到底去了哪里?做了什么?都是一个迷。 时隔四年,回到他眼前的这个许尽欢,已经不是四年前的那个许尽欢。她有许多事他都不知道,不了解。 但没关系,只要她回来了,他总能弄明白。她要装神弄鬼,那就由得她去。她做得越多,漏出的马脚也就越多,他也能越早看清她的底细。 江湖人称裴总冷峻孤傲,天煞孤星,等闲不轻易信人。如今看来,也不一定。许尽欢装神弄鬼一番,他不就信了。 李拜拜是裴思建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倒也难怪他在乎。 至于裴思建的其他亲人……唐仇摇了摇头,啧了一声。 当年那可是一桩轰动全国的大案,也亏得裴思建那么小的年纪能撑得住。不过据说,出事以后裴思建在疗养院里足足住了两年多,可见精神上还是受到了很大的创伤。 能平安长大,也是不容易。所以说,一命一福天注定。出身豪门,衔着金汤勺又如何?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他冷眼旁观,看着许尽欢带着裴思建在病房里绕圈走,一边走一边低声呢喃,也不知道在念些什么,不管他怎么侧耳倾听,都听不清楚。 裴思建是闭着眼的,许尽欢也是。她不光闭着眼,还倒着走。一只手牵着裴思建,另一只手微微举起,每走一步,变换一个脚步姿态,连带着五指也变换一个动作。 那姿态很怪异!除了牵着裴思建的手不动,其他几乎全身都在动。手指舒展变换,腰也不时前后扭转,脚步更是时而半蹲,时而弯曲,而是扭转。 唐仇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动作。 鬼片里的道士都要掐诀念咒起坛做法,也有很多身法脚步。但她这个可比那些道士好看多了,几乎像是一种舞蹈。 硬要说像的话,泰国那种祈福神明的舞蹈,倒是有点类似。 闭着眼,倒着走,还拉着裴思建,还一边跳舞,她愣是一点没磕着没碰着,稳稳当当,按部就班!这也是本事! 她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个?四年不见,真是大变样! 不过,这样一直走下去,难道李拜拜就会好起来?裴思建会信?这样要是能治病,那还要医院做什么? 反正他是不信!唐仇摇了摇头。 可就在他摇头冷笑的功夫,许尽欢和裴思建停止了动作。 说停止动作,而不是说停步,那是因为此时此刻在他眼前的两人宛如被看不见的遥控器按下了暂停按钮一般,是在一个运动的姿态突然停止的。 裴思建一直都是闭着眼走路,停住了也不过就是停下脚步,站着不动。但许尽欢就不同了,她每一步都在动,从手指到脚趾,都是动作。一旦停住,便犹如一尊舞动的雕塑,整个是一个凝滞的动态。 起先他以为这就是一个摆拍动作,但很快就意识到不对劲。 这两人真的不动了。 许尽欢不动,可以说她在装神弄鬼。但裴思建呢?他可绝不会乖乖配合。 唐仇咽了咽口水,等了五分钟,掐着手表看的。 两人依然一动不动!现在怎么办?他该过去看看吗?可别李拜拜没好,这两个又出事! 脚刚要迈步,忽而又停住。下意识的,他觉得自己不能乱动乱碰。 万一,此时此刻,这两人真的已经进入了阴界。他要是随便碰了动了,出事了,怎么办? 可是,他们真的进去了? * 裴思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呆呆的看着眼前的景象,仿佛是愣住了。 “这是哪儿?你认识?”看他傻愣愣的,许尽欢问。 当然认识! “这是我家!”裴思建干巴巴开口。 眼前是一座红砖砌成的小洋楼,屋顶尖尖的,玻璃窗方方的,是个仿西洋的样式。墙上爬满绿植,蔷薇密布。 楼外还有一圈围栏,粉白的墙,漆黑的门。 这一砖一瓦,这粉墙红花,都在他记忆里,永不会忘怀! 这是他的家,他记忆中的家——裴氏老宅。 裴思建有自己的住所,一个人住,离公司很近,就在市中心,方便他工作和生活。老宅也在本地,离市区也不远,但他每年只回去一次,而且绝不会在那里过夜。 那屋子没人住!一直空着,每个月都会有专门的公司负责清洁打扫。 但打扫的再干净,也没人会愿意住在哪里。 因为,那是一座凶宅! 万万没想到,许尽欢把他带到了这里。 怎么会? 且不说许尽欢能不能认识裴氏老宅,就说他闭着眼睛从病房走,不过街道不穿马路,怎么就走到了这里? 还是说,眼前这屋子其实不是裴氏老宅,而是她所说的“阴界”。 但“阴界”就长这模样? 许尽欢说的那一套,其实他至始至终都没有相信过。跟着做是一回事,信不信那是另一回事! “我们这是在哪儿?”他问。 “你家啊!”许尽欢伸手一指。 “所以你说的阴界就是我家?”裴思建挑起眉。 她哈哈大笑。 “你要这么说也行!” 他脸色一变。 “好啦好啦,这当然不是你家。这只是存在于你和李拜拜意识中的你家,是现实世界在非现实世界的投射。”许尽欢连忙改口。 “现实世界的投射?” “你可以理解成记忆或者梦境。” “所以……” “我们进入了李拜拜的梦境,他被困在这里了。” 梦境?困住?他皱眉,抿了抿嘴唇。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当然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进去看看咯!” ------题外话------ 亲们多多收藏,多多支持!么么哒! 第二十一章 往事重现 老宅门口有一条专用的私家车道,用沥青铺就。 脚踩着沥青马路,隔着皮鞋从脚底传来的那种感觉告诉他,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看得见,也摸得着。然而,这种真实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异常之处! 隔着车道看,红墙,绿植,白围栏,黑大门,都是鲜明的色彩。可走进了之后,这些色彩就渐渐模糊了,暗淡了。仿佛是褪了色的相片,有一种时光流逝的感觉。 四周很安静,安静到听不见任何声音。没有鸟叫虫鸣,也没有车马人声。 沉甸甸的大门一推就开,就连开门的声音也是静悄悄的。 墙头爬满的蔷薇在风中摇摆,然而他感受不到一丝风拂过,也没有嗅到任何花香。 眼前这一切,看得见,摸得着,可感觉不到。 这的确不像是在现实世界! 从进入大门就是他带着许尽欢走,穿过花园,小楼就在眼前。离得近了,透过一扇扇大玻璃窗,就能看到屋子里。 但看不见!明明玻璃洁净透明,也没拉窗帘,可就是看不到里面。 步上台阶,走到门廊下,裴思建在门口停住脚步。 他胆怯了,犹豫着要不要推门而入。万一打开门之后,就看到……他自己吓自己,吓得脸色发白,手足冰凉。 “你怎么不动了?”许尽欢不解,在旁边好奇的看着他。 他惊醒,用手掩了掩嘴角,咳嗽一下。 这是现实世界的投射,不是真的。所以,不用怕会看到他不想看到的。 稳了稳心神之后,裴思建握住门把用力一转。 大门悄无声息的打开。 他大步跨入,许尽欢跟在后面走了进去。 * 进门之后穿过门厅就到了客厅,两人一眼就看到李拜拜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正端着一杯咖啡,低头在喝。 “拜拜!”裴思建立刻高喊一声,一个箭步就冲到沙发前。 李拜拜放下手里的咖啡,抬起头,笑着张了张嘴,目光越过他看向另一边的沙发。 “喂,跟你说话呢!别装没看到!”他皱起眉,伸手去抓对方。 结果手指直接穿过李拜拜的胳膊,什么也没抓到。 裴思建大惊失色,伸着手质问许尽欢。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碰不到他?” “因为在他的意识世界里,我们是不存在的。”许尽欢双手一摊。 “但我们明明和他在一起!” “这里是他的意识世界,他在这个世界是真实的存在。我们只是投射到这个世界的非现实存在,所以对他来说,我们是不存在的。” “那我们怎么救他?他压根看不到我们!等一下……他在跟谁说话?这里还有其他人?为什么我们看不到?也听不到?”裴思建突然注意到李拜拜的异常。 他一直在微笑,嘴巴也在动,眼神从这边移到那边,似乎在和人交谈。 “因为对我们来说,跟他交谈的人也是不存在的。” 竟然还有这样的事!简直匪夷所思! 看着李拜拜在客厅里自说自话的演哑剧,裴思建只觉得这一切是既荒唐又惊悚,比鬼片还吓人。 “那我们怎么救他?如果连沟通都做不到!” “所以,我们需要进入的更深,走到他能看到我们,感受到我们的地方去。” “什么?还要走?” “对,拉住我的手。”许尽欢伸手。 裴思建没有犹豫,一把握住。 她带着他,朝李拜拜走去,往他身上用力一抓。 裴思建只觉得眼前一黑,被人用力拽了一把,一个踉跄往前冲了一步。 就这一步,他从黑暗跌出,进入光明。 他立刻睁开眼,朝四周看。 他站在一条走廊里! 但这走廊显得又宽又长,天花板也特别高。等一下……不是天花板高了,也不是走廊变宽变长了,而是他变矮了,变小了。 他摊开手,惊恐的看着自己。 矮矮的个子,小小的手掌,细细的腿。 伸手一摸脸,圆圆的脸蛋,胖乎乎的巴掌。 这是小时候的他,是六岁的他! 他在哪儿? 他抬起头,惊恐的朝四周看。记起来了,这里是老宅二楼的走廊!怎么在这儿?他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许尽欢呢? 她到哪儿去了? 就在他惊惶不安,六神无主的时候,忽然楼下传来“咚”的一声闷响。 裴思建浑身一震,心也跟着咚一下跳。整个人如同被恶鬼盯住一般,僵硬了。冷汗从他额头冒出,细细的鸡皮疙瘩从小腿一路往上爬,顺着脊梁骨一路爬到他后脑勺,头发一根根竖起来。 他回来了!回到了二十年前那噩梦般的一晚! 怎么会这样! ------题外话------ 裴总童年唏嘘啊!大家要爱护他哟! 收藏君就请大家多多照顾啦!么么哒! 第二十二章 灭门惨案 二十年前,在裴氏老宅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 裴老先生和裴夫人,裴家大少爷和大少奶奶,以及家里的司机,帮佣,连同帮佣从乡下来的儿子,一共七个人都在一夜之间暴毙。 活下来的只有当时才六岁的裴思建和尚在襁褓中不满一周岁的李拜拜,两人是在婴儿房的壁橱里被警察发现的。 事后,作为惨案唯二生还者之一,年仅六岁的裴思建在疗养院里接受了警察的询问,然而他已经什么都不记得。 他不记得那晚发生了什么,不记得自己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婴儿房里,又为什么会抱着李拜拜躲进壁橱。 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当时有人建议对他进行催眠,唤起记忆,以便帮助破案。但被他的主治医生拒绝了。 这个六岁的孩子很可能在那一晚目睹了自己亲人被害的全过程,谁也无法想象他是如何鼓起勇气抱起一个比他更年幼更弱小的孩子,勇敢的躲进壁橱里,最终得以存活下来。 成年人都无法做到的事情,一个六岁的孩子做到了。 他在那一晚所受到的精神创伤,无疑是巨大的。大到年幼的他无法承受,所以大脑自动封闭记忆,这是一种自我保护措施。 如果贸然唤醒他的记忆,很有可能会导致精神崩溃。 那就太可怜了! 太可怜了!裴思建双膝一曲,跪倒在地,双手痛苦的抱住头。 不!他不要回到这一晚!不要! 他不想记起,不要面对! 这是梦!这是一场噩梦!他必须醒过来! 他用力拍打自己的脸,然而稚嫩的手掌拍打在胖乎乎的小脸上,既感觉不到疼痛,也听不见啪啪的声音。 咚!楼下又传来一阵闷响! 他浑身一颤。 这声音,他还记得!那一晚,他就是被这个声音惊醒。然后,他下了床,揉着眼睛从自己的卧室走出来,想要找大哥和大嫂。 他是裴家的老来子,和他大哥裴思哲整整差了十八岁。大哥比父亲还要疼爱他,他总是很依赖大哥。 他要去找大哥,找大嫂! 对!他得去找他们!去救他们! 就是这一晚!就是这一晚! 二十年前,六岁的他没有下楼,大哥大嫂都死了,爸爸妈妈也死了,所有的人都死了。 不!他绝不要那样! 如今站在这里的,不是二十年前那个毫无用处的孩子。 他已经长大了!他能改变这一切! 他蹭的爬起,握紧拳头,咬紧牙关,迈步要往楼下冲去。 “裴思建!”身后传来一声急促的呼唤。 他停住脚步,回头。 一只洁白无瑕的手自走廊深处的黑暗中伸出,朝他招了招。 “裴思建,快过来!别往那边去!” 那是什么怪物?为什么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不让他下楼? “裴思建!快过来!快!”那手用力招了招,呼唤他的声音更加急促了。 不!他要下去,他要去救人! 想到救人,他脑子里闪过一些东西,但很快又被他甩开。 他扭头,往楼下去。 “别去那边!别去!”身后的声音更焦急了。 为什么不能去?他心中疑惑。 咚!咚!咚!沉闷的脚步声从楼下传来,沿着楼梯,一步一步,向他而来。 裴思建猛然停住脚步。 有人上来了! 是谁?是那晚杀害了他全家的凶手吗? 下意识的,他害怕的颤抖起来。被埋藏了整整二十年的恐惧如同滔天巨浪一般从记忆深处翻涌而出,瞬间就将他淹没。 快!快跑!快躲起来!不能,不能让那个人看到自己! 否则!他也会被杀掉的! 哆嗦着,他想要回头,想要逃跑,想要躲藏。 但身体里还有一股力量涌出,呼喊着要他勇敢的去面对。 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二十年前的他,作为唯一清醒存活下来的当事人,却连一点有用的线索也无法提供给警方。 以至于,这一场灭门的惨案,历时二十年也无法破案。 这是他内心是深处永远无法弥合的伤口! 他不跑!他要留下来!他要亲眼看一看自己的恐惧! 是谁?究竟是谁?杀了他的家人! * 咚!咚!咚! 沉闷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越来越近,伴随着一股浓郁的血腥气。 这也是埋藏在他大脑深处的记忆,正是这股气息提醒了年幼的他,危险,恐怖的危险在靠近,要赶紧躲起来,否则他会死! 死亡的恐惧紧紧攥住了他的心,他呼吸困难,双眼模糊,浑身颤抖。 这就是他当年的感受,如此痛苦。 此刻,他的灵魂是二十六岁,但身体仍旧只有六岁。 年幼的身体无法支撑,他跪倒在地,整个人哆嗦着,快要瘫软。双眼越来越模糊,巨大的恐惧让他快要昏厥过去。这是身体的自我保护措施,免得被活活吓死。 不!不能昏过去!他必须清醒!他要面对这一切! 他要紧牙关,咯咯作响,用力睁大眼睛,注视着前方。 来了!来了!脚步声近了,那个凶手来了! 天哪?!那是什么?! 他张开嘴,瞪大眼,茫然的看着那朝自己走来的东西。 那不是人!那是一个怪物!一个人身,兽首,披头散发,獠牙利爪的怪物! 怎么会这样?杀害他家人的,是一个怪物?不是人! 这不可能! 他惊呆了,以至于都忘了逃跑,眼睁睁看着那怪物朝自己走来。 那怪物发现了他,双目怒睁,张开血盆大口朝他怒吼一声。 他发现,这怪物的眼睛里没有眼白,全是黑的。 他浑身一颤,从脚底生出一股寒意,穿过心脏直冲头顶。 被看到了!会死的!快起来!快跑! 可他站不起,动不了,也没法跑,怎么办? 就在怪物朝他扑过来的瞬间,从他身后的走廊深处射出一道强烈的白光。那光一碰到他就分开,四散,扩张,如同两片张开的翅膀,呼啦一下就将他裹住,然后用力往后一拽。 他只觉得自己如同被撕裂了一般,在一瞬间又跌入了黑暗之中。 ------题外话------ 才知道自己在首页有推荐!必须加更一章,答谢各位鼎力支持的亲们!爱你们! 第二十三章 脑部肿瘤 再次醒来,裴思建发现自己趴在地板上,一抬头就看到粉刷着蓝天白云和小天使的天花板,身边是一架摇篮。 这是,婴儿房! 李拜拜! 他立刻爬起身,往摇篮里一看。 未满周岁的李拜拜穿着鹅黄色的爬衣,躺在摇篮里对他“张牙舞爪”。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他,一边笑一边吐口水。 这个混小子!他咧嘴惨淡一笑,伸手轻轻碰触那肥嘟嘟胖乎乎的脸颊。 咚!门外突然传来闷响! 他浑身一颤。 那怪物就在门外! 不行!他得赶紧躲起来,带着李拜拜一起! 壁橱!对,壁橱! 他伸手一把抱起小婴儿,轻手轻脚的钻进壁橱里,蜷缩在角落。 咚!咚!咚! 怪物开始撞门! 他的心也跟着咚咚直跳。 咚的一声巨响!门破了! 咚!咚!咚!怪物进来了!绕着摇篮走了一圈! 他在壁橱里缩成一团,把怀里的李拜拜抱紧。 千万别出声!千万别出声! 咚!咚!咚!脚步声在壁橱前停住! 啪的一声!怪物抓住了壁橱的门! 不!不要!不要打开!会被发现的! 他差点惊叫起来,连忙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 吱嘎!壁橱的门被打开了! 完了!他要被发现了! 怎么会这样?和记忆里的不一样! 就在那怪物的抓子伸进壁橱的那一刻,白光又一次闪现,把他和李拜拜笼罩其中。 裴思建再次陷入黑暗,然而这一次,他觉得格外安心。 得救了!他知道自己得救了! * “裴思建!醒醒!快醒醒!” 被人拍打脸颊的疼痛让裴思建从黑暗中醒来,一睁眼就看到唐仇焦急的脸。 唐仇?他回来了?! 浑身一颤,他一把推开对方,扭头朝四周看了看。 他回来了!这里是病房,合美的vip病房!他此刻正躺在地板上。 对了,李拜拜!他翻身跃起,扑到病床前。 李拜拜依然紧闭双眼,一动不动躺着,但身边的机器却不停的在响。 滴滴滴!滴滴滴! “怎么回事?”他惊慌失措,怒吼。 “我也想问你!这是怎么回事!”唐仇也在怒吼,一把从地板上抱起许尽欢。 裴思建这才发现许尽欢昏迷不醒。 怎么会这样?李拜拜也不醒,许尽欢也不醒!他们失败了? 就在他错愕的一刻,病房门被推开了。李拜拜的主治医生带着整个医疗团队冲进来,立刻把病床团团围住。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机器响个不停?”他立刻询问。 主治医生没有说话,皱着眉看了看机器上的数值,随后翻开李拜拜的眼皮,用手电筒照了照。立刻带上塑胶手套,拿起器具伸手摘掉蒙在李拜拜脸上的呼吸面罩。 深深插进喉咙里的管子被拔出的瞬间,裴思建听见一声急促的呼吸,随后李拜拜用力咳嗽起来。 “快!吸痰!”主治医生喊了一句。 护士立刻把吸痰的管子递过去。 长长的管子再次插入李拜拜的喉咙,他干呕着,痛苦万分。 等吸痰的管子抽出之后,裴思建再次听见他长长的呼吸,重重的咳嗽,撕心裂肺。 主治医生拿着吸痰的管子,回头对他说。 “恭喜你裴先生,病人恢复了自主呼吸!” 李拜拜醒了!虽然脏器衰竭造成了很多问题,但年轻人底子好,将养一阵总能恢复。但许尽欢再次发生不明原因的昏迷,而且长达一天一夜。 唐仇吓坏了,当即要求合美的专家对她进行全面检查,务必找到昏迷的原因! 这一回专家们很快就找到了罪魁祸首——有一颗肿瘤长在了许尽欢大脑深处!专家认定是这颗肿瘤压迫了大脑,导致许尽欢昏迷不醒。 肿瘤是恶性还是良性,未知!肿瘤的位置很不好,紧挨着一条血管,毗邻海马管,不适合手术!倘若一定要手术则很有可能造成颅内大出血,就算万幸能避开,也可能碰到海马管造成失忆。 专家建议先做一个活检,确定肿瘤的属性,然后再展开治疗方案。 唐仇惊呆了! 许尽欢脑子里长了一颗肿瘤?这怎么可能? 虽然他内心深处时常觉得许皇太女脑子有病,但此时此刻她真的脑子有病了,他又不能接受! 等一下!不对啊! 那晚车祸送进来的时候,为了防止有脑损伤,当时也给她做过脑部ct,没发现有肿瘤!后来她在山上莫名昏迷,急救车送回来的时候也做了ct,依然没发现脑子里有肿瘤。 怎么现在就有了?这前前后后才几天?难道这肿瘤长得这么快? 会不会是弄错了? ------题外话------ 一下涨了好多收藏,谢谢大家啦!今天依然会有二更,么么哒! 第二十四章 尴尬的裴总 好端端没事的病人,在合美拍了三次ct就拍出了脑部肿瘤!你逗我玩呢! 面对家属的质问,合美的专家都很尴尬。 这叫人怎么回答才好呢?病人的三次ct都是在合美做的,用的也是同一台机器,时间也只隔了几天,结果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锅,甩都甩不掉!可背,又背的莫名其妙! 机器是死的,片子也是不会骗人的。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一会没有,一会有。那要么是机器错了,要么就是人错了。 为了许尽欢的片子,合美特地联系了厂家过来看机器。机器是没问题的。为了验证机器运行正常,他们还特地给一组病患拍了片子。该有的依然有,没有的也不会有。 那难道是许尽欢出了问题? 可再拍那是不行的,这才几天的功夫她就已经拍了三回了。再拍下去,就是没有也要有了。ct的辐射剂量再小,那也是辐射! 唐仇当然也知道这一点,可许尽欢这脑瘤到底是有还是没有,一天不确定,他的心就一天没法安稳。 好在如今诊断肿瘤也不光靠ct,还有各种辅助检查。譬如血检,查癌抗原。 合美的专家当然不会忽略这个。结果很遗憾,血检表明许尽欢体内有较大可能存在肿瘤。 “较大可能,也只是可能,对不对?”唐仇还是不甘心,拿着检查报告问专家。 “当然,报告只是提供了一个可能性。想要确诊,可以隔一个月之后再做一次脑部扫描,如果情况没有变化,那就要考虑活检!”专家斟酌了一下词语。 这事太大,唐仇不敢私自做主,拿到报告之后立刻通知了许海天。 电话那头一时无声,显然许海天也被这个消息震惊了,无法接受。 “这……已经确定了吗?”半晌,那头才传来干巴巴的询问。光听声音,许海天就一下老了十岁。 “只是可能,没确诊。下个月再做一次检查,看看情况!” 听到没确诊这三个字,许海天明显松了一口气。 “是吗?那就下个月再检查一次。欢欢的情况,还好吧?” 许尽欢的情况?唐仇闭上眼,用手捏了捏眉心,面色疲倦。 “她还好!刚醒过来,有点虚弱。不过精神还行,一醒过来就说肚子饿。” “肚子饿?那还行,想吃东西,肯定没问题的。” “是啊!那个,爸爸,我想给欢欢转院。” “转院?” “合美在这块还是差了点,我想给欢欢转到更专业的医院去。” “噢!对,对!得让她去更好的医院!这事就交给你去办!你办事我放心!好好照顾她,公司这边你先放一放,欢欢更要紧!” “我明白的,我会照顾好她的。爸爸你放心!” “嗯嗯,那就这样!” “好,爸爸再见!” 挂了电话,唐仇面色阴郁的长吁一口气。许海天让他不用操心公司的事,只管许尽欢就好。这让他心情郁闷! 为了海天集团,他做了那么多事,花了那么心思,废寝忘食在公司里卖力。事到如今,却叫他不用管公司了,只要照顾好许尽欢就行。 难道对公司来说,他就是如此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亦或是说,他不过就是许尽欢的保姆而已? 这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至于转院,也不尽然是为了许尽欢的病,更因为他不想看到裴思建在她跟前乱晃。 当然,他是绝不会承认自己是在嫉妒和提防裴思建。他只是有那么一点……迷信!对,迷信!自打许尽欢遇上裴思建,就没一件好事。 被车撞是因为裴思建,会昏迷也是因为裴思建!在跟裴思建一起,她只怕小命都要玩完。 所以为了她好,还是别再跟裴思建见面了。 再说了,裴思建这人过河拆桥,卸磨杀驴!李拜拜醒了之后,他就不见踪影了。也不知道来看望看望,说声谢谢什么的。 不来也好!省的许皇太女自作多情!他也好眼不见心不烦! 裴思建也很为难! 作为李拜拜的救命恩人,许尽欢出了事之后他应该第一时间就去看望她。但是……他没有! 为了李拜拜这事,他忙得分身乏术,公司里的事堆积如山,十万火急。李拜拜醒了之后,他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就直奔公司,一头扎进公务里,忙得昏天黑地。连吃饭睡觉的时间都跟挤牙膏似得。 可这不是借口!再忙,打个电话问候一下,三五分钟的时间总还是有的。 可他又觉得,这事不是打个电话这么简单!最起码也得当面道谢!然而,当面,亲自,去见许尽欢……他又觉得……很不好意思! 怎么会是……不好意思? 有什么不好意思呢?他又不欠她!她也不吃人!为什么会不好意思? 他裴思建顶天立地,堂堂七尺男儿,对一个小姑娘诚恳的说一声谢谢,能有什么不好意思? 可他,就是不好意思!胆怯!害羞!惶恐!莫名其妙! 真是见了鬼了! 说道见鬼,这一回他可真是彻彻底底,明明白白的见了鬼!是不是鬼,其实也不一定。但肯定不是他以往相信的那些!正如许尽欢说的,那是非现实世界的存在。 想不到她还懂这些! 怀揣着讲不清道不明的尴尬心思,他用工作做借口躲了三天。 三天之后,躲不下去了!再躲下去,他就真太尴尬了!自己都要瞧不起自己!不管是因为什么,他都应该去说一声谢谢。不管了! 见许尽欢这个“女神经病”去! ------题外话------ 二更奉上!今后也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二十五章 我知道他们都在 裴思建梳洗打扮,收拾好心情,还特地带了一大束鲜花到合美,结果被告知许尽欢已经转院了。 去了哪里?不知道! wtf!裴思建整个懵!逗我!不声不响这就走了?躲他吗? 这显然是他自作多情!念头刚起,自己都觉得特尴尬,特不好意思,特不要脸! 凭什么躲他?他会吃人吗?人家爱转院就转院,谁规定非得告诉你一声,你谁啊?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万般无奈之下,裴总只能拿着那一大束芬芳喷薄娇艳欲滴的鲜花转头去了李拜拜的病房。 李拜拜震惊了! “小叔叔,这花是给我的?” 为什么送花?他又没死!小叔叔这是被鬼上身了吗? 裴思建很尴尬,但此刻已经没有回头路。 “送你,你就收着,哪儿那么多废话!今天感觉怎么样?”为了堵住对方的嘴,他恶人先告状,恶言恶语,恶形恶状。 “好好好,我收着,我收着。感觉还行!挺好!我什么时候能出院?老躺着难受!”李拜拜从善如流,连忙毕恭毕敬把鲜花接过,摆在床头。 天大地大,小叔叔最大!小叔叔说月亮是方的,他也得捧着!不过这花……肯定不是给他准备的。但究竟是为谁准备的,为什么送不出去,他也绝不会问——怕死! 看着猴子精似得在病床上抓耳挠腮的李拜拜,裴思建不由感叹,到底是年轻人,大难不死,转眼就又活蹦乱跳。 “听医生的话,叫你吃药就吃药,叫你躺着就躺着,不许乱来!” “我很听话呀!可老这么躺着,人都要生锈了。”李拜拜哀嚎。 “生锈也总比死了好!”一想起他差点就死了,裴思建就不由心生怒气,瞪眼喝道。 李拜拜脖子一缩,闭嘴不说了,用鼻子哼哼着抗议。 小叔叔是如来佛,他是猴子精。小叔叔一瞪眼,他就不敢造次。小叔叔就是他爹,而且还是严父! 看着李拜拜那听雷鹌鹑瞎哼哼的模样,裴思建心里就一阵好气又好笑。 叔侄两个明明只相差了六岁,可十足跟两代人一样。李拜拜把他当严父似得怕着,他也把李拜拜当娇儿管着。 这二十年来,相依为命。 想到这里,他的心又柔软起来,叹息一声,上前拍了拍李拜拜的肩膀。 二十年了,当年那个被他抱着怀里的小婴儿,如今也已经长成了个大小伙子。希望他平平安安的,将来娶妻生子,开枝散叶。顶好生一堆乱七八糟的孩子,组成一个热热闹闹的家庭。 他也就对得起死去的大哥和大嫂! 感受着肩膀上传来的分量,李拜拜沉默了。 有些事,小叔叔从来不说,但并不表示他不懂。年纪小的时候,他糊里糊涂。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都有爸爸妈妈,而他只有小叔叔。 他依然记得当年一脸青涩稚嫩的小叔叔作为家长参加他小学的家长会,毕恭毕正一脸严肃,坐在一堆货真价实的叔叔阿姨之间,怎么看怎么怪异。 连老师都觉得奇怪!七岁养八岁!家长与学生都不过是两个孩子! 他也很奇怪,便问小叔叔,他的爸爸妈妈去了哪里? 小叔叔没有回答,只是惨白着脸,紧抿着唇,一声不吭,让他感到害怕! 从那以后,他就不问了。时间一点一滴流逝,他也一点一点长大。有些事,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不觉就明白了。就算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没有爸爸妈妈,但他也知道该如何去找寻答案。 所以二十年前发生的事,他也就知道了。 按说,他也是事件亲历者,但什么记忆也没有留下。他甚至连父母长什么样也不记得,所以无法体会小叔叔当年所遭受到的创伤。但他也知道,不记得是好事,记得才是糟糕。 像小叔叔,从来不说,但他知道他都记着,一直记着。 在小叔叔眼里,他就是个长不大的淘气包,惹事精。他也不想长大,长大了,小叔叔怎么办? 小叔叔一直很累,很拼。一个孩子逼着自己长大,去保护另一个孩子,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他无法想象!他只知道,如果没有小叔叔,那就没有他。 但小叔叔也不能没有他!如果没有他这个长不大的惹事精需要照顾,小叔叔会变成什么样,不可想象! 小叔叔是他的救命恩人,是他唯一的亲人,是他的严父,保护神。 他怕他,爱他,敬他,又心疼他。 李拜拜的沉默让裴思建心有所思,这孩子已经长大了,也许他不该再像个孩子似得管着他,也许该稍微放一放手。 可一想到放手,他就如同天下所有的父母一般,心不甘情不愿。 这纠结的心,烦死了! 叹息一声,他再次拍拍李拜拜的肩膀。 “好了,乖乖在这儿躺几天。我等下和医生谈谈,要是情况允许,就让你下床走走。” 这是松了口。 李拜拜蹭的抬起头,一脸欣喜。 “真的?那你快去找医生谈!” 他摇摇头,转身要走。到门口,又听见李拜拜说。 “小叔叔,我看见爸爸妈妈了,昏迷不醒的时候。” 裴思建停住脚步。 “爷爷奶奶也在!他们都住在老宅里,都在!”李拜拜又说。 “嗯!我知道他们都在!” 所以,他从来不在老宅过夜,也不愿在哪儿多呆。 ------题外话------ 今天也请大家多多支持!么么哒! 第二十六章 西王母的图腾 从病房出来,裴思建的电话就响了。他走到过道,拿出手机看了看。 号码很熟悉,是老钱! 老钱者,钱学风是也,一个私家侦探。老钱并不老,实际年龄三十出头四十不到,应该算青壮年。但因为长期在外面五湖四海的跑,混迹三教九流,整天风吹日晒,一张脸皮生生被人间烟火催出满地沟壑。看脸,能有五十。 老钱不轻易联系他,这几年来除了每月寄给他账单,很少有回馈。可一旦有了,必然是很重要的信息。 他立刻接通电话。 “是我,裴思建。有什么新消息?” “裴先生,你现在有空能过来一趟吗?” 裴思建皱了皱眉,抬手看了看表。 “行!我现在能挤出一个小时的空!” “一个小时可能不够!你最好亲自过来一趟!” “怎么回事?” “你知道文国华,文教授吗?” 文国华?是谁?他没听说过。 “文教授是个人类学家,研究宗教史的。当年你家的案子,警方就向他咨询过!我刚托人和他联系上,约了下午见面。” “好,我马上过来!”裴思建立刻道。 半小时后,裴思建驱车到达金湖小区正门,同老钱一起拜访文教授。 * 文教授人如其名,是个文质彬彬的老学者。六十岁的样子,瘦高个。头发有些稀疏,但打理的十分整齐。 老钱从随身的皮包里掏出一叠照片递给文教授。 “文老您看这些照片!” 文教授接过照片,拿起眼镜戴上,仔仔细细的翻看起来。 “哎呀!这不是二十年前轰动一时的案子么!这些资料可是警方的绝密档案,你们怎么会有?” “文老您别误会。这个案子,说起来跟我们这位裴先生有关,所以……”老钱连忙道,并伸手指了指裴思建。 “你姓裴?”文教授惊讶道。 裴思建点了点头,神色凝重。 “对,我姓裴。我就是当年那个六岁的幸存者。” 文教授啊了一声,用手托着眼镜对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 “原来如此。难怪你们要来找我,你们也算是找对人了。当年那个案子,警方也找我了解过情况。想起来,还是记忆深刻。” “文老,您再看看这些!”老钱说着又从皮包里掏出两张照片,递给教授。 文教授放下手里的照片,重新接过,定睛一瞧,立刻惊叫道。 “咦?怎么回事?这些照片我没见过!你是从哪里搞来的?” “这是警方最近发现的案子,还没有向外披露过。我是通过一些手段才得到的。”老钱解释。 “最近的案子?太平山的案子?”裴思建立刻追问。 老钱点点头。 “对,就是太平山的案子。一共发现了九具尸体,现场相当复杂。警方封锁了消息,我是通过特殊渠道才拿到这两张照片。你们看,这是在尸体上发现的印记,是不是和二十年前的案子现场发现的一模一样。” 把后面的照片和先前的照片一对比,果然是一模一样的印记。 裴思建惊愕了,文教授也一脸惊讶。 当年警方的报告里称这些印记为“神秘的尸斑”,但看过的人都不会认为那只是尸斑而已。现在,太平山发现的死者身上也出现了这样的印记,足以证明这些印记是有意义的。 也许,解开了印记的含义,就能找到当年的凶手! “文教授,这些印记是什么回事?当年警方找你了解情况,您都告诉了他们什么?”裴思建焦急的问道。 文教授叹了口气,站起身,从书柜深处取出一个档案袋,又回到书桌前。 “二十年前我刚到这个城市,担任z大的教授,主教人类学和宗教史。这是个冷门学科,每年招生都不足。近几年才有所好转。记得我刚到这里才一个多月,警方就找上门来,向我了解情况,询问一些跟宗教有关的信息。” “您的意思是,这个印记跟宗教有关?” “是的,这是一个符箓!” “符箓?道教的符箓?” “对!这个符箓不是常见的那种符箓,与其说它是符箓,不如说是一个图腾。” “图腾?” “你看它像什么?” 裴思建和老钱看了看照片上的印记。 “像人,又像是野兽。” “就是一种兽人!” “兽人?那这是什么图腾?” “这是西王母的图腾。” “西王母?王母娘娘?” “很多人经常把西王母和王母娘娘搞混,其实这完全是两个人物。西王母是上古女神,住在西昆仑。在道教里,她的地位很高,是女真之首。” “女真之首?” “就是所有女仙的首领。” “所以,这个印记代表西王母?” “只是一部分!在藏传佛教里,佛是有许多面的。有慈悲相,也有金刚像。在道教里也有这样的区别。西王母作为至高无上的女神,她既有慈悲的一面,也有凶恶的一面。这个兽首人身的图腾是西王母的恶相。传说西王母司天之厉及五残,论理是个凶神。” “司天之厉及五残?” “意思就是掌管天下所有瘟疫和刑罚!” “所以出现这个印记,说明这是一种刑罚?” “对!” “为什么要惩罚这些死者?又是谁在惩罚?”裴思建问道。 “为了成仙!”文教授说道。 ------题外话------ 二更奉上!让我看到大家的热情!多多收藏,多多留言,多多宣传!拜托啦! 第二十七章 九死为成仙 “成仙?”裴思建不由愣住。 这样的话从一个大学教授的嘴里说出来,简直令人匪夷所思。成仙,这不是迷信么! 注意到他惊讶的表情,文教授微微一笑。 “成仙当然是虚幻的,但是做这些事的人,确实是为了追求得道成仙!” “做这些事的人?” “你先看看这些照片和资料!”文教授把先前取出的档案袋递给裴思建。 裴思建立刻打开,取出一大叠照片和资料,翻开起来。旁边老钱也凑过来看,嘴巴越长越大。 “这是……” “裴氏的案子和最近警方在太平山发现的案子,都不是孤案。早在七十年代和建国初,就发生过同类的案件。死者都是九人,身上都有这样的印记。被发现的一共有三起,两起在建国初,没有找到凶手。一起在七十年代,就这一起找到了凶手。这个印记的含义,以及为什么要这样的原因,就是这个凶手交代的。当年,我的老师被警方请去咨询,我跟着他一起去,才有机会了解其中的情况。”文教授缓缓说道。 “等一下,文教授。其他案件里的死者都是九人,可我家的案子,并没有死那么多。这是怎么回事?”裴思建问道。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你家的案子死者是七人,只有你和另外一个孩子幸存下来。” 裴思建立刻醒悟,七人加上他和李拜拜,恰恰就是九人。但这样一来就有了新的问题—— “为什么一定要是九人?” “在道家的说法里,人有三魂七魄。除了先天之炁所构成的胎光之外,其他都是可以换的。换魂,是为了换命。道家讲究性命双修,不光要修行,也要修命。” “换命?” “对,因为在道家来说,修仙首先要结丹。然而结丹就是一脚踏进鬼门关,离死期也不远了。为了不死,就必须换命。” “结丹?死期不远?” “大抵上来讲,结丹就意味着大病。非大病者,不能大悟也。看破生死,才能凝结成丹。有了丹,才可以修炼,修炼到一定程度,就能成仙。” “大病就能结丹?”裴思建越发听不懂。 “在道家文化里,成仙都必须炼丹!炼丹分为两种,一种是外丹,一种是内丹。七十年代那个案子的凶手就是生了一场大病之后,突然觉得自己体内结了丹,可以修炼成仙。所以就找了九个人魈,用符箓把他们的魂魄打出,给自己换命。这个凶手是被群众举报后抓获的,当时发现了五具尸体。但据他自己交代,这已经是他第二次换命。也就是说加上第一次换命的九人,他一共杀了十四个人。” “这,简直就是个疯子!”老钱觉得匪夷所思。 “对!就是个疯子!当时举报他的群众反映,他的行为异常,时常半夜三更一个人到处乱逛。问他做什么,每次都回答不知道。而且还经常胡言乱语,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他总说自己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还能听到别人听不见的声音。就是那个声音告诉他如何换命,如何修炼,如何成仙。周围人都当他是个疯子,所以一开始没在意。” 一个疯子?裴思建看着手里的照片,七十年代彩色照片还很少,所以这是一张黑白照片。但正因为是黑白的,更显得照片中那个年轻男子眉清目秀,俊朗非凡。 这个年轻人叫亓源,是个大学生。七十年代的大学生,那可是相当金贵。然而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怎么会成为了杀人如麻的疯子?这太让人费解了! “文教授,你刚才说亓源,就是那个凶手,他得过一场大病。” “是的。亓源并不是一开始就是个疯子,相反他是个非常聪明而且有前途的大学生。可在他读大学的时候,突然得了一场病。当年国内医疗条件落后,也找不出他的病因。就是发烧,引发了癫痫,还烧坏了脑子。” “他脑子烧坏以后,大学也没法上了,只能退学回家。回家之后这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生活还能自理,接人待物也正常。可一旦发病,就说胡话,满地打滚,样子很吓人。当然,我们现在明白这种症状是癫痫。癫痫大多和脑部病变有关。对了,他被执行死刑之后,法医还在他脑补找到了一个肿瘤。” “死刑?肿瘤?” “那个时代并没有什么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说法。他杀了那么多人,不死刑,如何让群众安心。至于脑部肿瘤,当年也没有ct,根本发现不了。因为他没有家人,所以当时监狱方面就把他的尸体捐献给了医院。对了,这家医院就在本地。以前叫解放路医院,现在改叫市立中心医院了。这家医院最有名的就是脑外科!”文教授解释道。 “那么文教授你的意思是,这些案子的凶手都是像这个亓源一样,是为了换命,为了成仙,所以才杀人?”裴思建问道。 “这就不好说了。从学术上来讲,孤证不能作为论点的证据。目前这类案子只有亓源一个凶手被抓获归案,所有信息也都来自他自己的交代。不能排除其他凶手会不会有不一样的说法。” 裴思建点点头。 “那么为什么是这些人被害?他通过什么方式挑选受害者?” 在现代案件侦破中,凶手和被害人之间的关系,甚至多个被害人之间的共通点,都是破案的关键。 “罪孽!他说他能看到那些人身上的罪孽!” “罪孽?” “对!他说身上有罪孽的人不再是人,而是半人半鬼的人魈。所以他是替天行道,惩罚这些人魈!” 这话让裴思建直皱眉,难道说,他的亲人罪孽深重所以被杀?别的不说,李拜拜一个不满周岁的婴儿,能有什么罪孽? “文教授……” 他刚想问,客厅里电话响了。文教授说了一声抱歉,起身去接电话。 “您好,我是文国华。什么?雅丽不见了?怎么会这样?好,好,我马上过来!” 放下电话老教授就一脸抱歉。 “对不起,我有个学生出了点事,得马上出去一趟。” 裴思建和老钱连忙起身告辞。 ------题外话------ 马上就要进入首推,亲们可一定要给力呀! 第二十八章 人比鬼可怕 从文教授家出来之后,裴思建把老钱在市区放下,自己开车回公司。开着开着,忽而半道方向盘一扭,拐到了市立中心医院。 一想到四十年前的凶手亓源就在这家医院被解剖,他就想来看看。 把车在路边停下,一眼发现许尽欢在街边的小摊前晃来晃去,眼睛围着摊上的食物打转。 他起身下车。 “你看什么呢?” 许尽欢回头,看到他,挑了挑眉。 “是你呀!我看吃的呀。我饿了!” 又饿了?每次见到她,她都说饿了。别的女生天天喊减肥,她倒好,天天喊饿。 看了一眼小摊上的食物,裴思建啧了一声。 “这些东西都没营养,我开车带你去吃点好的。” 择日不如撞日,既然她那么喜欢吃,就请她吃顿好的,正儿八经的谢谢人家。 许尽欢是有吃的万事足,也不怕被人拐了去,兴高采烈就上了车。 裴思建开车,她就在副驾驶上翻老钱留下的资料。老钱留下的资料里有不少尸体的照片,换成平常的女孩子早就吓坏了,但显然许尽欢不是寻常的女孩子,一张一张看的镇定自若。 裴思建也不阻拦她,不露痕迹的把目光从后视镜上挪开,目视前方,状似无意的问道。 “你见过这个符箓吗?” 许尽欢没有回答,只是拿着照片看。 “那天,你带我观落阴。我在李拜拜的潜意识里看到了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跟这个符箓上画的一样。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他问,下意识的,觉得许尽欢懂。虽然,她并不应该懂这些。 “你看到的那个怪物,就是这个符箓。这是瑶池金母座下的兽奴,专司五残。也就是替金母娘娘惩罚罪人的执行人。” 她果然懂!不过瑶池金母又是谁? 仿佛知道他心中所想,许尽欢又道。 “瑶池金母又叫西王母!是住在西昆仑的女神,掌握着人世间的一切生老病死!” “她很厉害?”他扭头看了她一眼,随口问道。 许尽欢哼笑一声。 “以前很厉害!” “以前?” “西王母的时代是上古时代,那时候是母系氏族,最厉害的当然是一位女神。但后来变成了父系氏族,女神就只能退而让其位了。” 裴思建点了点头,原来如此。不过…… “照你这么说,西王母是真实存在的?不是神话传说?” “那要看你怎么看了!” “怎么说?” “自从殷墟被发现之后,西方承认的中国历史就从殷商开始算,距今三千年。但国内是算五千年,从三皇五帝开始算。山海经里有过记载,穆天子征战天下,在西昆仑遇见了西王母。西王母在瑶池宴请他,希望他留在昆仑和自己一起生活,被穆天子拒绝了。由此可见,西王母和穆天子一样,是个现实的存在。” 这番说辞在以前他定然不屑一顾,但见识过许尽欢的“本事”之后,他现在是半信半疑了。 * 驱车到碧海阁,把车子交给泊车小弟,裴思建便带许尽欢去餐厅吃饭。碧海阁餐厅的经理认得裴总裁,立刻亲自出来招待。 裴思建点了几个餐厅招牌菜,就把菜单交给许尽欢,让她自己选。 许尽欢并不挑剔,只要有吃的就行,倒不在乎吃什么。看菜单的兴趣还不如看老钱留下的资料。 “随便,多上点肉菜就好!我爱吃肉!” 于是他又点了两个肉菜,就把菜单交给餐厅经理。经理把菜单交给服务员,又亲自送了茶和点心,以及小碟的凉菜和看果。 还没上正菜,就摆了满满一桌。 许尽欢抬了抬眼皮,伸手把看中的菜碟果子点心移到跟前,一个接一个的往嘴里送,眼睛却还在看资料。 一边看书一边看吃东西,显然不健康。但裴思建没有出言阻拦,而是安安静静的等着。 她看的很快,一目十行,与其说看不如说翻,一叠厚厚的资料,很快就翻完了。翻完了,就把资料合上,搁在一边,专心致志的吃东西。 她吃东西和看东西一样快,一会功夫,面前的碟子就空了四个。 “等会还有正菜,不着急!”他终于说话。 许尽欢摇摇头。 “没事,我留着肚子!” 嚯,这还留着肚子!真能吃!不过也是,碧海阁这些点心中看不经吃,确实不值一提! 经理亲自带着服务生来上菜的时候,许尽欢已经开始吃看果。一看这架势,经理冷汗都出来了。十分怀疑自己怠慢了贵客,以至于贵客等得饿肚子,连看果都下手了。 上来的是肉菜,许尽欢欢呼一声,把手里的看果扔了,拉过盘子,操起筷子,大快朵颐。 见了肉,就跟见了亲人一样! 裴思建没什么胃口,满脑子都还是文教授所说的那些话。看着许尽欢,他心里有许多问题想问,但又不知从何问起。 安安静静的看着她吃了一整盘黑椒小牛排,他才开口问了一句。 “那些资料和照片,你怎么看?” 许尽欢把空盘子推到一边,又拉过另一盘菜,用筷子夹着吃。 “都是些外门邪道罢了!靠杀人能成仙?那也不是真仙,而是恶鬼!”她轻蔑的冷笑一声。 “恶鬼?照你这么说,你认为这是鬼做的案子?” “鬼?人人都觉得鬼可怕,却不知人比鬼更可怕!” “什么意思?” “因为人才会装神弄鬼!” “那这类案子……” “当然都是人做的!” “文教授也是这个意思。但他说,做这种事的人士为了成仙。人真的可以成仙吗?” 许尽欢抿嘴哼哼一笑,摇了摇手指头。 “成仙哪有那么容易!自古以来,有几个人得道成仙了?” “神仙不是挺多的嘛!” “好多神那都是皇帝封的,又或者人间有了信仰,老百姓建庙祭祀,就成了神。我指的是,靠着修炼得道成仙,白日飞升的,有几个?” 这么一说,倒还真是不多。 “那你的意思是,即便做了这样的事,那个凶手也不会成仙?” “成仙?成鬼还差不多!” ------题外话------ 二更奉上!首推请大家多多收藏,多多宣传,多多支持!沫谢谢大家啦! 以后只要有推荐,都会二更。二更一般都在下午,么么哒! 第二十九章 财貌双全 “成鬼?” “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滥杀无辜就是作恶,老天爷自然会安排因果收他。” “因果?报应?你真的相信这些?若上天真的有灵,那为什么我家的案子二十年还没有破?这天下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不公平?抱歉,我不相信因果报应。我只相信我自己!”裴思建说道。 许尽欢看他一眼。 “天理轮回自有安排,岂是凡夫俗子能看破。俗话说尽人事听天命,做好自己的本分,正是应当。你相信自己,也挺好!” 看她循循善诱,语重心长的架势,让裴思建差点以为自己是在跟个老先生聊天。 好家伙,竟然被许皇太女说教了。真是活见鬼! 然而她说的滴水不漏,叫他连反驳的话都甩不出,活活闷死。 他心中有些懊恼,抿着嘴深吸一口气。 “听说唐仇把你转到了中心医院,怎么回事?” 许尽欢手里的筷子不停,另一只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他们说我脑子里长了一个肿瘤,正在讨论怎么治疗!” 脑子里长了肿瘤?他心里咯噔一下,没来由的后背脊一阵阴寒。 “你,结丹了?” 许尽欢刷的撩起眼皮,直勾勾看着他,眼眶里虹膜突然一下涨开,差点就把眼白都给挤掉了。 他吓了一跳,很快回过神,眨了眨眼,定睛一瞧,她的眼睛又正常了。兴许刚才又是他看走眼,可怎么又是“又”? 心中惴惴不安,总觉得自己看到了不该看的,他下意识别开眼,伸手掩嘴,咳嗽一声。 “对不起,我只是……开个玩笑!” 许尽欢呵呵一笑。 “我知道!放心吧,我不会为了成仙而去杀人的!” 这话让他觉得别扭,仿佛她并不否认自己结丹了似的。不过正如她所说的,自古以来,又有哪个人得道成仙长生不死了?可见她是不信这套的。 这让他暗自松了一口气!虽然他一开始总在心里腹诽她是个神经病,但如今她得了病,他却绝不希望她会是另一个亓源。 想到亓源,他忽然意识到,许尽欢和亓源有很多地方是共通的。 他们都在脑子里长了肿瘤,他们都神神叨叨,行为异常。他们都长得很出色。 许尽欢的眉目精致,皮肤细腻,头发乌黑,着实算得上是一位大美人。只是失踪前她美得很不稳定,安安静静的时候瞧着挺美,一旦张嘴说话,则种种言语,行事做派全是“歇斯底里”。失踪四年之后,赫然归来,她着实是安静了不少,然而改武疯为文疯,开始神神叨叨,奇言妙语。 但即便如此,平心而论,她依然有着令男人心动的本钱。要貌有貌,要财有财,堪称财貌双全。 再精明能干的男人也无法拒绝一个这样的女人,这也就难怪,唐仇虽然受尽她的“疯癫”,可最终也没有拒绝她的感情。 裴思建陡然的理解了唐仇,然后颇有点画蛇添足的在心里自我安慰,辛亏他自己就是有财有貌的年轻俊才,可以不受许尽欢的蛊惑。 不然,可就有大麻烦了! * 市刑大队。 会议室里烟雾缭绕,负责现场记录的小赵轻手轻脚的溜到墙边开了窗,清晨略带凉意的微风拂面而来,带进新鲜空气。 注意到小姑娘的举动,王队把手里的烟摁灭,敲了敲桌子。 “对案情,大家都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案情重大,市局催着市刑大队尽快破案。队里的老人都知道,这案子可没那么容易。 可领导哪管你这些!破不了案子就是你们无能,没有借口可找。为此王队和领导还拍了桌子吵了嘴!到头来又能如何?还是只能回来熬自己人! 小赵赶紧回到自己的座位。 “是不是有模仿作案的可能?毕竟以前也有过类似的案件!”马超说道。 马超是刑警队里的老骨干,因为脾气不大好,工作手段略粗暴,一直还是个普通刑警。他这话一出口,其他几个同事不懂,但王队立刻就明白了。 “你是说,二十年前,裴氏老宅的那件案子?” “对!” 一说裴氏老宅,其他几个同事也明白过来。这案子二十年了还没破,又是豪门灭门惨案,很是经典。但模仿作案?又是怎么回事?两个案子除了都是死人多,并没有什么共通之处。 这几年市刑大队进了几个新鲜血液,对二十年前的案子了解不多。二十年前这群毛孩子都还穿开裆裤满地跑呢,何况这案子有内情,不是当时直接负责的刑警压根就不了解。 看着年轻人眼中的不解,想起二十年前的案子,王队搓了搓手指,忍着烟瘾叹了口气。 “这次发现的九具尸体,死者身上都找到了神秘的印记。这印记,当年裴氏惨案的死者身上,也都有。” 这话一出,立刻哗然。 “那这两件案子应该并案!可很有可能是同一凶手做的!”有同事提议。 “没那么简单!被害人的情况,作案的手法,以及受害者时间上的跨度,两个案子都有重大的不同点。是同一个凶手的可能性并不大!”王队分析道。 这是实话。 裴氏惨案死的死者相互之间关系很明白,案发时间就在同一晚。当年初步断定是仇杀,灭门惨案,这得多大的仇!七个死者的死亡方式也很单一,都是一刀刺中心脏毙命,几乎都没有什么挣扎的迹象。 当年王队还是刚从警校毕业的毛头小子,刚到市刑大队实习,结果就碰上这么个大案。当时跟着老刑警一起去现场,就觉得现场很不对劲。 杀人案的现场应该是什么样子,恐怕普通人很难了解。但他们在警校都学过,杀人案的现场一般都比较凌乱。这个世界上冷静的杀人犯不多,大多人都只是一时冲动才杀人,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把现场搞得一塌糊涂,留下各种线索。 裴氏惨案是灭门案,一共发现了七具尸体。但奇怪的是,现场非常干净! ------题外话------ 裴总顾镜自怜,觉得自己非常有财有貌,配大仙那是绰绰有余! 亲们的留言热情呢?以及,养文的亲们也不要忘记收藏和点击哟! 大仙等着你们呢! 第三十章 奇怪的案发现场 警察是接到群众举报才进入裴家。 裴家的阿姨一般早上六点就会出门收牛奶,牛奶工在门口等了十多分钟,按了无数次门铃,都不见阿姨出来,当时就觉得奇怪。 也许是冥冥中自有天注定,牛奶工回去以后越想越奇怪,就报了警。 因为是别墅区高档住宅,又是赫赫有名的裴家,当时警局就引起了重视,派了所属的片警过去瞧瞧。 结果这一瞧,就出了大事。小片警跳墙进了院子,往窗户口一看,那叫一个魂飞魄散,撒腿跑出来立刻打电话到刑警队。 刑警队直接就派了一堆人过来,把门撞开就进去了。 一进去,就看到沙发上直挺挺坐着四个死人。 没有到处喷溅的血液,死者也几乎都没有挣扎的痕迹,现场也没有任何被翻乱的迹象,大门的门锁也没有破坏的痕迹。所以当时排除了入室盗窃的可能! 裴老先生两口子和裴家大少两口子都是在客厅沙发上被害的。当时他进去的时候,四人的尸体已经被收殓挪了出去,只留下沙发上四团尚未干涸的血迹。 血迹不大,这说明死者在中刀之后没有任何挣扎和挪动。就是坐在沙发上,安安静静失血而死。 司机和阿姨,以及阿姨那个乡下来的儿子的尸体是在工人房发现的。 司机就躺在自己的床上,被单上也是一团不大的血迹。阿姨是坐在椅子上死的,血顺着椅背淌了一地。被发现的时候,地上的血迹也是完整的。阿姨的儿子则死在工人房卫生间的浴缸里,血顺着下水管都流出去了,卫生间也十分干净。 所有的死者脸上的表情都很平静!既不痛苦,也不恐惧,无悲无喜,就是平静! 当时勘察现场的老刑警脸色就很不好,从没有见过这么“干净”的现场,也没有见过这么平静的受害者。七具尸体的灭门惨案,那是要多惨就多惨。可明明是这么惨烈的案子,现场却表现出这种出人意料的整洁和干净。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凶手绝对是个狠角色!最奇怪的是,为受害者还都这么“配合”。这让人怎么想也解释不通啊!处处透着一股子诡异!当时就有人嘀咕,这案子恐怕“不干净”,透着邪气。 但警队是唯物主义团队,怎么能信那些封建糟泊! 然后在清理楼上现场的时候,就在婴儿房的壁橱里发现了两个幸存者——六岁的裴家小少爷裴思建和不满周岁的裴家孙少爷李拜拜。 而裴思建和李拜拜,却恰好又是814太平山案件发现人! 要说这两个案子之间没有任何联系,那也真是见了鬼了!作为一个老刑警,王队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但他也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所不能了解的存在。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否则为什么偏偏就是这两人发现了814案件的现场呢? 这未尝不是命运的安排! 王队的思绪又回到814太平山案件。 相对于裴氏惨案凶手的“干净利索”,受害人的“听话懂事”,814案件的凶手显然手法复杂多了,而正因为复杂了,所以“活”就干的不那么利索。而受害者也有了明显的挣扎痕迹,表情也都充满恐惧和绝望。 九个死者的死亡时间跨度较大,最早的那个死者烂的几乎只剩下骨头,据法医推测死亡时间起码在三年前,甚至可能更早。因为埋葬的地方很特殊,似乎对尸体有一定保存功效,延缓了*和降解的速度,所以推测上误差可能较大。 最近的一具尸体就是抓住李拜拜的那具,法医判断不会超过半年。 也就是说,在三年多到四年的时间里,这个凶手是陆陆续续的杀害了这九名死者。 九名死者都是年轻女性,这也让人怀疑凶手是否有“女性仇视”情节!这九名死者的身份还在勘察中!现场的线索较多,大部分尸体面貌保存完好,应该很快能弄清这些死者的身份。 凶手的作案手法和裴氏惨案截然不同,最早的那具尸体因为已经烂光了,无从考证。但从距离较近,保存情况完好的几具尸体上发现所知,凶手采用的手法是“勒毙”,也就是受害者都是被勒死的。 但每个受害者被勒死之后,尸体都被凶手动了手脚!这也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最远的那个死者只剩下骨头,在头盖骨上发现了一个被凿开的洞!这样的洞在另一具较早期的死者脑门上也发现了。其他尸体则各有不同部位缺损的情况,有的被挖眼,有的是割耳,割鼻,割舌头的,还有被剖开身体取走内脏的。 每一个死者身上失去的东西都不一样!手法相当诡异! 说道死者身上不见了脏器,当时有人怀疑是不是“贩卖人体器官”的团伙作案!当时就被王队否决了。且不说器官移植要配型,而且最好是*。时间跨度这么大,取走的器官这么杂,显然就不是这回事。何况,耳朵鼻子能有什么用?还有脑袋上开个洞,有什么用? 这就不是一回事! 这手法,倒是让他想起当年跟老刑警一起查裴氏惨案的时候,从一位大学教授那儿听到的一个案子! 那是四十年前,七十年代的一个连环杀人案。 ------题外话------ 二更奉上!亲爱的美少女们,不吝拿出你们的热情,收藏我吧!拜托啦~ 第三十一章 查明死者身份 想起四十年前的连环杀人案,王队的脸色就更难看了! 正想着,会议室的大门被推开,同事赵大拿着一叠厚厚的户籍资料步履匆匆的进来。 。“王队!死者的身份都弄明白了!” 众人都精神振奋! “太好了!弄清了死者的身份,下一步就可以排查社会关系!你们也都看看!”王队接过资料翻了翻,往桌上一拍。 资料已经被复印了多份,人手一份发下去,大家都低头翻看起来。 “这些女孩子都是同一个大学的!”立刻有人惊叫起来。 “没错,都是z大的学生。从10届到15届,有三个是同系,其他都是不同系的。也是邪了门了,敢情凶手就是可着这z大的女学生下手。” “凶手只针对女大学生下手,有明显的仇视女性情节!”有同事分析道。 “依我看凶手十之*是个男性,你想啊,能把人活活勒死,得多大的手劲!必须是个男的!这个男的仇视女性,而且还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那肯定是个心里自卑的男人!” “那凶手取走被害人身体器官又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个奇怪的符号又是怎么回事?” “都仇视女性了,破坏受害人尸体也很正常。那个符号,法医鉴定不是说是尸斑嘛!” “九具尸体都出现了同样的尸斑,这就说明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尸斑,肯定是有意义的。” “那凶手是男性总没有异议吧!” “那也未必!如果能使用工具,女性也能把人勒死。甚至有些女性力气也很大的,现场没有证据表明,凶手一定是个男人!” “但凶手一定是潜伏在z大校园里这一点,肯定是没异议的!” 大家都纷纷点点头,这一点确实没有任何异议。 “凶手是如何挑选受害人的呢?又是在哪里作案?为什么所有的尸体都埋藏在太平山?”又有人提出问题。 这些问题也是大家心头的问题,但不去z大调查,这些就还是无解。 “都这么多人出事了,怎么z大一点反应都没有?” “都报了失踪!要知道这年头,失踪才是最可怕的。什么叫失踪?那就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两眼一抹黑!” “一所学校,四年的时间里失踪了九个学生,就没有引起过学校的重视?这也太不负责了吧!” “怎么负责?别看在爹妈眼里都还是孩子,可在学校眼里,都是成年人。谁还能管着她们不让到处走?现在的孩子可不是咋们以前,管多了还得挨骂,说你限制人生自由,侵犯*!” “可周围同学,老师也没个反应?” “同学老师有反应又能如何?这种事,都是闹一阵就完了!非得死了人,才能引起重视!” “这下好了,人还真都死了!这么多起失踪案,也都算破了案!” “好端端的一个个花季少女,就这么都死了,让人家做父母的的怎么接受?好容易把孩子培养到读大学,眼看就要成材了,结果全完了!唉!悲剧啊!” 这一声叹息,也让会议室里所有人心头都沉甸甸的。 “既然这些死者都是z大的学生,那还等什么,马上去z大进行调查,看能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没有。”王队一挥手。 “队长,就这么过去,会不会打草惊蛇?”年轻干警问道。 “打草惊蛇?” “凶手说不定还在学校里潜伏着,我们这么过去,他要是跑了怎么办?”小干警说道。 这话立刻引起其他同事的赞同。 “这个凶手能连续四年针对z大的女学生下手,必定就潜伏在这些女学生的身边。可能是学校的工作人员,也可能是老师或者学生。” “就是要打草惊蛇!”王队用力一挥手。 “这案子已经在电视台都通报过了,凶手肯定早就知道事情败露了。所以我们必须抓紧时间,立刻去z大展开调查。查看这几天是否有人行为异常!如果这个凶手心理素质过硬,硬是装成若无其事,按兵不动。那我们就更因为大张旗鼓的行动,增加凶手的心理压力!只要凶手有任何异动,就一定会暴露出来!” “事不宜迟,立刻展开行动!” 王队亲自带人空降z大,对九名死者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排。 虽然王队说要“打草惊蛇”,可是事关重大,并没有真的大张旗鼓去搞。而是有针对性的对九名死者的导师和关系较好的同学进行了询问。除了10届的同学已经毕业离校,其他几届的学生都还在校。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原来这九名死者在z大竟然都是风云人物!按照现在流行的说法,这九个女生都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奇葩”。 有跟老师搞师生恋而堕胎的,有因为偷遍全寝室而被学校警告处分的,还有劈腿引发校园斗殴导致一名学生伤残的,还有抄袭师姐论文被举报的,总之个个都是极品! 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这些女生失踪之后,并没有引起注意的原因。其他学生和学校老师都巴不得这些极品有多远滚多远,谁管她们死活! “现在这些女孩子可真够能耐的!要说这些女孩子也够可恨,可这九个人本身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没有明显的关系网。难道凶手仅仅只是嫉恶如仇,替天行道?”马超拍了拍笔记本,苦笑道。 “什么替天行道,胡扯!且不说她们罪不至死,就算是犯罪,也该由法院来判。谁能代替法律惩罚别人?”王队掏出烟递给他,摇了摇头。 “是是是,法律最严肃!接下来去哪儿查?”马超接过烟,往嘴上一叼。 “这三个都是同一个系的,总也得找导师谈一谈!”王队翻开资料看了一眼。 三个女生都是历史系,导师是文国华教授。 “咦,文国华教授!老熟人呐!” 没错,当年裴氏惨案,王队跟着老刑警学习,就曾一起到文教授这边了解过情况。想不到如今又要见面了,而且这个案子也有和当年一样的神秘符号。 然而两人到历史系一问,才知道文教授已经三天没来上课了。也没请假,学校领导也正找他呢。 “这怎么回事?莫非这文教授就是打草惊的蛇?” 王队摇摇头!怎么可能!文教授那个身板,别说杀人,就是杀鸡都难。 难道说,是凶手提前猜到他们会来找教授了解情况,所以采取了行动?不好!文教授有危险! “走,赶紧去金湖小区!” ------题外话------ 收到了好多亲们送出的鲜花和钻石,谢谢大家的支持!必须努力更新,写出好看的文文报答大家!么么哒! 第三十二章 文教授失踪 驱车赶到金湖小区,找到文教授的家,结果是铁将军把门。 敲开对面的门,询问情况得知,文教授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了。平常老教授都是按时上下班,所以邻居很清楚他的作息时间。但这几天早上都没见他出来,晚上也没见人回来,敲门也没人应。 文教授的老伴十年前就因病过世了,这几年教授都是一个人过日子。平时打扫屋子都是一个家政服务的阿姨来做。 “文教授的孩子呢?他会不会去孩子那儿了?” 邻居老阿姨摇摇头。 “文教授没孩子!他爱人身体不好,两口就没要孩子!” “那他就一个人过?” “这几年一直有个学生跟他很亲,叫什么周雅丽!文教授就把这孩子当亲闺女似得!” “周雅丽?” “诶,小姑娘文文静静的,经常来看望文教授。阿姨不来的时候,她就帮忙打扫打扫屋子,做做饭。一挺好的小姑娘!” 年轻女学生经常上门照顾一老伴去世了的老教授,不免让人有些不好的想法。王队和马超面面相觑。 察觉到两人异样的脸色,老阿姨连忙解释。 “老文不是那样的人,雅丽也真是个好孩子!老文还常跟我们两口子说,他把雅丽当亲闺女一样看待,是因为雅丽特别像他老伴。雅丽这孩子命苦,跟老文那口子一样,身体不好。几年前还大病了一场,差点就没命了,幸亏后来给救回来。毕业以后,这孩子就跟在老文身边读研究生。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最近似乎雅丽的身体又不好了!” “身体不好了?她什么病?” 老阿姨神神秘秘的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道。 “白血病!听说复发了,已经住院了。老文还跟我们两口子借了点钱,听说还要卖房子给雅丽做手术!” “那这个周雅丽住在什么医院您知道吗?” “就在中心医院!上回雅丽就是在那边治好的!” “那行,谢谢了您呐!麻烦您了,阿姨!” “没事没事!你们公安机关办案,我们群众配合是应该的!” 辞别了老阿姨,王队走下楼梯,在楼道口又仰头朝文教授所在的屋子看了一眼,若有所思。 文教授,周雅丽,一场大病,后来又恢复了,结果现在又复发…… “怎么回事?老王,想到了些什么?”马超在旁边问道。 “二十年前,我跟着老领导一起到这儿来找文教授,咨询裴氏灭门案的事,你还记得吧?” “当然记得!怎么?这文教授说了些什么?” “我们咨询的时候,文教授说起来一桩四十年前的案子。” “四十年前的案子?”马超有点纳闷了。眼下这案子还扑朔迷离,二十年前的案子还悬而未决,这怎么又扯到四十年前的案子了?敢情这是跨越四十年的连环案? 王队深吸一口气,从裤兜里掏出烟,叼了一根,又把烟递给马超。马超也叼了一根,从兜里掏出一块钱一个的打火机,把烟点了。 “四十年前,有个叫亓源的大学生在家乡杀了十四个人,说是为了成仙……” 在烟雾之中,王队把二十年前从文教授嘴里听到的案子一五一十的讲给了马超听。 马超听完目瞪口呆。还真是连环案啊! “那个亓源不是已经被执行死刑了吗?难道跟二十年前裴氏惨案还有关?还有,现在咋们这案子……等一下!难道你是在怀疑文教授?” 王队摇摇头。 “文教授那身板,能杀人?” 王队还是摇头。 “难道你怀疑周雅丽?可她是个病人呀!啊,难道就是这个大病!所以你怀疑周雅丽模仿作案。” “不排除这个可能!走,回局子里,把资料都汇总一下!找找这个周雅丽的突破口!”警察到z大转了一圈了解情况,关于太平山发现的九名死者都是z大失踪学生的事,就在一天之内人尽皆知了!并立即引起了整个校园的极度恐慌! 一想到有个连环杀人凶手就潜伏在校园里针对女大学生下手,这让z大所有女学生人心惶惶! 一时间连晚自习都没人敢去了,女同学外出打个热水都得四五人结伴同行!甚至还有男生自发组织了巡逻护花小组,专门为自己班级的女同学提供出行保护。 而z大的bbs和贴吧则更是谣言四起,各种对杀人凶手的推测此起彼伏,甚至还产生了许多校园传说! 而九名死者的基本信息甚至八卦也都成了热门贴,众说纷纭!虽然校领导立即施压,把帖子都删除了,想要遏制谣言和恐惧。但这波恐惧已经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从z大蔓延开去,搞得全市都人心惶惶,鸡犬不宁! 作为太平安案件亲历者发现者,并同时还是z大学生的何萍萍,葛薇薇以及高劼三人,则立即在第一时间把第一手资料传达到李拜拜耳朵里。 外面的局势已经混乱至此,而自己竟然还在医院里“坐牢”,李拜拜同学痛心疾首。 这么有趣的事情,他怎么能不掺和呢! 靠警察办案,那得等到什么时候去!保护z大女生,义不容辞! 说着就要出院,回学校去保护学姐学妹! 裴思建一巴掌就把这作死的熊孩子拍回病床!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简直就是个不抽不舒服斯基的猪队友!连环杀人凶手,别人是躲还来不及,就这帮闲到出屁,不知天高地厚的熊孩子,还非要往前凑。 太糟心了! 裴叔叔一瞪眼,作死小分队三位小队员立刻挺胸收腹夹屁股,火烧眉毛似得丢下李拜拜落荒而逃。 于是,“越狱”计划宣告破产。 收拾完了李拜拜,裴思建窝着一肚子火开车回家,开着开着,忽而方向盘一转,又拐到了中心医院。 上回在门口遇到了许尽欢,又请她吃了顿饭,聊了会天。打着是“谢谢她”的名义,但他总觉得,这谢意还是转达不到位。 其实,心里还是有些介意她说的那些话。太平山的案子让李拜拜坐立难安,情难自已,而裴氏老宅当年的案子又何尝让他心安。他心里有太多的疑问,想要从她这里找到答案。至于为什么她能给他答案,则又是一个难解的谜题。 只能说,这是男人的直觉! 规规矩矩在医院门口买了鲜花和水果篮,他左拥右抱到住院部,在护士站问清了许尽欢的病房,就坐着电梯上去。 在电梯里,看着金属面板上自己左手鲜花右手水果的挫样,他觉得有点尴尬。 等会见了面,该说什么呢? 你身体好点没?脑子里的肿瘤要紧不?——这太触人霉头了。 我只是路过,顺便上来看看你!——这又太刻薄了。 我们继续上回的话题,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这也太直接了! 有财有貌的裴总裁难得的觉得自己智商拙计了! ------题外话------ 祝小乐乐在山里玩得开心!么么哒! 第三十三章 神秘访客 “什么?她下去散步了?”裴思建觉得自己又被老天爷耍了一回,心塞塞的,电梯里那些设定的开场白一个也没用上,因为许尽欢没在病房,她下去散步了。可恶,就不能等等他?真是没有义气! 谁跟你有义气喂,裴总! 远在花园的许尽欢冷不丁打了个喷嚏,抽抽鼻子,心想谁在偷偷骂我? “是啊!她又不是病的走不了路,当然能出去走走。出去散散心,对她的身体也有好处。裴总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特地到医院来看望欢欢,是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吗?”唐仇皮笑肉不笑,没有许尽欢在这儿,他连笑脸都欠奉。 都躲着走了,怎么还死乞白赖的凑上来?看来,裴思建也是贱! 从裴思建手里接过花,三下五除二把包装拆了扔进垃圾桶里,然后拿着鲜花插到花瓶里。 裴思建假装没看到他拿保温杯里的热水往花瓶里倒。 “我是来谢谢她救了李拜拜。” “哦!裴总有心了!我们欢欢就是心肠好,舍不得看别人受苦,宁可自己受苦!可惜您来的不凑巧!” “没事没事,我下次再找机会过来看她!你忙,你忙!” 唐仇的醋意和恶意来的太直接又莫名其妙,裴思建招架不住,落荒而逃。 “那就不送裴总了!” “没关系,没关系!” 裴思建一出门,唐仇脸上的微笑就消失不见,伸手一把抓起花瓶里的鲜花,腾的扔进垃圾桶里。要不是水果篮太大,也得一并扔进去。 可摆在那儿他又看着难受,于是一脚踢到床底下。想想还是觉得不解气,又拖出来拎起,腾腾腾的走到走廊尽头,把水果篮扔进摆在安全通道的大垃圾桶里。 把裴思建的东西都清理了,他这才神清气爽,通体舒畅,昂首挺胸的往回走。 裴思建站在电梯里,看着楼层数字一个一个往下跳,心里有点堵。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他跑什么呀!唐仇也真是的!发什么神经,吃什么醋!他和许尽欢能有什么事?他压根没想过好嘛! 以前许尽欢追着他跑,这姓唐的就傲娇的跟什么似得。现在许尽欢不搭理他了,他又到处拈酸吃醋,敢情也是贱!得,两年轻俊才都在心里骂对方贱,真够默契的! 他还在心里替许尽欢不值! 不过转念一想,有觉得大概许皇太女是乐意看到唐仇为了自己“发贱”的。要是知道唐仇吃自己和她的醋,指不定能半夜笑醒。 可他才不要当着两人的“恋爱调剂品”!真恶心! 另外,他既然行得正做得直,那有什么好怕的。来都来了,不能白跑一趟! 对,到花园找许尽欢去!他还有好多问题要问她呢! 如此一想,裴思建顿觉自己理直气壮,自信满满。跨出电梯,雄赳赳气昂昂迈步走向花园。 * “许尽欢?” 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嚼着巧克力棒的许尽欢转过身。 “你是?”面前是个陌生人。 “我是雅丽啊!” “雅丽?哦!周雅丽!高中同学!” “是呀是呀!这么巧,在这儿遇见你!怎么?你的身体也不好?” “还行!问题不大!你呢?” “我也……还行!对了,我们都好几年没见,不如找个地方聚一聚,叙叙旧。这几年,我挺想你的!” “哦!行!”许尽欢把手里最后一点巧克力棒塞进嘴里,点了点头。 “那就去外面的咖啡厅吧,我带路!” 裴思建在花园里一眼就找到了许尽欢,刚想叫,却看到有人抢先一步上前搭话,是个长发披肩的女孩子,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 这谁? 看两人说话的样子,像是熟人,老朋友见面似得。也许是听说许尽欢回来了,找上门来叙旧的吧。 说话间,两人就结伴朝医院外走去。 他想了想,就跟上去。 一大男人,跟在两小姑娘屁股后面,从医院花园一直跟到医院外的小巷子里。裴思建觉得自己挺有做跟踪狂的潜质! 跟着跟着就觉得不大对劲! 医院大门口就有茶室,咖啡厅,洋快餐店,这两人不去那里坐,偏偏往后门冷僻的小巷子里钻,这正常吗? 说是老熟人叙旧,可为什么两人这一路走都不说话?许尽欢是“脑子有病”,特立独行,可那小姑娘不是“他乡遇故知”吗?刚才还挺热情的样子,怎么路上就这么冷淡? 这两人难道不是叙旧?而是“旧仇未了”!总之瞧着就不对劲! 当然,最不对劲的还是他!竟然当起了跟踪狂!而且还是为了许尽欢! 小巷子不长,为了怕前面两人发现,他特地在拐角处多等了片刻才又跟上。结果跟上去一看,两人竟然不见了! 难道是已经出了巷子,往其他地方去了? 他赶紧冲到巷子口,往左右看了看。都没有发现!怎么回事?被发现了?两人故意躲着他?不至于吧! 这下怎么办?还跟不跟?不跟了!回去! 于是又往回走,结果这一回头,就在巷子里发现了许尽欢! 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许尽欢!”裴思建几步到跟前,一把扶起她,伸手一摸她的脑袋,就发现后脑勺湿漉漉的,全是血! 怎么回事?她被人敲破了脑袋?这是为什么? 另外那个小姑娘呢?难道也发生了不测?这才一会的功夫,他一眼没看见,怎么就出了这样的事? 忽然听见身后有脚步声,他猛然回头。 “谁?” 没等他看清身后是什么人,就先听见咣一声,立马脑门一阵剧痛,两眼一黑,瘫倒在地! ------题外话------ 一下升到69万的点击,看得人不少嘛,为毛收藏留言却不多捏?你们都不爱我了吗? 请收藏我啦!拜托拜托!每天两更的我,期待大家的收藏!么么哒! 第三十四章 文教授自首 王队带着马超回到市刑大队,立刻召集其他同事,把从z大搜集到的资料汇总整理。 这一整理立刻发现,周雅丽果然可疑! 九名死者都与她有关!周雅丽是2011届的,三名历史系的死者,一名跟她同届甚至还是同寝室的室友,一名是上一届的学姐,另一名则是低两届的学妹,且都是文教授的学生,跟她关系密切。 另外六名死者,有两位跟她是同一个课外兴趣组的,关系也不错。有三人跟她在同一个单位实习过,其中一人还向她借过钱。剩下一人则是跟她有仇,据说周雅丽插足了对方的情缘,那名女生曾私下约她谈话,就在那次谈话之后失踪。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女生的失踪和周雅丽有关,且周雅丽在学校一向表现良好,没有人会怀疑她对人不利。而那位女孩则社会关系复杂,经常旷课逃课,所以当时也没有引起警方注意。 但周雅丽只是一个文弱的年轻女孩,何况身体也不好,一直都有病在身。这样一个连打人都做不到的女孩子,真的就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这实在说不通!除非,她不是一个人作案,而是有帮凶! 那么这个帮凶会是谁呢? 文教授显然是第一个受怀疑,但也是第一个被排除嫌疑的。理由很简单,太老,太弱! 文教授和周雅丽,一个老,一个病,两个加起来都不是正常人的对手。当然,也不排除用道具杀人,用工具辅助搬运。但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持的前提下,只能先排除文教授的嫌疑。 于是视线就转回到周雅丽的其他社会关系上。 据调查得知,周雅丽似乎有一个男朋友。据说不是z大的学生,是校外的。两人认识是因为周雅丽生病住院,男朋友很照顾她,经常去医院陪她。 但这位男朋友到底长什么样,从事什么工作,叫什么名字,却无人知道。也没有人见过,无法提供有效信息。 男朋友显然很可疑! “首先要弄清楚这个男朋友是否确有其人!”王队敲了敲桌子说道。 “应该是真的!” “应该?” “据周雅丽的同学表示,她每月都要去医院复查病情,每次去都会特别打扮一番。女为悦己者容嘛!陷入恋爱的表现还是很明显的!” “每次复查?那这么看来,这个男朋友很可能就在医院工作。她复查的医院是哪家?” “市立中心医院。”赵大翻了翻资料,回答。 “好,立刻去医院展开调查。务必把这个男朋友的情况,挖出来!”王队把手一挥。 “王队!有情况!”会议室的门被打开,同事小张探头进来。 “什么情况?” “有人来自首!说814太平山那案子,是他做的!” “什么?自首?谁?” “他说,他是z大的老师,叫文国华!” * “文教授,杀人的是周雅丽和她的男朋友,对吧!”王队把档案往桌子上一拍,看着对面的文国华教授,目光如炬。 “什么?雅丽?你们,你们都知道了?不对!不是雅丽!是我,全是我做的!是我!”文教授错愕了一下,随后连连摆手。 “文教授,如果不是掌握了切实的证据,我们是不会乱怀疑人的!”王队决定诈一诈这个老教授。 文教授果然上当,用手捂着了,慌乱起来。 “不是雅丽,不是!你们弄错了!” 说文教授会杀人,王队是绝对不信的。一个人能不能杀人,除了个体型体能有关外,还跟性格有关。文教授这种老派知识分子,连骂人都说不出一句脏话,你让他杀人?根本做不到! 能让这样一个老知识分子冒着杀人的罪名替人定罪,那肯定是为了自己最关爱的亲人。 除了视如己出的学生周雅丽,还能为了谁? 本来他也不是百分百确定周雅丽有问题,可现在文教授来自首,那就说明周雅丽确实有问题! 但理由呢?杀人的动机是什么?让一个年轻有为的大学生成为连环杀人案的凶手,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 情杀?仇杀?财杀?亦或是…… “文教授!二十年前,我曾跟着老领导来拜访过您,向您咨询过裴氏惨案。您还记得吗?”王队走到文教授身边。 文教授抬起头。 “你是,小王?” “对!我就是当年的小王!教授,我记得当时您跟我们说起过一桩发生在七十年代的案子。有个叫亓源的大学生,为了治病,为了成仙,杀害了十几条生命!您还记得吗?” “我,记得!是我害了雅丽!如果雅丽没有看到那个卷宗,就不会……是我害了她!” “教授!周雅丽现在在什么地方?请你告诉我们!不能再让她继续错下去了!” “雅丽她,她失踪了!” “失踪?” “半个月前,雅丽在帮我整理资料的时候晕倒了。后来在医院检查,确诊她的病复发,当时就办理了住院手续。三天前,我在家里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说雅丽向医生请了假,离开医院说回家整理东西。结果整夜未归,不知去向。我当时就急了,连忙赶去医院了解情况。后来在医院门口接到她打来的电话,说是回老家去了,不想治病了,怕连累我。我怕这孩子想不开,做傻事,就连夜坐火车赶去找她。可结果到了那儿,村里人说她压根没回来了。于是我又赶回来,但至今也没有找到这孩子。我到现在也搞不清楚,这孩子到底是怎么了?” “文教授,那你又为什么到警局来自首呢?你一定是发现了什么!另外,据她的同学反映,周雅丽有一个交往密切的男朋友。你可知道这个人的情况?或许,周雅丽现在就是跟他在一起!” “男朋友?雅丽根本就没有男朋友!” ------题外话------ 双休日又起晚了!大家久等,么么哒! 第三十五章 神秘男友 文教授说周雅丽根本就没有男朋友,王队表示不信。 “会不会是你不知道?” “不!我确定她绝对没有交男朋友!等一下,难道说……”文教授脸色一变。 “怎么了?” “雅丽,她曾经确实有一个男朋友。但,那个男朋友只是她的幻觉!并不是真实存在的!” “幻觉?” “是的!那只是幻觉!雅丽得的是白血病,在接受化疗的时候,因为药物的关系导致产生了幻觉,有了一个假想中的男朋友。当时,为了让孩子鼓起信心对抗病魔。我和她的主治医生就决定让孩子接受这种心理暗示,以便积极治疗。后来,孩子的病情稳定了,好转了。我就带孩子去看心理医生,针对这个幻觉进行矫正。在接受了三个多月的心理治疗之后,雅丽就摆脱了这个幻觉,重新回到校园,继续学业。所以她根本就没有什么男朋友!” “可是据她同学反映,周雅丽每次去医院复查,都会刻意打扮。就像是去和男朋友见面一样!会不会她在摆脱幻觉之后,瞒着你结交了男朋友。” “这,这我就不能肯定了!但我从来没听雅丽提起过她有男朋友这件事。其实我一直鼓励她积极面对生活,多结交同龄人。现在大学生谈恋爱很正常,我也希望她能收获爱情。所以根本不存在瞒着我交男朋友这种事。但每次雅丽都表示她要以学业为重,不想谈恋爱。我怕说多了孩子觉得烦,所以也就不提这事了。” “所以,你并不知道她男朋友的情况?” “不知道,一点也不知道!啊,王警官,我这可说的都是真话呀!” 真话假话,王队当然分辨的出。文教授压根就不会说谎! “那你是怎么发现周雅丽和814太平山案件有关的呢?” “就是因为那份卷宗!那份卷宗,雅丽她看过。当时正是她第一次化疗结束,那次化疗效果不好。雅丽反映很大,又吐又泄,吃不下饭,头发大把大把的掉,体重也急剧下降。孩子不想待在医院,于是我就把她接回了家。和阿姨两个人一起照顾她!雅丽是个好孩子,情况稍好一点之后,就要帮我整理资料。在这个过程中,她看到了那份卷宗。于是就问我,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成仙这回事?” “您怎么回答?” “我当然说不可能!可雅丽却说那个亓源明明得了脑瘤,却还活着。这不正是说明,人是可以通过修炼,治好疾病的。” “修炼?杀人?” “是啊!我当时就反驳了,亓源虽然活着,可他的病并没有通过杀人被治好。相反,因为杀人,他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执行枪决,丢掉了性命。而且事后解剖尸体也证实,他依然患有脑瘤,病压根没好!所以,那套杀人成仙的方法,就是谬论。正是他得病之后脑子疯狂的产物,是错误的。当时,孩子被说服了。因为怕孩子继续胡思乱想,所以我很快又送她回医院,并和主治医生一起安排了她的第二次化疗。”文教授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化疗这东西,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很伤身体。虽然雅丽第二次化疗的结果比第一次要好,但身体却更虚弱了。就是在这个时候,她产生了幻觉,在医院里认识了一个男朋友。因为有这个男朋友的鼓励,她坚持着做完了第三次化疗。也许是有了信心的缘故,第三次化疗的结果非常好,她的血相指标都趋于正常。当时,我和孩子都很高兴!”想起往事,老教授眼含泪光。 “然后,等孩子的身体稳定一些,我就带她去看了心理医生。起初孩子不能接受那个一直陪着她渡过最艰难时光的男朋友,只是一个幻觉。但是,通过医生的分析和辅导,再加上她自己多年来接受的高等教育,她还是认清了现实。然而,事到如今,回想起来……也许……她至始至终都没有摆脱那个幻觉,反而是更加深深地陷入进去了!”文教授用手抹了抹眼泪。 “没有摆脱幻觉?什么意思?” “雅丽这次复发来的很突然,情况很凶险。医院方面很快就为她制定了新的化疗方案,但是雅丽很不配合!” “不配合?” “是的!据陪着她的护工讲,雅丽不愿意接受化疗。并且总是一个人在病房里嘀咕,说什么阿源会救她,她不怕!” “阿源?” “就是雅丽幻觉里的男朋友。” “这个阿源,和那个亓源……” “是的!这也是我担心的地方!所以我才开始怀疑,雅丽可能从一开始就没有走出过幻觉,反而深陷其中。而且已经受到了那份卷宗的影响,可能做了不好的事情。于是我就回家去找,结果在雅丽的私人用品之中发现了这个。” 说着,文教授把一直随身带着的皮包从地上拎起,搁在桌上。 王队皱了皱眉,小心翼翼的打开。里面是一个小小的木头箱子,取出后打开,里面是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整理盒。 取出其中一个盒子,透过透明的外壳,能看到里面是一团皱巴巴的肉,被包裹在密封的塑料袋里。 “这是……”王队瞪大眼,低头看向箱子里其他整理。 另外的盒子里也是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密封塑料袋,里面也是大小不一的肉。有的看起来像眼睛,有的则像耳朵,像鼻子,像内脏。 这是,那些尸体被割掉的部分!竟然全被放在密封的塑料袋里保存着!这也太变态了!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年轻女大学生的所作所为! “您确定这是周雅丽的东西?您确定,她真的没有男朋友?”王队简直不敢相信。 文教授点了点头。 “这确实是雅丽的东西!说实话,我比你们更希望雅丽有这么一个男朋友。这样一来,也许,做错事的就不是雅丽,而是那个男朋友。” 说完,老教授又再次捂住脸,呜咽起来。 ------题外话------ 明明点击很多,为毛收藏却不多呢?满地打滚求收藏啦!收藏可是关系到文文上架的关键呐,亲们。大家不想早日看到肥肥的万更吗?来吧,收藏收藏!轻轻一点,梦想成真! 第三十六章 全面搜索 事到如今,大部分的疑团都解开了。但最大的疑团却还萦绕在王队心中,当务之急,必须先找到周雅丽。只有找到她,才能弄明白所有的真相。 “立刻在全市范围内搜寻周雅丽!把她的照片发到系统上去,通过各处的摄像头查找。只要她还在本市,就逃不过摄像头的镜头!”王队立刻发布命令。 如今城市的各个角落都布满了摄像头,尤其是公共场所,道路两旁。只要把照片上传到系统,就能通过锁定目标人物的面部特征,从各处摄像头上传的资料中实时查找目标人物所在的位置,经过的地方。 周雅丽的照片一经上传,立刻就得到了回复。 下午,她在市立中心医院出现,并和一人接触之后,一同离开。 同她接触过的人也立刻被调查,资料很快出来,赫然就是许尽欢! “周雅丽去见了许尽欢?”王队惊讶了。 “许尽欢?她不是失踪了吗?”文教授也惊讶。 “您认识许尽欢?”王队更惊讶了。 “我不算认识,但雅丽认识她。她是雅丽的高中同学。” “周雅丽不是外地的吗?” “雅丽在高二的时候,由我支持,作为交换生换到这里的学校。雅丽读书很努力,成绩很好。那个许尽欢和她同一个班,和雅丽关系挺好的。许尽欢经常会把一些不开心的事跟雅丽说,雅丽时常开导她。雅丽一直是个很乐于关心和帮助周围的人,是个非常好的孩子!” 周雅丽和许尽欢认识,还是同班同学,甚至是好朋友!这个信息真是把王队吓到了!这一连串的人和事,绕来绕去,竟然最后都绕在了一起。 “她们不光是高中的同班同学,还一起相约考进了z大。但就在那个暑假,雅丽病了,在医院接受治疗。等雅丽病好了回到学校,才知道许尽欢在那个暑假失踪了。唉,怎么会这样!这么说来,这个许尽欢,她被找回来了?” “是的,她回来了。而且她就是发现814案件的当事人之一!” “竟然有这样的事!”文教授也震惊了。 王队看了看文教授,又看了看摄像头屏幕上周雅丽和许尽欢一起离开医院的镜头,心里突然冒出一个设想。 会不会,周雅丽的帮凶,就是许尽欢? 周雅丽得病,许尽欢失踪,然后z大就开始死人。直到现在,周雅丽复发,许尽欢再次出现。 也许,她们会继续杀人,为周雅丽“治病”。 可为什么许尽欢会出现在814案件发现现场呢?如果是她和周雅丽杀了人,又为什么要自己把尸体暴露出来,让人发现呢? 也许,是迫于无奈!当时发现尸体的人不止许尽欢一个,她无法阻拦别人发现,只好也假装自己是发现者。甚至可能,她当时其实是为了阻止别人发现才出现的。 可为什么要失踪?也许一开始并不是失踪,只是杀了人,害怕,所以躲了起来。可既然后面没有被发现,又为什么还要继续失踪? 这依然是个迷! 必须得把她们都找来,才能解开! “现在这两人在哪里?”王队问道。 “失踪了!” “又失踪?这怎么可能!” “她们是从医院后门离开的,后门口的摄像头拍到了照片。但后来她们进了小巷子,那里没有摄像头,所以不知道她们会从那条路离开。” “你们不会把每条路的摄像头都查一遍?” “查了!都没有!” “那就是还在巷子里!” “也派人实地去查了,没有任何发现!这三个人,就这么从那条小巷子里消失了!” “三个人?不是两个吗?” “不,是三个!看,有人在后面跟踪她们两。”赵大把镜头调整了一下,时间倒退半分钟,指着屏幕上的一个身影道。 “这又是谁?谁在跟踪她们?” “我们查了,他是裴思建。” “裴思建?就是那个裴氏年轻总裁,二十年前裴氏惨案的幸存者?” “对,就是他。” “乖乖!这三起案件,都串在一起了!”王队咋舌。 裴思建跟踪周雅丽和许尽欢,一定是发现了什么线索。814案件的死者和裴氏惨案的死者,尸体上都出现了奇怪的符号。而七十年代那桩案子,死者尸体上也有同样的符号。看来,这三个案子有内在联系! “掘地三尺,也得把这三个人找出来!”王队握拳。 “王队!”赵大举了举手。 “什么?” “我们联系了裴思建的秘书,请她立刻打电话联系裴思建。秘书打了很多电话,他都没有接,后来就直接关机了。但据裴思建的秘书表示,裴总的手机有自动定位功能。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定位找到他所在的位置。于是我们又立刻联系了电信公司,调取了裴思建手机的定位信息。这是他现在所在的位置!”说着,赵大把一张打印的纸递给王队。 王队瞪了他一眼。 “这么重要的信息怎么现在才拿出来?走,立刻跟我到现场去!” ------题外话------ 收藏请多多支持!拜托大家啦! 第三十七章 你早就死了 痛!痛痛痛! 痛得脑袋都要裂开了! 剧痛让裴思建从混沌黑暗之中醒来,立刻他便意识到,自己刚刚被袭击了! 正要挣扎着起来的身体立刻僵硬住,他强迫自己闭着眼小口的呼吸,然后慢慢把眼睛睁开一条缝。 光线从四面八方射来,他又闭上眼,然后再睁开。 这里是哪里?他躺在地上,身下是硬邦邦脏兮兮的水泥地,光秃秃灰扑扑的墙壁,透风透光的窗户,看起来像是被废弃的厂房。 他怎么会在这里? 忍着头顶的剧痛,他回想起自己是在医院后门的小巷子里被袭击的。最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消瘦的身影,那应该是个年轻的女孩子。 所以,他是被一个女学生敲了脑袋?!这年头的女人真是太可怕了!还是什么她们做不出来! 等一下!许尽欢! 他睁开眼,微微仰起头,看到了许尽欢,也看到了那个敲他脑袋的女孩。 她在这屋子的中央,背对着他,跟在角落的他一样,手脚都被绳子捆着。她醒的比他早,坐在地上和那个女孩对质,她叫那个女孩“周雅丽”。 “周雅丽,你这是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杀了你!”周雅丽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眼睛瞪得大大的,表情狰狞的说道,手里拿着一把长而且锋利的尖刀。 裴思建差点叫出声,连忙咬住自己的嘴唇,加快了挣脱绳子的速度。 周雅丽把刀子在许尽欢头顶比划了几下。 “不过,在杀死你之前,你得告诉我一件事!” “什么事?”许尽欢问道,声音出乎意料的平静。 “你为什么还活着?”周雅丽问道,咬牙切齿,一字一句。 许尽欢没有回答,只是沉默。 “啊!你去死!去死!”周雅丽似乎被她的沉默激怒了,一把举起尖刀就朝她扎去。 “许……”裴思建瞪大眼,差点跳起来,然而眼睁睁看着那尖刀在许尽欢头顶上停住。 周雅丽住手了! 她面目扭曲,表情狰狞,握着刀的手颤抖着,却迟迟没有落下。过了一会,一点一点的收了回去。 “为什么?为什么你还活着?为什么?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你活着,所以我就得死!不,你必须死!你必须死!” 她一边嘀嘀咕咕,一边浑身颤抖,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许尽欢,就像个疯子一样。 裴思建皱了皱眉,虽然他一直觉得许尽欢脑子有病,是个疯子。但此刻见识了周雅丽的疯,方才觉得许尽欢那都不叫事!原来这疯子也怕对比,假疯子碰上真疯子,算个屁! 可这个周雅丽怎么会这样?在医院花园里的时候,明明看起来还挺正常的。 还有她说得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什么叫为什么你还活着?难道许尽欢应该死着? 什么叫你活着,所以我得死?许尽欢活着,碍着她什么事? 不过面对这样一个疯子,生命还受到威胁,许尽欢的表现可实在是太镇定了!光平静不说,还特沉默。 而她的沉默,显然让周雅丽很不爽。果然,周雅丽手里的刀又对准了她。 “许尽欢!你必须死!四年前我能杀了你,现在也一样能!” 她说什么?裴思建震惊了。 四年前,她杀了许尽欢?不可能!如果四年前她杀了许尽欢,那四年后坐在这里跟她说话的,名叫许尽欢的女孩是谁? * 许尽欢坐在地上,屁股被粗糙的水泥膈的难受。然而此时不是抱怨屁股难受的时候,毕竟眼前这两个大麻烦还需要解决。 疯疯癫癫的周雅丽和她那个不怀好意的男朋友! 她转了转眼珠,不露痕迹的瞥了周雅丽旁边一眼。 刚刚周雅丽挥舞着刀子,叫嚣着要杀了她,幸好被她男朋友及时制止了! 但倘若这样就以为她男朋友是好人,那可就太蠢了!周雅丽毫无疑问是个疯子,杀人疯子能做得到,但杀了人还能隐瞒那么多年,就绝不是一个疯子能做得来。 所以谁是主谋,一目了然。 把视线从周雅丽身上掠过,同时在她男朋友身上一扫而过,许尽欢最后把目光停留在窗户上,有些百无聊赖的看着窗外一只麻雀蹦蹦跳跳的路过。 “四年前!我明明杀了你,把你埋在了你妈妈留给你的土地里。我记得很清楚!后来,我又杀了一个坏女人,也把她埋在那里!我挖开过你的坟墓,你就在里面,而且已经开始腐烂!我记得很清楚!你明明已经死了,可为什么还会出现在我面前?你一定不是许尽欢,你究竟是谁?”周雅丽又开始拿刀指着她。 许尽欢的眼神从窗口挪回到她脸上,随后轻轻往她右边瞥了一眼,然后又别开脸,看向窗外。 “我就是许尽欢。你没杀了我,你记错了!”她语气平静,平静到堪称无赖。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周雅丽又开始尖叫。 许尽欢移动眼珠子,冷眼看她男朋友小声的在旁边劝慰,好让她冷静下来。 “太平山上的九具尸体,都是你杀的吧。”她冷冷问。 周雅丽蹭的抬起头。 “对!是我杀的!” “为什么?” “她们该死!你也一样!” “和我一样?我怎么了?” “你们都是有罪的贱人,都是人魈,都该死!我是替天行道!许尽欢,你就是个蠢蛋!为了一个不爱你的男人,作践自己!整天在我耳边抱怨你的不幸,把你母亲的死怪罪在你父亲头上,以折磨你父亲为乐。却忘了为人儿女的孝道,也忘了你母亲在天之灵希望你好好活着。你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只知道撒娇和抱怨。你以为全世界的人都应该宠着你哄着你?其实全世界的人都看不起你!包括你最爱的唐仇!” “你活着就是浪费资源!还不如去死,为了我!你应该感到荣幸,你是我第一个下手除掉的人魈。你的死,换来了我的生!我的生命,比你更有意义!所以你为什么不去死!为什么要活着!为什么!” 她再次怒吼起来,双手挥舞着,刀尖一次次掠过许尽欢的头顶。 许尽欢眼皮撩起,看了一眼在头顶飞舞的刀尖,面色依然平静。 “为什么?难道你不明白吗?” “明白什么?” “你才是人魈!” ------题外话------ 被大仙虐哭的各位,让我看到你们的手! 第三十八章 周雅丽之死 “你说什么!”周雅丽瞪起眼,恶狠狠的注视着许尽欢。 “我说,你才是人魈!” “你胡说!我是替天行道,我是修仙者!” “哈哈哈!好大的脸!你谁啊,就替天行道了?老天爷给你发证让你代表它?”许尽欢面不改色,冷笑几声,大眼珠子在眼眶了咕噜一转,翻一个白眼。 眼角轻轻掠过周雅丽的右手边,似乎是没有任何停留。 “我,我结丹了!我可以成仙!上天选择了我,我是不一样的。而你!你才是人魈!你是罪恶的人魈!我要杀了你!只要把你杀了,抽取你的魂魄,我就能获得重生,得道成仙!只要我成了仙,就可以和阿源永远在一起!阿源,对不对!我可以成仙的,对不对!我一定可以成仙的,对不对!” 她转向身边的男朋友,抓着对方的胳膊,疯狂的问道。 那个叫阿源的男人不停的安慰她,向她保证着。 然而许尽欢依然冷笑。 “成仙?你疯了吧!” “我没有疯!”周雅丽被彻底激怒,举起刀子朝她扑去。 “许尽欢,快让开!” 裴思建在后面怒吼一声,挣脱绳子从角落飞扑起,伸出双臂把扑向她的周雅丽用力一推。 周雅丽万万没想到会有这突然一击,措不及防尖叫一声,整个朝后仰去,一下跌在窗台上。然后后背上咔叽一声,腐朽的窗台竟然被撞塌了。 她重心不稳,哗啦一下,整个人翻了出去! 就在她翻出去的时候,许尽欢大喊一声,整个人嗖一下就蹿起来,扑向窗台。原本捆着手脚的绳子原来早已经被挣脱。 她一个箭步就到了窗台,趴在窗台上,半个身子扑出去,手尽力伸出。 * “周雅丽!抓住我的手!” 裴思建看呆了,连忙从地上爬起,一跳一跳到窗边,探头一望。 万幸周雅丽没摔下去,而是挂在了墙边的水泥台上,只有双手抓着,情况很危急。 兴许是到了生死关头,她整个人清醒起来,狰狞的表情也消失了,像一个普通的女孩在面临危险时那样,满脸都是惊慌和都死亡的恐惧。 “欢欢!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她泪流满面求救。 “你不会死的!周雅丽!抓住我的手,我拉你上来!”许尽欢踮起脚,把身体往外探,好让自己把手伸得更长。 “欢欢,对不起!对不起!我好害怕!” “别怕!现在你什么也别想,快过来拉住我的手。” “欢欢,我会不会死?我不要死!” “不会的!只要你抓住我的手,就一定不会死!我保证!”许尽欢用力点头,目光紧紧的注视着周雅丽,想要传递给她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裴思建旁边抓住许尽欢后背的衣服,也大声喊道。 “快,拉住她的手。我们会一起拉你上来的!” 这个时候就别管谁是谁非,救人要紧了! 周雅丽的眼里升起了活下去的希望,咬着牙小心翼翼的挪动双手,朝许尽欢的方向挪去。 “慢一点,加油!只差一点点,我就能抓住你了!坚持住!”许尽欢鼓励道。 然而就在周雅丽快到挪到的时候,她突然停住了。原本注视着许尽欢的眼神慢慢的移开去,落在她的旁边。 “阿源!阿源!”她轻轻的叫唤着,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双眼闪着光。一边喊着,一边又慢慢的挪回去。 裴思建朝旁边看了一眼,哪儿什么也没有。 怎么回事?这女的不要命了吗? “别过去!周雅丽,别过去!”许尽欢大喊一声,整个人往外猛然一扑,伸手想要去抓住周雅丽的手。 “许尽欢!你疯了!”裴思建没想到她会这么乱来,被整个都被带着往外一扑。幸好他自重大,没给带着翻出去。也幸好他抓着她的后背,没让她整个也翻出去。 但周雅丽…… 他看着许尽欢的指尖和周雅丽的手指轻轻错开,就差那么一点点,她就抓住她了! 而就在那一瞬间,周雅丽松开了抓着水泥边沿的手指,用力向着许尽欢旁边的空气抓了一把…… 那里什么都没有,她自然也什么都没有抓到。 在握住空气的一瞬间,她愣了一下。但随后又露出一个如梦似幻的微笑,直直的坠落下去。 “雅丽!”许尽欢大喊一声。 扑的一声,周雅丽落地,鲜血从脑后缓缓流出。 * “怎么会这样?就差那么一点点,她怎么就……”目睹了全过程的裴思建有点傻眼。 周雅丽明明是朝着许尽欢的方向挪动,就差那么一点点的时候,怎么又回去了?难道,她是故意寻死? 可她眼里明明都是对活下去的渴望呀!虽然就算她得救了,肯定也会被判死刑。 但,总觉得哪里不对! 眼睁睁看着周雅丽死在自己面前,许尽欢依然是面无表情,只是冷冷的朝着旁边的空处瞥了一眼。 在裴思建的也眼里,窗台边除了烂木头就是水泥板。但在她眼里,腐朽的烂木间,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倚靠着水泥墙,笑眯眯的看着她。 “果然,你看得见我!” 男人眉目清秀精致,面容堪称英俊之极,笑容也阳光灿烂,声音更是醇厚动听。 然而许尽欢对此无动于衷,面无表情的挪开了视线,一动不动的任由身后的裴思建把自己拽回到屋子里。 “你刚才差点就掉下去,会死的懂不懂!下回别乱来!你自己要死随你,别拖累我!”把许尽欢往墙壁上一推,裴思建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着气抱怨。 许尽欢不说话,他又抬起头。 “喂,傻了?她那是自己寻死,跟你无关。你已经尽力了!” 许尽欢一声不吭,慢慢站起身,一步一步走到他跟前,然后转身,挡在他前面。 裴思建皱了皱眉。搞什么嘛! “你干什么?”他伸手戳了戳她的后背,翻身要站起来。 许尽欢一把摁住他,急促的吐出两个字。 “别动!” ------题外话------ 鲜花与掌声在哪里?让我看到你们的手!其实是求收藏啦,多多益善!么么哒! 第三十九章 恶鬼现身 别动?为什么? 问题刚从裴思建的脑子里闪出,他眼前就一团绿光炸起,瞬间有一种瞎了眼的感觉。 他下意识的闭上眼,耳边又传来轰隆一声巨响,随后整个屋子就地动天摇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他立刻睁开眼,却看到一副不可置信的场景。 整栋楼,竟然在摇晃!屁股地下的水泥地一块块裂开,崩塌,噼里啪啦的往楼下砸。 顺着这些缝隙,他都能直接看到楼下,然而楼下也在层层崩塌。 这是,地震了? 刚这么想,就又看见嘭的一团团火光,从裂开的地板的裂缝里蹿出,如同奔腾呼啸的火龙一般,在整栋废楼里飞舞,瞬间就把整栋楼都点着了。 这,这是火山爆发了吗? 裴思建都傻了眼! 火山?地震?!他怎么这么倒霉?刚从虎口脱身,又入火坑! 就这,她还叫他别动?坐在这里等死吗? 简直要抓狂! 他是跳起来就想跑,自救!然而许尽欢的手摁着他,他竟真的一动也不能动! 她才多大劲,怎么就能摁得住他?兴许是他自己吓傻了,才动弹不得。可明明意识又那么清醒! 完了完了!他自救不能,更无法救她。这回死定了! * 裴思建被眼前天崩地裂的景象给吓坏了。但好在他并非胆小如鼠没见识,在最初的慌乱过后,很快就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 整栋楼在崩塌,火光四射,天旋地转。破碎水泥块和烂木片就砸在他身边,哐哐作响,噼里啪啦。喷溅四射的火焰在他周围飞舞,热浪滚滚袭来。 可是,他根本没有受到任何一点伤害! 他就坐在地上,被许尽欢的手压着,一动不动。 屁股底下的水泥板稳如泰山,外面全崩塌了,这一块就是安稳不动。水泥块,烂木头,全掉在他周围,愣是一点没砸到。至于火焰和热浪,也全被隔在了周围。 别说热,他就连一丝风都没察觉。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眼前这些崩塌的景象,都只是幻觉? 可这幻觉也太逼真了!比看3d电影还真! 因为心里觉得这些都是幻觉,所以他下意识的抬起手,轻轻碰了碰在身边乱窜的火焰。 嘭的一声,整只手就着了,被火烧的痛楚立刻传遍全身!竟然不是幻觉! “靠!”他立刻大叫一声,甩这手往身上噼里啪啦的猛拍,灭火。 “别乱动!”许尽欢回头瞪他一眼。 他还不服气,想要瞪回去,却一抬头看到天崩地裂火光四射之间,缓缓走出一抹身影,顿时眼如铜铃。 “亓源?!” 虽然只看过褪了色的黑白照片,可亓源的长相和风采太令人印象深刻,过目难忘。 此时此刻,看着这位在四十年前就犯下累累命案,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了枪决的连环杀人犯,活生生的出现在了自己眼前。 裴思建还是觉得,这一切都像是个梦! 噩梦! 他不是已经死了吗?难道是鬼? 可鬼怎会如此鲜活? 还有这天崩地裂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这一切,都跟亓源有关?难道他真的靠着杀人,成了仙?亦或是,正如许尽欢所说,他已经成了一个恶鬼! 鬼,是真是存在的? 裴思建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 * 亓源自火光和碎片中而来,一步一步,越来越近。 许尽欢面对着裴思建,略低着头,仿佛是即看不见周围的天崩地裂,火光乱窜。也看不见缓缓而来的英俊恶鬼,眼里只有一个已经傻眼的男人。 而这男人则伸手扯了扯她的衣袖,干巴巴咽了咽口水。 “许尽欢,现在怎么办?” 面对凶恶的歹徒,裴总表示小爷我也是炼过的,谁怕谁。面对吃人不吐骨头的奸商,裴总表示比奸小爷我一个能阴两,来者何惧! 但是面对非自然存在的恶鬼,裴总终于怵了! 对付鬼,他没经验啊! 许皇太女眼皮微微撩起,回给他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明明是一向都靠不住的富二代刁蛮女,可此时此刻,裴思建不得不承认,他是真的只能指望对方了。 至于为什么富二代刁蛮女能对付恶鬼,裴总表示,谁还管这些! 亓源在离着他们还有三步远的地方停住,缓缓抬起手。 一团绿色的雾气从他的手掌升起,徐徐上升,幻化成一个咆哮的兽首。丝丝缕缕的绿雾自兽首上冒出,飘散开去。 一旦触及那些绿雾,则原本红色的火立刻就变成了绿色。 不一会的功夫,热浪滚滚就变成了阴气森森,鬼气弥漫。 兽首的双眼发出绿光,四周的火和雾就如同活物一般,扭动着朝他们扑来。 就在此时,原本淡定自若,始终一动不动的许尽欢动了。 她猛一抬头,睁大双眼。 裴思建就看到她黑白分明的眼镜瞳孔突然迅速膨胀,瞬间就把眼白都挤掉了。 原来是真的!她的眼睛真的会变全黑,不是他看走了眼。 睁着一双没有一丝眼白,全黑如鬼魅一般的双眼,她伸手用食指在双眉间轻轻一点,又轻轻一捻,自神思里抽出一点真炁。随手双手抽丝缠绕,把真炁绕在指间。 猛然转身,一个剑指把真炁弹出,双手变化掐诀,飞快的在半空化出一道太上玄门驱鬼符。 “金书玉笈,玄门正气。十方肃清,万灵镇服。尔等阴魂厉鬼,统统给吾消散。赦令之下,谁敢不从!去!” 一口气念出符咒,剑指一点,真炁化成的符箓就化成一张大网,升上半空,并光芒四射。 光芒所到之处,阴火毒雾便统统消散。 亓源把手中的兽首轻轻往空中一抛,双手合十,闭眼念咒。 咒声中,那绿色的兽首绿光一闪,哗啦啦涨大一圈,张嘴吐出一团团的绿色毒雾。 毒雾凝结成云,他伸手一挥,便沉甸甸的朝他们头上压来。 驱鬼符化成的网被毒雾触到,发出嘶嘶的黑烟。原本光芒四射的符箓立刻被侵蚀发黑,片片掉落。 许尽欢皱着眉啧了一声。 身后的裴思建一把抓住她的后背。 “现在怎么办?” ------题外话------ 读者大大!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拜托拜托啦! 第四十章 必须有同伙 怎么办?凉拌! 问问问,就知道问。烦不烦人啊!许大仙心里火死了!关键时刻,男人果然还是靠不住! 她吸了口气,随即皱起鼻子。空气中充满了阴湿*的尸气,亓源就是个修炼成精了的尸煞。 尸煞多是些毫无智慧,只晓得杀戮的蠢货,凭着一口怨气在人间作恶。然而眼前这个绿油油的英俊尸煞显然是很有智慧,乃是尸煞中的一朵精英奇葩。 用先天真炁化成符咒,也治他不住,可见是真有一些本事。不过幸而这家伙的道行还不够高,若是再给他十几年,真修成了形体,那就闯大祸了。 要不她现在就拿出看家本领,收拾了得了?也算替天行道! 深吸一口气,许大仙抿了抿嘴,举起双手,左右分工,各自拈了不同的指诀。左手持剑,右手持花,两手缓缓移动,在面前交叉。 看到她这样动作,亓源愣了一下。 “你怎么会……”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然后一个中气十足,震耳欲聋的声音传来。 “楼上的人注意了!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赶快举手投降!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这声音一响起,漫天的地动山摇,毒雾阴火就全停止了。 亓源眉头一皱,双手一拍,将半空中的兽首收回。然后双臂一挥,整个人就凭空消失。 他一消失,漫天的绿光也全消失。 裴思建只觉得眼前光芒一闪,再睁眼,就看到自己好端端坐在水泥地上。 整个屋子原来什么样,如今还是什么样,压根没什么地震火山。 所以说,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 他下意识的伸手拉拽许尽欢一把。 “干嘛老拽我?”许尽欢回头瞪他一眼。 双眼黑白分明,毫无鬼魅之相。 所以说,他又看走眼了? 他死死盯着她。 “你看什么?”许皇太女往后躲了躲。 他一把攥住她的胳膊,不许她退。 “刚才,你……那个亓源……” 正说着,外面的警察就全冲了进来,一下就将两人围住。 “人质安全!迅速清场,快快快!”冲上来的特警飞快将两人各自按到,拖到后方。 其他人则立刻冲上去,迅速查看整栋楼。 “王队!”裴思建一眼就认出领队的人。 “裴总,你怎么样?”王队立刻上前,一把将他扶起。 “我很好,对了,那个周雅丽……” “我们已经在楼下发现了她的尸体。是谁杀了她?”王队问道。 “没人杀了她,她是自己掉下去的。” * 坐在警局笔录室里,裴思建皱着眉语气强硬道。 “她要对许尽欢动手,于是我就扑过去把她推开。结果她撞到窗台,撞塌了,整个人就翻出去。当时许尽欢和我都跑到窗台边扑出去想要救她,但周雅丽自己往旁边去,根本不抓我们的手,最后掉下去了。事情经过就是这样,不管你们信不信,再讲十遍也是这样!” 能说的事实就是这些,至于不能说的……说了估计他就得去精神病院了。所以不能说! 然而王队却觉得他还有所隐瞒。 “好,就算后面这一段是真的。那绑架你和许尽欢这一段,你怎么解释?周雅丽这样一个弱女子,怎么把你和许尽欢两个人从市中心搬运到郊区,还搬到六楼以上。她一个人做得来吗?”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也许她还有其他帮手,当时我昏迷了,我不知道。” “那么许尽欢呢?她知道周雅丽有帮手吗?” “我没问过她。” “你觉得,那个帮手会不会就是许尽欢?” “不可能!许尽欢和我都是被绑架的。而且周雅丽要杀她!怎么可能会是帮手。” “也许她们是在演戏!” “演戏?为什么?” “为了让你相信,她们不是同伙。” “无稽之谈!”裴思建一口否定。 “许尽欢本来就不是周雅丽的同伙!周雅丽要杀她,那种眼神,是真是假我分得出。如果不是我及时挣脱绳子把周雅丽撞飞,她一定会杀了许尽欢!而且……”裴思建突然想到周雅丽那些关于许尽欢早已经被她杀死的对话,停住。 “而且什么?”王队追问。 裴思建皱了皱眉。 “而且,你没有证据。你只是假设,猜测。法律上来讲,疑罪从无。你不能就这样给一个无辜的人定罪!”他说道。 王队沉默了。 “我知道你们警察也难做。这么大的案子,光让周雅丽一个人扛,只怕扛不住。周雅丽必须有同伙,所以你们就想让许尽欢也牵扯进去。但是我不能昧着良心说话。至少我没有看到任何证据说明许尽欢跟周雅丽是一伙的。你们就算问一百遍,没有就是没有。”裴思建斩钉截铁道。 王队深吸一口气,默默起身,看了他一眼站起身。 “那好吧。裴先生,你可以走了!” ------题外话------ 是不是觉得欢哥斗法不过瘾?不必着急,欢哥大显身手的机会有的是!现在只是热热身罢了!对待帅鬼要温柔一点嘛! 第四十一章 不是鬼是煞 从警局出来,坐在自己的车里,裴思建双手扶住头,长吁一口气。 王队对他的口供提出了各种质疑,这些质疑也是他内心的疑惑,除了许尽欢是周雅丽同伙这一点! 一开始他被周雅丽死后,亓源出现的“幻觉”给震惊了,以至于没来得及细想周雅丽对许尽欢说的那些话! 周雅丽是个疯子,她说的话不足采信。可是如果她说得都是真的,那岂不是许尽欢这四年来并非是失踪,而是死亡!因为,周雅丽在四年前已经把她杀死,并埋在了太平山九号地块。 可如果许尽欢已经死了,那现在这个许尽欢又是谁? 冒名顶替的?很有可能!所以如今这个许尽欢才会那么“与众不同”,“破绽百出”! 然而要查明许尽欢到底是不是冒名顶替,方法却很简单。只需要查一下dna,毕竟许海天还活着呢。是不是他的女儿,一查就知道。 当然,许海天的女儿也是可以冒名顶替的。但许尽欢每次体检的资料都在,血型,牙齿,指纹,病例,只要一一对比,马上就一清二白。 许海天和唐仇又不是笨蛋,不会随便冒出一个“许尽欢”就当自己亲闺女,未婚妻。一定是第一时间就查证了,确认过了,才会放心。 所以现在这个许尽欢,确确实实就是许尽欢!一个活生生的许尽欢! 那么周雅丽就是说了谎!她是个疯子,疯子的话就不能相信! 可正如王队所疑惑的,靠着周雅丽这样一个文弱的女孩子,而且还身患绝症,是怎么把他和许尽欢从市中心搬运到郊区废楼里的呢? 一定是还有同伙! 那么这个同伙是谁?现在又在哪里? 太平山九名死者的身上出现了和他死去亲人身上一样的符号,这两个案子一定有联系。可惜周雅丽已经死了,无法从她嘴里得到更多信息。 还有那个亓源! 周雅丽身患绝症,亓源也身患绝症。周雅丽杀人,亓源也杀人。周雅丽临死之前还叫了一个人的名字——阿源! 一定就是亓源! 亓源既然能出现在他面前,那么必然也能出现在周雅丽面前。 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周雅丽的同伙就是亓源! 但亓源早在四十年前就死了! 出现在他面前的亓源,究竟是人还是鬼! 一个能够诱惑众生,施展法术的鬼!也许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一种“成仙”。 想到成仙,裴思建觉得自己也快要成了神经病。好好的唯物主义者,要变成封建迷信分子了。 都怪许尽欢!裴总毫不客气的把锅甩许大仙头上。 越想越糊涂,越想越头疼,裴思建气鼓鼓走出问讯室,刚好看到见许尽欢也被放了出来。 对方也看到他,脸色一变,扭头就跑! 擦!竟然跑!裴总气不打从一出来,两条大长腿撕开,一个箭步上前,伸手一把抓住她的后脖颈,整个拽了回来。 “你给我过来!” 许尽欢踉踉跄跄跌进他怀里,伸手捂住脑袋,回头看了他一眼。这一眼,意味深长。让裴思建有种自己从鲜花变成牛粪的错觉。虽然他从未觉得自己应该是朵鲜花,但怎么着也不该是牛粪吧! 她嫌弃什么? “你跑什么?我又不会吃人!” 许尽欢抿了抿嘴,不吭声。默默的从兜里掏出手机,低头摁号码。 他看了一眼,唐仇的号码。 呵呵,搬救兵么! 胳膊一紧,把大仙的脖子勒住,不由分说就往外拖。 “走,我请你吃饭,咋们好好谈谈!有些事,你得给我个交代!” *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裴总把大棒和胡萝卜都摆在许大仙面前,要她老实交代。 许尽欢低着头,撕着肥鸡嚼的满嘴流油,却还不住的唉声叹气。 裴思建往嘴里灌凉茶,消火。 “太平山的案子,真的是周雅丽干的?” 大仙嚼着一嘴的鸡肉,点点头。 “她有同伙吗?” 许尽欢摇摇头。 “没有?就靠她一个人,杀了那么多人?你逗我?” “我是说我不知道!”大仙抬起头,又摇了摇头。 裴总皱眉。 “在那栋废楼里,我看到的景象,是真的还是假的?”这是他心里最大的困扰。 把嘴里的鸡肉咽下去,大仙直着脖子回答。 “假的!” 裴思建一挑眉。 “假的?你别拿我当小孩子哄!” 就他这人高马大的身板,猴精贼灵的心思,谁敢那他当小孩子?吃饱了撑着。许尽欢甩一个你当我傻的眼神。 “世人都以为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然而眼见就一定是真实吗?” “什么意思?” “你眼睛所看到的的,和你脑子展现给你的,那是两码事。” 裴思建皱起眉。 “打个比方说。你对一个人有好感,那么这个人的形象在你眼里就会更加出众。但现实中,他可能没有那么出众,对不对!所以你眼睛看到的的,只是你大脑让你看到的,并不一定就是真实。” “那么你的意思是,废楼里那些天崩地裂都是假的?就连那个亓源,也是假的?”裴总有点糊涂了。 许尽欢摇摇头。 “天崩地裂是假的,但亓源是真的。” “亓源是真的?可他不是四十年前就死了吗?难道我们见鬼了?” “与其说是鬼,不如说是煞!” “煞?” 这又是什么玩意? ------题外话------ 周末嘛,总是要睡懒觉的!嘿嘿嘿! 读者大大!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四十二章 裴总你很霉 许尽欢越说越玄乎,裴思建越听越糊涂! 大仙手持鸡腿,答疑解惑。 “人死了就变成鬼,可鬼究竟是什么呢?鬼是一种能量!但这种能量很微弱,基本上很快就会消散。但如果这个人死之前有很大意念,那么这种能量就会变大。能量足够大,就可以留存在现实世界和非现实世界的夹缝之中。这种情况,一般就是成了灵!” “灵?”越来越莫名其妙了,裴总感觉自己的三观是碎了又碎,都成渣了。 “煞是灵的一种!灵有好的也有坏的,甚至还有调皮捣蛋的。但煞就是恶灵!” “恶灵?” “周雅丽只是亓源的傀儡。她以为自己可以九死换命,修炼成仙。殊不知作孽只为他人做嫁衣!” “照你这么说,岂不是这个亓源死了以后还在修炼?难道他真的要成仙?” 许尽欢撩起眼皮看他一眼。 “成不成仙我不知道,反正再让他这么杀下去,也许过个十几年他就能再修炼出一具躯体。到时候,也就用不着傀儡了。” “修炼出躯体?”这不等于又活了? “那我家的案子,是不是也跟这个亓源有关?”当然,这才是他最关心的。 然而许尽欢摇摇头。 “不是他?” “为什么?” “比起普通的鬼,亓源自然算得上厉害。可即便如此他想要杀人修炼,还得靠引诱别人当他的傀儡才行。但杀害你家人的凶手能直接驱动西王母的天厉五残符箓,本事远远高于亓源。所以,不是他。” 没想到杀害家人的凶手另有其人,而且本事还在亓源这个凶灵恶煞之上,这让裴思建大感意外。 可他的家人怎么会引来这样的杀身之祸?难道他家的案子,还有别的内情? 以及…… “你又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呢?”他注视着许尽欢,质问。 许大仙手持鸡腿,愣住。 “这个……那个……诶!唐仇来了!” 蹭的跳起,挥舞手里的鸡腿。 裴思建皱眉,扭头一看,唐经理大热天穿戴的一丝不苟迈步而来,脸黑的跟锅底一个色。 走到桌前,唐仇先是轻描淡写的瞥了裴思建一眼,然后挑起眉毛恶狠狠的瞪了许尽欢一眼。 “出了这样的大事,你怎么连个电话都不给我?你这是要让我活活气死不成?” 许尽欢脸皮厚如城墙,没羞没臊,嘿嘿一笑。 “我被绑架了,想打电话也不成呀。” “还笑!到了警局你怎么不打?” “那不是录口供嘛。” 行,怎么说她都有理!唐仇气的直磨牙,眼角眉梢掠过裴思建,气呼呼道。 “走!跟我回医院去!” “是是是!回去,这就回去!”许大仙从善如流,三口两口把手里的鸡腿啃了,骨头往桌上一扔,跳起来拔腿就要走。 这还差不多!唐仇呼出一口恶气,伸手抓起桌上的湿巾撕开,把她拽到身边,跟老妈子伺候小宝贝似得,给她擦嘴。 “瞧你这嘴!”一边擦一边瞥裴思建。 嘿!这手露的,气的裴思建眉毛都差点飞起来! 什么意思! 于是他也站起来。 “我送送你们!” 这下唐仇气的要飞眉毛,但没等他开口,许尽欢已经一口回绝。 “别别别,你别去。” “为什么?”裴总不乐意了,瞪起眼。 “裴先生你有点自觉好么!你很霉啊!”许尽欢抱怨。 “很美?我一个男人,要什么美!你可以夸我英俊!” “我是说你很霉!倒霉的霉!每次遇见你,我就遇上倒霉事。霉得不要不要的!裴总再见!不对,拜拜,永远不要再见!”她把手摆的跟破浪鼓似得。 这番话真是说到唐仇的心坎里,说的他眉飞色舞,喜笑颜开。 “对对对!裴总你就别缠着我们欢欢了!再见了您呐!欢欢,咋们走!” 手拉手,一起走,夫妻双双把家还! 哎呀!把裴思建给气的,七窍生烟,火冒三丈!什么狼心狗肺的玩意,亏得他还在王队跟前拍着胸脯保证她是个好人呢! 他还没嫌弃她是个从地底下爬出来的恶鬼,她到先嫌弃他霉! 哼!大路朝天,各走一边!那就永不再见!拜拜! * 说不见就不见!自打餐馆那回闹得不欢而散,裴思建就再没见过许尽欢。 时光如梭,岁月荏苒,一转眼就是两个多月过去。闷热的夏天终于结束,凉爽的秋风吹遍大地。 这两个月他一直忙着工作,全心全意投入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之中,争当全国优秀杰出青年企业家,干得热火朝天,公司发展前景一片大好! 事业喜获丰收,裴总满意之余又有点不大不小的郁闷。 太平山的度假山庄已经开发的如火如荼,可9号地块的归属却还悬而未决。棋盘上形势一片大好,就这块还僵着,看了就烦。 9号地块绕不开许尽欢,想起许尽欢他就头疼,胸闷,牙根痒,要犯嗔痴。 不搭理许尽欢,那就要面对唐仇。 如今唐仇也不聪明了,为了许尽欢乱吃干醋,逮着是个男人就要犯病,也是醉人的很! 不想了!越想越烦! 把烦心事抛开,他正想着下了班去找点什么活动轻松轻松,结果李拜拜一个电话过来,把他气得差点爆炸。 “小叔,救命啊!我好像又撞鬼了!” 又来了!猪队友,货真价实的猪队友! ------题外话------ 今天我早起了!求夸奖!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欢哥终于吐槽裴总! 第一章 碟仙显灵 时间倒退到七天之前,深夜,裴氏老宅。 作死小分队四人组又聚在一起,在老宅客厅的沙发上围着茶几坐成一圈。 客厅里黑漆漆的,只留了茶几上一盏台灯。灯光直直的照射在一张油光光的纸上,反射出惨白而明亮的冷光。 四个人分坐东西南北四方,都低着头,凝神屏息的看着那张纸。 整个屋子大半都陷在黑暗中,到处都是阴影。何萍萍胆小,忍不住哆嗦,总觉得这些阴影里都藏着无数妖魔鬼怪,一不留神就会跳出来吃人。 “别抖了你,尽自己吓自己!真有鬼,就让它出来,小爷我倒要看看,这个鬼长什么样!”李拜拜伸手往她脑袋上拍了一记,一嘴豪言壮语! “还想见鬼?上次还没够?都闹到icu去了,你就消停点吧。”葛薇薇吐槽他。 “上次不算!你们都说见鬼,可我连个鬼毛都没见到。”他一挥手。 “你那昏迷呢!相信我,不如不见!”高劼也摇摇头。 “少啰嗦!快开始吧!等不及了!”李拜拜一贯傻大胆,率先把手伸出来。 “不行,还没到十二点!再等一分钟!”葛薇薇说道。 于是四人都拿出手机,看时间。说时迟那时快,客厅里的钟忽而就咣咣咣的打来。 冷不丁闹起这么大的动静,吓得这四个都蹿腾一下。饶是李拜拜这样的傻大胆,都有点脸色发白,何萍萍这胆小鬼是直接跳起来尖叫。 “我擦,拜拜你家还有这么古老的钟啊!吓死人!” 李拜拜拍着胸口直骂娘。 “这老古董平时都不响,今儿个是怎么搞得!添乱!” 老钟才不管他们,自顾自咣咣咣打够十二下,这才偃旗息鼓。它是停了,可这客厅里一时塞满了钟声,到处撞来撞去,气氛别提多诡异。 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由自主都打了个哆嗦。 “还,来不来?”高劼都有点结巴了。 “来,怎么不来!”李拜拜还硬撑,啪的把一个小瓷碟砸在白纸上。 原来这作死的四人准备在老宅玩碟仙! * “碟仙碟仙请显灵!” 由李拜拜和葛薇薇一起操作,一人伸一根手指头搭在碟子上。然后四人一起如是默念了四五次之后,白纸中央的小瓷碟突然微微跳动了一下。 “哦,动了动了!”李拜拜立刻叫起来。 葛薇薇的脸色也变了一下。 “真的动了?千万别放手!这表示碟仙显灵了!现在你们可以对碟仙发问了!”高劼连忙翻看说明书。 “问什么?” “只要不是禁忌问题都可以,不然碟仙会生气!” “那禁忌是什么?” “呃,这纸上没写!”高劼傻眼。 “问你就是白问!” “我先来吧,等会一人一个问下去。那个,碟仙你是男是女?”葛薇薇第一个问。 手指下的小瓷碟又跳动一下,然后缓缓移到一个“女”字上。 “哦,是女的!”作死小分队众人一阵骚动,面面相觑。 葛薇薇看了高劼一眼,接下来轮到他问。高劼咳了咳嗓子,咽了咽唾沫。 “那个,碟仙你死的时候是几岁?” 小瓷碟跳动一下,缓缓移到内圈的数字上,停住! “这是25?26?还是27?” 瓷碟再小也比数字大,一下就盖住一片。 “当然是25,女孩子嘛,要年轻!” “行行行,依你依你!” 轮到李拜拜问了。 “那个,碟仙啊,你是怎么死的?”这主一开口就没好话。 这问题一出,碟子就不动了。 “它怎么不动了?” 正问着,手指下的碟子就跳动一下,然后缓缓移到了一个“杀”字上。 “呃……”作死小分队众人顿时一片沉默。 “她是被人杀死的?”葛薇薇压着嗓子问,看看高劼,又看看李拜拜。 两人点点头。 “应该是吧。” 旁边何萍萍已经开始打哆嗦。 “能不能不要玩了?我好怕!” “开始了哪能随便结束。快快,轮到你问了!”李拜拜催促她。 “碟,碟仙,你是好人还是坏人?” “噗!她都死了,是个鬼!还好人还是坏人。你该问她是好鬼还是坏鬼!”李拜拜立刻吐槽。 “闭嘴啦!不说话没人当你哑巴!让碟仙说话!小心碟仙削你!” 李拜拜脖子一缩,脸上毫无惧意。 碟子跳动一下,移到了一个“好”字上。 何萍萍长吁一口气,合掌拜了拜。 “太好了,是个好碟仙。” “接下来是不是该问问我们自己的事了。”高劼提议。 其他人都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碟仙碟仙,我今年能找到男朋友么?” 碟子移到“是”上。 “哇哇哇!那他帅不帅?” “喂喂喂,说好一人一个问题的,你不要抢答嘛!碟仙碟仙,我今年能找到女朋友吗?”高劼问。 碟子没动。 “这什么意思?” “这应该是说明你也能找到吧。所以碟子没动!” “哇哈哈哈哈,今年终于能脱团了!谢谢碟仙!” “到我了到我了!碟仙碟仙,是谁杀了你?”李拜拜迫不及待问道。 问题一出,手指下的碟子突然发烫。 “哇,好烫!”葛薇薇立刻叫起来,下意识要撒手。 “别撒手!”高劼连忙大喊一声。 两人被震住,幸好这阵烫很快就过去了,这才没撒手。 高劼冷汗都下来了,用手背一抹额头。 “玩碟仙的时候绝对不能撒手,否则会被碟仙跟一辈子的!要倒大霉的!” 原来还有这样的讲究,众人面面相觑,在心里暗道万幸。万幸过后,便纷纷怒目瞪向李拜拜。 “混账!?知道什么是禁忌?这就是禁忌!罚你这一轮闭嘴!” 惹了众怒,差点酿祸,李拜拜悻悻然撅了撅嘴。 ------题外话------ 新卷开始!大家要继续支持我哟!么么哒!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章 说话要算话 众人继续问碟仙,一个接一个继续轮下去问,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诸如“考试难不难”,“男朋友帅不帅”,“女朋友靓不靓”的破事。 李少爷表示,真瞧不起你们这些人的志气。好歹问问福利彩票号码嘛! 当然,其实他更想问的是……不过…… “喂,拜拜,轮到你了!” “不许再胡来!不然罚你下场!” “知道了知道了!呐,碟仙啊,我最近会不会有好运?”问不到自己想问的,他就意兴阑珊,随便问了。 碟子跳动一下,然后缓缓移动到“旅”字上。 “旅?这是说拜拜你最近会去旅行?” 话音刚落,碟子又跳动一下,移动到了“财”字上。 “咦,竟然还有。财,财富?拜拜你这趟旅行出去能发财?” 李拜拜哈哈一笑。 “那我运气不错嘛!接下来该萍萍问了。” 话音刚落,手指下的碟子突然刷一下,就划到一边,盖住一个字。 这一下动的突然,众人都愣住。 “薇薇,是不是你动了?” “没有啊,是你动了吧。” “不是我,也不是你,那肯定是碟仙。盖什么字了?” 四人凑过去一瞧,竟然是个“凶”字,当下一愣。 “这是说,拜拜会遇上凶险?” “不对!碟仙每次回答的时候都会先跳动一下,刚才没跳,是直接划过去的!李拜拜,是不是你在捣鬼?故意吓人?”葛薇薇瞪眼。 “冤枉啊我!喏,这下是我推的,你感受一下。”李拜拜用力一推碟子。 碟子刚移开,呼一下,又移回去,仍旧盖住“凶”字。 四个人哇一声叫,都跳起来。 “别撒手!”高劼还不忘喊一句。 葛薇薇和李拜拜都没撒手,伸长胳膊弯着腰,除了手指头,恨不得整个人都离开桌子,越远越好。 何萍萍直接一蹦三尺远,贴着墙壁去了。 高劼也抱着说明纸站得远远的。 别看他们嘻嘻哈哈玩了那么久,都问了好多问题,但其实心里并不是百分之百相信真有碟仙,只是图个乐。 但刚才那一幕,却真的震撼到了。让他们真真切切感受到,在这个屋子里,除了他们四人之外,还有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存在。 而这个东西告诉他们,他们的朋友李拜拜将要遇到凶险。 葛薇薇深吸一口气。 “那个,萍萍一开始问了,这是个好碟仙。碟仙肯定是想提醒你还有危险,不如咋们问问她,是什么样的危险?也好防患于未然不是。” 说的有道理! 四人哆哆嗦嗦又回到桌边桌下。 “拜拜,你快问,怎么回事。” 李拜拜抿了抿嘴。 “碟仙碟仙,你说我会遇到凶险,是什么样的呢?” 手指下的碟子依然没有跳动,而是直接刷的一下划到了另一个字上——杀! 众人纷纷一哆嗦。 “这是,有人要杀你?”都看向李拜拜。 李拜拜一脸莫名其妙。 “谁要杀我?我跟谁有仇啊?” “你再问啊!快快!” 结果还没开始问,他和葛薇薇就觉得手指下按着的碟子如同火烤一般,一下滚烫起来。 “又烫了,又烫了!” “不能撒手!” “按不住了!好痛!” “快快,大家一起送碟仙!跟我一起念——碟仙碟仙请离开!” 然而已经来不及,没等高劼念完,碟子下按着的白纸就轰一声,自己着了。 火光一起,葛薇薇和李拜拜立刻尖叫一声,纷纷撒手,一边跳脚一边甩手指头。 就跳脚的功夫,桌上的白纸已经烧得如火如荼。幸亏高劼拿起旁边的一杯水浇上去,才扑灭了火。 而那张纸则也在顷刻间化为了灰烬。 看着桌上的狼藉,四人面面相觑。 而就在此时,窗外突然轰的一下电闪雷鸣!闪电如同利剑一边撕开黑夜,又如利斧从天而落,刷的砍在屋顶上。 咔嚓一声,照亮了整个半空,也照亮了外面的院子,照亮了昏暗的客厅。 “啊!”何萍萍忽然尖叫一声,伸手捂着双眼。 “你鬼叫什么?”大家都被吓坏了,一个个面无血色。 “有鬼!我看到一个白色的鬼从窗口飘过去了!”她一边哭一边喊,伸手指着窗外。 又是一道闪电劈落,然而众人看到的却是一个绿色的鬼一闪而过! “啊!有鬼!”顿时全部都尖叫起来! * “你是说你们家闹鬼了?” 这白色的鬼,绿色的鬼,花样还挺多,整个一鬼的化装舞会啊! 许尽欢也是叹为观止! “你先看看这个。”板着脸把七天前的闹剧讲完,裴思建假装没看到对方揶揄的脸色,把一封律师信递过去。 许尽欢接过,展开,浏览了一遍,随后一挑眉。 “李拜拜要继承李家的遗产?” 裴思建点了点头。 “是的!旅行,财富,都应验了,接下来是不是就该是凶险和死亡呢?” 说完,眼皮一挑,直勾勾看着许尽欢。 对方别开眼哈哈一笑。 “这都是迷信啦……” 裴思建脸上是一丝一毫的笑意都欠奉,锐利的目光让许尽欢笑不下去。 “拒绝不就好了,没有财富,就没有旅行。没有旅行,就没有凶险。对吧!” “这遗产是肯定要拒绝的。” “那不就结了!” “但是,拜拜他想回去看看。” “为什么?” “他毕竟姓李!我大嫂,也就是拜拜的母亲,是李家二房的人。二房从很早以前就和本家分开了,一直都没回去过。所以从小到大,他都以为只有我一个亲人。我大嫂没有兄弟姐妹,我们裴家也人丁不旺。李家有三房子孙,想必是个人丁兴旺的大家族。拜拜想要认识一下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也很正常。” “也就是说,只是去认亲。” “对,认亲。” “可为什么是我?你陪他去不行?” “我当然会陪他一同去。可是,只有你去他才会安心。毕竟,撞鬼这种事你是行家。” “凭什么呀!你们叔侄头顶大写的霉字,沾着就没好事。我拒绝!”许尽欢毫不犹豫,一口回绝。 没商量的余地! “你不是说要我吗?”裴思建却眼皮一垂,忽而低语道。 “诶?” “所以你不保护我吗?”裴总站起身,双手往桌上一拍,俯身瞪着许尽欢。 “哈?”许大仙脖子一缩,往后一退。 “我可不可以收回前言?” 裴总逼近,嘴角一撩,冷哼一声。 “不可以!说话要算话,要了就不能退!” “诶?诶诶诶?!” ------题外话------ 小裴终于承认他是属于欢哥的!然而欢哥表示,不要啊!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三章 我想见爸妈 糟糕!竟然中了“美男计”! 火车上,商务舱,特等vip观光座。 许尽欢坐在最前排的最佳观光座里,扶额叹息。 车厢外和车厢前的美景,她都无心观赏。就连对面的“美男”也不敢多看,只能低着头看摆在她面前的是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这是对面的裴思建递过来的!在他旁边的,则是唐仇! 要了亲命了!这组合! 合同摆在桌上,她只看不拿。唐仇冷哼一声,老实不客气的拿起,随手翻了翻。 动作是随意的,但目光却是敏锐的,随手一翻,就把合同里的几个重要条款看了个一清二楚。当下又是重重的冷笑一声,侧头看向裴思建。 “度假山庄百分之十五的股权,裴总好大方!比对我大方多了!” 一开口他就把自己和裴思建的私下交易扯出来,丝毫不在意自己暴露,显然是要把裴思建也拉下马。 裴思建头也不回,嘴角扯了扯。 “多出的百分之五是感谢欢欢对李拜拜的救命之恩。当然,其实再多的钱也不能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只是我相信欢欢也不是那种贪得无厌之辈。对吧,唐经理!” 说完,才扭转头对唐仇微微一笑。 唐仇气的鼻子都差点歪掉!贪得无厌之辈?说的是他咯!还有谁同意他可以叫“欢欢”的?他是谁啊! “哈,哈,哈!多日不见,裴总对我们欢欢改观不小嘛!也不知是谁一直说我们欢欢是……什么来着?裴总,你给我点提示!” “有段时间我确实对欢欢有误解!但事实证明是我错了,希望欢欢你原谅我。”裴思建面不改色,扭头对许尽欢抱歉一笑,目光诚恳。 哈?原谅他?拜托,别再煽风点火,挑拨离间了好么! 许尽欢无语!抬起头,微皱眉,目光沉痛的看了看唐仇和裴思建。 饶了她吧!一把年纪还要被卷入这两个男人之间幼稚的“争风吃醋”中,男人啊,真是麻烦死了! 大仙表示,修行之人,戒色第一,恕不奉陪! 深吸一口气,蹭的站起身,扭头就走。 “欢欢你去哪儿?” “上厕所!” 大仙去上厕所,一去不回头。 李拜拜奉命出巡,在3号车和4号车的过道里捡到了许尽欢。 “大仙!可找到你了!” “可不可以当没看见过我?”许大仙恳求。 李拜拜一挑眉,举起手。 “当然可以!大仙你也没看见我!” “一言为定!”许尽欢和他一击掌。 “这过道里太埋汰了,咋们去餐车吧。我请大仙你吃好吃的!”李拜拜提议。 “好孩子!走!”许尽欢竖起大拇指。 “大仙请!” “少侠请!” * 两人相伴到餐车,人不多,捡了靠窗的桌坐下。李拜拜请许尽欢点餐,女士优先。她也不客气,真点了一堆吃的。 餐车里的食物基本都是现成的,也就加热而已,不一会服务员就送上了一堆吃的。有牛排,有炒面,有荤的有素的。 在吃这上面,许大仙是一点也不会委屈自己的。 当着李拜拜的面,痛嚼了一块牛排之后,许大仙终于腾出嘴说话。 “你怎么也出来了?待不下去?” 李拜拜呵呵一笑,做了个针锋相对的手势。 “我家小叔,对上你家唐总,呵呵,那气氛,你懂得!” 许尽欢用力点头。 “懂,懂!哎呀!要命了!怎么会这样!” “因为你家唐总觉得我小叔要泡你,抢他的妞!” “那你小叔要泡我吗?”大仙抬起头。 “不会!绝对不会!”李拜拜摇头。 “真的?” “当然!我小叔,我懂得!” 许尽欢长吁一口气,伸手拍了拍自己胸口。 “你知道为什么我小叔不会泡你吗?” “为什么?” “因为他是熟女控!” “哈?” “大仙你想听我小叔的恋爱秘史吗?”对方突然压低声音,凑近了对她眨眨眼。 “这个……” 这是*吧?是裴思建的*吧?她可以听么?听的话不好吧?但是,好想听! “可以吗?”握着筷子,许尽欢也压低声音,凑过去。 “当然可以!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条件? “你看我小叔在x市大小也是个人物,对吧!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有身价有身价,真真的钻石王老五。他的恋爱秘史得值多少钱?卖给八卦周刊怎么着也能换万儿八千!你说,这么值钱的消息,我能白讲?你能白听?” 呃……有道理!可是…… “你想要我答应你什么条件?杀人放火可不行!” “嗨,瞧您说的。我可是好人!” 看起来不像啊,少年!许尽欢在肚子里吐槽。 “那你想要什么?” “我想见鬼!” “哈?见鬼?上回你丢魂,不是已经见过了?” “没有!上回我昏迷呢!你们都见过了,就我没有!” “那这回你们玩笔仙,不是也见到了!” “没有!我要见活生生的鬼,这种看不见的不算!” “鬼,有活生生的吗?”大仙表示少侠你逗我! “就那个意思,意思懂么?大仙你别抠字眼啊!总之拜托啦!萍萍她们都说你有本事,我小叔请你跟我们同行,可见他也服你的本事。所以你就帮我见一次鬼吧!不瞒你说,为了见鬼我都试过n多方法了。见鬼十法,那个电影,你看过没有?我也都试过了,没用,一点用都没有!” “什么见鬼十法?”大仙表示我没见过。 “你没看过那电影?就是有十种方法可以让活着的人见到鬼,第一种方法就是……”李拜拜一五一十把电影讲了一遍。 许尽欢听到瞠目结舌,木愣愣吃了两盘炒面,喝了一大杯牛奶。 “你都试过了?” “都试了!一点用都没有!当然我怀疑萍萍她们弄来的尸油不对,可能是动物的尸油,不是人的。”李拜拜一脸懊恼。 我的那个老天爷啊!许尽欢也是无语了。 他还懊恼!一脸的遗憾!天下怎么会有这么作死的熊孩子!别人对鬼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就连圣人都说,*之外存而不论,君子敬鬼神而远之。 他倒好,上赶着要见鬼!这孩子能活到如今不容易啊! “为什么?为什么你就这么想要见鬼?”她很好奇。 然而李拜拜却沉默了,像个别扭的孩子似得撅了撅嘴,欲言又止。 “你一个大活人,好端端的,为什么一定要见鬼呢?鬼又没碍着你什么?”她也是真不懂。 “因为……我想见我爸妈。”他说。 ------题外话------ 越来越喜欢熊孩子了,有木有!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收藏满一千才能入v,想要看多多更新,就请收藏我,点击我!拜托啦! 第四章 裴总的悲剧史 “大人总以为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其实小孩子什么都懂!我小叔叔总以为我不知道,可其实我什么都知道!” 晃了晃手里的饮料瓶,李拜拜扯了扯嘴角,又伸手摸了摸打理的跟刺猬毛似的满头金发。 许尽欢跟着他的手抬头,心想你都知道些什么呀?现实可是很残酷的,小孩子还是乖乖上学去吧。 然而熊孩子之所以熊,自然是不听劝的。所以她才懒得去教育对方,自顾自往嘴里塞了一勺蛋炒饭。 “我知道小叔叔为什么不肯回老宅,即使回去了也绝对不会在那里过夜。” “为什么?” “因为他们都在!” “他们?” “我爸妈,还有我姥姥姥爷!” “他们不是都已经……” “对,都死了。所以留在那房子里的,都是鬼。他们是枉死的鬼,心里都留着一口怨气,所以不去投胎,都留在那栋屋子里,等着我们!” “等着你们?” “是的!他们在等我和小叔叔回家!上次我就见到他们了,可惜是梦里。但那个梦很真实!我能感觉到他们!他们告诉我,他们在等着我回去。” “可你说了,那是梦!” “所以我要亲眼见鬼!我要证明他们是存在的!我要亲眼见到他们!他们一直在等着我和小叔叔回去,一定是有什么话要告诉我们。说不定跟二十年前的案子有关,说不定就是凶手的线索!” “你知道二十年前的案子?” “当然知道!我又不是傻瓜!小叔叔他不肯说,难道我还不会查?互联网上什么都有,一搜就全搜到了!何况又是这么轰动的案子!” “那你为什么不跟你小叔叔说?” “跟他说,一定会叫我别管。我小叔就把我当孩子!”李拜拜不服气的一撇嘴。 想要别人不把你当孩子,那你也得表现的像个大人才行! 可大仙吃了熊孩子的饭,正所谓吃人嘴软,自然也不好说熊孩子的不是。于是耐着性子听熊孩子讲他小叔的“情史”! 这一听,就是一个多小时。 裴思建的情史堪称千篇一律,无味之极。对女朋友的口味是二十年如一日,专挑“大姐姐”下手。 青春期第一次萌动,对象是李拜拜的小学家教老师。对方是个在校大学生,两人年纪相差五岁。虽然裴总当年堪称美正太,然而大姐姐认定他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最后恋情无疾而终。 裴思建的初恋惨淡而亡,但李拜拜倒是顺利升入初中。然后,成为大学在校生的裴总又莫名其妙和李拜拜的初中辅导老师陷入暧昧。对方是大龄未婚职业女性,两人年级相差七岁。 这一场暧昧最终也没有升级为恋情,原因是女老师找到了合适的结婚对象。裴总当然是个要啥有啥的优质股,但对方却并不认为自己有足够的信心抓住这位“小鲜肉”。 爱情不需要理性,但婚姻必须理性! 裴总的感情再次触礁,惨淡收场,好在李拜拜还是再一次顺利升入高中。此时大学毕业的裴思建在出国深造和回到家族企业之间选择了肩负家族使命,从此成了一条管理诸多“上班狗”的“老板狼”。 在李拜拜的坚决要求下,这位小叔叔终于克制住了自己的“惯性”,没有再对他身边的老师下手,然而却又无可救药的陷入了和办公室秘书的暧昧之中!对方是一位离异单身母亲,带着一个三岁半上幼儿园的孩子,两人年纪相差九岁。 这段暧昧也仅仅只持续了不到半年,始终没有跨出实质性的一步。女秘书辞职和前夫复婚,两人带着孩子双宿双飞出国去了。 从此,裴总的办公室秘书就全换成了男性!裴思建表示累觉不爱! “我看,依着你小叔这个脾气,下回找的该是个千年女妖了!他这是病,得治!”听罢情史之后,许尽欢感叹道。 对大仙的高论,李拜拜先是一瞪眼,随即也“噗”的笑出声。 “我小叔他就是从小缺母爱!” * 讨论八卦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四个小时的车程就结束了,火车到达了目的地。 然而这里还不是许尽欢一行人最终的目的地,李氏老宅在镇子里,离市区还有近三个小时的车程。 幸而裴思建未雨绸缪,早已在当地准备下了一辆舒适的商务车。于是一行人再次上车,启程赶往镇子。 虽至今未亲眼见识许大仙的神通,但经过在火车上和大仙面对面的亲切交流之后,熊孩子李拜拜已经被大仙宽宏的饭量,沉稳的气质以及恰如其分的幽默感折服,认定她乃是一位值得结交的人生导师。 一上车他就主动挨到大仙身边,想要和她再续前缘,继续沟通。 然而屁股还没挨到座位,脑门上就挨了许多个白眼!一半来自裴思建,一半来自唐仇。 迫于两位长辈慈爱的目光,他悻悻然挪开屁股,到前排落座。 于是唐仇老实不客气的霸占了许尽欢身边的位置,宣告他和她有别于外人的亲密身份。同时还不忘朝裴思建扔去一个略带炫耀的目光。 裴总面色如常,仿佛是不为所动,唯有抽动的嘴角说明他内心小小的别扭。 许尽欢又不是个宝,何至于这样防着别人!当他是不挑嘴的,只要是个女人,逮着就要?切,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眼看这商务车的车厢里又弥漫起火车上的诡异氛围,李拜拜就偷偷朝许尽欢挤眉弄眼。结果眼风还没传到大仙这里,就被自家小叔一记眼刀拦腰斩断!吓得他连忙缩成鹌鹑样,再不敢造次。 许尽欢真是一个头两个大!车里阳盛阴衰,她已经压力山大!偏偏这三位男士之间还暗潮汹涌,勾心斗角,好好的灵异片都快要成了爱情片! 这还能一起愉快的玩耍吗? 可惜和男人讲道理是没用的!尤其是这种没法讲道理的事!于是她闭上眼,靠着椅背自顾自假寐。 结果一不留神,真睡着了! ------题外话------ 我这样黑裴总真的没关系么?好怕怕!哈哈哈哈! 大仙神预言,裴总这回要找个“千年女仙”了! 读者大大!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五章 青禾镇 这一睡就觉得身体轻飘飘的,仿佛能飞起来。 而事实是她也确实飞起来了,睁开眼发现自己在御风而行!抬头看,是一望无垠的碧蓝天空,一轮金灿灿的曜日悬挂当中,拉扯出长长的万道金丝光芒。 低头看,脚下是连绵不断的白云,自白云间隙之间能看到底下峦起的山川,奔腾的河流。 冷冽的风自耳边刮过,呼啸不停,风中还夹杂着几不可闻的铃声。 叮铃,叮铃,叮铃! 她一下就记起来,那是大明宫角楼上廊檐下挂着的铜铃在风中摇晃,所发出的悦耳铃声。 真好听啊!已经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听到这铃声! 循着铃声,她轻轻一甩袖,飞过去。 铃声越来越清晰,并伴随着咚咚的鼓声。那是召唤百官上朝的鼓声,由着特殊的质感和节奏。 铃声,鼓声,还有百官上朝,丝履踏着石阶沙沙的声音,都是她所熟悉的。 她是……回来了吗? 低头去看,云层渐渐散开。在万丈金光之下,同样散发出万道光芒的是大明宫朱雀殿上层层铺就的琉璃瓦。 琉璃赤红如血,飞檐振翅欲飞,那是永生不灭的不死鸟——凤凰! 她心头一热,迫不及待的想要按下云头,朝着那梦中的宫殿而去。 * “欢欢!欢欢你醒醒!” 身体被用力摇晃,脸上还挨了几下,许尽欢不悦的从睡梦中醒来,茫然的睁开眼。 “欢欢你别吓我啊!怎么叫你,你都不醒!”唐仇的脸在她眼前放大,随后给了她一个有力的拥抱。 许尽欢被勒的一口气憋在胸膛,闷哼一声,皱着眉看向旁边。 裴思建和李拜拜也看着她。 “我怎么了?” “怎么了?你昏迷了!不行!你的身体不好,得赶紧去医院!我们不去青禾镇了,直接坐飞机回去!” “等等!我只是睡着了!” “睡着?你知不知道我叫了你多久?超过整整五分钟!”唐仇怒吼。 “才五分钟嘛!我睡得沉!”许尽欢小声辩解。 结果未婚夫瞪起眉毛,拿出了夫威。 “你说什么?” “哎呀!哎呀!你别生气!生气容易长皱纹!我真的没事!不信我下车给你跑八百米看!保证生龙活虎!” 大仙连忙捋顺毛。 看着她赔笑脸的样子,唐仇却只想冷笑。 明明昏迷不醒,还非说自己没事。她为了什么?不是为了他,也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裴家那叔侄。 尤其是裴思建! 耗子改不了偷油,猫改不了吃腥,许皇太女改不了“贪好美色”! 得!身体是她的,她自己都不在乎,他又何必多管闲事! 当下放开她,别转头。 “随你!反正我是管不了你!毕竟,我又算你的什么人呢!” 哎哟!这醋缸子都打翻一地,酸出十里外!许尽欢表示心好累! “已经到了!”裴思建突然开口。 “哪儿?” “青禾镇!我们的目的地!” *青禾镇是个不大的镇子,一条商业街从头贯通到尾,算是最热闹的地方。早些年镇子里的青壮年都出去打工,就剩下老弱妇孺守着家,人丁凋零。 后来开发古镇旅游项目,好多人就都回家吃起了旅游饭,镇子的人气又逐渐旺盛起来。 说是古镇其实大半都是后来修的仿古建筑,货真价实的没几栋,其中最有名的自然就是李家的老宅! 李家在青禾镇那是有大名气的,是镇子里数一数二的大家族。祖上有人中过进士,当过道台。族中子弟亦多读书,算得上是诗书传家。 都说富不过三代,李家的家业传到清末,也逐渐中落了。彼时又是内忧外患,国家动荡,李家子弟在科举上也无所建树,便弃文从商,下南洋做生意去了。 也是李家的时运,族中子弟在南洋发了大财,锦衣归乡,就出钱购置田地,采买木料,建了一座李家大宅。 这宅子最鼎盛的时候,据说是个四进的大院,连着一座带池塘的大花园,还有若干个小偏院。住着李家祖孙三代一大家子,连带着亲戚朋友清客奴仆,超过一百多人。 但是后来出了一桩“祸事”,轰轰烈烈如日中天的李家就突然败落了。 再后来就是新中国,三反五反,破四旧,打倒一切牛鬼蛇神。李家的老宅也受到了各种冲击,被国家没收分给了穷苦老百姓。 大宅子四分五裂,李家人也都各自流落。 这时间一晃就到了改革改开,国家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当初背井离乡,流落在外的一支李家后代回到故地,出资重修李氏老宅。 李氏老宅最外面的院墙解放后就被扒倒没了,里面的院子也东一家西一户的都分了。只有三进院里的一栋二层小楼,连院子和东西厢房当初划给了镇政府,才给保留下来。 无产阶级兄弟们好不容易有个房子,哪肯无缘无故就给你腾地方!李家后人只能因陋就简,出资给镇里重新修建了一栋五层大楼。让镇政府搬过去,腾出这二层小楼,重新修整了一番之后,以保护古建筑文化的名义,保留了下来。 地皮自然再不会属于李家人,但小楼的使用权还是归还给了李家人。此后这小楼和院子由当年李氏三房的子孙居住并管理! 再后来镇里搞起古镇旅游开发,重新在镇子外开辟了居住区,把老宅这一片的房子都腾出来,花钱修整了一番之后,建起了李氏老宅古建筑博物馆,吸引各地游客前来参观旅游。 虽然李氏老宅得到了一定恢复,不过属于李氏子孙的依然只有那个带小楼的院子。重修的大门和两进院子都成了博物馆,每天接待四方游客参观。大花园子则成了对外免费开放的公园,谁都可以来。 各处的小院偏院则都成了民俗旅馆和饭店,小四合院都花团锦簇干干净净,特别受游客欢迎。 许尽欢一行人刚到青禾镇,立刻就有李家人来接。 ------题外话------ 意不意外?开不开心?惊不惊喜? 求鲜花来一波!让我看到你们的爱!么么哒! 收藏,点击,评论,我都要!哦哦哦哦哦!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六章 女儿仙 李家来接应的人叫孙小虎,是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个子不高,瘦瘦的,人有点腼腆,一开口就脸红,低着头不敢看人。 孙小虎是李家三房老太爷收留的孤儿,三太爷和三太婆没孩子。三太爷七年前就死了,留下三太婆和孙小虎守着二层小楼。 如今三太婆也年事已高,觉得自己日子不多了。就想着把老宅托付给其他李家子孙照看,这才发出邀请,把李家大房和二房的子孙都招来,看由谁来继承。 “四进的大宅子?哇,发财了发财了!”李拜拜一脸兴奋。 许尽欢却在旁边泼冷水。 “只有三进小院是属于李家后人的,而且还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就算你继承了,也就是个免费看大门的!” “那也不小了!如今房价那么贵,从天而降一座四合院,乖乖,得值多少钱?小叔,你看我要不就继承了吧?” “继承了用来干嘛?你搬这儿来住?”裴思建也不看好他。 “对啊!就算不是搬来常住,带朋友来度个假也好啊!你说薇薇和萍萍她们要是知道我有这样的房子,还不得崇拜死我!”他是越想越兴奋。 “喂喂!少年你别忘了碟仙的预言呀!”大仙在背后提醒道。 “啊!对啊!我怎么忘了这茬!不过大仙,年头越长的老宅是不是就越容易招鬼?这不正合适嘛!” “胡说什么!”一旁的裴思建终于忍无可忍,一巴掌拍在他的脑门上。 这才止住了熊孩子的胡言乱语,胡思乱想。 李家老宅的正门在一条巷子里,商务车进不去,只能绕到后门走大马路。李拜拜想见识一下老宅的气派,提议人从正门走,车子带着行李绕后门。 许尽欢也有意见识一下这栋百年古宅,于是一行人下车,由孙小虎带着司机绕后门,他们自己从正门进。 结果因为没有熟人带路,四人在门口被人拦住,要求买票才能进去参观。 “这我们家的屋子,我进去还得买票?”李少爷怒了。 “你谁啊?这就你家的屋子了?”门口买票的大爷也怒了。 “我姓李!李家老宅,我们家的!” “天下姓李的多了去了,个个都说这屋子是他的,那我们还买票给谁去?” “诶你怎么这么不讲道理!” “到底是谁不讲道理?” 你一言我一语,这就争起来。 “别吵了!就几张门票的事,至于么!你李大少爷还差这点票钱?”许尽欢连忙上前阻拦。 “话不是这么说!这是我们李家的房子对吧!” “这是李家的房子,但还不是你的。你得先继承了,才是你的!” “继承?你们是来继承李家老宅的?”售票员探出头来。 “是啊!” “你们李家几房的?” “二房的。” “二房?二房不是只有一位独生女么?” “那就是我妈呀!” “哎哟!敢情你是二老爷家的小少爷?快快快,进来吧!”售票的大爷从里面出来,招呼他们几个进去。 “小虎怎么没跟着你们?有他在,怎么还会出这事!看这闹得!” “我们的车进不来,小虎带着车往后门绕了。” “快进去吧!李家三太婆在里面等着你们回来呢,大房的早就到了。哎哟,这都多少年了,你们李家人终于又都回来了。” “大房?” “是啊,是从国外坐飞机回来的,也是不容易!” “他们来的人多么?” “不多,就三个人。一个是陪客,正主就两个。说起来,李家三房,子孙都不旺啊!也许就是离着这老宅太远的缘故,没了祖宗的保佑!你们李家可是有家仙的!”年纪大的人就喜欢唠嗑,买票大爷说的滔滔不绝。 “家仙?这是什么玩意?”许尽欢问道。 “嘿,你这小姑娘,怎么能说神仙是个什么玩意!那是仙!懂不懂!” “李家有神仙?”李拜拜也问。他一心指望在老宅里见鬼,没想到这老宅里到竟然还有仙。 这物种够齐全! “青禾镇的老人都知道这事。当年李家为什么那么富贵?就是因为李家有镇宅的家仙!据说是大老爷从南洋那边请来的,叫什么女儿仙!” “女儿仙?” “对啊!李家就是有家仙保佑,这才大富大贵。” “那大爷你见过那个家仙没有?” “这哪能见过?神仙是随便让人看的?别说外人,就是李家子孙,也不是人人能见到。据老辈人讲,李家的家仙只有继承人能看到。” “还有这样的事!那我要是继承了老宅,是不是就能看到家仙?女儿仙,一听就是个女孩子呀!也不知长得漂亮不漂亮!”李拜拜兴奋道。 “小孩子家家乱说话!神仙保佑你,你还管她漂亮不漂亮?你这是对神仙不敬。见了你三太婆,可不许胡言乱语!”老头瞪他一眼。 “是是是,见了太婆我不说!” 跟着大爷一路往里走,李家老宅的气派就渐渐展现在众人眼前。 大门外还拄着拴马石和上马石。四四方方香糕似得石头柱子,顶上都雕刻着猴子,母猴子背上还背着小猴子,寓意着家里人是马上封侯,辈辈封侯。就这两块石头也都是古董,艺术品! 一进门里面当中是正堂,左右东西厢房,还有倒座房,门房。 那一丈高的影壁,那雕刻精美的砖瓦,那遍地铺就的青砖,还有没有百十年养不出的大树。那随便扣下一块就是艺术品的木雕门窗,那疏影的梅树桂柳,还有那典型的二进门——古时候都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二门非富贵人家不能有。 二门里也是个四合院,绕过正堂从月亮门进去,就到了三进院。一进院子就看到那栋二层小楼。 ------题外话------ 裴总叔侄两就是大写的霉!走哪儿都能遇上灵异事! 继续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满地打滚,360°旋转,劈叉剪刀腿,我卖艺求各种包养虎摸! 文文的数据可就拜托大家啦!么么哒! 第七章 三太婆 买票大爷这一路把他们几个送进来,还不忘充当热心导游。 “这就是三进院了。瞧这小楼,可是国家认定的二级文物,木结构建筑中难得的精品!廊下那几根柱子,可是从南洋来的紫檀木!得亏当年这儿是镇政府,不然早让人卖了,可值钱了!” 李拜拜瞪大眼看柱子,油漆斑驳,红不红,粽不粽,也看不出有什么好。 “这楼有什么名堂没有?” “这就是绣楼!大家闺秀小姐们住的地方!看见旁边左右两个楼梯没?”大爷伸手一指。 “看到了!”许尽欢和李拜拜两个摇头晃脑,顺着大爷的手指踮脚看。 “未出阁的小姐就住二楼,到了晚上,两边的楼梯上的小门一锁,就都不许上下楼了。这就是大户人家的规矩!” “哇,那晚上小姐要是肚子饿想吃宵夜,怎么办?”李拜拜咋舌。 “这就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迫害!懂!你就知道吃!”许大仙看不起李少爷,冷哼着一拍他的胸膛。 李少爷心想比吃我可绝对不是你的对手! 一行人正说笑着,孙小虎回来了。 “小虎回来了。二老爷家的人也来了,快领进去给三奶奶瞧瞧!她可盼着呢!”大爷连忙招呼。 “哎,知道了!这就过去!” 跟大爷告别,一行人跟着孙小虎先到东厢房见三太婆。 “太婆,二房的人来了!”小虎先在门口喊了一声。 “快让人进来!”屋子里传来一个老太太的声音。 一行人便依次进去。 东厢房门开着,木格子窗都装着玻璃,阳光投进去,里面并不阴暗。屋子里陈设简单,桌椅板凳都是老物件,擦的干干净净。三太婆就坐椅子里,见众人进来,便站起身。 三太婆是个干瘦的老太太,穿着一身洗旧了的棉褂子。老式的盘扣一丝不苟的一直扣到下巴底下。头发虽然稀疏花白了,却依然梳的整整齐齐,在脑后仔仔细细的绾成一个小圆髻。脸上虽然满是皱纹,但眉眼依稀还有几分风情,想必年轻的时候也是个出众的人物。 三太婆双眼在四人脸上划过,随后落在李拜拜身上。 许尽欢偷偷在背后推他一把。 李拜拜这才上前。 “三太婆,我是拜拜,我姓李。我妈是李安琪,我外公是李幼德。” “安琪,幼德!你是二房的孩子。你外公还好么?这一晃眼,得有四十年没见了。” “我外公的身体还行。我外婆肺不大好,前几年在国外动了一次手术。现在他们二老就在那边定居,空气比较好一些。” “这样啊!那你妈呢?她小时候跟着你外公他们来过老宅一次,我记得大概是四岁的样子,才这么点高。一晃眼,你都这么大了。”说起往事,三太婆的兴致很高。 “我妈……她生下我以后,就去世了。” “怎么会这样?”三太婆吃惊道。 李拜拜沉默,裴思建也沉默,显然是并不想诉说当年的悲惨往事。三太婆年纪大见识多,自然也明白其中有隐情,便叹了一口气。 “哎,李家自打出了那桩故事之后,就一辈不如一辈了。幸好你们二房和他们大房都还有继承香火的人,不像我们三房……说起来还是我没用,没能给你们三太爷留一个香火!等我死了,三房就算是彻底绝了。” 说着,她就拿出一块手绢擦了擦眼角。 “太婆!你还有小虎!”孙小虎连忙上前扶住她,安慰道。 三太婆叹口气,拍拍他的手臂。 “小虎你是个好孩子,太婆知道。好了,不说这些不痛快的事了。趁着天还早,快带他们几个去看看住处。之后就去见见大房的人。如今李家人丁凋零,剩下的子孙更要相亲相爱才是!” “我知道了,太婆!” * 出了东厢房,孙小虎就领着他们几个朝小楼走去。 说是小楼,其实并不小。楼上楼下都是五间,楼下正当中的三间做了待客的正堂,旁边两间用来住人。楼上则是五间都用来住人,想要去房间先得走楼梯。 小楼是木结构,但左右两边的楼梯却是砖砌的,十分坚实。只是大概是供女眷使用的缘故,显得有些狭窄。一个瘦子上上下下还算宽敞,要是个胖的,就得卡在楼梯上。 孙小虎带着他们四人上楼,众人都一字排开,一个接一个上去,带着各自的行李。 李拜拜心血来潮的给自己收拾了一个大行李箱,杂七杂八,吃喝玩乐的带了n多。路上都有车,不用他自己扛,很轻松。可到了这会上楼梯,就得他自己扛。 这下就把李少爷难住了! 他雄心豹子胆,可力气却是小公鸡!李少爷眨巴着眼睛,想要指望小叔叔,裴思建可不搭理他。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自己用手拎着,扁着嘴委委屈屈磕磕绊绊的上楼。 这走一步磕一下,一个踉跄差点把自己摔出去,吓死人!后面跟着的孙小虎连忙一把接过他的箱子。 “二少爷还是我来吧!” “你来?你行吗?”李拜拜看着对方的小身板,有点不信任。 对方腼腆一笑,轻轻松松接过箱子,蹲身往肩膀上一抡,稳稳就扛住。 “没事!我有劲着呢!” “哇塞!看不出来小虎哥你还是个猛人!兄弟我佩服!”熊孩子立刻被折服。 受了夸奖,孙小虎红着脸低下头。 楼上早已经有了住客,听到有动静其中一间的门就开了,走出来一位穿着宽松连衣裙的女士。 该女士跟拎着公文包走在前头的裴思建打了个对脸,两人都愣了一下。 “你是,小健?” “刘婷?” ------题外话------ 读者大大!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八章 李家有问题 楼梯上裴思建陡然与熟人刘婷相见,各自都是一阵惊喜。 “哎呀!真的是小健!真是没想到会在这儿遇上你!你是来旅游的吗?” “不是,我是陪拜拜过来的。” “拜拜也来了?在哪儿呢?快叫他过来让我看看!” 他侧过身,露出跟在后面的李拜拜。 李拜拜嘿嘿一笑,伸手一招。 “刘老师,好久不见!” 刘婷立刻惊叫一声。 “拜拜你都长成大小伙子了!看来我真是老了!” 说着,眯起眼咧嘴一笑,眼角显露出几条淡淡的鱼尾纹。 “刘老师你下楼?” “是啊,我想到楼下去逛逛。这屋子太美了,我得好好看看。你们呢?” “我们是上来看看要住的房间。” “哇,你们也要住在这儿。太好了!那我们可以好好叙叙旧。这都多少年没见了!” “是啊,多少年没见了。” “那行,我先下去逛逛,不耽误你们的功夫了。等我逛回来,咋们再聊!” “好,回头再聊!” 说着,刘婷就笑着朝裴思建和李拜拜挥了挥手,自顾自下楼去了。 裴思建就站在楼梯上,目送她远去。 许尽欢伸手捅了捅李拜拜的后腰。 “这谁啊?你小叔看得都变成望夫石了,整个人气质都变了。” 李拜拜啧了一声,回头小声道。 “她就是我小学的家教老师。” “哟,你小叔的初恋!” “嘘嘘,轻点!被我小叔听见就惨了。” 万幸,裴思建光顾着看刘老师的背影,没注意两人在咬小耳朵。但跟在许尽欢后面的唐仇听了个一清二楚,心想原来裴思建的初恋就是这样的女人,看起来很普通嘛。 * 楼上的五间房只剩下两间还空着,其他三间都已经住了人。 裴思建自然是和李拜拜一间,但许尽欢拒绝和唐仇一间,并搬出男女有别的大义,让唐仇这个未婚夫颜面扫地。 裴思建好心好意提出可以三人一间,挤一挤,但被唐仇断然拒绝! 无奈之下,孙小虎提议要么跟住左边第一间的段迦康先生商量一下,能不能一起住。 “段迦康也在这儿?”许尽欢一听到这个名字就惊呆了。 “是啊。段先生是陪着李娇小姐一起来的,李娇小姐是大房的小姐。”孙小虎说道。 “欢欢你认识这位段先生?”唐仇觉得奇怪。 “不认识!”许尽欢一口否决。 “那你问他做什么?” “只是觉得这名字好听!” 骗鬼去吧!同行的三位男士都不相信她。然而她已经一副“你们就算问到底我也会说不认识”的死猪样,也是无可奈何。 “其他几间呢?也住了人?”唐仇问。 “都有人了!二房少爷和裴先生住右边第一间,第二间住的是李娇。当中一间住了许小姐,她隔壁就是刘女士。然后就是最左边住的段先生。楼下两间是我和顾妍。顾小姐是在校大学生,来这儿写毕业论文,研究中国古建筑。” 这么看来是真的只能去找那位段先生商量一下了,唐仇气馁。 “去吧去吧!段先生也是陪人来的,想必不会拒绝你的。”许尽欢拎着自己的行李回房,跟打发小狗小猫似得打发他。 唐仇瞪了她一眼,拎着行李去敲最后一间房门。 他一转身,许尽欢就从门背后探出头偷看。 最后一间的门开了,身材高挑的段先生出现在门口。 许尽欢连忙缩进半个脑袋,就露出两只眼。 隔着雕花的门板,段先生的身影若隐若现,唯有略沙哑的声音传来,听着像是个老烟枪。他和唐仇聊了一会,就亲切的请他进屋。唐仇似乎也与对方相谈甚欢,语气中丝毫不见刚才的郁闷。 许尽欢缩回脑袋,正想关门,回头就看到一脸神神秘秘的李拜拜。 “大仙你看什么呢?” “看风景!” “这儿哪有什么风景,只有男人!大仙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都有男朋友了,怎么还能偷看别的男人!” “呵呵!你有女朋友了就能保证往后不在大街上美女?” “呃,不能。” “那还说我!” 两人正嘀咕,隔壁房间的门开了。一个衣着华丽,妆容精致,烫着大波浪长发的时尚女郎走了出来。 带着假睫毛,描着精致眼线的双眼扫过李拜拜和许尽欢。 “你们两个,也是李家人?” 许尽欢把李拜拜往前一推。 “他是,我不是。” 时尚女郎又把李拜拜上下打量一番。 “看来你就是那个二房的小堂弟,我是你的堂姐李娇。” “堂姐你好。” “见过那屋的孕妇了没有?”李妍朝着许尽欢左手隔壁那屋努了努嘴。 “刘老师怀孕了?”李拜拜大吃一惊。 “切!她都穿那样的衣服,你还看不出来?就她那个年纪,再不生就没得生了。你喊她刘老师,怎么?你认识她?” “呃,以前见过。” “那你以后可得叫她一声嫂子了。她嫁给了我哥,肚子里正怀着他的遗腹子呢!” “遗腹子?”这劲爆消息是一个接一个。 “呵呵,我哥命不好,娶了她过门就被她克死了。谁知道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我哥的。反正现在也是死无对证!”李妍一脸嫌弃道。 “你怎么能这么说!刘老师不是那样的人!”李拜拜怒了。 “是不是这样的人,你就看呗!小堂弟,你还年轻,不懂大人的世界。” 李娇阴阳怪气的说完,伸手一撩长发,转身而去。 擦!好嚣张的气焰!竟然污蔑刘老师!李拜拜鼻子都差点气歪。 然而许尽欢却注意自李娇这番话里听出了一个关于李家的大问题! ------题外话------ 裴总不光霉,而且还尴尬!哈哈哈哈哈! 让我看到大家的爱!收藏呢?点击呢?评论呢?来嘛,美女,不要客气,都给我! 第九章 那并不是爱 “李家有大问题?”李拜拜一脸惊讶。 要说大仙就是大仙,你看随随便便听人说话,就能听出大问题来。而他就听出一肚皮气。 这就是境界不同! 熊孩子满眼期待,洗耳恭听。 许尽欢在房间里踱了几步,站住。 “你们李家有三房,对吧。” “对!” “现在管理老宅的是三房,但三太爷和三太婆没有孩子,所以三房等同于绝嗣了。” “对。” “然后你家是二房。” “没错。” “但你妈妈是独生女,而且早已经遇害了,只留下你这一个孩子。” “是的。” “刚才那个李妍是大房的。听她的意思,似乎大房的孩子也只剩下她和她哥哥。结果他哥哥也死了,只留下遗腹子。也就是你小叔初恋对象肚子里的孩子。” “嗯,是这样。” “你不觉得,你们李家子嗣凋零的厉害吗?” “子嗣凋零?啥意思?” “没文化的东西!就是说你们李家快绝后了,现在活着的李家子孙,就剩下你和李妍,还有那个没出世的孩子。偌大一个家族,怎么会只剩下这么点子孙?” “对啊!大仙你说得对!门口卖票的老头还说我们李家有神仙保佑,这都快绝后了,保佑什么呀!”李拜拜一拍大腿,埋怨道。 “指望神仙保佑,这就是迷信思想!懂不!”大仙总结道。 这话李拜拜不敢接。大仙可以说神仙不靠谱,他可不敢!这神仙要是不靠谱,那他指望谁去? 他可全指望她呢! * 这边李拜拜和许尽欢两个瞎聊天打发时间,那边厢被独自留在房间里的裴思建却有点坐立难安。 他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刘婷! 此刻的心情说激动,也激动。可说尴尬,也尴尬。年少轻狂的爱慕,经过时间的洗练和蹉跎,早已经成了岁月里一张褪色的照片。 可再褪色,那毕竟也是美好的青春,是他生命中不可多得的温暖时光。 深吸一口气,他站起身,出门下楼。 刘婷就在二进的院子里逛,正好和他相遇。再次见面,两人都有些尴尬。 还是刘婷先打破僵局,微微一笑,打趣他。 “怎么?就这么着急和我见面?” 裴思建先是一愣,随后坦然一笑,点头。 “是啊!我心急。你……过得好吗?” “挺好的!” “你结婚了?” “嗯!都结了好几年了!看,这是我老公送的结婚十周年礼物。漂亮吧!”说着,她从脖子里拉出一条细细的金链子。 链子只是普通的白金,坠子是个滴翠透亮的弥勒佛,一看就价值不菲的上等翡翠。但裴思建却更注意到她无名指上的婚戒,只是一个普通的白金光面戒指,这种戒指内圈都刻着夫妻双人的名字,看似简单朴素,其实意义深刻。 看来,她是真找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他欣慰一笑,又有些落寞。不是为了刘婷找对了人,而是为了自己还单着。他也挺渴望有个家,有许多家人。然而……世事难料! “很漂亮,很适合你!” “谢谢。你呢?找到合适的人没有?” 裴思建苦笑着摇摇头。 “没合适的。” “只怕是人选太多,挑花眼了吧。” 这话他不好接,只能笑笑。外人总觉得他裴先生不愁嫁娶,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善缘难求! 幸好刘婷并不在意,伸手抚了抚自己的肚子。 “我快要做妈妈了!” 李婷在走廊处说的闲话,他也听到了。 “恭喜!你先生他……” “这孩子来的不容易。我和我先生结婚后就一直没有孩子,好容易有了孩子,结果他又出了意外。” “对不起!” 刘婷摇摇头。 “没事!我会坚强的,只要有这个孩子陪着我。” 说完,她低头又抚了抚自己的肚子,一脸母性的温柔。 这温柔让裴思建心中一动,冒然出口。 “如果你有什么困难和需要,我……” 这话一出口他就后悔,太冒失了。果然没等他说完,刘婷就举起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小健!我很好,我不需要任何同情和帮助!谢谢!” “怎么会是同情?我只是……”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只是希望你不要误会,也希望你不要让我误会。” “误会?不是的,我只是……” “小健!当年的事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我太年轻,可能某些言语和行为上伤害了你。” “没有那样的事。我明白你的选择。” “不,你不明白。你可能以为我放弃你是因为你不够成熟,不适合婚姻。并不是!你是个很了不起的孩子,小小年纪就能承担起责任。但是……” “……”裴思建看着刘婷,但是什么? “但是,你不爱我!” “怎么会?当年我对你……” “不不,小健!那不是爱,至少不是男女之爱。小健,真正的爱情是不会轻易放手的!这么多年你没有忘记我,可是这么多年你有想过来找我吗?” “我……那时候,拜拜他还小……我……” “小健!我不是责怪你!你只是想让你明白,你只是在我身上找寻你童年缺失的母爱。可我不是你的母亲!我是一个女人,我渴望一个男人爱我,而不是一个孩子爱我。你懂吗?” 刘婷的话让裴思建无言以对,最终他苦涩一笑。 “对不起!我冒失了!” 对方微微一笑,正要开口忽而从远处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 “救命啊!” “好像是后面院子传来的!我过去看看,你当心自己。” 裴思建和刘婷对视一眼。 “你快去看看。小心点!” ------题外话------ 我本人算是个温和派女权主义者,所以文中的女性都比较理智勇敢,哪怕坏角色,也坏的轰轰烈烈。 相比之下,诸位男士就显得,哈哈哈哈哈哈。裴总,对不起啦! 继续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向着500收藏进军!为了刺激一下大家的热情,本周双更!没错,豁出去了,大家爽才是真的爽!一切就拜托大家了!请帮我多多收藏,多多宣传,多多点击,多多评论!阿里阿多! 第十章 井中尸 裴思建跑到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有了不少人。许尽欢和李拜拜也都从楼上跑下来。 “怎么回事?”他连忙问。 “好像有人掉井里了!” “掉井里?” “对,就在偏院角落里,有个井。” 众人都跑到偏院,只见孙小虎带着唐仇并一个高大的男人已经在打捞。三个人拽着粗大的麻绳,三下两下就把掉进去的人给拽上来。 掉下去的人也很快被认出,是那个住在李氏老宅写毕业论文的女大学生,叫顾妍。 如今镇子里都通了自来水,老宅里的井水早没人吃了。偏院这口小井平时都盖着木板,只有扫撒浇地才用。因为井口很窄,锅盖大的盖子就能盖住。胖一点的人直接就卡井口了,故而也没人觉得它危险。 然而今天这一点不危险的井却出了危险! 好在因为井口窄,顾妍虽然瘦但骨架不算小,掉进去半道就被卡住,只湿了大半个身子。被拽上来之后,除了胳膊上有擦伤之外,并无什么大碍。 总算是有惊无险! 许尽欢连忙上前去扶了一把,这一凑近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气,顿时一愣! “你受伤了?”她连忙询问。 顾妍低头看了看自己,把胳膊一抬。 “擦伤了,有血,不碍事。” 胳膊上的伤口不大,就那点出血不至于这么大气味。许尽欢皱眉,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风一吹,顾妍低头打了个喷嚏,从脖子上掉下一条链子。 链子并不出奇,但坠子很漂亮,是一大块的红宝石,鸽子蛋一般大小,殷红如血!一看就价值不菲。 见她盯着自己的坠子看,顾妍虚弱的解释。 “这是我的护身符。” 护身符?许尽欢皱了皱眉。 正纳闷,旁边站着的段迦康脱了自己的外套递给顾妍。 “谢谢你!段先生。”顾妍感激道。 许尽欢偷偷瞄了一眼,对方察觉到视线,也朝她看了一眼。视线波澜不兴,看过就算。唐仇已经是帅哥标准身高一米八二,但显然段迦康比他还高,目测快有一米九。不愧是在国外吃牛奶面包长大的! “快把顾妍扶回去换衣服。这天不冷不热,吹了风怕要着凉!” 大家正要把顾妍往回扶,依旧站在井边的孙小虎突然喊了一声。 “咦,这井里好像还有人?” 什么?还有人?众人立刻又都围过去,纷纷伸着脖子往井里瞧。结果全是人头遮得一点光都没,啥也瞧不见。 “没人啊!不会是你看错了吧。” “刚才水里有东西晃了晃,挺大的。不行,我下去瞧瞧!” 孙小虎把麻绳往自己腰上一系,绳头交给身后的唐仇和李拜拜扯着,深吸一口气就头朝下钻进井里去。 他人瘦,钻进去游刃有余,噗通一下,跐溜一声,就整个扎进井水里。 其他人在井边焦急的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等了快两分钟,唐仇看看李拜拜,示意一起拉绳子。 刚要拽,猛然就觉得手里的绳子被拽了一下,于是两人立刻用力拉麻绳。尤其是李拜拜,卯足了力气干活。 拉了两三下,孙小虎就蹿出井水,朝两人摆了摆手,自己顺着绳子就爬上来。跳出井口,吐出一口井水,伸手指了指身后。 “下面有个死人,我已经用绳子系住了,可以拉上来!” 啥,下面有死人?一听这话,大家都愣住。 唯有李拜拜一脸兴奋。 “有死人!太好了!快拉快拉!” 死人还好?这不是天高地厚的熊孩,!立刻挨众人许多白眼! 他一点不在乎,吭哧吭哧自个卖力气,吆喝着唐仇一起把井里的东西给拉上来。 唐仇虽然不是警察,但多少也有常识。这人死在井里多半是淹死的,也不知死了多久,要是给泡上了那指不定多沉。要不怎么叫死沉死沉! 可手里拉着麻绳,却并不觉得沉重。也许是两个人拉的缘故,抑或,这人只是刚死就被扔下去,还没泡上? 然而他猜错了! 那井里的死人一出水,众人都看了个明白。 那是一具烂光了皮肉的骨头架子! 麻绳就系在死人的脖子上,一出来就是一个*烂渣渣的骷髅头。两个黑漆漆的大眼眶子死沉沉的瞪着井边的所有活人,如同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一般。 好生吓人! 刚从井里被拉出来的顾妍立刻尖叫一声,吓得浑身发抖。 “就是这个死人把我拽到井里去的!好可怕!” 慢腾腾赶过来看热闹的刘婷和李娇一见这骷髅头已经吓得脸色发白,再听这话也都尖叫起来。 “哟,敢情这儿是闹鬼了!” 只有李拜拜这个熊孩子一脸高兴! * 李家老宅的井里捞出了死人,自然是要报警的。镇子里的警察很快就到了,给在现场的人都做了简单的笔录,就招呼人把那骨头架子抬走了。 镇里的刑侦水平不高,骨头架子要抬到市里去,请市里的法医出鉴定。 死人骨头虽然已经被抬走了,但随之而来的阴霾和恐怖却依然停留在老宅里。 这死人究竟是谁?掉井里是意外还是被害?若是意外又是怎么回事?若是被害则谁下的毒手? 好多疑问都萦绕在众人心头! 还有顾妍说是死人把她拉到井里去的,更给这死尸蒙上了一层恐怖而神秘的色彩。 会拉人的死鬼,那一定是不得好死,心里憋着怨气呢! 这一回拉了顾妍,下一回呢?人人自危,人心惶惶! 听说老宅出了命案,三太婆差点心脏病发,天没黑就吃了药躺床上,连晚饭也是孙小虎直接送到房里。但三太婆没心情,只吃了几口就让他拿出去。 顾妍虽然受了惊吓,但如今老宅子里人多,有大家陪着倒也还算镇定。只是换了衣服之后,就到楼下的正堂和大伙待在一起,不肯一个人待着。 本来要出席的三太婆因为身体不适不来了,剩下的都是年轻人,大家也就不拘束,各自在正堂里里坐的坐站的站,闲聊的闲聊,闲逛的闲逛。一起等着开饭! 自打有了室友段迦康,唐仇就把许尽欢丢一边,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 许尽欢乐得清静,跟李拜拜这个熊孩子一起混。 裴思建倒是有心跟刘婷多说说话,可对方显然是要避嫌,拉着刚出了事的顾妍做知心姐姐。 裴总也只能识趣的走开! 剩下男朋友被唐仇撬走的李娇,和他一样孤家寡人,于是跃跃欲试的想要撩拨这位年轻俊才。 然而作为标准熟女控面对李娇这样的大小姐,裴总是一点敷衍的兴趣都没有,毫不客气的摆出一张敬而远之的冰山男神脸。却叫李家大小姐越发觉得他难搞难得,欲罢不能! 裴总心里苦哇! ------题外话------ 二更奉上,鲜花和掌声都给我!哦也! 裴总表示,善缘难寻,孽缘是走哪儿都碰到,苦哇! 继续求收藏,求宣传!阿里阿多! 第十一章 老照片 小楼的正堂是三间大屋,每一间都用屏风隔成前后两块。正中一间是老式的会客之所,当中是一大块福禄寿喜的屏风。屏风前摆着华桌,桌上是花瓶座钟,山水摆件。华桌前则是两把太师椅和一张四仙桌,这是家里主人坐的位置。往下还有左右两排椅子和茶几,则是给来客坐的。 桌椅摆件据说古董,尤其是桌椅是真正的老红木家具。光这些东西,就值了大价钱! 屏风后面的空间不大,主要就是用来走人,并有两扇小门,通往隔壁两间。 隔壁左边是书房,右边是饭厅。 饭厅也分用屏风隔成前后两间,靠门的那间较大,当中摆着一张红木镶大理石的圆桌,配着八个凳子,是吃饭的地方。里面较小的一间靠墙摆着一张罗汉床,两张椅子和一个茶几,靠屏风处还有一张华桌。 这是饭前饭后,供家里长辈休憩喝茶的地方。李家不愧是当年的豪门大户,处处有讲究。 此时众人都聚在饭厅里聊天。许尽欢和李拜拜待不住,一起蹿到另一边的书房里去。 书房也是前后隔开,靠门的一边就是书房,摆着书桌书架和两张待客的椅子。后面则是一张罗汉床和一些梳洗用具,是给人休息用的。书架上摆着一些线装书,不过都是仿古的货色,不值一看。倒是待客桌椅靠着的那面墙上,挂满了整整一个墙壁的老照片,立刻就吸引了这两人的目光。 李家的祖先还挺时髦,喜欢照相,不愧是出过洋的。 摆在最上面的一排显然就是李家的各代家主,全是些挂着胡须的老头子,不值一看。 第二排出现了女眷,不过都是合影,家主和家主婆。第三排开始有了其他家庭成员,男女老少都出现了。 “诶,大仙你看,这是我外公外婆!”李拜拜指着墙上靠下的一张照片。 李拜拜的外公外婆? 许尽欢凑过头去。照片上人还不少,足有七八个,男女老少都有。李拜拜指的是其中一对抱着小女孩的年轻夫妻。 这是一张彩色照片,照片不大,又有些褪色,显得人物面目有些模糊。但依然能看出,那对年轻夫妻男的英俊,女的温婉。抱着的小女孩也是活泼天真,辫子上的大红蝴蝶结格外漂亮。 “看,这是我妈!咦,这照片里怎么还有我爷爷?”他指着小女孩道,忽然一皱眉,伸手又一指。 “你爷爷?”那不是裴思建的老爸吗?许尽欢愣一下。 “就是这个人!”他指着站在后排的一个男人。 她眯起眼,凑近看。 “你确定?” “不确定!只是瞧着挺像我小叔。” “是挺像!”大仙也点点头。 “这么说来,当年我爷爷早就跟我外公外婆他们认识。那我爸妈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啊!” “很有可能!” “不知道照片里的其他人都是谁?” “我看这两个年纪较大的,应该就是三太婆和三太爷。你看这发型,这服装,就是三太婆的风格嘛!另一边的一对男女,会不会就是大房的人。依照你爷爷和外公当时的年纪看,这应该是近四十年前的事。当年你们李家子孙看来也聚过一次!” “那我爷爷怎么也在?” “废话,陪你外公他们来的呗。就跟如今我陪着你过来一个样!” “也对哦!诶大仙你看,这张应该是更早一些时候李家子孙的合影了吧。”他手指一挪,又指着更上面一些的照片。 果然,上面有更多的合影,而且地点都是在小楼前。李家子孙几乎每隔一阵子就会拍一次全家福,从这一张张照片里,能看到一个大家族的起起落落。 最上面的一张显然是宅子刚建成的时候,李家的子孙还不算多,也就七八个,都是男丁,女眷还不能上照片。而且背景也不是小楼,而是一进院的正堂前。男人们都穿着长衫马褂,带着瓜皮帽,显然还是清朝的时候。 第二张就有女眷了,地点也改在小楼前。人数一下多了,能有二十多个,老老少少男男女女。服饰明显还是长衫褂子,但男人的辫子都已经剪了,应该是北洋政府的时候。 再往下就是民国,照片上的人更多了。连老带少,连男带女,能有三四十个。男人们的服饰不仅有长衫马褂,也有西装革履。女人们除了老夫人老太太还穿大褂,年轻的都改了旗袍。甚至还有几个女学生装,剪着童发。小少爷们也都穿了洋服,一派富贵人家的时髦气象。 这一时期显然是李家最鼎盛的时候,家里人留下的照片也最多。不光有老太爷老夫人的,也有各房老爷太太,甚至还有公子小姐姨娘的。老老少少,花团锦簇,这股富贵喜气隔着褪色的黑白照片都能感受的到。 然而不知何故,这一张照片之后,家族成员就锐减了。而且拍照的地点也换了,明显是在照相馆里,背景布前拍的,很假。依然是男女老少,却只剩下不到十个人。而且照片上的人也再不复往日的喜气洋洋,总觉得人人脸上都笼着一层看不见的阴影。家里人的照片也少了,即便有也都是板着脸的大头照,仿佛随时预备着能摆在灵堂里用,一点都不喜庆。 建国前最后一张全家福里,李家子孙竟然只剩下五个人。黑白的照片里,孤孤伶仃的五个人,两个老,三个少,依然没有喜气。只是难得又回到了小楼前,可惜人少楼高,小楼如同阴影一般沉甸甸的压在李家子孙的头顶上。 建国后的照片更少,只有两张。一张是五十年代拍的,显然是三太爷和三太婆的结婚照。一张则是七十年代拍的,李家大房子孙从海外回来,重修李家老宅。三房齐聚,也就那么七八个人而已。 李家这人丁,可真是凋零的厉害! ------题外话------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十二章 老宅的秘密 “哇,不看不知道,一看才知道我们李家的人丁真是凋零的厉害!以前这么多人,现在就剩下这么几个。大仙,你帮我看看,这我们家是不是祖坟风水不好?”李拜拜摇了摇许尽欢的手臂。 “去去!我又不是看风水的!这事你得问你们李家的家仙去!” “别提那家仙了!肯定是骗人的!大仙你看什么呢?这么仔细?照片里有帅哥?” “滚!”许尽欢都懒得搭理他,伸手一甩,眯着眼在几张照片上来回看。 越看越觉得奇怪! “我也要看!”李拜拜凑过去。 “别看了!去,把你小叔给我叫来!我有事找他!” “叫我小叔?干嘛?” “叫你去,你就去。这么多废话做什么!快去!” “你不告诉我原因我就不去!” “嘿!你这欠打的熊孩子!这照片里有事,跟你小叔有关。快去叫他!” “跟我小叔有关?什么事?我怎么看不出?” “你懂个屁!快点去!晚了耽误事,小心你小叔揍你!” “好好好!我去,我去!” 李拜拜奉命去叫小叔叔,结果拽出萝卜带出泥,泥巴里还有条蚯蚓。连唐仇和段迦康也一起跟着来了。 许尽欢一脸惊愕。 我只让你叫一个,你怎么买一送二? 李拜拜耸肩摊手。 我也不知道啊!都是他们自己跟来的! “什么事?”裴思建是正主,理直气壮往前一步。 唐仇则一个箭步蹿到许尽欢身边,身为未婚夫他也是气壮理直。 “欢欢,出什么事了?” 作为陌生人的段迦康没立场,识趣的站在最外围。但因为个子高,可以藐视群雄。 许尽欢扶额,伸手指了指墙上的照片。 “你看这照片,有没有什么地方觉得眼熟?” 她指的是一张李家女眷的单人照,照片里的佳人落落大方,明媚多娇。 裴思建皱了皱眉。 “不是让你看人!看背景!”许大仙一记眼刀。 裴总尴尬的清咳一声,定睛看背景,结果眉头越发皱紧。 “这是……”他立刻回头,看向她。 “没错。你再看这几张,都是一样的!”许尽欢点点头,伸手又指了几张照片。 裴思建一一看了,脸色一变。 “照片上有什么?没什么呀!不就是这小楼嘛!”唐仇也凑过来看,但除了发现这些照片背景都是他们现在住的小楼,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我到外面去看看!”裴思建火急火燎要出去。 “不用去了!现在已经没了!你看这张照片,翻新以后就没了!”许尽欢指着四十年前的那张彩色照片。 “小叔,这照片上有爷爷和外公外婆,还有我妈呢!”李拜拜在旁边兴奋道。 “什么?老爷子也在?” “是啊,你看!爷爷和你长得可像了。” 裴思建凑过去一瞧,果然像。在往背景上一看,果然翻新的小楼不一样了。 “什么东西没了?我怎么看不出?”唐仇被搞得一头雾水。 一直站在外围的段迦康突然出声。 “是屋檐上的镇兽。” “屋檐上?瓦片?好像是不一样了。以前看起来好像是个神兽,现在变成了花样。有什么不对吗?”唐仇不解,回头看了看许尽欢,又看了看段迦康。 “那不是神兽,那是西王母的图腾!”段迦康说道。 * 段迦康语出惊人,一语就点出小楼屋檐上的镇兽乃是西王母的图腾。 裴思建很惊讶,看了一眼段迦康,然后又顺着对方的目光看向许尽欢。许尽欢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段迦康的“语出惊人”,仍旧抬着头看墙上的照片。 “西王母的图腾?这是什么东西?”唐仇和李拜拜两个依然听不明白。 段迦康上前一步,伸手指着照片里小楼屋檐上模糊的瓦片解释道。 “西王母的图腾就是这个兽人样子瓦片,这是一个符箓!传说西王母可以驱使她坐下的兽人司天之厉及五残,是一个很厉害的符咒。” 这番话终于让许尽欢把目光从照片移到他身上,但也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瞥。 “符箓?这是什么东东?”然而二拜和唐仇依然不懂。 “段先生你对这个符咒有研究?”裴思建连忙问。 “了解不多!是我家兄研究过。” “你家兄?段迦仁先生?”唐仇凑过来。 “是的!” 说道段迦仁,裴思建自然是知道的。在华人企业家圈子里,段迦仁算得上一个传奇般的人物。年纪轻轻依靠风投在二十出头的年纪就在华尔街捞到了第一桶金,随后在荷兰收购了一家制药公司,创立了孚德制药,从此由金融业转移到实业。 孚德制药主攻新型抗癌药的研制和开发,二十年前凭着一款生物类抗癌药在欧美打开市场,从此占领一席之地。近年来与国内几家大医院合作,共同开发一款带中成药成分的新型抗癌药,目前已经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一旦通过试验,马上就能上市,可谓前途一片灿烂。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前途不可限量的年轻俊才,却在四十三岁就陨落了。据说是驾驶私人飞机,意外坠机身亡。等救援队赶到的时候,连遗骸都烧的没剩下多少。 幸好段迦仁在生前就留下了遗嘱,名下所有的资产包括孚德制药百分之五十七的股份统统都留给了同父异母的兄弟段迦康。使得这位一直在国外读书的年轻人一夜之间就登上了全球富豪榜。 不过据说段迦仁在遗嘱里有另外的约定,段迦康只是获得了他不动产的所有权,孚德制药的股份他没有支配权。孚德制药接任段迦仁的执行总裁是由猎头公司找的一位资深业内人士。 外界猜测,可能是因为他不是段迦仁先生的母亲所生,两兄弟之间仍有间隙。 不过再大的间隙也抵不过白白把上百亿资产转手送人的情义,说道做兄弟,段迦仁也算是对得起段迦康了。 段家的狗血破事,裴思建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但段迦康能一眼认出西王母的图腾,可见他哥哥段迦仁是没少研究这玩意。 他正缺这方面的资料! “关于这个图腾,段先生你还知道些什么吗?请告诉我!这对我很重要!”他连忙握住对方的手,殷切恳求。 “关于这个图腾的事,我确实从我哥哥那里知道了一些东西。裴先生你不要着急,我一定会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不过,也请你把你知道的告诉我。因为这个图腾,对我也很重要。” 这话可真是让裴思建大吃一惊。不是吃惊于对方的大方,而是吃惊于对方竟然也和这个图腾扯上了关系。 当然更吃惊的,还是李家竟然也和这个图腾有关!而且竟然是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和这个图腾牵扯在了一起。 如果李家和这个图腾有关,那么二十年前裴氏的惨案,是不是也和李家有关? 这个图腾底下到底还埋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题外话------ 二更奉上!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十三章 不止一个符咒 晚饭是孙小虎从隔壁的民俗酒店叫的,都是现炒现做,热菜热汤,荤素齐全。然而一干人等都在下午受了各种惊吓,心事重重。再好的饭菜都如同嚼蜡,食不知味。 只有许尽欢一人浑然不觉,把手里的筷子舞的虎虎生威,一个人吃出了所有人的饭量,一扫而空。 唐仇脸都绿了!未婚妻成了饭桶,他好惭愧! 裴思建已经见怪不怪,许尽欢的饭量就是个迷,他早就放弃去猜。 吃饱喝足,他们几个就都挪到书房,去讨论那个“西王母的图腾”。 这一回李娇坚决要跟着段迦康,刘婷和顾妍因为下午的事,也不愿意单独待着,于是跟着一起到书房。 孙小虎拎了几壶热水过来,给所有人都泡了茶。还摆了一些瓜果零食,给女眷们吃,然后自己去厢房那边照看三太婆! 刘婷和李娇是第一次看到墙上的照片,都啧啧称叹。想不到李家以前这么风光,可惜如今子孙凋零,就剩下这么几个活着,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顾妍因为脚有点扭伤,就坐在靠墙的椅子里。其他人则都围着偌大的书桌,一边喝茶一边说话。 裴思建最心急。 “段先生,关于西王母的图腾,你知道些什么?” 段迦康点了点头,抬手示意他稍安勿躁,目光则掠过低头吃牛肉干的许尽欢。 许尽欢一脸坦然,撕着牛肉干不断往嘴巴里塞,嚼的特起劲。李拜拜在一旁挨着她,时不时从她手里抢点牛肉渣吃,玩得不亦乐乎。 未婚妻一副破罐破摔的吃货样,唐仇是心在滴血,可无言以对。因为这牛肉干,是他买的。 “西王母的图腾不止一个!”段迦康说道。 “不止一个?” “是的。据家兄研究所知,目前已经现世的西王母图腾是四个。李家屋檐上的兽人图腾,只是其中之一,也是最低级的一个。” “最低级的?那高级的是什么?” “西王母的图腾按照等级划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兽型,一类是人型。兽型的属于低等符咒,而人型则是高等符咒。但如果按照用途划分,也是两类。一类是惩罚,一类是拯救。” “兽型?人型?惩罚?拯救?” “对。人嘛,总是比动物高级一些。至于惩罚和拯救,这也都是西王母的职权所在。她不但司天之厉及五残,同样也肩负拯救世人保护孩童妇女的责任。她是母系氏族时期产生的信仰,既有温柔的一面,也有凶残的一面,是个相当复杂的女神!” “西王母?你们在说王母娘娘?”顾妍突然插嘴。 “西王母不等于王母娘娘!虽然后来道教把王母娘娘和西王母合二为一了,但在上古时代,西王母就是母系氏族的女性首领被神格化以后的产物。是类同于黄帝炎帝一样的神话性人物,亦真亦幻。”段迦仁解释道。 “哇!听起来很厉害!” “当然厉害。即便现在是父系社会,西王母在中国神仙中的地位也一直是很高的。尤其是道家,奉她为女真之首。” “女真?那不是少数民族么?”李拜拜问。 “不是那个女真!这个真指的是真仙,真人,也就是女性神仙。” “那李家为什么会有这个图腾?他们信奉西王母?” “李家有这个图腾并不是说李家信奉西王母。而是说明李家有女仙!” “女仙?对啊!李家的家仙不就是女的,女儿仙!我爸爸常跟我说,李家是有神仙的。”李娇插嘴道。 “别提那个家仙了!保佑的李家就剩下我们这几号人,哪有这样保佑人的!”李拜拜切了一句。 这话可说在了李娇心坎里,立刻表示同意。 “说得对!李家要是有神仙保佑,怎么我哥还被人克死?要我看,李家的神仙是胳膊肘往外拐,尽保佑外人白眼狼!什么家仙,是家贼!”说完,就恶狠狠的瞪了刘婷一眼。 刘婷的脸顿时白了,眼圈也红了,蹭的站起身。 “李娇。你可以不喜欢我,但你不能这样侮辱你的哥哥。你以为我稀罕你们李家的财产?这大宅子你要继承你就继承去吧。我来这里只是为了圆你哥的一个心愿!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再见!” 说着,扭头就走。 裴思建见状立刻也站起身。 “你等一下,外面黑,你一个人上楼太危险。” “圆我哥的梦?得了吧!瞧瞧,你一哭就有人心疼了。这才多少工夫,就勾搭上新的男人了?还敢说是为了我哥!呸!你们就是奸夫淫妇!”李娇也站起来。 好这下连裴思建也给骂进去了,把裴总气的,脸都黑了。 许尽欢连忙在桌下猛踢李拜拜,熊孩子福至心灵,蹭的跳起。 “我送,我送!刘老师你现在就是我嫂子,你肚子里的孩子是我小侄子,我送你上楼!小叔你坐着,这种跑腿的事,让我们小辈来!” 说着,就蹦跳到刘婷身边,扶住她。 见气氛尴尬,作为唯一一个外人的顾妍连忙也起身。 “我也上去休息了,你们慢慢聊!” 于是一个搀着,一个蹦着,三人就出去了。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肇事者李娇身上。 李娇也蹭的站起来。 “没意思!我也上去睡觉了!” 说完,就踩着高跟鞋嘚嘚嘚的走了。 ------题外话------ 既然是女权主义者,当然要好好描写女神!至高无上的女神!哦呵呵呵呵! 下午依然有二更!为了美丽的女神,拼啦! 再次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收藏本文的都是超级大女神!好心的女神们请多疼爱我吧!打滚卖萌求包养! 第十四章 唐仇遇鬼 好好的说事情,却扯出一些破事,搅得气氛一时很尴尬。 裴思建虽然还想跟段迦康详谈,但对方看了看已经坐着打哈欠的许尽欢,便站起身。 “今天就先说到这儿吧。你们赶了一天的路过来,也累了。早点休息!明天还可以继续详谈。” “是啊。欢欢都累了,还是早点休息的好。”唐仇举双手同意。 话说到这份上,裴思建也没得办法,只好也跟着站起身。 于是大家各回各屋,各自休息。 老房子看着漂亮,但住着却并不舒服。木结构的古建筑,最大的问题就是楼上没有厕所,半夜谁要是水库告急,就得披着衣服到楼下去解决。 而且老房子里都摆着老式的木床,说起来都是古董,可躺着是一点也不舒服。硬不说,还窄。 三位女士都是一人一间睡一个大床,倒还算舒服。四位男士可就都遭了罪,两个大男人挤一张木床已经够惨,偏一个个都人高马大,塞在木床里连腿都伸不直。 迷迷糊糊睡到半夜,唐仇肚子里的几杯茶就开始作怪。打着哈欠起来,他伸手抹了把脸,也不开灯直接就往外走。 廊下的灯亮着,走廊里一点也不黑。他和段迦康住的是左边第一间,出门就有楼梯下去。 厕所就在楼梯下面,他上了厕所洗了手,就出来。正转身要上楼去,突然背后一阵凉风拂过,于是猛然回头。 “谁?” 只见一抹绿色的身影从眼前飘过,呼啦一下就闪到西厢房背后。 这身影来的突然,去的飞快,瞧着像人,可绝不是人的速度。唐仇的头发瞬间就炸了,怀疑自己见到了鬼。 他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但绝没有狂妄到去对神秘事物刨根问底的兴趣。深吸一口气,在心里默念“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之后,蹬蹬迈上楼梯。 结果才走了三步,就觉得后背有什么东西往他肩膀上一拍。 擦!还没完了!真当他怕鬼吗?他立刻就火了,在心里冷哼一声,猛一个回头。 倒要看看,是真闹鬼还是有人装神弄鬼! 然而一回头就只看眼前绿光一闪,整个人就迷迷瞪瞪转身下楼,朝着漆黑的夜色里一步步走去。 * 许尽欢正躺在床上睡觉,肚子里的牛肉干还在消化,一时有点睡不着。 “许小姐,许小姐!”有人在外面敲门。 她睁开眼,一个打挺从床上坐起。 “谁?” “是我,段迦康。” “什么事?” “唐先生半个小时前出去了,可能是上厕所,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会不会出什么问题?”段迦康在外面回答。 话音刚落,门就开了,许尽欢探出头来。 “你确定?” “确定!” 许尽欢皱了皱眉,抬手掐指一算,立刻啧了一声。 “你等下。”转身回屋,披上一条大围巾就出来,也不说什么直接就往楼下去。 段迦康也不问她去哪儿,默默跟上。 这一走,她就直接走出了这三进院子,往旁边的偏院而去。偏院里没有灯,两人的身影立刻就被黑暗吞没。 许尽欢走的快,仿佛是连路都不用看。纤瘦的身影在黑暗中忽隐忽现,若不是肩上披得那条真丝围巾能反光,段迦康差点就把她跟丢了。 她身影如梭,健步如飞,在老宅里窜梭而过,转来转去,他就已经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只觉得自己被带进了一座偏僻荒废的小院,院子里黑漆漆的,地上有一团东西在滚来滚去。 许尽欢停住脚步,伸手一挥。 段迦康就听见呼的一声,一团烟雾似得东西自她手里飞出,劈头盖脑的落在地上来回滚动的东西上。 这才反应过来,那是她把肩上披着的围巾甩出去了。 被围巾罩住,那滚动的东西就停住了。然后呼啦一下,一个身影掀开围巾蹿起。 “我怎么在这儿?谁在哪里站着?” 赫然是唐仇。 许尽欢站着不吭声,跟在后面的段迦康上前一步。 “唐先生,是我和许小姐!” “欢欢?段先生?你们在这儿做什么?”唐仇先是一脸的茫然,随后脸色一变。 “我记得我是下楼上厕所,后来……欢欢,我见鬼了!” 许尽欢冷哼一声。 “真的!我回去的时候看见一个绿色的鬼飘过,我不理它,就被它在背后拍了一下。我一回头……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绿色的鬼?”许尽欢皱了皱眉头。 忽然这小院里刮起一阵凉风,吹得三人都哆嗦一下。唐仇连忙跑到她身边,把围巾给她披上。 “小心着凉!” 她抬头正要开口,耳边就拂过一阵轻笑。 “是谁?谁在笑?”唐仇立刻炸毛,大吼一声。 段迦康也左右四顾,显然也听见了。 然而目之所及都是一团团的阴影,忽大忽小,层层叠叠。那笑声随风打转,如同活物一般绕着这三人转圈。 唐仇就是胆子再大,这会也心里发毛。何况还有许尽欢这个病猫在,他都快愁死了。 段迦康也脸色发白,幸而陷在黑暗里看不见,但语气已经有些发抖。 “这地方不对劲,我们还是快回去的好!” 只有许尽欢裹着围巾,面沉似水。 “来不及了。” “什么来不及?” 许尽欢弯腰从地上抓起一把细沙,用力往前一抛。细沙在半空中散开,呼的一下就被一阵风吹起,影影绰绰的勾勒出一抹飘动的身影。 “有鬼!”唐仇立刻叫起来。 ------题外话------ 猜一猜,这绿色的鬼会是谁? 美丽的女神们就收藏我的文文吧!求收藏,求包养!打滚卖萌群摸群抱! 第十五章 因果报应 那朦胧的鬼影带着笑夹着风,呼的就朝着他们扑来。 许尽欢两手开动,一只手抓住唐仇往身后一甩,另一手则一把拽过段迦康,往他背上用力一拍,一抓。 一团光被她抓起,用力砸向那鬼影。 轰的一声,鬼影尖叫着散开。 “欢欢,怎么回事?”唐仇喊了一声。 来不及回答,那散开的鬼影已经又聚在一起,忽而涨大,如同烟花一般嘭的炸开,一瞬间爆发出强烈的光芒。 段迦康措手不及,被强光刺到双眼,顿时眼泪就冒出来。 在泪眼朦胧中,他看到周围的一切都开始发光。原本黑沉沉的小院一下仿佛进入了白天,地上的石板土路,周围的花木树丛,都看的一清二楚。 但这景色全部都没有颜色,如同一张黑白照片一般。 唯一有颜色的就是他们三个,还有在半空中发光的鬼,正如唐仇所说,绿色的鬼。 他张了张嘴,有点搞不清状况。 那鬼影在半空中散发光芒,如同膨胀的球,收缩,绽放。 黑白的景色便开始流动,见见的,从周围的门洞里,屋子里,走出了人影。人影也都是黑白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一个个都面无表情,瞪着一双死鱼眼,如同被牵着线的傀儡一般,从四面八方朝他们三个走来。 每个人身上都冒着寒气,原本凉飕飕的风,陡然就变成了十二月刀子一般的寒风。不光冷,还带着阴,仿佛是从寒冰地狱里吹出来的一般。 这情况一看就不对劲! “欢欢,快跑!”唐仇喊叫起来,不顾一切的拉起许尽欢就跑。明明是声嘶力竭的喊叫,但听着却仿佛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结果一回头,从天而降一双脚丫子,噗的就砸在他面前。差点就踢脸上! 他猛的后退一步,一抬头就看到半空中吊着一个死人。那是个年轻的女人,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歪着脖子睁着眼,一脸不怀好意的瞪着他。死人脖子上挂着一根粗粗的麻绳,那麻绳就直直的挂在空气里。 他吓得大叫一声,想要往别处跑。 结果扑通扑通,从天上掉下更多的吊死鬼,把他们三个拦住。 唐仇觉得自己快要疯了!看鬼片他不觉得吓人,那是因为知道鬼片都是假的。可现在眼前的这些?他是真分不出真假了! 若是假的,怎会如此逼真。他都能闻到这些死人身上腐烂的尸臭。 若是真的,那这是不是就是活见鬼? 见鬼,真的是一点也不好玩! 他用力一抓,紧紧握住许尽欢的手臂。 许尽欢吃了痛,眼泪都差点冒出来。咬着牙用力把他的手扒拉开,伸手去抓段迦康。 “你给我过来!” 段迦康也正逃的慌不择路,冷不丁被她这么一拽,就一个踉跄跌进她怀里去,两人抱了个满怀。 唐仇的脸都绿了。 都说患难见真情,瞧瞧,生死关头,她就顾着外人,把他给抛了!真是气死人了! “许尽欢!你这算什么意思!”醋罐子一摔,唐经理就顾不上怕吊死鬼了,中气十足的怒吼。 许尽欢真是懒得理他的醋罐子,朝天翻个白眼,把怀里的段迦康往外一推,双手在他背上用力一抓。又抓出两团明亮灼热的光,用力砸向那个绿色的鬼影。 “去死吧你!” 那鬼影显然也知道这光的厉害,呼的一下就飞开了。 许尽欢冷笑一声,双掌合十,用力一拍,随即分开,五指拈动,化作两个不同的指诀,口中念念有词。 她两只手不断变换指诀,变换一次就伸手从段迦康背上抓一把。段迦康的后背仿佛是藏着许多光团,被她一把一把的抓出,一把一把的扔出去。 一时间,半空中都布满了她扔出去的炙热光芒。 光芒所到之处,那鬼影就逃开。光芒所及之处,那些黑白的景象就如同被火烧过似得,滋滋作响,化为烟尘。 周围寒意也逐渐被灼热替代,温度越来越高。 唐仇都看傻了。这算不算是斗法?难道欢欢真是个大仙?亦或是摔在地上的段迦康,也不是寻常人? 他看段迦康,段迦康也回头看他,脸上也是诧异和迷茫。 半空中躲来躲去的绿鬼突然开话了。 “这位姑娘,本仙只是借你朋友一用,引你出来见个面,没必要赶尽杀绝吧。” 许尽欢重重哼了一声,皱着眉板着脸把挂满天的吊死鬼都一把火烧光,然后手持一个剑诀,戳着那个绿鬼喝骂。 “我呸!孤魂野鬼也敢称仙?你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 那绿鬼冷笑一声,忽而光芒一闪,自半空中显出形来。是个高高瘦瘦,长相俊朗的年轻小伙子,穿着一身绿色的军装,一看就不是这个年代的打扮。 论长相,这鬼堪称英俊。只是脸色跟衣服一样绿,瞧着就渗人。 这位主容貌如此出众,自然是令人过目难忘——可不就是那个亓源!真是阴魂不散! “就你这绿韭菜似得脸色,也敢冒充神仙?人民群众得多瞎眼!我劝你还是好自为之,乖乖下去投胎转世,不要自绝于人民!”许大仙不为男鬼美色所动,一语戳穿对方的装腔作势。 亓源在半空呵呵一笑,仿佛是被她逗乐了。歪着脑袋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 “上回在那废楼里,阁下看到我一点也不惊讶,我就觉得很奇怪。早就想试试你的本事,如今一见果然是不同凡响。阁下是我辈同道中人吧!而且,你认识我,对不对?” 许尽欢啧了一声,皱起眉。 “你究竟想干嘛?我警告你,别胡搅蛮缠,否则要你好看。” “我不想干什么。只是觉得仙途漫漫,一个人很寂寞。身边傀儡又都不中用,陡然遇到阁下这样出色的同道中人,心生倾慕,自然想要和你亲近亲近。” “人鬼殊途,谁要跟你亲近!我劝你好自为之。天道好德,阴损事做多了,会有你的报应。” “报应?哈哈哈哈!天下谁人没有报应?这屋子里的人,个个都有报应!”亓源冷笑道。 许尽欢眉头一皱。 这话什么意思? ------题外话------ 都猜错了哟!绿色的鬼是我们的老朋友,帅帅的亓源哥哥! 那么接下来大家再猜一猜,为什么亓源哥哥会在李家老宅呢? 下午依然有二更!约不约!必须约!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各种求包养!美丽的女神们请收藏我吧!么么哒! 第十六章 处处都闹鬼 “报应?什么意思?” “报应就是报应!祖宗不积德,子孙后代就要遭殃!李家的富贵来的蹊跷,自然是有问题的。不过,如果你能当我的傀儡,助我修行。那我就勉为其难,搭救一下你的朋友们。怎么样?小姑娘,舍己为人如何?” “我呸!谁要你搭救!”许尽欢一口唾沫喷死他。 好不要脸的孤魂野鬼!不过就是靠着点外门邪道得了一点道行,充其量也就是个鬼煞,就敢跟她来讲条件! 见到这种胡搅蛮缠不要脸的,就该大耳刮子抽他! 许大仙轻易不动怒,动了就是大怒。 亓源之个人,生前就为了一己之私无故杀戮。死后还不消停,引诱身患绝症的周雅丽杀人。生不是好人,死不是好鬼!早就该得而诛之! 她抿了抿嘴,再不跟他啰嗦。而是抬起双臂,高高举起,把头顶围了一个圈,然后双手握拳。 亓源脸色一变,抬头看天。 四散开的光芒都随着她的手势在半空中汇成一个硕大的光球,光球中突然传出一声清凉的鸟鸣,随后一只燃烧着的火鸟现身,瞬间就把整个光球点燃成一团熊熊燃烧的巨大火球。 “三足金乌!不可能!这是假的!” “真的假的,亲自试试不就知道了!”她冷冷一笑,握紧的拳头用力往下一压。 那巨大的火球就缓缓朝亓源头顶压了下去。 “就算这是真的金乌,我也不怕!”他怒吼一声,身上的绿色光芒瞬间大涨,顶住落下的火球。 许尽欢不以为然,紧扣着的手指分开,十指纤纤,婉转扭动,如同纺纱一般用力一抽。 那火球里鸣叫的金乌就化成一道光飞到她头顶上。 而她双臂分开,做出一个挽弓的姿势,对准亓源。 正在火球对抗的亓源终于慌了。 许尽欢板着脸一声不吭,漠然的把看不见的弓用力拉开。 头顶上金乌化成的光也被看不见的力量抻开,宛如一根金色的利箭。 “不可能!这绝不可能!你是谁?你究竟是谁?”面对着看不见的弓和金色的箭,身陷在火球之中苦苦挣扎,浑身冒烟的亓源逐渐崩溃。 就在许尽欢拉到满弓,正要放手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凄惨的尖叫。 “鬼啊!” 这声音叫的太惨,叫人听了就胆寒心战。 而且一听就是熟人。 “李拜拜!”许尽欢双手一晃,猛然回头。 尖叫正是从小楼那边传来的,一定是出事了! 这一回头的功夫,就听见后面亓源怒吼一声,主动一头撞到背后的火球上。 轰的一声巨响,火球炸了。 爆炸点燃了半边天空,宛如陡然天亮。但仅仅只是一瞬,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随后一切就又陷入无尽的黑暗。 被爆炸的光刺到眼睛,唐仇和段迦康都情不自禁闭上眼,等再睁开眼。眼前的一切都变了样,没有鬼,也没有许尽欢。 她去哪儿了?早在火球爆炸的一瞬间,许尽欢就拔腿往回跑,一路朝小院的方向而去。 李拜拜出事了,她得先顾着那边。 这是裴思建托付给她的麻烦!既是麻烦,也是责任!她可不想失信于人! 至于亓源,他撞了金乌,不死也得元气大伤。一时半会也不会再出来害人,等她有空了再找时间收拾也来得及。 一路狂奔回小楼,院子里已经炸开了锅,楼上楼下的人全跑出来,都挤在李拜拜的房门口。 “怎么了?怎么了?”许大仙嚷嚷着问。 听见她的声音,李拜拜立刻呼天喊地的跑出来,一把就抱紧她。 “我的亲娘,我的大仙,救命啊!” 可怜见的,小脸都白了,连满头的金毛都差点萎了!还带着哭腔,喊了救命了呢! “出什么事了?”许尽欢是二丈金刚摸不着头脑,被弄得一头雾水。 熊孩子抽搭一下,扁着嘴委委屈屈开口。 “我,我活见鬼了!” 嘿!又一个见鬼的。今晚上可真是稀罕了,敢情是百鬼夜行,都出来赶集了吗? 许大仙不怒反笑,伸手一拍他的后背。 “见鬼?这不是你正想要的吗?” 李拜拜吧头摇的跟破浪鼓似得。 “不要了不要了!太吓人!” 这边正搂搂抱抱,那边从偏院赶来的唐仇和段迦康也到了。 滚了一身土,受了满肚惊,还要担忧着落跑的未婚妻,唐仇心里苦哇!慌慌张张跑回到小楼,结果一抬头他就看到自家未婚妻跟李拜拜抱得跟连体婴似得,那难舍难分的劲头,别提了! 今儿个的醋也是批发的,一缸接一缸!没完没了! 唐经理的脸色一下就比土色还难看,气沉丹田,怒吼一声。 “许尽欢,李拜拜,你们两个给我放开!” 大半夜的,他是醋意大发,泼洒一地。 楼上的许尽欢一哆嗦,下意识就要放开。然而李拜拜不肯放。 “大仙,别撒手,我怕!” 我也怕啊!许大仙在心中怒吼,没瞧见楼下姓唐的已经要怒发冲冠,要杀将上来了吗?快撒手! 两人掰扯不放,楼下的唐仇已经怒气冲冲噔噔噔上来。 完了完了,今晚这事要闹大!许大仙一个头两个大! ------题外话------ 李家老宅就是个鬼宅!鬼都开了联欢会了! 二更奉上!今日更新完毕,明日继续约!爱你们!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各种求包养!美丽的女神们请收藏我吧!么么哒! 第十七章 一夜闹鬼 千钧一发之际,裴思建从里面出来,长臂一伸,把黏在她身上的李拜拜硬撕开了。 唐仇也及时赶到,一把将未婚妻拽到怀里,然后瞪眼怒视那对不要脸的叔侄。 “你们这是搞什么?” 气氛一时变得尴尬又紧张。 就在此时,一个微弱的声音从屋里传出。 “那个……我肚子有点疼,帮帮我!” 众人往旁边一看,穿着一身睡衣的刘婷捂着肚子皱着眉,面无血色,冷汗淋漓。 大半夜的,这刘婷怎么会在裴思建和李拜拜的屋里? 许尽欢和唐仇,以及随后跟来的段迦康都愣住了。 这演的是哪出?走向不对啊! 明明是悬疑惊悚,怎么又变成情感伦理了? 眼看着刘婷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众人也顾不得什么走向了,连忙上前把她扶住。 孙小虎送来了热水,泡了糖水给她喝。唐仇则回房拿了给许尽欢准备的巧克力,好让刘婷吃了补充热量。段迦康在国外就是学医的,正好现学现卖。裴思建则打电话叫救护车,刘婷如今可是一个身子两条命,耽误不得。就连顾妍也在,坐在床边,扶着刘婷小声的安慰她。 一个两个都忙得团团转! 唯独李拜拜和许尽欢两个一无是处,只能在旁边干看干站。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大仙捅了捅熊孩子的手臂,问道。 * 原来这一晚上唐仇被鬼迷,就连李拜拜和刘婷也各自撞鬼! 许尽欢在别处只听到李拜拜惨叫,但其实同一时间惨叫的还有刘婷。熊孩子叫的太洪亮,把刘婷的惨叫给完全盖过了。 “你撞什么鬼了?”许尽欢好奇的问李拜拜。 “白色的,不对,红色的。不是不是,是先遇上一个白色的女鬼,然后又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个红色的女鬼,把那白色的女鬼给撕了。”李拜拜做了一个撕扯的动作。 “哈?你遇见了两个鬼?就在这屋?那你小叔也看到了?” “他没有!他睡得好好的。” “睡得好好的?那你是做梦咯?” “不是做梦!是真的有鬼!不信你看!”他一把掀起睡衣,袒露胸膛。 许尽欢也是万万没想到他是说掀就掀,一不留神就把对方两扇排骨似得肋条看了个明白真切。 白斩鸡似得胸膛上,一个明显的手爪样的淤青。 “看,这就是鬼抓的!红衣女鬼把白衣女鬼撕了之后,就来抓我的心。噗嗤就扎进我心窝里,疼得我一下就叫起来。这才醒过来!”熊孩子指了指自己的胸膛。 “醒过来我也以为自己是做恶梦!可觉得心口疼,掀起来一看,就看到这个东西!你说,这是不是真撞鬼了!” 是真撞鬼了! 许尽欢点点头。 “我,我也梦到了个红衣女鬼!”喝了两口热水好容易缓过劲来的刘婷也插了一句。 哈?她也遇到了红衣女鬼? 刘婷脸色发白,双手捧着热茶一五一十的讲了自己的噩梦。 在楼下书房被李娇恶语所伤之后,她气呼呼回到房间,越想越难过。幸亏顾妍上来陪她说了会话,把心思扯开。九点刚过顾妍就告辞了,她自己也洗了把脸睡觉。 老房子隔音效果不好,楼下的人说话走动都会传过来,所以她睡得不是很沉。 十月里白天有太阳还挺热,但到了晚上就觉得凉。老宅看着漂亮,可缝隙多,风一吹到处都透。 迷迷糊糊的她就觉得脚上一凉,以为是自己踢了被子,就跺了跺脚缩起来,继续睡。可渐渐的,就感觉不对了。 明明脚已经缩进了被子里,可凉意却还黏在脚上甩不开。不但没甩开,反而一点一点顺着脚脖子往上爬。 简直就像是有什么冷冰冰的东西钻进了被窝里! 她情不自禁的哆嗦了一下,整个人醒过来。 醒过来之后,脚上的凉意就更明显了,赫然已经爬到了小腿肚,马上就要到膝关节。 这怎么回事? 她下意识的就低头往自己被窝瞧了一眼。 好这一瞧!魂飞魄散! 黑漆漆的被窝里,两只血红血红的眼睛,跟灯泡似的,一闪一闪直勾勾的瞪着她。 好家伙!吓得她头发都竖起来!连忙一把讲被子掀开了,看了个一清二楚。只见一个穿红衣披长发惨白脸瞪红眼的女鬼,从木板床下面钻出半个身子,就趴在她两腿上,一点一点的往上爬! 下意识的,她双手捂住肚子,保护孩子。 看见她捂肚子,那女鬼就咧开嘴咯咯咯一阵笑,伸出枯枝一般的胳膊,张开利爪似得手指,抬手就往她肚子上抓。 “不要伤害我的宝宝!” 她吓得哇哇大叫,两条腿没命的蹬,手脚并用往床下跑。 可那女鬼抓着她的腿,爪子就跟铁镣铐一般,死沉沉,冷冰冰,挣脱不开。 就在她惨叫着和女鬼厮打的功夫,隔壁李拜拜也惨叫了。于是灯也亮了,人也醒了,整栋楼都闹腾起来。 这一闹腾,她就觉得脚上的劲一散,再回头,女鬼不见了! 怎么回事? 正茫然,门外就啪啪的有人敲门。 “婷姐,婷姐,你怎么样?”是顾妍在敲门。 听到顾妍的声音,刘婷只觉得自己是一脚从鬼门关回来,得救了。 听着里面动静不对,顾妍就直接推门进来。见她倒在地上,被子掀了一地,吓了一跳。 然后隔壁又喊有鬼,闹得鸡飞狗跳。 刘婷冷汗如雨,面色苍白,气喘吁吁,抓着她的胳膊不放,嘴里也喊“有鬼,有鬼”! 得,这一晚上尽闹鬼,大家也都别睡了! ------题外话------ 李家老宅的鬼真是五颜六色,千奇百怪! 求收藏,求点击,求宣传,求评论!各位美丽的女神请包养大仙和她的小伙伴们吧!顺便也包养我,嘿嘿嘿! 第十八章 第四个鬼 刘婷是有身孕的人,这么一番惊吓只怕要出事。青禾镇没有大医院,只有一个医疗服务站,水平也是马马虎虎。有个头疼脑热还能对付,给高领孕妇保胎,只怕是要拙计! 几位男士商量一下,不如直接开车送她去市里的大医院,安全第一。 于是裴思建打电话把睡在民俗旅馆的司机叫醒,把租的商务车开到大宅的后门。 虽然刘婷一直坚持和他保持距离,但此时此刻裴思建也顾不得这些男女之妨,直接上车陪她去。同行的还有顾妍,都是女的照顾起来比较方便。 临行之前,他还挺不放心李拜拜。哪只熊孩子扒拉着许尽欢是有大仙万事足,才不稀罕他这个凡夫俗子。 瞪了自家侄子一眼,裴总气鼓鼓招呼司机开车。 把刘婷送走,闹腾了一晚上,眼看着天边泛起鱼肚白。 天都要亮了! 孙小虎打个哈欠,要去给大家弄早饭。其余人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李拜拜有心补个觉,但又怕睡着了继续撞鬼,就拉扯着许尽欢不放,要她陪自己一起睡!气的旁边唐仇恨不得活撕了他,一把将许尽欢扯到身边。 许尽欢就被他们两个跟拔河似得扯来扯去! 三个人一路丢人现眼,拉拉扯扯,上了楼。走到在自己房间门口,李拜拜看着紧闭的隔壁房间,突然觉得有点奇怪。 “我们闹了这么大动静,怎么李娇还睡得着?” 一直跟在后面看西洋镜的段迦康一怔,眉头一皱,立刻上前拍门。 “娇娇?娇娇?” 里面没人应。 段迦康连忙推门进去,才进去十秒钟不到就蹭蹭的又出来,脸色发紧。 “出事了!李娇死了!” “啊?”门外三人都傻了眼。 * 李娇死了! 就死在她自己的房间里,就在床上,睁着双眼,面容扭曲,双手举在胸前,手指跟鸡爪似得勾起。 一看就是被活活吓死的!死相一点也不好看! 镇里的警察被报警电话从被窝里挖出,匆匆忙忙又赶到李家老宅,然后又抬出一具尸体。 段迦康是陪着李娇过来的,作为她的男朋友,当仁不让的跟着车一起去市里。 白天从井里捞出死人骨头,晚上闹鬼,天一亮又出一条人命。这日子过得,刺激大发了! 庭院深深的老宅一下就变得鬼气森森,李拜拜抱着许尽欢的胳膊,说什么也不跟撒手了。 李家老宅一下出了两条人命,消息不胫而走,转眼就传遍了整个青禾镇。一时间谣言四起,众说纷纭。 孙小虎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早餐,然而去医院的去医院,去警局的去警局,偌大的宅子里,原本热热闹闹的一群人如今只剩下孤孤零零的三个——李拜拜,许尽欢和唐仇! 闹了大半夜的鬼,受了不小的惊吓,李拜拜和唐仇两个都惊魂未定,顶着四个熊猫眼,瞪着满桌的美味是一点胃口也没有。 只有许尽欢一人给足了面子,神闲气定的该吃吃,该喝喝。一双筷子举重若轻,落笔有神,桌上的包子馒头,豆浆甜粥,一个个排着队往她嘴里跳,那叫一个井然有序,源源不断。 她双手并用,左右开弓,一个人吃出八个人的份,一直吃到嗓子眼都满了,这才停下。 吃饱了,她还不忘捧一杯热茶,一边吹气一边小口小口的嘬,溜缝! 这处事不惊,云淡风轻的气概,让李拜拜佩服的五体投地,恨不得当场跪地上给她磕一个,聊表敬仰之心,倾慕之情! 什么叫革命大无畏精神?这就是! * 对李拜拜的倾慕和敬仰,唐仇是嗤之以鼻。 什么大无畏精神,许尽欢那就是没心没肺!他算是看明白了,四年不见,许尽欢是长了大能耐——装神弄鬼的能耐! 不过不管他信不信,昨晚上发生的一切还是彻底改变了他对唯物主义的坚定信心。 这世上是真有鬼的! 但为什么偏偏是他撞鬼?他又没惹着那个鬼! 长叹一口气,气鼓鼓抓起一个包子,狠狠咬一口,唐经理顶着一张苦大仇深的脸看向许尽欢。 “欢欢,昨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啊是啊,大仙,昨晚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熊孩子李拜拜也问。 “这不是明摆着的事,你们撞鬼了呀!” “那为什么是我撞鬼?”两个人都问。 “这个……就不好说了!” “不好说也得说!快说!” “别急别急,先让我给你们分析分析!”许大仙摆了摆手安抚两人。 哪里安抚得下,谁家撞鬼了还能气定神闲? 许尽欢把手里的茶杯放下。 “首先,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老宅里有鬼!” “这不是废话嘛!我们都亲眼见到了,妥妥的有鬼!” 许大仙一摆手,把李拜拜跟赶苍蝇似得赶开,伸手一指唐仇。 “李家有鬼,而且不止一个。昨晚你撞见的是一个绿色的鬼。” 唐仇点点头。 李拜拜惊愕。 “唐经理你也撞鬼了!幸会幸会!同喜同喜!” 幸会你个头啊!同喜你个鬼啊!唐仇气的想杀人。 许尽欢手指一转,点了点李拜拜。 “而你遇到的则是两个鬼,一个白的,一个红的。” “对对对!我这边是一对鬼,红白喜事齐活!大仙,你可要救我啊!”李拜拜磕头如捣蒜,一把捧住她的手就紧抓不放。 “放手放手!”许尽欢嫌弃的甩开他的手。 “一个绿的鬼,一个白的鬼,一个红的鬼,一共三个鬼!但其实这宅子里,还有第四个鬼!” “啊?还有第四个?这整个一女鬼大本营啊!” “谁跟你说一定是女鬼?唐仇遇到的就是个男鬼!这第四个鬼,就是杀害了李娇的凶手!” ------题外话------ 大家猜一猜,这第四个鬼是谁呢? 美丽的女神们请收藏我吧! 第十九章 家仙的诅咒 “凶手?对,李娇是被鬼吓死的!” “错!李娇是被人害死的!” “什么?李娇是被人害死的?不是闹鬼?”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你们都撞了鬼,可你们谁死了?好好想想吧!”许大仙冷哼一声。 唐仇和李拜拜都脸色一变。 “你的意思是,有人故意让大家撞鬼,其实是要杀李娇?” “世人都觉得鬼很厉害,想害谁就害谁!一派无稽之谈!鬼要真这么厉害,那还要警察干嘛?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去呗!对不对!” 有道理!鬼要真那么厉害,那这世界反而一派和平了。可是,不还有厉鬼恶鬼一说嘛,可见还是有厉害的鬼。 “厉害的鬼当然有!可鬼是无形之物,拿不起刀,端不了枪,连推人一把都做不到。想要害人,一般也就是迷惑人心,属于精神攻击。真正能对人下手的,还是人!” “人?那是谁?谁要杀李娇?” “具体是谁不知道!但横竖逃不开这小楼里住着的,昨晚上能下手的也就是住在楼里的人。” 啊?李娇是被住在小楼里的其中一人害死的?这消息可太劲爆了。 唐仇和李拜拜面面相觑,吓得都说不出话来。 被许尽欢的“第四个鬼”言论吓到,以至于唐仇都忘了自己最想要问的问题。昨晚上他遇见了鬼,她和段迦康一起来救他。欢欢从段先生背后抓出许多光球砸那个绿色的男鬼,最后又用什么金乌把男鬼给吓跑了。 段先生的背后怎么能抓出光球?金乌又是什么东西?好多疑问。 但此刻段迦康不在,许尽欢又是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主,他索性闭嘴不问,等待时机。 三人草草吃了一顿中饭,就等来裴思建和段迦康的消息。 刘婷在医院里接受了全面的检查,胎心有些不稳,于是留院观察。她还是要避嫌,就把裴思建打发回来了。 段迦康则在市里接受了简单的询问,李娇的尸检还没出来,一切都没定论。从井里发现的那具骷髅倒是有了初步的鉴定结果,死者是一名年轻女性,死亡原因不是失足掉井里淹死的,而是被人勒断了脖子扔进井里。死亡时间大概是一个月前,至于为什么这么短时间就变成了骨头架子,法医也没给出一个结论。据不负责任的推论,认为可能是井里有什么东西,啃光了骨头架子上的肉。因为法医在死者的骨头上发现了可疑的啃咬痕迹。 然而如果井里有能吃人的东西,那怎么孙小虎下去就没事?这也是说不清楚。 这才一天的功夫,就死了两个人,恐怖的气息弥漫在整个李家老宅里。让人觉得角角落落都藏着妖魔鬼怪,趁人不注意就要跳出来害人! 捞尸,撞鬼,死人!一桩桩一件件,接连不断,都印证了碟仙的预言。怕李拜拜真的应了预言被害,裴思建觉得事不宜迟,应该立即离开老宅,启程回家。 当然启程之前,他还想再跟段迦康谈一谈,多了解一些关于西王母图腾的事。 但没等他开口问,孙小虎就进来请他们去见三太婆,说太婆有事和他们说。 于是五个人跟着他一起来到东厢房。 三太婆已经从床上起来,特地换了衣服梳洗了一番,坐在椅子里等着。她的脸色依然不大好看,眉宇中更是有一种化不开的哀愁。 “三太婆。”众人进了屋,规规矩矩的打招呼。 “你们都坐。拜拜,好孩子,你坐到我旁边!” 李拜拜上前,在最靠近三太婆的位置坐下。 “太婆,你叫我们来,有什么事吗?” 三太婆看着他,然后叹了口气,从肋下抽出一条手绢擦了擦眼角。 “李娇的事,我已经知道了。” “太婆,您别担心,警察会查明真相的。”李拜拜安慰她。 三太婆却摇摇头。 “没用的。这事警察查不明白的。” “太婆?” “冤孽啊!这都是冤孽!”三太婆握起拳头,在靠手上锤了锤。 冤孽?这又是哪跟哪? “李家自上一代就被诅咒了!否则也不会落到如今这个样子!不到李家断子绝孙,她是不会罢手的!” 它?哪个它?越听越不明白! “李家被诅咒了?是谁干的?” 三太婆深吸一口气,对着李拜拜缓缓说道。 “就是李家的家仙!” * 李家的家仙? 众人听了面面相觑。李家这位家仙,对在座的人来说那可真算得上是“如雷贯耳”。尤其是许尽欢一伙,是自打踏入李家老宅的大门,就听门口卖票的老头说起了这位“神仙”。 然而这位神仙是神龙见尾不见首,只闻其名,未见其人。 但这种东西一般都是传说罢了,不能当真。可如今听三太婆这么一说,倒像是李家真有一个家仙似得。 而且,李家的家仙诅咒李家断子绝孙?这节奏不大对头啊!家仙不应该是保佑家族繁荣富贵的好神仙吗?怎么还诅咒? 三太婆此言一出,在座的各位都是面面相觑,满头雾水。 “太婆,李家真的有家仙?” 三太婆点点头。 “真的!李家真的有一位家仙!” “真的有?那它在哪儿?它长什么样?它为什么要诅咒李家?家仙不是应该保佑李家的吗?” 面对李拜拜的疑问,三太婆怅怅叹息。 “这件事,本该烂在我这个老太婆的心里。但如今你成了李家唯一剩下的男丁,我也不得不把这些陈谷子烂籽麻都倒腾出来,说给你听!” 啊?这怎么听着像是要留遗言,托孤啊!李拜拜一时有点慌了。他来老宅只是为了认亲,可不是为了继承老宅。 要说原先他还对这老房子感兴趣,如今闹了鬼出了事,他躲还来不及。他虽是个一心想要见鬼的傻大胆,可架不住两个女鬼来闹腾,双倍伤害太可怕! “太婆,那个我……”可不可以不听啊! 三太婆抬起手,拦住他的话头。 “我老了,以后这屋子你是留着也罢,捐给国家也罢。都由着你!只是李家这个家仙,我放心不下!” 这……怎么说? “李家的家仙,是要害人的!你们必须想办法把它找出来,毁掉。否则,后患无穷!” 啊?还要这样?这任务太难,我做不到啊!李拜拜更慌了。 幸而裴思建插话。 “太婆,李家的家仙到底是什么?” “李家这个家仙,说起来可就话长了。事情还要从当年太爷下南洋做生意,发了财以后回到青禾镇说起……” ------题外话------ 感谢各位女神对文文的支持!我家的女神最美丽!群抱群么么哒! 第二十章 李家小姐 清朝末年,李家大房太爷因为屡次科举不中,一怒之下就带着家里仅剩的二十两银子,背着包裹下南洋做生意去了。 大房太爷这一走就是整整十二年,等回来的时候大清朝都已经完了,万岁爷下台换上了大总统。 然而小镇依然如旧,外面的潮起潮落对小镇里的人们影响不大。 大房太爷走的时候是一个人走的,把家里妻儿老小都留下。等回来的时候,身边带来了一个十岁左右的小丫头。原来大房太爷在南洋那边也成了家,只可惜南洋的太太没福气,孩子养到七八岁自己就病死了。 大房太爷在南洋发了财,想着荣归故里,就把这没了娘的孩子带回来,认祖归宗。 男人一走十二年,渺无音讯,连活着还是死了都不知道。好容易回来了,却不料身边又多了个拖油瓶。大房太太心里是不大舒服的,但这孩子的娘已经死了,没有活人跟死人怄气的道理。 何况大房太爷在南洋发了财,带回来金山银海。一个女孩子家,至多就是将来给一副体面的嫁妆,又不会跟自己的儿子争家产,太太也就接纳了这个孩子。 大房太爷发了财,荣归故里,大兴土木修建了李家大宅。一家人连同兄弟两家都搬到了大宅里住,从此算是一家团圆。 大房太太身边就养着个少爷,如今多了个小姐,倒也觉得有趣。大少爷看小妹妹也觉得挺好,一家人可说是和睦。 大宅子造好以后,这个二层小楼就给这位小姐住,算得上是独一份。然而小姐身子却随了她的亲娘,是个病西施。 大房太爷倒是不在意,人参鹿茸当饭吃,供着她养着她。太太有点心疼钱,但又怕别人说她苛待庶女,也就随她去了。 就这么锦衣玉食的养着,把这位小姐养到了十六岁。 大户人家的孩子十四五岁就可以谈婚论嫁,身为主母大房太太就不能不张罗这事。虽然小姐体弱多病,但李家家大业大,大房太爷舍得十里红妆千顷良田,也能为孩子寻得一门好亲。 可小姐自己有主意,要终身不嫁。 理由是她已在病中修炼结丹,立志要得道成仙。 大房太爷和太太都傻了眼。得道成仙?这是要出家吗?好端端十六岁一朵花的年纪,怎么就要青灯古佛了却残生? 但小姐已经拿定主意,不管大房太爷和太太同意不同意,反正她都是要修炼了。 按说这天下的道理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小孩子自己拿主意定终身的道理。可大房太爷心疼孩子,横竖家里又不是养不起。她愿意留在家里就留着呗! 既然大房太爷都这么说了,太太也就撒手不管。本来嘛,主母给庶女找婆家就容易被人挑错,小姐自己说不嫁,她还乐得轻松。 于是这位小姐就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心修仙。 据说后来是真得道成仙,兵解飞升。只是留恋家人,要还大房太爷一个因果,就自愿留在李家当了家仙。 自打有了这位家仙,李家的生意是越做越大,人丁兴旺,财源广进。最鼎盛的时候,几乎整个青禾镇都成了李家的产业。 * “病中结丹,修炼成仙?”裴思建一边低喃,一边朝许尽欢看了一眼。 这不是跟亓源还有周雅丽一模一样么? 许尽欢也看他一眼,并不说话。 两个人眉来眼去,惹得唐仇在旁边又吃干醋。 而听了一耳朵故事的李拜拜则迫不及待的发问。 “那既然家仙是自愿留下来保佑李家,怎么还会有诅咒呢?” 三太婆叹息一声。 “所谓家仙留恋家人,自愿留下保佑李家,都不过是李家为了欺瞒世人而编造的谎言!都是假的!” “谎言?假的?”此言一出,众人都震惊了。 “难道是那位小姐并没有成仙?” “不,大房太爷家的那位小姐确实在修炼成仙。但她没有兵解成仙,白日飞升,而是被镇杀了!” “镇杀?为什么?” “因为她杀人了!” 正如裴思建所想所料,李家这位“结丹修炼”的小姐和亓源周雅丽如出一辙,为了成仙不得不杀人换命。 换一次命需要九个人魈,青禾镇不过是个小镇子,短时间内一下横死九人,哪能不闹出动静。 然而动静再大也不会有人怀疑一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藏在深闺的小姐!故而这第一次换命虽然闹得青禾镇人心惶惶,可还是成功了。 问题出在了第二次换命! 换命成功之后,又得秘法修炼,李家小姐的身体就逐渐变好了,可以走出深闺到外面散心。 然而就是这出去散心,却惹出了一桩飞来横祸。 李家小姐一直深藏闺中,外人对这位小姐的品貌无从得知。如今小姐踏出闺门,走到人前,却是惊艳四座。 旁人惊艳也就是看看罢了,可省城来的省长家公子陡然见到这位谪仙般的小姐,却是一见倾心,无可自拔。回家就缠着父母到李家去求亲! 自家女儿早就发誓不嫁,立志修炼成仙。大房太爷自然是婉拒了这门亲事。但对方撂下话来,若是拒绝,那就后果自负! 李家在青禾镇算是头一份,可到了省城,跟人有权有势的省长比,那就是以卵击石。一时之间,李家在地方上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大房太爷很为难,不知该如何对女儿说。倒是小姐得知了前后经过,依然镇定自若,面对媒人送来的礼物只是淡淡说了一句。 “他敢娶,我就敢嫁!” 省长公子表示,他就敢娶! 于是李家小姐出阁嫁人!十里红妆千顷良田自然不必细说,为了给女儿壮声势,李家甚至派了十条大船,每条船上都摆满两个成年男人都抱不起的大水缸,缸里都装满青禾镇河里的水。首尾相连,浩浩荡荡,吹吹打打从水路到省城,当着所有父老乡亲的面,把水缸里的水都倒进护城河里。 这表示李家的女儿连这一辈子喝的水都从娘家自带了! 这份气派,真是别提了! 省长公子家自然也不甘示弱,这一场婚宴是大操大办,把省城里所有有头有脸的都请来了。流水席彻夜不停,办了整整七天七夜。 然而这满目的热闹,穷极的繁华都不过是给外人看的表象。揭开了遮羞布,这就是一场不情不愿的强买强卖。 省长公子自以为把佳人抬进了大门,就是大功告成。一个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难道还能翻墙跑了不成? 洞房花烛之夜,把生米做成熟饭。从此以后,李家小姐就是他的妻,一辈子也跑不了。 却不成想,抬进来的不是娇娘,而是凶神! ------题外话------ 美丽的女神们!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十一章 恶鬼镇宅 青禾镇里死九个人不叫事,可省长家里死九个,那可就捅了大篓子。何况,省长一家都在这九人之中!省长和太太,公子连带着两位小姐,还有管家先生账房先生以及两位姨太太,全家一起死了个一干二净。 而且还都不是好死,上吊的上吊,抹脖子的抹脖子,吃砒霜的吃砒霜。最惨的就属省长家公子,自己拿刀把肚子剖了,五脏六腑都掏出来扔了一地。 那场面,连做了一辈子的老仵作进去,都差点吐了! 省长一家都死绝了,可刚过门的小媳妇,却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时间,谣言四起,人心惶惶!都说这不是人做的案子,是厉鬼恶煞来报仇,找替代! 而李家小姐在闺中修炼,立志成仙的事也被传得到处都是。更是给这桩案子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阴影! 这样的案子,是个父母官临到头上都要头疼死。案子这么大,案情这么惨,岂是找几个替死鬼能堵住悠悠众口? 外面老百姓的嘴可以不管,可省长家里以及上头的问责却是不能不顾。 可查吧,怎么查? 尸体仵作都验过了,千真万确都是自杀。就连省长家公子扔满地的五脏六腑,也是他自己拿手掏出来的。 这就不是人做的案子!这里面有鬼! 人你可以去抓,那鬼怎么抓? 要抓也能抓!抓人靠警察,抓鬼自然是靠天师!省长家和上头都发了告示,悬赏一万块大洋,捉拿凶犯!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时间七乡八里,五湖四海的高人都聚集到省城,要抓“凶犯”。 好家伙!那叫一个热闹!东边是道士起坛做法,西边是和尚念经烧纸,北边是萨满敲鼓请神,南边还有大巫师烧乌龟壳起卦占卜!这还不够,连外国神父,东瀛阴阳师也都来凑热闹。 把省城搞得是乌烟瘴气,怨声载道。 然而十八路诸侯汇聚省城,十八般武艺尽数摆开,却连个“厉鬼恶煞”的毛都没抓到一根,贻笑大方! 这些都是跑江湖的骗子!糊弄糊弄无知老百姓还行,真干事,没用! 但泱泱中国,有本事的高人那还是真的有! 江西龙虎山天师道正一派滴血嫡传子弟卢修一,卢道长被请到省城,降妖除魔,以安民心。 卢道长受张天师亲传,法术了得。 到了省城之后就起坛做法,降妖除魔。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卢道长一出手,深藏不漏的李家小姐就藏不住了。 然而李家这位小姐已经换了两次命,道行也是了得。 高手斗法,那是自不必说。卢道长发下号令,入夜之后家家户户必得紧闭门窗,不要夜游,否则后果自负。 他要做法请出阴兵,降服妖孽。 这一场斗法持续了七天七夜,和省长家公子的婚事一样长,也一样热闹。 虽然卢道长警告百姓不得偷看,但胆子大的人还是有。可惜十个偷看的疯了九个,还有一个则被活活吓死。据说那七夜是百鬼夜行,狼哭鬼嚎,阴曹地府的大门都敞开了,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全在街上横着走。 要多恐惧,就多恐怖! 自古以来都是邪不胜正!龙虎山下来的天师自然是战胜了杀人修炼的妖孽,失败的李家小姐被天师斩下头颅,悬尸示众。 然而李家小姐怨念深重,虽身死而魂不灭。七七四十九天之后,阴魂从地底归来,仍要报仇。 卢道长便又把她的尸身从坟里起出,剖开尸体挖出内丹,镇在古塔之下。这才让其不得作祟,但也不得超生。 李家小姐伏诛,冤有头债有主,事情到此也该了结。 然而倘若世事都是如此简单,那这人世间哪里还会有这么多解不开的冤孽! * 李家养出了一个杀人的妖孽,一时间就成了镇子里的人人喊打的祸害。生意也一落千丈,眼看就要破产。 债主逼上门来,若是还不出钱,就要拿李家的大宅子抵债,把李家人都赶到大马路上去。 李家大宅是大房太爷的心血,这一份家业也是他在南洋拿命拼来的。落得如此地步,他是怎么也不甘心。 可李家的时运如此不济,家门又是如此不幸,又让他能有什么办法呢? 走投无路之下,他突然想起南洋的邪术——养小鬼! 南洋有降头师,降头师都养小鬼。小鬼有神通,可以保佑降头师财运滚滚,好运不断。 如今他时运不济,正需要改一改运道。可小鬼从哪里来?又怎么养呢? 也是“急中生智”,大房太爷想到眼前虽然没有小鬼,可却有一个力量强大的大鬼,那就是李家那位被伏诛的小姐。 养小鬼是养,养大鬼也是养,何况这大鬼总比小鬼厉害! 都说穷凶极恶,穷极之下,大房太爷也顾不得其他,拿着家里仅剩下的一根“黄鱼”,贿赂了庙里的和尚,偷偷把李家小姐的内丹从古塔里拿了出来。 可拿到了内丹,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养鬼?只听人说降头师会喂小鬼喝自己的血,让小鬼认主。 小姐是他亲生的闺女,闺女还能不认得亲爹?这认主显然是不必了。 想到小鬼还要喝血吃肉的,他凶心顿起,从怀里掏出一把尖刀,手起刀落,一不做二不休,给那捧着金条喜笑颜开的和尚来了一个透心凉。 拿和尚的血喂了内丹,又把尸首拖到乱葬岗一把火烧了,大房太爷揣着女儿的内丹偷偷回到李家。 回到家大房太爷就直接上了小楼,到小姐的闺房把门一关,这一关就是三天三夜。 三天之后,门开了,大房太爷从房里出来,对家人宣布,李家有了家仙。家仙会保佑李家子孙兴旺,财源广进。 但家仙需要供奉,至于怎么供奉,他自然会传给接班人。 还别说,自打有了家仙,李家的运势就变了。 彼时国内军阀乱战,省长家的后台倒了,新人上台清算一片,把省长一派杀了个七七八八。 省长一派倒台了,原本逼着李家的也跟着倒霉。他们一倒霉,李家就缓过劲来。原本抛弃了李家的生意伙伴也都一个个见风使舵,又重新和李家走动起来。 不多时,李家就恢复了元气,还是青禾镇的头一份。 “李家供奉家仙,家仙保佑李家,这不是挺好的嘛!”听了三太婆的叙述,李拜拜说道。 三太婆摇了摇头。 “事情哪有这么简单!” “那后来怎么了?” “后来,就出事了!” ------题外话------ 美丽的女神们,大家早上好啊! 今天也要美美的哟!当然,也要继续支持文文,支持我!么么哒! 第二十二章 太爷之死 自打有了家仙之后,李家果然事事顺遂,生意也越做越大,家里的人丁也越来越兴旺。 然而这人丁兴旺也有麻烦! 家大业大,人丁兴旺,看起来是繁花似锦,但其实也有说不出的烦恼愁苦。 对李家太太来说,最烦恼的事莫过于太爷开始收房里人。 年轻貌美的丫头,太爷是来者不拒。太太晓得自己已经人老珠黄,留不住太爷的心,便张罗着给太爷纳妾。 女人一多,事情就多。大门大户大宅子里,从来不缺这类争风吃醋的事。在那个时代,女人都是母凭子贵。青春美貌转眼就逝,膝下有子才是终身有靠。为了生儿子,那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好这几年的功夫,李家花园里就满地跑小崽子。然而小崽子这种东西却是最脆弱的,一个留神就会没命。大宅子里从不缺这类阴损事,故而膝下有子也不一定终身有靠。 底下人怎么斗法,太太都是睁一眼闭一眼,横竖大少爷已经成家立业,小崽子们不足为惧。活也罢,死也罢,谁也越不过她的儿子头上去。 大宅子里的小崽子们死了又生,生了又死,跟韭菜似的一茬又一茬,这茬割了,下一茬春风吹又生。 死的不如生得多,表面上看李家也确实算得上人丁兴旺! 这一转眼就到了1933年,正是李家老宅最鼎盛的时候。大宅子里住着李家三房兄弟,每家都是柴米满仓,子孙满地。一百多号人把个大宅子挤得满满当当,人声鼎沸。 眼看着这繁花似锦的日子,却不料祸从天降,冷不丁就在大宅子里出了一桩祸事! 大房太爷老当益壮,六十岁大寿刚过就又娶了一房小妾。结果洞房花烛之夜,在十七岁小娇娘的肚子上得了“马上风”。 抬出来就快不行了,赶紧用银簪撬开了牙缝,把百年老参汤灌进去,这才吊着一口气,让大少爷进去听了遗言。 交代完要紧的事,太爷就咽气走了,留下满院子花红柳绿以及一地小崽子,哭天喊地,要死要活。 虽然太爷走的突然,但大少爷早已经成家立业,随时可以顶门立户。故而事情虽然仓促,但李家还不至于就乱了套。 把太爷的大事办完,太太就长吁一口气,挺直了腰板开始收拾满院子的“花红柳绿”。该卖的卖,该埋得埋,这些莺莺燕燕膈应了她十几年,如今总算可以来一个大清算!真是痛快极了! 至于满地的小崽子,自然也有打发的法子。年纪略大的,男的都送到学堂铺子里去,女孩子则都找婆家打发了。至于小的,就都让丫鬟婆子领着,统统打发到偏僻的院子里,眼不见为净。 这一番动静下来,就不知又要夭折多少小命。 看着婆婆扬眉吐气的收拾姨娘庶子,大奶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暗暗数着自己将来得意的日子。 * 后宅这些事,大少爷是一概不管。李家的生意他也并不担心,以前怎么做,现在仍旧怎么做。太爷虽然去了,可他这位大爷还好好的,外人不敢就此欺负到李家头上。 但太爷临死之前留下的话,却让他很为难。 太爷临死之前并没有交代什么生意上的事,而是把“供奉家仙”的法子,一五一十的交代给了他。 至此,大少爷才知道家里这位“家仙”,其实就是一个鬼。 而所谓“供奉家仙”的法子,就是拿小鬼养大鬼!大鬼自然就是家仙,而小鬼则是李家后宅里那些满地乱跑的小崽子。 李家的家仙是需要用李家的血肉来供奉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太爷总是纳妾的缘故,那些生下来就夭折,抑或养到一半就莫名其妙死掉的孩子,都是李家供奉给家仙的“血食”。 这哪里是神仙?这就是恶鬼! 大少爷自认不是心慈手软之辈,可在家里养着一个会吃人的恶鬼,他还是接受不了。 可这恶鬼如今已成气候!李家十几年的血肉供奉,不仅让恶鬼起死回生,更在去年法力大增,修炼出了形体。 如今,恶鬼已经成了恶煞! 和这样一位“祖宗大爷”讲道理是讲不通的,拼拳头,凡人也没有这个本事。大少爷有心请一位有德高僧大能法师镶治镶治,降妖除魔。然而太爷临死之时再三告知,李家的运势已经和“家仙”系在一起。倘若家仙不存,则李家也亦亡!若是李家有个好歹,这么多年来枉死的小鬼,可就都会从地底下爬出来,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想到这样的后果,大少爷是后背脊阵阵发凉,不得不谨慎三思。 怎么处置这位“家仙”,大少爷是一筹莫展。 作为李家新一任的家主,让家仙认主这件大事却是迫在眼前。这位家仙已经修得了形体,如今就深居在小楼之上。 大少爷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去看看情况再说。 于是,选了一个良辰吉日,带了四五条佛牌链子,又揣着一口袋镇鬼驱魔的符纸,提溜着一盏煤油灯,他独自一个人战战兢兢的上了小楼。 小楼里从不点灯,桌椅板凳,花架木床,当年小姐未出阁之前什么样,如今还是什么样。 大少爷推门而入,原想着会看到一个青面獠牙,恶形恶状的厉鬼。 然而,倚窗而坐,举头望月,一身萧瑟的不过是一位面无血色的妙龄少女。 粉白的脸,漆黑的发,血红的唇,冰冷的眼,如同一尊瓷像,了无生气。这瓷像的模样,是他熟悉的。正是那位被法师斩首,屈死的李家小姐。 “大哥,你来了!” 一声大哥,把大少爷满腹的恐惧都吹散了。李家的男人并不长情,他与这位异母的妹妹也没有太多的交情。可说到底,这也是他母亲唯一承认过得女儿,他自己唯一承认过的妹妹。 花园子里满地跑的那些野杂种,可不能和这位妹妹相比。那些野种都是喂了这位妹妹,那也算得上是死得其所! 既然当年就决定养着小妹妹一辈子,那如今继续养下去也是理所应当。 ------题外话------ 各位美丽女神!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求包养!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支持文文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一个收藏就是一份支持!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么么哒! 第二十三章 家仙之死 一切仿佛照旧!李家继续用“血食”供奉家仙,而家仙也继续保护李家。在家仙的庇佑下,李家继续财源广进,子孙兴旺。 在血食的供奉之下,李家小姐的力量也越来越大。在不见天日的时辰里,已经能走出小楼,在院子里散步。 可这位小姐大概是天生和外面犯冲,每次一踏出她的闺房,必然要引起血雨腥风。 她走出了小楼,在李家的花园里遇见了一个人!一个年轻的男人! 死于十六岁的花季,一心想要得道成仙,从未知道情爱之美好的少女,终于见到了她命中的克星。 那是李家二房少爷的同学,一位唇红齿白风度翩翩的少年郎。 花前月下,小桥流水,暗香浮动之中,绝色的佳人遇上了英俊的书生,在历朝历代的唱本杂记之中,这都是顺理成章的天作之合。 少年郎并不知佳人是鬼煞,而佳人也不会贸贸然自曝其短。两个人偷偷楼台会,一来二去,*,纵是九天神佛看着也挡不住这滚滚的激情热爱。 于是少年郎决定向李家提亲,求娶这位家人。在此之前,他决定先找好友私下商量。 二房少爷是个进步青年,绝对支持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大房庶出的小姐多如牛毛,大太太打发起来眼睛都不眨,谁要给谁。原以为这就是很简单的事,拍着胸脯要给自己的好友保媒! 哪成想此言一出,立即捅了蚂蜂窝! 大太太还没发话,大少爷是一蹦三尺高,脸色都变了,劈手把一个茶碗扔出去,直接把这位堂弟给赶出家门。 自己则转身就上了小楼,要找小妹妹理论。 小妹妹对此供认不讳,十分坦然。这位小姐还是人的时候就一贯自己给自己拿主意,是个说一不二的性子。成了鬼之后更是无法无天,肆无忌惮。如今相中了二少爷的朋友,自然是一门心思要和对方双宿双飞。 可李家怎么办?家仙也能出嫁?大少爷傻了眼。 小姐自有妙计,出嫁不行,可以招婿。让那少年郎嫁到李家来! 好主意!大少爷拍手称赞。 然而少年郎不干了!年轻人为了爱情,倒是愿意委屈自己,奉献一把。可问题是再进步的青年,这婚姻大事也得跟家里招呼一声。而家里的父母则是一百个不同意自家的孩子当上门女婿,丢不起那个脸! 李家家大业大,大少爷比着当年老太爷的阔气,愿意再一次十里红妆给小妹妹娶亲。 可少年郎的家人是铁了心,非但上门女婿不当,就是娶小姐过门当媳妇,那也不要! 两家的长辈拧上了,但小两口却还是恩爱。 少年郎拜托二房少爷当中间人,想要带李家小姐私奔。李家小姐则约他花园相见,有要紧的话交代。 依着这位小姐的想法,凡人何足畏惧。少年郎只要下定决心跟她长相厮守,她自然有办法让他父母乖乖听命。 得知了情人的底细,少年郎吓得是魂飞魄散。然而小姐虽是鬼,可有实形,容貌言谈都和常人无异,看着是一点也不吓人。 书生和女鬼相知相爱,自古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二房少爷有心撮合这段传奇,便居中调停。少年郎表示,上门入赘是万万不能。但倘若小姐愿意随他而去,两人亦可长相厮守。 依然是要带她私奔! 李家小姐同意了! 小姐要离开李家,自然要和李家大少爷摊牌。她是李家的“家仙”,身系李家的运势,又受李家血食供奉,岂能说走就走?大少爷自然是不同意。 小姐便许诺,待她为情郎生下孩子之后,便会把这个孩子送到李家,让这个孩子代替自己继续保佑李家。原来,小姐已经珠胎暗结,有了身孕。她是恶鬼修成煞,生下来的孩子天生就是个恶煞,拥有不输于母亲的力量。 万万没想到鬼也会怀孕?大少爷也是醉了。心里明白和小妹妹是讲不通道理的,为了不让她乱来,便假意同意下来。暗地里却是买通了地痞流氓,偷偷地把少年郎给绑架了。 绑架之后直接带到小楼里,扔在小姐跟前。 长相厮守有何难?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一刀捅穿心窝,让这少年郎做一个枉死鬼,这不就长长久久的留在小妹妹身边了?既然她神通广大,难道还摆不平一个枉死鬼? 至于她自己,则生是李家的人,死是李家的鬼。想要离开李家,那是绝无可能!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情郎死在面前,李家小姐也是傻了眼。 她固然是法力高深的厉鬼恶煞,然而于人情世故却是一窍不通,哪里料得到这人心是说变就变,人脸是说翻就翻。 她是有心把情郎的魂魄留住,然而手头炮制鬼魂的法术无一不是以折磨鬼魂来增加怨念的邪术。把邪术施之于心上人,她又于心何忍? 而人的魂魄一旦离体,却又不能在人世间停留多时,转眼便烟消云散。 长相厮守,双宿双飞,到头来彻底成空! 厉鬼恶煞之所以能弥留人间,靠的就是一股怨念。李家十数年来以小鬼血食供养厉鬼,更是怨上加怨,怨念深重。 这怨念一旦爆发出来,其恐怖就不可想象。 小姐眼睁睁看着情人死,又眼睁睁看着情人魂飞魄散,当下便是双眼滴血,怒吼一声,双手化成利爪,一把就掐住大少爷的脖子,刺啦一把撕开,给自家大哥来了个身首分离。 鲜血从腔子里如喷泉一般喷涌而出,把她粉白的脸染成赤红。 大少爷登时就咽了气,两眼怒睁,死不瞑目。他一死,小楼里就闷雷似得一阵轰鸣,震得整个屋子劈啪作响。 这是一直被镇在宅子里的小鬼要出来作祟了! 家仙弑主,天理不容,马上就会有五雷天火诛伏厉鬼恶煞。小鬼们得趁着天雷未至,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李家小姐怒吼一声,双目血泪喷涌,用沾满了鲜血的利爪撕开自己的衣衫,狠狠插进了肚子里,生生把鬼胎剖出。 她要用这个鬼胎诅咒李家断子绝孙,死后的亡灵都不得超生,必得永堕炼狱,受尽折磨! 哪怕逃到天涯海角,只要身负李家之血就必受其诅咒。这个诅咒就会跟随李家,直到最后一滴血脉灭绝消亡! ------题外话------ 美丽的女神们!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求包养!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一个收藏就是一份支持!没有收藏文文就枯萎哟!么么哒! 第二十四章 不要得罪女人 家仙的诅咒让所有在场的听众都听得脸色发白,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不要得罪女人啊!千万不要! “那,后来呢?”李拜拜结结巴巴开口问。 三太婆叹息一声。 “那一夜,大房老老少少,男男女女,一共二十八口,全都吊死了!只有大少爷的一双未满十岁的儿女,躲在祠堂祖宗排位底下,被赶来找同学的二房少爷看到,冒死带出了老宅。这才保存了大房最后一点血脉!” “都吊死了?为什么?”众人面面相觑。 “还能为什么?小鬼讨债,有出无回!”三太婆说道。 “太婆,既然小鬼讨债,为什么二房少爷没事?”段迦康问了一句。 三太婆看他一眼。 “大概是家仙念在他是情郎好友的份上吧。自打出了那事以后,李家老宅就成了凶宅,谁也不敢再住。少年郎的尸首在小楼里找到,死不瞑目。少年郎的家人也不肯善罢甘休,和李家打了一场官司。然而作孽的人都已经死了,还能如何?李家为此赔了一大笔钱,又要上上下下打点,元气大伤!” 三太婆叹息一声,往事沉甸甸的压在这个老人的眉头,压出重重复重重的皱纹,每一条都写着哀愁和不幸。 “好友惨死在眼前,族中又出了这样的恶事,二房少爷不堪面对,悲愤离家出走,到外面求学,一直都没再回来。大房的那一双儿女也被远远送出去,到死都不能归家。龙虎山的卢道长说了,李家小姐的怨气太重,想要保住这对儿女的性命,就只能送的远远的,永远也不能回来。回来,必死!” “这事之后,老宅就被关起来,再没人敢住。这一关就关了整整十二年。大房走了,二房太爷死了以后,二少爷也不肯回来。只得我们三房接管了老宅,可谁敢住?没人敢!再后来,新中国,破四旧分田地,这宅子就归了国家。国家又把房子分给了别人住,也许是因为诅咒只针对李家子孙,别人住着倒是不碍事。我和你三太爷也就不管了,只要平平安安的,不出事就好。再往后,就是改革开放,大房那边的人回来了,要拿钱重修老宅,认祖归宗。” “啊?不是说回来必死嘛?” “是啊!我和你三太爷听说大房的人要回来,心里那叫一个着急。可如今是新时代新社会,诅咒这一套就是封建迷信,说了也没人信。何况镇子里那会急着招商引资,搞活经济,我和三太爷哪敢多说。没得办法,只好托人写信给二房,请来一起商量。” “哦,所以我外公外婆就来了。” “太婆。大房的人过来就只是为了重修老宅认祖归宗?没有其他?”段迦康又问了一句。 三太婆愣一下,反问一句。 “还能为了啥?” “没有,我就是随便问问。” 随便问问?挺有闲情逸致嘛!许尽欢瞥了段迦康一眼,在心中吐槽。察觉到她的目光,对方微微一笑,理直气壮的摆出一脸人畜无害的良善无辜样。 呵呵,装,继续装! “太婆,家仙的诅咒真的那么可怕吗?” “你看看李家现在落到什么地步,就知道这诅咒有多可怕。当年卢道长叫大房的人永远别回来,如今你看,一回来就出事!唉,冤孽啊!” “难道就没有破解的法子?”事关自家性命,李拜拜急了。 “法子自然是有的。”三太婆点了点头。 “什么法子?太婆你快说。”李拜拜双眼一亮。 “当年李家出十万大洋,请卢道长除祟,被他拒绝了。他说这是李家自作孽不可活,残害婴灵,血祭妖孽,到头来被妖孽诅咒,被婴灵反噬,这乃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这笔账,只能在李家和家仙之间清算,旁人难以插手。但家仙能作祟诅咒李家世世代代,除了她怨念深重之外,更因为她修炼得道,成就内丹的缘故。” “内丹?” “当年小鬼们的债,李家二十多口人命,早已经偿还。缠着李家不肯罢休的,是李家的家仙。家仙的法力都凝结在她的内丹上,只要内丹不灭,她的法力就不灭。若要破除诅咒,就必须毁灭她的内丹。只要内丹一毁,家仙的法力也就烟消云散。” “那这个内丹现在在哪里呢?” “就是找不到啊!李家出事之后,就全从老宅搬出来。其后也曾三番五次派人进去寻找,然而都一无所获。反而每次去,都必有伤亡。一次两次,谁还敢再去。” “怎么会找不到?是不是已经不在李家了?被人拿走了!” “这也说不好!但家仙的根基在老宅,想来是不能离开的。所以应该还在这宅子里!” 还在这里?一想到自己和这么可怕的东西待在一起,李拜拜简直毛骨悚然。 “那这个内丹长什么样?就没人见过?” “不知道长什么样!就是没人见过,所以才更难找!都不知道要找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三太婆叹息一声。 这不是抓瞎!万一是块砖头呢?这李家遍地都是转头,怎么找? 他也是胡思乱想!女儿仙的内丹,能是块砖头?那是砖头仙! “如今李家的男丁就只剩下你一个,我把这陈年往事都交代给你,也好走的安心。你就好自为之吧!” 说了那么多的话,把深藏在内心的惨烈往事又回忆了以便,三太婆身心俱伤,整个人更加憔悴衰老。 “太婆,等一下,这事我……”一下被告知如此大的秘密,熊孩子顿时慌了,蹭的站起身,伸手想要抓住三太婆。 裴思建上前一步拦住他。 “拜拜,太婆累了。我们先告辞了,让太婆好好休息一下。” “可是……” 没有可是,裴思建直接把他头皮一摁,然后直接拽出去。 其他人也起身跟三太婆告辞,依次走出了东厢房。 院子里太阳正好,照的遍地金光闪烁。然而在这温暖灿烂的阳光下,回想起厢房里听到的那个“故事”,每个人都情不自禁打了一个寒颤。 除了许尽欢! 许大仙手搭凉棚,抬头看天,噘着嘴咕哝了一句。 “好饿,谁陪我上街找点东西吃?” ------题外话------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求包养!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各位美丽的女神,拜托啦! 今天会有二更!么么哒! 第二十五章 大仙你要保护我 青禾镇古风街,民俗小吃店内。 “我都要死了,你还吃得下东西?” 面对低着头稀里哗啦往嘴里舀桂花甜汤圆的许尽欢,李拜拜捶着自己单薄的胸膛,愤怒控诉。 许尽欢低着头把碗里最后一颗甜汤圆塞进嘴里,这才抬起头看他一眼。 “你不是还没死嘛!急什么!”说着,把嘴里的汤圆咽下。 李拜拜那个气啊,痛心疾首啊。咚的一声,低头磕在木桌上,双手举头,合十,哀嚎。 “大仙,救命啊!兄弟我还不想死!” 许大仙瞥他一眼,伸手把他前面的汤碗端到自己跟前。 “阎王要你三更死,不会留你到五更。命里该死你躲不掉,命里不该死,你又何必怕!少侠我看你的面相,反正今天绝对死不了!” “那还有明天啊!” 大仙不够义气,关键时刻只顾着吃喝。李拜拜无奈之下,转而向自家小叔求救。 “小叔,我觉得这次要跪啊!现在回去还来得及么?咋们赶紧溜吧。” 裴思建瞥他一眼,不吭声,在桌子底下踢了许尽欢一脚。这一脚来的突然,大仙措不及防差点扑就汤碗里去以汤洗脸。 “你干嘛踢我?” 裴总的小动作被公之于众。 唐仇立刻瞪起眼!好啊,敢踢他家欢欢!等一下,这一脚算不算*?好啊!裴思建,你好大的胆子! 醋坛子又搞搞举起,狠狠砸下,酸意泼洒十里。 裴思建很尴尬,然而强撑着不倒台,硬着脖子装淡定。 一直冷眼旁观的段迦康也很尴尬!这都叫什么事!还能不能愉快的谈点正事? “大仙!你帮我找那个内丹吧?找到了毁掉它,我就得救了!”一见苗头不对,李拜拜急中生智,扯了扯许尽欢的衣袖,央求道。 许尽欢咬着调羹皱眉。 “你确定真的有这东西?” 诶?李拜拜愣住,难道大仙的意思是压根没有?三太婆在说谎? “我听李娇说过,当年她爷爷回内地,除了要重修老宅认祖归宗之外,确实还为了寻找一样东西。这次她来,也想要找到这个东西。可惜……”段迦康发言道。 可惜她非但没能找到内丹,反而提前把命搭上了。一想到李娇的结局,李拜拜的心就更急了。 “那她有没有说过,这个内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这个她没说!”段迦康摇摇头。 “啊!完了完了,死定了!”李拜拜哀嚎,扑桌。 “其实不知道也没关系!李家就剩你一个男丁,就算你不去找家仙,家仙也必然会来找你。” 一听这话,熊孩子立刻一哆嗦。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守株待兔!” 李拜拜双眼一亮。 “你说你说!” “当年她是弑主而被天诛,可只要内丹尚存,便仍旧可以重生修炼。但她与你李家有约在先,倘若重生,只要你李家还有血脉,就仍是她的主人。所以,重生之前,她必得先让你李家人死绝,这样她才能获得自由!” “那照你这个意思,我也不用怕她,我是她的主人啊!” “糊涂!你是不用怕她,可你得当心她派出的小鬼!她早已经不认你李家为主,你认她又有什么用。她为了重生是不会杀你,可小鬼可以杀你。” “小鬼?难怪我遇鬼,一来还是两个,真给我面子!” “那两个不是一回事!” “什么?” “那个不重要!重要的事你还不能回去,得待在老宅守株待兔。害死了李娇的鬼必定还要来害你,抓住小鬼顺藤摸瓜,还愁找不到内丹?” “妙啊!高,果然高!那大仙你可以一定要保护我!” “没问题!” * 有了大仙的保证,熊孩子总算放下心来。 一行人出了小吃店,在古风街慢悠悠的闲逛。 唐仇在前面跟段迦康套近乎,李拜拜也在旁边打听李家的往事,裴思建则故意慢下脚步,走到踱步消食的许尽欢身边。 “你和太婆都说拜拜是李家仅剩下的男丁,这什么意思?”他低声问。 “嗯?” “不是还有刘婷肚子里的孩子吗?” 许尽欢撇了撇嘴,不做声。 裴思建的脸色微微一变。 “保不住了吗?” “婴灵是很脆弱的,厉鬼一抓,哪里还有活路!”许尽欢伸手做了个抓挠的手势,淡淡道。 “就这样?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不救她?”他质问,呼吸微微急促。 许尽欢抿了抿嘴。 “因为我要救唐仇!” 原来是为了唐仇!裴思建撩起眼皮瞪向走在前面的唐仇。 感受到他“热切”的注视,唐仇和段迦康一同回头看了一眼。 “许小姐真是本事了得,昨晚要不是她,我和你可就遭殃了。”段迦康突然夸奖许尽欢。 想起昨晚的事,唐仇脸色一变。 “欢欢她……很能干。” “不知许小姐这一手本事是师从何处?” “这个……”想起许尽欢一身的漏洞和疑点,唐仇就一个头两个大。这让他上哪儿知道去? 段迦康一脸“勤学好问,礼贤下士”,唐仇想了想决定说实话,但不说全话。 “欢欢曾经离家过一段时间,直到现在才又回到我们身边。有些事她不想说,我们也就不问。毕竟对家人来说,她能回来比什么都重要!爱她,就应该包容她的所有。不是么?” 四两拨千斤的同时,也进一步强调了他和许尽欢“家人”的身份。唐仇觉得自己现在有点强迫症,只要是个男的逮谁看着都像是另一个“裴思建”。 段迦康不是傻子,自然听得出弦外之音,然而他也是打太极的高手,微微一笑道。 “你说的是!她能回来比什么都重要!” ------题外话------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十六章 你演吊死鬼 少年不知愁滋味。 刚还为生命担忧的李拜拜在逛了半条古风街之后,就开始兴致勃勃的跟着许尽欢一起挑旅游纪念品。 全中国旅游景点的纪念品都一个样,少不了桃木剑,八卦镜,佛珠串,护身符,封建迷信糟粕满地都是。 李拜拜跃跃欲试的想要买几个护身,管他是哪路神仙,多抱几条大腿总没错。然而两块钱的护身符能有多少法力?他心里也是七上八下。 一行人边走边玩,渐渐就走到了李家老宅大花园改建的公园。 公园里很热闹,人工湖上的亭子里正在唱戏,叮叮咣咣,咿咿呀呀。湖边围满了人,有游客也有镇子里的居民。 两边店家小贩卖各种吃的喝的,玩的耍的,生意做得很红火。 “这演的什么戏?”熊孩子最爱凑热闹,哪儿人多往哪儿钻,踮着脚摇头晃脑。 “这叫社戏!”卖奶茶的小老板接了一句。 “社戏?这不是鲁迅先生写的文章嘛。我们还学过呢!” “对对对,就是鲁迅先生写的,可有名了!你们来的正是时候,这可是镇子里特地从市里请来的戏班子,平常可看不到!来来来,要不要租一条板凳,坐着看站着看,都方便。二十块钱,不贵!” 嘿,这生意经,行啊! 熊孩子踮起脚回头看了几眼。戏台上红红绿绿,五彩斑斓,乍一看挺热闹。可仔细一看,道具粗糙简陋,戏服也是半新不旧。至于唱的如何,反正他是一句也听不懂。 “什么破戏班子,唱的什么都听不懂!不好看!”他摆了摆手。 “那是因为戏不对!白天都是文戏,要看武戏,你得晚上来!” “晚上也演?” “那当然,别说晚上,半夜都演!” “啊?”熊孩子听得一头雾水。 见自家男人不卖奶茶尽跟游客瞎聊,老板娘出来骂人。 “胡说什么呐!晚上的戏又不是给活人看得,你叫他们来干什么?后面奶精都用完了,快去家里拿货。” 老板悻悻然转身进去。 李拜拜却听出弦外之音,上前叫住老板娘。 “诶诶,老板娘,来几串关东煮。” 见是生意,老板娘立刻上前招呼。 李拜拜花了二十块钱买了五串关东煮,转头就塞许尽欢手里。 “大仙你吃着。” 回头跟老板娘打听。 “老板娘,你刚说晚上的戏不是给活人看的,什么意思啊?” 老板娘看他一眼。 “你们外乡人不懂!这社戏白天是给人看的,晚上那是给鬼看的。” “给鬼看?”几个人面面相觑。 “嗨!喏,看到那边的房子没有?”老板娘伸手一指。 众人顺着她的手指一看,正是李家老宅的二层小楼。 “听老辈们说,咋们这镇子解放前出过大事。就那房子里,住着一大家子,一夜之间全吊死了。诶哟哟,可吓人了。”老板娘说的眉飞色舞。 一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说的不就是李家那事。 “那宅子就成了凶宅,后来就经常出事。为了让吊死的鬼都去转世投胎,镇子里每年都要唱戏。白天给活人看,晚上就给鬼看!这晚上演得都是鬼戏,等到半夜十二点,还要演男吊女吊,专门给吊死鬼看的!” 还要专门演戏给吊死鬼看?也真是为所未闻。 去拿奶精的老板回来见婆娘自己聊上了,也上来骂。 “瞎聊什么,快过来帮忙做奶茶。” 老板娘便扔下李拜拜他们,自顾自骂骂咧咧过去干活。 “这怎么还要演戏给鬼看?”李拜拜也是想不通了。 “演鬼戏本来就是传统。我老家那边中元节清明节也会演这种戏,有个名称叫目连戏。”唐仇倒是有这个见识。 “目连戏?” “这种戏都是有专门的折子,必定要演一出目连救母,所以叫目连戏。” “目连救母?” “这是佛教故事,说的是佛祖座下有个叫目连的弟子,他母亲生性贪婪,好杀生,又不修德,死后就下了十八层地狱,受尽折磨不得转世投胎。目连求佛祖让他去地狱拯救母亲,佛祖就教他在盂兰盆节供养十方僧人,超度亡魂。目连的母亲终于脱离地狱转世投胎,不过入了畜生道。于是目连又诵经七天七夜,超度母亲的灵魂脱离畜生道,升至天界。”许尽欢解释。 “哦,大仙你懂得可真多。可这又跟鬼有什么关系?” “因为涉及地狱,所以戏文里可以尽情的演各路小鬼,牛头马面,十八阎罗。你说跟鬼有没有关系?” “听起来很刺激啊!” “那你晚上来看!” “不必了,不必了!我还是回家睡觉!”熊孩子连连摇头。 然而回到李家,他又觉得后悔。哎呀,这屋子整个就是凶宅,也不缺各路小鬼! 一进门就看到顾妍行色匆匆,拿着一个大包。 裴思建立刻上前。 “你怎么回来了?” 顾妍脚步不停。 “我是回来帮刘婷姐那点东西,马上要走。” “她怎么样?” “不大乐观!市里的医生说如果晚上还没起色的话,就叫救护车直接往省里大医院送。”她叹了口气,低声道。 听到这话,裴思建脸色一变。 “不说了,我这就走了,车还在外面等着呢。” “那一切拜托你了。” 顾妍形色匆匆,大步而去。身影拂过,许尽欢皱了皱眉,又嗅到了浓郁血腥气,便默不作声的抿了抿嘴。 裴思建看她一眼,靠近。 “你既然本事了得,就不能想想办法?” 许尽欢撩起眼皮,看着他。 “李拜拜和刘婷肚子里的孩子二选一,你要哪个?” 他听了一愣。这哪跟哪?有关系吗? “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 “你……” 他正要跟她理论,孙小虎满头是汗的跑过来,朝他们招招手。 “裴先生,段先生,二房小少爷。” “小虎哥,怎么了?”李拜拜立刻上前。 “我跟你们说一声,等会隔壁的酒店会把晚饭送来,你们记得接一下。我有事,晚上要出去。”孙小虎说道。 “小虎哥你晚上要去干嘛?” 孙小虎腼腆一笑。 “公园那边晚上要唱戏,我去帮忙。” “呀,小虎哥你还会演唱戏啊?” “我哪会唱戏,卖把子力气,帮个忙罢了。” “哎呀,多才多艺啊!牛x!对了,晚上我们给你去捧场啊!”这会子,他又不怕鬼戏了。 “不用不用!我演完了就回来,一会功夫就好。” “你演什么呀?” “那个,我演男吊!” “啊?你演吊死鬼啊?” ------题外话------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求包养!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十七章 讨替身 得知孙小虎要在晚上演吊死鬼,把李拜拜吓得一愣一愣的。 不过后来问了门口卖票的大爷,才知道《男吊》只是目连戏中的一出曲目,演员并不是演吊死鬼,而是演一个因为赌博输光了家产,被逼无奈之下上吊寻死的可怜人。从积极意义上来讲,这出戏主要是劝人戒赌,宣传赌博害人。 这是一出武戏,没有一句唱词,主要就是靠武生在台上表演各种功夫。每一个动作都有名堂,一共有七七四十九个动作,全靠一个人一条绳子完成。这戏,就看动作。 有《男吊》自然就有《女吊》,男吊是动作戏,女吊就是文戏,全是唱。是讲一个女的因为做童养媳受婆家欺负,还被卖到青楼,最后不堪忍受折磨上吊自杀的故事,也是个可怜人! “这么说来,也不可怕嘛!”熊孩子长吁一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戏文是不可怕,不过……”老爷爷神神秘秘的吊起了胃口。 “不过什么?”李拜拜立即上钩。 “不过这戏文有禁忌!” “禁忌?” “是啊!半夜里演这种戏,很容易把真吊死鬼给引上来。吊死鬼都是要讨替身的,一个不小心就会被缠住!” “啊?讨替身?” “对啊!这吊死鬼是不能投胎转世的,非得讨一个替身,才能转世。所以吊死鬼啊都会变戏法,偷偷骗人上吊,好做他的替身。” “那跟演戏有什么关系?” “台上演戏,演员就在绳子上做上吊的样子,给吊死鬼看见了,就以为是真的要上吊,于是就缠上这个演员,真要引他去上吊,做自己的替身。你说可怕不可怕?” “鬼难道这么傻?分不出演戏和现实?” “嘿嘿,真傻假傻谁知道,反正他就是要讨替身。” “那怎么办?小虎哥晚上要演男吊呢,这万一真引来了吊死鬼,他岂不冤枉死。” “哈哈哈,小少爷你别担心!演这种后台都会站一个王灵官,还会有一面镜子照着前台。要是吊死鬼真的来了,王灵官会走出去打那只鬼!叫它滚蛋!”卖票老头哈哈大笑。 “王灵官是什么?管亡灵的吗?” “什么黄灵白灵,王灵官么就是个神仙。有神仙在,还怕鬼?” “对,有神仙就不用怕鬼!” 一老一少聊得还挺开心。 虽然卖票老头说会有王灵官保佑小虎哥,但李拜拜还是觉得不放心,缠着许尽欢要她晚上和他一起去公园看戏,保护小虎哥。 “你自己都泥菩萨难保,还有心管别人?”大仙也是醉了。 然而李拜拜有自己的打算,以前不知道还当这二层小楼是个雅静的地方,结果好么晚上就活见鬼了。然后三太婆又说了李家的往事,于是真相大白!李家就是个凶宅,而小楼是凶宅中的凶宅! 他哪里还敢住!晚上让他睡凶宅里,还不如去公园看鬼戏!至少吹吹打打,人多热闹。 “那你家的家仙怎么办?” “你不是说她自己回来找我,那我在不在又有什么关系。让她到公园来找我好了!”说的是一点也不在乎。 那么就问其他人去不去?许尽欢本意是要让裴思建镇压李拜拜,然而裴总这次却支持猪队友。唐仇因为也活见鬼,对小楼和大宅都有了阴影。依着他的意思,赶紧回去才好。就算不回去,那也应该换一家酒店住。 段迦康无所谓,反正跟大部队行动。这种时候,当然是大家去那里,他就去那里。学恐怖片里自由活动,保证死得快! 如此,吃了晚饭,这五个人就收拾收拾东西,撒腿就跑出李家老宅。 虽说晚上的戏是演给鬼看,但其实真相信这一套的没几个。太阳下了山,镇子里的人吃饭都出来散步,坐在湖边看戏的人一点也不少。 他们来得早,租了两条长凳坐,位置还比较靠前。许尽欢一坐下,李拜拜就跟连体婴的黏在旁边,唐仇眼疾手快占住另一边,三个人吧一条长凳坐的满满当当。裴思建和段迦康就只能并排坐另一条。 看的人多,台子上演员也演得出力。唱曲的把调子吊得高高的,武生也把看家本领拿出来,翻跟斗翻得起劲。文武全场,引得观众掌声阵阵。 人多,戏文热闹,一点也不恐怖。 “看看,我的选择不错吧。比待在那个凶宅里好多了!”熊孩子洋洋得意。 热闹是热闹,但戏文真是看不懂,五个人都觉得很无趣。好在现在科技发达,人人都有手机,于是个个都做低头一族。李拜拜还建议一起联机搓麻将,打发时间。 麻将不愧国粹,一玩起来就忘了时间。等着五个人回过神来,天已经黑透,公园里的灯也少了很多。看戏的人更是走得三三两两,湖边只剩下不到十来个人还坐着,其中一半人就是他们。 一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了。 湖当中的戏台上还在演,但劲头明显也不足。拉胡琴打竹板的有气无力,唱戏文的也慢吞吞,显然是在磨洋工了。 听这样的戏文,人都要睡着了!李拜拜伸个懒腰,打个哈欠,伸手揉了揉眼睛。 “再过半个小时小虎哥就要上台了。等他演好了,我们一起去吃宵夜吧。” 听到吃许尽欢立即抬起头。 “好啊好啊!” 正说着,就听见戏台那边曲调陡然一变,开始噹噹噹的敲起来。 五个人被锣声吸引,纷纷扭头往湖上的戏台看。 戏台上咿咿呀呀唱的人昏昏欲睡的老旦已经不见踪影,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舞台。 明明台上灯光明亮,然而四周的黑暗逼压过来,总显得有些昏暗不明。 在这昏暗不明的灯光里,一个缩肩塌背,瑟瑟缩缩的人影逐渐从后台走到前台。 ------题外话------ 继续求收藏!美丽的女神们看到我,看到我! 第二十八章 半夜鬼戏 演员低头佝偻着,看不清脸。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一,底下是一条血红的短裤,光着两只脚,哆哆嗦嗦的走到舞台中央。 站定之后这才抬起头,摆了个姿势。 “哟,是小虎哥!”李拜拜立刻叫起来。 孙小虎脸上涂着油彩,但并不浓厚,所以一眼就瞧得出模样。他在脸上抹了淡淡的一层粉,又在眉眼处涂了一些红红的胭脂,勾勒出一个输白了脸又急红了眼的落魄赌徒形象。 这位赌徒在舞台中央用哑剧的形式比划出手势和动作,向台下的观众交代他的故事。摸牌九,打麻将,输的连衣服裤子都当掉,还欠了一屁股债。如今债主逼上门,他已经走投无路。 突然锣鼓一急,从天而降一条长长的白绫,在半空中摇摇荡荡。 赌徒看到白绫,受了启发。心想自己已经没有活路,不如上吊自杀,自行了断! 于是乎在急促的锣鼓声中,演员飞快的转身,把外套脱了,露出精赤的膀子,飞奔到白绫底下,纵身一跃就跳进了吊索里! 上了吊索,后台的曲调就陡然变了,锣鼓成了辅助,唢呐来唱主角。尖利刺耳的唢呐呜呜作响,吹得人直皱眉头。 “这声音怎么这么难听?跟鬼叫似的!”李拜拜抱怨道。 何止难听,简直丧气!跟死了人做道场时的调子一模一样! 在急促刺耳的唢呐声中,孙小虎抓着白绫开始了表演。 所谓“吊戏”最重要的当然就是表演如何“吊”!演员没有其他道具,只有挂在舞台上的这根白绫。他要利用这根白绫,用吊的形式表演出七七四十九个动作。每个动作都有特定的称呼,也必须达到特定的姿态。 不是一般人能吃得消! 与其说这个戏恐怖,不如说惊险刺激! 唢呐呜呜作响,孙小虎站在白绫里,已经干净利落的做了四五个动作。 吊脚倒挂,双臂平摊,这叫挂双垂!左脚挂,叫左单锤,右脚挂,叫右单锤。挂在膝盖弯上,叫双弯钩! 总之全身各处的关节都可以挂,挂在不同的地方,就有不同的说法! 这是因为在古代,上吊并不单单是指吊脖子。据说上吊死有很多法子,挂脚挂手挂腰,都能死人。只是挂脖子最快,后来就都只挂脖子了! 孙小虎的表演很快,绳子在他手里就跟玩似得,一会挂脚一会挂手,一会挂膝弯一会挂腰,整个人上下翻飞,看得人眼花缭乱。 “哇塞,小虎哥厉害啊!真人不露相!”李拜拜直接看傻眼。 其他人也觉得大开眼界。 孙小虎初亮相就是个个子不高,性格腼腆的青年,瞧着挺人畜无害。然而没想到脱了衣服竟然是一身结结实实的腱子肉,很有一把子力气。 光有力气还不够,在一条柔软无骨的白绫上做各种高难度动作,这还需要身体有极高的柔韧性。 光做动作也不够,毕竟是表演,还得具有美感。 这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 男吊是武戏,结结实实的就是卖力气,全套动作下来时间也就五六分钟。动作越到后面就越惊险,绳子也从脚踝一路向上,吊到了肋下。 压轴的最后一吊自然就是吊脖子!演员会顺着绳子往上爬,爬到最高处之后,瞬间放手重重落下,用脖子吊在白绫上,完全模仿上吊的姿势,挂在舞台中央来回晃动。 当然,不必担心演员会傻乎乎往脖子前面套,那样可就是真自杀了。 按规矩演员是吊后脖颈的,那一块全是骨头,不会勒着气管。而且演员落下的姿势也是有讲究的,看着似乎是重重的摔下来,其实借了巧劲落在白绫上。不然力道太大,拉伤脊椎也不是闹着玩的。 总之这就是表演,有一定危险性,所以必须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演员才能表演。小孩子可不能有样学样,很危险! 而且除了受伤的危险之外,这样的表演还有另一层不那么唯物主义的危险存在。 毕竟这是“鬼戏”,演给鬼看的。从理论上来说,观众们都是鬼,难保没有真吊死鬼也来看戏。台上演员只是表演,都是假的。可鬼基本都是蠢的,分不清真假。演员演上吊,它就当了真。演员一个动作接着一个动作,这样吊,那样吊,看得底下的吊死鬼心痒难耐。 等到最后一吊出来,真以为有人上吊自杀,就会跳到台上去讨替身。 这个时候,也就是撞鬼了。演员要是被吊死鬼缠上,那下了台回家就真的上吊去了,做替死鬼的替身。 眼看着孙小虎顺着绳子节节爬高,湖边的五人知道他这是要表演最后一吊了,心也跟着一路吊起,挂在嗓子眼。 越来越高,越来越高,马上就要吊了,要吊了! 五个人的脖子也跟着一起伸长,仿佛也要上吊的样子。 就在这最紧张的一刻,爬到白绫顶端的孙小虎突然放开手。 “啊!”一声惨叫,咕噜噜从绳子上落下。 观众都以为他这是表演,然而他落下的姿势一点也不优美,手舞足蹈如同垂死挣扎的人一般,啪嗒一声脆响就摔在舞台上! 后台的唢呐锣鼓顿时都停了,一时间舞台上悄无声息! 湖边的五个人都看傻了!说好的上吊呢?怎么改甩饼了? 对了!孙小虎摔伤了没有? 万幸,绳子吊得不高,舞台又是木板搭的,孙小虎摔下来之后并没有受伤,而是一个打挺跳起身,噔噔噔跑到舞台边,纵身一跃咚的一声就跳进了湖水里。 一落水他就张开双臂来回划水,飞快往岸边游。 他这边游,背后舞台上锣鼓又咣咣响。后台立刻窜上来一个穿黄衣服抹大花脸的神将,手持一把宝剑在台上四处乱砍乱打。 把舞台四面都打了个遍,这神将才转身回后台。 这边厢孙小虎已经游到了岸边,裴思建等人立刻上前去帮忙。结果他谁的手也没扶,自己爬上岸趴在湖边伸手撩水,哗啦哗啦几下就把脸上油彩都抹干净。 洗了脸他又立刻起身,李拜拜上前扶住他。 “小虎哥,这怎么回事?” 孙小虎气喘吁吁,满脸惊慌。 “我,我在台上见鬼了!” “啊?见鬼?什么鬼?” 孙小虎没回答,一把推开他的手,光着脚穿着一条湿漉漉的短裤就慌不择路的跑了。 ------题外话------ 美丽的女神们一定要收藏我哟!不然,会的哭!嘤嘤嘤! 第二十九章 我可把他交给你 “现在怎么办?”李拜拜傻眼。 “回去,都回去!”裴思建振臂一挥,一把拎起他的后领就追孙小虎去了。 其他人也连忙跟上。 一路跑回李家大宅,院子里灯火通明,整个小楼上上下下的等都亮着,孙小虎却不见踪影。 “是不是在房间里换衣服?” “去看看。” 孙小虎就住一楼,大伙立刻去拍他的门,结果没人应。 “门没关!”裴思建一推就开。 大家都探头进去,屋里没人。 “去哪儿了?这深更半夜的,虎哥玩我们呢?”李拜拜抱怨。 裴思建紧锁眉头,心中隐隐觉得不安。 就在此时,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惨叫! “啊!” “在那儿!”唐仇伸手一指。 “快,出事了!” 五个人连忙顺着叫喊声跑过去,在二进门的院子里看到孙小虎抱着头蜷缩在廊下的柱子前,簌簌发抖。 “小虎哥!”李拜拜上前拉扯他。 “不要!不要!我不要上吊,我不要死!”孙小虎抱着脑袋挣扎,大喊大叫。 “小虎!孙小虎!”裴思建和唐仇上前,一人一个胳膊把他拉扯起来。 “是我们呀,小虎,我,二房的李拜拜!”李拜拜大声喊他。 他这才颤抖着抬起头,哆哆嗦嗦的一把抓住李拜拜。 “小,小少爷!救我,救我!我不想死!” “小虎哥,你不会死的!” “不,我会死的。有鬼,有鬼!那边,那边有条绳子,有条绳子挂着!好可怕,好可怕!我不要上吊,我不要!”他一边喊一边伸手指着旁边的房子,整个人抖得跟筛子一般。 李拜拜顺着他的手看了看旁边的房子,这些屋子都大门紧锁着。段迦康直接凑到木格子窗前往里看,然而外面亮里面黑,什么也看不见。 他摇摇头,摊了摊手。 唐仇连忙拍孙小虎的背。 “小虎你别怕,我们都在,我们一定救你!走,先回去换衣服!” 他还穿着那条湿透了的短裤,身上也湿着,刚跪在地上沾了好多灰。这样的天,晚上可凉,万一冻出来就不好了。 把他从地上拖起,一人一边架着,拉回了三进院。 李拜拜和唐仇两个陪着他在房间里换衣服,裴思建和许尽欢以及段迦康则坐在正堂里面面相觑。 到如今是人人见鬼,就剩他们三没见过了。 换好了衣服,不敢让孙小虎一个人待着,于是李拜拜把他也拉到正堂。大家聚在一起比较安全。 换了一身干衣服,喝了一杯热茶,孙小虎总算是缓过劲来。 “小虎哥,你在台上到底看到了什么?吓成这样?”李拜拜满心好奇。 孙小虎捧着茶杯叹了口气。 “本来我也不相信,但这次真是……今天开演前我心里就七上八下的,总觉得要出事。上了台我就留神着,时不时看摆在舞台两边的镜子。” “舞台两边有镜子?” “有的,不过你们在台下看不到。” “那你看到了什么?” “我在镜子里看到了李娇小姐!她朝我招招手,把我吓坏了!” “啊,李娇?她不是已经……” “对啊!把我吓得一撒手,就从绳子上摔下来了。幸亏我记得规矩,不敢耽误,连忙跳水里游上岸,还把脸洗了。” “规矩?” “吊死鬼会记得讨替身的样子,我把脸洗了,它就认不出我,不会再来找我。可哪成想,一回到家我就看见一条白绳子在我眼前晃,要往我脖子上套。我……” 说着,他又吓得发抖起来,手里的杯子都差点捧不住。 “小虎哥你别怕别怕,我们都在这儿陪着你。那吊死鬼要是敢来,我们就帮你活撕了它!不过,你说你看见了李娇。可李娇是吓死的,不是吊死的呀!她找你干嘛?” 李拜拜一边安慰他一边提出一个疑问。 对啊!李娇不是吊死鬼!孙小虎浑身一震,回过神来。 “可我刚才明明看到有绳子……” “难道说是有两个鬼跟着你,一个李娇,一个吊死鬼?” “啊?两个?那我还有活路!” 好么,这下把孙小虎又吓得够呛。 “胡说什么你!”裴思建一巴掌劈熊孩子脑袋上,喝道。 “不管有鬼还是没鬼,一个还是两个,现在最要紧的是我们不能自己吓自己。今晚上大家就在正堂里将就一宿,千万不要再出事了。” 话音刚落,手机铃声就响起。冷不丁的吓了大家一跳! 裴思建皱了皱眉,拿出手机看了看,是刘婷的号码,于是连忙接通。 “喂,我是裴思建!什么?等一下,这么晚了你们……啊?已经在路上?喂……” 说到一半,就从耳边拿下手机,屏幕上已经挂断。 “怎么了?小叔!”李拜拜立刻问。 裴思建一脸匪夷所思。 “是顾妍打来的,她说她和刘婷坐车正往这边赶,回来了。” “啊?刘老师没事了?那也不用急着半夜赶回来呀!” 连熊孩子都知道的道理,裴总岂会不知。半夜三更来这出,这不是添乱嘛! “不行,我得出去接她们,太不放心了!” “小叔,我也去。” 裴思建等他一眼。 “胡闹!你去干什么?给我添乱吗?给我乖乖待在这儿,哪儿也不许去!” 训斥完了,又扭头看许尽欢。 许尽欢正捂着肚子,皱着眉头满脸不高兴。被他看着,懒洋洋抬起头。 “干嘛?” 看她这样子他就来气!懒懒散散,没心没肺,别人都急的团团转了,她还一点事没有的样子。 深吸一口气,他恨恨挖了她一眼。 “我可把拜拜交给你了。” “哈?” “你可要对得起我!” “啊?” 说完他是转身就走,义无反顾。留下许尽欢一脸傻样,旁边李拜拜则得了圣旨一般,蹭的就跳到她身边,一把挽住她的胳膊搂紧不放。 “大仙,你可得保护好我!咋们两绝不分开!” ------题外话------ 裴总又甩锅了!大仙表示累觉不爱! 美女神们,一定要收藏我啊!拜托拜托! 第三十章 小虎哥又上吊 裴思建说走就走,剩下人面面相觑,也没办法。 许尽欢捂着肚子喊饿,唐仇仰头吸了一口凉气,认命的要上楼去给她拿零食。现在独自行动不安全,于是大家一起上楼,把吃的喝的全搬到正堂。 牛肉干昨天就吃光了,许尽欢只好一把一把的往嘴里塞奶片,嚼得嘎嘎作响。 李拜拜吃了一碗泡面,折腾了半宿终于开始打瞌睡。唐仇和段迦康一人占一张太师椅,靠着后背休憩。孙小虎仍旧强撑着精神,不敢睡。 时间滴滴答答的流逝,正堂里没人交谈,只听见一个接一个哈欠声,以及嘎嘎的嚼奶片声。 李拜拜撑不住,双臂交叠,靠在桌子上睡觉。 这一睡就迷迷糊糊做起梦来,也说不清是梦到了什么,就觉得特别着急,心慌意乱,抓耳挠腮,满头是汗。 他在梦里急的跳脚,要骂人。正急着,就感觉有人用力推他。 “醒醒,快醒醒!” 他浑身一颤,哆嗦一下,艰难的抬起头,脖子和后背立刻传来一阵酸涩。 张嘴打一个哈欠,他伸手揉了揉眼睛。 “谁啊?叫我干嘛?” 才说完,脸上就挨了噼啪两下,精神为之一振,顿时睁大眼。 “诶?大仙!怎么了?” 推他喊他打他的正是许尽欢。 “快起来,出事了。” “啊?出事了?”他立刻蹿跳起来。 一起来四下一看,又是大吃一惊。 “咦,其他人呢?” 正堂里空荡荡,除了他和大仙之外,再没有别人。 许尽欢皱了皱眉,伸手一拉他的胳膊。 “走,出去看看!” 李拜拜咽了咽口水,亦步亦趋的跟着她走出去。 院子里静悄悄的,点灯亮着但光线总觉得昏暗不明。四周一点声音都没有,连虫鸣鸟叫也消失了,仿佛这天地间就只剩下他们两个活物。 许尽欢带着他走到院子,扭头看了看旁边的厢房。 东厢房里住着三太婆,晚上照例是不关灯的,方便老人家起夜。此刻,屋子里灯亮着,但静悄悄的总透着一股子怪异。 “三太婆在里面!”李拜拜挨着她,伸手指了指窗户,小声道。 许尽欢点点头。 “进去看看。” 说着,就大步上前,伸手推门。 门是一推就开,两人依此而入。 “太婆,我是拜拜,我进来看看你。”李拜拜提前打招呼。 但里面没应声,两人面面相觑。许尽欢做了个继续前进的手势,径直往里走。 厢房不大,绕过屏风就到里面。 三太婆睡得木床就出现在眼前,挂着帐子,瞧不见里面。 李拜拜扯了扯许尽欢的胳膊,又伸手指了指帐子。 许尽欢回头看他一眼,伸手抹开他的爪子,大步上前伸手一把就掀开帐子。 “啊!”李拜拜伸手遮眼,不敢看。过了一会,才分开手指露出一条缝,偷偷看。 然而许尽欢挡着,他看不到。于是小心翼翼上前,踮脚探头。 “啊!”这一回他看清了,结果又是一声大叫。 三太婆就躺在床上,怒睁双眼,两手当胸,手指勾着跟爪子一样,直挺挺被吓死了。 跟李娇死的一模一样! “这,这……这……太婆……还有救吗?”熊孩子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脸色雪白。 许尽欢皱了皱眉,摇了摇头,伸手把帐子放下。 “大仙,我们快走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李拜拜吓坏了,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先出去!” “对,快走,快出去!” 他拉着她就往外跑,跑出了东厢房这才大口喘气,冷汗都冒出来。 就在喘气的功夫,忽而就看到天边红光一闪,染红一大块。 “咦?着火了?” “不,出事了!” * 许尽欢说完出事,就一把拽起李拜拜,朝着红光处冲去。 这一路穿廊过巷,七拐八绕。李拜拜跟着她跑,跑的是上气不接下气,中间直接断气。感觉自打高考之后,就再没有这么卖命的跑过了。 然而大仙就是大仙,这一路是健步如飞,连气都不带喘,太牛了。 不喘气那就是死人!也是不会夸人。 许尽欢带着他跑到花园里,停住。 花园?李家的花园子不是已经分出去充公了吗?这花园子又是哪儿来的? 李拜拜看的目瞪口呆,一时都忘了喘气。 这花园子不对劲!他虽然是个小白,但也有眼睛。眼前这个花园子有山有水,有花有树,有凉亭有小桥,样样齐全。可是花不红柳不绿,小桥流水也都跟黑白照片蒙了一张红色玻璃纸似得,透着一股子莫名其妙的诡异感。 他咽了咽口水,艰难开口。 “大仙,我们是不是又撞鬼了?” 许尽欢点点头,嗯了一声。 熊孩子顿时抱头哀嚎。 “啊?怎么走哪儿都能撞鬼?等一下,这个鬼该不会是……” 许尽欢又点点头。 “没错,就是你家家仙。” 好么!原本是守株待兔,结果他自己成了兔子,一头往家仙怀里撞。 他吓得一哆嗦,一把抱紧许尽欢的胳膊,紧紧贴着她。 “大仙,你坑我!” 大仙拍拍他的手。 “这哪能叫坑。我这是带你上阵杀敌。” “我不要!” “那你小叔叔被家仙害死,也不管?” “我小叔?他不是去接刘老师了吗?” “呵呵!” “不会吧!” “就会!” “那,那咋们还是去救人吧。舍得我一个,拯救全世界!” “还贫嘴!我看你也是欠!” 许尽欢跳起来锤他一拳,李拜拜捂着胸口哀嚎。亦步亦趋揽着她胳膊,颤颤巍巍走进那诡异的花园。 “大仙,这是幻觉对吧?可这幻觉也太真实了吧,这花园子是什么地方呀?” “怎么看不见其他人?小虎哥呢?唐经理和段先生呢?还有我小叔。” 许尽欢没回答,只是拍拍他的手,然后拉着他小心翼翼的往前走。 李拜拜踩着脚底下的石板路,感觉很真实。然而许大仙说这是幻觉,他也不疑有他。许大仙带着他走的很慢,仿佛跨出的每一步都是深思熟虑。如果踩错了,就会万劫不复。 花园子很大,有山有水,有湖有桥,有花有树,脚下的石板路蜿蜒伸展,四通八达。每一步他都是脚踩实地,并没有什么危险。 明明走的很慢,跨的步子也很小,可身边的景色仿佛是自己会变,一转眼他就从花坛走到了凉亭。 凉亭里,孙小虎正脚踩着凳子,摇摇晃晃的把脑袋往挂在半空的绳套里钻。 “我擦!小虎哥又玩上吊啦!” ------题外话------ 这凶宅也是没准了!虎哥上吊成瘾,救命啊! 美女神们,今天你们点收藏了吗?已经收藏过的就请在多点几章,增加点击。或者留个言!拜托拜托! 第三十一章 段迦康的噩梦 情况紧急,李拜拜也顾不上抱大仙的胳膊了。大喊一声,一个箭步蹿上去,一把抱住孙小虎的双腿,把他从凳子上拉下来。 两人摔倒在地,孙小虎浑身一震,清醒过来。 “咦,小少爷?我怎么……啊?绳子!” 扭头看到挂在凉亭上的绳套,又吓得大叫一声,跳起来就要跑。 “小虎哥!别跑!”李拜拜想要拦住他,却已经来不及。 幸亏站外面的许尽欢一抬腿,使了个绊子,把孙小虎绊倒在地滚了一圈。 李拜拜跳下来扶他。 孙小虎摔得歪嘴裂齿,疼痛之下整个人倒是不那么慌乱了。抓着李拜拜的手臂,又看看许尽欢。 “我这是在哪儿啊?对了,我又看到绳子了!有鬼,有鬼!要跟我讨替代!我不要死!” “小虎哥!是我,是我们!没事了!”李拜拜一把抱住他。 “小少爷!”孙小虎这才稍微安静一点,但整个人还是簌簌发抖,连站都站不住,直往下倒。 李拜拜扶着他,扭头看许尽欢,想要她帮忙。 大仙表示女孩子怎么能干这种粗活,你就一个人好好干吧! “起来,我们继续走,还得找到其他人。” 于是李拜拜只能搀扶着孙小虎,两人跟着许尽欢继续沿着石板路往前走。 “大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李拜拜还是好奇。 “这都是障眼法,你们心里怕什么,鬼就给你看什么。被鬼迷了的人,都是被自己吓死的。” 原来如此!小虎哥现在最怕的就是上吊,所以就遇见了吊绳。 孙小虎也觉得有道理,转头问李拜拜。 “小少爷你最怕什么?” 李拜拜点点头。 “呃……我最怕我小叔!” “……” 正如许尽欢所料,一行人又走了一段路就捡到了唐仇。唐仇正趴在地上呜呜的哭,别提多伤心。被叫醒了之后一脸尴尬,问及见到了什么,他支支吾吾说是小时候遇上的伤心事。 既然是伤心事,那其他人也就不刨根问底了。 又走了一段,在湖边捡到了段迦康。他直挺挺跪在湖边,紧闭双眼,紧握双拳,整个人在不停的发抖,看起来很不对劲。 李拜拜和唐仇连忙上前把他推醒,然而不知怎么的,他似乎陷得很深,怎么推也推不醒! “大仙,他醒不过来!怎么办?”李拜拜有点着急。 “欢欢,段先生不会有事吧?”唐仇也急。 许尽欢皱着眉啧了一声,叹口气,摆了摆手。 “你们让开,我来。” * 段迦康心里明白自己所见所闻都是假的,充其量这不过是一场噩梦! 然而噩梦太真,让他不寒而栗。 围绕在身边的凶神恶煞催命小鬼,他只是觉得恶心。要说怕,并没有几分! 但家族死于厉鬼缠身的宿命,才是他最恐惧的。但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只要…… 阴风血雨之中,一轮明月缓缓升起,月光所及之处,风停雨散,圣光普照。 来了!他咧嘴一笑,下意识的迈开一步,伸出手。 才迈出一步,小腿就被脚下的恶鬼抱住。都是些浑身赤红,皮开肉绽,脓血淋漓的丑陋生物,拼了命的往他身上爬。 都是假的!都是幻觉!镇定!他在心里默念,尽力把手伸向那轮明月。 “救我!小乙,救我!”他喃喃自语。 自明月中伸出一条皎洁如玉的手臂,半透明的手指在血雨腥风中轻轻颤抖,仿佛那只在夜里盛开的昙花一般,圣洁美丽又脆弱! 但他知道,那只是表象!这脆弱的手臂蕴含着怎样强大的力量,他一清二楚。 有个声音柔和道。 “抓住我的手!” 对,只要他抓住这手臂,就等于抓住了命运! “小乙!”他伸手去够。 但就在同时,自他身后也伸出一条手臂,比他更快,一把就抓住了那只手。 他惊愕,扭头。看到熟悉的身影风一般掠过自己的身边,被那只洁白的手臂带进了明月里。 身影投入明月之中,明月就渐渐消散。 “不!”他怒吼。 “救我!小乙!救我!他已经死了,死了!你应该救我!” 他的怒吼引得整个天地之间万千恶鬼也跟着一起嘶吼,震耳欲聋。 眼睁睁看着明月消失,他呆呆站在血池之中,浑身颤抖。 她走了!带走了别人,把他抛下! 谁?谁来救他?谁来? 察觉到他心智动摇,脚下的恶鬼嬉笑着张嘴开始啃咬他的皮肉。每一只鬼獠牙上都带着毒汁,腐蚀他的血肉,阵阵剧痛。 就在他要抓狂嘶吼的时候,肩膀上被人重重拍了一记。下意识的回头,就看到一双如鬼似魅的黑眼睛。 那黑色如同一个巨大的漩涡,瞬间就把他的灵魂撕裂,吞噬。 他疼得大叫一声,猛跳起来。 “啊!” “哎呀呀!痛!” 结果有人比他先喊痛! 浑身一震,他睁开眼,就看到对面许尽欢跌坐在地上,伸手捂着额头,呲牙裂嘴,一脸痛苦之色。 他愣一下!扭头看! 这是哪里?他怎么会在这个地方! “段先生!你总算醒了!”旁边唐仇一脸担忧之色,用手抓着他的肩膀。 “我……”段迦康抬起头,茫然看着唐仇。 “你被鬼迷住了!我们怎么叫你推你,你都不醒过来。幸会欢欢有办法,总算把你叫醒了!” “被鬼迷?欢……许小姐?”他转过头,看向许尽欢。 许尽欢抬起头,放下手,额头上老大一块红肿,显然刚才被撞的不轻。饱含热泪的双眼里尽是委屈之色,显得有那么一点楚楚可怜! 他连忙起身,伸手去扶她。 “对不起,许小姐,我……” 许尽欢扁着嘴,伸手向唐仇。唐仇连忙上前,把她搀扶起来。 “大仙大仙,人都找齐了,现在怎么办?”李拜拜也立马过去,凑到她身边追问。 “哪里齐了!还有你小叔呢!” “对,对啊!我小叔呢?” ------题外话------ 鬼并不可怕,可怕的还是人心。心正,鬼又能奈谁何! 美丽的女神们,今天也要好好收藏我哟!我们明天见! 第三十二章 血淋淋的小楼 在奇怪的花园子里,许尽欢和李拜拜找到了孙小虎,找到了唐仇,也找到了段迦康。但还是没有找到裴思建! 他在哪里? 众人都四处张望,段迦康长得高,看得远,伸手一指。 “咦,那不是我们住的小楼吗?” 众人顺着他的手指看过,果然在一片红光薄雾之中看到矗立着的二层小楼。 真奇怪,刚才明明没有的,怎么突然就出现了。 李拜拜凑到许尽欢身边。 “大仙,我们这是……走回来了?” 许尽欢摇摇头。 “那小楼也是假的?” 她仍旧摇摇头。 “到底什么意思啊?大仙,求解释!” “我想我们可能是到了阴阳界!” “啊?我们死啦?”李拜拜大叫。 “胡说什么!”许尽欢瞪他一眼。 “所谓阴阳界指的是真实世界与非真实世界的夹缝,这花园子是真实存在过的,但此刻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不过是遗失在时间里的一个剪影。说不清是真实还是虚幻。” “那……那二层小楼……” “对,和这花园子一样。都是旧时光的剪影,会出现在我们眼前,只能说明有人把它从时光里搬出来了。” “穿越时间?这么厉害?” “是啊,这么厉害,怕不怕?” 当然怕,可能这么说吗?显然不能。于是熊孩子咽了咽口水。 “我们现在怎么办?”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走吧,过去看看!李家的家仙既然把这些东西搬出来,不就是要让我们看嘛。不去看,岂不辜负她。” 虽然许尽欢平时极不靠谱,然而此时此刻她的镇定自若已经成了众人心里的领头羊。她说去看,大家就老老实实跟着她一起去看。 一个挨一个,亦步亦趋,跟着她走。 几步之遥,转眼就到了小楼前。 整栋楼雕梁画栋,描金彩漆,然而这是褪了色的相片,只有样子,没有颜色。唯一有的颜色也不是黑白,而是血红。 一座血淋淋的绣楼,看着也是够瘆的慌! 在走过来的时候,唐仇就注意到这小楼屋顶上的镇兽果然和老照片里的一样,乃是一只张牙撕嘴的神兽。也就是裴思建和段迦康所说的西王母的符咒。 所以欢欢说这楼是李家家仙从旧时光搬出来的,此言不虚。 到了楼前,李拜拜又忍不住扯许尽欢的胳膊。 “大仙,大仙……” 许尽欢不悦的回头。 “做什么,你……”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楼上传来一声怒吼。 “不许你伤害她!” * “是小叔!我小叔在上面!”一听这声音,李拜拜就叫起来。 “走,上去!”许尽欢伸手一挥,带头往旁边楼梯上去。 众人连忙跟上她。 噔噔噔跑上楼,楼上乍一看和现实中一样,可仔细看却又不同。 现实中小楼廊下都挂着灯笼,说是灯笼其实就是灯,里面是灯泡通了电线,一摁开关就会亮。到了晚上,就不熄灭,给夜里起来的人照明。 此刻廊下也有灯笼,但一看就是真灯笼。但诡异的是,灯笼里都不会亮。不是没点着,而是灯笼里压根就没放蜡烛。 这些灯笼就是摆设! 廊下没有灯,屋子里也没有,黑漆漆,阴森森。 只有中间那间房里,幽幽透出红光。 李拜拜不由放慢了脚步,心想着小楼当初就是个李家那位修仙的小姐住的。这位小姐阴魂不散,怨念深重,该不会此刻就在里面等着他吧? 哇呀呀呀,现在跑还来得及不? 然而不能跑啊!小叔叔还在里面呢! 那就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他这边还纠结着呢,那边许尽欢已经大步上前,伸手一把推开当中的门,跨步就进去。 大仙如此潇洒,叫后面跟着的一班男人也不能退缩,只能跟着她一起鱼贯而入。 里面并不黑,微弱的红光到处都是,可以清楚明白的看到一切。 中间这间在现实中是归许尽欢住的,众人在看房间的时候都看过,稀疏平常。但眼前这房间绝不稀疏平常,桌椅板凳,花架茶几,摆的满满当当。而且一看就都是精品! 不光精,而且秀!看着就是给女孩子用的,雕花镂空,彩漆描金。 这是一位大家小姐的闺房! 屋子里板凳桌椅都在,就是没有人。 许尽欢皱了皱眉头,顺着红光往里走。 绕过屏风,就到了里间。拔步床,菱花镜,梳妆台,还有一把湘妃椅。 厚重的地毯上,裴思建单膝跪地怀中抱着刘婷,愤怒的瞪着面前的人。 顺着他的目光,众人看到一抹窈窕的身影坐在床边。大红的嫁衣鲜艳如血,这血色上飞舞着流光溢彩的金凤。凤凰的眼镜还一闪一闪,跟活的一样,显然是嵌了宝石! 但这金凤和嫁衣都不及这位“新娘”胸口挂着的项链耀眼!那是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色艳如血,澄净如冰。 这满屋的红光,就是这颗宝石发出的。 “新娘”低着头,长长的黑发披盖在肩头,遮住了她的脸。 她是谁?莫非她就是李家的家仙? 一想到这里,诸位男士不由心头一寒,各自打了一个哆嗦。 “小,小叔!”李拜拜哆哆嗦嗦的挪到裴思建旁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 裴思建一扭头。 “拜拜?你怎么来了?快走!这是个圈套!” 圈套?李拜拜愣住。 听到声音,低着头的“新娘”缓缓抬头,胸前散发着幽幽红光的宝石也陡然亮起来,把她雪白的脸庞照亮。 “啊?你不是……顾妍吗?” ------题外话------ 还是那句话,鬼有什么可怕,可怕的是装神弄鬼的人啊! 美丽的女神们,大家早上好啊! 第三十三章 血池狱 那个身穿大红嫁衣,披头散发的女人正是顾妍。 难道顾妍就是李家家仙? 这不对啊!顾妍不是个研究古建筑的大学生吗?怎么就变成恶鬼了? 会不会是家仙上了她的身? 想到这里,李拜拜立刻扯许尽欢的胳膊。 “大仙,大仙!” 许尽欢对他一摆手。 “闭嘴!” 说完,扭头看着顾妍。 顾妍仿佛是如梦初醒一般,抬起头睁开眼,然后看着面前所有人,微微一笑。 “想不到,你们都找到了这儿来了!” 许尽欢瞪着顾妍,心里颇有一点疑惑。 这个顾妍她是早就觉得不对劲,活人身上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血腥气,又不是被人开膛破肚!要真被开膛破肚,那也不能满地乱跑。要能满地乱跑,那岂不是活跳尸? 然而顾妍确实个千真万确的大活人!这血腥味从何而来? 看来这顾妍身上,有蹊跷! “顾小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直跟着大家,被绳子吓得魂不守舍战战兢兢的孙小虎此刻看到顾妍再也按捺不住,跑上前问道。 顾小姐打从一开始住到老宅就是个热心肠好脾气的女孩子,孙小虎十七八岁一个大小伙子,看到这样讨人喜欢的同龄人,难免心里会有些想法。 可他万万没想到,顾小姐怎么变成了这样? 是不是顾小姐也撞鬼了?一定是这样的。 他在心里给顾小姐找借口,可惜顾小姐压根不稀罕他的借口。面对他的质问只是冷冷一笑。 “来了也无妨,反正今晚你们都要死!” * 许尽欢呻吟一声,伸手捂脸。妈呀!这台词太中二了!有木有!就算要装,也没必要念这么羞耻的台词吧。 “为什么?”问得还是孙小虎。 “没有为什么!我想要你们死,你们就得死!” 好任性! 裴思建心想对付这种“变态”他也是一回生二回熟,见怪不怪了! 顾妍轻松一跃,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一般从床上跳落。刚要迈开脚步,原本跪在地上的他立刻如离弦的箭一般嗖的跃起,一掌就朝对方脖子劈去。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道理搁哪儿都是真理! 裴思建这一跃一劈一气呵成,电光火石之间就发招,众人只觉得眼前一闪,都还没搞明白什么状况,他就动手了。 谁也没想到,首先发难的会是他。李拜拜都傻眼了,连许尽欢也愣一下。 裴思建到觉得这很正常,男人嘛,关键时刻就该保护女人。他出手,有那么奇怪吗?至于神啊鬼啊的,他才不管!反正,他瞧着顾妍像个人! 这一招发出,他满心以为一击必中。 然而手掌离着顾妍脖子还有两寸距离的时候,顾妍轻轻抬起两根手指,挡住。 才两根手指而已,怎么挡得住这雷厉风行的一掌? 可裴思建的手掌就这么停下了!不是劈到铁板石头,硬碰硬而不得不停,而是气势汹汹而去,却就在那一瞬间,力道被停住了。 顾妍用两根手指挡住一掌之后又轻轻一弹,裴思建就如同风中纸片一般,呼一下就飞起,嘭一声摔在墙上,稀里哗啦落地,一脑袋灰头土脸。 旁观的唐仇心中暗想,想装英雄出风头,丢脸了吧!活该! 孙小虎和李拜拜看得目瞪口呆,许尽欢抿了抿嘴,表情很无奈。段迦康一脸无动于衷,眼珠子动了动,看看裴思建,又看看顾妍。 “小叔……”李拜拜喊了一声。 裴思建呻吟几声,自己挣扎着爬起来。 可恶!怎么会打不中?难道这就是来自非自然存在的力量? 这跟作弊开外挂有什么区别嘛!过分! 地上还躺着刘老师,墙上又摔了他小叔,看着自己的亲人受伤,李拜拜也愤怒了。 “你为什么要杀我们?我们跟你无冤无仇!” 这话让顾妍呵呵一笑。 “冤有头债有主!李家既然欠着一笔血债,自然是要血债血偿。” 这话说的。 “你,你是李家的家仙?” “是,也不是!” 管你是不是,乱杀人就是不对! “这根我小叔有什么关系?小虎哥也是无辜的,刘老师也是。你不能滥杀好人!” “要你死,你就死。哪儿来那么多为什么!乖乖去死吧!” 擦!不按剧本来啊!混蛋!李拜拜顿时急了。 “你才去死吧!大家一起上,跟她拼了!”说着,嗷一声一马当先扑过去。 其他几人也正有此意!今天晚上见鬼见多了,早已经麻木。管她这个顾妍是鬼是人,先揍一顿再说! 但就在众人一起扑上去的时候,顾妍把手一抬,胸前挂着的宝石发出一道耀眼的红光,瞬间在众人眼前炸开。 这红光似爆炸又似烈日,如同利剑一般戳进每一个人的眼睛里,顿时疼得所有人闭眼捂脸,嗷嗷乱叫。 好容易熬过了疼,在泪眼朦胧中睁开眼,却看到整个世界都变成了血红色。 众人早已经不在小楼里,而是在一处荒漠。 这里天空是血色的,大地是血色的,就连空气也是血一般的颜色。脚下的泥土泥泞而黏稠,好像凝固了的血块一般。 血一般的空气蒸腾着,如火焰一般熊熊燃烧,但没有丝毫灼热的感觉,直叫人打心底里生出寒意。 红色燃烧着,流淌着,丝丝缕缕的雾气凝结成血滴,在风中飘洒。砸在人脸上,全是血,带着腥气和淡淡的臭气。 一闭眼又换了地方,众人也是茫然的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噫,好恶心!这什么地方?这是幻觉对吧。”李拜拜抹了一把脸,连忙甩手。 “这不是幻觉,这是血池狱!”段迦康淡淡开口。 ------题外话------ 大仙表示,中二病应及时治疗,别耽误! 美丽的女神们么么哒,大家想要我多更加更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入v得符合条件,不是想v就能v。所以请大家不吝点击收藏,帮忙宣传,多点支持!争取早日入v!谢谢大家,么么哒! 第三十四章 她也是李家人 “啊?什么狱?”听都没听说过,李拜拜整个懵。 没想到竟然到了血池狱!许尽欢有些吃惊。如此看来,这个家仙还真是有点本事。 “地狱有五重,寒冰狱,刀剑狱,血池狱,火坑狱还有挖心狱。”段迦康懂得多,给众人解释。 “不对吧,地狱不是十八层吗?怎么就剩五层了?” “地狱五重是道家的说法,十八层地狱是释家的说法。” “这道士和和尚说的还不一样啊?可这,怎么会是真的?” 真也罢假也罢,此刻的重点不是这些,而是…… 许尽欢刚想问顾妍在哪里,就听见一声轻笑传来,寻着笑声看去,原来她就漂浮在半空之中,俯视众人。 她置身于一片血色火光之中,如同浴火而生的凤凰一般耀眼。 李拜拜张大嘴。 “她还能飞啊!超人?” “都是幻觉!包括这血池狱!”唐仇在旁边补充。 “幻觉?这样想会让你们觉得好受点吗?可惜,幻觉也是能杀人的哦。”半空中的顾妍笑眯眯的说道。 “比如,这样……”她把手一抬,手心里又是一道红光闪出。 众人都下意识闭眼,但这一次的红光却并没有刺痛眼睛,于是很快就睁开。 一睁开,仍在这血池狱里,没有什么变化。 “哈?什么也没有!”李拜拜大叫一声。 但话音刚落,就听见后面孙小虎喃喃自语。 “绳子,有一根绳子……” 众人回头,看到他两眼发直,整个人仿佛提线木偶一般一步一步往前走。走着走着,突然就抬起手。 天空中呼的就掉下一个绳套,落在他手里。他浑浑噩噩的就要把脑袋往绳套里钻…… 眼看孙小虎又要上吊自杀,众人是心急如焚。 “小虎哥,住手!”李拜拜想要冲过去阻拦,却发现自己怎么也动不了。 “怎么回事?”他扭头看向别人。 其他人也动不了,早在他大喊的时候,别人也想冲过去阻拦孙小虎,可谁也动不了。 “怎么回事?”熊孩子怒吼,抬头看看顾妍,又回头看看许尽欢。 “是不是幻觉,取决于你的脑子。你的脑子相信这不是幻觉,那这一切就都是真实。看,他要上吊了,因为他相信自己已经被吊死鬼讨了替代,只有死路一条。” “怎么可以这样!小虎哥,不要啊!大仙,救命,快救命!” 然而许尽欢也动不了,面对李拜拜的呼救,只能仰着脖子朝着顾妍的胸口一努嘴。 胸口?对了!那块宝石!大家就是看了那块宝石发出的光才产生幻觉的。 难道说…… 熊孩子福至心灵,突然醒悟,大喊一声。 “内丹!她胸前挂着的就是家仙的内丹,只要把那东西毁掉,大家就能得救!” 顾妍在半空哈哈大笑。 “毁掉?有本事你过来毁掉啊!你连动都动不了!” “可恶!” 说话的功夫,孙小虎已经把绳子套在脖子上,然后两脚一蹬,跟玩蹦床似得,整个人往上一蹿。而空中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把绳子拎起,于是孙小虎就这么掉在了半空中。 这一吊他立刻吐着舌头,两眼发白,脸顿时涨得通红。 眼看要死! 眼看孙小虎就要被绳子吊死,许尽欢把手一抬,手指在半空中绕了一下,然后轻轻一弹。 只听耳边“嘣”的一声,吊在半空中的绳子就断了哗啦一声,孙小虎砸落在地。 “小虎哥!”李拜拜连忙喊一声。 然而孙小虎蜷缩在地上一动不动。 “大仙,小虎哥他……” “放心,还活着!”许尽欢淡淡一摆手,既不看他,也不看孙小虎,只是定定看着顾妍。 顾妍挑起眉,睁大眼。 “你刚才做了什么?” “没什么,雕虫小技罢了。” 对方皱了皱眉。 “不要得意!且试试这个……” 说着,双手捧起胸前的宝石,低头默念咒语。 “等一下!”许尽欢伸手喊一声。 “能不能告诉我这李家家仙的内丹,怎么会在你的手里?”许尽欢问道。 顾妍仍旧闭目垂眉,冷冷一笑。 “这有什么奇怪,李家的东西在李家人手里,这不是很正常。” * 李家人?她也是李家人? 这可真是爆炸性消息! 顾妍睁开眼,双手摊开,胸前的宝石浮起,在半空中打转,散发出一*红色的雾气。 随着这雾气的发出,这血池狱的温度就节节攀升,俨然如同蒸锅火炉一般。众人纷纷挥汗如雨,喘气不止。 许尽欢连忙双手合掌,用力一拍。 “清心,化雨。甘霖,普降!来!” 陡然一阵疾风自她掌心飞出,呼得就吹遍整个天地,吹出一片清凉自在。清风之中,细细的雨丝降落,浇灭人心头的焦渴苦闷,也把禁锢身体的咒术接触。 但这清风只有一阵,热焰血海又渐渐逼来。 众人透了一口气,感觉身体一阵轻松,连忙七手八脚都跑到她身边汇集。此时此刻,只能依靠大仙了。 “原来她也是李家人!她不是姓顾吗?”李拜拜听了劲爆消息,都回不过神来。 现场其他人也惊讶的很。敢情这就是家里人内斗啊,为了什么呢?家产还是内丹?要这些有何用啊!这么晦气! 顾妍淡淡一笑。 “我是三房的子孙,我爸爸就是三太爷!” “啊?” 三太爷不是没后吗?三太婆还一直遗憾呢!哦!这是三太爷在外面偷偷生的。行啊,老爷子,你这是坑子孙啊! “既然你是李家的孩子,就该知道李家受了家仙的诅咒,要断子绝孙。你还敢要这个晦气的内丹?快毁掉它,这样李家的诅咒就结束了!”李拜拜还要给她讲道理。 顾妍听了哈哈大笑。 “毁掉?为什么?李家断子绝孙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你也是李家人呀!” “哈!我虽是李家人,可我又不要传宗接代。李家人断子绝孙,与我何干!” “那,那你拿着这内丹干嘛?这东西,可不是个好东西!” “怎么会不是好东西呢?它可以助我成仙!” ------题外话------ 女神们早安!周一也要精神满满哟! 第三十五章 她早就死了! 成仙!又是成仙! 一直沉默不语的裴思建听到这两个字,嘴角不由抽搐几下。 自打六岁之后,整整二十年他过得都是正常人类的日子。然而自打在太平山撞上“裸奔”的许尽欢之后,他的生活就全乱套了。 满世界都是要成仙的大姑娘小伙子!这叫什么事! 听到顾妍说她要成仙,其他人都一脸“对不起,请说普通话好么,您这外星语我们地球人听不懂”的表情。 只有许尽欢一脸淡然,就如同一个看透人世沧桑,见什么都不奇怪的老人,面对一个不知天高地厚而豪言壮语的年轻人。 无可奈何之中还有一些怜悯和慈悲! 这表情,让裴思建觉得不爽。年纪轻轻大好华年,摆这种老人相做什么?装! 但比许尽欢更装的,却是顾妍。 高高在上,俯视众生,还真把自己当神仙了。 “你要成仙就去成仙,为什么要杀人?李娇是你杀的,对不对?你还要害刘婷的孩子,害孙小虎,害拜拜。为什么?”裴思建仰起脖子,质问道。 顾妍把头微微一歪,故作天真道。 “不是我要杀人。是家仙做的!李家的子孙只要踏入老宅,就必死无疑!” “那你为什么不死?” “我?我早就死了!在二十年前!”她微微一笑。 顾妍说她在二十年前就死了! 裴思建立刻想到她是个鬼,跟亓源一样,变成了鬼也可以继续修炼。但是,亓源是个谁也看不见的鬼,顾妍可是个活生生站在大家面前,能说话能吃饭还能晒太阳的大活人。 显然,她和亓源不一样。 那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二十年前,在我出生的那一天,我就已经死了!”她缓缓说道。 “二十年前,我的母亲是第一批研究李家老宅的学者。在老宅里,她和我父亲,也就是李家三房的三太爷相识相恋。我的父亲虽然早早就娶了妻子,然而因为长期居住在老宅附近的缘故,夫妻两人都受到了家仙的诅咒,无法生育孩子。直到他认识了母亲,才意外有了我这根独苗。” “然而因为我也是在老宅孕育的,在胎中就受到了诅咒。我母亲只能带着我离开老宅,离老宅越远,李家诅咒的力量就会越弱。她希望借此能保佑我的平安,让我顺利出世。我在远方平安长大了,但就在我将要出世的那一天,有人带着诅咒找到了我母亲!” “带着诅咒找到你母亲?谁?” “还能有谁?除了那个满心嫉妒的女人之外!” “是三太婆?”“三太婆?这有关太婆什么事?” “对,就是那个臭老婆子!就是因为她,她带来了家仙的诅咒。导致我的母亲在产房里哀嚎,而我则在她的肚子里挣扎。我们被厉鬼冤魂包围着,只有死路一条!” “诅咒还能带来带去?”李拜拜脑子都听糊涂了。 “她说的是那颗内丹!”许尽欢小声的解释了一句。 “等一下,内丹?可太婆不是说,找不到内丹吗?” “显然她说谎了。” “啊!也就是说,早在二十年前,家仙的内丹就已经找到了?” “不止是二十年前,早在很久以前就找到了!家仙的内丹从来就没有消失过,一直就在李家人的手里。”顾妍又加了一句。 什么?家仙的内丹一直就在李家人的手里?这和三太婆说的完全不一样啊! 顾妍冷冷一笑。 “家仙诅咒李家的子孙,那个臭婆子自己没有办法生孩子,就不许其他的女人生孩子。她要让我死在我母亲的肚子里,让我们母子同归于尽!” “就是因为她的缘故,我母亲难产,费劲力气生下我之后因为出血过多死了。而我也因为在她身体里窒息时间过长,生下来之后也死了!这个恶毒的女人,她害死了我们母女两条人命!” “可是……” “可是为什么我现在还活生生的站在你们面前?甚至比你们所有人更有力量?” “……” “那是因为我的父亲用他的生命和我的躯体跟家仙交换,换取我的生还!我是在医院太平间里重生的活死人,我的躯体正适合供养家仙。有了我的躯体,家仙就可以重生!李家的女儿,重生在李家女儿的躯体上,这就是天道循环。为此,我的父亲被天雷活活劈死,因为他复活了一个妖孽!” 原来三太爷是这样死的,原来二十年前在李家三房还出过这样的事情! 这真是太可怕了!但更可怕的是,原来家仙早已经在李家子孙躯体里重生,这二十年来的蛰伏,只是因为躯体需要时间长大,力量需要时间恢复。 等到顾妍长大了,力量恢复了,它就要重开杀戒,执行诅咒! 而所谓成仙,则一直是李家这位家仙的愿望。 就如同早已经死掉,却仍旧在利用傀儡杀人的亓源一样,即便是死了,他们成仙的执念也会停留在人间,继续为祸苍生! 就如同恐怖的病毒一样,在人心阴暗处滋生。 “可是既然三房的人早就已经找到了家仙的内丹,为什么不毁掉呢?三太婆不是说,卢道长交代了,只有毁掉了家仙的内丹,才能消灭李家的诅咒吗?难道三房的人,不怕家仙的诅咒?” “怕,当然怕!谁又能不怕死呢?” “那么……” “可是人活着,除了死亡,更可怕的是贫穷!是从高高在上的富贵荣华跌落到泥底的卑微!” “什么?” 第三十六章 养鬼养出瘾 “一百年前,李家可以因为家仙而富贵荣华。一百年后,李家的子孙又怎么会愿意放弃这祖宗留下的神奇遗产呢?”顾妍冷冷一笑道。 “诶?遗产?” “每年李家供奉家仙的除了血食之外,还有金银珠宝。这些珍宝都被埋藏在秘密的地窖里,只有守护着家仙秘密的人才能知道。大房的少爷死了,这个秘密也跟随着他一起埋藏在泥土里。李家因为那一场祸事元气大亏,赔了许多钱。可李家子孙们还要生活,还要吃饭,还要享乐,钱从哪里来的?过惯了富贵荣华的日子,难道李家人还能再过以前的清苦日子吗?” “所以,后来李家的人几次三番进老宅,找内丹其实并不是为了毁掉诅咒,而是为了家仙的宝藏?” “是的!虽然明知道进入老宅就会受到家仙的诅咒。可是为了钱,人是可以冒险的。李家大房差不多死绝了,二房也因为这事远走他乡,剩下三房的人可以独占这笔宝藏,牺牲几个子孙的性命又算得上什么呢。总之,李家三房赔上了七八个子弟的命,很久以前就把家仙的内丹找到了。” 得知这内丹是赔上了七八条人命才找到的,众人都不由觉得心中一寒,纷纷打了一个冷颤。 而那殷红如血,烁烁生光的“宝石”,则更散发出浓郁的血腥气,直扑进鼻子里,叫人觉得胸闷嘴呛。 “李家三房独占了家仙的宝藏,恢复了往日的荣华富贵。然而跟随宝藏而来的则是家仙的诅咒,家仙诅咒着李家的子孙,渴求着血食的供奉和献祭。为了保住这失而复得的荣华富贵,三房也开始了献祭。” “族中会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被献祭的子孙,一旦确定便会让那一房的媳妇挂上这条项链。从此,这一房就再也不会生下活的孩子,直至灭绝。就这样一代传一代,三房的子孙在荣华富贵之中也渐渐消亡。” “到三太爷这一代,三房仅存一支,注定要灭亡。然而没想到的是,四十年前大房的人从海外回来了。” 大房的人回来?对,四十年前,大房的人从海外归来认祖归宗,同时还翻修了老宅。 难道这件事也和家仙的内丹有关? “当然是有关!” 顾妍哈哈一笑。 “钱这东西,要人活着才有用。人死了,钱再多又有什么用?三房守着家仙的宝藏,却眼睁睁看着子孙凋零,最终落得一个绝嗣的下场。这万贯家财,又有什么用?所以三太爷在得知大房的人回来认祖归宗之后,就萌生了要把内丹交给大房的想法。而恰好,大房的人此行回来也正想找这内丹!” 咦?把内丹交给大房?真的假的? 大房的人也在寻找内丹,难道是想要毁掉内丹,破除诅咒? 李拜拜双眼一亮。 然而顾妍却是冷冷一笑。 “不!大房的也只是为了钱!所有想要内丹的人,都只是为了钱!” 诶?诶诶诶诶? “大房的子孙回来说是认祖归宗,翻修老宅,其实是为了找寻内丹。而找寻内丹,也不是为了消灭诅咒,而是为了养小鬼发大财!祖宗留下的遗产,子孙后代总是念念不忘!” “什么?大房的人也要养小鬼?”李拜拜简直不敢置信。 “大房的人在海外做生意,亏了大钱。所以想要回来找到家仙的内丹,制成镇宅小鬼,改运招财。一个愿意给,一个愿意要,正好一拍即合!” 原来四十年前老宅翻修,还有这样一段秘闻! 这些人都疯了吗?李家人养鬼养出瘾了是不是?搭进去一代又一代,还不知悔改吗?非得断子绝孙才甘心吗? 他简直要被这大房三房的祖宗们给气死了! 等一下,四十年前,二房的人也在场。所以当年他的外公外婆也是知道这些事的吗?而这件事是否和后来裴氏一门惨案,也有关系?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回头看了小叔叔一眼。 裴思建也看着他,眼中有同样的疑问。 * 听顾妍说李家各房的往事,听得李拜拜是心惊肉跳,疑惑丛生。 转眼间就说道四十年前的旧事,而这段往事又跟他外公外婆有联系,甚至跟裴家也扯上了关系。 这里面的纠葛,让他脑子都快要乱成一团,心扑扑直跳,慌得很。 难道说,二十年前裴氏的惨案,跟李家也有关系? “可既然四十年前家仙的内丹就给了大房的人。那为什么现在会在你的手里?”许尽欢却了另外的问题。 “因为大房的人也不傻!” 不傻?什么意思? “金钱和诅咒是连在一起的!带走了内丹,就等于带走了诅咒。那二十年对老宅来说,是最平静的二十年。可对大房来说,却是富贵和悲剧参杂交织的二十年!大房在海外因为远离老宅,远离诅咒,子孙要被内地的三房和二房都兴旺许多。然而内丹到了海外,大房的悲剧就一年更胜一年。金钱和财富来的越多,子孙就凋零的越多。金山银海,也换不来一两个健康长大的孩子。” 原来是这样!人呐,总是太过于贪婪。双眼被荣华富贵所迷惑,而忘了最初的本心! 家人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家人,再多的钱又有何用? 想当年二房少爷冒死把大房两个孩子救出,原指望他们远离灾祸,繁衍生息。可哪成想,子孙后代自己作死,又把诅咒给带到了海外。 这真是因果报应! “所以,大房的人就把内丹又送回来了?” “对!送回来了,但是,三房不肯收。” “什么?三房不收,那么……”李拜拜愣一下,随后突然浑身一颤,激灵灵冒出一身冷汗,双目惊恐。 而站在旁边的裴思建似乎也想到了什么,猛然脸色就难看了。 察觉到两人的异样,顾妍却笑意更深。 “没错!内丹,被送到了二房!” ------题外话------ 新的一天也要继续么么哒! 第三十七章 抢夺内丹 李家家仙的内丹被送到了二房! 轰隆!晴天霹雳从天而降,落在李拜拜和裴思建的头上。 察觉到李拜拜和裴思建脸上异样的表情,顾妍呵呵一笑。 “看来二十年前真是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呀!” “所以,所以二十年前,我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都是因为……”李拜拜整个人颤抖起来,结结巴巴开口,却怎么也无法把话说全。 裴思建也脸如死灰,瞪大眼直勾勾的看着顾妍。 是因为这样?所以他父母,他大哥大嫂,都是被自家人的贪念害死的? 不?这让人如何能接受!他僵硬的脖子咯咯作响,扭头过去看向许尽欢。 快告诉他,不是这样的!快! 察觉到他的目光,许尽欢也扭头。 两人的目光交汇在一起,她轻轻对他点了点头,嘴唇微微一动,吐出两个无声的字。 明明是无声,但裴思建却觉得这两个砸进他的心里,落下之后,他起伏不定,乱蹦乱跳的心就被生生的坠住,慢慢平静下来。 她对他说——别慌! 于是他就真的不慌了。 一旦心平静下来,他立刻发现了一些不寻常之处。家仙的诅咒只是针对李家的子孙,可当年裴氏的案子死的除了李家的子孙之外,还有其他无辜的旁人。 难道这里面还有第二个凶手? 他猛然抬起头,问道。 “家仙是怎么杀人的?她只害李家的子孙吗?” 顾妍点点头。 “当然,家仙只怨恨李家的人。至于她是怎么杀人的,你们不是都已经看到了吗?” “什么?” “他们都是被自己心里的鬼活吓死的!” 被鬼吓死的?那就对了!在他的记忆力,杀死家人的凶手是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而现实中,他的家人则都是被人一刀毙命。 他们不是被吓死的,他们是被杀害的! 凶手果然另有其人! * “既然家仙只针对李家人,那为什么你还要害我们?”唐仇忍不住问了一句。 没道理啊!他就是一无辜群众,才不要赔李家人死呢。 对了,同样无辜的还有他的欢欢,以及段迦康先生!至于裴思建,他是李拜拜的小叔叔,跟李家有亲,被迁怒也是活该,死了就死了! 顾妍微微一笑。 “家仙只针对李家人,可我不是呀!你们要是活着,对我多不利!况且,我要成仙,需要血祭,你们正合适。” 擦!好不讲道理! 得,既然是个不讲道理的娘们,那他还是暂时和裴思建他们一条阵线吧。 唐仇在心中暗骂! “废话说了这么多,你们也该死得瞑目。来吧,这就送你们上路!看到你们被自己心中丑恶的恐惧所杀死,想必家仙也会觉得开心,心中的愤怒也能稍微平息一点吧!哈哈哈哈!”说着,她把手中的项链高高举起,口中默念咒语。 血红色的宝石在咒语中光芒大盛,众人的眼前逐渐被血海火光所淹没,浑身入刀割一般刺痛。 “大仙,救命啊!”李拜拜痛的大喊一声。 许尽欢啧一声,双手在额前交叠,手指翻飞,一瞬间就掐了十来个诀,然后化为两道剑指,哈的一声在半空用力一划。 两道雪白明亮的光芒自她指间奔涌而出,在半空中划过,将汹涌而来的血海火光阻拦。 “快到我身边来!”她大喊一声。 同时被划断的还有众人身上绑缚着的无形咒术,一旦脱困,几个人便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朝她扑来。李拜拜还不忘把孙小虎也拖到她脚边。 所有人都朝她过来,只有段迦康一人朝着顾妍冲过去。 “擦!找死啊你!给我过来!”许尽欢破口大骂,伸手用力一抓。 呲的一声,把段迦康的衬衫抓住,然而对方用力一挣,刺啦一下撕裂,脱身而去。 冒着浑身被刀割火烧的剧痛,他跑到顾妍跟前,双手抓住身上的衬衫用力一撕。 裂帛之声响起,从他的胸膛喷射出万道金光,朝顾妍扑去。那万道金光气势汹汹,如狼似虎,刀剑一般往顾妍扎去。 顾妍双目怒睁,手中的宝石红光大放。 “找死!” 然而万万没想到,红光碰上这些金光立刻呲呲化为烟尘,消散不见。而金光则瞬间来到她跟前,噗噗就扎进她身体里。 “啊!”她惨叫一声,全身立刻被万道金光锁住,手一抖,红色的宛如宝石一般的内丹跌落下来。 段迦康一个箭步冲上去,伸手就捞。 眼看手指就要触及那宝石,结果耳边嗖的一声,一道白光闪过。有人抢先一步,一团如明月般皎洁无瑕的白光一把抓住那红色的宝石,嗖的一声,又缩回。 他大惊失色,扭头一看。 一干人等仍旧站在远处,个个都目瞪口呆,呆若木鸡。只有许尽欢微微喘息,一只手举在当胸,紧握拳头。 “你……”他张嘴吐出一个字,脑后就传来一声怒吼。 “把内丹还给我!”是顾妍,在半空中嘶吼。 失去了内丹,又被万道金光锁固,她在空中狂怒,头发乱飞,双手乱舞。一边怒吼一边抓挠这自己的身体,仿佛里面有一头巨兽在咆哮,要撕裂她的身体,腾空而出。 “还给我!还给我!”然而不管她怎么挣扎,怎么咆哮,那万道金光都将她紧紧锁固,而且越来越紧,渐渐箍进肉里去。 如果再紧下去,也许把勒成千百万片碎肉也有可能! “好厉害!大仙你好厉害!”好半天,众人才回过神,李拜拜立刻为许尽欢点赞。 就连裴思建和唐仇,也在心里暗自庆幸,幸亏他们还有欢欢。 但许尽欢却皱着眉,脸上的表情一点也不轻松。抬头看了看半空中垂死挣扎的顾妍,又低头看了看一脸惊愕的段迦康,她牙疼似得吸了一口凉气,眉头皱的更紧了。 段迦康也皱眉,脸上那熟悉的和气早已经褪尽,恶狠狠的瞪着她,把手一伸。 “许小姐,请把那颗内丹交给我!” 许尽欢啧了一声,把紧握的拳头摊开,掌心里红光一闪,正是李家家仙的内丹。 “凭什么?” ------题外话------ 咦?美人们的热情呢? 午后昏昏欲睡,不如来看文提神醒脑! 看完别忘记点收藏哟!我家的女神们都是棒棒哒! 第三十八章 他们来了 段迦康这一句“交给我”,终于让众人醒悟,回想他刚才的动作,原来他也是来抢内丹的。 凭什么呀!他又不是李家的人,要这玩意干嘛? 诶?难道他也是李家的子孙? 面对众人的猜测,段先生表示谁要当这倒霉的李家人,小爷我要内丹,自然是有用。 “凭什么?许小姐,如果现在你乖乖把东西给我,那我可以对你既往不咎。不然……” “不然怎么?”许尽欢懒洋洋的问,把掌心里的内丹往上一抛。 “大仙,你别玩啊!吓死了!”她这一抛,真是把李拜拜的心都给抛出去。千辛万苦,出生入死,不就是为了这劳什子。好容易到手了,你可别扔了呀,我的仙,我的神! 幸而段迦康没有出手,这宝石在半空中一闪,又落下。许尽欢伸手一捞,抓住。 “哎呀!我的祖宗!”李拜拜叹息一声,伸手抓住心口。还好还好! 段迦康冷冷一笑。 “不然,等到他们来了,我可也救不了你!” “他们?他们是谁?”许尽欢一挑眉。 段迦康却冷笑不语了。 许尽欢眉头一皱,抬头看了一眼仍在苦苦挣扎的顾妍,忽而双手合十夹住那颗内丹,低头默默念咒。 段迦康见状立刻倒退一步,离她远远地。 随着她嘴里咒语响起,双掌之间就开始冒出红光。 红光渐盛,如同盛开的花朵一般,伸出触角,嗖嗖的飞舞。 她双掌旋开,双目一睁,“哈”一声呼喊,高举起手臂,把掌心里的红光对着半空中的顾妍射去。 众人以为她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那内丹对付顾妍。却不成想这红光一照到顾妍身上,她立刻精神一振,嘶吼着渐渐撕开捆缚在身上的万道金光。 “诶诶诶诶?大仙你怎助纣为虐啊!”李拜拜大喊。 裴思建和唐仇也不解起来。这顾妍可是要杀大家的,她救对方,岂不是对大家不利? 不过许尽欢虽然“疯疯癫癫,嘻嘻哈哈”,可在这鬼神之事上,确实他们阵营里唯一的大能。此刻,也只能相信她了。 面对许尽欢的举动,段迦康脸色一变,抬头四处张望,随后双眼一亮。 “来了!” 来了?什么来了? * 自天边突然升起一轮光芒万丈的金日,光芒所及之处,红光火海顿时消弭。伴随万道金光而来的,还有阵阵仙乐和脉脉幽香。 “咦?好香啊,什么声音,这么好听?呀,出太阳了?天亮了?”李拜拜嗅了嗅鼻子,抬头望去。 裴思建和唐仇也抬头看。 这绝不是日出!因为太阳里不会走出来人影! 在仙乐飘飘,幽香脉脉,金光万丈之中,两队仙人簇拥着一位全身发光的神仙,驾着云头缓缓从金日中飘出,来到了众人跟前。 李拜拜看的下巴都要掉了! “神仙啊?真的假的?” 裴思建和唐仇也看傻了! 大半夜活见鬼就已经够叫人吃惊,怎么还活见神仙?这套路不对啊! 就在他们傻愣愣的时候,段迦康已经一步上前,伸手一指许尽欢,对着半空中云头上的神仙大喊。 “护法。内丹就在那个女人手里!” 云头上的仙人被笼罩在一层光芒之中,让人看不清长什么模样。只能依稀辨识一个轮廓,如同一个发光的灯泡一般。 当中那个光芒最大的灯泡听了段迦康的话之后,就点了点头,开口说道。 “知道了!” 能听出是个男的,声音带着颤音,很悦耳,堪称自带低音炮。 那大灯泡缓缓伸手,对着许尽欢轻轻一弹手指。 正在默默念咒施法的许大仙立刻眉头一跳,双手一震,掌心里的内丹差点跳出去。 她连忙睁开眼,双手抓住拿内丹,抬头一看,顿时一愣。 这什么玩意? 没能弹掉她手里的内丹,云头上的大灯泡也不恼,依然和颜悦色的对她一伸手。 “女施主,那妖物拿着害人害己,不如交给我吧!” “我不!”许尽欢一口回绝。 “对对,大仙不能给别人!这东西得毁掉,破除诅咒!”李拜拜在旁边插嘴。 云头上的大灯泡呵呵一笑。 “交给我,我帮你毁掉!” “凭什么?” “我是神仙,神仙不会骗人!” “我不信!”许尽欢一点也不给面子。 “神仙”一点也不恼,仍旧是和蔼的呵呵一笑,随后双臂轻轻一抬。两边簇拥着的仙人立刻又“吹拉弹唱”起来,还有人负责专门抛洒香花香露。 漫天的金光,飞舞的香花,飘扬的仙乐,把笼罩在天地间的红光血海清除的干干净净。顿时天地一片金光四射,到处都是鲜花香果,耳边全是妙音神乐。 所见所闻,所感所受,全都令人身心愉悦,烦恼顿消。 就连在半空中嘶吼挣扎的顾妍,此刻也安静下来,被两个仙人扶着,落在云头,跪在神仙的脚边,俯首就擒。 “哇,好厉害!真是神仙啊!”李拜拜心服口服。 裴思建和唐仇也被这一手镇住,看得目瞪口呆。神仙的手段显然是比顾妍高明太多,就连许尽欢也给比下去。但是两人心中依然有不小的疑惑,情愿相信自己人。 于是偷偷回头看了许大仙一眼。 许大仙仰着下巴挑着眉,对神仙的法术一脸不屑。 “我不信!”说来说去,她还是不信。 神仙还没恼,旁边的段迦康抢先一步跳出来。 “护法,别跟她客气。她顽冥不化!这内丹是我找到的,被她抢去了!请护法为我做主!” 喂喂!不要这么睁眼说瞎话好不好!明明是顾妍自己拿着内丹跳出来,要说找到,也该是大家一起找到。 怎么就成了你找到的?抢你怎么了?本来就是我们李家的! 有钱你也不能乱说话! 李拜拜和裴思建还有唐仇对段迦康投以鄙视之眼! 对他们的鄙视,段迦康丝毫不在乎。他就怒视着许尽欢,仿佛对方抢了他的万贯家财一般,堪称深仇大恨! 听了他的话,云头上的大灯泡叹息一声。 “福生无量天尊!既然世人执迷不悟,我也只能略施手段,教化众生了!” 说罢,身上的光芒顿时大放。 ------题外话------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美丽的女神们,今天也要继续支持文文哟! 来来来,收藏一点,爱意满满! 第三十九章 斗法 万丈金光从天而降! 光芒一出,众人只觉得眼前铺满金色,瞬间就什么都看不见了。不光看不见别人,也看不见自己。不光看不见自己,就连感觉也消失。 看不见,听不见,闻不到,摸不着。整个人就跟消失了一半,若不是还有一点灵识,就跟死了一样! 想到死,人必定心慌紧张。可问题是,他们竟然连紧张的情绪也没了。 这种感觉,太奇怪了! 唐仇在以前听人讲过佛法,说西方极乐世界就是无尘无垢,无悲无喜的清净之地。那是人人的而向往之所! 现在想想,这地方什么感觉都没有,有什么意思?这不活着跟死了一个样! 他才不要去! 正想到不要去,耳边就传来“噗”的一声,紧接着漫天光芒之中爆开一团血红的花海,一阵阵腥甜的幽香扑来,顺着鼻孔就钻进去,瞬间到达五脏六腑,七窍八脉。 顿时,整个人就活了! “啊!”他大叫一声,浑身一颤,从光芒中坠落,砰然落地。 屁股好痛!背也痛!皱着眉往旁边一看,裴思建和李拜拜也跌落在地,摔得四仰八叉,形象全无。 而抬头一看,则整个天地又换了模样。 既不是红光血海,也不是金光香海,而是回到了现实之中,天花板,红木桌,木地板,桌子椅子拔步床,啥都没缺,他们还在老地方! 原来一切都是幻境,终于回到现实,太好了! 等一下,欢欢呢?神仙呢?还有那个讨厌的段迦康呢? 他扭头去找,很快就找到。 许尽欢就在不远处,双膝跪地,紧握双拳,两个拳头冒着红光,烁烁生辉,拳头上却涂满了淋漓的鲜血。 而这些血则是从她嘴里喷出,此刻正顺着她的嘴角滴滴答答往下掉,落在地上,点点滴滴都是盛开的血花。 她受伤了! “欢欢!”他肝胆俱裂,飞扑过去。 “不要碰她!她正在斗法!”旁边的裴思建一把抱住他,阻拦。 “什么?斗法?” 裴思建伸手一指,唐仇抬头一看。 只见半空中,横梁上站着三个身穿锦袍,头戴面具的奇怪之人。正摆开阵势掐诀念咒,施展法术。 哪里还有什么神仙!就是装神弄鬼! * 原来就是这些人在捣鬼!这什么玩意?难怪欢欢不信!全都是假的!假装神仙被欢欢识破了,就恼羞成怒,要害人! 可恶! “小姑娘,识相的话就乖乖把东西叫出来。否则……”带着面具的人冷冷说道。声音也不再是和蔼可亲,悦耳动听,而是跟刀子一般令人心寒,带着杀气。 “否则如何?装神弄鬼!”许尽欢呸的一口血沫吐出,不屑道。 对方呵呵一阵冷笑。 “小小年纪能破我妙音仙阵,也算是本事了得。可惜你不懂得珍惜自己,硬要以卵击石。你以为你拿着那颗内丹就能打败我?要知道你的身体根本支撑不住这内丹的力量!小姑娘,没必要为了别人牺牲自己,要爱惜生命!” 许尽欢闭着嘴把涌上喉咙的鲜血咽下,冷哼一声。虽然她表现的很强硬,可心里也是叫苦不已。 对方有一点没说错,这具身体根本支撑不住这颗内丹的力量。这东西确实厉害,难怪那么多人都想要得到。 越是如此,就越留不得! 她的身体是支撑不住,可她的灵魂能!只是这样一来,又得吃点苦头,好生大病一场。病她是不怕的,但一想到唐仇的怨天恨地,许海天的哭天抢地,她就心有戚戚。 唉,男人啊!欠他们的! 她冷笑不语,十分不给面子。叫挂在梁上的“神仙”很没面子。对方哼的一声冷哼,双手自锦袍里一探,抓出两个铃铛,撞在一起噹噹噹的敲起来。 这铃声一响,周围的景色就纷纷欲裂,崩塌消弭,眼看幻境又要再起。 “许尽欢!”裴思建急的大喊一声。 许尽欢把双手上沾着的鲜血用力往四周一撒,口中大喊一声。 “明心净智,三魂安定,诛邪,破魔,归真!灭!” 鲜血如花,朵朵盛开,所到之处,幻境散去。 “你有多少血可用?”对方冷冷一笑,手指一转,手上又多了两个铃,更加用力的敲起来。 噹噹噹,噹噹噹! 擦!可恶!许尽欢在心中咒骂!没有趁手的法器,身体又太脆弱,真是倒霉透了。 手心里这颗内丹固然力量强大,但又是邪物。罢了,邪物也将就着用吧。 救苦救难,普度众生。又得牺牲自我,成全世人咯! 谁让她是个仙呢! 深吸一口气,她把手里的内丹用力一捏。 这一捏,就听到半空中响起一声凄厉的惨叫,仿佛一个女人濒死的尖叫。 戴面具的人手顿时一停。 “你毁了内丹?!” “妖邪之物,人人得而毁之!”许大仙哼一声,把手掌里的红色粉末用力一抛,全都撒向对方。 对方连忙一抖身上的锦袍,身形顿时消失。 红云薄雾凝结在半空,许尽欢伸手一指,指间射出她自身的真炁,轻轻往哪红云上一点。 顿时红云如同被点着一般,熊熊燃烧起来。 “去!”她伸手一挥,这燃烧的云朵就呼啦一声,漫天遍地的飞舞着,所到之处都是地狱烈焰。 “啊!”隐在暗处的锦袍怪人被烈焰烧得现身,连衣服都着了。 这一着火,就顾不得装神弄鬼,伸手就往身上拍。哪知这火根本拍不灭,手一拍,手就着了。往别的地方拍,就把别的地方点着。 结果越拍越烧,整个人都被点燃。 “这是妖火,不能触碰,快走!”眼看同伴不能救了,其他两个立刻金蝉脱壳,把锦袍一脱,飞遁而去。 “别跑!”李拜拜拔腿要追。 “别追!先抓……”许尽欢连忙喊住他,结果话没说完,就张嘴哇一声,狂吐一口鲜血。 凡人之躯,承受不住! “欢欢!”唐仇大吼一声,一把推开裴思建,扑过去把她抱住。 裴思建也扑过去。 “许尽欢!” “大仙!”李拜拜也顾不得追人,回头。 许尽欢强忍着脑袋里刀割一般的剧痛,皱着眉挣扎着从唐仇怀里坐起,伸手一指正鬼鬼祟祟要跑路的段迦康,怒吼。 “先抓他!” 呃……对,抓住这个反骨仔! 众人连忙扑过去把段迦康摁住。 看到他被抓住了,许尽欢这才放心的晕死过去! “欢欢!”晕过去之前,又听见唐仇在惨叫了。 唉,男人,麻烦! ------题外话------ 这是一个人人都要当神仙,但神仙却想要做人的世界! 二更奉上,女神们么么哒! 今天,你收藏了吗? 第四十章 段迦康跑了 等许尽欢再次醒来,一睁眼就看到医院素净的天花板,以及挂在她床头的两大袋盐水。 “欢欢!你醒了!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头疼吗?”胡子拉渣,一脸憔悴的唐仇立刻凑过来。 她吓了一跳。 “你变丑了!” 唐仇一口气噎在心头,差点吐血。 “你还有心情管这个!你都快吓死我了!”说着,喉咙就哽咽了一下,眼圈都红了。 许尽欢有点尴尬。 “呃,对不起!” “对不起有什么用!就不该趟这浑水,让他们叔侄两去死吧!”他恶言恶语,恶形恶状,忍不住又要数落那对叔侄的不是。 “那个,我饿了!”许尽欢连忙打岔。 唐仇立刻停止埋怨。 “你等着,我给你叫吃的。想喝粥还是喝汤?你吐了血,得喝点补血的。” “好,你看着办!”大仙装乖孩子。 见她这样乖,唐仇满肚子的哀怨和唠叨就只能偃旗息鼓。打电话叫了补血的炖汤,热腾腾送到。他又帮她把床头摇高,摆上折叠桌,好让她舒舒服服的喝汤。 许尽欢是一点没客气,猪肉参枣汤刚摆好,她就拿勺脍,稀里哗啦的往嘴里送,吃的不亦乐乎。 “小心,烫!”唐仇看的心惊肉跳。 这可是砂锅,高温! 然而大仙是顾不得了!饿,饿极了! 敦敦敦一锅喝干,她长吁一口气,把手里的勺子一挥。 “再来一锅!” 唐仇的心啊,滴血。好在他是未雨绸缪,不止叫了一锅,后头还有两锅等着。而且还换了花样,给她换口味。 猪肝木耳菠菜汤,牛筋血蘑骨头汤,全是补血的! 许尽欢吃的不亦乐乎,呼噜呼噜直冒热汗。 唐仇看着她脑袋扎汤锅里乐不思蜀的猪样,心里是及苍凉又悲切,隐隐还有点自怜自哀。 往日的许尽欢固然刁蛮任性的让人抓狂,但眼前这位看似良善而且热心的许皇太女,却更叫人无力郁闷。 她如今还有了大出息,能降妖驱魔。可就是为了这个降妖驱魔,她受了多少罪?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偏还要拯救别人。 看得他也是醉了! 可和她讲道理又讲不通,打她一顿?他倒是想,但疑心自己可能也打不过。 恶鬼她都不怕呢!还怕恶人? 四年不见,她是真长了本事,越来越难管了! 更醉人的是,他比以前更关心她,更疼惜她了。虽然他早就认命,一辈子和她绑一块。可此刻他更有一种要栽在她身上的憋屈和恐惧! 娶一个人不等于爱她一辈子!爱,太沉重,太珍贵。尤其是他这种男人的爱,一旦泼洒出去,就是覆水难收。 他到底是泼还是不泼? 唐仇还在纠结泼不泼,许尽欢已经一气把三锅炖汤都喝了,连肉和菜都不放过,统统扫进肚子里。 把手里的勺子放下,她用手帕一抹嘴。 “那个姓段的……” 唐仇回过神。 “关起来了,有人看着呢!” 呵呵,私自扣押一家海外上市公司的总裁,按刑法都能算绑架,能判十多年呢!这事他竟然也干出来了,就为了她的一句话。 不过管他呢!这姓段的太不是东西,欢欢好心好意救大家,不帮忙也就罢了,还里通外敌,对欢欢下手。 呵呵,有钱了不起?外国人了不起?整你丫的! 豁出去了!反正扣人关人看人的都是裴思建,有事找他! 呵呵呵呵呵! * 唐仇在医院里陪着许尽欢,熬了一天一夜才等到她醒来。期间小护士老大妈见他深情款款守在未婚妻身边,早就感动的一塌糊涂。 看看,别人都感动的一塌糊涂了,为什么她还铁石心肠?尽想着别人! 唐经理的心在滴血!这个没良心的女人啊! 有了他还不够吗?往日里不是爱他爱的死去活来吗?结果还是变了心! 苦,宝宝心里苦! 许尽欢吃了三锅补汤,原地满血复活,拔掉手背上的针,跳下床就嚷嚷着要去审问段迦康。 气得他一把拦住她。 “欢欢你还病着呢!不许乱跑!” “我好了!真的!”她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撩袖子抡胳膊给他看,就差打一套醉拳了。 “好了也给我躺着!你想跑哪儿去?医生没说你可以下床,就不许下床!”他伸手一指病床。 他必须拿出夫威了!要不然将来真结了婚,还怎么降得住她! 看着他的手指,许尽欢努了努嘴,忽而一伸手,手指在他眉间轻轻一晃。 唐仇顿时觉得眼前一花,眼皮就沉甸甸的耷拉下来,噗通倒在病床上。 他一倒,许尽欢就嘿嘿一笑,作势吹了吹手指尖。但片刻间脸色就变了,糟糕,她不知道段迦康被关在哪儿,想去看也不能!失策失策。 没得办法,只好又伸手往唐仇背上一拍。 “啊!谁打我!”唐仇蹭的跳起来,眼神茫然一片。 许尽欢嘿嘿嘿凑到他跟前。 他脑子里一个霹雳,想起所有事,顿时鼻子差点气歪。 “欢欢你……” “别气别气,开个小玩笑!” 嬉皮笑脸,厚颜无耻!唐仇在心中暗骂。她就这么急着要去看裴思建?什么段迦康,都是借口。 然而,他是真打不过她,也骂不醒她,更看不住她。 他还能如何?也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随她去了! 刚想开口再训她两句,结果手机响了。来的可真是时候! 唐仇不悦的皱眉,拿出来一看,赫然是裴思建的号码,啧了一声。 还真是“心有灵犀”嘛!这边急着要去,那边就急着来找啦! 酸,酸死了! 冷哼一声拿起电话接通。 “喂,我是唐仇!什么?跑啦?你怎么看人的!”没好气的开口,结果三秒钟的不到,脸色一变,破口大骂。 “怎么了?”许尽欢问。 唐仇朝天翻个白眼,伸手盖住手机,扭头对她吐槽。 “段迦康跑了!裴思建看个人都看不住,猪一样的!” ------题外话------ 唐经理的醋坊真是说开就开,随时随地! 裴总表示醉醉哒! 女神们么么哒! 第四十一章 难道我就该死 连人都看不住,裴思建就是个猪!唐仇扬眉吐气,当着面骂了个痛快! 许尽欢一挑眉,伸手掐指一算,摆了摆手。 “没事,跑了就跑了吧!” 一听这话,唐仇眉毛都差点飞起来。 什么叫跑了就跑了?这又不是跑了一只鸡或是跑了一只鸭?这可是跑了一个大活人! 那是段迦康!一家上市公司的名誉总裁!他要是跑到局子里去报案,那就是外交事件了! 还跑了就跑了!有没有危机感?有没有原则性?事情只要扯上裴思建,她就毫无原则了是不是! 可恶!可恶至极! 气得他都懒得再搭理裴思建,愤愤然摁掉电话。哼,这事他不管了! 这边厢他正气呼呼,就听得病房外吵嚷起来。 “等一下,先生您不能乱闯我们的病房。等一下,这位先生……” 是外面值班的小护士。 “怎么回事?”唐仇走过去。 离着门还是一步之遥,那门就嘭的一声被推开,一抹高大的身影直冲进来,差点把他撞到。 “怎么回事?这是!”唐仇连忙把冲进来的人拦住,怒吼一声。 来人被阻拦,伸手就推他。 “走开!我找许尽欢!” “段迦康?!你来干什么?等一下,你不是……”看清了来人,唐仇整个惊呆。 他不是跑了吗?怎么自投罗网了? 段迦康压根不搭理他,上来就伸手用力推他。气焰太嚣张,把唐仇的火也推出来。 好啊,天堂有路你不去,地狱无门自来投。裴思建这个没用的,把你弄丢了,我可不放过你! 一把抓住对方的胳膊,用身躯挡住他。 就不让他过去! 没想到对手这么缠人,段迦康也上火。可他此来不是跟人扭打撕扯,而是有正事。一把揪住对方的胳膊,他扭头朝站在病床边看热闹的许尽欢喊了一声。 “许尽欢,管好你的人。我们谈谈!” 嘿!谈谈?用这种上门踢馆的态度?真是无礼之极! 许尽欢一挑眉,屁股一撅,腰一扭,老神在在的往病床上一坐,吐出两个字。 “不谈!” “对!别跟他谈!在李家老宅他差点把我们都害死,谁知道存着什么坏心眼。段先生,欢欢不想跟你谈,你快走吧!”唐仇一边说一边把人往外推。 说是推,但其实也没怎么用力,只是牢牢抓着段迦康的胳膊不放。毕竟他心里明白这人许尽欢留着有用。至于有什么用,他不知道。但既然欢欢有用,那就是有用。 想走,没那么容易!至少也要等他在欢欢面前表现够了再放手! “我并没有想害你们,我只是想要那颗内丹!”段迦康解释。 “少废话!你现在解释就是马后炮。你的所作所为我们早就看清楚了,说再多也没用!” “那颗内丹对我很重要!” “管我们屁事!” “许尽欢!你把内丹毁了,我就死定了!你得帮我!” “凭什么!你害得我们欢欢都吐血了,你就该死!” “如果她乖乖交出内丹,不跟护法斗法,就不会受伤。” “你说交出就交出?你谁啊!那内丹是李家的东西,就该归李家人所有。李拜拜让欢欢毁掉的,欢欢这是替天行道,助人为乐!”唐仇说的理直气壮。 “那我呢?难道我就该死?”段迦康气得怒吼。 “对,你就该死!”唐仇一点没跟他客气。 对方怒吼一声,拔拳相向,一拳就打在唐仇的脸上。 * 唐仇没想到对方会打人,冷不丁就挨了一记老拳,顿时眼角就青了。 好啊!不光来闹事,还打人!旧仇新怨加在一起,啥也没说了,开打! 男人火气一上来,那就是打架!管你平时是翩翩公子还是年轻俊才,打起架来跟街头小流氓没什么区别。 好这两条大汉,货真价实,人高马大,腿长肩宽。病房才多大的地方,哪里够他们施展。 这一架打起来,那真是稀里哗啦,叮铃桄榔!枕头被套满天飞,盐水袋砸一地,连许尽欢刚吃完的三个砂锅都给摔了个粉碎。 许大仙表示,砂锅是无辜的呀! 站在门口的小护士直接傻眼,唉呀妈呀,打起来了! 霸道总裁扛上深情男友,简直一场大戏! 方才在门外走廊下,小护士就被段迦康的总裁王八之气震得不要不要的。都说男人一高遮百丑,这位“总裁”大人那么高,有一脸霸气,简直撩动少女心。 她上去制止时,心里还以为能发生点什么小说里的情节。 霸道总裁vs天真小护士,多有料! 结果人家是来找许小姐的!可许小姐已经有深情男友了哇! 结果霸道总裁就和深情男友吵起来了!小护士心肝颤。 这会子打起来更是尖叫不已,打得好,打得妙!冲冠一怒为红颜,许小姐何德何能,竟让两个优质男人为她打架? 不过帅哥打架虽然好看,可万一打坏了帅脸就不值得。况且砸坏了东西也是要赔的,呜呜呜,万一她被扣工资就糟糕啦!赶紧叫人吧,别打了!小护士转身一溜烟往外跑,喊保安哥哥们去! 许尽欢则利索的跳到床上,居高临下看热闹。 保安还没上来,裴思建赶到了。 “许尽欢……咦?段迦康?这怎么回事?” “裴思建?快,过来帮把手!”唐仇连忙喊。 面对此情此景,和唐仇的恩怨也只能暂时放下,先一致对外吧。裴思建二话不说,撩袖子上前,也加入战斗! 不能叫外国香蕉人把中国人打了! ------题外话------ 三个男人在病房里打架,真是出息啊! 欢哥表示,男人啊,真是太麻烦啦! 又到周末,女神们么么哒!要哈皮哟! 第四十二章 重回老宅 裴总裁和唐经理在病房大显神威,把外国香蕉人痛揍一顿,自以为是扬我国威! 但最终结果却是三人统统被拉去警局做笔录,鼻青脸肿的从医院大门走出去上警车,脸都丢光了。 三人在警局接受了民警叔叔“爱的教育”之后,各自放弃起诉对方的权力,并在口供上画押签字,随后扫地出门。 走出警局大门,来接人的车子也都到了。 然而三人眼里看不见各自的豪车,只看到闲闲坐在路边长椅上津津有味啃雪糕吃的许尽欢。 看到他们三出来,她还把手里啃了一半的雪糕晃了晃,算是迎接。 “小叔!”旁边守着她的李拜拜也挥手致意。 唐仇从鼻孔呼出两管凉气,突然觉得自己这一顿打太不值得。丢脸丢份,里子面子都丢了。 裴思建也深刻反省,正如警察叔叔说的,打人是不对的!但段迦康使诈,害的许尽欢受伤,他无以为报,帮她打一顿这坏蛋也是理所应当。毕竟,若不是她,他和拜拜可就交代在李家老宅了。 想到李家老宅的事,他又觉得头疼不已。事情是越来越复杂了! 不过也是奇怪,段迦康明明跑了,怎么又回来了?他去找许尽欢,有什么事? 心里疑惑,就扭头看段迦康。 段迦康一脸臭,脸黑如锅底。不仅仅是因为气恼,更是因为他挨了两个人的拳头,脸不光青,还紫,还肿。脸痛心更痛,痛彻心扉! 他差一点就拿到那颗内丹了,就差一点!如果没有这个半路冒出来的程咬金…… 他低着头阴沉沉的注视着啃雪糕的许尽欢,此时此刻他是再无兴趣装和善,眼神怨毒的恨不能把许尽欢也跟雪糕似得啃了! 假如生啃了许尽欢他就能得救的话,他是真的会动手的! 然而,现实是,他不但不能生啃许尽欢,还要想办法讨好她,跟她合作! 深吸一口气,年轻的上市公司名誉总裁把眼里的阴郁和怨毒都压下,摆出一副平静的面孔,缓缓走上前去。 见他走向许尽欢,唐仇下意识要上前阻拦,结果被裴思建一把拽住。 “你干嘛!”唐仇怒。 裴思建摇摇头。 “段迦康肯定知道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 “那些事与我何干?”唐仇不屑一顾。裴思建自己想知道,就自己问去,何必拉着欢欢作虎皮。 裴思建也知道自己有私心,但是…… “欢……许小姐应该也想知道!” 一说这个,唐仇就泄气,停住脚步。 那边段迦康已经走到许尽欢跟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她。 “许小姐,我的命值多少钱,你开价!” * 一条人命到底值多少钱? 可能是一文不值,譬如那些被丢弃在厕所里的弃婴。但也可能是价值千金,譬如那些把人民币当纸钱烧的土豪。 人命,到底值多少? “我的命,应该很值钱!”段迦康自信满满。 这话不假!他身价上百亿,确实金贵。可世人的命在神仙眼里,又算得了什么呢?以及人命,能用钱来衡量吗? 还让她开价,她要钱做什么?要钱的话,她早就发财。 她要的从来就不是钱,她要的这个世上无人能给! 面对自大狂妄的世人,神仙笑了。笑世人可悲,笑世人可笑,笑世人可怜! 长吁一口气,许尽欢幽幽叹息,把玩着手里的雪糕棍。 “先不说这些,老宅那晚的事,你总得先给我们一个说法!” 这话在理!其他人心里也是这个想法。 段迦康当然也明白,想要再次合作,就要取得对方的信任。而信任的前提就是开诚布公,只是……他看了看周围。 “这里不合适,找个地方,我自然会全告诉你们!” “行!地方也是现成的,我们回李家老宅去!” “啊?还回那鬼地方啊!”李拜拜第一个跳起来。 那鬼地方就住了两晚,每晚都死人,每晚都闹鬼。太刺激了,小弟遭不住啊!大仙! 许尽欢瞥他一眼。 “怕什么!内丹已经毁了,诅咒也消失了。老宅就只是一座老房子而已,不会再闹鬼!” “真的?” “当然是假的!” “啊!大仙你骗人,好过分!” 许尽欢笑笑。 “那房子里恶鬼是没了,可冤魂还不少。得想个办法超度一下,否则还是要出事!” 天哪!这还有完没完啦!李拜拜捂脸哀嚎。 * 既然大仙说移驾老宅,众人也只能从善如流。几个人从警局回到老宅,却发现大门上铁将军站岗,锁了! 卖票的老头也跑了,这鬼地方,如今已经成了凶宅,谁还敢待着。 就连孙小虎都借住到了隔壁的民俗酒店,裴思建把他找来,开了后门,放他们进去。虽然此刻艳阳高照,怎么看都不是个闹鬼的天气。可小虎哥表示,这鬼地方他是再也不想进去!你们自己玩的开心吧! 呵呵,还开心?伤心还差不多! 这几人便自己进去了,还是回到小楼,还是进了正堂,还是一起坐在书房。 “大仙,要怎么超度?要不要去买点蜡烛纸钱啥的?”李拜拜凑到许尽欢跟前问。 许尽欢摇摇头。 “不用那么麻烦!而且超度的事得等到晚上,现在还是先把我们和段先生的恩怨了结了结!” “啊,还要等到晚上啊!会不会闹鬼?”李拜拜再次哀嚎。 “会!不过没什么大问题!” 呵呵,大仙你是见多识广,啥都不怕。可凡人们心里怕呀! “你不相信我?”许尽欢一挑眉。 “信信信!当然信!不信你还能心谁?我的救苦救难好大仙!”李拜拜连忙一箩筐的高帽往她头上套。 大仙这才欣慰的笑了。 “段先生,你为什么要抢夺李家家仙的内丹?那晚站在房梁上戴面具做法的人到底是什么人?”裴思建率先提问。 段迦康不说话,只是看许尽欢。许尽欢一脸“裴思建的问题就是大家的问题,你快老实交代吧”的表情,于是他只能深吸一口气,不情不愿的开口。 “我需要那颗内丹救我的命!” 他也需要内丹?裴思建听了心中一动。 “难道段先生你要修仙?” 段迦康一愣。 “修仙?不,我干嘛要修仙。我是为了救命!” “救命?” “我们段家和李家一样,也背负着一条来自冤魂的诅咒。我需要那颗内丹来破除这段诅咒。” “啊,你家也有诅咒?” ------题外话------ 二更奉上!明天开始新卷,女神们么么哒! 老时间,老地点哟! 第一章 女真观 段迦康说他家和李家一样,也背负着诅咒! 这可真是闻所未闻!可李家家仙的内丹怎么能破除别人家的诅咒?这也太玄乎了吧? 见众人都是一头雾水,段迦康沉沉叹息一声。 “那些带着面具的人是女真观的护法,我和他们约定,把李家家仙的内丹弄到手并交给他们,他们的教主就会出手帮我破除段家的诅咒!” 女真观的护法?还教主?等一下,这是二十一世纪现代社会吧,怎么弄得跟武侠电影似的,还有教主护法! 众人都一脸“你逗我”的表情。 只有许尽欢微微皱眉,用一种微妙的表情看着段迦康,问道。 “你就这么确定这个女真观能帮你破除段家的诅咒?” 段迦康冷哼一声,目光和她针锋相对。 “不信他们我该信谁?许小姐你吗?” 许尽欢别开头哈哈一笑。 “不不,我不行,我没那么大的能耐!” 这话让段迦康脸色一沉。 “这个女真观到底什么来头?他们为什么要李家家仙的内丹?”裴思建又问。 “这个我就不知道!” “你不知道为什么也敢帮他们做事?”李拜拜咋舌。 “为什么不敢?为了活下去,我什么都敢!”段迦康瞥了他一眼,随即直勾勾看着许尽欢。 “……”李拜拜无语。 这潜台词简直就是在说,只要为了他自己能活下去,别说抢内丹,就是杀人放火,他也敢! “说说那个女真观吧!”面对段迦康的“深情注视”,许尽欢显得无动于衷,用手拄着下巴若有所思问道。 女真观,顾名思义里面供奉的肯定是一位女仙! 但这位女仙姓甚名谁,什么来历,什么神通,却是无人知晓。只知道观里的大小道士修士都尊称她为“太清玉妙真仙”。 真仙到底长什么模样,外人也不知道。和外面那些轰轰烈烈如火如荼的各路野教不同,女真观的这位女仙是等闲不露面。 莫说泱泱万千信徒,便是观中的道士修士,乃至于那晚现身的护法,都没有见过女仙的真容。 神仙如此“吝啬”,如此“真人不露相”,是这观内观外万千大众如何信服呢? 可偏偏,这女真观就是叫人心服口服! 别的道观是敞开大门迎四方客,可女真观却是大门紧闭。若想要叩开山门,就得先证明自己的诚心诚意。 “这诚心诚意该怎么证明?”李拜拜忍不住插嘴。 段迦康瞥他一眼,吐出两个字。 “用钱!” * 用钱?怎么用钱? 在座的人都眉头一挑,脸色一变。 “女真观名下有个道教养生会所,想要求见真仙就得先入会。入会必须请三位正式会员做介绍人,通过介绍人递交入会名状。道观旗下的信息公司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质证明展开调查,确定可靠无误之后,会发出邀请函。接到邀请函之后,就可以按照函件上提供的账号一次*期一年的会费。会费到账之后,经过会所确认,申请人才算拿到了预备会员资格。其后还有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会所还会要求预备会员提交一个投名状。只有完成了这个投名状,才可以成为正式会员。”段迦康一五一十说道。 这么复杂!这哪里是入会,这是自寻烦恼啊! 众人听的是目瞪口呆。 “你交了多少会费?”唐仇对金钱敏感。 段迦康看了他一眼。 “一年期一百万美元。” 唐仇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 这什么坑爹会所,什么坑爹道观,抢钱啊! “参加这个会所,成为正式会员,有什么好处?”想不通啊!一年一百万美元干什么不好,偏要给一个道观,还养生会所,这得吃什么才能要一百万美金。 吃了能长生不老吗? 参加者会所能有什么好处?段迦康并不回答,只是淡淡开口道。 “翁信阳爵士,吴珂贤女士还有林泽先生,这三位是我的介绍人!” 这三个名字一出,裴思建和唐仇就变了脸色。 许尽欢和李拜拜不明白,一脸茫然。 这三,谁啊? “翁信阳爵士是香港老牌企业家,这个爵士的封号是英女皇亲自授予,表彰他对香港社会经济繁荣稳定的杰出贡献。”裴思建在一旁小声解释。 “啊?” “吴珂贤女士是美国硅谷一家风投基金的执行总裁,也是硅谷最年轻的女总裁。”唐仇在另一边也给她解释。 “哈?” “林泽先生是国内知名电商的主要投资人,去年有人爆料说他健康状况堪忧,一天之内导致这家电商的股票狂跌五个百分点。幸好第二天就拿出了北京著名医院体检报告,证明他身体状况无忧,股票立马又上升了七个百分点,差点引起大盘震荡。这一起一落就是数十亿资金流动。当时轰动全国!” “哦!” 说来说去,就是为了说明连这么牛x的三位人士都信奉这位“太清玉妙真仙”,他段迦康相信又能有什么奇怪! 可即便如此,还是没有说明这位“真仙”到底有什么厉害之处呀! 许大仙双手一摊,表示我还是不信。 段迦康不以为然一笑。 “传闻是真的,林泽先生当时确实健康堪忧,马上要死!” ------题外话------ 段先生是个大土豪!打倒土豪劣绅! 今天女神们点击收藏了没有哇!求收藏,满地打滚求~ 第二章 我要许尽欢 健康堪忧,马上要死,什么意思? “林泽先生去年却是查出患了癌症,已经扩散到了淋巴细胞。但三个月以后,他的检查报告就恢复了正常。对方以为掌握了他的死穴,找准他和收购海外电商平台的机会爆料。却不成想人家早已经准备好了下手,第二天拿出证明健康的体检报告,反将一军,大获全胜。你觉得这是谁的功劳?一百万美金的年费,真的贵吗?” 许尽欢听了皱起眉。 “这算什么本事!只要肯花钱,癌症也是可以治愈的。”李拜拜嚷嚷道。 段迦康不屑的一撇嘴。 旁边裴思建看着自家侄子犯蠢,不忍直视。 “癌症一旦扩散到淋巴,就等于晚期,生命进入倒计时。目前就算是国外也没有特效药可以治疗!” 何况,当年林泽出来正本清源,多少台摄像机等在医院大厅,一举一动都是直接现场拍摄。屏幕上他明显双目有神,面色红润,讲话也中气十足,怎么看都不是个病的快要死了的样子。 体检报告可以作假,但人的精气神做不得假! 要么段迦康说谎,要么林泽就是做套。 但林泽作为国内电商第一人,必然是个头脑清晰,思维敏捷并且老奸巨猾的商人。这样的人相信“太清玉妙真仙”的本事,心甘情愿的去信奉她,对外界确实很有说服力。 说者有意,听者有心。裴思建和李拜拜还在惊讶于林泽患病又康复的劲爆消息之中,唐仇却由此想到了许尽欢脑子里的肿瘤。 “段先生,依照你刚才所说的意思,那个玉妙真仙真的有起死回生,治病救人的本事咯?”他焦急问道。 段迦康点点头。 “应该是这样!” “这个真仙既然能治愈林泽,是不是也能治愈别人?” “应该是这样!” “那要她治病是不是必须加入那个会所?” “加入会所只是第一步,想要成为正式会员还必须递交投名状。” “投名状?” “对,投名状!我的投名状就是拿到李家家仙的内丹。现在,已经被你们搞砸了!”他说着,一耸肩一摊手。 这表情让李拜拜上火!什么意思嘛!李家家仙的内丹是属于李家人的,凭什么给别人? 何况,那就是个邪物!只有毁掉了那颗内丹,李家的诅咒才能结束! 幸好大仙给力,把内丹毁了,救苦救难! 想到这里,熊孩子不由对许尽欢投去崇拜的目光。 许尽欢一阵恶寒,伸手搓了搓手臂。 “你怎么知道李家有家仙的内丹?” “这自然是女真观的人告诉我的。我只是找机会接近了李娇,陪同她一起回来继承老宅的遗产,趁机夺取内丹。” 擦!李娇真是死不瞑目啊!这男人,太坏了! 李拜拜咬牙切齿。 许大仙依然皱眉。 “女真观又是怎么知道李家有家仙的内丹呢?他们要这颗内丹做什么呢?” “这我就不知道!” 女真观到底想要家仙的内丹做什么?又是从何而知?这些问题段迦康就一无所知了! 说到底他只是个预备会员,对女真观了解的并不比他们这些人多多少。 或许以前他还有机会深入了解,但失去了投名状,将来还有没有机会就不得而知了。 把对方的话都套出了,许尽欢就对段迦康失去兴趣。 但裴思建和唐仇却依然兴趣浓厚,一人一边追着他问东问西。 裴思建自然是问有关西王母的事,而唐仇显然更关心女真观的事,两人还想从他嘴里多套点消息。 可段迦康也不傻,他的目标是许尽欢,别人的死活他不管。 许尽欢这个人是有本事的!这本事到底有多高,他不知道。但女真观的护法在她手里也没讨到便宜,可见她的本事在护法之上。 他已经失去了第一次机会,决不能再失去第二次! 深吸一口气,他伸手一摆。 “你们不要再问了。我能说的都已经说了,剩下的,你们得拿利益来交换!” 果然是在商言商的奸商! “你想要什么利益交换?”为了追寻当年惨案的真相,裴思建愿意付出代价。 “我要许尽欢!”段迦康说道。 这话让唐仇脸色发青! 什么意思嘛!当他这个未婚夫是摆设?这裴思建还没赶跑,又来一个段迦康?人人都要跟他抢欢欢? 段迦康面不改色。 “许小姐本事了得,手段非凡。她既然能就得了李家,也一定能救得了我!我要她救我!” 这话说的!欢欢要是本事了得,那就不会脑子里长瘤子了!何况凭什么帮忙?女真观是为钱,为内丹,欢欢图啥? 不过说到欢欢的本事……唐仇的心就忍不住纠结。 欢欢本事到底是从何而来?这四年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这些都是横隔在他心中难解的迷! 不行,这次回去,他必须好好跟她谈一谈,问清楚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至于这个女真观……姓段的装神弄鬼,爱说不说。这事,他还是找董事长详谈为妙! 想通了,他不纠结,呵呵一笑,闭嘴不问了。 裴思建也闭了嘴。虽然他真的很想知道关于西王母图腾的事情,但事关许尽欢,他做不得主。 别说许尽欢不是他的谁,就是他的谁,他也不能胳膊肘往外拐,便宜了外人。 何况这一趟若不是她,拜拜和他就可能丢命,连带着刘婷都得死。 许尽欢帮了这么大的忙,连怎么报答他都愁死了,那还能给她添堵。 这两位如此自觉,到叫段迦康郁闷不已。 人不助我,我自助!咋们走着瞧吧! ------题外话------ 二更奉上! 各位美丽的女神请不吝点击收藏!么么哒! 第三章 超度冤魂 许大仙说要在老宅超度冤魂,大家就只好陪着她耗时间。 晚饭是从隔壁民俗酒店叫的,人服务于听说是送到李家老宅,死活不肯,哪怕只隔了一堵墙。 最后还是孙小虎拿过来的,听说大仙要超度冤魂,他要过来送一送太婆。 一想到这几天发生的事,每个人心头都沉甸甸的。 等天色擦黑灯亮了,许尽欢便招呼大家动手把挂在墙上的一百多张老照片都取下来,统统搬到院子里。 “这是要干嘛?”李拜拜问。 “都烧了!”大仙伸手一指,说道。 “啊?这可都是我家祖宗的照片,都是文物啊!都烧了?” “烧了!以前都说照片是摄魂。其实不然,照片画像之类的东西并不会摄魂,但能附魂!李家的冤魂都附在这些照片上了!” 要不然为什么顾妍每次用内丹作祟,都能唤出那么多李家的冤魂,就是这个道理! “啊?”一听照片上有冤魂,李拜拜手一抖,怀里的照片都劈里啪啦掉地上,玻璃相框都砸碎了一地。 “那太婆和太公的魂,也在照片上?”孙小虎却是抱着相片,双目含泪,哽咽问道。 许尽欢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三太婆是死在老宅的,她的魂应该在照片上。但三太公当年是死在外面,又是被家仙换了命,早已经魂飞魄散了。” 这话让孙小虎的眼泪掉下来,噗噗落在地上。 “太婆!”太公二十年前就死了,他是三太婆养大的,对太婆感情很深。 虽然那晚顾妍说是太婆害死了她和她的妈妈,但在孙小虎心里,太婆是养育他长大成人的恩人和亲人。而顾妍则是害死太婆的仇人! “都烧掉吧!李家祖祖辈辈,这么多年来冤死屈死的亡灵,该得到解脱了!” 是啊,该解脱了!不光活人要解脱,亡灵也该得到解脱。 李家的诅咒和冤孽持续了整整一百年,该结束了! 把一百多张照片都堆在院子的青砖地上,孙小虎从厨房拿了一桶食用油往上浇油。李拜拜突然跑过去,抽出一个小小的相框。 “这张,我能保留吗?”他有点委屈又有点胆怯的看向许尽欢。 手里拿着的正是四十年前李家大房回来重修老宅,李家三房合影的照片。上面有他的外公外婆,爷爷以及妈妈。 许尽欢点点头。 “这张上没有冤魂,你留着吧!” 熊孩子欣喜若狂,连忙把照片抱在怀里,紧紧的。 那边孙小虎已经浇了半桶油,把油桶放下,划了一根火柴扔到照片对上。 火柴落下,火焰轰的一声就窜起来! 起初只是噼里啪啦木头燃烧的声音,过了一会玻璃热胀冷缩就乒乒啪啪的炸起来。玻璃炸开,相框里的照片就受热卷曲,燃烧发黑。 照片上的人影一个个都开始变形。 自变形的人影里冒出一股股的黑烟,袅袅升空。 黑烟在空中盘旋,犹如恋恋不舍的亡魂,挣扎着不肯离世。然而无形的力量在半空中作用着,把它们一个个从人间拽走,带到虚无缥缈的死亡之国。 被带走的亡魂在空中嚎叫,呜呜作响。 这声音,像风,但比风冷! * 看着天空中扭曲的黑烟,听着耳边凄厉的鬼嚎,每个人心头都有觉得异样。 李拜拜怀抱着家人的照片,又看着那些素未谋面的族人离世,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在老宅的三天两夜,几乎把他这二十年的惊险刺激都耗尽了。每一天都死人,每一晚都见鬼,刺激大发了! 现在,李家就剩下他一个子孙了!这李家的老宅,他是不想要也得要。 到底要不要呢?他很矛盾! 他活了二十年从未觉得自己是李家的子孙,也不认为自己对李家负有什么责任。 但经过了这三天,他是不得不接受现实,他就是李家的子孙。李家的血就流淌在他的血管里,这血不仅代表着李家的罪与罚,也代表着他所要肩负的责任。 当年裴氏灭门惨案,是不是跟李家有关?如果有关,又是因为什么?是那个内丹吗?李家的家仙只针对李家人,为什么裴家的人也会死?还有无辜的司机和佣人? 这里面到底还有什么秘密没被发现? 他身为李家人,也身为裴家人,有义务也有权利去找寻这个答案! 大家都不说话,许尽欢开口打破沉默。 “对了!那个顾妍,还活着吗?” “还活着!不过,已经神志不清,情况不怎么好。”裴思建回答道。 许尽欢挑了挑眉,对这样的结果似乎一点也不意外。 说起顾妍,其他人都扭过头来。都是这个顾妍害的大家,罪魁祸首! 李拜拜愤愤不平。 “怎么?要装精神病逃避法律责任?这年头,杀了人都装精神病。精神病可真好用!” 许尽欢摇摇头。 “她不是装的!” “不是装的?” “她自己不是说了,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后来能重生是因为三太爷一命换一命,给她换了命。但换了命也是个缺魂的短命鬼,是靠着内丹的力量维持着她的魂魄,才得以长大。如今内丹已经毁了,她也就失魂落魄,自然就神志不清。” “啊,还真成了精神病!精神病杀人不用负法律责任,那她岂不是一点没事?太便宜她了!真气人!” “她活不久了!长年累月阴邪之物不离身,她的身体早就腐朽,就连灵魂也堕落。没有了内丹,她就是行尸走肉,没几天能活。死了,就灰飞烟灭,连投胎转世都不能。” “那也便宜她了!她还害了刘老师呢!” 说道刘婷,许尽欢看向裴思建。 裴思建眉目凝重,无声叹息。 “刘婷的情况不怎么好。医生说孩子可能保不住,即便保住了,也会有残疾。但她还是想要保住这个孩子!” 许尽欢点点头。 “尽人事,听天命。” 说得轻松!裴思建心中小小埋怨。然而想到她当夜让他选择,是保刘婷肚子里的孩子还是李拜拜……又觉得自己没立场也没资格埋怨。 在那一刻,几乎是一瞬间,他就做出了选择,保李拜拜。他很清楚,许尽欢跟谁在一起,谁就会没事。 所以刘婷说的很对,他对她从来就没有爱到情深处! ------题外话------ 李家老宅这段算是了结,欢哥终于可以腾出手解决段先生的麻烦了。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四章 不存在的人 李家老宅因为这两天出了三条人命,在青禾镇是又“大出了风头”。 这老房子在解放前就是“鬼名远播”,好容易解放后消停了几十年,结果如今又闹幺蛾子。 青禾镇的居民们都人心惶惶,一天的功夫大街小巷就有了七八个版本的谣言。每一个版本都各有精彩,然万变不离其宗,都跟李家那个家仙有关。 群众的嗅觉还是很敏锐的。 警察叔叔一连三天从老宅往外抬尸体,心情也是格外郁闷。 好好的镇子,民风淳朴,几十年了都没凶杀案发生过。如今一来就是大的,一天一个,连死三天。 难道这真是鬼宅? 现在讲究唯物主义,这种封建糟泊可不能写进现场调查报告里去。 这样的大案,镇子里的警力显然是跟不上,只能请市里的专家过来。 因为事关海外华侨,还有年轻企业家,市里也格外重视。法医连夜解剖了尸体,但得出的结论却差强人意。 李娇是心肌梗塞,三太婆也一样,并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她们是被害而亡。 反而是一开始最匪夷所思的井中尸骸,有了重大突破。原来这井里的尸骨才是真正的大学生顾妍,而一直跟大家一起住在李家小楼的那个顾妍,则是个彻头彻尾的冒牌货! 真的顾妍在来老宅的路上就被害了,被塞进那口小井里,成了一具骷髅。那天顾妍会掉进井里,就说不好是意外还是冤魂寻仇。 总之这个老宅怪怪的,发生什么都不奇怪! “原来她不是顾妍?那她是谁?”这情况许尽欢也是没想到。 “不知道!”裴思建摇摇头。 “怎么会不知道?” “她似乎就是一个无名氏。据说市里的专家把她的资料,就是指纹血型相貌等等,上传到系统之后,竟然发现她是个到处流窜的惯犯,身上背着好几条人命。” “好几条人命?” “对,她就像那种……寄居在别人身份之下的寄生物一样。一旦选定了目标,就会把目标杀死,然后自己取而代之。等过一段时间,就换一个目标。在系统里记录在案的就有四五个人之多,那些没被发现的就不知道还有多少。就这样假装别人身活在你的身边,其实却是另外一个人,这多可怕!”裴思建说道。 这话许尽欢不敢接嘴,因为说到底她其实也是一种寄生物。也是寄居在别人的躯壳里,冒充别人的身份,流窜在人世间,一年又一年。要说比顾妍强的,也只是她不杀人罢了! 如果唐仇知道她压根不是许尽欢,是否也会觉得她很可怕?。 * 李家老宅最终被李拜拜捐赠给了人民政府! 祖宗的家业来的不干净,还是让它彻底成为公家的财产吧。从此以后清清静静,明明白白的当一座古建筑博物馆。 刘婷最终还是没能保住孩子,老宅之行成了她梦碎伤心之旅,短时间内她是不会在回来了。这座受到诅咒的古宅,她也永远不想再见到。 李娇的尸体也已经由她一并带回去,这趟旅行,对李家人来说,就是绝命之行。大房那边也知道这是李家子孙的宿命,得知内丹最终被毁掉了,失落之中也生出一丝庆幸。 富贵荣华终成空,但自此以后,李家子孙都可以堂堂正正的活下去了。 许尽欢也回到了兴城,刚出火车站就被唐仇卷到了医院,进行一番彻底的检查。此行她是吐血又昏厥,县城里的医疗水平太差,他信不过! 然而检查结果却是出人意料,她身体好着呢!就连脑子里的肿瘤也乖乖的,没有丝毫长大恶化的迹象。 一颗心终于落地!但还不能完全放心! 她脑子里的肿瘤就是一颗定时炸弹,谁知道什么时候就爆炸!就算不爆,摆在那里想想也觉得心惊胆战。 他得尽快和董事长谈一谈,为她想想办法! 不过在此之前,他得先跟她好好谈一谈。 她失踪的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她必须给他一个交代! 面对唐仇的质问,许尽欢先是一脸的茫然,随后转动眼珠,嗯嗯啊啊。 唐仇一脸严肃的瞪着她。 “你这一身的怪异,就算我不问,难道董事长就不会问?到时候,你怎么跟他交代?” 董事长?许海天?许老狗?啊啊,不能对爸爸不敬! 怕什么!许海天敢来质问她吗?压根不敢! 不过比起许海天,她更怕唐仇。这个男人,越来越缠人了。 “那个,我失踪的四年其实是在一个绝密的地方,跟一位出世的高人学艺。你看,我现在一身本事,了不起吧!” 唐仇深吸一口气! 满嘴胡言乱语,信她有鬼! 看来她还是不肯对他说真话! 算了!眼下还是有别的事要忙,先饶她这一回! 伸手一指,喝道。 “从今天起,乖乖给我待在家里,哪儿也不许去!” “啊?那不得闷死我!” “要出去可以,找我!我带你出去!给你配的手机,随身带着,不许关机!” “哦!” “对了!不许再见裴思建!” “为什么?” 还敢问为什么? “就是因为他们叔侄,你才总是受伤。你说说,为了他们叔侄你都晕倒了几次,吐了多少血?你想气死我!” 不敢不敢!许尽欢连忙摇头。 “听话!知道吗!” “哦!知道了!” 见她很乖,唐仇长吁一口气。 “好好在家,闷就玩电脑,打游戏。等我下班就带你出去玩!乖!” “哦!” “我去上班了!” “好!”她摆摆手,算是送他了。 唐仇气结。 “我是你未婚夫,你就没半点表示?” “哈?”许皇太女一脸茫然,什么表示? 得!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唐经理想得开,哼一声从鼻孔里呼出两管凉气,大步上前,双手一把捧起她的脑袋,低头在她脸颊上印下一吻。 诶,诶诶诶诶!许大仙僵硬了。 唐经理发乎情止乎礼,一吻即止。随后抬起头,放开手,迈步走开几步,又回头。 “等我回来,你就应该主动吻我!” 哈? “而且要吻这里!”他又伸手指指自己的嘴唇。 啊? 要命了,今天唐仇是吃错药,发骚了! 许大仙无语至极! ------题外话------ 这世上到底有没有像顾妍一样不存在的人呢? 女神们今天也要萌萌哒!别忘记收藏和评论哟!么么哒! 第五章 猫要杀人? 唐仇一走,许尽欢就在许宅二楼的闺房里玩手机。 许宅是一栋华丽丽的西式建筑,完全依照老爹许海天个人品味而建——不求最好,只求最贵。 若不是设计师还有些许节操,许海天简直要效仿凡尔赛宫,往抽水马桶内贴金箔。 许尽欢作为许海天的嫡亲闺女,品味也是堪忧——哥特风。 许大仙刚来那会一进这房间就头疼,眼疼,心疼,差点要犯戒。 哎呀,好端端一个十八岁的青春少女,怎么房间里全是这样阴沉沉黑漆漆的装饰风格。 改,都给我改! 宝贝女儿一声令下,“许老狗”岂敢不从! 金手指一挥,设计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立刻把哥特风改成了日式性冷感风! 许尽欢这才觉得天地清静,一片清朗! 然而许海天却要哭了! 女儿喜欢吸血鬼狼人虽然也很糟糕,可看破红尘性冷淡更糟糕! 如何向女婿交代? 好在唐仇倒是觉得日式性冷感风挺好,整洁大方。性冷感挺好,只要对着他热情就行! 许尽欢躺在硕大无比的懒人沙发上,对着阳光明媚的阳台,低头在手机上搓麻将。 正要自摸胡牌,突然画面“哔”一声就跳转,随后企鹅聊天窗口就自顾自弹出来。 “对方发来一个震动消息!” 谁啊!截胡!可恶! 发信息的是二拜,大仙气呼呼打开。 屏幕上立刻跳出一个巨大的表情——“救命啊!” 又怎么了? 伸手在屏幕戳戳戳,她语音询问。 “你又撞鬼了?” 李拜拜立刻会信。 “不是我,是萍萍!大仙救命啊!情况复杂,求详谈!宝林阁,我请客,求大驾光临!” 有吃的,那自然是要去。不过……许尽欢撅了撅嘴。 “不行!唐仇不许我见你,还有你小叔!” “擦!他算哪根葱!大仙,救苦救难,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得,他不许你见我,那我来见你行不行?” “行!记得带吃的!” “一言为定!” * 李拜拜很快就到许家别墅,同行的还有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作死小分队三位成员。 保姆阿姨给开了大门,作死小分队一路穿过花园到达别墅。一进门,就惊叹了。 “哇!大仙你家就跟皇宫一样啊!” 许尽欢嘴角抽搐,呵呵,要不这原身的外号怎么叫许皇太女呢。 还不就是讽刺许海天的品味如同暴发户一样,金碧辉煌,恨不得把家整得跟皇宫似得。 不耐烦的摆摆手。 “走吧走吧,跟我到上面去。楼下我看着就烦!” 楼上有个大阳台,可以眺望花园,又摆着木桌木椅和遮阳伞,正适合年轻人聚会。 请作死小分队四人落座,又叫保姆阿姨送了茶点。 李拜拜先把手里拎着的食盒往桌上一放。 “喏,说请你吃宝林阁的,都是让后厨大师傅现做的!” 打开食盒,里面热气腾腾。水晶虾仁,醋溜排骨,荷叶粉蒸肉,还有四个滴流圆拳头一般大的扬州狮子头! 这狮子头可是大讲究,狮子头越大越难做。肉丸大了,不好蒸也不好炸。火候短了,外面熟里面生。火候长了,里面是熟了,可外面老了。 这宝林阁的狮子头,做的格外大,但外面和里边一般熟。一般熟还不够,肉还得嫩,还得鲜,还得有汁不能干不能老! 哎哟哟,这可是招牌手艺! 光是看这样子闻着味,大仙的口水都要下来了! “坐坐坐!吃吃吃!”有吃的,大仙脾气就格外好,欢天喜地的招呼他们做了。 一边说着,她就抄起筷子一戳,把一个硕大的狮子头夹起,张嘴一咬。 满嘴流油,一包鲜汁,肉香四溢,软嫩香甜!一个字,美! 她是吃的美,可作死小分队却是一个个愁云惨雾,欲言又止。尤其是事主何萍萍,这小姑娘本来就弱鸡似得身板薄小脸白,戴着副厚重的眼镜,真怕她的小身板给这眼镜压垮。 今天她的脸不但白,还发青,眉宇间一团阴晦之色。大太阳底下,还不住发冷发抖。 就着何萍萍这衰样,许尽欢连吃两个狮子头,这才用筷子轻轻一指,问道。 “她怎么了?” 就等您老这句话啦!李拜拜连忙伸手一拍何萍萍的背。 “大仙,萍萍家的猫要杀她!” 哈?猫要杀人? * “你说什么?” “萍萍家的猫,要杀萍萍!” “什么?” “哎呀,你别说。我来说!”葛薇薇在旁边看不下去,伸手一推李拜拜,挺身而出。 “欢欢姐,是这样的。萍萍最近身体越来越差,昨天在学校还晕倒了。我们本来怀疑她是不是身体有病,一问才知道,她好像撞邪了。” “撞邪?” “对!我最近,老是梦见小时候。在我奶奶家,家里那只老猫,总是站在角落里看着我。我觉得它要杀我!” “啊?老猫?”许尽欢愣一下。 “你的意思是,那只老猫成了精,要害你?” 何萍萍用力摇头。 “我不知道!那只猫,在我小时候就已经死了!而且,是我把它害死的!呜呜呜呜!它一定是来找我报仇的!” 说着,她就哭起来,眼镜都花了。 许尽欢抿了抿嘴,闷声不响的把整盘狮子头都吃了,然后端起糖醋排骨道。 “照你们这么说,意思是怀疑这只早已经死了的老猫变成了精怪,要来找何萍萍报仇!对吧!” “对对,大仙你总结的对极了!” “你怎么害了那只老猫?”许大仙问。 ------题外话------ 周一大家也要打起精神来哟!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求包养!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六章 纸牌算命 葛薇薇正扯了一大把面巾纸帮何萍萍擦脸,擦眼镜。何萍萍哭的一抽一抽的,鼻子都塞住了。 这几天她被接连不断的噩梦吓得连觉都不敢睡,这种神神鬼鬼的事情,跟别人说别人也不会信。好容易作死小分队的人都相信她,可他们也不能给她解决问题。 幸亏还有欢欢姐这尊救苦救难的活神仙,一想到她终于有靠,一时情绪激动就哭的不能自制。 现在许大仙问话了,她就吸着鼻子回答。 “小时候我奶奶家旁边有池塘,有人在池塘里药鱼。大鱼都拿走了,小鱼没人要就丢在岸边。我不知道那是吃了药的鱼,就捡回家给那猫吃。结果……” “这倒算是个因果!” “欢欢姐,我不想死!” 许尽欢把筷子按了按,示意她稍安勿躁。 “这个老猫成精,自古也是有的。虽说这老猫的死是因为你捡的鱼,不过这老猫要报仇,也不至于等那么多年吧?” “兴许是老猫要修炼!它修炼有成果了,就来找萍萍报仇。”葛薇薇说道。 有道理!其他人都纷纷点头。 许尽欢也觉得有些道理。 “那行,不着急!这种死后成精的动物,没什么气候。今天晚上萍萍你就住在这儿,我做个法,看看不是不真的有成了精的老猫来找你报仇!要是真的有,那我帮你想想办法。要是没有呢,你也就可以放心!” “真的!哎呀,大仙你可真是救苦救难!”李拜拜猛一拍大腿,为许大仙点赞。 “我一个人留下啊?”何萍萍心里也高兴,但有点怯。 “欢欢姐,要不我留下陪萍萍吧!我是女生,可以和她住一起!”葛薇薇提议。 “凭什么呀!我也要留下!”这等见鬼见怪的事,李拜拜第一个来劲。 “你又不怕鬼啦?你不是说不想再见鬼了吗?”许尽欢吐槽他。 李拜拜嘿嘿一笑。 “那不是当时害怕嘛!后来我想啊,我得以毒攻毒!多见几次,就不会再怕了!大仙,让我留下吧。恶鬼恶煞我都见过了,这成了精的老猫我还没见过呢!” 得!好了伤疤忘了疼!熊孩子就是熊孩子! “好吧,反正这屋子大,你们爱留下就都留下吧!” “诶,那个我……”高劼似乎还想说什么,但其他人已经欢呼起来,哪里还留意得到他。 * 一直等到天黑,说着会回来带许大仙出去玩的唐经理打来电话,表示万分抱歉工作太忙,晚上就不回来了。 呵呵!许尽欢表示我就没指望过你! 同时不回来的还有董事长便宜岳父许海天!许董事长表示,倒不是工作太忙,而是他怕见到这个女儿。 哎!许家父女的恩仇,愁死人!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一听晚上这别墅里没外人,作死小分队就格外放松。 许宅的厨子也特别高兴,今儿个屋里人多,又碰上个特别捧场的吃货大小姐,甩开了膀子大操大办。偕同保姆阿姨,花匠老伯,司机大哥,合众人之力,使十八般武艺,做出了满满一桌花样百出的好菜。 许皇太女表示,今儿个普天共庆,大家就别生疏高低有别,一起坐下来吃吧。 食物做出来,就是给人吃的,吃的盘干碗净才对得起这些食物! 于是一屋子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围坐成一圈,撩袖子挽胳膊,撕开喉咙,颠起后槽牙,敞开了吃。 许尽欢自然是保持一贯水准,一路遥遥领先。一双筷子舞得风生水起,盘里锅里碗里的各色食物如同长江流水一般,源源不断全进了她的五脏庙! 李拜拜对她宽宏的饭量是早有所知,故而不已为异。 第一次见识的其他人那可是开了眼!真担心她会不会吃坏了肚子! 吃饭这东西,得有人比着。看着别人吃的香喷喷的,自个也会觉得胃口好。许大仙这样豪吃海喝,引得其他人肚皮里的馋虫也掀风作浪。 于是乎这一餐人人都吃出了新纪录,就连病怏怏担心着要死的何萍萍都多吃了半碗饭! 吃饱喝足,五人又移驾游戏室玩游戏! 游戏室里的游戏多是些“成熟男士”喜欢的玩意,几个年轻人都没什么兴趣。就拿了两副牌玩算命。 葛薇薇最近刚从网上学的,现学现卖! 算命这东西,与其说是别人算你的命,不如说是自己拿自己的命往里面填。 大多数算命的判词都是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局子,就看你自己怎么理解怎么算了。 从规矩上来讲,人的一生不能算太多次命。一般是二十年一个轮回,二十年算一次就够了。 命这东西是越算越薄,算得多了,福运就会变少。 当然这种网上学来的用扑克牌算命的法子纯属骗人的假戏,许大仙也就由得他们闹去。 还别说,就这假货,作死小分队也玩的不亦乐乎。 算的自然是年轻人最关注的爱情,什么会不会有艳遇啊,和男朋友进展会不会顺利啊,会不会有第三者插足啊。两幅扑克牌,玩的他们神魂颠倒! 自己玩了还不过瘾,非要拉着许尽欢也算。 许大仙看这群熊孩子一贯跟老太爷看膝下儿孙一般,格外慈悲,格外宽容。 只要不是爬到她头顶上拉屎撒尿,其他都可以配合! “来来来,欢欢姐抽一张,抽一张!” 许尽欢抽了一张,翻开来是个黑桃七。 把黑桃七摆在一边,葛薇薇又神神秘秘的往下数牌,数了七张放一边,把剩下的牌一次在那张黑桃七下面自左往右摆了三张。 然后又把牌递过来。 “欢欢姐再抽一张!” 这次抽的是红桃a! 把这张红桃a摆在黑桃七旁边,葛薇薇又把手里的牌翻过来,牌面朝上数了一张,也摆在另一边。然后又把手里的牌自左往右在原先盖着的三张牌上又盖了三张。 如此就算仪式完毕,接下来就是揭开牌面看谜底了。 许大仙的恋爱之前生今世就摆在众人眼前,马上就要揭晓! ------题外话------ 我感觉我好像感冒了!昨天难受了一整天,今天倒是好一点了! 明明天气越来越热,怎么还会感冒!嘤嘤嘤! 读者大大!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七章 前世恋人 “小神仙”葛薇薇搓了搓手指,指着最左边的两张牌道。 “这是欢欢姐的前世恋人!” 翻开的牌面是一张方片四! “欢欢姐前世有四个恋人!” “哇,好厉害!” 把那张方片四拿开,翻开盖着的牌,是一张红桃皇后。 “他们都是真心爱着欢欢姐的。欢欢姐就是他们的女王!” “哇!欢欢姐牛x啊!桃花运这么旺!四个!” “欢欢姐是花心大萝卜!” 许尽欢呵呵,这什么乱七八糟的鬼玩意。 前世这就算完了,接下来轮到今生。当中的牌翻开的是一张草花老k。 “今生欢欢姐的桃花运有点少,只有两个恋人!” 哦,还好还好! 把上面的牌挪开,翻开下面那张,是一张黑白的小丑。 “咦!竟然出现了小丑!” 小丑怎么了? “小丑表示前世的恋人还会在今生相遇!不过黑白的话,结果会不大好!” 诶?还有这样的说法! “还有第三组,第三组!” 第三组牌是对第二组牌的进一步解释,已经翻开的牌面是黑桃a。 葛薇薇皱起眉。 “怎么了怎么了?黑桃怎么了?” “黑桃a说明欢欢姐会有一个危险的恋人出现!红桃代表真心人,黑桃代表坏心人。” “喔!会有男人欺骗欢欢姐的感情!” 啊?许尽欢听得一愣一愣的,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简直一派胡言! “还有最后一张,翻过来翻过来!” 葛薇薇把最后一张牌翻开,结果大吃一惊! “诶!竟然是彩色的小丑!” 这又怎么了? “小丑代表前世的恋人,出现两次,太奇怪了!不好的结局和好的结局同时出现,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她惊叫起来。 “所以说这都是假的啦!你们还真信!”许尽欢伸手把所有的牌拨乱。 “诶!从来没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欢欢姐你这个前世的恋人,很不得了嘛!强势出镜!” 呵呵!她前世的恋人,都死了一千多年了。还强势出镜,变成木乃伊跳出来吓人吧! 许尽欢一伸手把桌上的牌都弄乱。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该准备动手了!” * “这个世上真的有能成精的动物吗?”李拜拜好奇的问。 其他几人也是一脸的疑惑。 许尽欢想了想。 “现在有没有,不好说。但以前肯定是有的!” “往久远了说,譬如义妖传里的白蛇和青蛇,人尽皆知的故事!还有聊斋志异里的各色狐狸精!往近了说,东北的保家仙,也都是动物修炼成精,有了些许神通之后,留在人间的事。” “保家仙?跟我家的家仙一样吗?” “形式差不多,但性质大不一样!东北保家仙指的是五类动物修炼成精,因为各种机缘因果,与人结成主从关系,一边修炼一边保佑人类的。” “那五类动物?” “狐黄白柳灰!” “诶?啥意思?” “胡自然是指狐狸,黄是黄鼠狼,白是刺猬,柳是蛇,灰是耗子!” “哇,这五种动物都能修炼成精?” “是啊!” “那薇薇你以后可别再想着买狐狸皮大爷了,那可是保家仙呐!”李拜拜立刻打趣。 “那你夏天还吃蛇肉煲呢!” “你还说要养刺猬,养仓鼠呢!” “……” “大仙大仙,那以后见到了这物种动物,是不是我们都得让着点啊?连老鼠都不能打了?” 许尽欢一摆手。 “瞎想什么!释家说六道轮回,人间道在畜生道之上,生而为人,你干嘛怕这些鞭毛畜生!畜生修炼及其不易,成千上万只里面也难有一两只得道!好不容易窥破天机入得道门,这些幸运儿哪个不是远离尘世勤加修炼。谁有那闲工夫在人间浪?” “那白蛇传里,白蛇可不就闲的在人间浪,还勾搭许仙呢!” “还有狐狸精也是啊,不天天在后花园找书生谈人生谈理想!” “白蛇入尘世之前可是在洞里老老实实修炼了千年!况且她和许仙是有因果的,千年后来找许仙是为了还因果。至于那些找书生的狐狸精,也是在深山里修炼了上百年才敢出来浪!可结果呢?哪一个落得好?人间有人间的规矩,只要你们不做亏心事,又何必怕这些精怪妖物!” “可萍萍也没做啥坏事呀,为什么那老猫要找她?” “呜呜呜,都是我害乌皮丢了性命,所以它才找我。” “好了好了!新中国之后,这些动物精怪都给打得差不多了!到如今,哪里还有气候!” “连保家仙也都给打了?” “当然,照打不误,而且打得更狠!这些东西,都是需要信仰的。当人的信仰被打碎毁灭之后,它们也就失去了力量的源泉,不断衰退,直至灭亡!” “哇,欢欢姐你说得好有哲理!” “大仙大仙,保家仙里怎么没有猫啊?猫不是很灵的么?为什么它没成保家仙?” “哪来这么多为什么?” “说嘛,你说嘛,给我们长长见识!” “好好的长这些见识做什么?都是封建糟泊!” “我们就爱听!” 得,爱听,那就多说点吧。许大仙是个很慈爱的仙! “猫属阴,天生就比别的动物容易吸收月华,月华就是月光。但是成也斯败也斯!何为修炼?就是阴阳调和。月属阴,日属阳,日精月华才能阴阳调和。只吸收阴性力量,就容易失调乱性!故而,猫若是修炼,比旁的动物容易,但越练越偏。成精怪容易,但想要入道成仙,那就难如登天!” “古书上就说,有一种金华猫,特别容易成精!” ------题外话------ 读者大大!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 第八章 金华猫与阴阳法 “金华猫?我就听过金华火腿!” “就知道吃!你闭嘴,别打搅欢欢姐说话。” “这种金华猫,特别聪慧。人养了这种猫,猫在人家里待着,天天看人说话做事,它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渐渐地这猫就开了灵识,会自己跑到屋檐上吸收月亮的精华,修炼起来。如此三年之后,它就要成精作怪了。这猫一旦成了精,到也不会害主人,会自己离家出走,到处流浪。” “它也不去深山老林里修炼,就喜欢跑到别人家里作弄人。每到一户人家,它就先会在这家人的水桶里尿尿!” “尿尿,那多臭啊!家里人一喝水就知道有人捣鬼!” “不会!因为闻不出。这家人喝了猫尿,就瞧不见这只猫的踪迹。这只猫就潜伏在这家里捉弄人。若是家里有年轻的公子哥儿,它就会变成美女去勾引。若是有小姐和小媳妇,它就变成俊美的男子去调戏。” “竟然还是只色猫!” “这猫只是作弄人,不害人的吧?” “怎么可能!或许猫并不想害人,可是人妖殊途。妖怪老是和人在一起,人的精气神就会被它吸走。被它作弄的人一开始瞧着没事,但时间一长就会生病,最后卧床不起。” “那怎么办?” “那就必须找人治病救命了!但你若是去找医生,那肯定是没用的。医生开的药只能治病,可治不了精怪!” “那要怎么抓猫呢?家里人都喝了猫尿,谁也看不见它。” “用法术!” “法术?请道士?和尚?天师?” “不用那么麻烦。民间自有阴阳法。” “阴阳法?”熊孩子们大多都听不懂。 还是何萍萍小时候在农村住过,有些见识。 “我知道。农村里有些村妇或者年纪大的人,都会一些奇奇怪怪的治病方法。这类法子就是阴阳法。” 许大仙点点头。 “是的。譬如有一种病叫蛇缠,得了这种病的人会在腰部出现一串疹子。这串疹子会一天天变多变长,就像一条蛇缠在人身上一样。一旦让这条蛇首尾相连,把人缠住,这人的命就没了。以前这种病就是绝症,得了只能等死。吃药没用,只能用阴阳法才能破。” “这么恐怖?那现在呢?” “现在?现在这种病叫带状疱疹!你去药店买阿昔洛韦吃就能好!哈哈哈哈!” “……” “那这阴阳法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谁知道!反正以前没有阿昔洛韦的时候,人家就是这么治好的。” “那是真的咯!” “别管那蛇缠了,大仙你到是继续说金华猫呀。这金华猫该怎么治?” “金华猫啊,很简单!只需要找一件青衣,盖在病人身上。然后家人都出去,等第二天看这衣服上,如果沾着猫毛,那就表示家里有金华猫作怪!” “哦,弄件绿衣服盖就行了呀!” “什么绿衣服!青指的是蓝色,是蓝色的衣服!” “诶?青是蓝色?” “对啊,雨过天青色,难道天是绿的?还有颜料里的群青,那不是蓝色吗?” “是是是,大仙你说得对极了!” “本来就是你没文化,乱插嘴。欢欢姐,那然后呢?知道家里有金华猫,可改怎么抓它呢?” “确定家里有金华猫之后,家里人得秘而不宣,偷偷去找猎人,带上两条恶犬,等天黑到家里抓猫。人看不见金华猫,但狗能!猫怕狗,狗能克猫!” “猫怕狗吗?我在微博上看到好多猫都敢打狗!” “那些都是宠物狗,猫自然不怕。要是碰上猎犬,猫如何不怕!” “原来如此!那抓到以后呢?” “就得看了,如果家里的病人是女的,抓到的猫是公的,那就有救了。把猫杀了,肉做熟了给病人吃,病自然就好!同理,病人是男的,猫是母的,也行!” “那要是病人是女的,猫是母的。或者病人是男的,猫是公的,怎么办?” “那就是死局,没办法了。” “啊?就没救了?” “对!” * 听了一脑袋神神怪怪,把作死小分队的四人都听傻了。 “我奶奶家那只老猫,是母的!那我不是完蛋了?”何萍萍哭丧着脸说道。 “傻孩子!”许尽欢伸手给她一个毛栗子。 “你奶奶家的猫难道就是金华猫?不是你怕什么。” “说的也是啊!” “那我们是不是也要给萍萍盖件蓝色的衣服,然后第二天看有没有猫毛?” “都说不是金华猫了,怎么还用蓝衣服!” “蓝衣服还是有用的。蓝色也属阴,盖在人身上可以遮住阳气。猫属阴,它是顺着人身上的阳气找过来的。阳气被衣服盖住了,猫就会到处找,从而在衣服上留下诸多痕迹。” “还要用蓝衣服啊。那我们都没穿!怎么办?” “你们没有,我这儿有啊。走,到我的房间去!” 于是一行人来到许尽欢的房间,让何萍萍躺在床上。许尽欢在衣柜里找了一块藏青色的披肩,抖开了盖在何萍萍身上。 “现在晚上十点,等下我们都出去,等过了半夜十二点,再来看!” “啊?你们都走了,就剩我一个,我怕!”何萍萍坐起来。 “别怕。等下我给你施个法,让你睡着。睡着了你就不怕了!”许大仙安慰道。 “真的?那你们可不要走远,一定要回来看我!” “一定一定!现在你躺下,闭上眼。” 何萍萍这才又躺下,葛薇薇把披巾抖开重新给她盖好,然后握了握她的手臂。 “萍萍你要勇敢!我们就在门外陪着你,绝对不会离开你。你放心吧。有欢欢姐在,没问题。你看拜拜他这一趟出去多危险,还不是平平安安回来了!” 何萍萍看看李拜拜,熊孩子也给她一个“你就放一百个心”的表情。他一回来就给他们几个显摆他在李家老宅遇鬼撞邪,九死一生的奇幻冒险。那得意劲,差点以为他不是遇鬼,而是中大奖呢! 想想李拜拜,何萍萍觉得自己也没那么倒霉了!果然,幸福需要对比,倒霉也一样。 “欢欢姐,一切可都拜托你了!”她扭头看向许尽欢,小声道。 许大仙点点头,伸手盖在她双眼上,轻轻一抹。手拿开,何萍萍竟然就已经睡着了。 瞠目结舌! 李拜拜连忙对许尽欢举起拇指,双手点赞。 众人小心翼翼的退出房间,就在走廊上坐着等。 “现在怎么办?” “等咯!” “这还有两个小时呢!怎么打发时间?” 许尽欢从屁股后的裤袋里挖出手机,晃了晃。 “我们联机打麻将!” ------题外话------ 美丽的女神们么么哒!大家还知道什么奇奇怪怪的阴阳法,请告诉我哟!大家一起涨姿势!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哟!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九章 童男童女 国粹果然引人入胜,四人就坐在走廊地板上,东南西北坐镇四方,然后拿着手机开始打麻将。 一圈又一圈,李拜拜霉星高照,随便扔张牌都能放炮点三家,输的他抓耳挠腮,伸长脖子到处想偷看别人的牌。 哪个肯给他看!他敢看,削他脑门,砍他脖子! 许尽欢则是吉星高照,一路吃一路碰,随便摸一张就能自摸,而且还是杠上开花。 这两小时,输得李拜拜脸黑如锅,赢得许大仙面色红润。 越打越输,李拜拜手里捏着牌都不敢打了。生怕这一张下去,三家全胡,独输他一个。 他不打,其他人就得催他。你拉我扯,在门口较劲。 许大仙突然一伸手。 “来了!” 哈?谁来了?三人一脸茫然。 她也不解释,轻轻跃起,抄手就把手机塞后袋,蹑手蹑脚凑到房门前,伸手一摸。 众人这才想起,今晚上打麻将不是正事,给房间里的何萍萍抓妖怪才是! 三个人立刻也蹑手蹑脚凑到门前。 “大仙,妖怪来啦?”李拜拜张嘴无声问。 许大仙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朝他们摆摆手,示意退后一点。 三人缩着脖子,跟老鼠似得往后退了一步。 许大仙轻轻把门把手转了转,推开一条缝,凑脸上前瞄了一眼。 后面三个伸长脖子也跟着看。 那么细一条缝,能看见啥?但虽然啥也看不见,可里面透出来绿莹莹的幽光,确实真切分明! 走之前,灯可是都关了的呀!这光,哪儿来的? 外面的月光?谁家月亮是绿的? 花园里的路灯?呵呵,绿色的路灯?这是天天演鬼片的节奏啊! 所以这绿光,不对头! “绿的啊?又是绿的!”李拜拜又无声开口,朝许尽欢挤眉弄眼。 许大仙竟然看懂了,挑了挑眉,然后把门缝推得更开。 随着缝隙越来越大,后面三人不由自主上前,凑到门口往里探头。 这一探头,就看到黑漆漆的房间里绿莹莹的光,光是从床上发出的。而床上赫然蹲着一只硕大无比的妖怪! 这妖怪身形巨大,黑压压的如同一座小山似的压在床上。 妖怪有形无实,似乎是个幽灵一般的存在,笼罩着床上盖着蓝色披巾的何萍萍。 何萍萍显然是被压的难受,正在披巾下不住的扭头,急促的呻吟。 “啊!还真的有妖怪啊!”站在最后面的高劼情不自禁喊出了声。 这一出声,站在床上的妖怪呼的就扭过头来,刷的瞪大眼注视着他们! “哇,真的是一只老猫!”李拜拜大叫一声。 没错,扭过头来的正是一只老猫。尖尖的耳朵,金黄的眼睛,胡须都白了,对着众人张嘴一声嘶吼,一嘴的尖牙! “大仙!怎么办!” 被这妖怪瞪了一眼,门口的三人立刻在许大仙旁边抱团,一人拦她一条胳膊,跟抱着救命稻草似得,死活不撒手。 可怜高劼没得抱胳膊,只好勉为其难伸开双臂把李拜拜和葛薇薇连同大仙一起,都抱了,结结实实抱成团! 许尽欢差点被这三人活活抱死! 嘿咻嘿咻伸手把三块牛皮糖推开! “别妨碍我办正事!” 四个人纠缠的功夫,床上的妖怪已经蹭的站起来,浑身的毛都竖起来,一副要动手的样子。 “大仙,救命啊!”李拜拜急的伸手。 许尽欢连忙挡住,然后问道。 “别急!你们谁是童子身?” 哈?童子身? * “童子身?”李拜拜愣住。 “就是处!没那啥过得!”后面高劼连忙补充解释。 “我,我是!我是!”葛薇薇第一个举手。 “这,很重要吗?”李拜拜还结结巴巴。 “对,很重要!” “那我也是!”说完,他还挺不好意思。 高劼想说我也是,但实在有点不好意思! “行,有童男童女就行!你们两手给我!”许大仙一伸手。 两人连忙把爪子都摆她手心里。 两人都以为她是要握住他们的手,却不知她只是在他们手心里捏了一把,然后抽出两根透明的丝线,搅在一起,嗖的一下朝那只硕大无朋的妖怪扔去。 两条丝线看似柔弱无骨,然而被她这么轻轻一扔,却如两根钢针一般直勾勾就扎过去。 那妖怪见到这两根丝线就瞪大眼,张嘴要咬。 就在丝线快要扎到妖怪的时候,许尽欢突然把手指往上一抬。那丝线就在妖怪眼皮子底下滴溜溜转了个弯,往天花板扎去。 咦?这是什么攻击套路? 门外的三人也是看傻了,不由自主跟着丝线抬起头,看天花板。 就连站在床上的大妖怪也似乎被丝线吸引,抬头看天花板。 天花板上绿莹莹一片,两根丝线噗噗两声扎进去,然后就是“吱吱”的怪叫声。 随后噼里啪啦一阵冒烟,一团绿光嗖的飞出,缠着两根透明的丝线,跟线球似得在房间里乱飞。 这线球一飞起来,床上的妖怪就蹭的跳起,到处扑那线球。 这……这怎么回事? “没事了,进去吧!”许大仙一招手,率先迈步而入。 “啊?这就没事了?”三人踉踉跄跄,一头雾水的跟进去。 她一马当先到床边,伸手往正在不断挣扎呻吟的何萍萍脸上一盖。 这一盖,何萍萍顿时“哎呀我的妈呀”一声大叫,蹭的就坐起来。 一起来,一睁眼,一扭头,看到许尽欢,就伸手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哇的哭了。 “大仙,我梦见我奶奶了!呜呜呜呜!” 这……这怎么一醒来就说这个?还哭? 其他人也是想不明白了! 许尽欢却仿佛是一点也不奇怪,伸手拍拍她的脑袋。 “现在你应该都明白了吧!” 何萍萍一边哭一边点头。 “我明白了!乌皮不是要杀我,它是在保护我!是奶奶叫它来保护我的。呜呜呜,大仙,我被鬼跟上了!呜呜呜!” 诶?这又是怎么说的? 不是妖怪害人?是鬼?什么鬼? 许尽欢伸手一指。 “喏,就是那个鬼!” ------题外话------ 提前祝大家周末愉快!要开心哟!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十章 我愿将功赎罪 她指的就是满场乱飞的绿色光团,被两根丝线缠着,飞不高又挣不脱,又被那猫妖追着,狼狈不堪! “这是什么鬼?”葛薇薇和高劼问。 李拜拜没问,而是看向许尽欢。 许大仙冷哼一声,双手掐剑诀,把那两根乱飞的丝线一挑,一缠,又往后一拉——满场乱飞的光团就被她定住。 光团被定住,那猫妖就扑过来一咬。 光团吱吱一声尖叫,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道友手下留情!” 许尽欢冷冷一哼。 “天堂有路你不去,地狱无门偏来投!在李家老宅让你走脱了,是你的运气。这会子又撞到我手里,我岂能再让你脱身?乖乖受死吧!这也是你的因果报应!” 原来这鬼还是老朋友——亓源。 一听这话,那光团也就是亓源立刻又说到。 “真仙饶命!我知道是谁杀了裴家满门,我愿将功赎罪!” 嗯? “大仙,等一下!”这话一出,李拜拜头一个激动了。 “你真的知道是谁杀了我爸妈和爷爷奶奶?” “当然!你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在老房子里等你。我和他们都说过话,知道不少你们不知道的事。” “大仙大仙,手下留情!”李拜拜立刻求情。 许尽欢哼一声。 “他这是缓兵之计,都说鬼话连篇,鬼最会骗人!不信你问你小叔,他把周雅丽骗的多惨?你还敢听他的鬼话?” “大仙!我要听,我要听!只要事关我爸妈的,我都要听!我小叔肯定也要听!大仙你法力高深,收拾他这个小鬼还是不是手到擒来。你先等等,让他把话交代清楚了,再杀不迟!” 嘿!交代清楚,再杀不迟?你当亓源是傻的?你这样说,他还肯都交代了? 许尽欢瞪李拜拜一眼。 “闭嘴!” “我不!我要!”熊孩子来了熊脾气。 大仙肝火只往上冒。 “真仙,我不骗你。骗谁我也不敢骗你!那日在李家老宅,我就已经见识了你的手段。你道行高深,仙法高明,我是望尘莫及。我知道自己罪孽深重,甘愿受罚。只是这裴氏灭门的真相,我确实略知一二。求真仙给我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只要真仙你不灭我的元神,我情缘在你座下服侍!”亓源连忙花言巧语道。 “你看你看,他说得多诚恳!”熊孩子还帮腔。 大仙也是服了,醉了! 葛薇薇,高劼还有原本的事主何萍萍则完全看傻了。 刚不是捉妖怪么,怎么变成审鬼了?怎么还扯出裴氏灭门惨案?谁杀了拜拜的家人? 好这信息量,太大了! 事情弄到这个份上,许尽欢知道今晚亓源是死不成了。当然他早就死了! 从鼻孔里呼出一股凉气,她双手一拽,来回一搅,用丝线把那绿色的光团层层绞住。 光团原本如同一个盘子一般大,被丝线一绞,越缩越小。一边缩小一边吱吱作响,显然是吃了苦头的样子。 然而这一回亓源是老老实实受罪,连抱怨都不敢。 等到被绞成只有一粒水滴一般大小时,许尽欢才伸手一挑,旁边架子上花瓶里的一只红玫瑰就蹭的飞起来,落在她手里。 她伸手一招,把这滴碧绿晶莹如同祖母绿宝石一般的水滴收进花蕊里。这水滴入了花蕊,原本盛开的玫瑰就如同受了惊吓一般,花瓣一阵颤动,层层收缩,竟然变回了花苞的形态,把水滴紧紧的包裹在里面。 许尽欢伸手从拔了一根自己的头发,缠绕在花苞上,把亓源的元神缚在这朵花里。 *作死小分队亲眼看着许大仙空手捉活鬼,看的是目瞪口呆,心悦诚服。 而那只原本硕大无朋,尖嘴獠牙的猫妖,见识了许大仙的厉害之后,立刻主动缩小身形,变回原样,喵喵的媚叫着依偎到何萍萍的脚边。 何萍萍立刻蹲下,一把抱住它。 “乌皮,对不起,是我害了你!” 乌皮早就死了,如今在她怀里的只是一抹幽灵。所谓来自奶奶的嘱托,也不过是留在这抹幽灵记忆里的亲情枷锁罢了。 因为主人最牵挂自己的孙女,所以死后修炼成精的猫妖才会不远千里,前来保护。 至于亓源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许尽欢没好气的瞥了一眼李拜拜。 裴家这对叔侄真是霉星高照,不是走路撞邪,就是身后跟鬼! “大仙,你可千万不要杀掉这只鬼哦!拜托拜托!要不交给我保管吧?”李拜拜朝她合掌拜了拜,说着伸手要拿玫瑰花。 做梦去吧!许尽欢一点信不过他,把花往边上一挪,一瞪眼。 熊孩子委委屈屈抽回手。 “这个鬼……欢欢姐你和拜拜认识的啊?”葛薇薇脑子灵活,立刻问重点。 “是啊是啊。这个鬼,很坏的!他骗一个女人帮他杀人,就是那个周雅丽,太平山九尸命案的凶手。唉,可怜呐!而且他还跟着我们到了老宅,让唐经理撞上了。幸亏大仙出手,不然唐经理性命难保!大仙,厉害啊!”熊孩子立刻眉飞色舞的讲起来,顺道给大仙点赞。 许尽欢直翻白眼。 “他是不是一直跟着你们啊?”葛薇薇果然看问题看的清楚。 “诶?是吗?大仙,这鬼是跟着我们的吗?”李拜拜还一脸茫然。 许尽欢简直不想理他。胆子不大,但任性妄为,偏生脑子还不够用!要不是本性不坏,她可懒得管他。 “我不知道亓源是为了什么,但他确实一直跟着你们叔侄。上回你们玩笔仙,不是就见了鬼。我估计,也是他在捣鬼!” “啊,玩笔仙那回也是他?” “你们不是说撞见了绿色的鬼吗?” “对对对。那还有一个白色的呢?啊!白色的鬼我在李家老宅也见到过!” “那个鬼,可能是你的妈妈。” ------题外话------ 亓源叔叔强势出境!鬼话连篇的大帅鬼! 美丽的女神们,周末好呀!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十一章 阴女之体 “在李家老宅我见到的那个白色的鬼是我妈妈?”熊孩子惊呆了。 “那天你们玩笔仙,第一个显灵的鬼是个女的,二十五六岁被人杀害。你不觉得眼熟吗?” “对,对啊!” “你在李家老宅被恶鬼纠缠,不正是那个白色的鬼帮你的吗?” “对,对!” “所以,她应该是你妈妈!” 许大仙一锤定音。 李拜拜听傻了!脑子有点转不过来。 “大仙你的意思是我妈妈一直在我身边保护我?可为什么以前她从来没出现过?还有,她现在在哪儿?是不是还在我身边?我想见到她!我想和她说话!大仙,你帮我!”熊孩子越说越急,伸手一把抓住许尽欢的胳膊。 “打住打住!那么多为什么,叫我怎么回答!” “大仙!” “你妈妈为什么以前不出现?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现在突然出现,我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儿?我还是不知道!亡魂在阳界是不能存在太长时间的,想要留在人间只能存在于阴阳两界的夹缝中!但这种存在对亡魂是一种折磨,时间长了,都会迷失本性。二十年了,我不知道你父母你爷爷奶奶的亡魂还留着多少本性。亓源的话,你最好不要相信!他是鬼,为了活下去,什么鬼话都敢讲!”许大仙警告道。 李拜拜沉默。 “大仙,这个亓源他为什么要缠着我呢?我又没惹他?”何萍萍小声的提问。 许尽欢把说里的玫瑰花甩了甩,又把何萍萍上下打量了一番。 “依我看,这是因为你是个阴女的关系!” “阴女?” “你一定是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孩子,又是女的,八字命数全部属阴。你这样的人,天生就是阴阳眼,很容易撞鬼!” “是的!小时候我奶奶也这么说过。我爸妈工作忙,小时候是我奶奶带我的。我老生病,很难养。后来是奶奶去庙里求老和尚,老和尚说我八字太阴,眼睛又干净,一到天黑就容易撞邪见鬼。那些东西,都想要我的肉身当替代。老和尚就给了我一尊菩萨像,让我天天带着。这才慢慢好起来!长大以后,我渐渐就看不见那些东西了,但有时还是能感觉到。这种感觉,很难说清楚!这几天我就感觉身边特别冷,时常心慌意乱,就知道自己可能撞邪了。然后晚上又老梦见乌皮在梦里扑我,以为它要害我。现在才知道,若不是乌皮每晚来保护我,我早就被鬼害死了。可他为什么要害我?” “他要你的阴气!在李家老宅,这个亓源被我的金乌咒伤了元神,要吸你的阴气滋补元神。你是阴女,又是童身,阴气至纯,对他有用!” “金乌咒?” “金乌就是太阳,火凤凰,是至纯至阳的存在。被金乌所伤,只能用至纯的阴气滋补。” “原来是这样!”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好了,你该走了!等天光一亮,精怪可就要现原形!”许尽欢低头,对那猫妖道。 乌皮恋恋不舍的绕着何萍萍的脚,何萍萍蹲下抚摸它虚幻的身躯。 “乌皮,你放心的去吧。好好修炼,要走正道!不要光吸月华,也要吸太阳。大仙说了,要阴阳协调才能得正道!谢谢你来救我!”何萍萍现学现卖。 乌皮仿佛是听懂了,用头蹭蹭她的小腿,然后纵身跃起,跳上窗台。 “乌皮再见!”何萍萍挥手道别,眼泪扑簌扑簌往下流。 乌皮喵呜叫了一声,随后跳进漆黑的夜色里,随风而去。 众人在窗口前目送它消失。 “接下来干嘛?睡觉?还是吃宵夜?”紧张刺激的捉鬼降妖结束了,李拜拜恢复精神,提议道。 他的话音刚落,就听见楼下一个洪亮的声音喊道。 “欢欢!我回来啦!要不要吃蛋糕?我买了蛋糕回来!” 呃……加班到深更半夜的唐经理,回来了! 许尽欢睁大眼,一脸茫然! 作死小分队也全体装死。 五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说话。 如何跟晚归道家的未婚夫解释房间里为什么多了那么多人?在线等!急! * 作死小分队最终还是没能吃上宵夜!天没亮,就被怒发冲冠的唐经理轰出了许家大城堡,麻溜的滚蛋。 当然,唐经理还算大人有大量,请了许家的司机用专车送这群作死熊孩子回学校。没让他们用脚底板去丈量从山腰到山脚的距离! 而面对罪魁祸首,唐经理则再次展示了他灵活的手腕和柔软的身段,硬挤出笑脸把买来的蛋糕奉上。 没舍得骂!也不敢骂! 骂了没用啊! 既然唐经理身段如此柔软,手腕如此灵活,许皇太女自然也要投之以桃报之以李,非常给面子的把他买的蛋糕都吃了! 一块也没给剩! 吃完之后,她伸一个懒腰,心满意足上床睡觉。 唐经理看着空空的蛋糕盒,决定忍无可忍,从头再忍! 至少她没大吵大闹,没出去花天酒地,没去找裴思建,这就够了! 为公司操劳,为大仙操心,唐仇觉得自己比杨白劳还惨。杨白劳是受压迫,受剥削,而他却是心甘情愿,唯利是图。说起来,连抱怨的资格都要没了。 无可奈何之下,他也只能遥望大仙的卧室,洗洗去睡! ------题外话------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十二章 花痴少女! 一觉醒来,已经天光大亮,唐仇拿起床头的手表一看,却还只是早上八点。 他一跃而起,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就出门,穿过走廊到另一边敲许尽欢的闺门。 “欢欢?醒了吗?” 没人应!是睡太沉?还是……醒不过来? 许尽欢醒不过来可是有前科的,一想到这里,他就急了。事不宜迟当机立断,他推门而入。 结果房间里空空如也!卧室,阳台,浴室,衣帽间,都没有许尽欢。 连忙转身下楼!客厅,餐厅,花园,都没有找到她。 “小姐呢?” 阿姨回答。 “小姐一早就出去了?” “去哪儿?谁送她去的?” “她没说。没人送,小姐自己走的。” “啊?为什么不坐车?” “小姐说,走路锻炼身体!” “……” 唐经理在许家大城堡咬牙切齿的时候,许尽欢正拿着一支玫瑰花在路上慢悠悠的走。 她一路走一路看,一路买东西吃。手里的玫瑰花被她忽上忽下的甩着,柔软的枝条起起伏伏,左右摇晃。枝头猩红色的花苞如同一朵火苗一般,一跳一跳的燃烧。 她一路甩一路走一路吃,浑然忘我,兴高采烈。全然不知周围人都跟看西洋镜似得看她走过,倒不是怪异,委实是她长得太好看。 十八岁的青春容颜,不涂脂粉脸上就带着自然透亮的光泽,由内而外透出的青春气息,更散发出一股自然而然的迷人芬芳。 她整个人就如同初开的鲜花一般,鲜活漂亮,耀眼夺目。 从山腰走到山脚,从郊区走到市区,路途遥远,然而她却不知疲倦。明明只是悠闲的脚步,但仿佛脚下的路都疼惜她的美丽,自己把自己缩短了。 以至于开车都要一个小时的路途,她竟然也只走了一个小时。 站在车流如织,人来人往的繁华街头。她一手拿着雪糕,一手拿着玫瑰花,站在金鑫裕丰的门口。 金鑫裕丰是一座笔直入云的摩天大楼,因为形似宝剑出鞘,有谣言传出,大楼主人在楼里下了阵法,专门用来邢克周边的大楼。 周边的大楼有没有被邢克不知道,反正金鑫裕丰挺红火。至少没听说里面的公司倒闭破产的。 裴思建的公司“羽建”也在其中!当年羽建就是承建金鑫裕丰的公司,是裴思建接管裴氏企业后的第一个大项目。据说这位年轻的总裁为了做好这个项目,给轰下台的老前辈们一个交代,生生把自己累吐了血。 金鑫裕丰揭顶的时候,裴思建就在医院里住院,胃出血,和各路工头们喝酒喝得! 总之这一柄就是裴总出鞘的利剑! 所以裴总在事后出资买下了其中的两层,作为“羽建”的办公点。 由此也能看出裴总心中不小的得意和抱负! 本来是想买顶楼的,无奈楼主不肯割爱!裴总也只能抱憾。 站在最底下抬头仰望最顶上,几乎是看不见,楼太高了。 大凡成功人士,都喜欢住在高处,却不知高处不胜寒。 高处到底有多寒? 许大仙表示,那是真的冷!反正冻得她牙打颤,嘚嘚响! 要知道所谓御风而行,只是看起来很美。实际上,又冷又难受。钻云里,还惹一身湿! 自然神仙是不用怕冷,不用怕湿,然而她还是想做人。 可惜…… 把手里的玫瑰花拍了拍,她叹息一声,迈步走入大楼。 楼下大厅一整面墙上就挂着各层的公司铭牌,找到羽建,她就顺着人潮涌进电梯。 电梯一路向上,不一会就来到四十八层。 她迈步而出,一眼就看到羽建硕大的招牌,还有裴思建本身硕大的照片。 嗯,年轻多金,英俊潇洒而且还尚未结婚的裴总,是公司的吉祥物! * “我找裴思建!” 啊?找总裁?羽建前台的lisa看着眼前这位青春貌美的少女,问道。 “请问您有预约吗?” “预约?没有!”少女愣一下,摇摇头。 “请问您是哪家公司的代表?和羽建有合作来往吗?” “我?没上班。合作来往?也没有。”少女一脸纯真无辜的茫然蠢样! 这也没有,那也没有,那你是来逗我玩的吗?lisa深呼吸,脸上精致的妆容差点裂开,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问。 “那么请问小姐您找总裁有什么事吗?” “哦,我给他送点东西。”说着,少女把手里拿着的一支玫瑰花晃了晃。 来献花的花痴少女吗?咔叽一声,lisa的粉底裂开了。 “请问小姐您是从哪里了解到羽建的呢?” “杂志上看的。说你们的公司在这儿!本来我想打电话的,可惜手机没电了。” 哈哈哈!所以姑娘你是在杂志上被总裁电到,就孟浪的跑上门来约了? 勇气可嘉!但是…… “对不起,小姐。没有预约的话,我不能让您进去。请您下次预约之后再来!” lisa告诫自己必须挺住,为了公司的形象。 “诶?没有预约就不能进去的吗?那我不进去,你叫裴思建出来见我也行!” 叫总裁出来见你?! 很好!少女,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愤怒! lisa表示对于这种自大狂妄的无知少女,就让姐姐我代表全公司的女性,替天行道吧! 就在此时,电梯叮的一声,停了。 裴思建带着羽建的精英们,一路步履匆忙的走来。 lisa立刻挺胸收腹,站的笔直笔直。 “总裁!” 许尽欢听见声音也回过头,看到裴思建,扯开一个笑脸,朝他招手。 “裴思建!” lisa心想,糟了,花痴少女绝对不能让总裁看到! “小姐,请你……” “欢欢?!” 然而裴思建已经看见了,顿时一愣,匆忙的脚步立刻放缓。等看清真的是许尽欢,立刻又加快脚步,冲到她面前。 “你怎么在这儿?” “我来找你。” “找我?” 咦?总裁认识花痴少女?lisa傻眼。糟了,她会不会得罪了总裁的亲戚?现在补救还来不来得及? “那个,总裁,这位小姐是来给你送花的!” ------题外话------ 霉总贵为男主,却一直没有谈情说爱的机会,好可怜! 美丽的女神们,周一好哇!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哦! 第十三章 有财有貌门当户对 一大清早在自己公司门口“偶遇”许尽欢,已经给足了裴思建意外。但听完前台lisa的话后,他更意外了。 “送花?给我的?”一低头,他看到许尽欢手里的玫瑰。 竟然是红玫瑰!裴思建脑子里轰一声,炸了。原本塞满他脑子的各种数据材料工程进度,全消失不见。 只剩下漫天飞舞的玫瑰花瓣,全是红玫瑰! 红玫瑰代表着热烈奔放的爱情! 他早就知道许尽欢是个喜新厌旧,贪好美色的主。他长得比唐仇帅,钱比唐仇多,论财论貌都胜人一筹。 所以,这一切就是理所应当嘛! 虽然对不起唐仇,但是…… 裴总脑补十万八千里,奔腾入海一望无垠,想着想着,越想越美,他不由自主咧开嘴笑出声,眉梢眼角都透露出喜气,脸颊也微微泛红。 众人顿感惊悚! 天哪!总裁竟然脸红?而且甜蜜的笑了?就因为花痴少女手里那朵挫挫的玫瑰花?花店里三块钱一朵,打折卖的啊!总裁!你醒醒! 你的冰山冷艳,高贵无敌呢? lisa的粉底碎了一地,连心也碎了。 “那个……这花,不是给你的!”许尽欢小声说道。 “呃?!”裴思建一愣。 众人立刻竖起耳朵,这是要峰回路转! “这个花,我是带来给你看看的。”许大仙诚实的说道。 花里面还装着鬼呢,能送人?这不是害人嘛! 裴思建脸色一变,笑容和红晕都还来不及收拾,就给僵死在脸上。 lisa再次傻眼,这一回连假睫毛和美瞳都要掉了。 少女,你是来玩弄我们总裁的吗?好过分! 跟着裴思建一起回来的精英们也很尴尬。 亲眼目睹总裁恋情撞墙,回头会不会被灭口啊?他们真心不想看的! 然而总裁的恋情……总是不顺,简直如同诅咒一般。但是总裁的品味不是御姐吗?这回怎么变成少女了? 不行不行,必须克制体内的八卦之力。 这个时候,保持沉默和肃穆的表情就好。 总裁,节哀! 看到各路人马变颜变色的表情,许大仙表示凡人的心思真复杂,纯属想太多。 “那个,我们能不能进去私谈。” 哦哦哦,总裁,私谈啊,还有机会!加油! “我有很重要的事告诉你!”许尽欢又说。 完了完了!这句一出场准没好事!这是分手的潜台词啊,总裁!节哀! 不必回头,裴思建也能感觉此刻每个人眼里都是各种弹幕。 他是总裁,架子不能倒,得挺住! 虽然刚才自作多情了,但是,没有说出口就不算输的一塌糊涂。以及,只要唐仇和许尽欢一天没结婚,他就还有机会。 等一下?什么时候他开始考虑跟许尽欢结婚了? 这到底是怎么开始的呀? 他和许尽欢?这合适吗? 裴总裁突然被自己雷到了。 然而心里有个声音在说,很合适啊。你有财有貌,她也有财有貌,谁也不用担心吃亏上当。何况娶了她,就等于娶了九号地块,一举解决度假山庄的难题。 多好!多合适! 对!很好,很合适!于情于理,于公于私,都很好! 说服了自己的裴总深吸一口气,僵硬的表情渐渐缓和,自信和骄傲再次涌上心头。面对许尽欢,露出一个得体的笑容。 “跟我来吧,让我好好招待你!” 好好招待!对,请总裁务必“好好招待”,拿出你的颜值,一定能胜利! 许尽欢对这个笑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眼前这个裴思建让她觉得陌生,是不是他吃错了什么药? 裴总裁的失态稍纵即逝,此刻已然恢复正常,伸手拦住她的肩,以如沐春风又不容拒绝的架势,把她卷走。 “会议延后,电话和预约都推掉。我现在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和许小姐详谈,暂时不要来打搅我们。” 总裁发号施令,把所有公务一脚踢开,专心泡妞。 秘书组瞠目结舌。 “许小姐?这谁啊?总裁换口味了?公然带到公司?” “许小姐?啊!是那一位许小姐啊!” “谁?哪位?” “许尽欢啊!许海天的女儿,许尽欢!” “就是九号地块的那个许尽欢?” “对,就是她!” “哇!总裁,厉害啊!” “总裁这是为了公司献身啊!” “总裁好拼!” 裴总裁带着美女少到办公室私谈! 具体怎么个私谈,隔着厚重的总裁办公室大门,外人不得而知。 又因美少女的身份特殊,乃是手握公司重要项目核心地段的金主,更让众人对这段“私谈”的内容浮想联翩! 而不容忽视的是,美少女身后还有一位杰出的未婚夫!两男一女的经典三角关系结构,更是给这段复杂的关系蒙了一层狗血的色彩! 这怎么看都是大戏即将上演的节奏! 见证历史的时刻,到了! 羽建上下一百多号员工在心里如是想着。 总裁,请加油,为了我们全公司的利益努力奋斗,一定要拿下许小姐啊! 在大门之后,裴思建和许尽欢两个却都显得很平静,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许尽欢显然不是个浪漫花痴的个性,虽然以前是,但现在绝不是。带着一朵玫瑰花来到公司找他,就不该是一件“绯闻”,而是一桩“异闻”。 带花来给他看看,那么这朵花到底有什么奇特之处呢? “这朵花……”他伸手指了指 “亓源在里面!”许尽欢开门见山,直击重点,丝毫不浪费口舌和时间。 “亓源?!”裴思建当下大吃一惊。 ------题外话------ 霉总也是挺能脑补的!二更奉上,女神们么么哒!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十四章 断魂台 亓源是谁,裴思建当然一清二楚。 但许尽欢说亓源在她手上这朵玫瑰花里面……就有点叫人匪夷所思了。 把手里的玫瑰花晃了晃,许大仙解释。 “这家伙一路跟着你和李拜拜,在老宅他受了伤,于是摸到拜拜的朋友何萍萍身上,想要吸取对方的精气,被我抓到了。我就把他关在这玫瑰花里!” 原来如此!等一下,她刚才说什么?亓源一直跟着他和拜拜? “他为什么跟着我和拜拜?” “不知道,但肯定是有所图谋!” 有所图谋?图谋什么?倘若是一个人,他肯定认为是图谋他的钱。但一个鬼煞?他就想不通了。 难道,还是和那个西王母图腾有关? 从一开始的裴氏灭门惨案,到后来的九尸命案,再到李家老宅的家仙内丹,西王母图腾无处不在。 通过杀人换命,修炼成仙的法门,也是一如既往。 这些事之间,肯定有着内在的联系。 “能把他放出来吗?问问他。” 许尽欢点点头。 “当然能。对了,本来抓到他的时候我是准备毁灭的。但是他说他知道一些跟你家案子有关的事。所以……” “他知道我家案子的事?快把他放出来!”一听这话,裴思建就急了。 “行,不过先得布置一下。不然放出来他跑了怎么办!” “怎么布置?”裴总左右乱看,手足无措。 事关二十年前的惨案,他就淡定不了。 “有红绳吗?” 红绳?这让他上哪儿找去? “没有的话,红笔也行!” 红笔,红笔……红笔在哪里?裴总裁满屋子乱转,最后索性打开大门冲出去。 “红笔!快给我那红笔来!” 秘书室立刻鸡飞狗跳,找出一大把红笔捧给他。 总裁为什么要红笔?是不是要签协议?婚前协议?可签协议也不需要红笔啊! 搞不清情况啊! 捧着一大把红笔冲回办公室,哗啦啦全撒在桌上。 “给你,红笔!” 许尽欢挑挑拣拣选了一支最漂亮的,拿在手里。 “有纸么?” “纸?什么纸?” “随便什么样的都好,白纸就行。” 他有风风火火冲出去。 “白纸,给我白纸!” 秘书室里a4的,a5的,b4的,b5的,外加十八开,十六开,一开,两开,反正能找到的规格统统都抱来。 “这么多?都送过去!”裴总裁也看傻了,用力一挥手。 太好了,有机会进去办公室看一看啦! 秘书们抱着各式各样的纸鱼贯而入,许尽欢也傻眼。 “怎么这么多?我只要一张就够!” 呵呵,你要一张,总裁就给你半吨!要不怎么叫霸气总裁范! 结果在这近半吨的纸里,许皇太女就跳了一张普普通通的a4纸。 “就它了,够了!” 总裁一挥手,秘书们又把各式各样的纸再抱回去。 呵呵,还没过门就这么厉害,这要是过了门,大家还有活路没? 总裁,你的霸气呢! 不要当妻奴啊! 群众们完全是想太多!裴思建表示,我这边忙着斗鬼呢,没工夫风花雪月,儿女情长! * 把事情都搞定,裴思建回到办公室,就看到许尽欢把手里的玫瑰花插在他的笔筒里,自己则趴在桌上拿着红笔在白纸上涂涂画画。 与她斗法时的从容不迫,行云流水不同,这一次她画的有点艰难。 涂几笔就停下来想一想,画着画着似乎还想改,但又没改。 画什么那么难?他走过去侧身站在她身边,低头一看。 是个符箓!天哪,想不到如今他也能这么自然的说出如此“专业性”的名词。可见这一阵见鬼都成了常态! 这个符箓有一点复杂,与其说是文字,不如说是绘画。 不过画符不是应该用黄纸朱砂的吗?用这种红色油性笔在白纸上也行? “当然行,就是效果差点!”她头也不回,说道。 明明是心中所想,怎么仿佛她能听到似得。 然而裴思建却也见怪不怪。 “这个符箓,用来干嘛?” “囚鬼!” 哦,困住亓源。 费尽周折,许尽欢终于把符箓画完。和印象中的符箓不同,这就是一个画。也不像电视电影里那种道士的符箓,是长条形的。它是一朵花的样子! 福至心灵,他突然注意到,许尽欢很喜欢用花。 你看困着亓源的是玫瑰花,囚鬼的符箓也是花,还有她斗法是的指诀,也是拈花的样子居多。 这是不是她这门法术的特点? 不得而知!也不敢问!总觉得这类事是禁忌。 “好了,现在就把那家伙放出来吧!”放下笔,她拿起花,伸手一捻,把绑着的头发扯开。 发丝一离开,这火红的玫瑰就从里面发出光,然后徐徐盛开。 一滴碧绿晶莹的露珠自花蕊中缓缓升起,显得有那么一点“圣洁神秘”的味道。 许尽欢伸手把花往下一扑,跟倒水似得把那滴绿色的露珠摔在白纸上。 那露珠落在白纸上,触及红色的线条立刻呲的一声,又从白纸上浮起。 “真仙,饶命!”露珠里传出亓源的声音。 裴思建瞪大眼。 亓源真的在花里面啊! 阴魂不散的恶煞哀哀切切的喊饶命,然而许尽欢却毫无怜香惜玉之情,不屑的冷哼一声。 “喊什么,又死不了!” “真仙,你这是把我送进了断魂台啊!” 断魂台?裴思建低头看符箓,明明是花呀! 亓源认识这符箓?那他是否也知道一些许尽欢法术的事呢? 可就算知道又如何?他也不敢问呐! 裴思建心里琢磨来又琢磨去。 许大仙又嗤之以鼻。 “断魂台又如何?一成的法力都没有,你能被断魂?省省吧!你这家伙太不老实,不给你吃点苦,你能安分?” 早就看穿了好么! 卖惨不成,亓源倒也识相,忍着不喊了。晶莹的露珠在白纸上变化,渐渐成了一抹薄薄的雾气,雾气又变成一个小小的人形,正是亓源的样子。 ------题外话------ 读者大大!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求包养!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十五章 化丹之术 亓源看起来很虚弱,连这虚像都隐隐约约模模糊糊,远不及第一次见面那么清晰真实。 然而朦胧也是一种美,病西施有病西施的妙,他看起来倒是更帅了。 “呐,你说要将功赎罪的,现在有话就快说!我可先把丑化说在前头,你说的好呢,我就考虑给你将功赎罪。你要是说的不好,那我就给你用朱砂画个断魂台!”许大仙却对他的帅视若无睹,一本正经的警告道。 “真仙,我定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亓源连忙表忠心,甚至还规规矩矩的对她拱手作揖。 他态度这么老实,大仙就豪迈一挥手。 “那你就说吧!” “我一直就跟着裴思建!”亓源开口。 “什么时候开始的?” “周雅丽死的那天起。” 那么早!裴思建简直毛骨悚然,自己原来一直被鬼跟着。难怪一路倒霉! “不过中途我又改跟了他侄子李拜拜。” 什么?跟了他还不够,还跟着拜拜?这是要害他全家啊! 这个恶煞太阴险! 许大仙表示这算什么,他后来还跟了何萍萍呢!堪称老少男女通吃! “别扯有的没的,说重点!”许大仙对帅哥一点怜惜也没有,态度冷酷的宛如狱卒一般。 对,重点是裴氏惨案。到底真相是什么?裴思建立刻竖起耳朵。 “当年杀害了裴家一门七口的,是女真观派来的厉鬼恶煞!” 在许尽欢手里吃了两茬苦,亓源知道她是个不好对付的。眼看自己装可怜卖帅气都没用,便老老实实,实话实说。 “女真观?!那不是……”裴思建大吃一惊,立刻扭头看向许尽欢。 是段迦康说的那个什么女真观吗?这两个是一回事吗? 难道天下还有第二个女真观?许尽欢皱起眉。 “他们为什么要杀裴家的人?” 还是大仙会抓重点! “为了夺取李家家仙的内丹!” 果然是同一个!这一下裴思建内心的震动更不亚于山崩地裂。 看来当晚那个“顾妍”说的都是真话,二十年前李家大房从海外回来,带回了家仙的内丹,并准备送给二房。 这件事不知怎么被女真观的人知道了,于是就派出了厉鬼恶煞前来夺取内丹。 然而世事难料,就老天爷总是不缺黑色幽默。内丹根本没有到达二房,而是被三房的三太婆半路偷偷掉包,拿去诅咒顾妍的母亲。 女真观的人拿不到内丹,就把当夜在裴家的人都杀了灭口。 “就为了这个?” 就为了这种事,把他的家人都……裴思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听到的。照这样看来,这个女真观根本就是个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教组织! 李家女仙的内丹,就这么重要? “这内丹自然是很重要的。如今你们把内丹毁了,就是和女真观结仇,将来可好不了!”亓源嘀嘀咕咕的冷哼一声。 这话许尽欢不爱听,重重哼一声。 “好的了好不了,等到时候再说。眼下你还是顾着你自己吧!” 这一声哼,叫亓源的虚影微微一颤,连忙赔笑。 “自然是真人你的本事更高!不必怕这等邪门外道。只是常言道,明道怕暗枪,不得不防。” 这倒是句实话!许尽欢微微皱眉,随即淡淡一笑。 “该来的总会来!就是他们不找我,我也会找他们。” “是,是!真人济世救苦,替天行道。” “少拍马屁,说正事!恶鬼出笼,有去无回。女真观既然要杀人灭口,怎么偏偏留下了两个孩子?” 这也是裴思建疑惑的地方。 “这自然还是为了那颗内丹!李家家仙的诅咒只报应在李家后人身上,所以就留下了李家后人。” 原来如此!敢情他能活着还是沾了李拜拜的光!可这灭门的祸事却又是由李家而起,个中滋味,不可言说! 裴思建沉着一张冷峻的脸,沉默不语。 “为什么女真观要夺那颗内丹?” “这……大抵就是为了化丹吧!” “化丹……”许尽欢皱眉。 “听说这女真观自清末就有,近百年来在全国搜罗内丹。依我看,八成这道观里有人要成仙!” 成仙? 内丹的妙用,她自然也是知道一些的。内丹是修行者的法门所在,夺取别人的内丹,大多数是为了自己修炼更进一步。 修仙之路,漫长而又艰难。几十年不过是入门,上百年也堪堪小有所成。这经年累月,漫无尽头的旅程,消磨掉多少有志者的雄心壮志。 更可怕的是,修行之中还会遇到各种劫难诱惑,意志稍微不坚定,便顷刻间堕入邪门外道,百十年的修为化为乌有不说,成仙之路也一并化成泡影。非但不能成仙,还会成魔成妖,人人讨伐,万劫不复。 又或经年累月之后,修行到了瓶颈,便是花上数十年上百年的工夫也无有增进。岁月蹉跎,最终也难逃一死。 此时此刻,能保持本心不乱的能有几人? 前途如此艰险,总少不了人另辟蹊径,贪图便捷! 这“化丹”便是其中一类! 所谓化丹,便是把别人的“内丹”化为己用。把别人家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内丹化为己用,就能轻松获得十几年的修为,乃是一条修炼的捷径。 化丹之人,往往长年累月行走江湖,入世颇深。每到一处便打听有没有成了气候的精怪老仙,一旦知晓了所在,便上门去挑战。 所谓挑战,其实就是为了夺对方的内丹。但凡深山的精怪,修炼的老兽,体内都会有丹。这些丹都是修行之人大补之物,吃了延年益寿不说,修为也能有所增长。 各种内丹之中,最为精妙的自然还是人的内丹! 走兽精怪不属人道,内丹多有兽性,且阴邪。人吃了,虽有益补,却也容易累积兽毒。 唯有人身上结的内丹,最为精纯,属性也相合。 只是这人一旦结丹,便是踏出一脚,横跨三界,个个都是难得的人物。想要夺人内丹,谈何容易。 女真观清末便有,并到处找寻内丹。可见其中必有人在行化丹之术。倘若这人活到如今,只怕已经是一脚踏进仙门。便是不成仙,也成魔了! 想到此处,许尽欢不由觉得牙疼肉疼起来。 若果真如此,那可就不好对付了! ------题外话------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十六章 他们在等你! 从裴氏灭门查到李家老宅,又从李家老宅扯出家仙内丹,而内丹又牵扯出了一个“女真观”,事情是越来越复杂了。 然而亓源一个四十来年的鬼煞,又是如何得知这些秘闻? “这些事情,你怎么知道?” 亓源呵呵一笑。 “人通人语,鬼能鬼言。我既然是鬼,自然能和鬼沟通。裴家老宅里那么多鬼,和他们说说话,自然能知道不少事。” 裴家老宅里有鬼? 许尽欢和裴思建都愣一下,尤其是裴思建,更是情绪激动。 “我家里……那些鬼……” “是啊,你爹妈你兄嫂,都在那儿。” 果然如此!他顿时失魂落魄。 “原来,是真的!我的感觉,是真的!” 许尽欢说过,魂魄离体便不能在人世久存,除非是我枉死之人,心中存着极大的怨气,执意不肯轮回,要强留在人间。 所以,他的家人…… “他们……他们……” “他们不肯走,自然是在等你。可惜你胆子太小,不肯回家。回去了也不肯逗留过夜,白白蹉跎得二十年!”亓源一点不客气,实话实说。 这话一出,裴总都要哭了。 许尽欢却不以为然,伸手轻轻一拍他的肩膀。 “万事都讲究机缘,该是什么时候知道,就是什么时候知道。没有什么耽误之说!便是以前你知道了又如何?没能力报仇,也是白搭。何况,人鬼殊途,也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要是鬼那么容易跟人沟通,那好多事都简单了。” 他知道她这是在安慰他,可心中终归觉得内疚。 “我妈妈爸爸,他们……我得回去,我要去见他们。”说着,他就要往外走。 “不急在这时!”许尽欢一把拉住他。 有些话她没说出口。所谓鬼即是灵,乃是一种能量。任何能量弥留在人间都是会被消耗,这也是为什么强大的鬼需要修炼才能维持存在的缘故。 裴家老宅里的鬼,执着二十年弥留人间,不知道靠的是什么法子。但倘若不是正经修炼,则必然会迷失本性。 二十年啊,真不知那些鬼还认不认得裴思建。便是认得,能不能正常沟通也不知道。 亓源能沟通,那是因为他是厉害的鬼煞。 裴思建和他,可不能比! 然而她忍住没说,亓源却没忍住。 “你也不用回去了,你父母和大哥早就迷失本性,成了浑浑噩噩的游魂。不过你裴家似乎有一样法器,颇有些神通。你大嫂就拿着那东西,保持住了本性,而且趁着我打破老宅结界的机会,跟着她儿子去了。” 诶?还有这样的事? 裴思建的心全乱了! 面对商场上的敌人,面对如狼似虎的老前辈,他都能狠下心下铁腕去对付。 可是面对鬼神之力,尤其好包括自己的父母兄嫂,他却是两眼抓瞎,两手空空。 不,还不算瞎,不算空。他还有许尽欢! 蹭的扭头,看向她,什么也没说,但眼神已经千言万语。 许尽欢顿觉压力山大! 帮这对叔侄一开始不过是临时起意,因果使然。她相信因果,遵循缘分。但这因果和缘分越往后,羁绊和牵挂就会越深重。 人的感情是不纯粹的,爱恨交织,恩怨相缠。纠缠下去,会不会又陷入一场暴风骤雨之中呢? 固然她是二十年一个轮回,可以走得潇洒。然而所谓潇洒,当真能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却也是未必! 出世不能,入世不得,她到底是在经历什么样的劫? 心一乱,种种往事便涌上心头。修行最忌乱心,心乱必生心魔。这心魔一出,千百年的修行也难逃蛊惑。 她闭目凝神,在心中默念清心定神的口诀。 可她一闭眼,却给裴思建传达了一个“拒绝帮助”的信息。吓得他惊慌失措,伸手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你,不能不管我!” 不管不顾,直接耍无赖了。 这耍无赖也是一回生,二回熟。耍着耍着,他是越来越理直气壮。 都说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她要是撒手不管,叫他如何是好? 胳膊被他攥的紧紧的,修长有力的指骨都掐进肉里,疼得许尽欢微微皱眉。 她眉心一跳,稳住心神之后微微睁开眼睛,有些无奈的看了他一眼。 真是冤孽!只怕这段因果此刻已经纠缠不清了! 她这一眼,似怒又非怒,似怨又非怨。懊而恼之,却又无可奈何。细长的眼角流出一抹淡淡情愫。 裴思建的心陡然一跳,随即就松了一口气。 她还是吃他这套。 气泄了,就开始心软,心虚,心慌,又莫名心安。握着她的胳膊仿佛是握着救命稻草,他幽幽的看着她。眼中闪烁不定,既有男人的爱慕,又有孩子的依恋,更有信徒的膜拜。 “除了你,我还能靠谁?”他压着嗓子,低声呢喃。 她已经帮了他那么多次,又怎能不帮他这一次!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对她,似乎是有权力去“无赖”和“索取”的。 毕竟,那一天,她谁也没撞,偏偏就撞到他车前。 这是缘分! ------题外话------ 周四来了,周末还会远吗? 不过文文的数据离入v还是有点远呐,嘤嘤嘤!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十七章 墓中道观 既然接了这桩“公案”,自然是要帮忙到底。 “这个女真观,很麻烦的!”许尽欢幽幽叹了一口气。 裴思建却突然心中一动。 听她这语气,仿佛她是早就知道这个女真观!可如果她早就知道,又怎么还要装作不知道? 许尽欢身上的秘密,也是越来越多。 虽然心中有了这样的疑问,但他并不会去问她。 想说她自己会说,他信她如同信自己能同她索取一般,没有缘由,却由衷坚定。 有些东西,若不是一开始就坚定的去信,那就坚持不下去了。 “是不是要再接触一下段迦康?他肯定知道更多!”他接口。 许尽欢似乎对段迦康不感冒,甚至有点排斥,宁可转而去问亓源。 “这个女真观,你还知道多少?” 亓源也是个鬼机灵,一步一步放出话,等到他们听出味,入了巷,他便要拿腔作势。 “真仙,我疼。这断魂台太厉害,你收一收神通吧。我保证不跑!” 许大仙深吸一口气。轮回千年,历经多少岁月,她只得出一条千古不变的真理——男人的话,别太当真! 男鬼也一样!尤其是长得帅的,越帅越会骗人! 深吸一口气,大仙露出一个慈悲的笑容,伸手将先前那根发丝捻起,对着亓源轻轻一投。 发丝如丝线一般穿过他的虚影,然后团团缠绕,围在他脖子上如同一个项圈。随后她就扯掉了他脚下的“断魂台”。 符箓移开,亓源就长吁一口气,然后脖子上还带着枷锁,这口气又透的不那么酣畅。 虽得了一寸,但也不敢冒进一尺。亓源见好就收,对着许尽欢拱手施礼。 “多谢真仙!” “说你知道的吧!” “我在这人间四十年,头二十年法力不深,只能被缚于肉身周围。后二十年才得以脱身,但也只能附在他人心之阴暗处走动。期间偶有碰上一两个同道中人,便从他们嘴里听说过这个女真观。” 从同道之人嘴里听说?这话许尽欢一点不信。没听说这厉鬼恶煞还兴交朋友瞎聊天的,好闲情逸致。 且听这“帅鬼”如何一个鬼话连篇! 她微微一点头,示意亓源继续说。 “我那些朋友之中,其中就有一人曾是这女真观里的道士!” 许尽欢一挑眉。 见她神色一动,显然是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亓源便暗自得意,连忙接着说道。 “那老鬼对我说这女真观乃是大有来头!当年清末八国联军攻打进紫禁城,逼着慈禧太后签了通关的协议,自此红毛鬼子便在中华大地肆意横行,到处掠夺我国的奇珍异宝。这女真观便是红毛鬼子在一座大墓里挖出来的!” “胡说八道!道观怎么会在墓里?”许尽欢瞪眼。 “真仙明鉴!这话原不是我说的,别人这么告诉我,我就照实告诉你。绝无半点谎言。” “行了行了,就你最老实。继续说。” “是。据说当时红毛鬼子们也都啧啧称奇,这挖出来的可不是陶泥瓷土做的样子货,乃是一座货真价实完完整整的道观。观中更是堆满了各种奇珍异宝,经文符箓,更镇着一件了不得的法宝!” “法宝?什么法宝?” “这老鬼没说。只说这法宝乃是旷世罕见之物,具有不可言说的神力。正是因为有这件法宝镇着,那些盗挖大墓的红毛鬼子一个也没得到好下场,统统横死在墓中。而这一整座道观,也消失不见。” “这就更荒诞了。一座道观,哪能说没就没的?以及这到底是何人的墓?为何要在墓里陪葬一座道观?我看八成是老鬼鬼话连篇,骗你这没见识的小鬼!” “是真是假,我也不得而知。终归这老鬼如何跟我说,我便如何跟你说。是真是假,全由真仙评断!”亓源也不慌,双手一摊说道。 “接着说。” “是!这道观莫名其妙消失,只有那些被红毛鬼抓来的壮丁活着逃出,把墓里的奇闻传到了外面。此后自然有不少人想要找到这座道观,可都没有下文。直到民国,不知怎的这女真观就冒出头来,并大肆搜罗信徒。” “怎么就能确定后来冒出来的女真观,就是那大墓里的道观?” “真仙问的是。我当时也是如此问得老鬼,那老鬼回答这自然是因为女真观里有法宝的缘故。” “法宝?你就没问是什么法宝?” “我问了,但那老鬼不肯说。” 什么法宝这么神秘,还有不肯说的。八成是这鬼煞使诈,留着话要讹人。许尽欢心里冷哼一声,偏偏就不问了。 “哦,接着说。” “是!”她不问,亓源也就乖觉的跳过。 “据那老鬼说,这女真观的教主有不传秘法,修的一身化丹的本事。信徒们从四处搜罗来各种内丹,供教主化丹所用。经年累月,教主已入化境,不日便可成仙。到时候,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观众的大小子弟,善男信女也就随他一同得道成仙。” 听到这里,许尽欢不由噗嗤笑了。 “得道成仙?那怎么又成鬼了?” 亓源也跟着一笑。 “真仙说的是。那女真观的教主就是个邪门外道,岂可成仙得道。唯有真仙这样慈悲的大德大能,方才能得道升仙,与天地日月同寿争辉!” 瞧这张嘴,真是能忽悠!也是,要是不能忽悠,又怎么能骗的那些女子为他自甘堕落,杀人害命! 男人这张嘴啊,真是一把抹了蜜的刀! “说正事!这教主既然这么厉害,那怎么如今还没成仙?” “哪能让这等妖人成仙!这不,新中国建立,到处解放了嘛!” 原来如此!新中国乃是一个无神论的政权,扫除一切封建糟粕,牛鬼蛇神。在人民群众的力量之前,女真观要成仙的教主又算哪根葱? 照打不误! ------题外话------ 多谢乐乐提醒,原来今天有推荐!那必须二更一个! 来迟一步,让大家久等啦!么么哒!群摸群抱群亲! 继续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十八章 超度裴家亡灵 “后来呢?”许尽欢问。 “建国后,这道观就又消声灭迹。老鬼便是在破四旧的时候丢了命,成了鬼。因心中还有成仙的执念,不肯入轮回,便在人间游荡,后来与我相遇。”亓源答。 “哦,那你把他找来,我再问问他。” 亓源脸色一变。 “这个……那老鬼因岁月历久,身上的冤孽太重,早在几年前就魂飞魄散了。” 呵呵!信你有鬼!只怕,是小鬼吃老鬼,把人家当补药吃了吧! 可她也不戳破他,只是微微一笑。 “建国后就消声灭迹,怎么如今又冒出头来?你确定如今这个女真观,和民国那个是同一个?” “是不是同一个,不好说。但这四处搜罗内丹的架势,如出一辙。而且,如今的女真观里据说也有一件了不得法宝!” 又是法宝!许尽欢发现亓源有意无意都在提及这个法宝,似乎是想引起她的兴趣。 然而他越是如此,她便越是不能如他之意。于是话锋一转,问道。 “这女真观里供奉的是哪一位神仙?”许尽欢又问。 “据说是叫太清玉妙真仙。” 倒是和段迦康说的一样! “她什么来头?” “什么来头不知道,只知道是一位历经九劫,得道成仙的女真。” 历经九劫!许尽欢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怎么了?”见她脸色异常,裴思建连忙问。 “修仙的劫就是换命,所谓历经九劫,自然就是指这位女真已经换过九次命,从此脱去凡胎,得道成仙。”她语气沉重而略带愤怒。 这下裴思建也变了脸色。因为知道换一次命就意味着要杀九个人,这位教主如果换了九次命,那岂不是说明已经杀了…… 这不是杀人魔吗?这太疯狂了! “真的会有这样的人吗?换九次命,真的能成仙?” 他不敢相信!若是信了,这世界岂不太疯狂! 亓源哼哼一笑。 “这个教主是真是假,谁知道。但女真观确实厉害!我与观中的护法斗过法,他们手段很厉害。” 斗法?许尽欢一脸不信。就这鬼煞的本事,只怕是被痛扁!不过能在女真观护法手底下逃命,显然这帅鬼也是有一手。 留着他,真是福祸难料! 不过显然他知道的也不过是写道听途说的消息,要论真料,还是得看段迦康。 但段家人,尤其是段家的男人,着实还是少惹为妙。 到此,似乎眼前这个绿油油的恶煞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许大仙眯了眯眼,心想不如就此除掉。 如此想着,她看着亓源的眼神就微妙起来。 亓源接收到她的目光,虚幻的身形轻轻发颤。 “真仙,手下留情!我能助你超度裴家亡灵!” 连忙又抛出橄榄枝! 超度裴家亡灵!这几个字立刻跳进裴思建的大脑,他陡然站起身。 “许尽欢!” 许大仙一个头两个大。 亓源真是吃准了她的软肋,而裴思建则……挟美相逼! 她承认自己对他是有那么一点“不同寻常”,大概是那夜里浑浑噩噩之间的一眼,竟觉得他有那么一点和那人相像的地方。 但那纯属夜里看走眼!在白天,怎么看都是毫不相像,除了…… 这种理直气壮“要挟”她的气势! 明明是二十六岁的“老男人”,偏偏还有一双六岁孩童的眼。他这是犯规! “知道了!”她淡淡应承。 不必开口,也知道他要什么! 这笔账,过了一千年还是还不尽! 有了这句话,在场的一男人一男鬼都幽幽松了一口气。 * 一年只来一次,一待只待半天。 站在裴氏老宅门前,裴思建再次近乡情却。 许尽欢还是头一次来,然而地方却是熟悉的。上回在李拜拜的梦境里就见过,当然真实的情况要比梦里好得多。 虽然蔷薇花早已经谢尽,但翠绿茂盛的枝叶在微风里摇摆,送来脉脉的潮湿清香,至少是货真价实的存在。 裴思建把车停在大门前,自己先下车用钥匙开了大门,然后推开。 这二十年来,别墅里的一砖一瓦,一桌一椅,连带着外面这老旧的铁门,他都舍不得换。 把车开到花园里听着,也不入车库。 下了车,就带着许尽欢进屋。 屋子打扫的很干净,唯有餐厅桌上被烧过的痕迹,暴露出前一阵被熊孩子们折腾的凄惨。 “你坐。饿吗?”他招呼她。 “饿!你有吃的?”许尽欢也不跟他客气。 “有!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诶?他还有这手艺? “怎么?不信我会做饭?要是连做饭都不会,怎么养李拜拜?”裴总表示这都是基本生存技能,小意思。 许尽欢心想你都那么有钱,难道还要自己做饭给李拜拜吃?不会请保姆? 裴思建表示,这是哪儿跟哪儿。保姆能面面俱到?十六七的孩子,饿起来能吃牛,一天能吃五顿还喊饿。要是靠保姆,他早就在青春期就饿死了! “想吃什么?说吧!我的手艺虽然不能跟专业的厨师比,但终归是能吃的。”他很有自信。 “随便!” “没有随便这种食物。” “……” “那就肉吧!” 早就猜到了!她是无肉不欢之辈! “行!那你坐这儿等吧,我这就去准备!对了,要喝点什么吗?” “茶就行!” 然而这屋子里连热水都没有,怎么泡茶! 于是乎,许大仙在餐厅里干坐着等,而裴总裁则在厨房里忙开了。 裴思建没有夸大其词,至少在厨房里忙活的像模像样。刷洗了锅子和水壶,他先烧水。然后把顺路从超市买来的食物都一股脑堆在料理台上,按照生熟分开。 许尽欢捏着手里的玫瑰花,站在厨房门口看他。 这也是有点像的!她心想。 但也只是像而已!千年的岁月,淘尽了无数英雄好汉,才子佳人,帝王将相,也淘尽曾经不可磨灭的爱恨纠缠,国仇家恨。然而最终什么都没有留下,除了她! 轻叹,垂眉,目光迷离。 裴思建把速冻的饺子放进蒸锅,点着火。听到叹息,忍不住回头。 许尽欢就在门口,并没有看他,也不知道在看什么。眼皮微垂,目光幽怜,面容慈悲。 陡然,他就觉得心酸,替她。 明明是个青春少女,明明是个刁蛮小姐,却偏偏有这样苍凉出世的表情。 这天下苍生哪里需要靠她这样一个富二代来怜惜慈悲,应该是天下苍生怜惜疼爱她才是。 当然,在此之前,她得先怜惜疼爱他。 大步上前,一把捧起她的脸。 “累了?累了就去沙发上休息!” 这动作多少是逾越而且暧昧的,但他依然理直气壮。要是她敢反抗,敢质疑,他就当场耍无赖。 然而她只是咧嘴一笑,点了点头。 “嗯,有一点!” 孤身遗世千年,哪能不累! ------题外话------ 又到周五,嗨森!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十九章 唐醋罐与裴绿茶 许尽欢的疲惫在见到一锅红烧肉之后就一扫而空! 裴思建端着一碗青菜面,眼睁睁看着她一个人把一锅肉连同一屉饺子都扫进她自己的肚子里。 “你,要吗?”察觉到他的视线,她从肉堆里抬起头,不怎么诚心的问了一句。 他还能说什么?只好摇了摇头。 然后,她就真的吃光了! 吃饱喝足之后,她就躺在沙发上发微信玩游戏,看起来和普通少女一般无二。 他在厨房洗了碗和锅,擦干手,就站在料理台边打电话,处理公事。 公司里的人不知怎么,突然都变得体贴起来。往日里必须要他亲自出面才能搞定的事,各部门的经理们如今都一个个主动跳出来挑担子。秘书组甚至主动帮他挡下了很多应酬,还把今晚的应酬都挪到了明后天。 如若不是知道这群货的秉性,他几乎以为公司里上上下下已经自成一派,要把他这位总裁架空! 谅他们也不敢! 趁着工作电话之余,他还一心两用,竖起耳朵偷听许尽欢那边的动静。 她也在打电话,是唐仇打来的。准未婚夫查岗查的勤快,可架不住裴总裁锄头舞得好,一声不吭挖墙脚。 到底还是把这尊“大仙”给挖来了。 然而大仙不做脸,举着电话一五一十就把自己的去向给交代的一清二楚。其姿势之坦荡,叫裴总黯然伤神! 难道他就没“当小三”的资格?以至于她连藏都不藏一下! 突然的,他就想让唐仇吃醋。 放下手机,咳嗽一声,迈步而出。 “我给你热了牛奶!” 说着,就把一杯热牛奶递到许尽欢面前。 许尽欢抬头看他一眼,朝他一笑,无声说了一句谢谢,眼神往茶几上一瞥,示意他放下就行。 哪有这么便宜的事!裴思建心里哼一声。 端着手里的牛奶一弯腰,低头凑到她身边。 “谁的电话?唐仇?知道你跟我在一起,他是不是又不高兴了?” 声音不轻不重,恰好能让对面听见。而且抢先一步给对方“罗织罪名”! 许尽欢呵呵一笑,没否认。 他也一笑,嘴角一撇。 “要不要我跟他说明一下?” 许尽欢连忙摇头,还嫌不够乱? 裴思建于是露出一个无奈又抱歉的表情。 “让你为难了!这只是一个误会,你只是在帮助我,并不是他想的那样!都是我的错!” 态度十分诚恳,语气十分委屈,俨然就是一位“善良体贴楚楚可怜温柔多情的蓝颜知己”。不去八点档的肥皂剧里演个绿茶都委屈了裴总这份演技! 许尽欢听得汗毛都要竖起来! 她既不是十六七岁的无知少女,也不是不谙世事的世外高人,乃是一个在红尘轮回千年的“倒霉神仙”。 见过的人无数,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善的恶的,爱的恨的。世人百转千回的玲珑心思,逃不过她真仙的慧眼。 尤其是耍心眼的男人!眼前就有不止一位! 裴思建这一出,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哪里是在安慰她。他是在火上浇油气电话那端的唐仇! 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他到底想干嘛? 手机那头安静的跟死了一般,也不知唐仇气成了啥样。肯定又在捧醋狂饮,浮想联翩了吧。 看看,出世不得,入世就得受这种红尘情爱之恼。 她这神仙当得,累!累死了! “办完事我就回来,你别多想!” 许大仙当机立断,匆匆说了一句,立马挂了电话。挂了电话之后,立刻后悔!前面一句是对的,但后面那句画蛇添足了。 不说这句唐仇已经多思多想,再加这句估计思想能突破天际,直奔宇宙尽头!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眼前这位吃错了药的裴总! 许尽欢一脸懊恼,眯眼瞪着裴思建。 面对她责备的眼神,一直俯身做“贴心绿茶”状的裴总嘴角撩起,暗自得意的笑了。 他一点没觉得羞愧,反而洋洋得意。 能让她恼,就说明他这一套起了作用。即扰乱了她的心,又表白了他的情。男女之间,最微妙的就是这种没捅破却人人都明了的暧昧! 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暧昧。他要更多,更多! 电话那头,唐仇确实被气的不轻,简直就要怒发冲冠! 早在听见许尽欢说自己是跟裴思建在一起时,他胸口的洪荒之力就差点抑制不住。倘若不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大方和信任,早就暴跳如雷。 想不到裴思建这混蛋如此阴险,竟然趁机强行出镜,假惺惺暗搓搓狂秀存在感。更恬不知耻的扮演“绿茶”角色,挑拨离间,讽刺他是个醋桶! 醋桶怎么了?至少他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名正言顺! 而那姓裴的有算个什么东西?就是一小三! 更可悲欢欢这个花心大萝卜!他是即管不住她的心,又管不住她的脚! 此时此刻,他的立场就如同八点档肥皂剧里灰姑娘嫁入豪门当“大婆”,结果“老公”花心多金又风流。这一场狗血豪门情爱剧,洋洋洒洒能演一百集! 想想就觉得苦海无边! ------题外话------ 二更奉上,么么哒! 霉总化身绿茶,掀翻一片粗海!男人绿茶起来,更胜女人一筹!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十章 老宅亡灵 唐经理在办公室里一边加班一边叹苦,这一头裴氏老宅里许尽欢已经开始准备超度亡灵。 所谓超度亡灵,在裴思建印象中应该是道士起坛做法,和尚念经烧香,总之是个蛮热闹的场面。 但此刻站在客厅里,却只有他和许尽欢,外带亓源这个鬼。 没有香烛纸钱,没有法坛法器,也不念经念咒。 许尽欢只是把亓源放出,然后让他去找裴家的亡灵。 亓源还讨价还价。 “真仙,我元气大伤,又被你用发丝缚着,行动不便。能否助我一臂之力?” 许尽欢给了他一滴血。 这举动在裴思建眼里至多觉得有点诡异,但一滴血对人来讲实在是微不足道。小孩子摔一跤蹭破皮,流出的血都比这多得多。 但对亓源来说,这一滴血的意味就太复杂了。 他修炼四十年,期间已经换了三次命,论道行在鬼煞这一门里,已经数一数二。这四十年来,他处心积虑的引诱别人当自己的傀儡,而不是亲自上阵,一方面是没有实体的缘故,另一方面则是不愿意靠“血食”来修炼。 吃“血食”增长修为是快,可要付出的代价也大。至少,这四十年来他未曾见哪一个鬼煞能靠血食得道成仙。 那些吃了血食的“老前辈”们,最终一个个不是被正派收了,便是被其他鬼吃了。亦或是落到女真观这类“正邪难分”的地方,也不知被做成了个什么。 总之,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当然,一滴血还算不上血食。但精血之物在道家都是意义非凡。 然而不要,他却又舍不得!他自恃有一双慧眼,一颗玲珑心,早看出许尽欢是有真本事。天下凡人的精血自然是无用,可眼前这位有道行的“真仙”的血,那可就不同寻常。得她一滴血,与他必然有大益。 思来想去,他还是伸出手。得到必然要失去,而失去才能换来得到,得失之间,说不清楚。 许尽欢指甲在指腹上轻轻一弹,这滴血就滴溜溜飞出去,投进他心口。 血红的珠子投到他碧绿的身体里,砰然发光,随即如同心脏一般噗噗的跳动起来。 他惊愕,当了四十年的鬼,今日竟又重拾当人的感觉。 这滴血,温暖,生动,充满灵气,令人喜悦。 “真仙,这……” 他这是,要活了吗?否则为何能感觉到冷与热,光与暗。 多么神奇! 他激动不已,四十年平静死寂的灵魂颤动不已,整个灵魂都涌动着一股不可言说的妙意。 可许尽欢面无表情,不悲不喜,轻轻一挥手。 “做事吧!” 一腔热血对上一座冰山,亓源突然觉得委屈,一股淡淡的惆怅。 天哪,他竟然会觉得惆怅?这又是另外一种妙不可言! 不过他终归是个聪明的鬼,虽然心中激动,但也识相的收拾起情绪,敛神垂眉,毕恭毕敬道。 “是,真仙!” 说完,起身挺胸,伸臂一展,整个虚影散开,化作万点绿光,弥散在半空。星星点点,明明灭灭,如同千万只萤火虫,飘飘忽忽,晃晃悠悠的散落到整个屋子里。 这些绿色的小点如同千万只萤火虫,在屋子里飘荡飞舞。 裴思建跟着四处看。 “他在干什么?” “他在搜集你父母兄嫂的亡灵。” “搜集?” “能量是会消散的,二十年的时间,你家里人得亡灵已经碎成不知几片。能搜集多少就多少吧。对了,你躺下,我得把你的魂引出来。” “啊?” “就算亓源能把你家里人得亡灵搜集起来,他们也肯定虚弱的无法在你面前现身。所以只能你进入阴界与他们相见!” 竟然是这样!他乖乖坐下,躺倒。 许尽欢把手抬起,慢慢落下。 裴思建突然一把抓住她的手。 “一起?” 她摇摇头。 “你自己去!亡灵的神智已经很脆弱,有外人在会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她不能告诉他真实的原因是她的气太盛,会把虚弱的亡灵灼伤。 他一个人?裴思建又露出小孩子的眼神,把她的手抓的紧紧的。 “别怕!见了面好好说,说完了就劝他们走,记住!” 她用另一只手盖住他的眼,轻轻一抹。 裴思建就陷入了沉睡之中。 * 等裴思建睡着了,许尽欢便挣脱手,指尖轻轻一点盖在他脸上的手背,一缕轻烟顺着手指从他额头溢出。用手指绕着轻烟,在半空中化出一朵朦胧的花。 她指尖轻轻一弹,这朦胧的花边颤颤巍巍的盛开,吐出脉脉的幽香。 弥散在屋子里星星点点的绿光突然颤动起来,随后从四面八方汇拢,重新组合成亓源的虚像。 看到那盛开吐香的朦胧之花,亓源愣了一下,眼神闪动。随即又恢复正常,托起双掌,把一团明灭不定的绿光拢着,撅起嘴呼的一吹。 这些绿光就化成一道绿色的丝带,朝着朦胧的花飞去,将它团团裹住。 把掌心里的绿光吹尽,亓源叹息一声,安安分分的飘在半空,定定的看着那朵花。 “真仙,我已经尽力了。” 许尽欢点点头,伸手轻轻一摆,让他退到一边,不再搭理。阖上双目,凝神护卫这停留在半空中如烟似雾,如梦似幻的灵花。 亓源默默看着这朵花。半透明的花瓣在他碧绿的眼眸里轻颤,仿佛连他的双眼也跟着花瓣在一起颤动。 裴氏老宅里的魂魄他已经尽数收全,然而三个人的分量只得这样小小的一抔,显然是缺失颇多。二十年的时光,莫说人觉得长,便是鬼也难捱。 他已经在人间留了四十年,若不是有修炼之法,又意志坚定,只怕也早已成了这样缺魂少魄的糊涂鬼! 他是万万不想落得这样的下场! 同时颤动的还有他灵魂深处的贪婪*! 早已看出这位“真仙”有大本事,但万万没想到她竟然能有这样的“大本事”。 普通的道士只会在黄表纸上画符,有用没用还不一定,绝大多数不过是偏偏外行人。 真能画出有灵力符纸的,也是百里挑一。 可眼前这位真仙,已然到了不用纸笔朱砂便能画符的境界。只用天地万物的灵气,在她指尖化成亦幻亦真的灵物。 这一朵灵花,结成一个道场,联通阴阳两界,好让裴思建离魂的灵体和他家人虚弱的魂魄在此相会。 道法玄妙,从来只闻其而,今日他是真开了眼界。 睫毛颤抖,眼珠轻转,他把目光移到许尽欢的脸上。难得遇上这样一位真人,他可不能轻易错过! 一步险,一步缘,兴许这就是他的机遇! ------题外话------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十一章 二十年的孤寂 裴思建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又回到了六岁那年的那个夜晚,他在半夜里醒来,走出自己的卧室,穿过走廊,准备下楼去找大哥。 这一回,没有可怕的兽人出现,也没有悲剧发生。 他安安稳稳的下了楼,在楼下见到了父母,也见到了大哥。 他们和二十年前一模一样,正是他记忆里的模样。 六岁的身体,包裹着二十六岁的灵魂,他知道自己所为何来,便更珍惜这最后的见面。 原以为,父母和大哥一定会抓紧时间告诉他那些未曾出口的秘密。 然而,父母却只是抱着他,一遍一遍的看他。 一直对他疼爱有加,胜过父母的大哥却站在一旁,显得有些疏离。 他突然明白,没有什么秘密比亲情,比家人更重要。 父母只是在做他们最想做的事,对他的父母来说,爱他远比告诉他秘密更重要。 而对大哥来说,最重要的人应该不是他,而是拜拜。 他在父母的怀里叹息,伸长双手把他们紧紧拥抱。 这最后的时刻,他要让灵魂记住这温暖的触感。这是他从小就渴望的感觉! 只是奇怪,为什么没有见到大嫂?难道她真的已经去了拜拜的身边?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陡然梦醒,怀里的触感还在,可怀里的人却如烟尘一般,悄无声息的就消失了。 他都来不及说再见!也没有开口劝他们!他们就这样主动的走了。 他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该悲伤。 闭着眼,他仍躺着不动。 脸上还盖着许尽欢的手,温暖的触感安抚着他酸涩孤寂的灵魂。 “他们会去哪里?”他问,喉咙哽咽。 “不会去哪里,就是消失。” “消失?就是永远都不会存在了吗?” “此生不灭,来生何起?物质和能量从来不会真正消失,只是换一个面目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但回来的再不是原来的,就是这样而已。” 除了她以外!许尽欢在心里叹息。 裴思建也叹息,闭上眼,沾染了泪水的睫毛扫过她的手心。 察觉到掌心里潮湿,许尽欢想要拿开手,却被他一把摁住。 “别走!陪着我!”他像个孩子似的祈求。 而她的掌心则更温暖,更潮湿起来!全是他的泪水,泛滥成灾!此时此刻,裴思建不想当男人,只想当孩子。躲在她的手心里,再延续那梦中温情的一刻。 可惜现实残酷,许大仙虽有慈悲之意,然而耐性不足。手心里又是泪水又是睫毛,又潮又痒,十分难受。 手指便不安分的蠕动着,像一只烦躁的蜘蛛在他脸上乱爬。 裴总黯然叹息,不得不面对现实,拉下手掌,睁开眼睛,自泛滥成灾的眼泪中把成熟理智一片片的捡起,心不甘情不愿的往脸上贴,妆点出一个委委屈屈的大男孩形象。 抽了一大把的面纸递给他,许尽欢也噘着嘴扮委屈,用面纸仔仔细细的擦自己的手。 裴思建幽怨的瞪着她。至于吗?擦那么干净,他的眼泪很脏吗?那是他积累了二十年的孤独与寂寞,是他灵魂深处的哀思。 很纯洁的好吗? 然而眼泪就是眼泪,带着盐分的水而已。大仙表示,你要觉得好那我直接呼你脸上行不行? “他们和你说了什么?”她问。 裴思建吸了吸鼻子,摇摇头。 “什么也没说。也许,他们并不知道什么秘密!” 竟然什么也没说?这让她有点意外。但转念一想也不觉得奇怪,残缺的灵魂大多浑浑噩噩,无法传递信息。她虽然能施法做出一个道场安置,可说到底也只是简单的维持出一幅看起来祥和的表象而已。究其内里,依然是残破不堪。 但亓源说过,在老宅的灵魂原本是四个,如今留在这里的却只有三个。李拜拜的妈妈,也就是李家二房那位嫡传的小姐的灵魂已经离开老宅,跟随在自己孩子的身边。 而且这位女士手里拥有裴家的一件宝物,可以维持灵魂不灭。 也许,他们应该找这位谈一谈。 裴家父子把宝物留给孩子的母亲,除了让她去保护孩子之外,肯定也把重要的信息交代给了她。 * 第二天,羽建上班的员工都看到了总裁裴思建带着一副硕大的墨镜前来上班。 秘书组全体成员有幸看到了总裁墨镜下的尊荣——两只明显是哭肿的眼镜。 全体震惊! 总裁哭了!而且哭的那么惨!这是妥妥的谈判破裂,被甩了呀! 天哪!地哪!就算是身价上亿,背靠金山,有财有貌的富二代许皇太女,你也不能这么欺负老实人啊! 咋们的总裁,那可是打小就身世悲惨,长大又恋情波折的悲情小王子! 你一个玩弄男人感情,拿钱鱼肉百姓的富二代,你这样做你对得起我吗总裁吗? 太过分了! 总裁,不要伤心,不要气馁!不要为了一棵草而放弃整座森林。不要为了一朵花,而看不见整座花园! 千千万青春美少女,成熟大姐姐,都展开双臂等着拥抱你! 面对全公司像捧着一个玻璃花瓶似得,小心翼翼捧着自己的氛围,裴思建表示——你们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再对秘书组进行“严酷拷打”之后,获得了群众真实想法的裴总表示自己被雷的外酥里嫩!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压根就没有的事! “没有什么?”群众纷纷竖起耳朵。 “没有失恋!没有!”裴总挥舞着拳头捍卫自己的尊严。 群众表示,总裁你不要硬撑了。好好好,依你依你都依你!你是我们的小公举! 没有失恋!不是许皇太女甩了你,是你甩了她! 裴思建一口老血吐出! “没有!她没甩我,我也没甩她!我们……总之我没有失恋!” 哦!没有被甩啊!那你为什么哭的这么伤心呢?总不至于是求爱成功,喜极而泣! “这关你们什么事!” 关心总裁就是关心公司!许皇太女手握度假山庄核心地块,裴许联姻,公司获利多多,股东们赚钱多多,员工们工资多多。 大家怎么能不关心呢!理直气壮! “我们,我们一切都很好!就这样!不要再问了,再问我也不会说!” 好吧!群众表示“一切都很好”就好了。 总裁,加油,为了大家的利益,祝你成功! ------题外话------ 二更奉上!大家周末愉快! 秘密哪能这么快就揭开,毕竟还有没出场的角色呢!各位女神么么哒!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十二章 流言蜚语 把八卦的员工都甩在门外,裴思建全身心投入公事之中。 他的时间有限,必须加班加点把该做的事做完,这样才能挤出时间去调查当年的案子。 至少现在他已经有了方向——女真观。 从早上一直忙到下午,快下班的时候,秘书打内线进来,说唐仇在一号线,要求和他直接对话。 机要秘书的语气有些紧张。这是情敌打来的电话啊,是不是来下战书的呢?总裁,不要怂,就是干,正面刚!我们支持你! 听着秘书难掩激动的语气,裴总也是心累的不行。 你们就别给我瞎凑热闹了喂! 至于唐仇,呵呵,第二天才打电话过来,还挺能熬得嘛! 这一晚上,肯定是咬着手帕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若不是许尽欢坚持要回去,他还想直接把人扣下,造成“既定事实”,直接气死唐仇。 得,该来总得来!就等着他来,正面刚! 哼哼一声,裴总轻松一笑。 “接过来!” 电话一会就通。 “裴思建,你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外面都在传裴许要联姻,你在追许尽欢?你想干什么!”唐仇愤怒的质问。 “什么?谁说的?”裴思建愣一下。 外面都在传?什么时候?这八卦怎么跑这么快!他心里才想,外面就直接给落实了? 那挺好,省得他宣传! “你别管谁说的!还用别人说吗?光是看你那张色眯眯的脸我就知道你打什么主意!你做梦去吧!对了,赶紧带着你的协议书过来,我们签字!我告诉你,百分之十五不行,必须百分之十六!加一个点是我的精神损失费!” “啊?签字?协议?”这节奏不对,他感觉要被反杀。 “九号地块!今天我们已经从警方那儿拿到放行文件了。” “许尽欢……” “欢欢已经授权我全权处理,哼,你的小把戏都留着吧。欢欢还是爱着我的!”唐仇冷哼,趾高气扬,得意洋洋。 裴思建啪的一下把手里握着的钢笔捏碎,墨汁染黑掌心。 可恶!明明昨晚上还温柔的安慰着他,转头就去体贴她未婚夫了。 许尽欢!你太过分! 竟然还涨了他一个点,唐仇这破心眼能值一千万?滚蛋去吧! “你签不签,不签就算了!” “签,当然签!”裴思建从牙缝里挤出话。 咋们走着瞧! 太平山九尸命案而拖了半年多的地段转让协议终于顺利签了。 工地就在九号地块隔壁,把栅栏拆掉,机器开进去,直接就可以动工。 毕竟事关整个度假山庄开发计划的核心区域,故而羽建还是搞了一个动工仪式,让大报小报各大杂志都登了版面。 唐仇全权代表许尽欢出席仪式,两位年轻俊才在镜头前微笑握手,各自摆出最佳姿态,接受所有人的检阅。 一股“天下太平,你们别瞎想”的架势! 唐仇原本以为这样就能平息“羽建年轻总裁热恋许氏皇太女,裴许两家强强联合,好事将近”的谣言,哪知两位情敌握手的画面反而更加推波助澜。 群众纷纷表示,许皇太女太花心了,这明明是一箭双雕的节奏啊!瞧瞧人家这节奏,拿着价值一亿的地皮,翻云覆雨,玩弄感情!果然是有钱,任性! 中国人办事少不了吃吃喝喝。仪式之后必然会有酒会,裴思建这次还邀请了段迦康。 倒不是想跟对方谈生意,而是关于女真观的事。 段迦康也算给面子,亲自光临。 裴思建便把事情都交代给副手,上前道。 “段先生,谢谢你能来,我们找个地方详谈吧。” 段迦康伸手一挡。 “不必着急,我这趟来只说一句话。” 裴思建愣一下,心里多少有点明了对方会说什么。 “请讲!” “你要和我谈,可以。谈什么都可以!但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带着许尽欢一起来!” * 裴思建果然带着许尽欢来,同时买一送一,唐仇也跟来了。 段迦康住在深山老岙里!要不是现在国内已经实现村村通公路,否则车都开不到。 虽说是深山里的房子,但这别墅造的漂亮,样子也很现代化。 依山而建的三层楼,屋顶能到山顶,一楼对着悬崖。人家的屋子是从一楼到三楼,它是从三楼到一楼。 二楼有个很大的露台,开垦了一个人工池,接的是山里的泉水,养着几尾肥嘟嘟的锦鲤。 肥胖的鱼在池塘里慢悠悠的游动,斑斓的身躯在阳光下闪耀,看起来姿态万千。 段迦康在二楼的客厅接待了他们,穿着一身简单朴素的麻布衣衫,仿佛一个避世修行的隐者。唯有在看到许尽欢时,目光闪动,流露出对人世的贪恋,对红尘的欲念。 然而许尽欢不看他,脸上还带着下床气,为了赶路,她是早上六点不到就被唐仇从被窝里挖出,直接套上衣服塞进车里,然而这一路就没停车。 唐仇租了一辆房车,可以让她在车上继续小睡。可睡在车里哪能比自家床上舒服,摇摇晃晃她头都疼了。 房车再好,也比不得豪宅。窝在狭窄的流理台前刷牙洗脸,梳妆打扮,扭头就能看到餐桌前捧着电脑办公的“未婚夫”,多么敬业。 而往反方向扭头,则能看到一辆漆黑的商务车在前面带路。不用猜也知道,裴思建此刻肯定也是埋头工作。 这两男人,明明针锋相对,掐的你死我活,互相看不顺眼。怎么在这件事上就意见那么统一? 段迦康给他们下了什么降头?他们还真这么听话的把她“绑架”了麻溜的往他那儿送。 气死了!这就是她多管闲事惹的祸! 然而这两位再有不是,似乎也算是自己人。许大仙胳膊肘往里拐,把账都算在外人头上,越发的看段迦康不顺眼。 ------题外话------ 谈情说爱时间结束,段迦康上线,欢哥要办正事啦!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十三章 我更信你! 对于许尽欢的嫌弃,段迦康却习以为常,并隐隐有些以此为乐。自暴自弃,自虐自受的拿自己的热脸去贴她的冷屁股,摆出一脸的笑意,挤出欢喜的语气,欢迎她的到来。 “许小姐大驾光临,请坐!” 许尽欢坐下,目光落在茶几上。 “请喝水!”段迦康亲自动手拧开一瓶,推到她面前。 她皱了皱眉,一动不动,表情是十成十的拒绝。 被嫌弃到这个份上,但凡有点脾气的人都得翻脸。可段迦康仿佛是对方的嫌弃里找到了独门的乐趣,竟然还低头一笑,小声的说了一句。 “不喜欢?没办法,喝惯了。下次我会记得换个牌子。” 这句话让许尽欢的眉头皱的更紧,脸也更阴沉了。 她越不高兴,段迦康似乎心情就越好,脸上的笑更浓了。 两人之间的气氛太诡异,叫裴思建和唐仇觉得心里毛毛的,彼此交换一个眼神,下意识的暂时统一战线,站同一壕沟,一致对外。 “段先生!我想知道关于女真观的事!”裴思建负责转移段迦康的注意力。 “你要知道这个做什么?”段迦康沙哑着嗓子问,比起上一次,他嗓子哑的又重了一些。 唐仇趁机一屁股坐到许尽欢身边,伸手抚了抚她的后背,如同安抚一只快要炸毛的猫咪。 用余光扫到他的动作,裴思建在心里咬牙。这个偷跑的小人,动手动脚真讨厌。 唐仇表示这就是“大婆”的权利,绿茶小三滚一边去吧。 不光安抚,他还洋洋得意的从手提包取出一大包牛肉干,撕开包装塞她手里。 “欢欢,吃吧!” 裴总咬碎银牙,心里是各种羡慕嫉妒恨。他包里也有巧克力条,但是…… 段迦康也注视着许尽欢,饶有兴趣的看着她牛肉干咬牙切齿的使劲,那架势不亚于咬仇人的肉。至于仇人是谁,似乎大家都心知肚明。 他并不介意她“咬人”,有些存在就是越危险才越有趣。 当然前提是这个存在是属于他的,并能被他控制的。 眼下,显然这还远远做不到。 所以,他小心的保持距离,冷眼旁观。* 裴思建有一肚子的疑问想要得到答案。 “当年我家的案子,跟女真观有关。你知道些什么?” 段迦康对此毫不奇怪,一点也不惊讶。 “为了弄到李家家仙的内丹,我在女真观的授意下接近李娇。李娇对我很信任,所以我从她那里知道一些当年李家三房之间的事。那个顾妍说二十年前大房的人回来想偷偷把内丹送到二房,其实并非如此。” “并非如此?” “大房的人虽然想把祸水东引,但从来没想过要害二房的人。当年大房一支仅存的血脉是二房少爷救出的,救命之恩岂能恩将仇报。但他们也不愿把内丹交给三房,三房的人心狠手辣,居心不良,需要提防!所以,他们另辟蹊径,跟女真观勾结在一起。” “大房的人跟女真观有勾结?为什么?” “关于女真观,比起国内,其实在国外知道的人更多。会员也是国外的居多。” 想不到这个神秘的道观竟然势力如此之大,超乎所有人想象。裴思建皱起眉头,眼中难掩愁色,默默看向许尽欢。 可许尽欢的心神仿佛已经被牛肉干吸引,一心一意的啃着肉块,丝毫没接收到他的目光。 这个吃货!裴总暗自恼恨。 “女真观一直觊觎李家家仙的内丹,在国外就跟李家大房有过交涉。大房那边终于决定用内丹跟他们做交易,换取新的镇宅仙。但这个交易不能在国外做,必须回到国内交到二房手里时进行。” “李家二房也参与了?不可能!”裴思建绝不相信大嫂一家也牵涉其中。 “二房的人根本不知道这桩交易。他们只知道大房的人会送回内丹,交给二房处置。所谓处置就是毁掉内丹,二房一直坚持毁掉内丹破除诅咒。” 果然二房一脉是李家唯一清白干净的。 “据说二房那边找到了可靠的高人,可以帮忙处置内丹。大房那边认为这位高人肯定是你们裴家找的人。” “我们裴家找的人?”他父母有认识这样的高人?看来这位高人也是一个突破口。裴思建在心中默默留意。 “但后来交易出了问题,内丹下落不明。而你们裴家和二房则……”段迦康说到一半停住了。 裴思建面色难看,后面的事情他已经知道了。内丹在中途被三太婆偷走,拿去诅咒顾妍的母亲。三太公则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跟家仙做了交易,以命换命。 而这边他的父母和兄嫂则被得不到内丹的女真观教徒用符咒残忍杀害! 事情的真相,就是如此。 所以,他的仇人千真万确就是女真观。 “我要怎样才能找到这个女真观?”他问。 段迦康笑笑。 “找女真观,我可以帮你!但同时你们也得帮我。” 说完,他把目光投向许尽欢。 他不是说你,而是说你们,但其实目标只有许尽欢。 这一回许尽欢终于抬头,淡淡的回了他一眼,但随后又低头啃牛肉干。嘴里塞着牛肉干,话语略微含糊。 “你的会员资格不是已经失去了吗?” 还怎么帮忙? 终于能让对方看他,还开了口,段迦康微微自得一笑。 “没有这个,还有别个,投名状不是只有一次机会。” 原来如此!许尽欢挑眉,终于拿正眼看他。 “第二个投名状我已经到手了!”他又加了一句。 这一回,她放下手里的肉干。 “既然如此,你还找我干嘛?” 背靠大树好乘凉,有了女真观,他还有什么不满足?那个道观不是被他说得天花乱坠,天下无敌么? “我信不过他们!”段迦康说。 花了那么大的代价,费了那么多的心机,终于让他得偿所愿。结果他却跟她说,他信不过女真观。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更信你!” ------题外话------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十四章 救我!看在大哥的份上! 段迦康的目光执着而坚定,对许尽欢的信任竟然跟想要活下去的*一样强烈。 这种信任,无缘无故,简直就像是“一见钟情”的告白似的。叫人冷不丁起一身鸡皮疙瘩! 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看到的,唐仇简直怀疑失踪四年后回来的许尽欢变成了一个自带魅惑光环的磁铁精,专吸男人,而且还都是“一身麻烦”的男人。 他除了会吃醋,也会用脑子。段迦康明明已经拿到了女真观的正式会员资格,却仍然要把宝压在许尽欢的身上,可见他背后的麻烦大到了可能连女真观都解决不了的地步。 这得是什么样的麻烦?!怎么看都比裴家和李家的破事加在一起还要麻烦! 他突然有些后悔,也许不该带许尽欢来这里。 如果女真观并没有那么神,那他又何必动那个心思。 “欢欢!我们回去吧!段先生的忙,我们帮不了!”他伸手搭上许尽欢的肩膀。 与其说是不想帮段迦康,不如说是不想帮裴思建。 许尽欢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不帮段迦康,则段迦康就不会帮裴思建。 她看向裴思建。 裴思建也看她,然后摇了摇头。 竟然认同唐仇! 这倒让唐仇意外,挑眉看他。 裴思建暗自冷笑,不想搭理这个醋罐。他能想明白的事,难道自己就想不明白。 没有段迦康帮忙,他要找到女真观自然是难上加难。但找女真观他是为了报仇,不是为了求人。对他来说,许尽欢才是最重要的王牌。 今天伙同唐仇一起把她绑来,那是拿许尽欢当饵料吊着段迦康套话罢了。 裴总沉浮商海多年,跟各路妖魔鬼怪打交道,论做生意和占便宜的门道,他可是门清。 孰轻孰重,他分得清。 如今段先生肚子里那点料都被套光了,就该麻溜的扔,还留着过年不成! 于是蹭的站起,面带微笑道。 “段先生的麻烦太大,恐怕欢欢帮不上你的忙!” 哟,还欢欢!叫的这个亲热,你谁啊!唐仇嘴角抽搐,肚子里嘲讽全开。 然而裴思建脸皮厚如城墙,扔他冷笑冷眼,他都刀枪不入。 这两个当场翻脸无情,也是出乎段迦康所料。 他虽然身价百亿,国外土豪,然而终究是少吃了几年饭,没见识这群“奸商”的不要脸和黑心肠,脸色当场就难看了。 “你们……” 许尽欢却心情大好,难得啊,一贯给她惹麻烦的男人竟然主动为她解决麻烦。 “没错没错,你的忙……” 未等说完,对面的段迦康就蹭的站起,伸手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段先生,请你自重!” “段先生,请放手!” 哼哈二将连忙左右护法,但段迦康手如铁箍,死死的钳住许尽欢的胳膊。 “许小姐,救我!看在大哥的份上!” 他从牙缝里挤出话,面目狰狞。 许尽欢脸色一变,嘴唇抿得紧紧的,双目一睁,瞪着他。 看在大哥的份上?谁?段迦仁?欢欢又不认识段迦仁,为什么要看他的面子? 旁边两人心中不免疑惑。 “你救我,我就给你震景剑!”他又低声加了一句。 许尽欢双眼一眯,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 “你说什么?” “大哥没找到,我找到了!”他没回答问题,而是没头没脑的吐出一句。 一边说着,一边更用力的抓她的胳膊,指关节从一开始发白,到此刻已经发青,发紫。瞪着她的双眼则似乎是要冒火,一幅倘若她不答应,他就要同她一起自尽的疯狂架势。 然而许尽欢仿佛已经失去痛觉,浑然不觉。即不知胳膊上的疼,也不觉对方面目狰狞,只是眯着眼,深深的看着段迦康。 良久,她吐出一个字。 “好!” 诶?好?好什么?裴思建和唐仇愣住。 段迦康也愣一下,随后咧开嘴想笑,但又突然生生遏制笑意,然而笑意太大,非得用全身的力气去控制,结果还控制不住,以至于全身的肌肉都痉挛起来,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地。 裴思建和唐仇傻眼。 这什么意思?太感激了,所以要给许尽欢磕一个? 不必这么客气吧,段先生! 段迦康表示你们懂什么,你们什么都不懂!我这是高兴!我乐意! * “你真的要帮他?”唐仇一脸担忧之色。 “嗯!”许尽欢点点头。 回程仍旧是坐他租的房车,但上车之后她就有点心不在焉。他在车里也准备了很多零食,可她都没什么兴趣。 虽然一贯在心里吐槽她是个吃货,没心没肺。可倘若她不再“没心没肺”,他又不免牵肠挂肚的替她担忧。 “段先生的麻烦,很大的。” “嗯!我知道!” 知道你还答应!你傻啊! “就为了那把震景剑?” 很拗口的名字,他是特意记住的。 “嗯!” “很重要吗?” “嗯!很重要!” “不能花钱买?”钱能解决的问题,统统不是问题。 “你觉得段迦康肯卖?”她瞥他一眼。 当然不肯!没了这把剑,他拿什么吊着她。 “这把剑,有什么用?” “没什么用,我就是想要而已!”她说的轻描淡写,眼神飘向窗外,看着不断流动的风景。 信她有鬼!唐仇在心里吐槽。 这种话一听就是敷衍!对那把震景剑他其实一点兴趣也没有!不管是什么,充其量也就是一块金属做的罢了。 他关心的是许尽欢和段迦康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又不傻,耳朵也没聋,那没头没脑猜字谜似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很显然她跟这个姓段的早就认识了,可恶!之前这两人还装成不认识的样子,骗了所有人! 难怪这姓段的从一开始看着欢欢的眼神就不对!他还以为是欢欢的吸铁石属性发作,却没想到这是“故人”。 她什么时候认识姓段的?肯定是在失踪的那四年! 一想到段迦康知道许尽欢不为人知的四年,唐仇心里就嫉妒的要抓狂! 谁知道两人之间有没有那些有的没的,许皇太女可是出了名的没节操。 好在欢欢现在似乎对姓段的不感冒,但姓段的却纠缠不休! 该死的!裴思建还没赶走,又来一个段迦康! 他怎么就这么命苦! ------题外话------ 小长假结束,女神们快来看我的文提精神哟!么么哒! 段先生越来越黏糊!欢哥表示烦!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十五章 专门邢克女神的剑 虽然许尽欢嘴巴里说着震景剑没什么用,但是当段迦康提出要她尽快帮忙解决自己身上的“诅咒”时,她立刻表示要先拿到那把剑。 “没有那把剑,我就帮不了你!”她如是说。 唐仇在心里暗赞,好样的欢欢!坚持立场,不见兔子不撒鹰,谁知道姓段的是真有还是假有。万一他骗人呢? 段迦康表示没问题,不过这把剑他并没有带在身边,而是放在台北天后宫里。 诶?为什么要放那么远?真奇怪! 段迦康表示这并不奇怪,因为这把剑是他通过克里斯蒂拍卖行台北分布从私人收藏家手里匿名购得,所以剑放在台北很正常。 呵呵,唐仇表示不服。 “段先生可以让人把剑带来给欢欢!我们欢欢身体不好,医生嘱咐不要长途旅行!” 这个时候,就要把她脑子里那个肿瘤拿出来说道说道了。 “不能!剑身上有禁制,不能离开天后宫。” 什么?禁制?这又是什么玩意? “有必要吗?”但许尽欢显然是懂得,皱了皱眉,低声嘀咕。 “当然有必要!毕竟这可是震景剑!”段迦康理直气壮。 她啧了一声,无奈的点点头。 “好吧!我跟你过去看看,你最好不要骗人,否则……” “我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为了验证这把剑,我特地托人从台北故宫借用了四象鉴,它们是一套的。” 这句话让许尽欢神色动容,没想到他竟然做到了这个份上。 还没搞明白震景剑是什么玩意,怎么又冒出来一个四象剑?两个是一套,雌雄双剑吗? 面对疑惑不解的裴思建和唐仇,许大仙表示真是受够了不学无术的男人! “不是剑,是鉴,以铜为鉴的鉴!” “哦,我知道,就是铜镜。怎么还有一面铜镜?还是台北故宫弄出来的,这么厉害?”台北故宫还倒卖文物?这也行? 当然不行!四象鉴是特级文物,能借出正品用一用就已经是给足了外国土豪的面子。想拥有,除非是使用不正当手段了! 然而许尽欢只是需要震景剑,对这面配套的四象鉴没兴趣。 “这一套究竟是什么东西?”唐仇很好奇。 裴思建虽然端着架子假装清高,但其实内心也是充满疑问。 似乎跟许尽欢有关的人和事,都是神神秘秘,奇奇怪怪,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面对四只渴求的目光,许大仙不得不稍作解释。 “震景剑和四象鉴是一套镇殿法器,是当年白云子觐献给李隆基的供物,具有很强的法力。” 哈?白云子?谁?李隆基到是知道,唐明皇嘛,跟杨玉环是一套。 许大仙表示男人啊,果然只对女色有关的事情感兴趣!鄙视! 两位男士在心里大呼冤枉,走出去随便在大街上问路人唐明皇是谁,十个里有九个半必然会说出杨玉环,这是基本常识好不好,跟女色无关! 大仙你这是赤果果的污蔑! 大仙表示懒得跟你们扯这些。 “白云子是上清派茅山宗第十二代宗师,开元九年李隆基派遣使者请他入宫,为自己传授法箓,成为道士皇帝。震景剑和四象鉴是他送给这位徒弟的见面礼!” “也就是国师?” “不,是帝师!” 这么说来,来头倒是挺大。 不过,李隆基好好的当皇帝,为什么非要当道士? “李家自高祖皇帝的天下之后,就自封是道祖李耳的后人,所以历代皇帝都尊道教为国教。但是,自唐高宗李治到唐睿宗李隆基,期间还经历过周武时代。” 周武,武则天,这有什么关系? “则天女皇是尊佛的!所以李隆基登基之后,必然要恢复旧制,尊崇道教。皇帝亲自加入道门,亲授符箓,成为道士皇帝。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体现道教至高无上的地位!” “原来如此!” “铜镜为照,通曌!以剑克镜,震景剑是专门用来克则天女皇的!” “啊?克武则天?可那时候武则天不是已经死了吗?还有这个必要?” 这也太小心眼了吧!怎么说,武曌也是李隆基的奶奶呀。一家人,至于么! 怎么不至于?皇权之下,哪有什么骨肉亲情! “则天女皇尊佛,自封为弥勒转世。但在道教里,她是九天玄女。不管是佛教还是道家,她都是上天神人转世而来。是具有神性的!人可以死亡,可以毁灭,但神不能!而且,从那个时期活下来的李家男人基本都得了神女恐惧症。唯恐天下再出一个神女转世的女皇帝,所以必须在皇宫里摆上镇物,专门邢克女神!” “也就是说,这把剑能克女神。” 听这意思,她是要拿这把剑去杀一个女神咯? 哪儿来这么一个女神让她镇? 哪儿来的?许尽欢哼哼一笑,把目光投向段迦康。 段迦康脸色微微一变。 “我们段家的诅咒,来自一位真正的女神!” 真正的女神? 这话让裴思建和唐仇有点惊讶。 这个世上真的有神仙存在?如果真的有,那么神仙为什么要诅咒凡人?神仙不是高高在上,超然出尘的存在吗?为什么要跟凡人过不去? 以及,许尽欢这是准备要跟一位女神干架吗? 见过她斗鬼,斗人,斗法师,还真没见过她斗神! 连神她也能斗?真的假的? 事情真是越来越诡异了! ------题外话------ 接到编辑通知,5月7号会上强推,届时会恢复二更!么么哒!收藏就拜托给大家啦! 同时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十六章 靠人不行得靠鬼! 对于段迦康的话,裴思建觉得只能信一半!虽然只接触了很短的时间,但凭着他在商海里浮沉的经验,总觉得这位段先生为人处世带着一种危险的气息。 在李家老宅这家伙就不老实,为了自己活命哪管别人去死。这样自私自利的人,别指望他会改邪归正! 这会子拿着一把什么破剑就想钓着许尽欢到海峡另一边,谁知道他打什么坏主意!再说了,那把剑有没有也不一定,万一他骗人呢?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可防人之心也不可无! 就算要去,也得先准备准备! 然而许尽欢却是等不得了!往日里最四平八稳,没心没肺的主,如今却被一把破剑勾着,什么都顾不得了! “谅他也不敢骗我!除非他不要命了!” 许皇太女自信满满,如是说道! 裴思建在心里呵呵,心想他就不能既要命又骗你?反正你看起来也很好骗的样子! 许尽欢铁了心“信”段迦康,任是谁也拦不住。 唐仇没办法,只好打电话请示许海天,听爸爸的话! 许海天当然一百个不乐意许尽欢乱跑,可他管得住这位“活宝贝”吗? 压根管不住! 原本还指望女婿大人能降得住她,但如今女婿大人也开始昏头昏脑,功力大退,眼下没人能管得住许尽欢。 管不住那只好随她去!长叹一口气,许海天千叮咛万嘱咐,拜托唐仇照顾好自家的活宝。 许尽欢要去,唐仇陪着去,那裴思建当然也要去! 这事跟他裴家有关,别想把他甩开。何况,他不相信段迦康,这家伙肯定憋着坏呢。也不相信唐仇,在商场上可以和唐仇合作,但在许尽欢的归属上,必须是对手。更不相信许尽欢,这主能照顾好自己?绝对不可能! 他只相信自己! * 既然许尽欢同意去台北“亲自迎接”震景剑,作为国际土豪的段迦康立刻表示由他负责旅程一切事宜。 虽然多了几条杂鱼,但最要紧的到手,足够他心情愉悦,看谁都和蔼可亲! 他的私人飞机就停在机场随时候命,正所谓时间可贵,生命无价,择日不如撞日,即可就能出发! 这主意得到许尽欢的支持,皇太女双手一拍,点头。 “好!抓紧时间!” 裴思建和唐仇差点没吐血! 要不要这么急?他们两身上都背着一大堆工作,总得留点时间交接安排一下吧?别以为人人都是二世祖,每天只需要花钱享受就行! 被鄙视的许二世祖皱了皱眉。 “工作要紧!要不你们就别去了,我一个人去就行!” 段二世祖点头。 “没错!我会照顾好徐小姐的,你们可以放心!” 呵呵!那破剑还没到手,你们两个就穿一条裤子了? 变脸不要太快! 如今是全球信息化时代,地球村概念。只要有电脑有手机有网络,到哪儿不能工作! 走起!别想甩开我们! 两位年轻俊才也同仇敌忾,暂时结成联盟! 得知自家小叔要去台北“哈皮”,同行的还有大仙“夫妇”,并且会乘坐段先生的私人飞机,李拜拜顿时一蹦三尺高,高呼。 “带我一个!我也要去玩!” 怎么可能!裴思建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这熊孩子! 这又不是组团去旅游,这是去办正事! “什么正事?”跟李家老宅诅咒有关?跟裴氏灭门惨案有关?那他也是当事人啊,为什么不能参加? 熊孩子理直气壮,义正言辞。 裴思建一个头两个大,这不是添乱么!他去,除了拖后腿还能干什么? 被自家小叔看不起,李拜拜咬碎一口小白牙,转念一想连忙打电话给许尽欢,决定走迂回路线。 表明来意,还没开始控诉哭嚎,许大仙立刻大方的表示。 “好啊!你要是有空一起去也好!” 诶?诶诶诶!这么简单就通过,让人好没有成就感啊! 拿着许尽欢的令牌,李拜拜理直气壮的收拾了一个硕大的行李箱,挤进裴思建的座驾。 裴总的脸直接黑了!立刻打电话质问许尽欢。 “他不懂事也就罢了,为什么你也跟着一起不懂事?这不是胡闹吗?”怒发冲冠,气势汹汹。 许尽欢正在路上,嘴里嚼着牛肉干,朝天翻了两个白眼,把嚼烂的牛肉干咽下,这才不紧不慢的回答。 “怎么会是胡闹呢?同意他去自然是有我的用意!” “用意?什么用意?他还能有什么用?”很是看不起自家侄子。 “他是没什么用。可跟着他的那个女鬼,也许有用!” 女鬼?大嫂?想起这茬,裴思建顿时语塞。 电话那头许尽欢呵呵轻笑。 “我知道你信不过段迦康,我也一样。可震景剑对我很重要,我势在必得。” 是是是,那把破剑最重要!是你的心肝宝贝小亲亲!为了那把剑,你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裴总暗自吐槽,丝毫没察觉到自己这酸溜溜的心态,跟他看不起的唐仇有什么区别。 唐仇至少还是跟人吃醋,他倒好,跟一把剑!出息呢? “这把剑,他不会骗人。至于其他,不得不防!” 你也知道不得不防?那怎么还急吼吼就上了他的钩?还嫌我们死气八赖的跟着去,你就不怕被他给拐卖了?好大的心!裴总一肚子怨气。 “但是靠你们,不行!” 呵呵,靠他们不行,那靠谁?总不能靠李拜拜这个熊孩子? 等一下?难道她的意思是…… “我不怕段迦康使诈,但不得不防女真观!你们人再多,还不如鬼有用!”许尽欢幽幽说道。 果然如此!她要的不是李拜拜,而是大嫂! 不过牵涉到自己的亲人,哪怕是鬼,他也不能不担忧。 “大嫂她……不会有事的吧?” “放心,危险的事我会让亓源去做!” 呃,她不说他都忘了她手里还有一只鬼! 得!既然她已经有了打算,那他还能说什么呢? 毕竟他的处境跟段迦康也差不离,他是“受她挟制”,只能听之任之! ------题外话------ 这哪里是去办正事,这是小学生春游!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十七章 为我们的合作干杯! “大仙,快看,好漂亮的飞机!” 虽然如今国内也是土豪林立,买个私人飞机玩玩已经屡见不鲜。 但是当裴思建等人陪着许尽欢到达机场,在地勤人员的带领下穿过跑道到达飞机前,还是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 尤其是李拜拜,看着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飞机直接张开嘴,发出惊叹。 很漂亮吗?看不出来啊!这玩意即便过了十多年,她也依然看不出个好来!许尽欢手搭凉棚,眯起眼。 大仙兴趣缺缺,熊孩子又转头去撩自家小叔。 “小叔,咋们也买一架玩玩吧!以后想去哪里去哪里,多方便!” 裴思建的脸一半红一半黑!熊孩子见了飞机大惊小怪,真是太丢脸了! 不过更讨厌的还是段迦康,有飞机了不起吗? 见小叔脸色不善,李拜拜连忙吐舌,缩了缩脖子。 “不买不买,咋们不买,我随便说说的。小叔你别生气!” 生气?他有什么好生气的!从鼻孔里喷出两股凉气,裴思建冷哼。 私人飞机了不起吗?这玩意一点都不实用,好么! 国内航空管制那么变态,申请航线的手续及其复杂,还动不动就因为不可告知的原因被取消! 因为原因是不可告知的,所以你来申诉抗议的权力都没有! 指望靠私人飞机解决出行问题,达到便利的效果,只能是笑话! 在国内,私人飞机只是土豪用来炫耀的玩具罢了! 自家小叔脸黑不好相与,李拜拜又扭头去跟许尽欢呱噪。 “诶,大仙,你说这什么机型?买一架得多少钱?想不到这段先生还挺有钱的嘛!” 被太阳晒得晕乎乎的,许尽欢懒洋洋的打了一个哈欠,眯着眼想了想才开口。 “塞斯纳的奖状x吧!九十年代的型号,应该不会太贵。” 她的记性还是很不错的,虽然这并不是值得记住的事情。 “九十年代的?看起来挺新啊!” “保养做得好罢了!” 毕竟是昂贵的奢侈品嘛!哪有人会随便糟蹋。 “大仙你还挺懂嘛!” “不才,比你懂而已!” 两人相谈甚欢,惹得后面跟着的裴思建连翻白眼。 真是没眼看了! 不过没想到许尽欢竟然会知道飞机的型号,不会是胡编乱造的吧?还是说,她是真有兴趣,所以才知道? 那她要是有兴趣的话……买一架玩玩也不是不可以! 送她,不行!太出格!但可以送许海天,许海天一看就是喜欢这种奢侈品的主。讨好一下未来的岳父,也不是不可以! 裴总发散性思维发作,开始认真的思索走岳父路线的可能性! 被段迦康土豪属性暴击的还有唐仇!唐经理深吸一口气,一手抓着随身的行李包,一手抓着许皇太女,腰板挺得直直的,未婚夫的架子坚决不倒! 可恶啊!这个世界穷人还有活路吗?有钱了不起啊?炫富很有趣吗?土豪真是太讨厌了! 欢欢,不要被金钱迷惑,这是世界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那就是真心! 许大仙表示,你有资格说真心吗?你不是一直都看不起许尽欢,是为了钱才跟她订婚的,好么!不要企图欺骗本仙! 唐经理很尴尬,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现在他浪子回头,改邪归正。从此一颗红心向太阳,百分之百的真心实意! 所以拜托就别揭他老底了! * 机务人员早已经把登机梯放下,四个人面色各异,各怀鬼胎登上飞机。 段迦康作为主人亲自在门口迎接,国际土豪一脸笑容灿烂,看起来心情很好。 机舱里空间很大,摆放着四排相对的座椅,可供八人乘坐。连同四位乘务人员,一共可容纳十二人。 许尽欢一马当先,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李拜拜立刻跳到她旁边。 “我要和大仙一起坐!” 又不是小学生,还要排排坐,吃果果!裴思建觉得好丢脸。 “好好,一起坐!”但许大仙一脸慈爱的点头。 于是熊孩子便有了圣旨,可以傲视群雄! 正牌未婚夫唐仇咬碎一口银牙,嗖嗖的白眼飞向叔侄两个。迈开长腿,一屁股占住许尽欢对面的位置,然后昂首瞪着裴思建。 裴思建在心里叹口气,顶着刀光剑影硬着头皮往后面走,灰溜溜的挑了一个角落的位置! 人品都被李拜拜败光了,他都没好意思跟唐仇争这个吉位! 他恶狠狠地瞪走了裴思建,却迎来了笑意融融的段迦康。 身为主人,段迦康是一点没客气就坐在了许尽欢的对面。 那本来就是主位!就算唐仇也没好意思去争,但万万没想到许尽欢会选择那个位置对面的座位。 这算不算自投罗网?亦或是,许皇太女旧病复发? 明明不是很讨厌姓段的吗?就因为一把破剑,改变看法了? 唐经理心绪翻涌,纠结万分。 赶不走段迦康,他只好虎视眈眈的盯着许尽欢,跟老财主守着金银财宝是的,生怕别人来抢他的棺材本! “飞机马上就会起飞,请系好安全带!”机长的声音从广播里传出。 众人连忙端坐,照办。 不一会,飞机就在地勤的指挥下上了跑道,滑行一段距离之后,双翼一振,展翅高飞! 奖状x的性能优越,可以在十多分钟内就爬升到上万米的高空,航道很宽广。 等飞机在高空稳定住,机长便通过广播示意乘客可以自由活动。 好容易安静了十分钟的李拜拜立刻扭动屁股,一把解开安全带侧过身朝许尽欢嘀咕。 “全是座位啊?我以为会像房车那样,有床有浴室呢!” “这是商务机!”许大仙一幅专业人士的架势。 “哦,那挺适合小叔的!”虽然他喜欢房车样子的,但显然这种简洁商务型的风格更适合自家小叔。 他这是为裴思建问的。小叔,要感激我哟! 裴思建表示,感激你个头!要买我不会自己找人咨询吗?非得在这里丢人现眼! 段迦康也松开安全带,伸手伸脚舒展了一下身体。 “这飞机是我哥买来准备送人的礼物!本来他也想全部重新搞过,不过可惜,这礼物送不出去。所以才原封不动,做了公司的商务用机!”段迦康轻轻一笑。 “诶?这么有趣的礼物也会被人拒绝?为什么?”李拜拜情不自禁叫起来。 怎么就没人送他一架飞机呀!他肯定要! 段迦康咧嘴一笑。 “这就要问当事人本人了。不过我想大概是因为我大哥他太讨人厌了吧!哈哈!”吐槽兄长的语气十分愉悦,一看就是兄不友弟不恭。 说当事人这三个字时,眼神掠过许尽欢。 许尽欢一脸茫然,一幅魂游天外的架势。 段迦康伸手按了呼叫,通知乘务人员送上酒水和饮食。 从冰桶里取出红酒打开,又拿了四个水晶杯。他亲自到了三杯红酒,示意乘务人员递给在场的几位男士,包括熊孩子! 装模作样,摆鸿门宴么?裴思建在心里吐槽,但表面上还是客客气气的接受对方的好意。 唐仇刚要表示,许尽欢身体不适,不能喝酒。随后发现,段迦康本身就没打算给她喝酒。 他往第四个杯子里隔了许多冰块,又倒了整整半杯蜂蜜,这才拿起一瓶早就准备好的果汁,拧开了倒满。 把这杯甜到发腻,又浓又稠的果汁送到许尽欢面前。 许尽欢皱了皱鼻子,双手端起,凑到嘴边喝了一大口。 唐仇瞪起眼!欢欢竟然喜欢喝这种奇怪的暗黑料理?他怎么从来不知道! 不对,他不知道,为什么段迦康知道? 未婚夫瞪眼! 段迦康丝毫不以为然,咧嘴一笑,拿起酒瓶道。 “为了我们的合作!干杯!” ------题外话------ 果然是热热闹闹,吃吃喝喝的春游啊! 7号上强推pk,就拜托大家啦!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么么哒! 第二十八章 人肉做药引 美酒显然是男人友情的增温剂! 一杯红酒下肚,看在这珍藏佳酿的份上,皇太女骑士团决定暂时放下成见,对姓段的客气点。 就连喝了一大杯浓稠甜腻果汁的许皇太女,对段迦康的态度也好了许多。 旅途无聊,需要找点事情打发时间。于是裴思建索性询问段迦康。 “段先生,你说你们家也有一个诅咒需要欢欢帮忙解决?是什么诅咒?能和我们说一说吗?” 既然都合作了,总得彼此坦诚吧。 听闻别人家也有诅咒,李拜拜头一个精神振奋,竖起耳朵。 段迦康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一口喝干杯里的红酒,开口道。 “外人都以为我们家是从我大哥收购孚德制药之后,才开始进入药品行业,其实,我们家从很久以前就是悬壶济世的行医世家。” 哦,这还真是没想到! “我家最辉煌的时候,是在明朝嘉靖年间。段家是皇商,专营金石针药,以供御用。我家太祖就在太医院当差,不过不是给皇帝看病开方,而是专司丹药!” 诶?明朝?要不要扯得这么远?他这是准备讲古么?以及丹药又是什么玩意?皇太女骑士团一脸茫然,听不懂。 “所谓丹药就是以矿物为主要原料炼制而成的药品。丹药的主要原料就是丹砂,也就是朱砂,一种汞化物。” “汞不是有毒的吗?可以拿来做药?吃了不会出事?”这东西学会一点化学知识的人都懂。 “是的,丹药都有毒性。古话说是药三分毒,毒本身就是药性的一部分。毒用得好,就能治病救人。用不好,自然就能害人。现如今的化疗药物,也是有毒性的,不是吗?可它照样能治病,能救人。” 呃,他说得好有道理,竟无言以对! “所以,你们家在明朝就是给皇帝炼丹药的。”这不是骗人的玩意么?炼丹求仙! “是的,中国古代的皇帝多炼丹,为求长生不死。往远的说有秦始皇,汉武帝,往近的说,有我祖宗侍奉的嘉靖皇帝,清朝还有雍正皇帝,都在皇宫里蓄养方士炼丹。就连千古明君李世民,晚年也离不开丹药。怕死是人的天性,皇帝也一样。” 说完,他便看向许尽欢。 许尽欢吃饱喝足,心情不错。撩起眼皮懒洋洋的回了他一眼,轻声一笑。 “怕难道就会不死?自古以来,哪个皇帝长生不死了?还不是统统都死了!” 语气不可谓不高傲,把皇帝都不放在眼里,堪称傲视群雄。 段迦康一脸好脾气,点头奉承。 “是!许小姐说的是!皇帝也得死,谁也逃不开。” 然后继续讲自家的事。 “太医院里能人辈出,我家太祖虽然在其中当差,但并无特别之处。之所以能被皇帝选中专司金石丹药,是因为太祖向皇帝敬献了家传的宝物。” “家传的宝物?什么东西?” 一听传家宝,众人难免都起了八卦的兴致,竖起耳朵,吊起精神。 “不死药!”段迦康突出三个字。 不死药!在场三位男士都瞪起眼! 段先生你逗我们么?这天下哪里会有什么不死药!真要是有,那历朝历代的皇帝怎么都死了?你家祖宗敬献假货,不怕被皇帝砍头吗? 呃,要是砍了头,估计也不会有这家伙了吧。那么显然…… 面对质疑,段迦康并不心虚。 “所谓不死药不是吃了长生不死那种,而是受了重伤或得了重病之后,吃了这种不死药就能逃过一劫,是这个不死!” 真的假的!这也很不得了啊!要是有这样的药,那全天下的重症患者不是都有救了! “这种药,一个人一生只能吃一次,第二次就不灵了。” 就算一生一次也好呀!这么好的药怎么不批量生产呢?人手一颗,关键时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然而,肯定没有那么简单! “这药之所以珍贵,是因为用了一味极其稀罕的药引。” 果然是有条件限制的! 不过极其稀罕的药引究竟是什么药引呢? “人肉!而且是死人肉!” 什么?众人愕然,随机纷纷皱起鼻子,露出嫌恶的表情! 用死人肉做药引?这种药敬献上去,皇帝不砍你家祖宗脑袋吗?欺君之罪啊! 当然咯,拿死人当药在中世纪的欧洲还是一种风潮,当然不是新鲜的死人,而是干尸木乃伊。据说欧洲的阔佬们把木乃伊磨成粉,不仅当做药吃,还拿来当颜料画画。 木乃伊色还是当年非常流行的一种沉稳大气色调!也是叹为观止。 为了供应贵族们使用,埃及中东那边的木乃伊都快被挖光了。 但再怎么流行,那也是外国鬼佬的作风。我大中华事死如事生,断然不可能用死人来入药! 面对质疑,段迦康微微一笑。 “说是死人肉,其实也不能算是人。应该说是神仙肉!” 得,又扯上神仙了!这哪儿来的神仙让你割肉吃? 说道神仙,段迦康又看了许尽欢一眼。 “不过许小姐说了,这世上哪有什么神仙,所以姑且就算作是人吧。这个人必须是吃过真正不死药才行!” 吃过真正的不死药?等一下,这不死药还有真假之分? “当然有真假!我们家那种,只能算假。真正的不死药,自然就是吃了能长生不死。” 不对啊!如果吃了真正的不死药,那就长生不死,怎么还可能成为一个死人,让人割肉当药引呢?这不是悖论么! 众人表示段先生你不要欺负我们读书少,张嘴就说胡话骗人,好么! 何况,这天下怎么可能会有不死药这种东西! “怎么不会有?当然会有!西王母的不死药就是真正的不死药!” 西王母!提起这个名字,裴思建的脸色就变了。 如果西王母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不死药也应该是真的。而如果不死药是真的,那么段迦康现在所说的,也是真的。 所以绕来绕去,始终都绕不开这位上古女神! 等一下,难道段家的诅咒也跟西王母有关? 许尽欢要对付的女神,是西王母? 这也,太夸张了吧? ------题外话------ 今日上强推,收藏,点击,评论就拜托大家啦!么么哒! 下午二更,老时间老地点,约起!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二十九章 段家先祖 “西王母的不死药?天下真有这样的东西?人吃了真的能长生不死?可是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并没有人能真正的长生不死呀?”唐仇还是不信。 “如果把神话传说也看做真实历史的演绎,那么历史上还真有一个人吃了不死药,然后长生不死的。”许尽欢突然开口。 段迦康一挑眉,定定看着她。 唐仇也扭头看她。 “谁?”欢欢你别胡来哦!太吓人了,长生不死啊! “姮娥!”她吐出两个字。 “姮娥?谁?” 裴思建双眼一亮。 “姮娥,就是嫦娥。传说里,嫦娥吃了长生不死药,飞到月宫里再也无法回到人间!” 这就是嫦娥奔月的故事嘛!可是,这是神话呀!是假的!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你信不信世上有鬼?你信不信世上有神?你信不信西王母是真的?如果信,那为什么嫦娥奔月不能是真的呢?”许尽欢淡淡的看他一眼。 唐仇愕然,语塞。 是啊!若说是以前,他肯定是不信的。但如今经历了这些事以后,他却是不得不信了。 但,长生不死药还是太夸张了!如果相信嫦娥奔月是真的,那岂不是也要相信一个大活人能在月亮上独自生活?那nasa的月球照片怎么说?登月计划怎么说? 三观都要碎了,好么! “神话故事都是上古人们对于非自然现象的演绎,虚构成分很大,也不能全信。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有选择的汲取有用信息!”许大仙语重心长开解道。 唐仇幽幽的挖了她一眼。瞧这话说的,简直像个老头子!一点也不清纯可爱! “其实所谓不死,本身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段迦康插话。 怎么?不死就是不死,怎么还模糊了? “不死,顾名思义就是长生不死,人一直活着,永远不会死亡。千百年来,多少帝皇追求的长生不死,不就是这么一种效果。”这是普罗大众对不死最朴素的理解。 段迦康却摇摇头。 “无论是道家还是释家,抑或是国外的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没有肉身永恒的说法。道家老子飞升,释家佛祖圆寂,就连上帝也是死过一次的。可见即便是成神成仙成佛,肉身还是会死的。永恒的事精神,或者说灵魂。” 灵魂永生?这又上升到玄学哲学领域了!可灵魂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又如何判断是否永生?亓源那种状态,是永生吗?裴思建父母兄嫂那种,是永生吗?李家家仙那种,是永生吗? 都不是!所以灵魂又如何能够永生?无法证明! “是啊,就算灵魂可以永生,可又没有实例可以拿来证明。世人又如何去相信!”段迦康叹息一声,随后又看向许尽欢。 许尽欢则闭目养神,不为所动。 从段家的不死药扯到嫦娥奔月再扯到灵魂,境界是节节攀升,听的人云山雾罩,李拜拜在一旁也是没脾气了。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他对西王母没兴趣,只想知道段家挨了什么诅咒!听听别人家的倒霉事,能让他找到一点平衡和幸福。 “段先生,还是继续说你家的事吧!”段家先祖早年居住在川中,虽说挂着个“悬壶济世”的名号,但其实并没有什么出色的本事。不过就是靠着几张祖传的方子,给周边村子里的老百姓治点头疼脑热的病,勉强混了个郎中的名头。碰上点疑难杂症,也是两眼一抹黑,只能干瞪眼。 好在彼时的老百姓活的艰辛,活的单纯。生病能吃上药就算是幸福,治不好也认命。并不像现在有那么厉害的医闹,能要大夫的命。 而且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行医也算是一门常青职业。靠着祖传的方子,段家人也尚能糊口生活,而且在村子里混了一点名气,受到周边农户们的尊重。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也是时运不济,命中有劫。恰逢段家小郎十岁那年,川中突然起了一场莫名的疫症! 期初只是临村的一家猎户暴死而亡,据说死相恐怖,骇人听闻。村里人以为有怪,便请巫做了几场法事,然后就把死人烧了深埋,也就了事。 可哪知法事无用,猎户暴死的阴影还没来得及从人们心头驱散,这奇怪的疫症就在村子里蔓延开去。 那猎户的家人首当其冲,家里两个小子纷纷染病,卧床不起。 这染了病的人,起初并没有症状,只是在身上发疹子。等疹子长到豆大,人便开始发烧。豆大的疹子里全是脓水,又痛又痒,惹得人情不自禁抓挠不已。一旦抓破,脓水四溢,流到哪儿,这毒就带到哪儿,又发起新的疹子。 直至全身毒水遍布,人也就彻底没救! 猎户家绝了户,猎户娘子在房梁上上吊自尽。隔壁人家破门而入,见这等惨烈之相,吓得差点尿裤子! 连忙报了里长大人,里长带着大巫过来一看,也是头皮发麻。 大巫说这是猎户常年打猎,伤害生灵,得罪了山神娘娘,所以娘娘降下灾祸,绝了他的户。 得疫症而死的人会变成病鬼,病鬼则会传播瘟疫。猎户一家都成了病鬼,必须扒掉房子,烧掉尸体,并且要做一场更大的法事,消灭病鬼! 山里人多愚昧,出了这样奇怪的病,不找医生,找巫师。 然而村民深信无疑,纷纷拿出钱来,让大巫做法灭鬼。 大巫烧起火堆,点燃艾草,又是唱又是跳,披头散发,摇头晃脑,最后起卦占卜,得出结论说是病鬼已经逃进了山里,必须要到山里去捉鬼! 这还能怎么着?既然邪祟在山里,那就进山打妖病鬼咯! 老百姓的逻辑就是这么朴素实在! 于是乎,邻村的壮汉都纠集起来,手持砍刀棍棒,牵着猎狗跟着大巫进山去。 然而这一去,却是一去不回头! ------题外话------ 亲们!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三十章 山神的祭品 段家村是在隔壁,从邻村过来走最近的路也得小半天,故而临村的小孩哭着跑来喊段家相公去救人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晌午了。 段相公也没耽误,立刻背起药篓就跟着那哭哭滴滴的小孩一起赶路。为了抓紧时间,两人还走了小路,总算在天黑之前赶到了临村。 就这会功夫,村里进山打妖怪侥幸逃命回来的,又死了三个。都是生生流血流干而死! 原来这一行二十多个壮汉跟着大巫进山打病鬼,越走越往里。结果妖病鬼没找到,却碰上了野兽。 兴许那野兽就是病鬼变化的邪祟,因为从没有人见过这样的野兽。 兽首,人身,利爪,獠牙!一爪子就能撕开一个大活人的肚子,一巴掌能把一个成年汉子劈飞。 猎狗见了这大家伙,吓得尾巴夹起,扭头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尿,直接吓破胆。 这怪物不是一只,而是一对!二十多号人被两头怪兽打的噼里啪啦,稀里哗啦,胳膊大腿乱飞,脑子滚得就跟西瓜一样。哐哐两下,就死了大半,剩下的哪里还敢战?哭爹喊娘的往回跑,只恨爹妈少生两条腿。 结果路上又死了一半! 也不全是那怪兽打死的,直接吓破胆吓死的也有,自己慌不择路跌落悬崖的也有,甚至跑错道一头撞在树上撞死的也有。 好容易捡回命跑回村子的,就剩五个人,结果流血又流死三个。 这会子躺在祠堂里有出气没进气,等着段相公“妙手回春”的就剩两父子。 这两父子也是猎人,老的壮,小的悍,在村子里那是威名赫赫。可如今,威风扫地,躺在门板上就是两个血葫芦。 糊了一身一脸的血,可脸色却是惨白如纸! 一看这个架势,段相公就知道这两人活不成了。 人活着,首先凭的是一口气。 这口气说的不是呼吸,而是“求生欲”。 这两父子眼里全是惊恐,显然已经被吓破了胆。 有出气没进气,两眼发直,浑身发硬。虽然人回来了,可这魂已经被山妖收了。 丢了魂,人还怎么能活! 心里知道人是没救了,但段相公不敢说。 旁边那么多人看着,就算明知必死,也不能袖手旁观。只好尽人事听天命吧! 他从药篓里取出伤药和绷带,叫人拿来烧开的水,给伤患洗净伤口,敷上药,包上绷带。 然后又抓了药叫人去煎,煎好了给父子两人灌下去。 能不能活,就看天意了。 而天意么,自然是不能活的。 这边药刚煎好,还来不及端过去,那边门板上的两父子就不行了。 父子两个一起浑身颤抖,把门板都抖得咯咯作响。死到临头,这两个人竟然蹭的坐起来,瞪大眼嘶吼两声。 “山神来了!山神来了!” 吼完就两眼一翻,喉咙里咕噜一声,翻身倒地,咽气了。 旁边人吓得哇哇乱叫,四脚着地,满屋子乱爬。 段相公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却没想到临死之前父子两会说出这样的话。难道这群人进山真的遇见了山神?可山神为什么要跟村里人过不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村子里的人是不是得罪了山神?所以受到了惩罚? 山里的村子,能有多少户人家?这一下子二十多条壮劳力都死了,岂不是要让整个村子绝户? 而且,连大巫都死了!岂不是连神明都抛弃了这个村子? * 村子已经如此悲惨,可悲剧却依然没有停止。 病鬼既然没有被找到,邪祟也没有被消灭,那么疫症还要继续蔓延。邻村的人又开始生怪病,一个接一个,渐渐的整个村子都快要找不出健康的人。 山里虽然闭塞,可一个村子死了那么多人,出了那么大的事,周围的村子也很快知道了。 依照现代人的常理,那肯定是要想办法救人呀! 但人性是很复杂的!在那个缺医少药,愚昧闭塞的时代,面对这样不可收拾的情况,周围人想到的不是救人,而是自保! 这个村子已经完了!这种怪病,染上了就只有死路一条。能打猎做活的男人都死光了,女人老人和孩子也都生了病,活着也等于死了。 为了其他人的安全,那就只能牺牲这个村子了。 本地最有本事的大巫说了,这个村子惹怒了山神,所以被山神诅咒,派了病鬼把晦气传播到村子里。 这种晦气只能用火才能灭掉! 为了消灭晦气,也为了平息山神的愤怒,只能放火把村子烧掉!让村里的男女老少都成为祭品,去山里供奉山神。 这样一个在现代人看来完全是荒谬的提议,却在当时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 消灭问题比解决问题容易,道理就这么简单! 周围村里的男人都纠集起来,各自分工,在大巫的带领下,把那个村子团团包围。 参加献祭活动的男人们都带上面具,扮演山神手下的小鬼,负责把“供品”献祭给山神。 到了夜里,村子就被柴草包围。大巫一声令下,就有人拿火把点燃柴草。 顺风一吹,烟火就朝着村子扑去。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那村子里还有活人,受了烟熏火燎,岂能不跑?可是跑出来的人立刻会被带着面具拿着长矛的“小鬼”赶回火里。 不想被火烧死的村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有老人,有女人,也有孩子。一个个跪在烟熏火燎之中,咚咚的在地上磕头,磕得头破血流,希望能引起人们的同情之心。 可此刻站在他们面前的是山神的恶鬼,不是人,哪有什么同情之心。恶鬼们用长矛驱赶着这些可怜的人们,逼着他们回到火堆里去,成了山神的祭品。 ------题外话------ 人性总是难以捉摸!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三十一章 山神 段相公也站在人群中,手持长矛,头戴面具,明明是人,却不得不成为“恶鬼”。 但他在看到一个孩子想自己求救的时候,他心软了。 那孩子看起来跟他的孩子一般大小,虽然衣服又破又脏,可仔细看却是上好的棉布,针脚细密,显然是一户小康人家备受宠爱的幼子。这样的孩子长大了肯定是个出色的小伙子,能成为家里的壮劳力。在山里,该是多么让父母欢喜满意的孩子。 从破败的衣服暴露出的皮肤看,应该还没有感染怪病。眼睛也很明亮,哀求哭喊声也很响,怎么看都是个健康的孩子。 这个孩子,本不该死! 他犹豫着,手里的长矛在摇摆,想网开一面放了这孩子。 然而,在场的不止他一个人。他的长矛在摇摆,别人的可没有。 小孩子见求饶没用,就想硬闯,结果就被一柄长矛当胸刺穿,鲜血喷涌而出。 那血,跟火一样红! 孩子的尸体连同长矛一起被抛进火堆里,顷刻就燃烧变黑。尸体在火中蜷缩抽搐,焦臭的气息蔓延开来。 段相公当场就吐了,周围的“恶鬼”发出嗤嗤的嗤笑声! 这一夜,火光冲天,黑烟夹裹着凄厉的哀嚎直冲九霄云外。仿佛无数冤魂厉鬼要乘着烟火飞到九重天上,向漫天的神明哭诉自己的冤情和委屈。 然而天上的神明都闭了眼,塞了耳,什么也没有看见,什么也没有听见。 这一夜,没有人间,没有仙境,只有血与火的炼狱! 这大火烧了整整一夜,直到第二天晌午才停。但看不见的阴火还在烟雾下慢慢的烧着,到真正完全熄灭,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三天之后,把火堆扒开,把死尸都拖出来,不管男女老少都扔进一个大坑里,盖上土掩埋。 烧掉的房屋,也被扒掉,推平。 从此,天下就再没有这个默默无名的小村庄了。 这个村子的田地,也被相邻的几个村子瓜分了。为了如何瓜分这点财产,这几个村子还或大或小的进行了几次械斗。 人性在死亡和金钱面前,真是一点也经不起考验。 所有人都认为献祭了这些“罪恶的灵魂”给山神,山神的愤怒就会平息,怪病也会消失。 这完全只是一厢情愿!怪病根本没有消失,反而在剩下的这些村子也开始流传起来。 这下,人们的愤怒和恐惧都爆发了! 大巫依然坚持这是山神的愤怒,肯定是村子里的人犯了山神的忌讳。 但村民之中有传言,说山神的愤怒早已经平息,怪病之所以不能被消灭,是因为临村被烧人之人的诅咒。 那些冤魂化成厉鬼,在地狱里诅咒所有人得到和他们一样下场! 不管是哪一种,都激起了人们的愤怒和恐惧。对山神的,对冤魂的,还是村子里人与人相互之间的猜忌! 没人有接触过那个村子里的人,到底是谁把这怪病传来的? 段相公第一个被揪出来!因为他去那个村子里救过人。 他是被人从家里捉走的。 村子里的人不分青红皂白,都喊着要把他烧死,连同村子里那些感染了怪病的人们。 段相公苦苦哀求,甚至脱掉衣服向别人证明自己没有染病。 但这都没有用! 他被同那些染病的人关在一起,等待着大巫一声令下,就烧了献祭给山神。 幸亏看守他的人是曾经被他救过命的,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实在不忍心看着他被活活烧死,半夜里偷偷把他放了。 段相公千恩万谢,也不敢回家,只能一头跑进阴森恐怖的山里去。 结果在山里,他遇到了“山神”! * 山神应该长什么样? 村子附近有山神庙,山神的形象就依照普通的神像塑造,杂合村民们自己的想象,就是个个面目狰狞的凶神。 眼睛像铜铃,嘴巴像簸箕,耳朵像蒲扇,胳膊双腿都是毛,手脚像爪子。也不穿衣服,就在腰里围一块兽皮。 总之很蛮荒,很恐怖!与其说是让人信仰崇拜,不如说让人恐惧害怕,是一种原始的崇拜。 早些年村子里还要献祭少女给山神当老婆,美其名曰“山神娘娘”。被选中的少女会被打扮一番,然后连同猪牛羊肉等祭品一起,被抬进深山,丢进所谓的山神洞里,然后用石头封死洞口,等到下一次献祭再打开。 村长里长和大巫家的女儿是从来不会被选中的,被选中的永远是穷人家的孩子。那黑漆漆的山洞里,不知道活埋过多少位无辜少女。 村民的愚昧,自古有之。任性的恶,在贫瘠的土壤里总能开出血腥的花。 段相公是关内逃荒来的,读过一点圣贤书,无论如何也不会认同神仙是这般模样。 都已经是神了,怎么着也该有个神的样子。 道骨仙风,丰神玉朗就不奢望了,好歹总得是个人样,而且能见人。 然而出现在他眼前的山神,既不是凶神恶煞的妖怪,也不是道骨仙风的男人,而是一个漂亮的精灵。 为了逃命,他往深山里逃去,一直跑一直跑。 天很黑,月亮也躲进云层里。密密匝匝的数目层层叠叠,他仿佛奔入了一片迷雾之中,怎么跑也跑不到尽头。 跑着跑着,他就迷路了。 耳边传来各式各样的声音,虫鸣,鸟叫,走兽的脚步声。他害怕有猛兽,不敢停步,只能跌跌撞撞的继续往更深处跑去。 渐渐地,耳边的声音都消失了。 心里突然有一个声音响起——“这边,来”! 段相公停住脚步,左右看看。是谁在跟他说话? 周围漆黑一片,没有任何声音。 “这边,来!” 声音来自于他心里,但却不是他的。 下意识的,他便不疑有他的朝着前方迈步。只因为这心底的声音很温柔,并不需要害怕。 走着走着,一片朦胧的光芒在前方飘动,仿佛是天上的月光洒落在了林子里,又像是女神的羽衣遗失在人间。 被那光吸引,他情不自禁的靠近。 拨开浓密的灌木丛,段相公探出头去,在一棵参天的大树前,见到了一位美丽的女神。 ------题外话------ 读者大大!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三十二章 以子换药 女神骑着一头兽首人身的怪兽,浑身雪白,皮肉细腻。她身上没有穿衣服,但披着用藤萝做成的裙子,藤萝上开着鲜嫩的黄色小花,如同精致的刺绣点缀其间。 她手足纤细,指关节和常人有异。人的指关节是三节,她却有四节,手指脚趾显得格外修长。手指舞动的时候,柔软灵活的如同白蛇一般。 她长发如云,发黑如墨,晶莹的露珠点缀在发丝之间,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脸长得如何看不见,因为她带着一个纯金打造的面具。面具是凤凰的样子,展开双翅笼罩住她的上半边脸。仅看下半边脸,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尖尖的下摆,绝对是一位美人。 只是,她的嘴唇和皮肤一样白,没有丝毫血色。 段相公都看傻了,从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女人。与其说是美人,不如说是一位大山的精灵。 并非是他找到了这美丽的精灵,而是美丽的精灵找到了她。 为了她的兽奴,那令人可怖的野兽受了伤。 这兽首人身的怪物大概就是袭击村人的妖怪,然而不知怎的却成了这美丽精灵的坐骑。 这伤就是那次被村人围攻的时候受的,因为箭头是带倒刺的,扎在肉里拔不出。妖怪没有智慧,以为把箭柄折断就完事,结果箭头扎在肉里,肉都要烂了。 精灵固然美丽神秘,但却不谙世事,且十分虚弱,对此也是无能为力。 所以这一神一兽找到了段相公,向他求助。 妖怪令人害怕,但美丽的精灵却让人想要亲近。段相公忍着两股战战,用锋利的蚌壳割开妖怪的伤口,把带着倒刺的箭头挖了出来。 这蚌壳还是大巫作为礼物供奉给山神的呢! 挖出了箭头,他又找了草药嚼碎了敷在兽人的伤口上,撕开自己的衣服做绷带绑牢。 作为谢礼,精灵驱使兽人找来了食物和泉水,堆在他的面前。 段相公对着精灵作揖,然后狼吞虎咽,吃着吃着又落下泪来。 “女神,你知道山神在哪里吗?带我去见他,求你了!” 能遇见这美丽的精灵,必然是他的缘分。这精灵长在山里,一定认识山神。他要去找到山神,恳求他拯救村民。 美丽精灵歪着脑袋,自冰冷的黄金面具后看着他,随手伸手按在了自己的心口。 “你……就是山神?”段相公似乎明白过来。 精灵点点头。 太好了!他立刻欣喜!他本来就不相信山神是凶恶的,会为了惩罚世人,降下疾病。这样美丽的女神,一定是仁慈而善良的。 那些疾病,一定是世人自己的罪孽触怒了上天,上天才降下灾祸。 而那些所谓的病鬼和邪祟,其实就是人自己,是人自己迷失了本性,变成了恶鬼和邪祟! 那些丧尽天良的魔鬼,死不足惜。但他的妻子和孩子却是无辜,为了家人,他必须恳求山神的帮助。 把手里的食物放下,段相公噗通一声跪在山神的脚边,咚咚的磕头。 “山神大人,求您救救我们吧!山下的人得了怪病,都病死了。剩下的人也都疯了,他们杀人,杀了好多好多的人!我好害怕,我不想死,求您救救我吧!” 山神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转身指了指山的另一边。 “不,我不走。我的妻子和孩子还在山脚下,我得去救他们!” 山神摇了摇头,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不,我的家人没有杀人,没有作孽,他们是无辜的!” 山神又拍了拍自己的手臂。 “没有,他们没有得怪病!” 山神摇了摇头,再次拍拍手臂。 “不会的,他们不会得病的!” 山神放下手臂,定定的看着他。 黄金面具遮盖住她整个上半张脸,并没有给眼睛的位置留出空缺。但段相公仍感觉山神面具后的目光是慈悲而怜悯的。 仿佛已经看到了他家人和全村人的悲剧。 “不!山神大人,求您大发慈悲,救救我们吧?我不要我的家人得病!您一定有办法的,一定!只要您说,我什么都可以去做!” 他跪伏在地,嚎啕着祈求。 山神的手落在他的头顶,轻轻拍了拍。 他仰起头,泪眼朦胧的看着这位美丽的女神。 山神抬了抬手,他双手就轻轻举起。 她在他的掌心写了一个字——药。 “山神大人您有药?” 山神点了点头,然后又写了一个字——换。 “要交换?您要什么?” 山神伸手点了点他,然后在他手心里又写了一个字——儿。 “儿?您要……我的儿子?” 山神点点头。 “您要我的儿子做什么?” 山神在手心里又写了一个“换”字。 “您是要我用儿子换您的药?不,不行!我的儿子怎么能用来换药!” 他立刻撒手,蹭蹭的往后退。 山神轻轻叹了一口气,伸手指了指他,双手在半空比划了一个人的样子,抓到手里。然后又在自己的胸前轻轻一抓,双手虚捧着一样东西,托给他。 段相公皱起眉。看这样子,似乎是说山神要他用儿子来交换她的心。 难道山神的心就是可以治病的药? 可是他的儿子怎么办? 不,不可以!村里的人死了就死了吧,反正早就都不是人了! 但他的儿子绝对不可以死! 他连连摇头。 山神就不再比划,只是再次转身,伸手指了指山的另一面。 对!得赶紧跑!这里已经待不下去了! 不过要跑,他也得带着家人一起跑! ------题外话------ 收藏的增长有点不给力啊!拜托亲们帮忙宣传,谢谢!鞠躬!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三十三章 段相公的绝定 段相公决定带着家人逃离村庄。 山神给他指了一条道路,他一路走下山去,很顺当。但是越接近村庄,他的心里就越害怕! 村子里的人带着面具喊打喊杀的样子,深深的烙印在他的心里,那根本不是人该有的样子,那是来自地狱的恶鬼! 但为了家人,他也顾不得了。如果回去被抓住,那就全家一起死吧。至少,要死也要和家人在一起! 段相公如是想着,便鼓起勇气,跌跌撞撞的走回了村子。 然而村庄却已经变了样! 他在山里只觉得过了一个夜晚,但山脚下其实已经过去半个多月。这半个多月,怪病泛滥成灾,村子里大部分的人都已经感染了,死了好多人。 这会子哪里还有人顾得上抓他,自己逃命还来不及! 他连忙往家去,想带着家人一起逃。 山神指了山的另一边,应该是告诉他往那边去才能活。 他要带着家人奔活路去! 他在家里找到了孩子,孩子似乎还没被感染。他不敢往外走,还是怕村里人抓自己,就让孩子出去找妈妈。 孩子撒腿就跑出去,他等在家里,坐立难安。 不一会,妻子也回来了,但却带来了其他的人。 那些人凶神恶煞一般,踹开门进来就把他一把摁住,用麻绳捆绑起来扭送到祠堂里去。 祠堂里,村长和大巫都在。 大巫说他是恶鬼! 他是山神的祭品,却私自逃跑。逃进了山里没有被野兽吃掉,说明山神都不收他。 山神不收他,他也不能留着。必须处死! 就是因为有他这样冒犯神明的人存在,上天才要降下这样的祸事给村子里的人。 只有恶人都死掉了,村子才会恢复平静! 万万没想到自己会被家人出卖,段相公整个人都傻了! 村子里剩下的人都已经感染了怪病,就连大巫和村长也一样!大巫做了法事,祈求神明拯救大家。神明降下旨意,要求举起大献祭。 大献祭需要献祭二十个活人,每家每户都分派到一人。 妻子为了活命,为了保住孩子,就把他牺牲了。反正,从一开始他就是要被烧死的。 而那天晚上放他一条生路的年轻人,则在第二天就被和那些感染了怪病的人一起,活活烧死了。大巫说,他跑了,年轻人就抵他的数。 段相公在猪笼里嚎啕大哭。 早知道是这样,他还回来做什么呢?真应该听山神的话,逃到山的那一边去寻找活路。 但现在后悔已经没用了。 连最亲的家人也希望他去死,也许他还是去死的好。 死了就不用在这个可怕的人间活着! 但他不甘心! 明明他什么坏事也没有做,为什么偏偏要去死? 为什么大巫和村长害了那么多人,偏偏却还好好的活着? 为什么最亲密的人却背叛了自己,还要害他的命? 而那个年轻人又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他会有那样悲惨的结局? 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 如果人犯了罪,上天要惩罚,那为什么先去死的却是无辜的人? 这个世上真的有公正公平的神明存在吗? 如果有,为什么不来救他? 不对!神明其实已经救过他一次。在山里!那个美丽的女神,给他指了一条活路。然而他自己发混,偏偏要回来,又能怨谁? 不甘心!他不要死!他要去山里,他要活下去! 用力一咬牙,段相公大喊起来。 “我在山里见到了山神,山神大人说她有仙药可以救我们大家的命!” * 村民把他押到大巫跟前。 大巫问他。 “你说见到了山神,山神长什么样子?” 段相公就把山神庙里泥塑像的样子说了一遍。 “你说山神有仙药能救大家,是真的?” “是真的,千真万确。但是山神的药是要用东西换的,不能白给。” “用什么东西换?金银财宝?” “用……大巫,让他们都出去,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大巫把其他人都赶出去,段相公就把交换的秘密告诉了他。 然而大巫和村长商量了之后,就让他带着儿子在其他村民的“陪伴”下,再次进山去,跟山神换药。 段相公再次进入山林,一边走一边大声的呼唤。 “山神大人,是我,我来换药了!” 越走越深,越走越深。 在山的深处,终于出现了山神的坐骑。 其他人都吓坏了,哇哇乱叫着逃跑。他十岁的儿子也吓得尿了裤子,哭喊着要跑,被他一把拽住胳膊,死命的拉住。 “我的儿子,我带来了!”把孩子推向那兽人,他红着眼说道。 兽人对着孩子张嘴怒吼,那孩子被吓晕过去。把晕倒的孩子背在肩上,兽人飞快的跑开了。 段相公一屁股坐倒在地,抱头呜呜的哭泣。 那是他最心爱的儿子啊!说不后悔是假的,但事到如今后悔也已经没用了! 兽人离开后,就没有再回来。 他一个人坐在地上哭的累了就昏昏欲睡,睡着睡着又被山里的凉意惊醒,睁开眼只看到周围都是黑漆漆的影子,还有各种飞来飞去不知名的虫子。 山神大人呢?能救命的仙药呢? 难道连山神也是骗他的? 就在他心慌意乱的时候,远处飞来了一大群的萤火虫。这些萤火虫在山里铺出一条亮晶晶的道路,兽人驮着山神从路的那边缓缓而来。 山神还是老样子,雪白的肌肤,漆黑的长发,身披藤萝,头戴面具。既温柔又冰冷,亦幻亦真。 兽人驮着她来到他的跟前,段相公颓然跪倒,抬头仰望这美丽的神明。 女神坐在兽人的肩头,朝他缓缓伸出手,纤长的手指握着一颗鸡蛋大小的青色果实。 这就是仙药? 段相公连忙把沾满了泪水的手在破败的衣服上擦了擦,然后小心翼翼的举起双手,恭敬的迎接这神奇的仙药。 山神修长的手指犹如舞动的花瓣,缓缓展开,握着的仙药就掉落在他的手心里,沉甸甸的,带着一点微微的温暖。 “这是……仙药?” 山神点点头。 “吃了就可以救命?” 她又点点头,然后竖起一根手指。 “只能吃一次!” 山神没有开口,但声音却在他耳中想起,像风中轻轻碰撞的玉片,清脆悦耳。 “一次?” “一次是药,二次是毒!”山神解释。 原来如此。把手心里的仙药握紧,段相公用力磕了头。 “多谢山神大人赐药!” 再抬头,兽人已经驮着山神转身而去。兽人跑的飞快,带起一阵山风,吹得树木茅草都哗啦啦作响。 段相公就在这一片哗啦啦的声响里惊醒过来! 周围都是黑漆漆的影子,虫鸣和走兽的脚步声在耳边响起,没有萤火虫,也没有山神,除了…… 他握了握手心,手心里一团微微温暖,结结实实的东西! 山神真的把仙药给了他! ------题外话------ 二更奉上!埋头写文,回过神来已经快三点了,幸好没忘记二更! 收藏依然停滞不前,希望能够多涨一点,拜托拜托。不然接下来的推荐就没有了! 所以厚着脸皮继续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三十四章 谨献仙药 等段相公带着仙药再次回到村子里,已经又过去了半个月。 这半个月村子里的人又死了大半,剩下的也都烂掉半边皮肤,只剩下一口气。 村长已经死了,大巫还活着,他的妻子也活着。 段相公连忙烧了一大锅开水,把仙药切下一半,扔在水里化开。然后一个一个的给他们把药都灌下去。 山神的仙药很灵验,这一碗药灌下去,人人都死里逃生。 段相公救了全村的人,大家都跪下来给他磕头,说他是神仙下凡,是山神的使者。 正因为他是这样传奇的神人,所以才大难不死。 妻子活过来之后,找他问儿子去了哪里。有了山神的仙药,谁也不会死。 他这才告诉她,这仙药是拿儿子跟山神换来的。儿子已经被山神的妖怪叼走了,再也不会回来! 听到这样的结果,他的妻子当场就疯了!一边哭一边笑,朝山里跑去,去找儿子。 大巫在背后啐了一口。 “这个蠢娘们!小郎能被山神看中,收做座下的童子,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她竟然还要找回来,这不是耽误孩子成仙得道!” 段相公握紧拳头,指甲深深的陷进手掌心里,疼得他心脏都一抽一抽的。 村子里的人都活了,因为村长也已经死了,所以大家就推举段相公做新的村长。 那些逃掉的人留下的房子田地和财产,大家准备商量商量就瓜分掉吧。 段相公提议把村子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归拢在一起,然后大家平均分配。 所有人都同意,每个人都分散开去,挨家挨户的搜索值钱财物。 村长家的地窖里竟然还藏着两罐银元宝,也被挖出来了。 在分配财宝的那天,段相公拿出剩下的另一半仙药。 “这仙药是山神赐给全村人的,我们也应该分了吃掉!” 所有人都赞同!仙药这东西,能治病救命,起死回生。这样的好东西,多吃总不会错! 大家一起协力,又烧了一大锅水,把药化开,人人一碗,分而食之! 分仙药,分财宝,每个人都喜气洋洋,开心的好像过年一样! 就连段相公也笑得流眼泪,笑得直不起腰来! 第二天全村唯一从美梦中醒来的,就只有段相公一人。 其他人都死了,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被窝里化成了一滩脓血,连尸首都没有留下! 段相公用昨晚剩下的水洗了把脸,把所有人的财宝都又重新收集起来,打成一个包裹背在肩上,然后毅然决然走进了山里。 这一回,他要穿过这片树林,到山的那一边去,开始新的生活! * “所以,你家祖宗把所有人都杀了,连自己的老婆孩子也没放过?” 真是狠啊!果然是无毒不丈夫! 段迦康点点头,脖子一仰,把酒瓶里剩下的红酒都倒进嘴里。 “至少我大哥留给我的资料里就是这么写的!至于真假如何,我也只能选择相信他了。毕竟他是我亲大哥,我们都流着段家的血!” 这话总觉得话里有话,有所隐瞒。 “那后来呢?你家祖宗怎么成了皇宫里的太医?”虽说是事出有因,不过段相公的所作所为,还是耸人听闻了。得亏是故事,要是搁现在,那就是反人类反社会。 “我家太祖带着财宝逃到外面,找了一个谁也不认识他的小镇子落脚。然后变卖了部分财物,在镇上开了一家药铺。太祖虽然行医水平一般,但做生意的头脑不错,药铺渐渐做大了。他在当地又娶妻生子,过上了殷实的日子。若是太祖就此老老实实做一个药铺老板,享一份富贵太平,也许一切就都不同了。” “你家祖宗又做了什么?”能把全村人毒死的人,怎么看都不是善茬呀! “太祖生意越做越大,地位越来越高,越往上爬就越觉得权力重要。他想要光宗耀祖,荣华富贵。” “所以?” “所以当皇帝发出皇榜,向天下征集能人异士,奇珍异宝,以助炼丹的时候,他想到了山神的仙药!” “山神的仙药不是已经都吃光了吗?” “没有全部都吃光,太祖偷偷留了一点,刚好还够一个人吃的分量!” “他把这药献给皇帝了?” “是的!” “皇帝就赏他当皇商,让他进太医院了?” “并没有!” “皇帝不相信仙药?” 段迦康点了点头。 “皇帝当然不相信。每年送到他跟前的宝贝,要多少有多少。要是随便一个人献上一种药,说是仙丹妙药,皇帝都相信,那他是不是傻?” 说的也是!皇帝还没这么傻! “那要怎么样才相信?” “当然是要先试药!” “怎么试药?” “太祖的药有起死回生的作用,自然是要找一个快死的人来试药。” “找谁?” “皇帝旁边的太监提议让金吾卫在我家太祖身上砍一刀,然后让他自己试药,看灵不灵!” “……” “这是要你家祖宗的命啊!” “是啊!其实试药这种事,我家太祖倒是肯的。只是这不死药一辈子只能吃一次,他已经吃过一次,再吃就不是药,而是穿肠毒,所以他不能试。” “那怎么办?” “太祖自然是向皇帝秉明内情,并立下军令状。倘若药是假的,就满门抄斩!请皇帝给他一次机会,验证不死药的神奇!” “什么机会?” “让一个小太监当着所有人的面喝下鸠酒,口吐鲜血满地打滚,然后撬开牙关灌下我家太祖献上的仙药。” 呃,就是拿别人试药咯! “结果如何?” “结果当然是什么事也没有,小太监好好的活了。” “这么厉害!” “就这么厉害!” “那皇帝相信了?” “对,皇帝相信了。但此时太祖手里的仙药已经全部用完了!” “那怎么办?你家祖宗跟皇帝说没药了?” “你会说么?” “……”当然不会!说了,估计就要马上被砍头了。 伴君如伴虎,自古真理名言! “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只好先稳住皇帝,然后回去寻找山神,再跟她换一次药咯!” “啊?还回去啊?不对,再换一次?你家祖宗又要坑儿子了?” “对,坑儿子!段家的祖宗跟李家的祖宗一样,专坑子孙后代!” ------题外话------ 谢谢各位女神的支持,希望今天还能再涨一点收藏!么么哒!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三十五章 女神入梦而来 倘若只是拿儿子换山神的仙药,那坑的也不过是一代,何至于子子孙孙坑到如今? 这自然是因为段相公为了长久之计,决定跟山神签下长约,用子孙后代源源不断的跟她换仙药! 天下人谁不怕死?谁不想要拥有一份不死药保命?这生意可以做到天长地久!段家也能永保富贵! “所以……” “所以由太祖做主,我们段家和山神定下了婚约!” 婚约?不是说那儿子换仙药的吗?怎么就定了婚约,变成一家人了? 这倒也是好事,既然跟山神成了一家人,那儿子大概是不用换了吧? “人和神能结婚?”裴思建小心翼翼的问。 段迦康点点头。 “能!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这结婚不是喜事,而是灾祸!果然如此,天下就没有这么便宜的事!倘若这么简单,何至于段迦康怕成这样! 所谓定下婚约,成为一家人,换取山神的仙药,这种传说不过是老祖宗欺骗安慰后人的谎言罢了!就跟李家祖宗的家仙传说一样! 只怕这个山神,也不是什么正经神仙,十之*也是一个修炼成精的厉鬼恶煞。要不然,怎么会让人拿儿子换药,明显路子不对,不是个善茬。 说起来,段相公的儿子到底怎么了? 八成是死了吧? 段相公当年回到山里是如何找到山神,又是怎么跟山神说的,如今已经不得而知。 总之他再次拿到了山神赐予的“仙药”,回到京城以后就做成“仙丹”谨献给皇帝。 这“仙丹”又跟“不死药”不同,吃了以后能够增强体质,延年益寿,同时还有一定催情助兴的效果。 总之皇帝很满意,赐段相公高官厚禄不说,还赏了他一大块土地,供他开宗建祠。 这块土地就是当年村子所在的地方,如今已经是渺无人烟的鬼地。 这一边是段家在京城里成为豪门新贵,前来巴结的人把门槛都要踏断。而另一边则是段相公派两个得力的管家压着十万两银子到村子里,采买材料,召集工匠,开始修建段氏祠堂。 荣华富贵之后锦衣还乡,也是理所当然。 但两位管家是没想到,段大人的老家竟然是这个样子。 简直就是个*!残墙断垣,一片破败。 前来造屋的工匠们并不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但看到眼前荒败的破村落,隐隐也感觉到这里有蹊跷。 附近还有几个村子,但人都死光了!曾经逃出去的人说,这里发生过瘟疫。 瘟疫人人害怕!幸好他们是给京城里太医院的段太医造屋,段太医派了药给大家,保证没问题。 看在药和工钱的份上,大家还是卯足力气,加紧干活。 这一造就造了三年,还没有造完! 十万两银子三年就花完了,账房先生都觉得奇怪。造一间祠堂要那么多钱吗? 但主人家都没质疑,他去质疑做什么!何况,越是蹊跷的事情,越要闭嘴少问。要知道段大人这是奉旨开祠,难保这里头没有皇帝的授意。 事情关乎天子,那凡人就必须闭嘴了。 第二笔银子又是十万两,由段大人自己亲自押送,陪同的还有三位公子。 十六岁的段大郎,十五岁的段二郎,十四岁的段三郎。其中大郎是嫡出,二郎和三郎是庶出。三位公子都是饱读诗书的翩翩少年,还是第一次出远门,格外兴奋。 然而出去的时候是三位公子,一年后回来的却只剩下两位。 段大郎和段三郎都回来了,那个十五岁的二郎没回来。 少了一个儿子,当娘的肯定要问,得到的回答是留在老家那边看管工事。 这不对啊!看管工事明明有管家,有工头,为什么要留下一个只有十五岁,啥也不懂的小公子呢? 他能干什么? 姨娘心里有疑问,自然是要问老爷。 段相公便告诉家人,二郎已经在老家那边订了亲,要在那边成家,以后不会再回来了。 这话就更没有道理了! 虽说小孩子的婚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这定亲是从何而来?定的又是哪家的小姐?怎么从来都没说起过? 问多了,老爷就生气。妇道人家,多嘴多舌。难道他这个做父亲的,还会害自己的孩子不成?二郎是有福气的人,以后有大福要享。 什么福气?当娘的不想儿子享大福,只想见到孩子平平安安在自己跟前就好! 可老爷已经翻脸无情,把姨娘打入庵堂,对外说思念成疾,需要静养。 这个姿态摆出来,其他人都乖乖闭嘴。横竖没回来的不是自己儿子,多管闲事作甚。 当然也会私底下偷偷问自己的儿子,二郎到底怎么了? 可兄弟到底怎么了?两个公子也说不清楚。 老家那边祠堂早就已经造好,如今已经开始造新屋。他们这一趟回去就住在新屋里,新屋虽然又大又宽敞,但那村子在深山老岙里,交通不便,人烟稀少。周围不是山就是树林子,十分无趣。 他们也不敢出去,听说林子里有野兽,会吃人。 日子过得无趣,三兄弟早就生了回京城的心。无奈段相公不动,他们也不敢提。三个人只能窝在屋里读书写字,无聊到发霉。 因为屋子多,三兄弟是一人一间。 三兄弟感情不算好,但平时坐在一起读读书写写字的交情还是有的。大家族讲究兄友弟恭,既然读了圣贤书,这个表面样子总还是要做。 读书读累了,年轻人也相互聊聊天。这里没有正经的私塾先生管着,比起老家还是松范许多。 有一天闲聊的时候二郎说起他夜里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到树林子里去玩,遇见了一位美丽的女神。这位女神对他一见倾心,邀他共赴巫山*。 女神美貌多情,他也一见倾心,于是两人在梦中成了好事。事成之后,女神挽留他,希望他能留下与她成婚。 他说婚姻大事,应该由父母做主,不能私定终身。女神就跟他说,会去跟他的父亲提亲,叫他不必担心。他便说如果能得到父亲大人的同意,那他就留下来陪她地久天长。得了他的应承,女神便翩然离去,而他也梦醒了。 听了这番话,两位兄弟是笑的前俯后仰,连连说他是看书看傻了,把“巫山*”的典故搬到自己头上。难道以为自己是曹子建不成,也能遇上一位美丽的巫山女神不成? 东施效颦,真真笑掉人大牙! ------题外话------ 神女入梦,巫山*。看着挺浪漫,但如果是要命的,那就毛骨悚然了!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三十六章 荒唐的婚礼 二少爷讲了一个“春梦”,被自家大哥和三弟好一通笑话。 被笑话了,这位少爷也不以为然。本来这就是只是一场“好梦”,说出来当个趣闻,连当事人也没有当真。 两位兄弟也是笑过了就算,事后想想还有点羡慕。这深山老林里的荒村野地,本来就无趣之极。倘若真有这么一位美丽的精灵来梦中相会,成就一段露水姻缘,也是一桩美食。 自古以来,读书人都难逃这种美丽女妖的诱惑。 然而这桩“趣闻”不知怎的却被父亲大人知道了,让三位少年惶惶不安,以为要被训斥。 结果,父亲大人竟然煞有其事的要为二郎和那位美丽的女神定亲成婚! 这可把当事人和两位兄弟给吓坏了! 不过一场“美梦”而已,父亲大人怎么就当真了呢? 不光当真,而且是真拨下银子,置办酒席,采买聘礼,竟是要大办一场,热热闹闹,人尽皆知!这也太荒唐了。 别说少爷觉得荒唐,连操办喜事的帮工和被请来吃喜酒的工匠们也觉得很荒唐。 段大人这是脑子出问题了吗?不给小公子说一个门当户对的小姐,怎么去娶一位不知从哪里来的“女神”? 这女神姓谁名甚?连个名字都没有,这婚事岂不儿戏? 可这儿戏婚事还是被操办起来,段二郎都快要疯了。早知道会如此,打死他都不会告诉别人自己做了这样一个梦! 两位兄弟也很莫名其妙,但不知怎么的,统一的都没有去为这位兄弟说情。仿佛是心里明白,一旦自己去为二郎求情,那么这场荒唐的婚事就会落在自己头上。 人都是自私的,这种荒唐又可笑的事情,还是别落在自己身上的好。 说是喜事,但不管是当事人还是旁观者,都一点也不觉得喜气。除了吹吹打打的声音,新宅里连一点欢声笑语都没有。 新郎官被灌了酒,醉到昏睡。衣裳都换成了全新的礼服,一身红,红的刺眼。 吹打了一天,吃了两顿死气沉沉的喜酒,天一黑,段相公就宣布所有人都回房去睡,没有事情不许出来,也不许点灯。以免惊扰了女神,坏了大事! 这叫什么规矩?为什么新娘子会怕灯火?还不许人看? 话说这新娘是真有其人?还是真有其鬼? 可老百姓都怯官,官老爷说不许点灯,不许出门,只许睡觉。那么老百姓也就都乖乖的熄灯睡觉! 这夜里肯定不太平,所以还是睡吧! 说是睡,但其实这一夜谁也没心思睡觉。两位公子也在各自的房间里辗转反侧,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总觉得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发生。 然而等了一夜,从天黑等到天蒙蒙亮,外面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动静。 天都亮了,阳气上升,金光普照,一切妖魔邪祟都无所遁形,应该是不会有事了。熬了一夜,两位少爷终于心情放松,迷迷糊糊睡着了。 再醒来已经是大天白亮,也没有人来叫他们起床,算是睡到自然醒! 喊了小厮进来端水梳洗,两个人在门口会面,相视一笑,相约一起去取笑二郎。让兄弟两个为他担忧,也不知二郎昨晚有没有和女神洞房花烛。 说到底,他们还是根本不相信什么女神如梦私定终身的荒唐事。 这就是一场荒唐的闹剧!大概这山里有什么忌讳,那所谓的女神八成是山精树妖,潜入梦中迷惑无知少男。父亲大人也是不得不如此行事,为二郎除祟! 可到了二郎房门前,却看到贴身伺候的小厮在偷偷的哭。一问之下,才知道二郎不见了! 好端端一个大活人,怎么会不见了? 到处去问,谁也没看见二郎。连忙禀告父亲大人,父亲大人却是一点也不着急。 反而让他们回去收拾行李,马上就要回家了。 回家了?那二郎怎么办? “二郎已经跟山神的公主成亲,以后就留在山神的故乡,不会再回来了。”父亲大人如是说。 山神的公主?是谁? 山神的故乡?在哪? 这些疑问,父亲大人没有任何解释。 事到如今,他们也不敢问了。再问下去,触怒父亲大人不说,只怕答案也不是他们能够承受。 只能暗自庆幸,自己没有被山神的公主看中!不然,莫名其妙被消失的就可能是自己了! “山神的公主?山神的故乡?这都是些什么呀?这位段家二郎,到底去了哪里?你家祖宗到底在搞什么呀?” 越说越糊涂,越说越诡异!要说不愧是杀了全村人的段相公,对自己子孙下起手来,也是心狠手辣的很! 那位消失的段家二少爷只怕和曾经的那位儿子一样,凶多吉少了! “这些故事都是我哥留下的笔记,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是真是假,我也不得而知。或许……”他眼珠子一转,目光落在许尽欢身上。 “许小姐可以帮忙解释解释!” 许尽欢?裴思建和唐仇也看向她。 许尽欢一脸兴趣缺缺的表情,坐在皮椅里伸了一个懒腰。 “你家的事,我哪里知道!你说什么我们就听什么呗,信不信,再说!” 段迦康哼哼一笑,笑而不语。 裴思建看看他,又看看许尽欢,总觉得这两人是话里有话,在打机锋! 难道这两人早就相互认识?很有可能! “段家这座祠堂和新宅总共造了十年,新宅落成之后,段相公就举家搬迁,带着家人回到村子里去住。”他又继续说道。 “啊?搬回去住?为什么?” 那个闹鬼的荒村,还要回去做什么? ------题外话------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啊啊啊啊啊!新文连载求更多人气!爱我就记得看完点收藏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收藏一片爱,人间处处显真情!人气对文文连载真的很重要嘤嘤嘤! 第三十七章 诅咒如影随形 (一更) 为什么要回去? 这也是所有段家族人心中的疑问。在京城住的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到一个深山老岙,刚建成的村子里去。 人烟都没有,住着让人心里不舒服! 段家人见惯了京城的繁华,陡然来到这渺无人烟之地,全家人都住不习惯。 彼时,当年两位少爷都已经成家立业,段相公也已经念过花甲,家里又添了许多子孙,一大家子千里搬家。路上病倒了无数,连小孩子都夭折了两个。简直就是造孽! 然而段老爷是铁了心,不管多大的困难,都要举家搬迁,回到这块皇帝御赐给段家的土地上。 这也是皇命不可违,段家人虽心中埋怨,却也不敢不从。 同时搬迁来的还有许多流民和奴隶,都是皇帝赏赐给段家的人口,用来填充村子。 流民都成了段家的佃户,帮忙耕种。奴隶则都被段家送进了深山,据说山里有矿,可采上等朱砂。皇宫里年年要用上万斤朱砂,供方士炼制丹药。段家这算是领着宫里的进贡,替皇帝办差! 有了人口,村子就恢复生机,渐渐兴旺起来。周边的猎物和零散的农户也都纷纷前来投靠,在村子周围落户安家。 段相公在深山里住了两年,第三年,段家又举行了一次诡异的婚礼。 “婚礼?段家的少爷又要娶女神了?” 段迦康点了点头。 “是的。这一次又有一位十六岁的段家少年梦见了美丽的女神,在梦中私定终身。段家人为他和女神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第二天这位少年就消失不见了。段家对外宣称,少年跟随公主去了山神的故乡,已经成仙了!” “成仙……”众人把这两个在嘴里咀嚼一番,一个个艰难的咽下。 若是以前,听见这两个字不是哈哈一笑当做神话,便是咂着嘴巴暗自羡慕。得道成仙,自古就是奇闻异事。成仙意味着超脱生死,逍遥自在,怎不令人羡慕。 然而如今,这成仙在他们眼里却完全变了味。这两个字如同腐尸一般,又腥又臭,莫名恐怖。 就目前这一路所见所闻来说,成仙根本不是超脱生死,逍遥自在。而是恐怖血腥,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这样的事,家里人就不觉得奇怪吗?就不问问是怎么回事?”这要是不问,心也太宽了! 段迦康晒然一笑,伸手又开了一瓶酒,自己给自己倒满一杯。倒完了,又举起酒瓶向其他三位男士示意。 裴思建和唐仇都摆手拒绝,李拜拜想要,但被自家小叔瞪了一眼,又把手缩回去。反倒是许尽欢,把手里的杯子递过去。 喝了不少酒,段迦康脸色微红,眼神也有些微醉。对着她呵呵一笑,往她杯里倒了半杯鲜红的葡萄酒,又贴心的加了半杯浓稠的蜂蜜。末了,还伸出一根手指要往她杯子里插,似乎是要给她搅拌搅拌。 吓得许尽欢连忙抽回手,瞪了他一眼。 他还不以为然,仰头哈哈一笑,端起自己的杯子就往嘴里倒了半杯酒。 半杯酒下肚,他精神又振奋一些,继续开口道。 “当然奇怪,怎么会不问!段家的少爷们人人自危,自然是要向自己的父亲问个明白。但段相公立下规矩,与神成婚乃是段家安身立命的根本!为了段家的兴旺富贵,往后每十二年段氏就要选出一名优秀的子弟与山神的公主结亲。为了让公主选到称心如意的夫婿,段家的儿郎在十六岁之前必须待在村子里生活。只有等公主选定了夫婿,并与夫婿成婚之后。当年年满十六岁的男孩才能离开村子,到外面生活。这就是段家神婚的由来!” “神婚?” “对,与神成婚,岂不就是神婚!” 三位未婚男士听罢这段故事,纷纷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 天哪!这婚结的,也太莫名其妙了吧!难怪说婚姻是坟墓,这婚是结了就得死啊! 新娘只在梦中出现,不是当事人压根不得相见。新郎成婚之日就会消失,外人还不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 这哪里是结婚,这是失踪啊! “就没有人提出反对?” 谁敢反对?彼时是封建社会,讲究忠君尽孝。这神婚说到底是为了替皇帝换不死药,是皇命难违。而定下这神婚的,又是段相公这个父亲大人。要是敢质疑和抗拒,那就是不忠不孝! 要不怎么说封建社会吃人呢,这就是铁铮铮的例子! 段相公真是坑儿子的一把好手!这都坑了几个儿子了?坑完儿子还要继续坑孙子,子子孙孙一直坑下去…… 三位男士把略带惊悚的目光投向段迦康,不约而同的睁大眼。 段迦康脸色晦暗,勉为其难的扯了扯嘴角,皮笑肉不笑。 “没错,如今段家的后人只剩下我一人。这神婚自然就只能落在我的头上!” 可少年你怎么看都已经年满十六岁了呀!会不会山神的公主喜欢嫩一点的,看不上你,就放过你了呢? 他哼哼一笑。 “能放过就好了!但是很遗憾,在半年前,我梦到公主了!” 诶?原来是真的会梦到公主的呀?这公主倒是不挑嘴!也是,已经没得选择了,就剩这一个!爱要不要,不要就没得要! “她长什么样?” 果然,对男人来说最关心的还是女人的长相!要是长得美,那还能算梦中艳遇,算美梦。要是长得丑……那就妥妥的噩梦缠身了! 而且,还是要命的噩梦! 段迦康皱了皱眉,似乎是想起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潦草的开口。 “就那样!” 那样是哪样?你到是说清楚嘛!大家都好奇的很! “她带着面具,我只看到下半张脸。肤色很白,跟死人似的,反正看着很不舒服!” 呃……听你这么说,我们感觉也很不舒服啊! 其实大家心里还关心,梦见公主之后会私定终身,有一场“春梦”,不知道这位段先生有没有…… 不过看到对方那嫌弃的脸色,在场的众人还是遏制了好奇心,没有问出口。 估计,问了会被打的吧! * “所以你们家就是十二年一个轮回,用一个儿子跟山神结亲,然后换回一份不死药。” “就是这样!” “一直到现在?”不会这么夸张吧。 这一回他总算是摇头。 “很早就停了,至少建国前段家就没再举行过神婚。” 那也不得了啊!从明朝嘉靖年间到民国,这也得好几百年啊!十二年一次,这得填进去多少个儿子孙子? 但是…… “既然这神婚在建国前就已经没再举行,那怎么如今又会突然困扰你呢?” “我太爷爷在建国前就带着全家离开故土,远涉重洋到欧洲,到死都没有回来。从那以后,段氏一门就都在国外了。直到……二十年前我大哥回国投资,所以……” 原来是因为离得足够远所以才躲过了,但万万没想到子孙后代又自投罗网回来了! “你大哥难道不知道会有这种事发生?” “我大哥不知道,否则就不会回来。据他调查当年太爷爷留下话给爷爷,但爷爷死的突然,没能留下话,所以后面的子孙就不知道有这样的事!” 真是倒霉啊!令人唏嘘! “那这神婚就不能拒绝?” 如今都婚姻自由的年代了,怎么还能包办呢! 段迦康摇摇头。 “所以你梦见了那位公主,就得跟她成亲?然后你就会消失?这消失究竟是怎么回事?” “所谓消失就是去死。”他冷冷道。 果然是这样啊!不过既然如此,问题就来了! “既然二十年前是因为你哥回国重新触发了这个所谓的神婚,那他怎么没被公主选中?按规矩来说,当年段迦仁先生也是公主唯一的选择。”裴思建问道。 这个问题很犀利,段迦康的脸色一下就变得复杂起来,垂着眼皮看着自己的手,沉默不语。 “段先生?” 他突然撩起眼皮,颇为怨毒的看向许尽欢。 这眼神太有力,叫裴思建不由一愣。 许尽欢的表现也很诡异,直接别开头看向另一边,仿佛是被他看得有些心虚。 恨恨的看着许尽欢,段迦康从牙缝里挤出话。 “我哥当年自然也是梦见了公主,但他找到了一个人帮他搞定这件事。” 这话让裴思建和唐仇都惊讶起来。 “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不也找那人帮忙?” 段迦康冷笑一声。 “因为她已经死了!” 死了?那还真是……太倒霉了! 等等,不对啊!既然当年那人已经帮段迦仁先生搞定了神婚,那为什么如今还会落在段迦康的头上? 难道是因为段迦仁意外身故的缘故? “我哥他根本不是意外身故!” 什么?这又是一个劲爆的消息! “他是自杀!” 自杀?为什么?好好的一个青年实业家,钱多的花不完,虽然被祖宗坑了,但已经有人帮忙解决了问题。大好的日子等着他去享受,为什么要自杀? 这得多想不开?! “大好的日子,呵呵!不,他没有好日子了。那个人死了,他就没有未来可言!他被骗了,这是他的报应!”段迦康苦笑,伸手抹了一把脸。 这又是从何说起?众人面面相觑。 ------题外话------ 入v来的突然,今天的万更是昨晚赶出来的,错别字好多。 所以分章更新,检查完一批放出一批!请女神们稍安勿躁,说好万更,一定万更! 么么哒!期待大家继续相伴! 滚下去继续检查文章,我是个认真的作者。嘿嘿嘿! 参加首订并且评论冒泡的小伙伴都奖励18币币!小小意思,大家乐呵一下。虽然入v来的突然,但也要热闹热闹! 因为后台现在看不到订阅细节,所以只能看大家的粉丝值,而粉丝值会有延迟现象。所以奖励的币统一会在明天发出,希望大家谅解! 第三十八章 杀死公主(二更,求首定) “知道我哥为什么要买下孚德吗?他好端端的做金融,为什么要改做实业,而且偏偏选择制药?”段迦康突然问,目光炯炯,掠过其他人。 这谁知道?我们又不是你大哥肚皮里的蛔虫! 三位男士面面相觑。 于是段先生哼哼轻笑,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他是为了给人治脑瘤!” 脑瘤?!唐仇皱了皱眉,下意识的朝许尽欢看了一眼。 对方一脸茫然,两眼发空,魂游天外。 唐经理顿觉心塞塞的。你看,他心心念念想着她的事,听到脑瘤就想到她。可她呢?两眼朝天,谁也不看! 也好,至少也没看裴思建! 然而裴思建也因为脑瘤两个字在看许尽欢,就连段迦康也看着她。 “孚德原先是做抗生素和疫苗的,在我哥手里才转型开发抗肿瘤药物。我哥他找到了人帮自己解决山神公主的婚约,但是这种解决方法是不彻底的。婚约是十二年一个轮回,也就是下一个轮回他还得靠这个人帮忙解决。” “但是,那个人,她有病!” 有病两个字被他特别咬着牙吐出,带着些许的恨意。 “这个人啊,她脑子有病!长了一个肿瘤!这个肿瘤位置很不好,不能动手术。如果肿瘤继续长大,随时都可能压迫脑组织造成休克或心脏骤停!嘘,她就死了!” 他手指一挥,吹一口气。说完,嘿嘿笑了两声。 有点渗人! 唐仇想到许尽欢脑子里那颗瘤也很不友善,是不是她也随时会死?她要是死了……反倒是对他有好处。但是,现如今,他是一万个不想她死了。 笑了两声,无人捧场,段迦康也就不笑了,继续说道。 “脑部肿瘤是各种肿瘤里对药物最缺乏敏感性的。因为人体有血脑屏障,普通药物无法通过这道屏障进入大脑。所以,研制一种可以通过血脑屏障,直达大脑深处的抗癌药,是孚德抗肿瘤研究室的重心所在!通过整整十年的研发,终于找到了一种可以通过血脑屏障的抗肿瘤药物。” 听到这个信息,最激动的莫过于唐仇。 “真的有这样的药?效果如何?叫什么名字?” 段迦康摇了摇头。 “这支药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今年才刚刚通过了临床试验的身披。等临床过了还要等审批,估计等到真正上市,最起码还需要八年时间。” 还要那么久?这真令人失望! 不过…… “你哥把这药给那个人用了?” 不用才是傻瓜吧!总要试一试。 段迦康点点头。 “那效果……” 说到效果,段先生又要笑了,抿着嘴嗤嗤几声。 唐仇皱起眉头,脸色难看。 这有什么好笑的?人命关天的事情,他还笑得出来?这是个怪人! 但他就是觉得好笑,笑唐仇,笑段迦仁,也笑自己。笑了一会,才喘了口气,把手一摊。 “那个人连一个疗程也没熬过,就死了!我哥当是就在场,她就死在他面前,死在他怀里。” 这可真不是一个好消息!唐仇深有同感,皱起眉头。 “那你哥怎么办?他有没有找到别的人帮他?譬如那个女真观,不是很厉害的嘛!” 段迦康摇摇头。 “没用,来不及了!那个人死的时候,恰好是第十二年!” 第十二年,正好是一个轮回!山神公主会再次找到段家的男孩,把他们带走。 “这个神婚难道就不能拒绝?”裴思建问道。 虽然这个神婚看起来蛮诡异的,但从一开始的叙述中看,山神公主并不是一个凶神恶煞。她救了段相公,还给他可以治病的仙药。虽然是用段相公的儿子来交换,但也算得上公平交易,并没有强买强卖。 后来的事情,也是段相公自己跟公主约定好的。从契约精神来说,公主是诚信守约的一方。 买卖不成仁义在,如果段家想要终止合同,应该先考虑跟公主好好商量商量。商量不通再动手,也来得及。 段迦康苦涩一笑。 “是啊!当年我哥也是这么想的。但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 “因为公主已经死了,如今入梦而来的,不是来接亲的神明,而是来复仇的凶神!” 公主死了?神也会死? 复仇?为什么要复仇? “你们家的祖宗,又做了什么?” 段迦康脸色难看之极,咬了咬嘴唇,恨恨道。 “因为段家为了悔婚,就把公主杀死了!” * 段家自明代在此重新扎根,世代繁衍,到民国时期已经是当地的豪门大户。直系的,旁系的遍布四周村里,成为一个宗族大姓。 昔日的村庄如今也已经繁衍成了十几个村子,十分兴旺繁荣。 家里的老人们都说这是山神公主的保佑,只要有神婚,有山神公主,段家就会继续兴旺下去,而段家的子孙后代也会得到神明和祖宗的庇佑,永享富贵荣华! 这真是一个美好而又迷人的愿景! 段家依旧干着老本行,开药铺,开医馆,靠着祖传的手艺吃饭。因为家中有“仙丹妙药”镇宅,远近闻名,生意十分红火。 段家每二十年送上一位子孙,换回一份世上难寻的无价之宝,从而保住家族的荣华富贵。当荣华富贵刻入每一个段氏子孙后代的血脉里之后,这神婚的规矩也同样深刻其中。 一代又一代,为了段家的富贵,一个又一个男丁被献上祭坛。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 为了让段家的男孩们心甘情愿的献祭自己,神婚被包裹上层层美丽的面纱。山神公主被描绘成一位绝世无双的女神,她美貌多情,她法力无边,她温柔善良。她是守护大山和森林的女神,同样也守护着段家。 她在默默的关注着每一个段家的男孩,看着他们成长,然后挑选最优秀的那位男孩成为她的夫婿。 在成婚的那一夜,她会带着黄金面具,穿着用兽皮和羽毛编织的华丽礼服,驾着祥云,带着礼物,偷偷潜入段家接走那位幸运儿。同时在两人的婚床上留下珍贵的“不死药”,这是山神的聘礼,赐予段家无尽的荣华富贵。 因为神是不能被凡人看到和触碰的,所以那一夜大家都要回自己的房间睡觉,绝对不能出去偷看。 如果偷看,就会触怒神明! 山神会派出凶恶的山妖,吃掉偷看者的魂魄,把他(她)变成一个聋子,瞎子,傻子。 家族里每一代都会有这样的聋子,瞎子,傻子。长辈们都会指着这些人告诫孩子们,绝对不能偷看公主的婚礼,否则这就是下场。 可即便如此,仍旧会有足够好奇,足够勇敢又足够聪明的孩子,在内心质疑这“美丽的传说”。 山神公主既然那么美丽,为什么会害怕别人看到? 山神公主既然那么善良,为什么会伤害看到了她真面目的人? 公主的夫婿究竟去了哪里?山神公主的故乡又在哪里? 每十二年公主就要举行一次婚礼,她要那么多的夫婿做什么? 她有了新的夫婿,那原来的夫婿怎么办? 好多好多不解的疑问!但从来没有答案。 在段家不起眼的旁系之中,就有这样一对兄弟,哥哥马上就要年满十六岁,而弟弟则刚满十岁。家里长辈不善经营,家道中落,全家几乎连吃饭都快要成问题。 幸而段家宗祠有规定,族中未满十六岁的男孩都能得到族里的资助。柴米课本,四季衣服,秋冬的鞋袜,都有份例。两兄弟几乎可以说是靠着族里的资助,一路长大成人,如今兄弟两都在族里开的私塾读书。 段家是耕读世家,族里的男孩子在十六岁之前都会得到基本的教育,同时不得离开家族到外面去谋生。即便是家人在外面经商做工的,也会把男孩送回老家,跟着族中子弟一起学习生活。 因为段家的少年都是山神公主夫婿的人选,谁也不能逃避身为段家子孙的责任。 段家的男孩子打从懂事起就知道段家和山神公主的婚约,也从长辈们的口中知道公主的美丽和善良。 但即便公主善良美丽,却并非人人都乐意去做她的夫婿。 女神再好也是虚幻缥缈的存在,凡人更留恋俗世的繁华。金银财宝,鲜花锦缎,美酒佳肴,还有更鲜活动人,可以随时随地看得见摸得着的女孩子们。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一个不比那看不见摸不着的公主强! 虽然人人都知道段家的富贵是靠着公主的庇佑,可要自己去嫁给公主当夫婿,从此脱离人间得道成仙,离开家人和人间的繁华富贵,根本没人真心乐意! 只有心地善良的少年,看着年幼的弟弟和苦苦维持生计的父母,因为感叹家人的艰辛,倒是期待自己能被公主选中成为夫婿。 被选中为夫婿,族里会给家里一大笔钱。有了这笔钱,家里人得生活就有了依靠,而弟弟也能继续读书上进,前途光明。 只是公主只选最优秀的少年,段家这一辈“适婚”的少年有十多个,未必就会选中他。 神明的选择总是带着一点黑色幽默,似乎是打定主意就要让所有人不如意。 期盼当夫婿的,期盼落空。而期盼不当夫婿的,也期盼落空。 公主选择了段家这一辈最优秀的男孩,宗房太爷的嫡长孙,一个打从落地就备受瞩目,受尽宠爱的孩子。 ------题外话------ 接下来还会有更新,请不要走开,继续关注!么么哒!虽然文文强推没过,算是扑了。但这个故事我很喜欢,也得到了大家的支持和陪伴,所以接下来的日子还请大家多多关照。 还有好多好多谜团没解开,好多好多情节想要写给大家看! 第三十九章 偷梁换柱(三更,求首订!) 宗房的少爷梦到了公主,梦里觉得女神既温柔又美貌,拉着他的手虽然有四个指节,但修长美丽,令人赞叹。 总之,梦里一切都是美好的。 但是天亮了,梦醒了,回过神来,小少爷就后怕不已。 做女神的夫婿是要一去不回头的,这一去究竟是去哪里,谁也不知道! 是生是死,谁能说得明白? 不明不白,这让人怎么受得了! 吓得大汗淋漓,连忙撒丫子跑去找亲娘。 大奶奶得知宝贝儿子被公主选上了,差点就呃一声直接晕过去。 把大姑子小丫头吓得满地乱跑,哇哇乱叫。又是揉胸又是掐人中,又是泼凉水又是贴药膏,这折腾那折腾,总算把大奶奶的魂给折腾回来。 大奶奶一醒来,睁眼看到守在床头的大宝贝,伸胳膊一把抱住,嚎啕大哭。 小少爷早就熬不住了,立刻也抱着亲娘大哭。 两主子哭起来,底下的丫头婆子还能站得住,连忙扑通扑通跪一地,也跟着哭。 好这屋子,哭声震天,要把屋顶都给掀了。 大爷被人从前厅叫到后院,老远就听见这震耳的哭声,急的路都走不好,差点崴脚。 三步并作两步,飞毛腿似的赶到屋子里。 怎么回事?哭什么呢?家里又没死人? 老爷们一声吼,却镇不住大奶奶。 大奶奶收住哭腔,定睛一瞧,深吸一口气,怒吼。 “现在还没死,马上就要死了!” 大好的日子,张嘴闭嘴说死,这日子还过不过了?大老爷也是满头包。 “不过了!这日子没法过!”大奶奶大发雌威,怒吼震天。 “到底怎么了?”大老爷心好累。 “怎么了?还不是你家祖宗定下的臭规矩!要害我的宝贝疙瘩!” 祖宗的规矩要害宝贝疙瘩?大老爷看了一眼大奶奶怀里的宝贝儿子,心头咯噔一下。 完了!难道是…… “就是那个劳什子,找上门来了!”到底是多年夫妻,一个眼神就心意相通。大奶奶抽泣一声,捂脸又要哭。 见真是这事,大老爷也慌了神,连忙喝到。 “哭什么!不许哭!” 大老爷一发威,大奶奶就不哭了。定定看着自家老公,哽咽道。 “我膝下就这根独苗,你自己看着办!都说虎毒不食儿,你可别连畜生都不如!” 哎哟,这是哪儿说的。他能是畜生?他能食自己的儿子? 大老爷心塞塞,扫目看满屋子丫头婆子,重重一跺脚。 “都站在这儿做什么?出去!” 丫头婆子都被赶出去。 “来人,快去请老太爷!”又发令。 老太爷是拄着拐杖过来的,还没进门就听见屋子里宝贝孙子大喊一声。 “太爷,救我!”都带着哭腔,可委屈了。 这是怎么了?大天白日的,打孩子不成? 急忙忙进门,就看见孙子跪在地上膝行上前,一把抱住他的大腿。 “太爷,我不要死!” 怎么着?不光打,还要杀?这孩子做了什么要这样? 抬眼瞧,儿子媳妇就站在旁边,一个唉声叹气,一个直抹眼泪。看起来也不是要打要杀的样子呀? 究竟怎么回事? 老太爷发威,把手里的拐杖往地上一顿,伸手把孙子捞起。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还能怎么回事?祖宗的臭规矩终于找到自己头上了呗!神婚神婚,轮到自家孩子送死去了! 真相大白,老太爷也是傻眼! 这怎么办?这是祖宗定下的规矩,要改是改不的的,改了就是段家的罪人。 这规矩一辈辈都是这么传下来的,别人家都老老实实把孩子舍得了,凭啥轮到你家就不舍得? 你不舍得自家孩子,那别人家也不舍得自家孩子,谁去换“不死药”? 这祖宗的规矩还要不要了?这段家仙药的招牌还要不要了? 规矩没了,招牌没了,段家还能好? 好不了!规矩之所以是规矩,就是因为它有用! 有用?有用个屁! 大奶奶第一个不服。 “谁家祖宗定下这样的规矩,送自己的子孙去死,就为了那什么山神的公主。那是个什么玩意?谁见过?好好的孩子,说没就没了,让我怎么办?” 大奶奶娘家也是厉害的,她可不怵段家这臭规矩。 “爹,你舍得孙子去送死?”大老爷也不服。 “那你们说怎么办?”老太爷其实也不服。人心都是肉长的,自家的孩子自家疼,他也舍不得。 “怎么办?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反正我的宝贝不能给那什么公主。要是把宝贝送去,还不如我们娘两一起死了算了!”大奶奶愤愤道。 “不至于不至于!爹,你就想想办法吧。我们膝下就这么一个宝贝了!”大老爷恳求。 老太爷深吸一口气,皱着眉头想了想,把手里的拐杖一顿。 “换人!” * 太爷说换人,大老爷和大奶奶立刻就忙活开了。 先是得把身边人的嘴都缝上,今天发生的事,绝对不能外露。 接下来就是找替身!有人不愿意,自然也有人愿意。 贫苦人家好心肠的那位哥哥,他就愿意。 有了人选,那就偷梁换柱。 看着愿意当替死鬼的孩子,老太爷心里也不大好受。 那还是个孩子啊!虽不是嫡亲的孙儿,可也是段家的后人。又是个孝顺懂事的孩子,愿意为了家人牺牲。 可惜,好人不长命!好人,他就该替坏人去死! 这世道就是这么不公平! 对于这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老太爷不是没怀疑过的。谁没有年少的时候,他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只是幸运,没被公主挑中。可同族里其他那个被挑上的孩子,他也是认识的。 两人关系还挺好。 知道好友被公主选中,要当夫婿的时候。他心里也是不好受的,也是质问过自己阿爹的。 这祖宗的规矩,为什么就不能改? 阿爹当年也没回答,后来老太爷自己做了族长,慢慢才懂了。 这神婚与其说是为了公主,不如说是为了维持段家“不死药”的名誉和神秘感! 正是因为有了神婚和不死药的存在,段家的药才会声名在外,人人求而得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是公主在守护着段家,赐予段家子孙荣华富贵。 一旦没有了这层神秘的面纱,段家的药也将失去神性。那对段家来说,将是万劫不复。 人,一旦爬高,一旦拥有,就再不甘心摔倒,也不甘心失去。 为了维持现有的荣华富贵,舍得一个孩子算什么! 大家族谁没有这些见不得人的事!既然托生在此处,吃了这家的米饭,就得为这家卖命。 只是终归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只好拿别人的孩子去替死! 至于把夫婿换了,欺骗神明,会不会受到惩罚?老太爷也顾不得了。 神明无可琢磨,可膝下的金孙,眼前的儿子媳妇,都是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人呐,只能顾眼前了! 宗房太爷对外宣布,这个孩子梦见了公主,被选定为夫婿。 人选出来了,其他人都暗自松了一口气。有人去送死了,这一届剩下的孩子就都安全了。 没有人关心这人选是真的还是假的,大家只关心是不是落到自己头上。 公布了公主的夫婿,对其他人来说都是解脱,但对被选中的那一家人来说,却是一场生离死别。 这么多年来,一辈又一辈的“夫婿”和公主成婚,从此消失。去了哪里,是生是死,谁也不知道。 但终归,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所以孩子此去,就是永别。 哪一个爹娘能舍得自己的亲骨肉? 消息传来,全家人抱头痛哭。还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只能关起门来,偷偷的哭。 因为,对全族人来说,这是“喜事”。 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可悲又可笑的事!可天下却又从来不缺这样可悲又可笑的事! 这桩“调包计”全是哥哥一个人的主意,少年郎人小鬼大,自己给自己做主了。父母以为他是真的被选中,只能哀叹命运的不幸。就连公主,他们也不敢埋怨。 因为公主是保佑全族的神明,凡人只有敬仰她崇拜她,怎么能够埋怨。 更不能埋怨定下规矩的祖宗,因为忠孝礼义,一层层压在人的脊梁骨上,让你抬不起头来。 所以只能埋怨命运,甚至埋怨自己。命运不公,自己无能,连孩子也保护不了! 年幼的弟弟知晓这其中的蹊跷,也在心里为哥哥不值,不平,不忿! 小孩子紧紧抓着哥哥的衣袖,怎么也不肯让他走。 察觉到弟弟的不安,哥哥安慰他。这一切都是假的,山神的公主是假的,不死药也是假的,婚礼更是假的。他只是偷偷离开家,永远不回来,并没有什么危险。 不!他不信!年幼的孩子有一种直觉,哥哥此去将是永别,会死的! 如果是假的,如果没有危险,为什么不让真正被选中的那个人去?他们到底再害怕什么? 但他太弱小,不能阻止这一切发生,继续。 可孩子暗下决心,一定要保护哥哥。 转眼就到了成婚那一天! 祠堂里吹吹打打,张灯结彩,办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正堂大门全开,让层层叠叠的祖宗牌位一起见证十二年一次的神魂典礼。 全族人都来参加,流水席摆了几十桌,男女老少乌泱泱坐的满满当当。大家痛快的吃啊喝啊,欢声笑语,觥筹交错。 没有人为那位即将消失的少年悲伤,只顾着庆祝家族的繁荣再次得到了延续。 只有少年的家人在这人声鼎沸的热闹底下偷偷哭泣! 触目所见的红灯笼,红绸缎,乃至孩子身上的大红新郎礼服,都仿佛是鲜血染成,扑面而来一阵阵弄弄的腥臭,带着上百年沉甸甸的历史,叫人透不过气来。 族长送来了一大笔钱,沉甸甸的银元雪白雪白的,就像死人骨头一样冰冷苍白。 这不是喜钱,这是孩子的卖命钱! 弟弟看着哥哥盛装,家里穷,孩子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亮丽耀眼的衣服,衣服上的刺绣都是金线,真正的那种。 “好看吗?”哥哥问。 弟弟哭着喊。 “不好看,一点也不好看!我要哥哥原来的样子!我要哥哥留在家里!”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年轻的夫婿骑着高头大马,从家里出发,沿途接受众人的欢呼和祝福,一步一步的前往祠堂。 下了马,在祠堂里拜别黑压压的祖宗牌位,夫婿便被司仪带到后面。 祠堂后面有一座小楼,那是特别为公主建造的婚房。每一个夫婿都会在小楼上等待前来迎接他的公主。婚房里的家具摆设几百年来都不曾变样,是历久弥新的全套紫檀木家具。尤其是那架精美到炫目的千工拔步床,据说当年是段家先祖在京城请名师制作,用了三年的时间才打造完成。 公主是神明,值得用最好的。 夫婿被单独留在婚房里,除了公主,谁也不会去打搅。 族人们则继续在外面吃喝欢乐,一直从早上持续到傍晚。 太阳刚刚西沉,天还没黑,吹打的人就都撤了。紧接着所有参加宴席的宾客各自回家,消失的无影无踪。 三十多个手脚麻利的仆妇有条不紊的收拾桌椅,赶在彻底天黑之前把宴席的碗盘杯盏,桌椅板凳,全都收拾的干干净净。 紧接着,连司仪和守在婚房门口的丫头小厮也统统不见。 最后是住在祠堂看更的老头,把祠堂的大门小门,一扇扇关闭。 天一黑,整个祠堂就悄无声息,一点人气也没了。 只有夫婿所在的小楼上,婚房的窗前还透出朦胧的灯光,仿佛是为入夜而来的公主指明方向。 整个段家村此时也安静的不像话!往日里吃酒打牌,吆三喝四的浪荡子们,今天都老老实实回家。 各家各户都是大门紧闭,天黑熄灯,上床睡觉。直到第二天清晨鸡鸣为止,谁都不会走出房门。 少年的家里此刻也是一片漆黑。小弟弟被早早的赶上了床,可父亲和母亲却呆呆的坐在屋里,思念着即将要永别的孩子。 想着想着,就落下泪来,却又不敢放声去哭,生怕惊扰了公主,得罪神明。 这一夜,连恶犬都夹起尾巴,不敢造次。 白天是极致的欢庆热闹,天黑死一般的寂静,这是多么可笑又可怕! 在这极致的死寂里,有一位勇敢的少年偷偷下床,偷偷的溜出家门,朝着祠堂狂奔而去。 少年要去保护他的哥哥! ------题外话------ 说好万更,必定万更。终于检查完毕,全部上传!错别字太多的话影响大家看文的兴致,我是个体贴的好作者。 么么哒!滚下去继续写文,握拳,我要努力! 大家还想要吗?大声告诉我!嘿嘿嘿! 第四十章 神秘的山洞 “所以,因为夫婿被掉包了,公主就跟你们翻脸了?” 自己挑的如意郎君,半路被掉包,公主脾气再好,也不能认吧! 段家也是该!骗谁不好,骗神!神仙是能骗的? 段迦康摇摇头。 “没那么简单!” 没那么简单?那还要怎么复杂?不会是你们又做了什么吧? 小小的少年在夜色里狂奔,赶着去保护他最爱的哥哥。 这一天,没有月亮,就连星星也闭上了眼,夜色浓得宛如稠墨,苍穹倒扣在头顶,又闷又沉。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小少年凭着记忆跑到了祠堂。 祠堂也是一片漆黑,大门已经关了,少年翻墙而入,落在院子里。 公主的婚房就在二楼,房间里点着灯,依稀可以看到一抹淡淡的人影。 那是哥哥!小少年仰头去看,在心里默默想起哥哥的模样。 就在此时,突然从背后传来一阵风,凉飕飕的拂过他的后背,好像一双冰冷的手在抚摸他。 小少年打了一个寒颤,惊恐的回头。 背后并没有人!远处的山峰树林朦胧的就像一团巨兽,蹲据在天边,一阵清冽的山风拂来,伴随着一片朦胧的光芒。 怎么会有光?难道是有人来了? 不对!今晚除了他不会有人再出来。除非……是山神的公主来了? 少年激灵灵打了一个寒颤,用牙咬住舌尖。疼痛让他精神一震,扭头钻进柴堆里,把自己藏好。 公主是假的!来的一定是鬼鬼祟祟的人!也许今天他就能看清这神婚背后的真相! 躲在柴堆里屏息,透过柴禾之间的缝隙往外看,在一根根柴禾之间,浓稠的夜色被一道薄且朦胧的光缓缓推开。 这光来的悄无声息,好像雾气一般在院子里弥漫开。 一股淡淡的香气袭来,他嗅了嗅,随后用衣袖捂住鼻子。 雾气般的光芒里,一团巨大的阴影缓缓而过。这阴影像是一头巨兽,又像是一团水,流淌着从墙头爬上,缓缓的蔓延到院子里。 小少年一下睁大眼! 那是什么? 阴影悄无声息的划过,在院子里匍匐,流淌,蔓延,带走了那一片朦胧的光。 安静的就如同死神的脚步,无声无息,却扣人心弦。 小少年屏息,浑身僵硬,眼睁睁的看着这阴影从面前划过。等它走远了,这才小心翼翼的挪开挡在面前的柴禾,偷偷探头。 这一回他终于看清! 所谓的阴影原来真是一只巨大的兽,乘着朦胧的雾气,趴在墙壁上缓缓朝楼上爬去。 这怪兽是要爬到哥哥的房间去!这难道就是山神的公主?公主是一头野兽? 不对!这是公主派来的使者,要把哥哥带走! 哥哥!少年心中焦急。 虽然心里着急,可小少年知道现在还不能发难。要是这会他吵嚷起来,惊动了族人,非但不能救哥哥,反而还会连累家人。 族人是不可信的!今天晚上,他只能靠自己! * 小少年仅仅捂着自己的嘴,眼睁睁看着那怪兽无声无息的爬进了房间,巨大的身体从窗口挤进去,然而却没有听到房间里传来哥哥的叫喊声。 难道哥哥不怕这怪兽? 正想着,房间里的灯就熄灭了。 怎么回事?是哥哥吹灭了灯吗?少年握紧拳头,咬紧牙关,躲在柴禾里焦急的等待。 咚咚咚!有人下楼了。 吱嘎一声!有人开了门。 他睁大眼,惊讶的看着从里面走出来的人。 是哥哥,穿着大红的礼服,一个人从祠堂里出来,直愣愣的走在夜色里。 咦?那怪兽呢?那朦胧的光呢?怎么不见了? 哥哥为什么下楼?他这是要去哪儿? 他张嘴刚想喊,哥哥却突然停住脚步,扭头朝柴禾堆看来。 这一看,把躲在柴禾里的小少年吓得差点惊叫起来,连忙伸手捂住自己的嘴。 天哪!哥哥的眼睛,怎么全是眼白,一点黑都没有。 那白色,在夜色里反光,就如同死人一般。 好可怕! 哥哥这是怎么了?他死了吗? 可死人怎么还会走路? 不,哥哥一定还活着!他一定是出事了!是山神公主捣的鬼! 小少年内心澎湃,情绪激愤,死死的咬紧牙关,生怕自己发出一丁点的声音。 夜色里,死死盯着柴禾堆的哥哥面露凶光,呲了呲牙,吸了吸鼻子,从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低鸣。 被发现了吗?怎么办? 小少年吓得微微颤抖起来,牙齿忍不住开始打颤。 就在此时,又一阵凉飕飕的夜风袭来,伴随着淡淡的熟悉的花香,拂过整个院子,朦胧的光芒再次出现。 嗅到花香,面目狰狞的哥哥渐渐平静下来,恢复呆板的表情,扭转头直挺挺的加快脚步往外走。 哥哥!等等我! 小少年连忙钻出柴堆,向着光芒看去。在雾气般的光芒里,哥哥骑在怪兽的肩上,腾空而去。 啊!飞走了!难道这怪兽真的是山神公主的使者? 哥哥!少年拔腿就追,跟着那淡淡的光芒一路奔向深山。 怪兽驮着哥哥在树林里穿行,少年紧跟不舍,身上的衣服都被树枝划破了,划出一道道的血痕。 但他全然不顾,只是紧紧的盯着那薄薄的光芒,越走越深,越走越远。 一直跟到了一个山洞前。 怪兽一低头,驮着他的哥哥就钻进去。 真难以想象,那样庞然巨物竟然一弯腰一低头就钻进了山洞里。明明这山洞的洞口又小又窄,成年人也只能低着头走。想不通!大概神的使者也是有法力,可以随着山洞缩小放大。 他跟着钻进山洞,洞里潮湿阴暗,滴滴答答的水珠不断掉落在他的后脖颈上,跟冰水一样冷。地上全是湿滑的苔藓,他只能趴着走,免得摔倒。 洞时而宽时而窄,宽的地方能直立而过,窄的地方就只能弯腰爬行。 一直爬,不知爬了多久,前面的光芒突然就消失了。 他连忙加快脚步跟上,连爬了十来步,就听见隆隆的水声袭来,震耳欲聋。小少年直起身抬头一看,面前豁然开朗,竟然来到了一个巨大的山洞里。 山洞里微微有光,在洞顶上,一片片岩石发出微弱的光芒。 这山洞宛如一个倒扣的碗,上面圆,下面平。这碗陷入地下,他就站在碗底,前面是一条长长的石阶。 这石阶明显是人工开凿,两边还挂着铁索。 洞底有一汪碧水,波光粼粼,倒映着洞顶的微光,犹如摇散了片片月光。 真奇怪,这池水如此平静,那巨大的水声又是从何而来? 对了,哥哥呢? 他连忙找寻哥哥的身影,发现怪兽再次消失不见,而哥哥已经自顾自走到了洞底。 小少年迈下台阶追上去,刚走了一半路,就听见哗啦一声,池水动了。 吓得他跌坐在台阶上,连忙抱住铁索。 原本平静的水面如同烧开的汤锅一般,咕嘟嘟的冒出一连串的气泡来。气泡越来越多,渐渐就布满了不大的池面,把原本清澈的池水搅成一锅浊水。 在浑浊的池水和咕噜噜的气泡之中,从池底钻出了四个怪人! * 说他们怪人是因为这些人有头有脚,有身有手,看起来仿佛就是人的模样。然而这些人虽然有手有脚,但手脚明显和正常人不同,手指脚趾比正常人长得多,而且戏,如同枯枝鸡爪一般,佝偻着。 这些怪人一个个都骨瘦如柴,皮肤苍白,浑身上下一丝的血色。 它们统一的赤身,腰里围着藤萝和兽皮,弓着身低着头从水池里爬出。啪嗒啪嗒的上了岸,脚趾之间还有蹼,就跟鸭子似的。 怪人上了岸就扑通扑通都跪在池边,对着池水不断的磕头。一边磕头,一边仰天嚎叫。 在洞顶微光的照耀下,小少年终于看清了怪人的长相,这一看吓得心都要凉了。 天哪!这哪里是人,这是妖怪,是恶鬼! 原来这些怪人的脸上虽然也有仿佛是五官七窍的孔洞,然而全然不是人类该有的模样。 眼窝处就是一张苍白的皮,根本就没有眼睛。眉毛和头发也都没有,虽然有鼻子可就是一个黑漆漆的空洞,像鱼的腮一样扇动。 嘴巴是一条裂缝,完全没有嘴唇。牙齿如同尖刀,密密麻麻布满了口腔。 这简直就是地狱里的冤魂恶鬼!难道这就是山神的公主?太可怕了! 哥哥!对了,哥哥呢?哥哥还在底下。小少年心急如焚,差点就要喊起来。 哥哥!快离开池边,小心那些怪物! 幸好怪物们只顾着对池水磕头,压根没有注意到站在池边的哥哥。 而哥哥也只是直挺挺的站在池边,似乎也没注意到这些怪物。 这是……怎么了?小少年觉得奇怪。 就在此时,池水又咕嘟嘟冒起气泡来! 怎么回事?他又紧张起来。难道还有怪人要出来? 随着水泡的冒出,池边的怪人越发的磕头嚎叫,咚咚的磕头声在山洞里回响,如同鼓声一般,震动人心。它们嚎叫着,叫声一声比一声尖利,一声比一声急促,仿佛是在催促着什么。 这刺耳的嚎叫几乎要盖过隆隆的水声,听的人头昏脑涨,气血翻涌。 小少年在台阶上紧紧抱住铁索,浑身难受。 在密集的嚎叫声,隆隆的水流声,咕嘟嘟的气泡中,以及咚咚的磕头声中,一个头戴黄金面具,身披藤萝的女人从水里钻出来。 ------题外话------ 热腾腾的更新奉上,献给大家!你们的热情鼓舞了我,吼吼吼! 特别感谢大仙的第一位解元skdidachung乐乐小天使!谢谢你对我的支持! 首定以及其他赠送道具的小伙伴们稍安勿躁,等明日系统更新之后,我会全部统计出来,一一发放,并点名感谢! 早点休息哟,养足精神,明日我们再约! 第四十一章 西王母国的罪人(一更) 台阶上的小少年张嘴傻愣愣的看着,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 黄金面具?这难道就是山神的公主? 这就是那个传说中美丽温柔,善良慈祥的公主? 头戴面具的女人从水池里钻出,原本跪在池边磕头的怪物纷纷低下头,整个匍匐着,悉悉索索的往后退开。 这个女人和怪人们一样,皮肤苍白,手指脚趾都异常的修长。然而大概因为是神明,苍白的皮肤隐隐透出柔和的光芒,看起来倒不是怎么吓人。 她头戴着面具,遮盖住大半张脸,让人看不到长相。 女人迈步走上池边,缓缓朝少年的哥哥走去。 池水滴滴答答的从她头发上落下,水滴在苍白又柔和的皮肤上滚动,倒映着洞顶的微光,如同水晶珠一般闪闪发光。 她步履缓慢而优雅,漆黑的长发无风自飘,纤长的手臂缓缓抬起,如同花瓣藤萝一般修长的手指朝着不远处呆呆站着的少年伸去。 这是一种极致诡异而恐怖的美,让人自心底发出战栗。 台阶上的小少年浑身一颤,陡然撕开喉咙大喊一声。 “哥哥!快跑!” 公主再美,那也是个妖怪!妖怪,是会吃人的! 站在池边的年长少年在嘶吼中猛然一颤,犹如从梦中惊醒一般,茫然的睁开眼,陡然就看到面前这诡异的一幕。 冰冷的面具,苍白的皮肤,藤蔓一般的手指,以及这幽暗的山洞,隆隆的水声,还有眼前似人又像鬼的女人! 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什么噩梦?少年惨叫一声,噗通跌坐在地。 两个少年的大喊和惨叫惊动了伏跪在地上的怪物,它们纷纷跳窜起来,把那带着黄金面具的女人围住,对着少年嘶吼。 “哥哥!”勇敢的小少年从台阶上奔跑而下,一把拽起跌坐的哥哥。 “弟弟?” “快跑!” “这是怎么回事?” “快跑!” 没有时间解释,现在是争分夺秒逃命的时候。小少年用力拽起哥哥,把他往台阶上拖。 苍白的女人抬起头,冰冷的面具闪着光芒。面具上同样没有眼睛! 她伸出手,张嘴叫了一声。声音尖利,如同野兽。 原本围着她的怪物立刻跳蹿而起,呲牙裂嘴,挥舞着爪子朝着两个少年扑来。 怪物跳上台阶,伸长胳膊一把就抓住了哥哥的脚踝,用力往下拖。 “啊!”少年发出惨叫。 “放开我哥哥!”小少年怒吼一声,狠狠一咬牙,从怀里掏出一把剪刀,使出浑身的力气狠狠扎在那怪物的胳膊上。 噗的一声!剪刀如同扎进了腐烂的牛皮里。苍白的皮肤里流出黑色的血液,带着一股浓浓的药气。 闻起来,和段家药铺里的味道很像。 人是不会流黑色的血液,所以这些根本就不是人! 怪物嚎叫一声,放开手。 他用力拔出剪刀。 “哥哥,快跑,向上跑!” 小少年把哥哥用力往上推,挥舞着手里的剪刀,朝着任何一个可能会扑过来的怪物扎去。 真是奇怪!这些怪人看起来十分凶恶恐怖,但真打斗起来,却脆弱不堪。 而且似乎很胆小!他这样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挥舞一把剪刀,都能吓得对方乱跳乱叫。 也许……这些家伙并不可怕!但虽然不可怕,却还是令人觉得恶心!山神的公主,原来就是这样的怪物! 怎么能让哥哥和这样恶心的怪物成亲! 他要带着哥哥逃出去的! 但就在他鼓起勇气,有了信心逃出去的时候,站在池边的公主突然举起双手,张开五指,仰天摇晃起脑袋。 面具上挂着无数细小的铃铛,一起哗啦啦的响起来。同时伴随着一股淡淡的花香,和凉凉的清风,自洞底朝他们袭来。 糟糕!小少年心头一惊,连忙伸手捂住鼻子。 可已经来不及,凉飕飕的风瞬间带着花香和铃声扑面而来。 就在一瞬间,朦胧的光芒如同雾气一般在山洞里弥漫开。洞顶那些发光的石头开始闪烁不断,仿佛立马就要活过来似得。 下一个瞬间,那些石头真的活过来了! 原来洞顶发光的根本就不是石头,而是无数细如米粒的虫子。 这些虫子在光芒的吸引下纷纷离开洞顶,融汇进光芒里,渐渐组成了一轮硕大皎洁的明月。 这巨大的明月悬浮在水池上空,淡淡的光芒落下,把池边的公主笼罩其中。 公主轻轻抬起手,自那月光里扯出一片薄纱裹在身上。皎洁的轻纱无风飘摇,闪烁着神秘的光芒,如同仙女的羽衣。 冰冷的黄金面具在月光下闪着诡异的神光,提醒世人,她是一位来自未知世界的女神。 而女神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任何侵犯或得罪了女神的凡人,都将受到神明的惩罚。 石阶上的两位少年浑身战栗不止,内心深处都被眼前的神秘现象镇住,发自内心感到恐惧和惶恐。他们想要逃跑,可却发现身体已经不由自己掌控。 披着轻纱,拢着月光,女神缓缓而来,迈步走向石阶。黄金面具在月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金色的凤凰双翅不住的颤动着,似乎随时都会展翅飞翔。 少年们既不能站起来跑,也不能张开嘴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公主朝自己走来。 石阶下,四个怪物再次伏跪在地,一边磕头一边低吼。 吼声一声接着一声,催促着公主举行古老的仪式。 * “所以公主其实并没有在意夫婿被掉包的事?要不然怎么还会举行仪式!” “是的。”段迦康点点头。 “我想可能公主并不在乎夫婿究竟是谁,她只是要一个活人罢了。” 要一个活人,做什么? “那个仪式,究竟是什么?” “祈求长生不死!” “长生不死?” 段迦康把手里的酒瓶放下,起身从旁边的柜子里取出一叠资料,翻开摊在桌上。 “这是我大哥在国内购得的一本古书,里面就记录了这个仪式的过程。”他翻开资料。 那是一叠古书的复印件,李拜拜伸手翻看起来,对面的唐仇和身后的裴思建也凑过脑袋来看。才看了两张,他们的脸色就变了。 “这是要开膛破肚,挖心剜肺吗?” 眼前的图片上赫然画着一个没有眼睛,青面獠牙的恶鬼,用利爪剖开一位少年的胸膛,把里面那个热腾腾的心脏剜出。 下一张图里,这恶鬼捧着这颗血淋淋的心脏,跪地供奉给一个头戴黄金面具,身披藤萝的女鬼。之所以说是女鬼,因为画面上那个鬼身姿婀娜,凹凸有致,光看身体绝对算得上一位美人。 然而血淋淋的心脏,恶狠狠地厉鬼,冷冰冰的面具,以及苍白的皮肤,怪异的手指,有十足的告诉观众,这女人不是正常人。 第三张里那头戴黄金面具的女鬼把少年的心脏吃下,盘腿而坐,灵魂自它嘴里飘出,飞上云霄。 她的灵魂婀娜多姿,身上的藤萝也变成了七彩的羽衣。似乎从女鬼升华成了女仙。 第四张图片里,云霄之上有精美华丽的亭台楼阁,在楼阁里有一位蒙面的女神,浑身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这位女神把一颗鸡蛋大小的仙丹交给那身披羽衣的女仙,女仙恭顺的跪在云端,带着虔诚的目光,用双手去接着仙丹妙药。 第五张图片则是这女仙吃下那颗仙丹,在云端重生,浑身也散发出耀眼的光芒,仿佛已经成了一位真正的女神。而在她的脚下,遗留下的那个怪异躯体则被供奉给她人心的小鬼们分而食之。 云端是得道成仙,底下却是恶鬼吃人。这是哪门子的成仙法?怎么这么恐怖! “这算什么祈求长生?这是吃人!” “长生的代价就是吃人!” 长生就得吃人?怎么这么恶心!这还是神明?这是恶鬼! 山神公主不是慈悲善良吗?怎么会做这样的事? “这些画是谁画的?” “不知道!” “所以这就是你们段家神婚的真面目?山神的公主并不是和你们段家结亲,只是用不死药换一个活人吃心脏,以便重生成仙!” “是的!从我大哥调查得知,段家的神婚不是个例,在别的地方也有。当然,别的地方可能是另外的名目。但总之这种靠吃人心来获得长生不死的方法,是确实存在的。” “吃人心而求不死,这太奇怪了。神为什么要吃人?”李拜拜百思不得其解。 吃人的神仙还是神仙? 听到这句,许尽欢突然轻笑一声。 “大仙你笑什么?”熊孩子有点不服气。 许大仙扭头看了他一眼,目光慈悲和蔼,但却高高在上。 “神怎么就不能吃人?在周天子创立周礼之前,殷商乃至先古的神明都是吃人的!当年诸侯王者祭祀神明,用的可不是猪牛羊,而是人牲!” “人生?” “不是人生!是人牲,人形的牲口!就是把人当成牲口,像猪牛羊一样,在举行祭祀的时候宰杀了献祭给神明和祖先,从而祈求得到庇佑。在甲骨文里能找到很多关于人牲祭祀的信息,在当时,这是很平常的事情。” “啊?把人当牲口宰杀,献祭神明?”这可真是耸人听闻!可怎么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呢? “武王伐纣,是因为商纣残暴,屠戮百姓。那么你认为这种残暴和屠戮是什么意思呢?” 李拜拜扁了扁嘴。 “所谓屠戮和残暴,不过是粉饰之词。说穿了,就是殷商时期,皇家和贵族崇尚人牲献祭。姬家原本就是替纣王敬献人牲的属臣。伐纣之后,商朝灭亡,周朝建立。周公制定了周礼,人牲被畜牲取代,神明也从此蒙上慈悲的面纱,不再吃人,改吃三牲了。”许尽欢微微一笑,娓娓道来。 她语气轻缓,声音动听,把历史的血腥化作轻语温言。然而李拜拜还是觉得喉咙干干的,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 裴思建和唐仇的脸色也不大好,倒是段迦康脸色自如,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 “越古老的仪式越血腥,古人没有那么多讲究。人乃万物之灵,在畜生之上。拿人来献祭给神明,这是对神明的崇敬。而神明享用了献祭,也会保佑她的子民。根据这本古书的记载,这种吃人心而求长生的仪式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 “上古时代?” “那还是氏族社会,部落首领的神话时代。你看这位深藏于云端楼阁之上的女神像谁?” 古画上的人物看起来都差不多,要知道古人的绘画讲究意境,意境到了就好,像不像两说。 段迦康伸手指了指那位女神手里拿的仙丹。 裴思建心中一动。 “难道是西王母?” “对!就是西王母。而且她手里拿着的才是真正的不死药!”段迦康肯定的点了点头。 真正的不死药?那山神公主的不死药也是假的? “这些恶鬼,不,应该说山神的公主,是自上古时代流传下来的西王母国传人。” “西王母国传人?” “是的,西王母既是神话人物,也是曾经存在于现实的真实人物。她是一位女王,她所统治的国家就是西王母国。” 裴思建点点头,他听许尽欢说过,西王母还爱上了穆天子,可惜穆天子不爱她,两人没戏。 唐仇没听说过,自然一脸震惊。 “什么?西王母是真的?” “西王母国肯定是真的,而西王母国的传人,也是真的。据说,西王母国的公主曾经吃过真正的不死药,所以可以长生不死。” 长生不死?那山神的公主吃了真正的不死药,那为什么还要吃人心来祈求长生?这说不通啊! “是的!说不通。所以后来学者们研究发现,山神公主其实并不是西王母国的传人,而是罪人!” ------题外话------ 特别感谢一直以来支持投喂的老爷们! 解元老爷:skdidachung,壕,让我抱你的腰! 举人老爷:5698708,老爷万福!给老爷捶背! 秀才老爷:肥狐九,嫣ran,人鱼之泪,老爷有喜!老爷吃糖! 童生老爷:柒肆七七,凡云玲,irvin,酸汤鱼,魔由心生,恍然如梦,三千娘子,me。too^,xzssuu,逃之妖妖清沐,雨天我在路上,wxydyx521,蔡和谐,老爷辛苦!老爷喝茶! 书童老爷们下一章单独感谢,么么哒,爱你们!(字数限制,放不下了,嘤嘤嘤!亲爱的你们太热情啦!) 第四十二章 公主之死(二更) 山神公主是西王母国的罪人? 这是怎么回事? 面对众人的疑问,段迦康继续说道。 “我哥请教过许多人类学宗教学的专家,他们研究一些古代资料,这批西王母国的罪人,他们吃下的不死药并非是来自神的恩赐,而是神的惩罚。” “惩罚?” “对,你看这些人皮肤苍白,手指脚趾异常,不仅胆小而且体质虚弱,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的神国传人。皮肤苍白,没有毛发,怎么看都是不健康的表现。似乎很像现在的白化病。这些常年生活在地底,只有在夜里才能出来活动,连眼睛都退化了,所以公主的黄金面具上根本不必为眼睛留出空缺,因为压根不需要用眼睛。如果是受到西王母宠爱的公主,怎么会是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只可能是罪人!” “西王母是司天之厉及五残的女神,掌管着天下所有的疾病和瘟疫。她既有能让人长生不死的仙药,自然也有能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毒药!这些罪人显然也吃下了不死药,不过这一种不死药令得他们灵魂永生,然而*却加速死亡。每十二年就是一个轮回,必须举行仪式进行重生。否则*崩溃,灵魂就会无处依附,成为永生不得超脱的孤魂野鬼!” “山神的公主其实就是这些人选出的女巫,而夫婿就是女巫的血食。女巫吃掉献祭者的心脏,获得重生的力量。然后族人再分食女巫的躯体,从而也获得重生。” “那公主呢?她的灵魂升入天宫,重回西王母身边?” “这就不好说了。如果公主吃人心能成仙重回西王母国,那西王母岂不成了残暴的女神?惩罚的意义又何在?专家们觉得,公主灵魂的升华不过是古代祭师们为了让公主乖乖献祭而创造的谎言。公主不可能重回西王母国,它们是被永远放逐的罪人!” 永远放逐的罪人?这些人究竟犯了什么样的罪过,才会收到如此严厉的惩罚?灵魂永生,*腐朽,永世不得解脱,想想都觉得可怕! “那山神给予你们段家的不死药是……” “就是女巫的心脏!因为获得了重生的力量,所以这心也成了一种不死药。只可惜,这依然不是真正的不死药。吃一次是救命的药,再吃一次就是丧命的毒!” 想不到这“不死药”还有这么多名堂!叫在场其他人都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感叹西王母手段的厉害。 得罪谁也别得罪女人,尤其是有能耐有手段的女神!能叫你生不如死,想死都死不了,永远受罪! 历朝历代的皇帝贵人还想求长生,若是知道这不死原来还有这么多名堂,只怕都要三思而后行。难怪圣人贤者从不求长生不死! 长生不死未必是福! “所以就因为这个血腥恐怖的仪式,你们段家悔婚并且杀掉了公主!是山洞里那两兄弟都活着回来了?把事实的真相告诉了族人?” 段迦康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那两兄弟,哥哥还是死了,而且消失不见再也找不到。但弟弟没死,他活着回来了!”那位小少年究竟是怎么从山洞里逃出来的,谁也无法得知。他被人发现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在深山里游荡,时间已经是三天之后。 而且被发现的时候,他已经疯了。谁也不认识,什么也不记得,就像一具被吸走了灵魂的躯壳,成了一个活着的死人。 两个儿子,一个消失不见生死不明,一个莫名其妙变成了疯子,段家两口子伤心欲绝,便带着孩子举家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 这段家村已经不再是他们的家乡,族人也不再是家人。只是一个吃人的魔窟,是断魂的伤心地。 也许是小少年命不该绝,也许是苍天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抑或是消失不见得哥哥在天之灵默默保佑。离开山村之后,段家夫妇带着孩子到省城居住,幸而身边有一大笔钱支持,就送孩子到洋人开的西医院治疗。 西医经过诊断,发现孩子可能是中毒导致的精神混乱,进行了一系列输液解毒治疗。 经过治疗,小少年的神智逐渐得到了恢复。 只是关于那一晚山神公主的婚礼,他似乎是全都遗忘了,怎么也想不起来。 医生认为那一晚这孩子一定是看到了非常可怕的事情,因为受不了刺激,所以大脑主动遗忘,这是一种保护措施。 如果强行恢复这部分记忆,可能导致孩子心灵再次受创,这并不是好事。谁也不知道,这孩子是否还能经受得起再一次伤害! 两个孩子一死一伤,如今能救回一个,段家夫妇早已经感恩戴德,哪里还敢再强求。 只求离那吃人的家族远远地,剩下的这个孩子再也不要失去。 一家人在远方生活,小少年逐渐长大。他聪明又勇敢,用心读书,努力上进。十八岁就考入天津武备学堂,从戎参军去了。 二十四年后,少年成了青年,当了某位军阀参谋长,带着他的军长大人和一支部队回到了山村里。 “二十四年?等一下,这孩子根本没有失忆,他是赶着时辰来的!”李拜拜惊呼起来。 十二年一次的神婚,偏偏赶在两轮二十四年的日子回来,没有鬼才怪! “是的!这个孩子病好以后就恢复了记忆,但他却对谁也没有说。而是把这段仇恨深埋在心底,耐心的等待着复仇的机会。如今他已经长大成人,并且拥有了不小的力量。所以他回来了!” 他的仇人不仅仅是山神的公主以及公主的奴仆,还有当年那些眼睁睁看着他哥哥去送死的族人! 他要揭穿神婚的真相,还要彻底捣毁山神的故乡,为自己的哥哥报仇。 “山神的故乡?”那是什么地方。 “就是那个山洞!青年告诉他的军长,深山里有山神的宝藏,无数金银财宝还有仙丹妙药。对于军阀来说仙丹妙药毫无意义,但金银财宝足够动心。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养军队钱是永远不嫌多的。所以,整个军队开到段家村,在村子里驻扎,然后全军进山搜索。” 在一整个军队的搜索之下,山洞很快就被发现,同时被发现的还有一条地下暗河。 这就解释了当年震耳欲聋的水声从何而来! 为了夺取山神的宝藏,军长大人下令炸开山洞。 隆隆的爆炸声一连响了三天,终于把整座山炸开,让那个神秘的山洞暴露在阳光之下。 然而山洞里并没有发现山神的公主以及她丑陋的奴仆们。 “在池子底下,一定还有通道!炸开,把这地方统统都炸开!”青年站在台阶上,指着当年公主冒出来的水池恶狠狠地喊道。 于是小兵们搬来一箱又一箱炸药,把雷管密密麻麻的排布在山洞里。轰隆隆的爆破声从地底传出,整个段家村男女老少都能感受到来自大山和森林的震颤。 小孩和女人被吓得哇哇大哭,老人们纷纷跪地祷告,祈求山神公主的宽恕。男人们则焦头烂额团团乱转,想要找官兵们理论,可哪里是枪杆子的对手。 丘八们抡起胳膊噼里啪啦就朝这些老爷们脸上招呼,毫不客气。打的这些老爷乡绅们一个个如同霜打的茄子,一脸紫青,蔫头蔫脑,再也抖不起威风! 而在深山树林里,在山洞里,地下暗河的出口被炸开,池子里的水被放干,果然露出一条黑黝黝的通道。 军长大人驱赶小兵钻进这条通道,找到了真正的山神故乡。 * “在真正的山神故乡,他们真的找到了山神公主?” 段迦康点点头。 “那找到了公主,怎么办?”李拜拜问。 段迦康看了他一眼,冷冷一笑。 “复仇还能怎么着?复仇当然是要杀人,要见血!正所谓血债血偿!” “所以这些人就把公主杀了?”熊孩子骇然。 可公主不是神明吗?她不是有法术吗?当年在山洞里,她施法,少年们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神明又能如何?正所谓恶鬼怕恶人!在手持枪炮如狼似虎的恶人面前,手无寸铁的公主又能有什么用? 当年小少年拿着一把剪刀都能伤害那些怪人,如今又是刀又是枪又是炮,毫无招架之力。 怪人们立刻都被打死砍杀,而公主也被活捉。装进木板钉成的箱子里,被抬到段家村,在祠堂里公之于众。 全村的男女老少都被召集起来,赶到祠堂围观。黑压压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段家宗族的几位族长老爷,则站在第一排,被迫接受青年都刀片一般冷冽的目光扫视。 青年抬起手,把公主从箱子里扯出。 白条条的身体从暗处暴露在阳光下,那是一个略显诡异但依然美丽的女体。 金黄的面具,漆黑的长发,苍白的皮肤,因为绳子的捆绑而扭曲的身体。这女人衣不蔽体,浑身只有凌乱的藤萝。 她是谁?她难道就是山神公主? 为什么公主会被捆绑着?这究竟是怎么了? 曾经高高在上的神明,如今却像垂死的野兽,被抓着头发踩在男人的脚下。 青年仰天狂笑,泪流满面,恶狠狠地伸手一把揭开公主脸上的黄金面具。 公主在太阳下惨叫,因为被捆绑着手脚,无法阻挡犹如利剑一般从天而降,扎在脸上的阳光。 她的脸皮被阳光刺伤,浮起层层水泡。那本该属于眼睛的位置,果然也和那些丑陋的怪物一样,只有一张薄薄的皮,根本就没有眼睛。 这是一个怪物!她根本就不是人,更不可能是神明! 所有人都沸腾起来!场面一时失控! 如果这怪物就是公主,那么这么多年来,供奉给她的夫婿岂不成了笑话? 段家就供奉这样的东西?太可笑了! 青年不得不鸣枪,才压制住沸腾的人群。 公主真相大白,神婚真相大白,就连在山洞里被打死砍死的怪人也被一并抬上来,公之于众。 上百年的神婚,多少代的供奉,无数个孩子的性命,如今当着众人的面都该来一个清算! 人们默默的握紧拳头,从牙缝里蹦出一个字。 “杀!” 杀死公主!杀死怪物!为孩子们报仇! “他们做了什么?” “什么也没有做。青年只是把公主暴露在了阳光之下!” 只是,暴露……阳光之下? 在场的人都脸色一变。 公主皮肤苍白,常年生活在黑暗的地底,可见根本不能接受阳光曝晒,类似于白化病人一般。如果长期暴露在阳光之下……她就会被活活晒死! 段家供奉了几百年的女神,就这样在所有段家族人的眼前,被阳光活活晒死了。 苍白的皮肤起泡皲裂,流淌出深棕色的汁液,在阳光的炙烤下,散发出类似于中药的气息。并不臭,也不熏,反而是淡淡的清香。 她在阳光下哀嚎,如同一个垂死的女人。 远处的山峦传来隆隆的震动,树林沙沙作响。那是山里的军队再继续炸山洞,搜寻山神的宝藏。他们要把整座山都挖空,把所有的宝贝都抢走。 山在哀鸣,树在哭泣,为自己,也为公主。 最终,公主的哀鸣停止了,她流光了全身的血液,彻底死去。她的尸体在阳光下腐朽,最终化为乌有。 神明,死了! ------题外话------ 我感觉我还是挺喜欢塑造这种杀人不眨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男人。像利刃钢刀一般,又狠又毒。叫人非常想要揍他一顿,把他揍服为止!充满征服感!你们猜,我能不能赶出三更?求鼓励! 接上一章感谢所有书童老爷:a之鉌,甜蜜蜜11,april618,滚蛋吧骚年,sodalaya,小瑩兒,爱渣爷不解释,凝月liang,悠冉晨曦,blanche2009,bianlili0808,ngfquiny,蔡dyna,霸宠一号,百介子,天下第壹,kangjiuni,然然老大,qquser9081441,梓友诶,1334740887,然然2号,齐德龙冬祥东强,樱草,老爷们么么哒! 第四十三章 远遁海外(三更) 公主的死让在场所有的听众为之沉默,百感汇聚心头。 吃人心终归不是什么正义之举,通过伤害无辜的人而求长生,似乎公主和她的族人们也是罪有应得。 但总觉得哪里不对! 段迦康长吁一口气,拿出一张照片,摆在桌上。 “这是八年前在英国苏富比拍卖行卖出的一件古代工艺品!我大哥花了两百万美元标到的。” 照片里赫然就是一个做工精美的黄金面具,不过属于残品。整个面具呈凤凰展翅的形状,但一边的翅膀已经残缺。还算完整的那边翅膀上点缀着几个零星的铃铛。 整个面具是用一整片薄薄的金片打造而成,再用刀篆刻出复杂而又精美的纹路,组成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做工之精美,简直不像是上古时期的产物。 难怪只拍卖了两百万美元,显然是被当成了后世的仿造品。 这面具一定就是那位公主的遗物,能戴着这样精美面具的公主想必定然是一位美丽的神明。 然而,却被当成怪物,在众目睽睽之下处死。 “这个面具当年成了那位军长的收藏品,本来是想要融化了当金子卖,但因为面具实在太精美,就连那样的粗人也舍不得将它融化。然而在后来的动荡和战火之中,这面具还是被损毁了。” 美丽的东西总是脆弱,经不起岁月的任何一点蹉跎与嗟磨。 “山洞里的财宝都搜光之后,在青年的提议下军长还下令把地下暗河炸开,让河水倒灌到山洞里,直接把山神的故乡淹没。以绝后患!” “那村子里的段家人怎么说?” “还能怎么办?难道去跟枪眼炮弹讨价还价吗?何况大家都亲眼所见,证明公主和她的仆人都是吃人的妖怪。曾经为公主献祭过儿子的家人,哪一个不拍手称快!绵延了上百年的恶习,也终于在这一刻被彻底推翻。从今往后,再不会有段家的男孩被献祭给女神!” 明明是值得高兴的结局,然而段迦康的语气里一点高兴的意思也没有,眉宇间反而聚起更多的郁闷。 “怎么?公主已经死了,神婚也结束了,事情难道还没了结?” 当然不会那么简单就了结!倘若杀人能解决问题,那如今他还有什么可以忧愁。 “公主的灵魂是不灭的!她的肉身虽然死了,可灵魂还活着。她的灵魂继续诅咒着段家!”他缓缓开口。 年轻人自以为大仇得报,从此把家族从愚昧和无知的陋习中解救出来,同时也解放了当时以及未来的段家男孩。却未曾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是给家族招来了灭门之祸。 段氏一门,自明朝嘉靖年间到民国,经过这几百年来数十代人的繁衍已经变成了一个庞然大物,不仅族人众多,而且积累了海量的财富。这些财富早已经成为别人眼里的肥肉,想要分而食之的人数不胜数。 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动手,是因为段氏家族的人多势大,才使得周围的敌人不敢轻举妄动。 而把段氏家族的人凝聚在一起的力量,恰恰是如今被他们弃之如敝履的“神婚”。是山神公主的保佑和不死药的名声,让段家富贵绵延,子孙满堂。 如今,公主死了,不死药没了,段家也就失去了凝聚力,落入了土崩瓦解的境地。 更糟糕的是,山神公主从受人敬仰的神明变成了人人知而诛之的怪物,那么不死药也就从仙药灵丹变成了毒药。 段家仙药的名声坏了,曾经慕名而来的客户,如今就变成了上门讨债的仇人! 宗房大爷当年拿别人家孩子顶替自家孩子去送死的事,也被翻出来。宗房被族人鄙弃,家族四分五裂,族人各自为政,偌大的家族顷刻间就风雨飘摇,摇摇欲坠。 而一旦庞然巨物显出颓死之相,身边虎视眈眈的猎手又岂会错过这样的好时机。一个两个纷纷跳出来张嘴撕咬,每个人都希望能从段家身上咬下一块肥肉。 仅仅只用了五年的时间,段家就从豪门大户衰落成了一个破落户。 四分五裂的族人非但没有再次凝聚起来,反而加速决裂。为了从这些败落的富家子弟身上榨取更多的价值,虎视眈眈的猎手们绝不会轻易罢休。 压根不需要什么诅咒,段家的子孙后代就在短短三十年不到的时间里,一个接一个的死于非命。 曾经辉煌繁荣的大家族,很快就成了人丁凋零,破败不堪的破落户。那些老爷少爷,太太奶奶,小姐公子们,也都沦落成灰头土脸的穷苦人。 从云端跌落的滋味,又有谁能知道这其中的苦涩! 也许是恶鬼怕恶人,反倒是当年带着人抄了山神公主老窝的那位青年,却是一路升官发财,取代原先那位军长大人,成了一方军阀霸权。 因为厌弃那些不义的族人,他再没有回过故乡。而是在外面安家,娶妻生子,繁衍后代。 直到他最宠爱的幼子在十五岁生日之后,告诉自己的贴身伺候的小厮——生日那晚有一位带着黄金面具的美丽公主在梦中来和他相会! 这位军阀也就是段迦康的太爷,那位幼子则是段迦康的小爷爷。 军阀的夫人是他功成名就之后在外面结识的官家小姐,接受过新派教育,崇尚科学,拒绝迷信。家里人也并不知道军长大人的家乡曾经有过那样蛮荒可笑的“神话传说”,先出生的大哥大姐也都在洋学堂读书,接受着新时代的新教育。 神女梦中相会,那不过是故事里才子佳人的戏文而已,全是假的!小少爷的话只被当成是孩子的梦话,家里谁也没放在心上。 而军阀为了他的宏图霸业,也常年的不着家,在外面东奔西走。 直到一个月之后,这个备受家人宠爱的小少爷在睡梦中悄无声息的死去,全家人才震惊。 然而此时,家里人也只是怀疑孩子是吃坏了什么东西,抑或是被人毒害。绝没有想到会是什么诅咒! 军阀接到电报,连夜坐车赶回来。 小少爷的尸体被停在外国医院的冰库里,等着最疼爱他的父亲回来。 看着心爱的孩子从活蹦乱跳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军阀痛不欲生。但更令他心痛乃至于恐惧的,则是在幼子贴身小厮的一句话里得知——小少爷梦见了一位带着黄金面具的女神! 黄金面具的女神,除了山神公主,还能有谁? 可公主已经死了!就在太阳底下,在他和所有族人的面前,被活活的晒死了! 那么入梦而来的是什么? 是公主的冤魂!是复仇而来的神明! 她不灭的,永生的灵魂,从地狱里爬出,来到人间,找到了他的家人,并最终带走了他最疼爱的孩子的灵魂! 不,这一切不是真的!抱着孩子的尸体,军阀嚎啕大哭! 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孩子的尸体在医院进行了解剖,却查不出任何异常。没有内伤,也没有毒素,他就是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 终于,军阀不得不相信,这就是诅咒。来自山神公主的诅咒! 这是第一次,这位天不怕地不怕,一心想要复仇,不惧鬼神的“少年”领略到神明的力量。 公主还活着,神婚没有结束,段家的男孩依然逃不出他们祖先定下的规矩! 只是这一次,公主不会吃掉男孩的心,而是直接带走他们的灵魂!她已经不再需要人心,她现在需要灵魂,需要段家子孙的灵魂去地狱为她和她的族人陪葬! 军阀不得不回到故乡,想要找寻族人,解决问题。可回到段家村才发现,族人已经死的七七八八,活着的也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段家变得人丁凋零,剩下的族人大多子嗣不济,难得有生下男孩的,不是天生残疾,就是出生后养到七八岁就会夭折。 下一代里几乎已经没有正常的男孩能够长大成人。唯独只有他这一支,还算人丁兴旺,但也被公主的诅咒盯上。 而这诅咒,才刚刚开始! * “刚刚只是开始?” 把酒瓶里最后一点红酒倒进嘴里,段迦康点了点头。 “第二个梦见女神的是我爷爷。他是家中的嫡长孙,备受期待和关注。” “那怎么办?” “老太爷连夜带着他坐火车去江西龙虎山,拜见了张天师……” “张天师?”李拜拜惊呼起来。 是传说故事里那个张天师? 段迦康点点头。 “就是那个张天师!张家的天师府就在龙虎山脚下的上清镇,当年是明朝洪武皇帝特批的地方。道教在明朝备受皇家青睐,天师道作为天下道教符箓派的统领,历代张天师都会受到皇家的敕封。我们段家当年担着皇差,跟天师府多少也有些交情。所以,才能请得张天师帮忙。” 这么厉害啊! “那天师怎么说?” “张天师做法,帮我爷爷挡了一次!” 挡了一次?那就是说还有下一次?不能断根? 面对众人的疑问,他点点头。 “具体是怎么做法的,不得而知,总之老太爷带着我那爷爷在天师府的狐仙堂住了快两个月。两个月后,他们回到家,老太爷就张罗着全家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内地。” 离开?为什么? “诅咒这东西,大概是一种精神攻击。这种攻击也是受到场地限制的,离源头越远,效力就会越低。张天师没办法消灭公主的灵魂,只要劝老太爷带着全家远离。正所谓,惹不起,躲得起!” 有效果么?应该是有的,不然也没有他段迦康了。 说到效果,段迦康苦涩一笑。 “一开始老太爷带着全家逃到了香港,从香港又转到了泰国。这一折腾,把老太爷给折腾死了。幸好家里还有太爷当家,带着一大家子在泰国过日子。然而十二年的期限还没到,我爷爷就莫名其妙死了!” 段家这位嫡长孙是在睡梦中悄无声息的死去,第二天家人久等他不起床,去叫他,才发现人已经凉透了。 家里女眷嚎啕大哭,连忙叫来太爷。万万没想到,全家人跟看眼珠子似的看着的宝贝疙瘩,结果还是说没就没了。 人是死在半夜里,怎么没得也说不清楚。既没有喊也没有叫,就这么安安静静的咽了气,死相虽不惨,但也称得上不明不白。 彼时西医院已经到处独有,清迈还有外国人开的医院,水平也是可以。 把尸体送到医院解剖,然而得到的结果只是猝死。 段家太爷坚信这是诅咒的缘故!老太爷临死之前,把关于神圣公主的诅咒告诉了儿子,但碍于祖宗的脸面,并没有把那段血腥晦暗的历史一并告知。 受过西方教育的太爷并不是百分百相信什么诅咒,但如今长子不明不白的死了,也让他不免想起当年老太爷带着孩子去江西是为了什么。 公主的诅咒如影随形,即便隔了一整条海岸,逃到了国外,也依然能追来。 还不够远!老太爷留下的遗训,如果不行,就得走的更远。 可太爷也不知道,究竟全家人该离得多远才能躲开这难防的诅咒? ------题外话------ 说好万更就是万更!我知道你们都在! 特别感谢第二个解元老爷:肥狐九。壕,你缺腿部挂件不?会写文的那种! 另外感谢投月票的亲:嫣然,肥狐九,甜蜜蜜11,滚蛋吧骚年。 以及各位土豪的美钻,你们太热情了! skdidachung,肥狐九,人鱼之泪,嫣ran,酸汤鱼,柒肆七七,魔由心生,a之鉌,irvin,雨天我在路上,xzssuu,凡云玲,sodalaya,恍然如梦,5698708,逃之妖妖清沐,me。too^,天下第壹 第四十四章 到达台北(一更) 此后的段家人就一直在逃。从亚洲逃到了欧洲,还有逃去美洲的。 然而即便如此,段家男丁依然难逃诅咒的命运。只是隔着漫长的海峡,隔着万水千山,隔着不同的历史和文化,这诅咒的脚步也变得缓慢起来。 虽然慢可依然有条不紊的打捞着段家男人的灵魂,一个接一个。 直到,如今这仅剩的最后一个。 “所以,公主的诅咒就是要你们段家断子绝孙。只要你死了,这诅咒也就结束了!看来,宁可得罪小人,也别得罪女人。你们段家这位公主跟我们李家那位家仙完全一个样!女人啊,就是小心眼!”李拜拜拍着胸口叹息。 段迦康哈哈一笑。 “断子绝孙?如果只是这么简单就好了!” 诶?断子绝孙还不够可怕吗?这对中国人来讲是很恐怖的诅咒了! 他摇摇头。 “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谁还讲究传宗接代。有没有子孙后代,我一点也不关心。段家就算绝后了,与我何干?难道我生来就有义务要为家族繁衍后代?那我成了什么?种马?” 诶……这话说得,李拜拜也是不得不服。 “我只是怕死,不,那是比死亡还可怕的境地。” 什么意思? “公主的灵魂是不灭的!她会带着所有夫婿永生!永生啊,多么可怕!” 永生?有什么可怕的? “在不见天日的地底,被一个不知道是神是人还是妖怪的怪物拘禁,这个妖怪永生不死,灵魂不灭,也就意味着她手里的囚徒也将永远不得解脱。连死亡都成了奢望,多可怕!” “不灭的灵魂!连张天师都拿她没办法!这世界上,难道真的没有杀死她的办法?真正的把她杀死,连灵魂都毁灭!” 他咬牙切齿的说道,用力握了握拳头,随后猛然抬起头,看向许尽欢。 “如果连你也不行,那我宁可学我哥那样,开着飞机一头撞死。我不要落在那怪物手里!你,一定行的,对吧?” 许尽欢挪动眼珠,难得拿正眼看他,不冷不淡的开口道。 “能不能灭她,不知道。但倘若你这么怕被她勾魂,我可以给你一剑,保证让你神魂俱灭,不会让你落在公主手里的。” 听了这话,段迦康先是一愣,随后低头嗤嗤的笑起来。 “好,死在你手里,总比死在别人手里强!” 他伸出手,翘起小拇指。 “一言为定!” 许尽欢也笑笑,伸出手,小指和他勾在一起。 飞机突然震动起来,机舱里的乘客没留神,一个个东倒西歪。 许尽欢因为伸着手,这一震整个人都扑出去。 段迦康一把攥住她的手,借势把她整个拽过来。 喂,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啊!大仙你看你,说错话惹段先生生气了吧!段先生你也真是的,随便开个玩笑,不要当真喂! 李拜拜在旁边努力稳住身形,脸上划过一长串的弹幕。 姓段的,放开欢欢!说话就说话,动什么手!擦,这破飞机,搞什么!肯定是假冒伪劣产品! 唐经理也是怒发冲冠,双眼喷火,一脸的弹幕。 裴思建隔了一个位置,连发弹幕都晚一拍,心中万分懊恼! 震动只持续了十几秒钟就渐渐安静下来,机舱里立刻想起广播,是机长发来了讯息。 “飞机刚刚已经穿过暴雨云,震动只是暂时的,必不担心。一切正常!” 当其他人都被机长的讯息吸引,仰头倾听时,段迦康却低头在许尽欢耳边轻语。 “小乙,我好想你!你想我吗?” * 许尽欢的回答是半瓶子蜂蜜,整个倒在段迦康头上。粘稠的糖浆顺着段先生的头发滴滴答答的往下掉,顺着领子和肩膀一路往下滑,到处流淌,污染一片。 围观群众纷纷露出恶心的表情,随即给许大仙在心里点了个赞。 该啊!谁让这家伙趁乱动手动脚!当我们欢欢好欺负么?这下遭殃了吧。 但流氓丝毫没有悔悟的态度,伸手摘下脑袋上的蜂蜜罐子,咧嘴一笑。 “对不起,手滑了一下!” 嚯!这个无耻的态度,吊吊的哟! 唐仇都想打人了。 许尽欢一把推开他,直起身,脸色怪怪的。 段迦康脸皮厚如城墙,拿着蜂蜜罐子施施然起身。 “失陪一下!”转身去洗手间收拾。 肇事者离开,唐仇这正经未婚夫立刻上前,伸手扶了许尽欢一把。 “欢欢!你怎么样?” 她微微眯着眼,眼角和脸颊有些红。 伸手摸了一下,有点烫。 “欢欢?”唐经理内心有点担忧。 许尽欢抬起头,看他一眼,毫无意义的嗯了一声。 反应不对?怎么回事?是不是段迦康又搞了什么鬼? 裴思建也站起来。 “她是不是醉了?” 醉了?不会吧? “她没喝多少呀?” “兴许她酒量就不行!” 唐仇想了想,伸手又摸了摸她的脸。 “欢欢?你说话呀?欢欢你是不是醉了?” 许尽欢也想说话,但是确实有点醉了。她糖分摄入太高,再加上酒精,肚子里都快发酵了。起初没感觉,但等那飞机一震,又被段迦康一拽,好家伙,肚子里的混合物就欢蹦乱跳的闹起来,顿时醉意浓厚。 其实她压根没听清段迦康在自己耳边说了什么,也根本没意识到对方做了什么,只是觉得被拽起来难受,下意识就发了个大招。 这会子唐仇和裴思建的话也是恍恍惚惚的传到脑海里,隔了层层屏障才反应过来。 原来她是醉了! 不怕!许大仙伸手,用力一挥。 唐仇立刻被她甩出去,咚的就跌进座椅里。 她还晃,裴思建连忙伸手抓住她,也被她轻轻一推,嗖的就甩开了。 李拜拜张了张嘴,举了举手,最终还是没凑过去。 连小叔和唐经理都不是对手,他还有什么用! 大仙这是打醉拳了?好厉害! 两位男士也是目瞪口呆,什么时候欢欢的力气这么大了?还是说,这是她醉了的缘故? 这确实是她醉了的缘故,反应力下降,手底下也就不知分寸起来。许大仙向来自持高贵超凡,从来不屑与凡人动手。凡人打她杀她,对她来说都譬如是被虫子咬了,被小兽挠了。倘若斤斤计较起来,小虫子经不起她手指一碾,小野兽经不起她轻轻一拳。没意思! 值的她出手的,只有那些非人之物,神鬼怪力。勉强算是旗鼓相当,不算她欺负人! 此时此刻,她也无心计较小虫子小野兽内心的震动,只是低下头伸手捂脸,双手轻轻的往耳后一抹。 淡淡的雾气自她指缝里溢出,一股香甜醉人的气息飘散开来。 她甩了甩手,空气中的香气更浓,更醉。 闭了闭眼,皱了皱眉,她伸手捂脸又抹了一把,甩了甩手。 抹了两把脸,眼角和脸颊的红意就散尽,双眼恢复了澄明之色。眨了眨眼,她看了看周围。 “诶,你们怎么都东倒西歪的?是喝醉了吗?” 众人“……” 在此万分尴尬之时,机长亲切的广播在此响起。 “我们已经到达桃园机场上空,等待降落指令,请大家稍安勿躁。” * 台北虽然是个国际大都市,然而市区却没有可供大飞机降落平地,所以国际航线的飞机只能在桃园降落。 在机场通关就花了一个多小时,虽然段迦康属于vip级客户,走的是绿色快捷通道。然而飞机里的乘客国籍五花八门,身份乱七八糟,很是费了一番功夫。 过了关,早已经有专车等候,直接在机场内等车,掉头就往西门町方向开。 台北天后宫就在西门町! 按照正常的行程,此时应该先安排食宿,给客人一点休息整理的时间。 然而许尽欢和段迦康都等不及了,迫不及待要直达目的地,当面完成交易! 他们是老大,他们说了算! 一路上还算顺利,四十五分钟后就到达西门町。这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结果就堵上了。 天后宫近在眼前,就等于震景剑近在眼前,然而就在眼前的东西却伸手抓不到,连许尽欢都沉不住气起来。 段迦康直接开始焦躁不安的来回搓手,甚至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了烟。 他说话就一副烟嗓,肯定是个老烟枪。然而面对许尽欢一直没抽过烟,此时此刻被堵在路上,却有点熬不住了。 看到他手里的烟,许大仙皱了皱眉,伸手一挥。 “下车!走路!” 这话一出,众人都纷纷松了一口气。 李拜拜隐隐还有些兴奋,太好了,下车走着去,这才像旅游嘛! 西门町诶!这里可是台湾赫赫有名的地方。这里还有动漫一条街,哎呀呀,他虽然不是二次元的宅男,但也喜欢动漫和游戏哇! 久仰大名,不能不逛! 但是一下车就由不得他了! 许尽欢一马当先,大步流星,头也不回就自顾自向前走了。 “欢欢!”唐仇喊了一声,身边就嗖嗖两条身影飞出去,二话不说跟着一起去了。 正是裴思建和段迦康!擦,这两鸡贼的玩意! 唐经理不甘示弱,迈开大长腿也玩命的赶! 就一个愣神,李拜拜就眼睁睁看着队友们嗖嗖的飞走了,把他和接团的“导游”仍在原地。 救命啊!等等我!熊孩子连忙撒腿跟上去。 这会子什么动漫,什么微博,顾不得了。别跟丢了队友才是正事! ------题外话------ 达到目的地,接下来开新卷。渣康戏份足,我这是真爱啊。段先生,大腿借我抱一抱! 特别调查:大家对故事有什么不解之处的,请留言告诉我。已经放出的情节我会直接留言告知解读,未放出的我会在接下来的章节里安排解读。以免大家有不明白的地方!毕竟作者是上帝视角,会忽略掉一些问题。么么哒! 第一章 台北天后宫(二更) 许尽欢一行人乘坐段迦康的私人飞机,一路从内地赶到了台北,直接从机场坐车前往位于西门町成都街的天后宫。 结果在西门町遇上了堵车,于是一行人下车步行过去。 许尽欢似乎是急不可耐,下了车就一马当先,走的飞快,丝毫不顾其他人。 但许尽欢却未曾来过!可偏偏是她在前头领路! 她明明是队里最矮的,他迈一步能顶她两步。然而就看着她在前面一步步走,身影在人群里忽闪忽现,竟然怎么追都追不上。 他几乎是跑着才勉强跟住她! 幸亏他认得路,否则绝对跟丢。买下震景剑之后,就是由他亲自送过来,这条路刻在他心里,闭着眼都知道该怎么走。 在半路上他和一直紧跟着的裴思建互看一眼,眼中对此都有疑惑,然而都没开口说出。 有些疑问在他们心里似乎已经约定俗成,能不问就不问。 因为彼此都明白,倘若问出口,结果绝非是自己想要的,还不如不问。 唐仇就因为慢了一步,早就跟丢了许尽欢,幸好他记得跟着裴思建,这才一路没丢。 可怜的李拜拜和来接机的“地陪”在半路就跟丢了,但万幸这位“地陪”是认识路的,总算不至于把熊孩子丢在台北大街上当孤儿。 熊孩子心里苦啊!小叔你太不仗义了,见色忘义! 大仙也不仗义,大家都欺负他这个孩子! 都二十岁了,还孩子!也是醉醉哒! 许尽欢头也不回,她并不觉得自己走得快,只是平常的脚步,跟着感觉走罢了。然而路在她脚下自动缩短,她走的就是比所有人都快! 震景剑是白云子所铸,材料用的是冰月剑的残缺。当年白云子把冰月剑震断,用残剑打造了这柄震景剑,献给李隆基用来镇煞女仙。真可谓以毒攻毒的黑色幽默! 冰月剑是她的法器,隔着一条成都路她都能闻到那熟悉的味道!怎不令她焦急难耐! 等了多少年,终于,让她找到了! 只要拿到震景剑,她就可以再找到冰月剑,然后…… 脚步不由自主的加快,手掌也情不自禁的握紧。历经千年,在漫漫的岁月里,她以为自己已经学会了等待,学会了淡定。 然而,并没有!她只是一直压抑着,这等待焦急终将奔涌而出。 她永远也忘不了! 每个人自降生以来,灵魂与*就是一个与生俱来的整体,被强行的一分为二,并分隔千年。 这种痛苦她永远也不会忘记! 千年之前的恨意,自她元神深处源源不断的涌出,在她如今单薄的凡胎*之中激荡奔涌。 这恨意滔天,这元神强大,然而却被脆弱单薄的肉身紧紧束缚。 这就是白云子带给她的千年之痛! 他让她成神不得,成人不能! 倘若能够魂神合一,她定要穿越这千年的岁月,用手中的利剑将那该死的仇人劈成两半。 然而她不能!她不能,所以白云子老了,死了,在她眼前化成尘土,面目可憎。 什么都留不住!除了她!还有这把震景剑! 活人终将死去,唯有死物可以长存。 那就让她拿着这把死物,去找回失去的所有! 这一次,没有白云子,谁还能阻拦她! 她漫步在人群之中,却与人群格格不入。漫漫人海已经化成毫无意义的背景,这一片嘈杂喧闹之中,她只注视着前方,朝着那个感觉一路向前。 这一走,就径直走到了天后宫的牌坊前。 台北天后宫在日据时代被烧毁,眼前这座庙宇是后来重建的。 西门町是个繁华的商业区,寸金寸土,虽然天后娘娘在人们心中崇高无二,但这天后宫委实不算大。 地方虽然不大,可庙宇修的富丽堂皇。善男信女们捐钱捐物,表达对心中崇高女神的敬仰。 高耸的牌坊粉金彩描,雕刻精美。越过牌坊,就是飞檐斗拱的庙宇正堂。堂前的小广场遍铺青石板,周围绕着一圈汉白玉雕刻的栏杆,当众是一樽敦实厚重的紫铜香炉。香烟袅袅,直冲云霄。 广场上香客熙熙攘攘,烧香的祷告的,算命的看卦的,一派热闹之相。 这凡尘的热闹她充耳不闻,过目不望,只是定定的看了正堂一眼。 隔着袅袅的香烟,越过漫漫的人群,穿过层层的布幔,慈眉善目的神像与她对视! 她微微一笑,迈步而前,穿进了人群之中。“许尽欢!”段迦康第一个赶到,见她背影一闪,连忙喊了一声。 他知道路,所以走的最快,跟的最紧。 裴思建后脚就到,也跟着进去,然后是唐仇。 许尽欢头也不回,直直的向着正堂走去,一直上了石阶,走到廊下,忽而仿佛是被什么东西拦了一下,身形一晃,站住了。 她停的突然,叫后面追来的段迦康措手不及,差点就撞上去。 “小心!”后面的裴思建一个剑步上前,把他拽住。 段迦康踉跄一下,连忙扶着旁边的柱子,这才站稳。 “你怎么……” 没等他说完,裴思建跳上台阶,咽了咽口水,喊了一声。 “欢欢?” 她没动。 身后如何,她压根不在乎,只是抬头看了大殿里布幔后垂眉敛目的神像一眼,皱起眉。 段迦康就没说下去,把气喘匀,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东西准备好了吗?” 得到肯定的回答,就把电话挂了。 许尽欢转过身,看了他一眼。 他咽了咽口水,朝她点点头。 “已经准备好了,我这就带你去看。” “好!”她淡淡说了一个字,又扭过头去。 * 就在此时,从大殿里走出一个胖胖的老头,因为走得急,满头汗,捏着一块手帕不住的擦拭额头。 “段先生!抱歉抱歉,来晚了来晚了!” 面对别人,段迦康又恢复他冷淡高傲的样子,轻描淡写的对着这老头点了点头,然后看向许尽欢。 “这是天后宫的庙祝,他会带我们下去看那把剑。” 庙祝看看他又看看许尽欢,再看看背后站着的裴思建,有点搞不清状况。 许尽欢还是轻轻一点头。 “好!带路!” 段迦康向胖老头一挑下巴,庙祝心领神会,立刻点头哈腰的恭迎。 “请请,东西就在下面,好好的呢。” 说着,牙疼似的嘶了一口,又猛擦额头。 虽然请了,但许尽欢却并不动手,而是再次抬头看了看庙里的神像,眉头又紧了一些。 “怎么了?”段迦康连忙上前,焦急问道。他问得急,帖得紧,一低头,嘴唇几乎挨着她的头顶。 高大的身形把她整个笼罩。 裴思建心中隐隐不悦。 在这一片阴影里,许尽欢低着头,皱着眉,轻飘飘的吐出一句。 “叫他把神像遮起来!” 说完,仿佛头疼似的,闭上眼。 遮起来?为什么?段迦康愣一下,但很快就不去想为什么,而是直接一挥手。 “听到了吗?遮起来!” 这话叫庙祝大惊失色!这大天白日,朗朗乾坤,在众多善男信女眼皮子底下,怎么能把神像遮起来? 为什么?天后娘娘犯着谁了? 目光落在低头皱眉闭目凝神的许尽欢脸上,突然就打了一个寒颤,脸色白了几分,冷汗嗖嗖的冒出来。 “愣着做什么?快去遮起来!”见庙祝傻愣愣看着许尽欢,段迦康喝了一声。 胖老头立刻低下头。 “是是,段先生稍等。” 忙不迭转身,急匆匆伸手招呼正殿里的工作人员把神像前面的布幔放下。 无缘无故要放下布幔,工作人员忍不住疑问。 胖老头低声呵斥。 “问什么!叫你放下来就放下来。等客人过去了,再拉起来就是!” 这客人也是奇怪的很!为什么他们进来就得放下天后娘娘面前的布幔?难不成,他们是不能被娘娘看见的? 这不能被看见的,是什么东西?越想越奇怪! 不过再奇怪也不至于把门口的人当妖魔鬼怪,毕竟大天白亮的,邪祟哪敢登门造次。 想来是别扭的贵客!那位高大的段先生还有印象呢,上次来庙祝也是点头哈腰,恭敬的差点就要给这位有钱人磕头了。 布幔一放下,天后娘娘的脸被遮挡住,许尽欢就睁开眼,不用人招呼,直接迈腿就进了正殿。 段迦康跟上,裴思建也抬腿要跨入,却被他一把拦住。 “段先生?” 段迦康扯了扯脸皮,皮笑肉不笑。 “这东西是给许小姐的,这交易也是我和她的,请裴先生留步。” 什么?凭什么!裴思建顿时来气。 这个姓段的,早就知道他憋着坏呢。别想把他们赶走! “欢欢!”他也不跟着姓段的废话,直接喊了一声。 许尽欢挺住脚步,回头看。 段迦康也看她。 两人的对话她听得一清二楚,对裴思建轻轻一摆手。 “等着,我马上就回来!” 段迦康笑了。 裴思建则脸色发黑。 乐也罢,恼也罢,都入不了她的眼,跟落不到心里。扭转头,她走到庙祝面前。 “带我去见那东西!” 被她看着,庙祝低下头去。 “是是,许小姐请跟我来!” 长年累月吃神鬼的饭,胖老头也不是毫无见识。眼前这位年轻轻的女孩,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邪门,叫人不敢轻易得罪。 别看这人间看来看去,满眼都是人。可谁又知道这皮囊之下,究竟包裹着什么东西! 连天后娘娘都见不得的东西,他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题外话------ 因为上架来的仓促,存稿也没备好。所以这一阵的更新都是现写,也就导致章节多。希望大家多多包涵! 亲们看得高兴,就请给我点个赞,叫声好!么么哒! 第二章 地下库房(三更) 把裴思建怼在门口,段迦康难掩脸上的得意之色。 终于能单独跟许尽欢相处,他盼了好久!情不自禁背脊发痒,跃跃欲试的跟上去。他贴近她,低头在她耳边细语。 “怎么?小乙你怕天后娘娘?”原来她也有怕的东西!他心想,似乎是更了解她了,还抓了一点小把柄,心里暗自得意。 灼热的气息拂过她的发梢,撩拨她松散的发丝,惹得她耳朵轻轻煽动。他突然觉得牙根发痒,暗自磨了磨后槽牙,心里很想低头咬她一口。 许尽欢却连头都不扭,更不会看他,只是从鼻孔里冷哼一声。 不是怕,只是避讳!虽然她成仙早,然而成的莫名其妙,从来也没有受过香火。庙里的神像虽然不过是泥胎木雕,但受了人间的香火,身上有万千愿力。 信仰的力量,还是很强大的。她犯不着去犯这个忌讳!强龙不压地头蛇,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只不过这种道理,没有跟凡人解释的必要! 她不说,段迦康也无所谓。本来就不期待她的回答,只是单方面的想要撩拨她。就像吃饱喝足的豺狼,闲的骨头痒,就想要在狮子老虎头上动手动脚,蠢蠢欲动。 庙祝带着她和他往里走,绕过天后娘娘的神座,从一扇小门进到耳房。又拿出钥匙打开墙壁上一扇隐蔽的门,出现一条通往地下的楼梯。 “段先生,许小姐,请!” 楼梯一眼望不到底,也不知通向哪里。 许尽欢丝毫不怀疑,迈步就走下楼梯。段迦康紧紧跟在她身后,庙祝转身把门关上锁死,也跟着下楼。 万幸墙壁上有灯,一路都很明亮。然而地下封闭,总觉得有股子闷气。盘旋而下,很快就到底。原来一个地下室,空间似乎不小,有两三个房间,都关着门。 门上贴着金属牌,写着库房一号,库房二号。 西门町寸金寸土,天后宫的库房只能建在地下。 “稍等片刻!”庙祝点头哈腰的上前,手忙脚乱的拿出钥匙,稀里哗啦的开二号库房的门。 段迦康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问了一句。 “这几天,没出什么事吧?” 庙祝哆嗦一下,拿起手帕擦了擦额头,连忙说道。 “没有没有,这几天平平安安。看来是符纸起了效果!哎呀,段先生,你这把剑真的好邪啊!” “邪?你是说震景剑邪?”这话让许尽欢惊讶。 庙祝疑心自己是说错了话,连钥匙都快拿不住,整个人都抖起来。 “这把剑它……那个……”看看许尽欢,又看看段迦康,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接话。 没给老头开口的机会,段迦康自己解释。 “这把剑我拿到手之后,就出了事。死在这把剑上,直接的间接的不下十个。” 还有这种事?许尽欢一脸的不可置信。 然而千真万确!这把剑段迦康买到手之后,对方卖家就在路上出了车祸,一家四口死于非命。他带着这把剑回酒店,到是一路平安无事。但当晚酒店里有三人意外身亡,一个是心脏骤停,一个是浴室里失足跌死,还有一个从二十七楼阳台跳下,也不知是意外还是自杀。 当时他还未曾意识到是这把剑的缘故,直到身边的人也开始发生意外。 他的两个保镖突然在浴室里被吊死!勘测现场的警察认为是意外,地面积水,失足滑到,然后被挂浴帘的绳索缠住,意外身亡。 倘若只是一个人意外,尚且还能让人相信,可偏偏是两个人同时,这就匪夷所思了。 要怎么样的意外,才能让两个成年人都被一条绳索吊死? 这一场意外的风波还没过去,身边的其他人也开始陆续遭受到各种意外。 遭受意外的人都说自己是撞了邪,仿佛是被什么东西给迷住了似的,不由自主的就做些很危险的事。 撞邪这种事,历来是最让人恐惧的。他身边的保镖都是经历过血雨腥风搏命厮杀的亡命之徒,个个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凶恶之徒。 但再凶恶,那也是对人!对看不见摸不着的邪祟,他们的一身武力值就全然没有了用处。面对未知的力量,他们就跟手无寸铁的妇孺一般,只能任人宰割! 可邪祟到底是怎么来的? 段迦康到此就算是心知肚明了,是他买的这把剑出了问题! “震景剑出了问题,有邪祟!”他肯定的说道。 这怎么可能! 白云子是上清派的宗师,他造的剑怎么会有邪祟?便是他法力不济,铸剑不精,可材料用的是冰月的残片,也绝不会出邪祟! “这一定是有人捣鬼!”许尽欢是万万不信的。 要知道白云子可是最憎恶邪祟的!要知道他的剑被邪祟沾上,估计会从棺材里跳出来。 当然他已经飞灰湮灭,跳不出来! 许尽欢说是有人捣鬼,轮到段迦康不信。 这把剑的来历缘由,他是知道一些的。又因为买下的原因特殊,所以觉得出事反倒是正常。这把剑从头至尾都没离开过他的眼睛,怎么可能被人捣鬼! 交货的时候,也是当场验过的!四象鉴没问题,震景剑也肯定没问题! 出了事之后,他当然不能任由自己身边的人送死,也不想把一柄邪祟留在身边。正好瞌睡有人递枕头,有人告诉它镇压邪祟最好的办法就是香火旺盛的庙宇。 把邪祟镇在庙宇里,它就不会再害人! 所以段迦康就把剑送到了天后宫,镇在天后娘娘的神座之下。又怕别人来偷来抢,便另请高明设下禁制。 每一行每一道都有其各自的规矩,震景剑虽然是不出世的稀世珍宝,可对于外行人来说,它撑死就是一把古剑。偷去固然能卖钱,但也卖不出好价钱。有些东西,得在识货人眼里才是宝贝。 他要防的,不是盗贼,而是行家!行家会捣鬼,他很清楚。所以…… “你把门打开!”他呵斥庙祝。 “是是!”胖老头终于把门打开。 “你进去看!”他又对许尽欢说,伸手一指里面。 许尽欢毫不犹豫,抬腿就进去。 一进去就看到空空荡荡的屋子里,摆着一张敦实的四方桌。桌上摆着一样细长条的东西,那东西外面包裹着明黄色的绒布,绒布上贴着三张紫色的符纸。 包裹的前面是一只紫铜香炉,香炉里点着三支香,香烟袅袅,青云直上。 而香炉之前,方桌之下,则盘腿坐着一个道士。 她刚跨入,那道士就蹭的睁开眼,目光如炬。 * 门外胖胖的庙祝一边喘气一边小声的跟段迦康说道。 “段先生,卢道长真是好本事,这七天来片刻都不离这屋子。那东西在他眼皮子底下,万无一失!” 段迦康没接话,只是挑着眉梢看向许尽欢。 你看,他也不是一点防备都没有! 许尽欢是万万没想到,这屋子里竟然还有一个活人,还是个道士。 这道士年纪不大,约莫二十出头三十不到,长相不算英俊,但长眉宽目,相貌堂堂。只是眉心因为总是攥着,生生刻出三道痕迹。倘若没有这三道痕迹,他看起来还能再年轻一些。 卢道长穿着一件黄色的道袍,道袍上用黑线绣着八卦。 许尽欢的到来,只让他睁开了眼,身形却是纹丝不动。 等到段迦康也进来,他才双腿一抖,嗖的就从蒲团上起来。 “卢道长!”段迦康客客气气上前。 那姓卢的道长看了他一眼,扭头伸手一指身后桌上的包裹。 “东西就在那里,完璧归赵!” “是,你辛苦了!”段迦康点头。 对方仰起头,双手往宽大的袖子里一插,自顾自走开,站在一旁,低头看了许尽欢一眼。 段迦康也看她。 “许小姐,请!” 许尽欢点点头,迈步上前,伸手就去抓那细长的包裹! “等……”身后那位年轻的卢道长突然出声。 但她充耳不闻,手指径直伸去,触及了剑身。剑身上贴着的符纸腾的发出一阵剧烈的光芒,如烈火一般烧灼起来,把她的手指卷住。 她嘶了一声,立即缩回手。 “那是很棘手的禁制,段先生你若是想叫人拿这把剑,最好先找人把禁止破了!否则,连你也是拿不了这把剑的!”卢道长在背后冷冷道。 段先生从哪里找来的小姑娘,做事这样冒失!让小姑娘拿剑,段先生的心也是够狠。就不怕伤了这姑娘吗? 卢道长很不认同。 手指被烧痛,指尖都出了水泡。把手指伸到嘴里含着,许尽欢皱起眉,回头瞪了段迦康一眼。 想不到这家伙竟然防人防到了这个份上!她还以为这外面的禁制就是这位卢道长下的,原来是另有其人。段迦康这是连卢道长也防啊! 她突然想笑。 “至于么?” 段迦康有些尴尬,垂下眼皮。 “好不容易才得到的,我怕它丢了。” 丢了这把剑,就等于丢了她,他怎么能不怕! 舔了舔手指,她一撇嘴,不以为然。抬手拔了一根头发,两头绕在手指上抻直,躬身向前,轻轻往那三张符纸上一弹。 小姑娘又要做什么?卢道长拧着眉毛看。 她是要解禁制吗?就用一根头发丝?这怎么可能! 可细细的发丝与薄薄的符纸撞在一起,发出嗡的一声。这一次,符纸没有发出强光,可发丝却如同利刃一般,把符纸拦腰切断。 卢道长一挑眉,一脸惊讶之色。 “怎么会!” 符纸一断开,就自动从包裹上滑落,还没落地就在半空燃烧起来,落地就已经化成灰烬。 段迦康抿嘴含笑,心里暗自得意。 怎么会?自然会!他找到的,怎么可能不会! 禁制一开,许尽欢伸手一招,桌上的包裹就蹭的自己跳到她手里。她又伸手一抖,抖开外面的绒布,一把笔直修长的唐剑就落在她的掌中。 这把剑不足一米,吞口与剑身等宽,纤细苗条,造型简洁,是典型的唐代风格。 她握着这把剑,低头仔仔细细,从头至尾看了一遍,然后皱起眉。 “这把剑!被人动过手脚了!” “什么?”段迦康大惊失色。 卢道长也变了脸色,连带着站在门口的庙祝也满头大汗。 “怎么可能!从头到尾,这剑都没离开过我的视线。要动手脚,也肯定是在这之前!”卢道长首先质疑。 段迦康气息渐乱,伸手想抓住许尽欢,却又不敢,怕惹恼她。 “动了手脚?你的意思是,这是假的?这不可能!” 许尽欢面色冷淡,伸手握住剑柄,轻轻一拔。明晃晃的剑身就从剑鞘里拔出,悄无声息。 剑身是百炼成钢,周身都是密布的纹路,似云雾一般。纹路之上,又刻着日月星辰,乾坤八卦,与古书上的形制一般无二。 论理,是一把好剑。但是…… 许尽欢淡淡扫了一眼。 “剑柄剑鞘都是真的,但这剑身却是假的!” 做得很好,也很像,但是骗得了天下人,骗不了她。 “假的?可明明……”段迦康嘴唇抖了抖,呢喃。 她冷冷一笑。 “明明什么?明明就和书上的一模一样?正是因为书上有形制可查,所以才好造假。震景剑的剑鞘剑柄没有任何记载,所以造假的人才不敢动手。把真的剑柄剑鞘留下,只把剑身换了!这造假,可是花了好大的心思呢!” ------题外话------ 三更奉上,睡觉! 大家也早点休息!么么哒! 特别感谢我是犬夜叉,tingtinggood,wyq5408三位天使的月票。还有irvin的3颗美钻,以及所有正版订阅的亲们。 爱大家! 第三章 有人捣鬼(一更) 别动?为什么? 问题刚从裴思建的脑子里闪出,他眼前就一团绿光炸起,瞬间有一种瞎了眼的感觉。 他下意识的闭上眼,耳边又传来轰隆一声巨响,随后整个屋子就地动天摇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他立刻睁开眼,却看到一副不可置信的场景。 整栋楼,竟然在摇晃!屁股地下的水泥地一块块裂开,崩塌,噼里啪啦的往楼下砸。 顺着这些缝隙,他都能直接看到楼下,然而楼下也在层层崩塌。 这是,地震了? 刚这么想,就又看见嘭的一团团火光,从裂开的地板的裂缝里蹿出,如同奔腾呼啸的火龙一般,在整栋废楼里飞舞,瞬间就把整栋楼都点着了。 这,这是火山爆发了吗? 裴思建都傻了眼! 火山?地震?!他怎么这么倒霉?刚从虎口脱身,又入火坑! 就这,她还叫他别动?坐在这里等死吗? 简直要抓狂! 他是跳起来就想跑,自救!然而许尽欢的手摁着他,他竟真的一动也不能动! 她才多大劲,怎么就能摁得住他?兴许是他自己吓傻了,才动弹不得。可明明意识又那么清醒! 完了完了!他自救不能,更无法救她。这回死定了! 裴思建被眼前天崩地裂的景象给吓坏了。但好在他并非胆小如鼠没见识,在最初的慌乱过后,很快就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 整栋楼在崩塌,火光四射,天旋地转。破碎水泥块和烂木片就砸在他身边,哐哐作响,噼里啪啦。喷溅四射的火焰在他周围飞舞,热浪滚滚袭来。 可是,他根本没有受到任何一点伤害! 他就坐在地上,被许尽欢的手压着,一动不动。 屁股底下的水泥板稳如泰山,外面全崩塌了,这一块就是安稳不动。水泥块,烂木头,全掉在他周围,愣是一点没砸到。至于火焰和热浪,也全被隔在了周围。 别说热,他就连一丝风都没察觉。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眼前这些崩塌的景象,都只是幻觉? 可这幻觉也太逼真了!比看3d电影还真! 因为心里觉得这些都是幻觉,所以他下意识的抬起手,轻轻碰了碰在身边乱窜的火焰。 嘭的一声,整只手就着了,被火烧的痛楚立刻传遍全身!竟然不是幻觉! “靠!”他立刻大叫一声,甩这手往身上噼里啪啦的猛拍,灭火。 “别乱动!”许尽欢回头瞪他一眼。 他还不服气,想要瞪回去,却一抬头看到天崩地裂火光四射之间,缓缓走出一抹身影,顿时眼如铜铃。 “亓源?!” 虽然只看过褪了色的黑白照片,可亓源的长相和风采太令人印象深刻,过目难忘。 此时此刻,看着这位在四十年前就犯下累累命案,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了枪决的连环杀人犯,活生生的出现在了自己眼前。 裴思建还是觉得,这一切都像是个梦! 噩梦! 他不是已经死了吗?难道是鬼? 可鬼怎会如此鲜活? 还有这天崩地裂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这一切,都跟亓源有关?难道他真的靠着杀人,成了仙?亦或是,正如许尽欢所说,他已经成了一个恶鬼! 鬼,是真是存在的? 裴思建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亓源自火光和碎片中而来,一步一步,越来越近。 许尽欢面对着裴思建,略低着头,仿佛是即看不见周围的天崩地裂,火光乱窜。也看不见缓缓而来的英俊恶鬼,眼里只有一个已经傻眼的男人。 而这男人则伸手扯了扯她的衣袖,干巴巴咽了咽口水。 “许尽欢,现在怎么办?” 面对凶恶的歹徒,裴总表示小爷我也是炼过的,谁怕谁。面对吃人不吐骨头的奸商,裴总表示比奸小爷我一个能阴两,来者何惧! 但是面对非自然存在的恶鬼,裴总终于怵了! 对付鬼,他没经验啊! 许皇太女眼皮微微撩起,回给他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明明是一向都靠不住的富二代刁蛮女,可此时此刻,裴思建不得不承认,他是真的只能指望对方了。 至于为什么富二代刁蛮女能对付恶鬼,裴总表示,谁还管这些! 亓源在离着他们还有三步远的地方停住,缓缓抬起手。 一团绿色的雾气从他的手掌升起,徐徐上升,幻化成一个咆哮的兽首。丝丝缕缕的绿雾自兽首上冒出,飘散开去。 一旦触及那些绿雾,则原本红色的火立刻就变成了绿色。 不一会的功夫,热浪滚滚就变成了阴气森森,鬼气弥漫。 兽首的双眼发出绿光,四周的火和雾就如同活物一般,扭动着朝他们扑来。 就在此时,原本淡定自若,始终一动不动的许尽欢动了。 她猛一抬头,睁大双眼。 裴思建就看到她黑白分明的眼镜瞳孔突然迅速膨胀,瞬间就把眼白都挤掉了。 原来是真的!她的眼睛真的会变全黑,不是他看走了眼。 睁着一双没有一丝眼白,全黑如鬼魅一般的双眼,她伸手用食指在双眉间轻轻一点,又轻轻一捻,自神思里抽出一点真炁。随手双手抽丝缠绕,把真炁绕在指间。 猛然转身,一个剑指把真炁弹出,双手变化掐诀,飞快的在半空化出一道太上玄门驱鬼符。 “金书玉笈,玄门正气。十方肃清,万灵镇服。尔等阴魂厉鬼,统统给吾消散。赦令之下,谁敢不从!去!” 一口气念出符咒,剑指一点,真炁化成的符箓就化成一张大网,升上半空,并光芒四射。 光芒所到之处,阴火毒雾便统统消散。 亓源把手中的兽首轻轻往空中一抛,双手合十,闭眼念咒。 咒声中,那绿色的兽首绿光一闪,哗啦啦涨大一圈,张嘴吐出一团团的绿色毒雾。 毒雾凝结成云,他伸手一挥,便沉甸甸的朝他们头上压来。 驱鬼符化成的网被毒雾触到,发出嘶嘶的黑烟。原本光芒四射的符箓立刻被侵蚀发黑,片片掉落。 许尽欢皱着眉啧了一声。 身后的裴思建一把抓住她的后背。 “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凉拌! 问问问,就知道问。烦不烦人啊!许大仙心里火死了!关键时刻,男人果然还是靠不住! 她吸了口气,随即皱起鼻子。空气中充满了阴湿*的尸气,亓源就是个修炼成精了的尸煞。 尸煞多是些毫无智慧,只晓得杀戮的蠢货,凭着一口怨气在人间作恶。然而眼前这个绿油油的英俊尸煞显然是很有智慧,乃是尸煞中的一朵精英奇葩。 用先天真炁化成符咒,也治他不住,可见是真有一些本事。不过幸而这家伙的道行还不够高,若是再给他十几年,真修成了形体,那就闯大祸了。 要不她现在就拿出看家本领,收拾了得了?也算替天行道! 深吸一口气,许大仙抿了抿嘴,举起双手,左右分工,各自拈了不同的指诀。左手持剑,右手持花,两手缓缓移动,在面前交叉。 看到她这样动作,亓源愣了一下。 “你怎么会……”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然后一个中气十足,震耳欲聋的声音传来。 “楼上的人注意了!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赶快举手投降!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这声音一响起,漫天的地动山摇,毒雾阴火就全停止了。 亓源眉头一皱,双手一拍,将半空中的兽首收回。然后双臂一挥,整个人就凭空消失。 他一消失,漫天的绿光也全消失。 裴思建只觉得眼前光芒一闪,再睁眼,就看到自己好端端坐在水泥地上。 整个屋子原来什么样,如今还是什么样,压根没什么地震火山。 所以说,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 他下意识的伸手拉拽许尽欢一把。 “干嘛老拽我?”许尽欢回头瞪他一眼。 双眼黑白分明,毫无鬼魅之相。 所以说,他又看走眼了? 他死死盯着她。 “你看什么?”许皇太女往后躲了躲。 他一把攥住她的胳膊,不许她退。 “刚才,你……那个亓源……” 正说着,外面的警察就全冲了进来,一下就将两人围住。 “人质安全!迅速清场,快快快!”冲上来的特警飞快将两人各自按到,拖到后方。 其他人则立刻冲上去,迅速查看整栋楼。 “王队!”裴思建一眼就认出领队的人。 “裴总,你怎么样?”王队立刻上前,一把将他扶起。 “我很好,对了,那个周雅丽……” “我们已经在楼下发现了她的尸体。是谁杀了她?”王队问道。 “没人杀了她,她是自己掉下去的。”坐在警局笔录室里,裴思建皱着眉语气强硬道。 “她要对许尽欢动手,于是我就扑过去把她推开。结果她撞到窗台,撞塌了,整个人就翻出去。当时许尽欢和我都跑到窗台边扑出去想要救她,但周雅丽自己往旁边去,根本不抓我们的手,最后掉下去了。事情经过就是这样,不管你们信不信,再讲十遍也是这样!” 能说的事实就是这些,至于不能说的……说了估计他就得去精神病院了。所以不能说! 然而王队却觉得他还有所隐瞒。 “好,就算后面这一段是真的。那绑架你和许尽欢这一段,你怎么解释?周雅丽这样一个弱女子,怎么把你和许尽欢两个人从市中心搬运到郊区,还搬到六楼以上。她一个人做得来吗?”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也许她还有其他帮手,当时我昏迷了,我不知道。” “那么许尽欢呢?她知道周雅丽有帮手吗?” “我没问过她。” “你觉得,那个帮手会不会就是许尽欢?” “不可能!许尽欢和我都是被绑架的。而且周雅丽要杀她!怎么可能会是帮手。” “也许她们是在演戏!” “演戏?为什么?” “为了让你相信,她们不是同伙。” “无稽之谈!”裴思建一口否定。 “许尽欢本来就不是周雅丽的同伙!周雅丽要杀她,那种眼神,是真是假我分得出。如果不是我及时挣脱绳子把周雅丽撞飞,她一定会杀了许尽欢!而且……”裴思建突然想到周雅丽那些关于许尽欢早已经被她杀死的对话,停住。 “而且什么?”王队追问。 裴思建皱了皱眉。 “而且,你没有证据。你只是假设,猜测。法律上来讲,疑罪从无。你不能就这样给一个无辜的人定罪!”他说道。 王队沉默了。 “我知道你们警察也难做。这么大的案子,光让周雅丽一个人扛,只怕扛不住。周雅丽必须有同伙,所以你们就想让许尽欢也牵扯进去。但是我不能昧着良心说话。至少我没有看到任何证据说明,许尽欢跟周雅丽是一伙的。你们就算问一百遍,没有就是没有。”裴思建斩钉截铁道。 王队深吸一口气,默默起身,看了他一眼站起身。 “那好吧。裴先生,你可以走了!” ------题外话------ 写完就上传,估计会有很多错别字,明天再修改了!么么哒! 第四章 她是什么东西(二更) 许尽欢说逛就逛,自顾自潇洒快活,把三位男士和“地陪”扔在天后宫门口。 段迦康也不追她,只是朝“地陪”使了个眼色,那人连忙点点头,转身跑着追上去。 就这会工夫,卢道长也出来了。 他在地下室给庙祝简单包扎了一下,还打了急救电话,耽搁了些工夫。 幸好段迦康还老老实实站在这里,不然他可就擅离职守了。 段先生要他随传随到,随身保护,除了守着那把震景剑得工夫。如今这把剑出了事故,他也就不用守了,改守段先生。 有钱人不好伺候,尤其是这种二十四小时随传随到的活。但他要养家糊口,段先生给的价码很好,他无法拒绝,也只能捏着鼻子伺候。 也不知段先生从哪里弄来了这么一个“小姑娘”,看起来蛮辣手得样子。她说震景剑是假的,就是假的,段先生是一点也不敢质疑。 那把剑得“邪”也被她说破,说破了真是很简单,但原先谁也想不到。 这“小姑娘”是不简单得! 上前站到段迦康身边,他一言不发,做背景。 多了一个道士,裴思建和唐仇都看过来。 “段先生,这位是……” “这是卢道长,我在台北请得专业人士。这边他比较熟,可以帮许小姐的忙。” 两位男士都不相信他得话。不过外国香蕉钱多,他喜欢请谁就请谁,关他们什么事。 他们还是更关心许尽欢得事。 “段先生,发生了什么事?欢欢怎么没有拿到剑?”裴思建开门见山,质问。 段迦康看他一眼。 “剑被人动了手脚,掉包了!” “什么?掉包了?那怎么办?”唐仇急了。 嘿!她还一脸不在乎,说没事呢!都被人掉包了,白来一趟! “我不知道。许小姐说她会搞定,我听她的。”段迦康把锅甩到许尽欢头上。 唐仇气的语塞。好么,这是赖上欢欢了! 裴思建心里也不悦,总觉得自己地位不保,段迦康要后来者居上。 这怎么行!许尽欢是稀缺资源,先到先得。 他先到的,就该他先得。 这话说得,完全忘了唐仇更先到呢! 段迦康压根没心思管他们怎么想,论先到先得,十多年前,他就认识她了,够不够早! 呼出一口气,抬脚往外走。 “我找许小姐去!” 雇主走了,卢道长也急忙跟上,一边走一边把身上的道袍脱了,卷成一团拿在手里。 裴思建和唐仇互看一眼,连忙也跟上去。 * 外面的小广场上,许尽欢正被李拜拜拉到一个看相算卦的摊子前。 “欢欢!这个老先生会看手相,很准的!刚刚我的手相他看过了,说得一点都不差。你也试试吧!”欢欢姐他叫不出口,许尽欢年纪是比他大一点点,可样子看着比他还小。 看相的老头见有生意,也连忙招呼。 “这位小姐,我这是祖传的麻衣神相。我家三代在天后宫摆摊,不灵不要钱。” 许尽欢对称呼不以为然,对眼前这个看相的老头也不以为然。这种人都是老江湖,骗骗小孩子还行,骗她?没用! 但正因为不以为然,所以只当是哄小孩子玩耍,她慈祥的笑笑。 “好啊,那就看看吧!” 说着,往马扎上一坐,把手摊开,笑盈盈伸过去。 能看出什么花来?这种老江湖十个里头九个半个都是骗人,剩下那半个也是半吊子。不过是察言观色,说些似是而非的话,让你自己套自己罢了。 她把手伸出来,老头就知道生意到手了。他在天后宫摆摊几十年,见过的人无数,没有一个搞不定的。 伸过来的手白白嫩嫩,手指纤长,骨骼匀称,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孩子,富生贵养才能养出这样一双不沾阳春水的好手。 这种人的钱最好赚了,只要凡事往好里说,说得对方满意就好。 拿起挂在胸前的眼镜戴上,凑上前定睛看掌纹。然而这一看,就看住了。而且越看脸色越白,久久不能言语。 “老先生,怎么样?你看出什么来了?”李拜拜在旁边催促。 老先生犹如大梦初醒,眨了眨眼,摇了摇头,伸手把眼镜摘下,整个人嗖的缩回去。 “这个手相我不看了!时辰不早,我要收摊了!再会!” 诶?怎么就不看了!李拜拜惊讶万分。生意送上门,还不做的,这什么道理! “老先生……” “说不看就不看!你们不要纠缠我!”老先生一点也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把包袱皮一卷,东西都夹在肋下,扭头就走。 脚步匆匆,恨不得要逃。 “大仙,怎么回事?”李拜拜是看不明白了。 许尽欢若有所思,微微一笑。 “人家收摊了,我也不知道啊!” “噫,真扫兴!走,我带你去买旅游纪念品!”熊孩子抱怨一句,随即又兴趣十足。 “好!去看看!”许大仙也很捧场。 后面三位男士终于找上来,六条大长腿一步能顶两步,追上去把人围住。 卢道长见一行人在卖纪念品的摊前滞留,就往旁边一闪,疾步追上那个看相的老先生。 “等一下!”伸手一抓。 “你抓我做什么?”老先生回头,瞪眼。 卢道长做了一个手势,老先生眉毛一挑,原本戒备的神色松弛下来。 “原来是道友啊!有什么事吗?” “刚才那个女孩子找你看手相,你怎么不给她看?”卢道长问。 老先生脸色一变,警惕的左右看看,然后压低声音。 “怎么看?那是个断掌!” 卢道长也脸色一变。 “断掌?你没看错?怎么可能?” 断掌是他们看手相一行的江湖属于,指那种掌纹里生命线断掉的手掌。这种掌纹大凶大恶,只有横死之人手上才会有,相当于是阎罗大王的传票。 现在一个大活人站在你面前,给你看断掌,多可怕! 这是死人还是活人?吓煞人啊! 这种手相,谁敢看? 老先生皱起眉,摇摇头。 “怎么不可能?天下怪事这么多,谁知道那层壳里面是个什么东西?” 卢道长也皱眉。 “不可能!她要是活死人,能在太阳底下走?” 老先生也露出疑惑不解的表情。 “但愿是我看错!要不然,大天白亮,这种东西都能上街走,天下可真是乱套了。” 说吧,老先生摇摇头,转身就走。留下卢道长一个人皱着眉头想了想,握了握拳头,转身又回去了。 * 李拜拜带着许尽欢把天后宫前面的广场都逛了一圈。 这地方热闹是热闹,但太小了,很快就逛完。他突然想起自己微博还没法,于是提议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吃吃点心喝喝饮料。 许大仙心情是真不错,欣然同意。于是,两个人又欢欢喜喜的进了一家冰饮小店。 后面一串也连忙跟上! 小店里一下塞进六七个人,顿时满满当当。老板娘都连忙赶出来招呼客人。 几位男士都随便点了东西,只有李拜拜和许尽欢两个叽叽喳喳,讨论来讨论去,还拉着老板娘问东问西。 看她一副没心没肺的吃货样子,裴思建心里很不痛快。 跟段迦康掺和在一起,原本是为了他。但自从姓段的拿出了什么震景剑,她就整个变了样。 这把剑既然对她这么重要,如今剑被人换了,她怎么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是,她是有大本事的!她说她会搞定,谁敢不信!但什么事她都自己搞定,还要他们做什么? 他就是气她这种“客客气气”的疏离感,让他觉得曾经的流淌在他与她之间的亲昵,不过是他一个人的自作多情。 她曾经对唐仇好,后来对他好,刚才又对段迦康好,现在……他看他对李拜拜也很好。 两个青春年少花朵一般的人并排坐,挨着头看同一本菜单,指指点点,有说有笑的样子,真跟偶像剧一般。 刺痛他的眼睛,刺痛他的心!。 点心饮料都送上来,许尽欢立刻对着面前一大碗的香芋刨冰开动。李拜拜则低头发微博,发了还凑过去给她看。 她含着勺子歪着脑袋,看到乐处还嗤嗤笑两声。 裴思建看不下去了,心里窝着一团火。对他们,也对自己,连小侄子的醋都要吃,他这是要变成第二个唐仇了吗? 他坐在那里变颜变色,阴阳怪气,连旁边的唐仇都察觉到。然而唐仇一点也不同情,反而幸灾乐祸。 该!叫他也尝尝这个滋味!欢欢对他好一点,就尾巴都翘上天。也不想想那是谁?许皇太女!皇太女的心就是天上的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姓裴的自以为自己是十五,却不知有朝一日会变成初一。活该! 裴思建心情不爽,他就爽了。心情好了便有心聊聊天,眼神一扫,视线落在卢道长身上。 “卢道长是吧?请问在哪里高就?” 卢道长看了段迦康一眼,对方点点头,这才开口。 “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道士,凭本事吃饭。这是我的名片,你有解决不了的事可以找我。” 说着,把名片递过去。 唐仇接过,看了一眼。裴思建侧头,也瞄了一眼。 名片上写着:周怡风水馆客户代表卢道章。 卢道章,卢道长,这名字取得好! “道长师从哪派?”他随口问。心里却觉得吃江湖饭的道士,能有什么门派! 卢道章不卑不亢。 “我祖上是正一派龙虎山嫡血子弟,家祖49年跟着张天师到台湾,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哟,还是49年到台湾的那一批移民啊!有点意思了! 听到张天师三个字,李拜拜把头从手机里抬起。 “张天师?张天师还活着?他在台湾?” 其他人一脸不忍直视的表情。 “张天师当然活着,怎么可能会死!” 他还一脸茫然。 许尽欢含着勺子给他解释。 “张天师只是一个称号,一代传一代的。现在台湾的这个张天师,不是你想的那个张天师。但是每一代都需要得到皇帝的敕封,才算是正式的天师,统领天下正一教符箓派弟子。” “所以……” “台湾的这位张天师虽然是张家嫡出,但是他没有受到过正式的敕封!” “哦!我懂了!”李拜拜点点头。 就是说,有点名不正言不顺。那如此说来,国内正一教符箓派的道士是群龙无首了? “内地宗教管理办任命了张家一位旁系子弟担任正一教总理事,但他不是嫡出的子弟。” 哟,都什么年代啦,还将就嫡庶之分?现在都是一夫一妻制! “那台湾的张天师为什么不回去呢?他回去了不就是名正言顺?”李拜拜想不通。 这个问题就不好回答了,大人们纷纷选择沉默。 他们不说,他也就不问,扭头跟许尽欢嘀咕。 “大仙,这个正一教符箓派又是怎么回事啊?我记得道士不都是全真教的吗?王重阳,丘处机,吕洞宾什么的!我看过金庸写的武侠小说的。” 许尽欢看他一眼,叹了口气,像无可奈何的老人面对好奇宝宝的十万个为什么。 “道家的流派很多,正一教和全真教是两个最大的主流教派。” “啊?原来两个都是啊。那有什么区别?” “区别啊!要说复杂,那很复杂。要说简单,也很简单。” “那你说简单的!通俗易懂!” “通俗易懂就是正一教的道士可以结婚生子,全真教的道士不能结婚生子。” “啊?道士不是出家人吗?还能娶老婆生孩子?”熊孩子震惊了。 那怎么六根清净?这不是破色戒么? 喂,六根清净那是佛门的规矩!许尽欢扶额。 “全真教讲究自身修行,要求出世。要想出世,自然要先出家。所以不能结婚生子。正一教也讲修行,但认为修行需要入世。只有入世历练,解救众生,才能让自己的修行圆满。既然可以入世,自然也可以结婚生子。譬如张天师,不结婚不生孩子怎么一代传一代?还有茅山道士之类,到处行走江湖,入世历练。” “哦,茅山道士,我知道我知道。毛小方,僵尸道长!依我看,还是做正一教的道士好,自由自在。”熊孩子拍手道。 许尽欢哈哈大笑。 正一教的道士自由自在?小孩子想法真简单,觉得可以结婚生孩子就叫自由,觉得出家就是不自由! 出世,才是最纯粹的自由!出世是跳出三界五行,这人世间的规矩都束缚不了。当年若不是白云子把她魂神一分为二,她早就自由自在。 垂眉冥思之中,隐约听见熊孩子又问道。 “大仙大仙,那你是什么派?” 许尽欢眯眼一笑,把手里的勺子轻轻搁在刨冰盘里。 “我?我是香芋派!” 说完,自顾自哈哈大笑! ------题外话------ 欢哥会讲冷笑话! 感谢pinklinggo的月票,感谢568706的100点打赏! 感谢所有正版订阅的亲,得找个机会统计一下,认真感谢一下! 么么哒,爱你们! 第五章 你不得好死(三更) 许尽欢讲了一个笑话,但在场的人都笑不出来。不光笑不出来,还想哭,想打人! 她还有心思讲笑话!这都什么状况了! 放着几千几百万的生意不错,巴巴的陪她过来,难道真是宝岛自由行? 要命了! 但她是一点也不在乎!吃饱喝足,又逛了街,伸伸懒腰。 “我们回酒店休息吧!” 全体撅到! 她是皇太女,皇帝老大她老二。她说回酒店,那还能如何? 只好回酒店咯! 段迦康算半个地主,早已经在希尔顿订好了套房,准备充分。 一行人上了车就往那里赶,一路无言。 心里是很想问一问,她到底决定如何搞定?但想了想还是硬生生熬住,她肯说早就说了,不肯说问了也没用。 问多了,又要讨嫌!他知道自己讨她嫌,但这难道是他的错?不过是把对大哥的怨气发在他身上罢了。他是替人受过! 亏得那时候他还对她好,听她的话。事到如今,她却是一点也不念旧! 大概这种“东西”就不是人,没有心,不知道感恩,不知道念旧,不知道什么叫做情! 段迦康低着头,眯着眼,自顾自在心里抱怨,越想脸色越阴沉。 别人都以为他是剑丢了在发恨,也都不跟他搭话,免得被台风尾扫到,吃冤枉官司。 卢道章坐在他背后,闭目养神,偶尔从眯着的眼缝偷偷打量许尽欢。 她和李拜拜两个又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交换社交网络的账号,相互加了好友,给彼此的微博点赞,弄得蛮热闹。 怎么看,都是一个很正常的青春美少女。 不是卢道长自夸,别说是在台北,就是在台湾,他的本事也是数得上的。但很明显,段先生更信赖和仰仗这位美少女。 这位许小姐绝对不一般!也许正是因为不一般,所以才会有异象在身上。 那个老算命说她是“东西”,他还是不信的。 邪物就算再厉害,也不会这样坦然在太阳底下走。人间自有正道,倘若连这种邪物都出山了,那天下必会现有异象。 她连妈祖庙都敢进,她要是邪祟,妈祖娘娘也不会放过她。 看来这天下真是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内地五湖四海,地大物博,不出世的高人肯定也是数不胜数。 连这样年轻的小姑娘都这么厉害!有机会,他真该到内地去看看。顺便也到龙虎山的祖庭去拜一拜。 想得远了,卢道章的思绪也飘开去。 裴思建和唐仇两个上了车就接不完的电话,发不完的邮件。公司里一大堆事要签字,要过目,年轻俊才受人羡慕,但身上的担子也不轻。 哪像二世祖那么轻松,坐坐就有饭吃!辛苦的活,别人都帮着做了。 对,说的就是许尽欢和段迦康!电话之余,两人都暗暗瞪了他们一眼。 时间飞一般过,到达酒店各自下车。 房间都订在同一层,行李早就送到,已经摆在各自的房间里。 外国土豪不缺钱,订的是一人一间,住的舒畅。 许尽欢的房间在最中间,一边是唐仇,一边是段迦康。得知自己被隔开了,裴思建在心中冷哼。这叫什么?这叫假公济私!姓段的不要脸! 段迦康心说我就不要脸,怎么了?我的钱爱怎么花怎么花,你管不着。 被同样安排在隔壁,唐仇是满意的。但一想到另一边是段迦康,他又不高兴。但换过来变成裴思建,他也不高兴。想来想去,还是换成李拜拜或者那个卢道长,最好。 可惜,他又做不了主。 这几个是乌眼鸡一样,眼睛别来别去别风头。 那边李拜拜和卢道章倒是很满意!尤其是李拜拜,单独一间,那他就可以尽情自拍发微博了。他有信心,经过这一次,绝对能从小鲜肉升级成男神! 许尽欢是无所谓,她现在就想一个人待一会。于是把房卡一扫,伸手一摆。 “我先休息了!” “欢欢……”唐仇还想交代两句。 她已经甩上门,差点就打在他脸上,要不是他停得快。 好狠心的人!唐经理都想哭了。 * 在房间里又吃了半包牛肉干,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了一身衣服,许尽欢盘腿坐在床上,眯着眼一动不动。 女真观把最重要的剑身拿走,留下剑柄剑鞘用来“勾引”她,显然是放长线钓大鱼。 身为“大鱼”她也想看看,这个女真观到底搞什么鬼!能知道剑身比剑柄剑鞘有用,已经出乎她意料之外。看来这个女真观还是知道一点什么,说不定手里还有“好货”。 想到对方手里还有东西,她说不急,其实还是急的。但心急就容易误事,她是不敢了。 上一次见到震景剑,还是七百多年前。那一次她运气不好,操之过急结果弄巧成拙,反而擦肩而过。 这一擦肩就是七百多年的光阴,若换成凡人,早就死的连渣也不剩。 万幸,她是不会死的。找了那么多年,终于又有了机会,她哪里还敢轻举妄动! 她一直怀疑,这把剑是被人藏起来了。也许就是女真观搞的鬼!但女真观难道从七百多年前就有?它不是清末才从大墓里挖出来的吗? 搞也搞不懂! 也许还是白云子搞的鬼,他就是不想让她得到这把剑。 想到白云子,她的思绪就飞得老远。身体变得沉重,而灵魂却越发轻盈。自灵台跃出,能遨游九天,穿梭时空。 在那个动荡而又繁荣,绚烂而又腐朽,激情而又残酷的时代,她迎风站在高高的汉白玉石阶上,绯红的衣摆迎风舞动。 目光穿过自琉璃瓦散射而来的灯火,带着傲慢和耀武扬威的神情,落在一身紫袍,遍地锦绣的年轻道士身上。 他高昂着头颅,疾声质问她。 “曾大人,你这是要做第二个来俊臣吗?” 她仰天长笑,随后低头看着台阶下乌泱泱跪满一地的男人们。 这些男人们曾经都是高高在上的大人贵人,如今却像丧家犬一样跪倒在一个女人的脚下。 每个人的眼里都饱含着怨毒,似乎是要用这怨毒把她烧死。 这怨毒来源于对死亡的恐惧,也来源于对女人的憎恨。 因为这些男人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女人会爬到男人头上去。 她嘴角一撩,眯起眼,语气放得和缓而又轻柔。 “司马大人,我只是奉命办差,请大人不要为难小乙!来人,都带走!” 说完,竖起两根手指,轻轻一挥。 两队手持刀戈,一身铠甲的卫士鱼贯而入,把院子里的人团团围住,步步紧逼。 “司马大人,得罪了,请让开!”一位身穿金甲的军官迈步上前,抱拳道。 司马承祯从腰间抽出宝剑,用力一辉,喝到。 “谁敢动手!休怪我不客气!” “司马大人!”她在台阶上清喝一声。 “这句话,应该我说才对!”说罢,轻轻一抬手。 身后的白衣少年迈步上前,把一柄纤细玲珑的宝剑放在她手心里。 她一手握住剑身,手腕一扭,宝剑当胸,另一只手握住剑柄,拔剑出鞘。 一团月光自剑鞘里飞出,划出一道清冷的水色,带着凉意悬在半空。 司马承祯脸色一变,握着宝剑的手紧了紧。 “曾大人!非得如此吗?” 她在月光里微笑。 “司马大人,这是圣上的旨意!你要抗旨吗?” 她看着他,心中思量着这个骄傲的男人会不会屈服于皇权之下! 一个女人当政的皇权! 如果他屈服,她鄙视他,但也会放过他。如果他不屈服,那么她敬佩他。 不过,不屈服于圣上的男人,没必要存在于世间。她会用手里的冰月,送他去他向往的玉山仙境之地! 想到此处,她的笑意更深了一些。 司马承祯定定看着石阶上的人,那样微笑美得如同春天枝头等待绽放的花骨头一般,惹人怜爱。 然而这是死神的微笑!曾大人心狠手辣,死在她手里的李氏子孙,数不胜数。 圣上老了,所以要安排后事了。曾大人是一柄快刀利剑,正好用来扫清障碍。 可这些人,也是圣上的子孙啊!他心中愤懑。 要蛮干吗?不能!因为蛮干根本没用! 只要圣上的心不变,那么杀戮就不会停止。所以能够挽救这些人的,只有圣上。 他松开手,宝剑哐啷当一声,跌在地上。 身后的人听到动静,纷纷抬起头,随即开始小声的抽泣起来。 见他放下了剑,她眉梢一挑。 原来,白云子也是怕死之辈啊!心中有些不屑了! “曾大人,请你稍等片刻,我要面见圣上!” “好啊!您请!”她手腕一转,背手而立,冰月贴在后背。 透明剑身映出绯红的官袍,轻纱在凉风里舞动,像跳动火,像流淌的血。 司马承祯转身,对众人抱拳施礼。 “我即可面圣,去去就回。请各位务必等我归来!” 说罢,一甩衣袖,疾步而去。宽大的鹤氅在夜风里上下翻飞,深紫色的质地上,用金线描绘的玉山仙境若隐若现,在月光下闪着冷冷的光彩。 这人间只有地狱,哪来的仙境! 入宫面圣,谈何容易?难道圣上是他相见就能见的?她笑他幼稚。 等他回来,一切早已经尘埃落定!圣上的心意,早就定了,谁也改变不了! 她仰头笑,熊熊燃烧的火光里,是男人的哀嚎,女人的哭泣。 死亡,如期而至,不可阻挡! 在夹杂着血腥味的夜风里,她用素白的丝帕掩面,把手中的冰月交给白衣少年。 匆匆回来的白云子见到眼前这副景象,怒发冲冠。 “曾小乙,你好狠的心!竟然连孩子也不放过?你不得好死!” 手指直直的指着她。 她挑眉,冷笑,不以为然。 谁先死,那还不一定呢! 到头来,他早已经化成烟尘,而她却还活在人间。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 她眉心一跳,自冥思中幽幽回神。 心跳个不停,连元神都受了影响,微微躁动。千年往事,重新翻起,就如同池底的淤泥一般,黝黑,糜烂,又带着醉人的腐臭。 她睁开眼,抬起头。 窗台前,一抹紫色的身影矗立着。 紫色是尊贵的颜色,只有受到皇家敕封,才能穿在身上。而金丝也是御用之物,非得是天恩浩荡,才会赏赐下来,供人使用。 他是受到两朝皇帝御封的国师,是道家一代宗师,所以才当得起这紫色的鹤氅,遍地的金绣。 怎么?为了让她再一次不得好死,所以从他的玉山仙境里出来,重回人间了? 她元神鼓动,心如擂鼓,不是怕,而是兴奋。 上一回,她是着了他的道!这一回…… 身影在窗台前一闪,消失。 她一挑眉,从床上跳起,飞快走了几步到窗台前。 窗外阳光灿烂,抬头是蓝天白云和飞鸟,低头是万丈高楼车水马龙,这里是希尔顿酒店二十八层。 有点意思!她撩起嘴角微微一笑,伸手推开窗,纵身一跃。 ------题外话------ 欢哥也是有黑历史的,希望大家没有被吓到! 今天闹了点乌龙,给大家添麻烦了,鞠躬。及时留言通知我的小天使都赠送了10点币,聊表寸心! 爱你们,么么哒! 第六章 摄魂瓶(一更五米坑) 如果此刻有人正望着台北希尔顿酒店大楼,那定然要吓得魂飞魄散。 有人跳楼了! 万幸,没人这样看着。所以许尽欢纵身跳出,在半空一闪,消失不见。这件事,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甚至,连隔壁的两位男士也不知道。她说要休息,谁也不敢打搅她。 她跳楼当然不是为了自杀,想死都死不了,早就已经放弃了。对凡人来讲,路是靠两只脚走的。对她来说,有时候可以靠走,有时候么,可以靠跳。 茅山派有穿墙遁土的法术,对凡人来讲,很不容易,很稀奇。对她来说,不过是奇门遁甲的变种,万变不离其宗。她虽然没学过茅山术,但元神已成,可以折叠时空。 只是这种法术要消耗元神,而且在人间有天道为禁,不可随意使用。倘若她只是元神,又稍微好一点,偏偏还拖着一个肉身,用这种法术很犯忌。 但今天是特殊情况,为了白云子,值得犯一犯忌讳! 你看,她多看得起他,把他当成一个正经的对手呢! 从二十八层跃下,在半空消失,再出现已经是陌生的街头。 街上人来人往,陡然多了一个人,也不足为奇。人太多了,谁还看得清谁。 在街头站定,许尽欢深吸一口气!空气中还残留着一丝法术留下的波动,光大化日之下,这么多人之中,竟然有人施法。 胆子蛮大的嘛! 为了把她引出来,也是费心了。 顺着这一丝残留的波动,她迈步而走,穿街过巷,越走越偏,渐渐就来到无人之地。 台北是国际大都市,大都市的繁华是一面,脏污破败是另一面。老街小巷,老房破屋。就像有光就有影,有繁华就必然有贫穷。 寂静的巷子里飘散着一股垃圾发酵之后的酸臭味,说明周围有不少人住着。选在这种人多的地方动手,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不过大白天的,这巷子里安静的仿佛连野猫老鼠都不见踪影。 凡事有异必有蹊跷,她人已经在这里了,躲在暗处的女真观也该出来亮亮相。 不然,做这么一个局,为了什么呢? 是的,此时此刻她心中透亮。那窗前站着的紫色身影根本就不是什么白云子,不过是有人利用震景剑制造出来的残像罢了。其目的也只是为了把她单独引出,好趁机下手。 白云子早就死透了,她很清楚这一点。 他是正义,结果死的连渣都不剩。她是邪恶,然而一直活到如今。所以到底是道高,还是魔高?她真想问一问他,看他那张脸上露出的表情,一定很有趣! 想着白云子,她微微笑,背着手,慢悠悠的踱步向前。神情仿佛是在散步,特别悠闲!走着走着,忽而就听见身后响起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 猛然回头,就看见巷口蹿如一辆疾驰的面包车,疯也似的朝她冲来。 许尽欢脸色一变,顾不得悠闲潇洒,扭头拔腿就跑。 面包车车速快,巷子短,眨眼间就冲到她面前。 肉体凡胎终究比不上元神,可以一念千里。但她反应足够快,擦身而过。 在脏污的地上打了个滚,双腿一弹,轻轻跃出好远,狂奔至巷子尽头。那里有路四通八达,她可以不怕这面包车撞她。 可身影刚到路口,从侧面又是一辆车奔出,野牛似的横冲直撞。 这一回她避之不及,哐的就被撞上。整个人飞起四五米,重重甩在墙上,咔叽一声,骨头就断了。 从墙上跌落,摔在地上,又滚了两圈。 两眼发黑,头晕目眩,但死不了。 心里很郁闷! 把她撞飞之后,冲出来的车又开了十来米,这才猛踩刹车停住。 车一停,就跳下两个蒙面人,手里拿着一团包裹,朝她冲来。 许尽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每呼吸一下就觉得肺跟烧着了一般疼痛。一定是断掉的肋骨扎进了肺里。 你看,这就是做人的苦!因为活着,所以会痛,会饿,会冷,会热,还会爱恨情仇,六根不净! 她想,大概白云子打的就是这个主意!让她在人间受苦,尝这种凡人之苦。 气死了!好痛!她气的冒烟,丝丝缕缕的真元之炁从七孔百窍溢出,跟烧着了似的。 所以对方把她引到这里,就是为了撞死她?怎会如此天真可笑? 她轻易不动怒,但今天是真怒了。打人不打脸,懂不? 衣服都脏了,脸也破了,还疼,还丑!疼是最不应该的,丑更不应该!女人弹靓,她是神仙,也一样! 骨头嘎嘎作响,她扭曲的手指板正,抬起头,瞪向来人。 没想到她还活着,而且看起来很清醒,对方不由楞了一下。 “还不快动手,愣着做什么!”其中一人喝道。 说着拿出一张紫色的符纸,朝她拍来。 许尽欢心里冷笑,以为拿这种符纸就能镇住她吗?很傻很天真!想要镇住她,最起码也得是金符。可这天下,还有人会画金符吗? 当年白云子为了画一张镇得住她的金符,连命都不要了。 她都懒得挡,只是慢悠悠的抬起手。 符纸比她快,啪的就拍在她额头。 她的手慢,但也刚好握住对方的手腕。 被握住手腕, 第七章 开战(二更六米坑) 唐仇是在晚上七点发现许尽欢出事的。 六点半他就想叫她一起去餐厅吃饭,结果打电话没人接,打手机不通,敲门又不应。 一下就急起来,连忙联系总台,要求开门查看情况。 总台自然马上通知订房的段迦康,他正在二十四楼做水疗,连衣服都来不及穿,直接裹着浴袍就匆匆赶来。 在他的授意下,酒店经理拿出特别房卡把门打开。 结果里面空无一人! 人呢?哪儿去了? 半包牛肉干还摆在床头,旁边就是房卡,床上还留着她盘腿而坐的印子。手机在梳妆台上摆着,电量已经耗光,因为唐仇打了十七八个电话。 她从来不带钱包,也没有随身的包包。手机算是难得会带的杂物,可现在手机都在这里,人却不见了! 这副样子,怎么看都是出事了! 但问题是,她到底出了什么事? 绑架?诱拐?失踪?她曾经就失踪过四年! 想到这个,唐仇的心被狠狠攥住,简直透不过气来。 以前他不爱她,她失踪,他只是觉得很头疼,因为要收拾一堆麻烦事。可现在他爱她,他才知道,如果她再失踪,那他就不是头疼那么简单。他会疯的!而且根本无力再处理任何麻烦。 因为自己也马上会变成一个大麻烦! 关心,则心乱如麻,心痛如绞!心都要废了,还能做什么思考!解决什么问题! 有人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他回头,是裴思建。 “别乱想!她本事那么大,谁能对她不利?我看她一定是有事出去了,还没有回来!” 万万没想到,这种时刻,竟然是裴思建来安慰他。 唐仇连忙把心定住,强迫自己不许胡思乱想。他可不要被裴思建同情。 深吸一口气,他呼吸依然有些急促,但脑子总算开始运作起来。 是啊,谁能把她骗走拐走。今夕不同往如,她现在可厉害了。所以一定是她自己走掉的,但为什么要出去呢?难道谁来找过她? 可为什么他们一点也不知道?你看,她就这么任性!本事越大,越任性。他真管不了她,可又怎么能不管! “谁会对她不利?”他问裴思建,然后两个人不约而同看向段迦康。 被这两人看了一眼,段迦康皱起眉头,额头上全是滴滴答答的水珠,也不知道是水还是汗。他深吸一口气,一言不发,转身抓起电话拨了个号码。 “卢道长!出事了,你过来一下!” 卢道章就在同一层,随传随到。 “段先生,出了什么事?” 段迦康伸手扶额,面沉如水,伸手一指整个房间。 “许小姐不见了。你有没有办法,找一找她现在在哪里?” 许小姐不见了?卢道长一挑眉,看着段迦康。 段迦康也看着他。 于是他点了点头。 “有办法!稍等,我去房间拿一下东西!” 他去去就来,手里多了一只黄布口袋。口袋不大,里面只有四样东西,黄表纸,朱砂墨,青竹笔还有一只铜罗盘。 把四样东西依次摆在靠窗的小茶几上,他抬头看向段迦康。 “我的办法对其他人都是有用的,但对许小姐有没有用,我不能保证。” 为什么对她就没用? “她的本事在我之上,倘若她不愿让人找到,那我也是没办法的。”卢道章实话实说。 段迦康点点头,表示明白。 “你尽力一试!” 把话都说明白了,他立即动手。 “你们在房间里找一找,有没有她的头发之类的东西!” 裴思建立刻跑向浴室,东翻西找,终于在湿毛巾里找到一根头发。又黑又长,丝线一般,是许尽欢的头发。 “这里有一根!”他捏在手里,送到外面。 卢道章接过发丝,轻轻一抖,摊在掌心里。这头发上长得好,上面还留着一丝生气,顺着这丝生气,应该能找到她。 把头发丝放在一边,他摸了一张黄表纸,摆在茶几上,用手抚平。然后拿出毛笔,舔上朱砂墨。心中默念静心咒,宁心聚神,将力道汇于笔尖。 感觉笔尖隐隐有灵力抖动,立刻睁开眼,屏住呼吸,伸手在黄表纸上刷刷刷一挥而就。 一张符纸画成! 放下笔,拿起发丝,搁在符纸上,然后两头捏住,随手一卷,将符纸和发丝卷在一起。 用两根手指捏着,竖起。另一手掐了个剑诀,口中默念灵火神咒,伸手一指。 符纸腾一下就着了! 捏着燃烧的符纸,他在罗盘上转圈,直到符纸烧尽,纸灰落在罗盘上。 也不掸开,双手猛然一握,手指直戳罗盘,然后抬起左脚用力一跺,大喝一声。 “开!” 罗盘里的指针就噗噗噗的跳动起来,连跳三下,又咕噜噜转了一个大圈,随后仿佛失去了力道,颓然滑落,再无动静。 这一连串的动作不过一分多钟,他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然而做完之后双臂落下,额头蹦出一层热汗,气喘吁吁,仿佛是动了大力气。 茅山术要借地气,这里是二十八楼,地气太薄了。他不得不用修为去补,所以特别耗力。 幸好,罗盘被催动了。但是…… 第八章 老鬼宝岛游(一更) 他在街道上随意的走,偶尔看看两边店铺里贩卖的东西。食物的芬芳他已经能够嗅到,连蒸腾不过,他还是更喜欢现在。鬼少,人多,繁华有趣! 但他是有本事的鬼煞,这点阳气尚能忍受。等时间越往后,到了午夜时分,阳气全部散尽,月华的精气洒落,地底的阴气上升,那就是它们这些“东西”活跃的时候了。 真是他的运气,此刻天已经黑了。虽然地面上还有一些阳气未散去,以至于普通的大鬼小鬼还不敢随意出来游荡。 哈!真有趣! 空气里女人的脂粉香气混着熏人的汽车尾气,还有男人的汗臭,组合成一股令人头晕目眩的怪味。 大都市灯红酒绿,来往行人摩肩接踵,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摩天大楼节次比邻,霓虹灯闪烁不定,五彩绚烂,构筑成一片如梦似幻的人间仙境。 外面大街上好一副“资本主义堕落长卷”! 一把年纪的老鬼,兴致勃勃的跟着人群出了电梯,穿过酒店金碧辉煌的大门,迈下台阶顺着人潮就涌进了大千世界。 哈哈!四十年过去了,台湾还没收复,也是有点本事的嘛! 他还是出去逛逛走走,也见识一下宝岛的风土人情。 不过这酒店他是不敢也不想停留,万一许尽欢现在就回来了呢?犯不着撞她手里去! 活着的时候,做梦都不敢想的地方! 而且,这里还是台湾呢!宝岛台湾!台湾当然比不得大洋彼岸,但亦有资本主义的繁华。你看这希尔顿大酒店就很繁华,金碧辉煌,人来人往。 他真的很好奇! 四十年没有到处看看,到处走走,外面的世界都变成什么样了? 只是现在嘛,他可要好好享受一下自由的快乐。 当然凭着本心,他还是希望她没事。毕竟她那么厉害,他还想从她手里弄点修炼的心得。以此作为交换,听她使唤也可以。 她要不来,那他就自己潇洒痛快去了。小心一点,躲着就是。 当然,万一许尽欢又回来了呢?看到他不在了,肯定是要抓他回来的。不过,那也是万一!她若是真来抓他,他也不怕。又不是他自己逃走的,是那些笨蛋把他放走。 现在,许尽欢不在,只有一帮凡夫俗子,谁还能奈何他? 真是老天保佑,瞌睡有人送枕头!裴思建这帮子傻瓜竟然把他从花里放出来了!还傻乎乎的求他帮忙,他真要活活笑死。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他要自由! 急得上火,气得冒烟! 玫瑰花代表火热的爱情,他待在里面,也如同掉进火坑一般。 可惜,还没来得及庆祝自己摆脱皮囊,他就被许尽欢再一次关进了花朵里。 可那时候他无法摆脱这皮囊,谁让他本事不挤,只好捏着鼻子忍受。现在终于摆脱了,他恨不得立刻飞回医院,放一把火把标本室烧了,彻底消灭这幅皮囊! 道家讲究兵解飞仙,留下皮囊就是牵绊。而自由自在的神仙,怎么能有牵绊?他是要成仙的人,怎么能有这样丑陋的皮囊留在人间! 好这一烂就烂了四十年,还没烂完!倘若不出意外,只怕还能再烂四十年!每次看到那具标本,他都想吐! 不管你生前多漂亮好看,死了就是一堆烂肉。明明是烂肉,偏偏还不让它彻底腐烂殆尽,给做成了标本。 天晓得他有多高兴! 后来得了许尽欢的一滴血,让他重新有了肉身的感觉,这便终于从那具丑陋的标本上解脱。 所以他一直只能在医院附近游荡,引诱那些病患来替自己杀人。 死后,他的尸体被拉到医院解剖,做成了标本。就因为有那个标本的束缚,饶是他换了三次命,依然不能随意离开。 内心隐隐有些激荡,那是许尽欢的血,让他感受到一点做人的感觉。但这种激荡对修炼不益。可他无意去平息,因为这让他有一种恍惚活着的感觉。 人生,兼职如同一场梦!他到死才大梦方醒! 然而后来……他就死了,死在刑场。 大洋彼岸那个未知的繁华世界…… 他当时哭的稀里哗啦,可心里却是异常激动。 后来老师通过他的海外关系出国了,永远离开了他的国家,因为他的国家伤害了他。临走之前老师偷偷给了他联系方法,并许诺将来帮他出国,去大洋彼岸留学。 那是一个和国内完全不同的世界!他当时都看傻了! 即便后来平反了,老师也对他的海外关系讳莫如深。只有对他这个最心爱的学生,拿出了这本珍藏的杂志,让他知晓千里之外大洋彼岸的世界。 这里是希尔顿大酒店,希尔顿这个名字他还是四十年前从一本外国杂志上看到的。那本杂志的主人是他的老师,曾经因为有海外关系在那个混乱的年代被打成了走资派,关在牛棚里长达三年。 满眼都是新鲜玩意! 然而此刻走到了外面,他就不急了。站在电梯里,混在人堆中,他饶有兴趣的左右看看,上下瞧瞧。 他没有许尽欢的本事,不能折叠时空,把距离缩短。他不过是隐身潜行,穿墙而过,走的比凡人快一点罢了。 亓源一闪而逝,再现身已经是电梯里。 第九章 玉树琼花(二更) 亓源夺路狂奔,眉头紧皱,心情郁闷! 糟糕糟糕!他早该料到,这地方既然有禁制,还有人守着,那肯定是一个团伙。黑屋子里的那几个人,不过是看大门的而已。所以他才能全身而退! 他就不该回去!那白色的蝴蝶是一种式神,专门用来追踪灵力的。 这些人背后还有高人,而且手段很厉害! 他得赶紧跑,不然就遭殃了。 他跑得快,可背后的式神追的更快。白色的雾气忽隐忽现,一会是雾气,一会又变回蝴蝶,紧追不舍,而且越来越近。 既然躲不过,那就正面干! 冷哼一声,亓源穿过墙壁,冲到街上,伸手就抓取两条魂魄,又飞快穿墙而过。 被抓走了魂魄的两人立刻双眼一翻,倒地不起。 顿时引起人群骚动! 而白色的蝴蝶对骚动充耳不闻,一刻也不停留,直接追过去。 他穿墙跳进寂静的巷子,猛然转身,一把抓紧手里的魂魄。 白蝴蝶也穿墙而过,出现在巷子里。 亓源双手用力一振,把手里的两团魂魄掷向那蝴蝶。 魂魄在他手里已经被法力催开,在飞过去的途中渐渐膨大,噗噗两声爆开,向那小小的白蝴蝶飞去。 一碰到,就轰得一声炸开,气浪翻滚,惊心动魄! 好!中了!他心中振奋。 两个活生生的灵魂,再加上他的法力,寻常的鬼难以招架。式神不过是受人操控的死物,实体只是一片白纸。 他就不信搞不定这玩意! 灵力在空气中波动,翻起浑浊的气浪。然而对于凡人来讲,不过是巷子里突然起了怪风,垃圾的恶臭被翻起,令人作呕。谁也不会觉得异常,因为这本来就是一片被神明抛弃的沼泽! 亓源自信满满,结果一片小小的白色身影从气浪里飞出,双翅轻盈的拍打着,嗖得就朝他撞来。 什么?!竟然一点用也没有! 他吓得心都漏跳,假如他还有心! 还没回过神,白蝴蝶已经撞到了他胸口。 轰!气浪炸开,这一下是白蝴蝶还给他的。 但他终究是个老鬼,见多识广,心志坚定。在最后关头硬生生一个跟斗翻起,半空中一拧腰,灵光一闪急速后退,避过了正面冲击。 可气浪还是扫到了他,若是实体,尚能抵挡一些。可他现在是灵体,只能正面直击。 身影随着气浪一荡,他落在墙角,一脚踩在脏污的臭水里,身形又淡了几分。 灵体受损了! 他不是实体,踩在臭水里也不会变脏,可是下意识的还是觉得恶心。 可恶!竟然把他逼到这样狼狈的境地!许尽欢这家伙到底惹了什么人? 是女真观吗?这女真观原来真的很厉害啊!他以前还小瞧了他们。 气浪里,白蝴蝶又翩翩飞出,在半空定定看着他,翅膀煽动布置,显然还会继续攻击。 真是缠人的紧!亓源暗自咬牙,心头发狠! 怎么办?只能拼死一搏了。 早知如此,就不该好奇心发作。老话说好奇心杀死猫,真理啊! 白蝴蝶的翅膀煽动的越发快速,他知道第二波攻击要来了。 来吧!他到要看看,女真观到底还有什么本事! 白蝴蝶嗖得扑来,他双手交叉在胸前,把全身的灵力都汇聚到双臂,希望能阻挡这一波攻击。 轰!小小的蝴蝶撞在了他的手臂上,震出巨大的气浪。 他的魂魄也被震开,零零碎碎的碎片朝四周飞出去。顿时连神志都有些不清,恍恍惚惚,连连后退。 这回可真是亏大了!吃一百个灵魂才不得回来!但前提是他必须活着,活着才能继续吃! 咬紧牙关,他双臂奋力一振,推开那小小的蝴蝶。 明明是纸片做的死物,还那么小,可压在他胸口却重若千钧!好厉害的手段! 白蝴蝶被震开,双翅煽动,翩翩飞翔。在半空停留,似乎也奇怪他怎么还没被震碎消失。 呸!亓源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此刻再无半点潇洒俊朗,只剩下狼狈和恼怒。 别把他当外面那些杂鱼,他可是亓源!想要他死,没那么容易。 在半空飞了一圈,似乎觉得他还是一条杂鱼,虽然难搞了一些。白蝴蝶的翅膀再次飞速震动,嗖得又扑过来。 再来一次,也就灰飞烟灭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厉害! 还来!可恶!亓源脸色一变,吓得身形都差点定不住,忽隐忽现,扭头就跑。 可是他灵力大损,又怎么跑得过那蝴蝶。 眼看就要被白蝴蝶再次撞上的时候,他突然听见心里有个微弱的声音喊道。 “这边!来这里!” * 是谁在说话?叫他做什么?这些都顾不得了,只是下意识的,他顺着声音,脚步一拐,穿进了墙壁里。 穿过了墙壁,还没来得及守住脚步,就整个跌进了一团柔和明亮的白光里,一下就被层层包裹住。 这是什么地方?难道是陷阱?他一片茫然。 紧跟而来的白蝴蝶也穿过墙壁追来,然而一接触到白光,立刻呲的一声冒起烟,翅膀被烧焦了! 他双眼一亮,感觉自己有了活路。 见这光厉害,白蝴蝶嗖得又退出去,靠着半拉翅膀忽高忽低,忽左忽右,踉踉跄跄的在小巷子里飞了一圈。 飞着飞着背上被烧焦的翅膀褪落,又长出一对新的翅膀。 绕着墙壁又飞了两圈,似乎觉得那光不可抵挡,这才振动翅膀,飞走了。 墙壁那一边,刚经历了一颤殊死搏斗的亓源依然惊魂不定,以至于连身影也开始若隐若现,显然是受到不小的波动。 白蝴蝶飞走了,看来是放弃了对他的追杀,他暂时安全了。但现在的问题是,是谁救了他?又或者,这其实是另一个对手? “你别怕,那个式神已经离开了!”刚才在他心里的声音又响起。 “你是谁?这是什么地方?”他问。 柔和的白光里渐渐显出一抹窈窕的身影。 “这是我的结界,那个式神进不来,你可以放心。” 身影是一个年轻的女子,身穿白裙,长发披肩,长得可谓明媚娇艳,更难得气质端庄。 女子的形象若隐若现,柔和的白光自她的双手间发出。 亓源看向她的双手,她的手心里托着一片小小的花瓣。这花瓣似美玉又想水晶,一会纯白,一会透明,每一次变化都散发出一股强大的灵力。 这是什么?这难道就是裴家祖传的法宝? 没错,他一眼就忍住这个救了他的女子就是李拜拜早已经去世的母亲,也就是裴思建的大嫂——李安琪。 他在裴氏老宅潜伏的时候,就跟这个女人打过照面。从裴家那些糊涂鬼嘴里他得知裴家有一件法宝,交给了李安琪,好定住她的魂魄,让她能去保护她的孩子。 那个法宝原来就是这片小小的花瓣!这么脆弱,这么娇嫩,这么小,这么薄的一片花瓣。 这究竟是什么花?一片小小的花瓣就这么厉害,倘若是一整朵,那该多么厉害! 要是他拥有了这样厉害的法宝,就不怕那该死的女真观。这一笔仇恨,他立刻能报。 盯着那片花瓣,亓源心生贪念,看着李安琪的眼神也变了。 李安琪吓得后退一步,一把握住手心里的花瓣,颤声道。 “你不要乱来!这东西你是用不了的。” “为什么?你能用,我只会比你用得更好!因为,我更强大!”他拧起眉,撕磨着牙齿。 嚯,这个老鬼!刚才被式神揍得满地找牙,身上的零碎都掉了一地,半死不活的好容易靠别人捡了一条命,还有脸他自己强大? 也不怕风大闪了牙! 李安琪却还是跟他讲道理。 “这个法宝只有女人能用。要不然为何裴家的人会把它给我?论力量强大,那就应该让我爱人拿着它才是。但男人是不能用这法宝的!” “你骗人!”亓源才不信。这一定是她怕他抢,所以才找的借口。再说了管它能不能用,先抢了再说,看见法宝不抢,那是王八蛋。 简直就是个无赖鬼! 这无赖老鬼眼神闪动,步步逼近。 “你不要过来!我说的都是真话!这是琼花,只开在玉京山的玉树上。玉京山是什么地方,你应该知道。那里没有男人,所以这法宝只有女人可以用!”李安琪说道。 “玉京山?”亓源停住脚步。 他当然知道玉京山,那是西王母的神宫所在之处,在三十二层天之上,乃是开天辟地之时,上清天的清气所汇聚而成的仙境之地。 普通的神仙都不能到达,唯有三清五老才能涉及。 西王母作为天下女真之首,就住在这座玉京山上。据说这山上有玉树,树上开琼花,琼花是天地灵气凝结而成,能化腐朽为神奇,是西王母的宝贝。 这片花瓣,真的来自玉京山上的玉树琼花?如果这是真的,那么玉京山也是真的!玉京山上的琼花会出现在人间,就说明有神仙到过玉京山,又带着一朵琼花又回到了人间。 天哪!原来得道成仙是真的!虽然他立志成仙,可那么多年来,从未见到过一个真正的神仙。但现在,他看到了来自仙境的宝物。所以可以真正去相信,仙境的存在。 亓源突然就激动起来,身影越发闪烁不定,开始支离破碎。 不好,他神魂不定,走火入魔了!不行,他不能死,他还没有成仙,他要去仙境。 可是他控制不住了! 千钧一发之际,李安琪上前一步,展开手掌,把花瓣再次举起。 “你快冷静下来!别再激动了,也别再想抢这法宝。我需要你的帮助,你不要崩溃!” 柔和的白光散发出层层生气,将他的神魂裹住,源源不断的为他注入生气。 没想到对方会救自己!亓源一屁股坐倒在地,蜷缩成一团,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为什么救我?我都这样了,没本事帮你!” “你能!你能找到许尽欢,快帮我找到她!” 找许尽欢?她也要找许尽欢? “你找她做什么?”他问。 “我知道你刚刚找到她的肉身了!但你还得帮我找到她的神魂!”自打亓源从希尔顿酒店出来,李安琪就一直跟着他。 亲眼看着这个鬼煞一路作恶,可她却无能为力。心里痛恨他残害生灵,可是又不得不依靠他寻找许尽欢。幸好他还算有用,带着她找到了许尽欢的肉身。 可这家伙偏偏要蛮干,还杀人,结果惹祸上身。她不得不现身,出手相救。结果他又想夺她的法宝,真叫人生气。 坏人变坏鬼,他真是太坏了!可偏偏,她现在还需要他,不能让他魂飞魄散。 亓源破碎开裂的神魂渐渐愈合,身影也稳定下来。 这玉树琼花果然神奇,小小一片花瓣就能送出这么多生气,难怪说它能化腐朽为神奇。这样玄妙的法宝,难道他就真的不能用? 看到他眼神又煽动危险的光芒,李安琪在心里暗自叹气。 “不能用就是不能用,琼花孕育出的不是寻常生气,而是特别适合女真修炼的玄阴真炁。你是男人,本不能用这气救你。但因为你换了三次命,神魂已经不同常鬼,又修习了女真之法,所以我才能用它救你!可催动这片花瓣的必须是女人,男人绝对不行。” “什么?我修习了女真之法?”这还是他头一次听说什么女真之法,他怎么就修习了这玩意? ------题外话------ 所以你看,要紧关头还是得靠女人!男人啊,真是靠不住! 特别推荐亲友五星好文:灵眼萌妻是神医。小小夭她只想安静地生活。谁知飞来横祸,失血过多而去。再次睁眼,一对墨眼看透世间疑难,一双玉手诊治万千疾病。 他是华国最年轻的少将,军营里有他在的地方常常是寒风凛冽。但是,自从遇到了她,一切都变了。小兵们发现大晴天经常光顾他们了,可是偶尔的阴雨连绵是怎么回事?“嫂子让老大跪搓衣板了吧!”某小兵不怕死的说。只是回答他的是一张怨妇脸。从此道上流行一句话:惹着老大不要紧,他只会无视你,但是惹着嫂子问题就大了,他会灭了你! 异能互宠文,有军婚,有养成,外加虐渣渣,五星点赞,不可错过。 么么哒! 第十章 女真之法(三更) 他不由得,心动了! 可那梦,那么真实,那么诱人! 因安眠药而昏迷时做的梦,亦幻亦真,但他不敢相信。那是梦,都是假的。那个女人不过是他求生欲的化身,想要唤醒他,不让他死。 可他该怎么活? 他不想死了!他想活! 没有死成,他心情沮丧。自杀这种事,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感受过死亡逼近的脚步,人就会怕死。 并没有过去多少时间! 抬头看天,茂密的枝叶之间点点金光洒落,现在还是白天。 等身体一点一点恢复,手脚开始有了感觉,才自己一点一点挣扎着爬起来。 他吐得昏天黑地,因为安眠药的缘故,神志还不清,身体也麻木,不能动弹。躺在泥地上,也不知在自己的呕吐物里泡了多久。 幸亏他是侧身躺下,呕吐物顺着嘴角流出去。如果是仰天倒下,那么这些呕吐物就会倒灌进喉咙堵塞住气管,让他窒息而死。 他立刻感到腹部一阵抽痛,如同被重拳重击,于是大喊一声,浑身抽搐,缩成一团并开始呕吐。 女人也轻笑,临走之时伸手在他背后拍了一下。 呵!他现在这副样子就已经比死还恐怖了!他在心里冷笑。 结丹是莫大的仙缘,只有傻瓜才会想要舍弃。何况内丹已经和他神魂合一,舍弃内丹,他也会神魂俱灭,比死更恐怖。 女人摇摇头,柔软的发丝来回拂过他的脸颊,痒痒的。 什么?原来是他脑子里那颗“内丹”在作祟,吸干了他的魂魄,所以他才会生病。这东西也太害人了吧?拿走行不行?做手术行不行? 到那个时候,他就是神仙,再不用受凡人生老病死之苦。 然后她告诉他该怎么修炼。他得杀人魈,用人魈的魂魄给自己换命。只要杀掉九个人魈,就能换掉他身体里已经枯萎的魂魄,这样他的病就好了。但是换一次命是不够的,他身体里的那颗内丹会再次吸干他的魂魄。所以他得继续杀人魈换命,一共要换九次命,才能功德圆满,得道成仙。 修炼成仙?这不可能,他不相信。 女人还说,长这个东西是他的机缘,他可以修炼成仙。 内丹?这不是道家神仙的东西吗?怎么会长在他的脑子里? 她又说,他的病是因为脑子里长了一颗东西,那颗东西叫做内丹! 这还用她说!他自己一清二楚。可他不能说话,连嘴巴都不能动,只有眼珠子可以颤动几下。 她告诉他,他病了,病得很重,很快就会没命。 最后她低头在他耳边轻语。 女人蹲下,伸出手抚摸了他的全身,浓密的发丝遮盖住她的脸庞,他只能用眼角朦胧的余光看到她尖而且白皙的下巴。 这一定是个美丽的女人,他下意识想着。 渐渐的女人走到他面前,她的脸他看不清,因为身体不能动,他是侧着头倒下,脖子无法转动,只能看到她绚烂的裙摆和纤巧的裸足。 山里怎么会有女人?算了,有就有吧!但别救他,他不需要拯救。 在这片异香之中,他半梦半醒,看到一位身穿羽衣,飘飘欲仙的女人缓缓走来。 深山里的气味并不好闻,腐败的落叶,走兽的粪便,夹杂着花香和松茸独特的气味,混合出一股醉人的异香。 吃了一肚子药,灌了一肚子水,他昏昏沉沉的倒下,跌在枯枝败叶堆积而成的泥地上。 用清澈的山泉服送服,他一把一把的吞咽药片,苦涩的药片就如同他苦涩的人生。这是最后的苦,他要一次吃尽,再不受苦。 整整一瓶,三百颗,是他一点一点积攒了一年才攒够。这代表他蓄谋已久并且无比坚定的决心! 走到半路水就喝完了,他继续走找了一个山泉的地方就停下,拿空水瓶接了一壶泉水,然后从背包里拿出那瓶安眠药。 下了车,他一个人背着行囊走进了深山老林。因为不准备回去了,所以背包里根本没有准备食物,只有一瓶水和一瓶安眠药! 他准备自杀,而且不愿意让人找到自己的尸体,因为不想再让人看到狼狈不堪的样子。他想一个人安静的离开,所以坐车去了很远的地方,一个他从来没到过,也没人会认识他的地方。 他只想一死了之,活着对他已经毫无意义,因为他没有未来了。唯有死亡,结束这可怕的折磨,才是他唯一的解脱。 可因为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所有的一切都毁了。巨大的落差,让他无所适从,心灰意冷。 他曾经是个备受期待的天之骄子,聪明,健康,帅气,前途无量,受人尊敬。 医院查不出他究竟得了什么病,也没有有效的药物可以治疗。就算有药,他也没钱治病。所以除了忍耐,然后等死,他别无选择。 那狼狈的样子,惨不忍睹。 因为病痛发作不定时,他也没办法出去工作,只能待在家里。每次发病的时候,他抽搐不止,口吐白沫,有时甚至还会失禁。 那是他得病一年之后的事!那个时候他人生陷入最低谷,因为病痛,他不得不退学回家,大好的前途烟消云散。 亓源从未听说过“换命”之法其实就是女真之法。但告诉他这个修炼法门的确实是一位女子! 第十一章 自由自在(一更) 希尔顿酒店二十八层,裴思建等人心急如焚的等待着。 裴思建坐在沙发上,一扭头就看到低头玩弄手机的李拜拜,看得连头也抬不起,但久久不动的手指已经暴露出他恍惚的内心。 他也很震惊!今天一连见了两个鬼,真是“大开眼界”! 亓源就是断了线的风筝,一旦放出去就别指望再收回来。幸好他们还有后招! 算是许尽欢自己有先见之明,把李拜拜也带上。亓源靠不住,但李安琪是绝对靠得住。 他也是放走亓源之后才想起还有李安琪可以帮忙,而亓源也说过,李安琪手里拿着裴家祖传的一件法宝,可以保护她的灵魂。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他把小侄子从房间里揪出,要熊孩子呼唤李安琪。 得知自己可以呼唤亲娘出来见面,熊孩子兴奋不已。可因为太兴奋,神志不能集中,怎么唤也唤不出。后来还是靠着卢道章的法术帮忙,总算让李安琪现了原形。 母子二人相见,场面也是分外赚人热泪。熊孩子都哭傻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泪鼻涕横流,狼狈的不堪入目。 李安琪也很激动,身影摇摆不定,神魂差点就乱了。 幸亏,她有法宝在身。胸口一点小小的白光,光芒柔和,皎洁如月,将她的灵魂守护。 亓源说那是裴家祖传的宝物,可他却从来不知道。 也没有多少时间留给母子儿子“喜极而泣”,裴思建不得不把李拜拜拽开,塞进浴室里,让他自己收拾一下再出来。 而他则在外面跟大嫂说明了一下情况,希望能帮忙找到亓源。 亓源是不可信的,但他能找到许尽欢,所以只要跟着他,就一定能有所收获。 李安琪表示自己其实已经跟上了亓源,她很明白许尽欢的重要。之所以李拜拜一直无法呼唤到她,也是因为刚才她在外面跟踪亓源。 原来大嫂早就开始行动,太好了! 裴思建大松了一口气,连带唐仇也觉得振奋。 “那他找到欢欢了吗?”他连忙问。 李安琪不知道该怎么说,亓源这一路到处吃人,为非作歹,压根就没办正事,想了想只好含糊的回答。 “还没找到!” “那你快跟着他,别丢了!”唐仇在旁边催促。 “好,我这就去跟着他!”说完,李安琪就消失不见。 等李拜拜出来,发现自己亲妈没了,急的要疯。刚见到亲妈,还没好好聊一聊,就又被分开。他的妈妈又不是受人驱使的小鬼,说干活就干活。要尊重长辈懂不懂!要不是看在大仙的份上,他就要跟唐仇打架。 唐仇表示不懂!他只关心欢欢,找不到欢欢,他跟在场所有人都没玩。 因为她全是为了他们才来的! 说起这个,叔侄两个都立马心虚,偃旗息鼓。 段迦康冷眼旁观,觉得他们是狗咬狗。他们担心许尽欢的安危,他并不。他担心的是她一去不复回,又把他抛弃。 她有多厉害,他是一清二楚。她根本不会死,就算这一具肉身死了,她也会在下一具肉身里重生。她是真正的长生不死! 可问题是,他好不容易才再一次找到她,倘若她又改头换面重新来过,他到哪里去找她? 他没有时间了!所以她不能死,至少现在不能! 她得活着,活着帮他解决眼下的麻烦。 可他很明白,她是个无情无义的“东西”。她不惧怕死亡,死亡对她来说不是终结,而是开始,开始一段新的旅程,而旧的人事则全被她抛在身后。 所以,倘若不把她找回来,她就真自由自在去了,绝不会回头。 不!她休想再跑!如果亓源不回来,李安琪又找不到许尽欢,那么他会立刻跟女真观合作。 不指望对方帮他解决公主的诅咒,只要求他们把许尽欢弄回来! 暗下决定,他皱着眉握了握拳。 五个大男人统统窝在许尽欢的房间里,统一的安安静静悄无声息,心思各异,各怀鬼胎。 而酒店外面,好容易定住了神魂的亓源则带着李安琪,在台北的夜色里穿行。 许尽欢的肉身虽然被画满禁制的缎子裹住,但他还是轻而易举的找到了。 然而她的神魂却没那么容易找到!因为他无法感应! 真是奇怪,她的精血还在他的神魂里,怎么会感应不到呢? 按说她神魂那么强大,应该会有很强烈的感应,除非她的神魂也被遮盖住了。可有谁能遮盖住她的神魂? 也许是她自己!这可就麻烦了! “怎么样?你找到她了吗?要快一点,等天亮,我们就不能随意行动了。”李安琪很担忧,因为亓源的脸色看起来不妙。 “我感应不到她!可能她把自己的神魂遮住了,不让别人感应到。” “那怎么办?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你再试试?我再给你一些生气。”她急了。 “再试也没用!她的力量深不可测,如果她不让我感应,我就不能感应!” “那怎么办?” 真是烦人!亓源心烦意乱。他才不在乎许尽欢在哪里,只要她没死,他终归可以找到她,反正他多得是时间。 若不是看在这女鬼救了自己的份上,他才懒得理会。别人的死活关他什么事! 深吸一口气,他闭上眼,凝神去感应。 “怎么样?有没有感觉?有没有?”李安琪又催促。 亓源的眉心跳动,差点跳起来打人。感应了一会,他睁开眼,伸手一指。 “那边!” “你找到她了?许小姐就在那里?” 他摇摇头。 “不是她?” “我没有感应到她,但我感应到那边的灵力有波动,一定是发生了什么!” “那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应该找许小姐。”李安琪说。 亓源看她一眼,扭头就走。 “亓源!你去哪里?等等我!”李安琪追上去。 他不回头,也不说话,更不等她,自顾自往刚才指的方向而去。 李安琪虽然身怀法宝,灵魂不散,可惜长年累月待在屋子里,脑子根本不开窍,也没有为人处世的经验,是一个十足的蠢鬼! 和蠢鬼解释就是浪费生命,所以他宁愿闭嘴。 许尽欢的神魂力量强大,超乎想象。如果寻常小鬼的灵魂是天上的繁星,那么她一定是一轮明月。 繁星遮挡不住明月的光辉!所以如果这附近突然出现了一轮明月,那么周围的繁星一定会有所异动,自然而然的被她吸引。 他不需要去感应她,他只要追寻灵力的异动。 有异常的地方,说不定就有她。 这是一个积年老鬼的生存经验! * 人人都在找许尽欢,可许尽欢到底在哪里呢? 她仍在台北,正四处游走,漫无目的。 亓源之所以感应不到她的神魂,并不是她故意把自己遮起来,而是因为此刻的元神根本不是那个身体的原配。她属于雀占鸠巢,借尸还魂。 倘若是别人,丢了肉身,元神游荡,那非得急死!因为肉身和元神息息相关,若是落在仇人手里,那可没好果子吃! 可她并不,肉身对她来说如同衣服一般,本来就不是原件。没了,再换一个就是!只不过每次换肉身她都是身不由己,肉身至于她,与其说是必需品,不如说是束缚的枷锁。 如今终于摆脱了枷锁,她高兴还来不及! 若不是厌恶被人暗算,丢了面子,她还真想好好谢谢女真观那帮蠢货,可帮了她一个大忙! 当年白云子把她神魂和肉身分离,为了让她痛苦也为了剥夺她元神的力量,硬生生的把她束缚进一具新的肉身里。 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她做人!做人不自由,得受束缚! 但现在,她自由了!自由,真好! 她终于可以傲游天际,为所欲为!然而被束缚的太久,以至于她都不知道自由之后该干什么? 什么也不用干,单单只是享受自由就好! 反正她的时间无穷无尽,可以慢慢消磨! 她在半空中漫步,上半身依然苗条修长,下半身则如同半开的花苞,片状的灵气花瓣似的在夜风里颤动摇摆。这让她看起来像是一条游动的鱼,而不是走动的人。 倘若凡人能看见她的神光,必然会惊叹为何天上出现了两个月亮。 而且其中一个格外明亮,格外皎洁,格外美丽。 可惜,凡人看不见。他们的肉眼捕捉不到这种高频的光谱,也就无法领略这神奇的美景。 好在神明此刻对凡人也没有兴趣。当人的时候她身处万丈红尘,睁开眼看到的就是人。人看得多了,也会厌烦。 所以此刻她不愿看人,宁愿多看看鬼。 有人的地方总是不缺鬼的!人有太多执念,有些执念就算死了也不会忘怀,于是鬼就产生了。 人有人道,鬼有鬼途。人有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好人坏人。鬼也有男鬼女鬼,老鬼小鬼,好鬼恶鬼。 人是群居动物,鬼虽然不搞群居但也会自然而然的聚拢在一处。 鬼多的地方,阴气就重,阴气重了,就会吸引更多的鬼,然后越聚越多。 形形色色的鬼组合成一个鬼的世界,依托在凡人的世界之上,悄无声息的存在。 她掉头一转,从半空中落下,漫步进入一个鬼气森森的剧院里。 这是西门町红楼剧场,一墙之隔就是繁华商业街,可墙的另一边却是鬼的世界。 这个剧院曾经发生了火灾,死了不少人。那些在烈火中痛苦死去的鬼大半消逝湮灭,但仍有少部分因为强烈的执念和怨恨,停留在了这里。 后来红楼改造,对外开放。活人进来就冲击鬼气,引发了邪祟。于是鬼就开始害人,把这个剧场变成了一个凶地。 死的人多了,这地方就再也没人赶来。大好的黄金地段,就此荒废。 人气少了,鬼气就更旺,周边的大鬼小鬼也都被吸引过来,红楼是越发的鬼气森森。 普通人白天也不大敢来,晚上更是绝不入内。 没有人,就清净。许尽欢很喜欢这种环境,独自坐在剧场大厅二楼贵宾室看台的扶栏上,眺望整个大厅。 脏污的玻璃窗外,霓虹灯闪烁着,不断投入散乱而略显褪色的五彩光芒,落在大厅里,犹如万花筒一般。 一片昏暗之中,只有她如同一个巨大的白炽灯,闪闪发光。 剧场里躲着的大鬼小鬼,恶鬼厉鬼都受到吸引,一个个躲在阴影里摇头摆尾,探头探脑。 这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这么亮?它是人还是鬼? 是人?可人都有影子,它没有。 是鬼?可鬼不会发光,它会! 鬼都是愚蠢的,偏执的,几乎没有智慧,也没有审美。但此刻这帮愚蠢的鬼看到她,却都打从心眼里觉得,她很美! 就像满月一般,让鬼怪有膜拜的冲动。 这冲动让一些鬼无法自制,情不自禁的从阴影里走出,迷迷糊糊就向她靠拢。 许尽欢看了一个真切! 好家伙!偌大的剧场里,竟没有一个能看的鬼! 吓死的,摔死的,烧死的,被车撞死的,上吊的,溺水的,还有一个被泼硫酸毁容的,形形色色,丑的千奇百怪,充分体现了物种多样性! 这些丑的清奇,丑出风格的恶鬼摇摇晃晃的向她靠拢,聚集在大厅中央,统一的抬头仰望她,如同仰望着天上的明月。 然后看着她一脸如痴如醉! 这副傻眼把她给逗乐了,乐不可支,噗嗤笑了。 她越笑越厉害,笑的花枝乱颤,身影摇摆,浑身散发出更明亮的光芒,把整个大厅都照亮。 所有的鬼都沐浴在她的神光之下,张大嘴呆呆的一动不动。 渐渐的,有的鬼就开始迷乱起来,心中的贪欲驱使它们想要占有这圣洁的灵魂。 几个特别强悍的恶鬼蹿起来,跳上柱子,开始朝二楼攀爬而去。紧接着,其他恶鬼也纷纷跟上去。 一时间,所有的柱子上都爬满了鬼,源源不断的朝她逼近。 ------题外话------ 源哥虽然坏,但坏人常常比较能干!而欢哥么,已经玩的乐不思蜀了! 感谢所有投月票的亲:嫣ran,15620**50,看书的,肥狐九,天下第一,甜蜜蜜,滚蛋吧骚年,wyq5408,女巫,沧澜,荒芜的天堂,我是犬夜叉哈哈,tingtinggood爱你们,么么哒! 第十二章 六张犁的恶魔(二更) “姐姐,你是谁?你一定不是鬼,鬼 小鬼捧着花,走到她的身边,仰着头看她。 她歪着头,看着小鬼。 “好漂亮的花!姐姐你会变魔术!” 小鬼的双眼被点亮。 许尽欢笑了笑,抬起手,柔软纤细的手指在半空中舞动几下,画了一朵花。然后手指轻轻一弹,那花就飞过去,落在小鬼的掌心上。 “姐姐,我不是来害你的,你别杀我!” 小鬼战战兢兢的朝她靠拢,离着还有两三步的样子,就停住了。 许尽欢朝小鬼招招手。 * 这是哪儿来的小俊鬼,简直就是这堆丑鬼里的大天使! 他头脸也干净,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小嘴唇翘嘟嘟,模样堪称可爱。 那是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因为是鬼所以脸色苍白,透着死气。但是模样很整齐,白衬衫小短裤陪着一双小皮鞋,脚上还穿着袜子,一看就是好人家出来的孩子。 许尽欢转过头,在包厢的门口,有一个小鬼怯生生的依靠在门框上,小声的问他。 “姐姐,你的光芒好漂亮,你也是鬼吗?” 除了,一个怯生生的小鬼。 鬼虽然愚蠢,但也知道谁是真正的强者。 在这压倒性的力量震慑之下,剩下的鬼都悄悄的退下,再不敢冒进一步。 这便是神明,倘若她觉得你不应该存在,那么你就该悄无声息的消失。 那是压倒性的力量,她甚至都没有动手,只是看了一眼而已。 可就在这些鬼靠近许尽欢的时候,她扭头轻轻扫了一眼。眼光所到之处,万物皆化为轻烟。 这东西在看车祸鬼,它们就有了可趁之机。 就是这个时候!扔暗器的鬼再次尖叫,一马当先领着其他鬼冲了上去。 肉饼掉落,渐渐消散,魂飞湮灭。 那可怜的鬼就砰的一声,在半空中被无形的力量排成了肉饼。 她皱起眉,轻轻看了一眼。 似乎是死于车祸,整个脑袋都被拍扁了,半拉身子还撕开,比垃圾堆里丢弃的洋娃娃还令人恶心。 虽然点子很赞,可飞向她的那只鬼太难看了! 简直想要拍手称赞! 许尽欢也没想到这些蠢鬼竟然还知道出其不意,用暗器攻击。 同伴万万没想到自己会被出卖,一边吱哇乱叫,一边手舞足蹈的飞了过去。 几只鬼犹犹豫豫,短短的距离怎么爬也爬不到。直至其中一只大鬼尖叫一声,突然伸手抓起身边的另一只鬼,猛然掷向许尽欢。 大家都不愿意是自己! 不过谁去当下一个倒霉鬼呢? 只要大家一起上,它一次只能看一个,其他鬼就有了机会。 通过刚才那个倒霉鬼的试验,可知这“东西”的眼睛是看不得的。虽然它们也看不出那东西到底有没有眼睛,可它既然有头有脸,那肯定也是有眼睛的。 她百无聊赖,正愿意跟它们玩一会,消磨时间! 鬼还搞出小团体了?有意思! 这是什么意思?要去搬救兵吗? 那几只鬼聚拢交谈了一会,其中一只则转身离开,飞快的朝外面跑去,而其他鬼则又慢慢朝她靠拢。 许尽欢歪着脑袋看热闹,倒想看看这些鬼能搞出什么花样。 恶鬼们停步不前,开始观望。有几只鬼甚至聚在一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这个大“满月”不是个善茬! 在场所有的鬼都停住,再不敢靠近。 熊熊燃烧的火团从二楼落下,还没落地就燃烧殆尽,连同那个烟火鬼一起消失的无影无踪。 因为这就是当初将它活活烧死的烈焰!在那白月光的眼神中,噩梦重生,它再一次跌入了烈火炼狱。 于是恶鬼惊慌失措了,在烈火中发出凄惨的哀嚎。它伸出爪子想要拍打自己身上的火焰,却发现这火焰是无法被拍灭的! 这火,不一样!它竟然无法操控! 恶鬼嘎嘎的狞笑,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 可烟火鬼是不怕火的,因为死在火中,反而掌握了火的力量。 那烟火鬼立刻腾的一声,浑身剧烈燃烧起来! 她看了它一眼! 指尖还未触碰到她,许尽欢就轻轻转动头颅,朦胧模糊的脸上光芒一闪。 它把枯枝一般的利爪伸向许尽欢。 恶鬼咧开嘴狞笑,焦炭似的脸上扑簌簌的往下掉灰烬,皮开肉绽之处,露出里面猩红灼热的血肉,这血肉至今仍在熊熊燃烧着,不断散发出令人作呕的焦臭。 你看它,多么美啊!这样美丽的东西,若是被毁灭,该是多么让人愉悦啊! 倘若这个世间还有什么能让它感到愉悦,那就是看别人痛苦的死去,或者……触碰眼前这圣洁美丽的灵魂! 它痛恨所有活人,期望一把火烧掉整个世界,好让所有人都跟它一样,饱尝被烈火焚烧的痛苦。 这是一只烟火鬼,就死在那次剧场大火之中。它被烈火包围,烧的皮开肉绽,化成了焦炭。痛苦和怨恨让它灵魂不灭,变成恶鬼留在了人间。 爬在最前面的恶鬼力量最强,它一马当先,奋力跳上了看台,伸出爪子抓住了扶栏。 恶鬼们越爬越近,可许尽欢还是自顾自狂笑不已。 第十三章 严司令(三更) 群鬼到达六张犁的时候,时间已经是午夜。 此时白天残存的阳气已经消散殆尽,月光精气当空洒落,地阴之气徐徐上升,在半空交汇融合,形成一股玄阴之气。 正是精怪幽灵修炼活动的大好时机。 六张犁荒山上青草萋萋,野草间鬼火闪闪,一股黝黑浓稠的煞气吸收玄阴之气,徐徐蒸腾而起,向四周盘旋围绕,把整个六张犁公募包裹住。 煞气都快要成了实体,几乎肉眼可见! 许尽欢看得稀奇,知道这里出了一个大鬼。大鬼已经成魔,而且颇有气候。 然而这依然算不得什么“出奇”的东西,因为蠢鬼修魔道,肯定修得乱七八糟,颠三倒四,修了还不如不修! 漂亮的小鬼紧紧依偎着她,越缩越紧,几乎要把自己嵌进她的神魂里。 “姐姐!这里好可怕!它们会不会吃了我?” 吃她肯定不会,她虽然好看,但一定不好吃!剧场里那些恶鬼都想吃她,结果如何?都没动手,就看了一眼,就被看死了!上哪儿说理去? 不能吃她,那只能吃自己了!他长得白白嫩嫩,看起来就是个好吃的样子。小鬼心中哀怨,早知道会被弄到六张犁公墓来,他就不搭理这个大月亮了。 可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 小鬼越想越伤心,扁着嘴,皱着眉,小脸凄苦。 许尽欢抬手拍了拍他的后背,算是安慰,然而没多少真情实意,就跟拍小狗小猫差不多。 恶鬼们把她和小鬼压倒山脚下,其中一只大鬼抬腿踢了另一只鬼的屁股。 “快去禀告司令,就说我们捉到了一个宝贝!” 哟!竟然是司令?还是个军事化管理的小团体,有意思! 大仙开了眼,越发觉得这群蠢鬼很有趣。 挨了一脚的恶鬼差点扑地上摔一个狗吃屎,踉踉跄跄稳住回头瞪了一眼,瞪得太用力,结果把眼珠子都瞪出来,咕噜噜在地上滚。 “眼睛!我的眼睛!”手忙脚乱的到处找。 然而同伴们毫无同情心,反而嘻嘻哈哈的把眼珠子踢来踢去,就是不让它找到。 于是这个鬼就在同伴们之间穿来穿去,忙着找眼珠子。底下恶鬼乱作一团,气的领头的大鬼怒吼一声。 “搞什么飞机!误了大事,叫司令枪毙你们!” 吼完,一抬腿一跺脚,啪的就把滚到脚边的眼珠子踩碎。 说起枪毙,所有的恶鬼都浑身一震,再不敢胡闹,显然是很怕这个。 缺了眼珠子的恶鬼则惨叫一声,也不敢跟大鬼理论,捂着眼眶凄凄惨惨,跌跌撞撞的跑进山里去报信。 看了这一场闹剧,许尽欢毫不客气的哈哈大笑。 这些鬼简直都是活宝,想必它们的老大更是一个大活宝! 小鬼跑去报信,群鬼依然等在山脚。 满山的冤魂野鬼都被许尽欢这颗大灯泡吸引,纷纷探出头来,东张西望。 许尽欢也东张西望的看这些鬼。 好这一山的“奇形怪状”!山里这位司令是把整个台北的丑鬼都集中起来了吗?这是什么审美? 丑鬼们赞叹许尽欢的美丽,许尽欢则惊叹丑鬼们的“别出心裁”,双方正在相互有好围观的时候,自山顶上传来一阵咔咔的脚步声。 脚步声整齐有力,仿佛是一队军人迈着整齐的步伐而来。 听到这阵脚步声,满身遍野探头探脑的鬼们都纷纷缩起了脖子。 “是司令的近卫军来了!”大鬼兴奋的说道。 近卫军?一个把自己当司令的魔,还养了一支全是鬼的近卫军,这个魔很有想法嘛! 脚步声由远而近,整齐的如同一个人踩出来一般,显然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想要把一群蠢鬼训练成一支部队,那是不可能的。因为鬼太蠢了,蠢得类同于牲口,难以驯化。 所以这样的“部队”只可能是这些鬼原本活着的时候就是军人,纪律已经深刻在灵魂之中,所以变成鬼也依然训练有素。 脚步声越来越近,昏暗的山路上,两列整齐的军人出现在了夜色之中。它们身穿统一的军装,肩膀上有星状的标。背后别着枪,腰里扎着皮带,脚上踩着军靴。 咔咔咔!身影在夜色里忽闪忽现,朝着许尽欢他们走来。 走到近处,这两列军人的样子已经比较清晰。军装上血迹斑斑,每个人的头脸也都是不干不净,一股浓浓的硝烟炮火味道夹杂着血腥气,朝山下的众鬼扑来。 围着许尽欢和小鬼的那群恶鬼都不由自主的缩着肩膀往后退了退。 走到尽头,队伍停住。领头的一个军官模样的鬼站在石阶上,硬邦邦的开口。 “司令说,把这东西带过去让他瞧瞧!” 说完,充血的眼睛朝许尽欢看了一眼,然后跟口气一样硬邦邦的脖子嘎嘎的扭动,低头又看了小鬼一眼。 她脚边的小鬼开始发抖,把小脸都埋进她的神光里。 “带走!” 军官一抬手,两列队伍左右分开,站在台阶两边。 许尽欢迈步而上,像一条悠闲的锦鲤,甩着她花苞似的尾巴,翩然游动。 所有的军人一起转身,把她和小鬼夹在中间,又咔咔的往山上去。 山里的鬼都开始蠢蠢欲动! 鬼这种东西都看热闹,要不人们怎么会在七月半做鬼戏殤鬼。六张犁的鬼都是孤魂野鬼,没有后人祭祀,一直都凄苦的很。 如今山脚下来了一个大灯泡,又亮又好看。灯泡还带了一只小鬼,白白嫩嫩模样俊俏,这一大一小都是难得的西洋镜。 虽然有司令的禁卫军一路护卫,可还是挡不住围观群众的热情,在上山的道路两边挤得水泄不通,对着灯泡和小鬼指指点点,叽叽喳喳。 这座荒山,今天晚上是够热闹了。 * 山顶上有一座大坟,具体当年是哪一位贵人的阴宅,已经不可考。总之这座坟在底下这群鬼来之前,就已经存在。可以算是这一片的元老! 坟的主人早已经不在,不知是烟消云散,还是被其他鬼吃了。连棺材瓢子也早就被盗墓贼拖出,拆成木板卖掉了。有时候,恶人真是比恶鬼还凶。 总之这就是一座空坟,里面既没有棺材,也没有鬼。 这座坟现在是恶魔的巢穴,美其名曰司令部。 这位大恶魔生前是一位声名狼藉的大军阀,为了争权夺利,杀了无数忠良无辜。到头来,他一生追求的荣华富贵也没有保住,被乱枪打死,抛尸于此。 恶人死了变成恶鬼!它索性就在这里盘踞下来,重新拉起队伍,又做了土皇帝。 这几年因为能力越来越强,大恶魔担心自己快要被天收,于是就开始蛰伏。长年累月躲在坟包里,等闲不出门。 窝在坟包里无所事事,大恶魔闲的出屁,十分无聊!于是座下一众小鬼,就千方百计的到处给它搜罗“宝贝”,消遣打发。 今夜听说小鬼们找到了个“大灯泡”,从没有见过这样闪闪发光的鬼,十分稀奇,特来献上。 于是就派了近卫军去迎接。 它在坟包里坐着,都能感觉到光芒自半山腰徐徐上升而来。可见这“灯泡”多么电力十足! 这光柔和明亮,就跟满月似的,隐约还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被勾起好奇心,大恶魔挪动尊驾,走出坟包前来迎接。 摇摇摆摆,晃晃悠悠,一团满月像花朵又像鱼儿,优哉游哉的飘荡而来。 这是个什么“东西”啊? 看起来不像是鬼!也绝不是人! 从上半身看,应该是个女的。但脸长得模糊,看不出五官。手臂很修长,腰肢很纤细,可下半身又是一团稀里糊涂。 这“东西”它怎么觉得很熟悉啊! 大恶魔傻呆呆站在坟包前,直愣愣盯着许尽欢看。 许尽欢也歪着脑袋,眯着眼看这恶魔。 比起血赤乌拉的近卫军和山脚下那群千奇百怪的丑八怪,这位“司令大人”堪称英俊整洁!虽然是被乱枪打死,但满身的血窟窿被一件深褐色的大氅遮盖住。看起来还是很完整的! 司令长得高大,身姿挺拔,堪称一条雄赳赳气昂昂的好汉。 浓眉大眼,高鼻梁宽嘴唇,相貌也是堂堂。 这个人……不对,这个鬼,她看着也很熟悉。 司令和灯泡在山顶上大眼瞪小眼,一时无话。山风拂过,吹动芳草,也把几十年沉淀下的历史和记忆一并吹起。 灵光一闪,忽而都开了口。 “许小姐?许尽欢!” “小严?严如玉!” 听到她叫自己的名字,司令大人脸色一黑,丝丝缕缕的黑气冒出,低声怒喝。 “你不要叫我那个名字!我现在叫严国邦!” 严国邦,掷地有声的好名字! 许尽欢皱了皱鼻子。哦哟!严如玉怎么了?君子如玉,多好的名字。非得叫国邦,安邦定国,他能吗?他不祸害人就不错了,这小畜生从来就不是个君子! 她一脸不以为然,司令大人就跟蛇一样嘶嘶的叫起来。叫声刺耳,许大仙不得不妥协。 “好,好,你叫严国邦,行了吧!” 虽然她改了口,然而司令大人,也就是严国邦还是觉得生气!态度太敷衍了!以为他听不出来吗?完全就是骗小孩子一样!可他又不敢跟她正式发火! 万万没想到,大灯泡真的是老熟人,而且还是知道他黑历史的熟人。在她面前,他真是底气不足,感觉司令的架子要撑不住。 发不出火,只要先压下。 “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司令皱着眉改口问道。 在他的记忆力,她就是个标致漂亮又狡猾的女骗子,把一班老爷少爷,经理老板骗的团团转,奉她为小天师! 可是当年她不是留在内地了吗?怎么如今会在台北出现?而且还是这个样子?论年纪,她倒是也该死了。 许尽欢一挑眉。 “问我?我还要问你呢,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她伸手一指,在一扫,把他和周围的鬼都算进去。 严国邦的脸色越发黑了,冒出的黑气几乎要把他整个包裹住,连模样也变得模糊。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她还是一点眼色都不会看!上来就触动他的伤心事! 他为什么变成了这个样子?想起来他就怨气冲天! “呸!老头子不仗义,把我们都给坑了!” 当年老头子见守不住江山了,就叫兄弟们都跟他越过海峡,退守台湾。哪里想到,到了台湾老头子就翻脸无情,对兄弟们下手了。 真是苟娘养的东西!不是个东西! 听了他的抱怨,许大仙哈哈一笑。 “当年我就跟你说过,老头子他只相信浙江人,不会对你们真心。你还不信!死活也要跟着过去,结果怎么样?死蟹一只了吧!” 被她翻老账,他恼羞成怒。 “那我不跟过来,难道还留在国内,让泥腿子审判我?” “那也是你自己作恶多端!想当初泥腿子也给过你弃暗投明的机会,是你自己不要,铁了心要跟老头子到底!怪得了谁!”她是一点也不同情。 这个小畜生小时候穷怕了,长大就穷凶极恶,贪得无厌。不得好死也是他的罪有应得!可叹当年她还劝过他,真是浪费表情,白费功夫! 顽石不开窍,朽木不可雕! 说起当年,严国邦又气又恼。 “我当年哪里想到老头子这么不济,连泥腿子都打不过!亏得美国佬还给他撑腰呢!” 虽然现在落得这样地步,可当年跟着老头子他也是风光过的。想想当年,再看看现在,真跟做梦一样。 但如今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泥腿子也死了,老头子也死了,他也死了,连许尽欢都死了! 这些都已经成了历史! 只剩下怨恨还留在人间,久久不肯散去。 生了一会闷气,他抬起头看她浑身的光芒。 “你怎么也到这里来了?你死了吗?是寿终正寝的吗?”虽然他不得好死,但还是希望她是善终。 许尽欢轻轻一摆手。 “我的情况不一样!我也不知道我算是死了还是活着!” 呵呵,连自己死活都不知道,她就是个糊涂鬼! “听说现在台湾和内地三通了!”他问。 “是啊!我就是过来旅游的!”她说。 司令脸色又不好了。 旅游?来旅游是她这个样子的?只听说过活人旅游,死鬼也会旅游吗?骗子!变成鬼也是个骗子! 然而她虽然是个骗子,可他还是很高兴再一次见到她。来到台湾之后,没有一件事顺心过,死了也憋着一肚皮怨气。 这怨气无从倾诉,因为漫山遍野的鬼都是一肚子怨气,谁也不会同情谁。 他只好化怨气为食欲,一路把大大小小的鬼都吃了,后来还吃人。 没办法,他要挣命!活着的时候要挣,死了还要挣! 正所谓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他知道自己不是人杰,而是恶徒。那么死后做一个恶鬼也是理所应当。 从不后悔!除了相信老头子这桩事之外! 从恶鬼成了恶魔,他爬到了高处,高处不胜寒,就越发无人倾诉。 也不屑把自己的心事倾诉给这些恶鬼听,它们算什么东西?看了就倒胃口! 可许尽欢不同,从他还是一个小畜生的时候就看着他,看着他一路往上爬,一路飞黄腾达,功成名就。她知道他所有的黑历史,也知道他所有的功业成就,在她面前,他不怕丢脸,也足以骄傲。 他愿意把自己的心事跟她倾诉,因为只有她配。 而且她美!成了鬼,她也是一个美丽的鬼! 男人总是对美丽的东西心存柔软,虽然他现在已经是个鬼,而且也不需要柔软。但她总是特别的! 严国邦砸吧了砸吧嘴巴,瓮声瓮气道。 “既然来了,你就在我这里住几天,让我这个地主好好招待你吧!” 这话让许尽欢哈哈大笑! 招待她?凭什么?凭这座荒山?还是凭那班丑鬼?根本没有一样能吸引她,好么! 许大仙摆了摆手。 “不了!我还有正事要办!” “什么正事?” 她拍了拍身边的小鬼。 “我要送这个小朋友回家!” ------题外话------ 形形色色的男鬼女鬼! 感谢嘿鱼儿投喂的月票,么么哒! 第十四章 花仔(一更) 好好的说事情,却扯出一些破事,搅得气氛一时很尴尬。 裴思建虽然还想跟段迦康详谈,但对方看了看已经坐着打哈欠的许尽欢,便站起身。 “今天就先说到这儿吧。你们赶了一天的路过来,也累了。早点休息!明天还可以继续详谈。” “是啊。欢欢都累了,还是早点休息的好。”唐仇举双手同意。 话说到这份上,裴思建也没得办法,只好也跟着站起身。 于是大家各回各屋,各自休息。 老房子看着漂亮,但住着却并不舒服。木结构的古建筑,最大的问题就是楼上没有厕所,半夜谁要是水库告急,就得披着衣服到楼下去解决。 而且老房子里都摆着老式的木床,说起来都是古董,可躺着是一点也不舒服。硬不说,还窄。 三位女士都是一人一间睡一个大床,倒还算舒服。四位男士可就都遭了罪,两个大男人挤一张木床已经够惨,偏一个个都人高马大,塞在木床里连腿都伸不直。 迷迷糊糊睡到半夜,唐仇肚子里的几杯茶就开始作怪。打着哈欠起来,他伸手抹了把脸,也不开灯直接就往外走。 廊下的灯亮着,走廊里一点也不黑。他和段迦康住的是左边第一间,出门就有楼梯下去。 厕所就在楼梯下面,他上了厕所洗了手,就出来。正转身要上楼去,突然背后一阵凉风拂过,于是猛然回头。 “谁?” 只见一抹绿色的身影从眼前飘过,呼啦一下就闪到西厢房背后。 这身影来的突然,去的飞快,瞧着像人,可绝不是人的速度。唐仇的头发瞬间就炸了,怀疑自己见到了鬼。 他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但绝没有狂妄到去对神秘事物刨根问底的兴趣。深吸一口气,在心里默念“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之后,蹬蹬迈上楼梯。 结果才走了三步,就觉得后背有什么东西往他肩膀上一拍。 擦!还没完了!真当他怕鬼吗?他立刻就火了,在心里冷哼一声,猛一个回头。 倒要看看,是真闹鬼还是有人装神弄鬼! 然而一回头就只看眼前绿光一闪,整个人就迷迷瞪瞪转身下楼,朝着漆黑的夜色里一步步走去。许尽欢正躺在床上睡觉,肚子里的牛肉干还在消化,一时有点睡不着。 “许小姐,许小姐!”有人在外面敲门。 她睁开眼,一个打挺从床上坐起。 “谁?” “是我,段迦康。” “什么事?” “唐先生半个小时前出去了,可能是上厕所,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会不会出什么问题?”段迦康在外面回答。 话音刚落,门就开了,许尽欢探出头来。 “你确定?” “确定!” 许尽欢皱了皱眉,抬手掐指一算,立刻啧了一声。 “你等下。”转身回屋,披上一条大围巾就出来,也不说什么直接就往楼下去。 段迦康也不问她去哪儿,默默跟上。 这一走,她就直接走出了这三进院子,往旁边的偏院而去。偏院里没有灯,两人的身影立刻就被黑暗吞没。 许尽欢走的快,仿佛是连路都不用看。纤瘦的身影在黑暗中忽隐忽现,若不是肩上披得那条真丝围巾能反光,段迦康差点就把她跟丢了。 她身影如梭,健步如飞,在老宅里窜梭而过,转来转去,他就已经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只觉得自己被带进了一座偏僻荒废的小院,院子里黑漆漆的,地上有一团东西在滚来滚去。 许尽欢停住脚步,伸手一挥。 段迦康就听见呼的一声,一团烟雾似得东西自她手里飞出,劈头盖脑的落在地上来回滚动的东西上。 这才反应过来,那是她把肩上披着的围巾甩出去了。 被围巾罩住,那滚动的东西就停住了。然后呼啦一下,一个身影掀开围巾蹿起。 “我怎么在这儿?谁在哪里站着?” 赫然是唐仇。 许尽欢站着不吭声,跟在后面的段迦康上前一步。 “唐先生,是我和许小姐!” “欢欢?段先生?你们在这儿做什么?”唐仇先是一脸的茫然,随后脸色一变。 “我记得我是下楼上厕所,后来……欢欢,我见鬼了!” 许尽欢冷哼一声。 “真的!我回去的时候看见一个绿色的鬼飘过,我不理它,就被它在背后拍了一下。我一回头……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绿色的鬼?”许尽欢皱了皱眉头。 忽然这小院里刮起一阵凉风,吹得三人都哆嗦一下。唐仇连忙跑到她身边,把围巾给她披上。 “小心着凉!” 她抬头正要开口,耳边就拂过一阵轻笑。 “是谁?谁在笑?”唐仇立刻炸毛,大吼一声。 段迦康也左右四顾,显然也听见了。 然而目之所及都是一团团的阴影,忽大忽小,层层叠叠。那笑声随风打转,如同活物一般绕着这三人转圈。 唐仇就是胆子再大,这会也心里发毛。何况还有许尽欢这个病猫在,他都快愁死了。 段迦康也脸色发白,幸而陷在黑暗里看不见,但语气已经有些发抖。 “这地方不对劲,我们还是快回去的好!” 只有许尽欢裹着围巾,面沉似水。 “来不及了。” “什么来不及?” 许尽欢弯腰从地上抓起一把细沙,用力往前一抛。细沙在半空中散开,呼的一下就被一阵风吹起,影影绰绰的勾勒出一抹飘动的身影。 “有鬼!”唐仇立刻叫起来。 那朦胧的鬼影带着笑夹着风,呼的就朝着他们扑来。 许尽欢两手开动,一只手抓住唐仇往身后一甩,另一手则一把拽过段迦康,往他背上用力一拍,一抓。 一团光被她抓起,用力砸向那鬼影。 轰的一声,鬼影尖叫着散开。 “欢欢,怎么回事?”唐仇喊了一声。 来不及回答,那散开的鬼影已经又聚在一起,忽而涨大,如同烟花一般嘭的炸开,一瞬间爆发出强烈的光芒。 段迦康措手不及,被强光刺到双眼,顿时眼泪就冒出来。 在泪眼朦胧中,他看到周围的一切都开始发光。原本黑沉沉的小院一下仿佛进入了白天,地上的石板土路,周围的花木树丛,都看的一清二楚。 但这景色全部都没有颜色,如同一张黑白照片一般。 唯一有颜色的就是他们三个,还有在半空中发光的鬼,正如唐仇所说,绿色的鬼。 他张了张嘴,有点搞不清状况。 那鬼影在半空中散发光芒,如同膨胀的球,收缩,绽放。 黑白的景色便开始流动,见见的,从周围的门洞里,屋子里,走出了人影。人影也都是黑白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一个个都面无表情,瞪着一双死鱼眼,如同被牵着线的傀儡一般,从四面八方朝他们三个走来。 每个人身上都冒着寒气,原本凉飕飕的风,陡然就变成了十二月刀子一般的寒风。不光冷,还带着阴,仿佛是从寒冰地狱里吹出来的一般。 这情况一看就不对劲! “欢欢,快跑!”唐仇喊叫起来,不顾一切的拉起许尽欢就跑。明明是声嘶力竭的喊叫,但听着却仿佛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结果一回头,从天而降一双脚丫子,噗的就砸在他面前。差点就踢脸上! 他猛的后退一步,一抬头就看到半空中吊着一个死人。那是个年轻的女人,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歪着脖子睁着眼,一脸不怀好意的瞪着他。死人脖子上挂着一根粗粗的麻绳,那麻绳就直直的挂在空气里。 他吓得大叫一声,想要往别处跑。 结果扑通扑通,从天上掉下更多的吊死鬼,把他们三个拦住。 唐仇觉得自己快要疯了!看鬼片他不觉得吓人,那是因为知道鬼片都是假的。可现在眼前的这些?他是真分不出真假了! 若是假的,怎会如此逼真。他都能闻到这些死人身上腐烂的尸臭。 若是真的,那这是不是就是活见鬼? 见鬼,真的是一点也不好玩! 他用力一抓,紧紧握住许尽欢的手臂。 许尽欢吃了痛,眼泪都差点冒出来。咬着牙用力把他的手扒拉开,伸手去抓段迦康。 “你给我过来!” 段迦康也正逃的慌不择路,冷不丁被她这么一拽,就一个踉跄跌进她怀里去,两人抱了个满怀。 唐仇的脸都绿了。 都说患难见真情,瞧瞧,生死关头,她就顾着外人,把他给抛了!真是气死人了! “许尽欢!你这算什么意思!”醋罐子一摔,唐经理就顾不上怕吊死鬼了,中气十足的怒吼。 许尽欢真是懒得理他的醋罐子,朝天翻个白眼,把怀里的段迦康往外一推,双手在他背上用力一抓。又抓出两团明亮灼热的光,用力砸向那个绿色的鬼影。 “去死吧你!” 那鬼影显然也知道这光的厉害,呼的一下就飞开了。 许尽欢冷笑一声,双掌合十,用力一拍,随即分开,五指拈动,化作两个不同的指诀,口中念念有词。 她两只手不断变换指诀,变换一次就伸手从段迦康背上抓一把。段迦康的后背仿佛是藏着许多光团,被她一把一把的抓出,一把一把的扔出去。 一时间,半空中都布满了她扔出去的炙热光芒。 光芒所到之处,那鬼影就逃开。光芒所及之处,那些黑白的景象就如同被火烧过似得,滋滋作响,化为烟尘。 周围寒意也逐渐被灼热替代,温度越来越高。 唐仇都看傻了。这算不算是斗法?难道欢欢真是个大仙?亦或是摔在地上的段迦康,也不是寻常人? 他看段迦康,段迦康也回头看他,脸上也是诧异和迷茫。 半空中躲来躲去的绿鬼突然开话了。 “这位姑娘,本仙只是借你朋友一用,引你出来见个面,没必要赶尽杀绝吧。” 许尽欢重重哼了一声,皱着眉板着脸把挂满天的吊死鬼都一把火烧光,然后手持一个剑诀,戳着那个绿鬼喝骂。 “我呸!孤魂野鬼也敢称仙?你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 那绿鬼冷笑一声,忽而光芒一闪,自半空中显出形来。是个高高瘦瘦,长相俊朗的年轻小伙子,穿着一身绿色的军装,一看就不是这个年代的打扮。 论长相,这鬼堪称英俊。只是脸色跟衣服一样绿,瞧着就渗人。 这位主容貌如此出众,自然是令人过目难忘——可不就是那个亓源!真是阴魂不散! “就你这绿韭菜似得脸色,也敢冒充神仙?人民群众得多瞎眼!我劝你还是好自为之,乖乖下去投胎转世,不要自绝于人民!”许大仙不为男鬼美色所动,一语戳穿对方的装腔作势。 亓源在半空呵呵一笑,仿佛是被她逗乐了。歪着脑袋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 “上回在那废楼里,阁下看到我一点也不惊讶,我就觉得很奇怪。早就想试试你的本事,如今一见果然是不同凡响。阁下是我辈同道中人吧!而且,你认识我,对不对?” 许尽欢啧了一声,皱起眉。 “你究竟想干嘛?我警告你,别胡搅蛮缠,否则要你好看。” “我不想干什么。只是觉得仙途漫漫,一个人很寂寞。身边傀儡又都不中用,陡然遇到阁下这样出色的同道中人,心生倾慕,自然想要和你亲近亲近。” “人鬼殊途,谁要跟你亲近!我劝你好自为之。天道好德,阴损事做多了,会有你的报应。” “报应?哈哈哈哈!天下谁人没有报应?这屋子里的人,个个都有报应!”亓源冷笑道。 许尽欢眉头一皱。 这话什么意思?“报应?什么意思?” “报应就是报应!祖宗不积德,子孙后代就要遭殃!李家的富贵来的蹊跷,自然是有问题的。不过,如果你能当我的傀儡,助我修行。那我就勉为其难,搭救一下你的朋友们。怎么样?小姑娘,舍己为人如何?” “我呸!谁要你搭救!”许尽欢一口唾沫喷死他。 好不要脸的孤魂野鬼!不过就是靠着点外门邪道得了一点道行,充其量也就是个鬼煞,就敢跟她来讲条件! 见到这种胡搅蛮缠不要脸的,就该大耳刮子抽他! ------题外话------ 感谢133**8021的3月票,嫣然的1月票,暖妖的1月票。 爱你们,么么哒! 第十五章 找上门来(二更) 话语被打断,花仔对许尽欢抱歉一笑。 “我去看看是谁在敲门。” 说着,他朝门口走去,低头往猫眼里看了看,随后把锁扭开,把门拉开一条缝。 沙发的位置刚刚跟门口错过,又有华仔挡着,许尽欢坐在沙发上根本看不到门口的一丁点情况。 不过不用看她也知道,门外是两个身穿深色运动服的男人。运动服的帽兜盖在头上,遮得严严实实。 帽兜下,躲在阴影里的脸是两张陌生的脸,她没印象。但这两人身上有一股独特的气息,她在别的人身上闻到过。 那是一股冷冰冰的死人气息,就像那个冷冰冰的摄魂瓶一样。 她端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那个花仔站在门口,透过一小条缝隙跟外面这两个人交头接耳,悉悉索索的说了几句话。 随后,这两个人就转身离开了。 花仔把门关上,转身回到沙发前。 许尽欢不动声色,抬头看他。 他对她微微一笑。 “欢欢小姐,不对,应该是许小姐!没想到,我们竟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见面!” 果然有鬼!许尽欢咧嘴一笑。 “花先生,你是女真观的人,对吧!” 花仔点点头。 “是!我是女真观的人。不过我姓解,叫解语花。你可以跟小杰一样,叫我花仔!” 解语花,好名字!一听就是善解人意。 许尽欢微微笑。 “是你叫这个小鬼把我引诱到这里来的吧?你们搞那么多事,到底想做什么?”她真的很好奇,但仅仅也只是好奇。 “是!是我叫小杰在附近走动,如果看到一个特别强大的神魂出现,就想尽办法带到这里来。不过,我们不想伤害你,我们只是想试试你的神魂究竟有多强!” 呵呵!都用车撞她了,还叫不想伤害?果然长得漂亮的人都会骗人,这个家伙也是骗死人不偿命! “那现在你们试过了,觉得怎么样?”她问。 “很好很强大,强到出乎意料之外!”解语花说道,语气有一些激动。镜片后,眼眸闪动,熠熠生辉。看着她的目光好似一个守财奴看着一堆金银财宝,难掩贪婪之色。 所以呢?他准备对她下手?要绑架她? “既然知道了我很厉害,你们就不怕被找上门来报仇吗?” 他摇摇头。 “不怕!” “那看来我还是不够厉害!”她也摇摇头。 “不!你很厉害!你如果找上门来,我们一定会很头疼。但是……” 才头疼啊?那就是还是不够厉害!她心想。真讨厌,被一个凡人小看了呢。她伸手托着下巴,仰起头,闷闷不乐。 解语花没想到说着说着,她就自顾自神游天外去了,连忙咳嗽一声。 “许小姐,我们只是想跟你合作!” 哈?合作?她为什么要跟凡人合作? 她微微低头,脸庞是模糊的,看不清表情,但能感受到有目光落在他脸上。 不知怎么的,被这目光盯住,他突然就害怕了。已经很久没有什么人或事能让他感到害怕,除了死亡。被她盯住,他有一种被死神盯住的错觉。 解语花想起小杰在厨房偷偷说的话,那些鬼根本没能碰到她,因为还没到她跟前,就被她活活看死了。 她不需要动手,她只需要看一眼就行。 被活活看死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他有些疑惑。 现在她看着他,他会不会也被看死?应该不会吧!杀人可是会触犯天道的! 越是像她这样的存在,越是受到天道的束缚!因为她太强大了,如果没有天道的制约,这人世间谁还能制约她? 所以,那帮蠢货一开始就错了,不该让她离魂。那具驱壳就是天道对她的束缚,但她现在自由了。难怪她一点也不着急回魂的事,还有心思到处闲逛。 算了,他也有错,小看了对方,估计不足! 不过现在,是时候纠正错误,回归正途! 如此想着,他心头的胆怯渐渐平复,眼神里的贪婪也退却,开始平静的面对。 许尽欢冷笑,心想天道是什么?女真观做了那么多坏事,难道他解语花的手就是干净的?他还养小鬼呢! 既然他也不干净,那杀他又怎么会犯天道呢! 不过她确实没动杀心,因为没必要。杀一个凡人就跟碾死一只虫子一样,她虽然无聊,但也不会碾虫子打发时间。 何况,她还想跟他说说话,多知道一点女真观的事呢。 她此刻看着他,不过是在用神魂搜索他的灵魂。然而出乎意料之外,这个花仔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一点修为也没有。 真奇怪!女真观怎么会有一个没修为的人?这样的人,能做什么? 而且,一个没法力,没修为的凡人,怎么能养小鬼呢? 如此看来,这个女真观,这个花仔,还真有点蹊跷! 她突然来了兴趣。 “合作?你们找人合作的态度可真不够友善!我还以为你们要杀我呢!” 解语花笑笑。 “怎么会!那只是测试罢了。” 是,测试一下!通过了么,就找她谈合作。通不过么,就顺便干掉她咯!反正他们是不会亏的! 许大仙冷笑,心想当我是小鬼那样骗吗? “你们有什么可以跟我合作的?”但她还是问了。 她这样问,解语花就知道自己有了谈下去的机会。他小心翼翼的上前,拉近彼此的距离,用尽量诚恳的眼神看着她,慢慢说道。 “许小姐,我们手里有你要的东西。” “震景剑咯!”早就知道是你们搞的鬼,拿着鸡毛当令箭,真以为这一把剑能要挟到她?很傻很天真哦! 解语花轻轻摇头,微微一笑。 不是?那是什么?许尽欢来了兴趣。 “比那更好,更多!”他说。 “是什么?你不说清楚,我们不好谈条件呀!” “为了表达诚意,我们可以先把震景剑给你。接下来就看你能给我们什么,我们就给你更多更好!许小姐,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他循循善诱,滴水不漏。 许尽欢笑了。 “你都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怎么能肯定我不会失望?” “不,我知道!”他说。 他知道?她不信。 解语花弯腰,低头,慢慢的接近她。离得近了,就更能清楚的看到她朦胧的神光是何等的美丽。 但凡修炼之人,神魂都会发光。但修为有高低,修行有优劣,每个人的光芒都不一样。 他看过许多人的神魂,有的晦暗无光,那是快要死了的人。有的明亮耀眼,那是修为强大的人。神光也有不同的颜色,但颜色丰富并不意味着强大。相反,颜色越淡能力越强。 许尽欢的神光是白色的,光芒柔和而且朦胧,并不耀眼,但纯粹。就如同月光一般,是一种能令人产生亲近感,但又情不自禁想要膜拜的美丽存在。 月亮,总让人想到女神,女人,女仙。她们都是美丽的存在! 这神光,看久了,令人陶醉。 这本是凡人看不到的光谱,但他带着这副眼镜,就能看到。 他虽然没有修为和法力,可他有科技,有金钱,有头脑,所以能站在这里,近距离的欣赏她的美丽。 多么神奇的光芒!她现在究竟是什么状态呢?是人?没有凡人的灵魂能这样强大!就算是修炼也达不到,他很清楚。修炼成仙是一条极其艰难的道路,成千上万的人去走,能走到底的,却一个都没有!万中无一,十万之中,一百万之中,也未必有一。也许要上千万,才会一个幸运儿吧。 要不然,从古至今,有哪个得道成仙,长生不老了呢? 是仙?可她偏偏受到一个肉身的束缚,还没有兵解飞升,超脱天外。 而且,还是一个不匹配,拖后腿的肉身。也许她需要一个可以匹配她这强大神魂的肉身,当她强到极致,必然能真正得道成仙! 到那个时候,他一定会陪伴在她的身边,用双眼见证她的辉煌! 不过,前提是,他成全她,她也要成全他。双赢,才是对大家最好的结局。否则,那还不如一起灰飞烟灭! 把心思盖住,他在她耳边,轻轻说道。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你想要找回真正的自己!” 找回真正的自己?什么意思?许尽欢猛然扭头,和他面对面。 她神魂波动,朦胧的脸庞逐渐变得清晰,然而这清晰只是一瞬就消失,但也足够解语花看清她的容貌。 于是脸上的笑意更浓,他直起身,挺起腰,信心满满。 “剑也罢,花也罢!统统都不是问题!但最好的,都不是这些!我绝不会,让你失望!只要你,也不让我失望!” “你说什么?什么花?什么剑?”许尽欢蹭站起身,迫不及待追问。 她急了,他就越发不急,越发镇定。再继续原来的话题,而是扭头看向紧闭的大门。 “你的朋友来接你了!” 说完,咚咚咚,门外又想起了敲门声。 *这一回,门外站的是老熟人。 段迦康,裴思建还有唐仇都来了,连带卢道章和李拜拜也一起跟来。五个人把狭窄的楼道挤得满满当当,简直扰民。 许尽欢一个头两个大,刚刚解语花说了一点关键性的东西,这群货就又冒出来搅她好事。真会挑时候,一群猪队友! 烦,不想见,不约! 解语花把门打开,放他们进来。 这些凡人看不见许尽欢的神光,一进门看到客厅里只有他一个大活人,就急急忙忙问道。 “人呢?在哪里?你是不是骗我们?” 蠢,蠢透了!许大仙表示我不认识这帮蠢人! 段迦康是知道一点她的底细,神色还算淡定,只是看了旁边的卢道章一眼。对方朝他点点头。 “客厅里还有别的东西在!”小声禀告。 他说东西,那肯定就不是人了。唐仇听见了,立刻嚎叫起来。 “你们把欢欢怎么了?你们不光绑架她,还把她的魂魄也关起来了?你们怎么这么坏!” 解语花好脾气的看着他,摆了摆手。 “你们不要着急。许小姐她很好,她就在这里,只不过你们看不到她罢了。不过没关系,她愿意让你们看见,你们就一定能看到。” 这里什么都没有,还说她在这里?你骗小孩子吗?唐仇一点也不相信。 然而裴思建把他拉住。 “段先生,我已经遵守承诺,带你找到了许小姐。希望你们也要遵守约定,否则就没有继续合作的必要了!” 解语花看向段迦康。 段迦康皱着眉,朝他点点头。 “我知道了!”心里是很憋屈的,弄到最后还是要跟女真观合作,他可是一点也不信任这帮人。都怪小乙,他对她这么好,可她却一点也不体贴自己。 把话都说完,解语花转身去小卧室,把小杰的魂魄收进一个小小的木盒里,抓在手上。 “这里就暂时交给你们了,后会有期!”说完,转身离开。 “等一下!不许跑!没有见到欢欢,你就别想走!”唐仇不依,伸手去拦。 解语花抬手在他胳膊上一弹,他顿时感觉手臂一麻,失了劲道。 “你……” 裴思建把他扶住。 “你不要乱来!这家伙不简单!卢道章说这里有东西,一定就是欢欢。你别闹了,先把欢欢叫出来再说。” 怎么叫?看都看不见,对着空气叫么?万一这个人说谎呢? 唐仇一百个不放心。 然而对方已经扬长而去,只留下他们几个傻愣愣站在这狭窄的客厅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李拜拜见解语花走了,长吁一口气,走到沙发上一屁股就坐下。 “累死我了,好久没走这么多路了!”他们可是一脚一脚从希尔顿酒店走到西门町的呀!脚都要断了。 他一屁股坐下,刚刚就是许尽欢坐的地方。大屁股从天而降,气的许大仙只能挪窝,站在旁边瞪眼,伸手在他脑瓜山敲了两下。 “哎哟!”他捂住脑袋。 “又怎么了你?”裴思建没好气的瞪他一眼。 “我觉得头痛!” 刚才说脚痛,现在说头痛,他还有哪里不痛?年轻人走点路就这痛那痛,太娇气!裴总对自家侄子恨铁不成钢! “现在怎么办?”唐仇又问。 “这里是那个女真观的家伙住的地方,现在他走了,我们搜查搜查呀!也许能发现他们犯罪的线索呢!”李拜拜提议。 “你当人家的傻瓜吗?留下屋子给你搜查?他既然敢走,就肯定什么都没有留下!”裴思建说道。 说的对哦!李拜拜一拍脑袋,他还是天真了。大人的世界果然尔虞我诈,太阴险了! “现在最要紧的是找到欢欢!欢欢,你在不在?你在你就应一声啊!你快出来,别再玩了!我都要急死了!我的祖宗啊!”唐仇又气又急,又恨又恼,嘴角都要起泡了。 但许尽欢还是无动于衷,她在想解语花说得那些话。越想越觉得对方是话里有话,意味深长! 花与剑,是她想的那样吗?如果是,那女真观还真是挺能耐的。看来,她还是把女真观小看了!他们手里掌握的东西,比她想的还要多。 唐仇叫了好几声,裴思建也叫了几声,可许尽欢就是不现身。 怎么办?皇太女的脾气来了,谁能奈她何? 段迦康不说话,只是看了卢道章一眼。卢道章朝他摊摊手,表示爱莫能助。 许小姐的本事太大,不是他的法术能够对付,他有自知之明,不敢班门弄斧。不过有一点他可以肯定,这屋子里绝对是有其他东西存在的,他感应的到。 说到感应,裴思建一拍手。 “叫亓源出来!他说不定有办法!” ------题外话------ 猪队友们终于找上门来了! 特别感谢肥狐九的520搭讪,还有5698708的评价票么么哒! 今天是520,群亲群抱群摸摸大!爱你们哟! 另外推荐亲友的文文,昕玥格的《农门悍女掌家小厨娘》! 美女厨神沦落为身负小灾星恶名的农家悍女,爹残娘弱,妹妹孱弱不堪,更有极品亲戚卖她们赚钱,这日子必须反抗!且看她如何带领全家发家致富翻身奔富贵! 首页PK中,请亲们多多支持!作者写文不易,点滴支持都是前进的莫大动力! 第十六章 说出真相(三更) 亓源觉得心好累! 他本是一个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鬼煞。骗骗女人,杀杀人魈,练练法术,生活逍遥自在。 然而自从有了许尽欢,他的日子就变了样!被她奴役,被她囚禁,还要为她奔波,为她受苦,生活好凄苦。 虽然受了她一滴精血,长了他不少修为,但是她带来的这一连串麻烦,如今却都赖在他头上! 她本事大,法术高,他不得不服,委曲求全。 可没曾想这班凡夫俗子也骑在他头上吆三喝四,指挥他做这做那! 凭什么呀?他欠他们的吗? 凡夫俗子已经够讨人厌烦,偏偏还有一只蠢鬼跟着他,唠唠叨叨,管东管西!忙是一点也帮不上,拖后腿倒是一出手一个准。 要她何用!对,他说的就是李安琪! 人也罢,鬼也罢,仙也罢,一个两个都不是好东西!都欺负他! 他是天下第一可怜鬼,说出去简直颜面扫地! 跑了一夜的腿,他对得起他们了! 亓源感觉到城市里的灵力波动,就带着李安琪一路找回了西门町,进了红楼剧场。离得好远他就能感到这里有不同寻常的灵力波动,此刻身处其中感受越发明显。 这地方那么多鬼,各种灵力汇聚其中,明明应该是嘈杂纷乱的感觉。可是就在刚刚的波动之后,这里的灵力干净的如同被人净化过一样。 究竟是什么力量?怎么做到的? “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事!”他朝四周看看,说道。 “那我们找个人问问吧。”李安琪建议。 亓源看她一眼,实在觉得她是蠢得不可救药。 这种地方会有人?要问,也得问鬼! 说道问鬼,他眼珠子一转,嗖得一下,就消失不见。 “亓源!”李安琪大喊一声,心慌意乱。 难道他逃了?他把她骗到这里,就是为了出其不意,逃跑? 当然不是!亓源一闪而逝,随即又一闪出现。再出现时,手里正抓着一只鬼。 这只鬼死得惨,模样又丑又凶。被他抓在手里,还嗷嗷叫,龇牙咧嘴的试图咬他。 啊!原来他不是逃跑,而是去抓鬼。可这样凶的鬼也能问话吗?连个人模样都没有,看起来就跟野兽一样。李安琪疑惑。 “你问问它,有没有看见过许小姐!”她提议。 亓源都懒得理她,低头张嘴咔嚓就把手里的小鬼脑袋啃掉,然后咔叽咔叽的在嘴里嚼着。 李安琪都看傻了! 他在吃鬼啊!为什么?不是抓来问话的吗?难道他饿了? 可这鬼这么难看,味道肯定也很糟糕!他怎么吃得下? 她光是看着就想吐了。 亓源表示李女士你真是管太宽!丑鬼当然是不好吃的!可他吃鬼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有用。 咔咔几口就把手里的小鬼吞噬殆尽,亓源抬手擦了擦嘴,又拍了拍手。然后闭上眼凝神思索! 吃掉小鬼他就等于获得了这个鬼的力量,当然也包括记忆。 刚才这里发生过的一切,这鬼都看在眼里,如今也到了他的眼里。 他在鬼的记忆力看到了许尽欢,又白又亮,柔和明媚,活脱脱就是一个大白月亮! 多么美丽!难怪这些丑鬼跟疯了似的冲过去想要触碰她占有她,毁灭她。 然而,痴心妄想! 她都没动手,只是看了一眼。眼光所及之处,统统灰飞烟灭。 多厉害!他输在她手里也不算冤! 他睁开眼,叹息,伸手朝剧场后门一指。 “许尽欢刚刚就在这里,但后来又从那里出去了!跟她一起的还有一只小鬼!” “真的?”李安琪还不信。怎么吃个了鬼,他就什么都知道了?不会是骗她吧? 骗她?她蠢得都让他不忍心骗!亓源摇摇头,朝天翻一个白眼,自顾自往后门走。 在那只鬼的记忆里,许尽欢把冲在最前面的恶鬼都看死了,剩下的鬼就再不敢造次。只有一只干净漂亮的小鬼,上前跟她搭话,而且还成功了。 许尽欢就跟着这只小鬼从后门出了剧场。 小鬼看起来很无害,很天真,很可爱。但是在那只鬼的记忆里,它很怕这只小鬼。显然,这小东西也不是个善茬。 想来也是,其他人都不敢,小鬼敢,肯定是有本事的。而且一只小鬼在一堆恶鬼里混,还能毫发无伤,叫其他鬼害怕,这就是很大的本事了。 这只装模作样骗人的小鬼,找上许尽欢到底想干嘛? 是单纯的被她吸引而已?还是别有所图?以及,小鬼再厉害,也只是小鬼。但若是小鬼背后还有大鬼,那就有点麻烦了! 这事情闹得,越来越热闹! * 走到后门,他又抓了一只过路的鬼吃掉。 咦?这一回他看到许尽欢和小鬼竟然被挟持了?绑匪是一堆奇出怪样的丑鬼。 这又是怎么回事? 从吃掉的鬼的记忆里他得知,这班丑鬼是从六张犁公墓过来的。 那又是个什么地方? 不管了,许尽欢既然去了那里,那他也只得过去瞧瞧! 于是他又带着李安琪去了六张犁公墓,这一路不好走。他又不熟悉台北,李安琪也是个路痴,两个鬼一路跟鬼问路。 然而鬼要么狡猾要么愚蠢,绝不是问路的好对象。迫于无奈,他路上又吃了两只鬼。 都要吃吐了!短时间内,他是再也不想吃鬼了! 好容易到了六张犁公墓,结果又跟许尽欢错开。 李安琪还要冒冒失失上山去找一找,被他一把拦住。 开玩笑了,这是公墓啊!鬼才知道这里有多少鬼! 没看到这里的煞气浓的都快现形了吗?如果他没有料错,这里必定有一只成魔入煞的大恶魔! “大恶魔?像撒旦那样的吗?”李安琪听不懂。 才不是呢!亓源气得要吐血。 这不是那种背后有翅膀,头顶有羊角,屁股后面还有尾巴的恶魔!这是真正的魔!会吃人,会吃鬼,修为高了,说不定还会吃神仙呢! 这种东西,就是他见到了也会立马躲起来,绝不敢碰面。 李安琪这个蠢鬼,竟然还想上山去搜!她上了山,就是那大恶魔的一碟小点心!连嚼都不用嚼! 要不是可惜她身体那片琼花,他才懒得劝她。 也幸亏这会子已经过了丑时,地气已经越来越薄,月华也散了大半,马上就要天亮了。山里的大鬼小鬼都回地洞里躲起来,没注意到他们两个形迹可疑的生鬼。 不过等天亮了,他也不好再随意行动。 所以眼下,还是回去的好。反正他已经知道了许尽欢的去向。 这里没有剧烈的灵气波动,显然大恶魔没有和许尽欢动手。山脚下还残留着许尽欢的一丝灵气,以及那个小鬼的阴气。 她又跟着那个小鬼走了! 于是,趁着天地间最后一抹夜色,他跟李安琪回到了希尔顿酒店。 在酒店里,他把一路的经过简单说了一遍。当然,那些吃人的事以及丢脸的事,就都忽略了。 有李安琪作证,在场的人都相信他说了实话。 “她跟个小鬼走了?为什么?她不想回来了吗?不可能!一定是欢欢被小鬼迷住了!小鬼最为骗人!”唐仇提出质疑。 小鬼会骗人,这一点亓源很同意。但是什么样的鬼能骗到许尽欢呢?他这么会骗人,还不是照样骗不到她。 可见,她是自己想跟着去的。可为什么呢?难道,她不要自己的肉身了? “她真的会不要的!”李安琪说道。 “什么?”众人不解。 “她的肉身!” “为什么?” 不要肉身,就是不想回魂,那她不是等于死了?是,她灵魂强大的很,不怕死。可这也犯不着啊! 修炼之人最看重肉身,道家虽然不讲究留下金身供后人膜拜,可最好的状态是兵解飞升。 什么叫兵解?就是肉身化为虚无,彻底消失。 但前提,还是要有肉身啊! 她现在肉身还在别人手里,就这么自由自在撒欢的出去浪了,要不要这么潇洒?心也太宽了吧! 想不通! “因为现在这个肉身根本就是她的原配!所以她完全可以不要!”李安琪焦急说道。 “什么?不是原配?可以不要?” 这什么意思?听起来怎么那么……不对劲! 唐仇和裴思建都傻了,倒是段迦康一脸平静,丝毫也不觉得奇怪。 看他这副样子,他们两个心里更加犯嘀咕。总觉得接下来听到的事情,会破三观! 李安琪察觉到自己说了不应该说的话,连忙摆摆手。 “这个跟你们无关!你们不要问。现在应该去那个小鬼的家里找许小姐!亓源知道那个小鬼住在哪里。但天亮以后我们不好行动,所以得你们去找了。” 等一下!什么叫跟他们无关!把话说清楚啊! 尤其是唐仇,气的都要笑了。欢欢是他的家人,是他的未婚妻,跟她有关的事情就跟他有关! “大嫂!关于许小姐你到底还知道些什么?快告诉我们!她为什么不愿意回来?如果我们不知道原因,又怎么知道该如何帮她回来?”裴思建问道。 李安琪叹气。 “我是怕你们无法接受事实,尤其是……” 她看向唐仇。 “你说,快说!我接受不接受,那是我得事!”唐仇催促。 她只好开口。 “其实,真正的许尽欢早就已经死了!在四年前!” ------题外话------ 猪队友们终于要知道欢哥不是原来的欢哥!HOLD住,男人们! 感谢乐乐的鲜花,520摸摸大! 第十七章 你是我的神(一更) “什么?你说什么?”唐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 许尽欢十年前就死了?他没听错吧! 裴思建也一脸震惊。 “大嫂你说什么?许尽欢早就死了?她死了,那现在跟我们在一起的是谁?她不是许尽欢吗?” 段迦康还是一脸淡定,只是紧皱的眉头透露他焦躁的情绪。 李安琪看看裴思建又看看唐仇,点点头。 “是的!她不是许尽欢。她是谁,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灵魂很强大。是她让许尽欢的肉身重生,她就顶着这个肉身在人间行走。” “值得庆幸的是,这个灵魂对人很友善。她不伤害人,而且还帮助人。如果没有她,你们在李家老宅就没命了。但是……” “但是什么?”裴思建问。 “等一下!”唐仇却打断他的话。 “这不可能!那就是欢欢,她才没有死!你骗我!” “唐先生,许小姐真的在四年前就死了。她的尸体就埋在太平山九号地块,杀她的凶手就是那个周雅丽。小建那天晚上开车撞到她,就是她的肉身被这个强大的灵魂复活,刚从山上走下来!” 这番话,又让所有人震惊。尤其是裴思建,难怪那天晚上,她的样子那么古怪,连衣服都没有。对了,她的眼睛还是全黑的呢!连眼白都没有! 当时他就感觉自己见了鬼,原来还真是鬼啊! “你说欢欢已经死了,你说现在活着的是别人,你有什么证据?”唐仇质问。 李安琪摇摇头。 “我没有证据!这种事情,能有什么证据!但我说的都是真话!” 她说自己说的是真话,这一点亓源双手赞同。这就是蠢鬼,连骗人都不会! 别说亓源看得出,在场的其他人又何尝看不出李安琪不会说谎。都是商场上里老狐狸,真话假话还会分辨不出? 这就对了!前后事情都有了解释。 不然为何许尽欢会失踪四年,怎么找也找不到,她自己也不回来。怎么回来?她都已经死了! 四年后,她回来了。虽然模样没变,可性情大变。而且还会装神弄鬼!这本事哪里来的? 真信她的鬼话?失踪四年在深山老林里跟着高人学习法术?骗鬼去吧!鬼都不上当! 她自己就是个鬼!借尸还魂,冒名顶替! 但这又如何?对裴思建来说,四年前的许尽欢与他何干?他依赖的,崇拜的,爱慕的,是四年后这个神神秘秘,古古怪怪的许尽欢! 她不是许尽欢,更好!所以她其实压根就不喜欢唐仇咯! 裴思建很快就接受了这个全新的设定。 但对唐仇来说,可不容易! “唐先生,你是最了解许尽欢的,难道你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吗?”李安琪又问他。 怎么可能一点感觉也没有呢!唐仇心中发苦。 四年不见踪影,莫名其妙就出现,还带着一身的奇怪!她变了那么多,他怎么可能一点感觉都没有。 可如果她不是欢欢,那她是什么?欢欢爱他,欢欢恨他,欢欢是他的未婚妻,他们是一家人。 可现在这个呢?她爱他吗?她会和他继续做家人吗? 不会吧!因为你看,她现在就在外面浪的不想回来了! 所以其实李安琪说的是对的,那个爱他恨他的欢欢已经死了。外面那个浪到飞起的,根本不是他的欢欢! 可他还是爱她呀!爱这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欢欢! 为什么会这样?她爱他,他却不珍惜她。等她死了,他才觉得可惜。然而偏偏他又爱上了鸠占鹊巢的“东西”! 心力憔悴,累觉不爱!唐经理噗通跪地,伸手捂脸,要哭了。 裴思建有点同情他,带着胜利者的怜悯。 “大嫂,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呢?既然这个强大的灵魂已经在许尽欢身上起死回生,为什么又要抛弃这具肉身呢?” “我因为有法宝在身,所以一直都跟在拜拜身边。那天晚上拜拜撞邪中了阴身,丢了魂,我都看见的。也包括许小姐起死回生!但当时许小姐身上那个灵魂太强大了,她突然出现让我避之不及,神魂和她差点就撞在一起。为此我受了伤,好长时间都没办法现身活动。” “至于她为什么要抛弃肉身,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没有了肉身的束缚,她只会更强大!据我观察,这个灵魂似乎是受到这具肉身的限制,让她不能随心所欲。如果没有了这个束缚,她会做什么?是否还会对人友善?那就不得而知了。” “更重要的是,我们现在需要她的力量。否则,女真观的人会对我们不客气的!” “女真观,对我们不客气?” “是啊!他们对许小姐下手,就是想要除掉她,好对你们下手。他们会抓住你们,然后逼我交出裴家的法宝!” “女真观要裴家的法宝?为什么?”裴思建真是越听越惊讶了! “不知道!二十年前,女真观来我们二房抢家仙的内丹,没想到内丹却被三房偷走。那些恶人抢丹不成恼羞成怒,就对我们赶尽杀绝。爸爸妈妈和阿茂连同我都死了。本来他们还要杀掉你和拜拜,是妈妈的灵魂催动法宝,祈求神明保护你们,你们才脱险!后来,这法宝就交给了我,让我可以留在人间继续保护你们!” 什么?是妈妈催动法宝,祈求神明,所以他和拜拜才得救?而不是女真观刻意留下他们,等待家仙内丹再次现世? 祈求神明?哪个神明?他怎么不记得有什么神明在那一夜帮助过自己? 等一下……难道说,哪个梦不是梦?而是一直被他封印忘却的真实记忆? 这怎么可能? 在他六岁的时候,在他人生最危险的夜晚,听到他母亲的祈祷,赶来帮助他的神明,就是许尽欢? 不对,那不是许尽欢,那是一个未知的灵魂! 但他知道,她很强大,很强大! 所以……二十年后,她撞在他的车前,这真的就是命中注定! 这想法让他振奋不已,但很快又低落。因为现在,这个神明却想要抛弃他了! 决不允许! 还等什么!现在就把她捉拿归案!裴思建也急了! 一个急的像热锅蚂蚁,一个哭得像梨花带雨,段迦康看不下去,蹭的站起。 靠这班人,没指望!他还是去找女真观吧! 当然不是投靠,而是谈判! 许尽欢的肉身在他们手里,怎么拿回来还是个问题。她又在外面浪到飞起,根本没有自己回来的打算。 那让他怎么办?她不肯回来,他只好找人想办法弄她回来咯! 以上就是这班人找上门来之前的心路历程!此刻站在客厅里,由卢道章施法,搭了一个适合鬼出来的凉棚,让亓源再次现身。 再次看到他们,亓源也是无语叹息。 这也找他,那也找他,把他当多啦爱梦了吗?有求必应? 让他叫许尽欢现身?他有这个本事? 然而他也没有拒绝,什么也没有说,深吸一口气,凝神聚法,把神魂散成点点星光,呼的一下飘散在客厅的角角落落。 还是把许尽欢找出来吧!不然他们不会放过他!他真是怕了这群凡夫俗子! 他并不能逼迫许尽欢现身,也不敢!只能把自己化为繁星,像一条光带似的在客厅里扫了扫。 他所要做的,就是用自己去衬托出许尽欢。 所以,裴思建等人就看到一条绿莹莹的光带在客厅里一扫而过,就好像雷达划过一样,一抹上半身窈窕修长,下半身膨大如花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欢欢?是你吗?”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那身影。 许尽欢知道自己藏不下去了,只好勉为其难的现身。 然而凡人的眼睛太没用,看不到她光芒万丈的样子,只能看到一抹白影闪闪烁烁,连相貌都看不清。 唐仇连哭带嚎。 “欢欢?是你吗?真的是你吗?他们说你早就死了,这是真的吗?” 她点点头,这种事情,不值得说谎。 确定了事实,唐仇又捂住脸,嚎啕大哭。 裴思建却上前一步,伸手想抓住她,但手指直接从影子上穿过,什么也抓不住。 这让他感觉很不好!或许没有了肉身她更强大,但他还是喜欢她是个人。 是人,才能谈情说爱,缠绵悱恻甚至男欢女爱! 是鬼,他能做什么? 得想个办法,让她回心转意! 他握紧空荡荡的拳头,酝酿了一下情绪,然后抬头看着她,深深地看着,用幽幽的语气开口。 “你……不管我了吗?” 说完,低下头,露出失落的表情。仿佛时光褪去,他又成了那个无辜可怜的六岁孩童,惊慌失措的在夜晚等待着神明来救赎! 神明飘荡在半空,低头看着这个可怜的凡人。没有肉身就不受七情六欲的束缚,然而看到那熟悉的表情,她的心还是不由得软了。 曾经也有一个六岁的孩童,站在夜风里,委屈的看着她,质问她。 “你……不管我了吗?” 他真的很想那个人! 她当时怎么说来着? 她对那孩子说,你在这儿会比跟我在一起更好! 然后,就把他留下了。 再见面,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孩童变成了少年,出落的如同一柄利剑,锋芒毕露。她以为他跟着白云子在山中生活,会活的比较快乐,但似乎是错了。 久别重逢,她张开双臂拥抱他,却不得不忍受那锋利的刀锋。这刀锋割痛她,更砍杀所有试图接近她或伤害她的人。 他说这是因为爱!这爱,太自私又决绝,让她不喜,所以她放弃了他。 可万万没想到,少年执着如斯。爱的太决绝,爱的太热烈,终将割伤彼此,烧尽一切。 她以为他想要她死,用死亡来满足他的缺憾。但最终……死的不是她,而是他自己。他用年轻的生命成全了她,用自己的全部来证明,他有多爱她。 真是可笑,明明她是他最不应该去爱的人啊! 这样的感情,太傻了! 回头想想,也许从一开始她就错了。她不该放开他,就算明知可能会被仇恨,她也应该把他带在身边教化。仇恨并没有那么可怕,因为之余他和她之间,仇恨才是最正常的。 所以她有时候真的搞不懂男人的想法!他们为什么而恨?又为什么而爱? 明明应该相爱的人,却偏偏恨之入骨。明明应该仇恨的人,却偏偏爱得缠绵。而爱恨交加,又是另一种情况!好复杂! 眼前这个“大男孩”对她是爱还是恨,亦或是爱恨交加呢? 她还是不明白。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她不回应他的委屈,他必然就要恨她了。 那可就又回到老路!她很清楚他不是那个孩童,所以更希望他永远不是! 她幽幽叹息,缓缓伸出手,有些无奈的在裴思建头顶上拍了拍。 这一刻,她就做他有求必应的神明吧。 ------题外话------ 周末快乐么么哒!所以你们看,裴总真的是男主,我对他多好!他是唯一可以对欢哥撒娇的大男人! 小段在旁边咬小手绢,扎小木人! 唐经理狂摔醋灌! 第十八章 这就很尴尬了(二更) “你骗谁啊!刚才我们不是都看 “真仙和我们不同,她层次太高,所以你们反而无法看见她,听到她。” “低层次的存在?”这什么意思?骂人吗? 承认自己是低层次的存在,他也是不甘心的。但是他是有志气的鬼,要力争上游,做高层次的仙。 “你们能见到鬼,听到鬼话,那是因为鬼和你们一样都属于低层次的存在!” 亓源冷笑。 “为什么?”他们连他这样的鬼都见了,鬼话也听了,怎么就听不到她说的话。 “见了又如何?你们又听不到她说的话!”亓源冷冷一笑。 “怎么了?出什么事?她不让我们进去吗?”裴思建上前一步,询问。 见识了这位老鬼的手段,其他人都不敢造次了。 “啊呀!”唐仇立刻惨叫一声,捂着脑袋蹬蹬后退。好疼,头疼欲裂! 手一抬,往他脑门上轻轻一拍…… 亓源表示无知的蠢货,没实体就拦不住你了吗?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 唐经理如今见鬼见得麻木,早就不怕鬼了! 嘿!连实体都没有,还想做挡路狗!反了他! “你要做什么?不要挡道!”唐仇伸手推他,见自己的手直接穿过对方,才想起那是个鬼。 亓源一步抢先,挡在门口。 “欢欢!”唐仇一马当先,要开门进去。 “早就到了!就在里面!”亓源伸手一指。 “怎么样?她到了吗?没丢吧?”一见面,就迫不及待的问。 身影一闪,再露面就是在房外,稍等片刻,几位男士就气喘吁吁的赶到了。 论装模作样,虚以委蛇,他是颇有一手的。 “是!我这就去跟他们说!”他俯首应承,默默退下。 “你让他们把外面的缎子给我弄掉就行!” 许尽欢没回头。 “真仙?你有何吩咐,尽管说。我可以告诉他们!”他轻声开口,体贴的充当传话筒。 这东西他可不想碰! 亓源穿门而入,在她三步远的地方站住,顺着她的目光也看着那具肉身……外面的缎子。 女真观已经早一步把她的肉身送回来,但外面还包裹着那层段子,直挺挺一条摆在床上,怎么看怎么像尸体。 所以等他走回希尔顿酒店,许尽欢早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正站在大床边皱着眉头看自己的肉身。 但这也意味着要走许多弯路,多费许多工夫。 幸好台北是个繁华大都市,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楼多了阴影就多。往犄角旮旯里走,总算还不至于被阳光活活晒死! 虽然他自诩积年的老鬼,颇有一些道行。但金乌之下,邪祟不生,又有哪个鬼能不怕太阳! 这一路亓源走的辛苦! * 四位男士面面相觑!不是人的都走了,那他们这些人还留在这儿干什么,也都走吧! “我去跟着他。”李安琪也消失。 呵呵!亓源表示谁要跟你们仗义?你们跟我仗义了么?滚蛋! 擦!老鬼竟然先行一步,真不够仗义! “应该是回酒店了吧!亓源已经追过去了!”李安琪说。 离开了?去哪儿? “那个……屋子里的那个东西,就是许小姐,不对,哎呀,反正就是你们懂得,她好像已经离开!我感应不到她的存在了。”卢道章也开口。 “啊!好像……”李安琪开口。 “喂,等一下……”唐仇急忙喊。 凡人太讨厌了!他还是紧跟真仙步伐才好! 察觉到她已经离开,亓源沉默下来,随后身影一闪,也跟着消失。 她又不怕太阳,也不用走路,稍微折叠一下空间,即刻就能到达。 鬼和人还在客厅里叽叽喳喳讨论怎么“迎接真仙回归”的时候,许尽欢就已经先一步回去了。 都不用!她自己就会回去! 好吧,不做那些事,那怎么带她回酒店呢?坐车?走路?还是八抬大轿? 亓源表示我先去吐个血,我被你们“杰出”的智商感动得要哭!还想死!迎回去只是一个修辞手法,不要做那些无用的事。 ——喜迎真仙回魂做人!? 怎么迎?在酒店门口拉个横幅?摆两排花篮?再招个乐队敲锣打鼓? “先把她……先把真仙迎回酒店再说!”许尽欢要回来了,说话得客气点。 万众期待,众目睽睽,他也只得长叹一声。 亓源表示你就坑我一个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你钱吗?逮着就坑我?我多啦爱梦啊,什么都会,什么都知道? “问……问一下亓源吧?”李安琪提议。 又是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但不管怎么说,她现身了,她同意留下。那些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但留住她的不是他,而是裴思建,这就又让他小心眼发作,暗自怀恨。 她是什么“东西”很重要吗?重要的是她有用,她强大,她肯为他们留下来做人! 对他们这种患得患失别别扭扭的心情,段迦康是一眼都不要看。 众人长吁一口气!然而一想到这个“东西”它根本就不是许尽欢,大家心里又有点毛毛的。 靠着裴总卖惨,许皇太女终于现身。 第十九章 郁罗箫台(三更) 她现在的模样,真不咋地。再顶个青紫色的大鸡蛋那是一块撞击伤,面积不大,但撞得很深,以至于大半个额头都青紫青紫的,而淤血导致浮肿,使她看起来仿佛在额头上顶了大鸡蛋一般。 段迦康一边看着她吃东西,一边拿起小皮箱里的酒精棉和纱布,小心翼翼的给她擦拭额头上的伤口。 每一口都不大,但速度快,五六分钟盘子里六寸的蛋糕就只剩下一小块了。 接过蛋糕,许尽欢一屁股坐在床边,拿起摆在盘子边的叉子,一口一口吃起来。 “快吃吧!吃饱了,你就恢复了!” 于是恢复信心,振奋精神,把手里的蛋糕递给她。 见到了她此刻的真面目,段迦康吁了一口气,心想还行!丑是丑了点,但反正他见过她更糟糕的样子。 呵呵!谢谢你的安慰!可我一点也不觉得安慰!许尽欢在心里吐槽。 “也没那么吓人!” 段迦康抿了抿嘴,有点尴尬。 许尽欢硕大的眼珠在眼眶里转了一圈,朝天甩出一个白眼。 看吧!还说什么都不会吓到呢!男人,全是骗子。 眼睛立刻睁大,露出惊讶的表情! 真丝床单凉飕飕的,柔软的如同婴儿的皮肤。用两根手指轻轻捏住,段迦康屏息,一点一点把盖在头上的床单扯落。 “我只是想帮你!”他靠的越发近,伸出手,小心翼翼的触碰床单。 山神公主的亡灵就把他吓得够呛,这会子充什么大胆。 许尽欢嗤笑一声。 “没有什么能吓到我!”他上前一步。 她的目光从被单里透出,看着他。 “你可以相信我!我只是想要帮你!你越快恢复,我也能越早解决问题。”他循循善诱。 许尽欢依然不吭声。 “怎么了?受伤了?要不要我帮你处理一下伤口?”他又问,手里的蛋糕却不递过去。 许尽欢退后。 “我帮你!”他端起满是甜腻糖浆的蛋糕。 吃完了一份药,她放下空瓶,把手伸向食物。 再送出来,瓶子已经空了。 他退到旁边,看着她伸出手从小皮箱里抓起一瓶药,拧开,塞进床单里,然后头一仰。 懒洋洋的游过去。 全是她熟悉的东西。 他把一只小巧的皮箱打开,里面都是各种瓶瓶罐罐。 “这些药物也是你必须的,可以补充大量的氨基酸和维生素。对了,还有促进肌肉生成的类固醇!” 她看到了。餐车上大半都是食物,而且都是高热量的食物。甜腻的糖浆,肥腻的炖肉,还有各种煎炸烹煮全是肉。 “我给你弄了点吃的,你现在需要补充大量的能量。” 他不露痕迹的笑了笑,把餐车推到床边。 做好这些再回头,“幽灵”已经飘到了另一边,站在硕大的穿衣镜旁。这样,镜子照不到她。 心机满满! 站在阴影里从头到脚裹着真丝床单扮幽灵的许尽欢,他视而不见。自顾自把餐车推到里面,回头把门关上,顺便落锁,还把谢绝打搅的牌子也挂上了。 段迦康轻轻把门推得更大一些,然后推着一辆餐车进来。 开了一条缝,她就往后游,把自己陷进阴影里。 把手藏在床单下,裹住门把,扭开。 皱了皱眉,抿了抿嘴,她慢吞吞挪动身体,像一条迟缓的鱼,一步一步游下了床,又拖拖拽拽的游到门前。 ——我给你送药,段迦康。 但信息自己会在小窗口展示,不长,一眼就能看完。 她扭头瞥了一眼,懒得伸手。一伸手就会看到自己枯柴似的胳膊,看了难受! 门外的人还算识相,敲了几声没人应,就停了。但很快她床头的手机震动,有人发了一条短信过来。 听见了,但懒得理!现在大仙形象不佳,有碍观瞻,谢绝参观! 她窝在床上自怜自哀,门外突然有人敲门。 重回肉身,七情六欲也都回来,做人真是太麻烦啦! 她为什么要回魂?越想越不值,越想越委屈! 所以你看,当人多痛苦!会老,会死,会丑,还不自由,不痛快! 她自己都看不下去,不得不抓了一块床单,把自己从头到脚都裹起来。 皮包骨头,面无血色,脸色如蜡,手足如柴,肋骨都连成排可以当琴弹,连头发都掉了大半,跟美丽是一点也不搭边。 于是她现在的形象……基本就类同于饿鬼! 再加上她一旦回魂就得受天道惩罚,两厢加在一起,元神非但没能滋补肉身,反而把肉身仅剩的一点生气也吸了个一干二净。 诚然,她回魂之后可以用真元之炁起死回生,重塑肉身。但是,在外面愉快的浪了一整天,元神也有所消耗。 二十四小时的离魂,并不会对身体造成太大的伤害,之多就是饿三顿而已。但撞车那一下几乎是要了她的性命,随后又流血不止,昏迷不醒。这肉身在那天夜里就已经彻底死了! 不用照镜子她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子!简单来说就是惨不忍睹。 距她灵魂重回肉身已经过去三个小时了,但情况却越来越糟。 许尽欢盘腿坐在床上,心情很不好! 第二十章 自由潜水(一更) 许尽欢不笑了,板着脸阴沉沉的看着解语花。 解语花也不笑了,脸色阴沉的看着她。 两个人都沉默不语,只是用眼神交锋。 最后,许尽欢开口。 “你怎么知道一千多年前有人去过,还回来了?” “我就是知道!” “所以说,到头来你也不过是为了长生不死药而已!” 长生不死药而已?!她说得可真是轻松,解语花在心里冷笑。长生不死对天下所有凡人来说,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神话传说。就连千古名君,祖龙始皇也不可触碰。 在她嘴里,却只得一个“而已”! 真让人嫉妒又恼恨啊! “是,只是为了长生不死药而已!”他淡淡开口。 许尽欢笑着摇了摇头。这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漫漫历史长河之中,追求长生不死的人多如过江之鲫。眼前这个男人也不过是其中一条罢了! “好!我带你去。但是,在哪里能不能找到你要的线索,我可不能保证。毕竟,那地方已经被搜刮过一遍,还炸了个底朝天。” 说着,她扭头看了段迦康一眼。 “喏,就是他家祖宗干的好事!” 段迦康气的快要翻肚!是是是,都是他祖宗惹的事,行了吧!可要没他祖宗惹事,你也拿不到震景剑好么! 解语花也仰头看了段迦康一眼,笑笑。 “没关系,我相信自己的运气,一定会有我想要的收获。” 嚯,真自信哈!许尽欢心想,那就得了,自己找死,谁还拦得住啊! “那就这么决定了!”她点点头。 “就这么决定了!”解语花也点点头。 “如果一切顺利,那接下来我们还会有更多的合作机会!”他说。 虽然眼前这个“东西”态度傲慢,令人讨厌。但是他有预感,跟着她一定能得偿所愿。因为他再也没见过比她神魂更强大的了!这样强大的神魂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存在,她一定能成功! “更多的合作机会?”许尽欢一挑眉。 叔叔,我们不约! “你会需要我的,就如同我需要你!”解语花却信心满满,站起身,伸手整了整衣服。 “许小姐,期待与你的下次会面!再见!”说完,潇洒而去。 身后一众男士都对他的背影怒目而视。 擦,耍帅装比小心被雷劈! *“我们真的要带着这女真观的人一起去山神的故乡?”唐仇小声的问许尽欢。 以及,山神的故乡到底在哪里? 段家村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故事里的一个模糊地名。现在突然说要去那里,还要带着一个女真观的人一起,总觉得很不现实。 许尽欢点点头。 “是,答应了就不能反悔。” 她把那个严严实实的包裹搂在怀里,搁在腿上,撩起眼皮看向段迦康。 “怎么去山神的故乡,你应该有打算的吧?” 终于说到了实质性的地方,段迦康的脸色也变得凝重,对她点了点头。 “是!很早我就做好一切准备了!” 只等你!等不到你,我差点就找上女真观。但如今有了你,我就谁也不要!他心里想着,定定看着她,目光是盲目的信任。 但许尽欢满不在乎。 “很好!你准备好了就行。” “等等!这个山神的故乡到底在哪里?不说清楚,我绝不能让欢欢随随便便就过去。”唐仇阻止道。 随随便便就跟到了台湾,看看,出了多少事。这一回绝不能再随便!务必说清楚! 对此裴思建也表示认同。 “你不说清楚,我们是绝不会随便跟你去的。” 山神的故乡,从故事里听就不是个“友善”的地方。不弄清楚是不行的!必须有完全的准备! 段迦康心里呵呵。 “不是我们,是只有我和许小姐!” 什么?竟然想把他和唐仇撩开?决不允许!裴总表示,这一刻我和唐经理是统一战线。 “你这话什么意思?欢欢绝不会单独跟你一起!”上一回让她单独和他一起,结果呢?闹出多大的事!再来一次,他傻了才会同意! 段迦康笑笑,许尽欢是成年人,要你答应做什么! “我不是有意要隔开你们,只是山神的故乡地形特殊,不是随随便便的人都能去。” “什么意思?你说清楚。”说他们是随随便便的人?你骂人哈! “那是一个天坑!”段迦康用手比划了一下。 “要下到坑底,然后从地下暗河的通道进入,当年太爷把河口炸开,地下水都灌进了洞里!也就是说……” 裴思建皱起眉头。 “需要洞潜!” “是的!到达山神的故乡需要潜水,而且是危险系数很高的洞潜。为此我学习过专门的潜水技能,花了五年的时间练习,就为了这一刻。所以,我是不可能带着你们这些旱鸭子一起去的。你们只会拖我的后腿!” “那欢欢呢?难道欢欢就会潜水?”唐仇怒了。 洞潜既然那么危险,欢欢就更不能去!她会潜水吗? 擦!会潜水了不起啊!老子也在三亚潜过水抓过海星的好不好!装逼的有钱香蕉! “欢欢是例外!为了她,我特别聘请了世界洞潜水平最好威廉姆斯兄弟,为她保驾护航。况且,不管她会不会潜水,她都是最强的。不是么?”有钱香蕉表示,就是比你有钱,比你强,怎么着?打我呀! 气死啦气死啦!唐经理怒发冲冠,恨不得拿菜刀劈死眼前这个傲慢装逼的香蕉仔! 裴思建抿了抿嘴。 “我们可以不下水,但必须同行。下了水你比我们厉害,但这一路还有那个解语花同行,你难道不愿意多带几个帮手吗?何况,我们在外面也好做接应。万一出什么事,至少我们还能去外面给你们找帮手。” 这话在理,所以段迦康点点头。 “可以!但下水我绝不可能同意的。潜水不是闹着玩的,我这是为你们好!” 擦!为我们好,真是谢谢你八辈祖宗!唐仇一点也不感激。 他有潜水基础,他就不信自己不能下水! 唐经理暗下决心,绝不认输。 然而接下来一个星期的潜水短期训练却差点要了他的命! * 这个训练是段迦康特别为许尽欢定制的!为此他用私人飞机把许尽欢运送到了意大利东北部的蒙泰格罗托泰尔梅酒店,因为台北根本没有合适的训练场所。 这个四星级酒店一点也不豪华舒适,但每年都吸引很多潜水好爱者到来。因为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那个保持吉尼斯世界纪录的四十米深人工游泳池。 在这里,他会和专业的潜水教练一起,帮助许尽欢进行潜水练习,让她尽可能的熟悉所有器械,并适应水下的感觉。 毕竟,身上裹两层连体衣,再背两桶压缩空气外带杂七杂八好多器械,普通人是基本上一下水就咕咚沉底,彻底懵逼。 别说划水,走动,就是呼吸都会忘了。 唐仇那点潜水基础,只是带个呼吸器在能见度很高的浅海里扎个猛子摸摸海星小丑鱼的水平。 让他套着全套设备往深度高达四十米的大池子里一跳,肺都差点给挤扁了。幸亏旁边一直有专业潜水教练陪同,在他掉落十三米深度的时候就直接把他拽上去了。 终于认识到自己的“娇弱”,唐仇都想哭了。嘤嘤嘤,他也没料到自己有朝一日会需要这个技能呀!早知道就提早练习了! 该死的有钱香蕉,讨厌! 相比之下,段迦康在水下就如同人鱼一般矫健和自由。穿着全套器械也能自如的下潜上浮,行走翻身。 看着狼狈不堪的唐仇,再看看底下耀武扬威的段迦康,裴思建庆幸自己没有犯傻。其实他本来也有想要突击训练,找回场子的念头。不过调查之后发现,洞潜真的不是嘴巴说说的事。潜水属于极限运动,尤其是洞潜。因为地下洞穴的情况错综复杂,水下能见度也不高,很容易出现突发情况。 就算是老潜水员,也未必次次都能幸运。 当然许尽欢情况特殊,凭着她那个能起死回生的灵魂,大概基本没什么能难到她。但这并不能打消他所有的忧虑,因为不管怎么说,她现在是一个人。 是人,就会痛,会死,会难过。而他,不希望她痛,她死,她难过! 男人们心里怎么想,许尽欢并不在意。她只是闷闷不乐的在水里跟着潜水教练训练。 身上裹着两层潜水服,又背着那么沉重的器材,让她觉得自己笨重的就像一头熊,难受极了。 水里的感觉也和陆地上完全不一样!浮力让她每走一步都往上蹿一下,蹦蹦跳跳的如同一只蠢笨的企鹅。 看到她在自己头顶的斜坡上像一只笨企鹅似的蹒跚行走,段迦康头一次觉得她也不是那么万能。 练习了三天后,见她已经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运用,潜水教练突发奇想觉得她可以试试自由潜水,如果肺活量足够的话。 什么叫自由潜水?许大仙很好奇。 教练答,就是啥器材都不用,光靠自己屏住呼吸,泡水里潜着。这是最自然也最自由的方式,依靠的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 哦!就是跟闽南彩珠的疍民,韩国打鱼的海女一样咯。全靠肺活量! 她懂,她懂!早说嘛! 把身上笨重的器材一扔,外层的潜水服一脱,就穿着贴身的水母衣,和脚上的鸭蹼,她纵身一跃,跳进水里。 然后,欢快的在池子里游了起来! 潜水教练都拉不住她,吓得连忙也跟着跳下来,想托她上浮。——也不能说潜就潜啊,好多注意事项还没交代呢! 但许尽欢已经跟欢快的小鸭子似的,甩着脚丫子噗噗噗就往下钻,压根抓不住。 段迦康正在十五米的深度停留,换压缩空气罐,仰头就看到她像个炮弹似的朝自己飞来。 一串细小的水泡从她嘴角溢出,从她飘散的发丝间穿行而过。如同装饰在头发上的珍珠链子,闪闪发光。 紧身的水母衣勾勒出她婀娜窈窕的身姿,长长宽大的鸭蹼如同美人鱼的尾鳍,在水里摇曳。 他咧嘴一笑,心里满是得意。 瞧瞧,他找到的,他选定的,多么强大,多么美丽! 有了她,他还要什么山神公主! 把手里的气罐换好,他纵身一跃,伸出双臂去迎接自己的女神。 结果女神双脚一摆,纤腰一拧,错开身咕咚咚往更深处游去。 他恼恨的在水里握拳,气的磨牙,可又心甘情愿的翻身,跟着她一起下潜。 她头也不回,如同炮弹一般直直的往下飞,目光向前,坚定不移。 他开始皱眉。 这样不对!她是很强大,但外面的驱壳依然是个普通人。不能再更往下了!水压会让她的耳朵出血! 正想着,就看见血丝从她脸颊边溢出。 他啧了一声,加快速度追上她。 许尽欢不管不顾,一口气冲到三十多米处,伸手就能触及到底部。 池子里的其他人已经都看傻了,她的教练也已经快要疯。她是初学者,就这样冒失,会死的! 幸好段先生已经追上去了,赶紧把她拉上来!可怜的孩子,她会受伤的! 段迦康追上她,伸手拉她胳膊。 许尽欢回头看他一眼。 他停住,然后松开手。 她摆动脚蹼,又游下去四五米,然后伸手在坑底拍了拍。随后,翻了个跟斗,直接昏厥! 身体承受不住水压,自动休克了。 啊?怎么会这样?许大仙囧了! 段迦康表示,不要忘记你此刻是个人啊!亲! 他叹息一声,咕咚一下潜到坑底,双脚用力一蹬蹿上去。伸手一把抱住她,飞快摘下自己的全面镜套在她头上。 然后抱着她摆动双脚,向上浮去。 ------题外话------ 欢哥也是会闹乌龙的!虽然她本质是个仙,但我还是希望把她写得像一个大活人! 然后,本章节渣康刷了一把成就!本少爷有钱有颜还会潜水,许小姐你真的不考虑一下么? 第二十一章 进入天坑(二更) 事实 跟抹大花脸似的给她在脸颊和额头上都抹了三道。 段迦康和裴思建他们连忙上前,六只手劈里啪啦一阵挥舞,把蚊蚋都赶开。又从包裹里取出户外野营必备防蚊佳品——一罐黑乎乎油腻腻的药膏。 安妮是个女汉子,也吓得尖叫起来,密集物恐惧症! 等其他人注意到的时候,她几乎快要被一团黑雾包围,全是蚊蚋! 她细皮嫩肉,又是O型血,蚊蚋们闻到她的味就如痴如醉,爱欲成狂。它们抛弃骡马,转而疯狂骚扰她一个! 许尽欢坐在骡马背上,骡马由安妮牵着。骡马温顺,每一步都走得踏实而又舒缓。然而畜生身上总有一股骚味,引得山里的蚊蚋如同苍蝇盯屎一般纠缠不休。 男人们甩着肩膀潇洒一路,而太阳西斜,凉意上升,感觉也舒适起来。 三头任劳任怨的把所有行李都背上,包括许尽欢。她脚疼,累,要休息! 男人们上前相互自我介绍并客套了一番,随后热情的招呼了那三匹温顺敦实的骡马。见到这三头畜生他们感到亲切极了,简直就要热泪盈眶,喜极而泣!终于他们不用做骡马啦! 来接应的是负责器材的马克和队医安妮,随行的还有三匹骡马。 段迦康索性就雇佣了他们整个团队,土豪嘛,不差钱! 许尽欢等人在意大利熟悉潜水的时候,威廉姆斯心底就带着自己的团队先一步到达了。越是老资格的潜水员越只相信自己的团队,水下情况错综复杂,只有长期合作的团队才能培养出最佳默契感。 走了整整一个白天,在傍晚时分终于见到了前来接应他们的人。 流了汗就必须补充水分!好在水是不缺的,沿途总能看到小溪和山泉。包裹里有消毒片和盐片,掺在一起就能放心饮用。 走不到半小时,所有人都汗流浃背。然而不敢脱衣,周围的野草都格外锋利,倘若露出皮肤比如会被割伤。这种割伤,起初不会疼,但很快就痒,会肿,然后就非常痛苦了! 不过谁让他们爱她呢!索性并排走在一起,给她生生造出一片阴凉躲避。 简直心机满满! 起先他们以为她身体不适,所以才会这样。后来才发现,她是弯腰缩小体型,好躲在他们的影子里乘凉! 许尽欢整个都蔫了!背着独属于她的行囊,像一只大虾似的弯着腰在草堆里“爬”! 这山与其说是山,不如说是坑!两边都是风化的石林,脚下则是半人高的野草。太阳当空照,又没有高大的树木遮挡,人走在路上,既要小心脚下的野草和可能藏在野草中的毒蛇走兽,也要忍耐烈日当头的酷晒,非常消耗体力! 反倒是裴思建和唐仇两位精英俊才,在办公室里横扫千军笑傲江湖,可到了这荒山野岭,背上沉重的行囊,就没那么威风了。 解语花看起来斯斯文文像个柔弱书生,然而背上行囊,轻松自若,大步流星。才发现这位也是深藏不露的高人! 接下来的路就是全负重徒步行走,每个男人都必须背负三十公斤以上的背包,大半是潜水耗材,小半才是食物。 不是路不能走了,而是汽油终于耗光。此时已经开进了荒山野岭,脚下根本就没有路,也就没有加油站。 但最后,还是不得不抛弃了车子! 开着开着,路况就越来越差,好在是越野车,底盘高,能翻山能越岭。几位老司机咬牙切齿,硬生生也开过去了。 卫星电话倒是通的,可这玩意能玩游戏能上微博? 但对许尽欢来说,这一路根本就没有舒适的时候!越野车的后座算宽敞了,可哪里比得上在家里舒服。吃了睡,睡了吃也很无聊的好么!又不能玩手机,深山老林连信号都没有!更别提网络! 对于这位唯一的女性,又是格外娇俏的美少女,诸位男士们还是保持极大的绅士风度,一切以她觉得舒适为优先。 偶尔车停下来,则是她要下去放水,或者走两步活动活动筋骨! 在路况好的地方,他们开车。三辆越野车一次排布,全速前进。男人们轮流开车,只有许尽欢一人整日在后座吃饱睡,睡饱吃。 这一行要带很多东西,有潜水的器材,还有食物和大量的汽油,甚至包括一些违禁的武器,总重量接近半吨! 罗康是个马来西亚人,皮肤黝黑,身材敦实,眼神凶恶,一看就是一条会咬人的狗!他是疍民之后,在水下比在陆地还厉害。又修习过特殊的屏气发,能下水三分钟以上。他是段迦康带在身边的一把刀! 此行同去的一共是六人,除许尽欢一人女性之外,其余都是大老爷们儿!段迦康作为事主,自然是必须的。裴思建和唐仇则是许尽欢在哪儿,他们就在哪儿。用震景剑强行参股,全程跟到底的解语花自然也不会落下。剩下还有一人则是段迦康带的保镖,名叫罗康。 现在他终于找到最合适的帮手,并把她成功带到那个他逃避了五年,但最终必须去面对的地方。 筹划如何破解山神公主的诅咒不是段迦康一人的努力,而是整个段家一代又一代的努力。他哥哥段迦仁曾经无比接近成功,然而最终功亏一篑。 在意大利住了一星期,一干人等又坐飞机回到国内。然后坐高铁如川中,与车队回合。 第二十二章 第一次下水(三更) “你不觉得这东西大有 解语花笑笑。 “这就不知道了!怎么?你对这个有兴趣?” 段迦康看他一眼。 “什么样的教育和训练能让公主的肉身成为长生不死药?”解语花问。 “根据专家对图片资料的分析,认为这是一位新被选出来的公主!当原先的公主用肉身普渡所有臣民自后,她的肉身消亡,而灵魂则回到西王母国。于是山神的故乡会选出新的公主,这是新上任的公主在神殿接受臣民们的朝拜!接下来她将在神殿接受教育和训练,以便继续为臣民提供可以长生不死的肉身。” “这就是不死药的雏形!”段迦康点点头。 “这是……” 解语花凑近,看到女神的心口处有一条很浅的刻痕,细细的刻画出心脏的模样。 “看她的胸口!”段迦康把手机里的图片放大,指了指女神的上半身。 “怎么能肯定这就是那位山神公主呢?”解语花问。 位于石壁中央的女神最为突出和高大,她披头散发,盘腿端坐在一朵盛开的花中。地下则是一群赤身果体的人,全都匍匐在地上,对这位女神恭敬叩拜! 而最后一张则是一面光滑的石壁,没有任何藻类和微生物附着。整个石壁是一副浅浮雕作品,用直白的线条勾勒出一副女神接受众生朝拜的图像,线条简单古朴,但形象生动。 再往后,则出现了雕刻过的石壁。由于水和微生物的侵蚀,这些雕刻已经模糊腐朽,看不清是些什么。 渐渐的,开始出现了有规则的石头,看起来像是柱子,又像是一种象征物。虽然形状略显粗糙,但明显可以看到人工雕琢过的痕迹。 因为长期生活在黑暗的洞穴里,不管是藻类还是鱼类,都蜕化成了白色,而且鱼类都没有眼睛。 他哗啦啦的翻着,起先都是一些水下洞穴的图片。虽然水质很清,但由于光线折射问题,拍出来的照片还是有些失真和扭曲。一开始除了石头,就是石头,偶尔会有一些藻类和小鱼。 “这些都是每次潜水搜集上来的照片!” 段迦康拿出手机,把相册打开,递给他看。 “什么意思?” “不,我们已经在它门口,只是还不得其门而入!” “也就是说,其实你们现在还没有找到山神故乡!” 解语花仔细看了看这些声呐资料。 “就是这里,我们没法再继续探测下去!”小威指了指通道的尽头。 图片显示出一条抽象而扭曲的通道,如同人类的血管一般,还有许多分叉和支流。这条通道弯弯曲曲,绵延不断,然后没有到头就断了。 “我们已经依照段先生的指示,进一步推进了线路,到达了十五公里处。但是,前面出现了许多岔口和洞穴。该选择哪一个,我们不知道!” 小威看了段迦康一眼,对方点点头。于是就把手里的声呐探测器递过去,用手指在屏幕上滑动。 “遇到了什么阻碍?”解语花问。 威廉姆斯兄弟都是典型的西方人中,白皮,棕发,身材高大,肌肉结实。哥哥大威四十岁,弟弟小威三十五岁,正处于男人精力阅历胆识能力都最旺盛的年纪。 “但是我们遇到了阻碍!”小威廉姆斯上前,插话。 “这不是原来的入口!原先的入口已经被毁了,这是地下暗河的支流。从这里进去,可以进入主流,然后到达山神故乡的后面。但是……” 他摇摇头。 水面是平静的,偶尔有钟乳石上的水滴落下,滴答一声,泛起涟漪。池水清澈,但不见底。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丝丝寒意,直扑而来。 段迦康也亦步亦趋的走到水边,探头看了看。 延伸入水的除了光缆还有一条牵引绳,显然潜水小队已经在沿途都排布了牵引绳,以便下水以后能按照原路返回。 “这就是当年的入口?”解语花站在水边,探头看了看。 手指粗的光缆一路延伸,插进在坑底深处的一汪碧水里。 营地建在一处钟乳石组成的高地,依次摆着补给用的空气罐。还有几台工程电脑,连接着光缆和发电机。 巨大的氦氖冷气灯悬挂在半空中,如同一轮满月,向四周散发出冷冷的光芒。光芒所到之处,皆是同样冰冷的石头。石头大多潮湿,不断有地下水渗出,在坑底汇聚成一个个小水洼。 也许这便是神明的力量,沉默,强大,冷酷。 这里每一块石头都历经万年沧桑,如同沉默的巨人,凝视着渺小的人类。 洞穴的力量必须亲自身在其中,才能真正感受。 然而真正身临其境,他才发现感受还是完全不同的。 关于天坑里面和地下洞穴的部分资料,他都早已烂熟于心。就算是闭上眼睛,也会自动浮现在他的脑子里,组合成一幅三维立体图像,全方位的向他展示这里的一切。 深吸一口气,顿觉恢复雄心!他抬起头,开始认真眼睛打量这个地方。 怕什么!何况,还有她在! 被她嫌弃已经习以为常,这一下推倒是把他推出了几分清醒,几分勇气。这里离着山神的故乡还有十多公里远呢。 被许尽欢推了一把,段迦康在石头上踉跄了一步,随即就稳住身形。 第二十三章 水中邪灵(一更) 在那道蓝光闪过之后,许尽欢就已经意识到水下出事了! 她没有想到会发生的这么快!于是当下并没有多想,直接把外套一脱,纵身入水。 一入水就觉得池水比她想象的还要冷,这种冷带着阴气,会让普通人感觉不舒服。那是来自本能的恐惧,对未知的满怀恶意的生物电的抗拒! 她在水里游动,双脚拍水,手臂滑动,感觉格外费力。冰凉的池水仿佛有生命力一般,黏着在她的周围,阻碍她下潜。 可恶!黏黏糊糊真烦人!她翻身在水里踏步,手指变换掐诀,把力量凝结与指尖,然后双指合并,化作剑诀,用力打出! 嘭嘭嘭三声闷响,池水晃动,阴凉粘稠的感觉如潮水一般褪去。 趁着身体一轻,她连忙翻一个跟头,头朝下,脚朝上,用力划水,继续下潜。 沉到池底,周围一切已经暗不可见,光纤和声音都被水吞噬,身在其中如同掉进了墨池里,到处一片漆黑和寂静。 这个时候人类的眼睛已经没多少用处!她索性闭上眼,用心眼去看,追寻灵力的波动。 蓝色的灵光从池底一个角落溢出,丝丝缕缕犹如女人的发丝! 就是那里了!她双脚一颤,顺着那道光跐溜一下就钻进洞里。 段迦康和大威并没有游出多远,她奋力游了两三分钟就看到前方气泡涌动飞舞,池水浑浊荡漾,好像有两头巨兽在水里打斗! 不消说,就是这里了! 她连忙游过去。 与此同时,掉头而来的小威和解语花也赶到了。 见哥哥和段先生扭作一团,在水里翻滚。小威心头立刻警钟大作!这在潜水里可是大忌!扭打之中万一管路脱落或者造成气瓶磕碰受损,那就是极度危险状态了。 “大威!”小威大喊一声,纵身一跃朝大威扑过去,帮助他一起控制住段迦康的手脚。 然而段迦康跟疯了似的在水里手舞足蹈,拒绝任何人靠近。压缩空气不断从他的面罩溢出,气罐里的氧气正在急速消耗中。 最可怕的是他似乎已经陷入了癫狂状态,根本无法执行任何潜水动作。 而人,可不是水生物。水下不按照规定动作呼吸行走,那就是再跟死神共舞! 他不仅会害死自己,还会拖累队友!更重要的事,他们的酬劳也会没人付! 想到白花花的美金,大威小威是又头疼又心疼。 解语花并没有急着上前,而是紧贴着洞壁,飞快的摘掉面罩,屏住呼吸,然后从防水袋里掏出眼镜戴上。 段迦康的状态很不寻常,他怀疑不是癔症发作,而是中了阴身! 所谓中阴身,就是被邪灵给附身了!邪灵这东西不讲道理,缠上谁就要谁送命。超度对它没用,必须消灭才能摆脱! 戴上眼镜,他用力睁开眼,对着段迦康定睛凝神一瞧!果然,透过冰冷的池水和薄薄的镜片,他看到段迦康浑身都在冒蓝光。 这层蓝光如同活物一般在他身上游曳,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来回的摆弄他。所以根本不是他在挣扎,而是那个邪灵在操控他! 光是看着那蓝光就让人心生惧意,这是人的本能,对恶意的预知。这东西令人毛骨悚然! 打了个寒颤,他连忙重新戴上呼吸面罩。多了一层面罩,影响折光率,那层蓝光就显得模糊起来。 可恶!他不能修炼真是一个大麻烦!借助于外力总会受到各种环境影响。 这邪灵也许就是山神公主的灵魂前来索命,不过一出手就主角,仿佛说不过去? 算了!管它是什么东西,现在许尽欢不在,只能他来出手。幸好他带着一些符咒,不过…… 伸手往腰包上一模,停住。 符咒都是写在纸上的,在水里拿出来,岂不是立马就泡成一团渣渣? 还能用?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想法太简单,准备还是不够充分!早知道就该带防水材料做的符纸,可问题是,也没有那种防水材料能用来写符呀! 不管了!泡烂总还要一会,就这一会的效果也好! 双脚一蹬,他小心翼翼靠近过去,拉开防水袋,掏出一把符纸。 趁着大威小威把段迦康手脚都抓住了的机会,他用脚一蹬,把捏在手里往段迦康脑袋上一拍。 一大把黄表纸就黏在他头顶上。 段迦康浑身一震,面罩里咔咔的响了几声,突然就停止了挣扎。 “快!就现在,把他带回去!”见真的起效果了,解语花连忙喊道。 大威小威是西方人,压根不懂这些黄纸是做什么用的。但见段迦康突然老实了,也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连忙一边一个架住他,把他往回拖。 然后通道狭窄,三个成年人穿着全套潜水服,还带那么些设备,并排前行立刻堵得严严实实,一路磕碰不止。 这一磕碰,一摇晃,段迦康头上的黄表纸就摇摇摆摆,化在水中酥烂成泥。 黄表纸掉落,他身上的蓝光又重新流转起来。 不好!解语花心里焦急,伸手又往包里摸符纸。然而包里的符纸浸了水,一抓就是一把烂泥。 这可怎么好? 那一边段迦康身上的蓝光再次流转,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似的,张嘴怒吼一声,振臂把大威小威两个推开,狠狠 第二十四章 画符的境界(二更) 蓝光消失,许尽欢就滑动双臂,咕噜噜自顾自游出去。 解语花连忙跟上她。 她一边游一边加速,快要游出水面的时候,在水里用力一蹬腿,跟企鹅似的蹿出水面,翻了一个跟斗直接跳上岸。 他跟在她后面,看她这一手露得漂亮,可自己不会,只好老老实实从水里钻出,游到岸边。 一出水,失去浮力,身上的装备就变得异常沉重。可再重也不敢停歇,手脚并用爬上去。 他可不想在泡水里跟那邪灵近距离接触! 跑的离那水池子远远地,这才跌坐在地上摘下面罩,大口呼吸坑里凉凉的空气。 还是在岸上好啊!人又不是鱼,就该活在岸上! 大威小威早已经上岸,顺便把段迦康也一起拖上,此刻这倒霉蛋正趴在地上呕吐不止。他喝了好多水,肚子都鼓起来了。 解语花用力抹了一把脸,大口的喘息。 这一路跑的急,设备都掉了不少。气罐的消耗也很大,但最主要是丢了面子! 这第一次下水,还没到达公主家老巢,就被下马威震到,出师不利不说,简直丢脸! 许尽欢的强大不必说,解语花心想自己这个女真观的大护法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两个装神弄鬼的内行人,外加两个洞潜世界高手,结果被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灵魂给耍的团团转,一路狼狈逃窜才捡回一条命。 说出去,老脸都丢光了! 不是敌人太强大,而是他们太大意! 在陆地上,他们能耐大,自以为是下了水也能横着走。 却不料这是人家的主场,强龙不压地头蛇! 不过最没想到的还是公主的诅咒进入来的这么快!他们还没找到她的老家,她就已经先找到了他们。 而且,还能远程攻击! 这还怎么打? 可刚才一开始明明很平静,很安全啊?大威小威他们整天在这里进进出出,都搭了那么多补给站,也没见公主出来逞能耍威风啊? 怎么今天他们一下水,就这么不给面子? 难道说……他把目光投向趴在池边呕吐又咳嗽的段迦康。 许尽欢站在岸边,浑身往下滴水。她皱着眉头捂着肚子,做了一个干呕的动作,结果什么也吐不出来。 用手背摸了摸嘴,她也看向段迦康,然后用揶揄的口气说道。 “哎呀!看来公主等你这个夫婿是等得太久,着急要来接你过小日子!” 段迦康脸色煞白,嘴角鼻孔都挂着血沫子,听她这么说,就抬起头恨恨瞪她一眼。 哑着嗓子带着哭腔道。 “我都快死了,你还取笑我!” 说完,往地上一扑,真的呜呜哭起来! 他这一哭,大家就很尴尬了! 怎么办?要安慰和抱抱吗? 可他一个大男人,又长的特别高大,跟个大狗熊似的趴在地上,一点也不惹人怜爱。于是满腔的安慰的话都梗在喉咙里,吐不出来了! 哭了两声,他似乎也意识到这样很不好。别人尴尬,他自己也尴尬。于是抽了抽鼻子,用手抹掉眼泪,挣扎着起来,垂头丧气摇摇晃晃的往高台上走。 安妮已经给他准备好毛巾和药片还有净水,感受到女性温柔,他眼泪差点又掉下来。 都是女人,怎么就差别这么大?对他好点不行么?真过分! 在水里出了这样的事,一时众人都不想在下水,也不想留在坑里。 于是检查一遍器材之后,没有破损的就统统留在高台的营地里,有破损的则跟人一起上去。回地面上的营地,统一修理。 虽然已经吃过了晚饭,但受了惊吓,最好的安慰还是热乎乎的食物和一杯加了白兰地的热饮。 喝着热饮,吃着食物,大家的情绪总算平静下来。尤其是段迦康,一脸凝重咬牙切齿的连吃三盘,是化恐惧为食欲,要用食物抚慰受伤的灵魂。 看着他这副跟食物过不起的样子,大威端着手里的热饮转而去询问解语花。 他又不是傻瓜,经过刚才那一场,自然意识到这个洞穴远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那么安全。 段先生有事情瞒着他们!这可不好! 水下的洞穴就是一个未知世界,潜水员进入洞穴就是探寻未知领域。水底下已知的危险和未知的危险,他都要一一了解。 包括,今天这种不同寻常的危险! 他虽然没有许尽欢通灵的本事,也没有解语花奇妙的眼镜,但他有高于常人的直觉和本能。 水底下有东西!这东西攻击了段先生,导致他精神失常,试图淹死自己! 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它为什么要攻击段先生? 这是否跟段先生对这个洞穴如此执着又害怕有关? 他得问个清楚,否则不会再下水!因为他得对自己和队友负责,而这也是对段先生负责。如果不能清楚明白的知道这个洞里究竟还隐藏着什么样的危险,他就无法保证段先生在水下的安全! 向解语花询问是出于潜水员对潜水员的信任,不管怎么说,在水下这个人还是帮上忙了,那么就可以结交一下。 “解先生是吧,能和你谈一下吗?” 解语花让开位置。 “请坐!” “我就直说了吧,刚才在水下,段先生究竟出了什么事?不要用癔症或者醉氧来糊弄我,我还没那么蠢!下了水,我们就是一个团体,如果有未知的危险我们不知道,那么一旦下水,我们就会成为拖累,这对大家都没有好处!所以,请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我!” 解语花想了想,用力一点头。 “刚才,段先生中邪了!” “中邪?”大威惊讶了。 中邪这种事不单中国有,西方也有。但是,他真没想到是这样的答案。大威原本以为水下可能有未知的微生物或者毒素什么的。 “没错,是邪灵作祟!它想害死段先生!” “为什么?” “这是段先生家族的诅咒!想必你也应该发现了,只有段先生下水之后发生了异常,其他人并没有中邪。这就是针对他的!” 大威点点头,情况是这么回事。 “为什么会这样?” “这就是段先生的家族和邪灵的问题了,他们之间有宿怨!” 想不到段先生还有这样的问题?和邪灵结仇?有点不可想象。不过这倒也能解释他为什么千方百计了解这个洞穴,但从来不到场的原因。 可见段先生也是预知到自己会受到攻击! “那个女孩……”他扭头看了许尽欢一眼。这姑娘似乎也跟食物有仇,吃得比段先生还起劲,热可可跟不要钱似的敦敦往嘴里灌,一杯又一杯! 她在水下做了什么?如果没有她过来支援,段先生绝对没救,他们也会受到不小的牵连。 解语花也看向许尽欢,看着她跟大块的牛排搏斗,撕咬咀嚼吞咽,丝毫不顾及她美少女的形象。 这可真不像个道骨仙风的高人啊! “她是段先生请来的师傅!师傅你懂么?就是那种身怀异术的高人!我们普通人无法看到,无法对付的东西,这类人却能对付。” 师傅?高人?西方人对东方的了解,大多出自于武侠电影。电影里的高人个个身怀异术,飞檐走壁,杀人于无形,非常厉害。 这个小姑娘也是这样的高人?似乎是看不出! 但水下,她确实厉害!就那手自由潜水的本事,也够他高看一眼。 但问题是…… “发生了现在这样的事,段先生还能下水吗?” 解语花说了,邪灵只针对段先生,跟其他人无关。这一点他还是相信的,因为他们下水进进出出都很安全,只有段先生一来才出事。但如此一来,岂不是段先生一下水,就会受到攻击。 那他还怎么下水?他们总不能带着这么一个定时炸弹下水吧?太危险了! 解语花把杯子凑到嘴边,喝了一大口混合着白兰地的红茶。 “这就要看,许小姐怎么解决了!” * “怎么解决?当然是杀过去咯!”吃饱喝足,许尽欢捧着肚子躺在篝火边消食。 “怎么杀过去?”解语花问。 邪灵这种东西,不能沟通只能消灭,可问题是怎么杀?拿刀拿枪肯定是不行的!拿剑?杀鸡用牛刀么? “画个符直接打的它魂飞魄散,不就结了!”她说的轻描淡写,两个手指对着天空一点。 仿佛那邪灵已经在指尖前魂飞魄散,呜呼哀哉! “画符?”用什么画?朱砂黄表纸?泡水里还能用?他又不是没试过,压根没用! 见他一脸不信。 许尽欢探口气,摇摇头。 “你以为画符画到最高境界是什么?紫符?金符?那都是凡人小技!真正画到出神入化,那得是灵符!” 她竖起一根手指,在半空中嗖嗖划了几下,然后手指一弹,一串流星似的火光滴溜溜就从指尖飞出。如同萤火虫一般,飞出去足有十来米。 这一串“小流星”引得所有人围观,啧啧称奇,还以为是真的萤火虫。却不料是符火。 这是最简单的灵火符,只能用来生火。正一教的道士在开坛做法的时候,最喜欢用这一手来亮相,震慑凡夫俗子。 因为好看,好用,又简单! 画这个符不需要朱砂黄表纸,只需要口中念咒,心中持法,然后力量汇聚于指尖,对着黄纸一点,就能利用空气中微弱的电流激发热量,引燃黄纸。 很讨巧的工夫! 这只是很基本的法术!但用的熟练也需要苦下一番功夫! 越高深高明的法术,所需要用到的工具就越多,所需要经过的步骤也越繁复。 因为天地灵气四散游移,越是厉害的符咒就越需要借助于天地之间本固有的灵气。可这是夺天地造化的事情,倘若画符人自身修为不够,则符未画成就得天地惩罚,后果不堪设想。 像他,能画紫符。但因为不能修炼,法力匮乏。所以画一张符所要花费的工夫和准备就需要更多。而且他只能画符,符纸上的法力需要从别处借。 借法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用别人的法力画符,即便夺了天地造化,也不怕自身受到报应。横竖由别人承担! 坏处就是,画一张符得废一个“上好的木材”。好在这类“木材”,他有很多。女真观养那么多修行之人做什么?不就是当“木头”用嘛! 画符讲究的是精神气,当精神气凝结于笔尖,下笔才会有灵。但这种灵力,需要凝结在实体上,才能得以保存,方便携带和使用。 倘若没有实体的依托,则顷刻间就会化为乌有,重新被天地自然吸收。 至于金符,现世根本就没人能画。不仅仅是因为画符的高人缺少,更因为没有龙气可借!龙者,天下之主,也就是帝王。 帝王者,身上有龙气。所以自古金符是皇家御用,一般只用来告慰神明,启奏上天。而不是降妖除魔,镇鬼驱邪。 小鬼邪祟还够不上这个份! 身上有龙气,并不是说皇帝真是神龙降世,不同凡人。而是说因为他是皇帝,所以就会聚集天下亿万子民的愿念。 这股愿念才是龙气的根源! 只有天下人都相信他,把他当成真龙天子,那么他身上就会有龙气。 相反,皇帝昏庸,被万民厌弃,再不愿把他当皇帝。那么他身上的龙气就会消散,也就到了下台一鞠躬的时候了。 而如今废除帝制,天下人也再不把谁当皇帝,所以龙气也就消失。 金符就没办法再画!可惜了! 至于许尽欢说的灵符,他也懂,意思就说用灵力画符!以法师灵力为墨,以手指为笔,以虚空为纸,在自然之中画出符咒。这种符咒没有实体,全凭法师对灵力的掌控。 寻常的修行者,灵力爆发只在一瞬间。所以平时都会多画一些符纸备用,以备不时之需。 以灵力画符,稍有不慎,符纸未成,灵气就泄了。 对阵之时,这可就要命了!对手可不会乖乖站着不动,等你画出一张可以用的符纸再攻击! 许尽欢刚才以灵力画最简单的灵火符,看似简单,其实很不简单。 简单在于,灵火符只要修炼入门就能用。不简单在于,符成之后她还能控制这股灵力飘散到老远。 这就说明,她不仅能随意操控自己的灵力,而且灵力源源不断。 既然如此,那他就放心了!下了水,她再画一张“五雷驱鬼符”,就一定能将那邪灵打的魂飞魄散。 不怕它来,就怕它不来! 解语花含笑点头,信心满满。然而许尽欢却看着飘散开去的火星叹了口气! “可惜,我不会画符!” 哈?不会画符?你逗我?刚不是画得挺好? 他瞪大眼。 她坐起身,表情闷闷不乐,看了他一眼。 “我是内丹派,不是符箓派。画符太麻烦,我记不住!” 啊?敢去您老是全真教的啊?不对!全真教都是出家人,她一看就是个酒肉之徒,不守清规。 “那怎么办?”他还指望她画五雷驱鬼符呢! “我看你懂得挺多,要不现学现卖,你教我吧?”她大眼睛忽闪忽闪,歪着脑袋对他说道。 解语花一时语塞。 呵呵!这不就是临时抱佛脚么?许小姐,我们真的可以相信你吗? 许小姐表示,除了本座你还能信谁? 来吧!一招鲜吃遍天!符咒这东西,得能用才是真。会的多画不出,那还不如会的少画得出!她会的少,可她画的成!这就够了! 五雷驱鬼符能有多难?分分钟画给你看! 许大仙信心十足,不可一世。然而等解语花在纸上把五雷驱鬼符给她分解出来,详细讲解的时候。 她彻底傻眼了! 妈呀!谁来告诉她,五雷驱鬼符就是五种雷击都要画出来啊?这都是什么鬼符神咒?这扭来扭去跟蝌蚪蚯蚓爬过似的标记都是什么玩意? 这是闪电?这是雷击?你逗我? 解语花表示,这就是闪电,这就是雷击! 这些纹路所展示的就是闪电的纹路,雷击树木之后所呈现的龟裂。所谓符,就是把自然界的纹路描绘下来,以此承载自然之力。 看着许尽欢一脸懊恼趴在桌上,对着白纸愁眉苦脸的样子。 他突然觉得,是不是自己看错人了?就她这个学习态度和笨脑子,怎么能夺天地造化,练就如此非凡强大的灵魂? 难道说天道就是如此?大智若愚,大巧不工? 太不公平了!他不服! 他明明天资聪慧,过目不忘,一点就通,七窍玲珑,结果却是个不能修炼的“空瓶子”!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题外话------ 二更奉上! 花仔你气死也没用!欢哥不是你想比,就能比得上!拍马你都比不上! 欢哥最强,欢哥最棒! 女神们,么么哒! 第二十五章 糟糕料下猛了(三更) 不说许大仙这一夜如何钻研画“五雷驱鬼符”,但说众人各自钻进帐篷,裹着睡袋安睡。 其实压根睡不着! 山里太安静了!对于裴思建等人来说,这种安静非但不利于睡眠,反而让人越躺越睡不着! 他们习惯于生活在灯火通明,彻夜轰鸣的钢筋水泥丛林里。把车水马龙当成了安眠曲! 如今,枕地为席,盖天为被,听着自然界的虫鸣鸟叫,流水潺潺,反而并不觉得内心安宁平静! 因为这里人烟稀少,缺乏人气。 人在这里,被山林走兽包围,显得格外渺小,格外孤独。 虽然人类自诩万物之灵,夸耀能够征服地球,冲向宇宙。然而对于自然的深度和广度,其实了解的远远不够。 在人所见不到,听不到,触及不到的地方,自然却无所不在。 面对这样万能的巨人,人越发会感觉自己的无能和渺小。 所以深处矿业密林,往往令人感悟自身,洗涤灵魂。 但是,一想到那个黑黝黝的天坑,以及坑底那个冷冰冰灌满水的洞穴。大家就不由得忘却了禅意,只剩下恐惧。 恐惧过后,便纷纷想起许尽欢! 许小姐,加油啊!一定要把符咒画好,一切就全靠你了! 第二天一大早,众人就被山里的鸟叫吵醒。 此时太阳还挂在山顶朦朦胧胧,树叶上,草丛里,全是晶莹的露珠。这露珠集天地精华,吸引了昆虫前来饮用。而昆虫的出现则引来飞禽捕捉,于是天才刚亮,自然界就开始生生不息的运作。 这一夜睡得不好,裴思建只觉得腰酸背痛。这几天赶路又徒步,浑身的肌肉度疲劳过度。 唐仇更惨,直接落枕,脖子都歪了,头疼不已。 安妮拿止痛药给他,被他拒绝。西医就是治标不治本,这是他经络受损,光吃止痛药有什么用! 幸好罗康有一手土法,掘开杂草丛,挖了一团草根。加点水和成一个泥饼,搁在火里烤。烤干了,摁在唐仇歪掉的脖子上来回揉。一边揉一边用手扶着他的脑袋转动,转着转着,猛然发力,就听见咔擦一声。 罗康把他的脑袋给扳直了! 这一声响,几乎让人以为唐仇被人拧断了脖子。 然而他脖子上的脑袋安安稳稳,移开泥饼之后,左右晃动。 嘿!好啦! 这一手,叫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佬看得神奇。 在西方这叫肌肉劳损,骨骼错位。一般就靠吃点药自己恢复,严重的么只能开刀纠正了。也知道中医有推拿和针灸,但效果也是说不清楚。 罗康这一手等同于魔术!烂泥草根加转脑袋,这什么道理? 没道理!因为这本来就是巫术!巫术和魔术,没有太大区别!有时候是真的,有时候就是假的,骗人的。 许尽欢也早就起了,一大清早就占据了一张桌子,闭目盘腿而坐。她纹丝不动,胸口甚至都没起伏。若不是脸颊上有淡淡的粉色,真叫人以为她是死了。 解语花说她是高人,有异术。 其他人就认定她这是在打坐冥思! 西方人学习武术和柔道,也学习了东方的冥思,认为这是能开启人智慧的行为。 此时此刻,这位高人的冥思,不知道会得到什么样的启发和智慧? 没人敢打搅她! 还是她自己长吁一口气,缓缓睁开眼,然后扫视一周,开口问。 “早饭好了吗?” 唔……看来高人开启的饭量,而不是智慧! * 太阳升起之后,营地里的人都吃过了早饭。 段迦康昨晚吃的太凶,早上胃口不佳,就连脸色也不大好,精神萎靡不振。 昨天受了惊吓,他强烈要求跟许尽欢一个帐篷睡觉,否则他就不睡了。 厚颜无耻!唐仇想抽他。 倒是裴思建觉得段先生根本没有恶意,他就是害怕!其实他们也只想跟许尽欢待在一起,安全。 于是简单粗暴,东方人一波,西方人一波,两个帐篷,各归各家。 “段先生,今天你确定还要下水吗?” 万一又出事怎么办?且不说出事,就他这个精气神,也不该下水。 段迦康虽然神色萎靡,但心智坚定,用力点了点头。 “我要下水!都已经到了这里,是死是活总要有个结果!要么它死,要么我死!”说着,语气里就带着戾气,眼神也透出凶狠。 凶狠了三秒钟,又蹬蹬蹬跑到许尽欢背后,尽可能贴着她。 “你的保护我!我不想死!” 真像块膏药似的!甩不掉!许大仙懊恼,回头瞪他一眼,大步流星往天坑方向去。 她走,他也走,紧跟不舍。 看段先生这个架势,大威知道自己多说无用。 这次许小姐也会下水,但愿一切顺利。如果不顺利……那他反正尽最大可能把段先生带出来。 没别的意思,毕竟他是老板,会付钱! 众人依次下坑,坑底氦氖冷气灯有些暗淡了,于是拿气罐补充了惰性气体,用力拍打几下,恢复了亮度。 几套设备都老老实实摆在原地,损坏的昨晚都抢修了,修不好的则全部换新。 洞里安安静静,一如往常。 这让人怀疑昨天傍晚发生的,只是一个梦而已。 可显然这绝对不是梦,就算是,也是噩梦成真! 深吸一口气,大威招呼所有人穿设备。 这一次连马克和安妮也要下水,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当然他们只送到补给站就回头,免得消耗太多气瓶。 裴思建和唐仇突击学习过如何使用工程电脑,其他人下水之后,他们两个负责通信和资料传输。 这一回,打头下水的是许尽欢。她也穿着全套设备,包裹的严严实实。 然后下水的是大威和小威,两人一前一后,中间夹一个段迦康,后面则跟着疍民罗康。 断后的是解语花,马克和安妮则属于跟随。 看着他们跟下饺子似的一个一个跳下水,然后沉下去游走。裴思建和唐仇的心也渐渐紧张起来。 好在电脑屏幕上立刻传来摄像头的镜头,从大威的镜头可以看到游在最前面的许尽欢。 看着她如同人鱼一般游曳在清澈的河水里,仿佛一切都很平静,很安全。 * 许尽欢在水里缓缓前进,速度不快不慢。有水下推进器代步,根本不需要人自己游,非常省力。 白天的水温较高,又有两层潜水服保暖,丝毫没有感觉到昨天下水后的那种阴冷。 在她的带领下,众人平平安安的游过了第一个补给站。 一路平安,让每个人的心情都振奋起来。尤其是大威小威,觉得许小姐颇有神威,昨天那一场斗,已经把那个邪灵征服。今天,这个邪灵自己识相,不敢再来招惹。 但解语花不觉得事情会这样简单! 猎物上门就急忙忙冲出来捕猎的野兽并不可怕,躲起来静待时机的才可怕。 邪灵类同于鬼,只是更邪恶,更难缠。这种“东西”都是没有智慧,只有执念。可洞里这个,仿佛是有一点“等待时机”的智慧。 这可不大妙! 马克和安妮帮助大家换上新的气瓶,然后转身回头,并把消耗过的气瓶带回去补充。 其余人继续前进。 水温舒适,路线清晰,环境安全,很快众人就来到第二个补给站,再次换了气瓶。 第二个补给站建在一个巨大的深坑里,这个洞前三分之一狭窄幽深,到中段却是豁然开朗,一下天高地阔,进入到一个巨大的地下洞穴之中。 洞穴宽阔,水生物也突然多起来。 有全身透明的小鱼小虾,也有浑身雪白的大鱼,但数量稀少,没有形成群体。 洞里地势开阔,所以众人开始聚拢。 此时大威小威带头领路,因为前面开始出现岔路,必须有熟练的向导指引,否则很容易迷路。 许尽欢退后,段迦康和解语花上前,此时负责断后的是罗康。 也许是一路安全,段迦康信心大增,不再粘着许尽欢不放。 众人悠闲的游着,很快就来到岔路口。 说是岔路,其实一点也不形象,应该说是来到许多洞口。洞口有大有小,统一的幽深黝黑。 大威指了指其中一个不大不小的洞口,做了个大家依次进入的手势。 正要钻入,许尽欢突然开口。 “等一下?” 她一开口,大家立刻紧张起来。 怎么回事?是不是她发现有什么异常? 难道那个邪灵就在洞里等着大家吗? 好怕怕! “前面有问题?”解语花问。 许尽欢摇摇头。 “没有问题?”那为什么要等一下。 “没有问题才是有问题!”她缓缓开口。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你觉得这个邪灵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呢?前面那一段地势狭窄,它没出现。现在这一片,地势开阔。它也没出现。那么接下来那一段,它是不是就该出现了呢?” “你感应到它了?它在前面埋伏?”邪灵还有这等智慧? 许尽欢还是摇头。 “我正是因为没有感应到它,才觉得不对劲。” “怎么说?” “我不相信它会消失,我只是不知道它会在何处出现。敌暗我明,对我们不利!” “那该怎么办?” “既然敌暗我明对我们不利,那就改成敌明我明咯!” “什么意思?”解语花不解。 但许尽欢已经不解释了,而是松开手里的推进器,猛然翻一个跟头,靠近段迦康。一把抓起他的胳膊,拔出腰里别着的水手刀划了一下。 刀口锋利,她下手轻快,刀刃在他手背上轻轻擦过。 起初什么也没发生,随后皮肉微微裂开一条缝隙,血液丝丝缕缕的溢出。 段迦康瞪起眼。 “许尽欢!” 她朝他咧嘴一笑,还意犹未尽的挤了挤伤口,挤出更多的血。 若是在别处,大威小威必然要骂娘。在水里出血,万一引来肉食生物怎么办?不过这个洞穴里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过大型肉食生物,还是很安全的。 除了那个邪灵! 说来也奇怪,段迦康的血渗透到水里,立刻就引起水流细微的变化。一种说不出的阴冷寒意,从哪些大大小小的洞口溢出,朝着众人袭来。 顷刻间,偌大的一个洞穴里,水温陡然下降了四五度。 这熟悉的阴冷让所有人都颤抖一下。 来了!那个邪灵又来了! 解语花连忙看向许尽欢,小声询问。 “许小姐,你的符咒准备的如何了?” 许尽欢低语一声。 “糟糕!” 糟糕?怎么?她没记住吗?别逗我! 急急忙忙掏出眼镜,摘掉面罩,看向水中,顿时瞪大眼,整个傻了。 天哪!不是只有一个邪灵的吗?为什么整个洞穴的水都变成了蓝色?! 这里究竟来了多少个邪灵? 许尽欢,你干了什么?! 许尽欢表示,一不小心下了点重料,好像把这洞里的邪灵都给吸引过来了! 哈哈哈,你们不要紧张! 一个杀,是杀。一锅端,也是杀! 反正总要杀,一次搞定更爽快! ------题外话------ 猪队友坑欢哥,欢哥也坑猪队友!嗯,彼此彼此啦! 感谢QQ617的鲜花,感谢天下第壹的评价票!么么哒! 第二十六章 神剑显神威(一更) “你说那三张符,叫天雷符 “你不要装傻!你刚才画的三张符,就是天雷符。我绝对不会看错!” “哈?天雷符?什么东西?” “你说你不会五雷驱鬼符,可你明明会画天雷符!” “哈?” “许小姐,你骗我。” 解语花闷闷不乐,打开通讯器质问许尽欢。 大口呼吸,稍作休息,众人这才重新聚在一起,一个接一个跟随大威钻进了正确的洞口,继续前进。 就是这个过程,惨烈痛苦了点! 看来,邪灵已经被消灭了。 虽然头晕眼花直想吐,但四周的水温已经上升,那种阴冷的寒意彻底消失,还是让众人心头一暖,生出安定的心。 旋转的水流渐渐平复下来,被搅得七荤八素的众人也总算各自扶住洞里的石柱,稳住身形。 她才停下手! 一连画了三张符,把整个洞穴都烧成透亮的通红,连最后一片蓝光也泯灭在火光里。 可恶的家伙,竟然还留了一手! 怎么回事?她不是说不会画符么?难道是骗人? 但她画的不是五雷驱鬼符,而是另外一种符! 随着水流旋转,解语花终于看清,旋涡中心是不断画符驱符的许尽欢。 众人只觉得身处于一只巨大的滚筒洗衣机里,身不由己的跟着一起旋转。 然而雷声轰鸣,闪电飞舞,犹如十来只手一起在水里搅动,搅得天翻地覆。 双脚一蹬,他浮上去,想要看得更清楚。 他怎么不知道有这么厉害? 好厉害!这就是五雷驱鬼符的能耐? 头顶上一道又一道雪亮的闪电如银蛇般飞舞,撕扯开遮天盖地的蓝光,所到之处点燃熊熊烈焰,把蓝色的池水烧成了紫色! 在天摇地动之中,他闭着眼往下沉,双手在坑底摸索。找到眼镜,重新戴上,然后仰头望去。 五雷驱鬼符!许尽欢画出来了! 迅速下潜了五六米,突然一阵雷鸣响起,整个洞穴都摇晃起来。 急忙屏住呼吸扭头一看,伸手抓住自己挠开的面罩,重新戴上。然后一个猛子扎下去,寻找被挠飞的眼镜。 糟糕,原来是中了幻觉! 他浑身一冷,整个人往上一浮,手足摊开,整个人仿佛被泡大了,瞬间从陆地又回到了水中。 血水喷洒而出,在眼前凝结成一团水雾。随后波澜荡漾,周围的景色如同剥落的墙纸一般纷纷掉落。 他心如雷击,猛然清醒过来,连忙用力咬破舌尖,噗的吐出一口鲜血。 蓝光?玻璃?! 就在挠开东西得时候,他眼前闪过一小片蓝光,像是一片玻璃飞过。 他伸手在脸上挠了一把,好像把什么东西挠开了,总算可以张嘴大口呼吸! 他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却始终无法摆脱。胸口越来越闷,渐渐透不过气来。总觉得有一只手正捂着他的口鼻,让他不能尽情呼吸。 是鬼,在追着他! 咚!咚!咚! 黑暗和阴冷都是无形之物,然而他分明听见身后有沉闷的脚步声! 阴冷紧随其后,黑暗不断被吞噬。 这是怎么回事?他怎么变成了小孩?不对,这是他重返儿童时代了!快跑,那个鬼,那个鬼来了! 跑着跑着,他的身体缩小,手脚变短,他成了一个小孩子。 他立刻感到害怕,下意识撒腿就跑! 是那个“鬼”来了! 正想着,身后就突然袭来一阵阴冷。他猛然回头,就看到黑暗袭来,不断地吞噬着他背后的空间。 然而,就在这里他遇上了那个“鬼”! 旧城区的这栋废楼就是他的游乐场,据说这里闹鬼,别的孩子都不敢来玩。他不怕鬼,就敢来。整栋楼就他一个人,在这里他感觉自己就像个皇帝,这是属于他的领土。 两个人根本教养他,随他到处乱玩,跟个野孩子似的。有时候在外面玩的忘了时间,天黑透了才回去,两人也毫不着急。 他被寄养在叔父家里,叔父就是个酒鬼,喝醉了乱打人。叔母则是个吝啬鬼,克扣他的食物,总是让他吃不饱。 小时候他家里穷,根本没有玩具。妈妈独自一人抚养他,为了赚钱一个人要打四份工,根本没时间照看他。 这地方他很熟悉,是他童年时常玩耍的地方! 周围的人都已经消失不见,自己站在一栋废弃的大楼里。 连解语花都中招,天灵盖上一阵寒意,突然就头晕眼花。一晃神,再睁眼,就发现自己回到了陆地上。 这一回,邪灵不仅攻击段迦康,也攻击其他人! 然而五雷驱鬼符复杂,她才画了一半,泡水里的众人已经开始癫狂。 这一手绝活叫解语花开眼,信心大增! 说罢,双腿一蹬,猛然上窜,占据高处。纤腰一拧,翻一个跟斗,头朝下伸出双臂,左右开弓,双手画符。 “来来来,我来画五雷驱鬼符!” 然而许大仙却毫不害怕,反而兴奋,双眼冒光,跃跃欲试。 解语花没想到许尽欢这么不靠谱,不有暗叹一声歹势! 段迦康是个香喷喷的大鱼饵,引得所有邪灵骚动不已,倾巢而出,把偌大一个洞穴整个都染成了蓝色。 第二十七章 迷魂阵(二更) 石壁崩塌之际,情况万分危急! “小心!”大威喊了一声,上前一步一把抓住自己的弟弟,抱紧!关键时刻,还是兄弟最要紧,顾不得有钱老板啦! 幸好还有南洋种尽忠职守!罗康则像泥鳅一样,嗖的蹿上去把段迦康抱住,秤砣一般往下沉,躲开纷纷砸落得石块。 解语花也连忙抓住旁边的柱子,整个人像饼似的贴紧,躲避石头碎片。 与此同时,石壁破开了一个大口子,恰好就是仙山殿宇那一块!为了表现仙山的神奇,殿宇的华贵,神仙的飘逸,这部分雕刻的格外细致繁复。结果也就更脆弱,成了首当其冲被震裂的部分! 石壁一破,口子一开,洞里的水就全顺着裂开的口子奔涌而且。 显然,对面是空的!那就意味着有空气,有活路! 只是洞穴再次变成洗衣机,轰鸣的水流哗啦啦的冲刷过,把所有人都一股脑的卷起,顺着缺口喷出去! 在一阵天旋地转之后,他们全部从天而落,在半空飞行。 原来石壁另一边进入是一片悬崖,破口处涌出的水从高处落下,形成了一条崭新的瀑布。 幸好底下有一口足够深的池塘,他们一个接一个跟跳水似的敦敦坠落,砸起一团团水花。 这个高度掉进水里,水面硬的就跟木板似的。虽不致死,但一个个也被摔得气血翻涌,浑身作痛。 拼着求生欲和曾经受过的训练,众人忍着疼痛奋力划水,纷纷上岸。 终于得救了! 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大家睁开眼打量四周,然而纷纷目瞪口呆。 天哪!这是哪里? 展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奇特的地下世界! 这是一个巨大的山洞,面积有一个大型广场那么宽阔。 在石壁的那一边,钟乳石都是向下生长,但在这里却是向上生长。一根根石笋拔地而起,犹如一柄柄利剑倒插在地上。 洞顶有冰冷清澈的水底落下,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 更令人奇怪的是,这里竟然有光!明明是地下深处,怎么会有光呢? “看上面!”有人突然喊了一声。 所有人都抬头向上看去。 高耸浑圆的洞顶上布满着晶莹雪白的云母,正是这些云母在闪闪发光,照亮了这一片广场。 只是云母的光线有限,从高处洒落的淡淡光辉,到了地面就显得朦胧暗淡。肉眼可见也就十来米开外,更远的地方直接昏暗模糊,怎么也看不清了。 “这里是……山神的故乡!是真的!”段迦康激动的说道。 山神的故乡?这是什么地方?大威小威疑惑不解。 解语花则伸手一直。 “你们看哪儿?” 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然而前方模糊昏暗,根本什么也看不清。 “用手电筒照!”他连忙提醒。 于是所有人都在防水袋里的手电筒拿出来拧亮,一齐往他手指的方向射去。 光芒的尽头,似乎有一座飞檐斗拱的建筑物。 “那是什么?”段迦康问。 “好像是个庙宇?”大威呢喃。 “不,那是神殿!”解语花说道。 “神殿?” “对!公主的神殿!公主就是在神殿里接受教育和指导,掌握所有知识,最终才能顺利完成长生不死的仪式!” “长生不死?”大威震惊了。 真的假的?世上真的有长生不死的方法吗?怎么看都是骗人的吧! 不过解语花没有解释的兴趣,而是把手电筒关了,往腰间一插,迈开步伐,朝神殿的方向走去。 “解先生……”大威还想说什么,却见身边的人已经一个接一个的跟他而去。 包括段先生和许小姐! 罗康是段先生往哪儿,他就往哪儿。 大威扭头看了看自家兄弟小威,小威朝他一点头,于是两兄弟也跟上大部队。 解语花似乎目力惊人,众人在朦胧的光线里只能看到十米开外,但他能看得更远。这都归功于他戴着的那副眼镜,可以捕捉到人类肉眼无法捕捉到的光线。 从这副眼镜向远处看去,神殿就如同黑夜里的一盏小灯,散发着幽幽的光芒。这光芒很奇特,既不想许尽欢的神光,也不是邪灵的蓝光,而是一种七彩的光芒。 他断定,神殿里一定藏着什么宝物。这显然是一种宝光,只有那种夺天地造化而生,采日月精华而育的神奇宝物才会有! 想不到这么快就找到了宝物,他不由内心激动,哪里还有心思等待,当然是要立刻赶到神殿里去。 至于危险?邪灵已经被许尽欢尽数诛杀,山神公主和她的仆人当年也被段家人赶尽杀绝。若说这神殿里还有什么活物,那也只能是公主那不灭的灵魂。 但公主的灵魂只执着于对段家男人的复仇,他又不是段家人,不足为据。 而且,段迦康会把仇恨拉走,他就更安全。 神殿里一定还有西王母国传人的秘密,当年这些秘密都是只有公主这位神的祭司才能掌握。这里面肯定有跟郁罗箫台有关的信息! 越想越兴奋,越想心越急。他恨不得肋生双翼,直接飞过去,抢先进入神殿。把所有的秘密和宝藏都据为己有! 可惜,神殿看得见, 第二十八章 遇袭(三更) “阻拦人类?这里有人类?”段迦康不解了。 解语花伸手指了指整个洞穴。 “你们看这个地方,这么大。这些石笋看起来杂乱无章,但其实却是刻意安排。还有那个神殿,飞檐斗拱,多么精巧。头顶的云母,打磨的多么光滑。这里一切都那么神奇,创造这些神奇的,又会是谁?” “公主的子民咯!” “不对,是人类!是普通的老百姓,匠人,手工艺人!西王母国传人已经异化,它们的身体与常人不同,不仅身体脆弱,而且连眼睛也没有,它们不能创造这些。只能是普通的老百姓劳作辛苦,打造了这座地下宫殿。” “等等?你的意思是,这里的一切都是当年我家祖先带人打造的?” “不仅仅是你家的祖先,还有更早更久远的人。早在段家村之前,这里就有人居住。山神的祭祀源远流长,这是千百年来创造的结果。” “可为什么要布下*阵阻拦人类呢?难道人类会到这地下来攻击公主?”这种地方,谁要来啊! “不是攻击,而是逃跑!” “为什么要逃跑?” “因为来到这里的人类都是山神的祭品!” 祭品?!这话大威小威不懂,但听着就不是什么好事。只有野蛮的文明会用人当祭品奉献给神明,而且这种祭祀往往血腥残暴,愚昧落后。 相比之下,段迦康和许尽欢自然是对所谓的祭祀一清二楚。只是段迦康不解的是,山神公主的祭品不是只要“夫婿”一人即可吗? 为了防止一个男人逃跑,有必要造这么大这么复杂的*阵吗? 而且根据祖先留下的记载和传说,公主接走夫婿之后直接会在前面的山洞里挖取心脏,压根不会带回神殿。 所以这个*阵…… 他看向许尽欢。 许尽欢并不看他,而是看四周的石笋。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山神一族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落没,这个文明也曾经有过辉煌时期。在人类还愚昧不明的时代,它们就是真正的神明。在那个献祭人牲的时代,当然要打造一个巨大的*阵,防止祭品逃脱。只可惜,它们是罪人,注定不能重归辉煌。一代一代越来越落没,而人类却渐渐成长成熟。最终,山神一族只剩下寥寥几人,长生不老的仪式也只需要一个人的心脏就够。这些古老的东西,全成了无用之物。” 说完,她长叹一口气。 “这天下,就没有什么能长生不死!就算是神明也一样!我们快走吧,早点完事!” 众人浑浑噩噩跟着她走,穿梭于这些巨大的石笋之间,仿佛也穿越了时间和空间,心里都渐渐有了异样的感觉。 没想到这石笋做成的*阵进入时几千年前的古物,更没想到西王母国的这批罪人在这里繁衍生息了那么久。 然而正如许尽欢说的那样,神明也难逃一死! 那些神明和文明都消失了,只剩下这些遗迹还残留在人间,如同残骸一般。 如此一想,这地方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起来。 因为,这寂静的,毫无人气的古洞,简直就像是一座坟墓!埋葬了一个文明的坟墓! 想到坟墓,便想到鬼,想到鬼,就浑身发毛,后脖颈一阵发寒,一阵阴风拂过。 “什么东西?”罗康突然喝了一声,猛然回头。 众人停下脚步,纷纷回头看他。 “怎么了?” “刚才,我背后好像有什么东西过去了!”罗康皱着眉,一张紫铜色的黑脸,举起手里的电筒往身后来回照。 然而身后除了石笋还是石笋,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你刚才什么感觉?”解语花问。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怕着洞里还有邪灵。不过带着眼镜四处看,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光芒出现。 “刚才就觉得后脖子一阵凉!怪怪的!”罗康说道,依然浑身紧绷,神情警惕。他是海里挣命捞食的疍民,动过刀杀过人,对危险别有一种警觉。 这地方不对劲,让他无法放松放心。 “会不会你看错了?”威廉姆斯兄弟虽然水下经验丰富,但并没有他这种“杀过人”的警觉性。抬头看了看头顶上不断低落的水滴,笑着道。 “是不是上面的水滴到你脖子上,让你误会了!” 罗康摇摇头。 “不一样!” 伸手把绑在小腿上的匕首拔出,一手拿刀,一手拿电筒,两臂在前胸交叉,双腿微蹲,小心翼翼的一步一步往回迈开去。 他的紧张和警惕惹得其他人也跟着紧张起来,难道这里真的有什么别的东西? 虽然感到紧张起来,但只要不是邪灵这类摸不着的东西,解语花就不会害怕。 罗康朝前走了三四步,渐渐靠近了背后的一根石笋。就在他伸出刀子去触碰那根石笋的时候,突然一个浑身雪白的怪物嗖的探出头来,张嘴就朝着他的手臂咬来。 好那怪物,面无血色,一身苍白,皮肤光滑阴湿,就跟那些石笋一个质地颜色。难怪躲在石笋背后让人分辨不出! 那大脑袋呼的冒出来,吓人一跳。还没回神,大嘴巴撕开,不是两排獠牙,而是四排!每一根都跟一把小匕首似的,又尖又利! 这要是被咬上,罗康这手就别要了。 罗康也不是吃素的,这怪物脑袋一出来,他就哈的一声往后跳,手里的匕首从直刺改为横劈,而且手臂微微一抬,照着怪物的鼻梁砍去。 人脸上最脆弱的地方除了眼睛就是鼻梁,对着鼻梁来一拳,保证涕泪交加,酸爽无比。 刀刃划过怪物的鼻梁,犹如划过一块死猪肉,不见半滴血,只带出一股黏糊糊黑漆漆的浓浆。 这什么东西?罗康砍了一刀,立刻收回手,连退三步。 挨了一刀的怪物凶性大发,嗷嗷直叫,从石笋后蹿出。 这一蹿出来,又是叫人吓了一跳。原来这怪物竟然和人一样,也长着两手两脚。只是浑身惨白,布满粘液,该是手的地方则成了锋利的爪子。那爪子最小的也有半尺,长的有一尺多。 两腿肌肉发达,双脚犹如鸭蹼,脚趾也是锋利弯曲的利爪。 这怪物连吼带叫,挥舞着爪子,撕开獠牙,朝罗康直扑而来。 “快!快跑!”也不知谁喊了一声。 众人纷纷回过神,撒腿就要跑。 “别跑!”许尽欢握紧双拳,用力大喊一声。 什么?这时候了还不跑?不跑等死吗?这都出这样的怪物了喂! 她这一声喊,罗康先回神,一想到背后还有段老板在,便立住身形,大喊一声,蹬起两腿朝怪物脑袋踢去! 这南洋种不愧是段迦康花重金请来的保镖,不仅临危不惧忠于职守,更难得有一身真本事。 别看他个子不高,可双拳双脚都有工夫。 怪物高大,近身难敌。所以他立刻翻一个跟斗,双手撑地,抬起双脚连踢带蹬,往那怪物鼻梁山用力一踹。 方才砍了一刀就惹得这东西凶性大发,可见也是脆弱之处。如今这一脚踹中,那怪物嗷嗷直叫,捂着脸就蹬蹬蹬后退,屁股礅一下就撞在石笋上。 想不到这石笋看似坚硬,实则松脆。被怪物一撞,竟然卡啦啦几声响动,轰的一声就拦腰断开,倒了! 众人也是看傻了眼! 这里布满石笋,一根倒下犹如打开了罗米诺骨牌,这一下咣咣咣,咔咔咔,一根接一根,倒了一大片。 那撞倒了石笋的怪物似乎也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嚎叫一声抱头鼠窜,自己逃命去了。 可哪知跑不到多远,就被因为连锁反应而断裂的石笋砸在后背上。嗷的一声,扑倒在地。这倒下就再起不来,石笋轰隆隆的砸下去,立刻把它埋在了废墟之下。 震耳欲聋的轰鸣声在整个山洞里回荡,引起了整个山洞的共鸣共振。 “现在还不跑?”眼看着石笋越倒越多,山洞里轰鸣声越来越响,段迦康不由朝着许尽欢怒吼。 刚才不让跑,现在再不跑就来不及了?等整个山洞共振起来,上面的石头也会砸下来,到时候他们就成肉饼啦! 这时候当然得跑了!不跑就真要玩完! 此时说话已经听不见,许尽欢把手里的震景剑用力一挥,自己率先撒开脚丫子狂奔。朝着神殿的方向,向上跑。 她是领头羊,她一跑,所有人立刻也跟上。这会子人人只恨爹妈少生两条腿,跑的不够快乐。 解语花一边跑一边还在开动脑子。刚才从石笋后吗蹿出来的怪物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看起来那么像人?可那绝对不是人! 惨白的皮肤,脸部眼睛退化,难道是公主的仆人? 可山神一族不是已经被段家赶尽杀绝了吗?难道还有残留? 那么这个山洞里,究竟还残留着多少山神一族呢? 正想着,忽然觉得头顶上一阵腥风拂过,冰冷的水滴落在头皮上滴答一声。他立刻头皮发麻,心中发寒,下意识的整个人往前一扑,趴倒在地。 一片巨大的阴影从他头顶上拂过,夹杂着湿冷的空气和淡淡的腥臭,呼的一下就往前飞去。然后就听到有人惨叫一声! “啊!” 是威廉姆斯兄弟中的一人! 他抬起头向前看! 只见一只背生肉翼,尖牙利爪的怪物用脚抓起了跑在他前面的大威,呼扇着翅膀飞了起来。 擦!这里竟然还有会飞的怪物!要死! “大威!”看到哥哥被怪物抓走,小威立刻大喊。 半空中,大威在怪物的利爪下也奋力挣扎。从腰间拔出匕首,朝怪物的双腿用力扎去!他臂力惊人,用全力扎,立刻就把怪物的腿给扎穿了。 怪物吃了痛,张嘴怒吼,双脚一蹬,就把他从半空扔下来。 大威在半空手舞足蹈,从半空落下,啪的摔在地上。他落地的位置不好,被一根断裂的石笋头整个扎穿,血立刻从胸口和七窍喷涌而出,只挣扎了两下就再也不动了! “大威!”亲眼看着哥哥死于非命,小威痛不欲生,泪流满面。 “快跑!”没时间给他悲痛,甚至都不能去给亲人收尸,解语花蹭的跳起,抓了他胳膊一把,催促他继续跑。 这还是看在大威替他死了的份上,如果不是趴下躲过一劫,被抓上天的就是他了。那怪物原本是冲着他来的! 大威还恋恋不舍,但怪物呼扇肉翼的声音传来,就由不得他在犹豫,只能咬紧牙关跟着大部队继续朝高处的神殿跑去。 许尽欢跑的最快,罗康护着段迦康紧跟在她身后,解语花也不甘示弱,步步紧追。 只有小威慢了一步,跌得撞撞,差点还要摔倒。 那背身肉翼的怪物在半空尖叫一声,然后朝着他直扑而来。 “快!往你旁边的石笋跑,躲石笋后面去!”许尽欢突然停下,转头大吼一声。 就说话的工夫,那怪物已经扑到小威的身后。 感觉到自己背后的腥风和阴湿,小威下意识的膝盖一软,就地一滚,滚到了石笋背后,紧紧贴住。 怪物一抓,抓了个空,呼的又飞起。在半空又尖叫一声,却似乎找不到小威所在,只好在半空中盘旋了几圈。然后对着许尽欢他们尖叫一声,朝他们飞来。 “它,它过来我们这边了!”段迦康吓得大喊。 “跑啊!废话个屁!”许尽欢也喊,再次撒开腿狂奔。 “它为什么找不到小威?”段迦康一边跑一边还有闲工夫问。 许尽欢懒得理他,还是跟上来的解语花说了一句。 “那东西没眼睛,它是靠声呐定位的!” 擦!难怪这里的石笋困不住这些怪物,人家靠的是声呐! 小威躲在石笋后,被石笋挡住,怪物就定位不到他。可他们越跑越高,高处没有石笋,怎么躲? “去神殿!”许尽欢伸手一指。 “只要跑进神殿,我们就安全了!” ------题外话------ 原先的二十八章应该是二十七章,而二十七章应该是二十六章,我把二十六章给漏下了。内容没有漏下,是标错了章节号。特别说明一下,大家可以放心食用!稍后章节号就会修改正确,不必担忧! 感谢暖妖和zhongc的月票,感谢乐乐的鲜花!么么哒! 第二十九章 进入神殿(一更) 通向神殿的路乃是一条石阶! 这石阶原本也是一根根高耸的石笋,后来被人拦腰截断,精心打磨,变成了一个个墩子。无数个墩子高高低低排列整齐,连成一条长长的石阶,一直通到最高处的神殿所在。 为了凸显这条石阶,周围的石笋也都被削掉,显得空旷。 正好适合那背生肉翼的怪物飞来捕食! 许尽欢一行人跑在石阶上,犹如跑在一只只餐盘里。肉翼怪物从半空俯视,这一群都是它盘子里的食物。 然而,盘子里的食物竟然想跑!这怎么行! 于是尖叫一声,俯冲下来,瞄准断后的解语花,准备捕食。 听见脑后有风声,解语花二话不说,一转身就是砰砰砰三声爆响。 他有枪!跑在前面的人猛然回头。 那怪物连挨三颗子弹,登时明白这是块难啃的骨头,于是连忙掉头去捉前面的罗康和段迦康。 一连受挫两次,这一回它准备一次捕两,挽回损失。 罗康有一身好本事,但对付地上走的行,天上飞的……就不那么灵光了! 怪物也鬼了,一上来先是一翅膀,想把人扇下去摔死。 好这大翅膀,跟滑翔机翼似的,呼一下过来,横扫千军。 罗康挥舞手里的匕首,一边砍怪物,一边猫着腰护着段迦康往上跑。 可怪物是盯准了他们,绕着圈的不让他跑出去。 “许尽欢!”段迦康忍不住大喊一声,求救。 跑在前面的许尽欢啧了一声,扭转头跑下来,双脚一蹬,整个蹦起,跳落在怪物的背上,然后举起手里震景剑,往怪物脖子上用力一砍。 咔嚓一声,是骨头断裂错开的声音! 她敲断了那怪物的颈椎! 颈椎一断,大脑和身体就失去联系。怪物嘎的一声,脑袋颓然落下,整个跌落下去,带着许尽欢一起。 “许尽欢!”段迦康一面抓住台阶,不让自己被这股劲风卷着一起跌落,一边狂吼。 “叫我干嘛?”许尽欢的脑袋从台阶边沿探出,随后双手一撑,爬上来。 “你?你不是?”他都呆住。 “我用手挂在台阶边上了!你当我傻?”她不屑一顾,哼一声继续往前跑。 段迦康心想我是傻,傻到会为她担忧!她知道吗?她怜惜吗?她屁都没有! 爱有多深,恨有多真,简直要把他的心当成揉碎了。 他趴在墩子上只顾着爱恨纠葛,一动不动。 许尽欢跑了两步,觉得不对,扭转头,瞪起眼。 “快点跑啊!傻愣着趴那儿不懂,等开饭吗?是怪物开饭哦!” 说完,又跑了! 真是的!吓傻了!男人啊,麻烦死了!帮不上忙,尽拖后腿。醉了醉了! 许大仙是一肚子怨言无处申诉! 她一回头一瞪眼,段迦康获得了关注,内心的怨怼褪去,激情又涌上来!你看,她还是关心他的。 对,得起来,得跑!他可不能死在这种地方! 不过,怪物刚才不是已经被她干掉了吗? 就这一愣神一恍惚的工夫,跟在后面的解语花这一次抢先一步越过他和罗康,过去时扭头说了一句。 “这样的怪物恐怕不会只有一只!” 说完,紧跟许尽欢而去。 啊?还有啊!有完没完! “段先生!快走!”听说还有怪物,罗康也急了,伸手拽他。 段迦康浑身哆嗦一下,连忙一把握住罗康的手奋力爬起,跌跌撞撞也跟了上去。 罗康在后面断后,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小威已经从石笋后面出来,正也朝这边过来。 他想挥手示意对方小心怪物,但已经来不及。 半空中劲风舞动,显然又是一只肉翼怪物出现了,瞄上了这落单的猎物。于是他连忙扭头跟上大部队,不管小威了。 生死有命,他本事有限,只能顾着段先生了! * 因为新出现的怪物被小威吸引了注意力,许尽欢一行人后半段旅程跑的有惊无险。 一行人跌跌撞撞到达神殿前的空地,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听见她又焦急的催促道。 “快快!快进去!不要停下!” 于是大家又提一口气跑了两步,到神殿门前,结果铁将军把门,大门不开! 擦,这下怎么办?敲门等主人开吗? “愣着做什么?砸呀!”许尽欢毫无淑女风范,手臂一挥,怒吼。 他们这一趟是来踢馆的,谁还讲礼貌敲门!开砸! 解语花二话不说,上前掏出枪对着紧闭的锁头砰砰砰就是三枪,锁头被打烂,咔的一声断开掉落。 他抬起腿一脚踹向大门。 他这是想耍帅,哪里料到这大门竟然异常结实。好这一脚下去,咚一声。大门是纹丝不动,他的腿差点折了! 被震的生疼,他歪牙咧嘴,还强忍着不喊疼,整张脸却已经皱成了菊花。冲击力震回来,他单腿立不住,膝盖一软,扑通倒地,疼的抱作一团。 罗康看的傻眼!这都什么情况啊! 段迦康看得只想笑,心想,该!让你出风头耍帅!踢到铁板了吧! 许大仙也是醉得不行,这群男人脑子到底什么构造啊?怎么就每一个靠谱的呢?解语花刚看着还挺机灵的,怎么也犯蠢? 摇摇头,怒吼一声。 “往两边推!” 哈?你说啥?两位社会精英都愣住,还是南洋种罗康听明白了,上前扶住厚实的两扇门板,往左右用力一推。 大门就呼啦一下,开了! 就这么简单! 解语花简直想吐血!早说啊!腿都差点废了! 许尽欢心里呵呵,自作聪明比愚蠢还无药可救,你不会早点问吗?非得我说? 门一开,一股阴风就从里面扑出,罗康也警觉,当时就屏住呼吸,扭头往旁边一躲。 避开了这阵阴晦之气,众人扭转头看向神殿。 大门里黑洞洞,静悄悄,仿佛是怪物张开了口,等着傻瓜蛋猎物自投罗网。 不由得,都咽了咽口水,看向许尽欢! “愣着做什么?进去啊!”真是,又傻了。 她说进,那就进咯。反正她老大! 罗康拽着段迦康钻进去,解语花也顾不得脚还麻着,手脚并用也爬了进去。 “许尽欢!”头探出去,喊她一声。 许尽欢一摆手,表示等会。她站在高处往下看,正看到小威被另一只肉翼怪物纠缠不休,苦苦挣扎。 啧了一声,她顺着台阶蹿下去,一边跑一边张嘴朝着怪物尖叫一声。 这一声尖叫几同野兽,格外刺耳! 被怪物纠缠不休的小威乍然听到这声叫,几乎耳膜都要被扎穿,惨叫一声捂住耳朵。 同样惨叫的还有怪兽,仰头嘶吼,整个翻出去,在半空中胡乱拍打翅膀,到处乱撞,石笋又咣咣的倒一片。 “快走!”许尽欢跑到小威身边,一把拽起他就往上面跑。 尖叫声刺耳,令人难受。但这难受并不持续太久,等声音过去就慢慢好了。只是脑子仿佛也被叫声搅了一遍,糊里糊涂,神志不清。 耳朵里嗡嗡作响,什么也听不见,就连自己的心跳和喘气也听不见。但下意识的,他还是挣扎着跟她跑。 难道是耳朵聋了?刚才那声尖叫,真的是从人喉咙里发出来的? 他满腹疑问,还没理清,就被许尽欢用力拽了一把,然后往地上一推。他也不挣扎,直接趴在地上不动了。 而许尽欢则猛然转身,双手在半空舞动,飞速画了一个最简单的灵火符!符成,双手合并,成剑诀,对准扑来的怪物大喝一声。 一道火光从她指尖喷出,直扑向怪物的面门。 这世上,火即是太阳。任何邪祟妖怪都惧怕火和太阳! 怪物嗷的一声嚎叫,扇着肉翼想要躲开,可惜已经来不及,头脸被烧了一个正着,顿时脑袋成了一团火球。 它虽然不用眼睛看方向,但脑部正是那套声呐系统的发射与接收中心。脑部受损,等同于这套系统报废,就等于耳聋眼瞎。顿时慌乱如麻,手舞足蹈,撞来撞去。撞得自己皮开肉绽,最后直直跌落下去。 轰的一声,掉落在地上被石笋扎穿,黑色粘稠的血液流出,似乎是油脂,碰到火就熊熊燃烧起来。 怪物巨大,这一团火也烧的格外旺盛,把四周都照亮了。 石笋的阴影间,惨白的身影若隐若现,嗖嗖的穿行在石笋之间,躲避火光。显然地下还有不少怪物藏匿着! 真不知道,这里到底还有多少活着的怪物? 下面已经不安全了!许尽欢拽了小威一把,喊道。 “快走!” 小威抬头看她一眼,精神恍惚,竟然站不起来了。 真是糟糕!在这个时候拖后腿!许尽欢叹了口气,伸手在他脑袋上轻轻一拍,然后手指顺着他的后脖颈往下一划,沿着整条脊椎骨一路划到底。 小威只觉得她指尖上有一根刺,从他的头顶一路扎到尾椎骨,扎得他整条脊椎嘎嘎作响。 这一作响,他整个人就回过神来。 “啊!”的一声大叫,清醒过来。 “许小姐!”终于看清是她,心头顿时觉得有了底气。求生欲升起,手脚也有了力气,蹭的就爬起来。 “快走!”许尽欢伸手一挥,带着他往上跑。 两个人都跑进神殿,她大喊一声。 “把门关上!” 神殿里的三人都聚在门口,这儿离云母近,有光看得见。见他们终于也进来,段迦康和解语花就一左一右把两扇厚实的大门推拢! 砰的一声,大门合拢,神殿再次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黑暗是存在于人类本能中的恐惧!因为黑暗会蒙蔽人的眼睛,黑暗可以隐藏许多危险,黑暗代表着不可知晓的领域。 除了黑暗,人类还惧怕寒冷!因为人没有动物那种御寒的皮毛,寒冷会让我们送命。 起先为了逃命,顾不上细想,就跑进了神殿。可这会在黑暗中,众人发现这神殿里有一种熟悉的阴冷。 “许……”段迦康咽了咽口水,开口。 没等他说完,就听见嗤的一声,一团火光从许尽欢的指尖升起。 她又画了一个灵火符。 看到这火光,所有人心头都松了一口气。 解语花连忙脱下自己的水母衣,递给许尽欢。 “烧它!” 水母衣中间层是塑料泡沫,一烧就着。只是化学材料燃烧会释放毒气,刺鼻难闻。不过这会子也顾不上了,趁着水母衣燃烧发出的火光,大家迅速打量了一下四周,查看是否有可以燃烧的材料。 很幸运,周围都是可以燃烧的材料! 因为神殿是砖木结构! 男人们立刻动手拆了几根木头,依次慢慢点燃,做成了火把。 有了光明,所有人的心都安定不少,就连刚才的阴冷感觉,也因为火光而退却了不少。 只是,依然存在!因为,在火光触及不到的地方,仍然受黑暗统治! 死里逃生,暂时安全,众人稍作休息。经过一番夺命狂奔,此刻人人都口干舌燥。可惜这里一点水也没有!即便有,也不敢喝! “现在怎么办?”段迦康问许尽欢。 “还能怎么办?既然来了,那就进去看看咯!有什么宝贝和秘密,肯定都在这里了。毕竟,这里可是公主的老巢!” 说得有理!于是举起火把,众人依次排队,朝着神殿深处前进。 ------题外话------ 许大仙表示,唉,连花仔都逗逼了。男人啊,指望不上! 感谢凡云玲的5鲜花,感谢嫣然的月票,么么哒! 第三十章 诛心砂(二更) 一行人举着火把朝神殿里面走去。 起先是空旷的大殿,十六根腰园的大柱子依次排列,都刷成朱红色。红色是高贵的颜色,非皇家御封不能使用。普通老百姓一辈子就只能用一次红色,那就是结婚的时候,算是开了天恩了。 地面铺的是金砖!所谓金砖就是京砖,不是北京而是南京。明朝的皇都在南京,京造御供的铺地砖都是四方大块,敦实厚重,材质细密,纹理细腻。能用得上金砖的,也得是皇家御封。 想不到这公主的排场还真不小,俨然就跟“真公主”似的! 头顶上应该有雕花彩绘的藻井,不过梁太高,火把光太小,照不到。但用手电筒扫过去,光圈所到之处,皆是金灿灿五彩缤纷。可见,一定也是极为富丽堂皇! “做这么漂亮,公主又看不见,这不是俏媚眼做给瞎子看么!”段迦康小声嘀咕。 哟!一香蕉还知道歇后语啊!许尽欢回头瞥他一眼。 解语花点点头。 “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做给那些看不见的人看的!” 知道,给公主和她的族人看咯! “非也!”解语花摇摇手指头,然后指了指上面。 “是做给皇帝看得!” “皇帝?” “这里处处都是皇家气派,显然当年是奉旨建造。” 奉旨建造?难道这里是…… “快看,墙上还有壁画!” 周围的墙壁上都描绘着彩绘。这种彩绘一般都是叙事的,具有一定的记录意义。 用火把照着,都看了看。结果发现和在外面石壁山看到的雕刻是一样的,万千民众俯首叩拜仙山神殿。 看来,这不是重要的彩绘。 整个大殿金碧辉煌,富丽堂皇,众人转了一圈发现这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既没有神像,也没有祭祀的神坛,显得很怪异。 大殿的尽头是一堵墙,左右两边都有门。然后推了推都纹丝不动,敲一敲也是声音发沉,竟然只是装饰而已。 “这就到头了?”段迦康一脸疑惑不解。 当然不可能! “再找找!墙壁上,地上,肯定还有其他通道!”解语花伸手一挥。 于是众人分散开,各处寻找。 “这里有条甬道!”果然有了新发现! 这条甬道就藏在最后面的墙壁上,得用手摸才发现有一片墙壁不是砖头,而是绢丝糊成。 用匕首把绢丝划开,就露出一条幽深的甬道。 “进不进?”解语花把手里的火把挥舞几下,照亮这甬道的口。 这还用问,不进去难道现在回头出去?出去当怪物的盘中餐? 无人应答,但意见统一。于是他弯腰伸手,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女士优先! 呵呵,真是无耻之徒啊!他就是拿许尽欢当挡箭牌呢!有事,许小姐上! 段迦康恨得只磨牙,心里愤愤不平。这是他找到的宝贝疙瘩,自己都舍不得用。这个外人到用的彻底!他不是女真观的大护法吗?本事呢?喂狗啦! 许大仙到是无所谓,这班男人都一样,没一个靠得住。靠他们还不如靠她自己! 于是举着火把率先往里走,在前面带路。 * 甬道可供三人并排而行,两边也有彩绘。都是依次跪地叩拜的人,穿戴各有不同。这些人物面目描绘精细,栩栩如生,但表情统一,全是含笑眯眼,一脸虔诚。 最外面的人物衣着普通,应该是平民。渐渐的,衣着越来越华丽,人物也越来越高大,成了官员,贵族,皇族。 最后便是天子!天子是明朝皇帝的穿戴,九龙金丝冠,日月山水团龙冕服。这位皇帝面容消瘦,体态却肥胖,一看就不怎么健康。 “这是明朝的嘉靖皇帝!相传嘉靖皇帝消瘦,但服用丹药的人往往腹部隆起,看起来很像是肥胖!这是因为丹药吃多了,丹毒在腹部堆积的缘故!”解语花突然开口。 “这是嘉靖皇帝?这么说来,这里的一切都是……”段迦康说到一半,就不说了。 “都是当年你家祖宗替公主建造的!” 段迦康沉默。 早在许尽欢说这洞穴里的一切都是人类建造时起,他就想到当年自己的祖先在这深山老林里修建老宅长达十年,这前后花费三十万两银子。所以其实段相公根本就不是为了建造老宅,而是奉旨建造这座神殿! 那些民夫工匠,木材砖瓦,都是被送到了这个山洞里!这些彩绘,就是当年描绘而成。 而段家所谓的神婚,其实也不是为了段家人,而是为了给皇帝进贡不死药。 这一切,都是为了达成皇帝的心愿,供奉山神公主,祈求长生,得道成仙! “等一下,前面怎么还有人物?” 奇了怪了,如果这条甬道跪的都是公主在人间的信徒,那怎么会有人能排在真龙天子之前呢? 举着火把上千,把前面的壁画照亮,一看之下,人人惊愕不已! 原来排在皇帝前面的信徒竟然不是人,而是他们在外面遇到的怪物! 浑身惨白,形若恶鬼的怪物被描绘的栩栩如生,尖牙利爪,面容恐怖。仿佛随时都能从墙壁上跳下来。 然而这恐怖的畜生,在壁画里却也是恭敬虔诚的伏跪着,对山神公主显示出无比的顺服。 而跪在这秃毛畜生前面的,是背生肉翼的怪物,看起来有翅膀的等级更高! “这些难道就是公主的奴仆?所以可以排在皇帝前面!”解语花呢喃。 “前面还有!” “什么?还有?” 火把照亮过去。 前面果然还有跪着的!众人一看,更惊讶了。 跪在前面的显然也是怪物,肤色惨白,脸上无眼。脑袋硕大,脖子纤细,身材消瘦,手足修长。手指和脚趾都十分怪异,有四个节。 但这些怪物看起来就没有刚才那两种可怕,似乎更脆弱。 “这才是公主的仆人!”段迦康指了指这些怪物,肯定的说道。 “如果这些是仆人,那么刚才那些呢?是什么?” “我不知道。也许就只是怪物而已!” 公主的仆人出现了,那么前面是不是就是公主的画像呢? 众人举着火把缓缓前进,内心都渐渐紧张起来。 走了几步却发现已经走到了尽头。 甬道的尽头又是一扇紧闭的门,门上画着描金的彩绘,是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凤凰的身下是一座血池,仿佛这凤凰就是从血池里生出,又仿佛这血池里的血是从凤凰身上流出! 众人纷纷皱眉。 “凤凰乃是吉祥之物,怎么会从血池里诞生?但倘若是凤凰泣血,这又是不祥之兆!真邪门!”解语花说道。 嘿!一邪教大护法说别人是邪门,好意思么?许尽欢瞥他一眼。 “你看错了,这不是血,是朱砂!”她上前一步,伸出手指头在那血池里捞了一下。 “你看!”把染红的手指伸到他面前。 解语花低头看了看,又凑上去闻了闻,点点头。 “确实是朱砂!” “朱砂?什么东西?”段迦康不懂。 外国香蕉哪里得到中国道家炼丹之术的道道! “朱砂是炼丹必须的原材料!道家认为朱砂在丹炉里的变化蕴藏着天地运行的奥秘,如果能参透这种奥秘,就能获得与天地的力量,拥有这种力量的人就是真仙!凤凰是不死鸟,从烈火中死去又从烈火中重生。这里是用它来象征能让人长生不死的真正仙丹!” “仙丹?长生不死?”说来说去,这不是还是老一套嘛。 解语花点点头。 “你说得对!但是,这壁画还是邪气!” 许尽欢也点点头。 “是的!道理是对的,但用法错了,就是邪道!山神一族是西王母国的罪人,它们的长生不死术并非西王母国的正道,而是邪道!” 那你还不赶快把这邪魔除了,让我解脱!段迦康心想。 “现在怎么办?还进不进?”伸手指了指那扇紧闭的门。 当然是要进得咯!这门上根本没挂锁,解语花小心翼翼上前,用脚尖推了推。这回他聪明了,不踹,先推一推试试。 推不动,于是把火把交给旁边的许尽欢,伸手扶住门,往两边左右一推。 这门也不知被关了多少年,可这一推之下,就悄无声息的开了。也不知用了什么机括,这么灵便耐用。 这门一开,众人也已经有了经验。各自掩面屏息,背脸靠墙,躲过从里面喷出的阴风。 也不知是不是这门密封性太好,咋然一开,一声沉沉的叹息随着阴风喷出,让人心头一寒。 难道这里面还关着一个活人不成? 等这阵阴风过去,众人回头一看,门里进入有微微的火光透出! 难道,里面真有一个活人?还点着一盏灯? 这绝对是不可能的!这种地方怎么可能有人,就算有,也不会是人,不用点灯! 面面相觑,还是许尽欢,把两根手指并拢,往那门里一指。 “走!进去瞧瞧!”领头就钻进去了。 *一到里面,看了个真切,果然不是灯,也根本没有人。 光芒是从屋子深处发出的,在门外看着像火光,到了里面就能感觉到这光没温度,是冷的。 但确实像火焰一样在不断跳动,那是什么玩意? 解语花立刻明白,这会发光的东西就是他在下面往上来时看到的宝光。 这一定是宝物!于是心就急了,不由自主的大步上前,想要抢先夺宝! 段迦康察觉到他的心思,伸手想拦,被许尽欢不露痕迹的踩了一脚,顿时明白过来! 让女真观的这家伙先去送死,他们不着急。 然而解语花也不是笨蛋,走了几步回过神,只是举起火把照了照。 “你们快来看!前面有东西!” 由于他举起了火把,众人也把那东西瞧了个大半。 原来是一座洁白的玉山!玉山高耸,仰头不见顶,顶上火光闪烁,似有明灯! 玉山仙境乃是西王母神宫所在之处,在山神公主的神殿里出现玉山,倒也正常。 只是这座玉山…… 离得远看不大真切,只觉得这白色令人不喜,不像羊脂美玉那样温润,也不是琇山青玉那样灵秀,看起来死气沉沉的。 等走近了看得真切,众人都不由自主发出“嚯”的一声,浑身毛骨悚然! 这白花花的哪里是玉,而是一具具古尸!这玉山就是尸山,这么大这么高,也不知堆了多少具尸体,渗人极了! 这些古尸全都赤身果体,浑身惨白,脸上无目,手指细长,显然全是山神一族的族人。 怎么回事?山神一族为什么把这么多族人的尸体堆在公主的神殿里?想不通! 一行人绕着这尸山走了一圈,又探头仔细看了看。 “这……不是真的尸体吧?”不过真的栩栩如生啊! 解语花用手里的匕首敲了就近一具古尸的胳膊,发出噹噹的清响。 “是玉石!这是用玉雕成的!” 不是真的古尸,让人不由松了一口气,不过拿美玉雕成这些“玩意”,还这么乱七八糟的堆在一起,这什么审美啊? 还有刚才那火光是怎么回事? 抬头一望,火光还在玉山顶上一闪一闪。 “要不要上去看看?”解语花用手里的电筒向上指了指。 段迦康看了看面前这一大堆“栩栩如生”的玉雕古尸,摇了摇头。 许尽欢也摇摇头,还朝他做了一个“你请自便”的手势。 这一回他也不谦让了,咧嘴笑笑,把电筒用运动发带绑在头上。然后从防水腰包里掏出一副防滑手套带上,纵身一跃,一手攀住一具古尸,真的就一脚一脚的爬上去了。 见他爬上去了,段迦康心里又有些着急起来,连忙凑到许尽欢身边。 “真让他一个人上去?万一上面有什么好东西……” “那就让他拿下来咯!”她满不在乎。 “他拿了就是他的了!” “那就是他的好了!” “可这是我祖宗的地盘!”他还理直气壮。 哟,这会到认公主做祖宗了! “那你也上去啊?” 他又不敢了!若是在外面,他是千不怕万不怕,但偏偏是在这里,他胆小如鼠,左右都怕。 说起究竟怕什么?他又不由自主的贴近她。 “你说,公主她在这儿吗?” 许尽欢用力一点头。 “在!” “哈?在哪里?”他吓一跳,肩膀和脖子一缩,高大的身形就小了一圈。 她伸手指了指跟前。 “就在这儿!” “啊?在这儿!我怎么看不到?我……我怎么办?”他恨不得缩得更小,缩得比许尽欢还小,最好是更小更小,小道谁也看不见。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懒得理他,转头去看身后,皱了皱眉。 “那个外国佬呢?小威廉姆斯!” 她不提起,他都忘了这号人。段迦康也回头,只看到了罗康。 罗康摇摇头。 “刚才还跟在我们身后的!” 啧!就这么点地方,竟然还失踪了!亏得她费力气把这外国佬从怪物嘴里抢回来。 伸手一指。 “快找找他!别丢了。这地方邪门,丢了就再找不回来!” 怎么找?罗康看向段迦康。他的任务是保护段先生,别的事可不管。 然而段先生此刻有了许大仙就不要南洋种,甩了甩手。 “你去找找,就这么点大的屋子,他兴许累了在哪儿歇了。” 得,付钱老板说了,那就找吧。罗康点点头,举着火把开始找小威。 他手里的火把已经快烧到头,火光尤其微弱。离得远了,就只看见火苗闪烁,连他都看不见。* “许小姐!你上来看看,上面有东西!”玉山顶上传来解语花的呼喊。 许尽欢啧了一声,转身往那玉山上爬。 “你别去!陪着我!”段迦康一把拽住她。 她挥手打开。 “我上去看看!你别闹!” “不!我怕!我要跟着你!”他不依。 “那要不你也上来?”她伸手一指。 段迦康想了想,一咬牙。 “好!我跟着你!” 许尽欢摇摇头,随他。伸手攀住玉人,蹭蹭就爬上去。 段迦康还在下面犹豫了一会,后来把牙一咬,眉一拧,闭着眼伸出手,蹬起脚,也爬上来了。 是玉雕的,是石头,不是真人!在心里这么暗示着,他微微睁开眼,结果正好跟一张龇牙咧嘴的脸对上。 立刻一阵恶心翻涌,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妈呀!至于雕得这么像,这么细致么?脸上的皱纹都栩栩如生,五官组合在一起,是个声嘶力竭,无比痛苦的样子。 这什么呀?为什么要雕这种让人看了很不舒服的东西?那这种东西祭神,神仙还会保佑你吗? 他在心里嘀咕,默默的爬上去。 许尽欢身量苗条,手脚轻快,不一会就爬上去了。看不到她,段迦康心里就着急,连忙加快动作,结果一不小心咔擦一声,就把一个玉人的胳膊给踩断了。 这么脆啊?他低头看了一眼,也没在意,甩了甩脚,踩在别处继续爬。 屋子里暗,也就没人注意到那个断掉的胳膊切面处正在慢慢的深处液体。黑色的,粘稠的,带着些微的草药气息。 段迦康一口气爬到玉山顶上,就看到许尽欢和解语花两人围着一个东西打转。 “什么东西?”他凑上前去。 在他们两人面前的是一大片洁白晶莹的晶脉,如同一张铺开的玉床。玉床上生满大大小小的水晶,无数颗水晶如同众星拱月一般簇拥着一颗拳头般大小的红宝石! 这宝石红的纯粹,红的纯净,如同把一抔鲜血瞬间冻住,又红,又鲜!被他们误以为是火光的光芒,就是从它身上发出,在经过周围伴生晶的反射,形成了如同火光一般跳跃闪烁的光芒。 难怪钻石的光芒被称作火彩!好的宝石发起光来就像火焰燃烧一般,是一种运动着的光芒,象征着活力! “哇!好大的一颗红宝石!底下怎么这么多水晶!”他立刻惊叹道。 许尽欢不悦的瞪他一眼。 “没见识!这不是红宝石,这是丹砂!” “丹砂?”听不懂。 “丹砂就是朱砂,也就是汞化物!底下这些也不是水晶,而是丹砂的伴生结晶。”解语花解释了几句。 不是红宝石啊!那就不值钱了!他并不在意。 许尽欢摇摇头,解语花也笑笑。这就是外行人的想法了!在内行人的眼里,这可朱砂可比等大的红宝石还值钱! 这是稀世珍宝,难求的造化之物。 “这叫诛心砂!” 猪心?看起来到确实像颗心!不过用猪心来比喻,太缺乏美感了吧。 “是诛心,不是猪心!我看你猪脑!”对这外国香蕉也是无语了,中国传统文化他们懂个屁!一群忘了根的家伙! 被她骂,他是无可奈何。但当着解语花的面,面子下不去,心里不服气。 解语花压根不在乎他,只顾着在许尽欢跟前卖弄他的见识。 “道家炼丹必用朱砂,故而历朝历代,开采朱砂都是有利可图。但采朱砂有很多讲究,尤其是替皇家采砂,为了追求质量和数量,讲究就更多了。” “朱砂矿脉就是山神的经脉,而朱砂则是山神的血肉,采砂就是断山神的经脉,挖山神的血肉。历来采砂不能采尽,采到一半就必得封矿,让山神休养生息,恢复血肉经脉。” “可惜,历朝历代那么多皇帝求长生,每年都要几万斤上好的朱砂进贡。为了满足宫廷和士大夫们的需求,采砂人只得不停的挖砂!可朱砂挖尽就会断了山神血脉,怎么办?有人就想到了用人去填矿脉,让山神恢复经脉和血肉。” “用人去填?” “就是把活人赶进矿洞里,然后用石头烂泥封死出口。人是万物之灵,天光之中有一缕先天之气。这缕气是天地造化所成,所以用人的血肉去填补山神的血肉,能让神明恢复的更快。必须是活人,越年轻健壮的越好,生气旺,血肉足。死人没有生气,血肉也是*的,养出来的砂也是劣等的。” 这不就是把人活埋么!怎么这么残忍! “而这个诛心砂……”解语花伸手一指那殷红如血,纯净似冰的宝石。 “则被认为是山神的心脏!倘若发现了这样的朱砂,是绝对不能马上开采的。必须进行仪式,以心换心!” “以心换心?又是用人心去换?”怎么听着这么熟悉,这不是跟段家的神婚一模一样。 “对!而且必须是一个不满十六岁的纯洁少女的心!采砂人认为,只有纯洁少女的血肉才能孕育出上等的朱砂,而少女的心脏孕育出来的就是诛心砂。其他人的血肉,只能孕育出普通次等的朱砂。” 段迦康皱了皱眉。所以眼前这颗硕大的红色宝石,当年就是挖了一个少女的心之后,以心换心开采出来的?简直血腥愚昧至极! 看到这颗朱砂结晶,他突然想到当年段家先祖在这里建造神殿的时候,也对外声称是替皇帝采砂进贡。如今看来,这事是真的!说不定这颗诛心砂就是从这山里挖出来的! 那么他的祖先们是不是也曾经用活人的血肉来填补山神的血肉,以祈求挖到更多更好的朱砂呢? 这是肯定会有的!段家先祖能用自己的儿孙去换取山神的仙药,也一定会用别人的血肉去换取山神的血肉。 人这种生物,为了利益,从来都可以不择手段! 如此想着,顿时就觉得眼前这红色的宝石散发出浓浓的血腥味,那跳跃的光芒也不再是令人温暖的火光,而是邪恶的地狱业火! 如果山神有灵,那确实得向段家人索命复仇!他们杀了公主,又断了大山的经脉,挖光了它的血肉,甚至连它的心,也一并挖了出来! 就在三人在玉山顶上对着诛心砂说个不停的时候,底下突然传来一声惨叫。 “啊!” “是罗康!”段迦康抬起头。 “出事了!”解语花说道。 许尽欢则一言不发,直接一个跟斗翻出去,纵身跳下玉山。 * 玉山下一片漆黑,但依稀可见一点火星闪烁,那是罗康的火把。 许尽欢纵身落下,轻飘飘犹如一片树叶,一落地就嗖的飞起,朝着那火星奔去。 火把摔在地上,但罗康不在。 她扭头朝四周看了看。 “许小姐!”黑暗中有人低喊一声。 她迅速蹿过去,是罗康,就摔在火把不远处。 “是谁伤了你?”她目力惊人,一眼就看出他被人在大腿上扎了一刀,鲜血淋漓。虽然用手捂住了,但恐怕伤的不轻。 罗康死死的掐着自己的大腿,嘶声。 “是那个外国佬!” 小威廉姆斯?为什么? “他中了邪!不对劲!” 中邪? “我刚才来找他,发现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还以为他出了事。伸手去拍他,结果这鬼佬跳起来就往我大腿上扎了一刀。幸亏我躲得快,不然扎穿大血管就完了!” 这倒是万幸!她连忙把腰里扎着的皮带解开,挂着的东西都拆下,然后在大腿根的位置给他紧紧的扎住。 虽然没有扎穿大血管,不过小血管肯定断了。这样扎着只能止血,罗康需要尽快就医,不然这条腿就废了! 包扎的工夫,不远处闪烁着的火星突然灭了。许尽欢猛然抬起头,扭头盯着那处,手里的包扎却不停,浑身紧绷,如同一只感到危险的猫,浑身的毛都耸起来。 罗康也感觉到异样,等她把腿扎好,他就一个翻身跪地半蹲,一手撑地,一手轻轻拔出小腿上绑着的匕首。 灭掉的火星突然又亮了,闪了一闪! 来了!两个人的背都一下拱起,做好准备。 就在这个时候,段迦康突然噼里啪啦的跑过来。 “许尽欢!你在哪里?” 许大仙顿时头大如斗,怒吼一声。 “别过来!跑!” 段迦康就是再傻也听出自己喊错了时机,来错了地方。连忙刹住脚步一个转身,扭头就跑。 然后黑暗中劲风陡生,一道身影如利箭一般嗖的蹿起,朝他扑去。 “趴下!”许尽欢又是一声吼。 段迦康二话不说,立刻噗通跪地,弯腰就地咕噜一滚。 就听见耳边咚一声落地震响,将将错开! 他手里拿着火把,滚了一圈竟然没灭,正好把落在旁边的东西照了个明白真切。 好这一眼看,简直惊呆! 袭击他的赫然就是小威廉姆斯!可此刻的小威面目狰狞,龇牙咧嘴,蹲在地上形同野兽一般。最可怕的就是他的眼睛,竟然全无瞳孔,成了一整团的眼白。 被火光照到,他似乎很害怕,怒吼一声别开头。 段迦康吓得大叫一声,连滚带爬的跑开。 火光远去,小威廉姆斯又嘶吼一声,朝他扑来。 “孽障!还不退下!”许尽欢厉声呵斥,伸手打出一个灵火符,直冲他的面门而去! 被灵火一燎,他立刻扭头就跑,钻进黑暗里消失不见。 段迦康趁机会爬到她脚边,一把抱住。 “这……他怎么变成了怪物?” 被抱住双腿,许大仙万分不爽,然而对方牛皮糖一样,甩也甩不开,只好不耐烦的喝了一声。 “他中邪了!” “中邪?那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是要驱邪咯!” “怎么驱?” 怎么这么多问题!烦不烦!许大仙正心烦意乱,就听见黑暗里突然传出一个声音。 “小乙,迦康,是我!” 两人都一愣,坐在地上的段迦康更是浑身颤抖,伸手指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哆哆嗦嗦道。 “大……大哥……” ------题外话------ 肥肥的一章!祝大家食用愉快!么么哒! 第三十一章 炼丹炉 然而许尽欢听了 这笑声是个男低音,年级不大,笑的云淡风轻,非常好听。 突然,黑暗中传来一声轻笑。 前方的黑暗涌动,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兽在缓缓行走。许尽欢手握利剑,盯着黑暗一动不动。 看着他回复,段迦康松了一口气。 上面还有老婆等着他回去照看,他还不能死,至少不能死在这个地方!他清醒过来,猫腰捡起跌落的匕首,又一步步退回段迦康身边。 而听到震响的罗康,也顿时觉得如有清风拂面,整个人突然精神一振。 四周的黑暗也仿佛受到了震动,竟然颤抖了一下。 噹一声清响,震彻四方。 听到后面的动静,许尽欢啧了一声,把手里的震景剑往地上一剁! “罗康!”段迦康急了,伸手一把拽住他。 如此想着,他挣脱段迦康的手,摇摇晃晃的上前。 让他去死吧!他死了,珠女的灵魂是否就能得到解脱?就让他的灵魂在地狱里煎熬,放过他的家人吧。 现在,这报应就在他的眼前。他有一种冲动,想冲过去,让那个黑暗里的东西杀了自己。 这是他的噩梦,他的罪孽,他的报应。 他无数次在梦里听到孩子哭喊着叫爸爸,说她胸口好痛,有石头压着。 他女儿的尸体后来还是找到了,被埋在烂泥里,上面还压了一块大石头。据说,埋下去的时候,孩子还是活的。 他方知道,这世上是真的有报应。死亡从来都是一种仁慈,最难熬的痛苦是生不如死。死不了,就得活在这个世上,亲眼看着你最爱的人为你受苦,为你受难。而你,却帮不了她。 这个道理罗康岂会不知!他是个作恶多端的人,平生从不相信什么恶有恶报。杀人,赚钱,活命,天经地义。然而到头来,报应没有落在他身上,却落在他最爱的人身上。 “罗康,那是假的!这东西刚才还假扮我大哥呢!它是想害死我们!” 段迦康连忙再他耳边喝到。 这可不好!他是个“恶人”,若是身上这股杀气没了,那就等同于废人。 罗康已经抖得快要站不住,眼泪鼻涕都冒出来。叮当一声,手里的匕首都掉在地上。 “爸爸,我胸口好痛,有石头压着我!你快来帮帮我!”那声音又说道。 他险些就上当了! 它能窥视人的内心,找出你最在乎的人和事,用声音诱惑你。 此时此刻,听到罗康女儿的声音突然从黑暗里传出,也让段迦康彻底明白,这黑暗里藏匿着的东西绝不是他的大哥,也不是罗康的女儿,它就是个邪祟。 罗康接他的活,就是为了赚一笔钱给老婆治病。孚德有一只抗抑郁纠正神经异常的新药,他老婆也有机会参加试药。 一听这个名字段迦康就明白了,这是罗康早夭的女儿。他雇佣罗康的时候对这家伙进行过调查,晓得他的底细!这南洋种早年杀业重,神鬼不惧,后来报应到了妻女的身上。小丫头被仇家捋去,生死不明。失去了女儿,他老婆也疯了,住在疗养院里,精神很不好。 “珠女!” 罗康浑身一震,双眼瞪起,不由自主喊出声。 是个小女孩,声音奶声奶气,一口南洋音的西语。 “爹地,我好想你!” 就在此时,黑暗中又传出一个声音。 段迦康看看她,然后抿了抿嘴,一咬牙,慢慢退到罗康身边,伸手用力扶起。两人三足,小心翼翼的往后退。 许尽欢盯着身后的黑暗,伸手拍了拍段迦康的后背,又指了指罗康,然后轻轻一挥手,示意他们悄悄走。 然而身后依然是黑暗一片,寂静无声。似乎什么都没有,又似乎隐藏着无数妖魔鬼怪。 难道……那东西在他们后面了?段迦康也跟着扭头,连同罗康也是。 许尽欢懒得理他的幼稚,翻了个白眼,眼珠子缓缓移动,头也慢慢向后扭转。 “怎么回事?他被我骂走了吗?”他小声的问她。 黑暗中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随即,陷入沉默。 “你已经死了!就不要再装神弄鬼!” 想到自己身上有金乌,他心中陡然就升起一股力量和勇气,蹭的站起身,大喝一声。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他才能得到金乌。 是的。虽然公司对外宣称大哥飞机失事尸骨无存,但其实救援队赶到的时候,还是发现了段迦仁的尸体,而且还比较完整。因为坠机之时他被气流从机舱甩了出去,所以死因其实并非坠机被火烧,而是高空坠落摔死的。 是啊!大哥究竟是死是活,别人可以不清楚,他还能不知道?他可是亲眼看过尸体的。 段迦康浑身一震。 “你大哥是死是活,别人不清楚,难道连你自己都不清楚?”她不悦开口,也不看他,只是盯着黑暗深处。 “是大哥!真的是大哥!”段迦康则越来越激动,抱着许尽欢的腿用力摇了摇。 许尽欢无声冷笑。 声音颇为幽怨,但又带着一丝莫名的依恋。 “小乙,你骗了我!” 黑暗中又传来一句。 许尽欢皱起眉,一言不发。 “是大哥?是大哥吗?”段迦康哆哆嗦嗦问道。 第三十二章 锦衣夜行 景区只有卫生站,所以四人被抬上 这一下又是群情激奋,大家你抬手我抬脚,群众也都让开一条道,把这四个人抬了出去。 “快快,让开让开,赶紧送医院,送医院!” “哦哟,这运气好的嘞!山神爷爷保佑!” “小伙子也吐水了,两个都吐了,都活着!” “呀!小姑娘还活着,还活着!” 许尽欢在嘈杂的人声里皱了皱眉,然后噗的吐出一口水,咳嗽起来。兴许是她的咳嗽惊醒了其他人,也都纷纷吐水咳嗽起来。 “这么年轻就死了,好可惜!” “那个老的腿上还有伤?他们做什么的呀?” “是不是死了?你看他们都不动了?” “哟,都还这么年轻啊!还有个小姑娘呢!” 也幸好工作人员懂点急救知识,连忙把四个人都趴着侧脸躺,抬高脚,免得呛水。 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这还怎么救人? 靠着群众帮忙,把这四个人都抬上了岸。好这一上岸,呼啦啦就围满了人。游客也无心看风景,连导游也不讲解了,都停下来看热闹。 中国就是人多,人多力量大。 “啊?死人啦?要命!快来人啊!出人命啦!” “啊?死了?哦哟,幸亏我们没下去游泳。看来这里是真不能下水,要死人的!” “哎,我看那几个人都不动了,是不是已经死了?” “底下有人溺水了,他们是去救人的!” “哎呀!你们不要下水啊!这里不许游泳的!下水罚款五十元!”景区工作人员一边喊一边追过来。 然后就是咚咚咚,几位急公好义的游客跳下了水,哗啦哗啦去救人。 “游个屁!这特么都溺水了!快救命!” “导游,你看这不是有人在游泳的嘛!我们也要游!” “咦,这里不是禁止下水的吗?还能游泳?” “哎呀哎呀,你看,有人在水下游泳啊!” 游客们正围在一口池塘边吵吵嚷嚷。 武隆后坪天坑风景区。 * 出什么事了?到什么地方了? 等恢复意识的时候,四个人只觉得眼皮外面强光灼眼,嘈杂的声音不绝于耳! 福生无量天尊!这一口气总算接上!可也只顾得接一口气,就被冲的晕头转向,不知所以。 那条支流水流湍急,滚滚而去。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水流虽急,但并不满,和洞口还有空隙,也就有了空气。 四个人咕咚咕咚往下沉,也是命不该绝,遇上了底部的强水流,噗的又给吹到了另一条支流。 水母们行动讯孙,游的飞快,众人赶之不及,半路在一处开阔水域就被丢下了。 好这下四个人可遭了秧了,别看这些水母柔软,可个头大,力气大,跟橡皮球似的敦敦敦,拱这他们往前游。 水母对水流变化极为敏感,此刻这些温顺的“大灯泡”也意识到事情大大不妙,于是一改慢吞吞的性子,舞动触须,扇动裙摆,全速狂奔,逃命去也。 这一下传到水里动静不大,但巨大的陷落口把水流一下都吸走了。 轰隆一声,地动山摇,地下神殿整个开始坍塌了。 他们想得还蛮好,决定把命运托着给这些“灯泡”。哪知老天爷不开眼,丹炉灌满之后,热胀冷缩,竟然爆炸了。 也不知这些水母究竟要去往何方?前途又是否有出口?事到如今也只能听天由命,走一步算一步了。 四个人又各自抓住一只水母,跟着它们一起前进。 终于撑到丹炉填满,水流重新缓缓流动,水母们你挤我推的开始前进。 好在水母族群壮大,四个人左右开弓,横扫千军,也不过杀了万分之一。 地下这群水母也是倒了大霉,千百年来无有天敌,无忧无虑在此生活,哪曾想从地下钻出这么四个“杀千刀”的,逮着它们就滥杀无辜。 众人看着他用匕首把水母撕开,然后吞食那一口气,连忙都有样学样,开始“屠杀”水母。 靠这口气,就又能活一会! 说是借水母的命,其实就是夺。夺什么呢?夺水母身体里那一口气。为了调节身体下沉上浮,水母会在体内含一口空气,原理类似于鱼鳔。 幸而罗康是个弄潮潜水的好手,疍民自古有许多水下求生的秘法,其中一桩就是借水母的命! 就上面耽搁这一会功夫,气就快憋不住了。 如此一想他们从丹炉钻到河里,不过是脱了虎口又入狼窝罢了。关键还是要找到出口,否则仍旧是死路一条!毕竟,人可不是水里的鱼! 只是它们等得起吗? 万幸,那丹炉不算大,总有填满的一刻。等填满了,水流就该恢复。 前进不了,后面却还有漏洞在往下吸水,真是要了命了! 河道被它们堵着,众人竟然难以前进。 水母这东西可是有毒的,所以每个人都小心翼翼,生怕被蛰到。然而地下暗河里这些水母倒是性情温顺,只是太温顺了,连带动作都是慢吞吞的。 河水冰冷,倒是不黑,因为到处都是水母,每一只都跟灯泡似的发光。 话说许尽欢等人钻出瓶口,进入地下暗河死里逃生,也是万分惊险,值得庆幸。 第三十三章 调查会所(一更) 许海天已经被传讯了四十八小时,警方内部的消息是马上会进入刑事羁押程序,也就是暂时仍不会出来。 唐仇急的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然而还得硬撑着去公司主持大局。底下的各路妖魔鬼怪已经蠢蠢欲动,想要趁机挑衅董事长的权威。 派出去的私家侦探着重跟紧警方,外部调查不力,但传出一条重要信息——警方怀疑这不是个案。 “不是个案?还有其他同类型的受害者?”这是个很重要的信息。倘若有其他同类受害者,那么就可以并案,并且从其他案件找出突破口,证明许海天是无辜的,从而洗脱嫌疑。 然而情况并没有那么简单! “不是同类型的案件,而是在会所发生过其他失踪案,也是年轻女性。但因为只是失踪,并不能直接证明和本案相关。警方目前也只是怀疑!”唐仇说道。 能让警方怀疑,说明还是发现了什么线索,否则不可能引起注意。 看来,这个会所有必要调查一下!说不定,能找到关键线索! “你安排一下,我得见见这个大侦探。两头传话,容易丢话。”她说。 这个当然是没问题,可看她的意思,似乎是要亲自调查了。 唐仇心里很想说这怎么行,万一出事怎么办?这可是极其残忍诡异的凶杀案! 然而心里也明白说了没用!一则她不是个听劝的人,二则他现在也只能靠她。 正因为残忍诡异,所以更需要她。她是这方面的行家,大拿。她出手,比警察跟侦探加起来还有用。 董事长这次能不能平安,肯定是全靠他了。 担心是一回事,但担心也是多余的!她是谁?她是说不清道不明,起死回生神鬼不忌的“老东西”! 放她出去,从来只该担心别人,不必担心她。谁能对她怎么样? 可他还是担心!毕竟她长着许尽欢的脸,顶着许尽欢的名。他就不能不担心! 伸手,握住她的手! 她瞪眼,一脸不悦。 不悦也得受着,他皱着眉,用力握紧。她要是敢甩开,敢翻脸,他就…… 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如何! “你可小心点!”语重心长,关切满满,怀着一颗老父的心,几乎是恳求。 许尽欢晒然一笑,满不在乎。 “好!我会小心的!” 听这话就是一点也没放心上,但终归她还是愿意哄他。 也好!他当她明白就行。私家侦探叫老钱,钱学风!赫然就是当初受裴思建雇佣,一直调查裴氏灭门惨案的那位。可惜许尽欢并不知道。 他一直跟警方有秘密的合作,可以通过不正规渠道拿到一些内部资料,以便展开一点警方不方便展开的调查。 这次案发会所的具体资料他也拿到了,甚至还包括案发现场的照片和受害者尸身的正反面清晰照片。 因为警方内部也怀疑案件有蹊跷,希望通过非正规渠道多方了解情况。 许尽欢翻阅资料,赫然发现事发后报警的竟然就是许海天本人。不由赞叹老江湖就是老江湖,关键时刻临危不乱,马上能认清现实,放弃侥幸,置之死地而后生。 当时房间里只有他和受害者,换做别人可能立刻溜之大吉。毕竟谁也不会想要留在那样的案发现场,惹上嫌疑。 又或者做贼心虚,立刻做做手脚,给自己“争取主动”。 然而他什么都没做,第一时间就主动报警。 警察到达之前,也没给外人开过门。也就是说,除了他本人以外,警方是第一时间进入现场。 这是需要很大的魄力的!因为明知道接下来自己百分之百会被当做嫌疑人,但仍然愿意留下来承担责任。 要知道一走了之固然轻松,可负责擦屁股的人就要头大如斗,麻烦缠身了。而如果自作聪明做了手脚,那更是画蛇添足。 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刑侦手段日新月异。在老刑警的眼里,你做了什么手脚还看不出来吗?真以为电视电影里演的,擦掉指纹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擦掉指纹虽然失去了证明你是罪犯的可能,但也失去了证明你清白的可能。 每一个证据的存在都是有意义的,证明你犯罪需要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但与此同时,证明你清白同样也需要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这是一把双面刃!如果真的没有做,那就应该什么也不要动!让事实和证据去说话! 许海天什么也没有做,恰恰是为他自己争取了主动。他在房间里的行为轨迹完整清晰,警方没有提取到任何可以直接证明他动手的证据。 与其说警方扣押他是为了证明他是凶手,不如说警方只是想要从他身上榨取有用的,可以破案的关键信息。 因为案发时,他和受害者在同一个房间。他是案件的唯一突破口! 许尽欢拿着照片仔细看了看,包括血舞大地的房间和诡异恐怖的死者,表情意味深长,但并不是害怕或嫌恶。 老钱在心里暗赞,好胆识! 外界都说许皇太女是个败家子,二世祖。又跟许海天有仇,父女两个不共戴天。如今看来全是谣言!许尽欢不但不是败家子,而且还挺关心许海天。 把手里的照片拍了怕,许尽欢挑起眉毛看了老钱一眼。 这眼神就不一般,哪里是个刁蛮皇女能有,有力度的!老钱顿时挺直腰板。 “既然警方也怀疑案件有问题,那你有没有拿着照片去问过人?” “问过人?问谁?”老钱一愣。 许尽欢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他突然就明白了,噢了医生,连连点头。 “我当然去问过了。我问了三个人,其中两个只说这事情邪门,肯定是有祟。但究竟是什么祟,就不知道了。另外一个说的更多一些,认为那个凶手是要受害者的皮!但现在的疑问是,如果凶手只是想要受害者的皮,又为什么要在那个房间里下手呢?多了许先生,不就是多了一个目击证人吗?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栽赃?” “多此一举。把受害者弄到没人的地方剥皮,岂不是更好,神不知鬼不觉。就像那些失踪的女孩子一样!” 失踪的女孩子!难怪警方怀疑这不是个案,看来他们也发现了这些疑点。 把手里的照片扔在桌上。 “当晚在房间里肯定还有第三人!” 老钱点点头。 “我也是这样怀疑的。但我查看过当天晚上房间外面走廊的监控录像,没有任何发现。不仅是外面走廊,房间窗户外面花园的监控录像我也查过了。同样没有发现。当晚没有人再进入过这个房间!” 许尽欢翻起眼皮,眨了眨眼。 “也许,这个第三人并不是从外面进入房间。” “啊?不是从外面进去的?那从哪里?” “就不能一开始就在里面等着吗?”她翻下眼皮,歪着脑袋看他一眼。 老钱浑身一震。 “你的意思,那个人一直就躲在这个房间里。等着许先生和受害者进来,然后……” 许尽欢点点头。 “这个凶手肯定是从一开始就挑选好受害者了!但它为什么偏偏选择那个房间,偏偏选择爸爸和受害者在一起的时候动手,就不得而知。也许,凶手跟爸爸是认识的,甚至有仇!” “有仇?许小姐的意思是,这事跟许先生的仇家有关?那许先生最近有没有得罪什么奇怪的人?” 她摇摇头。 “这我就不大清楚了。我也是刚从外面回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仇绝对不是生意上的仇。” “怎么说?” “犯不着!生意上的仇恨都跟钱有关,为了钱当然能害命。但没必要弄成这样,事情弄得这么复杂诡异,只是为了生意?画蛇添足了!” 老钱也点点头。 这个世上杀人害命无外乎三种情况,为钱,为情,为仇。依着许先生的做派和脾气,难道是……为情? 他表情复杂起来。 许尽欢也是个通透的人,于是表情也跟着复杂起来,并且幽幽叹了口气。 男人要是管不住第三条腿,那真是后患无穷。多少英雄豪杰,最终都是折在了风流案里。 “凶手既然能在会所里自由进出,又有发生过同类案件的可能,这个会所我得会会才行!” 许尽欢说干就干,毕竟许海天还在警局里等着拯救呢。 老钱开车把她送到会所附近,给她指明方向。 这会所就在闹市区,寸金寸土的地方闹中取静。门面不大,就是个弄堂口四合院的样子。朱漆的两扇大门,白天关的严严实实。门廊下挂着一块匾,上面两个大字,苍劲有力——会仙!旁边两个大红灯笼高高挂,到了晚上必然是灯火通明。 会仙?许尽欢笑笑,有点意思! 这是前门,她又问后门呢? 老钱看她一眼,她也看老钱一眼。 老江湖立刻就明白了,对着许小姐点点头,把车子掉头,绕道另一条街。 然后指了指有个招待所样子,就挂这后勤处的牌子的门脸。 “这是老城区面粉厂职工宿舍楼原址,那就是后门。” 许尽欢点点头,这会所占着两个街区的面积,是口小肚大的格局。从外面看不显山不露水,任谁也想不到这是个*窟风流所。普通老百姓天天路过,至多以为这是个仿古建筑,里面开个饭馆酒店就算完。 正所谓大隐隐于市,会所的主人肯定不简单。 她谢过老钱,下了车就直接往门脸走去。 老钱掉头走,路过街口的时候看到时刑大队的车就停在附近。看来刑警队也盯着这地方呢! * 许尽欢走进后勤处的大门,里面装修的也跟招待所一般,但和普通招待所不同的是,打扫的格外整洁。而且装修看着中古,其实一点也不陈旧。 一进门就有个穿着制服的上来招呼,二十七八,三十出头的样子。模样普通一脸和气,制服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头发也梳的一丝不苟。瞧着就是一股知心大姐姐的模样。 “这位小姐,请问您找谁?” 许尽欢笑笑。 “我不找谁,我找工作!” 对方愣一下,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小姑娘瞧着气质像二十多,见过世面。可看模样才十七八,正是青春妙龄。再看皮肤,弹指欲破还带着点婴儿肥,又能再小两岁,是个十五六的豆蔻年华。 有股子魔性!是块好苗子! 但正因为有股子魔性,让人不好下手了!这丫头什么来路呢? “小姐您是从哪儿知道我们这儿招人的?”制服女笑眯眯问道。 这话问的有意思,等同于默认这地方招人,只是得探一探她的来路。 许尽欢不卑不亢,咧嘴一笑。 “路边电线杆上看的广告。” 这话纯属扯谎,傻子才信!会仙居能沦落到贴牛皮癣广告?小丫头鬼得很,八成来路不正。 来路不正的小姑娘,可要不得。这里来的都是贵客,送上去的货不对,得罪谁都扛不住。 于是制服女抿嘴一笑。 “哟,那您肯定是看错了。我们这儿不招人!” 这是下逐客令了。 碰了壁,许尽欢也不恼,笑笑就往外走。 走了两三步,还没出门口,就听见制服女在后面喊了一声。 “那位小姐,等一等!” 许尽欢回头。 制服女手里拿着个对讲机,追上前。 “你运气好,我们这儿刚走了一个员工,正缺一个人。走吧,我带你上去见经理。” 经理在二楼办公室见了许尽欢,办公室不大,装修风格也跟楼下前台如出一则。称不上舒适,中规中矩,很老派。 经理是个三十出头四十不到的中年男子,长得也跟着办公室一样中规中矩,堪称一套的。 制服女把许尽欢领进办公室。 “这是我们经理。” 许尽欢不说话,就笑笑。 这一笑,就把老男人的眼睛都给笑亮了。 漂亮,真是漂亮!闭路电视里看到就觉得漂亮,可真到了眼前,才知道什么叫鲜活! 这脸盘,这皮肤,这身材,都没啥可挑剔的。最要紧就是鲜活,嫩! 虽说如今女人三十多四十多也有成熟美,但架不住男人就喜欢十六七的鲜嫩。因为但凡功成名就的男人,年级都不小了。年纪一大,就喜欢嫩的鲜的的小的。说到底,无外乎就是贪图这些小姑娘身上的青春气息。 跟年纪小的在一起,仿佛自己也跟着年轻了。 “快坐快坐!”连忙殷勤招呼。 许尽欢笑眯眯的坐了。 制服女也识趣的离开,心想又一个小姑娘要遭老男人毒手了。不过也不用可惜,来这里的小姑娘都是心甘情愿,出卖青春换金钱。她要是有青春,一准也在这里卖了,因为来钱快! 这种日子,一旦开始,就停不下了。因为赚过了这种块钱,就不想再辛苦卖力气赚钱了。 办公室里,经理还跟许尽欢说话。 “叫什么名字?” 许尽欢想了想。 “葛薇薇!”急病乱投医,顺手就抓了薇薇的名字。莫怪莫怪! 葛薇薇就在教室里打喷嚏,隔壁桌同学递给她一张面巾纸,问她是不是感冒了。她也怀疑,想着等下回宿舍吃片白加黑去。 “薇薇啊,好名字!你有没有什么才艺啊?”经理称赞了一声,又问道。 在这里干活,年轻漂亮是第一等,万万不可缺。才识学历只是添头,全凭客户喜好,可以随时添加删除。因为有些客户喜欢学历高的,但有些就喜欢无知蠢丫头。唯独才艺可遇不可求,因为这得是真功夫,不能临阵磨枪。 还要才艺啊?许尽欢心想这一行真是千古不变,可见男人的需求有多单一。 “我会弹琵琶。” 经理双眼又是一亮。哟,弹琵琶好啊。古典!美人怀抱半遮面,这股子情调,有意思! “那你弹一首听听!”为了防止作弊扯谎,所以必须现场点货。经理立刻打电话给内勤部,叫人那个琵琶过来。 你还别说,这会仙居就是有讲究,还养着个小曲艺班呢,为爱好风雅的客户提供吹拉弹唱的服务。 琵琶很快就送到,不是什么好琴。好琵琶贵着呢,轻易养不起! 许尽欢接过琵琶,拎在手里,甩了甩手,左右看看。正好办公桌上摆着一片牛角刮痧板,被她拿过来捏在手里。 然后一屁股坐在茶几上,盘起腿,把琵琶横抱在怀。 这姿势又叫经理愣一下!因为横抱是个很特殊的姿势,倘若对方是骗人扯谎,断不会用这个姿势。现代人看过照片视频也知道,琵琶是竖抱的。 横抱琵琶是古法,盛行于隋唐。而且当时的人弹琵琶是不戴指拨的,而是直接用拨片。 她抱着琵琶,手里捏着刮痧板,噹的弹了一下。然后用一脸牙疼的表情,开始弹奏曲子。 曲子很普通,老掉牙的《十面埋伏》。 琵琶是发金石声,所以才说“大珠小珠落玉盘”!金珠落玉盘,自然就是金石声。弹好了,铿锵有力,万马千军。 故而才有“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的说法,因为琵琶带杀气! 娇弱的美女,纤纤素手,波动琴弦,弹奏万马千军的曲子,这情调,也是没话说了!可比弹梅花三弄要有趣! 这一手已经让经理心悦诚服,感叹自己挖到宝了。 “好好,很好。今晚上你准备准备,马上来上班。我让她们给你安排一个节目,独奏!” 如今会所被“琐事”影响,闹得很不好听。正需要一个新人新节目打开新气象,眼前这个宝贝就是他的新气象! 事情办好了,老板一准能高兴。 晚上就能上班,这正和许尽欢之意。不过…… “这琵琶太次了,能不能给我换把好点的!没有的话,我自己带!” “给你换,给你换!”就怕她不提要求,提要求一定满足。经理满口答应。 “那我是不是现在熟悉一下环境?”她又说。 哦哟!敬岗爱业好员工!经理表示我喜欢! “好好,我立刻找人带你到处看看。”说着,到外面喊来了制服女。 “这是李姐,负责后勤的。这是葛薇薇,以后就叫她薇薇了。薇薇晚上就上班,你带她去后面看看,熟悉一下环境,顺便把制服也领了。” 李姐便带着许尽欢到后面去,先把琵琶还了,并交代找一把好点的送来,晚上要用。然后又带她去领了制服,一件粉红色的旗袍。旗袍料子还行,是货真价实的真丝。只是印的胡里花哨,看起来反而显得廉价。 见她挑剔衣服,李姐眯眼笑笑,和蔼的对她说。 “这是新人的制服,等你升上去了,就能穿更好的。我们这里的女孩子分五个等级,新人都是才女。有了熟客捧场就能升御女,你客人越多升的越快,就是贵嫔。再上面就是贵妃,最好的女孩子能当皇后。当了皇后,就有专门的裁缝师傅给你定做量身定做,再也不用穿什么制服了。” 许尽欢听得目瞪口呆。 推翻封建王朝都一个多世纪了,怎么这一套还这么流行?敢情全天下的男人都做着皇帝梦,连逛个会所找个乐子,还要过一把皇帝瘾。也是让人醉的不行不行的! 领了制服,又把后勤这块都看了看,知道在那儿换装化妆。她又开口。 “能不能带我去前面看看,我晚上要表演节目,总得让我熟悉一下场地。不然不好发挥!” 李姐很谨慎,请示了经理。经理为了笼络住许尽欢这个宝贝,当即同意带她去看,前提是有人跟着。 于是李姐就带她到前面去。 穿过一条走廊就是前面,一出去先是一个开阔的大花园,一派江南园林的调调。小桥流水,翠柳红花,粉墙黛瓦,园洞门,太湖石,小凉亭,大灯笼。一汪碧水盈盈,照出千娇百媚重重。 这手笔,也是不小的。 花园过去就是四合院,天气好都是在天井里表演。天气不好就挪到后面三层小楼里去,一楼是个戏院的布局,台上可以表演节目。 二楼三楼都是各式各样的包间,楼下看戏,楼上可以“演好戏”。 另外还有几处隐秘的别馆,则是专门给大人物留着的。大人物更讲究*,得有别于众人。 总之,里边的道道很多。 许尽欢对这些都没什么兴趣,她就是想来看看。 凡人看到的是人间烟火,万种风情。她看到的就是阴阳二气,正邪之争。 不得不说,这地方很邪气! 然而这邪气是人心不正的邪!并非邪术邪祟带来的邪! 事有凑巧,李姐带着她在戏院里看时,正好遇上了王队带人来调查。和王队打了照面,许尽欢有些紧张,怕被对方认出!毕竟太平山九尸命案才过去多久! 陪着王队的正是会所的主人,一个看起来有些病怏怏的文弱年轻男子。说他病怏怏的,因为脸色白,脸颊有异常的潮红,瞧着就跟“肺痨鬼”似的。 可如今肺结核已经不是什么要命的病了,国家还管治包好。也不知他是那里不好,害这么一身病。 “朝先生!”李姐连忙上前鞠躬。 许尽欢傻愣愣站在背后,被她拉了一把。 “这是老板,快叫朝先生。” 她这才低了头,不冷不淡的喊了一声。 “朝先生。” 眼神却瞥向王队,生怕他给自己掉底。 可王队一脸浑然不觉,好像压根不认识她似的。 朝先生脸色不好,态度也冷淡,唔了一声点了点头,就带着王队朝别处去。 王队态度比他好,和颜悦色的,临走之时,瞥了许尽欢一眼。这一眼也看不出什么深意,倒像是被她的美貌吸引,跟全天下的男人一样,白看白不看。 会所里出了这样的事,这班警察可找到理由天天来烦,朝先生心情能好才怪!李姐心想,看着老板那越发苍白的脸色,可心疼了。 王队这么配合,出乎许尽欢意料之外。不过从对方的态度里,她捕捉到一些很模糊的蛛丝马迹。 ------题外话------ 欢哥不止会降妖捉怪,她还会弹琵琶! 感谢ziyan的天使爱2月票,感谢白夜2333的1月票1鲜花,感谢肥狐九的1月票,感谢嫣ran的1月票,感谢5698708的1评价票,感谢jiranee的1鲜花。爱你们,么么哒! 也特别感谢所有正版订阅的女神们,你们是阿沫最棒的支持者! 第三十四章 要人命(二更) 兴许是见她有些着急,梅阿姨带她去了客用的洗手间。 虽然会所的客人几乎都是男性,但还是一个专门供女客使用的卫生间,因为有时候客人会自带女伴。 既然是客用的自然就要有所讲究,这里本来就是仿古,连卫生间也造的古色古香,故意盎然。 许尽欢笑眯眯的翩然而入,找了个隔间插上插销,然后从随身的小包包里掏出一朵玫瑰花。 把花一甩,一滴碧绿晶莹的露珠甩出,在半空化作袅袅青烟,弥散开去渐渐组成一抹修长身影。 亓源一现身,就发觉空间异常狭小,差一点就和许尽欢面贴面。 这样的距离在七十年代那就是耍流氓,要判刑的! “大学生”眉毛一挑,双眼一瞪,连忙向后退了一步,半个身子就插到门背后去了。 “真仙?这是哪里?” 扭头看看,古色古香,可总觉得哪儿不对! 许尽欢跟小麻雀似的蹲在马桶盖上,仰头看他,据实已告。 “女厕所!” “大学生”立刻露出一个被冒犯了的表情,眉毛都拧成结。 好么,闯进女厕所,在七十年代也是流氓罪呢!弄得不好,可以直接枪毙! 好吓人的!真仙你这算什么意思? 许尽欢表示没意思,就是女厕所阴气重,适合你们孤魂野鬼生存! 这话说的,好像他应该很喜欢这地方一样!亓源也是一肚子气! 想起她在台北惹的祸,他还怀恨在心呢!为了找她,他被那帮凡夫俗子驱使,跑东跑西跑断腿。结果有什么好?完了事,她就把他往花里一拘,扔在脑后不管。 典型的过河拆桥,卸磨杀驴! 面对男鬼的控诉,许尽欢一点也不羞愧,伸手摸了摸鼻子,笑笑。 “你的意思,你是驴咯?” 你看你看,她这个样子,哪里有半点真仙的架势?蹲在马桶上占一个鬼的便宜,好意思? 亓源气的肚皮快炸! 虽然对方是个鬼,但许大仙认为男鬼跟男人差不多。有时候需要打,有时候需要哄,大棒子加胡萝卜,自古就是真理! 于是她举起胡萝卜,和颜悦色道。 “好啦好啦!我请你帮个忙!你就不要生气了!” 呵呵!要帮忙了就把他放出来,忙完了就关起来,他是什么?犯人还能放风呢! 男女相处不是你进就是我退,这会子女仙大人退了一步,男鬼就要蹬鼻子上脸,得寸进尺。 “我又没关你!”她双手一摊。 这是真话,玫瑰花上她压根没设禁止,亓源不爱待着,自己就可以出去。 “你不开话,我敢出去?”万一被她一个天打雷劈怎么办?他道行浅,可不敢造次!你看,他都已经被训练的这样听话。一世的威风都没了! “那你想怎么办嘛?”正事没办,一仙一鬼现在女厕所里讨价还价起来。 “你不能再这样整天拘着我,要给我放风!”男鬼提条件了。 “好啊!现在就可以给你放风,整个晚上都可以!”她很大方的一挥手。 信你有鬼!亓源瞪眼。他以为只有鬼会骗人,哪知道神仙更会骗人,不对,骗鬼。你看,鬼骗人,她骗鬼,她岂不是比鬼还可恶! “你这不叫放风,你是要我晚上给你办事。” “那你说,什么时候算给你放风?” “以后白天我都跟着你,晚上你得放我自由。” “那不行啊,万一我晚上也找你呢?” “你找我,我就马上回来,绝不耽误!” “那我放你出去,万一你谋财害命,杀人放火,我怎么办?岂不是我的罪过了?” “有你在,我还敢啊?”斗不过你,有什么办法!斗得过你,早就把你也吃了!亓源愤愤不平。 “知人知面不知心,嘴巴说说不够牢靠啊!”许大仙也不是那么好糊弄。 “那你想怎么样?我这里已经有你一滴血,你还怕我反你?” “这个我不怕!”她摇摇头。 呵呵,真有自信!男鬼腹诽。 “但我还是怕你害人。这样吧,你把手伸过来!”她说。 他皱了皱眉,不情不愿伸出手。离得近,这一伸手就捅到她鼻子底下,怨气冲冲。 许大仙别开头。啧啧,好大脾气。男鬼男人一个样,稍微给点好脸,就无法无天了。 抓住他的手,她用一根手指在他掌心写了一个“善”字。 然后把他手一甩,掌心贴到胸口,这个善字就落在他心里。 “希望你心里记得这个事!在外行事,留一份善心。” 哎哟!好感动啊!亓源恨得磨牙!叫一个鬼煞存善心,做好事。那他是不是要到大街上去扶老奶奶过马路啊? 对男鬼的不屑,许尽欢一笑了之。 她能管他几时?二十年一轮回,到时候一拍两瞪眼。他要是恶心不改,继续造孽,自有天道收他。如今,不过是你哄哄我,我哄哄你,彼此哄一哄罢了。 “那我请你帮忙的事……” 男鬼虽然脾气大,心肠坏,但是脑子很灵光。哼哼一笑,一脸自信满满。 “你就放心吧!你把我扔在这里,别忘记来收就行!” “哪里会忘记,以后用得着的地方还多的是呢!” 第三十五章 发现密室 可她一门心思对着 男鬼心里想笑,站住不动,也想看她的笑话。 赶到化妆间,正好就看到女孩子们偷偷对她的裙摆动手脚。 那个断魂台,他还心有余悸呢!所以,何必等她叫,自己识相点也好。 然而心里是这么想的,可两只脚自动自发就往她身边赶。他想自己大概还是怕她的手段,都说会咬人的狗不叫。别看她笑眯眯的很和气,可使起手段来还是让人遭不住。 许尽欢一回这会所,亓源就察觉到了。但他端着架子,慢条斯理的在院子里逛。只要她不开口招,他就当自己没看见,自己给自己继续放假。 女孩子们以为这事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岂料神也知鬼也觉。 趁着她对镜子补妆的功夫,把她的裙摆用图钉勾住,挂在化妆台上。 女人多的地方总少不了是非,经理一眼没瞧见,这帮新人就联合起来算计许大仙。 这才第一天上班,她就穿上了正式员工才能穿的衣服,叫底下一干还在熬资历的新人看得牙痒痒。 到底是古风会所,便是卖笑也讲究一个情调,不能直来直往的暴露。因为暴露显得档次低,叫不上价去! 衣服料子依然是真丝,舍得花钱!真丝薄而且透,一层叠一层,裙摆叠了三层,恰是一个若隐若现的状态。领口和袖子有绣花,尤其是领口,因为开的低,料子又透,所以这绣花相当于遮挡,免得漏光! 许尽欢换了一身衣裳,从旗袍改成了汉服。这会所也是会玩的! 所以人心隔肚皮,谁也不知道谁的心思。心思猜不透,拧在一起,就搞出许多啼笑皆非的笑话。 裴思建其实现在就端不住,之所以被人以为还端着架子装相,是因为他没递条子。可他知道那是许尽欢,别看对方抹了大浓妆,样子大变,可他就是认得出。许尽欢就是许尽欢,他干嘛要递条子问。这不是自讨没趣么! 他若端不住,那就别怪众人看他的笑话。 一见他这个样子,几位大人物就更起了狭促的心。纷纷递条子去询价,催着经理把许尽欢挂牌。到时候小姑娘挂台上叫卖起来,且看裴总还端得住端不住! 坐立不安,心如乱麻! 她下了台就看不见,裴思建坐在台下心都跟着她一起飞了。什么台上的表演,身边的客户,乃至于刚来时满腹的算计和生意经,全都顾不得了。 许尽欢不明所以,让换衣服就换衣服呗。 他决定抬一抬这小姑娘的身价,造一把势,托一托气氛! 哎哟,谈一首曲子才多少时间?就这会子功夫,已经五六个客人递条子,问这弹琵琶的小丫头什么来路,多少价钱。 “快快,跟我下去换衣服!等会把这牌子别腰里。” 经理就在后台等着,看到她下来就连忙招手,把一个牌子交到她手里。 一曲罢,许尽欢就鞠躬下台。 不是羞涩,而是懊恼!犹如捉贼,被当场捉住。但明明,她才是贼!可心虚的偏偏是他! 裴总别开头,脸红了。 被如此灼热的目光盯着看,许尽欢岂能感觉不到。顺着目光一瞧,嘿,裴思建!登时,对着他咧嘴一笑,眼睛都笑成了两牙弯月。 哟,后悔啦!知道自己要栽啦!别着急,好戏还在后头呢!人人幸灾乐祸,欢天喜地。 他一脸痛不欲生的样子,叫在场的其他客人发噱! 这是他的腿,他的!被多少男人给白白看了,好恨! 这么白的大长腿……裴总管不住自己的眼睛,狠狠的看了一眼又一眼。越看越觉得心痛,肉痛! 她是来调查的!真是胆大妄为!最要紧的是,调查就调查你露什么大腿喂! 对于别人的心思,裴思建一概不知,懒得理。他就是震惊于会在这里看到许尽欢,不过很快也就想明白了。 这一回且看你如何出丑! 让你丫装贞洁!装清高!装正义! 那还用问!当然是推一把,好让这位“贞洁烈男”堕入泥坑,从此惹一身骚,叫所有人耻笑! 得!今儿个裴总是要栽呀!关键时刻,是拉一把还是推一把呢? 在场都是风尘好手,老马识途。男人看女人是个什么样的眼神,一目了然。 因为一到场,裴总就对着台上弹琵琶的小姑娘失态了——猛盯着看! 但今天,可能要破了! 他“贞洁”的记录保持至今! 因为至今,环肥燕瘦,姹紫嫣红,青春成熟,不管哪类,都不能把裴总拉下水! 如此循环,裴总的“贞洁”大名,在风尘场所可为威名远播。 可他也不能改变这一切,因为世界运转自有规律,不是他说想改就能改。改不了世界,那只能他自己“洁身自好,敬而远之”。 裴思建正是通晓这其中的关窍,所以越发的“孤傲自洁”。其实哪有男人不爱红颜,只是裴总从小缺乏母爱,天生对女性有亲近包容感。他不喜欢这类物化女性的场所,他认为女性都是母亲,怎么能物化母亲呢? 场面上的人都知道羽建的裴总洁身自好,不喜风尘。然而他不喜风尘,别人就偏偏喜欢拉他去风尘买笑。因为大人物就是喜欢强人所难,若不能让强者为之低头迁就,又怎么能显得出大人物的权大势大呢! 第三十六章 要你的皮(一更) “我不是 “你这是在怪我吗?怪我不谨慎?” “可是现在我们被警察盯上了,还是谨慎一点……” “等等等,你就知道叫我等!可我能等吗?我一刻也不能忍受自己不漂亮不年轻的样子。” “我也没想到她会跟人调班,我是跟你说再等一天就好……” “我不管!我咽不下这口气!会出那样的事,还不是你没有安排好。是你想我保证,一定会给我拿到这张皮。结果呢?”女人责怪道。 “这张皮是才刚换的!而且出了那样的事,暂时还是不要再弄了。小心为上!” “有什么用?你花钱抬我,你以为别人看不出来吗?那班老东西,就是贪新鲜。只要有了鲜货,哪里还把我放在眼里。不行!这张皮也不行了!我要换一张更好的!” “那个小姑娘不是你的对手!等下我就叫人给你标一个更高的价钱,一定把她比下去!” “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但他就是个猪脑子!他这样一弄,我得面子往那儿搁?”女人气的又走来走去。 “他也不是故意的。”朝先生低低的劝慰。 “他这算什么意思?弄个人来欺负我吗?”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普通话挺标准,但总有一种异样的强调,似乎不是国内的习惯。 走了两圈,就听见啪的一声,有人拍了中间那张手术床。 高跟鞋在屋子里来回走动,脚步有些急促,预示着主人心情不佳。 她心想应该就是那位朝先生,就是不知道前面那个女的是谁。 后面一个脚步声有点拖沓,慢腾腾的,隐隐还有咳嗽声,听起来似乎身体不大好。 走在前面的是个女的,因为高跟鞋的声音比较大,尤其是细高跟,敲在地板上声音特别清脆。 许尽欢躲在柜子里,黑漆漆什么也看不见。隔着柜门,就听见一前一后两个脚步声。 * 与此同时,大门插进钥匙,一转,开了。 好没义气!男鬼瞪了柜子一眼,跺跺脚,也闪了。 说完,伸手打开柜子,跳了进去,砰就关上门。 “有人来了!” 正要为自己辩解两句,突然她伸手掩住他的嘴,警惕的竖起耳朵。 男鬼表示,我纯洁怪我咯! 这男鬼,生活阅历还是太浅,嫩! 许尽欢翻一个白眼。会所这帮女孩子个个都是夜猫子,不睡到天黑都不起床,哪个会大白天出门? “那怎么办?等天亮了,看谁不出门谁就是锦皮妖。”他记得她说过,锦皮妖白天不能出门。 这倒也是,耍流氓嘛这不是。 “那么多女孩子,你都上手去扯一把?大耳刮子劈死你!” 许大仙瞪他一眼。 “扯一下?”亓源做了个拉扯的动作。 许尽欢摇摇头。 “既然她这皮是穿上去的,肯定跟真的有区别。能不能摸出来?” 锦皮是美的,所以此刻套着锦皮的女妖一定也是个美人。但问题是,会所里那么多漂亮女孩子,究竟哪一个才是锦皮妖呢? “这不就结了!这身,是那锦皮妖自己原来的皮。这原来的皮脱下来泡在水里,那么锦衣此刻就穿在她身上呢!” 亓源摇摇头。 “穿锦衣是为了美,你觉得这张皮美吗?” “两身皮?水里泡着的不是锦衣?” “当然不是人了,穿锦衣的是妖,叫锦皮妖!我只是没想到,这锦皮妖手段厉害啊!竟然有两身皮!” 许大仙一点头。 这要能活,这还是人吗? “人皮整张这样剥下来,人还能活?”亓源觉得匪夷所思。 女仙表示,这有何难,跟你们男人追求权力,追求金钱,追求长生不死是一样一样滴! 男鬼听完,表示我们男人真是不能理解你们女人对美貌的追求。 “这不是法术,而是邪术!”大仙心想果然是建国后成的精,这个专业素养就是不行。于是再次传道授业,把关于“锦衣夜行”的知识大致讲了一遍。 “水里怎么泡着一张人皮?这是什么法术?”亓源并不知道锦衣夜行,看到水里这张人皮,也是叹为观止,于是又勤学好问了。 看完之后,许尽欢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既然这密室就在会所里面,那么显然会所主人,也就是那个病怏怏的朝先生肯定脱不了关系。他或许就是巫师,而穿锦皮的原来就是…… 一仙一鬼走到鱼缸前,把这皮仔仔细细看了看。 这密室丝毫没有邪术巫道的痕迹,反倒像是一个正规的医学实验室。也是出乎许尽欢意料之外! 人皮柔软,泡在水里展开,仿佛是一件肉色的连体衣。 一只硕大无朋的鱼缸摆在顶角的位置,鱼缸里的水格外清澈,水里泡着一整张完整的人皮。 顶头是个换气扇,通向哪里也不清楚。扇叶缓缓转动着,随时输入新鲜空气。 两边全是柜子,摆着许多仪器,也不清楚干什么用的。 密室不大,约莫二十个平方的样子,顶上有灯,一直亮着,似乎从不熄灭。当中摆着一张手术台,干干净净,空无一物。但冷冰冰的铁架子床总让觉得有种寒意! 亓源从里面打开门,把许尽欢放入。 第三十七章 你有事吗?(二更) 花红柳绿,莺莺燕燕之中,突然蹦出一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公鸡!这场面,也是叫所有在场的人都开了眼界。 谁能想到啊? 想不到,就都愣住! 这一愣,好家伙,那大公鸡扑扇这锦毛羽翅腾空而起,两只钢爪左右开弓,对着一身雪肤,貌美如花的娇娘欻欻两下,就是血淋淋的六道口子! “啊!救命啊!”美娇娘撕开喉咙惨叫一声。 惊醒众人! “快快!快抓住那只鸡!” 整个场面都炸开了锅!舞台上花魁皇后踩着高跟鞋抱头鼠窜,长长的裙摆此刻成了绊脚绳,一脚踩住啪嗒就摔了个屁股朝天。 两条大白腿直接飞上天,脚上的高跟鞋也跟着飞出去,噗通一声落在客人的汤碗里,溅的满桌都是汤汤水水。 大公鸡扑棱棱飞起,对着那大白腿就是一顿猛桌,鲜血噗噗的往外飚,看得一种客官眼疼肉疼心疼死。 哎哟,这美人可是糟了大罪,被一只扁毛畜生“一亲芳泽”,欺负惨了! 也有狭促的客人,就喜欢看美人遭殃的,哈哈大乐! “快快!愣着做什么,快救人啊!”经理急的要跳脚。 那可是老板的心头肉,会所的摇钱树,快救人! 服务生们在他的指挥下,手忙脚乱扑上去,对着漫天飞舞,连抓带啄的大公鸡围追堵截。 可这“扁毛畜生”端得是厉害,两只翅膀扑棱棱呼扇不停,两只爪子咻咻飞舞,谁要是敢靠近它,都得长长脸上开花的滋味。 都说鸡是不会飞的!可眼前这只就会,扑棱棱飞起,扑棱棱落地,格外灵活。 它能飞,这舞台和众人就困不住它。而人反被舞台上堆满的花篮绊手绊脚。又人人都怕被它抓到啄到,还没近身就往后退。绊一跤,咕噜噜满台打滚,又把花篮推到。 好这下,乱作一团。 只见漫天飞舞的礼花鲜花之中,大公鸡忽上忽下,忽左忽右,每次腾空便是高亢啼鸣,每次落地就轮到别人惨叫连连。 大闹一番之后,这鸡竟然还知道逃跑。 喔喔喔一声长鸣之后,腾空向着花园方向飞去。 “快追!”有人高喊一声。 服务生们又呼啦啦的追上去。 “回来!快救人!”经理又喊一声。 追出去的人又呼啦啦回来,这一来一回,众人已经晕头转向。而那公鸡也趁机飞入花园,消失不见。 许尽欢在花园里接住大公鸡,抱着钻进花丛里。花丛里阴气重,惹得大公鸡差点又炸毛,被她连连抚摸安抚住。 大公鸡旗开得胜,立了头功,许大仙翘起大拇指给它点赞。 “干得好!” 这大家伙仿佛也知道自己干了一番伟业,鸡冠子高高竖起,洋洋得意。 摸了摸它的脑袋,又塞回笼子,她拎着就一路往别馆方向回去。四合院那边闹腾的厉害,把人都吸引过去,这一路畅通无比。 她啪啪的敲窗,裴思建就从里面打开,于是翻身而入。亓源不用翻,直接穿墙。 “回来了?”裴思建问。 许大仙把手里的笼子往他怀里一塞。 他抱住,一愣。 “这什么?” “给你带的宵夜!” 一听这话,笼子里的公鸡登时竖起脖子,张嘴要抗议。 “不是不是,是礼物,礼物!”大仙连忙纠正错误,态度诚恳。 公鸡这才把头低下,继续在笼子里休息。 出去一趟,就给他带回这么个东西?裴总表示这玩意能干嘛?做鸡公煲? 察觉到裴总眼光不善,公鸡等他一眼,表示自己不是菜肴。 裴总摇摇头,把笼子放在一边。 “怎么样?密室找到了?”男鬼没骗人吧? 许尽欢点点头,抓起果盆里的苹果咬了一口。 “找到了!” “情况怎么样?有收获吗?” 她又点点头,手里的苹果挥舞一下。 “收货很大!基本已经确定凶手是哪些人了!” “哪些?凶手不是一个人?” 这话说得,有点意思!她嘻嘻一笑。 “凶手当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人一妖,或许两个都已经不算人。” “什么?”有点听不懂了。 “回头跟你细说,先让我休息一会。”她伸手一摆。 见她心情很好,裴思建就有点酸溜溜。她跟男鬼出去浪,浪的这么开心,让他独守空闺,好寂寞呢! 回头看看男鬼,却发现亓源正歪着头皱着眉,聚精会神的打量着屋子里那些“情趣设备”。 这又是怎么了?对这种东西来劲了? 亓源把屋子里那些东西又看了一遍,然后扭头问了一句。 “你说这些东西是刑具,骗我的吧?” 许尽欢噗嗤一笑,含着苹果乐不可支。 她这么一笑,裴思建也想跟着笑,可看亓源那越来越沉的脸色,又抿着嘴忍住了。一想到许尽欢曾经把他绑在这些东西上面,还使用了其中一些工具,他就浑身别扭。脚心和腰,连同心一起都跟着又发起痒来。 正是冤孽,她怎么就这么懂! 看着这两人古古怪怪的样子,亓源心想自己的猜测是对的。这些东西,压根就不是刑具。至于是什么……他心 第三十八章 哎呀我说谎了!(一更) 总以为好看 锦皮妖在一旁冷眼旁观,不住冷笑。这班愚蠢无知的少女,每次都是这样,阿朝说几句话,她们就真乖乖听话了。男人长得好看,女人就要昏头。 喂,纱布也帮忙扯一下呀!她心想。 许大仙张着嘴含着纱布,眼泪汪汪真的乖乖不挣扎了。 他小心翼翼放开手,但没有取出她嘴里的纱布。 不会伤害她?哈哈哈哈,朝先生你的笑话真好笑呢!信你有鬼! “你别怕!只要你乖乖的,我们就不会伤害你的!”他又细声细语道。 哎呀,自己都佩服自己的演技,点赞么么哒! 她连忙点头,眼泪流的更多。 “真的不叫了?也不挣扎了?” 不过现在她就是无知弱女子,所以只能含着眼泪用力点头,表示自己怕了,懂了,求求他不要伤害她。 还威胁她?呵呵,你当我不知道你们想干什么吗?残废?残废也比被活活剥皮好啊!难道不挣扎他们就会放过她吗?真是满嘴的鬼话,骗小孩子呢! 擦!许尽欢在肚子里骂街。竟然往她嘴里塞纱布,好过分。 “你不要在吵了,也不要再闹。你这样对你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相信我!你要是再吵再闹,我就把你的手筋脚筋都挑断。还把你的喉咙割断,舌头也割掉。你信不信?到时候你变成哑巴,变成瘸子,一辈子是个残废!” 朝先生一步上前,抓过一团纱布塞进许尽欢的嘴里,又用力摁住她的手脚。 “不要乱动了,皮都要破了!你快想点办法!”催促站在一边的朝先生。 她越是挣扎,锦皮妖就确实急。 “救命啊,救命啊,救命啊!” 你说不叫就不叫?我为什么要这么听话?许尽欢在肚皮里哼一声,仍旧自顾自大喊大叫,用力挣扎。 “别叫了!这里是地下,你叫的再大声也没人听到。省省力气吧!”锦皮妖喝到。 看着她在手术床上挣扎喊叫,朝先生别开头,眼中闪过一丝不忍。 演戏演全套,许尽欢先是疑惑,然后恐慌,最后歇斯底里大叫。 “好地方?好事?什么事?咦?为什么绑着我?朝先生,这是怎么回事?你快放开我!救命啊!救命啊!” 说完,得意洋洋的冷笑起来。 “这里?这里是一个好地方,等下有好事等着你呢!”她说。 见她醒过来,梅阿姨面露喜色,两眼放光,眼神贪婪而充满恶意。 卖力演出无知少女,一脸无辜单纯。她不去做个演员演戏,真是好莱坞的一大损失! “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们……咦,梅阿姨?朝先生?这是……” 嗯?要脱衣服!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亲!一听苗头不对,许尽欢连忙呻吟一声,晃动脑袋缓缓睁开眼。 “再等等!要不,我先把她的衣服都脱了,等下省的麻烦!” “应该应该!你每次都说应该,可现在事情一桩都弄不好!我不想在听到应该,我要绝对可以!”锦皮妖气急败坏的埋怨。 “应该马上会醒的,你不要着急。剂量都是按照老规矩下的,应该没问题。”朝先生低沉而疲惫的声音传来。 “怎么还不醒?是不是药用的太重了?会不会对皮有损伤?”锦皮妖开口问道,伸手在她脸上摸了一把,动作很轻,但让许尽欢感觉很不舒服。 很好,一网打尽! 密室里还有其他人在,她听到两个呼吸声。看来,该到的人是一个也没缺。 虽然醒了,但她不睁眼,全身放松,假装仍然昏迷。 来得好!正等着你呢! 这不,被她弄破了锦衣,对方就等不急要对她下手了。 可惜,当惯了美人,只怕当清洁阿姨,这妖怪可受不了呀。 真是聪明! 这个锦皮妖好手段!手里拿着两张皮,一张白天穿,一张晚上穿。清洁阿姨只需要白天出现,而花魁皇后则只需晚上出现。有了这两张皮,白天黑夜她都能活动。 人皮泡在水里,皱纹被泡开,比穿在人身上的时候还难看。但样子总是差不多,她一眼就认出。 因为那张皮,就是梅阿姨的样子。 可现实偏偏就是如此出人意料!许尽欢也是因为在那鱼缸里看到泡着的人皮,才明白这位梅阿姨就是锦皮妖。 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形象,竟然是同一个人! 一个是满脸皱纹,拎着水桶打扫厕所的清洁阿姨。一个是青春貌美,在灯光下受尽追捧的花魁皇后。一个老得如同枯木,一个嫩的如同娇花。 谁能想到?谁能想到! 没错,会所里这位五十多岁看起来和青春美貌一点也不搭界的清洁阿姨——梅阿姨就是锦皮妖,也就是那天晚上在台上千娇百媚肤白如雪的花魁皇后! 还是有点真本事的哈!小看这锦皮妖了! 那个梅阿姨拿出一块手帕往她嘴上捂时,她还在心里鄙视对方手段低劣。氯仿这玩意想要迷倒人也是不容易的啊!正准备假装抵抗一下就放弃,却不料真的一头昏倒了。 不用睁眼她也知道此刻自己肯定是在地下那个密室里,正躺在那张手术床上呢。 许尽欢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后背顶着一块冷冰冰的铁板,硬邦邦的很不舒服。 第三十九章 造化弄人(二更) 他 许尽欢跟着唐仇一起在警局门口迎接许海天,同行的还有裴思建。 * 把手里的烟摁灭,王队抹了一把脸,拿起笔开始写报告。 对,就这么写! 你看,多省便! 所以,那没了皮的女人就死了。为什么会突然爆血管啊?因为手术失误呀! 就说这是一起“变态杀人案”,那个男的是为了给女的整容换皮,所以剥了别人的皮。可结果呢,因为技术不过关,手术失败了。 想来想去,还是许尽欢那个“老到”的口供最实用。捡吧捡吧到能凑一篇报告! 哎呀!愁死人! 而且因为身体撑不住,连口供都做不了,直接就拉到医院抢救。这会子还在ICU里躺着呢!他还得派人二十四小时保护,这要是又死了,他这报告就别写了! 然后活着那个也是半死不活了!都不用医生检查,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脸色那么差,还吐血,精神也崩溃了。 说对方是自爆经脉而死?写武侠小说么!头疼死了! 那是密室啊!谁也没动手,就死了人。怎么解释? 就这么莫名其妙死一个,报告难度也是成倍增加! 四个特警兄弟就倒了大霉,幸好特警出勤都是全副武装,从头到脚包裹的严严实实。为了以防万一,王队还特别让四位兄弟都戴了防护眼镜,这一回算是有先见之明。 的亏他躲得快,连忙抬起手术床阻挡,不然那一身血…… 也是不得而知了!因为她已经死在了密室里!突然的就颈部大血管爆裂,鲜血喷的到处都是,把整个密室都染红了。 那个血赤乌拉的东西,还是人么?那到底是个受害者?还是凶手之一? 想起嫌疑犯,王队就犯恶心。 小姑娘难对付,被捉拿回来的嫌疑犯也不好对付! 所以这小姑娘哪儿来的本事? 而许尽欢的口供就把这种微妙的尺度把握的相当成熟,倘若撇开她的年纪和背景,王队几乎要怀疑这是一个老刑侦做出的口供。 这其中微妙的尺度,就得靠老刑侦的经验来把握了。 这个前后一致也并不意味着必须丝毫不差,有差别反而是正常,因为普通人的记忆不可能那么清楚,有时候自己都会产生怀疑甚至错误。但关键性的地方,绝对是不会有偏差的。 要知道刑侦这块问口供也是个大学问,有时候为了检查口供的真实性准确性,刑侦人员会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问同样的问题,就是为了考验被问询的人前后口供是否一致。 小小年纪,竟然如此难对付,也是叫人叹为观止。 他和另外一个老刑侦轮番的问话,掰开了揉碎了,翻来覆去的问。结果她的口供还是前后一致,连细节都没有偏差。 小姑娘嘴巴很厉害,一番话说的滴水不漏。她也没否认自己是为了许海天混进会所进行私下调查,但怎么发现的密室,又是如何知道对方会对她下手,却是避重就轻一笔带过。 捉拿案犯之后,许尽欢作为当事人和受害者,也必须到警局做口供。 这小姑娘不是个坏人,但绝对是个怪人! 但要说这小姑娘是凶手,他倒是不信的。干了那么多年刑警,接触过无数罪犯,王队对自己看人的眼光还是颇有点自信。 在她周围,总是会发生奇奇怪怪的事。 还有隔壁省市兄弟传过来的李家老宅命案!感觉这小丫头简直就是“柯南附体”,走到哪儿,哪儿就得死人。 这次破案的关键,是许尽欢!想起许尽欢,王队就不能不想到太平山的九尸命案,想到九尸命案又不能不联想到当年的裴氏灭门惨案。 在警队服役快二十年,奇怪的案子也接触了不少,但至今仍会有这种让人不知道该怎么写报告的案子出现。 如今警队也技术更新,人人都用上了电脑。可是王队还是喜欢手写报告,无他,打字太慢。他老记不住字根表,这些ABCD认得他,他认不得他们。 这报告该怎么写? 只有亲自捉拿了案犯的王队,在办公室里叼着烟皱着眉,对着桌上的白纸愁眉苦脸。 牵扯上人命案子,又是死的那么蹊跷,保不齐里面有些说不得的神神叨叨。然而这也是雾里看花,不明不白,稀里糊涂。 只有这地皮的房东和熟客们,约莫听到一点风声,但也讳莫如深。 但这年头不是反腐倡廉嘛,想必是得罪了什么上头的人,就给反腐了吧?也是拍手称快! 只有会仙居周围的群众陡然发现这一时风头无量红红火火的地方竟然关门大吉,才摸着头脑疑惑几句。 警方也没有对外公布任何调查结果,事情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泯灭在每天的灯红酒绿车水马龙之中。 因为公关得力,会仙居的案子根本没有见报,网络上偶有零星的帖子也立刻被人说是写小说,最后都不了了之。 只是如今有了更大的嫌疑犯,但案情也越发的棘手。 当然,这基本上都是官腔而已。因为警方是不会承认自己抓错了人,况且许海天身上的嫌疑也不能算完全洗清。 许海天在局子里蹲了整整三天四夜,第四天早晨终于被释放。但半年内还是不能理解本地,要随时接受警方问询,配合调查。 第四十章 男人靠不住(一更) 当时在香港和台湾都是轰动一时!大小报纸,娱乐杂志,都竞相报道。盛赞两人郎才女貌,金童玉女的同时,自然不会忘记提一笔前女友的“不识货假清高”。 为了证明他对梅小姐的“深情厚谊”,富少一掷千金在电视台包下黄金时段,当众直播对她求婚,并许以一只十克拉的极品美钻订婚戒指! 富少在冠军那里吃了闭门羹,一气之下,索性真的和梅小姐“奉子成婚”。 好这一场大戏!比电视剧还精彩! 竟然还有骚扰电话?谁打来的?为什么要骚扰她呢?就留给观众朋友们去破案了! 而梅小姐得知情郎竟然还想吃回头草,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对外爆料她已有身孕,并且险些流产!而流产的原因则是因为经常接到骚扰电话,导致心神不宁,精神紧张。 在报纸上看到冠军买小狗安慰寂寞,富少就自作多情,又掉头去“撩骚”,结果被拒之门外。 梅小姐笑得甜蜜,但抱着玫瑰花的手紧了紧,暗自咬牙。 富少略有迟疑,只说两人还年轻,不必着急。 记者适时提问,是否佳期将近? 但就这四个字也够这一班“无风还掀三尺浪”的记者写一篇狗血十足的男女三角之恋。文章的中心自然是这一边恩爱甜蜜,那一边凄苦冷清。连冠军新买一只小狗当宠物,也被说成是空闺寂寞,只能抱着小狗流眼泪水了。 记者当然也不会放过港姐冠军,然而对方只有四个字——与我无关! 梅小姐也逮住机会反攻一局,怀抱着富少送的粉色香槟玫瑰,从瑞士空运过来的,每天一束,在旁边笑的一脸甜蜜,做足温柔体贴的梦中情人。 哦哟,这话说的,跟当众打脸有何区别? 富少也找到机会报复前女友,在杂志上公开表态——女人最重要的不是知识与学历,而是性格。他喜欢温柔善良的女孩,阿梅就是他的梦中情人。有些女人书读的太多,却忘了女人的本分,实在可惜了! 好事的记者当然不会放过这一场曲折离奇的三角恋,立刻抓住机会采访当事人。 也许也有一种报复心理吧,富少开始公然和她频频在片场出双入对,双宿双飞。每每两人都是浓情蜜意,大秀恩爱。 她的青春美貌,温柔体贴,伏低做小,让富少重拾信心,再一次找到了自信。 梅小姐犹如蹲守着猎物的捕猎者,把这位情场失意的富少轻易虏获。 看透了男人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抽身而退也是理所当然。 毕竟是冠军啊,那样一个兼具知性感性美貌智慧于一身的女子,何其难求。然而这样的女子又岂肯为了一个靠家族庇荫而潇洒生活的浪荡子,轻易就走进婚姻,退居幕后? 富少也许是动了真心,两人关系渐冷之后,开始借酒浇愁,流连夜场。 梅小姐决定抓住这个机会,为自己谋划一个“光明未来”。 因港姐冠军对外宣称两人是普通朋友,又要以事业为重,台湾富少就渐渐冷了心,两人的关系开始疏远。 岂有此理!气死人了!梅小姐怒火中烧,暗自怀恨在心。 她以事业为重,难道别人就是为了钓男人来的? 自强自立?说得轻松,她要是跟她一样出生在贫寒家庭,小时候连吃块糖都要靠自己做工去赚,看她还说得出这样的大话? 这不是指桑骂槐,在说她吗? 这话说的,她是自强自立,不靠男人成功。那谁不自强自立,靠男人吃饭了? 至于台湾富少的追求,港姐冠军对记者说了——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请大家不要误会。她现在以事业为重,根本无暇分心。并提出女人应当自强自立,而不是靠男人去获得成功。 人家是爬书网出身,在外国留学归来。参加港姐竞选只是为了响应号召,要表现香港女性“智慧与美貌并重”的一面。参加电视剧的拍摄演戏也只是兴趣而已,顺便为自己开的公司做做宣传。 然而,有港姐冠军一对比,她的得意就成了笑话。 这世上的事最怕对比!本来梅小姐竞选港姐就是想出人头地,从小穷怕了,她一无所有除了年轻美貌,于是豪赌一场。如今港姐名头已收,富商追求者已有,又已经当了女二号,堪称名利双收,情场事业双得意。 而追求梅小姐的乃是一位本地富商,多金也是有的,只是年纪略大,潇洒不存。相比之下,情场她又输一筹。 当时追求冠军的乃是一位台湾富少,年轻潇洒,温柔多金。两人很快就出双入对,公开亮相。 港姐出炉,总能引得一班富商阔少闻风而动。剧组里两位港姐,好这狂蜂浪蝶都扎了堆了。 这位梅小姐第一个戏就是演女二号,女一号就是当年的港姐冠军。一个剧包揽两位港姐,戏还没拍就已经轰动港内,大小报纸竞相报道,说是“冠亚双姝同台竟艺,比完台上比台下”,俨然又是一场竞赛。 这位梅小姐据说出生贫寒,靠着自己努力读完了高中。高中毕业就参加港姐竞选,没想到竟然真中了亚军。彼时港姐出道进入影视娱乐行业乃是传统,而且比新人出道更容易也更能获得机会。 老钱感叹不已。 说起这位曾经红透整个东南亚的女星,那真能写一本小说。 第一章 反噬(二更) 许尽欢觉得自己怎么就这么倒霉! 这头便宜老爹的事情刚完结,还没让她喘口气,那头段迦康又闹腾起来! 她不是已经帮他解决掉了山神公主吗?怎么就是情况不妙了呢? 会不会是故意演出“苦肉计”?想要用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法子,引起她的关注? 应该不可能!因为段家兄弟一贯没皮没脸,黑心黑肺。依着他们的性子与其演苦肉计迂回,不如直接来她跟前当牛皮糖讨嫌。 这也是段迦康一直在做的。 那难道是解语花谎报军情,想要把她骗到台北去?有必要这么多此一举吗?倘若是想要谈交易,可以直接来找她,何必拿着段迦康当借口。 这可不是堂堂大护法的做派! 所以结果只能是,段迦康真的出事了! 这可真是一块麻烦透顶的牛皮糖,没完没了。 她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就漂洋过海,自然是要在电话里问个清楚。然而解语花在电话里并没有说的太明白,只说段迦康命不久矣,似乎是受到了什么东西的反噬。 她爱来不爱,反正他是管不了! 呵呵,这服务态度,果断差评啊亲! 有钱老板的生意不做,你开什么“道观”? 解语花倒也不怕丢脸,电话里很是惋惜的告诉她。不是不想做生意赚钱,而是实在没这个能耐!段迦康的问题,他解决不了。 原来还有他解决不了的麻烦啊?她以为他能耐可大了呢!能把“锦衣夜行”都改良的人呢! “怎么回事?反噬?他做了什么会被反噬?” “这我就不知道了,要问你!” “问我?”她什么也没做啊。 “他身上是不是有个东西?这个东西不是我做的,所以我也没办法解决!” 东西?许大仙双眉一挑。难道是……金乌?可金乌是保护性的符咒,怎么会反噬呢? 这其中又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发生过吗? 说起来,这个金乌当年她是刺在段迦仁的身上。也不知段迦康是如何搞到自己身上,莫非…… 她皱起眉头,抿了抿嘴。 买东西都讲究售后,她既然管了这桩“官司”,也只能管到底。 “那你让他自己过来,我帮他看看!” 管的很勉强! “抱歉,我做不到!” 哈?做不到?又不是叫你送货上门,让他自己过来。他不是私人飞机可以全世界想飞哪儿就飞哪儿么。有钱不花,等着垫棺材底么? “他现在不能搬动。我把他安置在特殊的地方才保住他一条性命,你还是自己过来看吧!” 不能搬动?安置在特殊的地方?哪里? “你过来就知道!” 神神秘秘,故弄玄虚!这是麻烦透顶! 为了自己的信誉和招牌,许大仙深吸一口气,绷着一张脸,强忍着不耐,赶上第二天头一班的飞机去台北。 她倒要看看,这班男人又要搞出什么样的幺蛾子! 还没在家待一个星期,她又要出去。唐仇也是醉的不行!公司里一摊子烂事理不完,他有心跟她“浪迹天涯,双宿双飞”,然而许大仙嫌他碍手碍脚多嘴多舌,拒绝跟随。 裴思建冷眼旁观,冷笑连连,洋洋得意,趁机上位。表示自己决不多嘴,也不碍手,可以当一只合格的“跟宠”。然而许大仙表示,凡人与她无用,他们两个加起来还不如一只男鬼游泳。 所以,她此行不要人陪,只要鬼陪! 争来争去,竟然让一只鬼拔得头筹!两个男人也是颜面扫地! 被两个凡人怨气重重的盯着,亓源表示这个“风流官司”吃的冤枉透顶。 他有心解释,可两位男士已经妒火中烧,烧的脑子也焦了,听不进任何好话。既如此,他也就懒得说。既然已经担了恶名,他一横索性就把这恶名做实了吧。 于是也不隐身了,直接走出来跟在许尽欢身边,招摇过市。 来啊,相互伤害啊!谁怕谁! 对此许大仙也是连连摇头!这种毛病是不是也会传染?而且不分人和鬼,怎么一个两个都发神经病了! 因飞机上多了一只鬼,乘客们都表示这趟旅行空调开得太足了,好冷啊! 男鬼活了六十多年,头一次坐飞机,也是很兴奋,看什么都新鲜。连带许尽欢吃飞机餐,他也要站在旁边津津有味的看她吃。 这还吃得下去?! 吃饭盯着也就罢了,上厕所还要跟着,忍无可忍! 许大仙不顾亓源反对,伸手就是一道符把他拘了,眼不见为净。 坐在位置上她是懊悔来不及,很想把男鬼从窗口丢出去,最好丢到太平洋里,让他永远也回不去。 可惜,这样只能是想想而已。丢出去又有什么用?他自带GPS导航,跟定她了! * 到了台湾,解语花亲自来机场接机。 这一趟她是坐普通航班,通关就费了快一个小时。特权真是好东西,就连神仙也不得不服! 一见面,她就皱起眉,总觉得对方有一点异样。 “你……是不是去过美容店了?”许大仙好奇的问。 听了这句话,解语花抿嘴一笑。他今天穿的保守,从头裹到脚。明明是个阴天,却还戴着墨镜。全身上下露在外面 第二章 生死较量(一更) 这一路进去,便是一个宽敞的过堂,两边墙上解语花在前面带路,许尽欢就跟在他身后,在她后面亦步亦趋跟着那三位出来迎接的道士。 随口说说,千万别信。反正,我也不信你! “好,我信你!” 于是咧嘴一笑,上前一步。 不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女真观她是“久仰大名”,却一直无缘得见。如今堂堂大护法亲自带她参观,她要是不好好看看,岂不是错过机会。 呵呵!越这么说的就越会害人!许大仙表示这是人生经验,都是血泪教训! “放心,我不会害你!” 见她站在门口不动,解语花微微一笑。 众人连忙别开眼,免得得罪了高人。 许尽欢也看他们。 这是谁?竟然能让大护法亲自迎接,莫非是一位重要的客户?但大护法一贯“高贵冷艳”,便是再大的客户也没这么亲切过。 原本低着头恭敬肃立的几位道士,纷纷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 解语花微微点头,回头看她一眼,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哟,排场还挺大哈!许尽欢眉梢一挑。 “大护法!” 里面有匆忙出来三位身穿玄色道袍的道士,也在门边站定,恭然肃立。 “恭迎大护法!” 两扇大门一摁就开,门一开,两边各有一位穿着灰色麻衣,头顶抓着小髻的道人鞠躬迎接。 许尽欢注意到他摁着的地方原来是一个指纹阅读器,这门是刷指纹的。 解语花上前,在漆黑的两扇大门上,摁上手掌。 开门出去一看,赫然就是一所公司,至少那个装修绝对像。只是别家公司是敞开大门迎四方客,这家公司全是大门紧闭,谢绝参观的架势。 直达的电梯就是快,她才刚玩出一点兴致,就到了目的地。 解语花在一旁看着她。 整部电梯只有他和她两人,光洁如镜的合金面板倒映出无数个人影,如同迷宫一般。许大仙觉得很有趣,忍不住用手指戳了戳,于是面板也倒映出她无数根手指。 于是在大堂保安的陪同下,两人进入特别专用电梯,不必和众人一起拥挤。 特权,果然方便!许皇太女深以为然! “不必挤!有专用电梯!”解语花从裤袋里拿出一张银色的卡片,朝她挥了挥。 如果挤沙丁鱼罐头的话……她还是宁愿走楼梯,反正走楼梯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对她来说。 看样子似乎是带她去坐电梯,可她看到电梯那边好多人,就开始觉得要窒息。 她就傻乎乎跟着,已经有点搞不清状况。 “这边!”解语花在前面带路。 难道她想错了,其实“女真观”不是道观,而是公司抬头? 哈?是这里?她跟着他进入大厦,迎面而来便是富丽堂皇的大堂,各种衣冠楚楚妆容精致的男女白领形色匆匆。显然这是一栋非常繁忙的商务楼,大堂一整面墙上密密麻麻贴满各种公司办事处的铭牌! “走吧!”解语花伸手一指摩天大楼。 这地方有道观? 许尽欢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环顾四周,一片茫然。 解语花付钱下车,还替她开了车门。 车子一路开到台北闹市区,停在一幢摩天大楼底下。 许皇太女已经泰然处之,丝毫不惊了。一路上解语花饶有兴致的看窗外的风景,看什么都新鲜,宛如一个真正的年轻人一样。 解语花带着许尽欢去女真观,一路还是坐着计程车! * “女真观!” “去哪里?” “你可以同我一起去拿!” 这话什么意思? “但我想,许小姐你可以!” 解语花好不尴尬。 这话有意识了!她眉梢一挑,看他吹牛皮。 “我有!但我拿不出!” 他微微一笑。 “既然你有,那就拿出来呀!” 许尽欢眯了眯眼。 “许小姐!我说过的,我这里有很多可以跟你交易的东西。你想要的,我都有。” 他低下头,慢慢靠近她,语气和缓而轻柔,如同情人的耳语。 但解语花仿佛浑然不觉,年轻的脸庞露出年轻的笑容,仿佛天然就带着朝气和阳光,甚至一点点孩子气的得意。 她长得漂亮,便是无情也动人。可这阴兀带着杀意,让人不由寒毛直竖。 她双眉紧锁,看着解语花的目光略显阴兀。 想不通!除非…… 如今这宝贝还在李安琪手中,怎么解语花手里也有了呢?如果女真观本身就有琼花,当年又何必抢裴家那一片花瓣? 以及,据她所知,这琼花花瓣乃是裴家的传家宝。当年女真观到裴家抢李家家仙的内丹,结果不成。却遇见了这件宝贝,就起了贪心想要夺走,以至于害死了裴氏满门。 什么时候琼花成了人手一件的“陶宝旺款”?人手一件了! 这可就奇了怪了! 然而解语花却让她不必“舍近求远”,他这里就可以出借琼花,供她使用。 许尽欢想要李拜拜过来,自然是为了用李安琪的那片琼花,好提供生气滋养段迦康的魂魄,以便她能争取时间帮他拔掉那个“金乌咒”。 第三章 刺青(二更) 许尽欢似乎丝毫不在意自己恐怖的外貌,饶有兴致的摆弄着手里那朵琼花。 解语花知道这东西对于女真来讲是极富有诱惑力的,它象征着救赎和生命力。但是…… 她手指上的花朵轻轻颤动,缓缓绽放。柔软娇嫩的花瓣如同睡梦初醒的少女,伸展开她藤蔓一般的手臂。 一片,两片,三片,金黄色的花蕊在洁白的花瓣簇拥之下,如同少女的眼眸。 然而花瓣只绽放的三片,就陡然震颤,又迅速的合拢在一起,花蕊被层层包裹,再也看不见。 整朵花甚至比一开始合的更紧。 她稀疏的眉毛跳动一下,干枯的脸庞皱起。 解语花上前一步,轻声道。 “少了一片花瓣,真可惜!” 她抬起头,对他咧嘴一笑,两排牙齿又白又亮,整齐健康的令人迥异。抬起手,手指对着琼花轻轻一弹。 整朵花便颤抖着裂开了! “花……”他惊愕出声,情不自禁伸手,但在差点就要触及的瞬间又猛然抽回手。 这东西,他是不能碰的。 花瓣一片一片脱略,漂浮在半空。整朵花应该是七片花瓣,可惜少了一片,浮在半空的只有六片。金黄色的花蕊还留在花萼上,如同少女的睫毛,浓密而柔软。 她把手一挥,花瓣就随着她的手指舞动,转着圈,舞动着,然后纷纷落在她的脖子上,化成一条洁白的珍珠项链。最后,把手中的花蕊往锁骨上一投,化作一块金黄的琥珀,挂在珍珠项链的当中。 她双手一拍,笑眯眯的看着他。 “呐,我摘下了,就归我咯!” 解语花低头,把手臂放在胸口,微微弯腰做了一个骑士的动作。 “当然!如你所愿!” 得到了这朵残缺的琼花,她似乎很开心,拖着苍老的躯体,像个少女似得蹦跳一下,结果咔叽一声,腿骨折了。 这刺耳的声音让解语花脸上的表情僵住,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装不知道。 她皱着鼻子,表情痛苦的哎呀叫了一声,然后扭头看向那透明的棺材。 “她是谁?这身体你还要么?” 解语花看了棺材里的女人一眼,摇了摇头。 “不要了!” 于是她转身,一瘸一拐的又回去,伸手抓住那女人的手腕。 脖子上的珍珠项链立刻发出耀眼的光芒,这光芒笼罩住她的全身,她干瘪枯萎的身体在光芒的滋养下慢慢膨胀舒展,渐渐恢复。 而相对的,棺材里的女人则变得干枯萎缩,很快就成了一具干尸。 光芒笼罩之下,她又恢复了青春美貌,脸颊饱满,头发乌黑,双眼有神,胳膊和身躯如同吸饱了水的枝条,即有着饱满的分量,又有着轻盈的活力。 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她弯腰,伸手抚了抚自己的小腿,然后抬头。 “我饿了!”她说。 解语花露出一个不解的表情。 她直起身,摊开双臂。 “这只是表象!我需要很多很多的能量!糖分,蛋白质,钙质,碳水化合物,还有维生素!修复身体,需要很多很多的能量!” 所谓能量呢,通俗说法就是食物! 对于食物,许大仙是不怎么挑的。只要是硬菜,她都欢迎。 但解语花似乎更愿意她吃的健康,吃的科学。于是提供的食物更倾向于搭配合理,品种多样,品质新鲜。 因为他属于不可信赖的人,所以许皇太女表现的很克制,没有挑剔他提供的食物。而是来者不拒,统统下肚。 只是表情是不愉快的!并不是食物不好,只是她更希望吃一些能让自己感觉愉悦的东西。譬如油腻腻的肉类和甜腻腻的糖水,越腻越好。而不是坐在餐桌前,围着雪白的餐巾,吃一些牛羊才吃的草!还美其名曰健康食品! 大口大口的咀嚼着盘子里的果蔬沙拉,她用热切的目光期盼着厨师把刚烤好的雪花牛肉奉上——只有一小块!摆放在雪白的镶金边的盘子中央,周围撒了几滴鲜红如血的酱汁,边上还摆了两片薄薄的胡萝卜和一小片金黄的柠檬。 她把柠檬挑出,扔在一边,然后用一大张生菜叶子把牛肉和胡萝卜卷在一起,整个塞进嘴里。皱着眉,大口咀嚼。 解语花就坐在对面,手里端着一杯白水,看她吃。 她看他喝白水,替他觉得难受。一个喝白水的男人,生活该有多么无趣! 而他看着她以牛嚼牡丹的姿态吃雪花牛肉,也替她难受。一个不懂享受美食精髓的女人,生活该有多么粗糙。 彼此两看生厌! 嚼了许多青草,吃了几块牛肉,她全身的皮肤透出更加水润的光泽,仿佛吃下去的营养此刻已经滋养到了全身。尤其是那些来自乳牛的嫩肉,细腻的脂肪已经分布于她的身体各处,让她显得更加滋润。如果切开她的皮肤,大概底下的肉此刻也如雪花牛肉一般肥瘦得宜。 解语花突然觉得有点饿,想要吃块肉! 许尽欢把手里的刀叉放下。 “我吃饱了!去看段迦康吧!” “好!”他说,放下手里的水杯。 肉,就等一会再吃也没关系!* 再次回到六张犁公墓山顶的大坟包里,段迦康的情况依然不好不坏。 时间不等人, 第四章 他为什么还活着(一更) 解语 “啊!”段迦康大叫一声,表情十分销魂。 许尽欢并不说话,而是飞快伸手,刺啦一声,就把整张皮从段迦康背上硬撕了下来。 “这是……” 解语花一挑眉。 皮肤上的刺青并不浓,只是一个依稀的轮廓。但仅仅只是一个轮廓,这符咒一旦成型,背上那张皮就抖动起来,并开始软化。 你说这九位爷是不是也是想不通呢?本来是做一天休八天的太子党,钱多事少离家近!结果自己瞎胡闹,送了命不说。剩下最后一位兄弟还得天天加班,永不休息。虽然从此一个人领九份工资,可它也功夫出去花钱了。想不通,真是想不通! 当然,后来的故事就人尽皆知了。这就位“皇子”不好好工作,一起跑天上瞎胡闹。结果被正义的勇士后羿一箭一个,射死了八只。最后一只苦苦哀求,保证自己以后好好干活,不迟到不早退,三百六十五天不休息,也不要加班费。然后旁边女娲娘娘还帮着说情,后羿才放过了它。 三足是一种“鼎力”的姿态,鼎在古代是皇权和神圣的象征。天子能享九鼎,而金乌也是九只。九向来是一个和皇权联系在一起的数字。 那是一株枝杈纵横的大树,九条枝杈上都停着一只神奇的鸟。每一只鸟都站在光圈里,尖嘴,圆目,短翅,三足,是典型的“三足金乌”形象!在中国古代神话传说里,太阳有九个,都是天帝的儿子。它们的形象和乌鸦差不多,只是乌鸦是两足,金乌则是三足。 解语花一直站在旁边观看,此刻也情不自禁探头凑近,仔细看了看“析出”在后背皮肤上的刺青。 她说的是他背上“析出”的刺青颜色。 什么黑色蓝色? “哎哟!我以为是黑色,原来是蓝色呀!”她又说。 怎么了?他睫毛颤动,心中疑惑。 “咦?”头顶上许尽欢又出声。 他浑身一震,张嘴咬住床单,委屈的哼一声。 “别动!”许尽欢的声音自头顶后脑响起。 好想翻掉背后那张皮,好想!他手指颤动。 这依然不是疼痛,但渐渐的比疼痛还要难熬起来。 他呻吟出声,身体不住颤抖。 游丝虫爬,后背上开始发痒,有什么东西执着的往外钻。要钻破他的皮,甚至他大哥的皮。 他头昏脑涨,身上一阵凉一阵热。热是来自身体内,而凉则是在后背。体内的热想要从后背冲出,可后背上盖着一层皮,硬生生就把这热意盖住了。 但意外的是,不疼,就是难受! 大概这种事也是一回生二回熟,三回……他还是不要三回了。总之这一次聚魂他没觉得太难受,就是全身被丝线捆缚的感觉更强烈了。每一条丝线都在抽动,似乎要把他勒成千百万块,碎成渣。 许尽欢伸手扯了扯他背上的皮,尽量扯平整,完全贴住他的后背。然后伸手按在他的后脖颈上,再次为他聚拢魂魄。 可惜无人理会他的纠结惆怅! 这背上可以他哥的皮啊!他不想跟大哥这样近距离接触!而且还是湿哒哒的,那什么东西啊,有毒吗? 段迦康在心里骂娘,欲哭无泪!虽然明知道这是在救他,但心里还是老不乐意的。 于是他拎着皮,啪的就甩段迦康背上。 “铺他背上!” 许大仙表示早就被你“吓过”了,你这份剥皮的手艺,也是醉人的很呐! 解语花觉得自己还是挺体贴的,并没有把段迦仁整个克隆出来剥皮,那样会“吓坏”许尽欢的。 人皮很大,然而并不恐怖。干干净净没有丝毫血水模糊脂肪粘连的恶心。如同一张硝好的牛皮一般,柔软而细密。 他也照做,带上长筒的手套,爬上小梯子,伸手从鱼缸里捞了一张人皮。用两只手拎着,抖了抖水,拿过来。 “那张皮来!”她又指挥。 段迦康好想哭!虎落平阳被犬欺,他都瘦成什么样了,一铲就能翻个。 他也不含糊,上前就把段迦康跟煎饼是的,用胳膊一铲就翻了个。 解语花明了,所谓帮忙就是她指挥,他出力。她是纤纤十指不沾阳春水,娇贵的很呐! 说完,就干站着不动了。 “来,帮我给他翻个身!” 于是大仙伸手一摆。 她明白他手里还有料,他也明白她能耐能更大,彼此都有进一步合作的意愿,这一番交谈也算宾主皆欢。 好在,许大仙还是在要紧关头想起了他。和解语花打了一场机锋,彼此都说了一些半真不假的话,算是进一步的试探。 所以,少年省省吧! 真是可笑!且不说这对“狗男女”压根就不怕鬼,而且还是玩鬼的个中高手。就连他死了能不能成鬼,那还不一定呢!虽然他此刻执念很深,恨意很浓,可魂魄支离破碎,根本支撑不住强留人间的念力。 他忍着痛楚,不愿意在别的男人跟前露怯。只好在心中默默诅咒,便是成了鬼,也不放过这对狗男女! 偏偏她还优哉游哉的跟解语花聊天,根本不管他的死活,叫他一颗“纯洁少男心”被雨打风吹去,伤透了。 离开了许尽欢的守护,段迦康的魂魄便再次开始离散,躺在病床上他有出气没进气,痛楚万分。 第五章 新的合作(二更) 看他一脸凝重的盯着餐车上的食物,仿佛正在做出鬼生一现在还能不能吃,他也不知道。以及,鬼吃东西是一种什么感觉?他也不知道! 吃不上饭,那他就吃鬼呗!医院斋饭没有,可鬼管够!而且他发现吃鬼比吃斋饭有用多了,久而久之,他也就不想吃饭了。 医院里也没有人会放斋,除非想要被人打一顿! 中国人有中元节的传统,每年七月十五都有人放斋,斋济各路孤魂野鬼。他因为身体在医院的缘故,走不出医院的范围。所以每年的斋饭,他都吃不上。 虽然头在点,但吃不吃他心里也不确定。因为做鬼做了四十年,他从来没吃过一点东西。 亓源点点头。 “你……也要吃?”他不是不吃东西的吗? 许大仙也很奇怪,怎么这男鬼用这个眼神瞪着她,和她的食物? 原来他还不是自己人啊! 听到她请恶魔吃东西,又回头看到那恶魔低头嗅那冰淇淋,亓源登时就不好了!为什么她请恶魔吃,却不叫他吃?什么意思?差别待遇? 她还是记得他的!心里有了挂念,淡下去的身影又清晰了几分。他低头嗅了嗅那个冰淇淋。 但那冰淇淋的滋味,他依然记得。凉丝丝,甜蜜蜜,奶味十足! 他长得那么高,跟个大人似的戳在那里,手里捏着一个冰淇淋一口一口的舔,站在马路上真够丢人! 她给弟弟买了一个,顺带便也给他买了一个。当时红宝石的蛋卷冰淇淋要五毛钱一个,在外面都够吃一顿盒子菜了,就那么小一坨奶油而已! 然而看着这个冰淇淋,他不能不想起自己吃的第一个冰淇淋,就是她买的。是他那个讨嫌倒霉的弟弟,仗着自己受宠,路过红宝石的时候,非要缠着她买冰淇淋吃。 她当他小孩子哄吗?伤心了吃个蛋卷冰淇淋,就会好? “喏,伤心的时候呢,吃个东西就会好过一点!” 把餐车拉到身边,她拿起一个冰淇淋递过去。 她开门让服务生把餐车推进,从钱包里掏了小费递上,然后关门。 就在这个时候,酒店的服务生把她订的食物送来了。 “也罢!难得你还用得上我!” 深吸一口气,这恶魔叉着腿往椅子上一坐,仰头叹息。 他做人的时候心甘情愿被她骗,做了鬼也一样。 严司令想了想,有道理!许小姐是读过书的,当年就能说会道,大道理一套又一套,小道理一条接一条,是即会骗人又会骗鬼。 “你能想通自然是好的。但你现在刚刚受了不小的刺激,想法可能太偏激。不如休养几天,调整一下心情,再做出决定也来得及。你说是不是?” 然而许大仙只顾着说服恶魔,压根没看到他幽怨的眼神。她继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什么意思?这是嫌弃他不合用了?那就不要带他来呀!他还不稀罕呢! 没有合用的人手?正在看电视的亓源回头看她一眼。 “要死你也等一下!我现在在台北人生地不熟,身边也没合用的人手,你就暂时再活几天,帮我一把!”她说。 “为什么不行?”他也瞪起眼。他想通了,准备去死了,还不够好? “打住打住!你不要在这个时候大彻大悟,立地成佛呀!” 许大仙瞪起眼,连忙喊。 如此一想,他的身影越发淡了! 临死之前,还能再见她一面,他也可以安息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大概是想不到六十多年之后,做了鬼还能遇见她。 人死万事空!两脚一伸,什么都留不住! 什么也没有争到! 争来争去,打来打去,他忙活了两辈子,到底争到了什么呢? 想想自己为人的一生,再想想他做鬼的一世,严司令突然觉得厌烦了! 照这个样子下去,他恐怕是要保不住道行,沦为普通的鬼怪。 他以后的打算?他还能有什么打算!那个小白脸端的是厉害,杀光了他的部下,把地盘也抢走了。还把他关在了那具恶心的皮囊里!那东西也不知是什么做的,似乎是能腐蚀灵魂。他在里面关了七天七夜,神魂大伤。 “好了,不要想他了,还是想想你以后的打算吧。” 想不通,就不纠结。许大仙伸手往他虚幻的身影上拍了拍。 大概是真如她说的,这个人很厉害啊!那他的仇怎么报? “我也想不明白啊!” 这话一出,严司令气鼓鼓的肚皮就破了,一口气泄出,蔫了。 “好,我信你!那你说他怎么回事?刚才你也跟他较量过了,是死是活你自己说!” “你不信我?” 严司令立刻怒了,暴跳三尺。 那这算怎么回事呢?她看着严国邦。 依着解语花那个灵活自在的样子,她怎么看对方都不像是个死人,更不可能缺魂少魄。 但问题是,这个被弄死的人刚刚还活蹦乱跳的陪她拔了一场刺青。 他是个有道行的大恶魔,下手自然格外凶狠。弄死活人还不够,连带着把对方的三魂七魄也给吃了。论报仇也算是够彻底! 严国邦说他被摄进“摄魂瓶”之前,本着要死也拉个垫背的想法,把解语花给弄死了。 第六章 布加勒斯特(一更) 不仅不为所动,她还 解语花沉默,万万没想到她会是这样的回答。 “那又如何?关我屁事!”偏偏许大仙不为所动。 因为小孩子总是无辜的,所以不管是神仙还是人类,一旦涉及到儿童,原则性问题也得靠边。何况她是一个女人,女人天生就该保护儿童。所以…… 许大仙沉默了。这是打同情牌啊,搞道德绑架! “如果再不想办法拔掉那个刺青,可能活不到明年!情况已经很糟糕了!” “……” “今年只有八岁!” “诶?” “他的孩子是人类!” “嗯?” “刺青是在孩子身上!” 陪孩子?还是个贴心奶爸?要她夸奖几句么?对不起,没兴趣! “他不能过来,他得陪着他的孩子!”解语花说。 “我不去!你叫他过来!” 太危险了! 他还有个不是人的朋友! 更何况,她不相信解语花。万一他在那个什么……布加勒斯特给她使诈,那她不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连语言都不通啊! 单枪匹马落入一堆讲鸟语并且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之中,她的神威就可能要不灵! 太远了!对她来说,完全就等于是外星球了。许大仙自认本事超群,神鬼不惧,但这是在国内。至少也得是华人圈!因为华人有华人独特的文化,她的神威是扎根于这种文化之中的。 许尽欢皱眉。 十多个小时!飞机!她从内地飞到台湾包括过关的时间都没超过三个小时! “还好!飞机来回也就十多个小时!” “太远了吧?”反正没听过的地方,她都觉得远。 罗马尼亚的首都?东欧?许大仙一脸茫然,一头雾水,脑子里压根连个大致的方向都描画不出。 “在东欧,罗马尼亚的首都!” 那是个什么地方?她听都没听说过。 “我们要去布加勒斯特。” “去哪里?”最好不要太远,她怕倒时差。神仙的神经也很脆弱的! “所以得我们过去。” “啊?” “也不能过来!” “嗯?” “他不在台湾!” “那行!你让他过来吧!对了,准备工作你最好也提前做好。拔刺青需要准备什么,反正你已经知道了。” 她还真想见识见识了! 而且西方的恶魔有一点比东方恶魔强,他们不怕太阳,白天也可以出来晃悠,到处骗人,诱惑纯洁的灵魂堕落。 很好奇!不过西方的恶魔也会变化,往往变成人的样子混迹在人群之中,很具有欺骗性。 恶魔这东西,东方有,西方也有。西方的恶魔比东方的具体,头上长羊角,身后有尾巴,还有一对蝙蝠一样的翅膀。难道他的朋友就是这样的怪物? 许尽欢心中一动。不会吧?难道他这个朋友真的会吃人?会吃人,但又不是人,难道跟严国邦一样,是个恶魔? 然而这句话却又一次让对方沉默。 “你这个朋友,他不吃人吧?” 她又想笑了。他的朋友又不是人,救了也不能抵一座浮屠。能跟他做朋友的,该是个什么东西?说不定救了还是造孽呢! “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你是想说我帮这个忙,就是在救命咯?” 何况,她也不相信他是那种会同情生命的人。 生命,实在是一点也不稀罕! 生命?生命是什么?牛马猪羊都是生命,猫狗鸡鸭也是生命,连餐桌上的一盘炒青菜那青菜都是一条命。生命很了不起吗?这个世界上每时每刻,都有无数生命惨遭屠戮。 哈哈哈哈!许尽欢很想笑。 “许小姐,我的朋友虽然不是人,但他也是一个生命。” 解语花在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然后叹一口气。 “不是人,那是什么东西?”许大仙好奇的问。不能怪她称他的朋友是东西,总比称“不是东西”要好吧!她一点也不觉得有问题。 不是人刺什么青?牲口用烙印,猪肉盖蓝戳,鬼啊恶魔什么的,连实体都没有,就更不会有纹身。 哈?这下轮到许尽欢惊讶。 “是!他不是人!” 电话那头沉默,过了一会才又传出他的声音。 “情况特殊?难道他不是人?”她随意的问了一句。 “我的这个朋友……他情况有一点特殊!”他说。 “拔一个刺青?这有何难,你看过也知道该怎么做了。”他这么聪明,看一遍就会。何况这事本就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我想请你帮我一位朋友拔一个刺青!”他在电话里说的还是蛮客气的,叫她连骂人的机会都没有。 “事成之后?你要我帮你做什么事?” 她既不能抢,也不能偷,更不能杀人放火。她也得遵纪守法,当一个好公民!所以也只能忍着牙疼,听对方大放厥词。 但时光流逝千年,身处现代文明之中,许大仙也不得不承认,如今神仙也是身不由己,得按照人间法律行事。 冰月本来就是她的东西,哪里轮得到别人给或者不给! 这话让许尽欢有点生气! 他说,事成之后,就把冰月给她。 第七章 吉普赛女郎(二更) 稀奇好啊!稀奇的玩意才有爆点, 李拜拜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出国到罗马尼亚这种鬼地方?欧洲游不稀奇,但选择这么个不见经传的地方,就很稀奇了。 然而作为罗马尼亚的首都,布加勒斯特也算得上一座不夜城。即便现在是寒冷的冬天,但乐意晚上出来逛逛的人还是不少。 飞机是傍晚到的,等一切安顿下来,吃过饭,天色已经尽黑了。 这个世界,显然是爱荡妇更胜于贵妇! 相比之下,法国的凡尔赛宫就是花枝招展,纸醉金迷的荡妇。 大概因为设计师是德国人的缘故,毕恭毕正,真材实料,然而有点呆板。就如同一个正襟危坐,一丝不苟的贵妇淑女,论修养和礼仪是绝没有问题,但情趣就不足了! 然而饱归饱,不觉得好!就如同这宫殿里的装饰,好归好,却不见得妙! 许大仙是见多识广的,金碧辉煌对她来说见得太多,已经提不起兴趣。要说这小雷列什宫有什么令她印象深刻,大概就是餐厅送来的“熊餐”。那真是给熊吃的,分量十足!她堪称大胃王,只吃了一套,也管饱了。可见这分量有多扎实! 小雷列什宫是卡洛儿一世的继子费尔迪南德王子的宫殿,国王自己生不来儿子,只好从德国亲戚那里借了一位侄子过来继承。这小夏宫虽然比不得佩雷什皇宫的富丽堂皇,但王子殿下的气派也是不同寻常。 小雷列什宫就在布加勒斯特最著名的旅游景点佩雷什皇宫不远处,这座宫殿是罗马尼亚国王卡洛儿一世的皇宫。现在则是布加勒斯特的历史博物馆,每年都要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参观。 第一站自然是入住酒店,因为来的都是有钱大爷善财童子,当地官方安排的格外隆重周到。订的不是普通的酒店,而是专门用来接待外国贵宾的小雷列什宫。 他们到的时候,他也没来接。因为他们跟的是官方交流团,有当地政府安排人员接机。 这一团闹哄哄刚上飞机的时候,解语花已经提前一步到了布加勒斯特。 不得已,她一边一个净口咒,统统闭嘴。 一左一右两个耳报神,许大仙本来还挺满意。哪知这二位一落户就在她耳边开始吵嘴,简直吵死人。 “那你绿了吧唧的是什么?绿毛龟?”严司令也不甘示弱。比骂人,小鬼远不是他的对手。你爷爷建功立业的时候,你娃还等着投胎呢。 “不要煤精,那他想要什么?黑珍珠吗?他也配!”大老粗一个,还长得黑,可不就是一块煤渣么! “小绿脸”听了哼哼冷笑。 严司令对煤玉不怎么满意,因为这玩意便宜,至少比不得祖母绿。他还是有眼力界的! 亓源对这处地方很满意,祖母绿颜色高贵典雅,很适合他。 从此这二位爷就算是正式有窝了! 疼是一定疼得,但流血是一滴也没有。一鬼一魔岂肯白白放过这样大好的血食,吃的干干净净。 然而已经来不及,许大仙对神魔鬼怪狠,对自己也挺狠。噗嗤一下,就把耳垂扎穿了。扎穿了就直接戴在耳朵山,也不怕疼,也不怕流血。 幸亏解语花不知道,否则定然跳起来破口大骂,你全家才不干净呢! 她一声不吭就扎耳朵,把裴思建吓得心惊肉跳。且不说会出血,万一感染了怎么办?谁知道这东西干净不干净? 想了想还是暴力突破,直接往耳朵上扎,扎穿了事。 拿到这副耳钉,她还是很为难的。无他,没穿耳洞,怎么戴? 这一副耳钉还是解语花送来的,聊表心意。她身边哼哈二将,每次都往玫瑰花里塞,不成体统。所以他亲自打造一副“法器”,送与她装鬼收魔。 许大仙自顾自和牛奶,她左耳一只祖母绿的耳钉,右耳一只煤玉耳钉,正好一只装鬼,一只装魔。 然而李拜拜腰板很直,有小叔和老妈撑腰,他是去定了。 “怎么还带小朋友?”在机场看着李拜拜,唐仇是一百个不乐意。 好这一个团,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人有鬼,还外带一只恶魔,整个齐活! 可不就是么!这一趟去,除了商务签证,还有旅游签证呢。李拜拜肯单独留下?圣诞节出国旅游,怎能错过! 滑雪!还真是去旅游啊! “布加勒斯特一月份有滑雪节,我们正好可以去滑雪。” 唐经理气的快肚炸,裴总倒是觉得不错。 听说是开糖果工厂,许尽欢觉得很满意。糖果诶,甜甜蜜蜜多好!这是一份甜蜜的事业! 都是为了她! 把唐仇鼻子都差点气歪!那是东欧,整个欧洲经济最不发达的地区,而且又乱,老百姓还又穷又懒!在那种地方开工厂,就等着亏本吧。这五百万美金是打了水漂了! “才一百个啊?”许大仙还觉得毛毛雨呢。 这次活动是原本就有的,但他们这个项目是临时加进去的。为此海天集团投资了五百万美金,以许尽欢的名义在布加勒斯特开一个糖果加工厂,可以为本地提供近一百个工作机会。 这一拖,时间就拖到了12月!裴思建才通知许尽欢,他们给她报了一个团,以投资人的身份前往罗马尼亚,参加由布加勒斯特市政府举办的经济交流投资集会。 第八章 古堡公爵(一更) 解语花一看这架势,立刻蹭的站起,掏出皮夹数了几张钞票扔在占星盘上。对看傻了的两位“少男少女”使了个眼色。 “占卜结束了,我们走吧!” 李拜拜立刻站起身,看向许尽欢。 “大仙……” 许尽欢拖拖拉拉起身,迟迟疑疑往外走,伸头探脑还想看热闹。 罗姆人堵住了门口,解语花一马当先。 “让一让!” 少女美拉达侧过身,抬头看了他们一眼,漆黑的大眼满是泪水。帮忙抬来德拉努瓦的几个罗姆人也让开了路,他们三人依次钻出马车。 走过血肉模糊的德拉努瓦时,许尽欢留神看了一眼,挑了挑眉,有所疑惑,脚步迟疑了一下。 “快下来!”然而马车外解语花催促,伸手扶她。 她心里想着事,也没在意,扶着他的手跳下马车。 见此状况,李拜拜在心里替自家小叔哀叹,这竞争者是越来越多了哈!小叔你这爱情之路太坎坷了。好容易“改邪归正”,结果爱上的又是个“多情种子无情人”,掬一把同情之泪! 不过他相信这个“邪教护法”绝对没戏,因为电视里就是这么演的,坏人必将受到惩罚。 似乎是觉察到危险,回去的路程明显解语花加快了脚步。把“少男少女”赶上车,他就直接送他们回小雷列什宫。 第一天到布加勒斯特,还没好好领略这个城市的美丽风情,就先领略了一番城市阴暗面的危险,两位来自东方的小客人脸色都有点难看。尤其是李拜拜,他的吉普赛占卜专题泡汤了。幸好明天的行程是去布朗堡,那也是布加勒斯特驰名海外的重要景点。 因为那是传说中吸血鬼的始祖,德古拉伯爵的城堡。 网络上吸血鬼的题材也是热门,颇能吸引中二少年的眼球,好好做个专题,也能火! 只是没想到,吉普赛人的生活除了占卜和大篷车,原来还有这样的危险啊! “那个人,就是那个满身血的吉普赛人,到底出了什么事?”他心中好奇,小声的跟许尽欢讨论。 许大仙尚未回答,前面的解语花先开了口。 “应该是跟人打架了吧!” 打架?打成那样?这得多恨? “他们为什么要打架?”幸福小孩的心里,世界应该是和平的,为什么要打架呢?大家相亲相爱多好啊。 解语花在前面撇嘴一笑。 “罗姆人在欧洲的风评并不好!他们不从事任何正当工作,而是通过偷窃,乞讨,贩卖人口生活。犯罪总是伴随着暴力,打架斗殴很正常!” 罗姆人的不好风评,熊孩子也是知道一些的。但电影电视文学作品里,对吉普赛人的描写总是倾向于他们自由奔放,热情洋溢的一面。至于犯罪游离余社会边缘的那一面则又归结于主流社会的排斥和歧视,导致外界看待罗姆人总是带着一种猎奇的目光。就好像看着动物园里的动物一般,从不接触,只是把一些错误的幻想强加于这一族群身上! 而对于整日和罗姆人生活在一起的欧洲人来说,这个族群就是城市的败类,地底的老鼠,见不得光,令人生厌。因为他们总是以自由为借口不遵守城市的规矩,自由的来,自由的走,不带走一片云彩,但会带走城市人口袋里的钱包,然后留下满地垃圾。 他们不纳税,不工作,不奉献。所以城市也不接纳他们,他们没有医疗保险,没有社会保障,也不会有读书上学的机会。 两种文明相互抵触,千百年来都无法融合。 所以,美丽的吉普赛人也有丑陋的一面! 年轻的孩子被现实狠狠上了一课,扁着嘴沉默了。 许尽欢冷眼旁听,心里却不屑一顾。解语花会是那种“语重心长教育孩子认清现实残酷”的好人?别笑掉人大牙了! 他急忙忙跳出来说话,把一盆脏水泼向吉普赛人,只能说明一件事! 那就是今晚的事,另有蹊跷!而且,和他有关! 既然是另有蹊跷,那么他说的那些话就全都不能信了。 什么打架斗殴,肯定是假的。那个吉普赛人受到了袭击,被袭击的原因,甚至袭击他的人,解语花肯定知道一些什么! 真奇怪?一个台湾人,一个吉普赛人,在罗马尼亚,会有什么联系呢? 但更奇怪的还是那个吉普赛人身上的伤! 他血肉模糊看起来似乎是受了很严重的伤,可经过的时候她仔细看了一眼,并不是这样!他唯一的伤口是在脖子上,那个伤口撕开了血管,所以才会流那么多血。 但如果撕开的是主动脉,那这个人早就没救了,而且喷溅出来的血量会更多更猛更恐怖。 可显然那个吉普赛人被同伴送回来的时候还活着,这就说明没有伤到主动脉,所以其实伤势并没有看起来那么惨烈。 然后那个伤口……边缘粗糙,皮肉都翻出来,隐约可见血管和脂肪层。 是被撕开的! 什么样的打架斗殴会往人脖子上撕开皮肉?有必要吗? 那把刀不好?刺啦一刀,直接隔开喉咙就好了。或者往肚子上捅一刀,扎破重要脏器,也是轻而易举。 没有工具的话,也可以用拳头。杀人的方法千千万,撕脖子绝对不是理想选择前一百种。 因为太 第九章 他站那一边(二更) 轮回千年,她经历过许多感情,被人爱,被人恨,也尽力去爱过人,恨过人。然而人生太漫长,总让她怀疑自己的爱恨是否就是真正的爱恨。毕竟她爱过,但从未想过爱究竟是什么?尤其是男女之爱?她还是人的时候就没顾得上谈恋爱,等到意识自己从没真正谈过恋爱的时候,已经不是人了。 然而,她从来不懂这种感情。 也许,承认不被爱比忍受嫉妒更痛苦吧。 但偏偏全天下的无知女人都宁愿把错误归结于另一个女人,也不愿意去承认,男人不爱她。 何必呢! 如果男人不爱你,那么全天下除了你以外的女人都可以让你饱尝嫉妒。这嫉妒能让人活活撑死!而且撑死了,男人也不会爱你! 就吃就吃,气死你!许大仙在心里哼哼。反正跟这种“嫉妒心上脑”的无知少女解释她和解语花的关系是毫无用处的,因为这种蠢女人只会把错误归结于另一个女人,而完全不去用脑子想想,倘若男人爱她,又怎会让她品尝嫉妒之心! 这一举动惹来奥利维亚的白眼和冷笑,但她毫不在意! 她一口气吃了两个!解语花把他的也给了她! 唯一值得点赞的是最后一道甜点!香甜的布丁浇上浓浓的樱桃酱,布丁又软又滑,底部还有微苦但芬芳甜蜜的焦糖。樱桃酱又浓又稠,而且绝对是新鲜樱桃熬制,酱汁的颜色如同少女的嘴唇一般鲜亮明艳。 与器具想必,盘子里的菜就麻麻的了!或许公爵家的厨子已经尽力了,但对来自饮食帝国的许大仙来说,这些干巴巴的肉,黏糊糊的汤,外加嚼起来跟草一样的菜,实在是口味一般。 老管家尼古拉招呼女仆上菜,每一道菜都是用银盘装着,连刀叉也是银器,擦的闪闪发亮。每一件银器上都有精美的花纹,簇拥着一个奇特的徽章,显然是这位公爵家族的标志。 主位自然空着,许尽欢和解语花排排坐,奥利维亚就坐在解语花的对面。 偌大的餐厅只有三个人用餐,奥利维亚,解语花和许尽欢。 * 许尽欢用一种“受不了”的表情看了解语花一眼,对方的脸色也很微妙。 说完,扭腰摆胯的转身,在旋梯口等着他们。 “我已经把你的话传达给公爵了,他很满意,想要在午餐之后亲自和许小姐会面。说到午餐,厨房已经准备好了,请随我来吧。” 这位金发碧眼的美少女姿态万千的站在走廊尽头,笑盈盈的看着他们,只是这笑意并不让人感觉友善,很有点不怀好意。 两人连忙闭嘴,转身。 “盖伊的母亲是个中国人!许小姐也是中国人,对吧!”奥利维亚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带着一种幸灾乐祸的笑意。 “公爵,也就是这个古堡的主人是盖伊的父亲。而他的母亲……” 解语花的眼神闪烁了一下,垂下眼皮。 “这个孩子身上为什么会有蛊?” 她并不回答,反问一句。 “这是个什么蛊?”他再问。 她还是点点头。 “你说解掉这个蛊,盖伊反而会死?”他又问。 许尽欢点点头。 “你说那是个蛊?”解语花压低声音问道。 重要的或许只是他身上那个蛊! 如果奥利维亚的态度就是公爵的态度,那么看来她似乎搞错了一点,这个孩子的命压根就不重要。 有一点已经可以肯定,在解语花,奥利维亚和她这三人之中,大概只有她还些微在乎那个孩子的死活。其他两个压根就不在乎! 许尽欢站在走廊上,皱了皱眉。 门外小女仆已经等候着,他们出去,她就进去,把门关上,继续照看那位可怜的男孩。 解语花什么也没说,只是朝外面一努嘴,让她跟着一起出去。 许尽欢瞪起眼看他——我说没问题了吗? 奥利维亚露出一个“好吧你说没问题那就没问题”的表情,然后腰一扭,手一摆,又仪态万千的转身而去。 “请告诉公爵,许小姐说没问题。” 解语花抬头,脸上已经是温和的浅笑。 “吉姆,想好了吗?要我如何转达公爵?” 还是那位奥利维亚,站在门口摆一个妖娆的姿态,一双碧眼扫过屋内,最后停留在解语花的身上。 她眼皮一撩,正准备问问情况,突然门就开了。 就不知这位奶爸是“有意为之”还是“不明真相”?这两者的差别可大了去了。这关系着接下来他们该怎么做才能既不害人又不害己。 不过亲子奶爸从“救子”突然变成了“害子”,正应了人生处处有惊喜的说法! 对他的别扭,她是一点也不同情。本来就是利益交换,对方有所隐瞒也是正常,傻瓜才会和盘托出,把底牌都暴露光。 他垂下眼皮,整张脸刷的就沉了下去! 她把嘴里的碎糖哗啦哗啦的嚼着,眯眼对他一笑。 解语花什么也没说,只是瞪着眼看她。 说完,后跟着地,退开一步,把手里的棒棒糖又塞回嘴里,用牙咔咔的咬碎。 “意思就是如果我把这小孩身上的蛊给弄掉了,这小孩反而会死哦!”许尽欢踮起脚,凑到他耳边,压低声音一字一句,清楚明白的说道。 第十章 找回凤凰(一更) 她注意到他说的是孩子 “是盖伊的生母!”他并没有隐瞒,而是很爽快的就承认了。 最后一句其实是毫无意义的,那个蛊只能是血亲才是施展,所以这句话的核心思想只是想要从公爵口中确认,孩子的母亲来自中国云南,是一个会施展蛊术的女巫! “所以您的孩子去过云南吗?或者您有没有去过?再或者……孩子的母亲是否去过?以及,您周围的人是否有去过或来自那里。” 公爵立刻露出一个了然的表情。 “滇就是中国的云南。” 听到这个特有名词,解语花扭头看了她一眼,随后为公爵解释。 “蛊这种东西是很特殊的,它只能存在于中国某一片特地区域之内,那个地方在古代被称之为滇。”她继续说道。 解语花对他点点头。 “蛊?”他皱起眉,最后撩起眼皮看向解语花。 “要说诅咒也可以,但在我们中国,这东西有个官方的称呼,叫做蛊!” 她点点头。 “那是一个诅咒!” 公爵沉默了片刻,随后缓缓开口。 “您知道您孩子身上的刺青究竟是什么吗?” 许尽欢深吸一口气。 公爵露出一个不解的表情,这让他看起来更像一个年轻人了,正如同他长相所表达的年龄。 “这个人究竟是谁,应该由您来告诉我!”她说。 “谁?” “我需要一个人,没有她我做不到!” “为什么?” 对方一挑眉。 “不可以!” 她抬起手。 “那么择日不如撞日,现在就开始,可以吗?” 这回答似乎让对方很满意,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一些,连无机质一般的眼睛也沾染上些许的笑意。 “你可以相信你自己,永远也不要相信其他人!”对付这种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妖怪,许大仙表示我经验足,因为我自己也是。 “我可以相信你吗?” “是的,我能除掉。” 她点点头。 但是…… 可怕吗?对于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的人来说,应该是可怕的吧。毕竟这种漆黑的颜色,如藤蔓一般密布与身体之上,则能不让人产生可怕的联想。 可怕的刺青?许尽欢回想起那密不透风的房间里,苍白柔弱的孩子身上那个刺青。 “如果我没有听错,你确定你可以帮我的孩子除掉他身上那个可怕的刺青,对吧?” “见过了!” 许尽欢一点头。 “你已经见过盖伊了,许小姐,是吧?”话锋一转,他就扯到了正题。 不用谢,这不是在夸你!她心想。 “谢谢!” 然而公爵大人似乎心情不错,哈哈一笑,和蔼的一点头。 这话让解语花脸上的表情僵硬一下。 “公爵大人您也很年轻啊!” 这话说得漂亮!不过中国还有一句古话叫做“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显然这位斯塔塞公爵是个中国通,所以因为她的长相而怀疑她的能力,也是再正常不过。然而对方都夸她“年轻”了,她也该有所回礼。 “中国有句古话,自古英雄出少年。” 解语花笑了笑。 这句话是对她说的,但眼神却看向解语花。 “许小姐很年轻,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这样的长相出乎公爵大人的预料,挑起眉说道。 书桌上的台灯发出明亮的光芒,照亮她的脸庞。年轻,朝气,甚至还带着一点天真和幼稚,看起来就是个招人喜欢的美少女。 她知道这叫“绅士风度”,便欣然笑纳,款款落座。 解语花上前,为许尽欢拉开椅子,服务周到。 “请坐,我的朋友,不要客气。” 公爵退后一步,背着手转身到书桌后,伸手对她和解语花招呼。 对方的手倒是热的,跟人一样!她心想。 察觉到她明显的疏离,斯塔塞公爵微笑点头,轻轻一握她的手就松开。 “许尽欢!” 她嘿嘿一笑,伸出手,和对方相握。 才不要! 哦哟,这就朋友了!来的这么容易。那她是不是该说,你可以叫我欢欢? “作为朋友,你可以叫我达米安!” 公爵在黑暗中微微一笑。 “斯塔塞公爵。”他提示道。 身后一直沉默的解语花上前一步,站在她身边,似乎是要给她撑腰。 她咽了咽口水,心里不知道该如何招呼对方。 这图书室的灯光实在太暗了,公爵大人高大的身影堵在她跟前,把光全挡住。以至于她看不清对方的脸上的表情。只能看到那双无机质的眼睛,闪耀着非人的光芒。 不过当然,真实原因可能还是跟孩子的母亲有关吧。奥利维亚已经说了,孩子的母亲是个中国人! 他讲的是中文!这让许尽欢大松一口气,然后怀疑自己是不是来到了“中国城”,怎么这帮老外都开始讲中文了?可见国家实力强盛,海外蛮夷皆归服!难怪上面总是说要恢复盛唐气势,也是有底气了! “许小姐!”到楼下,缓步靠近,站定,伸出手。 公爵大人自楼梯上缓步而下,姿态优雅,尽显贵族范儿。 第十一章 寻找美拉达(二更) 公爵不是人,但他想 诶?诶诶!这关系也太混乱了吧! “孩子真正的母亲也不是人。” 面对许尽欢执着质疑的目光,解语花深吸一口气。 等,等一下!怎么就突然冒出一个受精卵了?如果出现了受精卵,那么孩子真正的母亲,也就是那个卵细胞提供者,她是谁? “她只是代理孕母!她的身体很意外的和受精卵契合!” “嗯?”你说什么?许大仙瞪起眼。 “所以凤凰其实并不是盖伊真正的母亲!” “啊!然后呢?”这孩子不是生出来了吗?怎么又人类无法给他生育孩子?自相矛盾么! “他想要一个孩子,但人类无法给他生育孩子。” “啊!怎么了?”这个她已经知道了呀。 “公爵他不是人。” 解语花从后视镜里看她一眼。 “你知道是什么在威胁那个孩子的生命,对不对?” 许尽欢抬头看后视镜,观察他的脸色,然后直起身趴在椅背上,一脸严肃的质问他。 面对这个问题,他陷入沉默。 “那么你就该去搞清楚,究竟是什么东西在威胁那个孩子的生命。”她说。 “他一定是想要救孩子的。盖伊是他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孩子,他不会让他轻易死去。” “所以我觉得也许你应该好好弄清楚,你这位公爵朋友到底是想要救孩子,还是想要害孩子?” 她点点头。 “所以,如果解掉这个蛊,盖伊反而会死?” 解语花皱了皱眉。 “凤凰是浴火重生的神鸟!这是一个保护生命能够起死回生的蛊,它不会夺走人的生命,它只会保护。” “凤凰蛊?” “那是个凤凰蛊!” “什么?” “对!你知道那是什么蛊吗?” 回去没有零食吃,许尽欢显得有些百无聊赖。 “那个蛊,你说它并不是在伤害盖伊?”在车上,他又继续一开始的话题。 * 于是两人上车离开。 解语花点点头。 “既然今天已经没事了,不如我们就回去吧!”她提议。 许大仙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又怪在她头上了。 她抿了抿嘴,放开他的胳膊,恶狠狠的瞪了许尽欢一眼之后,转身往回走。 “那你得尽快!” “我会说服公爵的。” 这话让奥利维亚沉默,随后用力咬了咬牙。 “我当然愿意帮你,但这事得他同意才行!” 解语花看着她。 “吉姆!这一次你得帮我!”奥利维亚一把抓住解语花的胳膊,恳求道。 只是单纯的觉得那地方可怕?那是挺可怕的。但她觉得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然后,奥利维亚似乎很不愿意去那地方,又是为什么? 她宁愿躲在那样的地方,也不愿意回到公爵的身边,孩子的身边,这就太奇怪了。 下水道里住满了被国家和时代抛弃的儿童,他们艾滋病携带者,吸毒者,流浪者。但问题是,为什么那个凤凰会躲在这样一个奇葩的地方? 想不到罗马尼亚也有这样奇葩的历史!果然每一个城市都只能看表面,倘若追求其内里,就会翻出恶臭和血腥。 原来如此!生五个孩子,这可真是太惊悚了。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罗马尼亚曾经鼓励生育,法律规定每个罗马尼亚家庭必须生育最起码五个孩子。这直接导致那个时间段出生的孩子暴增!然而孩子出生的多,国家的医疗和福利却不能维持。于是很多孩子就被抛弃,成了孤儿。后来东欧剧变,罗马尼亚执政党被推翻,这些孩子就都流落到四方。如今在地下城生活的居民之中,主要构成部分就是这些当年被抛弃的孤儿。所以他们被称为下水道儿童!” 面对好奇宝宝,解语花有点感觉棘手起来,该如何向她说明罗马尼亚那段混乱丑陋的历史呢? 布加勒斯特的孤儿都住下水道?这社会福利也太奇葩了。 就算不狭窄那也是下水道呀!以及,为什么里面的居民会被成为“下水道儿童”?难道里面住的都是孩子?这也太耸人听闻了吧? “欧洲的下水道和中国的不一样,并不是那么狭窄!” 毕竟,下水道那么窄,而且全是水! 这还真不是她想的那样!下水道也能住人?她漫长的人生之中也曾经遭遇过一些比较困难的时期,但沦落到住下水道还是不可想象。 “那并不是一座真正的城市,那只是一个下水道组成的世界。里面的居民被称为下水道儿童,几乎全部都是艾滋病感染者,吸毒者,流浪汉。并非你想象中的那样!” 解语花多少也明白她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但是地下城显然不是她以为的那种地方。 许大仙一挑眉。诶,怎么听起来越发有意思了。 “那是一个充满了怪物的地狱!”奥利维亚咬牙切齿恨恨说道,姣好的面容扭曲着。 “那是什么地方?”真好奇呢! 地下城?这里还有一个地下城?她只听说过中国城,没想到还有地下城。 许尽欢惊讶了。 解语花说布加勒斯特有一个地下城,盖伊的母亲,凤凰就在那里! 第十二章 夜闯地下城 “你确定这个吉普赛女人说的是实话?”在回去的路上,顶着迎面* “喂!”许尽欢追上去几步,但黑暗的巷子里已经没有了这位吉普赛大妈的身影。 “我不知道,小姐!我不知道!知道这些的人,都已经死了!”说完,她往后一退,转身就钻进了黑暗之中。 “那什么东西?” “那个女人?据说她和你一样,也是个东方人。东方人都是有魔法的,是不是,亲爱的小姐?听说她从斯塔塞家族偷走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所以他们在找她。” “那个躲在地下城的女人,告诉我关于她的事!”她问道。 这么牛啊!那位公爵大人! “都消失了!这就是斯塔塞家族的力量!在布加勒斯特,没有人能违抗他们。何况我们罗姆人的命,没人在乎!我们消失了,那些高高在上的欧洲人只会开香槟庆祝。来自远方的客人,你们并不知道这个城市有多冷酷无情。你们只看到她的美丽繁华,却不知道她背后的肮脏血腥!” 吉普赛大妈用一种悲哀而又无奈,甚至愤怒的眼神看着她。 “两个大活人就这么无缘无故的消失了,难道就没人在意?而且还有其他人,跟德拉努瓦一起去的,他们家的大篷车也不见了。” 被执法者带走?是指警察吗?斯塔塞家族连警察也能收买? “那些执法者,你懂得!他们为权贵做事,把我们罗姆人当流浪狗一样驱赶。他们说美拉达的证件有问题,就把她和德拉努瓦都带走了。连带着他们的大篷车!这一定引起了别人的注意,所以斯塔塞家族要掩盖这些肮脏的事情。所以可怜的孩子,美拉达和德拉努瓦!”大妈说道。 “斯塔塞家族的走狗?” “今天上午就有人来找过他们,然后,斯塔塞家族的走狗来了!他们带走了美拉达和德拉努瓦!” “消失?” “不要再找寻他们了!他们已经消失!” “那么美拉达和德拉努瓦现在……” 这么恐怖?她一脸疑惑。 “可怕的!非常可怕!见过的人都死了,都死了!” “什么样的魔鬼?” “他不是第一个!在地下城被怪物玷污的人,最后都变成了魔鬼。可怕的魔鬼!”大妈的目光里充满了恐惧之色。 “变成恶魔?” 许大仙挑眉。 “德拉努瓦也会变成恶魔!”大妈说道,目光哀怜。 “但是什么?” 许尽欢皱起眉。 “大巫师已经拒绝为他治疗,美拉达,可怜的孩子仍然不愿意放弃他,继续守护着他。但是……”大妈用手抚着胸口,摇了摇头。 什么?灵魂被玷污?虽然活着但其实已经死了?活死人?僵尸? “被吃掉还不是最可怕!最可怕的是凡人一旦被这些怪物触碰,灵魂就会受到玷污,从此沦为魔鬼。德拉努瓦和他的朋友们都被恶魔玷污了!德拉努瓦虽然还活着,但其实已经是个死人。” 吃人?许尽欢皱起眉。 “地下城知道吗?那就是地狱!那里住着非常可怕的怪物!它们会吃人!”大妈一脸惊悚的表情。 哈?地下城?寻找一个女人?难道说……她瞪起眼。 “德拉努瓦和他的几个朋友得到了一个差事,去地下城寻找一个女人!” 诶?斯塔塞家族?跟那不是人的公爵是一回事么? “坎瓦怒族的族长马利安已经被斯塔塞家族买通了,他们让罗姆人去送死!”大妈又说到。 嗯?诅咒?恶魔?要不要这么玄幻?不过城堡里既然有不是人的公爵,那城市里有恶魔也不足为奇了。 “这个城市受到了诅咒,这里有恶魔!” 大妈抽泣着,眨了眨眼睛,然后左右看看,压低声音说道。 “美拉达和德拉努瓦到底发生了什么?”她追问。 “哦不,这可怜的孩子!这该死的城市!我们就不该来到这片被恶魔诅咒的地方!” 她说的是中文,对方压根听不懂。裴思建连忙用英语翻译,大妈的脸色一下就变了,低下头抽泣一声。 “美拉达才十五岁,她还是个孩子!” 她伸手一把抓住对方的手,紧紧一握。 吉普赛大妈后退一步,警惕的看着她。 许大仙皱眉,迈步上前。 裴思建变颜变色。 他上午还见过这对小夫妻呢,怎么下午过来就死了。为什么呀?难道说他们遭遇不测,跟他找他们打听情况有关?这不就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许尽欢也一脸诧异,别说她了,裴思建也不能接受呀。 “什么?已经死了?怎么会?”李拜拜大惊失色。 “他们已经死了!你们不用再找了!” 大妈看了她和李拜拜一眼。 裴思建帮忙翻译。 “我们知道德拉努瓦受了伤,那天晚上,我和我的朋友就在美拉达的大篷车里,我们都看到了。”她伸手指了指李拜拜。 许尽欢决定实话实说。 “你们为什么要打听那对小夫妻?”她问。 把钞票塞进胸衣里,大妈用警惕的目光扫视着他们几人。 裴思建立刻把三张大钞奉上。 吉普赛大妈靠着门框,把手一摊。 第十三章 别想甩了我 他们活着,但其实早已经死去。这就是那些被国家和历史抛弃在下水道的不幸孤儿! 在被世界抛弃的那一瞬间,他们也抛弃了世界。 对此,床垫上的生物们无动于衷。它们睁着眼,一动不动,仿佛是看这个世界,但其实什么也看不见。就算看见了,也丝毫不关心,就如同这个世界也毫不关心他们! 他们跟着向导路过。 她伸手抓了一把,扭头瞪他一眼。 “是黄胶!一种具有刺激性气味的劣质毒品!地下城的领主李向所有忠诚于他的臣民免费发放这些毒品,用以巩固自己对领地的绝对统治。”解语花在她耳边轻语,因为贴的近,灼热的气息拂过她的耳垂,痒痒的。 那当然不会是牙膏,脏兮兮,黏糊糊的胶质,好像胶水一样! 这什么东西?许尽欢皱眉。 “反正他们已经用不上了。” 向导看见那些牙膏壳就立刻捡起来,揣进滑雪衣的兜里,还嬉皮笑脸的回头对他们说。 床垫旁脏污的地面上,扔着几支带血的针管和几个尚未挤完的牙膏壳。 三个或四个,也许更多,这些生物聚集在一张脏污不堪的床垫上相拥而眠。每一个都衣不蔽体,体无完肤。昏暗的灯光如同微弱的烛火一般,点亮管道的一角,然而始终照不到这张床垫上。 之所以不能肯定对方是不是人,是因为这些人形的生物几乎没有完整的皮肤,浑身都是烂疮,双眼充满绝望。 很快,他们就看到了几个“人”。 向导顿时紧张起来,猫着腰回头示意所有人放慢速度,放轻脚步。 穿过这一段特别潮湿的管道,渐渐的就有了稀疏的灯光,隐约还有人说话的声音,通过管道传来,带着隆隆的失真感。 地下管道四通八达,犹如一张巨大的地下网络,谁也不知道这些错综复杂的圆形管口究竟通向哪里。 越往里走就越觉得温暖,墙壁上暖气管子冒出呲呲的白烟,水汽翻滚着带出下水道里永恒的潮湿腐朽,令人眉头一皱。 她明显的嫉妒表现,让欧金发出哧哧的笑声,惹得对方朝他呲牙示威。 “少啰嗦,快走。”奥利维亚只是发泄自己的郁闷,才不管他究竟说什么。 “这里是外围,你们要找的人在最里面。我们不能直接走进去,不然你们会被发现的。这条路虽然远一点,但人少,容易避开!” 向导被她打的冲出去好几步,哆哆嗦嗦解释。 说完,还在向导的脑袋上狠狠抽了一记。 “还要走多久?别带错了路!” 看到这两人“黏黏糊糊”的举动,奥利维亚气的眼冒凶光,恶狠狠的催促向导。 既然她不要,解语花也就作罢。幸好大护法并不知道自己被嫌弃有脚气,否则一定得当场脱鞋证明,到底有没有。 “不用!我走的小心一点就行了!”她才不要穿他的鞋子呢,万一他有脚气怎么办? 这么体贴?大护法我好感动哦!不过谢谢啦!不需要! “我可以不穿!”他说。 “我的鞋子,你穿不上吧?”穿上了也一定穿坏了。 嗯?换鞋子?她看他一眼。 “怕脏的话,我跟你换双鞋子!” 为了照顾她的“美少女之心”,解语花低声问了一句。 大概是自觉自己的地位越来越薄弱,唐仇如今恨不得把许海天的活也干了,亲自上阵给许尽欢当爸,全面包办她的吃穿住行,好让她彻底离不开他! 这完全是误解了许尽欢,以她的品性大概唯一会用心的就是吃。衣服搭配则全是唐仇一手包办,显示的是唐经理的审美品位。 这也就难怪她这么小心在乎自己的鞋子了! 她在穿着打扮上上面完全抓住男人的喜好,毫不吝啬的妆点自己的青春美貌,显然对自己的美貌颇为自得。 带着特殊的眼镜,颜色看不真切。但想来应该是个非常粉嫩娇艳的色彩。 那是一双相当精致的牛皮靴,皮质柔软细腻,做工也很特别,一看就是手工定制的鞋子。 解语花对这抱怨充耳不闻,只会低头看了一眼许尽欢的鞋子。 许尽欢抬起头,像个真正的孩子一般往解语花身后一躲,脸上露出怯生生的表情,然而两只大眼睛却毫不畏惧的看着奥利维亚。 说她? 咬牙切齿,恶声恶气,极具嘲讽。 “吉姆,管好你的北鼻。如果她还不会走路,那就记得带上婴儿车!” 走在前面的奥利维亚皱眉,转身。 许尽欢装备最差,穿的花枝招展,光鲜亮丽。她低着头,像个小蹦豆是的,在过道里左一跳右一跳,小心翼翼的避开那些脏污的积水,免得弄脏了她的鞋子和裤脚。 解语花穿的是柔软的雨靴,几乎没有什么脚步声。 向导踩着积水过去,跟在其后的奥利维亚一伙也踏着同样的路线走过。他们都穿着长筒的军靴,厚实的鞋底踩在水面上,发出啪啪的声响。 为这污浊不堪的世界增加一点亮色! 走过最初的黑暗,渐渐的就有了一些光,昏暗的,散碎的,自污浊的水面上反射,在同样污秽不堪的墙壁上摇出星星点点斑驳的光。 一行人跟着向导继续在下水道前进。 第十四章 找到凤凰 擦!这么快就被追上了!许尽欢在心底咒骂。 她真是小看了解语花的能耐! 眯着眼干巴巴一笑。 “嗯!如果我说我只是想要找个僻静的地方方便一下,你信吗?”她说。 解语花噗嗤一笑,似乎被她的幽默逗乐了。 趁着他低头笑的功夫,她用心眼看了一下周围,找到了亓源。他藏匿在墙壁深处,蛰伏着。 但没找到严国邦! 等他再次抬起头,她立刻收起心眼,用极为无辜的眼神看着他。 他也看着她。 “那么,许小姐方便完了?” “嗯!方便完了。那个,严国邦呢?你没怎么着他吧?”她问。 解语花用两根手指头从衣兜里抽出一张符纸,摇了摇。 “你的朋友很安全!” 她就知道!事情坏在严国邦的身上了!真是百密一疏!现在怎么办? 看到她挫败的脸色,这让他心情大好,以至于先前的挫败也成了一种情趣。很久没遇上这样让他头疼而又兴奋的女人了。 他追寻着女真,但所找到的女真都太容易被征服。直到现在,遇见了她。 她是他见过最强大也最狡猾,最捉摸不定的女真。 他越来越想要征服她!然而一旦征服,他可能又会失去兴趣。所以,应该珍惜此刻这征服的过程! 他微笑着把符纸放回口袋,迈步上前,伸出手。 “我不会伤害你的朋友,但也请你不要再离开我的身边!” 许尽欢咧嘴一笑,也伸出手,主动握住他的手。 解语花露出一个满意而自得的表情! 结果她用力一拽! 他没料到她的手劲如此之大,这一拽之下整个人猛地就朝前扑过去。 这一拽她是用了真元,凡人脆弱的手臂根本支撑不住,所以一拽之下,筋骨咔擦一声就断了。 疼得她立刻呲牙裂嘴,皱起眉。 但没时间喊疼!解语花扑过来的瞬间,她就飞起一脚往他胸口用力一踹! 这一脚也用了真元,但她怕连脚都踹断所以不敢用大力,留了劲道。可即便如此,解语花也被她整个踹飞出去。 踹飞的瞬间,她顾不得胳膊生疼,大喊一声。 “亓源!” 然后转身就往布满了阵法的管道里跑。 亓源立刻从墙壁深处钻出,用最快的速度追上她,化成一缕轻烟往她耳钉里钻。 与此同时,被踹飞出去的解语花在半空猛然扭腰,一个翻滚落地,大吼一声。 “许尽欢!”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耍,他气炸了!狞着脸,咬着牙,落地之后双腿一弹,猛然跳起,飞快的钻进管道里。 “吉姆!”奥利维亚也喊了一声,跟着一起跳入。 欧金等人依次跟上。 听到身后紧追而来的脚步声,许尽欢强忍着手臂的疼痛,举起双手划过墙壁上的阵法。 阵法被触碰,立刻就发动了!黑色的线条莹莹发光,图案开始起了变化! 哼!想威胁她,没门! 天堂有路你不去,地狱无门偏来投! 那就来吧! * 管道里的阵法在她触碰的刹那被引发,解语花和奥利维亚他们追入其中,正好撞在了阵法上。 整个管道发出隆隆的轰鸣,好像上面的火车直接开进了管道里。这轰鸣导致整条管子都颤抖起来,连带着那些排列整齐严密的砖石也跟着噗噗的抖动,仿佛随时都会从墙壁上跳出,砸到人身上去。灰尘自顶上洒落,令人迷眼。 “这是怎么回事?地震了吗?我们快走!”奥利维亚喊叫着,转身想要往回跑。 但解语花还是继续往里冲,她怒吼一声,又不得不追上去。 看到他们往里冲,欧金可不想跟着一起去送死被活埋,毫不犹豫的转身往回跑。 可明明才刚冲进管道不过几步路,只消往回跑几步就应该能出去,但他跑了好一会,却仍然置身于轰鸣震荡,黝黑深邃的管道之中。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半路有岔道?他跑错了? 想了想,还是跟同伴们待在一起比较好,他又转了个身,跑回去。 跑了几步,就听到一阵刺耳的抓挠声传来。顺着声音抬头一看,在扑簌簌的灰尘之中,一张丑陋的血盆大口蹭的冒出,朝他扑来。 是地下城那些该死的怪物! 欧金吓得大喊一声,脑子都没过,直接就端起手里的丙烷喷射器,按下发射键。 哄的一声,枪口发出一条耀眼的火舌,瞬间就将对面的怪物烧成了一个火球。 怪物被火焰包围着,吱哇乱叫。手舞足蹈之中突然端起一把枪,噗噗噗噗就射出无数子弹。 欧金连忙往墙壁上一躲,躲开了大部分却依然被射中了几颗。 幸好怪物已经被火焰烧的开始萎缩,只扫射了一阵就颓然倒地,蜷缩一团。 他忍着疼,伸手一摸,腿上中枪了。咬着牙伸手插进弹孔里把子弹挖出,拿起一看。 竟然是自己的武器!怎么回事?这些愚蠢的怪物怎么会使用他们的枪了? 还是说,其他伙伴也遇上了怪物,所以武器被夺走了? 想到此处,他连忙上前几步,结果发现躺在地上被火烧的一塌糊涂的根 第十五章 真假公爵 随着两人之间交往 斯塔塞公爵,也就是马尔库斯当时深深的为对方的风采所倾倒,极为乐意与他交流一些关于科学和自然方面的信息。 达米安是个学识丰富,谈吐优雅,并有着俊美容颜的年轻德国军官。 作为来自德国的军事指导,参谋官,达米安来到了罗马尼亚。并在国王卡罗尔二世的授意下,暂住在当时还是斯塔塞公爵的马尔库斯的城堡里。 安东内斯库企图控制整个国家,但罗马尼亚铁卫军是他掌握大权的障碍。为此他完全倒向德国,并在希特勒支持下,彻底清洗了铁卫军,组建了由他直接领导的清一色军人政府。 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也就是一九四零年,罗马尼亚国王卡罗尔二世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任命扬·安东内斯库为首相。并在第二天同意新首相的请求,解散了议会,中止了宪法,同时建立起了一个以新首相为首的法西斯军事独裁政权。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也就是二战时期。” “诶?德国人?” “那个魔鬼,达米安,他不是罗马尼亚人。他是德国人!”马尔库斯说道,苍白的爪子紧紧握住凤凰的手。 所以,究竟发生了什么? 可现在……不管是真的那个也罢,假的那个也罢,都不是人! 所以,斯塔塞公爵至少在授封的时候,一定是个能够站在阳光下接受神明祝福的人类。 因为没有哪个国王脑子发抽,会给一个不是人的怪物授爵封地。 当然咯,罗马尼亚不是人的贵族最赫赫有名的当然要数德古拉伯爵,吸血鬼的老祖宗。但德古拉伯爵的故事是小说罢了,只是以历史真实人物为原型而演化出来的虚构人物。说到底,所谓吸血鬼伯爵也还是一个人而已。 以及,公爵大人怎么会是一个怪物? 如果眼前这个“下水道的怪物”才是真正的斯塔塞公爵,那么在城堡里的“不是人公爵”又该是谁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被搞糊涂了。 * 不过这个真的,现在也不是人啊! 诶?原来那个不是人的公爵是假的啊? “马尔库斯不是怪物!他是被达米安害成这样的!达米安根本就不是斯塔塞公爵,他是个冒牌货。马尔库斯才是货真价实的斯塔塞公爵!” 凤凰上前一把握住他的手,安抚他。然后扭头对许尽欢说出一个惊天的秘密。 许大仙立刻瞪眼!原来这个马尔库斯长得就跟下水道的怪物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是,那些怪物似乎只会吼叫不会说话,而且没有丝毫智慧的样子。而他,不仅能说话,而且一看就是个智慧生命。还是个文艺型的,张嘴就是歌剧范! 现身到她面前,黑影一把撩开盖在头上的帽兜,呲牙裂嘴,朝着许尽欢怒吼一声。 “我是谁?问得好!我也很想知道,我现在到底是谁?”黑影自幽暗中溢出,身形高大异常。他穿着一件斗篷,从头包到脚。 “他是谁?”她伸手一指黑影,问凤凰。 妈妈呀!是不是外国的妖怪都是文艺属性的,怎么见面就跟演歌剧似得。 “等,等一下!你们能不能听我说一句!”许大仙忍不住出声打断他们的交谈。 “马尔库斯……” “在我漫长的生命中,从未有神明眷顾过我。我只看到魔鬼在肆意横行,我只看到凡人在堕落。这个世界,早已经被神所抛弃!连同我和你!” “神?”黑影冷哼一声。 “我不是冲动!马尔库斯!这次是真的。她不一样!她是神!”凤凰回头,用灼热的目光看着许尽欢。 “凤凰!不要冲动!” “那么你就应该相信我的选择。她是来帮助我们的!马尔库斯,我等待这一天已经等待了整整八年!这八年来,我无时不刻不在思念着我的孩子!现在,机会来了。我要抓住这个机会!你要跟我一起吗?” “我相信你!” 黑影沉默了片刻,再次开口。 “我知道!但她不一样!马尔库斯,你相信我吗?你相信吗?”她焦急的问道。 “凤凰,不要相信陌生人!” “不,她并不危险,她是来帮助我们的。” 凤凰连忙转身上前,扑到黑暗之中,一把握住黑影的胳膊,兴奋的说道。 “凤凰,你带了陌生人来!这很危险!”那黑影开口,声音嘶哑难听。与其说是说话,不如说是嘶叫! 许大仙猛然回头,就看到一抹黑影在身后涌起。 “马尔库……”她再次呼唤,但还没喊完,就停住。 “这里以前是个剧场!现在已经被废弃了!”凤凰小声的解释。 这是个什么地方? 大楼里没有灯,到处都是漆黑一片。脚下全是垃圾,墙上则是斑驳腐朽的墙纸,还有被从破掉的窗口扫入的雨水玷污的石膏雕像。 “马尔库斯?” 进入大楼之后,凤凰就轻声呼唤。 然而如今大理石柱已经破损脏污,落地窗的玻璃全都被砸破,密密麻麻的订满了各种残破不堪的木板。 凤凰带着许尽欢跑进了一座废弃的大楼,大楼外有高大的大理石柱,还有巨大的落地窗,想来这曾经也是一处金碧辉煌之所。 第十六章 魂魄不相容 虽然 那里没有人,没有爱,也没有恨。没有白天,没有黑夜,没有死亡,也没有诞生。 因为在那个梦境里,她感觉不到人间的气息。仿佛,在梦里,她是一个真正的天人,被孤独的囚禁于一个名叫仙境的地方。 这些梦,让她感觉很不舒服。比起血与火的恐惧,那虚幻缥缈的梦境更让她感觉恐怖。 真奇怪,一个从未见过外面世界的胎儿为什么会梦到这些它从未见过的场景? 期初她以为这些都是她自己的梦,但后来突然意识到,这些梦的主人是她肚子里的那个胎儿。母子之间心意相通,所以她梦见了它的梦。 她开始做一些奇怪的梦!有些很恐怖,充满了杀戮和血腥,甚至还有炮火和枪声。而有些则很缥缈,譬如在天上飞,或者漫步于一个如同仙境一般的花园里。 很难形容那种感觉,自从胎儿第一次心跳开始,她就明显的感觉到了这个小家伙的存在。 而真正让她意识到整件事情有问题的并非是达米安滴水不漏的招呼和呵护,而是在她肚子里不断成长的胎儿。 可当时已经被“虚幻的爱情”以及“崇高的奉献”冲昏了头脑,完全思考不到这些关键性的问题。 他连占有她的欲望都没有,又怎能令人相信这是真正的男女之爱呢? 如果一个男人真正爱慕一个女人,又怎会对她不产生任何一丁点“肉体的欲望”呢?自古以来,爱与性就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然而事后回想,只觉得无比讽刺。 很难想象当时她进入丝毫没有怀疑,内心反而充满了一种崇高的感情,认定她和他之间的爱是超越肉体的爱。 说起来也真是可笑,虽然她和他已经孕育了一个真正的生命,然而彼此之间并没有发生过任何肉体上的关系。这样的拥抱和亲吻,已经是他们彼此之间最亲密的一次接触。 达米安也非常的高兴,他拥抱她,亲吻她。 她无比信息,只要一想到自己的身体里孕育着一个小小的神奇的种子,从此把她和爱人紧密的维系在了一起,她的心就甜蜜的快要爆炸。 紧接着令人振奋的消息终于到来,受精卵成功着床了。 也许是公爵夫人听到了她的祈祷,也许是她的身体终于接受了那些药物,接下来的受孕过程开始变得顺利起来。 她只是想要陪伴在他的身边,想要给他一个孩子。 在城堡的礼拜堂里她虔心祷告,并向公爵夫人保证自己绝不会奢望取代对方在达米安心中至高无上的位置。 也许是罗马尼亚的水土更适合她吧,在他的城堡里她逐渐恢复了健康。被爱人照顾着,她满怀感激。 为此,达米安把她接回了罗马尼亚,安置在他的城堡里休养,暂时停止了受孕。 得知了她的情况之后,达米安立刻连夜从罗马尼亚赶到瑞士。日夜陪伴在她的身边,安慰她,照顾她,鼓励她。但她的情况依然持续恶化,各种针剂和药物让她的身体产生了很多不适反应。她开始脱发,胃烧灼,并且轻度抑郁。 也许公爵夫人的在天之灵察觉到了她和达米安之间的感情,所以拒绝自己的孩子在别的女人身体里孕育成长。 但受孕的过程并不顺利!受精卵总是无法顺利着床!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耗尽了她最初的冲动和信心,她被折磨的精疲力尽。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被公爵夫人给诅咒了。 不可否认,对方的处理滴水不漏,她受到了最全面也最完美的照顾。 爱情使人盲目,爱情使人冲动,爱情使人愚蠢。她根本没有弄清所有的合约就冒然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又轻率的把一切都交给达米安去处理。 没有人! 谁能拒绝这样一个全心全意为你考虑的男人呢? 而现在,她更爱他了。 她只想大声的对所有人告白,她愿意做这件事从来不是为了这些报酬,仅仅只是因为她爱他。 她还能说什么? 他虽然不能给予她斯塔塞公爵夫人的头衔,但她生下的这个孩子必将是未来的斯塔塞公爵或者斯塔塞女公爵。 他私下还向她保证,无论她生下的是男孩还是女孩,这个孩子都将是他爵位的继承人。 而这一次代孕的报酬,除了那个基金以外,还包括一栋位于布加列斯特市中心的高级公寓以及两百万美金的瑞士银行存款。 待产期间,他会照顾她的所有生活必须,并同时为她成立一个基金,以供她将来学习生活所用。生下孩子之后,她会获得孩子一半的监护权,完全可以按照她自己的心愿随时随地来看望孩子。 达米安慷慨之极,除了为她在学校保留学籍之外,还会提供一个专门的住所供她待产。受孕会在瑞士的医院完成,因为他更相信那边的医疗水平,而不是罗马尼亚的。他要绝对保证她的安全,理由是因为他爱她。 她很快就听得厌烦了,这些条款大同小异,无外乎就是告诉她通过做代理孕母可以从达米安那里获得怎么样的报酬。 很快达米安的律师就联系了她,要求她签署一份合约。律师很尽忠尽职,不厌其烦的为她解释合约里的每一个条款,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凤凰答应了斯塔塞公爵的请求,同意做他孩子的代理孕母。 第十七章 真是可爱之极(一更) “你不要担心!达米安会明白你们已经尽力了!” “什么?” “凤凰会回到城堡的,昨晚的事,我会亲自去跟达米安说明。” 解语花缓缓转过头,淡淡的看了她一眼。 “吉姆!她到底跟凤凰他们说了些什么?” 越想越心焦,奥利维亚大步上前,一巴掌拍在解语花的肩膀上。 可吉姆已经和她低声耳语了许久,也不知两人说了些什么,万一他被这小丫头“诱惑”了,怎么办? 然而这天真烂漫怎么看都是徒有其表!在这废墟一般的剧场里,刚经过一夜的残酷血战,她怎么还能做出这么一派可爱之相?真叫人毛骨悚然,信她才有鬼。 解语花背对着两人,也看不清脸色。只能看见许尽欢笑嘻嘻的,倒是一派天真烂漫之态。 许尽欢和解语花两人低声说话,讲得又都是中文,奥利维亚和欧金根本听不懂。 这是一个人比鬼轻贱的年代啊!大护法表示不开心!要抱抱! 彼此距离这么近,她就看不到他受伤了吗?连一点关心都没有呢! 他皱起眉,一边赞叹她的可爱,一边又懊恼她的“多情”! “严国邦就暂时存放在你那里。不过,你可不要欺负他哟!”说完,还对他眨眨眼。 “哦对了!”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开口。 跟她相比,达米安确实就算不上是他的谁了! 明知是假的,明知她骗人,明知她使诈,但还是觉得……好可爱! 好可爱!他心想,真的好可爱! 他沉默不语,似乎是在考虑她的建议。但实际是在心里消化她刚才的笑容。 “你可以跟我一起卖他呀!反正,他也不是你的谁。”她低声诱惑。 男女之间就是一场生死之战,谁要是怯懦了,退让了,很快就会一败涂地。 他突然心慌起来。然而架子不能倒,板着脸硬撑。 她笑得得意,笑得窃喜,似乎已经看穿他的心思。 她抿嘴一笑,伸手捂住嘴。笑得眼睛都眯起来,花瓣似得嘴唇抿在一起,看起来柔软极了。 何必如此一问?显得他着相了。 “那我呢?”他突然问了一句。问出口之后,心里有一点懊悔。达米安是达米安,他是他,她卖了达米安,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看,他说的没错吧! “为什么不卖?他又不是我的谁?对吧!”她大大方方的承认,一点也不觉得亏心。 因为有一种女人,她生来就会伤害男人,生来就没有真心。 “所以你就把他卖了?”论心狠手辣,男人还不是女人的对手。他眯着眼,心想她要是骗人,那大概没几个男人能够拒绝。所以,也不能怪她骗人。就算她不骗人,男人遇到她也是要受伤的。 她这么懂男女之情,谈过几场恋爱,辜负过几颗真心,又伤害过几个男人? 一副很懂的样子! 说着,她就叹息一声,摇了摇头。 “还能是谁,当然是孩子的爹,你的老朋友,我们亲爱的公爵大人咯!你懂得,女人嘛就是这样一种生物。爱有多真,恨就有多深。唉,痴情女子负心汉。冤孽呐!” “这还用问?”她微微退开半步,用一种“你怎么变蠢了”的语气说道。 因为,她撒娇的语气特别动听。 “她要谁的命?”虽然问着,但其实心里已经想到了,不过是想听她亲口说出来。 但这种念头太荒唐了,以至于只能在心头一闪而过。 然而他心中却有一种冲动,倘若人命就是发夹,只要她开口,他可以送她一打,随挑随拣。 “孩子是一定要的,还要一条命!”她轻巧的说着。仿佛要一条命就跟要一个水晶发夹一样简单! “她开了什么价?要孩子?” 他不得不板着脸,别开头不去看她,才能继续保持冷淡的语气。 这模样着实可爱的紧,叫他胸口隐隐发闷,发疼!他怀疑是被鬼附身伤了内脏,但这闷闷的疼痛却不叫人难过,倒有些莫名其妙的甜蜜和不可告人的欢愉。 “所谓谈判呢,就是要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对方肯开价,才有的谈。你得听我说完呀!” 她眼珠一转,把眼神又拉回到他身上,撅起嘴用小女孩惯用的撒娇表情看着他,似乎是在埋怨他的责备和冷淡。 “这不是白废话!你还放她走?”一听这话,解语花就皱起眉,用眼梢瞥她。 “哪有那么容易!”她咧嘴,身形微微错开,朝他身后的奥利维亚和欧金摆了摆手,咧开嘴笑出八颗闪亮的小白牙。 “你说她就肯来?”喉咙有点干,以至于声音开始发哑。 眼神微微一闪,眼皮垂得更低,缓缓错开了眼神。 真是漂亮!他心想。 眼皮一垂,就看到她黑漆漆的眉毛,亮晶晶的眼睛,睫毛如同刷子一般,小小的鼻头又尖又翘。 她一下逼近,叫解语花没来由的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想要往后退,然而心念才起连忙止住,硬生生的挺着不动。 “当然是用孩子为诱饵,好让凤凰乖乖去城堡的交易呀!” 许尽欢把头一歪,脚尖一掂,倾身向前,靠近他。 “交易?什么交易?”解语花低声问道。 第十八章 地下实验室(二更) 通过案件之后,奥利维亚用名卡刷开电梯门,带着他们下去。 “忍住。还没到时候!” 许尽欢上前一步,握了握她的手。 自从进入城堡之后,凤凰的情绪就开始激动起来,爱与恨两种激烈的感情在她心里冲撞着,黑色的面纱下她嘴唇颤抖不已。 但依然,很可爱! 解语花在心里为她叹息,早知道她这么能藏东西,怎么就不藏点趁手的兵器呢!这副小学生背着零食出来春游的架势,实在是太蠢了。 她身材娇小,衣服宽大,这些东西藏在身上一点看不出。 一行人都顺利通过了安检。甚至包括解语花和许尽欢,许尽欢身上倒是带了一些花样,包括三根棒棒糖,两块巧克力和一小袋棉花糖。 他相信吉姆做这些只是为了尽快完成交易,带走他想要的东西。 当然,这位不是人的公爵并不会百分百的相信这位来自东方的“老朋友”。但他手里也握着可以克制吉姆的王牌!况且,吉姆只有孤身一人,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双拳难敌四手。这儿是他的主场,吉姆单凭自己一个人,翻不起多少风浪。 小盖伊恢复正常,凤凰彻底消失,这两项足矣打动达米安。所以,他同意了解语花的计划。 她死了,他就能安心! 他还向他保证,一旦小盖伊身上的蛊被移回凤凰的身上,她一定会死。 何况,小盖伊还在他的手里。只要有这张王牌在,凤凰就永远都不足为惧。 这么多年来他活的好好的,可见凤凰的诅咒力量微弱,大概是只能攻击人类而已。 至于凤凰,她自身所拥有的力量不过就是诅咒。诅咒属于精神攻击,在场的人都是精神力量格外强大的存在,并不需要恐惧她的诅咒。尤其是达米安,因为倘若她的诅咒能伤害到他,那他早就已经死了。 但实验室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系统,可以把这位“下水道之王”阻隔在外。 包括这座城堡! 之所以把“解蛊”这件事放在地下实验室进行,也是解语花的建议。凤凰最大的依靠是马尔库斯,马尔库斯掌握了整个城市的下水道,通过这些四通八达的管道,他可以到达城市的任何地方。 正如解语花所说,进入城堡地下实验室必须经过两道安检检查。第一道只是粗略的检查有无枪械刀具等危险工具,第二道则是检查是否有生物异变。 她这才点点头。 “不必担心。实验室有安检设备,无论她藏了什么,都逃不过的。” “万一……” 也许一开始凤凰身上确实带着什么东西,但此刻这些东西已经离开她的身体。所以他很肯定! “我就是能肯定!”但他一脸肯定之色。 “你怎么能肯定?”奥利维亚不相信。 “不会有!她身上什么也没有!”解语花打断她的话。 “可是万一她身上有什么……” “别误了达米安的正事!” “奥利!”解语花伸手拉住她。 “可恶,你给我站住……”奥利维亚恼羞成怒,大喊一声,想要冲上去抓住凤凰,又似乎是想要抓许尽欢。 许尽欢捂着嘴窃笑,得意洋洋的跟上。 见她这脆弱的模样,凤凰冷哼一声,伸手一把将她推开,放下面纱昂首阔步的往前走。 有了这股独特的气味,无论多远她的蛊虫都能找到她。 奥利维亚并不知道这是蛊虫最喜欢的气味,虽然闻着怪恶心的,但所用的材料都是正儿八经的东西。动物的油脂混合上等的香料,经过发酵而形成这独特的气味。除了与生俱来的蛊之外,她还需要靠这些气味和自己的蛊虫建立联系。 这什么味道?怎么这么恶心! 她满是黑色刺青的脸把奥利维亚吓了一跳,情不自禁就往后退了一步。随着对方的逼近,她闻到一股下水道独有的恶臭混着一种古怪的香料所组合成的复杂气味,差点要吐了。 “卑贱的怪物,给我滚开!别让你的主子等太久!” 凤凰站住,伸手撩起面纱,瞪了她一眼。 “我得检查一下!” 奥利维亚上前,拦住她。 幸而凤凰戴好了柏树枝,就转身往回走。 奥利维亚顿时变了脸色,恨不得伸手掐死她。 在那个“人”字上,她咬的格外重,尽显嘲讽之意。 “马上就要见到久违的爱人,是个女人都该洗把脸打扮打扮吧!哦对了,你不是女人!” 许尽欢跺了跺脚,把手放在嘴边呵气,懒洋洋的瞥了她一眼。 “她在干嘛?” 奥利维亚出来“迎接”,皱着眉头问了一句。 最先出去的凤凰走在前面,挺直腰背,不惧严寒,像个真正的公爵夫人一样高贵端庄。她缓缓走进雪地,弯腰拆下一截带着雪花的柏树枝,伸手插在头上。 解语花也下了车,站在旁边眯着眼看她。 她穿的少,缩着脑袋跳下车,一路蹦蹦跳跳,哆哆嗦嗦像只小仓鼠似得。 布加勒斯特的隆冬格外寒冷,积雪覆盖着整个花园,到处都是白茫茫一片。 车子很快就到达了城堡外,原本是可以直接开到门口,但许尽欢要求解语花把车停在城堡前面的花园里,带着凤凰下了车。 第十九章 达米安之死 当白光与黑色的藤蔓相互抗衡的时候,小盖伊的身体开始不住的颤抖,明明陷入深眠的孩子却发出痛苦的呻吟,然而这呻吟声格外柔软无力,比起他身体的颤抖显然那样不引人注意。 只有在他身边的凤凰听到了,为此泪流满面。 而当黑色的藤蔓顺着手臂流到许尽欢身上时,小盖伊的颤抖就变弱了,直到最后一缕藤蔓被抽出,他小小的单薄的胸膛猛然起伏,透了一口大大的气。 “盖伊!”凤凰忍不住叫出声。 透了这口气,陷入深眠的孩子仿佛被唤醒,睫毛微微颤动着,开始用力的呼吸。 “盖伊!”凤凰再次呼唤他。 孩子睁开双眼,顺着声音扭过头,用茫然的眼神看着她。 她也看着孩子,泪眼朦胧。用力的眨眼,把泪水抖落,她想要好好的看一看孩子。 孩子的目光期初是茫然的,但随着他醒来,那从出生之前就牢不可破的联系瞬间就让他明白眼前这个带黑纱的女人究竟是谁。 “妈咪?”他张开小嘴,轻轻的呼唤了一声。 凤凰一边哭着一边笑着,用力点了点头。 为了这一声妈咪,她所做的一切都值了。她见到了孩子,她拥抱了他,同时也听到了他喊自己妈咪。 她知道,她的孩子一定会认出她。就如同她也会在第一眼认出他一样!这是与生俱来的联系,谁也不能阻隔。 就在他们母子相认的时候,许尽欢的脸则布满了黑色的藤蔓,变得异常恐怖。这些藤蔓在她脸上,手上纠缠着,如同不死心的黑蛇,想要挣脱白光,重新回到小盖伊身上去。 凤凰咬了咬嘴唇,大喊一声。 “来吧!一切的罪恶都归于我吧!”说着,浑身爆发出一股黑色的烟雾,刷的把许尽欢身上的藤蔓吸收到她自己身上。 “妈咪!”小盖伊突然喊了一声,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然而他太脆弱了,才一动就双眼一黑,昏厥过去。 “盖伊!”凤凰喊了一声,用力握住他的手。察觉到他手臂上微弱的脉搏,这才安下心来。 她闭上眼,敞开身体和灵魂去接纳蛊的力量。 在达米安和奥利维亚的眼里,她仿佛是被黑色的藤蔓吞噬了一般,整个人被一条黑色的巨蛇缠绕住。 然而她自己却觉得格外安心和舒适!蛊是流传在她血脉中的力量,这力量与生俱来,和她生生相息。 这力量不会伤害她,只会保护她。 力量重回身体,她分割出去的生命也再次变得完整。脸上的黑色刺青纷纷脱落,她恢复了原本的容貌。 真可惜,她的孩子看不到她美丽的样子了。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的!母亲是爱的象征,美貌还是丑陋,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终于找回了孩子,而孩子也找到了她。 当蛊的力量全部回到她身体里之后,凤凰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变得格外强大。她的精神能穿过整个地下室,直接散步到地面上去。 地表,藏在她裙摆里“偷渡”而来的蓝色甲虫接收到她的信号,便立刻追寻着她的气息,蹭蹭的往土里钻。 它们巨大的鳌钳飞快的挖掘着泥土,朝着地下实验室蜂拥而来。很快就挖到了最外面的混凝土层。 被混凝土层阻挡住,这些甲虫便立刻三五成群的聚集在一起,从口器里分泌出一种酸性物质,用鳌钳涂抹在混凝土上。 在这些酸性物质的腐蚀下,原本牢固的混凝土立刻变得酥松脆弱。鳌钳用力一挖,就化成了齑粉。于是这些甲虫便又顺着腐蚀的坑洞一路挖掘,想要回到“女王”的身边去。 凤凰在实验室里能清晰的感觉到它们越来越近,然而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小盖伊身上的蛊已经全部转移回了她的身体里,那就意味着孩子身体里魂魄之间的争斗会重新开始。他的魂魄马上就会四分五裂! 必须尽快用她的魂魄去填补! 她睁开眼,看向许尽欢,示意对方可以动手了。 许尽欢紧闭着双眼一动不动,白色的光芒依然在她另一条手臂上闪烁着,也笼罩在小盖伊的身上。 她知道,这是对方在用自己的灵力维持孩子魂魄的稳定,为她争取一点时间。 她在心里感激,于是再次闭上眼,用全部的力气呼唤她的蛊虫。 来吧!到这里来!都来吧! 用力挖呀!把这牢笼挖穿!把一切吞噬!破坏!消灭! 来吧!我的“孩子们”! 接收到她强烈的信号,钻在混凝土里的甲虫们变得更加焦躁而且狂暴,它们甚至不惜自相残杀,一边得到更多的酸性物质,腐蚀掉包裹在地下实验室外层足有三公尺厚的混凝土。 再牺牲了近一半多的同伴之后,第一支“先遣队”终于钻破混凝土层,成功进入了实验室内部。 “怎么有虫子?”在走廊负责巡逻的保安看见了甲虫,下意识就抬脚踩死。 咔擦一声,甲虫在鞋底化成一摊脓汁。 保安抬起脚,皱着眉看了看鞋底,随即便满不在乎的在地上蹭掉这些令人恶心的汁液,转身继续来回巡逻。 走着走着,突然觉得脚底一阵钻心的剧痛。惨叫一声,靠在墙壁上抬起脚一看。 鞋底竟然在冒烟,刚才沾染了虫子脓汁的地 第二十章 同归于尽 玉棺如此平整光洁,上面一丝一毫的土沁水浸都没有,可见外面一定套着椁,起到了保护作公侯伯子男包括大夫,以等差分别可以用三重、二重和一重。而士人不重,但可以用大棺。至于平头老百姓就只能用普通的棺材,你有钱可以买好木头做棺材,但不能做大棺材,也不能用椁。 周礼记载天子可用四重的棺椁,除却最里面的棺材,外面三重都是椁。 顾名思义,棺是从来敛尸的,而椁是用来装棺的。所以棺椁是一套,但不是随随便便都能用。 一般达官显贵死后下葬不仅会有棺,还会有椁。依照形制,玉棺外面这层钛合金的壳子正好是一个椁。 在中国葬仪是有严格要求的,棺材不能随便乱用。 她当然知道他看中的肯定不是外面这块“石头”,而是这石头里面的东西。不过,能用得起这样的棺材,里面躺着的主必然是个贵人! 解语花抬头看她一眼,面色不悦。 “好东西啊!这就口玉棺也是价值连城,你不亏了!” 许尽欢啧了一声,绕着棺材走了一圈,一边摸一边感叹道。 也许,里面空的,压根就没装过死人。可倘若是空的……那达米安和解语花又在忙个什么呢?为了空气弄得你死我活的,逗人玩么? 一想到棺材里的死人,她又觉得奇怪了。因为这口棺材真的丝毫没有死气! 总不可能是棺材里的死人在养它吧? 这是棺材,做成之后装上死人就得埋在地下,从此暗无天日不近人烟,总不至于有人天天下去给它马杀鸡吧?所以它这通身的润泽是从何而来? 可眼前这口棺材,这么大,这么沉,哪个活人能把它戴在身上盘? 玉石这东西三分天成,七分后养。一块玉它再好也终究是块石头,石头这东西终归是又硬又涩。想要让玉石变得莹润有光泽,得靠活人贴身戴着,用身上的生气养,行话叫做盘。一块真正的美玉,盘活了起码要两三年的功夫,这是个慢工细活。 谁要喜欢这种东西啊! 这可真是太奇怪了!一个棺材让人看了亲近喜爱,这难道不奇怪? 整块玉石纹理细腻,质地莹润,豆青色由内而外的分布均匀,让整个棺材看起来丝毫没有阴冷死气,反而带着一种含蓄的生机。格外有种令人亲近喜爱的味道! 豆青色的玉棺四四方方,并不像普通的木质棺材那样两头翘呈元宝形。整个棺材显然是用一整块巨型玉石打磨而成,周身没有丝毫拼接的地方。就连棺盖和棺身的相接之处,也只是一条细不可见的缝隙,倘若不睁大眼细瞧,压根发现不了。 玉棺自金属容器里升到一半就停住,显然这个升降装置并不是为了取出棺材,而是为了方便开启。 哎呀!原来还有这样的机关!许大仙表示服了,为他点赞。 似乎是察觉到她想要看好戏的心思,解语花哼了一声,一点也不担心,伸手在外壳两边摸了摸,按下一个隐蔽的按钮。就听见容器里面呲咚又是一声,然后有轻微的马达声响起,嵌在里面的玉棺就缓缓的升了上来。 这要求是有点难度的!因为玉棺嵌在钛合金容器里堪称严丝合缝,两层棺椁之间的缝隙连根针都插不进去。棺盖平整一体,连个抓手的地方都没有。她倒要看看他怎么开着盖子! “诶,你把它打开,让我看看,你心心念念想要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她催促,语气略带撒娇,还有一丝娇蛮。 大护法连忙低头不去看她,暗自平复心情。 她皱着鼻子朝他呲牙,结果差点又把大护法给萌到。 还不让人摸了!这么小气! 就拍了这棺材一下,结果引得解语花刷的撩起眼皮,瞪她一眼。 真奇怪!难道里边装着一个活人不成? 触手微凉,但绝对不阴,显然是块好玉。一般来说,棺材都带着阴气,因为毕竟里面装的是死人,只有阴气,没有阳气。但这口显然不是。 “所以这就是你要的东西?里面是个啥?千年美女?”她一边开玩笑,一边伸手拍了拍棺盖。 看这棺材簇新簇新的,年代应该不会太久远吧? 现代社会实行火葬,一个小盒子就够啦! 拿玉石做棺材,而且选择这种素雅的豆青色,不用怀疑这绝对是中国人的审美。所以,这棺材来自中国?而且一定是古物! 得,又是一个脾气醉人的主! 然而……她抬头看解语花,发现对方双眼发光,眼神灼热,一直盯着那个玉棺。 既然是棺材,那里面的东西也不必猜了,妥妥是个死人呀!把个死人藏密室里当宝贝,达米安这脾气也是醉人的很! 解语花点点头。 “这是个棺材?”她伸手一指。 不对!这绝对不可能只是一块石头,而且石头只是表面,它还有内里! 她皱了皱眉,很快回过神。 就算是玉石也不值得呀!这不是逗人玩? 不会吧?藏得这么好,竟然只是一块石头? 噫,里面竟然是一大块四四方方,平平整整,打磨的光洁如镜的巨型玉石! 这什么东西?许尽欢低头往里看了一眼。 长方形的金属容器盖子翻开,从里面透出一片豆青色的光芒。 第一章 死而复生的人 “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长得一模一样的两个人吗?” 在某个令人困倦的清晨,许尽欢吃着盘子里的煎蛋,听到对面的唐仇如是问道。 “哈?”她抬起头看他一眼。 唐经理已经吃完了早点,正端着一杯咖啡做精英范,然而脸上的表情略带困惑。 “昨天下班的时候,我在开车经过市区中心路看见了一个人。” “谁?” “我应该不认识。但那个人……长得和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几乎一模一样!”他说。 “那会不会就是你认识的那个人?”她把盘子里的煎蛋都扫进嘴里,然后举着盘子喊了一声。 “煎蛋再来一个!” “不可能!”唐仇摇了摇头。 “为什么?” “因为我认识的那个人,在十多年前就死了!” “死了?” 他点点头。 “我是亲眼看过尸体的,可以确信他已经死了。不过或许,死人是真的可以复活的?”譬如向你这样,又或者像解语花那样。 亓源说解语花已经跟严国邦一起同归于尽,但在帕朗山脉的滑雪场里,许尽欢又说遇见了他。作为证物,她还给他们看了那把冰月剑。这把剑就是她遇到的那个解语花给的,足以证明这个人,这件事是真是存在并发生过的。 有了她和解语花这两个实例,所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死人重生这种事吧! 那么或许,他在路上见到的那个人,也是死而复生的人! 可不管是解语花还是许尽欢,说到底他都没有亲眼见过他们的尸体。也许所谓的死亡只是一种障眼法,他们是金蝉脱壳,起死回生。 可那个人他是亲眼见到了尸体,并且这具尸体当时也经过警局解剖认定,确确实实是死亡,事后还送到了火葬场火化,并安放在了善养堂。 都化成灰了,还能复活吗?他心里也是各种疑惑。 “你说的那个人,究竟是谁?”许尽欢好奇的问。 能让唐仇感到困扰的事情不多,他如今也算“见多识广”,等闲的怪事不足以让他惊讶。而且既然他把这件事跟她讨论,肯定是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之处,所以需要她帮忙。 唐仇抿了抿嘴,把手里的咖啡杯放下,然后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对,是我。把上午的会议延迟一下,嗯,推到十点以后。好的,就这样。” 放下电话他深吸一口气,正色看着她。 “我从小生长在孤儿院,你是知道的吧。” 她皱了皱眉,搜索了一下原身的记忆,然后点点头。 “嗯!所以呢?” “我不是那种出生就被人丢弃在福利院门口的孤儿。小时候我也有一个家,不过不怎么幸福。我爸爸是个酒鬼,我妈妈辛苦一个人养家。因为常年辛苦劳作,也不注意身体,一点小毛小病也不敢找正规医生治疗,就胡乱在街头的游医那里买点便宜的药吃。结果小病拖成了大病。在我五岁那年,我妈妈积劳成疾,一病不起。” “她死了以后,我爸爸还是自管自己喝酒,最终也把自己喝死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明明有这么贤惠体贴的妻子,还有我这样聪明懂事的儿子,可他偏偏选择做一个酒鬼。” “但他已经死了,我也无从得知他内心的想法。”童年的苦难和不堪被他娓娓道来,语气异常的平静,仿佛在说着别人的故事。 许尽欢挑了挑眉,伸手一摆。 “男人的心思你别猜!” 唐仇笑了笑,忽而有点感动于她这不合时宜的幽默。 她这是在安慰他吧,真是一点也不体贴的安慰。 “因为我们家不是本地的,居委会也找不到我父母的老家,只能把我交给了福利院。说实话,福利院的日子对我来说反而比较幸福。至少我再不用担心会有人喝醉了酒打我,也再不用听到为了不吵醒别人而苦苦压抑的咳嗽。在福利院里,我至少不愁吃,不愁穿。每年都会有许多幸福的家庭愿意给福利院捐款捐物,福利院的孩子们根本不愁新衣服穿。而且还能跟普通孩子一样接受义务教育,每学期都能领到新书包和新文具。” “这些都是以前的我不能想象的。” 许尽欢点点头。 现实就是这样,能被报道出来的苦难,能受到关注的苦难,能被纳入整个体系的苦难,其实远远不是这个世界上最惨痛的苦难。 福利院的孩子固然是有各种不幸,但他们尚且能获得社会的关注和照顾。 而有些孩子,社会根本看不到,也听不到他们的苦难。他们在被人发现之前,就已经默默的消亡了。 譬如那些刚出生就被溺死的女婴,又譬如那些生下来就被丢弃在垃圾桶的弃婴,还有一些因为各种离奇的“意外”而悄无声息就死掉的孩子。 有时候遇到不负责任的父母,还不如当一个孤儿。 如果没有进入福利院,想必当年的小唐仇也会成为这类孩子中的一员。因为家长的不负责任,随便一个小小的“意外”,他就可能消失于人世。 幸亏,他那个不负责任的父亲难得的负责了一次,把自己送上西天。从而彻底解脱了这个孩子! “所以,我能长成现在这样,大概真的是要感谢政府,感谢党!”他突然调侃 第二章 奇怪的死因 在 但倘若对方确实是个人,那显然就得进一步调查了! 假如对方不是人,那“死而复生”就不奇怪了。虽然不一定是死而复生,但既然不是人,不按常理出牌也属自然。 唯有亲眼看过,她才能确认他是否是个人! 当然,最好还是要亲眼看一看这个林泽。 这样的人,说他是死而复生的杀人犯,只怕没人会信。 显然至少在健身会所这个工作场合来看,林泽表现的很正常。受到欢迎除了人帅之外,说明接人待物方面做得也不错。她也不会忽略促销员对林泽的维护,显然周围人都对他有好感,愿意亲近好保护他。 许尽欢当然没兴趣上林泽的课,只是希望了解一下情况。 这不,又招来一个。幸好不算难缠,讲事实摆道理终于劝退了。 结果越是这样越是惹得一班女土豪们趋之若鹜,这大概也算是饥饿营销的一种吧。 别的老师得了空就接一对一私教,他又不要。俨然一副视金钱如粪土的姿态! 爱的是他的课最为畅销,一推出就满员,价格比别的老师贵一倍都不愁卖。谁捞到他的课,那就等着直接数钱吧。恨的是他的课太少,别的老师恨不得把一周七天都排满,上午下午晚上都安排上课。他倒好,白天压根不接活,还要双休,比公务员还爽。 林老师对女人杀伤力太强,简直令人又爱又恨。 终于把这尊来路不明的大佛请走,促销员长吁一口气。别人还觉得奇怪,上门的买卖怎么不要?促销员表示人家是冲着林泽来的,对方立刻露出一个了然的表情。 “好吧,那我下午再来!”说完就真的起身走了。 许尽欢点点头。 “林老师一般下午两点半开始授课。你要不下午再来吧!”这主问东问西,就围着林泽打转,也不卖套餐办卡,属于鸡肋客户。促销员开始委婉的送客了。 “他下午什么时候来上课?”看着促销员这一脸看“恶霸”的表情,许尽欢知道自己演出很成功。不过她这次来可不是为了欺负一个促销员,主要是从周围人的态度摸一摸这位林泽的底。 说双休就双休,说不私教就不私教! 促销员一脸欲哭无泪。心想有钱霸道的客人您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可咋们这位林老师却是有史以来唯一一个,坚决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高人。 这话说的,一股子街头调戏民女的恶霸少爷样,尽显土豪作风! “那我亲自跟他说,我不缺钱!难道他不赚钱吗?” 哟!不光行情俏,姿态还蛮高!有点意思!许皇太女咧嘴一笑。 “对不起,林老师不接私教的活。” 可惜,来晚了!尼姑太多,粥太少,没剩下了! 也不知这位主又是从哪儿得知的消息,上赶着也来凑热闹。 人人都恨不得在这块小鲜肉上咬一口! 促销员露出一脸牙疼的表情。心想这年头的女人真是个个都不得了,尤其是这班有钱的女人,那真是一个塞一个彪悍。自打林泽这块小鲜肉来会所上课之后,这帮老中青三代的女土豪们就跟苍蝇嗅到了脓血一般,乌泱泱的朝他扑来。 许皇太女缺德缺教养缺爱缺智商,唯独不缺钱!霸气侧漏! “那他接私教吗?没有正课我可以买私教课!” 行情这么俏啊!许大仙眯着眼把芒果酸奶冰一口气吸管,把杯子啪的拍在桌上。 “林老师的课一般是下午两节,晚上一节,周末休息。每节课都是四十五分钟!但他的课真的已经满员了,到年底都不会有空缺。所以小姐您看……” “他的课是什么时候?”她又打断对方的话,问道。 “是的,林老师是我们这儿教拉丁舞的老师。不过最近林老师的课都满员了,要不您看看其他老师的资料。我们的老师都是正规舞蹈学校出来的,譬如……” 促销员立刻露出一脸“果然又是来找林泽”的表情,点了点头。 “你们这儿是不是有个教舞蹈的,叫林泽。”她打断促销员的话,直接开门见山。 “小姐想要做什么运动?要不要先看看我们的宣传资料,本月有一个套餐优惠力度很大,办年卡的话还有多重好礼赠送……” 她点点头。 一进前台立刻有人上来招呼,问她是不是办卡。 许尽欢先是在会所楼下转了一圈,发现有家鲜奶吧,立刻钻进去喝了两瓶鲜奶,又打包了一份芒果酸奶冰,滋滋的吸着走进了会所。 唐经理深深看了一眼,然后面色复杂的开车离开。 “知道了!”虽然担忧来的毫无必要,但她也知道好歹,故而还是很认真的点了点头,算给额外给唐仇面子。 当然论理来说,这担忧完全是没必要的。连怪物和爆炸都奈何不了许尽欢,区区一个杀人犯就算是小儿科了! 在他心里始终还是把这个林泽认定是秦泽,所以格外觉得对方可疑。 “你要小心点。这家伙很危险!”唐仇开车把她送到健身会所楼下,语重心长道。 择日不如撞日,于是索性让唐仇送她到那个林泽工作的健身会所,她去会会这个神秘的家伙。 既然唐仇开了口,许尽欢自然也不会驳他面子,不答应帮忙。 第三章 神秘的屋主 许尽欢想要见一见那座海边老房,薛队便同意。不过没让他们自己开车过去,毕竟那骚包的兰博尼基太惹眼。薛队可不希望自己第二天出现在微博上,说某某警察坐着豪车招摇过市执行公务,背一个恶名。 所以改由两位“小朋友”坐着他的国产桑塔纳过去。 李拜拜一上车就先被车里的烟味给熏的皱鼻,伸手赶了赶。 薛队抱歉的笑笑。 “干我们这行的,不抽烟不行,不然晚上熬夜扛不住!” 说着,把车窗都打开,通气。 许大仙保持微笑,不过下意识的也屏住了呼吸。 好在海边风大,这一路开过去,海风呼呼的吹进来,一会就把烟味都吹散了。可烟味没了,又嗅了一鼻子海腥味。 一路开到山脚下,三人下了车。 薛队伸手往半山上一指。 “看,就是那个屋!” 两人手搭凉棚,抬头看去。半山腰上坐落着一座三层小楼,四四方方没什么特色,就是普通的城镇自建房。墙壁靠海的一面贴了墙砖,侧面和后面则依然是水泥面,灰扑扑的显得很陈旧。 按照这个样式看,这屋子的历史起码得有二十年,属于九十年代风格。二十多年前,三层小楼那可是挺风光的,不过如今周围的自建房都已经是各种别墅的样子。这种四四方方的饼干筒早就落伍了! 大白天的这么一看,倒是一点也不觉得阴森,绝没有人会想到这里出过那样的案子。 “走,上去看看!”薛队一挥手,率先上了石阶。 三人前后跟着,迈步走上石阶,走到屋前意外发现这里竟然很热闹。 屋外的稻地上摆放着十多包水泥和一堆刚筛好的沙子,还有个电动搅拌机在哗啦哗啦的搅拌着。 大门敞开,不时有光着膀子一身泥沙的民工走进走出。 “怎么回事?你们在这里做什么?”一看这个架势,薛队也愣住,当即大步走到稻地里,拉住其中一个民工问道。 民工搞不清状况,正要开口解释,屋里就走出一个工头模样的人,手里拎着一根钢筋,伸手指着薛队,凶巴巴喝道。 “怎么啦怎么啦?你谁啊?来闹事的吗?我说你们有完没完?别当我们好欺负?” 看到对方手里的钢筋,薛队一皱眉,从腰里摘下警证,打开亮了一亮。 “警察!你们在这儿干嘛的?” 一看这警徽,工头立刻把手里的钢筋往背后一挪,换上一张笑脸。 “哟!误会了误会了!哎呀,警察叔叔你来的正好啊!我要向政府反映情况!我们这些人可都是安分守己的手艺人,我们是装修队,来这儿就是挣个辛苦钱,是屋主让我们来装修来着。您看,这水泥黄沙都堆着呢!可也不知道是惹了谁,这好几天的总有人来闹事。非要我们停工,说什么这屋子不能装修。要出事!我们不干,他们就还打人。喏,他身上还有伤呢!” 工头一指被薛队抓住的民工,背上果然有被钝器击打过得擦伤。 屋主叫人来装修?这凶宅难道还有人要来住了不成?情况发生变化,许尽欢和李拜拜面面相觑。 薛队也一直皱着眉。 “屋主让你们来装修的?这屋子的主人七八年前就死了,屋子都空了好几年,哪儿来的屋主?” “屋主死了?”工头也一脸骇然。 “这不对啊!是人屋主亲自找上俺们来干活的,说好让俺们给这屋子刮大白,把浴室和厨房都整修一遍。包工包料,一口价八万块,还预付了一万五呢。俺们也是从屋主那儿拿到了钥匙,才来这儿干活的。警察同志,您可得给评评理。俺们真的不知道屋主他已经死了啊!”一着急,工头连家乡话都冒出来。 这一听薛队就更不解了。 要说是开玩笑作弄人,那也不至于白白往里搭钱呀!然而找路边的装修队,还包工包料,干活的现场也不亲自督工,这屋主未免也心太宽。 但最令人费解的还是这个“屋主”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怎能会有屋子的钥匙? “有屋主的手机号码没有?打个电话过去,让他过来一趟,就说这边有点事要找他。”薛队说道。 “有,有电话!俺们这就叫他过来!”工头立刻拿出手机打电话。 薛队回头对许尽欢和李拜拜说道。 “要不要进去看看?” 许尽欢点点头。 于是薛队便带着他们两个进去。 屋子里堆满了各种装修材料,原本的地砖瓷砖外加粉墙全部都被拆掉了。楼下的客厅和厨房包括一个卫生间都被拆得干干净净,空无一物。 “发现唐仇的地窖在哪儿?”她好奇的问了一句。 薛队便带她到厨房后面,一进去就看到黑咕隆咚的一个大窟窿。 “那就是!” 许尽欢上前往里探了探身。 地窖略深,靠墙有一个水泥布的楼梯,地下大概六七个平米,墙面露着砖头,连水泥都没抹,显得十分简陋。 想不到当年唐仇就被关在这种地方! 两人又跟着薛队上楼,二楼有四个房间,楼梯处还有一个浴室。 最里面的卧室是罗太太和雪儿的,对面是罗教授的工作室兼休息室。靠外面的两间,一间是唐仇,另一件则是秦泽。 “ 第四章 脑洞太大咋不上天(一更) 许尽欢和李拜拜两个跟薛队道别,分道扬镳。 现在手头的线索又重新指向了兴城,虽然老房的屋主登记的是朱志平,也就是何萍萍的舅舅,但可以肯定这跟林泽脱不了关系。 林泽正式和八年前的旧案联系在了一起! 告别之时,薛队表示他会继续跟进这个案子,争取向组织上要求调查郝律师失踪一案,这样可以出差到兴城,跟他们再次聚头。 许尽欢自然是表示欢迎,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 分开之前在房管所萍萍她们在电话里表示查到了跟秦泽有关的重要信息,想要当面告诉许大仙,熊孩子立刻表示赶紧的呀,开夜车回去,上高速三个多小时就搞定! 然而就他那个技术,许大仙表示我还想多活几年呢!坚决不许他开夜车!打算在市区找个酒店住一晚,明天一早赶路。 就在两人开着骚包车满街转悠找酒店的时候,裴思建打了电话过来,问清楚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之后,就让他们待在原地别动,他跟司机赶过来。 “你过来干嘛?我们明天就回去了,我是觉得拜拜开车手潮,才不许他开夜车回去。”许大仙表示不要小题大做,我们都是成年人,能搞定。 然而裴总很坚持。 “我不是不放心你们两个,而是有事要跟你当面说!” “什么事?在电话里说也行!”这一个两个的,个个都有重要事要当面跟她说,电话里就不行么? 对面沉默了片刻。 “解语花过来了!”他也不卖关子,直接开门见山。 许尽欢立刻瞪大眼。 “什么?他过来了?他找你了?” 裴思建点点头。 “嗯!他找不到你就打了我的电话,说是要跟你谈继续合作的事!” 还要合作啊!她一脸牙疼的表情。 “那你怎么说?” “我说让他等着,你的事我又做不了决定。” “他现在在哪里?” “大概就在兴城!所以你暂时待在原地别动,等我过来,咋们碰个头。不能每次都让这小子牵着鼻子走了!” 这话在理,她点点头。 “那行!那我们先找个酒店,开了房等你!” 开房二字瞬间让裴总产生不好的联想,腰腹一阵抽痛。他啧了一声,在心里暗骂自己一句,连忙管住心神,憋着嗓子一本正经道。 “好,订了房之后记得把地址发我一个。” 挂了电话,许尽欢见老这么瞎转悠也不是个事,于是叫李拜拜打开网络搜索一下附近的酒店,看有没有合适的。 熊孩子心想老子开着四百万的车子出来玩,总不能住快捷酒店吧,多丢份,连个停车场都没有。要住就得住五星级酒店,最好还是那种国际连锁大品牌。 然而这就是个五线小城,连五星级酒店都只有一家,还在郊区。市区就一家老牌四星级酒店,当年是国营的,叫美美酒店。后来转资重组重新开业,改名叫了富豪名门大酒店。 说是富豪名门,然而装修也就麻麻,而且似乎重组以后也脱不了胎里带来的那股国营味,那装修一水的老干部风! 事实也证明,这家酒店就是靠接政府项目过日子的。这不,市里组织乡镇周边老干部学习研讨会,一般老干部们就都住在这儿了。 李拜拜把他那辆风骚跑车开到酒店门口的时候,立刻遭到了围观。等他顶着一头金毛带着蛤蟆镜,携着漂亮的跟偶像明星似得许尽欢一起从车里出来,简直就跟平地里扔了一个巨型闪光弹似得,把周围群众的狗眼统统炸瞎! 这是哪儿门没关好,放出来的极品妖孽?! 前台登记的小妹都傻了眼! 电视里天天放的土豪富二代,小说里天天写的总裁高帅富,杂志上到处登的帅哥小鲜肉,如今真的出现在了她的眼前。妈妈呀,是不是她时来运转要当言情小说女主角? 这个时候她是该在男主角跟前摔个跤呢?还是抽他一巴掌,表示自己绝不是那种女孩? 可惜粉红泡泡还没吹起,富二代小鲜肉旁边戳着的那个白富美就咣的一下打破了所有幻想。 嘤嘤嘤,果然世界是残酷的,现实是悲剧的,高帅富配白富美是天经地义的! 李拜拜摘下墨镜,对着前台小妹露出一个自以为帅得掉渣的笑容,然后从钱包里抽出信用卡推过去。 “给我来你们酒店最贵的套房!” 哟!最贵的呢!果然霸气! “先生您好,我们这儿最贵的房间是中式花园套房,含双人早餐每间价格是八百八十八,VIP客户可以打九折。请问可以么?” “八百八十八一间?”李拜拜瞪起眼,一脸不可置信。 小妹愣一下,怎么?嫌贵?难道这个不是富二代,而是个小白脸?旁边白富美才是大BOSS?原本崇拜的眼神顿时变成了鄙夷。 熊孩子哪里知道小妹内心戏这么丰富,回头一脸牙疼的看向许尽欢。 “欢欢姐,要不咋们还是开夜车回去吧!八百八十八一间,我丢不起这个人!” 他开的可是四百万的豪车!在心中怒吼! 许尽欢恨不得抽他。找个地方过夜罢了,哪儿来那么多废话。一屁股把他撅开,对着小妹说道。 “那什么中式花园套房,我 第五章 他究竟是什么东西(二更) 但显然这只是一个“美好的假设”,瞧着大护法此刻不屑一顾的傲慢脸色,再回想他身上的诸多古怪。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此解语花难道说是裴思建弄错了,照片里的人只是长得像解语花,其实不是。又或者这个解语花其实是那个解语花的孩子,所以才长得像。儿子顶着老子的名头出来混,用同一个名字。 这是怎么回事? 想不到这位邪教护法这么大来头!竟然还是上市公司老总啊!不过照裴思建的意思,这主的年纪就跟亓源差不多,可他看起来比亓源年轻多了,而且比照片里的他自己也更年轻。 许尽欢顺着裴思建的手指看了解语花一眼。 被人指着,解语花微微挑眉,依然一脸的无动于衷。 他伸手一指,狠狠说道。 “我不知道你用了什么方法,把自己搞成这副不人不鬼的样子!但我告诉你,解语花!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义必自毙!血债要用血来偿,我一定会找你报仇的!” 他怒吼道。 “这当然是不可能!你弄出一个女真观只是为了追求长生不死!我就搞不明白了,你也是接受过现代教育的高等人才,怎么就会相信长生不死这种荒诞不羁的事?而且为了这个,竟然不惜杀人!我们裴家哪儿惹着了你?你要这样对待我们下手?” 裴思建冷笑一声。 “虽然你淡出了公众视线,不过融信依然在你的掌控之下。知道二零零五年才正式对外宣布轮换执行总裁,改由猎头公司招聘到的职业管理人管理公司,而你则彻底消失在了人们眼前。谁也没想到,曾经赫赫有名的融信总裁,摇身一变却成了一所道观的大护法,广收门徒,开始虔心问道。怎么?准备求神拜佛,洗涤你身上的罪孽吗?” “可惜你的好景也不常!公司上市之后,市值节节升高,作为亚洲最年轻的上市公司执行总裁你在大众的视线之中只出现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就立刻退居幕后。当时就有人怀疑是不是你的健康出了问题。我想大概是因为坏事做多了终究会有报应,所以你其实是遭到了报应,对不对?” 解语花面无表情,一声不吭,仿佛对方讲得就是一个陌生人的事,跟他毫无关系。 “大护法,你亲生父亲的脑溢血来的太及时,想必也并非是个偶然吧!”裴思建嘲讽道。 “可惜老姜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刘瑜明大概以为亲生儿子是最可靠的,却完全没有想过,解语花有没有把他当成亲身老子?在融信上市后的第二年,刘瑜明就因为突发脑溢血导致高位瘫痪,被你丢弃在了疗养院里,据说最后是被活活饿死的。而你则取代了他的位置,成为了融信的新总裁!” “上阵父子兵,父子两个一个在庙堂,一个在朝野,联手协力短短不到十年的时间,就把整个融信彻底洗牌。又借着内地改革开放招商引资的风潮,一举进军大陆投资领域,把融信打造成了国际大财团,并在一九九零年成功上市纳斯达克。这是刘瑜明最风光的时候!” “可惜,在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在学术上高歌猛进,成为一代学者的时候,他却掉头去了融信电子,成为一名管理人员。想来这一定是他父亲刘瑜明的安排,父子两个携手同行,要对融信下手了!” “到了台湾,他父亲刘瑜明就成了他的资助人,让他进入台北的大学学习。在台大他又表现优异,二十岁不到就读完了研究生,然后又以在美国自然杂志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绝对优势一举拿下了台大最年轻教授的资格。” “解语花从小就很聪明,六岁上小学,连跳三级。初中高中也是跳级,高中毕业就通过偷渡到了台湾。但据说偷渡的船在公海出了事,他被发现的时候已经在海里跑了超过两天,能生还纯属意外。” “解是他母亲的姓,为了避嫌,也为了掩人耳目,就没有改回去。” “刘瑜明是在五十年代大逃港时期从国内逃到香港,又辗转到台湾。在台湾结识了融信电子大股东的千金小姐,被招赘入门,从此一脚登天,进入了融信集团并最终爬到了执行总裁的位置。可惜,他妻子不会生育,导致他膝下无子。结果他就想到逃港之前已经怀孕的内地糟糠之妻,辗转把当年生下的孩子弄到了台湾,也就是现在站在我们跟前的解语花先生。” “因为当时与会的除了台北大学的学者,还有来自香港大学,马来大学的学者,而这些学者的背后,则是一些大财团的身影。解语花就是代表当时台北赫赫有名的电子集团融信电子!他的真正身份是融信电子执行总裁刘瑜明的私生子!” “这张照片是在一九七五年拍摄的,地点是这所大学。而拍照的理由则是海内外优秀学子交流研讨会!当时这位解先生是作为台北大学最年轻的教授出息在国内召开的研讨会!这个研讨会是非公开性质的,也没有对外报道。与其说是个学术性的研讨会,不如说是国内学术界为了迎接改革开放而做出的试水性探索。” “早就觉得这家伙有古怪,所以我特地调查了一番,结果却有了惊人的发现!” “这是他是个妖怪的证据!”裴思建斩钉截铁的说道,站在她旁边伸手一指解语花。 “这是什么?”她问。 看了裴思建提供的照片,许尽欢是目瞪口呆。 第六章 少年,药别停! 许尽欢的回答是狠狠一记老拳! 她出手迅猛,还用了真元。解语花措不及防,被一拳打中眼窝,整个人向后一仰,登时退了一步。 “艹!”一贯表现的风度翩翩,知书达理的他破口大骂了一句。 就这一个字,又遭了她狠狠一脚!直接踹飞出去,咣的砸在墙壁上,哗啦一下倒地,把摆在墙角的装饰架都给撞散了! 这才真叫一言不合直接动手!大仙牛啊!李拜拜直接看傻眼,嘴巴不由自主张大,愣愣的目瞪口呆。 裴思建挑高了双眉,也是一脸惊诧之色。真难得!能让她动这么大的气!解语花这个混蛋到底跟她说了些什么? 挨了一拳和一脚,大护法疼得歪牙咧嘴,只觉得肚子里的肠子都揪成一团,抽口气都跟抽他肠子似得,钻心的疼。 然而疼归疼,心里却是痛快! 她下手有多重,气就有多重! 在上一代的记忆里,她可是从来没有动过气的。要么嬉皮笑脸的像个无赖少女,要么老气横秋像个慈爱老人。无论你好也罢坏也罢,善也罢,恶也罢,人也罢,鬼也罢!她都能“大肚能容”! 其实,这所谓的包容不过就是不屑!就像如来佛看着手心里的孙猴子,闹翻天了也翻不出她的手心。 但如今她是佛也出火!倒像个人了! 咧着嘴咳嗽一声,他抬起头,冲她咧嘴一笑,一脸挑衅之色。 来啊!有本事再打呀! 哎呀!天下竟然还有这样的贱人!许尽欢皱着眉,脸色阴沉如水。 她用手揉着指关节,那一拳打得重,在解语花的眼眶上留下青紫的於痕。但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她的关节也打肿了,一阵阵刺痛。 这痛并非不能忍受,然而历经千年,就这么冷不丁就刺她一下,还是会让她恼羞成怒! 千百年的岁月层层叠叠的压下来,压得青春朝气烟消云散,只剩下一片暮色沉沉。岁月沉淀的淤泥被翻起来,那些成分复杂,颜色黝黑,不可捉摸的往事又散发出阵阵恶臭和血腥。 复杂情绪的浮上她的双眼之中,黑暗的东西翻涌着,溢出星星点点的危险光芒,闪烁不定。 在一家陌生的酒店里杀一个人,究竟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呢? 好像也不大! 问题只是杀了以后如何处理尸体罢了!至于怎么处理……电影电视里演过无数次,有些可以学,但有些不实用! 重点其实只有一句,不要失望,要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才是最高境界! 只不过,这个世界上谁都可能会意外失踪,唯独眼前这个“东西”,生生不息,无穷无尽!谁知道解语花的流水线在哪里,跟母鸡下蛋似得,一个没了,还能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除非她愿意不厌其烦的杀下去,否则,他还是会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 这就没意思了! 深吸一口气,把打疼了的拳头放下,她冷冷吐出一个字。 “滚!” 她叫他滚! 解语花挑了挑眉,挣扎着从墙边爬起,用手扶着墙壁,弓着背捂着肚子看着她。 她刚才还想杀他! 他可不会忽略她眼中那些危险的小闪光!可爱的漂亮的许小姐,原来也会生气,还会杀人! 对!她那种眼光可不是随随便便动个念头有个想法那么简单! 她是真的杀过人,才会有这种带杀气的眼神! 天哪!他真好奇!这个可爱的漂亮的有钱小姐的躯体里,到底装着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她说他的东西,那么她呢?她难道就不是个东西? 大家都是东西,谁也别瞧不起谁! 看着墙边这个不知进退,蠢蠢欲动,一脸挑衅之色的中二少年,许尽欢突然觉得很没劲! 她在干什么?竟然跟一个刚出来“做人”没几天的东西置气! 他懂什么?没娘生没爹养的玩意! 他是人吗?他连畜生都不是! 山精树妖,冤魂厉鬼,她还能跟它们讲讲天理循环,讲讲报应不爽。 跟他,无话可说! 如此一想,紧绷的脸就松弛下来,缓缓吐出一口气。 她也是着相了! 解语花看着她慢慢眯起眼,脸上有露出那种拒人以千里之外的淡然表情,看着他的眼神也开始带着一种慈悲之色。 呵,慈悲?她可怜他! 把他气得呀,肠子都要打结了! 世人总觉得神明慈悲,普度众生!不管是善人还恶人,亦或是像蝼蚁一样卑微的人,神明都慈悲以待。 可这种慈悲是什么?是爱吗?不,只是怜悯! 因为凡尘的生灵太卑微,太愚蠢,人间的疾苦太多,太重。所以神明这种高高在上的生物才会觉得他们需要怜悯。 然而神明对人世间的疾苦,能感同身受吗? 跳出五行外,不在三界中,褪去了肉体凡胎,脱离了万丈红尘,他们还能感受到什么? 什么都没有? 所以这种慈悲不过是神明自以为是的优越感罢了! 神明即不知痛,也不知苦,既没有爱,也没有恨。所以世间万物生灵,大到人,小到虫,甚至水里的蜉蝣,空气中的细菌,神明都能给予慈悲。 还美其名曰,众生平等,万物有 第七章 循环惨案 这也就是为什么罗太太和罗雪儿死的比较安详的缘故吧!秦泽虽然杀了她们母女两个,但显然“照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秦泽和罗教授关系不同寻常基本可以确定!那么是不是可以推测,当年所谓情杀的作案动机不是针对罗太太,而是针对罗教授。” 许尽欢摸了摸下巴。 “欢欢姐,现在怎么办?” 下了线,葛薇薇和何萍萍都看向许尽欢。 “行行行!小妹有事联系,叔叔我随时在线!么么哒!” “哦!是当年那个生还者委托你们调查的呀!那孩子我记得,是罗教授资助的一个高中生。这孩子也是倒霉催的,碰上这种事。” “诶,你们调查这个做什么呀?难道当年的案子有问题?” “出了那事之后吧,肯定有回过味来的。不过人都死了,谁还要说这个!” “罗教授倒是比他可疑!大好的一个年轻教授,三十多了还不结婚。学校里多少中年妇女等着给他介绍对象,就差直接把女的往他被窝里塞了。现在想来,罗教授可能就是个同性恋,对女的不来电!” “出那事之前,不知道的肯定占绝大多数。就我们寝室里,也不是一开始就觉得他是同性恋。当初我们就觉得他是另辟蹊径,想留校呗。他一个孤儿,没门路,留校是最好的出路。” “其他人知不知道?不好说,谁见面谈这种事!一则是个人隐私,人都死了,还背后嚼舌头,多不好意思。二则我们正常人谈什么不好,谈这个,有意识么?我这也是你们问起才说道说道!” “群里……大家都不提他。毕竟当年出了那样的事!” “对,他说他老家在海边。他挺懂的,有一年班级旅行去的就是海边,两女生在涨潮的时间独自去海边玩,差点让海浪给卷走,是他带着同学过去才救出来的。当时把那帮女生给感动的,就差以身相许了!” “跟其他人关系怎么样?就那样呗!他独来独往,跟谁都不亲热,也不得罪,看着就是个挺厉害的角色,老奸巨猾的。他没朋友!也没见过他家长,听说是个孤儿!这可能就是他心里变态的原因,他缺爱呗!” “为什么要杀罗教授?谁知道他为什么!还是那句话,他变态啊!变态的想法,我们正常人哪里知道。” “怎么下手?这还有什么难度!实验室里那么多毒药,随便偷点出来往吃的喝的里一投,手到擒来!那什么大学最近不还出了寝室投毒案么!” “他爆料了没?没有!那照片我们也没亲眼见过。为什么不爆料,他因病休学了,听说现在都还没好呢。什么病?好像是什么器官衰竭!也不知怎么搞的!要我说啊,八成是这小子那照片威胁秦泽,结果被对方先下手为强了。” “那哥们也是厉害,找了个私家侦探调查秦泽,据说还拍了照片。两男的抱在一块亲嘴的那种,哎哟喂!你说这叫什么事!” “当年倒是有个哥们想给他爆料的!因为那哥们的女朋友被秦泽抢了!什么,你说他同性恋怎么还抢别人女朋友?那谁知道啊!我又不是变态,我哪儿知道变态心里想什么。” “为什么当年不说?嘿,犯得着吗?说出来对我们有什么好处?想被罗教授挂科啊!” “证据?我亲眼看见的!不止我,别的同学也看见了!这特么大学三年,朝夕相处,他瞒得了别人,瞒得过我们?” “要说起来,罗教授也是一位人民的好雷锋啊!你想啊,他养着秦泽,还养着秦泽的女朋友,连特么秦泽的亲闺女他都养,这不是雷锋是什么?真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后来听说罗教授还娶了那女的。当年我们就说,这种妞也敢娶,教授他老人家就等着戴绿帽吧。结果怎么样?被我们说找了吧。连特么孩子都是替别人养的!” “哎哟!这哥们厉害着呢!不光自己爬上人教授的床,还把女朋友也送上去了。你说他厉害不厉害!” “跟谁?还能是谁,罗教授呗!要不他怎么能留校,当上教授的助理。这特么就是个交易!肮脏的交易!” “什么?你们不信?我要不是是亲眼看见,我也不信!当年我可是一纯情小伙,哪里知道这些歪门邪道!他这种人,就是社会的败类!” “戏子知道不?就是那种下九流的玩意。在旧社会,就是有钱人的玩具。不是给女人玩得,是给男人!” “什么意思?就是你觉得他是这个样,其实他压根不是这个样!那些傻妞们,一个两个都把他当小王子!哎哟,就他,还王子?呸!他就是个戏子!” “他这个人怎么样?呵呵,怎么说呢?这个人啊,人不可貌相!” “班级里好多女生都迷他!是,这小子长得人模狗样的,那些傻妞就喜欢他那张脸!” “秦泽这个人,可不简单!”如今聊天都用语音,对方是个大嗓门,一开口就给秦泽定性,说他是个复杂的人。 葛薇薇不愧是搞联络的小能手,能快就和其中一人聊上了。得知她们在调查秦泽,对方竟然意外的配合,都不用她们询问就滔滔不绝的讲起往事。 通过查找当年的学生档案,她们找到了和秦泽同一个寝室的三名男生。因为葛薇薇有秦泽当年大学同学群的账号,所以就由她出面联系这三位同学。 第八章 人死是鬼,鬼死为魙 “小心他有诈!”唐仇在旁边提醒。 还用你说!许尽欢一脸牙疼的表情,看着解语花。 心里是很不乐意搭理他,因为瞧着他这个架势就不大对!一副放弃治疗的样子!他这还能不能好? 她不吭声,对方也不吭声,就站在原地,小心翼翼看着她。 倒像个人畜无害的孩子! 可惜是假的!獠牙爪子都藏起来,还有满肚子坏水和满脑子鬼主意!他整个人就是个鬼,恶鬼! 但她是仙,总不至于怕一个鬼! 于是,许大仙招了招手。 解语花双眼一亮,原本怯生生的脸就刹那灿烂起来。胳膊一抬,想要跑,但脚刚抬起,又赶紧放下。然后挺了挺背,昂了昂头,端着架子,捏着腔调,慢条斯理的一步一步走过去。 简直没眼看了!好想打人!许尽欢扶额。 唐仇也一脸惊悚表情。 “他这是怎么了?吃错药了?”小声的问。 吃错药就好咯!至少过了劲就能好。他这是脑子坏掉了,没得救! 走到跟前,他对她咧嘴一笑,刚想开口卖弄两句,就被她伸手拦住。 “丑话先说在前头!你自己愿意帮忙的,我可没逼你!” 解语花点点头,依然一脸兴致勃勃的样子。 “好好说话,别犯病,懂么?”然而她一脸严肃,十分警惕。 他突然就觉得委屈了,一摊手。 “犯病?我没病啊!” 是,神经病都说自己没病!就跟喝醉了都说自己没醉,做错了都说自己没错一样! “我说你有病你就有病,有意见?”她也是蛮不讲理。 对付这种特别熊的孩子,就不能讲理!讲道理有用?有用的话,他也不会成现在这个样!她打定主意,他要是敢反驳,她就拔拳头替天行道。而且揍完就跑,绝不再搭理他! 大护法察觉到了她的心思,想了想,认命的背锅。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咯!你是他的大宝贝,我哪敢得罪你!” 他?谁?许尽欢一挑眉。 还能是谁,前头那个死鬼咯!他对她眨眨眼。 许大仙的牙就更疼了!哎哟,这是精神分裂症啊!妥妥的! 拳头发痒,怎么办,还是好想揍! “严肃点!别嬉皮笑脸的!”她喝道。 于是中二少年撅了撅嘴,脸上表情终于正常了点。 她朝他勾勾手指,转身漫步走。 “刚才说哪儿了?那个东西?什么东西?” 解语花跟小狗似得跟上她,一边走一边搓手,一脸兴奋之色。 “就是你们现在调查的那个东西呀!我知道他是什么哟!” “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调查什么?” “只要是你的事,我都知道!我的耳目遍布天下,我想知道什么就知道什么!”他挺了挺胸,一脸得意。 许尽欢斜眼。 “你知道我现在心里想什么?” 他抿嘴。 “嗯……你想揍我!” 许大仙愣一下。 “答对了吧!我就知道!”他兴奋的一拍手,对她咧了咧嘴。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想揍你?” “因为你觉得我欠揍呀!” 哎呀,你这么有自知自明怎么不去吃药治治你这欠揍的病?她瞪着他。 “我不乐意呀!”他一脸——我就是喜欢你看不惯我又拿我没办法的表情! “你这么有病,你脑子里那些前辈们就没意见?”有意见的赶紧奋起造反,快把这中二病掐死吧。 他嘿嘿一笑。 “他们肯定不乐意!但他们都死了呀!现在活着的是我!哈哈哈哈!” 他说的好有道理,她尽无言以对! 看来这家伙没救了,还是趁早打死重新回炉,期待下一个吧!她心想。 “那行,既然现在只有你,那你说,我们在调查的是个什么东西?”他说东西,可见他觉得那个林泽或者秦泽压根就不是人。 “那个东西呢,当然不是人。不过也不是鬼,也不是怪,更不是什么成了精的玩意。那东西是魙!” * “战?什么战?”请说人话。 解语花伸手,想要握她的手。许尽欢犹豫了一下,警惕的看着他。 确定他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心思,这才把手伸出去。他捏着她的手摊开,在她掌心里写了一个字。 这个字格外复杂,上面一个渐,下面一个鬼。本来笔画就多,偏偏他还是写繁体,写不完的写。手指在她掌心里划来划去,痒的很。 好容易写完了,她立刻抽回手,抓了抓手心。 “这什么玩意?”既然字上带鬼,可见还是跟鬼有关,可他怎么说又不是鬼呢? “人死谓之鬼,鬼死谓之魙!那个东西就是个魙!”他微微一笑,解释道。 “鬼还能死?”许尽欢跟听了天方夜谭似得,瞪起眼。 她本来眼睛就大,好这一瞪,眼珠子那么圆,那么黑。此刻恰逢天黑,夕阳已经落山,但天边还残留着一抹血色。都市的霓虹灯早早的点亮,闪烁不定。这复杂的初生的夜色就倒映在她的眼睛里,格外绚烂。 好漂亮!真有趣!他心想,突然就有些明白为什么上一代把她那些毫无意义的影像都保存在最重要的记忆里。 她确实比那些别的什么都有趣的多! “喂!问你呢!”她推他一下,催促。 解语花晃了晃,垂下眼皮,一边重启大脑,一边暗自回味她推过的地方。 女孩子的手,好软!有意思! “世间万物都是有生有死,连神仙都会死,鬼怎么就不能死?”缓缓说道。 “这倒也是!”她点点头。 “不过这个鬼死了是个什么状态?据我所知,人死成鬼,但鬼这种物质在凡尘不能停留太久,马上就会烟消云散,重入轮回。毕竟要遵守物质能量守恒的定律!” “是这样没错!能够停留在人世间的鬼都必须执念强大,也就是靠着自身的力量把能量聚集在一起,不被自然界回收。但这样存在毕竟有违天道,是逆天而行。但魙就不同了,它是一种顺天道而行的异端!”说起这些外门邪道,他就头头是道。 “顺天道而行的异端?”这话就是个悖论,既然顺应了天道,怎么还会是异端?而既然是异端,又怎能还能顺应天道? “人死了就成鬼,鬼一现世则立刻会被自然分解,然后重入轮回,天道就是这么运行。世间万物都是这么生死轮回着,保持整个空间物质能量守恒。重入轮回之后,三魂七魄都是随机组合,成了一个全新的灵魂,也就失去了所有前世的记忆。” “假设有个人他死了,可他不想做鬼,想要重入轮回,而且想保持灵魂不变。那该怎么办?” 怎么办?许尽欢想了想。 “他可以修炼啊!灵魂强大到一定程度,别说记忆,就是肉身也能不死。” “但如果他不能修炼,或者来不及修炼呢?” “那怎么办?” “那他就可以变成魙!” “变成魙?怎么变?”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变成了魙,可以正常进入轮回同时保持前世所有的记忆。这种行为类似于程序合法,但导致的结果不合法。所以依然会受到天道的惩罚!魙在人世间活不了太久,大多未成年就会夭折。” 活不到成年?可秦泽和林泽都是大小伙子,活蹦乱跳的很!她一脸疑惑。 他们是怎么长大的? 解语花抿嘴一笑,缓缓吐出两个字。 “夺舍!” 许尽欢又是一瞪眼,直勾勾看着他。 “夺舍?你怎么知道他们夺舍了?” 因为她的一瞪眼,大护法的脑子差点又当机,迟钝了两秒钟才回过神,连忙低头咳嗽一声。 “因为这个方法是我教他的!” 一听这话,许大仙就倒吸一口凉气。 好啊!原来罪魁祸首就在眼前!老天爷怎么不开眼,下个雷劈死他喂! “你教他的?你认识那个秦泽?什么时候?在哪儿?他又为什么要来找你?”她急促问道。 解语花停住脚步,闭上眼睛想了一会。 都能让他停下来想想的事情,肯定不是在最近。 “应该是在七五年我回国参加学术研讨会的时候,对,就是那时候。” 也就是裴思建那天晚上拿出的照片上显示的时间。 “当年秦泽就找过你?”照他这个意思,这个秦泽到底活了多久? “找我的不是秦泽,是一个小孩。” “小孩?”怎么又扯出一个小孩? “我刚才说了,魙这种东西即便入了轮回也不可能长大成年,因为天道容不下他。所以那个小孩就是个魙,入了轮回之后投胎所生。这个小孩找到我,要我帮他想个办法长大成年!我就帮了他一把咯。” 帮了人一把?说的真是轻描淡写!教别人夺舍只是帮一把而已吗?以及,他凭什么帮一个素昧平生的小孩?他是活雷锋吗?别笑掉人大牙。 她一脸你最好把话说清楚的表情。 解语花抿嘴笑笑。 “其实也不能算是对方找到我吧,应该说我们是相互找到彼此,各取所需!” “说人话!”许尽欢皱眉。 “那天晚上裴先生跟你说起过我的过往,我从小是被寄养在亲戚家里。说寄养其实就是放养,亲戚根本不管我,每天都把我赶出去,让我自己一个人在外面玩。他们也不怕我被人拐走,拐走了,他们还能把我妈也卖一笔钱。” 原来大护法童年这么黑暗啊!许大仙心想,不过她可是一点也不同情他哦!因为想想他后来变成了什么样,做了什么事,就叫人同情不起来。 最烦这种因为我童年不幸,所以我就要破坏世界的设定了!天下苦难的人那么多,人家怎么照样积极向上,努力生活。偏偏他就要黑化报复社会? 说到底还是一样米养百样人,人和人是不同的! “小时候我最喜欢到一栋废弃的厂房里去玩,那地方就是我一个人的乐土,我的王国。”他突然说起往事,而且神情感慨,再无半点中二之相。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扯这么远,不过好歹他看起来恢复正常,让她愿意听他多扯一会。 “本来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好的一个地方,其他小朋友怎么不来玩?后来我知道了!原来这个闹鬼!” “闹鬼?” “嗯!那地方原本是个钢厂。学过近代史的话就应该知道当年全国大炼钢铁,好多地方土法炼钢,各种小锅炉。那个厂原本就是个土法炼钢的小厂,后来因为出了一件大事,整个厂房都被废弃了!” “什么事?” “有个女的,那个时代乱七八糟的。一边斗争一边生产,随时都可以被身边的人揭发。那个女的就是被人揭发搞破鞋,身败名裂。她活不下去就爬上龙门架,当着众人的面跳进炼钢炉里去了。据说是被冤枉的!” 跳进炼钢炉里?那还不被烧成灰啊! 他微微一笑。 “岂止成灰,连灰都留不下,就剩下一大坨废钢!” 从此这钢厂就开始不消停了!有说是女人死的冤,不肯投胎转世,冤魂留在原地,要报仇雪恨。也有说是这钢炉子吃人吃上瘾,勾着人往里面跳。 总之都是些神神道道的说法!但在那个年代,这些话却是万万不能说的,说了就是被斗,遭大罪。 没人敢说,可鬼照闹,炉子照样出事,勾着人往里跳。 人当然不会傻乎乎自己往炉子里跳,就是各种事故频发。其实也说不好是鬼还是技术太差,人心惶惶。总之事故多了,谁还敢摆弄这炉子! 可厂领导不干,没钢产怎么向上头交代,逼着人上工。逼着也没用,谁不惜命!后来没办法,领导就请示了上面,直接派了民兵过来,压着工人们干活,继续炼钢。 结果当晚钢炉爆炸了!死了好多人!连房子也炸塌了半边。 从此,这厂就彻底废了。也没人再敢往这儿来,都说里面闹鬼,那钢炉吃馋了,还等着吃人呢! 听到这里,她不由心中腹诽。那怎么不把你吃了呢? 看她这眼神他就知道她肚子里没好话,嘴角一撇,他头一歪,低声道。 “其实那女鬼也想吃我,但觉得我长得帅,人聪明,就舍不得吃我了!” 又犯病了哈!她瞥他一眼。她不吃你,准备招你为婿,是吧?真是恭喜! 他抿嘴一笑,洋洋得意。 “反正我魅力大,没死在废楼里!” 是啊是啊!你还收服女鬼,从此习得一身“鬼术”,走到歪路!正是年少有为,聪明能干的很啊! 许尽欢在心里吐槽。 “少扯这些有的没的,说正事!” 正事就是那位小朋友看出他身上有鬼,于是本着同行互通有无,交流合作的意愿,愿意拿一点“小情报”跟他还一个长大成年的法子! 当时解语花是代表台湾财团过来,表面上准备跟国内接轨,沐浴改革开放的春风,但实际上无奸不商,心怀鬼胎,想要刺探一点国家机密,捞一把政治资本。 也是瞌睡有人递枕头,让他“因鬼结缘”找上了这位小朋友! 这位小朋友自称是个魙,投胎到一户当官的人家,本是个好命的。然而他这个胎来的不正,终究不为天道所容,注定早夭。 小鬼心有不甘,想法设法要摆脱天道。可一直找不到好方法,以至于轮回投胎已经三次,正心急如焚,怨气冲天。 解语花当时自负,又急于求成,想在自己亲爹跟前卖个好赚资本。于是两个鬼东西一拍即合,做了这笔交易。 长大成年的方子自然是没有的!要不是这小孩自己说是个魙,他都不知道天下还有这种东西。既然不了解,又如何能帮忙?可他聪明啊!此路不通,那就换个想法。长大不容易,那就不长大呗,活个十来年也够用。 说到底这孩子就是想要个成年人的躯壳好在人间自由游荡,这有何难!天底下好躯壳到处都是,喜欢哪个直接拿来用就是! 于是他提供了一个夺舍的法子! 至于这位小朋友拿了这个法子,有用没用,怎么去用,用了为何,他一概不管!货物售出,概不负责嘛! 再往后,他走他的阳关道,回台北去了。那小朋友究竟如何,他也从未放在心上。 直到如今,许尽欢碰上这档子事,苦苦调查,求而不得。他方才想起这一茬往事,顿时就跟地上白捡了一个金元宝似得,急不可耐就赶到她跟前卖弄! 心里也是有点鄙视自己的! 可她此刻双眼里只有他,看着她一会惊,一会愣,一会瞪眼,一会皱眉的样子,又觉得全值了! 不枉此行! * 他眯着眼,一门心思的看着她,不愿错过任何一个表情。 这副“一往情深”的样子,叫唐仇胆战心惊。忍不住伸手拉了许尽欢一下。 “欢欢,这家伙三番两次害你!他没安好心!你别信他!” 上来就先揭老底,然后直接扣高帽,末了还离间!大护法蹭的抬头,怒从心起,眼神一冷。 好可恶的家伙! 许尽欢见势不对,一步抢在他跟前,把唐仇挡住。 “你要做什么?” 做什么?他做了什么?他明明什么都没做! 他瞪起眼,幽怨,委屈,愤怒,风雨欲来! 许尽欢心道不好,这人又要犯病啦!方才他侃侃而谈,娓娓道来,言谈举止恢复从容不迫,她一时不察,以为他是病情好转,恢复正常。 却原来他这个病是间歇性,不定时,说犯就犯,说来就来! 心里是觉得烦的很,但又舍不得他那个“博学多才”的脑子。霎时间心思转动,把不耐烦按捺下,脸色好转,语气缓和道。 “你做过什么自己知道,敢做还不敢让人说了?” 少年人最怕激将,她如此一说,他立刻回嘴。 “谁说我不敢?” “那你急什么!”她立刻又说。 解语花愣住,语塞,心里觉得哪儿不对,可一时也无法反驳。 “别忘了正事!接着讲那个魙的事,这东西有什么厉害之处?该怎么处理?你倒是说说看!”她连忙扯开话头。 解语花皱了皱眉,撅了撅嘴,心里还纠结刚才的事,可又找不到话头发难。变颜变色了一会,才又重拾“从容不迫”,缓缓开口。 “很难说它厉害还是不厉害,如果硬要说,应该是麻烦!” “麻烦?” “你想消灭一个人,怎么做?把他干掉,让他死。他死了,就成了鬼,不会再妨碍你。要是成了鬼还会妨碍,那你可以想办法把它弄得魂飞魄散,永不超生。魂魄散了,前世之仇统统烟消云散,鬼自己都不记得了,如何还会来找你麻烦。” “可魙不一样!这东西是有记忆的,但它又不是鬼。它是鬼死之后的产物,鬼是个如何死法,历来不管是道家释家抑或是国外的教派,都没有讲到过。可见这个魙,是很罕见的。诸鬼皆入轮回,不入轮回便是魂飞魄散,为天道不容。可偏偏世间还有魙,这是个什么样的存在,我也不是很了解。我只知道,它是个不生不灭的东西。” “不生不灭?你的意思是它不会死?能永远活着?” “不是不会死,而是已经死透了,所以没法让它再死!这东西循着天道入了轮回,天道不许它长大,它用夺舍的法子摆脱了原来的躯壳,说起来也是脱胎换骨。所以不管是那个死了的秦泽,亦或是现在你们调查的林泽,乃至于你们才刚发现的方泽,不过都是它的躯壳罢了!穿几年就换一件,它已经很熟练。” 果然那个方泽也是!许尽欢倒吸一口凉气。 “那它到底想干嘛?” “这我就不清楚了。一个鬼能熬到死,可见怨念颇深。给它找到机会进入轮回,又弄到了合用的身体,你说他会干嘛?” 当然是痛痛快快的有怨报怨,有仇报仇,没有冤仇,创造冤仇!总之,它就是想报仇!至于它到底有什么怨什么仇,那就得问这个魙了,别人哪儿会知道。 然而它还挺有头脑,知道玩出格了,天道就要收他。所以每次都小心翼翼,大费周折,一路慢慢的玩。就跟变态杀人狂似得,制定详细的计划,精心挑选合心的下手对象,然后按部就班,从容不迫的执行自己的计划。 最后,上演一场华丽丽的屠杀,痛快享受一把! 在这场屠杀之中,每一个人,包括那个“凶手”都是受害者! 因为真正的凶手,根本就不是人! 凶手,不是人!许尽欢点了点头。 所以当年那个根据伤痕鉴定的专家才说,现场还有第六个人。凶手自己不能把脖子割成那样,因为人根本做不到。但如果不是人呢?它自然可以继续操纵那具早已经死掉了的身体,割出那样的伤口来! 这样一来,就都对上了! 不过可惜,这种推论是绝对不会被现实承认的! 更何况,现在这个林泽还没做任何违法的事。他们似乎只能静观其变! “那要怎么对付这种东西呢?” 解语花摇了摇头。 “没法对付!” “诶?” “这个东西现在是林泽,要杀这个人很简单,你开个口我就能找人帮你做了。但杀了这个人,只不过是让那个魙失去了肉身而已。人死成鬼,你杀鬼,它又不是鬼,它早死了,它是魙。你杀不死它,它就重入轮回。一旦入了轮回,那就等同于水滴入海,茫茫红尘,如何寻觅?你找不到它,它就偷偷在那儿长大,然后重新再找个躯壳夺舍,又可以重操旧业。你说,你能奈它何?” 能奈它何?压根就不能啊! * “那怎么办?”许尽欢也是傻了眼。 这真是世界太大,妖孽太多,活到老学到老!想不到人世间竟然还有这种难缠的东西!老天爷这是搞什么嘛!把这种东西放入人间,究竟想干嘛? 想干嘛?不想干嘛!说到底,就是懒得处理呗。毕竟这种东西虽然难缠,可它也搞不出什么大乱子。 对于普通凡人而言,这种没过十来年就杀一家三口的变态很可怕。可从世界范围来说,这样的案子几乎天天都在上演,实在稀疏平常的很。 可这种东西就跟虱子一样,虽然掀不起大浪,但让人痒痒。 难道就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 看着她烦恼的样子,解语花就抖起来。 “办法也不是没有!” 她瞪着他。有就快说! “我要说了,你给我什么好处?你知道的,无商不奸,我可不能做赔本买卖!”他洋洋得意,开始待价而沽。 许尽欢倒吸一口凉气,瞪着眼看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就跟孔雀开屏似得,就差摇头摆尾了。 歪门邪道她不如他,不过论起江湖经验,他肯定不如她。 对付这种吊人胃口的混蛋,最好的法子就是臊着他别搭理,让他自己个嗨去。等他嗨完了,都不用求他,他自个就乖乖上赶着倒贴! 所以深吸一口气,冷冷哼一声。 “好处没有?坏处倒是可以给你一个!” “什么?” “拜拜再见!”一挥手,扭头拉起唐仇的手,头也不回扬长而去! 大护法彻底傻眼。 “许尽欢!”大喊一声。 许大仙头也不回,态度异常坚决,走的昂首阔步,行云流水,力拔山兮气盖世! 反倒是唐仇,刚听到关键位置还有点舍不得,跟在旁边低声问。 “真走啊?” 当然是真的!这种事就是比谁沉不住气,她要是假走,略微一个犹豫,那神经病保证蹬鼻子上脸,后患无穷。 在生活上,唐仇一贯大包大揽的替她做主。不过在这种神神道道的事上,他却是毫不犹豫的以她为主心骨。而且他也看出,如今这个解语花有点不对劲,似乎真是脑子有病的样子。 “他怎么成了这个样子?”他跟解语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至多就是烦对方总是骚扰许尽欢,整天拐着她往外跑。这一问也就是好奇。 许尽欢摇摇头,叹口气。把解语花其实是个克隆人的事大致说了一遍,听得唐经理瞠目结舌。 这满地跑的都什么妖魔鬼怪啊?他以为见鬼见煞见魔就已经够稀罕,结果又冒出个什么魙。现在倒好,还有个克隆人!那下回是不是该冒出个外星人? 得,见到外星人他都不奇怪了! * 许尽欢说走就走,走得潇洒,叫解语花一时愣住,不知所措。 这一愣神的功夫,对方就拉着唐仇走到街对面去了。 他下意识的喊了一声,语气里带着恼怒,还有一丝丝不易察觉的慌乱。 然而对方态度坚决,心硬如铁,连头都不回。 叫他心碎! 他也没想要挟她什么,要好处就是随口一说。帮了这么大的帮,排忧解难,答疑解惑,要点好处,有错么? 她但凡给一句谢谢,他也觉得值呀。 可她就给了他一个背影! 把他气得呀!心里暗暗发狠,再不帮她了! 这话说的,许尽欢幸亏不知道,知道了保管生气。他什么时候帮过她?都是她帮他好么!忘恩负义的小人!不对,他连人都不是。 忘恩负义的东西! 他站在原地,气的脑子都糊涂了,几十年积累下的知识这一刻全成了废纸,他想不出法对策来! 依着理智,此刻他应该上前去卖个好,认个错,争取一个好态度,好让许尽欢继续跟他合作。本来他那些话就是多余,也不知怎么脑子一混就说出来了?肉麻当有趣,无知当情趣,可笑至极! 可他心有不甘!脑子里多了个即蛮横又无知的孩子撒泼打滚,不依不饶,又哭又喊。 不理她了!就算死了也不理她!她那么狠心,那么无情,那么愚蠢!他这么好的人,这么真的心,她却弃之如彼。她对他,还不如那几个又笨又蠢又没用的男人。 他恨死她了!再不要理她! 这就更可笑了! 脑子没想明白,但身体却自己动了。眼看着许尽欢越走越远,他下意识的迈开脚步跟上去。 这一跟就跟了一路,连带着她和唐仇上了车开走,他也开着自己那辆骚气十足吸尽眼球的跑车跟着。 他想,他不搭理她!绝不! 但也不能就这么放过她!绝不! 然而他究竟想要她干嘛?不知道! 唐仇开着车,车速不快不慢,乃是稳重老司机最爱的六十码。一边开一边瞥了后视镜一眼。 还跟着呢! “不回去?”扭头又看了许尽欢一眼。 “回去干嘛?把这神经病招回家?”她说。 唐仇想象了一下,连打两个寒颤,急忙摇头。 “继续绕,看他跟多久!” 解语花就成疯魔了一般,当真就一路跟着,只要他们不停,他也就不停。甚至觉得,就这么一直跟到天荒地老,也不错! 他这是疯子的想法,唐仇可吃不消。最终还是把车又绕回了中学旁边的公园,仍旧停在老地方。 后面跟着的解语花也回过神来。 又回来了?! 许尽欢下了车,唐仇也要跟着下来,被她用手压住。 她一个人过去,走向解语花的车。 解语花坐在车里,心咚咚直跳,有一种晕眩的感觉。 这是怎么了?犯病了吗?还没到时候呀?他怎么就手脚都不听使唤了?眼睛都要模糊起来! 拼命的眨了眨眼,强打起精神,大口的吸了气,总算渐渐清醒过来。 她已经走到了跟前,伸手敲了敲车窗。 他二话不说就放下玻璃,然后扭过头去,眼巴巴的看着她。 什么不搭理她,什么恨死她,什么不放过她,统统烟消云散。 “对不起!”他说。 “嗯?”许尽欢愣一下! 对不起三个字一旦说出口,他发现原来也没那么难,而且说完之后陡然整个人就轻松了。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对不起!我错了!你别不理我!” “嗯?”许尽欢脸上表情更加惊悚。 她准备了满肚子的训斥,准备给这中二少年进行一点思想教育。结果还没开口,对方就缴械投降了。 这有点没劲了哈!能不能不许投降? 他推开车门,迈步而出。 她退后一步,却被他抓住胳膊。 “以后都依你好不好?” “哈?” “我不要好处!我就要你,好不好?” “啊?” “我爱你!”他伸手一拽,用力把她抱住。 “啊?!” 许大仙炸了! 就这点功夫,他的病情升级了喂!要死! “你快放手!”她都忘了拔拳揍,直接用手推,用高跟鞋踩他脚趾头。 唐仇也炸了!蹭的跳下车,卷起袖子就往这边跑。一边跑一边怒吼。 “姓解的,放开欢欢!” 在唐经理的拳头和许大仙的鞋跟双重“教育”之下,大护法松开了手,捂着脸颊退到一边,满眼的委屈。 他都认错了,她还打他!还叫人打他! 打的就是你!许尽欢瞪他一眼。 唐仇觉得心好累!防一个裴思建就已经头疼,怎么现在又多了个神经病。克隆人是不是脑子容易出问题?还是说这是心理问题? 不是娘胎里出来的,缺爱! 深吸一口气,许尽欢告诫自己要冷静!虽然吧,眼前这个东西发起神经病来很要命,但比起耍阴谋诡计的解语花,这只能算是个熊孩子版本,杀伤力不是那么强。当然,它杀脑细胞。 眼下,还有用得着这东西的地方。别搞得太僵! “冷静了么?”她问。 解语花别开头,不搭理她。 “能好好说话了吗?” 还是不搭理她。 “那我们继续谈正事。” 他哼一声。 她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冷静冷静。 睁开眼。 “你说有办法对付那个魙,什么办法?” 看吧!到头来还是要求他的!他心里哼一声,下巴一仰,嘴巴一撅,咕哝一句。 “你凶我!” 哎呀!许大仙觉得自己千年道行要毁于一旦,咬着牙从齿缝里挤出声音。 “我没有!好好说话,别闹!” “我没闹!”他又咕哝一句。 “我就是想听你夸我,没想要什么好处!”顺便把心里话也咕哝出来。 她一挑眉,啧了一声。 “好好,我夸你。” “没意思!” 小子!别逼我动手!她嘴角抽搐。 “我是找不到别人才在你这儿受罪!你别太过分!”牙缝里挤出一句,不是好话。 结果他就高兴了!明明不是什么好话,但他就能听出好来!你看,她找不到别人,为什么?别人都没他能干呀!受着罪她都得求着他呢! 开心了! 于是抿了抿嘴,他回过头,咳嗽一声。 “这种东西虽然杀不死,但可以镇!” “镇?” 他点点头。 “只是用寻常的符咒镇不住。因为凡间的符咒能镇鬼祟邪魅,可魙不是凡间之物,而是阴司之魂,只能用金符才镇得住。” “金符?”许尽欢皱眉。 这可太不容易了!且不说金符需要皇气,现在连皇帝都没有,哪里还有皇气。驱动金符也不是*凡胎能做到,需要借助仙力。 这让人上哪儿找去? 然而他定定看着她。 “不用找!我有!” “嗯?!”她震惊了! ------题外话------ 大护法表示你夸夸我怎么了?会少块肉啊! 许大仙表示,滚! 感谢忧悠然的3月票,感谢暗夜血腥的1月票,感谢5698708的1评价票,感谢乐乐的美钻和鲜花!爱你们,么么哒! 也同样感谢所有正版订阅的天使们,你们棒棒哒! 第九章 山中大墓(一更) 道家基本分为两大派,一派为丹鼎派,一派为符箓派。 简单来说,丹鼎派就是炼丹的,古代方士那种。炼丹也大致分为两派,一派是内丹,一派是外丹。所谓内丹就是以身体为鼎,以天地精华,个人修为就薪柴,炼化元神,已达到得道成仙的目的。这类神仙在古代神话传说中存在很多,然而因为是神话传说,虚无缥缈,亦幻亦真,让人不得其解。况且内丹之法玄之又玄,寻常人也耐不住这个寂寞和心血去炼。孤儿此法虽然玄妙,可自古选择这条道路的并不多。 外丹派自然就是以铜炉为鼎,以玄黄丹砂为芯,加以各种奇珍异宝,用凡火炼化天地玄气,成就真丹。服用真丹以达到得道成仙的目的。只可惜,自秦汉唐宋以来历朝历代的皇帝都养方士求真丹,然而至今也没见哪个皇帝真长生了!可见也是一条绝路! 正因为丹鼎派总是求而无果,渐渐的符箓派就占据了主流。 符箓派不追求长生,也不苛求得道成仙。而是运用各种符箓经咒指诀步法,与神鬼沟通,请神降仙,降妖除魔,祈福祝祷。与丹鼎派要求弟子隐居深山,远离尘世,追求出世不同,符箓派恰恰追求入世。要求弟子到人群中去,为民解忧。以入世的心了今生的业,用业报来成就超脱。 这也使得符箓派更为世人所接受!毕竟炼丹的道士不是在宫里就是在山里,凡人难得一见,他们也不想见凡人。而符箓派的道士则散步在民间,除了拥有一身降妖除魔的本事外,其他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不同。 他们吃饭睡觉,结婚生子,出去降妖除魔也会收酬金,对老百姓来说更亲近自然。 所以自宋以后符箓派就渐渐占据了主流,至少在民间老百姓们更熟悉符箓派的道士。譬如茅山道士之流! 一般来说民间比较熟悉的天师道,也就是正一派道士就是符箓派。而赫赫有名的全真教就是属于丹鼎派。但其实从广义角度来讲,这两派道士依然是殊途同归,互通有无。丹鼎派的道士也会用符箓降妖除魔,而符箓派的道士也会炼几个丹方治病救人,只是侧重点不同罢了。 道家的符箓按照颜色区分可以大致分为五类,黄白蓝紫金。其他另有一些旁门杂类,也会有别种颜色的符咒。 黄色自然就是黄裱纸画的符咒,这种最为常见,也是符箓派道士经常使用的符咒。白色则一般用于丧葬,但不常见。所谓蓝色,在现代人眼里应该算青色,包括从蓝到绿之间所有颜色,这类符纸一般用于跟水和木有关的符咒上。 紫色的符纸是非常罕见的,因为紫色历来属于尊贵之色,非皇家御赐不得使用。能使用紫色符纸的道士一般都是受过皇家敕封的宗师,他们不但能穿御赐的紫色鹤氅,还能使用紫色的符纸。但这类符咒大多是代表一种尊贵,实际应用不多。 而到了金色,则更是不得了! 所谓金符,其实用的已经不是纸,而是金箔,金片,金板。 黄金历来被世人推崇,因为真金不怕火炼,历久弥新,千古永恒。所以用黄金做的符咒,其效果就跟它的材质一样,可以历经年前而不损分毫。 道家开坛做法,使用符箓其目的都只有一个,那边是请神降仙。 凡人的再厉害,也斗不过那些得了道行的妖魔鬼怪。但妖魔鬼怪自有神明克制,所以凡人可以请神明帮忙,收拾这些为非作歹的妖魔鬼怪。 道士修炼自身,为的是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增加修为。因为修为约稿,请到的神仙也就越厉害。但这种行为是以请神者的寿元为代价,因为神仙之力非同凡响,肉体凡胎根本承受不住。 所以即便请下来了,也只是一时,发挥的也不过万千分之一的力量罢了。 这类请神,用用黄纸符咒就足矣。 但如果用金符请仙,那所要消耗的寿元业力就不敢想象了。 况且这个神仙要用金符才能请得动,那得是个什么样厉害的神仙? 历朝历代,只有皇家使用金符,而且也只是作为一种象征意义来使用,多是用在祈福祝祷上。法师也不敢真的请神仙下来运功做法,降妖除魔,而是借助天下苍生的信仰之力遥祝而已,告诉神仙知道就是了。 因为一旦真请下来了,那可能在场的法师都得死,身体承受不住。 所以当年白云子为了镇她,用金符降神,请了他本命神附体,差点把他的半仙之体都给赔进去。 结果就在现在,眼前这个中二病少年,竟然告诉她,他有办法用金符镇那个魙! 她愣了一会,然后抬头,伸手一指。 “看!天上有一只牛在飞!” 跟过来的唐仇顿时一脸尴尬,低头捂嘴咳嗽一声。 这都什么时候了,她还有心情讲冷笑话! 然而大护法不解风情,抬头一看,皱了皱眉。 “哪儿?我怎么没看到!” “那是因为你的牛皮破了!”许大仙破口大骂。 他总算听懂了,眉头皱得更紧。 “你不信我!” 这不是信不信,而是能不能的问题! 按照他这个意思,他得提供一个真正的皇帝外加一个真正的半仙,才能做出金符,请到真神下凡,镇住那个魙。 呵呵,他能么? 国外小国家那种皇室不行哦 第十章 千年不死之身(二更) * 小兵们埋锅造饭,德国佬则聚在一起吃压缩饼干,不跟他们一搭,但也相安无事。 于是就地驻扎休息,抽烟吃饭,养足力气,晚上开棺! 然而这一帮子小兵都是大烟鬼,此时个个都犯了烟瘾,又是流眼泪又是打哈欠,哪里还能干活!就连军阀自己,也是腰酸背痛,提不起劲来。 一想到棺材里满是金银珠宝,军阀就急不可耐,连忙招呼小兵们把玉棺也撬开。 当年孙殿英盗了西太后的墓,据说棺材里装满了各种金银珠宝,还用一斗一斗的珍珠填满所有缝隙。就连西太后也没用玉棺,这“上清玉妙真仙”用玉棺,敢情里面也得装一棺材的金珠才对得起这个气派! 连棺材都这么讲究,那里面陪葬的东西还能得了? 外面的紫檀木椁板已经奢华异常,没想到里面竟然是玉棺,而且还是这么一整块的美玉。 劈开椁板之后,就露出里面的玉棺,通体碧绿,莹润诱人。 唯有一群中国人眼里闪着贪婪的光芒,毫不犹豫的摧毁着祖宗留下的无价之宝。 德国人都不忍心看,撇过头去。 若是按照现在的眼光和价值来看,那一斧子劈下去,就是上千上百万没了。这千年紫檀木雕就的椁板,每一块都足有半尺厚,沉甸甸黑漆漆犹如生铁一般。雕成的祥云片片相连,鲜花朵朵缠绕,这一斧头下去,祥云碎了,花儿谢了,精美的艺术品就直接成了木头屑。 于是乎,德国佬退下,小兵们上前,用手里的斧子直接劈开椁板,暴力突破。 德国人点头答应!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不管这墓主人是还剩下几根骨头,亦或是已经烂成了一泡脓血,德国佬都得付这一万块大洋。这叫手续费! 军阀一听这买卖可以做啊!反正他又不要墓主人的尸体,一具死尸要来何用。就算真是个千年女仙,只怕也烂成了一泡脓血。 因此德国佬决定再退一步,表示棺材里发现的一切金银财宝,都归军阀。他们只要墓主人的尸骨,而且不白要,愿意出一万块大洋买。 所以倘若墓主人真有长生不死的秘密,一定会带进棺材里陪葬。 中国人常说要保守一个秘密就是带进棺材里去。 这一路进来,虽然发现了无数奇珍异宝,然而关于西王母国长生不死的秘密却是一无所获。如果这个秘密真的在这里的话,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地方可以保存,就是眼前这口巨大的棺椁。 德国人心想都到了这份上,留得性命最要紧,可又着实舍不得这棺材里的东西。因为当年那批考古队员带回来的资料里,提到这座道观可能埋藏着古代中国仙人“长生不死”的秘密。因为当年他们是去寻找西王母国,结果找到了这座大墓中的道观,这两者之间一定有什么联系! 还是中国翻译两边周旋,请军长大人息怒,请德国老爷惜命。 把德国佬气的,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普鲁士,禀告伟大的元首,立刻大军压境,突突了这些不讲信用的黄皮猴子! 东西?什么东西?军阀表示棺材里的东西都是老子的,德国人要走可以,什么也别想带走。 于是乎,德国人表示棺材也不要了,倘若棺材里有东西,则他们带走。 就在双方即将火拼之时,中国翻译站出来调停周旋。德国佬也惜命,晓得如今是强龙难压地头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能活着出去,总有办法扳回一局。倘若真死在了地宫,那才是亏本完蛋。 德国佬哪里想到对方是说翻脸就翻脸,毫无契约精神,也是恼羞成怒。 当下在地宫里就拔了枪,打算把这一群德国佬就地正法,陪伴墓主人。 可军阀当然是不会同意,历朝历代的葬仪之中,最值钱的宝贝都是陪伴在墓主人身边,也就是摆在棺材里面。德国佬要把棺材运走,就等同于要从他手里抢走最值钱的宝贝。哪里肯依! 依着德国专家的意见,自然是把整个棺椁都保护起来,直接运到德国再打开最好。 椁板严丝合缝,几乎找不到缝隙插钢钎。 既然说是棺椁,自然就是外面有椁,里面有棺,是一整套的东西。当时发现的时候外面套的是紫檀木的椁,雕刻精美华丽,层层叠叠的祥云花朵布满整个棺椁,几乎让人以为这巨大的棺椁能自己飞到云端去,并在云端开出花来。 而地宫正中则摆着一口硕大的棺椁!看到棺椁,众人便明白这确确实实是一座坟墓。墓主人大概是追求得道成仙,所以弄了一座道观在陪葬。 地宫里又摆了许多奇珍异宝,另外还有大量精美的丝绸织物。 “是的,这一次德国考古队很顺利就进入了墓中,也看到了那座神奇的道观。道观里的摆设就跟当年一样,丝毫没有损毁和改变。并且这一次,他们并没有花多少力气就打开了地宫。” 解语花点点头。 却原来这些道听途说并非胡说,事实竟然是差不离。那么如此说来,那尊玉棺里的“真仙之体”就是在这座大墓,这座道观里发现的。 关于这座唐朝大墓,许尽欢曾经听亓源说起过。那时候她才刚接触这个女真观,还没见过解语花。亓源就此为筹码向她邀功献媚,讲了一些他从别的老鬼那里了解到的道听途说。 第十一章 我死了你会不会流泪 许尽欢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家,就躺在卧室的大床上。 她没想到自己会晕过去! 竟脆弱如斯?! 如此一来更觉得那个“仙蜕”一定和自己有关。上一回就看了一眼,她晕过去连记忆都缺了一段。这一回就听了一下又晕过去,但总算记忆没缺。 说真心话,一个壳子罢了,她也不是太计较。当年多大仇多大怨,恨不得毁天灭地,然而陷在肉身凡胎之中不得解脱,无能为力。 可一千三百多年过去了,天大的仇怨也在漫漫岁月之中蹉跎消磨。留到如今的,只剩下一抹淡淡的惆怅而已。 还有什么好恨的,害她的人,她害的人都统统烂的连渣都不剩。 可她想不明白的是,白云子究竟对她是多大仇多大怨,要在她这壳子上下这么厉害的禁制,以至于她竟然是看不得听不得想不得! 有必要这么“赶尽杀绝”吗? 若真是这么容不得她,当年何不一刀痛快,了结干净!又何必这样大费周章,把她一分为二,遗祸千年? 这一千多年过去,她还在红尘里翻滚颠簸,而他却早已经烂的连骨头渣都不剩! 值得么? 男人心,海底针,不可测!反正她是想不透他! 他非要折腾,把她折腾的如今人不成人,鬼不成鬼,仙不成仙,整个就是十六不着调! 到底想干嘛?她想不明白!想不明白就不想呗,她想得开! 她恨了他好几百年,恨得疲惫,恨得寂寞,恨得厌烦,于是就不恨了。结果这笔烂账又给翻出来,好死不死还摊在她眼前,非要她看,非要她听,非要她想! 所以他就是死了一千多年还要折腾她咯?他怎么就这么小心眼?还是不是男人? 大概也不能算男人,因为已经不能算人! 这个不是人的东西!她暗自咒骂!气的心口疼,脑仁疼,牙疼,胃疼,眼疼,浑身上下都疼。 一千三百多年的记忆犹如一锅乱糟糟的稠粥,在她脑子里咕嘟咕嘟的翻滚,什么脏的臭的,好的坏的,善的恶的,那些恩怨情仇,生离死别,全都一股脑的翻出来。 犹如山崩地裂,屋塌楼倾,轰隆隆的朝她压来,顿时落了个灭顶之灾。 她顿感窒息,咬着牙关,攥着拳头,浑身一阵热汗,情不自禁“呀”的喊了一声。 “欢欢!”一抹高大的身影立刻笼罩过来,一只干燥的大手按在她额头上。 她浑身一震,强撑着睁开眼,就看到唐仇担忧的脸。 眨了眨眼,她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疲倦的笑。 这笑容让他皱眉。 笑的这么难看,还不如不笑! 明明是一张青春年少的脸,然而笑出苍老死寂的悲凉,叫人看了心里发酸,眼睛发涩,想替她哭一嗓子。 “你别吓我呀!”千言万语梗在心头,但最终只化成一句幽怨。 她点点头,低声应了一句。 “好,以后不吓你了!” * 她晕的突然,说倒就倒, 但一觉醒来,也是说好就好! 一个翻身就坐起,睡饱了,肚子却饿了,想吃东西。 这就是一句话的事!唐仇立刻下楼去给她找吃的。 她坐在床边,抬头望去。卧室的窗帘拉的严实,一眼望去看不到外面,随手抓起床头的手机看了一眼,时间不早不晚竟是凌晨一点。 房间里暗暗的,只有书桌前有一片微光,那是唐仇的笔记本电脑。 他一夜没睡,守着她。 说不感动,那是假的,然而感动也有限。因为活的太久,倘若别人一点好意她就感动,那这一千多年她非得活活感动死。 只不过每次这么一点一点又一点,加起来也是分量可观,不能不动容。 所以唐仇端着一锅热饭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她坐在床边,对他微微一笑。 差点没把他吓着! 她这是怎么了? 难道有什么不好?以至于要用这样“临终告别”的目光对他微微笑? 忧心忡忡,百感交集的迈步上前,他端着锅子,站在她跟前怯生生的喊了一声。 “欢欢!” 她叹息,然后伸手一把夺过锅子。 “拿来吧你!我饿死了!” 接着就是掀开盖子,直接用饭勺脍,往嘴里塞,吃的气势如虹。 唐仇也变不出什么好吃的,就是把剩饭热了热,再配上剩菜,煮成一大锅烫饭。许家的厨子是个好手艺,饭煮的好,菜做的香,故而这一锅杂烩也是又香又好。 一勺下去,就把许尽欢肚子里的饿虫们勾的嗷嗷直叫,吃得不亦乐乎。 唐仇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看着她这个吃相和气势,一颗七上八下的心就落了地。 能吃,显然还死不了! “今天你这是怎么回事?”一屁股坐在旁边,他皱着眉问。一边问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牛奶,拆开包装把吸管塞进去,拿在手里。 心里是怀疑解语花做了手脚,可她晕过去的时候,解语花比他还着急,脸上慌乱的神色也不像是假的。 姑且信他没使坏。 但倘若不是解语花做手脚,那她又是为何而晕? 许尽欢抓着饭勺的手顿了一顿,把嘴里热饭嚼了嚼,咽下。 第十二章 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常言道伤筋动骨一百天,解语花挨了一刀怎么着也得在医院里躺上一个星期。他是个在“瓶子”里不知被拘了多少年的怪胎,如今一朝得见天日,正浪的飞起,结果又突遭此横祸,顿时觉得无限委屈,很想要个抱抱! 然而想抱抱的那人却逃而遁之,让他咬牙饮恨,躺在病房里埋怨许尽欢没陪着他,不讲信用,骗他感情。 伤了他一颗纯情少男心! 许大仙表示我呸! 当时只是答应陪他去医院,她去了呀!不然他以为是谁通知了女真观的人过来,又是谁给他付的手术费? 说到手术费,她特别提醒唐仇别忘了把账单寄给女真观。这钱他们不能亏! 难道还要陪着他住院不成?当她傻的么。 留在医院看他犯神经病,有意思么! 大护法表示,当然有意思。两情相悦,朝朝暮暮,你侬我侬,怎么就没意思了? 许大仙表示呵呵我呸你个一脸! 看见他就心烦,瞧他干得那点破事,怎么会想到去捉林泽?这不是打草惊蛇么! 还说是为了她,别给她添乱就不错了! 现在好了,人没捉到,反而被人背后捅刀,这事做的真真不地道,不聪明,不漂亮,简直把邪教大护法的威名都扔臭水沟里糟蹋了! 他要是继续这么蠢下去,她可真救不了他! 女真观要完! 他捅的这烂摊子,还得她去收拾!哪有功夫陪他在医院浪,做梦去吧! 林泽显然已经意识到自己被人盯上了,直接玩起了失踪。健身会所那边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只说林老师请假几天。 许尽欢觉得,他是不会再回这里了。住所那边,估计也没戏。现在唯一还有希望的,就是朱校长这边。 林泽布置了这么久,就等着“收割”,只怕不会轻易放弃。 于是她打电话叫何萍萍留神朱校长一家,最近可能不太平,要注意着一点。 萍萍一听就急了,连忙问她怎么回事,是不是那个杀人魔要动手。 许尽欢也不瞒她,只说这个可能性很大,最麻烦的是林泽可能察觉到他们在调查他。要小心他狗急跳墙。 “那怎么办?”萍萍是真急了。 “叫上李拜拜他们,盯紧点,一有异动就报警,千万不要蛮干!”少年人有热血,但就怕冲动。 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萍萍答应了,转头就去召集作死小分队,保护舅舅一家。 许尽欢又联系了薛队,询问那边的情况。海边老房说不定也会是林泽的落脚之处! 结果薛队却告知,海边老房的装修已经停了,据说是屋主打电话找到中介公司直接把款子结了,停止工程。 “什么?”许尽欢吃惊。难道林泽准备放弃这次的布置?想不到这家伙竟谨慎如斯。 虽说他放弃的话,朱校长一家就安全了。可如此一来就等于纵虎归山,这家伙只需躲入茫茫人海,蛰伏个几年,等到风平浪静之后,又能出来祸害别人。到时候,又不知会有几个家庭遭殃! 凡人的死活她并不关心!因为除掉了这个魙,还会有别的鬼。就算没有这些厉鬼冤魂,这人世间也从来不缺为祸苍生的恶人。 整个世界每时每刻都有人被害,倘若她斤斤计较,面面俱到,就算是真仙降世也得活活累死。 但这个林泽,她是不能不管的!因为既然管了,就得管到底,否则显得她无能,连个鬼都对付不了,丢份! 她又不是解语花那个蠢货,净干蠢事! 但现在她也需要一点外来力量的帮助了,于是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薛队,尤其是解语花的蠢事。当然,关于解语花的身份她还是隐瞒了下来。因为来自台北邪教大护法的身份,还是太惊悚了一点。 “你们到底还是太年轻,冲动要不得!”薛队一听就连连摇头。一帮子小青年瞎胡闹,嘴上无毛办事不牢! “就算是我们警察,手里没有一点真凭实据也不敢轻易打草惊蛇。你们倒好,什么都没有就敢上前叫板。这下好了,蛇没打着,还惹了一身骚。叫我说你们什么好!万一让他跑了,我们这番辛苦白费不说,纵虎归山危害群众,那才真要命了。我可不想再过几年,就又看到灭门惨案!”薛队是老资格的刑警,自认有这个资本教训这般“小青年”。 被人说年轻冲动,真叫许大仙汗颜。 “这可如何是好?如果这个林泽真跑了,那可是后患无穷!”许大仙也只能乖乖听训,因为这是做的真不露脸。 “不过这个林泽应该还在兴城没跑!他既然选择留在这儿,可见还是想着要作案。我们还有机会抓他。”话锋一转,薛队语气一缓,开口说道。 “怎么说?”这话一听就有料,她顿时来了精神。 “上回不是跟你说过,我准备向上头申请,办那个失踪律师的案子。” 她点点头,是的,那个到兴城出差结果失踪了的郝律师。 “上头同意了,这个案子现在归我接手。我把那个律师留下的资料都看了,还带着他的两部手机到电信公司拉了所有通话记录。连微信号,朋友圈的内容,我都翻过了。结果让我找到了一条重要线索!” “什么线索?” “这个郝律师去兴城出差,就是他失 第十三章 水火度炼仪 这爆炸来的猛烈,三个抓着他的黑衣人在撞上旋风的刹那纵身后跳,各自掩面躲避。 只让林泽一人承受爆炸! 轰隆一声巨响,炸的人震耳欲聋!厂房也被这剧烈的爆炸震得摇晃起来,破烂不堪的屋顶扑簌扑簌的往下掉瓦片,地上的尘土水泥也被炸得飞起,在半空中翻滚。 一时间,尘土飞扬,烟尘滚滚。 这雾霾,指数绝对超过二百五!许尽欢连忙伸手捂嘴,扭头避开。 在这一片雾茫茫之中,就听见嘭的一声,有重物落地。 站在她身后的解语花双手合十,双臂向前一伸,犹如一把利剑刺出,然后左右大力分开。 眼前的尘土雾霾就跟被一把剑劈开似得,嗖一下朝两边退去,露出当中摔在地上的林泽。 许大仙一挑眉。 这手,别管厉害不厉害,炫还是挺炫的! 林泽被炸得不轻,身上的衣服都破成布条,浑身是伤。落地之后还能动弹,咳嗽一声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挣扎着想要起来。 解语花垂眉敛目,双手一招。 方才退开避让的三条黑影就嗖得又现身,围上去捉拿林泽。对方自然是不肯束手就擒,然而双拳难敌四手,何况这里还是六只手。按手按脚,再动就打,打服为止,再用绳子困住。 不出十分钟,地上就多了个结结实实的粽子! 林泽被绑住了手脚,不能动弹,但嘴巴还能说,脑袋还能转,扭过头来恶狠狠瞪着解语花。 “你我井水不犯河水,为什么要害我?” 解语花居高临下的俯视他,一脸“老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为啥要给你这个凡人解释”的鄙夷表情。 见他不吭声,林泽又喊道。 “有本事你就杀了我!否则我一定找你报仇!” 解语花一挑眉,噗嗤一笑道,带着一点少年人的活泼。 “这可不行,我还真杀不了你!不过……” 然而话锋一转,他双眼一眯,嘴角漾起一个恶意满满的笑容。 “我多得是让你生不如死的法子!” 这话让林泽脸色一僵,但随即又呸的吐出一口唾沫,冷笑一声,满不在乎。 解语花知道他是个滚刀肉!一个不肯做鬼宁愿当魙的老东西,谁知道他活了多少年,还有什么没见识过?等闲折磨人的法子,压根入不了这种“老前辈”的眼! 可他也不是吃素的! 一时不察让这东西打了他的脸,已经够他懊恼。今日若不能叫这东西晓得他的厉害,他还不如趁早解甲归田,回老家种红薯去! 还当什么护法,成什么神仙! 抿嘴一笑,他扭头看向许尽欢,用一种极为温柔的语调问道。 “许小姐,要不要看一场好戏?” 许尽欢皱起眉,一脸古怪的看了他一眼,抚了抚手臂,扫落一地鸡皮疙瘩。这语调一听就鬼,她可不可以拒绝? 然而对方兴致勃勃,不等她回答就伸手一招。 “等下叫你的两位朋友也一起来看个热闹吧!唱戏总要多些人捧场才好!” 说罢,双臂一震,自背后阴影中悄无声息的鱼贯而出两队人马。 这两队人马统一的身穿灰色道袍,头顶抓髻,脚上套着布鞋,裤脚都绑着绑带,打扮的一身干净利落。 每个人手里都拿着家伙什,桌椅板凳,香花灯火,巾幡符纸,各式各样。出来之后都目不斜视,闷不做声,默默各自行事。 片刻的功夫,就在这厂房里摆开阵势,建了一个坛场。 法坛以解语花所站之处为中心,设了供桌一张,摆了香炉香花,净水明灯。两边竖起两道经幡,密密麻麻全是经文。 林泽躺在地上,这些道士们以他为中心,把十盏莲花灯依次排布,围成一个圆圈。然后用一条红绳把十盏灯连在一起,绳子两头汇拢之后缀上两个古怪的铜铃,打一个极其复杂的结,再把两条绳子一左一右牵着,绑在两道经幡之上。 随后又端上来两只一人手捧的铜盆,放在了那十盏莲花灯围成的圆圈里,正好是八卦阴阳鱼的两个鱼眼。 见这奇奇怪怪的阵势,林泽不免有些不安起来,挣扎着乱滚乱翻,想要破坏阵型。 解语花淡淡扫了一眼,嘴角轻蔑一笑。 不用他吩咐,自有几个孔武有力的道士上前,手持铜钎铜锤,把林泽跟捉小鸡似得捉住,解开绳子,摁住手脚,一顿叮叮咣咣之后,就把他跟张画似得钉在了地上。 林泽也是条汉子,手脚被铜钎扎穿,竟然都不喊疼,只是咬着牙嘶吼,嘴里嚷嚷。 “你杀了我!有种你杀了我!动手啊!” 解语花充耳不闻,自顾自低头看刚修好的指甲,抽空还偷瞄许尽欢两眼。 许大仙已经看傻了!这是要干嘛?私设刑堂?严刑拷打?那要这些道士法器做什么? 开坛做法?降妖除怪?他不是说这个魙只能用真仙之力才镇得住么?这是准备让她上场? 毫无准备喂! 看她瞪大眼一脸迷惘的样子,解语花心中暗爽。 怎么样?猜不透本护法的打算吧?他的本事大着呢!一天一个不重样,能使一辈子。跟他在一起,天天都有新鲜瞧。多好! 也就她不识货,整天摆着一张嫌弃的嘴脸,让人生气!今 第十四章 断剑重生 显然那位非主流少女见过解语花,一见面就熟络的抱怨。 “解先生,说好了线上交易,你突然要求线下见面,让人很困扰的呀!” 解语花微微一笑。 “给您和祁师傅添麻烦了,这是一点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说着,拿出一张对折的纸片,伸手递了过去。 非主流少女接过纸片,翻开一看,脸色顿时大好。把纸片合拢,捏在手里,咧嘴一笑。 “好说好说!既然解先生这么有诚意,我们也不是不能通融。请坐请坐,要吃点什么?我请客!” 一下就变得热情大方起来! 然而这就是一家拉面店,撑死了也只能来碗面。可见这请客之说只是客套而已!况且,他们也不是来吃面的。 解语花不点破,只是笑笑,就在那非主流少女旁边坐了。 许尽欢只好坐对面,跟那吃面的一起。 离得远不觉得,走近了坐旁边才发现这吃面的又高又瘦,挺大一只。 听到请客二字,低头吃面的抬起头,看向非主流少女。 “请客?你有钱了?”声音懒洋洋的,清冷而动听,显然是个年轻男人。 少女嘿嘿一笑,扬了扬手里的纸片。 “有,有!你想吃什么,随便叫!” 原来那张纸片是支票!也不知解语花签了多少?她心想。看刚才少女高兴的样子,应该不少。不过这地方吃破天也只有拉面啊!有什么好选,要吃就得去豪华餐厅吃嘛! 吃面的显然也是这个想法,把手里的筷子往桌上一拍。 “我要换地方吃!” 聪明!许大仙在心里给吃面的点赞。 一说换地方,非主流少女顿时慌神。 “哎呀,解先生赶了一路,何必折腾。先谈正事,先谈正事。” 然后压低声音。 “回去带你吃豪华大餐,乖啦,听话!” 娇小玲珑的少女哄一个瘦高个的青年,许尽欢越发觉得这组合怪异。 吃面的倒也受她哄,重新拿起筷子,捞起面条吹了吹,低下头慢条斯理的往嘴里送。 他自顾自吃面,解语花也不催,安安静静等着。 许大仙还能说什么?也跟着等呗。 慢条斯理吃了几筷子面之后,那人才抬头看了解语花一眼,又扭头看向许尽欢。 “你们要看,也看过了。你们的事,我们没兴趣知道,也没兴趣管。把剑拿来,完事了就给你们!记得付钱!” 对方这一侧脸,她总算窥得一丝面貌,这一看就吓一跳。 原来那吃面的竟是一个白眉白发白肤,一身白的白化病人。 白化病人虽不至于丑陋,但多少都有点吓人。然而眼前这位容貌俊秀出尘,这一身的白非但没有折损他的容貌,反而衬出非人的绝色。眉间还有一抹殷红花钿,更显夺目惊心。这等绝色一看就不是凡尘该有,如同谪仙下凡。 这人长得也太漂亮了!难怪对方不爱出门,这容貌出门就得被群众围观,寸步难行的风险。 然而为何这翩然出世的谪仙却坠落凡尘,穿着半新不旧的运动服坐在廉价的塑料椅子里一碗吃豚骨拉面? 叫人怪纳闷的!正所谓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这下了凡尘的神仙,掉价的可真厉害! 她看对方一愣,对方看她也是一愣。 方才只顾着低头吃面,没料到身边竟然坐了这么一个“东西”! 两个人彼此注目,这一看就是一分多钟,谁也没说话。 这一分多钟的注目,等得解语花差点以为这二位要一见钟情,相互倾心。 许久,许尽欢伸手一指那吃面的,开口道。 “你……不正常!” 对方捏着筷子一挑眉,也开口。 “你就正常?” 这对话就跟打哑谜似得,然而当事人仿佛是都听懂了,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于是彼此一点头,五十步不笑一百步!揭过不提! 吃面的扭过头去,继续低头吃面。 非主流少女则不悦的看了许尽欢一眼,朝解语花说道。 “解先生,我们阿进身体不好,所以不大爱出门,就怕出去了碰上一些人觉得他不正常。” 得!当妈的抱怨了!许大仙撇了撇嘴。 只是身体不好这么简单么?当她是谁,逮着个白化病人就大惊小怪?至于么! 难怪解语花要说是异人,这吃面的的的确确是个异类! 被抱怨了,解语花微微一笑,和言细语道。 “是是,这都怪我。是我没跟她说清楚,造成了误会。” 脾气好的一塌糊涂。 许尽欢有些疑惑的看他一眼。至于这么“和蔼可亲”么?她可瞧不出那非主流少女有什么特别,难道说是这白化病厉害? 又狐疑的看向那吃面的。 吃面的仍在专心致志的吃面,捧起碗把汤都喝了,一副爱惜粮食的好孩子样! 吃完面,放下碗。非主流少女就掏出一个塑料药盒,倒出一把红红绿绿的药片药丸递给他。他就用三根手指头在她掌心里捏起药片往嘴里塞,直接干咽。好这一颗一颗又一颗,一气吃了十二颗药。 整个一药罐子! 吃完了药,非主流少女又从随身带的包里摸出一个大果冻,撕开了盖,插上 第十五章 真仙降世 祁进一出实验室,末璃就立刻飞奔上去。 于是原本还能自己走路,对胸口上鲜血淋漓的伤口不屑一顾的高人,立刻就脚软手软,如同煮过头的面条一般,整个人都扑到对方身上,把沉甸甸的脑袋压在小树苗一般的少女肩头。 末璃被压得双膝一曲,差点倒地。然而强撑着不倒,硬生生把他顶住。 “我疼!”他沉甸甸的压在她身上,像个孩子似得委屈,仿佛已经耗尽了所有力气,连这一声我疼都有气无力。 看到他胸前的伤口,末璃就又急又疼,眼眶发红。 “乖,乖!没事了,我扶你!” 两腿打着颤,一点一点把他扶到椅子上坐下,然后蹲在他面前,伸手从包里取出一瓶矿泉水,拧开了就往他脑袋上倒。 水淋在他头上,滋滋的冒烟。 他浑然不觉,只是眯着眼看她心疼自己的神色,一脸饕足。 刚才伸手一扶的功夫,她手掌也已经被烫的发红。然而顾不得自己,先顾他。 被她照顾着,祁进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当乖宝宝了。 解语花在旁边看着这对你侬我侬,心里又酸又羡慕。 抽风机一开,室内的温度就节节下降,许尽欢又喂了一次献血之后,终于彻底安抚了冰月,把它从里面带了出来。 他连忙迎上去,也想好好安慰一下对方,结果门一开,迎接他的是一只厚实的松糕鞋。 那么厚的鞋底,沉甸甸的往他肚子上一踹,她是卯足了劲的。 为了这一脚,她脚踢的老高,差点就裙下走光。 他还来不及瞄她裙底,就被踢中,伸手捧住她的鞋。 虽然她卯足了劲,但松糕鞋底厚材质却轻,这一下踹得不疼。可肚子不疼,他心疼!不为她,为自己! 看看那边你侬我侬,再看看自己这边你死我活,人比人,气死人! 他还气死?她才被他活活气死!她在里面都快被煮熟了,皮开肉绽,他竟然还给她开抽风机!得亏她外面还穿着衣服,否则整张人皮都得给吹走。 那就太惊悚了! 解语花觉得委屈,他也是想快点降温呀!哪里想到会那样! 没想到的事多了去了!他就不能用用脑子!她简直要被他害死! “松开!”气的她直翻白眼,怒吼一声,用力一抽脚。结果他握得紧,整只脚从鞋子里拔出,皮都给挣脱了。血淋淋一只脚飞出来,她收不住力道,整个人往后倒。 啪叽一声,摔倒在地。 现场一时寂静无声,直到…… “啊!”许尽欢尖叫,在地上用拳头砸地面。 大护法捧着她的松糕鞋也傻了眼。 “许……” “你滚,你滚!你给我去死!”疼死了,疼死了!她的脚,她的鞋,她……气死了,气死了! 唐仇接到电话之后就放下手头的电话,开车直奔合美恒星。 急匆匆坐着电梯上去,在VIP病区见到了裹得跟粽子似得许尽欢。 顿时瞪起眼,一脸诧异。 怎么搞的?白天出门还好好的,怎么中午没到她就成了这副样子? 谁干的? 解语花挺直腰背,一脸“我绝不逃避责任”的慷概就义表情。 唐仇看了他一眼,冷哼一声,心想果然是非我族类,其心必诛。这个邪教头子,绝对不能信任。 你看看他这些日子都干了些什么,尽给欢欢添乱。到如今,都害的她成了这个样子。他究竟想干嘛?整个一害人精! 越想越气,唐经理也顾不得邪教头子不好惹,上前一把将人推开,怒视。 “解先生,欢欢现在由我照看,你请回吧!” 趁早滚蛋!看了就烦! 万万没想到连个凡人也开始对他大小声,大护法怒不可遏,正想要教训唐仇,床上躺着的“祖宗”也发话了。 “快叫他走,看了就烦!” 一气同声! “我又不是故意的!”忍不住开口,为自己辩驳。 一句不是故意就没责任了吗?那她现在砍他一剑,也说不是故意的,他乐意不乐意?许尽欢冷笑。 大护法一瞪眼,你要砍就来啊!我站在这儿让你砍,皱一下眉头我就跟你姓!你信不信! 许大仙冷笑,头一撇,怀抱利剑,撅起嘴巴,对着唐仇哼哼。 “我疼!” 台词很耳熟!大护法竖起耳朵,听得心都要滴血。 唐仇立刻一脸心疼,伸手抚她额头,结果手一滑摸到她包了绷带的脸颊。 “怎么脸都伤了!” 不提起还则罢了,一提起她又怒火中烧,扭头冲着解语花一声怒吼。 “滚!” 言至于此,解语花就算脸皮再厚也留不住了。深吸一口气,仰着头,含着泪,迈开双脚,划动双臂,直挺挺的蹬着脚走了。 走就走,谁稀罕! 许尽欢在医院养了三天,总算把一身的皮和内里的伤都养好了。 薛队打电话过来说要回去了,于是唐仇出面请他吃了顿饭,在饭桌上酒后吐真言,把林泽的事虚虚实实透露了一点。没说林泽是个魙,这太惊悚了。 只说他因为那个癔症的关系得罪了一些不能得罪的人,可能已经彻底失踪。叫他不必再查下去了! 所谓彻底失 第十六章 异世末日之相 女神从天而降,如同一轮明月,漂浮在半空,普照众生。 一时间,诵经声都停了,所有人都呆呆的看着这漂浮于半空的明月,目瞪口呆。 这就是真仙降世? 这明月离得所有人都很近,就在头顶之上,似乎站起来一伸手就能够到。 正因为离得近,所以人人都看的真切分明。 自下往上只能看到女神飘摇的锦衣,低垂的眼皮,还有沉甸甸的金冠。 金冠是用薄薄的金片打成花冠的样式,两边垂下长长的流苏,挂满小而薄的玉片。 她一动,流苏就轻轻的晃动,玉片相互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琳琅之声。 她在半空中迈步,脚步轻缓,雪白的鞋底踩在众人的头顶上,绣着金色莲花的鞋尖偶尔从裙摆下轻轻一闪。 长裙洁白无瑕,犹如天边的云朵剪裁而成。层层叠叠,无边无际。 无风自飘的锦衣,笼罩全身,因为质地太轻软,不得不在外面披上一条五彩缤纷的霞帔。锦衣外面是一层薄如蝉翼纱衣,里面一层是紫底白花的锦缎。白色的小花层层叠叠,每一朵都散发着珍珠一般的莹润的光泽。倘若凑近了仔细去看,就会发现这些小白花就是用珍珠粉描绘而成。 似乎是怕珍珠的光芒太亮太耀眼,所以才要在锦衣外面再罩一层薄薄的轻纱,让这耀眼的珠光变得更加柔和,令人亲切。 这轻薄如云的纱,这闪闪发光的锻,就在眼前,就跟真的一样。 纱衣飘摇,锦缎闪烁,脉脉的香风袭来,令人心旷神怡。 倘若只是一般普通群众,此刻定然信服的五体投地,丝毫不敢怀疑。 然而在场的人多是人中龙凤,哪肯轻易相信。先前叩拜女仙,也是看在解语花的面子上,把许尽欢当成上清玉妙真仙的“替代”,叩拜的是心中的偶像,祈求的是冥冥中的神明。 现在,突然摆出一个亦幻亦真的影像,要让他们相信,上清玉妙真仙当真从仙境降落凡尘,可没那么容易! 纱衣锦缎虽然稀罕,但也不足为奇。何况这些本来就是凡尘之物,披在了神仙身上才成了神物。 珠花宝剑,美人金冠,也都不稀罕! 只有这个半空漂浮,才是真正非人之举。 所有人都接受过现代教育,知道地球有重力,没有人能摆脱这种重力,就如同没有人能拔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一样。 那些漂浮于半空的魔术都是假的,利用光影和视觉错位而制造出的障眼法罢了。 眼前这个景象,是否也只是虚假的骗局而已? 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可如今各种光影设备层出不穷,日新月异。也有那种全息影像,可以以假乱真。所以眼见也未必是实!大概只有亲手摸一摸,才能知真假! 于是有大胆之徒,偏偏不信邪,非要亲自摸上一摸,感触这神仙究竟是真是假。 这手刚摸到飘摇的锦衣,就立刻咯咯作响,扭曲骨折。 那人也是个狠角色,指骨寸寸扭曲,竟然只是闷哼一声。但想要抽回自己的手,却发现拽不回来。 半空中仿佛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抓住了他的手,这力量是轻柔的,但亦是坚决的,他挣脱不得。 摇摆的锦衣拂过他的手,如同少女的抚摸,轻而且软,竟是温柔的。女神雪白的鞋底也轻轻踩过他的手,动作也是轻而且软,亦是温柔的。 但他只听见自己的手在这雪白的鞋底下咔叽一声,化成一团血污,连皮带骨头一起被一种神秘的力量压扁,碾碎。 血肉在鞋底下一败涂地,均匀的铺开。然而踩过去的鞋底依然洁白无瑕,宛如天边最皎洁的白云。女神飘摇的衣摆也纹丝不乱,悦耳动听的琳琅声随着她的走动,叮铃,叮铃的响着,来自仙境的圣音。 待她缓缓走了过去,那一败涂地的血肉才啪的从天而降,全落在那人的头脸上,堪称赤果果的打脸。 顶着一头一脸的淋漓血肉,那人抽回了自己的手,咬着牙低下头。明明疼得已经快要晕过去,然而硬是不肯喊疼,似乎要在这位女神的面前强撑住身为凡人的尊严。 冒犯神明,妄自尊大,只是被碾断一只手,已经足显女神的慈悲。 然而女神头也不回,既不怜惜凡人的苦痛,也不懊恼凡人的冒犯。自顾自缓缓漫步,在半空中漫无目的的游走着。 “是,是真的吗?”旁边还有不死心的人轻声问道。羞于自己不敢触碰,又庆幸自己不敢。 那人不说话,只是点点头,抬头看了一眼那漂浮于头顶上的女神,低下头伏拜。 是真的!那锦缎柔软顺滑的质感,那鞋底踩在他手上的力道和触感,都是真的。而血肉被碾碎的痛,也是真的。 明明那鞋底踩下来的力量那么轻,可他的手就碎了,一败涂地。连骨头带皮肉,都被碾成了渣。想要接回去都不可能! 但后悔吗?并不! 人生在世一辈子,谁能真正触摸一次神明?付出一只手的代价,不算什么! 这一位虽然没露出真面目,但暗地里知道他身份的,也有几人。这可是道上杀人不眨眼,整人不见血的活阎王。连活阎王都乖乖服了,旁人见此,哪里还有敢再轻举妄动的,连忙都纷纷再次伏跪,诚心叩拜。 * 对于自己 第十七章 这个世界还有圣人吗? 跟随而来的唐仇也立刻捂住耳朵,整个人缩成一团。 站在供桌上的解语花也身影一晃,整个摔落在地,手里的金符也跌出去。他呻吟一声,手指抽搐,肌肉萎缩,骨骼渐渐开始扭曲。 时间流逝的效应在他身上发挥的更多更快,他提前进入了发病阶段,快要失去行动力了。 被这次声波影响到的并不只有他们三个,被包裹在月光之中的许尽欢听到这声尖叫,立刻顿住了身形,缓缓扭过头来。 解语花意识到这个身体能影响到她的神魂,于是连忙强撑着抬起头,声嘶力竭的大吼一声。 “快!撕掉她身上包着的东西!快!” 裴思建压根听不见他的声音,但低头看到那件鹤氅背面密密麻麻的符咒,立刻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东西。于是忍着耳朵里的轰鸣,伸手撕开这件衣服,把她的身体整个暴露在外。 这一层禁制一开,悬浮在半空中的许尽欢就立刻被一种强大的力量扼住,硬生生的把她往回拉。 她哪里肯依!伸手一托,把黑洞推得更高。挥动手中的利剑,砍向拖拽她的力量。 这一剑穿越时间和空间,夹杂着巨大的能量,眨眼之间就挥到裴思建的眼前。 他只觉得一阵劲风袭来,整个人就如同掉进了冰窟里一样,从里到外都是透心凉,就在一瞬间,血液都被冻得凝固住。 冰月是透明的,在黑暗之中,他只捕捉到一点冷冷的寒光,这把利刃就已经切进了他的身体里。 在最后一点意识之中,他伸手把许尽欢抱紧,用自己的身躯挡在她的前面。 然而一个凡人的躯体,又如何能挡住一把神剑的力量。他在瞬间被一分为二,灵魂和*劈成两半,分散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里,凝结成一抹残影。 随着他被分开,被凝固,他怀里抱着的肉身则一跃而出。 与手持着冰月的女神面对面! 她在一瞬间就被拽回了原来的时空,从半空跌落在地。浑身一震,利剑脱手而出,伸手抱住自己的头,仰天狂啸。 好痛!她的头好痛!是谁?要这样折磨她!头疼欲裂之中,她感觉自己在不断的飘起,再次变成神魂离体的状态。 来自千年之前的禁制今时今日仍然在发挥作用,两个躯壳争夺一个灵魂,她被撕扯着,强行拖出自己的躯体。 不!绝不!这一回她绝不罢休! 有本事,让白云子复活,再来跟她斗法一场! 她的神魂在半空中怒吼,伸手抓住那具肉身,狠狠的甩出去。 不过是一具肉身凡胎而已,也妄想禁锢她的神魂!休想! 她要回去,回到属于自己的身体,回到属于自己的时代! 狠狠的扭头,转身,她再次扑向自己原本的躯壳。 然而一回头,却看到佝偻着身躯的解语花颤颤巍巍的爬到她的身边,扭曲的手指握着一个玉质的面具,用力往她脸上按下。 “不!”她怒吼,伸手想去阻拦,但已经来不及。 玉质的面具一摁到她脸上,整个身体立刻发出强到刺眼的光芒,把所有的能量都摒弃在外。 失去了真仙之力的支撑,被打开的时空逐渐关闭。黑洞开始崩塌,尚未来得及传输到另一端的能量统统溢出,胡乱的飘散在整个混乱的空间里。 巨大的能量相互撞击,引发了连锁爆炸。 轰的一声,黑暗吞噬了一切! * 裴思建觉得自己是死过一次了的! 那把剑刺入身体是冰冷彻骨的感觉,虽然只是一瞬间,也没有觉得痛或者恐惧,但那种身体和灵魂被一分为二的真实感还是清晰的留存在了他的意识里。 但这种感觉来得快,去的也快,没等他好好感受一下,就被无边无际的黑暗给吞没了。 淹没而来的是一片死寂,也许,他想,也许这就是死亡吧! 等再次恢复意识,只觉得身体又冷又硬,一股说不出是酸涩还是疲惫的痛楚从骨头缝里溢出,让他忍不住呻吟出声。 下意识的,他闭着眼,咬着牙,胡乱抓了一把。 这一把抓,就抓住了一手只。亦或是,这只手一开始就抓着他。 是谁? 用尽身体仅存的力量,他睁开重若千钧的眼皮,在一片晦暗不明,混沌不堪之中,茫然的摸索。 是谁? 那手只是虚虚的抓着他,被他用力一捏,手指就变形,手掌温暖而干燥,有一种令人心安的触觉。 是谁? 他伸手用力揉了揉眼睛,终于在一片朦胧之中隐约看到了一些影像。 他仍在那个地下室里,现场一片混乱,所有的东西都被打翻在地,犹如龙卷风过境一般,满地狼藉。 到处都是黑漆漆的,只有一点朦胧的月光……月光! 他用力睁大眼,低头一看。 他手里抓着的正是许尽欢,她躺在地上,闭着眼一动不动,手指虚虚的握着他的大拇指,犹如一尊雕像。朦胧的月光来自她脖子上的珍珠项链,散发着柔和的微光,是这地下室里唯一的光源。 他连忙爬过去,一把抱住她,轻轻摇晃了一下。 “许……”张嘴想要呼唤,却发现喉咙里堵着一团粘稠的东西,于是用力咳嗽几下,呸的在手心里吐出一大团凝固的血块。 天哪?他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会在喉咙里堵着这样的东西? 难道说……他是真的死过了一次? 那又为何还活着? 把手心里的血块扔掉,他一手抱着许尽欢,一手在自己身上到处摸了摸。 没有缺胳膊断腿,也没有任何地方受伤,浑身上下也没有感觉哪儿痛哪儿不对劲,除了……喉咙又干又涩之外。 对了,还有从骨头缝里溢出的疲惫。好累!犹如跑了一场马拉松一般! 他还活着!至少现在还好好的活着!是谁救了他? 低下头,把怀里的她抱紧! 还能是谁!都不用猜也知道!她握着他的手,这就足矣说明一切。 她在他怀里一动不动,毫无知觉的样子,但身体柔软而且温暖,有呼吸有心跳,倒不是个令人担忧的样子,总算让他略微安心了些! 心里安定了一些之后,他这才想起,还有唐仇呢? 摸了摸身上,掏出手机,打开光源,向四周照了照。 满地狼藉之中,有个身影动弹了一下,随即用力咳嗽起来,伴随着急促的呼吸。 “艹!”一声咒骂之后,就听见呸呸的吐口水声。 是唐仇,他也还活着! “唐仇!”这会子顾不得彼此的恩怨,裴思建连忙喊了一声。 “裴思建?欢欢呢?”唐仇立刻回应。 “在这儿!她还好!”他立刻回答。 唐仇啪的一声打开手电,朝他的方向晃了晃,然后迅速手脚并用爬了过来。 他眯了眯眼,等对方到跟前,突然惊呼。 “你的头发!” “什么?”唐仇愣一下,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脑袋,并没有什么异常的感觉。 裴思建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表述。 “怎么了?”看他衣服蠢样,唐仇心里怪不得劲的。 对方咽了咽口水,伸手指了指他的脑袋。 “你的头发,全白了!” 唐仇一瞪眼,伸手用力抓了一把,摊开手一看,果然有几根纯白的短发。 “怎么会这样?” “你有没有觉得身体哪儿不适?”裴思建连忙问。 唐仇皱着眉,伸手摸了摸自己,又想了想,摇头。 “没有!” 那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了! 彼此看了一眼,一时无言。 其实唐仇心里多少都明白,这肯定跟那些奇怪的异象有关。那来自异世界的玄风,会加速时间的流逝。他们近距离接触这种奇怪的东西,肯定会受到影响。 他头发变白肯定跟这些异象有关,只是不知道这影响究竟有多严重!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不安,脸色也凝重起来。 “你别担心,欢欢她一定有办法的!”难得的,裴思建安慰他。 唐仇瞥了他一眼,也很难得的没有反驳,而是点了点头。 “嗯!我相信她。” “那我们,还是先带她离开这里吧!” “好!” 两人挣扎着爬起,又一人一只胳膊把许尽欢架着,相互扶持,离开地下室。 重新回到地面,走出废弃加油站,乍然看到漫天星光,呼吸到清冷的山间凉风,都有一种再世为人的喜悦。 唐仇一屁股坐在地上,顺势把许尽欢也拉倒,上半身枕着他的大腿,依然昏睡。顾不得地上全是泥沙,他伸手指了指天空。 “你是不知道,刚才外面又是打雷又是闪电,就跟天要塌下来一样!” 跑了这一路,裴思建也浑身酸疼苦楚,跟着屈膝噗通跪倒在地,双臂仍然仅仅抱着许尽欢的腰,整个也歪斜着,顺着他的手指仰头看了看天空。 “难道你觉得刚才在下面,还不算天塌地陷?这星星,可真亮!” 多少年没这么仰望过星空了?城市里到处都是霓虹灯闪烁,晚上压根就看不见星星。 唐仇也点点头。 星星真亮!活着,真好! 两个人看着星空感叹了一会,唐仇伸手拍了他一下后背。 “走,起来!上车!我们走!” 于是两个人又挣扎着起来,架着许尽欢,跌跌撞撞的上了车。 打火的时候,唐仇发现自己两只胳膊都在不停颤抖,心里很疑惑。 他又没害怕,怎么抖个不停? 裴思建伸手帮他打火,结果发现自己也差不离,连拧钥匙的力气都没有,手指不停抽搐。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各自苦笑。 这是怎么搞的嘛! 好容易打着火,唐仇歪歪扭扭的把车开了出去,掉头上了公路。 “你小心点开车,用力握住方向盘啊!”裴思建忍不住提醒,因为看到他的胳膊还在不停抖。 唐仇心里也很紧张,可越紧张手越抖,车子歪歪扭扭,一路蛇形。 好在速度不快,路上也没别的车。一路扭着扭着,渐渐就走直线了。 唐仇也似乎终于找回了双手的控制权,握得住方向盘了。 裴思建长吁一口气,一屁股坐回后座上,瘫软。 一扭头,看到同样瘫软,不省人事的许尽欢,就觉得死里逃生之后别有一种温馨宁静。 唐仇从后视镜瞄到他对许尽欢的凝视,忍不住撇了撇嘴角。 车子开出好远,他们才想起似乎遗忘了点什么东西。 “那个邪教头子……还活着么?”唐仇问了一句。 裴思建冷哼一声。 “谁管他!死了最好!” 唐经理点点头。 “不过祸害遗千年,恐怕这家伙没那么容易死!” 这还用说!他心里也不觉得解语花会这么轻易就死。不过在自己被一分为二的时候,他似乎看到这邪教头子变成了残废的样子!头发也白了,整个人佝偻着,全身的骨骼都变了形。 他记得这家伙是个渐冻人,时间加速导致他发病提前。 直接病死就好了!他心想。 但醒来以后,就没听到这家伙的声音,也没发现他的踪影,只怕早就溜之大吉。 至于那个奇奇怪怪漂浮在半空的“白月光”,他心想那大概就是许尽欢壳子里的东西原来的样子吧。 虽然他明明和那东西打了一个照面,但仔细回想起来,却丝毫也不记得那东西到底长什么样! 无所谓啦!反正他在乎的只是眼前这个许尽欢! 只要她平平安安的在他身边,他就心满意足。 * 开到市区先不急着回家,唐仇直接把车开到了合美恒星。 这家私立医院二十四小时营业,并且能够绝对保护客人的*。 医院方面立刻为他们三人准备了全面的检查,结果还算令人欣慰,除了三人各自血小板都偏低,并没有发现任何明显的异常。 虽然医生也无法解释唐仇为何会一夜白头,许尽欢为何昏迷不醒,裴思建又为何始终全身乏力。而三位病患又极度不配合,虽然检查很配合,但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则是闭口不言。信息掌握不全面的情况下,医生也无法做出合理的判断。 为了保险起见,只能建议他们留院观察,万一发生什么突变情况,也好立刻就地诊治。 这倒是个正经的建议,于是开了一间vip病房,三个人都住进去。住在一起自然不是为了省一份房钱,而是他们两人谁也不愿离开许尽欢,那索性只能共处一室。 经过这一晚的出生入死,裴思建和唐仇暂时也歇了争风吃醋的心。 一左一右躺在许尽欢的身边,看着她,渐渐都闭上眼,睡着了。 于是乎,许尽欢醒来的时候,一扭头就看到裴思建的脸,愣一下。再一扭头,又看到唐仇的脸,又愣一下。 然后扭转头,看到陌生的天花板,还是愣一下。 这是怎么回事?她这是在哪儿? 正迷惘着,忽而床头的机器哔哔哔哔的闪烁起来,随后一个护士推门而入,用扫描器扫过盐水包的二维码,动作熟练的给她换药。 这儿是医院?她怎么又进了医院?她一脸茫然的看着小护士。 换好了药,再次扫码标记,小护士一低头,终于看到她醒了。 “许小姐,您醒了!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儿不适?能听到我说话吗?听到请点一下头!”语气轻柔和缓,眼神真诚恳切,不愧是私立医院,服务一流。 于是她点点头,张嘴想要说话,结果喉咙又干又涩,然不住咳嗽起来。 小护士连忙抬高她的床,扶起她,轻轻拍打她的后背。 咳了好一会,她沙哑的开口。 “水!” 小护士又立刻递上水杯,把吸管凑到她嘴边。 一气喝了半杯水,总算缓过这口气。 如此一折腾,两边睡着的男人也都醒过来,看到她醒了,纷纷都跳下床。 “欢欢!” “欢欢!” 把小护士吓得,连忙转身阻拦他们。 “裴先生,唐先生,许小姐刚醒,请你们稍等片刻,我立刻叫医生过来,先为她做个检查!请二位千万不要触碰她,拜托啦!” 许尽欢伸手抚着胸口,朝他们摆摆手,也示意他们别靠过来。 小护士则连忙按下通话按钮,呼叫服务台留守的护士,赶快把许尽欢的主治医生找来,病人醒了。 “我怎么又进了医院?”她一脸疑惑的问。 裴思建和唐仇彼此交换一个眼神。 “你不记得今天晚上发生的事了?”唐仇小心翼翼的问道。 “今天晚上发生的事?”许尽欢愣一下,皱起眉想了想,脸色凝重起来。 她当然记得!她上了解语花派来的车,到了一座废弃的加油站,进入地下室,见到了一群疯子。然后,解语花让她坐下,准备让她神魂离体,重归原身! 她回去了吗? 她一挑眉,看向他们两个。 两人又相互交换一个眼神,然后默默的点了点头。 许尽欢一下瞪大眼。 真的回去了?他们看见了? 两人又点点头。 那她怎么会在医院?怎么又回到这个躯壳里了?还有……为什么她一点记忆也没有?回到原身之后,她做了些什么,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以及,他们两个是怎么看到的?她不记得他们也在现场呀! 这让人怎么说?这儿是医院,压根就不是说话的地方。 正好,主治医生到了,带着两个护士和一个实习的医生,严阵以待,全面周到,亲切热情的为许尽欢又做了一次检查。 情况一切良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而睡了一觉之后,唐仇和裴思建也觉得身体的疲惫乏力减轻了许多,情况好转了。 只有唐仇的头发还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许尽欢这才意识到他头发白了,也是一愣。 “你染发了?这颜色也太非主流了吧!一把年纪,不合适!” 唐仇心想我也不想啊!原本还指望你答疑解惑呢,现在看来,完球! 等医生和护士都撤走之后,两人一左一右坐在她身边,一五一十的把晚上发生的事情都跟她说了一遍。包括天变异象,电闪雷鸣这一段。 但能说的也只有他们看到的,许尽欢进入地下室之后有一段经历他们没有看到,也无从可知。 然而对于重归原身之后发生的一切,许尽欢是一点印象也没有。听着他们的叙述,她也是一脸茫然。 “怎么会这样?真的是我做的?为什么?”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那还有谁知道? 他们两个也是一脸无奈。 “解语花呢?”她又问。 两人统一的摇摇头,谁管他死活! “这家伙没安好心。今晚的事真的很诡异很凶险,欢欢,别在跟这家伙掺和在一起了。他会害了你的!”唐仇说道。 裴思建也附和。 “这家伙行事太诡异了!而且我觉得你这原身有问题!” “有问题?什么问题?” “如果唐仇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我觉得你回归原身之后就一定会发生不好的事情!这次虽然控制住了,但下次呢?在没有搞清楚那个原身到底安全不安全的之前,我觉得你还是不要继续和解语花合作的好!” “我说的当然是真的!喏,不信你看网上,肯定有人讨论!”唐仇拿出手机,想要给许尽欢看网上的照片。 结果发现手机里的程序全乱了,好像被刷过了一样,恢复到出厂状态了。 擦!他的通信录,他的工作资料,全没了! 幸好他有备份!小心驶得万年船! 得知唐仇的手机变成了砖头,裴思建连忙也掏出自己的手机,结果很不幸,也成了砖机!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呆滞。 然后一齐看向许尽欢。 许尽欢扁了扁嘴,拿出她的手机。 “啊!我的没事!”划开屏幕,打开微博。果然首页第一条就是李拜拜发的,关于天现异象的事情。 戏称“道友渡劫”! 一看那个异象她就变了脸色! “怎么了?”裴思建关切的问道。 她咽了咽口水。 “这是,雷劫!” “雷劫?”什么玩意。 雷劫是天谴的一种!凡尘出现了不该出现的异象异能异物,天道就会降下天谴!普通的天谴就像巧妙安排的意外,属于一种因果循环,悄无声息的处理掉那些不符合天道运转的异端。 而雷劫则是紧急状况下的雷霆手段,一般是出了突发的大乱子,就会降下雷劫,以最快的速度最厉害的手段把影响天道轮回的异端消除掉。 所以,这雷劫是来消灭她的!消灭回到原身的她! 但她并没有被消灭,而是回到了许尽欢的壳子里! 所以,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 * 解语花经历过一次死亡,所以开始惧怕死亡。但现在他知道,这世上还有一种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就是生不如死! 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是有缺陷的,mnd,运动神经元病。但这病要等到他二十六岁以后才会发,对现在身体机能正处于十八岁顶峰状态的他而言,二十六岁几乎就是下个世纪的事情,还早得很! 但万万没想到,二十六岁眨眼就到! 虽然只是短短的十多分钟,但对他来说却仿佛是经过了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一声。亲身感受到那种全身肌肉骨骼统统不受自己控制的可怕感觉,他方才能完全明白,当年那个原身为什么会执意选择用这种骇人听闻的方式,不停的复制自己,执着的追寻“长生不死”的秘密。 失去过才知道拥有的幸福!而永恒的幸福,谁不想拥有? 虽然最终靠着那个面具他还是控制住了场面,但造成的后果已经不可逆转。他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损伤,伤口能够愈合,身体能够恢复。但加速流逝的时间,却永远也不会再回来! 他失去了整整七年的时光!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并不是不可承受的损失。但对于他来说,却是在一瞬间就和死神站在了面对面。 黑洞崩溃之后,虽然时间又倒回了一些,让他回到了发病之前的状态。但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也许半年,也许三月。很快他就会进入发病期,然后一发不可收拾,马上就全身瘫痪,一败涂地。 这就是他贸然打开潘多拉之盒的惩罚! 所谓“真仙之力”就如同潘多拉的魔盒,在打开之前你永远不知道里面究竟藏着什么,而打开之后,则会发现里面藏着的全是后悔! 他确实有一点后悔!他太大意了,低估了真仙之力的强大和莫测。也高估了自己和许尽欢的能力! “真仙”的力量超乎想象,而且是不可控的。这种力量可以随意穿越时间,穿越空间,举手投足之间就能毁灭整个世界! 他不认为那个回归了原身之后的“许尽欢”还是原来的许尽欢!那根本就是另一个时空的存在,甚至超越了这个维度。 她对这个世界毫无感情,所以可以肆意破坏。 倘若任由这个生物随心所欲,那么结果只能是所有人都为之毁灭! 所以必须想个办法克制那个生物!而克制的方法在千年之前就已经存在,现在的问题是,光靠他一个人是很难办到的。 他必须寻找一个绝对可靠的同盟,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条件的选择留下“许尽欢”,而不是那个“真仙”! 这个人选很快就浮出水面,毫无疑问,他选择裴思建。 对于“邪教头子”找上自己要求面谈,裴思建的回复是“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对他的鄙夷和厌恶,解语花毫不在意,只是淡淡在电话里说了一句。 “如果裴先生不介意永远失去许小姐的话,那就当我多此一举了吧!” “你这话什么意思?”裴思建立刻问道。 果然,牵扯到许尽欢,对方立刻就上钩了。 “想知道什么意思,那就请裴先生分出一点时间,我们当面谈谈。” 对方沉默了片刻。 “你最好不要耍什么花样!” 解语花微笑点头。 “我已经没时间耍花样了!” 约定了时间地点,两人在户外见面。选择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会面,裴思建是提防着邪教头子耍诈。 就上回他还在地下车库派人绑架了他! 一见面,裴思建就愣了一下,皱起眉。 和唐仇一样,解语花的头发也全白了,脸色也有些怪异,但精神旺健,甚至有点过头。眼睛里偶尔闪过亢奋异常的光芒,令人警惕。 察觉到裴思建的目光,解语花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无奈的苦涩一笑。 “这是那一晚的后遗症,许小姐的力量超乎想象,令人大开眼界。” 裴思建冷笑一声。 “你这是自作自受!” 他点点头,坦然接受。 “是!是我没有准备充分,估计不足。” 裴思建哼笑一声。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可不是来听你作检讨的。” 他放下手,正视对方。 “既然裴先生这么痛快,那我就开门见山了。那天晚上的事,你也都看到了。许小姐神魂强大,回归原身之后,力量更会超乎想象。她的力量太强大了,我们必须想个办法控制她。” 裴思建哈的一声冷笑。 “我们?谁跟你是我们?她的力量太强大,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早知如今,何必当初!现在你怕了?那就带着那个真身滚得远远地就好,她回不去,你有什么好怕的。” “那如果我不想走呢?” “那你就自作自受呗!反正我帮不了你,反而乐意看你自作孽,不可活!” 解语花笑笑。 “裴先生,我想你可能还没搞清楚状况。如果我活不成,那么全天下的人都活不成,包括你在内!” “哈?你的意思是,你死了也要拖全世界陪葬,对吧!行啊,你去死好了!我不在乎!” “就算我死了,你也阻止不了许尽欢毁灭世界,并且抛弃你!” 说道许尽欢,裴思建脸色一变,蹭的坐直。 “什么意思?” “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带着她连同那具真仙之体一起去昆仑神宫,找到长生不死药。这件事,我是势在必行,决不妥协。” “你想找死自己去,别拖着欢欢!” “这不是我拖着她。你信不信,就算我不去了,她自己也会去。” 裴思建皱眉。 “她为什么要去?” 解语花哼哼一笑,微微向前探身,压低声音。 “她要去那里见她的老情人!正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千年时空也阻隔不了有情人再续前缘!” 说完,仿佛觉得自己讲了个大笑话一般,吃吃的笑起来。 裴思建一脸听了天方夜谭的惊讶表情。 “她的老情人?谁?”还千年时空都阻隔不了有情人再续前缘?什么意思? 对方笑着摇摇头。 “我也不知道。但许小姐知道,并且相信她的情郎就在昆仑神宫。她一定会去哪里,跟他汇合!而打开昆仑神宫必须借助真仙之力,因为那是另一个时空的存在。所以,你懂得!” 裴思建脸色一沉,神情凝重起来。沉默了半晌之后,才干涩的开口道。 “如果这是她的决定,那我会尊重她的决定。” 虽然成全所爱之人去追寻所爱,是件令人痛苦的事情。但有时候放手是大爱,他不介意她爱别人,只要他仍能在心中默默的继续爱着她就行! 他不苛求她爱他,但至少要让他能爱她! 解语花深吸一口气,然后重重叹息,又哈哈的笑了两声,抬起手给裴思建鼓了鼓掌。 “成全所爱,裴先生真是高风亮节!” 裴思建冷哼一声,冷眼看他装腔作势,装模作样。 “问题是,她会在乎么?”说罢,他抿嘴一笑,用一种看傻瓜的表情看着对方。 裴思建脸色一变,挂满冰霜。 “我不需要她的在乎!” “对,你只要默默的爱着她就够了!但你有没有想过,可能连这个她也不需要,不在乎!”解语花语气嘲讽。 裴思建沉默了。 “你知道那晚的天象为什么会异常吗?”他话锋一转。 裴思建撩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因为她撕裂了时空!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她想要回到情郎的身边!她让时光逆转,她要穿越时空!但这样做,会撕裂我们这个世界。所以天现异象,那是针对她而来的天谴!天道不允许她毁灭这个世界,所以在她毁掉世界之前,天道会先把她毁灭!” 裴思建皱起眉。天道?天谴?穿越时空?时光逆转?这些话让他有些难以接受。但那晚亲眼所见,他知道这些都是真的。 “所以你希望我阻止她毁灭世界?” 解语花摇了摇头。 “她不会毁灭世界的。昆仑神宫在另一个时空,在哪里她可以自由穿梭,不必再担心因为撕裂时空而遭受天谴。真是个好地方呀!” “所以……”裴思建有些不解了。 “所以你认为她在乎这个世界吗?她在乎你吗?”解语花笑笑。 “她压根不在乎!”他说。 “或许许尽欢是在乎的!否则她也不会拉住你的手!我想你自己心里明白,在那天晚上,你其实已经死过一次。那个真仙杀了你,但许尽欢救了你!她应该是在乎你的,可如果她回归真身,变成了真仙,那她就不再是许尽欢,也不会再在乎你了!”他娓娓说道,循循善诱。 裴思建闭上眼,告诫自己不要被对方的言语左右。 解语花就是一条毒蛇,他才不会对别人安什么好心。他在这里危言耸听,就是想要离间自己和许尽欢的关系,好浑水摸鱼。 许尽欢救了他,这是千真万确的。所以他相信,她对自己是有感情的。 她不会抛弃他!他相信她! 如果她执意要去昆仑神宫,那他会陪着她一起去。她爱上别人,他也不在乎! 只要她愿意留在这里,哪怕他只能默默的看着她和别人幸福,他也心甘情愿。 所以,只要她愿意留下! 这个世界那么大,总可以容下她和她所爱的人,也容下他卑微渺小的爱情。 深吸一口气,他毅然起身。 “解先生,很抱歉,你的话打动不了我!我相信欢欢,只要是她的决定,我都支持!告辞!” 说罢,起身扭头就走,毅然决然。 没想到话说到这个份上裴思建还是拒绝,解语花也是一脸意外。 难道这个世界上真有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的爱慕? 他不相信!人性自私,谁愿意眼睁睁看着所爱之人跟别人双宿双飞,快乐永远! 反正,他是绝对做不到的! 看着对方远去的背影,回头想想这“毅然决然”的态度,他不由噗呲一声,笑了! 裴思建除非是圣人,否则,他这个姿态与其说是坚定的拒绝合作,不如说是趁早溜走,免得再谈下去,就当真要被他说动了! 说到底,自己的话还是说到了对方的心里去! 天下就没有什么大公无私的爱情,爱就是独占欲。能放手的爱,都是不够爱。爱到深处,爱与恨就只是一线之隔。 行,他愿意嘴硬,愿意死撑,随它去!自己倒要看看,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圣人存在! 第一卷 第一章痛并快乐着 裴思建知道自己现在情绪不稳,不应该去找许尽欢。然而等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把车开到了许宅山下。 于是一踩刹车,停住! 该不该上去,是一个问题! 还没想明白这个问题,这面就传来了喇叭声。 回头一看,唐仇的车就怼在他背后。 一皱眉,他索性熄火,下了车。 唐仇把车窗摇下,探出头,一挑眉。 “怎么了?” 裴思建抿着嘴走过去,伸手指了指位于半山的许宅。 “她在吗?” 唐仇没说话,眼神往车后面一瞥。 裴思建往后座看了一眼,直接上前,敲了敲车窗。 车窗玻璃落下,许尽欢在里面一扭头,疑惑的看着他。 “怎么了?” 和唐仇一模一样的问话,一模一样的眼神,一模一样的动作,这让他心里陡然就烧起一把无名火,整个人烦躁不安。 怎么了?他哪里知道自己怎么了!他就是觉得烦,觉得心里七上八下没着落,所以想要找到她,问一个清楚明白! “你……” 刚想开口就被她伸手拦下。 “等下,我接收给文件!”她说,低头在手里的平板上摁了几下。 “好了!嗯?你刚才想说什么来着?”然后才又扭转头,看着他问道。 裴思建低头看她手里的平板,屏幕上赫然有解语花的头像,原来她正在和对方视频聊天,于是眉头皱的更拢。 “他跟你说了什么?”他下巴一努,问道。 所以他开车过来,把她拦下,就为了问这个?许尽欢一脸我也是醉了的表情。 “没什么呀!你找我到底什么事?”又催问。 没什么?这个邪教头子刚在他这边危言耸听挑拨离间,转头就找上她,还能没什么?用膝盖想他都知道那家伙会说些什么,肯定是各种诱惑,死活要拖着她一起去那个见鬼的什么昆仑神宫。 然而她还需要诱惑吗?她是兴高采烈,欢欣鼓舞,欣然前往! 他一脸扭曲,恶狠狠的瞪着她手里的平板,双眼冒火。 她的平板怎么着他了呀?许尽欢也是摸不着头脑了。 正在这时候,视频下载完毕,提示音叮的响了一声。 她急着想看视频,于是对他说道。 “你要是没什么急事,就下回找时间再约吧!我有事要忙,先回去了!” 这是下了逐客令了! 裴思建顿时就怒了,胸中犹如火山爆发,岩浆喷涌而出,毒烟滚滚上升,酸液肆意横流,气的差点要爆炸! 找时间再约?等她去了那个见鬼的昆仑神宫,灵魂出窍归于真身就成了什么劳什子的“真仙”,她还会回来吗? 他还有下回吗?等下回,她是神仙,他是凡人,天人两隔,如何相见? 她跟着所爱之人双宿双飞,只羡鸳鸯不羡仙,她还能记得他? 他没有下回了! 然而盛怒之下他竟然还有理智,知道此时不是发飙吵闹的时候。况且,发飙吵闹对她也没用。 垂下眼皮,敛住怒火,他拉开车门,钻进车里和她并排坐。 “就耽误你一分钟,我就问一个问题。” 话都说到这份上,许尽欢也只能迁就了。 “你问吧!没事,不耽误功夫!”她还说的挺客气,挺体贴。 裴思建撇了撇嘴角,心里恨不得挠她一脸。跟他这么客气,是把他当外人呐! “那个姓解的找你是说去昆仑的事吧?”他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语气显得平静,但隐约还是有颤抖。 “是啊!怎么了?”许尽欢还一脸茫然。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嘛!解语花找她不是为了这个,还能是为了什么?哦对了,此刻他们谈的倒不是昆仑神宫,而是那晚发生的事情。 那晚的事她毫无记忆,一头雾水。然后对方说全程都拍了视频,问她要不要看看! 她当然要看啊!可这不是刚要看就被他给拦住了,她心里能不着急? 他到底什么事?说又说不清楚的样子! 裴思建心想我说清楚了,你只怕当我痴人说梦话!那还不如不说! 可不说,他心里又觉得憋屈!俗话说不见棺材不落泪,不到黄河心不死。好歹总得让他见一见棺材,到一到黄河。 “你非去不可吗?”他问。 “啊?”她愣。 “怎么了?”能问一句怎么了?在她心里已经是很难得,至少她确实有点担心他,总觉得他状态不大对。 但听在裴思建耳朵里就不是这么回事!她还问他怎么了?言下之意是他就不该怎么着。他就该欢欣鼓舞的送她去,回头还住她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做她的春秋大梦去吧! 怎么了?他不高兴,他不乐意,他不甘心! “为了我,能不去吗?”他扭转头,注视她,深深地。 倘若眼神也能够有一个计量单位,那他此刻一定是车载斗量,数以万计。 她难道看不出来?感受不到?他对她的心意! 不要去!留下来!千年之前的爱人,早就死了。活人哪可能活那么长,就连她,也只是灵魂而已。不要再盯着逝去的感情逝去的人,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真心怜取眼前人! 许尽欢又不是傻子,哪能看不懂他的眼神,他的心意。看到他像个要被抛弃的可怜孩子似得盯着自己,眼里爱意恐惧交织一团,甚至还能看到隐藏的恨意。 多么相似的眼神!叫她怎能不心生怜爱! 可真是因为这爱屋及乌的心情,才更叫她下定决心要去昆仑神宫。 那个人已经等了她千年,她怎么能让他继续等下去呢? 哪怕只是短短的二十年! 如果注定要辜负一个人,那她也只能选择辜负眼前人! 毕竟,眼前人只是曾经人的一个投影罢了! 不过,她对他的怜惜还是真心实意的。 所以,她微微一笑,伸手抚了抚他的脸。 “傻子!我又不是去了就不回来!” 这话也是真心实意的,至少在此刻。 哈,回来?她还知道回来!怒到极点,裴思建反而不气了! 生气有用么?愤怒有用么?他拦得住她吗?毫无用处的事情就是浪费时间,浪费感情! 她竟然还骗他!觉得他就是个傻子,就是个孩子,所以说几句好话安慰安慰,就能打发了吧! 想得美! 话不投机半句多!他在心底冷冷一笑。 “你要去,我拦不住你!但我想跟你一起去!”转移了话题。 许尽欢一挑眉。 “那地方很危险!”她说。心里是真的替他担忧,而危险二字也不是随口说说。这危险不仅仅说的是地形地貌,环境恶劣。还有来自非自然力量的威胁,以及险恶的人心! 她可不相信解语花! 然而裴思建已经全然听不进去了!你看,不管把他当小孩子,还把他当弱者。 “我能对自己负责,不会拖累你!”他说,语气有些负气。 哎,男人的自尊心呐!真是伤不起!跟男人打了这么多年交道,迫于无奈,许大仙也是经验丰富,感触良多。 得!他爱去就去呗。到时候抽空多照顾他一下,实在不行,她也有的是办法让他乖乖留下。 “好!你想去就一起去!有你在,也好帮我多看着点姓解的!”看看,她说得多体贴,还特地照顾他“脆弱的小心灵”了呢。 裴思建听的想吐。看着点姓解的?她也知道姓解的靠不住,怎么人家一说什么,她就巴巴的跟着去了呢!口是心非,言不由衷! “还有别的事么?”她又催促。 呵呵!急了!等不及要回去跟姓解的详谈是吧!他在心里冷哼。 得,不妨碍她的“情感大业”! 裴思建一点头,二话不说,推开车门径直下车,头也不回的朝前走。 看着他这副阴阳怪气的德性,唐仇一撇嘴,扭头跟许尽欢抱怨。 “他这是怎么了?在哪儿吃了枪药,到这里来撒气!” 许尽欢摆摆手。 “算啦,随他,你就少说两句吧!” 一副宠溺小辈的老太爷姿态! 唐仇朝天翻一个白眼。呵呵,她倒是也宠溺宠溺他呀!胳膊肘尽往外拐!只帮外人不帮他! 不敢瞪她,只好狠狠瞪了裴思建的背影一眼,发泄阴暗的小心思。 裴思建走的毅然决然,脚步踩得震碎山河,胸中怀着惊涛骇浪,然而整张脸却是波澜不兴。 上车,打火,踩油门,转方向盘,一气呵成,掉头就走。 临走,连回头都不转一下,专心致志看路! 堪称最佳司机楷模! 唐仇和许尽欢两个坐在车里目送他离开,心里都是统一的弹幕——哎呀,小样你挺狂哈! * 在车里,许尽欢就迫不及待的点开了视频,专心致志的看整个过程。 视频的像素很高,清晰度绝对没有问题。但整个现场拍下的画面跟当时在场的人所看到的画面却有很大的差别。 视频一开始很正常,她看到自己进去,然后那些乱七八糟的信徒跪拜,她还跟解语花说了话,然后坐在蒲团上。 接下来就是姓解的这个杀千刀下手拧断了她的脖子,屮艸芔茻,她在心里咒骂不已,这个疯子。 然后女真观的人打开了摄魂瓶,她的魂魄离体! 摄像头一共是六个,上下左右前后,堪称全方位无死角。解语花把六个摄像头记录的视频都传给她,态度相当的坦诚开放。 只是文件太大,不得不切成二十多份分别传输。 她刚接收的这个只是第一份,就播放到她离魂为止。接下来的就是她离魂之后发生的事情,正是她所不知道的。 她拿着平板上楼,继续下载和观看。 新的视频里,画面立刻出现了奇怪的变化,多了一团模糊不清的影像。 这是什么?那是一团悬浮在半空的光,看起来就像是天上的月亮掉进了地下室一般。 这团光一直悬浮在半空,按照现实世界的物理定律来说,它应该被地下室的天花板挡住。然而这团光似乎是突破了这个世界的规则,它直接穿透天花板,悬浮在当中。而且,似乎因为这团光存在的缘故,地下室的天花板也消失不见,化为无形。 也就是说,在当时,地下室顶上是另外一个空间。 因为这是超越现实世界的存在,所以记录在设备里的影像是纯“机器摄取”,摒弃了人类肉眼的偏差以及情感色彩。摄像头和人眼虽然是近似的设备,但人脑和电脑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她不知道当时这团光在现场所有人眼睛里是什么样子,但在视频里,仅仅只是一团光。整个天花板上全是各种各样的光,忽明忽暗,闪烁不定。就好像有人在上面打翻了一个万花筒一般,各种绚烂缤纷,五色斑斓的撒落一片。 但她没有看到任何实质性的东西存在,所以心里不免疑问,当时她在哪儿呢? 许尽欢的身体被包裹在斑斓的鹤氅里,她早就找到了。 但那个回归真身之后的自己呢?她却找不到。 “那团光就是!”解语花发来信息。 她挑起眉。 这团光就是她?为什么她是一团光? “我想,你回归原身之后,就成了货真价实的真仙。但神仙和凡人应该是两种不同的存在,当时的你应该是一种更高纬度的生物,所处的空间也是更高纬度的。你用你的力量打开了连接你所在空间和这个世界的通道,所以设备就记录下了你存在的痕迹。但是,你是高纬度的存在,人类肉眼看到的是你在现实世界投影的残像,而设备记录的是你在现实世界投影的能量。能量以光的形式存在,所以,你当时的存在其实就是这团光!” 许大仙表示,好深奥,听不懂! 不过听不懂也没关系,本来嘛,世界各地的人民在看到神明的时候都会说“当时有光,耀眼的光芒”,可见神明以光的形式存在,也是司空见惯的。 然后她就看到那团耀眼明亮的白光在逐渐远离,而五色斑斓,流转不定的光芒则开始相互碰撞,犹如烟花一般绚烂爆炸。与此同时,半空中还出现了一个黑色的空洞! 这是怎么了? 紧接着现场就全乱套了,狂风呼啸,雷声轰鸣,三个摄像头直接爆掉,画面变成一片雪花,只有声音还存在。地下室里的信徒全在呼喊,似乎都在逃离出去。 另外三个摄像头在接下来的十分钟里又爆掉了两个,只剩下最角落的一个还在坚持。 她放大图像,凑近看。 画面上有透明的波纹扫过,就像风刮过一样。但风刮过不会在画面上留下这种波浪的痕迹,这是一种能量。 这种能量刮过之后,屏幕上的东西都起了变化,供奉的鲜花在慢慢枯萎,锃亮的油像蒙上了一层灰,变得黯淡。从这个机位可以看到解语花,他高举着手里的金符,似乎想要靠近半空中逐渐远离的白光。但因此受到了更多的能量冲击,头发渐渐变白了。 这是什么能量?看起来挺可怕的嘛! “欢欢!”画面里突然传来一声嘶吼。 她浑身一震,随后意识到。这是裴思建和唐仇赶到了! 真奇怪,他们两个怎么也会在哪里?跟踪她来的?有点本事嘛! 然而这个机位拍不到他们两个,只能听见声音。 解语花从供桌上摔了下来,整个人都是扭曲的,看起来十分怪异。 她把屏幕放大,瞅着他都有点嘴歪眼斜的样子,怎么了? 赶在摔下来之前,他似乎给裴思建指了“许尽欢”的位置,还喊了一句话。 紧接着整个屏幕就花了,好像一块布被人用力扯了一把的感觉,所有的图像都变形扭曲。在这扭曲的图像里,一团黑影被猛地从半空拽下。 随后这台设备也爆了!画面一片黑暗! 她皱了皱鼻子!这就完了? 低头看了一眼视频的时间,还剩十几分钟,看来应该还有料! 结果这一等就等了近八分钟,屏幕闪动一下,重新出现画面。然而机位改变了,竟然是先前爆掉的一个摄像头自己恢复过来了! 画面上最先出现的依然是白色的光!但这次的白光格外柔和,就好像柔软的薄纱一般,在屏幕上舞动。 渐渐地,画面越来越清晰,依稀可以看到一个身影在白光的光芒里转动。 她放大图像,这才发现转动的身影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是她用手抱着裴思建,白色的柔光包裹着她,像丝带一样在他的身体里穿梭。 之所以认出那是裴思建,纯粹是凭着身量和穿着判断,因为画面里的他看起来非常恐怖,绝对认不出来。 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具干尸! “噫!”她往后退了退,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 怎么搞成这样?谁干的?不许美人见白头,好好一漂亮大小伙子,谁给折腾成了一具干尸,太恶心人了吧! 幸好屏幕里的她在努力拯救!随着光芒穿梭,裴思建原本干枯发黑的脸逐渐生机,骨骼肌肉皮肤毛发,都被一一恢复生命力。 就好像干瘪的轮胎重新打足了气一般,整个饱满起来。 她在屏幕前长吁一口气。他还是这个样子比较好! 但他身体虽然恢复了,可似乎总觉得哪里不对,看起来就像个空壳一般。对了,灵魂!他如果死了,那么灵魂就会离体。 得把灵魂再塞回去!但已经离开时身体的灵魂是塞不回去了的。灵魂和肉身一旦分离,两者性状都立刻发生变化,再重新组合在一起,也不可能恢复原来的状态。 这就是生死之别! 只有修炼之人,身体和灵魂都经过了特殊的锻炼,可以暂缓性状的变化,得到一个死而复生的可能。 但裴思建只是一个普通人,只怕…… 不过他现在还活的好好的,还能对她置气,给她甩脸,可见是救回来了。 哎呀!她怎么这么能干! 许大仙给自己点赞,棒棒哒! 果然,画面里的她放开裴思建的身体,只轻轻抓着他的手,抬起另一只手,自半空中接下一缕朦胧的光。 这光应该就是裴思建的灵魂!真奇怪,为什么他的三魂七魄没有散? 不过当晚那个地下室就是一个不可用现实世界规律解释的异度空间,裴思建灵魂不散,也就不显得奇怪了。 三魂七魄从她的身体过渡,被重新注入生机之后,回到他的身体里。 生与死是一种很玄妙的区别,隔着屏幕她都能看出裴思建的脸散发出生机的光芒,虽然,这光芒明明无法被摄像头捕捉到。 复活了他之后,她似乎并没有停止,继续散发出柔和的白光。丝丝缕缕的丝带穿梭不停,围绕整个地下室。 但由于镜头的缘故,她只能看到这一角。 正要调整画面,突然屏幕一黑,视频结束了。 她又皱了皱鼻子,把时间轴往后调了调。黑屏之前有个画面她心里还有些疑惑,得再看一次。 把时间轴调到解语花喊话之前,按下慢速播放,一帧一帧的看。 于是,她便看到一团黑影自半空中一点一点被拉到地下室里。 黑影模糊不清,看起来似乎是个人,手里还拿着细长的东西,很眼熟。 太黑了!她调整亮度和饱和度,重新慢速播放。 这一回黑影清晰了一些,但一开始还是很模糊,直到落地的刹那,才变得清晰可辨。 看着画面上清晰的身影,她整个呆住了! 那就是她!那就是一千三百年前的她!丝毫没有任何改变,一眼就能让人认出。 然而时隔千年,猛然用另一双眼睛看到熟悉的自己,却有一种格外陌生的感觉!这感觉让她感到害怕! 这就是她吗?这真的是她吗? 她的灵魂已经经历千年岁月的冼炼,变得复杂,变得柔软,懂得妥协,懂得无奈,也懂得放手。 可屏幕中的她还是一千三百年前的她,锋利,决绝,傲慢,冷酷,甚至无情! 金色的花冠,冷峻的表情,华丽到奢靡的装扮,似神明犹如恶鬼,一如一千三百年前那个绚烂又血腥的时代,令人目眩神迷而又胆战心慌。 她深吸一口气,把平板翻转,盖住,伸手抚了抚额头。 看来,那天晚上她确实神魂归于真身,恢复成了一千三百年前的自己。但为什么她一点印象也没有呢?是不是白云子在她的身体上下了什么禁制?这男人真是太烦人了! 既然她回去了,怎么后来又变成了许尽欢呢? 发生了什么? 把平板翻过来,她按下继续播放,但画面只持续了两秒就变成一片雪花,设备爆掉了。 皱了皱眉,把这两秒也慢速播放,一帧一帧的看。她终于看到自己落地之后立刻消失于画面之中,然后似乎有嘈杂刺耳的声音传来,最后一个画面是解语花扭曲的在地上爬行,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 但他离摄像头比较远,放大了也看不清。若不是她调整了亮度,原本一团黑暗之中,就难以发现他在爬过来。 搞什么?把视频关闭,她立刻点开对话。 “是你把我变回来的?”她直接问。 解语花没有否认。 “为什么?” “因为当时如果我不阻止你,天道就会把你收了!” 这个她知道,当晚天现异象,网上都传遍了。 “就因为我恢复了真身?老天爷就要收我?”她也是醉了。所以你看,能成仙吗?成了仙老天爷就要天打雷劈干掉你喂! “不是因为这个。” “嗯?”不是这个?她愣住。那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你撕裂了时空,差点把这个世界毁了。” 哈?撕裂时空,毁灭世界?怎么听起来她成了个大反派一样!为什么呀? 为什么?谁知道!解语花在电脑那头也无法给出答案。只能说“真仙”和她其实是两个人,想法做法都完全不同。 她和“真仙”是两个人?这话让许尽欢陷入沉思。 她没有变成“真仙”以后的记忆,所以也无从揣测当时自己究竟是想要做什么,又为了什么而做。 “我觉得你回归真身之后,想法做法都是截然不同。昆仑神宫到底什么情况,你我都不清楚。到时候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很难说。所以,你还坚持要去吗?”他突然问道。 这问题真是姿态诡异!明明是他最急着要去昆仑神宫找寻长生不死药,结果现在搞得好像很关心她的安危,想要劝说她放弃似得。 大护法你是不是太精分了? 然而这就是解语花要的效果,故作姿态的“劝告”,实则是一种激将法。他料定她不会改变心意,但万一呢?他必须万无一失。 果然她笑了笑。 “当然要去,为什么不去!我自己的事自己会处理好,你还是多留神你自己!” 她可没忘记他浑身扭曲病发的样子!不过如此一来,他们这个队伍真的可靠么?都不是正常人的样子! 留神自己?解语花听出她话语里的嘲讽,哼笑一声。 “那我们约个时间见个面吧!尽快把事情确定一下,我这边也还有一些资料要跟你沟通!” “资料?” “上回在山神公主的神殿,拍回来一些照片,我想让你看看。” 她点点头。 他上回就说过,公主神殿里的壁画指向了昆仑神宫所在。是的看看! “好!”一口答应。 就在两人约定会面的时间地点,电脑那头的解语花拿起手机看了看,来电显示是裴思建。 大护法呵呵一笑,把手机随手扔在一边,继续和许尽欢闲扯了几句,目光灼热的看着屏幕里的她。 虽然健康分秒流逝,疾病紧追不舍,而且大事就在眼前,但他还是忙中偷闲的决定跟她闲扯几句,找点乐子。 人活着,就得学会苦中作乐! * 难得的“二人世界”,解语花是想找一个富有情调的西餐厅,白蜡烛那么一点,葡萄酒那么一倒,再配上煎牛排和小提琴,情调满满的。 十八岁少年所能想到最成熟浪漫的场景,也就这样了。 然而许尽欢一票否决,把二人世界直接提升为“家庭聚餐”,选择了麦叔叔快餐厅。 小孩跑,大人叫,热闹的能把屋顶都掀翻!这屋顶可是二十多层摩天大楼! 守着一张小方桌,他和她面对面,促膝详谈。 唯一的好处就是这小方桌,够小,距离够近,都能看到彼此脸上的绒毛。 她青春妙龄,风华正茂。他也是年轻标致,一派朝气,除了头发是全白的以外!然而十八岁的少年顶着一头白毛,在别人眼里就是青春的叛逆,特立独行。 而且因为长得帅,所以更加耀眼夺目。好多年轻女孩子都以为他是个coser,跑过来问他能不能合影。 为了显示他善解人意,大受欢迎的一面,大护法笑容可掬的一一满足。 不出半小时,周围朋友圈就全是他的“玉照”了。 许尽欢啃着手里的新地,不屑一顾。 反正她对这个解语花已经彻底绝望了,这就是个中二精分神经病,不能以常理度之。而且男人都是爱现臭美骚包的孔雀,哪怕他是个克隆人也一样,雄性基因一早就决定了。 拍完照,大护法重新落座,用不屑的目光扫视着餐盘里的垃圾食品。 为了保持身体健康,他可是一直吃健康食品,定时定量。同时还要保持锻炼,维持身体最佳状态。 可许尽欢却是大口大口的把垃圾食品往嘴里塞。那个冰淇淋,全是热量。当然她消耗大,喜欢吃高热量的东西也正常。但这些油炸的薯条和肥腻腻的汉堡是怎么回事?脂肪太多了! 我爱油脂你管得着?又不是给你买的!许大仙用如是的眼神瞪着对方,然后吞下新地的外壳,拿起巨无霸张大嘴狠狠咬了一口。 他没想到她的嘴能张那么大,惊讶了一下。随后又觉得室内有点热,把衬衫最上面的扣子解开。还是觉得热,又卷起袖子。 想把手臂搭在桌子上,又觉得这桌子不干净。他刚才看见了,服务生那抹布随便擦了擦,而那条抹布还擦过别的桌子。都没消毒! 于是拿起一张餐巾纸,开始抹桌子。 许尽欢没想到他会干这么娘炮的事,也是醉得不行。把嘴里的汉堡嚼了嚼,咽下。 “资料呢?”连忙问。 解语花仔仔细细的把他自己那边的桌子擦了一遍,把手里的餐巾纸揉成一团,搁在旁边,抬起头,看她一眼。 随后,拿出手机,打开图片,递过去。 “这些都是!你先看看吧!” 她伸手要接,他又抽回去,瞪眼看着她油腻腻的双手。 哎呀!许大仙顿时觉得牙疼。只好把手里的巨无霸放下,拿餐巾纸擦了擦。 他皱眉,还是不肯把手机递过来。 许大仙怒了,伸手一把夺过。 “拿来把你!”真烦!那么计较,还是不是男人! 大护法表示,男人就一定得邋遢吗?谁规定的! 可手机已经到了她手里,他也是无能为力了。只能看着对方“蹂躏”,上下其手,屏幕上不知沾了多少油! 许尽欢随意的翻了翻,觉得不过瘾。手机屏幕那么一点大,而这些壁画可是一整面的墙壁。山神公主的神殿其实是丹炉,上面是拱顶,全都布满壁画。 那一代的解语花用便携式的相机拍了许多照片,虽然她压根发觉他什么时候拍了照。 解语花伸手指了指眼眶。 “那副眼镜!” 原来如此!把手机放在一边,她拿出平板,联机传到大屏幕上看。 她低头传文件,他百无聊赖,突发奇想捏了一根薯条,咬了一口。 等文件传输完毕,许尽欢抬起头,餐盘里的薯条已经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根,还都是特别短的。但凡长得高大壮的,都不见了。 对面解语花翘着兰花指,拇指和食指油腻腻的,一看就是凶手! 还一脸无辜的样子对她说。 “味道还蛮奇特的,你尝尝!” 尝你个大头鬼!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不要动一个吃货的食物!他刚才明明还看不起垃圾食物呢!许大仙简直要怒。然而为了一包薯条翻脸,又太小气了,只好按耐住脾气。 把手机还给对方,她重新拿起巨无霸又咬了一口,一边吃一边看图片。 当时丹炉里黑漆漆的,只有诛心砂发出的一点光芒,所以照片都晦暗不明,非得调高亮度才能看一个大约摸。后来起了三味真火,倒是亮多了。但那个时候又忙着逃命,照片都是随机拍摄,镜头一片混乱。 不过好在已经整理过了,也做了优化处理,所以基本能看一个全面大概。 壁画的内容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讲述山神公主一族的由来,而另一部分则是讲述这些人千年以来守护的一个秘密。 她正专心致志的分析着壁画,对面的解语花却突然问道。 “这东西,好吃么?” “嗯?”她抬起头。 他伸手指了指她手里的汉堡。 干嘛?他是吃上瘾了?嘴馋了?怎么跟个孩子似的! 大护法睁着一双属于少年人的眼眸,一脸兴致勃勃的看着她。 许尽欢突然就狭促了,把手里吃了一半的汉堡往前一递。 “好吃不好吃,自己尝尝不就知道了。喏!吃吧!” 解语花整个人往后一退。 对于别人吃了一半的食物他实在敬谢不敏,既不卫生又失礼。 看他一副“弱质小受”的样子,她肚子里冷哼不止。让你装高贵!为了折磨对方脆弱的小神经,她甚至还把手伸进汉堡里,取出那块被她啃了一半的牛肉饼,往前一递。 “喏!这个最好吃了,给你!” 说完,咧嘴一笑,露八颗闪亮小白牙。 也许是对方的笑容太闪亮,闪瞎了他的双眼。也许是牛肉饼闻起来太香,勾起了他的食欲。也许是快餐店里太吵闹,吵得他头疼耳鸣,以至于思维短路。 总之,解语花脑子一热,整个人凑了过去。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张嘴咬住了那块牛肉饼,连带许尽欢的手指。 一旦意识到自己咬住了她的手指,他的脑子就更胡乱成团,很想一口咬断她的手指,连同牛肉饼一起嚼进肚子里。 这样一来,他是不是就彻底拥有了她身体的一部分? 许尽欢没想到对方真会来吃,而且还是用咬的。咬住了还不撒嘴,一脸要把她的手指也吃了的狂热表情。 喂!只是垃圾食品而已,没必要这么魔怔吧!所以说小孩子还是要带出去多见世面多接触其他事物。你看这个人,没吃过垃圾食品,一旦尝了,就疯魔了! 硬拽显然没必要,多大事,吃个牛肉饼而已。 许大仙是见过大场面的,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于是索性把手里的牛肉饼一股脑都塞过去。 冷不丁被塞了一嘴的牛肉饼,解语花终于回过神,牙关一松,许尽欢就趁势抽回了自己的手。 啊?好可惜!她跑了!他心想,垂下眉无意识的嚼嘴里的肉饼。 不过是垃圾碎肉做成的饼而已,不健康也就罢了,而且低廉劣质。 但因为是她给的,仿佛就有了不同的意义。 然而……他嚼着嚼着,突然双眼一红,流泪了。 好辣!这个肉饼,好辣!他的嘴都要爆炸了,这东西怎么能咽下去?咽下去,喉咙和肚子也得爆炸! 哪有这么夸张喂!许尽欢一脸惊悚。是太好吃了吗?怎么还哭了? 虽然辣的嘴巴跟火烧似得痛,连头也痛,但解语花还是把嘴里的肉饼咽下去了。 她给予的,他都想要。不管是垃圾的食物,还是恶意的捉弄,亦或是嫌疑的看法。 辣这种味道的精髓就在于此,一如他对她的爱慕,痛并快乐着! ------题外话------ 这一章大家都在谈恋爱!所以我写的就是言情文嘛! 感谢老书迷1的5月票,感谢裘39的4月票,感谢投票投票多投票的2月票(亲这名字太实在了我喜欢),感谢haidaobaiyi的1月票,感谢jxchun的1月票,感谢5698708的18鲜花,感谢乐乐的鲜花。爱你们,么么哒! 第二章两个传说 跟丈夫分居两地,一天两天还则罢了,一年两年,还不得把小公举给要不然也不会因为怕死就哭哭滴滴跑到神明跟前撒娇,这位公主就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公举! 不是说女人不够坚强,坚强的女人肯定有,但很显然西王母国的这位公主绝对不是个坚强的孩子。 女人是感性的生物,爱就应该朝朝暮暮长相厮守。爱人不在身边,她们就会担忧,会胡思乱想,会心慌意乱。 然而许大仙表示呵呵!两情若是长久时,就该在朝朝暮暮! “为什么?”十八岁的少年觉得两人相爱就是远隔千山万水,也是心意相通。爱嘛,多神奇! 大护法睁大眼。 “哎呀!完蛋!男人不回家,后院定起火!”许大仙一拍桌子,说道。 中原那么大,恶兽又那么多,他忙得团团转,渐渐就忘了在遥远的西昆仑,还有美丽的公主在等着他回去。 于是后羿就留在中原,到处诛杀恶兽,为民除害。 原来中原苦恶,不似西昆仑乃是人间仙境。这里到处都是穷山恶水,生长着无数妖魔鬼怪,为祸苍生。 尧帝也请他留下,继续为中原大陆的百姓斩妖除魔。 后羿射日,解救苍生,成了中原百姓心目中最伟大的英雄。他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人们围着他唱啊跳啊,热情的欢呼。把最好的食物,最醇的美酒,最美的鲜花都敬献给他。 于是后羿便放下了手中的弓箭,留下这最后一个太阳。 而这最后一只金乌也跪地哀求,表示自己从今往后洗心革面,从新做人。认真工作,再不胡闹,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上班,而且不要工资! 就连最后一个,他也是准备射下来的。是尧帝带领百姓苦苦哀求,倘若连最后一个都射下来,那么天上就没有太阳,从此大地再也没有光明,万物也不会再生长。所以请求他留下这最后一个太阳。 这一下帝俊的十个儿子都傻了眼,连忙四处逃窜。而后羿则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一气发了九箭,把九个太阳都射下来。 这一箭当真就射下了一只金乌! 后羿年轻气盛,哪里忍得。当下就拉开神弓,架上神箭,拉一个满弓,射出一箭。 作为帝俊的儿子,三足金乌们当然丝毫看不起身为凡人的后羿,把他的话当成耳边风,还嘲笑他。 接下来的内容毫无悬念,后羿带着神弓神箭来到中原大陆,警告帝俊的十个儿子,赶紧乖乖回去,不许在人间胡闹,否则他就用手中的神弓把它们都射下来。 所以,这注定就是一对悲剧怨偶咯!她继续往下看。 “在中国上古传说中,姮娥的身份大致分为两种说法。一种比较神话,说她是西王母身边的女仙。另一种则比较现实一些,说她是帝俊的女儿,一位公主。但不管是哪一种,都基本和西王母国公主的身份相符!所以可以肯定,壁画里这位公主说的就是姮娥。既然确定了姮娥,那么她的丈夫是后羿,也是理所当然了。” “那西王母国的公主就是姮娥?” “显然就是!” 解语花点点头。 “咦,这个故事,不就是后羿射日么?”许尽欢瞪眼。 于是,公主的丈夫便辞别了心爱之人,带着神弓和金箭,跟着使者前往中原大陆。 尧帝听说在西昆仑有一位勇士,能拉开神弓,射出神箭。所以派出使者来请这位勇士到中原大陆,射杀金乌,解救苍生。 原来在中原大陆发生了严重的灾害,帝俊的十个儿子一同出现在了天空,把大地都烤焦了。所有的河流湖泊都干涸了,花草树木也都烧焦。人们都热的喘不过气来。 直到有一天,西昆仑来了一位远方的使者,带来了远方贤明君王尧帝的请求。 两人一起无忧无虑的生活在西昆仑,并统治着西王母国。 彼时公主和丈夫都还很年轻,所以并不急于服下这颗长生不死药。公主的丈夫拥有神力,可以拉开天下最厉害的神弓。他射出的箭可以一直飞到九重天,无论多厉害的飞鸟,都逃不出他的神箭。 这地方只有西王母国的公主可以到达! 所以,西王母国就拥有了一颗“蟠桃树”,不过这棵树并不是在现实世界,而是在连接现实世界与神明世界的通道,也就是昆仑神宫仙境之地。 “如果把神明当做高纬度生物,那么蟠桃树就是一种能产生神奇效果的机器。古代人不了解这种设备,所以依据大致的样子命名为蟠桃树,也很正常。”他说。 感觉嘴巴清凉多了,大护法终于可以顺利开口说话。 许大仙在旁边冷笑。他喝不喝依云,她不管。但当初在地下神殿,反正大家一起喝了许多不卫生的地下水,也没见当时有谁被地下水毒死!就他矫情,真烦人! 不过想到这些冰用的都是普通自来水,他又觉得太不卫生了。毕竟大护法可是喝依云的人呐! 解语花咽了好多口水,还是无法阻止嘴巴烧火的感觉。无奈之下起身去柜台买了一杯加冰的可乐,一气灌了半杯。然后觉得,这东西味道不错,加了冰以后还挺好喝的。 “蟠桃树?是西王母的蟠桃树么?”许尽欢看着壁画里那颗抽象的果树,怎么看都不像果树,倒像是个培养皿,或者奇怪的机器。 第三章 活阎王 因为惧怕天下人得知这“不死药”的秘密之后,趋之若鹜,蜂拥前往昆仑,惊扰神明。新帝又命令男人再次前往昆仑神宫,镇守长生不死药,没有诏令永世不得返回人间。 也为了安抚这个永远不能回到人间的男人,新帝敕封了他的爱人为——上清玉妙真仙。从此,他的爱人就成了女仙,再不是恶鬼。 打一个巴掌给个枣,骗人去送死呗!李三郎打得一手好算盘!不过既然知道了长生不死药的存在,为什么他没有想要尝一尝呢?莫非他真是“贤明圣主”,不信鬼神之说? 呵呵!她才不信!一个会把儿媳妇拉进被窝的男人,哪儿来的节操!这里面一定有鬼! 男人带着诏令返回了昆仑,进入仙境,封闭了通道。而白衣神仙则在通道之上建造了一座大墓,墓中设置一座道观,用来存放和镇守上清玉妙真仙的玉棺,同时也埋葬通往昆仑神宫的通道,阻止后来人再次进入仙境,摘取长生不死药。 至于西王母国的传人,则被全部驱逐。新帝仁爱,怜悯这些可怜的亡国之人,给了他们一块封底,允许他们在地下繁衍子孙。 呵呵,看吧,驱逐西王母国的人。这是要霸占这块地方了! 离开了昆仑故土,西王母国传人的力量就越来越弱,族人也逐渐消亡。直到明朝,他们的存在被发现,他们保守的秘密也再次被外人所知。 为了找到长生不死药,皇帝派人到昆仑寻找这座神秘的唐朝大墓,然而一直没有收获。伤心失望之下,便在地下建造了公主的神殿,想要用炼丹的方法求取不死药。 然而和唐朝那位老皇帝一样,不死药还没来得及炼,一心一意求长生的老皇帝就因为服用丹药中毒身亡。 新帝登基,厌弃方士,这座地下的丹炉也被掩埋在地下,从此无人问津。 直到几百年之后,一切才又重新浮出水面。 段家村那一段自然是许尽欢自己脑补的,壁画只到唐朝大墓结束。大墓的位置壁画之中玄之又玄,墓这种东西应该是在地下,但墓下面满是祥云,连通仙境,又仿佛应该在天山。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云山雾罩的描画,所以后来的皇帝才找不到正确的所在。 但其实,墓就是在地下。至于如何能连通仙境,就不得而知了。 大墓的情景在壁画之中也描写得很具体,但也明显带着神话虚构的色彩,应该是通过西王母国传人的叙述后人自行创造的。 因为道观的样式明显是明朝的样式,而且柱子是红的,瓦片是黄的。但实际上,整座道观都是紫檀木,应该是紫色的。 玉棺在壁画里也是白色的,被祥云围绕。棺盖敞开一半,露出里面真仙的模样。是个梳着高鬓,头戴金簪,身穿华服的贵妇形象。 这又和实际中的“真仙”模样不符! 然而最言不符实的还是整个传说的内容!白云子太无耻了,完全篡改了当年的真相,把自己标榜成了一个救苦救难的大善人。 更可恨的是整个故事完全抹杀她的存在,把她变成了一个任人摆布的道具。虽然在“成仙”这件事上,她确实毫无作为,被这些男人肆意摆布。但寻找长生不死药这件事,明明她才是主导。当年受皇帝诏命,前往昆仑的是她! 不过传说被篡改也是正常,毕竟这是男人书写的历史,怎么能让女人抢了风头。 在男人眼里,女人就该乖乖的躺着别动。让你死,你就死。让你活,你就活。让你成鬼,你就成鬼。让你成仙,你又得乖乖成仙! 你要是不乖呢?那就人做不得,鬼做不得,仙也做不得! 你说可恨不可恨!做了坏人他还不罢休,他还要做好人。把当年的背叛和阴谋,都被粉饰成了一场风花雪月,恩爱情深,还一厢情愿的流芳百世! 我屮艸芔茻!许大仙暗自咬牙,在心里不停咒骂,恶心的想吐。 把手机往前一推,她气的不能再看,端起可乐滋滋的猛吸,一气喝光一杯。 喝完了,啪的把杯子拍在桌上,长吁一口气。 “所以,你选择相信这些西王母国传人?” 解语花点点头。除了选择相信还能怎样?相信的话至少还有一个传说,不信的话就什么都没有了?何况,大墓,玉棺,真仙,不死药,都对的上。说是空穴来风就太牵强了! 她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过了这村就没这店。那就去吧! “那行,什么时候出发?” 毕竟事不宜迟,时间不等人!她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 眼神中的含义他自然明白,他已经拖不起时间了,再拖下去,就得换下一个上场。那可不行,他还不想被取而代之! 然而,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大墓虽然不会跑,一千年前在哪儿,现在也依然在哪儿。可沧海桑田,世事变幻。当年那条甬道早已经被填埋。而那一片地方如今也成了保护区,闲杂人等不得随意进入。 国内对盗墓这一块抓的很严,而保护区也不允许随意开采挖掘。带着一队人马进去挖掘古墓,等同于找死! “那怎么办?”她问,语气里并没有太多的担忧。毕竟他可是解语花,不可一世的邪教大护法。倘若连这点事都搞不定,那还不如爬回试管里去,换下一个来! “强龙不压地头蛇!我们得先去拜拜土地爷!”他抿嘴一笑。 许尽欢也跟着一笑。 “怎么?不拜真仙,改拜土地?档次下降了嘛!”嘲讽他。 被她嘲讽,他也不觉得难受,反而有一种麻酥酥的痒,呵呵一笑,伸手摸了摸满头的白发。 “到什么地,唱什么歌。那地方真仙不管事,得拜佛爷!” 她一挑眉,嘴巴一撇,目光若有所思。 倒也是!昆仑山在青海,那地方属于藏区。那地方的人民不相信道爷,只相信佛爷! 马蛋!白云子怎么把她的真身葬那地方去,这不是纯心恶心她么! 中原内陆那么多好山好水,他非得把她弄到冰天雪地的蛮荒之所,看来是打定主意要把她发配边疆,永不入关! 可恨之极! * 虽然解语花也认同时间不等人,然而真正出发却是在半个月之后! 他要调运物资和人手,还要继续跟地头蛇周旋,实在有太多事要忙。甚至出发之前都来不及跟许尽欢会面,只是打了个电话,通知她到格尔木市汇合,到时候再联系。 “这算什么意思?请你去,但路费你自己掏?有点意思!”唐仇在旁边打趣。 “他不是看你跟眼珠子似得,怎么这么放心你自己独来独往?” 许尽欢瞪他一眼,一面在网上查格尔木的资料,一面说道。 “他心里的眼珠子是玉棺里的真身,不是我!” 这话听着有点吃味的意思,唐仇心中警铃大作,翻身从沙发上坐起,挨近她的背后。 “你真准备一个人去?我不放心,我陪你去!” 她头也不回。 “别尽给我添乱!照顾一个裴思建我就够头疼,再舔个你,我这就成保姆了!这又不是幼儿园手拉手去春游,胡闹!” 一听这话,唐仇就气不打从一出来!哦,合着他跟去就是胡闹添乱,裴思建就不是? 擦!原来裴思建这小子早就在她这儿挂了号,先行一步!凭什么!他可以,他就不可以? 气得跟蛤蟆似得,腮帮子和肚皮都一鼓一鼓的,眼睛都凸出来。 许尽欢压根没心思搭理他。 把网页大致浏览了一遍,发现这个格尔木市位于青海省西部,就在昆仑山脚下,乃是个旅游胜地。来青海旅游的,不管是自驾游还是跟团,格尔木市必经之地。 这里不仅有昆仑神山,还有瑶池仙境,以及盐湖和魔鬼山谷,吸引了全国各地乃是全世界的游客。是个很热闹的地方! 虽然说是昆仑仙境,然而这地方听着看着就是一处红尘之所,并无半点仙气。不过许大仙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倒是不介意在这种人来人往,热热闹闹的城市会面。 大致看了一遍,心里有数了,她这才合上笔记本,结果一扭头就看到他在后面瞪着眼鼓着腮帮子,变成了个大蛤蟆。 于是噗嗤一声,好气又好笑。 “不要像个小孩子似的!”她说。 唐仇冷哼。哦,他孩子气,那裴思建呢?说来说去,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 “那地方太危险了,你留下来,万一我有什么事,可以帮我照顾爸爸!”她又说,就跟托孤似得,带着一股悲凉之意! 这话一出,唐仇就泄了气,心里酸溜溜的苦涩不已。 她心里还有“爸爸”呀?她连许海天都惦记着,那怎么就不惦记惦记他? 什么叫“万一我有什么事”?她会有什么事?连妖魔鬼怪都不怕,她还能有什么事?连她都心里没底,这一趟得有多凶险? 就这样,她竟然还能叫他心安理得的留在这儿不闻不问? 她把他当什么人? 她怎么能这样? 她怎么忍心! 被他幽怨的注视着,许尽欢长叹一口气,伸手抚了抚他的脸颊。 这具身体的灵魂早已经转世投胎,前尘往事烟消云散。然而有些东西仍然执着的留存在肌肉和骨骼,甚至神经之间。那是名为爱的存在,玄之又玄,虚无缥缈。 她想许尽欢曾经是真的用自己的全部爱过这个男人,然而,并没有什么结果。缘分这种东西,谁也说不清楚。 然而这种感情对她来说毫无意义,爱情究竟是什么,历经千年她也没弄明白。经历过那么多恩爱情仇之后,她所学会的也只是妥协。 和这些男人们求同存异,相互妥协。不要那么决绝,不要那么冷酷,不要那么无情,即便是拒绝,也可是略微温柔一点。多怜惜一下这些陷入爱情的可怜人,免得把他们推到自己的敌对面,发疯发狂。 “我会回来的!我保证!”她说。 “真的?”唐仇抓住她的手,紧紧的。 她点点头。 “为什么他能跟你去,我就不能?”他还是问出口,心有不甘。 许尽欢笑笑。 “他无牵无挂,死了就死了。你还有远大前程,哪能轻易去死。这么多年的努力,难道你就为了跟我去戈壁荒漠里挖沙子?” 当然不是为了这个!他这么多年力争上游,就是为了出人头地,功成名就。他穷怕了,苦怕了,所以要爬到金字塔的顶端,去做人上人。 可这个愿望是在遇见她之前,遇见她之后,那些都不重要了。 他深深的看着她。 “如果这是你的希望,那我一定遵守!”他说。 她说她会回来,他毫无怀疑!也不敢,不愿去怀疑。 她是如此强大,所愿所得必能满足! 她说回来,就一定回来。 正因为她比一切都重要,所以他会遵从她的命令去做。留下来,在凡尘等着她回来,为她守护她所在乎的人和事。 许尽欢点点头。但这不是她的希望,而是那个爱他之人的希望。 * 虽然答应不跟她一起去冒险,但并不代表唐仇会乖乖留在兴城什么都不做。他至少还能送她去格尔木,多陪她几天。 去地下探险,许尽欢是一把好手。但在地上过日子,她就是个生活白痴。 他可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去青海,那是什么地方?高原反应就够人喝一壶的! 没有他的照顾,她可怎么活? 对于唐仇的婆婆妈妈,许尽欢不置一词。没有他,她也好好的活了千年,并没有那么糟糕。然而有人照顾总是好的,何况这种自寻烦恼的忙碌也是他排解心中郁闷的方式。 许大仙慈悲为怀,和蔼的纵容着唐仇的小烦恼,小日子。 接下来的日子她继续心安理得的吃喝玩乐,直到唐仇包办好旅行所需,拿着火车票拖她上车。 选择火车是因为青藏铁路有西宁直达格尔木的专线,不必转车。倘若选择飞机,则得中途转机。遇上天气状况不好,弄不好就得滞留机场,不如火车来的便捷。 况且他还没有跟她单独长途旅行过,能一起带火车上待一天连夜,想想还真有点小期待! 他整理了整整两个大行李箱,然而其中大半都是吃食,剩下的则全是许尽欢的衣服。他自己就带了手机和卡,还有两摞现金。 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别的都不重要,钱才是最要紧的。格尔木既然是个热闹的旅游城市,那么就一定商业繁华。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根本没必要带,到了再买也来得及。 行李箱里的吃食,全是准备在路上吃的。她就是个吃货,他也乐意把她喂的饱饱的。 他定了个包厢,四张软卧都买下,单独两人一间,绝对二人世界。 并排坐在下铺,撕着牛肉干往许尽欢嘴里喂的时候,他朦朦胧胧想起了裴思建。 这家伙不是说要跟着一起去的么?怎么没出现? 打退堂鼓了?这胆小鬼! 虽然他气姓裴的可以跟欢欢去冒险,自己却只能留在外面当后援,总觉得是被排除出了核心圈。然而倘若裴思建因为害怕不去了,他也不乐意!让许尽欢一个人跟着解语花到不为人知的地方去,他实在不放心。 所以这个裴思建,到底是怎么回事? “裴思建?他早就过去了!半个月前就出发了!”许尽欢嘴里嚼着牛肉干,说话含含糊糊的。 “嗯?”唐仇瞪起眼。半个月前就过去了?这么早。 她点点头。 “是啊!他说要过去适应环境,你知道的,高原反应!” 原来如此!不过裴思建怎么知道要去格尔木? “解语花联系他的!” “他跟解语花也能搭上话了?” “为什么不能?” “……” 总觉得怪怪的! “那你怎么不跟他一起过去?”他还是把心里的疑问说出,语气酸溜溜的。 她不是跟喜欢那个姓裴的么?怎么不一起双宿双飞!呸!双宿双飞个屁,棒打鸳鸯!唐仇在心里吐槽。 许尽欢撩起眼皮撇他一眼。 “这种前期工作,我干嘛要掺和?累得慌!” 前期工作? “总要准备一下物资和交通工具吧。解语花还要把那个劳什子的玉棺运过去呢,也是够呛。裴思建说他跟着过去可以帮忙看看,免得这姓解的捣鬼。” “所以你就这么相信他?” “那不然呢?难道他会跟那个邪教头子同流合污?可能么?” “……”唐仇沉默。 倒确实不大可能,毕竟裴思建和邪教头子可是不共戴天的灭门之仇。 “那你不用适应环境?”格尔木虽然是个繁华的旅游城市,可毕竟也是在高原,万一她出现高原反应怎么办?他很担忧。 “不用!去哪儿我都没问题!”许尽欢满不在乎。 是是是,她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水里去得,火里去得,还会怕什么高原反应! 呵呵,神仙了不起! * 许尽欢和唐仇还在火车上一路摇晃的时候,裴思建则跟着解语花一起正站在路边看着小型的吊机把装在集装箱内的玉棺搬到一辆工程卡车上。 玉棺的自重就超过五吨,外面又包裹了近一吨重双层木板箱,用集装箱车一路从内陆运到了青海。这一路都是解语花亲自押车,不离寸步。听装车的工人们闲谈,他得知这家伙把自己也关在集装箱里,跟那口棺材待在一起,简直有病! 沉重的木箱被人用手扶着,小心翼翼的落下。两个工人立刻翻起工程车上的防水布,把木箱严严实实的包裹好,再用手腕粗的麻绳结结实实的捆住,固定在车后斗里。 亲眼看着玉棺安然无恙的上了卡车,解语花凝重的表情才略微放松,轻吁一口气。 相对于解语花对玉棺的小心和重视,裴思建对这口棺材里装的那个东西丝毫也不在乎,甚至还觉得厌恶。 他在格尔木等了他快一个星期,如今终于见面了,正好谈谈正事。于是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车,示意到车上谈。 在格尔木待了半个月,他的脸已经被高原的紫外线晒得开始发红。提早到达是为了提早适应,高原反应可不是闹着玩的,弄不好就要出人命。 刚到的头三天他还是出了一些状况,头疼,耳鸣,还流了鼻血。幸好早有准备,应对及时,三天之后这些状况就都消失了。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敢大意,适应高原环境要讲究循序渐进。症状消失了也不能贸然加大运动量,还是要一步步来。 可惜时间不等人,半个月还是太短了。幸而很快他定的车子就到了,一辆悍马越野车。以车代步,他可以开始扩大活动范围。 在藏区,普通的车子是不顶事的。越野车是藏区必备的代步工具,就如同以前的牦牛和骏马一样。 昆仑山下的戈壁滩又格外的“吃轮胎”,路上的石子都跟刀子似得,又尖又锋利。普通的越野车开过去,不出百公里必然爆胎,根本吃不消。在这条路上行走的老司机,没有一身换胎的好本事,那可就别走了。 而且昆仑山是长年冰封的雪山,冰雪消融的时候,山谷就会变成河川。久而久之,道路和河滩就并在一起,平时下个雨,原本可以开车的地方就全成河流。 普通户外用的越野车根本无法应对这里恶劣的路况和复杂的自然环境。 悍马是美*用越野车供应商,在越野车这一块响当当的霸主地位。这种高底盘大马力浑身硬邦邦的筋肉油老虎是每个男人心中最狂野的追求。 事实也证明,悍马很对得起外界对它的赞誉。开着这辆筋肉油老虎,这戈比荒滩的路从来都难不倒他。 除了,太耗油!开出去必须得在后备箱里多备两桶油才行! 然而一脸秀气的解语花看到他这辆悍马之后,却是呲的笑了一声。 这笑声一听就带着嘲讽,仿佛他的悍马不是一个风里来雨里去的硬汉子,而是一个花枝招展的小娘们。 这让裴思建很不爽,心想怎么着?悍马都不够彪悍硬气,那他还想开什么车?粉红色的甲壳虫吗? 解语花多精明的人,看到这辆车就知道裴思建想要标榜什么。一个整日坐在办公室里摆弄电脑和资料的年轻俊才,想要玩一把狂野户外探险时,所能想到的选择毫无疑问就是悍马。 因为它名气响亮,外表酷炫,而且机动性也确实不错。 但是……这依然只是城市精英一族的自以为是罢了。 靠着他这辆“小悍马”压根就到不了目的地!那地方可不是现代文明能轻易触及的所在! 轻笑一声,他也不戳破裴思建的“幻象”,而是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说道。 “走吧,我带你去见个人。” “谁?” “能帮助我们到达目的地的人!” 上了车,解语花给了他一个地址,然后自顾自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他似乎一夜没睡,眼睑下一片阴影,脸色看起来也不大好。 裴思建瞥了他一眼,在导航仪里输入地址,赫然发现那是一个位于戈壁滩的玉矿,地点在野牛沟。 去哪里干嘛?他心有疑惑,然而没有发问,而是直接发动汽车,掉头开上公路,朝着野牛沟而去。 装着玉棺的工程车就跟在后面,寸步不离。 顺着导航仪的指引,他一路开到野牛沟,转入一条荒滩小路。开不多远就被人拦下,是两个带刀的藏民,告诉他前面是私人矿山,闲人免入。 一直在副驾驶打瞌睡的解语花睁开眼,用青海话跟他们说了几句。 那两个藏民立刻拿出手机打电话,过了一会就挥手示意他们可以继续前进。 再次发动汽车,裴思建扭头看了解语花一眼。 “你跟他们说了什么?” “我跟他们说,我们是活阎王的客人!” “活阎王?”这什么名字?这么煞气!裴思建皱了皱眉。 解语花毫无形象的打了个哈欠,伸手用力揉脸,振奋精神。 “他是这一带的地头蛇,没有他的允许,我们在这里寸步难行!有了他的帮助,我们才能到达目的地。” “目的地?在哪儿?” “那棱格勒峡谷!在哪里有一个早年废弃的矿洞,可以进入那座唐朝古墓!” 裴思建一挑眉。 “既然知道地方,我们不能自己去?” 解语花摇摇头。 “我们需要向导,还需要其他物资,这些都只有当地人能提高。如果得不到当地人的帮助,我们连峡谷都走不到!” “那他会帮你吗?” 他哼笑一声。 “这就要看许尽欢的厉害了!” 说完,他扭头对裴思建咧嘴一笑。 裴思建冷哼一声,别转头。 ------题外话------ 暑假了,熊孩子不用上学天天在家闹,心好累! 感谢桢桢aalice的2月票1评价票,感谢开心果403732632的1月票,感谢看书的的1月票,感谢lance0707的1月票,爱你们,么么哒! 第四章 杀鸡焉用牛刀 一天连夜,拢共三十四个小时的车程,许尽欢在火车上一路吃牛肉干,从黄牛肉吃到牦牛肉,在第三天清晨六点半终于到达了格尔木火车站。 唐仇一手拽着两个空荡荡的行李箱,一手夹着哈欠连天睡眼朦胧的她,迈着两条大长腿,雄赳赳气昂昂,以一己之力,力排群雄,在拥挤的人群中开辟一条通路,一路走出火车站。 许尽欢还迷迷糊糊,等晃过这一路终于回过神,已经头顶蓝天,脚踏大地,站在了格尔木火车站广场上。 然后一抬头就看到解语花和裴思建两个一左一右,跟两尊门神似得杵在广场雕像旁虎视眈眈的看着她。 她还傻愣愣的,一副电脑死机的德性。怎么看都只是个普通少女,哪里有半点女仙的高冷! 看到她,裴思建先是皱了皱眉,伸手把外套脱了,大步上前递过来。 “外面晒,穿上!” 她愣愣看着他,伸手揉了揉眼睛,整个目瞪口呆! 阿勒?眼前这个“红脸关公”就是裴思建?这才半个月没见,他怎么就变成非洲人了? 那个英俊傲娇的小白脸呢? 男人脸黑脸白有什么关系?能干就行!裴总表示! 一把将手里的外套盖在她头上。 解语花在旁边暗自懊恼!别盖上呀! 她蠢萌的样子好可爱的!好想捏捏她的脸!因为激动,大护法的脸也更红了。 许大仙把头上的外套摘下,就又看到一张“关公脸”! 妈呀,高原地区的紫外线真不是盖的!你看才这么点功夫,又一个晒成红脸的! 想到紫外线的可怕,她连忙穿外套,结果发现自己被唐仇搂的紧紧的,动弹不得。挣扎一下,一屁股撅开他的手臂。 她把外套穿上,还伸手摸了摸脸。糟糕,都没涂防晒,怎么办? 这一撅都快把唐经理的玻璃心给撅碎了!悲伤逆流成河! 你看她,你看她!裴思建一来,她就把他撅开了!这什么意思?噢,怕你的亲亲小宝贝误会么?许尽欢你搞清楚,谁才是你正牌未婚夫!这一路,他招呼她吃,招呼她喝,老妈子似得伺候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好么,一下车,就翻脸不认人了! 气死他了!磨着后槽牙,怒火中烧。 然而火气再大也不敢朝着“老太爷”发,只好调转枪口,怒目瞪向“狐狸精”。 狐狸精一脸冷峻酷拽,连个眼皮都不抬,伸手一把拽过“老太爷”。 “走,上车!” 唐仇连忙拉着箱子追上去。 “等一下,要带我们去哪儿?我已经定了酒店!”特别强调,是“我们”!他和许尽欢是一体的! 裴思建头也不回,劈手把帽兜也给许尽欢带上,直接把她拦腰夹在肋下,快步走。 解语花也紧跟他的步伐,一边走一边继续在心里冒泡。 被夹着走的样子也好可爱!他也好想夹着她! 搞什么嘛!这一个两个,太过分了!被无视的唐仇气的快要抓狂。 当着解语花的面,唐经理不好意思发飙,只好磨着后槽牙一面问候裴思建祖宗十八代,一面拽着行李箱走的铿锵有力。 一路快步走,裴思建的车就停在火车站对面。 看到这车,唐仇忍不住冷笑一声。呵呵,悍马!真是装相哈! 裴思建一把拉开车门,托着许尽欢的后背把她往里塞。悍马底盘高,许尽欢虽然不算太娇小,但也有点费力。主要还是不熟悉,而且不舒服。 既然她都没反对,那他也省省力气。唐仇不抱怨了,把行李箱扔后面,也上了后座。重新霸占许尽欢身边的位置,让他心情多少好了一些。 裴思建跳上驾驶座,解语花坐了副驾驶,在导航仪上按了几下。 唐仇瞥了一眼,心想这两人倒是一副合作融洽的样子嘛,呵呵!有鬼! 裴思建压根不搭理他的阴阳怪气,只是从后视镜看了许尽欢一眼,然后发动汽车,疾驰而去。 这一路开的风驰电掣,但却渐行渐远离开市区。 “不去酒店吗?”唐仇看了看外面,又瞥了一眼导航仪,疑惑的问道。似乎目的地还离得挺远,这是要去哪儿? “先办正事!”解语花说道。 “这么急?”这才刚下火车就要玩命?至于么?她早饭都还没吃呢! “不是我们急!”解语花又道。 “那是谁?” “活阎王!” “谁?”唐经理瞪起眼。 “格尔木的地头蛇!想要在这片地头办成事,没有他的允许,绝不可能!”解语花说道,地头看了看自己的指甲。啧,天天跟石头打交道,手指头都起皮了! “地头蛇?他急什么?” “他急着要请许小姐帮个忙!” “帮个忙?什么忙?”她除了会装神弄鬼还会什么? 解语花向后一扭头,冲着许尽欢咧嘴一笑。 “请她帮忙杀个人!” * “杀人?”许尽欢还没叫,唐仇先叫起来。 开什么玩笑!怎么能叫欢欢去做这种违法犯罪的事情! 许尽欢也一脸茫然,瞪着两个大眼珠子,眨了眨眼皮。到不是被这违法犯罪的请求吓到,而是纯粹觉得好笑! 杀人?请她帮忙?这跟杀鸡用牛刀有什么区别?这要是请她杀个鬼杀个神,她还觉得比较正常。 杀个人……哎呀,好多年没做这种事了。她手艺都生疏了呢!被冒犯到极致,许大仙表示不觉得生气,就觉得可笑! 解语花微微一笑。 “当然不是普通人!” 不是普通人?那也不能杀呀!唐经理表示,我们欢欢绝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你们不要带坏她! 以及,裴思建你就不站出来说点什么吗?欢欢那么相信你,你却让这个邪教头子这样吓唬她! 吓唬她?裴思建瞄了后视镜里的许尽欢一眼。她脸上哪有半点被吓唬到的样子?不过正因为没有,所以他才郁闷。 早就知道她不是人,所以凶神恶煞都吓不到她。但倘若连杀人她都一脸轻描淡写不以为然,那他可真有点被吓到了。 人命在她眼里,就这么不在乎么?她究竟经历过什么? 解语花说那口玉棺是用来“镇”她的真身。不是用来装,而是用来镇!镇这个词是有特殊意义的,一般都用来对付力量强大,为祸苍生的东西上。 所以即便她现在看起来外表甜美无害,但内里其实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凶神恶煞。 不过大抵对男人来说,越是漂亮危险的女人,越能激起征服欲和独占欲。他在心中鄙夷她冷酷无情的同时,也感到一种莫名的刺激和兴奋。 不管她是许尽欢,还是玉妙真仙,他都要尝试一下,征服她。哪怕最终的结局跟妄图触摸太阳的伊卡洛斯一样,他也不会后悔。 听到不是普通人,许尽欢倒是有了一点兴趣,好奇的问。 “那是什么人?” 解语花却卖起关子。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车子一路开出格尔木市,起初还在国道上开,但很快就拐了个弯直接开进戈壁滩里,朝着一片荒野横扫而去。 没开出多久,许尽欢就脸色发白,吐了! 路况太差,她被颠得难受。得亏没吃早饭,只吐出来两口酸水。 这一下把唐仇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连连抱怨。 “那么急做什么?为了一个外人,你就忍心这么折腾她?赶紧开回去,送医院!万一是高原反应怎么办?会死人的!” 裴思建把车停了,说不担心是假,但远没有唐仇那么夸张。会死人?她能死?开玩笑了! 解语花也不担心,依然花痴中。 哎呀呀!生病的样子也好可爱!他可以摸摸她的头吗?他可以给她喂水吗?他可以哄她吗? 哄你个大头鬼!唐经理表示你们都正常点好不好,这是很严肃的事! 吐出两口酸水,喝了半瓶山泉,许尽欢长吁一口气,一脸郁闷得问。 “这附近有什么地气充足的地方吗?” 做什么?三位男士面面相觑。 解语花先反应过来,在导航仪上看了看。 “前方一公里不到的地方有个纳赤台清泉,行么?” 她点点头,伸手一指。 “就去哪儿!趁我还忍得住!” 要干嘛?裴思建和唐仇还是不理解。 “她要去吸收地气!”解语花一拍方向盘,示意裴思建开车。 修炼之人都能吸收天地精华,调整身体状态。 长年累月生活在城市,他都忘了这茬。 二十分钟之后,许尽欢已经站在纳赤台清泉的一个出水口,把整个脑袋都浸在泉水里,一动不动。 这是来自地下千米深的泉水,常年喷涌不止,永不冻结。连通着整个昆仑地下水脉,纵横千里。 泉水清澈甘甜,而且温度很低。在这灼热的阳光下,喝一口清凉甘甜的泉水,由内而外抚平燥热。但她没有喝,而是闭着眼感受其中的地脉龙气! 不愧是昆仑虚,隔着千米深都依然能感受到翻涌的地气,不断蒸腾而上。雪山千年不化,这水也带着千年之前的气息,让她有一种亲切感。 受到地脉龙气的吸引,挂在她脖子上的白色珍珠都纷纷融入泉水之中,像一条条小鱼似得,欢快的游来游去。 它们一边游动,一边不时的轻触她的脸颊,把源源不断的生气注入。 她微微一笑,晃了晃脑袋,表示不需要。 肉身凡胎承受不住太多生气,反而会撑坏。 这一阵她的真元之炁用的太多,肉身总是来不及修复就又再遭重创。虽然靠着猛吃猛喝,大量补充能量,可以加速肉身恢复。但几次下来,身体还有留下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总觉得如果不好好调养一下,可能都用不到二十年! 不过,兴许这次搞定的话,她以后也无需再用别人的肉身。也就无所谓了! 清澈的泉水里突然冒出一团朦胧的白光,是李安琪在泉水中现身。 “这水……好神奇!”第一次出远门到达昆仑山的富家小姐一脸惊讶。 “这里面有什么东西?”她用手波动泉水,感受其中的地气。 许尽欢没有睁眼,用心眼看。眼前没有半点水,周围全是盘旋翻涌的地气。李安琪悬浮在半空,在她脚下是滚滚的浓烟,浓烟之中一条巨龙若隐若现。 那就是昆仑神脉,以不断涌动的龙气表现出来。 整座昆仑山就背在这条神龙的背脊上,这条神龙是中华龙脉之祖。它虽然是祖龙,但仍在盛年,所以涌动的速度并不慢。 祖龙不死,中华的龙脉就不会断绝!历经五千年,神龙仍然活的很好。 她探头,神魂顺着水流弥漫,小心翼翼的触碰那些翻滚的浓烟。 察觉到她的存在,神龙缓缓的游走,不屑被她触碰。 呵呵!真是个傲娇!不过这可是祖龙啊!跟它相比,她就跟个蹒跚学步的孩子似得。被老前辈看不起,也是正常。 神龙游走,浓雾逐渐散去,露出幽深的孔洞,深不见底。 她慢慢的往后退,决定离开。地气已经吸足了,再吸也是浪费。 就在她的神魂快要回到水池边的时候,深不见底的黑暗之中突然出现了一只巨眼,猛然睁开。 被这巨眼看到,李安琪尖叫一声,迅速的消失。 而许尽欢也犹如遭到重击,轰的一声,眼前的一切都消失了,整个人都被往下拽去。 * “她已经浸了足足五分钟了!” 冰泉抚平不了唐经理的燥热,他来回的踱步,提醒其他人。 裴思建皱着眉,一动不动的瞪着把头埋在水里的许尽欢。 解语花则伸手撩了撩清凉的泉水,一脸羡慕的看着许尽欢,并默默在心里叹气。 这就是与天地沟通,吸取自然精华的方法吗?看起来很神奇的样子! 这里昆仑山,万山之祖,龙脉的源头。这泉水来自地下千米深处,一定充满了地脉龙气。 不过,就是用来治疗晕车,是不是有点太暴殄天物了? 但是这种暴殄天物的做法,也好可爱,好霸气哟!让人喜欢的不要不要的呢!星星眼! 他也好想把头浸在泉水里感受一下她的感受,可惜这水温度太低,会刺激神经引发癫痫。他可不想当众出丑! 就在此时,原本双手撑着水台的许尽欢突然猛地向前一扑,整个人都趴进水池里。 裴思建脸色一变,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抓住她衣领,猛地往后一拽。 哗啦一下,把她整个拽离水池。 一离开水池,许尽欢就猛地蹿起,哗啦一仰头,睁开眼大口的喘气。 “怎么回事?”唐仇和解语花也连忙围上来。 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变了样? 许尽欢大口的喘气,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苍白的看着前方,仿佛前面有什么东西存在。 “有人……在看我!” 看她?谁?三人面面相觑。 这儿除了他们三个,没有其他人呀! 是不是在水里泡太久,产生了幻觉? 许尽欢知道这绝不是她的幻觉!刚才的的确确有什么东西看到了她,那只眼睛很不一般!昆仑龙脉不是谁都能来去自如,即便是她也不会贸贸然进入。要知道祖龙之气太过强盛,普通的神魂一旦进入,立刻会被龙气冲的四分五裂。必须是神魂非常强大的法师,才敢进入龙脉,跟神龙一起遨游沟通。 但令她感到介怀的是,那只眼睛对她有恶意!它攻击了她,差点就把她拖进了龙脉之中。 搞什么嘛!她又没做什么,怎么会有恶意? 这个蛮荒之地,真是对外人太不友善了! 喘匀了气,她便挣扎着站起来,伸手一挥。 “走吧!我没事了!” 虽然她说没事,但三位男士还是注意到她凝重的脸色,心里多少有了一些不安。 大概是吸收了龙气得缘故,接下来的旅程她果然不再晕车,而且胃口大开,吃掉了裴思建扔在车里的一包奶疙瘩。 一边吃一边打嗝,整个车厢里都是一股子酸奶的味道。 她恢复吃货的样子,让他们三人都松了一口气。 一路开到终点,赫然是一座寺庙。 寺庙很新,显然刚刚被修整过。雪白的墙壁,顶端是赭红色的边玛墙,红色和白色对比,夺人眼球。层层叠叠的金色琉璃如同鱼鳞一般瓦覆盖在顶上,屋脊上还矗立着纯金打造的金顶,在阳光下烁烁发光! 广场上挂满了五色的经幡,迎风招展。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人群汇聚在广场上,载歌载舞,十分热闹。 寺庙前搭起的高台上,几个穿红袍戴黄帽子的喇嘛正在焚香诵经,不时有人挤过去,让这些喇嘛摸一摸自己的额头。 但更多的人似乎是聚集在高台前,等待着更重要的人物出场。 他们到得晚,只能远远的看,压根挤不到前面去。 “来这儿干嘛?”站在边上,许尽欢一脸不解。 这是带她来参观寺庙,旅游么? 当然不可能! 解语花伸手一指那座高台,说道。 “这些老百姓聚集在这儿是为了庆祝一位活佛的转世。等下那位即将转世的活佛会出来为信徒摩顶。这是他在现世最后一次为信徒摩顶,下一次在主持这样的法会,就得等到十年以后。活佛转世,学习完五部大论之后,才能再次主持摩顶法会。” 活佛转世?这个不是得国家认证才能转世么?怎么说转世就转世了?唐仇一脸不解。 许尽欢哼笑一声。 “藏地大大小小的活佛遍地都是,哪能个个都入中央的眼。能享受金瓶挚签待遇的,也就两位大人物而已。这些都是野佛,只要不闹事,上面也就懒得管。” 她刚说完,就听见旁边有人轻笑一声,还啪啪的鼓了掌。 她转身看去,只见一个身穿藏袍,披头散发的年轻人朝她走来。藏人有把财富挂在身上炫耀的传统,来朝拜活佛的人身上都挂满了各种装饰物,各种银器,各种石头。而这位年轻人显然没有这样的喜好,身上清清爽爽,只在耳朵山挂了一个硕大的银耳环,夹杂在浓密蓬松的头发里,格外有一种俏皮。 年轻人走向她,脸上带着一种介于少年和青年的笑容,颇有几分天真率直。然而眯起的眼角露出深深的纹路,显示出他的年纪绝不会太小。他看人的眼神也不是少年的眼神,更像一只老奸巨猾的野兽。 对方笑眯眯的,许大仙也露出和蔼的笑容。心里却很疑惑,这谁?这么自来熟,想搭讪她吗? 裴思建站在她身后,小声说道。 “这个人就是活阎王,格尔木的地头蛇。” 哈?他就是活阎王?那个想找她帮忙杀人的家伙? 开玩笑的吧!就对方这身板,这气势,杀个人还不跟玩似得!还要她帮忙? 解语花站在另一边,小声的又添了一句。 “他想让你帮他干掉那个要转世的活佛!” 诶?!干掉活佛?为什么?许尽欢瞪大眼。 ------题外话------ 好久没有斗法了,欢哥觉得好寂寞呢!我知道乃们也寂寞了! 感谢花千若的1月票,感谢开心果403732632的1月票,感谢lance0707的1评价票,感谢5698708的9鲜花,感谢乐乐的鲜花,爱你们,么么哒! 第五章 佛母 转世的活佛岂是随便可以杀得? 藏人信奉活佛,爱得无比深沉。给寺庙捐款捐物都只是其次,爱到深处恨不得拿自身的血肉去供养。几时见过这种想要“弑佛”的逆贼? “为什么?”所以许尽欢也是奇怪的很。 未等活阎王回答,身后就传来一阵低沉悠远,洪亮庄重的号角声。 许尽欢等人受到吸引,都情不自禁转过身去。 寺庙的大门此刻已经完全敞开,两队身披赭红色法袍,头戴高帽的喇嘛抬着长长的筒钦缓缓走出。 原本熙熙攘攘闹哄哄的广场立刻就安静下来,前来参加盛会的信徒都自觉的朝两边分开,纷纷跪倒在地,低下行礼。 这一幕亦犹如摩西分海,哗啦啦跪倒一片。顷刻间就只剩下他们这一堆还站着,格外显眼。 活阎王伸手一把将许尽欢拉到身后,解语花和裴思建也立刻上前,用各自高大的身形挡住她。 搞什么?唐仇一脸不解。 抬着筒钦的喇嘛们上了高台之后,在后排坐下,呜呜的继续吹着手中长长的号角,低沉庄重的佛音传的很远很远。 自三位男士身影的缝隙间,她看到一群身穿红袍,头戴硕大华丽高冠的喇嘛簇拥着一个清瘦娇小的少年僧人从寺庙内缓缓而出。 这位少年看起来不会超过十五岁,而且长得也不像正宗的藏人,脸型轮廓有着很明显的汉人痕迹,格外眉清目秀。他脸上也没有藏人特有的高原红,肤色显得有些苍白,看起来不大健康的样子。然而脚步稳健,目光有神,却又是个精神奕奕的样子。 这就是那位要转世的活佛?这么一个人畜无害的少年,活阎王为什么就容不下? 在西藏世俗和宗教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藏人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和宗教信仰有关。对活佛的崇拜更是深入人心,为什么一个藏人会想要弑佛?到底发生了什么? 所有的信徒都恭敬的伏跪在地,虔心叩首。唯有这一堆远远站着的汉人视若无睹,巍然不动。这种看起来大不敬的行为引起了一些信徒的布满,纷纷投来愤怒指责的目光。 然而高台上的喇嘛们对此视若无睹,尤其是那位站在最中央的少年僧人,一脸从容的继续着重要的法事。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对于他们几个汉人来说,藏传佛教的法事就只能看个热闹了。热闹是真热闹,念经焚香奏乐吟唱。少年僧人在众喇嘛的簇拥下,把整个法事做的即庄重又威严。很难想象他只是一个看起来有些羸弱的少年,清瘦娇小的身躯里仿佛包裹着一个庄重有力源远流长的灵魂,使他能够从容熟练的应对这场沟通人与佛的庄严法事。 信徒们无一例外都被这脆弱而又强大的神明征服,心甘情愿的跪倒在他的脚下,自灵魂深处对他产生深深的信赖和依恋。 这份信赖和依恋化作坚强的动力,让他们甘之如饴的跪拜在粗糙的石子地上,毫无怨言的度过这场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法事。 “好热!”唐仇有些吃不消了。这种热不是来自于气温,而是来自于灼热的紫外线,晒得人脸疼。忍不住喝了许多水,却感觉不到一点尿意,全都变成汗蒸发出去。幸亏他穿了长袖的衬衫,挡住了不少紫外线。但衬衫沾了汗,黏在皮肤上令人难受。 他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裴思建的脸这么红了,纯粹就是晒的。 出门之前就抹了厚厚防晒霜的裴思建和解语花已经开始习惯藏地这种强烈的紫外线照射,还能忍得住。 而对于活阎王来说,他黝黑发红的皮肤就是最好的保护,能让他在这强烈的阳光下站一天都不受伤。 许尽欢则躲在他们的阴影里,继续看那些喇嘛。 法事完毕之后,就是活佛摩顶的时间。摩顶也不是白摩的,冲上前去的信徒们都高举着双手,手中全是想要敬献给偶像的礼物。钞票是最常见的,也不乏真金白银,珠宝玉器。连鹅卵般大小的蜜蜡玛瑙也不在少数! 活佛身边的喇嘛们会代替他收下这些信徒的供养,而佛活则伸出他洁白纤细的手臂,用他薄薄的如昆仑白玉一般洁白无瑕的手掌轻轻的摩挲过这些虔诚信徒的头顶。 每一个被摩顶的信徒脸上都散发出喜极而泣的表情,仿佛在那一瞬间感受到了神明的启发,涤荡了肉身中的污秽,灵魂得到了升华。 “有这么夸张吗?只是被摸一下头顶而已!”无神论者发出如是质疑,唐经理觉得这一切都太不真实了。 虽然他相信轮回转世,毕竟身边就有一个实例。但即便如此,他也没有被许尽欢摸一下就“高潮”的冲动。所以无法理解这种狂热的崇拜! 许尽欢在他身后轻笑一声,扯了扯他的衬衫。 “你年轻的时候一定没有追过星吧?” “追星?”唐经理皱了皱眉,脸颊因为被晒的缘故,已经发红,像个快要成熟的柿子一般。 追星这种事,是游手好闲的幸福小孩才有的权利。像他这种什么都要靠自己争取才能得到的不幸穷小子,可不能染上这种奢侈的嗜好。况且他年轻的时候忙着学习,忙着为自己争取更多资源,哪有功夫追星。追星能给他带来什么好处?一点用处都没有! 唐经理是个实用主义者! 许大仙笑笑。 “所以你 第六章 化身出行 这寺庙与其说是庙,不如说是一座城堡。 上去的路很宽,铺着厚厚的石板。这些石板的岁数比所有人都大,可以追述到几万年甚至几百万年之前。即便是作为石板,它们也有上百年的历史。城堡的墙夯土而成,最宽处足有三米,普通的炮弹都无法打穿。 供奉着神明的寺庙就在城堡的最高处,金顶在夕阳的余晖下被染成红铜色。 阳光照射到廊檐下,穿着红袍的喇嘛们不断的来来去去,进进出出。 慈悲的神明面带微笑,伫立在高高的神坛之上,眯起双眼慈爱的俯视着虔诚的信徒。 连排的酥油灯陈列在供桌上,成串的火苗如同跳跃的小鱼,首尾相连。光线活泼的游曳在喇嘛们的脸上,照出一张张肃穆沉静的脸。 密不透风的屋子里,奇异的香气缭绕着,化成实质一般的烟雾在空气中起起伏伏,犹如一张半透明的纱,笼罩在所有人身上。 呢喃的诵经声和这烟雾发出共鸣,烟雾蠕动着,缓缓朝屋子更深处游弋。 身披绣满经文的袍子,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正躺在卡垫上不断呻吟,高高隆起的腹部预示着一个婴儿即将诞生。 整个寺庙都在祈祷孩子平安降世,这将是一个不平凡的孩子,能创造不平凡的未来。 在寺庙的更深处,有着只有上师才能进入的密殿。 两盏酥油灯在慈眉善目的佛像前静静的燃烧着,小小的火苗犹如一双温柔的眼眸,安静的舔舐着佛像前盘坐不动的人影。 小巧的供桌上,精致的铜制香炉散发出袅袅的轻烟,烟雾盘旋而上,犹如曼妙的空行母,飞翔在云端。在火光触及不到的云端是漫天密布的神佛,张牙舞爪,姿态迥异。 不需要睁眼,更不需要点灯,敦炯多杰就能找出他的护法神所在的位置。 那尊漆黑的神像隐匿在黑暗之中,目光犹如明星,炯炯有神的注视着他。仿佛是在质问,伽什龙佛母的转世之身近在咫尺,他为什么还在这里枯坐不动。 摩顶结束之后,他就独自一人来到密殿入定,希望能够排解掉心中莫名的烦躁。 从今夜到明晨,便是转世的重要时刻。如今寺庙各殿堂都灌满酥油灯,不分昼夜燃烧着。禅院中央修筑了曼茶罗道场,四周摆满了佛像和各种祭品。燃烧的香料升起滚滚的浓烟,直冲云霄,和天边的白云连接在一起。 自从他投身于这具肉身之后,妖魔就不断的骚扰他,妄图迷惑他的心智,吞噬他的灵魂。他虽无惧于这些妖魔,但也始终无法摆脱。因为滋养着这些妖魔的正是这具肉身的本身,这具肉身出生于污秽和怨念之中,带着强烈的罪孽。 这十年来,他试图用佛法净化这具肉身的怨念,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上一回转世太仓促,仪式本身就带着瑕疵,肉身也受到了玷污,一切都不尽如人意。 他竭力维持,但如今这具肉身已经被妖魔吸食殆尽,很快就要崩溃。幸而信徒们已经为他准备好了另一具肉身,这一次仪式的过程被更仔细的安排,肉身的生母也是精心挑选,虔诚而又平和,绝无怨念。 所有人都在期待着他崭新的转世,好带领他们走向更远的未来。 可偏偏,就在这最紧要的光头,却让他又一次看到了她。 似有若无的诵经声伴随着筒钦的低鸣,从四面八方弥漫而来。敦炯多杰叹息一声,闭上眼默默的在心中念诵真言,稳定意观,进入冥思。 一股热气从脚心涌出,顺着全身的气穴盘旋而上,最后汇聚于他双眉之间,由凡目直入心眼。 心眼一开,四周的黑暗尽数褪去,在一片白光之中,一条平坦的大道出现在他眼前。 他毫不惊慌,昂首迈步而前。有三位空行母翩然而至,围绕在他身边,袒胸露乳,妖娆做姿,伸手拉他的衣袖。 他挥袖,瞪眼,露出怒相。这三个空行母立刻尖叫一声,化为一股烟尘,消散于无形。 这些都是杂念幻化而成的妖魔,想要诱惑他堕入魔道。然而如此拙劣的幻化,又岂能蒙蔽他的双眼。都不用看,他就已经嗅到这些妖魔身上难闻的腐臭。 与他心中的佛母相比,这些看似妖娆美艳的妖魔不过都是红颜枯骨,腐肉一块。 他唾弃这些脏污的东西。 白光的尽头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黑洞犹如一张大嘴,能够吞噬下整个宇宙。但他丝毫不觉得恐怖,反而有一种亲切的归属感。 他是竹巴,也就是龙。这黑洞是龙的通道,他怎会害怕。 褪去衣袍,化身成龙,他坠入这黑色的通道,畅游期间。昆仑的地气翻涌不息,就如同天上的祥云,拖着他,举着他,推着他,自由自在,翱翔其中。 拜托了肉身的束缚,他感到无比的畅快和自由,内心充满了喜悦。俗世的烦恼统统离他远去,此时此刻,他不再是人,而是神,无比自由的神。 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突然升起了一轮圆圆的明月。 明月的光芒柔和而又娇艳,就如同伽什龙佛母的肌肤一般皎洁无瑕。 他受到吸引,夹裹着昆仑的地气,飞翔而去。 离得近了,方才发现那并非明月,而是一团神魂。 多么美丽的灵魂!一如他记忆之中。 他以为自己早已经忘却,却原来仍让铭刻在心。 那个令他恼恨但又无法忘怀的女人!陡然闯入他的眼帘,纠缠他,依恋他,然后又狠狠的背叛他,抛弃他。 她的理由如此荒诞,因为她是汉人,他是藏人。所以,就注定不该再一起。 可他明明告诉过她,他不介意这些。 而他也明明在她眼睛里看出,她也不介意这些。 所以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时隔一百年,他是否终于可以得到答案,质问她。 他飞过去,睁眼,看她。 她也看到了他。 然而目光交汇的瞬间,她就飞快的远离。一如一百年前,逃得那样彻底而又决绝。 但她又能逃到哪儿去呢? 他是神龙,无所不在。昆仑地气所及之处,他的神思都能到达。 他以为她会远离,逃得远远的,直到他的触角无法感知到她的存在。千里之外,遥远的南方之地,是他神力不可及之处。 但没想到,她却自投罗网! 躲在三个凡人身后,就以为他看不见她了吗? 这种自欺欺人的天真烂漫也是一如既往,令他在懊恼之余心生怜爱。 可偏偏如今是他最重要的转世之时,也许她就是知道这一点所以才如此大胆,敢再一次踏足他的领地。 真是个令人又爱又恨的坏孩子! 可他就像一个宁愿宠坏孩子也不愿施与惩罚的家长一样,固执的认为孩子的坏只是暂时的。她只是缺乏教养,需要他的指导。 可惜,这一次他和她又要擦肩而过。 她如同雪花一样,似乎永远无法停留在他的掌心之中。每当他握住了她,她就会在顷刻间化成水,从指缝中溜走。 这难道也是佛主的旨意?叫他放下心中的执念,找回内心的平静? 可一想到放下,他的心就无法平静。 原本停留在双眉之间的热意迅速的弥散开去,点燃全身的气穴。他熊熊燃烧起来,照亮整天天地。十方诸佛都显现真身,填满整个天地之间。嘈杂的诵经声从远处传来,伴随着一阵阵浓郁的熏香。 无我的境界被打破,他自冥思中醒来,嘴里发出长长的吟诵之声。 守候在门外的随从格西听到了他的呼唤,便低头闭目,跪在窄门之前,柔声道。 “上师有何吩咐?” 敦炯多杰睁眼,明亮的双眼在黑暗中闪烁着光芒。 “她回来了!格西,我在昆仑山下看到了她,也在寺庙之前,感觉到了她。不会有错,就是她!” 格西愣一下,随后膝行上前。 她?谁?侍奉了大神长达半个世纪的格西愣了一下,随即立刻想起,能让大神心心念念至今不能忘怀的她,只有一个。 那是近百年前,逃离大神身边的那位佛母。他虽从未亲眼见过,但自大神口中,已经听过数遍。 这是大神心中的执念,至今无法破除! “上师,您要我们为您带来佛母?” 敦炯多杰摇摇头。 “去拿一盏灯给我!”他说。 格西立刻双手捧着一盏酥油灯,低头恭敬的递过去。 他接过,握在手里,从怀中掏出一根长长的金钎。 “我要化身出行,你来为我护法!” “上师?!”格西情不自禁抬起头,满脸的皱纹统统化作疑问的表情。 在这样重要的时刻,化身出行会不会有危险? 敦炯多杰对他微微一笑,示意他不要惊慌。 “我只出行不过十里,不会超出寺院的法力范围,不必担忧!” “是!弟子明白了。”格西低下头,恭敬顺从。大神的任何决定,他都不会怀疑。大神与佛母相遇,也定然是佛主的旨意。这一切都是注定的! 安排好了护法事宜,敦炯多杰抬手将金钎自喉结刺入,贯通整个脖子。然后手持油灯,再次盘腿阖目而坐,入定化身。 油灯里的火苗闪烁不定,倒映在他略显苍白的脸上,如同镀了一层金箔一般。 喉结上扎着金钎,止住了他的呼吸。魂魄便被聚在体内,不得散发。而上师的神通却化成一缕光,忽而一闪,就消失于黑暗之中。 格西明白,上师已经化身离去。 被捧着掌心的油灯此刻变成了上师的命魂灯,倘若油灯熄灭,他便要立刻拔出那根金钎,让魂魄发散入顶,好召回上师的法力神通。 虔诚的信徒目不转睛的盯着那盏酥油灯上小小的火苗,屏息等待着他的神明平安归来。 * 高耸的城堡投下浓重的阴影,把山脚下的一片民居笼罩其中。 朦胧的月光自半空散落,银色的薄纱落在窗台上,不知名的虫子蹒跚爬行,仿佛是感受到这迷人的月光,忍不住停下脚步,抬头仰望明月。 许尽欢盘腿坐在毡垫上,一手托腮,一手用银勺无意识的搅拌着铜碗里的酸奶。 冰镇过的酸奶此时已经被她搅拌成了一团稀里糊涂的乳浆,凉气也早已经散尽。数颗嫣红的葡萄干夹杂在混沌的乳白色之间,犹如少女的红唇,甜蜜而诱惑。 但此刻,她全无半点享受食物的闲心,只觉得说不出的烦闷。 对于活阎王的“请求”,她思来想去还是拒绝了。 不是不想为,而是不可为! 诛杀一位德行广袤,法力高深的大神,谈何容易! 杀死神明的肉身轻而易举,但想要摧毁神明的灵魂,却难上加难。 她和敦炯多杰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两强相争,只会两败俱伤。 虽然她自信自己的神魂更强大有力,毕竟千年的修为不是一句空话。但弑杀一位有德行的大神,必然会引来天谴的反噬,这就得不偿失了。 得罪了活阎王,至多是在格尔木寸步难行。得罪了老天爷,那就整个天下都无她容身之处了。 至于活阎王和敦炯多杰的恩仇,她觉得天道自有轮回。他能报复成功,本身就是因果轮回。但罪孽也在轮转,冤冤相报何时了这句话,绝非空穴来风。 她不为自己考虑,也得替其他人想想。就算解语花是打定主意要找死,可唐仇和裴思建总是无辜的,况且还有她从李拜拜身边“借”来的李安琪,以及居住在她耳钉里的亓源。 为了一个外人,搭上这么多自己人,得不偿失。她虽从来不是一个长情有爱的人,但也不愿欠下这么多的因果。 因果报应,这一千年来,她已经尝的够多了!然而活得越久,负累越多。心有所系,不得解脱,由爱生怖,爱恨纠结,这便是再正常不过的人生。 虽无奈,却也无法!谁让此时此刻,偏偏是个人呢!人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 然而固执的男人不会因为一个简单的拒绝而放弃逆天的想法,今夜是他最后的机会,所以活阎王执意把她留下。 男人们鬼鬼祟祟的聚集在隔壁讨价还价,每一个都笃定能左右她的想法,然而四个人四种想法,散沙一片。 都不用外攻,他们自己就难成一体。她真是一点都不担忧,至多哀叹前路困难重重。但这也该是解语花烦恼的事,她只需要用双脚去走路,一路走到昆仑仙境即可。 垂下眼皮,她看着一只小虫自窗台爬入,顺着毡毯爬过来,又顺着桌脚爬上桌面。调皮的撅了撅嘴,伸手把虫子赶开。 小虫子滚落在毡毯上,跌进一片似有若无,隐隐约约的阴影里。 她愣一下,猛然抬头,就看到敦炯多杰站在窗口,自上而下的俯视着自己。 “哈?你来干什么?”她惊叫一声,迅速的往后退了一步,跌坐在毡毯上,仰头看着他。 她说“你来干什么”,而不是“你是谁”,可见,不光是他认出了她,她也早已经认出了他。 陌生的面孔,熟悉的灵魂,她竟然还说自己不是佛母转世!不是佛母,为何会转世?敦炯多杰皱起眉,面露不悦,心生微怒。 “伽什龙!”他唤她。 听到这熟悉的称呼,许尽欢立刻露出牙疼的表情,啧了一声别开头。 他眯起眼,沉默了片刻,再次呼唤。 “欢欢!” 她这才转回头,再次看向他。 “我真的不是你的佛母!”这话都说了一千遍,但他从来不肯听。 这熟悉的话,听了一千遍,时隔近一百年,他仍然置若罔闻。 说不是就不是了吗?他有心眼,一眼就看出她是不是。他说她是,她就一定是! “你是汉人,不能明白也是正常。”他说。 这不是汉人藏人的问题!她心生懊恼,一咕噜坐起,瞪着他。 “我们信仰不同!”她说。这话她也说了一千遍,然而一百年前,他总是不信。 他上前,走近,盘腿坐下,和她面对面。 一百年后,对于她这句信仰不同,他些许能够理解。其实早就应该发现端倪,她拥有如此强大美丽的灵魂,自然也有其修炼之法。 然而道不同又有什么区别的呢?殊途同归,万变不离其宗,这个道理难道她这个汉人还不如他这个藏人来的理解? 他看着她。 “我查阅过道家的书籍,我知道你们也有和合之道。我们的灵魂相互契合,我的佛主指引我找到你,而你的神明也指引你投奔我,为何你总要拒绝自己的命运?” 谁跟你灵魂相互契合喂!她简直要抓狂。 不要这么自说自话,自作主张,好不好。 如今恋爱婚姻都自由了,怎么还有人强行包办信仰!他的佛主指引他,管她屁事!她可不是被神明指引而去投奔他的,在一百年前,她是被人追杀才千里迢迢逃到藏地。 以及真的不是她主动投奔他的,她只是听说拉隆寺在办法事,土司老爷会放斋,身无分文的情况下跑来蹭顿饭而已。 只是为了食物啊!亲!哪里知道会被他一眼看上,硬要拉进庙里去给他当佛母。 有没有天理喂!她当时就拒绝了,好么! 这段往事是她近一百年来最不想回顾的记忆,太丢人了!千年的老混子,混到那样落魄的境地,想起来就觉得磕碜。 然而自诩神仙又如何?国难当头,乱世之下,就是神仙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偏偏还叫她遇上了他!更是往事不堪回首! 时隔近百年,又遇上这个固执的一根筋,她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他竟然还有脸跟她说“道家也有和合之法”!谁规定信道教她就得找个人修和合?况且她也不信道教呀!当年白云子是想收她为徒,然而被她一口拒绝。 她才十五岁,当年,哪有那个出家离世超脱凡尘的闲心。她做人做的不亦乐乎,才不要当什么神仙! 当时白云子还一脸通情达理的样子,让她误以为他是真“神仙君子”,哪里想得到后来他会如此对她。 所以男人为什么总是这么固执?一厢情愿的把自己的情感投射在女人身上,并认为对方必须接受,否则就是执迷不悟? 一百年前的他,一千年前的白云子! 好在时代还是在进步,现代的男人们比起前辈们总算是好多了。至少愿意听一听女人的想法,不再闷着耳朵自欺欺人。 但眼前这个灵魂还是顽固如旧,她该拿他怎么办? “你不要马上就要转世投胎了吗?为什么还有闲工夫找我叙旧?隔壁屋子里可有人想要你的命,你就这么跑来,合适吗?”她把话题扯开,不想再纠结往事。 敦炯多杰扭头看了墙壁一眼,满不在乎的轻轻一挥手。 “凡人的痴心妄想罢了,我又何必牵挂在心。但你是不一样的!” “喂!”又扯回她身上了。 他叹息。 “好吧。我不是故意要来惹你不快,只是多年未见,我想见一见你罢了!” 竟然开始打苦情牌?显然这位大神这一百年也不是没有半点长进,知道以退为进了。 “那你见过了,就该走了吧!” “跟我一起走吧!”他说。 “外面那些凡人无法理解你的神力,他们只会把你当成异类。但在我的国度,你会受到最热泪的欢迎,最真挚的崇拜。你应该受到供奉,膜拜,崇敬。和我站在一起,享受本该属于你的一切。” “对不起,我拒绝。”她说。这不是想当人还是想当神的问题,而是她自己的命运应该由自己决定,而不是依靠某个男人,某个神明。 ------题外话------ 有点卡文,回头再修改一下!和谐万岁,安全第一! 第七章 脏骨 世界上最令人无奈而又懊恼得事情,大概就是这类鸡同鸭讲。 敦炯多杰觉得自己把好的坏的都说尽了,口水也说干了,就差把心掏出来给她看,然而她怎么就是不能明白呢? 他五岁接受上师开蒙,八岁进入寺院,十三岁就成了有大成的高僧,做了拉隆寺的主持。二十六岁就成为一派宗师,在不丹开宗立国,成为万千子民信赖敬仰的神明。 他有无上的慈悲佛法,保护恩泽那些臣服于他的信徒。也有无边雷霆手段,诛杀那些忤逆背叛他的异端。 然而他的万千佛法统统对她无效,她不爱他的慈悲,也不惧他的雷霆。她犹如天边漂浮的白云,若即若离,亦幻亦真,令人捉摸不定。 她说他固执,但她又何尝不是!她固执的逃,他固执的追,牵绊了近一个世纪,至今仍是个死结。 敦炯多杰叹气,既无奈又无畏。无奈与她的固执,也无畏与她的固执。 神佛的生命是漫长的,一百年的时光对于凡人来说,生生世世几度沉沦,但对于他和她来说,不过是时光幻化的泡影。这个破了,那个又生,生生不息。 观世音菩萨指引他来到这里,与她相见,这就注定他与她缘分未散,仍有牵绊。 只可惜今夜是他转世的日子,匆匆一聚,何日再会? 下一次相聚,他与她是否仍会继续这无尽的追逐?抑或是他或者她,迷途知返,幡然悔悟? 望着她皎洁如明月的肌肤,黝黑入夜色的眼眸,繁星闪烁,月光辉映。他想,下一次见面只怕他依然执迷不悔。 圣洁美丽的白度母,十六瓣绝伦完美的白莲花,他的佛国怎么能缺她。 “也罢!”他道。 “今夜我来,不是想要和你争吵。观世音菩萨指引我来到这里,定然是想要让我在转世之前以偿夙愿,了却一份牵绊之心。你与百年前一般无二,我也就放心了!” 这么好说话了?她愣一下。 敦炯多杰半蹲下,微微一笑。 “时光催人老。我虽是不老的神,但也会在时光中成长。唯独你,似乎一点也没有长大懂事!”还是有埋怨的。 哪有!许大仙觉得委屈。 他是没见过一千年前的她,那才是呛口小辣椒,气死独头蒜。然而千年老妖面对百年活佛,她还是好脾气的露齿一笑,不计较对方的“以小卖老”。 “是是是,您大人有大量。今晚既然这么重要,怎么还到处乱跑?万一出事,怎么办?” “你这是在关心我吗?”他问。 她点点头,目光似有若无的飘向隔壁的房间。与其说是关心,不如说是怕惹上麻烦。 他也看了隔壁一眼。 “凡人而已,何惧之有!” 哟!口气不小呢!别小看凡人呀!凡人厉害起来,大神也得跪地唱征服!他是远在天边不谙世事,想当年在南边,在内地,多少神佛都折在凡人手里。 现如今,他手底下不是好几个都让凡人给报销了。他还不留神点? 神明一脸不以为然。 “死亡是永生的,我的信徒会在佛国永生。只要我想,他们就会轮回到人间。至于那些卑劣的魔鬼,早已经被我投入烈焰之中,在地狱里永世被魔火烧灼。它们的来生将是卑微污浊的蝼蚁。至于那个妄图污蔑我忤逆我的卑劣凡人,我会将他的头颅砍下,装饰在法杖之上。除非,他跪伏在我脚下,忏悔自己的罪孽!”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表情是严肃而又自得的,仿佛是在说一些天经地义,无需置疑的事情。 有自信是好事,但自信过头也让人囧的不行! “好吧,那就祝你成功!”她话音刚落,就听见嘭的一声,从身后传来。 猛然回头,就看到房门被打开,活阎王就站在门口。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这男人瞪着眼,恶狠狠的看着半蹲在她面前的幻影。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哪儿来的自信,仿佛是笃定他的仇人一定会来找寻眼前这个女神的化身。 结果怎么样?给他料到了吧! 眉目狰狞,怒上心头,撕开喉咙怒吼一声,他狂奔着冲进来。 “去死吧!恶魔!”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挥舞着扑向敦炯多杰。 许尽欢连忙双腿一蹬,朝旁边躲避,心里丝毫也不担心那位男神,反倒觉得活阎王有点可怜。 凡人的攻击对一个幻影能造成什么伤害呢? 敦炯多杰连躲避都懒得,面对扑向自己的凡人微微挑起下巴。今夜是他法力最弱的时刻,但区区一个凡人,他是丝毫也不放在眼里。 眨眼之间,这个凡人就扑到他跟前。到了跟前,看清了对方手里拿着的那样东西,敦炯多杰突然脸色一变。 幻影闪动一下,猛然往后退。 但还是慢了一步,那东西刷的划过他的身体,咔的一声,竟然抓住了他。 许尽欢就在旁边,看的一清二楚,瞪起眼。 那是什么东西?竟然能抓住一个大神的化身? 敦炯多杰怒喝一声,忽而手中就多了一个金刚杵,在手心里一转,原本闭合的开叉分开。他手握金刚杵用力砸向那东西,顿时一道强烈的闪电自金刚杵的分叉之间爆裂而出,轰隆隆的炸开! 刺目的强光令所有人都情不自禁闭上眼,然而残留 第八章 人皮地 许尽欢在花瓣上一跺脚,整个人就轻盈的飞起。 升至半空,飞近那朵硕大的白莲,就看到层层叠叠的花瓣之间,两具身体缠绕不休。 黝黑强健的身躯犹如生铁打造,奋涨的肌肉尽显粗狂的美感,敦炯多杰的身躯犹如古树巨木,苍劲有力。一条雪白皎洁的白蛇死死的缠绕在苍健的巨木之上,漆黑的长发在风中摇摆,雪白的脸庞上微张的双唇吐出猩红的蛇信。 她瞠目结舌,呆若木鸡! 那白蛇有着女人的身躯,但双腿却是长长的蛇尾。她姣好艳丽的脸庞似那么的熟悉——那就是她的脸! 擦!天雷轰顶,外焦里酥。 她瞪大眼,张嘴尖叫一声,伸手用力一挥。嗖的一道寒光闪过,手中就多了一把透明的利剑。 狠狠一挥手中的利剑,朝着莲花上的蛇女辟去。 “孽障!伏诛!” 劲风狂扫,夹杂着漫天的香花妙音,呼啸而去。 莲座上,蛇女也发出尖叫,双手抱头,往敦炯多杰身后躲去。 他茫然的抬头,香花砸在脸上,却引不起丝毫神智。他双手轻轻一抬,十六瓣花瓣尽数飞起,挡住袭来的剑气。 许尽欢暗自咒骂,咧嘴呲牙。挥舞着手中的冰月,把花瓣统统劈开。 “蠢货!醒醒!” 一面用利剑劈开层层阻碍,一面扯下脖子上挂着的珍珠项链,狠狠砸过去。 珍珠在中途化作一团团白光,撞向莲座,轰的一声。 莲座崩塌,四分五裂,露出黝黑的真面目。 那是一团黑色的玉芝,散发着阵阵腐臭。蛇女盘旋在玉芝之上,昂首朝她嘶嘶的吐信。 被腥臭一熏,敦炯多杰恍然回神,抬头一看天空执剑而飞的许尽欢,浑身一震。 怀中的蛇女仍死死的缠住他,漆黑的头发化成无数藤蔓,飞舞着将他缠绕。 她狂笑,面目狰狞,然而依然是许尽欢的脸! “来啊!一起下地狱吧!我的佛!”蛇女用独属于她的声音娇美说道。 他皱眉,怒目,自掌心发出雷电,高高举起手臂,一掌砸在她额头上。 蛇女尖叫一声,狂乱的扭动,像一条垂死挣扎的蛇,将他越缠越紧。 “一起去死吧!” 黑色的玉芝迅速的往下坠落,地底出现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吞噬整个佛国。 敦炯多杰抬起头,看向她。 搞什么!许尽欢在半空啧一声,提着冰月跳下去,伸手想要抓住坠落的他。 “笨蛋!抓住我的手!” 但他只是看着她,然后又低头看了看紧紧缠绕着自己的蛇女。在上是佛国的佛母,在下是魔国的魔母。成佛,成魔,似乎只有一念之差。 他之所以会受到魔母的诱惑,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心中有了邪念。佛母开启他的智慧,让他懂得清净之乐。但魔母开启了他的欲念,让他懂得贪欲之乐。 他明明应该厌弃怀中这丑陋的蛇女,但方才那刻骨铭心的欢愉却难以忘怀。他明明应该爱恋空中这美丽的女神,但被她拒绝的痛苦却在这一瞬间被放大成数千万倍,与魔母给他带来的欢愉形成强烈对比。 究竟谁是佛?谁是魔?谁是好?谁是恶?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但他不知道,此刻是应该成佛,还是应该成魔? 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大,导致他茫然无措,无法动弹。 天哪!这男人真是傻了吗?不管他了!面对他的无动于衷,许尽欢恨不得破口大骂。 黑洞里魔气缠绕,喷涌而出。那是地底的世界,她还不想涉足。 但眼睁睁看着他坠落,又觉得于心不忍。 无奈之下,只好伸手一招,把一片琼花抓在掌心,摊手用力一吹,送入黑洞之中。 是生是死,看他自己的命数了! 倘若他神魂不腐,能守住一片清明,洁净无瑕的琼花自然能找到他。 眼睁睁看着他和蛇女一起被黑暗吞噬,她长吁一口气,把手指在脖间绕了一圈。洁白的琼花围绕在她脖子上,其中一片贴在她耳边。 “真仙!这是怎么回事?”是李安琪,好奇的问了一句。 咬了咬嘴唇,她叹了口气。 “这是化境!就在刚才,一位大神陨落了!” 话音刚落,呜呜的筒钦声就从四面八方传来,震得整个天地隆隆作响。 许尽欢浑身一震,自梦中醒来,一下蹿起。 黑暗中,活阎王一把推开木窗,对着天边朦胧升起的白光哈哈狂笑。 “死了!他死了!我把他杀死了!哈哈哈哈哈!” 一开窗,外面的号角声更加清晰明亮,低沉的乐声渲染出浓浓的悲意,让人心头不安。 解语花握着手机,看看狂笑不止他,又回头看看她。她也看他,互相交换一个眼神。 难道真的让这家伙得逞了? 裴思建和唐仇两个则是一脸不解的面面相觑。 佛爷死了?昨晚在这里出现的那个幻影真的被那条脏骨弄死了? 究竟是那邪物真的这么厉害?还是神佛那么不济? * 在众位高僧的护法之下,被选定的妇人产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婴。然而神明并没有顺利虹化转世,而是留下了完整的遗蜕,并且尸身现出了异象。 整个寺庙的僧 第九章 峡谷遇险 待到日上中天,把峡谷里的湿气尽数晒干蒸发。大部队依偎在骆驼队的身边,缓缓朝峡谷进发。 那棱格勒峡谷与野牛沟就隔着一道玉矿屏障,以前这条小路有一块“挡路石”阻碍,隔开了彼此。后来这块挡路石去远方当“玉王”了,天谴就成了通途。 大型的装备都被扔在了野牛沟,乌尼莫克虽然所向无敌,然而玉棺实在太重。倘若开着卡车载着玉棺,这二十多吨的重量在峡谷里绝对寸步难行。 玉棺被转移到一辆板车上,由两头骆驼拉着走。板车的轮胎用的是乌尼莫克的轮胎,够大够厚够结实。板车上除了玉棺之外,还有许多结实坚韧的木板,随时准备不时之需。 跟随解语花而来的三位护法一直守护着玉棺,而两个雇佣兵则紧跟他身边。 原本解语花还担心过这条小路玉棺可能会卡住,但后来发现完全是多虑了。玉王的身量远比玉棺大得多,比板车更阔。 骆驼看起来蔫蔫的,走路也慢吞吞的,但其实力气格外大,而且坚韧。两匹骆驼拉着板车一步一步的走过这条狭窄的小路,只有在爬坡的时候需要人帮忙扶住玉棺,免得这东西划下去。 过了这道坎,他们就从野牛沟进入了那棱格勒峡谷。因为走的是捷径,所以直接就到了峡谷中心。 此刻艳阳高照,热力十足。峡谷里的湿气雾水早已经散尽。景色没有遮挡,尽数铺成在眼前。 一眼望去并没有任何凶险的感觉,因为是夏季,群山苍翠,流水潺潺,不时有飞鸟掠过,发出啾啾的鸣叫,看起来一派生机勃勃。 只是草木茂密,河滩凌乱,这生机虽然勃勃,但也乱糟糟的。 这是一片平时无人涉足的土地,人迹罕至。脚底下不时有虫子爬过,一不小心还会踩上野兽的粪便。 昨天刚刚下了一场雨,地面全是各种大大小小的水塘泥坑,许大仙不想弄脏自己的鞋,于是就爬上了一头骆驼,不愿走了。 骆驼并不是一种令人感觉舒适的交通工具,藏区的骆驼都是单峰骆驼,大多用来驮物,而不是载人。骆驼自顾自一边走一边吃,走的慢吞吞的,丝毫不顾及背脊上的尊贵乘客感觉是否舒服。 这些高大沉默的动物还都脏兮兮,臭烘烘的。坐在上面,迎风那么一吹,许大仙感觉自己仿佛是掉进了一堆三百年没洗过一次的地毯里。 被这味道一熏,她差点没吐出来。但让她下来自己走,她又不肯。宁可在上面一步一晃的跟着摇! 虽说那棱格勒峡谷恶名在外,但今天艳阳高照,一派天晴地朗,又有熟悉地形的格西喇嘛带路,一路进来走的十分平安。 唯一的岔子就是其中一只骆驼差一点就踩中了一个大烟泡子,幸而只陷进去一只前蹄就被发现,桑桑吆喝着驱赶这笨拙的庞然巨物,不许它跪倒不动。 骆驼是一种胆小而傻乎乎的动物,一旦陷入危险很容易大脑当即,直接跪倒在地,听天由命。 幸而这个大烟泡子的外壳比较厚实,晒得也够干。骆驼蹄子又比较宽大,踩上去之后不至于陷落太深,桑桑驱赶着,众人帮忙抬一下,这只愚蠢的动物就摆脱了困境。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舍弃骡马而选择骆驼的缘故,骆驼的自重虽然比骡马更大,但它们的脚掌非常适合在松软危险的土地上行走,而且耐饥渴,负重也更大。骡马虽然轻便,可一旦陷入泥坑里,就没有骆驼那么容易摆脱困境。 亲眼见识了大烟泡子的厉害,此后的行程,所有人都更加小心了。亦步亦趋的跟在格西喇嘛身后,谁也不敢乱走。 峡谷里人迹罕至,根本就没有道路。每走一步,格西喇嘛都要仔仔细细的看过地面,再抬头看过天空,再三确认之后才会迈出。 一行人走得相当慢。半天过去也没走出多远。 烈日当头,晒得每个人脸上都红彤彤的。满头大汗不说,衣服也都差不多湿透了。 高原的气候即便是在夏天也是干爽的,但这峡谷两面高中间低,湿气和热气都凝聚在低处无法散发,犹如一个蒸笼一般。 于是众人在河滩边就地扎营,烧水煮饭,补充水分休息一下。 水是直接从河滩里取的,放了许多消毒片,再经过简单的过滤,用试纸测试确定安全之后,再烧开了分给所有人。食物直接吃的是单兵口粮,滋味自然是不言而喻,总之吃不死人就算好了! 喝着带浓郁漂白味,看起来不干不净的开水,嚼着干巴巴的压缩饼干,再翻了翻红不红白不白的午餐肉,许大仙眼泪都快要掉下来。 这简直就是吃货的末日! * 就在她一脸服毒表情吃午餐的时候,格西喇嘛用双手托着一只唐古毕恭毕敬的贡献给她。 这是骆驼人桑桑自己准备的食物,奉献给了老喇嘛,而老喇嘛则奉献给了她。 “不不,您自己吃吧!”这口袋看起来三百年都没清洗过,食品安全大有问题,她实在不敢尝试。 “这是法王的旨意,尊贵的佛母,请享用信徒供奉给您的食物,这是我们的荣幸!”老喇嘛执意把食物留下,双手合十之后,恭敬退下。 许尽欢一手不锈钢杯自,一手铁罐头,一脸牙疼的表情。 不吃吧,这不是把民族友好置之不理么?吃吧,又实在不 第十章 丢失玉棺 暴雨说来就来! 乌云在半空摩擦,闪电穿行其中,隆隆的雷鸣响彻整个峡谷。顷刻间,豆大的雨点混合着小石子乱石一般大小的冰雹从天而降。 哗啦啦的雨幕倾泻而下,就一眨眼的功夫,人人都成了落汤鸡。 大雨刚起,桑桑就把身上的藏袍往上一拉,盖住脑袋,抱头鼠窜。死了骆驼他虽然心疼,可自己小命更值钱。何况这些骆驼那个白毛汉人已经付过钱了,他也没有什么损失。 他身上这件藏袍乃是水火不侵的“宝贝”,披在头上可以当雨衣,只要找个地方猫一下,躲避一阵即可。峡谷里的大雨来的快去的也快! 可等小石子一般的冰雹叮叮咣咣的打在他的“宝衣”上,打得他脑壳发疼,这干瘦的中年汉子意识到,这场雨依然是魔国的诅咒。 他怀疑是那个白毛汉人一直保护着的东西惹恼了魔母,所以降下雷鸣闪电,暴雨冰雹,誓要把那东西投入无底的泥坑,永远埋藏。 冰雹越下越大,乱石子已经变成了糌粑大小的石块,桑桑焦急的环顾四周,突然瞥见远处红色的袈裟一闪而过,立刻快步上前跟随而去。 这一边,所有人还在奋力拉扯绳子,然而大雨把一切都浇头了,手上的麻绳也开始发酥发软。 解语花还在雨中怒吼,丝毫不顾及脚下的泥浆已经吞没了他的双腿。 石块一般的冰雹啪啪的落下,砸在玉棺上,冰块四分五裂。 他头上背上都被砸了好几下,有一下特别重,砸得额头都破了,鲜红的血渗出又很快被大雨冲掉。 裴思建用力拉扯一把许尽欢,在她耳边大吼。 “不行,得赶紧找地方避一下。这冰雹会砸死人的!” 许尽欢扭头看他一眼,愣住不动。 他一把抹开她的手,把她往旁边拽。 “我不管那东西怎么样!我只在乎你!”他把她的脑袋用力往下一推,用双臂夹裹着她,保护她。 活阎王早一步就逃跑了,他可犯不上为了解语花送命。 两个雇佣兵也面面相觑,只有女真观的三位护法还在努力拉扯绳子,但其中两个被冰雹击中,惨叫一声伸手捂住脑袋。 这一松手,泡在泥潭里的玉棺就愈发往下沉。 “不!”解语花怒吼一声。 三位护法和两个雇佣兵连忙又努力拉拽绳子,可依然阻挡不住六吨重的玉棺往泥潭里深陷。 跟着玉棺一起不断下沉的,解语花的心又慌又乱。他比任何人都怕死,可他也比任何人都有无法放弃这玉棺的理由。 成功就在眼前,怎能就此倒下?他实在不甘心。 可就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竟然又跟着裴思建跑了,抛弃他! “许尽欢!帮我!”他声嘶力竭的怒吼,漫天的雨水哗啦啦的冲刷在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水,亦或是泪水。 他不甘心,不甘心,死也不甘心! “不要去!他要死随他,你别跟着一起乱来!”裴思建用力箍住她。 她闭着眼急促呼吸,双手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对于解语花,她是丝毫也不怜惜的。但那玉棺里装的,是她的真身。如果失去了这个真身,她就无法获得真仙之力。没有真仙之力,她就无法进入昆仑神宫。如果无法进入昆仑神宫,她就无法见到…… “别去!留下!为了我!”他狠狠的箍着她,仿佛要把她整个塞进自己的身体里。以肉身凡胎为牢笼,困住她。 但许尽欢推他! 不!他抱紧双臂,任由石头一般的冰雹狠狠砸在背脊上,一阵阵的生疼。咬紧牙关,死不松手。 让那玉棺沉了吧!只要没有那东西,她就只能留在人间! 为了这个结局,他宁愿信奉那位魔母! 但她还是坚定的推他。 不!裴思建固执的摇头。 许尽欢也固执的推,用力抬起头,伸手狠狠劈了他一个耳光。 耳光很响亮,但力道却不重,只是因为沾了水,才格外清脆。 他皱着眉伫立的雨水之中,从头发流淌而下的水痕犹如泪痕一般。 她竟然打他!就为了推开他,好去救那个邪教头子! 她明明知道,那家伙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 她打他! 一看他这个木愣愣的样子,许尽欢就知道男人脑袋里又开始脑补了!啧了一声,恶狠狠咧嘴呲牙。 “放开我啊!救人要紧!” “不!”他固执。 “我不去送死!但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有人死在这里!懂么?” “不!” 噫!烦死了!她伸手一把推开他。 裴思建嘴硬,但身体却已经放弃了抵抗。哀大莫过于心死,他觉得自己是心死如灰!所以不想坚持了! 她转身就跑,重回泥潭边,伸手一招,冰月就回到掌中,挥剑一砍,砍断了连接着玉棺的绳子。 绳子发出嗡的一声鸣响,嗖的落在泥水里。 失去了支撑,玉棺敦的一下,往泥潭里深陷。 解语花瞪眼看着面前被砍断的绳子,一脸不可置信。 踩在实地上的三位护法和两位雇佣兵也傻愣愣的看着她。 绳子断了,这下怎么办?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解语花简直要疯,怒吼着质问。 第十一章 水晶冻尸 方才许尽欢和解语花两个都在黑暗中挥舞过冷光棒,但由于光源太小,只能看到远处有粼粼的微光山东,似乎有什么东西存在。 结果这一照,就让许尽欢和解语花,以及此刻趴在洞口的裴思建都瞪大眼看傻了。 燃烧的冷焰火呲呲的冒着烟,发出强烈的光芒,像个火把一般照亮四周。 许尽欢把背包里的绳子和卡扣去取出,全部缠绕在身上。好重,感觉腰都坠垮了。又拿起一个冷焰火,拔开塞子点燃,扔下去。 而他则借着冷光棒的微光,利用剩下的登山绳和卡扣,再一点一点想办法爬回洞口,用绳子和卡扣建立一条安全的通道,往上接应。 她是真仙,底下若是有个万一好歹,谁的战斗力都不如她。她下去才是最安全有效的! 把背包给许尽欢,里面有充足的绳子和卡扣,还有冷焰火和冷光棒,他需要她继续往下爬,到达洞底接应。 抬脚拿住背包,取出登山装备穿戴好,他把卡扣卡在绳子上,一拧腰解开系在腰上的圈,直接落到许尽欢身边。 一出去就是自由落体,幸而裴思建用力拽住了绳子,他拦腰挂在许尽欢和洞口之间。 半身趴在外面的解语花把手里剩下的登山绳先在腰上系了一圈,把剩下的都交给裴思建,然后拖着背包爬出去。 跨坐在石头上,她把系在脚踝的绳子解开,绑住这块石头,然后拽了拽绳子。 就着冷光棒的微光,许尽欢朝四周看了看,发现旁边有一大块凸起的石头,可以勉强容身。于是小心翼翼的爬过去,用脚踩了踩,觉得稳妥,便把整个人的重心都移到这块凸起的石头上。 “好了,绳子已经系好了,你可以试着往下爬。” 解语花抓住绳头,把两根绳子系紧,缠上他手里的冷光棒,然后一点一点的放出去。 裴思建放开他的脚,扯过他的背包,从里面掏出一捆登山用的绳子,把绳头找出从缝隙里送出去。 “快,从我的包里拿绳子给我。” 见她贴住了,解语花立刻解开系着背包的绳子,把绳头咬在嘴里。然后把她的背包挂在自己脖子上,回头对裴思建喊道。 虽然已经侧过脸,还石壁凹凸不平,她还是差点把鼻子都给撞踏了。顾不得鼻子的酸疼,她用手抓住凸起的石头,一只脚挂着,另一只脚则踩住了一块石头。整个人跟壁虎似得贴在石壁上。 不过单脚吊着虽然重心不稳,但反正本来她就准备打破重心。狠狠一撅屁股,把自己跟钟摆似得摇晃起来,往石壁上撞。 等到单脚挂在半空,又顺便问候了历代克隆体。 落下去的时候她还真以为这家伙准备摔死她呢!忍不住在心里问候了他全家。 背包由一条结识的绳子和她脚踝相连,于是乎,许尽欢呼的往下一落,然后又整个一顿,单脚挂在半空。 她体重没过百,掉个身对解语花来说轻而易举。然而大护法觉得转来转去多麻烦,不如直接松开手,一把抱住她的背包。 “把我掉个身。” 许大仙可没工夫跟他计较谁算术更好,再次喊道。 可见,神仙法力高强,但算术一般。 万幸,没算错。 作为学霸的解语花打从她抛下冷光棒开始就读秒,一落地就心算完毕,结果等了快半分钟她才算完。 “这个洞很深,绝对超过二十米。” 她在心中默算自由落体公式,还用手指划了划,算了两遍确定无误,这才对着解语花大喊一声。 冷光棒很轻,落地的速度略慢,眼看着这条小小的光源越落越下,最终化成一抹残影掉落在深处,发出轻微的咚一声。 深吸一口气,她松开手里的冷光棒,让它自由落地,然后再心里默默数秒。 侧耳倾听,整个空间有呜呜的风声,但风里并没有任何杂音。可见这洞里没有活物! 真奇怪,那些闪烁的微光究竟是什么东西? 她落得更深,伸长手臂朝四周挥舞手中的冷光棒,划出一道光圈。光圈所到之处,只有粼粼闪动的微光,其余便是一片黑暗。 许尽欢没有说话,而是拔下绑在头上的冷光棒挥舞一下,表示自己很安全。 “许尽欢?” 他低下头,喊了一声。 当然,还得先确认许尽欢的安全。否则身后的裴思建说不定会做出什么! 不过冷光棒的光源太小了,得想办法点个冷焰火才行。 这片空间一定很大,空气中有微风流动,说明这里还是通的。深吸一口气,感觉有点潮湿,说不定底下还有水。 解语花啧了一声,忍不住抬起头看向四周,绑在头上的冷光棒只照出一小圈地方,远处是无尽的黑暗,以及黑暗中粼粼闪烁的微光。 “没事?没事你让她说话呀!”裴思建催促。 “你别烦!我抓住她了,她没事!”解语花喊了一声。 邪教头子要是敢骗他,他就把他扔出去! “这到底怎么回事?”裴总心里跟火烧似得,紧紧抓着解语花的脚。 身后的裴思建紧跟着他,然而背包和屁股挡着,什么也看不见。 许尽欢倒栽葱似得挂在洞口,解语花抓着她的靴子,半个身子爬出去,上半身也等同于挂在洞口。 第十二章 血池地狱 “血池地狱?”听到这个词,解语花眉梢一挑,眼中闪过一“这什么鬼地方?我们是走进了血池地狱?”连活阎王也忍不住吐槽了。 红色太多了,而且深,从四面八方压过来,几乎都让人有一种泡在血水里的错觉。 这真是让人感觉恶心了!如果前面的通道宛如血管,那么此处就等同于内脏。不是肝就是脾,反正是红色的。 “呕!”裴思建从喉咙里发出一声类似呕吐的呻吟,皱起眉。 * 结果,当他们走出这条狭窄的通道,到达一个较为宽敞的山洞时,却发现这整个山洞都是红色的!铺天盖地,由上自下,从左到右。目之所及,全是血红一片! 这多少让人心里有些感觉不适,于是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加快脚步,想要快速通过这一片红色的海洋。 然而“红玛瑙”越来越多,从两边的石壁一直蔓延到了头顶和脚底,渐渐的,所有人的感觉自己像是走进了一条血管里,整个人都泡在了一片红色之中。 见她手套擦过石壁,没有丝毫沾染。裴思建多少松了一口气,看来这真的只是玛瑙而已,并不是血。 许尽欢倒是没感觉,两手毫不在意的往石壁上撑着,好让自己走的更稳更快。 “这么多红玛瑙!这颜色怎么这么……”裴思建忍不住感叹,两只手都有点不敢往石壁上碰。好像一碰就会沾上一手血似得。 越往前走,这些痕迹越多,面积也越大。就好像有人拿着无数盆血,尽情的往石壁上泼,泼到哪儿,哪儿就是一大块鲜红的痕迹。 走不过几步,就看到石壁上开始出现断断续续,犹如泼墨条纹一般的红色血痕。血色鲜红,真宛如刚流出来的血一般。 这一帮各怀鬼胎,互不信任的拉拢班子,也不知道还能走多远。许尽欢在心底暗自摇头,挤过人群,再次到前面带路。 活阎王翻一个白眼,没吭声。这能怪他?这地方这么怪,任何奇怪的东西都让人心惊胆战。小心驶得万年船,他不过就是小心了点而已! “眼睛放亮点,下次别乱吓人!”解语花忍不住抱怨一声。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这地方就是一个矿洞,玛瑙随处可见。不过大多都是灰色白色的,倒是没见红色的。 “不是血!是矿脉,可能是血色的玛瑙!”摸起来滑溜溜硬邦邦的,也很干燥,就只是石头。 许尽欢举着冷光棒仔细查看了石壁,还伸手摸了摸,摇了摇头。 所有人都慌乱的低头把自己检查了一番,却没有人发现受伤。 “大家都检查检查自己,是不是谁又碰了什么东西,割破了手。”解语花朗声提醒。 “这儿,有血!”活阎王指着一块石壁,把整个人贴在对面,离得远远的。好似生怕石壁上那抹血迹里会钻出什么妖魔鬼怪咬他。 “怎么回事?” 许尽欢身量最小,挤过人群钻回来。 所有人都立刻停下脚步,转身回头。 “啊!石壁上有血!谁受伤了?”活阎王突然喊了一声。 晶体丛生的水晶森林一切都是东倒西歪,枝杈横生,让人失去了方向感和方位感,也就没人察觉到自己一直是在往下走。 “我们在一直往下走,现在海拔已经低于两千米了。” 解语花背着背包,紧紧跟在裴思建身后,抬手看了看表。 越过了一段小晶簇丛生的开阔地域之后,眼前的道路再次变得狭窄起来,仅容一人通过。 想到此处,她忍不住背过手去摸了摸缚在背上的冰月。 只是作为器灵存在的精魂只有模糊的意识,一旦离开主人身边,意识就会封闭起来,宛如普通的兵器一般。这把剑离开她快有半个世纪,至今她也无法完全唤醒它的意识。 譬如她的冰月!她的冰月不毁,则那人的精魂就永生。所以她很确定,对方还活着,至少魂魄不散! “这东西可以熔炼精魂,让魂魄附身与兵器之上,成为器魂。而被分割出魂魄的人也不会因此缺魂少魄,因为有太乙真水滋养精魂,反而能魂魄不灭。只要这把附身的兵器不被销毁!” “铸剑?” “是好东西,可拿来有什么用?除了铸剑,别无它用!” 许尽欢一脸无动于衷。 “你不要?似乎是个好东西!”裴思建在旁边小声的问。 太乙真水,夺天地造化之物,再多也不嫌。 队伍再次前进,前面的路水晶越来越少,玛瑙越来越多。又发现了不少水胆,他恨不得都敲下来装包里,指挥着两个护法一起敲水胆,装满了三个背包。 大护法得意的咧嘴一笑,把这块玛瑙小心的包好,放在自己的背包里。 许大仙无话可说,只能哼一声,扭头就走。 亿万年来,这种虫子都被封在这块石头里,一代传一代竟然活到了现在。它们是靠什么生存的?又是如何繁衍生息?多么神奇! 掌心里是一块巴掌大的烟灰色玛瑙,这块玛瑙里包裹着一团鸡蛋大小的水。这水晶莹剔透,水中隐隐还能看到有小虫子在游动,竟然是活的! “这才是真正的水胆!刚才那个,是假的。所以才会出事!这里面的,才是真正的太乙真水!”解语花一脸笃定的说道。 第十三章 五狱轮回 “这又是什么鬼地方?” 穿过一条犹如水滑道一般狭窄光滑的通道,裴思建跐溜一下就滑到了底,噗通一声就往下摔。 还没落地,两只胳膊连肩膀一起被人拽抓,整个提溜起来。 他顺势站直,脚踏实地,抬头一看,立刻瞪大眼,发出一声惊叹。 眼前又是一个山洞,形似椭圆。洞中有一条弯弯曲曲,绵延盘旋的道路,一直连接到洞底一个黝黑的缺口。 眼前这条道路在强光手电的照射下发出惨白的反光。说是道路,其实更像是一堆形状排列乃至于颜色都十分诡异的石头。 这些石头都呈现乳白色,被打磨成一块块大小差不多的椭圆形。石头相互堆积叠压,排成一条白色弯曲的羊肠小道! 但因为石头都堆叠在一起,所以这条道路凹凸不平,看起来就不好走。 似乎,这并不是一条普通的道路! 见识过了前面乱生疯长的白水晶,有见识过了铺天盖地一片红的朱砂石,到此处再看到这条白色的羊肠小道,只怕没有人会质疑这条道路一定暗藏玄机。 所以问题就在于,到底有什么玄机? 这也是为什么其他人早就到了洞里,却依然聚集在原地等候,丝毫不敢轻举妄动的缘故。 裴思建问了什么鬼地方,连损四员大将的解语花便扭头看向许尽欢。 她的小乖乖问话了,她怎么不回答? 许尽欢回头看了裴思建一眼,见他和桑桑以及老喇嘛在一起,便安心了。 看着眼前这条羊肠小道,长吁一口气。 “这不是明摆着的么!我们就是到了,鬼的地方!” “鬼的地方?”解语花把匕首插回到绑在小腿的刀鞘里,迈步到她身边。 许尽欢伸手往后一指。 “头一个地方是白水晶,碰了不该碰的,人就会被变成水晶。那些水晶像什么?冰!” “接下来第二个地方,全是朱砂。一碰人就会……” 她还没说完,解语花已经双眼一亮,接住话头。 “一碰就会着火!第二个地方是火!现在这个……这是五狱!” 她用力一点头。 “对,五狱!” “无语?什么无语?”活阎王插话。 解语花瞥他一眼,一脸爷才不要和你们这群文盲说话的冷漠。 许大仙倒是和气,为众人答疑解惑。 “五狱,就是五重地狱!在道家的概念里,地狱有五重!第一重,就是寒冰狱!我们最先经过的那个水晶洞,显然就是冰!第二重,烈火狱。也就是我们第二个经过的地方,那些朱砂还有三味真火,都是火的象征。第三重,便是抽肠狱!看,这条白石铺成的小路不就像一条盘起来的人肠么!”她伸手一指前面,缓缓说道。 “愁肠?”活阎王皱了皱眉,他汉语日常对话没问题,但这种宗教概念性的东西就反应不过来了。 不过地狱的概念他还是懂的。但佛教里地狱是十八重,更多更复杂。 许尽欢摇摇头。 “不是愁肠满怀的愁肠,是抽肠!把肠子从肚子里拽出来的抽肠!” 她还伸手在自己肚子上做了个拉拽的手势,动作即形象又到位,而且十分暴力,让在场所有人都觉得肠子一阵抽痛,纷纷捂住肚子。 寒冰狱让人“冰冻”,烈火狱让人“燃烧”,那这个抽肠狱顾名思义就是要让人……肠子掉地? 这可真是太恐怖了!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心生恐怖。 “还有两个是什么?”裴思建问道。这鬼地方一个赛一个恐怖,而且两个不算多,三个不算完,特么竟然有五个!逗人玩啊! 许大仙呼出一口气。 “第四重是剜心狱!剜就是挖的意思,把心挖出来!”她又伸手在胸前做了个掏心的动作。 所有人又是一阵胸疼,捂住心口。 “最后一重是拔舌狱!把舌头活生生拔了!”她张嘴,伸手比划不说,还把舌头也伸出来,做一个生拔的姿势。 好这下大家舌头疼的厉害,个个紧闭双唇,死都不开口了。生怕黑暗之中突然就冒出一个妖魔鬼怪,拔大家的舌头。 五重地狱,这是要赶尽杀绝啊!简直就是冲关游戏,过了一关还有下一关,过了这五关还没死,才能见到最终大BOSS! 但问题是,才过了两关他们就死了四个。数数剩下的人,刚好还有六个。嗯,依照前面的规律,一关死两个,正好能全死光! 麻蛋!算计好了的!没活路了! “所以我们这就是天堂有路偏不去,地狱无门自来投。就没有别的路吗?”解语花苦笑一声,问她。 许尽欢摇摇头。 “别无他途!” “为什么?”活阎王不解。她都没试过,怎么就这么肯定? 许大仙瞥他一眼,然后看向解语花,问道。 “这一趟我们来干嘛?” 解语花皱了皱眉,这还用问? “寻找昆仑神宫,求长生不死药!” 她点点头。 “你是来寻仙求长生的!在道家来说,成仙必须修炼!修炼就得历劫,五狱轮回就是一个大劫!只有经历过五狱轮回,修炼之人才能超脱生死,踏上仙途。你既然是要成仙,那就必须历五狱轮回这个大劫! 第十四章 死神的鼓声 解语花这会也顾不得和他拼斗了,一个箭步绕到他身后,定睛一瞧,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那半截肉虫被他死死掐住中段,在他手里拼命扭动,而另外半截已经钻进了他身体里去。显然这东西一旦咬住了人,就会往里钻。 “掐住,千万别松手!这东西想钻到你身体里去!”他也吼叫起来。 这还用说!活阎王可是亲身感受着那怪物往身体里钻的感觉。那满是尖牙的口器此刻就在他后腰里一通乱搅,他感觉自己的肾都被这东西给搅碎了! 在他身后的解语花也清楚的知道,这怪物扎进活阎王的身体里正在撕咬搅拌他的内脏。因为被搅碎的血肉从这肉虫断开的半截缺口处不断涌出,滴滴答答的落在地上。 他深吸一口气,伸手一把按住活阎王的后背,双眉狠狠一拧,一刀斜插进对方的腰口,手腕利落的一转,把一块酒盅大小的肉剜了出来,飞快的摔在一边,抬脚用力一踩。 啪叽一声!连半截肉虫带那块血肉模糊的肉块一起踩成肉泥。 然后又狠狠拖了拖鞋底,把粘液和血肉都拖掉! 肉被剜出的刹那,活阎王撕开喉咙发出一声惨叫,伸手捂住后腰,淋漓的鲜血从指缝涌出,如同拧开的水龙头一般。 因为失血,他脸色一下变得极为难看。 见他这个样子,解语花啧了一声,心里认定这家伙已经没救了。后腰是肾区,肾脏上布满了大小血管,一旦被咬破,单是失血这一项就能要命。 既然对方已经必死无疑,他也就不会再浪费时间。冷漠的一步跨过,直接奔向许尽欢。 “小心!这些虫子咬住了会往腔子里钻!”一边跑一边喊。 擦!还会钻人肚子!真是要命!一听这话,许尽欢手里的冰月就舞动的更快了!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 “不管了,直接冲!赶紧出去!”解语花又喊道。 反正他们已经触发了机关,那还守什么规矩。这会子谁能活着跑到出口谁就赢了! 人人都知道许尽欢战斗力很高,手中这把透明的利剑乃是一把威力十足的神兵利器。不过这种厉害多是建立在她道法高深之上,掐诀念咒,降妖除魔。法力这种东西,玄之又玄,而做法又是一种仪式性的东西,并不代表她真的有很高的武艺。 此刻看她舞剑,方才知道她是有真本事的!至少武力值不低! 跟她在一起才又胜算! 可惜许大仙虽然法力高深,武力高强,这个身体并不是一个练武的身体,也不是个修炼的躯壳。这身体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二十二岁女孩,修为一点没有,身体柔韧性不也够,耐久力还不足,力量也差。 她此刻的一招一式,靠得是千年之前的记忆,外加一时的爆发。只能争取一段时间,等爆发力一过,就要没辙。 好在还有裴思建的“无敌风火轮”,背包虽然砍不断,可砸过去结结实实,被砸中的肉虫虽不会断成两截,可也筋骨寸断,酥软在地。 大护法也身手了得,一把匕首舞得漫天开花,刀刀见血。 格西喇嘛也有一身好功夫,不过为了扶着桑桑跑路,无从施展。 五人聚在一起,各挡一面,一边跑一边砍,杀出一条血路,竟然平安跑到了洞口。 格西喇嘛先把桑桑推出去,随后一把拽住裴思建把他塞了进去。听到后面的动静,他心里就急得不行,不由分说扭头就往出口钻,强行突破。 跑到出口,许尽欢已经是强弩之末,连忙朝格西喇嘛使了个眼色,让老家伙先走。 老喇嘛看她一眼,二话不说低头就钻了出去。 她挥舞着手中的冰月,胳膊已经酸疼的已经快要断掉,正犹豫要不要使用真元之炁,一团巨大的黑影轰隆隆的朝她滚来。 这什么玩意?她瞪大眼,定睛一瞧。 我的那个天啊!竟然是无数条完整的断裂的肉虫相互咬住彼此,首尾相连,滚成了一个巨大的肉团,朝着她扑来。 真是万万没想到,这些虫子竟然还有这样的智慧! 料想到她手里的冰月削铁如泥,一沾就死。于是抱成一团,用蛇海战术。她手里的兵器再厉害,削掉了外面一层,里面的却毫发无损,照样可以继续攻击! 到时候近距离攻击,她还能躲得开? 躲不开,被咬中,那可就凶多吉少了! 好阴险的计谋! 可惜,这些蠢虫子忘了,球是可以滚的! 许尽欢一步后退,把手中的冰月往一甩,嗖的甩进出口。自己则往下一蹲,双臂一撑,两腿曲起犹如弹簧一般用力朝滚向自己的肉球狠狠一蹬。 这一蹬她用力真元之炁,力气之大超乎想象。那感觉就像是炮弹打中了一只巨大的实心橡皮球一样,就听见咚的一声巨响,巨大的肉球就咕噜噜的往后滚了。 这一脚踹的重,力道不仅仅作用于外部,跟直透内里。 肉球一边滚,一边晃动。原本咬在一起的肉虫纷纷散落,直至犹如脱皮一般,一层层的往下脱落。 肉球在白色的石头上磕磕绊绊,忽然停住。然后用力的摇晃几下,哗啦一下散架。 数百条半截的一截的肉虫四分五裂,散落一地,露出被裹在中间的一个血肉模糊的人。那人下半身全是血,但上半身还算完整,一 第十五章 无尽的黑暗 每迈出一步,镜面 每个人都跟着自己的心跳迈步,五个人就如同跳机械舞一样,在镜面上整齐划一,一摇一摆的走着。 “咚,咚,咚,咚”! 那不需要倾听,只需要感觉,感觉那种生命的震动。 每个人的耳朵都轰鸣不已,耳膜都仿佛要被撕裂。在一声犹如惊雷般的巨响之后,所有人都暂时性耳聋了,再也听不到鼓声,但却依然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 鼓声震耳欲聋,塞满了所有人的耳朵,连整个山洞都被震得摇晃起来。 “咚,咚,咚,咚”! 鼓声,是心跳!是脉搏!是生命! 在最初的最初,连音乐都还没有诞生的时候,更没有所谓乐器,也压根还没有发明鼓的时候。原始的人类用兽骨敲打着石头,发出对生命最初的礼赞。 这鼓声震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仿佛是来自原始蛮荒的呼唤。 真奇怪!那么小的鼓,只有她手掌那般大小,只是轻轻那么一叩,却能发出这样震耳欲聋的鼓声! 她扬手,叩击淡绿色的小小鼓面。 “咚,咚,咚,咚”! 纤细的手指,单薄的手掌,宛如一朵盛开的玉兰花,在微风中轻轻一摇,自枝头落下。 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屏住呼吸,看着她的手势。 抬起手,紧紧握着手掌中的达玛茹,她扬起手。 疼痛就如同欢愉一样,都是活着的证据! 她深呼吸,缓缓吐出一口气!肺部因为这剧烈的活动,被撕扯着,发出阵阵刺痛。 所以,一定要活着! 哪怕明天睁开眼看到的依然是不变的丑陋的世界,但只要活着,就能继续寻找美好和希望! 活着,多么美好! 活着,才有希望! 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所以每次坚持着活下来的,是身体自己的求生欲!来自凡人最基础的本能! 虽然她可以说每一次重生都是依赖于真元之炁,但她每次使用真元之炁都不是求生的本能。因为她无所谓活着或者死去! 这弱小的身体,甚至都经不起一个男人的重拳。但在被她寄居之后,却顽强的抗过了一次又一次死亡的考验。 为了活下去,心脏是如此拼命的在跳动着。即便每一个细胞都受损了,但依然顽强的工作着。 但此刻,为了生命正确的节奏,她头一次破天荒的认真聆听这具身体的呐喊。 因为她从没有兴趣聆听! 哪怕身体痛苦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声嘶力竭的尖叫,她也无所谓。 她漠视暂居的躯体,漠视它的欢愉,也漠视它的痛苦。灵魂和身体永远格格不入,相互背道而驰。 一个又一个轮回,一成不变的轮回,所以她又何必在意?反正下一个轮回,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所以她无需关心,无需在意,只要挨过那最初重生的痛楚,一切就会回到原点,然后继续周而复始。 只要她还在这具身体里,就不会有真正的死亡。受伤了,很快就会恢复。细胞彻底受损,肌体彻底死亡,也能够重生。 反正,二十年一到,这些身体就会被抛弃。至于下一个会是什么样,在什么地方,从来都不是由她掌握。正因为无法掌握,索性彻底漠视。 漫长的千年岁月,她已经逐渐习惯于被囚困在一具又一具肉身凡胎之中,也习惯了二十年一个轮回的宿命。这些肉身之于她就如同一个个临时的居所,不管她喜欢还是厌恶,也不论是健康还是病态,她和这些居所都保持着距离,离不开但也从不会真正去了解它们。 咚咚,咚咚,咚咚!此刻在她胸腔里跳动的是一颗凡人的心。 她闭上眼,摒弃周围所有的声音,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的心跳上。 “开始吧!” 解语花伸手按住她的肩膀,用力握了握。 格西喇嘛则是念诵一声佛号。 “准备好了!”裴思建立刻回答。 “准备好了吗?”她催促道。 但身后的裴思建和格西喇嘛似乎并没有任何疑问,全身心的相信她。 她的鼓点?她准备敲什么鼓点?她已经知道正确的节奏了吗?解语花皱了皱眉,心中疑问。 “等下大家都跟随我的鼓点来迈步!” “好!” 虽不明白她这样说是是什么意思,但大护法点点头。 “解语花,你来看路,推着我一直朝前走。”她说。 大家的心也跟着又震了两下! “咚咚”! 她回头看了一眼格西喇嘛,深吸一口气,又叩了两下。 所有人的心都跟着鼓声一震。 “咚”! 抚摸着手中的达玛茹,许尽欢皱了皱眉,一脸凝重的用手指轻轻在鼓面上叩了一下。 地狱里只有恶魔,而恶魔最害怕的就是神明! 这个达玛茹是活佛大神的法器,虽不是活佛大神亲临,但敲响它就一定能传出来自神明的声音。 格西喇嘛给她这面鼓,是让她用鼓声来压过鼓声! 此时此刻,能够拯救他们的只有他们自己! 他现在是灵体状态,走路根本没声,无法指引他们走出正确的节奏。 不!此时此刻就算把敦炯多杰召唤出来,又能如何? 第十六章 寻找出口 该怎么走?老生常谈的问题。每一关他们都要问好几次,但每一次都让人绞尽脑汁,费尽心思! 这一回,比前面几次更难以回答,裴思建和解语花都沉默了。 以前他们可以根据各种情况作出分析,可现在,满眼除了黑暗就是黑暗。什么情况都是未知,也就无从分析。 如果解语花说的是真的,这黑暗中有什么力量在误导他们走弯路。那就是说他们继续走下去的话,只会在黑暗中打转,永远在找不到出口。 以及,还有一个被黑暗掩盖了的重要问题,一直被大家忽视了。 这最后一狱是拔舌狱!前面每一个地狱都有相对应的恐怖“惩罚”,所以这个也不会例外! 黑暗并不是唯一需要提防的,他们还得提防着“拔舌”! 但这个拔舌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一切都是未知! 在死寂一般的沉默中,格西喇嘛突然念诵了一声佛号,低沉苍茫的声音在山洞里流转,隐隐有回声传来。 听到回声,解语花双眼一亮。 “回声!我们可以利用声音!”他兴奋的喊道。 “声音?” “快,大家快把身上的东西找出来!要重一点的,硬一点的!” “干什么?” “人类的方向感是来自于眼睛,眼睛看到周围环境,然后作出判断,所以会受到环境的干扰。但物体是不会受到环境干扰的,不管是黑暗还是光明。物体的运动只受到重力影响!”大护法解释道。 裴思建一点就通。 “你的意思是,我们向黑暗扔东西。这些东西一定是做直线运动,绝对不会拐弯。如果我们扔的够远,就能砸到对面的石壁,然后依据声音判断我们到底在哪个位置!” “没错,就是这样!所以我们现在最好背靠背,这样一来,每个人都能对应一个方位!” 于是五个人调整位置,让桑桑在最中间,其他人都把背抵着他,然后彼此握手确认,保证围成了一个圈。 “我先来!”解语花说道。 他的背包早就扔了,唯一拿在手里的东西是一个手电和一把匕首!在黑暗中似乎手电筒更重要,因为能带来光明! 可这手电筒里剩下的电源已经不多了!而且这地方光明根本毫无用处! 相反,匕首就牢靠多了。没有消耗,永远忠实可靠! 想了想,他伸手从皮带里抽出手电,拧开到最大。 光芒乍然亮起,几乎让旁边的裴思建和许尽欢觉得刺眼,明明只是萤火一般的光芒。 “你要扔掉电筒?”裴思建惊讶极了。 这是唯一可以照亮的东西,一旦扔出去可能再也找不回来。没有了这个手电筒,他们可就真的要陷入黑暗之中了。 但解语花心意一定,抡起胳膊使出全身的力气,把手中的电筒狠狠扔了出去! 电筒犹如一只萤火虫一般嗖的飞进了黑暗之中,亮光只是一闪就再也看不见。随后就听到啪的一声,电筒砸到了什么东西。 “是石壁吗?”所有人都侧耳倾听,分析声音的质感和距离。 “姑且算它是,听声音距离起码有二十米远。”解语花说道。 “好,下一个换我来!”在他左手边的裴思建一边说一边从手腕上摘下手表。 这支百达翡丽是羽建经他之手第一笔大单子交付之后,他自己犒赏自己的礼物,当时价格还可以七万多欧元,现在可能已经增至到近十万欧元。 但现在,这十万欧元就只能用来听个响了! 把手表最后一次凑到耳边听着它永远精准无比的滴答声,他撇了撇嘴,另一只手捏了捏许尽欢的手。 许大仙反手就在他手背上狠狠捏了一把,疼得他龇牙咧嘴,可心里甜的不行。 他在黑暗中无声的咧开嘴,突然觉得黑暗也没那么讨厌! 深吸一口气,把手表掂了掂,然后用力抛出,就像曾经的体育课,在烈日下挥洒青春和汗水,为了取得一个高分拼命扔出铅球! 手表并没有铅球那么重,也不如十万欧元重。但小而坚固,流星一般嗖的就分出去! 啪的一声,很快就摔在了石壁上。 “感觉比较近!” “是的!” 接下来就是许尽欢扔,她毫无意外选择把冰月扔出去。也不觉得可惜,只是这是一把剑,她要像投掷标枪一样扔出去,动作会比较大。 但这里到处是黑暗,谁也看不到她的动作。只听见嗖的一声,很快就噹的一声,利剑插进了石头里,还蹦出一些火星。 火星犹如会发光的小虫,在黑暗里一闪而过,让所有人都睁大眼。 “这个一定是石壁!”解语花立刻喊道。 话音刚落,就听见黑暗里嗖的一声,好像什么东西飞过来。起初他以为是许尽欢把冰月召回了,真方便,就她扔出去的东西还能回来! 但很快意识到并不是! “啊!有东西咬我!”裴思建突然惨叫一声,伸手胡乱的甩了几下,又抱头躲避。 五个人是用绳子绑在一起的,他一动所有人也跟着动起来,整个队伍东倒西歪,都被牵连到。 “怎么回事?”解语花怒吼。 黑暗中扑棱棱有翅膀扇动的声音,似乎有许多东西在飞! 小鸟?虫子?蝙蝠?会 第十七章 破五狱登仙途 “什么?回到剜心狱去?”裴思建不解。 但许尽欢已经不做任何解释了,用力扯了他一把。 “赶紧的,你扶桑桑,我扶解语花,我们顺着石壁摸过去,找到回去的出口。” 幸而解语花此刻已经停住了抽搐,不住的喘息,迷迷糊糊的。许大仙艰难的扶起他,跟裴思建一起一点一点摸着石壁,找到回去的洞口,又钻回了剜心狱。 这里虽然也一片黑暗,但明显比拔舌狱的黑暗淡了许多,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彼此的轮廓。 四人倒地休息,裴思建喘匀了气,就伸手摸了摸桑桑的鼻息,虽然微弱但依然有。又摸了摸桑桑的脖子和手心,意外的有了一点温热。看来他的内出血止住了,万幸! 而许尽欢这边,则是一边喘气一边用手里的冰月拍了拍解语花的脸颊,啪啪作响。 脸上挨了好几下,大护法晃晃悠悠的醒过来。一醒来就觉得喉咙口堵着一团又干又涩的东西,一个翻身,哇的张嘴呕吐。 然而什么也没吐出来! 他伸手一抠,从嘴里抠出一大块黏糊糊湿漉漉的布条。 这什么玩意? 他呸呸的吐口水,用力的喘息,甩开布条,伸手揉了揉胸膛。 他怎么了? “你羊癫疯发作了!”许尽欢慢悠悠说道,故意使用了“羊癫疯”这种带歧视性的词汇。 他脸色顿时难堪,低着头郁闷的查看周围的环境。 “这什么哪儿?我们出来了?” 这里明显不是拔舌狱! “我们没有出去,而是回到了剜心狱!” “什么?没有出去?怎么会这样?我昏迷的时候发生了什么?那个老东西呢?抛下我们自己跑了?”他看了看四周,连连发问。 话音刚落,裴思建的拳头就照脸而来,揍得他牙关一松,满口鲜血。 “你发什么疯!”得知自己发了癫痫,出了丑,解语花心里已经够郁闷。挨了一拳,火气整个爆发,怒吼一声,扑过去和裴思建打作一团。 然而他此刻虚得很,被裴总一脚踹在肚子上,扑倒在地,疼得肠子都揪成一团。 看着两个男人打架,许尽欢叹息一声,拎着冰月站起身,缓缓走向那平整的镜面。 “你要干嘛?别乱来啊!”见她往镜面走去,裴思建立刻停止打斗,喊了一声。 她丝毫不搭理,自顾自走到边缘停住,举起手中的冰月,狠狠的扎下去! 噹的一声,冰月扎进镜面里! 紧接着“咚”的一声巨响,从地底传来。 这声音如此巨大,带着力量,震得许尽欢一屁股坐倒在地。 扎在镜面上的冰月也嗡嗡作响,不住摇晃! 她坐在地上喘了口气,蹭的又爬起,一把握住冰月用力拔出。然后再次高高举起,狠狠的往镜面上一戳! 噹! 咚! 地动山摇! 她站在那里不住摇晃,然后一旦稳住身形,就立刻拔出冰月,用力扎镜面。 一开始镜面只是被冰月扎中,发出咚的巨响,但毫发无损。可一刀又一刀,一声又一声,震动再震动之后。 以冰月为根基,裂纹像生长的藤蔓一般,蔓延开去。 一道,两道!两道又出枝杈,枝杈再长出更多的枝杈! 她发了疯似的扎着,一刀一刀,直至噗的一声,整把剑都扎了进去,扎穿了“鼓面”! 冰月整个没入,一直在后面呆呆看着的两位男士立刻爬到她脚边。 “下面是空的!” “这就是出口!” 鼓面扔在咚咚的震动,裂纹越来越多,最终就听见轰的一声,整个地面都塌陷下去,连同冰月一起往下坠落! 裴思建和解语花一人抓住许尽欢的一条腿,把她往后一扯,退回到安全地带。 等着面前轰然冒出的烟尘都散去,倾听着塌陷的声音停止了,这才小心翼翼的爬到缺口,向下探了探口。 地下是一个幽深幽暗的巨大空间,不知道有多深!也不知道底下有什么! 他们得想个办法,安全降落! 可是下面黑咕隆咚,看不到具体的情况,谁敢贸然下去? 就在此时,突然一阵朦胧的月光自下面的山洞里徐徐升起,散发出微弱的银色光芒。就如同一个月亮从地底缓缓现出,在空中发光。 而他们则好像是坐在云端的“神仙”,自天上望向人间! 因为长时间待在黑暗之中,以至于众人的眼睛对些许一点亮光都格外敏感! 就着这点朦胧的月光,解语花扫视了一遍周围的情况。 比预想的好很多,下面的山洞里有许多凸起的石块,很适合攀岩。 于是他自告奋勇下去探路,也是为了一洗“癫痫”的雪耻,向许尽欢证明自己的能力。 他愿意去试,许大仙当然不会阻拦。 解语花搓了搓手,找一块合适落脚的石头,小心翼翼的攀了下去。 剜心狱和下面这个巨大的山洞是垂直上下,鼓面被许尽欢扎穿之后,底部崩溃脱落,出现了一道可供人钻出的裂缝。 下面的山洞比剜心狱要大得多,于是这道裂缝就出现在了顶上靠中央的位置,情况于是有点复杂。 他钻过去之后,必须攀着洞顶的钟乳石,倒挂在洞顶上往边 第十八章 满月之夜 烟尘浮在朦胧的月光之中,久久不肯散去。 惊魂未定的三人瞪着那落下的巨物,也是久久说不出话来。 这巨物四四方方犹如一块硕大无比的砖头,从天而降,砸穿地宫的入口直挺挺插在地上,只露出一个顶! 三个人不约而同扭过头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眼中竟是不可思议之色! 四四方方,沉重无比,从天而降……这东西怎么看都觉得好眼熟! 难道就是…… “它回来了!它回来了!这是天意!天意!啊哈哈哈哈哈!”解语花突然发出一阵狂笑,蹭的跳起,双手抓地要爬过去。可才爬了两步,就听见咣的一声。烟尘迷蒙之中,那四四方方的巨物浑身一震,裂开了盖! 他被这一声震的趴在地上不敢动,傻愣愣直勾勾的瞪着那裂开的棺材盖。 裴思建则想也没想,朝旁边一扑,把正对着棺材板的许尽欢压在身下,伸手挡住她的脸。他一挡,许尽欢就低下头捂着眼,识趣的不去看。 见解语花傻愣在地上不动,他喊了一声。 “快去盖住!傻了!” 大护法被震醒,连忙手脚并用的爬过去,伸手去扶棺材盖。在扶棺材盖的时候,忍不住低头往地宫里看了一眼,立刻瞪大了眼珠。 当年这玉棺是被搁在地宫的一个高台上,玉棺被抬出之后,这个高台因为是石砌土堆而成,毫无价值可言,就被弃之不理。如今玉棺从天而降,正好直挺挺的戳在了这个高台上,把这石头堆成的东西给硬生生的砸开了一道深不可测的裂缝。 自这道裂缝中,他看到了人的胳膊和大腿! 难道说,在这地宫里,石头堆砌而成的高台之中,也埋着人? 为什么?他或者她,究竟是谁? “盖上了没有?你用点劲!”裴思建还在那边喊。 解语花回过神,心想这棺材板没有一吨也有好几百斤,拿那么容易挪动。想了想还是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盖住裂开的地方。 “好了!”回头喊一声。 裴思建一脸你逗我的表情! “反正等会还要打开的!不是么!”他还有理了。 裴总皱了皱眉,小心翼翼的放开许尽欢。 “你试试!他用衣服把裂口遮住了,不知道有用没用!” 许尽欢伸手挡在眼前,眯着眼慢慢抬起头,从指缝里看出去。 幸好玉棺只裂开了一道小口子,用衣服一盖就盖住了。但一层薄薄的布料,真的能起作用? 她慢慢把手指分开,指缝越来越大。 似乎,是起效了! 显然那东西,只要她看不见,就没事! 可这不就跟掩耳盗铃一个样嘛!明明就摆在眼前,遮上了就算是看不见,就没问题?就这么简单? 也许就这么简单!正所谓眼不见,心不烦,心不烦,自然就天下太平。 把手放下,她睁大眼看着戳在地里只露出一截又盖着一件衣服的玉棺。 “它怎么又回来了?”也是满心好奇。 “这就是天意!天意让我们找到了唐朝大墓,天意帮我们把玉棺送到了目的地,天意注定我们能打开昆仑神宫,达成所愿!”解语花显得很兴奋。 达成所愿?裴思建心想这山洞里三个半活人,每个人的心愿都不一样。天意管的还真宽,能让他们三个人都如愿以偿吗? 显然不可能!满足了许尽欢的愿望,肯定就得辜负他的!满足了他的,就得辜负许尽欢的。至于邪教头子的愿望,他衷心祝福这家伙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在内心阴暗的腹诽,但那边解语花却兴奋异常的招了招手。 “你们快过来看!地宫里还埋着东西!” 说是东西,而不是人或者尸是因为他多看了几眼之后发掘那裂缝里露出的胳膊大腿质感有些异常!似乎并不是真正的人尸,倒像是玉雕人像。 一听底下有东西,裴思建和解语花就连忙跑过去。 解语花伸手指着高台被砸开的裂缝。 “看!” “怎么这里还有死尸?”裴思建立刻惊叫起来。 “不对!不是死尸,是玉雕!”许尽欢提出异议。 她一说玉雕,裴思建眯了眯眼。 确实反射出来的质感不像是死尸,因为如果是死尸断不可能那么饱满光滑,皮肤隐隐还有反光。 “为什么会把玉雕埋在里面?” “这就不知道了!下去看看!”说着,解语花就翻开被砸烂的盖板,跳了进去。 裴思建和许尽欢相互看了一眼,也跟着跳下去。 三个人凑到裂缝口,就着朦胧的光线往里看。 “里面好像还有不少这样的玉雕人形!” 胳膊大腿层层叠叠,数量不少! 他不信邪,把手伸进去掏了掏,掌心里触感冰冷而又坚硬,确实是货真价实的石头。于是抓住一条胳膊用力一拽…… 咔的一声,直接把胳膊撅折了拔出来! 裴思建和许尽欢两个瞪起眼!这么脆?! 捏着手里的胳膊,翻过来一看,解语花的脸色顿时变了。 “是脏骨!”许尽欢在一旁叫起来。 裴思建定睛一瞧,对方手上捏着的这截胳膊果然就跟活阎王那截脏骨一模一样,是一根从里到外都和真 第十九章 第二层壁画 可是那第一层壁画里没有说明到底要怎样才能到达昆仑仙境。虽然提示了需要依靠真仙之力,可怎么依靠历来,壁画都是用来记录重要信息的工具。当年这大墓之中的第一层壁画就显示了昆仑神宫的存在,也提示了这座大墓就是通往仙境的关键。 烟雾,壁画,月光,组合成一副只能出现在梦境之中的幻境。“竟然还有第二层壁画!”解语花也是目瞪口呆。 这里的每一个人,每一件物,每一棵树,每一朵花,都是金银堆砌,玉树琼花,七宝美玉装饰而成。 在强烈的月光照射之下,那些金的,银的,红的,绿的,蓝的,紫的,白的,黑的,五色缤纷,绚烂至极。每一种颜色都闪耀着宝石独有的光泽感,使人仿佛是进入了一个绚烂到令人刺目的佛国仙境之中。 在场的三人似乎还能闻到那些颜料散发出的矿物味道! 因为一直掩藏在厚厚的石灰之下,如今乍然展现在众人眼前,大家所感受到的色彩和质感就跟千年之前这些壁画刚被人完成之时的状态是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这第二层壁画画满了整个山洞,自下而上,艳丽的色彩铺的到处都是。人物栩栩如生,成千上百,风景亦幻亦真,刻画细腻。 这些石壁上统统画满了图案,有人物,有风景,画面依然保持叙事的风格。这是全新的,完整的,一直掩藏在第一层壁画后面的第二层壁画。 那些原本斑驳不堪,残缺不全的壁画,连同灰暗的凹凸不平的石壁一起,都好像吸饱了水的墙皮似得,不停的往下掉落,露出底下崭新的石壁。 此刻整个山洞的石壁就犹如蜕皮一般,一块块,一片片的往下脱落。 “这儿的壁画都已经烂的看不清了!咦?这怎么回事?”裴思建刚要反驳,抬头一看,愣住。 壁画?哪儿来的壁画? “看,壁画!” 就在此时,解语花突然伸手一指,喊道。 裴总满心忧虑,急的肺疼。 别忘了水银就快要掉下来啦! 那个该死的昆仑仙境究竟在哪儿呢?要是找不到,大家就赶紧跑路吧! 像,它就不是真的! 是!现在这幅场景看起来是很想仙境,可也只是很像而已。 这些薄雾是可以玩的东西吗?他们这么泡在当中真的没问题吗? 这都什么时候了?她还想着玩!裴思建扶额。 人站在这一片光芒四溢,烁烁生辉的水晶宝石之中,真犹如进入了仙境一般。 动作越大,随之舞动的颗粒也就越多。她不过是站在当中轻轻旋转了几下,整个山洞里悬浮着的颗粒都随之流动起来,盘旋出一道波光粼粼,亦幻亦真的光圈。 她放下捂着口鼻的手,展开双臂,在薄雾里舞动了一下。周围所有的薄雾都随着她身体的舞动而流动起来,并在月光的照耀下发出粼粼的波光,一圈圈荡漾开去。 许尽欢伸手撩动悬浮在周围的薄雾,发现这雾气似乎是许多细如灰尘的透明颗粒组成。明明是透明的颗粒,但因为反射了光芒而变得有形有质起来。用手轻轻一撩,这些密密麻麻的小颗粒便随着手势流动,在月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身处薄雾之中,本该让人看不清东西。但现在山洞里月光大胜,犹如开了一盏聚光灯一般,照的每一缕薄雾都闪闪发光。 然后,看着这些烟雾弥漫开去,淹没整个山洞。 所以三人还是用手捂着口鼻,小口而又勉强的呼吸着。 此时此刻,捂着口鼻也毫无意义。他们又没带防毒面具,不可避免的吸入了这些烟雾。好在这些烟雾并无任何异味,似乎也没毒。可一想到这些烟雾是从不知摆了几百上千年的尸身上冒出,多少还是让人觉得有些恶心了! 不知不觉直接,地宫里那堆尸身吐出的烟雾越来越多,一团团犹如云朵一般升起,弥漫在整个山洞里。 许尽欢说着,低头看脚下的薄雾。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现在的问题是,这些烟雾到底有什么作用?” “这些尸体是在月光的照射下才冒烟的,难道真的和月光有关?” “月光?”解语花抬头一看。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然已经到了这里,退也是无路可退。这些尸身堆在这儿肯定是别有用意,敦炯多杰说今天是满月,菩萨给了他指示,魔国的大门会打开!或许这个月光就是开启昆仑神宫的关键!” 许尽欢皱眉,扭头看了一眼站在一旁浑然不觉的桑桑,低声道。 “现在怎么办?” 下意识的,两人都连忙捂住口鼻,互相看了一眼。 如今这里的尸身也有了变异,会不会也是凶多吉少? 两人都不约而同的想起了当日在水下洞穴,山神公主神殿里遇到的事。也是堆叠成山的尸体,全部融化成了“血水”,烧出三味真火,炼化三魂七魄。 解语花和许尽欢也跑过来看,纷纷脸色一变。 “什么?” “底下那些尸身都在冒烟!” “是地宫里出来的!”裴思建一个箭步跃出,赶过去探头一看,顿时骇然。 众人顺着这薄雾生出的方向一看。 “怎么有雾?”看着越来越多在脚边盘旋围绕的薄雾,解语花问道。 第二十章 由假成真 他停住脚步,呆呆的看着四周 浓雾被他搅得团团翻滚,但翻着翻着,就逐渐沉淀下来,慢慢的凝结成一团团柔软蓬松的东西。 “许尽欢?裴思建!”他声嘶力竭的怒吼,张开双手在浓雾间用力挥舞,使出全身的力气搅动。到处奔跑,四处寻找。 他要找到她们! 休想!休想摆脱他! 他怎么能功亏一篑! 不!决不允许!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走到了这一步。大墓就在眼前,仙境一步之遥,就连真仙之体,老天爷也已经送到了他手里。 难道裴思建和许尽欢已经联合在一起,准备把他抛弃? 解语花心头一惊。 是这人蠢到听着声音也找不到自己?还是说…… “裴思建?你跑哪儿去了?”找不到许尽欢,好容易听见了裴思建的声音,结果喊着喊着,这家伙又不见踪影了。 * 她是人,不是什么佛母,真仙!她是人! 他要她活在人间,享受生活! 可他不愿意! 放手!他挣扎!这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理想,私欲,都宁可送她去陪葬死人。 才张嘴,才迈步,就又被活佛箍住手臂,捂住口鼻。 “许……” 他跑上去,张嘴喊。 不行!他不能叫许尽欢去给这些死人陪葬! 这些西王母国的传人到底是怎么搞的?为了这所谓的仙境,所谓的长生不死药,就连死了,也要继续履行这份执念吗? 这些东西,是怎么回事?难道说,这些西王母国的公主们玉尸千年不腐,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在这里迎接一位真仙的到来,再塑昆仑神宫? 而在她的前方,雾气则几乎快要凝结成实体,赫然是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峰。 许尽欢就在他的眼前,背对着他一步一步的向前走着。她身边的雾气已经浓稠到了犹如一团团浆糊似得,在不断翻滚和搅拌之中,逐渐的开始变幻出一些有形状的东西。 他顺着手指看去,立刻瞪大眼。 见他镇定下来,桑桑,也就是活佛便松开手,扭头伸手朝旁边一指。 身边果然是干瘦的中年藏汉,但双眼明亮如星,充满智慧。 桑桑!不对,活佛!他立刻睁开眼,扭过头去。 “你……”他刚要挣扎,要喊,就被另一只手捂住了口鼻,然后怀里塞了一面小鼓。 那人没有出声,抓着他的手犹如铁箍一般,用力狠狠不拽,把他拽进了更浓的雾气之中。 “谁?”他浑身一颤。 裴思建摸索着过去,走着走着被人一把抓住胳膊。 “这边!我在这边!”解语花则不停的说话,给他指引方向。 对!他怎么没想到!裴思建立刻把眼睛闭上,顺着他的声音摸过去。 “是这些雾气在蒙蔽我们的眼睛!把眼睛闭上,顺着声音过来!”解语花说道。 “我不知道?我也看不到你们?许尽欢呢?她怎么不见了?” 虽然不乐意,但此刻能听见一个活人的声音,总比什么都听不见要强。 “裴思建?你在哪儿?雾气太浓了!我看不到你们!” 然而回答他的却是解语花。 “许尽欢!”他大喊,声嘶力竭。语气里已经有清晰可闻的颤音,他害怕了! 他必须找到许尽欢! 对!这些都是障眼法!一定就是这些迷雾在捣鬼!这些雾气,这些来自死人身上的雾气,一定有问题! 他感觉自己好像是陷入了一团迷雾之中,什么也看不见了! 是他产生幻觉了吗?许尽欢不见了?壁画不见了?解语花呢?桑桑呢? 那些绚烂多彩,栩栩如生,满篇满幅的壁画,竟然统统都消失不见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惊慌失措,抬头看向石壁,却发现,整个山洞的石壁山此刻竟是空空如也。 他追上去,用手赶开那些雾气,想要抓住她。明明只差那么一点距离,明明……走了几步过去,却发现哪儿什么也没有。 她要去哪里?不许走! 在层层叠叠的云雾之间,他依稀看到许尽欢的身影就在前方不远,一步步朝前走着。 被他搅乱的云团翻滚不定,聚了又散,散了又聚。 怎么会?人呢?明明刚才她还在他的身边!怎么就不见了踪影?他惊慌失措,扭头往四周看,伸手在四处摸。 怎么会这样?他心头一惊,用力一扯,一团烟尘在眼前散开,哪里还有什么许尽欢! 可一伸手,却仿佛是抓到了一团棉花。 “许尽欢!” 察觉到这里有些异常,裴思建伸手想去抓她。 一团团的雾气在她周边盘旋围绕,犹如一层层薄纱将她拢住!那些来自地宫里的玉化尸身上冒出的“鬼气”,仿佛都自动自发的朝她汇聚而来! 她陷入其中,不可自拔。 颜料鲜明如新,画面栩栩如生!壁画中的人物在迷蒙的烟尘之中,由平面自立体,由死物成活物。一个个纷纷从石壁之中跳出,在她眼前继续上演一千三百年前发生过的一切。 那些曾经发生过,但已经烟消云散的往事,此刻借助着千年不腐,用宝石磨成的颜料,自时间的长河里汹涌而来。犹如巨浪一般,将许尽欢吞没。 第二十一章 长生不死药 仙境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世人对仙境的描绘大多都是——玉树琼花,琼楼玉宇。疑惑是金绳为界,七宝镶嵌。总之必定是富贵已极,堂皇之至。 用人世间最好最贵最难得的东西堆砌起来,才勉强描绘出一个仙境的模样。 仙境之地,人人求之不得,却又不得不求。 便是享尽荣华富贵,位极人臣,贵为帝王,也都不得其门而入。 如今,从来不想求仙问道,也不想长生不老的裴思建,却莫名其妙的跟着许尽欢入了仙境。 求而不得,不求反得。还真是应了道家“道可道,非常道”的玄机所在。越是求,越不得。越是不求,反而唾手可得。 仙境,有什么好呢? 他所认识的树,是鲜活的。树皮粗糙,树干嶙峋。春天抽芽,夏日郁郁,秋天泛黄,冬日凋零。四季不同循环往复,有生有死,有始有终。花开艳艳,花谢奄奄,花落生果,硕果累累。果实落地,养育万物。余下种子,来年抽芽。亦是轮回转世又一春,年复一年是一生。 可这里的琼花玉树,千年不腐,万年不败,永远保持着一个形态,虽不死,亦不生。看着,就让人觉得假! 琼楼玉宇,重重复重重。他好似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花了眼。可花了眼,却不乱心。一颗原本躁动不安的凡心,在满目冷清之极的仙境宝地之中,越来越冷清。 是这地方,太冷清了,冻得人心寒。 这种冷,并非是温度的冷热。而是一种让人发自内心的寒意! 这里是仙境,自然绝不会有什么丑陋的妖魔鬼怪,也没有任何令人烦恼的险境歧途。这里每一寸地方安稳太平,每一件物品,都精美之至。就连上山的台阶,也是即平整又顺滑,走起来一点也不费劲。这几千上万个台阶,轻轻松松就越过去了。 空气中永远飘散着奇异的馨香,令人精神振奋。随风而来,是悦耳的仙乐。叮铃,叮铃!那不是铃声,而是玉树之上,金枝与玉叶相互碰撞所发出的琳琅之声。 可这里没有人气,没有人声! 在这偌大的,无边无际的仙山之上,在这重重复重重的玉宇琼楼之中,你察觉不到任何一点有其他活物存在的气息。 随风而来的铃声亘古不变,随风而来的馨香永恒如一,空气中的味道声音永远是单一的,就如同这满目的富丽堂皇,金碧辉煌,也是千百万年来亘古不变的单一画面。 明明这里多了四个异类,明明他们在匆忙赶路,可是这座山,这些树,这些花,这些房子,却都纹丝不动,丝毫不变。 明明他们的鞋底不断敲打着玉阶,可却听不到一丁点的脚步声。 明明他还在走路,还好好的活着,可他却听不见自己的心跳声,呼吸声。 没有了心跳声,呼吸声,他是否还能相信自己是活着的呢? 会走路就一定是活着吗?鬼也会走路! 进入仙境,就一定是活着吗? 他感到压抑,无所适从,心生恐惧。 连他都死活不知,那怀里这个一动不动,连心跳和呼吸都没了的许尽欢,则应该算是死透了吧? 心猛然被刺痛,他脚步踉跄,差点摔倒。 幸而后面跟着的敦炯多杰扶了一把,才稳住身形。 抬起头,恶狠狠的看向前方。 漫长的玉阶之上,真仙已经走出去很远,解语花紧跟其后,恋恋不舍。 她头都不回! 心里越发清楚明白,那个东西就只是那个东西而已,和他所爱的许尽欢毫无瓜葛。 他所爱的许尽欢,是能吃能跑,会跳会笑,懊恼了会骂人,受伤了会喊疼,高兴了会拍手大笑,还会用那复杂之极的眼神看着自己,然后幽幽长叹,无奈妥协的家伙。 能让他气,让他恼,让他心疼,又让他欢喜!一个活生生的女人! 那个东西,连人都不是! 深吸一口气,把怀里的许尽欢用力抱紧,他加快脚步追上去。 长长的玉阶尽头,是一棵参天的巨树。 树干犹如一座宫殿,密密麻麻的树洞交织成一座迷宫。暴露在地面上的树根犹如一根根巨大的水管,深深的扎进土里。 无数根树枝极尽所能的朝四面八方伸展,组成一个巨大的树冠,遮天蔽日。 站在树下仰头望去,只能看到密密麻麻的翡翠绿叶,在微风中相互碰撞,发出震耳欲聋的铃铃声。 玉妙真仙头也不回,一弯腰就钻进了一个树洞里。 解语花立刻跟着钻进去。 裴思建追上来,也跟着钻了进去。 一到里面,才发现这是一棵空心树,树干里别有洞天。 巨大的树洞犹如一座教堂一般,弯曲的拱顶高高在上。斑驳的光影透过大大小小的洞口射入其中,投下许多绚烂多彩的影像。 翠绿的是叶,莹白的是花,还有上清玉妙真仙的金冠,以及她五色缤纷的鹤氅。 她步入其中,脚步如飞,一直向前。 前面却并没有什么东西,只有空荡荡的树洞,直上直下。 她挥手,利剑在半空划过,犹如闪电一般。但比闪电绚烂,因为闪电只有白色一种,可她手中的冰月,却能划出五色斑斓的光芒。 随着冰月将看不见的屏障劈开,整个树洞无声 第二十二章 树妖 成仙不死的灵丹,可为了得到它,一路却是不停的死人。这究竟是仙上清玉妙真仙握着血淋淋的拳头直起身,缓缓摊开手。掌心里是一颗同样鲜血淋漓的“青卵”,大小犹如一颗核桃,又似干瘪的心脏。 裴思建在一旁看罢整场突变,一时无言。 解语花,死了? * 她的手在他腔子里搅动,握住“青卵”,拔出。他浑身一震,犹如被抽走灵魂,颓然散架,瘫坐在地,垂下了头颅。 真好! 还是许尽欢好,有血有肉,能哭能笑。他握过她的手,是热的,软的。 真仙是个什么东西?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这东西,要不得! 死到临头,他突然觉得裴思建是对的! 她的手,怎么这么冷!这么硬!跟她的心肠一样! 冰冷的手插进胸膛,只为了拿走那颗被他咽到了肚子里的“青卵”。 可他心里明白,她压根没兴趣看。 都给她看! 看看他的心是红的还是黑的! 看看他到底跟人有什么区别! 看个彻底吧! 看吧!看吧!他的心肝脾肺肾,都摆在她面前。 他听到利剑划开胸膛的声音,竟然一点都不觉得痛,只觉得有些凉飕飕的,一股寒风撞进怀里,把他整个人都吹得敞亮。 可惜,时隔千年,女人又杀回来了。把这仙境之地打开,又一次摘得了长生不死药! 所以一不做,二不休,把这仙境之地彻底封存,断了念想! 想必当年白云子就看穿了关窍,把真相告诉了年轻的皇帝。李三郎看透了,想通了,就不再抱有幻想。武皇死了,可太平公主还活着,太平公主死了,谁知道天下又会不会再出一个武媚娘。女人一点也不蠢,聪明起来能让男人肝胆发颤,一不留神夺了天下,再吃上一颗长生不死药,那还得了?全天下的男人都要没活路了! 汉武帝吃过,可吃了也没用。该死还是死! 西王母的长生不死药,公主能吃,吃了立刻成仙。她也能吃,吃了还是立刻成仙。 是啦!一语惊醒梦中人! “西王母是天下女真之首!她的不死药,自然只有女人可以吃!男人的死活,干她何事!” “真是蠢!这么简单都想不通!”她冷冷的骂道。 “为什么?”还是苦苦的追问。 眼睛已经看不见,也没有双手可以去触碰她,唯有循着她的冷笑,拼了命去靠近她。 他不躲,反而迎上去,让这把利剑深深扎进腔子里去! 冰冷的刺痛狠狠扎进身体,伴随着她冰冷无情的笑。 他还是想不明白! 可究竟是什么问题呢? 一定是这个长生不死药有问题! 怎么可能!绝不可能! 难道真是因为皇帝老儿想得通,愿意放弃唾手可得的长生不死? 明明长生不死的仙药就在眼前,可最有机会吃的皇帝却要把这个仙境封印起来,还要造一座道观镇压,不许任何人,任何鬼,任何其他什么东西进入。 历朝历代,千古名君,不管是秦皇还是汉武,不管是唐总还是宋祖,到头来又有哪一个不想长生不死? 为什么不能? 还是说,不是不愿,而是不能? 是白云子已经修炼成仙,不稀罕这个药?还是年轻人爱恋成痴,宁愿给爱人吃也不愿独享? 可为什么他们就不吃呢?白云子不吃,她的小情郎也不吃。 这可是长生不死药啊!吃了就能立地成仙,长生不死,多么诱人的东西。 自从西王母把偷吃了长生不死药的公主驱逐之后,这昆仑神宫就被封印起来。千年之后,才又有人进入,摘得了长生不死药! 是啊!脑子里犹如闪电劈过,一下照的透亮! “这东西,又不是你第一个发现,第一个摘下!”她冷笑着说道。 他们?哪个他们?他脑子里乱哄哄? “你怎么就没想过,为什么他们都不吃呢?” 许是被他凄惨绝望的样子愉悦了,她难得的发了一点慈悲,冷冰冰吐出一句。 “你说啊!为什么?” 以他一死,博君一笑,他也是不亏了!只是死到临头,总要给他一个明白! 他看不见,可能听到玉片撞击金铃之声,冷冰冰,脆生生,十七八岁妙龄少女,笑起来任是无情也动人。 她轻笑! 老天不公!他不服!死也不服!化成厉鬼冤魂,下到九重地狱,他也不服!! 明明他摘到了,吃到了,为什么却是这样的结局? 他到底做错了哪一步?以至于沦落至此? 解语花张嘴惨叫,与其说是痛,不如说是怕,是怒,是绝望! 光明统统散去,一片鲜红之后就是满目漆黑! 她面无表情,犹如塑像,手中的剑虚虚一晃,他双眼一凉,刺痛。 傻愣愣低头看一眼,心惶惶抬头看一眼,看一眼,少一眼。 解语花眼睛发直,喉咙发紧。脑子塞了一团乱麻,喉咙堵着千斤棉花,目瞪口呆。 如同切瓜,左一半,右一半,跌落在地,一分为二。刀口整齐划一,手法干净利落! 利剑落下,斩断的并非他的身体,却是那个面具。 第二十三章 逃出升天 任他山崩地裂,天塌地陷,他只一往直前,永不回头! 越跑越快,拿出拼命的力气,朝着出口狂奔而去。 然而,身后是崩塌的仙境,一步迈出,身前却是崩塌的山洞! 前有狼,后有虎,这地方已然没有一处安生! 怎么办? 九天长河落月,此刻都化为银浆,自天上掉落!银浆落地,化成滚滚银珠,四处流淌,漫得到处都是。 眼看,就要没了落脚之处! 怎么办? 他终于回头,可回头以无路可退。 仙境崩塌了,异世归于异界,彻底斩断了联系。只留下一个残影,也是一晃便消失。 曾经笼罩密布的雾气此刻散的一干二净,暴露出空荡荡的山洞,和满壁被水银腐蚀成一道道,一块块的残缺壁画。 被腐蚀的地方,呲呲的冒烟,一股刺鼻的气味! 糟糕!水银是有毒的!他连忙用手捂住手臂,但已经吸了几口带毒的烟气,顿时觉得喉咙发干,眼睛发涩。眼泪鼻涕都冒出来! 怎么办?现在这两千米地下的山洞里,他真是上天无路,落地无门! 没死在仙境,难道要死在地底?这可就太讽刺了! “地宫……”怀里的许尽欢突然动了一下,吐出两个字。 “欢欢!”她醒了!他浑身一震,兴奋的立刻扒开包着她头脸的衣服,想要好好看看她,和她说说话。 然而许尽欢把脸埋在密密麻麻的黑发间,以袖掩面。 “别动!光……好刺眼!”她声音干涩的如同用刀片挂粗瓷。 “好好!”他连忙又把衣服盖上。 “去地宫!”她又吐出一句。 “地宫?你是让我去地宫,那儿有活路?”他这才醒悟过来。二话不说,立刻狂奔向那个黑漆漆的洞口,避开不断流淌的水银,纵身跳入。 一落地,就咔擦踩碎了一具玉化尸。 地宫里到处都是一团团,一块块的干尸,焦黑如墨,腐朽如泥,再无半点玉雕的风采。 历代公主的玉化尸,耗尽了憋在腔子里的那口千年尸气,终于成功再造了一次仙境。这些死尸心事已了,此刻统统心甘情愿的化成一截截枯木烂草,摧枯拉朽,崩塌分离。 可这儿四面都是实心,哪里有出路? 他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恨不得亲手刨一条地道,钻出去。 可这山洞,全是坚硬无比的花岗岩。只怕是十根手指头都刨烂了,两只手都挖秃了,也刨不出半米的洞! 怎么办? “玉棺!”她急促的喊了一声。 玉棺?裴思建福至心灵!对了!还有那个玉棺!虽然不知道玉棺能怎么救他,但她既然这样说,肯定是有道理的。 手脚并用,整个爬进去,他躺下!想了想,又侧身,给许尽欢留一半地方,两人并排面对面躺着。 接下来怎么办?就这样躺着吗?她还有没有其他的提示? “许……欢欢?”他在玉棺里轻声唤她。 棺外传来滴滴答答的声音,是银珠水泄,砸落在地宫的金砖上。水银开始灌入地宫了! 整个山洞顶上也不知压着多少水银,整整一千三百年的沉淀,今时今日不一次泄完,肯定是不会罢休。 这么多水银泄下来,能不能把山洞灌满,不好说。但把这个地宫灌满,绰绰有余! 不行,他不能干躺着,得看看情形,做些打算! 如此一想,便把绑着的衣服解开,把她放在棺底,然后自己坐起身。 一起身,就看到银浆水泄,如同瀑布一般,从黑漆漆的口子灌入,倘若水势再大点就要灌进玉棺里来。 这要是灌进来,不出一刻钟他和许尽欢就要玩完! “艹!”他咒骂一句,连忙翻身而出,用力推玉棺。 六吨重的东西,哪里推得动! 对了!棺盖!推不动玉棺,但他至少能推动棺盖。 可棺盖斜插在地上,那一片已经布满水银,逐步扩大。 低头看了看脚上靴子,他狠狠一咬牙,快步冲了过去。 踩着满地乱淌的银浆,用肩膀抗,用双手推,把棺盖移过去。 牛皮靴子,橡胶厚底,在水银里滋滋作响,每一声都在提醒他,危险步步靠近。 可他无暇顾及,只能拼尽全力去推。 一点,再一点! 吱嘎,吱嘎!玉石摩擦的声音,一点也不好听! 哗啦一声,水势扩大,银浆倾泻而下。 他连忙躲开,看着如注的水银从上面落下,统统浇在玉棺盖上。棺盖立刻被侵蚀出一片黑色的痕迹! 这些水银里还有其他东西!真可怕! 他连连后退,跌跌撞撞的绕到另一边,一头扎进玉棺里。上半身扎进去,两条腿却高高翘起,双手飞快的解开鞋带,用力一蹬,把腐朽溃烂的靴子蹬掉。 靴子啪啪落地,在银浆里化成一滩烂泥。 他整个人缩进玉棺里,张开双臂紧紧抱住许尽欢,把脸埋进她的帽兜里,小口的,艰难的呼吸着。 银浆汩汩的流入,辉映交错的月光在地宫里到处闪动,好似一面被敲碎了的镜子。 也不知过了多久,整个玉棺突然晃动一下,浮起来了。 * 玉棺是竖直着戳进地宫, 第二十四章 活在人间 唐仇在荒山野岭等着,风餐露宿不说,想方便一下连张手纸都找不到,只好用草叶子代替,简直跟野人似得。 一天一夜就让他身心都憔悴了,好似一朵鲜花失了水,整个蔫了。 这班人离开不到八个小时,手机就统统不通。也不知是关机,还是没电,抑或是出了什么意外。 说起意外,那就浮想联翩,越想越慌。 夜里顶着星星月亮,他是一点睡意也没有。 玉石矿这里就一个窝棚,到了夜里牛虻蚊蝇跟蜻蜓一般大,吓得他连忙逃到裴思建的车里。 车里是个温暖明亮的闻名世界,享受着现代化的好处,他不禁越发担心那些步入蛮荒的冒险者。 一定要活着回来啊!谁都可以死,谁都可以不回来,但许尽欢是千万千万一定要好好的回来。 然而内心深处却有一种深深的不安,因为无论哪个都被这个世界深深牵绊,唯有她,了无牵挂,可以一往直前。 她要是打定主意撒手而去,谁能拦得住? 如此一想,便转而祷告!裴思建,你可一定要着力啊! 可惜,老天爷不开眼,裴思建不着力。他在荒山野岭熬了三天三夜之后,心都掉到地心。 怎么还不回来?他们到底在做什么? 难道一班人都统统成仙得道去了? 这个世间哪儿来的得道成仙,所谓得道成仙,就等于是死了! 就留下他一个了吗? 裴思建不着力,难道连解语花也不着力?邪教头子不是很厉害的吗?他要成仙就让他成仙去吧,只要他把许尽欢带回来,叫他神仙爷爷都可以! 活阎王不是也很牛气的么?地头蛇,连活佛都不怕呢! 活佛也跟着去了呀!神仙活佛喇嘛道士一箩筐,妖魔鬼怪能奈他们何? 这一路是钻到了地心里去吗?三天三夜还不够? 怎么还不回来? 心急如焚,烧得他头发都要脱落,人也要干了! 等到第四天,终于把人等来了。可惜不是去了回来的那班,而是另一班。 两辆爱国者吉普带着一辆解放牌卡车,一路烟尘滚滚而来。 车的影子刚出现,玉矿里的人就端着猎枪扛着长刀跑出来,一副要干架的样子。 车子轰隆隆到跟前,人未露面,枪口先出。 要命了!真遇上了拦路霸王。唐仇两条腿跑的跟风火轮似得,手脚并用撒腿就跑。 活阎王是得罪了哪路神仙,要来打劫他的玉矿?这地方除了荒滩和石头,还有什么? 枪声只是哒哒哒零星响了几声,伴随着人的惨叫还有几声打斗的吆喝。只是五六分钟,就消声灭迹。 他躲在悍马后面,心咚咚跳,气喘吁吁。 咔咔的脚步声靠近,他眼一闭,心一横,举着双手站起。 “我是内地过来旅游的!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话还没说完就愣住,眼前是一个穿着军装的解放军。看相貌三十出头四十不到,面皮晒的紫红发亮,眉毛又浓又粗,两只眼睛跟鹰似得。 是军队的人?来干什么?活阎王暗杀活佛的事暴露了?政府来找他算账? 好啊好啊!你们快去找他,顺便也把他的欢欢一并找回来。 “同志!我是无辜的!我的朋友……” “你是唐仇,唐先生吧?”没给他把话说完,解放军开了口。 “啊?啊!是啊!我是唐仇!你是……” “我是郑斌,你可以叫我郑队长。我们是受裴思建先生委托,前来解救他!在今天下午三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我们的卫星信号接收器受到了他发出信号。根据信号分析,他现在位于黑海。你是否要跟我们一起?” “啊?黑海?裴思建现在在黑海?” 怎么跑到那里去了?许尽欢呢?她也在那儿吗?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 浑浑噩噩上了车,一路屁股震得发麻,脑子震得发昏,又浑浑噩噩到了黑海。 所谓黑海自然不是海,而是一个大湖,毕竟青藏高原哪儿来的海! 古时候把大湖也叫做海,譬如鄱阳湖在汉朝就被成为南海,这里还挖出过一位汉代王侯的大墓,轰动一时。 青藏高原的黑海就是瑶池!湖边竖着两块碑,都写着——西王母瑶池。 瑶池一点也不黑,在夕阳的余晖下,湖面金光闪耀,犹如一面铜镜。说是海,也没有海那么辽阔,一眼就能望到对岸。但湖水清澈,水面平静,周围空旷寂静,远处山峦迭起,雪峰林立,确实是一片幽静神仙之地。 但比起神话传说里的瑶池,这里还是太简陋,太单调了。 既没有蟠桃园,也没有七仙女,更没有上下八十八洞神仙。只有苍茫大地,日月星辰,亘古未变。 他们说裴思建在这里?哪里?他怎么看不到? 这里除了荒滩,湖泊,山峦,雪峰,还有什么? 他木愣愣看着那些军人利落的跳下车,训练有素的从吉普车和卡车上搬下许多器材。这些器材还都挺眼熟,跟当初段迦康去水下洞穴探险时差不多。 难道,他们要下水? 裴思建,在水里? 那还有活路? “是死是活我们不清楚。但裴思建先生的信号确实是从这里发出的!” 第一章 疗养院 七月流火天,知了热的在枝头喧闹,毒辣内地,爱明疗养院! * 若不是亲生的老爹,他才懒得管这档子闲事! 大学教授爱上留学女学生,搞大女方肚皮又始乱终弃,真是斯文扫地,丢人现眼。 呵呵,明明不是七老八股的人家,竟然也有这样荒唐的事情。 所谓家务事,便是他亲生的老头子在内地欠下一笔风流债,据说还有了一个风流种。 正好,顺便也去处理一下家务事! 中国内地改革开放已经初见成效,早期都是实业投资,证券金融市场也准备开放,简直就是专门为他们这班金融猎食者准备了一道大餐,不上去咬一口都对不起自己了。 欧美市场已经趋于饱和,但东方大陆还是一片处女地。 六月初,他通过证券市场大笔收购了一家位于荷兰的制药公司。谢生认为将来的资本增长点在医疗领域,他姑且先做一步打算吧。 况且,他自己也趁着这一次捞到了第一桶金。 谢生当初敢用他,也是一片知遇之恩。他正式接手美国的资产已经两年,一直无功无过。今日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总算够回报一份满意的答卷。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见好就收最难得。 谢生考虑长远,智慧超群,论真正的年少有为,还轮不到他。 辞职信已经提交上去,也亲自打了电话跟谢先生做解释。没想到谢先生对此表示理解,并没有任何为难。最难得谢生还愿意跟他交流探讨,认为将来资本市场的趋势会从互联网转移到遗传基因医疗领域。 他想急流勇退。 继续留在这里,将来的结局不是死于破产,就是死于药物,也可能是酒精,或者性。总之都不是很好的结局! 他就觉得自己已经疲惫不堪,天天盯着数字,他现在看见数字就想吐了。 无数人倒下,又无数人站起来,永无休止。 华尔街是资本厮杀的战场,在一座座高档写字楼里,在一台台方块似的电脑里,不见血的厮杀每时每刻都在进行。 年仅二十六岁的段迦仁萌生退意! 人人羡慕的华尔街金童财神爷的日子,也是个中滋味,冷暖自知。 这种生活,分分钟都是烈火烹油,燃烧金钱,燃烧激情,燃烧生命。 这里是淘金者的天堂,也是淘金者的地狱。要么生要么死,要么沉沦。 白天在证交所杀得昏天黑地,匆匆忙吃一顿饭,就一头扎进酒吧夜店,肆意挥洒金钱。华尔街顶级经纪人手里管着几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分分钟就是百万富翁亦或是直接破产到底。这样的人生太刺激,每时每刻保持神经高度紧张,想要休息一下不是靠酒精就是靠药品。 这边香槟庆祝,那边跳楼死人,都是很正常的事。 华尔街天天有人发财,也天天有人破产。 对方见他如此油滑,也就哈哈一笑,不再多说什么了。 “风水轮流转。哪有人能天天红?也许下次,我得搭你的顺风车。”段迦仁年纪不大,但老奸巨猾,轻易不肯许诺。一记四两拨千斤的太极拳,轻飘飘就打回去。 “下次段生你有什么顺风车,也搭我一个!都是黄皮白心,段生你可要拉我一把。”中年人连忙拉关系。 “谢生虽年轻,但眼光老辣。也多亏他抬爱,全权叫我处理。互联网这一块是高新科技,大有可为。我不过是搭个顺风车罢了!” 段迦仁抿嘴一笑。 “凭运气能当亿万富翁?段生真是说笑了!光是运气好,你背后的台湾客人肯把美国的资产都交给你打理?年轻人也不要太谦虚了!华人圈里,论发财的本事,杨生排第一,你排第二!”胖胖的中年男子毫不吝啬的夸奖。 “哪里哪里!不过是运气好罢了!”他虽生在西方,长在纽约,却从老头子那里学到了一派东方客套。 段迦仁一气喝了半杯香槟,谦虚的笑笑,眼神却是得意洋洋。 “段生,慧眼识金!这一次,赚翻了吧?” “挂牌第一天就市值五亿!年轻轻三十岁就是亿万富翁,真是羡煞旁人!”身穿意大利手工定制西服,一身考究的证券经纪人举着香槟杯如是说着,朝旁边的年轻男子看了一眼。 纳斯达克不愧于它“亿万富翁温床”的美誉!亿万富翁就跟母鸡下蛋一样,一天一个不重样! 今时今日,又一位年轻的亿万富翁诞生了。 最后主角高举起香槟杯,接受所有人的嘱咐。 来来来,一人一杯,在一片觥筹交错之中。红光满面的主持人上台,先把主角夸了个天上少有地下难寻。 金黄色的液体滚滚而下,一场香气扑鼻的天雨。整整两百多杯香槟,用了一整箱的好酒才倒满。 八层的香槟塔摞起一人多高,恰似一座富丽堂皇的水晶塔,在灯光下照出无数张兴奋异常的脸。华人男子踩着一架小梯子上去,把手中的香槟注入杯中。 忽然人群轰的一声,爆发出一阵剧烈的欢呼声。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华人男子被一班金发碧眼的西人簇拥着,手捧一瓶香槟,登上主席台。 人声鼎沸,交头接耳。 康泰纳仕大楼内,高档办公区域。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二日,美国纽约曼哈顿特区。 第二章 跳楼自杀 若不是见过她风姿翩翩时的照片,才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女人就是害的想当初她也曾是纽约音乐学院的天之骄子,双手纤纤能弹钢琴,喉咙婉转能唱美声,身姿翩翩能起舞。然而八年之后,这位曾经迷倒过大学教授的精灵仙子,却变得手如鸡爪,喉似乌鸦,身如枯木。一头长发变成了短发,还白了大半,坐在轮椅如同一团腐朽的烂肉,再没有半点当年的风采。 岁月如刀催人老,比岁月更可怕的,大概就是疯狂的大脑。一个人再美丽再聪慧,一旦成了一个疯子,就彻底一败涂地。 徐美辰的资料来之前他就看过多遍,按说她今年至多刚满三十岁,可眼前这个坐在轮椅里枯瘦如柴的女人,看起来起码有四十多。 如约来到疗养院,段迦仁终于见到传说中的“女主角”——徐美辰。 * 唉!这个宋逸清,到底想干嘛? 她放空脑子,索性真的睡过去。假装失眠一夜不睡,也是很伤身的。现在看到她这幅样子,他应该心满意足,暂时不会再折腾她了吧! 宋逸清的脚步轻轻传来,先是把吊扇调到低档,再走到她床边,静静的看了一会。 她扭过头,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继续闭着眼装睡。 “许疯子,他回来了!我走了!你自己小心!”窗沿上的青皮冬瓜一闪,消失不见。 这种药片吃多了,她没病也得变有病! 天地良心,她还当宋逸清是个关爱病患的好医生,哪里想到知人知面不知心!他给她减了药,又换了药。减掉的都是对她病情有利的,换来的统统都是镇定剂。 “我的病历都在他手里!他要是打定主意不让我出院,我又能怎么办?难道还跟他去理论?到时候他就越发有理由说我旧病复发了!” 把手里的药片碾碎了,粉末统统抹在床底,她闭上眼叹了口气。 这地方进来容易出去难!能不能出去跟你病有没有好一点关系也没有,医生掌握生杀大权,说你好了,你就好了。说你不好,你就永远也出不去了! “你可千万别吃药!不然就真的出不去了!” 见她没吃药片,小男孩双眼一亮,嘿嘿一笑。 “呸呸!含在嘴里苦死了!”把药片吐到手心里,她皱了皱鼻子。 许尽欢扁了扁嘴,吐出舌头,舌尖上粘着两粒药片。 “我跟你说的事,你做了吗?” 是徐小康,双手扒着窗沿,两只乌黑的大眼睛直勾勾看着她。 许尽欢睁开眼,看向窗口。 “许疯子!许疯子!” 医生护士刚离开,窗口就探出一个青皮大脑袋。 “是啊!这么年轻,真可惜呢!走吧,我们去查下一个病房!”宋逸清也叹息。 “好可惜!最近半年她的病情大有起色,眼看就能出院了!现在出了这样的情况,这不是耽误事么!但愿能控制住!她还这么年轻,太可惜了!”小护士呢喃道。 “有可能!这几天观察一下再说。她要是继续失眠下去,情况就真的不妙了!” 宋医生叹口气。 “宋医生,许尽欢隔壁的病房是空的啊。她怎么说吵得她睡不着觉?是不是她的病情又复发了?” 小护士看了看他的脸色,低声开口。 出了病房,宋逸清一脸凝重。 她点点头,闭上眼。 “好好休息!等会我再回来看你!” 他把毛巾毯给她盖在腰上,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她吃了药,乖乖躺下。 “把药吃了赶紧休息吧!”水杯递过去。 宋医生扭头看了床头柜上摆着的搪瓷盆,里面还摆着半个包子,显然因为失眠导致胃口也下降了。 “吃过了!” 她点点头。 “原来是这样!那等下的集合活动你就不要参加了,乖乖躺下睡觉。你这样下去对恢复不利,一定要保证睡眠!早饭吃过了没有?” 小护士看她的眼神,满是可惜和担忧。 宋医生皱眉,回头跟小护士交换一个眼神。 烦哦!她怎么就落到这个见鬼的邪地方! 三楼特需病房的小少爷吃了镇定剂睡熟,带来的那只东西折腾够了小孩子之后扩大范围,跑到楼下,终于两鬼相遇,要分一个胜负。 是啊!晚上大鬼小鬼打架,开足五局三胜擂台赛,闹得不亦乐乎!她被迫当观众,听了一夜的全武行。 “晚上隔壁好吵!吵得我睡不着!”她说。 许尽欢哀叹一声。 “怎么搞的?晚上失眠了?” 宋逸清把上午的药分到她手上,脸上全是担忧之色。 但许尽欢此刻无心应付外面的俗事,顶着两只黑眼圈,一脸颓靡的瘫坐在病床上做病西施样。 天大地大,金钱最大。金钱面前,人人都的跪拜在地! 导致全院的护士和护工如今都夹着屁股走路,生怕撞在枪口上,挨顿批是小事,扣工资就得不偿失了。 院长和护士长严阵以待,比迎接上面卫生纪律检查还紧张。 横幅从疗养院门口一直拉到住院区,连员工食堂也挂了一条。恨不得妆点出天下江山一片红,以博财神爷欢心。 第二天一早,全院的医生护士就都就了位,准备迎接财神爷们的到来。 第三章 神经病美少女 这幅表情落在院长眼里,心里真 他心里乐开花,可脸上不能笑,只好绷着一张脸装深沉,表情阴沉沉的。 呵呵,人死万事空!这种小事就不必劳烦老头子了! 好,好得很!死的及时,死的妙!只可惜这件事要是被老头子知道,十之八九要怀疑他捣鬼。但老头子远隔重洋,又能哪里知道消息。 他心里想笑!真是瞌睡送枕头,老天爷善解人意!他刚来,就给他看现世报。 段迦仁挑着眉,看着地上那一滩东西。盖着白大褂,看不到具体是如何一个惨样,但渗出的血迹和尸体扭曲的姿势,大概也能想象的出来。 “段先生,出了这样的事,真是让我脸上无光啊!说到底,还是我们工作不到位,没有照顾好病患!” 铁铮铮的事实摆在太阳底下,院长也知道瞒不住,只好黑着脸,回头看了看身后跟着的贵客。 实话实讲,并无隐瞒。瞒也瞒不住! “院长,徐美辰跳楼自杀了!” 宋逸清举起的手放下,上前一步挡在许尽欢前面,把她遮住。 院长从天而降,亲临现场,随身还跟着善财童子美国天使段迦仁。 * “这是怎么回事?” 恰好此时院长从楼上办公室下来,一见此情此景,也是目瞪口呆。 真是越来越不听话!宋逸清心头起了一把火,蹭蹭上前,伸手要抓他。 叫她走,她还装模作样站在走廊上翻白眼。 这地方真是越来越有趣! 如果有帮凶,那这个帮凶又是谁? 可如今,这个不良于行的疯子怎么就爬到天台上去跳楼自杀了呢?没有人帮忙,光靠一己之力,她如何能够突破重重关卡,爬上天台? 徐美辰病情不起,但因为吃药吃到佝偻,不良于行,危险程度轻,所以也在东区住。平时她也不出病房,偶尔猴子精叫护工推着轮椅才能出来放风。 四楼是办公区,五楼是会议厅。 三楼是特需病房,拱有钱人居住,享受二十四小时特别服务。 住院楼一共是五层!一楼二楼都是普通病房,东西分隔成两个区。东区的病人程度较轻,平时可以在院内放风活动。西区的病人病情较重,哪里的房间都带铁栅栏,门也上锁,轻易没有出来的机会。 天花板里渗出一大片黑黝黝灰扑扑的污秽,那是来自三楼特需病房傻小孩身上带来的污秽!闻着血腥气,也赶来凑热闹! 她仰起头,看了看惨白的走廊天花板。 这个脏东西是故意让她在这个时候跳下来,吓唬自己的儿子吗?还是另有图谋? 但为什么偏偏选了今天,还偏偏就当着她儿子的面?似乎又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蹊跷! 她皱眉!这间疗养院里的脏东西,吃人吃上瘾了!看来是早就盯上了小康的妈妈! 泥土里伸出一条血红的舌头,一下一下舔着血。 白大褂盖着,遮去了大半的血腥恐怖。但淌了一地的鲜血还在流动,一直流到花坛阴影里,渗进黑黝黝的泥土里。 许尽欢冷笑,站着一动不动,眼皮一垂,落在地上的尸体上。 大的小的,一个两个都不省心!他真是操碎了心! “看什么看!快回去!” 没想到她会是这么个反应,他愣了一下。 许尽欢眼皮一翻,双眼直勾勾的看着他,好似要从他的眼睛看到他的心里去。 “你也不听话了?” 宋逸清被小孩子踢了一身灰,衣服也乱了。扭头看到许尽欢还站在走廊上,顿时脸一沉。 两个护工上前,拎胳膊拽大腿,跟抬小猪似得就把小康抬走了。 “还不快把小康带走!快点!” 宋医生朝护工使了颜色。 什么乱七八糟!魔鬼骗子!这个小孩子大概也是疯了,满口胡言乱语!再让他乱喊乱叫下去,惹来贵客不快,那就大事不妙了! “你骗我!你是坏蛋,你是骗子!你们都是魔鬼!你们要害我,要害妈妈,还要害许疯子!妈妈!我要妈妈!” “那不是你妈妈!你看错了!” “妈妈!我要妈妈!” “小康!不要过去!” 宋逸清伸手一把抱住小男孩。 她一个不察,被推翻在地。猴子精成了疯猴子,腾地就朝地上那滩烂糟糟血糊糊的东西扑去。 又哭又喊,又踢又打,整个人跟疯了似的。 “妈妈!妈妈!我要找妈妈!你放开我!” 许尽欢连忙拖着男孩往回走,结果小孩子当场就发作起来。 “还留在这儿做什么?快回房去!” 扭头看到站在廊下的许尽欢和她怀里的徐小康,啧了一声,板着脸伸手一挥。 宋逸清看了一眼,皱眉,脱下身上的白大褂,一个箭步上前,盖在那滩污秽之上。 “宋医生……这个……” 他在疗养院里算是半个“皇帝”,平时最受院长起重。阿姨当即捂住嘴巴,伸手指着地上的东西。 “不要再叫了!楼上贵客还没走呢!吓到了怎么办?快点闭嘴!” 听到阿姨的嘶吼,宋逸清第一个赶到现场,当即沉下脸喝到。 真是要了命了!这样要紧关头,重要时刻。好事不来,坏事一桩接一桩! 第四章 我帮你,你帮我! 女厕所已经空无一人,戳他腰眼的美少女完事之后潇洒而去,深藏功与名,只留下段迦仁还站在水台前魂不守舍。 直到打扫卫生的阿姨提着拖把进来,一抬头看到这尊一米八七的天使雕像,吓得“嚯”一声叫。 美国大天使这才回过神,老脸一红,扭头就走。 走廊上一阵阵热浪扑面而来,烧得他心火缭绕! 向上帝保证,这绝对不是为了琦情遐思!虽然少女美的惊人,但在女厕所里,跟一个未成年少女,他还不至于如此饥不择食! 纯粹的急的!心急火燎,又气又恼! 能不急?性命攸关!能不气?无妄之灾! 好么!他到内地来投资做生意,撒钱做善事,结果到头来好心没好报,在这见鬼的疗养院里被这样的鬼东西缠上了! 那个小丫头说什么来着?——这是怨念! 怨念是什么东西?是鬼?是魔?还是妖怪?缠着他会如何?他会死吗? 她晒然一笑。 怨念不是鬼也不是魔,更不是妖怪!怨念是一种能量,由无数散发在周围空间里的恶意组成。平常都应该是分散的,游离的。但也会出现能量格外巨大的负能量,可以独立存在,并吞噬周围游离散乱的恶意,逐渐变成一个具象化的存在。 这种东西以恶意为养分,兼可吞噬恐惧等负能量,不断滋养壮大。越吃越大,越吃越强,也越吃越缠!从一开始被动吞噬恐惧恶意,到后来就变成主动创造恐惧和恶意供自己吞噬。也就是说,开始具有了“杀人”的恶念。 不过念力这种东西没有实体,要害人就只能通过左右人心,威逼利诱。如果心智不稳,意志不坚,就容易上当受骗,害人害己。 但依她所见,眼前这位美国老板却是个意志坚定的狠角色。这脏东西要害他,不是那么容易。所以,她也犯不着拿死来吓人。 “死?不至于!不过被这东西缠上,运气就会变差。而且它缠在哪里,哪里就会生病!” 说着,目光就落在他腰上。打蛇打七寸,男人最在乎什么,许大仙还是略知一二的。 “段先生你年轻力壮,性命肯定是无忧,但是男性功能只怕要受到小小的影响!譬如阳……” “闭嘴!”他恼羞成怒! 那样的词汇也是她这样一个花季少女能说出口?呵呵,她不光要说出口,还做了手势比划呢! 多可恶! 恬不知耻,用心险恶,大刺刺的刺痛一个成年男性的脆弱心理! 许尽欢咧嘴笑,八颗糯米牙整齐闪亮。 对男人来说,小小的功能影响比性命厥脱还要可怕!脐下三寸才是他们的本体所在,头可抛,血可流,唯独这男性雄风不可萎! 想到自己的男性雄风受到如此重大的威胁,段迦仁恨得咬牙切齿。 谁的怨念?为什么不去缠别人,偏偏要来缠他?他招谁惹谁了? 小丫头眯眼笑,活像一只狐狸精! “段先生,时运低是这样的,容易被脏东西缠上。我看你印堂发黑,两眼无光,情况是大大的不妙啊!” 印堂发黑,两眼无光?哪里学来的七老八股神棍套路,他看她是电视剧看得太多。小鬼要骗大鬼,班门弄斧! 心里是一百个不相信,可亲身体验,亲眼所见。想了想,性命比面子重要。他勉为其难,低声下问。 “那个东西……就是你说的怨念,刚才是不是已经被你弄掉了?” 想起她两根手指头戳过来,他腰眼里莫名又是一阵酸麻。她手势这么狠,再往下两寸,能把男人废掉!这小丫头,怪吓人的! 小狐狸眯了眯眼,笑的一脸甜蜜蜜。 “暂时!” 暂时?他瞪起眼。 “你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现在是没了,可等会又回来!总之一句话,它是缠上他了! “凭什么?它要做什么?我该怎么办?”美国大天使急了。 中国小狐狸含笑不语。 美国佬皱了皱眉,心里渐渐透出亮。得,他不管是被脏东西缠上,看来也是被她缠上了。 呵呵,人人看他都是一块大肥肉,不咬一口亏得慌! 行!她这张小嘴,撕开了又能咬他多少肉?他亏得起。 深吸一口气,压着被算计的懊恼,段老板开门见山。 “许小姐是吧!你能把那东西暂时弄走,肯定也有办法一劳永逸。你要什么条件,开个价吧!” 不就是钱嘛!他这趟来横竖是做善财童子,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等的就是这句话!许尽欢双手一拍,咧嘴一笑。 “段先生痛快!我的要求不高,我帮你搞定缠着你的晦气,你帮我搞定缠着我的晦气!大家公平交易!” “你也被脏东西缠上了?”连她都搞不定,这里还有更厉害的脏东西?这什么见鬼的地方!他现在逃还来不来得及? 许尽欢苦笑一声,玫瑰色的嘴巴一撅。 “缠着你的是鬼,缠着我的是人!” 原来说的是外面那只看门狗! 他忽而一笑。 “你连鬼都不怕,还怕人?” 小丫头眼皮一翻,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往他脸上一戳,语重心长道。 “段先生,常言道,天下什么最毒?人心最 第五章 深夜恶斗 原来是一个符咒啊!许尽欢如是想。 她以为跟着这个小男孩的脏东西是一个怨气冲天的恶鬼,亦或者恶意凝结而成的怨灵,结果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符咒! 符咒以灵力为骨,恐惧为形,再辅以复杂而玄妙的纹理,构建成一个亦幻亦真,可存在于阴阳两界的怪物。 兽首,人身,在阴界吞噬灵力,在阳界吞噬生命。 不算多精妙的法术,但胜在实用,而且上古之术,自有玄妙。 小家伙一家究竟是翻了什么事?惹了什么人,竟然会被这种东西跟上?能使出这种符咒的人,可不简单呀! 想不到身边还有这样厉害的角色! 驱动符咒只需要有灵力,有修为。但能使出上古之神的符咒,需要的就是博学了。 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呢! 横竖,她是不管闲事的。今晚出手,也只是觉得这东西合用,就借来用用咯! 摊手,用真元之炁在掌心画了一个聚灵符,紧紧一握,抬手一掌,五指用力一抓。 咚咚咚,一步步自楼下而来的兽人符咒还来不及嘶吼发威,就嗖的一声,被她抓入掌心之中。 掌心里一阵骚动,这孽畜竟还有力气挣扎。 但也不过是徒劳罢了! 符咒虽已被她收服,然而跪倒在走廊上的孩子却还在簌簌发抖,沉沦于无尽的噩梦之中。 他在一次次的噩梦中越陷越深,此时已经跌入到更深的潜意识去,被困在他自己编织的环境之中。 叹口气,她伸出手臂,化成白羽,轻轻在背后一揽。 男孩身上浮起一团幻影,嗖的一下飞入她的怀中。她收拢双翼,讲漂浮不定的身影拥抱在怀,然后双足一掂,振翅高飞。 溺水之鱼,一旦被强行带离深海,会收不住压力的变化,由内而外崩溃爆炸。 这也就是一旦灵魂沉溺到深层意识之后,外人很难唤醒的原因。因为此时此刻,灵魂冒然离开,反而会崩溃。沉溺有时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只可惜这种保护属于饮鸩止渴。 寻常的办法是一步步把跌进深层意识的灵魂引导出来,慢慢适应变化,逐步接受现实。 但她现在可没这个闲工夫,只能速战速决。 把压力摒弃在她的双翼之外,小孩的灵魂自然不会受到任何一点伤害。 但是这孩子太小了,幼童的灵魂是不稳定的。亲眼目睹全家被害,又亲眼看到了杀人凶手,他受到的刺激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何况还是个孩子。 成年人还能用言语开导,用行为干预,再辅以心理疏导,偏偏他又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自黝黑的深层意识浮到潜意识,她如飞鹤浮于半空,把孩子的灵魂托与掌心之上。 远离了无边的恐惧和无尽的黑暗,孩子的灵魂明显亮了许多,也更稳定了。 薄薄的光圈笼罩着,他似醒非醒,睫毛缓缓颤动,睁开眼。 许尽欢和小孩对视片刻,伸手轻轻一点,从他额头抽出一缕细丝,用手指缠绕,层层剥离。 六岁的年纪,似懂非懂,稍加不慎,就是后患无穷!她是吃过这个苦头的,所以宁愿做个无名英雄。 这段不堪回首,亦幻亦真,黑暗恐怖的记忆,还是不要的好,一了百了! 愿他此后夜夜好睡,平安长大! 也不枉,今夜她一番辛苦。 手指轻轻一震,丝线崩断。 小孩又闭上双眼,再次陷入沉睡。 这一回梦中再没有吃人的兽,也没有无边的黑。只有温柔的羽翼,明亮的白光,还有寂静的安宁。 * 许尽欢猛然抽一口气,抬起头,自冥思中醒来。 段迦仁一直守候在旁边,看着她低头,又看着她抬头,一惊一乍,吓得呆若木鸡。 “我去了多久?”她问。 他低头看表。 “十分钟不到!你做了什么?对这孩子!”他很好奇。 她咧嘴一笑,举起握紧的拳头。 “弄到了一个好东西!” 好东西?什么东西?从哪儿弄来的?越发好奇了。 刚要开口问,就看到她突然脸色一变,张嘴“啊”的一声叫,双手捂住脑袋。 “怎么了?” “痛!好痛!”脑子里犹如插了一把冰锥,又冷又硬,扎着神经,抽痛不已。 怎么回事?她醒来之后还从没有这样疼过!脑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 “要紧么?”他连忙伸手扶住她。 “一抽一抽的!”她嘶嘶的吸气,因为抽痛,感觉整个人都开始晕乎乎的。 就在这个时候,一种刺耳的声音突然响起,仿佛是有人用舌头在舔玻璃窗一样,吱吱嘎嘎,让人觉得有点恶心。 “外面!外面!”徐小康伸手指着窗口,惊恐的哆嗦道。 许尽欢忍着头疼,抬头看向窗口。 外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过了一会,一团雾气突然喷到玻璃窗上,然后一条猩红的巨舌缓缓舔过玻璃,留下一条湿哒哒黏糊糊的痕迹。 段迦仁瞪大眼,张开嘴。 “刚刚……过去了一条舌头!” 许尽欢点点头。 “是的,我也看见了!” “那是……舌头啊!真的假的?”段迦仁简直要抓狂。 天底下有这么 第六章 你究竟是谁? 这是打她还是打怪?真是要命了! 许尽欢正被勒的上气不接下气,两眼发黑中间断气。猛然听到一声吼,精神一振睁眼一看,好大一个墩布就冲着她门脸来了! “魔鬼,看打!”大吼一声,劈手就照着那条舌头打去。 把门撞开,扑过去一把摘下挂在水槽边的墩布,双手紧握,跟关云长拿着青龙偃月刀似得,哇呀呀呀就冲出来。 踉踉跄跄撞到墙上,脸都差点拍扁。顾不得鼻子又酸又疼,他呻吟一声扶着墙往女厕所跑。 也不管这猴子精听不听话,说完他就丢下小家伙转身跑向女厕所。长时间蹲着,一站起来竟然腿麻,这一跑差点没摔出去扑地。 “待着别动!我去拿个东西,帮她打那怪物!听到没有?” 用力一捏猴子精的胳膊,瞪眼喝到。 管他!这会子别说墩布,就是个跟牙签也得试试! 墩布顶用么? 左右看看,有没有什么趁手的东西可以用?大刀?匕首?铁棒?诶?那不是女厕所么?他记得里面挂着一个墩布! 他得想想办法!不能光站着傻看! 那可就完蛋了! 眼看着许尽欢被一条舌头团团缠住,这场面真是即恶心又揪心。怎么办?他刚才听见声响了,她骨头都被震断。倘若这会子真被勒住,会不会全身的骨头都被勒断? 这小孩烦死了!若不是为了救他,许尽欢也不会被那怪物缠住。 “别吵她!”段迦仁伸手捂住他的嘴。 “许疯子!”重新获得关注,猴子精精神大振。见她还在和舌头缠斗,十分担忧。 松开了小孩,舌头便用全幅精力对付许尽欢。跟蟒蛇似得,卷起来把她缠住,想要勒死她。 叫完,一大一小面面相觑,各自厌恶的别开头。 “接住了!”兴奋的大叫。 段迦仁向前一扑,把猴子精接住。 “接住!” 许尽欢连忙把他推开,往后一扔。 被她死死掐着的地方滋滋冒烟,疼得这舌头不住打颤,卷着徐小康脚踝的部分很快就坏事变干,化成肉糜。 越是疼,越是不放手!麻蛋!要死一起死,谁也别想好!大不了这身体废了,她非得把这孽障恁死不可! 听到他们惨叫,这舌头就来劲了,左右翻滚,上下甩动,跟条活蛇巨蟒似得乱扭乱颠。 她和徐小康一起摔在地上,双双惨叫出声。 好这一下疼,精神抖擞!她头发都竖起来,眼睛也突出。 那一下抖,力道大,这一甩,她整个人被震出去,手臂嘎叽一声响,骨头和筋都错位了! 哪里能让这孽障如愿!许尽欢五指如钩,死死扣住那舌头。 她这一抓,那舌头就跟被烧红的火钳夹住一样,呲的冒烟,疼得猛一哆嗦。整条舌头就跟鞭子成精,狠狠一抖,想要把她甩开。 趁着飞在半空,许尽欢一把将徐小康拽到怀里揽住,握着符咒的手猛然张开,狠狠一把抓住那条舌头。 这手一松,绷紧的舌头就跟弹簧似得嘣一下,许尽欢和徐小康都飞出去。 真放手?看她一眼坚定,他一咬牙,松开手。 “快!放手!” “我放手?”段迦仁一愣。 “你放手!” 许尽欢一咬牙,双肩一耸,急促说道。 这样下去可不行! “疼!好疼!腿要断了!”小孩子哪里经受得住这样的折磨,哇哇大哭起来。 只可惜苦了徐小康,左腿被拽的比右腿足足长一截,骨头都嘎嘎作响。 凭着两人的力气,将将跟那舌头打成平手。 许尽欢拽着猴子精的两条胳膊,使出吃奶的劲往后拖。段迦仁起初抓着她的肩膀,后来索性扑过去拦腰抱住她,跟拔萝卜似得往后拽。 那舌头卷着徐小康的脚踝,一伸一缩用力向后蠕动,即柔软又坚韧,如同牛皮绳一般。 顿时,三人手拉手,跟那条舌头拔起河来! 然而那条舌头力气忒大,竟然把她也一并拽出去,幸亏段迦仁及时一把抓住她。 许尽欢忍着疼抬起头,伸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啊!救命!许疯子,救我!”他大叫一声,腾的飞起,重重摔在地上,跐溜一下就被拽出去。 从水泥地里深处一条猩红的舌头,把他的脚踝裹住了! 见她往段迦仁怀里依偎,徐小康越发觉得自己被抛弃了,伸手一抹脸,翻身爬起,刚要迈步,却发现自己脚动不了,低头一看…… 她看起来情况很不妙! “许小姐,你怎么了?”段迦仁扶着她,手心里一阵潮湿,全是她的汗。 可许尽欢这会子哪有功夫安慰他!头都快疼得裂开!眼睛一阵阵发黑,差点就倒在段迦仁的怀里。 他也知道那是个怪物,可毕竟顶着他妈妈的样子,他心里难受。他并不是正想要打许尽欢,只是想用这种方式引起她的注意,让她安慰安慰自己。 徐小康扁着嘴,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 “那是你妈吗?那是个怪物!”瞪起眼喝到。 小孩子就腾的摔出去。 段迦仁眉头一皱,伸手一推。 “许疯子,你把我妈妈怎么了?”徐小康突然冲过来,想用拳头打她。 第七章 偶遇故人 许尽欢醒来已经是七天后! 她在中心医院的ICU里过了三天,花费无数进口药,还上了呼吸机。 送来的时候已经没气了,就身体还有点热度。美国老板段迦仁拍板,钱不是问题,死马当活马医,务必救一救她! 用了十针肾上腺素,三次点击,长达四十五分钟的心脏按摩,终于把她从死神手里夺回来! 医生出来告诉段迦仁的时候人就回来了,二十六岁的大小伙子当场就流泪,握着大夫的手一个劲说谢谢。 往后她就是一天比一天好,三天之后顺利移除ICU。但不知为何,却是昏迷不醒。 直到今天,突然就睁开眼。 以上,是段迦仁坐在她的床头,收拾的一脸干净,一身清爽,沐浴在一片明媚的阳光之中,面带笑容,一五一十告诉。 许大仙捂着隐隐作痛的肚子,有气无力的回了一句。 “这么说来,我欠了不少医药费?” 说完,十分为难的看了他一眼。 “不不!你不必为这些担心!”他立刻自告奋勇充当凯子爷。 “你是为了救我才是受伤,我应该对你负责!” 说道负责二字,格外觉得自己理直气壮,圣光笼罩。 许尽欢点点头,一点没跟他客气。 “那就拜托你了!” 他连忙点头。 “没有问题!绝对没有问题!” 言至于此,仿佛是说尽了,一时没有了话题,各自沉默。 这怎么行!段迦仁偷偷握了握拳头。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身上疼不疼?”没话找话。 许尽欢颦着眉,脸色苍白,目光忧郁。 “疼!” 他立刻紧张起来。 “哪儿?我叫医生过来!” 她摇摇头,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肚子,用软绵绵的语气说道。 “肚子疼!” “肚子?” “我饿的慌!” “……” 半小时后,床头堆着七八个快餐盒,个个都油腻腻的,码成整整齐齐的一摞! 许尽欢盘腿而坐,一手叉腰,一手捏着可乐瓶子,仰头一气喝光。喝完,晃了晃手里的空瓶,伸手轻轻一投,直接扔进垃圾桶。 长吁一口气,她露出一脸饕足的表情。 “吃的好饱!终于活过来了!” 段迦仁冷眼旁观,看看床头柜上油腻腻的快餐盒,再看看她恢复红润的脸色。不得不在心里承认,许小姐食量惊人,跟她的本事一样大。 常言道,能吃是福!她饭量如此惊人,可见身体是真恢复了。倒是可喜可贺! “疗养院那边怎么样了?”她突然问起。 “宋逸清失踪了!疗养院那边似乎也不想追查下去,毕竟查下去肯定是不小的丑闻。许小姐,我一直有个疑问,那天晚上的事……是真的吗?” 倘若是真?为何爆炸之后,一切都统统消失不见?怪物没了,舌头没了,烂肉,尸块,污血全都没了! 走廊上干干净净,一尘不染。除了倒地不醒的许尽欢和徐小康,对了,还有一条他从厕所里顺出来的墩布。 横七竖八摊在地上,似乎是证明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但似乎又什么都没法证明! 难道一切都只是幻觉?其实什么都没有,他只是被幻象所迷惑,握着墩布在走廊里乱舞乱打,就跟个疯子一样。 毕竟,这里就是个精神病院!多适合发一场疯! “当然是真的!”许尽欢肯定的回答,目光也是异常坚定。 “你可以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也应该相信自己的感觉!耳听为虚,眼见也未必是真。但人的感觉,尤其是第六感,潜意识,往往是最真实的。因为这是生存的本能!你难道不相信自己的感觉吗?” 他当然相信!身体被怨念缠住的酸疼,被恶臭熏到的恶心感,还有那种被恶意包围的寒意,都是千真万确,无比真实的。 但宋逸清怎么能把一切都收拾的这么干净?他究竟是什么来头?似乎很不简单的样子! “他肯定是个法师!” “法师?”魔法师?怎么感觉像是游戏中的人物。 “法师指的是那些懂法术,能操纵非自然力量的术士。东方玄术和西方魔法不是一个系统,不相干的!他那晚用了驱邪符,自己把那堆邪物销毁了,就是不想留下线索被我们追查。” “你的意思是他没有想要杀我们?”那她怎么受了那么重的伤,差点没命! “我的伤和他扔出的符咒没有直接关系!想不想杀我们,不好说。能杀他肯定会下手,但杀了我还则罢了,杀了你就不好收拾。你是外商,来投资的,在市里都挂着名。你要是出了事,可就是国际事件。他那么聪明,自然不会惹骚上身。” 原来如此!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宋医生失踪了,没人会再搞你。月底的测试你肯定能过关,到时候你就自由了!”他说。 “是啊!自由了!”许尽欢也感叹。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可见,自由多珍贵! “你回家吗?要不要我帮你通知家人?医院里的东西,你收拾一下,回头我叫人开车送你回去。”美国老板爱心满满,见缝插针的想要奉献一把 第八章 我们是朋友 美国佬很热情,全方位包办许尽欢的方方面面,照顾的无微不至,堪称一位无私的大善人。 然而许大仙冷眼旁观,十分笃定这位“大善人”居心不良,似乎是把她包养起来了。 包养二字,对她来说并不含有任何贬义。但凡你情我愿,男未婚女未嫁,此事并无不可。 但她是神仙,自有一番超于凡人的高贵冷艳。一届凡人,凭着一己之力,想要包养她这个千年大仙,光是给点吃喝穿戴衣食住行,就显得太廉价了。 普通一位大美女的包养价就不知这些,何况她这样一位法力高深,样貌出众的大美神仙! 全世界的男人加起来,都不够包养她的价钱! 许大仙自视甚高! 秉承蕃人皆蛮夷的态度,她大人不记小人过,可以宽恕一届凡人的僭越之心。但万万不肯背了这个“包养”的名头。 因为,这实在太掉价了! 她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跟这位段迦仁先生推心置腹的谈一谈,以便对方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至于,捅破了窗户纸之后,美国佬会不会恼羞成怒,再也不肯负担她的生活? 许大仙表示,生活对她来讲实在没有太大的难度。 外面这个世界,遍地都是妖魔鬼怪。有人的地方就有邪祟,有邪祟就有她的用武之地。虽然堂堂神仙沦落到靠降妖捉鬼混日子,但许大仙是个很豁达通透的神仙。既来之,则安之。降妖捉怪亦是替天行道,并不丢人。 况且,还能积德,还能赚钱。挺好哒! 所以倘若美国佬要和她恩断义绝,她也是毫无怨言。断就断呗,缘起缘灭,世间常事。 但倘若捅破了窗户纸之后,美国佬仍然愿意为她尽心劳力,妥善供养,那她也是却之不恭,泰然受之。 无它,神仙嘛,受些人间香火,再是正常不过。 他愿意做她的信徒,对她孝敬,她也没道理把人往外推。 至于信徒心里产生一点对神明不那么敬重的琦思遐念,只要他不说出口,不越过线,她也可以装作浑然不知,浑然不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横竖再大的缘分也就二十年,一睁眼,一闭眼,嗖一下就过去了。 常言道,不聋不哑,不做家翁。神仙也是这个道理! 泥菩萨端坐高堂,谁管底下跪的是个什么玩意! 她打了电话到隔壁,邀请段迦仁到咖啡厅谈谈。 电话是个好东西,不用亲自出马,按几个号码就能直接通话。她如今身边没有伺候得用的人,靠这个机器也能端住神仙的架子。 毕竟,神仙是断然不能亲自出面通知凡人的。 接了电话,段迦仁欣然前往,兴冲冲到留下的咖啡厅,兜里还揣着许尽欢的身份证。 他真是尽心竭力,包办到底,连身份证都帮她去取了。 原来上个月她刚满十八岁,到了可以领取身份证的日子。 揣着这张身份证,美国大天使颇有一种揣着“合法勾搭证”的欣慰。她已然成年,他满肚子的浪漫琦思都变成了合法合理,再不必心怀忐忑,遮遮掩掩。 许尽欢已经找了座位坐下,点了一杯咖啡,小茶几上还摆着一碟蛋糕,浇了浓浓的巧克力酱,光是看就让人觉得无比甜腻。 一夜不见,如隔三秋。 她一天一个样,每个样子都是青春貌美,艳光摄人! 以至于他是卖衫上瘾,恨不得一天三套新衣服,把她装扮起来,看一个眼花缭乱! 今天她身上穿的是他昨日新买的衣衫,果绿色的热裤配着纯白的雪纺蝙蝠衫,胸口缀着一只小小的蝴蝶胸针,即甜美又浪漫。 蝙蝠衫宽松柔软,勾勒出她细细窄窄的身量,是一副将将要长成的女体,恰是含苞待放的刹那。 热裤短而紧,包裹着她同样窄小的臀。纤细婉转的腰肢藏匿于宽松的衣衫之下,轻易不能窥见。但两条笔直修长的大白腿却是无遮无拦的横陈于世,生生晃瞎人眼。 太白了!太嫩了!简直就像剥壳的荔枝,薄薄的一层膜裹着甜甜的一包水!碰一下,就能飚出甜汁! 早知如此,他真该给她买一条黑色的长裤,把这双大白腿全都包起来! “来了,坐吧!”她一派主人翁姿态,落落大方。 段迦仁坐在她对面,桌子小,他大腿长,差一点就和她膝盖撞在一起。 真可惜,就差一点!她膝盖又圆又白,恰如两个奶油面包,撞一下不知是否会凹陷下去。 那可就,太有趣了! 他舔磨着牙齿,暗暗在心里编排她,胸膛里时不时流过甜蜜的懊恼。 段迦仁默不作声的坐着,一脸假模假式,怀揣着一肚子不可告人的琦思遐念,对着许尽欢默默的拆骨痛嚼。在心里,已经不知把她拆了几百遍。 拆了装,装了拆,正是一件百玩不厌的好玩具。 他坐着不开口,许尽欢也一脸不着急的样子,端着小巧精致的咖啡杯抿了一口。 苦!加了奶加了糖,但还是苦!这便是外国人的茶! 要说喝茶,她还是喜欢中国的茶叶。虽苦,但甘!而且,绝不加乱七八糟的东西。除了茶叶就是水,干干净净,一清二白。喝的就是原汁原味! 哪里像这种东西,明明就是苦,非得加这加那,偏偏又盖 第九章 分道扬镳 许尽欢带着段迦仁去吃了路边夜排档。 这人世间的所有爱恨情仇都是假的,唯有食物是真。 死而复生,什么都会变,唯有吃的不变。 帝王将相,统统化为烟尘。爱恨离别,统统消失不见。但历经千年,白米饭不曾变,汤面条不曾变,包子馒头也是历久弥新。 所以,她最爱的还是吃。永不消失,永不背叛。 坐在油腻腻的桌子前,她正慢条斯理夹着盘子里的炒螺蛳吃。 段迦仁坐在一旁看着她吃。 盘子里的螺蛳不大不小,她纤细的手指如同兰花,捏着一双不干不净的竹筷,伸手一夹就是一颗,凑到唇边两片嘴唇一撅,对准螺蛳的口一吸,连汤带水都吸到嘴里。 嘴巴抿着,牙齿嚼着,手轻轻一甩,空空的螺蛳壳就落在桌子上,堆成小山似的。 这种东西他是不敢吃的!谁知道是从哪儿捞来的,有没有寄生虫。这里的环境又这么脏乱差,厨师炒菜都不洗手,直接用手抓食物。 脏兮兮的碗筷都堆在一只巨大无比的不锈钢盆里,雪白的洗洁精泡沫也掩盖不了那些油污和残渣。 太不讲卫生了! 她还吃的下去?他都要吐了! 他想念五星级酒店窗明几净的餐厅,想念同样洁净的厨房。还有厨师长雪白的围裙和帽子! 坐在这里别说让他张嘴吃,光是呼吸着这里的空气,他都有点受不了! 偏偏,她还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仿佛压根看不到他压抑着的拘束和厌恶。 看着对面这朵清新美男子第一百零一次皱眉,许尽欢觉得自己的食欲也快要被败坏殆尽。把他带到这样的场所,她确实是存着一点折磨人的心思。 虎落平阳被犬欺,堂堂一个神仙,迫于无奈受他一点帮助,结果凡人就蹬鼻子上脸,存了妄想。 她小小的折磨他一下,难道不应该吗? 何况,对他狠是为他好。她要是在对他温柔和蔼,那才真是害了他! 她毫无怜悯之心,一声不吭的吃光一整盘炒螺蛳之后,她抽出面巾纸擦了擦嘴。 段迦仁再次皱眉。这廉价的面纸全是纸屑,沾在了她的唇边。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这样的人物怎会沦落在这里?好心痛! 抚着胸口,她微微打嗝。桌上还对着梭子蟹炒年糕,炒时蔬,炒茄子。她毫不客气,一盘盘拖到面前,继续吃。 段迦仁耐着性子,瞪着她吃完。 出门的时候,他是真有点饿。但现在坐在这里,嗅着油烟,听着噪音,忍着闷热,他就全饱了!非但饱,而且堵,一股烦闷的情绪从胃里顶上来,简直要吐。 又不能当着她的面吐!只能忍着。 好在她吃饭速度一向快,从不拖泥带水。 一个人吃掉了所有菜,还连带两碗饭,一瓶可乐。 她倒是一点没受影响,胃口依然卓越。 “老板,结账!”放下碗筷,她伸手招呼。 他心里有点芥蒂。虽然没有丝毫食欲,但她这幅压根不关心他吃不吃饿不饿的冷漠样,还是刺痛了他的心。 老板娘立刻过来,一扫桌上的空盘,眼珠子一转,立刻心算完成。 “螺蛳,时蔬,炒茄,梭子蟹炒年糕,两碗饭一瓶可乐一共是四十二块,您就给四十吧。” 话是对着段迦仁说的,虽然他一口没吃,但一男一女出来吃饭,断然没有让女人结账的道理。不然,小青年的面子往哪儿放! 男人嘛,在外面可不就要这个脸! 段迦仁也很自觉,立刻掏出钱包准备付账。 结果许尽欢一抬手。 “这顿我付!你都没吃一口!” 他心说坏了,这是要跟他生分!张嘴刚想解释,结果她第二句又来了。 “我有钱,可以自己付了!” 说完,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个小巧钱包,从里面取出一叠零碎的纸币,数了四张交给老板娘。 “谢谢您了!欢迎下次光临!”老板娘什么架势没见过,一看这模样就知道这对“小两口”要掰,赶紧撤,免得被台风尾扫到。 段迦仁胸闷,头疼。眼睛直勾勾盯着她手里的小钱包! 这钱包粉嫩粉嫩的,赫然是纸做的。想不到她心灵手巧,竟然还会用纸叠这玩意。刚从他手里“借”了一千块,转手她就自得其乐的开始过她的小日子,一副要把他彻底甩了的姿态。 他真是小看她了!你看这才多大的功夫,她都有零钱了。 等明儿个起来,她大概连房子都找好了吧。这效率,这手段,对,是他小看她。她谁啊!她可是法力无边的神经病! 对她有用,她就是笑眉笑眼,对她没用,她就冷眉冷眼。 真势力! 可他怎么就没用了? 他有那么多钱,供得起她肆意所为。只要她开口! 深吸一口气,他告诉自己,好好哄。越是她这样的,越得好好哄。放低身段,好好哄! 他不放低,难道等着她放低?那是万万不可能。 不必她说,他就是知道。 “欢欢!你这又是何必!”把钱包放回去,他尽量摆出最诚恳的眼神,不流露一丝一毫的不悦。 许尽欢起身。 “段先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很感激你 第十章 寄生胎 许尽欢找了一份“正当工作”!就在小胡同口过一条街的位置,有家温馨花店,她就在那儿打工。 说是打工,其实就是发呆磨洋工!她一不会插花,二不会算账,三不会招待客人,敢请她当店员的老板也是想不开。这哪里是招员工,简直就是请了个祖宗奶奶。 那为啥还要请她呢?究其根本,她和花店不过是各取所需。 花店老板娘阿珍也租住在小胡同里,一早就相中了许尽欢这位“小财神”。她长袖善舞,时常招呼许尽欢到店里坐坐,一来二去就把居委会阿姨的差事给顺手抢过来。从此一边买花一边兼做中间人,负责向四邻八里推销许尽欢这位颇有一点神通的“小法师”。 居委会阿姨在这一片也是颇吃得开,人脉广,很是给许尽欢介绍了一些好生意。 然而阿珍有阿珍的渠道,她跟各大酒店,卡啦OK厅,舞厅都有联系,平时负责为几家娱乐场所送花。 娱乐场所里最不缺的就是有钱老板!国内改革开放,着实成就了一帮先富起来的人。资本论早就写得明明白白,原始资本的积累总是伴随着罪恶和血腥。 这类人,缺德缺心就是不缺钱,正是大好的待宰肥猪! 这班老板手底下多多少少都沾着血,带着恶,故而也多多少少都有点迷信。出了事不愿意找正经途径解决,就喜欢求神拜佛,走歪路子。 许大仙本着生意上门哪有往外推的道理,照单全收。横竖一个是宰两个也是宰,她这也是替天行道。 她宰的狠,阿珍抽的成也就越多。一个月做一单,赚的钱比她在花店辛苦十天半月还多。若不是这类生意得靠真本事,而她又实在是吃不消,阿珍都想关了花店拜师学艺,也去当法师了。 至于明明可以坐在家里等生意上门,却偏偏还要顶着日头出去上班,许大仙表示这也是迫于无奈。 中国什么最多?人最多! 这人堆里什么最难缠?三姑六婆最难缠! 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有手有脚的不出去干活挣钱,躲在屋子里天天睡懒觉成何体统?七大姑八大姨,三姑六婆二奶奶,一个人一句能用闲话生生把人说死! 她是吃过这个亏的,所以早就长了智慧。 而且这班货你还不好打,不好骂!换成妖魔鬼怪,敢嚼她的舌头,许大仙早就一个掌心雷劈过去,送它上天。可这班货都是大活人,个个顶着天道,她能怎么着她们?掌心雷要是劈出去,天道就得收拾她。 她固然是死不了的,可也犯不着去吃那个亏。 惹不起,还躲不起么?躲呗! 瞧瞧,这神仙当的,也是憋屈。所以,当神仙有什么好?反正她是没瞧出好来! 故而明明靠着装神弄鬼就能坐着吃饭,她也得出去找个“正当工作”,按时坐班,假装在挣一份辛苦钱。 却说今天,许尽欢早早的到了花店坐班。 阿珍又接了个新活,据说是笔大买卖。对方是个五十多岁开煤窑的小老板,说是小老板,但兜里那是真有钱。捧夜总会舞小姐订的花篮都是一打起,花钱如流水。 然而每一张钞票上也是真沾着血!煤窑那是什么地方?地下几百米上千米,出点啥岔子那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直接算是下地狱了。 小老板的小煤窑里不知填进去多少旷工的命,那可都是大活人。 要说怨念缠身,那也是理所当然。然而这位小老板一路发横财,就没信过邪。 可是人不能太铁齿,行走江湖哪有不湿鞋的。这不,邪祟终于找上门来,而且死赖着不肯走,他是不信也得信了! 在许尽欢之前,这位煤老板是请过神拜过佛,和尚道士轮番上阵,很是做过几场结结实实,热热闹闹的法事。也给庙里道观捐过钱,然而是一点也不顶事。该走的不走,该来的还来,而且变本加厉。 小老板也请过几位法师,据说都是颇有名气,很有本事,口碑硬实的很。可不知怎么滴,这些大法师预见煤老板身上的邪祟,都跟绵羊遇见了老虎似得,再硬的本事也软了。 邪祟怎么样不知道,法师们个个都够呛,屁滚尿流的跑了,彻底沦为笑话。 总之,煤老板也是没辙了!许下宏愿,谁要是帮他搞定了缠着他的邪祟,定有重谢。 这事闹的挺大,连夜总会的小姐们都当八卦传。阿珍给夜总会送花篮的时候听到了,立刻扭头就来通报许尽欢。 这口肥肉,不吃可惜。不过这么多高人轮番上阵也搞不定,可见这邪祟很不简单。就不知许尽欢这个娇滴滴的女学生,能不能对付了? 她心里也是没底!这要是办砸了,丢脸砸牌子无所谓,伤了这位“小财神”那可就亏大了。毕竟,做稳当买卖,细水长流,也挺好。 对于阿珍的担忧,许尽欢满不在乎的一摆手。 “成不成的再说,先看看!看看,又不碍事!” 小小年纪,气派倒是老成的很!敢情煤老板连带那邪祟在她眼里就是西洋镜,她想看就看。 既然她说看看,那就看看咯!阿珍也是豁出去了,成了就是发财,败了……再说呗! 于是穿花蝴蝶似得飞出去,牵线搭桥。 煤老板是不信的,大德高僧,白胡子老道,外加几位上了年纪的法师都不顶事, 第十一章 我到底做了什么? “你这是在干什么?小小年纪不学好,到学会装神弄鬼骗人钱了?许尽欢,脑子有病你就住到医院里去,别到处丢人现眼行不行?” 把人拉到花店旁边的树荫下,许渊瞪着她。 毛病?他看她才有毛病! 莫名其妙就发疯,这个人到底什么毛病? “你干什么?”用力甩开对方的手。 许尽欢一路跌跌撞撞冲出去,手腕被捏的生疼。 * 不由分说就往外面拽! “你跟我过来!” 梅老板和阿珍到一旁详谈,许先生再也按耐不住,伸手一把抓住许尽欢的胳膊。 梅老板也不是傻子,闻弦知意。他不怕被宰,留得命在,再多的钱也能赚回来。没了小命,再多的钱又有何用。 价钱都没谈拢,怎么就能开始干活呢!欢欢真是好本事,几句话就说的梅老板服服帖帖,死心塌地。要是不宰一个狠的,都对不起她这一番口舌。 “梅老板,借一步说话!” 阿珍心领神会,立刻搀扶着梅老板说道。 “不急!”她老神在在的摆摆手,朝阿珍使了一个眼色。 “许小姐,那你现在就救我吧!” 一听她会救自己,梅老板这才摇摇晃晃起来。打铁趁热,他连忙追问。 “慌什么!我在这里,自然会救你。好了,起来说话。” 他气的莫名其妙,许尽欢不能理解。眼下还是梅老板更要紧,于是和颜悦色的安抚道。 她真是……疯了! 她对姓梅的说了什么?就把人吓成这样? 站在外面生闷气的许先生听到响动,又折回来。见到这副架势,眉头一皱,大步上前,瞪着许尽欢。 旁边阿珍很是机灵,上前一步伸手扶住煤老板。一半是扶,一半是拦。瞧着这中年胖子的架势,似乎是要扑到许尽欢身上去。 他跪的突然,嚎的惊人,许尽欢被吓了一跳。 “许小姐,你可以一定要救我啊!” 一听这话,煤老板当即嗷的一声蹿起,噗通就跪在许尽欢的脚边。 “这就对了!你家里人养的这只鬼,已经进了你的身,正在一点一滴的取代你呢。它让你睡坟地,吃血食,就是想要玷污你的魂魄。人身上是有三光的,三光守护着三魂七魄,抵御邪祟入侵。坟地阴气足,血食晦气重,你的三光已经快要灭了。等你三光一灭,那个鬼魂就能把你的三魂七魄都吃掉,彻底霸占你的躯壳!” 许尽欢点点头。 “是啊!昨天半夜我醒过来,发现自己在吃冰箱里的生牛肉!吃了一嘴都是血,好恶心!还有前天,我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公墓里,吓得我魂都要飞了!许小姐,你可一定要救救我啊!” “是啊!最近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去什么地方做什么事,醒来却是一点印象也没有。就好像自己的时间被人偷走了一样。而且还会吃一些莫名其妙,很恶心的东西,对不对?” “啊?许小姐你的意思是我家里有人故意养鬼,引到我身上,要害我?”梅老板大叫一声,神色慌张起来。 “但你最要命的地方就是,身上多了一个寄生胎。它是你同根同命的双生胎,而且还是个空壳!当年这个胎没长成,三魂七魄住不进去,就成了一个空壳,一直活在你的身体里。如今,你家里人养鬼,把这只鬼引进了这个空壳里,这不就是引狼入室么?” “梅老板发洋财,日子过得很爽吧?这样闹猛痛快的日子,想必也是人人羡慕。我看,不光人羡慕,鬼也一定很羡慕。羡慕到想要取而代之!不过取而代之也不是那么容易,人的躯壳和灵魂是一套的,不是随随便便来的孤魂野鬼就能上你的身取代你。控制你的身体一时,很容易。但要夺走你的一世,可不是那么简单。” “啊?我被当成替身了?” “梅老板你肯定听说过路边的孤魂野鬼找替身的故事吧?孤魂野鬼大多都是枉死之徒,而且不少还是罪孽深重。去了下面要过五狱,受尽各种惩罚,洗净身上的罪孽之后才能轮回转世。有些孤魂野鬼既不想过五狱受罪,又想投胎转世重新当人,就会找替身。你现在就已经被人当成替身了!” 美少女微微一笑。 “引狼入室?”这又是怎么个说法? “可惜你家里人养了鬼,引狼入室!” “可惜什么?” 一听不是自己那个兄弟姐妹作怪,梅老板松了口气。但小法师一句可惜,又把他的心吊起来。 “你和它是同父同母同胎而生,怎么可能自相残杀。说是你吃掉它,但其实是天道轮回,优胜劣汰而已。它胎气太弱,养不住,注定是要消失的。反倒是你,把它吸收到自己身体里,组成了一部分,帮它留了一线生机,算是兄弟情深,。只可惜,胎就是胎,没有注入灵魂,就是一团空壳死肉罢了。所以这么多年来,你身上虽然带着这个胎,但这个胎并不作怪!可惜……” 许尽欢摇摇头 “您的意思是,我这个胎记是那个被我吃掉的兄弟姐妹在作怪?” 大妖怪小法师说他在胎里把自个一个兄弟姐妹给吃了,这还则罢了,他家里人还养起鬼来。他身上一个胎记,竟然扯出这么多事? 梅老板觉得自己脑子快不够用了! 第十二章 有女鬼跟着我! 许尽欢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答案! 整个被震傻了! 真是人不可貌相!小丫头片子,这么厉害!敢想敢做哈! “你……我……发生关系……我们……”她瞪着眼也是语无伦次了。 这会子换许渊一脸淡然,一边欣赏她大脑当机的傻样,一边在心里冷笑。 装的可真想!就跟真失忆了一样! 有必要这么震惊吗?当年敢做,如今却不敢当了?看来,也就这点胆! 哼一声,冷冷道。 “当然是假的!你不要脸,我还要脸!” 假的?万幸!许尽欢长吁一口气,放下千斤重的担子。 看着她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许渊又凉飕飕的开口。 “但我的婚礼确实被你搅了!” 嗨!他的婚礼值多少钱,压根不是一回事! 她抬起头,满不在乎一摆手。 “大丈夫何患无妻!小叔你一表人才,风流倜傥,肯定能转角遇到爱,重获幸福。何况,为了一个谎言而抛弃你的女人,可见也不是真爱。夫妻之间,没有信任,就算结了婚也走不远!早点分手也是好事!” 照她这么说,他非但不该生气,还得谢谢她咯?许渊简直要被气笑。皱起眉,一时不知如何反驳。当然咯,当初他之所以最终也没有去挽回那段感情,确实也是因为觉得自己不被信任。既然不信他,那他又何必多解释。 但事到如今,他无法释怀的是许尽欢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他做错了什么?他只是对她好!疼爱她,照顾她。 结果,好心没好报!被这小丫头片子给狠狠捅了一刀,还美其名曰,她爱他爱的不行,所以不能让他去跟别人结婚! 爱啊!特么多少罪孽都假借爱的名义! 然而,把别人的生活搅合的一团糟糕之后。她拍拍屁股,去当神经病了! 他能怎么着?打她还是骂她,亦或是砍她一刀? 她是神经病!杀人都不用付刑事责任! 好!这样的孽障,关起来也好,省的她到处祸害人! 而他,至少也可以眼不见为净! 结果,一年没到,她就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他面前,还跟个没事人一眼,顶着一脸纯洁无辜,坦然无比的看着他,笑眯眯的对他说。 她药吃多了,脑子伤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艹!许渊忍不住想骂脏话,胸膛里堵着一口恶气,怎么也压不下去! 她说忘记就忘记,她说过去就过去,凭什么? 他忘不了,过不去! 而且,至今为止,她都没有给过他一个正式的道歉! 越想越气,转眼脸色又是阴云密布。 许尽欢偷眼瞧,心想这男人真是太小心眼了。 忘不了,过不去,那他到底想干嘛? 想干嘛?许渊也不知道。 看见这个导致自己心理创伤的刽子手,他是恨得牙痒痒。可他不能打她,不能骂她,也不能砍她。似乎是只能这么恶狠狠的瞪她,可瞪她有什么用? 一不会痛二不会死,她还摆一脸无辜受伤样,倒像是他欺负人了! 眼不见为净,从此老死不相往来!这倒是挺好!但前提是别让他看见她自由自在的在外面享福!这让他受不了! 她被关在精神病院里受罪就挺好! 他眯着眼打量她,在心里估量她再次发病的可能。 精神病是很容易复发的!或许他该用点手段,再把她弄回去。总比眼睁睁看着她自在快乐要好! 一肚子恶毒的主意,越想越觉得可行。 许大仙可吓坏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呀!这要是有个人天天惦记着把她送精神病院关起来,那她哪儿受得了。 好容易日子上了轨道,她可不想再去那鬼地方浪费生命。 得,该低头就低头吧。横竖就当是她欠原主的! 伸手,合掌,对着许渊拜了拜,诚心诚意道。 “小叔,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我无知,我无耻!您大人有大量,就饶过我一回吧。我保证,以后在不犯浑!” 小丫头片子真是大能耐,打主意能打到自己小叔身上。百无禁忌哈!比她猛多了!也是一位巾帼英雄! 她低头认错,诚心道歉。对方只是沉默,沉甸甸的眼神压在她头顶上。 这是,接受还是不接受? 好歹给个话呀? 等了半晌,她小心翼翼抬起头,和他面对面。 长长的睫毛挡去大半的目光,对方眼神微微一闪,张嘴却说出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哈?”许尽欢一脸茫然。 许渊眯了眯眼,闪过一丝疑惑。 “你现在住哪儿?”又是一句问不答题的话。 “诶!没有血缘关系,怎么会这样?”她反射弧太长,这才反应过来,一脸惊讶。 “大嫂是我哥的续弦,你是她从外面带来的。” “诶!这样啊!”那这么一来就难怪小丫头片子动心动情了!不过这又如何呢?与她反正是毫不相干了。 “你住哪儿?”又问一遍。 “诶?”干嘛? “带我过去!” “啊?” * 虽然不明白许渊为什么要去她租住的地方看看,但长辈发话 第十三章 那是一个诅咒 段迦仁见鬼了! 这个女鬼一直跟着他,从许尽欢在女厕所里跟他挑明有脏东西跟着他那时起。 所以,他一直以为这个鬼就是许尽欢说的脏东西。 后来,她带着他夜闯疗养院,跟宋医生斗法,那个无数尸块堆积起来的怨念被宋逸清自己消除。许尽欢说缠着他的脏东西已经没了,他也就安了心。 以后的日子因为他都跟她在一起,也就再没有遇见过那个女鬼,所以他心安理得的认为这个女鬼就是那个脏东西,已经被消灭了。 再后来,许尽欢要独立,他跟她怄气,带着徐小康回了美国。结果,在纽约的公寓里他又梦见了那个女鬼! 起初,他以为是梦!女鬼离得很远,朦朦胧胧看不真切。这个鬼也不吓人,瞧着是个身材苗条,婀娜多姿的形象。因为这个鬼总是站在他身后,他每次只能用眼角的余光看到,所以看得也不真切。 鬼不吓人,他也就没放在心上,还当这是个奇奇怪怪的梦而已。 可同样的梦一直做一直做,就让人毛骨悚然了! 而且,梦里的那个女鬼一次比一次接近他。他怀疑自己要是继续做梦下去,再过不久,这女鬼肯定就能到他身边。 到他身边之后会发生什么?他不知道。但一个梦总是做个不停,一个梦里的鬼影在不断的靠近,凭着直觉他知道这绝不会是什么好事。 他害怕了,甚至不敢睡觉。因为一睡着就会梦到这个鬼! 可人怎么能不睡觉呢?一个人不睡觉的话,不出三天就会精神恍惚,陷入一种似睡非睡的境地。这可比睡着还可怕了!因为这下他睁着眼都能看到那个鬼了! 这下他是真要崩溃了!痛定思痛,面子哪有性命重要,赶紧回中国,找许尽欢救命去! 他一边说一边情绪激动的抹眼泪。 “我在飞机上都看到了!它一直,一直跟着我!你一定要救我,否则就算它不害我,我也得死。活活被它折磨死!” 不睡觉真是太可怕了!他这黑眼圈和红血丝都是这么熬出来的! “你是说,你一睡着就会看见一个女鬼。而且它在一步一步接近你?”许尽欢说道。 段迦仁用力点头。 “对,就是这样!” “你不睡觉也能看见它?” “是!能看见。” “白天它能接近你吗?” 段迦仁想了想,摇摇头。 “白天好像不能!不对,只要我没睡着,它就不能。它只能在梦里接近我。所以我都不敢睡觉!可不睡觉,我怎么活?” 说着,又要哭的样子。 不是他不坚强,也不是他太脆弱,实在是不睡觉太折磨人了。据说长期睡眠不足还容易导致抑郁,他感觉自己就快得抑郁症了! 许尽欢听了点点头。 “那行!等会我同你一起睡一觉,且看看这女鬼什么样!” 一听这话,许渊就瞪起眼。 什么叫等会我同你一起睡一觉?虽然他听了全场,算是明白前因后果,但这话听在耳朵里还是格外刺耳。 太容易引起歧义了。 段迦仁则是感激涕零,一个劲的点头。 “好好!有你在,我也就不怕了。再不睡,我非得死!” “得,先吃饭吧!”许大仙一点头,回头伸手一挥。 “老板娘,上菜吧!” 早就已经等好久!一听号令,老板娘就忙不迭把炒好的几个小菜都端上来,顺带三碗白米饭! “吃吧!” 这一回段迦仁学乖了,再不挑剔环境,端起碗就埋头吃。这一碗白米饭三口五口就下肚,连菜都不用。不能怪他狼吞虎咽,实在是饿极了。 这一阵他不光睡不好,也吃不香。这会子全副身家有了托付之处,他肚子里的饿虫就都爬出来。 “小叔,家常便饭,别客气!”许尽欢埋头扒了半碗,发现许渊一口没吃,于是格外的招呼一句。 许渊眼神复杂的看着她。 眼前这个人真的是他认识的那个许尽欢?壳子瞧着似乎是一模一样,可内里却是截然不同,显然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身为一个唯物主义者,他当然不会想到借尸还魂这种事。只好归结为,她是个神经病,当然和正常人不一样。 他虽然是从小看着她长大,自认为很了解她。可说到底,也有快一年没见过她。 十七八岁,二十郎当的一年,就跟半辈子似得,发生一点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很正常。 但问题,她这变化不是往好的方向,而是越来越不正常! 从无知孩童的竭嘶底里,进化成了成年人气定神闲的神神道道!唯有那股子肆意妄为,我行我素的劲头,还是如出一辙。 孩子气的胡闹,没人会陪着她一起闹。可现在她是长了本事,能有模有样的忽悠着别人跟她一起胡闹。这可就杀伤力更大了! 胡闹就是胡闹!不闹则已,一闹肯定要出事! 一想到她要胡闹,要出事,他怎么还有心思吃饭? 不行!他的看着她,不然这孩子真完了! * 许渊自作主张的下决心要挽救迷途羔羊,对此许尽欢是一无所知,也没兴趣知道。 吃饱喝足,她放下筷子,招呼老板娘过来结账。 段迦仁 第十四章 亏了亏了 “ 对此,许尽欢也是一脸不解。 他没得罪过一位上古女神呀! “上古部落时代的女神?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说到底他最不解的还是,为什么这个诅咒会落到他身上? “金沙遗址是殷商时期的古文化遗址,在那里出土过用一整片金片打造而成的面具。所以从那个面具的制作工艺可以大致判断,你梦中的这个女人至少也该是殷商时期,甚至之前的人物。而从她的穿着打扮来看,则更像是上古部落时代的装扮。这个女人最起码也是一位部落的祭司,甚至可能是女王,再往上的话还可能是一位女神。” 看来他没看过。 “金沙遗址?” “那个符咒的兽人样子和你梦里那个女人差不多!那个女人的样子你也看到了,披头散发,身上穿的根本就不是衣服,而是藤萝。然后那个面具,那种样子也明显不是后来封建社会的审美。你看过金沙遗址没有?” 那玩意是个符咒?而且跟他的诅咒有联系? 她这么一说他立刻想起来!那东西一直被她握在手掌里,究竟是什么样,谁也没看见。但那东西确实很厉害,宋逸清养的那个脏东西就是被那玩意一口一口吃掉的! “就是那个躺特需病房里的小孩,我从他身上不是弄了一个东西出来!就是那玩意!” 那家恐怖的疗养院里还有这个东西? “兽人符咒?”段迦仁一脸疑惑。 * 两者之间,说不定会有联系! 这个戴黄金面具的女人穿着打扮和那个兽人如出一辙! 上古神明在疗养院里也有一个,但那个不是诅咒,而是符咒! “我想起来了!” 她想了一会,猛然一拍手。 见她这副样子,段迦仁连忙闭上嘴,耐心的等着。 许尽欢沉默,凝眉思索。 是什么来着? 但似乎这个东西也确实跟疗养院有那么一点关系!她好像在哪儿见到过类似的东西! 怎么会跟她有关?她身上可没带任何诅咒!而且她也很确信,疗养院里的脏东西跟这个诅咒不是一路货! “不可能!” 许尽欢挑起眉,用力一摇头。 所以,他心里其实多少也有点怀疑,这个奇怪的女鬼,不对,诅咒,可能跟她有关! 平心而论,他活到现在一直风平浪静,波澜不兴。所有的意外和奇怪,都是在遇见她之后! 至于有没有去过类似的地方,当然有!他跟着她去了那个奇奇怪怪的疗养院,见了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我确定!”要说接触过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那这一阵他接触过最奇怪的东西就是她了!当然她不能算是一样东西,但足够奇奇怪怪。 他点点头。 “你确定?” “绝对没有!” 段迦仁闭上眼思索了片刻,摇了摇头。 “神明的诅咒不可能无缘无故,你好好想想,有没有接触过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或者去过类似的地方?”她问道。 两个人都不搭理他,自顾自继续探讨。 对于许渊的呵斥和否定,许尽欢也毫不在乎。爱信不信,普通人一辈子不接触这个,是一种幸运。 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信!就如同相信科学一样,相信她。 许尽欢是这个新世界的大能,他现在只想抱住她的大腿。 换做以前,他肯定站小叔这边。但现在,他可不敢了!有些东西,没遇到过那是一种幸福。一旦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那真是,千奇百怪,格外刺激。 无稽之谈?段迦仁回头看了他一眼,一脸不屑。 她真是自甘堕落,学这些骗人玩意! 什么诅咒?什么神明?都是假的!街头江湖骗子哄人骗钱的把戏罢了! “无稽之谈!”许渊在旁边听不下去了。真是越说越离谱。 段迦仁急的想摇晃她的手臂。 她不知道?她怎么能不知道?她都不知道的话,那他怎么办!不许不知道! 许尽欢一摊手,这她也就不知道了。 “来自神明的诅咒?为什么一个神要诅咒我?”他越发不解。何德何能,被一个上古神明惦记?他做了什么?他什么也没做! “这是一个来自上古神明的诅咒!”她说。 “有多厉害?”他感觉有点慌。 “对!而且这个诅咒相当厉害!” 她用力一点头。 “所以,这个诅咒来自于那个奇怪的女人?” 她这样说的话,倒也能说得通。 “诅咒可以是无形的,也可以是有形的。越是强大的诅咒,越容易变化出形体。而且这个形体往往和发出诅咒的人有关!” 放下双臂,她看了段迦仁一眼。 这还只是开了天眼而已!这样下去真是麻烦死了! 这具身体真的很脆弱,比她以前用过的都差。稍微用一点神通,就会各种不适。 许尽欢用力伸一个懒腰,皱着眉,脸色也不怎么好。刚刚从阴阳界回来,她还有点头重脚轻的晕眩感。 “诅咒”这个词的意思他当然懂,但女鬼怎么就成了诅咒?诅咒不应该是无形的么?怎么会看得见? “你说那个女人不是鬼,而是一个诅咒?”段迦仁一脸疑惑。 第十五章 出事了 许大仙一挥手,美国佬就乖乖把钱都付了。人民币不够,就直接用美金。彼时国内美金还挺稀罕,私下里黄牛倒卖比央行的汇率高多了。这一来一回,老板又算是小挣一笔。 老板喜笑颜开,招待的越发殷勤。 朱砂这东西不是拿来就能用,杂质太多。不管是入药也罢,画符也罢亦或是用来炼丹,都得先炮制一番才能使用。 这炮制的活当然也拜托给老板,老板一口应承,打电话叫中药铺的小伙计过来一趟,连同把木盒拿去,嘱咐加班加急赶制,用水飞法炮制。 特别嘱咐,这一盒子朱砂要专门炮制,绝不可以跟别的次等货混在一起。 小姑娘是大客户,又是个懂行的,而且似乎还是个大能的样子。这等“世外高人”是万万不能糊弄。正所谓宁欺神,莫骗鬼。吃神鬼饭的,手里都有绝招。惹了这等高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况且,这里面还牵扯着一个美国华侨,弄得不好,就是国际事件。 老板还想安心做生意发财,可不想惹是生非。 中药铺跟老板也是常有往来,他的生意格外照顾,当下就应承了。 小伙计骑着自行车赶回去,加班加急赶着活。 “水飞法是什么?”美国人不懂。 他身上的诅咒跟那几块红色的石头有什么关系?这是药么? “要说药,也可以!”老板泡了功夫茶招待贵客,许尽欢翘着兰花指用跟手指捏起小巧玲珑的茶杯,凑到嘴边抿了一口。 “好茶!金花龙团!”赞叹一句。 老板立刻翘起大拇指。 “妹妹识货!”哎哟喂,这哪儿来的一成了精的小美女。不得了!这么厉害的人物怎么就没听说过?看来大隐隐于市,这市井之间还是能人辈出! 段迦仁低头看了一眼茶盘,心想就这么小的杯子,吃什么呢?那茶水一口都不够,还能解渴?然而瞧着许尽欢和老板,乃至于小叔的架势,似乎这茶水并不是用来解渴的。 他懂!这是茶道,讲究品!可茶道对于老美来说,实在是太抠唆了! 那小杯子,他一根手指头就能压碎! “段先生,请!别客气!”老板还热情的招呼他。 他勉为其难,小心翼翼的端起一杯茶,凑到嘴边。都不敢用力,生怕一用力,这辈子就碎在他手里。也不敢张嘴喝,就瘪着嘴,沾了沾唇。 茶水这东西有什么好喝的?一股子苦味! “盒子里的朱砂晶体都是原石,含有各种土尘和杂质,得先去除这些杂质,并且研磨成细粉才能使用。入药之前都得经过炮制,提纯提精去除毒性,增加药性。水飞法是一种提纯法,把药物原材料打碎了,泡在纯净水里用乳钵研磨。利用物质不同比重的原理,去除杂质,提纯提精。”许尽欢说道。 所以她是准备拿那些朱砂给他配药? 说到中药,段迦仁倒是知道一点的。纽约也有唐人街,唐人街里也有中药铺。顶天立地的柜子,全是一个个小抽屉,每个抽屉里都是一种药材。这些药材千奇百怪,匪夷所思。有植物,矿物,甚至还有动物。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朵都能入药,动物的皮毛骨骼油脂肌肉,甚至精髓脑延也都可以入药。 这些药材的名字也是千奇百怪,光看名字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 譬如紫河车,是什么玩意?再譬如人中黄,人中白,都什么东西?还有什么雄黄,雌黄,成双成对的。有些甚至还是毒药,譬如砒霜,譬如乌头。 简直不敢相信,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能治病能救人? 当然有些中药成分还是得到了西医的认可,譬如青蒿素就是治疗疟疾的特效药。就是从中药材之中提取而成,而且也是中国科学家发现的! 但这个朱砂主要成分是汞化物,这玩意不是有毒的么?真能吃? “是药三分毒,只要是药就一定有毒!西药也有副作用,中药有毒性很奇怪吗?”她说的轻描淡写。 段迦仁想想,这话还真不好反驳。但他这不是病呀!是诅咒! “诅咒跟生病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譬如感冒,中医认为是风寒外邪入体,西医则认为是病毒病菌感染,终归都是受到了外力的影响!诅咒也一样,是一种外力侵入人体,从而导致一系列不良影响的产生。我给你配药吃,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绝对没问题!她是老大,她说了算! “既然朱砂的成分都是汞化物,炮制过后都是精纯的细粉,为什么还非得用辰砂才好?”倒不是怀疑许尽欢玩花活,他就是好奇好问。 西医里有效成分就是有效成分,怎么取的不重要,只要东西对了就行。但仿佛中医里产地不同,炮制方法不同,东西就是天差地别一样。 至于么? 许大仙用一种睿智长者看无知小儿的慈爱目光看着他,微微一笑。 “你也是人,我也是人。怎么咋们就不一样呢?” “你是女人,我是男人,咋们当然不一样!” 她哈哈一笑,伸手一指老板和许渊。 “他是男的,他也是男的,你也是男的,你们就一样了?” “这个……我们虽然都是男人,可我们生活经历,出生环境都不一样。” 她不以为然的一笑。 “有什么 第十六章 统统带走 梅老板端着枪打开门开嚎,可把外面的人都吓坏了。阿珍尖叫一声,抱头就蹲在地上,生怕被打中。 警察也纷纷端起手里的枪,和梅老板对峙。 唯有许尽欢一脸镇定自若的蹲在当中,睁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看着梅老板,一点也不害怕。 “你找到内鬼了?是谁?”不仅不害怕,她还跟他聊天呢。 梅老板胸口起伏,气鼓鼓的抖了抖手里的枪。 “就是我那臭娘们!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她想害死我,好让她那个姘头取而代之!我特么先弄死他们两!” “你确定?”许尽欢幽幽问了一句。 梅老板愣一下。 “我,我当然确定!那臭娘们自己承认了,就是她往我吃的饭菜里加东西,让她那个姘头上了我的身!” “原来如此!”许尽欢点点头,站起身。 “欢欢……”阿珍伸手想拉她蹲下,被她拍开手。 队长也看着她,心里觉得这小姑娘太托大了。梅永发已经丧失了理智,说不定就会开枪。他可不想看着她白白送死。 可这会子他也不敢轻举妄动,梅永发精神高度紧张,要是不小心刺激到他,导致他真开了枪,那事情就不可挽回了。 只能祈祷这小丫头够机灵,别玩脱了。 许尽欢不仅站起身,还施施然迈步上前,对着梅永发一挥手。 “你把枪口挪一挪,对着我,我不舒服!” 嚯!这话说的,够刺激哈!在场的警察都傻眼了。 不过更傻眼的是梅永发还真就把枪口挪开了,不对着她。 “小法师,你别介意,我是怕他们打我。我不打你,你是好人!若不是你告诉我有内鬼,我还被蒙鼓里呢!死了都不晓得是怎么死的!” 这话听着,怎么觉得这小丫头才是导致这场暴力劫持案件的罪魁祸首?她到底对梅永发说了些什么?队长在心里嘀咕,看向许尽欢的目光也充满了审视和警惕。 许尽欢老神在在的点点头。 “既然你老婆亲口承认是她做的,那应该是没跑了。不过,你有没有想过,你老婆怎么知道用这种法子折腾你呢?她又不是法师巫师,怎么会懂这个?” 说完,一挑眉,看着梅永发。 这话一下就点醒了梅永发,当即用枪托拍了自己脑袋一下。 “对啊!臭婆娘是怎么知道这个阴损法子的?好哇,她背后还有人!妈的!老子这就过去拷问,非得把根都挖出来!” 说着,他扭头就要走。 队长一看这个机会好,正要给特警做手势,发动突袭,一举拿下。结果许尽欢一抬手,喊了一声,搅局了。 “等一下!” 梅永发就停住脚步,回头。 完了!错失良机!队长瞪着许尽欢,双眼都要冒火。这小丫头片子到底要干嘛?是来捣乱的吧! “你过去问出来了是谁教的,又能怎样?”她说。 “我,我打死他丫的!”梅老板一抖手里的枪。 许大仙冷冷一笑。 “能教出这种法子的人,还会怕你手里的枪?不自量力!” 对啊!枪能打的死活人,可对付不了鬼神!搞这种事的,怎么会怕枪。 “那,那我该怎么办?”梅永发连忙问她。 “怎么办?赶紧把枪放下,把人放了呗!”她说道。 “那怎么成!臭娘们把我害成这样,我还放了她?还有她那个外甥,也不是个好东西。都特么算计着老子的钱呢!老子不能这样便宜了他们!”他气急败坏,不肯罢休。 “那好吧!你把他们都杀了,然后自己偿命。你的钱,他们享受不到,你也享受不到,白白便宜国家呗!”她又说道,语气还阴阳怪气。 队长又看她一眼,心想这小丫头,人小心思大,连这些都想到了。 “我……我还没活够呢!我还有好多钱没花呢!还不能死!”梅老板似乎有点回过神来。 “这不就结了!不想死就赶紧把枪放下!这么多警察怼你一个,你有活路?赶紧趁早歇了,争取宽大。反正你钱多,上下打点打点,能判你多久?到时候一个缓刑,你压根不用坐牢!怕什么?” 嘿!这小丫头片子还懂得真多!队长瞪着许尽欢,眼睁睁看着她教唆梅永发怎么逃避法律惩罚。 “可我……难道就白白便宜了臭娘们和她背后的人?”梅永发心动了,但还是有点不甘心。 “你活着,钱就是你的。你想怎么整人,还不是你说了算!现在是保住小命要紧!”她说道。好似此刻不是在劝一个持枪劫持饭,而是在教训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 英雄出少年,这小丫头片子不是英雄也算是个枭雄了!队长看得都要咋舌了。 然后梅永发还真听进去了,原本端着的枪口已经落下去,委委屈屈的看着小丫头片子。 “那,那他们弄我,我怎么办?” 许尽欢微微一笑,手指一弹。 “有我在,你怕什么!” 呵呵!是啊,有她在怕什么!她连枪口都不怕,掌控全场!霸气侧漏! * 在许尽欢的劝说下,梅老板果然放下了手中的枪,乖乖投降。 队长一挥手,特警们就都冲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把梅永发就剪了双臂,带出去。 第十七章 怨恨嫉妒 “但你这话多少也算诱因吧!你凭什么说有人要害梅永发?”队长说到底还是不信。 许尽欢只好把梅永发身上的人面胎记说了。 “你这不是胡说八道嘛!胎记都是天生的,怎么就成了寄生胎?”好好的孩子不相信科学,尽相信迷信,这可如何是好! “是啊!寄生胎怎么就是胡说八道?这也是科学好么!不信你问美国佬!”许大仙伸手一指段迦仁。 美国华侨立刻为她背书。 “现在医学研究发现确实存在双胞胎其中一个被另一个吸收到体内,成为寄生胎的现象。” “看吧!” 队长皱了皱眉! 那美国人说是就是咯!可这跟梅永发有什么关系?她又不是医生,凭什么说人家的胎记就是寄生胎? 这还不简单!许大仙一拍手。 “胎记是天生的。可梅永发那个胎记不是天生的,不信你自己去问他。” “这我肯定要问的。那现在照你的意思,他身上长了奇怪的东西,你说是寄生胎。可这寄生胎不也是天生的么?那怎么就成了有人要害他的证据?”队长问道。 许大仙愣一下。 说不出来了吧!逻辑对不上了吧!明明就是胡说八道! 切!许大仙一摆手。 “问题就在于此!” “诶?” “寄生胎是天生的,早在娘胎肚里就被梅永发吸收了。他好端端活到现在,一点事都没有。可怎么突然之间就冒出一个胎记来?还是那种模样的!这难道不令人觉得奇怪?” “这个……那会不会是一种病呢?以前没发作,现在突然发作了?” “那就带他去医院看看呗!看医生怎么说。” “这等我们录完口供,检查过之后再说。可不管怎么说,你这话无凭无据,也没有科学根据,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的。” “这我早就料到了。之所以告诉你,也只是希望多少你们能注意点。梅永发是本地知名的人物,出了这样的事肯定很轰动。队长你身上的压力可不小啊!知己知彼,才能万无一失。不是么?”说完,她抿嘴一笑,显得格外纯良。 队长心里咒骂一句,竟然被一个小丫头片子教训了。真真的人小鬼大,古灵精怪。 “会出什么事?” “既然有人想害梅永发,在他死之前肯定不会停手。我既然揽了这事,肯定是要管到底。我会尽快找出谁是害他的凶手,然后帮他除掉祸患!”她一本正经的说道。 “胡闹!”队长伸手一拍桌子。 “你想要干什么?这是你一个小姑娘能管的事?梅永发进了局子,就归我们管。我们会保护好他的人身安全,不必你操心。”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许尽欢一挑眉。 “那就但愿吧!”言语和表情都是不屑和不信。 把队长气的!这孩子怎么就这么不讨喜,他看她还真是脑子有病! 掉转头对着阿珍。 “这谁家的孩子?你们都不管管?” 阿珍心想我哪敢管她!况且也不是她的孩子呀! 他又调转头看向段迦仁,美国华侨也看他,两个黑眼圈,一脸憔悴,眼神倒是有神,但有神的过了,多少也有点疯意。 这都什么人?一群神经病! “你和她又是什么关系?”小丫头片子竟然认识美国华侨?这又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联系! 段迦仁一挺胸。 “我和欢欢是朋友!” 朋友?队长皱了皱眉。 “那她家人呢?你认识她家大人吗?” 段迦仁愣一下,摇了摇头。 好么!敢情是“私会”!他都开始怀疑这美国华侨是诱拐了中国美少女,西方人那啥观念很开放,男男女女看对眼就上。这帮子华侨在外面学了一声骚,回来就祸害中国妹子! 真是太不要脸了! “你都不认识她家里人,怎么就跟她是朋友了?你们怎么认识的?” 段迦仁嘴巴动了动,想说我们是疗养院里认识的。但又想起许尽欢那个神经病史不是此时此刻应该拿出来说道的话题,于是闭嘴。 队长觉得自己是把美国华侨给问住了。心想你们这一堆男男女女的破事都没搞清楚,就瞎扯进案子里,也是醉人的很! 老大一大小伙子,还是青年资本家,就跟着一个丫头片子瞎胡闹,被哄得团团转。这算不算色令智昏? 这男人是真傻?还是打着见不得人的鬼主意,哄骗美少女?亦或是黄娜娜那话是真的,这美少女其实脑子确实不正常,所以说话才神神道道的。 这要是真的,那这美国华侨可就太龌龊了!连个神经病也要骗啊! 不行不行!保护妇女权益是警察应尽的责任。他可不能让美国佬把中国少女给糟蹋了! 眼看着这位老警察看向自己的目光越来越不友善,段迦仁福至心灵,突然开悟了。 “我,我见过她小叔!她小叔叫许渊!” * 离开许尽欢四个小时之后,许渊在下班时间赶到了派出所。 许尽欢和段迦仁都不知道他的联系方法,但梅永发知道。于是队长打了电话过去,把事情一说,他就拍着马的赶来了。 一到警局是一脸傻眼,就这么一会功夫,许尽欢又整出 第十八章 另有内情 没想到许尽欢会舍了自己跟美国佬走,许渊气的火冒三丈,开着车绕着城飚了三圈才渐渐冷静下来。 把车子停在护城河边,他闷闷的抽烟,回想着去疗养院的点点滴滴,又从疗养院想到警局。在警局里遇见黄娜娜之后,更是把他一直压在心底的陈年旧账都给翻了出来。 黄娜娜不仅仅是他的大学同学,还是他曾经的未婚妻刘琳的闺蜜。许尽欢那事,她也算半个当事人,又因为跟刘琳的关系,知道的可能不比他这个当事人少。 事到如今,他还是想不通当年为什么许尽欢会用那种方式当众表白她对自己的感情?说起来,少女情怀总是诗,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多少都有一点恋兄恋父情节。他虽不敢自夸貌比潘安才比子建,但心里也很清楚自己在女性的眼里多少算是个有魅力的男人。 所以被小丫头爱慕,这并不奇怪。说真的,他也有点享受被一个美少女崇拜爱慕的虚荣。 但这份略带禁忌的情感一直被他控制在“发乎情,止乎礼”的境地,当年出于保护许尽欢的考虑,他还特地低调处理了自己和刘琳的恋情。 欢欢是个骄傲的孩子,又因为长得漂亮,处处受到追捧和宠爱。个性和脾气确实有那么一点任性,但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他很清楚这孩子本质还是比较单纯善良的。 并且她对他的感情,至少在他感觉而言,并没有像后来表现的那么夸张极端。她确实有点敌视刘琳,在得知两人正式订婚之后。但一般会面场合,还是比较克制的,至少从来没有给刘琳难堪过。虽然是看在他的面子上,但这就是关键所在。 她一向还是愿意听他的话! 可后来……想起那晚发生的事,他真是不堪回首。 究竟是哪儿出了错?难道是他一直误会了她的行为?忽视了她的情感?所以才导致她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步步沉沦,最终走向极端? 可究竟是什么样的困境,会让一个天真善良的姑娘用“脱光衣服钻进自己小叔的被窝”这种极端的方式破釜沉舟的表达爱意? 怎么看,都像是个疯子所为! 而那天,偏偏刘琳提出要留在家里过夜。他心想着两人的婚事就在下半年,过几天就要去领证,一个女孩子主动提这样的要求,再拒绝就太不是男人。当然,这也是为了安抚刘琳。毕竟,他的低调处理从某种程度来说,确实有点伤害刘琳的自尊心。 不然,她也不会总是有意无意的抱怨他对这份恋情缺乏热情。显然她很清楚的察觉到了他的克制,并敏锐的感觉到克制的原因是欢欢。 女人的直觉总是正确的。他对欢欢确实抱有一种介乎于长辈和男人之间的复杂情感,而欢欢对他亦抱有同感。但他作为一个正常理性的成年人,很清楚那条红线是不能越过的。 这不仅关系到他的前途和未来,同样也关系到欢欢的未来。虽然他和她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身份注定他们只能是家人,不可能成为爱人。 况且欢欢才十七岁,这个年纪的孩子根本不懂什么叫做爱情,什么叫做责任。她们往往会把激情和崇拜错当成爱情,然后凭着年轻肆无忌惮的勇往直前,摔一个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可他舍不得她头破血流!他的小公主应该过公主的生活,平平安安的长大,平平安安的上学,平平安安的恋爱,平平安安的成家。 家人是最牢不可破的纽带,他愿意当她一辈子的小叔,做一辈子的守护天使。 可万万没想到,最后却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后悔吗?当然后悔!如果他知道欢欢心里对他的爱已经到了这样极端纠结的地步……他会考虑和她在一起的。哪怕最终一起两败俱伤,彻底不幸。但至少,她不会发疯! 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他当时完全被震惊了,下意识的关闭了沟通的渠道,彻底拒绝了欢欢。结果导致她越发沉沦,最终再也无法摆脱困境,诱发了精神分裂。 那段时间对他来说也是一种煎熬!他试图让刘琳明白,欢欢和自己是清白的。小姑娘只是一时糊涂,一时冲动,她并没有恶意。 但刘琳却似乎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不仅不愿意接受他的任何解释,连面对面的交流也被截断。 退婚也是通过黄娜娜来转达的,一并归还的还有他特地为她挑选的婚戒。 刘琳是刘市长的千金,出了这样的事,他这个市长准姑爷自然也只能打包滚蛋。想要在机关里进一步上升,已经成了奢望。 失去婚姻,失去工作,失去前途,他一下从云端坠落到谷底,心情格外沮丧。 但命运还是不愿意放过他,等他回到家才发现,欢欢疯了! 也许她早就疯了,如果不是疯子,又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 但为爱疯狂和精神分裂是两码事!前者虽然疯狂,但多少还带着一点浪漫和悲情主义。而精神分裂,则非但没有半点浪漫,反而把一个人最丑陋的一面肆无忌惮的暴露在所有爱着她的人面前。 他的小公主,他的小美人,他可爱的小侄女,变成了一个彻底的毫无美感的疯子! 她甚至连他都认不出,穿着一身脏污的衣服,带着一股异味,蜷缩在同样脏污的床上,喋喋不休的叨念一些谁也听不懂的怪话。 那床单,那衣服 第十九章 发狂 赶回到警局门口的时候,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只剩下天边一抹暗淡的残红,就如同女人脸上隔了夜的残妆。 车子停在门口,段迦仁看许尽欢的意思,似乎是到了又不着急下车。 “你不进去?” 许尽欢皱着眉头摇了摇头。 “现在还不急!” 现在不急?那刚才怎么那么急?反正急也是她,不急也是她,他都听她的。 不过一静下来他就开始犯困,说到底还是亏了觉,缺少睡眠。跟她在一起,他心里有了安全感,精神就慢慢放松下来。 见她不着急进去,又不吭声的样,就偷偷闭着眼打瞌睡,怀里还抱着他那一匣子的朱砂。 不下车,不进去,并不代表许尽欢就不担心梅永发了。相反,她很担心。 倘若黄娜娜脑子够聪明,今晚就不会出什么大事。梅永发刚被抓进局子里,一时半会出不来,有的是他们动手的时候,根本不必急在一时。 可她瞧着黄娜娜那个样子,似乎是受了很大的刺激,已经有点不大理智,怕是要急火攻心! 此刻动手虽然凶险,但也有好处。那就是来一个措手不及,快刀斩乱麻! 横竖梅永已经进了局子,出点什么事都赖不到他家人头上。趁着外人还没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就直接把人做了,一了百了。 人面寄生胎的目的虽然是取而代之,但计划赶不上变化,黄娜娜他们未必不会来一个一步到位。 队长虽然对黄娜娜他们有怀疑,但显然也不相信许尽欢和梅永发的说辞。毕竟是唯物主义队伍,哪能轻易相信这些“迷信思想”。 梅永发关在警局里面,人身安全自然会有警察负责。可警察再厉害也只能防的住人,防不住鬼。 一旦恶鬼来袭,就是十个警察也没用!何况,这警局里瞧着就是人手不足的样子。 梅永发,险呐! 许尽欢看着窗外,慢慢闭上眼,开启心眼。 心眼一开,周围的风景就统统变成了虚像,一股股似有若无的气息盘旋当中。其中围绕着警局的是一股红黄间杂之气。红色是煞气,黄色是皇气,这两股气保护着这个地方,让它免受邪祟侵袭。 此刻,这间警局的周围所围绕的红黄之气所形成的结界,仍是完好无损。 她略微安心了些,但并不能完全放心。 想了想,她也闭上眼休憩,准备来一个持久战。 她着心这件事,不仅仅是因为她答应了梅永发,必须说到做到。更因为黄娜娜这人身上有大古怪,这古怪似乎还跟她的原身有关。原身虽然已经魂飞魄散,可她身上的因果如今都落在了自己身上,她就不能不管。 当年的事,只听小叔一面之词,并不可信。当时她急着摆脱他,也就不往心里去。可如今突然冒出这个黄娜娜,信誓旦旦一副很知内情的老熟人样,言语闪烁,眼神躲闪,就由不得她开始怀疑当年的事另有蹊跷! 原身这姑娘本来就死的惨,倘若之前还有冤情在身,那她这个后来者是一定要给讨一个公道。 * 心里想着当年的事,似乎有影影绰绰的勾起了原身的一些记忆,但那些记忆支零破碎,无法拼凑成一个整体。 零碎的记忆里,一半是曾经美好的往事。少女灿烂的笑容,时不时间杂着小叔的身影,但这些影像都是一闪而过,就跟看幻灯片似得。 显然这些是对原身来说最印象深刻,无法磨灭的回忆。 然而对比之前的幸福,其后而来的黑暗和恐怖就显得格外突兀而且惊人。 原身是因为精神分裂而被送进了疗养院里,但她的精神分裂很严重,严重到宛如鬼上身一般可怕,而且令人恐惧。 接下来不断闪烁的片段全是原身脑子里残留的恐怖回忆,在她的眼里,除了小叔许渊之外,其他任何人都变成了僵尸怪物。 她之所以挣扎,反抗,撕咬,踢打,都是因为从她的眼里看去,那些触碰她的人,都是怪物。 怪物要吃她,要害她,要杀她,所以她不得不反抗。 而她彻底的崩溃就是因为一次次反抗的结果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以最终她放弃了抵抗,绝望的受死。 看着这些支零破碎的回忆,她似乎仍能感受到原身残留着的恨意和绝望,以及悔恨。 似乎,在她放弃抵抗,接受死亡的刹那,她深深的为自己的任性以及不被世俗所接纳的恋爱感到后悔。 所谓情比金坚,所谓至死不渝,其实大多只发生在小说电视里罢了。 搁在现实里,只有赤果果的唾弃和恶狠狠的打击。十七岁的少女豁出去了为爱疯狂,但疯狂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却压根不是她能承受的。 所以她后悔了! 她以为自己豁出去爱一次,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但到头来,不仅家人不支持,爱人也疏远她,甚至老天爷都惩罚她。 她为自己疯狂的爱付出了惨烈的代价!最终是带着悔恨离开了人世! 只有悔与恨,没有丝毫爱! 爱,早就被残酷的现实粉碎的一塌糊涂,落花流水。 感受到原身的痛苦,委屈,悔恨,绝望,许尽欢在梦里不安的扭动起来。这感觉好奇怪!做一个感同身受的梦并不奇怪,但在梦里被束缚手脚,就不正 第二十章 癔症 朱砂如同一团红雾,噗的就散了血色的面具一脸。那面具先前吸了潮气,就跟真染了血似得,湿哒哒往下淌红水。这把干朱砂粉撒上去,立刻把那团潮气吸了扣上皮带,队长二话不说就往旁边一闪,紧接着许尽欢一步上前,扬手将一把朱砂砸在那面具上。 “队长你让开!”栅栏外又是一声喝。 就捆扎的功夫,那面具已经快要竖起,眼看着就要露出底下盖着的梅永发。 队长浑身一颤,连忙一把抓住梅永发举起的双手,用皮带紧紧捆住。 “还不快动手!”许尽欢突然喝道。 衬衫布明明浮起来,脱离了梅永发的脸,可那布的轮廓却依然是一张人脸的模样。就好像一个血红血红的面具浮起来,又好像是有个看不见的人影顶着这个面具,坐起来了。 随着他不停的哈气,血红的衬衫布逐渐湿透,慢慢贴住他的脸,露出一张人脸的轮廓。这轮廓本来是贴在梅永发的脸上,可不知怎么的就浮起来。 那是他张开嘴在哈气。 梅永发再次举起胳膊,整个人呼哧呼哧的抽气,血红血红的衬衫突然凹下去一个口子,呼呼的冒气。 他等了一会,又上前踢了梅永发一下。 等他推开了,梅永发的两个胳膊又落下,双手砸在地上。 队长吓了一跳,连忙退开一步。 这一踢,梅永发整个人就颤动起来,两只胳膊腾的抬起,竖在当胸,十指如钩。 虽然小姑娘一脸淡定,可他心里也打鼓。不敢伸手,先用脚踢,碰了碰梅永发的手。 光看这两只手,队长心里就明白,他这发作很邪性。 那手就摊在两边,手指血淋淋的,一半是他自个的,一半则是三位值班警察的。指甲缝里还残留着皮肉,可见方才闹得有多狠! 现在他上去,就是准备捆手。 两条腿由脚踝处捆扎着,不必怕他跑。 梅永发就躺在门口边,头脸上盖着衬衫,血红血红的一大块,正糊在他脸上。盖着衬衫,看不到底下的样子,但衬衫布一起一伏,还透出湿气,显然还活着,能喘气。 小心翼翼开了栅栏门,他慢慢的进去。 自古英雄出少年,这类少年英雄他也不是没见识过。 许尽欢虽然只是一个小丫头,但小丫头能在这样的大场面不发怵,还镇住了。那就不能拿她当小孩子看待。 这话让队长脸色一沉,但并没有发作。打心里他是不承认这些“神神道道”,可有些东西不能用科学解释,那就只能顺从民间偏方。他把这一类说不清道不明的,但又确实能发挥作用的人和事,都归类为“偏方”。 “小心衬衫,别揭开就行!” 许尽欢一脸淡定,对他点了点头。 队长把皮带握在手里,回头看了许尽欢一眼。 小同志哆哆嗦嗦上前把锁开了,立刻闪到一旁。 光捆两条腿肯定不够,但至少已经大大降低了对方的攻击力。队长伸手招呼,让小同志过来开门,自己则把腰里的皮带也扯了。 这一旦插上了扣住,等闲挣脱不得。 彼时国内已经有了那种摁扣的皮带,时髦又漂亮。但老同志不时兴时髦的外来玩意,系的仍旧是老式的那种武装皮带,用的是插梢扣。 队长这才接了,先把梅永发的两只脚捆了,绕了两圈,用力扎进,扣住皮带。 说着就把自己腰上的皮带抽出来,递过去。 “用皮带!” 要不怎么说还是老同志有经验,一拍大腿。 可这警局里也没备绳子的道理!警察同志有铐犯人的权力,可没有捆人的权力,五花大绑什么的,那都是封建社会的糟粕。 “得用绳子!结实点的!” 这能安全? 手铐能顶个屁用!就算有用,这会子想要铐住梅老板那也得先把栅栏打开了,人进去铐。 队长没接,皱了皱眉。 “队长,用这个!” 他这手一缩回来,大家伙都松了一口气。旁边的小同志掐尖讨巧,提前拿了一个手铐。 队长把手缩回来,扭头朝老同志看了一眼。 至于梅永发究竟是怎么回事?那只要制住了对方,总能想法办搞清楚。 先捆起来,是一个万无一失的上上之策。 队长虽然不好承认“迷信”,但当了这么多年警察哪能没眼力界的。局子里留守的三个都给挠成了肉丝,这梅永发就算不是鬼上身,那此刻也是一个极端危险的人物。 所以心思在肚皮里打了个转,她就不说邪祟冲了,只是含糊的提醒梅老板会攻击人,先捆住了再做打算。 可要是这么说了,难保队长心里不犯拧。人家这是唯物主义队伍,怎肯信服这些神神道道的事。 这要是把衬衫给揭了,他身上的邪祟还不立刻发作啊! 本来是可以直接说梅老板被恶鬼冲了,想着已经变成了个是非不分不人不鬼的玩意。之所以这会子躺着不动弹,那是因为被衬衫上沾染的朱砂给镇住了。 “梅永发的情况不明朗,一旦醒来很可能继续攻击别人。还是先把他捆起来,再做打算吧!”她说道。 “怎么?” 许尽欢不许揭“红布盖头”,队长伸过去的手就停住,回头看了她一眼。 第二十一章 重新开始好不好 车子一溜烟就开到了郊外的维多利亚庄园。 在门卫那儿队长出示了警察证件,立刻被放行。加长林肯是一道跟来的,自然也顺利通过。 反倒是后面跟着的许渊被拦住,门卫尽忠职守,要检查他的证件,否则不让他进去。 得亏许渊车上有单位开的介绍信和工作证,见他是外贸公司经理,门卫连忙放行。 然而这一耽搁已经快过去一刻钟! 就这会功夫,许尽欢和队长还有段迦仁一起已经进了梅老板的别墅。 深更半夜,梅老板一家竟然还没睡。一个两个都穿戴的整齐,队长一敲门,刘金奎就亲自来开门。 看到队长还吓一跳,脸上变颜变色的。 “怎么回事?” 队长一亮证件。 “有公务前来!打搅了!” 刘金奎还算有眼力界,肉泡似得小眼睛骨碌一转,连忙让开身。 “原来是队长来啦!快请进,快请进!”还大声嚷嚷,一听就是通风报信的架势。 队长一把将他推开,自己带头进去,后面许尽欢跟上,段迦仁殿后。 看到他们两,刘金奎一脸惊讶。 “这两位……” 队长一回头。 “又不是不认识,下午在警局大家都见过面。不碍事吧?” “不碍事,不碍事!” “这大半夜的不让人睡觉,你们警察又有什么打算?”黄娜娜刺耳的喝斥声响起,她站在楼梯上瞪着眼往下瞧。 等看到队长后面跟着的许尽欢,顿时脸色一变。 “她怎么也来了?” 许尽欢抬头看她一眼,微微一笑。 对方的脸色顿时如同挂了霜似得。 队长也看了她一眼。 “你们这不是还没睡嘛!”说着,伸手朝刘金奎和黄娜娜身上一比划。 两人脸色又是一变。 “我们正准备要睡呢!队长大驾光临,有何贵干?”黄娜娜冷哼一声,踩着高跟鞋从楼上下来,耳朵山两个大耳环还跟着一晃一晃。 许尽欢见她脸上的妆都是好好的,一看就是准备要熬夜到通宵,刚补的装,压根没睡觉的打算,心里就敞亮的很。 队长也是老江湖,岂会不懂这些门道。但他更注意到刘金奎和黄娜娜对他到来之后的表现。家里顶梁柱还在警局里关着,半夜三更警察上门,家里人不问顶梁柱有没有事,却关心警察有何贵干? 十足的形迹可疑! 一家人半夜三更不睡,干熬着,是为警局里关着的梅永发担忧吗?肯定不是。 他们压根不关心梅永发在警局里怎样了! 而这个不关心也有两种解释,一种就是没情义,冷血。一种则是他们自个心里明白,警局里的梅永发会出什么状况! 而第二种,又跟着半夜三更不睡觉联系上了! 这些人是怎么跟梅永发的“癔症”联系上,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这些人要害梅永发,那是越来越真切了。 黄娜娜下了楼就跟刘金奎站在一起,瞪眼瞧着队长和许尽欢,一点没有待客的意思。 好在他们也不是来做客的。 队长扭头看了许尽欢一眼,随后对着刘金奎说道。 “梅永发的爱人呢?叫你舅妈也出来吧!我是来找她的。” 余阿娇是梅永发的合法配合,她才是正经家人,梅永发的事得由她做主。 “找舅妈的?”刘金奎愣一下,随即脸色一变,慌张的看向黄娜娜。 黄娜娜也是变颜变色的,但强装镇定。 “舅妈她已经睡了。队长你有什么事,跟我们说也一样!” 队长一挑眉。 “跟你们说?你们又不跟梅永发在一个户口本里,这事和你们说不上。睡着了就把她叫起来,跟她老公有关,她这当老婆的还能睡得着?快去!” 说完一挥手,催促。 可刘金奎和黄娜娜面面相觑,就是不挪窝。 “这个……” “队长,舅妈她今天被舅舅他挟持,受了惊吓,身体不适,这才早早的睡了休息。是不是舅舅有事?跟我们说也一样!我们两个年轻,有力气,有什么我们出马就行。让舅妈好好休息一下。队长你就通融一下,不要太为难人了!”难得的,黄娜娜语气软和下来,但话里话外还是带着刺。 听着她的话,队长心里也是纳了闷。 怎么着?非得藏着余阿娇不让出来了?这究竟是黄娜娜和刘金奎拦着他不让见家属呢?还是说余阿娇此刻不能见人? 倘若是不能见人,那又是怎么个不能见人法?是人在这别墅里,但不能出来见人?还是说余阿娇不在这里? 不对!余阿娇一定就在这别墅里,但不能出来见人!因为倘若余阿娇在别处,黄娜娜和刘金奎完全可以说她不在家,让他到别处找去。他难道还能强闯民宅,搜查一番不成? 这搜查可是必须要带着搜查令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队长能想到,黄娜娜这么聪明何尝想不到。但偏偏来开门的是刘金奎,又偏偏让队长进了屋。他来得突然,一开口就问起余阿娇,黄娜娜一时不察找了个蹩脚的借口,此刻想改口已经来不及。 只能指望着多拖延一点时间,让屋子里的人完事,他们就大功告成了! 可惜, 第二十二章 五鬼六煞 看穿戴是一位男性,而且颇有一点时髦!毕竟是花花公子的衬衫,金利来的领带一般女孩子看到床上摆的那具干尸,肯定得吓得尖叫。虽然平心而论,那具干尸不算吓人。至少规规矩矩,干干净净,甚至还穿着一套完整的衣服。 她微微一笑,并不说,而是转头看向大床上。 “邪物?什么邪物?” 队长退后一步。 “那是个邪物!”她迈步而入,伸手隔开队长。 许尽欢说不能碰,为什么? 之所以认为是铜像,是这佛像到处都是斑斑铜锈,还带着一股金属氧化之后特有的腥味。 那东西?哪东西?队长瞧着自己要伸手的那个家伙什,是个铜制的小佛像。这佛像黑漆漆的,怪模怪样,三头六臂,袒胸露乳。三个脑袋三张脸,个个都不一样,但统一都是凶神恶煞一般,獠牙利齿,瞪眼竖眉。一张脸黑,一张脸红,一张脸蓝,怪模怪样的。 “别碰那东西!” 许尽欢到了二楼卧室门口,正巧看见队长伸手要拿供桌上的东西。 * “许渊!”黄娜娜跺着脚,想跟上去,可惜手腕子被铐着,动弹不得。 许渊一见她这个架势,连忙也一把甩开黄娜娜的手,追上去。 许大仙皱眉,一把抹开许渊的手,扭头快步上楼。 好这一下,三个就跟串一起的螃蟹似得,寸步难行。 “许渊!”她近水楼台先得月,一把抓住他。 许渊一动,黄娜娜就跟着动。 “欢欢!”伸手要抓她。 她一动,许渊也跟着动。 许尽欢回过神,这才迈步上楼。 她对梅老板可是有责任的! “欢欢,你快过来看看!姓梅的是不是被这些东西害的?” 还是段迦仁看不过去,出声提醒她。 至于内行的许尽欢,在楼下被许渊和黄娜娜的官司给“迷住了”,停住脚在原地等听“八卦”,一时竟忘了关心楼上的鬼神之事。 他是外行看热闹,看过就算。 此时此刻,在队长心里这事虽然可恶,但并不严重。即便是那个逃跑的黑影,也只认为是装神弄鬼混饭吃的神棍。 这都什么事! 把梅永发疯了归罪到黄娜娜和刘金奎头上,法律上站不住脚。此刻唯一能站住脚的,反而是参与害人的徐阿娇。她情况不明,可以告黄娜娜和刘金奎故意伤害。但究竟能不能告成,能不能定罪,却还要看徐阿娇到底什么情况! 不过这个事虽然恶劣,却很难定罪。 看来还真是自家人害自家人!至于这个害人的自家人,毫无疑问就是刘金奎和黄娜娜了! 在一扭头,看到布满整个房间的各种符纸,还有摆在大床前的低案上香烛供物一应俱全。 这两口子,一个疯疯癫癫,一个昏迷不醒。倒也有夫妻相! 干尸又高又瘦,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矮胖的大活人自然就是徐阿娇,这屋子都闹腾疯了,她还“老神在在”躺着大睡。可见,这睡得也蹊跷。 之所以确定是活人,因为看到胸口起伏,显然还有气。 床上躺着的是一具干尸和一个大活人! “这都什么玩意?” 这一看,眉头皱得更紧了! 他第一眼肯定是先看床上那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的人影。 方才冲的急,只顾着追黑影,这房间只是匆匆一瞥。现在再次进入,房间里缭绕的烟雾已经散去,开了灯一切都摆在灯光下,真相大白。 皱了皱眉,迈步而入。 队长别转头,找到电话,立刻打过去叫增援。放下电话,三步并作两步上楼,再次回到那间卧室门前。 许渊也抬头看他,对方则站在二楼廊下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段迦仁比了一个“OK”的手势。 “小伙子,帮我看住那个胖子!别让他捣乱!” 随后朝楼上的段迦仁喊了一声。 这又是一脑袋什么官司?当下啧一声,伸手一拽,把黄娜娜拖过来,手铐的另一头铐在楼梯扶手杆子上。 队长看他一眼,又回头看黄娜娜一眼,她眼珠子还直勾勾的勾在人家小叔脸上。 结结巴巴,变颜变色,欲言又止。 “不是死人,不是!哎,有一个是。但是……” 反倒是楼上趴着的刘金奎喊起来。 黄娜娜当下一惊,下意识要挣扎,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只是扭头看了队长一眼,随后又把目光落在许渊脸上。 “那屋子床上躺的什么?是死人吗?”质问道。 眼珠子骨碌一转,队长上前一步先发制人,一把抓住黄娜娜的胳膊,从后腰带出一副手铐,咔擦就铐在她腕子上! 不过眼下最要紧的还是梅永发的事! 光是这么两面,队长下意识就觉得这老许家的破事也是不少的样子。 这个小叔也是比较“有趣”的!似乎是许尽欢在哪里,他就在哪里。管着侄女就跟管女儿一样,然而这个侄女又不是小孩子!就算是小孩子,也该有正经父母去管,怎么偏要他一个小叔出头? 偏偏这多出来的也不是陌生人,正是许尽欢那个小叔。 逃跑的黑影没抓到,回到别墅却看到多了一个人,队长也是愣住了。 第二十三章 冥河 说是发大水,众人当然 可楼下怎么会突然“发大水”了呢?这水,哪儿来的? 这“汪洋”波光粼粼,泛出一片蓝幽幽绿莹莹的光,应和着卧室里的鬼火,一时都没人察觉。就是这光,照亮了整个别墅。 可等这会大家看清了楼下的状况,才发现,之所有能看得一清二楚不是鬼火有多亮,也不是大家眼睛有多好,而是楼下已经变成了一片“汪洋”! 一开始谁也不觉得奇怪,明明是陷入了黑暗之中,怎么还能看得一清二楚呢? 就这这点光,大家又渐渐适应了黑暗,看东西不成问题,甚至还有那么一点一清二楚的感觉。 整个别墅都停了电,没有一丝灯光。起先到处都是一片漆黑,刹那间什么也看不到。后来很快灭掉的蜡烛就亮了,虽然是两团渗人的鬼火,可到底也能照亮。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听到这声喝,许渊和段迦仁这才分心往楼下看了一眼,也立刻瞪起眼。 “啊!怎么成了这样?” 队长蹿到楼道上,往下一瞧,也是大喝一声。 堵着门口的许渊和段迦仁连忙左右分开,让他通过。他们两个对黄娜娜和刘金奎都不感兴趣,只盯着许尽欢。 说完,猫着腰就蹿出去。 “你老实待着别动!我下去看看!” 飞快的看了许尽欢一眼,握紧手中的枪,伸手朝她一指。 队长在墙角蹲不住了。 叫得这么凄惨,难道是黄娜娜出事了。 “娜娜!”紧接着黄娜娜尖叫的是刘金奎的惨叫,他就趴在楼道上,往下一看就能看到黄娜娜。 是黄娜娜的尖叫! * “啊——” “这蜡烛……这火……”他伸手一指,刚想问许尽欢,就听到一阵尖叫声从楼下传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 话说完,他抬头一看。可不就是在摇晃,那绿莹莹的烛火左右摇摆,笔直的蜡烛都已经斜了,好像喝醉了酒似得,也跟着烛火一起摇摆起来。 “我怎么觉得,这屋子好像在摇晃?” 队长眯了眯眼,伸手揉了揉,嘶了一声。 若是人为,那是何人所为?意欲何为?肯定不是来做好人好事,给大家开惊喜派对的说。 真要说危险,还是这个保险跳了的危险更大。黑灯瞎火容易出事不说,就怕这保险跳的不是意外而是人为。 按说,两个熄灭的蜡烛突然冒火,就算是绿火又如何?也就吓人了点。是能烧死人啊?还是能跳出来咬人? 不过现在不是开辩论会的时候,眼下这个情况该怎么办? 许尽欢对鬼的解释出乎队长的意料,让他颇有一种无从反驳之感。 这种力量是真实存在的,并且每个人只要仔细体会,都能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它的存在。 但归根结底,这些都是人类无法解释的一种力量。 这些超自然的存在,人类无法解释。为了便于记忆和传承,便被赋予各种个性和“人性”,于是就变成了各种神各种鬼各种稀奇古怪的名目。 而那些险恶残暴,但可以想办法抵抗的的超自然力,则被归类于另一种存在,那边是厉鬼恶煞。这类存在便是人人得而诛之,但倘若厉鬼恶煞真有了道行,拼杀出一条血路,那人们也就不得不供奉它。 神是人类无法抵抗的存在,不论好坏,只要打不过,就得尊为神。只不过好的神被人推崇,受到的供奉就多。坏的神,虽然推崇的人不多,但出于惧怕,人类也保持敬畏。 鬼是一个中性词,并没有好坏之分。神也一样。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上古的人们见识也越来越多,于是这种神鬼不分的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些更为强大,人力不可规避的超自然力便被赋予了超然的神性,被归类为神。而那些较为弱小,能以人力规避的超自然力则驱逐出祭司的队伍,归类为鬼。 换成现代,这哪里是献祭神明,这明显就是屠戮生命,助纣为虐,供奉恶鬼。 处于对自然和超自然的恐惧,上古的人们把一切人所不能理解的东西都归为神。不管是凶神也罢,恶煞也罢,总之打不过就屈服咯。神要吃人,人也得巴巴的供奉着。于是造就了殷商人牲献祭的习俗,对神明祈求越多,越恭敬,就得献祭更多活人的性命。 中国人,也不单是中国人,全世界的人都下意识的把这些力量归结为“鬼神之力”。鬼与神的区别,在上古时代是很模糊的。 鬼是一种能量,一种磁场,一种超自然力。是人类目前的科技和见识无法解释的存在! 鬼是什么? “鬼,当然是存在的。但问题是,鬼究竟是什么?”许尽欢淡淡回答,也看着那火。 “小鬼勾魂?开鬼门关?这世上真的有鬼?”队长瞪着绿莹莹的鬼火,压着声音皱眉问道。 所以这鬼,究竟是有?还是没有呢? 而不信的人也是说的斩钉截铁,坚决抵制。可这世上它就有那些科学没办法解释的人和事,你是怎么说也说不清楚。 这个问题显然是很难回答的!信的人说的言之凿凿,宛如亲见。可你让他当着众人的面抓一只出来展示展示,却也是万万不能。 这个世界上究竟有没有鬼? 第二十四章 渡船 黄娜娜压根不理他,也听不 “娜娜?” 她只顾着直勾勾的盯着许渊看,叫一直站在旁边往后躲的刘金奎目瞪口呆。 他一避开视线,黄娜娜的气焰就更胜,瞪着他的目光也越发咄咄逼人,炙热的犹如两团烧红的碳。 他下意识的别开头,避开了黄娜娜的视线。 爱是一把刀,一团火,一杯毒,可以要人命! 而这深深的怨念和恨意,也让许渊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以及莫名的恐惧。 心里如此想着,她望着许渊的目光就渐渐有爱变成了爱恨交加,怨念丛生。 呸!黄娜娜梗着脖子一步不退。倘若今天就要死在这儿,那她更要把自己这一腔子憋着的爱恨情仇都掏出来,好好给他看看! 他觉得她的爱不识大体不知好歹,可他的爱呢? 这世间的事,就是这么可笑! 他凭什么看不起她的爱?许他偷偷爱着自己的侄女,就不许她明明白白爱他? 他说不出口的理由,就是他许渊最大的罪! 他这是为了什么? 可就这样,他也和刘琳谈了快四年多的恋爱,迟迟不肯结婚。非得刘琳三催四请,直言自己年纪大了,再不结婚家里外人要说闲话了。他才似乎勉为其难的答应了结婚! 他不敢!他不过就是相看上人家刘琳的身份家世出身而已,觉得门当户对。 可他许渊敢拍着胸脯说他爱刘琳吗? 公主和王子,多般配,说出去人人夸赞! 是,刘家门第高,是高干子弟,真配得上他许渊。 难道他许渊就这么高贵无比?要真是高贵无比,又何必还要巴拉这刘琳,跟人家相好呢! 就算他许渊看不上她,那也不必这么把人看扁了吧! 她就是喜欢他,稀罕他,肖想他,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怎么了?就算他许渊是高高在上的白天鹅,可她黄娜娜也不是癞蛤蟆!好赖她也是飞出农门跳上高枝的黄鹂鸟,她想要再攀哥高枝,跟白天鹅比翼双飞,怎么了? 许渊厌恶的眼神深深的刺伤了黄娜娜,但此刻她是横了心,破罐破摔。 但这些“东西”却只让许渊觉得厌烦,恶心,恼羞成怒!他没想到黄娜娜竟然对自己存了这样的心思,他自认从来没有给过对方半点可能的暗示或者明示,为什么对方就这么“不识大体不知好歹”呢? 绑好了腕子,她捏着红绳直勾勾瞪着许渊,眼睛里的东西是不言而喻的。 就算是绑,她也要把自己跟许渊绑一块!这是她斩不断解不了的冤孽! 说完,不由分说就往腕子上绕红绳。 “我去!” 黄娜娜趁机抢步上前,一把接过绳头。 “我不去!我不去!” 而刘金奎看着递过来的绳头,反而一个劲的往后退。 黄娜娜脸色顿时灰败,一早伸出去的手都愣在半途,伸也不是,缩也不是,尴尬至极。 许渊此刻也不矫情,在手腕上也绕了三圈。然后捏着绳头看了看黄娜娜和刘金奎,皱了皱眉,把绳头递给刘金奎。 队长面露狠色,绕好了红绳,把手里的绳头塞给许渊。 可不就是玩命。他们现在的处境是玩命还有一线生机,不玩命那就直接玩完。 这是要玩命啊! 她说离魂而去已经叫在场的所有人都变了脸色,再一指那干尸,个个都脸色发黑。 “当然是要一起离魂而去!带着肉身怎么能下去?那河水阴气这么重,肉身下去不出一时三刻就会吸干阳气,直接变成那玩意啦!”说完,朝卧室里那具干尸一努嘴。 她微微一笑。 去楼下趟冥河?直接走下去不就得了!就客厅这点地方,还能走散了? “自然是去楼下趟一趟冥河咯!” “走散了?”怎么就会走散了?他们要去哪儿? “用红绳系住,免得走散了。” “这是干嘛?” 队长也在手腕上绕,一边绕一边问。 段迦仁接过绳子就往手腕子上绕,毫无犹豫。绕了三圈,又递给队长。 这举动让许渊皱了皱眉,脸色一暗。可惜,谁也没在意,尤其是许尽欢。 “大家把绳子绑在手上,一个接一个!”她先在自己手腕子上绕了一圈,做个示范,然后把绳子递给紧挨着身边的段迦仁。 “接下来呢?” 那还等什么,三下五除二,一起动手,扯了一段长长的红绳塞到她手里。 原来卧室里的窗帘滚着一圈大红色的流苏,扯下来可不就是红绳。 队长也是习惯她这种模棱两口的语气了,二话不说冲回卧室,一把扯下窗帘,拖了出来。 “应该没问题!”她说。 “只要是红色的绳就行?”队长突然问了一句。 众人面面相觑,谁出门还带红绳?又不是特地为今天准备着的! “有红绳吗?” 她微微一侧头。 好在众人回过神,都把目光聚集到许尽欢身上,以她马首是瞻。 不得不出言提醒! 队长觉得心好累! 眼瞅着楼下冥河大开,万鬼奔腾,而远处梅永发和徐阿娇的生魂也越走越近,正是千钧一发之际,结果这群人又开始掰扯许尽欢家里那点破事。 第二十五章 迷魂 说话的功夫,那骷髅筏子就靠了岸。 筏子在岸边轻轻一点,嗖的一下,又黑又粗的辫子麻绳就飞过来。那麻绳的头上是个圈,径直往这些人头上飞。 “快躲开!”队长眼疾手快,往旁边一蹿。 众人连忙跟着往后跑! “不要跑散!”队长又喊一声。 将将夺过了脑袋,可没躲过脚。刘金奎跑慢了一步,那麻绳头上的圈套就嗖的把他卷住,呼啦一下就往后拖去。 “救命啊!”刘金奎扑倒在地,慌乱中伸手抓住队长的裤子。 “别拖我的裤子!”队长差点被他扯倒,连忙伸手拽住自己的裤子,整个人也被拖得踉踉跄跄往前跑。 “救命!救命!”可刘金奎已经吓坏了,不管不顾,死命的抓着他的裤子,四肢不停的扑腾。 眼看队长被拖得快要摔倒,情急之下许渊连忙扑过去,一把抓住队长的胳膊。 “快来帮忙!”他喊道。 段迦仁扭头看了许尽欢一眼,连忙也扑过去伸手拽住队长的另一个胳膊。 三个人的力量终于把刘金奎拖住,可队长的裤子却刺啦一声,撕开了。 “抓我干嘛?抓他呀!”胳膊被拽的生疼,队长气急怒吼。 许渊和段迦仁这才回过神,撒手放开,去拖刘金奎。哪知他们一撒手的功夫,那麻绳就嗖的用力一拽,把他和队长都拖出去一截。 两人一伸手,没够着。 就这一瞬间的功夫,刘金奎已经脚底擦着河沿,马上就要掉进冥河里。而冥河里的小鬼也纷纷探出胳膊,抓挠他的鞋底,脚踝,想要把他拖下去。 说时迟那时快,一把红云嘭的撒开,奔着辫子麻绳而去。麻绳一碰到红云,就跟碰到烧红的炭火似得,呲呲冒烟,立刻化为灰烬,断成两截。 “还不快把人拖回去!”许尽欢手持锦盒,扔出一把朱砂,喝道。 段迦仁和许渊两个连忙一人抓一条胳膊,拖死狗似得用力把刘金奎从河沿拖了回来。 刚捡回一条命,刘金奎还来不及喘一口气,就听见许尽欢又催促道。 “快!手拉手,聚拢!” 一伙人连忙手拉手,结果发现只有他们四个男士,女士们呢? 许尽欢是有事要去办,黄娜娜? 原来黄娜娜跌坐在不远处,已经被吓软了腿,动不了。 “愣着做什么?快过来!”队长怒吼。 简直要被她气死!不指望她救人,也别拖后腿啊!敢情这两口子都是拖油瓶害人精! 被怒吼瞪眼,黄娜娜这才回过神,哆哆嗦嗦爬过来,颤颤巍巍伸出手。 这会子谁也没怜香惜玉的心情,段迦仁伸手一把将她拽过来。她往前一扑,整个人差点就摔在土里,幸亏有人拉住她的手扶了一把。 扶住她的真是刘金奎,两只眼可怜巴巴的看着她。 可黄娜娜压根不在乎,反而厌恶的别开头。 “都给我抓紧了,闭上眼,什么也别看!什么也别动!听到了没有?”队长把许尽欢的交代又喊了一边。 几个人点点头,纷纷闭上眼,各自握紧拳头,每个人脸上都是一副天塌地陷也绝不撒手的决然神情。 趁着最后闭眼的那点功夫,队长还是偷偷瞥了周围一眼。 许尽欢站在三步开外,两只手腕上都系着红线,比他们手里的略细。显然,这红线随着距离的远近会改变粗细。他们手里的红线很粗,尤其是五个人手拉手之后,比一开始粗了有一半的样子。 果然,团结就是力量! 至于那个邪神……他眯着眼偷偷瞥过去,一不小心和绿脸上的眼睛对了个正着。顿时心头一寒,双眼跟针扎似得刺痛,连忙低下头紧紧闭上眼。 眼睛不能看,但耳朵却能听。呼啸的风声刮来各种鬼狐狼嚎,夹杂着哗哗的水声,还有咔擦咔擦的咀嚼声,以及沙沙的脚步声。 有什么东西上了岸,正在一步一步朝他们走来! * 上了岸的应该就是梅永发两口子吧! 一想到这里,众人都心头一荡,好奇之心升起,眼皮子发颤,都想偷看一眼。 “不要睁眼!固守本心,非礼勿视!耳根清净!”许尽欢的声音传入耳中,一个个连忙又闭紧双目,再不敢睁开。 五个人手拉手围成一圈,一个个都背着身闭着眼,只要他们不松手抱紧一团,暂时是绝无危险。 许尽欢点点头,随后瞥了一眼筏子上三个脑袋六只眼咕噜咕噜转个不停的邪神,迈开脚步朝着梅永发和徐阿娇的生魂而去。 邪神有三个脑袋,一个直勾勾看向梅永发两口子,一个恶狠狠瞪着许尽欢,最后一个阴仄仄的看着低头闭目的五人组,两只眼睛咕噜噜直打转,闪过一丝阴险狡诈的光芒。 梅永发两口子上了岸就自顾自朝着远处而去,似乎是压根没瞧见岸上那些人。徐阿娇在前头昂首阔步的走,梅永发则佝偻着身子在后面亦步亦趋的跟着,一边走还一边抽抽搭搭的哭泣。显然对于自己已经死了这一点认知是既委屈又无奈。 许尽欢走得快,手腕上的红线随着她的远离也被扯得越来越细,但始终没有断。 她跟在梅永发后面,徐阿娇似乎有所察觉,停下脚步,撅起鼻子朝周围嗅了嗅。 梅永发也停住, 第二十六章 不要丢下我 许尽欢赶到原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乱套了。 她虽然预见到这五个人会在她离开之后遭遇一点麻烦,甚至也估计到红绳可能会断。但万万没想到,这五个人已经东奔西走,四散逃离,而且个个都陷入了迷障之中。 离她最近的是段迦仁,整个抱头缩成一团,簌簌发抖,情况已然是最好的一个。 他怕成这样,不必猜也知道,他肯定是又看到了那个诅咒化成的女鬼。 叹息一声,她上前一步,伸手往他头上轻轻一拍。 一拍之下,段迦仁就抬起头,傻愣愣的看着她。 她伸手在他脸上又拍了一记。 “快起来!你们被鬼迷住了!” 被扇了个不痛不痒的耳光,听着清脆的声响,他恍恍惚惚醒过来。一醒来就跳起身,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我刚刚看到……”话没说完,看了看左右,总算想起了前因后果。 “这是……我怎么了?” 没工夫跟他解释,她一把抹开他的手,把梅永发往他身边一推。 “你们两个别动!” 说完,立刻从锦盒里抓出一把朱砂粉,在两人脚下划了一个圈! “不要从圈里出来!无论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不要走!” “小神仙……” “欢欢……” 他们两个还想跟她说些什么,但她已经扭头而去,直奔其他人而去。 不远处,许渊被黄娜娜拖着,正跌跌撞撞的往河里跑。 黄娜娜还是一副又哭又笑,疯疯癫癫的样子。一边拽一边跑,鞋子都掉了,关着脚丫子,脚底被岸边的石头割破了,也不觉得疼。 也是,她现在是生魂。但生魂不是死鬼,仍然有七情六欲,五感四觉。 “走!跟我走!你是我的!是我一个人的!她不要你,我要你!”哭哭笑笑,吵吵闹闹。 许渊被她拖着,整个人跟丢了魂似得,痴痴傻傻,失魂落魄。两只眼睛直愣愣一动不动,流泪不止。 搞什么嘛!她快步上前,追到黄娜娜身边用力一拍她的肩膀。 “醒来!”指尖微微输出一点真元之炁,针尖般大小,只是轻轻刺了她一下。 黄娜娜浑身一震,两眼一翻,噗通倒地。 不会吧?这么脆弱?许大仙直接傻眼。 算了,晕了也好。 黄娜娜晕倒,没了她的拖拽,许渊自个还晃晃悠悠的往河里去,压根看不到许尽欢。 她只好又伸手拦住他,结果他直接撞上来,一步步继续往前。 都特么疯了!她翻一个白眼,捻指朝他眉心一弹。 细如发丝的真元之炁扎进眉心,许渊顿时全身一跳,啊的一声叫,伸手捂住脑袋,疼得直接弯下腰。 这一阵剧痛,仿佛是要把他整个人从脑门处一刀劈开,天灵盖都疼裂开了。 然而天灵盖一开,就感觉一阵光明刺入,吹散了阻塞在心头的迷雾。 睁开眼一看,惊愕道。 “我这是怎么了?欢欢?欢欢!” 看到她,陡然欣喜若狂,猛然抓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揽进怀中紧紧拥抱。 “你别……”她伸手推他。 结果被他握住脸庞,劈头盖脑一阵狂吻。 许大仙那个晕啊! 这都什么状况?他这是还没醒吗? “你放开她!你给我住手!”段迦仁的怒吼从身后传来,伸手指着许渊,眼睛都瞪得要凸出来。 眼看着许渊非礼,他急的犹如热锅蚂蚁,恨不得跳出红圈,拔拳痛揍。 可许尽欢有言在先,不许他出圈。而且……一路追赶而来的徐阿娇此刻就在红圈外打转,一脸凶相,咬牙切齿。 梅永发吓得蹲在地上,抱着他的小腿直哆嗦。 而那一边,许尽欢也忍无可忍,劈掌把许渊震开,一脚踹到在地。 “好好给我待着!”伸手一指,喝道。 说完,扭头就走。 才走了两步,又听见有人惨叫一声。 “娜娜!” 一回头,就看到刘金奎哭喊着连滚带爬的追赶黄娜娜。可她跑的飞快,毅然决然的一头扎进河水里。 跳下去之时,嘴里还喊着。 “许渊!我来了!” 咚的一声落水,溅起一小团浪花。裙摆在漆黑的河水里一闪,整个人就被浪吞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娜娜!娜娜!你等着我!你等着我!”眼睁睁看着她落水,刘金奎嚎的如丧考妣。两只脚蹬着,两只手抓着,吭哧吭哧的爬过去,也要往河里跳。 这是搞什么?殉情吗? 许大仙看得囧死了。 结果没等刘金奎滚下河,被浪花压下去的黄娜娜突然从黑黝黝的河水里蹿出来,伸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好痛!好痛啊!金奎,我好痛!” 她张嘴喊疼,脸皮犹如被融化了蜡烛一般,滴滴答答的往下掉。花容月貌顷刻间就变成了恐怖的残损蜡像,噗噗两声,眼珠子都掉出来,砸在刘金奎的手背上。 “啊!啊啊啊啊啊!”刘金奎吓得哇哇直叫,用力猛摔她的手,两只脚来回蹬着,迅速往后退。 “金奎!救我!我好痛!我不想死!救我!”黄娜娜的脸全融化了,皮肉都掉下来,露出血红的筋膜,惨白的骨头。没了眼睛,红 第二十七章 都变成干了! 听到梅永发的呼喊,许渊扭头,伸手去抓他,结果擦肩而过。后面紧追而来的徐阿娇则奋力一把拽住了他的脚脖子,把他往后拖。 她张嘴喊了些什么,但听起来就跟野兽嘶吼似得,压根不像人声。 伴随着她的嘶吼的事梅永发的惨叫,十分渗人。 其他人都吓呆了,只有许尽欢啧了一声,握着段迦仁和队长的手用力一撑,再次纵身跃出,朝梅永发扑去。 幸亏他和徐阿娇都是浮在半空,使不上力,并没有拽出去多远。她跟炮弹似得冲过去,一把就抓住了他。抓住之后,她用力一拧腰,扭头朝身后喊道。 “抓住我的脚!” 许渊这回反应很快,此刻是他离她最近,伸手一把就握住了她的鞋子,紧紧抓住。随后手臂发力,往后一拽。 这一拽,把她拽回来,另一边的段迦仁也连忙抓住她的另一只脚。 与此同时,河面泛起的红光已经盖过了黝黑的河水,此时此刻,天地之间升起万道金光,驱散所有的黑暗,将万物笼罩其中。 金光一闪而过,所有人都暂时性眼盲,耳聋,陷入一片死亡般的虚无之中! 等再次回过神,只觉得身体犹如千钧重,敦的就从半空中坠落,咣的砸在地上。 砸得皮开肉绽,内脏崩裂,血流满地,痛不欲生。 “好痛!” “痛痛痛!” 一阵阵惨叫此起彼伏,大家睁开眼发现已经回到了别墅。 一个个都东倒西歪的躺在地上,全身都跟被压路机碾过似得,碎成了渣。忍过了最初的剧痛,好不容易挣扎着爬起来,彼此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片茫然。 他们这是回来了?那场诡异的噩梦结束了? 队长突然喊叫起来,伸手一指。 “黄娜娜!刘金奎!他们还在!” 这两人就躺在不远处,然而一动不动。 挣扎着爬过去,队长伸手探了探两人的鼻息,随后摇了摇头。 “都没气了!” 在梦里,他们两个都掉进了冥河之中,被万鬼啃噬,连骨头渣都没剩下。所以,果然还是死了。 对了,许尽欢呢? 挣扎着站起身,抬头到处寻找。 许尽欢竟然没在其中! 同样不在的还有梅永发和徐阿娇! 这是怎么回事? * “欢欢!”最先爆发的是段迦仁,用力呼喊,挣扎着从地上爬起。 “别吵!我在楼上!”淡而且疲惫的声音自二楼传来。 正是许尽欢! “欢欢!”这回率先冲上去的是许渊,因为跑得急差点在楼梯上绊倒,好险伸手抓住了扶手。 他跌跌撞撞的往上爬,段迦仁急忙也拔腿跟上,似乎还有跟他一较高下,争先恐后的意思。 两个人摇摇晃晃,你追我赶的,背后跟老虎咬着屁股似得,一刻也不能等。 队长心里也好奇,也着急,于是深吸一口气,也迈步上楼。 楼上卧室里,徐阿娇也醒了,正抱着床上那具干尸痛哭。许尽欢就站在窗前,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床头前的低案上,那尊奇奇怪怪的神像已经碎成了一滩渣滓,正如它的梦里的下场。 窗帘已经被队长扯下,窗外隐隐已经露出鱼肚白,显然天马上就要亮了。 看到这一线若隐若现的天光,众人心里没来由都松了一口气。 有天光,证明他们是真的回到了现实世界。而能够站在这里看天光,也说明他们此刻都是货真价实的大活人。 这一晚,能活着就是运气。 至于梅永发……想必他此刻应该也回到了精神病院里。 无论是哪里,都比在阴阳界里强。 徐阿娇抱着干尸痛哭,对门口站着的众人视若无睹。她眼里除了怀里那具干尸,就只有站在窗边的许尽欢。 一边抽泣一边向她埋怨,诉苦。 “我不甘心!凭什么我好好的儿子就在这样死了?他却还能活着享福?” “他是当爹的吗?儿子是怎么死的?你问他!若不是他招来的狐狸精,败家精,我的儿子会死?天杀的贱人!为了她肚子里的种,就害我的儿子!老不死的贼胚,有了新人忘旧人!” “我让她生!她生下来也养不活!我的儿子没了,她的儿子也休想活!天杀的,天杀的!” “他明明知道是谁害了儿子,明明知道!” “我的儿子!死的好惨啊!我不甘心!谁欠的债,谁拿命来偿!狐狸精要偿命,小崽子要偿命,老不死的杀千刀也要偿命!统统都给我的儿子偿命!” 喋喋不休,又哭又喊,所有的抱怨归结起来不过就是多情女子负心汉,男人有钱就变坏的老生常谈。 有钱人家的这点破事,演了几千年也不带变的! 队长皱着眉嘀咕一声。 “听说,梅永发是有个成年的儿子。十七八岁,也不上学,成天就开着跑车到处逛。后来,出了一场车祸。在高速道上跟人飙车比赛,结果迎面撞上了一脸土渣车,跑车都撞碎了,驾驶室都憋了,司机当场死亡。” 梅永发的这个儿子也不算好人,平日里仗着家里有钱,也干过一些欺男霸女的事。小小年纪不好学不上进,家里一味拿钱宠,能学好才怪,学坏很正常。被车撞 第二十八章 三足金乌 她说滚! 段迦仁当真扭头就滚。 拖泥带水的走到半路,想想感觉不对,又回过头去,果然看到浴缸里许尽欢正抬举着刚泡软的胳膊做投降的姿态——她被自己的裙子给困住了! 她是个贪靓爱美的少女,他给她买的裙子将将合身,尤其是腰,掐的是刚刚好。她费力的拉开了半条拉链,不耐烦的就往上扯,以为能脱下来。结果这腰身的位置就卡在了她胸口上,上下不能。 因为浸透了水,不仅涨,而且格外粘。 她有心使用蛮力,然而胳膊酸软,举着就已经费尽全力,哪里还有力气拉扯。 反裙子浸了水,不仅吸住了她的皮肤,还变得格外沉,格外韧。当真是扯不断,拉不下,撕不开。 竟比恶鬼凶神还难缠! 小神仙当场吃瘪,进退不得! 正巧给杀了个回马枪而来的美国华侨看了一个大笑话! 头脸被湿衣服糊住,可耳朵听见他的脚步声,她停住手,心中又气又恼。有心呵斥,然而喉咙干涩,嘴巴还被衣服勒住,喊也喊不出。 刚才那一声滚,已经叫她尝到了撕裂声带的痛楚。她又是个不忍疼的。 幸而他也看不到她此刻窘迫的脸,总算还不至一败涂地。 然而段迦仁虽没有看到她的脸,却看到了她湿透的内衫,以及细细的身量。 因为干瘪,肋骨根根突起,一排骨头蒙着一张皮。肚子也瘪得凹陷下去,成了一个窝。形式饿鬼,按说是不好看的。 可她是许尽欢!一身玉骨,一张玉皮,瘦归瘦,瘪归瘪,干归干,依然白的晶莹,白的漂亮。 因为浸在水里,多少也受了一点滋润,看起来更有几分莹润之感! 她一动不动,举着的胳膊微微发颤,累的,酸疼。 因着微微的颤,段迦仁大着胆子上前,蹲在浴缸边,伸手扯住她的衣衫,轻轻剥下了这件裙子。 把湿透了的裙子剥除,露出她窘迫而又委屈的脸,陷在一团乱蓬蓬的黑发之中,显得格外小。 脸小,年纪也小,正是一个小女孩的委屈。 这一下真相大白,她的窘样暴露无遗。神仙的架子,端不住了。 然而美国华侨绝无半点取笑之心,相反,看到她的委屈,他都要心疼死了!恨不得立刻蹬着梯子给她去天上摘星星捞月亮,只为博她一笑。 可对方并没有要他摘星星捞月亮,只是沉默。噘着嘴,豆大的泪珠突然砸落在水面上。 段迦仁觉得自己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这两滴泪给砸碎了! 疼!又疼又酸,又酸又软,一颗心被揉来搓去,整个碎了! “欢欢!”他轻声唤她,用从未有过的温柔,宛如面对一个刚刚降临到人世的天使。 “饿!”天使费尽力气吐出一个字,随后,又是两滴泪落下。窘迫,委屈,忍着疼,忍着苦。 他听清,二话不说,拔腿就冲出去,抱起电话订了许多吃食,让立刻送到房间里来。 她只是饿!是啊,凭着一己之力,救了他们四五个大活人。她水也没喝一口,饭也没吃一顿。她岂能不饿? 可怎么能让她饿呢?就这么简单一个要求而已! * 全世界都是有钱好办事,美国大爷一声令下,客房服务立即送到,满满一餐车的食物。 段迦仁把餐车推到浴室里,就摆在浴缸旁边,她爱吃什么就吃什么。 见到食物如同见到亲人!许大仙一点也没客气,伸手抓了就往嘴里塞。 民以食为天!她困在肉身凡胎之中,终归也离不开一个吃字。 先吃了再说吧!吃饱了,才有力气恢复,恢复法力,恢复美貌,恢复她的神仙架子! 她坐在浴缸里,一边吸着鼻子抽泣,一边狼吞虎咽的吃东西。并不是在哭,是鼻子被热气熏的有点堵住了! 心甘情愿为神明奉献的美国华侨依旧蹲在浴缸边,亲力亲为的为他心中的神明卖苦力——举着胳膊为她洗头发。 粉红色的香波在他手里搓出无数雪白的泡沫,漆黑的发丝被泡沫裹住,就像被混合在奶油里的巧克力酱。 搓着她的一头青丝,段迦仁别有一种满足。 他为她冲洗头发,用手指轻轻的梳理。随后为她脱去衣服,轻手轻脚的擦洗身体。 真奇怪,做这样的事他心里竟没有一丝一毫的遐思。对待泡在浴缸里的她就如同对待一件精美的艺术品,明明她是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呢! 趁着他清洗她的功夫,餐车上的食物已经被她一扫而空。 倘若是平时,他一定会担心她被撑到。但此刻他的精神力不济,脑力勉强只能对付梳洗。于是就把这不紧要的疑问丢在脑后。 用干净的毯子把她包裹起来,送回床上。他强撑着最后一点神志给自己洗了一个战斗澡,摇摇晃晃回到卧室,直接倒在大床上。 许尽欢裹着毯子已经陷入沉睡,睡着的她十足就是一个天使。无害,安详,精致。他用手背触她的脸,体温比刚回来的时候高多了,但依然比正常人的低一些。 又把手指伸到她鼻子前,感受那细细的气息。 随后闭上眼,安心的扎进漆黑的睡眠之中。 这一睡着,毫无例外他又梦见了那化成女鬼形象的诅咒。但因为累积了, 第二十九章 爱美之心 那一晚黄娜娜把该说的好不该 但她心里真没有什么话可以跟对方说的。 相比于梅永发的憔悴,许渊别有一种忧郁的憔悴。但美男子的憔悴别具美感,所以许大仙也狠不下心把他拒之门外。 * 段迦仁很希望许渊也能有自知之明,站起身赶紧滚。但许渊却显然是想要长谈的姿态,并不为他咄咄逼人的目光左右。 然而梅老板只是一个干瘦矮小的中年汉子,即便他让位了,许尽欢的小卧室里塞着许渊和段迦仁依然拥挤不堪。 所以,他的告辞是为了给段先生让位置。段先生的目光太咄咄逼人,介于他是小神仙的朋友,梅老板很大方的让位了。 不告辞不行啊!小神仙这屋子太小了。他坐个椅子,许先生坐在床边,那位段先生就只能站门口了! 送了钱和礼物,又亲眼看着小神仙笑而纳之,梅永发通体舒畅,也就不打搅神明休息,十分有眼色的告辞了。 只是没想到如今这个小小的举动会导致不久的将来段迦仁送她数不尽的亮晶晶石头,这便是始料未及了! 她虽然是个仙,但当了那么多世人,该懂的不该懂的,早就都懂了! 这就好像现在病人手术前主刀医生多半都会把红包收下一样,不收下,病人和家属晚上就要睡不着了!这便是中国式的人情世故! 但人情世故就是如此,倘若她不收下这东西,梅永发定然要在心里嘀咕,是不是自己的送的礼太薄,又或者在哪里得罪了她,以至于她连“朋友交情”都不乐意给。 笑纳了礼物的许大仙并不知美国华侨心里有这样的腹诽,收下梅永发的礼物并不是她贪恋这些财宝。活了上千年,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还稀罕一块翡翠? 真是大意了! 女人最爱什么?不就是这些亮晶晶的石头么! 你看,她这不是笑而纳之了么!可见,对于钱财她是来者不拒的。本身,她就不是个无欲无求的苦行僧。相反,是个贪恋红尘的美少女。 奉承神明又不是谈恋爱,简单粗暴也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瞧瞧人家的出手,相比之下,他那些吃饭逛街看电影的小情小调,实在是不堪一提。 这出手让段迦仁心中警铃大作,怀疑梅老板不自量力,想要和自己争抢最虔诚信徒的位置。同时意识到自己受小资产阶级影响,作风不够大胆,步子迈得的太谨慎。一不留神,竟被一个挖煤采矿的暴发户赶超过去。 梅老板很识时务,而且有幸拾得真仙,故而痛快的出血,只为讨好许尽欢,留一个朋友的情分。 礼物是一个翡翠镶金的如意平安牌,翠色滴绿浓艳,投进一碗清水里,整碗水都变成了翠绿色。绝对是一块好翡翠,价值远超过他答应的酬金。 不需要许大仙催讨,他就主动带来了答应的酬金,并且额外奉上一件珍贵的礼物,想和许小姐交一个朋友。 遭了一场大罪,侥幸从死亡边缘逃回,又摆脱了精神病院的束缚,梅老板重回美好人间,脸上却还残留着劫难之后的憔悴。不过死里逃生的喜悦还是让他看起来精神不错,至少对着许尽欢还是笑的非常虔诚而又敬佩。 而且是两个——许渊和梅永发! 可惜,有人比他先到了。 * 他想好了,邀请她吃饭,逛街,看电影。这只是一小步,为了将来的一大步。 说干就干,段迦仁当机立断立刻驱车前往小胡同,给许尽欢进贡。 没有哪一位神明会拒绝虔诚的信徒的供奉,全世界的宗教都如此。 虽然神明总是一副超然世外,无欲无求的样子。但许尽欢却是个贪吃好色爱享受的美少女,这是她的弱点,也是她的优点。 所以当务之急,他应该多多增加自己的个人魅力,最好厚着脸皮去许尽欢跟前多刷刷存在感,以及最为重要的是,多多增加对神明的供奉。 不不够让她对自己另眼相待,青睐有加! 能被人利用也是一桩好似,至少他还有被利用的价值不是么。真正令人沮丧的应该是他的被利用价值还不够!远远不够! 这样的定位多少让人有些沮丧。但作为在资本市场拼杀过的草原狼,这沮丧也只是一瞬而已。 神明的无情让他再一次明白了自己的地位,她信任他利用他,但也仅仅只是信任和利用而已。 她恢复了原貌,就回自己的出租屋睡去了。一点也不留恋他的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也不留恋他。 偏偏,这半个月里许尽欢又跟他闹起了“分居”。 他的后背肿了,火辣辣的疼,又不能沾水,大夏天的连澡也不能洗,着实过了半个月不自在的苦日子。 人活着是为了享受,花钱受罪,闻所未闻! 含着眼泪,合水吞下两颗止痛药,美国华侨表示自己是守法的好公民,干嘛要跟混黑帮的亡命之徒去比较。 可据纹身的老师傅私底下表示,就这点简单的图案,他以前的青帮兄弟都是一天完成。现代人真是越来越娇弱,年轻人也越来越吃不得苦。 千刀万剐也不过如此,对于娇生惯养养尊处优的美国人来说。 被竹签子扎了七天后背,段迦仁既没有死在感染,也没有死在肝中毒或者肾衰竭,而是差点被活活疼死! 第三十章 少女之心 男人的浪漫病一旦发作起来,那就跟女人发作了相思病一样,非得作天作地恨不得作死了事。 段迦仁有一处想一出,当真发了愿心去为许尽欢寻找一颗配得上她的钻石。 因为钱包格外丰厚,所以他挑剔的宛如一个矫情的深度公主病患者,对着电话彼端的珠宝猎头师指点江山。 钱不是问题!最重要的是感觉!什么是感觉?那就是“一见钟情”。他不是以购买珠宝的心态在挑选这颗钻石,而是以挑选女朋友的心态。 如果不能让他动心动情,那他宁愿不要!再美再好也不要! 然而要让他能动心动情的,也必须是足够美,足够好。否则,那不是糊弄他么。 他荷包丰厚,愿意大出血,当然要拿高档货来给他挑选。 可是隔着一整个太平洋,珠宝师很想抓着他的领子问一问——先生您到底好哪口?咋们能不能只谈品质,不谈感觉? 可惜主顾是个得了浪漫病的深度公主病,脑子里除了浪漫一无所有。幸亏荷包里还有钱,所以珠宝师看在钱的份上愿意捏着鼻子继续伺候。 最终,珠宝师抓住了他一百句废话里唯一不那么废话的一句重点,这颗钻石他要送给一位美丽的少女。 谢天谢地,得知最终收货人是一位美少女,珠宝师长吁一口大气。 这就容易多了! 半个月之后,段迦仁就收到了来自大洋彼岸的一本精美图册。里面收录了珠宝师精心挑选的七款美钻。 这七颗美钻不仅品质一流,而且形态各异,连颜色也各有不同。 从形状上来说,有枕形,方形,圆形,梨形,水滴形,纺锤形和心形。从颜色上来说,有白色,蓝色,香槟色,粉色,绿色,紫色,黄色,甚至还有一颗极为罕见的血钻。 这五花八门,五彩缤纷,简直闪瞎美国华侨的狗眼。 他请人帮忙挑选一颗配得上许尽欢的钻石,为何这位专业人士给了他一本“彩虹指南”? 这赤橙青蓝黄绿紫,七色齐全,可不就是彩虹么! 虽然狗眼被闪瞎,但平心而论,专业人士的眼光还是有保证的。这七颗美钻无论哪一颗,单独拿出来都能令人目眩神迷。就算是最挑剔的女人也无法抵挡它们绚烂夺目的诱惑。只是没想到凑在一起会这么雷人! 可见钻石和美人一样,适合单独欣赏! 他挑花了眼,最终还是在珠宝师的建议下,选了不那么雷人的一颗极品粉钻。这颗重达三点二克拉的粉钻是完美的樱粉色,内部纯净无暇,又被切割成了精巧的心形,绝对少女度爆表。而且适用范围很广,可以做成戒指,吊坠,胸针,堪称百搭! 尤其是做成戒指,周围镶上一圈高品质的白钻,越发衬托的少女心粉嫩无瑕,纯洁无比。 试问,哪一位少女能抵挡这样的诱惑? 被说的怦然心动,美国华侨于是头脑一热,当真买下这颗钻石并决定镶嵌成一枚华丽丽的钻戒。并为此付出了将近十万美金的高昂代价,包括石头和镶嵌以及代理的费用。 镶嵌的工期长达一个月,因为是私人订制,这么昂贵的钻石当然要请最好的工匠镶嵌。而最好的工匠从来不缺活干,段先生虽然有钱,但他只是华尔街新贵之一,还是不起眼的那一类。虽有钱,但无势。所以只能乖乖排队等着! 这多少有点刺激到我们年轻但雄心勃勃的段先生,让他感受到资本市场的无情,以及男儿志在四方,征服天下的雄心壮志。 只可惜雄心壮志燃烧不到五分钟,一回头看到如花美眷,他的满腔壮志就化为落花流水。 眼下,他是真提不起半点心思去赚钱打拼,只想黏在美少女的屁股后面,做一条忠实的猎犬。 她指东,他绝不往西。她不必伸手指挥,他就自己巴巴的为她捕猎奉献。 只求她愿意低头看他一眼,最好再伸手摸摸他的脑袋,给点奖励给点糖,他就千恩万谢,感激涕零。 * 沉迷美色的时光总是快乐而短暂,就连等待也变得甜蜜起来。 一个月的时间不知不觉就飞逝而过,天气一天比一天凉爽,在不知不觉之间,轻薄的夏衫换成了长裤长袖。 在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午后,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段迦仁把精心准备了一个半月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奉献到了许尽欢的面前。 当时他确实有一种冲动,想要单膝跪在她的脚边,举着这枚戒指向她求婚。然而理智最终战胜了冲动,并不是他害怕婚姻,而是害怕被拒绝。 那就,太惨了!偏偏,这个几率相当高。不,几乎是绝对的。 一颗钻石就想要困住他的神明?天下哪有这么简单的事! 他虽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但还不至于昏头到这个地步。 所以,他宁愿这只是一个礼物。虽然昂贵,但唯有如此才能表达他的真心。 光是看到那个小巧精美的盒子,许尽欢就知道盒子里的礼物一定价值非凡。但打开之后,真正看到那枚戒指,她还是不大不小的诧异了一下。 世界一流的美钻,一流的镶嵌和设计,以及一流的眼光,着实在第一眼就煞到了这位千年美少女。 全天下的女人都喜欢亮晶晶的石头,她自然也不会例外。 不过让 第三十一章 到达美国 作为世界头号帝国,美国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天堂。而纽约,则是这片天堂里的最璀璨的明珠,吸引着全世界的弄潮儿对她趋之若鹜。 可惜,通往天堂的是一扇窄门。有些人能通过,而有些人则不得不倒在通向她的道路上。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人为了前往美国,前往纽约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惊涛骇浪的大海上,在枪林弹雨的丛林中,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在漆黑一片的卡车上。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们费尽心机,削尖脑袋,想要钻过那道窄门,进入天堂。 至于窄门之后是否真有一个天堂等待着他们,那就不得而知了。 毕竟九十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那部电视剧里最经典的那句话就是——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带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而如果你恨一个人,也带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所以,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这一切对于许尽欢来说,都是毫无意义的。此刻她正在位于三万英尺的高空之中,身处于飞机的头等舱,享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周到服务。 相比于那些削尖了脑袋,需要用付出生命为代价才能获得一个前往窄门资格的人们而言,她无疑是一位矫情的幸运儿。 拿到窄门对她来说毫无吸引力,她是不情不愿的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这个资格,而且还带着绝对合法的身份证明。 倘若不是她坚持要回来,段迦仁恨不得直接就给她办成移民。反正,她的亲身母亲已经拿到了绿卡。 然而价值千金,唾手可得的美国身份,对她来说毫无吸引力。真叫人扼腕长叹。 她名义上的父亲,许渊的大哥,许家的当家人并不真心期望她的到来,所以只是勉为其难的出了两张普通舱的机票。 奸计得逞的美国老板大笔一挥,把机票统统升级为头等舱。他是一分一秒也不愿意和她分离,至于多了一个名为小叔的电灯泡,在心情极度喜悦的前提下,也变得可以忍受了。 许尽欢说过完圣诞节就回去,但将来的事谁能说得准?纽约是他的主场,他有信心让她来的了,走不了。 他心里一直有一种直觉,只要他能带她离开中国,他就能慢慢的控制她。 故土难离,是因为故土能给人安慰和力量,就好像大树扎根于土壤之中,根深叶茂,难以撼动。 可倘若能把这棵大树连根拔起,移栽到他的花园里,她就变成了一棵需要人精心照顾的珍惜树木。 他在内心深处期盼着她的脆弱,因为她在脆弱的时候会格外需要他。 被她需要的感觉,会让他有一种被她爱着的错觉。十四个小时的飞机,跨越了一整个大西洋,即便是坐着最舒适的头等舱,下了飞机之后,许尽欢的脸色也显露出一丝苍白的疲倦。 深秋的纽约气候喜怒无常,出了机场迎接客人的是一场瓢泼大雨。 深秋的雨,格外的冷,狂风肆虐之中,飞溅的雨点打在脸上犹如冰渣子一般。 然而冰冷的暴雨阻隔不了纽约人匆忙的脚步,机场大厅外出租车排起了长龙,喇叭声此起彼伏。街道的另一面则是步履匆匆的行人,只有零星几位挑剔讲究的绅士淑女撑着伞,其他人都是在雨中穿行,仿佛落在他们头上的只是雾气而已。 刚到纽约没超过一小时的许大仙在这一刻感受到了来自第一帝国最霸气的城市的下马威。 出租车里的暖气让她长吁一口气,但川流不息的行人和车辆让她疲惫的神经倍感压力。虽然中国人的街道也很拥挤,但这种到处都塞满了汽车的感觉还是太富有冲击力了。 她闭上眼,靠在椅背上,苍白的脸色显露出一丝隐约的脆弱。 疼惜的酸楚和喜悦的甜蜜在段迦仁的心里交织成一股酸酸甜甜的美味,差一点喜极而泣。潮红的眼圈让他看起来就像是真的在为许尽欢的痛苦而痛苦,是如此逼真的感同身受。 可惜,这里没有别的观众来欣赏他出色的表演。唯一的观众是前面沉默无语的出租车司机,看在阔佬给了高额小费的份上,很识相的一路闭嘴。 许渊坐在下一辆出租车里,透过三层玻璃窗智能看到许尽欢头顶一小片头发。这一路到酒店的功夫,段迦仁一共伸手摸了她的头顶不下二十次。 圣莫瑞斯酒店位于曼哈顿中城,是纽约久负盛名的豪华酒店。这本不是许家能负担得起的酒店,但段迦仁作为许尽欢最虔诚也最豪爽的信徒,自告奋勇为他的女神安排最好的住宿。选择这家老派豪华酒店的理由很简单,这儿离中央公园很近,步行只要九分钟。 他为她定了豪华花园景观套房,位于酒店十七层,推开窗就能眺望中央公园的美景。 把纽约最美的一面呈现在她的面前,希望她能对这可爱的城市一见钟情。 但他偏偏没想到机场出口的车流会让她倍感压力!显然,离开故土果然让她身体和神经都变得脆弱起来。 作为老派酒店,圣莫瑞斯的大厅着实有一点过于狭窄,但这也是老派的标致。 一路鞍前马后,护送着许尽欢到达客房,短短半个小时的路程他就接到了无数电话,其中有两个是不得不回复和应酬的。 一个来自他那永远在坑儿子的亲爹,一个则是 第三十二章 纽约唐人街 一家人吃饭,联络感情,却还要在外面?许渊多少“就安排在今晚吧!大家现在外面一起吃顿饭,联络一下感情!” 这让许湛有些诧异,他以为她会希望留在自己母亲身边。对方如此识相的态度,多少有些取悦了他。许湛的脸色好看了一些,严肃冷漠的表情也总算松弛下来,浮起一丝难得的温情。 “欢欢不大适应纽约的氛围,希望能快一点见到大嫂,以便早日回国。” 许渊急忙插嘴。 许湛一挑眉。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妈妈?”她扭转头,突然开口问道。 他不介意她冷漠,他介意她激情。 但愿如此! 但大概许尽欢的荷尔蒙都在那一场疯狂之中消耗殆尽,所以提前进入了属于成年人的理智冷漠期。 对于许尽欢的冷漠,许湛虽然有一些疑惑但并没有任何抱怨。她看起来确实恢复正常了,而且似乎有些正常的过头。十七八岁的少女,就算再正常也带着一点疯狂,毕竟此时的她们从大脑到身体都被剧烈的荷尔蒙控制着。 然后别开眼,转向长满水草的湖面,看着一只只水鸟飞起飞落。 这是一个固执而又冷漠的男人,并不适合当爱人或者家人!她在心里对对方下了一个定义。 作为许渊的同胞兄弟,他的这位继父远没有小叔来的英俊,平平的五官缺乏令人双眼一亮的特色,虽不能算丑,但也是泯灭于众人的类型。唯一令人醒目的大概是对方的双眼,远比许渊这样英俊系的美男子来的更有力度和深度,但明显又温度不足。 许尽欢也看着他,目光充满好奇。 许湛冷漠的目光划过他的脸,转而落在他身后的许尽欢身上。 “大哥,我们来晚了。这公园实在太大了,地方不好找!” 许渊连忙把手里吃剩的残渣塞进纸袋,丢进路边的垃圾桶,然后快步上前。 许家大哥许湛早已经等候在湖边小径的长椅上,看到熟悉的身影过来,便站起身。 走走停停,等到达约定地点的时候,时间已经快接近九点。 许渊朝周围看了看,终于找到一个流动的饮食小摊,给她和自己都买了一份热狗和一杯热饮。 “我肚子饿了!”她直起腰,双手轻轻拍着腹部。 虽明知道她不是欢欢,但欢欢的笑脸永远是最美的。 许渊点点头,也在心里赞叹——确实很好看,她的笑脸。 “真好看!”她发出赞叹,回头对着许渊灿烂一笑。 生命力顽强犹如杂草一般的波斯菊在深秋仍绚烂盛开,等待着迎接日益短暂的阳光普照。紫的,红的,白的,五色缤纷,耀眼夺目。花瓣上还残留着露珠,在清晨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看!花!”走了几步她又被路边栽种的一盆盆大波斯菊吸引,欢快的奔跑过去。 原来如此! “那是灵缇!一种赛犬,样子是不大好看,但跑得快!”许渊在旁边解释。 许尽欢在走远之后仍情不自禁回头,好奇的看着这些怪模怪样的狗。她觉得诧异,因为这些狗一个个腿高腰细,头尖耳长,模样说不上丑,但也绝不漂亮,简直堪称怪异,宛如一群非洲难民。 一位富有而悠闲的中年男人牵着他的四条猎犬漫步而过,面对迎面而来的东方少女,四条原本昂首阔步的狗狗纷纷情不自禁的夹起尾巴,小声的呜咽着聚成一团,并用湿漉漉的眼睛灼热而又谦卑的向她凝视,目送她里去。 年轻的学生们或骑车或跑步,明明是寒冷的深秋,却一个个穿的极少,毫不介意的光着膀子亮着腿。不免叫来自异国的少女怀疑,这群西方人的身体构造是不是和东方人完全不同。 早上八点多,纽约大多数人还躺在床上起不来,起来的也不得不忙着梳洗振奋精神。只有极少数悠闲的市民,能在这样的清晨到公园里来溜一圈。 幸而从这里到中央公园只有几分钟的路程,她裹紧外套,板着脸,两条腿迈的飞起,走得铿锵有力。终于在彻底被城市喧嚣吞没之前,投入了那座人造森林的怀抱。 她苍老娇弱的灵魂立刻呻吟起来,脸色也再次变得苍白。 直到半小时后,她在许渊的带领下走出圣莫瑞斯酒店的大门,那一瞬间又被纽约的繁华狠狠撞了一下腰。 这让她产生了错觉,几乎以为自己来到的是一座恬静的乡村,而不是正位于世界上最繁忙最嘈杂的城市。 从松软的被褥间坐起,渐渐地窗外的风景变成了绚烂的红叶,斑驳的青草,还有蜿蜒的公园大道。 倒映在窗户上的首先是一大片蔚蓝的天空,每一朵云彩都镶着薄薄的金边,预示着今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进公园,点亮枝头晶莹的露珠时,许尽欢也在圣莫瑞斯酒店的豪华套房里睁开了她的双眼。 再挑剔的旅人见到这位多姿多彩的美女,也会为她绚烂多变生机勃勃的美貌而折服。 在这片灰扑扑的水泥丛林里,她犹如一块变化多端的宝石。春天是滴翠祖母绿,夏天是流光的彩钻,秋天是金黄的湖泊,而到了冬天她又变成晶莹的水晶。 纽约中央公园的美大概就在于她是一座被钢筋水泥构筑而成的摩天大楼团团包围着的一座城市公园。 第三十三章 内丹 许渊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抓住 “小叔,过来!” 她也听到了,看到了,收回要迈出的脚,扭头观察的同时对他伸出手。 “欢欢!”他扭头,看向许尽欢。 他们被什么东西包围了! 似乎,就在他们周围,而且数量还很多! 悉悉索索的声音再次袭来,这一次更明显,更大声,也更近! 是一开始看到过的野猫野狗吗? “什么东西?”立刻回头,眼角的余光好像看到有什么东西从背后跑过,速度还挺快。 “不……”他伸手想要阻拦,刚张开嘴就听到背后传来嗖的一声。 但显然许尽欢是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焦急和不安,歪着脑袋把那年轻人打量一番之后,竟然冒冒失失的抬起脚准备靠近。 他心急如焚,可又不敢拉扯她,也不敢大声说话,生怕任何一点不谨慎的动作和言语,都会刺激到路灯下这头穷途末路的困兽。 这一定就是中国城的黑帮吧!这种人,这种事,他们这些外来游客千万不能沾上! 这怎么安静的了!大半夜的,黑漆漆的巷子里,躺着一个受伤的男人,手里还有一把枪! 许尽欢抬起手,示意他安静。 “啊!他有枪!欢欢!”许渊立刻被吓到。 仰着头,苍白的脸上,细长的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许尽欢。右手持枪,黑漆漆的枪口平静的对着她,没有丝毫动摇和颤抖。 这人一动不动的瘫坐着,左手捂着腰腹的位置,手掌下的外套是深色的,看不出是否染血只是灯光照射下略显湿润。 那是个年轻的亚洲男性,一头长发,背靠着灯杆,瘫坐在地上,两条腿无力的叉着。年轻男子有一张苍白的脸,五官略显平板,细长的眉,细长的眼,单薄的唇,唯有鼻梁显得高挺,为这张平淡的面孔增添一抹亮色。 无瑕多想这其中的蹊跷,他低头,把目光落在路灯下倒地的伤员。 可为什么在三米外就看不到呢? 明明,这儿亮着一盏路灯。虽然灯光很昏暗,但毕竟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光源。 此刻倘若他回头看,依然能看到那个垃圾箱。可奇怪的是,为什么他躲在垃圾箱背后时,却只看到这里是一片漆黑。 真是奇怪!从垃圾箱背后跳出,到这里,最多不过四五步的距离,不会超过三米远。 * “欢欢!”他懊恼极了,也来不及多想,也跟着一头扎进黑暗之中。 她立刻挣脱了他的手掌,站起身,从垃圾箱背后跳出,一步跃入黑暗中。 “咦?”但手掌刚接触到她的胳膊,就感觉掌心里一阵刺痛,下意识的松了手。 他伸手握住她的胳膊,这回可不能再让她任性。 但她显然是不听劝的,一意孤行。 别去!用力摇头。 他拉住她。 前面有人?受伤了?不行!这更危险了! “前面,有个人受伤了!” 她被他拉的转过身,伸手在他肩膀上用力摁了一下。 他握紧许尽欢的手,把她往回拉。 不行!这里太危险了!得离开! 但野狗野猫也不能掉以轻心!有这种血红血红兽眼的猫狗,肯定不正常。或许,可能是狂犬病也说不定。 那也许只是流浪的野狗野猫! 不可能!这里是纽约大都会!野兽都被关在动物园或者马戏团的笼子里。 难道,巷子深处有野兽? 刚才他看见的流星般的微光到底是什么?仔细想想,那仿佛是充血的眼睛,带着让人毛骨悚然的兽性。 许尽欢仍然探着头,并没有被巷子深处的黑暗吓到,被他紧紧握着的手也依然放松。 他吓得立刻缩回头,一把抓紧许尽欢的手。 那是什么? 一道,两道,快如流星,电光火石之间,就消失不见。 起初,他是这么以为的。但就在低头的刹那,黑暗中有闪烁的微光掠过,嗖的一声划破黑幕。 但仔细听,又觉得那只是随风带来的城市噪音,并没有任何含义。 前方一片漆黑,隐约有寒风吹出,夹杂着悉悉索索的声音。仿佛是无数野兽在来回走动,又仿佛是无数人在窃窃私语。 他愣一下,眼珠一转,小心翼翼的从垃圾箱背后探出头去。 怎么回事? 她回过头,纤细的手指竖在唇边,菱花似得唇瓣微微一撅,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伸手指了指前方。 带着深夜寒露的单薄手掌瞬间捂住了他的嘴!她拉着他闪到路边,躲在垃圾箱背后。 “欢……” 她追赶上去。 许渊一路追上去,挂在高处的灯箱犹如万花筒里的亮光纸碎片,哗啦啦的从他头等流过。水红色的大衣在幽暗的巷子里闪动几下之后突然停住了,那是许尽欢的外套。 “痴线!”一踩油门就把车开走了。 出租车司机瞪着眼咒骂一句。 “欢欢?你去哪儿?”这下他也顾不上车了,扭头追上去。 结果她的力量更大,一下就从他掌心挣脱,头也不回的走进巷子里。 “欢欢?”许渊催促的喊了一声,伸手想要拽她。 什么东西? 那里,有个奇怪的东西? 第三十四章 我不想死! 内丹是什么东西? 许渊一脸不解,这似乎是神话传说里才有的名词。得道修炼的人还有成了精的妖怪身上,才会长出这种东西。 但内丹就长这样?真的假的?可他又没见过,也无从判断。反正她掌心里那东西像宝石一样,看起来还挺好看的嘛! 他不解,许尽欢也不解释,五指合拢,把那东西抓在手心里。然后伸出右手,对着那怪物消失的地方凌空一抓。 手掌摊开,掌心里又多了一块黑漆漆的石头。 “这……”难道也是内丹?那个怪物的? 她点点头,把左手也摊开,两颗内丹摆在一起对比。 一颗晶莹剔透如同宝石,见了就让人心生喜爱。而另一颗黑漆漆的如同顽石一般,一看就让人讨厌。都是内丹,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道行不同。那种污秽之物,就算偶然习得了一点本事,也练出上品的内丹,肚子里只有这等劣货!这种内丹只能算是妖丹,没什么多大的用处!”说完,五指合拢,轻轻一搓。那颗黑漆漆的顽石就化成了齑粉,随手一扬,消散在寒气中。 “至于这颗自然是上品的内丹,而且丝毫不沾妖气,也没有血腥气,显然是出自一位有道的高人。只可惜,内丹尚存,这有道的高人却已经泯灭于俗世。当真可叹可惜了!”她幽幽道,脸上的神情似乎是在叹息,但语气并没有几分真诚。 活了千年,见多了潮起潮落。得道成仙谈何容易,多少人精心修炼,恪守功德,远离俗世,但最终仍然难逃红尘冤孽。几十上百年的修行一不留神就毁于一旦,得道难,难于上青天。 倒是她,一点也不想得道,莫名其妙就成了仙。然而成了仙又如何,还不是被打入凡尘,轮回至今。 重重叹口气,她垂下眉,面色阴沉。 一不留神她就晴转多云,许渊一时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了。只是上前蹲下,从她大衣的口袋里拿出丝袜,抖开了为她套上。 “欢欢,抬脚。” 把袜子卷到她的膝盖处他就停住。 许尽欢噘着嘴板着脸,伸手把裙摆撩起,示意他继续。 他的嘴唇动了动,抬头瞥了她一眼,随后低下头,把袜子继续往上卷,一只卷到大腿上,拉住扣攀,轻轻系上。 然后抚平她的裙摆,把鞋子摆在脚边,握着她的脚踩进去。 刚穿好鞋子,就听见有人在旁边咳嗽一声。 “谁?”他扭转头去,看到巷子里多了一个人。 这个多出来的人是个中年男子,年纪不小也不大,大概四十出头的样子。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外面还套着一件风衣,一副中产阶级的打扮。一头短发三七分,抹着发油,梳得一丝不苟,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慈眉善目挺和气。 长得很不普通,毫无特色,属于一转眼就能忘的那种类型。 怎么看都是个很普通的正常人,尤其是在见识过了那种怪物之后。但许渊总觉得这人哪儿不对劲! 见他转过头,这中年男子微微点头,算是打了一个招呼。随后把头扭向许尽欢,十分恭敬的开口道。 “这位道友好本事,真叫人佩服不已。不知可否把您手上那物割爱给我?鄙人定当感激不尽,重金答谢!” 说完,眯起眼一脸笑,还煞有其事的鞠躬恳求。 态度好的令人起鸡皮疙瘩!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家伙出现的莫名其妙,一来就问人讨那颗内丹。敢情也是冲着这东西来的,跟那怪物一个样。说不定,他一早就在旁边躲着偷看。眼见欢欢把那怪物收拾了,这才跳出来想要谋夺内丹! 这内丹到底有什么好处?怎么人人都想要? 许渊一肚子疑问,情不自禁又把那中年人上下打量了一阵,赫然心头一惊。 啊!他知道这家伙哪儿不对劲了! 这家伙没有影子! * 莫名其妙出现的家伙虽然站在暗处,可这巷子里那么多灯箱招牌,无论从那里都或多或少会射到一点光线。可他站在那里,瞧着像个正常人,脚下却没有影子! 一个人,怎么会没有影子? 除非,这压根就不是个人! 一想到对方可能又不是人,许渊的心就怦怦直跳,伸手拽了拽许尽欢的衣袖。 她仰头瞥了他一眼。 “怎么了?” 他偷偷指了指地上。 也不知她是懂了还是不懂,反正一挑眉,嘴角一撩,露出一个浅笑,拍了拍他的手背,示意他稍安勿躁。 然后又看向那个中年人。 中年人已经直起腰,一脸笑眯眯的看着她。 许尽欢伸手一摊,露出那颗内丹。 “你是说这东西吗?” 眼镜后的目光一闪,那中年人露出一个贪婪的表情,直勾勾的看着她手心里的内丹。 “是!就是这个!道友就割爱给我吧。我愿意出一千美金买下……哦不,两千美金买下它!” 这颗东西价值两千美金?换成人民币相当于两万块!九十年代万元户虽然多了,可两万块一笔巨款了! 许渊一脸惊讶。 “欢欢……” 他怕她动了心,真把这东西卖了!对方一开口就肯给两千美金,可见这东西的价值远远高于这个出价。他是做外贸的,岂 第三十五章 活尸 这还用说!许渊二话不说,双手往她腰上一插,跟举着一个大娃娃似得,抱起她一路小跑着朝巷子口狂奔而出。 “走吧!我想回去了!” 说完,一转身,拉着许渊扬长而去。 “不自量力!” 她松开手,啧了一声。 他的手腕也立刻跟着一扭,五指张开,手中的枪啪嗒一声掉落在地。 她轻轻一扭。 他握着枪的手立刻一阵剧痛,就好像被铁爪捏住一般。 面对枪口,许尽欢微微皱眉,陡然一抬手,五指张开,轻轻一抓。 怨恨之中,更有浓浓的祈求以及不舍的欲念。 他决不放弃!一定有办法,可以救他的。 他有钱,有未尽的理想,有无穷的欲望,他留恋人间,他还不想死! 但他绝不会交出这个宝贝的!就算这东西把他变成了活尸,但至少也比他变成死尸强。 这些人不仅想要那个东西,连他手里这个,也一并想要。 他原本以为那东西送到了内地,这些人就会放手。现在想来,很傻很天真。 可她说的难道就一定是真的?不管真假,至少她都说对了。而且,她能打败那个怪物,还消灭了那个符咒。那个符咒,他是认识的。他知道,这些人一直在打他李家的主意。 他被骗了,那个所谓的香港高人骗了他。他以为自己真的死而复生,但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 “救我!你一定有办法!” 这话等于是彻底断绝了对方的希望,叫李兴煌不由露出怨恨的目光,并且刷的把手里捏着的枪提起,对准她。 他自以为还活着,但其实在不断死去! 所谓活尸,就是比死尸多了一份“活”。死尸是死的,不会吃喝,不会行走,没有七情六欲,肉身彻底死亡,很快就会腐烂分解。而活尸的肉身仍然具有一定的活力,但这种活力和活人是不同的。嗜血,畏光,无知疲倦,并且永远饥渴。类似于往后流行的僵尸,也类似西方的吸血鬼。这类怪物,全世界都差不多。 “人死之后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一般是七七四十九天。这四十九天里,阴魂还能享用人间的食物,也会回魂探望亲人。你的过程也差不多,四十九天之后,你就彻底是一个死人了。所以我救不了你,因为你已经死了!” 他依然沉默,脸色从苍白变成阴兀。 “再往后你就白天不能出门了,只能晚上行走。不仅如此,人间的食物你也开始会吃不下。现在是不是已经觉得自己口味变了,以前喜欢的食物变得难以下咽。越来越喜欢吃生食,最好还是带着血的。” 她说的都是真的。 对方沉默了,虽一言不发,但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内丹的力量太大,你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早就崩溃了。但也因为内丹的存在,所以它修复了你的身体。可是肉身凡胎承受不住,你死而复生,就不为天道所容。你现在还能白天行走,可是不是开始觉得阳光越来越刺眼,越来越灼热。白天让你越来越觉得不舒服,有没有?” “不可能!” “是啊!只是你不用睡觉。” “活尸!”李兴煌脸色顿时白了,“不可能!我能吃东西,我白天也能出去,我有影子,我……” “你不是人!你是活尸!”她轻声道。 不睡觉怎么了?他精神好!她在骗人。 “我不是人?不可能!我不是人,那是什么?”他怎么可能不是人?他有手有脚,能吃能喝,怎么不是人。 “因为你已经不是人!” “为什么?” “你不觉得?那你半夜不睡觉在做什么?是不是感觉自己可以听到一些别人听不到的声音,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譬如说……今天这样的东西,都来找你了!你就没想过这是为什么吗?” “这,这有问题!我不觉得这有问题!” “这有什么好?是人都会累,都会睡觉。你半夜三更不睡觉,还是人么?” “这,这有什么不好?” 他愣一下,然后点点头。 “什么意思?你现在夜里是不是都不睡觉了,也不觉得困,不觉得累,身体自我感觉还挺好。对不对?” “什么意思?” “是,你没死。可你也没活呀!” “至少,我没死!”他说。 “骗你做什么?你拿着这个东西,落了什么好?” “祸害?不可能!你是想骗我!” “我对你的内丹没兴趣!这种东西,你当它是宝贝,我当它是祸害!” 许尽欢噫了一声,伸手摆了摆。 李兴煌心想。 她胡说!她骗人!她,她跟那些人一样,也是要抢他的宝贝! “我,我怎么可能死了?怎么可能!”他能说能喊,能哭能笑,能跑能跳,怎么可能已经死了! 她也看着他,一脸天真无邪,越发显得诡异。 “什么?!”他吓得撒手,瞪着他。 “可你已经死了呀!” “我,我现在还不想死。” 对方神情慌乱,愣了愣。 “哪有人能不死呢!”连她都免不了一死。 许大仙挑着眉。 “救我!我不想死!”李兴煌抓着许尽欢的手臂哀求。 第三十六章 人生苦短且自行乐 在纽约大都会待了七天之后,许尽欢开始乐不思蜀起来! 最初的不适似乎只是因为时差的关系,等她彻底适应西五区的时间之后,便感受到了这片美洲大陆的自由之光! 虽然这里的人口密度和国内没什么差别,但人与人之间保有更多的自由和隐私。简单来说,就是没人关心你是谁,你要干啥。只要你不违法犯罪,爱干啥干啥。 就算是违法犯罪,只要你摆得平,也是爱干啥干啥! 不像国内,你衣服穿得一样一点,都有邻居大妈瞠目结舌,指指点点。要是干出一点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来,好家伙,全城围观都是有可能的! 而这些事,往往压根都算不得违法犯罪! 头发五颜六色也没人侧目,身上纹满花样也无人计较,更有甚者,还可以在脸上穿孔,舌头上打钉,这叫个性! 各种奇装异服,更是比比皆是! 就连街头到处走的路人,肤色也是千差万别,各有不同。 这个国家,似乎人人都想要与众不同,并且也保护这种与众不同的权力! 这河国内那种“不同寻常便是罪”的氛围,截然不同! 作为红尘中的一员异类,许尽欢由衷的感受到一种自由! 这里是美洲,离着她的故土有一整个太平洋的距离。就算是御风飞行,也得飞上一天一夜,堪称天之尽头。 想必那遥远的天道也管不到她了!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她可以在这里松快松快! 这里的人们信奉的是另一位真神,围绕在这位真神身边的是一群带翅膀的鸟人。在这位真神的治下,还有许多其他各式各样的宗教信仰。据说,还有人信奉一位意大利面变化而成的神。真是,匪夷所思! 但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千奇百怪的信仰以及它们的信徒,都在这片自由的国度里相安无事。 真神博大宽宏的胸怀,真让她大开眼界。 这位叫耶稣的真神连这些“千奇百怪”都容得下,那定然也容得下她这个不仙不凡的异类。 一旦确定自己是自由的,“循规蹈矩”了上百年的许大仙就觉得自己宛如跳出五行山的孙猴子一般,恨不得蹦到半空中去翻几个跟斗,放肆庆贺一番。 她一天比一天胆大,以唐人街为中心店,逐步朝外扩张,亲身感受纽约大都会的丰富多彩。 唐人街的中华美食固然可口适胃,但许大仙觉得自己既然来到了这片自由的国度,就该接受这个国度特有的文化,那就是冒险精神。天下有那么多美食流派,她怎能不去尝试一番? 难得纽约佰川纳海,全世界的美食都能在这里觅到踪迹。 法国的大餐,俄国的美食,意大利的面条和披萨,日本的寿司和鱼生,还有土耳其的烤肉,泰国的酸辣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纽约找不到! 形形色色的美食,各有风采。就连美国本土的炸薯条汉堡包也别有一种粗犷简单的可爱。 纽约不仅有美食,还有艺术!虽然,许大仙对艺术,尤其是西方新派艺术堪称一窍不通。但这也不妨碍她跟着许渊装模作样的在博物馆里卖弄风雅,对着一件件古老的艺术品评头论足。 正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董。如今美国堪称太平盛世,这博物馆里自然是摆满了各种古董。便是平民百姓家里,也会摆几件似是而非的古董装装样子。 但美国人对古董的品味,却让人一言难尽。 身为上千年的活古董,许大仙表示美国人可真是一点也不讲究。在毫无防备措施的情况下,就大刺刺的把从地底下挖出来的冥器,棺材连同死尸一起摆在屋子里,随意供人参观。 没错,她说的就是博物馆的埃及馆! 埃及人的祖宗真是倒了大霉,几位皇帝的帝陵都给挖开搬空。无论是随葬品还是棺材,甚至于法身,都给一并漂洋过海运到另一国家成了供人观赏的玩物。 堂堂一国之君,落得如此下场,也是可悲可叹! 幸而这些帝王都已经死了千年,灵魂早已经消散。要不然,这博物馆晚上可就热闹了! 然而没有帝王之鬼,其他零零碎碎的小鬼却是不少。毕竟这里古物太多,东西久了就容易招魂成精。 美国人不讲究,这些成了精做了怪的东西也都随随便便摆在外面。 观众来来往往,也无人注意。大概文化不同,信仰不同,各国的鬼神只能吓到自己国家的人。换成外国的就不灵了吧! 她这一趟参观博物馆,可是开了眼界。把全世界的鬼怪都看了个遍! 其中自然也少不了中国馆里的各色鬼怪,论鬼怪,那还是中国人的略美! 大多是书画有了灵气,碗碟成了精怪,也有附在丝织品上的幽魂,统一的都是文文静静,痴痴呆呆,倒也不害人! 只有一柄古剑带了煞气,隐隐有了要作怪逞凶的架势,摆在玻璃柜子里,那一片的温度格外低一些。 但这把剑样子古朴,形制简单,虽剑刃雪亮如新,可剑身斑斑锈迹。看起来黯淡无光,一点也不吸引眼球。 所以停留在这儿观看的人少之又少,也就无人察觉它的异常。 就连她也是一瞥而过,并不停留。因为这里是美国,美国人并不需要她拯救苍生,替天行道。 不必背负苍生天道 第三十七章 女真的好苗子 塞了一鼻子的香,看 她的美和她的法术一样,有着夺人心魂的力量! 因为凑得近,把她整张脸都看的一清二楚。粉白粉嫩,乌黑红润,鲜艳之极。 上车之后,她就仿佛累了一般,整个人歪靠着他,和他肩并肩,头碰头。他一低头,一呼吸,气息就扑到她脸上,吹起一阵脂粉香,塞满了他的鼻子。 * 司机二话不说,踩油门装方向盘,顺着车流就开了出去。 上了出租车,立刻报上圣莫瑞斯酒店的大名。 把疑问压在心头,他伸手拦车。 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是否就是那晚的年轻人?可他为什么要把这个重要的东西用这种方式塞给她呢? 许渊巴不得她回去!就算她不说,他也觉得这事情有些不对头。 “走吧!回去了!” 到此,再无夜游的闲情。 轻飘飘美得很的心情被破坏殆尽,毫无疑问,她要被迫卷进一些别人的纠葛恩怨里了! 许尽欢一挑眉,把这颗内丹捏在手心,揣进衣兜里。 怎么回事?他问她,她问谁? “这是怎么回事?” 这一眨眼的功夫,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立刻抬头去找,哪里还找得到! 可这东西,怎么会在她的衣兜里?难道是刚才那个撞她的人…… 她的掌心里赫然躺着那块黄水晶似得内丹!那一夜的事令人印象深刻,他可绝对忘不了这东西! “这不是……怎么会……” 许渊低头一看,立刻睁大眼。 许尽欢摇摇头,看起来似乎只是受到了一点惊吓。随后一皱眉,伸手插进衣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摊开手。 “欢欢,没事吧?”心里惦记着她,又立刻扭头问。 可对方压根不在乎,低着头,帽兜盖住脑袋,匆匆离去!一身破旧的衣衫,身上还有一股怪味,瞧着像是个流浪汉似得。 “你怎么走路的!”怒目瞪眼,朝着肇事者怒吼。 “欢欢!”他吓得心差点跳出来,连忙扶住她。 她在前头被一个步履匆匆的行人狠狠撞了一下,差点就摔倒。 但许渊受不了!快步追上去! 即无人侧目关注,她便更加放肆。 这是一个自由但也冷漠的城市! 纽约的夜,再夜也是热闹繁华,人来车往。然而人也匆匆,车也茫茫,却无人关心别人的一举一动。 可这里是纽约,压根无人关心! 这样扭,在国内大概是要被侧目指点的。 不劝则以,这一全,她是越发扭得厉害了! 这陌生的街,陌生的国,陌生的人,陌生的天与地,陌生的人与情,壮大了她束缚已久的恶胆和放肆! 谁敢管她?她谁的管都不服! 抿嘴噗嗤一笑,推开他的手,继续自得其乐的往前走。 闪了腰?她又不是七老八十。 “别扭了!不怕闪了腰?” 他眉头一皱,伸手把她轻轻一推。 霓虹落在她眼眸,又顺着眼角流出,光彩绚烂。 “嗯?”她回头,眼梢一挑,瞥他。 “好好走路!” 他一步上前,伸手拽了她一把。 刺一阵,痒一阵,浑身不舒服! 这小调说不上好听不好听,宛如猫爪,好似轻羽,往人身上挠,心头拂。 这摇摆还是伴着节奏的,一步一摇,一步一摆,随着她嘴里哼的不知名小调。 许渊拎着包跟着她,就看她起先还走的端正,可后来是越走越扭捏,越走越摇摆。 心里美,整个人就跟卸了千斤重担,轻飘飘的就要飞起来。这骨头一轻,饶是千年的大仙也变得孟浪轻浮了。 就为这,她也该乐一乐,美一美。 剩下的两个半重,也都奄奄一息,她可松快了不少。 俗约法律去了半重,天道因果去了半重,合起来可不就是一重。 如今到了纽约,她头上的紧箍咒可算是去了一重! 简直就是孙猴子套上了紧箍咒,还有两个唐僧站旁边念,要了命了! 更要命死她亦仙亦凡又不仙不凡,做不成凡人也做不成真仙,就得受两份的约束! 红尘俗世自然是管不到她,可自有天道高悬于头顶,管的并不比凡尘的俗约法律少。 做了神仙就得守清规戒律,要超凡脱俗! 可她偏偏是仙! 她是来自周武的豪女,慕色爱才乃是本性。 这人世间,那么多俊男帅哥,才子英杰。凭着她的美貌,她的手段,莫说拿下十个八个,便是百千个也不在话下! 虽然现在提倡晚婚晚育,但十七八岁的大好年华,也不妨碍她小情小调,风花雪月的恋爱一场! 她长得这么好看,青春妙龄,若是个人,此刻正应该良辰美景,红男绿女,缠绵恩爱。 她挺想做人,宁愿一身俗气,也不要这劳什子的仙气! 做人比做神仙好!做人百无禁忌,做神仙却是处处受制! 这花钱的感觉,还是真不赖! 难怪说金钱可以买到快乐,真是至理名言。 花了四百多美金,买了一身红尘世俗气,半夜三更走在纽约的街头,乔模乔样的许尽欢还觉得挺美。 第三十八章 美式医疗服务 三个法师奉命前来活捉许尽欢,哪知对方法力高深,超乎想象。活捉她已然渺茫,被她活捉却是近在眼前。 这可如何是好? 幸而天无绝人之路,刚还虎视眈眈瞪着他们,手握内丹傲然挺立的小姑娘,不知怎么的突然眉头一皱,伸手抱住了自己的头。 “痛!好痛!”她呻吟一声,皱起眉,面露痛苦之色。 痛的整个人都佝偻起来,冷汗立刻冒出额头。 还等什么?三人相互交换一个眼神,立刻跳起来各自摆出一个古怪的姿势,掐诀念咒。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眼看着要完的当头,她竟然自己出了蹩脚,那就别怪他们趁机动手。 不将她捉拿回去,可没法向大护法交差呀! 大护法的本事了得,脾气也了得。做得好,要什么给什么,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给不了。可要是做的不好……那可就要遭殃受罪。至于怎么个遭殃怎么个受罪,也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 对他们来说,宁可面对恶鬼三千,也不要面对大护法的恶意和怒火! 小丫头还是乖乖受擒,就别挣扎了! 许尽欢一低头一弯腰,车子里的许渊就意识到她那边出问题了。下意识他就推门要下车! “别出来!”她突然回头,朝他大喊一声。 他愣住,这车门就愣是没推开。 可她怎么办? 那三个怪人一看就对她不怀好意,见她突然不好,就立刻摆出奇奇怪怪的姿势。顷刻间,狂风呼号,卷起真正沙尘,厉鬼恶煞一般朝她扑去。 “欢欢,小心!”他大喊一声,话音未落就眼见她被那沙尘拍倒。 “不——”顿时肝胆欲裂,伤心欲绝。 然而转眼之间,这沙尘又呼的拍到了他眼前,咣的一声重重打在车窗玻璃上。 他下意识的蒙头,幸而玻璃挡住了,但噼啪的声音不断,石子砂砾全砸在上面。 这沙尘暴来得快去的也快,呼的一下就刮过。 可狂风不止,呼啸奔腾。 他嗅了嗅鼻子,感觉外面的味道不对,一股什么东西烧糊了的臭味。 难道哪儿着火了?放下手臂,他直起身。 车窗外已经全变了样,赫然是一片熊熊燃烧的火海! 意识到身陷火海,他就感觉到逼人的热浪传来,车厢里的温度节节升高。 怎么办?他得出去!不然,会被烧死! 伸手推车门,结果手一碰就巨疼,皮肤撩起水泡! “好烫!” 怎么会这样?车门把手都被烧红了!外面火势这么大,那欢欢…… 顾不得车门烫,他凑到车窗前往外看。 欢欢?欢欢!欢欢?! 火海里一抹佝偻的身影一动不动,浑身焦黑,火焰翻腾,已经被烧成了碳。 那是她吗?他心被揪痛,眼眶湿润。但很快浑身一颤,狠狠一把抹掉眼泪。 不可能! 那绝对不可能死她! 这火,是假的!就跟刚才那血雨腥风,掀风作浪一样,都是假的! 休想骗他! 他相信她,她那么厉害,这些怪人奈何不了她。 热浪滚滚,车厢犹如烤箱,他浑身是汗,汗如雨下,从里到外的衣服都湿透了。 这样下去,他肯定会脱水而死。 可比起自己的死,他更担心她。 明明,她比他可厉害多了! 可她刚才似乎出了问题,不知要不要紧? 喘着气,他开始双眼模糊。眨了眨眼,汗珠落下,滚进眼眶里,辣的眼睛生疼刺痛。 在一片朦胧之中,他突然看到火焰里那截焦黑佝偻的枯碳慢慢直起身。 欢欢?! 纤细的身影舒展开,干瘦的手臂伸出,五根枯爪似得手指摊开,一抹金光闪耀。 是她!是欢欢!她手里还捏着那颗内丹! 她抬起胳膊,手掌落下,双掌合拢盖住那颗内丹,然后轻轻来回碾。 双掌摩挲几下之后,再次打开,掌心里的内丹已经被碾成了一滩细细的金沙。 把手掌凑到嘴边,她微微撅起双唇。 那唇……原本应该娇艳如同花瓣一般,可此时已经被烈焰烧灼成了两片薄薄的灰烬。 她吹出一口气,金沙飞起,冲入火焰之中。 * 她都烧成了一截枯木,嘴唇也只是两片灰烬,能吹出多大一口气? 那口气,都吹不动她面前的火焰! 可就是这小小的一口气,竟然扬起了漫天的金沙,连绵不断的朝着燃烧的火焰压去。 明明,她的掌心里才那么一点细细的金沙,却怎么吹也吹不尽! 金沙飞出她的掌心就化成铺天盖地的黄沙!犹如幕布一般,沉甸甸的压向火焰。 他学过消防知识,黄沙能灭火,效果很卓越! 这沙压到哪儿,哪儿的火焰就被压倒,压灭。 黄沙遮天蔽日,把她都整个盖住,呼啸着朝他扑来。 嘭的一声巨响,整个车子被推得晃动一下。 他立刻清醒过来,也感觉到车厢里的温度下降了。 火,应该是被扑灭了! 可外面全是沙,他连她也看不到了。 就在他挥舞着手掌,徒劳的想要抹开遮蔽在车窗上的沙尘时,一阵阵狂风 第三十九章 谁在那儿? 终于获得探视的许可。在护士的带领下,他们来到重症病区看到了被各* 为什么做了那么多检查,医生还不能给于一个明确的答复? 欢欢的病,有这么严重吗? 站在医院大楼的窗前,看着橘红色的太阳徐徐升起,被温暖如春的暖气包围着,他却生生打了一个寒颤。 这一番检查,一直做到天亮。许渊从未有过这样心力憔悴的感受,这一晚的功夫,把他一整年的心气都敖干了。 接下来就是告诉他们要做哪些检查,又是一通从未听过的高深词汇。 这需要做进一步的医学检查,才能做出判断。 原来这位医生初步判断,许尽欢可能是脑部出血引发了癫痫和昏迷。但目前没有发现脑外伤,所以怀疑会不会是有肿瘤。 只能听一个大概,而这个大概也是越听越吓人。 医学专有名词格外复杂,许渊的英语水平在国内自然是一流的,到了纽约应付日常交谈处事也完全没有问题。可是一旦涉及到专有领域,那也是两眼抓瞎。 随后的时间里,许渊就不被允许靠近许尽欢,只能隔着玻璃窗看里面的护士一阵忙碌。这一回医生来的很快,并且马上给许尽欢做了检查,嘱咐过护士之后。医生出来跟家属交代情况。 他也没有办法,只能按照美国人的程序来。 就这么让人把她带走吗?他心里还是有些担心。但这儿是美国,一切都那么陌生,那么复杂。 “他们有专门的通道直达急诊中心,我们坐客用电梯上去。”段迦仁匆忙说一句,然后大步跟上护士。 “欢欢……” 许渊看着被医护人员拖走的许尽欢。 护士连连点头,带着他们往前台去。 护士上前就找许渊,叽里呱啦就是一通英语,似乎是询问许尽欢的一些基础信息。许渊听得脑仁疼,还没来得及仔细过一遍脑子,旁边的段迦仁直接一步上前插进来,反客为主,夺过了主动权。对着护士呱呱也是一通英语。 车子刚到医院,就立刻有专门的护士等候在门口,交接手续。 许渊直接上车陪同,段迦仁则自己开车过去。 患者和家属只需要安静的等待,不到二十分钟,医院就准备好了救护车,又把许尽欢从急诊室拖出,塞进车里。 段迦仁打了一个电话,联系了一家私人医院。对方立刻打电话到护士台,一手包办所有的转院手续。 民主国家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 那行!赶紧给她转院! 看来,一切都没问题。 看他这幅样子,段迦仁倒是松了一口气。 “变化?你什么意思?她身上会有什么变化?”越说越离谱,许渊忍不住生气了。 他知道她身上有蹊跷,可不希望这种蹊跷被外人所知。 会吓坏别人的! 许尽欢上一次把他们从冥河带回来之后,也昏迷不醒了一段时间,然后她的样子……可前往不要在这里也变成那样啊! “她,没什么奇怪的变化吧?”段迦仁还是有些不放心。 虽然心里气,可到底还是清楚的表明她没有毁容。毕竟这会子,他们只能依靠这个家伙。不能让对方色衰而爱驰! “你什么意思?她还能什么样子?就是老样子呗!” 越想越气,重重哼一声。 什么玩意!且不说欢欢是生病了,跟容貌有什么关系。就算她毁容了,他也不能…… 这都什么时候了,他还关心她的样子?难道姓段的是怀疑她毁容了?老话说得好,色衰而爱驰。所以他这是提前打听起来了? 样子?对方皱起眉,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他。 “我是问,她的样子……怎么样?” 不是问他这个!他心中懊恼。 “昏迷着,至今没醒!” 怎么样?许渊愣一下。 “她现在怎么样?” 可她同样也是脆弱的!他见识过她脆弱的样子。 她这么强大,这么厉害,谁能让她死? 虽然,他心里笃定,她是一定不会死的。 不行!他不能让她在这里等死! 才等了一个小时,很好,还不算太久!可别人关他屁事,这是许尽欢!一想到她孤零零躺在病床上垂死挣扎,却没有任何人去给她看病,他的心……犹如刀割。 “一个小时前!”许渊抬起手腕看了看表。 “什么时候出的事?” 深吸几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得!他立刻就明白了。美国这个医疗制度,没有预约就别想见到医生。 “这儿的医生都太忙了,等到现在还没有人给她做任何检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打电话给你!” “不知道?” “我不知道。” 许渊脸色苍白,摇了摇头。 “怎么回事?她怎么了?”放开护士,他扑过去,一把抓住对方。 幸而,许渊从里面出来,看到了他。 这该死的规矩!往日里张口闭口民主法制的美国华侨低声咒骂。 狂奔至急诊中心,结果半路就被护士拦住。他不是许尽欢的亲属,不允许靠近患者。 段迦仁一路驱车飞奔到纽约大学附属医院,路上都差点出了车祸。 第四十章 我叫解语花! 整个身体都 真是一只可怜的生物啊!她想。 许尽欢站在他的双腿上,居高临下的俯视他。 但实际情况是他被这股力量压的动弹不得,双目都快要被闪瞎,不得不闭上眼睛,不停流泪。 只要他想,他就能站起来,伸手握住那团光。 瘫软的身体被这股力量由外而内的浸透,让他每一个细胞都发出战栗。那是一种格外奇妙的感觉,仿佛,他的每一个细胞都重新获得了力量。 明明只是光而已!可他结结实实的感受到了一股沉甸甸的分量,压在身上。 这一大团光明从天而降,砸落在怀中,解语花被吓到了! 她纵身跃下藤架,落在他跟前。 凡人真是自作多情,自以为是。 戴着那个眼镜,明明就看得到她,却还要多此一举的问她在不在?呵呵,以为她会忍不住回复吗? 许大仙在藤架上如是心想。 长得一脸漂亮标致,但却是个大话说谎精!难怪老天爷罚他瘫痪! * “你还在吗?我叫解语花,有缘相逢,不如交个朋友!” 于是,等不到回复,索性他自报家门。 这个灵如此光明耀眼,定然是一个智慧生物。 灵这种存在,力量越大,灵性越高,智慧越多。 遇到这等新鲜事物,他也是按捺不住,顾不得风险就兴冲冲的上前,冒然搭讪了。 而对于这类灵,他自认整个纽约都没有他见过的那么全。 但精灵这东西多为器物精怪成灵,多少都带着一点本相。似这等只是光芒的灵,他确实从未见过。 眼前这个,跟这四类统统无关,仿佛是一个全新的种类。若真要给于一个定义,似乎比价接近于精灵。 这天下有生灵,死灵,恶灵,精灵。 只是,他吃不准这是个什么样的灵。 可惜,他是纯粹的中国人,不信天主那一套。这明亮耀眼的东西只需要看一眼便能明白,这乃是一个灵。 藤架之上是一团明亮柔和的光芒,宛如天使降临。 而藤架下的青年似乎也感受到头顶上那未知的存在并没有多少恶意,且正处于茫然安分的状态,便又大着胆子抬头看去。 她满脑子胡思乱想,天马行空。心思依然从轮椅美青年发散到千年历史,两眼都放空了。 真是子孙不孝,糟蹋了祖宗的家业。 真是的,想不到千年之后,中国竟不再是中心之国。 在国内似乎从没有看到过!都说美国是世界头号大国,果然处处都比国内先进! 这轮椅可真是不错!完全电动,不用人推自己就能前进后退转弯刹车,可真是太方便了。 方才已经将他看了个仔细,这会子她的兴趣又落在他的轮椅上。 故而,被问了,她也只是一声不吭的坐在藤架上,摇晃着两条腿,歪着脑袋看他。 在许尽欢眼里,这不过是一个令人好奇的小动物。小动物不管是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不足以让她和他对话。她对他的怜悯恋爱完全是一厢情愿,与他无关。 “你?你是谁?”他的问题自然是得不到任何回答。 藤架下,轮椅美青年深吸一口气,再次抬起头,问道。 要不要现个身,吓唬吓唬他?还是说……她拉扯藤条,树枝哗啦啦的摇摆起来。 这算是看见她了?还是没看见呢?难怪这眼镜如此奇怪,原来是有着这样神奇的功效。就不知,她在他眼里是个什么模样! 小心翼翼的环顾了四周,他缓缓抬起头,视线划过她所在之处时,胸膛剧烈起伏一下,随即就扭转头去。 美青年戴好了眼睛,然后缓缓的朝四周看了看,脸上的表情更加警觉。 敢情这家伙不仅腿不好,连视力也这么糟糕?得戴眼镜。不过这幅眼镜样子可有些奇怪,跟潜水镜似得,把眼睛整个都包住了。 她好奇的挑了挑眉。 目光直视前方,然后深吸一口气,掏出一副眼镜摸索着戴在脸上。 直至,来到藤架之前。 美青年的表情是紧张的,不乏警惕之色。但明明一脸警惕,可手却仍然按着驱动的按钮,驱使轮椅朝着藤架所在方向前进。 她坐在藤架上,兴致勃勃的看着这位轮椅美青年。 虽然,这爱意一点诚意都没有。 可生病的小动物确实惹人怜爱,当下还是爱意满满。 既不会精心照顾,也不会细心体谅,此时呀呀的叫几声,心头软一软,等转身就忘在脑后。 这种怜悯类似于小孩子看到楚楚可怜的残疾小动物,虽心生怜爱,但这怜爱来的肤浅,来的仓促,来的丝毫不负责任。 那真是可惜了呢!这样标致风流的品貌,偏偏是个瘫子! 这不会是个高位截瘫吧?她心想。 一阵轻柔的齿轮划动之声,一辆电动轮椅缓缓而来。轮椅之上是一个面貌颇为清秀俊雅的男子,可惜不良于行,而且这病似乎不仅仅是双腿残疾这么简单。否则坐姿不至于如此“不雅”,显得瘫软。 出声回话,那自然是没有的。但她还是好奇的探下头去,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许尽欢没想到这温室里竟然有人,而且还能看到她! 第四十一章 钱财乃身外之物 而知道的人里,许渊脸都白了,快三十岁的男人差点就当场哭了。陪同而来的段迦仁也是脸色难看,就连他都动有一点动这样的话,当然是绝不可能让他妻子知道。 听得人汗毛林立,心慌意乱。 最可怕,当然是死亡。但死亡可能还是最仁慈的。至少她解脱了! 可医院里的医生已经再三提醒,她脑子里的肿瘤很大了,很危险,随时随地都在压迫神经和血管。倘若血管再破一次,那就回天无力。就算血管不破,神经被压迫到,她的癫痫也会越来越频繁。在压迫下去,昏迷,瘫痪,中分那就都不好说了。 就算办下来了,她真拿到了美国绿卡,有了医保。这手术还得预约等排队,落入保险公司的手里,风险系数这么大,费用这么昂贵的手术,等到何年何月那就不好说了。 但问题是这样一来,她的手术就得延后。因为般移民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起码也得半年审批。 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她般移民手续!作为家人,她可以涵盖到他的医保之下。这样一来,手术以及后续医疗就能入医保报销。 美国的医疗服务是很昂贵的,看个病弄到中产阶级破产,那是很正常的。中产阶级以下的贫民,根本不敢进医院,有病都是自己扛,是生是死就看天意了! 许湛表示,这笔钱他可真有点出不起! 什么?身为家人,当然要互帮互助,为她付款。 当然咯,她可以一走了之。美国的律师也没办法游过太平洋到中国去告她。至多她以后再也不能踏入美国土地,因为一旦踏入就要被追债! 就算等到了,那个费用也不是她一个小姑娘吃得消。 许尽欢压根没有保险,只能自费。去公立医院,费用可以便宜一点,但要等预约排到。等到猴年马月,谁知道。 要公费报销,呵呵,那就等预约吧!医生很忙的,要过日子要娱乐要度假,能干活的时间也就那么一点点而已。自然是价高者先得!资本主义社会嘛,这也是很正常的! 直通车,快得很! 你想快点动手术?那就去私立医院好了!真金白银拿出来,一手交钱一手动手术! 保险公司可不傻,手术刀一动,真金白银就哗啦啦的去了!所以有保险的手术统统是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能赖就赖! 至于手术,那就更麻烦了! 见医生要预约,做检查要预约,过五关斩六将,每一个关卡都要预约。只有病人配合医生的道理,没有医生配合病人的可能! 你不预约,就见不到医生。医生没空,你预约了也没用,老老实实等吧! 可就算选对了医院,这病情也很容易耽误!因为美国的医生都要预约才能看! 普通老百姓就算是有了医保也不敢轻易进医院大门,进门之前还得做好各种功课,免得去了一家根本不涵盖自己医保公司的医院,白跑一趟是小,耽误病情就亏大了。 公司养着这么多律师经纪人,是吃干饭的?一本厚厚的保险合同,满坑满谷都是各种陷阱,普通人想讨保险公司的便宜,做梦去吧。 美国的保险公司都是私人公司,开门做生意,没有赔本的道理!所以以为有了医保就能放心大胆的看病,也是很傻很天真。 什么?医保!呵呵,美国可不是人人都有医保。而且医保也是很贵的! 美国医院的医生和护士服务态度那是相当的好,可指望他们治病救人,趁早算!医生的技术,医院的设备,那妥妥是世界一流。可不管是医生还是医院,动一动都是要钱的! 没出国之前,只听说美国是样样都好。出来之后才知道天下乌鸦一般黑! 可是,美国医生的手术有那么容易预约到? 只能祈祷许尽欢的手术赶紧预约上,动完了趁早回国,还他清净。 脑部长了肿瘤,多大的事啊!生死一线,他还能说什么? 可再埋怨也只能忍着! 家里陡然多了两个人,连吃带喝,霸占房屋,挤压空间不说,还抢了老婆的关注。身为家主的许湛心里是别提多埋怨! 女儿生死一线,吉凶难卜,许妈妈强打精神拿出十八般武艺,准备精心烹饪,为许尽欢滋补强身。一颗心也早已经从丈夫移到了女儿身上。 许妈妈百分之二百欢迎宝贝女儿和小叔子的到来,可惜这套公寓压根没有养儿育女其乐融融的准备,故而他们两人只能一个屈居书房,一个暂居客厅。 虽然许湛心里不是很情愿,但事到如今他也不能再阻拦这位女儿回归家庭。所以,连同许渊一起,两人都住进了位于曼哈顿中城的公寓,也就是他现在的住所。 先过了这个年再说,一家团圆比什么都重要! 时值圣诞节将近,许妈妈难得的硬气一回,坚决要把女儿带回家过节。 但中国人对开刀动手术一向是很谨慎的,何况还是开颅手术。 正因为是奇迹,医生也是格外有信心,强烈建议她动手术,除掉后患。 她是不幸的,但也是幸运的。脑子里残留的淤血竟然自己吸收掉了,而且入院第二天就恢复了意识,医生担心的那些后遗症一个也没有发生,真可谓是一个奇迹。 住院七天之后,许尽欢终于获得允许,可以回家休养。 第四十二章 后遗症 许家的饭菜也是马马虎虎,火鸡又干又柴,如同嚼蜡,只有他送的酒还能入口。 但许尽欢一个人就顶的上满桌大餐,段迦仁酒不醉人人自醉,看她就能佐酒下饭。 他眼神入骨,爱意毫不遮拦。 有什么要遮的,尤其是当着许家人的面。难道这家人还能跟他抢她吗?他们还有什么资格! 男未婚,女未嫁,许家什么都没有付出,男方已经抛洒了无数金钱,出了无数力,帮了许多忙,就冲这许家人也一点阻拦的资格都没有。 可做母亲的终归觉得自己女儿亏了! 十八岁的大好年华,她是枝头刚刚绽放的鲜花。初长成就备受风雨,受尽磨难。好容易苦尽甘来,还没来得及享受一下青春,就要落在一个“老男人”手里! 这个“老男人”经历丰富,一身铜臭而且狡诈市侩! 单纯天真的女儿如同小红帽落在了大灰狼的手里,怎能不叫人担忧! 天见可怜!他若是大灰狼,那许尽欢就是霸王龙了!他哪里是她的对手!段迦仁心想。伯母真是杞人忧天了! 吃了一顿许家的圣诞大餐,段迦仁就把手术事宜都安排妥当。 手术自然是要等到圣诞节过后才能做,美国的专家也是见钱眼开,可是再要钱也得跟家人团聚过圣诞节呀。 所以手术约在圣诞假期结束之后,是这个专家新年的第一台手术。为了排在前头,段迦仁是额外付了钱的。 许尽欢开始数着日子等解放!同样等着解放的还有她便宜爹许湛。 然而随着手术日子的临近,许妈妈和许渊却越来越焦虑起来。原本是天天盼着手术,可日子马上要到,他们两却又害怕了! 这手术的风险极大,美国医生最怕医疗纠纷,所以风险是往大了说,最可怕的情况都给列出来,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这一条条一行行,密密麻麻订成一本书那么厚。 许妈妈压根看不懂,许渊半懂不懂,可光是看这个厚度和密度,也足够心惊肉跳。 万一,她上了手术台,下不来怎么办?那么多可能的意外啊,随便哪一个都能要了她的命! 生了病的女儿固然令人担忧和揪心,可好歹还是活的。 这要是…… 箭在弦上,岂容你不发!钱都掏了,难道还能要回来?何况,许尽欢是打定主意要动手术。 她得试一试。美国人有这个技术,有这个设备,不容错过的机会。 要是切除了这个祸胎,她真能获得自由。那真是白捡的大便宜! 若是不能,于她也没有什么损失,反正她是死不了! 要能把她弄死,反倒是奇迹了!她乐见其成! 至于钱?钱就是废纸,对她来说。何况,用的又不是她的钱,要她心疼作甚。 你看,她就是这么无情无义,没心没肺。 * 终归是个大手术,私立医院严阵以待。 脑部手术精密而又复杂,动手术的时候不光医生要出力,还需要病患的配合。所以,这是一场清醒的手术,只有一点小小的局部麻醉和一点镇静剂。 一想到她要活生生被劈开脑壳,挖掉肿瘤,许妈妈真是承受不了。 怕她误事,连手术室门口都不让她在。由先生陪着,在大厅里等待。 等在手术室外面的只有许渊和段迦仁!按照美国的医疗规矩,不是亲属不能随意知道病患的情况,也不能在手术区陪同病患。 所以此时此刻,为了能陪在她身边,他争取了到了未婚夫的身份。 为此,少不得又要赔上一只华丽丽的订婚戒。 这只戒指没有花太多的心思,就是直接到珠宝店里,挑了一只顺眼的就带走。 然后在许家,当着所有人的面,他跪地求婚。 段迦仁心里明白,自己是在得寸进尺,一步一步试探许尽欢的底线。 倘若她应承了,他就真要无法无天,贪得无厌。 万幸,她发怒了! 并没有一句重话,更没有打骂,她只是冷冷一笑,眯了眯眼,他就知道这是动真怒了! 真是心意相通,心有灵犀!他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懂她的,一个细微的表情,他就能解读出她真实的心意。 触她逆鳞,惹她真怒,他心里即恐惧又得意。 看,这个世界上谁也不能让她在意,除了他。 什么妖魔鬼怪,什么亲人家属,在她眼里算什么? 也就许渊自作多情,天天在那里一副“悔不当初,痛彻心扉”的德性。有什么用?她一眼都不会看,更不会放在心里。 而那些在她面前“耀武扬威”卖弄的怪人怪物,除了给她添一点麻烦,还有什么留下? 一点痕迹都没有!你看她,照样吃照样睡照样过日子,有紧张过吗? 没有!什么都没有! 谁也不能惹到她,只有他。 他怎么能不得意呢? 不过,得意也不能忘形! 该低头还是要低头,该虚伪还是要虚伪。 他捧着钻戒,一脸诚恳的跟她解释。订婚只是权宜之计,做做样子而已。美国人有美国人的规矩,这是一场谁也不能保证的大手术,无论如何他都要陪在她的身边。 他需要一个合法合理的身份,跟她一起进入手术室。 第四十三章 老脸都丢尽了 做仙的时候,许尽欢是天天想着做人。 有朝一日可以安心做人了,她又开始不乐意! 所以女人的心思真是不能猜!正说反说,反正都是由得她说! 不能施法这件事,她没告诉别人,自己一个人人闷着,还不能表露出不悦之色。 因为在旁人眼里,她是恢复的很健康,成功可喜! 而日子一天天过去,过完了圣诞节,回国这件事也迫在眉睫。 她还好,有这么个看病的由头,可以把签证再往下拉。但许渊是没有理由再留在美国,否则就成了偷渡。 他自认是一百个不乐意走,倒不是留恋美国,只是舍不得离开许尽欢。 看着眼下这个架势,他感觉欢欢是离他越来越远。即便没有段迦仁这个“未婚夫”横插一杠,他和她也再无续前缘的可能。 段迦仁付出了那么多,难道还差给她一个美国身份? 就算许尽欢自己不乐意,一门心思要回国,那也不会是为了他。他心里很明白! 依着自私的想法,他当然希望她回来,哪怕不是为了自己。可依着为她好的想法,那还是不用回来了。这片伤心地,还回来做什么呢? 国内既没有她的家,也没有她爱的人。留在美国,她还有家,还有爱她的人。 至于她在美国会不会吃亏受罪?那是绝无可能的。 她又不是十七八岁的无知少女娇弱女性,她连凶神恶煞都不怕,难道还怕美国人?美国人不怕她就不错了! 段迦仁再厉害,难道还能比恶鬼厉害?他是一点也不担心。 这么想来,那他真是应该放心回国,彻底放手。 可心,还是痛的厉害,然而再痛也得强颜欢笑! 这回国的日子是一晃就到,难得的,全家人都到机场为他送行。连段迦仁都到了,俨然一副自家人的派头,耀武扬威。 倘若不是欢欢后续医疗还要靠他,许渊真想在许尽欢耳边提醒一声,这个“未婚夫”的头衔,也该撤掉了。 但欢欢似乎心里藏着别的事,这一阵总是若有所思,心不在焉的样子。人前还露一张笑脸,人后却是阴沉一片。 明明她的手术很成功,恢复的也很好,怎么还是高兴不起来呢? 难道她有什么心事藏在心里?亦或是,她的病情恢复的并不如表现的那么理想? 他心里有千百万份担忧,可又不敢开口问。 一则问了她也不会说。她不是那个欢欢,不会对他敞开心扉,知无不言。 二则时间来不及,他也得逼着自己放手。再担忧,他和她也得渐渐形同陌路。等上了飞机,远隔一整个太平洋,再见面就不知是何年何月。 兴许,一辈子再也见不到了! 想到这个可能,他心如刀绞,连忙别开头,甩掉这个念头。 不可能!美国虽然远,可也不是天涯海角。来一趟虽然不易,可还是能来。譬如今年的圣诞节,他就可以再来。 欢欢有事瞒着他,他其实也有一桩事瞒着她。她动手术的那天,他在报纸上看到李兴煌的消息了。这个可怜的年轻人被人发现死在了贫民窟的一个垃圾箱里,从圣诞节前一直到圣诞节后,长达一周的时间无人理睬。 据说别发现的时候,尸体已经成了一具干尸! 也真是奇怪,明明是冬天,怎么会变成干尸?又不是扔在了热带沙漠里! 一个华人死了,这事虽然在唐人街的报纸上排了一整个版面,可见这个姓李的多少也算是个人物。然而放眼到纽约,到美国,却只轮到一个豆腐干大小的讣告而已。 警方很快就了结了这个案子,抢劫遇害,尸体上发现了刀口和枪伤。 但许渊心里明白,李兴煌的死绝不是抢劫遇害这么简单。他遇害的日子就是许尽欢病发入院的日子,可见当日那个戴帽兜的人把内丹塞进她兜里的时候,李兴煌就已经死了。 那个戴帽兜的人会不会就是杀害李兴煌的凶手呢? 可能性很小! 别人不知道李兴煌遇害的理由,但许渊自以为是知道的。 肯定就是为了那颗内丹! 如果戴帽兜的人就是杀害李兴煌的凶手,那么这颗内丹就不会到欢欢手里。把内丹交给欢欢,肯定是李兴煌的主意。他不想这东西落在那些怪人的手里,所以宁愿给她。 因为她足够强大,可以为他报仇。 事实也证明,他的计划很成功。被内丹吸引了的怪人果然找上了欢欢,然后……全军覆没。 李兴煌也算是大仇得报! 只是那颗内丹,也毁了! 这件事如果好好查一查,肯定能查出那些抢夺内丹的人到底来自何方,究竟是何人。 但好不容易欢欢的生活安定下来了,他觉得这事还是不让她知道的好。 至于那些怪人,没有内丹,也就不会再来找她了。 广播里开始催办理登记手续,离别的时刻终于到来! 许渊忍着痛,扯开嘴角,想以一个欢笑的姿态离场。 临走之时,流连忘返,却发现送行的人没有一个对他有离别留恋的情绪。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这一刻成了孤家寡人。 国内也没有他的家,他爱的人,以及爱他的人! 这大概就是他的报应!当年所有 第四十四章 信仰危机 这深山老林之中,也没有什么夜生活好过。本来还能唱唱卡拉OK,打打桌球和桥牌,但她拉长了脸,他怎会自也不知她睡着没有? 这么一想,他就忐忑不安,晚上辗转反侧,难以安眠。 兴许,在心里已经怨恨他也说不定。 但是转念一想,把他一脚踢开对她能有什么好处?这儿是美国,她处处都得靠他。她那么聪明,怎么会轻易放过他。 这应该不会,倘若她怪罪他,那早就一脚把他踢开。她的无情无义,他还是很清楚的。 这手术里里外外都是他操心的,她会不会怪在他头上? 这可怎么办? 可她现在说,她的神通使不出来了。而这,依着她的说法,还是手术后遗症! 更何况,她还是一个拥有神通的美少女。这就不得了啦! 就是冲着她这副皮肉,天下也多得是男人心甘情愿受她的打骂虐待,宠着哄着她这个矫情的脾气。 也不知她这个别扭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倘若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女,这幅性格绝对惹人生厌。可她偏偏不是一个普通的少女,她是一个美少女。 段迦仁不傻!跟许尽欢相处的越久,他便越清楚她的矫情。 * 但她是不愿意表露出后悔之意的!因为就是这么骄傲! 但分享过后又觉得后悔,因为凡夫俗子哪有资格分享她的烦恼! 和这些凡夫俗子她懒得多说!就那几句,也是是这件事憋在她心里太难受,她需要找个人分享一下。 凡人,尤其是男人,麻烦死了! 不仅派不上用场,还反过来要向她索求各种保护和赐予!仿佛向她奉献了爱意之后,她就得满足他们的各种要求。有了她之后,便一个个作死起来,然后让她善后! 可凡人的爱只能提供给她凡人的好处,超过凡人的,就一点用也派不上了。 她那么强大,那么美,又是一位存活千年的真仙,凡夫俗子贪恋美色,又崇拜强者,爱她那是本分,不爱她才是逆端。 对于他的尴尬,许大仙毫不在意,就如同他的表白一样。凡夫俗子的爱,对她来说就如同空气和水一样平凡。 跟她,谈爱,很傻很天真!他怎么犯起凡夫俗子的傻来!可话已出口,覆水难收。他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兜住,只能尴尬的低下头,沉默。 这话如同当头一棒,砸得他立刻清醒过来! “我要你的爱,何用!” 许尽欢皱眉,上半身微微往后退了退。 “就算你变成凡人,我也一样爱你!” 段迦仁愣了一秒钟,随后伸出手,握住她的胳膊。 变成,一个,凡人?她? “怎么办?如果不能用法术,我岂不是变成了一个凡人?”咬着银勺,含着热泪,她问他。 丰富的糖分拦住她险些要涌出眼眶的泪珠。 段迦仁连忙又叮了两个布丁奉上,并浇上浓浓的巧克力酱! “我一用法术,身体就会不听使唤!”把实话说出口,她脸上在阴郁再次密布。 “后遗症?” “手术有后遗症!” 嗅着布丁香甜的芬芳,吮吸着柔滑的蛋液,她在糖分和脂肪的抚慰下,渐渐敞开心扉。 跟她相处的久了,他发现她是极爱甜食的! 那就用美食吧!他做的菜马马虎虎,但市场上刚出炉的甜点布丁绝对赞。别墅里有微波炉,叮一下就能加热。他立刻双手为她奉上! 他该如何做才能抚慰她这颗受伤的心?此时此刻,用钻石肯定是不行的。 哪壶不开提哪壶!他为什么非要戳她的痛脚呢?真是该死之极!她若愿意说,自然会告诉他。她若不愿意,他又怎么能多嘴问! 光是看她这个表情,他就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美少女的忧伤感染力绝对强烈,尤其是对着贪慕她容颜的男子而言。 许尽欢闭眼,一脸欲哭无泪的表情。 于是,段迦仁便问了这么一句。 用食物塞满了肠胃,把郁闷和悲伤都挤出去,她脸色略微的好看了一些。 许尽欢也吃的马马虎虎,狼吞虎咽似得往嘴巴里塞。这姿势绝不意味着美味,她只是在填肚子。 段迦仁做饭的手艺马马虎虎,美国的食物也马马虎虎,但好在他舍得花钱,买的都是好料,所以马马虎虎的也能吃! 她也不搭理他,拉长脸发驴脾气,先是抓着沙发上的靠垫摔打了一阵,然后脚踩得噔噔作响,过来吃饭。 她脸色太难看,以至于他都不敢出声打招呼。 等他在楼下搬完所有东西,做晚饭,正准备上楼去看看。一抬头,就看到她一脸阴沉,脚步迟缓的从楼上下来。 所以他索性下楼去做饭,等着等着都忘了肚子饿。 他约莫有点回过神,觉得她可能是不乐意自己看着她这副倒霉样子。 于是站起来走了两步,回头看了她几百眼,然而她还是老样子。脸朝下背朝上,一副恨不得要把自己闷死在床单里的死德性! 期间他蹲在床边呆呆看着她等了半小时,后来觉得脚麻,就站起来坐在床边看了半小时,然后觉得脖子疼。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段迦仁鼓起勇气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两小时。 第四十五章 我好不好? 如何验证手术有效,颇费了许尽欢不少心思。 这个实验是针对患有帕金森病的患者,这类患者脑部输出的神经信号有误,所以导致手脚颤抖不止。 而她过正常日子并不会有误,除非使用真元之炁。跟普通患者那是截然不同! 身体内的电极刚装入时并不发射任何电流,需要通过电流校正才能发挥作用。 可难道让她在那批实验室员工面前使用真炁不成? 那怎么成! 可若是不校正,则装这玩意又有什么用? 两难! 还是段迦仁的老办法,用金钱开路。那现金买通工作人员,偷偷把设备拿到海边他租住的别墅里,私下替她校正。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多得是人想赚点外快!立刻有人巴巴的上钩,资源提供“私人订制服务”! 正所谓一招鲜吃遍天,美国人民也甘愿做金钱的奴隶! 所以,努力赚钱乃是天下第壹正经大业!段迦仁如是心想。 他勤勤恳恳赚钱,兢兢业业奉献,许大仙自然不好拂他好意,心安理得的替他花钱。 海上生明月,明月聚精华。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海浪阵阵,送来绵绵月华精气。 来赚外快的实验室员工里奥毕业于迈阿密大学,拥有双学士学位,堪称年少有为。只是这位年轻才俊花钱太凶,手头太紧,不得不找点兼职贴补一下。 这实在也不能怪他,迈阿密阳光海滩,那么多美女等着他泡。泡妞又岂能不花钱?酒吧要钱,豪车要钱,冲浪板要钱,就连太阳眼镜和防晒霜也一样要钱。 这个世界处处都要钱,钱永远不够花。 所以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客户选择这样一个深夜来做事,里奥却懒得询问。客户花钱,他办事,管那么多干嘛! 有钱阔佬怪癖多!但只要肯付钱,又有谁会计较。 虽然付钱的是有钱的华尔街阔佬,但这电极却是装在那个美少女的身上。 美少女是真的美,也是真的少!一想到这样一个美人年纪轻轻竟然也会有类似帕金森的疾病,真让人万分惋惜。 可是美女就是得天独厚,生了病也照样有阔佬愿意为她分忧。 可据他观察,美少女似乎并没有手眼不协调的症状,虽然她的病历里确实写着她得过脑肿瘤,还诱发了癫痫。 想来大概是手术后遗症,并不严重。但美人嘛,重要追求精益求精。不然阔佬的钱不就白花了! 美少女盘腿端坐在阳台上,摆出一副练瑜伽的姿势,神情很是淡定。 里奥这在旁边摆弄机器,按说校正应该在室内做,可以保证环境稳定。但私人订制就是为了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客户说要在室外,他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相比于美少女的淡定,付钱的那位华人阔佬就显得过于紧张了,一直在旁边来回踱步,嘚嘚的脚步声惹人心烦。 “你别走来走去的,找个地方坐下!”果然美少女也受不了,开口喝道。 阔佬显然是爱极了这位少女,她一句话,他就真的就地坐下,一双眼仍痴痴的看着她。 “现在就开始吗?”里奥调试好了机器,出声询问。 问的是许尽欢,因为他觉得这里能话事的应该是她,而不是段迦仁。 * 许尽欢颔首同意。 但里奥也不知该如何动手! 她现在好端端盘腿端坐,姿势标准的跟那些正规瑜伽教练一般无二,而且还跟潇洒从容。 这个样子,哪里需要校正? 甚至,她真的脑损伤导致身体动作不协调吗? 心里原来越没底! 同样越来越没底的还有段迦仁,他知道她一旦动用法力就会导致身体抽搐僵硬。但只见过结果,没见过经过。那次丢脸之后,她就再没有在他面前动过法术。 这个过程到底如何,他也是心中没底。 别说凡人心里没底,便是许尽欢自己也有些忐忑。 这电极果真有效?担忧后果是没用的,等待也是没用的,是驴是马,是时候拉出来遛遛了! 深吸一口气,她阖目屏息,调动体内真元之炁,徐徐运转半个周天,随后缓缓吐气,再运转半个周天。 如此循环一周,气息畅通无阻,便开始往外发散。 最简单的神通便是开启天眼心通,识破红尘色障,看透一切真相。 心眼打开之时,海浪风声,月华树影渐渐消散,周围的一切都褪去了颜色,逐渐变成了透明。 她虽阖目,却能看得更远,听得更清。千米之外的声色影动都如同近在眼前! 但这奇妙而又熟悉的感觉只维持了不到两秒钟,就被嘈杂的震颤所扰乱。令人讨厌的抽搐和僵硬再次袭来! 她因为在入定运气,所以不能睁眼看自己的样子。 她此刻的形象落在段迦仁眼里自然是心惊肉跳,只是肌肉微微一点颤动,他就吓得握拳惊叫。 “快!她要抽搐了!” 里奥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已经目瞪口呆,早就把正事都给抛在脑后。 这个美少女竟然浮起来了! 虽然只是离开地板一点点距离而已,可这也是一个奇迹! 难道瑜伽大师能悬浮是真的?他以前还不信呢,因为这实在不符合物理定律。 第四十六章 最浪漫的地方 “我没跑!我 这话当然是不能说的! 段迦仁心想你是不会吃人,但你比吃人的妖怪还厉害啊! “你跑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 好个屁!许大仙张嘴打一个酒嗝,一股子芬芳的果味从喉咙里喷涌而出。 “那个……欢欢,你好点了没有?” 想扭头再跑,已经是来不及,只好硬着头皮上前,讪讪的搭话。 一进门就看到四仰八叉坐在客厅沙发上,刚混了个水饱仍旧怨气冲天的许尽欢! 闷闷啃了一盘苹果,喝了半瓶香槟之后,掐着时间算她差不多该消气了的段迦仁溜溜达达的回来了。 没打办法,她只能吃唯一可以入口的鲜果。 找不到人骂,她只好化愤怒为食欲,搜刮冰箱里的食物。哪知巴哈马的保姆太实诚,给雇主准备的都是新鲜食材,看着满雪柜的鲜鱼鲜蔬鲜肉,一贯秉承君子远包厨的她只能干瞪眼。 等许尽欢回过神,喘过气,定过神,有力气骂人的时候,整个别墅空荡荡就她一人,连只鬼都找不到! 眼看马屁拍在了马腿上,段迦仁当机立断,鞋底抹油,扭头就跑。 准备好的鲜花她是一眼也不要看,冰镇的香槟也是一口都不喝,闻着带海腥味的风,她连连干呕,伸手扶着床柱,脸色发白,眼神发狠,似要吃人! 巴哈马的阳光跟迈阿密一样灼热,许大仙下了飞机就感觉自己要被晒化了。这一路,她晕完飞机接着晕车,晕完车又开始晕船,上了继续晕车,然后下车时,肚子已经吐空,整个人都差点脱水。 飞机到达之前,他就一定打电话嘱咐要在别墅里摆满鲜花,香槟也要冰镇好,以及冰箱一定要塞满食物。 这段浪漫旅程他计划了快两个人,花了一大笔金钱终于定下了一座沙滩边半山腰上的别墅,下山步行十分钟就能到达沙滩,完美至极。 这二十多座豪华别墅如何应付得了全世界趋之若鹜的有钱阔佬?于是具有商业头脑的人立刻在附近填了一座人工岛,建造了一个豪华六星级酒店,取名亚特兰蒂斯,毫不掩饰的野心勃勃。 拿骚更因那条粉红沙滩而名噪一时,周边的好地全被人圈了造豪华度假别墅,星星点点大概有二十多座。 这样小的国家自然不必发展什么工业商业农业,想发展也没门。唯一可以发展的就是旅游业,靠海吃海。幸而祖宗保佑,留下许多美丽的沙滩和岛屿,足够一国老少吃喝。 巴哈马以前是英国殖民地,现在早已经独立成国。整个国家也才二三十万人口,算是小国里的小国。 他的目的地是一个名叫拿骚的小城,那儿又一片全世界最感性最浪漫的沙滩——粉红沙滩,堪称终极少女杀手。 巴哈马离迈阿密不算远,几乎可以算是隔海相望。去巴哈马的飞机都很小,他嫌买机票太麻烦也不自在,索性雇了一家小飞机直接过去。 虽然如今是二十一世纪新时代,可男人对女人的占有欲跟一千年前一般无二。虽然,所谓的占有不过是他意淫而已。 当然,他是绝不会承认,自己是不希望别人看到她的身体。 段迦仁自诩审美趣味高超,岂肯让自己的眼睛受如此荼毒。不为自己,便是为了保护许尽欢的身心健康,他也不能让她的双眼受到伤害。 这可让人怎么活? 迈阿密的海滩人太多,有钱没钱,都可以在沙滩上肆无忌惮的露肉晒太阳。老美嗜甜好肉,身材比亚洲人大两个码都不止,这还算是正常人。不正常的那简直就没法看!可人家才不管你要看不要看,一个个都自我感觉良好,非得把一身赘肉在大庭广众之下秀。 当然也有更快的步骤,直接找个美国人嫁了,譬如他!不过这样的条件她是肯定不会答应的,他想了想就不自讨没趣了! 总之,三个月之后她就拿到了居留文件,正式落户在了美国。倘若她能安分守己的在美国住满四年,就能拿到绿卡,便是准美国人了! 这一行动受到了美国当地华人难民组织的热情帮助,当然少不了他的一点小小“资助”,华人帮华人,天经地义嘛! 她在疗养院的病史外加在美国的医疗记录都证明了她受到过“不仁道”的摧残,身心俱损。美国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为了自由和民主向这位少女伸出援助之手,接纳她,保护她! 为了给她办移民手续,他是颇费了一点心思。为了加快移民审批,他利用了美国政府的难民政策,把许尽欢包装成了一个在国内因为追求自由民主而遭到迫害,从身体到精神都饱受无情摧残的进步少女。 由着许尽欢放山野火似得在美国深山老林里玩了三个月,他终于处理好解先生的收购案。终于赶在初夏时分带着正式成为美国新移民的她乘飞机前往巴哈马度假! 至于段迦仁,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变成经,神经的经。他现在神经粗的就跟石油管一样,都能从她干瘪的骷髅头里看出非人的美! 当然,肉身凡胎承受不住真元之炁,崩溃在所难免。但变成干尸同天罚相比,只能算小儿科。死的次数多了,她早就不当一回事。 许尽欢重获法力,并发现只要她不在大庭广众之下显摆,便可随心所欲的使用她的真元之炁,而不必担心天罚的到来。 第四十七章 亚特兰蒂斯 “ 许尽欢点点头。 是假象?依着她的意思,难道说…… “可是这具女尸在横死之后,又被人抛尸在了海里。倘若没绑上那个行李箱,尸身迟早浮出水面,受阳光曝晒,阴身也还是会破。可偏偏,她被沉在了海底。海水阻隔了天光和阳气,让她这口怨气一直都在阴身里,就把尸身给定住了!所以你看到的新鲜是假象!” 她伸手一点,止住他的插话。 “可是……” “横死之人,死前心中憋着一口怨气。这口怨气会堵住心窍,阻碍魂魄离体。这个时候,人虽然死了,但因为还有残魂断魄,所以身体并不会腐败。可是因为阳气已尽,所以是个阴身。等到天光一亮,太阳一照,阴身被破,残魂断破立即离体,尸身便开始腐败,人也彻底死了。” “未必是真?” “眼见未必是真!”许大仙决定给无知的凡人上点专业课。 说实话,这种程度的完整尸身,他虽然没有专业的知识,可至少也能判断出这绝对不是死亡一周的尸体。 可冲上沙滩的那具女尸,绝对算得上新鲜和完整,女孩子的容貌和身形几乎没有任何走样,除了皮肤被泡的惨白之外。 可冰过的尸体抛水里泡着,那会是个什么样?不说尸体,就是一块猪肉冰过再泡水里,也会变得发白膨胀。 就算她是后来被抛进水里没泡多久,以巴哈马这个天气,除非把尸体藏冰柜里,否则早就烂了臭了。 没人告诉他,但他自己用眼睛看的。新鲜不新鲜这不是明摆着!人死了泡海水里一周是个什么样,他没法给出一个学术性的描述。但用常理推测也知道绝不可能是沙滩上躺着的那具死尸的样子! “谁告诉你那个尸体很新鲜,是刚死不就?”她一挑眉。 “看错了?什么错了?”他一头雾水。 “我不是说你多管闲事。我是笑你看错了!” 许尽欢摆摆手。 “当然,这些都是警方的事了,与我们无关!” 被她小看,美国华侨立刻面色讪讪,急忙自己给自己台阶下。 许大仙嗤笑一声,随意的一摆手。 百无聊赖,他兴致勃勃的充当起了福尔摩斯。 “虽然家人报警她失踪了一周,但那个尸体,看起来还很新鲜,应该是刚死没多久。所以她失踪到死亡之前的这段日子,究竟在哪里度过?又会跟什么人在一起呢?跟她在一起的人,说不定就是杀害她的凶手。不过杀人动机呢?又会是什么?” 段迦康回头看她一眼,抿了抿嘴,转身背靠着橱柜,挥舞着手里的面包夹。 “所以呢?” “那个女孩是当地人,已经失踪一周,警局附近还贴着她的寻人启事。现在她的家人总算知道她的下落了。”他说道,叹了口气。 “照片?” “对了,我在警局看到了死者的照片!” 段迦康把切片吐司塞进吐司炉里,准备做懒人三明治。 担心?她能担心什么?一个凡人,一具死尸而已。许大仙一脸轻描淡写,不以为然。 “我一报案,警局那边就派人过去了,你不必担心!” 穷极无聊之下,两人便开始闲聊。这才刚到巴哈马,她又不喜欢粉红沙滩,没有别的谈资,只好聊发现的那个女尸。 她就趴在餐台上等着,片刻不离的守着锅里饱受煎熬的“祖宗”! 他一边胡乱的炖海螺,一边查看雪柜里的食材,正经的给她和自己准备晚餐。 锅里煮着海螺,不一会就满屋子海腥气翻滚。他撒了一大把薄荷叶和迷迭香,管他合适不合适,至少味没那么冲了! 海鲜一般不宜久煮,可这么大的螺,煮少了万一生的吃坏肚子怎么办?宁久勿生吧! 把其中一位“祖宗”自浴缸里请出,双手捧着送到厨房,那刷子把贝壳都洗刷干净,然后直接扔进盛满水的煮锅里煮。 可他能拒绝吗?当然不能,只好强打精神为她服务咯! 真是强人所难!他也就做个炒饭三明治的水平,哪里会做海鲜! 等他回到别墅,她就兴冲冲的拉他到浴室,指着豪华按摩浴缸里泡着的三位“祖宗”,要他做成好吃的。 至于许大仙这很没义气的扔下他自己回去了,同时带走了那条海带和两个海螺。 至少,去警局抱一个案也是身为美国公民应尽的义务。 倘若没有看到她,他会毫不犹豫的扭头走人,绝不多管闲事。可现在他看到了她,就不能不管了。 她应该在这个沙滩上漫步奔跑,而不是这样直挺挺的躺着一动不动。 这女孩看起来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五岁,淡金色的卷发,身材火辣,容貌秀丽。 可此刻,就在这个充满爱和浪漫的粉色世界里,却出现了一具惨白的尸体。 这儿是粉红沙滩,全世界最浪漫的地方,除了许尽欢这样的怪胎之外,没人会怀疑这应该是一个充满爱的地方。 许尽欢只管把尸体冲上岸,随后就做了甩手掌柜。他是真心不想管闲事,可等真看到一个那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白惨惨冷冰冰直挺挺的被腥咸的海水冲上沙滩,曝露在阳光之下,心里还是受到了很大的刺激。 等段迦仁从警局回来,已经是晚上了。 第四十八章 黑杰克的坟墓 “所以,你们不是在吵架咯?”许尽欢看着对面的金发美女店主,扭头问段迦仁。 段迦仁一脸晦气。 “我难道乐意跟一个女人吵架?是她缠着我不放!” 真是晦气来了,喝凉水都塞牙。他哪里想到买个泳装都会遇上这个玛莎,没错,就是早上打电话过来的那个玛莎,也就是海滩上发现的那具女尸的姐姐,反正对方是这么介绍自己的。真的假的谁知道! 他明明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压根不认识当地人,她怎么就认得出来? 当然不是玛莎认出来了,而是段迦仁坐计程车的时候被警局的人看到了,玛莎的朋友就通知了她,还把他指认出来! “对不起,段先生。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缠着你,我只是想要和你谈一谈。求你了!”一个身材惹火,穿着清凉,容貌艳丽的金发美女泪眼婆娑,哽咽着恳求,基本上没有男人能抵抗得住。 除了,像段迦仁这样已经心有所属并且审美误入歧途的奇葩男子。 “谈一谈?和我有什么好谈的?虽然确实是我发现了佩吉的尸体,可我也已经及时去警局报案了。除此之外,我和这件事就再没有任何关系!你与其在我这儿浪费时间,还不如去警局催催那些警察!他们才是管这事的人!我只是个无辜的观光客罢了!” 金发美女对他来说毫无魅力,尤其还画了那么浓的眼妆,好这一哭,眼线都快要化了,黑漆漆的眼看就要往下流淌。 看得人惊心动魄,还有什么美感! 身材火辣有什么用?那么大的胸,又不是奶牛!屁股也太大了,一看就很肉欲的样子! 他还是跟喜欢干瘪一点的美少女,譬如许尽欢这样的。 但许大仙倒觉得金发美女这样的更好!屁股大好生养,这在古代就是个旺子的相。 胸大也很让人羡慕呀!她当了一千多年的美少女,好像有个火辣辣的熟女身材呢! 还有金发,哇,原来金发真的很耀眼!别看金发碧眼仿佛是西方人标配,但其实即便在美国本土,想要找出几个货真价实的金发碧眼也没那么容易! 因为金发和碧眼都是隐性基因,一混就没了! 她把对方当个珍惜物种,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看的玛莎后背脊发冷,冒出一身鸡皮疙瘩。相比于这位笑眯眯的美少女,她下意识觉得还是一脸嫌弃冷冰冰硬邦邦的段先生更可亲可爱。 所以仍旧是缠着段迦仁说话。 “不不不!我绝对没有任何怀疑你的意思,向上帝发誓!但你是发现佩吉的那个人,我只是想问你,在看到佩吉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 “奇怪的地方?什么意思?”死尸就是死尸,还有什么奇怪不奇怪的?除了……他脸色微微一变。 玛莎立刻追问。 “段先生,求你了,如果你有什么发现,请一定要告诉我!佩吉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她……”话说到一半就哽咽,眼泪终于夺眶而出把眼妆彻底毁掉,在脸上划出一道黑色的水痕。她立刻伸手掩面,从包里掏纸巾擦脸,同时还拿出了钱包,翻开了指着一张照片。 “这就是佩吉!她上个月刚过了二十二岁的生日,没想到……” 照片里,两个有着相似容颜的金发美女对着镜头笑的灿烂,真真一对姐妹花! 段迦仁不是没有恻隐之心。 “你认为我应该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呢?” 说起来,第一个发现尸体的应该是许尽欢才对。就算有什么奇怪,也该她发现。想到这里,他看了许大仙一眼。 把化掉的眼妆擦拭干净,玛莎吸了吸鼻子。 “我也不知道应该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可以发现,但是……”说着,她又从皮夹的夹层里取出一张叠起来的纸,展开推到他面前。 “你有在佩吉身上发现这样的记号吗?” “记号?在佩吉身上?”什么记号? 他拿起纸看了看,许尽欢也凑过来观看。这是一张彩色打印的纸,打印的是一张照片。照片是黑白的,看起来微微有点发黄。照片的内容是一条胳膊,看形状应该属于女性,而且很年轻,因为皮肤很紧绷饱满。镜头对准是胳膊上的一个记号,形状如同一个船帆!这个记号很奇怪,看起来好像是胎记,又像是刺青,也可能只是於痕,因为边沿并不光滑,船帆的形状也有些扭曲。 “这是什么?”段迦仁问道。 为什么给他看这种照片?以及照片里的这条胳膊是属于谁的?这跟那个佩吉又有什么关系? “段先生,你有在佩吉身上发现这个记号吗?”玛莎追问。 “有没有你自己看不就知道了?”反正佩吉的尸体就在警局的冰柜里放着。 然而这话一出,玛莎又是泪如雨下,哽咽不止。 他说了什么伤人的话吗?也是不解了。 玛莎抽泣不止。 “我……我不知道!佩吉她……我在警局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若不是看到她耳朵后面那颗痣,我根本就无法认出她。我们姐妹两左耳后面都有痣,据说这是家族遗传。所以……佩吉她,她活着的时候是最爱漂亮的。可现在……” 认不出来了?他一脸不解。怎么会认不出来,她出水的时候还是完完整整,连相貌 第四十九章 另有其鬼? 玛莎讲了一些发现黑杰克坟墓之后的奇异现象,无外乎就是海岛填了一半就被飓风给破坏了,又或者造岛的过程中死了人,总之就是各种不太平。 起初当然以为是意外,但意外多了,就会有各种谣言。巴哈马的人民深受美国文化熏陶,对鬼神之事不是那么相信。但宗教在当地也有一定影响力,一旦怀疑的种子生了根,就会在人们的窃窃私语和恐惧之中茁壮成长。 为了平息恐惧,也为了消除灾难,当地教会确实组织了一场“驱邪”的法事。 也许是法事起了作用,也许是飓风季节终于过去,总之后来的事情就顺利多了。很快岛屿造完之后,就开始动工修建酒店。 修建的过程中自然也出现了不少意外,人命也填进去三四个不止。但因为死的都是建筑工人,而且这些工人都是来自第三世界的外包工,赔一点钱就了事。所以并没有引起舆论的重视。 酒店竣工之后,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趋之若鹜,生意好的不得了。 因为来来往往的游客很多,而当地的人也会去美国寻找更好的机会,尤其是年轻人。所以一开始并没有人注意到有年轻女孩在不断失踪。 直至一九八零年的夏天,一个据说离家出走前往美国去的年轻女孩,尸体被人在天堂岛的海岸礁石上发现,这才引起了人们的主意。 经过调查,同年竟然有超过十个女孩失踪,都是金发女孩,年轻貌美。其中有两个后来证实去了一海之隔的迈阿密,但另外八个,包括那个被发现了尸体的女孩,确实是失踪了。 剩下还有七个,至今仍然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当时在本地报纸和电视引起轩然大波,天堂岛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但很快,亚特兰蒂斯酒店就控制了舆论,把事情压了下去。 但在当地流传起了一种说法,少女的失踪是因为要向黑杰克献祭! 当年之所以这座岛,这座酒店能成功建造起来,是因为酒店的所有人向黑杰克许诺,会用少女纯洁的灵魂向它献祭。 现在,正是他们履行对恶魔承诺的时候了! 当然,这样的说辞既没有切实的证据证明,也无法得到警方的支持。 但如今,这个献祭仍在继续,女孩子们也在继续失踪。 “照你的意思说,因为填海造岛的时候挖到了海盗的坟墓,所以亡灵作祟,这么多年来就在亚特兰蒂斯酒店里拐带女孩子,谋害性命,摄取灵魂?那酒店里的人也不想想办法?这么多年就由着这个亡灵作祟?以及,他为什么要作祟?就因为别人把它从海里捞上来了?这么小气?”段迦仁一脸不以为然。 虽然他是相信鬼神之事的,但以他对事件的了解,请明显这就是一起恶性的杀人事件,可作为家属玛莎不催着警察调查案件,找到凶手,反而在这儿跟一个陌生人讲故事,这让他很难理解。 他的轻慢让玛莎脸红气粗,不知该如何解释自己。 “段先生,你是不相信我的话吗?” “我只是觉得,与其把事情推到亡灵身上,还不如多挖掘一下现实中的资料,找寻一个现实存在的凶手比较合情合理一些!况且,你也不能跟警察这样说吧!” 他可是一片好心,警察可不会像他这么和蔼,一准以为她疯了。 “但那些事情都是真实发生过的!我有证据!”她从包里掏出一大叠资料,都是从图书馆打印出来的剪报。 剪报都是关于天堂岛和亚特兰蒂斯的消息,最早的资料就是挖到黑杰克的坟墓,那艘锈迹斑斑几乎已经烂到只剩下架子的帆船在海滩上孤零零的摆着,远处是黑压压挤成一排的围观群众。这就是一艘破烂帆船,他看不出有什么恐怖的地方。 第二张照片就是所谓的黑杰克的尸体,已经彻底白骨化了,衣服全部烂光。据说是从套在手指的戒指才确认这就是十七世纪名噪一时的大海盗,可再厉害也都成了骨头,看起来也就那样了。倒是那几箱金币,堆积在一起,金灿灿明晃晃,十足惹动人心。 财帛动人心,惹出人命案子,与其说是亡灵作祟,还不如说是这些金子惹了祸,更让人相信呢! 这些十七世纪的金币,又是大海盗的财宝,品相也不错,卖个几百万绝无问题。 几百万美元的财富,足够死一堆人了! 但是,亚特兰蒂斯酒店的缔造者却不会为了这几百万美元而心动,毁掉自己贷款八亿美元建造的梦幻天堂。 所以,他确实不相信人命案会跟酒店所有者有关! 接下来的报道从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再到如今九十年代都有,无一例外都是有关年轻女孩失踪的消息,陆续还有一些女孩尸体被发现的报道,但都不是在亚特兰蒂斯酒店被发现。 失踪的女孩形形色色,有本地的也有外来游客。这些女孩都有着像是的外貌,年轻,金发,漂亮。这也确实是连环案的重要特点! 但一个十七世纪的亡灵,因为怨念,坚持二十年拐带金发女郎。 说出去谁信? 就连这些报道,都没有提到过所谓的黑杰克。当然,玛莎一定会说这是因为酒店控制了舆论和媒体,不允许任何报道提到黑杰克和亚特兰蒂斯酒店。 随手翻了翻,他伸手一推。 “这些只能证明确实一直 第五十章 献祭灵魂 屋子里的陈设很简单,墙上挂着一些照片,都是老头和家人们。从照片上可以看出,老头是巴哈马的原住民,一家老小都在拿骚工作生活玛莎带着段迦仁和许尽欢下车,跟着雷蒙泽一起进了老头的屋子。 雷蒙泽又低声的说了几句,老头原本高昂的头颅颓然耷下,随后招了招手,示意他们进去。 一看到玛莎,老头就别开头,再看到照片,他就直接闭上眼。 雷蒙泽也手舞足蹈的大声说话,同时还回头指了指车里的玛莎,并从裤袋里掏出两张照片,竖起来给那老头看。 来开门的是一个干瘦的黑老头,一见到他就挥舞着手臂哇哇乱叫,似乎在和他争论着什么。 雷蒙泽把车停在了一栋粉红色的屋子前,下车去敲门。 拿骚的八成人口是黑人,黑人这个种群多才多艺,在歌舞艺术方面颇有造诣。他们喜欢把自己的屋子都涂成各种鲜亮的颜色,仿佛这样生活也会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拿骚是个高消费的国家,一应生活所需基本都得靠进口,生存成本非常高。所以虽然看似人均收入不错,但大部分人都只是挣扎在温饱线上而已。 别看拿骚的粉红沙滩边有豪华度假别墅,隔海相望又有华丽丽的亚特兰蒂斯酒店,但其实在拿骚居住的大部分人都属于贫民。 三人跟着他上了车,在拿骚的道路上三转四回头,绕到了一片五颜六色的住宅区。 * “走,你们跟我一起去一个地方。” 雷蒙泽伸手一挥。 “什么?”这下轮到玛莎震惊了。 “其他的恶灵?”雷蒙泽皱了皱眉,随后点点头,“其实,确实有其他恶灵的说法存在。” “不不。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亡灵作祟,但他们认为可能是其他的恶灵,而不是黑杰克!” “玛莎,你最好不要对陌生人说起黑杰克,毕竟不是谁都相信亡灵这种事。” “另有其人?”雷蒙泽哈的无奈一笑。 “对了!段先生和许小姐认为,这可能不是黑杰克的亡灵在捣鬼,而是另有其人!” “这个我就不知道!对于凶手我们了解的太少,谁也不知道这些女孩失踪之后究竟去了哪里?又遭遇到了什么?” 雷蒙泽摇摇头。 “她们会不会也已经……”联想到佩吉最终的结果,玛莎伸手捂住嘴,一脸哀色。 “安妮并不是金发,但她也一起失踪了。”雷蒙泽回答。 “那另一位女孩呢?那个安妮。,她也失踪了?”玛莎问道。 雷蒙泽之所以怀疑这又是一起金发女郎失踪案是因为,失踪者之一的费雪儿是个年轻的金发女郎,而且她最后出现的地点就是在亚特兰蒂斯酒店。这不得不让人引发各种联想! 两个女孩来之前定了三天的房,到期之后也不见人来,行李都还留在房间里,旅馆主意识到可能出了什么问题,所以到警局报案。 这次失踪的女孩是个美国人,名叫费雪儿。和朋友一起来巴哈马度假,就住在拿骚当地的一家小旅馆里。报警的是旅馆的主人,因为费雪儿和她的朋友安妮在三天前往天堂岛游玩,从此就没有再没有出现。 雷蒙泽点点头。 “你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正跟他们两位在咖啡厅里谈佩吉的事。段先生和许小姐对佩吉的案子很有兴趣,愿意提供帮助,所以我把他们也带来了。怎么,又有新的女孩失踪了?”玛莎问道。喂喂!他可没兴趣提供帮助。段迦仁在心中腹诽。 被这个娇小的亚洲美少女盯着看,雷蒙泽警长多少也有点不自在起来。若是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买卖黑奴的事,估计就得当场翻脸了! 段迦仁点点头,许尽欢则好奇的打量这尊黑塔金刚。对方的高大健壮并不能吓到她,相反她觉得很亲切。在唐代,长安可是很流行昆仑奴的。所谓昆仑奴,指的就是黑人。从奥斯曼帝国通过西边的丝绸之路到达中国,昆仑奴高大威猛,力大无穷,而且对主人忠诚无比。当时长安的贵族都喜欢买下这样的奴隶,圈养在家里。 “这是雷蒙泽。这是段先生和许小姐!”她给两边都介绍了一下。 反倒是白人妹子玛莎坦荡热情,一见面就跟这位老黑打招呼。 归根结底还是段迦仁的歧视心态作祟,说起来亚洲黄种人在美国也备受歧视,但他却还有闲情逸致歧视黑人。 但天地良心,这位老黑却是个当地颇有口碑的正直男儿,要不然玛莎也不会那么相信对方。 段迦仁一看到这个老黑,心里就毛毛的。对方长得那么壮,脸又那么凶,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与其说他是警察,看起来更像是恶霸。 巴哈马黑人占人口总数的八成,所以玛莎的这位朋友毫无意外是个高大的老黑,一脸横肉,精明强干。 于是乎一行人离开咖啡馆,跟着玛莎坐着渡轮回到拿骚,跟她那位警察朋友碰头。 那他还能怎么着呢?当然只能奉陪到底咯! 然而许尽欢兴致勃勃,天堂岛的水上乐园她毫无兴趣,拿骚的粉红沙滩她也看过就忘,唯独舍不下降妖捉鬼的老本行。一听这灵异事件,就来劲了。 又一个女孩失踪,虽然耸人听闻,但是段迦仁毫无兴趣。他是来度假的,又不是来破案的。 第五十一章 许大仙要倒贴? 艾伦科斯基虽然死了,但他的亡魂却依然飘荡在亚特兰蒂斯酒店里,搜寻着中意的猎物,继续献祭给魔鬼,用来交换自己女儿的灵魂。 为此,从一九七五年到一九八五年彻底封闭他曾经住过的那件套房为止,这长长的十年内,一共至少有七位年轻女性失踪或遇害。而这还仅仅只是已知的数字,谁也不能保证还有多少未知的遇害者。 这件事自他时候就有征兆,但一直被酒店高层刻意隐瞒了。已知的第一位牺牲者是一个来自墨西哥的金发女郎,她本来是在美国打工,后来辗转到亚特兰蒂斯酒店的酒吧表演。因为年轻美貌,深受欢迎。但不久之后,酒吧老板就打电话报警,报了失踪。 至今也没有任何下落。 这是最早的有案可查的失踪,唯一可以把这件失踪案跟后来发生的案件联系在一起的关键点就是女孩的室友说,她在失踪前接到过一个电话。 几乎所有的失踪者都接到过电话,这个电话就是她们的催命符!一旦接到这个电话,就意味着她们已经成了魔鬼的猎物。 “出了这么多事,难道酒店方面一点反应也没有?除了隐瞒真相,他们就没做点什么有用的事来阻止这一切发生?”雷蒙泽简直不敢相信。 那都是活生生的人命啊! “怎么没有?他们隐瞒了真相,贿赂了办案的人,还威胁了受害者家属,他们做的可多了!”艾恩斯老爹冷笑一声。 “一开始发生了失踪案,酒店高层还不相信是亡灵作祟。可等那些可怜的姑娘们一个接一个失踪之后,他们这才慌了神,就把房间封闭了。可顶层的豪华套房每年都有很多人预定,把这么大的空间白白浪费,很快高层又觉得损失太大。” 这些高层也不敢把套房重新开放,于是就偷偷把艾伦死去的那个房间,也就是浴室卫生间封掉。然后重新装修其他部分,又额外加了一个卫生间,仍旧当做一个豪华套房对外销售。 这当然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罢了!虽然一开始,艾伦的亡灵好像真的消失了似得,顶层很是平静了一阵! 但过了一年之后,失踪案就再次发生。一个接一个的金发女郎遇害,整个岛屿也开始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中,舆论再次躁动起来,那些陈年旧案也被重新翻出来,就连艾伦科斯基也再次进入大众的视线。但即便如此,酒店方面对外坚决不承认这些女孩的失踪案跟他们有关。 直到一个受害者的尸体在酒店地下室的淡水房里被发现! 但酒店方面辩称,女孩的死亡是一个意外。她是失足跌落淡水池中,溺水身亡。至于为什么一个客房服务人员会到地下室去,并且溺死在淡水净化池里,酒店方面宣称无可奉告。 但因为没有具体的怀疑对象,也因为酒店的施压,以及当局的包庇,最终这个女孩的死被定义为意外。酒店仍然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开店迎客,继续让这些无辜的女孩们暴露在一个看不见的凶手之前。 “难道就没有人能为这些女孩做点什么?管管这群禽兽?” “谁来管?谁敢管?你知道每年亚特兰蒂斯酒店为整个巴哈马带来多少税收收入,以及为那些政客们带来多少灰色收入吗?一旦酒店涉及凶杀案,还会连累到整个巴哈马的旅游声誉。到时候不管天堂岛完了,就连拿骚也会被牵连。上至酒店高层,下到酒店员工,再到依靠酒店生存的商店街老板们,甚至周边靠带游客出海吃饭的渔民们,小贩们,出租车司机们,渡轮公司员工们,又有哪个人愿意冒着这样的风险,去管这些闲事?” “可那些失踪的女孩,也是他们的亲人呀!” “是啊,除了受害者家属。可是受害者家属没有证据证明这些事情跟酒店有关,再加上警局可以推诿,他们也是投告无门。当年你父亲就是因为管这些闲事,想要帮助那些家属,结果遭到了排挤,差一点也警察都当不成。” 雷蒙泽想起那时候确实是父亲最苦恼的一段时间,甚至还引发了酗酒行为。他当时还很不理解父亲,认为父亲是沾染上了酗酒的恶习,才会在警局被其他同事排斥。如今想来,根本就是因果颠倒了。 也正是因为酗酒,他父亲的身体急速败坏,才五十多岁就离开了他和母亲。到死,他都没有原谅父亲。直到他为了洗刷身上的耻辱,加入警队之后重新拾起以前父亲调查过的案子,这才慢慢走进了父亲的内心深处,了解到他心中的苦闷和无奈。 更在其后发生的那些失踪遇害案件调查过程中,也遭遇到跟父亲一样的被排挤,被猜忌,甚至被陷害。 但正是因为经历了跟父亲一样的遭遇,所以他更憋了一股劲要解开这个案子,完成父亲未完成的心愿。 可现在的问题是,他们面对的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甚至从现实角度来说早已经不存在的凶手! 这样的凶手,该怎么捉拿归案? * “难道你们这儿就没有会捉鬼的人吗?”听了一路的故事,段迦仁好奇的问道。 就算是美国这样一个先进发达主义国家,那还有教堂里的牧师帮忙驱魔呢!譬如八十年代很有名的电影《驱魔人》,讲的就是一个来自梵蒂冈的牧师给一位小女孩驱魔的故事。 怎么?巴哈马一整个国家,都找不到一个 第五十二章 玫瑰花瓣泡泡浴 甚至,她还看到了一个跟在人背后的鬼。那个鬼很年轻,穿的也很这里的鬼很多,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各有死相。但都不是厉鬼!当然咯,恶鬼还是有的。譬如其中一个口吐白沫的中年胖子,总是躲在浴室里跃跃欲试的吓人。还有个躲在储藏间里的鬼,脖子上全是紫红色的掐痕,怒气冲冲的站在墙角,瞪着每一个进到这里的人。 把段迦仁打发了,许尽欢就背着手闭着眼在房间里踱步,感受着整个客房区域的氛围。 * 他就一个打挺从沙发里跳起,手舞足蹈的去安排玫瑰花瓣泡泡浴。 “好啊!你去弄吧!” 她点点头。 “我刚才去浴室看过了,好大一只按摩浴缸,旁边是落地玻璃窗,外面全是海景,好美!你要不要进去泡泡?我给你弄个花瓣浴好不好?放满玫瑰花瓣的那种,你电视里看过的!” 被她摸着头,段迦仁就跟猫似的,恨不得在她手掌底下喵喵的叫两声,再打几个呼噜。顺势抱住她的手,他又开始作怪。 谁知道这个外国老鬼好玩不好玩呢?好玩她终归要多玩几天的。不好玩嘛,就早点结束咯!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看情况再说吧!” 所以很熟练的伸手在他头上拍了拍。 她是高高在上的真仙,凡人的脾气在她眼里一钱不值。但要是不哄哄这个男人,他作起来也是讨厌的很。为了避免他作,所以她还是愿意付出一点“虚情假意”。 像个小孩子一样,稍微做出一点成绩,就要夸奖。你要是不赞他一下,他就会开始作! 一起相处了这么久,许尽欢多少也有点知道他的脾气。资本家付出就讲究回报,他花了钱,就一定要从她嘴里讨一点好。 他出钱出力,尽心尽力,讨她欢心。她得有所表示,不然他可委屈的! “今天能不能搞定?搞完了我们就回别墅去,那里我也付着房租的!”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伸手拉住她的裙摆,仰着头抱怨,语气还略带一点撒娇。 跟鬼一比,这满屋子的豪华也褪色了。屋子再好,有鬼也不行。 鬼么,终归是让人害怕的,讨厌的,是要害人的! 何况,至今为止,他就没见过一个和善可亲的鬼! 万一你刚上厕所呢?鬼从马桶里蹦出来,你还不上不上? 当然咯,跟她在一起,就是再来一车鬼也不用担心。但没有生命危险并不代表他就会热爱“见鬼”,鬼这种东西最讨厌的地方就是你看不见它,摸不着它,谁知道什么时候它就崩出来吓你一跳。 是楼下,不是这个房间!他松了一口气,从沙发上跳下。但这也不能忍啊!一想到这酒店里是真有鬼,他就心里毛毛的。 “不是这里。是在楼下,到处都是!” 她摆摆手。 这是进了鬼屋不成?这就是一家黑店啊,卖有鬼的客房给顾客! “哈?这么多鬼?在这儿?”段迦仁立刻跳起来,蹿到沙发上,瞪大眼。 “这儿,这儿,还有那儿,那儿。都是鬼!” 她伸手一指,对着脚底,四周戳了几下。 “怎么了?”段迦仁还不解,回头问她。 “敢情这外国的鬼也跟外国人一样,格外奔放哈!”许大仙啧啧称奇。 这些鬼大白天的也不避人,就在客房的走廊,电梯,房间里到处跑,可随意了! 好着心眼不开则以,一开真是大开眼界!这酒店里竟然好多好多的鬼,到处飘荡,她随便一扫,就不下十只。 一到顶层,她就暗自开了心眼,想要搜寻一番。 对她来说,更感兴趣的还是那个外国杀人老鬼。 相比之下,许尽欢对屋子里的豪华设施毫无感觉。到底是来自大唐盛世的真土豪,见识过李唐武周的奢靡,中东土豪们这派暴发户式的豪震慑不到她。 好么!住个豪华套房他还住出励志情怀了! 人比人,气死人!便在心中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更加努力赚钱,励志跟中东的土豪们比肩。 饶是段迦仁天天吹嘘自己年轻有为英俊多金,然而看了这个豪华套房还是深切感受到了自己与中东石油土豪之间的差距。 这个套房偏偏还是主打阿拉伯风格,专门为中东石油土豪量身定做,一水恨不得连抽水马桶都描金的暴富嚣张姿态。 全景式的巨型海景阳台,户型前后贯通,五室两厅,包括两个卫生间和一个健身室。一开门,到处都是喷薄的鲜花,然后蔚蓝的大海就从阳台的落地玻璃窗扑面而来。 明明只是一个“临时居所”,然而跟长久居所一般无二,甚至还更奢华。 六星级酒店的顶级豪华套房,自然是对得起它的价格。 天意?是老天爷的恶意吧!他感到自己的荷包在滴血,这钱花的不情不愿。然而他能说什么呢?千金难买女神一笑,为了她笑一笑,千金也当流水一般花出去了! “看,天意!”许尽欢伸手一拍他的后背,洋洋得意道。 段迦仁忍着一肚皮气,当真打了电话去预定房间。也是他的晦气,许大仙的运气,在这个度假黄金期竟然还真空着一间豪华套房。 不管雷蒙泽他们怎么想,反正许尽欢是打定主意要去会一会“外国杀人魔”。 第五十三章 各有打算 “怎么做,那是她的事,我从来都是听令的份。至于你们?有心帮忙就够了。这种事朝天翻一个白眼,他带着一脸虚伪的假笑,懒洋洋的开口。 真是自以为是!要不是为了借黑鬼和番女避避风头,他才懒得放他们进来。 黑鬼还想帮忙?区区凡人,能帮什么?不扯后腿就可以了。 段迦仁如是心想。许尽欢怎么捉鬼?她爱怎么捉就怎么捉咯。鬼在她手里,就跟耗子在猫手里一样,只是她的玩具。 喝香槟什么的,他也只是随后一问而已。这个黑鬼真是自作多情! “段先生,你说许小姐会抓鬼,请问她要怎么做?我们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段先生和许小姐虽然热心帮忙,但说到底他们终归是外人。你看这两人,还有闲心风花雪月。哪里像他和玛莎,急都要急死了,还有什么心思享乐! 所以他心急啊!哪有心思喝酒! 就算已经不幸遇难,但能找到她究竟去了何处,对家人,对案子,对以前所有的受害人以及受害人家属,都是一个交代! 其实他心里还有一个重要的想法,最近失踪的那个女孩,家人报警比较及时,还在失踪救援黄金期内。倘若真能找到艾伦科斯基的亡灵,或许这个女孩就有获救的可能! 哪怕这个凶手并不是一个活人! 亚特兰蒂斯酒店的豪华套房那自然是个好地方,这里摆着的一瓶香槟也值几百上千美金,不是他一个小警察能喝得起。雷蒙泽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他现在没心思喝酒享乐,只想早一点解决案子,抓到凶手。 来一只恶鬼还差不多!他们是来抓鬼的,又不是来度假。 都这个时候了,谁还有兴趣喝香槟? * “两位要不要来点香槟!” 听着脚步声朝卧室去,段迦仁长吁一口气,扯起嘴角,带着一脸的假笑,捏着嗓子对雷蒙泽和玛莎道。 恶狠狠瞪一眼,气鼓鼓哼一声,脚后跟一掂,脚趾头一扭,小下巴一挑,昂着她的大脑袋,就蹬蹬的扬长而去。 今日有客,不便翻脸,留你一条小命,秋后问斩! 当她是三岁小孩,会上当? 许大仙表示,少来这套!真心疼就管好自己的咸猪手,龌龊心。占了便宜之后来这套,真是猫哭耗子,黄鼠狼拜年,没安好心! 就算是生气,也不用跺的这么重吧!把她的脚跺疼了,他的心也会疼! 哦哟,这脚跺得那么重,真是生了好的的气! 她脚步咚咚一响,段迦仁背脊上的汗毛就都竖起来,眼睛还看着前方,耳朵都已经往后转,全副心思都落在她那边。 许尽欢没想到这班外国佬会有这样“龌龊荒唐”的想法,乍然见到客厅里多了两个外人,就哼的一声,暂时不发飙了! 哎呀,那他们来的正太不是时候了!罪过罪过! 原来段先生和许小姐是这个关系啊?哎呀,真是郎财女貌,豺狼虎豹! 再看到许小姐也身披浴巾一身芬芳的出来,顿时联想到了一些男欢女爱,风月迤逦情趣。这脸色就格外有趣了! 坐着电梯赶上来的雷蒙泽和玛莎一进门就见到了身穿浴袍,浑身冒湿气,闻起来还芬芳蓬勃的段先生,心里知道是打搅了对方的沐浴时光。 一到客厅就备受瞩目! 她沉着一张雪白的小脸,跺着脚,气鼓鼓的出去。 浴巾也是欧美人的款,裹她身上就跟批了一条床单似得,倒也好,至少从头包到脚,安全! 可没有衣裳穿怎么办?想了想,只好扯了巨大的浴巾披上。 被他摸了个精光一遍,已经吃了好大亏。 叫他来干嘛?拿眼睛再吃一次冰淇淋?美得他! 还是先把这一身的泡沫都弄清爽再说!可等泡沫都洗干净了,她又找不到换洗的衣裳。没衣裳穿,光挞挞站在浴室里,她张嘴想喊他,又觉得怒不可遏! 纯心去找,肯定找得到。可找到了又如何?让她爬出浴缸,也滴汤带水的去削他? 这个电话打断了她的怒意,等回过神,他已经一溜烟跑的老远,让她找不到! 大浴室里许尽欢莫名其妙就遭了一场骚扰,好好的泡泡浴就变了味!原本她是怒的要狠狠教训一番,可偏偏又来了电话。段迦仁这个滑头,见势不对就手脚并用爬出浴缸,滴汤带水的滚出去接电话。 可因为只顾着发浪发痴,连换洗的衣服也没有准备,只好披着浴袍出来见人。 被许尽欢从浴室里赶出来的时候,他还带着一头一脸的肥皂泡,样子别提多狼狈。一路滴滴答答,转到另一个浴室,冲洗一番,终于把这一身的狼狈洗清。 所以虽然不情愿二人世界被打断,但段迦仁还是同意雷蒙泽和玛莎上来,因为心虚,暂时不敢单独面对许尽欢。 这个电话来的……也算巧,打断了他的好事,但也解了他的困境! 刚才问他们要不要来的时候么,不相信他!现在他们自己行动了么,他们又要抽手!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他要紧关头,打电话来了! 得知他当真带着许尽欢定了顶层的套房,准备抓鬼。雷蒙泽和玛莎商量了一下,决定也过来帮忙,所以打电话问他可不可以上来看一下。 电话是雷蒙泽打来的! 第五十四章 电梯惊魂 在许尽欢的印象里,闹鬼总要是晚上! 鬼属阴,晚上阴气重,正适合鬼魂出没。 所以这捉鬼的事,应该是在晚上。 可这外国的鬼似乎跟国内属性不一样,大白天也能出来溜达,而且精神奕奕。难道外国的鬼没有阴阳之分? 她也是搞不懂! 但既然外国的鬼不怕太阳,索性就让那个玛莎先出去溜一圈看看,能不能引起什么注意。 她是说干就干,玛莎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手足无措的看着她。 “我,我就这么出去随便走?什么也不用做?这鬼就会来?它会伤害我吗?我该怎么办?” “你什么也不用干!觉得不对劲,你就往回走,到房门口就安全了。”许尽欢交代。 “到房门口就安全?真的?” 当然是真的! “你放心!我会在门口下一个符咒,只要你跨入这个符咒,保证百鬼不侵!” “那万一不是鬼呢?”玛莎想得还挺多。 “不是鬼,那不是还有这个大块头保护你嘛!有什么好怕的!”许大仙伸手一拍雷蒙泽。 嚯,这“昆仑奴”不仅块头大,肌肉也硬邦邦的,肯定抗揍! 雷蒙泽并不相信许尽欢的保证,但为了尽早展开调查,找到那个被封掉的房间,他还是拍了拍玛莎的肩膀,安慰鼓励她。 许大仙的符咒,玛莎是一点也不信。倒是雷蒙泽陪着她这点,让她安心不少。 坚定的点了点头。 于是两人一起出了门,在走廊里走动。 段迦仁一挥手就把门关上,然后打电话叫客房服务上来收拾房间。 洗了个泡泡浴,结果闹出尴尬事,到现在浴室和卧室里都还水渍泛滥,一片狼藉呢! 背后门一关,玛莎就停下脚步,看向雷蒙泽,眼中不免充满对许尽欢和段迦仁的怀疑。她始终不相信这两人会捉鬼,中国人的话是不可信的,他们总是喜欢说些似是而非的话骗人。她去美国的时候,在唐人街就被中国人骗了。 雷蒙泽当然也不相信,但他本来就没打算依靠中国人,他会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这个案子。 再次拍拍玛莎的后背,继续鼓励她。 “走吧!我们按自己的计划来!” 他的计划在来的时候已经跟玛莎说过了,首先就是要找到那个当年被封掉的房间。艾伦科斯基的灵魂肯定是躲在那个房间里,找到了那个房间,他们就等于找到了它。 至于如何消灭这个邪恶的灵魂,他心里也没底。但雷蒙泽是一个虔诚的教徒,每周都和家人去教堂做礼拜。在来之前他拜访了教堂里的老牧师,请教一旦遇到邪灵该如何消灭? 老牧师表示,邪灵之所以强大,主要是利用了人类的恐惧心。人一旦被恐惧所控制,再多的力量都化为乌有,智慧也会远离而去。要战胜邪灵,就要拥有强大的勇气和坚定的信仰! 勇气能让人远离恐惧,没有了恐惧,就能看到真相。而信仰则会带给人力量,有了力量,就能战胜邪灵。 而从哪里获得勇气和信仰呢?当然是从慈悲的天神那里,从上帝那里,从耶稣基督那里!要敞开灵魂,接纳神,信赖神,神就会赐予无穷的力量,坚定的内心。任何邪灵也无法蒙蔽和迫害! 老牧师给雷蒙泽指引了方向,坚定了信仰,又把挂在脖子上的十字架摘下来套在他头上,并给他赐福。 老牧师说的,他也不是很懂,但依着他的理解,邪灵之所以能控制人,是因为它能影响人的思维。通过在人耳边说话,给人看某些幻觉,做一些似是而非的预言,或者直接现身吓唬别人,从而影响人的思维判断能力,达到迷惑恐吓,最终迫害的目的。 如果一个人内心坚定,便可以阻碍邪灵的迷惑,也不会被恐吓吓到。而只要邪灵不能左右人的思维判断,自然就成了拔了牙的老虎,断了爪的猫,一点也不用害怕。 但怎么消灭呢? 老牧师的推荐是用圣水,圣物,或者朗诵圣经,就能驱逐这些邪灵,把它们赶回地狱里去。 圣水圣物他都带了,圣经他也能背诵,可以一战! 雷蒙泽和玛莎在圆形的回廊里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顶层的回廊既宽敞又豪华,站在扶栏边往下看,是中空的花园。绿植鲜花郁郁葱葱,五彩缤纷,营造出一种夏日花园的美感。而花园顶上这是拱形的玻璃顶,恰好就是一个天然的温室,洒落灿烂艳阳,照的绿植和鲜花都熠熠生辉。 整条回廊描金彩绘,大理石雕像和廊柱栩栩如生,精美豪华。 怎么看,都是一个富丽堂皇,奢华美丽的度假胜地。绝无丝毫阴森恐怖之气,跟死亡啊,失踪啊,邪灵啊,一点不搭嘎! 那些曾经发生过的惨案,都已经被人为的遮盖掉,封闭起来,成了一段隐秘的历史! 而他,正是要挖出这段血腥历史的人! 雷蒙泽伸手指了指电梯的位置,朝玛莎点了点头。 玛莎也点点头,两人一起走向电梯。 * 雷蒙泽和玛莎进电梯的时候,许尽欢正在房间里打坐。 段迦仁则站在浴室门口指挥女佣打扫,挑剔程度不亚于一个主妇。女佣用一股恨不得把刷子塞他嘴里的愤怒之力,用力的刷着浴缸。 第五十五章 藏尸地 电梯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那么是谁在控制电梯上上下下呢? 雷蒙泽一脸茫然,满心疑惑。 但此时却不是他疑惑的时候,玛莎还下落不明,等着他去就她。 就在他准备爬下去操控电梯的时候,门叮的一声,开了。 许尽欢带着段迦仁出现。 “许小姐?段先生?”这两人怎么会在这儿?雷蒙泽一脸懵。 许尽欢抬头看他一眼,随即就把眼光转向电梯四周,飞快的扫了一圈。也不回答,径直问道。 “那个玛莎呢?你们在电梯井里做什么?” 对了,玛莎! “玛莎被一个怪物抓走了!我们在电梯井里发现了一个奇怪的房间!” 怪物?奇怪的房间?段迦仁看他一眼,随即又看向许尽欢。 本来好端端坐在屋里打坐冥思,突然就跳起来拖着他出门,结果一开电梯门还没得进去就看到这黑鬼从天窗钻出来,吓人一跳!这会又瞎扯什么怪物?哪儿来的怪物?大白天也闹鬼? 不搭理雷蒙泽的焦急,也不搭理段迦仁的不屑,许尽欢微微一皱眉头,跨步迈入电梯,伸手一指。 “下去一点!” “啊?”段迦仁愣一下。 “我叫你下去一点!”她重复一遍,不悦的瞥了他一眼。 为什么要他下去一点?态度还这么差!对他好点就不行么?当着外人的面这么不给他面子!段迦仁一肚子火,可双脚还是老老实实往后退了一些。 然而她还挑起眉,瞪眼。 “我说的是电梯!不是你下去!” 有没有脑子! 还怪他有没有脑子?那她多说电梯两个字会死啊?你看她这个态度,真是活活气死人! 可他能怎么办呢?打她?骂她?跟她吵?有用么? 没用!所以他只能鼓着肚皮憋着气,操控电梯按钮。 “下去一点是多少?” 把话说清楚,省的不和她心意,他又落埋怨! “退下去一楼就够!”她没开口,天窗上的雷蒙泽开口了。 “到一楼去?”去一楼干嘛?不是要在这儿捉鬼么?他也搞不懂了。 还有,他跟许尽欢说话,这个黑鬼凑什么热闹?敢情现在是个人都能指使他干活了?吼,他成佣人了哈!真是可笑至极! 旁边许尽欢露出一个“你是不是傻”的表情。 “电梯到下一楼去,不是去底楼!” 不是一楼?是去下一层? “那他不会好好说话的吗?”他也急了。这关他什么事,是黑鬼自己没把话说清楚。 “是是是!你就快下去吧!这都什么时候了,还磨磨蹭蹭,没完没了!”许大仙也是一脸受够了的表情。 段迦仁张了张嘴巴,还想解释,可她已经一脸我没工夫听你说这些的表情。气得他哟,肚皮都要炸了! 这叫什么事!明明就是…… “还不快点!”还在那儿瞪着眼要争辩,她也是醉了。 瞪他?瞪他!她自己有手有脚,为什么不按电梯?就算她架子大,身体贵,不能轻易劳动。可黑鬼怎么不自己来摁?非得他?凭什么? 凭什么?就凭他孙猴子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呗,他是折在她手里了! 磨着牙,瞪着眼,不情不愿的摁电梯按钮。 这电梯总算关上门,又下去了一楼。 好了,下去一楼了,然后呢?是不是还要他出去抓鬼,斗法,救美女?呵呵,她老人家贵重,不能轻易动弹。黑鬼也是身娇肉贵,不能出动。 就他!老妈子,劳碌命,活该鞍前马后,任劳任怨! 来吧!还有啥事,都一起办了吧!段迦仁满心怨气,变颜变色。 可谁理他?谁也不理他! 电梯停住之后,雷蒙泽就立刻跳起来,睁大眼在四周的墙壁上找寻那个被他砸开的咚。一边找一边大喊。 “玛莎?玛莎!” 真是奇了怪了!他明明找到了一面满是污渍的墙壁,还砸开了一个大洞。可怎么四周墙壁都是完整无缺,也并没有那些奇怪的污渍! 这究竟是怎么了?难道是他看错了?仔细回想一下,那些可疑的污渍也确实太奇怪了!就算真的是被封闭的浴室,也不至于这么多年了还有这样湿哒哒血腥气浓郁的污渍残留!那简直就像是上星期刚留下的血渍,而不是十几二十年前! 可如果那些都是幻觉,错觉,那么玛莎去了哪里? 总不至于连玛莎被抓走也是错觉,幻觉? 不不不,这不可能! 他不能接受连玛莎都失踪不见的可能! * 雷蒙泽在电梯顶上越忙越乱,越乱越慌的时候。 电梯里,许尽欢伸手一拍段迦仁。 “蹲下,托我上去!” 上去?干嘛?她也要钻到电梯井里去?那多脏啊! 可她显然是一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架势,说也没用。还能怎么着,当然只能单膝蹲下,用双手托着她的脚,把她送上电梯顶。 她身量瘦小,人也轻,他伸手一坨,从天窗呲溜一下就钻上去。 “喂,拉我呀!”她是钻上去了,可扭头就不管他,记得他在电梯里跳脚。 许尽欢压根不理他,随意的说了一句。 “我拉不动你 第五十六章 这里有个活人! “我们还是赶紧出去报警吧!让警察来处理这件事!”段迦仁提议道。 这鬼地方,他可不想再待下去。就算有许尽欢在,绝不会有生命危险,可这不代表他就乐意跟这么多死尸待在一起。 何况,这味道也不好闻啊! “不行!还没有找到玛莎!而且,我就是警察!”雷蒙泽反对,并大着胆子上前,想要在尸体中翻找。 “你是警察了不起?就你一个人能做什么?这么多的尸体,这么大的案子,应该立刻报警!你不去,我去!欢欢,咋们走!”黑鬼算个屁,段迦仁扭头去拉许尽欢。 许大仙一甩手,不理他,伸手一指房间深处。 “在里面!我看到了!” “谁?”他吓一跳。 “是玛莎吗?她在这里?还活着吗?”雷蒙泽连忙问道。 “不知道!但那边确实有个活人!”她说道。 这里竟然还有个活人? 雷蒙泽二话不说,奔跑过去,伸手就去扒拉那些尸体。 这些尸体不知死了多少年,在这个密封的环境里藏着,身体里的水分几乎没有任何蒸发,一碰上去就是一种死沉死沉的感觉。 冰冷,僵硬,沉重,如同一袋袋水泥似得。 他一推,它们就东倒西歪。有些还朝他身上压过来,连忙伸手挡住。 冷冰冰沉甸甸的压下来,毫无生机的带着腐臭的惨白的脸近在咫尺,浑浊的眼珠里似乎还残存着死亡降临之时的不舍和恐惧,直勾勾的瞪着他。 那感觉,别提多渗人! 他一把推开,尽量不去回味那种视觉触觉嗅觉听觉等等,来自全方位的恐怖感觉。 他强迫自己麻木,用最快的时间扒拉开那堆尸体,在拉开一个又一个冰冷的“水泥袋”之后,他的手突然抓住了一个柔软而略带温暖的胳膊! 这是个活人! 雷蒙泽心里一阵激动,用力把那具直挺挺的身体拽向自己。 然而这身体竟然比死尸还沉,费了他好大的力气,差点还把胳膊都给拉断了。而且,拔出萝卜带出泥。 那个活人的腰上赫然还抓着一双灿白干枯的手臂,似乎这人背后还带着一个死尸。 先不管了,都拉出来再说! 他拽着胳膊往后退! “我找到了!快来帮我一把!” 找到了?什么?这鬼地方又潮湿又阴暗,黑鬼还偏偏要往黑暗中钻,这叫人怎么找得到嘛! 只能听声辩位了! 段迦仁不情不愿的伸手去帮忙,结果还没拉扯到雷蒙泽,就听见一阵恐怖的嘶吼从黑暗中传来。 紧接着一个浑身灿白的怪物呼的一下蹿出来,张嘴就朝他们扑来! “啊!救命啊!”吓得他扭头就跑。 雷蒙泽也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要放开手。可随即想到自己此刻拽的是个活人,而且很有可能就是玛莎,就坚决不肯撒手,用力往后扯。 那怪物张嘴就在他胳膊上咬了一口,疼得他惨叫一声。暴怒和剧痛之下,他握紧拳头,挥舞着醋钵一样大的拳头,狠狠的砸向那个怪物。 咣的一声,那怪物的脑袋就被他一拳揍得扭转一百八十度,脖子咔擦一声就折了。 而他被咬中的手臂也终于解脱,只是胳膊上多了两排口子,正汩汩的往外冒血。 趁着怪物不动,他又一脚把它蹬开,并顺势把找到的活人拽到许尽欢和段迦仁身边。 重新摔回黑暗中的怪物撞倒了一片尸体,混合在一起,一时也分不清。 这要是个人,命都没了!就算是个野兽,颈椎断了也得死! 可那是个怪物,是个鬼!所以致命的一拳之后,那怪物耷拉着脑袋只安静了一秒钟,就听见脖子咔咔一声响,脑袋腾地又竖起来。 混杂成一团的尸堆耸动几下,哗啦啦散开。 怪物又爬了出来,一步一步的逼近雷蒙泽,张嘴朝他怒吼一声。 雷蒙泽用电筒照着它。 这怪物似乎有些惧光,嘶吼着停住脚步。 离得近,他看得一清二楚。 那怪物脑袋长得就跟地狱里的魔鬼一般,一口尖牙,血红的双眼,没有鼻子,皮肤灿白,布满青紫色的血管。四肢着地,一路爬行,但动作上似乎还残留着一点人类的痕迹。譬如,它能分出手和脚的区别。 “这什么玩意?这是人吗?怎么会这样?”段迦仁看呆了,哆哆嗦嗦开口。 他原以为这就是一次捉鬼游戏。鬼么,总是不好看的,就跟怪物差不多。但鬼就是鬼,它不是实体。可眼前这个怪物,怎么看都是个实体。也就是说,它是个活物! 一想到这东西是活的,那真是比死鬼还渗人! 对了,黑鬼还拽回来一个活的呢? 扭头,往身后看。 万幸,拽回来这个长得不错,至少是个人模样。 但,那显然不是玛莎。 玛莎是长发,这个活人是个短发。一个短发的金发女郎! * 怪物虽然惧光,但也是怕而已。这光并不能对它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对光的恐惧抵不过想要夺回猎物的渴望,它再次逼近。 段迦仁二话不说,立刻往后跑。他可不想逞能当英雄! 雷蒙泽不能跑!虽然拽回来之后他已经看清,那不是玛莎。可那是 第五十七章 刽子手 这是一间装修考究,用料豪华的浴室。洁白的大理石浴缸,宛如一个小游泳池一般。镀金的铜落水,在灯光下闪闪发这一睁眼,发现周围的景色都变了,仿佛时光倒流一般,回到了这个房间最开始的状态。 许尽欢揉了揉眼,用力睁开。 怎么回事?哪儿来的老人?说的什么话? 有个老人在哀嚎,似乎在向什么人苦苦哀求着。 虽然眼睛看不见,可耳朵却能听见声音。 一时间,什么也看不见了。 一开始他们以为有什么东西要从黑暗中涌出,结果涌出来的并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团光。这光就像照相机的闪光灯一样,咔擦一声,就闪瞎了两人的眼睛。 就在段迦仁瞎折腾的时候,许尽欢和雷蒙泽却在那个满是尸体的房间里看到了令人惊讶的景象。 * 这一震,天窗也关上了,他得想办法爬上去,用手推开看看。可这黑灯瞎火的,都不知道该怎么爬! “电话不通,门也打不开。我试试天窗能不能打开!” 在肚子里咒骂了酒店上下一通之后,他强忍着怒气对安娜解释。 以后倒贴他钱,也别想他再来! 这特么就是个奇幻大冒险的鬼屋! 就是个摆设!什么六星级酒店,全是破玩意,还有鬼,有怪物,有死尸,有绑架案,有受害者! 拿起电话凑耳朵上一听,果然一点事声音也没有。啪啪的按了几下,也是毫无动静。 不过事情要是能有这么简单,那就不是灵异冒险了。 这不是有电话嘛!还费这劲。 只好再次打着火,一扭头就看到了求救电话,伸手一拍脑袋! 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电梯门却纹丝不动。 接过打火机,再次点着。他一眼就瞧见了电梯门,一步上前,灭掉火揣兜里,双手扒住电梯门使劲往两边拉! “给我吧,我来照亮!” 原来是饿的缘故!段迦仁凭着记忆靠近,伸手去摸。 “对不起,我……好饿,没力气!”安娜虚弱的道歉,伸手在地上摸,捡起打火机,但没力气再打着。 喂……他简直要无语。 结果安娜非但不能举高,反而手一抖,打火机啪嗒掉地上。 “先别谢!我们现在被困在这个电梯里了,我的朋友也不知所踪。先出去再说,你感觉怎么样,能把打火机举高点,这样照的清楚些!”段迦仁说道。 “我叫安娜。我被人绑架了,谢谢你救了我!” 女孩也在看他,看到是个看起来至少很足正常的大活人,情绪立刻镇定了许多。 虽然只是一小团火光,但看到光,段迦仁还是大松了一口气。 火光照映着她的脸,泪光闪闪。 “我兜里有个打火机!”那女孩说道。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啪的一声,火光亮起。 “等一下!我没有伤害你的意思,我叫段,我和我的朋友在一个奇怪的地方发现了你。你现在是在一个电梯里,这个电梯出了故障,所以灯灭了。我正要想办法打开电梯门,希望你能安静一点,最好稍微让开一下,我得过去,怕踩到你!” “求你,别伤害我!” 黑暗中,那位姑娘抽泣一声,哀求道。 “你醒了?是不是?”他连忙开口问道。 会哭,能喘,是活人!对了,那个受害者,金发姑娘! 一阵呻吟响起,带着哭腔和喘息! “哇呀!”他立刻大叫着跳起来,一脚就踩在那只手上。 摸着黑爬起来,他正要寻找电梯门,突然脚踝上一阵凉,一只手摸了上来! 先出去再说! 现在可不是怕的时候,只要一息尚存,就得奋战到底!手脚还能动,脑子还能想,那他就不能干等着! 一想到她可能受伤,他心中的恐惧便褪却不少! 怎么回事?许尽欢难道被摔出去了?会不会受伤? 喊得喉咙都破了,却无人回应。 “救命啊!有人被困在电梯里了!救命啊!欢欢?你还在不在?雷?外面有没有人?” 他受不了,于是立刻大声呼喊起来! 要知道对于人类来说,黑暗就代表着未知,而未知则蕴藏着恐惧。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到,就如同被活生生的埋葬进了地底似得,这感觉谁受得了? 这可怎么办? 这一震,灯就灭了,整个空间陷入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他被震得脚底发麻,头顶发昏,站都站不住,噗通就坐倒在地,屁股生疼。 然而没有预想中的坠地大震荡,感觉就跟掉进了水里似得,咕咚一声,整个电梯仿佛被什么东西托住了,重重的一顿,往上蹿起。 可糊涂了,电梯也不会停啊!照旧咣咣的往下掉,他的心也跟着一起往下沉! 脑子都糊涂了! 这会子谁想的起来这些! 电梯求生怎么说来着? 他有大好的年华没过够,大把的金钱没花完,要是就这么困在电梯里被摔死?那真是亏大了! 不说许尽欢和雷蒙泽在那个满是尸体的空间里发现了什么,但说段迦仁跟不知死活的受害者留在电梯里,电梯咣咣的往下坠,吓得他魂都要从喉咙里飞出去! 第五十八章 地下老巢 万万没想到,这一场所谓的献祭竟然有这么多内情! 原以为找到了罪魁祸首,却原来还是个“替罪羊”! 这也就难怪艾伦死的如此“干脆”,才张牙舞爪的卖弄了一会,就很自觉的被雷蒙泽梆梆几枪就打死,一了百了。 敢情它跑出来不是为了作恶,而是为了“赴死”! 它活着的时候被刽子手纠缠,被董事会出卖,死了变成了鬼还要继续为这些恶魔卖命被黑锅,这份委屈和愤懑,难怪它宁愿魂飞魄散,也不愿再继续受下去! 幸而它临死一口怨气凝结在这屋子里,叫许尽欢和雷蒙泽给撞上了,好歹替它洗清了罪名。 可现在怎么办?死的是个替罪羊,那真正的罪魁祸首又在哪里呢? “电梯!”黑暗中,传来许尽欢的声音。 “什么?”雷蒙泽愣一下。 “电梯,有危险!”她又说道。 她说什么?他听不懂中国话!但多少也能听出她语气里的焦急,一定是出事了! 鸡同鸭讲,洋鬼子真麻烦! 已经来不及解释,许尽欢扭头往外冲!一边跑一边双手结印,挥洒而出。 黑暗中,雷蒙泽只听到噼啪的脚步声,还有呼呼的风声,随后闷雷似得轰鸣在屋子里震动,一时间宛如地动山摇。 “怎么了?地震了?”他大声喊起来。 “别怕!跟我来!”她也喊一声。 黑暗中一团团火焰升起,瞬间照亮整个房间。 说是火焰,其实更像是符咒,在半空中,在墙壁上,甚至在地面上出现。发着光,像活物似得嵌进墙壁里,钻进地底下,噼里啪啦的烧下去。 满屋子堆积的尸体一遇到这些火光,立刻就跟泄了气的皮球似得,瞬间就枯萎发黑,一个个都瘪下去,变成了一具具干尸。 这什么东西?那些尸体都怎么了? 怎么了?这屋子里的阴气被她用五雷阳神咒给泄了个精光,聚阴地一旦破了,这些尸身自然就会腐败干枯。这才是她们原本该有的样子! 可惜,这屋子只是个小煞地,并非气眼所在之地!光是破了这里的阴气,解决不了这整个酒店的聚煞格局。 但眼下,也只能先破了此处,找个出路要紧! 在神咒的火光照耀之下,阴晦之气所形成的迷障都被烧了个一干二净。这间浴室也终于暴露出它原本破败不堪的真面目,而被雷蒙泽用扳手砸开的口子就在正前方,外面隐隐有光透入。 许尽欢一步上前,双手扒住洞口,探头出去,寻找电梯。 往下一看,黑咕隆咚,深不可测。往上一看,空空荡荡,一无所有。 “怎么样?”雷蒙泽也凑到洞口前。 她皱了皱眉,侧身让开。他也探头上下一看,顿时骇然。 “电梯呢?电梯怎么不见了?” 电梯不见了还则罢了,问题是电梯里的段迦仁和刚找到的那位受害者,可怎么办? 以及,没有了电梯,他和许小姐又怎么出去? * 没有电梯难道就出不去了?许尽欢可不这么想。 这里虽然没有电梯,可还有直上直下的管道电缆,抓着这些东西自然可以爬上爬下。 问题就是,万一他们在爬的时候,电梯突然上来了怎么办? 这电梯上下行走的时候,跟墙壁之间只有窄窄的一点缝隙。倘若是许尽欢这样身材娇小纤瘦的少女,把身体跟壁虎似得紧贴着墙壁,大概还能将将躲过去。但如果是雷蒙泽这样的膀粗腰圆的壮汉……那肯定要被削去一层皮肉不可。 被削一层皮肉尚且不会致命,但万一被挂在电梯上直接拎走……那可就生生要被磨成“肉酱”了!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可他们必须出去,必须报警。留在这里,变数太大,只能是死路一条。 和番鬼言语不通,许尽欢只好连比划带行动一起,哇啦哇啦示意。 她一往管道电缆上比划,雷蒙泽就大致了解了她的意图。 这是个好主意!这间屋子本来就在顶层,电梯门就在对面,只要爬过一面墙壁就能到,非常方便。 问题就在于那个不知所踪的电梯,万一上来了,怎么办? 许小姐要去,那怎么行!这哪能是一个美少女该干的活!要去也得他去!他是警察,又有一膀子力气,攀爬开门都需要力气! 是是是!他力气大,这点她服。可问题是他人也大,万一电梯上来……许尽欢比划手脚,跟番鬼讲道理。 她比划了自己的身量,又比划了他的身量,还把两个巴掌贴在一起,上下摩擦,模仿电梯上下的样子。 雷蒙泽一下就懂了! 她是怕电梯上来,把他给剐了! 没想到许小姐这么关心自己,可把这大黑个给感动的不行。 “不不不,这事应该我去做!就这么点路,我一爬就过去。我力气大,掰得开那两扇门。电梯要是上来了,肯定会有响动。要是不对劲,我再爬回来也来得及!” 他说了什么,许尽欢一概听不懂。但他比划两手掰开门的姿势,她懂。 论攀爬,她绝对比他强,但论力气,她确实不如他。 又见他比划从洞口到对面电梯口的距离,确实不远。 那行!时间紧迫,先让他试试吧! 第六十章 驱魔还得知道名字? 雷蒙泽进了电梯,许尽欢就按下关门的键,然后一路往下。 进门之前,他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但进了电梯之后,心反而就定下来。及至看着电梯面板上的数字一路往下跳,心也越来越平静。 虽然语言不通,但经历过一次生死与共,他多少和许尽欢有了一点默契。电梯往下走,显然许小姐的目标是在地下了! 是啊,上面没有,那肯定是在下面了。多简单的道理! 外面是人间,这电梯井里的世界才是那恶灵的世界,它是不会离开这个电梯井的。 一开始他们就搞错了,老巢不是那个封闭的房间,而是这个电梯井。这电梯上上下下,故弄玄虚,可害苦了他们。 面板上的数字只到一楼,但过了一楼,许尽欢仍然牢牢按住往下的按钮,电梯重重的一顿,竟然真的没有停下,又再次一路往下走。 这下雷蒙泽心里就更有底了! 这还真是通着地下呢! 虽然没有数字跳动,但凭着感觉,他估摸着这一路是到了地下三层,四层,五层,六层……然后,猛然一震,停住了。 地下六层半!这得多深?只怕已经是到了海底! 这一顿,电梯里的灯也闪了闪,然后变得昏暗起来,仿佛是电力不足的样子。 许尽欢微微皱眉。 雷蒙泽也皱起眉,吸了吸鼻子,伸手捂住口鼻。 “这什么味道?” 腥不腥,臭不臭,怪恶心的!吸到身体里还让人觉得不舒服,想吐,又吐不出来,怪难受的! 他是不知道,这气味就是阴晦之气。 阴晦之气本是无形无味,正常情况下,普通人绝对无法察觉。但人是有本能的,有些人强些,有些人弱些。 通感强的人未必福,因为大多是身上阳气弱,阴气盛。虽然闻不到这些阴晦邪气,但能感觉得到。会觉得不大舒服,心存厌烦,便下意识的走开回避了。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机制。 通感不强的人,未必是祸。因为往往阳气盛,反而并不惧怕一丝丝阴晦之气。便是偶尔沾染一点,也是晦气一下生个小病,回头就好了。 但倘若是阴晦之气郁结之地,又恰好天光晦暗阳气衰弱的人撞上,那就要出大事,不死也是重伤。 可这地方,已经不仅仅是阴晦之气郁结那么简单,简直就是老巢大本营。 阴气凝结都快成了实体!不仅闻得到,也看得到!要不怎么这灯突然就暗淡了呢,就是因为这阴气已经如同一层雾一层纱似得,把光都给遮挡住了! 这种地方,活人待得长了,阳气就会被吸尽,成为一个活死人! 她得赶紧把段迦仁找回来,虽然这家伙不讨喜,可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善财童子。他要是死了,她的好日子可怎么办! “走,出去看看!”她一挥手,按下开门键。 门一开,扑面而来便是一阵腥风臭气,熏得人直皱眉。眼前出现的是一条血红晦暗的道路,灯光若隐若现,昏暗不明。两边的墙壁上布满老旧生锈的管道还有斑驳绵延的电缆,就如同怪物体内的血管一般。 呼呼的风声传来,夹杂着似有若无的呻吟和惨叫。嗡嗡的耳鸣声由远及近,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也在四周响起。 明明,前面空无一人,却好像有无数妖魔鬼怪隐藏在墙壁之中,等着他们出来,就一起扑上来啃咬殆尽。 未知的恐惧远比现实的怪物更可怕!雷蒙泽有一点肝颤,不由扭头看向许尽欢。 这一看,顿时汗颜。 人家年纪轻轻,手脚纤细的美少女一脸淡定自若,仿佛在她面前的不是魔窟鬼蜮,而是迪士尼乐园。 你看她还翘起嘴角微微一笑,满不在乎的一挥手。 “雕虫小技,障眼法罢了!吓唬谁呢!” 这一挥手,就有光从掌心飞出。仍旧是那些看不懂但却很酷炫的魔法阵,呼啦啦砸在墙壁上,如同火烧烙铁似得,吱吱的冒烟。 而那墙壁也被烙得生疼,真跟活了似得不停涌动扭曲起来。管道和电缆更是舞动不止,似要挣脱墙壁的束缚,直接打进电梯里。 然而这些诡异的扭动也只是一瞬,等那些“魔法阵”烧尽了,整个通道顿时陷入一片漆黑,只有星星点点的火光扔在燃烧。 腥风臭气也统统化成一股更难闻的焦臭,就好像火山口的硫磺燃烧过的味道一样! 不过这股味道虽然臭,但臭的真实,踏实,也臭的让人精神一振。他心里那些莫名其妙的毛毛咕咕一起烟消云散。 “走!去瞧瞧!”她招了招手,迈步跨入这条黑漆漆的通道。 头顶上原本熄灭的灯闪烁着又亮起来,只是大部分都还是没法回复。只有少数的几盏,照出一个昏暗不明,处处阴影的道路。 但此刻他已经无畏,跟在这亚洲小天师的背后,一往直前。 * 这通道通向哪里?未知! 前方有什么妖魔鬼怪等着他们?依然未知! 未知既是恐怖!然而许尽欢走的气定神闲,信步游庭,宛如逛公园一般淡定。 雷蒙泽一个七尺大汉,岂能比她不如?就是装也得装出无畏来! 许尽欢不用装!诸般幻象都是障眼法,在她眼里一钱不值。当着外人的面,她本不该显摆法术。但这里是六尺 第六十一章 起死回生 抱着她,靠着她,他身体到灵魂都感到安定和宁静。他知道自己安全了,他受的苦,她把他带到了哪里?他不知道。 没关系!他想,他仰头看她,他伸手抱她,这样就好。 她没有安慰他,连低头看他一眼都没有。 他开始抽泣,痛苦,哀嚎。像一个受尽了委屈的孩子终于回到亲人的身边,可以放下满身的坚强,尽情的脆弱撒娇。 他匍匐在她的脚下,伸手紧紧抓住她的脚踝,强忍着浑身的剧痛,挣扎着依偎在她脚边。 那就是她! 明明什么都看不清,可他却非常笃定。 她耀眼的如同一轮明月,浑身散发着皎洁而又柔和的光芒。这光芒并不刺眼,但却强大的让他看不清她的轮廓和面目,只能看到光芒。 就在他感觉自己连灵魂都要碎裂的时候,他回到了她的身边。 可他挣脱不了!在她的强势之下,他的挣扎并不比一只蝼蚁更强大。 不活了!活着好痛苦! 他痛不欲生,奋力挣脱。 但她紧紧的攥着他不放,强硬的继续攥着他穿越过一个又一个影子。那些曾经叠加在他身上的影子如今一个又一个剥离,如同把他活剐了一般。 好痛!痛死了!不要,停下!不要再拉扯他了! 他惨叫,从喉咙口喷出鲜血,骨头寸寸断裂,皮肉层层撕开。 他感到高兴,兴奋,欢喜。可还没欢喜一秒钟,剧痛就袭来。 前方的光越来越强,他忽然明白,自己在接近许尽欢。 攥着他手腕的力量越来越重,他的身体穿越过无数个自己的影子之后,仿佛身上也带了这些影子的分量,越来越重,越来越慢。 明明,刚才他还能呼唤她呢! 心中有无数的疑问,可张了张嘴,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 这些影子究竟是什么?这里又是什么地方?他到底是死是活?许尽欢做了什么? 倘若不是亲眼所见,他都不知道这黑暗之中竟然有这么多的自己,层层叠叠,绵延无尽。前方是他,后方也是他,弯弯曲曲,没有尽头也不知。 一瞬间就穿越过无数个自己的影子。 他吓了一跳,整个人就跟魂似的,身轻如燕。一点分量都没有,嗖得就被拽出去,跟着那光飞翔。 一触碰到,就感觉光里传出一股力量,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用力一拽。 “欢欢?”不知怎的,他心有灵犀,伸手去触碰那柔和的光。 朦胧的白光自远处而来,似月光洒落,轻纱薄雾一般落在他的身上。 她的名字就仿佛是黑夜里的光,呼出口,就点亮了黑暗。 “欢欢?!”他突然爬起来,奋力喊叫。 他用力睁开眼,想要去看,但眼前一片漆黑。这黑浓如墨,稠入油,把他整个都包裹着,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摸不到。 虽然他已经知道死后另有世界,但感觉是属于活人的。 哼哼两声,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死了,又怎么还会知道疼,知道冷,知道黑? 因为痛,因为冷,因为黑,他忍不住呻吟起来。很想哭,反正死了,哭也不怕丢人。 难怪人人怕死! 原来死亡,是这样一种感觉!痛,冷,黑,一点也不好受! 可他不想,就能不死?黑暗笼罩头顶,死亡如期而至。他浑身一阵剧痛,整个人就跌入了无尽的深渊之中。 不想死,他真的不想死! 为她去死,为她去活! 才不!他怎么可能满足?他一点也不觉得荣幸!他不想死,他想活!活着跟她怄气,跟她纠缠,为她赚钱,为她花钱,为她…… 他应该感到荣幸和满足! 如今她能为他脸色发白,一脸愕然,就已经是他天大的福分了! 她那么漂亮,那么能耐,又那么会来事。这天下的好男人,哪一个能逃得了她的手掌心? 正所谓,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满地跑? 她哪有这么长情,这么深情!她一转脸就能忘了他,再去找个更好的! 他对她这样好,她是不是应该铭记在心,永远怀念? 可他终归是没在她面前露怯丢脸,他为她,为信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到死,都是想着怎么对她好! 越想越亏!遗憾!真遗憾! 那么多钱还没花完!那么好的日子还没过够!他才跟她相处了几天?满打满算,都没一年!他给她花了那么多钱,尽了那么多心,她给过他什么? 喉骨碎裂意味着什么,他很清楚。那一瞬间,他竟然一点也没有觉得害怕。只是特别遗憾! 他自己都听见了,喉骨碎裂的声音。 等回过神来,才突然明白这些瞎想已经没用了!他用不上假肢了,也再不能花钱,因为那怪物咬住了他的喉咙。 就那生死一瞬间,他满脑子竟然都是这些没用的瞎想! 可转念一想,假的就是假的,哪里比得上真的好! 幸好他有钱,有钱能装最好的假肢,据说如今最好的假肢能真的差不离。 胳膊,就这么没了?那他以后岂不成了一个残废?这可怎么得了? 被那恶鬼撕掉胳膊的时候,段迦仁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就是有点被吓到。 第六十二章 一场葬礼 段迦仁把许尽欢在顶层的豪华套房里藏了整整七天! 这七天他是长江东流水一般的把好吃的好喝的往她嘴里灌,以十当一,终于把她重新养出了人样! 瞧着她青葱水瓜,油光水滑的好模样,他打心眼里冒出一股喜气!一直压在心头的重石也化作一股轻烟,猴儿似得随着一声长吁,从鼻孔冒出,冲天而去。 这七天的房钱,饭钱,海了去了。然而跟她相比,花的再多也值得。 这七天,外面自然也没消停。然而也并没有他预计着的大乱——出了这样恐怖离奇的事情,怎么乱也是理所应当。 可是,并没有乱! 没有乱,他就不管,乱了也不会管! 他很知道好歹,强龙不压地头蛇。他是美国公民,没心思管巴哈马的闲事。 雷蒙泽当然找过他,但他避而不见。 这位大黑个带着两位女士死里逃生,破了一桩经年累月的悬案,按说,应该是一位值得嘉奖的英雄。 可惜这位英雄的好事碍着了许多人的升官发财大业,那就变成了一桩顶顶要命的坏事。 英雄空有一双拳头,一张嘴,可也架不住大人贵人们那么多双手,那么多张嘴。贵人们的手不能大人,贵人们的嘴不用骂人,可他们稍微一动手一动嘴,一千个雷蒙泽这样的好汉英雄也挡不住! 因为有一场“同生共死”的情谊,又是个极重要的目击证人,参与者,雷蒙泽是必然要找到段迦仁,请他出来做一个见证。 可段先生是打定主意当“锁缩头乌龟”,躲在套房里闭门谢客。 就算门外来的是美国总统,他也照样不开门,不见客! 连总统他能说不见就不见,何况一个巴哈马的小人物! 见不着段先生,雷蒙泽更是孤掌难鸣。不仅当不了英雄,就连身上的警服也被拔了,彻底开除出警局。 七尺的汉子如今终于对这个腐朽无能的局势彻底失望,唯有两位被他救回来的女士稍微能给予一点安慰。至少证明,他的努力没有白费。 倘若还要找一点令人欣喜的事情,那边是一直盘踞在亚特兰蒂斯酒店里的那个恶灵,也终于被消灭了。 虽然没有亲眼见证恶灵的毁灭,但醒来之后气氛完全改变的地下室,足以证明一切确实都已经改变了。 而改变这一切的,毫无疑问是许小姐! 也是看在许小姐的面子上,他才没有叱骂段先生的自私无为!段先生大概也是为了保护许小姐,所以才不能出面得罪人。 死去的终究已经死去,而活着的还要继续活下去。恶灵虽然已经伏诛,可恶势力仍然横行无阻。 但恶灵已经伏诛,恶势力的下场又还会有多远? 雷蒙泽把满腔的不平和愤懑压在心底,他想自己的好好的活着,活着看那些死人看恶人的结局。 * 好好的假期,一半捉鬼,一半休养。等段迦仁带着许尽欢搬出酒店,重回别墅,美国的电话就来了。 事情是一桩接着一桩,一刻也不得闲。 电话里说,段老先生在课堂上突然昏厥,送到医院人就不行了,是脑溢血,出血的面积很大,又压迫了重要的血管和神经。医院当时就进行了抢救,因为联系不到他这个唯一的亲属,所以手术的字还是律师给签的。得亏老爷子在生前就有预见,托付好了律师。 然而,美国医院的条件好,美国医生的技术高,可也救不回已经被阎王爷扣在手里的段老爷子。 老先生自打昏厥到上手术台,就没醒过来,也没留下话。 如今,人就在医院的收尸房里,就等着他这个亲儿子回去操办后事了! 这一个电话,就跟当空砸下一个万吨重的榔头,咣几一下就把段迦仁给砸懵了。 老头子身体不好,他是一直都知道的,别看人瘦,却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一个都不缺。 但段老先生从没把自己当病人,一直趾高气昂的活着,等闲不跟任何人低头。尤其是对亲儿子,哪有老子跟儿子低头的道理,虽然老子确实有些事情做的不地道,伤了儿子的心。 身为老爷嫡亲的儿子,他也跟父亲一样,绝不跟人低头。他只跟钱低头!而老爷子弄出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给他,就是要分他的钱财,这就十足的不能忍。就算对方是父亲,可这里是美国,美国人人平等,哪怕是父子! 父子两个都是打定主意要跟对方怄气到底,而且摆开了大阵仗,预备着斗它十几二十年的。总之,这原该是一场持久战,双方都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可未曾想,这场父子间的战斗才展开了几年,就以老父亲亡故而单方面宣布结束。 亡故的一方没有心理准备,败得没头没脑。而活着的一方也没有心理准备,胜的没着没落! 按说,依着段迦仁的心性和本事,虽不能泰山崩于面前而不惊,但处理一下老父亲的丧事,那还是绰绰有余。 可这不是事情赶巧了,他刚忙经历过一场生死一线,又忙着替许尽欢将养,还没透一口气,就赶上老父亲亡故。 大起大落,大喜大悲,生死一场,他聊发轻狂,午夜卖醉,结果冷风一吹,就得了感冒! 这一下,病来如山倒。他这座青山,暂时不顶用了。 第六十三章 一家人 被一个黄口小儿指着傍大款,嘿,他竟然还知道自食其力,她是不是该夸他有长进,懂知识? 这关他什么事?一个小毛孩,竟敢管起她的闲事? 然而不看僧面看佛面!这猴子精是段迦仁的便宜弟弟,她打狗还看主人,不屑搭理这小东西,也懒得教训。 于是漫不经心别开头,当他是个空气。 被无视,小孩子心里就拱起火。人虽小,但脾气挺大,非要敲打敲打许大仙。 “你说话呀?你既然知道不好,为什么还这么做?” 人,应当知道廉耻! 知道不好?什么不好?她做了什么怎么就不好了? 许尽欢简直要被他气笑,因着这点笑意,她伸了伸手,把套在无名指上的祖母绿戒指给他看。 “我是他的未婚妻!吃他,天经地义!” 那祖母绿格外大,跟个小麻将牌似得,阳光下翠绿欲滴,沁人心脾。 就算是小孩子也看得出这戒指很值钱!他的便宜哥哥,是真舍得给许疯子花钱! 可许疯子不应该是为了钱财和享乐就屈服的人!她在他心里,是不一样的人物! 他急着上前。 “你就是为了他的钱?除了钱,他还有什么?” 难道他们这些没钱的女人,非得统统落在这般兜里有几个臭钱的男人手里?她如是,他妈妈亦如是,偏偏这对男人还是父子。 这个是,子承父业! 什么话!许尽欢真有点动气了。 在她心里,自己和段迦仁的关系不足为外人所道,因为凡人不懂,神仙也懒得解释。至于凡人心里怎么想?她并非不清楚。 活了千年,要是连这点常识都没有,那她岂不白活。 在寻常外人眼里,佐不过认定她是个贪慕虚荣的女子,是攀了高枝。段迦仁是个镶金的饽饽,而她是在众人眼皮子底下偷着了这个饽饽的贼猫! 世人总是这样,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管真相如何,总之事情定然要按着他们能接受的最基本的状态来理解。 一个来自中国的无依无靠的美少女,和一个出身美国的有财有势的男青年,傍大款攀高枝是最简单也最容易让人们接受的解释。 她很清楚,但不屑理会,只要这些无知的凡人不要在她面前显摆这点无知的小聪明就行! 眼不见为净!做神仙有时候也要懂得装聋作哑。否则天下那么多不平,那么多不公,神仙哪里还端坐得住! 可今日里,偏偏有这么一个不开眼的猴子精,在她面前戳破了窗户纸,把不该说的话说出来了。 这就是打脸! 要为了自己去争辩吗?犯不着! 她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笑。 “他至少还有钱,你呢?连钱都没有,比他不如!” 对方只是个小孩子,凭着一腔子愤怒,说出这些话来。满以为她该羞愧认错,改邪归正。哪里想到她是铁了心要往黑路上走,还要戳他的心肝肺。 是啊!一个死了妈没了爹的孤儿,有什么资格说她攀高枝,傍大款? 不攀高枝,不傍大款,她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 而如今,她傍着大款,吃喝不愁,日子挺好。 可他呢?倒是有一股子硬气,然而马上就要变成无家可归的孤雁! 而他能不能有一个着落,还的看她那位大款的意思!倘若那个便宜哥哥打定主意要将他扫地出门,他也是无可奈何! 带他过来的那位女士,倒是个和蔼可亲的阿姨。原本预备着要跟他的便宜老爸共同生活,也愿意接纳他当一个便宜儿子。可是计划跟不上变化,老头撒手而去,他和这位阿姨都没了着落。阿姨是个成年人,可以照顾她自己,可为了自己的将来没道理管他这个外人。如今能为他去说合,已经是仁至义尽。 他因为害怕再次流落街头,满心愿意跟自己那位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哥哥建立一点亲情关系,好在对方手里讨一碗饭吃。 可是看到许尽欢跟哥哥在一起,还好的蜜里调油似得,他心里就全不是滋味了。 许疯子原本该是同他一伙,却先一步投敌了! 他跑过来找她,本来是想要联络一下感情,然而一时气冲昏头,反而把她得罪。这下,他那个便宜哥哥更要看自己不顺眼了! 越想越慌,越想越气,他嘴巴一撅,眼泪就啪啪的往下掉。 许尽欢顿时没辙了。 童言无忌,随时翻脸,都是小孩子的特权!他们可以说别人不敢说的真话,而且从不必担心受罚。他们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也不理会大人的脸色。 倘若大人跟孩子计较,则会被其他人唾弃,认为气量小,不懂规矩。好好的大人,自甘下道,跟孩子比肩。 为了不下道,为了当一个大人,许大仙只得呼出一口凉气,不跟小孩子计较。 “哭什么!久别重逢,不说点讨喜亲热的,上来就教训我。这怪谁?坐吧!你有什么事就说你的事,少管我的事!”伸手拍了拍长椅。 愤怒和气节都跟着眼泪一起流出,段迦康抽抽搭搭的到她身边坐下,两只手直抹眼泪。 “我,我想回中国!” “回中国?” “我想回家!老头死了,我没爸爸了!我要回国,会自己家去!” “胡说!回 第六十四章 阳光灿烂好日子 她略微胖了一点,脾气也 虽然不甘心,但也不得不承认,段迦仁把她照顾的面面俱到。 许渊也再次来到纽约,打着看望哥哥嫂子的名义,看望许尽欢。 至于这个女儿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她不敢想也不敢问。问了,她可能从此就再没有女儿! 女人的直觉总是很准,她隐约觉得眼前这个女儿已经绝非曾经的那个。她只是看起来形似,而内里完全不同。 然而一旦跟女儿打了照面,她就跟被什么东西镇住了似得,半句长辈的话也拿不出来。 作为母亲,她也很想鼓起勇气跟女儿好好谈一谈,拿出一点长辈的气势和过来人的经验,给她说道说道。 她似乎压根没想过要给段迦仁一个名分! 一年之前,许妈妈颇担心段迦仁是陈世美。但一年之后她已经看清,自家女儿才是陈世美。 虽然这个老丈人在许尽欢眼里一钱不值,但他总觉得许家的存在是他和许尽欢关系的证明。段家和许家在走动,那他和她就仍是名正言顺的一对。 虽然许尽欢毫无表示,但段迦仁却无师自通的讲究起来。一年到头跟老丈人家都不闻不问,年底总该去表示表示。 圣诞节照例是去许家过! * 回到家,雨散云开,风平浪静。大家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该乐乐,吃喝玩乐,一天就又混过去了! 而他也颇有眼色的簇拥着她,一路做小伏低装乖巧,哄着她回家。 不过因为刚刚吃饱喝足,所以心情还不错,也就懒得跟他计较。 快三十的男人,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模样,可真叫人恶心。许尽欢一眼都不要看! “都是我错了还不成?你去了哪里?急死我!” 及至回到大楼里,段迦仁已经在大堂等候多时。一看到她就跟失孤的孩子见到亲人,飞奔着扑过来,双臂将她抱住。 对纽约的美食品评一番之后,她又施施然起身,扭头往回走。 但又太清淡了些,好好的蔬菜全是做成沙律,拌上酱也没什么好味道,吃起来就如同嚼草一般。吃多了,恍惚就觉得自己也成了牛羊,在大草原上嚼着草根菜帮子。 幸而纽约是个国际大都会,世界各路豪杰汇聚一堂,美食也是五花八门。尤其是上东区的美食,更是以追求健康为标准,口味清淡,做法考究,摆盘精致,绝无肥腻。 她慢悠悠的在街上闲逛,走得累了就转进咖啡店里,喝一杯香浓的奶茶,吃几块甜蜜的蛋糕。美国人的饮食马马虎虎,实在不值得称道。但咖啡来自巴西,蛋糕来自法国,别有一番风味。只是太甜,美国人的舌头似乎缺乏对甜味的敏感,非得加糖加到齁了才能品味甜味,以至于寻常店铺里的西点都甜到发腻。 但这份冷也让人精神一振,驱散了温暖如春所带来的慵懒和颓靡。 楼外的寒风扑面而来,冷得让人一哆嗦,跟楼里完全是两个世界。 她跟着猴子精学洋文,颇有进展,不过日常对话也就到这份上了。能听和能说,是两回事,及至能写,又是另一回事。 “谢谢,你客气了。” 她把洋文在嘴里咂麽一遍,转化成中文后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这才微笑一点头。 “许小姐您出门?外面风大,请注意保暖!” 看到她,门卫约翰就引擎的打招呼。 段迦仁的公寓在纽约上东区,交通便利,环境宜人。整座大楼历史悠久,周围不是美术馆就是音乐厅,乃是纽约上等社会聚集之处。 也不走远,就是出门上街转悠。 她能怎么着?当然把眼一瞪,把袖一甩,把门一甩,扬长而去。 所以说到底你就躲着我咯?我就知道你不在乎我!——末了,他又甩出这样的话来气她。 许大仙哪里是爱鸽子,佐不过是为了躲他。一千只鸽子的吵闹争夺都比他可爱,毕竟鸽子不会拉着她谈情说爱,腻腻乎乎。 那鸽子又有什么好?到处拉屎,抢食,一个个跟强盗似得,她就那么爱?天天去,去不腻? 学洋文跟听歌剧有什么联系?她在学啊,猴子精教她呢。一对一辅导,专人私教。 可他不依不饶!听不懂也得听,人在国外飘,她难道就打定主意不学洋文,甘心情愿当一个洋文盲? 歌剧有什么好看的?一个个吊着嗓子唱大戏,她又听不懂! 好的时候恨不得登梯子为她摘星星,可转脸又能摆出一副“秦香莲”的嘴脸抱怨她是个“陈世美”——只因她宁可去广场喂鸽子,也不愿意陪他去看歌剧。 然而许大仙并不乐意跟他腻乎,因为他腻乎起来就跟个牛皮糖似得,又黏又韧又难缠。 他工作又格外忙,满世界搂钱,稍有空歇,也宁可把时间和力气花费许尽欢身上,见缝插针的跟她腻乎。 对手如此乖巧伶俐,叫段迦仁的满腔怒火都喷在了石棉瓦上,烧不起来了。 猴子精观颜查色,知道自己不讨大哥的喜欢,故而平时绝不在他面前露面。非到必不得已必须露面之时,也定然把自己当成聋哑,不闻不问。若非得言语应对之时,则把自己当成机器人,一个指令一个回答,绝不多说。 二人世界还没过够,转眼就变成了三口之家,这叫段迦仁如何能忍? 第六十五章 离家出走 好啊!癞蛤蟆想 及至想明白了段迦仁的神经质,便也想明白了他话里那些不好听的意思。一旦想明白了,许大仙就怒了! 吃饱喝足,晒着太阳,吹着西海岸的暖风,她慢慢开了窍,把事情想明白了。 为了凡人思考,那是犯不着的。所以虽然不解,她也不求。挑了挑眉,低下头一个人把饭吃了,还吃的挺饱。 许尽欢举着刀叉仰着头,目送他绝尘而去,心里无喜无怒,只觉得莫名其妙。 暴跳如雷,咣几把手里的刀叉往晶莹如玉,洁白如雪的骨瓷碟子里一摔,像一头愤怒的犀牛似得,低着头跺着脚,扭头咣咣咣的扬长而去。 “我吃错东西了?我不说人话,不干人事?好啊!许尽欢!你吃我的喝我的,住我的花我的,还嫌弃我?你讲不讲道理?你嫌弃我!好啊!有本事你自个过日子去!” 一腔子怨气,犹如马蜂倾巢而出,嗡嗡嗡,恨不得千军万马,蛰死眼前这尊不解风情不开化的顽石。 这话一出,直接捅了华尔街精英的马蜂窝。段迦仁脑子轰的一声,炸了。 “要我说,你是不是吃错东西了?所以整天阴阳怪气,神经兮兮,不说人话,不干人事?” 要她说?许大仙皱了皱眉。 “我怎么了?你说呢?”眼珠子一横,幽幽怨怨。 心里是想要说亮话,可当八点档女主角当久了,他也变得矫情起来。两眼一翻,鼻子一哼,开始拿乔。 来啊来啊!敞开天窗说亮话!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把这尊“大佛”给撩拨动了。 一听她询问,段迦仁顿时来劲。好这么多天他卖弄来卖弄去,差点没把自己折腾成八点档肥皂剧女主角,神经都要错乱了! “你最近这是怎么了?” 于是乎,察觉到问题的许大仙忍不住出声询问。 可她在神经大条,也架不住段迦仁持之以恒,天天在她跟前卖弄“愁思秋怨”。 倘若她是在这方面开窍的,早一千年就成就美好姻缘,哪至于落到如今这个人不人鬼不鬼仙不仙的地步。 许尽欢素来是个粗神经的女子,面对灵异事件她有先天的直觉,可面对这种“男人的秋思闺怨”,她向来是接收不良。 知道的,明白他这是“闺怨”。不知道的,还以为公司要倒了呢! 一时间,华尔街精英化身“怨夫”,整天的在许尽欢跟前摆弄自己的“闺怨秋思”。吃饭的时候,隔着桌子对她凝神注视,目光重重。出门之前必停步回头,深深一眼。说话之时,每每未语先叹,惆怅满怀。 既然逼不了她,那只好怨恨她! 满腔雄心壮志,未及使出来就胎死腹中,梗在喉咙口化成一团怨气! 一点用也没有! 可对着大神仙,他怎么逼?拿刀还是拿枪?有用么? 对着小女人他能逼婚,用钱,用势,用权,数不尽的手段! 她是谁?她可不是小女人!她是许尽欢,模样是小女人,本事却是大神仙! 可偏偏她…… 外面多少女人排着队想要当“段太太”,他随便一招手,就能把盘山公路挤满。 天地良心!说出去谁信?堂堂华尔街精英,年少有为,富甲一方,结果为了一个“小女子”,他竟然要逼婚! 段迦仁决定逼婚! 她必须给他一个明白,一个名分! 男人的青春也有限啊!他大好的年华,不能蹉跎在她的装傻充愣之中。 这不是白白耽误他的青春? 可她到好!石头送上门,她是来者不拒。然而想要把彼此的关系进一步,譬如,把他这个“未婚夫”转正一下,她就装傻充愣,无动于衷。 这都两年了!这两年里,他钻石翡翠送了一箩,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石头堆在桌上都能闪花人眼。换一个女人,早就死心塌地,如醉如痴。 与此同时,财帛壮人胆。钱越赚越多,段迦仁的胆也越来越大。跟守财奴似得守了她两年,只是动手动脚揩点油,已经渐渐不能满足他日益膨胀的渴求欲。 去了一个小讨债鬼,来了一个大讨债鬼,而且这个大讨债鬼俨然以大功臣自居,跃跃欲试的要往自己头上爬。许尽欢冷眼旁观,痛定思痛,决定要给这个不识相的男人来一记狠的。 然而准备周到,风雨欲来之势却迟迟不来。段迦仁见许尽欢一点也没有提猴子精出头的意思,就立刻大摇大摆的抖起来,理直气壮的霸占她,自己也化身成为一个讨人嫌的讨债鬼。 以雷霆之势,做下雷霆之事。完了之后他开始惴惴不安,做贼心虚的在许尽欢面前伏低做小,很是装了一阵乖巧。 既然忍无可忍,那就无需再忍!一不做,二不休,他大笔一挥,签下一张足额的支票,一脚把这鬼东西踢到英国的寄宿学校,发配边疆,永不录用。 虽说大人不记小人过,可整天被这么一个真小人算计着,他也是忍无可忍。 猴子精,段迦康,被他好吃好喝的供着,却并没有长成贴心“小弟弟”,反而成了一个人见人厌的讨债鬼。时不时拿着两大眼睛瞪他不说,还整天跟许尽欢两个叽叽咕咕,密谋暗算他。 段迦仁过的很是不舒心!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一晃眼就是两年过去。 第六十六章 见一见活神仙 一见吴生, 这幅形象,怎么看都不是一位公司女职员,倒像是道观里的道姑! 因为对方显然不是一个前台该有的样子!诚然,前台招待大多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士。这一位也是年轻,也是貌美,然而身穿灰色布衣,头发高高绾起,在头顶扎一个小髻,插了一根木簪。 看到这位“前台招待”,段迦仁又是一愣。 前台有人守候,见有人来立刻起身相迎。 吴生一脸从容,大步迈向前台。 “这是……”段迦仁心里有点打鼓。 依着这个气派,这里定然是一个财大气粗的大公司。然而公司都是开门做生意,这里却是两扇黑漆漆的大门紧闭,一点也不像是个做生意的地方。 及至电梯到顶,门一开,便来到一个极气派的场所。 解先生的派头一如既往的大,连电梯都是专人专用。能用专用电梯的,那肯定是了不得的大公司。解先生架子不倒,看来是要大干一场。 “段先生,这边请!”吴生却伸手一抬,招呼他往电梯去。 这是怎么一回事?他又看了身边的吴生一眼。 对着这一墙壁的铭牌,他扫了一眼,试图找出解先生公司的抬头。然而并没有发现。 下了车,跟着吴生往里走,来来往往都是一脸精英范的男女,步履匆忙,面容严肃。大堂一整面墙上贴满各种公司的铭牌,明明白白告诉所有来访者,这乃是一座日理万机的写字楼。 见到摩天大楼,段迦仁觉得很亲切。圆山饭店虽好,但是太古色古香,总让人有一种时空穿越,回到古代的错觉。如今重新回到现代文明的怀抱,让他觉得很适宜。 一路无话,直接开车到市区,停在一幢摩天大楼之下。 见他毫无兴趣的样子,吴生也识趣的闭嘴。 宋妙天?谁?他一点兴趣也没有。超度亡魂?这个宋妙天见过亡魂么?真有本事超度?他一点都不信。 “昨晚有花车经过圆山饭店,是宋妙天法师在做水陆法会超度亡魂,大慈大悲。” “花车游行?”似乎隐隐约约有一点印象,远处飘来一些嘈杂的声音,但他不确定是否就是吴生说的花车游行。 “是昨晚花车游行的声音吵到段先生你休息了吧?” 吴先生一早就来接他,看到这幅样子,瞪大眼。 辗转反侧一夜,第二天一早,段迦仁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多了两个黑眼圈。 * 在爱情之中,先爱的人注定要落下风。他倒霉就倒霉在这上面了! 倒是她,什么都没做,已经叫他永远离不开她了! 可怎么做,才能让她离不开自己呢?他是一点头绪也没有。 他得想一个办法,叫她永远都离不开他才好。 一旦想到可能会永远失去她,他就坐立难安,眼前吃到一半的食物也如同嚼蜡,索然无味。 找不到她的话,他该怎么办?后果不敢想象! 他很后悔,也很后怕。很多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这一次他能把她找回来,是因为她经验不足。那么下一次呢?她经验越来越足,他还能再找到她? 这也不是他们两个第一次吵架,两个人过日子,磕磕碰碰难免。以前为了猴子精,他也没少跟她吵过。但这一次吵架又不同,他说了不该说的话,把她气得都离家出走。 哪儿不一样呢?当然是因为他和她吵过架了。 但以前是以前,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 想来应该跟以前一样,看看电视,吃吃点心,逛逛街道,买买东西,反正她有的是时间,也不缺金钱。 他不在的时刻,她在干嘛呢? 一个人在套房里洗澡,点餐,吃到一半,他就开始想念许尽欢。 若不是看在解先生提拔过他的份上,才懒得来这一趟。毕竟人走茶凉,如今解先生可已不是当年叱咤风云的权贵。 敢情他的时间不要钱,可以白白浪费? 两年不见,解先生的排场和脾气还是一样大。明明是对方把他从美国叫来,他来了,结果却还要让他白白等着。 和和气气的把吴先生送走,他在心里不紧不慢的冷笑一声。 段迦仁笑笑,表示明白。 他询问什么时候能见到解先生,吴生表示解先生今天有事要忙,估计要明天才能抽出空和他见面,今晚请他好好休息,不必着急。 吴先生,中年男士,中等身材,一张圆脸,有一点偏胖,梳一个中分。吴生一团和气的把他带到圆山饭店,住进一个豪华套房里。 在台北机场落地,接机的是解先生派来的向导——吴先生。 他心里也是没底。 解先生这一趟出山,还能恢复旧日辉煌吗? 时隔两年,解先生重出江湖,作为旧相识,段迦仁于情于理都应该捧一个场面。不过平心而论,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瞬息万变的金钱游戏里,两个小时就已经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何况两年。 但究竟解先生的身体坏到什么样的程度,非得连辛苦到手的大权都不得不交出去?业内也是颇多猜测。 两年前解先生突然隐退,着实让人大跌眼镜。后来听说是身体原因,据他最后一次见到解先生所见,对方看起来确实是身体不大好的样子。 第六十七章 指点一条明路 此时此刻,端坐于蒲团之上的段迦仁正被火焰包裹着熊熊燃烧。这火焰也不是寻常的火焰,而是金色的火,流金似火,火如流金,烧到哪里,哪里便是金光四射但真仙从来不会说无用的废话,她闭着眼睛看到的都比凡人睁开眼看到的多,看到的真。因为她的眼是天眼,能看到凡人看不到的真相。 段迦仁身上别说火,就连灰都没有。 解语花也跟着皱眉,把他上上下下一阵打量。 火?哪儿来的火?他是越听越糊涂。 “好大!好圆!好亮!是火,好多好多的火!” 对面的真仙仍然闭目,而眉头皱的更紧。原本指着他的手突然往后一退,双手张开,呀的叫了一声,猛然抬起头。 能有什么?人有的他都有,人没得他也没有。 东西?他身上有什么东西?被纤纤玉指一点,段迦仁挑起眉,不解的低头看了看自己。 这一指,这一说,叫端坐一旁的解语花扭头看向他。 “咦?他身上,有什么东西?” 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真仙正想伸手一指,把对方的祸事和破绽抖出,杀一杀威风,但闭上眼仔细一端详,立刻眉头一皱。 可惜,端坐于蒲团之上的华尔街精英并不知对方心里正在寻思着给自己招灾惹祸,还一脸无动于衷,百无聊赖。 想到教训,真仙嘴角微微一笑,仿佛是冥冥之中已经看到段迦仁的悲惨结局。 所以这大祸是必须的!倘若没有,她也可以给他硬造出祸事来,正好教训一下对方的无礼。 这个男人的生辰八字她早已知晓,也早已算出他有大祸临头。当然,倘若他命中无祸事,解语花也不会约他前来。毕竟人么,无灾无难又岂会想到求神拜佛。非得有大难,才想起抱佛脚,肯漫天撒钱的许心愿,绝不含糊。 凝眉,闭目,嘴角微微一翘,在心底无声冷哼。 美国的精英了不起?也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终归还是凡人一个。 这让一贯高高在上,受尽崇拜的真仙着实有点懊恼,心想着要露一手震一震这位来自美国的精英。 唯独眼前这位是完全的无动于衷!不是不信,而是不屑。 不是没见过傲慢无礼的凡人,但大多数凡人见到她,多少还是会有点礼貌。即便不是看在“仙”的面子上,也得看在她“美”的份上。 因为眼前这个凡人比其他人更加可恼! 面对凡人的无礼,真仙面色平静,看似波澜不兴。实则内心有一些恼怒! * 于是引他盘坐与蒲团之上,和真仙面对面。而他自己,则盘坐坐在一边,当一个中间人。 段迦仁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在他眼里,这位华尔街精英和其他人一般无二。 但真仙是真而且仙,小露一手,变能震慑凡人,不怕他们不服。 这些人个个都是江湖豪杰,精英权贵,自命不凡,自视甚高。随随便便要他们相信真仙下凡,哪有那么容易。 他不愿意跪拜,解语花也不强求。因为知道自己这位女仙是真有本事,所以自信满满。此一番重出江湖,着急兵马,他请的可不止段迦仁一个。 可眼下他有什么可求的?又不是他想要见这位女仙,是别人巴巴的把她介绍给他。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他都高高在上,很是端得住。 那会子他跪,是求着她回家,求着她原谅,他是有求于人,当然得伏低做小。 对了,还有许尽欢。但那是非常时刻非常作风,他是真急了,不择手段。 可段迦仁并不乐意屈膝!倒不是他傲,纯粹就是没这个习惯。且不说他是一派西洋作风,又不信教,除了自己父母,逮谁他都不跪。 女仙高傲清贵,虽屈尊接见一位凡人,但等闲不会迈步走下神坛,而是端坐于莲台之上,傲然接受凡人的跪拜。 就不知,解先生的这位女仙有什么神通了? 有大神通,又长得漂亮,这才叫他心服口服,服服帖帖。 可神仙的神不在于长相,而在于本事。长得再好,本事不行,那也只能骗骗外行,骗不了他。他之所以把许尽欢奉为女神,可不是因为她漂亮,而是因为她真有大神通。 跟这位女仙比起来,许尽欢倒像个人。爱吃,爱喝,爱享受,而且脾气大,还会离家出走。 这位女仙就住在女真观里,端坐于莲台之上,白衣如云,长发披肩,面容肃穆。长得那自然是极美,更可喜气质绝佳,当真是仙气飘飘。 解语花拜的是女真,给他引荐的“活神仙”自然也是女的。 见一见又不会有什么损失! 对于解语花,他是很尊重的。正因为尊重对方,所以哪怕对方说了一些不恰当的迷信说辞,他也不会当面反驳。横竖对方是地主,他是来客。对方要给他介绍活神仙,那他就看一看咯。 当然许尽欢不是迷信,他相信她的神通。可别人……他就不怎么信了! 当然并不是他不相信解先生的活神仙,他能遇见许尽欢,那解语花也能遇见活神仙。但身为现代文明人,他打心里还是比较排斥这一套迷信玩意。 活神仙有什么稀奇的,他家里就有,而且还是真的。 解先生说要带他去见活神仙,段迦仁心里十分想笑。 第六十八章 段迦康的朋友 这样做真的合适吗?他所谓的爱仅仅只是占然而等坐上飞机,离开台北,飞往纽约,他激动万分的心就渐渐平静下来。 面对解先生,听着他侃侃而谈,他内心无比激动,恨不得当下就把许尽欢从纽约抓来,扔进对方的实验室里,把全身上下二十多个内置电极统统更新升级,一劳永逸! 同样是信奉神明,至少解先生仍然不忘科技为本!甚至还能想到用科技来控制神明,可谓胆大艺高! 当然,对于那位女真的神通,他仍然不以为然。但对于解先生的神通,他还是佩服之至。 也不知那位女真显现了何等的神通,叫这些眼高于顶的权贵心服口服。 这些有权有势的男女老少来之前大多和他类似,都是抱着傲慢狐疑的心而来。及至见过了解语花,又被他引荐了那位女真之后,大部分都立刻缴械投降,彻底跪倒在神仙的脚下。 这趟台北之行,解先生并非只请了他一个。而是请了许多五湖四海的权贵,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光是他所见就不下十个。 * “科技日新月异,我建议你给这位许小姐更换一下内置电极,会有更好的效果!”解先生咧嘴一笑,亲切的微笑道。 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是为了控制她的癫痫发作,在身体里植入了多个电极,用微量的电脉冲抑制过于兴奋的中枢神经,效果还是非常显著的。 内置电极?对!他连连点头。 “如果我的记忆没错,两年之前,你的这位许小姐曾经做过内置电极手术,对吧?” 这意思他懂,可问题是什么样的科技能帮他? “对!科技!科技是好东西!科技拉近了神与人之间的距离!千百年前,千里眼顺风耳那是神仙才有的本事,可如今凡人个个都能如此。” “科技?” “并不难!神仙有仙法,可凡人也有科技!”解先生如是道。 可行?如何可行?不能捆绑,不能囚禁,不能打不能骂,还不能叫她察觉,这可比登天都难! 怎么会不可行呢?解语花却微微一笑,胸有成竹道。 如此一来,似乎也是不可行。 捆着绑着,把她关起来?有用吗?且不说有用没用,光是这么做,他就舍不得。也不敢,他才骂了一句不该骂的,她就能离家出走。这要是做出捆绑囚禁的事,她还不得扒了他的皮! 可是,他又该如何控制她的身体呢? 控制许尽欢的灵魂,段迦仁绝不敢想。那是神的领域,他区区一个凡夫俗子,借一百个胆也不敢招惹神。 所谓累赘,就是弱点。而弱点是可以利用的,但问题是怎么利用呢? 道家真人修炼,修的就是灵魂。道行越高,灵魂的力量就越大。相比于灵魂的强大,修炼者的身体却总是慢一拍,绝大部分时候甚至还会拖后腿。所以到了特定时刻,这些修行者都会抛弃肉身,超脱凡尘。因为随着灵魂的不断强大,肉身对他们来说已经成了一个累赘。 对此番论调,高明而又莫测的解先生点头赞同,并深以为然。 她的肉身是脆弱的,相比于她那无比强大,坚不可摧的灵魂而言。 会冷,会饿,会痛甚至会“死”! 她的身体是货真价实的肉身凡胎,可能跟真正的肉身凡胎还有一定区别,但肉身凡胎所具备的缺陷,她都有。 她虽然从本质上来说,不能完全算是个人。尤其是灵魂强大,几类神明。但她也有弱点,就是她的躯壳。 相反,倘若是退而求其次,从身体上控制,就容易多了! 面对一个非人,超人的存在,想要通过思想和情感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简直就是不可能任务。 然而,他想要控制的对象是许尽欢,她可实在算不上一个货真价实的人。 比对自己的能力以及事后的效果,毫无疑问,思想控制乃是段迦仁最佳选择。 后一种虽不要求执行者孔武有力,但需要有极大的智慧和无比的耐性,循序渐进的渗透进被控制着的头脑里去,从而掌控对方的思想,已达到控制的目的。这就未免要求太高,执行难度太大。可一旦成功,这束缚便是极为牢固可靠的存在,而且很难为外力所挣脱。至于被控制者本身,则全然没有招架之力,彻底沦陷。 但就实践操作而论,前一种又有着无比便捷的优势,而且对执行者的要求不高,只要孔武有力即可。即便自己不够有力,使得动孔武有力的人也可。只可惜,控制者执行容易,被控制者反抗也容易。人是复杂的情感动物,行为受到思想的操纵。一个人人身不自由,并不能算是真正的不自由。而一个人思想不自由,则哪怕身体自由,他也不算是真正的自由。 从效果来论,后一种自然是要比前一种高明许多。无形的控制最为隐蔽,有时候被控制人自己都无法察觉。而有形的控制很容易触犯道德法律的底线,会使控制者落入不利的境地。 一是控制对方的身体,譬如囚禁,捆绑等等,基本就是限制人身自由,以控制有形的身体从而达到控制一个人的目的。另一种便是精神控制,譬如感情,驯化等等,从无形的精神和思想上控制一个人。 想要控制一个人有许多种方法,但归结起来大致分为两类。 第六十九章 看不同的风景 一见到钱宇宁,段迦仁心里立刻警铃大作,莫名别扭。 少年郎伸着手,笑语晏晏的看着他。一双星眸清澈如水,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好一个文明礼貌,天真浪漫的好少年。 这个形象最讨长辈的欢喜,然而身为长辈,他是一点也不欢喜。不但不欢喜,反而越看越别扭。 可这孩子又没招惹他!诚然,他是个不速之客,而且不受欢迎。但事情的起因得归结于他那个便宜弟弟。作为成年人,他不会迁怒到一个外人头上。 但中国有句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讨债鬼搅合在一起的孩子,定然也是个讨债鬼!讨债鬼都是来讨嫌的,笑的再天真善良也不能改变他们令人讨厌的本质。 当着这个外人的面,他也不好表露自己内心的厌烦,毕竟伸手打笑脸人。何况,旁边还有许尽欢呢! 她高高兴兴的出去,欢欢喜喜的回来,他可不想少了她的兴。 最近他和她气氛微妙,颇让他有点投鼠忌器,不敢造次,生怕一不留神就触了她的霉头,惹她不快。 不敢惹她,那只能委屈自己!哼,倒是让猴子精的算盘如了意。 把心头的不悦按捺住,他勉为其难的伸出手,握了握少年的手。 “你好,我是段迦康的哥哥,段迦仁。” 少年的手略显纤细,但皮肤白皙,指骨修长,别有一番文质彬彬的气质。相比之下,同样修长且更有力的他的手,就显得格外市侩气。 不就是一双手而已,怎么会有这样截然不同的气质? 真奇怪,他怎么会突然注意起这种东西。气质这东西除了装腔作势,就别无用处。他在乎这些做什么! 中国有句话说得好,百无一用是书生。书生能做什么?除了摇摇笔杆子,做点酸不拉几的文章,就一无是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赚钱不行,做活不能!书生连养活自己都做不到,难道还能养活一个娇滴滴的女神仙? 一握即止,他不漏痕迹的抽回手,扭头看向许尽欢。 敷衍过了这位远道而来的娇客,段迦仁连一丝一毫的心思都不想浪费给便宜弟弟段迦康,转而急切的询问许尽欢。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叫玛丽把菜热一下,肚子一定饿了吧!” “不必!我们已经在外面吃过了!”许尽欢轻轻一摆手,迈步绕过他,径直走向两位少年。 “你们从英国带来了什么好玩意,快带我去看看!”兴冲冲问道。 “好啊好啊!都放在房间里,满满一大包都是你没见过的好东西!欧洲真是西方文化和艺术的摇篮,要看一点西方历史相关的好东西,还真得去欧洲才行。美国?美国不行!美国太年轻了,好多东西都太幼稚!尤其是艺术这一块,根本比不上欧洲!”段迦康人小鬼大,一下从沙发里蹿起,立刻卷住她,喋喋不休的卖弄。 虽然段迦康说自己哥哥是个热情好客的兄长,但钱宇宁又不是根木头,多少也察觉到一点微妙的氛围。正懊恼自己自来熟太唐突,一听段迦康和许尽欢聊了起来,连忙也搭话进去,自己给自己找台阶。 “对!巴黎,艺术家的天堂!全世界的艺术家都梦想去巴黎!我家在巴黎市区有一间公寓,有机会我们一起去玩吧!巴黎,梦想之都!欢欢,你真因为去体会一下巴黎的美!” 说完,他扭头看向许尽欢,星眸闪闪发光,含情脉脉。 被他的目光笼罩着,许尽欢破天荒的低头含笑,脸颊微微发红。 “是吗?巴黎真有你说的那么好?” “我也正想去巴黎呢!太好了!暑假,暑假我跟欢欢一起过来,就这么定了!”猴子精一听这话,立刻趁热打铁。伸手一把握住徐金华的手臂,用力摇了摇。 “欢欢,巴黎的凡尔赛宫,可漂亮了!不看绝对后悔!” “暑假?应该没问题!巴黎郊区的农庄也很有意思,好多著名的画家都在那里住过。那些城堡里里还留着他们的画作呢!” “还有农庄啊!那有没有葡萄酒庄?” “当然有酒庄,还可以喝到新鲜的葡萄酒呢!” “哇!欢欢,你听到没有。那我们更应该去了!欢欢,你说是不是!” 许尽欢一点头。 “去看看也好!只是怕太打搅人了!” “不会不会!求之不得!每年暑假我都只有一个人过,有你们陪着我,高兴都来不及!”钱宇宁连忙道。 “欢欢,你看,他高兴都来不及呢!哈哈哈哈!” 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顷刻间就聊得热火朝天。 欢欢,欢欢,叫的人脑仁都疼起来。段迦仁冷眼旁观,心火直往上拱。 他这边气的暗伤,那三位是一点都没察觉。一边聊一边统一的迈步走,风风火火就蹿进了游戏室里,嘭的关上门,把他一个人丢在客厅里。 隔着一道门板,里面是欢声笑语,外面是孤苦伶仃,冷冷清清。 段迦仁瞪着眼怒视紧闭的门板,心都要碎了!碎成渣! 这是他的家,可怎么觉得自己被人抛弃,被人排斥,在自己家里变成了一个孤儿? 真是岂有此理! 走!必须走!他站在这儿像什么样?难道准备站成一块望夫石,等着里面那个无情无义的家伙回心转意? 她哪有这份 第七十章 年轻有何难 “那大哥你还不快去办手续,别耽误了正事!欢欢你累了吧? 钱宇宁是识相的,慌乱间正要侧身让开。可段迦康是不识相的,一拍手道。 所以识相的快让开,别老纠缠着不放。 “我们得先去办理登记入住的手续!” 他摇了摇手里的护照,没好气的插话。 除了被美闪出内伤的段迦仁。 任何旁观者都会对此给予祝福和支持,毕竟这属于美与美的相加。 少年人对于自己的感情毫不遮掩,虽然中国人对男女爱恋是含蓄而又拘谨的,但这里的英国是西方,虽然没有美国那么开放,但十六岁的美少年在公开场合默认对一位同样美貌的少女的爱慕,是在正常不过。 情人二字让钱宇宁脸颊微红,但并没有反驳,而是用羞涩而又喜悦的目光看向许尽欢。 “那是你觉得,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段迦康还用了成语。 “段,你这样说一位美丽的女士,太不合适了。欢欢这样很好,我觉得很好!” 正开口想要抱怨几句,钱宇宁迈步上前。 许尽欢心想有你哥盯着,我哪儿来的自由和浪漫?走哪儿他都跟着,怎么自由?就他那个样,怎么浪漫? “天哪!欢欢,你是来度假还是来办公?你不是说你已经去过巴黎了吗?为什么我在你的身上看不到一点自由和浪漫!” 段迦康首先发难,蹦跳到许尽欢跟前,夸张的挥舞双臂。 两派人一见面,各自都是一皱眉。 相比之下,段迦仁和许尽欢则一派严肃装裹,随时能摆在橱窗里供人观赏。 半年不见,段迦康又蹿高了一截,人显得更瘦了。身上穿着一件皱巴巴的T恤,下边套着一条自上而下全是破洞的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脏兮兮的球鞋。旁边的钱宇宁俨然就是大两号的他,两人站在一起,宛如一对加入丐帮的好兄弟。 两位少年没去机场接机,而是等在了酒店大堂,这自然也是许尽欢告诉的。 他当然不会委屈自己和许尽欢跟那两位少年一起挤小公寓,而是定了酒店。 房租据说是对半开,想不到猴子精竟然还有私房钱,段迦康顿时觉得自己的支票签的太爽快,下回得扣钱才行。 虽然还没有在正式放假,但段迦康和钱宇宁已经是收拾好行李搬到了纽约。两个半大不小的少年租了一个小公寓,对付着过。 在旅行途中,许尽欢已经学会了如何使用手机。早在出发之前,就联系上了段迦康,约定好见面的时间。 伦敦的天很是给脸,配合着他的心情,阴郁而且闷热。低气压之下,空气潮湿的仿佛拧一把就能出水,以至于远道而来的客人一下飞机,就感觉身上被泼了一盆热水,汗如雨下。 * 如此一来,便是忍着上吐下泻他也得跟着她了。 她是他的无价之宝,非得盯眼看着才能安心。 可上吐下泻他就不去了吗?那可不行。万一被人拐带走了怎么办?当然,她身体里有西洋镜,走到天涯海角他也能找到她。可问题是,哪怕她离开他眼睛一分钟,他也受不了。 光是想象一下画面,他就想吐,要是见到现场版,那还得了?估计得上吐下泻! 管不到就只好由着她!由着她兴冲冲的去英国,和她的真善美少年相聚。 不管是作为男人,还是作为凡人,他都没理由没本事管她。 是!他管不到她!段迦仁心里很明白。且不说她是自由的,更别提她还有那么大的本事。 难道连看看都不允许?他是谁?管得到她? 她是钻石,又冷又硬,之所以能闪光,也是反射别人的光而已。她需要一点烈火青春,爱恨交加。但又怕火太烈,爱太浓,所以只乐意旁观,而不亲涉。 生命的美,在于生老病死,爱恨交加。永恒不变,活着也如同死了一般,譬如她。 她也不指望美少年是一辈子的美少年,因为这对于人来讲,反而是一种痛苦。 再纯真的少年,经历过岁月和社会的磨砺,也会变得圆滑而又暗淡。就如同珍珠,暴露在阳光之下,起初总是闪闪发光,可时间长了就会氧化变质,最终沦为鱼目一般的石头。 然而这份美之所以珍贵,正是因为“真情易逝”。 人皆爱美,爱美乃是人之天性。她既然坠落红尘,不幸套着人的躯壳,爱美至少也算是她半个天性。 美少年的美,不仅仅在于外表的皮相,更在于冲动单纯的内心。这份只存在于人类年幼无知时的懵懂,就如同未经雕琢却已然放光的宝石,带着一种纯粹的原始性的美。正所谓大巧不工,天然的才是最美的。 钱宇宁固然年少英俊,很是有一点得她的意,但也仅仅只是得意而已。她是有一点美少年情节的,只因一千年前有一段似有若无的初恋,对象正是一位美少年。 可惜,时光流转千年,她还碰不到一段美满姻缘。人撞了南墙尚且知道回头,何况她乎!早就不指望了! 这真是冤枉人!她对凡人都是有情的,只是独独缺了男女之情。倘若能有那个心,早一千年前就她能给自己张罗出美满姻缘。 许尽欢要去英国见猴子精和狐狸精,段迦仁心里是一百二十个不乐意,认定她是想要去会情郎。 第七十一章 你仍是中国人 段迦康说要让她体验吉普赛人 在路上买的吉普赛围巾此刻有了用途,许尽欢披着它,能当一件外套。 英国的夏天并不炎热,最热的时候室温也不会超过二十八度,室外有太阳的时候会略微热一些,但太阳下山之后,温度会比室内还低。 从礼堂和宿舍楼不是传出音乐声,伴随着几声刺耳的狼嚎和狂笑,那是荷尔蒙无处发泄的年轻人在肆意挥洒他们的青春,虽然有一些扰民,但也有年轻特有的张狂和直率。 虽然临近假期,但此刻学院里到处张灯结彩,比往日更热闹几分。尚未离校的学员们正尽情的享受着假期的前奏,准备在离校之前来一次最后的疯狂。 正如段迦仁所料,此时此刻许尽欢三人早已经在拉夫堡文法学院的操场上漫步。 * 他报了学院的地址,司机把灯按下,发动汽车,疾驰而出。 到酒店门外,门童就引来早已经等候一旁的出租车,并殷勤的为他打开车门,送他上车。 吃饱喝足,他付了足额的小费,并且称赞了主厨,然后转身离开。 大酒店的服务特色就在于满足任何一位尊贵客户的不同需求。只要客人提出要求,便竭尽全力满足。所以段迦仁还是吃到了法国大餐,而且程序便捷有效,只花了四十五分钟就解决了晚餐。而且从头到尾,从开胃菜到最后的甜点没有一个落下。 倘若是平时,他很乐意和许尽欢来一段这繁琐的浪漫,可今天他没有献殷勤的对象,只想快捷有效的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 英国本地并没有什么高明的美食,厨艺也是马马虎虎。但好在大厨乃是法国出身,能做正宗地道的法国菜。法国菜虽有一些华而不实之处,但也不失为眼睛和舌头的双重享受。只是法国大餐内容繁琐,程序复杂,一顿饭吃下来简直就跟听一场音乐会一般,一两个小时都不会完。 既然等下有一场仗要打,那就更应该养足力气,吃饱肚皮。所以现在首要问题是去吃饭,他可不会委屈自己,一个人也要吃大餐。既然心灵受了伤,那肚皮就更应该用美食好好的抚慰一番才是。 他们有脚会走,难道他就是瘸的。等着瞧吧,一会看谁玩谁! 猴子精的雕虫小技,真是班门弄斧。真当他不知道他的学校在哪里?跑得到哪里去! 准备跑哪里去?天涯海角他也能找到她。 想把他甩下?没门! 所以他不气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决定见招拆招。 他要不要生气?当然要生气!可生气有什么用?伤得也是他自己。 真够义气!打得一笔如意算盘! 是了!或许出门前他们就已经打定主意,压根不准备中途回来吃饭,而是买了衣服直接去参加聚会。也就是说,从一开始,他们就决定不带他一起玩,把他一个人抛下了。 他觉得肚饿,她当然也觉得。可肚子饿不一定要回来跟他一起吃饭,她可以在外面解决,跟那两个少年一起。 等一下!他突然回过神,双眉一皱,猛然击拳打在书桌上,发出邦的一声巨响。 那逛了这么久,肚子也该饿了,怎么不回来吃饭? 许尽欢怎么还没回来?难道是在外面逛街忘乎所以,没留意时间? 夏天太阳落得迟,竟然耽搁了这么久。 抬手看了看表,赫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 这一专心,时间就不知不觉的流逝,等他回过神,外面的天都已经黑了,肚子也感觉有点饿。 如此一想,他越发镇定,当真取出手机和手提电脑,专心办公。 她又不傻,看过了自然会明白谁才是真正的好人! 他真不该拦着她,他应该让她去看看,好好看一看所谓年轻人的自由和浪漫到底是什么?不过就是滥交,酗酒和嗑药,如此而已。 年轻人的聚会,她愿意去,就让她去好了。去了才好看清年轻人卑劣的一面!他也年轻过,也参加过类似的聚会,当然还要跟高级一点。这种伦敦郊区三流文法学院的聚会,能有什么好东西?除了年轻的肉提之外,就是廉价的酒精和药物,简直不值一提。 猴子精说得对,他还有正事要办,才没兴趣管这摊子破事。 把这些琐碎的事情一一做完,他的心情平静了许多。 花花绿绿的衣裳都挂到衣橱里,牙刷牙膏摆在浴室,香水和胭脂则搁在梳妆台上。他像个勤劳的小女佣,为她一一打点安排。 行李箱子还摆在门口,早已经被人遗忘。她能忘,他忘不了。忘不了只好自寻烦恼,怒气冲冲的把箱子搬进房间里,打开来,取出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各自归位。 她跟着两个少年出去买衫,三个人闹哄哄的出去,把烂摊子都扔在房间里。 好在他也想通了,她又不是人,压根就没心。既然没有,那就不求。不求,他心里还爽快一点,少了牵挂。 然而他现在手里的筹码,似乎也就剩下收得回来了。收得回来人,收不回来心,终归还是遗憾。 她是风筝,虽然能飞得远,飞得高,可线在他手里,他放得出去,也收得回来。 拦不住他只能由她去,并且在心里安慰自己。 许尽欢打定主意要跟着两个少年出去享受自由和浪漫,段迦仁拦也拦不住。 第七十二章 他一点也不后悔(大结局) 猴子精 钱宇宁当然是求之不得,为了表现自己是个负责人的“大哥哥”,还特地又嘱咐他几句,千万别去舞会里闹,那班鬼佬太能折腾,出了事可怎么办! 湖边美景连绵,确实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段迦康虽有心独占许尽欢,破坏她一切情缘,然而今时今日他更急着想去乌烟瘴气之地见见世面开开眼。于是便假惺惺的表示不做电灯泡拖油瓶,愿意给好友腾地方,自己逍遥。 况且,段迦康还是未成年人,更加不能参加这种聚会,免得受到不良影响。 虽然是约许尽欢来参加舞会,不过钱宇宁也没料到这班英国佬能闹得这么出格。他生怕许尽欢因此对自己留下不良印象,于是当机立断带着她扭头而出,直奔湖边漫步。好跟这班不良于行的学长学弟一刀两断,划清界限。 月朗星稀,凉风浮动,少男少女,情窦初开,正是如画美景。 段迦康逃出乌烟瘴气的魔窟透气的时候,许尽欢正跟钱宇宁肩并肩在湖边漫步。 这地方太闷,太热,太乱,太吵。他得出去透口气,再战! 拧开瓶盖,他仰脖痛饮,一口气就喝了一整瓶加料的水。喝完,把空瓶用力一拧,愤愤然走出宿舍。 段迦仁也算是警觉了的,在外不会随便吃喝,可心火烧得他干渴欲裂,再不喝水他就要活活渴死。会场上不缺饮料酒水,他之所以选择角落里无人问津的瓶装水,就是因为比较安全。可哪知这安全的,如今也不安全了。瓶子底针筒一扎,要加什么料都行。 给一个成年人身上塞点违禁的药品,说起来并不是什么大事,至多也就是添点麻烦。所以当他转完全场,口干舌燥,拿起摆在角落的瓶装水时,却不知那水也早已经被人做了手脚。 他这挤挤挨挨,怒气冲冲,来回一走,身上就不知不觉多了一点东西。 这地方最不缺的就是烈酒禁药,没人管那就没事,可说到底还是禁忌。 段迦仁态度这么不好,言语也这么无礼,一个人上门踢馆,怒怼全场,不给他点教训,那怎么行! 就算是出了事,那还有未成年保护法这块免死金牌,更加肆无忌惮! 成年人被社会狠狠教训过了,多少都知道点好歹。知道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即便是要做些不能做的事,也知道该偷偷的做,把首尾弄干净。可年轻人不管,他们有激情有冲动,他们只管做,剩下的就统统不管。 都说小鬼难缠,半大不小的青少年最是惹不得!十五六,十七八,这个年纪最是要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该懂的都懂,可办起事了比起真正成熟理智的成年人,却还是差了一大截。 这可真是自讨苦吃! 找不到许尽欢他们,他心里这口气就先跟这群小崽子们扛上了! 这破宿舍楼能有多大?就算是整个翻过来,他也要找到许尽欢! 青少年最是叛逆,又何况他态度还这么嚣张,哪个愿意理他,个个都要轰他走。他统统不理会,不告诉他,那他就自己找! 虽气急败坏,但心里因为挂念着许尽欢总算还留着一丝清明。忍着耳朵里嘈杂的怪音怪叫,无视满眼的怪形怪相,他梗着脖子扯着嗓子找人大声质问钱宇宁和段迦康在哪里。 烧得他脑子都快要爆炸!气的! 来时他只喝了一杯酒,但怒酒伤身,这一路酒精在肚子里燃烧化成一团怒火,挤压在心头不得发泄。这一进门一团黑一头热,闹哄哄乱糟糟,群魔乱舞,群妖作怪,犹如一勺勺热油当头淋下,激得心里那团火越烧越旺,越烧越火。 段迦仁固然没有一身西装笔挺,可这一进去也绝对是个另类。就宛如唐僧掉进了妖怪窝里,群妖把他团团围住,拿他当西洋镜看。 这里都是青少年,年纪最大的也不超过十七八。平日在老师和规矩的管教之下,倒也一个个人模人样。可这不是要放假了么,好容易松快松快,就忙不迭都现了原形,个个都是奇形怪状。冲天的发型,彩虹色的头发,纹身纹面,耳环鼻钉,怎么怪怎么来。 音乐震耳聋,霓虹迷眼瞎!他耳聋眼瞎不说,偏偏还人生地不熟。一头扎进这黑洞洞的魔窟里,眨眼之间就被挤挤挨挨的妖魔鬼怪给吞没了。 这班英国小崽子们如何作妖作怪,他可管不着,他只管许尽欢!好好的一个清白姑娘,他可不能让她堕进这大染缸里给毁了! 眼前这黑洞洞又五光十色,群魔乱舞之地哪里还像个高等学府,简直就是一个魔窟。 段迦仁携江河之怒,气冲冲跑到男生宿舍,一进门就陷入了轰鸣震耳的电子音乐之中,顿时就迷失了方向。 位于盛世之下,不寻欢作乐,挥洒人生,岂不辜负青春少年?真可谓,花开堪折直须折,人不风流枉少年。 九十年代正是西方经济文化的鼎盛时期,英国作为曾经的世界之巅,如今的资本之父,旗下的少年鹰犬们自然也是个个不可一世,气焰嚣张。 小小的年纪,大大的欲望,而且百无禁忌,无法无天。 一班年纪不大但心比天高胆比虎豹的老少青年正聚在一起肆意挥霍青春和健康,烈酒,禁药,女色,无一不缺。 段迦仁坐车赶到拉夫堡文法学院的时候,男生宿舍里的狂欢舞会正进行的如火如荼。 (全书完)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新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