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之旅》全集 作者:亨利・米勒 声明:本书由奇书网( 第01章 我与她初次相见,想必是在周二晚上的舞厅里。我约莫睡了一两个钟头,早上就梦游似的去报到上班了。这一天梦境般地一晃而过。吃罢晚饭,我躺在沙发椅上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六点多醒来,才发觉自己是和衣而卧。我觉得自己精力充沛,心境纯净,满脑子就想着要不惜任何代价把她弄到手。我匆匆穿越公园,思考着在送她书的同时该献上什么样的花儿,《威斯伯葛,俄亥俄》这本书可是我许诺给她的。我正迈进三十三岁的门槛,而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也是这个年龄。只要我知难而进、直面人生,一个崭新的生活前景就会展现在我面前。这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冒险可言:处在社会底层的我,再怎么说也是个失败者。 这是个星期六的早上,对我而言,星期六历来是一周里最舒心的日子。当别人因劳累过度而酣然大睡时,我可早就醒来了;犹太人的休息天是我一周生活的开始。这种舒心愉快的生活持续了七年之久。当然,这个中缘由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星期六这一天多姿多彩,吉祥如意。我做事从来不计后果,因此要做出非常之举,舍弃一切而明哲保身,实在是一件轻松自在的事。对自己所爱的女人鞍前马后地俯首听命,惟恐失去她,这仅仅是受情欲的驱使。除此之外,与她没有任何瓜葛。 我一早上都在到处借钱,很利落地把书和花儿发送出去,接着便坐下来写了一封长达几页的信。这信将由专人送达,告诉她我会在下午晚些时候打电话的。我中午下班回了家,坐卧不宁、烦躁万分,兴奋到了极点。要一直等到下午五点钟才能同她通话,这简直让人难受死了。我就又去了公园,毫无目的地顺着湖边溜达,小孩子们在湖中划船嬉戏。我脑子里空空如也,什么也不去注意。远处,有人在玩跳皮筋的游戏,这倒使我想起了那充满着梦魇、渴望与懊悔的童年生活。这时,我性情有些急躁,情欲勃发,总想搅搅乱子。我便想起了过去的某些大人物,想起他们在我这个年龄所做出的功成名就的一切。这本该有的勃勃雄心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什么也不想干,只求对她俯首听命,求得一夜风流;只想听到她的声音,知道她还活着,还不曾把我抛到脑后就行,这便是我生活的全部。以后要能每天给她打电话,能听到她的一声问候,这就足够了,我还有什么可奢望的呢?要是她对我信誓旦旦,而且绝不食言,即使天塌下来我也不在乎。 下午五点整,我拨通了电话。不知是谁接的电话,语调冷冰冰的,态度很糟糕,说她不在家。我还想问问她几时能回家,不料对方已经把电话给挂了。一想到她没接电话,我就心烦意乱、痛苦万分。我给我妻子打电话,说不回家吃晚饭了。她听我讲完,仍同往常一样虚情假意地寒暄一番,好像巴不得我迟回去似的。“闭住臭嘴巴,你这母狗。”我挂电话时自忖道。“起码,我清楚我不想要你,你身上的任何地方都死咽活气的。”这时,驶过来一辆敞开门的电车,我连想也没想它要往哪儿开,就跳将上去,走到车后面坐了下来。恍恍惚惚、无精打采地坐了个把钟头,等回过神来,我认出了临近港口区的阿拉伯人办的冷饮室。于是跳下车,走上码头,坐在楼梯石阶上仰望着布鲁克林大桥那富有生命力的浮雕。距我壮着胆子去舞厅还为时尚早,还要消磨几个时辰,我于是心不在焉地眺望对岸,思绪犹如失去舵的船,在水里漂来荡去,摇摇不定。 后来,我站起身,像一个被施了麻醉的从手术台上溜下来的病人,摇摇晃晃地离开此地,眼前的一切都烂熟于心,但还是激不起一点儿涟漪。按一般的思维方式,我只简简单单地记些桌子、椅子、建筑物、人之类的东西。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将这些印记理出个头绪。空无一人的厂房甚至比墓地还要凄凉可怕,机器瘫痪,这种氛围比死亡本身还要空虚寂寞。我幽灵似的在冥冥之中走来走去。落座,点烟,起身,掐烟,想或者不想,呼吸或者屏声静气,这都毫无二致。你倒地毙命而后来者居上;你螳螂捕蝉却不知黄雀在后;你声嘶力竭几乎欲使死者复生,说来也奇怪,人们仍安然无恙。交通车辆正在东西行驶,刹那间它又改道南北。一切都依习惯盲目发展。这样,无论是谁都要到处碰壁:有的如苍蝇,碰碰撞撞、东倒西歪地纷纷跌落;有的如蚊子,成群结队地飞来飞去,无可依托。将油腻腻的硬币投入售货机,站着就餐,打着饱嗝,剔着牙,歪戴帽子漂泊流浪,鬼鬼祟祟,蹒跚而行,打着唿哨,以枪弹射入脑部了结此生……下辈子我要托生变成专食腐肉的秃鹫:我要栖息在高楼大厦的顶层,一嗅到死亡的气息,就立刻俯冲而下。我现在心平气和,吹着轻松愉快的调子:喂,玛勒,你好吗?这时她会露出迷人的微笑,伸出双臂,亲热地拥抱我。我们在强烈照人的弧光灯下独处一隅,周遭弥漫着神秘的氛围,真算得上太虚幻境了。 我登上台阶,走进这个场所。富丽堂皇的舞厅,闺房一般地泛光溢彩,鲜艳热烈。情场老手不计其数,他们的膝部微微弯曲,臀部绷得紧紧的,踝部涂成宝石蓝色。在这散发着口香糖的淡淡的香味的大厅中,他们轻抬舞步,潇洒地旋转。透过击鼓声,我听到楼下传来救护车的鸣叫,紧接着灭火车呼啸而过,警笛响个不停。这声音淹没了舞厅的钢琴曲,由于这是一大片街区,着火的楼里没有安全出口,舞会被迫停止。她当时不在地板上,可能正躺在床上翻阅一本书,也许正与一个职业拳击手做爱,或者赤着一只脚,在刚收割后的麦地里疯子似的狂奔,有个叫科恩・科布的男人正兴奋地紧随其后。我根本不知道她到底脚落何处;她没来,可真让我摸不着头脑。 我向其中的一个姑娘打听,问她是否清楚玛勒几时回来。玛勒?从来没听说过这么个人。这也难怪,她大约在一小时前才找到这个活儿,正跟头驴似的苦干,把六套羊毛线织成的内衣打成包裹,她怎么会知道呢?何不邀请她跳上一曲--这样,她就会向其他姑娘打听玛勒的下落。我们吃力地跳了几个回合。我甜言蜜语地同她聊天,话题总涉及鸡眼、脚趾囊肿以及血管静脉曲张,等等。那些演奏者龇牙咧嘴、表情呆板,眼神躲躲闪闪地搜寻着这闺房里眼花缭乱的一切。那边站着个姑娘,是弗洛莉,她或许能告诉我有关我朋友的情况。弗洛莉咧着大嘴,眼睛青灰青灰的;她刚刚参加了整整一个下午的乱糟糟的宗教聚会,看起来冷若天竺葵。玛勒是否很快要回来,弗洛莉对此清楚吗?她不这样想……她觉得玛勒今晚根本不会回来。怎么啦?她说玛勒与人有约。最好问问这个希腊人--他可是个万事通。 这个希腊人说玛勒小姐会回来的……哦,稍等一会儿。我望穿秋水。姑娘们犹如站在雪地里出力流汗的马,踢腾打闹,热闹非凡。子夜时分,还不见玛勒的影子。我缓缓地挪着步子,极不情愿地朝门口走去。有个波多黎各的小伙子站在高高的楼梯口正扯着裤子的拉链。 坐在地铁里,我看着贴在列车尾部的广告,想试试自己的视力如何。我仔细端详着自己的身体,想确信是否沾染上了现代文明人易患的精神失调症。呼出来的气味正吗?心在跳吗?脚背坍凹吗?关节是因风湿病而肿胀吗?有没有瘘管炎?牙槽生不生脓溢?大便干燥吗?要么午饭后感觉疲乏?难道就没有周期性偏头疼、酸性中毒、肠粘膜炎、腰部风湿、胆囊错位、鸡眼或脚趾囊肿、血管静脉曲张?据我所知,我神经方面好好的,不过……唉,其实,我缺少的可是生机勃勃的东西…… 我患了相思病,病入膏肓,不可救药啊。一摸头发,头皮屑就刷刷飘落,而且,我会像吃了毒药的耗子一样倒地毙命。 我身子铅一般重地倒在床上,立刻进入深深的梦乡。这肉身之躯,成了一副配有石制锁头的石棺,倒下就纹丝不动。做梦的人如一缕轻烟,从石棺里升腾而起,在这个世界里云烟氤氲,环来绕去。做梦的人,想寻求一种能够与他的精神本质相契合的肉体的形式;他如同一个绝对高明的裁缝师,接连试穿了几个肉身之躯,都不适合,真是枉费了心机。到头来,他不得不复归自个儿的身躯,又变成铅制模型,俯卧在床,身体僵硬,没有一丝活力,在无聊倦怠中消磨时光。 星期日早上。我从睡梦中醒来,精神饱满,感觉就如一个顶尖儿人物。我面前的这个世界,好似北极地带的处女地,未曾受人染指,清白纯洁。我吞食了一些胃药和漂白粉,为的是要清除掉身上残存的无聊倦怠之气。我要径直去她家,按响门铃,走将进来。我在这儿,跟我结婚--要不就刺死我。你可以刺我心脏,戳脑袋,扎碎我的肺、肾,捣烂肠子,挖眼,割耳,怎么着都行。只要我还有一个活器官,你就命中注定逃不出我的手心,无论今生还是来世,你永远属于我。我天生是一个亡命之徒,剥皮抽筋,杀人越货,什么都做得出来。我贪婪成性,毛发、耳屎、血痂,只要是你的,再恶心的东西我都敢吞进肚里。把你的父亲叫过来,他那些赛马呀,风筝呀,免费入场证呀,我都要生吞活剥,统统吃掉。你坐的那把椅子呢?你最喜欢用的梳子、牙刷和指甲锉呢?统统都给我拿来,我一口就可以吞进肚里。你不是说还有个比你更漂亮迷人的姐姐吗?把她叫过来--我要揍她个腰胯东肋条西。 在无际的沙漠里行进,去那片沼泽地,这里建了一处孵卵的小屋;这枚卵子发育正常成形,洗礼时被命名为玛勒。从男人体内喷射出的这么一滴精液居然能产生如此神奇的效果!我信奉圣父上帝,信奉他那惟一的圣子耶稣基督,信奉天国的精灵--保佑众生的玛丽亚,信奉人类的始祖亚当,我什么都信奉:铬金硬币、氧化物和红药水、水禽和水芥子、癫痫病发作、淋巴腺病疫、行星的会合、小鸡的爪印和投掷杆、剧烈的变革、股票狂跌、战争、地震、飓风、蔬菜、呼拉圈舞。这些我都信奉,我都信奉。我信奉是因为如果不这样,我这肉身之躯会变成铅砣,俯卧在床而且躯干不能弯曲,永远是这么半死不活,打发着无聊倦怠的时光。 我望着外面那具有时代特点的风景。田园里的牲畜、庄稼、肥料以及在废墟中盛开的玫瑰花,哪里还有它们的踪影?映入我眼帘的无非就是铁路、加油站、水泥建筑群、铁制横梁、高耸的烟囱、机动车辆、墓地、厂房、货栈、小作坊、专用空地,甚至连只山羊也看不到。我心里很清楚,这些景物昭示于人的只是颓废、衰败和死亡。三十年了,我整天都背负着给人带来苦难、耻辱的铁十字架。鞍前马后地服务但毫无虔诚之心,出力流汗却领不到薪水;歇息睡眠然而却清楚心里得不到片刻的宁静。仅仅是占有她、爱她或者被她爱,我为什么就该相信这一切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除了我自己,天地万物依然如故。 当我走近这座房子,就看到有个女人在后院里搭晒衣物。她斜侧着身,毫无疑问,这肯定是那个在电话里说话的奇特而陌生的女人。我不想碰到她,不想知道她是何等人,也不想相信我的猜度。我绕过她,再次来到她家门口时,她就不见了,而我的胆子也有点小了。 我犹豫不决地按响了门铃。门猛地打开,有个牛高马大的年轻人堵住门口。她不在,多会儿回来很难说,你是谁?找她干什么?再会,砰!这门差点儿贴在我脸上。年轻人,你会后悔的,迟早我要用枪把你的下身那一团肉打飞……咱们走着瞧!谁都要时刻警惕,谁都要被杀死,谁都要接受如何躲避、逃生的训练。无人料到玛勒小姐身在何处,也没有人知道她可能出现在何处。玛勒小姐犹如信风荡起的火山灰,无处不在。犹太人安息年的第一天我就如此失落和悲惨。这个星期日给非犹太人、给亲戚朋友们带来了晦气。死神降临到所有的基督兄弟们身上!死神降临到我们这个善于伪装的现世社会! 一连过了几天,我还没有听到玛勒的任何消息。我妻子离开餐厅后,我要在厨房里给她写上几十封信。我们住在起居室和阴暗的用赤褐色砂岩盖的房子的地下室里,我俩犹如这儿的邻里关系,很不正常,老死不相往来。我老婆总是在我跟前愁眉苦脸、唉声叹气的,我受不了,经常得耐住性子写下去。只有一次我破了她那神经兮兮的咒语:那次我发高烧持续了好些日子,我一不去看大夫,二不吃药,三不加强饮食营养。楼上屋子的角落处摆了张宽大的床,我就躺在上面,终于治好了置我于死地的谵妄症。我从孩提时起就从来没有患过疾病,这种经历值得津津乐道。要在人群里挤着去厕所犹如要通过航船上所有复杂的通道,跌跌撞撞,蹒跚而行。连续几天我体验了好几种生活,我那惟一的假期就是在被称之为家的墓冢里度过的。我能够耐着性子待下去的另一个地方就只有厨房了。这个地方很舒服,跟单人牢房差不多。我犹如囚犯,常常只身一人坐到深夜,心里盘算怎么逃生。我的朋友斯坦利偶尔同我做做伴儿,他这人心术不正,言语刻薄,常说我命运坎坷,多灾多难,总想摧毁我的希望。 就在这儿写信,我才能写得最狂热、最充满激情。任何一个人,要是认为自己不堪一击、不可救药的话,他都能够从我身上汲取勇气。一支刮纸的钢笔、一瓶墨水以及几片稿纸--这些是我仅有的武器。只要是我想到的,无论有意义还是没意义,我都会记下来。等我把信寄出,我就上楼,躺在老婆身边,睁大眼睛,死死盯着黑暗处,好像非要从中探究出未来的样子。我三番五次地这样想,假如一个男人,一个像我这样对爱情忠心耿耿然而前途渺茫的男人,全身心地爱上一个女人;如果他乐意削掉双耳寄给她;如果他愿意倾出满腔热血写成血书,使她充分了解他的需要与渴望,愿意永远侍其左右--这样的话,她就不可能对他加以拒绝。要是他乐意为爱情奉献出最后一滴血,那么长相最丑的人,最软弱无能的人,最不引人注目的人就必定能获得成功。面对这刻骨铭心的爱情表白,没有哪个女人能够招架得住。 我又去了舞厅,见有留给我的便条。一见到她那熟悉的笔迹我就激动得发抖。上边说得言简意赅。她约我第二天午夜在泰晤士广场那儿的杂货店门前见面。我就不必给她家写信了,这太让我高兴了。セ崦媸保我口袋里还剩不到十块钱。她应酬得很好,热情而又诚恳。她没有提及我去她家,以及给她写信、寄送礼物的事。她聊了一会儿就问我愿意去哪儿转转,我一点儿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她活灵活现地站在那儿,跟我说着话,眼睛盯着我,这种情形真让我受宠若惊,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咱们去吉姆・克利那儿吧。”她算是给了我台阶下。她挽着我的胳膊,走到有出租车的地方。我的身子陷进车座里。她只是出现在我面前,却使我心慌意乱,不知所措。我不敢亲吻她,连握她的手的勇气也没有。她能来,我就谢天谢地了。 我俩吃着、喝着、跳着,一直玩到凌晨。我们心有灵犀一点通,无话不说。我对她自己以及她那现实生活的了解与以前一样,没什么进展。这倒不是因为她秘不示人,而是因为她的现实生活相当充实。这样,昔日经历与未来前景就显得微不足道。 服务员送来的账单简直是要我的命。 为了磨蹭时间,我又多点了些水酒。我实言相告,说我身上只带了两三块钱,她提出让我给他们支票,说支票兑付绝对没问题。我解释道自己没有什么支票,只有薪水。总之,我已把钱花得光光了。 刚才向她坦言窘境时,我心里就萌发了一个念头。我找了个借口就去电话亭打电话。我接通电报公司的总办事处。夜班经理是我的朋友。我央求他让一名仆差带一张五十元的支票,马上赶到我这里。他可以去柜台借这笔钱,他也知道我不是欠债的主儿,但我还是向他诉说了不幸,并保证明天天黑前归还借款。 送钱的人是我的另一个好朋友。这老头叫克瑞顿,以前可是个干什么都头头是道的部长。看到我在这样的地方待到这时候,他似乎非常惊奇。我在账单上签着字,他压低声音问我五十块钱够用不够用。“我可以把自己的钱借给你,”他又说,“我很乐意帮助你。” “你有多少钱?”考虑到我上午可能还有事要干,转头问他。 “我可以借给你二十五块。”他欣然说道。 我接过钱,对他千恩万谢。我付了账单,塞给侍应生一笔小费,同经理、助理、保安人员、戴帽子的收银小姐、门卫一一握手告别,也同伸手索要钱财的乞丐握了握手。我俩钻进出租车。车一开动,玛勒就情不自禁地扑向我,分开腿跨在我身上。我俩手忙脚乱地做爱,车子开得晃来晃去,牙齿磕磕碰碰,舌头搅咬在一起。她浑身湿漉漉的、热乎乎的。天刚蒙蒙亮,正当我们从河边一个热闹非凡的市场穿过时,我瞥见有警察站在路边,心里咯噔一下。车子急驶而过,“天亮了,玛勒。”我说得慢条斯理,竭力松弛着我的紧张神经。“等等,我还要。”她紧紧搂着我,兴奋不已、气喘吁吁地央求道。她不停地求欢,性高潮持续了好几次,差点儿要把我挤成干柠檬。高潮过后,她从我身上溜下来,重重地栽进车座里,衣服仍撩到膝上,我俯身拥她入怀,手在她那湿漉漉的身上来回揉搓着。经过这一番的纵情恣意,她水蛭般地紧紧贴在我身上,不住地扭动着柔嫩光滑的腰肢。她兴奋地颤抖、痉挛,不能自已。接二连三的性高潮过后,她犹如被猎获的母鹿,精疲力竭,全身瘫软地倒在一边,有气无力地笑着。 过了一会儿,她掏出小镜子开始涂脂抹粉。她的头猛然向后一扬,我突然觉得她的面部表情让人吃惊。化完妆后,她跪坐在车座上,眼睛盯着后窗外面。“有人在跟着我们,”她说,“不要看!”刚才云雨了一番,我舒服至极,也累得够呛。“真有点儿神经病。”我心里自忖道,但什么也没说,就这么入迷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她说话像连珠炮似的,给司机胡乱地指一通,话说得越来越快。“请往这儿开,请。”她恳请司机,好像是到了生死关口。“夫人,”我听见司机说话的声音好像隔了千里之遥,从另外一个世界的机动车里传来的,“我再也不能由着你了……我有妻有子……很抱歉。” 我拉着她的手,轻轻地按了按。她沮丧地打着手势好像是说,“你不知道……你不知道……这太可怕了。”现在可不是问她原因的时候。我一下子意识到我俩处于危险境地。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由着自己的暴烈性子决定何去何从。我反应敏捷……没人跟踪我们……那只不过是服用可卡因和鸦片町后的幻觉……但是,是有人跟在我们屁股后面,绝对没错……她在犯罪,很严重,可能还罪行累累……她说什么也是白费口舌……我说谎可是一套一套的……我正同一个再夸张也不过分的怪物谈情说爱……我现在就该抛开她,马上就这么做,没什么好解释的……不然,我死路一条……她实在是高深莫测,我难以与她抗衡……我应该清楚,大凡世上的女人,一到了我离了她就不能活的地步,就被罩上了一层神秘……马上出去……开门跳车……自我救赎吧! 我觉得她把手放在我腿上,不知不觉地激醒了我。她面容倦怠,又大又圆的眼睛闪烁着天真无邪的光彩……“他们溜了,”她说,“现在平安无事了。” 我心里想,世上的事根本没有一帆风顺的,我们现在才刚刚开始。玛勒,玛勒,你要把我带到哪儿去?时运不济,凶多吉少,但我还是要死心塌地地跟着你,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同我结婚,倘若我残了、废了、瘫倒不起,你就把我交给我的父母。我们之间还没有充分地了解。我觉得地面正从我脚下悄悄地松动滑行…… 无论是在当初还是后来,她从来透视不出我的想法。她好像长着触角,盲目地探测我的意图,探得很深却不勤于思考。她清楚我是本来想摧毁一切,连她也要干掉的。不管她虚情假意地跟我兜什么圈子,玩什么把戏,她心里明白自己与我正是棋逢对手。我们准备在房子那儿停下来待一会儿。她紧紧地贴着我,好像安了一个她随意控制的开关,那非常灼热的爱情之光激发了我的欲望。车停了下来。她又让司机把车停放在不远处的街道上等我们。我俩双目相对,双手紧握,膝挨着膝,血管里流淌着火一样的激情。我们就这样在某种古典爱情的氛围中默默地伫立良久,只有汽车的引擎声打破了这份儿宁静。 “明天给你打电话,”说着,她很冲动地靠着我,又拥抱了我一次,然后,在我耳边柔声细语地说,“我正爱着世界上最奇怪的男人。你老吓唬人,也很温柔。抱紧我……永远相信我……我老觉得同自己的偶像待在一起。” 她激情似火。我抱住她,浑身抖动不止。注入我心田的这席话使我思绪万千,激动不已。我从小时候起就到大街上审视自我,这种心理上的压抑以及竭力显示内心欲求而不能的受挫感,现在突然迸发出来,直冲云霄。我对自己不熟悉的以及与生俱来所掌握到的书本知识,能提出某种独到而新颖的见解,才思敏捷得令人惊讶。 睡了一两个钟头,我就去报到上班。办公室里挤满了许许多多的求职者。电话同往常一样响个不停。要在这儿一辈子没完没了地填缺补漏,根本没有什么意思,这个规模宏大的电报公司的官员们早已不看重我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个领域联结的就是电线呀、电缆呀、滑轮呀、电话呀,天知道还有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我对这工作还看不上眼呢。惟一能提起我兴趣的就是工资--我们天天对奖金唠唠叨叨。我还爱干另一档子事儿,挺损的,暗地里伤人。斯皮瓦克是个研究人力资源效率的行家里手,公司那帮人把他从另一个城市请来专门暗中监视我,我对他怀恨在心,向他发泄着不满情绪。只要斯皮瓦克一露面,不管他的办公地点离我有多远,别人都会告诉我。以往,我就像撬箱盗柜的贼,躺下睡不着,翻来覆去地想我怎样能给他使个绊子,让他待不下去。我信誓旦旦地要精心策划把他毁掉。使我高兴的是,我曾冒名伪造信件寄给他,让他上当受骗,出尽洋相,招来没完没了的烦恼。我甚至让人们给他写恐吓信,让我的帮凶柯里时不时地给他打电话,就说他家房子着火了,或者他老婆已经被送往医院了--只要搅得他心烦意乱,让他徒劳地东奔西颠,干什么都行。我从这种诡计多端的交战中获益匪浅,在这非常时期增长了才干。我父亲总是对我说:“最好把他的名字从名册上划掉,他永远不会付钱的!”我就如同一个年轻的印第安战士,再三想像着要是这个老练的头目交给他一个在押犯并说:“他的脸苍白可怕,把他杀掉吧!”这该多好呀(我想了上千条既能折磨人但又不犯法的策略。有些人我压根就不喜欢,等他们把零头碎脑的债务早早还清后,我就给他们些颜色看看。而我特别憎恨的人呢,等他一收到我的匿名信,而且信上涂抹着猫呀、狗呀以及其他两三种动物的粪便,当然也有最能达意的人的大便,这封信极尽污辱之能事,他准会中风发作而死)。 所以,斯皮瓦克正好撞到了我枪口上。我把全部工作的精力都集中到搞垮他的惟一计划上。平常见了面,我对他必恭必敬,摆出一种急于同他在各方面精诚合作的姿态。尽管从他口中蹦出的每个字都气得我血液沸腾,但我从来不跟他发脾气。我尽可能地把他捧得高高的,助长他的个性膨胀。这样一来,等时机成熟,我找个茬儿挫挫他的锐气,他就会臭名远扬,一败涂地。 临近午时,玛勒打来电话。这次电话可能说了十五分钟,我想她不会挂掉电话的。她说自己又重新拜读了我写的信,还挑了几封甚至大部分信件大声念给她的姑妈听(她姑妈说我肯定是个诗人)。我借钱的事搅得她心烦:我真的能把钱还上或者她需要想办法帮我借些钱吗?我就该是个穷光蛋,简直真不可思议--我言谈举止与富人无二,然而我身无分文她心里就高兴。我们下次要坐电车去某个地方转悠。她才不稀罕什么夜总会呢;她更喜欢在乡下漫步散心或者沿着海滩溜达。这本书太精彩了--她今天早上才开始读的。我咋不试着写一写呢?她坚信我能写出个大部头儿来。我们再次相逢时,她就会向我说起对一本书的想法,要是我乐意,她就引荐我认识一些她熟知的作家--他们很愿意帮助我…… 她就那样东拉西扯,没完没了。这真让我毛骨悚然,苦不堪言。我倒希望她能够把想法记录下来,但她说自己很少写信。我为什么就不能领会呢?她伶牙俐齿,令人叫绝。她说起来漫无边际,不知所云,煽动性极强,要么一下子就进入一种激情迸发、活力十足的状态。这样美的语言技巧,熟谙写作技巧的作家得苦熬几年才能修炼成功呀!不过她也写信--记得当我打开她的头封信的时候我就惊讶不已--通篇稚气呀。 而她的话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那天吃罢晚饭,我没有同往常一样马上冲出家门,而是摸黑躺在沙发椅上陷入沉思。“你咋不试着写写呢?”这句话一直萦绕于耳,整天让人吃不消。你口出此言时,正是我要对你表达谢意的当儿;那是我蒙受欺骗之后,向我的朋友马格瑞哥索要了十块钱,你后来替我还了账。 在黑暗中,我开始思索自身,想起那无忧无虑的孩提时代。在漫长的夏季,母亲常常牵着我,越过大片田地去看望我的伙伴乔伊和托尼。我尚在年幼,不可能理解优越感带来的快乐所在。这种优越感似乎使我具备了智力正常、天资健全的品质。这就能使一个人同大伙儿玩得开心、合得来,同时也能使他审视自己的这种参与感。以我当时的年纪,我当然意识不到我会比别的孩子玩得开心、尽兴。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慢慢明白自己与其他人的差异。 我深思熟虑过写作这个问题。它一定是一种缺乏愿望的行为。这个词,犹如海水深处的激流,靠着它本身的力量慢慢浮现。天真无邪的儿童就没有写作的欲求,而一个命运坎坷的人,他写作就是要把积淤于胸中的怨恨、愤懑发泄出去。他一直都在极力地寻求失去的童真,然而,他这样做的成功之处无非就是把他的幻灭感带来的阴暗心理灌输给世人。一个人要是有勇气,为着他的信仰生活下去,他就不会在纸上涂写只言片语。源头无活水,也就产生不了真实的创作灵感。如果他想营造真、善、美的生活,何必要用千言万语来隔离这个真实的现实生活呢?同别人一样,他真正的欲望是权力、荣誉和成功,如果不是这样,他又何必耽于行动。“书是人类耽于行动的产物。”巴尔扎克如是说,然而,领悟了这一真理,他却一改善良的本性,乐此不疲地干着魔鬼的勾当。 作家要寻求公众支持,其手段之卑鄙,无异于政治家或者其他江湖骗子;即便再推延一千年,他也乐意给人指点江山,以医生的身份开处方,为自己赢得一席之地,被大家供奉为权威,生活在阿谀奉承之中。他不愿意看到现实生活日新月异的变化,因为他明白自己永远适应不了。他想虚构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他是幕后操纵者、无冕之王,靠实力来支配它。想到要生活在这刀光剑影、尔虞我诈的现实世界里,他就心惊肉跳,所以他就想在这虚构的作品中,阴险地支配着芸芸众生。的确,与别人相比,他能把握住这个现实社会,是很了不起的,但他从没动过心思将这美好的现实生活融进他的艺术世界。等发生了天灾人祸,他乐意干的无非就是宣传说教、作壁上观。他是一个给人带来不祥和灾难的毫无道义感的预言家。别人总是谴责他、挤对他,尽管他们力不从心,难当大任,但他们随时准备为这世界上的突发事件承担责任。真正伟大的作家不想动笔:他希望这个世界成为一个他想像中的那个地方。他颤抖着手抬笔写的第一个词便是天使受到重创时所说的话--痛苦。创作的过程如同给自己注射了麻醉药。当作家笔下洋洋洒洒,注意到一部作品日渐其厚时,他就会志得意满,一副天下滔滔、舍我其谁的姿态:“我也成了统治者--可能还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统帅!我的时代就要来临。我要用语言的魔力征服世人……”オ “为什么不试着写写呢?”这个短句子一开始就在我脑子里打转,搞得我晕头转向,不知所措。我希望让世人得到美的享受而不是奴役他们的心灵;我希望过上高贵、豪华的生活,但我不损人利己;我希望能马上激活世人的想像力,因为没有整个社会的支撑,没有使想像力一体化的群体,想像力的自由就会泛滥成灾。我写下“本质”同为上帝写下“本质”一样,谁都不会放在眼里。字的本身产生不了个体、准则、思想,有意义的只是那些包含上帝在内的东西--这是为世人共同认可的。人们总是为天才的命运担忧,而我从来不,很简单:天才总是为天才着想。我从来不关注别人。对生活在迷途中蹒跚而行的草民百姓来说,谁也不会关注他们的出现。天才很难相互激励。可以这样说,所有的天才都是水蛭,现实生活的血液是他们共同吸食的源泉。天才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当个废物,与别人想法同出一辙,不要像个怪物标新立异。我思索过,写作使我获得的惟一好处就是抹掉了与同伴之间的差异。从某种意义上说,艺术家就是想法奇特、天马行空、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我肯定不当这种艺术家。 成功的写作,可不是那种砌砖弄瓦的体力活,将词与词堆积在一起就完事了,而是起初就非常艰辛的工作。作家在沉思默想中、在梦乡里以及头脑清醒状态,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吧,写作都能够进行。简而言之,写作犹如女人怀孕,谁也未曾记录下他原本要说的一切,即原始的创作冲动,这种冲动无大小、形状、秩序之分,混沌一片,无论作家动不动笔,它反正一直贯穿在创作的过程之中。创作伊始,靠的是艺术的创造力而不是什么天分。在这种状态下,作家根本无法捕捉那稍纵即逝的想法;作家内心唤起的是昔日的印记、创作的素材或者上帝等诸如此类的永恒,这时候,作家才能感情迸发,全身心地投入写作。语词、句子、思想,无论作家构思得多么精心别致,那恣意奔放的诗歌、意味深长的梦境、虚无缥缈的想像,都不过是粗糙难懂的符号,这种符号是人们为纪念一件事而难以言传的痛苦和悲哀。在一个文明有序的社会,不必为表达如此超乎寻常的偶然事件而进行非理性的尝试。实际上,这也没有多大意义,因为人们如果仅仅要使艺术显得逼真,那么,当每个人对现实生活随意取舍进行创作时,谁会对这虚幻的作品满意呢?比如,当他自己也同贝多芬一样刻苦努力,发奋图强去记录那迷人的和声音节时,谁还会赶着去听贝多芬的演奏呢?一部伟大的艺术作品,如果它能达到一切目的,足以使我们铭记在心就好了;不然的话,我们的梦想肯定是天马行空、无迹可循的。说到这个艺术世界,人们对此知之甚少,理解不了其中的奥秘,只能是接纳或者弃之如草芥。要是前者,我们就能恢复元气、获得新生;倘若是后者,我们就会弱不支势、名誉扫地。无论艺术的意蕴是否存在,它总是难以言尽的。总之,我们投身于艺术是由于我们渴望摒弃现世的生活。如果我们完全视自身为艺术品,那么实际上,这整个艺术世界就会枯竭而日渐衰亡。我们每一个凡夫俗子,当闭上眼睛、俯卧着身子时,一天至少要懒洋洋地运动几个小时。总有一天,人人都会神志清醒地掌握做梦的技巧。一旦人们神志清醒并且都在梦想着电力通讯的实现(与他人和与具有感召力的人物通话),那么,创作就无异于傻瓜声嘶力竭的喊叫,而书籍也就会早早地销声匿迹了。 我沉浸在对辉煌时期的模糊记忆中。我对创作的方方面面烂熟于心,但没有掌握甚至也不情愿去精通这种拙劣的写作技巧。名家大师在这方面特别能下苦工,而我以前对此嗤之以鼻,十分反感。我对大厦正门的构造一窍不通,但对整个建筑物的构造却指手画脚、吹毛求疵。倘若我只是这古老教堂里的一小块砖,心情肯定比以前愉快;哪怕是这座建筑物的一小丁点儿呢,我也就具有这座建筑物的灵魂。然而我是个门外汉,是个连草图也勾勒不出来的无知者,更不要说对我梦寐以求的这座大厦进行一番整体规划了。我梦见自己置身于一个前所未有的色彩斑斓的世界,可是一开灯醒来,这个梦中世界便轰然倒塌。虽然它消失得无影无踪,但绝不会一去不复回,因为我惟一能做的便是重新入睡,双目圆睁,死死盯着暗处,这个梦中世界再次浮现……梦中的世界全然不同于我生活中的任何一个领域。我认为这不属于我一人独有--只不过是我的想像力超乎寻常罢了。艺术是个性化的产物,要是我用独特的想像力来高谈阔论,那就谁也听不懂,我就筑起了高楼大厦而且让人无形可循。这种想法总是萦绕于我脑中。搭建一个无形的高堂庙宇,到底有何惠益? 因为那句话,我的情绪一直在波动起伏。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一出现“写作”这两个字眼,我便会陷入这种思考中。这十年里,我隔三差五地硬着头皮努力写作,大概也写了百万多字吧,你不妨可以说成百万片青草。让人注意到这乱蓬蓬的草场可真让我下不来台。我所有的哥儿们都知道我热中于写作--对写作的热爱常使我与大家伙合得来。比如埃德・哥瓦尼,他就正向牧师这方面努力。为使我能从中汲取艺术的养分,他特地在自己家里为我开了个小型聚会。结果,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抓耳挠腮,极不自然。本来一个好端端的舞会却让我搞得不欢而散。他为了显示自己对高雅艺术的兴趣,隔三差五地带些冷冻的三明治,提着苹果和啤酒登门拜访;有时就拿一盒子雪茄烟,我就可以饱餐一顿然后哇啦哇啦地高谈阔论。倘若他有一丁点儿才华,就绝不会想着要当什么牧师……在北美宇宙精灵电报公司,有个叫泽布若基的,是个出色的电报操作员。他总要把我的鞋、帽、大衣检查一番,看看这些东西还能不能穿。他无暇看书,也不过问我写的是什么,该进展到哪儿了,不过,他喜欢听我给他讲。特别能引起他兴致的是马、云雀。只要不误事,他就听我聊,开心解闷儿,必要时,还犒赏我吃顿丰美的午餐或者给一顶新帽子。他好像是月球上的人,所以我给他讲故事总是兴致盎然。他总是能巧妙地岔开话题,问我爱吃草莓酱还是冰冻乳酪甜点心……柯斯帝根,从约克维尔来的,是个四指关节上套着铜套的打手。这又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不过这老家伙挺敏感的。他曾认识一个为《治安报》写稿的作家,这倒使他觉得有资格寻找一批志同道合的人。如果我愿意屈尊洗耳恭听,他就告诉我一些准能产生轰动效应的故事。柯斯帝根这一着怪招激起了我的兴趣。他这个人看起来蔫不唧唧的,老态龙钟,满脸粉刺,毛发又粗又硬;不过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以至于他要男扮女装的话,你绝对看不出来他能把人摔到墙上,揍他个脑袋开花。这家伙挺难对付的,能咿咿呀呀地给你唱上一段,然后用募集到的巨款给死人买上个花圈。在电报公司里,大家都认为他是个时刻把公司利益挂在心上的、安分守己、办事牢靠的职员。可是在休班时间,他就无恶不作,害得邻里街坊鸡犬不宁。他有个妻子,未婚前娘家的姓是提里朱庇特;她长得形如仙人掌,很有肉感。晚会要是有他俩在场,我就坏水儿特多,总想毒箭伤人。 屈指一数,我可能有五十多个朋友和拥护者,其中有三四个人对我目前的所作所为多少有些了解。这几个人中,有个叫拉瑞・汉特的作曲家,住在明尼苏达州的一个小镇上。我们曾租给他一间房子住,可他得寸进尺,爱上了我妻子,因为我待她太不人道了。但他更喜欢我,等他返回到小镇上,我们就开始通信,而且信件逐渐增多。他在信中闪烁其词,想马上返回纽约拜访我们。我巴不得他马上来这儿把我妻子从我身边勾走。前几年,我们的婚姻刚刚出现裂痕时,我就想方设法拿她当幌子欺骗她的昔日情人,他叫若纳德,家住纽约州的北部地区。若纳德曾来过纽约向她求婚。这小伙子看起来不那么呆头呆脑,是那种认准一条道儿要走下去的主儿,所以我说话要有水平,做到滴水不漏。就这样,我们三人碰了面,在一家法国餐馆吃饭。从他那望着莫德的眼神中,看得出,他比我更能与她合得来。我非常喜欢这个小伙子:他整洁利索,老实厚道,待人体贴入微,堪称模范丈夫呀!更可贵的是,他等了这么长时间。有件事她早已忘了,不然的话,她再也不会与我这种一文不值、待她刻薄的狗崽子过日子了……那天晚上有件怪事,她只要能想起来就绝不会饶恕我。我没带她回家,反而同她的昔日情人回到旅馆住下。我同他坐了一整夜,尽力使他相信他是个很不错的人,我把自己对她、对别人的罪行恶端都一股脑儿地倒给他,给他说好话,恳求他把她带走。我知道她爱他,这是她亲口对我说的,我把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她嫁给我恰恰是因为我正好撞上了,”我说,“她是真心实意地等着你。给了你这么个好运气。”但是,他不愿意听这些,好像我说的是连环漫画的戈斯顿和奥福斯,既滑稽可笑又哀婉动人,总归一点儿也不真实。这种事就如在电影院里,人们掏上钱才能看得到……不管怎样吧,考虑到拉瑞・汉特的来访,我知道不用对这档子事儿再絮絮叨叨了。我担心的是他可能会同时找另一个女人,倘若是真的,他真该千刀万剐的。 我爱去一个地方(在纽约仅此一个),尤其在我极其兴奋之时更喜欢去那儿。那个地方就在住宅区,是我朋友乌瑞克的画室。乌瑞克这个人可是个好色之徒,他利用职业之便可以接触脱衣舞女、浪荡婊子以及各种各样的性生活极不检点的女人。她们个个性感迷人,身材颀长,美似天鹅,走进他的画室就宽衣解带。我更喜欢这些尤物中的混血儿少女,而他似乎对此习以为常了。让她们给我们摆好身姿可不是个轻松活儿。有一次,我们哄她们摆摆姿势,想法子让她们把一条腿松松垮垮地抬到椅子上,最大限度地露出那片艳肉,这可把我们难坏了。乌瑞克可是满脑子下流念头,只要他想搞恶作剧,没有不成的。别人托他描红画绿时他才没有这念头(他为一些杂志设计封底,报酬丰厚,能做几桶美味的汤或者玉蜀黍)。他真正在心的是画女人的阴户,你可以把这些千姿百态的阴户贴满卫生间的墙上,这样,大便时肯定会轻松愉快,妙不可言。要是有些女人让他管顿饭或者给些零钱花花,他可有办法让她们心甘情愿地白干。我刚才就说了,他有让女人露出隐秘部位的超凡才华。等他把模特儿摆弄成奇形怪状的姿势例如弯着腰要去捡发夹,要么爬上梯子清洗墙上的斑点,他就给我画本和铅笔,示意我选好角度,装模作样地画人体像(我可是力不能及),这样,我就可以饱览女人展现出来的那个部位的构造,而画纸上却画了些鸟笼、棋盘、凤梨以及小鸡的爪痕。歇息片刻,我们就会别出心裁地帮助模特儿恢复到原来的姿势。乌瑞克必然想出某种微妙精巧的办法,比如让模特儿把屁股蹲低或者撅起来,把一只脚抬得高一些,双腿撇开一些等等。“我看,就这样最好,露茜,”他边说边麻利地把她摆弄成淫荡勾人的姿势。“这架势能保持住吗,露茜?”这个时候,露茜就会骂骂咧咧地抱怨个不停,看来,是把她摆弄好了。“我们不会耗你的,露茜,”说着,他诡秘地朝我眨眨眼。“观察一下阴道的径度。”他用露茜怎么也听不懂的专业术语对我说着,对“阴道”这样的字眼,露茜听起来简直就是一种悦耳动听、轻松迷人的叮铃声。一天,我们在街上碰到她,我就听见她跟他说道:“乌瑞克先生,今天要做阴道操练吗?” 与其他两个哥儿们相比,我与乌瑞克更能合得来。我觉得他代表着温文尔雅、思想开明的欧洲。我们耗上几个小时谈论关于艺术与生活有某种联系的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你可以静坐在大庭广众之下观察这转瞬即逝的景象,冥思苦想一番。我最终会成功吗?是否为时已晚?我该怎么生活?我要用什么语言?当我实实在在地思考这一问题时,它似乎给人一种幻灭感。只有勇敢、无畏的人物才能实现这样的梦想,乌瑞克卧薪尝胆一个春秋做到了这一点。十年来,他为了梦想成真,做了违心之事。现在这个梦想已经结束,他的生活又恢复了原貌--实际上比以往更倒退,因为他再也不适合干这种单调乏味的工作了。对乌瑞克来说,这个梦想就是犹太人每隔七年让土地休种一年的时期。随着岁月的流逝,梦想渐渐让人们产生痛苦、怨恨的心理。我绝不步乌瑞克的后尘。我永远不能为这种梦想做出牺牲,也不满足于这或长或短的惟一休整期。我的生活策略历来是不留后路、破釜沉舟,我永远面向未来。万一失手,那可就是毁灭性的打击。一旦惨败,我就干脆承认自己是个草包,然后我再养精蓄锐,以图东山再起,这一点我比任何人都做得好。有时,这种反弹颇似演出中的慢动作,但是在上帝的慧眼中,成功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不到几个月的时间,我就在乌瑞克的画室里写完了我的第一部书--关于十二名信差的故事。我以前爱在他弟弟的房子里写作,在我之前有位杂志编辑就在这儿小住了一段时间,我还没写完,他就读了几页,然后冷酷无情地说我胸无才华,对写作一窍不通--总而言之,我是个十足的傻瓜。他说,小伙子,你现在最紧要的是要忘掉写作,老老实实地做人吧。又有个不够数的家伙,他因写了一本有关基督木匠的书就变得大红大紫了,也认为我不是写作的料,但是,如果退稿单也是这个意思,那就足以证实人家洞察入微,对我的非难是对的。“这些讨厌鬼是谁?”我常对乌瑞克说,“他们跟我说这些是何用心?除了知道他们自己如何赚钱外,他们还会干些什么?” 哦,我正在谈我的两个好朋友乔伊和托尼的事。我躺在黑暗中,树上的小嫩枝随着日本信风摇曳。回想起我的作品,语言无病呻吟,虚构经不起推敲,文字描述粗劣不堪,描写高堂庙宇必是杀气腾腾、血肉模糊,然后,把它呈现在世人面前。我起身打开灯,四周柔和起来。我如同荷花绽开,心静如水,神志清醒,不会像以前那样暴躁地走来走去,撕扯着自己的头发恨不得连根儿拔掉。我悠悠然坐在桌旁的椅子上,拿起铅笔,开始写作。我用朴实明白的文字描述我怎样拉着母亲的手穿过阳光普照的田地,我怎样看到乔伊和托尼脸上闪烁着欣喜的光芒,张开双臂急冲向我。犹如一个踏实肯干的泥瓦工,一块一块地往上砌砖,这样作品就能产生高品位的东西--不是正在泛青的草地,而是深思熟虑的建构好了的广厦。我没有硬着头皮写完,我把能说出的话写出来就行了。我默默地读着我写的一字一句,激动得流下了眼泪。这可不是给编辑看的;它是人生道路中令人回忆的东西,是一种愿望的实现,是一种放置于抽屉、弥足珍贵的东西。 每天,我们都在扼杀自己最美好的冲动。当我们拜读大师的作品而且视为己出时,由于我们不相信自己的能力,缺乏对真、善、美的评判准则,这样,刚萌发了一些思想火花便惨遭窒息,这就是我们痛心疾首的原因所在。每一个人,一旦他心绪宁静,一旦他非常忠实于自身时,他就能说出深奥不凡的真理。我们大家都源出一辙。万物之源没有神秘可言。我们大家都是艺术作品的要素、文学大师、诗人和音乐家;我们只需开启心灵,只需发现早已蕴藏于心的创作冲动就行了。 我自己要描写乔伊和托尼的生活,无异于昔日生活的再现。如果我什么都不考虑,如果我对此付诸全部精力,如果我愿意经受一味的纯粹写作导致的后果,那么,我展示的故事就是我能说出的我十分想说的话。 第02章 过了两三天,我第一次在明日朗朗之下碰见玛勒。我在位于布鲁克林的长岛火车站等着她。大约是夏令时的下午六点钟,太阳光照得人头昏眼花,长岛铁路候车室里人头攒动,反而使这阴暗的地窖显得活泛起来。我站在这候车室门口,突然看见她正在高架铁路线下横穿车道;阳光投射在庞大骇人的建筑物上,滤出一道道金黄色的粉尘。她身穿缀着小圆点儿的瑞士服装,看上去有一种雍容华贵的气度;微风轻轻吹拂着她那光泽柔滑的黑发,秀发就像拍击着峭壁的浪花撩拨着她那粉白的面庞。她走起路来风风火火,婀娜多姿,透着一种自信而又机灵的劲儿,看得出,她那花一般的典雅气度和弱不禁风的美丽在她的肉体中已荡然无存。她衣着十分简单,说起话来孩子气十足,是个精力充沛、身体健壮的尤物,她白天就是这个样子。ノ颐谴蚨ㄖ饕庠诤1醵裙良宵。她衣着单薄,我担心她会受凉,她却说根本感觉不到冷。我们感到非常开心,说起话来喋喋不休。在电车司机的分隔间里,我们拥作一团,脸贴在一起,面容因落日烟霞而泛着红晕。记得那次周日的早上,我离开孤寂难耐的家,乘车来到她家,爬到楼顶上要约她出来。与现在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这世界转眼间就变成了另一副模样,可能吗? 火红的太阳正徐徐西下--多么让人欣喜和温暖的象征啊!它使我们心潮澎湃,思想得以升华,灵魂产生磁铁一般的魅力。它在深夜仍然给这世界散发着温暖,并冲破夜色从崎岖不平的地平线上再次光照大地。在这蔚为壮观的景色中,我把手稿交给她过目。我可能再也找不出这样一个更为理想的时机或者一个更为称心如意的批评家了。这篇作品是在暗中孕育成稿然而却是在明朗的阳光之下得以洗礼的。看到她翻阅时的表情,我欣喜若狂,觉得我交给她的好像是一份出自造物主本人的信函。我无须知道她的想法,我能从她的脸上察言阅色。许多年来,我一直对这个有意义的东西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我同一切人断绝往来的困境时刻,我时常将它把玩回味,在陌生城市的寂寞的小阁楼上来回踱着方步思考,翻阅着这些墨迹未干的书稿,极力想像着我未来的读者是如何流露出对我的作品的热爱和崇敬的。当人们问我,我坐下来写作时是否考虑到为某一特定的读者群而写,我的回答是否定的:我什么人都不予以考虑。而实际上,我写作时面前浮现出一大群无名氏的肖像,他们都长着一副亲切友善的面孔;在那群人中,我看到曾经是单个儿的人在慢慢地聚积,激情如火一样燃烧;我知道这会蔓延、起火,迸发出一场大火灾(作家得到人们承认的惟一时刻就是有人按捺不住作家独处写作时煽动的激情而与他产生共鸣。如果想得到的是毫无节制的激情,为激情而激情,那么诚实中肯的批评就显得没什么意义了)。 一个人精力有限却非要硬着头皮干时,要想寻求朋友的支持,可是白费功夫。最好的朋友是患难之交--至少我经历过,他们要么彻底击败你,要么超越他们自身。悲哀与不幸是最重要的一环,然而,当你一试身手时,当你极力投入新的工作时,给你使绊子的极可能是你的朋友。一旦你向大家宣布你那虚幻的思想,他那甜言蜜语的吉利话足以挫败你的锐气。只有他特别了解你他才信任你;如果你藏秀于拙,大智若愚,他就会寝食不安,因为朋友之间的情谊建立在相互共知的基础上。当一个人铤而走险时就必须摆脱一切束缚,这几乎是一条人生法则。他必须让自身狂野起来。当他历尽千辛万苦磨炼成才时,就必须从狂野中恢复过来。选收门徒,门徒的品质如何莠劣并不碍事,关键就是他要绝对地相信。因为要生根发芽,这个群体中的某一个人就必须表现出坚定的信仰。同伟大的宗教领袖一样,艺术家要在这方面显示出异乎寻常的敏锐力。为了他们的信仰和目标,他们从来不敷衍塞责,但是总有某个糊里糊涂、常常滑稽可笑的人这么干。 初尝创作的滋味使我很难堪,甚至被证明是一场悲剧,无论是作为一个人抑或一名作家,我发现,人们都不会心甘情愿地把我奉若神明。玛勒倒是真的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但她不是朋友。还有一个人,我们相处得亲密无间,但他根本不信奉我。这邪恶的圈子里到处活跃着虚伪的崇拜者和嫉贤妒能的诋毁者,我需要圈儿外的人,需要来自蓝天、大海的人。 乌瑞克极力要弄清楚我的心理状态,但是他本身却没有觉察我注定要成为什么人的能力。我怎么能忘记他是怎样得知玛勒的消息的?那是我们在海边相聚后的第二天。我早上同往常一样去了办公室,可是到了中午,灵感大发,似有排山倒海之势,我就乘电车赶到乡下。我文思如泉涌,趁别人还没打断我的思路,就一气呵成。结果我达到了那种只能意会言传的境界,你根本来不及记下你的思想火花,最后只能对着幻想中创作成功的辉煌唏嘘哀叹了。你要知道,所有混沌杂乱和非常贴切的语句犹如通过孔眼溅落的锯木屑,都要经过你的脑子过滤、精选,你再也捕捉不到这些思想,甚至连一行也记不住。这些天里,你同最要好的伙伴打得火热--他为人谦良恭让,干什么都碰钉子,暮气沉沉的,这姓甚名谁的作用无非就是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可以在公家的登记簿里找出来。但是,能够左右局势的人,其真正的自我几乎是一个怪人。他是个主意很多的人;他是个不畏谣言而顶风写作的人;如果你对他的英雄业绩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最终会让你的自我脱胎换骨,你的名字、地址、妻子、过去和将来,一切都得服从他的意志。一旦你兴致勃勃地去会一位老朋友,他自然不愿意马上承认你有另一种与他沾不上边的生活。他说得相当幼稚:“今天感觉相当好,嗯?”你羞愧难当,点头称是。 “瞧,乌瑞克,”我突然来到他面前,他正在绘制《军营钟声下的浓雾》,“我给你说个事。我实在憋不住了。” “行,说吧,”说着,他把水彩刷蘸在身边凳子上的盆子里。“要是我继续画这该死的玩意儿,你不在意吧?我晚上之前得绘完。” 我假惺惺地说我不在乎,但已没有了兴致。我压低些声音为的是不打搅他。“你记得我给你讲过的那个姑娘吗?就是我在舞厅里碰见的那个。真好,我又碰见她了。昨晚我们一起去了海滨……” “怎么样……很带劲吧?”ノ铱吹剿伸出舌头舔着嘴唇,他想听听带刺激性的故事。 “听着,乌瑞克,你知道恋爱是什么滋味吗?”ニ根本不屑于回答这个问题。一边在浅铁盘里灵巧地调和着颜色,一边又不由自主地咕哝着。 我很不知趣地继续问道:“要是有一天,你遇上一个能彻底改变你生活的女人,该怎么想?”ァ拔乙丫碰上了一两个想改变我的女人--不过你也看见了,她们并没有如愿以偿。”他回答道。 “讨厌!你等会儿再干行不行?我想告诉你……我想给你说我恋爱了,而且爱得死去活来。我知道这事挺傻的,但这不同于其他--我以前从来没有恋爱过。你想知道她是不是好样的,是的,她出类拔萃。可是,对这事我可不能轻举妄动……”ァ班蓿你不能?哼,这倒新鲜了。”ァ澳阒道我今天做的事吗?”ァ翱赡苋バ菟苟俳值牟雷斯克那个地方吧。” “我去乡下了……我疯子似的到处乱窜……” “你的意思是--她已经回绝你了?”ァ 不,她说她爱我……这一点我清楚,这挺幼稚的,是不是?” “我可说不清。总之,你会神魂颠倒的。人一谈上恋爱,行为举止别扭得很。我们要摊上这事,就更没完没了。我可以投入更多的感情听别人讲,但我不想要这烫手货。你等会儿不回来吗?说不定我们还能一起进餐,如何?”ァ懊晃侍猓我一小时左右就回来。你小子可别把我给涮了,我可是一分钱都没带。” 我冲下楼就朝公园奔去。我心里很窝火。当着乌瑞克的面把这事给抖落出来,真愚蠢。那家伙总是不动声色,城府很深。你怎么能使别人理解你内心的真正冲突呢?要是我折了一条腿,他当然会不顾一切地来照顾我,但是,如果你因为特别开心而伤心--那好,这就有点儿烦人了,你总该清楚吧,悲痛可比快乐更容易对付些。快乐具有毁灭性,它使别人心里不自在。“哭泣,而且你独自饮泣吧。”--多么美妙的谎言啊!你泪流满面,你就会发现有百万之巨的人滴着鳄鱼的眼泪。这个世界就这样长久地悲叹,浸泡在泪花里。笑声,是另一码事。笑,转瞬即逝啊,而快乐,是一种付出满腔热血的狂喜状态,是绝对称心如意而且充溢着你每一个汗毛细孔的羞于出口的那种心花怒放的状态。你不能仅仅使自己快乐而让人们不快乐。快乐抑或是不快乐,必是源于自身。快乐是由于世事过于深奥而不为人所理解,人们由此进行联系、交流而产生的。要想快乐,就要做一个阴暗幽灵、亡界的狂人。 我记不得我是不是见过乌瑞克真正地快乐过。他总爱开怀大笑,而且笑得坦坦荡荡,但是,一旦他情绪低落,他就不那么爱笑了。至于斯坦利这个人,模样特别逗人,外表就像个“笑”字,他常咧着嘴笑。在我认识的人中,没有一个人内心真正快乐,甚至性情开朗的。我有一个名叫克伦斯基的朋友,现在是一名医生,要是他看到我整天乐哈哈的,他准会大吃一惊。他谈起快乐和忧愁,就好像它们是病因--在时而癫狂、时而抑郁的症群中起着反作用。 我回到乌瑞克的画室,看到这里挤满了他的一些不请自到的朋友。这都是些被乌瑞克称之为浮荡少年的南方青年,他们都一律驾着赛车从弗吉尼亚和北卡罗来纳赶来,而且还带着几罐质地上乘的白兰地酒。我谁也不认识。起初浑身还有些不自在,不过,酒过三巡,我就如鱼得水,开始同他们海阔天空地聊。使我惊奇的是,他们似乎听不懂我说的是什么。他们闪烁其词,难为情地为自己的无知辩解,说他们只不过是俗不可耐的乡巴佬,聊起赛马来头头是道,而书本知识却知之甚少。我都没有想到要谈什么书方面的事,正如我很快觉察到的,他们的托辞提醒了我。毫无疑问我是个知识分子,可以说我愿意做一个知识分子,而他们,充其量就是个穿着靴子和马刺的乡下绅士。不管我怎么费劲地随着他们说话,气氛还是相当紧张。随后他们中有人向我乱说了一通惠特曼的情况,说得愚不可及,这场合一下子就变得荒诞不经了。这天我玩得挺过瘾,情绪高昂。他们为炫耀而开车兜风多少使我神志清醒些,但是,随着上好的白兰地酒斟了一杯又一杯,聊天也松松垮垮地不怎么说了,我的情绪又渐渐地高昂起来。这帮体格健壮的南方恶少,他们那无聊空虚的喧哗打闹使我胸中积闷,不吐不快,我想借这酒劲儿同他们斗一斗。所以当一个来自达勒姆的颇有教养的年轻家伙就我最喜欢的美国作家同我进行讨论时,我就唇枪舌剑地同他激烈地辩论。同往常这种情况一样,我做得过甚其词。 这个画室里吵吵闹闹,一片喧嚣。显然他们从来没遇到过有人会对这样一件鸡毛蒜皮的事如此上心。他们的笑声使我恼羞成怒。我就大骂他们是一帮醉鬼,婊子养的懒虫,肤浅无知、狂妄偏激、分文不值的嫖客,等等诸如此类的脏话。一个长相难看的细高个儿,就是后来成为电影明星的那个人,这时站起来,威胁着要揍我。乌瑞克过来解围,他斟满酒杯,用和事佬的口气劝我们双方休动干戈。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走进来一位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子。她作为某个人或者其他人的妻子被介绍给我,其他人似乎都认识她,都想承其芳泽。我把乌瑞克招呼到一边想知道来龙去脉。“她丈夫是个瘫子,”他向我吐露,“她日日夜夜护理着他。时不时地过来喝点儿酒--我想,这事对她太沉重了。” 我立在一旁,上下打量着她。她在家里受着活寡的折磨,看起来就是那种性欲过于旺盛而想方设法地满足自己的性需求的女人。她刚一落座,又有两个女人进来。其中一个,明眼人一看就知她是个妓女;另一个正好是某个人的老婆。她们早已看不出昔日的风韵,让人玩得不中用了。我如同粗鲁的汉子饥渴难忍,心里怪尴尬的。女人一来,我的好斗心理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脑子里就有两件事--食与性。我走到卫生间里,然后心不在焉地拉开了拉锁。可能是白兰地的原因,我肚子憋得厉害,我后退几步,手握鸡巴,对准刻有精美花纹的尿罐,就那样站着开始撒尿。这时,门突然被推开。进来的是埃瑞娜,那个瘫子的老婆。她屏住叫喊正要关门,但是,出于某种原因,可能因为我看起来镇静自若,像是在故意冷淡她,她就站在门口没动弹。我刚一尿完,她就若无其事地对我说。“你真行啊,”她说的时候,我正抖落最后的几滴尿。“你总是背地里干这个吗?”我抓住她,然后把她拽进来,另一只手把门上了锁。“不,请不要这样。”她带着非常惊恐的表情向我恳求道。“只一会儿,”我低声说着,下身蹭着她的衣服,嘴唇紧紧地贴在她那红润的嘴上。“嗯,请别,”她向我告饶,拼命地想从我的怀抱里挣脱出来。“你叫我怎么见人。”我明白得放她走,就快速而狂猛地揉搓她。“我会放你走的,”我说。“就想再亲亲你。”说着,我把她抵在门上,我甚至连她的衣服都不想撩起来,就不停地撞击着她,一股精液全喷射在她的黑丝绸衣服上了。 谁也没注意到我不在场。那些南方恶少围在另外两个女人身边,使出浑身解数,很快就把这两个娘儿们弄得神魂颠倒。乌瑞克诡秘地问我是不是看见了埃瑞娜。 “我觉得她去洗澡了吧。”我说。 “那事有何进展?”他说,“你还在恋爱吗?” 我对他苦笑。 “为什么不抽出一晚上的时间劝劝她呢?”他继续说道。“我总能找个借口把埃瑞娜给搞过来。我们轮番去安慰她,如何?” “听着,”我说,“借我一块钱,行吗?我得吃饭,肚子饿得咕咕叫。” 你一旦向乌瑞克借钱,他总流露出一副不知所措的狼狈样儿,我得开门见山地向他要,不然,他会耍嘴皮子,死活不想给你。“快点,”说着,我抓住他的胳膊,“这会儿没工夫跟你磨蹭。”我们到了客厅,他偷偷地塞给我一张票子。我们正要出门,埃瑞娜就从浴室里走出来。“怎么,你们不是要走吧,嗯?”她朝我走过来,然后两条胳膊搂着我们。“不,他现在得赶快离开,”乌瑞克说,“不过他保证一会儿就回来。”说着,我们俩搂着她,吻得她透不过气来。 “我多会儿能再看到你?”埃瑞娜说道,“你回来时我可能不在这儿了。我很想同你聊聊天。” “只是聊聊吗?”乌瑞克问道。 “哦,这你清楚……”她笑起来非常淫荡挑逗,算是回敬了一句。 这笑声刺激得我下身燥热。我又抓住她,把她推到墙角,手放在她那热乎乎的腹部上,舌头滑进她的嘴里。 “你咋现在就离开呢?”她嘟哝着,“咋不呆下来呢?” 乌瑞克走进来想沾点儿光。“不要担心他,”说着,他水蛭似的贴在她身上:“这家伙可不需要什么安慰。他身后的女人一大溜儿呢。” ノ彝低档爻槌鍪郑从埃瑞娜的脸上捕捉到一丝哀求的表情。她的腰弯得几乎成了九十度,外衣扯到膝盖以上。乌瑞克的手在她的大腿上缓缓地游弋,紧紧地挤压着她。“哟!这个骚货!”我上楼的时候咕哝了几句。我饿得头昏眼花,我真想吃一大块葱卷煨牛排,美美地饮一大杯啤酒。 我坐在酒吧间的后部吃饭,这个地方位于第二大街,离乌瑞克的家不远。我大吃二喝,酒足饭饱之后还剩下十分钱。这时我觉得自己和蔼可亲,胸襟开阔能容纳一切。我这种心境肯定溢于言表,因为当我在门口伫足观望眼前的街景时,就有个牵着狗招摇过市的人友好地向我打了个招呼。我想他认错人了,这事我常遇到,不过这次不是。他仅仅是一种善意的举动,可能也同我一样心情愉快吧。我们拉呱上了,随即,我就随他一起牵着狗溜达。他说他就住在附近,要是我愿意同他喝点儿酒助助兴的话,我可以去他家里坐坐。从谈话中,我敢说他肯定是个非常敏感、颇有教养的老派绅士。果不其然,他接下来便告诉我他刚从欧洲回来,在那里他生活了好多年。到他寓所的时候,他讲起了自己在佛罗伦萨同一个伯爵夫人相处的经历。他似乎想当然地认为我知道欧洲。在他的眼里,我好像是位艺术家。 这个寓所布置得相当豪华。他立刻拿出一个精美的盒子,里边装有上好的哈瓦那雪茄烟,又问我喜欢喝什么。我要了一杯威士忌,坐在舒适的扶手椅里。我感觉到,用不了多久,这个人就会往我手里塞钱的。我吐出的每个字眼他都听得津津有味,信以为真。突然,他贸然问我是不是个作家?怎么看出来的?哦,是从我环顾四周的眼神、我的站相以及我的言谈中--这些细微之处也说不出个头头道道来,但大致给人一种敏锐、好奇的印象。 “你呢?”我问。“你做什么工作?” 他打着手势予以回绝,好像是说,我什么都不是。“我曾画过画儿,也挺寒酸的。现在我无所事事,自得其乐罢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俨然大人物,给他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我告诉他我的处境,我把事情搞得乱七八糟,现在仍然不如意。我曾有过辉煌的梦想,只要我能持之以恒,合理调整,那么,展现在我面前的是多么壮丽的人生啊!我说得有些水分。他与我形同陌路,出人意外地撞上我,让我去他家作客,我不可能对他实言相告,说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迄今为止,我写了多少东西? 噢,算起来有七本书、几首诗、一批短篇小说。我说得飞快,为的是不想在鸡毛蒜皮的问题上露出马脚。关于我的处女作嘛--那倒是写得精彩。这本书大约出现了四十个人物。我在我家的墙上挂了一张大图表,是这本书里的一种图形--他看明白也得费些功夫。他记得基瑞勒佛吗?这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部作品中的人物,这个人因为太幸福了,自己就饮弹毙命或上吊自杀了。我就是这种人,我要杀死每个人--我幸福得无法形容……比如今天吧,要是他早几个钟头见到我,他就没命了。我是个十足的疯子,在河边的草地里打着滚;大口大口地嚼着草;疯狗似的把自己抓得遍体鳞伤;使足吃奶的力气大喊大叫;手脚轮流地前后翻跳;甚至双膝跪地,默默祈祷,不是索取恩赐,而是因为自己活着、呼吸着空气就谢天谢地……只要有口气,不是很好吗? 我继续讲述我在电报公司以外的一些生活小插曲:我得对付的那些无赖,乖戾的说谎者,性变态狂,呆在租房里的那帮患有弹震症的流浪汉,靠救济度日的卑鄙、虚伪的工人,疾病缠身的穷苦人,不守规矩的浪荡子,强行闯进办公楼里兜售皮肉的妓女,大腹便便的胖子,癫痫病人,孤儿,洗面革心的少年,逃匿在外的罪犯,淫男狂的女人。 他的嘴如张开的蚌壳,张得老大,眼睛因惊讶都几乎脱落出来,同被石块击中的本性善良的蟾蜍简直一模一样,再来一杯吧? 好的!说到哪儿了?哦,对……我在书中会戳穿的。为什么不?有相当一部分作家,没有激发艺术情思就能把一件事拖拖拉拉地从头扯到尾,我们需要的是像我这样一个对发生的事情满不在乎的人。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这方面就没有离谱。坦率地讲,我写得就莫名其妙。人就应该疯疯癫癫。人们写作品都有足够的情节和性格可供选用。情节和性格并不能构成生活。生活不会置于高高的阁楼之上:生活就是此时此地,随时说起这个词,随时就能掀起生活的波澜。生活就是四百四十马力的双缸发动机发出的功率…… 他这时接过话碴儿:“噢,我敢说你肯定经历过这种有意义的生活……我倒想拜读你的一部大作。” “这没问题,”我说的时候,内心的激情难以自抑,“过两天我给你送来一本。” 有人在敲门,他便起身去开,向我解释说他一直盼望有人来。他请我不要心慌,只不过是他的一个要好的朋友来访。 一个美轮美奂的女人伫立在门口。我起身向她打着招呼。她看起来是意大利人。这可能是他先前提及的那个伯爵夫人吧。 “斯维雅!”他说,“你不早来一会儿,太糟糕了。我刚才听到的故事非常带劲儿。这个年轻人是个作家。我想叫你跟他认识一下。” 她走近来,伸出双手让我握着。“我相信你是个顶呱呱的作家,”她说,“看得出来,你受的苦不少。” “斯维雅,他活得有滋有味,极不平凡。相比之下,我的生活似乎还没有开始。你猜猜他为了谋生现在做什么?” 她转向我,似乎在说她更愿意叫我发话。我心慌意乱,我没料到能碰上这么令人销魂的尤物。她充满自信,沉着文静,而且言谈举止十分自然。我很想站起来摸摸她的屁股,就这样吸引着她,推心置腹地恳谈一番,她那湿润的眼睛光滑柔软;眼睛浑圆,眸子黑亮,闪烁着同情与热切的光芒。她能同这个老朽谈情说爱吗?只消跟她说两个字,我觉得就能从中得到某种暗示。阴差阳错呀! 她似乎能料到我的尴尬心境。“咋不让人给我端杯酒来?”她先看看他再瞅瞅我,问道,“我想来点儿葡萄酒。”她向我说着话,补了一句。 “你可是从不沾酒的!”我的主人发话了,然后他站起来替我说话。斯维雅举着个空玻璃杯,我们三个人紧紧地站在一起。“事情能到这一步,我很高兴,”他说,“我不可能让你们俩处处作对吧。我相信你们会互相理解的。” 看到她把杯子移到唇边,我脑子里就有了主意。我清楚这是我冒险从事的第一步。我的直觉很强,他很快就要托辞离开,让我们单独呆上一会儿,而她二话不说就会扑到我的怀抱里。我也觉得自己再也不会见到他们俩了。 果不其然,事情正是依我想的那样发生了。她到这儿还不到五分钟,我的那位主人声称他有件很重要的事得去跑跑腿,恳请我们让他出去一会儿。他一碰上门,她就走过来坐到我的大腿上:“他今晚不回来了。现在我们可以谈谈了吧?”这话使我更感到害怕而不是吃惊。我脑子里闪现着各种各样的念头。她停了一下又加了一句:“你说我怎么样,我本来就是个漂亮女人,可能是他的情妇,你认为我的生活怎么样?”听罢此言,我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看呀,你这个人非常危险,”我一时冲动回了她一句,不过,可是真心实意的,“你要是个出色的间谍,我倒不足为怪了。” “你的直觉够厉害的,”她说,“不,我可不是什么间谍,不过……” “哎呀,你要是的话就不会向我透露了,这我知道。我真的不想打探你的生活。你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就知道你想要我。我好像已落入圈套了。” “你这样就不对了。这都凭你的主观想像,要是我真的想要你,我们还得了解清楚些,不对吗?”一阵寂静过后,她突然说:“你就只想成为一名作家,有把握吗?”ァ澳阏饣笆裁匆馑迹俊蔽衣砩戏床档馈*ァ熬褪悄歉鲆馑肌N抑道你是位作家……但是你还可以干其他职业。你就是那种上什么山唱什么歌的人,不是吗?” “恐怕恰恰相反吧,”我回敬道,“经我手办的事,迄今为止都以惨败而告终。这个时候我连自己是个作家都不相信了。” 她从我大腿上站起来,点了一根烟。她踌躇片刻,好像正集中思路寻求柳暗花明的境界,“你不可能是个失败者,”她说,“你的麻烦,”她说得慢条斯理,“就在于你向来没有给自己找一个与你的能力相适应的任务。你得劳其筋骨,苦其体肤,自己给自己加码子。等把你压得喘不过气来,你才能人尽其才。你现在干什么,我不清楚。不过,我敢肯定,你目前的生活不适宜于你。你的生活就该过得危机四伏。与别人相比,你更能冲锋陷阵,因为……哦,你自己可能知道……因为你受人保佑。” “保佑?我不懂。”我脱口而出。 “哦,的确如此,”她不动声色地回答,“你的一生都受到保佑。稍微动动脑子……你不是有好几次接近死神了吗?你不是总发现有人帮助你吗?通常还是些素不相识之人,只是当你想到的时候,他们都隐遁了。你不是已经屡屡犯罪,却没有人对你产生怀疑吗?你现在不正是处于引火烧身的激情中吗?你要不是福星高照,单与人私通这一件事就能让你身败名裂。我知道你在谈恋爱,知道你为了满足情欲可以上刀山、下火海。你奇怪地看着我……你纳闷我是怎么知道的。鄙人不才,只有点儿扫人一眼就能看出个门道儿的能耐。瞧,刚才你心急火燎地等着我来找你。你心里清楚,他一离开,我就会扑到你怀里。我做了,可却把你惊呆了--有点儿怕我,这样说对吗?为什么?我能为你做什么?你一没金钱,二没能力,三没权势。你能让我问你要什么?”她停了一下,又补充道:“我实话实说,行吗?” 我无助地点了点头。 “万一我真的求你为我做事,你恐怕不会拒绝吧?你的心爱上一个女人,你心里乱得很,因为,你早就觉得自己必定会成为另一个女人的牺牲品。你需要的不是女人,而是一台供你排遣性欲的器具。你想摆脱束缚,渴望更为冒险的生活。不管你爱上哪一个女人,我都可怜她。对你来说,她会以强者的身份出现,但那仅仅是由于你老怀疑自己的能力。你就是强者,你将会永远坚强--因为你仅仅考虑的是你自己,你的命运。倘若你仅仅差强人意,我要为你担心的。你可以做一个危险的狂热分子,然而这并不是你的命运。你心智非常健全,精力非常充沛。你热爱生活甚于热爱你自身。你迷惑不解,因为不管你把自己交托给谁或者投身到什么事情上面,这对你来说是远远不够的--难道不是事实?谁也不能长久地容纳你:你总是弃自己所爱的东西于不顾而好高骛远,总是寻求你永远发现不了的东西。如果你还希望把自己从痛苦的折磨中解脱出来,那就得审视自身。你善交朋友,这我相信,但是,你不把任何人当做自己的朋友。你孤独寂寞。你会一直孤独寂寞下去。你想要的东西太多,远远超过生活所给予你的……” “请停一下,”我打断话头,“你为什么把这些事都告诉我呢?” 她停顿片刻,似乎不情愿直接作答。“我觉得我只是在回答我自己想的一个问题,”她说,“今天晚上我必须郑重地做出决定;我早上要去长途旅行。见到你时,我心里想--这可能就是能够助我一臂之力的人吧?然而我错了。我不求你什么……你要是愿意……要是不怕我的话,你可以伸出臂膀搂着我。” 我走过去,紧紧地搂着她,与她亲吻。我挪开嘴唇,审视着她的双眼,胳膊仍旧绕着她的腰肢。 “你看什么?”她说得尽力使自己温柔些。 我没有立刻回答,移开身子,从容地看了她好大一会儿:“我看到什么了?没什么。绝对没有。审视你的眼睛犹如照着一面深颜色的镜子。” “看你心烦意乱的,怎么了?” “你刚才说我的那些话--真使我害怕……所以,我保佑不了你,是这意思吗?” “在某种程度上,你已经帮了我的忙了,”她答道。“你老是暗中相助。你不由自主地散发着活力,这正是我需要你帮我的。人们都依赖你,然而你却不清楚个中原委。尽管你为人处事心地善良,真正富有同情心,可你根本不愿意这样。我今晚来到这儿的时候,内心有些震撼;我失却了以往的那种自信。我望着你,而且我看见了……你想是什么?” “一个因自我的觉醒而激动万分的人,我是这么猜测的。” “我看见一头野兽!我感觉到,要是我放任自己的情欲,你就会吞噬我。我倒很想尽力地发现自己的性欲,这种感觉持续了好大半天。你很想抱着我,把我放倒在地毯上。以那种方式占有我难道不能使你心满意足?你在我身上看到的,以前可从来没有在另一个女人的身上看到吧?我身上有你自己的假面具。”她稍加停顿,“你不敢袒露真正的自我,我也没那个胆量。我们的共同之处还真不少。我的处境很危险,倒不是因为我是个强者,而是我知道该如何利用别人的力量。我惟恐不能再这么干了。因为,一旦我洗手不干,就会一败涂地。你从我的眼睛里看不出什么来,就因为没有什么看头。正如我刚才给你说的,我身上没有什么可供你用的。你寻找的仅仅是能让你发财致富的猎物、牺牲品。说真的,对你来说,当个作家可能是最好不过的了。要是把你的想法大白于天下,你极有可能要担当个罪名。人生有两条路总可以供你选择。阻止你走错道的不是道德感--而是你的本能使然,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这种本能对你用处最大。你不清楚你为何要放弃那些英明的决策;你认为是懦弱、恐惧、疑虑,其实不然。你有动物的本能,万事万物都服从于生存的欲望。即使你明白自己身陷囹圄,你也会不考虑我的意愿,毫不迟疑地占有我。你不怕那捕人的陷阱,但你对另一个陷阱却怕得要命,它会让你两脚踏错你时刻提防的那个方向,因此你是对的。”她又暂停了一下,“是的,你帮了我的大忙。今晚我要不碰见你,我就会坚持我的疑虑。” “于是,你就准备冒险行事。”我说。 她耸了耸肩:“谁清楚危险是个啥?心存疑虑,那就挺危险的。你在一天中感到有危险的时间比我多得多。这样,为了保证自身不再诚惶诚恐、疑虑重重,你将会对别人做伤天害理之事。这个时候,你根本没有信心回到你所爱的女人身边。我已毒害了你的思想。你要是有把握在没她帮助的时候能做你想要做的事,你就干脆抛弃她。然而,你需要她,而且会把这种需要称之为爱情。当你享受到有女人的生活时,你总会再求助于那个爱的托辞的。” “那就是你的不对了,”我有些恼火地打断了她的话,“使生活变得枯燥无味的不是那个女人,而是我。” “那你可是自欺欺人。因为那个女人从来未能满足你的欲望,你自己可成了一个长期受折磨的人。女人需要爱,而你却不能给予她。如果你是个下三滥的男人,你就是怪物一个;但是你会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是的,你当然可以继续搞创作。艺术能化丑为美。荒谬可笑的作品要比荒谬可笑的生活好。艺术让人劳神费心,枯燥乏味,很折磨人。你要是敢于尝试艺术,不畏艰难,你的工作可以让你成为一个和蔼可亲、慈悲为怀的人。看得出来,你宽宏大度,不会满足于纯粹的名声。等你历尽沧桑,你可能会发现超越你现世生活的一些东西。你也可以过着为别人而活的生活。那就要看你如何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了。”(我们热切地注视着对方)“大概你不像你自我评价的那么聪明吧?你这人缺点不少,恃才傲物。你要是能绝对地相信自己能够战胜自己,该有多好!你集女人的美德于一身,然而你却羞于承认。因为你性生活强烈,就认为自己是个雄性十足的男子汉,可是,你更是个女人态。你性欲旺盛,只能说明你未谙性事、能量大一些罢了。不要利用你的性诱惑力竭力证实自己是个男人。女人们才不会被那种力量与魅力所愚弄。女人,即使她们在精神上折服你的时候,总能够左右局势。女人可以受到性奴役,然而还能主宰那个男人。因为你没有兴致去操纵另一个女人,所以你要比别的男人更费劲儿。你总要尽量地学会主宰自身;你所爱的女人只不过是供你操练的器具……” 说到这儿,她突然打住了。我明白她是巴不得让我走。 “哦,顺便说一下,”我正要向她告别,她发话了,“那位先生让我给你这个。”说着她递给我一个封好的信封,“他大概因为跟你解释为何这么神神秘秘地离家出走而找不出更为恰当的借口吧。”我接过这信封,同她握了握手。她要是冷不丁地说:“跑!逃命吧!”我二话不说就会那样做。我既不知道所为何来,也不知道所为何去,真是彻头彻尾的朽木不可雕了。在最得意之时,我很快就陷入沉思,这种得意忘形来得蹊跷,缘由似乎也说不清,而且跟我沾不上边。我从正午到午夜,想来想去,又返回了原地。 我在街上启开信封。里面有一张二十美元的支票,支票里夹了一页纸,上面写着,“祝你走运!”我一点儿也不大惊小怪。我初次与他相见,就知道会有这一套的。フ馐鹿后,我用了几天时间写了一篇名叫《自由幻想曲》的小说,我把它带给乌瑞克,然后再大声念给他听。这篇小说无头无尾,由我信马由缰地瞎写。写作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固定的形象,那就是悬挂着的日本式灯笼。完稿时,我最省笔墨的就是写我往女主人公的屁股上踢了一脚。这个被用来对准玛勒的动作,更能让我比这个读者大吃一惊。乌瑞克认为我的这次写作是非常了不起的,不过他承认自己分不清作品的头尾。他想要我给他后来盼来的那个埃瑞娜看一下。他说她性格乖戾。那天晚上,其他人都走了,她和他很晚才返回到画室,而且,干那事时,她几乎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按他想的,玩上三个回合足以使任何一个女人感到惬意了吧,可这个女人就能持续干一整夜。“这骚货的性高潮就没中断过,”他说,“难怪她丈夫是个瘫子--她肯定把他的那玩意儿给拧断了。” 我把自己在晚会上不辞而别后发生的事给他说了。他不住地摇头,说:“天啊!我老碰不上这些事。多亏是你,谁要是告诉我那种类似的经历,我才不信呢!你的整个生活似乎是由这些小插曲构成的。那到底为什么,能否透露二三?别笑话我,我知道问这样的问题很愚蠢。我也清楚自己是个相当狡猾的家伙。你这人似乎不设防,有啥说啥,我想这就是秘密喽,而且,跟我比起来,你更爱东探西问人们的事。我太容易产生厌烦情绪了,我承认这是个缺陷。你常告诉我,在我走之后你玩得非常尽兴。可是,即使我彻夜不睡,我敢肯定我也碰不上你所说的那些事。你还有一件事触动了我,你总能在一个人身上挖掘出情趣来,我们大多数人都意识不到。你有一套激发她们、让她们袒露内心的手腕,我可没有这方面的耐心……不过,你要真心告我,到头来连她们的名字都不熟悉,难道你就没一点儿歉疚吗?” “斯维雅,你的意思是说她?” “当然。你说她是个骚货。难道你没有想想你再呆五分钟就会有好戏吗?” “不,我是这样想的……” “你这小伙子真可笑。我猜想你准备说什么了,没有呆下来收获反而更多,是这样的吧?” “我不知道。也许是,也许不是。实话告诉你吧,在我快要离开时,我该操操她,可我早忘了个一干二净。你不能碰上一个女的就操,对吧?你要是问我,我他妈的真该死。要是我把她给玩了,我从她身上得到的远远不止这些吧?说不定她会给我染上性病呢,说不定我会使她大失所望呢。听着,要是我常常丢个鸡毛蒜皮,我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你好像还存有某一风流账吧,你,你这个兔崽子,难怪你不敢跟我信口开河。” 乌瑞克挤眉弄眼带耸肩,一副听到天方夜谭的表情。 “我看只有我像个牙医从你嘴里拨出蛀牙来你才能相信我。我在那拐角处转悠,碰上了个陌生人,我只是跟他聊了一会儿,他就在壁炉台上给我留下一张二十元的支票。对此你怎么解释?”ァ澳悴灰说了,”乌瑞克苦笑着,“我想,那就是我永远摊不上这些事的原因吧……但我真的想说一说,”他从座位上站起身,皱眉蹙额,一股子执拗劲儿,继续说道,“不管你多会儿觉得自己真的穷困潦倒了,你总可以找我帮忙。你清楚,我向来不太担忧你生活上的困苦的,因为我非常了解你,即便我正好帮不上忙,我心里清楚,你总会绝处逢生的。” “我得说,你的确对我的能力深信不疑。”ァ暗蔽姨刚饫嗍碌氖焙颍我并非出于冷酷无情的心理。你知道,我要处于你这种状况,就会灰心丧气的,以至于都不愿意去寻求朋友的帮助--我为自己感到羞耻,而你会笑嘻嘻地跑到这里,说,‘我得要这……我得要那。’你没有装出似乎非常需要帮助的样子。”ァ八妈的,”我说。“你要我跪下来可怜巴巴地哀求吗?” “不,当然不会那样。我像个该死的傻瓜又胡说八道了。不过,即便你说自己身处绝境时,你也让人们对你产生嫉妒心理。因为你老觉得他们应该帮助你,这样,人们有时就回绝你,难道你不明白?” “是的,乌瑞克,我不明白。不过,这没什么,今晚,我请你吃饭。”ァ翱赡忝魈煲向我借车票钱。” “哦,那有什么不好吗?” “没什么,只不过挺荒诞的,”说完他笑了笑,“自打我认识你以来,哟,认识的时间不短了,你总是求我给你钱--五分的、一角的、两角五分的、上了一元的票子……不知怎么搞的,你有一次死乞白赖地向我要了五十元钱,记得吗?而且我总是对你说没有,不就是那样的吗?不过,借钱这事根本没有影响你什么。到现在我们还是好哥儿们。不过有时候,我想知道你究竟怎么看我,我不是爱拍马屁的人吧?” “嗨,乌瑞克,我现在就能回答这个问题,”我乐哈哈地说,“你是……” “别,现在别告诉我。以后再谈吧!我还不想听实话。” 我们在唐人街那里吃了饭,在回家的路上,乌瑞克塞给我一张十元的票子,仅仅是向我表白他的确真心待我。我们坐在公园里畅谈未来。最后他对我说我的好多朋友已经告诉我了--说他自己已没啥奔头了,不过他坚信我会重整旗鼓,并且干出惊天动地的事来,进而又非常诚恳地说他认为我这个作家还根本没有开始表达自我。“你没有说什么就写什么吧?”他说,“你好像不敢袒露自己的内心。要是你开始袒露自我、直言不讳,那么你写出来的东西就如尼加拉瓜瀑布一样壮观辉煌。给你掏实话吧--在美国,无论哪一个作家的才华都比不上你。我可一直信任你--而且,即使你证明自己是个失败者,我也不改初衷。尽管你的生活是我了解到的最狂热、最杂乱的,但我知道,你不是生活中的落魄之人。要是我摊上你一天里做的所有的事情,那我连画上一笔的时间都没有。” 与他分了手,我仍同往常一样感觉到自己可能低估了他对我的友情。我不知道我能指望朋友们干什么。其实,我对自己、对我那无谓的努力太不满意了,以至于我看人看事都不顺眼。要是我陷入绝境,一定要挑选反应最迟钝的人与我竞争,让他成为手下败将,这样,我就能从中获得心理满足。舍出去一个老朋友,不出第二天我就能处下三个新哥儿们,这一点我可是吃透了。过后,我偶然碰见其中一个被抛弃的朋友,感到他能容忍我且毫无怨言,他常常为我摆一桌丰盛的酒席而且还借我几个钱花花,心甘情愿地与我重归于好,这事也真让人伤感。我脑子里一直有这么个想法,有朝一日我要还清所有的债务,好让我的朋友们目瞪口呆。夜里,我常常加算欠账数催自己入睡。即使到现在,这欠账数目已够可观的了,能意外地交上好运才能了却这笔债务。也许有那么一天,某个闻所未闻的亲戚死后给我留下一笔五千或者一万元的遗产,我就会立即赶到最近的电信局把一叠叠汇票给所有的债主迅速地发送出去。我必须用这个办法还债,倘若把这票子揣上几个钟头,我就能挥霍一空。 那天晚上,我睡觉时做梦得到了一笔遗产。次日早晨,我听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有人宣布要分发津贴--天黑前我们就能拿到现金。我们个个激动不安,大家都关注的问题是能领多少钱?到下午四点该发钱了,分到我手里的也就是三百五十元的样子。我首先关心的是穆戈文领了多少,这是个看大门的老奴才(付给他五十元)。我瞥了瞥名单,能立马看见的有八到十人--都是对我好的几个电信公司的兄弟。其他人得等到第二天才能发钱--也包括我要瞒报这笔津贴的老婆。 领到这笔钱后,我在守望台上花了十分钟把钱铺散开来。我早就决定在这儿把这笔津贴分好。我又核实了一遍欠账名单,确保不要漏掉任何一个重要的人。我的这些恩人多少有些怪。泽布若基是个顶呱呱的发报员,柯斯帝根是个指节上套着铜套的打手,海明・劳斯彻是个电话总机,奥・玛勒是常作我助手的老朋友了,斯代文・罗米欧在总办事处工作,不起眼的柯里惟我命是从,马西・谢纳第是个可依赖的老家伙,克伦斯基做医生工作,而乌瑞克,当然……哦,不言自明吧……马格瑞哥呢,只是个投上一笔有益的资金等我偿还的人。 总的说来,我得开销三百多块钱--还别人二百五十元,答谢宴可能也得花五十块。那样我就所剩无几了,这可是家常便饭。倘若还剩一张五块的,我极可能去夜总会看看玛勒。 正如我所说的,我刚才汇总起来的,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与他们维系友谊的惟一办法就是吃喝玩乐。当然,我首先还了他们债。这可比吃喝重要多了,随后马上就是弄鸡尾酒,我们就开始大吃二喝起来。我订的这餐饭很丰盛,酒水很多。一向不爱喝酒的克伦斯基一沾酒就立马有了醉意。我们还正儿八经地喝酒,他早已跑到外面,将手指插进喉咙呕吐了一番。等他再同我们一块喝酒时,他像个白脸魔鬼,脸色可怕得就如漂浮在散发着恶臭的沼泽地里的死青蛙的肚皮。乌瑞克以前可从未见过这种人,他觉得克伦斯基是个十足的怪物,而克伦斯基也对乌瑞克厌恶之极,他在一旁问我怎么把这号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货色给请了来。马格瑞哥非常憎恨不起眼的柯里--他搞不清我怎么能跟这种恶贯满盈的无赖处得很好。奥・玛勒和柯斯帝根看来是这所有人中处得最好的一对;他们就乔・根斯与杰克・约翰逊两人的相关优点畅谈了好久。海明・劳斯彻极力想从泽布若基那儿听到最近的秘闻,可泽布若基呢,由于他的职业性质,便抱定主意从不泄露只言片语。 就在吃饭的当儿,我的一位名叫伦伯格的瑞典朋友碰巧走进来。他也是我的债主,不过他从来不逼债。我把泽布若基拉到一边,邀请他与我们同喜同乐,我借了一张十元的票子好付清我这位新贵到来后的饭钱。我从他那儿得知我的老朋友拉瑞・汉特住在镇上,而且想急着见我。“带他到这儿来,”我催促伦伯格,“人越多,我就越高兴。” 等我们唱完《今晚与我梦中相逢》和《这几天的日子》这两首歌,我们的聚会活动达到高潮。这时,我注意到邻桌的两个意大利小伙子似乎很想热闹热闹。我走过去问他们想不想一块儿玩。看得出,他们一个是作曲家,另一个是职业拳击家。我把这两人介绍给大家,然后为他们在柯斯帝根和奥・玛勒坐的地方中找了个座儿。伦伯格已出去跟拉瑞・汉特通电话去了。ノ谌鹂耸窃跹在这种场合下继续这么一个话题的我不清楚,但他总会想出种种缘由让我长篇大论地讲奥赛罗。那个意大利作曲家在洗耳恭听。马格瑞哥厌恶地把脸转过去同克伦斯基大谈男人的阳痿不举。这个话题,要是他认为可能使听者心里极不舒服的话他就说个不停,到后来就使人哄堂大笑、乐不可支。看得出,那个意大利作曲家已被乌瑞克那油腔滑调的高谈阔论吸引住了。他也会像乌瑞克那样挥舞着右臂说着英语。承蒙我们正兴致勃勃地用英语谈论着,他不胜荣幸。我引他说了几句英语,才发现他思维混乱,前言不搭后语。我得意洋洋,突发奇想地跟他讲起英语语言的妙处来。这时柯里和奥・玛勒也转过身来凑热闹,接着泽布若基也来到我们那个桌子尽头,拽了把椅子,坐下来,紧随其后的是伦伯格,他立马告诉我他跟汉特联系不上。这个意大利人欣喜异常,给我们每个人叫了份上等法国白兰地酒。我们大家都起身碰杯。这个叫阿杜罗的人,硬是用意大利语说了一番祝酒词。他坐下来,兴冲冲地说他在美国生活了十年,还从未听过如此美妙的英语。他说自己现在根本驾驭不了这种语言,他想知道我们是否能就这样说下去。他唠唠叨叨地说自己如何如何地喜欢这种语言,其溢美之辞使我们大家深受感染,都愿意过过嘴瘾。到后来我有了醉意,站起身,又将一杯烈性酒一饮而尽,不着边际地说了一刻半钟的疯话。这个意大利人摇头晃脑的好像他连一个字都听不下去了,会暴跳如雷的。我死死地盯着他,不住地对他说这说那。周围的桌子上不时传来阵阵喝彩声。看来,我的这番酒后演讲必定是狂妄自大了。我听克伦斯基与人窃窃私语,说我正处于癫狂状态。癫狂!这么一个字眼就能重新激起我的热情。有人给我斟满了酒,我迟疑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真是舒服至极,一如快乐的云雀,所到之处都要脆鸣几声。我这辈子从来没想在大庭广众之下高谈阔论,要是有人插话说我的演讲精彩绝伦,那我就会惊愕不已。我不过是刚刚学了这种语言,我脑子里想的只是这个意大利人非常渴望听听他驾驭不了的这种奇妙无比的英语。我根本不晓得我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开动脑筋--只是把蛇信子一样长的舌头伸进丰富的语言宝库,恰如其分地将要表达的东西卷走。 我的演讲在喝彩声中结束,其他桌上的客人纷纷过来向我道贺,那个叫阿杜罗的意大利人早已泪花点点。我觉得自己就好像在无意中放了颗原子弹。这次偶尔露峥嵘使我窘迫不堪而没有一点点惊奇。我真想逃出这个地方,独自一人离开,看看会有什么效果。于是我很快把经理拉到一旁,借口说我得离开此地。等我付清欠账才发现身上还剩三块钱。我决意跟谁都不打招呼就悄悄离开此地。他们能一直坐到死--这一套我早就受够了。 我在远离闹市的住宅区漫步而行,很快就来到百老汇。走到第三十四街,我加快了步子。去舞厅是早已决定好了的。到第四十二街,我还得在人群中挤过去。人群攒动使我心里咯噔一下:总怕撞上人,这样就坏了我的正事。我很快就从人堆里冲出来,气喘吁吁的,想看看我走得对不对。与教堂相对的卡文特公园剧院正在上演明星托马斯・布克的戏。我转身上楼时,“卡文特公园”这几个字还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伦敦--带她去伦敦是再好不过的了。我必须问她是否愿意看托马斯・布克的戏。 我进去的时候,她正同一个长相年轻的老家伙跳得热乎。趁她还没注意到我,我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她拉着舞伴走到我跟前,眼睛明亮如水,脸上激动得布满红晕。“我想让你认识一下我的老朋友,”说着,她把我介绍给白发苍苍的卡鲁瑟斯先生。我们亲切地相互致意,站着聊了一会儿。这时,弗洛莉走过来叫走了卡鲁瑟斯。 “他这人看来蛮不错的,”我说,“我猜猜,你的崇拜者?” “他一直待我很好--我生病时他对我百般照护。你大可不必为他吃醋。他就愿意装成一副爱上我的样子。” “假装?”我说。 “咱们跳舞吧,”她说,“他的事,我以后抽时间告诉你。” 跳舞的时候,她拿下胸前佩戴的玫瑰花,并插在我衣服上的扣眼里。“今晚你玩得肯定开心吧!”说着,她呷了一口酒。我向她解释是一个生日晚会,领着她来到阳台,想私下里同她聊聊。 “你明天晚上能脱开身--同我去看电影吗?” 她箍着我的胳膊表示同意。“你今天晚上比任何时候都要漂亮迷人。”说着,我紧紧抱住她。 “检点些,”她的眼睛越过我的肩膀偷偷望了望,低声咕哝着,“我们不能在这儿呆久了,多亏你明白,要不我浑身是嘴也说不清,卡鲁瑟斯嫉妒心很厉害。我可惹不起。看,他走过来了……我得走了。” 尽管我很想仔细地瞧瞧卡鲁瑟斯的举动,但还是故作冷静地不去环顾四周。我靠着阳台上那不堪一击的铁栏杆,聚精会神地观察着楼下各式各样的人脸。即使从这么低的位置上看,这群人表面看起来,有着体重、身高,却没有一点儿人的特征。要是不存在所谓的语言,那么芸芸众生的破坏性力量与动物生活的其他方式没有什么区别。即使人类有非凡的语言才能,这种区别也是微乎其微。他们谈什么?能称之为语言吗?鸟禽、犬类也有语言,说不定还同芸芸众生的语言一样丰富多彩。交流无法进行时语言才得以产生。这些人相互交谈的每一件事情、阅读的每一本书以及他们用以调节生命的每一种东西都是毫无意义的。此时此刻与一千个不同过去中的时刻相比,没有根本的差异。漂泊流浪的生活,其大起大落的趋向与过去未来的趋向同出一辙。她刚才还说“嫉妒”这个词呢。特别是当你注视着芸芸众生,当你看见偶然撮合的夫妇,当你意识到现在亲密无间的人顷刻之间就因此反目为仇各奔东西时,“嫉妒”这个词就不同寻常了。只要我在她这个圈子里,我才不管有多少男子爱着她呢。我同情卡鲁瑟斯,觉得他是嫉妒的牺牲品,很可怜。在我的生涯中,我丝毫不生嫉妒之心。也许我从来不在乎什么。我丧心病狂地追逐女人,并非出于我自己的自由意愿。说实话,占有女人,拥有一切,真是万事皆空:这都是些风度翩翩之人或者是些有万贯家财之人,你能永远这样爱别人或者爱财产吗?她不妨可以承认卡鲁瑟斯已疯狂地爱上了她--这同我爱上她有何不同?要是一个女人能够激起男人的爱恋之情,那她必定也能激起其他男人的这种情愫。爱人与被人爱,无罪可言,而真正有罪的是使人信以为他或者是她只是你所爱的惟一。ノ易呓舞厅。她正同别人跳着舞。卡鲁瑟斯独立一隅。我很想给他一些安慰,这念头一起,我就走过去,同他攀谈起来。他要是正在妒火中烧,痛苦万分,那他当然不会显山露水的。我觉得,他待我非常傲慢与不敬。我怀疑他是确实嫉妒我,要么就为了想隐瞒别的事就尽力地让我作如是观。她提到自己的病情--如果厉害的话,她以前怎么没有向我透露一个字?这可奇怪了。她这种迂回曲折的态度让我觉得她最近才得了病。他对她百般照护。在哪儿?肯定不在她家。我又想:她百般劝我不要往她家写信。怎么回事?也许她无家可归吧。她说,在院子里搭晒衣物的那个女人不是她母亲。那么是谁?她闪烁其词地说可能是邻居。一说到她母亲,她就特别敏感。看我信件的不是她母亲,而是她姑妈,而且让我吃闭门羹的那个年轻人可是她的弟弟?她说没错,不过他一点儿也不像她。她父亲呢,既然他再也不饲养赛马,再也不在房顶上放风筝,那他整天在哪儿晃悠?她根本不喜欢她母亲,有一次,她甚至故意提醒我她摸不准这个人是不是她母亲。 “玛勒这姑娘挺怪的,不对吗?”我跟卡鲁瑟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半天后,说道。 他嘿嘿一笑,让人毛骨悚然,好像要我在她这个问题上超脱一些,于是回应着:“你知道她不过是个孩子。那你当然不信她的话喽。” “可以这么说吧,她就给我留的那印象。”我说。 “她除了玩得开心,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卡鲁瑟斯说。 ゾ驮谡馐保玛勒款款走来。卡鲁瑟斯很想同她跳上一曲。“不过我这次说好同他跳的。”说着,她拉起我的手。 “不,没关系,同他跳去吧!我要走了。希望很快能见到你。”她还来不及辩解,我就一口气说了出来。 第二天晚上,我早早就坐在剧院里。我买的座位票靠前。这次演出有好多我最喜欢的演员,比如琪谢・弗瑞甘泽、乔伊・杰克逊以及罗伊・巴耐斯。这次想必是明星大荟萃了。 过了约会的时间,我又等了半个钟头,还是不见她的影子。我急于想看演出,就决定不再眼巴巴地等她了。我正想着怎么处理这多出的一张票,就有一个长相非常清秀的黑人打我面前经过去票房买票。我叫住他问他要不要票,看到我要白白奉送,他似乎觉得不可思议,说,“我还以为你是个票贩子呢。” 幕间休息过后,托马斯・布克登台亮相了。他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个中原因我也不甚清楚。真是无巧不成书,他的名字以及他那天晚上唱的那首《皮卡迪的玫瑰》都与许许多多的事情有一种奇妙的巧合。我的思绪一下子跳跃到七年前,也是这样的季节的晚上的此时此刻,我正踌躇不定地站在通往舞厅的台阶下面…… 卡文特公园。我抵达伦敦后的几个小时,去的就是卡文特公园,而且我从花市上买来一束玫瑰花,要送的人就是我特意与她跳舞的那个姑娘。我本来打算径直去西班牙,然而,当时的情况使得我直奔伦敦而来。一个偏偏来自巴格达的属于犹太血统的保险代理人领我来到卡文特公园剧场。这个地方眼下作了舞厅用。在离开伦敦的前一天,我去拜访一位住在占卜教堂附近的英国占星家。往他家走得穿过别人的住地。当我们在这块地盘上匆匆穿行时,他不经意地告诉我这住地是托马斯・布克的,此人就是《石灰房之夜》的作者。第二次,我还想赴伦敦一游,但未能成行,就取道皮卡迪返回巴黎,流连忘返于我脚下的那块风光明媚的地方,并且高兴得流下了眼泪。想起那一连串的失意、沮丧、挫折以及希望后的绝望,我突然第一次感受到“云游”的涵义。她能够进行第一次旅行,那必然有第二次。我们再也没有相逢。从全新的意义上来讲,我是个自由人,云游四方,乐此不疲。这种激情紧紧攫着我,使我迷恋了七年之久,倘若有什么东西可以作注解,那无疑就是托马斯・布克演奏的这首感伤的调子。在我还没有怜悯卡鲁瑟斯时,那种感受只有这个晚上才有,而现在听着这首曲子,我突然感到惊恐万状、妒意横生。这首歌唱的是一朵凋谢不了的玫瑰,这是一枝留存于人内心深处的玫瑰。听着这曲中的歌词,我预料到自己会失去她的,我失去她是因为我刻骨铭心地爱着她,是由于爱之切切而造成的恐惧。尽管卡鲁瑟斯对此冷漠淡然,但他还要使鬼点子扫我的兴。卡鲁瑟斯带给她几束玫瑰,她又把他插在她胸前的那朵玫瑰花送给我。喝彩声响彻屋宇,他们在往舞台上投掷玫瑰。他应听众要求再唱一遍《皮卡迪的玫瑰》,当他同以往一样唱到“可是,在皮卡迪有朵永不凋谢的玫瑰……这是一朵活在我心中的玫瑰”,这时,我被深深地打动了,备感凄凉、寂寞。我难以自己,冲出这个地方。我在大街上狂奔穿越,蹦蹦跳跳地来到舞厅的台阶上。 她站在地板上,同一个把她箍得很紧的皮肤黝黑的家伙轻挪舞步。舞曲一停我就冲过去。“你去哪儿了?”我问道,“出什么事了?为何不来?” 见我为这一鸡毛蒜皮的事闹情绪,她好像露出不解的神情。她怎么了?哦,根本没什么。她去参加一个非常狂热的晚会,回来很迟了……没有跟卡鲁瑟斯呆在一起……他跟我分手才不久。不,组织这场晚会的是弗洛莉。弗洛莉和汉娜--你记得她们吗?(我记得她们吗?弗洛莉是个色情狂,汉娜呢,酒鬼一个。我怎么能把她们忘了呢?)对,她喝了好些酒,这时有人让她叉开腿,她就撇得开开的……哼,她这是蹂躏自己,原来如此。我早该觉察到她要出事,她不是那种与人约好了又自食其言的人--就像别人让她叉开腿一样。 “你多会儿到这儿的?”我问道。我心里明白,实际上,她心静如处子,出奇地沉着、镇定。 她刚来一会儿。这有什么不同?她的朋友杰瑞是个业余拳击家,他正攻读法学,是他带她去吃饭的。昨天晚上他一直活跃在晚会上,而且又好心好意地送她回家。她周六下午要在那个村庄的宝塔茶馆与我会面,这个地方由她的好朋友陶大夫经营。他非常可爱,她愿意让我去会会他。 我说会等她并送她回家的,如果不在意的话,这次可以乘地铁。她说自己回家很迟等诸如此类的话,求我别麻烦了。我死活也要送她,看来她不太高兴。显然,我敢肯定她是去打电话了。她是否真的住在她称之为家的那个地方,我又摸不着头脑了。 她从更衣室里出来,笑得那么天真、自然,她说经理同意她早走。我们要是愿意走,可以拔腿就走。当务之急是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在去饭馆的路上、在吃饭的当儿,她连珠炮似的同我聊经理的事儿,还谈到他待人如何心地善良,他是个慈悲为怀的希腊人,为一些女孩子做的事情着实不凡。她是何用意?像个什么似的?比如,像弗洛莉。弗洛莉作人流的时候她还没有见到这位大夫朋友。尼克支付了全部费用,还送她到乡下住了几周;而汉娜让人把她的牙全拔了……哦,尼克给她安了一副假牙。 尼克这个人,自讨苦吃,得到的是什么?我用温和的口吻问道。 “无人清楚尼克的底细,”她继续说,“他从来不跟姑娘们套近乎;他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呢。他在住宅区开了个赌场,搞股市交易,在克内岛拥有一个海滨更衣处,又对某处的餐馆垂涎已久……他忙得焦头烂额,哪有闲工夫想那些事。” “看来你也受宠啊,”我说,“你愿来就来,愿走就走呀!” “尼克心里只有我,”她说,“与别的姑娘相比,也许因为我能吸引不同类型的人吧。”ァ澳训滥悴辉敢馕生计再做点什么吗?”我冷不丁地问了一句,“你并不是刻意干这种事;我想这就是你成功的原因吧。告诉我,难道你就没有别的非常想做的事吗?” 她莞尔一笑,看来我提的问题是多么幼稚可笑啊!“你不觉得我干这事是因为我喜欢?我做皮肉生意使我挣的钱比哪儿都多。我责任心不少。做什么我都不在乎--我每周必须赚一大笔钱。不过,咱们不要谈这个了,太痛苦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惜你错了。人人都待我如皇后,别的姑娘愚不可及,我用智慧行事。你也注意到了,拜倒在我石榴裙下的几乎都是上了年纪的男子……” “你是指杰瑞这样的人?” “哦,是说杰瑞这个老朋友啊。他不算数。”ノ遗卓这个话题。最好不要问得过细过深,可还有一件小事使我寝食不安。我得彬彬有礼地同她商讨一下:她为什么要在弗洛莉和汉娜这种不要脸的荡妇身上消磨时间呢? 她哈哈大笑。嗨,她们与她相处得亲密无间。她们崇拜她,愿为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一个人必须有人相助,一旦陷入困境他就有了靠山。哦,只要她吭个声,汉娜就能为了她把假牙典当出去。谈到朋友,她倒愿意以后给我介绍一个出类拔萃的姑娘。这姑娘完全属于另一种类型,颇有贵族气派。她叫劳拉,有点儿混血儿气质,不过,几乎看不出什么来。的确,劳拉是个非常可爱的朋友,她肯定觉得我会喜欢她的。 “为何不约个时间?”我随即提示她,“可以在我朋友乌瑞克的画室里会面。我也一直想让你见见他。” 她觉得这主意非常好。虽然劳拉总会按时来,但还说不出多会儿能成行。不过,她会尽快想出办法的。劳拉的丈夫是个富有的鞋业制造商;她总是不能如鱼得水。她有一辆赛车,这倒是一个接触她的好法子。也许我们可以驱车去乡下,晚上找个地方呆下来,劳拉有自己的一套办法。说实话,她只不过有些傲慢,不过,那是她的混血所致,她的一切底细我秘而不宣。至于我的朋友乌瑞克,我是不想给他吐露一个字儿的。ァ暗他就喜欢混血种的姑娘。他会疯狂地迷上劳拉的。” “不过劳拉并不想因这而让人迷恋,”玛勒说,“她长相白净,非常吸引人,这你会看到的。谁也不会怀疑她身上还流淌着混血儿的血液。” “噢,但愿她不要太正统了。” “你不必为此忧心忡忡,”玛勒立刻接上话碴儿,“一旦她忘记自己的身份,她会玩得很开心,我向你保证,绝对会是春宵难买。” 从地铁车站到她家的路上,我们漫步而行。走着走着,我们停在一棵树下亲热拥抱。我的手在她的衣服上磨来蹭去的,而她笨手笨脚地寻摸着我裤子的拉链。我们俩就倚着树干亲热。时已深夜,看不到一个行人,就当时而言我完全可以把她放倒在人行道上。 她拉开裤链,拽出我的阴茎,正要进一步有所行动时,突然树上的一只大黑猫暴躁地尖叫着朝我们猛扑过来。我们吓得魂飞魄散,而那只猫更是惊恐万状,爪子还撕扯着我的外衣。我惊慌失措地拼命打它,它反而变本加厉地撕咬、抓挠。玛勒吓得如风中的树叶哆哆嗦嗦。我们好不容易来到一片开阔地,在草坪上躺了下来。玛勒惊魂未定,我也觉得毛骨悚然。玛勒要偷偷地回家去拿些碘酒之类的东西,我躺在那儿等着她的归来。 这个夜晚温暖宜人,我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眺望着天上闪烁的繁星。有个女人路经此地,也没有注意到我躺在那儿。我的那玩意儿吊在裤子外面,暖风习习吹来,它就开始膨胀。玛勒还没回来的时候,它就直挺挺地抖动不止。她手拿绷带和碘酒跪在我身旁,我这玩意儿硬硬地冲着她。她弯下腰,轻轻抚弄它,一副贪婪样儿。我把东西扔到一边,把她拽到身上,尽情地戏耍起来。 我们虚脱脱地躺下,在习习暖风的抚摸中歇息了一会儿。随后她起身侧坐,给我伤口上敷上碘酒。我们点起烟,静静地坐在那儿谈心。最后,我们打定主意离开此地。我陪她走到她家,站在门口互相拥抱,她很冲动地抓住我,急切地拉着我。“我还不能放你走。”说着,她的身子紧紧地贴过来,热烈地亲吻我,准确无误地把手伸进我的裤子。这一次,我俩懒得去找一块开阔地做爱,便倒在人行道旁的一棵大树下真枪实弹地干了起来。在人行道上做爱极不舒服,我不得不想办法往那软和的地方挪上几步。挨着她胳膊肘那儿有一小水坑,我想抬起身子再挪动尺把左右,然而我正要抽出那玩意儿时,她暴躁起来。“千万别动,”她一副哀求的口气,“你快让我发疯了!”我哄了她好大一会儿。同以前一样,她极其兴奋,情欲高涨,像头被宰的猪一样尖声号叫。她的嘴张得又圆又大,完全一副淫荡的样儿;眼睛不停地翻转,好像羊癫疯发作。她尽力地向后仰立着,身子倾斜得很厉害。我无情地在她体内抽送着,这倒使我觉得我不能射精了。我旁观似的审视这交媾的过程,恣意地推拉她的肉体。她发出噢-呵、噢-呵的声音,紧接着,我真的射精了。 我们三下五除二地穿戴齐整,又返回她家。走到拐角处,她立即站定,转过身来,煞有其事地对着我,笑得丑陋不堪:“现在该给钱了吧?” 我迷惑不解地看着她。“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在说什么?” “我的意思是,”说着,她还是那副滑稽怪相,“我需要五十元钱,明天我得拿到手。我必须。我必须……现在你明白我为何不想让你带我回家了吧?” “向我要钱为何吞吞吐吐的?难道你觉得要是你急需的话我筹集不下五十元钱吗?” “但我立马就要。十二点以前能搞到这个数目吗?不要问我要钱干什么,我急需这笔钱,非常需要。你觉得能拿出来吗?能让我吃个定心丸吗?” “哦,当然没有问题。”我回答道,说这话的时候我也纳闷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究竟去哪儿搞这笔钱。 “你真了不起,”说着,她抓住我的双手,热情地握着,“我打心底里不愿意求你。我知道你也没票子。我老是东讨西要的替别人搞钱,我能做的似乎就是这个了。我讨厌这种事,但是又无其他事可干。你相信我,不对吗?我一周后就奉还。” “玛勒,何必说这话。我并不要你还。只要需要,告我一声就行。我穷得也没钱,不过,我很快就能筹集下。我想能多搞点儿,想把你从那个倒霉的地方带走--我不愿意看到你在那儿。” “现在就别说了,回家睡大觉吧。明天十二点半在泰晤士广场的杂货店门前见面。记得吗?我们以前在那里会过面的。老天爷啊,我那时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我把你当百万富翁了。明天可别让我失望呀--你能保证吗?” “不在话下,玛勒。” 靠允诺也好,借现款也好,我总得很快地筹集下钱,而且到期给人家奉还。要是时间充裕,我想筹集上一百万也没问题,然而这得时时刻刻、成年累月地筹集,而不是宇宙的恒星时。能神速地借到钱,哪怕是车费呢,也算是交给我的最艰巨的任务。自打我不上学了,我几乎就马不停蹄地求爷爷告奶奶来维持生活。我常常拼死拼活地耗上一整天才搞到一毛钱,而有时候就不费吹灰之力,大把大把的钞票往你手上涌。刚开始跟人家借钱时,我能说会道的,而现在已是昔日不再,什么也不懂了。我知道,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某些人我根本不用求,而有些人呢,九十九次都给你个闭门羹,第一百次时却拱手奉送,并且再也不可能回绝你了。你急需救助时,你觉得有些人是救世主,这些人清楚你要仰仗他们,可是一到危急关头,你伸手求助,却遭到无情的欺骗。的确,没有一个人值得你完全依赖,而随手甩给你一笔钱的那个人,你只不过是刚刚遇见的,他几乎与你素昧平生,这往往是个非常保险的赌注。故交知己是最靠不住的:他们残忍无情,恶性难改。女人们,作为一种衡量的标准,也往往表现出漠然、冷淡的态度。你总觉得要是死气白赖地借钱,你的熟人会把钱交给你,可是,一想到要探人家口实、要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让人家把钱借给你,此番做法,真让人厌恶之极,这样,你早已把他排除在外。可能是痛苦的人生体验吧?老年人常常那样做。 要想顺顺当当地借到钱,人就得跟做其他事一样,一门心思地搞。这就如同做瑜珈功,就是说,要全神贯注,不能生气伤神或者存有私心杂念。倘若你中途撒手,你又挣不到一分血汗钱,就这样生活一辈子,这种代价自然是太大了。穷困潦倒之时你只会产生绝望心理。最理想的办法是要别出心裁、出其不意。比如说,你就不能向与你平起平坐或者高你一等的人伸手,而向不如你的人借钱就相对容易些。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你得心甘情愿地放下架子,但不能说辱没自己身份的话,这一点绝对必要。借钱的总是犯人,是没有露出马脚的窃贼。即便这欠债要付利息,但根本不会有人讨债的。即便这个人出于深仇大恨,向你提出合法但不合情的要求来刁难你,他总会败北的。向人借钱可掌握着这主动权,而借钱给人却恰恰相反。当个借债人心里可能不自在,但可以生活得轻松愉快、有滋有味。尽管借债人得常常忍受债主的侮辱和伤害,但他自己还觉得债主可怜巴巴的。 说一千,道一万,借债人与债主彼此彼此。这就是为什么繁琐的说教不能根除罪恶的所在。这两者如同男女一样互相需求、互为依存。无论这所需借钱数大得多么离奇,无论这还债契约定得多么古怪,总会有一个人借出一只耳朵,支付必需的钱呀。最会借债的人如同聪明的犯罪分子能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他的首要原则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他不想知道是怎么以最低的条件搞到这笔钱的,但是还债时却要绞尽脑汁。一旦碰到债主,他至多也是寒暄两句。正如我们所说的,他们都以票面价值的多少审视对方。聪明的债主看问题就很实际,他知道,明日乾坤一转,借债人摇身一变就能成了债主。ノ胰鲜兜娜死锉撸只有一个人能看透这里面的门道,这就是我父亲。当我山穷水尽时我总要留条后路向他伸手求助。只有他,我永远赖不了账。他不但对我有求必应,而且还鼓动我对别人也该这样。我每次从他那里借到钱,转眼就变成了比较阔绰的债主,或者应该说是个施舍者,因为我从不强求别人还债。善有善报的惟一途径就是当落魄者向你伸手求助时,你也得慈悲为怀、好心施予,就涉及的无数的簿记而言,偿还债务根本没有必要(所有其他的簿记表格已不合乎时代,废纸一堆了)。“债户、债主都不复存在。”杰出的莎士比亚如是说,这声音表达了一种他要实现乌托邦生活的愿望。对世人来说,借钱与放钱不仅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而且这种比例应该扩大到极不相称的地步。真正只讲实用的人是个不左顾右盼、只顾向前走的傻瓜,他什么也不想就施予别人,然而又得硬着头皮向人讨要。 为了速战速决,我就去找我的那老家伙,开门见山地向他要五十元。使我惊奇的是,他银行里没有那么多了,不过他很快告诉我他可以向其他的裁缝借。我问是否能尽力为我筹集到那笔钱,他说当然不在话下,马上就成。 “我过一周左右还你。”我向他道别时说。ァ安蛔偶保”他答道,“什么时候都行,但愿你在其他方面事事如意。”オ 我于十二点三十分整把钱交到玛勒手上。她说定第二天在宝塔茶馆的公园里与我相见,说完拔腿就跑。我觉得今天能跟她照个面就算玩得开心了,于是,我大踏步跨进柯帝斯根的办公室想向他要一张五元的票子。他不在,不过其中有个职员,我猜着他会对我俯首听命的;果不其然,他乐意帮我摆脱困境。他说我为他的表弟出力不少,应该谢谢我。表弟?我想不出他的表弟是何许人也。“你不记得那个小伙子吗?你送他去了精神病院。”他说,“他是从肯塔基那个地方跑出来的,他爸爸是个裁缝,记得吗?你给他爸打电报说你愿意照护这孩子一直等到他来。那个孩子就是我表弟。” 哦,那个小伙子,记起来了,历历在目。他想当演员,看来他脑子有问题。在精神病院,他们说他已开始违法乱纪了。在报童的住处他就偷了那些哥儿们的一些衣服。这个小伙子出类拔萃,与当演员相比,更适宜于做个诗人。要是他的脑子有问题,那么我就绝对不正常。他痛苦得往大夫的睾丸上踢了一脚,难怪他们极力把他当犯人看待。我听到这事,淡淡一笑。他真该拿一个包皮的铅头棍狠敲那个性虐待狂的精神病大夫……不管怎样,我在这个保管员的身上找到一个陌生的朋友真是惊喜不已。听他说我还能有些许变化的机会,心里也挺高兴的。我在街上偶然碰到一个曾当过保管员的人,他现在可做了邮差。他硬塞给我两张棒球比赛票,这次比赛是由他负责的纽约魔术师协会提供赞助。“我希望你再给我找一个保管员的工作,”他说,“因为我是这个协会的负责人,现在专门处理的事多如牛毛,邮差这个活儿我干不好。而且,我老婆快生孩子了。你怎么不来看看我们,我给你看新发明的魔术戏法。那个小孩在勤学苦练想精通腹语;过了一年左右,我就让他登台亮相。不管怎么说,我们得养家糊口呀。你知道的,魔术表演挣不了几个钱,我年纪不小了,但还不能这么早就把腿脚弃而不用。我天生就是搞魔术的料。你了解我的个人才能和生活习性,你要是能来观看棒球赛,我就把你介绍给那个大名鼎鼎的瑟斯顿,他说好了要去那儿的。我得走了--我手上还有一封投递不出的信。” 你了解我的个人才能和生活习性,我站在拐角处,把这句话记在信封背面。十七年前,也是这句话呀,他叫富彻斯,F.U.办事处的那个杰哈德・富彻斯。这与乔伊和托尼的家乡--格兰代尔那个地方的亨斯基的扒手同名同姓。以前我常常碰到另外一个叫富彻斯的家伙,他扛着一袋子狗呀、鸟呀、猫呀的粪便,穿过墓地,把它送到某个地方的香料厂。这粪便发出臭鼬似的味道。这个富彻斯是个鲁莽粗俗的雇佣兵、恶贯满盈的鸡奸犯。富彻斯和昆泽,一对好色之徒。昆泽是个受过正规训练的皮肤病专家,已患了结核病。人们常常看见他俩每天晚上都在靠近新池塘路的劳斯彻露天啤酒店端着臭烘烘的啤酒,插科打诨,饮酒作乐。雷吉伍德是布鲁克的一个美籍德侨的居住区。这是他们的麦加,他们非常向往的地方。他们从不轻易讲英语,在他们眼里,德意志是上帝,凯撒大帝至高无上,是德意志的化身。哼,但愿他们倒霉。他们要是还没死的话,愿他们如同肮脏的日耳曼语系中的元音变音一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找到这样一对儿同名同姓难分难舍的双胞胎,还是很可笑的。该说什么呢,生活习性--臭味相投吧…… 第03章 现在是星期六下午,太阳西斜,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我坐在武奇・哈奇大夫的颇有道家色彩的花园里,正怡然自得地品呷清淡的中国茶。他刚才递给我一首书写在鞭炮纸上的诗,是以母亲为主题的,真可谓洋洋大观。这个人看起来高人一筹,但却不爱传道授业。我很想向他讨教“道”的原生意义,但是,说来不好意思,在这个节骨眼上,我还没有拜读过《道德经》。不然,我才用不着问他呢,也绝不可能坐在他家的花园里等一个名叫玛勒的女人。如果我拜读了这一充满着古代大智慧的恢宏之作,而且心领神会,那我就不会多灾多难了,而且,我现在还可以讲讲“道”。 坐在这个公元前十七年修建的花园里,我的思想与眼前的景色迥异其趣。说实话,此时此刻,如烟往事俱忘却。我勉强记得我是看不上这首描写母亲的诗的,尤其是假大空的文风给我印象至深。更让我讨厌的是写这首诗的秦克一家人,这事我记得很清晰。这首诗的开头看着像是剽窃过来的,真把我气疯了(要是我得到了道家思想的点滴滋养,我就不会大发雷霆了。我就如同悠然自得的奶牛坐在那里,看着夕阳美景觉得自己充满了生命力,就感激涕零、谢天谢地了)。我今天写到这儿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玛勒还是没有露面,虽然我没有变成一头惬意舒服的奶牛,但我觉得生机勃勃,心情因为这个世界而宁静如水。 里屋传来一阵电话铃声。秦克劈头盖脸地告诉我有位女士想同我通话。这家伙有一副屁股一样的脸,可能还是个哲学教授吧。电话是玛勒打来的。我敢肯定她刚刚从床上爬起来。她说自己和弗洛莉都睡昏了头。她们两个人因纵欲正在附近的旅馆里酣然大睡呢。哪个旅馆?她不愿意说。她说让我就等半个钟头,她就会打扮得漂漂亮亮。我心乱如麻,不愿意干等半个小时了。她肯定先是撇开两腿让男人操上半天,然后累得睡昏了头。我想搞清楚,与她同床共寝的到底是谁。不可能是一个名字以“C”起头的人吧,可能吗?她不喜欢那样干,也不许任何人同她谈论乌七八糟的下流事。哦,你听见了吗?我现在就在胡说八道呢!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这样,我立马去见你。你要不想说,那你就自讨苦吃吧。我讨厌……喂,喂!玛勒! 电话给挂了。唉,她可能又干上了。弗洛莉这个臭骚货,操卖皮肉全是她捣的鬼。这个弗洛莉,她那毛乎乎的肉洞痒得不行了。当你听说有个姑娘找不到她中意的大肉棍时,你作何感想?看见她,你肯定想狠狠地把这婊子的肋骨踢出几根来。她不穿鞋身高一百零三英寸,那欲壑难填的肉体也有一百零三磅重,你要问我她怎么样,她也算得上是个豪饮之徒,爱尔兰的浪荡女、淫荡的骚货。这婊子还拿腔捏调,竭力装出她曾经是个齐格菲德活报剧中的姑娘。 一周过后,我还没有得到玛勒的丁点儿消息,接着玛勒的电话把人搞得措手不及。听得出来,她心情郁闷。她要我吃饭时去某个地方见她,有要事相告。她的口吻正儿八经地,我还是头一次遇到。 我正心急火燎地赶赴约会,不料,在街角撞见的却是克伦斯基。我想跟他打个招呼过去就算了,却白费了半天工夫。 “慌里慌张地,干啥去呀?”他咧着嘴笑着,慢吞吞地讥讽你,真是半路里杀将出这么个狗东西。 我解释说与人有约。ァ澳闶浅苑谷ヂ穑俊豹ァ拔沂且去吃饭,不过我想单枪匹马。”我索性打开窗户说亮话。 “哦,不,米勒先生,你不是单枪匹马。看得出来,你需要个伴儿。今天你可不是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呀……你看你这着急样儿,但愿陪伴你的不是个女人吧?” “听着,克伦斯基,我要同人家见面,不想让你瞎掺乎。” “哎,米勒先生,对老朋友怎能口出此言?今天我是跟定了。我付饭钱,怎么,你总不能连这也不买账吧?” 我禁不住笑了起来。“好吧,你这个无耻之徒,跟屁虫,真拿你没办法。说不定我需要你帮忙呢。我穷困潦倒时我才把你当人看。听着,跟着我可别出洋相。我要让你见见我所爱的那个女人。她可能讨厌你的长相,不管怎样吧,我让你见到她就行。我似乎还不能把你撇到一边,将来我要结婚,你迟早要露面,倒不如让她现在就开始遭你这份罪。我料想你不会喜欢她的。” “米勒先生,听起来还真当回事呢。我得采取些措施来保护你。” “你一开始就瞎搅活,小心你的脑袋,”我必须粗野不堪,“对这个女人,我可是正儿八经的。你以往没见我这么一本正经的吧?嗯,你还不信?好,你只管看着我的言谈举止就行。跟你说我可是个正人君子……你要是坏了我的事,杀了你我都不解恨。” 我很惊奇玛勒已经捷足先登了。她在昏暗的角落找了一个无人去的桌子。“玛勒,这是我的老朋友,克伦斯基大夫。他非要跟我来,我想你不介意吧。”出乎我的意外,她热诚地同他打着招呼。克伦斯基呢,这时却直勾勾地盯着她,不怀好意地挤眉弄眼,同她打笑逗乐,而他一声不吭时给人的印象尤为深刻。当我把他介绍给一位女性时,他总是絮絮聒聒地没完没了,情绪激动得发出鼻息声却看不到鼻翼的煽动。 玛勒却是出奇地冷静,她的说话声如催眠曲,平缓、静谧。 我们刚刚点上菜,彼此恭维了一番,克伦斯基从容而又亲切地看着玛勒,就打开话匣子:“很不幸,我今天来得不是时候。要是你非要让我走,我马上起身。说句心里话,我特想呆下来。说不定我还能帮上忙呢。我同这个小伙子相处得很好,我愿意与你交个朋友。当然是忠诚的朋友。” 这番话很能打动人。显然,玛勒深受感动了,热情地答道:“你务必留下来,”为了表示诚意与信任,她从桌子上伸过手来,“你一来,我说话也自在了。我听人说起过你,不过,我觉得你这位朋友待你不公啊。”说着,她抬起头,佯怒地看着我,然后又温和地笑了。 “不,”我迅速接过话碴儿,“我从不把他当老实人看,这是事实。”我转向他,“克伦斯基,你知道你的性格最让人讨厌了,而且还……” “得啦,得啦,”他歪鼻咧嘴地扮了个鬼脸,“不要动不动就拿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一套分析我。我是附在你身上的恶魔,你要说的是这些吧?不错,我的确把你影响坏了,不过,我可没给你添乱子,而你却对我落井下石。我打心底里喜欢你。要是我想着你打算要办什么事,即使这事能给我的至爱带来灾难,我也是对你有求必应。在我认识的人中,我让你高高在上,我为啥不与人言,因为你根本不配。现在呢,我承认自己伤心透顶。看到你们相亲相爱,我想你们会为对方着想的,然而……” “你是说我爱玛勒爱得还不热烈,是这意思吗,嗯?” “我还不能说,”他特别严肃地说。“我已看出你们俩正是棋逢对手。” “你就这样认为我真的配得上他?”玛勒的口气非常谦恭。 我困惑不解地看着她,根本没想到她能跟一个陌生人说这话。 她的话一下子把克伦斯基激了起来。“配得上他?”他冷笑着,“问题是他能配上你吗?他的所作所为能让女人感觉到配得上他吗?他现在死气沉沉,还没开始显能耐呢。我要是你,我一点儿也不信任他。他做个好朋友都不够格,还谈什么做情人或者丈夫呢?可怜的玛勒,千万别把这些事放在心上。要是你非要让他显出能耐,就要让他鞍前马后为你服务,激活他的能力,让他狂蹦乱跳的。倘若要让我给你一个忠告,照我那样认清他、迷恋他,那你就要给他使坏,惩罚他,逼他陷入绝境!不然,他会吃了你,你就完蛋了。这并不是说他是个坏蛋,并不是因为他想加害于人……噢,绝对不是!他没有慈善之举。他要给你布下陷阱,就绝对让你以为他的确考虑了你的利益。他口蜜腹剑,笑里藏刀,而且还给你说他是为了你的利益才做的。他恶魔一个,不像我这样的人。我装模作样,可他功利性很强。他是个两条腿走路的狗杂种,残酷得令人发指;可笑的是,因为他禽兽不如或者也许是他做事犯不着拐弯抹角,你才爱他。一旦他要向你下手,他事先警告你,笑眯眯地告诉你。等把你打翻在地,他如同安琪儿一般,扶你起来,亲切地拂去你身上的土,明目张胆地告诉你他的确把你搞得很惨,等等。这个狗娘养的!” “当然,我可没有你认识得那么彻底。”玛勒轻声地说,“不过,说实话,他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没有向我暴露这方面的品质。我只知道他温文尔雅,品质超群。我想这样下去他会一如既往地待我。我钟情于他,又把他当人看。我愿意为他的幸福牺牲一切……” “但是,你现在不是很快活呀!”克伦斯基好像根本没有听她说,“告诉我,他逼你做什么?” “他什么也没干,”她猛然回敬道,“他不清楚我的苦恼。” “哦,能跟我说说吗?”克伦斯基的声调变了,眼睛湿湿的,样子就像一个摇尾乞怜以示友好的小动物。 “不要逼她,”我说,“她方便的时候会说给我们听的。”说着,我望着克伦斯基。他的表情说变就变,把头转了过去。我看着玛勒,发现她眼泪盈眶,随之,泪水哗哗地往下淌。过了一会儿,她借口去了洗手间。克伦斯基看着我,笑得那么有气无力,这种表情就像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在月光之下病恹恹地喘着粗气。 “别想得这么惨,”我说,“她干什么都坚忍不拔,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是你说的!你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激起了感情而且把它称之为痛苦。你难道不明白这个姑娘正身陷不测?她希望你助她一臂之力,可不是袖手旁观呀!如果你不为她加把劲那我会义不容辞。这次你可遇上了女中豪杰,而且,米勒先生,一个真正的女人期望找到一个不仅仅是能说会道的意中人。如果她希望你离妻别子,甩掉饭碗,同她一起私奔呢?我觉得这值得一做。听她的话,不要顺从你自私的驱动!”他重重地落座,剔着牙。停了一下他又说:“你在舞厅遇到的她吗?哦,祝贺你有好眼力找到这么个真正的人。你要是对她放心,她会造就你的。我是说,如果不是太晚的话就行。你知道你变化得太离谱了。跟你那个老婆再过上一年,你非完蛋不可。”他厌恶地朝地板上吐唾沫,“你福星高照,未曾耕耘就有收获,而我呢,狗崽子似的出力流汗,可等我一回过头,一切都灰飞烟灭了。” “好在我是异教徒。”我打趣地说了一句。 “你不是异教徒,是个犹太黑人,可你又不信犹太教。你的身份让人着迷,是个犹太人就想百般讨好你。你是……哦,多亏你提醒。玛勒是个犹太人,没说的吧?现在得啦,别装蒜了,她没告诉你?”ニ德昀帐怯烫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不当面笑他才怪呢。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了。” “她是什么人我不管,”我说,“不过我敢保证她不是个犹太人。” “那她是什么人?你总不会把她认成纯种的雅利安人吧?” “我也没问过她,”我答道,“随你问她好了。” “我才不会问她呢,”克伦斯基说,“她可以当着你的面对我胡说八道。不过,等下次见了你我会告诉你真伪的。我看人可是能分辨出犹太人的。” “你我初次相逢,你觉得我是犹太人喽?” 听到这里,他坦然一笑:“你真的相信我的说法了?哈哈!呃,这太好了,你这个书呆子,我跟你说这些只不过是想讨你的欢心。要是你身上有一滴犹太人的血液,出于对我们民族的尊重,也要私刑处死你。你是犹太人?……好,好……”他摇头晃脑,眼中噙着泪水。“犹太人首先是聪明透顶,”他又说上了,“而你可不算机灵,而且,犹太人以诚实为本,这足够了!你诚实吗?你骨子里有一点儿真实的东西吗?而犹太人就有。即便傲气十足的时候,犹太人总是表现得谦恭卑微……看,玛勒过来了,咱们就此打住吧。” “你们在谈论我,不是吗?”玛勒落了座,“咋不往下谈了呢?我不介意。”ァ澳愦砹耍”克伦斯基说,“我们根本没有聊你的事……” “他撒谎,”我插了一句,“我们是在谈你的事,只是还没怎么谈。玛勒,我倒希望你能跟他说说你家的情况,我是说,你跟我说的那些事情。” 她阴沉着脸,“你怎么对我家的情况感兴趣?”她一副恼羞成怒的样子,“我家的事无聊至极。” “我才不信呢,”克伦斯基茫然若失地说,“我觉得你打了折扣。” 他俩的说话表情真让我吃惊。好像她在暗示他不要太急躁。他们心照不宣,我茫然不知,成了局外人。我又清晰地记起她家后院里的那个女人,她试图暗示我那个女人不是她的邻居。那该是她的继母了?我在记忆中极力搜寻着她讲起她生身母亲的话,可是在这错综复杂的迷宫中转瞬即逝,她已抛开这个显然给人带来痛苦的话题。 “你这么想了解我的家庭,到底为哪般?”她转向我说。 “涉及你痛苦的事,我一概不问,”我说,“不过,要是问得很得体,跟我们说说你继母的事,不介意吧?”ァ澳慵棠甘悄亩的人?”克伦斯基问道。 “越南人。”玛勒说。 “那你呢,也生在越南了?” “不,我出生在罗马尼亚的一个小山村。我身上可能流淌着吉普赛人的血液。” “你是说你的母亲是吉普赛人?” “是的,经历大致是这样的。据说我父亲与她一分手就和我的继母结了婚。我推测这就是我母亲憎恨我的原因。我是这个家的丧门星。” “那你很崇拜你父亲喽?” “我崇拜他,他跟我一样。家里其他人与我形如陌路,我们产生不了共鸣。” “那就是说你支撑着这个家了?”克伦斯基说。 “谁告诉你这些的?我明白了,我进来时你们谈的就是这些事情吧……” “不,玛勒,谁也没告诉我。我善于察颜阅色。你牺牲了自己,难怪你不快活。” “我不否认,”她说,“这都是为了我父亲。他身患残疾,什么也干不了。” “那你的那些哥哥弟弟呢,出什么事了?” “平安无事,懒惰而已。我宠坏他们了。你知道,我在家里养活不了全家,十六岁那年就离家出走,在外面呆了一年;等我返回家,才发现家人活得很凄苦。他们不可救药,就我还有些出息。”ァ澳愎艿昧巳家吗?” “尽力而为吧,”她说,“负担太重,有时我真想撒手不管,可是我不能这样做。我要是甩手而去他们就会饿死。” “胡说,”克伦斯基激动万分,“你走了也是合情合理的。” “可是,我不能,不能在我父亲还活着的时候就一走了之。我操皮肉生意,什么都得干,总不能看着他缺衣少食吧!” “那么他们也会让你卖淫?”克伦斯基说,“你瞧,玛勒,你如此这般有悖于常理。你承担不了所有的责任。让他们自己管自己吧!把你父亲接来,我们会帮你照看他的。他不晓得你这样赚钱吧?你不是跟他说在舞厅当班吗?” “是的,我说了。他想着我在剧场上班,但我继母什么都知道。” “那她不在乎?” “在乎?”玛勒脸上挂着苦笑,“只要我能把这个家守住,她才不在乎我干什么呢。她说我尽干坏事,说我是婊子,就像我生身母亲。” 我打断她的话:“玛勒,”我说,“我不晓得有这么糟。克伦斯基说得对,你得自我解脱;为啥不照他的建议离开这个家,再把你父亲接走?” “我何尝不愿意呢?”她说,“可是我父亲死活不离开我继母。她把他当小孩看,胁迫他。” “但是他要是知道你在干这事呢?” “他永远不会知道,我不会让任何人向他透露的。我继母曾威胁我要告诉他。我说要是露了馅就杀了她。”她苦笑着,“你猜我继母说什么了?她说我一直想着法子伤害她。” 就在这时,克伦斯基出主意让我们到住宅区他朋友的家里继续谈,恰好他朋友外出了。他说随便我们谈上一宿也可以。在地铁里,他情绪突变,又同往常一样挤眉弄眼、打趣逗乐,面孔凶煞煞的,苍白得吓人。这意思明摆着,他自认为是情场老手,觉得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长相迷人的女人勾引上手。汗水顺着他的脸庞往下流,浸得衣服软不拉塌的。他说起话来又紧张又激动,东一嫱肺饕话糇樱一点儿也不连贯。他想别出心裁地渲染一种喜剧气氛,他就像被两台大强度探照灯照射的蝙蝠,慌乱不迭,松松垮垮地拍打着自己的翅膀。 玛勒却被这等光景逗得眉开眼笑,真让我恶心。“你的这位朋友真的疯了,”她说,“可我喜欢他。” 克伦斯基无意中听到这句话,凄苦地咧着嘴笑,汗珠子更是刷刷地往下淌。他越是呲牙咧嘴地笑,越是丑态百出,看起来就越抑郁伤感。他才不想让人看出他这倒霉劲儿呢。他是克伦斯基,待人宽宏大量,身体健壮如牛,精力充沛,做事不拘小节,是个替人排忧解难的乐天派。你要是有心劲儿听他摆龙门阵,他就能滔滔不绝地聊上几个小时,甚至几天。他一想起聊天,就马上谈起琐碎而无意义的事情,无非是讲一讲世界的未来及其进化本质、天体物理的构造、政治经济的形态,等等。他老是在汇集石油短缺的真实材料,调查研究苏维埃军队或者我们国家的军火库以及防御工事的情况,由此他推知这世界正处于灾难之中。 他说,由于苏军士兵只有那么些衣服、鞋帽等给养,今年冬天就难以发动战争,这好像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谈及糖类、肉禽等生活供应问题,就好像他到世界各地视察了一番。他掌握国际法知识比最有名望的法学权威还要多。看来他对各行各业的知识都烂熟于心。他目前不过是一个城市医院的实习医生,但是要不了几年,他就会是个权威的外科医生或精神病学者,要么是其他方面的佼佼者。他还不清楚自己会选择什么职业呢!“你为什么不想做美国总统呢?”朋友们冷嘲热讽地问他。“因为我不是个傻瓜,”他伶牙俐齿地予以回击,“要是我想做,你觉得我不自量力?听着,你认为当个美国总统就不费脑子,是吗?我想实实在在地工作,想助人一臂之力,不愿意哄骗他们。我要是接管了这个国家,就得彻头彻尾地精简机构。我要先拿你这样无能的人开刀……”他要清除世间的不良现象,使这个庞大的机构秩序井然,为人类的兄弟情谊和自由思想的王国铺平道路。他能这样说一两个钟头。他的日常生活就是用精美的梳子一边清理恶心的虱子,一边回想着世界大事。某一天,他得知很多奴隶在黄金海岸的生活处境,就会火冒三丈;他给你复述一遍半成品黄金的价格或者某一惊人虚构的统计数字;这种虚假的财务内情简表无意中使人们互生怨恨,而且给一些胆小怕事、胸无大志的人找了些白吃饭的活儿,这样,无形之中增加了政治经济的负担。再一天呢,他就会抱回来一些铬或高锰酸钾之类的东西,可能是由于德国或者罗马尼亚垄断了这些药品的市场,一旦天有不测风云,苏军的外科医生就难以进行手术。或者他专门收集最新的可靠消息,把那帮刚露出苗头就打家劫舍的害群之马了解得清清楚楚;如果我们不立即行动起来发挥绝顶的聪明才智,那么这个文明社会会很快被拖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他一直未能解开的谜团就是这个世界没有克伦斯基的点拨怎样日复一日地蹒跚前行呢?克伦斯基从不怀疑他对世界情势的分析。经济萧条、金融恐慌、水灾泛滥、激烈变革、瘟疫流行,所有这些现象无非都证实了他的判断力。天灾人祸使他乐不可支;他如同未成名的社会政客阴森森地预报灾难,然后就咯咯大笑。天上人间的事情怎么与他自己的看法相吻合,这个问题从来没有人向他讨教过。问题的本身没有这么巧,说明不了什么。大家悟性太差,问不倒他,他这时就觉得自己露了脸。他的第一任妻子死于医疗事故,而且要是他的第二个妻子知道我们的谈话内容,很快就会疯的。他有能力为刚诞生的人类共和国构想出最完美的机构模式,可是,面对臭虫对他的安乐窝的肆意袭击,他却束手无策,真让人感到奇怪呀;他对世界大事有先见之明,在非洲、瓜德罗普、新加坡等地方发生的事情都一一应验了。出于这缘由吧,他自己的住所总是一片狼藉,比如,碟子没有洗,床铺没整理,家具拆落一地,黄油臭气熏天,厕所堵塞,浴缸渗漏,桌子上扔着几把脏兮兮的梳子,而且总的来讲,这种让人难以忍受的脏乱差的状况正好体现了克伦斯基大夫的风格:就他本人而言,头垢、湿疹、疖、水疱糜烂、弯腰驼背、肉赘、粉瘤、口臭、消化不良以及其他小打小闹的毛病,这些都算不了什么,因为一旦这个世界变得井然有序,过去的一切都会烟消云散的,人类就会脱胎换骨,犹如新生的羔羊。 他带我们去他朋友家,告诉我们说这个朋友是个艺术家。跟响当当的克伦斯基大夫能交上朋友,看来,这个人的艺术才华也不简单哩!这种人只有在太平盛世时期才会一举成名。他朋友的绘画与音乐并驾齐驱,成就非凡,难分伯仲。很不凑巧,我们无缘欣赏他的演奏;不过,我们能看到他的八幅绘画作品。他的大部分杰作都给毁掉了,倘若不是为了克伦斯基,他会把所有的绘画作品都付之一炬的。我随意地问问,他的朋友现在干吗?他在加拿大的荒地上为残疾孩子们经营着一个示范农场。克伦斯基本人是这一活动的组织者,但他一直忙忙碌碌,根本无暇顾及管理方面的实施细节。再者,他的朋友身患肺结核病,极有可能要永远呆在那里。克伦斯基时常给他打电报,向他提出方方面面的建议。这一活动刚刚起步,用不了多久,他就会使医院、收容所关门大吉,向世人证明,老弱病残们有能力互相关心。 “这是你朋友的一幅作品吗?”他一开灯,墙上蓦然现出一大块黄中带绿的胃液呕吐物。 “这是他的早期作品,”克伦斯基说,“他出于伤感才保存下来的。他最好的一些作品我已拿去收藏。不过,你从这幅微不足道的作品中可以探知他创作的意图。”他得意地看着这幅画,好像视为己出,“怎么样,很棒吧?” “真可怕,”我说,“他有一种发泄情结,他可能是于二月里一个阴沉沉的天气,从大贫民区附近的布满陈年马尿小坑儿的下三滥的地方出走的吧?” “你说出这等话来,”克伦斯基以牙还牙,“你就是看见他本人,也认不出他是个以诚实为本的画家。你对新生的革命英雄佩服得五体投地。你是个浪漫主义作家。” “你的朋友可以当个革命者,但他绝不是画家的料。”我坚持自己的看法,“他没有一点儿爱心;他无非就是怨恨。更有甚者,他连自己怨恨的东西都表达不出来。他是井底之蛙。你说他有肺结核病,我看他是个胆汁病患者。你的这位朋友浑身恶臭,这个住处也是臭气熏天。你咋不开窗?好像有股死狗的味。”ァ澳闼档氖请嗍笊砩系奈丁N乙恢卑颜舛作实验室用,难怪有股臭味。米勒先生,你鼻子太尖,是个唯美主义者。” “这儿有酒喝吗?”我问道。 当然没有。不过,克伦斯基提出要出去买些来。“拿些烈性的,”我说,“看着这地方就要干呕。难怪这可怜的家伙患肺结核呢。” 克伦斯基很难为情地迅速离开了。我看着玛勒:“你看呢,咱们是等他呢,还是一走了之?” “你这人心眼太不好了,还是等等吧。他挺有趣的,我还想听他聊聊,而且他的确能把你放在眼里。看得出来,他说话时就望着你呢。” “他就这一次说得有趣,”我说,“坦率地说,他烦死我了。我听他胡说八道了这么多年。他算是聪明的,但他总要马失前蹄的。记住我的话,他将来会自杀身亡的,而且,他是个扫帚星,只要碰到他,事情准糟糕。你不觉得死神附在他身上吗?他要是不能阴森森地预报灾难,就会如同一头无尾猿哼哼唧唧,不知所云。你说怎么跟这样的人处朋友呢?他想让你做他的患难之交吧?他有啥苦恼我却不了解。他为这个世界操心分忧,可我才不关心呢!我不能把这个世界治理得井井有条,包括他在内,谁也无能为力。他为什么不想法子生活呢?要是我们再自得其乐些,这世界哪能这么惨呢?他真把我给搅昏了。” 克伦斯基买了些劣质酒回来,还口口声声说自己费了好大的劲。他只沾了一丁点儿酒,所以不管我们中不中毒,他自己反正没事。他说他倒希望我们酒精中毒。他好像借酒排遣了整夜的愁闷,玛勒还愚不可及地为他感到难过。他舒展着筋骨,头枕着她的大腿躺在沙发上,又开始稀奇古怪地讲世人的悲惨遭遇。同往常一样,没人与他争辩,也不互相谩骂,但是他就如同录音电话机,枯燥无味地说着这个世界中许许多多不幸的人的故事。 克伦斯基的脑袋枕着她的大腿。他阴险恶毒,目中无人,说起话来如同从半开的龙头中渗溢出来的煤气。荒诞的是,人类最小能缩到原子。在这群体最痛苦的时候,人们会下意识地产生精神错乱。克伦斯基大夫已不复存在,有的只是痛苦与磨难,在这丧失人格的强大原子能的真空中发挥着正负电子的作用。他如一团死水,即使这个世界被惊人地苏维埃化,也不能激起他热情的火花。他口中念念有词--神经质、内分泌腺、脾、肝脏、肾、紧贴皮肤表层的小毛细血管。皮肤本身就是一个皮囊,里边杂七杂八的什么都有:骨头、肌肉、腱子肉、血液、脂肪、淋巴、胆汁、尿、粪便等等全套装备。细菌在这个恶臭的内脏袋子里发酵蔓延,无论那个被称之为榆木疙瘩的脑袋发挥得多么超群,细菌总是战无不胜的。人的躯体总是要向死神投降的,而克伦斯基呢?尽管X光线的统计数字表明他还活得硬朗朗的,当死神离他而去时,他也只不过是个被脏兮兮的指甲盖碾碎的虱子。克伦斯基因泌尿系统的机能降低而时发癫狂,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宇宙之下,死亡会采取另一种方式。他对着这么多的尸体,剖腹取肠,大卸八块,这时死亡的概念够形象具体的了:可以说,这是一块放在停尸板上的冻肉。电停了,机器也不转了,这块冻肉一会儿就臭不可闻。这真是司空见惯的事了!再可爱的人死了,也不过是另一件非常无情的铅管子。就在他身上有了坏疽之后,他望着自己的妻子,旁敲侧击地说她应该是一头展现迷人风姿的鳕鱼。当得知坏疽仍在他的体内肆意滋生时,她也无暇顾及自己经受的痛苦了。他已经迈进了死亡之门,他的抗争精神让人钦佩。他认定死神总是时刻陪着你,它潜伏在黑暗的角落,一有良机就会抓着你的头颅狠狠地往死里撞。他说,死神总是时时刻刻伏在我们所有人的身上,这是我们惟一真正的契约。 他张开那没有血色的厚嘴唇大放厥词,玛勒却听得入迷了。她捋着他的头发,温柔而惬意地哼哼着。他那千篇一律的预言不算个啥,但对受难者的露骨的同情使我恼羞成怒。他病羊似的蜷成一堆,使我感受到一种极为明显的喜剧色彩。他吞食了太多太多的空锡罐,用被遗弃的汽车零件滋养自己。他是个用事实与数字堆积起来的活坟墓,搞清这统计数字可真难死他了。 “你晓得自己该做什么吗?”我悄悄地说,“就现在,今天晚上,你该自我了结才对。你活得没有什么奔头了,为啥自欺欺人?我们过一会儿就丢下你,你只管结束自己的命吧!你脑瓜子灵,一定知道如何利利索索地自杀。说真的,我觉得你也是这个世界的人。既然如此,你只需损损自己就行了。” 这番话使苦不堪言的克伦斯基大受刺激。他竟然海豚似的跳将起来,拍手喝彩,像个麻木的跛子,体面文雅地跳了几个舞步。当他获悉妻子又生了小孩子时,就如同水道挖掘工一样,欣喜若狂起来。 “米勒先生,你是说要我自己死吗,嗯?你如此慌张干什么?你是嫉妒我了吧?哼,折磨得你死去活来。总有一天,你要来求我给你解围,你将要跪在我面前哀哀求告,我才不吃你这一套。” “你疯了吧?”说着,我用手摇着他的下巴。 “哦,不,我不疯!”他拍着我的秃头,“跟所有的犹太人一样,我只是有点儿神经过敏。你别犯傻了,我永远不会毁掉自己的。我要参加你的葬礼,不住地嘲笑你。也许你没什么伤心事。说不定你将来因借我的钱而债台高筑,这样,当你一死,你就得把身体赎给我。米勒先生,一旦我开始搜刮你,你连一分钱也留不下。” 他伸手拿起钢琴上的裁纸刀,刀尖抵住我的肚子。他在我肚子上比划着,而后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可要动手了,”他说,“拿肚子开刀。我先灭灭你那浪漫的痴人呓语,不然你老觉得自己活得挺舒服;然后呢,我要像剥蛇皮一样扒了你的皮,这样可以够得着你那沉着冷静的筋,把这些筋弄得颤动、跳跃;你得在我刀下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你金鸡独立,头搭在壁炉台上,呲牙咧嘴地笑着。你这等模样,真是怪物一个。” 他转向玛勒:“等我给他换上实验室的衣服,你觉得还会爱他吗?” 我背对着他来到窗口。布罗克斯后面的风景是独一无二的:木栅栏、晾衣竿、洗涤槽、污秽不堪的草地、鳞次栉比的廉价公寓、安全出口,等等,不一而足。穿着各式服装的人们在窗前徘徊。为了完成第二天那无聊而单调的工作,他们一个个都准备着休息。十万人中,可能有一个人能摆脱这种集体毁灭;而其他人呢,要是有人晚上趁他们入睡时进来割破他们的喉咙,这算是对他们的怜悯。要相信这些可怜的牺牲品还能开创什么新生活,真是无稽之谈。我想起了克伦斯基的第二任妻子,她慢慢也会发疯的。她跟这帮人没什么两样:父亲开了个杂货店,母亲患了子宫癌,整天躺在床上养病;一个弟弟嗜睡如命,另一个瘫痪不起,哥哥脑子又不够用。一个智力正常的家还要使整个家庭的生活处于瘫痪,那么这所智力正常人的房子呢…… 我厌恶地朝窗外吐了两口。 克伦斯基站在我身旁,一只胳膊搂着玛勒的腰:“咋不动手呢?”说着,我把自己的帽子扔出窗外。 “什么,闯下祸让邻居们来处理呀?不,先生,我才不干呢。米勒先生,看来你要急着自杀。为啥不赶快行动?” “我是愿意,”我说,“如果你同我一起动手的话。我让你看一看死有多么容易,来,把手递过来……” “唉,算了,算了。”玛勒说,“你们这是小孩耍家家呀。我还指望你们两个为我排忧解难呢。我才真正地担忧呢!” “没办法呀,”克伦斯基闷闷不乐地说,“你父亲就不愿意让人帮他,他就想死。” “可是我想活命呀,”玛勒说,“我才不当苦行僧呢。”ァ八都会说,可无济于事。等我们推翻了这个腐朽的资本主义体制,才能柳暗花明呀……”ァ罢舛际欠匣埃”玛勒插上了嘴,“你认为我为求活命要等到革命爆发吗?现在就该采取措施。要是我用其他方法还是无力回天,我就去当妓女,当然是智商高的喽。” “哪儿有智力型的妓女呀?”克伦斯基说,“出卖皮肉就是弱智的表现。你为啥不动动脑子?你要是个间谍,就得更好地用脑子。这就算出主意了!这个组织里有我非常好的关系,我觉得还能从那行当里给你找个事儿干。当然,你就得放弃跟这家伙鬼混的念头。”他猛地指着我,“可是,像你这种女人,”他的眼睛贪婪地在她身上扫来扫去,“挺起腰杆,得有个伯爵夫人或者公主的样子,怎么样?”他又说,“除去花销,每周一百元……不太糟吧,如何?” “我现在挣得可比这多,”玛勒说,“还不遭人算计。” “什么?”我们俩立马惊叫起来。 她笑了:“你觉得说的钱数很大吗?我需要的远不止这些,只要我愿意,明天就能找个百万富翁结婚;我屁股后面一大串给钱的呢。” “你咋不嫁上一个人再迅速跟他离婚呢?”克伦斯基说,“你可以走马灯似的换人,自己也成了百万富翁了。你怎么这么死心眼儿?这等事情还举棋不定,不打算告诉我?” 玛勒真不知如何应答。她想来想去说,为了票子跟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结婚,实在是太龌龊了。 “你是说自己可以操皮肉生意!”他满口讥讽,“这儿的这家伙受到资产阶级道德观的腐蚀,你也是一样的可恶,听着,你咋不让他学学给你拉皮条?你们俩在下流社会里可是珠联璧合呀!干吧!说不定我能时常给你拉些生意呢。” “克伦斯基大夫,”我和蔼可亲地微笑着,“我想我们要同你分手了。可以说,今天晚上玩得很开心,获益匪浅。玛勒一染上梅毒,我肯定请你出山。我觉得你手腕非凡,把我们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要是想送你老婆去精神病院看病,就过来跟我们玩吧。你起码是个幽默风趣之人,有你在,咱们肯定玩得开心。” “快别说了,”他求饶似的,“我想跟你好好谈一谈。”他转向玛勒,“你急需多少钱?要是能救急,我能借给你三百元。这钱不是我的,过六个月我得还给人家。听着,现在别溜。我想跟你谈些事。让他走吗?” 玛勒望着我,好像在问我刚才他那番话是不是真的。 “问他干什么?”克伦斯基说,“我对你可是真心实意的。我喜欢你,愿意为你效劳。”他转过身粗言厉声地对着我,“请吧,回家去吧,好吗?我又不会强奸她。” “那我走了?”我问道。 “好吧,走吧,”玛勒说,“只是为什么这白痴跟我说话还要耗很长时间?” 这三百元的事我真拿不准,不过我还是离开了。坐在地铁里,看着那些乘客在夜幕下的大都市里疲惫不堪的样子,我如同当代小说中的主人公,陷入了深深的反思。像他们一样,我扪心自问一些毫无价值的问题,提出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情,为未来制订着虚无缥缈的蓝图,对万事万物--包括我自身的存在也心存疑虑。当代的英雄人物,其思想无所指归,他的脑子就是个滤盆,可以把干巴沉闷的思想冲刷掉。他心里想自己正坠入爱河。他坐在飞快的地铁里,像台缝纫机一样,在车里来回穿梭。他想的就是及时行乐,逍遥自在。就比如吧,他也许正跪在地板上抚摸着她的膝部;他那热乎乎、汗津津的手在这冰凉的肉体上慢慢地向上游戈;他谄媚地说她是多么地出类拔萃;要是能插进她体内,要是能求她双腿再叉开点儿,那就绝不是三百元钱能办的事了,他就会层层加码;她的乳房越来越近地蹭着他,她希望他心满意足地咂巴一番就行,千万不要迫她交欢。她自忖这不是玩弄和诱奸吧?因为她坦率地警告过所有的人,如果她迫不得已地干了这事,她就应该而且必须与男人交媾求欢。老天爷作证,男女之事可不是纸上谈兵:她能够轻松迎战,能放荡纵欲,时松时紧地变换着花样,谁也搞不清她被人玩弄了几个回合;她的托辞凿凿有据,干这皮肉生意只是不愿意让她父亲像狗一样地死去;此时,他把头埋在她的大腿上,舌头火辣辣的;她把身子往低处倾了倾,一条腿搭绕在他的脖子上;她感觉到这次是最性骚、最淫荡的了;他要通宵地逗弄她、让她干着急吗?她双手按着他的头,手指扯弄着那油污污的头发,她性欲亢奋,就急切地扭动着躯体,喘着粗气,撕扯着他的头发。她疯狂地拽着他的衣领,往膝下猛拉扯他的衣服,她的手光滑如鳗鱼,你还没觉察到,就早已塞进鼓包包的裤子里。他如同海象,慢慢地喘着粗气;她紧紧箍住他的脖颈……那个地方,哦,对,对,就这样,啊,啊!他使劲地往里顶着,蓦地,他想起两桩事。三百元钱……三张美钞呀。谁愿意让我操呢?是主耶稣,这太荒谬了。天哪,就这么干!他同时感受着、思考着。再搞一次吧!耶稣主啊,多带劲儿的阴户呀!他当她是傻瓜。怎么样?妙不可言吧?现在舒服吧,舒服得要死!耶稣主啊,要是我们能通宵达旦地这样玩,该多好呀!噢,耶稣主啊,我来劲儿了。动一动,你这骚货,快点,快点…… 我们的这位英雄睁开了眼,又回复他自身,也就是说,这个人性交时充当我自己的角色。他不愿意承认支配他行动的意图。我心里想,他们柔情蜜意之后很有可能拉开窗帘,作一番长谈。这脏兮兮、汗涔涔的交媾,如一场梦魇,再不会萦绕于她心头了。他或许还要与她尽情地亲吻,可她清楚该如何保护自己了。莫德是不是还醒着?我性欲难忍。快到家时,我就解开裤扣,把那玩意儿掏出来。莫德的阴户。一旦她有这心思,自然地会求欢的。她闭上眼睛,似睡非睡的,我只要贴近她的背静静地躺下就行。我把钥匙插进锁孔,猛地推开铁门。冰凉冰凉的铁皮贴着我那颤悠悠的玩意儿。必须趁她在梦乡的时候,蹑手蹑脚地靠着她,我悄无声息地溜上楼,慌乱地脱了衣服。听见她翻身的声音,知道她快睡着了,那温热的屁股冲着我。我轻轻地溜上床,把她抱住。就算她睡得跟死猪一样,我还是不能太仓促,不然,就会把她弄醒。必须在她睡着的时候那样干,要不她就觉得受了侮辱。她还是睡得很死。其实,这骚货心里想着呢,只是羞于出口罢了。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玩了这个废物吧!我稍微动了她一下,她像浸了水的木头有了反应。随即又死气沉沉地躺下,装模作样地入睡了。对了,我不能半途而废呀!我得像起重机似的把她移转过来。好在她动了动,一切正中我的下怀。我当自己老婆是匹死马呢!在她身上恣意折腾,真是太棒了。你感觉到这柔嫩光滑的肉体里的每一次涟漪,你可以趁这机会天马行空地想这想那。这具肉体是她的,可这个阴户是你的呀。这两具肉体到了早上要互相面对,而且感到都有些异样,他们没有那玩意儿照样能活,好像这俩玩意儿只是为着产生精液和淫水而存在的。她酣然大睡,当然不在意我如何摆弄她。那么这肉体,这靠着滚珠轴承独立操作的起重机说明什么呢?肉体蒙受伤害和羞辱,它暂时失去了名号和地址,愿意把阴茎割下来,像袋鼠那样一直保存着它。莫德可不是屁股冲天而俯身躺着的肉体,而是橡皮软管之下的无助哀怜的牺牲品。如果操作者不是她丈夫而是上帝该多好呀!莫德看到她自己手持一把漂亮的红阳伞,娇滴滴地伫立在绿莹莹的草地上,一群可爱的灰鸽在啄着她的鞋,这群她自认为可爱的鸽子咕咕咕地叫着。多么优雅大方的小生灵啊!她们自始至终排泄的都是洁白的粪块;不过,这些鸽子,都是从天堂下凡到人间的,这洁白的东西就是蛋糕,粪块可是个肮脏的字眼。人类一披上衣服,变得斯文时就发明了这个字。对着上帝派来的小鸽子,她默默地祈祷,如果她能瞟上一眼,就会看到一个不知羞耻的轻佻女子在向一个裸体男人展示她那迷人的大腿,这跟田地里的母牛和牡驴有什么两样呢?特别是这个女子摆弄出如此令人难堪的姿势,她更不愿去想了。她支开阳伞,不愿离开草地一步。赤身裸体地沐浴在这明净的阳光之下,与一位想像中的朋友谈天说地该是多好的享受啊!莫德说起话来文雅得体,犹如一身素装的女子。这时,教堂的钟声在缓慢而有节奏地响着。她呆在这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里,像尼姑一样,用盲人的密码语言唱起了赞美诗。她弯下腰抚摸了一只鸽子的头,羽毛这么轻柔,软和,由于爱而又这么温暖,茸茸的羽毛包裹着这么一个生灵。太阳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它在温暖着她那凉嗖嗖的背部。噢,多好的太阳啊!她像一个和蔼仁慈的天使,把腿分开:这只鸽子在她的双腿之间拍打着翅膀,轻柔地拂着大理石的拱门。这只可爱的鸽子扑腾得越来越欢;她得紧紧地抓住这柔软的小脑袋。现在还是星期天,这个角落依然不见人影。莫德在与莫德交心。她说要是有个健壮如牛的人来到这儿,扑到她身上,她会纹丝不动。她对自己咕哝着,莫德,性交妙不可言,不是吗?性交是这么舒服。为什么我不每天来这儿,就这样站着?莫德,说实话,这真是太棒了!你把衣服都脱了,站在这块草地上;你俯身给鸽子喂食。这时,就有个粗壮汉子爬上你这面人坡……哎啊,天啊,不过,这样玩可真是舒服极了!这片干净的绿茵茵的草地,他那温热皮肤的气味,他那蛮牛一样的喘息声--噢,天呀,我要让他像操母牛那样操我。噢,天啊,我想,我太想! 第04章 第二天晚上,我的老朋友斯坦利顺便来看我。莫德对斯坦利怀恨在心。理由说得很充分,因为他每次看着她时那无声的咒语使她恼羞成怒。他的表情不言自明:“要是我娶了这个骚货,就拿斧头把她劈了。”斯坦利积蓄着深仇大恨。他看起来形容枯槁,瘦长而结实;他在奥格素普戍边了几年,从骑兵营退役时就是这个样子。他的目标就是杀、杀、杀。要是他做坏事而能安然无恙,他就要把我这个最好的朋友杀掉。他对这个世界积怨很深,多会儿都是兴冲冲地恶声咒骂。他顺道来访就是为了搞清楚我为何没有什么上进心,而且堕落得越来越深。“你没什么出息,”他说,“你我一样,胆怯软弱,没有鸿鹄之志。”我们都有一个不足以启齿的志向:创作。我们十五年前互通信件的时候就对写作心存向往。奥格素普边塞对斯坦利是个再好不过的地方,他在那里成了酒鬼、赌徒和窃贼,这使他的信也趣味盎然。信里的内容可与军营生活相去甚远,不过,他写信的时候是顺着一些激情浪漫的作家的思路写的。斯坦利就不该回北方来,他该在奇卡马加下车,裹上烟叶,抹上牛粪,把自己打扮成美妙的印第安女人。相反,他返回北方的这座殡仪馆,觉得自己已成了一个卵巢丰产的肥胖的波兰少妇,得负担一窝小波兰人的生活,还要在这乱糟糟的环境中枉费心机地进行写作。斯坦利很少谈及目前的状况,他更喜欢把他在部队里崇拜和爱慕的人抬出来,杜撰一些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 斯坦利沾染着波兰人所有的恶行劣迹:虚荣、刻薄、粗暴,假惺惺的慷慨,如落魄文人一般耽于幻想,愚忠,而且还异常奸诈,认为谁也靠不住。总之,嫉妒和猜疑可把他害苦了。 我喜欢波兰人的语言,听到聪明人说出的波兰语就心醉神迷。这种语言的声调总让人想起一些从未见过的画面,画面里总有一个修剪齐整的绿茵茵的草坪。草坪之上,嗡嗡而叫的大黄蜂和嘶嘶而窜的毒蛇成了这儿的主宰。我记得在很早以前的一段日子里,斯坦利要邀我去拜访他的亲戚;他想在我面前炫耀炫耀他那些阔绰的亲戚,就让我带上一大卷乐谱。那种情形我还历历在目,一见到这些油嘴滑舌、过于客套、自命不凡而且虚伪透顶的波兰人,我总感到非常难受。不过,一旦他们时而用法语、时而用波兰语地互相攀谈起来,我便坐回来,津津有味地看着他们。他们扮着奇怪的波兰式鬼脸,一点儿也不像我那些着实愚蠢、粗鲁的亲戚,这些波兰人就如身上扑满黄蜂而伏卧不动的毒蛇。我根本不晓得他们在谈些什么,但是总觉得他们似乎正体面地诋毁某人。他们嘴里都长着长剑和砍刀,说不定就电闪雷鸣地猛烈挥舞着。这些人的心态极不正常,不止一次地粗暴对待女人和小孩,用系有血红色三角旗的长剑刺杀他们。当然,所有这些勾当都是戴着黄油色手套的男人们和晃悠着笨重的长柄眼镜的女人们在客厅里就着一杯浓茶进行的。这些女人美妙绝伦,是那种几百年前十字军东征期间那些金发碧眼的妖艳女郎。她们的双唇天竺葵般地柔软、小巧,肉感的嘴总是嘶嘶地发出五颜六色的声音。这些既有毒液又有玫瑰花瓣的语言轮番轰炸,产生了一种使人心醉神迷的音乐,还有一种硬邦邦的莫名其妙的声音,这声音既像有人呜咽又如奔涌不息的河水,呕哑嘈杂难为听。 我们乘车回家,总是经过一块块死气沉沉的土地,这里遍布我们这个辉煌的文明世界的硕果:汽油罐、烟筒、谷仓、公共汽车票以及其他生化乳胶产品。这沿途所见使我心如明镜,自己在这寂寞并无主的命运里,不过就像燃烧的垃圾堆里的一坯粪便、一副恶鬼的动物下水而已。在那里,燃烧的化学产品、废弃物、肠肚杂碎总是散发着一股酸臭味。波兰人是个分裂的民族,其语言源于昔日战火的废墟,对这个民族的历史,我是一无所知,但我迷恋他们的语言。于是,我就想,总有一天,我会不会乘火车来到他们这片神奇的土地,车上挤满了犹太人,不管波兰人多会儿与他们搭话,他们都会吓得发抖吧?看到这些犹太人吓得浑身哆嗦,我忍无可忍,就用法语同一个波兰贵族唇枪舌剑地斗(我,可是个布鲁克林的小人物呀)。我会旅行到一个波兰公爵的庄园,看他给秋季当代画家作品展览会画几幅具有忧郁伤感情调的作品。与我这位粗野、暴躁的朋友斯坦利一同乘车进入这片泥沼地,想像能碰到什么样的不测事件呢?我这个懦弱、胸无大志的人,怎么敢相信自己有一天会勉勉强强地离开家人,掌握一种新的语言,养成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喜欢那儿的生活,使自己沉湎于其中,与外界隔断一切联系?脑中回想着我当时乘车经过的那片地带,就好像在一个寒冷刺骨的夜里当你在火车站愣着神儿换乘车的时候,某个傻瓜告诉你的一件恐惧、可怕的事情。 可怜的柯里正好在这特殊的夜晚顺便来访。他也看不上莫德,只不过趁莫德弯腰把肉放进烤箱时偷偷地摸摸她的屁股,让她激动激动而已。柯里总觉得他这些勾当谁也没注意到;莫德老是让人们对她如此这般,好像这等事是不经意地发生的;斯坦利心如明镜,却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不过,你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在桌子底下往指节上的锈铜套上倒硝酸。我自己呢,什么都看它个一清二楚,哪怕是石灰墙上新出现的裂痕呢。要是时间允许,我还能死死盯住一条裂痕,我可以连标点符号也不拉地一鼓作气复述人类的整个历史,现在视力慢慢地集中在墙上这一特殊的方寸之地。ピ谡馓厥獾囊雇恚户外温暖如春,草地天鹅绒般地柔软。要呆在家里,默不作声地互相折磨,可真是说不过去。莫德急于让我们出去,我们正在亵渎神灵。况且,她过一两天就要来例假了,这使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爱哭鼻子,更心乱如麻,情绪低落。最让我惬意的莫过于走出户外,随意跳上一辆疾驶过来的卡车,这样就会使她如释重负了。现在令我不解的是,我以前咋不做做使她心满意足的这等小事呢?多少个夜晚,她想必孑身一人,盘腿打坐,默默祈祷着我会挺着个粗大的阴茎回到她身边。要是碰上了这种事,她这种女人就会很露骨地说:“谢天谢地,他总算玩上了!” 我们漫步来到花园,四仰八叉地躺在修剪得短短的草坪上。苍穹犹如无边无际的碗状物那么亲切宜人、宁静祥和,我奇怪地感觉到自己就如一位圣贤哲人那样悠闲自在、宁静致远。我很奇怪斯坦利吹口哨的心境与我大相径庭。他说我真该歇息歇息了,作为朋友,他要帮助我做自个儿做不了的事。 “把这风流事让给我吧,”他轻声低语,“我会全力以赴地成全你。不过,事成之后可别找我吃后悔药哟。”他又加了一句。 我想问问,他怎么样全力以赴地风流一把? “这就不碍我的事了,”他说得我心领神会,“你死心了,不是吗?很简单,你想抛开她,说得不对吗?” 我摇摇头,笑了起来。在所有的人中,惟独斯坦利如此狂妄,猝然提出这么露骨的一招,真是荒诞透顶。他这样做好像是蓄谋已久,只需时机一到与我摊牌就是。他很想多了解了解玛勒,而我对她就十分有把握吗? “现在说说这小姑娘吧,”他说起话来,还是像以往一样冷酷无情,“这李代桃僵的事不好受吧?不过,过上一会儿你就忘得一干二净。你又不准备做什么神仙。只是,以后再别来求我做这事了,懂吗?一旦我摊上这风流事,我可是一次性解决。我向来不拖泥带水。我要是你,现在就去得克萨斯的某个类似的地方。永远不回这儿了!你得脱胎换骨,就像刚刚开始自己的人生一样,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我不能,我处处受挫,这就是我想助你一臂之力的原因。考虑到你,我现在可不干,干这风流事儿是因为我打心底里愿意风流一把。你跟女人玩得尽情时也会把我忘个一干二净。我要是有你这处境,我谁都忘了。” 柯里听得入了迷,很想马上知道他是否能随我一起走。 “不管干什么,都不要带他!”斯坦利粗鲁地脱口而出,“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干什么都不济。况且,他不受人信赖。” 柯里的自尊心大受伤害,露出不悦之色。 “听着,不要戳人疼处。”我说,“我清楚他一事无成。不过,毕竟……” “我这人说话不绕圈子。”斯坦利一点也不客气,“我首先声明,我不想再看到他。他可以滚蛋,怎么死都可以。你心肠太好了,难怪你陷入这么糟糕的境地。你知道,我没有一个朋友,也不想与任何人交往。我不想出于怜悯为任何人做任何事。要是他伤了心可就太糟糕了。不过,他得死命忍受着。我说话铁板钉钉,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我咋知道自己可以由着你操纵指挥呢?” “你可以不违心地相信我。总有一天,说不上什么时候,这事儿会发生的。你搞不清是怎么回事。你会为你的生活感到惊奇,而且,因为明白这事为时已晚,你也改变不了自己的想法。我要跟你说的是,这事儿无论你喜欢与否,你都会自由的。这风流债是我为你了结的最后一件事。事后你要好自为之。不要给我写信说你忍饥挨饿的事,因为我再也不会关心你了。生死浮沉,听天由命吧。” 他站起来要拂袖而去。“我要走了。”他说,“那事儿随后再定?” “可以。”我说。 “给我拿二十五元钱。”他起身离开时说道。 “我身上没这么多钱。”我转向柯里。他点着头心领神会,不过,没有把钱递过来。 “你给他吧,”我说,“到了家我再还给你。” “给他?”柯里轻蔑地看着斯坦利,“让他也尝尝求人借钱的滋味吧!” 斯坦利转身就走。他像个牛仔似的慢跑而去,从后面看,他与凶手无异。 “这不要脸的杂种!”柯里含糊其辞,“我真想刺他一刀!” “我自己也恨他。”我说,“等他变好他早就萎靡不振死了。我不清楚他为什么给我来这一手。这可不是他做的事呀。” “你怎么清楚他的心思?怎么能信任这种家伙呢?” “柯里,”我说,“他想帮我的忙。这忙不是什么好事,可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来。你不过是个小孩儿,搞不清这其中的奥秘。这总算是个转折点。我多少能得到慰藉。” “这倒使我想起了我父亲,”柯里苦笑着说,“我恨他,而且恨之入骨。我很想看到他们俩被吊挂在同一根杆子上。这卑鄙的杂种,我真想臭骂他一通!” 过了几天,我坐在乌瑞克的画室里,等待玛勒与她的朋友劳拉・杰克逊的到来。乌瑞克从来没见过玛勒。 “你觉得她品质不赖,嗯?”他说的是劳拉,“我们不必搞得这么客套,你说呢?” 乌瑞克说话总要探探我的口气,这倒使我觉得很有趣。他想吃个定心丸,不想白耗一个晚上。他根本吃不准我什么时候能跟女人或者朋友玩上手;我对他那谦卑的建议有点儿漫不经心。ト欢,看到她们,他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其实,他一看到她们就惊慌失措。他立马把我拉到一旁,对我的审美观赞不绝口。 劳拉・杰克逊这个姑娘稀奇古怪的。她的不足之处在于她不是个纯种白人。这一点起码使她在人之初相当与人难处。给我们留下一点儿印象的是她的文化水准和家庭教养。两杯酒下肚,她已经准备着要向我们显露那迷人的身段。她的衣服过长,可又要急于做出惊人之举。她照我们的提议脱了衣服,露出一双长筒纯丝袜、一顶乳罩和乳蓝色的紧身短衬裤,这把她的体型衬托得魅力四射。玛勒也决意照着劳拉的样儿做。我们立刻就哄诱她们摘了乳罩。我们四个搂抱成团,拥挤在一张很大的没有靠背的长沙发椅上。我们关了灯,放开一张唱片。劳拉觉得这样太热,干脆就脱得只剩下丝袜。 我们在这一尺见方之地肉贴肉地跳开了舞。正当我们换了舞伴,正当我与劳拉的下身贴在一起密不透风时,电话响了。是海明・劳斯彻打来的。他严肃而急切地告诉我,邮差已宣布罢工了。“陛下,你明天早上最好早早到场,”他说,“还说不上会出什么事呢!要不是因为斯皮瓦克,我才不打扰你呢!他在抓你的辫子,他说你应该知道那些邮差要罢工的事。他已租了几辆出租车,明天可要出乱子的。” “别让他知道你给我打电话,”我说,“我一大早就到那儿去。” “你玩得尽兴吗?”海明尖细地叫道,“没有我给你们的晚会凑热闹的机会吗?” “海明,恐怕不行吧?要是你想找姑娘耍耍,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位,在智商测验办公室的那个,你认识的。那可是个乳头硕大的姑娘。她午夜休班。” 海明还想告诉我他老婆动手术的事,这时劳拉已经滑上我的身子,抚弄着我那玩意儿,我一点儿也听不清楚了。他话没说完,我就把电话挂了。我假惺惺地跟劳拉解释通话的内容,我清楚玛勒过一会儿会跟在我后面的。 我与劳拉纠缠在一起,她的背弯得几乎到了九十度,而且还一直谈论着邮差罢工的事。这时我突然听到乌瑞克与玛勒哼哼唧唧的交欢声。我抽出那玩意儿,拿起电话,随意地报个了号码。我惊奇的是电话那边传来女人懒洋洋的调子:“是你吗,亲爱的?我一直想着你呢。”我说:“是吗?”她好像似睡非睡地继续说:“快快回家吧,亲爱的你不愿意吗?我等死你了。跟我说你爱我……” “莫德,我尽快赶回去。”我用清晰自然的声调应着,“邮差们在罢工,但愿你打电……” “怎么回事?你在说啥?这是什么意思?”那边的女人惊诧起来。 “我说把运货单火速送到D.T.办事处,让柯斯帝根去办理……”电话咔嗒一声给挂了。 他们三人正躺在这长沙发椅里。我在暗中能闻出他们的体味。“我希望你不要走,”乌瑞克说得很沉闷。劳拉搂着他的脖子,正趴在他身上。玛勒突然说要上卫生间。她使劲拽着我。我们躺在沙发旁的地板上,开始尽情地交欢。我们玩得正带劲儿,大厅的门开了,灯蓦地亮了,原来是乌瑞克的弟弟内德和一个女人进来了。他俩都有些醉态,一看就知道他们想早一点儿返回来,偷偷摸摸地云雨一番。 “别让我们扫了你们的兴,”内德站在门口,看着这淫乱的场面好像视为平常。突然,他指着哥哥叫喊,“怎么了?你在流血!” 我们都看着乌瑞克:从肚脐到膝盖,到处都涂抹着血。这情景使劳拉窘得无地自容。 “很抱歉,”血水顺着她的屁股滴流而下,“我没想到我会这么快……” “这没什么,”乌瑞克说。“玩了好几个回合了,这些血是咋回事?” 我随他去了卫生间,在途中稍停片刻,想让他引见一下他弟弟带来的那个妞儿。她真是美到极点了。我伸出手与她相握,她抓住我的手,出人意料地碰了碰我的下身。这反而使大家感到自在一些。 “这真是了不起的体能操练啊,”乌瑞克起劲地搓洗着身子说,“你觉得我还能再重振雄风吗?我的意思是说,沾上点儿经血无伤大体,是吗?我似乎觉得还想再玩它一回,你说呢?”ァ靶越挥幸嬗诮】担”我爽快地说,“要是我能跟你换换位多好呀!” “这事我根本不嫌弃,”说着,他淫荡地伸出舌头,舔着下嘴唇,“你觉得能对付这次性交吗?” “今晚可不行,”我说,“我要走了。明天我要精力充沛,潇潇洒洒地玩一玩。” “你要带玛勒走吗?” “不错。告诉她马上来这儿,好吗?” 我正用香粉涂抹着下身,玛勒蓦地开了门。我们随即尽情地搂抱起来。 “在浴缸里交欢何如?” 我打开热水,放进一条肥皂。我用抖动的手指往她身上涂抹着肥皂。她的眼睛闪烁着亮光,犹如一把星斗洒落在身上。她身上的每一处都绸缎般地光润柔滑,乳房丰满得要爆炸。我们躺在浴垫上,我摇晃着她,犹如摆弄一个能说明地球引力原理的无腿玩具。 两天过后,我心情闷闷不乐。我在暗中躺在睡椅上,思绪从玛勒迅速地转到这该死的没有任何意义的电信生活。莫德过来跟我说些事,我千不该万不该趁她站在那儿怨东怨西的时候就随随便便地揉搓她的衣服,她受了侮辱拂袖而去。我并不是老想着要操她,这就如同你抚摸着一只猫,我只是水到渠成地向她求欢,她一睁开眼,你就不能那样碰她了。可以说,她从来不在行动中与人做爱。她觉得性交与爱情有某种联系,可能就是肉欲的爱情吧?当我第一次认识她,当我坐在钢琴凳上快速地扭转、摇晃,那玩艺尽没至她的身体里时,桥下的溪水依旧汩汩地流淌,一切都没有改变。她现在行事如同一个在准备各式菜肴的厨师。她会谨慎地想好主意,那欲言又止、性欲难熬的样子,让我明白玩不玩只是个时间问题。尽管她乞求欢愉的方式有些古怪,但这也许是她受刚才的念头所驱使吧。不管怎么说,她要不要欢愉,我才不在乎呢!可是,我蓦地想起斯坦利说的话,我就对她有了欲望。“最后狠狠地撞击吧!”我心里一直这样想。哦,我也许趁她假寐的时候,凑上去想法子弄弄她。我想到了斯皮瓦克。他最近这几天像头秃鹰,死死地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我对电信业务的憎恶都聚集到他身上了。他是那种表面上就很凶残无情的工作人员。趁他们还没坏我的事,我必须设法击败他。我一直想着怎么才能引他到一个秘密的码头,让某个两肋插刀的朋友把他从船上推到水里。我想到了斯坦利。他可乐意干这种活儿呢…… 他干这活儿要让我心焦到几时?我很想搞清楚,而且要用什么方法一下子把他推到水里?我在车站看到玛勒走过来与我会面。对呀,我们就要共创新生活了!我连想也不敢想是哪一种生活方式。也许克伦斯基会为我们筹集三百元钱呢,她谈到的那些百万富翁也该发发善心了吧?我想着这几千元如何分配:一千元支付我们这几个月的生活,一旦到了得克萨斯或者某个类似的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我就信心十足了。我会和她一同辞去报社办公室的工作--她在那儿一直受到好评。我应邀给人家写些短篇小说、随笔、见闻什么的多好啊。我跟商人们打交道,教他们如何写广告。我相信自己肯定能在旅馆门厅里撞见一个给我心灵以休憩的情同意合之人。国家如此之大,再怎么说总会有那么多孤独寂寞之人、宽宏大量之人的。要是他们都有真正的个性就好了!这样我为人处事就会真诚直率,表里如一。就说我们去密西西比河某一破旧不堪、近乎倒塌的旅馆吧。有人从黑暗处走过来问我感觉如何,有个小伙子只是想与人聊聊天儿,我把他引见给玛勒。我们乘着月色,臂挽臂地靠着,树上密密缠满了藤枝蔓叶,地上的木兰花在凋谢枯萎,潮湿、闷热的空气使万物发霉、腐烂,就是人也散发着腐烂之气。对他来说,我是一股来自北方的清新温柔之风。我诚恳、率真,全然一副谦恭样儿。我会马上把名片放在桌上。好啊,伙计,就是这种处境。我喜欢这个地方,想今生今世呆在这儿。这会把他吓跑的,因为你不能一开始就跟南方人直来直去的。你是做什么的?于是,我犹如一根配有湿海绵块的能盖住乐声的单簧管以轻松、淡然的心情,洪亮地再说上一遍。他听到的是只有寒冷的北方才有的小调,这是冷冻厂在严寒的早晨发出的汽笛声。这位老先生,我不喜欢寒冷。不,先生!我想干某种靠得住的活儿,只要有碗饭吃就行。我能有啥说啥吗?你觉得我疯言疯语,是吧?我在北方那个地方寂寞无主呀!是的,先生,我们心里恐惧和孤独,脸都发青了。我们住在小房子里,手拿刀叉用餐,戴着手表,服用治肝脏的药丸,吃着面包心和香肠。老实说吧,先生,不要打听我们在那里呆的地方。我们吓得要死,我们要说话,说些真事。别睡……你不会吧。咱们谈它个通宵,为这个世界的毁灭祈祷吧。我们什么都不信任:我们憎恨每一个人,我们互相攻讦。一切都是那么根深蒂固,死死的,牢不可破。老实巴交一事无成。背叛、收买和出卖。先生,世界无非就是收买和出卖…… 当这个恶魔站在低垂的树下动着狂热的心思时,我能清楚地想像出这个鬼东西的样子。他同别人一样不会从我身边溜走,我绝不能让他得逞。只要我愿意,我就会整夜整夜地咒骂他,把他镇住,让他在靠近长沼附近的大房子里对我们赔礼道歉。这个黑人会端着一个盘子、一份薄荷酒来到我们面前。我们受宠若惊。“孩子,这是你的家,千万别客气吧!”你看人家,根本不耍弄人。是的,要是有人这样待我,我会对他忠心耿耿,为他上刀山下火海…… 这一切如此真实,我觉得需要马上把这一切告诉玛勒。我钻进厨房,提笔写信:“亲爱的玛勒,我把所有的问题都给解决了……”我兴之所至,好像写得很清楚而且掷地有声。看起来玛勒与我不同。我看到自己站在参天大树上不可思议地与她说着话。我们在蔬菜地里臂挽臂地漫步而行,同人们一样谈天说地。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泛着微黄。有几只狗在我们后面狂吠着。我们好像一对夫妇,性情、脾气挺合得来。她一直想着要做房后小湖里的那一对天鹅。没有什么金钱万能,没有霓虹灯,也没有中国的炒杂碎。只要我们活着,自自然然地呼吸,做事不慌不忙,不求发展,不作惊人之举。这多棒呀!她亦作如是观。玛勒她已变得今非昔比了。她又胖又圆,笨重如牛;走起路来如老牛上坡,说起话来慢条斯理,长时间就那么死气沉沉地默不作声。所有这一切都切切实实,自然而然的。万一她自己精神错乱呢?我敢肯定她会恢复以前的老样子,浑身透着新鲜劲儿,走起路来更是健步如飞…… “懂了吗,玛勒?你明白这其中的内涵吗?” 这思想十足地惊世骇俗,我几乎是流着泪水,如实地把它全部记下来的。突然,客厅里传来莫德拍打的声音。我把所有的信纸收拾齐,卷好,我握拳压着信纸,等着她发话。 “你在给谁写信?”她问得直截了当。 ァ案我认识的某个人。”我沉着冷静地回答。 “我想,是个女人吧。” “是个女人。更确切地说,是个姑娘。”我郑重其事地加重了口气。自己依然沉浸在这恍兮惚兮之中,她的身影伫立在高大的树下,一对天鹅在平静的湖面上自由自在地游着。我心里说,你要想知道,我就告诉你。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还要撒谎。我对你没有怨恨,而以前可是有过。我希望能爱上我所爱的,这样做易如反掌,我不想伤你的心。我只是想要你允许我天马行空。 “你爱上她了。你不必回答,我知道有这么回事。” “是的,的确不假,我是恋爱了。我觅到了我真正爱的人。” “也许你待她比待我好吧?” “但愿如此。”我说得依旧淡然,还想让她听我讲完,“莫德,说真的,我们从没有真正地互相爱过,不是吗?” “你向来不尊重我这个人,”她答道,“你当着友人的面对我横加污辱;整天围着别的女人转;就连自己的孩子也提不起兴趣来。” “莫德,这次我希望你不要这么说好不好?但愿我们能不互揭疮疤地谈一谈。” “你可以,因为你很幸福。你觅得了新的玩偶。” “不是那回事,莫德。听着,假定你所说的都是真的,现在有什么区别呢?假如我们同舟共济,而船在往下沉……”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假设。你要同别人生活,可我呢,所有出力不讨好的事,所有的责任义务,都留给了我。” “我清楚。”我看着她,真正产生了体贴之情,“我想,你为这事原谅我吧,行吗?要我呆下去会有什么好处呢?我们永远学不会相爱,难道我们能断绝朋友之情吗?我并不是在你危急时刻弃你于不顾。我将会尽情地享受到我本该得到的,我指的是性爱。” “这事说起来容易。你总是对未竟之事信誓旦旦。一走出这个家就会把我们抛在脑后。我了解你,跟你这人打交道我潇洒不起。你从一开始就欺骗得我好苦。你一直为自己考虑,自私透顶。一个人变得这么残酷,冷漠,不通人性。我以为就根本不可能。唉,现在我几乎认不出你来了,你这一次的行为就像个……” “莫德,我说的话可能让你受不了,但我还得说。我希望你能理解。为了学会如何对待一个女人,我也许还能与你白头到老。这并不完全是我的错,命运也多少与性爱有关。你瞧,我一看到她,就知道……” “在哪儿见到她的?”莫德一下子激起了女性特有的好奇心。 “在舞厅。她是个开出租的妞儿。我知道听起来可不怎么样。可是如果你见到她……” “我才不想见她呢!她的一切情况我也不想听。我不过是好奇。”她迅速向我做出一个哀怜的表情,“你觉得她是那种让你幸福的女人吗?” “你称她是女人,不对,她还是个年轻的姑娘。” “这更糟糕。哦,你好愚蠢呀!”ァ澳德,这根本不像你认为的那样。你可不能乱下判断。你怎么能不懂装懂呢!而且说白了,我才不在乎你的话呢!我早盘算好了。” 听到这里,她垂下了头,犹如一个挨了拳打脚踢、身体极度损伤的人,其沮丧、萎靡之情还真难以形容。我不忍心看她的表情,就低下头看着地板。 我俩谁也不敢抬起头,就那样足足地坐了有好几分钟。我听到她抽鼻子的声音,抬头一看,她的脸痛苦地抽搐着。她哭哭啼啼地把胳膊抬到桌子上,靠着桌子,捂着脸,埋下头。我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我极力想说点儿什么,可是如鲠在喉。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是把手插在她的头发里,悲伤而又茫然地抚摸着她的头,就好像在暗中猛然摸到一个奇形怪状的受了伤的动物的头部。 “得啦,得啦,”我尽力发出咯咯的笑声,“哭可是无济于事呀!” 她哭得更凶了。我知道说错了话,我忍不住了。无论她做什么,即使自杀呢,我也无力挽回这个局面了。我真盼自己能掉上几滴眼泪。她流着泪,胡言乱语,我只是抚着她的头发。我的心思不在她身上。倘若她破涕为笑上床入睡,我就能静下心来把信写完,我还能在信中附带讲讲我是怎么折磨这个感情上受伤的人的,我可以悲喜交加地说:“我们完蛋了。” 我抚着她的秀发,心头翻江倒海。我可没把她放在心上。我感到她的身体一阵阵地颤动,一想到我拍屁股走后,她用不了一星期就会风平浪静,我内心也就如释重负。“你会有一种新生的感觉,”我自忖道,“而且你正排遣这一切苦恼,这当然是情理之中的,我并不因此而找你的茬,只要把这苦恼包袱甩掉就行!”我该提醒她把这思想铭记在心,因为就在这时,她呼的站起来,用她那疯狂无望、泪水婆娑的眼睛看着我,猛地朝我伸出手臂,悲喜交加地把我拥在怀里。“你不会撇下我吧?”她呜咽着,淫荡的双唇饥渴地吻着我,“请搂着我,把我箍紧。天哪,我觉得自己被熔化了!”她全身心地沉浸其中,我以前可没感受过她现在的这种狂热劲儿。我们俩都挺伤感的,我把手滑进她的腋窝,轻轻地扶她起来。我们就如一个人完全钟情于对方那样,情人般地柔情蜜意,心旌神摇。她穿的和服滑落开来,下身一丝不挂。我的手滑到她的腰上,摸了摸那又圆又肥的屁股,让她紧贴着我,吻着她的双唇,撩咬着她的耳垂、脖颈,舔着她的眼睛、发根。她紧闭双眼,脑子里一片空白,被我弄得浑身瘫软,无力支撑,就瘫倒在地上。我扶起她,挽着她穿过客厅,爬上一阶楼梯,把她抛在床上。我慌乱不迭地压在她身上,让她把我的衣服脱掉。我死人一般地仰面躺下,惟一有活力的东西就是我那玩意儿。我的手指划拉着她的头发,让它们飘洒在她丰满的胸脯上,捏弄着她那柔似橡胶的腹部。她的身体在黑暗中扭来扭去,,我仿佛手中端着一杯牛奶,产生了久旱逢甘露的感觉。这样,我犹如一只饿了三年的野狗遇上一席盛宴大餐,不顾一切地狂饮海吃。她兴头十足,激动得发狂,我就恐怕狂亲乱吻之后,我们交欢得干净利索--没有眼泪,没有爱情,没有如此那般地许诺。让我看看你这身经百战的粗壮玩意儿吧!我要做爱!这就是她的索取。我残酷无情、狂轰滥炸着她的肉体。也许这是最后的一次交欢了,她对我已是很陌生了。我们是在通奸,就是《圣经》里常说的那种受情欲支配的乱伦行为。亚伯拉罕进入萨拉或者琳达的肉体是因为他了解她(在英语的《圣经》里都是奇怪的斜体字印刷),但是那些好色的大主教玩弄起自己的老小妻子、姐妹、母牛和山羊来,其手腕可是路人皆知呀!由于掌握了这些老色鬼的技巧和手腕,他们可能会贸然参与此事。我觉得自己像是在寺庙里与野兔行奸的艾萨克。她是一个耳朵长长的白兔子,她体内有许多复活节彩蛋,而且还会把它们一个一个地放进篮子里。我研究她身上的每一处裂缝、每一次眯眼、每一个有牡蛎大小的软而圆的肿块。我可是对她的内心思索了好长时间。她的手指摸索着纽约出版的布莱叶式的盲文书,翻了翻身就歇息了。她动物似的伏卧下来,身子因内心的喜悦而扭来扭去,发出低微和缓的嘶嘶声。她嘴里没一句人话,也看不出会说什么语言,只会发出头--用具--小老天爷--吨--吹--吹口哨诸如此类的声音。从密西西比来的那位先生早已没影了;他早就溜回到人类社会最下贱的那沼泽般的监狱里去了。剩下的是一个天鹅般的人物,一颗淡蓝色的头,一张红宝石色的鸭子嘴--真是个混血种!我们很快就会过得舒舒服服,我们所想的结局就是天上能给我们掉下李子呀,杏呀什么的。我们先把那些让人窒息的、坏到极点的废物处理掉,然后再把挨个等着解雇的两个笨蛋也清理出去。干得漂亮!清一色的同花大头。我了解她而且她也了解我。春去秋来,花开花落,她会扭着身子投入别人的怀抱,轻率地与人交媾,发出轻微和缓的嘶嘶声,尖声叫嚷,蹲伏下来,激动得瘫倒在地--然而,这可不是与我交欢。我已给了她最后的性爱洗礼,早就仁至义尽了。我闭上双眼,很快就入睡了。是啊,玛勒和我要迎接新的生活。我得早起,把这封信藏在大衣的口袋里。怎么结束这不正当的恋爱关系,有时候还真让人不可思议呢!你总以为自己会对着墓碑文采斐然地说完最后一个词,你万万没想到死搬教条的家伙趁你入睡时就结算了账目。这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复式簿记,是特意计划好的,会使你不寒而栗。 斧头在往下落,再给你一次思索的机会。蜜月特快列车,大家请上车:孟菲斯,查特努加,纳什维叶,秦卡毛加。昔日那雪白的棉花地……在泥沼里张着大嘴的鳄鱼……在草地上慢慢腐烂的最后一个杏……月亮盈盈,沟渠深深,这世界邪恶,邪恶,邪恶。 第05章 第二天早上,在暴风骤雨般的交欢之后,我吃罢早饭,揣上车费直奔地铁,我答应饭后带她去看电影的。性爱对于她也许只是这一天中极力忘却的一场梦魇,而我却把它视为一种发泄的途径。我们谁也不提及这桩事,不过却一直在那儿颠鸾倒凤,这倒使我们之间宽容、达观了一些。我不清楚她想的是什么,不过,我的看法可是清楚明了。我每次对她都是有求必应,满足她的要求。我心里想:“太妙了,你不就是要让我跟你玩玩吗?只要你不误以为我要同你度过余生,让我干什么都行。” 性交满足了她的动物本能,她现在也不那么痛苦了。她为自己这些非婚姻的、王公贵族与贫家女的婚前、婚后的频频做爱辩解,说出的话往往使我惊讶不已。她当然心甘情愿地与我这样做爱。先前她常常在屁股底下垫个枕头,激动地亲吻着我,现在她可是老道多了。我猜测她这是在拼了命做爱吧。为做爱而做爱,纯粹的生理刺激,真该天诛地灭呀! 过了一周,我还是没有看见玛勒。莫德求我带她去纽约的一家剧院看演出,这个剧院正好与那个舞厅相对。演出的时候,我坐在那儿却想着玛勒,有时觉得近在咫尺,有时又觉得远在天涯。我对她念念不忘,以至于我们离开剧院时,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你愿意去哪儿?”我说的是去舞厅跟她见见面。这话可真残酷,而且话一出口,我就觉得为她难过。莫德看着我,那神情好像是我挥拳揍了她一顿。我立刻赔礼道歉,然后拽着她的胳膊赶快把她引到相反的路上去,边走边说:“只不过是一时的想法。我并不想伤害你。我原以为你会东探西问的,就是这样想的。”她默不作声。我就是费上半天口舌也难以自圆其说。在地铁里,她挽着我的胳膊,这样就能歇息歇息,好像是说:“我懂了,你还是同往常一样,幼稚,没有脑子。”归家途中,我们下车来到她最爱去的冷饮厅,她要了一盘最爱吃的法式冰淇淋,兴致勃勃地就鸡毛蒜皮的琐事跟我谈得昏天黑地,意犹未尽,看得出来,她早把刚才的不快之事抛在了脑后。这盘被她当成奢侈品的法式冰淇淋的上边已经有了刚刚咬过的牙印,她吃起来显得那么淫荡猥亵。她没有在楼上的卧室里脱衣服,而是同往常一样,走进与厨房相连的浴室,让门开着,一件一件地脱起来,时而从容不迫,时而手脚麻利,活脱脱一个脱衣舞女。后来叫我的时候,她在梳理着茸茸的体毛,给我看她大腿上那青紫的疤痕。她穿着鞋袜,赤身裸体地站在那儿,浓密的秀发自她的背部流泻而下。 我知道她的意图,就仔细地审视着这个疤痕,在她身上轻轻地摸来摸去,看是不是还能找到其他的疤痕,这些疤痕一触即痛,她可能忘了给我看了。与此同时,我疑窦丛生,心中激起阵阵欲望,但还得跟她若无其事、实打实地说着话,使她自己对撕心裂肺的性交能泰然处之,而不能让她知道她正在交欢的事。按我的做法,要是我准备用医学博士那平淡无味的例行公事的语言跟她说:“我觉得你最好躺在厨房的桌子上,这样察看的效果好一些。”她看不出其中有诈,可能就会照我说的躺下来,腿叉得开开的,毫不犹豫地让我进行所谓的检查。因为到现在她还记忆犹新,她前一段时间下身有点儿肿,情绪低落。她起码是这么想的。阴道肿胀使她忧心忡忡,只要我能很轻很柔地动作,她也许能慢慢地适应,然后,就可以成其好事。看来我这方法一点儿也没让她担惊受怕,我劝她在桌子上躺上一会儿,我因为厨房里太热,就脱去衣服,挨着热烘烘的炉子,这样就可以跟她成其好事了。接着我把身上脱得只剩下鞋、袜,而那玩意儿硬邦邦得能击碎一个碟子,我温柔有力地干开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我现在想起了往事,比如肿块、瘀伤、红斑、肿瘤、胎印,等等,我俩在做爱,要是她能让我舒舒服服地玩上一次该多好呀!云雨事毕,我们就会上床入睡。因为这次玩得很晚了,我不想把她搞得精疲力竭。 她说自己根本不累,真让我不可思议。性游戏过后,她突发奇想,想与我比比高低,我们先是背贴背地量,然后是面对面地测;即使那样,当我那玩意儿如一管爆竹在她的大腿间嘭地翘起,她还装模作样地想着尺寸呢,说她的鞋后跟太高,该脱了才是,这样,我们又能成其好事。于是我就让她坐在厨房的椅子上,慢慢地褪掉她的鞋袜,她呢,趁我给她大献殷勤的时候,就体贴地摩挲着我那玩意儿,我冠冕堂皇地帮她出主意,让她挪得近点儿,在椅子上把两条腿抬到一个再巧不过的角度;这样,我把她抬起来,然后,把她抱进隔壁房子里,摔到床上,再次狂风暴雨似的操将起来,她疯狂地尖叫着,用最露骨、最不懂行的话恳求我要坚持住……接着,她想了想,很快地停下来,翻转身子,屁股疯狂地扭动,咯咯咯地闷笑,露骨地用英语自言自语地说着淫声浪语。 嗬,她偶尔还能说出这样的一个词来呢,要是她一清醒,这个粗俗的词非要把她搞得又怕又气,蜷缩成一团不可。可是现在呢,我们插科打诨了半天,又是举重,又是比身高,然后经过了几个性交回合,还比划了半天身上的瘀伤、疤痕、肿块等等。她品过了美滋滋的法式冰淇淋,而且在剧场外面没头没脑地转悠着--曾经沧海难为水,更不必说由于她前几天夜里那痛苦的招认而泄露出她的一切狂妄想法。像“淫”这样的词只不过是个正儿八经的词,意指酸性转炉的温度,她就借来形容自己那炽热发烧的阴户。阴茎就是给她献出精液而且剩不下什么东西的标志。它无非就意味着,“无论我今儿下午还是明天干啥,无论我自以为是什么还是如何憎恨你,无论你明天还是后天都要风流一把,但是我现在就要交欢,而且我希望万事万物都因它而变化生息。 我不在乎你操练了多少女人,我就想让你玩我,我淫了,听到了吗?我不想让它出来。我告诉你,我淫了……” 按惯例,经过此番交合,我醒过神来总是沮丧万分。我看着她穿上衣服的样子,也看着她的嘴角流露出平日里那恶心、做作、讥讽的神情,冷眼观察她坐在饭桌旁的姿势,除了这些,再也没有什么看头了。有时我就纳闷,为什么我没在某个晚上带她去码头散步,然后把她推到水里呢?我如同一个溺水者,把斯坦利许诺过的那种解决办法视做救命稻草,只是到现在还没有个头绪。我有病乱投医,就给玛勒写了封信,言及我们得尽快想出办法,不然,我就自杀毙命。信写得可能太伤感了,因为她一给我打电话就说必须马上来见我。不久,我就遭到非难,那几天里乱哄哄的,似乎什么事情都要出差错。办公室里挤满了许多求职者,即使我有三头六臂,我也根本不可能招收这么多求职者来填补一夜之间冒出来的说不出名堂的空缺。我想把与玛勒的约会推至晚上,可是她不干。我同意在她给我找的地方与她呆上一会儿,她说这个地方在乡下,是她朋友的寓所,我们不会受到干扰的。 我把一帮求职心切的应聘者甩掉,给打电话催要运货单的海明许诺说几分钟之后我就返回。我跳进一辆停在拐角处的出租车,在前面带有小花园的小屋前下了车。玛勒来到门口,她身着淡紫色的外衣,里边一丝不挂。她急忙搂住我,激动地吻起我来。 “这个安乐窝真是棒极了。”我不让她贴得很近,只是想好好瞧瞧这个地方。 “是吗?”她说,“这是卡鲁瑟斯的家。他与妻子在沿街那边住;这不过是个小不点儿的秘密处所,他偶尔过来住住。有时,太晚了,回不了家,我就在这儿睡。” 我没说什么,转身望着墙上整齐码放着的书。我瞥见玛勒从墙上取了一件什么东西,好像是一张包装纸。 “什么东西?”我没什么好奇心,不过,得装装样子。 “什么也不是,”她答道,“只是一张素描,他要我处理掉。” “让我瞧瞧!” “这不值一提,你才不希看呢。”她开始揉巴着。 “你总得让我瞧瞧呀。”说着,我抓住她的胳膊,从她手中抢过来。我展开一看,大吃一惊,原来这是一张我本人的漫画像,心口上还插着一把匕首。 “我告诉过你他有嫉妒心的,”她说,“他干这事的时候,醉醺醺的,这画也就没啥意图。 他近来一直喝酒很多,我还得像鹰似的观察他。你知道,他不过是个老顽童而已。我不能让你认为他对你怀恨在心,他这种伎俩起码说明他对我有兴趣。” “你说他成家了。怎么回事?他夫妻关系不和吗?” “她有病。”玛勒郑重其事地说。 “坐轮椅?” “不呀,确切地说不是,”她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哎呀,现在谈这些干吗?有什么用呢?你知道我心里没有他。我记得告诉过你,他以前对我可好呢;现在,轮到我照应他了,他需要有人安慰。” “所以你就时常来这儿睡觉,而他跟自己的老婆呆在一起,是这样的吗?” ァ八有时也睡在这儿。你注意到没有,这儿有两张简易床。哦,对不起,”她恳求道,“别谈他的事了好不好?用不着你担心,你不明白?你不信我的话?”她挨近我,把我抱住。我立即使出浑身解数与她疯狂做爱。她立马有了性高潮,接着一阵一阵地,铺天盖地而来。她起身,很快地洗了洗自己的下身,她一洗完,我也跟着她学。等我从浴室里出来,她正躺在沙发上,嘴上叼了根烟。我坐在她身边,一只手塞进她的两乳间,轻声低语地同她说了一会儿话。 “我得回办公室去,”我说,“我们没机会聊了。” “还是别走吧。”她坐得笔直,充满柔情地抚摸着我那玩意儿,向我哀求着。我一只胳膊搂着她,久久地热吻着她。正在这时,我们突然听到有人在摸索门上的球形把手。 “是他,”她迅速地跳将起来,往门口走去,“就呆在那儿,没关系的。”她甩出这句话,悄悄地走过去迎接他。我来不及拉上裤链。等她傻乎乎地发出惊喜的叫声,扑进他怀里时,我站起来,阴茎就那么随便地直挺着。 “我有个客人,”她说,“我让他来的。他等会儿就走。” “嗨,”他伸着手,过来同我打了个招呼,脸上流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实话,他看起来比起我初次在舞厅碰到他的那个晚上的样子亲切多了。 “你用不着这个时候走,好吗?”说着,他解开随身携带的一个包,“你要不要先喝点儿酒?喜欢什么?苏格兰威士忌还是裸麦酒?” 我还没有说喝不喝呢,玛勒早就溜到外面去取冰块了。他手忙脚乱地开着酒瓶,我大半个身子背对着他站着,装作对眼前书架上的一本书有兴趣的样子,偷偷地拉上裤裢。 “这地方乱七八糟的,请多包涵,”他说这只是个小小的藏身之地,“我可以在这儿与玛勒,还有她那些可爱的朋友会会面。她穿的那套衣服有魅力吧?你不认为如此吗?” “不,”我说,“这身衣着相当迷人。” “那儿倒没多少东西,”说着,他朝书架那边点了点头,“好书都放在家里。” “看起来也像个精品荟萃呀。”能把话题转到这方面,我心里乐滋滋的。 “你是个作家,我懂。玛勒也告诉过我的。” “算不上吧,”我答道,“我愿意当个作家。可能你自己也算一个吧,不是吗?” 他笑了。“哦,”他量着酒,以蔑视的口吻说,“我们都是以这种方式开始写作的。我对自己生活中遇到的一些事情涂写乱画,主要是写诗。除了喝酒,我对一切再也无能为力了。” 玛勒端着冰块返回来了。“到这儿来,”说着,他把冰块放在桌上,伸出一只胳膊搂着她的腰,“你还没亲我呢。”她仰起头,冷清清地接受着他那感情炽热的吻。 “我在办公室里可真是再也打熬不住了,”说着,他把泛着泡沫的水冲进杯子里,“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去那个倒霉的地方,我看起来举足轻重,而且还要在许多无聊的文件上签上自己的名字,除了这些,我还能做什么呢?”他美美地喝了一大口,然后,示意我坐下,他蓦地坐进宽大的莫里斯安乐椅里,“啊,舒服多了。”尽管他根本没干一点儿活,但仍像一个疲惫不堪的商人咕哝着。他招呼着玛勒,“在这儿坐坐,”说着,他拍拍椅子的扶手,“我想跟你谈谈,我给你带来了好消息。” 就在刚才,我目睹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场面。他是否在装模作样地施惠于我,我还纳闷了半天。他试图要按着她的头,想再粗暴地吻她,但她死活不依,说,“嗯,瞧,你在犯傻。可别喝酒了。等会儿你醉醺醺的,那就跟你聊不成了。” 她把一只胳膊搭在他肩上,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揉搓着。 “你看她多霸道呀,”他转向我,“老天保佑娶她的那个可怜虫吧!我急急忙忙赶到这儿是要告诉她一个好消息,不过……” “哦,什么好事,”玛勒插进话来,“你咋不说呢?” “你要成全我,我就告诉你,”说着卡鲁瑟斯柔情地拍打着她的屁股蛋子。“顺便问一下,”他转向我,“不愿意再倒一杯吗?也给我来一杯,这是说,你要是征得她同意就好了,我在这儿可没发言权。总的说来,我这个人就让人讨厌。” 这种挪揄和唇枪舌剑的交锋看起来没完没了。我想,时间太晚了,办公室是回不去了,今天下午又打发了。我第二杯酒下肚,心里就想着呆在这儿,并要看它个究竟。我注意到玛勒可没喝酒,我觉得她是想要我离开此地。那个好消息也变得不重要了,或者早已被抛在脑后。或者,他也许偷偷地透露给她了,因为他似乎很突兀地撇开这个事了。也许她恳求他讲出这个消息的时候,早就告诫似的拧了拧他的胳膊(哦,什么好事?而且她这一拧,就是让他不要当着我的面脱口而出)。我全然不知所以。我坐在另一个沙发上,小心翼翼地卷起沙发垫,看上面有没有几页纸。看来没有。等会儿我会听到事实真相的,我们还要再磨一磨。タ鲁瑟斯是个地地道道的酒鬼,也是个善于交际的乐天派。跟那些酒鬼一样,他时醉时醒,从来不为食物发愁,有着不可思议的记忆力,眼力敏锐,但是面对这个世界,他却意识不清,情绪低沉,不闻不问。 “我那幅画搁在哪儿了?”他死死盯着墙上挂画的那个地方,突然问道。 “我取下来了。”玛勒说。 “这我明白。”他那粗言厉声的口气还不太让人觉得讨厌,“我想让你的朋友在这儿过过目。” “他早看了。”玛勒说。 “哦?看了吗?那后来,没关系吧。再者,我们什么都没对他隐瞒,对吗?我不想让他错怪我。你知道,我要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得到。说得不对吗?要不然,一切都太顺利了。她想搬到这儿来,就一两周。我告诉她我得与你说说这房子的事,因为你正占着这个地方呀!” “这可是你的家呀,”玛勒探着他的口气,“什么都由你。只是,要是她进来,我就搬出去。我自己有地方住;我只是来这儿照应你,别让你喝酒喝得上了西天。” “真逗,”他转向我说,“这俩姑娘可都互生怨恨呀。按我说,瓦瑞非常可爱。她没头脑是真的,但反过来讲,那姑娘可没啥大毛病;除此以外,她有男人需要的一切。你知道,我跟她处了一年还多,我们处得也是好极了,直到这个姑娘来,”他朝玛勒的方向点了点头,“你我之间,我觉得她嫉妒瓦瑞。你该见见她,要是你逗留很长时间,你会如愿以偿的。我料想天黑前她要顺便来此转一转。” 玛勒笑了,笑得那么卑鄙、丑陋,让我觉得好陌生。“那个笨蛋呀,”她不屑一顾地说,“她为啥连看也不去看一个引火烧身的男人呢?她是个活着的畸形人……” “你是指你的朋友弗洛莉?”卡鲁瑟斯傻乎乎地咧着嘴说。 “我希望你不要提她的名字。”玛勒愤愤然。 “你见了弗洛莉,不是吗?”卡鲁瑟斯不理睬她的话,“你可曾见过比她更淫荡的小骚货吗?但是玛勒还一直把她当成淑女呢……”他放声大笑,“真不可思议,她碰到的都是些操皮肉生意的。罗伯特,那可是个冲着你极其风骚的娘儿们,总是乘坐大型豪华轿车到处转悠。她说,那个姑娘的性格让人摸不准,其实,真实的情况……哦,就咱们俩的看法,她只不过是个懒散的流浪女。可是我把她一脚踢开后,玛勒还得庇护她,照应她。说真的,玛勒这个姑娘挺聪明,而你是装出来的,有时你的行为举止与傻瓜差不了多少,除非--”他若有所思地望着天花板,“再与女人交欢交欢。你根本搞不清--”他依然盯着天花板,“她俩形影不离的原因。谚语说得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可依然不可思议啊!我认识瓦瑞,也认识弗洛莉,还认识这个姑娘。她们我都认识,然而,你要是问我她们的情况,我是一概不知。跟我们这代人相比,她们又是一代人;她们就是雌性动物。她们一开始就没有道德感,谁也没有,不愿意做个有教养的人。她们做爱犹如搞动物展览。你回到家,发现有个陌生人躺在你床上,可你还得为自己这种贸然闯入开脱。要么,她们伸手向你要钱,好去旅馆与男朋友春宵一夜。万一有了性病,你还得找大夫给她们看。男女交欢是带劲儿,可有时也让人厌恶,还不如跟野兔搞舒服呢,你说呢?” “他一醉就唠叨这些。”玛勒试图用笑声来摆脱这尴尬局面,“你说呀,把我们的事再抖落一些,我敢肯定他听得津津有味。” 我不信他喝酒喝醉了。跟那些醉鬼一样,他醉不醉都要信口开河,甚至说一些异想天开的事;实际上,他清醒着呢。痛苦、幻灭的男人,习惯于装出遇到什么事都处变不惊的样子;究其实,他们多愁善感得无以复加,感情一受挫就借酒浇愁,这样,不至于在难以预料的时候号啕大哭。女人看到他们魅力十足,是因为他们从不提任何要求,从不真正地嫉妒他人,尽管他们对外可以摆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对丧失生活能力、处处受挫的妻子,他们常常不堪重负,出于懦弱(他们称之为同情或者忠诚),他们愿意为这些可怜的人肩负起生活的重担。卡鲁瑟斯就是这种情况。我从他的谈话中得知,卡鲁瑟斯要找个迷人的年轻女人与他共筑爱巢,真是易如反掌。有时就有两三个女人与他同时淫乱。为了不让女人把他当成十足的傻瓜,他可能还得表现出嫉妒欲、占有欲的样子。至于他的老婆,我后来才搞清楚,她的处女膜完好无损,她只是在这个程度上算个病人。卡鲁瑟斯那几年就一直忍受着无法性交的痛苦,然而,当他意识到自己几年后年龄不饶人时,他突然像个大学生开始到处疯癫,接着他沉迷于酒精之中。为什么?他觉察到自己已经老得不能满足精力旺盛的年轻姑娘了吗?他突然对他那几年的禁欲生活后悔不迭吗?是玛勒亲口告诉我的这个情况,当然,她说起来就特别没有表情而且不偏不倚。不管怎么样吧,她的确承认自己常在这同一张沙发上跟他睡觉,我一想就明白他可不是个挖空心思骚扰她的人。她又紧接着补充说,别的姑娘可是心甘情愿地同他上床,这言外之意当然是说,他只“骚”那些送上门来甘愿被骚扰的女人,我不明白玛勒有种不愿意被人骚扰的特殊的原因,要么我就应该认为他不愿意骚扰给他带来幸福的姑娘。与她分手时,我们就因为这个事吵翻了天。我们白天黑夜地疯狂做爱。我玩得疲惫不堪,倒在地上便呼呼大睡。我们是在饭前玩的,干完后我肚子里咕咕直叫。据玛勒说,卡鲁瑟斯对我的这种行为非常愤慨,她好说歹说劝他千万别往我头上砸瓶子。为了平息他心头之火,她与他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儿。她没有说他是不是想“骚扰”她,反正他就小睡了一会儿。一睁眼,他就觉得饿了,想马上吃点儿东西。他睡的时候早把我这个访客忘了;看到我躺在地板上一副睡着的样子,他又火冒三丈,然后他们一同出去,好好地吃了一顿,回家途中,她哄他给我买了几份三明治和一些咖啡。我想着这些三明治和咖啡就如演出时的幕间休息。卡鲁瑟斯因为瓦瑞的到来早把我给忘了。这事尽管很模糊,但我还能记起来。我看到一个年轻漂亮的妞儿走进来,然后伸出手臂抱住卡鲁瑟斯。别人给我端来一杯酒,然后喝的就什么都不清楚了。那后来呢?哦,就像玛勒解释的那样,她自己与瓦瑞有点小摩擦。卡鲁瑟斯呢,喝得昏天黑地,不省人事,跌跌撞撞地跑到街上,就不见了。 “可是,我醒来时你可坐在他的大腿上!”我说。 哦,她承认有这回事。不过,在此之前,她就出去找他,在村子里转来转去,最后碰巧在教堂的台阶上找到了他,然后坐上出租车带他回了家。 “你就觉得他肯定能跟你玩而不怕引火烧身吗?” 她不否认,可不想再给我讲那事了。 这样,你们在傍晚云雨了一番。那瓦瑞呢?瓦瑞摔碎一个昂贵的花瓶就怒气冲冲地走了。不过,我想搞清楚,搁在我旁边的这把面包刀是做什么用的?这个吗?哦,那是卡鲁瑟斯在冒傻气。他装出要挖我心的样子。从他手中夺走刀子,她还嫌麻烦呢。卡鲁瑟斯这个人没什么恶意,连个苍蝇都不敢拍死。我心里想,把我叫醒当属明智之举,这是一码事。我想知道接下来的事。只有天知道他们黑灯瞎火时干的勾当。要是她能让我跟她颠鸾倒凤,而她知道卡鲁瑟斯会随时进来,既然我愣着出神,聪明才智一点儿也派不上用场,她肯定会让他“骚扰”她一会儿的(只要是能消消他的气就行)。 现在可是早上四点钟,卡鲁瑟斯正在沙发床上酣然大睡。我们站在第六大街上的一个门口,想达成某种协议。我一味坚持要她允许我送她回家,可她说时间太晚了。 “即使还剩一个小时,我也要送你回家。”我铁了心不让她再回到卡鲁瑟斯的淫窝。 “你不清楚,”她请求着,“我已好几周没回家了。我所有的东西都在他那儿。” “然后你就同他睡觉。你咋不早说?” “我的确没有同他上床。只是临时住一住,等我一找到住处,我就走。我再也不回家了。我同继母吵翻了,我就出来了。告诉他们永远不回去了。” “那你父亲,他说什么呢?” “吵架时他不在场。我知道他肯定要伤心,可是我再也受不了了。” “很抱歉,”我说,“要是这情况还行。我想你也是身无分文。你肯定累得够呛,我送你回去吧。” 我们就在空旷的大街上心不在焉地笞拧K突然停下来,把我搂住。“你相信我,不是吗?”她看着我,泪水在她眼眶里打转。 “我当然相信你。不过,我希望你再找个地方住吧!我总能付起一间房的租金吧?你为什么不让我拉你一把?” “哦,我现在不需要任何帮助,”她欢快地说,“哎呀,我差点儿忘了告你那个好消息了,是这样的,我要去乡下呆几周。卡鲁瑟斯要送我去他那简陋的小屋,这个地方在北部森林的深处。一起去的有我们三人:弗洛莉、汉娜、我本人。这可是个名符其实的休假。你可以跟我们一块儿玩吗?试试看,不好吗?不乐意吗?”她停下来吻了我一下,“你看清楚了,他不算一种坏人,”她补充说,“他自己坏不起来。他想让我们玩得尽兴。他要是如你认为的那样爱我,何不约我一个人去那儿呢?他不喜欢你,这我承认。你太正儿八经了,难怪他怕你。总之,你让他产生了某种反感。要是他老婆死了,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央求我嫁给他,这不是说他爱我而是他想保护我。你现在明白了吗?” “不,”我说,“我不明白。不过,这没什么。你当然需要休假,但愿你去那儿玩得高兴。至于卡鲁瑟斯吗,不管你说啥,我都不喜欢他,也不相信他,而且我根本不相信他在按你描述的那种君子风范行事。我可盼他死呢,要是我能给他施点儿毒,我巴不得呢。” “我每天都给你写信。”我们站在门口互相道别时,她说。 “玛勒,听着,”说着,我把她拽到身边,跟她咬着耳朵,“今天我有许多话要跟你说,可是早已无影无踪了。” “我知道,我知道。”她兴奋地说。 “也许等你一走,事情会有变化的,”我接着说,“很快就会出事的,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也这么想,”她温柔地说着,充满深情地挨近我,“我讨厌这种生活,等我到了那里一人独处时,我要好好地想一想。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老是不顺。” “好,”我说,“也许我们以后会想到一起的。你要给我写信,绝不食言!” “没问题,我会……每天……”她转身要走时说道。 她转身进去了,我在那里伫立了一会儿,想知道,我放她走是不是很愚蠢;想知道,如果我跟她磨蹭时间,而且死活要憋出一条办法来,娶不娶她,干不干活儿,这是否不太好呢?我脑子里依然翻江倒海,我索性离开这个地方,不过,是我的两只脚载着我回了家。 第06章 玛勒寄来一张明信片,背面的风景很美,色彩斑斓的松球自缅因州的松树上飘落而下。她在这上面密密麻麻地写了好多话。哦,她离家去了北部森林,其实刚刚落脚,跟她做伴的还有那两个骚货呢。她们在那儿真是事事如意呀!有那么两个林区工人,干什么都很拿手,对她们百般照顾,又是做饭,又是教她们猎击飞禽走兽,还在繁星闪烁的夜晚靠着门廊为她们弹吉他,吹口琴,对她们有求必应,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立即赶到卡鲁瑟斯的淫窝,看他是不是还在城里,他确实没走。看到我,他满脸惊诧,一副不大乐意的样子。我撒谎说是来借那天晚上让我看上眼的一本书。他冷淡地说早已不朝外借书了。他板着脸要把我扫地出门。我正要离开,却发现他把那幅我心口上扎着匕首的漫画挂到墙上了。他知道我注意到了,不过没有吭声。 我觉得自己脸上有点儿挂不住,不过转瞬之间又特别宽慰自己。因为她曾跟我交了底呀!我狂喜万分,在途中买了一本信纸和一个信封,就直奔公共图书馆,坐在那儿好好给她写封信,等关门时间到了我才写完。我清楚靠给我邮信是来不及知道她的情况的,于是就告她给我拍电报。邮了信,我写了一份很长的电文,然后很快发了出去。过了两天,她杳无音信,我又拍了一份比上次内容更多的电报,给她快速发走后,我就在麦卡阿尔卑旅馆的门厅里坐下来,又给她写了一封信,这次比头一封信的内容更多。到第二天,我收到她的一封短笺,写得柔情蜜意,全然一种孩子气。她没有提到第一份电报的事,这真让我怒火中烧。她可能给我捏造了个通信地址,可她为什么要如此这般?管它呢,最好再拍份电报!问她要个详细地址和最好联系的电话号码。那第二份电报以及那两封信她收到了吗?“万望留意信函及往后要返的电报。时常来信,有可能就来电,往回返就特告。我爱你,我为你疯狂。内阁部长。” 这“内阁部长”几个字肯定是跟她开玩笑呢。她很快给我这个格兰猎手来电,随后又寄来一封签有维多利亚(格兰猎手、维多利亚都是哈默逊作品中的人物)名字的信。她写信时心中充满神圣。她说自己看见了一头鹿,于是在森林里跟踪追迹,不幸却迷了路。那两个林区工人发现了她,把她带回来。这两人非常耿直坦率,于是汉娜和弗洛莉都爱上了他们,与他们乘划子玩,有时还在森林里与他们通宵睡觉。她一周或者十天之后就回来,离开我这么长时间,她再也熬不住了。她然后写道:“我就要回到你身边,我想嫁给你做老婆。”她的言与行就是这么开门见山,简单明了。我想着与她颠鸾倒凤肯定美味无穷啊。她这么直截了当,心地坦荡,我越发爱她了。我欣喜若狂,高兴得来回踱着步子,想这想那,于是一下子给她写了三封信。 我激动万分,眼巴巴地等着她归来。她说过星期五晚上要回来的。她一进城肯定会很快往乌瑞克的画室给我来电话的。到了星期五晚上,我坐在乌瑞克的画室里等她的电话,到了凌晨两点,电话铃也没响。乌瑞克这个人总是疑神疑鬼的,他说也许人家指的是下周五。我垂头丧气地回了家,不过,我满有把握觉得早上能收到她的电报。第二天,我给乌瑞克打了几次电话,想问问他是否知道她的消息。我听得出来,他很不耐烦,对我的事根本不感兴趣,还为我感到有些害臊。到了中午,我正准备下班,却意外地碰到马格瑞哥和他妻子,他们开着一辆新车准备出去兜风。我们有好几个月没见面了,他执意要我与他们共进午餐,我想推辞却无济于事。“你怎么啦?”他说,“你不是你自己了。我猜,又爱上女人了吧。天哪,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照料自己呢?” 吃饭的当儿,他告诉我他们决定开车去长岛玩,说不定还要在那边过夜呢。为什么我不能前往?我说已跟乌瑞克约好了。“这有什么呀,”他说,“把你的朋友乌瑞克带上就是了。我跟他没什么交情,但是,只要能使你比以前更开心就行,我们肯定接他来,何乐而不为呢?”我试图告诉他,乌瑞克不太热衷于跟我们一块儿玩,他就是不听。“他会来的,”他说,“你交给我办好了。我们去蒙陶克岬或者是避风岛,自由自在地玩上一圈,散散心,你会受益匪浅的。至于你心里挂念的那个珍妮,干脆抛到脑后算了!她要是喜欢你,自个儿就会找上门来。对她们这帮人可不能手软,我说的就这意思,你说呢,苔丝?”说着,他捅了她一下,差点儿把她撞岔了气。 苔丝・莫莉就是人们称之为脾气温和但丑陋无比的爱尔兰人吧。我见过的女人中,就数她最难看了,身材短粗,屁股肥大,满脸麻子,头发稀稀拉拉、粘粘乎乎的(她快秃顶了),就这丑样子,还乐哈哈的,懒惰成性,总爱跟人吵嘴打架。马格瑞哥出于绝对功利的原因才娶了她。他们人前人后从来不假惺惺地你欢我爱。婚后不久,他主动告诉我,她不把夫妻之间的性爱当回事,这样,他们就连那种动物的感情都不复存在了。他们交欢起来常常要上腾下挪,对这一点,她倒不说什么,不过她感受不到交欢的快乐,时不时地问他,“你搞完了吗?”要是他玩的时间过长,她就会求他给倒杯水或者取些零食。“她这么一来,我就非常难受,干脆就给她找份报纸。‘你看报吧,’我对她说,‘你可不要忘了看连环漫画哟!’” 我原以为劝说乌瑞克与我们一同前往会大费周折,他只是跟马格瑞哥打过照面,而且每次都摇头晃脑的,好像说:“这可把我难住了!”而这次乌瑞克对马格瑞哥的那个热乎劲儿使我惊讶不已。他下周要接一个以往没干过的活儿,干好了,就能得到一张高额支票,现在正养精蓄锐呢。他刚才出去给自己买了几瓶酒,看来,玛勒根本没有来电话。乌瑞克觉得玛勒不会来电话了,一两周也等不来。来,喝酒! 马格瑞哥一眼就看上了乌瑞克刚刚完成的一个杂志封面,这封面上是一个男人挎着高尔夫球包正要去草场打球。他觉得这封面极富生活气息。“看不出你还有两下子,”他一向说话不得体,“冒昧问一句,像这活儿,你能挣多少钱?”乌瑞克告诉了他,他沉默不语。他妻子也找到一幅自己喜爱的水彩画。“你画的?”她问。乌瑞克点头称是。“我想买下来,”她说,“你出个价吧?”乌瑞克说等一画完,乐意奉送。“你是说还没有画成?”她惊叫起来,“我觉得这就算画成了。就这样子,我不在乎,反正我要买。你拿上二十元钱好吗?” “给我听着,你这傻瓜,”马格瑞哥滑稽地往她脸颊上戳了一下,她猝不及防,撞跌了眼镜,“人家说还没画好呢;你要干什么,逼他当骗子呀?” ァ拔铱擅凰邓画好了,”她说,“也没有说他是骗子。我就喜欢这个样子,想把它买下来。” “好,好,买吧,老天保佑,你可考虑好!” “不,说真的,我可不能让你就这样买走,”乌瑞克说,“况且,这也画得不怎么样,哪能卖出去呢?这只是个草图呀!” “不碍事,”苔丝・莫莉说,“我想要。我出三十块。” “你刚才说的是二十块呀!”马格瑞哥插进来,“你怎么回事,疯了?以前没买过画儿吗?听着,乌瑞克,最好让她买下,要不,我们简直走不开。天黑前我想去钓钓鱼,你说呢?当然,这个家伙,”他指着我,“不爱钓鱼。他就想闷闷不乐地坐着,幻想爱情,想着上天国,整天无所事事的。快点儿,咱们走吧。哎,谢天谢地,带上一瓶酒,到不了那儿,我们就能喝个净光。” 苔丝从墙上取下水彩画,往桌子上放了一张二十块钱的票子。 “你最好装起来,”马格瑞哥提醒说,“这事就过去了,不要给任何人说。” 大约过了一个街区,我意识到该在门铃上留个条儿。“哼,去他妈的鬼主意吧!”马格瑞哥说,“让她提心吊胆吧,她们就喜欢这样。你说呢,老婆?”他又捅了捅他妻子的腰。 “你要再这样打我,”她说,“我可就拿这酒瓶子砸你的脖子。我指的是你那玩意儿。” “她指的是那玩意儿,”他转过头来看着我们,爽朗地笑了,“你可不能把她戳得太厉害了,你这家伙能吗?哎,她脾气很好,不然,她可忍受不了我这么长时间,说得不对吗?小家伙?” “哼,闭嘴!看你开到哪儿去了?我们可不想让这个车跟别的车一样撞个粉碎。” “我们不会?”他叫喊起来,“老天开眼,我就喜欢这样,而且,我可以说,我这车光天化日之下还撞过在海普斯德公路上行驶的牛奶车呢!” “唉,忘了这事吧!” 他们一直说到车过詹买加,他突然不再烦她、骂她了。不过,他通过镜子的反光,开始跟我谈自己对生活和艺术的理解。他认为,艺术意味着生动的描写,而且都是虚幻骗人的东西。假如一个人确实才华横溢,从事这种工作还是很不错的。他的看法是,杰出的艺术家与其所获的财富等值,要是你注意到的话,他这是实践出真知。他想表达的意思是,任何一个杰出的人总会得到社会承认的。难道不是如此吗?乌瑞克说他自己亦做如是观。当然不总是这样的,不过我是就一般而言,自然也有高更这样的艺术家,马格瑞哥继续往下说。毫无疑问,这些艺术家是很出色的;但反过来讲,他们有某种怪癖,如果你认为他们这是与社会格格不入也可以。这种习性使他们不能马上得到公众的认可。你总不能为此而责难公众吧?有些人生来就命途多舛,这他明白得很。就以他为例吧。可以肯定,他不是个艺术家,可他也不是个废物呀!就以他这个样子,他的优点与最亲近的人不相上下,也许就好那么一点点,然而,无论他干什么,结果都事与愿违,这恰恰证实了万事万物的易变性。有时,一个小小的官僚就能打败他。为什么?因为他,马格瑞哥不愿意降格屈就地去做那些已成定局的事情。他固执己见地认为,有些事情你就是不要做。不,先生!他狠捶自己的腿。但是,这是他们玩的把戏,而且他们也侥幸成功了。但这长久不了!长久不了啊! “现在你就拿马克斯菲尔德・帕里什来说吧。”他接着往下说,“我觉得这个人算不上啥,不过他同时又对他们有求必应,而高更这样的家伙还得为面包片四处奔波呢!甚至他死了,他们也要投之以蔑视的目光。艺术,可是一种奇特的游戏呀。我想这跟别的事一样。你从事这个工作是因为你喜欢它,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对吗?现在,你让这家伙坐在你身边--哎,说你呢!”说着,他透过镜子对我咧着嘴笑。“他以为我们就该对他供着,捧着,一直等他的杰作问世,同时也不想找个活儿干一干。哦,不,他才不肯弄脏自己白白净净的手呢!他是个艺术家呀!哟,按我们理解的,就算是吧。不过,是骡子是马,得先拉出来遛遛呀。我说得对吗?因为我想着自己是个律师,人人就都供奉我吗?有梦想是不错,况且我们谁都喜欢梦想,可总得有人实现吧?” 我们正好经过养鸭场。“你们看,这就是我的梦想,”马格瑞哥说,“安下心来养养鸭子比什么都强。为什么我没干呢?因为我有自知自明,对养鸭一窍不通。你不能只是凭空想像,你得喂养它们呀!要搁在亨利身上,他要想着养鸭,只会从这儿搬走,想美梦成真呢。当然,他先得求我借给他钱。我必须承认他这方面可是精通多了。他明白,你喂养前总得买吧,所以,一旦他想要什么,比如鸭子吧,他可就瞎胡扯了。‘给我些钱,我想买鸭子!’这就是我说的难对付。这是做梦吧……我怎么要回钱呢?我这是肉包子打狗吗?一旦我让他出去赶快把钱要回来,他就被激怒了,他觉得我跟他作对。对吗?要么我是在诽谤你?”说完,他又透过镜子对我咧着嘴笑。 “太好了,”我说。“不必为这忧虑重重。” “为这忧虑重重?你可听清?老天爷,你要是认为我晚上睁眼躺着为你操心,可就大错特错了。我正尽力让你恢复正常,没别的,就是想使劲敲敲你的榆木脑袋,让你清醒些。我当然清楚你并不想喂鸭子,可是你必须承认自己常常有些疯狂古怪的想法。老天作证,但愿你别把想卖给我一本犹太百科全书的时间给忘了。请想想,他想让我在表上签个字,这样他就能取得佣金,如愿以偿了。不过,我准备等会儿就把它还了。我准备给他讲讲某一荒诞不经的故事,听了这故事他就能不假思索地虚构成篇。他有这方面的才华,而我呢,一个律师而已!你看到我会那样把自己的名字签在一份虚假的协议上吗?不,托上天的福,要是他告诉我想自己养鸭,我会对他倍加尊重的,我能想像成心想养鸭子的人。不过,千方百计地把一本犹太百科全书塞到你最好的朋友手上,真是卑鄙,更不用说有悖于情理了。这是另一码事--他认为法律已经不起作用了。‘我不信法律。’他这样一说,好像信不信总有些不同,可是他一有麻烦就急忙拿上书来找我,‘干吧,’他说,‘你清楚怎么处理这些事情。’对他来说,纯粹游戏而已。所以他就觉得没有法律照样能活,不过,他要是一直没什么麻烦,我就糟透了,至于我是自讨苦吃还是我给他惹什么麻烦,他自然不会去想。出于友情,我应该给他做些微不足道的事情。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谁也不说话。 我们默不作声地向前行驶了一会儿。途中的养鸭厂比比皆是。我扪心自问,要是有人买下鸭子,静心呆在长岛,几时会发疯呢?瓦尔特・惠特曼就出生在这儿的某个地方。我就像买鸭子的一样,一想到他的名字,就想参观他的故居。 “去看看瓦尔特・惠特曼的故居怎么样?”我大声问道。 “什么?”马格瑞哥叫喊起来。 “瓦尔特・惠特曼!”我扯开嗓门,“他是在长岛某个地方出生的,咱们去那儿吧。” “你知道地方?”马格瑞哥叫道。 “不知道,不过可以打听嘛。” “哦,真是胡闹!我还以为你知道呢。这地方的人不知道瓦尔特・惠特曼是何许人。你要不说他那么多情况,我自己也可能不清楚。他有点怪,不是吗?你不是告诉我他爱上了一个汽车司机吗?要么他是个黑人解放运动的支持者?我也记不清了。” “也许二者兼而有之吧?”乌瑞克打开了酒瓶。 我们正驱车穿过一个小城。“天哪!除非我对这儿似曾相识,”马格瑞哥说,“我们到底在哪儿?”于是他停下车向行人打着招呼,“嗨,这是个什么镇子呀?”那个人告诉了他。“你能想法子绕过这个地方吗?”他说,“我觉得自己认得这个糟地方,老天呀,我曾在这儿患过可怕的性病!我看能不能找到那间房子。我就想路经那里,看看那个迷人可爱的婊子是否正坐在阳台上。我的天哪,你肯定会说,这是个可爱的天使,是你迄今为止碰到的最美丽的俏妞,而且她还跟你交欢!你知道这些让人激动万分的小骚货们,老是那么性欲如火,总要马上向你露出白白的屁股。有一次,我冒着倾盆大雨驱车到这儿与她约会。一切都那么凑巧。她丈夫外出旅游,她就想趁机乐一乐……我现在正极力回想我俩不期而遇的地方。我知道,我费了半天周折劝说她让我去拜访她。哼,反正我跟她玩得很舒服--两天没有下床,连洗涮也顾不上,麻烦就出在这儿。天哪,你要是看见自己枕头边上的那张面孔,我敢发誓,你会以为自己在同圣母玛丽亚做爱呢!她玩起来能连续出现九次性高潮。就这样,她还说,‘再玩一次吧,我还要……’这真是个有意思的妞儿,嗯,我觉得她不清楚这个词的意思。反正,过了几天,我那玩意儿发痒,继而发红、肿胀。我不相信自己染上了性病,还以为是跳蚤叮咬的呢。接着,阴茎开始流脓。小伙子,跳蚤叮咬可不会有脓呀。唉,我就去找那个名医,‘这是花柳病呀,’他说:‘在哪儿得的?’我如实相告,‘最好查查血样,’他说,‘估计是梅毒。’” “说够了吗?”苔丝哼哼着,“你就不能换个高兴的事谈一谈?” “好,”马格瑞哥接上话头,“你说,自打我认识你,我可是洁身自好的啊,对吗?” “但愿如此,”她答道,“不然,你的身体就糟糕了。” “她老是怕传染,”马格瑞哥又透过镜子咧着嘴笑,“听着,小子,往后谁都会患上花柳病的。我没认识你时就得了这种病,你可以谢天谢地了--说得不对吗?乌瑞克?” “哦,哎!”苔丝厉声地说。要是我们到不了马格瑞哥认可的能好好歇歇脚的村庄,你看吧,保不准还会吵个没完没了。他有个想法,愿意去抓蟹玩,而且,他要是记性好的话,附近还有一家供应美食的小旅馆。他把我们都带上。“想撒尿呀?快点!”我们让苔丝像把破雨伞似的站在路边,就回到房子里痛快淋漓地解了个手。他拽住我俩的胳膊。“咱们说好了,”他说,“今天晚上我们就在这附近溜达。很快就能引来很多人。你要想跳舞,再喝一两杯,这可是个好地方。我不愿意告诉她咱们要呆下来,免得她担惊受怕。咱们先去海滩,四仰八叉地躺在那儿舒舒筋骨。肚子饿了,尽管说,这样我就能马上记起那个小旅馆,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们晃晃悠悠地来到海滩,这地方没什么人。马格瑞哥买了一包烟,点了一根,脱了鞋袜,在水里戏耍,香烟散发出浓郁的香气。“这不是很舒服吗?”他说,“你等会儿就是个小顽童了。”他让自己的妻子也脱了鞋袜,她犹如一个笨重的鸭子摇摇晃晃地下了水。乌瑞克懒洋洋地躺在沙滩上打着盹儿。我躺在那里看着马格瑞哥和他老婆那笨拙、滑稽的样子。我想着玛勒是否到家了,等她发现我不在那里会作何感想呢?我要尽快赶回去。至于什么旅馆呀,来这儿跳舞的那帮人呀,去他妈的吧。我感觉她已回来了,正坐在乌瑞克家的台阶上等着我。我的愿望就是想再婚。到底是什么诱使我出来到这个倒霉的地方呢?我恨长岛,以前也总是这样。马格瑞哥,还有他说的鸭子!想到这事我就气得能疯了。要是我自己有只鸭子,就叫它马格瑞哥,把它系到灯柱上,用一只0.48口径的左轮手枪打死它。我要把它射死,然后宰了它。我心里想,他这家伙,去他妈的!什么都是扯蛋! 我们去了那个小旅馆。要是我迟疑一下,我就把这事忘了。我很绝望,心情极为冷漠,任凭自己浮想联翩。事情往往是这样,一旦你宽宏大量,并且能容忍别人相左的意愿时,我们指望不上的事情就发生了。 这个地方的气氛让人感到很舒适,很惬意,大家心境都不错。我们吃完饭,正喝着第三四轮酒。这时,有个年轻小伙儿端着酒杯从邻近的桌子旁站起来,向大家讲话,他可没喝醉,只不过就像克伦斯基说的,是由于太舒心了,来了兴致。他轻声低语、平心静气地给大家解释个中原委。他冒昧请大家注意他本人以及他举杯与之相碰的妻子。今天是他们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他们非常幸福,就想把这种幸福告诉给在场的每个人,并希望大家与他们共享。他说自己并不想讲话,免得扫大家的兴,他从小到大没讲过话,现在也不想讲,不过,他必须要让每个人知道,他和他妻子的感觉是多么幸福,多么好。也许,他一生中再也不会出现这种感觉了。他说自己是个无名小卒而已,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却挣不下几个钱(谁都是一样)。不过,他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他非常幸福,而且这种幸福是由于他觅得了所爱的女人,他尽管已结婚一年整,但他依然痴心不改,深深地爱着她(他微笑着)。他说在众人面前说这事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即使这事搞得大家心烦,但他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和盘托出,因为当你觉得自己非常幸福,你就想让别人与你共享。他说,世界之大,不如意事接二连三,还能有这样的幸福呢!不过,要是人们能互相交交底,谈谈自己的幸福,而不是只有当大家失意沮丧时才相互倾吐内心的秘密,那么大家就可能有更多的幸福,他认为这样的生活就很棒。ニ说自己非常想看到大家快乐、开心的样子,即使我们互不相识,可我们今晚与他俩相聚在一起呀,如果我们愿意与他俩共享欢乐,还会使他俩更开心、更幸福。 每个人都应该与他俩共享欢乐,他完全浸淫在其中了,一口气说了二十多分钟,就像一个坐在钢琴旁即席作曲的人,谱了一曲又一曲,他权当我们是朋友,就愿意心平气和地由着他讲这讲那。他就是说得再有激情,听起来一点儿也不荒谬可笑。他这个人坦率真诚得无以复加,而且打心底里就认为幸福快乐是世界上最最恩惠的东西。他可没有胆量站起来向大家讲话。因为这明摆着,想到自己这样即席给大家长篇大论地讲上一通,他跟我们一样惊讶不已。他目前只是个福音传教士,就美国社会中那稀奇古怪的生活现象来讲,由于介绍得不够,他可是一点儿也不清楚。男人可能受孤独感的困扰,看到美轮美奂的女人就激动万分,听到难以名状的声音就心弦拨动,一有抑制不住的内心冲动就坐卧不宁,这样的男人在我们这个国家何止千万;他们要多久才能从这种好像是孤独感的恍兮惚兮之中猛然醒悟,并且重新塑造自我,使世界焕然一新,重新树立自己的信仰和理想呢?我们习以为常地想到自己是伟大的民主团体,靠共同的血缘关系和语言维系,凭借人类的独创性可能设计出来的各种通讯手段牢牢地联成一体;我们吃喝穿戴都一样,读的报纸也没啥区别,什么都差不多,只是自己的名字、体重和号码与别人不同;我们大家都是世界上最没有个性色彩、最集体化的人,当然不包括我们认为发展落后的原始人群。不过,乍一看,我们联系得很紧密,相处得很融洽,性情和善,乐于助人,富有同情心,几乎是兄弟般的手足情谊,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很孤独,是一群病态的狂妄之徒,我们在疯狂的激情中翻来覆去地思索,想极力忘却自以为是的想法,说真的,我们没有凝聚力,缺乏奉献精神,不善于听取他人意见,我们一切都无从谈起,只是些数字而已,在与我们无关痛痒的计算分析中某一无形的手将我们随意地组合来组合去。从我们这种没有意义的凝聚来讲,所谓的日常生活就是繁琐的程序,这一程序不是生活,而是悬置于强大生活之流上方的恍兮惚兮的东西。似乎可以说,有人就因此时而猛然醒悟,时而一败涂地,而且由于他不再认同生活中的普遍模式,这个人似乎在我们看来就狂妄不羁。他发现自身有一种奇异而且几乎是可怕的力量,他能够让千千万万多得不计其数的人放弃共同的信仰,使他们无依无靠,迷惘彷徨。他可以为所欲为地操纵他们,给他们注入欢乐或者疯狂的情绪,迫使他们与自己的亲戚断绝来往,放弃内心冲动,改变自己的性格、相貌及其内在的精神。这种不可抵抗的诱惑、疯狂以及“即兴的狂乱”,其本质是不是就如我们喜欢说的那个男女之欲呢?如果没有感觉到欢乐和宁静的话,还会是什么呢?每个传教士语言各异,但他们谈论的都一样(切莫追逐名利,切莫为生计东奔西走,切莫互相贬低,切莫老想着要追求虚荣和摇摆不定的目标)。 性高潮是眨眼之间的事,这种奥秘操纵着人的外部动作,使人的心灵得到安慰,激情得以平衡,使人宁静、安谧,而且容光焕发,冷静从容的激情永不消失。他们尽情地交流性高潮的奥秘,说真的,他们在我们眼里是个讨厌鬼,我们躲着他们,觉得他们是居高临下地尊重我们;他看起来很高贵,想到不能与任何人平起平坐,我们就愤愤不平;我们往往生活在社会底层,地位、能力都不如人,跟那些从容冷静而且自制力强的人、那些明显给人使绊子而且信念不动摇的人相比,更是难以望其项背。我们不满意墨守成规的东西,喜欢用阿谀奉承来影响一切,喜欢生活按我们的逻辑推理来发展,符合我们对原则的集体化反思,使别人接受我们那古老的效忠仪式。 听他讲话的时候,我心里想着自己幸福多了,不过,他会变成被称之为危险的男人。永远追求幸福会使这个世界骚乱不已而渐达危险的境地。让世界笑起来是一码事,使它幸福可就完全不同了。在这方面,谁也没有达到目的。大人物,就是那些反正都能左右世界命运的人,却总是个悲剧性人物。即使阿西西的斯特・弗朗西斯也是个痛苦之人。那么,如来佛祖呢,一门心思地消除苦恼,怎么样呢?确切地说,他也不算幸福。他宁静淡泊,而且死的时候,书上也是这么说的,整个躯体在发光,似乎是精神在燃烧。你要愿意这样理解的话,他这是远远超过幸福的内涵了。 然而,这位圣者达到的辉煌状态,作为一种试验、一种开端(如果你愿意这样理解),在我看来,要使整个世界幸福愉快,这样做还是值得去努力的。我知道,“幸福”这个词特别是在美国社会有一种恶心味儿,这个词听起来透不出个机敏劲儿,还给人带来霉运,它空洞洞的,没有内涵,是意志薄弱者的理想所在。它是从古英语借用过来的,让我们曲解为没有意义的东西了。人们都不好意思正儿八经地用它,但为何是这样呢?这根本没什么站得住脚的理由。幸福与悲伤一样地合情合理,而且每个人,当然不包括那些天马行空的人凭智慧发现更好、更伟大的东西,都渴望幸福,并且如果他能的话(他只要清楚如何干!)就会在所不惜地得到它。 这个年轻人讲的尽管细究起来可能没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喜欢听。每个人都喜欢听,都喜欢他们夫妇俩。经他这么一讲,大家心情愉快轻松,无拘无束地互相交流起来。这好似给我们大家打了兴奋剂。大家隔着桌子攀谈起来,有的起身握手寒暄一番,有的友好地拍拍肩膀。是呀,你要正好是个非常严肃认真的家伙,要关注世界的命运,把精力都投在某一宏伟的蓝图(比如改善工人阶级的条件或者降低本国人的文盲率)上,可能你眼中的这个小事似乎就显出一种非常难以估量的重要性。就真正的幸福这一话题摆开阵势,泛泛而谈,有些人听了就很不舒服;有些人更喜欢自己的幸福秘不示人,觉得袒露自己的快乐心境是冒失的,要么有点儿让人厌恶。他们也许只是浸淫于内心世界,这样就无法进行思想感情的交流或者人际交往。至少,我们这里没有如此敏感之人,这是由普通人构成的一群人,当然,这些普通人都拥有小汽车了。他们有的是巨富,有的并不是那么腰缠万贯,不过,他们谁也不会忍饥挨饿,也不得癫痫病,也不是伊斯兰教徒或者黑人,也算不上是贫穷的白人。从一般意义上来讲,他们是黎民百姓。跟上百万美国人一样,他们名不见经传,不摆架子,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一旦生命完结,他们突然好像觉察到自己跟别人没啥两样,不好也不坏,而且本能地醒悟过来,甩掉那各自为营的小伎俩,开始互相交往。他们很快就开始你一杯我一杯地喝酒,还唱着歌,然后就跳舞,但是跳得跟他们以前要跳的不一样;有些人,好几年都没晃过腿了,站起来也开始跳,同自己的妻子翩翩起舞;有些人跳单人舞,因自己的体面和自由的心态而高兴,而陶醉;有些人边唱边跳;有些呢,瞥见别人就性情和善地对着人家微笑。 一种坦率真诚的快乐宣言产生的作用让人咋舌。他的语言本身没什么,只不过是朴实无华,平铺直叙,任何一个人稍留心一下就能记住。马格瑞哥总是疑神疑鬼的,总想鸡蛋里面挑骨头。按他的说法,这个年轻小伙着实聪明,说不定是个戏剧性的人物呢,而且为了制造一种效果,他就故意说得坦率、朴实。当然,他不否认这样讲使他听了很舒服,只是想让我们清楚他可不是那么好哄的。他也觉得如饮甘露,但是,即使他听得津津有味,他还假惺惺地说自己没有受蛊惑。 他要真这么说,我可为他难过了。一个人感觉再好,也比不上完全受蛊惑的人呀。聪明可以说是一种天赋,但是对人深信不疑,轻信到极端愚蠢的地步,毫无保留地和盘托出自己的想法,是生活中最大的快乐。 好哇,我们都很愉快,干脆就决定改变计划,不准备在这儿过夜,直接返回城里。我们一路上扯开嗓门大唱特唱,就连苔丝也一展歌喉。她可是五音不全呀,不过唱得很起劲,汗水淋漓的。马格瑞哥以前可没欣赏过她的歌喉,就发音器官而言,她过去总是跟驯鹿似的,说起话来粗声粗气地咕哝着,不时地哼上几声以示同意与否。我有种奇特的预感,在这让人丧心病狂的痛苦之中,她可不会像往常那样就喝杯水、吃个苹果或者吃片火腿三明治就能打发了,而是要心血来潮地扯开嗓门吼上几曲(以后)。万一她就像现在这样耍噱头,我可能想像出马格瑞哥的脸色。(“老天爷,还唱呀?”)不过,嘴上却说,“唱吧,唱下去,换个假声试试看!”他喜欢人们做闻所未闻的事。肯定有些卑鄙无耻、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人们能够做到,而这些事情他根本想像不到,不过他可愿意这么认为呢。他还乐意这样想,人类要犯恶作乱或者与自己的同类作对,那世界上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太可耻、太下流、太恶心的了。他吹嘘自己思想解放,对于愚蠢可笑、残酷无情、背信弃义或者刚愎自用的事情,不管以哪种方式出现,他都来者不拒,尽纳其中。他接着假设说,每个人从本质上都很卑鄙、残酷、自私,真是婊子养的狗杂种,他做的那些幼稚得让人拍案惊奇的事情,结果在法庭上为万夫所指,证明他有犯罪行为。要是每个人都受到监视、盯梢、追踪、盘问、五花大绑,迫使他招供,哼,三下五除二地一判,你看吧,我们都得进监狱。但是,按他的话讲,最声名狼藉的罪犯都是些国务部长、法官、政府高级官员、牧师、教育家以及宽厚待人的工作人员。至于他自己的同行,他在生活中也碰到过这么一两个,他们诚实笃信,说话算数;其他人呢,几乎可以包括所有的同行吧,与靠两条腿走路的最下贱的犯人、社会最底层、人类最卑鄙的渣滓相比,他们更卑劣、更下贱。不,这些家伙胡说自己为整个社会的消费乐善好施,奉献不少。他才不相信这骗人的鬼话呢!他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这么诚实和正直,这当然是不合算。他天性如此,没办法。而且他还有别的缺陷,有先天的,有后天形成的,还有自己想像出来的,他把这所有的缺点聚集起来,列了张表格,真是触目惊心呀。这样,等他一完蛋,有人就禁不住地要问,为啥还这么煞费苦心地保持诚实和正直这另外两种品质呢? “所以你还一直想着她?”他微微转过脑袋,突然抛出这个问题,而且这句话是从嘴角挤出来的,“唉,我为你难过呀!我想你除了要娶她就无所事事了吧?你就该受这份罪。你想过自己靠什么来糊口吗?你心里清楚这工作也干不了多长,事到如今,他们肯定把你看透了。我纳闷的是他们咋不早开除你!到现在几年了?三年?这当然算你的工作履历了。我就认为干三天也难熬呀。当然,她要是那种愿意养活你的姑娘就好了,你就用不着担心找工作了。这可是个美差呀,不对吗?你老是信誓旦旦地对我们说要写几部杰作,这下就如愿以偿了。你老婆找你的碴儿,她把你当做拉磨的驴,不辞劳苦地忙活,我想,难怪你这么急着要抛开她。嗨,每天早上起床,上班,肯定把你折腾得够呛!你怎么干那事的,愿意告诉我吗?你以前老是懒得要命,都不想起来吃饭……听着,乌瑞克,这个杂种一连三天都在床上躺着,倒没出啥事,只是一想到要直面人生,心里就难以承受。有时患了相思病,要么就是要自杀,动不动就拿这吓唬我们。这是他惯用的伎俩(他透过镜子看着我)。你忘了那些日子,没忘吗?他现在可想活命了……我搞不清楚……什么都没变化……一切还是那么糟糕。他讲自己要奉献给世界的,无非就是写部杰作。他就是给我们写不了一部销路很广的平庸之作。哦,不,他才不写呢!他这部力作独树一帜,前无古人。那好,我就翘首期待吧!写得成写不成,我都不说,我就是等待。况且我们这些人还得为生计奔波呀!可不能因老想着名作的问世而耗费毕生精力呀(他喘了口气)!你知道,我有时还觉得自己好像愿意写一部作品,这只是想让这家伙知道,你用不着这样把自己当猴耍。我认为,只要自己想写,六个月保准交稿,而且还不耽误正事。我可不敢说它能获奖。我向来不以艺术家自居。让我恼火的是这家伙居然自诩为艺术家,他就敢断定自己比什么赫吉什默,或者德莱赛之类的作家艺高一筹。其实呢,他一成都没有,倒想让我们盲目地接受他的作品。你要是求他展示一下作品的手稿,他会大发雷霆。我是个能干的律师,没什么学位,就想靠自己的真才实学给法官留下印象,你想想我行吗?我清楚你不能当着别人挥舞着学位证书,以此来证明你是个作家,不过,你还要把手稿拿出来让人家看看呀,不能吗?他说已经写了好几本书了,那么,在哪儿?有人见过吗?” 乌瑞克这时替我插了句话。我坐在后面柔软的位子上抿嘴轻笑,很欣赏马格瑞哥这些充满激情的长篇大论。 “哦,那好,”马格瑞哥说,“你只要说见了一部手稿,那我就信你的话。这小子可从没给我看过一个字呀,我猜,他是不吃我这一套的。听他高谈阔论,你觉得他是个天才,我知道的就这些。提到任何一个作家,谁也比不上他,就连阿纳托勒・弗朗西也不济事。他要让这些人靠边站,自己就必须高水平。按我的想法,像约瑟夫・康拉德这样的人既是艺术家更是大师,他觉得这种评价过高。他跟我说,梅尔维尔可是难以望其项背的呀。而且,老天作证,你知道他将来要承认我的说法吗?他可从来没读过梅尔维尔的作品!不过他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咋跟这种人讲理呢?我也没读过梅尔维尔的一个字呀,除非我读过,不然我死也不相信他能在康拉德之上。” “嗨,”乌瑞克说,“也许他不太热衷于康拉德的作品吧?这就比如很多从未见过吉奥托作品的人就满有把握地断定他在马克斯菲尔德・帕里什之上。” “这可不一样,”马格瑞哥说,“我们根本用不着怀疑吉奥托和康拉德作品的价值。梅尔维尔呢,我看他就是匹横空出世的黑马。这一代人可以看出他比康拉德优秀,不过,再过一二百年,他就如彗星一样逐渐地被人淡忘了。等他们一回过神来,他早就销声匿迹了。” “那么,你怎么就觉得康拉德的声望再过一二百年还会如日中天呢?” “因为他的作品经得起推敲,已被译成多种语言,深受全世界的喜爱。如果我清楚自己谈论的事情,那么杰克・伦敦或者欧・亨利也是这种情况。他们这些作家显然处于社会的底层,但是众所周知,他们的艺术生命永恒。社会地位高不能代表一切,享有盛名与身居高位可是同等重要。最能迎合人心的作家,假如他身居某一高位但根本不充当雇佣文人,那么就现有的艺术才能而言,他必然是那种永远身居高位、十全十美的作家。几乎每个人都能读懂康拉德,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读懂梅尔维尔呀。你要是举一个极好的例子,比如刘易斯・卡罗尔吧,我就敢打赌,凡是说英语的人都知道他会胜过莎士比亚的……” 他沉思良久,接着说:“按我的看法,美术作品可就有些不同了。欣赏一幅好画可比看一部作品费时多了。人们好像认为自己知道阅读与写作的奥秘就能分辨良莠。即使作家,我指的是杰出的作家,对良莠作品的分辨也没有一定之规。鉴于此,画家之于画也是一样;但我有这样的看法,一般而言,比起作家之于作品来,画家对名家之作的良莠评判要一致得多。打个比方,只有愚蠢透顶的画家才会对齐真尼的作品的价值嗤之以鼻。但是,我们从狄更斯或者亨利・詹姆斯的身上可以看出,才华横溢的作家和批评家对他俩各自优点的评价真是大相径庭。要是当今的一位作家在自己的艺术领域与毕加索一样稀奇古怪,那你就很快明白我的真正意图了。即使他们看不上他的作品,大多数深解艺术个中滋味的人都公认,毕加索是个旷世奇才。就说乔伊斯吧。他这个作家相当怪癖,能达到毕加索的那种赫赫声望吗?除了一些专家学者,除了一些无所不欲的势利小人,他现在的名声主要是基于他的怪癖。他的才华举世公认,这我赞同,不过,可以这样说,这种才华已受到腐蚀。即使毕加索不常为人理解,但他能赢得众人的尊敬,而乔伊斯却是人们茶前饭后的笑料,他声誉鹊起恰恰因为他不能被广泛理解。犹如英国港口城市加的夫的巨人一样,他是作为怪才、奇人被公众接受的……另外呢,就是我现在说的,无论这个天才画家多么地桀骜不驯,要比起与他的才能不相上下的作家来,其艺术的转化过程要快得多。锐意创新的画家至多过上三四十年就能被人接受,而作家有时就得几个世纪。反回来说梅尔维尔,我是说,他耗费了五六十年的光景才功成名就的。就这还不清楚他是否能一直那样如日中天,也许过了两三代,他就落花流水春去也。他是在勉强维持,可以说徒增笑料而已。康拉德苦心经营自己的作品,他早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你可不能轻易否认这种实际。至于他是否名符其实,是另一码事了。我认为要是这一真实情况已是路人皆知,我们就会发现许许多多本该活下来的人却被扼杀、被遗忘。我知道名实之事实难证明,不过,感觉众人的话中还是透露了某种真实。你只得在日常生活中环顾四周去观察各处发生的同一事情。我了解自己,在我的生活圈子里,好多人完全配得上最高法官的职务,他们在竞争中败北,一切都灰飞烟灭,可是能说明什么呢?能说明他们与那些我们让其坐在法官席上的老朽一般无二吗?美国总统每四年才选一个,这是不是说,有幸当选总统的人(常常不公平)就比竞选失败者或者比成千上万个连竞选议员想都不敢想的无名小卒强呢?不,似乎多半被荣幸选上的人结果最次也是功过分明。对人类社会有贡献的人要么出于谦逊,要么由于自重,常常甘居人后。林肯可没想当什么美国总统,这事儿他也勉为其难。谁都知道,他几乎是被大家推上总统宝座的。所幸的是他不孚众望,当然也不排除另一种情况,因为他正是总统的苗子,就没有被选上。事情恰恰相反。哎哟,他妈的,我说岔了。不知道到底从哪儿谈起……” 他停下来,慢悠悠地点了一根烟,接着又娓娓道来。 “还有一件事我想说说。我明白说到哪儿了。是这样,我为这个天生是块作家料的人感到难过。我对这家伙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也缘于此。我知道他目前的困惑,就千方百计地让他气馁,他要真的经不起打击就好了。有人这样跟我说,画家一年作六幅画简直不在话下。但是作家呢,不知怎么搞的,有时写部作品要费十年功,然而,像我说的要质量上乘的话,找人出版又得十年,这样,等这部作品名扬天下,起码要等十五至二十年的时间呀。注意,为一部作品几乎耗费了一生的精力。他平时怎么生活?唉,跟狗有什么两样呢?相比之下,叫花子过得也算花天酒地了。人要是有自知之明,谁也不从事这一事业。创作在我看来无异于痴人说梦。我敢说干这事可真划不来。艺术可不是这样创造出来的。关键一点是艺术乃当今的难得之品。我不读书,不欣赏画,照样生活得好好的。我们杂事多如牛毛,根本不需要书籍和绘画。音乐,说真的,还总要欣赏的。我们并不需要阳春白雪,只要是音乐就成。反正没什么人创作阳春白雪的音乐了……看得出,这个世界就要土崩瓦解。这年头儿,你无需动什么脑子就能活下去,其实,你越不聪明就越富有。把什么都算计好了,你干什么都能唾手可得。你需要清楚的是如何把一桩小事办得称心如意,你加入一个协会,尽可能干些零敲碎打的活儿就行,这样,一到年龄就能领一笔退休金。你要是略有审美趣味,你才不会年复一年地干这乏味单调的工作呢。艺术能激活你的心灵,使你不满足于现状,我们的工业体系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就给你提供许多舒服可爱的代用品,让你忘记自己是一个人。我跟你说,久而久之就根本没有什么艺术可言。你就得掏钱让人们参观博物馆或者去听音乐会。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老这样下去。不,就在他们重视这个问题时,一切都在顺其自然地发展,再也没人怨天尤人地诉说苦衷了,也没有人心起波澜、大胆尝试了,这种局面犹如大厦之将倾。人类本不该是机器,而政府的所有这些乌托邦制度是很荒诞可笑的。这些制度总是信誓旦旦地给人类以自由,然而,他们首当其冲地要把他当个能跑八十天的钟用,让他疲于奔命。为求得人类的自由,他们把每个人当奴隶使唤。这真是个狗屁逻辑。我不清楚现行的制度有什么好,实际上,再也没有比我们现在的处境更糟糕的了。不过,我知道,放弃我们现有的可怜的权利根本无助于条件的改善。我觉得我们想要的不是更多的权利,而是深远的思想。主啊,看到律师和法官都在想着法子明哲保身,我不由地想呕吐。法律是一帮社会的寄生虫吵吵闹闹的聒噪,与人类的需求根本不沾边。只需翻开一部法律书,随意地高声念一段,如果你感觉正常的话,那你恐怕就是非同一般的愚不可及。法律是完全脱离实际的东西,我再清楚不过了。可是,主啊,要是我开始怀疑法律,那其他的事情更是如此。倘若我看清尘世,准会发疯。即使你画地为牢,也无法摆脱法律的魔掌。你动辄就要出岔,可还得装模作样地把法律敬若神明;你让人们觉得你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可是,谁也搞不清自己在干什么!我们早上卧床不起,就思考自己的事情。不,先生!我们迷迷糊糊地起床,睡意未消就跌跌撞撞地穿过一个黑暗的地道,我们干什么都是小打小闹。我们清楚这法律是胡说八道,可是我们实在没办法,别无选择呀。我们生来就置身于某一社会形态中,受制于这种社会的局势:我们可以笨手笨脚地修补法律,就如修复一个破漏的船一样,可是,你无法翻新,时不待人,你就得靠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当然了,我们永远达不到目的。按我的话来说,这艘船绝对会下沉……哼,我要是亨利,我要是能像他那样自诩为艺术家,你认为我还煞费心思地向世人证明法律的虚伪性吗?我不行!我连一行字也不想写,我只不过是想我所想,梦我所梦,由它去吧。我得找个工作,只要有饭吃,干什么都无所谓,而且我会向世人说:‘去你妈的,你这家伙,你不能把我怎么样!你不能让我饿着肚子向别人说明我是个艺术家。不,先生,我什么都清楚,但是没有人告诉我自己与别人有何不同。’我能少做就少做,凑合着活下去就行。要是我有丰富而深沉的思想,就孤芳自赏,自得其乐,我不愿意给人们灌输这些意识。我大多数时间里都要装成沉默寡言的样子,做个唯唯诺诺、人云亦云的人,让他们随心所欲地把我轻易击败。说实话,我充其量只知道我确确实实是某个人。我要激流勇退,绝不等到老朽之年,不然,他们会先对我说些大话套话,然后又极尽奉承之能事,说我准能得诺贝尔文学奖……我清楚这并非肺腑之言。思想需要被赋予形式与内容,但是我现在谈论的不是做的问题,而是认识与生存的问题。为了生存,你总得做个大人物呀,而且,一直不懈地争取当大人物,没什么可笑的吧?哦,假如你心里想着要拼死拼活地成为艺术家,我知道自己算一个,这只是迫于生计,但又怎么样呢?做个艺术家,就意味着自己得写上几本书,要么作上几幅画?我觉得这算不了什么,充其量充个数而已……假如你是亨利,你写了一部冠绝古今的作品,可是你刚一搁笔就把手稿给弄丢了;再假如,即使包括你的挚交在内的人,谁也不知道你写了这部力作,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同我一样,都算是没在纸上划一道的货色,不对吗?如果我们俩在这个节骨眼上猝然而亡,世人永远不晓得咱俩谁是艺术家。我可能好好地享受这种荣耀,而你呢,可能就白耗了自己的整整一生。” 这时,乌瑞克再也听不下去了。“情况恰恰相反,”他反驳道,“艺术家逃避人类的责任就享受不到生活的乐趣。你这家伙一直就想破坏他的生活。艺术不是独奏表演,它是由百万之巨的演奏家及听众组成的一个无形的交响乐队。享受伟大的思想根本不能与其艺术表现的快乐相提并论,尤其与永恒的表现相比,更是难以企及。实际上,艺术绝对不能不反映伟大的思想,我们只是艺术才能的表达手段。似乎可以说,是艺术赋予我们创作才能。谁也无法脱离一切,单凭创作主体就能进行艺术创作。艺术家是一种工具,它如实地记录现实生活,记录属于这整个世界的东西;而且,如果他是个艺术家,就不得不把记录下的东西展现给这个世界。具有伟大思想的人就像演奏家,双手交叉坐在剧场正厅准备演出。你根本进行不了艺术创作!至于你刚才虚构的那个作家,他把自己毕生至要的手稿给弄丢了,为什么我会把这样一个人比作出类拔萃的音乐家呢?这位音乐家就在隔壁屋里一直指挥着交响乐队,谁也听不到他的演奏,但是他是个名符其实的参与者,随着管弦乐队的首席演奏家的演奏或者听着他的乐器发出的美妙音乐,他心里有说不出的愉快。按你的想法,人不应该享受精神的愉悦,要是知道自己能演奏小提琴,就认为这跟指挥交响乐队的感受完全一样,这就大错特错了。我真是傻瓜认准一条道了,老是谈这话题。至于回报嘛,你总是把人们对你的认识与回报混淆在一起。这是两码事。即使你劳而无获,再怎么着你也该以苦为乐呀。我们非常看重劳动的报酬,这种想法可怜得很--其实无需这样,谁都清楚,这个艺术家能有几个钱?他莫名其妙地选择艺术这一行当,过得当然不如人。正如你所说的,他忘记自己是个凡夫俗子,不过,这真是万幸!思索人生、艺术要比整天想着吃穿住行好得多。当然,一旦你必须吃,可你一点儿也不想吃,那么吃饭就成了心理负担。不过,艺术家与普通人的区别就是,他真到了吃饭的时候,就能马上沉浸在自由无限的艺术世界,他在这方艺术天地里统摄一切,而你的那些平庸无能之辈只不过是一个烟尘肆虐的小城市里的垃圾。退一步讲,假如你不是凡夫俗子,而是腰缠万贯的人,并且极具艺术趣味,对艺术有一种疯狂的迷恋,你稍微动动脑子,面对着美食或者美酒要么是美色,百万富翁的乐趣能跟一个饥肠辘辘的艺术家相比吗?享受任何事物的乐趣,你就得让自己坦然接纳它。我甚至可以说,它意指着某种抑制、修行、贞洁。总而言之,它意味着欲望,而且是一种你得靠正常生活而培育的欲望。我现在俨然一副艺术家的口吻,但我的确不是,我只是个靠广告挣钱的插图画家;不过我对艺术很通,也就敢说我嫉妒勇于投身艺术的人,我嫉恨他,是因为我知道他富甲天下。他是耗尽了自己的毕生精力才这么有钱的,然而这不仅仅是靠辛苦、金钱或者天资奉献艺术的。你根本不可能当个艺术家,因为你缺乏信念,也不可能产生伟大的思想,因为你早已把它们扼杀殆尽。艺术可以创造美,美就是爱,爱生活本身,艺术的自身目的就是热爱生活,对这些观点,你都予以否认。一切在你眼中只是瑕疵,只是陈谷子烂芝麻。艺术家,即使他觉察到生活中的一丝缺陷,他也能化腐朽为神奇。要是我可以这样有多好。他并不违心地认为小人物就是人类的精华或天使,但他能让小人物变得胸怀宽广一些。他知道即使自己看到百万乃至十亿个小人物,也明白这个世界并不全是他们。你看到一个可怜的小人物,就说,‘看,一切都彻底完蛋了!’你看不到希望……哦,对不起,我这样说并不是出于刻薄或者图什么自在,但愿你明白我的意图……” “这有啥呀,”马格瑞哥爽朗地说,“偶尔汲取别人的思想还是不错的。也许你说得对,可能我这个人看问题过于消极,但我是天生的。要是我能按你的思想理解艺术,我的心情肯定好得多,可是我不能;而且,我必须承认自己从未真正遇到过一个杰出的艺术家。将来能同这样的人谈话肯定是一大乐事。” “哦,”乌瑞克说,“你对艺术一窍不通,可一辈子都在同艺术家谈话。如果在你的朋友这里都认不出一个艺术家,一旦你碰上一个,你怎么知道他是杰出的艺术家呢?” “你说这话我很高兴,”马格瑞哥尖声细气地说,“既然你把话说到这儿了,我承认我的确认为他是个艺术家。我一直是这么想的。至于听他讲话,我也是洗耳恭听,而且相当严肃认真,但是接下来我又有些拿不准。要是我长时间地听他讲这讲那,久而久之,他会腐蚀我的思想。我明白他说的有道理,不过,这就像我前边跟你说的,如果你想生活得好好的,你就不能汲取这样的思想。他肯定说的没错!随便什么时候,我会跟这个幸运儿换个位置。辛辛苦苦,得到了什么呢?我是个律师,又能怎么样呢?我还不如一堆粪土。我的确想换换位置,可是,正如你所说的,我恰恰不是个艺术家。我想,最让我难受的是我不能轻易接受自己只是个类似的小人物这一事实。” 第07章 我返回城里,看到乌瑞克家的门铃上有一便条,是玛勒写的。原来,我们刚走不久她就到了。她一直坐在台阶上等了我几个钟头,我要信她的话就好了。她又附带说自己同她的那两位朋友去洛克韦了,要我尽快给她回电话。 我黄昏时分到的,就看到她在车站等着我,她身着泳衣,外边随意披了一件雨衣。弗洛莉和汉娜又在旅馆里呼呼大睡,消困解乏。汉娜把才镶的一副漂亮的假牙给弄丢了,而且神经受了点刺激。她说弗洛莉准备再次返回林区,她对那个林区工人比尔爱得死去活来,不过,她先得打胎。这对弗洛莉算不了什么,惟一让她伤脑筋的是每次流产时她似乎又比以往肥胖了,过后她只会骂这骂那的。 她带我走进另一个旅馆,准备在这儿过夜。我们坐在阴森森的饭厅里就着一杯啤酒闲聊。她穿上那件橡皮布制成的雨衣,看起来挺滑稽的,就像一个人三更半夜因大火从屋里脱逃出来。我俩很想上床,可又不想太露骨了,只得装出优哉游哉的样子。我什么感觉都没有:我俩就好像随着一大批人在大西洋岸边的一间黑乎乎的屋子里约会。有两三对男女蹑手蹑脚地溜进来,呷着酒,鬼鬼祟祟地低声说着话;有个男人拎着一只血淋淋的鸡闯将进来,鸡被劈成两半,头也没了,鸡血滴洒在地板上,形成一个Z字形--就像一个月经来潮的妓女,醉醺醺的,一走进来就滴血不止。 最后,我们被领到长廊尽头的一间小屋子里。这屋子犹如梦魇,要么就像残缺不全的奇罗克画。这个走廊形成两个毫不相关的世界:要是按逆时针而非按顺时针走,你就永远回不来了。我们急切需要性的发泄,就脱光衣服,倒在床上。我们恣意交欢,犹如两个角斗士,在空旷的竞技场上,等灯灭人散后准备决一雌雄。玛勒因性的刺激而疯狂不已,在我身下扭动着,挣扎着。她莫名其妙地觉得与自己的性器官一分为二,迷失在夜晚的黑暗中,她犹如在梦中猛烈运动着,拼死都要重新撞进开始告饶的肉体。我起身想洗洗身子,用点儿凉水冰冰我那玩意儿。这屋里没有安水池,借着昏暗的灯光,我透过支离破碎的镜子看到自己的模样,真有一种正人君子察看自身瑕疵的味道。玛勒的身上凸凹有致,晶莹透亮,她气喘吁吁,香汗涔涔地俯卧在床,那个样子就像被蹂躏成残花败絮的东方女奴。我急忙穿上裤子,摇摇晃晃地穿过漏斗形的走廊去找盥洗室。有个秃头家伙光着膀子站在大理石浴盆前洗着身子和腋窝,像个矮胖子似的哼着鼻子,行着淋浴礼,他的皮肤跟大象差不多,皱巴巴的,一片粘着一片。他一洗完就打开一盒爽身粉,撒得身上到处都是。我一直耐心地等着他洗完。 等返回屋来,我看见玛勒在床上独自折腾,她被性欲撩拨得难受。我们又狂风暴雨般地干将起来。这次想像逛窑子似的操她,可是仍没这种效果。这房子也开始地动山摇,起伏、膨胀,四壁也非常地焦躁不安,稻草填充的床垫几乎触地。我俩开始变着法儿地交欢,玩着噩梦中才出现的花样。走廊尽头传来一个哮喘病人那时断时续的气喘声,听起来就像大风的尾梢嗖嗖地穿过凸凹不平的老鼠洞。 她的性高潮正要来临,我们就听到有人在摆弄门锁。我迅速从她身上滑下来,探出脑袋张望。原来是个醉鬼在找自己的房子。几分钟过后,当我再去盥洗室冰冰那玩意儿时,他还在找房子。所有房子的天窗都敞开着,里边传来呼噜呼噜的打鼾声,此起彼伏,这保准是贪吃成性的人发出的。当我返回来又开始搞这种严格的体能训练时,我那玩意儿就好似暗褐色的橡皮棍制的,木木的没有感觉,更要命的是我已无精可泄,要是现在玩起来,无非就是受点儿擦伤,要么是赶着鸭子上架,挤出一滴脓来。使我惊讶的是,它还是像藤条一样坚挺如初;它已全然失去了性器具的面目,看起来犹如杂货店里那不值一文的机械玩意儿,像一个没挂诱饵的鲜亮的钓鱼具,样子十分恶心。玛勒鳗鱼似的摇摆着身子,她不再是个性欲旺盛的女人,甚至都不算是个女人,只不过是一团挣扎扭动得难以名状的轮廓,就像透过凸透镜在波澜汹涌的海水里看到的一个刚刚被串到钩子上的诱饵。 我对她那扭动摇摆的风骚劲儿早已提不起兴趣。我心里极为冷静,觉得与她天各一方。这种性交就是一份长时间无法投递的电报,上边提到的人你早就忘得一干二净。我现在盼的是玩得没有尽兴就出其不意地射出这乌七八糟的东西,流进她那死咽活气的子宫。 临近拂晓,这是东方标准时间。她脸上柔情万种,温顺有加,看来就要交欢了。只是在另一方面,她的面孔经历了早期子宫生活的一切变化,脸上的活力如同一个被戳破的气球一下子就瘪了气,眼睛和鼻孔像烤熟的橡果在微微起皱的白净皮肤上冒着气。我撇开她,一下子就昏睡过去,一直睡到傍晚有人敲门才醒,接着便精神饱满地擦了把脸。我朝窗外望去,灰褐色的鸽子点缀着罗星棋布的柏油屋顶,海边传来惊涛骇浪声,形成一种煎锅的钢皮被狂敲乱击的交响曲,这声音在这细雨的一百三十九摄氏度的天气里渐渐地平息下来。 这旅馆犹如一只沼泽地里行将死亡的肥嘟嘟的苍蝇,在人迹罕至的松林深处发出心满意足的嗡嗡声。歇业期间,走廊的周围更是一片萧条冷落。左边那一片豪华区全都用木板封得死死的,这就如同沿海滨的石板路搭建的那些高大的更衣处,一到淡季就自动关闭了。在这数不清的长条木板和夹缝中穿行,人非要憋死不可。而右边这一片不足称道的地带已被杵捶捣得一片狼藉,这是某个极端狂热的家伙想竭力证明他这个临时工的存在而干的好事。我脚下泥泞不堪,滑溜溜地要摔跤,好像一群套着枷锁的黑人妇女摇摇晃晃,一进三退地费上一整天才来到盥洗室。门大敞开着,里边有很多水乡美女,长得奇形怪状的,她们用玻璃丝和碎布条织成的细窄细窄的渔网紧紧裹住肥胖晃悠的乳房,惟一值得称道的红润的脸色也慢慢褪去,乳房是因甲状腺肿而变得又肥又大。这种流行病很快就会过去,海水不会恢复那富丽堂皇、高雅端庄、气势逼人的神态。 我们大踏步地走到脏兮兮的沙丘凹处。这里紧挨着一堆散发着恶臭味的海藻,海藻的上风处铺有一条碎石子路。代表着人类文明与进步的精英们在漫步而行,我们耳中传来他们那熟悉而又抚慰人心的说话声,但不时又夹杂着此起彼伏的吐痰、放屁声,这些声音混淆在一起让人觉得很有趣。夕阳西下,但没有了往常那种辉煌美景,就像好看的煎蛋卷上抹了许多鼻涕和粘痰,让人顿生厌恶之感。性交是爱情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比如杂货店里租卖的东西,袖珍版的内芯才最实用。我脱了鞋子从容不迫地把自己的大拇趾塞进玛勒两腿叉处。她的头冲南,而我的头冲北,我们各自把手交叉起来,头枕在手上,身体懒洋洋的,像浮在贮油池中的两条长长的树枝,舒服自在地玩着。我冷不丁地想着自己成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游客,可能就要假想自己已被从一幅画中剔除出去,这幅画描绘的是一个骄奢淫逸的总督的扈从那种凶暴的结局,这部作品根本没有吃透透视构图的精神。我们那可怜的疲惫样儿足以当做流浪汉小说中的一个细节,我们快要成为废墟了。 我们交欢起来毫无章法可言,就像子弹打在腱子肉上,急促而杂乱地发出沉闷的撞击声。我们没有说话,夜晚给这个场面覆上一层诗意的色彩,就如给堕落的美貌女子体内注射了一针毒剂。汉娜会在这钢琴后面找到自己的那副假牙的;弗洛莉要拿一把生锈的开罐刀去放别人的血。 我们身上沾着泥沙,跟刚贴上的糊墙纸那么紧。附近还有几家工厂和医院,它们把用过的化学药品倒了出来,把粗毛交织物浸泡在处理液中,把人身上没用的器官(我们心疼地把它称为盲肠)处理掉,就这样让它们慢慢地腐烂,这些东西都让我们感觉到沁人心脾的芳香。德国多瑙河种的小猎狗因即将分娩,在梦乡中暂时处于半麻醉状态。 我一回到城里,莫德就非常含蓄地问我假日过得是否愉快。她说我看起来形容枯槁。她又说有个女修道院的老朋友邀请自己到乡下家里住上几天,她正想着要度几天假呢。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欣然同意了。 过了两天,我送她和孩子去车站。她问我想不想陪她娘俩坐上几站。我心里十分明白,这没有理由拒绝,况且她也许有要事相告呢。我登上火车,跟她们谈些鸡毛蒜皮的事,老是 纳闷她多会儿能吐露真言呢,火车离乡下还有一段路程,她还是没说,我只好下了车与她们挥别。“跟爸爸说再见,”她催促着孩子,“你几周内再也见不上他了。”再见!再见!我诚心诚意地挥挥手,这跟任何一个土里土气的父亲送妻别子有什么两样呢?她说过要呆几周的,这真是太棒了。我在站台上踱着步子等着火车启动,静静地想着她走后我要做的一切。玛勒会高兴的,我们可以一连几星期大过风流瘾,这可就像度秘密的蜜月呀。 第二天,我耳朵疼起来了。我给玛勒挂电话,务必请她到大夫的诊所与我会面,这个大夫是我老婆的一个凶猛残忍的朋友。有一次,他就用古代的刑器差点要了一个小孩的命,现在可轮到我了。我让玛勒坐在靠近公园门口的凳子上等着我。 大夫看到我似乎很高兴,他在进行器械消毒的当儿同我瞎聊了半天文学的事。然后他试了试通电的玻璃罩,这个东西看起来像透明的心脏,这本来是作分离催化器用的,可一到他手里,却成了残忍的吸人血的新玩意儿。 那么多的庸医都看过我的耳朵,搞得我成老病号了。每治一次,耳朵都要疼得钻心,就是说,这块坏死的骨头在一点一点地侵蚀着脑子,最后会连成一大片。耳乳突如同一匹野马杀将出来,耳朵里老是有木槌和锯子的尖亮的声音,像开音乐会似的,这样,我就像个半身不遂的疯子,扭着个半边脸被人送回家。“你可不能再用这只耳朵了,能保证吗?”他也不提个醒,就把一根通高压的电线接到我脑门上。 “不,根本不行的。”我疼得差点儿从座位上滑下来。“哦,这无伤大体。”说着,他把玩着模样怪难看的鱼钩。 手术就这样进行着。每次治耳朵,一次比一次痛苦,直到我疼得真想把他踢个稀巴烂,他才作罢。耳朵里还插着通电的小罩子,这是要冲洗耳道,把残留的脓吸出来,然后就没事了,我就可以如脱缰的野马一样自由了。 “你这耳朵挺麻烦的,”他点了根烟,跟我卖关子,“我自己可不想把这病治糟。要是疼得厉害,最好让我动手术。” 我渐渐安下心来,让他给我冲洗。他塞进喷嘴,然后打开开关,我好像感觉到他在往我脑子里灌氢氟酸。脓出来了,还带着几丝血。我疼得要死。 “真有这么疼吗?”看到我疼得面如纸灰,他惊叫起来。 “比上次还疼,”我说,“你要不赶紧做完,我就要疼死了。我情愿长出三个乳突看起来像个疯子都行啊。” 他拨出喷嘴,上边沾有耳屎、小脑、肾以及尾骨的骨髓。 “效果不错,”我说,“我多会儿再来?” 他觉得明天来最好,想看看我恢复得怎么样。玛勒看到我吓了一跳,她想马上带我回家,好好地侍候一番。我累得筋疲力尽,不想让人给我添乱,就匆匆地与她道别,“明天见!” 我像个醉汉跌跌撞撞地回到家,倒在沙发床上就呼呼地睡死了。等我醒来,已是黎明时分,我感觉非常好,就起床去公园里溜达溜达。这些天鹅也醒来了,它们可是没有耳突呀。 我的耳疼一减轻,即使我身无分文,不交朋友,没有鸿鹄之志,生活似乎还是挺美好的。能舒畅地呼吸,能平安无事地行走,我就心满意足了。天鹅、树木甚至汽车在我眼里也是美丽的东西。生活在四轮滑冰鞋上向前行进着,大地博大精深,一直在孕育着极有魅力的新天地。看看这风是怎样吹拂这玲珑可爱的青草叶吧!每一片青草都有灵性,一切都在听从生命的召唤。如果地球本身就很痛苦,我们还能干什么呢?行星可没有耳疼的毛病,尽管要忍受极端的痛苦,但它们具有免疫功能,任凭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啊。 我就这一次提前上的班,不知疲倦地忙活了半天。我按时见了玛勒,她又会坐在公园的凳上等我的。 这次,大夫只是简单地查看了一下,挑出一块新结的痂,用药膏轻轻地擦洗耳朵,然后塞住。“恢复得不错,”他含糊其辞地说,“过一周再看看。” 我们,玛勒和我,心情有说不出的畅快。我们在路边的小旅馆吃了饭,付了钱。夜色宜人,我只想溜达到天亮。我们躺在草坪上,仰望着点点繁星。“你觉得她真的要外出几周吗?”玛勒问道。 这事好得让人觉得不踏实。 “也许她再也不回来了,”我说,“她要我陪她乘一段路,大概这就是她想说的要紧事吧。也许她最后六神无主了。” 玛勒认为她不是那种要付出代价的女人,再说这也不碍事。我们这会儿挺开心的,还想她干什么。 “但愿我们能一同离开这个地方。”玛勒说我们去谁也不认识的另外某个地方。 我认为这个主意再好不过。“会如愿以偿的,”我说,“这里没有一个我牵挂的人,你要不是出现在我身边,我的整个生活都很无聊。”“咱们去划船吧,”玛勒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我们起身,逍遥自在地来到租船处,可惜这地方已闭门谢客了。我们就顺着河边的小径慢慢地走着,很快便来到建在水上的客栈,这里空无一人。我坐在粗糙不平的凳子上,玛勒坐在我大腿上。她穿一身昂贵的缀着小圆点的瑞士服,我特别喜欢这身装束。她里边什么也没穿,赤裸着身子。她从我大腿上滑下来,脱去衣服,跨在我身上。我俩紧紧地搂在一起,美滋滋地玩了一次。云雨过后我们衣衫不整地坐了半天,就这么静静地吻着对方的嘴唇和耳朵。 随后我们站起身,在湖边用手绢擦了擦身子。我正要用汗衫的一角擦拭下身,玛勒突然抓住我的胳膊,指着矮树丛后的什么东西。我只看到一线亮光。我马上扣好裤子,拽着玛勒又回到砾石场,然后朝相反的方向慢腾腾地走去。 “我肯定那儿是个警察,”玛勒说,“他们就爱干这号事,真是个性变态。这帮人老是藏在矮树丛里监视人们的一举一动。” 过了一会儿,身后传来沉重的脚步声,这肯定是个脑瓜子迟钝的警察。 “你们俩,等一等,”他说,“准备去哪儿?” “你这什么意思?”我装出恼怒的样子,“我们在散步,你没长眼睛?” “你俩可转了大半天了,”他说,“我很愿意同你们一起返回车站,去配种站怎么样?” 我装疯卖傻地说不清楚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他是警察,一听这话就火冒三丈。“闭住你的臭嘴,”他说,“趁我还没逮捕你,赶快把这个女人带走。” “她是我老婆。” “哦……你老婆,当真?哎呀,这有什么不好的呢?只是亲亲摸摸,嗯?你竟敢在公共场所洗你那见不得人的玩意儿,我以前要碰到过这种事,就不得好死。现在也别太着急。小伙子,你可闯大祸了,而且这女人要是你的老婆,她也得栽跟头。” “等等,你的意思是不是说……” “你叫什么?”他打断我的话,准备往小本上写。 我告诉了他。“那,住在哪儿?” 我又说了。 “她的名字?”“同我的一样,我告过你她是我老婆。” “你就说这些吧,”他不怀好意地瞥了一眼,“好了,嗯,你在哪儿混饭吃?一直上班吗?”我取出钱包,向他亮了亮“宇宙精灵”公司的证件,这东西我总是随身携带,这样可以免费乘坐纽约大街的地铁、火车和公共汽车。他看了直挠头,而且还把帽子掀到脑袋后面。“这么说,你还是个劳工部的经理?对你这样一个年轻人可是个要职呀。”他迟疑了一下,“我想你肯定愿意在这位置上多干一干,不是吗?” 我脑子转得飞快,看到自己的大名会赫然出现在晨报上被大肆宣传。要是记者们来了兴致,就能给你添油加醋地来上一篇精彩的故事。不行,得赶快想办法。 “喂,长官,”我说,“咱们息事宁人吧。我就住在附近,何不跟我去家里坐坐呢?我俩结婚没多长时间,做事有点鲁莽,真不该在公众场合做这等苟且之事,不过,夜深了,附近又没人看见……” “哦,可能要了事吧,”他说,“不想丢掉饭碗,是吗?” “是的,我不想。”我猜自己兜里还有多少钱,他是不是冲着这来的。 玛勒也在包里摸来摸去。 “夫人,你可别这么慌张。你清楚自己是不能贿赂执法人员的。顺便问一下,我不太爱打听别人的事,你们去哪个教堂。” 我马上说出了我家拐角处的那个天主教堂的名字。“这么说,你是欧・马雷神父的信徒喽!嗨,你咋不早说呢?我敢说,你现在总不想给教堂抹黑吧?” 我跟他说,要是欧・马雷神父知道此事,那可就把我毁了。 “那么,你们是在他的教堂里结为伉俪的?” “是的,长官,我们在去年四月份结的婚。” 我数着口袋里的钞票,可没让它露出来。好像只有三四元钱。我想知道玛勒有多少钱。这个警察迈开了步子,我们也得紧随其后。他突然站住,警棍指了指前方。他挥舞着警棍,头也随之摇来晃去,慢条斯理地自言自语,说着要连续九天向圣母作悔罪祈祷等诸如此类的话。他抬起右手说你们一直往前走出公园最近了,听着,你们行为以后要检点呀,可别再做傻事了。我们俩急忙塞给他几张票子,对他千恩万谢,箭一般地离开了。 “我想你最好跟我回家,”我说,“要是给他的钱不够,他还会来找我们的麻烦。我才不相信这些下流坯子呢……欧・马雷神父,去他妈的吧!” 我们急忙赶回家,闭门谢客,玛勒还是被吓得浑身哆嗦,我意外地发现碗橱里还藏有好些深红色的葡萄酒。 “现在怕就怕,”说着,我倒了一杯酒,“莫德回来,给我们来个措手不及。” “她不会这么巧,是吗?” “听天由命吧。” “我想咱们最好就住在这儿,”玛勒说,“我可不想去她床上睡。” 喝完了酒,我们就脱了衣服。玛勒洗了澡,穿上莫德的日本丝制和服从浴室里出来,这样子让我大吃一惊。“我是你老婆,不是吗?”她搂着我说。这番话让我好激动。她在房子里踱着步子仔细看着家里的摆设。 “你在哪儿写作?”她问道,“就在这张小桌子上?” 我点头称是。 “你自己应该有张大桌子和一间房子。你在这儿怎么写呢?” “楼上有个大写字台。” “哪儿?卧室里?” “不,是在客厅里。那上边阴森森的。想瞧瞧吗?” “不,”她说得很快,“我才不愿意上那里呢,我老想着你坐在靠窗户的拐角处……就在这儿给我写那些信的?” “不,”我说,“在厨房里。” “带我转转,”她说,“瞧瞧你坐的地方就行。我想看看你坐在那儿的样子。”我牵着她,领她来到厨房。我坐下来,装出给她写信的样子。她弯下腰凑近我,双唇触着桌面,亲吻我双臂围起来的那片小天地。 “我做梦都想不到能看到你的家,”她说,“这个地方居然能影响你的生活,真不可思议。这是个神圣之地。我真希望把这桌子、椅子都带走,就连炉子也别留,能拿的都拿上,真想把这整个房子搬走,建成我们的家。这间房子非咱们莫属。” 我们睡在地下室里没有靠背的长沙发椅上。在这暖融融的夜里赤身裸体地进入梦乡。我们搂抱在一起躺着,大约早上七点钟,有人噼里啪啦地推开门,站在门口的是我的爱妻、楼上的房东和他的女儿。这真让我们狼狈不堪。我光着身子从床上跳将起来,操起搭在沙发床边椅子上的一块毛巾,胡乱裹住身子,等着人家发落。莫德示意她的证人进来,她看了玛勒一眼。玛勒用一张床单盖住乳房正躺在那儿。 “快把这个女人赶出去。”说着莫德就急向后转,随着那两个目击者上了楼。 她在楼上我们自己的床上睡了一通宵吗?真是这样的话,她为啥一直等到早上?“别害怕,玛勒,反正已经是这样了。不妨留下来吃顿早饭再说。” 我匆忙穿上衣服,出去拿了些咸猪肉和鸡蛋。 “天哪,我真搞不明白,你还真沉得住气,”说着,她叼了根烟,坐在桌子旁,“你就没什么感觉吗?” “当然有。我觉得一切很顺利。我自由了。你没看出来?” “你现在准备干什么?” “我要上班,因为有件事需要办,我今晚去乌瑞克那里,你在那儿与我会面好了。我知道我的朋友斯坦利随后就来,我们会明白的。” 我在办公室给斯坦利拍了份电报,让他今晚在乌瑞克家里与我碰面。莫德给我打电话建议我自己找房子住。她说会尽快与我离婚的。她对那事只字未提,完全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我准备让她知道我什么时候希望拿走自己的东西。 乌瑞克把离婚这事看得相当严重。离婚意味着生活要发生变化,而且一切变化对他都至关重大。反过来讲,玛勒完全是为自己着想,并且早就期盼着新生活的到来。再下来就看斯坦利的态度了。门铃响了,他站在那儿,脸上的表情依然阴险可怕,喝得醉醺醺的,走起路来一跌一撞的。他这副样子我好几年没见了。他早就认为离婚当属头等大好事,而且应当可喜可贺,根本不可能从他嘴里掏出什么具体的话。“我跟你说过,我愿意为你处理好这件事。”他说,“你去办,可是苍蝇触网,麻烦事不少,我着人把这事好好地商议一下。我没问你任何问题吧?你的心思,我一清二楚。” 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个酒瓶,美美地喝了一口。他根本不想脱掉帽子,还是在奥格素普戍边的那股劲头。一看到他这样儿,我就可能对他敬而远之。 电话铃响了,是克伦斯基给米勒先生打来的。“祝贺你呀!”他大叫着,“我一会儿就去那儿看你。想跟你说件事。” “顺便问一下,”我说,“你清楚谁有多余的房子出租吗?” “我正要跟你说这事,我专门在布罗克斯的住宅区给你挑了一处地方,是我朋友的房子。他是个医生,你自己可以用这套房子的侧厅。你咋不带玛勒?你会喜欢那儿的。他在一层开了个弹子房,还有个不错的图书馆,还有……” “他是犹太人吗?”我问道。 “他吗?一个犹太爱国主义者,是个无政府主义者,他遵守犹太教法典,还为人堕胎。这小伙子非常优秀,你要是有难处,他可是为你两肋插刀呀。我刚才去你家了,什么都知道了,你老婆好像高兴得要死,就凭你付给她的赡养费,她准会过得舒舒服服。” 我把他说的都告诉给了玛勒,我们决定马上去看看那个地方。斯坦利不见了,乌瑞克说他可能去浴室洗澡了。 我来到浴室,敲了半天,没人应声。我推开门一看,斯坦利把帽子盖在眼睛上,手拿空酒瓶,衣冠楚楚地躺在浴盆里。就让他那样躺着好了。 “我想他走了吧!”我们起身走的时候,朝乌瑞克大声嚷嚷着。 第08章 布罗克斯! 这套房子的侧厅是个养火鸡的地方,鸡毛乱飞,乌七八糟的东西不少。这就是克伦斯基口口声声给我们找的天堂。 在这儿住了一段时间,身家性命都难保。一开始就受到蟑螂的肆意骚扰,而且吃的五香熏牛肉的三明治,味道很冲。最后,我们就搬到新城德莱维河边的一个舒适的地方住。克伦斯基的第二个老婆在这里就精神病的后遗症给大家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形圈,讲解了半天,大家听得不知所云。玛勒决意把自己的名字改成“莫娜”,可能是受了克伦斯基的影响。在布罗克斯这块地盘,比更名换姓还要显著的变迁也都很有来头。 那个晚上,我们到了奥尼里菲克大夫的秘密据点。雪花轻盈地飘落,前门那五颜六色的窗格玻璃上敷着一层洁白。真没想到克伦斯基会给我们的“蜜月”选了这么一个地方。我们一开灯,蟑螂就在墙上爬来窜去,连虫子都这么放肆,看来这是造物主的安排喽。丢在屋角的弹子游戏桌根本没人收拾,一片狼藉,不过,一旦奥尼里菲克的小孩偶尔玩兴大发,就开始把桌子腿摆弄好,一切似乎又恢复原样了。 前门一开就正对着我们的房子。这家里摆着我说过的这张弹子游戏桌、铺有鸭绒被的大铜床、写字台、豪华钢琴、能动的玩具木马、壁炉、沾满蝇屎污点的破镜子、两个痰盂,还有带靠背及扶手的长椅子。总共有八扇窗户有两扇挂有窗帘,能遮住三分之二的走道,其余的光秃秃,结了很多蜘蛛网。这个家真不错,起码不会有人按铃或者敲门,谁都可以不报家门走进来,随便坐在哪儿都行。这是个里里外外都能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我们就在这儿开始了生活。真是开门大吉大利呀!惟一遗憾的就是没有安带流水声的厕所,小便时就极为不雅。一旦奥尼里菲克一家子在楼下洗衣房里坐得不耐烦了,他们绝对会像海雀和企鹅一样,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到我们家,默不作声地观察我们吃饭、洗浴、做爱或者为对方梳出头发上的虱子。他们的语言我们根本不懂。他们缄默不言如同驯鹿,即便看到被遗弃的胎儿,也是面不改色心不跳。 奥尼里菲克大夫总是忙忙碌碌。他专治小儿疾病,不过,我们在这儿的时候只看到他做碎胎术,将胎儿剁碎,然后扔进阴沟。他自己有三个孩子,他们个个不同凡响,他也就放手让孩子们随心所欲地表现。年纪最小的那个大约五岁了,堪称数学奇才,这样下去,毫无疑问能当个天才数学家,但也肯定是个纵火狂--他曾有两次放火烧了房子。最近他又足智多谋地想做件惊天动地的事,就是准备把装有新生婴儿的摇篮车点上火,然后顺着拥挤的行车道把它推下山去。 是啊,在这个舒服的地方能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戈姆帕尔以前当过宇宙精灵电报公司的邮差,但该公司制订了一条制度,要解雇黑人职员,克伦斯基就这样收留了他。戈姆帕尔的身上流淌着德维殿家族的血液,并且罪孽深重,因而首当其冲地遭到解雇。他是个谦谦君子,干什么都是谦良恭让,真是一种痛苦。奥尼里菲克大夫很乐意给他在自己庞大的家庭里找个活儿干--让他扫烟筒就很风光了。这个人吃住在哪儿可是个难解之谜。他干活儿时总是悄无声息地,必要时,就幽灵般倏地一下躲得没影了。克伦斯基引以自豪的是他挽救了这个流浪汉,让他成了呱呱叫的专家。“他正在书写世界的历史。”他感触颇深地告诉我。戈姆帕尔的工作就是处理文件、护理家人、像女仆那样清理卧室、洗碟子洗碗、传递信件等,不过,克伦斯基没有提及戈姆帕尔还往炉子里加炭、清除灰烬、铲雪、裱糊墙壁、用涂料装饰备用的房子。 谁也想不出对付蟑螂的好办法,擀面板、木制家具。墙纸下面藏有上百万只蟑螂,只要一开灯,它们就从墙上、天花板、地板、墙洞、裂缝处三三两两、成群结队地倾巢而出,这名符其实的部队似乎是一切行动听从某个无形的蟑螂教官的指挥,列队行进,演习操练,场面非常凶,大家起先是厌恶,继而感到恶心得要呕吐,到最后却产生了不可思议的麻痹现象。这跟我们接触奥尼里菲克家人的情形迥异其趣,他们理所当然地来我们这儿,也就见怪不怪了。 钢琴曲完全走了调。克伦斯基的老婆是个胆小如鼠的家伙,嘴巴似乎向上翘,笑起来显出不屑一顾的神情。这个女人就爱坐下来在钢琴上练练指法,手指飞快地敲击键盘,呕哑嘈杂难为听。比如听她弹威尼斯船工的舟子曲,简直是在折磨人。她好像听不到这尖声刺耳的调子,演奏起来还流露出十分安详从容的神情。 这种阴毒的镇静谁也蒙骗不了,就连她自己也哄不住,因为她的手指一停止胡敲乱击,狐狸的尾巴就露出来了,她还是那个卑鄙、自私、心狠手辣的婊子。 我很想搞清楚克伦斯基是怎样假惺惺地把这第二个老婆当宝贝的。如果他不是那种滑稽可笑的主儿,宠爱她可能是出于感情的怜悯和同情,这不能不说是悲剧性的。他像海豚似的跳来跃去,想在她面前显出机灵劲儿。她冷嘲热讽,只是想刺激刺激这个内心脆弱的笨蛋。他犹如一只受伤的海豚慌乱不安,嘴上淌着口水,脑门上的汗直往下滴,还浸湿了双眼。他在这些场合露骨得令人发指,尽管令人同情,但还是让人笑得流出了眼泪。 要是柯里对他如此这般,他就会以最古怪的方式对他狂轰滥炸,发泄自己的怒火,谁也搞不清他为什么厌恶柯里,是不是嫉妒让他愤怒得难以自控?不管是什么原因,克伦斯基这时候完全是疯子的干法。他就像心地恶毒的女人,围住可怜的柯里极尽诽谤侮辱之能事,非要把柯里惹火不可。 “你咋不动手,咋不骂人呢?”他轻蔑地笑着,“伸出手来!怎么不给我一拳?你只会嚷嚷,不对吗?你可是个卑鄙的小人、恶棍,跳梁小丑。” 柯里一声不吭,带着轻蔑的笑斜眼看着他,不过,他坦然得很,一旦克伦斯基太过分,就会随时反击。 谁也不清楚这些丑陋的场面是怎么发生的,戈姆帕尔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很显然,他根本没有在家乡亲眼目睹过这样的场面。这些事情让他心里痛苦不安,震惊不已。克伦斯基敏锐地觉察到他这一点了,觉得自己比戈姆帕尔更让他感到厌恶。他越承认戈姆帕尔的判断,就越觉得难以极力讨好这个印度人。 “这是个正人君子,”他跟我们说,“我愿意为戈姆帕尔做任何事情,干什么都行。” 他可能做了几件事减轻了戈姆帕尔的负担。不过,他给人的印象是,时机一到就会为戈姆帕尔做出惊天动地的事。到那个时候,一切都会使他心满意足的。他不愿意看到任何人向戈姆帕尔伸出援助之手,“想安慰你的良心,嗯?”他咆哮起来, “你怎么不搂他,亲吻他呢?怕感染,是不是?” 有一次,我就是要气气他。我走到戈姆帕尔跟前,伸出胳膊搂住他,吻着他的额头。克伦斯基羞愧难当地看着我们,谁都知道戈姆帕尔可是梅毒缠身呀。 当然,奥尼里菲克本人干的也不是人事,他是在家里胡搞。他在二层自己的办公室里干什么呢?我们谁都搞不清楚。克伦斯基使出浑身解数,一惊一诈地捏造说他闭着眼睛就能想像到奥尼里菲克在给人打胎,还诱奸女人,这种残忍的游戏只有魔鬼能做得出。我们见到奥尼里菲克时,总觉得他是个温柔和善、对学问一知半解而对音乐鬼迷心窍的男人。我看他沉不住气只是一会儿的工夫,而且这也情有可原。我读过希莱瑞・贝洛克的一部作品,描写的是犹太人这几百年的苦难经历。即使向他提及这本书,他也愤怒不已,我马上对自己的这一弥天大错后悔不迭。克伦斯基想阴险恶毒地挑拨离间,这时候,他往往眉毛一扬,身子摇来晃去的,好像是说:“我们为啥要留这个祸根呢?”奥尼里菲克大夫却故意不吃这一套,他认为我迷上了天主教邪恶诡辩的思想,好像我又是个容易受骗的傻瓜。 “他今晚可真讨厌,”大夫走后,克伦斯基就主动跟我搭话,“你明白吧,他对自己那二十三岁的侄女紧追不放,他老婆也清楚他的心思。她威胁说,要是他还不罢手,就要把他交给地方检察官。她的嫉妒心胜似恶魔,但我不责怪她。而且,她每天的这种威胁都无济于事,似乎可以说,他们在她的眼皮底下公然行事,脏了她的家。她真不愿意想这些了。她肯定他是有什么毛病,你要注意到的话,她也有毛病。要问我咋回事,我觉得她是怕他趁某个晚上要了她的命。她始终盯着他的手,好像他刚杀了人又来找她。” 他思索良久。“她内心也很痛苦,”他接着说,“女儿也长大了……快成了年轻女人了。哦,你看得出来吧,有这样的丈夫她心里惴惴不安呀。心里想的可不是什么乱伦,太可怕了,可是往深里想……他会带着残忍的双手趁晚上骚扰她的……这双手会戳她女儿的子宫,非害她一辈子不可……她心如乱麻,什么?然而这是不可能的。这家伙不会的!他如此地出类拔萃,对人对事十分敏感,又不是个庸俗之辈。她是对的,但是更糟糕的是他很讲究基督教的礼仪规范。你对他可不能谈性欲狂躁的话题,因为他不会听你一个字的。他满嘴仁义道德,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总有一天,警察会来把他抓走的。他这个人卑鄙之极,你会明白的。” 我知道奥尼里菲克大夫可能要让克伦斯基搞他的医学研究,而且我也清楚克伦斯基得别出心裁地来报答奥尼里菲克。他最拿手的就是让他的朋友一败涂地,然后再高风亮节地前去搭救。同时,为快点儿让他的朋友命中注定地身败名裂,他谣言惑众,恶意诽谤,暗箭伤人,无所不为。他特别想做他朋友的工作,恢复名誉,而且这位朋友好心地让他接受了科班训练,他想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为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对处处与他的朋友作对的单位,他可是不客气。他这种处事态度荒诞可笑。他是个行为无常的加拉罕,干什么都爱插一杠子,他的朋友总是把事情搞得越来越糟,到头来,一切都是个烂摊子,这时,克伦斯基就会插进一杠,奇迹般地扭转乾坤。即使这样,他可不希望别人对他称恩道谢,而是要让大家认识到他那旷世惊人的才气。 他还是实习医生的时候,我就趁他上班的时候去医院拜访他。我们常同其他实习医生玩弹子游戏。我心情一不好,一想吃饭或者需要钱的时候,就来医院找他。我不喜欢这个地方的氛围,也很讨厌他那些同事。他们的言谈举止,就连他们的病人,我也是非常讨厌的。在他们眼里,济世救人的伟大艺术根本无所谓,他们就是要找份轻松愉快的工作,就这么简单。如同政治家没有治国雄才,他们大多数人也医术平庸。他们连起码的用宗教方式治疗病人的先决条件--热爱人类都没有。这帮人麻木不仁,冷酷无情,完全以自我为中心,除了关心自身的加官晋爵外,对任何事情都兴味索然。比起屠宰场的屠夫的粗鲁性子来,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克伦斯基在这种环境中如鱼得水,十分自在。比起别人来,他懂得多,嘴皮子厉害,脑瓜精明,有感召力。他玩弹子球、赌博、下象棋,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别人望尘莫及。他在做爱方面是个万事通,喜欢喷射出精液,大肆炫耀自己的这滩东西。 别人非常憎恨他,可是天经地义的。尽管他的品质让人厌恶,可他那善与人相处的天性使同伙们都围着他团团转。要是他被迫形单影只地生活,他非崩溃不可。他知道自己不是众望所归之人:除了向他求援,没有一个人与他共事。一想到他孑身一人的困境,他可能会痛苦难受的。很难知道他是怎样切实评价自身的,因为,有别人在场,他就时而兴高采烈、谈笑风生,时而咋咋呼呼、虚张声势,时而神圣高尚、夸夸其谈。其所作所为就像面对着隐形镜子排练着角色。他多么爱自己呀!是的,而且这种虚荣心是多么让人厌恶呀!“我身上有股腐烂的气息!”他每晚独守空房时可能这样自言自语,“可是我还能惊天地泣鬼神呢……走着瞧吧!” 他的情绪隔三差五地低落。他是个可怜虫,生活呆板单调,毫无生机勃勃的气息,日子真不是人过的。说不定他会中途倒地,自身堕落下去。这种时候,他身上很快长出了肿瘤,就如吞下的某个硕大的烂土豆不知不觉地发霉变质了。无论怎么刺激他,他依然倦怠,依然无动于衷。不管把他置于什么地方,他都会呆下来,死咽活气地活着,总是闷闷不乐地沉思默想,似乎这个世界的末日就要到了。 人们至今能搞清的就是他没有个人方面的问题。他是个残忍的怪物,生活垂死一般无生气,从来没有轻松愉快过。他的肉身之躯几乎很迟钝,老是想专横跋扈地玩。他的感情生活犹如醉醺醺的哥萨克人说的疯言疯语,温柔起来能把人吃掉,他需要的不是感情的激动而是心脏本身。若是可能,他还想要喉咙、肝、胰腺以及其他柔嫩可食的人体部位;欣喜若狂时,他似乎不仅要急于吞噬这柔嫩的器官,而且还邀别人把他也吞噬掉。他的嘴巴随着上颚骨疯狂地翻动,他渐渐地兴奋起来,成了一个柔软恍惚的物体。性交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感情状态,因为它千变万化,让人惊恐万分。在早已淡忘了的记忆里,脾气乖戾的人和残酷阴险的人,他们的交媾时间拖得很长,分泌出来的生命原浆交织在一起。按某一古代的狂喜状态来讲,这种淫欲过度或者溅出来的精液、久睡不醒都失去了人的个性色彩。 现在呢,在我们命名的蟑螂大厅里,我们准备着美味十足的煎鸡蛋的性游戏,每个人都要别出心裁地品尝这性的乐趣。交欢是一套大住宅,可比一间房子强多了,里边有一种热闹的氛围。它是爱情的诊所,可以这样说,胚胎在这里杂草般地狂长,而且被连根拔掉,要么用长柄镰刀将这些杂草割倒。 这位宇宙精灵电报公司的人事经理怎么让他本人陷入这浸透着血液的让人无法领会的淫窝呢?在高架火车站一下车,我就下了楼梯,融进布罗克斯的心脏,摇身一变,判若两人。去奥尼里菲克大夫的住宅要穿过几个街区,这足以把我搞得晕头转向,使我有机会扮演一个极为敏感的天才、具有浪漫情怀的诗人、开心愉快的神秘主义者,他发现了自己的真正爱情并随时准备为她献身。 我每天晚上得恣意求欢,肉体的感觉与最近的内在精神极不谐调。大千世界里到处都隐隐约约地呈现着面目可憎、呆板单调的围墙。居住在围墙后面的千家万户,其整个生活都是围着工作转。勤奋不辍、坚忍不拔、野心勃勃的奴隶,其目标就是要摆脱奴役,争取自由。他们在忍辱负重的奴役期间,不在乎挫折、困难,不做邪恶之事。心性高洁的小人物一心想的就是要摆脱只能给他们带来卑下与悲惨的奴役生活。 我敢肯定这种穷困潦倒能够产生威信吗?我模模糊糊地只记得自己十岁以前在布鲁克林第十四慈善收容所的情形。那时我们被慈善机关收容,少年不知愁滋味,只知道整天乐呵呵地由着自己的性子玩。 我为什么要跟奥尼里菲克大夫说话,闯下这大祸呢?今天晚上本来不想谈论犹太人的事,原准备要讲《通往罗马之路》的。贝洛克写的这本书真使我心潮澎湃。他这个人才思敏锐,一派学者风度。就欧洲历史写的回忆录来讲,真是生动传神,恍若现世。他决意从巴黎步行走到罗马,其间只挎个旅行包,拄一根粗而结实的拐杖。他成功了,旅途中该发生的事都发生了。我第一次领会了过程与目标的差异,第一次意识到了生活的目的在于生活中的人这一真理。我对希莱德・贝洛克的冒险精神羡慕得要死!即使今天,在他这本书的包角处,我可以看到他用铅笔勾勒出的围墙与塔尖、塔楼与堡垒的轮廓。就是想到这本书的书名,我也觉得自己又身临其境,坐在茫茫原野中,要么伫立于颇具中古之风的桥上,或者在法兰西中心的静静的运河旁打着瞌睡。我从来不去想自己可能看到那片国土,在旷野中穿行,伫立于同样风格的桥上,沿着同样的运河漫步。这事我永远碰不上,我命该如此。 当我现在想到自己得以自由的计谋,想到自己所爱的人想抛弃我而使我摆脱羁绊,我笑得是多么悲伤迷茫啊!世间的一切剪不断,理还乱。对暗箭伤人者,我们感激涕零;对乐善好施者,我们惟恐躲之不及;我们吉星高照,可喜可贺,可根本没想到这种吉星高照会成为难以自拔的苦境。我们傲气十足地勇往直前,却懵里懵懂地陷入困境,死路一条,永无出逃之日。 我正穿行在布罗克斯的五六个大楼间。时间尚早,还能在这街区转悠转悠。莫娜会在那儿等我的。她会热情地拥抱我,那热烈劲儿好像我们从来没有这样过。我们在一起只能呆两三个时辰,然后她离开我去舞厅做舞女去了。她凌晨三四点下班回来,我早已进入梦乡。要是我没醒来,要是我不能热情地去拥抱她并且告诉她我爱她,她会噘着嘴以示不满。她天天晚上要给我讲好多好多的事,哪有时间说做爱的事呢。早上我出门的时候,她就睡下了。就如铁路上的列车,你来她走,她来你走。我们就是这样开始两人的生活的。 我爱她爱得刻骨铭心。她是我的一切,然而她根本不是我孩提时代崇拜的偶像,不是我梦想中的女人,与我内心深处想像的根本沾不上边。她是全新陌生的偶像,是命运之神将她从冥冥之中裹挟而来与我相逢。当我看着她,一点一滴地迷恋上她,我发现自己根本把握不住她的全部。我的爱与日俱增,而她,我苦苦寻觅的意中人,却像喝了灵丹妙药一般脱身而去。她完全属于我所有,但我无法操纵她。受控的是我,这种爱气吞万象,纯真赤诚,甚至也爱自己的脚趾甲以及里边的污垢了。然而,我激动得双手颤抖,想抓住什么,却什么都捞不到。这种爱情让我生平第一次着魔。 有天晚上回家时,我斜着眼注意到的是一些住在犹太人区的温柔、性感的人,她们好像是《旧约全书》中的人物。她们是犹太人,这些人一定叫露丝或者埃丝的,要么也许叫米丽亚姆。 啊,米丽亚姆!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名字。我一直在扪心自问,这个名字对我就如此美妙吗?这么一个平平常常的名字怎么能激起如此强烈的感情呢? 米丽亚姆是最理想的名字,要是我能把所有的女人铸成一个十全十美的偶像模子,要是我能赋予这个偶像以女人的所有品质,她无疑就叫米丽亚姆。 我早已把让我浮想联翩的这个尤物抛到九霄云外了。我极力追忆着,当我步子加快,心跳加速时,突然想起自己十二岁时认识的米丽亚姆这个人的音容笑貌。她自称米丽亚姆画家,仅仅十五六岁的年纪,却体态丰满,鲜活泛亮,散发出花一般的芳香,而且还是个未谙性事的处女。她不是犹太人,也根本没想到去记《旧约全书》中的那些传奇人物(也许我当时也还没读过《旧约全书》呢)。她豆蔻年华,一头飘逸的栗色秀发,眼睛纯洁无邪,厚厚的嘴唇性感撩人,我们只要在街上碰面,她都会热情地同我寒暄。她总是那么悠闲自在,情意绵绵,生机勃勃,性情和善;而且又精明聪颖,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跟她在一起,用不着硬着头皮跟她主动拉呱,她总是神采奕奕地掩饰不住内心的欢乐,微笑着来到我身旁,深深地感染我,时而像母亲拥我入怀,时而像爱人让我兴奋不已,时而像尤物让我魂牵梦绕。对她,我根本没动过私心杂念,从来没想到要占有她,要得到她的抚爱。我爱她爱得至诚至深,以至于每每见到她时,都好像是一种再生。我所需要的一切就是她应该活在这个世上,呆在某个地方,只要她不香消玉殒,什么地方都行。我这种愿望没有所求,并不想要她为我做什么,只要她活着就足够了。是啊,我过去常常钻进这个住宅,将自己藏起来,口中念念有词地感谢上帝派米丽亚姆光临我们这尘世人间。多么神奇的安排呀!我爱这种神圣!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要持续多久。一点也不清楚她是不是意识到我的爱慕之情。怎么啦?我爱上她了,因为爱情。这是爱呀!我完全坠入爱河,匍匐在这圣洁的形象前,哪怕为她死上千次呢,怎么死都行,毁灭每一次自我的影子,发现这整个精神世界有形可寻,而且深深植根于另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人们说这是处于青春期的朦胧的感受。胡说八道!这种爱是未来生活的萌芽。我们把这爱的种子深深地埋在心中,当我们历经世事而心绪不宁、不知所措时,我们抑制不住这种感情而且极力地去摧毁它。 等我见到第二个偶像--尤娜・吉福特的时候,我已经病倒了。恰恰在十五岁那年,口腔溃疡在折磨着我的生命。怎么回事呢?米丽亚姆早已从我的生活中隐去了,当然不是很明显地,而是不显山不露水地销声匿迹了。她就这么走了,我再也没有见到她。我根本意识不到她弃我而去的意思,对此也不去想什么东西。人们一来一去,物质彼消此长,同其他一样我自己也在千变万化,即使难以名状,这也是自然而然的。我开始看书,可以说是博览群书。犹如花儿在夜里闭合,我自己变得内向、自我封闭了。 尤娜・吉福特只能给我带来痛苦和烦恼。我想要她,需要她,离开她我可是活不下去。她既不说对也不说不对,原因很简单,我没有胆子向她提出问题。我快十六岁了,而且我们俩仍在求学,明年可就要毕业了。你想,一个与你一般大小的姑娘,你跟她只是点了点头,要么死死地盯着她,她怎么能成为你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女人呢?还未跨进生活的门槛,怎能梦想着结婚成家呢?话说回来,我十五岁那年要是同尤娜・吉福特私奔,我要是娶了她而且让她生上十个孩子,这可能就没错,绝对没错。即使我完全与这不同,丧魂落魄到极点,这有什么可怕的呢?即使我做爱已有未老先衰之态又有何妨呢?我需要她,她根本没答应过,而且这种需要如同创伤,久而久之就长成一个大裂口。随着岁月的增长,随着我这狂热的需要越来越强烈,我早已看破红尘,可还得苟延残喘地活下去。 当我初次认识莫娜的时候,我意识不到她多么需要我。我也意识不到,为了向我呈现她纯粹猜想的我心目中的她本人的完美形象,她的生活习性、身世经历的变化是多么大呀!她真是脱胎换骨了--名字、诞生地、母亲、幼年教育、朋友、爱好甚至欲望,一切都与以前判若两人。她还想给我更名换姓,而且如愿以偿了。她就是这么个人。我现在名叫瓦尔,是在圣瓦伦丁节选定的可爱的情人。这好像是个怯懦者的名字,对此我老是感到害臊,不过,既然出自她口,这名字听起来也就很适合我了。尽管别人老听莫娜重复这个名字,但没有一个人叫我瓦尔的。在我的朋友们眼里,我还是以前的我,他们并不因为我仅仅更名换姓就着迷。 千变万化……我俩在奥尼里菲克大夫的寓所度过的头一个晚上的情景历历在目。看到乌压压的蟑螂出没于洗澡间,我们哆哆嗦嗦地一同洗了个澡。我们上了床,身下铺的是鸭绒被。在这布满稀奇物件的陌生人的房子里,我们狂欢做爱,紧紧地贴在一起度过了这个良宵。我已同老婆分手,而她也远离双亲,住在这么一个偏僻的地方,个中原委我们也搞不清。按正常的想法,我们谁也不可能想要这么个地方,可是我们俩正处于非正常状态。我们急于开始新生活,可是都为冒天下之大不韪所犯下的罪行而深感内疚。一开始,莫娜的罪恶感比我更甚,她觉得自己对我们夫妻的离异有责任。她愧对我撇下的孩子,而不是我老婆。这事使她痛苦万分。毫无疑问,她怕就怕在我一旦觉醒过来,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于是,她就千方百计地显示她在我生活中的必要,忠心耿耿、完全牺牲自我地爱着我,希望把过去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她并不刻意这样做,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当时的所作所为,然而她死心塌地地依属着我,以至于我现在一想到这事就热泪盈眶。因为她这样做多此一举:我需要她更甚于她需要我。 那天晚上我们睡得很香,她辗转身子,背对着我,被子滑落了,她蜷缩着身子,样子与动物无异,那背部皮肤的色泽给我的印象极深。我伸出双手在她的肉体上游弋着,抚摸着背部,犹如抚摸一头母狮的腰身。说来真奇怪,我以前可没觉得她的背部如此妙不可言。我们同床共卧好多次了,而且入睡的姿势千奇百怪的,可我什么也注意不到。现在呢,这张宽床似乎借着微弱的灯光在这间大房子里漂浮起来,她的背部深深地刻在我脑中。我可没有正儿八经地想什么做爱,仅仅想到她体内有种力量与生命力所产生的朦朦胧胧的愉悦之情。一个靠脊背支撑世界的女人!我可没有这样明白无误地叙述什么事情,不过,我心里清楚这种想法是朦朦胧胧、模模糊糊的,而且极可能是很熟悉的事情。 洗澡时,我逗弄着她那养得相当肥胖的肚子,但马上意识到她对自己的体型非常敏感不过。我并不苛求她有什么旺盛的情欲,能在她身上发现情欲我就高兴。我想这印证了一个诺言。然后,这具丰满肥硕的肉体在我的目光盯视之下开始畏缩,内心的痛苦开始销蚀肉体的情欲。与此同时,她身上的怒火也开始激烈地燃烧,她怒不可遏,情欲因此而消失殆尽。我最喜欢的她那强韧而又颀长的脖颈变得越来越细,脑袋犹如一朵硕大的牡丹花在弱不禁风的茎上摇曳着。 “你没生病吗?”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我惊诧万分。 “当然没!”她说。“我在减肥。” “可是,莫娜。你搞得太过分了。” “我这样就像个姑娘,”她答道。“我要苗条,天经地义。” “可我不想让你瘦得皮包骨头,我不想让你变什么模样,看看你这脖子,骨瘦如柴的,你想长成长颈鹿吗?” “我的脖子可不是骨瘦如柴。”她随着一跃而起,对着镜子端详着自己。 “我可没有说,莫娜……可是,你要是继续这样没完没了地减肥,不那样才怪呢。” “瓦尔,请别说这事了。你不懂……” “莫娜,你不能这样说。我没有训你的意思。只是想保护你。” “你不喜欢我这样……是这意思吗?” “莫娜,不管你长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我爱你、崇拜你,可是你要理智些。我怕你这身子会弱不禁风的。我可不想让你生病……” “别傻冒了,瓦尔,我这辈子从没觉得比现在这么好过。” “顺便问一下,”她补充道,“你周六要去见那个小娘儿们吗?”她向来不提我老婆或者孩子的名字,而且,她更倾向于我周末去布鲁克林时只看望孩子。 我说我认为自己会去的……怎么,为啥不让去呢? “没,没有!”她冷冰冰地摇着头,转身拉开写字台的抽屉翻腾东西。 我站在她身后,她一仰身,我伸出手臂搂紧她的腰。 “莫娜,告诉我……我要去那儿真的伤你心吗?你老老实实地说。要真是这样,我就不去了。反正有一天这事得有个交待。” “你知道我并不想挡你。我说过不让你去的话吗?” “没有呀,”我低下头,死死地盯着地毯,“没有呀,你从来没说过,可我有时候还希望你会说呢……”“你怎么这样说话?”她尖叫起来。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难道你没资格去看自己的女儿吗?要我是你,我会去看的。”她停顿了一下,然后,难以自控地脱口而出:“她要是我生的,我可不能撇下不管。不会因为什么都得不到就抛弃她。” “莫娜!你在说什么呀?这话什么意思?” “就是这个意思。我不明白你怎么对待此事。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我真不值。任何人都不值得这样做的。” “咱们别说这事了,”我说,“就说些无关大体的事吧。我告诉你,我这人做事从不后悔。不用说,我这事没付出什么代价。我想要你,并且得到了。我很幸福。必要的时候,我能把每个人都忘掉。你是我的整个世界,这你是知道的。” 我抓住她,将她拖到我身旁。她脸上滴着泪。 “听着,瓦尔,我并不让你放弃一切,不过……” “不过什么?” “当我下班时,你就不能偶尔在晚上跟我照个面吗?” “你是说凌晨两点?” “我知道……这时间够荒唐的……可是一离开舞厅,我就感到非常寂寞孤独。尤其是同那些愚蠢透顶、讨厌之极的对我无足轻重的男人跳过舞之后,感觉更是这样。我回到家,你却酣然大睡。我该如何是好?” “请不要说了。哦,当然,我会常常与你碰面的。” “你吃过饭就不能打打盹,然后……” “这肯定没问题。咋不早告诉我?我这人不想这事,太自私了。” “你不自私,瓦尔。” “我太……听着,假如我今晚同你出去玩得筋疲力尽呢?我就返回来,休息一会儿,然后在下班时与她会面。” “你敢肯定这不会太累?” “不,莫娜,这太精彩了。” 然而,在回家的路上,我就想,这样的话,该怎么安排我的时间。我们两点钟找个地方随便吃点儿东西,坐上一个钟头的火车,入睡前莫娜还会聊上一会儿,这就到了五点钟。到七点我就得起床去上班了。 我得准备与她在舞厅碰面,每天晚上换衣服也就成了一种习惯。这倒不是我每晚都要去,而是尽可能地常去。我换上破旧衣服--一件土黄色的卡其布衬衫,一双鹿皮鞋,手里把玩着一把莫娜从卡鲁瑟斯那儿窃来的手杖--这就是浪漫的自我。我过着两种生活:一个是在宇精灵电报公司的工作,另一个是同莫娜呆在一起的日子。弗洛莉有时跟我们一块吃饭,她又换了个情人,是个德国籍医生。据众人讲,这个人的性器硕大无比,是惟一能满足她性欲的人,这她最清楚。这个人在百老汇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长有一副典型的爱尔兰人的面孔,一看就是个易被引诱的家伙。他可能怀疑她的私处深得能不能放进一把大锤子,或者怀疑她既喜欢男人也喜欢女人?凡是与性相关的事她都喜欢。萦绕在她脑中的就是那长而深的裂缝。她想着这裂缝一直扩展,扩展得不能再扩展了为止,这裂缝需要的可是超乎寻常的阴茎呀。 有天晚上,我送莫娜上班后,便在大街上徘徊。我想自己可能要去看电影,等看完再去接她。我正要进电影院,听到有人在叫我。转身一看,有人似乎藏在过道处,原来是弗洛莉和汉娜・贝尔站在那儿。我们穿过大街去喝酒。这俩姑娘的行为举止焦躁不安,她们说过会儿就要走,看来,喝酒只是不想驳我的面子而已。我这是第一次与她们呆在一起,她们就浑身不自在,惟恐透露出我不该知道的事情。为使她消除这种疑虑,我天真地抓住弗洛莉那搭在她腿上的一只手,紧紧地握住。使我惊奇的是,她激动地紧握着我的手,然后,身子前倾,好像在跟汉娜说什么悄悄话。她松开手,在我裤裆里乱摸一气。这时,有人进来,她们热情地打着招呼,然后把我作为朋友介绍给他。这个人的名字叫莫纳汉。“他是个侦探。”说着弗洛莉柔情蜜意地看了我一眼。这个人刚一落座,弗洛莉就跳将起来,拉着汉娜的胳膊就要离开这个地方。走到门口她向我们道别,然后,穿过街道,朝着她们原先藏身的门口的方向跑去了。 “真是不可思议,”莫纳汉说,“你要些什么?”说着,他叫侍应生叫过来。我又点了一杯威士忌,然后木然地看着他。我不乐意留下来与这位侦探呆在一起,可莫纳汉的心情与我大相径庭:能找个人谈话,他似乎挺开心的。看到我拄根手杖,衣着随便,他断然认定我是搞艺术的。 “你穿得就像个艺术家,”言外之意说我是个画家--“可你又不是,这双手太纤巧了。”他捏住我的手,迅速地察看了一番。“你也不是个音乐家,”他补充道,“哦,只有一说了,是个作家!” 我哭笑不得地点头称是,他这种爱尔兰人的直率真让我反感。我预料到必定有一番争论不休:为什么?为什么不是呢?怎么啦?你这是什么意思?这个时候,我总是温文尔雅,落落大方。我同意他的看法,可他不想让我同意,他想争辩。 我还没开口,然而过了几分钟,他便用言语攻击我,同时又告诉我他是多么地喜欢我。 “你正是我想见的那种小伙子,”他又叫了几杯酒,“你知道得比我多,可你却不愿意谈。在你眼里,我这人文化程度低,一无是处。你错了!说不定我知道一些你想当然的事情呢。我也许能告诉你一些,你为什么不问我?” 我要说什么?起码,他身上没有我想知道的一切。我真想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可还不能冒犯他。我不想让这个毛茸茸的胳膊把我拽到座位上,然后粗俗不堪地向我表达仰慕之情,对我盘问再三,与我争个面红耳赤,再用言语侮辱我一番。而且,我觉得有点儿恶心,我想着弗洛莉,她的举止多么让人不可思议呀!我仍能感觉到她的手在我裤裆里摸个不停。 “看来你头脑不清吧?”他说,“我以为作家脑瓜子都挺机灵,总能够对答如流呢。怎么,难道你不善交往?也许不喜欢我这样的笨蛋?听着,”他的手重重地按在我臂上,“放明白点,我是你的朋友!想同你聊一聊。你要告诉我一些事情……所有我不明白的事情你要让我了解清楚。我也许不能马上吃透,可我还是要听,不成的话就休想离开这里,听懂了吗?”说着,他奇怪地笑了笑,这笑声溶杂着热情、诚挚、困惑与不敬。看来,他要从我这里得到想要知道的一切,不然,就要把我摆平。他出于某种难以言明的原因,就坚信我能急他所急,能给他解决生活的疑难,即使他不能完全领会,他听了心里也会很踏实。 我此时此刻惊慌失措。这种局面我根本对付不了。真想结果了这狗娘养的杂种。 他希望从中得到心灵上的震撼,希望有人能影响他,说服他。他真不想再对别人极尽污辱之能事了。 我决意马上接受挑战,挫挫他的傲气,这样试试我的智力也好。 “你想让我推心置腹地谈一谈,是这样吗?”我对他坦然一笑。 “是的,没错,”他应着,“开火吧!我受得了。”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我笑得仍是那么温和而坦率,“你不过是个卑鄙小人,这你也清楚。你底气不足,害怕什么,我弄不清楚,不过,我们会搞明白的。你装模作样地声称自己没有教养、一无是处,可是就你本人而言,你假惺惺地把自己装扮成聪明伶俐、举足轻重、坚忍不拔的人。你天不怕地不怕,是吗?你知道这是在胡说八道。你内心充满恐惧,还说能受得了。受得了什么?一拳击到你嘴上?当然,像你这种硬邦邦的流氓肯定能忍住疼,可你能经得住真话吗?”他讪笑着,脸红得要命,看来是在竭力地抑制着自己。他想说,“是的,接着说!”可是话到嘴边却吐不出来,只是点点头,阴森森地笑着。 “你赤手空拳痛打过许多讨吃鬼,不是吗?有人欺压这个讨吃鬼,而你呢,却使足吃奶的力气把他痛打一顿,直打得他发出恐怖的尖叫声。你非得让他坦白交待,然后你也毁了自身,直往喉咙里灌酒。他是个坏家伙,罪有应得。可你比他更坏,这就是你自毁的原因。你喜欢伤人,小时候就可能干过伤天害理之事,一旦有人冒犯了你,你就永世难忘。”(我觉得他听了这话缩了一下身子)“你承认自己定期做礼拜吧?可你没有向上帝交心。只是半遮半掩地祷告,根本没有向神坦言相告自己是个卑鄙下流、臭不可闻的杂种。你跟他说一些偷鸡摸狗的小事,从来没说过你对未动过你一根汗毛的人大打出手时的痛快劲儿。然而,你总是慷慨地往箱子里捐上一毛钱。真是遮羞费呀!好像这就能安慰良心。除了你欺凌的那些可怜虫外,谁都说你了不起。你自己也知道这就是你的工作,你就得如此这般,不然的话……要是你撒手不干,还真不知道你还能做什么!不是这样吗?你有什么资本?你知道什么?要你有什么用?当然喽,你可以做个清道夫或者破烂王,尽管我怀疑你有没有勇气这样做。可是,你不清楚什么东西才有意义,是吗?你不读书看报,不与你圈外的任何人交流思想,你感兴趣的只是政治,政治!这可是很重要呀!从来不清楚你什么时候需要朋友。也许将来错杀了人,那么然后呢?哦,你就想找个垫背的,他可以为你上刀山,下火海,这种人与你一样没有教养,可怜虫一个,没有一点儿人情味,或者说毫无君子风度,而且,你将来会好好地报答他的,我是说,倘若他真的让你报答他,你会把他置于死地的。” 我停顿了一下。 “你要真的想知道我的想法,我会说你已经杀害了十多个天真无邪的人。你口袋里塞满了一叠钞票,多得都能把马噎死。你对自己的不端行为深感内疚,就来这里借酒浇愁,你也知道这些姑娘为什么会突然起身穿过街道的。要是我们对你摸个一清二楚,你该坐上电椅等死了……” 我说得简直喘不过气来。于是我停下来,下意识地摸了摸嘴巴,似乎对它的完好无损颇感惊诧。莫纳汉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尖声大笑起来。 “你真疯了,”他说,“跟臭虫一样地疯狂,可我喜欢你。再接着说吧,我喜欢听你所知道的最糟糕的事。你说对了一件事,”他补充道,“我口袋里是有一叠钞票,想看看吗?”他掏出一叠花花绿绿的票子,赌棍似的在我鼻尖下轻轻掸着,“往下说吧,让我听听!” 一见到钱,我便心绪不宁。我想的就是如何把他与这不义之财分开。 “我刚才说得是有点狂,”我开始用另一种语调说话,“我很惊奇你听得似乎很上瘾,而且还没有揍我,我真是紧张到了极点……” “不必跟我说这些。”莫纳汉说。 我说得更加抚慰人心了:“我跟你谈谈我自己的情况,”我说得很舒缓,三下五除二地简单谈了谈我在精灵速滑队的位置、我与公司侦探奥洛克的关系、我要成为作家的雄心壮志以及我在精神病医院参观的情况,等等。说这么多就是要让他知道我不是个幻想家。奥洛克的名字引起了他的注意。我心里很清楚奥洛克的兄长是莫纳汉的老板,他对这个人非常敬畏。 “这么说你跟奥洛克是好朋友喽?” “他是我最要好的,”我说,“我很敬重他,他父亲般地保护我,我从他身上学到了做人的品质。奥洛克是个做小事的大人物,他会另谋高就的,至于要到什么地方,我也搞不清楚。尽管他拼死拼活地工作,可对目前的生活状况很满意。使我恼火的是他居然意识不到。”我沉浸在这种兴致中,极力称道奥洛克的美德,认为他与凡夫俗子的生活方式相比,其伟大是显而易见的。 我的话产生了预期的效果。莫纳汉露出一副沮丧样儿,像块海绵软不拉塌的。 “你把我看差了,”他最后脱口而出,“我同别人一样的宽宏大量,只是不显山露水罢了。你不能到处显示自己,当然不是现在这个时候。我们大家并不都像奥洛克那样,我倒是愿意承认你的看法,然而,我们是人,是基督徒!你是个理想主义者,毛病恰恰就在这里。你想十全十美……”他古怪地看着我,自言自语,接着便用平稳的口气说:“你说得越多,我就越喜欢你。你身上有我曾经拥有的东西。当时,我为此深感惭愧……我怕自己是个胆小鬼或者什么的。我喜欢你是因为生活没有给你带来灾难。你知道生活像什么,而且生活也没有让你变得乖戾或者卑鄙。你曾经说过一些非常卑鄙的事情,跟你实说了吧,我早就想揍你。为什么不揍你呢?因为你没跟我说你就是要把枪口对准像我这种犯错误的家伙。你这个人听起来是为自己考虑,其实不然,你一直在跟世人谈话。你该当个传教士,想到了吗?你和奥洛克两个珠联璧合,我是说生活方面。我们这些人有活儿就行,而且也感受不到生活的乐趣,你们这些人是为了求得心灵的消遣才工作的。而且,更有甚者……哦,请别介意……瞧,把手给我……”他抓住我那空空如也的手,紧紧地握着,“你看--”他的手劲很大,疼得我呲牙咧嘴,真想抽出手来,“我能把你这只手捏个稀巴烂。我不会粗暴无礼的。我就想这样坐着,跟你说说话,好好地看着你,然后把你的手捏碎。我的手劲就这么大。” 他松开手,我赶忙抽出来,手已经木木地没有感觉了。 “这不碍事,”他继续说,“这只是股蛮劲儿,你有我缺少的另一种力量。你可以用言语把我彻底击垮,这是智慧呀!”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手怎么样?”他发出梦一般的呓语,“我没伤着你,是吧?” 他紧握着我另一只柔嫩纤细的手。 “我想不要紧。” 他死死盯着我看呀看的,然后放声大笑:“我饿了,咱们吃点东西吧。” 我们下了楼,先是看了看厨房里有无吃的。他想让我看看厨房里的一切是多么干净利落:他拿起切肉刀和大砍刀,举到灯下让我细瞧,好让我赞不绝口。 “我得用这儿的刀子把一个家伙劈倒在地。”他炫耀地挥舞着大砍刀,“把他一劈两半,手起刀落,干净利索。” 他充满深情地拉起我的胳膊,引我回到楼上。“亨利,”他说,“我们要成为好朋友了。你要谈谈你的情况,多多益善,而且你要让我帮你一把。你有个妻子,也很漂亮吧?”我极不情愿地猛扭了一下身子。他紧抓住我的胳膊,把我带到桌子旁。 “亨利,咱们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吧。即使我不留神这件事,也略知一二。”他停了一下,“让你的老婆滚出那个下流场所!” 我正要说:“什么下流场所?”他突然又接着说:“各种各样的事情能把一个人搞糊涂了,不过,他有时也能理出个头绪来。可女人就不一样了。你不愿意看到她在那里笨手笨脚、晕头转向地工作吧,是吗?搞清楚她为何呆在那儿:你可不要发火……我并不想伤害你的感情。除了我道听途说的那些,我对你老婆可是一无所知……” “她不是我老婆。”我脱口而出。 “哦,管她是不是呢,”他慢条斯理的口吻,好像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让她滚出那个下流场所!我像朋友似的告诉你。我知道自己在谈什么。” 我灵机一动,不停地推算着。我一下子想到弗洛莉和汉娜,想到她俩的突然出走。会有抢劫、敲诈勒索这些惊天动地的事吗?他是在提醒我吗? 他可能猜到我的心思了,因为他接下来就说:“要是她得找活儿干,让我给她找找看。她可以干别的,不是吗?像她这么个迷人的姑娘……” “咱们换个话题吧,”我说,“谢谢你的建议。” 我们默不作声地吃了半天。考虑到我很可怜,莫纳汉便从口袋里拿出一大叠花花绿绿的票子,从中抽出两张五十元的票子,放在我的盘子一边。“拿上吧,”他说,“放进口袋里。为什么不让她去看看戏呢?”他低头叉起一口意大利面条吸进嘴里。我拿起钞票,悄悄地装进裤兜里。 我一脱开身就去舞厅前接莫娜。我心情冷漠得很。 我似醉非醉地沿着百老汇的大街走着,头有点儿晕。尽管可以这样迷迷糊糊的,但我一定要兴高采烈。这顿饭以及与莫纳汉临别时所说的一些中肯的话使我头脑清醒了许多。我觉得自己胸怀宽广、感情奔放,沉浸在自我思考的情绪中。正如克伦斯基要说的,我是得了欣快症。对我来说,这意味着纯粹的快乐。不管谁说什么或者做什么,只求幸福快乐,知道你自己快乐,活着开心就行。这可不是酒桌上的狂欢,威士忌酒只能败坏这种情绪;这可不是某种显现出来的潜意识自我。如果要我这样说的话,这的确是自我的膨胀。我每向前走一步,酒劲儿就减一点。我的思维非常清晰。 我路经电影院,瞥了一眼布告牌,倒使我想起一张熟悉的面孔。我知道这是谁,知道他姓甚名谁,对他的一切情况都了如指掌,我很惊奇,可是--哦,说实话,我对自己内心唤起的记忆惊诧不已,以至于对别人身上发生的事来不及惊诧。一旦我这欣快症过去,我最终会回到她身边的。我正暗自发誓,迎面撞上了老朋友比尔・伍德罗夫。 喂,喂,你好,是的,我很好,好长时间没见你了,在做什么?老婆好吧,以后再见吧,是的,我有急事,我肯定会来的,这么长时间了,再见……这个?嗦劲儿,真是例行公事。两个肉身之躯阴差阳错地碰到一起,唏嘘寒暄,互相交换礼物,拨错电话,再三说定要如何如何,分分合合,然后又记起来了……匆匆忙忙,机械一般,毫无意义,那么,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 十年了,伍德罗夫一点儿也没变。我性急地想照照镜子瞧瞧自己的模样。十年了!他想扼要地知道一切。愚蠢的家伙!感伤主义者,十年了。我回想起十年前自己跑到两边带有哈哈镜的长长的漏斗形的走廊那里,我脑子里老想着伍德罗夫,即使在来世,我也是那么理解他的。他憔悴不堪,一如显微镜下的两翼受伤的蝙蝠标本。他在那个地方无望地扭着脖颈。这时她闯进他的生活,我正要经过剧院,她的面容闪现在我脑中。他对她爱得发狂,没有这个姑娘他根本活不下去,而且,就连他的双亲、他那位恨之入骨的普鲁士的笨蛋小舅子,大家都替他出主意想办法让他向她求爱。 艾达・弗莱娜。她天生就该起这个名字。这听起来恰恰跟她本人一样--漂亮、虚荣、虚张声势、背信弃义、娇生惯养、动辄发怒。她如同德累斯顿的少女一样漂亮,只是长一头乌黑透亮的秀发,有点儿爪哇人的灵魂。她要是有灵魂多好呀!她完全生活在肉体、感官、欲望之中,以她那专横的想法卖弄自己,炫耀自己的身段,而可怜的伍德罗夫却把这当做某一巨大的性格力量。 艾达,艾达……他常常对我们唠叨不休。她娇生惯养得有悖常理,如同克兰纳契笔下的一幅裸体画。肉身之躯弱不禁风,头发乌黑,灵魂畏缩,犹如从埃及金字塔中扔出来的一块石头。他们在求爱期间搞得很不体面,伍德罗夫常使她哭哭啼啼,第二天又会送她几束兰花,要么一条好看的项链,或者一大盒巧克力。艾达跟个巫婆似的全部受用。她是个残酷无情、贪得无厌的姑娘。 他终于连哄带骗地把她娶了过来。他肯定给了她不少甜头,因为她明显地瞧不起他。他根本想不到自己能筑起一个漂亮可爱的爱巢,给她买想要的衣服和其他物品,每周几个晚上带她去看电影,让她心中充满欢乐。一旦她痛经就坐在她身边,握住她的手,向专家咨询她是不是咳嗽了。总的说来,他是个多情而又体贴的丈夫。 他越对她百般体贴,她越是不喜欢他。她是个彻头彻尾的怪物。久而久之,谁都知道她对性交索然寡味。除了伍德罗夫,谁都不会相信此事。后来,他同第二任妻子也有类似的经历;要是他活得长些,接踵而至的便是第三个、第四个妻子。他对艾达迷恋得近乎疯狂,即使她失去双腿,我认为这丝毫不会改变他的爱。实际上,他只会愈发爱她。 伍德罗夫因为自己的过错非常渴望友情。他至少把我们几个人当成知心朋友,而且对我们深信不疑。说起来,我算得上他最好的朋友,我有资格自由出入他家,可以在那里吃、睡、洗澡、修面。我是这个家庭中的一员。 我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艾达,这倒不是出于她对待伍德罗夫的态度,而是一种本能上的反感。艾达见到我也不自在,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对待我。我从来不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也绝不会对她谄媚讨好,我只把她当成我朋友的妻子。她当然对我这种态度不满意,很想用色相引诱我,让我陷入危险的境地不能自拔,她对伍德罗夫和别的求婚者也使用这样伎俩。说来也奇怪,我对女人的妩媚姿色无动于衷。可以说,尽管我常想知道她性交起来是个什么样子,可我作为一个人才不在乎她呢。我冷静地思索这种男欢女爱的事,不过,这事多少压抑了她的本性。 有时,在他们家里度过良宵后,她大声抱怨说不想单独同我呆在一起。伍德罗夫站在门口准备去上班,她装出担惊受怕的样子。我躺在床上等着她给我送来早餐,可伍德罗夫对她说:“艾达,不要这么说话。他不会伤害你的,我非常信任他。” 有时,我会放声大笑,叫喊着:“不要担心,艾达,我不会强奸你的。我这人阳痿。” “你阳痿?”她装腔作势地尖叫起来,“你没有阳痿。你是个老色棍。” “给他准备早餐!”说着伍德罗夫就去上班了。 她非常不愿意在床上服侍我,她对丈夫也没这样过,可不明白为什么该服侍我。除了在伍德罗夫的家里,我以前可从未让人把早饭端到床上。我这样做就是要羞辱她,让她发火。 “你咋不起来坐在桌子旁?”她说。 “我起不来,那玩意儿勃起了。” “噢,别说这事。除了性就不能想想别的?” 她的意思是说性是可怕的、龌龊下流的、非常丑恶的东西,可她的行为举止正好相反。她是个淫荡下流的婊子,对性索然寡味只是因为她是个十足的婊子。如果我趁她往我大腿上放碟子的时候摸摸她的腿,她就会说:“满意吗?性交时好好感受一下。但愿比尔能看清你,知道他有个多么忠诚的朋友呀。” “为啥不跟他说?”有一天我问。 “这个糊涂虫才不信我的话呢。他认为我在让他吃醋。” 我让她为我备好洗澡水。她装着很不情愿的样子,可同时又照我说的做了。一天,我正坐在浴缸里用肥皂擦洗身子,发现她没有给我拿毛巾。“艾达,”我叫道,“给我拿几条毛巾! “她走进浴室将毛巾递给我。她穿一身丝制浴衣,套一双长筒丝袜。当她俯身绕过浴缸往架子上搭毛巾时,浴衣一下子开了。我悄悄跪起来,把头埋在她的衣服里。这事突如其来,她根本来不及反抗,或者说连反抗的样子也不装一装。我马上将她连衣带人地放入浴缸,三下五除二地把她的浴衣剥掉,扔在地板上。没有拉掉她的袜子,这反而使她显得更淫荡更下流,更像克兰纳契笔下的裸体画了。我仰面躺下,然后把她拖到身上。她简直就是个性欲难熬的骚货,在我的全身咬来啃去,气喘吁吁,一如上了钩的蚯蚓扭动着身子。她的下身玲珑可爱、湿润柔滑,与我那玩艺完全相合。我轻轻咬着她的颈背,舔着她的耳垂,亲吻她肩膀上的性感区。我们一声不吭地撒云播雨。云雨过后,她就跑到自己房里开始穿衣戴帽。我听到她在浅吟低唱。能够这样表达她的脉脉温情,我对此非常困惑。 自打那天起,为了向我求欢,她巴不得伍德罗夫去上班。 “你就不怕他出人意料地回来,发现你与我同床而卧?”我有一次问她。 “他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以为我们在开玩笑呢。” “要是他能感觉到这事,他会认为我们这不是在开玩笑。”我说得让她心惊得透不过气来。 “天哪,要是他恰恰知道如何占有我就好了!他太性急。我那里边还没什么感觉,他就猛地戳进我体内。我只好躺在那儿,让他发泄性欲,这个过程转瞬即逝。可是同你在一起,你还没挨饿,我就淫了。我猜测这是因为你不在乎我。你确实不喜欢我,是吗?” “我就喜欢干这个,我喜欢你这阴户,艾达……这是你身上最棒的玩意儿了。” “你这个畜生。”她说。“就凭这,我也该恨你。” “为什么不恨我,嗯?” “唉,别说这些了,”她咕哝着,紧紧贴着我,玩得直冒汗。她嘴里不知所云,眼睛转动着,呼吸急促。 过后吃午饭时,她说:“你现在就得走吗?不能再多呆一会儿吗?” “你想再让我戳戳你的洞洞,是这意思吗?” “你就不能含蓄点儿?天哪,要是比尔听了这话,不出事才怪呢!” “你一向不穿内衣,是吗?你这个懒散样儿,就知道风流?” 我剥光她的衣服,就让她那么坐着等我把咖啡喝完。 “你让我什么都做,真是个恶棍。” “你喜欢这样,不是吗?” 我进了里屋,一头栽到床上,点着一根烟,等着她与我颠鸾倒凤。我知道这次可是个旷日持久的合欢战。 她披着那件丝制浴衣走进来,里边还是一丝不挂。“脱了你的衣服吧,”说着,她掀开被子钻了进去。我俩互相抚弄着。这把她撩拨得性欲难忍,于是摆弄出千奇百怪的姿势让我来干。她性高潮频频来临,搞得她几乎虚脱。我将她放在小桌子上,就在她兴奋得难以自已时,我赶忙让她站在地上,就那样同她在家里走来走去,让她一直处于兴奋状态。 我把她的嘴唇咬得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累累。我嘴里的味道很怪,颇似鱼胶味和名贵香水的味道。我来到街上,觉得双膝松软无力,来到杂货店,喝了一两杯麦乳精。我心里想这一次玩得棒极了,真不知道当我再见到伍德罗夫时该如何是好。 伍德罗夫真是船漏偏遇顶头风,先是丢了银行的饭碗,接着艾达同他最要好的朋友私奔。当他得知她私奔前就与这个家伙睡了一年时,心情十分沮丧,以至于浑浑噩噩地过了一年。过后,他被汽车撞得脑袋开花,再就是他姐姐成了疯子,引火烧了房子,自己的孩子也被活活烧死了。 比尔・伍德罗夫可从来没作过孽,他不知道自己为啥这么倒霉。 我常常在百老汇撞见他,而且还与他在大街的拐角处闲聊一会儿。他毫不讳言地怀疑我与他所爱的艾达相处的事。一谈到她,他就骂她是个无情无义的母狗,可他以前从来没流露过这种情绪。然而,他依然爱着她。不过,他还跟一个当修脚工的姑娘来往甚密,这个姑娘长相不如艾达,不过,对他可是言听计从,让人放心。“我想让你抽空儿见见她。”他说。我答应以后会来看她的。可是,就在我与他分手之际,我说:“你知道,艾达近来怎么样?”艾达・弗莱娜。我站在舞厅的入口,心里还一直念叨着她,想着与她在一起的舒适安逸的日子。我正有一会儿闲工夫,我忘记了自己口袋里的钞票,还沉浸在昔日的记忆中,想知道我将来有一天能否站在剧院里,好好看一看坐在第三排中间的艾达,要么去她的化妆间,趁她梳洗打扮时同她促膝谈心。我很想知道她的肉体是否还同以往那样洁白如玉。她那浓密的乌发披泻在肩,她的的确确是个让人销魂荡魄的阴户。她所拥有的就是那纯洁无瑕的阴户,而且伍德罗夫为此像喝了迷魂汤似的,天真单纯而又对它顶礼膜拜。记得他说过自己过去每天晚上都要亲吻她的全身,在她面前表现出一副忠心耿耿的奴仆样儿,难怪她从不给他难堪。他这个低能儿,命该如此。 有些事情实在让人发笑。男人总以为长着一根粗大的家伙就是生活天大的恩赐。他们觉得你只要掏出那玩意儿朝女人晃一晃,那她就是你的了。唉,只有比尔・伍德罗夫才有这么粗大的玩意儿呢,这可是一根名符其实的公马的生殖器。记得第一次见到它时,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要是这粗大的玩意儿是真的,艾达就要受他奴役和蹂躏。这玩意儿给她印象至深,但是方式却不对头。她干什么都大惊小怪的,这粗大的家伙把她吓呆了。他愈是对她频频发起攻击,她愈是气不打一处来。不过,这舔屁股的样儿真让我发笑。发狂地迷上女人,然而却发现这种本性跟你耍了个卑鄙的花招,这真让人扫兴。 艾达・弗莱娜。我预感到自己会很快去拜访她的。这阴户再不会像以前那样光滑细嫩,与我那玩意儿丝丝入扣了,而且自慰也没什么意思了。要是我认识艾达,要是她阴中生津,要是她的屁股光滑粉嫩,她那玩意儿还值得让我操上一家伙。 一想到她,我那玩意儿就开始勃起。 我等了半个多小时,还是不见莫娜的影子,我决意上楼去打听一番,才知道她因头疼早已回家了。 第09章 就在第二天晚饭后,我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早离开舞厅。她接到家里打来的电报,就急急忙忙赶回父母身边。我清楚她还过着一种秘不示人的生活,便不逼她说出来。可是,她不知怎么地总要急于向我倾吐心声。同往常一样,她总要神秘地兜兜圈子。我很难理解她的意思,听了半天才知道他们身处劣境--她指的“他们”是整个家庭成员,包括她的三个兄弟以及她的嫂子。 “他们都在一起过日子吗?”我傻乎乎地问。 “哪儿跟哪呀。”她气呼呼地说。 我无话可说。过了一会儿,就壮着胆子问她姐姐的情况。记得她跟我说过她姐姐要比她本人漂亮多了……可她却又说,“不过尔尔。” “你不是说她嫁人了吗?” “是的,她当然结婚了。可她能对付得了那事吗?” “对付什么?”我有点恼火。 “哦,我们在说什么呀?” 我笑了,“这正是我想知道的。怎么回事?你想告诉我什么?” “你可别听。我姐姐--我想你不相信我有个姐姐吧?” “看你说的。我当然相信你的话,只是我无法相信她能比你漂亮迷人。” “唉,反正她很漂亮,信不信由你,”她急促地说,“我瞧不起她。这倒不是你所说的那种嫉妒之心。我蔑视她是因为她没有想像力。她明白眼前的事情,却一点忙儿也不帮,真是自私透顶。” “我想呀,”我温和地说,“还是那个老问题--他们需要你的帮助。唉,也许我这人……” “你!你能做什么?瓦尔,请别这么讲了。”她歇斯里地笑着,“天哪,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兄弟。他们都向我暗示--谁也不干事。” “莫娜,我可不是随便说着玩的。我……” 她猛然转向我:“你得照看妻子儿女,不是吗?我并不想听你说要如何如何地帮我,这是我自己的事。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事事都得让我一人来做。其实他们想做也能做的,天哪,我管了他们这么多年吃喝。我支撑着全家人的生活,现在他们又得寸进尺。我再也不能这样了,这太不公平……” 缄默了一会儿,她接着说:“我父亲是个病号,我当然不能对他抱什么希望。况且,我牵挂的就只有他。要不是为了他,我才不在乎他们呢!不然我就会甩手走开,让他们苟延残喘地活下去。” “那,你的兄弟们怎么样了?”我问,“他们怎么就缩手缩脚的?” “不就是懒惰吗?我把他们宠坏了。让他们信以为自己都无可救药了。” “你是说他们没有人干活儿,都无所事事吗?” “哦,是这样的。他们中有人常常能找到一连几周的工作,可是,由于某种愚蠢的原因罢手不干了。他们明白我总会救济他们的。” “我可不能再这样活下去了!”她急促地说,“我不愿意让他们毁了我自己。我想跟你在一起,这样,他们就会离我而去。只要我能给钱,他们才不在乎我干什么呢。钱,钱,钱。天哪,我真讨厌这个词!” “可是,莫娜,”我声调很柔和,“我给你一些钱。瞧,我有!” 我抽出两张五十元的票子,塞到她手里。 她哈哈大笑,笑得那么怪诞,而且越来越难以自拔。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我搂住她:“放松些,莫娜,别紧张。你很不舒服吧。” 她流着泪。“我控制不住自己,瓦尔,”她说得有气无力,“你这样做倒使我想起了父亲。他以前常对我这样。当我处处碰壁时,他总会带上几束花或者某种称心如意的礼品出现在我面前。你可像他呢。你们两人都是梦想家。难怪我这么爱你。”她热情地拥抱着我,开始抽噎着说,“别跟我说你在哪儿搞到钱的,”她喃喃地说,“哪怕你是偷来的呢,我也不在乎。我会给你偷来的,你知道的。不是吗?瓦尔,他们不配拿这钱。我想你该为自己买些东西。或者,”她又冲动地说,“给你那可怜的妻子买些东西。买些能让人回忆的漂亮好看的东西。” “瓦尔,”她极力稳住自己的情绪,“你相信我,不是吗?可别问我无法回答的事情,好吗?答应我!” 我们坐在那宽大的带有扶手的椅子里。我让她坐到我腿上,捋着她的头发,算是答应了她。 “你看,瓦尔,要是你不来,我真不知道会碰到什么事呢。直到我遇上你,我才觉得自己的生命几乎已不属于我了。只要他们能让我平平安安地活着,我才不在乎干什么工作呢!我看不惯他们要这要那,这搞得我脸上很不光彩。他们每个人都是那么不可救药。就我姐姐还能干些事情--她这个人讲求务实,干什么都有条不紊的,可是她很想担当起夫人的角色。在这家里,有这么一个任性的家伙就够了,她言外之意是指我呢。我羞辱了他们一番,这也是她巴不得的事情。她让我越来越气愤,她以为这样就惩罚了我。看到我带回了钱,而别人一个子儿也不交,她高兴得要死。她干起这卑鄙勾当来真是神不知鬼不觉,我真想杀了她。可我父亲似乎就没有意识到这种情况,他觉得她美如天使。她太娇嫩了,根本受不了这份洋罪,而且,她是妻子,是母亲,他才不会让她付出一点儿代价的。可轮到我……”她眼里噙着泪水,“坚强,能忍受一切,而且任性放荡。天哪,我有时觉得他们这帮人愚蠢之极。他们还会想着我这钱从哪里来的?他们才不管你呢……连问都不会问一下。” “那你父亲身体好吗?”沉默了一会儿,我问道。 “我不知道,瓦尔。” “他要死了,”她补充了一句,“我再不会跟他们凑近乎了。哪怕他们饿死呢,我也不管。” “你知道,”她说,“你一点儿也不像他,可从体格上讲,你们的共同点不少。你同他一样的脆弱敏感,可是你没有受到损害,而他就不同了。你知道如何照顾好自己,只要你想这样;可他就根本学不到。他总是一副不可救药的样子。就这样,我母亲还要压榨他。她对待他就如同对待我一样,凡事都得依她……我希望你能在他死前见上他一面,我常这样想呢。” “我们将来会有机会见面的。”尽管我打心底里不愿意,可我还得说。 “你会喜欢他的,瓦尔。他极具幽默感,又擅长讲故事。我觉得,他要不娶我母亲,早该是名作家了。” 她站起身,开始梳洗打扮,依旧兴致勃勃地谈着她父亲以及他在越南和其他地方的生活经历。该去舞厅上班了。 她猛然离开梳妆镜,说:“瓦尔,你为啥不在业余时间搞写作呢?你总是想着要写,为啥就不写写这个呢?你不必老这么约我。要知道,我很愿意回家看到你在打字机前忙碌。可不能把毕生的精力都放在公司里呀!” 她走到我跟前,搂住我。“坐到你腿上吧,”她说,“听着,亲爱的瓦尔……不要为了我牺牲你自身。我们中有一个这样,那太糟糕了。我多么希望你无拘无束地生活。我知道你是个作家,至于要过多久才能一举成名,我倒不在意。我只是想助你一臂之力……瓦尔,你没听我说话吧,”她用胳膊肘轻轻地碰了我一下,“在想什么?” “哦,没什么,”我说,“只是在幻想。” “瓦尔,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咱们可不能老这样下去了。看这个地方!我们怎么来的?在这做什么?你我两人都有点儿疯狂。瓦尔,今晚就开始干,如何?我喜欢你喜怒无常的样子,但愿你是在考虑其他的事情;喜欢听你说些让人着迷的事,我能这样认为就再好不过了。可能的话,我怎么也得当个作家。有思想,有幻想,对别人的问题不知所措,除了金钱和工作还能想些别的什么……记得你曾经为我写的有关托尼和乔伊的那篇小说吗?为啥就不能再为我写写?仅仅为我而写就行。瓦尔,我们必须做些事情……必须找条出路。听见了吗?” 我听得非常清楚,她的话犹如一首歌在我脑中迅速地过了一遍。 我跳将起来,好像要拂去什么蜘蛛网似的,我揽过她的腰:“莫娜,事情很快就会见分晓的,很快,我感觉到了……我送你去车站吧,我需要呼吸新鲜空气。” 看得出,她有点儿失望,她原本希望我能更加积极一些。 “莫娜,”当我们快步走到街上时,我说,“说得好听!可一口不能吃个大胖子呀。是的,我的确想写作,而且对此深信不疑。可是我得把情绪稳定下来再说。我倒不要求安逸舒适地写作,可我需求的是一片宁静。我哪能很容易地就改弦更张呢?同你一样,我也讨厌自己的工作,可却不想干别的。我真想好好地休息一下,独处一隅,感受一下写作的滋味。这样生活下去,真的不认识自己了。我被吞没了,别人的事情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惟独不知道自己。我只知道自己的感觉,我的感觉太多太多,我才思枯竭。真希望能一天天、一周周、一月月地就这么思考下去,我现在就在不停地思考。思考,可是莫大的享受呀。” 她紧握着我的手,好像告诉我她听懂了。 “我一回到家里,就要坐下来好好地思考问题。说不定我会睡着。好像只是为了装装样子才这么干的。我成了机器。” “你知道我有时想什么?”我继续说着,“我觉得要是自己能静下心来,纯粹地思考那么两三天,我会把一切都搅个天翻地覆。主要的是世上的一切都荒诞不经。之所以这样,是我们不敢放任自流地去思考。总有一天,我该去办公室让斯皮瓦克的脑袋开花。这是第一步……” 我们来到高架铁路车站。 “别老想这些。”她说,“静下心来做个梦吧。给我想些美妙绝伦的事来。不要老想那些丑陋可怜的人,想想我们自己!” 她轻盈地跃上台阶,挥手向我告别。 我慢悠悠地往回走,梦想着另一种豪华奢侈的生活,蓦地,我想起她把那两张五十元的票子压在壁炉台上那个插满人工花儿的瓶子下面。她放的时候,我看到票子露出多半截。我快马加鞭地往回赶。要是克伦斯基瞅到钱,肯定会窃为己有。这倒不是说他这人不老实,而是想折磨我。 快到家门口时,我想起了愤怒的谢尔登。尽管我气喘吁吁,可我还是能模仿他说话的样子。当我打开房门,我还是笑个不停。 屋里空无一人。果然不出我所料,钞票不翼而飞了。我坐下来,哈哈大笑。我咋没跟莫娜说莫纳汉的事呢?我咋没向她提及剧院的事呢?在往常,我会马上把事情道个一清二白,可这次却不知怎么搞的,是出于本能而不相信莫娜的意图吧? 我想给舞厅挂个电话,想看看是不是莫娜趁我不注意,顺手牵羊拿走了钱。我准备去打,可到中途却变卦了,我非常想去屋子里搜寻一番。我来到房子的后面,下了楼梯。走了几步,便来到一间灯火耀眼的大房子里。这家里有很多洗好了的衣服。跟教室一样,墙边摆着一张凳子,上边坐着一个长着花白胡子、戴一顶天鹅绒便帽的老头儿。他佝偻着腰,头枕着手臂,撑着一根手杖,似乎在茫然若失地盯着这空间。 他瞥了我一眼,身子一动不动。我见过这个家里的很多成员,惟独没见过他。我用德语打着招呼,想着他更愿意用英语搭腔,在这糟糕的家里,似乎还没人说英语呢。“你说英语也行。”他口音很重。仍直勾勾地看着这四面八方。 “给你添麻烦了吧?” “没关系。” 我觉得应该自报家门。“我叫……” “我,”他没等听我的名字,“是奥尼里菲克大夫的父亲。我猜想,他根本没跟你提起过我吧?” “是的,”我说,“他可从来没说过,不过我几乎见不到他。” “他可是个大忙人。也许太忙了……” “不过,他总有一天要受到惩罚的,”他继续说,“一个人不该犯杀人罪,更不该对未出世的孩子下毒手。这地方就不错,安安静静的。” “你不愿意让我熄灭几盏灯吗?”我希望岔开话题。 “这儿就该亮堂,”他答道,“越亮堂越好。他干着不可告人的工作,他太狂妄,他为魔鬼卖力。这里有湿衣服还蛮不错的。”他沉默片刻,屋里传来湿衣服的滴水声。想到奥尼里菲克大夫手下滴流而下的血液,我不寒而栗。“是的,几滴血,”这个老家伙似乎摸透了我的心思,“他这个屠夫,脑子里想的就是死亡。灭杀未出世的生灵,这可是人类思想中最不可告人的事情。即使动物,除了献祭,人类也不该屠杀。我儿子什么都清楚,可就是不知道荼毒生灵是天大的罪恶。这儿有亮光,让人眩目,可他坐在那儿的黑暗中。他父亲坐在地下室里为他祷告,而他却在那里屠杀宰割,破肚挖肠。血流满地,一屋子血污。好在这里有洗衣店。我还可以在这里把钱冲洗干净。这套房子只有一间干净,而且灯光也不错。灯光,灯光,我们必须打开灯,让它们照个明明白白。人类不应该黑灯瞎火地工作,脑子应该清醒,应该知道何去何从。” 我一声不吭地洗耳恭听。那单调沉闷的语言,令人目眩的强光真让我昏昏欲睡。这老头一举手,一投足,颇有贵族气派,穿的宽松外衣以及戴的天鹅绒便帽更显出他气宇不凡。他有一双外科大夫的手,灵巧而又好看,青筋暴突如水银一样醒目。就像被驱逐出故土的宫廷医生坐在这昏暗的地牢里,他使我清清楚楚地想起西班牙的摩尔时代某一赫赫有名的宫廷医生。这个人的品质有口皆碑,精神操守无懈可击,周身放射着灵魂的光芒。 我突然听到拖鞋的嗒嗒声,是戈姆帕尔端着一碗热牛奶走了过来。这老头儿顷刻间又换了一副面孔,他倚着墙,热情而又亲切地看着戈姆帕尔。 “这是我儿子,我的好儿子。”说着,他的眼光对着我。 就在他把这碗热奶送到老头儿嘴边时,我趁机跟戈姆帕尔说了几句话。观察这印度人的举止真是一件乐事。不管这活儿多么下贱,他干起来还颇有尊严和体面,他服侍得越谦卑,越发显得尊贵而高尚。他根本不觉得难堪或者丢脸,也不埋没自己,总是善始善终,永保自身的品格。我极力想像着,克伦斯基做这种事时会是什么样子。 戈姆帕尔出去了一会儿,拿回一双暖和的卧室拖鞋。他跪在这老头儿的脚前给他穿鞋,这老头儿轻抚着戈姆帕尔的头。 “你是灵光之子。”说着,这老头往后拨拉着戈姆帕尔的脑袋,用镇定清澈的目光盯着他的眼睛。戈姆帕尔也用同样的目光看着这老头儿。他们俩如同两道清澈透明的聚光灯,互相照耀着,放射出的光芒都把对方熔在一起了。我突然意识到,从没有罩子的电灯泡中流泻出来的那令人目眩的灯光跟这俩人炯炯有神的目光交合相比真是算不了什么。也许这位老人没有觉察到人类发明的这种昏黄、不自然的灯光;也许这间屋子已被他心灵深处的泛光灯照射得亮堂堂的。即使现在,尽管他们不再双眼对视,这间屋子也明显地比以前亮堂多了。这景观如同夕阳下的晚霞放射出神圣的光辉。 戈姆帕尔有事要告诉我。我就蹑手蹑脚地回到起居室等他,却发现克伦斯基坐在扶手椅里翻着我写的一本书。这人表面上一看可比往常镇静从容多了,这倒不是迫于无奈地装模作样,而是漫不经心、稀奇古怪地沉浸在其中。 “喂!我不知道你回家,”他料想不到我会来这儿,就大惊小怪地说,“我只是大致翻翻你这废话连篇的玩意儿。”他把《梦之丛》这本书扔到一边。 他还来不及再对我冷嘲热讽,戈姆帕尔就进来了,他拿着那笔钱朝我走来。我微笑着把钱接过来,对他千恩万谢,再把钱放进口袋里。克伦斯基以为我向戈姆帕尔借钱呢。他很生气,甚至是义愤填膺。 “老天爷,你还得向他这个人讨钱吗?”他脱口而出。 戈姆帕尔立马亮起嗓门,却被克伦斯基打断了。 “你不必为他遮掩,我了解他的鬼花招。” 戈姆帕尔又壮起胆子,说得从容而又服人。 “米勒先生没跟我耍花招。”他说。 “好,你赢了,”克伦斯基说,“不过,我说实话,千万别把他敬若神明。我知道他对你不错,而且对你们通讯组的所有人都好,然而,这倒不是因为他心地善良……他非常喜欢你们这些印度人是因为你们是些怪物,明白吗?” 戈姆帕尔心平气和地对他笑着,似乎他听明白了这一悖论。 看到戈姆帕尔笑吟吟地,克伦斯基恼羞成怒,就回敬道:“不要对我报以怜悯的笑。”他尖声叫道,“我不是可怜的流浪汉,我是内科医生,我是……” “你仍是个孩子。”戈姆帕尔从容不迫地说,“大凡聪明一点儿的人都能当医生……” 克伦斯基一听,便嘿嘿地冷笑,“他们能,嗯?就这,哈哈?太容易了吧?”他环顾四周,好像要找地方吐痰。 “我们说呀,在印度……”戈姆帕尔又开始讲那些让明白人大倒胃口的孩子气的故事了。戈姆帕尔不管是遇到什么情况,都有小故事可讲,我听得津津有味的。这些故事如同地道的以毒攻毒的药物,真理的药丸外面包有一层糖衣。经他这么一讲,我久久难忘,这倒使我乐此不疲。我们写的书汗牛充栋,无非要说明简单的道理。东方人讲故事言简意赅,如同一颗钻石嵌入你的头部,让你难以忘却。他讲的故事是漫不经心的哲学家赤脚踩伤萤火虫的事情。克伦斯基最不愿意听有关低等动物与人这类高级生命交流的奇闻轶事,他觉得这是人的耻辱,是恶意的诋毁。 可他还是情不自禁地对这传说的结局讥笑了一番。他早已对这种粗鲁的言行懊悔不已,他对戈姆帕尔怀有深深的敬意,这样做的意图只是想挤兑我,不成想也把戈姆帕尔搭了进去,这真让他恼羞成怒。他还是那么笑容可掬、声调柔和地探询格斯的情况。格斯是印度人,回印度已有数月。 戈姆帕尔告诉他,格斯抵达印度不久就死于痢疾。 “真他娘的,”克伦斯基无可奈何地摇着头,似乎是说,像印度这样的国家,与痢疾作斗争真是徒劳无望。随后,他苦笑着对我说,“你记得格斯,不是吗?那家伙长得圆嘟嘟的,像个盘腿打坐的如来佛。” 我点了点头,“可以说我的确忘不了他。我不是还资助他回印度吗?” “格斯可是个正人君子。”克伦斯基激动地说。 戈姆帕尔的脸上闪现出一丝难易觉察的愠怒。“不,他不是正人君子,”他说,“在印度,我们有很多人都……” “我明白你要说啥,”克伦斯基插进话来,“在我眼里,格斯与正人君子毫无二致。痢疾!我的天哪!这跟中世纪一样……甚至还要糟糕!”于是,他郑重其事地说这种病仍在印度肆虐泛滥,而且,人们因疾病而贫穷,因贫穷而迷信,接着便导致奴役、堕落、绝望、冷漠、不可救药。为所欲为的英国殖民者与狂妄不义的印度王公贵族狼狈为奸,把持着印度,就使这个地方成为正在腐烂的庞大坟墓,藏骸纳尸的场所,根本不谈什么建筑、音乐、学识、宗教、哲学、漂亮的容貌、女人的雅致、艳丽的衣着、浓烈的香味、叮当的铃声、了不起的奖章、迷人的风景、绚丽多彩的花朵、川流不息的人群、唇枪舌剑的辩论、种族冲突、派性矛盾、潜伏着死亡与腐朽的骚乱,统计表上却是歌舞升平。他只需稍加说明就能够全盘否定这种虚假。说实在的,印度正在流血致死,但是,克伦斯基却无法理解这个国家具有生命力的那种如日中天的辉煌。他根本没想及过城市的名称,从来没有区分过安哥拉与德里、拉合尔与买索尔、达吉林与卡拉奇、孟买与加尔各答、贝那热与科伦坡,印度袄教徒、耆那教教徒,印度人、僧人,等等,它们没什么两样,都是权力压迫之下的可怜的牺牲品,都在帝国主义者悠闲度日的烈日下慢慢腐烂。 我现在只是随意地听听他与戈姆帕尔的争论。每次听到城市的名字,都要激动一番。提到下面这些字眼,如孟加拉、几加莱特、马拉伯口岸、加里山道、尼泊尔、克什米尔、锡克教、《奥义书》、风云人物、印度塔、古印度方言、首陀罗、印第安人的新教徒、印度教首领、巫婆、神汉,等等,这足以让我在晚上恍惚不安了。这个大陆泱泱五亿人,问题多如牛毛、千奇百怪,足以摇撼印度自己的皇皇权威的幻想,而一个人,命中注定要过着内科医生那种循规蹈矩的生活,住在像纽约这么一个冷酷无情的城市,怎么敢奢谈秩序井然的环境呢?难怪这些圣徒般的人物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在公司的下属一些地狱般的地区同这些人打交道。这些“家伙”,正如戈姆帕尔称呼的(他们二十三岁至三十五岁年龄不等),就像精心挑选出来的勇士、信徒一样,他们历经千辛万苦,先到美国,随后在完成学业的同时为生计东奔西跑。他们找到了复兴的良策,于是放弃一切享受,为自己民族的繁荣富强奋斗终身。唉,不管怎么说,没有一个美国人,可以说,没有一个美国白人能够与他们摆擂台,拼个高低。一旦这些“家伙”偶尔有人误入歧途,成为上流社会女人的忠实走狗,或者鞍前马后地听令于某个发狂的恶棍,我也觉得高兴。当听说印度人懒洋洋地坐着柔软的垫子,吃香喝辣,穿金戴银,在夜总会里翩翩起舞,开小车兜风,勾引年轻的处女上床,等等,真是对我大有益处。 我想起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的印度袄教教徒,这家伙同某个柔情万种、因奸情败露的中年妇女一同私奔了。我记得到处都在传播他的丑闻,他的举动给不安分守己者带来道德上的混乱。这真是太精彩了。他与这个社会周旋,我对这个社会渣滓佩服得五体投地,幻想着要跟他学两手。有一天,我病恹恹地躺在我老婆称之为陈尸所的那间房子里,他带着鲜花、水果以及几本书来看望我。他还坐在我床边,拉着我的手,同我谈起印度,谈起他那惊险的孩提时代,说到他后来忍受的悲惨遭遇,谈到美国人给他蒙受的耻辱,谈到他非常渴望自由自在、丰富多彩的生活,而且这种生活一旦出现,他就抓住机遇,却发现这生活除了衣物、金银珠宝以及女人外,空虚无聊,没有什么意义。他决定放弃一切,回到自己的人民身边,与他们同呼吸共患难,只要能鼓起他们的勇气就行;如若不然,宁肯与他们一样地死去,游荡在大街上,赤身裸体,无家可归,遭人白眼,受人践踏,受尽蔑视--这样一堆死人骨头,连秃鹰都觉得难以消受。 这样做不是出于罪过、悔恨,而是因为印度这个国家千疮百孔,像蛆那样溃烂化脓,它在嗷嗷待哺,正在统治者的压制下痛苦得难以自持。这样的国家与美国这种各方面都很舒适却无情无义的国家相比,对他更有意义。可以说,他是个印度袄教教徒,而且他的家庭曾一度富有过。他起码知道自己的童年很幸福,可是其他印度人却被迫流浪到山野、深林,他们的生活在我们看来与猪狗有什么两样呢?至今,我都摸不透这些卑贱的人每天是怎样在这荒凉之地克服他们遭遇的巨大困难的。不管怎么样,我同他们游历了由乡村到小镇、由小镇到城市的路途,欣赏朴实无华的民歌,听老年人讲传说故事、信徒的祷告、印度教首领的劝诫、说书人讲的传奇、街头祈祷的乐声、送葬者的恸哭与哀号。透过他们的眼睛,我看到这一伟大民族的颓废意味,但又看到他们从这极端的颓废情绪中振作起来的品质。他们叙述自己的经历时,脸上流露出文雅、谦卑、尊严、虔诚、信念以及正直,他们这几百万人的命运使我们难以处变不惊。苍蝇般地死去然后再获新生,不停地繁衍人口,祈祷上天并愿为信仰献身--他们不得不这样做,而且任何外来的魔鬼都不能使他们这帮干巴巴的躯体离弃生于斯长于斯的国土。这些人三教九流,形形色色,信仰不同,语言各异;野草般地生根发芽,遭人践踏、蹂躏。他们刚刚踏上人生之途,即使有个风吹草动,内心也是飘忽不定、惊恐万分。他们乱哄哄地、成群结队地往前走,有的如同打磨好的珠宝,有的如同稀世奇花,有的如同有价值的纪念品,有的如同光彩照人的牧师,有的如同超然脱俗的精神,有的如同腐烂发臭的蔬菜。 我正在沉思默想,克伦斯基亮起嗓门提醒我说,他撞见了谢尔登:“这该死的傻蛋,他想拜访你,不过让我给搪塞过去了,我觉得他是想借给你钱。” 愚蠢的谢尔登!奇怪的是我在回家途中可能想到了他。钱,是的……我就猜到谢尔登又会借给我钱。我搞不清欠他多少了,从来没想着要还他,他也这么想。他给,我就拿,这样他才开心。他野兔一般的疯狂,不过却诡计多端,实用至上。他犹如水蛭紧紧地粘着我,大概出于他自身的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吧?我可从来不去揣测。 我对谢尔登的扮鬼脸非常着迷。他一说话总是咯咯咯地笑,好像有只无形的手勒着脖子。他生活在波兰的克兰科夫这一犹太人居住的凶煞煞的地方,肯定有一些悲惨可怕的经历。我永远不会忘掉这么一个事件:他刚要逃离波兰,对犹太人的血腥屠杀就开始了。大街上血流成河,他惊恐万状地冲进家里,屋里已挤满了士兵。身怀六甲的姐姐正躺在地板上,遭受士兵的轮流蹂躏,父母的胳膊反捆着,他被迫目睹这一残忍的暴行。谢尔登狂怒地往士兵身上撞,随后被砍伤在地。等他苏醒过来,父母早已毙命,姐姐赤身裸体地躺在他身边,肚子被划开,塞满了稻草。 我们晚上穿过托普金广场,他首先就给我讲这个遭遇(后来他不厌其烦地重复讲,每次几乎一模一样,甚至连说的话也是原汁原味。我每次都听得头发直立、毛骨悚然)。不过,他头天晚上讲完后,我觉得他有些异样。我注意到他在扮那些怪相鬼脸,就好像憋着劲儿地吹口哨却吹不响:两只眼睛异常地小,滴溜溜地喷着怒火,缩得跟两个手枪子弹一般大小,只有两个炽热的瞳孔透视着我。他抓住我的手臂,脸贴着脸,发出哽咽的、咯咯咯的声音,到后来,这声音呕哑嘈杂,完全像个无聊之人吹的哨子声。我这时的感觉非常可怕。他激动得难以自已,狂热地抓住我,脸紧紧地贴着我的脸,喉咙里发出的可不是我熟悉的人的声音,一点儿也不像我们称之为说话的声音,然而,他疯狂地发出咯咯声、唏嘘声、窒息声、口哨声,这可是一种语言啊!他箍得我紧紧的,即使我想转头也不成,更别想挣脱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要持续多久,过后他会不会大发脾气,然而,他不会!这种情况一冷却,他说话的声音也低沉了,调子更为朴实无华,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的。我们又迈开大步,朝公园的另一个出口走去。他谈起自己如何巧妙地将珠宝唾手而得,这些绿宝石和红宝石价值不菲,而且发光都不一样;他谈到自己省吃俭用,抽空儿还卖保险单的事,还说起其他的表面上没什么关联的事情。 他讲述这些事情时,语调平缓得有些矫揉造作,声调千篇一律,只是在句子快说完时,才偶尔亮起嗓门,无意中以问号作了结尾。可是,他的态度也随之说变就变。按我最好的解释,他正变得如山猫一般难以捉摸,所讲述的方方面面似乎直指某种无形的精灵。看来,他说话遮遮掩掩,只把我当做听众,而这个“另外的”人,是个隐身人,他或者她可以以自己的方式解释清楚他说的很多事情。“谢尔登不是个笨蛋。”他随便地暗示了一下,“谢尔登可忘不了给他使的某些小花招。他现在的言行举止合乎礼仪,与绅士无二,但他没有死……不,他万寿无疆。必要时,他很狡猾。他跟别人一样可以穿锦绣衣服,但他更为谦恭有礼。他和蔼可亲,随时为大家提供服务。对儿童,甚至对波兰的儿童也是爱意浓浓。他无所企求,淡泊宁静,谦恭有加……但是,要当心!!!”然而,我惊奇的是谢尔登吹起了口哨……毫无疑问,这原本是悠扬、清丽的哨子声被当做是对隐身人的警告。当心这一天!他的口哨声,意思再清楚不过了:当心,因为谢尔登正在准备做超乎凶暴的事情,波兰人的榆木脑子根本想像不到他会怎样。谢尔登这些年来可没吃闲饭呀…… 谢尔登借给我钱的事很自然地就发生了。那天晚上,我们是就着一杯咖啡办这事的。我同往常一样,口袋里只有五分或者十分钱,这样,我就得让谢尔登拿出支票。我这个劳工部经理不花钱的念头对谢尔登来说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以至于我好大一会儿都害怕他会把自己所有的珠宝首饰典押出去。 “五块钱足够了,谢尔登,”我说,“你要是真的愿意借给我的话。” 谢尔登的脸上掠过一丝厌恶的表情。“噢,不,不啊!”他尖叫起来,刺耳的声音高得几乎成了汽笛声,“谢尔登可从来不给五块钱,不啊!米勒先生,谢尔登愿意给五十元钱!” 真是老天开眼,他真的掏出的是五十元一张的钱。这次他又装出那种山猫的样子,发钱给我时,往我方向的远处看,而且,嘴里咕哝着,向人表明他--谢尔登,可是怎么样的一种人。 “可是,谢尔登,我明天又会一贫如洗。”我想看看这句话的效果。 谢尔登笑吟吟地,这笑声透着狡猾和机警,好像是他同我一起搞的鬼。 “当然,谢尔登明天再给你五十块钱。”他的话听起来有一种怪腔怪调的唏嘘声。 “我不知道你几时能把钱收回来。”我接着说。 听了我这句话,谢尔登便从内衣口袋里拿出三张油乎乎的银行存折,存折上的钱总共有两千多块。他从几个内衣口袋里摸出几个戒指,上面的宝石真的在闪闪发光。 “这算不了什么,”他说,“谢尔登并没有交家底呀。” 我们之间的友谊就是这样开始的,这对于我这个劳工部经理来说太不可思议了。有时我就想,别的劳工部经理是否也享有这些优势?在午餐会上偶尔碰到他们,我就觉得自己不是个经理,而更像个邮递员,根本产生不了他们似乎永存于内心深处的尊严和自大。我讲话的时候,他们似乎从不注视我的眼睛,却总盯着我那宽松肥大的裤子、破破烂烂的鞋、污迹斑斑的破衬衫或者帽子上的小窟窿。我要是讲个简简单单的小故事,他们却比我知道的还要多,搞得我尴尬万分。就比如,当我跟他们讲,有个邮递员在宽街办事处等电话的当儿,还要读但丁、荷马、托马斯・阿奎那的原著,他们听了,印象极为深刻。他曾在波伦亚的一所大学当过教授;妻子和三个孩子在火车事故中丧生,搞得他很想自杀;他丧失记忆力,于是持着别人的证件到了美国,而且仅仅干了六个月的送信工作就恢复了身份;他发现这个活儿挺得心应手的,就非常愿意呆下来,希望做个默默无闻的人--这些事大概在他们听起来太荒谬怪异了,他们可耐不住性子听这些。他们所能知道而且惊奇的是穿着工作服的“送信者”居然能阅读古典文学原著。讲完其中一个逗笑取乐的事情,我常常向他们中的人借上一张十元的票子,当然这就不打算还了。因为我供他们娱乐,也就觉得应该向他们榨出些来,可是他们却嗯嗯呃呃地不十分情愿掏这几个糟钱儿!跟我的那些“大大咧咧”的邮递员们相比,真是相形见绌! 思虑着这帮人的前前后后,总让我激动到极点。经过十分钟的思考与反省,我急着要写一本书。我想到了莫娜,如果只是为了她,我也应该动笔。可是到哪里去动笔呢?就在这间如同精神病院的走廊的房子里?开头就写克伦斯基仔细地察看我的肩膀? 我近来不知在什么地方读到一篇描写缅甸的一个废墟之城的文章。这座城市原是古代一个地方的首都,方圆百里之地有八千座寺庙,曾一度盛况空前,香火不断。这整个地区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现在却是荒无人烟,只有少许孤零零的或者有点儿疯癫的和尚还在这空荡荡的寺庙里游荡。蛇、蝙蝠以及猫头鹰在这些圣洁的殿堂里肆意出没,到了夜间,数不清的胡狼在这废墟中奔走哀号。 为什么这一凄凉的描写让我产生如此沉重的压抑?为什么这八千座空荡、颓败的寺庙激起我如此极度的苦恼?人的生命凋谢、种族灭亡,宗教也逐渐消失,这是事物的规律所使然;但,美的东西应该留传下来,然而它却没有感召力,难以打动我们的心扉。这一难解之谜使我的心情颇为沉重,因为我根本没有着手去建造啊!我甚至没来得及砌上几块砖,自己意识中的那座寺庙已轰然倒塌,我和那些准备助我一臂之力的疯狂的信徒犹如夜间哀号的胡狼,怪模怪样地出没于灵魂的废弃之地。我们在这超然物外的天堂、梦想中的印度塔里徘徊,它还没来得及世俗化就会成为废墟的。在缅甸,是入侵者把人类的灵魂驱入地狱的。这种事情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接连不断地发生,而且有据可查,然而,我们这个大陆上的幻想家们,是什么东西不让我们赋予自己的理想殿堂以形式和内容呢?空想的设计师们早已灰飞烟灭!人类的创造力早已被改弦更张,而且引入岔道了,因此,可以作如是观,但我不能接受这一事实。我看见,即使建筑物里那裂开的石块、大梁、大门、窗户也像灵魂的眼睛,我看见它们正如看到了这些书籍中的活页张,而且看到了显示我们民族生命的建筑风格会以书籍、法律、石头、风俗的形式再现出来;我看到梦想被构思(首先在意识中出现)继而物化,赋予光、空气和空间,赋予目的和意义,赋予跌宕起伏的节奏,从嫩芽长成郁郁葱葱的大树,再从树叶飘零、枝干枯萎生成嫩芽,然后再给嫩芽施肥。看得出来,这个陆地与其他陆地没什么两样:包括悲剧性结局在内的任何意义上的创造才能都会让人们忘得一干二净…… 克伦斯基与戈姆帕尔离开了,我觉得头脑清醒,想到自己也该好好地散会儿步了。这念头一闪,我兴奋不已,一边穿衣戴帽,一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学着谢尔登吹口哨的怪模样,很为这一模仿能力自鸣得意。我以前曾想过自己能当一个出色的丑角。记得上学时有个能充当我孪生兄弟的小伙子,我跟他形影不离、过往甚密。后来毕业的时候,我们成立了一个名叫泽尔克斯协会的十二人俱乐部。我俩掌握着协会的主动权,而别人只不过是十足的废物和寄生虫。绝望之时,乔治・马歇尔和我有时还为别人即兴来个丑角演出,逗得他们捧腹大笑。我后来常常认为这些举动颇具悲剧性意味。别人的这种依赖性才着实可怜:我此生中也会遇到他们表现出来的惰性与冷漠,想到乔治・马歇尔,我便开始接二连三地扮鬼脸。我装得很像,以至于有点儿怕自己了。因为我蓦然想起那么一天,我此生中第一次看着镜子,但却意识到自己在盯着看一个陌生人。这件事发生在我同乔治・马歇尔和马格瑞哥去剧院看某部名剧之后。乔治・马歇尔说这可能是那天晚上搞得我心乱如麻的原因。我对他的愚蠢解释愤懑不已,但难以否认他戳到了我的痛处。他的话使我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孪生情谊已经完结,实际上还会反目为仇。他解释的理由虽然站不住脚,但他是对的。自打那天起,就如染色体分裂,我便开始奚落我的知心朋友乔治・马歇尔,千方百计地想与他唱对台戏。 乔治・马歇尔仍坚持自己的看法。他犹如一棵树扎根生长,而且他很有可能谋得了职业,相对而言又是非常幸福的,可是,我那天晚上朝镜子里看的时候,觉得自己与镜子中的形象不符,方明白乔治・马歇尔对我前途的预言只不过是表面看起来正确而已。他根本没有真正地理解我,他怀疑我很异常的时候早已同我一刀两断了。 想着这些的时候,我依然看着自己,面孔悲切切的,一副沉思的模样。我不再看自己的模样,而是看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形象--那是我有天晚上弯腰曲背地坐着听一个名叫陶德的印度人讲话的时候。陶德也说那天晚上把我惹得心烦意乱,不过他是以朋友的身份说的。他按印度人的礼节握着我的手,过路人还以为我们是在打情骂俏呢。陶德力求让我用不同的眼光看问题。他困惑不解的是我还是那么“心地善良”……而且多会儿都是那么顾影自怜。陶德非常想让我信守自我,他所指认的自我是我的“真正的”自我。他似乎意识不到我本性中的复杂情结,或者,即使意识到了,也不把它放在心上。他不理解我为什么对生活的境遇不满意,尤其当我做得这么优秀的时候还怨声载道。一个人仅仅是一台从善的机器就完全被人憎恶,他觉得这简直难以想像。他没有意识到我只是个盲从的机器,仅仅习惯性地遵纪守法,而且,即使这种惯性意指善行,我也恨之入骨。 那天晚上,我灰心丧气地离开陶德。我不想让那些为了让我套上枷锁而握住我的手、安慰我一番的庸俗之辈围着我团团转。我离得他远远的,但开心之余有一种不祥之兆。我没有回家,而是本能地去了女服务员住的那间布置齐整的房子,我要与她谈情说爱,调情骂俏呢。她披着男用长睡衣来到门口,请求我由于时间关系不要与她一同上楼。我们走进去,到了过道,靠着暖气炉取暖。过了一会儿,我解开腰带,想以那种勉强过得去的姿势尽情地同她玩一玩。她惊喜交加地浑身颤抖。云雨完毕,她抱怨我太鲁莽了。“你为什么做这些事?”她浅声低语,紧紧地偎依着我。我突然跑开,她表情迷惑地站在楼梯口。“哪种人才是真正的自我?”这句话在我疾速穿越大街的时候于脑中反复地回响着。 我在布罗克斯险象环生的大街小巷疾速地穿越着,脑子里一直想着这句话。为什么要疾走如飞?是什么东西逼我这样?我放慢脚步,好像要让魔鬼超过我…… 你要是一味地扼制自己的欲望,到头来就会是一个不动感情的呆子。这种压抑完全耗尽了你的生命,你到最后一吐为快,可是几年过后你才意识到这不是你吐露的东西,而是你深藏于心中的自我。你要是失却了自我,就会像个被幽灵追踪的疯子,在黑暗的大街小巷疾速地穿越。你总会虔诚至上地说:“我不知道自己此生中想做的是什么!”你明白一切都超乎你的想像、都鞭长莫及,而且都已面目全非时,你可以在生活的夹缝中洁身自好,然而却事与愿违。这个游戏从那时起就开始了。无论你选择什么方向,都会发觉自己处在布满镜子的大厅里。你就会疯子似地疾走,寻找着安全出口,却发现周围的镜子里都是自己那可爱的自我所反射出来的怪模样。 乔治・马歇尔、克伦斯基、陶德以及他们所代表的那些数不胜数的人,其表面的矜持严肃最让我反感。而真正持重的人脸皮很厚,干什么都显得若无其事。我瞧不起的那种人就是自己的心理还没完全稳定,倒要担当天下之大任。对人类的状况深感茫然的人,即没有自身的许多苦恼,也拒绝直面这些苦恼。我这里讲的是绝大多数人,而不是摆脱奴役的少数人。这极少数早就认为他们特殊,能够代表全人类的意志,这样,便可以享受最奢侈的东西--服务。 我打心底里最不喜欢的便是工作了。在我看来,即使在人生之初,工作也是为笨蛋保留的一种活动。它是消遣,而且由于根本没有存在的理由,它也只不过是生活中的最高推动力,这与创造力正好形成对立面。上帝创造了宇宙是为自己提供工作,有人这么说过吗?由于一连串的情况无法与理性或智慧产生联系,我跟别人一样,成了苦行僧。我凭自己的劳动养活妻子儿女,这种理由太勉为其难了。我知道这种借口不堪一击,因为要是我第二天倒地毙命,他们怎么着也得活命呀!何不弃绝一切,自我消遣一番呢?我的一部分精力用于工作,这使我的妻子儿女过上他们想都不敢想的生活,我至少想着要让家庭的命运一直改变下去。这种想法真是彻头彻尾的愚蠢和自私!对这个世界来说,履行养家糊口的义务,我无足轻重,但总而言之,世界也非常需要我这样的人给它装扮门面呀。 一旦我在社会中变得玩世不恭,而且回归自我,那么这个世界只会着手从我这里获得某种利益。天下的州、国家、联合国只不过是一个庞大的重蹈前人覆辙的个人组成的集合体。他们一落地就陷入这种机构,而且至死都不能松口气。然而,他们却极力地把这种单调、枯燥的工作美其名曰“生活”。如果你让任何人就生活的全部内涵作一说明或界定,你会大失所望的。生活是哲学家在书本中解决的话题,没有人读过这些书。那些整天埋头苦干、处在生活漩涡之中的人,哪有时间瞎扯这些无聊的问题呢?“你吃饭了,不是吗?”这句问话本来是随口说说而已,如果不是彻底地予以否认,至少不是为找麻烦而予以否认。这句话根本用不着回答,它是个引子,接下来便是其他一系列真正的欧几里得的问题。从我读的少许书本知识中,我注意到那些一辈子受人敬仰、对生活产生影响或者就是生活本身的人,可是食无多,不贪睡,两袖清风呀!他们对受人尊敬不心存幻想,不奢求能永远记住自己的亲友,不幻想自己能维护国家的利益。他们对真理感兴趣,而且只对真理感兴趣。他们只承认一种活动,即创造力。谁也不能博取他们的忠心,因为他们已发誓将自己献身于全人类了。这种不求索取只图奉献的精神很有意义,我喜欢这种生活方式。这就是生活,可不是对自我崇拜之极的幻影。 我起码是以人的意识来理解上述思想的,然而,在现实的幻想还没变成推动力之前,我们的生活仍然富有强烈的喜剧性因素。我的欲望强得惊人,或者其他人觉察到我这一生犹如一块磁铁一样吸引人。那些人需要我这种特殊的欲望,他们迷恋我的生活。这种欲望被人夸大到一千倍。依恋我的人(像铁锉屑)似乎变得敏感,而且会依次去感染别人,感觉成熟之后能转为体验,而且体验又能产生体验。 有些人完全把自己嵌进我本人的生活模式中,而且把我的命运与他们紧紧连在一起。我私下里非常渴望把自己与这些人分离开来。要使自己振作起来,摆脱我这些仅仅靠着惰性而形成的日积月累的体验,需要付出非同寻常的努力。我时常刺戳撕扯着这张生活之网,但只能是越陷越深,难以自拔。我的自由似乎包含着那些亲近我的人带来的痛苦和苦难,每次为自己的个人利益着想时都会招到责备与非难。我背信弃义也有上千次了。我连生病的权利也失去了,因为“他们”需要我。他们不允许我死气沉沉的。要是我死了,我觉得他们会千方百计地让我的尸首装成活生生的样子。 “我站在镜子前,担心地说:‘我想闭着双眼看看自己在镜子里的模样。’” 这是理奇特说的话。我第一次偶然看到它们的时候,心里骚动得难以形容。我同样感受到诺瓦里斯下面说的这几句话,这几乎像由上文推导出来的。 “人的灵魂是内心世界与外界相互关联的所在。因为没有一个人了解自己,他要是只是自己并且同时不再是别人就好了。” 正如诺瓦里斯再次表述的:“拥有超验的自我,同时就是我之为我的超验的我。” 意识在某一时期禁锢着人的头脑,人只不过是他人思想之下的可怜牺牲品。似乎可以说,自我的冲突一旦到了分崩离析的地步,人的个性丧失;在这个时候,人们似乎就要“窃取”别人的思想。人是不受制于思想的,思想、观念和意图的生与息,被接纳或者被抛弃,像衬衫一样被人们套上身,脏袜子一样被人们脱下来,这看来很正常;然而,在我们称之为危机的那些时期,一旦思想犹如大锤之下的钻石砰然裂为碎粒,那么空想家的这些天真想法就会乘虚而入,渗透在人的脑海里;而且,由于这种难以捉摸的渗透过程,人的个性就会明朗,定形。从外表上看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受影响的个人,其言谈举止不会蓦地判若两人;相反,他一举手、一投足比以前更“规范”。这一表面上的正常状态更具有保护的意味,他里里外外都是蒙蔽。然而,随着每次新的思想危机的出现,他更强烈地意识到没有任何变化的变化,而且内心深处隐匿的东西相当地鲜明。现在呢,他一闭上双眼就能真真切切地看到自己的模样。他明白这不再是一个面具,确切地说,他明白自己没有睁开眼睛看。闭着双眼幻想着自己处在蜘蛛网的中心,景色与声音汇合在一起,这种幻想捉摸不定、难以把握。冥冥之中,隐隐约约地出来几个名人;要识别泛音,就以明快、响亮的和声谨慎地相互拍打着,使用任何语言或者描图画像都是多余的。 船一旦沉没,就慢慢地停了下来,桅杆、帆桁、绳索就漂浮而去。船葬身于海底,沉重的船体装饰着珠宝,对船体的切割无情地开始了。船的内涵不管怎么说也是毁灭不了的。 人们犹如船只一次又一次地沉没。只有记忆不会使他们完全分散开来。富于想像、善于抒情的艺术家疏漏下的东西,在水中奄奄一息的人把它们当做救命稻草。在由气态转为液态而后再转化回气态之中,灵魂爬回到湿漉漉的楼梯上,想用力地向上攀登,晕晕眩眩地下落。对数字、日期以及发生的事件过目不忘,人的大脑记不住变化。大脑只会逐渐地退化,加之细胞的损耗;除此之外,大脑中空空如也。然而在人的意识里,万事万物没有三六九等,不可命名称号,不能被同化吸收,它们一直处于形成、发展、联合、分解乃至调和的过程。思想观念是人的意识领域中不可毁灭的要素,它们构成了内心生活中最受宠爱的星座。我们就在这轨道中运行。要是我们遵循这些思想的复杂模式,那就是天马行空地运行;如果竭力压制它们,我们的运行就要处处受控制。外在的一切东西只不过是意识具体化的反映。 艺术作品是永不停息的游戏。这种游戏的生发是恰如其分的。它是本能的冲动,而且气势恢宏,遵循着艺术规律。一个人撇开真实的反映便开始给你讲故事。永不停息的会议呀。只有狂人受到排斥。正如我们所说的,只有那些“失去其思想”的人,因为这些人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梦想的渴求。他们睁着眼睛站在事实真相面前,却睡得很香甜;他们在记忆的墓碑上确认自己的影子。他们的命运崩溃,成为雨果所称的“一场眼花缭乱的动物展览,这个展览通过显示爱心使他们自己成为贵宾狗和广袤的新大陆”。 富有创造力的生活!向上,向上,超越自身,飞速进入蓝天,抓住飞驶而上的梯子,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这个世界提升上去,将躺在天堂之床上的守护人唤醒,使自己完全 淹没于星光深处,紧紧贴住彗星的尾巴。尼采在迷狂之中写下这一切,然而却被这充满真实的艺术作品搞得神魂颠倒,为的是脱胎换骨,重新焕发新的生命。“楼梯与相对应的楼梯,”他写着,但突然之间就再没有下文了;意识如同破碎的钻石,在真理大锤的重击下被彻底击碎。 在我照顾自己父亲的日子里,我要孤零零地呆上好几个钟头,把自己关在我们用来做办公室的小棚子里。他与几个哥儿们饮酒作乐的当儿,我正沉浸在富有创造力的生活中。陪伴我的都是自由自在的精灵,精神的大富翁。就着昏黄的灯光坐在那儿的这个年轻人,精神彻底崩溃了。他生活在崇高思想的夹缝中,隐士一般地伏卧在这几座高山之间的不毛之地。他经历了由真实到想像、再由想像到创造的过程。伫立在这没有归途的最后一个大门口,他心里充满恐惧:单枪匹马地勇往直前,可得完全靠自己呀! 人们制订纪律规范,为的是更好地求得自由,然而,自由泛滥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太可怕了。为了让你具有十足的人味,成为慈悲为怀的化身,使你更崇高伟大,宁静致远,淡泊处世……于是世上便产生了抚慰人心的思想。它奉劝你悬崖勒马,把这种自由的推动力描述得很神秘,使你更清醒地对待人类的名誉问题。 人们像海里的船一样沉没沦落。儿童也有这种遭遇。九岁就处在生活底层的孩子,骨子里肯定有背信弃义的心思。有些不忠不义的恶棍用一种年少无知、温情脉脉的眼神看着你;因为我们无法对他们的罪行赋予名称,这些罪行就不能定论。 为什么可爱迷人的面孔就使得我们这样魂牵梦绕呢?奇妙无比的花就一定会有邪恶之根吗? 我仔仔细细地看着她的双脚、双手、毛发、嘴唇、耳朵、乳房,吻遍她那肚脐眼以上的部分,我爬在这个女人身上,又是撕咬,又是抓挠,吻得她喘不过气来。她曾经是玛勒,现在又叫莫娜,将来还会更名换姓,变成别人,成为其他附属品上的零件。这个女人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尊冷冰冰的塑像,它矗立在沉没的陆地上的一个陌生的花园里。到九点钟,或者再早一些,她带着一只原本不是用来射击的左轮手枪,会昏头昏脑地扣响扳机,如一只精疲力竭的天鹅从梦中深处飘然而下。性交可能会更好地达到这一点,因为她本人已被折腾得四分五裂,而在精神上,她却如四处飞扬的灰尘。她的内心深处响起悠扬的钟声,然而无人知晓这钟声的征兆。她根本不是我内心中想像的模样了,她早已把自己那薄雾般的形象嵌进我这受到伤害的大脑中,而且,感情上的创伤愈合的时候,这种深刻的印象早就刻在脑子里了,就如同一枚脆弱的树叶落在石头上。 我夜里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心里充满创造的欲望。我只看到她的很多眼睛,那些眼睛犹如熔岩池子,气泡升腾翻滚,许许多多的幽灵神出鬼没,时隐时现,给人一种惊魂不定、神秘兮兮的气氛。花儿不断地被追踪、藏匿,警犬永远探不出它的香味。透过幽灵的身影,隐约出现在丛林中的是个羞怯的孩子,他似乎要情欲勃发地向她献身。这时,这只天鹅缓缓而下,一如电影中的镜头,片片雪花飘洒在这个下落的躯体上,然后便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幽灵,眼睛又变成眼睛,如同褐色煤块燃烧着,随即放射着火星般的光芒,然后花儿般地柔软;这时,冥冥之中出现了鼻子、嘴巴、面颊、耳朵,如月亮一般姣美,面具露出来了,情欲有了形式特征。 我夜夜都是这样,从语言到梦想、到情欲、到幽灵地生活着。镇定自若,要不就是情难自控。姣美的月亮,栽种的大片棕榈林,警犬的吠叫,孩子那易被引诱的洁白身躯,岩浆气泡,雪花那越来越慢的飘洒,情欲的无底深渊。除了月光,何谓情欲呢?除了夜晚,何谓月光呢?夜晚是渴望,是忍耐不住的渴望呀。 “关心我们自己吧!”这是她那天晚上转身上楼时所说的话。这似乎是说我这人对别的什么都不放在心上。我们俩与楼梯在无止境地向上升腾,然后就是“相对立的楼梯”了;这楼梯在我父亲的办公室里,这楼梯能导致犯罪、疯狂,给人赋予创造力。我怎么还能考虑别的事情呢? 创作!虚构一部能启开她心灵之门的传奇。 她是个试图吐露内心秘密的女人。极度绝望的女人想通过性爱使自己兼备自己的多种特性。面对着这神秘兮兮的东西,人就如一只蜈蚣,觉得脚下的土地在滑动。敞开的每一扇门都会使人产生强烈的空虚感。人就必须像一颗星,在无轨迹的时间海洋里遨游一番。必须容忍埋在喜马拉雅山峰下的镭。 我对崇高精神的研究已经有了二十余年的历史;我在这一时期也经历了上百次的试验,结果对自己了解得更多了。我觉得许多政治首脑或者军事将领必定也有这样的感受。人无法解开宇宙之谜,但不管怎么样也会对命运的本质有些了解。 人一开始时就恨不得把每一个问题都处理好。越是急于求成,一味地坚持这种态度,就越会快速无误地陷入麻烦的境地。最无助的莫过于逞英豪的人,而且这种人最能给人带来灾难和不幸了。他对着这棘手的问题虚晃几枪,指望着能快刀斩乱麻。这种幻想到头来会以血流成河而告终。 具有创造力的艺术家与这样的勇士有着共同之处。尽管发挥作用的领域不同,但他也相信自己能想出锦囊妙计来。他一生都在致力于实现自己成功的梦想。当每一次声势浩大的试验终了时,无论是政客、军人、诗人抑或哲学家,生活中那杂七杂八的问题同样让人迷惑不解,高深莫测。据说最幸福的人是那些在历史上平淡如水的人。那些辉煌一时、彪炳史册的人,看来只能通过他们的业绩来显示人生奋斗的永恒。这些人到头来只不过就像那些不求上进、只图吃喝玩乐的人们一样,也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具有创造力的人(在仔细地考虑其艺术手段方面)应该体验到快乐才对。如果这种快乐适度,那么它与极力表现自身思想所产生的痛苦可以相互抵消。我们说他是个写作狂,但是这种独特的生活绝对因人而异。只有在这个意义上,他才觉得生活的美好与丰富,他才可以被说成是写作狂。用富有想像力的生活替换现实生活中那地地道道的冒险,如果没人意识到这点,不知道其中的意图或者功利该多好呀!把自己置身于尘世生活之上的每个人,这样做,不仅仅是希望拓展或者甚至丰富一下自己的生活阅历,而且想激励自己更好地生活。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奋发努力才有某种内涵。承认这一看法,就说明成败之间没有任何差异。然而每个伟大的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逐步认识到,他这种忘我的创作过程必得忍受生活的另一方面。他沉浸在写作的无我之境中,丰富了生活的内涵。正因为此,他永远远离或者免受似乎能击败他的步步逼近的死亡。凭着直觉,他推测艺术的奥妙永远不会被人领会,但只能按他自己理解的意义具体化。他得让自己成为这一艺术行业的一部分,既要与它相依为命,更要投身于其中。接受便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它是一门艺术,并不是靠着才智来自我卖弄。一个人经过艺术熏陶,到头来就会建立与现实生活的联系,这便是重大的发现。在这里,一切都是游戏和创造,没有坚实的立足点可供发射飞弹,穿透这放荡、愚昧和贪婪的邪恶之所。 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乱糟糟的,它应该体现为一种秩序,我们可以在这种秩序中和睦共处,并且能够认识到这一秩序完全不同于我们想尔虞我诈的那种秩序。我们非常渴望自己有一种追求真善美的能力。幸亏我们大家都软弱无能,不然的话,这种能力只会导致两败俱伤。最重要的是,我们得有眼光,然后就得培养自己的约束力和忍耐力。直到我们谦卑地承认别人比你更有眼光,相信世界上有超凡能力的存在,那么,什么事都好办了。有些人相信脑力与体力是解决一切的灵丹妙药,他们必定是遇到了一些狂热而又突变的事件才产生这种谬误。他们从此一蹶不振,再也不会对神或者上帝妄加指责了,只好把矛头对准自己的同伙,叫喊着“大逆不道!愚蠢透顶!”等诸如此类的空话,发泄着他们那无谓的狂怒。 艺术家最高兴的就是开始意识到事物的井然有序,并且凭借自身强有力的本能冲动认识到人类的创造物与所谓“天才”的创造物之间有着某种相似性。在想像力飞扬的作品中,艺术法则通过秩序而显示自身,这一现象比其他艺术作品更为明显,但没有什么比一部富有想像力的作品更疯狂、更混沌无序的了。这样一部纯粹虚构的作品像水一样有其自身的水平线,但却能渗透到所有的人心中。没完没了地对作品进行阐释,只能加深表面上的晦涩难懂,这种晦涩难懂在某种程度上给人一种深奥的感觉。面对这些作品,尽管有人假装冷漠,但每个人都产生了感情波澜。在富有想像力的作品中,常常存在只能被比做灵丹妙药的神秘因素,这便是人们指认的作品中的“一派胡言”。由于这一因素,作品便形成了恣意汪洋、神秘莫测的风格,我们便在这别有风韵的氛围中找到了自己的存在。在我们的词汇中,“胡言乱语”可是个让人非常迷惑的词。它像死亡一样,只具有消极和贬义的特性。它只能表现出来,而难以言说。再说,观念意识与胡言乱语可以互为统一这个说法还有待于论证。胡言乱语属于别的领域和范畴,我们随时可以用手势表达,但在下结论时却把它打入冷宫,这只能证明它的荒谬性。凡是在我们狭隘的脑子里不能容纳的东西,我们都加以摒弃。由此看来,深奥与胡言乱语具有某种毋庸置疑的亲和力。 为什么我不马上采用纯粹的废话进行写作呢?因为,我也像别人一样对它畏惧有加。更有甚者,我置身于废话的包围之中不能自拔。我自己先是个作家,然后当批评家,最后成了刀斧手,可以说,我在达达主义流派的毒害下苟延残喘地活着。我的文学经历一如公元前四五世纪的汪达尔人攻陷之下的古城,早已成为一片废墟。我很想再搭建起来,但搜集的材料不可靠,而且根本没有详细制订的文学规划。如果艺术的本质是人类的灵魂,那么我必须承认,由于我这种死气沉沉的灵魂,我什么都写不出来。 沉湎于戏剧性的插曲,穷尽细枝末节的写作,就意味着人类意识不到自己活动的崇高,而且这仅仅是艺术创作的一个方面。写作是为了发泄情感,但同时又放松了另一种活动。当一个修道士静静地穿过修道院的大厅时,他浸淫在思想的海洋中,而且还不住地祈祷。潜心写作的艺术家何尝不是如此呢?作家不再一心想着要观察世界,认知社会,而是绞尽脑汁地思考着形式的世界。他轻摇竹笔,形式就随着他的挥洒跃然纸上了。 任何一位篡权夺位的野心家都不会寄希望于惟命是从的奴仆,而一个四处碰壁的求索者会把生活作为他梦寐以求的那种安详与舒适的睡眠。做梦,就像空房子里散发的一股清新的气息,给思想内容赋予一种新的形式。艺术家的污浊之气散发殆尽,游戏就开始了。 探寻这一游戏的目的,理清它与生活的关系,是毫无意义的。这就如同问上帝火山和飓风是怎么回事一样多余。因为道理很明显,这只能导致灾难。灾难给世界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而那些被吞没于其中的人只会启发幸存者渲染这种因素。这种启发只能靠艺术的力量。航行归来的梦想家如果没有在途中罹难,他极有可能是把自己的虚弱之躯靠在其他船员的身上。活在幻觉和假象中的学生可能会有不同的反应。科学家会把思想中的感情财富化为泡影。某种现象能使孩子们高兴得大喊大叫,但在一位严肃的试验家看来,它却能产生灿烂的真理之光。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会融合在艺术家的脑中,形成最根本的一个,被称做认知的催化剂。观察、了解、发现、享受--这些本能或者力量如果没有认知的参与则会软弱无力。艺术家的游戏是转向现实,是要超越惨败战场的画面所呈现在世人面前的那场“灾难”。因为,自创世以来,世界所呈现给人类肉眼的画面只不过是一个惨不忍睹的战场,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它过去如此,将来也是如此。如果人们不再觉得自己只是个冲突体,如果人们能肩负起这样的重担:成为“我即他之我”,那么,世界便是另一幅画面了。 第10章 我一般在周六的中午结束工作。与我共进午餐的人不是海明・劳斯彻和罗密欧,就是奥洛克和奥玛拉。有时来凑热闹的还有柯里或者一位名叫乔治・米蒂德的希腊诗人兼学者,这个乔治还是信差组的成员。奥玛拉还时不时地邀请艾玛和多洛雷丝加入吃饭的行列。她们先是在宇宙精灵公司的劳工处做不起眼的秘书工作,后来又跑到第五大街的一家大百货商店当了采购员。我们的午饭常常要拖到三四点钟才结束,然后,我便拖着疲惫的身子赶往布鲁克林去看望莫德和孩子。我每周去一次,从不间断。 地上的积雪依然未消,我们无法去公园散步。莫德总是随随便便地穿着睡衣,一头长发蓬蓬松松地垂到腰际。房间里热烘烘的,家具也摆得过于拥挤。她总是在沙发旁边放一盒糖块,以便躺下来够得着吃。 看我们互相打招呼的样儿,别人还以为我们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呢。有时我到了家,孩子却不在,她常去邻居家找小朋友玩。 莫德说:“她一直等到你三点才出去玩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责备,但又有难以觉察的激动。 我总是解释说工作忙得脱不开身。一听这话,她就会看我一眼,好像在说,“我知道你又敷衍我,咋不找点别的借口呢?” 有时她突然会问:“你的朋友多洛雷丝怎么样?”要么就警惕地看着我,说:“她不再跟你处朋友了?” 她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在旁敲侧击,希望我不要欺骗别的女人(指莫娜)。她从不提及莫娜的名字,当然我也不会。至于“她”与“她”暗指谁,她都会准确无误地用一种很含蓄的词汇表达出来。 她的这些问话还蕴含着更深的内涵。由于离婚问题刚提上议事日程,法律还没有判定破裂,我们在此期间一切会怎么样还说不明白,但我们起码不再敌对仇视了。孩子是一条纽带,紧紧地维系着我们;况且,在她安排自己的离婚生活之前,她们娘俩还要依赖我过日子。她很想多了解我与莫娜的生活情况是否如希望的那样称心如意,然而,自尊心使得她不愿意问得太露骨。她有理由认为,我们七年的婚姻生活在目前这种岌岌可危的情况下总不能完全一笔勾销。我一旦与莫娜的关系断了,又会陷入困境。她觉得自己有义务与我建立怪诞新奇的友谊,这种友谊也许使我们的关系更为深厚。 她这种天方夜谭似的梦想表现得过于露骨,我的怜悯之情油然而生。我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重蹈覆辙。莫娜那边什么事都会发生,但惟有她的死才能把我们分开,但我绝不会与莫德破镜重圆。我可能去找艾玛或者多洛雷丝这样的女人,甚至还会找在希腊餐馆当女招待的莫尼卡。 “你怎么不过来坐到我身边,我又不会吃了你。” 她的声音好像从遥远的地方飘来。我们单独在一起时,这种感觉经常产生,我不知道自己的心在何处。就比如现在,我恍恍惚惚地答应着,顺从地挪动着身子,而我的心却离我而去。随即,我心里产生了抵触情绪,实在是硬着头皮心不在焉地与她搭讪着。我懒得去逗引她,只不过是到家里消磨几个小时,然后怆然离去,免得再有心灵的创伤。可是,我总得心不在焉地抚摸着她那充满情欲的肉体。我的手刚摸上去的时候,感觉就像勉强地爱抚着一头宠物。摸着摸着,她的肉体使我感觉到她内心的喜悦之情。然而,就在她的回应让我专注于她的肉体之时,她突然动动身子让我的手挪开。 “别忘了,我再不是你的人了!” 她就喜欢这样激我,她知道这样能使我重振旗鼓,手心并用地放在她不让我摸的肉体上。她这样奚落我是想展示她有接受或者拒绝的权力,真是别有用心。她似乎总在用自己的肉体说:“想占有这玩意儿就不能忽视我。”如果我只是从她身上获得性的满足,她就觉得这是奇耻大辱。她似乎是说:“我要给予你的比任何女人都多。你要是看着我一个,心里只有一个真正的我就好了。”可她现在十分清楚我已不在乎她,我们之间的关系早已错位,早已濒临绝境,而且这种感觉比以往尤甚。她也明白只有通过肉体的满足才能贴近我。 说来也奇怪,无论我们看到和触摸的肉体有多么熟悉,一旦它的主人变得难以捉摸,扑朔迷漓,它就会产生一种极有意味的神秘意味。我记得很清楚,当我得知莫德曾去过医院做阴道检查的事后,我又兴趣大增,对她的肉体探察了一番。有意思的是,她咨询的那个医生曾经向她求过婚,而她从来没向我提及过她有过这么多的追求者。有一天,她突然告诉我她去过他的诊所,又说她有一天摔了一跤,她曾给我说没什么事,但后来却跑到老情人那儿去了,她对他十分信任,决定让他给检查身体。 “你仅仅是去他那里做检查吗?” “不,根本不像你所说的。”听了我的话,她不由得笑起来。 “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发现她的健康状况有所好转,或者过去的五六年间的其他情况。他难道不会得寸进尺?当然,她已经跟我说过他成家了,但是她又想法设法地让我知道他还是一个非常英俊、具有人格魅力的人。 “那么,当你当着老情人的面,躺在床上,叉开两腿,你是什么感觉呢?” 她想让我知道她这个时候早就没有性欲了,那么希拉里大夫,管他叫什么呢,一直要求她彻底放松,还提醒她,他正在履行医生的职责,等等。 “你后来放松了吗?” 她又笑了。一旦她要说起“害羞”的事,她总是笑得那么撩人欲望。 “说呀,他做了些什么?”我又追问。 “哦,其实他没做什么,只是察看了一下阴道。”--她不说“我的”阴道!--“他用手进行检查,当然还套着皮手套。”她后边添的这句话好像是为自己开脱,免生嫌疑,让我听了就觉得大夫是在敷衍了事地检查。 “他认为我长得丰满漂亮。”她抢先说出这句话真让我吃惊。 “哦,他是这么说的,对吗?接着他就对你进行全面检查?” 她随意说出的一句话引起了我对这件往事的回忆。她说,以前的创伤最近又在隐隐作痛,她非常担心。她又向我叙述几年前跌伤的情景,当时还误以为是损伤了骨盆。她的口气很严肃,以至于她把我的手放在腹部上时,我觉得这个动作十分天真。她的体毛长得很浓密,一如真正的玫瑰树,老早以前,她总穿着薄而诱人的衣服,一招一式透着风骚和挑逗,无论在公共场所,剧院的走廊,还是在高架火车站,我总是扑上去,紧紧地抓住那玩意儿不放。她总是恼羞成怒,火冒三丈,但我紧紧地贴着她,这样别人就看不见我那不安分的手了,我还是抓住她不放,说:“别动!谁也看不见我在干什么。”我不停地和她说着话,手却一直没有停下来,她害怕得几乎晕了过去。在剧院里,灯光一暗下来,她就会分开两腿让我抚弄。她也毫不犹豫地解开我的裤扣,拨弄着我的下体,直到演出结束。 此刻,我意识到自己的手正激动地搁在她那肥厚的臀部上。天地之间,只有我的手在那儿挤压着,她也正中下怀地默许我这样做。为了打破这沉默的尴尬时刻,她滔滔不绝地说着。 我似乎对她的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突然向她提起她多年以前的那位继父。果然不出所料,她立即对我的话作出强烈反应。一提到他的名字,她就兴奋异常,握着我的手激动地压着。我的手自然地往下滑着,她却全然不在意。谈起她的继父,她那个热情洋溢的劲儿简直像个学生妹,内心涌起一阵阵复杂的冲动。几年前,当我开始与她约会时,我对她的继父非常嫉恨。她当时二十二三岁,体态丰满成熟,已出落成大姑娘了。薄暮时分,在窗前,她坐到他的大腿上,跟他轻声柔情地说着话,看到这些,我的肺都气炸了。“我爱他。”她总会这样说,她认为这样可以为她的行为开脱,因为在她看来,“爱”这个字眼纯洁无瑕,与肉体的愉悦毫不相干。 这些场面都是在夏天发生的,我总是盼着那个老东西放开她,我非常清楚她那薄如蝉翼的衣裙里是温热赤裸的肉体。在我看来这倒不如说她是赤身裸体地坐在他怀里。我总想到她重重地陷在他的怀抱中,贴在他身上,大腿荡来荡去,肥美的屁股紧贴着他的裤扣处。我敢肯定,不管那个老家伙对她的爱多么纯洁,他一定会意识到自己怀里抱着的可是一枚甘甜可口的果子。只有僵尸才会对这充满活力的胴体和她身上发出的热量无动于衷。而且,我对她了解得越清楚,我就越觉得她诡秘而又淫荡地献出自己的肉体十分自然。要是说她乱伦,一点儿也不过分;如果她非得被人“玷污”,恐怕她宁愿让她所爱的这位父亲担当此任。 实际上,他并非她的生父,但却是她的意中人,如果她真的对这类事情想得很开,那么一切都好说了。当时,这种可恶的、有悖情理的关系使我很难与她建立明朗公开的性关系。她很想让我像对待孩子一样抚摸她,在她耳边说些甜言蜜语的话,宠她,娇惯她,逗着她玩。她希望我用那种荒诞不经的乱伦姿势拥抱她,爱抚她。她不愿意承认我和她都长着生殖器。她想听情话,想让我用手静悄悄地、神秘地挤压她,抚摸她。以她的好恶标准,她觉得我的性交方式太简单,太粗暴。 等她真正体验到性的趣味后,她激动、狂怒、害羞、耻辱,发狂得不能自已。她根本想不到交欢是那么舒服带劲儿而不是令人作呕。她认为最让人恶心的就是性的放纵。想到男人的大腿间吊着的那个玩意儿弄得她忘乎所以,她就怒不可遏。当她不再是孩子时,她就有一种强烈的独立意识。她不想受别人约束,不愿意卑躬屈膝,不愿意合作,也不愿意改变,她很想保持自己内心中那坚强的自我,但又要让自己真正地享受到献身的欢愉。肉体与灵魂不能分离,特别是在性交中,是导致两性的欲望极其刺激的根源。她听任自己的肉体由着男人操纵,她的行为举止看起来就好像她已经失去了强烈自我中的某一微小分子,失去了难以替代的某一元素。她越是与之抗争,就越放纵得不可收拾。没有一个女人像她这样在内心极其冷漠时,肉体却能歇斯底里地发泄着性欲。 我现在抚弄着她的大腿和阴毛,思绪翻腾,如烟往事,浮上心头。我仿佛成了她意中选定的父亲,在昏昏欲睡的薄暮时分,在一间热烘烘的房子里抚弄着这个挑动我情欲的女儿。此时此刻,一切都显得那么虚幻又真实。如果我像她希望的那样做,一招一式如同她的情人一般温柔体贴,善解人意,那么我肯定会有回报的。她会充满激情地把我吞食下去。只要摆好姿势,她就会火山爆发似的扑上来。 她静静地躺着,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心思都沉浸在我那手指的拨弄中。我偷偷地瞥了她一眼,见她脸上洋溢着狂喜的表情。她就喜欢偷偷摸摸地互相爱抚。如果她现在真的睡着了,听任男人的摆布,假装什么都没看见,体内也没什么感觉……彻底地放纵但又全然不知--那该是多么幸福啊!她就喜欢在恍惚状态中一动不动地躺着让男人玩命地折腾。惟有如此,她才可以彻底地放纵、发泄,直到瘫成一滩稀泥。 现在我必须适可而止,绝不能像对待茧壳似的捅破她仍在编织的薄膜,不然就会显出她那赤裸裸的淫荡的自我。让阴茎替代手指进入她的体内需要催眠师的技巧。这种极度的欢愉必须靠集腋成裘才能达到,肉体才能逐渐地适应过来。这种过程就像毒药。她这个人必须穿上一层薄纱才能让男人玩,这恰恰同前几年一样,为了能娶到她,我还得透过睡衣像她的那位意中人一样地玩弄她。这时,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很怪的念头,我想起了她在黄昏时分坐在她继父的大腿上。我真想知道,如果她突然觉得他要侵入她那美妙的肉体时,她脸上会出现什么样的表情呢?我看着她,想看看她是否读懂了我的心思。她双眼紧闭,淫荡地张开嘴巴,她的腰肢开始不安地扭动,好像要从网中挣脱出来。一时间我想不到她会突然改变主意。她的头有气无力地挺着,双眼无神地随着她身体的扭动而转来转去。可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在使劲敲门,我们惊得心都停止了跳动。像平常一样,她镇静一下情绪,抽身跑去开门。 “谁呀?”她问道。 “是我。”传来一个胆怯颤抖的声音,我马上听出这是谁了。 “哦,是你呀!怎么不早说呢?有什么事吗?” “我只想知道亨利是不是在这儿?”这声音有气无力、拖泥带水的,真让人恼火。 “对,他是在这儿。”莫德气呼呼地说,随即冷静下来,“哦,梅拉妮,这就是你想知道的吗?难道你……”莫德的声音好像是敲门人在折磨她。 “有电话找亨利,”可怜的梅拉妮说,然后用更慢的语速、更大的音量加了一句,“我……想这事很重要。” “好啦,”我叫了一声,从沙发上跳起来,系好裤扣,“我马上去接。” 我拿起话筒,大吃一惊,是柯里从蟑螂大厅打来的。他没说什么事,要我尽快赶回家。 “别这么说好不好,跟我说实话,发生了什么事?是莫娜的事吗?” “是的,不过一会儿就会好的。” “这么说她没死吧?” “是的,不过这是侥幸脱险了。快点来吧……”说着,他挂了。 在客厅里,我碰上了梅拉妮。她的胸脯半裸着,一瘸一拐地走着,颇有一种忧郁的美。她会意地看了我一眼,同时又夹杂着同情、嫉妒和责备。“我不该打扰你,”她难过地拖着长腔说,“亲爱的,他们要是不说情况紧急就好了,”她把身子靠在楼梯上,“这里事情真多。你年轻的时候……” 我不等她说出来,就赶紧往楼下跑,几乎撞到莫德的怀里。 “出了什么事?”她十分关切地问。我没有立即回答。她又问,“她是不是……出事了?” “我想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一边说一边抓起帽子和大衣。 “你必须马上走吗?我的意思是说……” 莫德的声音不仅仅是焦急,更隐含着失望和不快。 “我没有开灯,”她边说边往灯那儿走去,好像要打开它,“因为我担心梅拉妮会和你一起下来。”她故意摆弄了一下睡衣,好让我注意到她心里最想干的事。 我突然意识到,不与她柔情蜜意一番就离开是太残酷了。 “我真该走了,”说着,我放下衣帽,迅速地走到她身边,“我真不想这样离开你。”她正要开灯,我抓住她的手,把她搂在怀里。她没有反抗,相反,仰起头噘噘嘴唇要我吻她。她那柔软发烫的肉体痉挛似的紧贴着我。(我耳边仿佛传来“快点,快点!”的声音)“我马上搞完。”我心里想着,根本不在乎现在的动作鲁莽与否。她欲火难忍,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迫切,仿佛我的那玩意儿是她眼中的私人财产。 开门见山地交欢是有些尴尬。“咱们躺下吧。”她轻声说着倒下了,随后也把我拽着躺下了。 见她急切地想脱光衣服,我说:“这样会感冒的。” “我不在乎。”说着,她扒下我的短裤,肆无忌惮地往她身上拉我。 我一动不动地躺着,心里却老想着那个骗人的电话(“快点,快点!”可我清清楚楚地记得他说过她没有死)。我可以打个出租车,耽误几分钟没关系,谁也不会想到我暗地里干这勾当。 (要尽情享受,这个时候要尽情享受!) 她知道我现在不会走了。她也知道,特别是这样相拥而卧的时候,我心不在焉地玩着,她想延续多久就延续多久。 她现在的一招一式,以前可从没干过。她恣意地扭动着身子,用力咬着我的嘴唇、喉咙、耳朵,像一台失控的自动化机器,不停地呻吟、狂喘,不停地说着撩人的淫言浪语。她的性高潮一浪高过一浪,有排山倒海之势,千姿百态的淫荡样儿难以用语言描述。突然,她支持不住了,重重地倒下,大口喘息着,汗流满面,一副精疲力竭的样子…… 坐在地铁里,我想着该如何对付即将面临的难题。不知为什么,我心里总觉得莫娜没有什么危险。说实话,这个消息不算令人吃惊,这几个星期,我一直想着有某种感情的事要爆发。当一个女人的前途凶多吉少时,她绝不会故作冷漠的。这对于一个有罪恶感的女人来说,尤其如此。我毫不怀疑她要孤注一掷,同时,我也清楚她的本能不会使她了结此生的,我更担心的是她可能由此贻误了自己的工作。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她做了什么呢?是怎么干的呢?她是事先知道柯里要来挽救她才如此这般计划吗?我的想法有悖情理,但愿她的经历让人听起来心服口服。我不想听稀奇古怪的流言蜚语,这会使我发出一阵阵歇斯底里的狂笑,让人觉得我这个人变幻莫测。因为我心里只觉得悲伤和同情,所以我希望自己能板着面孔,面带悲伤和同情地听别人说。戏剧,特别是靠爱煽情的戏剧,我看了总不大舒服,总让我产生荒谬滑稽的感觉。也许这就是我为什么在绝望时嘲笑自己的原因吧。 一旦我决意演戏,我就成了另一个人--演员,而且,我总是把这个角色发挥得过火。我推想,这种怪异的行为,说到底,是源于我极端痛恨欺诈与虚伪。虽然我这样做可以明哲保身,但我不愿意欺骗众人。攻破女人的防线,迫使她爱你,激起她的嫉妒欲,把她弄到手--这与无意识地靠真情实意博得女人的欢心是截然不同的。对我来说,除非这个女人主动地投入怀抱,否则,我毫无成功或者满意可言。我追起女人来总是连连败北,而且动不动就泄气,不是我没有能力,而是我不信任她们。我想让这个女人来找我,希望她能主动求爱。她勇往直前不会有什么危险,她越是不顾一切地奉献自己,我越敬佩她。我不喜欢处女和羞答答的姑娘,勇敢的女郎才是我崇拜的偶像。 我们多么不甘心承认自己愿意受人摆布!我们既受别人奴役,同时又奴役别人!甚至在爱情当中,受奴役的人也总是带着颐指气使的伪装。男人要征服女人,要让她按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从事,对他言听计从--难道他不就成了他的奴隶的奴隶?在这种关系中,打破力量的平衡对这个女人来说真是易如反掌!她威胁男人的惟一武器就是我行我素,这样,那个专横无畏的追求者就会六神无主。如果他们毫无保留地向对方交出一切,拼命地讨好对方,如果他们都承认自己谁也离不开谁,是不是说,他们就享受不到自由的极大乐趣呢?承认自己是懦夫的男人就已经在征服懦弱了,而当着众人的面坦言承认自己的懦弱,并要大家认清,她与他相处时能够考虑到这一因素而原谅他,这样的男人无疑会成为英雄。一旦到了紧要关头,人们就会吃惊地发现,这样的男人临危不惧,坦然自若。他一扫往日那自诩为懦夫的忧虑心情,从此再不是什么懦夫了。只有这种做法才会被大家认为是怪异的行为。 恋爱亦是如此,如果一个男人不仅对自己、而且对他的伙伴甚至他所爱慕的女人承认他可以鞍前马后地听凭女人使唤,也承认自己无力与他人争,这样,他总会发现自己占了上风。可见,征服女人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女人生来就有抵防心理,就乐于被男人追求,这是她从小养成的行为方式。一旦她没有遇到任何可以提防的事,她就会轻易地上当受骗。能够沉湎于爱情中是生活赐给我们的最理想的奢侈品。真正的爱只有在婚姻快要解除的时候才能产生。个人的生活,总而言之,是以信任尤其是相互信任为基础的。社会是由所有互为依存的个体组成的集合体,而在社会和个体之外,还有一种更为多姿多彩的生活。但是,如果你不首先经历酸甜苦辣的个体生活,那你便对这多姿多彩的生活一无所知,更不可能去体验。要做理想的情人,要使自己具有让人魂牵梦绕的魅力,使世界的目光都注意你,那你首先要做一个大智若愚的人。而自以为是的男人必然会主动地追求女人,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至于那些只求被人爱、愿意在镜子里寻求自我形象的人,即使再伟大的爱也不会使他们心满意足。在这么一个渴望得到爱情的世界里,男人和女人因追求自我形象的魅力而忘乎所以,对爱情缺乏判断力,这在我们看来不足为奇,而到最后却饮弹身亡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地铁快车的车轮尽管能把人的肉体辗成碎片,但它不能产生医治爱情的灵丹妙药。在这以自我为中心的多棱镜中,可怜无助的受害者身处自己所折射的光线中,真是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的思绪在漫无边际地游弋,脑海中突然闪现出梅拉妮的形象。她像一个肉瘤长在我脑子里,总是取不出来。她身上同时具有野兽与天使的成分。她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说起话来吞吞吐吐,一副懒洋洋的架势,嘴角淌着口水,一双充满无限忧伤的眼睛像两个煤球悬挂在眼窝里。她是一个漂亮的疑难病患者,虽然失去了性功能,但却表现出一种难以言传的肉感,就像威廉姆・布莱克的动物展览中的那些发情的动物。 她往往对日常生活中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非常在意,但从不在乎自己的身体。她总是裸露着丰满雪白的乳房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手脚不停地干着家务活儿。这在她已是习以为常的事了。莫德总是训斥她,看到她的下流举动(莫德用“下流”这个词)就火冒三丈,但是梅拉妮就像愚蠢的水獭一样无知。如果“水獭”这个词的叫法有些怪,这是因为它再确切不过了。梅拉妮的各种荒唐的样子总是不断地在我脑海里闪现。可以说,她只不过是“有点儿”愚蠢。她的智力越退化,她的身体就越迷人,她是用身体思考,而不是用脑子……她好像浑身透着一种性感,这种性的意味并不是固定在她的大腿间或者别的什么部位。 她毫无羞耻之心,当她给我们往桌上摆早餐时,偶尔春光外泄,腹下露出些许黑毛,那种表情与露出脚趾或者肚脐眼没什么两样。我敢说,倘着我取咖啡菏保心不在焉地碰了一下她那地方,她根本不会有什么异样的反应,就好像我摸了摸她的胳膊一样。我洗澡时,她常会漫不经心地打开门,把毛巾搭在浴缸上方的架子上,只是支支吾吾地道个歉,但绝没有想背过脸的意思。有时,碰上这种场面,她甚至就站在那里与我聊上几句,无非说些她的宠物、脚趾囊肿或第二天的菜单之类的话,说的时候还直勾勾地望着我,毫无一丝尴尬之态。尽管她头上生了华发,但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对于她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她的肉体可真嫩哟。我躺在浴缸里,她大大方方地看着我,和我天南海北地胡扯,这时我的下身就不知不觉地粗壮起来。有那么一两次,我们冷不防被莫德撞见了。她当然吃惊不小,对梅拉妮说:“哦,亲爱的,你一定发疯了吧。”梅拉妮却回敬道:“你干吗大惊小怪的!我知道亨利不会介意的。”她笑了笑,一副忧郁、沉闷的神态,然后,她便拖着步子跑回莫德为她精心挑选的房间。 不管我们搬到那儿,梅拉妮的房子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这真是个关押痴呆性患者的地方,里边总有关在笼子里的鹦鹉和脏兮兮的卷毛狗,老是那么几张用早期摄影方法拍成的照片,还有缝纫机、铜床以及古色古香的皮箱。在梅拉妮的眼里,这间杂乱无章的房子犹如天堂,里边充斥着刺耳的狗叫声和鹦鹉学舌的吱喳声,时不时地夹杂着嘟嘟囔囔的安抚声、啃咬声、喁喁声、时断时续的废话以及充满感情的尖叫声。有时我从门口经过,就能看见她身着无腰带的宽松衣服坐在床上,鹦鹉在她手掌里栖息着,卷毛狗钻在她的两腿间。“喂!”她望着我,流露出一种让人舒服但又茫然的天真表情,“天气真好,是吗?”也许她会把狗推到一边,倒不是因为难为情,而是这家伙那湿淋淋的舌头放肆地舔着她的大腿,弄得她浑身痒痒。 有时,我蹑手蹑脚地溜进她的房间,想窥探一番她的秘密。我对梅拉妮产生了好奇,很想知道她收到谁的信啦,读的什么书啦之类的事。她房间里的每一件东西都尽收眼底,没有一件废品,好像都能派上用场。床下的盘子还残留些水,皮箱上扔着几块被啃过的饼干,或者是一块仅咬了一口就忘记吃的蛋糕。有时,床上摆着一本打开的书,上面压着一只破破烂烂的拖鞋,其中有一个作者叫布尔沃・利顿,当然,还有什么里德・哈格德。她似乎对变戏法感兴趣,尤其对妖术情有独钟。有一本关于催眠术的小册子,边角弄得很脏,一看就知道她早把这本书翻烂了。我惊异地发现五斗橱里有一根橡胶性具,这性具只有一个用途,除非梅拉妮傻乎乎地把这玩意儿移作他用。她是否有时会像古时的尼姑那样靠着它自慰一番,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呢?要么,是不是在旧杂货店里买上这玩意儿再藏匿起来,以便日后为防意外或者别的什么长生不老的原因而不时地拿出来消受一番呢?我觉得这真是个难解之谜。不难想像,她身着破烂不堪的宽松衣裙,躺在脏兮兮的被子上面,用这玩意儿自慰自娱,情不自禁地尖叫狂喘……她的卷毛狗和鹦鹉在一边又叫又跳地为她助兴…… 梅拉妮真是个稀奇古怪的女人。即使她才智枯竭,也会用一种原始的、甚至是动物的思维方式认为,性,就像食物、水和脚趾囊肿一样,无处不在。使我恼火的是,一旦梅拉妮在场,莫德总要装出一副虚伪做作的派头。当我们吃过晚饭,躺在沙发上,于黑暗中静静地享受一番云雨之趣时,莫德总会突然跳起来,把灯开到微亮处,这样,梅拉妮就不会怀疑我们要干什么了,或者不会满不在乎地闯将进来,交给我们一封本该在吃早饭时就给的信件。我过去常常津津有味地幻想(正当莫德趴在我身上时),梅拉妮突然闯进来交给我一封信。我微笑着接过信,并向她千恩万谢,而梅拉妮却站在那儿,说些无关紧要的话,一会儿抱怨热水太烫了,一会儿又问莫德早餐要不要吃鸡蛋或者熟碎肉冻什么的。假如这只是跟莫德耍花招的话,我倒觉得这是莫大的刺激,但莫德自己老以为梅拉妮不知道我们在一起干那种事。她把梅拉妮当成白痴或者十足的疯子了,并且自信像梅拉妮这样的人根本没什么性的概念。她敢保证自己的继父没有跟这个精神错乱的女人睡过觉,她当然不愿意刨根问底,但却对此深信不疑。她不想谈及此类话题,因为事情明摆着,她觉得是自己的继父不检点。谁都会顺着她的思路走,认为梅拉妮故意装疯卖傻,目的是不想让她继父的淫欲得逞。 梅拉妮在骨子里对我可是情有独钟。一旦我与莫德发生争执,她总站在我这一边。在我的记忆里,她从来不因我的冒犯与不轨谴责过我,而且,从一开始就是这样。起先,莫德总不愿意看到她,因为梅拉妮使她深感羞耻--似乎她成了这个家庭污点的见证人。梅拉妮似乎分辨不清何谓君子,何谓小人。她只有一个生活原则: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因此,当她发现自己开口说话时,我并没有故意躲避她;当她喋喋不休地胡扯时,我并没有像莫德那样感到心烦意乱;当她得知我喜欢大吃二喝,特别爱吃奶酪和大红肠时,她就心甘情愿地为我当牛做马。莫德不在时,我们偶尔进行一番愚蠢的奇谈怪论--通常是在厨房里,中间放一瓶啤酒,可能还有一截蒜泥红肠之类的食品。遇到这种场合,我便由着她信口开河地乱说,这样倒能窥测出她那有滋有味的往事。“她们”好像来自某个闭塞落后的地区,乌兹柏格河流经此地。女人们总是被勾引上手,男人们往往由于某种鸡毛蒜皮的原因而遭到禁闭。这颇有些星期天学生出外野餐的氛围:几桶啤酒,好多用裸麦粗面包做的三明治,塔夫绸做的裤裙,用花边装饰的内裤,还有三三两两的山羊在草地上兴高采烈地交媾。有时我真想问问她是否曾让圣特兰的矮种马狠狠地操过。倘若梅拉妮觉得你是真心实意地想知道,她就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这样的问题。你还可以不动声色地问一些她与许多男人交欢的事。她的潜意识是根本没什么防人之心,谁都可以在她的潜意识之门里自由进出。 她接纳那位小日本的做法着实精彩。那个小日本名字叫托利・塔坷库奇,常在我们家寄宿,是个讨人喜欢、通情达理、气宇轩昂的小伙子。尽管他语言不过关,但却有窥一斑而见全豹的本领。当梅拉妮站在他门口,像只疯癫癫的母山羊喋喋不休时,他以日本人特有的那种方式向她微笑着。他对我们也是面带微笑,哪怕我们告诉他大难临头时也是如此。倘若我告诉他我马上就要命归西天时,他仍像往常一样笑吟吟的。梅拉妮当然了解东方人的微笑神秘莫测,但她觉得T先生--她总是称他“T先生”--的微笑特别迷人。在她眼里,他酷似个洋娃娃,那么干净利落!身后从不留一点儿脏土。 一两个月的工夫,我们都混熟了。这时候,T先生就开始往家里引姑娘了。为保险起见,有一天他悄悄地把我叫到一边,问我是否能允许他偶尔带个年轻女人回家来,并且堂而皇之地(咧着嘴笑)借口说要洽谈什么生意。为了征得莫德的同意,我便把他的借口说给莫德听,并装模作样地说那个小瘪三相貌平平,要不是做生意,哪个漂亮的美国妞儿会光顾他的住处呢。莫德只得勉强地同意了。她真是左右为难,既想在邻居面前不丢面子,又恐怕失去一位出手大方的房客,而我们正急需钱用。 当第一个姑娘闯进他的门槛时,我正好不在家。我是第二天听到这件事的,而且听说她“漂亮得出奇”。这是梅拉妮说漏嘴的。她很高兴他找到了一位像他自己那么可爱的朋友。 “可她不是什么朋友呀!”莫德古板地说。 “哦,好吧,”梅拉妮慢吞吞地说,“大概只是谈生意吧……可她漂亮极了。他总得像别人一样有个女朋友吧?” 几周过后,T先生又换了个姑娘。这一个不那么“漂亮”,而且比他高出一头,长得像只黑豹,一看就知道不是谈生意的。 第二天吃早饭时,我向他表示祝贺,并单刀直入地问他是从那儿弄到的这么一位光彩照人的尤物。 “在舞厅。”T先生乐滋滋地露出大黄牙,随即便爆发出女人般的那种叽叽咯咯的笑。 “非常聪明,是吗?”为了不中断谈话,我搭讪着。 “哦,是的。她聪明过人,是个好姑娘。” “小心给你染上花柳病。”说着,我平静地喝干了自己的咖啡。我想莫德会愤然离席。我怎么能这样对T先生说话呢。她要让我知道我的话很伤人,令人作呕。 T先生一副迷惑不解的神情,他还没有学过“花柳病”这个词呢。当然,他还是笑吟吟的,为什么不笑呢。只要我们容许他天马行空地干,他才不在乎我们说什么呢。 出于礼貌,我主动下了定义,解释说那是“头痛”的意思。 听到这里,他捧腹大笑。多有趣的玩笑!看来,他心领神会了。这个小王八蛋,他理解个屁!不过,让他自以为理解了只是出于礼貌。 接下来,我也笑了,就像班卓琴发出的声音,这使得T先生又叽叽咯咯地大笑起来,手指在水杯里晃动,笑得直打嗝儿,餐巾也扔到了地上。 不能否认T先生在挑选女人方面情趣高雅,花钱大方。有些姑娘真让我垂涎三尺。我觉得她们的美貌对他并不太重要。他或许对她们的体重、皮肤肌理,甚至她们的洁净更感兴趣。他什么样儿的姑娘都接触--红发的,金发的,浅黑色的,矮的,高的,丰满的,苗条的--仿佛她们都是他从百宝箱里掏出来的。一言以蔽之,他这是花钱买性交。他同时也学了点英语(“这叫什么?”“那叫什么?”“你爱吃夹心糖,对吗?”),他很会买礼物,这是他的一门艺术。当我看见他领着姑娘进了房间,听到他咯咯地笑,用他那蹩脚的日本式英语叽里咕噜时,我常想,这些姑娘抓住T先生,比起和上大学的美国小伙子出去寻欢作乐更有油水可捞。我也敢说T先生的钱总是能花在刀刃上。和自己国家里的性艺术家相比,这些愚蠢的美国骚娘儿们在T先生的眼里肯定是一个可悲可叹的形象。 我记得奥玛拉描述他逛日本妓院的情形。听他讲,那种感受就像吸食了鸦片。显然,她们非常看重性交前的准备工作。那里乐曲悠扬,香气缭绕,还可以在浴室里鸳鸯戏水,享受柔指的按摩与抚摸。这一整套的引诱和刺激使性高潮达到一种妙不可言的疯狂地步。奥玛拉说:“那些妓女简直就像漂亮的玩偶,那么柔情蜜意,那么可爱可亲,她们真能把你弄得心醉神迷。”后来,他招架不住她们那种销魂荡魄的性手腕,只得举手求饶。她们好像有一本性交手册,正好从我们云雨完毕的地方开始。这一切都是在柔和的气氛中进行的,好像性交是一种高尚的艺术,是通往天堂的途径。 T先生只能在他那摆满家具的房子里享尽风流,如果他能找到一个激起他性欲的妓女,那真是三生有幸。他是不是很快活还不好说,因为不管问他什么,他总是千篇一律地回答:“很棒!”有时,我回家晚了,就碰到他和某个美国妞儿玩了一两个回合之后去浴室。他总是趿着草编的拖鞋,穿着和服去浴室;和服很短,只能勉强盖住他的阴茎。莫德觉得他这种样子四处乱窜太不像话,但梅拉妮却认为这使他更像个字母T,“他们都这样四处跑。”她说,其实她狗屁不懂,只不过是想随时替别人说话。 “很快活吧,T先生?”我笑了笑。 “很棒,很棒。”然后便是咯咯地笑。也许他咧着嘴笑时,手正挠着自己的睾丸呢,“水热,对吧?”他在浴室里没完没了地洗着身子。 如果他猜测莫德已进入梦乡,有时便打着手势招呼我过去,意思是想让我看件东西,我就跟着他进了房间。 “我进来了,好吗?”他这么一说,真把那姑娘吓呆了,“这是米勒先生,我的好朋友……这是斯丽丝小姐。”我发现她们总是叫史密斯、布朗或者琼斯什么的,也许他懒得问她们的真实姓名吧。 我得承认,有些姑娘的能耐的确大得惊人。“他很帅,对不对?”她们常这么说。于是,T先生便走近她,就像对待商店橱窗里的模特一样,撩起她的裙子,“她的,大大的漂亮,是吧?”说着,他便开始摆弄她的下身,好像里边装有他买来的货物。 “嘿,你这小恶魔。不能这样!”姑娘说。 “你马上走,好吗?”T先生就是这么打发她们的。从这个干瘪的黄肚皮里说出的话听起来粗鲁无比,但T先生就意识不到什么是粗鲁不雅。他痛痛快快地玩了她,吻了她的屁股,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付给她货真价实的钞票,还送上一件小小的礼物。看在上帝的分上,还要怎么样呢?“你马上走,好吗?”他半闭着眼睛,看上去全然一副索然寡味的样子,使这个姑娘丝毫不起疑心,觉得她走得越快,对她越有好处。 “下次你试试!她那个地方,小得很。”说着他呲牙咧嘴地笑了笑,用手势向我比划着她那儿的大小,“日本妞儿的那个地方有时也很大。这个国家倒是挺大的,可姑娘的那个玩意儿却小巧玲珑,真棒。”品头评足之后,他又馋涎欲滴了。他似乎不想失去这个时机,就掏出一枝牙签,一边剔牙,一边寻找他的小笔记本上记下的词汇,“这是什么意思?”他让我看类似“危险的”或者“超自然的”词,“现在我教你个日本字吧--欧哈哟!意思是早上好!”他咧着嘴笑着,依然剔着牙,或者抠抠脚丫子。 “日语大大的简单,所有的词发音都一样。”他叽里咕噜地说出一大串词,还咯咯地直笑,或许它们的意思是“大笨蛋”、“臭狗屎”、“傻冒老外”,等等。既然我并不存心学日语,这些词是什么意思我也无须理睬。我更感兴趣的是招徕白人妇女的手腕与技巧。按他的说法,这真是易如反掌。当然,很多姑娘是小日本儿们互相推荐介绍来的。许多这样的姑娘肯定潜心揣摩过小日本人的特点,知道他们既干净利落又出手阔绰。与小日本儿性交非常有利可图,这就是她们的生意经。日本人爱讲排场,摆阔气,出门有自己的小车,衣着华丽富贵,在高级酒楼遍尝世界珍馐美味。但日本人却值得信赖,如此等等吧。我可以顺着她们的思路分毫不差地推断下去。她们最欣赏的是小日本赠送的可爱的礼物。美国人根本想不到这一点,通常也就不送。只有笨蛋才会破费钱财给婊子买礼物呢。 我不知怎的又想到了和蔼可亲的T先生。去布罗克斯的路真他妈的远。假如你让自己的大脑自由驰骋的话,从区政厅到特里蒙特这一段路上,你的思绪就能著成一本书。另外,尽管我刚与莫德进行了一场厮杀拼搏的交媾,但我那玩意儿又悄悄地开始粗挺起来了。这个道理其实很好解释:玩得越多,就越想玩,当然也就玩得越棒!淫欲过度,阴茎反而更富有弹性:它软绵绵地耷拉着,但好像时刻都如箭在弦。你只要碰碰裤扣,它立马就有反应。走路的时候,那个玩意儿好多天就像根橡胶棍子一样在你的大腿间晃来荡去。女人们似乎意识到了这一点。 我时不时地尽量把思绪集中到莫娜身上,脸上一副悲痛欲绝的样子,但这种表情转瞬即逝。我感觉真他妈的好,真是十二分的轻松与逍遥。听起来似乎可怕,我想到自己与莫德的那场性交,那真是一场我一安抚她躺下就想草草收兵的性交。我闻闻手指头,以确保我把她那种骚味儿冲洗干净了。我正沉思冥想着,脑海里却浮现出莫德那副滑稽可笑的模样。我让精疲力竭的莫德躺在地上,自己奔向浴室去冲洗。我正洗着,她开门进来了。她总是云雨之后就马上冲洗,以免怀孕。我告诉她随意一些,别在乎我。她把那些脏东西都尿了出来,拿橡皮管套在了热水喷嘴上,然后躺在浴室的垫子上,两腿抬起蹬在墙上。 “我能帮你吗?”说着,我擦干下身,又往上面洒了一些她那质量上乘的香粉。 “你不在意吗?”说着,她扭了扭屁股,这样就把腿伸得更直了,有气无力地躺着,屁股靠着墙根,直挺挺的两条腿犹如罗盘上的指针。我禁不住地咯咯发笑。 “别瞎磨蹭,”她恳求道,好像耽误一会儿就意味着要流产似的,“我以为你很着急呢。” “我是着急,”我回答,“可是,天哪,我一看见这玩意儿,下身又硬了。” 我插上喷头,水从她体内涌出来,流得满地都是。我往地上扔了几块浴巾,把水吸干。她站起来时,我拿起香皂和浴巾为她擦洗;我把她的里里外外都涂上了香皂--摸起来真是妙不可言。 她的身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柔滑,我的指头就像弹班卓琴一样在里外飞快地转动。我那玩意儿又隐隐约约地勃发起来,这种状态比完全硬起来还要可怕。我开始给她擦身子。当我把她拉近一些擦她的两侧时,她用一种饥渴难熬的目光低头望着我的下腹,既着迷又为自己贪婪的神态感到害臊……她慢慢地站起身,非要再次为我清洗它。她此刻柔情似水,似乎刚刚发现它是位忠实可靠的朋友。“你必须利索点儿。”说完,她目光移向别处--“我希望她幸福。告诉她,她吗?” 是的,提到刚才那一幕,我笑了笑。“就这样跟她说……”如此妙不可言的交欢使她柔情似水。我想起自己曾读过一本书,其中谈到对食肉猛兽--狮子、老虎、豹子--的一些奇怪的试验。假如这些凶残的野兽吃饱喝足了,人们可以把温顺的动物与它们关在同一个笼子里,它们就绝对不会伤害那些动物的。狮子只有饿红了眼才张开血盆大口,并不是总要杀生。这就是事物的本质之所在…… 因此,莫德在心满意足之后,可能第一次意识到对另一女人心存芥蒂是完全多余的。她也许暗自思忖,假如她能随心所欲地与我交欢的话,不论另一个女人对我拥有什么权利,那有何妨呢?她也许平生第一次悟到,倘若自己不给予的话,对我的占有又有什么意思呢?她甚至可能还会想到,有我保护她,与她性交,并且不会因嫉妒而生我的气,这种状况可能更好一些。如果别的女人能缠住我,能阻止我与路上邂逅的任何一个骚货瞎混,如果她们俩能心照不宣地共同享有我而不会引起任何尴尬和混乱,这也不失为一种上策呀!享受云雨之趣而不担心遭到背叛,与现在是你朋友(或者说又是情人)的原来的丈夫行鱼水之乐,从他那里得到你的所需,需要他时可以召之即来,与他享受一份温暖深情的秘密,体验往日的欢爱功夫,同时又学到了新的花样,是偷情也不是偷情,但自己却尽情地放纵了一回,重新焕发了青春。除了丢掉传统的束缚以外,一切都完好无损……的的确确,这是最好不过的策略了。 我敢肯定这种念头正在她的脑海中萦绕,周身笼罩着一种光环。我冥冥之中看到,她正无精打采地梳理头发,抚摸乳房,查看我给她脖子上留下的牙印,希望梅拉妮不会注意到它们,但并不很在意她会不会看到。也许她正在扪心自问,她到底是怎么失去我的。她心里明白,倘若她重新生活的话,她将不会重蹈覆辙,也绝不会庸人自扰。担心另一个女人的所作所为真是愚蠢之极!男人偶尔失足,算得了什么呢?她曾画地为牢,把自己封闭起来,还装模作样地说自己没有性欲,不敢性交--因为我们不再是夫妇了。真是奇耻大辱!对性生活心驰神往,像狗一样地摇尾乞怜,而它一直在等待着她。管他妈的是对是错呢!这种销魂荡魄的偷情不比生活中的一切都美好吗?犯罪?她生来还没觉得这么坦然呢!即使“另一个女人”死了,她也不会悲哀难过。 我绝对知道她当时的想法,甚至都想好了下次见面时该怎么问她。当然下次见面时,她也许又是以前的那个莫德了,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另外,还不能让她知道我的兴趣很浓--那只能让她毒性大发。最好的办法是与她保持一种冷淡的关系。让她故态复萌是没有意义的。进门口高高兴兴地打个招呼,再问几个问题,把孩子打发出去玩,然后走近她,悄悄地把阴茎掏出来塞到她手里。千万别让房间太亮了,更别说废话!径直走近她,一边问问生活情况,一边把手伸进她衣服里,先刺激得她浑身发痒再说。 最后那场销魂荡魄的性交对我来说真是创造了纪录。当你冲进那个大水库,想抽尽最后一滴水时,你总是吃惊地发现,那里却有无穷无尽的能源。我以前也碰到过这种情况,但从没正儿八经地关注过。彻夜不眠和不知疲倦的劳作对我产生的效果是一样的,相反也是如此,比如过了疗养期还长期卧床不起,不再需要休息时还强迫自己入睡。打破习惯,建立我的节奏--这种简单的手段古人早已晓得。它也绝对起作用。只有摒弃旧的模式,与陈旧的关系决裂,人的灵魂才能自由奔放,才能形成新的思想感情,产生新的心理张力,爆发出新的生命力。 的确,我十分惊喜地发现我的思想在放射着火花,并向四面八方辐射。这就是我有了创作欲时所祈求的那种思维敏捷与感情被澜。我过去常坐下来期盼着这一切,但它从来没这样出现在我身上。后来它出现了,有时是我离开打字机出外散步时发生的。是的,它犹如一场袭击,突如其来,乱哄哄地从四面八方涌上心头,那气势如洪水泛滥,雪峰崩溃,而我却正好离打字机数里之遥,口袋里没装一页纸片,真是难倒英雄汉啊!有时我撒腿往家奔,但还不敢跑得太快,恐怕它从脑海中消失,就像性交那样,要轻松一些,告诉自己不要着急,不要想它,你毫无感情地进进出出,尽量地想着那是你的阴茎,而不是你本人--这两种过程完全一样。稳住脚步慢慢跑,坚持着,不要老想那台打字机或者离家还有多远,就那么轻轻松松地稳住脚前跑,如此而已…… 回味这些灵感的奇怪到来时,我突然想到在去罗利莫尔和百老汇街角上的“欢乐场”滑稽剧院途中的一幕(我当时正坐在高架火车上)。离剧院还有两站的时候,创作欲便袭上心头,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奇袭,因为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意识到人们所说的“灵感喷发”。刹那间,我便意识到不是每个人都能遭遇到这种激情。它的到来莫名其妙,根本无规律可循。可能正是因为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因为我深深地陷入自我,乐意任其驰骋吧。我记得清清楚楚,外部世界如何豁然明朗起来,大脑机制如何闪电般地开始流畅而又急速地思绪纷飞,形象接踵而至,互相撞击,都疯狂地想把自己定格在脑海中。我对百老汇恨之入骨,尤其是从高架铁道上看(它给我提供了一种“优越”的视角,在这里,我可以居高临下地俯瞰生活、人群、建筑以及人们的各种活动),这个百老汇突然经历了一场形态变化。它并不是变得理想、美丽或者虚幻了,恰恰相反,它异常地真实、生动。它获得了一种新的定位;它坐落在世界的中心,此时,这个我似乎能够一览无余的大千世界便具有了内涵。曾几何时,百老汇是惨不忍睹的污秽之所,一切都是那么丑陋和混乱;而现在它却井然有序,是世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好也不坏,不美也不丑:它只是一个组成部分。冬天的暴风雪中,荒凉的海滩上抛着一根木头,百老汇就像这根木头上的一颗生锈的钉子。我的表达真是黔驴技穷了。你沿海滩行走,空气中充满浓烈的盐味,你情绪高涨,思路清楚--不总是智慧之光,但却是清晰的。那根木头是物质世界的一种现象:它躺在那里,历经沧桑,充满了神秘感。某个人在某时某地以某种方式用锤子敲击那颗钉子,这样做自有一定的道理。他在为别人出海航行制造船只。造船就是他的毕生职业--他与孩子们的命运都凝聚在锤子的每一次敲击之中。现在,那块木头躺在那儿,钉子也锈了,但是天哪,它不仅仅是颗生锈的钉子,否则一切都很愚蠢和没有意义…… 百老汇也是如此。玻璃工们在毫无生气的窗户上装模作样地忙碌着,工作台上一堆堆油灰,给牛皮纸浸上一片片污斑。真奇怪人类是怎么积年累月地进化到今天的--从爪哇猿人到面容憔悴的玻璃工;玻璃工正在切割一块名为玻璃的易碎物品,几百万年来,任何人,甚至古代的魔术师也没梦想过这种物品。我看到街道在慢慢下沉,随着时光逐渐消失、光阴如梭逝去,如水汽蒸发。楼房坍塌,木板、砖瓦、灰浆、玻璃、钉子、床腿、油灰、纸张等等一切都退缩到一个庞大的实验室里。一个新的人种出现在地球上(就在这同一片土地上),即使有可能重现昔日的风景,他们也不知道我们的存在,不在乎甚至也不理解过去的一切。臭虫们在大地的裂缝中穿梭爬行,数十亿年来它们一直如此:顽固地保留着自己的原始形态,对物种的进化没有一点儿贡献,甚至对物种进化有些嗤之以鼻。它们目睹了地球上每一个人种的生息过程,而自己却从各种自然灾害和历史上的毁灭中幸存下来。在墨亚哥的农村,某种爬虫却成了人们的盘中餐。有些生活在地球上的人,他们不是因为遥远的距离与我们隔离,而是被思维和精神的鸿沟隔开。他们抓住蚂蚁之后炒熟了,一边津津有味地品尝,一边沉浸在乐曲的美妙之中,而且这种音乐与我们的大相径庭。就这样,在这广袤的大地上,在这同一时刻,这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事情同时发生,不仅仅在陆地上,也在高空与深海之处发生。 到了罗利莫尔大街车站,我下意识地出了车台,但却没有力气走向阶梯。我突然灵感迸发,就像被鱼叉扎住一样怔怔地呆在那儿。我释放的阵阵急流在绕我旋转,在吞没我,把我吸进一个漩涡。我就这样木然地固定在那里大约三四分钟,也许还要更长一些。人们似乎在我的梦中走过。又一趟列车进了站台,但随即又开走了。有个人朝阶梯奔跑时撞到我身上,我听见他道歉,但声音听起来十分遥远。他撞我时,把我推转了一下。我并没有意识到他的粗鲁……但是,我突然从装满口香糖的自动售货机的玻璃中看到了自己的模样。当然,事实上并非如此,我只是在幻觉中看到了自己--好像我瞥见了旧的自我的尾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从我的眼睛后面向外观察着我。我真有点儿局促不安,就好像某个人在冥冥之中突然看到彗星的尾巴划过天空,然后便在视网膜中自动消失了。我站在那儿注视着自己的形象,灵感的奇袭过去了,但它的震撼力却植入我的心田。我更加清醒地感受到一种兴奋。天哪,喝个酩酊大醉也丝毫无法与之相比(这只不过是一种事后的愉快回忆而已)!我现在陶醉了,可刚才还灵感爆发呢。刚才我知道了什么是乐不可言,刚才我真是到了忘我的境地:我四仰八叉地覆盖了整个地球。假如再强烈些,我或许会搞不清自己是神志清醒呢还是神经失常。我可能达到了一种失去自我感的状态,把自我淹没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之中。我缓缓走向阶梯,下了台阶,穿过街道,买票进了剧院。幕刚刚拉开,把我带到了一个比刚才的虚幻世界还要荒诞的天地。它是绝对不现实的--绝对如此。甚至那再熟悉不过的音乐听起来也很刺耳。我几乎分辨不出眼前活蹦乱跳的身影与闪烁不定的舞台布景;它们似乎都由同一种物质构成,即灰色的炉渣与低压电流的融合。它们跳得多么机械啊!发出的声音简直柔弱极了! 我环顾四周,抬头望见那一排排包厢,铜柱之间架设的毛扎扎的电线,还有一排排木然地坐在那儿观看演出的木偶们,它们都由一种物质组成:土,普通的土。这是一个影子的世界,一切都完全粘合在一起--布景、观众、幕布、音乐、烟雾--笼罩在一种郁闷而毫无意义的氛围中。我突然全身发痒,就好像有数千只跳蚤同时叮咬我。我想喊叫,我要大喊大叫,把他们从这可怕的迷魂阵中震醒过来(屎!拉稀啦!一听这话,谁都会跳起来,幕布跌落下去,领座员拽着我的领子,把我撵走了)。但我却喊不出一声,喉咙宛如一张砂纸。奇痒止住了,我又感到一阵燥热和冲动。我以为自己会憋死呢。天哪,我心烦意乱啊!史无前例的闹心!我意识到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即使我扔颗炸弹,也不会激起一丝涟漪!他们都死了,已经发臭,这就是症结之所在。他们坐在自己那臭气熏天的粪便中,在里边熏蒸……我一秒钟也忍受不下去了,便逃离出来。 大街上,一切灰蒙蒙的,又恢复正常了。这是一种十分压抑的正常。人们就像细长的蔬菜一样滚动着。他们酷似自己吃的东西,而且他们吃的东西成了粪便,仅此而已。呜呼哀哉! 根据我在高架火车上的经历,我意识到一种新的因素正在出现,这是一种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的因素。这就是意识。我现在明白了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我还可以控制这种爆发。有失也有得。如果不再有先前那种“突袭”的激情,也就不会有随之出现的无助状态。这就如同坐在一架高速穿过云层的飞机上,虽然不能关掉马达,但却惊喜地发现你至少能控制操纵杆。 我撇开了习惯性的轨道,但情绪稳定,足以观察自己的方位。我现在怎样观察事物,日后也就怎样写作。各种各样的问题犹如愤怒的神拉紧弩弓,箭一般地向我袭来。我能记得住吗?我能在一张纸上同时向四方铺展思绪吗?艺术的目的难道就是疯狂地引爆激情,其后再经历一场大出血吗?作家是不是就像一位听命于上帝的圣徒,仅仅记录心灵感应的训谕呢!难道艺术的创造就像地球本身那样,要在一片滚烫的岩浆中开始?或者必须等地壳冷却下来? 我非常激动地剔除掉了记忆问题。要想重现一场思想的暴风雨是毫无希望的。我只能尽力保留某些主要线索,把它们转化成记忆的试金石。最重要的是重新找到矿脉,而不是能挖出什么金子。我的任务就是为我的灵感图表制成一种记忆索引。即使最勇敢的冒险家也很少自欺欺人地说他能踏遍这个神秘地球上的每一寸土地。的确,真正的冒险家必须意识到,在他没有结束浪迹四方的探险时,纯粹地积累美妙的经验是愚蠢的。 我想到了梅拉妮,通常,如果我计划写一部有关自己生活的书时,我根本不可能把她写进去。当我常常不屑于想她时,她是怎么闯进我脑海中的呢?这种闯入的意义何在?能在我的书中起到什么作用呢?两块试金石同时落入我的怀中。梅拉妮?哦,对啦,总让我想到“美丽”与“精神错乱”的字眼。我为何要记住美丽和精神错乱呢?此时,我又想起了这样几个字:“肉体的多样性”。接下来,我便对肉体、美丽以及精神错乱这三者间的相互关系进行了最微妙的漫游似的思考。梅拉妮的美源于其天使般的本性;精神错乱源于她的肉体。肉体与天使般的本性是截然分开的,而且,美貌无比的梅拉妮是一尊即将坍塌的雕像,也正在慢慢地失去那种丽质(有些歇斯底里的人也曾成功地把肉体同意识分开,赋予它自己一种独特的生命,而他们又往往给它接上保险丝,恢复电流,再次控制其大脑。他们在大脑中装了一个百叶窗,就像剧院里的石棉幕一样,既能打开防火,又可以表示一幕结束了)。 梅拉妮就像某种奇怪的裸体动物,半人半神,她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徒劳地从乐池往舞台上攀登。对她来说,表演是在进行抑或结束,是否排练抑或幕间休息,是不是一座寂静的空荡荡的剧院,这些似乎都没什么区别。她吃力地往上爬,给人一种疯子赤身裸体时所显示的强烈的性诱惑。假如我们相信某种幻觉中的古怪行为,天使们也会根据自己的兴致戴上古波斯人的头巾或者圆顶礼帽,但她们从来没有被形容为疯子,她们一丝不挂时也未曾激起人们的性欲;但梅拉妮滑稽得却像个瑞典天使,而在孤独的牧羊人眼里,她就像一只发情的母羊,让人欲火中烧。白发使她的肉体更具诱惑力,眼睛乌黑发亮,乳房丰满坚挺,臀部像块磁场魅力四射。但是你愈回味她的美貌,她的疯癫样儿愈加显得淫荡下流。你幻想着她在裸体奔跑,逗引得你想摸摸她,结果,这个精神错乱的人可能会出乎意料地低声怪笑。她就像你晚上乘车时突然想知道司机是在打盹还是醒着时,偶尔透过车窗看到的危险信号,时时刻刻萦绕在你的脑海。就像在这个时候,你吓得浑身无力,动也动不了,说也说不出,心中纳闷将要遇到什么样的灾祸。所以,当我想到梅拉妮那种虚幻的美貌时,我常常神思恍惚地梦想到肉体,梦想到我所熟知并且涉足过的各种女人的肉体,还有那即将发现的类型。色胆包天、无所顾忌的淫荡唤醒了我的危险意识。心理变态的人在拥挤的地铁里不由自主地去摸弄女人那丰满诱人的屁股或者伸手去抓近在咫尺的迷人的乳房时,心中那种既恐惧又着迷的感觉我已体验过不止一次了。 意识不仅起了某种控制作用,使我在想像中抬起脚从一级台阶迈向另一级台阶,它同时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意图--激发我着手创作。我一直对梅拉妮不屑一顾,并且认为她阅历浅,没有经过大风浪,但现在,她却成了我创作的源泉,使我的思路豁然开朗。实际上并不是梅拉妮,而是那些我觉得有必要探讨并不惜笔墨要表达的词(“美貌”、“精神错乱”、“肉体的多样性”)。即使历经数载,我也能记住这般辉煌,发掘它的秘密,使它跃然纸上。 我追逐过数百个女人,像没有主子的狗一样跟踪她们,目的无非就是要研究某种神秘的特征,比如一双离得很宽的眼睛,一颗石英雕琢而成的脑袋,一个好像有自我生命力的屁股,一副犹如鸟鸣的那种婉转动听的嗓子,一头玻璃丝般的披发,一截如橡皮般柔软的腰身……当女性的美貌使人难以抗拒其诱惑时,都可以生发出一种独特的品质。这种品质常常激不起人的肉欲,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以至于在占有者看来,她根本谈不上具有令人咋舌的美。她那魅力无穷的上身变成一头钻在脑中的双头蛆,或者成为一个神秘莫测的烂瘤;在人们的大脑深处,她那性感的厚嘴唇就像个带有两片阴唇的阴道,使人们得了一种世界上最难治愈的疾病--忧郁症(有些漂亮女人几乎不敢光着身子照镜子,有些女人一想到自己的肉体所产生的吸引力,就惊恐万状,默默地缩成一团,甚至担心身上散发的气味暴露了自己。还有些女人,只要一站在镜子前,就激动不已,一丝不挂地冲出门外,把自己的肉体献给第一个过路人)。 肉体的多样性……就在你闭上眼睛还没入睡的时候,自发出现的形象便开始在你的脑海里夜游……你在地铁里跟踪的那个女人又出现在大街上:这个无名氏的幻影突现出现了,正扭着柔软的腰肢款款向你走来。她使你想到另一个外表相似的女人(但脸一点儿也不重要啊!)。你的记忆里不时地闪动着那些腰身,就像你的大脑某处时时浮现出孩提时代看到的公牛形象:公牛正趴在母牛身上交配。各种形象忽隐忽现,而且总让你想到身体的某一特殊部位以及某种容易辨认的记号。名字消失了,可爱的称呼也消失了,就连那些浑厚而有魅力的颇具个性的声音也慢慢混杂在沸腾的人声中,听不见了,但是肉体还活着,眼睛以及它们所看到的手指总留在记忆中。那些素不相识的或者无名无姓的形象在我脑海里忽隐忽现,无拘无束地与别的形象混在一起,似乎成了他人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些素不相识的形象常使我想起她们某天某时在空虚无聊中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你记得那天下午吧,火辣辣的太阳烤着大地,有位穿淡紫色连衣裙的高个儿姑娘站在那儿痴呆呆地看着喷泉中戏嬉跳动的水线。你真真切切地记得当时那种饥饿感--就像一把利刃迅速地插进你的背部上方,随即又马上抽出来,但你却像深深吸了一口久违的鸦片一样兴奋不已。 接着又有一个人浮现在脑海中,那么笨重,那么迟钝,身上布满了砂石一样的毛孔;因为她,我的脑袋广纳万物,与身体极不谐调,犹如一座火山,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她们就这样在我脑海里忽隐忽现,既清晰又准确,谁也不碰撞谁,转瞬之间就给我留下了印象。三教九流,各种性情的人都有:闪闪发光的、大理石雕像般的、影影绰绰的、如花似玉的、像毛绒绒的漂亮小动物的、擅长荡秋千的、呈现人形的乳白色的喷泉。你悠闲自得地剥光她们的衣服,在显微镜下细细查看,要她们扭扭腰肢,弯腰,屈膝,打滚,叉腿。 既然你已能开口说话,不妨与她们聊一聊。那天你在干什么?头发总是这种样式吗?你这样盯着我想跟我说什么?我能要求你转过身吗?对。双手捧住你的乳房。好极了。那天我完全可以强暴你的。我可能就在人行道上当着众人的面跟你干那事。我可能会把你强暴致死,把你埋在你正盘腿打坐的那个湖边。你知道我正看着你。告诉我……告诉我,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当时正在想什么?为什么要盘腿呢?你知道我正盼着你叉开腿呢。你很想叉开,是不是?跟我说真的!天气暖洋洋的,你连衣裙内什么都没穿吧。你从家里出来想透透气,希望能发生点儿什么事。你并不在乎发生什么,对吗?你在湖边徘徊,盼着天赶快暗下来。你希望有人看着你,希望他的眼光能剥光你的衣服,目不转睛地盯着你大腿间那块儿温热湿润的地方…… 你就这样把她们剥得光溜溜的,同时你的目光在瞬息万变的激情之下来回扫动着,骨子里是一种无法理喻的诱惑力。神秘的诱惑法则!犹如在神秘的艺术整体中,每一个孤立的部分都深藏着秘密。 异性的诱惑力难以抗拒,她在精力旺盛的过程中让人感到非常可怕。女性的美是永恒的艺术品,对其缺陷(经常是幻想的)的不断革新使整个人类螺旋形地向着天空爬升。 第11章 “她想毒死自己!” 我一拧开奥尼里菲克房间的门就听见这句话。这是柯里说的,开门的吱吱声使他的说话声不太清楚。 我走进去便看到她已入睡。克伦斯基照看着她,他要求大家什么也不要跟奥尼里菲克说。 柯里解释说:“我一进来就闻到一股氯仿味。她坐在椅子上,佝偻着身子,像是中了风。” “我还以为她做了人工流产……”他又加了一句,显出局促不安的样儿。 “怎么回事?她自己说了吗?” 柯里支支吾吾,无言以对。 “快点儿,别装傻。怎么啦,是嫉妒?” 他不敢肯定。他知道的一切都是她编造的。她不止一次地说过她再也受不了了。 “受不了什么?”我问。 “我猜是因为你去看你的妻子吧。她说她拿起话筒给你打电话时,就觉得事情不对劲。” “她到底怎么说的,你记得吗?” “记得。她胡言乱语地说你背叛了她。说你名义上是去看孩子,而实际上是去看你的妻子。她还说你是个懦夫。说你不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我吃惊地看着他,说:“她真这么说?你没添油加醋吧?” 柯里假装没听见,接下来便说克伦斯基照顾莫娜是如何如何好。 “我觉得他不会把谎话编得这么圆满。”柯里说。 “谎话?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真该听听他是怎么说你的。上帝啊!他简直是在向她表达爱心。他把你的事说得那么活灵活现,她听了以后就孩子似的哭了。” “想像一下吧,”他接着说,“告诉她你是世界上最虔诚、最可靠的男人!还说你自从认识她以后就彻底改变了,没有一个女人能打动你的心!” 说到这里,柯里忍不住地咧开嘴苦笑。 “哦,她说的是真的。克伦斯基也没冤枉我。”我几乎是带着愤懑的口气说。 “你爱她那么深,你……” “你怎么以为我不爱呢?” “我了解你。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我坐在床边看着她。柯里不停地走来走去,我感觉到他内心郁积的怒火。而且明白他为何要这样。 “我看她现在没事了吧?”过了一会儿我问道。 “她又不是我老婆,我怎么知道。”他话里有话,咄咄逼人。 “你怎么了,柯里?是嫉妒克伦斯基,还是嫉妒我?她一醒来,你就可以握住她的手,还可以哄哄她嘛。你了解我……” “我就是这么干的!”柯里阴阳怪气地回敬道,“本来是你该在这儿哄哄她的,可一需要你的时候,你却无踪影。我想你当时正握着莫德的手吧--现在她不再需要你了。我可记得你是怎么待她的。我当时年少不懂事,总觉得不可思议,而且我还记得多洛雷丝……” “轻点儿!”我嘘了一声,头转向躺在床上的人。“她不会这么快醒来。别担心。”“那就好!你说多洛雷丝怎么啦?”我压低了声音说,“我对多洛雷丝做的事伤害到你了吗?” 他怔了一下,说不出话来,只是露出一种轻蔑的神情,最后还是脱口而出:“你毁了她们!毁了她们内心深处的东西。我说的就这些。” “你是说,我和多洛雷丝分手后,你想引她上钩而她不愿意要你?” “之前之后有什么不同呢,”他咆哮着说,“我知道她的感受,因为她曾经跟我透露过。即使她恨你的时候,她也不愿意见我。她把我当枕头,一不愉快了就在我身上哭,好像我无所不知。你暗地里干完事后就心满意足地拍拍屁股走了。只剩下可怜的柯里给你收拾残局,替你把一切都安排得顺顺当当。你从来没想到你关上门走后会出什么事吧?” 我拖着长腔,皮笑肉不笑地说:“没,没想过。什么事?告诉我!” 能知道我拍拍屁股走后发生的事情是很有意思的。我得坐下来说耳恭听。 “你当然想收拾局面喽。”为了激他,我斗胆说了这么一句。 “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他这算是打开窗户说亮话了,“对了,我是这样的,即使很棘手,我也得处理善后事宜呀!当时我搂着她,让她痛痛快快地哭出来。最后我还是成功了。想想我当时的尴尬处境,我算干得不赖哩!就你那位漂亮的多洛雷丝,我还能给你说说她的一些事呢……” 我点点头说:“一定很动听吧!愿闻其详。” “大概你不知道她哭的时候是如何做事的吧!真是太遗憾了。” 我掩饰住内心的冲动,若无其事去让他随便谈谈。说来真奇怪,尽管他很想伤害我,却很难把他的故事连贯地讲下去,更不必说要利用我提供给他的机会了。他越说越难过,无法排遣自己的失意与受挫。他很想败坏她的声誉,并希望能得到我的认可,给他增添些情趣。他还以为我也会对往日的偶像泼脏水呢。 我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说:“所以你就永远达不到目的吧?这真糟糕。她的确是个好姑娘。我要是早知道的话,就会助你一臂之力。你该表达自己的感情,你太嫩了,感觉不到她的那种感情。我很自然地想到,在我走后你会搂着她呢。我不相信你会亮出自己的那个玩意儿,想与她成其好事。你把男女之事看得太神圣了。天哪,你当时还是个孩子吧,多大了?十六,还是十七?我可能对你姨妈的事有印象,不过那跟这不一样。她强暴了你,对吗?” 我点燃一支烟,坐在扶手椅上。 “说真的,柯里,这事让我有点儿纳闷……” “你是说莫德?我根本没什么企图呀……” “不,不是这个意思。你有没有企图我才不在乎呢。我想你该马上走了。一旦她醒来,我想和她谈谈。你能来这儿转转,我真是幸运,嗯!我真该谢谢你。” 柯里便收拾起自己的东西,说:“顺便说一下,她的心脏不太好。而且她身上还有别的毛病……克伦斯基会告诉你的。” 我随他走到门口。与他握手道别时,我真想说点儿什么。 “听着,我不怪你说我对多洛雷丝如何如何,但我不在时,你可别在这儿说。掂量着点儿!你可以对她敬而远之。我可不想搞什么恶作剧,听懂了吗?” 他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便闷闷不乐地离开了。我以前从来没对他这么说话,心里懊悔不已,这不是因为我伤害了他,而是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给他出了主意。他现在就觉得自己处境不妙,等验证了自己的能力以后他才不会感到痛苦。 好一个多洛雷丝!我就觉得她无足轻重,而且还不喜欢她身上的一些东西。多洛雷丝太软弱,对我百依百顺,根本配不上我。曾有一度我还差点儿要她嫁给我呢,至于为什么没有酿成大错,我记得很清楚。我知道她在精神上还是个处女,难以抵抗我那粗硬玩意儿的挤压,但她只会顺从我的摆布。这种逆来顺受的柔弱性子只能使她以泪洗面悔恨终生。她非但不帮助我忘却过去,反而是那么沉默寡言,这倒使我产生了犯罪的念头。于是我离开了自己的妻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这个人确确实实是个软弱的寄生虫。我不需要任何人在这方面培养我!多洛雷丝这个女人实在令人憎恶。当她看到我在给人医治心灵的创伤时,双眼闪耀着炽热的青春之光。是的,我现在能看清她的面目了,她就像一个协助大夫治病的护士。我正忘我地用春秋笔法挽救那些可怜的家伙们时,她非常愿意对他们履行母亲的责任。她就想整天整天地在我身边做牛马,然后就用她那可爱的肉体犒劳我。对爱情,她到底懂多少呢?她只不过是个尤物而已。我很为柯里感到难过。 克伦斯基说得对!当我坐在莫娜的床边等她醒来的时候,我就不住地说着这句话,谢天谢地,她没有死,只是睡着了,看上去像是吃了很多镇静药。 对我来说,要扮演一个失去亲人的角色真是有点儿稀奇。一想到如果她现在就死在我面前而我该怎么办时,我便十分迷惘。假如她再也睁不开双眼呢?假如她就这样在睡眠中一命呜呼呢?我集中精力想着这些念头。我非常想知道万一她死了我的感受如何。我想像着自己转眼之间就成了鳏夫,甚至还没有去请殡仪员呢。 我首先起身把自己的耳朵贴到她嘴上。哦,她还活着。我就把椅子拉近床脚,一门心思地想她的死亡问题。人死的时候跟往常一样,根本表现不出什么特别的情绪。坦率地讲,我把自己的身体可能出现的损伤早已抛到九霄云外,而沉湎于怎样死才能称心如意的幸福的冥想中。我开始想到自己的死,想着我如何享受死亡的乐趣。一具躯壳躺在那里,几乎停止了呼吸,被施了麻醉剂以后,犹如一叶小舟尾随着一艘大船在海上漂浮,这就是我自己呀!我曾经向往死亡,而此刻我正向死神走去。我再也感知不到这个世界了,但我还没有进入地狱。我在大海里渐渐地失去了知觉,根本没有遭受那种窒息而亡的痛苦。无论是在我要离开的这个世界,还是在我正动身前往的另一个世界,我的思想都无枝可依。实际上,活跃的思想是无与伦比的。它不是空想,更像一个流浪在外的游子,内心郁结的疙瘩解开以后,个人的私欲也就无影无踪了,甚至再不存在什么自我了;我就好比优质雪茄吐出的烟雾,在稀薄的空气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烟灰,这支雪茄烟也就不复存在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我竟敢这么胡思乱想!我回过神来,不再那么死死地盯着她了。为什么我要想到她的死呢?我又突发奇想:如果她真的死了,我就用我想像中的方式去爱她! “还是在演戏吧!你曾经真心爱过她,但是,想到还能爱你身边的另一个女人,你就沾沾自喜,也就马上把她抛到九霄云外了。你一直在观赏着自己的求爱戏。你把她逼到这一步是为了能重温当时的感受。你以为失去她就能再得到她。” 我拧了自己一下,似乎要确认自己有知觉。 “还好,你不是木头疙瘩。你有感情,可惜用错了地方。你这人特别爱激动,你真该感谢那些让你悲痛欲绝的人。你不要为他们感到难过,你痛苦只是想把这种痛苦当成奢侈品,品味其中的乐趣。其实你还没有达到真正的痛苦,你只不过是代人受苦而已。” 我的心灵独语多少闪烁着真理的光芒。自打我走进这间房子,我就老想着该怎么办、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感情。至于和莫德的最后一次交锋,这也是合情合理的。我早已移情别恋了,仅此而已!命运嘲弄了我。去他妈的莫德!我才不在乎她呢。我记不得她多会儿激起了我内心的同情。莫娜要是知道了实情,命运就太捉弄我了!而对这么一个尴尬的进退维谷的局面,我该作何解释?克伦斯基告诉她我是多么忠诚、多么可靠,这也应了她的直觉,可我恰恰在这节骨眼上背叛了她。克伦斯基说得对!可是,他向她吐露实情时,可能怀疑这事实是以讹传讹。他断言自己信任我是因为他本人就愿意把我当成可以信赖的朋友。克伦斯基可不是个蠢货,他可能会与我处得更好。我低估他了,如果他不急于探明我的本意,如果他不会让我下不了台,那该多好呀! 柯里的那番话又把我搞得我心绪不宁。克伦斯基对莫娜关怀备至,俨然一位莫娜的追求者!为什么我一想到有人在追求她总是浑身抖动不止呢?是嫉妒心作祟?要是我能亲眼目睹她有让别人爱她的能力,我何尝不愿意妒火中烧呢?我最崇拜能够驾驭世界的女人!我把这种女人当成自己的偶像连我自己都吃惊不小!如果男人面对她的妩媚坐怀不乱,我就会特意帮助她,让她诱惑男人上钩。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越多,我个人的成功感就越强。因为她真正爱我这个人,这一点是毫不含糊的。假如,在那么多追求者当中,她就不挑我这个待她如此薄情的人会是什么结果呢? 她曾经跟柯里说过我这个人很软弱。我是软弱,可她也软弱呀,我软弱是对所有的女性而言,而她软弱则是对她所爱的人而言。她希望我能全身心地爱她,不能对别的女人有丝毫的情意。奇怪得很,我便开始顺从地把全部心思都投到她身上了。假如她每次都侥幸地没有让我注意到她的弱点,那我自己就可能发现世界上惟一适合我的人就是她了,但是现在,她的弱点非常明显,我做梦都想着自己能有控制她的能力。即使有悖于常理,我也想证实这一点。 我断然打消了这种念头。这根本不是我所愿意看到的。我确实爱她,而且非常专一,即使海枯石烂,我心依然。 我开始回味这场恋爱的经过。有经过吗?根本没有。一切都是瞬间发生的。嗨,我觉得自己应当引经据典地说明一番,即使我第一次向她求爱就遭到拒绝,也证明我认识到了女人的诱惑力呀。我为自己的这一想法深感惊奇。出于恐惧心理,我本能地拒绝了她。晚上,我在舞厅里从头到尾回味着第一次追求她的场面,而把自己往日的生活从脑海中剔除出去。她从舞厅的中心向我走来。我向两边扫了一眼,几乎不敢相信她居然挑中了我这个人。尽管我快要倒进她的怀里,但我还是恐慌不已。难道我没使劲地摇头?不!不!我这简直是无礼取闹!与此同时,我心惊胆战,因为即使我老站在那儿,她也不会再朝我看一眼的,但是我明白自己需要她,哪怕她对我没用呢,我也要毫不放松地追求她。我离开扶手走到墙角去吸烟。我浑身颤抖不止,躲在角落不敢去看她。我心里已经妒意横生,谁要是被她选上做下一个情人,我就嫉妒谁。 (旧梦重温真是妙不可言。现在,我确实又感觉到了……) 我是感觉到了。过了一会儿,我站起身又回到扶手椅处,周围仿佛有一群饿狼在步步紧逼,压得我好难受。她在跳舞,而且和同一个男人连续跳了几个回合。跟其他女孩子一样,她没有依偎着他,但神情非常快活;她注视着那个男人的脸,又说又笑,好不自在!显然,他在她心中的地位真是无足轻重。 接下来便轮到我了。她毕竟屈尊注意到我了!她丝毫没有一点儿不悦之色,相反,好像是在极力取悦我。我就这样晕眩地让她带着我绕着舞厅转。我们转了一圈又一圈,跳了一曲又一曲。在我还没有鼓足勇气与她谈话之前,我知道自己不会无视她的存在就离开这个地方。我们不停地跳,直到累得不行了,才坐在角落里开始交谈。那天晚上我真是财大气粗!毫不在乎地大把大把花钱是何等惬意呀!我一掷千金的神态俨然一个百万富翁,因为我就是百万富翁,是爱情的百万富翁呀!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富有的滋味,感受到达官贵人的派头。我正在出卖自己的灵魂,不是像浮士德那样做交易,而是随意抛撒。 我们曾经就斯特因伯格而展开的奇谈怪论,像银线一样将要贯穿我们的生活。我一直想重温《朱莉娅小姐》这本书,因为这是她那天晚上话中提到的,但是我没能做到,也许以后永远也做不到。 后来,我在百老汇大街等着她。当她这是第二次向我走来时,我彻底被她征服了。在小包间里,她又摇身一变,成了另一个人。她变得那么让人难以捉摸,这的确是她的魅力使人无法抗拒的秘密所在吧。 我自己讲不出什么头绪,但是,当我茫然地坐下来斟酌她的一字一句时,我才明白自己会像个疯子一样一头栽进她苦心经营的陷阱中。她编织的这张网太露骨、太无力了,根本经不起我的审视。别的女人这样做会引起我的怀疑,我可能记住她是个巧舌如簧的谎言家,而这可不是在撒谎,她是在给自己的故事添油加醋,时而在漏织的地方补上几针。 此时,我脑海里闪现出一个前所未有的念头,这种萌芽在我的心灵深处一掠而过:她一直都在这么干!此刻我可能产生了这种想法,但我马上就抛到脑后了。她俯着身子的样子、一只胳膊独撑着全身的重量、她的手、她的右手,这整个人就像一枚编织针一样动来动去。对了,就是在那个时候,后来还有那么几次,我脑子里都闪现出一个偶像,但我未来得及,更确切地说,她没容我有时间去搞清楚这个问题,然而现在都一清二楚了。谁在“一直这么干”呢?是命运!是罗马神话中的命运三女神!她们都会给我们带来不幸与灾难。她们生活在洪荒时代,编织了一张阴谋之网,其中的一个命运女神摆好相架,移了移身子,扬起手,朝暗箱里看去,随后便开始那种没完没了的缝补、编织,这无言的交谈在言语之网中来回穿梭。 梭子不停地来回穿梭,纺织用的筒管也在不停地摆动,时不时地漏织一针……就像一个撩起她衣服的男子。他正站在门廊处对她道着晚安。一片寂静。他殚精竭虑……父亲在房顶上放飞风筝,他犹如查格斯笔下的紫精灵从天上飘然而至。他出没于赛马群中,手持缰绳一边牵着一匹马,大步流星。一片寂静。一切都无影无踪…… 我们漫步在海滩上,月亮在云端里飞快地穿行。刚才我们还在电车司机的驾驶室里紧紧地坐在一起呢。我一直给她讲托尼和乔伊的故事,这故事是我刚刚写成的,也许是为了她、为了某种难以捉摸的情感吧。她突然又把我抛弃,使我感觉到这种孤独有一种难言的愉快。她心里激起感情的涟漪,像一顶象征荣誉的花冠牵动着我的自我意识。她给那个儿时穿过田野向他的小朋友问候的男孩子注入了新的血液,使他得以再生。那个时候谁会逢场作戏呢!那个男孩儿在茫茫的天地之间独自跑着,最后扑到托尼和乔伊的怀里……当我给她讲乔伊和托尼的故事时,她为什么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永远忘不了她那鲜活明亮的面孔!而且现在我明白那是为什么了。我觉得自己阻止了她,使她不再能够无休止地去编织那个阴谋之网。她的目光里充满着感激、爱意和钦佩。我使这台机器停了下来,她犹如一团雾气向上升腾、升腾,这一切都发生在顷刻之间。她那鲜活明亮的神情是她的自我意识解放的一道光环。 接着,我们便疯狂地做爱,淹没了那团雾气。那种暴风骤雨式的做爱好像是在水中托起了一缕轻烟,在黑暗中一层一层地剥掉黑暗。这是另一种感激方式,尽管说起来有点儿可怕,好像我在教她一定要学日本人那样切腹自杀。卡里加瑞大夫的住宅就在罗克维海边上,那是一个没有洗澡间的旅馆。我们在他家度过了一个非常莫名其妙的夜晚,我们在盥洗室里跑来跑去,我猛地扑到她身上,好像我是个手持利刃的暴徒,在活生生地刺杀睡美人。第二天早晨,或者已是下午了吧,我们躺在海滩上,互相用脚趾蹭着对方的大腿,好像两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家伙向世人展示危险的肉搏战。 我又看见陶博士的一首诗印在爆竹纸上。她没有如约到公园里见我,我就把要说的话憋在心里。和她通话时,我手里还握着这首诗。宝贵的东西从我的手指缝中溜走了。她还没有起床,是和那个荡妇弗洛莉呆在一起。她们头天晚上喝得太多了,是的,她站到了桌子上--哪儿?反正站在某个地方!她极力做着劈叉动作。她这是作践自己,我太气愤了,管她伤没伤呢。反正她没死,是吧?可她没有露面,而且,也许弗洛莉没在她那儿睡,她在说谎。也许躺在她身边的是卡鲁瑟斯那小子。对了,那个老笨蛋又热心又体贴,但是他依然有勇气往别人的相片上插匕首。 一种孤寂、凄凉的感觉袭上我的心头。卡鲁瑟斯对我的威胁已经过去。他曾经帮助过她,而别人肯定在他之前也帮助过她……但是设想一下:如果我那天晚上没带一笔钱去舞厅,如果我仅仅跳上几曲就够了,一切又会怎么样呢?就算不考虑第一次的良好机遇,在其他运气不佳的情况下又会怎么样呢(我现在却想着下流的东西)……假如我当时失去她呢?但问题恰恰是,我不可能失去她。她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不然,她绝不会冒这个险…… 我这人诚实得几乎残酷,我得承认自己设法弄到的那笔钱,数目不大,却创造了奇迹,这恰好是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这笔钱使她确信我这个人是可以依赖的。 我把这一切往事彻底抛在了脑后。他妈的,要是人能够向命运之神发出质问,那一切就可以靠你早饭要吃什么的问题迎刃而解了。老天开眼,你的人生道路上有很多机遇:金钱、运气、青春、生命力以及许许多多不同的东西。如果这一切都没有吸引力,那就什么都无从谈起。正因为我愿意为她献出一切,所以我才有这么多机遇。金钱,去他妈的!这与机遇沾不上边儿。金钱带来这么多的风云世事、背信弃义、寒酸贫穷!这就像在奥尼里菲克大夫的书房里给歇斯底里下的定义:“心理隔膜的反常渗透。” 不,我可不准备卷入这些复杂的漩涡里。我闭上眼睛沉进另一条长长的银线一般清澈见底的小溪。在我的内心深处,有她给我传授的一个传说故事,讲的是一棵树的故事,正如《圣经》里说的一样,一个名叫夏娃的女人,手里拿着一个菜果站在树下。这个故事像一条清澈的小溪奔流不息,它确确实实构成了我的生命。想到这里,我心中泛起阵阵涟漪。 地下的河流清澈地流向何方?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会有生命之树的影子呢?为什么要那么兴奋地再次品尝浸了毒药的苹果、跪在《圣经》里的女人脚下苦苦哀求呢?为什么蒙娜丽莎的笑是全人类最神秘的表情呢?而且,为什么我要把文艺复兴时期的这种微笑移到夏娃的嘴唇上呢--我仅仅把这个夏娃当做一尊雕像? 我依然徘徊在回忆的边缘。那种谜一般的微笑显示出安详、幸福与纯洁,但同时,这种神秘的微笑又渗透出一种有毒性的劣酒和蒸馏物。我开怀畅饮,结果使我的记忆变得模糊不清。曾经有一天,我承认我们是在搞交易,结果,我们便不可思议地分道扬镳了。 我绞尽脑汁地想着,尽管枉费心机,但我毕竟想起了这件事。在春暖花开的某一天,我在一家豪华旅馆的玫瑰间里见到了她。她安排与我在那儿见面,是想让我瞧瞧她买的一套衣服。我提前到了那里,焦躁不安地等了她半天,还不见她的人影,我就恍恍惚惚地入睡了。是她的声音唤醒了我,她唤着我的名字,声音犹如透过薄雾的轻烟穿透了我的全身。她猛然出现在我的眼前,美得让人陶醉。我醒来还是那么迷迷糊糊的。她一坐下,我便慢慢地站起来,依然迷迷糊糊地挪了挪步子,跪在她的脚下,口中念念有词,好像是在赞美她的闭月羞花之貌。 足足有几分钟的时间,她不想把我从恍惚状态中唤醒。她握住我的双手对我微笑着,这种微笑犹如环绕日月的光晕光彩照人,灿烂无比,放射着无穷的魅力。随后,它便消失了,再也没有重现。这种天使般的微笑充满着祥和、温馨和祝福。在公共场所,当我们发现自己孤立无援时,都会想起这样的微笑。它是神圣的东西,我以美好的文学形式把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记录下来,写进摆放在生命之树下面的那部写有传奇故事的著作中。这样,已经溶为一体的我们就接纳了一位隐身人。也许直到生命结束我们再也不会孤立无援,再也不会感到静寂和绝望了。我们付出了,现在也获取了。我们短暂而又永恒地站在伊甸园的门口--我们往里走,满目繁星闪烁,一片璀璨景象。伊甸园的美景就像闪电一样,转瞬之间就在四面八方消失了。 有一种理论认为,一颗行星,就比如我们的地球吧,它创造出了生命的每一种形式,当它耗尽自身的创造力时,就会土崩瓦解,一切都如尘埃一般消散在宇宙中。它不像寂静的月亮在宇宙中滚动,而是爆炸,仅仅几分钟的时间,宇宙间再也看不到它的任何痕迹了。即使生活在海底,我们也会有同样的结果。这叫内向爆炸。当一个习惯了海底生活的两栖动物升到某一高度,一旦压力超过它的承受力时,它体内就会发生爆炸。难道我们对人类生活中的这种情形不熟悉吗?突然变得狂暴的挪威人以及胡作非为的马来人,难道不是更能说明这种爆炸性质的例子吗?杯子里的水太满就会溢出来;但是,如果杯子和它里面装的东西是同一种物质,又会怎么样呢? 有这样的时候,当生命的灵妙运程达到辉煌的顶点时,人的灵魂就会外溢。人们通过蒙娜丽莎式的迷人的微笑能够看到灵魂淹没了灵魂。月亮渐渐成为满月的现象表明和谐才是完美的东西。奇迹会在顷刻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便出现了难以捉摸的、无法言明的东西。在人类的生活中也许不会发生月亮满盈的事情。在某些人的生活中,惟一值得庆贺的不可思议的奇迹看来的确会永远地黯淡下去。在社会思潮泛滥成灾的情况下,无论它采取什么形式,我们都害怕看到只有月亮盈亏圆缺的现象持续发生。现在仍有少数人极不正常,真正成功了,却被成功的奇迹吓得屁滚尿流,以至于耗尽余生也要拼命避开使他们出头露面的人。心理斗争实际上是灵魂分裂的过程。月亮满圆时,有些人就无法接受月亮亏缺后的黯淡;他们很想在自己的天堂顶端悬挂一个满而圆的月亮。他们企图阻止这种规律的运行,而这种规律正是靠着自身以及自身的生与灭来完整而理想地表现着自己。他们在社会浪潮的裹挟之下被肢解得灵肉分离,只剩下一个分割后的自我的幻影在精神世界里呐喊争辩。他们被自己身上辐射出来的强光所摧毁,永远生活在对真理、美好与和谐的徒劳追求中。他们失去了自身的光辉,很想拥有那些具有感召力者的灵魂与精神。他们不放过每一道光,而且对光辉的渴望表现得淋漓尽致。一旦光亮唰地对准他们,他们也会很快地黯然失色。照在他们身上的光线越强,他们似乎就越眼花缭乱--甚至瞎了双眼。尽管有危险,但他们有一种不可遏止的欲望,总想成为光芒四射的发光体。 她躺在炽热的灯光下,嘴唇微微张开,似乎在神秘地笑着。她的身体出奇地轻,就好像漂浮在麻醉品的雾气中,她的肉体依然洋溢着激情,这种激情超然地悬浮在她的上方,像某种罕见的凝聚物环绕着她,等着被肉体重新吸收进去。 正当我沉思冥想时,一个奇特的想法攫住了我。她想自杀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早已死亡了,我这样想是不是太愚蠢了?是不是死神不想受她的蒙骗而已经附到她身上了呢?是不是说这种不可思议的激情犹如镜子上呼出来的雾气,集中反映了她的另一种死法呢? 她总是活得那么有劲儿,可以说,活得那么让人感到神奇。除了睡觉,她从不休息,而且她睡起来就跟一块没有知觉的石头差不多。 “你就没做过梦?”我有一次问她。 她已经记不清了,她很久很久以前做过一次梦。 “可是每个人都要做梦的,”我坚持说,“只不过你不用心记罢了。” 接着她很快用一种非常明显的漫不经心的口气告诉我她又开始做梦了。这些梦极不寻常,与她说的话有天壤之别。起初,她向我透露的时候还装作害羞的样子,不过,当她后来从我的问话中得知这些梦有多么重要的时候,她便详详细细地给我慢慢道来。 有一天,我给克伦斯基复述其中的一个梦,我把这个梦当成自己做的讲给他听,并且还假惺惺地说我这个人很神秘,让人摸不透,他说:“好我的米勒先生!这个梦一点儿真实性都没有,你是想让我出丑吧?” “让你出丑?”我的确大吃一惊。 “对作家而言,这个梦听起来或许很真实,但在心理学家的眼里,它却是一派胡言。你也清楚,你不能像杜撰小说那样去捏造梦。梦与小说一样都有自己的真实性的标准。” 我由着他否认这个梦好了。为了封住他的嘴巴,我只好承认是我早编好了的。 过了几天,当我在奥尼里菲克大夫的书房里随便翻阅时,碰巧看到一本关于描述个人自我感如何丧失的大部头。我走马观花地翻阅着,却发现书里夹着一枚信封,上面写有我的名字,背面还有通信地址,毫无疑问这是我的笔迹。看来,只有莫娜才会把它丢在这里。 我读的这些章节都是一个精神病学者关于梦的记录。他记录的都是一个具有双重人格的梦游者所做的梦。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于是便忐忑不安地继续往下看。我只是在某些句子上辨认出来了。 最后,我看得非常入迷,竟对某些熟悉的片断做了笔记。我要在适当的时候把这些片断的前后关系查个水落石出。我又拽出来几本书,想找找批注,结果一无所获。 然而,我明白了这个过程。她只摘录了最激动人心的部分,然后又把它们拼凑在一起。在她眼里,描写十六岁少女之梦的片断与描写吸毒成瘾的男子的梦的片断没有什么不同。 我想了一个好主意:先把这枚破信封插进这部书的另一章中,然后再把书放到书架上。 半小时过后,我又想出一个更好的主意。我取下这本书,核对了一下笔记,然后在她曾经抄袭过的段落字句下仔仔细细地划上杠杠。我当然明白,因为她,我可能过上几年才能听到事实的真相,也许永远听不到了。不过我乐意等着。 我刚刚反思了半天,脑海里又泛起一个沮丧的想法。如果她能编造自己的梦境生活,那么她的现实生活是什么样子呢?如果我准备开始调查她的过去……这事很棘手,它足以使我刚披甲上阵就要鸣金收兵。因为,谁都会警觉起来,况且这也不是个让人愉快的想法。人总不能竖着耳朵生活一辈子。让人难以捉摸的是,当我回想起她是怎样放弃某一话题时,我只不过在自言自语呀!她能顺利地让我忘掉那桩小事,真是不可思议。记得我第一次去她家登门拜访的时候,在她家的后院里瞥见一个女人,我料想这是她的母亲。为了纠正我的这一错误想法,她带着一种精明的真诚向我详细说明了那个女人的人品与性格特征,并且断然告诉我那是她的姑妈。这么一来,她便巧妙地打消了我的疑虑。她的这套骗人把戏太拙劣了,以至于我事后一想,便对自己这么容易上当受骗而恼怒不已。这事我起码能马上调查呀,可是我太自以为是了,总觉得要把这个事查个水落石出太枯燥了,所以差点儿断然放弃了这种做法。我还没走到这一步,不过,凭我的嘴皮子跟她耍个聪明花招让她下不了台才更有趣呢。如果我再学学治人的花招,就会少走几个弯路。 可是不管怎么样,我绝不能让她怀疑我识破了她的谎言。我马上反问自己,有这么大的必要吗?我喜欢揭露越来越多的谎言?这是件乐事吗?我脑海里又闪现出一个问题。如果你和一个嗜酒如命的人结婚,你是不是自以为狂饮海喝对身体有百益而无一害呢?为了搞清楚你所爱的人身上表现出来的这种恶习,你会一如既往地违心说一切都那么美好吗? 如果我在不违背常理的情况下对这件事激起了好奇心,那么,能刨根问底、弄清楚她为何这么放肆地说谎就更好了,但是这种痼疾对我的影响还不太明显。稍微动动脑子,我就会马上意识到给我们带来最糟结局的便是感情上的疏远与背离。第一次发现她撒谎给我带来的震惊绝不亚于我与疯子交锋所产生的感情冲击。感情的背叛以及由此产生的恐惧感,一般来说,是由于人格丧失而产生的恐惧心理造成的。人类要把真理提升到至高无上的境界,并且使它可能成为个体存在的支点和轴心,就可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道德因素,对于某种更为深奥、几乎被人遗忘的意图来说,只不过起了一种陪衬和掩饰的作用。史记本来就是故事,而谎言和历史,总而言之具有重要性,不容忽视。一部小说,是富有创造力的艺术家的思想结晶,它应当被看做是了解作者真实生活的最有力的材料,因而其意义也非常重大。很多谎言只能藏身于真理之中而不能孤立地存在,它们与真理共生于一体,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漂亮的谎言所显示的内容要比真理所表现的多,这是对追求真理的人而言的。对这样的人来说,一旦听到谎言,他绝不因此而大动肝火或者有任何反责之词,更不会痛心疾首,因为一切都是那么独具匠心、真诚坦率! 我为自己能长时间地进行哲理性的客观思考而感到非常惊奇。我又把重新出现的想法记下来。我也许会有一些收获的。 第12章 我刚从克朗西的办公室出来。克朗西是公司的总经理,对上司和对下属,他都一样称为“先生”。 我对他根本谈不上什么尊敬。虽然我们之间有个约定,每隔一个月左右我就要去拜访他,和他聊上一会儿,但我六个月都躲着不去见他。今天他把我叫到办公室,对我说他很失望,这实际上是在暗示我辜负了他。 这可怜的笨蛋!如果我不是这么讨厌他的话,我也许真会为他感到难过。我看得出他遇到麻烦了,但这是他二十多年来的报应,是自作自受。 克朗西干什么都颇有军人风度。必要的时候他既可以发号施令,也可以接受别人的调遣。绝对服从是他的人生信条。我显然不是一个好军人,如果放手让我去干,我肯定是个出类拔萃的人,但既然他对我严加管束,他就会懊恼地发现,即使是他这位总经理都得让三分的人,我照样把他们的话当耳旁风。听说我冒犯了曲里格先生的一个亲信,他简直气急败坏了。曲里格是公司副总裁,这个人心狠手辣,和克朗西本人一样,也是靠这点手段爬到现在这一位置的。跟上司的简短会谈,耳朵里灌进好多废话,真让人倒胃口。这次交谈不欢而散。其实,自从我被通知说要和斯皮瓦克先生合作,我的日子就没好受过,现在看来,这人明显是曲里格先生的走狗。 你怎么能和一只老鼠共事呢?特别是和一只存心想找你茬子的老鼠呆在一起?我走进酒吧想喝一杯,脑子里在回想几个月来发生的一切。现在我知道了,是斯皮瓦克的出现才造成我今天的处境。正当我把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时,曲里格把斯皮瓦克从另一个城市派来,任命他为效率专家。于是,斯皮瓦克掌握大权,并指出原先的工作效率太低。 从那时起他们就把我像棋子一样挪来挪去。他们先是把我调到总部。好像是要给我来个下马威,曲里格自己就在这栋楼里办公,他的办公室在我上面十五层。我就像被关在了一间令人窒息的笼子里,四周堆满了可恶的摆设。每次客户打来传呼电话,就一闪一闪地、嗡嗡叽叽地乱叫。巴掌大的地方放上两张办公桌后,两头只够再摆两张椅子供客户们坐。我得扯着嗓子,满头大汗地嚷嚷才能让客户听见我说话。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我有三次失声。每次我都去找楼上公司的大夫看病,每次他都是茫然不解地摇头。 “说‘啊’!” “啊--” “说‘哦!’”“哦--” 他用一个扁平的小木棒压着我的舌头,“嘴巴张大点。” 我尽可能地把嘴巴张得大大的。他朝我嘴里喷了点药水。 “觉得好点吗?” 我尽量想说“是”,可没发出声音,只吐出一口痰。 “看不出你嗓子有什么毛病,”他总这么说,“过几天再来看看。可能是天气的缘故。” 他从来不问这些天我都用嗓子干什么了。不过,当我想到失声就可以休几天病假,我便觉得他不知道我的病因倒也不坏。 但斯皮瓦克却怀疑我是托病逃差。在我嗓子好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喜欢故意用一种几乎听不见的沙哑声音跟他说话。 “你说什么?”他粗言厉声地问。 而我总是低声地重复毫不重要的话。 “哦,是那事!”他火冒三丈,训斥我该扯开嗓门说话。 “你觉得你的嗓子什么时候能恢复好?” “我不知道。”我直盯着他的眼睛低声说。 然后他就叮嘱他的接线员,让他探听出我是否在装病。他一出去我就恢复正常音量说话,但如果有电话,我就让我的助手去接:“米勒先生不能接电话,他的嗓子坏了。”我这样做是为了不让斯皮瓦克的阴谋得逞。他很可能离开我的办公室,从前门出去,马上就找一间电话亭给我打电话,要是能把我的把戏戳穿,他肯定会欣喜若狂。 但这种小孩玩的把戏实在无聊之极,每家大公司都有这种事。这可以说是人的本能的一种发泄,也算是一种文明吧。 我又喝了一杯,迅速瞟了一眼市政大楼的大钟。说来好笑,那口大钟曾给过我灵感,我还为此写过惟一一首诗歌。那是他们把我从住宅区调到总部不久的事。我透过窗口朝街上一望就能看见这栋大楼。瓦莱斯佳就坐在我前面,就是因为她我才写那首诗的。我记得那个周六的上午我开始写诗时的激动心情。简直难以置信--那是一首诗。我给瓦莱斯佳打电话,告诉她这个好消息。几个月之后她就死了。 不过,就那一次柯里没跟她在一起,这事我是最近才知道的。他好像过去常带她去海边。上帝知道,在水里站着他就干了那事。那是第一次,随后无论是在汽车里,在浴室,在水边,还是在游览汽艇上,他们都毫无顾忌地做爱。 我正回忆这些美好的往事呢,就看见一个穿着制服的高大身影从窗前经过。我跑过去跟他打招呼。 “米勒先生,我不知道我是否可以进去。你知道我正在上班呢。” “没关系,进来坐会儿,一块喝一杯吧!见到你真高兴。” 这人是谢利登中校,斯皮瓦克组织的警卫队的头目。谢利登是亚利桑那州人。他来找我谋职,我便安排他晚上值勤。我喜欢他,每个人都喜欢他,甚至连那个禽兽不如的曲里格也赏识他。 谢利登为人一点儿也不狡诈。他受的教育不多,除了本分做人以外,他单纯朴实,毫无野心。他是迄今为止我见过的少数几个正派人之一。 我问他军事操练进展如何。他说情况非常糟糕,令人泄气。他对那些男孩子感到很失望,他们没有斗志,对军事操练提不起兴趣。 “米勒先生,”他痛苦地说,“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家伙。他们没有廉耻……” 我不禁笑了,没有廉耻,天哪! “谢利登,”我说,“难道你不知道自己在和一些社会渣滓打交道吗?而且男孩子天生就不知道什么是廉耻,尤其是城里的男孩。这些男孩就是小流氓。你去过市长办公室吗?你见过在那儿值勤的人吗?那些人是成年勤务兵。如果你把他们也关进监狱,你就分不清他们和那些真正的罪犯的区别。整个城里除了流氓就是痞子,城市就是这么个地方--一个极好的罪犯滋生地。” 谢利登迷惑地看了我一眼。 “但米勒先生,您可不是那种人。”他说完,不好意思地咧嘴笑了。 我也笑了:“我知道,谢利登。我是例外。我正在这儿打发时光呢。总有一天我会去亚利桑那州,或者别的什么宁静悠闲的地方。我没告诉过你吗?几年前我去过亚利桑那,我要是留在那里就好了……告诉我,你怎么会离开那儿的?你不是个牧羊人,对吧?” 这次是谢利登笑了:“不,米勒先生,我告诉过您,您不记得啦?我是个理发师。”“理发师?” “是的,”谢利登说,“我的手艺挺不错的。” “但你还会骑马,对吗?我猜你不是一直呆在理发店里,是吧?” “对,”他马上回答说,“我想,我的确干过别的。自打七岁开始我就自谋生路。” “你怎么来纽约的?” “我想看看大城市是什么样。我还去过丹佛、路易斯安娜和芝加哥。每个人都告诉我我得去看看纽约什么样,于是我就决定来纽约了。我跟您说,米勒先生,纽约是个不错的地方,但我不喜欢这儿的人……我想我不能理解他们的行为方式吧。” “你是说他们把你推来搡去的样子?” “是的,他们说谎骗人。甚至这儿的女人也跟我们那里不同,我好像找不到我喜欢的姑娘。” “你太好了,谢利登。你不知道该怎样对待她们。” “我清楚这点,米勒先生。”他低下了头,一副难为情的样子。 “你知道。”他支支吾吾地说,“我猜我身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们在背后嘲笑我,每个人都这样,甚至连小孩子都这样。也许是我说的话不对头。” “谢利登,你不能对那帮男孩子太客气。”我插嘴说,“我提醒你,你必须对他们严厉点!不时地揍他们一顿,训斥训斥。别让他们觉得你心慈手软。那样的话,他们会欺负到你头上去。” 他慢慢地抬起头,伸出手:“看这儿。这是前几天一个男孩咬的。您想像得出来吗?” “你怎么处罚他的?” 谢利登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我打发他回家了。”他说。 “仅此而已?你只是打发他回家?没狠狠揍他一顿?” 他不吭声了。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说了,语气很平静而又坚定。 “我不愿意处罚人,米勒先生。如果有人打了我,我从不会还手。我已经尽量找他谈,找出他的错误所在。您瞧,我像个小孩一样遭人打,真是过得太艰难了……” 他突然又不吭声了,两只脚挪来挪去。 “我总想告诉您点事,”他好像鼓足了全身的勇气。他继续说着,“米勒先生,您是惟一我可以告诉您这事的人,您知道我可以信赖您……” 又是沉默。我认真地等着听下文,很想知道他要说什么。 “当我来电报公司的时候,”他接着说,“我身无分文。米勒先生,您还记得吗?是您帮了我。我感谢您为我做的一切。” 沉默。 “刚才我说,我来纽约是想见识一下大城市,但这只是事实的一个方面,我是在回避某件事。米勒先生,您知道我特别留恋我的家乡,在那儿我有一个对我来说意味着一切的女人,她理解我,我也理解她,但她嫁给了我哥哥。我不想从我哥哥身边把她偷走,但没有她我又活不下去……” “你哥哥知道你爱她吗?” “最初不知道,”谢利登说,“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就注意到了。您知道,我们三个人住在一起。那间理发店是他的,我帮他干。我们的手艺在那地方是一流的。” 又是一阵尴尬的沉默。 “有一天出事了。那是个星期天,我们出去野餐。我和她一直很相爱,但我们从没干什么。我说过,我不想伤害我哥哥,但那事还是发生了。我们都睡在户外,而她睡在我们俩中间。我一觉醒来,发现她的手放在我身上。她完全醒了,一双大眼睛盯着我。她凑过身来,吻我。于是就在那儿,我哥哥就躺在我们身边,我占有了她。” “再喝一杯吧。”我劝他。 “我觉得是得再喝一杯,”谢利登说,“谢谢您。” 他继续慢条斯理、犹犹豫豫地叙述着事情的经过,他心如乱麻。我喜欢他谈论他哥哥的方式,几乎就像是在谈论他自己。 “嗯,长话短说吧,米勒先生,一天他醋劲大发,简直都有点疯了。他拿着剃须刀追我。您看见这个伤疤了吗?”他把头轻轻偏向一边,“这是我尽力想躲开,但结果被划的那一刀。如果我没躲开,我想他可能把我半张脸给割下来。” 谢利登慢慢地啜着酒,若有所思地盯着前方洗手池子上的一面镜子。 “最后我让他镇定了下来,”他说,“当然,当他看见血顺着我脖子流下来,而且耳朵也差点儿被割掉,他也吓坏了。后来,米勒先生,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他就像个孩子似的开始哭了起来,他告诉我是他不好,当然我知道并不是这样。他说他不该娶埃拉,埃拉就是那姑娘的名字。他说他要离婚,要去别的地方,一切要重新开始。他还说我应该娶埃拉,他求我让我说我会娶她。他甚至还要借钱给我,他想马上就走,他说他再也忍受不了。当然我一点儿也不愿听这些,我求他什么都不要对埃拉提。我说我自己会去旅行,让事情淡下去。他说他不愿听这些……但最后,当我告诉他我走是惟一明智的做法时,他才同意让我走……” “这就是你为什么来纽约的原因?” “是的,但也不全是。您瞧,我已经尽量把事情作对。如果对方是您哥哥的话,您也会这么做的,对吗?我尽了最大努力……” “嗯,”我说,“那现在又有什么事让你发愁啦?” 他两眼发呆地盯着镜子。 “埃拉,”他沉默了许久才说,“她从他身边跑走了。刚开始她不知道我去哪儿了。我不时给他们寄明信片,一会儿这个地方,一会儿那个地方,但从不写我的地址。前几天我收到哥哥的来信,上面说她从得克萨斯给他写信,求他说出我的地址。她说如果她不能马上收到我的信,她就自杀。” “你给她去信了吗?” “没有,”他说,“我还没给她写信呢,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看在上帝的分上,你爱她,对吗?而且她也爱你,而你哥哥也不会反对。那你究竟在等什么呀?” “我不想偷走我哥哥的妻子。另外,我知道她的确也爱他,她爱我们俩,就是这么回事。” 这次该轮到我吃惊了。我轻轻吹了声口哨:“问题就出在这儿!”我笑了出来,“这样 一来就是另一回事了。” “是的,”谢利登马上说,“我们两个她都一样喜欢。她从他身边跑走并不是因为她恨他,也不是因为她要我。不错,她是要我,但她跑走是要他采取行动,要他找到我,带我回去。” “他知道这点吗?”我问。我有点怀疑谢利登是在凭主观瞎猜。 “是的,他知道,而且如果那就是她想要的话,他也想那么过下去。我想如果能那样,他也会觉得好受些。” “那现在呢?你有什么打算?”我问。 “我不知道。我想不出来。米勒先生,我把什么都告诉您了,您若处在我的位置,会怎么办呢?” 然后,好像是在对他自己说的,他自言自语着:“我也知道像那样生活是不对的……但如果我不马上采取行动,也许埃拉真会自杀。我不希望那样。我得做点什么来制止这件事情发生。” “你看,谢利登……以前你哥哥嫉妒你,但我猜现在他已经想通了。他和你一样都特别希望她回去,那……你想过自己会不会嫉妒你哥哥吗?万一你吃醋呢?和别人一起分享你所爱的女人,即使是和你哥哥,那也不容易做到呀!你知道这点,是不是?” 他没有迟疑,马上回答说:“米勒先生,这些我全想过,我知道自己不会吃醋。我也不担心我哥哥,我们互相了解。问题是埃拉。有时我想她是否真的知道自己的想法。您看,我们三个人是在一起长大的,这正是我们能够相安无事地生活在一起的原因。直到……那很自然,对不对?但如果我现在回去,我和哥哥公开占有她一个,她可能就会开始区别对待我们俩了。这种事会破坏我们这个家庭的和谐。很快人们就会觉察到这件事。我们那儿是个小地方,人们不会接受这种事。我不知道过上一段时间会发生什么事……” 他又沉默了,用手不停地拨弄杯子。 “米勒先生,我还想到一点……假设她有了孩子,我们永远不会知道我们俩谁是孩子的父亲。天哪,各种可能性我都考虑过了。思前想后,要做出决定真难哪!” “是的,”我表示理解,“的确不容易。谢利登,我一时也拿不出好主意来。让我好好想想。” “谢谢!米勒先生。我知道如果你能够的话,你会帮我的。我想我得马上去了。斯皮瓦克先生肯定在找我。再见,米勒先生!”他急匆匆地走了。 当我回到办公室,有人告诉我说克朗西来过电话。他问起最近我招聘的一个女雇员的情况。 “怎么啦?”我问,“她干什么啦?” 没人知道实情。“那她在哪儿工作?” 我查出她被派到商业区与住宅区之间的办公楼去工作了。她的名字是尼娜・安德鲁斯。希米已经整理出她的全部资料,他给那姑娘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去过电话,但什么也没查出来。那位主任自己也是个年轻姑娘,她对这姑娘各方面的印象都不错。 我决定最好还是打电话问克朗西,搞明白是怎么回事。他态度生硬,脾气很坏。显然,曲里格先生训斥过他,他当然要迁怒于我。 “但她干了什么呀?”我替她抱不平。 “她干了什么?”克朗西气汹汹地重复我的话,“米勒先生,我提醒过你多少次了?我们只聘用高雅的淑女。” “是的,先生。”我只好说道,心里却在诅咒这个蠢货。 “米勒先生,”他郑重其事地说,“那个自称是尼娜・安德鲁斯的女人纯粹是个妓女。这个情况是我们一个重要的客户反映的。他告诉曲里格先生她企图勾引他。曲里格先生打算调查这件事。他怀疑我们还有别的这样下流的女雇员。米勒先生,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这件事很麻烦,这是一件严重的事情。我相信你知道怎样应付这种处境,过一两天向我汇报。明白吗?”他把电话挂了。 我坐在那儿,尽量想回忆起这位闯祸的年轻女子。 “她现在在哪儿?”我问。 “她被解雇了。”希米说。 “给她拍份电报,”我说,“让她给我来个电话,我想和她谈谈。” 我一直在等她的电话,直到晚上七点。刚好奥洛克进来了,我突然想到,也许我可以问问奥洛克。 这时电话铃响了。是尼娜・安德鲁斯。她那好听的声音马上唤起了我对她的同情。 “很抱歉我没能马上给您打电话,”她说,“我整个下午都出去了。” “安德鲁斯小姐,”我说,“不知道您是否愿意帮我一个忙,过一会儿我想上您家去,和您聊聊。” “哦,我不想要那份工作了。”她语气很欢快,“我已经又找了份工作,一份更好的工作。谢谢您……” “安德鲁斯小姐,”我坚持说,“我还是想见见您,就一会儿,您介意吗?” “不,一点也不。您当然可以来。我只是不想麻烦您……” “好,谢谢……我马上就来。” 我去求奥洛克,简短地向他解释了这件事。“也许你想一块去,”我说,“你知道,我不相信她是妓女。我现在想起她来了。我觉得我知道……” 我们钻进一辆出租车,来到她住的“七十秒大街”。这是一栋典型的老式住宅。她住在四楼。 看到奥洛克和我一块来她有点吃惊,但不是惊恐。 “我不知道您会带朋友来,”说着,她坦诚地看了我一眼,“很抱歉,这儿比较乱。” “这没什么,安德鲁斯小姐。”奥洛克说话了,“尼娜是你的名字,对吗?” “对,”她问,“怎么啦?” “这名字很好听。”他说,“现在不怎么常听见这个名字啦。你不会碰巧是西班牙人的后裔吧?” “对,不是西班牙人,”她回答得很快也很机警,一点没有让人产生怀疑,“我是丹麦人,而我父亲是英国人。怎么,我看上去像西班牙人吗?” 奥洛克笑了:“老实说,安德鲁斯小姐……尼娜小姐,我能这样称呼你吗……不,你看上去一点也不像西班牙人,但尼娜是个西班牙人名,对吗?” “请坐。”说着她把沙发上的靠垫放好,然后以一种很自然的口气说,“我猜你们听说我被解雇了吧?就跟这一样!没什么好解释的,但他们给了我两周的薪水,而且我已经找了份更好的工作。所以不算很糟,对吧?” 我现在庆幸把奥洛克带来了,如果我一个人来,说不上两句我就会走的。听到这我完全相信这姑娘是无辜的了。 这姑娘在求职表上填的年龄是25岁,但显然她大不过19岁。她看上去是在农村长大的,迷人的小妞,而且很机灵。 显然奥洛克也有同样的感觉。他提高了嗓门。看来他在考虑怎样帮她减轻不必要的麻烦。 “尼娜小姐,”他说,他说话的神态就像是位父亲,“是米勒先生叫我一块过来的,你知道,我是夜巡队队长。现在你能想起他的名字--他是布鲁克斯保险公司的。你记得他的名字吗?尼娜小姐?想想,也许你能帮我们。”“我当然知道他的名字,”她显得很轻松地回答说,“715号房间的哈考特先生,是的,我跟他很熟,我还认识他儿子。” 奥洛克的耳朵立即竖了起来。 “你认识他儿子?”他重复了一句。 “怎么啦?我们是一对恋人。我们是一个镇上的。”她提到一个乡村小镇,“我猜你们不把它叫做镇子。”她轻轻笑了两声。 “我明白了。”奥洛克一边说一边想着用什么话引她继续说下去。 “我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被开除了。”她说,“这个哈考特先生认为我配不上他儿子,可我总觉得他不至于那么恨我呀!” 当她说话的时候我越来越清楚地回想起她第一次来谋职时的情景了。有一个细节我记得特别清楚。填写申请表,她特别提出希望被安排在某一栋办公楼里工作。这也不是什么出格的要求,求职的人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要求,喜欢在某一部门工作。我还记得她笑着感谢我帮了她的忙。 “安德鲁斯小姐,”我说,“你来求职的时候,不是求我派你去赫克歇尔大楼工作的吗?” “没错,”她回答说,“我想离约翰近点。我知道他父亲尽量想让我们俩分开,这正是我离开家的原因。” “刚开始哈考特先生试图奚落我,”她补充道,“我指的是最初我给他办公室送电报的时候,但我不在乎。约翰也不在乎。” “嗯,”奥洛克说,“你不在乎丢掉工作吗?如果你想回去上班的话,我想米勒先生会给你安排的。”他瞅了我一眼。 “哦,我真的不想回去,”她不假思索地说,“我已经找了份好得多的工作,而且是在同一栋楼里。” 我们三个都笑了。 我和奥洛克站起来要走,“你是个音乐家,对吗?”奥洛克问。 她脸红了:“怎么……你怎么知道的?我是会拉小提琴。当然,这是我决定来纽约的另一个原因。我衷心希望有一天能在这儿举办个人演奏会,也许在市政礼堂。在这样一个大城市里举办演奏会是不是挺令人激动的?我说的没错吧?”她像个女中学生似的咯咯笑了。 “生活在纽约这样一个地方很不错,”奥洛克说,他的声音突然显得庄重起来,“我真诚希望你能成功地得到你想得到的东西……”他没接着往下说,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抓住她的手,端正地站在她面前说:“让我给你提个建议,可以吗?” “当然可以!”安德鲁斯小姐说,脸微微有点儿红。 “那么好吧,当你第一次在市政礼堂举办演奏会的时候,让我们这样假设一下吧,我建议你用你的真名:玛乔里・布莱尔。这个名字和尼娜・安德鲁斯一样好听……你不这样认为吗?”他说着,也没停下来看看她对这话的反应,抓起我的手就朝门口走去,“我想我们会相处得很好的。祝你好运,布莱尔小姐,再见!” “我都被搞糊涂了。”当我们来到街上时,我说。 “她是个不错的姑娘,对吗?”奥洛克说着拖着我朝前走,“克朗西今天下午给我来过电话,给我看了她的申请表。我已经搞到了她的全部资料。她这人完全可以--没什么可说的。” “但是名字呢?”我问,“她为什么要改名字?” “哦,那没什么,”奥洛克说,“有时候年轻人觉得改个名字挺有意思的……庆幸的是她不知道哈考特先生都跟曲里格先生说了什么,是吧?如果这事泄露出去,可就有咱们的好戏看了。” “顺便告诉你一声,”他补充道,好像提及一件不太重要的事,“我向曲里格先生汇报时,我会说她快满二十二岁了,你不介意我这样做吧?你知道,他们怀疑她不满十八岁。当然你不能够核实每个人的年龄,但你还是得小心点。当然,你能够明白……” “我当然明白,”我说,“你能帮我说话简直是太好了。” 我们静静地朝前走着,眼睛在寻找着一家饭馆。 “给曲里格先生编那么个故事,哈考特先生不是也太冒险了吗?” 奥洛克没有马上回答。 “这件事太令人气愤了,”我说,“他妈的,你知道吗?他几乎把我的工作都给搞丢了。” “哈考特这件案子比较复杂,”奥洛克慢慢说道,“你要知道,我是信任你才告诉你这个的,我们别再说哈考特先生什么啦。在我的报告里我会告诉曲里格先生说这个案子已经圆满解决,我会解释说哈考特先生误会这姑娘的为人了;她立即找了另一份工作,而且建议说让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我想你已经猜到了吧?哈考特先生是曲里格先生的一个好朋友。能肯定那姑娘说的都是实话。她也是一个不错的小姑娘,我喜欢她,但她自然对我们隐瞒了一件事:哈考特先生解雇她是因为他嫉妒他儿子……你想知道我怎么这么快就知道的?我们有自己了解情况的渠道。如果你想听的话,我可以告诉你许多有关这个哈考特的事。” 当他突然想改变话题时,我马上说:“是的,我想听。” “我知道你最近遇到过一个叫莫纳汉的小伙子。” 这可让我足足吃了一惊,“是的,莫纳汉,没错。怎么,你哥哥告诉你的吗?” “当然是的,你知道,”奥洛克继续慢条斯理地说道,“莫纳汉是干什么的,对吗?我的意思是他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我装作我知道似的,嘟哝了几句,不耐烦地等他说下去。 “事情是怎样凑巧到一块去的,这很有意思。”他继续说,“当尼娜・安德鲁斯来纽约的时候,她并没有马上去你那里求职。像所有的年轻姑娘一样,她被灯红酒绿的城市给迷住了。她很年轻,也很聪明,她知道怎样照顾好自己。老实说,她并不像外表看上去那样天 真无邪,但这都不关我的事……简短地说吧,米勒先生,她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舞厅当舞女。你也许知道,那地方……”他说话的时候眼睛直盯着前方,“是的,就是莫纳汉当监场的地方,老板是一个希腊人,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当然,我是说跟干他这行的其他人相比较而言。但还有别的人呀,在舞厅里晃荡,总想找点事的那种人。尤其是当尼娜这样的漂亮小妞走了进去,脸上抹得红红的,一看就是从农村来的那副拘谨的样子。” 当他又转变话题时,我正急着想多听些有关莫纳汉的事。 “有关哈考特的事怪滑稽的。有一点要告诉你的就是,当你开始调查一件事的时候,你得格外小心。”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问,不知道他的下文会是什么。 “嗯,是这样。”奥洛克说着,在考虑他的措辞,“哈考特在纽约有一大歌厅,在别的地方也有。保险公司只是个幌子,所以他让自己儿子去管。他对保险不怎么感兴趣,他的兴趣在年轻姑娘身上--越年轻越好。如果真是他说服安德鲁斯小姐用她的真名玛乔里・布莱尔的话,我一点也不会觉得奇怪。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因为如果他们之间出了什么事,安德鲁斯小姐就不能跟别人讲了,对不对?至少不能告诉她所爱的年轻人。现在她只有十九岁,但她看上去也就十六岁。别忘了她是在农村长大的,她们有的很早熟,你知道,我是指很早就会来月经。” 他没有说下去,好像在打量眼前的一家饭馆,不知不觉他把我领到这家饭馆前面了。 “这地方还凑合,我们进去吗?哦,等会儿,我们说到哪儿啦?哦,关于哈考特……当然,那姑娘没想到他和舞厅有什么关系。她去那家舞厅纯属偶然,你知道我指哪家,对吧,它正对着……” “是的,我知道。”我说,为他提起我的痛处,挖苦我,心里感到一丝不快,“我有个朋友在那儿工作。”我补充说。心想:你明明知道我的意思。 我在想莫纳汉都跟他透露了多少,我又突然想到莫纳汉是不是早就认识奥洛克了。他们俩都喜欢玩弄这些把戏,一会儿大惊小怪,一会儿又漠然置之。我猜他们会情不自禁地这样干,就像出纳员在梦里说“谢谢”一样。 当我等着听他的下文时,脑子里又产生一股疑团。也许莫纳汉扔下的那两张五十美元的钞票是奥洛克的。我几乎都这样肯定了,除非……但我马上放弃了这个想法。这太牵强附会了,除非……我又忍不住想到,钱是哈考特的。那天晚上他给我看的是一大叠钞票。一般监场身上是不带那么多钱的。不管怎么说,如果莫纳汉是敲诈哈考特得来的(也许是那个希腊人!),奥洛克是不会知道的。 我们正要走进饭馆,我突然听他说道:“在那样的舞厅,一个姑娘如果不先和哈考特睡觉,几乎是不可能找到工作的。至少,莫纳汉是这么告诉我的。” “当然,这也没什么特别的。”他停了一会儿,打量了一下饭馆里面的环境。 我们在里边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坐了下来,以便不让人偷听到我们的谈话。我注意到奥洛克以他那习惯的警觉在环顾四周。 “但玛乔里・布莱尔小姐用另外一个名字找了份工作,这差点暴露了他生活不检点的丑事。” “哦,天哪,”我叫道,“我从未想到过这一点。” “庆幸的是,他先看了看她的照片……”我忍不住打断他说:“你是不是很快就了解到全部真相了?” “纯属巧合,”奥洛克坦白说,“我从克朗西的办公室回来的路上碰巧遇到了莫纳汉。” “可你又怎么这么快就把这两件事联想到一块的呢?”我依然疑惑不解,“当你碰到莫纳汉时,你并不知道那姑娘在舞厅干过呀?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搞到那情况的。” “我是不知道。”奥洛克说,“我是从哈考特那儿知道的。你看,我跟莫纳汉聊天时,他说起他的工作,还附带提到了你。是的,他说他很喜欢你。顺便告诉你一声,他还想见你……你应该跟他联系……我说过,我曾经给哈考特去过电话,我问了他几个一般的问题,比如说他是否知道那姑娘以前在什么地方工作过,他说她在一家舞厅干过。他的原话好像是:‘她只是个妓女。’我问莫纳汉是否认识一个叫安德鲁斯的姑娘,她在舞厅干过。我当时甚至不知道是哪家舞厅。然后,使我吃惊的是在我给他解释完这个案子之后,他开始告诉我有关哈考特的事。经过就是这样,很简单,对不对?我跟你说吧,纸里包不住火。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真见鬼。”我只想说这么一句。 奥洛克在研究菜谱,我却心不在焉,不知道该吃些什么,满脑子想的都是哈考特。他玩遍了那么多女人!天哪,我气坏了。我真想揍他一顿。也许莫纳汉就是这么想的。 我随便点了些吃的,坐在那儿,闷闷不乐地看着吃的东西。 “怎么啦?”奥洛克问,“你看上去垂头丧气的。” “是的,”我回答说,“不过没什么,现在好了。” 整顿饭的过程中我都没怎么认真听奥洛克说话,我一直在想莫娜。我想如果我对她提起哈考特这个名字,她会说什么呢?那个流氓!几乎把我的饭碗给砸了!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 我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才甩掉奥洛克。当他想缠着你的时候,他就能一个故事接着一个故事地讲给你听,故事之间的过渡又会那么自然。跟他在一起呆上一个晚上,我总是被折腾得筋疲力尽。有时,他会让我在电话局等上半小时或半小时还要多。我等得都烦躁不堪了,他还在翻箱倒柜地费力寻找那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而且,在把他的故事接着讲完之前,他总要兜一个大圈子,谈到我们认识的办公室里的职员、经理或报务员。他的记忆力惊人。分布在全市大大小小的百多个分部里职员的名字,他都记得;他们是否变换过工作,更换过办公室,他也知道;连他们家的私事他都清楚。他不仅认识所有在职员工,还认识上一辈人。另外,他还认识警卫,不管是白班的还是夜班的,对那帮老职员他还格外热心,他们中的有些人在公司里干的年头几乎和他自己一样长。 在和奥洛克的谈话中,我了解到许多内幕,而有些我怀疑克朗西自己都未必清楚。我发现不只是少数人有过贪污受贿的事。奥洛克有他自己处理这类事件的方法,凭着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经验,他经常随心所欲地对付这些不幸的人。我敢肯定,有一半案件只有奥洛克一人知道。如果他信任那个人,那他就会允许他慢慢地供出全部经过。当然,这一切都是他俩之间的秘密。有时这种事能有双重效果:通过用这种不寻常的方式处理这些事件,不仅公司肯定能找回所有被窃取的财物,而且出于对他的感激,那些人从此以后能成为他可靠的线索提供人;一旦出事,总有人向他告密或向他自首并揭发别人。刚开始我还纳闷奥洛克为什么对那些社会渣滓那么感兴趣,许多次我都发现奥洛克已经将他们改造成有用之人了。事实上,从他那神秘的举措中我已经了解到了很能说明问题的一点,那就是,他肯对其花一点点时间和精力的人都是对他有某种用处的人。 尽管他给人的印象总是干起活来风风火火,尽管他经常显得又笨又傻,尽管他好像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但实际上他的所作所为都和他手头的工作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而且,从未有过一个案子他是孤立无援地处理的。他有一百多个本人。他从没对一个案子丧失信心而撒手不管,公司也许会将它从记录上划掉,而奥洛克不会。他有着艺术家的无限的忍耐力,他总承认自己有足够的时间。生活的方方面面好像没有他不熟悉的,尽管,提到艺术家,我得承认在艺术领域他不大自信。他也许能站在百货商店的橱窗前天真地看一本叫做《救火梯》的书。他的文学知识几乎是零。他是个侦探是因为他对他的同事有一种非同寻常的兴趣和同情心。他从不会给人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他总是认定那人是无辜的,不管那人干过什么。他从不记仇,即使他们是最卑鄙的小人,他也尽量去理解他们,去揣摩他们的心理和动机;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完全可以充分信任他。他的话一旦出口,他愿意以一切代价来坚持他的观点。他从不受礼,我实在想不出能用什么引诱他玩忽职守。依我看,他丝毫没有什么野心,他除了本分做人之外没有什么别的奢望。他把他的全部身 心都投入到他的工作之中,尽管他知道,这是一份没人感激的差事;尽管他知道他只是被一个毫无感情的机构利用。但,正如他自己不只一次提到过的,不管公司态度如何,这都与他无关;而等他退休的时候,他们会忘掉他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的功绩。这他都不在乎。他也从来不会不为有求于他的人尽力。 奥洛克这种人太难得了,有时他深深扰乱了我的心情,我认为我从未见过像他这样一个坦诚直率的人。在我的记忆里,我也从未见过像他这样毫无保留地给别人出主意提意见的人。他是我认识的惟一一个让我认识到怎样容忍、怎样去尊重别人的人。 经历了这样一个夜晚之后,当我完全清醒地躺在床上,我总是扪心自问:如果奥洛克处在我这个位置,他会怎么做呢。仔细这么一想,我会不只一次地意识到我对奥洛克的私生活一无所知,什么都不了解。并不是说他总是含糊其辞(不能这样说),但真的是一个空白。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想,但我有一种感觉,他过去经受过一段挫折,也许就是失恋。 不管是什么,他没有因此而消沉。他挣扎过后已经复原了,但他的生活已经完全改变了,把所有这些零碎的细节放在一起,把我所了解到的他的一面和我有时隐约感觉到的另一面(当他追忆往事时)放在一块比较,你不可能否认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面,奥洛克具有的所有那些坚强的优秀品质就像一层保护外衣,它不是穿在外表而是在内心深处。在那个世界里他无所畏惧,他完全存在并属于那个世界,但他却无力违抗上天的安排。 我合上眼睛,心想这真奇怪,我欠他太多,可他对我将永远是一个解不开的谜。我只能通过他的行为和他处理事件的态度来了解他。 一股暖流涌上了心头。我突然比以往更理解奥洛克了。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理解得更深刻。我第一次体会到“微妙”这两个字的真正含义。 第13章 曾几何时,梦里醒来之后总是莫名的苦恼和痛苦。在梦里,一个人往往身不由己,事与愿违。在梦里可以什么也没发生,只是清醒地意识到,有一种东西在我的意识之外,却比我意识中的一切更深刻,更真实。 一天早晨,不知不觉又睡醒了,极力想回到对我纠缠不清的梦中仙境去。当我懊恼地发现自己真的醒了时,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我闭上眼睛,拼命想再回到把我粗暴赶出来的梦境,却再也无法回去了。我逐个尝试听说过的所有方法,却无一见效。就像射出枪膛的子弹,谁也无法截住。 不过,梦的尾声还是记得的,我正充满情欲地闲逛。我好像干完了某项重要的任务,但我还未来得及体会任务的重要性,我的名字就被抹掉,于是我被推了出来,来到了一个谁也说不清的所在。而在这,无论什么事情都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去死。 这就是我手中仅剩的一点零星的切实的碎片;我紧紧地攥着他们,就像为了一点点面包屑,穷人们会围在富人们的饭桌周围。可是从梦中拾回来的记忆碎片,拼凑起来的东西就像一个证据不充分的案例,而这件案件肯定永远只是个谜。那些散落的碎片在现实中经 历着最令人伤心的转变,而它们却是在我将要睡醒时像一个神秘的走私犯那样偷袭过来的,它们就像冰淇淋在八月闷热的天气下融化了。不过,正当它们和灵魂中萌芽状态的混沌融合在一起时,记忆中模糊的部分却渐渐明朗起来,永远那么清晰,好像是一个可以触摸、可以感觉的连续统一体,有着朦胧而又柔软光滑的轮廓,在这个统一体里他们在移动,在扩张。不是自身的虚幻,而是活生生的现实!那种包容、延续、生命升华的现实,正是人们渴望回到并能永远保留并沉浸于其中的激情。 那天早晨,当我从那个永不消逝的世界中醒来,浑身都是止血后刚刚愈合的敏感的伤口。除此之后,那个梦里世界还剩下什么呢?我爱过的失去了的女人的脸!尤娜・吉福特,但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尤娜・吉福特,而是那个饱经数年分离痛苦而变得冷艳逼人的尤娜・吉福特。她的脸变得像在黑暗中的鲜花一样更加好看,被自己发出的耀眼的光彩衬托得更加动人。所有这些有关她的回忆,都是我小心翼翼地保留下来的,就像装在烟斗里的精美烟草,会带来自燃的美丽。郁积着的记忆碎片所唤醒的大理石般的光芒使她苍白的肤色显得更加惨白。 她的头在几乎都看不清的躯干上转动。她的双唇饥渴地张着,非同寻常地充满活力,却又脆弱不堪;就像做梦一样,眼睛无助地搜寻着,从遥远的某个地方搜寻过来的饥渴的双唇。于是,就像在夜间扭缠在一起的外来植物一样,我们的双唇在无尽的找寻之后终于相遇,合在了一起,也粘在了刚才还在不停流血的伤口上。是吻驱散了所有痛苦的回忆,是吻止住了出血的伤口,并使它愈合。这吻持续了很久很久,这段永远不会忘怀的美妙时光……突然,所有一切都被搅乱了。就像从堤岸的上面滑下的湿湿的沙子,涌出的乌黑的东西外面,仅剩下一层薄薄的靠不住的白色外壳在熠熠发光,只要不经心的一脚,就能把一切都毁掉。 她又出现了,她在朗读一本书中的某个段落,而那本书我肯定看过。当我终于听出她读的正是我自己的话,正是我脑子里想的而没有写在纸上的话时,我才注意到她不是在读给我听,而是读给躺在她旁边的年轻人听。他仰面躺着,专注地盯着她的脸,好像这世界只存在他们两个人。我和他们相隔不远,中间却有一条鸿沟,再也不能走进他们的世界和他们交流。他们俩漂浮在一片荷叶上。我们被分离开了。我尽力想穿过真空传递信息,告诉她那些美妙的词句摘自我的词典,但却是徒劳。我被抛弃了,我被遗忘了。 后来我知道我已经找到了仙境,而那仙境是由上帝支配的世界。我还知道一点:如果那只是梦的话,它会结束的,而如果不是梦…… 我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睡在一间屋子里,就是头天晚上睡觉的那间。那么,其他发生的事就都可以算作梦了。可梦是什么?梦里的那个人是谁?他干了什么?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呢? 在我那虚构的航行中,我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拽扯着前进,既回不去又走不远。我躺在床上,眼睛轻轻合上,回想着梦里像幽灵一样在一个地方游荡的过程。夏日的一天,我向尤娜挥手告别,转过身背朝着她。尤娜的眼睛紧紧追随着我,跟着我沿着街道向前走,当我拐弯的时候,我觉得那双眼睛穿透了我的胸膛。我知道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我怎么试图忘记,那双恳求的眼睛都会永远留在我的脑海里。 几年后,当我们碰巧在街上,在她家门口相遇时,这个尤娜领我去了她的卧室,已经完全改变了的尤娜,被婚姻绑住的尤娜。我的向导乔治・马歇尔领着我来到她的房前,像一个下流的偷看者,我等着她挽着袖子走出房门,出来吸口新鲜空气。她没意识到我的存在,尽管我们活生生地站在那儿,和她只有几步之遥。我能够随心所欲地观察她,甚至可以和我的同伴、向导一起对她评头品足。她看上去总是那样:完全成熟的女人。我看够了她,然后悄悄地溜走。天黑蒙蒙的,我费劲地记住街道的名字,而这条街道若没人领着我是永远也找不到的。当我在街道拐角处找寻街道标记时,暮色已经很浓了。我知道乔治・马歇尔会像往常一样抓着我的胳膊,说:“别着急,我知道怎么走……总有一天我还会带你回来的。”说着,乔治・马歇尔,我的向导,我的朋友,我的背叛者,突然猛地将我一推,我就一个人留在了一个不知名的令人作呕的地方,身边四处弥漫着邪恶的气息。 我一个酒吧一个酒吧地闲逛,总是被人斜眼瞟着,总是被人唾弃,总是被人像皮球似的拳来脚去。许多次我都发现自己平躺在人行道上,嘴角、眼角都在流血,手被割得一道一道的,身上肿了一大块。为了偷看她,我付出了这么惨重的代价,但这是值得的。当我在梦里,看见乔治・马歇尔走进来,听见他允诺说能安排我们相会,我的心就开始怦怦直跳。我恨不得插上双翅飞到她的房前。奇怪的是我自己从来找不着路;奇怪的是,乔治・马歇尔,就是那个能领我去找她的人,有一根无形的线将我和他连在了一起。虽然他不愿相信自己的眼睛,但他还是全部经过的无声的见证人。于是在梦里,乔治・马歇尔又用疑惑的眼光看了看,重新审视我们走过的历程,希望能够找到满意的答案。 突然我又记起了本已忘记的事情。我睁大双眼,好像在凝视着遥远的过去,想捕捉到某个空白的记忆。我看到了后院。因为是在冬天,榆树的树干上都结了冰,地面很硬实,也很荒芜。我是个爱情战场上失败的囚犯,我是个只会对着痰盂愤怒地射精的懒汉。我愤怒地捶打她的颧骨来获得性高潮,我咬她嘴上的茸毛。我忧郁地把自己嘴上的胡须拔下来放在嘴里嚼,再吐掉。 整个冬天都是这样的,直到那天我回家时发现她躺在床上,身下有一摊血。在梳妆台里医生放了一个用毛巾裹着的七个月的胎儿。它就像是个侏儒,皮肤深红,有头发也有指甲。它无声无息地躺在梳妆台的抽屉里。它没有名字,没有人爱它,也没有人会悼念它。它会被埋掉,即使它尖叫也不会有人听见。它的生命是梦里得到的,也消失在梦里。它的死只是更深更远地刺入了一个永远不会醒的梦里。 卡洛特两腿交叉地躺在床上,两脚搭在床沿上。她一直那样躺着直到大夫来救活她。房东进来换了床单。我们被告知要搬走,房间要消毒。我们另外找了个地方,有床,有炉子,有五斗橱。我们仍像原来一样吃饭、睡觉。 日子一天天地就这样过去了,直到遇见尤娜・吉福特。那是我和卡洛特搬到另一套公寓的几周后,我在她家门口的街上遇见了她。我跟她上了楼,也许呆了半小时,或许更长,但关于那次拜访我所能记得的就是她带我去了卧室,给我看了她的床,她的孩子就是在那张床上出世的。 不久我想法摆脱了卡洛特的纠缠,到后来我就和莫德在一起了。我们俩婚后大约三个月时,一次非常偶然的会面发生了。一天晚上我一个人去看电影。我买票进了电影院,我在电影院后面站了几分钟才找到一个座位。昏暗的灯光中一位拿着手电的女引座员来到我面前。她是卡洛特。“亨利!”她喊道,像只受伤的雌兔发出的叫声。她太激动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眼睛睁得很大,眼眶都湿了。在她长久的默默注视下我感到有些羞愧。“我给你找个位置。”最后她说,当她把我领到一个座位上时她对着我的耳朵小声说道:“过一会儿我来找你。” 我眼睛一直盯着屏幕,思维却像脱了缰的野马。我这样坐着似乎有好几个小时了,脑海里像放电影似的,往事历历在目。突然我意识到她坐到了我身边,抓住了我的胳膊。她很快就把手滑到了我的两腿之间,当我看她时,看见她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天哪,亨利,这么长时间啊!”她低声说道,另一只手把我的裤子扯到了膝盖上面。我很快也对她这样做了。我们这样坐了一段时间,开始亲吻,眼睛心在不焉地盯着闪烁的屏幕。 后来一股激流涌遍全身,我们用手热烈地抚摸着对方滚烫的肉体。我们还没尽兴呢,电影突然演完了,灯亮了。 “我送你回家。”我说。我们相拥着走上过道。我嗓子发痒,声音嘶哑,嘴唇发干。她靠在我怀里,两腿紧贴我的两腿。我们蹒跚着朝出口走去。在门厅她停下来补了补脸上的妆。她没有多大变化,眼睛更大更忧郁了,不过还是很亮很迷人。紫红色的外衣料子较薄,紧贴在身上,恰好显出她的身段。我看着她的腿,突然回忆起她的脚特别灵巧娇小,有这样一双脚的人永远也不会衰老。 在出租车上我开始告诉她,我跑走之后发生的事,但她把手放在我嘴上,低声求我到家后再告诉她。然后,她还是把手放在我嘴上,问:“你结婚了,是吗?”我点了点头。“我就知道会这样的。”她低声说着,然后把手抽了回去。 随后她用胳膊搂着我,疯狂地吻着我,她呜咽地说:“亨利,亨利,你不应该这样待我的,你应该早告诉我这一切的。你太残忍了,你太狠心了,亨利,你把什么都毁了。” 我紧紧搂着她,把她的腿放在我腿上,用手迅速抚摸她的大腿,车突然停了,我们只好分开。我跟着她走上台阶,有些发抖。我也不知道一旦进去会发生什么事。一关上门她就在我耳边提醒我走路轻点:“你不能让乔治听见你,他病得很重,恐怕他要死了。” 客厅漆黑一片,我只好抓住她的手,让她领着我走上两层盘旋的楼梯来到她和她儿子住的顶楼。 她打开昏暗的灯,用食指指了指沙发,然后她竖起耳朵,贴在隔壁的门上仔细听了听,确认乔治是睡着了。最后她踮着脚尖来到我身边,轻轻地在沙发边上坐下。“小心点,”她低声说,“这沙发会吱吱地响。” 我感到很为难,一声不吭,一动不动,我不敢想如果乔治发现我坐在这儿,他会干些什么,而他就要死了。一个可怕的结局。我们坐在那儿,就像两具僵尸,坐在摇摇欲坠的顶楼上。不过,我还考虑到这种事只得悄无声响地进行,也许还是好事。天知道如果她能大声说话,她会说出些多么可怕的话来。 “把灯关了!”我用手势求她。当她站起来去关灯时,我指了指地板,意思是说我想睡到沙发旁边的地板上。过了一会儿她也躺到了我旁边的地板上,然后她站起来迅速脱掉衣服。借助从窗户露进来的微弱的灯光我能看见她。当她把衣服全扔掉时,我也迅速解开裤子的扣子。 很难做到不发出一点声音。想到乔治可能会听见我们,她显得很害怕。我知道造成乔治生病的责任很容易会推到我身上,她已经默认了这个事实,而且她的恐惧正是担心这件事情暴露而引起的。 做爱时的激情是我们以前从未有过的,但却不能发出一点声息,这一切需要技巧,需要耐心。而突然发生的另外一件事对我影响很大,那就是她欲哭无泪,但我能听见她的眼泪在心里流淌时的汩汩声。尽管她说因为乔治在隔壁,因为冲澡会发出响声她没法洗干净,所以她颤抖地低声求我不要射精,但也许是因为她在无声地哭泣,更因为我想让她心里的汩汩声终止,我射了一次又一次。每次她都知道我会射在她里面,但她无能为力,也一次又一次地达到了高潮。 最后当我站在她的房外,跟她拥抱告别时,她低声说她要钱付房租,并求我第二天带钱给她。然后正当我要下楼时,她拉住我,嘴贴在我耳边说:“他活不过下星期!”这声音如雷贯耳。即使现在,想起这件事,我就能听见微风中传来她那低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我的耳朵好像是一个蒲公英,每一个飘动的飞絮都带着一个讯息,当这个讯息传到我脑里时,就在脑海里炸响:“他活不过下星期!”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重复这句话,重复了一千多次。而每次想起这件事,脑海里就会浮现一幅可怕的画面:一个没有头皮的女人的头像。 我总是能看到这幅情景:黑暗中露出一张脸,头的上半部分被一扇门截住了,然后我就看见乔治出生了(就像她原先给我讲过的那样)。她把自己锁在一间小屋里,以避开孩子的父亲,他因为酗酒眼睛都瞎了。乔治就出生在小屋的地板上。我看见她躺在地上,缩成一团。乔治就在她的两腿中间。他们就那样躺着,直到月光照进来。她多爱乔治呀!她有多依靠他呀!对乔治有多好都不算过分。宁可自己挨饿她也让乔治吃饱,为了让乔治上学她还卖身。一切都是为了乔治。“你哭了。”我问她,“怎么了?他又给你惹事了?”乔治的身体从未好过:他浑身都长脓疮。我们三个人一起坐在黑暗里时,有时他会说:“哼首曲子吧。”然后他们俩开始低声哼唱。过了一会儿乔治会走近她,搂着她,像个孩子一样哭起来,“我一点儿也不舒服。”他会一遍一遍地说,然后他会咳嗽起来,一咳起来就没个完。他的眼睛跟她一样又黑又亮,长在他那苍白的脸上就像一对灯笼。 后来他走了,去了一个农场,我们以为他的病也许好了。谁知一个肺化脓了,治好之后另一个肺又化脓了。医生对他中断治疗之前,我希望自己能像恶性肿瘤一样,扩散爆炸,挣开束缚;如果必要的话就杀死他的母亲,免得她心痛,让她不再痛苦,不再默默地折磨自己。而我,什么时候真正爱过她?什么时候?我想不清楚。我一直在寻找让我舒服的子宫,然后关在一间小屋里,把自己锁在里面,观察月亮照进来又移走,看见一个又一个血乎乎的东西从她两腿之间掉下来。天啊,对了,就是那个地方!靠近“士兵之家”。而他,孩子的父亲,也是个诱奸犯,心安理得地躲在酒吧里喝酒。他就这副样子。而后来,就再没人提起他,他成了一具躺在棺材里的尸体,就躺在几个街区远的地方。后来我才听说他们把他的尸体运到了北方,她埋的他,用了军人的礼节。 天哪!一个人不知道的时候什么事都会发生,而你只是出去散了会儿步,去图书馆查了本重要的书。一个肺、两个肺、割除、死胎、产后风、白肿病、失业、寄宿生、拖着垃圾桶、抵押自行车、坐在屋顶看鸽子。这些虚幻的物体和事件充斥着我的脑海,然后烟消云散,忘得一干二净,像腐烂的肿瘤一样,埋进了垃圾桶,直到突然两片嘴唇贴在长满耳垢的耳朵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 第二天我没有拿钱回去,十天之后的葬礼上我也没露面,但在那之后的三周里我都觉得自己有愧于莫德。当然,我一字没提那天晚上在地板上悄无声息的做爱,但我的确承认送她回家了。换别的女人,我也许会坦白始末,对莫德却不行。因为即使说出了这一点点事情,她已经吓得不行了。她听不下去了,一等我说完,她就十分坚定地否定了。 公平地说,期待她同意我的建议是有点儿不近人情。很少有女人会同意。我希望她说什么呢?喂,请卡洛特来和我们一块住吧!是的,我最后得出了这么一个非同寻常的结论:我惟一能帮她的就是让她和我们一块住。我尽力向莫德解释清楚,我从没爱过卡洛特,我只是可怜她,而且我还欠了她的情。奇怪的男性逻辑!疯了,完全疯了!但我却坚信我说的每一个字,卡洛特可以搬来,自己住一间,过她自己的生活。我们可以宽厚地待她,就像对待一位落魄的王后。这些在莫德听来都是空洞而荒谬的。既然莫德已经下定了决心;既然除了我自己没人信我的话,没人愿听我说;既然说这些话就像对牛弹琴,我就继续阐明我的观点,越说态度越认真,语气越令人信服,态度也越坚定,而她一直像个木头人一样听着,什么也打动不了她的铁石心肠。 回答就是“不”!昨天、今天、明天,都是“不”!确定不移的“不”!她的全部身心都在支持她坚定地回答:“不!”确定不移的“不”! 如果她对我说:“听着,你不能让我做那种事!你难道疯了吗?我们三个人怎么相处?我知道你想帮她,我也想帮她,但是……” 如果她那样说,我就会走到镜子前,久久地冷冷地盯着自己,像个斗败的公鸡一样大笑,然后同意说那样做是完全疯了。我不仅会这样做,甚至还会……我会相信她真的有所企图,到底想要什么而她那贫瘠的思想又没能力想得到。是的,我会像她死去的继父过去经常做的那样,把她抱在腿上,互相接吻,抚爱,低声交谈,装作986加2等于负69。我会温柔地掀起她那蝉翼般透明的外衣,满足她的情欲。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面对她的铁石心肠,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我被激怒了,在午夜时我冲出房门,开始徒步走向科尼岛。天气很温和,当我到达海滨的木板路后,我在一个斜坡上坐下,放声大笑。我突然想起了斯坦利,想起了他从奥格素普要塞放出来之后我与他相遇的那个夜晚,想起了我们租了辆敞篷四轮四座马车,我们把喝空的啤酒瓶堆在对面的座位上。当了四年骑兵的斯坦利成了名钢铁汉子。他的内心和他的外表一样刚强,就像一位教皇。如果我敢激怒他,他会咬掉我的耳朵,也许还会把唾沫吐在我脸上。他口袋里有一两百美元,而且想要在一晚上花光。我记得那天晚上我们俩还有足够的钱在巴拉芙大厅附近的一家快倒闭的旅馆里租了间房子。我还记得他喝得酩酊大醉,以至于都不能下床小便,只是翻了个身,对着墙撒了泡尿。 第二天我仍怒气未消,接下来第三天、第四天都是如此。那个“不”占据了我整个大脑,要用一千个“对”来掩盖它。当时我无所事事,装作要靠卖书糊口,卖的那些书据说是“世界最佳文学书籍”。但不管我干什么,每天醒来时耳边还是回响起“不”的轰鸣声,我仍旧怒不可遏。一天我正吃着早饭,突然想起来我从未向朱莉表妹征订过图书。朱莉是莫德的表妹,她结婚挺久的了。我猜,她也想找点刺激。朱莉可以成为我第一个推销对像。我可以在午饭前从容不迫地去找她,卖一套书,吃一顿饭,睡个好觉,然后去看戏。 朱莉住在曼哈顿,她的丈夫据我了解是个书呆子,也就是说他是个地地道道的本分人,老老实实地挣钱,根据自己的喜好投票支持共和党或民主党。朱莉性情温顺,却头脑简单,最多翻一翻《星期六邮政晚报》。 当她来开门的时候我大吃了一惊。我没想到一年左右的时间里一个人的身上会有这么大的变化,也没想到过上午十一点钟光景若没有客人造访,大多数女人都是一副什么样子。这样说有点损,但她看上去就像一块抹了番茄酱又被放回冰箱里去的冰凉的火腿肉,相比之下,我上次见到的朱莉好像是在梦里。我很快调整自己回到现实之中。 我自然是更想卖书而不是做爱,然而我又隐隐觉得要想兜售图书我得先做爱。朱莉不能理解我怎么想到上她这儿来推销图书,我又不能告诉她说是因为她没脑子,看书可以提高她的智力,她即使知道这一点也不会承认的。 她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儿,自己进去精心打扮。我开始看起我卖的书的内容简介。我发现它太有意思了,我自己几乎都想买它一套。我看了一篇有关柯勒律治的介绍,他的思想真精辟(原先我总以为他是个粪桶)。这时我觉得她走了过来。文章写得相当精彩,我没抬头,继续往下看。她在我身后跪在沙发上也看起来。我觉得她在用手轻轻晃动我的身体,而我正专注于跟着柯勒律治美妙的思路往下走呢,就任凭她摆布。 突然书从我手上飞了出去。 “你看那没用的东西干吗?”她嚷道,抓着我的胳膊肘子使劲晃,“我一个字也看不懂,我猜你肯定也这样,你到底怎么啦?你就不能干点别的?” 她脸上慢慢露出讨厌的、愚蠢的媚笑。她看上去就像在真正思考的日耳曼天使。我站起来,把书捡起来,问午饭吃什么。 “天哪,你真是厚脸皮,”她说,“你以为我是什么人哪?” 我只得装作是开开玩笑。把手伸进她的上衣,捻弄了一会儿她的右乳头之后,我又巧妙地回到吃饭的话题上。 “听着,你已经变了,”她说,“我不喜欢你说话的方式,还有做事的样子。”她坚定地把她的乳头放回去,就像把一卷湿袜子放进了要送去干洗的口袋中。“听着,我是个结了婚的女人,你不知道吗?你知道如果被迈克抓住了,他会干什么?” “你自己也有点变了,”我说,站起身,寻摸着吃的。现在我只想吃东西,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我认定她会给我做顿好吃的,她最起码会为我做这点,因为她有点性欲反常。 惟一让她消气的方法就是抚摸她,我装作动情地抚摸她的屁股,但却不能太动情,因为那样做就好像我想马上做爱而不是吃饭。如果吃饱了饭,我也许会捎带跟她上床。我一边笨手笨脚地抚摸她,脑子里一边这么想。 “天哪,好了,我去给你做饭。”她脱口而出,这正中了我的圈套。 “好的,”我也几乎嚷嚷上了,“你有什么好吃的?” “你自己来看。”她回答道,把我拖进厨房,打开了冰箱。 我看见有火腿、土豆沙拉、沙丁鱼、凉的甜菜根、米糊布丁、苹果酱、牛肉香肠、泡菜、奶油、奶酪,还有一盘抹了蛋黄酱的什么东西。我知道这我是不会吃的。 “我们把它们全拿出来吧。”我提议说,“你有啤酒吗?” “有,我还有芥末。”她大声嚷道。“面包呢?” 她嗔怪地看了我一眼。我迅速打开冰箱,把这些吃的全拿出来,放在了桌上。 “最好再煮点咖啡。”我说。 “我猜你想在咖啡里放些掼散的奶油,对吗?我真想毒死你。天哪,如果你手头紧,你完全可以找我借钱。你不该来找我推销那些没用的东西。如果你表现好点,我会请你出去吃饭。我有戏票。我们可以过得很开心……我甚至还会让那个傻瓜买你的书。迈克人倒不坏,即使我们不想看那些书他也会买的,如果他觉得你需要帮助的话……你走进来待我就像我是垃圾似的。我招你惹你啦?我犯不着受你的气。别笑!我是很正经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待你这么好,你究竟认为你是我什么人?” 她把一个碟子扔到我面前,然后转身进了厨房。我一个人坐在那儿,面前堆满了吃的。 “好了好了,别再那样说了!”我一边说一边把好吃的放进嘴里,“你知道我并没有什么私欲,”(“私欲”这个词吓了我自己一跳,因为太不合适了。不过我清楚她喜欢这个词)。 “管你有没有私欲。我不会理你的,”她回嘴说,“吃饱了你就滚,我去给你煮咖啡。我不想再见到你。你太恶心人了!” 我放下刀叉走进厨房。水还是凉的,我花几分钟时间安抚安抚她也不碍事。 “对不起,朱莉,”我说着,想用胳膊抱住她。她生气地把我推开。“你看,” 我开始为自己辩解,“我和莫德处得不大好。今天早上我们吵得很厉害。我心里不大舒服。” “那你把气撒在我身上?” “没有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今天早上我很懊恼,所以我就来找你了,然后,我就开始跟你做工作,让你买那些书,即便是能让你装着想买……” “我知道你是怎么啦,”她说,“你对我的长相感到失望了,我已经变了,这就是问题所在。你是只斗败的公鸡,你想借我出气,但那都是你自己的过错。你有一个漂亮的妻子,为什么不对她忠诚点?每个人都有和别人吵架的时候,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你们俩才拌嘴,如果我生气了也跑到别人丈夫那儿去行吗?我们成什么人啦?迈克不是圣人,我想没有人是圣人。你的行为就像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你觉得生活是什么?是做梦?是遗精吗?” 这段话很严肃,我只好求她坐下和我一块吃饭,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解释。她不情愿地答应了。 我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一边叙述着那个冗长的故事。她好像被我的真诚打动了。我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起我的想法,但我讲得很谨慎。因为这次必须看起来像是我在帮她的忙才行,而事实上是我在设法让她帮我;同时我在考虑这样做是否划得来。也许去看戏更令人愉快。 她又恢复了正常,变得友善,可以信赖了。咖啡煮得相当不错,我刚喝完第二杯却觉得要大便。我来到卫生间,解完大便觉得舒服极了。我在抽水马桶上坐了一会儿,有点昏昏欲睡的感觉,也有点欲火焚身的感觉,可突然我觉得自己像是在坐盆浴。马桶里的水涨过我的腿流到了地板上。我跳起来,用毛巾擦干屁股,系上裤子的扣子,惊恐地瞪着马桶。我把想到的方法都试过了,水还是不停地上升,流出来,还带出一两块粪块和一堆卫生纸。 我惊恐地喊朱莉过来。门开了一条缝,我求她告诉我该怎么办。 “让我进来,我来修。”她说。 “告诉我怎么做,”我恳求道,“我来干。你现在仍不能进来。” 她不答应,我只好打开了门。我生平从未这么困窘过。地板上全是脏东西,但朱莉麻利地干了起来,就像这是每天要干的事。一会儿水就不流了,就剩下要收拾地上的脏东西。 “听着,你现在出去,”我求她,“让我来干吧,你有畚箕和拖把吗?” “你出去,”她说,“我来收拾。”说着,她把我推了出来,关上了门。 我在外面如坐针毡地等她出来。我真的惊惶失措了。惟一一件能做的事就是尽快溜走。 我坐立不安地呆了一会儿,侧着身子听了听里面的动静,不敢从门缝往里偷看,我知道我再也不敢面对她了,我朝四周看了看,量了量到门口的距离,竖起耳朵听了听,然后抓起我的东西,踮着脚尖就跑了出来。 大楼里有电梯,但我不想等着坐电梯。我跳着跑着下楼梯,一次迈三级台阶,好像有鬼追我似的。 出了大楼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了一家饭馆,彻底洗了洗我的手。那儿有一台机器,投一枚硬币,就会对你喷香水。我让自己喷了一身香水才出来走到阳光底下,我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让灿烂的阳光驱散心底的不安。 很快我发现自己走到了河边。不远处有个小公园,至少有一块草地和几张长凳。我坐下来,陷入了沉思。没过一会儿我的思绪就回到了柯勒律治。让自己回忆一些美好的事物是一种解脱。 我心不在焉地翻开那本书的简介,开始看在朱莉家发生那件令人难堪的事情之前吸引我的那个片断。我一页页地翻看着。在书的后面附有各种图表以及在世界各地发现的碑匾上的古代书法的复制品。我碰巧看到了乌格斯的“神奇的书法”,这个人曾经从中亚游历到欧洲。我读到有些城市的地势是在地壳运动时,因为山脉的形成而被抬高一万两千到三千英尺的;我还读到梭伦和柏拉图的对话,我还读到在西藏发现了一万七千年前的雕刻文字,其中预卜着现在存在的尚不知名的大陆。我碰巧翻到了毕达哥拉斯学说的理论依据,却又悲伤地读到亚历山大图书馆的毁坏。玛雅人的碑文生动地再现了保罗・克利对自己教义的游说。先人留下的书法、符号、图案和文章就像幼儿园里的孩子发明出来的东西一样引人注目,而另一方面,正是一些大胆的想像使这些文章充满理性的智慧光芒。 我还读到许多思想家的理论,每一位先哲的思想都是一个宇宙,每一种理论都有一根无形的链条将其与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相连。我还看到一个图表,其中的线条像班卓琴指板上的定音档一样平行分布着,横向列出了“有文明以来”人类历史的沿革,纵向列出了文学巨星的姓名、生平大事记及其作品。欧洲中世纪在历史长河中的地位就像摩天大楼侧边黑洞洞的窗户;某些先哲振臂高呼,努力想唤醒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意志消沉的民众,他们的智慧之光不时地照射在空白的墙壁上。当欧洲被黑暗统治时别处已经一片光明,先哲的思想就像一个名副其实的荧光屏,经常能穿透重重迷雾,展现各种符号和图案。一件事情格外醒目,那就是通过荧光屏,先哲们的思想在渗透,在振臂高呼,发人深省。当他们被黑暗所吞噬时,他们的思想就会像被冰雪覆盖的喜马拉雅山山脉一样威严耸立。对于我来说,有理由相信,除非爆发毁灭性的灾难,他们的思想光芒永远不会消亡。我关上思绪的闸门,脑海中又浮现出一个谜一样的人物的形象:列奥那多・达・芬奇这位欧洲思想家的古老的面容。他脸上戴的用来隐藏他的身份的面具就是曾经被天堂使者断定为最令人迷惑的伪装之一。我一想到那双坚定地注视着未来的眼睛所察觉到的景象,我就不寒而栗…… 我朝河对岸“泽西河滨”望去。在我眼里它相当荒凉,甚至比干涸的砾石河床还要显得荒凉。在这里,人类历史上什么重要的事件都未发生过。也许再过几千年也不会发生。分布在中非、东南亚和大洋洲一带的身材矮小的俾格米人比新泽西州的居民要有意思得多,也更值得研究。我上上下下打量哈德逊河,这条甚至从我第一次看亨利・哈德逊的恐怖小说《半个月亮》时我就一直憎恶的河流。河流两岸我都一样讨厌。我讨厌根据它的名字编出来的传说。整个峡谷就像喝多了啤酒、走起路来都步履蹒跚的荷兰人做的梦一样空洞。我从未跟住在曼哈顿的女人做过爱。我讨厌纽约人的祖先,我希望河的两岸种有一万棵内含炸药的树,而且它们能同时爆炸。 第14章 我突然做出决定想搬出“蟑螂大厅”。为什么呢?因为我遇到了丽贝卡…… 丽贝卡是我的老朋友阿瑟・雷蒙德的第二个妻子。这两个人现住在沿河路的一套相当大的公寓里,他们想出租房间。是克伦斯基告诉我这事的,他说他打算租一间。 “你为什么不来见见他妻子?你会喜欢她的,她和莫娜长得就像姐妹俩。” “她叫什么名字?”我问。 “丽贝卡。丽贝卡・瓦伦丁。” “丽贝卡”这个名字我听了很激动。我一直想见见叫丽贝卡的女人,而不是什么“贝克”(丽贝卡、露丝、露克森、罗莎琳德、弗雷德里克、厄休拉、希莉亚、诺玛、盖丽弗、利奥诺拉、萨宾娜、玛薇拉、索兰奇、黛德。这些女人的名字都相当好听。像花,像星星,像星座)。 莫娜不太想搬,但当我们到了阿瑟家,她听见他弹琴,于是她改变了主意。 开门的是雷妮,阿瑟的妹妹。她大约十九岁,满头卷发,充满活力,性格刚烈。她的声音像夜莺的叫声,不管她说什么你都愿意听。 最后丽贝卡露面了。也像是《旧约全书》中的人物,皮肤是日晒充分的棕褐色。莫娜立即上前和她亲热地打招呼,就像是一对失散的姐妹。她们俩都很漂亮,丽贝卡更成熟些,更可靠些,更容易让人接近,让人本能地觉得她总喜欢说真话。我喜欢她紧紧握着对方手的样子,喜欢她跟人问好时直盯着对方的眼神。她好像具有一般女性没有的魅力。 阿瑟很快就加入了我们的谈话。他身材矮小,肌肉发达,嗓音较粗,鼻音很重,还不时发出阵阵爽朗的笑声,笑得前仰后合。他取笑自己做过的荒唐事,笑起来就像是在取笑别人。他的生活毫无规律,身体却壮得像头牛,生气勃勃,乐观向上,精力充沛。他一直是这副样子。过去,当我和莫德第一次跟他作街坊时,我就很喜欢他。一天二十四小时里我都可能突然去找他,一聊就是三四个小时,给他介绍我刚看过的书。后来他娶了艾玛,而艾玛后来成了我在公司的同事。 当我站在那儿看他说话时,我的脑子里迅速回忆着往事。她的妹妹雷妮正和克伦斯基的妻子进行索然寡味的谈话(不管你跟她谈什么有趣的话题,克伦斯基的妻子总是无动于衷)。我心里直犯嘀咕,我们这一大帮子人,同在一个屋檐下,该怎么相处呢?才两间空房,克伦斯基已经预订了较大的那间,我们六个人得挤在另一间,而这一间比鸟笼子大不了多少。 “哦,那就可以啦。”阿瑟・雷蒙德说,“天哪,你们要不了多大地方。我们这儿有整栋房子呢,我希望你们搬过来。我们可以在这儿过得很开心,天哪!”他又爽朗地大笑起来。 我知道他手头紧,可碍于面子他又不愿承认缺钱花。丽贝卡期待地看着我,我很清楚她的意思。莫娜突然开口说:“我们当然会租下来。”克伦斯基高兴地搓着手说:“你们肯定会的!你们看吧,我们会相处得很好的!”然后她开始和他们讨价还价。但阿瑟・雷蒙德不愿谈论金钱,“你们自己商量好了。”他说罢,转身去大房间看哪儿放了钢琴。我听见他在砰砰地弹钢琴,我竖起耳朵想听清楚,但丽贝卡站在我面前,总有问不完的话题。 几天之后我们搬了进来。关于这个新住处我们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好像每个人都急着用卫生间。从留下的气味上你就能知道最后一个人是谁。水池总是被长头发堵住,而且阿瑟・雷蒙德从来不带牙刷,总是用他前面那人的。另外总有太多的女性造访。阿瑟的姐姐 杰西卡是位演员,经常来这儿过夜。还有丽贝卡的妈妈,经常出出进进,哭丧着脸,像具僵尸似的拖着身子走路。还有克伦斯基的朋友、丽贝卡的朋友、阿瑟的朋友和雷尼的朋友,更别提那些整天整夜都在这儿呆着的小学生。刚开始钢琴声还是挺悦耳动听的:巴赫、莫扎特等人作曲的片断,但马上变得不堪入耳,尤其是当阿瑟・雷蒙德自己演奏时。他像疯子似的,一遍又一遍地反复弹一句,先是一只手弹,节奏很慢却很有力度,接着换另一只手弹,仍是慢慢地,有力地弹;然后两只手一块弹,很慢,很有力,随后逐渐加快速度,直到正常节奏。这样反复二十次,五十次,一百次。接下来他稍稍加快几拍,重复好多次,然后又回过头去,从头开始弹。他会突然停下来,弹点他喜欢的新鲜的曲子。他全身心地投入演奏,好像是在举行音乐会,但这样三遍下来他犹豫了。沉默一阵之后,他又弹慢了几拍。一会儿慢,一会儿快,一会儿用一只手,一会儿用两只手,手、脚、胳膊肘、指关节一齐上,像一支坦克部队在前进,席卷了他面前的一切,摧毁了树木、篱笆、牛棚、围墙。听他的音乐让人痛苦。他弹琴不是为了娱乐,而是在完善他的技巧。他要把指尖磨秃把屁股磨平。一直前进,在进攻、在歼灭、在扫荡,重新招集人马,排兵布阵,控制后方,挖壕固守,审问囚犯,隔离伤员,侦察敌情,布下伏兵,打出照明弹,发射火箭,轰炸军工厂和铁路,发明新的鱼雷、发电机、喷火器,破译情报…… 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伟大的老师,一个认真的老师。穿着他那件土黄色的衬衫,衣领子总是敞着,他像一支难以驾驭的黑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有时他一手托肘,站在角落里认真倾听,他的学生正按照他的要求努力练习;有时他走到窗前向外眺望,跟着学生弹的曲子轻轻哼唱起来。如果碰上年纪非常小的学生,他会温柔得像头羊羔,他会逗这小孩子笑,会把他从凳子上抱起来。“你看……”他很慢,很细心,很温柔地教他怎样弹。对这些年幼的学生他的耐心好像是无限的,看了真令人感动。他照顾他们就像他们是花朵。他全心深入他们的灵魂,尽力去安抚他们,激发他们的创造力。而对待年龄大些的学生的方式,则更令人感奋。他全神贯注,机警得像头豪猪,两腿叉开,身体上下前后左右晃动,面部表情也随着弹奏的曲调迅速变化着。对这些学生讲话时他把他们当做高手来看待,他建议用这种或那种手法。他经常打断学生的演奏,长达十到十五分钟,插进去讲解技巧,比较、评估几种手法,将一份乐谱和一本书进行对比;比较两位作者,将一个音调和一个人的方言进行对比,诸如此类。他让音乐成为活生生的东西,无论从什么东西里他都能听到音乐的声音。是的,他就像是太阳神,像是救世主,他的光辉普照大地。 和克伦斯基辩论时,他就像是换了个人。那种追求完美的狂热,对教师这一职业的热爱,都是他作为一名音乐教师的宝贵财富,而表现在思想上却是那样滑稽可笑。克伦斯基就像猫逗老鼠那样戏弄他。阿瑟・雷蒙德好像总是在说:“伸出你的拳头!打呀!打呀!你这个狗杂种。”但克伦斯基却没有让自己成为攻击目标的意思。 我从未见过阿瑟・雷蒙德看书。我认为他看的书肯定不多,但他的知识却很渊博。无论他看什么,都能过目不忘。除了我的朋友罗伊・汉密尔顿,他从书上摘引下来的东西比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多。他看一篇文章总是囫囵吞枣,罗伊・汉密尔顿却可以说是一个字一个字地研读,有时一次在一个词组上停顿几天乃至几星期,有时看完一本很薄的书得花上他一两年的时间。但每当他看完的时候,他的思想境界好像又得到了升华。对他来说,六本好书则此生足矣。彻底看完一本书,他会得到一种看过所有书的感受。他和那种每看一本书思想就退后一步的学者正好相反。书和他的关系就像真理和瑜珈的关系,它们帮助他与上帝沟通,对话。 另一方面,阿瑟・雷蒙德好像是在贪婪地看书。他全身心地投入到阅读中去了,至少根据这些书对他的影响来看,我认为是这样。他看书就像海绵吸水,力求吸收作者的全部思想精华。他惟一关心的就是消化、吸收,再消化,再吸收。 他是那样一种人:每看完一本书,在随后的几周内谈论的话题除了这本书没别的东西。不管别人说起什么,他都会将它和他刚看完的那本书扯上关系。他谈论的并不是书本身,而是他,阿瑟・雷蒙德是如何透彻地理解这本书的。若是想期望他介绍一下这本书那是徒劳。他只会告诉你一些你能够听懂的一些内容的分析,尽管他不停地对你说:“你得看看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而他的意思是“从我这儿你能知道这是一本重要的著作,否则的话我不会浪费时间跟你讨论这本书”。而且,他的弦外之音是你没看过这本书的原因是凭你自己的努力,你永远也领会不到我阿瑟・雷蒙德已经理解的内容。“等我给你讲完,”他好像是说,“你就没必要看了,我不仅知道作者说出了的,而且还知道他想说而没说出来的内容。” 这种冗长无味、无聊透顶的讨论正是在我们这座房子里进行的。莫娜已经不去舞厅上班了,正准备去剧院谋职。我们经常一起在厨房吃饭,等着夜深了回到我们的小天地去,但是阿瑟・雷蒙德毫无时间概念,一旦他对一个话题感兴趣了,他不会想到食物、睡眠或是性。只要他愿意,即使是凌晨五点钟上床,他也会在八点钟起床;或者一睡就是十八个小时,他让丽贝卡给他重新进行日程安排。自然这种生活会造成混乱并且误事。当情况乱得一团糟时,阿瑟・雷蒙德就会干脆撒手不管,一走了之。有时一走就是好几天。这些天的失踪之后,人们会编出有关他的稀奇的谣言和荒唐的故事。显然这几天的出游对恢复体力很有必要,音乐家的生活可能无法满足他粗野的秉性。他喜欢和一些比他自己要长得结实的傻冒吵架,喜欢无情地打断别人的胳膊或腿。这些人越强壮,阿瑟・雷蒙德就越喜欢。因为怕伤了自己的手他不敢用拳头。我觉得他更卑鄙的一点就是,他总是佯装不想打架,然后出其不意地击倒对手。“我实在看不起你,”有一次我告诉他说,“如果你跟我玩这种把戏,我会用瓶子砸裂你的脑袋。”他吃惊地看着我,他知道我不在乎跟他打架还是摔跤。“我不会在乎的,”我补充说道,“如果你黔驴技穷,使出这最后一招的话。我知道你只想显示显示。你这个蠢货,总有一天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他笑了。他说我说起话来就是莫名其妙的。 “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原因。”他说,“你这人让人捉摸不透。真的,亨利,”他发出一阵狂笑,“有时我真不理解你。我想跟你交个朋友……我们曾经是朋友,你记得吗……但你已经变了……你骨子里很硬……你是雷打不动的。天哪!你认为我很强硬……我只是狂妄自大,争强好胜,精神饱满。你才是强硬的那种人。你是个流氓,你知道吗?”他又笑了,“是的,亨利,你正是这种人--你是个精神流氓,我不信任你……” 看到我和丽贝卡之间的关系轻松和睦,他很烦恼,但他没吃醋,他也没理由吃醋。不过他很嫉妒我能和他妻子友好相处的能力。他总是跟我说她有多理智,好像这是她吸引我们俩的原因。但如果丽贝卡在场的话,他对她的态度就会来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认为她的观点无足轻重,而他听莫娜说话时那副郑重其事的样子又太好笑了,还没听完她的话他就连声说:“是的,是的,一点儿没错。”而实际上他根本没听她究竟在说什么。 单独和丽贝卡在一起,看她做饭或熨衣服,我总是聊一些只是和别人的老婆聊天时才说的话题。丽贝卡很朴实,但一点儿也不理智,容易冲动,感情用事。她喜欢被当做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有理智大脑的人。我们谈论的是最简单的话题,有时就是些家务事,而音乐教师对此是毫无兴趣的。 谈话只是别的一些更微妙的交流形式的前奏。如果后者没什么效果的话,谈话也没什么意思了。如果两人愿意彼此交流的话,无论谈话内容多么混乱都没什么关系。说话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的人往往不能让别人明白他的意思。人们说话时并不讲究语法,也不在意前后矛盾,有些谎言什么的。如果你的谈话对像愿意听的话,即使不知所云地乱说几句,他也会很好地理解。不管你是和男人还是和女人说话,如果是这种谈话的话,那么你们两人就很默契了。男人之间和女人之间谈话都非常需要这种默契。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夫妇之间则很少有这种谈话。 说起阿瑟・雷蒙德和克伦斯基我这两个年轻的朋友,其中一个后来只对共产主义思想感到认同,他认为只有它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而另外一个后来成了我的病人,当时我暗示说会是这种结局,他还说我疯了呢。音乐教师放弃了音乐试图拯救社会,但他没有获得成功。他的失败甚至使他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多彩和兴趣盎然;而另一个放弃了他的医学研究,最后成了我这位精神分析学家的病人。他明知道我没有行医执照,只有满腔热情和真诚。他故意这么做,甚至对这种一无所获的结果也感到满意,因为他早就预料到了。 我们一起住在沿河路的日子距现在已有二十多年了。几天前,当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时,我遇到了阿瑟・雷蒙德。如果不是他跟我打招呼的话,我可能就跟他擦肩而过了。他变了许多(腰几乎与克伦斯基一样粗了),步入了中年,牙齿熏得黄黄的。没说几句,他就聊起了他的大儿子,他现在在上大学,是橄榄球队队员。他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我对这些不感兴趣,我想知道他自己的情况,却一无所获。他只爱谈论他的儿子:他会是个人物的(一个运动员,一位作家,一名音乐家--鬼才知道是什么)!我对他儿子不感兴趣,从他的谈话中我惟一的收获就是他,阿瑟・雷蒙德已经完全失去活力了,他活在对儿子的厚望之中。这可怜的人。我恨不得早点儿摆脱他。 “你得过来看看我们,”(他想握住我的手)“让我们一起好好叙叙旧。你知道我有多喜欢聊天!” “你现在住哪儿?”他攥着我的胳膊,又问。 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胡乱写了一个地址和电话号码。心想,下次我们见面可能是在阴间了。 当我走开时,我突然意识到他对我这些年来都干些什么毫无兴趣。他知道我出过国,写过几本书。“你知道,我看过你的书,”他曾经说过。而后他莫名其妙地笑了,好像是说,“但我了解你,你这个老流氓……你骗不了我!”我很可能会回答说:“是的,我也十分了解你,我知道你被人骗过。” 如果我们互相讲述自己的经历,谈话会是相当愉快的。我们也许能比以前更了解对方。如果他给我机会,我也许会指出他虽然没取得成功,但在我心目中他还是我崇拜过的那个前程远大的年轻人。从某个方面来说,我们俩都是背叛者,而且我们都曾经奋斗过,为了创造出一个新世界。 在沿河路做邻居之后,我也有好久没见过克伦斯基了。一次听说头部受伤扰乱了他的整个生活,脑子里老是胡思乱想,不太正常。后来我们又在纽约见面了,并兴奋地交谈起来。他听说我在国外结识了一些精神分析学家。我提到几个,他对他们的作品都非常熟悉。他很奇怪我居然会认识他们,而且和他们成了朋友。他开始纳闷,几年不见,他是否要对他的老朋友亨利・米勒刮目相看了。 见了几次面之后,我意识到他一直心存疑惑。他不能接受我懂精神分析这一事实,他想得到证实。“你现在在纽约干什么工作?”他问。我的回答是事实上我无所事事。 “你没写东西?” “没有。” 沉默了许久,他终于说出要我做一次实验,一个伟大的实验,让我来做。详情细节他会解释清楚的。 说白了就是他想拿他的几个病人做实验(我得说是他原来的病人,因为他已经不给人看病了)。他肯定我能跟别人一样干得好,也许还会更棒。“我不会告诉他们说你是作家,”他说,“你过去是名作家,但你去欧洲之后就成了名精神分析学家。这样说如何?” 我笑了。乍听起来倒也不坏,事实上,我一直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一天。我欣然接受了他这种说法。“那么就这样定了,明天下午四点钟,我把你介绍给我的一个病人。” 不久我就有了七八个病人。他们好像对我的工作很是满意,至少他们是这么对克伦斯基大夫说的。他当然希望如此,他还认为自己也可以当一名精神分析学家。为什么不能呢?我得承认我没有理由反对。任何一个有魅力、有头脑、有理智的人都可以成为精神分析学家。早在玛丽・贝克・埃迪和西格蒙特・弗洛伊德之前就有许多位用宗教迷信方式给人治病的人。常识也能帮人治病。 “不过,要成为一名精神分析学家,”我说,并不想让它成为一个严肃的话题,“你知道,一个人首先得分析一下自己。” “那你呢?”他问。 我假装说我已经被分析过了。我告诉他是奥托・朗克给我分析的。“你从未给我讲过。”他说,又被我吸引住了。他特别崇拜奥托・朗克。 “那要花多长的时间?”他问。 “大约三个月。我猜你知道吧,朗克不相信精神分析的时间需要拖得太长。” “那倒是真的。”他说着,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他问道:“分析一下我如何?我是很严肃的。我知道我们彼此相当了解,但也一样可以分析吧?” “是的,”我慢慢说道,“也许我们甚至可以验证一下你那愚蠢的偏见。毕竟,弗洛伊德还分析过朗克,对不对?”(这是个谎言,因为朗克从未被分析过,即使是被弗洛伊德。) “那么明天吧,上午十点钟!” “好的,”我说,“你必须守时。我按小时收费。一次一小时。如果你不按时来,那就是你自己的损失……” “你要收费?”他问,看着我的眼神好像我神志不清似的。 “当然!你很清楚病人接受精神分析是要付钱的,这很重要。” “但我不是病人!”他喊道,“天哪,我是在帮你的忙!” “那随便你吧,”我镇定自若地说,“如果你能找着别人,不收费给你分析的话,那最好不过。我只收你最基本的费用,就是你让你自己的病人交的费用。” “听着,”他说,“你太狂了。别忘了,毕竟是我让你开这一诊所的。” “我得忘掉这点!”我坚持说,“这不能感情用事。首先我得提醒你:你需要分析自己不仅是因为你想成为一名精神分析学家,还因为你不是精神病患者。如果你不是个精神病患者,你就不可能成为一名精神分析学家。在你给别人治病之前你得先治疗你自己。而如果你不是精神病患者,在我结束对你的分析之前,我会让你成为这种人的。你觉得如何?” 他认为这是天大的笑话,但第二天上午他还是来了,而且还很准时。他看上去就像为了准时来而熬了一整夜。 还没来得及等他脱下外衣,我就说:“钱呢?” 他想一笑了之,在沙发上坐下,那种急切的心情就像是襁褓中的婴儿盼着他的奶瓶一样。 “你现在得把钱给我,”我坚持说,“否则拒绝对你进行精神分析。”我喜欢跟他你顶牛,这对我也挺新鲜的。 “可你怎么知道我们会一直进行下去呢?”他说,尽量想敷衍过去,“我告诉你……如果我喜欢你进行分析的方式,不论你问什么我都会告诉你的……当然,得合乎情理,但现在别小题大做。来吧,让我们进入正题吧。” “什么也不能做,”我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我不称职,你可以控告我。但如果你需要我的帮助,那么你就得付钱--提前付钱……顺便告诉你,你要知道你这是在浪费时间。你坐在这里赖账会花去你更多的钱。现在是--”我看了一下手表,“现在是十点二十。你一准备好我们就马上开始……” 他很痛苦,但我没理他,让他坐在角落里,他必须先交钱。 当他准备掏钱时,我提出一次十美元。他抬起头,但这次他的神情就像那种已经把自己托付给医生的病人:“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某一天我来这儿却没带钱,如果我碰巧忘了或是少带了几美元,你也不会对我进行精神分析?” “一点儿没错,”,我说,“我们彼此太了解了。我们现在开始吗?” 他靠在沙发上,就像一头准备挨宰的绵羊。“静下心来,”我说,坐在他后面,不让他看见我,“安静下来。放松。你什么都可以告诉我……从头开始说。别以为你一次就能说完,我们得进行许多次。到底要花多长时间取决于你。记住一次十美元,但别老惦记这点。因为如果你只想到这要花你多少钱的话,你就会忘记你真正想说的内容。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但这对自己有好处。如果你学会了怎样当一名病人,那么你也学会了怎样当一名精神分析学家。对你自己要求严点,而不是对我。我只是个仪器,我只是在这儿陪着你……现在集中注意力,全身放松,我随时洗耳恭听……” 他的身子扭来扭去,手在身上抓来抓去,身子在沙发上挪来挪去,一会儿揉眼睛,一会儿打呵欠,又是咳嗽,又是吐痰。最后他张开嘴想要说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出来。咕哝几声之后他手托着下巴,把头转向我,眼睛里流露出乞求的眼神。 “你就不能问我几个问题?”他说,“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我什么问题都不问你最好,”我说,“如果你好好想想,你会理出头绪来的。一旦开始,便一发而不可收了。别忘了这点。” 一阵沉默。 “你无论从哪儿说起都没关系。不管你先说什么,都会触到你的痛处的。”我停了一会儿,然后以一种安慰的语气说,“如果你愿意,你还可以打个盹。也许这会对你好一些。” 他突然完全清醒了,开口说起话来。花钱睡觉这种事刺激了他,他立刻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我心想,这倒不失为一条好计策。 “你在记笔记吗?”他问道,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别担心我,”我回答说,“想着你自己,你自己的问题。记住,你必须充分信任我。你用来想你的话会有什么反应的时间都是在浪费钱,你别想给我留下什么印象。你的任务就是认真地对待你自己。这儿没有听从,我只是个接收器,一只大耳朵。你可以往里面倒垃圾,也可以扔珍珠进去。在这儿我们只需要真正真实的东西……” 他又沉默了,身体不安地挪动了一会儿,然后一动不动了。他的手折叠放在脑后,身子靠在靠垫上,以防睡着。 “刚才我一直在想,”他用一种相当平静而且非常深沉的语气说,“我昨晚做的一个梦。我想把它讲给你听。也许它能提供点儿线索……” 他费力地讲完了这个连贯的梦。随后他停了下来,好像在等我的评述,是赞成还是批评。既然我一声不吭,他便开始评论起这个梦的意义。说到一半,他突然停了下来,轻轻地把头偏向我,沮丧地低声说:“我猜我不该这么做的……这是你该干的,对不对?” “只要你愿意,你什么都可以做。”我平静地说,“如果你愿意自己分析自己而且给我付钱的话,我不反对。我猜,你意识到了你来找我的原因之一就是要学会信任别人。你没认识到这点就是你的病症之一。” 他立即吼了起来,他要抗议这种污蔑。他对别人缺乏信任不是真的,我这样说只想刺激他。 “跟我吵架也没用,”我打断他说,“如果你惟一关心的就是想证明你比我懂得多的话,那我们的分析就会毫无进展。我向你保证你是比我懂得多,但这也是你病症之一,也就是说你懂得太多。你永远不可能什么都知道。如果知识能够挽救你的话,你就不会坐在这儿了。” “你是对的,”他理顺地说,接受了我的观点,好像这是他应受的责罚,“现在让我们看看……我说到哪儿了?我打算弄清事情的真相……” 这时我随便瞟了一眼手表,发现一小时已经到了。 “时间到了。”我说,站起来向他走过去。 “等一会儿,好吗?”他说,看着我的表情就像我刚刚骂过他,“我现在刚开始想告诉你点儿什么。再坐一会儿吧……” “不,”我说,“我们不能这样做。你已经有过机会--我给了你整整一小时的时间。下次你可能会做得更好。这是惟一学习的方法。”说着我把他从沙发上拉了起来。 他笑了,伸出手紧紧握着我的手。“天哪!”他说,“你说得很对!你已经完全适应了你这份新职业啦。如果我处在你现在的位置,我也会这样做的。” 我递给他外衣和帽子,走到门前,打开门让他出去。 “你不是在赶我走吧,对不对?”他说,“我们就不能再聊一会儿?” “你想和我讨论这种处境,对吗?”我说着,把他拉到了门前,“现在走吧,克伦斯基大夫,没什么好谈的。明天同一时间我等你。” “但今天晚上你就不能上我家来玩吗?” “不能。在结束对你进行精神分析之前我们之间只是医生和病人的关系。你会发现这样更好些。”我握着他的手,果断地说了声再见。他茫然地退出了房门。 前几个星期他每隔一天来一次,后来他求我把时间错开,抱怨说他的钱都掏完了。我当然知道这笔开支对他是个负担,因为自从他不再给人看病,他惟一的收入来源就是保险公司给的。在车祸前他很可能攒了一大笔钱,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妻子是一个中学教师,有固定收入,我不能忽略这一点。但问题是,要让他摆脱那种依赖心理,把他现有的每一分钱光,使他重新产生去赚钱谋生的愿望。人们几乎不能相信,一个像他这样有能力有魄力有精力的人可能摧残自己以求赢得保险公司的同情。毋庸置疑的是,在车祸中受伤害的只是他的躯体,可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怪物。我相信车祸只是加剧了他这种可怕的变态。当他突然想当一名精神分析学家时,我意识到他还有一线希望。表面上我接受了对他进行精神分析,但我知道他的虚荣心绝不会允许他承认他已经成了一个“精神病患者”,我故意总是用“病症”这个词来刺激他,让他承认他需要帮助。我还知道,如果他给自己一点机会的话,他的虚荣心就会最终垮掉,完全由我支配。 车祸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他,只是改变了他的外貌,夸大了隐藏在他体内的一些本性。那些潜伏的东西现在已经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他成了一个怪物。每天他都可以照照镜子,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看自己成了什么样的人。他可以从他妻子的眼睛里看出她对他的反感。很快他的孩子也会开始对他另眼相看,最终会承受不了这些反应而垮掉的。 把一切过错都推到车祸上去,他就能成功地赢得那些粗心大意的人的一点点安慰,他也就能成功地让人注意到他的外表而不是精神;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他知道这只是个很快就会结束的游戏。他不可能永远拿他的肉体作掩护。 当他躺在沙发上,放松自己的时候,奇怪的是,无论从过去什么时候开始说起,他总是觉得自己稀奇古怪,不可思议。用“穷途末路”来描述他自己的感受最恰当不过了。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这样的结局,在内心深处他完全缺乏自信。他自然会不可避免地把他这种感觉强加给别人,他总觉得他的朋友或情人会让他失望或背叛他。他挑选了他们就像耶稣选择了犹大一样错误。 精神分析学家总是让你在柔软的沙发上躺下,尽量去想别的什么东西。分析学家的时间和耐心都是无尽的,你和他呆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意味着往他口袋里装钱。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就像上帝--你自己的创造力的主宰。不管你是在哭诉,还是在嚎叫;不管是在哀求,还是在啼哭;不管是在恳求,还是在哄骗;不管是在乞求,还是在诅咒,他都是一样在听。他只是只大耳朵加上一个充满同情心的神经系统,他只接受事实。如果你想花钱愚弄他,那就愚弄他好了。那会是谁在受损失呢?如果你认为他能帮你,而不是你自己帮自己的话,那么就坚持让他对你进行精神分析,直到你把钱花光为止,他什么损失也不会有。但如果你认识到他不是神,而是跟你自己一样的普通人,有烦恼,有缺点,雄心勃勃同时又意志薄弱;如果你认识到他并不是无所不知的圣贤,而是跟你自己一样的迷途羔羊,那么你也许就会停止让自己的钱哗哗地往外白流不止。 不管他的声音在你听起来有多么悦耳动听,你都应该用你自己的双腿站起来,用上帝给你的声音歌唱。坦白、哭诉、抱怨、怜悯这都需要交费,而唱歌却不花你一分钱,它不仅不花钱,事实上你还能丰富别人的生活。赞美上帝吧!这是神的旨意!啊,放声歌唱吧,哦,伟大的救世主!放声歌唱吧,伟大的勇士!但是,你吹毛求疵起来,当整个世界都在崩溃的时候,当我周围的人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我怎么能歌唱呢?你知道吗?当先烈们即便遭受大刑的时候,他们还在歌唱,他们没看见崩溃,他们没听见痛苦的号叫。他们歌唱是因为他们有坚定的信仰。谁能摧毁一个人的信仰?谁能抹去快乐?每个年代都有人这样尝试过,但从未有人成功过。快乐和信仰是宇宙中固有的。漫漫人生路上有痛苦,有奋斗,也有快乐,有狂欢,有和平与安详。在飞机与天空之间,在地球与外层空间之间有梯子和格子。登梯子和爬格子的人都在高唱。他被眼前所呈现的景象搞得神魂颠倒,但他的步履仍很稳健,不去想身下是什么,他会不会滑倒,会不会抓不住扶手……只想着前面,前面,向前,向前。前途一片光明,道路无穷无尽。一个人走得越远,身后的道路便也越长。前进的路上不要被往事纠缠得太紧,否则就像拖着铁链的囚犯在前进。囚犯不是犯过罪的人,而是坚持罪行并一错再错的人。我们都有罪,最伟大的罪行就是没有充分善待生命,但我们都有潜在的自由。我们可以不去想我们没能干成什么,而去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我们潜在的能力谁也想像不到有多么大。它们是无穷无尽的。想像力是勇敢者的专利。上帝什么都敢想像。 第15章 无论是谁都说莫娜和丽贝卡是姐妹俩。从外表上看,她们好像长得十分相像,而她们在性格、气质方面却毫无相似之处。丽贝卡完全是位当代美国女性,虽然她从未否认过她的犹太血统。她精神健全,身体健康,智力发达,食欲旺盛,谈吐轻松。我想她的床上功夫一定也不错,而且睡眠充足。她深深懂得生存竞争的道理,并且从环境中学会了生存斗争的技巧。她是男人们做梦都想娶之为妻的那种女人,她是真正的女人。有她在,一般的美国妇女就像一群乌鸦。 她的特点在于她的纯朴。出生于俄罗斯南部,又侥幸躲过了犹太人苦难的生活,她身上体现了她身边纯朴的俄罗斯人民的优秀品质。她刚柔并济,从她的本性上说她是个共产主义者,因为她朴实无华又生气勃勃。 虽然她是位犹太教教士的女儿,但她很小就摆脱了家庭的管教。从父亲那里,她继承了敏锐和正直的秉性,而这些秉性是他们那些虔诚的犹太人与生俱来的。懦弱和伪善从来不是真正的犹太人的品质。他们的弱点,就像中国人的弱点一样,对他们信仰的宗教过分虔诚。对他们来说,教义的字字句句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非犹太教徒对它却一无所知。 至于莫娜,无从去猜她的祖籍在哪儿。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坚持说她出生于新哈姆塞尔,毕业于新英格兰学院。她可以是葡萄牙人、巴斯克人、罗马尼亚人、匈牙利人,或是佐治亚州人。她会挑一个让你相信。她的英语说得相当纯正,大多数人都听不出有口音。她可能也不是美国人,因为她显然是经过努力钻研才掌握英语的。为了让人听不出她的口音,她日夜苦练,有她在连房子都在振动。她的声音有独特的频率和波长:短而有力,穿透性强。她的声音会隔断其他声音的传播,就像汹涌澎湃的大海上空的闪电。 两个个性很强的人现在要组建成新的家庭了,这样一来她局促不安。她的护照已经放好,行李却丝毫没动。每次短暂的相聚之后,她都得重新聚集体力,但她心里很清楚她 自己的体力正在减退。我们单独呆在那间小屋的时候,我总要努力去抚平她的伤口,给她勇气去等候下一次会面。当然,我得装作是她自己表现出色。我经常背诵一些她说过的话,稍作修改,要适当加以发挥,以便给她提供一些线索,帮她找寻。我从不直接向她提问,以免她难堪。我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通过我的耐心,努力去抚平她心灵的伤口。 这是一场怪异的、令人困窘的游戏。我惊异地发现自己心里已经对她产生了一种新的感觉:怜悯。她知道我了解她的情况,但她坚持要回避。为什么?为什么认为我也这样?她究竟害怕什么?我发现她的弱点,也绝不会减少我对她的爱,相反的却增添了我对她的爱。她的心事也成了我的心事,而保护她也就是保护我自己。她难道看不出我同情、怜惜她只会增进我们俩的感情?但也许她并不担心这点,也许她认为我们俩的感情自然而然地会与日俱增。 让自己免受伤害,这就是她摆脱不掉的心事和忧虑。了解到这一点后,我越发地怜惜她了。我几乎认为她好像是个残疾人。当两个人坠入爱河时总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如果是两个人毫无保留地结合,那么,这种情况只会加深爱情。一方不仅急切地想忽视不幸的另一方的污点,而且想尽力弄清这些污点。“让我来为你分担可爱的污点吧。”这是痴情的呼唤,只有顽固不化的自大狂才能回避由一场不公平的比赛强加上去的思想包袱。不深爱着的一方想到伟大的尝试就激动发抖,他默默地乞求允许他把手放入火焰中,而如果受宠的另一方仍坚持要玩那伪装的游戏,那么已经敞开的心扉就会有裂缝,落入空荡的坟墓。然后不仅是那片污迹,连同被爱的人的身体和灵魂都会被吞食在活生生的坟墓里。 真的是丽贝卡让莫娜受折磨的,更确切地说,是她眼看着莫娜自己在受煎熬。因为是莫娜自己要求玩这场游戏的,谁也不能推脱说不是她的责任。她立场坚定,毫不退让,既无恻隐之心也非惨无人道。所有莫娜用来对付女人和勾引男人的骗人把戏和手段,她也深恶痛绝。这两个看似姐妹的人之间的本质区别越来越明显了,用不着开口说话,这两个女性思想的对抗性就清楚不过地表现出来了。表面上看来,莫娜代表永恒的女性这一类型,而丽贝卡,因为她豁达的性格没有伪善的外表,具有真正的女性的柔顺和鲜明的个性,所以她这种人正是当代男人心目中的理想的多变的偶像形象。 我们在丽贝卡家住了不久,一天早上冲澡的时候我发现龟头一圈有带血的糜烂。不用说我吓了一大跳,我马上想到是染上了“梅毒”。我的性生活很健康,那么,只能假设是莫娜传染给我的。 不过,按我的脾气我不会立即去求医。对我们来说,一般的医生若不是惯犯,就是江湖术士。我们通常去找外科大夫,当然他们当中很多是“生意中人”,要完全治愈这种鬼病恐怕得支付一笔可观的费用。 我心想,它自己会不治自愈的,我一天把它掏出来二三十次呢。 当然最直接了当的就是问问莫娜,于是我便去问她。 “唉,听着,”我说,态度非常友好,“如果你得了淋病,最好告诉我,我不会追究你怎么染上的。我……我只想知道实情,就实情。” 这种直来直去的问话方式逗得她放声大笑,我想她笑得也太凶了点。 我说:“你可能是上厕所时被传染上的。” 这次她笑得更凶了,几乎都有点歇斯底里。 “要么是原先得过,又复发了。我不介意你什么时候、在哪儿感染上的……你得过吗?我只想知道这个。” 回答是否定的,坚决的否认。她抽泣起来,随后变得又有些愠怒。我怎么会想到 这样去质问她呢?我把她当什么人啦--荡妇吗? “嗯,如果真是这样,”我十分温和地说道,“没必要担心嘛!你就忧虑过多,我会忘掉这件事的。”然而要忘记却并不容易,首先做爱是禁止的,一个星期过去了,而如果你习惯了每天做爱的话,一周的时间就很漫长。 手淫是最好的替代方式,事实上,它提供了一种新的方式。躺在那儿,我一只手搂着她一只手抚摸她。她变得格外温驯,好像她整个思想都被我的手指控制住了。淫水开始流了出来,她曾经叫它“脏东西”。 女人掩盖事实的本领真是有意思。刚一开始她也经常会撒谎,用一些不伤大雅的谎话来试探你的反应。如果她们觉得你没受太大伤害,她们会试着吐出几句真言,巧妙地隐藏在谎言堆里的几句实话。 就拿她讲的那次疯狂的驱车兜风的故事来说吧。没有人会认为她喜欢同三个陌生男子和两个舞厅里头脑简单的舞女一块出去,她能找到的惟一借口是因为最后实在没找着别的女孩子,然后,当然她还希望其中能有一个男士会有人性,听她讲她的遭遇并帮她摆脱困境,也许能给她一张五十美元的钞票。 就像一般的驱车兜风会发生的情况一样,他们开始放肆起来。如果车子里没有别的女孩子,情况会更糟。车子一开动,他们就把她们的裙子撩到了膝盖上面。更糟糕的是他们还酗酒,当然她假装也喝了几口,只是润了一下嗓子,而其他两个女孩都咕嘟了好多酒。她不介意和那些男人接吻,那没什么,但他们立刻抓住她,扯她的乳头,乱摸她的大腿。她认为他们肯定是意大利人,放荡的淫棍。 然后她承认了一些实情,可我知道那不过只是该死的谎言。不过,还是蛮有意思的。是的,你看,另外两个女孩都为她感到难过,为她们让她陷入困境而感到抱歉,她们知道她不习惯跟陌生男人睡觉。于是他们停下车,换了一个座位,让她和那个卷毛小伙子坐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以来他表现得还算文雅体面。她们坐在男人的膝盖上,裙子撩了起来,背冲着他们。她们抽着烟,喝着酒,浪笑着,让男的从后面乱搞。 我忍不住问他:“那个男的对你干了什么?” “他什么也没干,”她说,“我让他握着我的手。我不停地跟他聊天,以便让他别想那事。” “快说正经的,”我说,“别跟我说这个。那他干了什么?” “嗯,信不信由你,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确只是握着我的手。” “那他不是还在开车吗?” “你是说他从未想过把车停下来吗?他当然想过。他试过好几次,但我都跟他聊别的。”她停下不说了,在拼命想如何表达好。 “后来呢?”我问道,想让她放松一点。 “嗯,他突然放开我的手。”她欲言又止了。 “快说呀!” “他又抓起我的手,把它放在他腿上。他裤裆上的扣子已经解开,我特别害怕。但他不让我把手收回,我只好把他推开。他于是停下车要把我推出去,我求他别把我扔出去,我说:‘你开慢点,我再干那事。我害怕。’他用手绢把阴茎擦干,又开了起来。他开始说一些下流话……” “什么话?你记得他说什么啦?” “哦,我不想再提……那太恶心了。” “你都给我讲了这么多,没什么不好启齿啦。”我说。 “好吧,既然你想听。他说:‘你就是我想搞的那路货。我想干你想了好长时间啦。我喜欢你屁股的扭动。我喜欢你的乳头。你不是处女,跟多少男人上过床?’都是这类的下流话。” “你是在引逗我吧,”我说,“接下去,什么都告诉我吧。” 我看得出,她太兴奋了,想一吐为快:“我们都不必再伪装什么,既然我们俩都乐在其中。” “后来坐在后面的那个男的想交换了,这可吓坏我了。我惟一能做的就是装着想先跟身边的这个搞。他想立刻停车出去玩。我哄他说:‘开慢一点,我一会儿就跟你干。我……我不想他们马上全上来。’瓦尔,我跟你讲,我以前从未摸过那么大的玩意儿,他肯定是头野兽。” “听着,”我打断她,被她的故事刺激得很激动了,“说实话吧,有那玩意儿握在手里,你肯定特别想干那事。” “等等,”说着,她的眼睛熠熠发光,“吻吻我。”她的舌头在我嘴里搅动,“哦,天哪,现在我们要能做爱就好了。这真是折磨人,我已经有点儿受不了啦……”“别离题呀,接下来呢?他干什么啦?” “那东西那么大,瓦尔,说实话,我从未见过那么大的玩意儿。他什么都让我干。 他一直都摁着我的脖子,我几乎都要疯了。” 到这会我已经快到高潮了。我的阴茎像根流油的蜡烛在抽动。我心想:“管他是不是淋病,今晚得做爱了。” 歇了一会儿,她继续讲她的故事:“他让我坐在车的一角,抬起腿,他只用一只手开车,汽车在公路上盘旋前进,颠簸得厉害。而那两个姑娘到这会儿开始一丝不挂,唱起淫秽的小调。不知道车开到哪儿啦,也不知到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害怕极了,一点儿也没有激情。他们什么都干得出来,他们是恶棍。我只想着逃走,我吓坏了……” “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停下来,”我说道,“接着呢?” “嗯,他把车停在了一块收割后的麦地旁。不能再犹豫不决啦。坐在车后面的两个姑娘想把衣服穿上,但那两个男的把光着身子的她们推了出去。她们尖叫着,其中一个下巴磕坏了,像木头一样摔倒在路边。另一个开始交叉紧握十指,好像是在祈祷,但她已经吓得目瞪口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在他身边等他打开车门,然后我迅速跳下车,开始在田野上奔跑。我的鞋跑丢了,脚被庄稼的残梗扎疼了。我拼命往前跑,他在后面紧追。后来他追上了我,把我的裙子扯掉,然后我看见他抬起了手,随后两眼直冒金星,什么也看不见了,就觉得他骑在了 我身上,像头野兽似的乱抓乱挤。疼极了,我想喊却又怕他再打我。我躺在那儿,吓得浑身僵硬,让他乱搞。他咬我的嘴唇,我的耳朵,我的脖子,我的肩膀,我的乳头。他一刻都没停,就像一头发狂的野兽。我想我的内脏都被捣碎了。我哭了起来。‘不许哭,’他说,‘要不我就踢掉你的下巴。’我的后背刺骨地疼。 他躺在那儿,眼珠子乱转,嘴巴张得大大的,呼吸很急促,然后他把我拉到他身上,把我推来搡去,好像我是根羽毛,又把我拧过来拧过去,好像我是橡皮做的。‘这下舒服多了,’他说,‘你这次表现还可以,贱货。’他又用两手抱住我的腰,让我使尽全身的力气陪他玩。瓦尔,我发誓,我一点儿感觉也没有,除了好像有根利剑插进了我的体内似的灼痛。片刻之后,他又把我掀翻在地,像狗一样趴着。他害得我的头都埋进了泥里,土都溅进我眼睛里了,疼得很。我再也受不了,低下头,我听见他说,‘他妈的!’然后他肯定又打了我,因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直到我醒来时,冷得发抖,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地上湿漉漉的,而我孤零零一个人……” 说到这里故事告一段落,后来又有一个又一个故事。我急切地想听她的故事,几乎都忘了听她故事的意义,就是证实她得过那病。她最初没意识到是哪种病,因为刚开始像是痔疮,她也断定是因为躺在潮湿的地上干那事引起的,至少这是大夫的诊断;然后病症就显示出来是淋病,但她及时去看了医生并治愈了她的病。 这些故事听起来挺有意思的,一想到我更关心她的病,另外一件事突然显得格外重要起来。我没怎么注意听她故事的后半部分,也就是她怎样站起来,求别人搭车到纽约,向弗洛莉借了些衣服,等等。我记得打断过她,问她被强奸是多久以前的事,在我印象里她的回答相当含糊。但当我把几件事联系起来,我突然意识到她提到过卡鲁瑟斯,提到过在他那儿住,给他做饭什么的。那又是怎么回事呢? “但我告诉你,”她说,“我去他那儿是因为我当时那副样子不敢回家。他特别和蔼,待我就像对待自己的女儿。我去找的就是他的家庭医生,而且是他亲自带我去的。” 我猜她和卡鲁瑟斯一直住在我们俩约会的那个地方,那次他出乎意料地走了进去,满腔醋意。但是我错了。 “在那之前我跟他很早就已经认识了,”她说,“他那会儿住在城里。”她还提到了那时和卡鲁瑟斯住在一块的一个著名的幽默小说家的名字。 “你那时还几乎是个小孩吧?除非你现在跟我瞒了岁数。” “那时我十九岁。战争期间我从家跑了出来,我去了新泽西州,在一家军工厂工作。我在那里只干了九个月,卡鲁瑟斯就让我辞职回去上大学。” “那你的确完成学业啦?”我问,被所有这些前后矛盾的事实搞得有点糊涂了。 “我当然大学毕业了。我希望你别再……” “而你是在军工厂遇到卡鲁瑟斯的?”“不是在那里,他在附近一家染织厂上班。他那会儿不时带我去纽约。我想他是那儿的副董事长,不管是什么,他高兴上哪儿就上哪儿。他常常带我去剧院,去夜总会,他喜欢跳舞。” “那时你没跟他同居?” “没有。那是后来的事。即使是在城里,在我被强奸之后,我都没跟他同居。我给他做饭及干其他家务,以报答他为我做的一切。他从没叫我做他的管家,他想娶我,但他不忍心抛弃他妻子。她有点无能……” “你是说性无能?” “我给你讲她的故事,有什么意义呢?” “我真的被你搞糊涂了。”我说。 “但我一直在给你讲实情。你让我什么都告诉你,你又不信我的话。” 这时我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那次“强奸”(也许并不是强奸)就是不久以前的事。也许下流的“意大利佬”就是北部树林里的那两位喜欢跟女人调情的守林人。深更半夜,驱车兜风,车上还有受了挑逗极想放荡一下的姑娘,肯定会有不只一次的“强奸”案发生。清晨赤裸着身体,一个人站在田野里,遍体鳞伤,子宫壁脱落,直肠被捣烂,鞋也丢了,眼睛青一块紫一块……这一类话都是一个浪漫的年轻女子在不小心失身之后编出来的故事,而这次失身带来的结局是染上淋病和痔疮,尽管与淋病相比,痔疮看起来算不了什么。 “我认为我们明天最好去看病,我们两个都去做一次骨盆检查。”我平静地说道。 “我当然会跟你一块去的。”她答应了。 我们静静地互相拥抱在一起,随后长久地做爱。 我有一种预感,她会找借口推到后天去看病。那时,如果查出我有病,那就可能是我传染给她的。我认为这种想法太荒唐。通过检查,医生可能说不是她传染给我的,就是我传染给她的。可除了通过她,我怎么会染上淋病的呢? 入睡前我又了解到她的处女膜是十五岁时破的,那实在是她妈的过错。在家里他们老是谈论赚钱,赚钱,赚钱,都快把她逼疯了,于是她在电影院前面的一个小商亭里当出纳。不久一个大老板注意上了她,全国各地都有那个老板的电影公司。他拥有劳斯莱斯名牌轿车,穿着考究,脚上套着鞋套,手上戴着柠檬色的手套,衣服纽扣上别着鲜花。他挥金如土,总是从他那大皮夹子里抽出一张张百元面值的钞票。双手戴满了钻戒,指甲修剪得十分精细。年龄猜不准,可能不到五十岁。性欲旺盛的男人总是要四处打野食的。她当然接受了他的礼物,但并没有跟他胡闹。她觉得自己能将他玩弄于股掌之间。 但那时家里总在给她压力,不管她给家里多少钱,从来没有够用的时候。 于是当一天他问她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去芝加哥办一家新的剧院时,她同意了。她肯定能很好地控制他,而且她极想离开纽约,远离她的父母。 他的行为举止就像一位完美的绅士。一切进展顺利:他给她一笔可观的费用,给她买衣服,带她去上等的地方,全都和她想像的一样。一天晚饭后(他本来已买了戏票),他直截了当说他想知道她是否还是位处女。既然她的贞操是她的骄傲,她太想向他证实了。但是使她奇怪的是,他然后开始对她坦白说这花了他很多钱,也使他自己陷入了窘境。显然他无法控制这种欲望,他承认这很堕落,但他已习惯了这种纵情享乐,他不想有所改变。他暗示说他的行为一点儿也不粗鲁,他对他的性伴侣总是很温柔体贴的。毕竟,她们以后还把他当做财神爷呢。每一位少女迟早都得成为少妇。他甚至还说什么,既然这是迟早的事,把这第一次让给在行的专家,不是更好吗?许多年轻的丈夫都笨手笨脚的,毫无经验,他们的妻子后来都有些性冷淡了。他坚持认为许多不幸的婚姻也许就跟新婚之夜有关。 总而言之,听了她的叙述,让人觉得他是一个相当精彩的鼓动家,不仅精通奸污少女,还有一套理论。 “我告诉自己说,”莫娜接着说道,“我就跟他玩一次。他许诺说会付给我一千美元。我知道这一千美元对我父母意味着什么,我也觉得可以信任他。” “所以那天晚上你们没去看戏?” “不,我们去了。既然我已经答应了,他说那就不用急了。我也不担心,他向我保证过不会太疼。他说他相信我的能力;他观察我好长一段时间了,他知道我会表现不错的。为了表明他的诚意,他提出先给我钱,我没有同意。他一直待我不错,我觉得我应该先干活再拿钱。瓦尔,说实话,我开始喜欢上他了。他很精明,没逼我干,要不然我会恨他的。因为他根本没强迫我,所以我对他相当感激,尽管后来的情况比我想像的要糟。” 我正在琢磨她这句话的意思,她自己又接下去说了:“你知道吗?我的处女膜特别厚实。有时有的人还得动手术,但当时我对这些事都一无所知。我想会有点儿疼,会出血……过一会儿……然后会……然而是事实并不是这样:他花了几乎一周的时间才弄破它。我得说他很喜欢我,而且他特别温柔!也许他只是装作它太厚实不好弄破,也许他只想拖延时间,何况他也不够彪悍。他不像有些畜生那样说下流话,他是个肉欲主义者,他看着我,教我怎样扭动身体,给我讲各种姿势。天哪,这样本来可能会持续更长一段时间的,如果不是有一天晚上变得过于激动的话。它让我疯狂了。” “当时你真的很喜欢?”我问。 “喜欢?我都疯了!当我抓住他,用尽力气把他按倒在地的时候,我知道这肯定把他吓坏了。‘我要你!我要你!’我喊道,压在了他身上,咬住他的嘴唇。那时他失去了的控制,开始猛烈进攻。我觉得有些疼,但还是不停地扭动身体。我肯定能有四五次高潮,我想全部感受到。不管怎样,我不再害羞,也不再担心,我只想性交,再不管疼不疼啦。” 我在想她说的是否都是实话,但很快我就有了答案。在这件事上她十分诚实,我似乎觉得对她的往事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感受,让我意识到当女人被折腾得非常舒服的时候,她们有多感激。 “我当了他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管家,”她继续说道,“因为他强调过只对处女感兴趣,所以我总是希望他厌倦我。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讲,我还是个处女。我相当年轻,尽管人们总认为我有十八九岁了。他教会了我许多。我跟着他走遍了全国。他很喜欢我,总是十分体贴我。一天我注意到他有些吃醋,我很奇怪,因为他有过许多女人,而我又认为他并不爱我。当我拿这件事笑话他时,他说,‘但我的确爱你。’这使我开始觉得难以理解。我想知道他希望这种事能继续多久,我总是担心某个时候,他会找到另外一个他想跟她上床的姑娘,我怕看到他和其他年轻姑娘在一起。 “‘但我不会想别的女孩,’他告诉我,‘我要你,而且我想抓牢你。’ “‘但你告诉过我……’我欲言又止,然后我听见他笑了。我立即意识到我有多愚蠢。‘你是那么告诉我的。’我说,然后觉得想报复一下。我很傻,因为他从未伤害过我,但我却想羞辱一下他。 “你知道,我的确看不起自己这种行为。”她继续说,“我不应该那样待他的,但在让他难受的过程中我感到极其满足。我厚着脸皮和我遇见的每个男人调情。我甚至还和他们中的一些人上床。我把这些事告诉他,当我观察到这对他有多大伤害时我觉得洋洋得意。‘你还小,’他总是说,‘你还不懂你都在干什么。’这倒是真的,但我只懂一点,那就是我控制了他,即使我已经卖身给他,他还是我的奴隶。‘去给你自己再买个妓女吧!’我还说,‘你不用花一千美元就能搞到。如果你提出给五百,我也会答应的。如果你再聪明点儿,你一分钱都不用花就能把我弄到手。要是我有你那么多钱,我会每天晚上换一个的。’我不停地说这些直到他再也受不了。 一天晚上他提出结婚,他发誓说如果我答应他,他会马上跟他妻子离婚,他说没有我活不下去。‘但没有你我却能活下去。’我这样回答。他退缩了。‘你太粗鲁了,’他说,‘你对我太不公平了。’我不想嫁给他,不管他有多认真,我不在乎他的钱。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凌辱他。后来,我离开他之后,我为自己感到特别害羞。有一次我回去找他,乞求他原谅我。他和另外一个女孩同居了,他一看见我马上告诉了我。‘我永远都对你忠实,’他说,‘我爱你,为了你我愿意干任何事情。我并不奢求你能够永远和我在一起,你太固执……你太高傲。’他就像我父亲那样跟我谈话。我想哭了……然后我做了一件连我自己都没想到的事。我求他跟我上床,他激动得发抖。不过,他那么文雅,他不忍心占我的便宜。‘你并不是真想跟我上床,’他说,‘你只想向我证实你的歉意。 ’我坚持说我想跟他睡觉,而且喜欢他做我的情人。他几乎再也抵制不住了。但我猜他害怕会失态,他不想再对我着迷,但我只想报答他。我不知道除了这些还能用什么别的方式可以报答他。我知道他爱我,我的肉体和我的一切。我想让他高兴,即使这样会让他不安……不管怎样,我们还是上了床,但他却挺不起来。我从未想到会是这样。我什么姿势都试过,我喜欢羞辱自己。我暗自好笑,心想多奇怪呀,我这样大汗淋漓地对付一个我瞧不起的男人,但还是没用。我说我第二天还来再试试,他看着我好像被我的话吓坏了。‘记得吗?最初你对我是很耐心的。’我说,‘为什么现在我不能耐心点呢?’‘你疯了。’他说,‘你不爱我,你像个妓女一样出卖自己。’‘我现在就是这种人。’我说。他毫不夸张地把我看成‘妓女’。他看上去给吓坏了,完全给吓坏了。” 我等着听她讲下去。“你回去了吗?”我问。 “不,我再没回去。我再也没见过他。” 我心想他肯定成天提心吊胆地过着日子。 第二天早晨我提醒她我们要去看病的。我告诉她下午给她打电话,让她在医院等我。我想请教克伦斯基,我想知道什么都可以问他,他相当渊博。 我们去找了克伦斯基推荐的医生。我们验了血,甚至还和医生一块吃了晚饭。他很年轻,我想他不特别自信,他不知道我的阴茎是怎么回事,他想知道我是否得过淋病或是梅毒。我告诉他我得过淋病。复发过吗?我不知道。诸如此类的问话。他认为最好再等几天再作诊断。同时他已经化验了我们的血样。他认为我们俩看上去都很健康,尽管外表总是有一定的欺骗性,简短地说,就像年轻的大夫经常做的那样,他不停地问这问那(年老的大夫也都这样)。 两次就诊期间我去拜访了莫德,我把这事告诉了她。当然,我让她相信这是莫娜的责任,她当然也这么认为。确实可笑的是,她对我生病的阴茎有一种特别的兴趣,好像它是她的私有财产。她先是小心翼翼地摸它,可后来她兴趣更大了,那东西在她手里越来越粗,她变得越来越不那么谨慎。我得格外小心,不要那么太激动。后来,她求我让她轻轻地洗洗它,才肯答应我把它放回去,她肯定这样不会伤害它。于是我和她一起来到浴室。我看着她温柔地爱抚它。 当我们再去找那个大夫时,我们得知检查结果全是阴性。尽管他解释说,这并不是最后的诊断。 “你知道,”他说(显然在我们到来之前他反复考虑过),“我一直认为如果你割除包皮,你身体会更好。当包皮割掉之后,炎症就会退了。你的包皮过长,这没妨碍过你吗?” 我承认以前从未想过。包皮是人从生下来到死都会有的,直到要把它割掉人们才会想到它只是附属物。 “对,”他继续说,“没有包皮你的病好起来就快了。当然,你得住院,大约要一周左右的时间。” “那要花多少钱?”我接着问道。 他说不准,也许要一百美元。 我告诉他我考虑过了。我不大想失去我宝贵的包皮,即使那样更有利于健康。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那样之后,我的龟头感觉就会迟钝了。我一点也不喜欢变成这样。 然而在我离开他的办公室之前,他还是劝我一周后跟外科大夫约个时间:“如果到时你的病好了,你就不必动手术了,既然你不喜欢这个主意。” “但是,”他补充说,“如果我是你,我还是动手术,不管我喜欢不喜欢,那样更卫生。” 随后的几天晚上,莫娜都在讲她的故事。莫娜已经好几个星期没去那家舞厅了,所有的晚上我们都在一起。她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钱的问题总是困扰着她),但她肯定再也不回那家舞厅了。知道自己血样检查正常,她好像和我一样松了口气。 “但你认为真的没事,对吗?” “谁知道呢?”她说,“那个可怕的鬼地方……那些下流的姑娘。” “姑娘?” “还有男人。别说这些啦。”沉默了一会儿,她笑着问:“你觉得我去演戏怎么样?” “那不错。”我说,“你觉得自己会表演吗?” “我觉得能行。瓦尔,你等着,我会干给你看的。” 那天晚上,我们俩回来得很晚,蹑手蹑脚地溜上了床,她又讲了一段故事。她一直在等着我讲,我没有生气,也没有打断她的话。我保证过的。 我躺在那里,专注地听着。又是钱的问题。总是这个问题,一块老疤。“你不想让我继续呆在舞厅里,对吗?”我当然不想。可下一步怎么办?我想知道。 她自然会找到必要的经济来源。边走边看吧,我告诉自己。我让自己感觉麻痹点,听她讲而不用脑子想。奇怪的是她又讲了些不痛不痒的事。她提到了老头,她在舞厅结识的友善的老头。他只想有一位漂亮的年轻姑娘作伴,有人陪着一块吃饭,一块去看戏。他们一点儿也不喜欢跳舞,甚至不想和姑娘上床。他们只想让别人看见他们和年轻的女人在一起,这样会使他们觉得年轻些,快活些,也更充满希望。这帮老家伙却很有钱,他们不知道钱该怎么花。她提到他们中有一个拥有一家大的干洗店。他八十多岁,火暴脾气,青筋暴露,目光呆滞。他的行为几乎像个孩子。我当然不会嫉妒他。他只想在她身上花钱。她说不清他已经花了多少,但她推断说数目肯定不小。另外还有一个,他住在黑兹・卡尔顿,是个制鞋商。有时她在他那儿吃饭,因为这能给他带来快乐。他最多只有勇气吻她的手……几周前她就打算把这一切都告诉我,但她一直怕我发火。“你不会的,对吗?”她偎在我怀里,问我。我没有马上回答。我在思考、琢磨所有她的事。“你为什么不说话。”她用肘尖轻轻地推我,说道,“你说过你不会生气的,你保证过的。” “我没有生气。”我说道,说完又沉默了。 “但是,你生气了。你受了伤害。哦,瓦尔,你怎么这么傻?如果我知道你会受伤害,你认为我会告诉你这些吗?” “我什么也没想,”我说,“没事了,相信我。你认为行就去做,我只是为这些感到难过。” “但不会总这样的,它就那么一段时间,所以我想去演戏。我和你一样讨厌那样做。” “好吧,”我说,“让我们忘掉它吧。” 第二天早晨我得去医院检查,我早早地醒了。淋浴时我注意地看了看我的阴茎。哎呀,一点儿也不发炎了!我几乎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我叫醒莫娜给她看。我又上床很快检验了一下它是否真的好了,然后我去了电话亭,给大夫挂了电话。“它全好了,”我说,“我不想割掉包皮了。”我迅速挂上电话免得再听他?嗦。 我正要离开电话亭,突然想起应该给莫德去个电话。 “我不敢相信。”她说。 “这是真的,如果你不信,下周我去你那里证明给你看。” 她好像不想挂电话了,不停地说着许多不相关的事。“我得挂了。”我说,有点烦了。 “再等一会儿!”她央求道,“我想问你这个星期天是否能带我们去郊外?我们三个可以一起野餐。我准备好吃的。” 她的声音相当温柔。 “好吧,”我说,“我会来的,我大约早上八点钟来。” “你肯定你好了吗?”她问。 “我完全好了。星期天我证明给你看。” 她兴奋地笑了两声,没等她答话我马上把电话挂上了。 第16章 就在我即将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杂七杂八的事情接踵而至,只有战争才能了结这一多事之秋。首当其冲的是,电报公司的那帮魔鬼又认为我该挪地方了,这样我就搬到位于脏乱差的地区一座旧阁楼的顶层去办公。这是一间闲置的大房子,原先是邮递员们下班后在这里训练用的。现在我的办公桌就放在地板的中央,隔壁房子也同样宽敞空旷,集医疗所、药房和健身房于一体,而惟一缺少的就是几张台球桌。有几个傻瓜为打发他们的休息时间还带来了旱冰鞋。他们整天吵闹不休,喧声冲天,但我对公司的计划和项目已毫无兴趣,这样,他们的喧哗不但不让我心烦意乱,反倒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我和其他办公室已完全隔离了,他们对我的窥视和侦查便自然而然地停止了。可以说,我现在逍遥自在,过着世外桃源的生活。招工聘人和炒鱿鱼如同梦幻一样变化无穷,我这儿的编制已削减到两个--我自己以及原先管理过剧院服装的退役拳击家。我无意整理那些卷宗,也懒得去查阅资料,对各种信件一概不予理睬,甚至电话也不怎么接,真有急件的话,那就是电报了。 这里无疑是诱发痴呆症的温床。他们把我打到冷宫,而我也乐得如此。一忙完白天的工作,我就钻进隔壁房里去欣赏他们的恶作剧。有时,我自己也穿上旱冰鞋和那些傻小子们滑上几圈。我的助手斜视着我,搞不清我是怎么了。尽管他一向表情严肃、尊口难开而且分心有术,有时也会捧腹大笑,说他歇斯底里也不过分。有一次他问我是否心情不畅,我想,他是担心我下一步会喝得酩酊大醉。 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我确实开始放纵地酗酒了。我只是吃晚饭的时候开始饮酒,对身体不会有害。有一次,我纯属偶然地发现了杂货店后面有一家法意餐馆。那里的气氛令人惬意,人人都是“角色”,甚至警察小队长和侦探们也在那里白吃白喝,丑态百出。 自从莫娜通过关系进了剧院以后,我只好去某个地方打发晚上的时光。我永远也搞不清楚是莫纳汉给她找的这份工作,还是如她所说是自己起了一个适合她职业的新名字,随之也便有了全新的生活经历和列祖列宗。她摇身一变成了英国人,这样,她的家族便与剧院有了某种源远流长、无法追溯的关系。就在当时很盛兴的小剧场里,她进入了那个使她如鱼得水的虚假世界。既然他们几乎不付给她分文,他们上当受骗也不蒙受任何损失呀。 阿瑟・雷蒙德和他的夫人起初也实难相信这个消息。他们觉得莫娜又在瞎编故事了。从不善于掩饰感情的丽贝卡竟当面嘲弄莫娜,但当莫娜有天晚上带回施尼兹勃的剧本手稿,并煞有其事地排练她的角色时,他们的疑虑才转为惊愕。莫娜耍了一些令人费解的花招在格尔德剧院站稳了脚跟,这时家里人却又妒意大发,竭尽恶意诽谤之能事。莫娜可真是在演戏了--她很有可能成为她所扮演的那位女演员。看来,莫娜的排练是要无休无止地进行下去,我根本搞不清莫娜晚上几点才回家。我的确和她度过了一个傍晚,但这就像听醉鬼的唠叨。新生活的魔力使她彻底陶醉了。有时我也在晚上静下心来想写点儿什么东西,结果却徒劳一场。 阿瑟・雷蒙德像条章鱼一样总赖在我这儿不走,他总要说:“写这玩意儿干吗呀?天哪,难道这世界上的作家还不够多吗?”然后他就开始谈论作家,当然是那些他所崇拜的作家。这时我便坐在打字机前,好像他一离开我就要重新写作似的。其实,我经常只是给某一名作家写封信而已,告诉他我是多么地钦佩他的作品,并且暗示他,如果他还没听说过我的大名,很快就会使他感觉到如雷贯耳的。久而久之,我终于有一天惊奇地收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信口述信。他的真名叫纳特・汉森,信是由秘书写的,文理也不通,这对于一个即将获得诺贝尔奖的人来说,这封信太让人迷惑不解了。他首先表示,我的敬意使他非常高兴,甚至激动万分,继而又说美国的出版商对他的书的销售收入不太满意。除非读者对他表示出更加浓厚的兴趣,否则,他们恐怕再也不会出他的书了。他一副虎落平川遭犬欺的腔调,含糊其辞地想知道如何才能摆脱目前这种困境,这倒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因他而蒙受损失的可爱的出版商。 赘述之中,他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妙招,就写在信中。此招如下:有一次他接到一位博伊尔先生的信,此人也住在纽约(肯定会是我的相识啦!),他想,或许我可以和博伊尔先生联手出主意、想办法,绝对会想出一个万全之策。比如,我们可以告诉美国的读者,在挪威的荒郊野地之中隐居着一位名叫纳特・汉森的大作家,他的作品被辛辛苦苦地译成了英语,而今,这些作品却被出版商痛苦地悬之高阁。他确信假如订数能够多增加几百本的话,出版商又会重新振作起来,对他充满信心。他说自己曾来过美国,尽管他的英语蹩脚得不能亲笔致信,但他相信,秘书会把他的想法和意图表达清楚的。我得去寻找博伊尔先生,地址他是想不起来了。他说,尽您所能吧,或许纽约还有别人对他的大作有所耳闻,这样我们可以与他们联手。信的结尾忧伤却也不失尊严……我把信件仔细地查看了一番,想知道他写信时是否潸然泪下。 倘若信封上没盖挪威的邮戳,或者信中没有他的亲笔签名(后来证明的确是他亲笔所签),我会认为这是一场骗局。一番狂笑之后,不免有一番热切的评判。这只能归咎于我那愚蠢的英雄崇拜。我的偶像被打得粉碎,评判意识也降至乌有。谁也不可能会见到我拜读纳特・汉森的作品了。老实说,我真想痛哭一场。这肯定是一场可怕的骗局,只是我法识破罢了。尽管证据凿凿,我实在不能相信,《饥饿》、《潘神》、《维多利亚》、《国家的成长》等巨著的作家能口出此言。 毋庸置疑,他让秘书全权代写,最后却懒得看一眼信的内容,就信任地大笔一挥,置上自己的名字。像他这样享誉全球的作家,每天绝对要收到各地崇拜者的几十封信件。他这种身份的人根本不会在意我那热情洋溢的颂扬,而且,由于在美国那一段人生历程中备尝了生活的艰辛,他可能非常鄙视整个美国人民。他更可能不止一次地告诉他的笨蛋秘书,说美国的销售量不值一提。可能出版商过去一直在找他的麻烦,因为出版商与作者打交道时只关心书的销量这一件事。没准儿他当着秘书的面十分厌恶地说美国佬干什么都舍得掏腰包,而对人生中有价值的东西却吝啬得很。而她,这位对主子顶礼膜拜的白痴秘书,决意利用这个机会写了几个疯疯癫癫的建议,企图改善一下这种痛心的境遇。但她绝不是达格玛或者埃德韦汀,甚至也不如像玛特・古德这样头脑简单的姑娘,要知道玛特・古德拼死拼活也不受赫尔・纳吉的浪漫爱情的勾引而私奔。 她大概是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挪威笨蛋,各方面都很不错,就是缺乏想像力;也许颇有见识,会把房间收拾得有条不紊,能出色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也不损人利己,并且梦想着将来能管理育婴堂或者私生子收养院什么的。 我所崇拜的这个偶像毁灭了,我有意识地重读了他书中的某些篇章。尽管我很幼稚,但读到某些段落时也不禁热泪盈眶。我感动万分,竟怀疑这封信是否是梦中所想。 这场“骗局”对我的冲击难以估量。我变得疯狂、残酷和刻薄。我成了流浪汉,弹奏着低调的琴弦。我扮演着我偶像的作品中的一个又一个人物。我口吐污秽,废话连篇,咒天骂地的,世上的一切无不在我的痛骂之列。我成了双料人物--我自己和我所扮演的形形色色的人物。 离婚判决即将开庭。出于某种难以名状的原因,我变得更加疯狂与刻薄。我厌恶这种打着公平旗号的闹剧,也鄙视莫德为保护她的利益而聘请的那个律师。他看起来像个土里土气的罗曼・罗兰,一个毫无幽默感或者想像力的独断专行的家伙。他看起来道貌岸然,是眼中钉、肉中刺,是懦夫、小人、伪君子。一看到他,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野餐那天,我们再不因为他而心烦意乱了。我们躺在麦尼罗附近的草地上,孩子跑来跑去地采集着花朵。天气十分温暖宜人,干燥的热风吹得人心情荡漾。我把自己那玩艺掏出来,放到她手中。她害羞地查看了一番,并不想对它过分细究,然而却也急于相信我这玩意儿没有任何不适之处。不一会儿,她放开它,又躺到地上,膝盖翘起来,暖风吹拂着她的屁股。我诱使她摆出一个好看的姿势,又让她脱去了紧身短衬裤。她又产生了抵触情绪,不喜欢在光天化日之下干那种羞涩之事。我说这四周连个人影儿都没有,她半推半就地顺从了。 我把她抱在怀里,想进一步有所作为,她退缩了,是怕孩子瞧见难堪。我环顾四周,说:“没事的,她玩得很开心,哪能顾上想我们呢?” “万一她回来……并且看见我们在……” “她会以为我们睡着了,哪能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呢?” 听到这里,她猛然把我推开,这实在令人难以忍受。可她却说:“你竟然能够当着孩子的面干这种事!真可怕。” “这有什么可怕的?可怕的倒是你。我告诉你,男欢女爱是纯洁的事。即使她长大以后还会记得的话,那时她也是女人,会理解这一点的。性交一点儿也不肮脏,说白了,是你的思想不干净。” 这时她已套上了短裤,我也懒得把我那玩意儿塞回去,它现在蔫不拉唧地躺在草地上。 “得啦,那咱们吃点东西吧。性交不成,可总得填饱肚子吧?”我说。 “是,你就吃吧!你多会儿都知道吃。你所关心的就是吃饭、睡觉。” “是性交,不是睡觉。”我说道。 “我希望你别再对我这么说话,”说着,她便开始摆午饭,“你把什么都搞糟了。我本想咱们可以和和美美地度过这一天,也就这么一次了。你总说要带我们出外野餐的,可你从来不采取行动,一次都没有。你满脑子想的都是你自己、你的朋友、你的女人。我傻乎乎地还以为你会改邪归正呢。对孩子你根本不关心,甚至对她不屑一顾。你在她面前都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还假惺惺地说那种事是纯洁的。你太卑鄙了,幸好一切就要结束了。下周这时候,我就自由了……我将永远摆脱你。你把我害得不轻,让我变得刻薄可恶。你使我自己看不起自己。自从跟你认识以后,我再也认识不到自己了。我成了你随意塑造的东西,你从没爱过我……从来没有。你惟一的要求就是满足自己的欲望。你把我当动物看待,占有之后又弃我而去。玩了我之后,你又盯住下一个女人,只要她愿意为你张开大腿,什么女人你都敢上。你内心里毫无一点儿忠诚、温存与关怀……给你,拿着吧!”说着,她塞给我一块三明治,“但愿这东西噎死你!” 我把三明治刚塞到嘴边,就闻到了手指上沾着的她的特殊气味。我使劲地嗅了嗅,朝她咧嘴笑了笑。 “你真让人恶心!”她说。 “不至于吧,我的太太。尽管你这个人乖戾可恶,可这味道蛮好的。我喜欢它,这是我惟一喜欢你的地方。” 她恼羞成怒,气得哭了起来。 “因为我说喜欢你那玩意儿你就哭!好一个怪女人!我的老天哪,本该是我鄙视你呀!哪有你这种女人呢?” 她愈加泪水涟涟。这时孩子跑回来,怎么啦?妈妈哭什么呢? “没事儿,”莫德说着拭干了眼泪,“我脚扭了。”尽管她在努力控制着自己,但还是禁不住地干哭了几声。她弯腰从篮子里为孩子挑了一块三明治。 “你怎么就不动,亨利?”孩子说。她坐在那儿,用一副严肃疑惑的表情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我跪下来,为莫德按摩脚踝。 “别碰我!”她粗暴地说。 “可他会治好伤的。”孩子说。 “对,爸爸手艺不错。”说着,我轻轻地按摩她的脚踝,然后又抚摸她的小腿肚子。孩子说:“吻吻她呀,别让她流泪了。” 我俯下身去吻她的脸颊。没料想她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我,狂吻着我的嘴,孩子也搂着亲吻我们。 突然,莫德放声大哭,看上去着实可怜。我觉得很对不起她,便轻轻地搂住她,安慰她一番。 “天哪,”她哭泣着,“多么滑稽呀!” 我说:“这滑稽什么!我可是诚心诚意的。我非常抱歉,为我所做的一切抱歉。” 孩子哀求道:“别再哭了。我要吃东西,然后让亨利带我去那儿,”说着,她用小手指着草地边上的一片矮树林,“我要你也来。” “想想就这么一次了……咱们不得不分手了。”她哽咽着。 “别这么说,莫德。天还早着呢,一切都抛到脑后。来,咱们先吃饭。” 她无精打采、极不情愿地拿起一块三明治放到嘴边。“我吃不下去。”她嘟哝着,又放下了。 “来吧,你能吃下的!”我劝说着,用一支胳膊搂着她。 “你现在装得挺好……过一会儿你又会让人扫兴。” “不,我不会的……我向你保证。” “再吻吻她呀。”孩子又嚷起来。 我侧过身子,轻柔温存地吻着她的双唇。这次她好像真的平静了,眼中放出一丝温柔的光。 “你就不能永远这样吗?”她顿了一下说。 “只要有机会,我会好好待你的,我可不想和你打打闹闹,何必呢?我们再不是什么夫妻啦。”我说。 “那你为什么要那样对待我?为什么总要和我做爱?干吗不让我安静一会儿?” “我可不是想跟你做爱,”我回答道,“这不是爱情,而是激情。也不是罪恶吧?看在上帝的分上,咱们别再瞎折腾了。今天,你要我怎样待你,我就怎样待你。我不会再碰你了。” “我才不呢。我不是说你不该碰我,可是你的做法太不尊重我了,所以我很讨厌你。我知道你不再爱我了,但你应该对我放尊重些,哪怕你不在乎呢。我可不是你所认为的那种一本正经的女人。我也有感情,或许比你的要深厚强烈得多。别以为我找不着男人了,追我的男人一大串,我只是需要一些时间罢了……” 她心不在焉地嚼着三明治。突然她眼中迸发出一线光亮,脸上显出顽皮而又卖弄风骚的表情。 她继续说:“要是我乐意,明天就能结婚。你根本没想到这一点吧?说实话,已经有三个男人在追我了。最后一个人嘛就是……”这时她说出了那个律师的名字。 “是他呀!”我禁不住轻蔑地一笑。 “对,是他,”她说,“他不是你想像中的那种人。可我非常喜欢他。” “哦,原来如此。现在我可明白他为何对这桩案子如此热衷了。” 比起那个戴着橡胶指套检查她阴道的医生来,她对这个律师还不太热情。其实,她对谁都不在乎,她想的就是求得宁静,不想受到任何伤害。她需要的就是在黑暗中坐在男人的大腿上,让阴茎神秘地进入她体内,听喋喋不休的情话来满足她那难以启齿的欲望。至于律师什么的当然可以担当此任。有什么不可以呢?他会忠实得像一支自来水钢笔,谨慎得如一具捕鼠夹,深思熟虑得如同保险公司制定的条款。他是个活公文包,满脑子装的都是文件,也是个生活在火中的精灵,心脏成了五香熏牛肉。当他得知我把另一个女人带到我家中过夜时,会大吃一惊吗?看到我把用过的避孕套扔在水池边上,会震惊万分吗?知道我和情妇共进早餐时,会不寒而栗吗?蜗牛一碰到雨点儿击打就会缩进壳里;将军得知他不在时自己的部队惨遭杀戮就会惊恐万状;而上帝一看到人类是多么的愚蠢和迟钝时,毫无疑问,他自己也惊呆了;但我怀疑天使们是否会感到震惊--即使精神病人出现在眼前。 我在竭力给她讲道德推动力的辩证法。我费尽口舌想让她领会野兽与天才的婚姻结合。她听得云山雾罩的,犹如一个门外汉在听你解释第四维空间是个什么玩意儿。她谈到体贴与尊重时,仿佛是在说两块蛋糕。性就是关在动物园中的动物,人们时常去参观以研究其进化过程。夜幕降临时,我们从野营地乘车返回市区,最后的一截路是乘的高架火车。孩子在我怀里睡得很香。在我们脚下,这座城市死气沉沉地伸向四面八方,建筑物里产生着一个个罪恶之梦,而且是一场无法唤醒的梦。梅盖尔波利坦夫妇和他们的孩子被捆绑着,像野味儿一样被悬挂在空中,每个人都被绑着双脚倒挂在那儿。铁道的一端是贫穷饥馑,另一端则是破产衰败。两站之间是当铺,其标志是挂着的三个金色圆球,老板可以说是掌管出生、鸡奸和疾病的三位一体之神。 幸福的日子啊!一场大雾从罗克维方向滚滚而来。在麦尼罗,大自然的生命力像一片死树叶蜷缩着垮掉了。门时开时闭的,刚走出来的人群仿佛是送往屠宰场的一批批肉。只言片语的交谈如同山雀的叫声,叽叽喳喳。谁会想到你身边的这个圆脸蛋的小家伙十年或者十五年之后会在异国他乡被吓得屁滚尿流呢?整个白天你都在耍些无用的小诡计;而到了晚上,你却坐在黑乎乎的屋子里看着银幕上晃动着的妖魔鬼怪。也许就在你蹲在茅坑上拉屎的时候,你才知道这是最真实的时刻。这事不像吃饭、性交或者搞什么艺术创作,既不需要你破费,也不要你承担一点儿责任。你离开了厕所,却又陷进了社会这个大粪坑。不管你摸什么,到处都是屎。即使这玩意儿包在玻璃纸中,味道也还在呀。屎!工业时代的点金石呀!死亡与异化都会变成屎!这就像在百货商场里,一个柜台在出售薄如蝉翼的绸缎服装,而另一个柜台却兜售炸弹。不管你如何解释,人们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行动,都打上了金钱的烙印。从你第一次呼吸时,你就被人愚弄着。社会是一个庞大的国际商业机器公司,如他们所说的,这是社会的后勤,一切都要从这儿生产出来。 妈妈和爸爸现在已平心静气了。他们心中的斗动儿早已荡然无存了。野外的一天是多么地令人舒心啊,那里有很多虫子,还有上帝创造的其他动物。多么快乐的插曲呀!生活仿佛是一场梦,悠然而过。如果你准备把依然温热的身体劈开,你根本找不到任何与田园生活相似的东西,倘若你把体内的五脏六腑都掏出来,塞进很多石头,那它就会像死鸭子一样沉到海底。 天开始下雨,真是大雨倾盆。鹅卵石般的冰雹在人行道上跳来跳去。整个城市看起来就像用六○六药粉杀死的一堆蚂蚁。洪水在下水道口咆哮着,把里面的淤泥也翻腾出来了。天空黑沉沉、阴森森的,令人毛骨悚然。 我蓦然有一种恶意的快感。我祈求耶稣基督就让它这样一连下上四十个昼夜;我很想看看这座城市怎样在这偌大的粪池中漂浮而去;我也想看看矮小的人类都漂到河里去,让现金收纳机在卡车的轮子下辗个粉碎;我还想看看疯子们举着砍刀,左劈右砍地冲出疯人院。这可是洪水治愈法啊!就像九八年的洪水医治了菲律宾人的病一样!可是我们的阿基纳尔多在何处呢?这个嘴里衔着大砍刀、迎着洪水而上的背信弃义者在何处呢? 我打出租车带他们回家,刚把他们安顿好,一道闪电就击碎了街角上那个该死的天主教堂的尖顶。钟的碎片跌落在人行道上,发出刺耳的响声。教堂里的那尊石膏圣母像也被击得粉碎。牧师吓得目瞪口呆,竟来不及系好裤扣,他的睾丸胀得如同两块鹅卵石。 梅拉妮像只发狂的海鸥在家里走来走去。“把你的衣服拧干!”她嚎叫着。我这衣服脱得好艰难,她不住地尖叫、叱责,累得气喘吁吁的。我穿上了莫德的睡衣,就是带有秃鹳毛的那件,看上去就像在扮演儿童剧中的小仙子。现在是错上加错,反正已经是这样了。我那家伙又硬了,你要明白我的意思,那可是“无缘无故的硬”。 莫德正在楼上安顿孩子入睡。我敞开睡衣,光着脚板四处走动,心中涌起非常美妙的感觉。梅拉妮偷偷地朝屋里看了看,只是想弄清楚我是不是没事了。她穿着内裤满屋乱窜,手腕上还站着个小鹦鹉。她最怕闪电了。我双手捂着下身和她说话。空中不时传来电闪雷鸣,给人嘴里留下一股橡胶烧焦的味道。 我正站在大镜子前欣赏自己那抖动不止的家伙,突然,莫德轻快地跑进来。她身着薄纱内衣,活泼得像只兔子。看到眼前的一切,她似乎一点儿也不害怕。她走过来,站在我身边。我催促她:“开始玩吧!” “你欲望来了?”说着,她便慢悠悠地脱衣服。我把她拽过来,紧紧地搂着她。我们对着镜子互相观看着,她看得入迷了。我把她的衣服下摆撩到屁股上,好让她看得更清楚些。我们像两条蛇一样纠缠在一起,哪里还顾及脸面与尊严呢。狂乱之中她又从地板上挺起身子,接着一阵呻吟、痉挛。她那放肆扭曲的表情仿佛是在被锤子击碎的镜片中照出的一张脸。我的性欲越来越强,她呻吟着,使劲地吸气。我挺着下身,仿佛是世界的主宰。莫洛克火神正在揉搓一片邦巴辛毛麻织品。她的眼睛疯狂地乱转,而她本人则像一头滚动着球的大象,只是缺少一个大鼻子大吼几声。性交已到静止状态,我倒在她身上,咬着她的舌头,直至疲惫不堪。 猛然间我想起她要冲洗下身,就使劲地推了推她,说:“起来!起来!” “没必要了。”她有气无力地答道,并会意地一笑。 “你的意思是……”我吃惊地望着她。 “对,不必担心了……你没事吧?要不要洗一下?” 在洗澡间,她坦言相告,说去看过医生,当然是另一个医生,再不必担惊受怕了。 “是怎么回事?”我吹了声口哨。 她往我的下身涂上了香粉,“哦,上帝,”说着,她张开双臂抱住我,“要是……” “要是什么?” “你知道我要说什么……” 我挣脱身子,转过头,说道:“是,我想我知道,但不管怎么说,你是不再恨我了,对吗?” “我谁也不恨。事情闹到这种地步真是太遗憾了。以后我要和她一起共同分享你。”她回答道。 “你一定饿了吧,”她紧接着说,“在你走以前我给你弄些吃的。”她先是往脸上精心地涂脂抹粉,抹上口红然后又马马虎虎地梳理了一下头发,但却收拾得十分诱人。她腹部以上的衣服都敞开着,裸露着迷人的肉体;像只美丽而又贪吃的小动物,比以前要漂亮一千倍。我光着身子在厨房里走来走去,帮她准备着便餐。令我感到吃惊的是,她居然翻出了一瓶自酿的酒,这是邻居送给她的一瓶草莓酒。我们关上所有的门,打开炉子以保持温暖。天哪,简直妙不可言!我们仿佛在重新认识对方呢。我时不时地站起来,抱住她,激动地吻着她,另一只手同时在她身上到处游走。她丝毫没有一点儿害羞、执拗的样子。 “你不必马上走,对吗?”当我坐下来又开始吃饭时,她问我。 “要是你不想让我走。”我几乎是非常和蔼地说,算是默认了。 她说:“我过去从来没有感到这么幸福,是我的过错吗?我是不是这么一个神经兮兮的东西?”她坦率诚恳地望着我。我几乎认不出这个与我厮守多年的女人了。 “我想咱俩都有责任。”说着,我又是一杯酒下肚。 她去冰箱里拿好吃的去了。 当她抱着一大堆食品回到饭桌时,说:“你知道我想干什么吗?我很想把电唱机搬到楼下来跳舞。我有一些很柔和的唱片,喜欢吗?” “没问题,”我答道,“听起来妙极了。” “咱们喝它个迷迷糊糊……你介意吗?我的情绪极好,想庆祝一番。” “到哪儿去弄酒啊?”我说,“你就那么点儿吗?” “我可以从楼下的姑娘那里搞点儿,要不就喝法国白兰地,怎么样?” “无所谓,只要你高兴就成。” 她马上就要上楼,我跳起来抱住了她的腰。 “放开我,”她喃喃地说,“我马上就回来。” 她往回走时,我听见她和楼上的姑娘窃窃私语。她轻轻地敲了敲玻璃隔窗,轻声对我说:“穿上点儿衣服,我让埃尔茜也来啦。” 我进了洗澡间,往腰间围了一条大浴巾。埃尔茜看见我的模样,发出一阵大笑。自从她发现我和莫娜上床之后,我们还没见过面呢。她似乎很幽默,让人妙趣横生,事态发展到这等地步,她一点儿也不觉得尴尬。她们又拿了一瓶酒和一些白兰地,电唱机和唱片也一并拿下来了。 埃尔茜的心境正适合参加我们的小型庆祝会。我本以为莫德会敬她一杯酒,然后很礼貌地打发她走,然而结果并非如此。埃尔茜的到来使她一点儿也不觉得碍眼。她的确为自己半裸着身子向埃尔茜道歉,但说的时候笑得很自然,仿佛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放上唱片,我和莫德随着舞曲翩翩起舞。浴巾滑掉了,但我们俩谁都不想弯腰去捡。舞曲一完,我就站着,阴茎硬得像根旗杆,但我仍然若无其事地去拿我的杯子。埃尔茜一脸惊讶的神情,然后就把头转过去了。莫德递给我浴巾,更确切地说是挂在了我的阴茎上。她说:“你不在意吧,埃尔茜?”埃尔茜异常地平静,仿佛可以听到她太阳穴上的脉搏跳动。这时,她走向唱机,翻过唱片,尔后又拿起杯子,也没看我们一眼,喝干了那杯酒。 莫德对我说:“你干吗不和她跳呢?我又不拦你,去吧。埃尔茜,和他跳一跳。” 我走向埃尔茜,浴巾还挂在阴茎上。当她背对着莫德时,她便拽开浴巾,用滚烫的手抓住了我的阴茎。我感觉她全身都在颤抖,仿佛是冻得发抖。 莫德说:“我去拿些蜡烛来,这儿的灯太亮了。”她钻进了隔壁房间里。突然,埃尔茜停止了跳舞,嘴唇凑了上来,舌尖伸进我的嘴里。她还是握着我那玩意儿。唱片停了,我们谁也不去关机子。我听到莫德往回走,但我还被埃尔茜握着。 我心想,这可惹下麻烦了,但莫德似乎不在意这些。她点亮了蜡烛,关上了电灯。我觉得她站到了我们身边,便起劲地抽身。她却说:“没关系,我不在乎。咱们一块玩吧。”说着,她搂住了我们,我们三人开始互相亲吻。 “哟!这样太热!”埃尔茜终于脱身而出。 莫德说:“乐意的话,就脱掉衣服吧,我先脱。”她三下五除二地脱了衣服,赤裸裸地站在我们面前。 随后,我们大家都脱得一丝不挂。 我坐下后,莫德就坐到我的大腿上。埃尔茜站在我们旁边,一只胳膊搂着莫德的脖子。她的身材比莫德高,也非常苗条。我抚摸着她的肚皮,不住地搓捻,莫德带着满意的微笑看着我们。 “再别争风吃醋就好了。”莫德淡淡地说。 埃尔茜的脸上泛起了绯红。她搞不清楚自己是什么角色,能放肆到什么地步。她仔细地观察着莫德的言行,好像还不能完全相信她的真诚。我正充满激情地吻着莫德,手却还放在埃尔西的身上。我感到埃尔茜在情不自禁地往我身上贴。 莫德悄悄地去了洗澡间。她返回来时,埃尔茜正坐在我腿上,一只胳膊搂着我的脖子,脸热得发烫。接着,埃尔茜站起来进了洗澡间。我走向洗碗池,清洗了一下。 莫德走到电唱机那儿,换了另一张唱片,说:“我从没这么幸福过。把杯子递过来,”她倒酒时咕哝着,“你回家后怎么自圆其说呢?”她见我不吱声,赶忙低声说:“你就说我们有一人病了。” “没关系,这难不倒我。”我说。 “你不生我的气吧?” “生气?生哪门子气呢?” “耽误了你这么久。” “说到哪儿去了。”我说。她搂住我轻柔地亲吻。我们互相搂着对方的腰,拿起酒杯,默默地祝福着,然后一饮而尽。这时埃尔茜回来了,我们互相挽着胳膊,互相祝酒。 我们又开始跳舞。蜡烛烧得直往下淌,我知道它们一会儿就会燃尽,但谁也不想去换新的。我们不停地交叉着跳,以免有人受到冷落而显得尴尬。有时她们俩一起跳,十分淫荡地互相蹭磨着身体,然后便笑着散开,而且她们俩总有人过来拽我一下。那种自由自在、亲密无间的感觉使人觉得可以做任何手势、搞任何动作。我们开始放声大笑,不断地开着玩笑。最后,当蜡烛一根一根地烧完,窗外投进来一束银白的月光,我们身上所有的那种克制或者体面都不复存在了…… “我要睡觉了。”我决定到此为止,就去了隔壁房间,想躺在睡椅上。 “你可以和我住一起。”莫德拽着我的胳膊说,看到我眼中吃惊的表情,她又问:“为什么不呢?” 埃尔茜说:“是呀,为什么不呢?没准儿我也和你们睡。你们允许吗?”她断然地问莫德,又说,“我不会麻烦你们的,我只是不想离开你们。” “那你的家人会怎么说?”莫德说。 “他们不知道亨利呆在这儿,对吗?”“当然不知道啦!”莫德说着,但一想起来就有点儿怕。 “那么,梅拉妮呢?” “噢,她早晨走得早。她现在有工作了。” 我突然想,我到底如何向莫娜交待呢?我几乎受到了惊吓。 “我觉得该给家里打个电话。”我说。 “哦,现在别打,”埃尔茜哄劝我,“这么晚了……等明天吧。”我们藏好酒瓶子,把盘子堆进碗池子,然后把电唱机搬到楼上。这样做只是不想引起梅拉妮太多的怀疑。我们怀里搂着东西,踮起脚尖穿过大厅,上了楼梯。 我躺在她们中间,她们安静地躺了许久,我觉得她们已睡熟了。我累得够呛,却无法入睡。我睁眼躺着,望着上面漆黑的空间。到后来,我侧过身子,面朝莫德。她马上转向我,用胳膊把我团团搂住,亲吻着我。然后她移开双唇,对着我的耳朵低声说:“我爱你!”我没应声。她又悄悄说:“你听见了吗?我爱你呀!”我轻轻拍拍她的面颊,没有做声。就在这时,我觉得埃尔茜翻了个身,像个勺子一样紧紧靠着我。她的嘴对着我的脖子,湿润凉爽的嘴唇轻柔地吻着我。 过了一阵子,我翻身趴在床上。埃尔茜也照我的样子做。我闭上双眼,强迫自己入睡,但却没有效果。床垫子又软又舒适,身旁的两个女人温香暖玉的很有磁力,头发和性的味道直往我鼻孔里钻。花园里飘来浓郁的湿泥土的芳香。真奇怪,奇怪得令人欣慰,我竟然能回来躺在这张大床上,这张新婚的用床,身边还有个第三者,而且我们三人都陷入坦诚的色欲之中。一切都美妙得让人觉得这不是真的。我真担心随时有人把门撞开,厉声叱责我们:“不要脸的东西,滚出去!”然而,这里只有夜的宁静、黑暗、大地与性生活的气息。 我再次翻身时身子就向着埃尔茜了。她迫不及待地紧靠着我,将她那滚烫、厚实的舌头伸进我的喉咙。她悄悄地说:“她睡了吗?再来一次吧!”她哀求着我。 我一动不动地躺着,一只胳膊搭在她的腰上。 “现在可不行,”我低声说,“或许早晨可能。” “不,现在就玩!”她恳求着。她悄悄地说:“求求你,亨利。” “让他睡吧。”莫德依偎着我说,声调好像她吸过毒品。 “好吧!”埃尔茜拍了拍莫德的胳膊。不过她只安静了几分钟,嘴巴又贴近我的耳朵,说一个字停顿一下:“等她睡着了,行吗?”我点头表示同意。这时我感到睡意袭来,“真是谢天谢地!”我自语道。 我完全睡着之后,觉得一片空白,而且是长长的一片空白。我慢慢醒来,感觉到埃尔茜正趴在我身上扭来扭去。我也奇怪自己居然还能勃起。 她像狗一样在我身上翻来滚去,大汗淋漓。 到后来,她低声说:“天哪,我就喜欢这样!我要天天晚上和你干。” 我们转身侧躺着,但还贴在一起,既不动,也不吭声。 “你住哪儿?”她低声说,“我可以到那儿找你……单独去。明天给我写清地址……告诉我在哪儿碰头。我要天天交欢……听见了吗?我希望永远这样下去。” 静寂。我只能感到她的大腿把我夹得那么紧。凭我的经验来看,她性交的次数顶多也不过十几次,大概也从来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以至她尝到甜头,便贪婪得总要寻觅、抓捏、抚摸、逗弄。她的舌头总是很灵活,牙齿咬着、夹着、啃着…… 她现在十分平静,一动也不动,又悄悄地说:“我的动作对吗?你教教我,好吗?我没什么经验。我能永远地交欢下去……你不累了,是吗?上帝呀,这可真是天堂……” 又安静了。我觉得自己能永远这么躺着,可我还想听她说。 “我有个朋友,”她还是低声说,“我们可以在她家会面……她不会说什么的。好吗,我的亨利?你真是上帝,我从没想到会有这么好。你能天天这样性交吗?” 黑暗中,我笑了笑。 “怎么啦?”她嘟哝着。 “不能每晚必干。”我低声说,几乎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们又一次同时达到高潮,一次长久的快感。我纳闷,哪儿产生的这么多精液呢? 她说:“你真棒。十全十美,真不可思议。” 莫德在睡梦中笨重地侧过身来。 “晚安,”我低声说,“我要睡了……累死我了。” “明天再给我写地址吧,”她吻着我的脸颊,“要么给我打电话……答应我。” 我哼了一声。她依偎在我怀里,搂着我的腰。我们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17章 这次户外活动是在星期天进行的。我到了星期二凌晨才见到莫娜,这绝不是因为我同莫德呆在一起。我星期一早上就直接去了办公室,到中午给莫娜打电话,方知她还在睡觉。接电话的是丽贝卡,她说莫娜一夜都没有回家,一直都在排练。“可是,你这一夜在哪儿呢?”她全然一副关切的口吻问道。我解释说,孩子生病,我只好整夜陪着她。“趁还没有见到莫娜,你最好想出一个更好的理由,”她笑着说,“她一整夜都在给你打电话,她想你都想疯了。” “难怪她没有回家,是吗?” “你并不指望每个人都相信你说的这一套,对吧?”丽贝卡压低声音笑着说,“你今晚回来吗?我们很想你……你知道吗?亨利,你真不该结婚……” 我打断了她的话:“我今晚要回家吃饭。等莫娜醒来后再告诉她,好吗?可是,说到孩子的事时,可别笑出来哟。” 她在电话那边笑出声来。 “听着,丽贝卡,我相信你。别让我下不来台。你知道我很爱你。要是我能再娶一个女人,那无疑是你了,你知道……” 那边笑声更大了。她接着说:“亨利,看在上帝的分上,闭住嘴吧!今晚可一定要回来……我想听到所有的一切。阿瑟不回家了,我愿意站在你这边……虽然你不配。” 于是,我在溜冰场打了个盹,就回了家。到家时,我内心非常兴奋,因为有个埃及学学者在我走时还同我谈了两三句,他想找份儿夜班邮差的工作。他对金字塔的可能始建的年代的论述使我的情欲荡然无存,以至于我根本不在乎莫娜对我的说法会有什么反应。他说,有理由 相信金字塔至少有六千年的历史了,我敢肯定他的确是这么说的。倘若这是真的,那么关于埃及文明的整套整套的理论就变成了垃圾,而且很多其他的历史概念亦将如此。在地铁里,我体味着历史的古老渊源,试图追溯二三千年前那些谜一般的石柱搭建的建筑物与尼罗河畔那古老文明废墟之间的交汇点。我悬浮于时空之中,“年代”这个词开始具有新的涵义。我为此产生了一种奇思怪想:如果我活一百五十岁抑或一百五十五岁,会是什么样子呢?我极力隐匿的这些乱七八糟的小事,在这一百五十年的人生经历中,算得了什么呢?莫娜离我而去,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在第十四夜里的所作所为与以往的三代人会有什么关系呢?假设我九十五岁时依然雄风不减,而且死了六个老婆,或者八个、十个的,又会怎样呢?假如我们在二十一世纪又回到一夫多妻的摩门教时代,又该如何呢?要是我们看到,不仅是看到,而且是实践着爱基斯摩的性生活逻辑,会怎样呢?假如取消了财产所有权的概念,而且婚姻法也不复存在,一切又会如何?过上七八十年,革命动荡就会发生。这么说,我也不过一百来岁,还相当年轻呢!我或许忘记了我的多数妻子的名字,更不必说那些逢场作戏的事了……当我迈进家门时,全然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 丽贝卡马上来到我的房间。家里空荡荡的。她说莫娜已来过电话,说还有一场排练,说不准几时会回来。 “这就不错了,”我说,“你做晚饭了吗?” “天哪,亨利,你真可爱。”她伸出双臂亲热地搂着我,很自然地亲了我一下,“阿瑟若是这样就好了。那样会让我有时候更容易宽恕他。” “没有别人吗?”我问道。家里如此冷冷清清,简直有点儿反常。“是的,大家都出去了,”丽贝卡一边说,一边翻弄着炉子上的烤肉,“你现在可以讲讲你刚才在电话里所说的堂而皇之的爱情了。”她又笑了,声音很低,无拘无束,这倒使我不自在了。“你知道我这人不太严肃认真,”我说,“我有时什么话都敢说……虽然,我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这个意思。你懂了吗?” “真棒!这就是我为啥要喜欢你的原因了。你根本不忠实,可又值得信任。这真是绝妙的结合。” “你知道你和我呆在一起有安全感。是这意思吧,嗯?”说着,我侧身向她,用手臂搂住她。她笑着挣脱开了,脱口而出:“我觉得就不是这样,这你是知道的。” “我只是让你别那么斯文,”我咧嘴笑着说,“我们现在要美美地吃一顿了……谢天谢地,味道不错……做的什么?是鸡吗?” “猪肉!”她说,“鸡肉……你想到哪儿去了?那是我特地给你做的吗?往下讲吧。别一门心思地只管吃。尽量说些有趣的,别靠近我,小心我用叉子扎你……给我说说昨晚怎么啦,说真话,量你也不敢撒谎……” “这倒不难,亲爱的丽贝卡,尤其是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说来话长了,你真的那么爱听吗?” 她又笑了。 “天哪,你笑得真下流,”我说,“好吧,不管怎样。我讲到哪儿了……噢,对了,讲真话……听着,我的确和我老婆睡觉了……” “我想也是这样。”丽贝卡说。 “别急着下结论,好的还在后头呢,身边还有另外一个女人……” “你的意思是,这个女人在你和你老婆睡觉以后,还是以前?” “同时。”我和蔼地笑着。 “不!不!别说了!”她扔掉叉子,叉着腰站起来,审视着我,“我不知道……你什么都能做得出来。等一等,我摆好桌子再说。我想听听事情的来龙去脉。” “你不给来点儿杜松子酒?”我说。 “我有些红酒……只能这么招待你了。” “好,好!这当然也行。红酒呢?” 当我起瓶塞时,她走近我,抓住我的胳膊说:“听着,要从实招来。要不我放不过你。” “可我说的就是实话呀!” “这就好,碰了杯再说。我们坐下吧……你爱吃菜花吗?我再也没买别的蔬菜。” “我什么都爱吃,什么都喜欢。我喜欢你,喜欢莫娜,喜欢我老婆,喜欢马、牛、鸡、炒粉、木薯淀粉、果味饼干、汽油、痱子……” “你喜欢……这都是你喜欢的吗?你说得真棒,听得我也饿了。你的确喜欢一切,可是你不会爱。” “我也爱。我爱吃喝,爱酒色,我当然爱喽。你怎么认为我不爱呢?如果你喜欢,我就爱。爱只不过是更高的层次,我与上帝的爱毫无二致,在我们眼里,时间、地点、种族、肤色、性别如此种种,都没有什么区别。我也以同样的方式爱你。我想这还不够吗?” “你借题发挥得太多太多了,你跑题了。听着,安静一会儿。我把肉切开,浇上肉汁,好吗?” “肉汁……噢,噢,我爱肉汁。” “像你爱你的妻子、我和莫娜一样,对吧?” “哪止这些呢,现在我喜欢的就是肉汁。我得浇上一勺子,多些,浓些,丰富的肉汁……太好了。顺便说一下,我刚才同一个埃及学学者交谈了,他想找份信差的工作。” “肉汁在这儿,别顾左右而言他,还是讲讲你老婆的事吧。” “当然,我肯定会说的。我竹筒倒豆子,全讲给你听。首先,我得说,你手里端着肉汁的时候,模样真可爱呀!” “你要再扯这些,”她说,“我就给你一刀。你到底怎么了?你每次见到你老婆,她都会使你这样吗?你们一定玩得很开心。”她在我一侧坐下来。 “我是玩得很开心,”我说,“我刚才说到有一位埃及学学者来求职……” “哎呀!不是那个讨厌的埃及学学者!我要听的是你妻子的事,还有另外那个女人。天哪,你要再瞎说,我就杀了你!” 我狼吞虎咽地吃着肉和菜花,喝上一大口酒,把嘴里的东西送下肚去。我吃得香极了。真是美味佳肴!我还要吃。 “是这样的……”我吞下几口肉后又开始说了。她嗤嗤地笑了。 “怎么啦?我说什么了?” “这不是你说的话,你以这种方式说话吧。你似乎很让人肃然起敬,很超脱,又是一副天真的样子。上帝啊!这就是天真无邪吧?如果不是通奸,而是犯了杀人案,你也会用这种方式说话吧?你真是自得其乐,是吗?” “当然……不该这样吗?有什么奇怪吗?” “不,不,”她拖着腔调,“我想没什么……不过,你的所作所为有时听起来有点儿吓人。你总是夸夸其谈,口气太大。你要是生在俄国就好了!” “哦,俄国!何尝不是呢。我热爱俄国!”“你还爱猪肉和菜花,当然还有肉汁与我本人。告 诉我,你不爱什么?好好想一想,我非常想知道。” 我吞下一块浸满肉汁的肥肉,看着她。 “哦,有了。我不喜欢工作。”我停了一下,想着我还不喜欢什么东西。“噢,对了!”我严肃认真地说,“我还不喜欢苍蝇。” 她放声大笑:“工作和苍蝇,就这些吧!我得记住,天哪,这就是你讨厌的全部东西?” “目前能想到的就这些了。” “那么对于犯罪、邪恶、暴政等诸如此类的东西呢?” “哦,对于这些嘛!”我说,“你有什么办法呢?你还不如问我天气怎么样呢。” “你是这意思?” “当然。” “真不可思议!或许是你吃起饭来就不会思考了吧?” “这倒也是,”我说,“我一吃起东西就思路不清。你呢?其实,我不愿意这样。再说,我根本不是个思想家。思考总归不能解决问题,它是一种妄想。思考会使你生病……顺便问一下,有甜食吗?比如力德克之类的东西?那可是很好的奶酪,你不觉得吗?” “我觉得听起来有点儿怪,”我接着往下说,“人们总是说喜欢,很好,真棒,了不起之类的话,好像这就意味着好一些。当然,我并非每天都有这样的感受,但是,当我正常时,当我是我自己的时候,我就喜欢这样说。只要遇到机会,谁都会这样。这是内心的自然状态。问题是我们在多数时间里都感到恐怖。我说的这种恐怖感,意味着我们自己吓唬自己。就拿昨晚来说吧,你根本想像不出那一切是多么地不寻常。除了闪电,没有任何外界的东西参与。刹那间,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但是,还是同样的房子,同样的气氛,同一个妻子,同一张床。这就好像压力突然消失一般--我指的是心理压力,是那种我们生来就有的难以想像的忧愁与烦恼,一下子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你说到什么暴政啦,邪恶啦,等等,我明白你的意思。在我十五六岁正风华正茂的时候,这些问题常常萦绕于我脑中。后来,我世事洞明,对一切了如指掌,可以说,思想能够让人明白一切。可以说,我纯洁无私,毫无偏见之心。我对任何事情都不设防线,即使对我最不相信的制度也是一样,甚至连小孩都不会这样做的。我完全依据个人的意愿设想一个理想的世界。这一理想的世界再简单不过了:没有金钱,没有所有权,没有法律与警察,没有政府和士兵,没有刽子手和监狱,也没有什么派别。我消除任何干扰和制约的因素,实现彻头彻尾的自由。我在这真空状态中爆发了。我真希望每个人像我一样行事,或者按我的想法行事。我渴望有一个按我的思想而建立的世界,充满我的精神灵魂的世界。我拜自己为上帝,这样,谁也阻拦不了我的言行……” 我喘了口气,注意到她听得那么入神,那么认真。“还往下说吗?这些话你可能听了一千次了吧?” “你一定要往下说,”她柔声柔气地说着,将一只手放在我的臂上,“我开始看到了另外的你,我愈发喜欢这时的你了。” “忘了乳酪了吧?对了,这酒也不错。可能有点儿辣,但还不错。” “听着,亨利,吃吧!喝吧!抽烟吧!你可以随心所欲。只要我们这家里有,你尽情享受吧。只是不要停下来,谈吧。” 她正要坐下。我蓦地站起来,热泪盈眶,我搂住了她。“现在我要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说,“我真的爱你。”我并不想去吻她,只是想拥她入怀。我放开手,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你是个演员。”她说,“这一点儿也不夸张。我很纳闷的是为什么人们有时很怕你。” “我知道,我有时还怕自己呢。尤其是别人有反应时更是如此。我不知道该如何掌握分寸。如果我们真正地放任自流,也不会有什么卑鄙、丑恶或者犯罪的事,但这很难让人明白。不管怎么说,想像中的世界与平常的世界之间是有界限可言的,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平常,只不过是一片胡言乱语。如果是静观事物……我说的是观察,而不是思考,也并非评判……那么你会感到一个完全疯狂的世界。这是上天造就的疯狂!天下太平是这样,发生战争或者革命时也是这样。罪恶是疯狂的,灵丹妙药也是疯狂的。我们像狗一样被驱来赶去,我们正在逃脱。逃脱什么?我们也不清楚。摆脱百万个难以名状的事情,这种逃脱是一种溃退,一种恐怖,但是这没有终点,除非你就站在那儿不动。如果你能做到这一点,能沉得住气,以静制动,你就能把握住自己,就能正常地生活下去,要是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了。 从早上醒来到晚上上床,人们都在欺骗,装模作样,尔虞我诈。谁心里都清楚这一点,但谁都会联合起来把这场骗局永远地进行下去。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互相看起来都很讨厌的原因。难怪战争、屠杀、圣战以及一切肮脏的勾当都会那么容易发生。我们所祈祷的就是要胡作非为,因而妥协投降总是那么顺利,勾引女人总是那么得心应手,但这一切都进行得冠冕堂皇,引不起任何非议与抱怨。如果我们还相信神,我们要让他成为复仇之神。我们全身心地受他指挥,把万事万物涤荡得干干净净。假惺惺地要把这污泥浊水涤荡干净已为时晚矣。我们还身陷其中,我们并不需要一个新世界……只是想把我们业已创造的这个乱七八糟的世界埋葬掉。十六岁的时候,你可以相信一个新世界,实际上你可以什么都相信;可到了二十岁,你就命中注定了,你明白了。你开始成熟,你最大的期望就是结识四肢健全的异性。 这不是希望幻灭的问题。希望就是幻灭的标志;它是脆弱无力的。勇气也无济于事,因为人人会因作恶而鼓足勇气的。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除非我用想像力这个词。我这并不是指规划好的蓝图,也不是指把某种想像变成现实。可以说,我说的是指某种更加灵活持久的、永恒的超级视觉,有点儿像我们所说的我们曾经有过的第三只眼吧。这是一种人人都具备的、天然的预见性。有了这一心灵,那只能使我们看到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眼睛所摄入的一切被大脑吸收消化了,于是我们以新的方式觉悟到这个世界,做到互知互察。我们那可怜的自我意识慢慢苏醒,随之便是狂妄自大,目无一切,甚至连盲人都不如。” “你这些思想是怎么产生的?”丽贝卡突然问道,“要么是一时的冲动所使然?我想让你给我讲一讲。你把这思想记下来了吗?你在写些什么?你从来没让我看过。我根本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哦,原来如此,”我说,“你是没读过任何东西,我还没说什么呢。我无从谈起,不知道究竟该说什么,要说的实在太多了。” “是不是按你说的写下来?我想知道这一点。” “我不这样认为,”说着,我脸红了,“我对写作一窍不通。我想,我的自我意识太强了。” “你不该这样,”丽贝卡说,“你说话时没有显出什么自我意识,而且在行动上也没表现出来。”“丽贝卡,”我慢条斯理地继续说,“我要是知道自己有什么能耐,还会坐在这儿和你胡说八道吗?我有时觉得自己好像崩溃了。对于这悲惨世界,我根本不在乎。我习惯了。我想要放开一些,想搞清楚自己内心的一切。我希望大家都敞开心扉。我犹如一个手拿开罐刀具的傻瓜,面对这一片天地不知如何下手。我知道这片天地之下的美妙神奇……我这样感受的时候,每一个人都似乎很神奇美妙……一切的一切……甚至鹅卵石、纸片……山羊胡子,我都感到如此神奇。这就是我想写的东西,但却不知道如何下手。 这也许太主观了,听起来可能是一派胡言乱语。在我看来,艺术家、科学家、哲学家都在加工透明的镜片,准备着亘古未有的工作。总有那么一天,这个镜片会日臻完美,我们透过它就会看清一个令人吃惊的、无与伦比的美好世界;但同时,可以这样说,我们没有眼镜也要往前走。像患有近视眼、瞎眼的傻瓜一样蹒跚前行。我们看不见鼻子底下是什么,因为我们太热衷于仰望星星,或者想看清楚星星的深处。我们试图用心灵去看,但只能看到被告知的一切。心灵的慧眼难以打开,但只寻求审美的愉悦。你注意到了吗?当你不看了,当你根本不想看的时候,你却突然看到了……你看到了什么?看的人又是谁?为什么看到的一切如此地不同?此时此刻如此美妙地不同?哪一个是真实的?是这种视觉真实,还是那种视觉真实?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心里有灵感,你感到轻松,当你把这种灵感传给别人时,一种无形的、未知的力量会占据你的心。一旦心灵很迟缓,或者完全停止,会发生什么呢?不论是如何看或者看什么,事情的运转规律将会另改其道。运转得再好,但其目标好像也是任意的。它产生另一种观念。如果你毫不犹豫地接纳它,这就成了了不起的观念。如果你想用另一原理好好检验它,这就变得毫无意义,或者不是没有意义,而是疯狂……天哪,我想又跑题了吧。” 她循循善诱地让我讲她想要听的故事,她对细枝末节非常感兴趣。她笑得很开心,低沉而放肆,这笑声里既有挑逗意味,又夹杂着赞美。 “你碰到了最奇怪的女人,”她说,“你似乎是闭着眼睛摸的吧?难道你以前就没想法与她们在一起?” 我突然意识到,她把话题又转到莫娜身上了。对她来说,莫娜是一个谜。她想知道我们之间有什么共同之处,想知道我是如何忍受她的谎言、虚假,或者我是否在意这些。沙滩上盖不起楼房,这总是有什么原因的。丽贝卡对我和莫娜的事可费了心思了!甚至在她没见过莫娜之前就动脑筋想呀想的。她从各种渠道听说过莫娜的事,很想知道她的一切,了解她的魅力之所在。莫娜是很漂亮,漂亮得让人陶醉,可能也很聪明。可是,老天呀!没有谁能把握住她,她幽灵般地从你手上溜走。这真是太戏剧性了! “你真正了解她什么?”她在激我,“你见过她的双亲吗?对她以前的生活知道多少?” 我承认自己对她几乎一无所知。也许不知道才好呢,她身上的那种神秘氛围很诱人。 “胡说八道!”丽贝卡厉声地说,“我觉得没什么神秘可言。她父亲可能是个犹太教徒。” “什么!你怎么口出此言?你怎么知道她是个犹太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呀。” “你是不想知道。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她强烈地否认这一点,反而让人起疑心。再说她看起来像一般的美国人吗?得了吧,别说你没有起疑心,你没有那么傻!” 使我更加惊奇的是丽贝卡早已和莫娜争论过这个问题,而我对此一无所知。如果我能躲在帘子后面听她们谈这些事情,我什么条件都答应。 “你要真的想知道,”我说,“我倒情愿她是个犹太人,我当然没有强加给她,这个话题毕竟很痛苦。看着吧,她以后会自动说出来的。” “你过分浪漫了吧?”丽贝卡说,“你真是不可救药了。我在不同的地方呆过,没觉得犹太人与别的种族有何不同。我既不觉得奇怪,也不觉得有什么好。” “当然喽!”我说,“你总是一成不变。不会因环境而改变自己的想法。你诚实、开朗,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如鱼得水,得心应手,可大多数人不是这样。他们很看重种族、肤色、宗教、国籍等诸多问题。所有的人在我的仔细审视下都呈现出神秘的色彩。比起他们的亲人来,我更能看出他们的差异。事实上,我很喜欢这种把他们分而又合、合而又分的差异。我认为,假惺惺地说我们大家都是源出一辙是愚蠢的。只有那具有真正差异的个体才能互相类似。兄弟情谊不是自下面而是自上面起源的。我们越接近上帝,我们越是相似。底层犹如一堆垃圾,也就是说,这看起来就像一堆垃圾,可是走近一看,这所谓的垃圾是由数百亿、数千亿的分子构成的;而且,无论这些垃圾分子之间是多么不同,真正的区别不归于垃圾范畴,从而使它们有别于垃圾。宇宙的构成也可以分解为各种极小的物质……好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或许……只要有生命,就会有三六九等。生命总是呈金字塔形的。在每个领域里都是这样。如果你处于下层,就要承受一种压力;倘若高高在上,或者说接近上层,你就会意识到事物的差异。如果有什么朦朦胧胧的东西,特别是关系到人,你就会被权力欲望后面的东西所吸引。你会发现这只是虚无的角逐,结果一无所获,留下的只是一个问号,而差别依然存在……” 我说得意犹未尽。“还有与此相反的呢,”我接着说,“就比如同我前妻的事吧。我当然可能猜到她有另一面。我恨她,因为她装得太正经了。完全可以说,过分谦恭就是地地道道的虚伪做作;分析家亦作如是观,但我们很少有机会目睹一个人大起大落的变化。惟有你和这个转化中的人生活在一起才能看得清。昨天我就亲眼目睹了这种情况,这倒不是别人,而恰恰是我!不管你怎么认为自己多么了解一个人的秘密以及潜意识中的动机等等吧,当你眼睁睁地看到这种转变,你会怀疑自己是否真正了解与你厮守一辈子的人呢?拿一个朋友来说吧,你完全不认为他有杀人动机,但是,一旦他真的持刀向你走来,那又另当别论了。不管你多么聪明,你都难以预料。你指望他持刀冲着别人,可千万别对准你……哦,亲爱的别这样!我现在觉得自己就应该对可疑之人的一举一动要做好准备。这并不是说要忧心忡忡,我要说的无非就是要处变不惊,只是还会出现令人吃惊的事。噢!对了,我要是成为传教士,就能够应付过去。你刚才说到传教士,你觉得我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传教士吗?我是这意思。如果我想当的话,为什么就不能做个传教士?或者去当教皇,做个达官贵人、达赖喇嘛?可怜虫也可以做个神呀!” 我们就这样谈了几个钟头,阿瑟回来时才匆匆打住。为了不让他有任何疑心,我多呆了一会儿,随后告辞。莫娜凌晨时分回来的,一副兴冲冲的样子,她的肌肤犹如玉石一般光泽明亮,更加可爱迷人了。她为自己的事得意忘形,欣喜不已,几乎听不进我关于头天晚上的解释。事情接二连三地出现,她不知道从何说起。 这头等大事就是他们已经答应她在下部戏里做主角的替补,这是导演允诺的,别人不知道此事。这个导演爱上了她,在她上周的薪水袋里悄悄放进了求爱信。男主角也对她情有独钟,而且爱得很疯狂。是他一直在帮助她排练,教她怎样呼吸,怎样放松,如何站立行走,又如何用嗓子。这一切都很神奇。她是新手,还谈不上什么知名度。她很自信,自信得无以复加。她很快就会走红,让纽约城为之倾倒,走遍全国,冲向海外,或许……谁能预料到未来呢!但她还是有点儿担心,她很想让我帮帮她,拿来新角色的台词念给我听。她懂的东西少得可怜,但又不愿意在热恋的几个情人面前出洋相。 也许她会去找瑞芝卡通那儿的老头子给她买件新外套。她需要的东西太多了:帽子、鞋、裙子、衬衣、手套、袜子……这些东西对她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她还要变换一下发型。我只得随着她走进大厅,仔细地看着她刚学来的仪态与步伐。难道我没注意到她的声音变了吗?好,我马上听一听。她完全被重塑了一番,但我愈发爱她。在我眼里,她相当于一百个风情万种的女人。她突然想起早已被她忘却的老情人--那个帝国大厦的服务员。他二话不说就会给她买来所需的一切。对了,她早上一定要给他去电话。我吃晚饭时就能见到穿着一新的她了。我不会吃醋吧?他是个年轻人、服务员,但同时又是个十足的傻瓜、笨蛋。他攒钱仅仅是为了供她花销。不然,要这钱有何用?他愚蠢透顶,不知道怎么花钱。要是他能偷偷地握握她的手,他就感激不尽了。一旦她特别需要帮助时,将来或许会给他一个吻的。 她总是什么都想,什么都干……自己所喜欢的那种手套、表达意见的方式、印第安人的走路方式、瑜珈功的重要性、训练记忆力的方法、达情传意的香水……剧场观众的着迷、慷慨、诡计、爱、骄傲以及观后感。这空荡荡的屋里怎么能练出那种轰动效果呢?这些场面要在有包厢的观众的欣赏下进行,并且配有舞台布景与灯光以及专用的化妆室。但这就产生了嫉妒!人们互生嫉妒之心。狂热、骚动、娱乐、富丽堂皇。人们陶醉了,沉迷于其间,幻生幻灭。 争论!仅仅一个鸡毛蒜皮的事就会导致激烈的争论,常常以破口大骂、鼻青脸肿为结束。有些人,特别是女人,心里都有恶魔。只有涉世很浅的年幼女子才是纯洁无瑕的。她们破口大骂别人都是名符其实的泼妇、女妖。相比之下,舞台上的姑娘们如天使一般。 停了好长一会儿。 无话可说。她问起离婚案什么时候判。 “这个星期。”我很吃惊她的脑子转得这么快。 “那我们马上结婚。”她说。“当然。”我回答。 她不喜欢我说“当然”的口气。就说:“强扭的瓜不甜,不愿意就算了。” “可我确实愿意呀!”我说,“然后我们就离开此地,找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地方。” “是这意思吗?”她尖叫起来,“我真高兴。早就等你这句话呢。我们一起开创新生活。离开这些人!你也该辞掉这个恶心的工作了。我给你找间能写作的地方。你不必去赚钱,我很快就挣好多好多的钱,你可以随心所欲。我把你所有爱读的书都买回来……说不定你会写个剧本,那就由我主演!这肯定很棒,对不?” 我真不知道要是丽贝卡听了这些话会说什么?她听到的仅仅是女演员的台词,还是发现了一个陌生人畅所欲言的自白?或许莫娜的神秘不在于她的朦朦胧胧,而是她的原生状态。真的,她的个性轮廓还根本没有定型,但不能因此而责备她的虚情假意。她擅长模仿,是一种内在的而非外表的模仿。她的任何外在的表现都是明显而确定的。她能马上使你对她产生深刻印象, 但本质上却如一缕轻烟。稍微抑制她的意愿就会立刻改变她的个性。她对压力非常敏感,这压力不是别人的意愿,而是别人的欲望。舞台角色对她不是演不演的问题,这是她对待现实的方式。所想之事,她都相信;所信之事,她都当真;是真的,她就付之行动。对她来说,没有什么不是真实的,除非她想不到。一旦她注意到了,无论事情多么可怕、荒谬,她都认为是真实的。在她心中,没有什么边际可言。相信她有坚强意志的人就大错特错了。她当然有意志,但不是那种处变不惊的意志;这种意志是行为表现。她可以从一个角色骤然跳跃到另一个角色,用杂技名家惯用的魔术当着你的面扮演各种角色。她在生活中无意识地表演着,而舞台则教她深思熟虑地去干。他们只能从艺术的意义上把她培养成演员,他们展示了创作的局限性。如果由她任意施展,也许她会失败。 第18章 开庭那天,我坦然轻松地来到法庭。一切都事先安排好了,我只需举起手来、糊里糊涂地发誓、承认自己有罪、接受惩罚就行。法官看上去像个稻草人,两只手假模假样地摆动着。法庭内鸦雀无声。看到我满不在乎的样子,他似乎有点儿被激怒了。其实,我也没把他那种装腔作势的傲劲儿放在心上;他与一堆狗屎没有什么区别。圣经、废纸篓、国旗、桌子上的屎尿记录册,为维持法庭尊严而身着制服的打手,他满脑子的垃圾,那些发霉的书、法律条文,他的眼镜、身份以及威严--这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盲目组合,我对此不屑一顾。我所希望的就是知道自己可以随意地再把自己套在什么链子上就行了。 这一套仪式就像你拦我跳的划格子游戏,划上一个又一个的。到头来,如果你有油水,法律非要把你榨干才罢手。我突然意识到他在问我是否愿意定期付一笔赡养费。 “为什么?”我问道。这居然引起了他的兴趣,他滔滔不绝地给我罗列协议书上所规定的内容。 “我不同意,”我口气很强硬,“我愿意付--”随即我说出一个高出他说的两倍的钱数。 轮到他问我原因了。 我又说了一遍我愿付的钱数,他疑惑地看着我,猜测我是不是神经病。接着,他以胜利者的姿态大声说:“很好!就随你吧!你责无旁贷。” “我有责任,当然也心甘情愿!”我附和着。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随即向身边的律师招了招手,在他耳边嘀咕了一番。我清楚地听到他在问那人我是否神志清醒,那人肯定我没有什么问题。他抬起头,盯着我说:“年轻人,你知道不履行法律责任会有什么后果吗?” “先生,我不知道,”我回答道,“我也不想听,现在我该回去工作了。” 外面的天气好极了。我漫不经心地走着,很快来到布鲁克林桥边。我迈上桥,但没过几分钟又觉得信心全无。我折回来,钻进地铁。我不想回办公室去,我有一天休假,得好好玩上一天。 我在泰晤士广场下了车,本能地朝三号街上的那家法意餐馆走去。食品铺子昏暗阴冷,午饭时间顾客寥寥,很快就剩下我和一个身材高大的爱尔兰姑娘。她已经喝醉了,我们鬼使神差地提起了天主教会,她犹如唱歌一般唠叨着:“教皇总是有理,可我不拍他马屁。”后来,她往后挪了挪椅子,费劲地想站起来上厕所(那是一间男女共用的室内厕所)。我看她实在吃力,就起来搀扶她。她醉醺醺的,犹如在风雨中漂泊摇摆的船。走到厕所门口,她央求我把她扶到蹲位上去。她撩起裙子,想褪下内裤,可是手使不上劲。“帮帮我吧。”我帮她脱好,轻轻地拍拍她,她蹲下以后,我便转身要走。 “别走!”她抓着我的手哀求道。我被她拽着,一直等她完了事。她嘴里唠叨个不停:“不,我才不拍教皇的马屁呢!”她看上去那么有气无力,我想着自己可能还得给她擦屁股。幸好经过多年的锻炼,她还是自己擦了,只是费了那么大的劲儿。这把我搞得直想作呕,她还是求我把她扶起来。我帮她提裙子时,情不自禁地蹭了蹭她的性感区。我欲望急剧膨胀,但是那种气味很冲,使我放弃了那种念头。 我扶她出了厕所,老板看见我们,并且难过地对她点了点头。我不知道她是否意识到我这样做显示出了不起的骑士风度。我们又回到餐桌旁,叫了杯浓咖啡,聊了一会儿。她慢慢地酒醒了,对我的帮助非常感激。她说我要是送她回家的话,她乐意奉献一切以报答我的帮助。她说:“我洗个澡,换上干净衣服。现在实在太脏了。” 我告诉她,我会叫辆出租车送她的,只是我不一同前往。 “你这人真难处,”她说,“怎么啦,我对你无所谓吗?上厕所也不是我的错呀!你也是人呀,也要拉撒吧!等我洗了澡,你就会看到我的模样了。把手伸过来!”她抓住我的手放在她的裙子下面,正好触到隐秘的部位上,“好好地感受感受,”她急切地说:“喜欢吗?这玩意儿可是你的了,我好好地洗一洗,再喷上香水。你可以随心所欲地玩儿。我不是修女,也不是婊子。我只不过有点儿醉了。有个家伙把我抛弃了,我才不傻乎乎地把他放在心上呢。他很快会爬回来的,你别担心,我不在乎他。我给他讲我自己不会拍教皇的马屁,他听了很伤心。我们俩都是天主教徒,但我不会把教皇敬成神圣的耶稣基督,你能吗?” 她自言自语地唠叨着,东拉西扯……我猜她是个大酒店的接线员,不是那种坏女人。看得出,一旦她的酒劲儿过去,她很迷人,诱惑力很强。她眼睛蓝莹莹的,头发乌亮,笑起来既腼腆又调皮。也许我该帮她洗澡,若有不测,我就溜之大吉。麻烦的是我还得和莫娜吃晚饭,得在麦克宾酒店的玫瑰客厅等她。 我们坐上出租车,向住宅区开去。她的头靠在我肩上。“你待我真好,”她说得让人昏昏欲睡,“我不知道你是谁,可你真不错。天哪,我想先打个盹再说。等我好吗?” “没问题,”我说,“也许我也要睡一会儿呢。” 她的房间小巧舒适,比我原本想像的好多了。她一开门就脱掉鞋。我帮她脱了衣服。她站在镜子前,除了内裤,全身光溜溜的。她身材不错,乳房丰满白嫩,两个乳头如草莓一样鲜美。 我指着她的内裤:“咋不脱下来?”“不!等一会儿。”她突然害羞起来,脸也红了。“我刚才脱过你的内裤。现在有什么不同吗?”我说。我把手搭在她腰上,要把它脱下来。 “别这样!”她请求道,“等我洗澡时再脱吧,”停了一下,她又说:“我月经刚完。” 我心里紧了一下,感到慌张。“好吧,”我说,“你去洗澡,我休息一会儿。” “你不帮我擦背吗?”她翘起嘴巴,顽皮地嬉笑着。 “为什么不呢?当然……”说着,我就和她走进洗澡间,一边推着她,一边想着尽快摆脱她。当她褪下内裤,我看到上面有暗红的血斑。“我无论如何不能干这个,千万不能,”我想着,“我不能拍教皇的马屁!”可是,当她躺下来给自己搓香皂时,我觉得全身发软。我接过香皂,往她的毛发上擦去,我那沾满皂沫的手指揉搓着她,她快活地扭动着…… “我看行了吧。”说着,她弓起臀部,双手支起下身,“你看吧……看清了吗?” 我的右手中指沾满香皂,轻轻地抚摸她。她仰身躺下,头枕着双手,扭动着屁股:“这样很舒服。我还要这样,也许我不用睡觉了。” 过了一会儿,她浑身瘫软,躺进澡盆,气喘吁吁,闭上双眼。 我想自己该走了,于是借口去买烟,抓起帽子,关上门,就跑下了楼梯,带着满手的女人体味和香皂味。 过了几天,剧院正在举行个人演出。莫娜求我不要去现场,她说如果她心里老想着我在台下,她会乱了手脚的。我有些不快,但还是妥协了。等演出结束后,我在舞台出口等她。她定好了确切时间。 我提前来到剧院,先没去舞台门口,而是来到剧院门口。我反复地看着海报,她的名字用粗线明白无误地标出来了,我心里一阵颤动。演出结束后,我走到街的对面,注视着汹涌的人群。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如此这般……只是呆呆地站着。剧场门口很黑,出租车多如牛毛。我突然看见有人冲动地走向栏杆边,一个弱小的男人正在那儿等出租车。这是莫娜,她吻着那个男人,接着车开走了,她挥手告别。后来她有气无力地放下手,站了一会儿,好像有什么心思。最后,她返身穿过大门,冲进剧场。 过了一会儿,我在舞台出口见到她,她显出一副过度疲劳的样子。我告诉她我刚才目睹的一切。“这么说,你看见他了?”说着,她抓住我的手。 “是的,那个人是谁?” “是我父亲。他是从床上爬起来看我演出的。他活不了多久了。” 她说着说着,眼泪就流下来了:“他说现在可以安心地死了。”莫娜喘了口气,突然抱头痛哭,泣不成声地说:“我真该送他回家。” “可你为啥不让我见见他?”我说,“我们可以一起送他回家嘛。” 她不再谈这件事,说很想一个人回家,好好地哭上一场。我有啥办法?只好同意--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了。 我把她送上出租车,目送她离去,心里感慨万分。过了一会儿,我平静下来,向人群走 去。走到百老汇的拐角处,我听见有个女人叫我。 “你怎么走过去了?不认识我啦?看你像丢了魂似的,怎么啦?”她伸出双手要让我握。 原来是阿瑟・雷蒙德的前妻艾玛。 “真有意思,”她说,“我刚才还看见莫娜呢。她从车里出来,沿着街跑。她看起来精神恍恍惚惚的。我本想与她搭话,可她跑得飞快,想必是没有看见我……你们在不在一起住了?我还以为你在阿瑟那儿呢?” “刚才在哪儿看见她了?”我想她是不是给搞糊涂了。 “怎么啦,就在拐弯那个地方呀。”她说。 “你绝对肯定吗?”她诡谲地对我笑了笑:“我不会认错她,对吧?” “我不知道,”我自己嘟哝着,“简直不可能。她穿什么衣服?” 艾玛确切地说出了她的衣着打扮。等她说到“天鹅绒斗篷”时,我便确信无疑了。 “你们吵架了?” “绝对没有。” “按说你现在很了解莫娜了。”艾玛想换个话题。她挽起我的胳膊,引着我向前走,好像我的四肢不听使唤了。“看见你真叫人高兴,多洛雷丝和我常念叨你。你不想呆一会儿吗?多洛雷丝见到你会高兴的。我们住在一套房子里,离这儿很近。来吧!我真想与你聊聊天儿。一年多没见面了,记得吗?你那时刚与妻子分手,而现在又和阿瑟住在一起了--真是莫名其妙。他现在怎么样?过得好吗?听说他找了个漂亮老婆。” 请我去她们那儿喝点什么,其实用不着这么绕弯子。艾玛显得很高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说是对我友好,但还不至于像现在这么露骨。我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们上了楼梯,家里一片昏黑。“真怪,”艾玛说,“她说今晚早回来的,噢!对了,她一会儿就回来,绝对没错。脱下衣服,坐下来吧,我去拿点儿喝的。” 我坐了下来,心里总有些茫然。我前几年刚认识阿瑟・雷蒙德的时候,我很喜欢艾玛。当他们分手后,她爱上了我的朋友奥玛拉,而他也学着阿瑟的样子,把艾玛弄得很悲惨。奥玛拉说她很冷酷,倒不是性冷淡,而是自私。因为我当时正与多洛雷丝打得火热,也就没有在意她。我们只有那么一次亲密地接触过,纯属偶然,而且谁也没有过分。我们在街上一个廉价的电影院门口相遇,寒暄之后,两人都觉得无精打采,提不起精神,于是就进了电影院。那片子枯燥无味,让人难以忍受。放映厅里几乎没什么人了。我们把大衣搭在大腿上。 片子无聊至极,这就需要来点儿人为的刺激。我们握着手坐着,眼睛盯着那空洞无味的屏幕。过了一会儿,我伸手将她拉过来。又过了一会儿,她拿开我的手,把她自己的手插进我的腿间。我一动不动,好奇地想知道她要干什么,我记得奥玛拉说她冷酷无情,无动于衷……我就等待着。她摸着我,我的肉体开始冲动,她又抓又压又抚摸……这一切都静悄悄地发生着,非常得体。这好像是她在睡梦中下意识地做着这些事。我依然不动,也不去碰她。我企望她自己干这一切。她的手指灵活而又老练。她像只猫一样蜷缩成一团,眼睛已不再盯着屏幕。我见她掀开大衣,盯着我的下身。……最后,我把精液都射在了她手上。 “对不起,”她咕哝着,伸手取出包里的手帕。我默默地让她用丝制手帕给我擦拭干净。我也不去拥抱她,一动不动,就好像我是在看着她给别人这样做。随后,她往脸上扑了粉,把东西放进包里。我把她拉近,紧紧地吻着她。动作粗鲁,手也没闲着,干着她刚才干过的事,一直弄得她高潮迭起。 我们离开电影院时,喝了咖啡,吃了些点心,说了半天话,随后便分手了,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长时间。我想把东西整理得舒适一些。” 我从幻想中醒来,抬头看见一个可爱的身影递过来一只高脚杯。她把自己装扮成日本女人。我们刚在沙发上坐下,她又起身来到衣橱前。我听见她在挪动行李箱,接着传来一声惊叫,想必打碎了什么东西,她像是以某种声音暗示我去帮忙。 我赶紧跑过去,见她站在摇摇晃晃的行李箱上,要取架子上的东西。我一下托住她的腿,让她站稳。就在她转身下来的时候,我把手滑进她的和服里,她顺势倒进我怀里,我们站在那儿,动情地拥抱着。就在这时,门开了,多洛雷丝走了进来,她吃惊地发现我们俩都藏在衣橱里。 “咦,”她惊叫一声,“你们在这里,真可笑!”我放开艾玛,伸出手臂搂住多洛雷丝,她只是无力地反抗一下。她显得比以前更美了。 她挣脱开我的搂抱,发出往常那种讽刺的笑声:“我们何必站在衣橱里呢?”说着,她抓起我的手。艾玛这时也伸过来一条胳膊搂着我。 “为什么不呆在这儿?”我说,“这里舒适温暖如子宫。”我乘机捏了一下艾玛的屁股。 “天哪,你丝毫没变,”多洛雷丝说,“总想占人便宜,是不是?我想你正在疯狂地爱着……我忘了她叫什么了。” “莫娜。” “对。叫莫娜。她怎么样?这事可当真?我想你不会再找其他女人了吧!” “绝对不会,”我说,“是这样的,你会看到的。” “我知道,”她隐约露出嫉妒之心,“我知道你这些事总是朝夕会改的,是吗?” 我们走进卧室,多洛雷丝恶狠狠地扔着她的东西,一副准备决一死战的姿态。“给你倒杯饮料吧?”艾玛问道。 “好的,还是来点儿浓的吧,我需要一杯……噢,那事与你没关系,”她见我用不解的目光看着她,便说,“这是你的朋友乌瑞克搞的。” “怎么了,他不是对你很好吗?” 她默不作声,冷冰冰地看了我一眼,好像是说:“你该知道我要说什么。” 艾玛觉得灯光太刺眼,就关了灯,只留下沙发边上的那只台灯。 “看来你们在演戏,”多洛雷丝冷嘲热讽,同时让人觉得她的语气里有点莫名其妙的激动。我知道自己要对付的是多洛雷丝。艾玛呢,就像只猫,轻盈而又宁静地走动着,随时应付任何不测。 “能让你单独留下来真好。”艾玛的口气像是找到了多年不见的老大哥。她四仰八叉地躺在靠墙的沙发上,多洛雷丝和我几乎坐在她的腿边。我隔开多洛雷丝的背,伸出一只手放在艾玛的大腿上;她的肉体散发出一种热量。 “她一定在注视你的一举一动,”多洛雷丝指的是莫娜,“她惟恐失去你,还有别的什么?”“也许吧?”我挑衅地微笑着,“也许是我怕失去她。” “这么说是认真的?” “非常认真。”我回答道,“我找到了自己需要的女人,我要和她在一起。” “结婚了吗?” “没,还没有……不过也快了。” “接下来就生儿育女,锅碗瓢盆?” “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会要孩子,噢,这很重要吗?” “应该善始善终嘛!”多洛雷丝说。 “唉,快住嘴!”艾玛说,“听你这话,好像有些嫉妒,我却不!很高兴他找到了意中人,他命该如此。”她捏着我的手,将它放在她的腹部缓和着紧张气氛。 多洛雷丝意识到快要发生什么事了,但却装作没看见,便起身进了卫生间。 “她怪得很,好像嫉妒得要死。”艾玛说。 “你是说嫉妒你?”我有些疑惑不解。 “不,不是,当然不是。是嫉妒莫娜。” “这就怪了,我以为她爱上了乌瑞克。” “是的,可她没有忘掉你呀。她……” 我吻着艾玛,不让她往下说。她伸手搂着我的脖子,猫一般地钻进我怀里。“我很高兴自己没那样嫉妒人,”她咕哝着,“我不想与你谈情说爱,这样我更喜欢你。” 我再次把手伸进她的和服里,她热情而又乐意地回应着。 多洛雷丝返回来,蹩脚地解释自己坏了我们的好事。她站在我们身边,淘气地盯着我们。 “把杯子递过来,好吗?”我说。 “你大概还想让我给你扇扇风吧?”她边说边把杯子递到我嘴边。 我把她拉到身边坐下,拍打着她那从裙子里露出来的腿。她已经把内衣脱了。 “你不给我留个地方躺一会儿吗?”我问道,眼睛从一条腿溜向另一条腿。 “为啥要这样呢?”说着,艾玛就高兴地挪开身子。 “唉,别这么惯着他,”多洛雷丝翘着嘴笑了,“他就爱这样。他想弄出乱子,然后又告诉我们他对妻子是多么忠诚。” “她还不是我老婆。”我嬉笑着接过艾玛递过来的杯子。 “噢,不是吗?这就更糟了。” “更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可什么也没做呀!” “是的,但你跃跃欲试。” “你是说你喜欢我这样干,别着急,迟早会轮到你的。” “不是跟我,”多洛雷丝说,“我要去睡了,你们俩随意吧。” 我把门关好,开始脱衣服。等我转过身来,发现多洛雷丝还躺在沙发上,艾玛一丝不挂地坐在她身边。 “别把她的话当真。”艾玛说,“她和我一样都喜欢你,也许更喜欢你呢!只是她讨厌莫娜。”“真的吗?”我看看艾玛,又看看多洛雷丝;多洛雷丝一言不发,算是一种默认。 “我真搞不清你为何对莫娜如此不满,”我赶紧往下说,“她对你可没做愧心事。你也不该嫉妒她,因为当时你并没爱我。” “当时?什么意思?谢天谢地!我根本没爱过你。”多洛雷丝说。 “说这话可差了!”艾玛开着玩笑说,“听着,你要是从来没爱过他,就别那么感情冲动。”她转向我,爽快地说:“还不快亲亲她,堵住她那臭嘴。”“好,好,”说着,我弯下腰,搂住多洛雷丝。起先她还紧闭双唇,挑战似地盯着我,接着,她便慢慢地妥协了,到最后,竟抬起身子,紧紧咬住我的嘴唇。她移开嘴巴时,把我推了一下说:“快走开!”我怜悯而又厌烦地看着她。她立刻觉得失言了,便又依了我。我再次俯下身,柔情地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手摸向她的大腿。她想推开我的手,却没有一点儿力气。 “哟!真带劲儿,”我听见艾玛叫唤着,接着她把我拉开,“我也在呀!别忘了我。”说着,便主动地贴过来嘴巴和胸脯。 接下来便是一场拔河赛。我跳过去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浴衣松开了,好像一个敞开的帐篷。 “你这是给我们展览吗?”多洛雷丝装出害羞的样子。 “才不呢,既然你提出来了,我就非这么干不可。”我一边说,一边脱下浴衣,裸露着全身。 多洛雷丝把头转向墙,假装歇斯底里地喊着“真恶心,不害臊”之类的话,而艾玛却乐此不疲地观赏着。她起身要接我给她倒的饮料,我趁势松开她的衣裙,我们一块儿喝着饮料,身体互相挤蹭着,好不惬意! “我也要喝,”多洛雷丝有些不高兴了。我们一起转身看着她。她脸色绯红,两眼放光,好像吃了什么药。“你们真放荡。”说着,她的眼睛在我们身上扫来扫去。 我递过杯子,她狠狠地喝了一口。她极力地想达到艾玛那种随意的样子。 这会儿,她的语调有些挑逗:“你们怎么不放着胆子干呢?”她扭动着光光的身子。她对性事很精通,也就不那么遮来挡去的了。 “躺在那儿吧。”我把艾玛轻轻地放倒在沙发上。 艾玛拽住我的手说:“你也躺下吧。” 我把水杯递到嘴边,边喝边把灯关了。“别,请别这样!”多洛雷丝叫着。可是灯已灭了,我站在那儿等着把饮料喝完。艾玛的手摸到我的臀部,她颤抖地抚摸着。我放下杯子,站到她们中间。我马上感到她们贴了过来。多洛雷丝动情地吻着我,艾玛也依样画葫芦,这真是太舒服了。 黎明时分,我才回到德莱维河边那个地方。莫娜还没回来,我躺下听着她的脚步声。我真怕她出什么乱子,更糟的是她可能会自杀,或者有这种念头。她也有可能回家看望父母了。可她为什么下了出租车呢?也许换乘地铁了。可地铁不往那个方向开。我当然可以往她家打个电话,可我清楚她不会好好解释的。不知道她夜里是否来过电话,丽贝卡和阿瑟从不给我留条儿,总是等我回来再说。 八点钟,我去敲他们的门,他们还在睡梦中。我使劲敲,就是没人应,我才意识到他们很晚才回家。 我沮丧地来到克伦斯基的房间。他也在蒙头大睡,好像不知道我为什么来。 到后来,他说:“怎么?她又是整夜不归吗,也没有给你来个电话吧?快走开,让我安静一会儿!” 我彻夜未眠,感到身心疲惫。我忽然想起她会给我办公室打电话,我仿佛看见写字台上留有一张便条。 我一整天都在打盹。我两手抱头,趴在桌子上迷迷糊糊地睡着。我给丽贝卡去了几次电话,问她有什么消息,但回答总是千篇一律。下班时,我又徘徊着。无论如何,她总得给我来个电话呀!这真让我费解! 我蓦地想出一个奇怪而又令人激动的念头。我一下子清醒了,即使在床上躺上三天也没有这般清醒:我再等半小时,她要再不来电话,我就直奔她家。 当我在办公室踱来踱去的时候,门开了,进来一个黑皮肤的小伙子。他随手关上门,像是在挡什么人。他的古巴话说起来花里胡哨的,让人觉得既神秘又可爱。 他脱口就说:“米勒先生,你想给我找份工作吗?我必须找到这份邮差活儿,才能完成学业。大家都说你是个好人,我自己也看得出来你这个人和蔼可亲。一旦你了解了我,就会发现我能做好多事情。我叫朱安・瑞克,十八岁了,还会写诗。” “好,好,”我轻声笑着,敲了敲他的下巴。他长得像侏儒。我说:“这么说你是个诗人?那我一定给你找份工作。” “我还能演杂技呢,”他说,“我父亲曾有个马戏团。你会发现我是个飞毛腿。我很想来这儿。我又很懂礼貌,送信时会说,‘谢谢你先生’,而且还要脱帽致敬。包括布罗克斯在内,我对所有的街道都了如指掌。如果你让我负责西班牙人住的街区,你就会发现我能耐不小。行吗?先生。”他得意地笑了笑,以示他很会推销自己。“坐到那边儿吧,我给你拿张表填上。明天一大早就开始工作吧!可要微笑服务呀!” “哦,我会笑,先生,而且笑得很甜,”说着,他笑了一下。 “你真的十八岁?” “是的,先生。我带着所有的证件,可以证实。” 我递给他一张空白申请表,就走到隔壁的溜冰场,留下他一个人在屋里。突然电话铃响了。我疾步回到桌前操起话筒,是莫娜!她声音微弱,极不自然,好像疲惫不堪。 “他刚刚死了。我离开你以后就一直陪着他……” 我赶忙说些安慰的话,然后问她几时回来。她不敢肯定。她接着要我帮忙给她买一套孝服和几副黑手套,要十六码的,说不清是什么料子的,随我选好了。她又说了几句话,随即挂了。可怜的朱安・瑞克像条忠实的狗看着我的眼睛。他脑子很灵,想以那种体恤同情的古巴方式让我知道他愿意为我分担忧愁。 “朱安,没什么的,人固有一死嘛。” “你妻子打来的?她一定很漂亮吧。”他问我的时候,眼睛湿润,似有泪光闪闪。 “你怎么知道的?” “从你说话的样子里,我几乎看见了她,但愿我有一天能娶到漂亮女人。我常常想着这件事。” “你这小伙子有意思,居然考虑结婚的事了。你可是个孩子呀。” “先生,我的申请表填好了。你现在看看好吗?这样我好肯定自己明天上班。” 我扫了一眼,给他吃了个定心丸。“那我就可以为你效劳了,先生。你要是愿意,我想陪陪你。我觉得这时候一个人呆着会难过的,伤心的时候,朋友非常重要。” 我哈哈大笑:“好主意!我们一块儿去吃饭,再去看场电影,怎么样?合适吗?” 他站起来,像一条训练有素的狗快步走着。他突然对隔壁的空房子感到好奇。我随他走了进去,当他仔细地查看房间设备时,我温和地看着他。他饶有兴趣地拿起溜冰鞋,左看右看,好像没有见过似的。 “穿上转一圈吧,这儿是溜冰场。”我说。 “你也会溜冰?”他问道。 “当然没问题。想瞧瞧吗?” “想,”他说,“咱们一块儿溜吧。我好几年不玩这个了。这种娱乐挺滑稽的,是吗?”我们开始溜了。我背着手弓身向前,朱安跟在我身后。场中心有一根细长的柱子,我绕着柱子溜,好像是做示范动作。 “太精彩了!”朱安气喘吁吁,“你溜起来像风一样轻飘飘。” “像什么?” “像一阵风……轻柔和煦的风。” “噢,轻盈的风!” “我老早以前写过一首关于风的诗。” 我抓住他的手,绕着他转。然后,我把他拉到跟前,搂着他的腰,推着他,领着他轻盈地转着。最后,我使劲一推,他一下子溜到房间的另一端。 “我现在给你摆几个在特洛尔学的花样,”说着,我伸出双臂,抬起一条腿。想到莫娜绝不会猜到我此刻在干什么,我心里有些恶作剧般的得意。我在朱安身边溜来溜去,他坐在窗台上看得津津有味。我朝他做鬼脸,先是难过悲伤的面孔,接着是快活的,漫不经心的,狂欢的,沉思的,一本正经的;到后来就是恐惧的,呆傻的。我把手藏在腋窝,装猴子笑,像训练有素的狗熊一样迈着华尔兹舞步;像跛子似地一蹲一拐的;像疯子一样扯开嗓门喊。我一圈一圈地转着,快活地溜着,像鸟一样自由自在。朱安也来凑热闹。我们像动物一样迈着大步,跳着华尔兹,做着哑语动作。 我老是想着莫娜在灵堂里踱着步子,等着孝服、黑手套及其他东西。 我们一圈圈地转着,溜得十分痛快。要是有一点儿汽油、一根火柴,就能把我们点燃,我们就成了着火的走马灯。我看着朱安的脑袋就像个火种,真想恶狠狠地往他身上点火,把他扔进电梯的通风管里,转两三圈后再把他拖出窗外。 我冷静了许多。下地狱的不是布鲁海尔,而是哈尔尼木斯・布斯克。他深受陈旧思想的折磨,先是被砍下一只手臂,接着被砍掉一条腿,最后只剩下了躯干。有人不停地演奏音乐,布拉格竖琴也响起来了。犹太教堂附近的街道十分冷落,远处不时传来忧郁的钟声和女人的呜咽声。 再也不是布斯克了,变成了查戈尔。身着布衣的天使斜坐在屋顶。地面覆盖着雪,阴沟里有几片供耗子吃的肉。克拉科夫在紫色的灯光下做了心脏移植术。结婚、诞生、死亡葬礼。披着大衣的男人拉着只剩下一根弦的小提琴。新娘子疯癫癫的,残肢断腿了还要跳舞。 我一圈一圈地转着。门铃响了,马拉的雪橇铃也响了。整个天地一片哀鸣。我头上覆着霜,脚下踩着火。这个世界成了汹汹火焰的走马灯,很多马被烧得只剩下蹄子了。父亲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母亲妒忌心强,人品极坏。新郎一个人跳着摇摆舞。 首先,我们要把他埋在冰冷的地下,然后再埋葬他的名字、经历,以及他那想以身殉夫的寡妇。我要娶这个寡妇的女儿为妻--在她身着孝服,戴着黑手套的时候。我要救赎,把圣灰涂抹到头上。 一圈又一圈……八字形、美元形、横一字形,只要有一点儿汽油、一根火柴,我就会像一棵圣诞树被烧成灰。 “米勒先生!米勒先生!快停下来吧。”朱安叫喊着。这小伙子看上去吓呆了。他为什么这么盯着我呢? “米勒先生,”他紧紧抓住我的上衣后摆,“请别这样笑!我害怕。” 我放松下来,亲切地冲他笑着。 “这样好一些,先生。你真让我担心。我们现在走好吗?” “可以吧,朱安。我们今天的运动量够大的。明天你要买辆自行车。你饿吗?” “先生,我是饿了,我胃口总那么好,我曾经独自吃了一个整鸡,那是我姑妈死的时候。” “咱们今晚也吃鸡,你一只,我一只。” “先生,你真好。你现在不难受了吧?” “没事了,朱安。这时候到哪儿能买到孝服呢?” “我真不知道。” 我叫了出租车。我想到东边有些铺子还在营业,司机说他肯定能找到一家。 当我们来到一家服装店时,朱安说:“来这儿就不错,它一直是这个样子吗?” 我说:“一直是这样,节假日也是这样。只有穷人才能享受到生活的乐趣。” “以后,我愿意来这儿工作,他们用什么语种?” “什么都行,你也可以讲英语嘛。” 店主站在门前,友好地拍着朱安的头。 “买一套孝服,十六号的,”我说,“不要太贵,今晚一定要送到,货到交钱。” 一个黑色皮肤的犹太女郎走过来,操着俄罗斯口音问:“是年轻妇女,还是老太太穿?” “年轻的。跟你身材差不多,是我妻子。” 她给我拿出各式各样的样品,我请求她给选一件最合适的。“别太难看,也别太讲究。明白我的意思吧?” “还有黑手套,可别忘了。”朱安说。 “多大号?”女店员问。 “我看看你的手。”我端详了半天说,“比你的手略大一些。” 我留下地址,送给那个送货的小伙子一笔可观的小费。 店主走上前去与朱安搭话,他好像很喜欢朱安。 “你是哪里人?孩子。波多黎各人?” “从古巴来的。”“说西班牙语吗?” “说。我还能说法语和葡萄牙语。” “这么年轻就懂这么多语言。” “我父亲教我的。他是哈瓦那一家报纸的编辑。” “噢,你让我想起了我在奥德萨认识的一个小男孩。” “奥德萨?我去过。我在商船上当过小工。” “什么!”店主大叫一声。“你去过奥德萨?简直难以想像。你多大了?” “十八岁,先生。” 店主转向我,问能否邀请我们到隔壁的冷饮厅里喝点儿什么。 我们欣然接受。店主叫爱因斯坦。他和我们谈起了俄国。他原先是医学院的学生,那个酷似朱安的孩子是他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了。爱因斯坦说:“这孩子很怪,和家里其他人不一样。他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很想漫游世界。不管你说什么,他都有自己的主意。他是个小哲学家。有一次,因为想研究金字塔,就跑到埃及。我们告诉他要去美国时,他却说要去中国。他说自己不愿意像美国人那样发财致富。这孩子怪得很!独立性很强!天不怕,地不怕,更不要说怕哥萨克兵了。有时我真有点儿担心。他是怎么来的?他的模样根本不像个犹太人……” 他独自讲述着这股注进犹太人血统里的怪异的血脉。他讲起阿拉伯、非洲、中国的奇特部落,甚至认为爱斯基摩人也流淌着犹太人的血液。说着说着,他陶醉于这种血统与种族相结合的想法中。要是没有犹太人,这个世界将是一潭死水。 “我们就像被风挟带的种子,”他说,“我们到处开花,生命力极其旺盛,即使被连根拔掉,我们也不会死去。我们能绝处逢生,能在石头缝之间生长出来。” 他一直以为我是犹太人。我后来解释说,我不是犹太人,而我妻子才是。 “这么说,她成了基督徒了?” “不,我成了犹太人。” 朱安疑惑不解地看着我;爱因斯坦先生不知我是否在开玩笑。 我说:“我到这儿来十分幸福。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总觉得像是到了家里。也许我身上有着犹太人的血统,只是不知道罢了。” “恐怕不会吧,”爱因斯坦说,“你魅力四射,因为你不是犹太人。你喜欢猎奇,就是这样吧。也许你曾经恨过犹太人。这不足为奇。可是,当一个人突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对原来恨过的东西突然狂热地爱起来,那他就走向另一个极端。我认识一个不信犹太教的人,后来变成了犹太教徒。你知道,我们并不会试图改变信仰。你要是个虔诚的基督徒,那就当你的基督徒好了。” “但我并不在乎宗教信仰呀!”我说。 “宗教就是一切,”他说,“你要不是个虔诚的基督徒,那你也不会是虔诚的犹太教徒。我们不是一群人或者一个种族,我们是一个宗教。”“我不信你说的这些,事情不仅仅是这样。这就好像说你是一种细菌,什么都解释不了你的存在,当然更谈不上你的信仰问题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如此好奇、同你们呆在一起感到兴奋的原因吧?我愿意拥有这种神秘感。” “好好琢磨你的妻子吧。” “我会这样的,但我就是摸不透她。她是一团谜。” “但是你爱她吗?” “爱,而且爱得极深。” “可你为什么不和她在一起?为什么不自己把衣服给她送去?是谁死了?” “她父亲,但我从来未见过他,也从来没去过她家。”我回答得很快。 他说:“太糟糕了,那儿肯定出了乱子。你应该去见见她。不要介意她没有请你去,去找她吧!别让她在父母面前丢面子。你不必参加葬礼,但应该让她明白你是关心她的家庭的。你只不过是她生活中的小插曲,一旦你死了,这个家庭还会生存下去,他们会吸收你的生命活力。我们接受每个民族的血统,像河流一样流淌不息。不要以为你只是娶了她一个人,你这是和犹太民族结了婚。我们给你生命,赋予你力量,哺育你。到最后,所有的民族都会走到一起的。我们乞盼和平,将要创造一个新世界,而且人人有份。不,现在不能让她孑身一人,否则你会后悔的。她这个人自尊心很强,原因就在这里。你一定要温柔体贴,像鸽子一样向她求爱。或许她会非常非常地爱你呢。没有一个犹太女人会像她那样全身心地爱上一个男人,尤其是这个男人是异教徒。她可真了不起,你最好忍字当先,不要发号施令。请原谅我说这种话,我也是为你好呀。看得出,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异教徒。你失去了宗教信仰,连你自己也搞不清自己在寻求什么。我们了解你这样的人,我们并不渴望得到你的爱。我们经常遭到背叛。有时有个敌人还好一些,这样可以知道我们的处境。和你这种人在一起,我们不敢肯定自己的处境。你就像水一样,而我们却是岩石。你一点一点地把我们吃掉,不是用恨,而是用善良。你如海浪拍岸一样拍打着我们。我们所能遇到的惊涛,却是在温柔地冲击着我们,使我们的力量消失殆尽。” 听到这意料之外的离题话,我兴奋异常,我不得不打断他的话。 他说:“是的,我知道你的感受。我们对你了如指掌,而你却对我们一无所知,你可以结上一千次婚,娶上一千个犹太女人,但是你仍然不了解我们的想法。我们一直就在你的心里,也许就像细菌一样。你的生命力顽强,我们就支持你;要是弱不可支,我们就吃掉你。对异教徒来说,我们不是生活在尘世中,而是生活在精神世界里。物质世界生命短暂,而精神却是永恒不灭的。我的孩子理解这一点。他想保存那份纯真,他觉得这个世界不如意。他死于羞耻,为这个世界而感到羞耻。” 第19章 几分钟后,当我们信步走在夕阳的紫色余晖中时,我便用新的眼光审视着这个犹太人住宅区。纽约夏日的夜空湛蓝湛蓝的,夜色下的建筑群落无论从外形上还是从本质上都显得那么贴近,让人伸手可及。一缕缕浑浊不清的阳光平时只能暴露出那些厂房的丑陋和廉价公寓的破败,但这时常会随着日落而荡然无存;尘埃落到地上,各种建筑的轮廓清晰可见,犹如聚光灯照射下的一具妖魔鬼怪的面孔。几只鸽子在楼顶上空来回盘旋,随即便飞上了天。偶尔从楼群间冒出一个圆形屋顶,那便是土耳其洗浴室了。 抬头即可望见庄严而又简朴的圣马克教堂,它矗立在与第一大道毗邻的充满异国情调的布瓦利广场。血色的煤气储存罐赫然耸立在低矮的荷兰式建筑的楼顶上。熟悉的人行道旁标着毫不谐调的美国人的名字。那些三角板算是老早以前就弄好的界标。布鲁克林的滨水区又狭又窄,人们几乎能辨认出河对岸的行人。纽约的魅力就凝聚在这块不断扩充的区域,它浸透着辛勤的血汗和辛酸的泪水。纽约人践踏、摒弃了这片土地,但他们对这片土地最熟悉,最有亲切感和怀旧感。整个纽约城本应该是一大片犹太人区:毒素应该排除掉,大家都应该同呼吸、共命运,欢乐共享,患难与共。 纽约的其他地区只是一幅抽象作品;它毫无生气、呆板单调,僵硬得如同一具死尸,或者可以说它神经错乱--如果你登高望远、大胆观察的话。只有在那乱哄哄的蜂巢里,你才能发现人类的气息,才能找到那座叹息、喧嚣和充满气味的城市;若到犹太人区以外去寻找它,只能是徒劳无获。住在这个区域之外的人将要枯萎、死亡,他们都是些行尸走肉,就像上了发条的闹钟,每天只是机械地行走。他们像海豹一样为人表演,像票房里售出的票一样被人毁掉。而在那沸腾的蜂巢中,人们能感受到植物般的生长,动物般的令人窒息的温暖,因摩擦和凝聚而产生的活力,一种灵与肉的希望,一种既危险而又有益于健康的沾染;或许是类似小蜡烛一样燃烧的微不足道的灵魂,但却不断地燃烧,并能在囚禁他们的四壁上投下怪异的影子。 在这柔和的紫色光线中,你随意沿街行走,忘掉一切,使你的大脑变成一片空白。成千上万种感觉马上会从四面八方同时向你袭来。人类依然穿着飞禽走兽的皮,依然谈论着囊肿及石英之类的话。建筑物里发出滔滔不绝的声音,各家各户都安着纯粹用金属制作的遮阳板,窗户上都附着水汽;这里也有教室,孩子们伸展四肢懒洋洋地躺在门廊下,犹如杂技演员在做柔体表演;蜿蜒曲折的街道上,除了梦想家的眼睛和心灵能透视清楚外,没有任何静止、定性的物体,一切都是那么不可思议。也有富有幻觉的大街,那里的一切瞬间便会寂静无声,街上空寂荒凉,如无人烟,仿佛刚刚患了一场大瘟疫。有的大街人流如潮,像香火旺盛的庙宇一样热闹,你要是横尸街头,鬼都不瞅你一眼。有的大街奇异古怪,香精油的芬芳中夹杂着韭菜和大葱刺鼻的味道在这里久久不散。穿着拖鞋行走的大街上回旋着鞋底与脚板发出的懒洋洋的叭嗒叭嗒声。还有的街道属于欧几里得风格,抽象得只能通过逻辑与定理来解释。 当地球缓慢地转动时,门廊和楼梯扶手也在动,孩子们也与它们一起转;在酷热晚间的阴霾中,一切世俗、快乐和有预感能力的事物都像齐拉尔琴一样奏响着乐曲。一个沉重的轮子,载有饲料、羽毛褥垫,小巧的香油灯以及纯种动物的汗珠,它们转呀转,时而吱嘎吱嘎作响,时而颤颤悠悠地晃动,时而隆隆行进,时而呜呜咽咽,但是依然转啊,转啊,转啊。然后,如果你完全静止下来,比如站在一个门廊里,小心翼翼地什么也别想,一种短浅而无理性的清晰便包围了你的视觉。轮子上面有轮辐,有一个毂;毂的中心是一个空心儿,是抹润滑油和车轴的地方。你就在那儿,在虚无的中心,而且随着巨轮的呼呼声在飕飕地旋转。一切都有了活力,充满了内涵,甚至你昨天甩在门把手上的鼻涕也不例外。一切都会衰败凋谢,由于磨损和爱护而变得破旧不堪;一切都会被看过成千上万次,被枕骨、目光摩擦和抚摸着…… 一位古代部落的人痴呆地站在那里,闻着数千年前他的列祖列宗们为他烹调的食物:一只鸡、一碗肉糊、一条填鱼,还有鲱鱼和绒鸭。他一直与它们生活在一起,而它们也依赖他而生存。飞禽的羽毛在空中飞舞,那些羽毛是装在筐子里的--在乌尔、巴比伦、埃及、巴勒斯坦都是这样。同样光亮的丝绸,由于年代久远,黑色也已发绿,它们产自别的年代、别的城市、别的犹太区,也经历过屠杀的场面。不时还可以见到一架咖啡豆研磨机或者一副俄国式茶饮具,一个用于盛装来自东方的香料、没药、树脂和芦荟的小木匣。有一片片小块地毯,来自中东的露天市场、东方的集市或者地中海东岸诸国的大商场。还有阿斯特拉罕羔皮、饰带、披肩、羊毛编织的女式头巾以及用火红色的火烈鸟皮做成的裙子。有些人还带着自己的小鸟,他们的宠物都是暖融融、软绵绵的小动物,细颈在颤动,却学不会新的语言;它们没有新的悦耳的叫声,只能被关在闷热的笼子里,悬挂在安全出口的上面,无精打采,垂头丧气,日趋消瘦下去。铁栏杆围成的阳台上挂满了肉、床上用品、植物与宠物--这种蠕动而又窒息的生活甚至能把铁锈也疯狂地蚕食掉。夜幕带来了凉风,孩子们像茄子似的一个个被摆了出来;他们躺在星空下面,美国大街上那污秽的胡言乱语催他们进入梦乡。楼下的木桶中是漂浮在盐水中的腌菜。没有腌菜、椒盐卷饼以及土耳其式的街道,这犹太区就没有了味道。各种各样的面包,有带果酱的,也有不带果酱的;面包有大有小,有软有硬,白色的、黑色的、棕色的、浅灰色的,任君挑选…… 这就是犹太区!大理石桌面上摆着一篮子面包,一瓶矿泉水,最好是蓝色的,还有一碗鸡蛋汤。两个人在谈天说地,他们嘴上都叼着根烟卷,吞云吐雾的,他们不停地说这说那。附近的地下室里传来阵阵音乐,一想便知道是一帮奇装异服的家伙,装出一副诡谲的神态在摆弄着古怪的乐器。鸟儿开始鸣叫,天气毒辣辣的,面包堆成了垛,矿泉水瓶在冒着热气。人们懒洋洋地拖着长腔说话,就好似从一堆锯木屑中拖过一件貂皮长袍;有几只狗呲牙咧嘴地狂叫着,不停地立起身子在空中乱抓乱挠。打扮得花枝招展而被头巾缠得要窒息的女人们,在她们盛装血肉的绚丽的棺材中酣然大睡,赤褐色的眼睛黯然无光但却凝聚着诱人的强烈欲望。 在另一个地窖,有位老人穿着大衣坐在柴火堆上一根一根地数着胡须。他的生活无非就是与煤炭和柴火打交道,是从黑暗到白昼的短途旅行。他的耳朵依然能听得见马蹄踏在鹅卵石街道上的得得声,依然听得到人们的尖叫哭喊声、大刀碰撞的铿锵声、子弹射进白灰墙上的噗噗声。不管你坐在影院、教堂、咖啡屋或者什么地方,你总能听到两种音乐--一种苦涩的,一种甜蜜的。有人坐在怀旧河的当中,河里漂满了从世界的残骸中收集来的小礼物。这是无家可归者的礼物,是辛辛苦苦地用棍子和树枝建造避难所的小鸟们的礼物。破碎的鸟巢、鸟蛋处处可见;幼鸟的脖子也被拧断了,灰暗的眼睛凝视着苍穹。在马口铁皮做成的墙下、在锈迹斑斑的棚子下、在倾覆的船舶底下,怀旧河进入了梦乡。在这个世界上,希望被截肢,抱负遭到扼杀,子弹穿不透贫困和饥饿;即使一丝温暖的呼吸也要靠走私才能运进来,鸽子心大的宝石却被用来交换一码的空间、一盎司的自由。这一切都被拌进一碗熟悉的肝糊中,就着一片没味的薄酥饼喝进了肚子里,一大口吞下去五千年的苦涩、五千年的废墟,也吞下了五千年的断枝、碎蛋壳以及遭扼死的雏鸟。 在人类心灵的深层地穴中,铁弦的竖琴弹起了忧伤的曲子。 建造你们那辉煌壮丽的城市吧!铺设好你们的下水道,架好你们的桥梁吧!睡觉时不要做梦,像夜莺那样疯狂地展开歌喉吧!在下面,在那最深的根基底下,生活着另一个人种。他们皮肤黝黑,心情忧郁,但却充满激情。他们钻进了大地的肠胃,正在积蓄精力,耐心地等待。这是巨大的危险,他们是食腐肉动物,是豺狼虎豹,是复仇者。他们出现之日,将是一切化为尘埃之时! 第20章 我只身熬了七天七夜,才觉得她真的离我而去了。她打来两次电话,不过听起来心情恍惚、茫然,悲痛欲绝。这倒让我想起爱因斯坦先生的话。我想知道她是否已回心转意了。 有一天,我下班时,她突然从电梯里走出来,站到我面前。她着一身素装,一方紫红色的头巾显得格外耀眼,别有风韵。看来她是回心转意了。她的眼睛温柔有加,皮肤更是雪白细嫩。她身材迷人,仪态端庄,梦游似的静谧安详。有好大一会儿,我觉得这是幻觉。她身上有一种让人晕眩的东西,让人震撼、着迷和惊诧。她如同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占卜女郎,坐在宽大的帆布棚里,带着谜一般的微笑,久久地盯着你看。她大踏步地向我走来,扑到我怀里,这时我觉得我们之间那无形的鸿沟一下子就填平了。好像我们俩的世界又出现了,她似乎凭着超人的神奇意志,超越空间与我会合。刚才她脚下的那片土地已经消失了,对我来说,如同一块陆地被大海淹没一般,一切都已成为历史。我当时脑子里不知想的是什么,后来,大概由于我时不时地回味这个时刻,才清晰如初,才理解了我们破镜重圆的真谛。 我紧紧地抱住她的身子,心中涌起一种完全异样的感觉。真是脱胎换骨呀。我拥着的是她这全新的肉体,说她是全新的,是她身上的某种东西失而复得。这样说似乎不可思议,她好像带着灵魂来到我身边,当然这不是她本人的灵魂,而是整个种族的化身。她似乎给我带来了法宝。 我们相对无言,只是凝视着对方,咯咯地笑着。我见她扫视着这地方,恨不得饱览一切,她最后把目光落在书桌和我身上,好像说:“在这儿干吗?”然后,她紧搂着我,呢喃着:“他们对你怎么啦?”的确,我体验到了她这个民族的力量与尊严。我这人平常得很,所以说没有选择你。我要带你离开这个世界,我要对你崇拜得五体投地。 这就是莫娜--舞场的红人。以前与上百个,也许是上千个人打得火热吧,现在却来找我,向我献上她的肉体。人类就是这么一朵奇异而美妙的花!你手里握着花儿,而且你熟睡时,这朵花在长,它变化很大,散发着醉人的芳香。 瞬间的工夫,我已是十分虔诚的人了。我不敢盯着她看。想着她要跟我回家,接受我给她安排的生活,真让我难以置信。我追求的是女人,到手的却是皇后。 吃饭时发生的事我是一点儿也记不起来。想必是在饭馆吃的饭吧,可能还聊了聊,还规划了一下未来吧。这一切我都置于脑后了。凿刻在我脑海里的是她的面孔,那充满深情的面孔、亮丽而迷人的双眼、洁白光滑的肌肤。 记得我俩在空无一人的街上溜达了半天。可能我就听到了她的说话声吧,她可能后来跟我说,她知道我一直渴望了解她的一切,我却一个字都不记得了。除了我们的前途,一切都不重要,都没有什么意义。我紧紧地握着她的手,与她十指交叉,与她携手走向辉煌的未来。如烟往事俱不复存,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历史如同一块大陆板块被大海深深淹没,彻底地消失了。多么神奇呀,她得救了,又回到我身边,想着这样的时刻将永远延续下去,是多么不寻常啊!珍惜她,爱护她,这是我的责任、使命,是我此生命中注定的东西。想到眼前的这些事情,我从内心,似乎从一粒小种子里有一种冲动,情绪越来越高涨,我觉得这粒种子在我的心里崩裂开来。 我们站在角落里,这时驶来一辆公共汽车。我们就跳上车,朝车厢的上层走去,坐在最靠前的座位上。刚买下票我就搂着她,热烈地吻她。车子在崎岖不平的公路上蹒跚前行,剩下我们俩依偎在一起。 突然,我看到她向四周扫了一眼,急切地撩起裙子,叉开腿,骑坐在我身上。我们在这颠簸的街道上疯狂地翻云播雨,热火朝天地干完之后,她还坐在我大腿上,充满深情地抚摸我。 我们一走进阿瑟・雷蒙德的家,大家都欢呼雀跃起来,好像他们一直盼着她的归来。克伦斯基、阿瑟的两个姐姐、丽贝卡和她的一些朋友都在场。他们热情亲切地同莫娜打着招呼,她真受不了这个劲儿。 这是值得庆祝的时刻。人们拿出酒杯,摆好桌子,举起相机。似乎每个人都说:“好,好,让我们开心地玩吧!”我们纵情欢笑,翩翩起舞,引吭高歌,倾心交谈,大吃二喝,玩得越来越开心,越来越高兴,互表爱心,心往一起想,劲儿往一处使,连克伦斯基也使出吃奶的力气一展歌喉。我们一直玩到深夜,这简直是一次新婚喜宴。新娘子挣脱了死神,回到我们中间。她又焕发了青春,花一般地盛开着。 的确,这就是我们的婚庆。那天晚上我懂了:我们拂去了历史的尘埃。 “我的爱人,我的妻子!”我俩睡着时,我自己还这样念叨着。 第21章 父亲去世后,莫娜一门心思想着要结婚,大概是要实现她对父亲临终前许下的诺言吧。每一次谈及这个事,我们都要争吵一番,似乎是我不太看重此事了。有一天,经过一番争吵哭闹,她便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她连一天都跟我过不下去了。我们没有大提箱,她只得用棕色的纸张把东西打成包,最后成了一个又笨又重的大包裹。 我说:“背着这个玩意儿走在街上,看起来就像个移民。”我坐在床上看着她忙活了半个多小时。不知为什么,我自己也把握不住她走不走。我期待着以往那最后一分钟的峰回路转--大发雷霆,号啕大哭,然后就是温柔体贴、两心相悦的和解。 可是,这一次她似乎执意要走。当她拖着那个大包,穿过大厅,打开前门时,我依然坐在床上。我们甚至都没说声再见。 前门砰的一声关上了。阿瑟闻声来到我房间,站在门槛对我说:“你可不能这样让她走了。这样太没人味了。” “是吗?”我无可奈何地苦笑着。“ 我实在是不理解你。”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在抑制着自己的愤怒。 “也许她明天会回来的。”我说。 “如果我是你,我可不敢说有把握。她这个姑娘非常敏感,而你呢,却是个冷血动物。”阿瑟・雷蒙德沉浸在道德的说教之中。其实他很喜欢莫娜,他要是开诚布公的话,他应该承认自己在爱着莫娜。 一阵尴尬的沉默过后,他突然说:“你怎么不去追她?你要乐意的话,我愿意去。天哪,怎么能让她这么走呢!” 我无言以答。阿瑟俯下身子,按着我的肩膀说:“得啦,这太愚蠢了。你呆在这儿,我去把她追回来。” 说完,他冲向客厅,开了前门。我听到他喊着:“喂,喂!我要让你回来。好!快过来呀,到这儿来,我给你拿东西好不好?”我听见他非常快活地笑着,这银铃般的笑声有时刺激人的神经。“快回这儿来,他在等你,当然啦,我们都在等你回来。你何必这样呢?就这么走呀?我们都是朋友,是不是?你不能就这么离开我们呀……” 听他的语气,谁都以为她的丈夫是阿瑟,而不是我。他好像在向我暗示这个意思。 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的,但是,就在这短短的几秒钟里,我仿佛又看见了我最初碰到的那个阿瑟。当时是埃德・加瓦尼把我带到他家的。那段时间,他总是和我提起他的朋友阿瑟・雷蒙德,并说他天资不凡。埃德・加瓦尼认为自己能让我们两人结识是非常荣幸的事情,因为在他眼里,我也是个天才。在美不胜收的园林区的其中一幢外表神圣的豪华房子里,阿瑟・雷蒙德坐在一间昏暗的地下室里。他比我原先想的要矮许多,但他声音洪亮,待人热情,活泼开朗,我喜欢他的个性,他浑身散发着生命活力。 我马上意识到自己面前的这个人极不寻常。后来我才得知他也是怀才不遇,境况很不好。他一整夜都去外面酗酒闹事,和衣而卧,而且神经过敏,脾气暴躁。寒暄过后,他又坐到钢琴旁,嘴上叼着未抽完的烟头,说话的时候,神经质地用力弹着上音域的几个琴键。过几天就要举行个人演奏会,所剩时间不多了,所以他强制自己多多练习。这演奏会可是生平第一次呀!埃德・加瓦尼对我解释说,阿瑟从小就显示出非凡的才华,他母亲把他打扮成洛德・凡特洛尹的样子,带他走遍全国,参加一个又一个的音乐会。结果,有一天,阿瑟死活不演奏了,他得了恐惧症--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演奏了。他很想走自己的路,而且他这样做了。他变得横行霸道,暴虐无忌。他极力要把他母亲创造的那个艺术家毁掉。 阿瑟不耐烦地听着,到后来,他在凳子上转了一圈,打断了加瓦尼的话,说话的时候,两只手忙个不停。他又叼上一支烟,手不停地敲打着键盘,烟圈在他眼前袅袅上升。他想极力摆脱这种尴尬,我同时又觉得他希望听我开口说话。当埃德・加瓦尼说我也是音乐家时,阿瑟跳将起来,恳求我弹上一曲。“快点,快点儿吧。”他几乎是用一种野蛮的口气说话,“我真想听你弹。老天哪,我实在听烦了自己弹的声音。” 我极不情愿地坐下,弹了一小段。我心里非常清楚,自己弹得实在太差了。我特别不好意思,对自己的蹩脚演奏深表歉意。 “他说得很对!”他笑吟吟地说,“你应该弹下去……你很有天赋。” “说真的,我几乎是不摸琴了。”我坦言相告。 “怎么?为什么不呢?你后来做什么?” 埃德・加瓦尼主动地解释说:“他可是个作家呀!” 阿瑟的眼睛一亮:“作家!好,了不起……”说着,他又回到原地弹了起来。他那严肃认真的表情不仅让我喜欢,而且让我永世难忘。他的演奏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这琴声明快激昂,充满深情和智慧。他忘我地弹着,已经陶醉于其中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当时弹的是巴赫奏鸣曲,而且,我从来没这么喜欢过巴赫。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停下来,还没等我们开口说话,他又弹起了德彪西的曲子,然后,忽而是拉维尔,忽而肖邦。当他弹奏肖邦的序曲时,埃德・加瓦尼朝我使眼色。序曲过后,埃德・加瓦尼要阿瑟弹奏《革命练习曲》。“哦,那种玩意儿,算了吧,我的老天,你怎么会喜欢那种东西!”他刚弹了个开头,就停下了,手依然放在键盘上,吐掉烟头,接着便弹莫扎特的曲子。与此同时,我心里很不平静。听着阿瑟的演奏,我想,如果我要做一名钢琴演奏家,我就又得从头学起。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真正地弹过钢琴,只是玩玩而已。当我开始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时,我也曾有过类似的感受,我就觉得自己对文学知识一无所知(当时我心里说:“我现在正倾听人类的交谈!”)。听阿瑟的演奏,我第一次似乎懂得了作曲家们所要表达的心声。当他突然停下来,反复弹奏一个短句时,我仿佛听到他们的声音,这种语言谁都熟悉,但我们大多数人却一窍不通。我突然想起了我们的拉丁文老师,他听了我们那文不达意的翻译后,就一下子把书抢过去,开始用拉丁语给我们大声朗读。他读得很投入,但在我们眼里,无论我们的译文如何优美,它总是拉丁语,而且没有生气;用拉丁文写作的人比他们写作时使用的语言更令人憎恶。是的,听阿瑟的演奏,无论是贝奇的、巴赫的还是肖邦的,他弹得十分和谐,过渡十分自然;一切都表现出格式、标准和内涵,没有一点儿单调、残缺和低俗。 那次见面,我脑子里还闪现着一件事,这就是他的妻子--艾玛。这是个聪明伶俐、迷人可爱的女人,她不像个妻子,倒像是德累斯顿的精美瓷具。我们一见面,我就知道他俩不和谐。阿瑟的声音刺耳,举止粗俗;她在他面前缩手缩脚的,好像他抬抬脚就能把她踢成碎片。我们握手时,我注意到她的手心湿热。她也意识到这一点,就红着脸说她的分泌腺出了毛病,可她这样说的时候,谁都会觉得她的分泌腺失调的真正原因是阿瑟・雷蒙德所致,是他的“天才”搞得她忐忑不安。奥玛拉的评价是对的,艾玛完全是只猫,喜欢得到别人的爱抚。而且,阿瑟・雷蒙德不会在这上面耗费时间的,谁都知道他是那种目的性极强的人,我就感觉到他是在强奸她。她后来也向我证实了这一点。 埃德・加瓦尼又滔滔不绝地讲着。从阿瑟跟人讲话的方式中可以看出他习惯于逢迎拍马。他的朋友都是马屁精。他显然厌恶这种奉承,但又离不开它。他母亲没有给他一个良好的开端--她几乎是毁了他。每次演奏,他都没有一点自信,弹出来的调子胜似催眠曲,而他母亲却渴望演奏成功。他恨她,他需要一个信任他的女人,希望她把他当做男人,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驯服的海豹。 艾玛也痛恨阿瑟的母亲,但阿瑟不能容忍这一点。他觉得应该保护母亲不受他妻子的攻击。可怜的艾玛!她真是进退维谷呀!其实,她根本不懂什么音乐,对任何东西都不感兴趣。她只是温柔、顺从、美丽、苗条,惟一能起回应的是性欲得到满足时哼出的愉快满意的调子。我觉得她对夫妻生活也很寡味。有时她的性高潮来了,玩得还挺满意,但这整个过程纯粹是一种兽性的活动,甚至是一种耻辱。如果性生活同步,那当然是另一回事了。 一想起性交的种种姿势,她有时就觉得这样做很掉价。阿瑟的那个玩意儿很短,且非常硬挺,是根撞墙锤。他性交起来,好像在案板上剁肉一样粗鲁,她还没来得及体味个中滋味,性交就结束了。这种肉搏急促而又短暂,有时在地板上进行;实际上,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来了兴致,什么地方都可以干。他甚至等不及她宽衣解带,这种做爱真是“可怕”,艾玛就爱用“可怕”这个字眼儿。 而奥玛拉在这方面可是个情场老手。 他心里明白该如何操纵性事。可是艾玛也不喜欢他的做爱方式,因为奥玛拉好像把他的阴茎当成一件与肉体相离的工具。当她心急火燎地躺在床上时, 他却拖延磨蹭,以激起她的欲望;他要让她感到她受他随心所欲地摆布,更确切地说,是受到他的蹂躏。可以说,只要有兴致,他随时都会干一场。他根本不受欲望的驱使,这种欲望全部集中在他的下身。由于经验丰富,他也能变得温柔有加,但不管怎么样,这并不是因接触她而温柔似水,这只是他琢磨得来的一种性技巧。艾玛认为他不“浪漫”。他对自己的性能力非常自豪,认为自己在这一点上与众不同,能把她玩得忘乎所以,她也就难以抵抗这种诱惑。奥玛拉的那个玩意儿蔫不唧唧的。他属天蝎座,非常狠毒,他像某种原始动物,潜伏在丛林中;也像某种硕大粗壮、耐力极强的爬行动物,藏匿在沼泽地里。他冷酷无情,但性欲极其旺盛;他生来就是为了性交,但在必要时,他甘于忍耐,可以年复一年地等待,然而,一旦得到你,一旦把你抓得牢牢的,他就把你一片片地吞进肚子。这就是奥玛拉呀。 我抬头看见莫娜泪流满面地站在门口。阿瑟站在她身后,双手提着那个笨重的大包。他满脸堆着笑容,他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太满意了。 尤其是当着阿瑟的面,我可不能站起来表示什么。 莫娜说:“哼,你没什么说的了吧?你不觉得惭愧?” “他当然。”阿瑟惟恐她再摔门离开。 “我不是问你,”她怒气冲冲地说,“我在问他。”我起身向莫娜走过去。阿瑟局促不安地看着这一切,我知道,他可能会舍了性命来换得我这个位置。当我们拥抱时,莫娜转过头,伸过肩膀咕哝着:“你咋不走开?”阿瑟成了个红脸公鸡。他想蹦出几个歉意的字眼,但却如鲠在喉。他转身离开了,莫娜砰的关上门,说:“笨蛋!我讨厌!” 她把身子凑过来的时候,我产生了一种新的饥渴和强烈愿望。这次分离,尽管短暂,但对她来说是一次真的别离。这也使她感到恐惧。谁也没有允许她那样离开。她不但蒙受了耻辱,而且变得难以捉摸。 这个时候瞧瞧女人的?嗦劲儿真是有趣,问的话也是千篇一律的:“你为什么要这样?”或者“你怎么能那么对待我?”要是男人的话,就会说:“别提这事了……忘个一干二净吧!”但是这个女人?嗦起来,仿佛她受了致命伤,并且无法愈合这种创伤。她纯粹是为个人考虑,说起话来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引起她谴责的倒不是自我主义,而是“女人”这个称呼。她爱的那个男人,全身心地依属的那个男人,成为自己偶像的那个男人,突然变得难以把握,这太不可思议了,她无法接受。要是别的女人遇到这问题,她还可以将心比心,也许能理解了,但是,仅仅因为女性的惯用伎俩,就毫无理智地放纵自己,如此轻易地让步,这一切使她神秘化了。然而,一切都如同建造海市蜃楼,落花流水春去也,再也无法控制了。 “你知道我不会离你而去,是吗?”她笑着说,但眼睛里还闪着泪花。 说“是”或者“不是”都是对她的伤害,势必引起一场争吵。所以我这么说:“阿瑟认为你会回来的。我没有把握,我以为可能会失去你了。” 最后这句话使她非常满意。“失去她”意味着她在我心目中举足轻重,也说明她能回来是一种恩赐,是她赐予我的最珍贵的礼物。 她温柔地看着我,轻声说:“我怎么会那么做呢?我只是想知道你是否还在意我。我有时老做傻事……我觉得自己好像需要你向我证实你的爱……这太蠢了。”她搂紧我,身子紧贴着我。她很冲动,手摸着我的裤扣。“你真的想要我回来?”她呢喃着,一只手急切地在我下身揉捏着,“说说那方面的话!我可想听你说呢!” 我把自己所能搜集到的下流话都说了出来。 她听着听着,嘴巴剧烈地抽搐起来。她跳上床去,身上还套着裙子。“快给我脱掉!”她恳求着,急得都找不见裙扣了。 “等等,”我边说边脱衣服,“我得先把这碍手碍脚的衣服脱掉。” “快点儿,快点儿!”她情急似火,“天哪,瓦尔,我不能没有你……”她鳗鱼般地扭动着身子,“啊,瓦尔,再也别让我走了。抱紧,抱紧些!噢,天哪,抱紧我,抱紧我吧。”我等着这性高潮平静下来,我按她希望的那样做了。我紧紧挤压着,甚至能感受到她的肉体像饥饿的小鸟在不停地扑腾着翅膀。“等等,亲爱的,……等。”她积聚力量又爆发了一次,此时,她两眼湿润,瞳孔放大,十分放肆。我们变着花样儿地飞快地做爱,好像在疯狂地寻找某一焦点,我们玩得酣畅淋漓,性高潮同时来临,犹如荡秋千的行家荡到了最高点。她常常有这种感受,性高潮暴风骤雨似的连续出现。我这时真想打她个耳光,使她从中清醒过来。 做爱之后当然是吸烟了。她仰面躺在床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好像在做人工呼吸。 “有时我觉得心都停止了跳动,我会突然死掉的。”她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我们玩够了以后,就裹着床单,舒舒服服地睡下了。这时,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原来是丽贝卡,她想知道我们是否已经和好如初。她要沏茶,并希望我们和她们一起玩儿。 我告诉她我们正在休息,说不准什么时候能起来。 “我可以进来吗?”说着,她把门推开了一半。 “当然可以,进来吧!”说着,我的一只眼睛向她眨了眨。 “上帝呀,你们俩可真是恩爱夫妻呀,”她高兴地抿着嘴轻笑着,“你们就不嫌玩得累?我在客厅那头儿都听见你们做爱的声音了。真让我妒忌。” 她站在床边看着我们。莫娜的手捂在我那玩意儿上,本能地保护着。丽贝卡的眼睛似乎紧紧盯着那个地方。 她说:“看在上帝的分上,我说话的时候,可别玩这一套,不行吗?” “你怎么还不走呀?”莫娜说,“我们可没进你的卧室!难道我们就不能有些隐私?” 丽贝卡发出刺耳的笑声:“我们的卧室哪有你们这儿诱惑力大呀!你们简直是在度蜜月嘛,把这房子搞得这么淫荡狂热。” 莫娜说:“我们快要离开这儿了。我想找间自己的房子。在这里简直跟乱伦似的。我的老天,我月经来潮谁都能知道。” 我觉得应该打打圆场,万一丽贝卡火气上来,就会和莫娜打起来。“我们下周就结婚,”我插了一句,“可能搬到布鲁克林,找个僻静处,那可有点儿世外桃源的味道。”丽贝卡说:“我知道。当然啦,自打搬到这里,你们就一直要结婚。我绝对没有阻拦你们吧?”她的口气好像受到了伤害。 她说了几句就走了。我们又接着睡觉,到很晚才醒来。我们肚子饿得咕咕叫,就到街上打了辆出租车直奔法意餐馆。十点多钟了,这个地方还是那么拥挤。我们座位的一边是警察中尉,一边是个侦探。我们坐在很长的饭桌旁边。我对面墙壁的钉子上挂有一个装有手枪的皮套。左边是正在营业的厨房,老板的那个肥胖粗壮的哥哥忙活个不停。他是个非常木讷的笨拙汉子,脸上淌着油污和汗水;看得出来,他总是处于半击发状态。 后来我们酒足饭饱后,他就请我们与他饮酒。他的弟弟,专事上菜和收账,完全是另一种人。他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英语说得非常漂亮。客走人稀时,他总要坐下来和我们聊天。他主要跟我们谈欧洲的事情,讲那里是多么有特色,多么“文明”,生活多么舒心。有时也谈起他的家乡意大利北部那儿的金发碧眼的女郎,他描述得十分传神,比如头发和眼睛的颜色,皮肤的肌理,充满肉欲和性感的嘴唇,以及她们行走时的绰约风姿,等等。他说自己在美国就见不到类似这样的女人。谈到美国女人,他总是翘起嘴唇,带着轻蔑的神情,这几乎是一种厌恶了。他会说:“米勒先生,真搞不懂你们为什么要呆在这儿。你的妻子这么迷人,为什么不去意大利?我跟你说,只要呆上几个月,你们就不想回来了。”说完,他又给我们添上饮料,并让我们再多呆一会儿……说不定他的一个朋友要来,这位朋友是市歌剧院的歌唱家。 接下来,我们又和坐在对面的一男一女谈得不亦乐乎。他们兴头十足,已经喝了很多咖啡和烈性甜酒。从他们的言语中得知他们在影剧院工作。 坐在我们两边的那两个恶棍流氓却使我们的谈话很难进行下去。因为我们谈的话题远远超过了他们的知识范围,他们就觉得受到了怠慢。那个警察还时不时地插进来说些关于“舞台演出”的外行话;而那个侦探,早已醉得不成人样了。我很讨厌他们俩,早已怒形于色,根本不理睬他们在说什么。最后,他们不知如何是好,就准备找我们的麻烦。 “咱们换个地方吧,”说着,我对店主挥了挥手,“能往那边搬张桌子吗?” “怎么啦?出什么事了?”店主问道。 “没什么,我们只是不喜欢在这儿聊天。” “你是说讨厌我们吧。”那个侦探吼了起来。“就是这个意思。”我也大声回敬道。“ 你讨厌我们,嗯?也不照照镜子,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我是麦金利总统。你呢?” “自以为是,嗯?”他转向店主,“说,这小子到底是谁?是干什么的?他想跟我打架吗?” “住嘴!你醉了吧?”店主说。 “醉!谁说我醉了?”他想站起来,却又溜到椅子上。 “你最好离开这儿……你想闹事吗?我这儿可容不得,懂吗?” “说清楚点儿,我做什么了?”他的行为像个小赖子。 “我不希望你赶走我的客人。”店主说。 “谁赶走你的客人了?这个国家言论自由,我可以随心所欲地说话,对吗?你告诉我,我说什么了?我什么都没说。我也算是个绅士吧?” “你几辈子也成不了绅士。快点儿,拿上你的东西,离开这里,回家休息去吧!”他转过身意味深长地看了警察一眼,好像是说:这是你的事,快把他带走! 随后,店主把我们带到另一间房里,坐在我们对面的那一男一女也跟着进来了。他让我们坐下,说:“我马上就把这俩叫花子赶走。非常抱歉,米勒先生。美国有这该死的禁酒法,我只好忍气吞声。在意大利可从来没这种事,大家都各忙各的事。你想喝点什么?稍等,我给你弄些可口的……” 这个房子是一群艺术家的雅座餐厅,虽然有那么几个作曲家、雕刻家和画家,但大多数都是剧院的人。有个人走到我们面前做了一番自我介绍,然后又把我们引见给其他成员。他们似乎非常高兴我们到这里来。我们马上离开我们的座位,来到这群人坐的大桌子旁,这上面摆满了饮料、矿泉水、乳酪、小甜饼、咖啡等一大堆东西。 这时,店主满面春风地走进来,说:“这里好些吧?”他抱着两瓶味浓性烈的甜酒,坐下来说:“怎么不来点儿音乐?阿图勒,吉他呢,快点儿,弹个曲子!也许这位女士愿意伴唱呢。” 很快,我们大家都放开了歌喉,唱起了意大利、德国、法国以及俄国的歌曲。那个厨师,也就是店主的傻哥哥,端着一盘水果进来了。他像个喝醉酒的粗鲁汉子,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发出呼噜呼噜的喘息声,一副笑吟吟的模样。他一点儿智力都没有,不过做得出一手好菜。我觉得他从来没出去散过步,他这一辈子就是在厨房里度过的。他只管做饭,从不问钱。他要钱有什么用?总不能用钱烹调吧,管钱可是他弟弟的事。他负责人们吃什么喝什么,从不过问他弟弟的事。“好吃吗?”--这是他最关心的。至于他们吃什么了,他根本不清楚。如果想骗他,真是不费吹灰之力,但是谁也没这样做过。只要说句:“我没带钱,下次付账吧。”“当然,就下次吧!”他油乎乎的脸上毫无半点儿担心。“下次带朋友来吧,嗯?”说着,就会用毛茸茸的手在你背上拍一拍,他这重重的一击真能把你的骨头抖落出来。他这种人未经世故,脑子极其简单。他的老婆小巧玲珑,长着一双深信不疑的大眼睛,干什么都悄无声息的,说也好,听也好,眼神总是那么忧郁。 他叫路易斯,真是名如其人--胖子路易斯!他弟弟叫乔伊--萨巴蒂尼・乔伊。乔伊对待他的傻哥哥简直就像马夫对他喜欢的马一样。一旦他想让哥哥给老主顾巧手做出一顿美味佳肴时,他总是亲切地拍拍他。而路易斯呢,这时总是呼噜一声或者嘶叫一下,就好像是匹反应灵敏的母马,拍拍它那光滑的屁股,它就非常高兴。他甚至还要卖弄风情,好像这么一拍就把他的某种潜在的女性本能逗起来了。看他那胡子拉碴的野劲儿,谁也不会怀疑他的性能力。他是个中性人,不男不女的,他那玩意儿只会小便,不会干别的。紧要关头,路易斯就会把那玩意儿贡献出去,切片做菜,他宁愿失去自己的那玩意儿,而不想给你做一份没什么料的餐前小吃。 “意大利比这儿吃得好,”乔伊向我和莫娜解释道,“那里肉香、菜鲜、水果好。每天阳光明媚,到处是音乐!大家都在唱歌。可是这儿的每个人都那么愁容满面。我真搞不明白,这儿的钱多,工作也好找,可大家都不幸福。除了好挣钱,这个国家简直没法子呆。过两三年我就回意大利去。我要带着路易斯去,在那儿开个小餐馆。倒不是为了钱,只是不想闲着。在意大利谁也不赚钱,大家都穷,但都很正常。米勒先生,请原谅,我们过得很舒服!美女如云呀!你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妻子,真是三生有幸。你的妻子保准儿喜欢意大利,意大利人心地善良,待人公正,和谁都能交上朋友……”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床上谈起了欧洲。莫娜说:“我们去欧洲吧!” “好哇,可怎么去呢?” “我不知道,瓦尔,但总能想出办法的。” “你觉得去欧洲得花多少钱?” “这算什么,想去的话,我们总能够挣出这笔钱的。” 我们仰面平躺着,双手交叉压在脊背下面,两眼直勾勾地望着暗处,思绪翻飞,好像正在欧洲漫游…… “你在想什么?”我用肘臂轻轻地碰她。 “我正想着在罗马尼亚拜会老乡呢。” “罗马尼亚?在罗马尼亚的什么地方?” “我也说不清楚。在喀尔巴阡山区的某个地方吧。” “我曾认识一个邮差,是荷兰人,神经有些不正常。他从喀尔巴阡山区给我写来很长的一封信,他说自己正呆在皇后的宫殿里……” “你不愿意去非洲吗?比如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埃及,等等?” “我刚才还梦想着去那儿呢。” “我总想去大沙漠,然后在那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有意思,我也这么想。我想大沙漠都想疯了。” 一片寂静,仿佛在大沙漠里消失了…… 有人在和我说话,我们一直在长谈着。我可不是在大沙漠里,而是在高架火车站下的第六大街上。我的朋友乌瑞克按着我的肩,十分信任地向我微笑着。他正翻来覆去地说着刚才的话--我在欧洲会幸福的。他又谈起了那里的雄伟的大山、美味的葡萄、悠闲的生活、美味佳肴、明媚的阳光……他在我心里播下了一粒种子。 十六年后的一个星期天的上午,在一个阿根廷人和一个从蒙特马特来的法国妓女的陪同下,我在那不勒斯的天主教堂内悠闲地漫步。我感觉自己好像终于看到了我要顶礼膜拜的圣殿。这个教堂不属于上帝或者教皇,而是意大利人民的;它大如谷仓,到处都是教徒喜欢的饰物标志,装备的设施根本不讲究风格,还有许多地方空空荡荡。人们从各个门汹涌而入,随心所欲地走来走去,给人一种正在度假游玩的印象。孩子们在天真烂漫地玩着赌博的游戏,有些小孩儿手里还举着几束鲜花。人们都走在一起互相问候,这热乎劲儿不亚于在街头相遇。沿墙都立着姿态各异的殉难者的雕像,他们的样子看上去十分痛苦。我真想抚摸这冰冷的大理石,劝说他们不要跟自己过不去,但总觉得失礼,只好作罢。我正走近一个雕像,眼角一扫,就看见一个一身黑衣的妇女正跪在神圣的石像前。她显然是那种典型的虔诚者,但我却情不自禁地注意到她的屁股非常优美雅致,可以说能奏出悦耳动听的音乐(女人的屁股能展示一切,你可以从中看出她的性格、气质,她是否健康、快乐、忧郁;是否有责任感;是否有母亲的天性;是否活泼可爱、真诚实在,或者是不是天性恶劣)。 我对这个女人的屁股发生了兴趣,也很想探知她内心中的虔诚。我津津有味地观赏着这屁股,以至于这个女人转过了身,但还双手合十地举着祈祷,嘴巴嚅动着,好像在睡梦中嚼着橄榄。她厌恶地瞪了我一眼,脸红得非常厉害,随即又转过身盯着她所崇拜的那个殉难者。看得出,这是一尊跛脚的基督教徒的石像,他神情沮丧,脊梁骨也断了,好像正在吃力地向山上攀登。 我满怀敬意地离开了这尊雕像,去寻找我的同伴。这么多人的活动使我想起了爱恩特酒店的门廊的情景,使我想起乌赛罗的那几幅油画(场面非常壮观);由于这种华而不实的喧嚷,也使我想到了苏格兰市场、伦敦。 我开始想起很多往事,除了这座教堂本身外,什么都想。我真期望看到马尔沃里奥或者默库提奥穿着紧身衣裤走进来。我看见一个男人,显然是个理发师,他使我很形象地想起了《奥赛罗》中的沃纳・克劳瑟。我认出了从纽约来的风琴手,我曾经跟踪他去过市政厅后面的他那个兽窝。 最让我迷惑不解的是,那几个那不勒斯的老家伙长着丑陋可怕的脑袋。他们好像是从文艺复兴时期涌现出来的额头发红的炭块,身上的钱多得要死,很像威廉姆・布莱克想像出来的尤里曾。他们带着一种优越感来回地走动,脑袋转来转去,动个不停,好像屈尊来参加这尘世的教堂举办的极坏的圣餐礼,居高临下地看着教堂里那些道德岸然的坏蛋。 我如鱼得水,一点儿也不拘束。教堂里充满欢声笑语,热闹非凡,说这里是个集贸市场也不为过。 大家在教堂的圣坛前说话很谨慎,很讲究,虽然叽叽喳喳的听不清楚,但气氛颇有闺房的韵味;主持仪式的牧师在几个被阉割了的助手的搀扶下,用圣水洗了袜子。华丽宽大的白色法衣后面是几个格子结构的门,进进出出的都是些我们过去常在街上见到的那种江湖骗子。在这些神秘的小门里,你什么事情都能听得到。圣坛混乱不堪,有镶着花边的手镯和玉冠,还散发着油污、香火、汗水和废弃物的味道。这就如同浅薄喜剧的最后一幕,或者一场演的是卖淫、而结尾却要吃避孕药的演出。演员们激起了观众的喜爱与同情。他们不是宗教意义上的罪人,而是四海为家的流浪者。人类两千多年的尔虞我诈在这一幕表演中达到淋漓尽致的地步。大家喝着热甜啤酒,吃着带蜜饯的冰淇淋,而在这俗不可耐、令人厌恶的狂欢中,用熟石膏做成的耶稣基督,却像一个女人气的阉人。在这阉人面前,女人为孩子的平安而顶礼膜拜,男人为嗷嗷待哺的嘴巴而双手合十。 而在教堂外边的人行道上,却堆放着蔬菜、水果、鲜花等芳香四溢的东西。几个理发店的门敞开着正在营业,而那些酷似基督教徒兄弟后代的小孩子们,却手拿巨型扇子,不停地赶苍蝇。这毕竟是个美丽的城市,人人充满活力,阳光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维苏威火山喷发之后,寂静的火山锥上袅袅地升起一缕轻烟。 我是在意大利,对此我深信不疑。我所期望的就是这个样子,然而,我一下子意识到她不在我身边,顿时,我心里十分难过。于是,我对这种梦想的生根发芽和开花结果深表怀疑。因为在那天晚上,我们是带着对欧洲的梦想上床入睡的,有些梦想在我心中扎根生长了。岁月流逝……多么短暂的宝贵年华呀!在这期间,那些曾扎根于我心中的萌芽似乎被捣成稀泥。 生活的节奏一天比一天快,她只一味地追求肉欲,而我的情况就复杂了。她急切地向前跳跃,走着走着就像羚羊那样大步慢跑;而我却站在原地不动,没有任何起色,只是像陀螺一样地自旋。她的目的性极强,但却欲速则不达,反而离目标越来越远。我知道自己这样下去根本达不到目的。我恭顺地向前走着,但眼睛老是盯着内心中的那粒种子。当我如同猫或者孕妇软弱无力地滑倒在地,我总是留心自己怀中发芽的那粒种子。欧洲,欧洲,欧洲……我老是梦想着欧洲,即使我们疯狂地互相争吵叫喊,我也不改其衷。我像着了魔一般,每次谈话总要回归到只能引起我兴趣的欧洲。夜幕降临,我们在城中徘徊,如同饿猫一样寻觅着残羹剩饭,但心里依然想着欧洲的城市和欧洲的人。我简直就像梦想着自由的奴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往欧洲跑!这个时候谁也说不动我,要是让我在莫娜与心驰神往的欧洲作之间出选择的话,我必定选择后者。假如是她自己给了我这么一个选择机会,我这样做可真是发疯了。也许还会有更奇怪的事呢,我前往欧洲那天,会向我的朋友乌瑞克借上十美元,这样就揣上钱踏上我那可爱的欧洲大地。 我依然在黑暗中做着无声无息的梦,只有在夜晚才能进入荒凉的沙漠,乌瑞克的声音在抚慰着我,喀尔巴阡山脉在月光下起伏,廷巴克图市的驼铃声叮叮当当,还能闻到皮革与干粪的气味(“你在想什么?”“我也是一样呀!”),千钧一发、内涵丰富的沉默,对面住房的墙壁昏暗无光;而实际上阿瑟入睡了,他早上要练琴,永远不停地练,但是我已经改变了,尽管只在想像中,仍然有退路的漏洞可钻,所有这一切如同发酵粉一般,激发了我对未来岁月的向往。这激发了我对她的爱,它使我相信,因为有了她、为了她,和她同甘共苦,我就能完成我独自一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她是喷水器、肥料、温室、维他命、灭火器,她精明能干,富有进取精神,她能养家糊口,在生活的漩涡中左右逢源。 从那天起,一切都在快马加鞭地进行。结婚?没问题,为什么不结婚呢?说干就干。领结婚证的钱有吗?没有,不过没关系,我去借。好。在拐弯处见面。 我们乘哈得逊号地铁前往哈伯肯那儿举行婚礼。为什么在哈伯肯?我也不清楚了,可能想隐瞒自己以前结过婚的事实吧?也许赶在法律认可之前吧?总之,我们要去哈伯肯。 我们在车上又拌嘴了,还是那老一套--她怀疑我不是真心实意地与她结婚,以为我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取悦她而已。还有一站就到哈伯肯了,她却跳下车,我也马上跳下去跟上她。 “怎么啦?疯了?” “你又不爱我,我不嫁给你了。” “上帝啊!你这劲儿又上来了。” 我急忙抓住她,把她拽回到站台,下趟火车进站时,我紧紧地拥抱着她。 “你肯定吗?瓦尔,你真愿意娶我吗?” 我又吻了她,说:“你看,别说话了。你非常明白我们就要结婚了。”我们上了车。 我们到了哈伯肯。这是个非常糟糕沉闷的地方,比起北京和拉萨来更令我感到陌生。我们来到市政厅,叫了几个无业游民做我们的证婚人。 仪式开始了。你叫什么?说,你的名字?那么他的名字呢?等等。你认识这个男人多久了?他是你的朋友?是的,先生。你在哪儿碰到他的?在垃圾桶里?好吧。签字吧,砰砰!举起你的右手!跟我说,我郑重宣誓,等等,等等。好了,你们算是完婚了,请交上五美元。亲吻新娘。下一个请…… 每个人都幸福吗? 我真想啐一口。 在火车上,我握着她的手。我们俩情绪低落,感觉是受了奇耻大辱:“对不起,莫娜……我们不该选这样的方式完婚。” “没关系,瓦尔。”她心里十分平静,好像我们刚刚死了亲人似的。 “怎么没关系。他妈的,我真恼火,真想呕吐。就这么结婚了?我绝不……” 我突然闭住了嘴。她惊奇地看着我:“你要说什么?”我编着谎话说:“我绝不会原谅这种做法。”说完,我沉默无语。她的嘴唇在颤抖。 “我还不想回那个房子里去。”她说。 “我也不想回。”沉默。我说:“我给乌瑞克打个电话,和他一起吃饭,好吗?” “好吧。”她温柔地说。 我们一同走进电话亭给乌瑞克打电话,我一只胳膊搂住她。“你现在是米勒夫人了,”我说,“感觉怎么样?” 她却哭了。 “喂,喂?乌瑞克,是你吗?” “不,我是内德。” 看来乌瑞克不在那儿,今天大概去什么地方了。 “听着,内德,我们刚刚完婚。” “谁结婚了?”他说。 “当然是莫娜和我呀……你以为是谁?” 他在开玩笑,好像说他不能肯定我和谁结婚了。我说:“听着,内德,这事可不是开玩笑。大概你从没结过婚吧?我们没钱了,莫娜在哭鼻子,我也快落泪了。我们能不能去你那儿呆一会儿?我们很孤独。你准备些喝的,行吗?” 内德又大笑起来。我们当然要马上去。他正等着他的性伙伴玛塞尔呢,不过这没关系,他对她厌倦了。她对他太好了,她背着他就招摇撞骗,生活极其放荡。好吧,马上就去……把忧伤抛到九霄云外吧。“ 好了,别担心,内德有钱。我们让他请我们吃一顿。我猜想谁也不会想着送我们结婚礼物。你知道吗,莫德和我结婚的第二天,我们就当掉了一些结婚礼物,而且我们再也没有赎回来,因为我们不想要太多的刀叉之类的玩意儿,你说呢?” “请别这么说了,瓦尔。” “对不起,我今天有点儿神经错乱。结婚仪式真让我倒胃口,我真该把那个家伙杀了。” “瓦尔,求求你!别说了!” “好吧,咱们再别提这事了。现在都高兴点儿,好吗?咱们痛痛快快地笑吧。” 内德笑得很温和。我很喜欢他,他很软弱,软弱而又可爱,但心底自私,非常地自私。难怪他结不了婚。他很能干,本事很大,但是没有天赋,缺少毅力。他是个艺术家,却永远找不到自己的表现方法。他最爱借酒发挥,一喝上酒就忘乎所以了。他的健康状况好的时候,体格就让人想起约翰・巴里莫尔;生活上却像风流浪子唐璜,尤其是他穿着一身燕尾服,脖子上打着阔领带,更像玩弄女性的唐璜。他说话的声音非常可爱,抑扬顿挫,十分迷人。尽管他说的话不值得去记,但听起来却显得文雅而又重要。他说话的时候似乎在抚慰着你,就像一条快活的小狗舔遍你的全身。 “哟,来了,”他咧着个大嘴笑着,看得出来,他事先根本没准备好,难免显得有些仓促,“这么说你们去办婚事了?好哇,来,快进来。莫娜,你好吗?祝贺你们新婚愉快!玛塞尔还没来,但愿她别回来,我今天不太需要她。” 他坐在靠近画架的大椅子上,依然咧着嘴笑着:“乌瑞克没赶上这个场合,肯定会遗憾的。威士忌酒,还是杜松子酒?” “杜松子酒吧。” “好的,给我讲讲结婚过程吧。什么时候举行的?刚才?怎么不通知我?我会支持你们的。”他转向莫娜,“你没怀孕吧?” “真是的,咱们谈些别的吧。我发誓再也不结婚了,这事太可怕了。”莫娜说。 “听着,内德,趁你还没喝酒,跟我说说,你身上有多少钱?” 他掏出六美分,说:“瞧,就这么多,玛塞尔有一些。” “但愿她能来。” “哦,别担心,她会来的。真该死,我不知道哪个更糟糕,是跟她分手呢?还是就这么凑合着?” “我觉得她没这么坏吧?”我说。 “是的,她真的不错,”内德说,“她的确是个好姑娘,但太柔情,依赖性很强。你知道,我不是那种追求夫妻恩爱的人。我很厌倦老面孔,即使它是圣母玛丽亚的,我也讨厌。我感情无常,而她却是老样子。她一直在勉强地同我过着。我不想这样,当然不是一直不想。” 莫娜说:“你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拥有的东西却不懂得珍惜。” 内德说:“我想你说得对,乌瑞克也这样说。我猜想我们是色情受虐狂。”他咧着嘴笑了,如此露骨地说出这个词真有点不好意思。这个词本身很文雅,内德却用得这么随意。 这时门铃响了,是玛塞尔来了,我听见她一进门就给内德一个响吻。 “你认识亨利和莫娜吗?” “当然认识喽,”玛塞尔兴高采烈地说,“记得吗?他们给你来了个措手不及,这好像是很早以前的事了。” 内德说:“听着,你想他们干什么了?他们结婚了!对,刚才那一会儿,在哈伯肯举行的仪式。” “这太棒了!”玛塞尔走到莫娜跟前,吻了她一下,也吻了我一下。 “他们的样子不难过吗?”内德说。 “是的,”玛塞尔说,“我看不出他们难过。为什么要难过呢?” 内德给她倒了一杯酒,一边递给她一边说:“你有钱吗?” “当然有。怎么啦?需要钱吗?” “不,是他们需要一点儿。他们都花光了。” “真对不起,”玛塞尔说,“我当然有。给你多少呢?十元?二十元?当然给二十元。也不要还了,权当结婚礼物吧。” 莫娜走上去握着玛塞尔的手说:“你真是个大好人,玛塞尔。非常谢谢你。” “那我们请你们去吃饭吧。”我极力表示着我的感激之情。 “不,你们别请了,”玛塞尔说,“咱们就在这儿做饭吧!咱们歇一会儿,休息休息。出去庆祝有什么好的?真的,我非常高兴。我喜欢看到人们结婚,而且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也许我太保守了,但是我相信爱情。我真想一辈子生活在爱情中。” “玛塞尔,你到底是哪儿的人?”我说。 “犹他州。怎么啦?” “没怎么,我挺喜欢你的。你让人觉得耳目一新。我也爱看你怎么往外掏钱。”“你拿我开涮吧?”“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说话很严肃,你是个好女人。你配那边的那个流浪汉绰绰有余。怎么不嫁给他?快点吧!这会吓死他的。不过,对他有好处哇!” “听见了吗?”她转向内德,咯咯咯地笑着说,“我不是一直跟你这样说吗?问题是你太懒了,你都不知道我是多么抢手呀!” 这时,莫娜一阵大笑,好像肋条都崩出来了。她说:“我真受不了,太可笑了。” “你没喝醉吧?”内德说。 “不,不是喝醉了。她太放松了,我们很久没这么轻松了。是这样吧,莫娜?” 又是一阵大笑。 “而且,我借钱时她总有些难为情,是这样的吗,莫娜?”我说。 她没有回答--又是一阵大笑。 玛塞尔走到她身边,用平和的口气对着莫娜说:“把她交给我吧,你们俩喝多了。莫娜,我们出去买些吃的,好吗?” “她怎么这么歇斯底里的?”等这两个女人走后,内德说。 “我可不知道!我想她还不习惯结婚这事吧?”我说。 “听着,你为什么要这样?不是有些鲁莽吗?” “你坐下,听我给你讲。你没喝醉,还能听明白吧?” “你可别给我长篇大论地讲。”他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 “我要给你说正经事,现在听着……我们不是刚刚结婚吗?你觉得这错了,嗯?我告诉你,我这一生就这件事做得很漂亮。我爱她,她让我干啥我干啥。如果她要我掐断你的喉咙,如果我觉得这样能使她高兴,我就敢下手。她为什么会歇斯底里地笑?你这个可怜的废物,这和你没关系。你再也感觉不到了吧?你只是想明哲保身。嗨,我就不想保护自己。我就想做傻事,想做鸡毛蒜皮的事,想做平平常常的事,什么事都想做,只要能让女人高兴就行。你明白吗?你,还有乌瑞克,认为这是开玩笑,是爱情交易。我亨利今生今世不再娶了。绝不!头脑发热,一时冲动,过不多久就会分道扬镳,你们就这样看问题。哼,你们错了。我爱得太深,不知道如何表达这种感受。莫娜这会儿在街上吧?说不定会被卡车挂一下。什么事都会发生,一旦我想到自己摊上这事,听到她出事的消息,我就浑身抖个不停,就会成为语无伦次、精神错乱的疯子。首先,我会马上杀掉你。你无法理解这种爱意味着什么,是吧?你只是想着每天做早饭的那张一成不变的面孔。我就觉得她的面孔非常令人叫绝,千变万化,让人百看不厌,我没见过她的面孔重复过,我见到的只是无限的爱慕之情。爱慕这个词真不错,我敢说你从来没说过。我说到哪儿了?对,我崇拜她。再说一遍,我崇拜她!上帝啊!这样说真是太妙了!我崇拜她,而且愿意跪在她脚下。我敬仰她。为她祈祷!你觉得这怎么样?当我第一次带她来这儿,你万万没想到我将来会这样讲吗?而且我还提醒了你们俩。我给你们讲过发生的事,可你们却笑了,以为比我了解得更清楚。哼,你们俩无论是谁,都一无所知。你不知道我是何许人也,也不知道我从哪里来,只不过看见我的表象而已,永远看不到我的本来面目。我笑一下,你还以为我很高兴呢。其实你根本不清楚,我有时开怀大笑恰恰说明我濒临绝望。过去至少是这样的,以后就不会了。现在的笑才是真正的笑,不再是强作笑颜而内心滴泪。我表里如一,成了完整的人。我是个享受着爱情的男人,是个以前从没真正结过婚的男人,也是个只知道女人而不懂得爱情的男人……现在,我给你唱歌吧!愿意的话,给你朗诵也行。想听什么?提个头就行……听着,她回来的时候,真的,只要知道她快回来了,她不会一走了之--她回来时,我要你高兴些……而且要自然。说些好听的,你觉得是好事就行,说些你往常难以启齿的好事。答应她的要求。告诉她你会给她买一个结婚礼物的。告诉她你希望她生儿育女,必要时,编个谎话,只要让她高兴就成。别再让她歇斯底里地笑了。听清楚了吗?我不想听她那种笑声,再也不想听了!你笑啊,你这个杂种!装成个乡巴佬,装成个白痴,但要让她相信你认为万事如意,一切都非常完美,而且会永远如此……” 我停下来喘了口气,又喝了一大口杜松子酒。内德张着个大嘴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继续说!往下讲吧!”他说。 “你喜欢听,是吗?” “太精彩了!真有激情啊!我真想听要紧处。说吧,随便怎么说都行。别担心我不好受。我无所谓。” “看在上帝的面上,千万别这么说,不然,你就把我弄得没热情了。我又不是在演戏,我可是正儿八经的。” “我知道你的态度,正因为如此,我才让你继续讲的。别人才不说这话呢,至少我认识的那些人说不出来。”他站起来,挽着我的胳膊,脸上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他的眼睛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睑如同闪闪发光的茶托。他给人一种热情、善解人意的印象,这真让我惊奇。刹那间,我真怀疑自己是否低估了他。对于任何一个使人产生感情幻觉的人,你都不该摒弃他、蔑视他。我怎么能分得清他为了能面子上过得去而佯作已经沟通了思想、或者可能还在作思想斗争呢?我有什么资格对他或者任何一个人下判断呢?要是有人对你面带微笑、拉着你的胳膊、对你极其热情,一定是他们内心的外化。人是有灵性的,谁也不是木头一根。 “别老担忧我的想法,”他充满深情地说,“我真希望乌瑞克来这儿,比起我来,他更感激你这番话。” “内德,看在上帝的分上,可别这么说。人不希望得到感恩,只希望得到共鸣。说实话,对于这件事,我不知道自己想从你或者任何人身上得到什么评价。我只清楚一点,就是我希望得到比现在更多的东西。我要你剥掉伪装,我要每个人都剥下伪装,不仅仅要展示肉体,更重要的是裸露灵魂。我有时饥饿难忍、贪婪无比,真想把人们吞进肚子里。我根本等不及他们给我讲他们的感受、需要,等等吧,我真想把他们活活地嚼进肚里,说做就做,马上就吃。听着……” 我抓起放在桌子上的乌瑞克的一幅画,说:“看见这个了吗?假如我吃了它呢?”我开始咬嚼着这张纸。 “天啊!亨利,快住手!这玩意儿他已经画了三天了。这是他的作品呀。”他从我手里把画抢了去。 “好吧。那就来点儿别的。给我一件大衣,什么都行。来,把手给我!”说着,我抓住他的手就往嘴里塞。他粗暴地抽了回去。 “你疯了,”他说,“听着,快收场吧。姑娘们就要回来了,你就可以好好地吃顿饭了。”“我什么都吃,”我说,“我不饿,只是太兴奋。我就是想让你看看我的感受。难道你就没有过?” “根本没有!”他龇着牙,笑着说,“天哪,真有这么糟糕,我就去看医生了。你最好别喝这杯了,杜松子酒喝多了没什么好处。” “你以为是酒的问题吗?好吧,我就把杯子扔掉。”说完,我走到窗口,把它扔到院子里了,“现在,给我倒杯水吧。干脆搬一罐来吧!我要喝给你看,你从来没见过喝水喝醉的吧,嗯?好,瞧我的!” 我随他进了洗澡间,接着说:“趁我还没喝醉水,我想让你观察一下兴奋与喝醉之间有啥不同。姑娘们就要回来了。到那会儿我就醉了。你等着瞧吧,有好戏看。” “我当然会的。”他说,“要是我能学会喝水就醉,那我就不头痛了。来,先把这杯拿上。我搬罐子去。” 我接过杯子一饮而尽。他提着罐子回来了,我一杯接一杯地喝起来,他好像在看小丑耍魔术。 “再喝五六下,效果就出来了。”我说。 “你真的不想加一滴酒吗?我不会说你耍赖。这水实在没味儿呀!” “水可是生命之源啊!我亲爱的内德。要是我周游世界,我就给有创造力的人一份面包加水的食谱,而送给傻瓜们杂粮和酒,以满足他们的欲望,把他们毒死。食物会侵蚀灵魂。吃饭满足不了饥饿,喝酒也不能解渴。吃饭、性交或者别的什么只能满足肉体的欲望。饥饿是另一回事,谁也满足不了饥饿。饥饿是灵魂的气压计,心醉神迷是气压平均值,宁静致远是永远不受天气条件影响的最高境界,这就是我们向往的最高目标。我有点醉了,没看出来?当你想着宁静致远的时候,说明你早已过了兴奋的极点。中国人说得好,万物变幻在一瞬呀,但你只能站在这最高点和最低点静止不动地呆一下。在这两极之间,上帝限定你一个跳跃的机会。在陶醉于肉欲、物欲的最底层,你完全可以疯疯癫癫,或者自我毙命;而在精神极度狂欢的最高境界,你就能彻底进入宁静致远的世界,进入极乐世界。现在这座心灵的钟已是十二点十分,夜幕正在降临。我再也没有饥饿感了,我一心只想着要幸福,要快活。这就是说,我很想和你以及每一个人分享我的醉意。这也很愉快。等我喝完这罐水,我就会相信普天之下皆好人。我的价值观会丧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知道如何获得幸福,才能相信我们大家都是一样的货色。这是精神匮乏而产生的错觉,就像在炼狱里安上电扇和现代化家具一样。这是对幸福快乐的莫大讽刺,快乐意味着统一,幸福意味着多数人拥有。” “我去撒泡尿,不介意吧?”内德说,“我知道你说到哪儿了。我感到非常高兴。” “这正是幸福的反映。你住在月球上,我一不照耀,你就不复存在了。” “亨利,对极了,天哪,跟你呆在一起就像是打了兴奋剂。”罐子几乎空了。我说:“再填满,我神志清醒,还没喝醉。但愿姑娘们马上回来。我需要刺激,但愿她们别让汽车压了。” “你一喝醉还唱歌吗?”内德问。 “我吗?想听我唱歌?”我便开始唱了起来。 正唱到兴头上,姑娘们提着大包小包回来了,我依然唱着。 “你们俩真高兴呀!”玛塞尔扫了我们一眼。 “他喝醉了,是喝水喝的!”内德说。 “喝水喝醉的?”她们几乎是异口同声。 “是的,是喝水。他说这样就不会心醉神迷。” “我听不懂你的意思,让我闻闻你的呼吸。”玛塞尔说。 “别闻我的,闻他的呀。我愿意喝酒喝醉。亨利说,过了十二点就是夜间时间。幸福只不过是炼狱里摆设的空调架子,是这意思吗,亨利?”“听着,亨利没有醉,醉的是你。”玛塞尔说。 “快乐是统一,幸福总是在多数人身上,大概是这意思吧?你们真该早一点儿回来。他想吃我的手。遭到拒绝时,他又要吃一件衣服。你们过来看看,他把乌瑞克的画弄成什么样子了!” 她们看着这幅画,一角已被嚼烂了。 “那是饿的,”内德解释着,“他指的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意思,而是精神饥饿。目标是最高境界,而气候在那里总是平静的。是这意思吗,亨利?” “没错,”我庄重地笑了笑,说,“内德,快告诉莫娜你刚才给我说什么了……”我向他使了个眼色,又端起了一杯水。 “我觉得你最好别让他喝那么多的水了,”内德恳求着莫娜,“他已经喝了一罐。我就怕他得了浮肿病或者脑积水什么的。” 莫娜看着我,目光很锐利,好像是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轻轻地把手放在她的胳膊上,好像往上面放了根魔棒,说:“他有话跟你说,好好听着。你会很高兴的。” 大家都盯着内德。他红着脸,结巴着说不出来。“怎么回事?”玛塞尔说,“他的话就这么奇妙吗?” “看来我得替他说了,”我握着莫娜的双手,凝视着她的眼睛,说,“莫娜,他是这样说的,‘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改变另一个人,正如莫娜改变了你一样。有些人皈依宗教,而你却皈依爱情。你是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 莫娜说:“内德,这真是你说的吗?” 玛塞尔说:“我怎么就没有改变了你?” 内德语无伦次了。 “我想他还得喝一杯。”玛塞尔说。 “不,喝酒只能满足低下的欲望,”内德说,“我要寻求生命之源,按亨利的说法应该是水。” “过后我给你生命之源,”玛塞尔回答说,“现在吃块冻鸡怎么样?” “你们买骨头了吗?”我问道。 玛塞尔露出茫然不解的神情。 我说:“我想吃骨头,那里边有磷和钙。我情绪高昂时,莫娜总给我骨头吃。你们看,我一兴奋就散发出生命活力。你们不需要骨头,你们需要的是大量精髓。你们已把身上那层神圣的皮磨得薄透了,正向外放射着性的欲望。” “用平实的英语怎么解释?” “我是说,你们吃的是种子,而不是果实。你们精神上的荷尔蒙已经枯竭,爱骑牛而不愿坐牛车。你们会找到自己的天堂乐园,但未免有些低级。那么惟一的逃避就是精神错乱。” “真是莫名其妙。”玛塞尔说。 “他的意思是说不要本末倒置。”内德主动地说。 “什么本末倒置?你们俩到底在说什么呀?” “还不明白吗?玛塞尔,”我说,“你还没有得到爱情带来的一切吧?” “除了责任,我一无所获,而他全得到了。” “确切地说,这就是为什么感觉良好的原因。” “我可没这么说!听着,你们在谈论什么?你肯定自己感觉良好吗?” “我在探讨你的灵魂,你一直在亏待你的灵魂,正像我刚才说的,你需要大量的精髓。”“是吗?可到哪里去买呢?” “不必买……只要祈祷就够了。你就没听说过天降甘露的事吗?今晚就祈祷这神赐的甘露吧,它会使你的韧带肌肉都丰满谐调。” “我不懂什么韧带之类的东西,我只知道屁股,”玛塞尔说,“如果你问我,我就觉得你在说双关语。你为什么不去洗澡间呆上一会儿,在里面手淫一番呢?婚姻使你变得不正常了。” “亨利,明白了吧,”内德插话说,“她们把事情说得这么俗。她总是担心自己的生殖器,你说是吗,亲爱的?”他弹了弹她的下巴,继续说,“我想今天晚上应该去看看杂耍表演了吧,用一个新颖的方式庆祝一下这个特殊的日子,你们觉得怎么样?” 玛塞尔看着莫娜,显然,她们觉得这个主意不怎么样。 我建议说:“咱们先吃吧。递过来那件衣服,或枕头吧,我得靠着点儿。说起屁股,你们真的咬过吗,实实在在地咬过吗?比如玛塞尔吧,我就认为她的屁股非常诱人。” 玛塞尔嗤嗤地笑着,本能地摸了摸屁股。 “别担心,我不会咬你的屁股,得先吃鸡,然后再来点儿别的。不过说实话,有时候真想撕下一大块肉来。对了,要是一对乳头,可就不一样了。我可从不咬女人的乳头,我说的是下狠心咬。我总怕奶水溅到我脸上,而且,乳房上布满脉管,天哪,那里边流淌着血汗。可是,女人的屁股却很迷人、很漂亮,总之,你不会想到屁股流血吧?那可是白嫩白 嫩的肉呀!女人还有一块更细嫩柔软的肉呢!我不知道,也许我有些夸张。反正,我饿了……等等,等我尿干净了再说吧。这半天说得我那玩意儿硬邦邦的,它一硬,我就没法吃东西。给我留些烤肉,要带皮的,我喜欢吃皮。好好地做一块三明治,样子要像女人那玩意儿,然后再往上抹些凉凉的肉汁。天哪,我要流口水了。” “感觉好点了吧?”当我从卫生间回来时,内德说。 “我饿死了。那边大碗里装的又好看又恶心的东西是什么?” “甲鱼粪炒臭鸡蛋,还掺了些女人的经血。这些东西刺激食欲吗?”内德说。 玛塞尔说:“我希望你们换个话题。我这人不挑剔,可是我吃饭的时候,不想听你们这些恶心话。非要说些肮脏的,还不如谈谈性呢。” “你什么意思,性肮脏吗?亨利,你说,性是肮脏的吗?”内德说。 我回答说:“性是物质再生的九大原因之一。其他八个都是次要的,我们要是神仙的话,就不存在性的问题了,我们可以腾云驾雾啊!飞机没有性,上帝也没有性。性可以繁殖生育,而生育却导向死亡。世界上最色情的人是疯子,他们生活在天堂,但却失去了天真。”玛塞尔说:“你这么聪明的人,尽说些废话。怎么不谈谈我们大家都懂的事呢?为什么给我们说些有关神、上帝和精神病的废话呢?如果你醉了,那就另当别论,可是你没醉,甚至也没装醉呀!你孤芳自赏,狂妄自大。你在炫耀卖弄吧?” “好一个玛塞尔!很好!你想听真话吗?我真厌烦了。我是来这儿吃顿饭,借些钱的,哟,咱们谈些简单平常的事吧。你上次手术怎么样?你喜欢白肉还是瘦肉?咱们谈些不动脑子的话吧。当然,你真好,看到我们的窘境,马上就给了二十美元。你的心地真善良。不过,听你说话的时候,我产生一种渴望,很想听别人说些见解独到的话。我知道你心肠好,慈悲为怀,从不干伤天害理的事。我猜测你也很在意自己的事吧,可这又引不起我的兴趣。我非常讨厌心地善良、慷慨大方的人,我很想展现自己的性格与气质。天哪!这个节骨眼上我绝不能醉。我觉得自己就像被上帝放逐的犹太人。我就爱引火烧房或者干类似的事。也许你会脱下内裤,再在招待客人用的咖啡里浸一下。要么就拿上一根牛肉香肠,边吃边消磨时光。咱们简单些吧。好,就直来直去地说吧。听着,我以前智力平平,没有惊天动地的梦想,对生活的要求也微乎其微。一句话,我是个普通人。就这,我在别人的眼里几乎是个怪人。所以我憎恨普通,它使我成了傻蛋。死亡是很平常的事,谁都会摊上这事。我不想死去,我决心已定,要永远活下去。死太容易了,这就像到了精神病院,只是你再也不能手淫了。内德说你喜欢自己大腿间的那个玩意儿,其实,大家都是彼此彼此。可是结果会怎样呢?过了十年,你的屁股就不再丰满,乳房也会像空布袋子一样干瘪。十年……二十年……有什么区别吗?你尽情地与人做爱,纵欲享受,过后却没有性能力了。那又怎么样呢?一旦你不能寻欢作乐了,你就会变得忧郁痛苦。你无法调整自己的生活,只好让自己的阴户发挥作用。你就任凭男人的那个坚硬的玩意儿摆布吧。” 我停下来喘了口气,非常惊奇自己没有挨巴掌。内德两眼放光,可能是友好、鼓励或者一种杀气腾腾的东西吧。我真希望有人发作,扔瓶子、摔家具、大叫大嚷,干什么都行,只要不呆呆地坐在那儿,蠢猪似地听我说东道西。我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冲着玛塞尔说这么难听的话,她可没动我一根毫毛。我只是把她当成了靶子,尽情地发泄。莫娜真该打断我的话,我还期待着她这样做呢。可是,她没做,坐在那儿一言不发,一副毫不偏袒的样子。 我说:“既然我掏出了心里话,那就让我道歉吧。玛塞尔,我不知道该向你说什么,你当然不该听我这席话。” “没关系,”玛塞尔满不在乎地说,“我估计你这是着了什么魔。原因不在我……嗯,了解我的人都不会那么对我说话。咋不换点儿杜松子酒喝喝?你这下就明白水是什么东西了。来,喝点儿刺激的。” 我一口气喝下半杯,果然有了效果。 “怎么样,这酒让你觉得自己是个人吧?再喝些,吃些鸡块,还有土豆色拉,你这个人的毛病就是过于敏感,我那老爸就是这种人。他的志向是当部长,结果只做了个记账员。他心里一不痛快了,我母亲就让他喝个酩酊大醉,他就对我们破口大骂,连我母亲也不放过。可是一过了这酒劲,他就好多了,我们一家子也欢欢喜喜的。痛痛快快地对着别人发泄怒火,比憋在心里想着乌七八糟的事要好得多。他要真的做了部长,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他生来就对世界怀恨在心,不责难一番,心里就不舒服。我引他为鉴,不愿意对别人怀恨在心,我肯定喜欢自己的阴户,正如你所说的,谁不喜欢呢?我愿意一切都柔和舒心。有能力的话,我愿意让大家幸福快乐。也许这挺傻的,但你的感觉很舒服。你知道吗?我那老爸就认为,要过美好的生活,事先就得摧毁旧世界的一切;我的生活哲学,你要这么下定义的话,恰恰与他的思想相反。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摧毁一切。我修行求善,陶冶美好的心灵,而对于丑恶的东西,我就让它自生自灭好了。这是女性看待生活的态度。我这个人思想保守,总觉得女人说话办事应该愚蠢笨拙,这样,男人就不会觉得自己像个傻瓜。” “我真该死!”内德大声叫嚷,“我以前可没听过你这样说。” “你当然听不到,亲爱的。你从来不相信我的聪明,对不对?你就知道玩了女人后呼呼大睡。这一年来,我一直求你娶我,可你还没准备好,你总是有别的事。好吧,将来你就会发觉自己手头只有一件事没安排好,那就是你本人。” “精彩!说得太好了!玛塞尔。”突然冒出这句话的是莫娜。 “我的老天哪!怎么啦?你们在搞鬼?”内德说。“你知道,”玛塞尔像是自言自语,“我有时就觉得自己真是个笨蛋,在等着这家伙娶我呢,假如他真的娶了我,又能怎么样?他不会比以前更了解我。他根本没有爱心,如果男人爱着你,他就不会担忧未来的生活。爱情是赌博,可不是进了保险箱。我想我就了解我自己。内德,我不会再为你忧虑了,你这种人就爱忧虑,真是没治了。我是说你让我为你忧虑了这么久,我要从中解脱出来。我想得到爱情,而不需要别人的保护。” “我的老天呀!这不是当真吧?”内德被这个突如其来的话题弄糊涂了。 “当真?”玛塞尔嘲笑着说,“我要跟你分手,你以后就独自生活吧!这样你就可以解决困扰你的大问题了,我也觉得如释重负。”玛塞尔转向我,伸出手说:“亨利,你的话让我如梦方醒,我真是感激不尽。我想你毕竟不是在胡说八道……” 第22章 克莱奥依然是休斯顿大街滑稽歌舞团的走红演员,她的名声像米丝汀格特一样如日中天。这也不难理解她为什么能吸引住有魄力的明斯基兄弟每晚在他们的屋顶花园所召集来的观众了。其实,你随便哪一天站在午场的票房外,看看稀稀拉拉的观众就明白了。晚上来的观众都非同一般,他们来自曼哈顿、布鲁克林、昆斯、布罗克斯、斯塔特岛、新泽西等地方,甚至帕克大街也在晚上输送观众。但是在阳光灿烂的白天,门前的大帐篷看起来像是患了天花一般,隔壁的天主教堂臭气熏天,破烂不堪,像个叫花子的模样,牧师整天站在台阶上挠屁股,以表示他的厌恶与不满。对宗教持顽固的怀疑态度的人在竭力解释上帝的不存在时,会绘出一幅现实的作品,画的正是这位牧师的形象。 我常在剧院的入口处游荡,睁大着眼睛看是否有人能借给我几分钱去买张票。当你失了业或者厌恶找工作时,在臭烘烘的剧场呆上几个小时绝对要比坐在公共厕所里舒服,就因为那里暖和。性与贫穷可是一根藤上的瓜。剧场里的恶臭让人掩鼻!厕所里的臊气,尿液里冒泡的樟脑球味儿!汗臭、脚臭、口臭、泡泡糖味、清毒剂味汇成一股熏天恶臭!喷射器对着你直喷恶心的除臭剂,好像你们是一群绿头苍蝇。恶心吗?难以用语言形容。即使最臭的奥男本人也不会比这更臭。 舞台装饰也有问题,雷诺阿风格已经到了生坏疽的最后阶段。一只灿烂的红灯照亮了一个腐烂的子宫,与狂欢节的灯光效应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你心里非常清楚散场之后还得拖着沉重的脚步跋涉回研究所,所以,在这个罪恶的剧场,你借着微弱的灯光与蒙古白痴们坐在一起,心里有一种不光彩的满足感。只有囊空如洗的人才能够充分享受这个剧场腐烂物的温暖与恶臭;有数百个类似他这样的人就坐在这种氛围中等着开幕。在你的周围,肥肥胖胖的白痴们在剥花生,啃巧克力,用吸管喝瓶装饮料。他们是流氓无产者,是宇宙的渣滓。 剧院里的空气恶臭得如同一个聚集起来放出的大屁,还有捕兽器、牙膏精品以及显示时间的钟表图案--好像时间在我们的生活中很重要。散场后去哪儿吃顿快餐呢?好像我们的钱多得发烧,好像我们看完戏后都要去路易或者奥古斯特娱乐厅欣赏那些姑娘们,给她们的屁股上夹些钱,再光顾一下北极光或者红白蓝酒吧。 剧场的引座员……要是男的,必定邋遢不堪,像个囚犯;要是女的,必定是个荡妇、蠢货。间或有一位迷人的波兰金发女郎,但却是一副傲慢无礼的神态。这就是那种愚蠢的女人,宁可老老实实挣小钱,也不愿撅起屁股让男人操一下。无论冬夏春秋,你都能闻到她们衬衣的臭味儿。 总之,一切都按付款提货的方式进行。这是明斯基的计划,而且还很有效。不管演出多么糟糕,却没有一次砸锅。倘若你经常光顾的话,你会熟悉这里的包括演员和观众在内的每一张面孔,仿佛是一次家庭大团圆。如果你感到恶心,你无需对着镜子看你的脸色--只要瞥一眼你邻座的人就清楚了。它真该叫做“同形人剧场”,你在这里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这里没有任何富有新意的东西,我都看过上千次了。这就好像你对女人的阴部已经看得厌烦透顶了,因为你知道每一道红褐色的褶子和皱纹;你对这玩意儿深恶痛绝,甚至都想唾它一口,或者找个泵,把卡在喉咙里的浓痰都抽出来。对,一点儿也没错,许多次我真想放把火,或者把机关枪对准他们,让这帮男女老少好好吃顿枪子儿。有时,一阵眩晕的感觉袭击了你:你就想躺倒在地板上,而且就躺在那些花生皮中,让那些油腻、恶臭、脏兮兮的脚从你身上踏过。 但大家总还有一丝爱国气息。任何一个破鞋烂货出场时,身体的前胸都悬挂着美国国旗,而且靠一支老掉牙的曲子赢得满场喝彩。假如你占了一个好座,你就会发现她们站在舞台两侧时居然用国旗擦鼻子。可悲的故事……她们多么喜欢一些歌颂母亲的歌啊! 贫穷、无知、受人玩弄的笨蛋货们!当说起家庭和母亲时,她们伤心得如同哭泣的耗子。那位低能的白发老妪总呆在女厕所里,她们领她出来唱这些歌。她日日夜夜呆在厕所而得到的报偿就是在唱一首多愁善感的曲子中被口水淹没。她腰粗体胖,很可能患有子宫下垂,而且眼睛也没有一点儿神采。她既驯服又愚昧,可以当这里每个人的母亲。她有三十五年的生育史,又挨过丈夫的抽打,流过产,有过血崩,还有溃疡、瘤子、疝、静脉曲张以及其他妇女病,可以说是个典型的母亲形象。总使我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想到用子弹结束她的性命。 毋庸置疑,明斯基兄弟什么事都考虑到了,而且每件事都使人想起他要避开做的事情。他们知道如何展示一切破旧腐烂的东西,当然也包括你的卑鄙想法,而且把这种调和物像一块臭抹布一样在你的鼻子底下擦来擦去。不可否认,他们很有魄力,雄心勃勃。尽管他们也尽力支持毗邻的天主教堂,但没准儿还是左翼党派呢。严格地讲,他们是惟一神论者,但骨子里都有一颗仁慈宽厚的心,思想解放,能为穷人的欢乐着想,这是千真万确的。我深信他们每晚(数过钱后)都要去洗蒸汽浴,若有闲暇,或许还要去教堂忏悔。 回头说说克莱奥吧。她今晚还是同过去一样登台表演,她将出现两次,中场休息前一次,表演结束时一次。 玛塞尔和莫娜从来没看过滑稽歌舞的表演,她们自始至终都有一种戒备心理。滑稽演员引起了她们浓厚的兴趣,因为她们没料到这种表演会是乌七八糟的东西。这帮滑稽演员干的都是下三滥的活儿。他们的全副装备就是一条宽松的裤子,一把尿海一部电话,再加一个衣架,这样就能创造出一个无意识的法则主宰的虚幻世界。每一位滑稽演员,如果称职的话,内心中必有一股英雄之气。每一场演出中,他都要杀死像幽灵一样徘徊在潜意识自我的门口的检查员。他不但为我们活活杀了他,还要在他身上撒尿,侮辱他的肉体。 还是说克莱奥吧!克莱奥登台亮相时,大家都准备好开始手淫了(在印度却不同,一个富豪可以买下许多排座位,以便能静下心来手淫。在这里,大家只能偷偷摸摸地手淫)。炼乳般浓稠的精液,像汽油一样到处流动。即使瞎子也能知道除了女人的阴户外,什么也看不到。让人迷惑的是居然没有一个人受到惊吓而溜走,倒是偶尔有人回家后用生锈的刀片割掉了自己的睾丸,但这些小小的壮举报纸上只字不提。 克莱奥的舞蹈能吸引人的一点就是紧身褡的中间嵌了一朵小菊花--正好插在她那片玫瑰丛的上方。它吸引你的眼睛盯着那块风水宝地。她能像风车一样转动它,也能像电击一样让它跳跃和颤动。有时它还能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就像妙人儿在经历了极度的性高潮之后躺下来休息。它时而蛮横无礼、粗暴有加,时而郁郁寡欢、乖僻异常。它似乎成了她的一部分,是她阴户上长出来的一个小绒球,一准儿是在阿尔及利亚的某个妓院里从一个法国水手那里得来的。它撩人情欲,特别吸引那群十六岁的孩子,他们还不知道触摸女人那片小树丛会有什么感受。 我几乎想不起她的面容了,我隐约记得她是个翘鼻子。有一点我敢肯定,她若穿上衣服,谁也不会认出她来。你全神贯注地欣赏她的肉体,那中间画着一个深红色的大肚脐眼儿。这个肚脐眼儿犹如一张饥饿难耐的嘴巴,也像一条突然瘫痪的鱼的嘴。我敢说,她的阴户看上去远不如这玩意儿有刺激性。或许阴户是一片连狗都不屑闻一下的暗蓝色的肉呢。她的胸脯活蹦乱跳的,那个从胸骨下开始隆起的丰满的梨在剧烈起伏。这具肉身之躯总让我想起摆在发廊里的人体模型,两条大腿支撑在雨伞筋骨状的架子上。我小时候总喜欢用手去摸那肚脐眼儿,感觉十分舒服。其实,模特儿没有胳膊和腿,这就增加了上身丰腴的美感。有时底下没有支架,只剩半截身子,脖子上总漆着黑亮的领子,但这都是些很有迷惑力的可爱的模特儿。 某天晚上的穿插表演中,我碰到一个真的模特儿,跟家里做衣服用的人体模型差不多。她在舞台上甩着手轻移莲步,就好像在踩水。我走得离她很近,和她聊了起来。当然,她有头,还相当漂亮,有点儿像大都市里时装区的发廊里那些蜡像。从谈话中得知她是维也纳人,而且生下来就没有腿。我有点儿离题了……她吸引我的也是身上那个性感的隆起部分,那个梨状的圆包。我长时间地站在她的表演台边,只是想从各个角度仔细瞧瞧她。遗憾的是,她的腿截得那么短。若再截一段儿,她就不再是个妞儿了。我越看越想把她推到一边。我可以在想像中把她抱起来,夹在腋下,带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强暴了她。 中场休息时,姑娘们都上厕所方便去了。内德和我站在装饰着剧院外部的铁制楼梯上。从剧院的最高排座处可以看到街对面的房间里,可爱的老妈妈们像一些愤怒的蟑螂焦虑、烦躁。假如你欲望很强,并能欣赏夏加尔的紫外线的梦,那么这些公寓就很温暖舒适。生活主要是吃饭和睡觉,有时这两样儿竟毫无区别地混杂在一起。患了肺结核的父亲卖了一天火柴后,却发现自己在吃床垫子。穷人吃饭要花时间去准备,而美食家们却喜欢到芬芳宜人的酒家去品尝山珍海味;穷人还没爬上楼胃就饿得难受,以至于什么到手就先吃一口,富人却沿街遛狗--想开开胃口。穷人看见躺在水池下面的病恹恹的母狗,觉得狠狠地踢它一脚倒是件善意之举。他不需要刺激胃口,他肚子饿得咕咕叫,却老是干巴巴地想得到他所求的东西,哪怕吸一口新鲜的空气也是一种享受呀!可惜他不是一条狗,也就没人牵他出去兜兜风, 呜呼哀哉!我看见那些可怜的家伙们趴在窗口,用手支撑着好像是万圣节时做的南瓜灯一样的脑袋。猜出他们的想法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有时为了凿几个换气孔反而拆毁了一排房子。当我经过这些空荡荡的像掉了牙似的地方时,我时常想像着这些可怜兮兮的家伙还趴在窗台上,房子已被拆掉,他们自己却悬在半空,下面由悲伤和贫穷支撑着,好像手脚不灵便的胖子摆脱了地心的引力。谁会关注这些空中的幽灵呢?谁在乎他们是悬在空中还是被埋在地面六英尺之下呢? 莎士比亚说得对,表演才是人们的需要。包括星期天在内,演出一日两场,从不间断。假如你缺吃少喝,炖一双破袜子有什么用呢?明斯基兄弟专门给大家提供娱乐。在你手淫之前和之后,赫西杏仁巧克力总会随时奉送到你手中。每周换一个新节目,演员还是老面孔,笑话还是旧笑话,而真正给明斯基先生们带来灾难的却是克莱奥患的双疝气或者不慎怀上孩子,很难说哪个更糟。她或许患上了破伤风、肠炎、幽闭恐怖症,不过,这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她甚至能挺过更年期,或者说明斯基兄弟能挺过,但疝气这个病无异于死亡,是不可挽救的。 在这短暂的幕间休息中,内德在想什么呢?我只能猜测了。“演得很可怕,是不是?”他下的评判正好与我的某些观察产生了共鸣。他说话时的那种超然态度使帕克大街的孩子们也感到脸上有光。他的话意思是,谁也无能为力。二十五岁时,也就是五六年以前的事了,他就成了某家广告公司的艺术指导。自那以后,他就灾难重重,命运多舛,然而逆境丝毫也没有改变他对生活的看法,反而只能确证他认为贫穷是应该拒之门外的这一基本观点。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时来运转,他又会飞黄腾达,不可一世;今天他向别人摇尾乞怜,它日,别人又得向他俯首称臣。 他给我讲,他在给一家广告公司策划如何使人家多抽烟又不损害健康的广告时,心里早就有一个应急的创意,另外还想出一个举世无双的绝招。麻烦的是,他现在一败涂地,有谁会去听他的呢?如果他还是个艺术指导,人人都会马上采纳他的建议,并认为它还是个锦囊妙计呢。内德只不过是看清了现实生活的讽刺性而已。他认为这和他的态度有关--或许他看起来不如以前有信心了。如果他换上更好的行头,如果他能一段时期内不喝酒,如果他能激发起生活的热情,如果……那一切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玛塞尔折磨着他,她正在榨取他的精力。每次与她性交,他就觉得又一个锦囊妙计被扼杀了。他想独自清静一会儿,以便能好好梳理一下思绪。假如玛塞尔只是在他需要做爱的时候才到来,而不在他思绪翻腾的时候突然出现,那有多惬意啊! “你想要的是开瓶的起子,而不是女人。”我说。 他大笑,似乎有点儿尴尬。他说:“哦,你知道是怎么回事。老天呀,我非常喜欢她……她很优秀。换个姑娘早就把我抛弃了。不过……” “我知道你的意思。麻烦的是,她死活不走开。” “听起来挺可笑的,是不是?” “是很可笑,”我说,“听着,你想过吗?你可能再不是什么艺术指导了,你本有机会,但却失之交臂了。现在你又有了机会,但你又要失去。你可以结婚成家,成为……好啦,我不知道该……妈的……这又有什么区别呢?在不苛求的情况下,你有机会过上正常、幸福的生活。我想,开车送牛奶可以过上好日子,而你却似乎很难接受这一点吧?这活儿是不是对你太单调呢?太糟糕了!我倒敬佩你当个苦役雇工,而不主张你做什么棕榈橄榄香皂公司的总裁。你并不像自己想像的那样浑身都迸发着独到的思想火花,你只不过是想寻回自己所失去的东西罢了。驱使你的是自尊,而不是雄心壮志。如果你有什么独创性的话,你就会千方百计地证实它,这样就能更加适应环境。我知道折磨你的是事业的失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可惜你不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挫折与不幸。也许你在其他方面得心应手,是个天才,然而你也不会扑着身子去寻找那到底是什么。你老是绕着心里的疙瘩转,这跟笼子里的老鼠有什么两样呢?你要问我的看法是什么,那简直可怕极了……比观看吊在窗户外的这些可怜的土崽子还要可怕。他们愿意着手处理任何事情,你连手指头都不愿动一下。你很想再坐到你的宝座上去,成为广告界的大人物。可是,一旦你的希望落空,你将要让周围的人受苦受难。你要阉割自己,却非要说是别人把你的两个睾丸割走了……” 乐师们正在调音,我们急忙回到座位上,莫娜和玛塞尔已经坐好,她们谈得很投机。突然乐池里一片轰鸣,乱得就像把氢氟酸泼在一块绷得很紧的油布上。钢琴前的红发小伙子全身柔软,手指像钟乳石一般落在琴键上。还有很多人从厕所里拖拖拉拉地往回走。音乐越来越狂热,铜管乐和打击乐压倒了一切。四面八方间或有灯光闪烁,仿佛是一串带电的老鹰在不停地眨眼睛。坐在我们前面的一位小伙子把一根点燃的火柴举到一张明信片的背后,期望借着这个光能发现在奢华淫糜的大都市倚楼卖笑的妓女,或者在性高潮中频频摇摆的一对如胶似漆的男女。 帷幕升起时,从丽莺屯大街来的埃及美女开始做表演前的准备动作。她们在台上到处扑腾雀跃,就像刚刚脱钩的比目鱼。一位细瘦细瘦的柔体演员在表演原地旋转,然后像跳水一样做了个前弯身,又做了几个向后翻的筋斗,最后想吻自己的屁股。音乐变得伤感起来,节奏变幻无穷,但毫无进展。观众们快沉不住气了。就在一切快要轰然倒塌之时,活蹦乱跳的姑娘们退到幕后了,那位柔体演员也站起身来,像个麻风病人似的一瘸一拐地隐去了。 接着出来一对动作极不协调的小丑,装扮成风月场中的好色之徒进行表演。后幕徐徐落下,他们站在伊尔库茨克城市的大街中央,其中一个人急需女人安慰,他的舌头伸得很长。另一个是鉴定马肉的行家,他有个小小的法宝,是类似芝麻开门的秘诀;他要以964美元32分的价格卖给他的朋友,最后以1.5美元的让价成交。真是皆大欢喜。有个女人从这条街上走过,她是从第一大街来的。买下法宝的那个人用法语与她交谈,而她用某种世界语作答。他刺激了她的情欲,使得她伸出双臂抱住了他。这一动作变化了92种花样,上周就是如此,上上周也是如此--其实,这可以追溯到鲍伯・菲茨西蒙的时代。帷幕降落,一位英俊的青年男子手持话筒从舞台一侧走出来,浅吟低唱一首罗曼蒂克的柔情小曲,大意是一架飞机向住在加利多利亚的情人送信。 这时,比目鱼们又出场了,这次扮演的却是美国西南部的那伐鹤人。她们绕着电子篝火转圈儿。音乐从“小不点儿”换成了“克什米尔人”,然后又变成了“脸上的雨滴”。有个拉脱维亚姑娘头发上插着一枚羽毛站在那里,像海华沙眺望着日落时的大地。她踮起脚尖一直听着小宾・克劳斯比吟完由赫丝特大街的一位牛仔写的具有爱斯基摩民间风格的十四节四行诗。接着一声枪响,歌舞演员们顿时兴高采烈,随即展开了美国国旗,那位柔体演员一个筋斗翻过了碉堡,海华沙跳起了西班牙舞,乐队也疯狂起来。灯光熄灭,那位从厕所出来的白发苍苍的母亲正站在电椅旁,眼睁睁地看着儿子被烧死。这个令人撕心裂肺的场面是在用假声演唱的“金钱中的银线线”的歌声中进行的。被判决的受害者是一个小丑,一会儿就会端着尿盆出来,他将给女主角量尺寸做一件浴衣。她很礼貌地弯下腰,伸展开屁股让他量得不差半分毫。尔后,她将成为疯人院的护士,手持装满水的注射器,射进他的裤裆。接着出来两位衣着随便的女主角,坐在豪华舒服的房间,翘首等待着男朋友的来访。男朋友们来了,不一会儿,他们便开始脱裤子。突然,她们的丈夫回来了,这几个男孩子像跛腿的麻雀一样穿着内衣四处躲藏。 一切都进行得很准时,到十点二十三分,克莱奥准备她的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场演出了。根据合同条款,她只有八分钟的演出,然后就站在舞台一侧呆上十二分钟,再与其他演员共演最后一幕。这十二分钟搞得她非常恼火,这宝贵的十二分钟就完全浪费了,她甚至不能换衣服;当帷幕降落时,她必须盛装出场,朝观众扭上几下子就算谢幕了。她真是怒火中烧! 十点二十二分半了!音乐开始减弱,鼓手敲着2/4拍的闷声鼓,这预示着有人要粉墨登场了。除了出口处,所有的灯光一同熄灭,聚光灯对准了舞台的一侧。十点二十三分,光圈中先出现了一只手,接着是一只胳膊,然后露出一只乳房。身体出现之后才显露出头部,就像神光跟随着圣徒一样。她的脑袋用细刨花包着,眼睛上面覆着几片白菜叶子,她的动作犹如海胆正在与美洲鳗激烈地搏斗。她那大嘴一样的深红色肚脐上画着一位使用聋哑符号进行腹语表演的电报收发员。 只有克莱奥像敲鼓点一样疯狂地摇摆扭动自己的腰身时,全场的观众才会欢呼雀跃、高潮迭起。不过,在此之前,她却扭着水蛇腰绕着舞台旋转,悠闲自在得催人入眠。腰间佩带的撄葑飨斓闹榱倍掩着一双柔软白嫩的大腿。粉红色的乳头在透明的薄纱下面时隐时现。她身子酥软,温情脉脉,如痴如醉,就像一个头顶草发的水母在碧波荡漾的湖中起伏跳跃。 当她把叮当作响的罩衣扔到地板上时,音乐忽而是喧嚣的管乐,忽而是单调的鼓声,变幻无穷。 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是非洲最黑暗的心脏地带,乌班吉河从这里流过。两条蛇缠绕在一起进行殊死搏斗。大的是条蟒,小的大约十二英尺长,有毒。那大蟒的嘴已接近它的头部时,它的毒牙还在撕咬,一直挣扎到最后一息。接下来便是大蟒在阴凉处歇息着,为的是把肚里的小蛇充分地消化掉。这场奇异悄然的搏杀不是出于仇恨,而是源于饥饿。非洲是个富饶的大陆,但饥饿却横行无忌、肆虐有加。鬣狗和秃鹰是这里的独裁者。一块死寂阴冷的土地上,时而发出狂怒的咆哮和痛苦的哀叫,一切都被生吞活剥。 如此丰富的生命刺激了死亡的胃口。这里没有仇恨,只有饥饿,富饶中的饥饿。死神骤然降临,谁若失去了战斗力,谁就会被马上吞噬。饥肠辘辘的小鱼会吞掉一个巨兽,顷刻之间就把他变成了一具骷髅。血液像水一样被喝光,皮毛也很快被瓜分一空。爪子和利齿做成了武器和货币,物尽其用,没有丁点儿浪费。在令人毛骨悚然的咆哮和尖叫声中,一切都被活活地吃掉了。迅疾而凶猛的死神犹如闪电雷鸣轰击着树木与河流。小动物在劫难逃,大动物也遭遇厄运。他们都是可怜的牺牲品! 在无休止的纷争中,人类王国的残存者开始翩翩起舞。饥饿是非洲的阳体,舞蹈则是阴体。舞蹈表现了一种次性饥饿,那就是性。饥饿与性好似缠绕在一起进行生死搏斗的两条蛇,一切无始无终,无首无尾。一个吞并了另一个,以便繁殖第三个:肉体变成了机器。机器自行运转,没有任何目的,除非它要生产的越来越多,从而创造的越来越少。大猩猩似乎是一个懂得自我克制的智者。他们居住在森林中,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他们比犀牛和母狮还要可怕,是百兽中的凶煞神。他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谁也不敢接近它们。 非洲处处都翩翩起舞,它是统管自然界黑暗势力的永不休止的故事。精神通过本能发生作用。非洲的舞蹈是非洲要从纯粹繁衍生息的混乱状态中解脱出来的一种尝试。 在非洲,舞蹈是神圣的、淫秽的,没有什么个性的感情。当阴茎勃起,而且像香蕉一样让人爱不释手时,这可不是“个人的勃起”,而是部落的勃起。这是“宗教性的勃起”,它所指向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生活在部落中的每一个女性,群体的人进行群体性交。人类通过自己创造的宗教仪式使自己超脱了动物世界;他对性交的摹拟表演说明人类已使自己超脱出纯粹的性交行为。 大都市中,专司色情挑逗的舞蹈演员只能独舞,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法律禁止人们做出响应,也不允许他人加入。除了身体“暗示性”的运动,原始仪式中的一切都已荡然无存。他们所提示的做爱动作与观众个人的理解大相径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或许那只是黑暗中一次不同凡响的性交,更确切地说,是梦中的性交。 但是又是什么法律使得观众好像被捆住手脚一般僵硬地呆在座位上呢?是集体无意识的法则使得性生活成为偷偷摸摸的肮脏行为,只有得到教堂的认可才可以享受性的快乐。 在观看克莱奥表演时,那位只有半截躯干的维也纳女孩的形象又映入我脑中。克莱奥不是也像那位生来无腿但很诱人的残疾一样被社会完全遗弃了吗?谁也不敢粗鲁地摸弄克内岛上的那位无腿美人,也没人敢袭击克莱奥。虽然她身体的每一个动作都是基于世俗的性交形式,但却没人对她的刺激性行为做出反应。在舞蹈期间触摸克莱奥将被视为与强暴穿插表演中那位无助的残疾女孩一样凶残可恶。 我想起了女裁缝店里的那个人体模特儿,它曾经是女性魅力的象征。我觉得,在我看到上半截身体下面由铁丝支撑的空荡荡的裙子时,那种给我带来肉欲快感的形象会怎样烟消云散呢? 这就是我脑海里的一幕幕画面。 从理论上来讲,我们是一个有着七八百万人的社会,享有民主化的自由与平等,并为全人类的生存、自由和幸福而奋斗终身。在理论上,我们代表着世界上文明发展到极致的几乎所有的民族。在理论上,我们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崇拜上帝、参加选举、制订自发的法律,可以做自己愿意做的事。 理论上,一切都是理想的、合理的、公平的。非洲依然黑暗,白人在这块土地上刚刚开始用《圣经》和利剑恩威并重地教化它,然而,有个叫克莱奥的女人正按照某种奇特而神秘的协定在毗邻教堂的一所昏暗的房子里表演淫秽下流的舞蹈。她要是在大街上这么跳,定会骖跞胗;若在私人家中这么跳,就会被强奸和碎尸;若在学校课堂上这么跳,定会掀起一场革命。她的舞蹈违反了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这种舞蹈原始、简单、淫秽,只会激起和点燃饮食男女的最低极的情欲。它只有一个显而易见的目的--为明斯基兄弟增加票房收入。它的确做到了这一点。得啦,别再想这事了,否则你就得发疯。 可是我禁不住地还在想……我看到一个人体模型在一只慧眼的色迷迷的注视下变得有血有肉,生动起来。我看到她耗尽了世界第二大城市中所谓的文明观众的感情。他们的肉体、思想、感情、淫荡的梦和欲望都在她身上表现得活灵活现;在此过程中,她截了他们的下肢,把他们变成了铁丝支撑的半身标本。我怀疑她甚至摘取了他们的性器官,因为他们倘若还是男男女女的话,何以就那么无动于衷地坐着呢? 我把这整个炉火纯青的表演看做一种降神会,一次灵巧绝妙的心灵转移。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置身于剧场。除了那种性的暗示力以外,我不相信一切。如果说我们置身于长崎的一个出售性具的集市上,并且坐在暗处,手里拿着橡胶做的性器具在疯狂地手淫,那我绝无半点儿疑心。我会相信我们身陷囹囫,周围都是冥冥世界的云烟,眼前所浮现出的一切都是来自痛苦和磨难的现象世界的幻影。我会相信我们都被拴着脖子悬挂着,捕捉机一弹起来,脑脊髓神经便在一刹那中折断,这就引起最后一次十分剧烈的叫喊声。我绝不相信我们能生活在有七八百万之众的大都市里:这里一切自由平等,人人有教养懂礼貌,大家都为人类生存、自由和幸福而奋斗终身。总之,我发现自己很难相信我第三次地把这一天奉献给圣洁的婚姻,怀疑我们作为夫妇坐在黑暗中肩并肩地坐着,也不敢相信我们正以激动的心情庆祝着春天的仪式。 我发觉这一切非常难以置信,有些场面完全是对智慧法则的蔑视。有时候,八百万之众的荒谬结合倒能哺育出极端疯狂的片片花瓣。马奎斯・萨德心静如水,泰然自若,撒切尔・马佐奇是个静如处子的人杰,而连杀六个老婆的蓝胡子却是个温柔如鸽的和平使者。 在聚光灯这冷冰冰的照射下,克莱奥越发显得光亮照人。她的肚皮变成一片波涛汹涌的大海,耀眼夺目的深红色肚脐颤动得如同气喘吁吁的大嘴。她将腹下的片片花瓣抛向乐池。这时乐池里时而传来轰鸣的管乐,时而传来单调的鼓声,这两种声音轮流演奏。她的血管中流淌着手淫狂的血液,乳头上那紫青色的动脉管向四周扩散、伸延,嘴巴像红红的烙铁闪着光,好似猛兽的一排利齿撕咬下的一条伤口。她的胳膊舞动得如眼镜蛇,双腿仿佛由漆皮做成。她的面孔洁白似象牙,表情就像尤卡坦的赤褐色的魔鬼,没有一点儿变化。乌合之众的强烈的欲望侵袭着她,那种饥饿的模糊不清的节奏感也渐渐地明朗起来。像是从地球那火焰一般的表面上攫取来的一轮明月,她只好吐出一片片浸透着血液的肉。她就像新近在战场上被打断四肢的受害者梦中所遐想的,不用腿也能走动。她靠着想像中被截掉但还未愈合的断肢蠕动着,发出一阵阵无声的痛苦呻吟。 高潮慢慢到来了,这就像一位痛苦的老头流出的最后几滴血。在这八百万人的城市里,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为社会所不容。她在为这甚至能使死尸复活的性激情的表演做最后的冲刺。城市元老们保护着她,明斯基兄弟祝福着她。这两个具有远见卓识的小伙子从平斯基旅行来到明斯基这个城市,并在这儿把一切都计划得非常周到。结果他们梦想成真,在紧挨天主教堂的地方经营了一个美丽迷人的“冬日花园”。包括厕所里的那位白发老妈妈,一切都按计划进行着。 最后的几次狂舞……为何一切都如此寂静呢?黑色的花瓣在滴着浓浓的液汁。有个名叫西尔弗伯格的男子在吻一匹母马的牝处,而另一个名叫维多利奥的家伙正在奸淫一只母羊。一位无名女人剥下花生壳,把它们塞进了两腿间。 与此同时,几乎是同一分钟,在阿斯特饭店前的第三级台阶上,站着一个皮肤黝黑、油头粉面的家伙。他身着漂亮的夏装,系一条连这套夏装都配不上的金灿灿的领带,扣眼里插着一朵白色石竹花。他把身子轻轻地倚靠在竹拐杖上,每天这个时候他都要拄着这根拐杖散步。 他叫奥斯曼利,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瞎编的。他口袋里有一卷十、二十、五十元的美钞。他的前胸口袋里故意露出一截丝手帕,散发出昂贵的花露水的香气。他精神饱满得像朵雏菊,衣冠楚楚,神态自若,有一种天下舍我其谁的气度。看来他是个真正的标准男子汉。若凭衣貌取人,谁也不会怀疑到他受雇于某个宗教集团。他生活的惟一使命就是施放毒气,散布谣言,恶语中伤;他以此为乐,睡得安稳,活得自在。 明天中午,他就会跑到联邦广场那个老地方,在美国国旗的保佑下登上一个临时演说台开始演讲。他扯起一副沙哑的公鸡嗓子大喊大叫,嘴唇上淌着唾沫,鼻孔气得发抖。他的皮囊里装着人们为抵制共产主义的引诱而编造的每一条论据,一旦需要,他就像街头耍魔术的,把它们从帽子里抽出来。他去那儿不仅仅是与人争个高低,也不仅仅是抛撒毒药,恶意诽谤,而是能更好地挑起祸端:他要引起暴乱,招来警察,然后再到法庭上控告无知的人们袭击了星条旗。 等他把联邦广场搅得不可收拾时,就跑到波士顿、普罗维登斯以及其他美国城市。他总是围着美国国旗,到哪儿都受到训练有素的水火相克的煽动分子的包围,而且总能在教会的羽翼下躲风避雨。这个人的来历谁也搞不清楚,他频频更名换姓,一次又一次地为各种青红皂白的党派组织效犬马之劳。他没有国籍,没有准则,缺乏信仰,毫无顾忌,是魔鬼撒旦的奴仆,是走狗、密探、背信弃义者和卖国求荣者。他最擅长搅乱人们的思想,是阴谋集团的行家里手。 他没有知己,没有情妇,也没有任何亲属。他来无踪去无影,一条无形的绳子把他与所服侍的主子联在一起。一站在临时演说台上,他就像魔鬼附身一样胡言乱语,大放厥词。每天晚上,他都要在阿斯特饭店的台阶上站立一会儿,好像是在俯瞰着芸芸众生,又好像有点儿忧心忡忡,心不在焉,显出一副沉着冷静、温尔文雅和漠然置之的神态。他刚洗过澡,按摩了全身,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皮鞋刷得油光铮亮;他痛痛快快地睡了一小会儿,接着在只为食品鉴赏家提供佳肴的一家安静时髦的饭店享受了一顿十分丰盛的美餐。为了消化肚中的美食,他常在公园里走上几圈。他以聪慧、欣赏的目光环顾四周,感觉到了情欲的诱惑,也感受到了天地的美丽。他爱好音乐,喜欢花草,博览群书,周游四方,脚踏着人类的罪恶时也常常沉思冥想。他喜欢词藻的风韵情调,常常把它们在舌头上卷来绕去,仿佛在嚼一口精美的食物。他知道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玩弄人类于股掌之中,可以激起他们的感情,煽动他们的欲望,然后再把他们踩在脚下;然而,正是这种能力使得他蔑视、唾弃、嘲弄自己的同类。 他现在站在阿斯特饭店前的台阶上,俨然一位花花公子、浪荡少年和纨绔子弟。他若有所思地注视着人们的头顶,面对着这泡泡糖似的街灯,无业游民,幽灵般的马具的叮当声以及行人眼中那心不在焉、精神分裂的表情,他心如死灰,没有丝毫的触动。他是天马行空的自我,不受任何信仰和准则的支配。他能够买下所需要的一切以维持他的幻觉:他什么都不缺,谁也不需要。看来,今天晚上他比任何时候都要自由,都要超脱。 他也承认自己就像一部俄国小说中的某个人物,迷迷糊糊地想知道自己为何竟沉浸在这种情绪中。他意识到自己刚刚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发现自己过去一直抱有这种思想时还确实有点儿吃惊。他过去一直在同自己做思想斗争;现在回想起来,才发觉那是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辩。最让他苦恼的是他再也认不出那个曾与他探讨自杀问题的自我了,这个潜伏很深的自我以前从来没有将自己的愿望表白出来。他总是绕着一片真空为时常变化的个性建造一座真正的大教堂;躲在它的墙后,他总觉得自己很孤独。然而,就在刚才,他发现自己并不孤独;不管人们的面具如何变化,不管建筑物如何离间人们之间的关系,总要有人与他生活在一起。这个人和他成了知己,并劝他干掉那个自我。 最不可思议的是这个人当时就逼他马上行动,不要浪费时间。真是荒谬至极,因为尽管他承认这个主意颇具诱惑力,但他又体会到了人类的欲望,希望享受一下在幻觉中活过这一段死亡的特权,哪怕一小时左右也好。他似乎是在祈求一点儿时间。这很奇怪,因为他一生中从没有产生过自我了结的念头。他本应打消这个想法,而不是像一个被定罪的犯人恳求得到片刻的恩惠。他经常处于这片空虚与孤寂中,现在它们开始具有压力和真空的爆炸性。他明白,水泡就要爆裂了。他也知道自己无回天之力,不能使它保持原状。他疾步走下阿斯特饭店的台阶,钻进了人群。他想了半天,或许自己能消失在这茫茫人海中,但事与愿违,他神志越来越清楚,自我意识也越来越强,也更坚定地决意服从教唆他的那个蛮横的声音。他犹如奔赴约会地点的恋人一般,他只有一个念头--他自身的毁灭。它燃烧得像一团火,照耀着前边的路。 他转向人行道以快速到达目的地,他非常清楚自己似乎已被控制了,他只能凭着感觉走。他没遇到什么麻烦或者冲突,做了几个无意识的动作,脚步却一点也没放慢。比如,走过一个垃圾桶时,他把一卷美钞扔了进去,那动作仿佛是在丢香蕉皮;拐弯的时候,他把内衣口袋里的东西倒进了下水道;他的手表和表链,戒指、小折刀都以类似的方式处理了。他一边走一边拍拍全身,以确认身上所带之物是否都抛弃了。甚至在最后一次擦完鼻子时,他也把手帕扔进了水沟。他感到身子轻如鸿毛,在昏暗的街上越走越轻松。到时候,他就会看到信号,然后就结束自己的生命。我们想像人在死的时候都会有一系列混乱的想法向他袭来,比如死前的恐怖感,人的意愿、希望、遗憾等等,但奥斯曼利却只感到一种奇异的并且不断扩张的空虚。他的心犹如一碧如洗的晴空,连一缕稀薄的云彩都难得看见。人们或许会认为他已经跨进了另一个世界的门槛,在他的肉体实际死亡之前,他已处于昏迷麻木的状态,当他清醒后发觉自己到了另一边时,便会吃惊自己竟然走得那么快。也许只有到那时他才能理清思绪;只有在那时他才能够问自己为什么会如此这般。 头顶上空的高架火车在哐啷哐啷地行进着,声音震耳欲聋。有个人飞快地从他身旁穿过,后面有个警察握着左轮手枪紧追不放。他也撒腿飞奔。现在是他们三人在飞跑。他不知道为什么,甚至还不知道后面有人在追。当子弹穿破他的后脑勺,他直挺挺地趴倒在地上时,一缕炫目的清醒在他全身回荡。 脸贴地面死在了人行道上,耳朵里也长出了青草,奥斯曼利再次走下阿斯特饭店的台阶。他没有再钻进人群,而是从后面溜进某个小村庄的一所朴素的小房子,在那儿他讲的是另一种语言。他坐在厨房的桌前,吸吮着一杯脱脂乳。一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他就坐在这张桌子旁,妻子告诉他说她要离他而去。这消息惊得他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他眼睁睁地看着她走了,一点儿也没阻拦她。他一直平静地坐在那儿喝他的脱脂乳,她残忍、直率地告诉他,说她从没有爱过他。她还说了几句残酷无情的话,然后便拍拍屁股走了。 几分钟过后,他变得判若两人。震惊过后,他反而体验到了最令人惊讶的兴奋。似乎她说的是:“你现在可以自由行动啦!”他感觉到这种自由来得有点儿神秘,以至于他想知道以往的生活是否是一场梦。行动吧!就这么简单。他出门走到院子里,一边本能地想着,一边走向狗窝,向这只狗打了个唿哨。等它刚伸出脑袋,他就干脆利索地把它的头砍掉了。这就算是自由行动了!就这么出奇地简单,他大笑不止。他现在知道了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他回到房间唤着女仆,想用新的眼光好好看看她。除此之外,他脑中空空如也。一小时之后,他奸污了她,便直接去了银行,从那儿又去了火车站,搭上进站的第一趟列车。 自那以后,他便过上了万花筒般的生活。他几乎是心不在焉地犯下了几桩谋杀案,没有恶意,没有仇恨,没有贪婪。他做爱时也几乎如此。他既不知道恐惧与胆怯,也不懂什么叫谨慎与小心。 十年就这样一晃而过。他不再那么过分地给凡夫俗子套上什么枷锁了。他自由自在地漫游了全世界,体验到了自由与豁免权的乐趣,继而又在闲暇之余纵情地幻想,并客观冷静地归纳出:死亡是他放弃的一种奢侈品。这样,他便走下阿斯特饭店的台阶。几分钟之后,他脸向下地倒在地上死去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她说从来没有爱过他时,他并没有听错。多年来他第一次想起这句话,虽然这也是最后一次想到它,但却像十年前第一次听到它时那样,一个字也不理解。当时它毫无意义,现在还是如此。他依然在吸吮他的脱脂乳。 他已是个死人,他无能为力,这就是他感到如此自由的原因。但他从来没有如他想像的那么自由,那只不过是一种幻觉而已。首先,他根本没有砍掉狗的脑袋,否则它就不会这么兴奋地狂叫。只要他能够站起来亲眼看一看,他就会确定这一切是真实呢还是幻觉,但是,他已经没有力量挪动一步了。从她说出那几句掷地有声的话起,他就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动弹了。为什么她要选择他正喝脱脂乳的这个节骨眼上呢?为什么她等了好长时间才告诉她?他无法理解,也永远不会理解,甚至也不想设法去理解。他听得清清楚楚的,就好像她把嘴唇贴近他的耳朵,把她的话灌进去了。那句话迅速地传遍他身上的每个部位,仿佛一颗子弹在他大脑中爆炸一般。那么--她的话是昙花一现的效果呢,还是一种永恒?--宛如蝴蝶从蛹里脱身而出,他摆脱了传统的自我束缚。接着是狗,然后是女仆,再接着是这个,然后是那个--不计其数的事件在按照提前设计好的计划一件一件地重新出现。一切都是如法炮制,甚至那三四个偶然的谋杀事件也同以往的模式相差无几。 传奇故事里讲,凡是放弃远见卓识的人都会掉进只有死路一条的迷宫。这些传奇故事借用象征和寓意的手法使人们明白,就窒息而死的过程而言,大脑的复杂、迷宫的曲折以及大蛇的脊柱缠绕都是同出一辙;这种死亡的过程是人类闭门思过、画地为牢、思想趋于僵化的过程。奥斯曼利这个微贱的专横分子就是这样的命运。在这最虚幻的自由和超然冷静的时刻,他站在阿斯特饭店的台阶上浮想联翩。从人群的头顶上看过去,他凭着惊人的记忆力仿佛看见了他可爱的夫人的形象,她的狗一样的脑袋已化为石头。面对着这副面具,那种想抑制悲痛之心的可怜愿望早就不翼而飞了。这种难以形容的失意使他有一种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感觉。他的面部紧贴着地面,似乎是在亲吻他失去的那个女人的石头面部。他那迂回曲折的灵敏逃脱使他面对面亲眼目睹了自我保护的盾牌上反射出来的明亮的恐怖形象。他扼杀了世界,自己也被杀死了,他在死亡中找到了自己的本体。 克莱奥要结束她的舞蹈了。她最后一次的疯狂扭动与我对奥斯曼利之死的奇妙回忆不谋而合。 第23章 这种幻觉虽然难以置信,但在现实生活中毕竟不是无源之水。当奥斯曼利向前倒在人行道上时,只不过提前演出了我生活中的一幕。让我们跳过几年,钻进恐怖的漩涡中吧。 倒霉蛋总有一张桌子可供胳膊肘休息,而且还能支撑一下他们那沉甸甸的大脑。倒霉蛋们总是没有视力,用茫然的眼光观看这个世界。倒霉蛋们总被折腾得失去活力,体内是一种深不可测的空虚。倒霉蛋总是异口同声地借口说自己失去了可爱的人。 地下室就是我们的家。晚上,我坐在那里,一夜一夜地等她归来,就好像犯人被锁在牢房的地板上一样。她和另一个她称做朋友的女人一直密谋着要背叛我,并且使我的希望落空。她们没给我留下饭菜,也没有火和照明的东西。 她们让我自个儿消遣解闷,一直等到她们归来。 这几个月的羞辱生活使我学会了忍受孤独。我不再寻求外界的帮助,也不再给人开门。我独自生活着,心里忐忑不安,乱糟糟的。我陷入了自己的幻觉之中,只等洪水泛滥,把我淹没。 一旦她们回来折磨我时,我的行为如同我已变成的那只动物。我饿得向食物猛扑过去,用手指抓着吃。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冷酷地朝她们呲牙咧嘴地笑着,仿佛是个疯狂嫉妒的沙皇。我装出愤怒无比的样子恶毒地侮辱她们,用箭头威胁她们,咆哮着啐她们几口。 为了激起我那几乎泯灭的感情,我夜夜都这样干。我已经没有力量去感受了。为了把这一缺陷掩盖过去,我模仿着各种情感。有几个晚上,我就像一头受伤的狮子狂嚎乱叫,无休止地逗弄她们。有时,我轻轻抡起巴掌就把她们打翻在地。她们就会在地上滚来滚去,歇斯底里地大笑不止;这时我甚至还往她们身上撒尿。 她们说我天生是小丑的料子,还说哪天晚上邀请一些朋友来,让我为他们表演一番。我咬牙切齿,但还得摇头晃脑地表示赞同。我在学习动物园中的各种花招。 我最得意的花招就是装出一副嫉妒心很强的样子,特别对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更要如此。我从不过问她是否和这个或者那个男人睡过觉,但我就是想搞清楚他是否吻过她的手。我会因这么一个小动作而火冒三丈,并且操起刀威胁着要割断她的喉咙。有时我还敢在她那如胶似漆的男友屁股上轻轻地扎上一刀,而后又拿起碘酒、橡皮膏给他敷上,还亲吻他的屁股蛋子。 假如她们有天晚上回来,发现火灭了;假如我这天晚上的情绪极佳,因为我以钢铁般的意志征服了饥饿的折磨,在黑暗中独自抵挡了精神病的袭击,并几乎确信只有自高自大才能产生痛苦与忧伤;让我们进一步假设,她们进入这个监狱般的地下室时,却根本没有感觉到我那种胜利在握的神态。她们只能感受到房间里有一股刺骨的冷气,也不会问我冷不冷,只说:这地方真冷。 冷吗,我的小公主们?然后你们就会享有一炉熊熊烈火。我操起椅子朝石头墙上狠狠地撞去。我跳过去,将它弄成小碎片。我把纸和小碎片放进炉膛,生起一小堆火,就这样把这把椅子一片片地烧完了。 她们想着我这一招一式真是可爱极了。到此一切都很美满。现在该吃点东西,喝杯冷啤酒了吧。这么说,你们今晚过得还不错吧?门外很冷,是吗?你募集了一点儿钱吧?好,明天就存到零钱储蓄所!你,赫戈罗伯露,出去买瓶朗姆酒!我明天要走……我准备云游四方。 火苗渐渐小了。我操起空空的椅子架,对着墙壁砸出了它的脑髓。火焰又旺了。赫戈罗伯露笑嘻嘻地回来了,递给我酒瓶。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盖子,美美地喝了一口。肚子里也燃起了火。站起来!我叫喊着。给我再拿把椅子!抗议,号啕大哭,尖声叫嚷。简直太过分了。你们说,外边很冷,对吗?所以我们需要更多的温暖。走开!我胳膊一抡,把盘子都扫到地上,然后紧紧抓住桌子不放。她们拼命把我推开。我出了门,在外边的垃圾箱里找到了斧头。我开始狂劈乱砍,把桌子剁成了碎片,然后又砍洗脸台,上面的东西都掉到地板上。我警告她们,我要把一切砸个稀巴烂,哪怕是陶器也在劫难逃。我们要享受以前从没有过的温暖。 我们三人在地板上躺了一夜,就像燃烧的软木来回翻滚。我们互相讥笑,彼此嘲弄。 “他绝不会走……他只不过是在演戏。” 我耳边传来低低的声音:“你真的要走吗?” “对,我说话算数。” “可我不想让你走。” “我不再在乎你愿不愿意。” “可我爱你呀!” “我不信。” “你必须相信我。” “我谁也不信,什么都不信。” “你病了。你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我不会让你走的。” “你怎么能拦住我呢?” “别这样,瓦尔,别这么说……你让我忧心忡忡。” 寂静无声。 传来怯生生的耳语:“没有我,你怎么生活呢?” “我不知道,也不在乎。” “可你需要我呀!你不懂得如何照顾自己。” “我谁都不需要。” “我害怕,瓦尔,我就怕你有个三长两短的。” 清晨,她们还沉浸在甜甜的梦乡时,我便悄然离开了这里。偷了一个卖报瞎子的几分线,我便到了新泽西海岸,并且朝高速公路进发。我感到有一种难以言传的轻松和自由。在费城,我俨然一个游客四处游荡着。肚子饿了,就向行人讨了一角钱。我试了好几次--只是觉得这样挺有趣。我走进一家酒吧,免费饱食了一顿午餐,还喝了一大杯啤酒。酒足饭饱之后又向高速公路进发了。 我搭车向匹兹堡方向驶去。这个司机不善言谈,我也如此,好像我雇了一个私人司机似的。过了一会儿,我纳闷自己到底要去何方。要找工作吗?不。要重新开始生活吗?不。要度假吗?不。我什么也不要。那么,你到底想干什么呢?我自问。回答总是千篇一律:什么也不想干。 哦,这正应了你这个人:空空如也。 两人都不说话,我开始对插在仪表盘上的那个打火机产生了兴趣。我一下子想到了“楔子”这个词。我长久地把玩着这个词,随即便果断地轰走了它,就像一个人轰走整天缠着要和他玩球的孩子。 公路干线朝着四面八方延伸。假如没有路,这个地球会是什么样呢?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是一片森林。穿越荒野修建的第一条路似乎就像是一项辉煌的成就。测方向,搞定位,准备运输工具,然后再修建两条路、三条路……再接着便有了成千上万条路。这些路就是一张蜘蛛网,里边是创造世界的人类,像苍蝇一样粘到了网上挣脱不开。 我们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行驶,这也许是我的猜测。我们没有搭过一句话,他可能害怕听我说饿了或者没有地方睡觉之类的话吧?他或许在想,假如我图谋不轨,他在哪儿把我抛出去最好。他时不时地用那个电子打火机点上香烟抽。那个小玩意儿让我着迷。它就像个小小的电椅。 司机突然说:“我在这儿拐弯,你去哪儿?” “你可以让我在这儿下车……谢谢。” 下了车,我才发现天上下着毛毛细雨,天气阴沉沉的。道路通向四面八方,我必须决定想去哪儿,我必须有一个目标。 我痴呆地站在雨中,上百辆车从我身边一晃而过,我都没抬头看一眼。我发现自己居然没有一条备用的手帕。我想擦一下眼镜,但转而又想,何必呢?我没有必要看得清楚。感觉不必太灵敏,思维也不必太清晰。我哪儿都不去。累了,就躺下睡一觉。动物在雨中睡觉,人为什么不能呢?我若能变成一只动物,定会走遍天涯海角。 一辆卡车停在我身边--司机要找火柴。 “我可以带你走吗?”他问。 我也不问他去哪儿就钻了进去。雨下得更大了,天色突然变得漆黑。我不知道我们驶向哪里,也不想知道。不挨雨淋水浇,还紧靠着温暖的身体坐着,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这家伙是个乐天派,比较健谈。说起火柴,他说,用着了就觉得它举足轻重,可是说丢就很容易地丢了。诸如此类的话他谈了好多好多,他真是无话也要找话说。当你确有非常重大的问题需要处理时,却一丝不苟地大谈特谈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岂不怪哉?除了谈一些生活琐碎的事外,我们可以在法国的沙龙中进行那种交谈。公路把世界的万事万物神奇地联在一起,就连空虚也可以被轻易地运送。 当我们把车停在一座大城市的郊区时,我问他这是什么地方。 他说:“哦,这是菲利。你以为自己在哪儿?” 我说:“不知道,我一点儿也不清楚。我想,你是去纽约吧?” 他轻轻地哼了一声,说:“你好像往哪儿走都不在乎。你这样子跟在黑暗中乱闯差不多。” “说得对。我就是在这么做……黑灯瞎火地乱闯一气。” 我又坐下来听他讲,有些人在黑暗中乱闯,要找个歇息的地方。他说话的口气仿佛是园艺师在论述某些灌木品种的特点。正如科日布斯基说的,他是个“行空者”,是个不管大路小路都要开车自己跑的家伙。公路两侧都是草原,栖息在这块荒无人烟之地的动物都是急于请求搭车的流浪汉。 他谈得愈多,我愈加专心致志地琢磨避难所的意思。那个地下室毕竟不是太糟的。而在外边的世界里,人们也同样凄凄惨惨。他们与我的惟一区别是,他们走出去得到了自己的所需;为了这个,他们出力流汗,尔虞我诈,拼得死去活来。我没有这些麻烦,惟一的问题就是怎样能够日复一日地独自生活下去。 我在想,若是再溜回那个地下室,独自找个角落蜷缩起来,拉下被子盖住耳朵,那是多么滑稽,多么悲哀呀!我可以像条狗一样夹着尾巴爬进去。我不会再假装嫉妒而给她们添乱子了。她们赐给我一点儿面包屑我就感恩不尽。如果她要把情人带来,当着我的面做爱,那也无妨。人总不会恩将仇报吧?既然我已经见了世面,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呆在这里怎么着也比站在雨中不知道往哪儿走要强。反正我还有思想,我可以躺在黑暗中思索,想多想少都由着我。外界的人跑前跑后,搬这搬那,时买时卖,把钱存在很行里,接着又取出来。整天忙乎,太可怕了!我可不想这么做。我宁愿装成一只动物,比如一条狗,这样,就不时地有人给我扔块骨头啃。要是能循规蹈矩,还会得到主子的宠爱与抚摸。我或许能碰上好主子,他会用皮条牵我出去,让我到处撒尿,说不定还能碰上一条异性的狗,不时地快速交欢一番。哦,我现在知道该如何安静,如何顺从了,我已有了小小的教训。我将在炉边的一个角落蜷缩成一团,如你所愿的那样安静温柔。她们若把我踢出去,那就太卑鄙无耻了。此外,要是我表示自己不需要任何东西,也不想得到任何恩惠,要是我让她们就像我那样独自生活,那么,在这个角落里给我方寸之地有什么危害呢? 棘手的是要趁她们外出时偷偷地溜进去,这样她们就不会当着我的面把门关上。 我正幻想到这儿,突然有一种最烦躁的思绪攫住了我。假如她们消失得无影无踪,假如那座房子被遗弃了,怎么办? 在伊丽莎白这个地方附近,汽车抛锚了。是引擎出了故障。下去再搭别的车似乎比整夜呆在这里明智些。我走到离这儿最近的加油站,在附近游荡着,想等上一辆车把我拉回纽约去。我等了一个多小时还不见有车,心里就不耐烦了,索性就靠着这两条腿沿着昏暗的公路走下去。雨势减弱,只是零零星星的毛毛细雨。我顺着公路走着,时不时地还疾步小跑,心里却想着要是能爬进一个狗窝该多好。距离伊丽莎白市大约十五英里远了。 走着走着,我突然觉得自己非常开心,竟放声大唱起来。歌声越唱越嘹亮,似乎要让她们知道我回来了。我当然不会唱着歌踏进那所房子--那样会吓死她们的。 唱歌使我觉得腹中空空。我在路边的小摊上买了一块赫尔希巧克力,它很好吃。看,你还不是太糟吧?我自言自语。你还没吃骨头和垃圾呢!临死前你还能吃到几个像样的菜。你在想什么--炖羊肉?你不能想什么美味佳肴……只能想骨头和垃圾。从现在起,你就过狗的日子。 当我坐在伊丽莎白市这边的一块大石头上休息时,突然看见一辆大卡车飞驶而来,原来还是那个司机。我跳上车。他便启开话匣子,说引擎最容易出什么毛病,什么驱使它们运转,等等。“我们很快就到啦!”他冷不丁地冒出这么一句,让人莫名其妙。 “到哪儿?”我问。 “当然是纽约啦……你以为是哪儿?” “哦,纽约,嗨……你看我这记性!” “喂,冒昧地问一句,你到纽约到底干什么呢?” “与家人团聚。” “离家很久了吗?” “大约十年了吧?”我若有所思地把声调拖得很长。 “十年啦!真他妈的不短。你一直做什么,只是四处流浪吗?” “对,只是四处流浪。” “我想他们见到你会很高兴,我是说你的家人。” “我觉得他们会的。” “你好像口气不硬。”说着,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 “没错儿。哦,你明白怎么回事。” “我想是的,”他答道,“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他们总要抽个时间回来看看自己的老巢。” 他说老巢,我压低嗓子说,确切地讲应该是狗窝,我更喜欢狗窝。巢是供鸡、鸽子以及下蛋的禽类用的,我不下蛋。骨头和垃圾,骨头和垃圾……我一遍一遍地重复着这句话,以给我自己一种道德力量,使自己能像条负伤累累的落水狗一样爬回去。 分手时,我借了他五分钱,便钻进了地铁。我觉得自己精疲力竭,腹中空空,一副饱经风霜的样子。在我眼中,旅客们都是死气沉沉的没有生气,就好像有人刚把他们从监狱或者济贫院里放出来。我外出逛世界,走得好远好远呀。十年来,我到处流浪,而现在我回来了。欢迎归来,回头浪子!欢迎归来!天哪,我听过多么美妙的故事,见过多少宏伟的城市啊!多么不可思议的冒险!从早到晚,一年的生活经历呀!家里人还会在那儿吗? 我蹑手蹑脚地走进通道,想找到一丝亮光。没有一点儿生活的迹象。嗨,她们从来不这么早回家。我要从门廊处上楼,说不定她们呆在房子后面呢。有时她们坐在大厅那边赫戈罗伯露的卧室里。厕所里的马桶昼夜不停地直往大厅滴水。 我轻轻推开门,走到楼梯的顶口,顶口给封住了。我轻轻地一步一步地向下走去。台阶的底部有一个门,我完全置身于黑暗中。 在台阶底部,我听到有人在窃窃私语。她们在家呢!我高兴得要死,心情激动不已。我真想冲进去,趴在她们脚下,摇着自己的小尾巴,但这不是我计划中的行动方案。 我把耳朵贴在墙板上听了一会儿之后,便抓住球形门拉手,缓慢无声地转动着。门开了一英寸左右,里边的声音听得更清楚了。大的在讲话,那是赫戈罗伯露。她听起来很伤感,几乎歇斯底里,好像一直在喝酒,另一个人说话声音很低,是我迄今为止听到的最让人感到慰藉的声音,她似乎是在恳求那个大的。谈话还很奇怪地暂停下来,她们似乎拥抱在一起。我敢发誓,那个大的不时地咕哝一声,好像是在抚摸另一个人的皮肤。紧接着,她突然发出一声兴奋的却是一种复仇的嚎叫,她突然尖叫起来。 “那么,你的确还在爱着他?你对我撒谎!” “不,不!我发誓我不爱他。你要相信我的话,我从不爱他。” “简直是谎话!” “我向你发誓……我发誓自己从没爱过他。他对我来说只是个孩子而已。” 接着便传来一阵刺耳的狂笑。随即又是一阵轻微的骚动,好像是在扭打,继而寂静无声,似乎是她们的嘴唇贴在一起了。再到后来,她们好像在互相脱衣服,床吱吱嘎嘎地响,说自家人的坏话,没错儿。她们赶走了我,好像我是个麻风病人,而现在,她们竟干起了男女之间的勾当。多亏我没在那个角落里用爪子捧着脑袋看。不然,我肯定会怒不可遏地狂吠,或许还要咬她们几口,而过后,她们可能就像对待一条脏兮兮的杂种狗一样,踢得我满地乱转。 我不想再听了,便轻轻关上门,摸黑坐在台阶上。我也不感到疲倦和饥饿了,现在十分地清醒,三小时内我就能步行到旧金山。 我必须去个什么地方!必须确定下来,否则,我会发疯。我知道自己绝对不是个孩子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想成为一个男子汉,因为我受到的伤害和打击太多了,但我绝对不是个孩子了! 紧接着,我的生理上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异。我开始月经来潮,身上每一个毛孔都涌出经血。 一旦男人月经来潮,几分钟就没事了。他不会留下任何麻烦事。 我四肢着地爬上楼梯,像进来时那样静悄悄地离开了那所房子。雨过天晴,繁星灿烂,微风拂面。路对面的路德教堂白天的颜色像小孩的粪便,而现在却呈现出暗淡的橘黄色,与沥青的黑色谐调地糅合在一起。对于未来,我心中仍然不踏实。我在一个街角站立片刻,来回打量着那条街道,好像是生平第一次才注意到它。 当你在某个地方历经千辛万苦,你就会觉得这街道就记录着你的苦难史,但是,你若观察一下,街道似乎对任何个人的痛苦都无动于衷。假如你失去了一个亲密的朋友后再乘着夜色走出家门,那么你眼前的这条街道看起来的确很漠然,没有一点儿人味。要是外界变得与里边一样,那就太难以忍受了。街道是个喘息或休息的地方…… 我朝前走去,想确定下来去什么地方,但还是拍不了板。路边有一个装满骨头和垃圾的垃圾桶。有些人把旧鞋、破烂的拖鞋、帽子、吊袜带以及其他用坏了的东西扔在他们的住宅前。毫无疑问,倘若我开始夜间觅食,就那些丢弃的面包屑也足以使我活得很滋润了。 我敢肯定自己不再想什么狗窝里的生活了,反正我已不再觉得自己像条狗了……倒觉得像只公猫。猫是独立的,是无政府主义者,是天马行空的玩意儿。一到晚上,统治禽巢的可是猫呀。 又饥肠辘辘了。我漫步走向区政厅的灯火耀眼处,那儿的自助餐厅热闹非凡。我透过宽大的窗户向里张望,看是否能发现一张友善的面孔。我继续朝前走,经过一个又一个商店的橱窗,仔细观看里面陈设的鞋、男人服饰用品、烟丝等林林总总的东西。我又在地铁入口处站了半天,可怜巴巴地希望有人粗枝大叶地掉下一枚五分硬币。我望望那边的报刊摊,看有没有瞎子,企图再偷上几分钱。 不一会儿,我走上了哥伦比亚高地的陡坡。路过一座庄严肃穆的褐色砂石房子时,我记得在老早以前给父亲的一位顾客送交一包衣服时进过这个地方。我还记得自己站在后面那个宽大的房间里,凸肚窗朝着河流开着。那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下午晚些时候,那个房间简直就像一幅弗美尔的风景画,煞是好看。我只好帮助那位老人穿好衣服。他患有疝气,他穿着针织内衣,站在房间的中央,看上去真是淫荡之极。 陡坡下面是条街道,两侧布满了货栈和商店。富豪人家的露台像个空中花园,在这条沉闷的街道上方大约二三英尺的地方戛然而止,死气沉沉的窗户和阴森森的拱廊一直通到码头。走到这条街的顶头,我站在一堵墙前面撒尿。这时过来一个酒鬼站在我身边。他尿湿了全身,然后突然弯下腰开始呕吐。我离开时还能听到秽物溅到他鞋上的声音。 我顺着通往码头的很长的一级台阶跑着,却发现迎面站着一个身着制服、手操棍棒的家伙。他问我来干什么,还没等我回答,他便开始推搡我,还舞弄着手中的棍子。 我又攀上那段长长的台阶,坐在一条凳子上。我面对着一家老式旅馆,有位对我特亲热的老师就住在里面。最后一次见到她时,我带她出去吃饭,告别时我只好求她给我一枚五分硬币。她给了我--就一枚五分硬币--那副表情我到死都忘不了。我上学时,她对我寄予很高的希望,但那副表情明摆着告诉我她已完全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她或许会说:“你永远不会对付这个世界!”繁星闪烁,很明很亮。我在凳子上舒展着四肢,凝神注视着它们。我的一切失败现在都紧紧地凝固在我心里,这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意的胚胎。过去的一切此刻都似乎异常地遥远。我无所事事,只能在冥冥之中寻求快乐。我开始星际旅游……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我已冻得骨头发冷,便站起来疾步行走。我沉浸在疯狂的欲望之中,想再回到那个被赶出来的房子里去,也很想搞清楚她们是否还没有睡。 窗帘没有完全拉上,床前的烛光给前厅投下一抹宁静的亮光。我偷偷摸摸走近窗口,把耳朵贴上去。她们在唱那个大个子喜欢的一首俄罗斯歌曲,显然,这里一切都很欢快。 我踮起脚走出了通道,拐进了位于拐角上的爱情巷。这条巷很可能是在革命战争时期命名的,而现在它只不过是条布满车库和修理店的陋巷,垃圾桶像被吃掉的棋子儿,扔得到处都是。 我又顺原路返回河边,返回那条阴森恐怖的街道。在富人家悬空的露台下,这条街道蜿蜒曲折,像一条枯萎的尿道。这里太危险,谁也不敢在深更半夜行走。 四周连个魂儿都看不见。从货栈下面穿过的通道中可以瞥见河上迷人的生活--驳船死气沉沉地歇息着,拖船犹如烟雾升腾的鬼魂悄然滑过,纽约的海岸边凸现着摩天大楼的轮廓,硕大粗壮的铁柱子上吊拖着成捆的缆绳,成堆的砖头、木材,成袋的咖啡都堆放在这里。最动人的景象要算天空本身了:风吹云散,夜空中遍布的一簇簇繁星,就像古代犹太教高僧镶有十二颗宝石的法衣,熠熠发光。 最后,我准备从一个拱廊下穿过去。走着走着,一只硕大的老鼠窜过我的脚面。我一惊站了下来,又一只从我脚面滑过。我吓得惊慌失措,又跑回到大街上。在大街的对面,有个人在离墙不远的地方站着。我一动不动地站着,不知道往哪边拐才好,就盼着那个一声不吭的家伙先走,但他却静止在那儿,像老鹰一样盯着我。我又心惊肉跳了,就害怕如果我一跑动,他也跟上来怎么办,但这次我决心先走开。我尽量无声地行走,竖起耳朵听他的脚步声。我不敢回头看,走得很慢,很轻,脚后跟几乎不敢落地。 我刚走了几码远,便确信他是在跟着我,不在街道的那边,而是直接跟在我后边,也许就离几码远。我快马加鞭,但还是不敢弄出声音。我觉得他比我走得还快,在步步紧逼,似乎脖子都能感受到他的呼吸。我猛然一转身,他就在我屁股后面,几乎伸手可及。我知道此时躲不开他了。我感觉他是带着武器。只要我企图朝他扑过去,他便会动用匕首或者手枪之类的武器。 出于本能,我闪电般地一扭,便躬身往他的腿间撞。他倒在我背上,头砸在人行道上。我知道自己没有力气与他扭打,所以就得速战速决。我跳起来时,他正翻身,似乎受了点惊吓。他的手正要往兜里伸,我一脚踢去,正中他的胸部。 他呻吟着在地上翻滚。我撒腿就跑,使出吃奶的力气飞奔,但街道太陡,我没跑几步便只得变成行走了。我再次转身倾听。天色太暗,根本辨不清他是站起来了还是依然躺在人行道上。天地之间,我只听到心脏的狂跳和太阳穴的咚咚声。我靠在墙上想喘喘气,只觉得浑身虚弱得随时会晕倒。我真怀疑自己有没有劲爬到山坡顶上。 正当我庆幸自己死里逃生时,我看到一个影子从我甩下他的那堵墙上慢慢移动过来。恐惧心理使我的腿像灌了铅一样,动弹不得。我完全瘫软了,眼睁睁地看着他移得越来越近,自己却挪不了一步。他好像是在凭直觉推测刚才发生的一幕,步子始终没有加快。 他离我只有几英尺之遥的时候亮出了手枪,我本能地举起双手。他走到我跟前要搜我的身,尔后,他把枪放进裤兜里,始终一言不发。他摸完我所有的口袋,什么也没发现,就用手背扇了我一个嘴巴,然后退到水沟边。 “放下你的手。”他说得低沉而又严厉。 我赶忙放下手,吓得呆在那里。 他又掏出枪,端平了,还是用刚才那种口气说:“你这坏小子,我要打穿你的肚子!”一听这话,我瘫倒在地。往下坠的时候,我听见子弹撞到墙上的声音。就这么两下子。我预料到他会打出一阵连射。我记得自己蜷缩得像个胚胎,又担心把眼睛打瞎,只好弯起胳膊遮掩着。这时传来一阵连射,再到后来我就听见他跑走了。 我知道自己要死了,但却感觉不到痛苦。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毫发未损,便坐起来,看见有个人手里拿着枪在追击那个逃跑的袭击者。他边跑边射,但都没有击中目标。 我摇晃着站起来,在全身摸了半天,确信自己没有受到伤害,便等着那位警察回来。 “请帮个忙吧,”我恳求道,“我很虚弱。” 他怀疑地打量着我,手里还拿着枪。 “深更半夜的,跑到这里干什么?” 我咕哝着说:“我一点儿力气也没了。过会儿再告诉你。把我送回家,行吗?” 我把自己的住址告诉了他,还说自己是个作家,出来想呼吸新鲜空气。“他把我抢劫一空,幸亏你来了……”我又补了一句。 我昏天黑地地瞎编了一通,他的态度缓和了,说:“好吧,拿着这点儿钱,打个出租吧。我想,你没事儿。”他往我手里塞了一美元。 我在一家饭店前找到一辆出租车,要司机送我回爱情巷。中途我又停下来买了一包烟。 这时灯都关了。我跨上台阶,悄悄溜进门厅。没有一丝声息。我把耳朵凑到卧室的门口,屏息静听,然后又蹑手蹑脚地返回大厅顶头那个小地下室。我慢慢转动着把手,等门开到一定程度时,我一下子趴到地上,小心翼翼地摸索着朝床铺爬去。我抬手摸了摸床,是空的。我三下五除二地脱了衣服,钻进被窝。床脚上有些烟蒂,摸起来就像垂死的甲壳虫。 我倒头便进入了沉沉的梦乡。我梦见自己躺在炉边的角落里,浑身毛绒绒的,耳朵长长的,爪子也是肉肉的。我的两只爪子举着一块啃得很干净的骨头。我嫉妒地护着它,甚至在梦中亦是如此。有个人进来了,在我的肋骨上踢了一脚。我假装没感觉到。他又踢了一下,好像要惹我嚎叫--或许是让我放弃那块骨头。 “起来!”他吼着,并挥舞着他一直藏在身后的鞭子。 我身子虚弱得动弹不了。我泪眼婆娑,可怜巴巴地仰望着他,默默地祈求他让我安静一会儿。 “起来,滚出去!”他嘟囔着,举起鞭子要打我。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挣扎着走出去。脊椎骨似乎断了。我像个被扎破的气垫子一样瘫倒在地。 那个家伙又无情地举起鞭子,用鞭把朝我劈头盖脑地打下来。我疼得嚎叫一声。他被激怒了,于是握住鞭把,开始恶狠狠地抽我。我想挣扎着站起来,但无济于事--我的脊椎脊髓真的断了。我章鱼似的在地板上来回滚动,身上不停地挨鞭笞。愤怒的鞭子抽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以为我咽了气,便转身走开。我这才开始发泄自己的痛苦,起先只是啜泣几声,待我精力恢复后,便开始尖叫、狂吠。我像个海绵球似地全身往外渗血。血四处流动,形成黑黑的一大滩,有点儿像动画片中的镜头。我的叫声愈来愈弱,偶尔也狺狺地叫一声。 我睁开眼睛时,那两个女人站在我身旁,推搡着我。 “别叫了,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叫啦!”那个大个儿说。 另一个说:“天哪,瓦尔,出什么事啦?醒来,醒来呀!” 我坐起来,茫然地看着她们。我赤身裸体,身上血迹斑斑,伤痕累累。 “你去哪儿了?出什么乱子了?”她们异口同声地问。 “我想我是在做梦。”我想微笑,但却成了呲牙咧嘴的苦笑。我哀求说:“看看我的背,好像是断了。” 她们扶我躺下,把我翻过身,好像我身上有什么“易碎”的记号。 “你遍体鳞伤,一定遭毒打了吧。” 我闭上眼睛,尽力地回忆所发生的事情。我只记得那场梦,那个野蛮的家伙站在我身旁,用鞭子抽打我。他踢我的肋骨,好像我成了一条癞皮狗(“你这坏小子,我要打穿你的肚子!”)。我清楚地记得脊背是被打断了。我倒在地上像条章鱼似的来回滚动。在我无能为力的时候,他凶猛残暴地鞭笞我。 “让他睡吧。”我听到大个儿说。“我去叫辆救护车。”另一个说。 她们开始争辩。 “走开,让我独自静一会儿。”我咕哝着。 一切又复归平静。我入睡了。我梦见自己在狗的展示会上;我是一条脖颈上系有蓝丝带的中国家犬。隔壁的笼子里也是一条中国家犬,脖子上围着一条粉色丝带。我们俩谁能得胜,尚难以预测。 有两个我似乎认识的女人在对我们各自的优缺点评头品足,争辩不休。最后,裁判走过来,用手摸了摸我的脖子。那个大个儿女人愤然走开,还厌恶得直吐唾沫。另一个女人却弯下腰,抓抓我的耳朵,抬抬我的脑袋,亲亲我的长嘴,低声对着我这个宠物说:“我就知道你会为我得奖。你真是个非常可爱的小动物。”她开始抚摸我的毛,“等一下,亲爱的,我给你拿点儿好东西去。稍等……” 她回来时,手里拿着一个包裹;它用棉纸包着,还捆着一条精美的丝带。她把这东西举到我面前,我用后腿站立起来,吠叫着:“汪汪!汪汪!” “别着急,亲爱的,”说着,她慢慢地解开包裹,“妈妈给你带来一件漂亮的小礼物。” “汪汪!汪汪!” 我急不可耐地想得到这礼物。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慢。我想,一定是什么特别珍贵的东西吧。 包裹几乎打开了。她把那个小礼物藏到身后。 “起来!对……站起来!”我又用后腿支起身子,开始跳跃和立地旋转。 “你讨要吧!讨要它!” “汪汪!汪汪!”我惊喜若狂。 突然,她提着那玩意儿在我面前晃了晃。它是一块辉煌无比的指关节骨,里边都是骨髓,上面还套着一枚结婚戒指。我恨不得一口咬住它,但她却高高举在头顶上,无情地逗弄我。到后来,她竟然伸出舌头开始把骨髓往她自己嘴里吸,然后又把骨头转过来,从另一头吸。等她吸出一个孔来时,她抓住我,动手抚摸着我的胯下。她可真是个行家里手,几秒钟后,抚摸得我那东西粗挺起来,像个生萝卜。接着她拿起骨头(上面还套着那只结婚戒指)套在我的那个萝卜上。“你这个小宝贝,我要把你带回家,把你放在床上。”说罢,她抱起我就往外走。人们哄然大笑,起劲地拍着手。我们刚到门口,骨头就滑出来掉在地上。我想从她怀里挣脱出来,可她把我抱得死死的。我开始啜泣。 “嘘!别做声!”说完,她伸出舌头舔我的脸,“你这个迷人、可爱的小家伙!”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我吠叫着。(全文完) 附录1 解读亨利・米勒 亨利・米勒自传 我于1891年12月26日生在纽约市的一个美国家庭。我的祖父母是为逃兵役来到美国的。我的祖先都是德国人,他们散居在德国各地。目前,我们家族在全世界都有分支,哪怕是最遥远最偏僻的地方。我的先人大都是航海家、农民、诗人和音乐家。在上学以前,我只会讲德语。尽管我的父母都生在美国,但我成长的环境却是彻头彻尾的德语环境。从五岁到十岁的日子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时日;我当时生活在城市的街头,沾上了典型的美国流氓习气。我生长的布鲁克林第十四区对我来讲尤为亲切。这是一个移民区,我的伙伴们来自不同的国家。我七岁那年,西班牙-美国战争爆发,这在我小时候是一件大事。我喜欢自由自在的帮会精神,它使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暴力和无法无天是美国的特点。 我的父母较穷,他们工作努力,勤俭持家,不带任何想象的色彩。我的父亲一生中从未读过书。我的家庭对我照顾得很好,生活得快乐健康,后来我自己将一切都改变了。我没有谋生的欲望,没有经济头脑,缺乏对父母兄长、对法律或对缺席的尊敬。自我会说话起,就开始逆着父母和周围的人。我进城立学院没几个月就离开了学校,我讨厌学校的环境,讨厌学业的愚蠢内容。在财经区的一家水泥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很快就反悔了。两年后,父亲给我钱让我去康奈尔大学;我拿了钱和情人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女人的年龄足以当我的母亲。一年后,我回到了家里,不久永远地离开了它去了西部。我在本国的各地都干过活,主要是在西南部,干过各种杂活,一般是当牧场帮手。我曾在阿拉斯加的朱诺当过金矿的矿工,因得热病而弃之。回到纽约后,过着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什么都干过,什么也没干长。我的体力很好,五年如一日每天锻炼-好像要去参加奥林匹克比赛似的。我的健康体魄归功于斯巴达式的生活,归功于我的贫困生活,归功于我的乐天性格。我三十岁之前一直过着没有计划的反叛生活,什么都尝试了;我的倒霉主要是因为我太诚实,太忠肯,太天真,太大方。 我很早的时候就被迫学钢琴,在这方面显露了些天才,后来又认真地学习过,指望成为钢琴乐师,但并未有结果。我完全放弃了当钢琴乐师的打算,总是什么都干又什么都干不出名堂。后来不得不进了我父亲的裁缝店,因为他忙不过来。我并没学到多少裁缝的本事,倒开始写起东西来了。也许我最早的作品是在父亲的店里写的-是一篇论尼采“反基督”的长文。我常给朋友写信,一写就是四五十页,什么东西都写:它们既是幽默信函,也是学术信函。我至今最喜欢写的还是书信。我当时无论如何不会想到当作家-我几乎害怕想这样的事。 美国参战以后,我去了华盛顿,在作战部当了个小职员-分检信函。在业余时间里,我为华盛顿的一家报纸写些通讯。我用计免掉了服兵役的义务,再次回到纽约;父亲在病中,我又操持起他的生意。我一直是彻底的和平主义者,现在仍然是。我相信在愤怒之下杀人是正当的,而世界上的血腥屠杀或政府和法律按某种原则杀人则是不正当的。在战争期间,我结了婚当了父亲。虽然当时有各种各样的差事,可我总是没有工作。我干过数不清的活儿,常常只干一天半天。我干过的活儿包括:洗碗、公共汽车售票、卖报、送信、挖墓坑、讨债、卖书、敲钟、酒吧招待、卖酒、打字、开机器、图书管理、统计、慈善事业服务人员、机械师、保险业收款、垃圾清运、看大门、教会秘书、码头工人、出租车司机、运动教练、送牛奶、检票员,等等。 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次相遇是在加州圣迭哥见到爱玛。哥尔德曼。她向我展示了欧洲文化的整个世界,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新的动力和方向。世界产业工人组织运动展开时,我此极有兴趣,至今仍怀着崇名之情记得如下人物:吉姆。拉金、伊丽莎白葛莱、弗林乔万尼和卡罗特列斯卡。我从未加入任何俱乐部,无论是宗教、社会还是政治组织。我从小被人带往各种教堂-先是路德派,随后是长老会派,随后是卫理会公派,再后是圣公会派。稍后,我怀着极大的兴趣听了巴哈派的讲座,也听了神学哲学家、新思想派和耶苏再生论者的讲座。我完全站在折衷的立场上,哪派也不追随,贵格教派和摹门教派给我的印象是团结忠诚、自给自足。我认为他们是最模范的美国人。 1920年,在一家公司当了一阵信差和迷保后,我成了纽约市西部联合电报公司的人事经理。我在此位子上做了大约五年事情,至今仍觉得是我一生中最富裕的时期。我接触了纽约形形色色的下层人物-大约十万男男女女。1923年,在三个星期的休假中,我写了第一本书--是十二个信差怪人的故事。这本书很长,写得也不好,但它激起了我写作的欲望。我招呼也没打就离开了工作岗位,决心成为一个作家。从此,真正的悲惨生活开始了。从1924年到1928年,我写了大量的小说和文章,一篇也未被人接受。最后,我自己印刷了我的作品,在第二任妻子的帮助下,挨家挨户去兜售,还去过餐厅和夜总会推销。结果,我被迫沿街乞讨。 由于得到一笔意外的小财,我得以于1928年来到欧洲呆了一整年,去了欧洲许多地方。1929年我呆在纽约,身无分文,生活悲惨,看不到前途。1930年初,我凑了些钱回到了欧洲,想径奔西班牙,可到了巴黎后再不能继续前行,从此在巴黎留下。 除了我用三周写成的信差故事外,我在美国还完成了两部小说,我把未完成的第三部小说带到了欧洲,写完这本书后我就把它送到了巴黎一个出版商手上;他旋即将手稿遗失,反过来一天问我是否肯定把它交给他了。我身边未留复写本-三年的心血成为泡影。我开始写作《北回归线》,到巴黎一年后,它成了我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是随时随地写在各种纸上的,常常写在旧手稿的背面。写它的时候,我几乎没有指望能够出版。这本书是沮丧之作。巴黎奥别列斯出版社出版了此书,为我打开了通向世界之门。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世界各地无数的朋友和相知。我仍然没有钱,仍然不知如何谋生;但我有许多朋友和希望我成功的人,因此我不再害怕饥饿,尽管饥饿成了忧心忡忡之虑。我现在绝对与命运共存,安于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一点儿也不担心未来,因为我学会了如何在目前生活。 至于影响……真正的影响是生活本身,尤其是我从不厌倦的街头生活。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城市人;我讨厌自然,正如我讨厌“名著”一样。我得益于字典和百科全书很多;我小时候读工具书就象读巴尔扎克一样过瘾。我二十五岁之前几乎没读什么小说,除了俄国人写的以外。我特别留心宗教、哲学、科学、历史、社会学、艺术、考古学、原始文化、神话等学问。我几乎不读报纸,生平也未读过侦探故事。另一方面,我阅读了到手的所有幽默故事--只有一小部分有价值。我喜欢东方民间故事和童话,尤其是日本童话,里边充满力量和阳刚之美。我喜欢的作家有斯宾塞、法布尔、赫夫洛克、弗雷泽、老赫胥黎等人。多亏爱玛哥尔德曼的指点,我广泛阅读了欧洲剧作--我对欧洲剧作家的了解比对英美剧作家的了解要早。我读俄国作家比读英国作家早,我读德国作家比读法国作家早。对我影响最大的是陀斯妥耶夫斯基、尼采和艾丽弗尔。我觉得普鲁斯特和斯宾格勒是极有生命力的作家。对我真正有影响的美国作家只有惠特曼和爱默生。我承认麦尔维尔的天才,但觉得他的作品太乏味。我极不喜欢亨利詹姆斯,绝对讨厌爱伦坡。我不喜欢美国文学的倾向;美国文学太现实、太散,太刻板;美国文学是写给最底层的人看的;在我看来,美国文学只有短篇小说不错。象舍伍德安德森和沙罗杨这样的两极作家才算是大师级的,堪与欧洲作家相比,假如不是胜过的话。英国文学让我热不起来,就象英国人本身一样,它好象是鱼的世界,令我感到陌生。我有幸接触法国文学,总体来讲它虽然单薄有限,但与英国文学相比,它是无穷想象的世界。我受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影响很深。我喜欢不太法国化的法国作家。我认为法国是西方的中国,虽然在各方面次于真正的中国。我认为法国是西方世界最适于居住和工作的地方,但它远不是健康而有活力的世界。 在写作时,我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更大的现实。我不是现实主义者或自然主义者;我的目的是为了生活;在文学中,似乎只有运用梦幻和象征才能达到这个目的。从骨子里讲,我是个形而上的作家,我运用戏剧情节只是为了表现更精彩的东西。我喜欢想象、幻觉,我喜欢从未梦见过的自由,它们甚于一切。我创造性地利用毁灭,也许德国式的东西用得太滥了,但我的目标始终朝向真实的内心和谐以及内心的安宁和平静。在艺术中我最喜欢音乐,因为它能充分自持,因为它趋于宁静。我相信,文学若欲变得真正能够交流(目前还不行),必须大量地使用象征和比喻手段,大量运用神话和文献。我们的文学大都象课本,一切都发生在知识的呆板平面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文学作品--当然也包括其它艺术作品--应当毁掉。我要让读我作品的人越来越少;我对群众的生活不感兴趣,对世界上现存政府的意图也不感兴趣。我希望并相信在今后一百年里整个文明世界将会消失。我相信没有“文明”,人类可以生存得更好,更丰富多彩。 埃里卡荣格笔下的亨利米勒 “什么是英雄?”亨利米勒在他的一本书中问道。他宣布说:“英雄,从根本上说,是一个能战胜自己的恐惧的人。”按着这个定义,亨利米勒就是个英雄。他并非一生下来就无所畏惧,但是,到了生命的尽头,他懂得了真正的启示是笑声;而不是愤怒。 亨利米勒一直以“污言秽语大王”而闻名,这一点令他感到可怕(在他活着的时候)。但是对他来说,性只是几种自我解放的手段之一。的确,他的最解放的书《马洛西的大石像》根本没有性方面的内容。 在我第一次遇到亨利米勒时,他还是个刚刚发表了一部长篇小说的青年作家。他给我写了一封内涵丰富的信,我们就开始通信交往了。见面后,我发现我们志趣相投。因为亨利特别喜欢与人为师,所以,他试图把他在漫长的一生中所学到的东西都教给我。当人们批评我的作品时,他说:“你何不把它当成笑谈呢?”我现在仍然努力像亨利一样谈笑风生。在我能够笑对不幸而不是痛哭流涕时,我大概就可以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了。 亨利米勒仍然使人望而生畏。这并不是由于他作为一个色情文学家的声望,也不是因为在凯特梅里特于己于人970年发表了《两性关系的政治》以来,“性学家”一词就贴到了他的身上,而是因为他当了一个解放者,因为敢于说我们能够克服恐惧这样的话而引起人们的惧怕和厌恶。 多数人都不自由。事实上,自由把他们吓住了。他们所遵循的生活方式是由他们的父母定下来的,由“他们说了什么?”和“他们会怎么想?”以及他们自己内心不停的对话、对责任和愿望的反复权衡,而终以责任为重等等一些因素制约的。 索洛说这些人是生活在“平静的绝望中”--不过今天的说法是“喧闹的绝望”。偶尔出来个空想家,为接受虚张之勇他好象已经征服了自身的恐惧。人们马上对这种人感到惊恐-也羡慕,或嫉妒。 人们为什么对英雄主义如此嫉妒呢?因为我们往往责怪自己生活得太拘谨,所以,英雄主义常常因为大胆而受到攻击甚至杀害,但是,假如我们能够看到英雄是在体现我们自己的抱负的话,我们就不仅不去摧毁,反倒能仿效和学习他了。 在他那些不大为人所知的作品中,有一部叫《红色笔记本》。在这本书里,亨利引用了佛陀的一句话:“什么都不要相信,不管你是从哪儿读到的,或者是谁说的,哪怕是我说的。除非它符合你自己的推理和你自己的常识。” 他知道就连最伟大的领袖也不是没有过失的。他尽力教导他的崇拜者不要盲目地追随他。在1980年去世前不久,他在写给一位青年画家比尔.皮尔瑞尔的一份评论上说:“在人类最终达到的范围里,只有一种真正的婚姻:每个人都跟自己结婚。”他懂得一个老师只能把门打开,学生得做好准备。 像拜伦、普希金、乔治桑和科莱特一样,米勒也不仅仅是一位作家。他成了一个倡导者和预言家,一种新的意识的预言家。他的作品和他的生活交织起来产生出一种更伟大的神话,一种体现人类对自由的向往的神话。米勒的作品瑕癖斑斑,装腔作势,言词夸张,空话泛泛,鬼话连篇。有时,正是这种邋遢使他难以抵挡攻奸,但他自身的纯洁,也就是他的爱心、他的坦诚,使他在作家之中独树一帜。他肯定会把新一代读者吸引过来的。 米勒在很多方面自成一派。有人想寻出一个同代人与他相比,结果是徒劳的。在一个愤世嫉俗、冷言冷语的年代,米勒始终保持浪漫,说明了在一个被摧毁的世界里乐观主义可能存在;在一个拜金的世界里安贫乐道可能存在。还有,在《天青石》一书中叶芝描写中国圣贤时说,“他们的眼睛,他们的足智多谋的、炯炯有神的眼睛,是快活的。”他所指的那种快活可能存在。 现代文明的批判者 我们首先应该把他看作西方现代文明的批判者。 亨利・米勒生活的时代正是西方现代文明发生重大危机的时代。西方社会发展到20世纪初,已建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科学技术和工商业都达到了空前发达的程度,人类战胜贫困与苦难的那一天似乎为期不远。但是,恰恰是在这样的时候,西方社会面临一场重大的危机。高度的物质文明使人们过分追求物质生活的满足,但是社会生产力并未达到使每个人的欲望都得到满足的地步,社会的政治制度更是远没有使社会分配趋向合理。于是,西方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因为争夺世界、分赃不均而爆发了世界大战,社会的两极分化使许多国家爆发了革命。西方几个主要的发达国家虽然没有直接爆发革命,但是国内矛盾重重,危机四伏,尤其是精神危机席卷西方各国,这种精神危机从根本上讲是信仰危机,西方人对历来信仰的上帝,对资产阶级兴起以来大力提倡的“自由、平等、博爱”甚至个人和自我都产生了怀疑。如果西方人可以因为现代物质文明而感谢上帝的话,他们却痛苦地发现,上帝无法把他们从灾难和痛苦中拯救出来,上帝的权威地位动摇了。随着上帝地位的动摇,人们比一百多年前因发现启蒙思想家的“理性王国”未能真正实现而感到痛苦的浪漫主义者更痛苦地发现,资产阶级当年登上政治舞台时引以自豪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不但远未变成事实,反而成为统治者无耻地掩盖尖锐的阶级矛盾、悬殊的贫富差别、野蛮的掠夺与镇压的遮羞布。人与人之间变得疏远、冷漠,甚至仇恨,西方社会一贯重视的个人在这样的人际关系中深感困惑,从而对自己的地位和处境产生怀疑,甚至无法认识自我。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新一代西方人渴望寻回自己的家园,渴望寻回自我,但是以往的文化传统使他们感到窒息,感到绝望,于是他们迷惘彷徨,并成为西方文化传统的强烈反叛者。亨利・米勒就是这样的反叛者之一。 亨利・米勒1891年12月26日生于纽约一个德裔裁缝的家庭。亨利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因为逃避德国的兵役而来到纽约的,尽管像许多来到美国的德国移民一样,他们很快就被美国社会同化了,但是我们从亨利・米勒的创作与言论中,仍然可以看到德文化的许多影响。在这方面,亨利・米勒既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又同欧洲文化,尤其同德国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对人生与社会的哲理思考,往往显示出德国思想家的某些特点,有人木三分的洞察力与敏锐而丰富的想象力,后来,在1930年至1939年这近十年中,他又长期生活在法国,对欧洲文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所以,他对西方文化、西方现代文明的批判不仅立足于美国,而且立足于欧洲,有一定的普遍性。 亨利・米勒的父亲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修养的裁缝铺老板,后来又嗜酒成性,亨利・米勒出生后不久,全家从曼哈顿搬到东河对岸的布鲁克林,居住在工厂和小商小贩中间。成长中的亨利・米勒所处的家庭条件和社会环境都不十分优越,亨利・米勒也没有受过很高的正规教育.他1909年进入纽约市立学院学习,两个月后即放弃学业,然后从事过各种各样的职业:水泥公司的店员、陆军部的办事员兼不拿薪水的《华盛顿邮报》见习记者、他父亲裁缝铺的小老板、电报公司的人事部经理,以及洗碗工、报室、垃圾清理工、市内电车售票员、旅馆侍者、打字员、酒吧 招待、码头工人、体校教师、广告文字撰稿人、编辑、图书管理员、统计员、机械师、慈善工作者、保险费收费员、煤气费收费员、文字校对员、精神分析学家,等等,有的工作他干了甚至不到一天。 丰富的生活经历为亨利・米勒的创作提供了广泛的素材,他在这些经历中的深入观察和各种深刻的感受又使他的创作不落俗套,既有坚实的生活基础,又有富于哲理的思想,并以创新的形 式加以表现。亨利・米勒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显然比他的同时代美国作家要境.而且成名也晚。年纪比他轻的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等作家,在20年代都已小有名气,或已有了相当的成就,而他那时候却还在为生活奔忙。他发表第一部作品时已经四十三岁.也可谓大器晚成。在文学上成功得晚自有晚的好处,由于作家思想上已比较成熟,又有丰富的阅历,见多识广,所以更容易一上来就形成自己的风格,作品中反映的问题也往往更为尖锐,更能一针见血。 亨利・米勒大概就是这样一位作家。他曾自称为“流氓无产者的吟游诗人”,可以说,这是对他自己创作风格的最好描绘。自从他发表第一部作品《北回归线》以来,他就形成了―种独特 的社会批判风格,专写一些与社会格格不人的人物,通过他们来攻击西方社会,并不惜使用污秽的语言。他所写的这些人物大多是他自己在丰富的生活经历中接触过的,他所用的语言也是他所接触的那一阶层人普遍使用的语言。他通过他笔下那个表面粗野的社会来表达他对西方社会深思熟虑的看法。就这方面来讲,他虽然比大多数作家出道晚,但一出道即显示出他的优势,这不能不说是得益于他所混迹的那个社会,他所接触的三教九流,以及他所从事过的各种职业。 亨利・米勒对西方文化和西方社会的批判受到西方现代思想领域内尼采哲学思想和施本格勒关于西方没落等学说的深刻影响。尼采如同文艺复兴以来的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一样,一直在试图确立人的真正价值,但是,他深切地感到,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伦理道德、宗教及个人主义传统不但没有帮助人真正确立自己的价值,相反,却使人越来越感到正在失去自我,正在受到强大的异己力量的无法摆脱的控制,人变得更加无耻、卑微、懦弱。20世纪西方人普遍感到失去自我的痛苦,敏感的尼采在19世纪中后期就已经强烈地感受到了,所以他提出:“成为你自己!亨利・米勒在同西方文化、西方社会的冲灾中有着同样的感受,所以他那种寻找自我、寻找家园的意识在创作中强烈地表现出来。他在《黑色的春天》一书最后说:“今晚我愿意想一个人,一个孤独的人,一个没有姓名、没有祖国的人,一个我所尊敬的人,因为他和你绝无共同之处,――这便是我自己。今晚我将考虑我是什么。”亨利・米勒由于亲身经历了20世纪西方社会中个人与社会文化的冲突,所以他那种失去自我、失去家园的感觉更为强烈。在西方社会里,人可以自己豪华的家,但仍然没有自己精神的家园,因此,德国哲学家施本格勒的《西方的没落》一书对他有很大影响。施本格勒相信西方已经度过“文化”的创造阶段,进入了反省和物质享受的阶段。未来将是无可挽回的没落。亨利・米勒从西方的物质文明中看到了整个文化的没落趋势.他接受了施本格勒启示性的观点以后,更感到在这种趋向没落的文化氛围中无家可归。 为了找回自我,找回家园,亨利・米勒形成了强烈的反叛精神.他的这种反叛精神所采用的方式,同文艺复兴时期的拉伯雷十分相似。拉伯雷以激烈的口气,粗俗污秽的语言,猛烈攻击当 时占统治地位的经院哲学及其支柱巴黎神学院、法院、教会等,这同我们在亨利・米勒作品中君到的那种口气和语言何其相似乃尔,两人甚至在谈论拉屎撤尿的问题上都有很多共同之处。 亨利・米勒似乎是和拉伯雷一样。故意公开谈论人们日常交往中往往避讳的东西,来表示一种精神的反叛。棚・米勒的糟榨反叛尤其表现在反传统方面。他在西方文化氛围中感到十分压抑,同时他又是在一个一贯标榜民主自由的国度里长大的,思想上较少束缚,所以饱寻求自由,寻求自我,强烈反对传统的束缚。当年惠特曼通过歌颂民主、自由、自我而宣扬的美国梢神,他试图摆脱西方传统,希望建设一个新型国家而做的美国梦,似乎都在亨利・米勒身上复活了。只是亨利 ・米物没有惠特曼那种豪放的热情,而且他既做着美国梦,又是美国梦的批判者。他在反传统方面要比惠特曼更为彻底。他在写《北回归线》的时候,曾为取什么书名费了一番琢磨,他考虑把这部小说称作“醉酒巴黎”,不久又提出两个书名,请他的好友阿那依斯・宁帮着出主意,一个书名叫“我歌唱赤道”,这是用的惠待曼的口气。另一个书名就是“北回归线”。阿那依斯・宁由于爱好占星术而相中了后者。“北回归线”的英语原文是“Tropic of cancer”。“Cancer”是天文学上的“巨蟹座”的意思。亨利・米勒自己也喜欢这个书名,因为他由此而联想到许多。他在笔记本里摘抄了古罗马讽刺小说《萨蒂利孔》中这样一句话:“我自己出生在巨蟹座下,因此我独立自主,在海上和陆地上都据有大片领地。”蟹可以横行不羁,像征看自由的精神,亨利・米勒以此自喻,表明他要从各个方向自由地批判一种已经开始没落的文明的种种弊病,要从传统的固定轨迹中解脱出来。所以他要比惠特曼向往一种更彻底的美国式自由,要同所有的传统决裂,也包括已在美国形成传统的美国梦。另一方面;“Cancer”一词作为普通名词,又有“癌”的意思,大多数人得了癌症以后必死无疑,亨利・米勒要像死神一样来宣告那个他在那里成长起来的国家及其文化的死亡,因为它已经得了“杨梅大疮”。 亨利・米勒在反传统方面同两位法国作家很相似。其中一位是像征主义诗人韩波。韩波―生穷困潦倒,但是他拒绝工作。他到处流浪,酗酒,搞同性恋,生活上无拘天束,所以他反对宗 教、道德及任何传统的束缚,他甚至要摆脱个人人格的束缚和语言的束缚,要成为“水恒”的代言人,要去掉单调的公认含义和逻辑内容,试图创造出能表现诗的意境魅力的新语音形式。同亨 利・米勒相似的另一位作家是超现实主义的领袖人物勃勒东。他倾向于无政府主义,对以理性为核心的传统理想、文化、道德产生强烈怀疑,因为他认为,人的理性已受到资本主义文明的毒 害,为了摆脱这种毒害,人必须保持内心生活经验的猖性,不受外界的任何干扰,不受传统的任何束缚:这样本能改变世界和人性。为了实现这―点,他强调艺术上的绝对自由,这就是消除梦 幻与现实、理性与疯强、客观与主观之间的界限,自动写作是勃勒东在艺术上企图彻底打破传统.追求绝对自由的一种尝试。 亨利・米勒和这两位法国作家在反传统方面的彻底要求使他们三人在文学创作所表现的内容和采取的形式上有许多共同点;但是,亨利・米勒认识到.文明对人性的压抑就在于理性不断迫 使现代人屈从于现代文明所形成的一套传统,所以他甚至比以勃勒东为首的超现实主义者们走得更远。他决心要适应现代人的迫切要求,不是像勃勒东那样再现无意识而是提出了意识的必要性。 自我的重建者 我们应该把亨利・米勒看作自我的重建者。 亨利・米勒被人称作是自卢梭以来写出了最好的仟悔作品的人。卢梭的《忏悔录》是一部作者敢于进行自我解剖的杰作。由于卢棱在作品中公开谈论当时人们羞于公开的那―部分自我,所以他的这部作品很难为池思想保守的同时代人所接受,但是卢梭追求个性解放的勇气却被鼓舞丁他身后的许多作家。 一个人如果老是回避自己的这一部分自我,或那一部分自我,尤其对自己那部分丑陋的自我老是躲躲闪闪,讳莫如深,那么他最终将变得十分虚伪,他真正的自我也将开始异化。处于这种状况下的人,不但不会改正自己的错误和过失,反而会扭曲人的自然本性,使人的表里差异越来越增大。卢梭希望人的自然本性的回归,是他“回归自然”的主张在个性解放问题上的体现、也是他重建自我的努力。亨利・米勒虽然自称他尝试了几次都没有能够“啃完”卢棱的《忏悔录》,但是他自己却写了更大规模的《忏悔录》。他的作品大多是自传式的日记体,他向卢梭一祥,通过写自己,尤其通过写自己的过失、不幸、痛苦、迷惘,来揭露和控诉社会对人的腐蚀,文明对人的自然本性的扭曲。他要写出自己真正的经历,录下自己真正的真实。他在《北回归线》中引用了19世纪美国超验主义作家爱默生的一段话:“这些小说将渐渐让位给日记或自传――富于感染力的书籍,只要一个人懂得如何在他称之为自已经验的东西中选择真正是他经验的东西.懂得如何真实地记录真实。” 亨利・米勒十分推祟爱默生,他认为爱默生对他有特殊影响。他曾告诉阿那依斯・宁:“我要把瓦尔多・爱默生捧上天去,就是为了向世界证明,曾经有一位伟大的美国人――而且不仅如此,因为我曾经受过他很大影响,他同我认为是我更好的一面的一整个侧面的我相联系。”看来,爱默生对亨利・米勒在通过写传记式日记体小说来重建自我方面有很大影响,亨利・米勒在《我一生中的书》中,专门有一段话评论表达个入真实的困难和在不可避免的永恒竞争中揭示各种自我的困难。他说:“爱默生预言的会随时间推移而越来越重要的自传式小说,已经取代了伟大的仟悔录。这种文学体裁不是一种真实与虚构的混合物,而是真实的扩展与深化。它更可信,更真实。它不是这些自传式小说的作者提供的事实的无价值的真实,而是情感、反思、理解的真实,经过消化与吸收的真实。一个人揭示自我,都是同时在各个层次上进行的。”亨利・米勒深感揭示这种真实之困难,但他仍不懈地努力,通过提示在文明社会里受到压抑或被忽视的自我,来重建他真正的自我。 尽管亨利・ 米勒笔下的自我往往显得卑鄙、无耻、下流,但他写这些方面并不是为了宣扬这些事实,而是要表现一种情绪,一种反思,揭示出他在文明社会里所受到的真正正压力和他不得不作出反应的那种强烈性,所以,亨利’米勒的重建自我,不仅注重于更完整的自我形象,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要表现内在的自我,表现渴望回归自然的内在的自我。 亨利・米勒在作品中表现渴望回归自然的内在自我,特别注重两个方面。 其一,他十分怀念他在布鲁克林的儿童时代与青少年时代,他把对儿童时代、青少年时代种种经历和体验的回忆同梦境和幻觉结合在一起。亨利・米勒似乎在儿童的天真烂漫中看到了未受扭曲的人性,所以他笔下的儿童,尤其是他儿童时代的自我。都顽皮、粗野,好奇心强,喜欢探究自然与人生的秘密。身在世界性大都市,却仍然带有许多自然的倾向。纽约是受资本主义现代文明带来的种种弊病影响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在纽约市及其周围生活,即便是儿童也难免不受影响,但是亨利・米勒把自己在布鲁克林的那段生活看作一种象征、一个同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相抗衡的真正自我的基础。他的怀旧代表着对回归自然的向往,他的梦境和幻觉则表现出摆脱文明与理性束缚的倾向。 其二,他突出了性的问题,以大量性描写来表现人性受到文明的压抑而爆发出来的发泄式的反映人性从机器文明中述回自然、逃回原始世界的强烈愿望。 亨利・米勒因为大量性描写的问题曾不断受到指责。当然,他确实在这个问题上有津津乐道的地方,但是我们绝不能将他等同于一个色情作家,认为他趣味低级,淫秽下流,而应该联系他的思想倾向和全部创作加以客观全面的分析。 亨利・米勒从小就对异性抱着一种提防的态度,对她们存有戒心。这是他母亲造成的,因为她对他要么过于冷淡.要么过分关心。如果他不严格地照她的话去做.她就一句好话也不会对 他说;但是如果他的表现表明他是妈妈的宝贝儿子,她就把他捧到天上去。她是一个要求尽善尽美的人,要取悦于她极其困难;在他尽了最大努力来取悦于她,而她却还是把他从身边推开的 时候,她就使他对他自己产生怀疑,并躲避她,他也不可能轻易求得父亲的感情,不可能指望父亲成为他的典范。因为他受母亲影响,看不起父亲。他知道,他的父亲和他自己都不能使母亲满意,所以他从小就害怕在女性面前的失败,同时又很想探究女性的秘密。长大以后,便总是想在女性身上试一试自己获得成功的能力。于是他在性的方面采取了竭力想打破拘束的态度,继而发展成在性爱问题上十分随便。他结过五次婚;还同许多女人发生过性关系,并在作品中作了大量与此有关的性描写。 他试图以自由的性爱观念找回自己从小在女性面前失去的自我,同时,由于他深感人性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受到压抑,他便试图以原始的性爱方式寻回人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失去的自由。至少,他认为性爱可以使人的想象力获得自由。“我们可以从爱中期待任何东西……我们内心的贫富是同我们的想象力成比例的。爱将镜子擦洗干净,没有相应的爱的飞跃,就不可能拓展我们的想象力。” 总之,亨利・米勒希望在作品中重新建立一个完整的、真正的自我形象,这个自我善良正直,嫉恶如仇,富于同情心,有追求,有独特见解,但同时也卑鄙无耻,轻率鲁莽,放荡不羁,悲观失望。正像亨利・米勒在一部有关他的电影中所说:“我的书就是我所指的那个人,我所指的那个困惑的人,那个随随便便的人,那个无所顾忌的人,那个精力充沛、污秽下流、爱吵爱闹、细心体贴、一丝不苟、说谎骗人、诚实得可怕的人。”亨利・米勒在作品中重建曾自我有助于我们更好、更完整地了解西方现代社会中人的真实的精神面貌和多面性。 文学上的革新者 我们还应该把亨利・米勒视为文学上的革新者。 亨利・米勒在作品中重建自我的努力使他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也产生了一种独特的体裁,这就是他的自传式日记体小说。这种自传式日记体小说不同于其他作家的自传体小说,因为亨利・米勒不仅像其他作家那样写了外在的自我和内在的自我,他还写了处于理性状态中的自我,即梦境、幻觉、退想等等中的自我;他不仅写了社会关系中的自我,也写了自然状态中的自我;即处于最简单的生命运动中,排除了一切伦理道德、宗教等文化因素和社会因素的自我。另外,还有一个显著的不同是,其他作家写自传体小说一般主要采取现实主义手法,而亨利・米勒 却自由地大量运用了各种代派的手法,并将它们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他的自传式日记体小说成为探索综合使用现代派手法来表现作为现代人代表的亨利・米勒的生存状况、重建一个亨利 ・米勒的完整自我的革新尝试。 一位亨利・米勒的研究者指出:“米勒从小就显然是一个废寝忘食而又敏感的读者,他在书本中寻求超越凡俗的体验。因为如他经常承认的那样,他在大大小小的行动中都无甚英雄举动,所以文学形象就成为个人颂扬的代用品。他把大多数文学都视为严格意义上的个人宣传。他完全不加区分地从冒险故事、浪漫化的历史。传记推广之,一直到异国情调,神话色彩浓厚的历史(克里特,中国,亚特兰密斯);到通俗的浪漫传奇(哈格德,显克微支,贝拉米);到叛逆的美国人(瓦尔特・惠特曼,舍伍德・安德森,爱玛・戈德曼);最后,到更 极端、更与社会格格不入的欧洲现代派(陀思妥耶夫斯基,尼采,斯特林堡)。富有灵感的著作和启示文学作品――尼采以及施本格勒的《西方的没落》在30年代初的米勒看来尤其是自我辩解式的――同先锋扼的表现主义、达达主义、超现实主义(以及乔伊斯、桑德拉尔、塞利纳等)相混合,所有这些点点滴滴、不同方式的修辞手法与风格,都混合出现在他的‘自传’中。” 由亨利・来勒开创的这种新型日记体的独特体裁看来,他不仅是一位极力推行先锋派文学主张的革新者,也是各种现代主义手法的集大成者。他有丰厚的文学基础,在对他有深刻影响的作家中,既有巴尔扎克等一大批传统作家,又有韩波、劳伦斯等一大批反传统的现代派作家,他甚至还受到东方文化的影响。 所以,他虽然是一位反传统的作家,但他既继承了古老的文学传统,又继承了19世纪以来西方文学中反传统的传统,在此基础上他创立了自己的独特风格,并以此影响了诺曼・梅勒等一大批重要作家。正因为如此、他得以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一席独特的地位。 附录2 亨利米勒作品年表 1934年 北回归线 1935年 你拿ALF怎么办? 1935年 回到纽约 1936年 黑色的春天 1938年 马克斯和白细胞 1939年 南回归线 1939/1943 哈姆雷特1、2 1939年 宇宙的眼睛 1940 性爱的世界 1941年 马洛西的大石像 1944年 战后星期天 1944年 忠实过去的幌子 1944年 美国的艺术家 1945年 回声之神 1945年 亨利米勒杂谈 1945年 为何抽象?-谈话录 1945年 空调恶梦 1946年 永远的莫利兹 1947年 关于回忆的回忆 1948年 石榴裙下的微笑 1949年 性爱之旅 1952年 我生活中的书 1953年 情欲之网 1956年 柯利希的宁静日子 1956年 谋杀者的年代 1957年 大瑟尔 1958年 红色笔记本 1959年 重聚巴塞罗那 1960年 春梦之结 1960年 作画是再爱一次 1962年 水彩、画作和散文“天使是我的水印” 1962年 稳如蜂鸟 1963年 象亨利一样疯狂 1964年 希腊 附录3 情迷六月花―亨利米勒和他的情人们 双性恋妻子:琼曼斯菲尔德 琼曼斯菲尔德,也叫琼伊迪斯,琼米勒 琼在1923年遇到亨利米勒,当时她是纽约百老汇的舞蹈演员,而米勒是西联公司的人事经理。米勒的第一个妻子是个钢琴家和钢琴教师,在和她离婚后,1924年米勒娶了琼,并辞职开始专事写作,期间由琼使尽浑身解数来养活两人。1928年,米勒夫妻经过长途航行来到欧洲,游历法国、奥地利、匈牙利和德国。 1930年,米勒独自回到巴黎,穷困潦倒却精神充实,那是他日后在《北回归线》中回忆起的一段日子。1931年琼来巴黎看望他,米勒把她介绍给阿娜伊丝宁。这两个女人立即被对方的魅力迷惑倾倒。这迷离纠缠的激情持续到琼1932年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回到纽约。当1932年10月琼再回来时,一场复杂的感情纠葛爆发了。米勒在阿娜伊丝和另一位朋友的帮助下试图逃往伦敦,但在1932年12月最后的交锋中琼要求离婚,并回到纽约。离婚于1934年12月由墨西哥律师协助进行,但琼从此成了米勒心中萦绕不去的谜题。琼后来再婚,在纽约皇后区做过一段时间的社会工作。 第三情:阿娜伊丝和琼 1931年12月,当阿娜伊丝第一次遇见琼之后不久,她写下以下日记: #一张惊人苍白的脸,燃烧的眼睛,琼曼斯菲尔德,亨利的妻子。当她从花园的阴影走入门厅的光亮中,走向我,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了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许多年前,当我尽力去想象一个纯粹的美女,我在自己脑海中创造的形象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我甚至想象过她会是犹太人。我早就知道她头发的颜色,她的轮廓,她的牙齿。 她的美貌淹没了我。当我坐在她的面前,我感到自己会去做任何她要求我做的事。亨利黯淡无光了,她就是色彩,光亮,新奇。 她在生命中的角色本身就占据了她。我知道原因何在:她的美丽把故事和戏剧带给了她。思想毫无意义。我在她身上看到对戏剧角色的一种模仿。服装,态度,语言。她是个一流的演员。再没了,我抓不住她的核心。亨利说的关于她的一切都是真的。 那天晚上我象个男人,疯狂地爱上了她的面孔和身体,如此的诱惑。我恨那个由他人创造在她体内的自我。他人因她而生的感觉;为她写的诗;为她恨;他人,象亨利,不顾自己地爱她。 琼,夜里我梦见她,似乎她非常小,非常脆弱,我爱她。我爱她谈话时显露在我面前的渺小:不成比例的骄傲,那伤人的骄傲。她缺乏确定的核心,她贪婪地渴望爱慕。她活在别人眼中她自己的映象里。她不敢作她自己。根本没有琼曼斯菲尔德,她知道这一点。她越是被爱,她越是知道这一点。 一张惊人苍白的脸退入了花园的暗影中。她离去时向我致意,我多么想跑过去吻她那惊人的美丽,吻她并说:“你带走了我的映象,我的一部分。我梦想过你,我渴求过你的存在。你永远会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如果我爱你,那一定是因为我们曾分享过同样的幻想,同样的疯狂,同样的舞台。” # 在咖啡馆我看到她面孔皮肤下的灰烬。支离破碎。我感到如此可怕的焦虑。我想拥抱她。我感到她向死亡滑去,我想追随她,拥抱她。她在我眼前死去。她令人焦渴的暗淡的美丽正在死去。她奇异的男人般的力量。我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我被她的眼睛和嘴唇迷惑,她苍白的嘴唇。她知不知道我一动也不能动了?迷失在她之中? #1932年。当她坐在楼下的沙发上,她衣服的领口露出她的胸的开始处,我想吻那儿。我极其不安,我开始意识到她的敏感并害怕她自己的感觉。她说着话,但现在我知道她说话只是为了避免更深的内部交流-那些我们不能说的话。 #琼在1月离开巴黎回美国,10月又回来。这段时间阿娜伊丝和亨利成了情人,她害怕琼回来后会发生的一切。 1932年10月。我跟我的爱人渡过一夜。我只要求他不要跟琼回美国,这表明我有多在乎。他让我发誓琼来了后不管发生什么我都必须相信他和他的爱。这对我来说是个艰难的誓言。 #琼打电话给我了,我在她的声音里没听出震惊,没听出狂喜,任何我指望感到的激动之情都没有。她明天晚上就来路福森。 #午夜。琼,琼和疯狂。琼和我站在站台上亲吻,任凭火车在身边飞驰而过。我是来送行的。我搂住她的腰。她在颤抖:“阿娜伊丝,我跟你一起很快乐。”她送上自己的嘴唇。 #在1932年2月22日给亨利的信中,她写道:我们失魂落魄了-为了琼。你和我,在某些瞬间,都要追随她到死了。她摧毁了现实。她摧毁了是非。(你说你没有是非,我说我也没有,但我们谁也没有琼那样没有。比如:为什么你总是对雨果如此细心,如此周到?)琼不会为真实困扰。她前行时创造着她的生活-她看不出故事和现实的区别。我们是多么爱她那一点-她对幻想那么认真。 别人的评论:阿娜伊丝一定是命令自己看到美女的。因为琼虽然是个醒目的形象,却没有别人说过她漂亮。她的穿戴可能看上去草率,但琼其实已经很小心地打扮了。因为她从米勒的“死党”那里听说了那所房子异国情调的装饰和它甚至更加异国情调的女主人。她穿着自己最喜欢的红色天鹅绒裙子,两边袖子上都有洞,前面还有几块大污渍。她的脸上敷着厚厚的白粉,眼睛边还象阿娜伊丝一样画着浓重的眼影。 虽然阿娜伊丝非常瘦,她却不是很多作家描写的那种娇小女人。她有五英尺六英寸高。穿着她的高跟凉鞋,她俯身于矮小的,穿着坡跟鞋,只有最多五英尺两英寸高的琼。 #阿娜伊丝发现了真实的琼,比亨利说的更真实。当说服了她自己她跟亨利将只不过是各自写作上的恋人后,阿娜伊丝告诉自己在身体上爱上了琼。这部分的是因为亨利告诉过她琼在纽约的几次同性恋事件,而且因为她是如此想在琼的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她会做任何事来达到这个目的。问题是,她根本不知道同性恋者互相会做些什么。 就在她们两人沉迷在性行为的边缘-这种行为从来也没超出过亲吻、拉手和爱抚-之后几个星期,琼在阿娜伊丝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就突然回了纽约。阿娜伊丝已经开始问琼同性恋的经历,但琼只是哄她,在不停地挑起阿娜伊丝越来越强的激情中获得奇异的快乐,然后她马上详细地(有时是夸张地)告诉亨利。 电影《情迷六月花》 《Henry&June》 是大导演菲利浦考夫曼继《布拉格之春》之后的又一次大胆演绎,影片再现了当年无法无天、令亨利视为地狱天堂的巴黎以及亨利米勒、阿娜伊丝宁和琼曼斯菲尔德三人之间纠缠迷离的关系。该片香港译《情迷六月花》,台湾译《第三情》,由乌玛瑟曼扮演琼。扮演亨利和阿娜伊丝的演员尤其出色,简直是两人再生。全片可称完美,潮湿的欲望、迸发的激情、缠绵的放纵结合在迷人的影像中,不可不看! 1931年12月5日,阿奈斯?宁遇到亨利?米勒,很快将他和他的妻子琼带进她的肉欲世界,无论现实还是虚构的,宁一次又一次藐视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令她的丈夫雨果惊恐不已。 亨利?米勒(Henry Miller,1891-1980),美国文坛举足轻重的作家,毁誉参半。著有自传三部曲《北回归线》、《黑色的春天》、《南回归线》;殉色三部曲《性爱之旅》、《情欲之网》、《春梦之结》等等。 琼?曼斯菲尔德,亨利?米勒五位太太中的第二任,是她激起亨利?米勒的张狂而又粗糙的欲望、燃起驰骋顺境的写作激情。 阿奈斯?宁(Anais Nin),西班牙作曲家琴宁的女儿,金融家雨果(Hugh Guiler)的妻子,作家亨利?米勒(Henry Miller)的情人……以日记体小说《火》(The Diarv of Anais Nin,又名:《亨利、琼和我》),这便是本片的创作蓝本。 1931年的法国巴黎,亨利?米勒从事《北回归线》(Tropic of Cancer)的自由写作生活,而阿奈斯?宁也在无关痛痒地写着分析D?H?劳伦斯(D H Lawrence)的文章,当二人擦出炙热的情爱火花,接着琼的加入,于是三人三情第三性的纷乱撕扯的爱情纠葛开始了。 不大能记住第一次看Henry & June是什么时候了,只是针对考夫曼的电影,远没有《布拉格之恋》(The Unbearable Lighteness Of Being)印象深刻,或许多是因为不大喜欢亨利?米勒将性写得过于粗糙肮脏的缘故。 巴黎,现代艺术的巴比伦,艺术家虔诚地膜拜在她宽容的裙脚。在神秘主义、自然主义、虚无主义、象征主义、直觉主义、无政府主义还是什么超现实主义的大旗下,我们的确意识到工业文明繁荣后来自西方艺术界的强音,无论在美术绘画、旋律音乐还是文学创作方面敏锐的嗅觉让我们完全迷失在二三十年代曼妙的世界里;罗列大把熟悉的字眼:弗洛伊德、陀思妥耶夫斯基、斯特林堡、尼采、兰波、罗摩克里希那、毕加索、劳伦斯…… 因为D H Lawrence开始 《情迷六月花》,我不大喜欢这样的港译,过于绚丽缺失了本该具有的内涵;台译《第三性》,直白窥视,却有些含糊;权且用直译《亨利和琼》吧。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玛丽娅?德?玛德奥斯(Maria De Medeiros)扮演的宁,那双虚无的大眼睛,以及书柜里翻出的一叠日本画家葛饰北斋的浮世绘,心仪在全然不知中缓缓引入了1931年的法国巴黎后是1931年巴黎路文森的居所。 玛丽娅?德?玛德奥斯扮相的宁确实比较神似,一个宽额大眼的女人,一个让文字欣宠坏了的女人。从某种程度上说她与弗吉尼亚?伍尔芙有极多相似之处: 首先:懂得绑款,文学创作完全寄生在老公茁壮的钱包里。伍尔芙顺溜了出版商,为日后将靡靡弱智呻吟装订成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宁则是借着金融家的钱袋施舍情夫,并且利用情夫的文学发迹爆猛料扬名。 其次:谙熟“玩爱”,老公无微不至地爱灌输在每个生活细节,一旦跨越温饱的伟大鸿沟便开始释放前所未有毛茸茸的阴器,将所谓“爱”的真谛与身体的追求完全剥离; 再次:奉行偶像,她们都比较推崇劳伦斯,将劳伦斯笔下的查泰来夫人落实到具体,并且无限放大并且身体力行地融会到文学先锋青年的队列里好不快活。 最后:果敢地混淆性别,自柏拉图开始讴歌的男同性恋被她们敏感地衍生到广大女性群体,无不惊世骇俗精神焕发喋喋不休地津津乐道地跃然纸上。 1931年底,宁计划写一部研究D?H?劳伦斯的专著,也是在此期间她遇见了来路文森居所做客的亨利?米勒,于是纷乱的性纠葛埋下朦胧的种子。 北回归线 亨利?米勒:我对生活的全部要求不外乎几本书、几场梦和几个女人 我个人认为导演考夫曼具有深厚的艺术修养,他的文艺气质在诸多方面影响着他的电影创作。他的电影恰恰如南北回归线一般与赤道并行,决不重合,但又没有过多的偏离。他的电影作品有较高的艺术门槛,你可以夸夸其谈他霉涩的电影选题,你可以垂涎他在电影中对性的毫无遮掩,你更可以指戳他对作家视角的具体理解差异……在考夫曼极为强权的电影表现形式下只能屈从于他固执地理解,不可否认他的思绪需要你细致地重复地解读,将他解构的艺术碎片重新组合排列。 本片是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前行的。 宁在初会亨利之后,对这个极具活力的老男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顺延着对他有了再次拜访的欲求。 亨利出生在美国的德裔裁缝家庭,基本没有受过系统完整的高等教育,且在青年时代频繁更换工作,庸碌地糊口并没有湮没他的创作欲望,当他在纽约遇到不知是第几流的演员且兼职业余妓女的琼时,开始赋闲在家专业从事文学创作,时年已经四十有余。 宁怀抱打字机穿行在游荡着波希米亚侨民的街道里,目睹着怀揣各种技能却从事扒窃的行当的底层流民,满眼的惊异。亨利便混杂在如此的人群里,与他的再会仍旧是冷冷的言语,然后迫不及待地将她牵进简陋的酒吧面包糊口,再借她的钱搂着裸露的妓女匆匆爬上了阁楼。 却是在如此的境遇里也殁不了亨利的才华,谁又能真正理解一个文字的行者,一个自嘲为“流氓无产者的吟游诗人”的超现实主义先锋文学的奠基人,一个六十年代垮掉一代的预言家。 正是应为亨利?米勒不羁于伦常,巨大的反差产生巨大的诱惑。 宁饶有兴致地与亨利讨论哲学、文字以及不曾谋面的妻子――琼,还有在亨利描述下窥得的琼在纽约的同性恋经历。文字的征服与吸引,言谈的广博与深隽,思想的跃牵与孤独……燃起汹汹“爱”的欲焰,静谧在彼此行间字里的遐想里。 阿奈斯?宁:我由此成为一个女人的痛苦经历。 黑色的春天 亨利?米勒:今晚,我愿意想一个人,一个孤独的人,一个没有姓名、没有祖国的人,一个我所尊敬的人,因为他和你绝无共同之处――这便是我自己。今晚我将考虑我是何物。 亨利?米勒于宁激烈讨论文字的叙述方式,宁极力征询亨利对劳伦斯的认可。当琼“从花园的阴影走入门厅的光亮中,走向我,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了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三人三情三性,“亨利暗淡无光了,她就是色彩、光亮、新奇。” 一切都在巴黎夜色的绚丽里顺其自然了,一切都在不羁的法兰西“爱”成了唯一放纵的籍口,一切在娇小女人暖昧的眼神里融化了…… 镜头一:亨利将宁放倒在酒吧的包阁里,用直白地语言正告宁:“看你跳舞就知道你的本性……” 镜头二:琼与宁相拥地坐在同性恋酒吧的一隅,殷红的法国葡萄酒,彼此对视, “我想喝醉。” “我也想你喝醉,”迟疑、犹豫,然后忧郁地说:“我有点怕你,原谅我所说的一切……” 阿奈斯?宁:不论什么爱情,我都无法抵抗,我的血液开始起舞,我的双腿开始张开。 南回归线 亨利?米勒:因为我觉得我是地球上最后一个圣徒。 纷乱的爱,纷乱的性,纷乱的爱纷乱的性纠葛激起生活不止的涟漪。当宁的自我遭遇亨利另一个自我,当亨利用强悍的性欲将宁征服在床第,女人只是印证亨利自我的躯壳。 亨利米勒用颓丧的弗洛伊德派对、迷惘的酒精麻痹自己痛苦的思索;亨利?米勒强烈的欲望书写人性鄙夷的亢奋,用意识流洗刷着一切固化的伦理;亨利?米勒强烈的欲望批判人性的沦落,批判人性在金钱在诸多诱惑面前的虚伪与脆弱。 左岸的阳光,亨利与宁在桥孔里忘我地撒欢;暗夜的迷雾,琼撕碎亨利的书稿将他与宁甩在荒街的阴郁里,用冷冷地目光再次目睹他们的相拥……痛彻的同情不知道究竟该落在谁的身上。 阿奈斯?宁:对于我,在米勒的旅馆房间里度过的最后那天下午像一只炙热的熔炉。在此之前,我仅具有白热化的头脑和想象力,现在获得的却是炙热的血、神圣的完美。 萨蒂与德彪西 神秘与阴冷的主题。整个电影的配乐俨然是三十年代先锋派的主旋律下完成。恰恰是采用萨蒂与德彪西的音乐章节与整个电影的格调如此的切合,在部分情节的跌宕后恰如其分地将萨蒂的音乐真髓浑然一体。 不由得折服考夫曼对互动艺术载体的纯熟运用,伴随萨蒂旁观者一般的阴冷,自我之后善意地思考人性,孤独的人类社会迷惘地前行顿足的伤感。 布拉塞(Brassai) 细心地观者一定会发现考夫曼引用了摄影大师布拉塞的作品: 《珠光宝气的女人》(1932) 《阿尔伯特成员中的流氓》(1932) …… 在亨利、琼与宁之后矗立着一位伟大的配角――布拉塞(1899-1984)。布拉塞是亨利?米勒非常要好的朋友,1928年来到巴黎,用他的照相机记录夜巴黎的生活,将镜头对准流民与腐朽,留下贫民窟人性最后的暗影。 1932年布拉塞得第一本摄影集《巴黎之夜》用先锋派艺术的浪漫格调再现了亨利?米勒在《北回归线》中描述的生活与状态,其中《戴草帽的男人》中低头依在长凳里的男人便是亨利?米勒。 考夫曼在本片中大量的镜头语言也深受布拉塞这种浪漫格调的影响,所以无论是细节还是演员的表现形式上都格外地令人称道。 也恰是以宁为主视角的镜头语言,让整部电影虚实详简颇具艺术气质,也切合了阿奈斯?宁所记录日记的文学意味,特别是三个主角的出色表演,叹服不已。既完整地叙述了作家间了纷乱又不显得庸俗做作。 世间何以叙清一个“爱”字,用宁哀伤的旁白终结本文,终结三十年代的惆怅。 今天早上我哭了 我哭是因为我爱这条让我离开亨利的街道 有一天或许也会因为它让我回到亨利的身边 我哭也为了成为一个女人的过程如此痛苦 我更为了从今起不再哭泣而哭 红粉知己:性爱女神阿娜伊丝宁 普鲁斯特说快乐是不狂热, 如果他说得对,那我就从不知道什么是快乐,因我被对于知识、经历和创造的狂热所占据。 ――阿娜伊丝宁 阿娜伊丝生于巴黎附近的一座小城,她的父亲是西班牙作曲家乔琴宁,她小时候跟着父母游历欧洲,直到11岁父亲抛弃了家庭。同年,她的有法国和丹麦血统的妈妈带阿娜伊丝和另两个儿子到了纽约。在带着阿娜伊丝远离欧洲和父亲的船上她开始写她那著名的日记。 1923年她嫁给了雨果,雨果是学习文学和经济的,在一家国际银行谋到了一份好职位,可以让他们过上舒适的生活。 这对小夫妻1924年搬到巴黎。在巴黎他们住过各种公寓,其中包括路文森的一所漂亮房子。阿娜伊丝也经常住到她在赛纳河上的一所船屋――她的工作室里去。 在巴黎她和雨果资助过好几位先锋艺术家,其中亨利米勒跟阿娜伊丝产生了私情,通了上百封信。《文学之情》一书中收录了他们多年来大量的通信,提供了有关他们斗争的有趣资料,他们为了获得作为作家的承认和彼此关系的承认所进行的斗争。 阿娜伊丝在二战爆发前搬回了纽约。在纽约过了一段动荡的生活后她开始过着一种一分为二的生活,一边是纽约和雨果,一边是洛杉矶和鲁坡特,一个比她年轻得多的情人和朋友。作为早期女性运动的风云人物,阿娜伊丝不久就以写作获得了国际声誉。她最著名的是她的日记,但她也写过一些小说、一部超现实主义风格的散文诗和一些出色的色情短故事。她的作品以强有力和令人不安的意象为特色,具有极强的感受力和洞察力。 1973年她获得了费城艺术学院颁发的名誉博士学位。并于1974年被选为国家艺术学会成员。 前年,她的日记原装出版,取名《火》。她被称为身体力行的性解放先驱:“不论什么爱情,我都无法抵抗,我的血液开始起舞,我的双腿张开”。 阿娜伊丝和米勒的情书 阿娜伊丝,1932年3月2日 女人会永远坐在高高的黑色椅子上。我会是你前所未有的一个女人。。。生命之重超越想象:我们不会活下去,我们只会写,说,鼓起风帆。 亨利,1932年3月4日 现在是你走后三分钟。不,我不能忍受。我要告诉你一件你已经知道的事-我爱你。就是这个我一遍又一遍地摧毁着。在第瘴倚锤你长长的情书-如果你还在瑞士我会把它们寄给你的-但我怎能把它们寄到路文森呢?(注:路文森是阿娜伊丝和丈夫的居所) 阿娜伊丝,我现在说不出什么了-我发烧了。我几乎不能跟你说话因为我总想爬起来拥抱你。 亨利,1932年3月10日 (他们已成为情人) 你让我欣喜若狂,你让我保持完整-让我做我的艺术家,而同时仍旧是那个男人,那个野兽,那个饥渴贪婪的情人。没有任何女人给过我我需要的所有特权,而你,如此勇敢,如此快乐地叫了出来,甚至还大笑着-是的,你邀请我前行,做我自己。我为此仰慕你。那是你真正高贵之处,一个超凡的女人。你是怎样一个女人啊!现在当我想起你的时候我忍不住笑起来了。我对你是女性这一点毫无畏惧。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新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