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奇书网( 《所有人都觉得我夫君会当个凤凰男》 作者:孙家小娘 本文文案: 听说那个无父无母的小子跟高举人家求亲了,大家都咂着嘴等着看这小子笑话结果人竟然求亲成功了!(大家都觉得高举人夫妇大概是眼瞎了。) 后来这小子也考上了秀才,眼看着前程似锦,所有人都觉得这穷小子会抛弃可怜的高家小姐了……(大家终于发现高家夫妇不但不眼瞎而且眼光很好了。) 高小诺:听说你要抛弃我另攀高枝了?走好不送。 张甫远:娘子,你从哪里听的这些无稽之谈?今天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文案渣,总结就是一个穿越女和一个古代优质男的日常。 欢迎大家捉虫找错别字全文日常向,建议养肥~ 男主是别人眼里的穷小子,女主白富美(也不算特别有钱,小富之家)男主不是真的穷,当然也说不上富。时代架空,请不要考据,私设众多。在我眼里我俩娃都是大可爱,不接受diss,谢谢合作。 最后这个文我是想要写出一个古代的夫妻的爱情故事(不是男主外女主内,想要写出平等的感觉),但是写成什么样不清楚。>觉得文文不符合心意的,默默走就好了,不要告诉我了。 第1章 天亮了,这是高小诺朦朦胧胧见产生的第一个念头,她艰难地睁开眼睛,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 起床,穿衣。 林婆子已经已经准备好热水在灶上,见她从屋子里出来,提着热水壶去了水井边。 待她洗完刷,林婆子已经将饭菜端上了堂屋,祖母祖父都已经坐在桌子边上了,母亲钱氏端着馒头放在了桌子上。 “不必等他们父子俩了,他们在前厅读书,不知何时才会回来吃饭。”钱氏说,在坐的各位都习以为常。 这只是寻常的一天,吃完饭,林婆子收拾碗筷,林老伯打扫院子,高小诺找了一本书,搬了椅子放在窗边,祖母串门去了,祖父又去家里的店子里看着去了。 前边的高举人正在考察自己儿子的功课,高子翔摇头晃脑,高举人满意的点头微笑。 院子里的竹叶随着微风轻轻晃了下,互相拍打着出现沙沙的声音。 倒是母亲,不知道出去干什么去了,高小诺脑海中浮现这个念头,不过没细想。 太阳晒着,手里的书也不是多有趣味,只看了一会儿高小诺就再次昏昏欲睡起来。 “小诺,你觉得赵三怎么样?”钱氏兴冲冲地闯进高小诺的屋子,吵醒了昏睡中的高小诺。 赵三,赵家首饰铺的少东家,身材矮胖,像个矮冬瓜,平时逢人办事儿向来是笑眯眯的,是个本事人。 被钱氏的话吵醒,高小诺脑海里瞬间浮现出钱氏嘴里的赵三的各种信息。 赵家的首饰铺跟钱家绣庄在同一条街上,小时候高小诺跟赵三一起玩过。 “这赵三,可真是再好不过的女婿人选了!关键是刘氏也有跟咱家结亲的意向!”钱氏一点都不掩盖自己的意图。 “赵三本人的本事是用不着说的,他家就他一个儿子,将来家产都是他的。” “他品行也过的去,从来没有听说过他干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 “刘氏从前跟我关系也挺不错,她我清楚,是个脾气好的婆婆。” “…小诺,你觉得怎样?”钱氏期待地问。 高小诺被钱氏这么一通轰炸,头疼地捂住了额头“娘你让我再想想。” “想想想想!还想什么想?小诺啊,我跟你说,你也已经及@了,咱们女人定亲宜早不宜迟,到了后头好的都让人挑走了!” “他长的不好看。”高小诺盯着钱氏的眼睛诚实的说,看出了钱氏今天是非要个答案了。 “男女成亲,女子容貌重要,男子长成什么样都无所谓!”钱氏如此说。 高小诺不赞同,孔圣人都说了,食色性也,为何女子不能贪图美色? 何况,这个时代合离这么困难,估计一过就是一辈子了,当然要挑一个长的顺眼的,要不怎么过日子? 不过这话跟钱氏说等于白说,还会引来她的说教,所以高小诺保持沉默。 “要不我找个日子你们俩见一面?”钱氏以为闺女被自己说服了,兴高采烈的安排。 钱氏是个好母亲,这一点高小诺不得不承认,身为举人之女,家中又富足,高小诺本人生的又好看。 钱氏如果愿意,完全可以凭借这一点把高小诺嫁到更好的人家,给她弟弟助力,但是钱氏没有这样做。 赵三本人上进,家中富足,家教也好,高小诺是低嫁了,但是也没那么低,毕竟赵家也是不错的。 便是高小诺,除了相貌这一点,也挑不出来赵三什么毛病。 但是仅仅是相貌,就足以让他出局了,高小诺这么想着,但是这话不能说出来。 怕钱氏崩溃。 毕竟在她及笄的这半年里,她已经用各种理由拒绝了n次钱氏看好的女婿了。 这些理由在她看来理所应当,在钱氏看来不可理喻,比如说高小诺对相貌的高要求。 “你让我再想想。”高小诺想了想,敷衍道。 “哎!”钱氏高兴地应了是,这已经是诺大进步了,往常的那些高小诺都是干脆地拒绝。 “你别去跟人瞎说。”高小诺不放心地警告。 毕竟她没真打算跟人定亲,只是敷衍钱氏而已,也不打算让人家误会。 “在你眼里你娘我是那么不靠谱的人吗?”钱氏嗔了高小诺一眼,活色生香。 高小诺原本的一些不耐烦瞬间就没了,毕竟她可是十分诚实的一只颜狗。 高小诺就是遗传了钱氏的长相,在此基础上优化升级,进化成20,所以她也喜欢照镜子。 钱氏那边觉得自己闺女的婚事总算是有了点苗头,高兴地去找婆婆了。 其他人不能说,婆婆总可以叭? 这边高小诺又昏昏沉沉睡了过去,梦见了她穿着短袖跟超短裤,蹬着高跟鞋跟闺蜜一起逛街,买了很多好看的衣服。 一觉醒来,觉得有点怅然若失。 高小诺不知道自己是拜错了哪门神,所以惩罚她让她穿越到古代,但是既来之则安之,高小诺从来都不自怨自艾。 可是做这样的梦还是让人很难受。她上辈子有父有母,家中也是小富足,本人也争气,重点大学毕业,毕业了以后父母托关系把她给送到国企。 正式工,工资不低,起码能养活自己,还能存下来点余钱,时不时的还能跟闺密去酒吧撩撩帅气的小哥哥。 虽然母胎单身,但是是个24k纯金单身贵族,小日子别提过的有多悠闲了。 然后一朝穿越,穿成了个小娃娃,睁眼看到是满脸的褶子,她的祖母。 等她满月母亲钱氏就跟着丈夫的脚步去省府了,很长一点时间内都没有得知便宜父母的信息。 她是由祖父祖母带大的,父母亲只存在与别人嘴里。 “听说高秀才参加乡试了!” “听说参加完乡试高秀才就落榜了!” “听说高秀才打算直接在省府准备乡试!” …这样循环了两回,第三回的时候高秀才终于中了举人,成了别人嘴里的高举人。 本朝科举不易,举人更难,不过有骨气的高举人没选择继续考也没选择做官谋缺,选择了在这个小县城办了个私塾,颇有名气,关西城都有考生过来求师。 随着高举人的荣归故里,高小诺无忧无虑的小孩子生涯也告一段落,如同普通的大家闺秀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不过她的性格早就定型了,店里的账本,她算起来顺当的很,但是要让她刺绣?简直实在浪费针线。 所以在钱氏跟高家祖父祖母眼里,高小诺的评论两极分化。 一方觉得高小诺简直是个榆木疙瘩,一方觉得乖孙女儿聪明伶俐。 在高举人还是高秀才的时候,高家的日子过的还没这么富足,家里的店子都是高家祖父祖母看着的,高小诺也是在店里长大的。 再加上上辈子的经验,所以算账做生意,她是一把好手。 不过自从高秀才变成了高举人,连祖父祖母都大大减少了去店里的次数,更别提高小诺了。 上午林婆子做了只香酥鸡,高小诺吃的无比满足,夸奖林婆婆手艺是越来越好了。 高举人在旁边含笑点头,表达自己的认同。 高举人这个便宜父亲,在古代读书人看来十分奇怪。大多数情况下他都平易近人的不像一个读书人,比如说现在,高小诺只能看见一个诚实的吃货。 第2章 但是高小诺可清楚,高举人在他自己办的私塾里,是暴君一样的存在。 有的时候他又执拗的不像话,比如说考中了举人,但是就是不愿意做官谋缺。 高举人本人有个特性,好为人师。当然,这个词语放在这里是个褒义词。 他教自己的儿子还不够,女儿她也不放过。 在他科考的时候,高家的祖父祖母也让高小诺去上过女学,所以她就有了正当的识字理由。 高家的祖父祖母也没打算培养出来一个能诗善赋的孙女儿来,所以在高小诺以极快的速度识字以后,就让她退学了,之后她就一直在家里的饭馆帮忙记账。 然后高举人回来就发现了闺女在读书方面的天赋,只恨她不是个男子。 “我给你拿的那几本书你可都看完了?”高举人斯文地擦了擦嘴角问道。 “没有。” “那几本诗赋都是我精心挑选的,你看着觉得如何?”高举人没有感受到闺女的冷淡,接着兴致冲冲地问。 “还成吧?”高小诺在亲爹的眼光下抽了抽嘴角,不确定地说。 本来淡定吃饭的高小弟闻言怜悯地抬头看了眼亲姐。 “你可有好好看?”高举人觉得不对了,严肃地问。 “没有。” 高举人额头上青筋挑了挑,如果是儿子这样跟他说话,那高举人棍棒已经上去了,但是这是娇娇软软的闺女。 高小诺也不是真心想气她爹,就是说出自己的内心想法而已,看她爹内伤的样子,高小诺决定哄哄她爹。 “爹,我昨天又看了一遍你给我的那本算筹书。”高小诺眨巴着眼睛说。 高举人脑袋上的青筋又跳了跳,高小诺太不会哄人,这一个理由用了无数遍。 第一次高小诺用这个理由的时候,高举人欣慰点头,第二次她用这个理由的时候,高举人勉强接受…然后第三回第四回,到现在已经完全免疫。 高小诺已经不在意她爹的感受了,哄都哄过了,还能怎么样? 一家人吃完饭,高家祖母接着去串门,祖父又去饭馆了,高举人父子俩去了前厅。 高小弟读书做功课,高举人等着他得意弟子的到来。 高小诺回了自己屋子,看了眼摞在一起的诗词歌赋书,瞬间转移了视线,装作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 “砰砰砰~”礼貌而又克制的敲门声,正坐在院子里的林老伯给开了门。 “今天老师在吗?”站在门口的少年问。 “在在!老爷等了您一会儿,这会儿正在前厅呢!”林老伯笑出一脸褶子。 斯文干净的少年,又有礼貌,谁不喜欢呢?听老爷说读书也行,才这样的年纪已经是童生了,说是明年有很大可能考中秀才。 就是可惜了!送走张甫远,刘老汉咂咂嘴。 为什么可惜呢?这么好的后生,可惜命太硬。 说张甫远命硬是有由来的,张甫远的爹,当年也是个读书人,本事虽然不如他们家老爷,但是考中秀才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张家还有几间铺子,当时谁不说张家的日子好有盼头? 在张甫远八岁那年,他爹去赶考,他娘陪考,把他放在家里让祖母照顾。 按理说当今世道太平,他们郡早八百年没听过劫匪的事儿了,可偏偏被他爹遇到了,夫妻俩双双没了命。 消息传到了家里,这家里的老太太一个急火攻心,也没救过来,好好的一家人几天之内就剩了个半大孩子。 眼瞅着这县城里的街坊邻居,谁不说张家的小子命硬? 张甫远直板板地站在书桌这边等着老师看完他的功课,屋子里没人说话。 “不错,你你明年就去府城,依你如今的水平,府试定然没有什么问题。”高举人十分高兴,站起来拍了拍张甫远的肩膀。 “老师!”张甫远无奈的喊了一声。 “你不必担心那些有的没的,若是你父亲还在世,也必定想要看你考上秀才。”高举人说。 高举人年轻时同张甫远的父亲也是好友,以己度人,他觉得友人若是在世肯定也是这样想的。 张甫远恍惚了一下,保持沉默。 “说起来你父亲,我倒是想起来了,你定下亲事没有?”高举人向来是不会看人脸色的,并且想一出是一出。 张甫远在这世上孑然一身,自然也没有长辈为他操持婚事,事实上如今世上能正儿八经的说得上是张甫远长辈的人,也就高举人一个,然而高举人是从来不在意这些事情的。 今天说到了张甫远的父亲,高举人才意识到张甫远也是要定亲的年纪了。 “啊?”张甫远懵懂地抬起头看着自己老师,不清楚话怎么就说到这里了,刚才不是还在讨论功课跟考秀才的事情吗? “唉。”高举人接收到了自己弟子的眼神,大概清楚了自己这个看起来万分沉稳的弟子对这档子事一无所知,不由得叹了口气。 “大丈夫先成家后立业,看来在你参加府试之前先要把这人生大事解决一下。”高举人调侃道。 张甫远本来还有点害羞,听了老师的调侃已经面不改色。 “若不是・・・”高举人想说的是,若不是他没有女儿,这么好个徒弟也不至于便宜了别人,话还没说出口他就想起来,他确实是有个女儿的,虽然说女儿读书总是懒惰,但是高举人并不觉得他宝贝女儿配不上他宝贝徒弟。 甚至仔细想想俩人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他闺女长的好看,但是张甫远也不比她差;张甫远读书厉害,他闺女也聪明・・・ 高举人还记着妻子向自己抱怨闺女眼界高并且无厘头,非要找个好看的,张甫远完全符合自己闺女的要求啊! 张甫远不知道自己老师为什麽突然之间不说话了,他完全不想要跟自己老师讨论这个话题,想着自己要如何转移话题。 书房就这麽陷入了诡异的沉默当中。 “甫远・・・” “老师・・・” 两人同时开口。 “老师你想说什么?” “甫远你可愿意当我的半个儿?”高举人笑眯眯的问,右手抚摸着自己的小胡子。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高举人这里的意思当然不是让张甫远再拜一次师,他是在问张甫远愿不愿意当他女婿,民间有句话:一个女婿半个儿。 张甫远自然是听懂了,脑海中浮现出老师唯一的女儿宜笑宜嗔的芙蓉面,突然就红了脸。 高举人见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含笑注视着得意弟子等他的答案。 “老师,我,我愿意的!”张甫远说话有点磕巴,眼神坚定,直视着高举人,一点都不躲闪。 张甫远是见过高小诺的,并且印象深刻,不能忘记。 第3章 张甫远是见过高小诺的,在他刚拜高举人为师的时候,他就跪在正厅里,向高举人行礼。 高小诺诺穿着一身鹅黄色的襦裙闯进了正厅。 “爹,这是个什么字?”跟随着她的身影一起来的还有她的声音。 进了正厅以后意识到气氛有点不对,她清凌凌的眸子环顾四周,跟他对视了一眼。 “哪个字?”高举人坐在上面问,本来严肃的脸瞬间变的柔和。 于是那小少女就十分坦然地走了进来,举着手里的书给高举人看。 父女两人交谈了一会儿,小少女就走了,被打断的拜师仪式又重新进行下去。 在他拜师了以后,就再也没见过那个小少女,他老师的唯一女儿。 高小诺那次脸上装的淡定的一批,实际上内心十分尴尬,从此发誓再不往她爹教书的地方去。 张甫远回去了,高举人心情美滋滋,自以为完成了一个大事儿。 他娘子不是十分糟心闺女的婚事吗?现在不用操心了!他给解决了! 高小弟写完作业看见他爹这副样子开口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儿这么开心。 “我给你姐定了门亲事!” “就是甫远!”高举人这么说。 “爹你直接定下来了?”高小弟问,一脸一言难尽。 “对啊!甫远这么优秀的人,早定下来早好。” “爹。” “如何?” “你有没有问我姐的意见?”高小弟咽了咽口水问。 “注意仪态!”高举人对儿子这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十分不满意。 “你姐也会同意的!”高举人十分自信。 就凭甫远这张脸,他闺女也不会不同意,高举人自以为十分了解自己闺女。 高小弟跟高举人的想法不同,高举人是个理想主义者,做事全凭心意,想到哪里就做到哪里,高小弟跟他爹可不一样。 高小弟也在高举人办的私塾里上课,张甫远本人挺低调,但是架不住高举人高调的夸奖。 在高举人嘴里,跟张甫远比起来,他们这一群都是弟弟。 你说这怎么能忍?高举人本身对进私塾的学生要求就不低,在他的私塾里的任何一个学生,放到其他私塾里都可以称得上是优秀。 这样的一群人,哪个心里没点儿骄傲? 有人心里不爽会化悲愤为动力,当然也有人只会背后发牢骚。 虽然说高小弟也不爱听这些人发牢骚,还是有一些传到了他的耳朵里的。 所以高小弟清楚,张甫远这位在他爹嘴里样样都优秀,简直完美无缺的弟子,在婚嫁市场里,是不怎么受欢迎的。 不过看他爹那死德行,高小弟把这话吞进了肚子里,嘴里还吆喝着爹爹出了个再好不过的主意。 在儿子的奉承声里,高举人得意的抚摸着自己的小胡子,也不说他儿子没有仪态了。 虽然说嘴上十分自信,但是晚上吃饭的时候高举人也不知是出于哪门子心思,并没有提这个事儿。 张甫远回去先是查了查书,向人求亲要怎样做。 成亲有六礼,纳采在第一,首先他要请媒婆上高家提亲。 张甫远不清楚县城的媒婆都有谁住在哪里,但是没关系,可以问。 “张婆婆,请问咱们这哪个媒婆比较好?”张甫远选择了平时往过道一坐,笑眯眯地看着路过的行人,并且一坐就是一天的张婆婆。 “媒婆啊!京溪街的赵媒婆啊!那可是个好媒婆。”张婆婆打量了一下张甫远。 “多谢张婆婆。”张甫远认真地冲面前的婆婆行了个拱手礼。 然后揣上了银子就去了京溪街,去寻找张婆婆嘴里边的好媒婆赵媒婆。 从京溪街那边回来,张甫远就开始整理自己的存银。 跟街坊邻居猜测的不一样,张甫远并不穷,起码没大家想象的那么穷。 几乎所有街坊邻居都认为,父母亲早逝,他年级又小,再大的家业恐怕也是保不住的。 一个小孩子家家的,还是男孩子,哪里懂得操持?何况他又读书。 读书耗银子,这是大家公认的,笔墨纸砚,哪一种都不便宜,若是拜了老师还要交束侑… 虽然说本来张家有几个铺子,但是所有人都觉得估计早就被他卖了。 张甫远并不清楚有关于自己命硬的传言。他家几代单传,父母去世有关事宜也基本上都是邻居帮忙操持的。 就算是有人觉得他命硬,也只会在暗地里说,最多的就是口头讽刺一下。 没人会直接说出口的。 但是张甫远这个人,其实性子跟高举人十分相似,他不爱多想,你暗地里讽刺他,他全然不理,仿佛听不懂。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他确实听不懂。 虽然不清楚这个,张甫远还是要拿出来自己最大的诚意提亲。 无关其他,只是他这个人就是这样。 “存银四百两,有点少。”张甫远把银票放匣子里,心里这样想。 但是他这些年就存下了这么些整钱,剩下的零零碎碎的,将来还要留着过日子。 张甫远环顾四周,想着家里边还有什么能够拿来用的。 最后从柜子上拿出了他爹在世时珍藏的一块松烟墨。 张甫远的爹生前最爱藏墨,所以书房里其他的宝贝东西没有,墨倒是不少。 这块松烟墨是难得的珍品,算是他爹生前最爱之一。 看着满满当当的匣子,张甫远总算觉得勉强可以了,打算明天送到媒人那里,让媒人去高家的时候把这些给带上。 上次勉强安抚住了钱氏,高小诺可算是过了几天安生日子,总算是没被催婚。 难以置信,她上辈子活到26了,她爸妈都没催婚,虽然说是因为有个哥哥在上头顶着。 但是这辈子才十五,竟然沦落到这种地步。 安稳了几天的钱氏觉得给闺女的时间已经够了,可以安排两个孩子暗地里见一面了。 “我想着,就这月十五,我去约刘氏一同上香,你跟着一起去。” “再让赵三送她娘,好让你们俩见上一面。”钱氏美滋滋地安排,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闺女跟赵三相处时候的样子。 高小诺叹了一口气,知道自己难得的安生日子结束了,于是拍拍手站了起来。 “我不去。”说着就想出门去。 实在是她清楚,如果再待下去将会受到钱氏的言语轰炸。 虽然说高小诺表情看起来还是淡定的很,但是这改变不了她落荒而逃的性质本身。 第4章 不过很可惜,逃跑计划并未成功实施。 “怎么又不去了?上回不是已经说好了吗?你不是已经答应了吗?”钱氏抓住了闺女的手腕,急切地说。 还是没逃掉啊!高小诺心里叹了一口气。 “没有说好,我只是说考虑考虑,并没有同意。”虽然说第一计划失败,但高小诺不急不慌,早在她说要考虑考虑的时候就已经想到现在这一幕了。 所以除了逃跑这个第一计划,高小诺还想了要怎么忽悠钱氏。 其实高小诺敢这样也是看准了钱氏的性子,钱氏绝对不会不经过她同意就定下亲事。 钱氏张了张嘴,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闺女。 高小诺点头承认了她的猜想“我本来就没想着要同意。” 高小诺本来就不是个婉转的性子,她向来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在自己婚事上面更是坦诚的不像话。 这方面她看的明白,不坦诚到最后害的只能是自己。未出嫁的时候挑一些没什么,反正她有资本。 什么都不挑才是有毛病呢!她什么都不说,万一钱氏脑袋一抽给她配了个丑八怪。 那完了,她要辣一辈子眼睛了,最后可能会克制不住合离,要是合离吧,肯定又有一摊子事儿,麻烦的很。 所以,最好一开始就挑个好的。 “小诺!当家过日子,又不是看脸!财米油盐酱醋茶,再好看的脸,少了任何一样都没用!”钱氏企图改变自己闺女的想法。 高小诺点头表示赞同,钱氏脸色稍缓。 “但是如果长的好看,其他的我可以稍微退让。”高小诺接着说。 毕竟,她也能挣钱,又不是非要靠男人才能有钱,实在不行,她可以负责赚钱养家啊! 母女两人进行了一次深入交流。 钱氏…她的苦口婆心并没有起到任何效果,甚至差点被高小诺洗脑,觉得好像长的怎么样确实挺重要的? “你想啊,我自己可以挣钱,为啥不找个让自己看的顺眼的男人?”高小诺最后反问。 钱氏思考着闺女这个问题,总觉得哪里不对,但是好像又没有什么毛病的样子。 钱氏一边做针线一边想事儿,她可跟高小诺那个手残党不一样,就算是心不在焉绣出来的花朵仍旧是栩栩如生。 “夫人,赵媒婆来了,好像是来提亲的。”林婆子进门,一脸喜气。 一般情况下媒婆上门提亲证明双方父母都已经同意了,所以林婆子没多想,只以为钱氏终于把小姐的婚事定下来了。 “啊?”钱氏抬头,一脸的莫名其妙。 什么媒婆?最近她相看的只有赵三,但是由于闺女让她不要声张,所以她只是跟刘氏顺嘴说了一句。 难道刘氏等不及了?钱氏愁眉苦脸,这可怎么办? 拒绝是肯定要拒绝的,就是要怎么跟刘氏说。 难不成说我闺女嫌弃你儿子长的丑? “先让她进来吧。”钱氏说,总没有把媒婆拦在门外不让人进来的道理。 高小弟一直在等他爹把这事儿告诉家里,然后看看他娘跟他姐的反应。 以及他爹的下场。 就是他爹敢做不敢当,到现在都没开口,怂的一批。 但是要让他说吧?那是不可能的,到时候他可能会经历他爹他娘以及他姐的三层殴打,他高小弟绝不干这没脑子的事儿! 不过这不要紧,他爹跟那张甫远说的那么绝对,估计张甫远用不了多久就会请媒人上门了。 高小弟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度,特地让自己的小厮看着后院大门。 赵媒婆一上门,高小弟就得到了消息,当下书也不读了,功课也不写了,急急忙忙地就往他爹书房走。 “爹!甫远哥请的媒人上门了!”高小弟不等他爹反应,进门就直接说。 高小弟发誓,他这声甫远哥从没叫的这么心甘情愿过。 高举人手微微一抖,然后站起身来,宽大的袖摆遮住双手,一脸淡定,仿佛刚才的失态并不存在。 “看看你的行为举止!哪里有一点读书人的样子?”高举人先是呵斥自己儿子。 小兔崽子,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在幸灾乐祸。 高举人轻飘飘地看了眼高小弟,踱步向后院走去。 背对着高小弟的高举人没看到自己儿子在后边翻了个不雅的白眼。 “钱娘子啊!我可是给你送喜来了!”赵媒婆人还没有到,声音先进来了。 钱氏心里愁的不得了,脸上带着笑迎了上去。 “今儿个是哪阵风把您给吹来了?”天地良心,钱氏说这话时绝对不是在不欢迎人家。 赵媒婆眼角抽了抽,装作什么都没听到,脸上含喜,嗓门高亢。 “我今儿个可是跟您报喜来了!”赵媒婆说着,把张甫远给准备的小匣子从袖子里掏了出来。 钱氏不知何时走到了赵媒婆身边,没接那小匣子,先让赵媒婆坐下。 她还以为这媒婆是刘氏请的,方才是心虚,如今就有点恼怒了。 钱氏对赵三很满意,但是顾虑到闺女的态度,从没跟刘氏说过什么肯定的话。 咱还没商量好你就把媒婆请来了,这是什么样子?想要逼婚还是咋的? 赵媒婆只以为钱氏是不同意这门婚事,心里不断叫苦,就不应该为了那几两银子揽下这门差事。 不过,那张家后生不是说已经跟高家的商量好了吗?这张家后生不像是会说谎的人啊? 可是既然都来了,如果事儿没办成,岂不是坏了自己的名声? 两个人驴唇不对马嘴,胡扯了半天,谁都不想接彼此的话,愣是没察觉到不对。 直到高举人进门,后头跟了个小尾巴高小弟。 赵媒婆去了高家,许多人都看到了,一个媒婆,去高家能是为了什么?这还用想吗? 对此,各方反应不一,反应最大的就是刘氏,也就是赵三的娘。 成亲六礼不假,但是一般情况下双方应该都已经通好气儿了,都觉得差不多了才会派遣媒人上门。 要不被拒绝了多尴尬?这是一个公认的潜规则。 所以高家有媒人上门,基本上跟高家的闺女已经定亲意思等同,登时刘氏就气了。 “我倒要去问问,她钱氏是个什么意思?看不中我家你直说呀!”刘氏脸气的通红。 要说刘氏有多看重高小诺,那也不见得,她满打满算也没见过高小诺几次,只是记得以前好像在高家饭庄帮过忙,是个能干的姑娘。 据说长的也齐整,这才跟钱氏通了气儿。 俩人谈的特别好,虽然说高家那边没给准信儿,但是刘氏自以为这事儿已经八九不离十了,没想到临了被涮了一下。 您看不中我家您早说啊!不带这样埋汰人的。 “我记得李家那姑娘还没议亲?”气儿缓过来了,刘氏问身边的婆子。 赵家是做珠宝生意的,论起来有钱,高家肯定是比不过赵家的,赵三本人又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将来赵家的一切都是他的。 所以别看赵三长的不好看,婚事也是不愁的。毕竟除了高小诺,也没人把长相作为择婿的第一要求, 我就不信了,就没比你高家更好的姑娘了!刘氏愤愤地想。 第5章 要说高小诺,私塾里的学生虽不见其人,但是却久仰大名。 源自于某个大嘴巴的学生见过她一面,惊为天人。 然后整个私塾的人都知道了先生的女儿特别漂亮,见过的学生无不倾心。 咳咳,这只是传言,高小诺本人听了这个传言都觉得特夸张。 不过确实是有不少学生怀着想要跟高家结亲的想法的,无论传言真假,既然有这个传言,那就证明先生的闺女长的不会难看。 当然,关键还是高举人。 要是成了高举人的女婿,他还能不尽心教? 所以这边高家有媒人上门,那边消息就传到私塾里去了,去的是赵媒婆。 然后不巧的是昨天张甫远去赵媒婆家里有学生看到了。 这人本来就不怎么看的惯张甫远,今天来了私塾就把这事儿当笑话给人说了。 “这媒婆莫不是就是张甫远请来的?”一个学生大胆猜测。 然后几个学生面面相觑,这可能性很大啊!关键是同一个媒婆。 “不可能的!张甫远家里那个样子,连我家都看不上!” “何况他命硬克亲人!谁家愿意把闺女嫁给他!”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先生才不会同意呢!” 几人觉得自己说的非常有道理,让书童去高家门前等着,等着赵媒婆被赶出来。 然后他们的书童回来告诉他们,赵媒婆高高兴兴地从高家回去了。 几人面面相觑,觉得脸有点疼。 钱家,钱氏的嫂子周氏一巴掌拍到了桌子上。 “小妹糊涂啊!”周氏愤怒地说。 周氏也想跟高家结亲,也就是让高小诺嫁给她大儿子。 周氏挺喜欢高小诺这个侄女儿,当然更喜欢高举人的身份,不过钱家也不差,尤其是在钱氏并不一定要高小诺嫁给读书人。 周氏自认为若是侄女嫁到了自己家,她肯定会当个好婆婆,何况钱家本来就是钱氏的娘家,钱氏也能更放心不是? 她儿子也是同龄人里的佼佼者,无论是品行还是相貌在县城里都是一等一的。 还有句老话不是说,表哥表妹天生一对? 不过她刚露出点儿意思就被钱氏给堵了回去,完全不接茬。 盖因高小诺自从知道了自己有个表哥并且这个表哥跟自己年龄差不多以后心里就响起了警报。 当时高小诺还没多大,这么个小小的人儿收集了最近这些年来畸形儿的家庭关系,果然不出所料,大多数都是近亲结婚的结果。 然后就装作不经意的把结果给高举人跟钱氏看,钱氏信了几分高小诺不清楚,但是但凡是有了这么个事儿,钱氏想要表哥表妹什么的,估计也会心里硌应。 到时候压根不需要她出马。 事实上确实就是这个样子的,钱氏听出了自己嫂子话里的意思,马上就想到了自己闺女前几年给自己看的东西,干脆利落地拒绝了自己嫂子。 被拒绝了的周氏面上好像是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心里却有点恼怒。 我倒是要看看,你能给你闺女找个什么样子的! 如果说本来只是想要看笑话,当得知高家想要跟张家的那个破落户结亲的时候,她就出离愤怒了! 咋了?我儿子难道连个克父克母的都比不上?周氏想,越想越生气。 吃完饭的时候,钱家饭桌上的气氛很冷凝,向来一张笑脸的钱氏寒着一张脸,一言不发。 高举人倒是普通往日一般风度翩然,当然要忽略脖子上的那道红印。 啧,也不知道她爹又怎么惹着她娘了,人都打过了气儿还没消。 还有他弟,小小年纪大概是眼睛出毛病了,一个劲儿的跳什么跳? 不止眼睛出毛病,估计嘴也有问题了,呲牙咧嘴的啥意思? 高小弟跟高小诺姐弟之间完全没有任何默契,在高小弟真的快把眼睛眨废掉的时候,高小诺终于意识到高小弟估计是想要提醒她什么。 难道爹娘生气还跟她有关系?高小诺皱着眉头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弟…”高小诺正打算开口问。 “小诺,你等会儿上我屋子里来一趟。”钱氏开口,打断了她的话。 高小诺眨眨眼,看来是不用问高小弟了,乖乖地应了是。 钱氏想起来这事儿就气的肝疼,完全不敢在饭桌上说。 怕公婆气出个好歹来。 高小弟谢了口气,想着怎样凑到爹娘那屋。 他爹的笑话,他可不能不看。饭可以不吃,功课可以不做,但是他爹的笑话,必须要看。 高家的祖父祖母心大的很,小辈想要有点小秘密,他们又何必掺和呢? 吃完饭高小诺又漱口,一切都整理好才慢悠悠地往爹娘那屋里走。 她的脚步在高小弟的催促声中显得越发从容。 其实她也很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但是蠢弟弟着急的样子挺傻也挺好玩的,高小诺想多看一会儿。 高小弟完全不知他姐的恶趣味,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给他姐个提示。 “姐,我跟你说,等会儿,无论发生了啥事儿,你一定不要生气,要克制住自己。” “实在不行,你可以拿咱爹来出气。” 高小诺心中浮现几个念头,突然有一种不妙的预感。 “咱爹到底干了啥事?”高小诺完全停下了脚步,问她弟。 “我不能说,不过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高小诺觉得她弟正在引起她的好奇心。 进屋的时候,钱氏跟高举人坐在茶几两边的椅子上,两个人皆是脊背挺直。 高举人手里还端了一杯茶,正在拿茶杯盖撇茶叶,钱氏仍旧是板着一张脸。 高小诺径直走到钱氏身后,声音软软的哄她“娘,到底发生了啥事儿?你别生气了我心疼。” 高举人突然觉得有点心塞,为啥闺女哄自己的时候那么敷衍? “发生了啥事儿?你问问你的好爹!他干了啥?”钱氏高声说。 高小诺清楚,估计这事儿跟自己有关系,最有可能的就是自己的婚姻大事儿,要不然钱氏也不会这么生气。 不过她很冷静,凡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实在不行了就躺平享受,高小诺自有自己的一套行事规则。 “爹你干了啥让我娘这么生气?”高小诺的目光转移到高举人身上。 “我给你定了门亲事。”高举人说完抿了口茶,掩饰住自己的心虚。 “您再说一遍?”高小诺顿了顿,笑意盈盈,温柔似水。 第6章 “姐,咱爹说他直接把你的婚事给定下来了!”高小弟插嘴。 高举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也维持不住他佯装的淡定形象了,放下手里的杯子。 “闺女闺女,你先别生气,你听我说。” “我为你定亲的张甫远,他是我弟子,将来肯定有出息,人品也好,这方面你爹才不糊涂,关键是他长的好看!”最后一句话加重了口气。 “高成霖你给我好好说话,照你的话说你弟子十全十美了?”钱氏气的全名都叫出来了。 “本来不就是吗?”高举人惊讶。 “噗嗤~”高小诺没忍住笑了出来,天然呆最为致命,就是不知道钱氏现在心情怎么样。 钱氏喘着粗气,本来看笑话的高小弟也怕她气出个好歹来,也走到钱氏身边来。 高小诺如今大概已经明白事情原委了,父亲不经过家里任何人同意给她定了门亲事,对方在他看来十全十美无可挑剔。 高举人这个爹的性子,高小诺也摸得清楚,高举人说人人品好,那就算不好也差不了。 高举人是个隐形颜控,别人没发现她可是清楚,所以高举人说人长的好看,那估计是真的好看。 最后就是,在高举人看来十全十美的人在钱氏看来有她难以容忍的缺陷,这个缺陷不被高举人放在眼里但是钱氏十分重视,那估计就是家庭原因了。 高小诺想了想问道“那张甫远家中有恶毒婆婆?” “怎么说话呢?”钱氏瞪了她一眼。 “没有没有!甫远那孩子命苦,父母都亡故了。”高举人连忙乐颠颠的回答。 高小诺:???父母双亡?那就难怪钱氏不乐意了。 “还有吗?” “他家很穷!”高小弟抢答。 高举人觉得这个儿子不能要了,不过现在不是教训儿子的时候。 “那都是传言!传言不可信!今天甫远送来的东西不是还有四百两银票吗?还有那块松花墨,那可是块好墨啊!摸着纹理细腻…”高举人说着说着面露痴迷。 高小诺不再理会她爹爹,转头看向钱氏。 “母亲不用生气,你要是实在不乐意,拒绝了媒婆也就成了。”高小诺根据已有的描述,觉得她爹给她定的这个对象还挺符合她的要求的。 不过如果钱氏不愿意,那就算了,反正世间的好男人千千万,她的年纪也不大。 比起来这个见都没有见过的男人,肯定还是自家娘亲最重要。 “我倒是想啊!那媒婆上门来了,我要看着能把她忽悠回去了!”钱氏高声说,毫不心虚。 “你爹进来了,还没咋呢就接了人媒婆手里的礼!我还有没反应过来媒婆就走了!”钱氏越说越恼怒,恨不得站起来再给高举人脸上添上几个道,就是儿女在这里让她顾忌。 没接媒婆的礼那还好说,接了这礼就是同意了男方的求亲要求。 高举人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那张甫远可是个定亲的好对象?那为何拖到现在还没有定亲?还不是因为他命硬?”钱氏数落高举人。 说到这个高举人就开始吹胡子瞪眼睛“谁说他命硬?那都是流言,流言不可信知道不?” “要说他命硬,那也该先克我,我都当了他几年的老师了!” “老师那能一样?”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钱氏被高举人噎的说不出话来,气鼓鼓地盯着高举人。 高小诺懒得再看这对中年夫妻秀恩爱“爹,明天那张甫远过来吗?” “他要是来的话我跟他见一面。” 她不怪高举人没经过她的同意就定下亲事,也相信高举人的眼光,但是这事她肯定是要亲眼看看这位张甫远再决定的。 她要是觉得不好,那就算是真的定下来了也要退亲,真的成亲了也要合离。 这方面高小诺绝不退让。 毕竟这是在古代,高小诺确实进行了某方面的退让,比如说成亲这么早,但是有些事情她的绝对坚持的。 成亲也就是结婚,这是两个人的事情,两个人到底能不能相处,相处的怎么样才是关键,其他的都可以排在后面。 真要是成亲,那就是她跟那位张甫远两个人的事情,高举人跟钱氏的看法,其实没那么重要。 这人无父无母,在钱氏看来是缺陷,在高小诺看来是加分点。 她乐意让着哄着钱氏,那是因为钱氏是她母亲,并且钱氏确实是个好母亲,也很可爱。 换个人那还真不一定。 真要是摊上个糟心婆婆,她只能保证自己把人当做邻居家老太太看待,至于当牛做马?对不起她人还没有当够,不想改变物种。 这个想法放在成亲对象身上也合适。 不过好在这个时代虽然说是古代,但是算得上是比较开明的古代,某种程度上大幅度提高了女子的地位。 这种提高并不是说以法律或者是其他的来强行规定女子地位,而是给了女子一个机会。 比如说鼓励女子再嫁,严格控制官员纳妾,最重要的就是允许女户的存在。 换句话说,就是如果女子愿意,是完全可以自立门户,自己养活自己的。 当然,大多数女子还是把嫁人当做要命的大事儿。 所以说高小诺对找夫婿这事儿才那么漫不经心,找到了一个称心如意的最好,找不到也无所谓那就不嫁,反正也要不了命。 就算这是在古代,高小诺还是期待着一份美好的婚姻的,已经单身了一辈子了,实在是不想当两辈子的单身狗,但是真要说被那一纸婚约绊住手脚,那不可能。 这个时代合离困难,但又不是不能合离,她不乐意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但是这事儿因时而异嘛! 而且家人也给了她底气。 说个不好听的,她真合离了也不会影响别人,她既没有堂姐也没有堂妹,家里这一辈就她一个闺女。 高举人本人十分开明,并且有一股不在乎世俗的高人劲头,他比高小诺这个现代人还要不在意世人眼光。 钱氏倒是在意,但高小诺相信钱氏爱女之心绝对比那些重要的多了。 这些都是基于她找不到顺眼的夫婿,或者是有一段不怎么舒服的婚姻的基础上要考虑的事情。 当然,最好的就是找个她看的顺眼的搭伙过日子。 要是这个张甫远不合她心意,那高举人定下的婚事就是笑谈,她是肯定不会同意的。 钱氏张张嘴,想要说什么,但是到最后还是闭嘴不言,怕闺女怼她。 钱氏自己也清楚,闺女的婚姻观跟她不一样,并且一直以来闺女都在哄她。 也清楚以闺女这个狗脾气,真要是生气了,谁的脸都不会给。 显然现在闺女就很生气,她这个当娘的就气的不得了,别说闺女是被坑的那一个了。 高举人欣然应允“当然要见见!” 高举人定亲定的那么随意,其实他觉得退亲也挺随意的。他觉得两个孩子挺合适的,但是两个孩子要是合不来那也没办法。 高小弟:!!!就这么解决了?不教训他爹吗?那他今天过来干嘛呢? 第7章 且不论人高家怎么想的,在外人看来,高家的闺女就是跟张家的小子定亲了。 众人议论纷纷,最后统一起来就一个想法:高举人两口子怕不是疯了。 把好好个闺女嫁给一个没爹没娘的穷小子,这小子还有个命硬的名声,图啥呢? 周氏也得知了这个传言,她几乎是立马就笑了,笑完以后就让人把儿子给叫回来。 “你看看,高家的闺女已经定下亲事了,你可别再惦记了!”周氏对着儿子说。 何况定下来的还是你朋友,这话周氏想想没敢说,怕自己儿子难受。 朱三被自家小厮慌慌忙忙地叫回家,还没搞清楚发生了啥事儿就听见自己娘来了这么一句。 “娘,你想太多了。”朱三听见自己说。 有媒婆上高家这事儿在私塾那边闹得纷纷扬扬,基本上所有人都清楚了,朱三自然也清楚。 他早就知道自己没希望,不过现在心里还是觉得有点难受。 他能怎么办呢?他喜欢老师家的女儿,但是家人并不同意,他逼得紧了才知道自己早就定了亲事了。 娃娃亲,对方是一个一个落寞候门家的女儿。 朱家生意做的大,她们家开珠宝铺子,铺子开满全郡城,像朱三的父亲就常年在郡城里。 反正也不清楚他们一个普通的商户之家,到底是怎么跟候门扯上关系的。 赵朝发展到了现在,大多开国时候的候门公卿都已经落寞,有的连爵位都保不住,他结亲的那家,其他的不讲,爵位还是在的。 有爵位就有关系,朱三走仕途,有了这些关系能走的顺很多。 朱三虽然心怡高小诺,但是自从知道他早就定了亲就把这心思放弃了。 况且在已经定亲的情况下再惦记别的姑娘,朱三还干不出来这事儿。 从儿子嘴里听到了自己想要听的话,郑氏心满意足,放朱三去读书了。 朱三出了家门却没再往私塾走,其实到了现在他已经根本没有必要每天呆在私塾里,他早就已经考上了童生,目前正在准备考秀才。 对于这类学生,去私塾那边最大的好处就是一屋子书。 那是高举人的珍藏,供学生借阅,所以很多买不起书的童生都爱在高举人的私塾里报个名交个束,可以在私塾里看书。 这当然不包括朱三,他家不缺钱也不缺书。 “少爷,咱去哪里?”小厮阿明问。 “去张家。”朱三想了想说。 朱三虽然说在富贵人家长大,但是本人并未染上任何骄矜之气,一群富贵人家的孩子里,数他平易近人。 跟朱三儿关系最好的就是张甫远,朱三是敬佩张甫远的学问跟为人,有心交好。 张甫远本人其实没看着不好相处,找到了相处之道以后相处起来真的会很舒服。 张甫远正在温书,朱三拉着他要跟他一起去喝酒,被他拒绝了。 “有这时间不如多读书,明年你不是也打算去郡城试一试吗?你是有把握了?” 朱三…当一腔少男心事遇到了现实,那… 肯定还是现实最重要了,于是朱三欣然坐下,跟张甫远一同温书。 晚上两人一同去吃饭,这俩人在这方面都没啥要求,就在张甫远家附近找了个小饭馆,几碟菜,一壶酒。 饭桌上朱三菜没吃多少,酒差不多全被他喝了。 张甫远看出来自己这个朋友大概是有什么难言的伤心事儿,不过他只是安静的吃饭。 “你都不问我为啥难受吗?”朱三灌了半壶酒,突然抬头问,语气有点委屈。 张甫远沉默。 朱三又狠狠闷了一口酒,整个人委屈成球。 这是喝醉了,张甫远想着,对于一个喝醉的人,除了哄着还能怎么办? “你为何难受?”张甫远问。 “我就不告诉你!”朱三骄傲地抬了抬头,起身。 “阿明!结账!回家!”朱三嚎了一嗓子,阿明以不符合他体格的速度出现在了朱三边上,扶住了自家走路有点歪歪斜斜的少爷。 “张少爷,对不住了啊,我先送少爷回去了。”阿明歉意地说。 张甫远君子端方,微微点头。 第二天高小诺上午没再打瞌睡,高家祖父拿来了店子里这个月的账本,高小诺算盘打的啪啪响。 比起来看那些诗词歌赋,高小诺宁愿打算盘。 半晌午,林老伯过来,说高举人让她去前厅。 高小诺就知道了,她爹给她定的那个“十全十美”的成亲对象来了。 说不紧张那是假的,高小诺把这当做一次相亲看待,但是就算是相亲,两辈子加起来这还是头一次啊! 高小诺回自己屋子,又照了照镜子。 很好,头发没乱,脸蛋好看,没啥毛病。 感觉一切都很好,高小诺稍微淡定了一点,张甫远正坐在那里等她。 平时家里前厅这个地方,是高举人跟高小弟的专属,其他人都很少来,时常也会有高举人的学生来这里询问高举人问题或者是请高举人指导功课。 高举人说起来是办私塾,但是实际上也就是像张甫远这样的已经有了童生功名的他才会亲自指导。 他专门买下了隔壁宅子,请了两个秀才帮忙给童生以下的学生讲课。 当然,有时候他兴起了也会自己过去讲课,不过次数不多。 说他办的是私塾,其实更像一个小小型的书院。 “术业有专攻,那些连童生功名都没有考上的,底子都不行,帮人打底子那可不是我的强项。” “在这方面,我觉得两位先生都比我强。”高举人这么跟高小诺说。 他请的两位先生年级都不小了,虽然未中举,但是学识扎实,教人也有耐心。 张甫远看到了高小诺的身影,慌慌忙忙站起来向高小诺行礼,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紧张了,站起来的时候被椅子给拌了一下。 高小诺…??这个傻孩子真的是她爹嘴里边那个十全十美的准女婿吗? 也许是因为张甫远表现的太紧张了,高小诺的心瞬间就放下来了。 高小诺开始正视自己的相亲对象,首先是脸… 我艹!她爹真不坑她,这人长的是真的好看! 高小诺突然觉得自己平时看的书太少了,此时想不起来形容词来描述眼前的人。 反正就是这张脸能跟她初中时候的梦中情人比了!不不不!比梦中情人还要合她的心意! 高小诺初中的时候追星,追的是个三线小演员,这小演员别的不行,一张脸在她看来超级帅,尤其是穿上古装,一个电视里的人把她迷的晕晕乎乎。 高小诺是个颜控,但是她的颜控标准还是挺高的,前世看过那么多各种类型的男明星,最后喜欢的也就梦中情人一个。 眼前这人不单是帅,主要是帅的合她心意,高小诺偏爱温润如玉的公子类型的美男,从前高小诺觉得这个成语就只是个成语,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存在,撑死了能在里找找存在感。 就算是梦中情人,也没能达到她心里的标准。 后来她上高中的时候梦中情人转型了,不再演古装剧,开始演现代剧,高小诺的热情也随之退散了。 “我突然想起来有个事儿,我们明天再说。”高小诺还存在着一丝理智。 震撼太大,现在让她对着这张脸她可能完全不会思考,但是这事儿弄不好了就要后悔一辈子,所以她决定让自己冷静一下。 留下一脸懵的张甫远站在原地不知道发生了啥。 难道是嫌弃他差点摔跤?这么想着张甫远有点丧。 那张脸离开了自己的视野,高小诺的理智也随之回魂,刚才突然离开的行为有点没礼貌,但是高小诺不后悔。 如果是别人,看到这么个合自己心意长相的人估计早就扑上去了,虽然说高小诺也想扑。 但是她到底是个理智派的女人, 就凭那张脸,高小诺就想要把世界上所有完美词语都按到他身上,但是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她可以因为这张脸就认为对方十全十美,但是世界上十全十美的人本来就不存在。 到时候万一他哪点不如她的心意了,她会怎么做?她嫁的到底是人家,还是自己的幻想? 从张甫远刚才的表现上来看,起码是对自己有好感的,没有好感的话不会这么紧张。 昨天从爹娘的屋子里出来,高小诺向高小弟打听了张甫远的性子。 “君子端方,斯文有礼。”这是高小弟的评价。 这样的人,轻易不会失礼的。 “你咋了?失了智了?”钱氏一巴掌拍到了高小诺的头上。 今儿个注意前厅动静的不止高小诺一个,那边林老伯过来叫高小诺,那边钱氏就耐不住地跑到了院子里等。 然后等到了一个一会儿傻笑,一会儿皱眉的傻闺女。 “娘!你把我头发拍散了!”高小诺不满。 “咋样?你看到了张甫远没有?你咋回来这么早?谈话谈的不顺吗?”钱氏跟吐炮弹一样一连串的问题。 高小诺心虚望天。 “还,还成吧。” “啥叫还成?到底看没看中?就不能给个准话?” 第8章 “反正就是长的还成。”高小诺佯装淡定。 钱氏还能不清楚自己闺女,这是看中人家长相了。 也是,甫远那孩子长的是挺好看。 高小诺因为男女大防的问题很少去前厅,钱氏就没这顾虑了,所以她是见过张甫远的。 甚至她还有点心疼这么好的孩子怎么这么命苦,但是心疼绝对不代表想要把闺女嫁给他。 命硬这回事儿,无论信不信,反正总让人隔应。 所以她从来没有提过帮张甫远说亲的事儿,以己度人,她不愿意,她也觉得人家也不愿意。 高举人不提,她就装作什么都不清楚,没想到最后坑了自己闺女。 “除了长相呢?你们还聊了啥?”钱氏追问。 “哎呀!我帐算一半就走了,祖母该着急了!”高小诺说着就往祖母屋子里钻。 钱氏恼怒地跺了跺脚。 躲过了这一劫还有下一劫,吃饭的时候高举人又问她跟张甫远见面觉得怎么样? 高小诺就是不接这茬,愣生生装糊涂给装过去了。 第二天,高小诺在自己的珠宝匣子里头扒拉,最后挑出了一串百花翡翠簪,整个簪身都是铜的,簪头那里用翡翠雕刻了一朵花,还有镂空的铜片映衬,十分漂亮。 戴上以后还照了照镜子,臭美的不行。 张甫远昨天是难得的惶恐,觉得是自己哪里做错了所以才让高小诺连话都没说先跑掉了。 回到家里也不能好好温书了,看着书发了一天的呆,越想越觉得自己在高小诺面前表现的哪哪都不对。 因为精神涣散,切菜的时候还差点切着手。 所以,昨天的表现已经很不好了,今天一定要冷静下来,绝对不能再像昨天那样丢人了。 钱氏想知道昨天俩孩子见面的时候到底怎么了?可是在高小诺不想说的情况下,她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那到底是满不满意?”这是钱氏最关注的问题。 她其实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希望闺女说满意还是不满意。 张甫远这个孩子,她喜欢,当女婿,她不乐意,但是现在亲事又算是定下来了。 如果要是真的退亲的话,在别人眼里那肯定是她闺女不对,甚至可能因为这她闺女再也找不到好的。 这么比起来,其实张甫远还不错,毕竟这孩子除了那点毛病,其他的都很好。 可是要是她闺女真的看中了张甫远,那她也不舒服,她好好的闺女,怎么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定下了呢? 可是就算是搞不清楚自己的想法,她还是执意想要在闺女嘴里边掏出个答案来。 高小诺被钱氏缠的不行,最后只能躲到祖母屋里跟祖母说话。 高家祖母孙氏别看现在就是个天天乐呵呵地蹲在路口跟一群老太太玩的慈祥老人,年轻的时候也是铁娘子一个。 钱氏怕自己婆婆,别看从她进门孙氏就没有为难过她。 孙氏当初想给自家儿子,也就是高举人找个爽朗能干的姑娘,但是高举人自己看中了钱氏。 钱氏长的是真的好看,性子却有点偏娇憨,现在还好点了,当初是真的不通世事,反正跟高家祖母向往中的儿媳妇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过儿子喜欢,高家祖母最后还是选择了退让,高举人最后还是娶了钱氏。 钱氏进门以后,高家祖母从来没有刻意为难过钱氏,但是也从不热络,有点冷眼旁观的意思。 钱氏就跟个小动物似的,直觉婆婆不喜欢她,平时有事儿没事儿都不敢麻烦高家祖母。 用高小诺的话来说,钱氏看见高祖母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 “囡囡看你爹给你定的那个人觉得怎么样?”高家祖母摸着孙女儿的头发,乐呵呵地问。 “祖母你怎么也跟我娘问同样的问题啊~”高小诺声音软软的,冲祖母撒娇。 高小诺是被高家祖母一手带大的,高小诺面对祖母的时候比面对钱氏还要自然。 钱氏是别人都会不自觉地疼宠的性子,就像是娇花,要人呵护。 所以面对钱氏,高小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把自己放到一个家长的身份上去。 在高家祖母面前她就不用这么端着了。 “你娘那是关心你。”高家祖母乐悠悠地说。 “你爹你娘都不着调,那孩子还是要你自己看,看不中了就退,你爹要是不愿意你跟祖母说。” 高举人在读书上有天赋,但是性子却过于天真不羁,所以当初她才想要找个能干的媳妇管住他。 甚至高举人不愿意做官俩老人都没强迫,自己儿子的性子,他们心里清楚的很,非要让他当官到最后说不定害人害己。 好在他还有个举人功名在,就算其他万事不成,有这个功名在都没啥问题。 “祖母,我昨天见了那人,别的不清楚,长的很好看。”高小诺故作淡定。 “不管怎样,祖父祖母都是站在你这里的。” “祖母最疼我了。”高小诺嘴甜道。 高小诺走进屋子里,张甫远站起身来,完完整整地向她行了个拱手礼,谢天谢地没出什么意外。 “听老师说,你有事要同我说?”张甫远先开口。 “嗯,关于亲事,我确实有些事想要同你说。”高小诺抬头看着他。 第二次再看见这张脸,果然没有第一次有冲击了,这是好事儿,要是回回都跟第一次似的,以后也别过日子了,她这一辈子或许能起个名字,叫穿越女的花痴日常。 张甫远更加端正了脸色,摆出一幅认真听的样子。 “我想,在成亲之前,我们需要达成一些共识。”高小诺侃侃而谈。 “愿闻其详。” “我想要张公子知道,我不接受纳妾,更不接受外室。”高小诺说。 这是她不能碰触的高压线,她绝不绝不接受自己丈夫纳妾,哪怕这在古代是常态。 穿越到古代,高小诺妥协了很多很多,但是有些东西已经印在她的骨子里,不可能也不接受改变。 张甫远愣了愣,然后笑了,一瞬间好像百花盛开。 “别说我可能走不到纳妾这个地位,就算是走到了,我也不会纳妾,更不会养外室。”张甫远这话说的斩钉截铁。 当朝不鼓励官员纳妾养外室,读书人在做官之前是不能纳妾的,不过高小诺知道,有的读书人是不纳妾,但是养外室。 在高小诺看来,养外室比纳妾恶心多了,无论是对家中妻子还是小妾外室。 对于妻子而言,一个是明着来一个是暗着来,高小诺都不喜欢,不过她觉得人一定要活的明明白白。 对于外室而言,已经委身于人,但是却连个名分都没有。 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干出这种恶心事儿的人更恶心。 当然她的想法太过于惊世骇俗,毕竟这是在古代,哪怕是不鼓励纳妾,朝廷也没有明说禁止纳妾。 所以高小诺从没跟任何人说过,张甫远是第一个。 第9章 “只是口头上答应可不行,咱们要有证据。”说着高小诺拿出自己的准备好的契约书。 上面写着要是对方养外室或者是纳妾,双方合离。 张甫远二话不说把自己的印章印了上去。 到这里,高小诺已经确定了,高举人误打误撞倒是干了个好事儿。 高小诺同意了这门亲事,反正起码从俩个人的交谈中,高小诺初步觉得张甫远的三观跟她还算契合。 能在古代碰见这么个人,是她的幸运,既然是幸运,那就要抓住。 回头她就跟钱氏说自己同意了这门亲事,钱氏瘫在炕上,挥了挥手表示自己知道了。 不管钱氏怎么想,高小诺现在就把张甫远当自己男朋友看了,还是快要结婚的那种。 张甫远家里没别的亲人,他为了省钱家里的婆子也都没请,平时回家冷锅冷灶的,还要自己做饭。 正好早上林婆子买了两斤小鱼儿,高小诺就进了厨房,让林婆子帮忙收拾鱼,自己和面,赶在张甫远没走之前炸出来一盆小鱼。 她不好意思自己送过去,就让高小弟给送。 高小弟不乐意。 “姐!我昨天说我想吃林婆婆才买的!你怎么能给别人吃?” 高小诺轻飘飘地看了她弟一眼,高小弟抱着炸小鱼麻溜地滚了。 高小诺做饭好吃,但是她不爱做饭,多数时候她都懒得做,实在是嘴馋了才会自己下手。 钱氏刚说服了自己,从屋里出来,就瞅见高小诺把炸小鱼儿都给了高小弟,高小弟往前厅走。 “真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这还没嫁呢就学会心疼人了。”钱氏酸溜溜地说。 她养了十几年的闺女,还没怎么的呢就成别人家的了。 “我还留了很多呢!你想吃不?”高小诺无奈。 “吃!为啥不吃,我闺女做的。” 跟高小诺谈完话,张甫远就往高举人的书房走,他时常有问题询问高举人,高举人也乐意回答他的问题。 一出门就瞅见未来小舅子拿着个油纸,也不知道包了什么,看着鼓鼓囊囊的。 “这是我姐让我给你的。” 张甫远下意识地露出一个笑,接过小舅子手里的东西,心情快要飞扬。 无怪乎古人说美人乡,温柔冢,他这还没把美人娶进门,就已经无法保持心态了。 高小弟不开心,十分不开心,他年纪不算大,平时跟高举人学的像个大人一样,但是实际上还是个小孩子呢! 高小弟常年跟高举人做斗争,把高举人视为阶级敌人,不过因为他现在太过弱小,所以只能跟敌人交好。 高小诺是他同阵营的战友。 高小诺挺疼这个口嫌体直的弟弟,平时自己有兴趣做了啥好吃的,他都是第二口。 第一口当然是高小诺自己的。 但是现在高小弟察觉到了危机,所以要怎么办呢?高小弟严肃着一张脸。 “快过来,你给你留了。”高小诺招呼他。 高小弟:真香,果然他姐真爱还是他。 高举人也知道自己闺女同意这门亲事了,得意的捋了捋自己的小胡须,给了钱氏一个得意的眼光。 钱氏翻了个白眼。 总而言之,不管过程怎样,好在结果是好的,高举人乱点鸳鸯谱点出了一对真鸳鸯。 张甫远已经在操心提亲的事儿了。 首先就是钱是少不了的,张甫远上次就已经将这几年的存银花光,现下手里边是没多少钱的。 张甫远就直接拿了一张地契,这是他们家的铺子。 张家富足,在张家祖母在世时,家里有三间铺子,其中一家自己经营,其他两间都是租赁出去了。 当朝是不许读书人做生意的,他都已经决心走科举这条路了,铺子是肯定不能开的。 张家祖母去世以后,张甫远索性把最后一家铺子也给赁出去了,还有祖母存下的钱,他也买了铺子。 当初买铺子时候他买那条街不算繁华,价钱也不会,所以面积很大。 但是也许是他运气好,现在那条街繁华起来了,论租金,这间铺子是最多的。 张甫远给的不是祖母留下的那几间老铺子,是他自己买的那间。 他请来了自家族里的一位长辈,请她帮自己操持提亲的事儿。 他先是拿出这张房契,说打拿这个的去提亲,可把这长辈吓了一跳。 “甫远娃子,你可别糊涂,铺子拿去提亲了,将来媳妇儿进了门你拿什么过活?” “无碍,还有其他的。”张甫远认真的说。 三婆婆看张甫远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个败家子儿。 “你听婆婆的!你将来还是要考老爷的,缺了钱可不行,又没个长辈帮你操持,铺子不能没有。”三婆婆说完顿了一下。 “你要是没钱,婆婆能先借你点。” 张家宗族的人都不错,张甫远这一脉三代单传,当初长辈全部过世,只剩下张甫远一个半大小子,宗族里边的人也干那些没良心的事儿。 但是任三婆婆好说歹说,张甫远就是执意拿这间铺子当聘礼。 “我还需要拿些什么东西?”张甫远请教。 他见人家去提亲的时候,都是大箱小箱很多的样子,他觉得就这一间铺子好像是不够。 三婆婆听见这话顺了顺自己的胸口,这个败家子儿啊!这要是自己儿子,自己非得把他逐出家门不可。 一间铺子还不够啊?还想要什么? “不再用其他的了,你别看人家提亲的时候大箱小箱,但是里边其实都是一些棉被家具什么的,哪有这铺子值钱!你这一张纸。 张甫远于是放心了,又找了个小匣子把聘礼放进去。 “甫远娃子你这样不行,你这铺子是值钱,但是放在这小匣子里边看不出来啊!你就拿着小匣子去下聘会让人笑话的。” 三婆婆给他准备了个大箱子,把小匣子放到了大箱子里。 下聘的那天还找了两个人抬着去,媒婆走在前边,两个壮汉扛着箱子走在后边。 在寻常人家看来,已经是顶顶有气派的聘礼了,不过跟钱氏之前看中的那几家完全没有可比性。 钱氏给闺女看女婿的时候,找的都是家中富足的,起码能保证她闺女嫁过去以后就能过上少奶奶的生活。 看到了这个简陋的箱子,好些人在家里笑的不得了。 “你看她钱氏挑来挑去,最后挑了个这样的!” “就是,就一箱,还不够人笑话的呢!” … 就算是钱氏自己,看着那光光的一个箱子抬到自家门里边的时候心里边儿也是一阵梗塞。 偏偏高举人跟高小诺谁都不在意这个。 第10章 钱氏看着那孤零零的一个箱子就开始暗气了,但是还是要憋着,笑盈盈的跟人说话。 闺女定亲的时候她要是板着一张脸不说让不让人家笑话,就说女婿听说了会怎么想? 钱氏虽然说还是不怎么看中张甫远这个女婿,但是既然已经定下了,再不怎么看中也不能让人看出来。 说到底她还是希望自家闺女过的好的。 只是人都散了难免自个儿唉声叹气,都没看那箱子里到底是什么就找借口一人回了屋子。 钱氏在人前装的实在是太好了,简直都不像她,所以一家子人谁都没看出来她心里不舒服。 高小弟还跟高小诺商量着要不要请个大夫来看一下,高小诺还没吭气儿他先被高家祖母拍了一下。 “请什么大夫?这边接了人家聘礼,那边就请大夫,什么样子?”高家祖母说。 孙氏眼尖,也了解她这儿媳妇,脑子转了一圈大概就明白儿媳妇这又是心里边不舒服了。 “我去看看你们母亲。”孙氏说。 孙氏自以为自个儿年纪大了,儿子儿媳妇年纪也不小了,连大孙女都到了快要定亲的年纪了,这种操心的事情就不该她老人家做了。 年轻的时候操心婆婆操心丈夫操心儿子,现在就天天的啥也不想。 不过人老成精,家里边儿的事儿她向来看破不说破,只要大方向上没什么问题,孙氏就乐意当个吉祥物。 不过现在瞅着儿媳妇是想要犯左性了,她总不能再眼瞅着不管。 头前,囡囡还没有定亲的时候,她可以由着儿媳妇作,毕竟再怎么作她也是为了闺女。 但是现在亲都已经定下来了,孙氏就不能再让钱氏犯糊涂了。 有些事情高小诺自以为看得清楚明白,但是她毕竟年纪还小,有看不到的地方。 但凡而为人父母的,总觉得自己的子女十全十美,配的人也合该是十全十美的,这大抵就是钱氏的心态,同为人母亲的孙氏十分明白。 当然这世上十全十美的人怎么可能存在?所以说钱氏在找女婿的时候就舍弃了容貌这一项。 因为在钱氏眼里,男子长相如何都无关紧要。 剔除了长相,再往底下找,也就是家中富足,本人争气,家庭和睦。 但是到最后却定了个在钱氏眼里不怎么完美的女婿,只是这样就还算了,钱氏还觉得这不怎么完美的女婿不看重自己女儿,那就难免难受。 “娘,你怎么来了?”钱氏给孙氏开门,眼眶微红。 孙氏叹了一口气,少有的对这个儿媳妇缓和了脸色。“我来看看你。” 钱氏局促地底下了头。“娘我没事儿。” “日子是两个人过出来的,过的好不好端看人自己的造化。” “就算是父母,也没有办法替儿女过日子。”孙氏苦口婆心地说。 “囡囡的夫婿,是她自己选中的,我也相信我孙女有那个本事,把自己的日子过得顺顺当当,舒舒服服的,你就不相信你闺女?” “你要是实在不放心,就多给囡囡添点陪嫁,这样囡囡的底气也能更足一点。” “亲都已经定了,无论你心里是怎么想的,表现出来就是你很满意这个女婿,知道吗?”孙是盯着儿媳妇的眼睛。 “娘,我又不是不懂事儿,我就是难受。” “你难受啥?书里边不是说了吗?千金难买我乐意,只要囡囡她自己看中了,再怎么不好也是好的,囡囡她相不中,你觉得再好那也不好。” “当初我也看不中你,不也让你进门了吗?我当初也觉得两个糊涂蛋日子怎么过?但是现在你们俩不是也挺好的吗?”孙氏说。 孙氏精明,所以觉得儿子高举人傻乎乎的,当初就是觉得高举人就算是接手了自家铺子,也挣不了钱,所以把高举人送进了私塾,让他读书。 没想到傻人有傻福,他还真有那个天分。 后来定亲,孙氏是想给自家傻儿子定个精明的姑娘,起码在外边不容易吃亏,可是自家傻儿子偏偏看中了一个傻姑娘。 孙氏不满意,可是心里边不满意她一点儿都没有表现出来。 在外人看来,孙氏这个婆婆是再好不过的,从来没有磋磨过儿媳妇儿。 就算是钱氏,也只是凭借着小动物一样的直觉,才能感受到自家婆婆没那么待见她。 她回家跟她娘说,她娘还说她多想了,人在福中不知福。 孙氏自己都没想着,这两个傻孩子现在日子能过的这么顺。 所以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当人长辈的,只要看着,看人过不去了顺手推一把就成了。 再多的不用干也不能干。 都十几年了,孙氏这是第一回说她当初看不中钱氏,不过钱氏一点都不难过。 难道重点不是在她把日子过顺了吗?钱氏美滋滋地想着。 孙氏就这么轻易地哄好了钱氏,她瞅着儿媳妇乐呵呵地样子微微有点嫌弃。 嗯,果然是个傻的。 打从孙氏开导钱氏那一回,钱氏就让自己忽略张甫远身上任何让自己不舒服的地方。 也发现了张甫远身上更多的优点。 高小诺做了一回炸鱼干儿给张甫远,第二天张甫远托高小弟给高小诺送了一些锅巴,还有一封信。 高小诺以为是封古代情书,还挺害羞,把锅巴给了高小弟,让他自己吃,她自己跑到屋子里看情书。 然后脸黑了。在信里张甫远语气十分严肃地分析了高小诺的炸鱼干儿的优缺点,最后说自己做了一些锅巴请高小诺品尝。 情话嘞?表白嘞?高小诺想着,站起身就往堂屋冲,钱氏高小弟围在桌子边吃锅巴。 “这锅巴做的还挺好吃的,嘎嘣脆。”钱氏点评。 “娘你吃慢点,给我留点。”高小弟吆喝。 孙氏在一边笑眯眯地看着,人老了牙口不好,也不爱吃这些硬的东西。 高小弟扭头看见了高小诺,跟看见救星一样。 “姐,你看看娘!你给我的锅巴全让她吃了!” 高小诺有点懵,这到底是锅巴还是仙丹,你们至于吗?是没有吃过锅巴还是怎么的。 心怀疑虑的高小诺也伸手尝尝。 不就是甜锅巴吗? 嗯?甜的!!!并且还有着一股奶香味。 吃到奶香味甜锅巴的惊讶完全超过了对张甫远这个读书人竟然会做饭的惊讶。 等母子三人将锅巴吃完,高小诺才想起来,这是她未婚夫送来给她吃的,她未婚夫亲手做的。 但是她就吃到了几块。 第11章 高小诺哀怨地看了眼自家弟弟还有母亲,两个人美滋滋地回味奶香味甜锅巴的味道,然后商量着让赵婆婆试着做一下。 钱氏下午拿着自己做绣活儿的东西。 “既然已经定亲了,你就要准备绣嫁妆了。”钱氏如此说。 高小诺盯着她娘的眼睛,确定了她娘是认真的。 那么,是什么给了你这种我会自己绣嫁妆的错觉?我的母亲。 还有就是核定婚期,钱氏专门跑了一趟东山庙,掏了二十两香火钱让人算那天日子好。 最后定在明年的三月二十八,张甫远明年要去郡城考秀才,高小诺会在张甫远出发之前进他家门。 本来自从高举人回来,高小诺就过的无比封闭,现在就更封闭了。 高举人的举人功名并不止是摆设,他们县只论功名的话,除了县太爷也就是他了。 在高小诺跟张甫远定下亲事不久,县太爷夫人就托人送来了礼。 “先前是夫人不知道这事儿,现在知道了就没有当做不知道的道理。” “嫂子你这定下的也太急了,小诺这么好的孩子,我还以为我们家志明有希望呢!” “这就当作我这个当婶婶的给自己侄女的添妆礼。”县令夫人话说的好听,钱氏不收反而不是。 县令夫人来了这么一出,其他人家哪怕是心里笑话钱氏,面上还是要说钱氏找了个好女婿。 钱氏可不管人家真心不真心,反正听好话总是让人舒服的。 所以最近钱氏很乐意到人家家里去做客,听听人家的奉承,满面春风地回家去。 娘家那边差人过来,说请姑奶奶回家看看,老夫人想姑奶奶了,当人面钱氏答应的特别爽快,钱家的人一走钱氏就翻了个白眼。 “当我不知道她郑氏想什么呢?跟我得瑟个什么劲儿!我姑爷指定有出息,我姑娘明年嫁出去就能当秀才娘子!她儿子不过是娶了个主簿家的女儿,也不知道乐呵个什么劲儿!”钱氏愤愤。 钱氏跟娘家关系挺好,但是跟郑氏关系不好,两个人见面了以后个个都装的有模有样的,但是彼此都不喜欢对方。 没事儿的时候郑氏恨不得钱氏一年都不回一次娘家,现在反倒是催她了? 虽然说说的好听是老夫人想她,但是钱氏还不了解自己娘?她娘要是真想她了就直接过来了,哪还会托人过来说? 他们家也就郑氏爱弄这老太太,姑奶奶这一套的,小门小户的不兴这个。 像是孙氏,现在老了,没事了往巷口口那一蹲,想谁了就去看谁,这不应该是他们的常态吗? 也就郑氏自以为规矩大,成天的老爷少爷老太太姑奶奶,她家又不是什么大富之家,当得起这套吗? 郑氏倒好,当家太太的架子摆的比谁都足。 她娘性子好,郑氏一进门就把家里的财政大权给了她,郑氏第一件事儿就是买了两个丫鬟,一个伺候老太太一个伺候她。 像她们这种人家,很多都是会买一个婆子管着灶间,再干一些卖力气的事儿,买丫鬟的她郑氏倒是头一个。 买丫鬟回来干啥呀?给人端茶倒水,你是没有手呀还是没有脑子呀,还是端个茶倒个水就能累着你了?还要买丫鬟,穷讲究。 从那时候开始钱氏就跟郑氏不对头了,钱氏就是看不惯她摆谱的样子。 这事儿无非就是郑氏自己想找她得瑟得瑟,非要为了个好听的名头,端出她娘来。 钱氏钻到了高小诺屋子里,把她跟郑氏早八百年的矛盾一一历数了一遍,还非要高小诺跟着她一起批判。 那边张甫远好像是找到了跟高小诺相处之道,有事没事就亲自下手做个小零食之类的,让高小弟给送过去。 高小诺就第一回锅巴跟人分享了,以后张甫远送来的东西都进她一人肚子里了。 古代的读书人都信奉什么君子远离孢厨,张甫远就没这臭毛病,自从祖母去世以后他就遣散了家里的婆子自己做饭。 他一个人吃也不讲究太多的,味道能够下咽就成,所以也没多在意这东西。 高小诺给他送了炸小鱼干儿,他想着自己要给她回啥,就做了锅巴,想着女孩子可能爱吃甜的,还特地放了糖,又放了羊奶。 其实那锅巴未必有多好吃,就是比较稀奇,所以才受到了钱氏跟高小弟的欢迎。 有来有回,高小诺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思,也给张甫远写了封信,信上说甜锅巴颇为新奇,就是火候过了。 通过写封信张甫远大概是意识到高小诺喜欢什么了,于是拿出了他家传的点心方子。 原先张家就是开点心铺子的,不过就到张家祖母这一辈,现在虽然不干了,但是方子留了下来,还有那些做点心的物件,都好好放着呢! 张甫远还挺有天份,虽然说是刚学,做出来的点心味道不比别人在铺子里买的差。 高小诺还怀疑过他是不是在铺子里买了点心,佯装做是自己买的哄她开心。 钱氏那天一个人憋屈又被孙氏开导过以后,出来就发现,虽然说张甫远给送过来的箱子看起来简陋,但是里边那张地契可是一点都不磕碜。 再想想媒婆第一次上门时拿过来的四百两银子,还有高举人十分宝贝的松花墨,也不觉得张甫远对她闺女不上心了。 再加上前头三天两头的过来送点心,钱氏彻底放心,每天就是变着法儿的想从高小诺手里拿到自家女婿做的点心尝一尝。 可惜从来没有成功过。 两个小辈每天你送我这个,我送你那个的,虽然说见了面还不算是很多,可愣是让人看着甜蜜。 “你要是真给嫁过去了,可千万不要像在家里似的犯懒病。”钱氏叮嘱。 在钱氏看来高小诺算不上勤快,厨艺明明不错却鲜少下厨,不过家里有个婆子在不下厨也没什么。 可张甫远家可没有婆子,闺女要是再不下厨,总不能天天让女婿做饭? 再不成给闺女陪嫁个婆子?钱氏思索。 这样也用不着女婿做饭了,也不会累着她闺女了。 高小诺眼神飘了一下,没有给钱氏答案。 这人呐,就是个贪婪的动物。本来高小诺觉着,在古代找个夫婿,对方能一心一意对她就挺满意的了。 可是自从知道了张甫远会做饭,并且还做的挺不错的以后,高小诺就想着俩人也许可以共同分担家务。 高小诺也不打算闲着,在娘家的时候她没有办法施展手脚,每天就只能在家里闷着。 可是出嫁了以后自己手里握着银子,想挣钱就没那么困难了。 不说做个生意啥的,她也能自己买个铺子投资投资啊,反正总不能当个家庭主妇。 第12章 高举人有功名在这里,办了个私塾也能挣钱,家里还开了个饭馆,所以高家是不缺钱的。 高小诺曾提出自己去做个小生意,但是被否决了。 虽然说当朝允许女子立女户,并且独自做生意,但是主流思想还是女子要嫁人,高家长辈自然也不例外。 一个常年在外抛头露面的女孩子,也成不了多好的亲事。 其实其他人的目光高小诺还真不怎么在意,如果因为抛头露面就拒绝她的,那她宁愿单身一辈子。 “去外祖母家?我不去。”高小诺懒懒地靠在炕上,寻思着她还没影的赚钱大计。 钱氏没法,她是反感嫂子,但是段数跟嫂子差太远,每回跟郑氏闹矛盾,最后都是她的错,郑氏贤良淑德。 有闺女跟着就不一定了,高小诺向来会戳人三寸,谁让她不开心了她让人全家不开心。 郑氏让高小诺整治了一两回就不敢在她面前作妖了。 不过高小诺不乐意去钱氏也没法子,最后只能一个人去了。 钱氏跟嫂子关系不好不是一天两天的了,但是娘家外甥定亲,钱氏总不会板着一张脸过去。 高小诺定亲的时候,郑氏没啥表示,但是她哥给送了很多好布匹,钱氏总不能什么东西都不带,也是带着礼过去的,还不轻。 郑氏看到礼很开心,但是这并不妨碍她暗戳戳地跟钱氏炫耀。 “人家总归是主簿家的闺女,聘礼可不能亏了人家!你哥宝贝的不行的条纹乌木,我让人给做个梳妆台,还给了五百两银子,就这我还觉得不够呢!”郑氏说。 “小妹啊!我跟你说,你就是太糊涂!咱家小诺,这么好的孩子,咱又有这么好的家世,怎么就给配了这么个破落户呢?” “你要说咱只图个人对咱小诺上心,前些日子给送的那个聘礼!就一个箱子,我听着就为咱小诺不平!”郑氏说着,心疼的不行,表哥表妹的,她钱氏不同意就算了,起码配个门第高些的啊? 这样自家也能沾点光,结果就这么个玩意儿,钱氏被人笑话那没啥,但是都影响到自家了。 别人可不清楚这亲事是高举人给定的,自来亲事多是娘做主,别人只以为是钱氏给定的张甫远。 钱氏说到底是钱家的闺女,虽然嫁出去这么些年了,但是关系是断不掉的。 郑氏这些日子出去没少遭嘲讽,钱氏那里因为有县令夫人给送的礼,旁人才不会那么傻在她面前提聘礼呢! 别人不提,钱氏总不能拉住人家跟人说她姑娘的亲事一点都不磕碜,一间铺子呢!地段面积还顶顶好。 人不在钱氏面前说,在郑氏面前可不含糊,可把郑氏给气的啊! 郑氏看不起钱氏这个迷糊小姑子,自然也不乐意为她背锅,但是这事儿还真不是她乐不乐意的问题,在人家眼里,郑氏跟钱氏本来就是一体的。 也就这两天她儿子定亲,才把高小诺聘礼那事儿给掩过去了,这会儿郑氏就忍不住了。 你钱氏自己做的糊涂事儿,你受人奉承挺开心,我替你受罪,凭啥啊? “谁跟你说人对我闺女不用心了?”钱氏一脸惊讶。 “嫂子你不会是也信了外边的那些传言了吧?” “那可就误会咱家女婿了!人张甫远虽然只给了一个箱子的聘礼,可是箱子里可装了同福楼的铺子地契!” 张甫远的铺子都租给人家了,租的人就开了同福楼,一个首饰铺子。 “不过我倒不是图这个,就像嫂子你说的,咱就图人孩子对小诺上心。” “小诺不是爱吃甜品吗?这些日子他就天天往家里送点心,我还以为他是买的,结果小诺说啊!这是人自己做的!” “你说人一个读书人,都愿意亲手为小诺做吃的了,咱还图他啥?这不就够了?这样的孩子,就是聘礼少一些我也是愿意的!何况人聘礼不少!”钱氏一脸圣母笑。 可把郑氏给难受的不行,平生第一回,她被钱氏给噎的说不出话,只能点头说这是个好女婿。 无论是郑氏再不怎么愿意,这消息她还是要往外传,告诉人家张甫远的聘礼并不磕碜,她钱家的闺女也不糊涂! 至于让人怎么惊讶,那就是旁人的事儿了,反正从这天起,她再出去旁人的夸奖也更真诚了点儿。 晚上钱氏回来的时候难得的开心暂且不提,眼看着这夏季到了末尾,乞巧节就来了。 七夕又称乞巧节,这牛郎织女相会的习俗暂且不起,直说他们这里的习惯。 赵王朝重视商业发展,但是也是有宵禁的,一年到头也就那么几个举国庆祝的大节日,宵禁会放开。 乞巧节就是其中一个。 每到每年的乞巧节,未婚的男女都会或者三五成群,或者跟着自己家的兄弟姐妹走上街去。 已经定了亲或者是已婚的,夫妻二人共同上街,恩恩爱爱羡煞旁人。 高小诺对这天可是期待许久了,她自从跟张甫远定下亲事,常常有东西传递,或者是借着张甫远请教高举人的名义,私下里说上几句话,可正儿八经相处的时候,还真没有。 乞巧节有各种各样的习俗,但是在高小诺看来也就是情人节而已。 正好是个大晴天,钱氏忙活着把家里的被子拿出去晒,还有高举人放在家里的书。 高举人的书大多数都是在私塾那边,少数在他前厅的书房,但是后院也留了几本。 到了傍晚,张甫远过来了,他难得的穿了一件新衣服,看着就像是富贵人家的少爷。 他一出现高小诺的眼光就落在他身上了。 这才是帅哥的正确打开方式,张甫远过的很简朴,前几次见他他都是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长衫,虽然也干净,但是总对他的颜值有了一点影响。 张甫远的眼光也落在了高小诺身上,今天他的心上人穿了一身粉色的的齐胸襦裙,整个人甜美可爱,比平时看起来温柔很多。 高小诺不怎么喜欢穿粉色的衣服,觉得不符合自己的酷姐(??)气质,但是钱氏从知道她要跟张甫远七夕节一起出去玩就开始帮忙挑衣服。 她已有的衣服都入不了钱氏的眼,自己跑回娘家又让绣娘给做了一身。 就是她现在身上穿的,这还是第一回穿。 看俩人这表现其他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麻利地让人过单独的二人小世界去了。 高举人跟钱氏两个老不羞的,高小诺张甫远没走多久俩人就纷纷不见人影了,留下了孤单一人的高小弟。 高小弟年纪小,还不懂爹娘去干嘛了,往年这个时候他都是跟高小诺在一起。 但是今年高小诺跟张甫远一起去玩了,高小弟一人觉得无聊,想起来老爹布置的功课来没有写完,于是钻前厅写功课去了。 高小诺跟张甫远俩人走了没多久就到了热闹的地方。 街上有卖各种各样小吃的,有卖花的,更多的还是卖灯的。 有个小摊子上的灯笼十分新奇好看,高小诺还想买一个,但是一问价钱就退了,简直是在坑人。 卖灯的还在极力推销,不过推销的对象是张甫远“少爷来一盏灯吧!我这摊子上的灯姑娘们都喜欢!” 说着意有所指地看了眼走在张甫远身边的高小诺。 张甫远本来打算走的脚步确实停了下来,小贩心中一喜,正要接着推销,却见张甫远看向了高小诺。 “你想要吗?”张甫远问。 “不要。”高小诺斩钉截铁。这家摊子上的灯确实好看,起码比其他铺子上的灯好看,但是不值这个价钱。 贵一点也就算了,她今天心情好,但是小贩太贪心,贵的太多。 在高小诺看来,买这家摊子上灯的人,不是傻子就是有钱没处扔。 得到了答案的张甫远二话不说往前走。 小贩眼睁睁看着一桩生意跑掉了,气急败坏地叫嘟囔“有些人看着人模狗样的,实际上连几两银子都舍不得给人花!” 这说的就是张甫远了,他以为这郎君吝啬,舍不得这几两银子。 张甫远从不在意这种话,在他看来自己怎样用不着别人评说,自己无愧于心就成了,装作没有听见得样子问另一家摊子上的灯高小诺有没有喜欢的。 高小诺却不能不在意,她回头。“你们家铺子上的灯不行,不好看。” 语气十足挑剔,带着不屑,活脱脱像是一个跋扈的小姑娘。 说了这句话她还觉得不够,指着摊子上的灯一件一件支出哪里哪里不够好,大多都是鸡蛋里边挑骨头,但是也有一些是真的。 小贩气的不得了却不能反驳,这年轻的男子虽然是一身新衣,但是布料可以看出来不怎样。 这嘴尖的小姐就不一样了,那身襦裙看着不显,但是一看就是流云阁新出的料子。 问他为什么知道?呵呵,他那败家的婆娘看中了,非拉着他去买,要不他今年也不会定这么高的价钱。 乞巧节开放宵禁,但是衙门里的捕快们可不放假,他们这刚闹了几句嘴,街口的捕快都往这看了好几眼了! 真要是闹起来,他肯定吃亏。 “成了成了这位姑娘!今儿个算是我惹了泰山,我在这里给您赔罪可成?”小贩见势不对先道歉。 其实小贩卖东西也是看人的,像高小诺跟张甫远这种年级不大的,一看就是定了亲或者是刚成亲的。 这个时候俩人关系还好,哪个男人都爱自己对象面前表现出自己优秀的一面。 比如说有钱,再或者愿意为你花钱。 高小诺看人道歉了是不再怼人家了,就是脸色还是不好看。 张甫远看了一眼自己的小未婚妻,安慰道“你不必把这事儿放心上,我不在意这个的。” 高小诺横了他一眼“我就是看不惯他骗人!跟你有什么关系。” 张甫远只笑不说话。 第13章 街上人来人往的,起先俩人有点害羞离得还有点远,但是走着走着就越来越近了,说不清楚是因为人多记得了还是因为其他的。 最后张甫远本人呈一种保护的姿态,以防别人冲撞了高小诺。 最后高小诺还是得到了一盏漂亮的灯,灯上画了大朵大朵的荷花,非常好看。 这是张甫远为高小诺赢回来的,高小诺第一回意识到她爹嘴里的有出息的弟子是什么样子的。 张甫远在高小诺心里一直都是一只帅比,在台上跟人对对子对到人家说不出话的时候,整个人像是自带光效,达到了本人魅力的最高点。 就是可惜张甫远本人其实并不爱干这样的事儿,虽然说在台上的时候表现的光芒万丈,一下台额头上就是密密麻麻的汗珠。 少年捧着醒来的荷花灯送给亲爱的姑娘,看见这一幕的行人都忍不住微笑。 钱氏在角落里揪着手帕抹眼泪“我可算是放心了。” 高举人:“你咋就不相信我的眼光呢?我都说了甫远是个好孩子,可堪良配!” 钱氏伸手揪住了高举人胳膊上的肉“这回就算了!好在你误打误撞干了件好事儿,我跟你说,到了祥儿的婚事,你要是再敢这么胡搞,咱俩就别过了!” “我才没有胡搞!”高举人不满意地说。 “反正你下回要跟我商量一下再决定!又不是你一个人生的孩子,你不能一人就定了!” “嗯。”高举人不甘不愿地认了。 “你看那个灯好不好看?”那个用对联送灯的老板又提出了一盏漂亮的灯,钱氏看着灯眼神闪闪发光。 高举人得意的抖了抖小胡须“在这等着,为夫这就给你赢回来!” 连张甫远那小家伙都能赢回来一盏灯,他出手肯定是万无一失。 买了一盏灯,吃了点东西,又去放了灯,街上人多,走的也慢,除了买灯的时候,其他的跟高小诺想象的甜蜜的约会完全不一样。 高小诺想象的约会,两个人花前月下,甜甜蜜蜜,多完美! 但是实际上,大多数时间他们都在街上跟人挤,能不被人给挤开已经是尽了很大的努力了,别提偷偷摸摸拉个小手手什么的了。 去吃东西,每一家铺子人都坐的满满当当,无论是二楼包间还是街边小摊都是这样,好不容易等到了个包间,店里的伙计一会儿过来一趟需要这个不?需要那个不?把本来挺好的氛围搅和的啥都没了。 最后是在高小诺想象里特别浪漫的放灯,县里把河管制了,只留了一点地方给人放灯,一群男男女女挤在放灯的地方,灯一放上去后边就吆喝着让你赶紧走了。跟电视剧里看的浪漫场面完全不一样! 最后张甫远送高小诺回家,在门口高小诺看了张甫远好几眼。 这马上就要结束了,张甫远不要说点啥吗?觉得张甫远肯定有话说的高小诺好整以暇,安静等待。 张甫远握紧了拳头:“明年,我一定会让你成为秀才娘子,至于举人娘子,我暂且还没有把握。” 张甫远没看见高小诺翻了个白眼,谁在意这个? 不过,少年志气,还是需要鼓励的。 “你读书不是为了我,是为了你自己。”高小诺说。“不过你加油,我等着成为秀才夫人的那一天。” 高小诺瞅见张甫远“坚定”地点了点头,觉得估计情话啥的也别想了。 “那,我先回去了?” 张甫远注视着高小诺的身影进了高家的大门,觉得更有读书的动力了。 张甫远读书只是因为兴趣,而他恰巧又有读书的天赋,所以才走到现在,但是他对功名的执念并不深,要是深的话他早就去考秀才了。 头三年高举人就说让他去试试,当时高举人就觉得他考上的把握很大。 只是他自己又往后拖了一届。 没有定下这门亲事之前,张甫远是觉得秀才考不考并不重要,一个人的学识,一个人的品德,并不是以功名论的。 当然,今年他也会去考,为了恩师的期望,为了亡父的遗志,也为了自己的志向。 如同礼记中说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张甫远也有着那样的志向。 得逢盛世,这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机遇。如果说能为此盛世添砖加瓦,那是每一个读书人的志愿。 如今他有了一位同路人,是他喜欢的姑娘,他更要披荆斩棘,为他的姑娘献上荣耀。 旁人的闲言碎语,张甫远不在意,但是他不确定高小诺在不在意,他没有其他的本事,就是读书还可以。 有了这秀才娘子的名头,那些闲言碎语就没有了。 不过在考虑这个之前,他需要先把自己家收拾一下。 作为一个单身汉,张甫远本身挺爱干净,但是这个爱干净仅限于他能看到的地方。 比如说他的书房,堂屋,卧室,厨房,还有院子,其他的地方基本上都是他没去过也没碰过。 虽然说剩下的时间还有很久,但是早点收拾好还是没有什么的。 张甫远这边轻松很多,钱氏已经在为高小诺准备嫁妆了,要新打家具,嫁衣用不着说,还有新衣新被,各种各样的陪嫁。 首先是张甫远送来的各种东西,最开始的银子跟墨锭,还有后面的房契,全部都给高小诺陪嫁过去。 然后就是地,钱氏准备给高小诺陪嫁五十亩地,其中有二十亩良田。 还有银子,钱氏为闺女准备的银子陪嫁有一千两,高家的祖父母又给添了一千两。 最重要的就是人,高小诺不爱做家务,钱氏也不想勉强她闺女。 在娘家都没有做过家务,没道理嫁了人就要做家务了。 可还是那句话,她闺女不爱做家务,总不能让女婿做,不好看也不好说,所以最后钱氏打算给高小诺陪嫁几个人。 “首先年纪太大的不成,女婿明年就要去府城进行院试,说不定以后还要去省城京城,太老了不能陪你们走那么远的路。” “年纪不能跟你相当,女婿长的这么好看,人又出息,万一让人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那你到时候可没地方哭。” “他敢!”高小诺翻了翻白眼,觉得这一点纯属钱氏多想。 “你咋说话呢?”钱氏发愁,男人都是要给面子的,私底下再怎么闹脾气也没事儿,出了门不能这样,她闺女这么聪明,怎么不懂呢? “你在外可不要这样说女婿。”钱氏警告,惊觉自己在这方面对女儿的教导太少。 她总觉得女儿还是个小孩子,就算是之前之前张罗着给闺女定亲也没想着要教闺女夫妻相处之道,好在现在还不晚。 高小诺哼哼了声,没说答应还是不答应。 钱氏只当闺女答应了,又继续之前的话题。 “就算是女婿他自己立身持正,可万一人真生出了不该生的心思,到时候糟心的还不是你自己?糟心就算了,就怕损了夫妻情义。” “人跟人相处的情义都是有限的,损了也就没了!想要修复也难。” 眼看着高小诺受教点头,钱氏满意地继续话题。 “还要是女子,这个用不着我解释了吧?”钱氏问。 高小诺点头,好像小鸡啄米。 “我明天去牙行,挑几个人带过来,你到时候自己看着哪个顺眼要哪个,最好留两个。” “为啥要两个?一个就够了。”高小诺问。 房里边的事儿肯定是她自己干的,请人也就是忙忙灶里的活儿,还有院子里的,一个人就足够。 “你不要给女婿挑个书童?”钱氏反问。 张甫远觉得自己的事情还是要自己干,所以至今他都没有请书童。 钱氏可是知道的,自家夫君有个弟子是乡下的,考中了童生以后都是请了家里的堂兄当了书童。 请书童,方便自己放更多精力在读书上是其一,其次也是面子。 同样是童生,人家人人都有,就你没有?就你自立自强还是怎么的啊? 钱氏估计着女婿应该是没有想到这方面,闺女嫁过去了也是要操心这些的。 高小诺…咋回事儿?她还一直觉得钱氏虽然年纪比她大,都是自己哄着她来着,怎么分分钟就变得什么都明白了?自己没想到的地方钱氏都给考虑到了。 “你以为你娘就是吃干饭的?一把年纪都长到狗身上了?”钱氏反问。 高小诺打了个机灵,立马回答:“没没没!谁敢这么说我娘!我娘最聪明了!” “这世上,有人聪明给世人看,有人聪明给自己看。能聪明给世人看的,不是真的聪明就是彻头彻尾的大傻瓜!既然做不到那个地步,那不如聪明给自己看。”钱氏说。 “说人家傻的人,不知道别人心里也在嘲笑你傻呢!闺女,你要记住,跟人相处,万万不能从表面上看。”钱氏说。 她真是为这个闺女操碎了心,女子未出门前大多都在家里,相处的人都是家人,天真一点没啥,出了门相处的范围就广了很多,万事都要起个提防的心思。 她不希望闺女变成了别人眼里的傻子。 第14章 第二天钱氏就带着牙婆,还有几个孩童,几个三十岁左右的婶子到了家里。 孩童大概都是十来多岁的样子,在这边其实已经说不上是孩童了,可以说是半大孩子。 这些婶子看着都是麻利能干的类型,孩童也不瘦弱,跟高小诺想象中的不一样。 按理说当朝国泰民安,能卖身为仆的估计都是日子过得很不好的。 “姑娘,这些妇人呢!都是不卖身的,只帮忙干活。”牙婆解释道。 在县城生活,有像高家这样的,家中有铺子,可以请人,当然也有没有收入,所以家里男人女人都要打短工的。 高小诺明白了,这不就是现代的保姆嘛! 不过她们家刘婆子就不是了,据她的祖母孙氏讲,当时南方发涝灾,刘婆子是逃荒来的,然后卖身为奴,被孙氏买回家。 不过眼下国泰民安的,这几年也没什么大灾,所以沦落到卖身的人自然更少了。 “我才知道还有这样的呢!那更好,到时候女婿去科举的时候,你就用不着带着婆子去了,到时候再请一个就成了。”钱氏拉着高小诺低声说。 “你看婆子,我最看好的是左边第一个,浑身干干净净的,脸上含笑,看着就让人觉得舒服。”钱氏继续跟高小诺出建议。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爱笑的人过的都不会差,钱氏希望闺女将来的日子也能过的舒心。 高小诺点点头,“那就她吧!”她没有经验,所以很相信钱氏的眼光的。 因为昨天钱氏的一番话,她在高小诺心里的印象一下子就不一样了,也更乐意听她的建议。 婆子是钱氏帮忙参考着挑的,书童就是高小诺自己挑了。 “他们也是雇佣吗?”高小诺问牙婆。 “这可不是,半大孩子怎么雇佣?这都是被父母抛弃的,有的是我从小养大的。”牙婆解释。 国泰民安,百姓手里有钱了就想要生孩子,何况现在还是信奉多子多福,但是总有些糟心的人,爽了那么一把以后不想要孩子,所以被抛弃的人就更多了。 牙婆,本来是以贩卖人口为职业的职称,很不受人待见,但是现在的牙婆却没那么恶劣。 本朝严禁拐卖人口,这种要是被抓到了是要判死刑的,而且本朝也十分重视治安问题。 首先是拐卖难,万一要是被抓住了惩罚也重,那牙婆能怎么办?单凭借卖儿卖女的可供不上需求。 没有办法,牙婆们最后选择了捡孤儿来养,肯定不白养,可能小小的孩子就要学着干活了。 这无疑是个很好的变化,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能够活着,哪怕是为奴,肯定也是比死了强的,但是同时买人的价钱也大幅度提高。 毕竟人牙婆也不是办福利院的,她们领养人主要还是为了挣钱。 就这么一个孩子,牙婆养到这么大估计花了几两银子,但是卖出去就是几十两,翻十倍的利润,就算是麻烦一点,牙婆也是愿意的。 主要还是这种牙婆自己养的人,比较受大家欢迎。 牙婆虽说不会给人吃太好的东西,但是也不会饿着人,毕竟是要拿来换钱的东西。 高小诺最后挑了一个瘦高的少年,少年看起来很沉默的样子,比较符合张甫远给高小诺的印象。 并且这少年在几个人里看起来是最好看的,眼神也没那么木。 “你叫什么名字?”牙婆走了以后,高小诺柔声问。 这人年纪估计就跟高小弟差不多一样大,但是却比高小弟瘦弱些。 “我叫张十三。” 因为牙婆姓张,他在牙婆那批收养的人里排行十三。 听了这解释高小诺又问他要不要换名字? 张十三立刻就跪了下来,把高小诺吓一跳,也把钱氏吓得不行。 钱氏送牙婆出门,一回来就瞅见张十三跪下来的样子,连忙快步走过来把人扶起来。 “你这孩子,下跪干嘛呀?咱家不兴这个!”钱氏拉着人胳膊说。 “我谢谢小姐赐名。”张十三挠着头局促地说。 钱氏的注意力瞬间就转移了。“你给他起名了?起的什么名?” 不等高小诺回答又说:“你平时也不爱看书,能起出来好听的名字不?要不让你爹取?” 高小诺一想也是,张十三最后还是要当张甫远的书童的,读书人的书童名字不要起的文雅些?让她起文雅的名字,除了笔墨纸砚这些她也想不到更多了。 “那你就让我爹给取吧!” 钱氏点点头,带着张十三去了前头。张十三是要培养做书童的,可以让他先在高举人跟前锻炼些许日子,到时候再跟着高小诺一起陪嫁出去。 留下的那位婶子名字叫李兰,虽然说是雇佣,但是雇佣这个年限比较高,十年的合同。 钱氏把钱给牙婆,最后牙婆跟李兰怎么分那就是人家的事儿了。 这位新来的李兰李婶子十分有眼色,那边钱氏刚走,李婶子就问家里她能帮忙做什么? 她这是在问家里有什么忌讳的事情,有什么不能做的。 高小诺揉了揉脑袋,觉得有点头疼:“我们家人口简单,事儿也不多,原来的林婆婆完全都能干完的。” 不等高小诺说剩下来的话,李婶子就有点急了“小姐!我啥都能做的,在我们村数我干活最麻利!” “婶子,你先听我把话说完!是这样的…”高小诺就把事情给解释了一遍。 人家是雇佣不是卖身为奴,所以高小诺觉得还是要跟人解释一下的好。 人来的时候在高家,到时候她要把人带到张家,人家自己不愿意怎么办? “那没问题!不都是干活吗?这个我最拿手了!”李婶子拍拍胸脯,一点都不在意。 “那这之前你就先跟我们家林婆婆一起干活吧!”高小诺说。 心里盘算着是不是她出门以后也可以给家里请上一个类似于李婶子这样的保姆。 林婆婆的年纪已经大了,现在干的活也就是灶间的那点事儿,虽然说林婆婆是卖身给他们家的,但是已经相处了这么多年了。 何况高小诺也算是林婆婆看到大的,在高小诺眼里林婆婆更像一个家人。 在这个时代,林婆婆的年纪已经是可以颐养天年的年纪了。 高小诺之前都没有想到这个事儿,就看李婶子来了以后,林婆婆活儿少了很多,高小诺才突然意识到这个事情。 高小诺把这个想法晚饭的时候跟家里人说了一下,大家都挺赞同的,钱氏还埋怨高小诺为什么不早说?早说今天留下来两个多好? “早说了也不行呀!咱家现在又不需要三个人干活。”高小诺反驳。 他们家的活是真的很少,也就只有洗衣做饭这两件事儿,自己屋子里面的卫生都是自己保持的,并不用人帮忙。 李婶子来了以后,林婆婆就把洗衣服的活儿让给了李婶子做,平时做饭的时候也让李婶子打打下手,但是林婆婆还是毋庸置疑的主厨。 其实李婶子真的厨艺也挺不错,起码高小诺自己是这么觉得的,不过显然家里边的人都更喜欢林婆婆做的饭。 毕竟林婆婆在高家干了这么多年了,高家每个人的胃口她都摸得清清楚楚的。 时间就在钱氏的忙碌准备中匆匆过去,天冷了又渐渐转热,离高小诺的婚期也越来越近。 越是临了,高举人就越是觉得憋屈。别看他当初说的多好,有多看重张甫远,眼看着自己家养了十几年的宝贝白菜,马上就要被别家的猪叼走,个中滋味也就只有高举人自己心里面清楚了。 偏偏钱氏的感觉却跟他截然相反,她刚开始不怎么满意张甫远这个女婿,现在却有点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的感觉了。 张甫远对高小诺是真的上心,每天都是各种各样的甜点送过来,都是人家自己做的。 高小诺跟甫远感情进展十分喜人,钱氏是最开心的。 每天晚上钱氏都在高举人耳朵边上念叨,闺女的这个嫁妆准备好了,闺女的那个嫁妆收拾完了。 可把高举人给难受的呀!可是难受他也不能说,当初是他自己看中了张甫远,钱氏是不同意的。 秉持着耳不听心不烦的原理,最近高举人在前厅呆的时间是越来越长,每天是不到吃饭都不往后院来,吃了饭之后接着往前面去。 “你爹不会后头有人了吧?”就这么过了半个月,高小诺的嫁妆差不多都准备完了,钱氏终于发现了自家丈夫的不对劲,狐疑的问高小诺。 高小诺反应十分激烈“娘,你可别瞎想!我爹才不是这样的人!”这种误会可不能有。 钱氏当然知道自家丈夫不是这样的人,也好奇他天天呆在前厅到底干嘛呢? 于是这天吃完晚饭,高举人又悠悠闲闲的踱步到前边去看书了,钱氏偷偷摸摸的跟在后面。 钱氏的跟踪没被发现,她看着高举人走到了书房,点上了油灯,到了时间点才出来。 所以到底为什么宁愿在前院看书也不愿意回屋子?难道是嫌弃我人老色衰了?钱氏摸着自己光滑的脸蛋,陷入了自我怀疑中。 期间原名张十三,现名侍棋,高举人白瞎了高小诺寄予的厚望,给张十三起了高小诺觉得还不如原名的名字。 但架不住人自己乐意,侍棋自己倒是挺喜欢这个名字的,带个棋字呢!听着就高雅上档次。 第15章 眼看着离婚期越来越近,高小诺也越来越焦躁,高小诺寻思着自己大概是婚前恐惧症。 但是知道了也没办法啊!想到自己马上就要跟一个男人吃喝拉撒都在一起,只是想想就觉得难以接受。 高小诺赖在被子里,不肯出去。 “你偏偏今天犯懒病!今天可要试嫁妆!到时候嫁妆不合适了你还要找我哭。”钱氏说。 高小诺期期艾艾地看了她娘一眼。“娘,我不嫁了成吗?” 钱氏焦躁地在屋子里转了两圈。“你想着吧!事情都已经到了这一步了,你嫁也要嫁!不嫁也要嫁!” 高小诺委委屈屈地把头埋到了被子里。 “快点起来!春娘快来了。”钱氏催促。 春娘是钱家绣坊里头的人,平时常去一些有钱人家里帮女眷量尺寸。 不过绣坊不管送衣服,高小诺这个还是因为钱氏在,钱氏虽然出嫁了,但到底还是钱家的姑奶奶,钱氏跟长兄的关系也不错。 高小诺的磨蹭并没有什么用,她最后还是在春娘没到之前起床了。 春娘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还带了个小绣娘,小绣娘还捧着高小诺的嫁妆。 春娘眼光落在高小诺身上,亮了亮“几个月没见,小诺更漂亮了。” 春娘是个绣娘,虽然说现在已经很少做活,但是想象这件凝聚了大家心血的嫁衣穿在高小诺身上,还是很开心的。 外甥女儿的亲事,钱家舅舅也很上心,让店里最好的绣娘做主,几个绣娘做辅,一同努力了很久才绣出来这么一套嫁衣出来。 闻言本来有点郁郁的高小诺露出一个笑,小绣娘小心翼翼地把嫁衣展开,李婶子打下手。 嫁衣很漂亮,非常漂亮,钱氏也忍不住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仿佛已经想象到自家闺女盛装出嫁时候的样子。 高小诺也被嫁衣吸引了眼光,高小诺看过无数漂亮的衣服,后世各种各样的时装杂志,还有明星身上的高定。 这件嫁衣并不输于她见过的任何一件。 这有一种很人性的美,这个嫁妆上面的一针一线都是由绣娘亲手绣出来的,上面的每一个图案都凝聚了绣娘的心血。 “谢谢你们,嫁衣很漂亮。”高小诺认真地对春娘说,只是看着这件嫁衣,就能知道大家费了很大的心思。 春娘脸上露出一个笑,指着嫁妆上的领口位置。“这里应该再缝上一个盘扣,我拿来了,就要小诺自己缝了。” 嫁妆本来应该是让新娘本人自己做的,然而高小诺手艺不佳,钱氏只能让绣庄做。 但是高小诺还是要动上几针的,起码做个样子。 高小诺露出一个有点牙疼的表情,然后答应下来。 钱氏的绣活好,春娘没见过高小诺做绣活,觉得这么容易的活儿,高小诺做起来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放心地走了。 钱氏也要忙其他的事情,于是留下来高小诺一个人,对着这件漂亮的嫁衣发愁。 其实高小诺虽然说极不擅长绣活,但是缝个扣子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关键是绣娘们把嫁衣绣的太好了,她的扣子不能跟人不搭啊! 最后高小诺决定还是先锻炼了一下,她找出了一件她之前穿过的衣服,因为小了所以被高小诺压在了箱底。 先把扣子给拆了,然后再缝上去。其中过程有多艰辛暂且不提,反正在出嫁那天高小诺的嫁衣是完完整整漂漂亮亮的。 三月二十八,正是春树吐芽的时节,天渐渐暖了,高家一大早就忙碌了起来。 孙氏出头,在高家请了位有福气的婶子,这位婶子嫁到高家以后生了两子一女,孝顺父母,日子顺心,是有名的有福气。 高小诺穿上了嫁衣坐在梳妆镜前,孙氏请的全福人宋婶子手里拿着一根用线搓成的绳子,要为她开脸。 宋婶子看了眼高小诺白嫩的小脸蛋“咱小诺脸光滑,可以少受点罪。” 高小诺警惕地看着宋婶子手里的绳子,听说第一次开脸很疼。 用绳子把脸上的汗毛绞下来,想着都觉得恐怖。 但是高小诺之前已经恳求过钱氏,遭到拒绝以后不死心又去骚扰了孙氏,但是开脸这个步骤好像确实省下来。 “婶,你轻点儿成不?”高小诺请求。 “小诺你放心!婶子心里有数。”宋婶子很自信。 高小诺稍微放了心,闭上了眼睛。 “左弹一线生贵子,右弹一线产娇男,一边三线弹得稳,小姐胎胎产麒麟。眉毛扯得弯月样,状元榜眼探花郎。我们今日恭喜你,恭喜贺喜你做新娘。” 宋婶子的歌唱完了,高小诺睁开眼睛,哀怨地看了眼宋婶子。 什么心里有数!都是骗人的!疼死个人了。 接下来就是化妆,开了脸化妆会容易很多,也不知道钱氏是怎么说的,为高小诺化妆的是钱氏自己。 高小诺还记得以前看过的,说古代女子嫁人的时候化妆都是大浓妆,妆画好了完全看不出来人长啥样。 钱氏的审美,高小诺还是相信的。 钱氏笑意盈盈的送了高小诺上了花轿,转身就开始抹眼泪。 “都怪你!咱闺女年纪还这么小!”钱氏揪着高举人的胳膊说。 一边说还一边哭的稀里哗啦的。 钱氏是一个很重视自己形象的人,无论是什么时候,她都会保持最精致的自己,此刻却哭的一点形象都没有。 这也是她第一次在众人面前表现的不给高举人面子。 一起送客的人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的样子,笑哈哈地说先去吃东西了。 虽然说他们家是嫁姑娘,但是也治了宴席,就在高家的酒楼。 高举人本来也挺难受,被钱氏这么一闹也难受不起来了,眼看着围着她们的人都走完了,高举人把妻子搂在了怀里。 孩子们都会长大,然后有各自的生活,就算是高子翔,说起来年纪还小,但也是过不了几年就要说亲了。 虽然高子翔在眼前,但是成了亲那自然就不一样了。 高举人不知道怎么安慰,所以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用这样的方式给妻子安慰。 高小诺也挺紧张的,但她紧张的是即将跟一个男人共同生活,而不是远离父母。 古代人觉得女子出嫁了以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不好多回娘家,但是高小诺自己完全没有这个顾虑。 并且自己爹是张甫远的老师,自己想回家那还不简单吗? 前边的喇叭唢呐不停,高小诺抓着自己的手帕,轿子终于停了,张甫远牵着她的手,跨过火盆,拜堂成亲。 整个过程高小诺都是由张甫远牵引着做出来的,等她反应过来她已经坐在床上了,一个陌生的婶子在耳边问她要不要吃什么东西。 说实话,前世今生第一回嫁人,高小诺不是不惶恐,无论之前说的有多么自信,对张甫远的人品有多么高的赞许,她还是害怕。 这是古代,虽然比较开放,但是对女子的禁锢始终存在。 她也在不知不觉中被禁锢着,比如说在高举人回家以后的几年基本上没有出过家门。 高小诺算不上一个太爱外出的人,但是也绝对没有宅到几年不出家门的程度。 上辈子她还是很乐意跟好友一起喝酒逛街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别人的眼光,在高举人刚回家的时候,高小诺还在坚持着每天去饭馆,但是看到她的每个人都在说着一些在他们看来很正常的话。 “高举人的闺女竟然在饭馆里算账?真的是太不合体统了!” 甚至有些人跑到了高举人面前让他管管自己的闺女。 如果她穿成一个孤女,那想必也没那么多人看不过眼,就算是说了她自己也无所谓,毕竟无牵无挂。 可她是高举人的女儿,在别人眼里她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高举人。 她自己不在意,但是影响的不止是她,还有高举人。 高举人在高小诺看来是个十分好的爹,她不想要影响高举人,在读书人眼里,名声重于天。 嫁人,嫁的还是个读书人,她要怎么做?她不能像别的女子一样安分地呆在后宅。 那失去的是她自己的尊严,她上一辈子父母二十多年教给她的为人的尊严,她做不到。 也许张甫远能够让她安安稳稳的生活,无需为生活所困扰,成为人人艳羡的对象,但这些不是她想要的。 她要怎么跟张甫远相处?张甫远想要的是她这种在别人看来“不安于室”的妻子吗? 这些都是她要想的,不满足于现在,那她要怎么做?她能怎么做? 她曾经看过一本,叫《小娘子奋斗日常》,喜欢里面的女主,虽然已经忘记了女主的名字,穿越到了古代以后也能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 但是那一套在自己身上压根行不通,她父母不需要自己继承什么,只想要她过的安安稳稳。 她顾虑的也很多,比如说名声。 高小诺拒绝了这位婶子的提议,继续为自己的未来发愁,跟她一起过来的李婶子进门,看她什么都没吃顿时就急了。 “小姐,你怎么不吃东西?”李婶子一边走一边说。 这声小姐是李婶子她自己想的,觉得这样叫能让高小诺脸上长点光。 “我不饿。”高小诺声音在盖头下显得闷闷的。 “这可不行…” 第16章 李婶也是嫁过人的,自然也清楚新娘子现在有多累,不吃东西是不行的。 “好歹吃上一点。”李婶子劝道,那个陌生的婶子也跟着劝。 高小诺到底还是吃了东西,毕竟她也饿,大早上就被叫了起来,迷迷瞪瞪地就被拽去开脸化妆,然后张甫远就来了。 李婶子来了以后一直在说话,可能这些话高小诺并不是特别有兴趣,但是也一定程度上压住了她的紧张心理,让她别在这么胡思乱想。 外边很热闹,人来人往的,虽然说本身张甫远家人少,但是张家是个大宗族,今天有点关系的都来了。 高家是请人到高家饭馆里吃饭,张家就在院子里治了桌席,请的也是很好的师傅,席面有鱼有肉,看着无比丰富。 高小诺头上戴着凤冠,虽然说没有她电视剧里看的贵,但是还挺重的,贵重这个词,起码满足了后一个。 “那要先把我凤冠先摘下来。”高小诺说。 张甫远二话不说就亲手为她卸下凤冠,高小诺都愣了。 “你小心点,别把我头发给打散了。”高小诺不放心地叮嘱。 高小诺刚吃了东西,张甫远就来了,挑了高小诺的红盖头。 高小诺要和张甫远一起去院子里跟人敬酒,让高家宗族以及张甫远的朋友们也认识一下高小诺,张甫远的夫人。 高小诺都做好发型什么的完全被毁掉的准备了,但是实际上张甫远堪称心灵手巧。 凤冠摘下来,她的发型基本上没有太多的变化。 “你可真厉害。”高小诺看着张甫远,诚心诚意地夸奖。 张甫远耳朵尖有点微红,“娘子满意就可。” 高小诺…这家伙平时表现的这么直男,这会儿改口倒是挺快,用不着人提醒。 不过她也没有反驳。 无论她心里有着怎样的不适应,新生活就是开始了,她肯定不能沉浸在自己的不适应里面。 高小诺从来都不是个逃避的人。 “那走吧,我的夫君。”高小诺把手伸出来。 张甫远耳朵尖的红色蔓延到了脸上,所有人都能看的清清楚楚的,并且难得的晓得了高小诺意思,伸手把高小诺拉了起来。 两个婶子在后面无言地交换了一下眼神,都有着同样的笑意。 家和才能万事兴,张甫远是张家这一辈最有出息的小辈,张家的人都希望他能更好。 张甫远没有长辈,本来应该是他老师,也就是高举人过来受礼的,但是因为高举人还有个身份,是高小诺她爹,所以高举人自己推辞了。 嫁女儿也是大事儿,家里那边也有一摊子需要他应承呢! “这位是三婆婆。”张甫远向高小诺介绍。 高小诺泯一口酒“三婆婆好。” “这位是…” 张甫远几乎把张家宗族里的长辈都请过来了,这会儿素日冷清的院子热闹的不行。 高小诺跟着张甫远一个个敬酒,她就泯一口做个样子就成,但是张甫远的酒是实打实地喝下去的。 一圈酒敬完,张甫远看着没什么大事儿,实际上人已经迷离了。 也难为他,就算是醉了也是一幅冷冷清清斯文端庄的样子,安安稳稳的把人都给送走了。 人是都已经走了,留下来一院子的烂摊子,从各家借来的桌椅板凳合家都搬走了,但是留下来七零八落的剩菜剩饭,还有用过的碗筷。 高小诺看着这一摊子觉得有点糟心,撸起袖子打算跟李婶子一起收拾,却被李婶子教训了一通。 “今天是什么日子?可轮不到您干活儿!您先去睡吧!姑爷还在等着您呢!” “又不是没人帮我!侍棋还在呢!院子里又有井,不耽误什么事儿!” 高小诺被李婶子赶到了堂屋,她在房间门口深吸了一口气,做足了心里准备才推开门。 粗壮的龙凤烛散发着黑暗的光芒,房间里处处都是新成亲的痕迹,桌上的喜盘,大红的桌布。 然而今天的男主角在干嘛呢?他躺在床上睡着了。 脸蛋睡的红扑扑的,看着睡的无比香甜的样子。 高小诺…看来我那一番心里准备是白准备了是吧? 费力地将张甫远的外衫去掉,高小诺已经累瘫了。 本来从一大早就开始忙活,后边又喝了一点酒,高小诺干完这个以后也躺床上睡了。 可能因为太累了,所以也没做什么梦,一觉睡醒已经是天亮了。 高小诺睡的不知今夕是何夕,在床上坐着发呆,眼神涣散头发凌乱。 等她差不多反应过来了,一扭头就看见在那边含笑注视着她的张甫远。 高小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自己埋进了被子里。 “你先出去。”声音闷闷的。 看见张甫远的这一刻高小诺完全清醒过来了,她现在已经是个已婚妇人了,丈夫是外边坐着的那位,昨天晚上是她们的洞房花烛夜,然而他们真的只是盖着被子纯睡觉。 她正躺在自家丈夫的床上,嗯,自己刚睡醒的时候啥样子,高小诺自己心里挺清楚的。 妈呀!咋办?第一天我就把我自己的小仙女形象弄丢了! “我去为娘子打点水。”张甫远语气温柔。 他其实也挺害羞的,除了害羞以外更多的是高兴。 时隔多年,他们家终于迎来了另一个主人,这人还是自己喜欢的姑娘。 张甫远从定亲那天就开始期待,时至今日,终于成真。 高小诺觉得自己刚睡醒形象不佳,但是在张甫远眼里,高小诺哪里哪里都可爱。 红扑扑的脸蛋,迷茫的眼神,甚至还打了个小小的哈欠… 张甫远去帮高小诺打洗脸水了,高小诺才从被窝里钻出来,换衣服梳妆。 一个好消息,她终于可以梳更多更漂亮的发型了。高小诺在高家的时候闲暇时间特别多,其实就是除了有时候帮高家祖父算一下他从铺子里拿出来的账本,基本上没有其他事。 所以她花了大量的时间收拾自己,恰巧她娘钱氏也是个精致小仙女,只是发型她都学会了几十种。 只是很可惜,在古代未出嫁跟出嫁的发型不一样,很多发型很好看,但是高小诺不能梳。 现在就好了,没有那么多的限制了,她想要什么样的发型就可以梳什么样的发型。 梳妆打扮,一切都收拾好,高小诺才从屋子里走出去,张甫远正在院子里舒展身体,看到她眼睛亮了亮。 李婶子已经做好饭了,看高小诺从屋子里出来,满脸笑容地把饭端到了堂屋。 做为一个过来人,李婶觉得自己很清楚今天高小诺为什么起这么晚的原因,虽然不清楚为什么昨天他们屋子里一点声音都没有传出来。 不过这不是问题!说不定她已经可以期待将来的小少爷了。 就看着这对父母的长相,就能够想象将来小少爷会长的有多好看了。 李婶还特别贴心地给准备了红枣粥。 高小诺并不清楚李婶误会了,她已经决定跟张甫远坦诚自己的想法,既然已经结成夫妻,她就有必要让对方得知自己的打算。 吃完饭,高小诺摸了摸肚子,觉得李婶今天做的饭好像格外好吃。 “我有点事儿想要跟你谈谈。”高小诺先是犹豫了一下对张甫远的称呼,最后决定忽略这个问题。 “去书房去说可以吗?” “可以。”高小诺说着,两人就并肩往书房走。 明明还有点陌生,但是他们走在一起的身影却显得那么和谐。 李婶看着两人的背影眯了眯眼睛,挺开心。 把高小诺安顿在书房,张甫远又去倒茶,高小诺不说话,张甫远就忙着沏茶泡茶开窗户。 “你别忙了!我有事儿跟你说呢!”高小诺本来想等他忙完的,然后发现对方根本就是紧张,所以才做出来忙碌的样子。 看他那张淡定脸是真的看不出来的。 张甫远听话地坐下,看着高小诺等她说话。 “我想跟你讨论一下我们将来的相处模式。”高小诺深吸了一口气。 跟一个古代人说这个,高小诺真的是下了挺大的决心的,这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高小诺对张甫远的了解。 张甫远这个人,不愧是高举人的得意弟子,他很大程度上跟张甫远都是十分相似的。 张甫远跟高举人虽然说是儒生,但是并不迂腐,甚至跟她上辈子的遇到的很多男人比起来,他们还不一定会输。 他们对自己的要求都十分严格,但是对于旁人却十分尊重,这种尊重不限性别,不限年龄。 甚至因为有了这些尊重,他们会显得有些不遵循理教。 这方面张甫远比高举人要掩饰的好,起码在旁人眼里,张甫远都是严谨,守礼,斯文…但是实际上他可能比高举人更甚。 最大的证据就是张甫远为她做的那么多小点心,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不可置信的。 就算是在她上辈子,依旧有很多人把做饭视作女孩子专属,但是做为一个古代人,张甫远就能够毫无芥蒂地下厨。 “我想要为自己找一份工作。”高小诺说。 “我想了很久,最后决定尝试写话本子。” 话本子,也就是,上一世高小诺在学生时期也看过一些,但是工作了以后就基本上没有接触了。 也就是她跟张甫远定亲以后,钱氏觉得她没有经验,所以给她买了话本子,正好她为此而发愁。 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 17章 高小诺历数了她能干的事儿,并不多。 因为时代的限制,适合女人做的职业本来就少,再因为她的身份刨除一大部分,剩下的寥寥无几。 其中她最感兴趣的就是写话本,也就是写。 高小诺没有这个经验,平生写作的巅峰是一篇小作文上了校报。 可是那又怎样?谁工作的时候不是一点经验都没有?不会可以学啊! 说实话她觉得现在写话本要想写出点成绩来,可比她上辈子容易多了。 首先是市场广阔,商业发展,思想启蒙,但是目前高小诺看过的话本质量都不怎么高。 最受欢迎的就是贵女爱上穷小子,什么为了追求爱情做了这样那样的事情,贵女的家人这样那样的反对。 最后再来个悲剧结尾,赚足一腔眼泪。 总结就是剧情够狗血,但是可以从中汲取一些经验,比如说关于女性的觉醒。 高小诺发现,但凡是女子主动追求爱情的作品,都比较受欢迎。 那么话本的受众是谁呢?是女子,广大被困于后宅的女子,她们未必就是真的有勇气追求爱情,但是内心已经升起对盲婚盲嫁的抗拒。 因为自己没有勇气,所以就很爱看这些话本。 高小诺跟张甫远说这话时已经下定决心,她是肯定要做的,就算是张甫远不同意。 但是她也很希望张甫远能支持她。 高小诺对张甫远有好感,还不少,这好感始于颜值,还没有陷于人品,还差临门一脚。 高小诺说话的时候紧紧盯着张甫远的眼睛,果然他并没有露出任何反对的意思,不知道为什么高小诺松了一口气。 张甫远眼神中露出些许迷茫:“话本,那是什么?” 高小诺…???“你不知道什么是话本?你没有看过?”这简直是不可置信,连高小弟都偷看过一两本话本,张甫远活这么大竟然没看过? 高小诺不怀疑张甫远在假装,因为没有这个必要。 张甫远想了想“话本”这两个字,觉得自己大概是明白什么是话本了,立马收回刚才的话。“我知道什么是话本了。” 高小诺无奈地笑了笑。“不就是没看过话本吗?证明你读书很认真。”所以你用不着掩饰了。 张甫远抿了抿嘴角,露出一个笑,这个时候他又像个阳光大男孩了。 “总而言之,只要你自己想好了,那就可以去做,我是不会阻止你的。”张甫远认真的说。 两个人对视了,屋子里的氛围顿时就有点奇怪。 “砰砰砰~”敲门声响起。 来人是隔壁大婶,姓李。 “好巧啊!说不定咱家是本家呢!”李婶子热情地说。 “那还真说不定!”隔壁李大婶估计也很爱说话,闻言积极响应,看着挺开心的。 “这是我娘家送来的番茄,这东西容易坏,送的太多了,就过来给你们吃点。”李大婶扬了扬手里篮子,里边放了几个红彤彤的番茄。 这个时候的番茄是最开始的品种,多汁且容易坏,稍微一碰就破皮。 高小诺接过了李大婶手里的篮子。“你等等,我把番茄先放下来。” 李婶子去帮忙放番茄了,高小诺就跟李大婶说话,得知了隔壁家的情况。 隔壁姓潘,跟张家算是几十年的老街坊了,关系还挺不错,这些年估计也给了张甫远不少帮助。 潘家没有铺子,他们家原本是在村子里的,潘家当家的有出息,就在县城摆了个小摊子,卖些吃食挣钱。 挣的钱加上又借了点买了这个宅子,不过因为铺子价钱太贵,到现在还没有寻着合适的。 李大婶话里话外挺满足:“咱原本村里谁不夸咱家有本事?都在县城买宅子了,我也没有多大的愿望,让小二出息就成了。” 李大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接了家里的生意,二儿子年纪还小,无论是李大婶还是潘家当家的,都是希望二儿子能读书。 跟张家打好关系,未必没有小心思,当女婿张甫远特别不受别人欢迎,还是他读书的本事,大家都是晓得的。 虽然说现在只是个童生,但是他考上童生的年纪太小了,因为这几年的沉寂,很多人都觉得他伤仲永了。 但是实际上,张甫远早就可以去考秀才了,现在只在扩大自己的把握而已。 李大婶不了解这些,在她眼里,童生就已经很厉害了,何况这童生还有个当秀才的爹,自己的老师是举人。 反正李大婶是坚定的认为张甫远前途无量,但是无奈她家没有适龄的女子,并且她本家是在农村,养出来的姑娘,她自己看着都不满意,更何况介绍给张甫远了。 张甫远跟高小诺定亲的时候,李大婶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瞧瞧!人家举人都觉得他有本事,要不然怎么会把自己的宝贝闺女许配给他? 头前张甫远一个单身汉,他自身又很不爱交际,李大婶也不好打关系,也就是在张甫远需要帮助的时候,以邻居的身份给帮点小忙。 现在张家终于进了女主人了,李大婶第二天就过来打好关系了。 娘家刚送来的番茄,她自己一个没吃都给送来了。 不说张甫远,就单纯是这个刚嫁过来的高氏,也值得交好啊!毕竟人家是举人家的闺女。 高小诺大概是明白了她的意思,估计是想让张甫远帮忙教一下她们家小二。 “婶子你是想让小二读书?”高小诺问。 李大婶一拍大腿“对啊!读书才有出息嘛!”李大婶一脸的理所当然。 “不过你想让甫远教的话肯定不行,他今年八月里就要去考秀才了,现在时间宝贵。”高小诺说。 “要是婶子不嫌弃的话,我平时也能给教上一点,或者是我去跟我爹说说,让小二去我家私塾去上课。” “不过婶子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要进我家私塾是要考试的,小二现在是多少字?念书念了多少?” 高小诺压根儿没等对方说话,好的坏的全说明了。 对方毕竟是邻居,而且是心怀善意的邻居,高小诺并不介意帮对方一把,但是她也不是什么忙都能帮。 高小诺清楚,估计对方是想让自己开口,然后让张甫远教她儿子读书。 这种事情无论浪不浪费时间高小诺都不会让张甫远做的,她还没有见过小二,也不清楚对方的资质怎么样。 如果要是为了识字而读书就算了,听李大婶的意思,还想让小二走科举这条路。 并不是高小诺狠心,走科举确实是一件很浪费钱的事情,家底稍微薄一点,就支付不起。 如果要是人有资质,家里有咬牙供就供了,花了钱能看到结果也是好的。 怕的就是对方并没有这个天赋,白白浪费了钱,还蹉跎了光阴。 当然这是人家家里的事,这跟他们并没有多大关系,毕竟也只是邻居而已。 就算是对方天赋异禀,这种事情也是张甫远自己的事儿,高小诺是不会为了拉不开脸这样的原因就插手张甫远的事情的。 “去私塾不就是让人教读书的?咋还要考试啊?”李大婶傻眼。 她儿子小二目前为止,确实是一个大字都不识的。 她倒是也没非要让张甫远教她儿子,虽然说认为张甫远前途光明,但是毕竟现在只是个童生,在县城里开私塾的,起码都要是个秀才了。 童生比起来秀才,那肯定是秀才更有说服力啊! “那哪家的私塾不考试就能进去?你知道吗?”李大婶期盼地看向高小诺。 “除了我们家,其他的基本上都不考试。”高小诺如此回答。 本来她们家私塾也不考试的,但是高举人的举人功名,实在是太给力了,不考试的话,学生实在太多,高举人买的那个院子装不下那么多学生。 “这样啊!”李大婶若有所思。 正好李婶子也拿着李大婶的篮子出来了,篮子里边放了几只笋。 “正好我今天上街的时候那个小贩就剩几个笋了,我一起买给我便宜了不少,买回来我还想着家里吃不完呢!你们拿回去吃吧。”李婶子笑着说。 其实并不是吃不完,三月里正是春笋发生的季节,高小诺最爱吃笋,所以李婶子才买了这么多。 但是人家掂着东西上门来的,总不能让人空手回去,张家的院子里也没种什么蔬菜,能给人家回去的也就多了这几个笋了。 李大婶也没拒绝,接过了李婶子手里的篮子。“成,那我也就不跟你们客气了,我要去街上给我们当家的帮忙,就先走了。” 送走了李大婶,高小诺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说实话,她不爱跟人这样说话,说一句话要想人几个意思,她不爱猜人意思。 “你要是不喜欢的话,以后不用跟她说话。”张甫远不知道什么出来了,看着她松了一口气的样子说。 高小诺又横了他一眼。“到底是邻居,远亲不如近邻,关系用不着弄得这么僵。” 并且人家也没有什么坏心思,连耍心眼都显得光明正大的,并不讨人厌。 “可是你不喜欢。”张甫远无辜地盯着高小诺,不明白明明不喜欢为什么还要相处。 第18章 高小诺突然觉得张甫远能长这么大挺不容易的。 “我要去买话本,你要跟我一起去吗?”高小诺问。 既然已经确定方向了,那就要更多的研究一下这个时代的话本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之前她看过的话本全部都是钱氏给她买的,比较具有选择性,全部都是情情爱爱的。 她需要更全面的了解现在的话本,了解现在大家的需求,然后才能写出比较适应市场潮流的东西。 可别说她俗,说启蒙女性的思想什么的,有多大锅做多少饭,她自己现在还没从泥坑里出来呢,以后或许她会写一些有意义的作品,但现在的她还没有资格。 “一起去吧,我正好想要看看有没有新书出来。”张甫远说。 张甫远带高小诺去的书店就在出门不远的地方,柜台有个四五十岁的掌柜,懒懒地坐在那里,头一点一点的,随时都有可能睡着的样子。 “这怎么刚成亲就出来了啊?”这人好像跟张甫远很熟悉的样子,熟稔地打招呼。 “潘叔,我来看看有没有新来的书。”张甫远说。 四书五经那些都是最基本的,想要考科举还要多读当今大儒的注释,毕竟说不定到时候他们的主考官就是你曾经看过的某本书的作者。 有些人总是快要到时间了才去找主考官的文章来看,不去讲有没有用,也不一定能够买得到。 张甫远爱看书,看这些书对他来说是挺有意思的事儿,又有可能对科举有帮助,一举两得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就在那里,你自己去看吧!”潘叔想都不想就回答。 “这位就是甫远的小媳妇吧?”潘叔目光落到高小诺身上,一下子就挪开了。 非礼勿视,潘叔还是懂的,读书人都在意这个。 “潘叔好,我来看看这里的话本。”高小诺回答,一点都不害羞。 虽然说这是个男人,但是都是她爹的年纪了,害羞个毛线啊!何况人家只是看了她一眼而已,还马上就转开了。 潘叔心里觉得倒是挺意外,很少见到这么干脆的女性。 “就在最里边的那一列。”潘叔指着里头那一列书说。 来书店的大多都是读书人,为了话本而来的寥寥无几,并且大多数都是匆匆买了就走,很少有人停留,所以潘叔也没说让张甫远陪着她。 说完之后潘叔就闭上了眼睛,打算接着打盹。 但是高小诺觉得还不够。“潘叔,你这里收话本吗?” 潘叔睁开眼睛,总算是给了高小诺一个正眼。“收啊!怎么不收,价钱不定,看写的怎么样。” 高小诺的意思很明显,潘叔就不等她问接下来的的话,直接把所有的都说了。 没说的是想要写话本的人挺多的,但是真正下笔的很少,能写的好的更少。 虽然说现在的读书人大多都看不起话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写话本容易。 写话本跟写文章不一样,重要的是故事情节,只要情节好,文笔不好也无所谓。 并且因为受众问题,也不能写的太晦涩,要通俗易懂。 所以来问他这事儿的人很多,有未出嫁的少女,有落魄的读书人,这种问题他早就回答了无数遍了。 但是其实他并不相信高小诺的稿子能到他手里,所以也懒得招待她。 不过,已经出嫁的妇人要写话本的可真不多,这还是头一个,这位高氏没出嫁之前也没听说有什么才名啊。 高小诺其实还想要打听更多,但是眼看着人家一幅不想要搭理人的样子,高小诺只能去看话本。 别说,虽然说话本放在最里边,但是还真不少,占据了一整个书架,放的满满当当的。 高小诺的第一反应是原来现在话本已经发展到这个程度了,一间小小的书店就有这么多,并且打眼看过去,竟然看不到有重复的。 看来她计划的执行难度更大了一点。 坐在柜台后面的潘叔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露出被他压在下面的话本。 “这本看完了,要换一本了。”潘叔喃喃自语。“还是等那个高氏走了再换吧。” 走的时候张甫远只拿了一本书,但是高小诺拿了五六本,她挑的都是放在最瞩目地方的书,并且大致挑选了一下类型。 目前这书店里有三种类型,一种是高小诺之前看的,关于爱情类的;还有一种是升级流的,主要是穷小子考科举的故事;最后一种就是妖魔鬼怪类型的,大多是跟爱情类的结合在一起的,嗯,人鬼恋情。 古人还挺大胆,高小诺看的津津有味,这写的可比后世的恐怖电影恐怖多了。 最后结账的时候高小诺自然比张甫远的要多,没见张甫远拿钱,他直接让潘叔在他账户里扣。 “因为我常常在这边买书,每次都拿钱太麻烦了,所以直接放了些银子在潘叔这里。”走出书店,张甫远跟高小诺解释。 “看出来了,我今天中午想吃锅巴,就你做的。”高小诺的注意力压根不在这里。 “好,我回去做。” 潘叔看着夫妻俩的身影从书店里消失了,潘叔拿着自己看完的话本,慢慢悠悠地站了起来。 一天一话本,他这日子快活似神仙,他那几个兄弟,哪个有他过的舒服? …… 回去张甫远把书放在了书房就直奔厨房,高小诺也没看她的那些话本子,也去了厨房,穿上了罩衫,打算跟张甫远打下手。 “这可不行!您这双手可是拿来写字的,怎么能进厨房呢!”李婶子一脸惊吓,拦在门前。 虽然说之前就听说姑爷会亲自下厨给小姐做饭,但是毕竟没有亲眼看见过,冲击不大。 “是啊!”侍棋也在一边应和李婶子。 侍棋在高家养了快一年,个子更高了,现在差不多跟张甫远差不多了,因为个子长的快,所以倒是没有明显的变胖,给人的感觉还是高高瘦瘦的。 侍棋向来都是面无表情,现在这种表情倒是有点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有的感觉。 “没事儿。”高小诺穿着罩衫说。“今天就用不着李婶子做饭了,我也下回厨。” “你想吃什么?”高小诺看向张甫远。 “你做什么都可以,我不挑食。”张甫远说。 “那好,我先给你打下手,你做锅巴,你做好了再给我打下手,我做饭。”高小诺提议。 张甫远表示赞同。 李婶子跟侍棋只能看着这一对年轻的夫妻万分默契地在厨房里做饭。 “这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侍棋轻声说。 在侍棋进门这一年,还没见过高小诺下厨,在他眼里高小诺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做饭这种事儿,他都不敢放在高小诺身上。 “跟我想的也不太一样。”李婶子说。 姑爷可是个读书人啊!她对不起夫人,夫人让她陪嫁过来就是让她洗衣做饭的。 现在倒好,自己才做了一顿饭,就让小姐跟姑爷一起下厨了。 她都想好了,小姐出嫁以后,只需要跟姑爷一起享福,用夫人的话来说,就是那啥?红袖添香就成了! “好了,别烧了,可以了。”高小诺一声令下,夫妻共同做的第一顿饭终于好了。 小夫妻脸上顿时都露出满意的微笑,乘菜出锅。 虽然说的是高小诺做饭,但是她实际上只炒了两个菜,张甫远在做锅巴之外还做了两个菜。 高小诺觉得这是自己做的最好吃的一顿饭,如果说每顿饭都能这么好吃,以后天天都做饭也没什么问题,高小诺想着。 吃了饭夫妻俩一同进了书房。 李婶子跟侍棋同时松了一口气,对嘛!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嘛!这顿饭俩人吃的都胆战心惊的。 不过,姑爷跟小姐的手艺还真的挺不错,饭做的可真好吃。 果然老天爷就是偏心的,有的人长的好看会投胎还什么都会做,李婶子刷着碗想。 没有进书房之前,两个人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羞答答的,散发着一股恋爱的腐臭味。 但是进了书房,坐在了凳子上,打开了书,两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书里面,再没有其余的心思。 跟李婶子想的红袖添香,甜甜蜜蜜的完全不同,不过现在的李婶子还不清楚,还在开心地刷碗。 高小诺先打开的是一本升级流,也就是书生打怪升级,看中状元,或者是七品小官打怪升级升官进爵。 反正就是招不在俗,够爽就行,反正高小诺自己是看的挺开心的,到了李婶子叫吃饭的时候,高小诺才如梦方醒,从话本里脱离出来。 古人的智慧当真是不能小瞧,一个挺简单的故事写的一波三折,就算是一开始高小诺就知道结局是什么,还是沉浸了进去。 所以,不能小瞧啊! 高小诺感叹完抬起头,瞅见了放大的一张帅脸。 “很好看吗?”张甫远好奇地问。 高小诺想起了这本书里的小车车,既然是升级流,自然是少不了红颜知己的嘛!看的时候高小诺没觉得有啥,现在不知道为啥有点心虚。 高小诺“啪”地一声把书合上,佯做淡定地放在了手边的桌上。 “还不错,我们去吃饭吧!” 两个人一同走出去,张甫远走在高小诺后头,关门的时候目光有意无意地落在刚才高小诺看的那本书上。 第19章 吃完饭,高小诺想着什么时候把落在张甫远书房的书给拿回来。 如果张甫远一时兴起看了那本书,尤其是里面的小车车,后果不堪设想。 张甫远好像是还不了解做夫妻具体还要做什么事儿,高小诺暂时还不打算提醒他。 她才十四,还早着呢,一点都不急,反正张甫远也没有长辈催他们生孩子。 吃完饭就是睡觉了,今天张甫远可没有喝醉,俩人面对面坐在一起,谁都没有先躺床上的意思。 “你躺里边。”高小诺商量。 “但是我也想要睡外边。”张甫远说出自己的意见。 高小诺想了想:“别人家都是妻子趟外边。”反正张甫远也没有看过,怎样不是她说了算? 张甫远看向她。 “夫君~”高小诺恳求。 张甫远有点为难的样子,不过最后还是点头了。 “夫君最好了!”高小诺把甜枣扔出去,于是两个人都开心了。 时间一不留神就又过了一天,三朝回门,这天就是高小诺回门的日子。 除了礼品,张甫远还带了他的功课,这是成亲之前高举人给他布置的。 为此钱氏还私底下揪高举人的腰来着呢!说他现在给女婿布置功课是想他啥时候做?成亲之前肯定是没有时间了,成亲以后还不是要跟闺女腻乎两天? 逼得高举人不得不改变了张甫远交功课的时间。 不过这两天两个人一个做功课看书,一个看话本,谁都没有打扰谁,张甫远的效率跟以前一样,所以还是早早的就把功课给写完了。 钱氏起了个大早,天还未全亮就起身了,然后就开始在屋子里倒腾。 “你干嘛呢?这么早的,咋不好好睡觉。” “睡睡睡!就知道睡,你忘了今天是啥日子?” “什么日子?”高举人揉着眼睛问。 “今天你闺女回门啊!”钱氏恨铁不成钢。 “回门就回门,总不会来这么早,咱闺女什么时候起床你还不清楚?别折腾了,快点再睡会儿。”高举人又躺回了床上。 高小诺跟张甫远到高家的时候,高家的人正好吃完饭,钱氏正翘首以盼。 一看见高小诺跟张甫远的身影在巷子口那边出现,钱氏就迎了上去。 “也不知道你干啥呢?不知道你爹你娘在家里想你,也不说来早一点。”钱氏埋怨。 高小诺看了眼天上还没出多久的太阳,吞下了嘴里的反驳。算了,这是自己娘,就算是她睁着眼说瞎话自己能拆穿吗? 肯定不能啊! “可算是回来了。”孙氏难得的泪眼汪汪。 现在离中午吃饭的时候还早,张甫远到了高家就被高举人给拉到了前头,高小弟跟看笑话一样也跟着出去了。 男人一走,孙氏跟钱氏就把高小诺围在了一起。“你跟女婿怎么样?” “还成吧。”高小诺有点不好意思。 “你有啥不好意思的,都是个大人了。”孙氏摸了摸高小诺的发髻。 高小诺听懂了孙氏说的什么意思,有心想要跟她祖母说自己还没有跟张甫远那啥,但是觉得这话要是说出来了肯定会引来麻烦,所以最后选择了沉默。 钱氏要出去买菜,高小诺被孙氏拉到了自己屋子。 “我看的出来,你日子过得挺不错,笑容都开朗了很多。”孙氏目光慈祥。 “我也不清楚你以前是在难过什么,但是看来现在你已经学会开导自己了。” “人啊,总要学会跟自己和解的,你要好好的。” “祖母你说啥呢?”高小诺莫名其妙。 孙氏挥了挥手,不懂就不懂吧,反正你自己开心就成。 高小诺心里酸酸的,但是觉得还是有必要为自己声明一下,她是有时候觉得有些郁闷,不甘心就这样被困在后宅里,但真的只是有时候。 大多数高小诺都能自己安慰自己,吃喝不愁万事不忧,咸鱼一样的日子,上辈子盼都盼不来呢! 并且高小诺也不爱委屈自己,每回郁闷的时候都发作出来了,就跟风一样,一下子就过去了。 “我真没!” “你说没就没吧!” 高小诺…更郁闷了,这种郁闷延续到下午回去。 “娘可有说什么?”张甫远突然问。 “你想听啥?” “就是娘对我可满意?”张甫远害羞。 “你竟然还在意这个!”高小诺以为张甫远从来都不在意这种跟人际交往问题呢! “我就怎么不会在意了?这可是娘!” “我以为你从来不在意这个呢!” “我只是不在意无关紧要的人,该在意的还是会在意的。” “那看来我是误会你了?” “误会挺大。” … 经历了多日的积累,高小诺终于打算创作自己的第一部作品了。 真正下笔了高小诺才知道自己刚开始的想法有多简单,写话本真的一点都不容易。 不过好在结果是好的,两天以后,高小诺看着自己的作品一本满足,因为没有经验,高小诺十分有自知之明地写了个小短篇。 高小诺挥着自己的作品问张甫远:“你什么时候打算去潘叔哪里?” 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把自己写出来的东西给人看了。 “你已经写完了吗?我能看看吗?”张甫远注意力放在她手里的纸上面。 “不行!”高小诺斩钉截铁,并且把写好的文稿背在后面。 虽然说觉得自己写的还可以,但是让亲近的人看,还是觉得不对劲儿呢。 张甫远摇了摇头,也没有强迫她。“你要是想要去的话,现在就能去,正好我也可以看看有没有新书出来。” “你要是没事儿的话就可以不用去了,我也可以自己一个人去。”高小诺心情很好。 反正她现在的身份又不是还没有嫁人黄花大闺女,就算是出去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陪你的事儿放在最前面。”张甫远面色如常。 这是在撩人叭?是吧是吧!拜托拜托,撩人就要有撩人的样子好不好?反正你要是用这种脸色撩我的话肯定是八百年也撩不动的,高小诺确定地想着。 就是为什么今天那么热呢?还是她穿太厚了? “那走吧,现在就去。” 这回潘叔并没有在睡觉,而是全神贯注地不知道在看些什么,连两个大活人进了门他都没有丝毫察觉的样子。 张甫远想要去叫醒潘叔,被高小诺赶到了他应该去的地方。 这是她自己的事情,肯定也要她自己解决,这才刚开始如果就已经需要张甫远的帮助的话,那高小诺觉得自己还是老老实实地当个家庭主妇比较好。 “砰砰砰。”扣桌子的声音把潘老五从话本中的世界惊醒。 潘老五正在看最近刚出的一个话本,作者是“竹斋居人”,人称竹斋先生。 竹斋先生的作品切入点向来同别人不一样,这回的作品更是以一个男鬼为主角。 不过虽然是以鬼为主角,但是并不像现在市面上流通的那些人鬼情未了的话本,竹斋先生这回的作品是讲一个鬼的死后奇遇,剧情一波三折,让人欲罢不能。 而现在,他正看到最关键的地方! 潘老五愤怒地抬起头,想要看看是哪个臭小子打扰他看书!结账的时候一定要把钱多算一点! … “是你啊,这回来是有什么事吗?”潘老五语气温和。 “潘叔,是有一些事情想要问你。”高小诺把自己准备好的东西放到了潘叔面前。 正好压着了潘叔的话本,但是高小诺没有丝毫的察觉。 潘叔咬了咬牙,警告自己这可是个大客户,不能发火不能发火。 不过也大概明白了高小诺带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话本,上回他们过来,潘叔就发现张甫远的这位小妻子好像是对话本有一种别样的兴趣,像是想要写话本的意思。 不过当时的他并不相信这个高氏能写出来什么东西,多半只是一时兴起。 没想到竟然真的写出来了,潘老五十分惊讶,甩了甩纸就翻开看。 高小诺构思的第一个故事很短,剧情在她自己看来也有点老套,但是这是在古代,她觉得老套的东西在别人看来未必这样。 高小诺佯做淡定,去最里面找了一个话本出来,但是目光却老是不自觉地往柜台那边瞟。 潘叔翻的很快,可以说是以一目十行的速度翻阅,但是他的动作在高小诺看来就很慢。 终于快翻完了,高小诺放下了手里的话本。 “觉得怎么样?可以吗?”高小诺语气里有着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期待。 潘老五抬起头跟高小诺对视,这对读书人来说是一个很出格的举动,但是潘老五并不是多么在意。 在高小诺的注视下摇了摇头。 …巨大的失落涌上高小诺的心头,她勉强地笑了笑。 “那您能不能给我指出我是有什么地方有毛病,或者是写的不好吗?”高小诺诚挚地问。 其实理智想起来,不行才是应该的,没有任何经历,她也并不擅长文字工作,虽然说已经做了足够充分的市场调研。 但是其实所有的都只是纸上谈兵而已。 这一次的失败其实算不了什么,当初她大学毕业刚找到工作的时候,也失败过无数回,重要的是要从失败中汲取经验。 不过也打醒了她。自从重生以后,高小诺在不知不觉间,心态就高人一等。 这是一个做为未来人的骄傲,她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但是实际上并不是的,虽然这是古代,但是她并不比别人聪明,她只是个寻常人。 第20章 她的路比以前更难走,她想要自己能看得起自己,她没有少年漫里的主角那么热血,想要的也只是有尊严地活着而已。 任何一个人,想要让自己有底气,就是要具备自己养活自己的能力。 写话本是她想到的最合适的事情,因为身份很多事情她注定做不了,并且对于写话本她也有点兴趣。 那就一定要成功,不说成为大家什么的,起码要能挣钱啊! 都已经决定要写话本了,高小诺就希望自己能写好,虽然说潘叔已经尽力遮掩,但是她还是看出来了。 潘叔这个人,是个不折不扣的话本迷! 虽然说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高小诺都没有太多的看话本经验,但是有一件事她很清楚。 经常看话本的人,通常都有一种直觉,能够判断出哪个好哪个不好,有些爱思考的甚至能看出来一个话本好在哪里,差在哪里。 高小诺不确定潘叔是不是这样的读者,但是潘叔的身份本来就不单纯,他是一个书店老板,同时也收话本。 也就是对话本进行投资。 想要投资的话,没有足够的眼光可不行,这就说明了潘叔对此肯定是有研究的。 暂时先不想他的本事有多大,即便是他只能指出她的一点真正的问题,那她这一趟来的就不亏。 被一个年轻女性这么盯着,潘叔有点不自在地敛了眉,肩膀松了下去。 “看来你是已经打定主意了,那我就说说我的看法吧!先说明,我的看法不一定正确。” “其实可以看出来你应该没有相关的经验,只是从遣词造句就能看出来,虽然说话本比起来其他文章,遣词造句要通俗一些,但是肯定不能通俗到这个程度。” “这样的白话,会显得文章肤浅。” 潘叔侃侃而谈,这个看起来本来有点颓废的男人仿佛是一下子有了精神一样。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还没有什么,本来就是话本,供人消遣的,肤浅才正常。最重要的就是题材的选择。” “我猜你也分析了现在话本的各种类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你却写了这么一个没人写过的种类。” 潘叔紧紧盯着高小诺的眼睛,仿佛是想要从她的眼睛中看到些什么。 高小诺写的故事很简单,就是一个高门女子嫁给未婚夫,然后安稳一生的故事,没有太大的波折,不能让人心潮起伏。 话本想要写的好,在他看来要具备两个特性,要么是能让人随着话本里故事的进展而喜而悲,让人感同身受,或者是能操纵读者的快感,通过这样的感觉让读者不停地往下看。 不过能达到后者的人,要么是天赋异禀,要么是经验充足。 高小诺的这个小文章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 故事很平淡,一个大小姐嫁给了一个贵公子,恩恩爱爱地过完了一声。 文笔用不着说,高小诺并没有那么好的天赋,也没有充足的经验。 当然,对于这个行业的新人来讲,高小诺做的还算不错,起码写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链,也能够激起人读下去的欲望。 这种欲望虽然并不强烈,但是还是存在着的,特别是对于像他这种看了很多很多话本,基本上的套路都明白,看了开头就能想到经过结果的老油条。 所以潘老五把这本书看完了。 任何一个身经百战的读者都有一颗挑剔的心,可能这本书很合自己心意,所有都很喜欢,却可能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问题看不下去。 高小诺的这本书,潘老五看完了,觉得这是一个好故事,虽然略微青涩,但是好好修改一下的话肯定很棒。 高小诺认真听了潘叔的理由,听到这里忍不住打断他:“那为什么还是没有通过呢?” 潘叔笑着摇了摇头:“因为受众啊!” “你这个题材,其实是很棒的,对于我这种读者很有吸引力,但是…能像我这样看那么多话本的人,能有多少呢?” “虽然说话本比起来其他书要便宜,但是能天天看话本的人太少了,所以说受众很窄很窄。” 高小诺有点失落地低下了头,确实,是她想的不够多。 她自己连续研究了很多话本,所以才会写出来这么一个平淡的故事,觉得大家也会喜欢。 但是实际上能天天看话本的人,除了真的有钱的,就是书店老板,还有像她这样的。 张甫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捧着一本书走到了高小诺身边,并且狗胆包天地摸了摸高小诺的发髻。 张甫远温柔地安慰高小诺。“没事的,很厉害了,看潘叔的态度就知道了。” “哈哈哈是啊!很厉害了。”潘叔笑着应和:“我个人是很喜欢你这个故事的,怎样?有没有兴趣让我收藏一本?” “收藏?” “对啊,收藏,虽然说不能大规模印刷,但是可以让人抄一遍我自己放起来,当然不占你便宜,我会给你五两银子的报酬。” 按理说这个时候高小诺就应该点头同意了,但是高小诺想了想,觉得有点不甘心。 “那我能自己出钱印刷吗?放在您店里面卖,如果要是能够卖出去的话我给您两成的分成,赔了就是我一个人的。” 做为高家唯一的闺女,高小诺出嫁了以后就成了个小富婆,印上一两百本书也就是几十两银子的事情,完全不在她的眼里。 就算是卖不出去,高小诺也可以自己拿来收藏,毕竟是自己的第一本书,具有很大的意义呢! “你要自己印刷?”潘叔怀疑的目光落在高小诺身上,看见高小诺点了点头以后又挪到了张甫远身上。 嘿嘿嘿,真是没想到呢!这看着斯文有礼的张甫远私底下这么宠妻子。 几十两银子,说拿就拿了,没有丝毫的异议。 不过这个高氏,跟寻常女子确实不一样,也值得张小子的这么疼宠。 完全不清楚潘叔心里想的什么的高小诺跟着张甫远两人一起往家走,高小诺心里又出现了一点想法,不过现在说起来为时过早。 “现在能不能让我看看你写的话本了?”张甫远的目光又落在了高小诺的手上,她手里还拿着她的稿子。 “真有这么想看?” 张甫远诚实地点点头。 高小诺特别喜欢这个样子的张甫远,乖乖的,特别惹人疼。不过好像张甫远的每个样子都挺讨人喜欢的,起码讨她喜欢。 本来以为离得近了,张甫远的美颜光环对她的影响会小很多。 毕竟多少男神就毁在近距离接触上呢!她上辈子有个发小,从小一起长大,她发小长的帅成绩好,高中别人都说她发小是男神。 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高小诺一度怀疑是不是大多数人都眼瞎。 像这种上小学还尿床不承认的人真的能成为男神吗? 所以高小诺之前还觉得,虽然张甫远长的合他心意,但是真的近距离接触了,那变成什么样就不好说了。 但是张甫远这个人,就算是近距离接触,也丝毫没有毁形象,甚至能让人更加着迷。 实际上说起来他甚至都算不上特别在意形象,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是旧的,现在穿的这身衣服甚至有点小,但是他丝毫不在意。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是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张甫远,还是不拘于孢厨的张甫远,甚至是劈柴火因为太用力扭着胳膊的张甫远,都十分坦然。 做的不好,他会歉意地笑笑,并不会不好意思。 目前为止,高小诺只在她调戏张甫远的时候,发现张甫远不好意思过。 “你是不是要买衣服了?”高小诺看着他略微有点短的长衫说。 张甫远低头看了看脚下,笑笑:“家里有合身的衣服。” “你哪里来的衣服?你这些天穿的衣服好像都有点小,或者是有点大。” “三婆婆给我的,说是甫东穿过的,也没有破,正好也省的我去买衣服了。” 三婆婆向来认为张甫远一个没爹没娘的娃子估计过的挺惨,特别是给张家下聘以后,没爹没娘又大手大脚的娃,日子肯定不好过。 所以经常把她儿子穿过的衣服拿来给张甫远穿,每回拿来的时候都是洗的干干净净的。 高小诺点头表示理解了:“不过还是要准备两身衣服的,你与朋友聚会的时候可以穿。” 张甫远的朋友不多,但是高小诺见过,人品都是不错的。 “无碍,他们肯定也不在意这个。”张甫远表示“以前我穿的比现在还不好,他们也没有在意过。” 以前的张甫远一个人,衣服什么的都是自己洗,他有的时候洗不干净,那就不干净出去。 现在有了李婶子,衣服都是李婶子洗的,干净的很,张甫远很满意。 “现在跟以前又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我不还是我?”张甫远不解地看向高小诺,把手里的书放下。 高小诺憋了憋,索性不理他,自己进了书房。笨蛋,你现在有老婆有媳妇啊!你就不能把自己收拾的好一点吗? 张甫远不知道这人好生生的说话怎么就生气了,追上去打算问个究竟。 高小诺“啪”地一声关上书房门。“不许进来,你去做饭!我想吃竹笋炒肉。” “我做了你就能告诉我为什么生气了吗?”张甫远无奈的站在门口问。 “你先做,做了才知道。”高小诺深呼吸。 第21章 高小诺如愿以偿地吃到了张甫远做的竹笋炒肉,色香味美,味道还可以。 不过吃的时候一直在旁边问她生气原因的张甫远有点烦人。 其实高小诺也想通了,张甫远直男这件事儿她不是早就清楚了吗? 还好他没有直在自己讨厌的地方,所以她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原谅他啊! 但是还是要让他明白,成亲不仅仅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也是两个人互相照顾。 张甫远给了她支持,但却不会享受她能给予的帮助,因为他压根没有这个意识。 想要让他明白,最简单的方法自然是她自己说,以张甫远的性格,当他意识到了以后他会改的。 但是这件事高小诺想要他自己意识到而不是她提醒。 她总不能对人家说:喂!因为我们是夫妻,所以我对你好你要接受知道吗?哪有这个样子的,太让人难为情了。 李婶子看出来这对小夫妻闹了什么矛盾,急得不得了,张甫远吃完饭去高家交功课,高小诺正打算去书房,然后就被李婶子拦着了。 “小姐你是不是跟姑爷闹矛盾了?” 高小诺明白李婶子只是关心她,因此只是摆了摆手。“没事儿,小事情,马上就好了。” 以张甫远的聪明,肯定就能够马上明白她为什么而生气,并且想通其中的关联。 高举人正在看张甫远的功课,张甫远却难得的在这里发呆了。 所以…到底是为了什么而生气呢?他们之前在讨论的话题,是他的衣服。 因为他不想买新衣服,所以生气了吗?对于张甫远来说,新衣服旧衣服,只要能保暖,那就足够了,完全没有更高的要求,当然他也不介意穿好衣服。 但是问题在于买衣服很耽误事情,所以他才会拒绝高小诺的提议,对于他来说,什么样的衣服都是拿来穿的,所以这并不是一件大事。 高小诺自己在忙自己的事业,张甫远清楚,所以并不想要她为了这么一件小事儿费心思。 所以为什么要生气呢?现在跟以前不一样,又是什么意思呢? 有什么不一样的?是他娶妻了吗?难道娶妻的男人不能穿破衣服? 不对,肯定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是因为面子?毕竟高小诺还说了给他买新衣服,让他见朋友的时候穿。 “发什么呆呢?”高举人一个脑瓜崩弹在张甫远的脑袋上,打断了张甫远的胡思乱想。 “再想小诺的事情。”张甫远还没反应过来,条件反射地回答。 高举人眯了眯眼。“囡囡?囡囡有什么事情?难道你惹囡囡生气了?” 话刚说出口,张甫远就后悔了,叹了一口气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希望老师能给自己出出主意。 这方面,老师应该是挺厉害的吧?张甫远还从来没有见过高举人跟钱氏生气,所以在张甫远眼里,高举人十分有经验。 高举人在弟子期待的目光下捋了捋小胡子,“这个嘛~” 张甫远盯着他。 “反正你回去认错就没事儿了。”高举人十分确定地回答。 虽然说高举人跟钱氏恩爱的很,但是实际上也是经常吵架的,不过是关起门来吵,不让人家发现,所以大家都不清楚。 高举人也曾经向朋友请教过,他现在交给张甫远的方法是当初大多数朋友告诉他的,当然,这个法子他自己从来没用过。 得到了解决办法的张甫远万分满足,跟高举人讨论了一番文章的事情,就放心地回家了。 吃饭的时候,两个人坐在桌子的两边,张甫远想要开口认错,但是高小诺一幅拒不接受的样子。 “有什么事儿,咱回屋子里说。”高小诺板着一张脸。没看到李婶子正盯着这边吗?夫妻之间的情趣,能让别人看见吗? 因此张甫远只能憋着,憋到了吃完饭到屋子里。 “你想要说什么?”高小诺学着中学时期教导主任的表情。 张甫远不知道为啥有点慌。“我错了。” 老老实实认错,这样就对了吧? 高小诺的脸色缓和了一点。 张甫远大喜,果然没错,老师果然厉害! “错在哪里了?”高小诺问。 张甫远:???这个问题不在他的预料范围之内啊! 张甫远仍旧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不知道。” 高小诺青筋跳了跳:“不知道那你认什么错?” “因为你生气了。”张甫远回答。 高小诺愣了愣,看着张甫远的眼睛。原来,在他眼里,她这么重要吗? 高小诺清楚,张甫远是个是非黑白十分鲜明的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并且分外坚持自己的原则。 像这种明明不明白到底错在哪里,就过来认错,实在是不像是他能做出来的事情。 原因竟然仅仅是她生气了而已。 高小诺叹了一口气,走到了张甫远面前,把手放到了张甫远的头上,做出了一个类似于爱抚的姿势。 “夫君,你明不明白夫妻的意义?”高小诺问,也不在意自己心里的那点儿害羞了。 什么是夫妻呢?张甫远最先想到的就是那句苏武的诗:“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但是现在并不是在做文章,张甫远知道,高小诺想要的,未必是这个答案。 高小诺也没想让他回答,自顾自接着说:“别人怎么想的我不清楚,我自己是觉得,最好的夫妻,应当是心意相同,朝着一个目标努力,在路上互相扶持。” “夫或者是妻,在夫妻这个词里,没有谁是谁的义务,谁是谁的责任,这是互相独立,又互相牵引的两个个体。” 高小诺碰起了张甫远的脸,盯着他的眼。“所以说,为你做事情,对你好,并不会耽误我的任何事情,也不会浪费我的时间,我是心甘情愿的。” 就像你情愿让我走出家门,情愿亲手为我做饭,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应该,也不会觉得浪费时间一样。 张甫远明白了,他的脸上渐渐褪去了茫然。“我知道你为什么生气了。”张甫远顺势抱住高小诺的腰。 高小诺身体僵了僵,但是并没有推开他。 “对不起,是我做的不对。”张甫远郑重地说。 张甫远很早就没有了亲人,小小年纪就习惯了自己照顾自己,甚至在外人眼里他还自得其乐,有时候他自己都是这么感觉的。 但是实际上并不是的,在他心智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就经历了所有亲人骤然离世的悲剧,他有礼,他斯文,同样的他没有安全感。 所以在跟高小诺定亲以后,他会竭尽所能地对她好,仿佛这样能够让他自己放心。 让他放心这个他心爱的姑娘,也是他的妻子,不会像亲人一样突然离去。 高小诺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但她并不是一个只知道汲取的姑娘,承受了别人的善意,就同样想要回报。 所以他说抱歉,说对不起。 高小诺并不清楚这么多,只是以为他是在为上午的事情抱歉,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其实也没那么严重,你知道错了就好了,以后凡事不要怕麻烦我,我是你妻子啊!我们要一起生活一辈子的,难道你这辈子都要自己解决所有问题吗?……” 高小诺喋喋不休地说着,张甫远搂着高小诺的手也没松开,还蠢蠢欲动想要依上去。 … 李婶子早上起来有点黑眼圈,这对向来吃好睡好心态好的李婶子来说奇怪极了。 高小诺有点担忧,吃完饭特地问李婶子是不是家里的活儿太多,她一个人干不完?要不要再请个人。 李婶子连忙摆摆手:“用不着用不着,就这么点儿活儿,能算得上是什么多?能干的完。” “那婶子你的黑眼圈怎么这么重?是有什么麻烦的事情吗?你可以跟我说说,说不定我能解决。” “没啥事!”烦心事已经完全消除的李婶子大手一挥,干劲十足的端着盘子到水井旁边打算洗澡。 觉得莫名其妙的高小诺又回书房构思自己的第二个话本去了。 第一个话本被丑拒,高小诺并不气馁,刚解决了一个烦心事儿的她甚至干劲儿十足。 李婶子忙忙碌碌地把刷好的盘子碗放厨屋,又端出来衣服来洗。 朱三约张甫远春游,所以今天的张甫远不在家。 高小诺写了会儿东西,目光撇到了她的小书架上面。 因为高小诺在书房的时间也很长,也来陆陆续续地买话本,再放在书桌上未免不方便,于是张甫远去买了一个小书架,还有一张书桌。 又加了这些东西,所以书房里现在变得有点拥挤,也没有了当初虽然整齐,但是有点冷清的样子。 两边书架对比很鲜明,看着正儿八经,摆放整整齐齐的,就是张甫远的,另一边因为数量还是不够多,所以有点松松垮垮的,并且名字乱七八糟的,就是高小诺的了。 上回看的那个话本,里面有小车车的那个,因为被张甫远打断,所以看到高潮的地方没有再看下去。 然后就被高小诺放到了书架的角落,因为张甫远一直都在,所以高小诺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剩下的那部分。 所以,发现了女主跟男主偷偷约会的女主家人,会怎么做呢?高小诺想到她看到的情节,忍不住伸出了罪恶之手。 第22章 高小诺在张甫远没回来之前,把这个话本看完了,心满意足,又把书压在了最底下。 决不能让张甫远看到这本书! 高小诺准备把自己的第一个写的话本印五十册,但是五十册的话如果要是印刷还是有点不值的,所以潘叔建议高小诺请人抄写。 高小诺需要自己准备纸,然后笔墨是抄写的人自备的,潘叔替高小诺找抄写的人。 虽然说现在商业发展迅速,但人们潜意识里还是将读书人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所以有点心思的人都会送自家孩子去读书。 笔墨昂贵,所以很多家中不怎么富裕的人还是要找工作的。对于这些人来讲,帮书店抄写书籍是最好的工作。 毕竟买不起书的话,能够帮书店抄写书籍,同时也能自己看书,一举两得。 但是很多情况下书店老板并不需要请人抄写,僧多粥少,潘叔是很受读书人欢迎。 虽然说话本并不是那些人想要的,但是多给点钱就没什么了。 总而言之,高小诺除了掏钱以外,根本就没干什么,大部分都是潘叔在忙。 并且潘叔应该不能从中获利,毕竟这个话本他也不看好。 “真的是麻烦潘叔了,你跟潘叔的关系可真好。”高小诺感叹。 如果不是因为张甫远跟潘叔关系好,潘叔肯定不会这么费心的,这是高小诺的想法。 张甫远眨了眨眼睛:“你怎么会这么想?” “不挣钱的买卖,如果不是关系好,谁愿意干啊!”高小诺理所当然地回答。 张甫远轻笑:“那你可就想太多了,我跟潘叔的关系还真没你想的那么好,潘叔愿意帮忙,我觉得也是因为你自己写的好。” “虚伪!”明明潘叔都把她的话本给拒了,怎么可能这么费心费力只为了她的话本。 “你不相信我吗?”张甫远看向高小诺。 “这不是相不相信的问题,是逻辑问题。” 张甫远摇摇头:“潘叔就是那样的人,他并不在乎赚不赚钱之类的,你的逻辑在潘叔身上不管用。” “然后就是,我跟潘叔就是单纯的书店老板跟顾客之间的关系,没你想象的那么好,也没有私交,他不至于为了一个顾客做到这个程度。” 张甫远说话有理有据的,弄的高小诺也有点迷糊,难不成还真是为了她? “你要是还不信,下回见着他了可以问问。” … 赵寻经是一个读书人,他家不富裕,供他读书就已经竭尽全力,但是他本人并没有太高的天赋。 他有两个哥哥,父母并不是他一个人的父母,所以平时他还会找些活挣钱,他最看中的就是帮书店抄书。 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书店并没有那么多书让他抄。 “潘老板,今日有什么书需要抄吗?”赵寻经这天到了潘叔的书店,一如即往地问了这么一句。 “那还真巧了!这真有本书正请人抄呢!只是不知道赵公子能不能看上。” 赵寻经露出一个笑:“哪有什么看不中的,只要有就成。” 他没那么多选择,对于他来说帮人抄书是最好的工作,虽然报酬不怎么多,但是对他读书也有一定的好处。 潘叔露出一个笑,拿出了高小诺的话本。 人很好找,没过两天潘叔就通知高小诺人都已经找好了,人已经准备好了,问她什么时候过去一趟,具体商量一下。 高小诺得了口信,当天下午就跟张甫远一起出门去了潘叔的小书店,张甫远一如既往的来到书店就往经略那块凑,高小诺跟着潘叔去了后面。 别看潘叔的书店门面不大,但是后面直接带了一个小院子,很方便。 潘老五之所以叫高小诺过来,是想问问她关于话本的想法,最后决定的是要多少本,她自己要收藏多少本,还有就是分成怎么算。 “叔,我也跟你直说了,这本我本来也没打算挣多少钱的,主要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收藏,所以分成我觉得四六分就成了,你六我四。”高小诺说。 本来这本书应该就不怎么能挣钱,潘叔还那么费心思,高小诺总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定了这么个分成,只是让自己不赔本而已。 还有就是她的小心思,她希望能跟潘叔打好关系。 潘叔捋着胡子摆手笑了笑:“我哪能占你们小辈的便宜,这样好了,纸钱我出了。” 高小诺当然不愿意,如果潘叔要是出纸钱的话,她就想当于除了稿子,什么都没有付出,但是就得了四成的利润。 这样的话那还算什么让利? 潘叔看出了高小诺的为难,又安慰她:“以后合作的机会还有很多,现在的吃亏就是以后的赚便宜。” 高小诺就不纠结了,她本来就不是爱纠结的人,不过潘叔这个朋友,她是认了。 她确信自己会写下去,毕竟是她自己选中的职业,所以也确信自己能给潘叔带来利润。 商量好以后没几天话本就全部被人抄完了,高小诺自己领回了十本,留在潘叔家店里的有四十本。 高小诺领完了自己的十本,就不再对这个话本抱太多的关注,专心致志的创作自己的第二个话本。 这边潘叔犹豫了很久,最后也没舍得把话本放到角落,给了个中不溜的位置。 没错,高小诺的文笔算不上定好,遣词造句可能也有一点毛病,甚至话本的类型都不怎么受欢迎,但是潘叔他自己喜欢啊! 在潘叔看来,高小诺是有天赋的,虽然说这个故事本身并不复杂,却难得的引人入胜,能让人读下去,故事情节性很强。 他愿意给高小诺一个机会。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喜欢,他自己的书店,自己喜欢的话本为什么要放到角落里? … 陈淑棋是陈家的小姐,她有两个哥哥,家里就她一个闺女,无论是父母还是哥哥对她都疼宠的很。 陈淑棋看的第一个是从话本母亲那里偷看的,那天她看着母亲对着一本书哭的稀里哗啦的,然后就偷偷的拿到了母亲手里的书,接触到了话本,然后一发而不可收拾。 虽然偶尔她会觉得男主根本配不上这么好的女主,但是无伤大雅。 最近她就很难受了,原因无他,她要定亲了。然而这以她为主角的定亲,她竟然没有丝毫的参与感。 人选是父母亲定的,也就在订好以后让她远远的看了那人一眼。 “小姐,我在书店里新买的话本。”她的丫鬟小春抱着书进门。 “放那里吧。”陈淑棋托着下巴看向窗外,无聊地说。 她现在其实没有心思看话本,就只是自己发呆,小春找她说话,她就只是听着,也不回答。 她心里乱糟糟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不想让自己再这么胡思乱想下去,并不是所有有钱人家的公子都是话本里写的那么一无是处,她安慰自己,比如她的哥哥们,于是拿起了小春抱过来的几本书。 都是她平时爱看的那种才子佳人类型的,但是现在的她并不想要看。 理智上她清楚父亲的选择肯定不会出错,但是情感上就是觉得不能接受,尤其是看了那么多话本脑补了以后。 所以现在她就不乐意看这些话本了,但是翻来翻去都是这样子的,她兴致缺缺。 最后一本有点薄,名字叫什么《婚后美好生活》,这有点奇怪,不过好像是跟她之前看的类型不一样,于是她翻开了这本书。 小春发现,自家小姐这两天好像是变正常了,起码没再是那副生无可恋地样子。 什么时候发生改变的,好像是小姐看完她上回买的话本以后。 陈淑棋最终决定去找母亲,求母亲让她帮忙打听一下她定亲的那位。 无论怎么样,她还是应该自己看看,总不能因为自己的幻想就判定人是好是坏。 亲事是父亲定的,母亲之前也不晓得,定下了以后母亲也没提出什么异议,现在闺女这样说,宋氏觉得也挺有道理。 虽然说自家丈夫有本事,但是后宅的事情,他懂多少?万一坑了闺女怎么办? 闺女定的亲事是张家的,张家是本地的大族,人口众多,宋氏想起她的手帕交钱氏的闺女,好像就嫁到了宋家。 第二天她就收拾的整整齐齐去了高家。 钱氏跟宋氏是未出嫁时候的手帕交,后来出嫁了以后见面的次数变少,关系稍有疏远,但是比常人还是好上很多的。 宋氏的请求钱氏自然是答应的干脆,甚至还深有同感,她家当家的不也是跟自己提都没提就定下了闺女的亲事,都是混账! 送走了宋氏,钱氏就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张家。 “娘你咋来了?”钱氏突如其来的造访吓了高小诺一大跳,忙不迭地问。 钱氏翻了个白眼:“我咋来了?你算算你多久没回家了?我想你了不成啊?人家都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从前我不相信,现在可算是信了,你都没有女婿去咱家勤快!” 高小诺心虚,连忙告罪,承诺以后一定经常回家。 看钱氏的脸色转好,高小诺抖着胆子来了一句:“其实你不来,我这两天也打算回趟家的。” 第23章 小诺拿出了自己的话本:“我这些日子写了写东西,给你们看看。” 高家一家人都是高小诺发自内心认可的亲人,自己的小小的成就肯定是想要跟家人分享的。 “你能写啥东西?在家里的时候你爹成天让你看书你都不乐意看。”钱氏接过高小诺递来的书,眼里的惊讶不似作伪。 “那只是因为爹让我看的书不喜欢。” “诗词经赋你都不喜欢,你喜欢啥?” 高小诺不想讨论这个话题:“所以娘你过来找我就是为了嘲讽我吗?这样的话我可白感动了。” 钱氏拍了下脑袋:“瞧我这脑子,差点把正事儿给忘了。” “你还记得陈家的那个小姑娘吗?你们小时候见过的。” “姓陈的姑娘多了,没印象。” “就是那个有三个哥哥的,叫陈淑棋的那个姑娘!” 高小诺印象里是有这么一个姑娘,不过很多年没见过了,当初是个圆脸的可爱小萝莉,挺招人喜欢的。 “这样的,陈家当家的给她定了门亲事,就是张家的,一个叫张甫东的,她娘过来让我打听一下这人怎么样?” “张甫东?成亲那天好像见过,张家的家风正,没有例外的话应该也是不错的。” 到底是看过,那种主角父母亲去世,家中族人侵占主角家财产,这样的事情在高小诺看来很正常,但是张家不是的。 并且以她成亲那天见过的张家族人看来,虽然不能说是人人都出色,但是起码品性应该是没什么太大毛病的。 不过仅凭一面之缘,高小诺可不能就这样断定。“你先等等,我明天找三婆婆问问,再接触一下这家的人再说。” 在古代,成的亲事怎么样基本上就决定了这个女子将来过的幸福与否,高小诺虽然对陈淑棋的印象并不深刻,但是这对她来说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那这事儿就交给你了,你看好了再跟我说一声,快点。”钱氏放心了,拿着高小诺的话本就回去了。 高小诺就去了三婆婆家。 三婆婆是高小诺目前相处最和谐的邻居,三婆婆是个热情乐于助人的老太太,平时跟人说话什么的,都是笑眯眯的。 “甫东娃子?你不知道吗?他们家离你家很近啊!就隔了一户人家,咱张家的都是好儿郎!你放心!”三婆婆乐呵地应道。 高小诺想起来了,她不爱跟人打交道,所以也没乐意跟邻居打关系,当然,主动过来结交的邻居她也热情应对。 三婆婆说的那家的,就是她基本上没说过话的那家人。 这可真是巧了,高小诺回家让李婶子准备了点东西,就去了这家。 开门的是个十二三岁样子的姑娘,穿着一身粉衫,瞅着活泼可爱的紧,当下心里就是一松。 一般情况下,一个家里的人过的怎样,顺不顺心,是可以从家里人的面色上看出来的。 “你找谁呀?”张晓慧问,心里有点打鼓。 眼前这人看着太好看,并且是一幅妇人打扮,她不认识,这个年纪,那除了她就剩她哥了! 可她哥都跟人定亲了! 这么想着,张晓慧眼里就出现了警惕。 “这位姑娘你好,你家大人在吗?我是右边张家的。”高小诺问。 “谁啊。”里边的吴氏间闺女去开个门迟迟不回来,出来问,然后看见了高小诺。 “这是甫远娃子的婆娘?快进来快进来!”张甫远成亲那天张晓慧没去,吴氏可是去了。 “是我不好,早就过来看婶子的。” “你这说的是啥话?都是一家人,来不来又有什么?”吴氏领着高小诺到了堂屋。 高小诺跟吴氏一番客气寒暄,大概了解了这家人的情况。 起码这家人是挺富裕的,但是他们家的富裕跟高家不一样,这家人只在县城里有所宅子以及一间小小的粮食铺子,但是人家有地,具体多少不清楚,反正不少。 这家人看着相处的也格外好,就是没什么野心。也是,从他们家从来没往张甫远家来过就知道了。 就是那种没什么野心,比较憨厚的家庭,小富足,家里的人也比较好相处,虽然说还没有见过那个张甫东,但是这样的一个家庭养出来的孩子,总不会差到哪里去。 于是高小诺心满意足地回家了,以防万一高小诺还问了张甫远对张甫东的看法。 虽然说高小诺对张家的这些人了解不多,但是张甫远清楚啊!尤其是张甫东跟他年纪差的也不多。 从张甫远嘴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第二天张甫远去高家的时候,高小诺就陪着他一起去了。 先见到的不是钱氏而是孙氏。 孙氏正坐在高家那条巷子的巷口,看见孙女儿立马开心地抛弃了一群老伙计。 “你说你也是的,就不知道往家里看看,甫远是你爹的学生,就算是你回家回的勤快一点,别人也说不得什么。” “昨天你娘拿回来了你写的东西,写的可真棒!我就知道我孙女厉害!” …高小诺就笑着听着,十分享受此刻的时光。 比起来刚开始的不适应,高小诺现在已经很习惯自己在张家的生活了,习惯有个人陪在自己身边,无论自己做什么都支持自己,但是跟父母亲这边相处还是不一样的。 难得的今天人齐了,孙氏去饭馆拿了些菜回来,这个点儿,街上已经没有卖菜的了,但是她们家饭馆里有菜。 代替她们家林婆婆干活的郑婆子也做了一手好菜,饭桌上有荤有素,看起来十分丰盛。 高举人看到许久未见的女儿也是激动,非要喝酒,还让张甫远陪着。 “你娘昨天拿回来你写的书,我也看了。”高举人喝的脸颊通红,明显是醉了。 “很好!看起来你现在还没有放弃看书!是爹误会你了,真不愧是爹的闺女!爹为你骄傲!”高举人当着众人的面笑的想是个傻子一样。 高小诺有点害羞,又有点惊讶,高举人这个人其实有点清高,话本这些他是从来不看的,虽然说也没明说过什么,但是可以看出来他是有点瞧不起话本的。 “不过,除了话本,那些我给你找的那些书,你也要多看看!就算是写话本,也要意境优美!”高举人接着说。 看他还有接着说下去的打算,钱氏连忙把人扶进了屋子里,生怕他就此毁掉自己的形象。 吃完饭高小诺终于有时间跟钱氏单独说会儿话了。 “你昨天说的那户人家我去看了,这家人都挺不错的,虽然说以后未必大富,但是安安稳稳的,日子过得不会差。” “我也问了夫君张甫东,夫君说张甫东人也挺不错。” 钱氏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有心为高举人解释两句。 高举人喜欢李白,所以平时有事儿没事儿向自己偶像学习也会小酌几杯,但是从来没有失态过,起码没在子女面前失态过。 “你爹他今天只是看到你了有点激动。”钱氏干巴巴地说,所以才会喝那么多酒。 “我知道,我自己爹我还能不清楚吗?”本来不就是这么个有点不着调的性子吗?只是今天因为她,表现的更加明显了一些而已。 钱氏叹了一口气,她觉得丈夫这是在自作自受,明明可以再留闺女几年,结果定的这么早,现在又舍不得,又想念,你怪得了谁?只能怪你自己。 母女两人又说起其他的:“我记得甫远的院试没多长时间了吧?甫远打算什么时候前往府城?” “好像是快了?他没说过,我回去问问他。”高小诺无所谓地说。 横竖她也不怕张甫远考不中,就算是张甫远这辈子都是个小童生,高小诺也不会觉得有什么。 在她看来,两个人各有各的工作,她现在的工作是写话本,张甫远的工作就是科举,她不想干预太多张甫远工作上的事情。 钱氏忍耐了一下,没忍住:“你这是什么态度?甫远是你丈夫!科举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操心的吗?” 虽然说不想让闺女太劳累,但是钱氏觉得,既然高小诺已经嫁给了张甫远,张甫远还没个父母亲辈的,事情肯定还是要高小诺这个妻子操持。 科举这么大的事情,当初她刚生下高小诺,还为了高举人考科举,就把高小诺留给了婆婆公公,自己去照顾高举人。 “你以为考科举就是过去考个试就完了?你不要提前过去?不要定饭店?不要准备东西?甫远不要同本届的学子交流交流?” “到底还是年纪小,什么都不懂,李婶也是的,也不知道给你提醒提醒。”钱氏到底还是疼自家闺女,把锅扔到了李婶子身上。 高小诺心里给李婶子点了根蜡,忙不迭地说自己回去肯定就准备。 钱氏脸色缓了缓:“甫远去府城考试,你是个啥打算?是留在家里还是跟着一起去照顾他?” 高小诺懵了懵,脱口回答:“他去考试,我跟着去干嘛啊?我又不能替他考,跑腿什么的有侍棋,我也帮不上什么忙。” 府城离她们县算不上远,所以张甫远去府城考试,在高小诺看来就是丈夫去附近出个半月一个月的差而已,她为什么要跟着? 第24章 钱氏又爆炸了,她现在是真的有点苦恼了,总觉得她闺女的想法不对头。 妻以夫为天,钱氏虽然不绝对认同,但是从小受的教育就在那里,在她看来女子依靠丈夫是理所当然的事儿。 钱氏冲着高小诺一通指导,高小诺点头点的特别乖巧,但是真正听进去多少,那就只有她自己清楚了。 回去就跟张甫远商量:“你打算什么时候去郡城?我跟你一起去成吗?” 高小诺倒不是因为她娘的嘱咐,是她确实动了心思,想去郡城看看。 这个时代交通不方便,没事儿谁都不会往远处跑,这是难得正当的名目,陪着丈夫去考试,多好! 至于到了郡城以后,她是干嘛的,别人肯定也管不着了。 “今日爹还问着呢,我同朱三商量好了,打算半月以后出发,朱三他家正好有货物送到郡城,请了镖局,一块走也安全。”张甫远笑着说。 “半月以后再去不会有些晚吗?”高小诺问。 府试是在八月中旬,现下已经是七月中旬了,半月以后去,去了以后就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准备了,听说许多考生就喜欢过去以后同同届的考生交流交流。 未必有什么攀比的想法,只是提前过去了以后跟同届的考生交流交流,也许能够提高自己。 不过显然张甫远不懂她的意思:“不晚,朱三家在郡城那边有宅子,我同他商量好了,先租住在他家。” “租住?怎么说?” “就是住在他们家院子里,我们给租金啊!”张甫远坦坦荡荡。 虽然说以他跟朱三的关系,就算是借住那也没什么,但是张甫远这人不太喜欢欠人情,在朱三提出这个提议以后他就直接说给租金。 “你运气可真好。”高小诺看着张甫远感叹道。 虽然只是借个房子,但是住在朋友家里肯定要比住在客栈要好很多,在考试之前,每个细节都是值得重视的。 张甫远对高小诺要跟着一起去并没有什么意见,甚至颇为期待。 在此之前,高小诺接到了潘叔的信儿,说她的话本已经全部买完了,让她有时间去一趟书店把钱给拿走。 “你这个话本大概能得多少钱?”张甫远闻言好奇的问,高小诺为了这事儿前前后后忙活了这么久,所以他对结果持乐观态度。 高小诺还没算过这个,拿出来自己的算盘,粗略地计算了一下。 张甫远就瞅着他的小妻子啪啪啪地打算盘,样子特别有范儿,他还没见过高小诺这副样子,只觉的特别好看。 平时的高小诺是那种有点娇气的美,现在就是自信的美。 高小诺算完,抬眼看见张甫远目不转睛地瞅着她,高小诺有点脸红地嗔了他一眼。 张甫远清醒过来,但是一点都不害臊,就这么含笑看着高小诺脸红的样子。 高小诺觉得张甫远有点改变,但是现在最要紧的事情就是转移话题。“咳咳!我刚才算了一下,我这个话本大概挣了五两银子左右。” “才五两???”张甫远惊讶。 “你啥意思?嫌弃我挣得少了?”高小诺蹙着眉毛。 张甫远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错了话,他终于做出了一个特别具有求生欲的举动。 “怎么可能呢?五两银子,很多了。” “张甫远,你是不是当我是个聋子?”你那个“才”字说的那么大声,以为我听不到吗? 张甫远悻悻然,低下了头,不知道怎么解释。 “你是不是觉得这五两银子特别少?”高小诺问。 “并不是,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可以挣更多。”张甫远为自己解释。 毕竟高小诺两三个月的时间,基本上每天都在做这一个事情,写的话本他也看了,他虽然没看过太多的话本,但是觉得故事也挺好。 五两银子确实不少,就像是他们家用的柴火,这五两银子可以买他们家一年用的柴火了,但是在他看来跟高小诺为此付出的精力并不符合。 高小诺瞬间心花怒放:“其实我本来就没打算挣钱的,这五两银子反而是意外之喜。” 估计潘叔把这本书定的价钱算不上低。 张甫远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但是高小诺也没有为他解释的意思。 她并不想要张甫远在她的工作上面了解这么多,他只需要在精神上支持她,对她来说,就已经是莫大的鼓励了。 其他的,她可以一个人解决。 也就那几两银子,高小诺还是跑了一趟,不仅是因为钱,高小诺也要把自己的去向跟潘叔说一声。 可能潘叔并不在意,但是在高小诺看来,他是自己的合作伙伴,对于合作伙伴,告知对方自己的去向很正常。 得知高小诺要跟着张甫远一起去郡城以后,潘叔乐呵地表示希望张甫远能够得偿所愿。 成了秀才,他们家在别人眼里就再也不是只进不出的败家一家人了。 高小诺嫁进张家,带来的嫁妆可不少,因为高小诺爱吃美食,所以平时基本上每天李婶都要上街买菜。 再加上自从高小诺跟张甫远上回闹矛盾以后,高小诺陆陆续续给张甫远买了好多件新衣服。 自然有人觉得张甫远真是走了狗屎运,小小的一个童生,竟然娶了举人之女,你看这生活待遇一下子就上去了。 然后还假模假样地为高小诺可惜。 “你说举人之女,还是独女,就算是进了县太爷家的门,也是能够的,县令夫人不还表示过看中高氏呢吗?偏偏父母糊涂,给人配了这么个东西。” “啧啧!就这两口子这样的过法,估计要不了多少日子,高氏带来的嫁妆就不剩多少了。” …这些话传的范围挺广,但是只进了钱氏跟孙氏的耳朵里。 孙氏本来就看的开,自然不在意这些没影子的话,连比较容易受影响的钱氏不在意。 在钱氏看来,这些人都是脑子被那啥给糊着了,也不想想,张甫远要是自己没本事,举人会把闺女给许配过去? 并且自家的日子过得怎么样,都是人家自己的事儿,跟您有啥关系?你就算是说的再不好,人家自己过的好,有啥用? 钱氏不傻,也有眼睛,自己闺女自己最清楚,成亲了以后,她闺女变得可比以前强多了,她喜欢现在闺女神采飞扬的样子。 那她又何必在意这些东西呢? 潘叔也听自家夫人说过一口,所以也大致了解一些。 他喜欢张甫远这后生,也喜欢高氏写的话本,也希望这夫妻俩能把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 府试,就是这么一个节点。 没有通过府试的学子被称为童生,童生功名在乡下村庄里,也能算得上是不错了,起码能开个私塾,挣点钱了。 但是童生功名在县城里,根本算不上什么,就算是有童生功名,也不能在衙门里谋缺,只是名头上好听而已。 成为秀才才是真正的改变。 成为了秀才以后,就能够光明正大地前往衙门谋职,虽然说肯定分不到什么好伙计。 并且免税,免徭役,见官不跪…要是考中了廪生,还能享受朝廷的补助,整个社会地位都提高了一截。 “托您的福嘞!”高小诺笑着说。 她相信张甫远,他不是打没把握之战的人,既然已经要去考试了,就证明他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当然也相信高举人的眼光,上届张甫远没去考试,高举人就在家里可惜了很久,今年也没少说什么张甫远肯定能过之类的话。 高举人这个人,夸奖人向来直白,但是想让他夸人也不容易。 眼看着日子一天天接近,张甫远一点都不紧张,高小诺也没感受到任何紧张的气氛,但是李婶子,自从知道高小诺要跟张甫远一起去郡城,并且不打算带她以后,就拿出了十八般武艺。 今天她做的是大盘鸡。 “这可是西北那边传来的手艺呢!会做的人可不多!”李婶子骄傲地说。 高小诺闻着味儿口水就出来了,她吃过大盘鸡,上辈子的时候,从此念念不忘,上辈子没少吃这个。 当然也自己做过,但是都是那在超市里买了大盘鸡专属的配料做的,方便的很,然后现在当然是吃不到了。 没想到李婶竟然会做这个!太神奇了!高小诺惊奇地看向李婶子。 高小诺压抑着激动:“感觉好香啊!肯定很好吃。” “吃着也香,我以前在家里做过,我家的娃把盘子都给舔干净了,都用不着洗了!”李婶子也乐意跟高小诺讲这些。 那时候做的哪有现在做的好吃呢?起码油水就不能比,再加上那时候做调料压根都不齐。 “那李婶,你是在哪里学的这个?”高小诺试探地问。 “前些年那边不是遭灾了吗?很多人逃难,朝廷给安排了几户在我们村,正好有一户住的离我们家不远。” “她家刚住进去的时候,村子里给了几只鸡,那家的女主人就做了个大盘鸡,我那时候小,闻着香味就跑人家厨房去了,愣是把这个给学会了,这么多年都没忘。”李婶说。 那时候穷,她家人又多,平时能吃饱就是奢侈,这难得的美味就烙在了心里,这么写年了都念念不忘。 高小诺看着李婶释然又满足的神情,突然之间明白了自己下个话本要怎么写了。 第25章 她不如写一个厨子,辗转各地拜师学艺的故事。 现在学厨可没那么容易,后世只需要报个厨师学校就成了,但是现在厨艺是一门珍贵的手艺,很多人把这视为家族传承的东西。 现在人想要送人去学厨,一般是要掏钱让孩子去饭馆当学徒,学徒期间自然是没有工资拿的。 要问高小诺为啥知道的这么清楚,嗯,因为高家本来就是有个小饭馆的啊!饭馆虽然不大,但是里面的厨子是高家祖父花重金请的。 高小诺小时候在饭馆里帮忙,就有跟她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子在后厨当学徒。 以一个小学徒为主角,设定背景在灾年,小学徒逃荒,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被一家饭馆的老板救了,吃上了一顿饱饭,从此以寻找美食的味道为毕生追求目标。 高小诺十分相信,她们这个国家的人,对于美食的执着怎么都消磨不了的,美食文肯定也是能闯出一些成绩来的。 如今社会的商业发展其实已经十分优越了,起码各个县与郡城之间的官道,都是水泥路。 高小诺有了初步的想法,接下来就是收集素材,她首先把目光放在了张甫远家祖传的糕点方子上面。 张家本来就是开糕点铺子的,也就是在张甫远这一辈才把糕点铺子关掉。 没有成亲之前,张甫远就常常亲自做了糕点送到高家给她吃,成亲了以后高小诺就再也没有出去买过甜品。 本来被张甫远放在库房里的工具现在已经干干净净地放在厨房,一看就是经常使用的样子。 高小诺知道张甫远手里有本糕点方子,就是从来没有看见过,每回都是她想吃什么了张甫远就直接给她做了,她也就一直没想起来这出。 “夫君,咱家的那个糕点方子能给我看看嘛?” 张甫远奇怪,一边起身在书架上找,一边问她:“你怎么想起来这个了?” “我下一本要写的话本跟这个有关。”高小诺也不掩饰。 “话本?跟点心相关?”张甫远起了兴趣。 “准确来说,是跟吃食有关,不仅仅是点心。” “我想要写一本以厨艺为主角的话本,主线就是让主角不停地学习不同的厨艺。” “不过现在只是个想法,所以说具体的东西,我还没有想好。” 张甫远终于找到了糕点方子那本书,递给高小诺。 高小诺调侃:“你就不担心我直接把你们家这方子直接写进话本里?” 张甫远十分坦然:“本来就是应该给你的,我祖母还老是念叨着要把这方子传给孙媳妇,只是我忘了而已。你自己的东西,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高小诺当然不会把点心方子直接写到话本里去,她又不傻,这么说话只是想要逗逗张甫远而已,但是张甫远的回答让她既窝心又憋屈。 她发现,张甫远越来做不经逗了。不,应该说张甫远在这方面进步的太快了,同一个类型的话,逗了他第一回,第二次就没什么效果了。 并且他还无师自通了情话技能,好像是每句话都在不经意地撩人一样。 说他不经意吧,这些话对高小诺的影响又确实挺大,说他故意的吧,他每回表情都无比正直,让高小诺觉得她这想法简直是无稽之谈。 这回也不例外,高小诺听了这话小心肝砰砰跳,但是张甫远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低下头看书了。 高小诺最后只能归结于是张甫远的这张脸,让她的防御能力变弱了。 离高小诺他们动身前往郡城的时间越来越近,中间钱氏还来了一趟,主要是问高小诺手里的钱够不够。 “你可别打肿脸充胖子,,死要面子活受罪,没钱了就是没了,谁都不会怪你。” 高小诺无奈,她陪嫁这么多,以她现在的开销,估计花个十来年都花不完:“有钱呢!剩的还多的很呢,你闺女我像是亏待自己的人吗?” “你们两口子这天天的坐吃山空也不是回事儿,你有没有想过怎么挣钱?”钱氏又问她。 “哪里就坐吃山空了?家里不是有几间铺子?只是租金每个月都有几十两银子呢!”高小诺反驳。 钱氏反问:“几十两银子够你们花的吗?” 当然不够了,在张甫远一个人的时候,几十两银子不但足够他的花销,每个月他还能剩上一些。 但是现在当然是不够了,原先是张甫远一人买书,现在是两个人,甚至高小诺比他买的还多。 虽然只是添了三张嘴,但是每个月的伙食费也是直线上升,毕竟张甫远一个人,也不讲什么菜色,能吃饱就成了,但是高小诺的要求可就多的很了。 还有穿,张甫远一个人,在穿这个方面,基本上没有开销,高小诺这些日子陆陆续续给他买了好几身衣服… 但是家里的收入还只是每个月固定的那几十两银子,哦,还有她写话本挣得那五两银子。 钱氏一看她闺女的脸色就清楚高小诺估计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叹了一口气,心里给高小诺打上了小事儿上挺精明,大事儿上老犯糊涂的标签。 “先前亲家家里不是开糕点铺子的吗?”钱氏问。 “对啊!娘你是想让我开个糕点铺子?那估计是不成,甫远他这回考中了秀才以后,估计还要接着考下去的。”高小诺有心说自己就打算以写话本挣钱了,但是这估计在钱氏看来十分不可思议,甚至可能她要再挨顿训,所以选择了闭口不言。 “你是不是傻?”钱氏问。 高小诺不乐意了;“娘你有话好好说,咱不带人身攻击的。” “铺子不记你名下不就成了?说你傻你还不乐意。”像是高家的饭馆,就记在高家祖父的一个兄弟名下。 “娘你让我再想想。”高小诺说。 钱氏自觉已经提醒了闺女,所以就转头说起了其他的事情:“先前那个陈淑棋的姑娘,跟张家的张甫东婚期定下来了。” 高小诺分出了心神,毕竟自己在其中也出了点儿力,高小诺对这个还是有点儿兴趣的:“定下来了?定在什么时候?” “定下腊月里,二十八那天?” 高小诺奇怪地问:“都快过年了,怎么不缓两天?这姑娘要多难受?” 定在这天的话,这姑娘连最后一个年都不能在家里过了,要是离过年还有十天半个月还能理解一点,这就错两天,也太难受了。 在家里做姑娘跟嫁到别人家是不一样的,哪怕是没经历过这个,高小诺都清楚这个道理。 钱氏也觉得是这个理,但是听了高小诺说这话还是嗔了她一眼:“都这么大了,说话也不知道注意点?女孩子嫁人,是大喜的事儿,难受什么?” 高小诺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老老实实地接受批评。 “听说是找大师算了日子,那天是难得的大吉之日,这日子不好找,所以就定下了。” 钱氏走了以后,高小诺默默地自身带入了一下,然后打了个哆嗦。 就像是她,当初出嫁的时候还紧张忐忑的不得了呢,何况是普通的小姑娘。 出嫁了就要面对婆婆小姑子,哪怕婆婆小姑子人都不错,两天的时间也熟悉不了,唯一能熟悉的人是丈夫。 但是现在又不兴未婚夫妻怎么样,也就是逢着节日了才能真正相处一下,所以所谓的丈夫也就是个熟悉的陌生人而已。 所以到了过年那天,家家户户热热闹闹的,这小姑娘心里该不是滋味了。 自身带入,高小诺就有点难受了,张甫远正好走进屋子,高小诺想都没想把人抱住了,搂着腰,头依偎在张甫远肩膀上。 张甫远身体先是僵了僵,然后伸手拥着高小诺,右手像是拍小孩子一样拍着高小诺的后背。 “怎么了?”张甫远语气温柔的不像话。 “没事儿,就是想起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 晚饭的时候,高小诺回想起自己下午都干了啥事儿,尴尬地恨不得把头埋在饭里,死活不愿意抬头看张甫远。 张甫远跟她孑然不同,吃着饭还时不时的帮高小诺夹菜,或者是情意绵绵地看一眼她。 一边的李婶子看的一脑袋雾水,这氛围怎么这么奇怪啊?说是闹矛盾了也不像啊… 出发的那天还是要到了,就算是李婶子使出了自己的浑身解数,高小诺也没松口让她跟着一起去。 李婶子只能眼泪汪汪地帮高小诺收拾东西,八月里正是夏秋交界的时候,上午热的不得了,到了傍晚或者是清晨又凉快的很,李婶子恨不得把俩人的夏衫跟秋衫全部收拾好,所以足足收拾了一个大箱子。 张甫远去租了一辆马车,后面拉着青灰色的小轿子,李婶子上去用褥子把轿子下面都铺了一层,放在轿子里头的长凳子也绑上褥子。 时间差不多了,侍棋赶着马车往城门走。 先前他们还想着要请个马夫呢,然后向来闷不吭声的侍棋就突然张嘴说自己会赶马车。 侍棋说在牙婆那里,这些东西都学过一些。 看着李婶子的身影终于消失了,高小诺松了一口气。 张甫远觉得好笑:“这么害怕怎么不直接带上李婶?” 第26章 高小诺摇摇头:“李婶也年纪大了,长途奔波的,还要为咱家操心,不值当的。” 才怪!李婶四十来岁的年纪,在高小诺看来完全是正好的年华,之所以不让她跟着,只是因为高小诺想要私自行动而已。 明面上她跟着张甫远是照顾他的,但是实际上怎么样只有张甫远自己跟高小诺清楚。 她去郡城主要是为了旅游啊!至于照顾张甫远,那只是次要的,这要是让李婶知道了,后果不堪设想。 李婶到现在都跟钱氏有联系,钱氏现在正致力于让她变成好妻子呢!前些日子还在为这件事儿而欣慰呢… 综上所述,就算是让李婶子跟着方便太多,她也不会让她来的。 不过这原因能让张甫远清楚吗?当然是不能的,所以高小诺给自己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张甫远慢吞吞地点头:“哦,原来是这样啊!” 高小诺炸毛:“怎么的?你不相信我?” 张甫远熟练地顺毛:“怎么可能呢?我妻子可真贴心。” 高小诺满意地点了点头。 从她们县到郡城,马车行驶的话需要一天半,包括了中途的休息时间,因为交了银子走的官道,所以路十分平坦。 张甫远一天里有半天不在轿子上,府试眼看是就在眼前,哪怕是向来淡定的他也有点紧张,多数时候是在朱三的轿子上。 朱三把书给带过来了,在他的自己的马车上面,平时两个人就窝在那座马车上读书。 两个人年龄相差不多,论起学问肯定是张甫远比较出色,因此张甫远在那里也能为他指导一些东西。 但是文无第一,张甫远的学问比朱三好,两个人讨论的话,朱三的有些观点也能给他启迪,说不上是单纯的帮忙。 朱三不是这辈朱家的公子里唯一一个读书的,但确实是最有天赋的,他还是嫡系。 他这回府试,整个朱家都很重视,包括这回运送货物,其实货物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朱三本人。 朱家的人也乐意见到他们家公子发奋图强的样子。 你要问朱三一个童生,哪怕是这回通过了也不过是个秀才,至于让朱家这么重视吗? 这就要说到朱家的发达史了,长话短说,朱家是从朱三他祖父这一代发迹的,到了朱三父亲这一辈开始扩展。 虽然说朱家有钱,但是没有底蕴。 如何让一个家族有底蕴?当然是家里出一个官员了,秀才还不够,起码要是举人才可以,朱三就是这个希望。 并且朱三同那位候府小姐的定亲,也是要在他考中秀才的基础上的。 朱三上头还有两个哥哥,家里的财产他继承不了多少,换句话说,如果朱三考中了秀才,就算是他没考中举人,那有这门亲事,朱家就亏待不了他,朱家也能凭借这门亲事加深自家的底蕴。 当然,最好的结果就是他考中了举人,即能结下亲事,还能做官。 高小诺事先准备了话本在自家马车上,张甫远不陪她她也挺悠闲,每天看话本汲取经验。 高小诺目前最喜欢的一位作者,笔名叫“竹斋先生”,还是潘叔推荐给她的。 竹斋先生的书大多数都不涉及情情爱爱,多是主角的某一段经历,可能也是升级流爽文,但是不乏让人深思的地方。 相看爽文的人能从他的话本里看出来爽,想要深度的人能从他的话本里看出来深度。 反正潘叔是把这位竹斋先生夸的天上地下的,高小诺本来是是想要研究人家到底是怎么写的。 结果这位竹斋先生的话本像是有一种魔力一样,不知不觉的就把她给吸引进去了。 她看的正是之前潘叔看的那本,男主变成鬼以后的经历,竹斋先生把鬼的世界描写的入木三分,大白天的高小诺愣生生出了一身冷汗。 车子停了下来都没有感觉到,张甫远在车子下面等了一会儿,没瞅见人下来,于是掀开帘子爬到马车上,某个人正盖着被子聚精会神地看话本呢! 张甫远走过去直接把高小诺手里的书抽了出来。 高小诺如梦方醒,看到张甫远特别惊讶:“你怎么回来了?” 张甫远心里叹了一口气:“到郡城了,马上就要进程,要下来检查了。” 郡城的繁华果然不是他们小县城能比的,威武雄壮的大门,充满了历史深度的城墙,还有城墙下面来来往往的老百姓,穿着青色统一服装的官兵…这一切的一切,给高小诺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轰动。 这跟她上辈子去参观那些古城楼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去参观的古城楼,保管的再怎么好,本质上还是停滞的,眼前的一切,虽然也是陈旧古琢,但却是流动着的,生活的气息扑面而来。 “真大啊!”高小诺发自内心的感叹。 张甫远赞同地点了点头,他也是第一回来郡城,第一回见到这么大的城池,内心所受的震撼比高小诺只多不少。 两人一高一低,站在一起无比和谐,面含惊奇地看着城门,但是并不让人觉得土气。 至于为什么…嗯,大概是颜值吧。 无所知的人看到了这对身影,只会会心一笑,朱三就有点酸涩了,这两个人,一个是自己的好友,一个是自己曾经喜欢过的姑娘。 不过朱三毕竟是朱三,他调整了一下表情:“别在看了,进了城更好看。” 他这话是对张甫远说的,目光也只看着张甫远,说完之后才对着高小诺行礼。 “见过嫂夫人。” 寒暄一会儿众人一同进程,无人察觉朱三的心事。 进城以后果然如朱三所说的那样,现在已经半晌午了,在他们县早市早就散了,但是眼前的场景仍旧热闹,叫买的,讲价钱的… “真不愧是郡城。”张甫远无意识地喟叹,心中的热血前所未有地燃烧着。 “郡城比起府城还是弱了很多。”朱三摇摇头。 赵王朝的行政区划是这样的,中央及其附近归属于京城直接管辖,京城以外地区划省,省下有郡县。 朱三嘴里的府城,也就是一省的首府,一省下辖几郡,他们郡在本省,还算不上是发展最好的,当然也说不上是最差的。 进了城,朱三张甫远他们就同商队分开了,商队往左,他们往右,越走越安静。 高小诺进了城就又进了轿子,张甫远倒是一直步行,跟朱三俩人边走边说。 “本来是想要直接去老宅那里去,但是老宅人太多了,所以我觉得还是去住另一所宅子比较好。”朱三这样解释。 说是老宅,其实也没多久,他爹买的而已,宅子里还住的有他爹的妾。 他要是住进老宅里,还要他爹的妾给他安排住处什么的,想起来朱三就浑身不舒服,因此拒绝了他爹让他去老宅住的提议。 当然,跟张甫远说的也不算是假话,这也是一部分原因,平时他爹办事儿都是在宅子里办的,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再加上他爹的那几个妾,要是住进去了,想要安心复习都不一定了。 张甫远完全不在意这个的,无所谓地摆了摆手:“这回还全凭你收留,有个住处就不错了,其他的都碍。” 朱三知道张甫远的回答,闻言嘴角勾了勾,眼里的笑意发自内心。 朱三所说的另外的住处,其实也属于朱家的房产,是一座小院,院子里种着几株竹,很是清雅。 说是小院,一点都不假,这是一座一进的小院子,正对门堂屋,以及旁边两间屋子,左右合两间。 朱三做为主人,理所当然住到了堂屋右边的宅子,左边暂时被订做书房,高小诺他们住在大门左边,旁边住着两个书童,右边一间是厨房,另一间是一个照顾朱三的一个婆子住的地方。 因为人太多,所以略显拥挤。 “抱歉,宅子有点小。”朱三歉意地说。 “哪里小了?一点都不小。”张甫远说。 显得拥挤只是因为人太多了而已,但是这个拥挤也只是相对的,对于张甫远朱三来说,这是拥挤。 朱三家有钱,宅子也大,张甫远家宅子虽然说不大,但是人少,但是他们这是个例。 就像是之前的张甫东家,家中有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张甫东以及他妹妹,这么多人又多挤?她们家没请婆子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没有住处。 过年张甫东就要成亲,都成亲了离生孩子还远吗?要是在他妹妹出嫁之前生孩子的话,那他们夫妻俩估计也只能跟孩子同一间屋了。 然而张甫东家人口还算不上最多的,那种生几个孩子的就更不用讲了… 张甫远虽然说没经历过这样的,但是对于这样的情况也不是一无所知,对比起来,他们很幸福了好吗! 高小诺也不觉得小,虽然说屋子不多,但是屋子本身挺大的,院子也不小,比起来上辈子那种十几平的小屋子,这好太多了,所以高小诺很知足。 何况,寄住在别人家,哪来的这么多要求? “是啊!这已经算不上小了。” 此时,朱家的老宅里,却经历着一场闹剧,朱家老爷的小妾王氏正在朱家老爷面前哭的梨花带雨。 第27章 “老爷!你看看,我院子都准备好了,前前后后忙了多长时间,说不来就不来了…”王氏嘤嘤哭泣。 王氏是朱家老爷朱广茂最宠爱的妾,朱广茂的正室周氏常年在县城里不动弹,但是朱广茂常年为生意而奔波,身边养了几个妾氏。 王氏是朱广茂在桃红阁赎身的清倌,生的娇弱美丽,朱广茂的正室常年不在郡城,帮助朱广茂处理家里的事情的,就是王氏。 就算是出门,王氏也是被人称作朱夫人的。 也许刚开始的时候,王氏还有那么一点儿自知之明,清楚自己只是妾氏,但是到了现在… 她自己有儿有女,并且深受朱广茂的喜欢。 这次朱三过来,要说王氏多开心,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她也没打算做啥。 别看她现在不满足了,但是她清楚朱广茂心里咋想的,也知道朱广茂对这次朱三府试的看中。 所以她老老实实地为朱三准备住处。 所以在听说朱三不往这边儿住了她才敢过来嚎这一嗓子。 毕竟她本来也没打算动什么坏,但是你朱三啥意思?不信任我还是怎么的?我多冤枉啊! 她的冤枉当然要让朱广茂知道,只有他知道了,才会心疼自己。 甚至发火,朱广茂发火了,那自然很好,甚至是对朱三发火,进而影响到朱三的这次考试,那是最好的。 毕竟,她一点儿都不想看见朱三真娶了候府的闺女。 当然,如果朱广茂没发火,也能借机邀宠,她儿子也读书了,只是没什么天赋,现在正在朱家的铺子里锻炼。 只有她好了,她儿子才能更好! 朱广茂头疼的压了压脑袋:“你先回去,这事儿以后再说。” 朱广茂生气吗?自然是生气的,朱三是他的嫡子,这么多年没见了,不说其他的,朱三都到这里了,来的第一件事儿竟然不是来见过自己这个父亲。 但是这是他儿子,就算是生气也轮不到王氏这个妾生气,妾是什么呢?一个奴婢而已,真当自己是人物了,还敢抱怨嫡子? 王氏自以为的邀宠完全没达到。 甚至没当场冲王氏发火,只是因为王氏的儿子现在正在关键阶段,朱广茂不想影响另一个儿子而已。 “看来,这个王氏,也宠不得了。”朱广茂心里想着。 王氏自以为陪了朱广茂这么久,如今她的容貌早已不如年轻时候,但是她仍旧是朱广茂最宠的妾,家里的事务也都由她管理…起码,她在朱广茂眼里是不一样的。 但是,实际上完全不是这样的。 朱广茂这个人,情情爱爱的向来不被他放在心上,王氏自以为的特殊,只是因为王氏最省心而已。 并且家里的事儿,王氏管得确实挺好。 至于更多的,那就没有了,王氏自以为的得宠,只是朱广茂不想在后宅放那么多心思而已。 广淮县,周氏身边的婆子正担忧着。 “少爷现在也该到郡城了吧?不知道那边是怎么安排的。”郡城那边由一个妾掌管了这么些年了,这边的人也都清楚。 婆子是在担忧那妾氏不好好照顾朱三。 周氏慢悠悠地喝了一杯茶:“用不着担忧,朱广茂还没老糊涂呢!” 周氏这些年跟朱广茂相处的虽然不多,但是对朱广茂的本性了解的十分透彻,这个人,她的丈夫,她孩子的父亲,是不会为女色所迷惑的。 所以这么些年,她才能安安稳稳的呆在这个小县城里,无论外人怎么担忧,她都一如既往。 别说那只是个妾,一个玩物,就算是自己,在这个关头要是敢在三儿的科举上动手脚,朱广茂也能干净利落地收拾自己。 周氏是如此地深信着。 朱三跟张甫远寒暄了一会儿,就要动身去老宅拜见他的父亲,张甫远听闻立马跟着出来。 “贸然造访,若是不拜访伯父,那未免太过失礼。”张甫远如此解释。 俩人一同前往,高小诺指挥着侍棋把东西收拾好了以后,就开始跟伺候朱三的婆子说话。 说是婆子,其实也就是三四十岁的样子,整个人都收拾的十分麻利。 婆子自称姓卫,所以让高小诺叫她卫婶子。 “你可知道附近有哪些书店吗?”高小诺暗戳戳地打听。 不知道郡城里的话本跟他们县城的比起来怎么样呢?现在可不是后世,因为交通没那么方便,所以话本的流通其实没那么方便,在他们县城里卖的好的话本,在郡城这边卖的不一定好,同理,可能在郡城卖的挺好的话本,在县城根本无人问津。 卫婶子却误会了她的意思,以为她是为了张甫远问的。“您放心!这个院子虽然小,但是书足够看的!” 高小诺面不改色:“我只是想问问。” “就在出了这条巷子往左拐,没多久就到了,还是这片儿最大的书店!”卫婶子热情地回答。 高小诺得到了答案,心满意足。 这边张甫远同朱三终于到了朱家的老宅,比起来他们住的小宅子,朱家的老宅显得富贵堂皇,朱家的管家老早就站在门口等着了,看见了朱三立马让身边的小厮去里边通知,自己则是喜气盈盈地迎了上去。 “哎呦!我的少爷啊!你可算是到了,老爷都等您很久了。”管家夸张地呼道。 朱三心里不屑,嘴上说着走快些,他也思念父亲。 这个宅子算是朱家在郡城的大本营,无论是地段,还是装修,都是数一数二的,说句一步一景绝不夸张。 说实话,这边越是好,朱三心里越是不舒服,为他的母亲感到不值,但是无论是他娘,还是他爹,俩人都没觉得这样常年分居两地有什么不对,他这个做儿子的,也说不出什么来。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暗戳戳地给他爹添堵。 朱三知道他爹想让他住这边,他偏不!就要住的离他爹远远的。 朱广茂本来是在书房的,下人来说少爷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着朋友,朱广茂知道这朋友大概是那个叫张甫远的小子。 正式接待俩人是在大厅,如果要是只有他儿子一个人,在书房就可以了,但是加了个张甫远,书房就不合适了,太过私密。 “孩儿见过父亲。”朱三进了大厅,首先就是跪下行礼。 朱广茂连忙下来把儿子扶起来,本来心里的不满完全消失,想起的只有儿子的好,以及多年未见儿子的思念。 这边父子情深,后头的王氏心里就不是个滋味了,她掌管朱府多年,朱三来的事情自然也瞒不过她。 “走,去客厅。”王氏站起来,让丫鬟扶着她。 看着俩人说的差不多了,张甫远也开口说自己多有叨扰什么的客气话。 “妾身失礼,未能好好照顾少爷。”王氏人还没到,声音先来了。 她声音娇娇滴滴的,哪怕是正儿八经的说话,仍有一股撒娇的味道。 听着这声音,本来有点心软的朱三脸黑了,张甫远略微有些尴尬,至于朱广茂就格外干脆了。 “你怎么来这里了?”朱广茂皱着眉头看着现出身形的王氏。 张甫远这下子差点笑出来,朱三也脸色微缓,一幅看好戏的姿态看着王氏。 王氏尴尬地扯了扯嘴角,她并非不聪明的人,朱广茂这话一说出口,她的心就开始往下坠,但仍是露出了笑。 “老爷说什么笑话呢?少爷来了,妾身不该过来看看吗?少爷又没个贴心人,凡事儿不都要我操心吗?”王氏说话的时候盯着朱广茂。 朱三讽刺地笑了笑,这个王氏,可真是自觉啊!可惜他爹估计不吃这套。 果不其然,朱广茂眉头皱的更深:“给我滚下去。” 王氏满心以为朱广茂会给她这个面子,没想到他会是这个反应,顿时愣在了当场。 其他听见朱广茂说这话的人同样觉得意外,包括朱三,他瞅了他爹一眼,终于不照顾他那儿子的心情了? 其实在朱广茂看来,此刻的王氏才是丝毫不给她面子,在朱广茂眼里王氏真的只是个好用的妾而已。 若是今天只有朱三一人过来,就算是为了王氏的儿子,他也绝不会不给王氏面子,毕竟大家都是一家人,有什么事儿都可以关起门来解决。 但是今天有张甫远在这里,张甫远是外人,王氏这一出,是丢人丢到了外面去了,那这就不能忍了。 王氏眼里渐渐盈出泪水,狼狈地离开了。 … “朱家的老宅怎么样?”高小诺好奇的问张甫远,朱三家在他们县城,算得上是一等一的人家了,但是据说朱三家的家产大多数都在郡城。 “怎么样?也就那样吧。”张甫远不明所以。 高小诺叹了口气,明白张甫远心里大概完全没在意这些事情,懒懒的摆了摆手,掏出了自己还没看完的话本。 张甫远不乐意了,伸手把高小诺的头转向自己。 高小诺挣扎:“你干嘛呀!” 张甫远一脸正直,并且转移话题:“今天倒是发生了一件挺有意思的事儿。” 高小诺吃这套,注意力立马转移,在张甫远这个老干部看来都有意思的事情,那大概是真的有意思吧。“啥事儿?” 张甫远一脸平淡地把今天发生的事儿讲了一下,高小诺倒是听的挺乐呵。 听完了还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太难了。” 无论是周氏还是王氏,在高小诺眼里都是可悲的。 在这个时代做女人太难了,还好她嫁给的是张甫远,高小诺看着面前的俊脸,突然亲了过去。 第28章 朱三跟张甫远俩人刚走,朱广茂就收起了笑容,板着脸让管家把王氏给叫出来。 王氏回了自己的小院子,呆呆地坐在梳妆镜旁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虽然说年纪已经算不上小了,但是这些年她养尊处优,保养的仍旧如同二八少女一般。 今天朱广茂说的那两句话,真的是如同棍棒一样把她给打醒了。 这么多年的养尊处优,没把她的容貌毁掉,却把她的脑子给弄迷糊了。 当初她为什么会被朱广茂买走呢?是因为爱情吗?不是的,从小在烟花之地长大,王氏才不相信什么爱情,是因为朱广茂家中有钱,并且原配远在老家。 那现在自己又在奢想什么呢?她怎么会觉得朱广茂能够为了她失去理智呢? 她的丫鬟担心地看着她,但不知该如何出言劝告,只能支支吾吾地说什么老爷不是有心之类的话语。 这话别说王氏信不信,丫鬟自己都不信,今天老爷可是把王氏的面子往地上踩了。 王氏凄惨一笑,现在想通了,那又有什么用处呢?她已经触犯了朱广茂的底线,或许因为她儿子,朱广茂不会拿她怎么样,但是也定不会像往常那样了。 “二太太,老爷请您过去一趟。”管家的声音在外边想起来,王氏的身子僵了僵。 … 朱府变天了,把持朱府多年的王氏突然失宠了,目前府里的各项事务都是由管家管理的。 剩下的几个小妾突然之间有了存在感,开始频繁的打听朱时茂的行踪,时不时来个浪漫邂逅什么的。 在朱府这四方宅院里,朱广茂的地位就如同皇帝一样,他开心了就晴空万里,他生气了那就是乌云密布。 朱广茂平时待小妾们还算是温柔体贴,所以后院的小妾们也大多都倾心于他。 同时,管理着一间珠宝铺子的朱时云也听说了宅子里发生的事情,丢下手中的事务,急匆匆地就跑了回来。 先去朱广茂的书房,平时有事儿没事儿,朱广茂大多都是在书房。 朱广茂一看见他就知道他是过来说什么的了,没等他说话:“你不用说了,你姨娘他做了错事儿。” 朱时云心中一个咯噔,脸上带着笑:“父亲误会了,我只是想过来跟您商量一些生意上的事情而已。” 父亲的这个态度,朱时云一下子就明白了,估计他求情也没什么用处,朱时云的性子跟朱广茂很像,他清楚再说的话估计就回起到反效果了。 朱广茂不置可否,朱时云已经开始说自己这段时间里遇到的问题已经如何解决的。 父子之间言笑晏晏,后边的王氏心如刀绞。 朱三儿家的这个宅子所处的地方略微偏僻,但是郡城里有点偏僻的地方比起来她们县繁华的街道也错不了什么事儿。 高小诺对卫婆子说自己要去城外的东山寺拜佛。 当朝佛教盛行,据闻当今圣上就是个虔诚的佛教徒,上从下效,于是赵王朝佛教遍地开花,老百姓大多数也都信佛。 卫婆子了然地笑笑:“您是想要为甫远公子求的吧?” 在卫婆子看来,高小诺千里迢迢地随着张甫远来郡城,夫妻关系定然是很好的。 如同张甫远那样神仙一样的人物,定然是十分得夫人爱重,所以高小诺去城外佛寺,肯定就是为了张甫远。 时人大多都迷信,卫婶子自然而然地也觉得高小诺迷信,并且有点感动于高小诺跟张甫远夫妻俩的感情。 相比较起来,孤零零的朱三就有点可怜了,竟然连个贴心的人都没有,再想到老宅里的王氏,卫婶子深深地同情她们家公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家公子也能有个贴心人呐!”卫婶子感叹。 高小诺可不知道朱三的婚事,只知晓昨天朱家发生了啥,以为卫婶子是为了这事儿而感叹。 高小诺能怎么接啊?只能安慰她:“我相信周夫人也会在老家为他祈福的。” 这倒是真的,高小诺清楚,虽然朱三有两个哥哥,但是两个哥哥都不是读书的料子,所以早早的就出去打拼了。 在朱家这估计叫开辟新事业,朱家的珠宝生意在本郡城算是出类拔萃,但是出了本郡城,就没怎么了。 朱三的两个哥哥都去其他郡县打拼事业去了。 所以朱三的母亲周氏相处最多的是朱三这个儿子,朱三也争气,虽然跟他两个哥哥走的不是同一条路。 卫婶子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他们朱家的事情,就这么告诉高小诺也不是个事儿,所以她又憋了回去,打心眼儿里盼望这回朱三能考中秀才。 起码,赶紧把媳妇给娶回家的,别人家像是朱三这么大的年纪,都差不多成亲了。 朱三这个还没影儿呢! 高小诺心思都跑外面去了,可不在乎这个,张甫远要读书没时间陪她,就让闲着的侍棋陪着去。 高小诺考虑自己是不是要买个丫鬟,起码平时啥事也能陪着自己,否则每回出去都要张甫远陪着,他不在了高小诺就很尴尬。 卫婶子说书店离宅子不远并不是在骗她的,出了巷子,拐个弯没多久就看到了一间书店。 这间门面比潘叔家的书店要大很多,一个不知道是掌柜的还是账房的大叔站在柜台里头,热情招待着来来往往的读书人。 对于书店而言,现在可是个好时候,来自本郡各县的学子们都陆陆续续地来到了郡城,读书人多了,书卖的自然也就好了。 生意好了人自然也就开心了,柜台后头的人笑的跟个弥勒佛似的。 这人看见高小诺微不可见地愣了愣,接着就问:“这位夫人,您是想要什么书?” 不等高小诺回答:“跟本次府试相关的资料,都在最外头的这个书柜,其他的在后面。” 这掌柜的也以为高小诺是为丈夫买书来了,没看人后边还跟着书童的吗? 跟着书童说明她家有读书人,高小诺又梳着妇人的发髻,那肯定就是为了丈夫买书,掌柜自信地想着。 高小诺听了掌柜的这不怎么用心的指路之后,径直走到了里边,并且在最里头的那个书架里找到了话本。 虽然说这个书店比潘叔的那个书店大多了,但是高小诺一眼看过去话本的数量,可能只有潘叔那里的一半。 高小诺也不觉得意外,并不是所有书店都像潘叔的书店,一半书都是话本的。 高小诺挑了几本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话本,然后又去了趟城外东山寺。 高小诺原本是一点都不信什么鬼神的,但是穿越一回,对这些东西多少怀了一些敬畏之心。 东山寺的人不多,也算不上少,称不上拥挤,到地方拜拜佛,再替张甫远抽了个签。 她运气还挺不错,上上签,解签的和尚说是能得偿所愿。 高小诺虽然对神佛有了敬畏之心,但是对抽签这种全看运气的东西倒是不怎么相信。 倒是跟着她一起来的侍棋,自从高小诺抽了这个签,他就有点兴奋。 当然,对于向来沉默寡言的侍棋来说,他的有点兴奋估计也就是人家正常人平时的样子。 两人回去,发现朱三的院子有客人拜访,朱三张甫远还有另一个不认识的年轻男子。 高小诺身影一出现,张甫远的注意力就没再放在屋子里了,张甫远向来不是委屈自己的人,张嘴就要请辞。 嗯,比起来在这里跟不怎么熟悉的人说话,张甫远果然还是宁愿回去跟高小诺说话。 哪怕是一些他平时觉得特别没意思的话题,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只要是跟他的小妻子说,他都会觉得特别有意思。 可是还没等他说出口,那位陌生男人直接站了起来:“那位就是嫂子吧,甫远大哥好福气。” 高小诺后头跟着的侍棋手里捧着书,朱时云理所当然地说。 朱时云来这里是替自己娘向朱三道歉的,朱时云虽然说是庶子,但是对朱家的财产是没什么野心的。 或者说他自己有自知之明,朱广茂有三个嫡子,老大老二经商的本领不次于他,老三也就是朱三儿,眼看着也是前途光明,他拿什么挣? 与其想着跟那三个亲兄弟争夺家产,不如跟他们打好关系。 当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相信自己,也能凭借自己的手段挣下自己的事业。 张甫远看着这小子,突然觉得朱三的这个异母兄弟顺眼了很多:“能娶到她,确实是我的福气。” 朱时云脸上的笑更灿烂了。 朱时云今天来这一趟,最主要的目的是为母亲求情,但是嘴里却没有提到他母亲的任何事情。 高小诺倒是挺迷糊:“他来这一趟到底是干嘛来的呢?” 高小诺后头也进来了,跟朱时云打了个招呼,顺便听了三人,不,两人,也就是朱三跟朱时云的交流。 高小诺本来也是以为朱时云是为了那个王氏来的,那天张甫远讲的故事虽然没有结局,但是长个脑子想想也清楚这王氏的日子好不了了。 但是这人别看年纪不大,倒是挺能憋的住事儿,半点儿没提到这个话题。 好像他过来这一趟就是为了关心一下朱三这个异母兄弟一样。 朱时云的表现把高小诺给弄迷糊了,回了屋就扯着张甫远的袖子问。 第29章 张甫远笑着摇了摇头,就近找了个椅子坐下,顺手把高小诺搂怀里。 “他确实是来求情的,却不是向朱三求情,而是向伯父求情。” 说到底,现在在家里掌握生杀大权的,是朱广茂,他跟朱三共同的父亲。 态度做出来,让朱广茂看到,就成了。 朱广茂之所以这回对王氏这么狠,一来是确实觉得王氏丢了他的面子,二来也不乏警告的意思,警告朱时云跟王氏不要心太大。 朱广茂疼爱每一个儿子,对每个儿子的教养都异常上心,甚至因为跟朱时云相处最多的原因,他隐隐更加偏向朱时云。 但是这点儿偏向,远远不能让他放弃嫡庶之别,何况朱时云并没有优秀到那个程度。 这个道理,朱三懂,朱时云懂,朱三的两个哥哥懂,甚至周氏都懂,只有王氏不懂,把那点隐隐的偏向当做了倚仗。 或者说本来王氏也是应该懂得,只是有些东西迷了她的眼睛。 张甫远把这事儿掰开了揉碎了给高小诺讲,其实张甫远刚说个头高小诺就差不多懂了。 在张甫远眼里,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甚至还自带单纯善良等等滤镜,但是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个样子。 但是高小诺并没有打断张甫远,安安稳稳的呆在他的怀里,仰着头看他的下巴一动一动的样子。 “懂了吗?以后什么事儿,你要是不明白都可以过来问我,免得吃了亏。”高小诺在人际交往方面确实不怎么擅长,在张甫远看来,高小诺要是跟这些人相处,那就像是小白羊跟大灰狼交往,可把他天天给操心的啊! “那要是你离我远呢?”高小诺笑眯眯地问。 “那你就随心来,想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别顾忌面子。”张甫远继续教导。 人与人相处,之所以会有人吃亏,完全就是因为脸皮的问题,真的不要面子了,谁都吃不了亏。 高小诺真没想到张甫远在这方面想的这么透彻,不过从张甫远这番话她能看出来,张甫远估计也不是什么任人欺辱的小白兔,就放下了点儿心。 同床共枕了这么久,高小诺也隐隐约约地感受到了张甫远想要做什么。 上辈子没少听人在耳边说什么男人有钱就变坏的言论,高小诺多多少少也有点受影响,所以当初定张甫远的时候能够那么的干脆利落。 不过就如同张甫远支持她一样,高小诺同样也支持张甫远追求自己的理想。 高小诺相信张甫远的读书的能力,但是当官并不仅仅是读书好就可以。 虽然高小诺没放过官,但是她学过历史啊!就像诗仙李白,文采那么好,但是真正的政治理想却一辈子都没有实现。 所以说在这方面,高小诺多多少少是有点担忧的。 至于男人有钱就变坏?张甫远敢变坏一个给她看看?指望她忍那是不可能的,真要是到了那个地步,估计高小诺会把这事儿闹大然后合离。 没错,就是这么干脆利落。 张甫远在这半个月里边,并不是每天都在屋子里闷头学习,有时候他也会跟朱三一起去参加诗会,听他话里的意思,估计也是交到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 有时候也会有人来到这个小宅子,过来拜访朱三跟张甫远。 先前高小诺还幻想过,如同那些有关科举的话本上面写的那样,会不会有人做什么下泻药之类的事情,特别紧张地让张甫远出去别吃那些乱七八槽的东西。 辛辛苦苦了这么久,如果被为这种事情毁掉,那可真是太憋屈了。 张甫远特别惊讶,问高小诺为啥。 张甫远听了哈哈大笑,他鲜少笑的这么不顾及形象:“你这颗脑袋里,到底在想什么啊?怎么可能发生这样子的事情。” 高小诺不服气,问怎么就不可能发生了。 “科举制度,乃是朝廷选拔人才的途径,上达天子,下至庶民,多少双眼睛盯着呢!真要是有人做了这种事儿,是不可能瞒过郡守大人的眼睛的。” 这次本郡的府试,由郡守跟学政共同负责,主要责任人是郡守,如果真的发生这个样子的事儿了,郡守这个官,估计也当不了了。 高小诺翻了个白眼:“人家做的小心一点,谁能看的出来?总而言之,眼看着府试就在眼前,凡事还是多注意一点儿好。” 张甫远笑着冲高小诺作了个揖:“那为夫就在这里多谢娘子的关心了。” 这眉眼如画笑魇如花的,谁顶得住啊!高小诺扑了过去想要扯他脸蛋。 在张甫远他发奋图强结交好友的时候,高小诺也如愿以偿地尝遍了郡城各个大小酒楼的饭菜。 卫婆子从开始的目瞪狗呆,到后来习以为常渐渐麻木,也许读书人家的闺女跟她们的闺女不太一样?听说高氏可是举人家的闺女,跟她们不一样也是应该的吧? 在别人看来高小诺是在吃喝玩乐,虽然说实际上也确实是这个样子,但是高小诺并不是没有正事儿干的。 她在这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跟很多家酒馆的大厨或者是帮厨聊天。 有一回甚至还被人家酒馆的掌柜的当作是挖人的给赶了出去,好在当时的高小诺是男装。 她自己倒是不怎么在意,还嘻嘻哈哈地当做是一次特殊体验,跟着她的侍棋已经快疯了。 高小诺想要写关于厨子的话本,但是实际上高小诺对于有关厨艺的了解极为匮乏。 真要是说起来,她仅仅知道中国有八大菜系,甚至其中这八大菜系到底包括了什么让她数,她也数不出来。 虽然跟这些师傅的交谈时间短暂,但是已经足够让高小诺对厨师这个职业有一种大致的了解。 毫无疑问,厨艺是一种手艺,在这个时代被很多人看做是安身立命的本事。 比起来他们县城,郡城的酒馆更多,菜色也更加丰富,交通的便利不仅仅便利了商人,也便利了厨子。 郡城很多经济实惠的小饭馆的掌柜的都不是本地人,本人既当掌柜,又当厨子。 有些家还会有个或者是凶巴巴,或者是温温柔柔的老板娘,会在半下午的时候慵懒地坐在柜台后面。 说实话,这半个月,让高小诺有点找回她上辈子的那种自由的感觉,不用担心旁人的指指点点,也不用担心自己的行为会给家人带来什么不好的形象。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过舒服,高小诺都有点乐不思蜀了,甚至还计划起了在这里定居打算。 高小诺突然之间意识到,等这回张甫远考中了秀才,他其实更适合在郡城这边的官学读书。 先前张甫远只是个童生,只能进县学,但是县学里的院长也就是个举人功名,并且年纪很大了,平时都不教学生的。 如果中了秀才,张甫远是有资格在郡学里读书。 据说,在郡学里,院长是同进士,授课的老师大多都是举人。 这还不是最主要的,做为郡学,这里汇集了来自本郡各个县的人才。 如果说只是老师的话,高举人未必比郡学里边的老师差,高小诺可是清楚,郡学也曾经邀请过高举人前往郡学授课,只是高举人拒绝了而已。 最主要的不是老师,而是交流,从这些日子张甫远的表现看来,他无疑是很喜欢跟这些同龄人交流的。 所以,张甫远会怎么选呢?她又会怎么选呢? 远离父母?远离那个生她养她的小城? 不过对她来说这压根就不用选择,又不是永远不回去。可别说她凉薄,不过是搬个地方住而已,想家里人了她马上可以做马车回去,反正她又不晕马车。 在这段时间里,高小诺又听张甫远说过朱三家的事情,好像是那位王氏又开始管理朱家后宅了。 高小诺本来以为朱三会很在意的,但是没想到朱三一幅跟自己没啥关系的样子,倒是那位朱时云,陆陆续续地又来了这里几趟。 每回来一定要拿很多东西,连一开始明显不怎么待见他的朱三,现在看见他也不好意思板着脸了。 高小诺就觉得这个朱时云是个人物,能够对别人的冷眼无动于衷,热脸贴冷屁股贴这事儿干的行云流水一点都不尴尬。 这小伙子,将来肯定有出息。 高小诺把自己的判断跟张甫远说了,张甫远听了她的表述再次哈哈大笑,然后说做人要有骨气。 高小诺明白他的文人骨气,虽然她的价值观没那么激烈,但是她很尊重他。 临府试开始还有两天,卫婶子开始焦躁地准备各种应考的东西,大到穿的衣服,小到考试要用的墨,样样都操心。 高小诺可算是想起来了她的另一个任务,于是最后的两天,高小诺化身成为卫婶子的小跟班,天天看卫婶子帮张甫远收拾东西。 这件事儿上,高小诺可不敢托大,虽然说她经历过高考,但是因为科技的原因,检查的方式还是不一样的,万一她准备的东西犯了什么忌讳,那后悔可就晚了。 其实卫婶子要帮朱三收拾,收拾一份跟收拾两份根本没什么区别,但是高小诺总觉得她跟着来到郡城,基本上什么忙都没有帮上。 总归要发挥一下自己的心意吧… 朱三跟张甫远也不出去了,天天闷在书房里。 … 府试,终于来了。 第30章 外头响起了一声鸡鸣,张甫远就醒了,他就睁着眼也不动,生怕吵醒了高小诺。 他并不紧张,只是潮澎湃,为了这天他准备了很久,他原先不在乎这个,现在却能够理解到为何所有读书人都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科举上面了。 等到天隐隐亮了,高小诺就醒了,她睡的也不怎么踏实,向来好吃好喝好睡眠的她今天也难免有点焦躁。 真要是来形容的话,高小诺觉得,她现在大概家长面对孩子高考时候的心情,虽然说她不是张甫远的妈。 身后一直没有动静,高小诺以为张甫远还在睡着,她小心翼翼地转了个身,跟张甫远的眼神正好对上。 “你醒了啊?什么时候醒的。” 张甫远起身:“也没醒多久,怕吵醒你就没动。” 高小诺凑过去亲了亲他的脸蛋,奖励他的贴心。 院子里也开始有动静了,张甫远起身在院子里做了一套五禽戏,然后吃了个饭。 今天的饭也是有讲究的,首先是不能太稀,在这个场合喝太多水明显不理智。其次是要顶饿,到了考场,朱三跟张甫远怕是很难吃上热饭了,现在能吃饱最好了。 高小诺跟卫婶子商量了一下,卫婶子打算做个鸡蛋灌饼,她把饼子赶成薄薄的一层,瞅着跟透明的差不多,然后把鸡蛋盖上去,弄好了再把青菜稍微煎一下裹进去。 这还是高小诺教给卫婶子的,不过现在卫婶子已经做的比她做的要好吃了。 临出发前,张甫远又把考篮里边的东西细细检查了一遍,什么都没有忘记拿。 今天的街道是封锁的,外头进来的不允许进城,城里边的人也不允许乱走。 原本是没有这项规定的,好像是前几年发生了一会踩踏事故,应考的秀才被踩死了好几个,于是现在赵王朝每到府试或者是再往上的考试,一般情况下都会对街道进行一定的封锁。 事实上成果还是挺显著的,自从开始这样实行,读书人普遍都觉得现在考试比之前轻松多了。 因为封锁街道,所以大家都不能出来围观,为考生准备了充分宽敞并且安静的环境。 这让高小诺想起了她高考的时候,因为考场旁边是街道,高考那两天街道都是禁止机动车通行的,禁止鸣笛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 说实话,在很多方面,赵王朝给高小诺的感觉都不像是个封建王朝。 因为街道封锁,所以高小诺只把张甫远送到了巷口,无论是侍棋还是卫婶子,现在都是不能上街的,只有朱三跟张甫远这两位考生能够上街。 高小诺本来还想着自己能亲眼看见古代的考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但是现在全部都泡汤了。 张甫远在考场上加油,她也终于沉下心把自己这段时间里搜集到的东西都整理一下。 说实话,虽然说高小诺向来心大,但是这个时候她也没有心思乱跑了,她只是心大,并不是没有心。 张甫远正在那边面对人生最重要的考试之一,她怎么有心情出去吃吃喝喝? 既然没那个心情,那就索性不出门了,其实她需要的资料都已经搜集的差不多了。 她跟那些大师傅们交流,更多的还是问人家的经历以及在厨艺上的心得,具体的关于饭到底怎么做之类的,她不会问。 嗯,估计她问了人家也不一定会回答她。 首先是主线,在没来郡城之前,高小诺的构思是让主角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走,同时学习不同的厨艺。 但是原本高小诺是想要写一个比较接地气儿的话本的,但是现在她的想法有点改变了。 源自于她切身体会到现在想要学习厨艺有多难,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什么的,在这行十分常见。 虽然说经过文字的加工,可以把这些困难减半甚至直接直接变没有,但是高小诺并不想要这么做。 换个方向想想,直接写一个略带有神异色彩的厨子,好像也挺带感的。 原本的主线不变,只是在原本主线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些设定,比如说主角的上辈子是天上的厨神什么的啊,而且现在的大家都很相信这一套。 再删删减减,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倒霉蛋厨神,在一次重要的宴会上被个熊孩子给坑了。 目前高小诺偏向于用玉皇大帝设定,厨神为玉皇大帝做饭,然后被坑了,然后被贬下凡间。 失去记忆的倒霉蛋儿厨神投胎在了一户贫穷人家,刚开始还好,生活虽不富裕,但是一家人安稳和乐也挺好。 然后他的对头雨神觉得不舒服,要找他事儿,于是他家乡就开始干旱了,主角一家人也开始流离失所… 这就是高小诺设定的背景,接下来就是主角被饭店掌柜的收养,开始学习厨艺,觉醒前世故事,重回厨神之位。 因为背景带了神异色彩,所以主角最后的厨艺也不仅限于普通食材。 换句话说,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已经满足不了主角了,他要去寻找更加罕见,更加美味的食材,在人世间留下来一个关于厨神的传说… 高小诺这大纲越写越带劲儿,感觉她的这个故事就像是个热血漫一样,一点一点打怪升级变得更加优秀。 本来只是想要把大纲打完就成了,但是难得她状态好,就直接开始动笔写了。 张甫远在考场里争分夺秒,高小诺在考场在奋笔疾书,等到侍棋敲门说张甫远考完试回来了的时候,高小诺还有点不知道今夕是何夕。 “怎么这么快?” “可不快了,夫人你在屋子里这东西没注意时间,我在外边等的都快急死了。”卫婶子正好听到了高小诺的话,顺口回答。 高小诺这才意识到已经这么多天过去了,她急急忙忙地往外传走,却没看到张甫远。 “您是在找甫远少爷吧?他估计已经在屋子里睡着了。”卫婶子好心地提醒。 高小诺回了屋,就瞅见睡的正香的张甫远。 向来注重仪表的他这回连外衫都没脱,并且还皱巴巴的,脸色还有点苍白,脸上还有隐隐约约的青灰色胡茬。 这是高小诺看过张甫远最狼狈地样子,她下意识地放轻了脚步,回头让卫婶子先烧个热水。 虽然很心疼,但是高小诺知道绝对不能让张甫远就这么休息了,起码要换身衣服洗个澡,再吃点东西。 卫婶子烧水,高小诺也写不进去她的话本了,索性出来煮粥,张甫远他们俩这两天估计在考场过的不怎么样,吃的东西也都是硬的,所以现在最好吃点好消化的东西。 东西都弄好了高小诺去叫张甫远起床。 “醒醒,先吃点东西再睡觉。”高小诺难得温柔。 张甫远睡眼朦胧,一头扎进了高小诺怀里,哼哼唧唧地奶气十足。 高小诺鲜少看见张甫远这副样子,心软的一塌糊涂,向来有点洁癖的她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张甫远现在有多脏。 夫妻俩腻歪了一会儿,张甫远终于清醒过来了,他耳根有点红,重新端起了他的姿态。 高小诺就笑眯眯地看着:“我煮了粥,卫婶子烧了水,你先吃点东西洗个澡再睡。” 张甫远君子端方,微微颔首,表示赞同,高小诺没忍住过去揉了揉他的脸。 唉,怎么能这么可爱呢?这要让她怎么把持的住嘛! 张甫远的状态还好,就眯了一会儿看起来只是比平常嘴唇白了一点,其他的都跟平常一样,朱三就有点不太好了。 高小诺原先对朱三的印象,他虽然没有张甫远长的好看,但是颜值绝对高于平均水平,再加上家中的金钱灌溉出来的矜贵劲儿,称上一句帅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但是眼前的这个人是怎么回事儿?整个人看起来像是没有骨头一样,一点儿精气神都没有,眼眶微凸… 知道的晓得他们是去考试了,不清楚的估计会以为他糟了什么虐待呢! “这是怎么了?”朱三的样子太过悲惨,高小诺忍不住问。 朱三苦笑一声,仍旧是一幅虚啦吧唧的样子说失礼了,看样子还想给她作揖。 这可把高小诺吓得,连连摆手说不用,然后让朱三的书童赶快扶好他,千万别让他摔了。 就这样子,摔了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正说着卫婶子进来了,一看见朱三就开始连声吆喝心疼,又责怪书童怎么就让朱三起来了。 “卫婶,你别说了,是我自己想要出来吃饭的。”朱三咳了咳,为自己的书童反驳。 他这一咳可不得了,可把卫婶子给担忧的,等朱三张甫远又睡下,卫婶子就跟高小诺说要去请大夫。 “是该请个大夫让人过来看看,虽然现在看着没什么问题,但是还是看看比较好。”高小诺表示赞同。 结果卫婶子这边还没出门呢,那边就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正是朱三的那个便宜弟弟朱时云,他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这人看起来五六十岁的样子,肩上扛了个木箱子,应该是个大夫。 “我刚听说考试结束了,我这忙的都忘了时间了,怎么样,三弟现在身体可还好?张兄呢?”朱时云说。 他这话一说出口,基本上就是直接的反客为主。 第31章 朱时云的语气以及神态让高小诺觉得不太舒服, 这并不是她公主病什么的。 而是一种感觉,在张甫远以及朱三没在这里的时候,这位朱时云看她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物件,她感觉不到丝毫的尊重。 这并不是她的错觉, 这个时代的很多男子就是这个样子的, 女子在他们眼中, 只是附属而已, 无关紧要的东西。 只不过高小诺运气好,碰到的无论是高举人还是张甫远, 他们都是很好的。 至于祖父…咳咳,那纯粹是因为孙氏太厉害。 朱时云也没啥大毛病, 就是跟他爹一样,他把女子视为男子的附庸,所以在发现张甫远跟朱三都不在以后, 他理所当然地接过了主导权。 不过人家来自己家的院子, 看望自己的兄弟, 高小诺就算是不舒服也不会现在说,在卫婶子领着朱时云去朱三屋子的时候, 高小诺就找理由推辞了跟她们一起去。 虽然说不能说出来, 但是高小诺确实不想要跟这个朱时云处在同一个屋子里。 也是奇怪了, 明明上回她也同朱时云见过面, 为什么就这回他给她的感觉格外不好呢? 不过朱时云办事儿挺老道的,在老先生看完朱三以后他又领着老先生来了高小诺张甫远这屋,说是要让老先生为张甫远看看。 虽然说张甫远看起来没什么大问题, 但是大夫能够看看也是好的。 虽然看起来年纪不算特别大,但是大夫留了胡子,只不过胡子还是白的。 在这边的人看起来,当大夫那也是要凭资历的,年龄越大就越靠谱,所以这个大夫明显的在往老打扮。 不过好在大概是因为经常接触药物,或者是经常治病救人,气质就在那里,所以大夫看起来并不会很奇怪。 大夫慢悠悠的为张甫远把了脉,再悠闲地捋了捋胡子,高小诺满头黑线。 看来这位大夫虽然没有老大夫的年纪,但是老大夫们的把式学的倒是挺顺的。 “这位公子身体不错,底子也挺好,并没有什么妨碍,接下来这段时间饮食注意点儿就成了。”大夫终于舍得开口。 高小诺觉得,这大夫要是再不说话,大夫没觉得有啥,她在边上看着就觉得憋死了。 朱时云又带着大夫走了,卫婶子风风火火的上街买药,朱三儿的情况比张甫远要严重的多。 这可比高小诺想象的严重多了,考试总共也就持续三天时间,怎么就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了呢? 第二天张甫远基本上就恢复了正常,听了高小诺的疑惑以后苦笑:“这怪不了朱兄,他抽中了臭号。” 高小诺就想起了科举小说里各种对臭号的描写,突然之间就明白了,紧接着就开始担忧:“那你呢?” “我的运气还算是不错,我的号房在中间,离臭号还挺远。” 张甫远皱着眉头:“比起来这个,我倒是更担心朱兄他这回考的怎么样?上回没过朱兄就难受了很久。” 朱三儿这运气也是绝了,几百号考生,能分到臭号的那就那几个,偏偏就被他赶上了,府试也是三年只有一回,这一回运气不好,可能耽误的就是三年时间。 屋子里的气氛顿时有点沉重,高小诺装作不经意地问张甫远考的怎么样。 虽然说相信张甫远吧,但是就是心痒痒,想要问他到底考的怎么样。 但是又害怕他考的不好,然后问多了他不会表现出来,但是会自己暗戳戳地难受。 高小诺算是看透了张甫远这个男人了,他什么为难的事情都是自己解决,然后自己难过。 也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张甫远这性格她仔细想想还觉得挺可爱的, 可爱是可爱,但是张甫远这毛病始终都是要改的,不过要循序渐进,她不急。 “只能说我已经尽力而为了。”张甫远面不改色地说。 他年纪也不大,但是这股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气质也不知道是怎么练出来的,他说的尽力而为,估计是已经稳了。 可就算是这样,他好像仍旧是不为此而欣喜。 高小诺觉得这回朱三怕是悬了,卫婶子也操心,天天儿的做饭都愁眉叹气的。 第二天朱三的那个父亲朱广茂就亲自过来了,朱广茂是个三十岁多些的男子,气质偏向稳重,虽然是个商人,但是从他身上找不见丝毫的市侩精明。 不过没在这里呆多久,基本上他也就是过来去朱三的屋子坐了坐,出来又跟张甫远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等到了放榜那天,无论是张甫远还是高小诺,俩人都睡到了自然醒,起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 两个书童已经吃完早饭准备好,打算过去看榜了。 “没那个必要,若是中了,自然会有人过来报喜。”张甫远摇着头说。 “报喜的能有咱们看的快?”侍棋难得的反驳了张甫远,旁边朱三的书童也点头。 “也罢,想去你们就去吧,若是人太多太挤了,那就回来。” 朱三终于肯从他屋子里出来了,他现在这脸色可比前两天好太多了,三个人坐在堂屋等消息。 屋里坐着的三个人,看着都是很镇定的,但是实际上怎么样,那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至于卫婶子,她已经焦躁不安地在门口那里晃悠。 也不知道时间是过去了多久,朱三的书童跑回来了,脚步奖赏,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有点可笑。 “少,少爷!你中了!”阿明进了院子就嚎了一嗓子,嚎完以后就开始哭。 阿明原先都已经失去信心了,实在是朱三回来的状态太不好,阿明都已经做好了三年后再战的准备了,万万没想到啊!这可真真的是意外之喜。 朱三正在喝茶,闻言杯子也掉地上了,他木呆呆的坐在椅子上,一副已经升天的样子。 高小诺瞅见他这样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张甫远也是强忍着笑意给朱三道贺。 朱三一把抓住张甫远的手,眼睛挣的大大的,用不可置信的语气问:“我中了?” 张甫远点点头。 朱三:“我没在做梦?” “要不你打自己一下试试是不是在做梦。”高小诺在旁边出馊主意。 朱三大概还没缓过来,送来张甫远的手,用右手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左手。 嘶~疼!朱三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 这是真的,他考中秀才了! 正说着,门外报喜的也过来了,卫婶子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零钱递过去,报喜的又说了两句吉祥话。 朱三也终于缓过来了,有了点平常时候的样子,他看向还瘫在院子里的阿明:“那张兄呢?” 阿明呆呆傻傻地抬起头:“啊?” “你可别跟我说,你看到我的名字就立马跑回来了。” 阿明:“对啊!我就是从下面往上面看,看到少爷的名字我就跑回来报喜了。” 朱三想了想,自己当初到底是为什么要让阿明这个憨货当自己的书童呢? 阿明缓了一下意识到自己看少了一个人,他没看张甫远的!!! 阿明颇为自责地看了眼朱三,朱三简直是哭笑不得。 “没事儿,再等等。”最后还是张甫远开口。 这个时候,最淡定的就是张甫远了,就连高小诺都有点浮躁了,张甫远还是那副样子。 “是也!张兄的本事就在那里,我相信张兄!”朱三笑着说。 他完全不是在开玩笑,他是真的相信张甫远,他本身学问就不如张甫远,这回运气不好还给分了个臭号,就这样他这回还考中了秀才呢! 那张甫远就更不用提了,并且张甫远的运气也没自己那么差。 甚至,朱三还有个小想法,他觉得张甫远甚至能够冲击案首,也就是第一名。 不过这话他没跟任何人说过,说出来了难免会给张甫远招惹一些麻烦的事情。 侍棋也回来了,他形象比阿明要好一些,但是显然也是喜形于色的样子,嘴巴都快咧到耳朵跟了。 “第一名!第一名!”侍棋喊着,刚才因为有人过来报喜而围过来的邻居们也都欢呼起来。 高小诺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结果其实不怎么意外,但是值得让人高兴。 “张案首啊!有时间去我家吃饭啊!” “张案首,我们家的饭才好吃呢!” …邻居们纷纷吆喝着开玩笑,张甫远也挨个给人家拱手,感谢人家的厚爱。 在这片热闹中,过来报喜的也越来越近了,案首待遇是跟其他秀才不一样的,过来报喜的人身后还跟着两个敲大锣的,一路上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 对于考生来说,每次考试都有重大意义,但是对于长居郡城的人看来,这样的热闹每三年都会有一回。 他们知晓这架势就是找这回的案首报喜的,于是一个个的都跟了上来,想要看看今年的案首长的是个啥样子。 这么多号人一起涌过来,小巷子一下子就被塞满了,这个冷清的小巷空前地热闹起来。 “哪位是张案首?”报喜的吼着嗓子问。 张甫远就在拥挤的人群中有了出来,哪怕有这么多的人,他仍然是最显眼的那个,少年嘴角含笑,步履从容,从报喜的手中接过东西,又递给了他一个红包。 张甫远或许是察觉到高小诺在看他,隔的远远的往高小诺这边望,等到看见了高小诺,脸上瞬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第32章 “扑通, 扑通。”高小诺的心脏开始不听话了。 高小诺有点害羞,但是并没有移开眼睛,于是张甫远就笑的更灿烂了。 约莫是下午的时候,郡学里有人过来送资格凭证, 张甫远跟朱三可以根据这个凭证在郡城里上学。 当天晚上朱三回朱府了, 这么大的事情, 朱三当然要跟父亲一起庆贺, 院子里只有张甫远跟高小诺。 夫妻两个人非常愉快地一起做了顿晚饭,不是第一回经历这种事情了, 侍棋已经非常淡定,但是可把卫婶子给吓得呀! “怎么敢让秀才老爷做饭?”卫婶子惊奇地说。 “婶子, 你多见几回就淡定了。”侍棋一幅习以为常的表情。 卫婶子挠着头,一幅适应无能的样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 她就觉得这小夫妻两个的相处, 看着她就觉得舒服。 卫婶子也不知道怎么描述, 但是感觉就是这样的。 就是这种很奇怪的感觉,让卫婶子并没有强烈阻拦, 反而是站在门口看着两个人配合默契地做饭。 你烧火我就炒菜, 这个人伸手, 那个人就把配菜递过来, 最让她惊奇地是,张甫远的动作竟然没有丝毫的生疏!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张甫远并不是第一回做饭,他肯定常常下厨! 啧啧啧!不得不说, 人的命啊,真的是不一样的。 有些人天生就是命好!就想这秀才夫人高氏,未出嫁之前就是是举人家的闺女,听说那举人还就她一个闺女,肯定是疼在骨子里的。 嫁了人之后没多久就成了秀才夫人,张秀才还是案首,案首说明了啥?说明就算是他现在去考举人,也是有可能通过的。 还能说啥呢?这就是命啊! 其实张甫远做饭还是生疏了一些的,高小诺没嫁过来的时候,张甫远都是自己做饭。 高小诺嫁过来以后,家里大多数都是李婶子做饭,只是有时候夫妻两个人才会一起下厨。 与其说是做饭,不如说是夫妻俩固定的交流感情的方法。 晚上,高小诺跟张甫远躺在床上,高小诺问张甫远是什么打算? 明年就有举人考试,张甫远是考还是不考?还有他是打算之后回县城还是在郡学里面。 “先回去再说。”张甫远也下不定主意。 高小诺翻过身来对着他:“那你是想要在哪里?” “在郡城吧!”张甫远说。 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并不是他苦学就能够学到的,在郡城这半个月,他感受最深刻的就是世界远比他想象的要大很多,他所知道的还是太少。 他的见识太浅薄。 高小诺笑了一下:“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 张甫远有点意外:“我以为你不想离老师太远呢!” 毕竟就是他自己,想到要来一个从来没来过的地方生活,也未免有些踌躇。 高小诺笑了笑:“对我来说,其实都差不多。” “你真的觉得没什么区别?” “你觉得我会骗你吗?”高小诺笑眯眯地问。 确实不会,高小诺在这些事情上,从来不会委屈自己,闻言张甫远放心了。 “那我们就搬到郡城来?”张甫远轻声问。 “不过用不着在这边买院子,先租一个就成了,你不是还要考举人吗?到时候说不定还要去府城去。”高小诺掰着手指头说。 钱也不够,除非把张甫远在县城的铺子卖掉,要不然就要花她的嫁妆了。 高小诺不是特别在意嫁妆这个东西,但是这些钱她自己确实有用,并不值当去买一个压根不会住多久的宅子上面。 “租?可以,明天我就过去问问,我觉得宅子就跟咱家的宅子差不多大小就可以。”张甫远说。 “好。”高小诺有点困了。 “睡吧。” … 朱三当天住在了朱家老宅,第二天又在那边吃了饭,然后才回来,他心里该有点遗憾。 这么个好日子,没有跟好友共同庆贺,本来他是想让张甫远也跟着他一同去老宅的。 他相信,他爹也会很乐意招待一个案首的。 但是张甫远拒绝了,虽然没说什么理由,但是显而易见,人家想跟自己妻子一起。 朱三还能说什么呢? 没想到第二天回来了也没看见张甫远,他还挺好奇。 “他去看宅子了,夫君是打算在郡学里读书的,所以先去看看宅子。”高小诺说。 “他想要看宅子?还看什么宅子啊!这个宅子随便他住,你们也不必不好意思,不是给了租金了吗?”朱三奇怪地说。 他只是过来考个试,在这边住几天,住在这个宅子可以,如果要是在郡学里上学,那肯定就不能这样了。 他肯定是要住在老宅去的,那样这个宅子还是空着的。 高小诺只笑不接话,短时间借住可以,张甫远要是在这边上学,少则半年,多则三年半,这怎么好意思?哪怕是交租金也是不成的。 而且朱三家又不是专门租这个的,万一要是人家用宅子,要怎么说?大家是朋友,怎么好意思说。 这种可能会引起尴尬地事情,最好就不要做,高小诺明白这个道理。 虽然说已经做好决定了,但是还是要回县城一趟的,跟潘叔的交易,还有宅子里还放了很多东西,还有李婶… 李婶就算了,李婶可以让她看着县城里的宅子,他们可以在郡城里再请一个婶子。 张甫远宅子也租好了,高小诺还跟着他一起去看了趟,离现在这个宅子算不上远,当然也不是很近。 宅子看起来很干净,明面上的意思,院子里除了一口井,基本上什么东西都没有。 屋子里也是空空荡荡的,除了几张桌子跟几张床,基本上什么东西都没有。 “别看现在东西不多,等咱们把家里的东西都搬过来了就可以了。”张甫远指着这个小院,一幅指点江山的气势。 高小诺默默地捂了捂头,问张甫远是打算在这边住多久? “虽然说明年去考举人我也有几分把握,但是我还是想要再沉淀沉淀,所以我们会在这里住三年半。”张甫远说。 他原本是想要秀才举人一起考的,但是现在他意识到自己是坐井观天了,他在他们县是佼佼者,到了郡城就有点危险,那到了府城呢? 他还是太自大了,这不应该,他还需要锻炼。 这些话他放在心里,他自己下定决心。 高小诺听了也不觉得房子租错了,她绕着房子走了一圈:“就是估计到时候要收拾一下。” 虽然说空荡,但是宅子本身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保存的很好,并没有需要大修的地方。 这之后,张甫远又去找人帮忙修房子,张甫远觉得宅子原本的门不好,索性就直接给换了个门,这些事儿高小诺基本上没太操心。 这么一折腾,离府试结果出来已经过去了三四天,这边府试的结果也终于传到了县城里。 首先是县太爷,他得到了结果以后哈哈大笑,捋着胡子让人直接去高举人家报喜讯。 这人还挠着头不晓得发生了什么,高举人家,又出了什么喜事儿了吗? “高举人那女婿张甫远考上秀才了,还是案首。” “那也应该去张家报喜吧?”这人有点懵。 “你忘了张案首父母都已不在了?” “对对对!!!你瞅我这脑袋!是该去高举人家的,啧,谁能想到啊,半年之前大家还都说高举人眼瞎了,把自己闺女配了这么户人家,没想到啊!” “你这小子!别再感叹了,快去报喜了,这么好的差事。”师爷笑着拍了这人的脑袋。 “是嘞!小的这就去,这就去!” 师爷接着又叫来几个人,去另外几户也考中了秀才的人家去报喜,最后寻思寻思觉得这事儿这么办不周到。 他们县太爷跟高举人关系不错,所以吩咐过来的时候只让人去高举人家报喜。 当然,理由也很充分,毕竟高举人不但是张案首的老师,还是他的岳父,张案首本人也没有直系血缘存在于人世。 但是张家宗族有人啊!这报喜的直接去了高家,张家的人会不会不开心? 师爷想了想,决定好人做到底,又叫了个人去张家那边去报喜。 钱氏这边也等的焦躁地很,从考试结束那天她就开始不安稳了。 一是怕张甫远考不好,二是怕高小诺照顾不好张甫远。 “唉,咱闺女又没有照顾过人,当初她就应该把李婶子给带过去,她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啊!”把钱氏给愁的啊! 她闺女还需要人照顾呢,怎么能照顾好别人? 钱氏的心态十分矛盾,一方面她希望闺女能长点心,好好把住女婿的心,把住他们家里的所有财政…但是另一方面,她又觉得自己闺女年纪还小,怎么能够为这么多事儿操心呢? 当人父母就是愁人的很,就算是她自己,也没有这么纠结过。 她有事儿没事儿就揪住高举人念叨,高举人再次减少了在后院的时间。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从他大闺女成亲了以后,他妻子怎么就越来越能说了。 钱氏愁了好几天,听见外面闹腾她还很烦。 “夫人!报喜的来了!”顶替林婆子的婆子进门满脸喜意地吆喝了一声,可把钱氏吓得魂儿掉了一半。 第33章 “来了就来了, 那么大声干什么?”钱氏没好气地从屋子里出来。 “衙门派来的报喜的来了,说是咱家女婿考了第一名,叫啥来着,对!叫案首!”沈婆子拍着手说。 “真的?”钱氏一边疾步往外边走, 一边问, 脸上忍不住地就露出了笑。 高举人离得近一些, 钱氏到的时候高举人已经在接受着别人的祝贺了。 这个傻子, 就知道给人家拱手,人家是想要你给人拱手吗?不人家不想!人家只是想要赏钱而已。 这边报喜的人也心里也纳闷呢, 高举人干嘛呢? 钱氏就挤了过去,直接给了这人一锭五两的银子, 这人立马喜笑颜开地走了,出去还夸高举人可真是既有眼光又大方。 高家这边的父老乡亲们全部都挤过来了,你一声我一声地问:“听说你家女婿考上秀才了?” “还是案首来着?” …钱氏跟这个说完还有另外一个, 累的头上的汗都出来了。 高举人难得精明一回, 他走到自家的台阶上, 整个人看着高了一截出来。 “承蒙各位关爱…”高举人长篇大论一大篇,别人都没看出来, 钱氏看出来了, 这人他得意着呢! 头前张甫远跟高小诺成亲的时候, 流言蜚语可不少, 他耳朵里都难免传了一些。 高举人嘴上不说,心里憋着一股气呢!他眼光怎么就不好了?张甫远又怎么不行了?他闺女怎么就一定要吃苦了? 现在好了,虽然秀才代表不了什么, 但是张甫远的这个秀才可不是普通的秀才,他可是案首! 他本来就爱得瑟,现在可算是找到机会了,没有当场来个千字文都算是好的了,把一群街坊邻居给忽悠的晕晕乎乎地回去了。 钱氏嗔了他一眼,知道他肯定是故意的。 那些闲言碎语,眼前的这些人肯定也加入了一份子。 高举人也不在意,他冲自家娘子笑了笑,就仰着头回前厅了,在她看来,样子活像个趾高气昂的大公鸡。 高小弟那边探出头来:“出了什么事儿了?” 他正在读书,听见外面的喧闹了,想要出来看看,但是书还没有读完,他不敢。 后头还听到了他爹的声音,但是也没听清到底说了什么,心痒痒的不行,耐住性子看书,这会儿书看完了才敢出来问。 “你书都读完了吗?”高举人问。 高小弟扬了扬头:“读完了!” 高举人瞥了儿子一眼:“那回去我考考你。” “你先告诉我刚才发生了啥?”高小弟孜孜不倦地追问。 高举人拍了一下自己儿子的脑袋:“注意点儿形象!也没发生什么大事,只是刚才衙门里来人说,你姐夫考中秀才了。” “这不很正常吗?他要是没考中不是才奇怪的吗?”高小弟问。 他年纪不算大,加上张甫远在他心里多少有点儿神化了,无论是同窗还是父亲,所有人都说张甫远读书很好,所以在他看来,考中才是正常的好吗。 高举人无语地看了眼自己的儿子,咋的呀?家里有个举人爹爹,还有个秀才姐夫,你就可以这么膨胀了吗? 高举人怀疑是自己的教导出了什么问题,要不然高小诺怎么什么大话都敢说? 还是他给这小子布置的作业太少了?高举人难得的反思了自己一下。 高小弟还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此刻心里正在鄙视高举人,不就是姐夫考上了秀才吗?你高兴个什么劲儿?胡子都快翘起来了。 在这次的府试中,本县一共考中了7个秀才,说不上多,但是有含金量,毕竟有一个案首在那里。 县令为什么那么开心?本县的学子考的好,对他来说也是个加分项。 县令心情好,高举人的心情也挺不错,有些人心情就有点复杂了,其中最复杂的莫过于郑氏了。 她大概是跟钱氏这个小姑子真的过不去,她刚刚接受了小姑子把闺女嫁给了一个穷小子,该说的奚落话也都说完了,结果你告诉我这穷小子是个有本事的? 郑氏抓紧了手帕:“你没有听错?当真是案首?” 过来通知她的丫鬟殷勤点头,满脸喜意:“没错,就是案首!咱姑奶奶可真有眼光!” 那边钱家的祖母也乐呵呵地出来了,说要去一趟她女婿家:“我去看看我闺女去。” 钱祖母这样说,钱祖母是个慈祥的老太太,是真的慈祥,基本上没有脾气的那种,她手里提着东西,郑氏想也知道,这老太太是想过去给她闺女庆贺呢! 想起了这个郑氏就糟心,但是还是耐下心来劝她:“娘,哪有当娘的主动过去的道理?还是你信不过我这个嫂子?姑奶奶那边,我会让人送礼过去的。” 看钱家祖母还是蠢蠢欲动的样子,郑氏深吸了一口气,笑着:“娘您放心,姑奶奶那么孝顺,估计过两天就自己过来给您报喜了!” 老太太终于走了,郑氏心中松了一口气,她看不惯自己的小姑子,但是却很喜欢自己的婆婆。 钱家的祖母真的是个好婆婆,自从她进了钱家门,婆婆还没让她没难过,这样的婆婆,郑氏不可能不喜欢。 所以即便是这个婆婆有时候会有点迷糊,郑氏也都是哄着供着。 她身边的丫鬟看着她神色阴晴不定的样子,有点害怕,方才的喜悦也没有了。 郑氏最后悠悠叹了一口气,她不是不识时务的人:“去准备姑奶奶最喜欢的颜色的布匹,做成衣,再准备几身男子的衣服。” 高小诺给张甫远做衣服,也都是在钱家的绣庄里做的,这边有他的尺码。 既然高小诺没有她想象的嫁的那么差,那她就有资格跟自己家继续交好,郑氏还有点害怕,怕高小诺记仇。 平时讽刺自己几句就成了,她怕高小诺从中做鬼不让张案首不跟钱家交好,让案首对钱家有不好的印象。 张甫远考中了秀才,还是案首,那在郑氏眼中就不一样了。 以前只是个运气挺好的傻小子,现在已经能让郑氏隐隐约约地巴结了。 因为高举人的举人功名,郑氏能够憋那么多年不跟钱氏闹别扭,只在最后钱氏给高小诺定亲的时候发过火,现在当然也能为了张甫远这个案首,继续跟高小诺交好。 此时张甫远跟高小诺俩人正坐在马车上,慢悠悠地往县城赶。 朱三不回去,他们家也没有商队正好经过,高小诺跟张甫远俩人一商量,索性请了两个人当镖师自己回去。 请镖师并不是因为张甫远什么不一样了,只是为了预防遇匪而已。 虽然说现在这样的很少,但是以防万一,两个镖师一看就是人高马大十分健壮,让人很有安全感。 来的时候太匆忙,周围还有很多人,都来不及欣赏风景,现在回去只有小两口,以及请来的镖师两个,书童侍棋一只,他们的进程慢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青灰色的马车悠悠地在路上行走,有时候路边会有小摊,摊子虽然简陋,但是不缺乏有美味存在。 高小诺中午的时候,路边有一家买锅贴烧饼,夹着卤的豆腐皮,咬一口掉渣,油不多却香的很。 她跟张甫远一人一个,吃完了俩人面对而笑。 高小诺指着张甫远嘴巴上面的白色芝麻,嘲笑他:“你变成一个小老头了。” “那你先看看你自己。”张甫远也不让她。 傍晚的时候拐路去了一个离官道不远的一个小镇,小镇名字叫“青宁镇”,已经是傍晚,但是小镇上来来往往的人还不少,路边还有叫卖的。 这副场景可不常见,张甫远跟高小诺俩人都觉得挺稀奇,让侍棋带着俩保镖还有马车去客栈,俩人逛街去了。 俩人决定的太快,都没有给侍棋拒绝的时间,侍棋等俩人的身影都找不见了才挠着头问都不知道去哪个客栈。 其中一个镖师咧嘴笑:“小先生,你这可是白操心了,之前我们不是都说了吗?青宁镇只有一间客栈。” 青宁镇只是一个小小的镇,跟后世冠以“镇”名的城镇压根没法比。 要高小诺说,大概就相当于县城里的一条街吧!还是不知道怎么冠名的一条街,就这短短的一条街,兼具了多种功能,卖吃食的,卖农具的,卖被褥的… 反正就是乱七八糟,甚至还有点杂乱,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俩人的兴趣。 具体分工是这个样子的,到了一家馄饨店,高小诺叫上一碗馄饨,张甫远在边上跟卖馄饨的老板交谈,高小诺支楞着耳朵听。 没想到啊,张甫远这三棍子打不出来一个闷屁的人,真跟人说起话来这么遛,这才多大一会儿啊,就连人家里几亩地产量如何就给套出来了。 要知道,张甫远刚开始跟人说话的时候,这老板还有点拘谨呢,毕竟张甫远一幅读书人的打扮,还是很让人有距离感的。 再看看现在,如果不是因为老板手里还有活儿忙着,估计俩人就能直接称兄道弟了! 结账的时候,老板死活不愿意收钱,高小诺悄摸摸地把钱放到了老板放碗的地方,等到俩人走的时候,老板还冲着俩人背影吆喝着让他俩明天再来吃饭,他还不收钱。 第34章 自从得到了张甫远这回考试中了案首的消息, 钱氏就开始翘首以盼着闺女回来了。 算起来她也有将近一月没有见她闺女了,她正盘算着呢,人都有圈子,从前高小诺没出嫁的时候, 她没带高小诺去过县城的任何圈子。 钱氏清楚呢!虽然说因为县令夫人, 各位夫人都没再嘲讽过高小诺的亲事, 但是当初张甫远确实只是个童生。 她当初就算是带着高小诺去认识人, 估计人家也看不上她闺女。 这女人啊,没出嫁以前, 交往看娘家,嫁人了之后, 再交往就要看夫家了。 人看不上她闺女,可能在她面前还会收敛,她万一没看见呢?人家要是讽刺高小诺, 以她闺女那狗脾气, 估计要当场给人顶回去。 哪怕她是亲娘, 钱氏也不觉得她闺女脾气好,这脾气, 多不被各家给儿子找媳妇的当家太太们喜欢。 这也是当初钱氏没带高小诺去社交的最主要原因。 钱氏不是没想过给高小诺别别这狗脾气, 但是高小诺的脾气早就印在骨子里了, 哪能轻易改掉?何况无论是丈夫还是婆婆, 都没觉得闺女的脾气有啥不对,于是钱氏心灰意冷选择放弃。 当然,她私心里觉得, 女子脾气硬点也没什么,婆婆的脾气不也挺硬吗?别看公公在外边挺硬气,在婆婆面前敢不敢凶一句?他不敢。 现在她害怕啥?她啥都不怕了!她亲爹是举人,丈夫是前途光明的秀才,哪怕是她闺女的脾气再差也会有人上赶着上去交往。 钱氏觉得是机会了,她闺女长的多好看,各处都出色,她早就想要拉到人前让人看看了! 钱氏打定了主意,让人专门去城门口等着,等到小姐跟女婿回来了要立马回去告诉她。 高小诺也有点想家,想她跟张甫远的小院子,想钱氏还有高举人,也想孙氏跟存在感不怎么高的祖父,丝毫不清楚回去之后要面对什么。 他们是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到县城的,下午的城门口蔫儿蔫儿的,基本上没有路过的行人,他们这一行就有点显眼。 钱氏派的人眼尖,一下子就瞅见了,马上回去告诉了钱氏,钱氏收拾收拾东西就往高小诺家赶。 李婶子跟侍棋在搬那些本来就不怎么多的东西,高小诺跟张甫远俩人在商量着明天去她娘家。 张甫远之所以回来这么一趟,主要就是为了告诉高举人自己的决定,高举人在他眼中,跟别人是不一样的。 虽然他理想主义又办事迷糊,但是在张甫远心里,他是真的有把高举人当成自己的父亲。 在父母都去世的时候,只有高举人专门跑到他家,跟他说他应该怎么做,而不是让自己沉浸在悲伤中。 高举人虽然没说过什么肉麻话,但是对张甫远确实是关心的很,虽然说张甫远很清楚,高举人对他的关心是基于他的读书天赋上面的。 张甫远知道,老师刚开始去家里找自己,只是为了圆他与昔日好友的情义,再后来之所以如此厚待自己,是因为他读书天赋超常,并不是有什么图谋,只是惜才而已。 但是这么多年相处过来,高举人陪着他度过了从稚子到青年,在每一个阶段,都告诉他,他应该这样做,应该那样做。 张甫远的很多性格都是从高举人这里学过来的,如果没有高举人,张甫远也不清楚自己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可能浑浑噩噩,放弃读书,把先辈留下的家产挥霍殆尽,或者是继承家业,一辈子当个老老实实的点心掌柜。 无论怎样,都不会意识到世界是那么大,他能做的有那么多,如果不是高举人愿意把妻子嫁给他,他也不会明白书中所描写的“锦瑟和谐”到底是多么美好。 未成亲前,他见过其他夫妻相处,男主外女主内,恩恩爱爱,觉得夫妻就是那样,平平淡淡小幸福。 但是现在他已经明白自己当初有多浅薄,能找到一个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很好,但是能找到一个“灵魂伴侣”,那当真是幸运了。 张甫远想起高小诺话本中写的这个词,觉得套在他们身上当真是无比合适。 他们能够理解并且支持对方看起来不合实际的理想抱负,能够共同为了理想而努力,这是他们两个人共同的幸运。 所以他决定想要在郡城读一段时间的书的事情,他要亲口告诉高举人。 “你想什么呢?”高小诺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这人怎么回事儿?正说话呢就发起呆了。 “我在想,去完岳父家我们就快点去郡城吧。”张甫远说。 高小诺理解,刚转到新学校嘛!所以想要快点认识自己的新老师新同学:“那家里收拾东西的事情你就要多费点儿心思了,我要找潘叔谈谈。” 她第一个话本,潘叔给了她很大的优惠,高小诺许下了以后多多跟潘叔合作的诺言。 但是现在她要搬到郡城去,她总不能写了话本然后让人从郡城送到县城来?这显然不合实际。 张甫远知道这回事儿,还挺好奇的:“你打算怎么办?” “我想问问潘叔有没有打算在郡城新开一家书店。”高小诺说。 当然没有这么简单,她是打算自己开一家书店,或者说她打算开一家书局,她甚至将来还打算办出话本集,相关的报纸…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她现在的钱只足够她办一个书店,说起来有点悲伤。 这个念头在她决定写话本的时候就有了,她第一个话本成型的时候这个念头也成型了,只是她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开始。 当初钱氏让她开店子的时候她想过,不过后来事情太多就暂且放下了。 然后就到了现在,这是最好的时机,他们要在郡城生活三年半,足够她把自己的计划变成现实。 而潘叔,就是她最看好的合伙人。 首先是潘叔的人品在那里,不用怀疑,其次虽然不愿意承认,在这个时代很多场合女人都是不太适合出现的,最后就是高小诺看出了潘叔对话本的热爱以及潘叔的能力。 她这个计划如果能够实现,那对话本的发展也是可以预料到的。 现在的话本多是那种一本一本的,读者买的时候只能买全本,这对读者来说是好也是坏。 好的是能够一下子看个爽,不好的就是失去了那种让人期待地乐趣,以及容易踩到雷。 有些话本,明明在书店里看几章觉得很不错,买回去却觉得跟个shi一样,实在是让人开心不起来。 对作者来说,那就是真的不友好了。 写话本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想要写出来好的话本,除了那些天赋异禀的,其余的都要经历漫长的准备期,以及枯燥的写作过程。 尤其是在不知道大家反响怎么样的,一写写一本,能够坚持下来的很少。 还有就是那些写短篇的,因为篇幅短小,所以一般情况下书店都不会给印,很多优秀的短篇话本就这样无缘被大家看到。 这一切,都能够用话本集来解决,作者能够从读者的反馈中得到动力,读者也能够体验追文的乐趣,以及避免踩雷。 皆大欢喜的事情,所以高小诺对自己这个想法十分有自信。 但是单纯的有自信是不成的,还要实践,高小诺没做过生意,说实话不是很有信心,并且她也不想成为老板。 虽然是一条有理想的咸鱼,但是毕竟她还是一只咸鱼,咸鱼在家里写写想要写的话本就成了,这些麻烦的事情,还是交给更有能力的人去做好了。 至于她,根据自己前世的眼光,适当的时候给给人提提建设性的意见,拿点股份就成了。 当然,这一切都基于潘叔愿意合作的基础上,如果潘叔跟她一样是条咸鱼,那估计高小诺就要撸袖子自己上了。 毕竟,有关于话本的事情,她目前也就认识潘叔一个人而已。 因为不知道劝说潘叔能不能成功,所以高小诺还没跟张甫远说。 要是成功了,那就是她送给张甫远的一份礼物。 张甫远摇摇头:“我觉得潘叔应该不会同意。” 高小诺神秘一笑,如果只让潘叔去郡城开书店的话,潘叔当然不会同意了,人家在县城的小日子过的乐悠悠的,为啥因为你个挣不了钱的合作者就搬家去郡城?想想也不合适啊!不过要是加上她后边的计划,那就不一定了。 张甫远一下子就明白了高小诺隐瞒了什么没说,他看着高小诺,眨眨眼睛问:“你还打算干什么?” 高小诺伸手捂住他的眼:“不准使用美人计!这是个秘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张甫远无奈,伸起左手手捂住了高小诺的手,两个人自然而然地就牵着手了。 钱氏推开门就看见了小两口腻歪的样子,“哎呦”了一声,两张芙蓉面向她看了过来,两双眼中都是茫然。 俩人手从半空中转移到了下面,但是还牵在一起,十分自然,没有丝毫违和感。 李婶子跟侍棋已经十分适应两个人这样的相处方式了,一点儿都不觉得有任何问题,他们甚至觉得钱氏大惊小怪了。 高小诺先意识到问题,把自己的手从张甫远的手里抽出来,笑着问:“娘,你怎么来了?” 神态落落大方,没有丝毫尴尬,一看就知道得了张甫远平时装模作样时候的精髓。 第35章 闺女想要装傻, 钱氏能怎么办呢?并且人家小两口腻歪,也不是她这个丈母娘管的事情,因此钱氏只能装作刚才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看你说的,没事儿我就不能来了吗?你走了这么久, 你就不能想你了?”钱氏说着说着自己就有点难过, 如果不是因为张甫远在这里, 她已经开始抹眼泪了。 高小诺还能不了解自己娘, 看她这样子就明白了。 她看向张甫远,说:“你先在这里, 我去跟我娘说话。” 张甫远很是善解人意地点了点头,高小诺带着钱氏去了屋子里, 一进屋钱氏就开始抹眼泪,高小诺只能哄她。 最后钱氏擦了擦眼泪:“现在好了,甫远他也考中秀才了, 你就不用再这么苦了。” 钱氏看着高小诺, 仿佛在看一个受尽欺凌的小可怜。 高小诺:??? 她无奈地说:“娘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就苦了?” “我闺女那么好, 竟然都没有几个手帕交,县城里的那些也都不知道我闺女有多好, 还背地里牢骚我闺女这, 我闺女那!好在现在一切都好了, 闺女我跟你说…”钱氏念念叨叨地把自己的打算说出来, 包括打算哪天带着高小诺去见人,高小诺那天要穿什么衣服之类的… 钱氏越说越美,开始想象她们母女两个人站在本县城贵妇圈顶层的样子。 高小诺刚开始还有点心虚, 毕竟计划中没几天她就要走了,甚至还想着要是钱氏真这么想自己的话,去郡城的日子要不往后推两天。 然而等钱氏说到后面,高小诺就开始庆幸自己走了。 交朋友的话,高小诺很乐意,但是她实在不是很乐意把时间浪费在听别人没有丝毫诚意的奉承上面,她当然也很乐意听人夸自己,但是这个夸要发自内心才可以。 钱氏翻了个白眼:“你要求还挺多。” 高小诺耸了耸肩,对于朋友,高小诺看来向来是贵精不贵多,钱氏的乐趣,高小诺尊重,但是她自己是受不了这个的。 有那个时间她还不如看点话本吃点东西,再不济可以看着张甫远发呆,都比那个有意思。 钱氏清楚自己说服不了高小诺,但是自己筹划了这么多天,就这么放弃她也不甘心。 “你总要去一趟,不少人都想看看你这个新晋的秀才夫人呢!” “谁想见我可以来我家啊,我又没有闭门谢客,谁来我都是欢迎呢。”高小诺说。 目前为止,高小诺在这里遇见的大多数人,脸皮都是挺薄的,稍微厚点的你稍微一戳人家就不好意思了,所以真说,她没觉得跟这里人相处有多难。 她最怕是那种极度自私又听不进人家话的人,你再怎么讲理,再怎么说,人家就是一根筋,非要这样那样。 说实话,高小诺对这种人向来没办法,只能避而远之。 钱氏觉得自己又憋屈又糟心,觉得这个闺女又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了,她前几天怎么会觉得自己想高小诺?那绝对是个错觉吧! 但是再糟心这也是自己闺女,该操心的还是要操心。 “我之前跟你说的,你想清楚要怎么做了吗?要不我让你祖母过来帮帮你?” “什么事儿?你说了那么多事儿,是哪一个?” 钱氏闭了闭眼,想要发火却还要憋着:“就是开铺子的事情。” “开铺子?想好了!用不着我祖母帮忙,我找好合伙人了。”高小诺仰着下巴说,有点骄傲。 人啊!就算是再怎么成熟,在自己的父母面前,总是不自觉地表现的很幼稚。 “想好了?你打算开个什么铺子?在哪里开?投多少钱?做什么样的定位?”钱氏一连串的问题抛过来,把高小诺砸的有点懵。 这些,她还都没有想过,连合伙人现在都没搞定呢!这些问题是搞定合伙人之后才想的,但是显然钱氏急切的多。 钱氏看高小诺这个样子,就知道这些问题她都没有想过,觉得还是让婆婆过来好一点。 虽然说公公婆婆都说她闺女算账好,但是会算账不代表会做生意,但是婆婆就不一样了,家里的家产都是婆婆跟公公两个人打拼出来的,虽然说婆婆现在一副寻常老人的样子,但是钱氏可是十分相信孙氏的能力。 高小诺看钱氏一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样子,觉得有点头疼。 “娘,我跟你说件事儿。”高小诺有点犹豫。 “就是吧,甫远他不是考中了秀才吗?秀才是有资格在郡学里上学的,甫远觉得自己还是差的太多,所以不打算明年就去举人,想要在郡学里深造几年。” 高小诺说完这个顿了一下,没看钱氏,她觉得钱氏现在估计不开心,但是她既然说了,那就索性说完,说一半留一半反而让人不开心。 “所以开铺子的话,我还是想要在郡城里租个铺子,起码自己到时候能看着。”高小诺说。 “祖母年纪大了,肯定是不能跟着我一起去郡城的。” 钱氏张了张嘴,去郡城读书,这个是正事儿,她不该阻止,但是刚见到面的闺女,没几天又要走,这让她有点接受不能。 看钱氏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高小诺有点慌:“娘你别哭别哭!虽然说是去郡城,但是过年我们还是回来的啊!现在交通多便利,坐马车一天多就能从郡城到家了。” “你要是实在想我,也能跟我爹俩人一起去郡城看我啊!还能顺便欣赏沿路的风光…” 高小诺硬着头皮,嗦嗦地说了很多话,这样子又把钱氏逗笑了,她嗔道:“怎么这么紧张?这是正事儿,我还能拦你们不成?在你眼里我就这么不通情达理?” 高小诺心想你刚才的表情可不是这样的。 “成了,你们是打算明天回家是吧,到时候你们自己说服你爹,我可不会帮忙。”钱氏说。 高举人在某些方面很骄傲,对教人读书方面明显,要不然当初郡学请他过去授课,他就不会不同意了。 他不觉得自己比郡学里头的人教的差,张甫远不愿意跟着他,想要去郡学,还不知道要发多大火呢! 高小诺丝毫不担心,以她对张甫远的了解,既然他已经做好了决定,那肯定也想好了怎么应对高举人。 果然,第二天回家,张甫远被高举人领到了前院,说要考察他这些日子有没有退步。 晌午吃饭的时候一脸欣慰:“甫远真不愧是我的得意弟子,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很多人一辈子都悟不透这个道理,那样的就算是学富五车也是老学究!” 高小诺给了张甫远一个佩服的眼神,张甫远淡定颔首。 当了高举人这么长时间徒弟了,怎么哄高举人他再清楚不过了,简单来说就是顺毛捋再加戴高帽就成了。 本来高小诺不想让孙氏知道这事儿,孙氏年级到底大了,身体也不怎么好,让她知道了又免不了为她操心。 但是高举人这么一说,孙氏多精一人啊!瞬间就明白发生了啥事儿了,吃完饭就拉着高小诺去了自己屋子。 “听你娘说,你已经打算开铺子了,你爹又说甫远要去郡城读书,所以你是打算在郡城开铺子?”孙氏慈祥的眼光看着高小诺。 高小诺在这样的眼光下点了点头,觉得有点窝心,却又分外的平静,整个人都像是静了下来。 “那能不能告诉祖母,你打算做什么生意啊?”孙氏问。 高小诺只犹豫了一下,就选择算盘拖出:“我想要开一家书店。” 如果是钱氏,估计就要打断高小诺,问她为什么要开书店了。 书店是挣钱,但是比起来成本,利润可以说是很小了,毕竟现在书都是及其珍贵的东西,只是买书就要花很多钱了。 但是孙氏没有,她的语气很温和,问高小诺为什么想要开书店。 高小诺没有隐瞒,把自己的计划简略的说了一遍。 孙氏思索了一下:“虽然我不常看话本,但是祖母觉得,咱们囡囡的计划是可以的,所以祖母支持你。” 因为孙氏这一句话,高小诺也不知道为什么险些落下泪来。 孙氏不仅仅是口头支持,她还拿出了自己压箱底的五百两银子。 高小诺不要,她当初嫁人的时候,祖母祖父就已经给她添了一千两的嫁妆,祖母祖父手里是有点儿钱,但是也经不起这么造。 “你不用担心,上回你的嫁妆,大多数都是你祖父出的,我没出多少,我还有钱呢!”孙氏看出了她的担忧。 高小诺到底还是收下了这个钱,一是因为孙氏的坚持,二是因为她确实有点缺钱。 哪怕是开铺子的时候不买铺子,只是租,她手里的这些钱也只是勉强够用。 不过收下来的同时,高小诺也发誓,这个钱她将来一定要还给祖母。 去了一趟高家,高小诺跟张甫远两个人回县城的计划就已经完成一半了,第二天两个人分开行动。 张甫远在家里跟李婶侍棋一起收拾东西,高小诺去找潘叔。 潘叔一如既往,懒洋洋地瘫在柜台后面,手里捧着一个话本。 “呦!好久不见啊!”潘叔看见了高小诺,放下书调侃。 第36章 “您的小日子还是一如既往地舒坦呐!”只是人好像是憔悴了一点, 倒是精神还好。 潘叔哈哈大笑,跟他熟悉了之后,高小诺已经发现了,潘叔看起来有点难以接近, 但是实际上很豪爽, 熟悉了以后还是很好交流的。 “这趟来是干什么的?而且…为什么要打扮成这个样子?”潘叔有点疑惑。 高小诺今天还是穿了男装, 她有点爱上穿男装的感觉了, 穿女装的话,哪怕是街上的女人很多, 但是不清楚为啥,总是很多人看她, 这让她觉得自己像是猴子一样被人围观。 男装就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她可以安心的走在大街上。 不久之前她还在嫌弃自己发育的不好,现在看到好处了以后立马把当初的话给咽了下去, 比起来这个, 她还是喜欢现在能够随便穿上男装也不会觉得奇怪的身材。 “我这回过来是有些事情想要给您商量一下。” 潘叔很干脆, 听了高小诺这话立马起身:“老樊,过来看一下店子!” 从后院走出来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 脸上长满了络腮胡子, 咧着嘴笑, 嘴里应是。 “这位是?”高小诺问, 以前没见过这位啊! 潘叔摆了摆手:“我们家老爷子给我的护卫。”还有点不是很乐意的样子。 潘叔的父亲?看来潘叔也不是现在看起来这麽简单啊,毕竟不是随便一户人家都能请得起护院的,不过这是人家的事情, 潘叔如果乐意说那她就听着,潘叔不说的话,高小诺肯定也不会刻意打听。 但是显然潘叔并不乐意多说这件事情,领着高小诺去了后边,高小诺还见到了盘数那位美丽的夫人冯氏,潘叔的夫人冯氏,是高小诺目前为止见到的唯一一个能够在容貌上跟钱氏媲美的女子,虽然她在这个世界也没有见几个人,但是她最基本的审美还是在线的。 但是冯氏并没有认出来,她看到丈夫带着一个陌生男子进了后院,就立马低眉敛目。 高小诺模仿着张甫远平时跟人行礼的样子跟冯氏行了个拱手礼,刻意压低了嗓子:“见过夫人。” 冯氏正觉得这声音有点奇怪,潘叔已经白了高小诺一眼。 “行了,夫人去泡杯茶吧。”潘叔说,无比温柔。 潘叔这个糙汉子,在冯氏面前真是就是化成绕骨柔,虽然说已经见过潘叔这样子,但是再看见高小诺还是默默出了点冷汗。 冯氏颔首应是,潘叔带着高小诺去了他家的堂屋,潘叔家是没有书房的,潘叔前面的铺子就是他的书房。 “什么事儿你说吧!”潘叔首先坐下,问。 高小诺已经打定主意,尽力把潘叔争取到这里,所以也不打算隐瞒什么,把自己的计划算盘托出,最后期待地看着潘叔,等待着他的答案。 潘叔听了高小诺的话,没有说话,整个堂屋沉默下来。 这时候潘叔的夫人冯氏端着茶水过来了,打破了潘叔的沉默。 潘叔收起了往常的笑容:“这是个大事儿,你让我想想,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去郡城?” 高小诺清楚潘叔不可能立马给她答案,毕竟这是个大事儿,潘叔如果要是答应了,就要改变现在的生存状态。 在她本来的想法里,只要潘叔没当场拒绝,那就证明她这个计划对潘叔来说,那是有诱惑力的,那就有可能成功。 “三天之后。”高小诺没再装声音,这可把冯氏吓了一跳,这怎么是个姑娘的声音? 潘叔没给冯氏发话的时间,他点了点头:“成,在你们走之前我会告诉你答案。” 高小诺得了这话,就告辞回家了。 冯氏看着高小诺的背影:“相公?这位姑娘是怎么回事儿?” 潘叔从自己的思绪中清醒过来:“她?她就是那个高氏啊。” 冯氏有一肚子疑惑,高氏她什么时候回来的?为何穿着这身衣服? 但是潘叔却没打算给她疑问的时间,他也有事情想要问她:“云娘,你跟我在这里,觉得委屈吗?” 明明是大家闺秀,却要陪着自己在这么一个小县城里虚度余生,没有锦衣玉食可享。 冯氏走到自家相公身边,温柔地看着他:“不委屈,只要跟你在一起,我不委屈。” 锦衣玉食不是她想要的,她想要的从来就是现在这样的生活,也许没有太多的钱财,但是她是甘之如饴的。 冯氏想了想问:“相公,是高氏跟你说了什么事儿吗?” 自己的老公自己清楚,潘叔不是会问这个问题的人,今天早上人还好好的,高氏来了以后就变了,所以肯定是高氏说了什么。 潘叔把高小诺的计划跟冯氏说了,然后低着头:“我也不知道现在我应该怎么做。” 冯氏走到潘叔面前,伸手抱住他:“你不用考虑我,你自己想要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会一直陪着你。” 潘叔伸手抱住冯氏的腰,人显得有点脆弱。 他不想吗?肯定是想的,他爱话本,除了这个,难道他就不想做出一番事业?他就乐意被人说是潘家几个兄弟里最废物的一个? 潘家是省城里的大家族,以卖盐发家,他是家中的嫡幼子,他出生的时候,几个哥哥已经长大成人了进入家族帮忙做生意了。 俗话说的好,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对于这个幼子,潘家的老爷子是疼的不行。 他小的时候还好,当他慢慢长大的时候,几个兄长没有任何意外的对他无比警惕,哪怕他看起来是个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但是架不住老爷子偏疼他啊! 潘叔他为人放荡不羁,当然对家里的事业不放在心上,可是几个哥哥并不这么觉得。 潘叔不想看家里几个哥哥的办的糟心事儿,于是成亲了之后就带着妻子来了这边。 他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过的还挺舒服,高小诺的话,要是早一个月说,他都会当场拒绝。 但是现在他却要考虑考虑,在张甫远高小诺去郡城的时候,潘叔也回了趟家。 他突然发现,老爷子真的老了,满头白发,走几步路就气喘吁吁,他大哥终于接手了家业,几位哥哥也不再是他记忆中的样子。 在他印象里,几个哥哥都有点被妖魔化了。 他大哥问他,愿不愿意回来,潘叔拒绝了,他是真的没有那个意向,而不是单纯地在拗气而已。 然后老头子颤巍巍地跟他说,希望看到他有出息的样子。 老头子啊!那是从小疼他到大的爹,老头子的话,他还是能够听进去的。 他在想,这些年他的做法真的正确吗?他当初离开家,是看不惯几位哥哥,也是不想看到父母为难,但是他有必要这样吗? 以老爷子的话来说,为什么要用自暴自弃的方法来呢?潘叔他自己不觉得自己在自暴自弃,每天看看话本,有吃有喝,这日子挺舒服。 但是他自己甘心吗?要不要努力一把呢?换一种生活方式? 这边潘叔有多纠结高小诺可不清楚,她回了家跟张甫远一同收拾东西。 如同被褥这些都很好收拾,桌椅板凳大部分都不需要带,主要需要收拾的东西还是书。 从张甫远的父亲,到张甫远,两个人成功地把自己的书房给塞满了,成功地为现在收拾创造了极大的麻烦。 这么多的书不可能全部带走的,所以还要分门别类,虽然张甫远自己觉得,他所有的书都能用的到,但是在高小诺的强烈抗议下,张甫远终于放弃了把所有的书都搬过去的打算。 有一些特别基础的书不用带,有些无关紧要的书不需要带,这些高小诺只能在旁边给他打下手,毕竟什么书张甫远能够用到,什么书他用不到,这些高小诺也不清楚。 正好这两天天气正好,也把书给晒晒。 所以高小诺李婶子还有侍棋负责把书给搬到院子里,张甫远负责分类,主要是分带走的和不带的。 书太多,收拾书写还是个精细的活,只是书就收拾到了第二天。 第三天张甫远请自己的朋友一起吃了顿饭,也算是告别,半下午回来的时候满身的酒味,但是看起来无比精神。 “娘子,我要抱着你睡觉。”张甫远先坐到了床上,抱着被子看着高小诺,眼睛亮晶晶的,可爱死个人。 高小诺能跟一个喝醉了的人讲道理吗?当然是不能了:“那你先躺好。” 张甫远乖乖的躺下,眼睛仍然是盯着高小诺。 高小诺心里已经在尖叫了,但是脸上还是装作很淡定,躺在外面,两个人躺在一起,高小诺松了一口气。 说实话她觉得自己有点受不住撒娇的张甫远,总有一种想把自己的所有东西都给他的感觉,这种感觉太可怕了,但是最可怕的是她竟然还甘之如饴。 “娘子,你为什么不看着我?”张甫远有点委屈。 高小诺…!!!你能不能矜持一点点???现在跟你躺在一张床上的女人对你有不轨之心你知道吗?啊?? 高小诺自我放弃,转过身来看着张甫远:“可以睡觉了吗?” 第37章 于是张甫远就笑了, 无比开心的样子,想是个吃到糖果的孩子:“那娘子你抱抱我。” 高小诺觉得张甫远在犯规,有心想要教训教训他,但是双手却不听使唤的抱住了他。 张甫远于是心满意足地在高小诺怀里睡着了, 留下一个纠结的高小诺。 我到底是应该推开他还是推开他呢?高小诺想着, 脑子里乱乱的也不知道在干嘛。 虽然说跟张甫远也算是同眠共枕这么久了, 但是也不知道是因为张甫远没开窍还是不想要强迫她, 所以两个人还是十分纯洁的。 现在,是他们相处最近的时候,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点紧张, 明明张甫远都已经睡着了。 不知道张甫远的身材怎么样?高小诺胡思乱想,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开始渐渐脸红。 这个晚上,张甫远睡的挺好, 高小诺第二天起了黑眼圈。 张甫远神清气爽地在院子里打五禽戏, 高小诺哀怨地眼神时不时地落在他身上, 看的张甫远莫名其妙。 张甫远向来是个不懂就问的性子,吃饭的时候就问高小诺今天怎么了。 高小诺死鱼眼看了眼张甫远:“你还记得昨天你喝醉了以后干了什么吗?” 张甫远:“…睡觉?”他试探性地问, 他应该不会干什么奇怪地事情了吧? 高小诺…好吧, 看来是真的只有我一个人纠结, 她不想再搭理张甫远。 张甫远莫名其妙地又被高小诺给冷落了, 吃完饭高小诺拿上自己的稿件,一个人回了屋,并且关上了屋门, 不让张甫远进去。 虽然说吧,这事儿好像是张甫远没什么错,但是高小诺现在觉得有点憋屈。 凭啥呀?你自己喝醉了就开始乱撩人,把人撩的不行不行的结果又自己啥都想不起来了。 潘叔在第四天过来了,惯常捋的胡须没了,头发精致打理过了,然后穿了一身月白色的长衫。 别说,平时潘叔邋里邋遢的,真的好好收拾起来,竟然还挺好看。 “你好,我的合作伙伴。”潘叔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无比灿烂。 高小诺心里的那根筋突然松了下来,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 潘叔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既然已经决定了,那家里的东西就已经收拾好了。 他收拾起来容易的很,书全部都打包带走,家里的东西能带的带,不能带的就放这里。 他不差钱,虽然说没有继承家产,但是做为家里的嫡子,并且深受父母喜爱,从小到大基本上什么都是用的最好的,就算是在县城里,他也没有委屈过自己,所以一点都不介意到了郡城买更好的。 高小诺看着潘叔几辆马车的家当,觉得自己压力山大,觉得潘叔真的是太相信自己了,竟然就因为一个计划就抛弃了自己这么多年的打拼。 高小诺可不清楚潘大少爷有钱任性,只能把原因归结于潘叔实在是太相信她了。 说实话,有点感动,但是更多的还是压力。 万一要是创业失败了…不行不行!这个不能想,不可能失败的!绝对不可能!!高小诺给自己打气。 李婶子挥泪送别高小诺,这回跟上回不一样,上回张甫远去赶考,大家都知道过不久还会回来的,所以高小诺不让李婶子跟着,李婶子虽然不太乐意,但是接受起来还是很容易的。 这回是要在郡城呆三年半,名义上是三年半,但是既然考中了秀才就要在郡学里读书了,那三年半之后,张甫远考中了举人之后呢? 那有两个结果,第一个就是像这次一样,在府学里再学习一段时间,另一个就是进京赶考,这两个无论是哪一个,都不会再回到这个小县城了。 最好的结果就是张甫远考到最后,就像高举人一样,选择放弃仕途,选择这种近乎隐居的方式。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不可能,高举人这样的,多少人里也不出一个。 高举人不想当官吗?怎么可能,学而优则仕,这是所有读书人要走的道路,高举人自然也想,只是他的执念没那么深,本人也确实有自知之明而已。 张甫远呢?跟高举人不一样,他过早的接触到社会更多的一面,整个人也更成熟。 虽然说因为长久以来接受高举人的教导,他不可避免地也染上了高举人那种近乎执拗的单纯,但是他跟高举人是孑然不同的,他比高举人要实际的多。 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在张甫远身上。 这些道理,高小诺清楚,高家的人除了高举人,其他人都清楚,李婶子自然也明白。 李婶子早就把高小诺当做自己的闺女看待,高小诺一走这么久,她当然想陪着。 高小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李婶子给留了下来,这回可不是因为上回那个原因了。 感情都是相互的,李婶子对她有感情,高小诺也不可能单纯把她当做自家请的保姆看待。 高小诺清楚,她估计以后要辗转各地,李婶子能陪着她吗?李婶子的根在这个县城,现在可以心甘情愿的跟着她,还是因为对她的感情,但是高小诺却不愿意她将来后悔。 高小诺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都格外重视叶落归根。 现在拒绝李婶子,只是让她难受一回,但是要是没拒绝,她将来可能会难受很久。 李婶子抹着眼泪,泣不成声。 高小诺在马车里露出一个头,笑的还挺灿烂:“可别哭了啊李婶,家里这一摊子可是全权交到你手里了,身负重任啊!” 李婶子一脸坚定:“小姐你放心!我一定会给小姐看好家的!” 李婶子自从跟着高小诺嫁到高家,为了避免矛盾都是叫高小诺夫人,只有私底下才会叫小姐,这回在众目睽睽之下,她流着泪叫小姐。 “那李婶再见!”高小诺合上帘子,本来兴高采烈的脸立马垮了下来。 “你别哭啊!”张甫远手足无措。 “我才没有哭呢!”高小诺凶巴巴的,声音里带着哭腔,但是却没有真正哭出来。 马车行驶到城门,钱氏高举人还有祖父祖母已经等候多时了。 孙氏抱着高小诺的头:“我孙女儿以后就是个大人了,我们都不在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钱氏絮絮叨叨着让高小诺平时多看着点张甫远,郡城不比县城,里边娱乐场所太多也太迷人眼,稍不留意一个好好的人可能就变了。 高举人念叨这高小诺,就算是到了郡城也不要忘记读书。 向来没有什么存在感的祖父也没念了两句,说高小诺要是做生意遇到了什么困难,一定要送信到家里。 一群人说下来,到最后真正离开县城的时候已经是太阳出老高了,那一排马车渐渐消失在钱氏眼里,钱氏没忍住靠在自家丈夫怀里哭了出来。 高小诺倒是恢复过来了,在张甫远看来就是往那里一坐开始发呆,张甫远挺担心,但是前几天醉酒以后,高小诺还在跟他憋气,他也不敢打扰她发呆。 高小诺在发呆吗?并没有,她在想跟潘叔的合作。 本来她是想着租一间铺子,把大部分本钱都扎在买书上面,但是万万没有,潘叔把他书店里的书全给带来了。 那买书上面的本钱大幅度减少,高小诺就想着买铺子了,既然潘叔提供了书,那铺子的钱就要她出了,她手里的钱不少,能买个什么样的铺子?位置在哪里比较好?两人合作的话,股份要如何划分? 虽然说麻烦,但是这些问题都是她逃避不掉的,还有就是,她的第二个话本已经写了一半了,因为第二个故事比较长,所以说一半已经足够出书了,因为回去这几天一直没有机会让潘叔看看话本。 潘叔有一种特殊的审查话本技巧,能够看出来一个话本的潜力缺点等等。 就算是打算开书店,高小诺还是没有忘记自己的目标。 她不是想要当一个成功的商人,而是想要成为一个专职的话本作者,甚至还偷偷幻想过成为大神,虽然在这个方面她现在还是个小萌新。 高小诺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没有注意到张甫远的神色变化。 张甫远最后也没想起来自己喝醉了酒以后到底干了啥让高小诺不开心的事情,最后把原因归结到了因为他喝酒了,所以高小诺不开心生气了上面。 他见过因为男人常年喝酒,女人直接把男人打了一顿这种事情,所以最后得出了这个结论。 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打算向高小诺认错,并且保证以后再也不喝酒。 这样的话,高小诺应该就不会生气了吧? “夫人!”张甫远试探性地叫了一句,高小诺回过神来,张甫远正在用一种狗狗的眼神看着自己。 高小诺摸了摸脸,又摸了摸头发,应该没什么问题啊!张甫远在干啥呢? 张甫远拽住了高小诺的袖子:“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你不要生气了好吗?” 高小诺初听这话还觉得莫名其妙,然后就明白了张甫远脑补了什么,她叹了一口气。 “我早就不生气了。”高小诺爱面子,就是因为太爱面子了所以才会生气。 但是她又不是无理取闹的人,第二天就不生气了。 第38章 跟一个喝醉了的人, 是不能讲道理的,但是张甫远的这个毛病一定要改掉。 要是他喝醉一回就在家里闹这么一出,那她可受不住,万一哪天兽性大发了, 那就不好了。 高小诺看着张甫远的眼神颇为意味深长:“不喝酒有可能吗?” 当然是没可能的, 张甫远有同窗有朋友, 读书人怎么相处?反正喝酒都是少不了的。 高小诺对人喝酒没什么反感, 可恶的从来都不是喝酒,而是嗜酒, 以及那些喝了二两猫尿就不清楚自己是谁的人。 这事儿呢,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甚至可以说只是她跟张甫远之间的小情趣。 而且…虽然不好意思,但是张甫远撒娇的时候真的是超可爱!她超喜欢!毕竟平时的张甫远还是挺端着的,撒娇?不可能的。 张甫远一脸怀疑:“没生气了?” 高小诺坚定地点头:“没生气了, 就是以后你可以注意一点, 起码不要再喝醉了。” 说这话的时候高小诺心里还有点惋惜。 张甫远还是很好奇自己到底是喝醉了之后到底是干了什么事儿, 但是他们刚刚和好,他不敢问, 怕问了之后把高小诺刚刚熄下去的怒火又重烧起来。 高小诺装作没有看见张甫远有点纠结的小眼神。 本来潘叔是临时决定前往郡城的, 高小诺想着他现在肯定没有地方住, 所以想着可以先让潘叔夫妇住在自己家。 结果进了郡城的门, 潘叔就过来跟她们道别了,说自己家在这里有宅子。 宅子是潘家的,潘叔当然也是能住的, 他不但打算住,还打算住很久。 他也释然了,他本来就是潘家的人,无论他自己怎么想,所以他又何必这么执着呢?好好享受不就成了吗? 高小诺到现在都不知道潘叔的家事,也不相信潘叔有地方住,她以为潘叔是不想要麻烦自己,所以才这样说,然后可能就会找家客栈先住几天,然后再找房子。 真不怪她想的太多,在她的认知里,潘叔就是一个特别爱看话本的书店老板,谁能想到人家家里是大盐商呢?这简直是小说里才会出现的剧情。 虽然说穿越看起来已经很玄幻了,但是在她自己的认知里,她就是个十分普通的女孩子,这种剧情也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潘叔你可别跟我客气,以后我要麻烦您的事情还多着呢!您现在要是客气了,那我以后可怎么好意思开口呢?” “那你可是想太多,我确实有地方住,我家里在这里有宅子。”潘叔说。 不仅有地方住,并且宅子还很好,哪怕他们家的人,来这个郡的时候很少很少,几年来一回,为了所谓的面子,在这边的宅子都不会寒酸到哪里去。 所处的地段不说是极好,但是起码也不差,宅子比不上老宅那样好,反正要比他在县城的宅子要大。 说的是来了之后,自己买家具什么的,但是实际上根本不需要,他能补充的也就是他们夫妻俩要住的那个房间,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意装修。 潘叔这么说,高小诺还能怎么办?她的想法没变,但是潘叔太执拗,她总不能拉着人家去自己家住,于是把自己的地址就给潘叔,一行人在城门分开。 到郡城的时候是傍晚,已经没有时间收拾东西了,只能先把卧室简单的归置一下,保证今天晚上能够睡觉。 然后第二天起来再收拾其他的,在此之前,高小诺先去找了一趟牙婆,非常速度的雇了个人,又买了个人。 雇佣的人是个婶子,姓马,是个有点胖胖的,皮肤挺白的,看起来怪可爱的,买的是个跟高小诺看起来年纪差不多的小姑娘,自称二丫,瘦瘦高高的,很沉默的样子。 两个人看起来都是麻利人的样子,高小诺还挺不好意思,人刚到家里,这边就开始让人收拾东西。 但是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高小诺的不好意思,干活干的还挺积极。 尤其是二丫,很难说高小诺选择二丫的时候没有私心,二丫看起来实在是让人有点揪心,又瘦又高的,像个麻杆一样,手粗糙的不像话,皮肤黝黑,所有人都能看出来这是个苦命人。 当然,高小诺又不是做福利的,关键是她眼睛里还有光,有希冀,让高小诺觉得她可以顺手帮一把。 二丫收拾东西的架势当真是麻利极了,不说马婶儿,人家毕竟年纪要大一些,直说高小诺张甫远还有侍棋,他们三个加起来也就勉勉强强比得上一个二丫吧… 向来觉得自己能干的高小诺有点自闭,张甫远也有点懵,只有侍棋适应良好。 侍棋是从小就被牙婆收养的,也是照着当书童的标准培养的,就算是干活,那也是有限度的。 毕竟哪个读书人也不愿意让自己的书童看起来格外操劳的样子,侍棋自己没经历过,但是他见过啊! 牙婆会收养他们这些男孩子,却不会收养女孩子,除了那些小小年纪就能看出来将来长相非凡的。 这样的女孩子牙婆不但会收养,还是精细的养,毕竟能挣钱。 像是二丫这样的,那肯定就是半路被牙婆买回来的,估计是家里不怎么受宠的,长的不好看,到了牙婆这里肯定也不会有好的待遇,苦的累的都是这种人干,活儿这个东西嘛!可不就是越干越熟练? 在侍棋看来,无论是他还是二丫,俩人都挺幸运的,被卖到了这里。 虽然说可能没有他原来的那些“兄弟”们过的富足,但是起码能让自己觉得是个人。 虽然说侍棋是奴籍,无论是张甫远还是高小诺,都没把人当做奴隶看待,更多的是把人当做雇佣的人来看的。 要侍棋来说,二丫可能以前过的不好,但是现在算是苦尽甘来了,何况眼看着张甫远前途光明。 本来高小诺计划着要收拾两天的东西,因为二丫的存在,当天晚上就完全收拾好了。 新宅子跟他们在县城的宅子格局是没有什么太大变化的,高小诺张甫远他们住在堂屋右边,左边是书房,二丫跟马婶儿一起住,侍棋一人一起住,三人住在东边的两间屋子,西边两间一间是厨房,一间是柴房,顺便充当杂物室,堂屋当然是招待客人的。 东西都收拾好了,张甫远第二天就去找朱三,俩人一起去郡学报名,高小诺也在第三天等到了潘叔。 短短两天没有见,潘叔像是变了一个人,在来郡城之前潘叔就变了一回了,那回就主要是把自己给收拾干净了,这回就是从里到外的大改变。 潘叔穿了一身新衣服,高小诺看不出来什么布料,但是绝对不便宜,大拇指上多了个通透的翡翠扳指,潘叔本来就是那种有点目中无人的高傲,现在更是整个人散发着一股“老子”有钱的气质。 如果不是还是熟悉的那张脸,高小诺绝对怀疑自己是认错了人。 “怎么了?认不出来了?”潘叔转了一个圈,让高小诺欣赏他的新衣服。 高小诺心里嚎着这是哪里来的土豪,脸上十分淡定地请潘叔进来。 潘叔简洁地把自己的背景说了一下,算是解释自己今天为什么穿的这么招摇。 说完之后不是很自在的送了送自己的领口:“都怪管家!我就觉得我以前的衣服穿的挺舒服。”但是管家非说那衣服不符合他身份,他不愿意换管家就哭,说自己对不起老爷。 潘叔自己都没有想到,这个管家竟然还是熟人,原来是在老宅那里做副管家的,很受老头子信任。 至于为什么到这里了,潘叔脑子一转就明白了,估计是老头子不放心他。 一想通潘叔就算是本来打算拒绝的也拒绝不成了,于是就成这样了。 高小诺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家里附近随便一个书店老板,竟然会有这样的背景,这真是…太让人惊奇了,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这十几年来实在是过的太平淡,她都会觉得自己是小说里的女主了。 虽然说具体怎么合作还没有商量好,但是高小诺跟潘叔交流了一下,最后决定先去看门面。 因为潘叔的无私奉献,他们不需要买书了,所以高小诺的本钱可以拿来买门面。 但是在这方面,潘叔的背景并没有给他们的事业带来太多帮助,高小诺先前打听过这边门面的价钱,但是带着潘叔去,人家都会往上加个百十两。 逛了一上午,俩人随便找了个饭馆吃饭,潘叔兴致勃勃地跟高小诺说自己觉得哪间门面好,高小诺幽幽地看了眼潘叔。 “怎么了?”潘叔莫名其妙。 “你说的那间铺子,我先前问过价钱,你猜多少钱?” “多少?” “比今天说的便宜八十两。” 潘叔:…“也许是涨价了。”绝对不是因为他今天穿的太土豪,让人觉得他是个冤大头!!! 高小诺顾及到潘叔那可怜的自尊心,没有拆穿他最后一层遮光布,不过这宅子是不能继续看下去了,俩人一起到高小诺家,初步讨论了下合作意向。 第39章 潘叔一把手不解释, 书店开起来了,主要负责的肯定还是潘叔,店里的书也多是他提供的,这高小诺也没什么意见。 高小诺主要就是能在关键时刻给提点建议, 更多的她没那本事, 也不想干。 高小诺觉得只拿三成利, 潘叔拿七成。 她有自知之明, 潘叔费心不说,她的计划最后的实施少不了人脉, 谁的人脉?潘叔的人脉。 高小诺觉得自己也就是出了个个主意,外加出了个本钱而已, 其实主要还是在主意上面。 真说钱,以前不清楚,现在还能不知道潘叔不缺钱吗?让潘叔掏钱的话可能他们还能做的更好。 何况高小诺对这个真没什么野心, 她目前的兴趣都在写话本上, 真要是说起来, 弄这个事儿只是顺便,能让她自个儿写话本的道路更顺畅, 还能顺便改善一下现在写话本的环境。 真说靠这个挣什么, 她想过, 但是心态挺佛, 有没有都无所谓。 潘叔嘴角勾起来一个若有若无的笑意,就是因为这样啊!他才能够没有丝毫疑惑地因为高小诺的一句话就来了郡城。 做人,还是吃亏是福, 只是太多人都不懂这个道理,潘叔自小那样的生长环境,对这个就格外敏感。 他不爱占人便宜,更不爱让人占便宜,他眼尖的很,谁心里有什么不好的心思,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而高小诺,当真是那种一点都不把那些吃亏放在眼里的,跟这样的人合作无疑是十分愉快的。 其实高小诺真没潘叔想的那么无私,她也没觉得自己吃亏了。 “那可不成,我总不能占你们这些小年轻的便宜,主意是你出的,起码也要五五分。” 高小诺不同意,最后俩人取了个折中的分成,四六分,高小诺四,潘叔六。 第二天潘叔再过来的时候他穿上了原先自己的衣服,衣服还有点儿皱,看着有点狼狈。 “呦!潘爷今儿个怎么这一身?”高小诺穿了一身月白色的长袍,手里还拿了个折扇。 说这话时还刻意想要“刷”的一声打开折扇,就是可能业务不太熟练,导致声音没出来,扇子只开了一半。 潘叔哈哈大笑,高小诺有点尴尬。 今天两个人看起来高小诺反倒是想是个纨绔公子,潘叔像个管家。 这身跟昨天还是有差距的,今天看门面倒是看的挺顺,俩人一上午就敲定了一个门面。 这门面位于城北樟陵街,这条街略微冷清,好处就是城北住了很多有钱人,在这里开书店是没什么问题的。 竞争压力还小,因为郡城有个郡学,书店多是在郡学附近,然后就是繁华的街道附近,这边也有一家书店。 这是一栋二层楼,一楼放书,二楼用于潘叔的工作。 这刚开始,所有的计划都是刚开始,潘叔跟高小诺觉得,现在打开名声最重要。 他们两个在这边都是新人,潘叔虽然因为以前是书店老板的问题,跟这边的一些人有过交往。 高小诺负责装修,潘叔去接触一下他所认识的这边的作者们。 他们主营是话本,两个人都觉得话本的质量怎样其实是最重要的,他们打算先出一版话本集,起码要找四个作者在上面连载,高小诺自己算是一个。 “我可以吗?我觉得我还需要锻炼一下。”高小诺揣揣不安。 对于厨神这个故事,她花了很多心思,跟张甫远说起来也是充满自信,但是现在还是难免的有点紧张。 毕竟这是第一本,能否打开名气就看这本了,本来在高小诺的设想中,这本话本集第一本全部都要是质量极高的作品。 她可以吗?她现在还是个新人作者,上一本甚至还是她自己花钱找人抄的。 “叔你真不用看我的面子!”高小诺强调。 不想上吗?想的啊!但是高小诺虽然很多时候比较张扬,办事情的时候还是希望脚踏实地的。 潘叔就笑:“难得见你这么不自信的样子。” 无论是刚开始的时候问他话本的问题,还是后来请求自己掏钱印刷话本,甚至是让他跟着一起来郡城开书店,高小诺在潘叔面前表现的向来都是自信满满的样子。 高小诺这样子,还真的挺稀奇。 高小诺笑笑:“我又不是神,怎么可能一直都自信?” “那你也应该相信我的眼光啊!我觉得你这本可以的。”潘叔说。 高小诺的这个故事潘叔也看了,真要是分类的话,厨神是一个带点神话色彩的升级流话本,这样的话本,只要不是写的太差,总会有人喜欢。 高小诺写的差吗?不差,主要是足够平实,虽然说是一本升级流的话本,但是并没有让人觉得虚假,这是潘叔最看重的一本。 说实话,高小诺的进步让潘叔有点惊叹,高小诺的第一个故事,潘叔个人很喜欢,但是他清楚弱点很明显。 潘叔明白,很多读书人都有骨气,有的骨气是真的骨气,有的只是说说而已。 很多写话本的不是不清楚什么样的话本受欢迎,也不是写不出来,但是总是不愿意,总觉得自己特殊,哪怕是冷门说不定也能爆。 潘叔不觉得人家的选择有错,高小诺的第一个话本就是这样,潘叔觉得高小诺写那个话本肯定是有一定的执拗心思在里头,要不然明明分析话本头头是道,后边却写了个这么平淡的故事? 很多人栽了一回跟头就改了,一味顺从大众审美;有些人死守着自己所谓的骨气,死不回头。 而高小诺,介于两者之间。 她改题材了,种田流变成了升级流,关键是她的升级流竟然写的还不错,能让人爽起来,并且与此同时,她没有放弃自己原来的优势。 也就是潘叔之前所看中的平实,两者结合起来的效果出乎意料的好,所以潘叔愿意把高小诺的这个故事放到这本话本集里。 没错,做为一个新人,高小诺的话本仍然是不完美,但是已经已经能够让人惊艳了。 高小诺问:“你没忽悠我?” “我会拿我自己的钱开玩笑?”潘叔反问,话本集能否打开名声,关系到潘叔跟高小诺两个人能挣多少钱,比起来高小诺,潘叔才是大头。 高小诺于是放心了,喟叹了一声,美滋滋地说自己真是个天才:“我可真厉害!” 潘叔被高小诺这基本上没有任何缝隙的变脸惊呆了:“你这难过的也太敷衍了。” “我哪有难过?那叫自我怀疑,并且没有敷衍,真情实感的好吗!”高小诺绝不承认。 潘叔去找人,高小诺联系木匠,订做书架跟书桌长凳,又找人把整个店面打扫一遍,还重新刷了一遍。 既然潘叔把装修这事儿全部都给自己了,那高小诺就放心自己搞了。 她把靠街的那些门全部改成窗户,只留了一个门,然后窗户里边是一排稍微高一些的桌子,和低一些的凳子,柜台还在门口那里,其余的地方全部整整齐齐的书架。 二层有两个小房间,其余的是大厅,这个高小诺没动多少,把桌子凳子买过来,打算让潘叔自己操心。 现在刚开始,她还上手帮忙,等过了这阵子,她就打算当撒手掌柜的了。 下边一层收拾好,高小诺领着人去了一趟潘叔家,也终于见到了潘叔家的豪宅。 三进的宅子,富丽堂皇的,充斥着一股暴发户的气质,跟潘叔的气质完全不符合。 她来这一趟是专门来搬书的,接待她的是潘叔的夫人冯氏,高小诺不太擅长跟冯氏这种温柔似水的女子打交道,但是冯氏脾气好,俩人关系也算不上差。 冯氏也跟当初在县城的时候不太一样了,她锦衣华服穿上,身后跟着两个青衣小丫鬟,本来温婉如水的气质也衬上了几分气势。 冯氏本来就是三十岁左右,再加上保养的好,看着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高小诺叫潘叔叫的没有丝毫压力,叫冯氏婶子就觉得别扭。 “花婶儿,我是过来搬书的,已经跟潘叔说过了。”高小诺有点羞涩的样子。 虽然说同样都是婶儿,但是花婶儿就不太一样,显得年轻,这么一叫就会显得人年轻了很多,所以高小诺乐意这样叫冯氏。 冯氏嘴角荡起微笑,自己带着高小诺去了书柜所在的地方,路上高小诺向冯氏讲述了自己现在主要在干什么,潘叔在忙什么。 潘叔跟高小诺不一样,他去联系那些话本作者,但是这些作者不一定都是在郡城里的,还有人在附近县城,潘叔是昨天出去的,现在应该是还没有回来。 冯氏自己是挺喜欢高小诺的,虽然两个丫鬟在耳边叽叽喳喳地说高小诺整天跟她相公在一起什么的,但是冯氏自己有眼睛也有脑子,人家高氏自己有丈夫,丈夫眼看着前途光明对她也好,她相公还入不了人家的眼。 高小诺领着人带着东西走了,本来一直没吭气儿的丫鬟春来开口了。 “这高氏,为何一个女子,穿着男人的衣裳?” “可不是,整天跟那些男人打交道,当真是不知廉耻。”另一个丫鬟应道。 第40章 冯氏停了下来, 看着两个丫鬟:“你们这话,是谁教的?” 冯氏在县城的时候,是没有丫鬟的,家里有个婆子负责收拾家务, 其余事情都是自己亲力亲为。 这两个丫鬟是这个宅子里的, 因为主子不在, 所以宅子里的规矩不好, 但是冯氏脾性很好,所以有些不规矩的地方, 她也不会在意。 再说丫鬟,宅子是潘家的, 但是潘家的主人很多年也不会来一趟,这几个丫鬟,说起来是丫鬟, 日子过的更像是小姐。 拿着月钱, 吃着免费的饭, 做些不清不重的活儿,自从老宅里的管家来了以后, 收拾了一段时间的规矩, 丫鬟们也学到了一点, 但是更多时候那位管家是不管她们的。 只要她们自己长点眼色, 不自己撞到管家手里,那就没什么事儿。 听说有主子过来,丫鬟们还都挺紧张, 她们也不是没有自知之明,清楚自己规矩不好,怕自己惹了主子不高兴。 但是没想到,冯氏脾气那么好,这么久了也没见人家红过脸,丫鬟相处了一段时间就明白了。 这么说话,在她们看来,自己还是为四夫人打抱不平呢!四老爷从来了郡城,就见天儿地往外边跑,跟他在一起的是谁?在她们看来,是高小诺。 她们知道高小诺是个女人,所以就格外不相信高小诺跟四老爷有什么合作关系,在她们看来,那就是名头上好听而已。 在她们看来,这个高小诺就是个在外头的狐狸精,她们四夫人就是家里头的正宫。 正宫还没出去找你毛病呢!你自个儿就先过来挑衅了!真的是太太太过分了!四夫人脾气好不放在心里,她们却是受不了了,于是就说了这么一通话。 没想到向来脾性好的四夫人竟然生气了!!四夫人一皱眉,她们心里就咯噔一声,觉得她们怕是弄巧成拙了。 但是不知道是不甘心,还是仗着冯氏向来表现出来的好脾气,俩丫鬟没有收回那话,反而继续说。 “听说那高氏还是有丈夫的,丈夫还是个秀才,家中有丈夫,还天天的往外跑,这哪像是个正经人家的女子?” 冯氏有点不耐烦:“我问你是从哪里听的这话!” 冯氏脾气确实好,但不是没脾气,多数时候她只是不想计较而已。 她是潘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的妻子,家里比不上潘家,但是也不差,平时没表现出来,就像是个长的格外好看的普通妇人而已,这么一生气,架子就出来了。 俩丫鬟对视一眼,不敢不说:“这可不是我们俩说的,到处都传遍了,那张案首的妻子高氏,整天出来跟咱们家四老爷鬼混!” 冯氏清楚了:“人家那么说,你们就信了?” 俩丫鬟跪下去,低下了头,没吭气儿。 冯氏挥了挥手,让人叫管家过来:“你们这样的丫鬟,我是不敢用的。” 冯氏清楚,估计这俩丫鬟还想着在为自己打抱不平,心疼自己呢!但是到底怎么样,谁不清楚? 一个丫鬟,她需要她们帮忙打抱不平了?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主子身上,人还必须接受了?这是什么道理? 管家匆匆跑过来,就听到四夫人嘴里说出的这话,他心中咯噔一声,直接笑着让人把俩丫鬟给拉下去。 “不知这丫鬟犯了什么错?”管家问。 冯氏却直接起身往内室走去,旁边一直没说话的另一个丫鬟给他讲了事情的发现经过。 冯氏的声音适时响起来:“管家,这样的丫鬟,就是你调教的结果?” 管家闻言立马跪了下来:“是小人考虑不周,请夫人原谅小人这回,小人立马改正。” 管家也挺冤枉,他是管家没错,但是府里还有个大婆子,那才是负责管丫鬟的,他主要就是管小厮跟各种事务。 他不是没有发现府里的丫鬟格外没有规矩,他管过一回,但也就一回,他的本事不在这里。 虽然说是管家,但是他这样的,多是帮主家做生意的,潘家主业是贩盐,但是并不是不干其他的生意,只是没有在盐上面费那么多心思而已。 他来的这十几年,潘家的其他生意,在本郡城以及附近的几个郡,扩大了一倍不止。 本来几个丫鬟而已,他不放在心上,冯氏来了以后,他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正打算着手解决,没想到他还没来得及干,就出了这么个事儿。 冯氏同意了,管家就风风火火地下去,直接把大婆子给撤了,然后请来了个在老宅干了一辈子,现在正在容养的婆子。 管家本来就直接打算换掉这个大婆子,请来的婆子已经在路上了,他动手一点都不留情。 冯氏在想着这回的事儿,她之前倒是不清楚外边的传言,说那高氏跟自己家丈夫有一腿,冯氏是不相信的。 她家丈夫是什么人,她十几年了能不清楚?高氏也不是那样的人,就是不清楚,这高氏是惹了什么人。 张甫远在郡学里扎下根了,他有个案首的名头在,本人长的俊秀,行事斯文有礼,这边人也都不清楚他的家境。 就算是清楚了,那也没什么妨碍,当张甫远还是童生的时候,别人还会用流言蜚语打击他,用孤立手段对付他,但是现在不会。 眼看着前途远大的年轻秀才,没人会用这么露骨的敌对手段去对待。 多数人是交好,就算是心中不喜欢他的,那也是暗自憋着。 张甫远在郡学里如鱼得水,也交到了几位好友,他们这些人交朋友,有时候十分简单,佩服对方的学识,某个问题上大家意见相同,那你就是我的朋友。 张甫远无疑是非常喜欢这样的关系的,府学里的夫子也都喜欢他,张甫远对待学习,从来都是谦卑而崇敬,他从来不因为自己学会学透了某个问题而骄傲,只会为自己还没学过没学会的知识而惭愧。 哪个老师不喜欢这样的学生?大家都喜欢这样的学生。 有些老师不免动了心思:“不知这张甫远,有没有成亲。” 张甫远的年纪算不上大,高小诺因为书店装修整天的不在家里呆着,他一个人在书房里总觉得少了点了什么。 所以这些日子,他很多时候都是跟友人在书院里读书,他在学院里不爱谈自己的家事,所以除了几个好友,没人知道他是有妻子的。 “怎么了,这么多年了,终于找到个让你动心的苗子了?”另外一个夫子调侃。 “没有听说过这张甫远有妻子,不过如果你最好问问。”这个夫子提醒。 先前说话的夫子摆摆手:“我这还什么都没说呢!你自己要排出一个话本来!” 那夫子也不生气:“你就嘴硬吧,我还能不了解你?” 这些日子,明里暗里打听他有没有妻子的人还挺多,对于这些过来打听的人,张甫远都是客客气气地说自己家中已有爱妻。 说这话时他通常脸蛋微红,可见并不是借口,确实是爱妻。 多数人是要脸的,听张甫远这么说,大家心里都有数,就算是他再好,也是有妻子的。 柳中岩头疼的揉了揉眉心,那边闺女还在闹着。 也怪他自己多嘴,话要说到好几天之前,张甫远过来问他问题,刚好被闺女看到了。 闺女那小心思他能不明白?他自己也看好张甫远,当时就想着顺了闺女的心思也没什么,于是跟闺女说了自己去看看。 然后闺女就开始期待,这回自己带来了这么个坏消息,闺女就直接不能接受了。 他家夫人正在温声安慰闺女,但是话里的意思就在这里,张甫远要是没妻子,那可以,但是现在人家有妻子,不管关系好不好,有家室的人肯定是不能去招惹。 这是良心,也是骨气。 闺女还是不甘心,但是柳中岩夫妻两个的意思太明显也太坚决,她咬了咬唇,到底还是有点不甘心。 “我要见见他夫人。”闺女低着头,闷声闷气地说。 她还是不甘心,张甫远的面貌在她脑海中浮现,符合她对未来丈夫的所有期待,一颗少女心就落在了他身上。 在她的设想中,张甫远是没有妻子的,他们俩会成亲,然后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没想到这设想在头上就出了问题。 道理在那里,她不是不懂,但是有时候不是懂不懂的问题,她不想接受,于是提出了这么个要求。 她倒是要看看,张甫远的那个妻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要不然她不甘心。 张甫远这样神仙一样的人,在她看来,能配的上他的只有像是自己这样的,知书达礼,家境优越。 张甫远的背景,她清楚,是从一个小县城来的,估计那个妻子也就是小门小户出来的。 那边柳中岩夫妻两个人对视一眼,闺女这是入了魔怔了,闺女想不通,他们可明白的很。 人家有妻子,关你什么事情?你用什么名义去看人家妻子?凭什么? 这样的要求,他们怎么可能同意? 第41章 柳中岩夫妻不但不同意, 还把闺女给关了起来。 “把她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本全都收起来!”柳中岩迁怒。 他是不肯承认是因为他没好好教导,闺女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他把原因归结到了闺女爱看的话本上面。 但是其实无论是他,还是他妻子都明白, 现在不看话本的有几个?大家怎么都没受影响, 就他们闺女受影响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妻子不悦。 他妻子也爱看话本, 闺女看的话本都是妻子觉得还可以的。 柳中岩也生气, 他真心觉得问题就在话本上,他看过话本, 什么为了爱情干这个干那个的,要不是话本, 他闺女不可能是站在这个样子。 因为这个,夫妻俩人闹得不行,柳中岩第一次知道, 他妻子这么个温柔的人, 也能触发狂暴状态。 说实话, 惹不起。 他外出的时候就难免郁闷,顶着脖子上的抓痕跟友人一起喝酒, 正好看到张甫远跟朱三过来吃饭, 俩人还过来打招呼。 “这个时间, 你们不在书院里读书, 在这里干什么?”柳中岩端着酒杯,有点迁怒。 张甫远好声好气地解释。 柳中岩冷哼了一声,往嘴里灌了一杯酒, 等张甫远朱三儿走了,友人还挺奇怪。 “你这是怎么了?前几日不是还挺看好这张甫远吗?” 柳中岩当然不会把原因说出来,只是说看不惯俩人不读书瞎晃荡而已。 友人瞥了眼柳中岩的脖子,啧~还挺深的,嫂子有本事啊!明白大概是出了什么事情,但是柳中岩不说,他也不问。 柳中岩当然是跟任何人都没说,家丑不可外扬,他也不明白,他闺女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他闺女从小就是娇养长大的,人向来有点任性,但是他就这一个闺女,任性也是他宠的,他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少年慕艾他知道,但是他从小的教导在那里,再怎么,人都要一张脸,不能罔顾人伦。 外界怎么样,高小诺这小日子还是一样的过,把书从潘叔家运回来,分门别类的整理好,她的任务就完成了。 这天她只在书店呆到中午,快吃饭的时候回家,马婶子正好做完饭,吃完饭高小诺瘫在椅子上,觉得终于把这个阶段过去了。 想她上辈子也是个职场女性,12cm高跟鞋穿一天不带累的那种,但是安逸的日子过得太久了,这才忙了两天就觉得不行了,浑身疲惫,只想好好睡一觉。 但是不能,她要写话本。 等潘叔回来了,他们的第一个话本集就要开始筹备了。 原本她觉得自己这个话本的质量已经可以了,但是现在嘛!还是可以再进步一下的,所以她要修文。 张甫远回来,看到自家的小妻子端坐在书房里,拿着一支笔写写画画,瞬间脸上就露出了笑。 高小诺听见了动静,抬头就看见张甫远盯着自己傻笑,她脸红了下,嗔了张甫远一眼。 “你怎么回来了?” “想要找本书。”然后就看见了你。 高小诺揉了揉眼睛:“今天下午要什么时候回来?”她以为张甫远还要走。 张甫远原本是真的打算回来拿本书就走,家里没有了高小诺,张甫远就不是很乐意自己在家里看书。 明明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他也能够坚持,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只是书房里少了一个人,他就觉得不能忍受。 不过现在没这打算了,他施施然的坐到了自己的凳子上:“不走了。” 反正他今天也没有问题问夫子,其实郡学里管得无比宽松,只有一些必要的课是需要他们到的,其余时间无所谓。 很自由,反正你花的钱是你自己的,读的书也是你自己的,就算是考不上举人,那也是你自己的问题,跟郡学没有太大关系。 你考不上,总有人能够考上,不影响郡学的成绩。 夫子基本上都在郡学里住,哪里不懂,可以自己去问,也可以等到这个夫子上课的时候问,这都是你自己的问题。 这样的学习氛围造就了两种人,一种是张甫远这样的,自己能够管住自己,跟同窗交流,向夫子请教,进步肉眼可见。 还有一种就是接受不住诱惑,郡城里吃喝玩乐的地方很多,只要你有钱,想玩什么就能玩什么,郡学只管你必须要出现的时间以及每个月的月试,这样的学生也不少。 高小诺有点懵:“你不走了?” 张甫远笑的灿烂:“本来是打算走的,但是我想要跟你一起。” 高小诺:???发生了什么,怎么回事儿?不就是这几天见的少了一点吗?怎么张甫远就进化了?说起来情话一点都不脸红的样子。 他不脸红,高小诺脸红了。 张甫远还觉得不够:“郡学里很多人问我有没有婚配,肯定是因为你跟我在一起的时间太短了。” 张甫远本意是在为自己谋福利,但是高小诺的注意力却不在这里,甚至她本来的害羞都没了。 “有人问你有没有婚配?”高小诺说,脑海中风起云涌,想起了话本中经久不衰的题材。 男主被大小姐看上,非要嫁过来,但是男主有结发夫妻,最后的结果有两个,第一就是大小姐为爱甘愿成为平妻,男主坐享齐人之福不亦乐乎,另一种就是男主发妻自愿下堂,男主与大小姐双宿双飞。 上辈子看的小说不多的高小诺现在脑子里话本的套路全部都是现在的,这种套路卖的还挺好,套上一个真爱的名头,总有傻瓜被感动的稀里哗啦。 当然,高小诺觉得这种事情在现在根本不可能发生,高小诺可清楚,这种事情在现在有多么让人唾弃。 就算是街头随便找个卖菜的,说起这个都只会是一脸不屑,大家的日子过得好了,女儿都是娇养长大的,哪会让人去受这样的委屈。 “那你可得意了?”高小诺横了张甫远一眼,正是因为不相信,高小诺才会这样说,这只是他们之间的情趣而已。 张甫远冤枉死了,委屈巴巴(脑补)地看了高小诺一眼。 这边张甫远的友人们都发现,张甫远跟他们一起讨论问题的时间极速减少,基本上张甫远上完必要的课,再问了老师问题,就急匆匆地往家里赶。 曾瑞琪抬头就看见张甫远的身影消失,有点郁闷:“甫远最近是怎么回事儿?” 在他旁边的朱三笑了:“家有娇妻啊!” 跟这小夫妻俩住过一个院子,朱三对张甫远高小诺夫妻俩人的腻歪程度再清楚不过,虽然说当初高小诺已经刻意没在朱三面前秀过恩爱,但是朱三又不是瞎子。 曾瑞琪有点懵地看向朱三。 朱三耐心地为他解释:“张兄跟他的妻子特别恩爱。” “然后呢?”曾瑞琪还是不明白,不就是恩爱吗?正常啊,但是这跟张甫远回家有什么关系吗?再怎么恩爱肯定还是学习更重要啊!曾瑞琪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他也坚信做为他的朋友,张甫远肯定也是这么认为的。 朱三明白他,说实话,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朱三也不相信夫妻之间还能够那样相处。 因此朱三理解地点了点头:“等你见了他们两个你就清楚了。” 就是高小诺跟张甫远两个人的相处模式,让他觉得夫妻之间还能这么让人舒服。 朱三父母分隔两地时间很久,父亲还纳了很多小妾,但是父亲在母亲嘴里却是个好丈夫,朱三清楚夫妻之间不该是这个样子,但是还是难免地有点恐惧婚姻。 曾瑞琪还想再问,另一个友人已经再叫了,于是他加快收拾东西的速度,几个人一起出门。 今天为他们讲课的正是柳中岩,自然也把朱三的话听进了耳朵里,本来因为闺女的不停哭闹而产生的那一点儿动摇也没了。 本来今年闺女就要议亲了,柳中岩觉得要再推两年,闺女现在一心只有张甫远,把这样的闺女嫁到人家家,那不是害人吗? 没把闺女关起来之前,她只是有点魔怔,现在已经是入魔了,整天说着要见张甫远夫人一面。 她好像是把自己当成了七仙女儿,张甫远就是那董永,而高小诺跟他们就是那拆散人的王母娘娘。 妻子被闺女这样子刺激心软了,说什么张甫远的妻子高氏名声不好,如果不是听到朱三的话,他就有些动摇了。 毕竟是他亲闺女,疼了十几年的,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他心疼。 潘叔还没有回来,高小诺终于快把自己的话本该完了,高小诺平时不出去交际,本来在县城的时候,她出去的就少,但是因为有钱氏,所以县城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无论是明面上还是背地里,她总能知道一点,现在就跟个瞎了眼的老虎一样,什么都不清楚。 不过她也不在意,没人邀请她去玩,她就自己在家里写她的话本,兴趣来了就出去走一趟,在跟张甫远调调情,小日子过的别提有多舒服了。 那边冯氏也终于找到了这流言是从哪里来的了。 冯氏自己知道丈夫跟高小诺之间是清白的,她明白名声对一个女人的重要性,现在丈夫不在,她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帮高小诺。 高小诺就比她孩子大了一点,在她眼里也是孩子。 于是,高小诺接到了冯氏的帖子,邀请她去潘家宅子玩,这也是她第一回接到帖子。 第42章 冯氏在之前设想了一下高小诺对这事儿的反应, 流言已经这样沸沸扬扬的了,高小诺应当也是听说了,不过估计也就是听说,更多的应该不清楚。 高小诺应当是愤怒, 这还是个孩子, 应该还没锻炼出什么钢筋铁骨。 “流言?什么流言?”高小诺脸上的惊讶不似作伪。 冯氏就清楚了, 高小诺应当是没听过那些话的, 一时间她有点怀疑自己这趟请高小诺过来到底是对是错了,不过不管是对是错, 话都说到这里了,也不可能不说了, 冯氏于是将事情大概说了一下。 冯氏一脸惭愧:“说起来也是我不会调教人,府里有这样的流言我竟然没有发现。” 高小诺挥挥手:“跟您有什麽关系?如果不是您提醒,我现在还什么都不清楚呢!”她确实有点愤怒。 她修身养性的本事修炼的还不到家, 平白无故被人这麽编排, 咋可能开心起来?但是不开心归不开心, 她总不至于迁怒到冯氏身上,这事儿本来跟人家就没有什麽关系, 现在告诉自己一声那是仁义。 “这事儿呢, 说起来还挺机缘巧合, 头还在你女装又男装被有心人看见了。”冯氏露出一个苦笑。 “我家那位也是天天不着家, 你们俩天天在书店。” 高小诺这才意识到她跟潘叔之间竟然还能有这种误会,别人误会她不怕,冯氏误会就不好了, 她张嘴想解释,冯氏挥挥手打断了她。 “你不用说,我晓得你们俩没什么的。” “我接着说,然后小范围就有些流言蜚语就出来了,不过这个时候还不严重。” “也是你丈夫在书院里估计表现的太出色,有夫子看上了他,想把闺女嫁给他,但是你丈夫他拒绝了。”冯氏说。 “但是好像那闺女也挺看重你丈夫,那夫子听说你丈夫他已有妻子,已经放弃了,但是那闺女还挺不乐意,天天在家中吵闹,然后那家的夫人交同人抱怨了两句,然后这流言就越传越厉害了。”冯氏这样说着,没有丝毫的个人意见,只是简简单单的把事情的经过叙述了一下。 高晓小诺本来还有点生气,随着冯氏的诉说倒是觉得越来越惊奇。 “原来还真有这样的呀!”高小诺说着,果真是,艺术来源于生活呀! 就在昨天,她以为不会有这么没脑子的人存在的。 冯氏叹了一口气,不想评价这种糟心的事儿,她倒是怕高小诺年轻气盛,因为这事儿,回去就跟张甫远闹,殷勤嘱咐道:“这事儿甫远他也没做错什么,你回去可不准跟他闹脾气。” 高小诺就笑:“我就这么不讲理?要闹我也不会跟他闹呀!” 不过别人是跑不掉的,高小诺的脾气真算不上好,尤其是在面对让她不能忍的事情,现在显然就有一些人让她不开心了。 冯氏看她的样子不像是装的,微微放下了心。 高小诺从潘家的宅子出来,感受到来自于潘家旁边那所宅子门口的人看过来的眼光,她看过去,是个三四十岁的夫人,打扮的还挺华贵,估计是那宅子的主人。 现在看她的眼光带着审视,还有点嫌弃的样子。 这样高小诺就觉得很可笑了,首先她不认识人家,也没跟人说过话,更不要谈得罪人家了,所以这位大婶,你到底是以什么立场来嫌弃她的呢? 高小诺是这么想的,实际上也是这么做的,她走到人家面前,直接问人家,她到底是干了啥事,让人这么看她。 说这话的时候她脸上还笑意盈盈的,但是实际上是憋了一股气,她不开心的时候,嘴巴也毒,张嘴就叫人家大婶。 隔壁人姓刘,刘氏听说高小诺来了,特地出来看的,然后万万没有想到会被人叫大婶。 这声大婶仿佛是刀一样扎进她心里,年龄是不能诉说的痛,高小诺同样是女人,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插起刀来一点都不心软。 她可没有什么尊重女性的心理,高小诺只尊重尊重自己的人。 刘氏的脸色不太好看,她不屑地瞅了高小诺一眼:“没有教养的小丫头!” “也没见您有教养到哪里去!”高小诺反击的干脆利落。 刘氏伸出自己的手指,指着高小诺,嘴里不停的“你,你,你…”也没说出来你个啥。 对方的战力实在是太垃圾了,高小诺有点索然无味,趾高气昂回到了家里,把自己埋进了被子里,跟自己生闷气。 在潘宅里的时候,高小诺想着一定要给那些乱传流言的人一个教训,但是现在理智回了笼,传言的人那么多,一个人一个人的教训过来显然不太现实。 或者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就是那个想让张甫远娶他们家闺女的夫子?但是人家又没闹到自己眼前来。 张甫远没跟自己说过这事儿,高小诺就知道,估计人家夫子也就是问了一句而已,应该是知道张甫远已经有妻室就放弃了。 她总不能跑到人家夫子家去让人不要乱传流言了?这样的话可能本来没听过流言的人都清楚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难不成就装作什么都没有听说过的样子?那可真是太憋屈了。 高小诺闷闷不乐的想了两天,问张甫远打听了有哪个夫子看中了他,想让他做女婿,张甫远一脸懵逼,慌忙地摆手,表明自己的贞洁。 不过最后还是打听出来了,是一位姓柳的夫子,家中有一个正在议亲的闺女,不过去张甫远说,他虽然说去过柳夫子家,但是却并没有见过柳夫子家的女儿。 张甫远没见过人家闺女,但是人家闺女见过他呀!并且还一见钟情,高小诺基本上已经确定就是这家了。 她打定了主意,她就再忍那么一丢丢,要是那位柳夫子家里边人在干出什么一点儿出格的事情,她就要上门跟人家谈谈了。 再看看张甫远,都怪那张漂亮的脸蛋惹的祸!高小诺愤恨的想着,把张甫远扑倒在了床上,然后在他脸上咬了一口,留下了一排整齐的牙印。 “都怪你,都怪你。”高小诺口齿不清地说着,在张甫远脸上留下了晶莹的口水。 张甫远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了,虽然说事情跟他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他却十分享受高小诺现在的惩罚。 真要是说,高小诺现在反而期待人家在干出什么事儿来,要不然就这么憋着实在是有点难受。 刘氏带着丫鬟憋了一肚子气回去,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实在是,实在是粗鄙之人!” 刘家在郡城里算得上是个中等家族,她是家中的嫡长女,虽然说不是太聪明,但是家中的长辈都喜欢她。 她有几个庶妹,姐妹之间当然也有些争夺,但是大家都要脸,就算是再怎么不开心,面上也都是笑着的。 这么些年几个姐妹没一个能争得过她的,就是归结于她的不要脸。 万万没有想到,今天竟然碰到了高小诺这么个滚刀肉! 她只是有那么一点不要脸,就已经能在几个姐妹中所向披靡,但是碰到了高小诺,只能被怼的的讷讷不能语,憋屈又无可奈何。 “夫人,您实在是没有必要跟她一般见识。”丫鬟在一边儿劝说。 “难道就让我吞下这么一口气?”刘氏刻薄地尖叫。 “这高氏这么不要脸,夫人,您又何必给她留着脸呢?”丫鬟谄媚的笑着,抽到刘氏耳边跟她出主意。 刘氏对待敌人的手段向来粗暴不堪,在高小诺之前,她的手段也确实没人顶得住,实际上也没少这个丫鬟在她耳边出主意,她十分信服这个丫鬟。 丫鬟的主意其实很简单,明的不行,那咱们来暗的呗!既然正面怼怼不过人家,那就背面来。 反正这个高氏名声很不好,再怎么说别人也都相信。 于是关于高小诺的各种流言以刘氏为头向各家传去,怎么恶毒的都有,几乎是把高小诺给踩到了地里。 柳中岩的夫人也听说了这些流言,每听一条流言,就像是在她心里戳了一刀一样。 她出生于诗书世家,向来也自以为清流,所以刚开始闺女闹的时候,她也是跟丈夫一起的,但是当这些原则碰到了自己的儿女时,实在是有点不堪一击。 她闺女太苦了,小小的年纪就要面临这样的痛苦,她不是不知道人家张甫远有妻子,丈夫也跟自己说过,张甫远同他妻子关系不错。 但是,这样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就因为这样的女人她闺女就要弄成这个样子? 她潜意识里明白,高氏应该没有流言里说的这么不堪,但是她还是相信了,一腔爱女之心,莫过于此,在这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看起来老了一点不止。 那边闺女还在绝食,丈夫心硬似铁,扬言就算是让闺女饿死,也不让她出去丢人现眼。 她有点绝望,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丈夫的行为就像是一把火点在了她心里一样。 昨天,昨天她闺女还在屋子里闹,今天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她打开门进去看,闺女想是个失去灵魂的人一样在床上坐着,瘦骨嶙峋,看着自己的眼光带着仇恨。 这是她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闺女啊!她看着她从小小的一点长成现在的模样,看着她从懵懂无知的孩童变成了初识情爱的少女…每每看见她现在的样子,最痛苦的还是她。 理智上她明白自己应该硬下心肠来,但是这不是理智能解决的问题。 她想要给她闺女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丈夫不是说张甫远跟他妻子关系好吗?那张甫远知道他妻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吗?知道他妻子现在的名声是什么样的吗? 如果要是知道了,张甫远会怎么做呢?如果…他休妻了,那她闺女是不是就有机会了? 如果,如果没有,那她绝对,绝对不会再打扰张甫远夫妻两人,她也绝对会硬下心来。 她这么想着,问小厮老爷去哪里了,答案不出她所料,去跟友人喝酒了。 自从这事儿开始,柳中岩就时常出去跟人喝酒,嘴里说着要好好管教闺女,但是实际上根本什么都没有做过。 “你去把张甫远叫来。”她的声音平静。“就说老爷找他有事情。” 柳中岩是张甫远的夫子,他先前十分看好张甫远,也十分照顾他,所以张甫远才会问问题问到人家家里去。 在张甫远心里,柳中岩是个好老师,回答学生的问题,从来都不会敷衍,一直都是认真讲解。 不过经过高小诺的分析,张甫远心里也清楚了什么事情,因此柳中岩家的小厮请他过去,张甫远还犹豫了下。 说实话,现在他不是很想去柳夫子家,高小诺的猜测,是假的话就罢了,如果是真的,那他真是… 但是夫子已经让人来请,他不去也不像话。 张甫远想了想,叫上他的好兄弟朱三,让他陪自己去一趟柳夫子家。 朱三跟人讨论到正激烈的地方,还挺不乐意,张甫远低下头恳求他,并承诺请他吃香珍楼的饭,朱三才勉强同意。 朱三路上还说呢:“你这也挺奇怪,去夫子家有什么好怕了?柳夫子那么和气个人,你也不是第一回去了。” 张甫远忽视了朱三的碎碎念,心里想着柳夫子叫他有什么事儿。 仔细想想,刚开郡学的时候,柳夫子确实常常请自己来家里,不过最近却没有过了。 他有种感觉,估计就是跟高小诺说的事情有关系。 张甫远很自责因为自己的关系让高小诺受这么个委屈,虽然说高小诺要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这个事情,但是如果可以的话,张甫远还是想要不动他妻子的手。 最近高小诺为了书店的事情,为了话本的事情,已经足够忙了,这种麻烦,他能解决的话还是让他自己解决吧。 进了柳夫子家里的院子,无论是张甫远还是朱三,都觉得不对劲儿了,朱三脸上的笑也没了,他凑近自己兄弟。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 柳夫子家里,几个小厮丫鬟守在门外,齐齐地看向刚进来的俩人。 一个丫鬟走过来:“夫人在里面,请…”她看了眼俩人,夫人不是只让请了张甫远一个人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二更,我一定要在今天把这个事儿给解决掉。 以下是作者瞎bb: 本来这不是个什么大事儿,流言蜚语嘛!女主既然不打算做家庭主妇,那肯定会经历这种事情的,这只是个开始而已,不过不是什么大事儿,因为基本上都传不到她耳朵里去。 就算是女主最后成为一个话本大家,甚至是上升层次,成了举世闻名的才女,她不通家务,肯定还是会有一些不好听的话的,只是到时候我不一定会写到那里就对了。 流言这种东西,其实怎样看你在意还是不在意,你在意那就很恐怖,不在意了就能当疯狗瞎叫。 现在女主还不成熟,所以还是有点在意,后边习惯了就不会这样了。 但是就这么一点小波折,炸出了好多小天使,让我怀疑是不是大家都喜欢看矛盾冲突大一点的? 至于柳夫人她们…小可爱们不要把柳夫人还有闺女妖魔话了啊啊啊! 闺女是有问题,很大问题,原因在于父母的不作为,三观有点毛病,但是并不是无可救药。 柳夫人就单纯的心疼闺女以及压力太大,柳中岩的不作为,闺女的所有事情都压在她一人身上。 我没敢直接描写闺女把自己折腾成了啥样子,怕自己又心软,但是做为母亲,她直面自己闺女的现状,动摇也正常。 刚开始时候的流言不是闺女,也不是柳夫人放出来的,她只是机缘巧合之下做了一把推手而已。 至于柳中岩…古代男人确实对闺女的教养不怎么出手,很正常,只是用我们的三观不能接受而已。 第43章 丫鬟沉了沉心:“请两位公子进去。” 她也不清楚夫人请人过来是干什么的, 总归家里这一摊子就在这里,也不会是什么好事儿,按理来说不让另一个公子知晓的最好的。 但是人家都来了,总不能拒之门外, 索性直接让人过去。 柳家的家风还算是清正, 小姐干的这事儿, 表面上没人敢说, 但是实际上心里怎么想的只有人自己清楚。 柳夫人坐在首位,屋子里有点昏暗, 她用手埋着脸,显得很颓废, 听见声响往这边笑了笑。 张甫远皱着眉,他见过柳夫子的夫人,在他印象中是个很温和的夫人, 跟岳母的气质很像, 所以张甫远在对这位柳夫人的印象还是很好的。 也不知道就这么短的时间里, 她怎么就把自己弄成了这个样子。 不过无论是什么原因,跟他都没有多大关系。 所以张甫远就皱着眉也不说话, 柳夫人勉强笑了笑:“甫远来了?先坐下来吧!” “师母, 朱三冒昧打扰, 还请勿怪。”朱三也看出了什么不对头的事儿, 在那边尽力调节气氛。 柳夫人注意力不比以往,朱三出现她才发现有这么个人,立马就有点端了起来, 笑容也比方才要正式很多。 “我家夫君现在不在,你如果要是想问问题的话,可以下午再来。”柳夫人说,不想把自己家这丢人的事儿摊给别人看。 张甫远挥了挥手:“师母不必如此,是我让他跟着我来的,我的事情也没有什么要瞒着他的。” 这话可把朱三感动的眼泪汪汪的。 柳夫人明白,他这是非要把朱三留在这里不可了,心中隐隐明白了什么事情,不过到底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她还是想要试一下。 “想必有些事,你现在也清楚了,但是有些事情你肯定不知道。”柳夫人直接说,不打算整那些弯弯绕绕的。 “我只问你,你可知道你家夫人在外头的名声如何?”柳夫人说。 一般情况下,就算是夫妻两个关系再好,有人这样问丈夫心中肯定打鼓,但是张甫远不会这样,他对高小诺怀有120个信任,他相信高小诺的人品以及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 张甫远十分自信,自信高小诺的人品,也自信自己的魅力。 他这么好看,高小诺怎么可能跑到外面去啃猪蹄子? 虽然说高小诺从来都没有明说过,但是张甫远他又不傻,自然能够看出来高小诺对自己这张脸又多喜欢。 因此张甫远没有吭气,这让等着他说话的柳夫人十分失望。 不过今天就算是只有她一个人,她也要把这个戏给唱下去,张甫远不搭她的腔儿,她就自说自话,把外面怎么说的都给说了一遍。 太恶毒的话她也说不出来,不过反正意思表达出来了,就是你妻子在外面声明狼藉,跟人有一腿。 一边说她还一边观察着张甫远的脸色,看到他脸色不好看,就放心了。 张甫远的脸色确实不好看,但是原因却是,他没想到别人竟然这么说高小诺。 高小诺跟潘叔之间有没有问题他能不清楚吗?所以这些留言100%都是纯属谣传,他脸色不好看是气的。 等柳夫人话说完,张甫远已经脸色铁青了,柳夫人换一幅贴心模样。 “不是我说你,咱们年轻有为的,没必要挂在这么一颗歪脖子树上面。”柳夫人一副替他着想的样子,可把朱三儿牙疼的不行。 朱三儿见多识广的,什么魑魅魍魉没有见过,柳夫人说到这里他大概就已经明白来龙去脉了。 真是万万没想到啊!向来以诗书人家自居的柳夫人竟然还有这么无耻的样子,这不要脸的感觉跟他们家小妾一模一样的。 不过他清楚柳夫人这小算盘估计是打不成的,张甫远跟高小诺之间有多信任他清楚,自己兄弟又不是什么糊涂性子,他就在旁边看好戏。 张甫远就算是心里已经气得不行了,动作上还维持着有礼的样子。 “这是本人家事,就不劳夫人费心了。”张甫远说,基本上就是明面打人脸,我家的事您操哪门子心? 柳夫人能不明白他的意思,有点不甘心想要再说几句。 “何况我也相信我妻子,流言止于智者,还请夫人自重。” 柳夫人沉默了,随后挥了挥手示意让张甫远跟朱三离去,心里边仿佛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张甫远跟朱三从柳中岩家中出来,气氛很沉默,先前高小诺跟他说的时候,是有说过这件事儿,不过高小诺说的挺轻松的,张甫远也没意识到事情原来已经严重到这个程度了。 他自己是个不怎么在意流言的人,当初他在高家私塾读书的时候,看不惯他的学生在背后怎么说他他也清楚,但是他从来不把这些事放心里。 可不知道为什么,这种事要是放在自己身上就觉得没什么,放在高小诺身上,他就觉得不能忍。 在他心里,高小诺是个这么好这么好的人,他可以用无数的美好形容词来形容她,怎么能够让人这么玷污? “这事儿,你打算怎么办?”朱三先开口了。 “你能不能帮我查查这事儿到底传的又多广?”张甫远说。 朱三儿就笑:“既然你都开口了,我又怎么可能不帮你呢?” 俩人分开,张甫远回到家,桌子上放着今日的省报,因为潘叔终于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些画本的手稿,高小诺并不在家。 省报上写着一些有关于时事的东西,最上边的就是写当今陛下荒唐,因为宠爱妃子就重用无德之人。 邸报,原是从京城发出来的一些奏折文章,如今却大大普及在各地,基本上每个省都办有省报,具备多重功能,大到传达国家大事,小到各省学子的优秀文章,不一而足。 当今陛下开明,太祖又留下了不斩御史的规矩,所以当今的文风非常开放。 省报上面的事情他也了解,因为高小诺对皇室的花边新闻还挺喜欢的,所以张甫远也被迫晓得了一些。 何况最近这件事情很火,基本上每日的省报都是讨论这件事儿的。 当今陛下宠爱张妃,又重用张妃的兄长张庸,张庸是个典型的酷吏,所谓酷吏,也就是酷吏是指用残酷的方法进行审讯,统治的官吏。 虽说张庸确实有两把刷子,解决了不少大案,但是因为手段过于残暴,引起朝廷上下的一致不满。 但是圣上却一力保下了张庸,这些日子这事儿讨论的很多,连他同窗里都有说这件事情的。 读书人对酷吏天生的就有一种反感,所以无论是同窗,还是邸报上,对张庸基本上都是一片讨伐,只是张甫远却不同。 如果是半年之前,这件事儿他定是也不赞同张庸的所作所为,但是现在他经历的多了,见识深了,对事情的看法也跟以前不一样了。 万事评价,最后要看的其实是结果,张庸手段狠辣是不错,但是他的狠辣对准的是那些无视国纪法规的人,那就无可厚非了。 这世间当应声虫的人太多,很多人未必知道张庸做了什么,反正就是大家都说他,那他肯定做错了。 张甫远正是愤怒的时候,又看见这张省报,几乎要炸,研磨着笔,洋洋洒洒一篇文章跃然纸上。 “侍棋!”写完了,张甫远唤道。 侍棋从门外走了出来,张甫远将他写的文章用信封包好:“拿到驿站,要送到省报那里。” 如今每个县城都设有驿站,不仅仅用于朝廷通信,还用于民间信件传达,速度很快,只是费用不低,没多少人舍得用罢了。 侍棋接了信,张甫远的脸色有点难看,他一点都不敢含糊,立马就往外跑。 等高小诺晚上回来的时候,张甫远已经表现的跟平时没有什么多大区别了,但是高小诺还是敏锐地感觉到了他那么一丁点儿的不开心。 吃完饭,高小诺坐在他跟上,揉揉他的脸:“怎么了啊?今天谁惹你了吗?” 莫非是功课没有完成,所以挨了老师批评?高小诺开始胡思乱想。 张甫远抱住高小诺,他明白对于流言,估计高小诺跟自己一样不怎么在乎的,要不然她都已经知道了也没跟自己说过什么委屈。 他既骄傲又心酸,骄傲的是高小诺跟他是一样的人,行事坦坦荡荡,自然不惧流言蜚语,心酸的是那么好的高小诺却被人这样污蔑。 既然高小诺不在意,张甫远也不会在她面前提这个事情,他抱住高小诺,没有吭气儿。 高小诺觉得有点奇怪,但是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说,第二天高小诺终于见到了潘叔所说的几位大神的话本,就把这事儿忘了。 省报,一位老先生正看着一份信件,信件是来自一位署名“张甫远”的一位学子寄来的。 老先生看着看着,一巴掌拍到了桌子上,也不嫌弃手疼,嘴里骂着无稽之谈之类的,骂完了之后说推荐这个文章。 边上人还挺稀罕:“您不是挺生气这个文章的吗?” 老先生捋了捋花白的胡须:“省报又不是以老头子我的观点发的,他只要写的有理,那就能够在省报上刊登!” 旁边人没忍住拿起信件读了读,然后冲着老先生个行了个拱手礼:“先生胸怀,鄙人佩服。” 省报开了个小会,就这个文章到底能不能刊登为论题,有人赞同有人拒绝,不过最后还是在老先生据理力争的情况下,张甫远的文章还是登上了。 这是张庸这件事儿以来,第一个站在张庸的角度的文章,引起了轩然大波。 省报并不是仅仅只向省内发行,这是面向全国的,只是报纸运到其他地方时间很久而已,郡守看到了这篇文章。 署名无比熟悉,张甫远,他钦点的案首。 看完了文章他若有所思,张甫远这篇文章,说起来是为张庸开辩,也可以说是讽刺那些人云亦云的人,后边才是重点,他倒是很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在郡城,他想知道的事情,还没有不能知道的,不一会儿他就清楚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儿。 “这张甫远,倒是个痴情的人。”郡守叹道。 朝廷的那些老头子都是安逸太久了不明白,像是他们这种掌管地方的,对张庸倒是没那么差的评价。 儒家的君子之道,读书的时候学觉得无比有理,但是真正做到了他们这一步,想要做个好官,只是信奉儒家是不够的,以理服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 张庸这件事儿,看起来是众志成城怼张庸,但是实际上没到那种程度,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 只是不在官场的人,不明白这个道理而已。 郡守站起来:“难得有这么通透的孩子,老夫就帮他一把吧,请夫人过来。” 高小诺突然接到了郡守夫人的帖子,还觉得有点懵。 这跟原来的县令夫人还不同,县令跟自家老爹是好友,县令夫人在高小诺眼里也就是个婶婶,何况彼此之间的身份并没有太大代沟。 她们家在郡城可没有什么底气,认识的也就冯氏这么一个而已,在多说也就是朱三家,但是朱三的母亲不在郡城,朱家是小妾当家,她也没去过。 高小诺绞尽脑汁,也没想到自己跟人有什么交集,既然想不通高小诺也就索性不想了,当天收拾的漂漂亮亮地带上礼品就过去了。 郡守夫人不止请了高小诺一个人,高小诺去的时候做了满院子的贵妇,高小诺瞅见了冯氏,也看见了那天被自己讽刺的刘氏。 高小诺一过去就被郡守夫人给拉到了身边一通夸,她夸完以后别人接着夸,把高小诺给夸的是晕晕乎乎的,她,有这么多优点? 这天以后,高小诺的那些流言基本上没有了,刘氏在家里摔了茶具,只是她也不是傻子,郡守夫人的态度在那里,她再不开心也会忍着。 第44章 “你别管这些, 反正是帮了你的。”面对高小诺的闹肚子疑惑,冯氏是这么说的。 这个向来温柔柔顺的女人,好像突然多了些大将风范。 高小诺一想也是,虽然说她本人其实也不太在意这些流言, 但是被人说坏话实在也不是什么好体验。 “你这倒是因祸得福了。”冯氏笑着说。 这么一来, 高小诺就能光明正大的进入郡城的社交圈了, 在冯氏看来, 高小诺未免也过的太孤立了,基本上没有参加过什么宴会什么活动。 冯氏虽然也不爱参加这些活动, 但是她并不是与社交圈完全断绝了联系,高小诺就不是了, 去冯氏所知,高小诺交好的女人除了自己就没有其他人了。 反正冯氏是没有办法理解高小诺的,她不能理解一个女人没有社交圈是什么感觉。 高小诺但笑不语, 虽然说仅有一次接触是大家对她的一致夸奖, 但是高小诺对这群人的印象并不是特别好, 自然也没有那个意向跟人交朋友。 不过连她母亲钱氏都没有办法理解她的想法,她就更不会跟冯氏说了。 时隔几天, 赵乾熙吃完饭, 又在内监的陪同下走了一圈消食。 别人若只是以为当皇帝只需要每天吃好喝好, 睡最美的女人, 批最多的奏折,那可就错了。 你仔细观察,会发现当朝皇帝的生活习惯健康的可怕, 每天按时睡,按时起,吃的饭营养搭配,连一个月几次房事都无比规矩。 在这样的生活习惯下,赵乾熙明明是将近知天命的年纪,看起来却如同三十多岁的人一样。 赵乾熙坐在自己惯常批奏折的桌子跟儿上,桌子上还放了几个省的省报。 看见这个赵乾熙就有点糟心,他是一个颇为心大的帝王,平常朝廷上出现了什么反对他的声音,或者是御史参他什么事情,他大多都不放在心上。 说呗,爱说就说呗,反正受两句怼又不会有什么,他是皇帝,他想要做的事情依旧必须做,谁也拦不住他。 不过这几天因为这事儿朝廷内外反对的声音太大,平时他的休闲乐趣就是看各省省报,看看这个国家又有多少人才,不过这几天他不是很乐意看这个东西。 他烦躁地让人把报纸拿下去,旁边的罗大伴陪着笑,说这回的省报有了些不同的东西出来,说着指了指张甫远的文章。 然后几个内监就发现,本来脸色还有点阴沉的主子看完了报纸就阴转晴了。 “这个张甫远不错,不过什么我以前没听过?是哪家的弟子?”他问。 罗大伴伺候他十几年了,就知道主子看了这个报纸会开心很多,顺便把人背景都给调查了一遍。 “张甫远他并非哪家子弟,他从师于一个举人,目前在淮阴郡郡学读书。” 于是皇帝就更开心了,他把这人放在了心里,觉得若是这个张甫远能够考上举人,那以后说不定还能够重用。 朱三忧心忡忡的看着张甫远,嘴里埋怨着他这回实在是太冲动了:“你平时那个淡定劲儿哪去了?” 朱三是知道张甫远的志向的,因此对于他这回的行为也就格外的不赞同。 看着张甫远不以为意的样子,朱三以为他不懂得其中道理,把事情掰碎了跟他讲。 这不仅仅是发表一个文章的问题,而是代表了站派,大多数读书人都是站在批评的角度上的,然后突然出了张甫远。 这个文章一发表,不知道有多少读书人能够看到,将来,张甫远又会因此多了多少阻碍。 这还没有进朝堂呢,就先惹了一堆敌人,想起来这个朱三就觉得有点头秃。 张甫远就笑了笑:“发出去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 他又不是真傻,虽然说看着不识人间烟火的样子,但是实际上他对人情世故有一种来自骨子里的敏锐。 明明知道他还这么做了,并不只是单纯的为了高小诺而愤怒,高小诺的事情只不过是个诱发剂而已,只是他的本心就在这里。 他是这么看的,也是这么写的,如果因为想要做官,就要改变自己的想法,那他宁愿像老师一样,这辈子都不入仕。 这是高举人的骨气,这些东西高举人并没有教给张甫远,但是他已经无师自通。 朱三也明白了,他摇了摇头,无奈的叹口气。 不就是这样的张甫远,才让他心甘情愿的跟人做朋友吗? 高小诺满肚子疑惑,暂时被压了回去,她的注意力放回了自己的店子上面。 潘叔回来,带来了各位大神的话本,也带了他们第一个话本集的基础,那些话本高小诺一个一个看了,真的是十分精彩,尤其是断章断的,让人心痒痒。 理智上吧,高小诺清楚只有断章断的好,才能够让读者们持续追这个他们的话本集,但是她不仅仅是个老板,也是个读者啊! 还记得上辈子她闺密沉迷于小说的时候,每天嗷嗷着那些太太们更的不够多,她还很不屑,觉得为了看个小说至于吗? 现在她决定把那些话给吞回去,至于啊!怎么不至于!太至于了! “真的就只有这么多?你都过去一趟了,为什么不多要点?”高小诺不可置信,看着潘叔。 潘叔眯了眯眼,表情十分悠闲:“就只有这么多,人家目前也只写了这么多。” 看他这一点儿都不觉得这位作者的断章有什么问题的样子,高小诺觉得潘叔真不愧是这个年纪的人了,就是比她沉得住气。 高小诺不清楚,在她看来特别能沉得住气的潘叔,前几天看了这些话本稿子是怎么抓狂的。 你以为看的话本多了,就能对那些作者们的神断章没有感觉了?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他们需要先弄出一本话本集,或者是几本,作为范本,向各家书店推销,然后再根据推销的结果去印刷话本集。 他们的书店已经开张了,做为一家新开的书店的生意还算不错,尤其是那些话本,引起了很多人的热烈追捧。 郡城流行的话本跟他们县城是有一些区别的,但是艺术是没有边界的,潘叔的眼光好那可不是吹的,所以即便说他们家书店卖的画本并不是郡城所热烈追捧的那些,但是他们的质量还是很高的。 甚至是因为画风不太一样,他们家书店的话本多了一些别致出来。 但是无论是生意再怎么好,他们家书店只是一个新开的书店,没有底蕴,也没有老顾客。 出话本集这是一个伟大的计划,单单只靠他们书店是不可以的,他们需要更多的合作者。 何况在高小诺原本所画的蓝图中,他们最终的目标也不仅仅是开一家生意特别好的书店而已,她是想要延生出有关于话本的各种产业。 出话本集这就只是个开始而已,找更多的合作者,初步寻找的合作者都是在郡城里,等到打下一定基础了再向周边城镇蔓延,这才是他们的计划。 找人合作这个事儿就放在潘叔手上,高小诺挺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根本不是谈判的料子。 这并不仅仅是一次性合作,如果第一期话本集卖的够好,那就有第二期,第三期等等等等,如果要是卖的不好,那根本不可能! 高小诺能做的也就是把自己要写的那个话本大纲捋一遍,再捋一遍,把剧情设计的再跌宕起伏一点,不说跟那些大神们比肩,起码也不能落后太多。 李林毅是一个书店老板,他们家店就在郡学附近,生意还挺不错,店里面大部分都是正经书籍,但是作为一家书店只有正经书籍肯定是不行的,因此他们家店那么一点位置放一些话本游记。 虽然说他们家书店面临的是郡学学生,但是郡学里面的学生也不是全部都不看这些东西的,既然有人看,那就有出路。 他养着几个话本作者,也跟郡城里几位有名的话本作家有联系。 朝廷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每位话本作家对自己的话本都有著作权以及所有权,所以大多数书店的做法就是手底下养着几个话本作家。 写话本的说到底大神就那几个,大神的待遇不一样,他们可以自己跟各个书店谈,话本不一定放在同一家书店出售,更多的是那些无名话本作家。 如果不跟书店签订合同的话,那就只能写了一个话本,然后跑到书店自我推销,推销成功的几率不大。 不过日子有盼头,万一某一个话本爆了,一跃晋升为大神作者,那好日子就来了。 然后就是跟书店签订合同的话本作家,写出来的话本只要质量没那么差,大多数都是能够出版的,只是能够拿到的提成比较低。 但是就算是话本爆了,因为跟书店签订的有合同,书店肯定挣得还是最多的。 各个书店之间也有交往,有些话本他们会共同售卖,毕竟如果只是自己家卖,那大多数话本都是不值得去印刷的,就像高小诺最初的那个话本一样。 今天有个新开的书店老板约他见面,这家李林毅挺清楚,好像是主卖话本的,于是他欣然去了。 书店是很乐意跟别家在话本方面进行合作的,无论是把自家话本卖给别的书店,或者是从别的书店进入话本,他们都能够扩大利润。 第45章 这是一个双赢的合作, 所以说对于潘叔的合作请求他并没有什么反感,他也没打算拒绝。 两个人唯一的矛盾就在于利益分成上面,或者说是在话本的定价上面。 不说潘叔跑的这一趟的路费,主要是话本, 除了高晓诺以外, 每一个都是大神作者, 所以这个话本根本不可能便宜, 至少跟当前市面上所卖的话本比起来是这样。 可是这样的价钱在李林毅看来简直是不可理喻。 “潘兄,你这是在开玩笑呢?你这一个话本卖到人家两个话本的价钱, 怎么可能卖得出去?”双方达成了合作意向,然后他就听见了潘叔的报价, 不可置信的说。 “我就是主卖话本的,能不清楚这个?只是这回的话本确实是不一样,里面的作者, 每一个都是大神, 卖便宜了我不值当。”潘叔说。 “要不您先看看话本怎么样?”潘叔提议。 李林毅没同意, 他本身也就不怎么爱看话本,看也看不出来什么区别, 在他看来潘叔提的这个价钱, 简直是痴人说梦, 他是不可能购买的。 这个结果潘叔在没过来之前就已经想过了, 于是提出了自己的另外一个提议。 “要不这样,我的话本在你们店里免费卖,给你抽成, 如果要是没卖出去那我就收回去。”这个是潘叔想出来的下下策,虽然说如果能够赚钱肯定能赚的更多,赔偿的话,那也没办法。 李林毅也不出意外的同意了。 他其实不相信这个价钱的话本能够卖出去,不过就算是卖不出去反正他也不亏钱,就当是交个朋友。 做生意嘛!多个朋友多条路。 潘叔出去一天,基本上跟郡城里所有的书店老板都达成了协议,整个郡城共有21家书店,其中只有五家选择了购买,剩下的都是选择了寄卖。 选择购买的,基本上都是店老板也喜欢话本的那种,因为喜欢所以说能认出来好坏,他们能够看出来,这个话本集的含金量有多高,也愿意为此冒一定的险。 真的就是一定的险,因为他们购买的本数都不高,一家20来本,加一块也才100本左右。 高小诺看着潘叔带回来的订单,觉得有点灰心丧气,不过她并没有表现出来。 比起来她,潘叔明显在这个话本集上付出了更多的心血,以及更多的感情,所以潘叔肯定比她更失落。 “那我们选择印刷多少本呢?”高小诺问。 潘叔想了想,他觉得这么高质量的话本就算是印1000本,也是正常的,不过考虑到风险问题:“500本吧!” “500本!!!”高小诺心脏颤巍巍的,然后心里默默计算了一下她的钱还剩多少。 潘叔笑了:“这么惊讶干什么?500本远远算不上多,你是自己不清楚现在话本的需求量有多少。” 基本上一个小有名气的话本作者,印刷的话大概都是这个数量,如果不是因为今天出去跟人跟人谈判的结果有点差,500本远远不是他的心理数量。 高小诺看着潘叔镇定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边儿也涌现出了一些信心。 她怕什么?跟潘叔不一样,她是见过这种模式的风靡的,曾经上高中的时候,就一个小说集基本上每个学生都在追,虽然说她忘记了那个小说集的名字,但是足以证明这个模式的成功。 潘叔都能这么有信心,那她还纠结什么呢? 最后就是话本封面的问题,潘叔这个热爱话本男人,有一种极其质朴的审美,因为是话本集,所以他准备的封面就是话本集。 空荡荡的封面,上面三个大字:话本集。 先前高小诺都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知道潘叔要拿过去让人家印刷了她才想起来。 然后看到封面的时候无比庆幸,幸亏自己想到这一出了,要不然可能他们的伟大计划就毁在这个封面上了。 潘叔还特别无辜:“有什么问题吗?不就是话本集吗?” 高小诺死鱼眼看了下他,然后从书架上抽出来几个话本,让她看看其他的话本封面都是什么样子的。 潘叔特别无所谓的摆了摆手:“这花花绿绿的,其实都无所谓!最主要的还是话本的质量。” 这是潘叔的信念,也是他这些年来看话本的一个习惯,他从来不在意话本的封面是什么样子的,只要故事内容好看就好了,其他的都无所谓。 高小诺特别好奇:“听说之前您书店里也签了几个话本作者?” 潘叔的眼光好,所以一般的话本作者他也看不上,但是大多数写的好的也不乐意跟书店签约,不过就算是这样潘叔还是签了几个漏网之鱼的。 那这个样子的话,潘叔以前给人印刷的时候封面都是这个风格? 然后高小诺就想起来了,她自己出资印的自己的第一个话本,那空荡荡的白枫面跟几个字无比熟悉。 原来高小诺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毕竟那个话本她也不想挣钱,然后那个故事的风格又比较简单,所以那样子的封面还算是适合。 再看看手里的话本集,高小诺保持沉默。 虽然说跟那几个话本作者没有见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高小诺对那几个话本作者突然有了一股同情的心理。 “没有啊!因为太麻烦了,所以他们自己的封面都是他们自己准备好的。”潘叔理所当然的回答。 但是现在手里面的这个话本集,任何细节都是潘叔自己打磨的。 高小诺叹了一口气,然后坚定的说不成:“等以后咱们的话本集打出来了名头,封面您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但是现在不成。” 高小诺同样对话本的质量还有很高的信心,但是他们卖的价钱确实有点贵,如果靠封皮儿不能吸引人家,那人家又凭什么买你的呢? 潘叔无所谓,高小诺想改就让人改呗,他只是觉得封面怎么样不重要,但是高小诺说的又不无道理。 于是他们找了一个专门为画本弄封皮儿的业余画家。 “请问你们想要什么风格的呢?”业余画家问。 “简单一点的。”两个人异口同声的说,然后对视了一眼,心中为合伙人有跟自己同样的审美而欣慰。 高小诺“咳”了一声说出自己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要求也不多,但是请您务必要把这几个作者的名字以及他们的作品名写在封面上。” 高小诺心理算得精着呢,要来这几个大神作者的话本,潘叔可花了不少银子,也有的话本作者提出了要提成,既然付出了这么多的代价,那肯定要收到相应的回报才可以。 封面要怎么样才能够吸引读者呢?美丽的画?漂亮的字?不不不!都不是,是这些大神作者的名字。 大家对话本的需求比较大,但是话本这个行业发展的又不怎么好,所以各个大神的号召力还是挺强的。 换句话说,总有些作者,你只要看到人家名字就相信人家写出来的话本一定好看,就愿意掏钱。 非常不巧,这个话本集里,除了高小诺,其他的作者都是这样子的存在。 业务画家看了看作者人数,抽了抽嘴角,雇主还要求要简单…但是你以为这能够难得到一个业务画家,专业封杀制作者吗?不存在的,这怎么可能。 他想了想,提起画笔在纸上刷刷刷,没有丝毫停顿,姿势婉若游龙。 高小诺和潘叔两个渣渣对视一眼,觉得这个人靠谱。 不到一会儿,业务画家放下了手中的笔:“好了!” 潘叔跟高小诺两个人连忙凑过来,上面三个大字:话本集,一笔狂草十分豪放并且有气势。三个字下面并列几排小子,蝇头小楷,务必让每个读者都能认得出来名字。 最有难度的部分,就是这个人在话本集下面画了一朵小小的花,顿时就显出了不一样的气质。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都觉得可以,于是爽快的付账。 业务画家出来的时候还觉得有点懵,他提了提手里的钱袋子,才找回了点儿真实感,真心实意地觉得,这钱真是太好挣了!他就写了几个字! 原本他都想着放弃算了,这么多字还要什么简单,这就是在难为人。 不过总而言之,这么简单就拿到了钱真是让人舒服,如果其他的话本也能这么糊弄就更好了,他愿意为这两个善心的老板画封面! 高小诺看着人留下的封皮:“我觉得下回我们可以自己准备了。” 潘叔点头表示赞同,两个人愉快的决定以后都不用请画师了。 因为这个封面,看起来实在是没有什么技术难度,他们会写字,也会画花。 潘叔一共准备了三本话本集,其中一本拿过去让人家去印刷了,高小诺下午的时候,本来已经收拾好打算回去了,想了想拿了个话本。 虽然说平时她的小丈夫好像并不是很爱看话本,但是她确实想要张甫远看看她的忙碌成果。 到家的时候,马婶说他在书房里,高小诺进去先给他个拥抱。 第46章 “怎么了啊?今天怎么这么开心?”张甫远笑着说, 感受到了高小诺那激昂的情绪。 高小诺就把自己拿回来的画本给他看:“最终稿出来了哦!你要不要看?” 张甫远当然要看了,就像他很喜欢把自己学习的成果给高小诺看一样,他也很喜欢看高晓诺的成果。 这个成果不一定非要是她亲手写的话本。 张甫远的那篇文章在省报上发表,并没有在学生群体中引起太大的轰动。 这个时候的大家都比较单纯, 还没有那么高的政治敏感性, 甚至大家还都觉得张甫远的观点挺有意思的, 就此展开了若干场讨论。 但是夫子们从此以后, 对待张甫远的态度就有点迷,不说是不理不睬, 反正就是没以前亲近了。 张甫远好像什么都没有察觉到的样子,平时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又没有太多的反应。 在郡学里当夫子的人,起码也是个举人了,成为举人以后选择当夫子的, 要么是性格本身就比较淡泊名利, 要么就是那种特别讨人嫌的。 夫子们未必是因为什么坏心思才远离张甫远的, 但是说实话,这态度让朱三挺感慨的。 先前因为张甫远是案首, 他年纪又不大, 眼看着前途光明, 所以所有的夫子在张甫远面前都是自带温和滤镜的。 就因为那么一篇文章, 滤镜没了。 不过现在朱三儿也没有多少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因为他已经考上秀才了,他定的娃娃亲终于要落到实地了。 朱三他的年纪也不小了, 在同龄人里没成亲的也没几个人,所以这边他考上秀才的消息传出来,那边朱家就已经找人议亲了,婚期定的也比较紧。 朱三儿的母亲也终于从县城出来了。 先前朱时茂亲自动手撕了王氏一回,把王氏的那点爱慕之心撕没了,理智也给撕回来了,又因为儿子的服软认错,王氏也拿回了宅子管理大权。 王氏跟儿子好好的谈了一下,也认命了,现在已经很少出现在朱时茂面前,打定主意好好管理宅子,等到儿子闯出了一番事业,就跟着儿子出去住。 没成想这管家权拿在手里还没捂热乎呢,夫人来了。 就算是王氏管理朱家这么多年,里边外边全叫她夫人,但是大家都明白,她并不是朱时茂的正室夫人。 自从上一回她头脑发了昏,就已经在朱时茂这里失了宠,后宅大院里,失了宠的妾氏比起来丫鬟还要不如,不过好在她手里有管家权。 现在连管家权都没有了,不仅没有了管家权,她还要每天早早的起床去向郑氏行礼。 王氏现在头脑清楚的很,她知道另外的几个妾都等着看自己笑话呢,先前郑氏不在,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她大王称了这么多年,好处得的可不少。 现在老虎回家了,猴子可不得是人家眼中钉肉中刺? 要是没有前些日子那一出,王氏说不定还真得跟郑氏好好干一仗,不过因为朱时茂刚刚削了她一顿,她现在老实的不得了。 丈夫现在眼看着是指望不上,她能够指望的也就只有儿子了,她受这一时委屈不要紧,万万不能让朱时茂对自己儿子有什么坏印象。 还有夫人,郑氏这些年不嫌山不漏水的,但是到底是朱时茂的正牌妻子,还有三个儿子,说什么也是不惧的。 王氏对朱时茂没了什么幻想,自然也不乐意跟郑氏对上,他儿子都要跟几个兄弟打好关系,她才不会拖儿子后腿呢。 郑氏虽然说远在县城,但是这边的事情她并不是完全不清楚,她知道王氏这个人,并且来之前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可是万万没想到,这王氏就跟泥捏的人一样,让干嘛干嘛,一不反驳,二不对抗,看见朱时茂了没啥表现不说,看见自己了还笑得跟朵花一样。 一时间郑氏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把后宅想的太黑暗了。 郑氏嫁给朱时茂的时候,朱家已经发家了,但是产业并不大,后来朱家在朱时茂的手里一步步的扩大,郑氏选择龟缩在县城照顾二老。 郑氏她不是什么大家闺女,也没经历过什么宅斗,反正据听说战争是挺激烈的,但是其实自己没亲身面对过。 她身边的婆子却不这么认为:“要不是先前那一出,这王氏绝对不会有这么老实。” 到底是不是因为这样郑氏也不在意,反正只要不给她添麻烦就好了,小儿子的婚事一直是她头疼的一件事,毕竟年纪这么大了。 她这趟过来就是专门解决这个问题的,只要不打扰她干这个事,那就没什么。 到了现在,婚期眼看着仅剩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朱三作为新郎,这些日子他常常约他的未婚妻出去玩。 因为婚期就定下来了,所以男女大防已经没那么严重。 他未婚妻长的不算好看,但是也不丑,小家碧玉型的,说话温温柔柔的,行事却大方有礼。 朱三挺喜欢的。 高小诺是他年前时候的暗恋对象,但是他是个挺现实的一个人,早就把自己心里边的那点念想给斩断了。 他的婚事并不简单,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朱家,所以他其实没对自己的未婚妻怀有多大的希望。 现在是意外之喜。 朱三给张甫远发了请帖,让张甫远那天带着高小诺俩人一起去,张甫远当然是答应了。 “不过这几天小诺挺忙的,她不一定有时间。”张甫远打了个预防针。 回去跟高小诺说起了这事儿,高小诺连时间都没问就答应了。 朱三儿是张甫远的至交好友,之前也帮助了她们很多,并且在高小诺看来,他也是个值得当朋友的人。 虽然说因为忌讳的原因,她不能跟人当朋友,但是去吃趟喜酒是没什么问题的。 这是个古代社会,男女之间的交往尺度一定要把握好,她跟潘叔之间不用考虑这个问题,是因为潘叔他的年级都已经可以当她爹了,自然是不用这么忌讳。 但是朱三儿就不一样了,他年纪跟她差不多,太容易引人非议。 不过想想还挺不公平,张甫远可以整天的呼朋唤友,到了高小诺,交个朋友一定要前前后后想好才成。 再加上高小诺她本人对朋友的要求也不低,所以到了现在基本上除了潘叔一个朋友都没有。 高小诺不开心了,需要张甫远的安慰才能好起来,两个人一同去了厨房,马婶失业一顿饭的时间。 马婶对这个步骤现在也挺熟练的了,麻溜儿地让出来了位置。 虽然说现在无论是张甫远还是高小诺,比起来之前都忙了很多,但是两个人还是时不时地就一起做个饭什么的,调节一下心情。 不过现在的张甫远倒是很少亲自动手做甜点了,做甜点跟做饭还不一样,比较费时间。 他们的话本发行还在朱三成亲前边,这边印刷东西虽然说价钱不便宜,但是印刷速度还是很快的。 反正就是只要有钱,你想要多块就能多块,高小诺是不怎么有钱,但是她有个有钱的合作者,潘叔。 因为有潘叔这个隐藏的土豪在,他们的500本话本,没用几天就印好了。 印好了以后就是发行,这方面高小诺还是能够帮的上忙的,她在书店里把话本分好,由潘叔送过去,这方面也不麻烦。 她们甚至都不用请人,她跟她的丫鬟二丫,再加上潘叔跟他的小厮基本上就能够解决了,主要还是后续的销售问题。 价钱高,但是质量好的话本,到底能不能卖出去?话本集的形式,到底能不能为大众所接受?这些都是未知数。 孙执是个读书人,家中有钱,天赋却算不上好,虽然说有名师教导,但是加冠了也才是个童生。 但是他其实对考取功名并没有太大的执念,实在不行就回去继承家产啊! 他还有个爱好,就是看话本,他不差钱,刚看完一本好看的话本,他现在标准有点高。 去了常去的一家书店,因为经常在这里买话本,所以说他跟老板很熟悉,一进门就问人有没有新出的话本。 “您也别骗我,别拿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本糊弄我。”孙执说,想起来上上回在这里买的话本,有点不开心。 他不清楚他嘴里的“乱七八糟的话本”基本上都是眼前的老板人自己签的,但是他有最基本的审美在,话本好看还是不好看,他自己能感觉到。 老板抬眼瞅见他,立马就觉得有点头疼,大方的顾客他当然喜欢,不过如果这个大方的顾客还挑剔的话,那就不是多让人开心的体验了。 能写出来高质量话本的人就那么几个,他上哪里去找那么多高质量话本卖给他啊? 习惯性地头疼了以后老板才想起来,这回还真有啊!差点都忘了,他这回有杀手锏啊! 老板立马找到了还没来得及放到书架里的话本集:“您看看!这回您可来的巧,这话本刚送过来,我还没来得及摆上呢!说不定您再来晚一会儿就没了!” 反正无论自己当初多不看好话本集,现在就是要吹!使劲儿吹!照那种天上少有,地上绝无的劲头吹! 老板这劲头还真把孙执的兴趣给吹出来了,他接过老板的话本,看到了封面。 几乎立马他就下了决定。 买!一定要买!就冲这么多名字也要买! 做为一个资深话本爱好者,几个话本写的好的人他当然清楚的很,不过这种人一般情况下半年甚至一年才会出一本。 这到底是哪位神仙,召集了这么多大神出来啊!!简直是他这种人的福音啊! 第47章 “不过这个话本的价钱要贵上一些。”老板说。 “你看我像是差钱的人吗?” 孙执看他, 笑嘻嘻地,心情很好。 掏钱付了账,孙执捧着自己话本回去了,现在还单纯的他不清楚, 比没有好看的话本看更让人痛苦的是, 明明有好的话本, 你却偏偏看不完。 原本高小诺设想中, 他们这500本话本在前期估计销量不会太好,毕竟价钱贵。 可能在后期因为口口相传销量上升, 但是实际上却不是这样的。 他们的话本只有一部分送到了别的书店那里,大多数都在存着呢!想着要过几天才能用上。 可是万万没想到啊!当天上午把话本给人家送过去, 第二天上午就有人重新过来提货了。 注意,这些可全部都是直接买的!!! 连高小诺都没有想到,这些大神们名头原来这么有吸引力, 很多人只看名字立马就买了, 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干脆的不像话。 这种情况高小诺一开始没想过,不过也挺正常的, 因为市场对好话本的需求实在是很大, 但是偏偏因为市场机制的问题, 话本作者不容易出头。 现在能够成为话本大神的, 都是既有运气,又有实力的那种,这种人真的不多。 读者看不到好的话本, 只能退而求其次,可是问题是,有好看的话本在,谁还乐意退而求其次啊?至于价钱贵?那是问题吗?嫌贵可以不看话本啊! 高小诺自己没意识到,但是这个时代话本本来就是一个相对奢侈的东西啊,它的价钱是没有那些正儿八经的书籍贵,但是看的快啊!一本最多两天就能看完了。 所以爱看话本的人会缺钱吗?在好看的情况下,多掏一点钱完全是完全值得的呀! 在这样的情况下,高小诺他们出的这个话本,以一种完全不符合常理的速贩卖着,到了第二天下午,他们的存货就全部售空,有些店老板来的晚了,直接没有了。 李林毅就是其中一个,他眼睁睁的看着剩余的最后20个话本被他上一个店老板给抱走,然后到他的时候就没有了。 难过,悲伤。 “我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老潘,你怎么就只印了这么点呢?就印这么点够干嘛的呀?”李林毅回头将枪口对准了潘叔。 现在的他完全忘记了之前他是有多不看好这个话本。 潘叔也不拆穿他,只说已经让人加印了500本。 “再印了以后一定要先找人跟我说一声!”李林毅补充。 潘叔心情好,大笑:“一定!一定!” 李林毅心里边的郁闷,总算是散了一点,因为刚开始的时候不看好这个话本,所以选择了让潘叔寄卖。 这样子卖,他也是能够赚钱的,但是赚的不多,看着人家买的赚那么多,他能不眼红吗? 但是眼红又能怎么办?要怪只能怪自己当初没能做正确的选择。 话本大卖,无论是潘叔还是高小诺,两个人都非常开心,商量一下,决定今天去饭馆搓一顿。 高小诺让二丫回家去把张甫远给叫过来,潘叔自己亲自回家去接冯氏。 既然是搓一顿,那绝对就不能寒酸了,他们直接去了郡城里最大的饭馆,在二楼占了个包间。 一顿饭吃的非常尽兴,第二天,潘叔就准备进行下一段事业了。 他写信给那几位作者,催他们赶快把剩下的稿子发出来,另一方面他也在积极的联系更多的话本作者。 话本集并不是只出一本就可以的,第一本全部采用大神作品,然后还要有第二本,可以用于那些不怎么有名气的作者写的一些有意思的文章。 这种话本无论是潘叔还是高小诺都没打算拿来挣钱的,定价也不打算要很高, 主要是收集这些话本要费很大的力气,不过好在潘叔有个好习惯,他干了这么多年书店,然后又热爱话本,很多他觉得有意思的话本都会自己收集下来。 举个典型的例子就是高小诺写的第一本书,潘叔现在要做的就是从自己收集的话本中找到那么几本最有意思的,然后联系人家的作者。 有意思不代表卖的好,很多这种话本作者早就改行了,当然也有一些仍然在坚持。 仅靠潘叔的库存当然也不行,所以潘叔还要联系更多更多的话本作者,最好是那种独立的。 希望在本郡的范围内,能够让所有的话本作者都知道有这么一家书店,只要你话本写得好,就有面世的可能性,然后来这里投稿子。 这是他们的理想,目前是进行时。 不过高小诺现在的工作已经完成,这个方面就是潘叔的事情了。 高小诺忙过了这阵子,身为一个话本作者的良心终于爆发了,打算沉下心好好把自己这个话本写完,然后张甫远告诉她,朱三要成亲了。 因为太忙,虽然说张甫远之前都已经跟她说了这个事,但是其实她已经忘记了,张甫远一提醒,她简直是如梦方醒。 “完了,我忘记准备礼物了,离他成亲还剩几天?”高小诺拍着脑袋问。 “不急,还有两天呢!明天我们可以一起去买。”张甫远一脸正直。 张甫远心里打着小算盘,自从成亲以后,他跟高小诺基本上没在一起逛过街,不过原先因为两个人一直在一起,谁都没有想起来这个事。 但是最近高小诺忙得飞起,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就大大压缩了,张甫远在朱三的行为下,终于意识到这个问题。 问朱三什么行为?朱三最近经常约未婚妻一起出去玩,两个人一起逛街,感觉甜甜蜜蜜的,羡煞旁人。 这个旁人就包括张甫远。 朱三他现在天天挂着一个荷包,问他他就说是他未婚妻亲手做的送给他的,张甫远知道高小诺在女红上没什么天赋,但是他也想收到高小诺的礼物。 可是这种话吧,要他直说他又不好意思,于是他就绞尽脑汁想了个法子,他打算先送给高小诺一个礼物。 他坚定的相信,高小诺没送他礼物,绝对不是因为高小诺不够喜欢他,只是因为她没想到而已。 然后顺便两个人在一起逛逛街,想着就舒服。 高小诺完全不清楚她丈夫的小心思,叠声答应下来,心里庆幸还好还有两天。 第二天两个人就一起出门了,男的俊女的靓,两个人并肩走在街上,回头率高达90%。 不过两个人的心理素质都极其好,就算是被人家盯着,俩人完全没觉得有什么拘谨的地方,坦坦荡荡,该干嘛干嘛。 张甫远甚至还偷偷的牵住了高小诺的手,宽大的衣袖放下来,遮住了他的小动作。 牵手这个动作嘛,本来是不会让高小诺感觉害羞的,但是,这大庭广众之下偷偷做小动作,确实有点刺激,于是她悄悄的红了脸蛋,却没有抽出自己的手。 在外人看来,就是这一对璧人并肩走在一起,有说有笑的。 虽然说主要是为了给朱三买成亲礼物,但是既然上街一趟了,肯定是要好好逛逛的。 他们的第一站是绣坊,天气渐渐转冷,他们也该买冬天的衣服了,张甫远先前穿的都是旧衣服,后来高小诺给他添了几件应季的新衣服,现在差不多又要换衣服了。 高小诺本身是不想买衣服的,但是进了绣坊以后没能忍住美色的诱惑,还是买了两身。 卖她衣服的大姐还在夸她好福气:“这年头,愿意陪着妻子一起进绣房的人还真不多呢!” 她不说高小诺还没发现这个问题,环顾四周,基本上都是女孩子或者是妇人,张甫远在这么一群里简直是鹤立鸡群,还有人在偷偷看他。 冬天还有些日子,所以他们买的都不是成衣,需要过阵子过来拿,于是,两个人空手进去,空手出来。 给朱三买礼物,买什么东西这是个问题,一般情况下买珠宝首饰就很正常,但是问题在于朱三儿他家本身就是开珠宝铺子的,自然也不缺这个东西。 “给他买个镇纸吧!”高小诺想了一下,提出意见,镇纸这个东西送给读书人再合适不过了。 张甫远没啥意见。 既然已经决定了,高小诺路过珠宝铺子的时候装作自己没看见的样子,虽然说近期卖话本小赚了一笔,但是现在他们的手头还是不怎么松快。 衣服就算了,反正也不怎么贵。 珠宝首饰什么的,万一她要是一个再忍不住,那就是真破财了。 张甫远不乐意了,他特地请教过朱三,应该送什么东西给高小诺,朱三给的建议就是珠宝首饰。 朱三的原话:“女人嘛,你送她珠宝首饰,她肯定开心的很。” 张甫远觉得有道理,然后又想,送漂亮的,不如送高小诺喜欢的,她喜欢什么肯定她自己最清楚。 所以张甫远的计划就是今天跟高小诺一起进珠宝铺子,买一件高小诺喜欢的珠宝。 所以,不进去怎么成呢? 高小诺也不清楚,明明从出门就特别听话的张甫远怎么就非要进一个珠宝铺子,不过,既然张甫远非要进去,那就进去呗! 谁让她宠他呢!高小诺臭屁地想着。 “你看看你喜欢哪一个?”张甫远指着柜台上的各种珠宝说。 高小诺…???霸,霸道总裁!!! 第48章 高小诺被张甫远的霸总姿态给吓傻了, 异样的眼光看向他,难不成,她的小丈夫还拿了另一个她不知道的剧本? 张甫远被高小诺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有点害羞,但是他这个人就是比较爱装, 哪怕是非常害羞, 以后装作一副坦然的样子, 回望着高小诺。 高小诺:好吧, 你醒了! 两个人一同进入珠宝铺子,珠宝好看吗?说实话, 好看的很,高小诺很喜欢, 但是这个价钱也十分好看,让人望而生畏。 高小诺的思想还有点转不过来,成亲以后, 她花的多是自己的钱, 就算是平时送张甫远什么小东西, 也是从自己的私房钱里面拿出来的。 张甫远是把张家的财产与部分交给了高小诺拿着,但是高小诺并没有动用这部分财产。 虽然说两个人是夫妻, 平时相处起来也是亲密无间, 但是高小诺还是潜意识的把两个人的财产分开来算。 高小诺自认为她现在是个穷人, 是买不起这些东西的, 她一点儿都没有动用张甫远钱的想法。 瞅见价钱她就想退缩了,张甫远看出了她的想法,握住了她的手。 这回可没有任何掩饰, 就是在众目睽睽大庭广众之下握住了她的手。 高小诺真心觉得,今天的张甫远大概是真的拿错剧本了,或者是从朋友那里学来了什么不好的习惯。 张甫远抿抿唇,强忍住内心的羞涩:“你找一件你喜欢的,我送给你。” 高小诺瞬间心花怒放了,高小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女孩,她不是只懂得依赖别人的菟丝花,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也忍不住开心起来。 虽然说让人自己挑礼物,这种操作略微直男,但是高小诺可以理解,并且从中体会到他的心意。 心爱人的心意,她当然不会拒绝,在珠宝铺子里面逛了起来,最后选择了一个木镯子。 镯子上面刻着海棠花纹,还镶嵌着细碎的小宝石,看起来古拙又美丽,虽然说不知道这是什么木,但是高小诺看见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这个镯子在珠宝铺里面的价钱算得上是中等,作为两个人之间的第一件礼物,其实是有点不够看的,但是高小诺喜欢,那张甫远就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高小诺甚至当场就戴在了手上,木头颜色有点偏黑,如果是别人带在手上,会衬得人比较沉闷,在这种沉重的颜色下,艳丽的海棠花都难以显示出它的魅力来。 但是高小诺就完全不会有这种顾虑,因为平时很少出门,她这辈子闷出了一身好皮子。 那种沉重的颜色反而衬得她皮肤雪白,海棠花又为她添了一点妩媚。 珠宝铺子的老板都夸赞,说这个镯子仿佛是为她贴身制作的一样。 两个人买了东西之后欢快的从珠宝铺子出去,如果是细心的人会发现,他们之间的氛围比起来进去的时候要稍微改变了一些。 如果说张甫远最初给高小诺能买东西是为了提醒高小诺给自己送礼物,但是当他看到高小诺发自内心的开心,以及看向他的丝丝情义,他的最开始的理由就已经变的微不足道了。 他心中默默的感激一下自己的好兄弟朱三,兄弟诚不欺我也,高小诺果然很喜欢。 张甫远想起高小诺手腕上的一抹雪白,心中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异样。 虽然说张甫远自己不想了,高小诺心里却暗暗地琢磨起来。 原先她是没意识到这个事情,现在意识到了,就想着要送张甫远个什么东西要好。 两个人并肩走在一起,各想各的,但是却无比契合。 然后就是给朱三买镇纸,这个东西都是高小诺擅长的,因此她全权交给了张甫远。 买了镇纸两人回到家,今天的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到家的时候马婶儿已经做好饭了,吃了饭,两个人面对面坐在书房。 张甫远倒是在认真学习,高小诺却一直在想着能送给小丈夫什么东西。 没等她想好,朱三的婚事先来到了,两个人一起去了朱家宅子,张甫远去前厅,高小诺却被人引到了后宅。 虽然说在郡城这边的真正的大户人家眼里,朱家只是个暴发户,但是谁让朱三人娶的是候府家的闺女呢?所以基本上有头有脸的人家都来了。 高小诺进去就看见了冯氏,冯氏已经坐下去了,面含笑意的听着身边人说话。 高小诺见到了郑氏,郑氏面含笑容,亲切温和的跟高小诺说话,高小诺把带来的礼品给她,她让随身的丫鬟拿着。 她这笑意盈盈的,高小诺完全不清楚郑氏曾对自己心怀芥蒂,还觉得朱三儿母亲可真好。 郑氏为这场亲事做好了充足的准备,这并不仅仅是朱三儿的亲事,还是他们朱家进一步迈向郡城,甚至省城的老牌大户人家圈子的一步,这么重要的场合,她没有在高小诺身上费多少的时间,你说了两句话,就把高小诺引到了冯氏旁边。 这么做当然不是为了顾及高小诺的心情,而是因为冯氏。 虽然说冯氏来到郡城以后可以说是十分低调,但是也没有掩饰自己的背景。 省城潘家,大盐商家庭,这种已经富了很多辈的大家族自然不是他们朱家可以比的,所以冯氏也在她的巴结范围之内。 但是冯氏这个女人,看起来温温和和的,实际上十分不容易下手,郑氏自觉自己段位差的还远,目前能够做到投其所好,也就是高小诺。 之前郑氏听说高小诺在跟男人合作开书店的时候,还在庆幸,好在她儿子定了娃娃亲,没跟她扯上关系, 来到了郡城以后发现高小诺的合作对象竟然是潘家的人的时候,心情就有点复杂了。 不过说到底也没觉得有啥,郑氏是个很理智的女人,她儿子跟张甫远关系好,高小诺跟潘家关系好,张甫远跟高小诺啥关系?那可是夫妻,所以在等量代换之后,也能勉强说她儿子跟潘家关系好。 所以她很快的就把心里面的那点复杂给抛下去了,冯氏是她要讨好的对象,怎么能让冯氏开心?目前所知道的,就是高小诺跟冯氏的关系很不错。 那就让两人坐一起吧。 高小诺在冯氏身边坐下,里面人来来往往的过来跟冯氏打交道,顺便跟自己说两句话。 但是高小诺又不是傻子,能看不出来人家的目的本来就是冯氏? 跟他一样待遇的还有张甫远,朱三儿的两个哥哥也回来了,这里来了很多人,不仅有商人,还有世家子弟,张甫远只来得及跟朱三儿说了几句话,朱三就被他爹拽过去跟人打招呼了。 不过因为朱三也邀请了诸多同窗,所以张甫远并不孤单。 先前高小诺只参加过一场这样的活动,也就是郡守夫人邀请她的那回,但是那回她收到了郡守夫人的特殊照顾,虽然说不适应,但并没有觉得无聊。 这回坐在冯氏根儿上,无聊的都快要打哈欠了。 冯氏脸上含着笑,拿着帕子优雅地放在唇边:“别这样,没剩多长时间了,坚持一下。” 高小诺有点害羞地笑了:“让花婶见笑了。” 冯氏十分体贴:“并不怪你,我也觉得这样的宴会特别无聊。” 高小诺睁大眼睛看着她,露出十二分的好奇心。 “只是因为从小被母亲带着参加这样的宴会,所以学会了掩饰罢了。”冯氏微笑着说。 高小诺于是想起冯氏的家境,了然的笑了笑。 她并不同情冯氏,冯氏也不需要她同情,个人有个人的造化,享受了锦衣玉食,承受这点无聊,其实很正常。 这回宴会以后,高小诺就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到了自己的话本上面,这些日子断断续续的写,这个话本基本上也快完结了,剩下这部分的内容要怎么写,她心里面都有数。 除此之外,她还分了点儿心思放在张甫远身上,她能送给张甫远什么呢? 毛笔?张甫远不缺,墨?他不需要,镇纸?刚送了朱三儿这个,送张甫远这个有点敷衍… 要不…送他个荷包? 高小诺不擅长女红,这事所有人都清楚,但是大家不知道,在高小诺小的时候,那个时候她刚穿越过来,听说自家娘亲在这方面是高手,也做过美梦。 梦想自己在女红方面特别有天赋,成就一代女红大师,想起来就美滋滋。 虽然说随着高小诺学习女红,这样的梦想一点一点的破灭,但是谁都有个想当年啊! 高小诺刚学会绣花的时候,虽然说绣的很丑,她还是歪歪扭扭地缝了个荷包,荷包上面绣了一朵荷花,送给高举人。 因为高举人当时是整个家里唯一一个不嘲讽她女红不好的人。 然后她永远也忘不了,高举人前脚答应自己一定会戴上,后脚就把自己送的荷包给放到了箱底。 虽然说高举人他解释说自己是舍不得,要收藏起来,但是高小诺又不是一个真正的小孩,能不清楚原因吗? 于是心灰意冷地放弃了女红,自己这段短暂的梦想。 不过!现在她高小诺已经不是以前的高小诺了!她一定能缝出最好看的荷包! 说做就做,不过干这事不能让张甫远发现,她还有点害羞。 嘴里边说的自信,到了缝荷包的时候,高小诺却无比诚实的选择了最容易的祥云图案。 几朵云嘛!应该…没那么难? 第49章 张甫远觉得很奇怪, 这几天高小诺好像是在瞒着自己做什么事情,那期期艾艾,躲躲闪闪的小模样,在高小诺身上可不常见, 张甫远觉得有点新奇, 欢喜又觉得期待, 他的直觉告诉他, 他的小妻子应该是在为自己准备礼物。 那边高小诺还觉得自己瞒得很好呢!荷包她断断续续的绣好了,上面的图案只有几朵祥云, 看着针脚也不是十分严密,不过勉强能看得下去, 高小诺觉得,比起来自己从前为高举人做的那个荷包,这个还是进步了很多的。 如果要是愿意的话, 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清雅, 高小诺心里其实十分想在往上填一些东西, 但是看着那朵歪歪扭扭的祥云,最终还是放弃了。 万一要是弄不好, 直接把她绣好的也给毁了, 那就很难受了。 这天张甫远同自己的同窗聚会, 高小诺认认真真的把自己的荷包摆了样子, 她买了个实木匣子,又买了花,把花瓣铺在下面, 荷包就这么被花瓣簇拥着。 本来不怎么好看的荷包,在这样的映衬下,反而显得高大上了。 吃完饭的时候,高小诺不停的偷偷看张甫远,等张甫远看过来的时候又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吃完饭,高小诺一副十分坦然的样子,把盛放着他心意的小霞子放到了张甫远面前:“喏,送你的。” 张甫远明明早就猜到了,到了现在却还是满心欢喜,露出不常见的少年姿态,迫不及待地打开匣子,拿出高小诺的荷包,当即就挂在了自己的腰带上。 张甫远不掩饰自己的开心,高小诺看着他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紧张了。 然后张甫远的同窗就发现,这几日向来不带荷包的张甫远,每日都带着一个丑唧唧的祥云荷包,再看看他珍惜的样子,哪能猜不到呢? 这八成就是他妻子为他缝的,现在的女人大多数在女红上都是十分擅长的,但是不擅长女红,也并不会被人鄙视,所以他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 不过,人家朱三那边,新婚夫妻恩恩爱爱很正常,张甫远这个老夫也这样甜蜜,那就让人格外不是滋味了。 “甫远,不知何时,我们能见见弟妹呢?”终于有人没忍住,调笑一样的跟张甫远说。 张甫远现在的这些同窗们,比起来当初在县城里的那些同窗,行事都更加有分寸,他们恪守礼,不仅是对别人也是对自己,所以从前哪怕心里再好奇,张甫远他自己没开口,他们也从来没有人提议要见见这位久仰大名的高氏。 高小诺同潘叔一起开书店这事儿,他们谁都没刻意往外传过,当然也不曾隐瞒,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不会有人知道。 但是偏偏有了意外,经过前些日子流言那一出,他们这些人中自然有不少也有耳闻,能够考上秀才的很多人家中都是颇有余财,这些事情哪怕是他们不想听,也会有妻女念叨给他们听。 因为郡守夫人的插手,流言结束了,但是背后确实也不乏有人对高小诺的行为嗤之以鼻。 你说你一个女人,不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相夫教子,跟外头的男人合作开店,哪怕是这个男人比你大那么多,那也是不成样子的,所以虽然明面上没人再说这回事,但是背地里确实有人等着看笑话呢。 然后高小诺他们的话本集就出版了。你说这些家中有钱的女人或者是小女儿们,她们天天也没事儿干,能干什么呢?用什么来消遣时光呢? 当然是话本了,这些人中,少有人不爱看话本的。 高小诺他们的话本一共出了1000本,以后虽然说也有人要求加印,但是为了保持大家的好奇心,高小诺跟潘叔并没有这么做。 1000本,看起来着实不少了,但是架不住有人土豪啊!他们买了一本还不算,还非要多买几本收藏,比如说那位孙执,他一人就买了20本。 再加上有些人颇有生意头脑,从书店这边进了货,再卖到周边县城,这就导致很多人听说这个话本的时候,再去买已经没了。 按理说,一个话本而已,有就看,没有就不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无奈的是买的人众口称赞,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如果不买不看那就吃了大亏。 这人啊,都有一种劣根性,得不到的永远在躁动,越是买不到,越是心心念念的想要得到,想要得到却又得不到,可不就让人抓耳挠腮吗? 在话本这个小圈圈里,很多人已经把高小诺他们出的这个话本集捧上天了。 没有买到的人想要买,买到的人想要看接下来的剧情,张甫远的这些同窗们,不少人都听过家中妻女抱怨这个。 因此,虽然说他们没多少人看话本,但是对高小诺这个人却是早有耳闻的。 当然,这还不是他们好奇高小诺这个人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张甫远的态度。 张甫远几乎是郡学所有学子中年纪最小的,他跟朱三儿俩人。 朱三人还略微有些跳脱,张甫远年纪轻轻的,行事却稳重的很,无论是受了夫子们怎样的表扬或者是疏远,都没有表现出什么不一样的态度,颇有几分宠辱不惊的风度在。 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张甫远,为数不多的露出异样的表情,基本上都是为了他的小妻子,也就是那位高氏。 这样种种加起来,他们怎么可能不好奇呢? 张甫远听见这话,难得的露出了几分拘谨:“我可以准备准备,我们可以在我家进行一次诗会。” 这是张甫远的爱好之一,他虽不特别擅长作诗,却特别爱看别人作诗,当别人作出了一首好诗,或者是好词,他比人家自己都开心。 潘叔终于准备好第二本话本集的话本了,这是那个定价,不是特别高的那个话本,故事内容比较有意思,请高小诺过去审稿。 潘叔一共准备了15篇稿子,但是只打算印出来八篇,但这些确实都是他的心头好,哪一个都舍不得放弃。 “你看看吧!我实在是不知道挑出来哪一个。”潘叔头疼的说。 高小诺逐一浏览,看说佩服古人的脑洞以及潘叔的眼光,然后又觉得自己当初的分析浅薄得很。 她刚开始准备写话本的时候,特地过去调研了一下如今流行的话本,还为此分了个类。 但是眼下这15篇,没有一篇是在当初她的分类里面,从灵异鬼怪,再到世事民俗,各种各样,应有尽有。 这些话本有些可能并不讨市场喜欢,但是一篇一篇都是精品,她写的第一个话本放在这些文里,通通都是弟弟。 她花了一个上午没看完,中午回去吃饭的时候拿了回去,到了晚上的时候仍然舍不得放下。 张甫远看她这副小孩儿样子觉得可爱,却收了她的话本,不让她再看下去,高小诺因此只能睡觉,却做了一晚上的梦。 第二天难得的她比张甫远起的早,仍然是手不释卷。 单纯只是看话本的话,自然是用不了她那么多时间,主要是这些画本里有一本她特别喜欢,应该是属于灵异,但是又有点儿诡秘色彩,还有点悬疑。 看一遍是这个样子,看第二遍的时候会把自己之前的结论通通推翻,看第三遍的时候又跟前两遍不一样。 她没忍住跟潘叔一起探讨,然后发现两个人的观点又不一样。 话本的名字跟复杂的剧情完全不匹配,叫《俗中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捕快,一个没有什么本事的捕快,年年在一堆儿捕快里业绩都是倒数第一。 他本人也不怎么上进,然而就是这么个咸鱼捕快,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一起命案的案发现场。 并从此开始,进行的一番故事,有鬼有人心,看的人欲罢不能。 最最最重要的是!!!这个话本他没有完结啊!并且还断在了最关键的地方。 高小诺不晓得,在她为别人的话本着急的时候,也有人期待着她的话本。 “虽说这话本集里,每一个话本都好看,我还是最爱厨神那本。”孙执摇着手中的折扇,跟人说,想起来厨神里写的各种美食,口水简直要流下来。 高小诺在《叫花鸡篇》停了下来,孙执就觉得挺奇怪的,叫花鸡嘛!在现在真不是个多稀奇的东西,只要有钱肯定是能吃到的,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书中的描写,他还是忍不住流出口水。 严格说起来,厨神是属于升级流的话本,男主虽然说不会有对象,但是也有一两个红颜知己。 但是最让他喜欢,难以忘记的,反而是书里的那些一闪而过的人,他们可能就只是跟主角有一点点接触,或者是教过一道小菜,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没有让人难以忘记脾性特点,只有各种各样的人性弱点在,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让人难以忘记。 比如说,刚开始把男主角捡回去的那个饭馆老板,你说他是好心吧,但是他又压榨主角压榨的不像话,一天只让吃一顿饭。 他会把过来讨食的小乞丐骂走,有时还会对自己的儿女动粗,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能在主角学有所成之后把他放走。 你很难定义这是一个好人还是坏人,有时候恶劣的不像话,有时候却让人感动。 这样的人物在升级流话本中出现,却一点儿都不觉得突兀。 在这个话本里如同店老板这样的人有很多。 孙执的同伴摇了摇头:“我却不喜欢这本。”他嘴里说着不喜欢,却没说出自己不喜欢的理由。 第50章 人跟人都是有差别的, 他家没有孙执家有钱,家里边的糟心事儿也一大堆。 他爱看话本,就是因为看话本的时候能够忘记生活里的那一堆事儿,他才不乐意看。 孙执耸耸肩, 别人不说, 他也不问, 想着下回去书店的时候要不要打听一下这个写厨神的作者还有没有其他的话本。 他眼睛尖着呢!这个话本集里面的作者, 他一看就清楚基本上全是比较出名的作者,虽然说没有听说这个作者的名字, 但是既然能登上这个话本集,那只能说明他孤陋寡闻。 城北的一家小馆子里, 几个人正坐在馆子里吃吃喝喝,店小二带着笑脸上去问人要什么菜,等着今天他保不准还能受一回老板夸奖, 这几个人看着人模狗样, 估计不缺钱。 “来上一盘花生米, 再炒个青菜,一盘猪头肉, 在拿上两壶清酒?”其中一个人应付他。 店小二心中顿时觉得有点失落, 这三个菜着实不怎么能挣钱, 因为三个菜都是大多数人常要的, 基本上每家小馆子卖的都有,所以价钱一定不能定贵喽! 这几个人看着不缺钱的样子,怎么出起手来这般吝啬?店小二心中腹诽, 但是却脚步飞快地去后厨爆了菜。 他们的老板兼大厨在后厨里大声吆喝:“好嘞!晓得了!马上好。” 这时间店里的人还不多,后边菜没上来,店小二也是手脚勤快,拿着那个不怎么干净的抹布左擦擦右擦擦。 李老板看的心烦:“别在这瞎晃悠了,瞅着就让人心烦,本来挺干净的桌子,被你这一擦就不干净了。” 店小二不敢反驳,嘴里讷讷地应了是,退到后边去了。 桌子上另外一个人笑着说:“你这么暴躁干嘛?人家擦个桌子碍你什么事儿了?” 李老板自己给自己倒了杯水,梗着脖子说:“我就看着心烦不成嘛?” 那人连忙摆了摆手:“成!成!成!你李老板说什么不成?” 他这话一说出口,桌子上其他三个人也大声笑起来,李老板,顿时觉得自己被嘲笑了,若是平时他就上去跟人怼起来了,但是今天是来求合作的,所以她愣生生压制住自己的臭脾气。 剩下几个人对视一眼,纷纷都觉得十分稀奇。这家伙,转性了啊! “别再说这些不着边际的事情了,我这趟邀请你们过来,是有正经事情做的。”李老板扯了个笑。 他自觉自己已经退让不少,但是却不知别人看他脸色都忍不住背后摇头,他是继承家里头的书店,老头子有本事,他是后人乘凉,这人从小到大没受过委屈,也没经过挫折,毕竟是他老头子亲手教出来的人,办事儿算是有模有样,却总是缺了那么一点。 就如同现在,你是让别人跟你合作的,赔笑很正常,他也做了,但是那笑怎么看,怎么觉得僵硬,一个字儿,假! 还有你既然请客做东,不说这个多好的饭馆,来了这么一家小饭馆,也不定包间,就叫了三四个菜,虽然说本身过来是为了谈事,而不是为了吃饭,但是起码的排面总是要在吧?大家又没有熟悉到那种程度。 李老板这等人问他什么正经事情呢,因此停了一下,然后愣是没人吭气。 李老板没办法,只能接着说:“头前的潘家的话本集你们都看了吧?觉得怎么样?” “我说李老板,你莫不是想要学着人家做话本集?这不太好吧?” 李老板看向他,反问:“怎么就不好了?话本集又不是他家的东西,他能做得,我为何就做不得?” 那人支支吾吾,这话说的也没什么问题,就是人家挣了钱,这边立马就去仿造,哪怕是没什么,心里也总会觉得不舒服。 那个年纪最大的书店老板眯了眯眼:“那不知李老板可有想好其中的章程?” 潘叔他们的话本集卖的那么贵,还供不应求的,有人眼红是正常的,绝对不止李老板一个。 只是李老板是其中最心急的那个,其他人就算是眼红,也是想要观察观察再做决定。 毕竟现在那个话本集也只出了一本一期而已,是骡子是马,现在还不明朗。 李老板听到这个立马精神抖擞了起来:“我仔细研究过那话本集,我是觉得,它能这么挣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话本的质量好!这也是我请你们过来的原因。” 这么个金元宝,他当然想要自己一个人吃下去,但是他仔细衡量了一下觉得做不到,他集不齐那么多高质量的话本。 说起来也挺稀奇,这潘叔以前也就是个在小县城开书店的,怎么就认识了这么多的话本大神? “哦,仔细说说。”果然有人感兴趣。 李老板说的对,就像是卖话本一样,你家第一家买话本,难道别人家就不允许卖话本了?哪有这个道理。 话本集这个东西,是人人都能做得的,并且还挣钱,所以他们为什么要把到手里的钱扔掉呢? “我是这样想的,我们各家都有签的话本作者,就算是没签的,大家肯定也都认识,相互联系一下。” “最重要的就是要快!等他们第二本第三本话本出来,到时候大家都会认准他们家了,那就晚了。”李老板侃侃而谈。 其余人纷纷点头,大家都不是傻子,自然也懂这个道理。 老头呵呵笑:“那出了话本,利要怎么分呢?”这才是最重要的问题,几家合作出话本,那最重要的肯定还是利益分成。 这个李老板他也想好了:“我们每家出一个话本,然后想要多少自己去印,印了多少钱都是自己的。” 他给出了一个看起来很公平的方案,卖的多挣得多。 老头儿似笑非笑:“李老板打的好主意啊!论卖,我们谁能卖的过您呐?” 李家书店已经开了好几代了,论销售,在坐的几位比起来都比不上他,但是大家付出的却都差不多。 他给的这个方案,看起来公平,但是实际上谁吃亏谁赚便宜,大家都不是傻子,李老板想把大家当傻子耍,也不看人乐不乐意。 … 潘叔跟高小诺完全不清楚现在已经有竞争对手出现了,他们经过艰难的选拔,终于选出来了八个话本,已经准备拿去印刷了。 话本封面跟上个话本没什么太大区别,虽然说这些话本作者并不怎么有名气,但是他们还是把作者名写到了封面上,除此之外还加了他们书店的名字。 照高小诺的话说,这叫树立一个品牌,这名词挺陌生,但是潘叔觉得挺合适的。 第一回找人印刷的时候,还要托人引荐什么的,现在他已经跟印刷厂的老板熟悉了,话本范本拿过去,付上定金,很快的就能印出来。 除此之外,还要跟各家的老板说好,上回因为人生地不熟的,书店的老板还要他亲自一家一家的找,这回就不用了,他索性做东,租了个包间,请各家的老板直接过来商量。 因为这个话本集集合的话本都是不怎么出名的作者写出来的,给他们为此付出的钱财也没有上回多,就算是卖的价钱没上回贵,在卖出同等数量的情况下,他们也不一定比上回挣得钱少。 既然是请各家的老板一同来的,潘叔自然不会吝啬,直接在二楼开了个大包间。 他先过去,他求合作他做东,他向来不吝啬,直接叫上了这家饭馆的招牌菜,一个大桌子上面菜摆的满满的。 然后一个个迎接进来的人,甭管人家背后谋算什么,明面上的事,人是做的漂亮的,所以这回潘叔请客大家都来了。 酒桌上的人言笑晏晏,因为上一回话本集他们挣了钱,所以对于潘叔这回的请求他们都答应的十分爽快。 并且一问,每个人都说直接买,不寄卖。 开什么玩笑?上回就因为寄卖少挣了钱,吃一回亏,难道还要吃第二回吗?所以寄卖是不可能寄卖的,要合作就直接卖! 潘叔没想到人答应的这么爽快:“我也不想瞒着各位,这回的话本集跟上回不一样,当然,质量上肯定是没什么毛病的,只是作者没上回的那么出名,内容可能也没有上一回的那么受欢迎。” 潘叔十分坦诚,说完以后,环顾了四周,看大家脸色都有点沉重,又爽朗地笑了笑:“不过大家也放心,这回的话本集定价没那么贵。” 当机就有人松了口气,这还真不是他们过分谨慎,只是别看如今话本行业看起来如火如荼的,实际上真没那个阳光的话还真不能挣钱。 话本这个东西,基本上都是各家印刷各家的,再多就是关系比较好的几家书店相互通气,像潘叔这样,一下子联系整个郡城所有书店的,还真没有。 如果要是印刷的话,本数太少了肯定不行,所以导致他们每回一印刷就印刷几百本,但是实际上他们卖不了这么多,就只能放在库房里。 当然,最后还是能卖出去的,就是比较占本钱。 要不他们也不会对潘叔那么热情,他们不用负担本钱,也不用担心自己眼光不好,多棒啊! 尤其是这回潘叔说了要是卖不掉还能退给他,那可真是…太棒了啊! 他简直是他们书店老板们的福音啊! 第51章 他们就是想做个简简单单的书店老板, 进书卖书就成了,不想要管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眼光不好也不怪他们啊!谁也没规定书店老板就一定要眼光好啊!尤其是当他们还不怎么喜欢看话本的时候。 所有话本在他们眼里其实差不多啊!为什么有的能卖的很好,有些就死活卖不出去?他们也挺无辜的。 “您甭说了!就冲您这番话,我们就相信你!”有个壮汉站起来爽朗的回答。 潘叔倒是记得他, 十分奇葩的一个书店老板, 不爱看书, 偏爱弄武, 听说年轻的时候还离家出走说是要去当兵… 他在自家后院弄了个演武场出来,书店经营方面, 好像都是他妻子在管理。 “哈哈哈,多谢厚爱!多谢厚爱!”潘叔跟他说, 他很擅长跟这种人交朋友。 一般情况下,跟这种人交朋友是最简单的,根本不需要顾忌太多, 也不用照顾他的心情, 同样也是最舒服的。 于是就这样说定了, 潘叔回来跟高小诺说了这个好消息,然后又准备动身出发。 这回他们要搞个大的, 一个县城已经满足不了他们了, 他带走了两本话本集, 打算去其他县城去推广。 关于出版的事情随着潘叔的离开暂时告一段落, 潘叔专门请了个掌柜,但是书店里总要坐阵一个老板,所以高小诺需要把自己的写作场所换到书店这边来。 潘叔这一趟去的时间可不短, 两个人决定了以后高小诺就回家通知张甫远。 ”好,知道了。”张甫远仍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高小诺却看出来了他的几分委屈。 她瞬间就心软了!低声哄他:“没多长时间,嗯?我也不是不回家,我保证每天都要回家吃饭,好不好?” 张甫远没吭气,就是脸色微不可见的缓和了那么一点儿,真的,就只有一点点。 张甫远平常就是那副表情,别人看着可能觉得也没什么变化,甚至都看不出来他不高兴了,但是高小诺跟他相处这么久,当然看出来他还不是很满意。 “要不?你跟我一起去书店?”高小诺试探的说。 张甫远眼睛瞬间就亮了,偏偏还要装作矜持:“可以吗?会不会耽误你的事情?” 高小诺就明白他这是满意了:“怎么不可以?书店那里二楼有一个很大的办公场所,潘叔不在,就我一个人,说不准我害怕了呢。” 张甫远抿嘴笑,有点羞涩又有点开心的小模样让人心痒痒,高小诺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亲他的嘴角。 随着两个人关系的渐入佳境,虽然说高小诺还保持着理智,知道自己年纪还小不宜圆房,但是这种亲亲抱抱的事情可没有少做。 本来嘛!两个有情人,又天天腻乎在一起,什么都不做才奇怪了好吧! 不过张甫远对这个好像有点害羞,所以大多数高小诺都是主动的那个,因此当高小诺凑过来的时候,张甫远很是熟练地搂住了高小诺的腰,仰着头承受。 于是事情就这样愉快的解决了,无辜的二丫站在门外,不知道两个人一致地把她忽略了。 二丫跟马婆子不一样,她平时都是跟着高小诺的,高小诺男装那她也男装,高小诺女装她也女装,这个丫头还有点死心眼儿,认准了要跟着高小诺,基本上平时就是寸步不离的,除了像现在这种情况。 二丫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口,侍棋跟他表情差不多。 高小诺跟张甫远两个人从书房里出来,看到了两个跟门神一样的人分别站在左右两边,心里十分无奈。 明明无论是她还是张甫远,都十分正常,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跟了两个小面瘫。 侍棋是看起来面瘫,内心活泼的不像话,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表现出来。 二丫就是真的话很少,偶尔看到什么新奇的东西才会有这个年龄的女孩子该有的样子。 “你们吃过饭了没有?”高小诺随口问,两个人都说吃过了,于是四个人共同前往书店。 高小诺的厨神已经写完了,也已经改过一次稿了,最终定稿已经完成,高小诺应该准备她的下一个话本了。 但是她没有灵感。 高小诺也不着急,没有灵感她就看书,不止看话本,也看诗词集,看游记,甚至看有关科举考试的书籍。 高小诺初开始写话本的时候,觉得故事最重要的是剧情,其他的都是次要,甚至没有也无所谓。 但是她看的话本多了,自己写的也多了,就明白自己当初的认识有多浅薄了。 她第二本能被潘叔看上,列到话本集里是她有运气,并不是她写的有多好。 厨神是一本写厨子的书,涉及到很多有关于吃的东西,高小诺或许不会做,但是她吃的可真不少。 她比人家多活了一辈子,也见过更多更多的吃的,她生活的时代,厨艺早就不是私人物品,大家都很乐意把方子分享出来,她看过各种各样的美食视频,也吃过这边人都没吃过的美食。 再加上这本她认真做过调研,所以这方面的专业性达到了一个及格的地步,她又把重点放在了人物塑造上面,所以这方面的一些些不专业完全可以忽视。 但是看到其他的大神作者们,高小诺看人家写的话本,都会以为是专业人士写出来的,就算是专业人员过来看,也没有任何问题。 除了专业知识还有遣词造句,潘叔说她写的实在,实际上是因为她也华丽不起来。 她这方面的知识实在是匮乏的很,她不爱看诗词歌赋,除了小学跟中学课本上的诗词,基本上没什么积累,她不爱看,高举人虽然遗憾,但是实际上也没有强迫她。 任由她咸鱼到了现在。 高小诺知道自已的缺点在哪里,所以要努力把缺点给补上来。 她本来不爱看什么诗词歌赋,但是当真的看懂了还是有那么一点儿意思的。 那些游记就更有意思了,如果要是那些作者们能够把句子写的更通俗一些,可能会更有意思。 反正高小诺不写话本也没觉得自己的日子过的有多空虚,张甫远是从来不插手高小诺这方面的事情的,就像是高小诺也从不在意张甫远在郡学里干了什么一样。 前些日子,冯氏说让高小诺管管张甫远,高小诺问为啥?冯氏说张甫远参加诗会什么的太频繁了。 高小诺知道她是好意,嘴上应了是,实际上却不以为意。 张甫远自己的学业,他自己的理想抱负,他自己实现,实现不了也没事儿。 并且高小诺也相信张甫远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自己应该怎么做肯定他自己最清楚,高小诺觉得自己没有这个权利插手。 虽然经常参加诗会,但是张甫远并没有放松自己的学业。 潘叔也说,别看那些大神作者们写的好,但是实际上一个两个都写的很慢很慢,快一点儿的半年一本,慢的几年才能出一本。 高小诺这半年里已经写完两本了,虽然第一本比较短,但是第二本却是实打实的大长篇。 潘叔也建议她沉淀一下自己,写的太频繁了也不好。 “我听说又有话本集了?”孙执急冲冲地进了书店问。 他这两日家中有事,他虽爱看话本,但是家中的事务也是要经手的,只是他动手的不多而已。 “有的有的!”老板笑着说难得的一点都不心虚,他就是那种不爱看话本并且没有眼光的书店老板。 以前每回孙执过来他都是又是头疼又是欢喜,现在不用了! “有两个话本集,你要哪个?”老板拿出两本书问他。 孙执一阵欢喜:“两本?都要了!”他财大气粗的,一点都不怕话本多,就怕不好看。 老板想了想,有点犹豫要不要把两个话本的不同之处告诉他,告诉他了万一他不买了他不就少挣钱了?可要是不说,大少爷回去发现货不对板跟他生气怎么办? 犹豫了下,老板叹了口气:“您先别急,这两个话本集都不是上个话本集的续集。” 他虽不看话本,却也知道这位大少爷正在等上个话本集的续集。 果然大少爷皱了皱眉,没刚才热情了,老板怕自己失去这单生意又急忙补充。 “虽说不是上个话本集的续集,但是其中一本还是出上个话本集的书店出的,那书店老板跟我保证了,这个话本也是肯定好看!”老板信誓旦旦地说。 “其中一本?”孙执挑了挑眉问。 老板一个咯噔,一不小心说秃噜嘴了:“确实,另一本是李家书店联合几家书店共同出的,质量肯定也很高!” 孙执心中有点不信任,那个潘家书店还好一些,毕竟那个话本集现在是他心中白月光。就算是为了那个话本,他对这家书店观感也很好。 要不是因为离那个潘家书店远,他可能早就换家书店买书了! 李家书店他知道,他们家出的话本没什么名气,也没听过。 不过他毕竟也不差这点钱,想了想还是两本都买下来了。 第52章 “老板?你们这里卖的可有那个话本集?”一位青年人问。 高小诺做男儿打扮, 手里捧着一卷书,坐在柜台后面,账房的今日有事,请了假, 高小诺在哪里看书都一样, 于是转移阵地。 “话本集, 都在那里。”高小诺指向他们放话本集的地方, 男子脸上涌出喜意,转身往高小诺指的地方走, 高小诺于是安心看书,可没过一会儿, 这人又回来了。 他手中拿着一本书,正是他们刚出的话本,高小诺以为他要结账, 没想到不是的。 “不知道老板你们这有没有另一个话本集?”青年问。 高小诺觉得有点不对, 他们第一个系列的话本集热度已经过去了, 大家也应该都知道那本已经没有了,好声好气的送走了看着有点沮丧的青年, 高小诺想了想。 “二丫, 你先在这里看着, 我出去一趟。”高小诺说, 二丫整天呆在自己后头,知道常卖的书本的价钱。 二丫抬头看她,呆呆傻傻地样子。 高小诺柔了柔声音:“怎么了?” “我不会算账。”二丫恢复面无表情状态。 高小诺一拍脑门:“哎呀!我怎么忘了这个了?这样吧!让侍棋下来陪着你, 成不?” 侍棋是个万事通,凡事基本上都会一点儿,这种事情找他准没错。 安排好事情,再跟张甫远说一声,高小诺就出门了,她直奔其他家书店。 他们书店的对外事务,基本上都是潘叔负责处理,高小诺没在人前露过面,大多数书店老板都是只知潘叔不知高小诺。 就算是知道高小诺,也不知道她到底长什么样。 高小诺大摇大摆地走到了其他家书店,看到了一个不出版于他们家的话本集。 高小诺把这个话本集买了回去,要说生气,那还真不至于,话本集也不是她们承包了的,他们能搞,别人自然也能搞。 就是有点复杂,她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当书店老板们发现话本集比话本更挣钱的时候,当然都会去做话本集。 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而已,太快了,他们还没有站稳脚步,话本集目前也只出了两本。 说实话,真的不是这个时机,但是高小诺又有点开心。 这样的变化无疑是好的,独木难支,他们开书店做话本集也不仅仅是为了为了挣钱。 说为了理想高小诺总觉得有点中二,但是确实是这样的,潘叔愿意跟她合作,来到郡城,肯定也不是为了挣的那点儿钱。 他要是想要钱,回他家多少没有?现在劳心劳力的,也没挣多少。 高小诺不算是一个特别理想的人,她有点儿现实,但是身边的人一个两个都是这个样子,从高举人到张甫远,然后是潘叔,她不知不觉中就受了影响。 张甫远就微笑看着高小诺絮絮叨叨的说着自己的想法,也不嫌无聊。 说完了高小诺才意识到自己乱七八糟说了好多东西,有点不好意思,两个人坐在一起,气氛无比温馨。 说完话,高小诺又回到下面柜台看店,不过手里的书换了。 高小诺下来的时候,无论是二丫还是侍棋,两个人都有一种被拯救了的感觉。 高小诺想着,二丫知道价钱,侍棋会算账,两个人一起卖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偏偏问题就是有。 二丫黑,在张家这段时间养回来了一点儿,但是还是黑的很,她又有点壮,怎么看都不像是账房。 侍棋生的白净,虽然说那张脸看着面无表情,但是也许是跟着张甫远跟的时间久了,身上也多了些斯文气质,站在那里一看就是帐房。 所以过来结账的人往常都会在犹豫了一下以后问侍棋,问题是侍棋根本不知道这些书的价钱,然后二丫从不主动帮腔,只有在侍棋问她的时候,她才会高抬贵口。 就高小诺走的这一会儿,侍棋觉得自己经历了双重打击! 二丫也觉得挺稀奇的,搞不懂身边的这个人怎么总是用委屈的眼光看着自己,好像自己是个负心汉一样,这怕不是个变态吧? 太可怕了,她不要跟变态站在一起。 高小诺翻起了这个话本,质量还是挺不错的,至少比起来市面上大多数话本都是超出的。 这个话本的价钱比他们第一本要便宜一点儿,却比他们的第二个话本贵很多,总的来说还是要比市面上的话本要贵。 就性价比而言还是挺值的,高小诺在心里给这个话本下了个评价,然后又在脑子里胡思乱想,想他们这个要怎么走? 除了他们之外的第一个话本已经出来了,并且高小诺的觉得应该也会挣钱,挣多少她不清楚,有了第一个离第二个,第三个还远吗? 所以依照原来的计划来,他们对优势并不是很大,潘叔现在正在下面的县城推销话本集。 在县城里面的合作,比起来郡城里面的要难很多,郡城因为就在眼前,所以他们家跟各个书店并没有达成长期合作关系,县城肯定不能常去,所以最好直接长期合作。 话本集这方面肯定是要接着做下去的,并且要坚持精品的原则,招人这方面肯定也要顾及到。 如果要把重点放在出版上面,负责审稿件的人只有她跟潘叔肯定是不够的。 何况潘叔他还要负责跟书店那边联系,跟作者们联系,高小诺的重点肯定还是在她的话本上面的。 问题在于这方面的人才本身不好找。 首先是要识字,这是最基本的,当然也是最容易达到的,然后就是要有看话本的眼光,这样的眼光高小诺更倾向于长期的看话本培养出来,但是长期看话本的人,谁家没钱?人家稀罕这份工作吗?不稀罕啊! 乱七八糟的事情,想起来就觉得头痛。 孙执捧着两个话本回到家里,迎面正撞上他爹。 他爹瞅见他怀里抱着书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我说今天怎么没在店里看到你呢?整天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什么用?我现在是身体还好,还能给你顶着,将来你怎么办?” 孙执不是家中的长子,他还有位亲哥哥,不过他哥哥生来就不良于行。 他哥因为有这个毛病,所以尽管他才高八斗,手腕高超,也从没被他爹列入过继承人的列表,是身为次子的孙执,从生下来就承担了他不应该承担的重任。 如果是别人吧!碰到这种事说不定开心的不得了,但是孙执并不是。 他知道他哥哥有多优秀,也知道他哥对家产并不是没有想法,只不过是他爹没有给他哥实现的机会。 孙执自己也没什么野心,有时候觉得当个咸鱼就可以。 他哥总觉得孙执表现的这般纨绔是为了自己,然后觉得孙执为自己牺牲了太多,孙执又不好解释,于是现在家里的气氛就很尴尬。 他哥吧!是一方面觉得有点愧对他,另一方面却在积极的接受家产。 他爹吧!是一方面觉得小儿子不堪造就,但是大儿子腿不行肯定也不能继承家产;另一方面又觉得大儿子好用,舍不得放手。 他吧!是一方面不想继承家产,另一方面迫于老爹的压力,又不得不进家里的店子工作。 剩下一个他娘挤在中间,真的是怎么做怎么错,两个儿子都是她亲儿,首先是肉手背也是肉。 要孙执说吧!这事其实也挺好解决的,只要他爹能改变观念。可问题在于他爹异常固执,都固执了一辈子,指望他老了老了改回来,根本不可能。 他也不怕他爹,笑嘻嘻的把手里的书藏到了背后:“你儿子我就这么点爱好,一不嫖二不赌,怎么就不成了?您老了,您老了,不还有我哥吗?” 老头当即脸色就有点难看,张口打算教训他,正好他大哥从后边走出来,老头愣生生的又给憋了回去。 他哥是家里的长子,人又有本事,他爹心里面估计也有点愧疚,所以说虽然说从小对他非打即骂,天天教训,面对他哥的时候就会和风细雨。 老头子也挺愁,按理说棍棒底下出孝子,老大是严格教训长大的,应该有出息才对,他哥才是那个被宠大的,才应该被宠的纨绔才对,现在完全反了。 “父亲息怒。”他哥坐着轮椅过来,没问缘由先求情。 虽然说孙执跟他哥属于竞争关系,但是其实俩人关系挺好。 事情就这么有惊无险的过去,孙执觉得十分没意思,有点蔫就回了自己书房看话本儿。 他首先看的是潘家书店出的话本,这么一看就沉迷了,熬到晚上才看到结尾。 “这个书店怎么回事?哪里找的这么多的好话本?”孙执惊喜地说,打算明天就去书店买上个十来本存起来,比起来潘家书店的另一个话本集,他好像是更喜欢这本。 张甫远到了郡学,没看到朱三儿,还觉得挺稀奇。 今日朱三儿是有课的,他们两个的课程基本上差不多,因为张甫远家离得更远的缘故,每回他到的时候朱三儿都在等他了。 今天倒是稀奇。 等到夫子快来了,朱三儿才慌慌忙忙的来了,衣冠倒是挺整齐,就是两个硕大的黑眼圈十分引人注目。 第53章 下了课, 张甫远终于找到时间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儿。 朱三有点羞涩:“昨天看了一个话本,睡的晚了些。” 张甫远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他,万万没有想到朱三儿因为这种事儿来晚。 读书确实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有些人能够从中得到乐趣, 有些人虽然不能找到乐趣, 但是能够忍受枯燥。 能够考上秀才的, 起码是要满足上面的其中一条的, 张甫远属于上一个,当然更多的人是因为下面那一个。 因为沉迷于看话本而晚睡, 这种事情发生在朱三儿身上,张甫远着实不能理解。 朱三被张甫远看的更羞愧了:“我已经知道错了, 昨日我妻子在看话本,我只是陪她看看,万万没想到竟然沉迷了进去, 等到看完已是半夜。” 说着说着朱三儿兴奋起来:“我看的话本正好是潘家书店出的, 你说巧不巧?” 张甫远看着他, 到是不觉得怎么巧合,虽说他不是很关注高小诺事业方面的事情, 但是却听高小诺随口提过她们家话本集卖的挺好。 那边朱三儿已经在洋洋洒洒的讲自己看的话本里面的内容了, 他讲的正是高小诺自己特别喜欢的那个, 张甫远也看过, 不过,此时并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 “话本虽好看,但是平时当做消遣就罢了, 万万不可沉迷。”张甫远警告。 “放心放心。”朱三挺有自信。 张甫远不放心又能怎么样呢?两个人只是朋友,张甫远必要的时候可以警告一下,但是更深入的那就不能了。 高小诺看了将近一个月的店,潘叔终于回来了,在这么长时间里,高小诺也不是一件事都没干。 潘叔的第一个话本集是直接找大神约的稿,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陆陆续续都寄过来了,于是,高小诺着手将话本集的第二册弄好了,等潘叔回来就可以决定到底要印刷多少本。 天已经渐渐冷了起来,潘叔直接裹了个袍子,整个人看上去也胖了一圈。 他带来的是个好消息,这一趟的收获不小,他基本上跟本郡下属县城大部分书店都谈好了合作关系,弄出了大量订单。 到时候话本集会从郡城发出,流向其他县。 高小诺把这阵子发生的事儿都给他讲了一下,包括那个李家书店出话本集,以及她自己想要招人的想法。 潘叔就哈哈大笑:“看来咱俩是英雄所见略同,也是该招人了,随着业务的逐渐扩大,只靠他们两个人的话确实不行。” “然后就是那个话本集的第二册我也弄好了,你要看看吗?我们这回要印多少册好?”高小诺把初稿递过去。 “我计划的是印个4000本,向每个县发500本就差不多了。”潘叔一边翻着话本一边说。 本郡下属六个县,合共大概3000本,然后郡城内再留个1000本。 高小诺一没意见,这种事情潘叔自己做主完全可以。 “李家的那个话本集要怎么办?”高小诺问,她是觉得可以置之不理的,就是不清楚潘叔怎么想的。 “不管他!我们自己出的话本好就可以。”潘叔挥挥手。 高小诺于是放心了,潘叔回来了,高小诺于是来书店的时间就大大减少,她大多数都是在自己家里呆着。 她终于对自己的第三个话本有点想法了,也是受竹斋居人的影响,她想要写一本以鬼为主题的话本。 虽然说是要以鬼为主角,但是她并不打算写的过分恐怖,有的时候甚至要突出其中的温情,写出鬼人性的一面。 这其中要有一个个鬼的故事,主角在其中值起到串联的作用,每个故事作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相应的主角。 高小诺想要突破一下自己,想要让鬼直接当个鬼王,开局就是王者。 既然已经决定好题材了,接下来就是漫长的准备期,反正年前高小诺是不打算动笔的。 冬天终于来了,有天早上起来,高小诺隔着窗子看到了银装素裹:“下雪了。” 难得的,这回高小诺没等张甫远催她,自己就从床上爬起来了,换上厚厚的衣服,搓着手走了出去。 院子里已经被扫的干干净净的,天上还飘着小雪,院子角落堆起了雪堆。 张甫远也不嫌冷,在那里打着五禽戏,偶尔还会露出来手腕,呼出来的气像白雾一样很快飘散。 高小诺冲进了厨房,马婶儿果然烧好了热水。 “夫人今儿个怎么起这么早?这天冷的呀!我先给您倒点热水,您先洗洗脸。”马婶烧着锅,往锅底里塞了两根木头,提起了水壶。 “家里的柴快用完了,也不晓得今日卖柴的来不来?”马婶随口说着。 “应该不来了吧?今天太冷了,柴还够不够今天烧的?” “够够够!就是也烧不了两天了。”马婶说。 “不够了你说一声,让侍棋去买点煤回来。”高小诺洗着脸说。 现在卖的自然也是有煤的,就是比较贵,每天又有人走街串巷的卖柴火,所以家里很少用煤。 “哪用得着这个?今天雪停了,明天卖柴的就来了。”马婶说。 “今儿个吃什么菜?” “二丫去买菜了,现在还没回来,现在也没什么菜。”马婶说。 “想吃羊肉古董锅。”高小诺说。所谓的古董锅,也就是火锅,冬天吃火锅,那真是莫大的享受呀!再加上羊肉,想想就觉得巴适。 “那还不容易?让二丫去买不就成了吗?”马婶儿说。 羊肉卖的又不是没有,就是价钱要比猪肉稍微贵点而已,马婶还是很了解高小诺的,既然她想吃,贵的这一点估计也不放在眼里。 高小诺洗完脸出去,张甫远仍然在做运动,她坏心眼儿地把自己的手放到了张甫远脖子上。 张甫远停下了动作,无奈的转过身看着高小诺,把她的手从脖子上拿下来放到自己手里握着。 张甫远的手热腾腾的,把她的手裹在里面,高小诺觉得自己的心都变暖呼呼的。 “你今天中午想吃什么?我想吃羊肉古董锅,你想吃吗?”高小诺问他。 张甫远脸上出现了点迷茫的表情:“什么是古董锅?” 高小诺:“你没吃过?没事儿,今天我们就吃这个,我给你说,冬天吃这个特别好。” “我还想要堆个雪人。”高小诺看着院子里的雪,突发奇想,然后眼巴巴的看着甫远。 这都是自己小时候才会干的事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的氛围之下,高小诺觉得自己也变得有点幼稚。 张甫远…他其实也有点期待!堆雪人这种事从来不会发生在张甫远身上。 因为在张甫远身上寄予厚望,所以从小他父亲就管他挺严,别的小伙伴都在打闹的时候,他已经开始读书了。 亲人去世了以后,没人管他了,他管自己反而更严,一天之中除了吃饭睡觉的时间基本上都是在读书。 也就是高小诺嫁进来以后,他的生活才有了不一样的色彩,变得五彩斑斓起来。 高校诺一看张甫远的表情就知道这事稳了。 吃了饭,二丫又出去买羊肉,高小诺跟张甫远就在院子里堆雪人,说是两个人一起堆雪人,其实主力还是张甫远。 高小诺弄了个小小的雪团当头,张甫远弄了个大大的雪团当身子,雪人的基本构架就完成了。 高小诺从屋子里拿出张甫远不用的毛笔,沾上墨,张甫远揉了两个拳头大小的雪团。 墨从屋子里面出来,没过一会儿就冻成冰了,高小诺就把冰墨从毛笔上抖下来,跟雪团揉在一起,做眼睛。 刚开始的时候还是高小诺比较兴奋,过了一会儿张甫远就嗨了,他给雪儿刻了个笑嘴,还嫌不够漂亮,想要找东西再给它做个鼻子。 这会儿高小诺已经在厨房里喝上热水了,远远的吆喝他来喝水。 张甫远回来是回来了,脸上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就是眼光不住地往外飘,一看就是没玩尽兴。 高小诺把碗塞到他手里:“你看我炒古董锅锅底吃好不好?看会了下回你来跟我做!好不好?” 这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一个冬天,以后还会有很多很多个,能够一起做的事情也有很多很多,不必急于一时。 外面的天很冷,小雪已经停了,屋子里炉子上煮着火锅,咕咚咕咚的发出响声,香味飘散出来,一家五个人围坐在炉子旁边,只是说些没营养的话。 吃了饭弄了一身的味道,张甫远一上午没看书,这会儿罪孽感上来了,又嫌弃自己身上的这股味道,不想进书房,然后被高小诺给塞到了被子里。 上午玩了一上午的雪,就算是张甫远他身体好,高小诺也觉得应该照顾一下的好。 高小诺把他常看的书以及自己常看的书拿到了卧室。 张甫远挣扎:“这成何体统?” 张甫远很少说这种话,把高小诺逗的不能行,就不让他下床,最后张甫远终于自暴自弃,跟高小诺两个人一起坐在床上看书。 身体放在被子里暖呼呼的,将上午留下来的最后一次祛除干净,窗户还开着,屋子里却放了加热的炉子,明亮又温暖。 在这种情况下,高小诺很快就昏昏欲睡了,张甫远倒是意志坚定,专心致志地看书。 第54章 在高小诺尽情享受生活以及收集资料的时候, 他们第一个话本集的第二期也终于出来了。 一直在关注这个话本集的同志们泪流满面,他们不容易啊!有生之年系列。 在高小诺他们之前,他们从没有这样的经历,市面上的所有话本都是从开头到结尾。 高小诺他们的这个话本出来了以后, 他们实在是太单纯了, 就沉浸在有好话本看的快乐中, 丝毫没有意识到追文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 距离他们他们发行第一个话本集的第一册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了, 虽然说这一个多月里面,他们又有两个好看的话本集看, 但是!!!一个话本集根本不够他们看多长时间的! 这些日子已经有些人跑到了潘家书店了,非要问话本后面是什么内容, 甚至有些人扬言掏钱买后面的故事。 潘叔平时看着挺好说话的,这些过来问的人他都好声好气的给劝回去了,可是关于话本的后续问题他是一点儿都没讲。 “要保持神秘, 这样等我们话本出的时候他们才能有更多的热情。”潘叔捋着胡子得意地说。 高小诺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啊! 过来问话本后续的人, 最执着的是一位叫孙执的青年, 听说家住的离这有半个城,然后有时间就过来, 看见潘叔了就磨着潘叔, 看不见潘叔就自个在书店里瞎晃悠。 很多人都是来一趟就放弃了, 他就隔三差五的来, 也不嫌麻烦。 不过高小诺看潘叔的样子也不像是讨厌他,反而有一种心心相惜的感觉。 大概是…俩人都有钱并且都爱看话本?高小诺不确定的想。 第二个话本集上面还印了他们的招聘广告,欢迎广大有为青年(爱看话本并且有欣赏眼光)来到潘家书局来应聘。 二丫这两天好像是有点心神不宁的样子, 高小诺以为她身体不舒服,就让她在屋子里歇着,不让她乱跑。 “听说你家要招聘人?”孙执兴冲冲地拿着话本跑到了潘家书局,看到了潘叔。 潘叔瞟了他一眼:“对啊!招人,不过您这样的大少爷可就别瞎凑热闹了,好好的在家呆着,继承家产不好吗?” 孙执家有钱,还有底蕴,比起来朱家都是强上很多的,潘叔既然打算在郡城混了,孙家他还是有点了解的。 孙执故作潇洒的打开了自己的折扇,扇了两下风:“怎么的?你看不起我?” 潘叔…看不看得起你这倒另说,我就问你大冬天的扇扇子冷不? 孙执在话本上的眼光,高小诺还是相信的,但是相信归相信,真要是让着大少爷来自己家工作,麻烦事儿就少不了。 那孙家的老爷子能愿意?老爷子不愿意,孙执能拗得过他爹?到时候再给抓回去,还不够麻烦的。 大少爷显然兴致很高:“如果在书局工作,那些话本我是不是就能提前看到?《厨神》那个完结了没有?” 厨神这本在所有话本集的故事里,成绩算不上最好,孙执甚至能看出来这个作者文笔还有点青涩,不过他最喜欢,也最期待这个话本。 “是又怎么样?” 大少爷眼睛亮了:“你考虑考虑我吧!考虑考虑我吧!我肯定可以做好这个工作。” 潘叔扭过头,不想搭理他。 但是孙执实在是太闹人:“你先去搞定好你家里的事情,搞好了你再过来。” 大少爷潇洒的笑:“这还不容易吗?” 潘叔就不再搭理他。 这则招聘影响的还不止大少爷一个,王欣今年十八岁,这个年纪还没有定亲,已经是个老姑娘了,她自己倒是不怎么着急,不过母亲急得很。 她父亲去世的早,留下来她们母女两个,家中的房子也被族里收回,族长还有点儿人性,找了个破房子让她们暂时住着。 她知道是为了什么,母亲没有给父亲留下男孩儿,在族里看来,那就是这根已经断了,房子自然也不能留给她们。 她有志气,只在村子里生活了几年,就搬到了郡城,靠写话本为生,她跟人家书店签了合同,别人也不知道她是女的。 他们宗族算是比较有良心的,族里的女孩子男孩子都可以接受启蒙,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她都是学的最好的那个。 她进了郡城,要养活母女两人她必须要找一份工作,但是一般情况下人家店里都不招收女子,就算是招收女性的,对女子的容貌也有要求。 她…长的不好看,所以,哪怕她会算账,也找不到工作。 刚来到郡城的时候,日子是真的难过,有的时候甚至连饭都吃不起,付不起房租,还好房主人比较好,没有把他们给赶出去。 后来她发现了写话本这个工作,别人看话本都是买的,她就凑着书店老板放在那里的一两本看。 就算是书店老板给她翻白眼,她也不走。 纸和笔对当初的她来说也是一项大开销,不过好在有了回报,被书店老板给看中了,然后就跟书店签了合同。 就是但凡她写话本,都是由那个书店来负责印刷,利润二八分,老板八她二。 她不是不知道,不签约的话她能挣的更多,但是当初如果不签的话,她的第一个话本压根就没办法印刷出来。 现在的日子要好很多,她正在攒钱买宅子,母亲想让她找个好人嫁了,她是不乐意的。 她不清楚别人怎么想的,她一个人能挣钱养活自己,并且同时能够养活自己的母亲,所以为什么一定要找个男人呢?父亲的记忆已经浅淡的不行,她没依赖过任何男人,自然也不觉得嫁人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至于别人的闲言碎语,她很少出门,听不到,自然也不在意。 不过随着写话本年龄的增长,她通过话本所得到的收入也越来越多,也闯出了一些名声,当初的分成现在当然不怎么合理了。 她不想去找老板说,在她穷困的时候,是老板帮助了她,也让她在郡城扎下了脚,如果不是必要,她不想要跟老板闹得太僵。 大概在半年之前,她终于没忍住跟书店老板说了这件事儿,老板笑嘻嘻的说考虑考虑,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从那以后,她没再写过话本,老板也没有过来找过她,基本上两者是属于闹掰了的状态。 话本集的出现,她在密切关注,她以前就觉得现行的话本体制是有些弊端的,不过要怎么改她自己也搞不懂,就算是知道她人小力衰的也做不了什么。 潘家书局的话本,每一本她都买了。 做一只正打算买宅子的社畜,她买话本的时候是很少的,除了一些大神们的话本,买这些也是为了汲取经验。 所以,她自然也看到了这个招聘启事。 一时间,她陷入了思索,要不要换个工作呢? 她写话本是为了挣钱养家,写了这么久,真说对话本没什么感情那也没可能,换成其他工作,也许需要考虑一下,不过到书店里工作… 反正本来因为之前签的合同,她如果要是写话本的话,必须是由现在的书店负责印刷,否则就是违约。 唯一的问题就是,她能不能接受以后再也不写话本。答案当然是,能啊!只要能挣钱,其实干甚麽都是一样的,完全没问题。 不过现在说起来这个都是为时过早,那个潘家书店只是粗略的打了个招聘而已,具体工作内容是什么,她能不能做,老板愿不愿意招收女性?还有工钱应该怎麽算,这一切都是不知道的。 现在的她跟刚进城的那个小女孩不一样了,因为自己能够挣钱,所以也有了底气,她早就不愿意再去掩饰自己女性的身份。 就算是潘家书店的老板不能接受她的身份,那也无所谓,她已经足够坚强,能够承受任何挫折。 那边潘叔也在头疼,这几日他都在书店里呆着,话本集刚发出去几天,他觉着这几天过来的人应该比较多。 真不是他瞎想,这年头想要找活儿干的人很多,但是能找到的人可不多,大多数店里缺人了。多会有店老板的亲戚朋友直接来了,根本轮不到外人头上,像他们这种公开招聘的人可不多。 虽然说本身招聘广告写到话本里就是一种筛选了,起码要识字,然后对话本要有一定的了解。他以为这虽然是暗示,但是大家应该都能理解。 可是他错了,大错特错,送走了一个人,潘叔疲惫的揉了揉眼睛,想着今天下午他要不要休息一下,让高小诺过来见识一下。 除了来的人特别多这一项符合他的设想,其他的真是一言难尽。 竟然还有人不识字,说什么可以过来帮忙打杂,这是最让人哭笑不得的,他都好奇了,都不识字从哪里知道的他们这个招聘? 当然这只是少数人,多数人还是识字的,这些毛病就乱七八糟了,有些人对话本没有太多了解,这个是肯定不行的,还有些人就跟孙执一样,开口就问是不是在这里干活就能免费看话本的。 这几天过去了,他觉得还可以的竟然只有两个人! 第55章 “刘哥, 饿了没?你先去吃饭吧!”潘叔问账房。 账房就乐呵地笑:“您要是饿了就先去吃呗,我已经吃过了!” “吃过了,吃的什么?” “刚才外面有卖烤山药的,我买了两块儿烤山药。” 他一说, 潘叔就想起了热乎的烤山药, 瞬间就有点馋:“老刘你这就不厚道了啊!有卖烤山药的你竟然不告诉我!” 被称作老刘的账房挠挠头:“您也没说要吃啊!” 潘叔装作自己要发怒的样子, 账房赶紧找补回来:“明日他再来了我一定跟您说!” 潘叔这才满意, 背着手出去吃饭去了,回来的时候账房身边坐了个姑娘。 潘叔顿时脑子里出现了狗血十八式, 他们这账房请的是已经退休了的老账房,已经五十来岁了, 这姑娘看着却只是不到二十岁的样子。 莫不是私生女? 正在潘叔头脑风暴的时候,那位姑娘站起来了:“见过潘老板,我是来找活儿干的。” 这姑娘仪态落落大方的, 一点都不局促, 虽然还没有跟人交流, 潘叔就已经觉得自己有点喜欢这个姑娘了,起码这幅姿态让人喜欢。 潘叔这个人还是挺挑, 他看中的人, 那就是看中, 他不喜欢的, 就算是再优秀那也不喜欢,关键还是看眼缘。 初步的面试以后他就更喜欢了,当即就决定留下这姑娘, 张欣又问了工资待遇以后就留下了自己的信息,第二个月她就能过来工作了。 王欣心情很好,回家她娘心情也很好的样子。 “欣儿,我跟你说,那个李家的小伙子你知道吗?”王母兴致冲冲地说。 王欣立马就失落了起来,王母是不懂得王欣的想法的,在她看来,女孩子家家的,成亲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况嫁的还是郡城里的小伙子。 哪怕在郡城里已经生活好几年了,王母面对郡城里的人还是有一种自卑的心理,闺女能够嫁给郡城里的人,那再她看来就是天大的好事了。她也不懂闺女为什麽会不同意。 王母觉得自己也是一心为了闺女,只要闺女能有一门好亲事,哪怕她孤身一人生活也是可以的。面对这样的王母,王欣怎么做都不是,只能默默抗拒。 ##3##3 “嘭嘭嘭!”有人敲门,正在院子里扫地的马婶去开门。 站在门前的是一个中年妇人,面相有点刻薄,此刻脸上的表情有点谄媚。 马婶稀奇:“请问您找谁?”高小诺是个不怎么爱社交的人,张甫远也基本上没带人来过家里,这个小院子平时就跟与世隔绝的一样。 妇人使劲伸长脖子往院子里瞅,没看到自己想要见到的人,又回头看了看门牌号。 马婶等得不耐烦了,又问了一句:“你找谁啊!”说着就想要关门。 “哎哎哎!别关门啊!这是张秀才的家吗?”妇人伸出手夹在门里,成功阻止了马婶的动作。 马婶看着她,直觉这人来估计没什么好事儿:“是啊!怎么了?” “那我闺女是在这家干活儿吗?”妇人问,脸上基本上立马就出现了笑,底气也足了一点儿。 马婶没好气地说:“你闺女是谁呀?我可不认识你闺女,你怕不是找错人了吧?” “没找错,没找错!肯定没找错!我闺女她叫二丫,就在这家干活呢!”妇人立马说。 她不说还没事儿,一说她闺女叫二丫马婶儿脸上就浮现出了看不起的表情。 这年头人的日子都过得好,真的能沦落到卖儿卖女的地步的人很少很少,就算是真的收成不好,大多数人就算是勒紧裤腰带,那也要是养着自己的子女的。 真能把自己闺女卖了,这就够让人瞧不起的了。而且看二丫的样子,估计在家里也没过什么好日子。 马婶儿在牙行那里也呆过一些日子,她跟那些被卖的人不一样,她只是接受雇佣,但是见过那些可怜的孩子们。 她搞不懂,要多狠心的父母,才能把自己的闺女给卖掉? 人一旦要是被卖掉了,那就属于奴籍,一旦为奴世代为奴,碰到了个好点的主子还有可能脱离奴籍,碰到了个差点的主子一辈子就毁了。 她年纪不小,见识也多,明白这种人肯定是不会有什么悔改之心,今天过来找二丫肯定也不是良心发现才要把她赎回家。 估计是听说二丫找到了个好主子,想过来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吸血的地方。 “二丫?我们这儿可没有个叫二丫的丫鬟,我们家可是诗书人家,怎么可能叫这么俗气的名字?”马婶拿出了自己毕生的演技,脸上带着不屑。 妇人是真的相信了,怀疑是不是给自己消息的那位听错了。 她这边一怀疑就心虚了,一个秀才在郡城地位不怎么高,但是也不是他们能比的:“那我可能是记错了,对不起了哈,老姐。” 马婶儿努力做出凶狠的表情:“哼!以后可看着点,可别再找错人了!” 说完了“啪!”的一声关上门。 妇人在马婶儿关上门的时候脸上的谄媚立马就消失了,冲地上吐了口唾沫:“什么东西!” 二丫正好路过,看了眼表情有点奇怪马婶儿,但是她惯常的沉默寡言,就算是好奇也没问。 马婶儿可憋不住,她探头没瞅见张甫远也没看见高小诺,拽着二丫的袖子就到了厨房。 二丫被她拽着,也没挣下,到了厨房才来得及整了整衣服,然后看着马婶儿,等着她说话。 “二丫,今天有个自称你娘的过来找你了。”马婶儿一开口就放了个大炸弹,把二丫炸的晕晕乎乎的。 向来没什么表情的二丫眼神带点迷茫:“谁?” “她说她是你娘!” “我娘?”二丫总算是反应过来了,皱了眉头。 马婶儿扯住她的手:“二丫我跟你说,你可别犯糊涂!你那个娘看着就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估计以前就没少折腾你,现在咱们的日子过的好好的,可千万别去跟她瞎搅和。” “她既然已经把你给卖了,你就当没这个娘!你现在虽然说是做丫鬟,可是咱夫人老爷都是好相处的,时间久了,未免不能要回自己的卖身契,到时候就能堂堂正正的做个人。” “你也别嫌婶子我多事儿,婶子也是当娘的人,最明白,当娘的心思,她既然能把你卖了,就证明她心里没你这个闺女,可别再西想东想的,改明儿咱找个好夫婿,自己好好经营自己的家,一样能过的舒舒坦坦,热热闹闹的。” … 马婶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说的二丫的心也暖和起来。 她娘是她的亲娘,她爹是个烂赌鬼,还爱喝酒,每次喝了酒回家就打娘,娘从来都是默默忍受,没有反抗过。 原因是娘没能给家里生儿子,就因为这个,娘自己在家里低了一头,还看不惯自己几个闺女。 没生儿子之前,她就算是看不上自己的闺女,但毕竟是亲生的,万一要是真生不出儿子,还要指望这几个闺女,所以对她们姐妹几个还算是好。 然后几年之前娘终于生了个儿子,她们姐妹几个的日子就不好过起来。 她大姐被娘家给了一个老鳏夫,因为人家给了很多彩礼,她大姐忍了,嫁过去就有一个跟自己差不多一样大的儿子,然后跟家里断绝联系。 她不想要跟她大姐一样的结果,她到了要许人的年纪,娘给自己说了门亲事,对方年纪倒是不比她大很多,就是身体特别差,是个病秧子,随时都能撒手人寰的那种。 她当然不乐意,剧烈反抗,然后就被娘给卖了,后来她听说娘让比她小了没一两岁的三妹替她嫁到了那家。 二丫其实不清楚她娘为什么要这么做,什么时候她娘常常挨打,挨了打之后就抱着几个闺女哭。 当时姐妹几个都发誓将来要让娘过好日子。 但是自从家里有了弟弟,一切都变了,爹不喝酒了是好事,娘却变得越来越陌生。 难道就是因为儿子会给她养老送终?她们难道不是她亲生的吗?养老送终的话她们也可以啊!但是问题是她娘一点儿都没给她们选择的余地就直接将她们放弃了。 到了张家以后,高小诺有问她要不要改个名字?但是二丫想了想还是没改,她也不清楚自己留着这个名字是干什么,或者是还有什么奢望,反正就是一直留着。 刚被卖掉的时候,二丫是想着,只要能活着,只要能活着,能给她一口饭吃,当丫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现在,她不仅仅想要活着,她还想要有尊严的活着。 二丫看着窗外的天空,怔怔的发呆,马婶儿一看就心疼了,又把二丫的手放在自己手里。 “闺女!你可别瞎想,人这一辈子可不是要经历一些糟心事儿吗?现在早经历了,以后就没了!不过这事儿你要先解决了,不能闹到咱们夫人那里去。”马婶儿说。 哪怕高小诺平时再平易近人,但是主仆分明,这种糟心事还是不要闹到她面前去。 李氏想起自己在张家宅子经历的事情,气势汹汹的到了给她消息的那户人家。 她原先脾气很软,但是自从生了儿子,家里的男人现在对她说话都和气了很多,她也觉得自己牛气大发了,谁都不怕,直接从一个极端进入到了另一个极端。 “李三儿,你这个烂心眼儿的人,你给我滚出来!你害死我了!”李氏直接往人门口一坐,直接做出了撒泼的姿态。 她倒不是真觉得自己出了什么委屈,就是想要借此看看能不能在李三身上扒什么好处,也不浪费她白白跑这一趟。 第56章 李三儿真是郁闷死了, 就是多嘴了一句,万万没想到还能惹出来这种事情,他是万万不肯吃亏的。 但是这个婆娘往他们家门口一坐,哭天喊地的,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呢! 两家因为这事儿闹得很不愉快, 周围人都看笑话。 李三儿最后还是低头了, 意思意思地给李氏赔了点儿钱, 但是李氏还是不甘心,想起二丫那个丫头片子, 就觉得便宜了她,也卖的太亏。 二丫在家里头常常做活儿, 人长的也不好看,牙婆也没给她多少钱。 她当时心里恼得很,恼闺女不听自己的话, 或许还有那么点心虚在, 冲动之下直接把闺女给卖了。 她想的干脆, 虽然说她并不是一点好处都没从定好的亲家手里拿,但是她自认为对闺女还是不错的。 虽然说男人不怎么样, 但是起码人家家里有钱啊!现在的世道, 有钱才是大道理啊! 可是这个死丫头, 竟然不明白自己的好意, 并且还这样想自己!可是把闺女卖了以后她就后悔了,并不是后悔把闺女给卖了,而是觉得自己养这么大的闺女, 就这么十几两银子就给卖掉了,实在是亏本。 可让她去找牙婆吧!她又不敢,这年代敢当牙婆的,哪个都不是省心的人。 对于平常人来说,自己撒泼耍赖或许有用,但是在牙婆面前,她是万万不敢的。 可就这么算了,她又心里不舒服,看了眼空荡荡的家,她不由得就心里愤恨。 丫头片子果然都是白眼狼!一个两个的,自己有了好日子过就不管老子娘,她不是没想过找大丫跟三丫,但是两丫头实在是狠心。 过去就是不见,在门口哭,就让丫鬟赶人,她想尽了办法也见不到两个闺女。 可是她没办法呀!丈夫现在是不喝酒不打人了,可早年的挥霍早已败空了他的身体底子以及家里的钱财,她不仅要养丈夫,还要养儿子。 她儿子多可爱啊!白白嫩嫩的,张嘴叫她娘的时候她的心都要化了,她恨不得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留给自己儿子。 可是她给不起,她什么都没有,她能怎么办啊? 本来她都已经放弃了二丫这个闺女,如果不是李三儿说的话。虽然这回没找对,但是也给她打开了一条思路。 二丫那个丫头,原先在家充就是最勤快的那个,脾气也好的很,对自己这个娘也十分孝顺。 她觉得自己能拿捏二丫。至于先前二丫不顾她的意见不愿意嫁人这事,已经被她给忽略了! 想通了这事儿以后,李氏想着,自己还能找谁打听二丫在哪儿。 二丫这两天有点反常,动不动就发呆,让高小诺有点担心。 “你这两天怎么了?怎么总是心不在焉的?”高小诺直接问。 二丫脸上出现了挣扎的表情,然后像是下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一样“噗通~”一声跪下。 可把高小诺给吓了一大跳,连忙把二丫给扶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你直说,别动不动就下跪。” 二丫不再犹豫,把事情全盘托出,害怕高小诺不相信她,还发毒誓,说自己绝对不会跟她那个娘联系。 高小诺早就觉得二丫的身世应该比较坎坷,却也没有想过会是这个样子,她心里有点同情二丫,却没有表现出来。 “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这两天你愁眉苦脸的,原来就是这事啊!这有什么可说的?你不是已经被卖了吗?卖身契还在我这里放着呢!你放心,你都已经是我们张家的人了,我是肯定会护着你的。”高小诺说。 二丫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运了,她没能投好胎,日子过的也不好,可能平生最大的幸运就是被高小诺领进了家。 “哎呦!可别这副眼泪汪汪的样子,让人看见了,还以为我对你做了什么呢!也用不着感动,我也什么都没做。” 二丫犹豫了一下说:“我怕我娘会去牙婆那里打听我。” 虽然说这趟李氏是被马婶儿给糊弄过去了,但是李氏竟然动了这个心思,估计不会这么容易就善罢甘休。 二丫对这个娘是一点感情都没有了,但是她怕给高小诺惹麻烦。 高小诺忍不住笑出声:“你想什么呢?你娘是有钱呀,还是有权啊?一点好处都不给,牙婆怎么会把你的信息给透露出去?” 就算是给了好处,牙婆估计也不会透露,郡城里的牙婆可不止她一个,她们彼此之间也有竞争关系,透露买主的信息,可对他们的名声不怎么有好处。 二丫稍微的放下了点心。 高小诺摆摆手:“成了,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再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操心了。” 那边李氏确实没找到门路,渐渐的也就放弃了,把自己的眼光放到了她大闺女三闺女身上。 比起来不知道死活的二丫,她大闺女三闺女才是在眼前的人,哪怕麻烦一点。 二丫突然就变了,脸上开始有了笑容,高小诺突然发现,二丫她竟然有一个小酒窝,笑的时候酒窝若隐若现,看起来可爱极了。 不仅如此,他还在偷偷的识字。 高小诺发现二丫跟侍棋两个人时常在一起,成天嘟嘟囔囔的也不知道说个什么,她甚至差点以为俩人看对眼了。 毕竟无论是二丫还是侍棋,在现在这个时代都是要说亲的年纪了。 高小诺乐见其成,虽然说她自己觉得无论是二丫还是侍棋年龄都有点太小了,但是她自己都已经成亲了,自然也没有立场去反对别人, 她偷偷的跟张甫远说了这事儿,张甫远却跟她有不同的意见。 “起码你该把侍棋叫来问问他。”张甫远说,高小诺觉得有道理,于是侍棋就被高小诺叫到了书房。 高小诺一脸严肃地盯着侍棋,张甫远也难得地放下了书,跟着一起看他。 侍棋反思了自己一下,他这几天应该没干什么错事儿…吧? 高小诺跟张甫远俩人不说话,侍棋的压力越来越大,没忍住,终于开了口:“不知夫人老爷叫我来有什么事儿?” “你跟二丫…你们俩有什么事儿?”高小诺问。 侍棋松了口气,原来是这事儿啊!压力瞬间就没了,语气也活泼起来:“最近二丫在向我学识字儿。” 侍棋说着,尾巴仿佛是翘了起来。他侍棋,现在也是能教人识字的先生了。 高小诺跟张甫远对视了一下,觉得侍棋没骗她们,心里着实有点满意。 高小诺甚至觉得二丫,她娘来到这一趟也不是什么坏事了。 高小诺自个儿是觉得,一个人无论将来想要做什么事儿,无论工作是什么,识字都是有必要的。 有句话说得好,知识就是力量。即便是不想通过知识获得,技术力量什么的,只是为了丰富自己,识字都是值得的。 先前高小诺问,二丫想不想要学习识字,二丫就拒绝了,她没想到,现在的二丫竟然自己偷偷摸摸的去让侍棋教她。 误会解开了,侍棋问:“老爷夫人找我,还有什么事吗?” 高小诺听着他嘴里的老爷夫人,说实话还是觉得有点不适应,但是家中已经没有长辈,叫老爷夫人也是应该的。 不过,高小诺总觉得这样叫把自己叫老了。 “这件事你不要跟二丫说。”高小诺嘱咐他。 高小诺怕二丫害羞,怕她一害羞就撂挑子不学了。 从这一天开始,二丫总觉得,他们家夫人总在用某种慈爱的眼光看着自己。二丫觉得这是种错觉,但是这种眼光如影随形的,跟随了她很长时间。 高小诺抽空去了一趟书店,听潘叔说他已经招好人了,高小诺打算去看看。 一进书店,她就觉得书店有了什么变化,店里的书变少了,空间却更广了,店里墙壁上贴上了字画,看着就觉得很贵的样子。 高小诺到了二楼,这里的变化更大。 原先的二楼空空荡荡的,高小诺本来是为了将来在这里工作的人准备的,但是先前上二楼的人除了潘叔也就是她了,所以哪怕桌椅板凳都配备齐全,整个二楼看起来也是空空荡荡的。 现在的二楼可不是从前的样子了,桌子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话本还有稿件,然后还多了几个自己不认识的人。 有个青年抬头看见了她,脸色顿时有点惊奇:“谁让你上来的?” 平时一楼有帐房看着,寻常人根本不让上二楼,高小诺又从没在大家面前露过脸,这里的人都不认识她的。 所以看到有个陌生人上来,大家都觉得应该是某个话本的粉丝过来求剧透了。 高小诺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解释,总不能说我是你们老板吧?听着就觉得很尴尬的样子。 她不吭气,那几个人就更相信自己的想法了,张口想要请她下去。 这是潘叔从里边的小包间出来,解了她的围。 “哈哈哈哈!你总算是有时间过来一趟了,你瞧大家都不认识你,你再不过来,估计下一趟来的时候大家就直接把你轰下去了。”潘叔调侃。 高小诺苦笑,并且觉得有点心虚。 作为老板之一,她来书店的时间确实太少太少了。 “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们店里的另外一个老板,姓高。”潘叔说。 刚才吭声的那个年轻人顿时有点尴尬,啧,二老板来的第一次,就差点被自己当做无关人员给赶下去,他自己都佩服自己的勇气。 高小诺现在缓过来了:“哈哈哈哈,大家别想太多,该干嘛干嘛,我就是过来看一下,书店的事情我都不管的,潘叔全权负责。” 于是大家正襟危坐,一幅自己在努力工作的样子。 潘叔这个人比较随和,只要自己的事办完了,怎样都无所谓,但是新来的这个老板还不知道脾气怎么样,大家都想让新老板看见自己最好的一面。 高小诺作为曾经的职场狗,一看大家的样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心中感叹,果然员工对老板的态度,无论古今都是一脉相承的道理。 大概认识了一下在场的几个人,高小诺就随着潘叔去了他的包间。 “你觉得怎么样?”潘叔问她。 高小诺自己找了个板凳坐下:“这就总共才见了一面,我能看出来什么?总而言之,以后还是要跟你一起干活的,补好了再调教调教呗!” 潘叔笑了笑:“说的也对,这几个人里我最看重的是那个叫王欣的姑娘。” 高小诺刚才就注意到了韩叔,招的这几个人里竟然有个姑娘。 倒不是高小诺对女孩子有什么歧视,就是现在的社会事实就是这个样子的,女性很难找到工作,除了类似于保姆或者是绣工这类的。 像这种文字方面的工作,基本上都是被男性承包的。 无论是那位敢出来找工作的王欣,还是愿意招女性的潘叔,在这个时代,其实都能说得上是一种奇葩,不过,高小诺很敬佩这种奇葩就是了。 潘叔看到了高小诺的表情:“你这是什么样子?你不也是姑娘?我不是照样跟你合作了吗?你可不要太小瞧我。” “嘿嘿嘿,我哪敢小瞧您呢?”高小诺傻笑。 第57章 经过这一趟, 大家也都认识高小诺这个二老板了,然后直到过年,高小诺基本上都没再来过这边。 随着冬天的深入,年渐渐进了, 高小诺接到了来自高举人的信, 问他们今年过年要不要回去。高小诺跟张甫远商量了一下, 还是决定回去。 将近半年没有见高举人跟钱氏, 高小诺有点想念他们了。 在过年前半个月,高小诺他们回去了, 因为年前商队运行都比较密集,所以他们这回很容易的就找到了能跟着的商队。 说实话, 跟着商队走最大的好处就是快,但就是因为太快了,中间完全没有任何休息的时间, 商队从开始到停止, 中间只在一个小镇, 歇了一夜。 他们是十一月十三的时候从郡城出发的,然后在十五号早上就到达了县城。 县城大门上挂着两个红彤彤的灯笼, 在城门前来来往往的人脸上也都带着喜意。 这是一个合家欢庆的节日, 虽然说每年都有这一遭, 但是大家每年都乐此不疲地准备。 上一回搬家的时候, 高小诺他们基本上把县城这边家里的东西能用的都搬走了,再临时收拾也麻烦,何况他们也不会在这里待很久, 于是他们就商量着能不能直接回高家住。 这种去岳父家住的操作在这个时代其实挺罕见的,但是,无论是张甫远还是高小诺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于是马车就被直接赶到了高家,一家人再次见面都有点激动,钱世在一次哭的泣不成声。 高小诺说了自己的打算,高举人还挺开心,钱氏觉得有点不对头,但是终究是一腔爱女之心占了上峰。 很快高小诺就发现,回家里住真不是什么好主意。 这半年来跟张甫远生活在一起,张甫远实在是太好脾气,搞得高小诺现在有点自己没穿越的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了。 然后在家里住了两天,她就意识到这都是错觉。 以前没嫁人的时候,钱氏觉得闺女年纪小,什么活儿她不干就算了,反正家里也请的有人,请的人不能干的,那她自己动手也没啥。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高小诺的身份是人妇,已经嫁了人的姑娘。 既然已经嫁了人,那就不再是家里千娇百宠的闺女了,要学会伺候人。 这话说起来不好听,但是道理放在这里明明白白的,现在两个孩子还小,正是恩爱的时候,高小诺再怎么作张甫远都不在意,但是再过几年呢? 女婿基本上是铁打的能考中举人,以后还可能考的更高,身份也会更高,见的世面也会越来越多。 他会见到更美的女子,她们会更加善解人意,张甫远会改变吗?反正钱氏是不相信的。 从前她是觉得张甫远配不上自家闺女,现在就是担忧了,闺女还时常不在自己眼前,现在可不是要好好调教调教嘛? 钱氏的担忧没给任何人说,在她看来,无论是丈夫还是亲闺女,两个人都太单纯也太理想了,她觉得唯一能理解自己的就是自己的婆婆! 但是问题是,没事钱氏也不敢去找孙氏说话。 于是高小诺就发现自己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钱氏打算的挺好的,也许不是普通人,高小诺自然也不用学那些需要亲自动手的事儿,她要学的是啥? 第一要如何拉拢自己的丈夫?第二是如何进行财务管理。 钱氏早就发现了,她闺女应该是挺喜欢女婿的,但是却没有怎么用心经营,以前没嫁人的时候她花钱的时候少,现在嫁了人了,就发现她平时大手大脚的。 钱氏想了个十分简单粗暴的法子,正好快过年了,家里要买年货,平时这种事都是钱氏跟家里的婶子两个人办的,钱氏这回打算跟高小诺一起去买。 早上,天蒙蒙亮,张甫远已经起床,他到了高家以后比平时更勤快了,比以前起的还要早了一些,张甫远起来的时候,高小诺醒了,然后闭着眼接着睡。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能睡到吃早饭的时候。 但问题是今天有了意外!张甫远起床没多久,钱氏就进了屋子。 哪怕是屋子里放了暖炉,天还是很冷的,于是高小诺把自己的头也给埋到了被窝里。 钱氏先是温温柔柔地叫她,高小诺没有丝毫反应,然后高小诺就被掀了被子。 高小诺被冻醒了,手忙脚乱的把被子给自己盖上:“娘你干嘛呀?” “起床!跟我一起去街上买东西。”钱氏说,脸上的表情十分严肃 高小诺惊呆了,这还是昨天抱着她哭的那个娘吗?今天跟昨天完全是两个人好不好? 大冬天的当然是被子里更舒服,高小诺不想起床,哼哼唧唧的开始赖床:“让我再睡一会儿~现在反正开店的人能开很久。” 以前高小诺常年来这一套,每回赖床的时候都会哼唧,钱氏无动于衷,于是,高小诺迫于淫威只能起床。 一出被窝就先被冻得打了个哆嗦,她快快的穿上衣服,又洗了个脸,跟着钱氏一起去买年货。 高家是个挺有仪式感的家庭,像是买年货这种事儿,一般情况下,她们都会亲自接手,过年的时候吃的饺子,也都是大家自己亲手包的。 之前高小诺也跟钱氏一起买过年货,那都是她很小的时候了,那时候钱氏刚回来。 不过她只是打下手,甚至是连打下手都算不上,只能说是跟着凑热闹的,然后再买些小玩具。 但是今年不一样了,虽然说是钱氏跟高小诺俩人一起出来的,但是钱氏让高小诺占了主导地位,让她自己想需要买什么,然后想到了以后,价钱也是她自己谈的,全程钱氏不吭声儿。 在店里的时候,她是不吭声,出了店就开始数落她有什么什么毛病,然后买下一样东西的时候,她接着不吭气。 高小诺在钱氏的轰炸下瑟瑟发抖,不敢反抗。 回到家的时候像是一只蔫了吧唧的小白菜,孙氏看的好笑,揉了揉她的脑瓜壳。 “年货还差很多东西呢,明天你接着跟我一起出去。”钱氏冷血并且不近人情。 高小诺…你这可是真的亲娘。 她娘的样子实在是太坚决了,高小诺觉得改变不了她的决定,在痛恨自己当时为什么脑抽非要住家里以后,又想法子给自己找外援。 钱氏不给她建议,别人可以给啊!比如说孙氏!比起来钱氏,孙氏买年货的经验更足,杀起价来也更加毫不留情。 并且,最最最重要的是孙氏对她心软啊! 想好了法子以后,高小诺就开始粘着她祖母了。 孙氏一开始不太乐意跟着一起去,不过耐不住高小诺的软磨硬泡。 于是第二天钱氏起床以后去叫高小诺起床的时候,发现高小诺竟然已经起来了,并且还叫来了她婆婆。 高小诺搂着孙氏的胳膊,笑颜如花:“娘,走吧!今天祖母跟我们一起去买年货。” 钱氏一瞬间就明白了高小诺的打算,趁着孙氏不在意的时候狠狠的白了自己闺女一眼,但是也没办法。 孙氏并没有直接帮高小诺杀价,而是在边上细心的一点一点的教高小诺应该怎么去做。 钱氏表现的那么明显,孙氏这个成精的人怎么看不出她的打算?她确实也难得赞同钱氏的观点,所以并没有提出什么异议,本来也不打算插手。 不过人到底是老了,面对晚辈的时候就会很容易心软。 孙氏十分细心,谆谆教诲,高小诺听的也开心,也学到了经验。 一旁看着的钱氏有点心酸,想起了当初婆婆是怎么教自己买年货的。 她这套还是从婆婆那里学来的好嘛!虽然说当时婆婆的语气没自己那么重,但是总归套路是一样的。 偏心!为什么对自己闺女就那么温柔?当初对自己就这么粗暴?钱氏委屈地想着。 在孙氏的调剂之下,母女俩人并没有爆发太多的战争,临近过年,高小诺的舅舅亲自来了一趟,带着几身新衣服。 每年过年的时候,高小诺的舅舅都会带着新衣服到他们家来,衣服做的很精致,尤其是钱氏的,今年给高小诺做的比钱氏的也差不了多少。 钱氏的哥哥很疼自己妹子,所以才会数十年如一日的送衣服,但是也不介意在其中得到一点利润。 钱氏是县城很多人家眼中的座上宾,高举人这个举人身份在县城里还是非常高的,连带着都很受欢迎。 钱氏穿着漂亮的衣服去其他家,他妹子长得又好看,本来七分的衣服能给穿到十分美,人家看见了就难免问一下,一问他的生意不就来了吗? 高小诺的舅舅是个有点矮胖的人,但是透过五官依稀能看到钱家的好基因,钱氏这么好看,作为她哥哥当然也丑不到哪里去,就是他不怎么注重身材管理,才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高小诺的舅舅在家里吃了顿饭,顺便结识了张甫远,心里还有点后悔。 早知道张甫远在高家,今天就应该把他儿子也带过来。 早些年,钱家的绣庄生意可没有现在这么好,现在能成为县城最大的绣庄,跟高家的关系必不可少。 他心里的算计打的啪啪响,这个张甫远估计是第二个高举人,跟他交好绝对不亏,何况他们本来就比别人更亲一点,浪费了这个关系才是傻子呢。 第58章 钱氏不对劲儿, 很不对劲儿,她天天给高小诺讲她跟高举人年轻时候的事情。 高小诺表示自己并不愿意吃狗粮,但是钱氏希望闺女能从他们的相处之中学到一些东西。 她跟高举人好好的相处了这么些年,还一直很恩爱, 绝对不仅仅是她长的好看的原因。 在钱氏看来, 美貌是上天赐予女人的一个武器, 但是如果只仗着这个武器, 那肯定是不成的。 她闺女长的比她要好看,需要学习的就是一点智慧。 高小诺的脾气不够柔顺, 有时候还不怎么精明,而且, 作为一名女孩子,高小诺有时候事业心也太强大了。 这些在钱氏眼里通通都要改掉,她当然爱自己的孩子, 所以才会希望高小诺跟张甫远能够永远永远的好。 这些东西高小诺刚开始的时候不怎么明白, 她天天念叨, 天天念叨,高小诺又不傻, 最后当然也清楚了。 说实话, 高小诺她没办法, 钱氏自己的亲娘, 并且是在以自己的方法爱护她。 她也没有办法改变钱氏的三观,只能够尽量无视她。 成吧!你说吧说吧!想咋说咋说,反正我不听, 大概就是这样态度。 年前还有一个事儿,就是张家宅子附近的那个姓张的要娶媳妇儿了,请张甫远跟高小诺过去。 高小诺还记得,当初钱氏特地找到她,让她打听这家人的人品,那个要嫁过来的姑娘,好像是叫陈淑棋来着。 张甫远是肯定要去的,他跟张甫东两个人是同一宗族的人,家还离得这么近,哪怕是平时的交流并不多,但是在没有闹矛盾的情况下,不过去,也不像话。 张甫远要去,高小诺想了想还是打算过去一趟,左右她没什么事儿。 钱氏则是应了她手帕交的约定,去陈家那边做客,跟高小诺不一趟儿。 看别人成亲跟自己成亲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自己成亲的时候是满心忐忑,不知未来是什么样子的。 但是看别人成亲就很快乐了,张甫东加个处都被红色包围着,门前贴着红色的贴画,新郎官一家人都穿着喜庆的颜色,脸上带着欢喜的笑容。 新郎官去迎新娘子了,高小诺就坐下跟人说话,自从她跟张甫远成亲以后,其实在县城的时间很短,跟张家人相处的时间也不长,甚至是张家的几个人里,她都不认识几个。 但是问题是,这一趟根本用不着她自己去找话题,张甫远现在是秀才,在县城里秀才就已经是很让人尊重的了,起码张家的人都是巴结的。 高小诺就坐在那,陆陆续续的都有人过来打招呼,就算是她不认识人家,人家也不会让她尴尬。 张家小门小户的,成亲也没有朱三儿时那么讲究,外面根本是不分男席女席的,只有几个比较重要的人在屋子里,比如说张家的族长,比如说张甫远。 院子的角落垒着灶台,大厨真在那里炒菜,香味散发出来。 高小诺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吃大锅菜,从没觉得大大锅菜这么香过。 在新郎官接新娘子回来之前,高小诺就七七八八的把院子里的妇人差不多认清楚了,最后她是跟族长夫人坐在一起。 论在院子里的地位,那肯定还是族长夫人更胜一筹,无论是什么时候,宗族观念都深入这个时代人心里。 不过人也是一种趋利性动物,大家都在巴结高小诺。 这回张甫远一回来没住在张家,反而是住到了高家,可把张家不少人给吓了一跳。 张家对张甫远这个孤儿没什么苛刻,但是要说对他有多好,那肯定也是没的。 这些无论是张甫远,还是高小诺都不在意,但是一部分张家人他们心虚啊! 在他们无视张甫远的时候,是高举人一点一点把他培养成才,可以这样说,张甫远能到现在这个地步,跟高举人的关注密切相关。 这本来也没啥问题,就算是高举人把自己闺女都嫁给了张甫远也没啥问题,反正张甫远说到底都是张家的人,名字在张家的族谱上记着,他有本事了张家人肯定能得意。 张甫远更亲近高家大家也都清楚,也没觉得有什么,但是这回从郡城回来,张甫远没住到张家反而住到了高家触动了不少人的心。 这张甫远…莫不是想要入赘吧? 不怪他们这么想,因为这个时代真的很少有女婿住到丈母娘家的,哪怕是张甫远随后拜访了张家族中的一些长辈,他们也还是不放心。 你想想嘛!本来张甫远就格外亲近高家,高举人拿他当半个儿子,现在他又是高举人的女婿,张甫远他从小都没个长辈叫到,哪里懂得这些道理。 他们生怕张甫远就这么背高家的人忽悠了。如果原先,他们对高家人扶持重视张甫远持乐观态度,现在就是持怀疑态度。 逻辑也挺简单的,你要是没有图谋,为啥对张甫远这么好? 不过不管心里怎么想,在高小诺面前,她们一个两个的都特别老实。 族长夫人问高小诺他们俩人平时在郡城那边都是干嘛? 高小诺就笑着回答平时张甫远都是去上课,没事儿的时候就是在家里看书,她平时也没事,也就是看看书,跟邻居说说话。 高小诺说瞎话,连草稿都不带打的,表情还特别真诚,周围一圈人愣是没一个人发现她在撒谎。 高小诺话音刚落,周围人都其中说她有福气,心中难免的都有点酸。 同样是嫁作张家妇,这日子过的就是有区别,她们辛辛苦苦操持家务照顾公婆,还要体贴丈夫照顾儿女,再看看人家,就天天的看看书说说话,啥事都用不着她操心。 不过酸是酸,倒也没什么不好的意思,她们甚至还觉得高小诺这样是应该的,人家爹就是举人,举人那闺女跟他们能一样吗?那肯定是不一样的。 人家就该是天天养养花看看书,阳春白雪的,能操持家跟她压根扯不上关系好吗? 高小诺这算是起了个头,大家都似真似假的说着自己在家里多辛苦,但其实不经意之间还在炫耀着什么东西。 “就是累啊!好在婆婆对我很好,平时也会为我做事,不像是其他家的婆婆天天就知道磋磨媳妇儿。”一个妇人抱怨。 “谁说不是呢?咱们张家的婆婆哪有不好的?我们能嫁到张家来,也是幸运。” … 高小诺饶有兴致的看着,并不参与话题,觉得她们还挺有意思的。 但是她不想参与话题,也总有人想把她拉进来:“眼瞅着你跟甫远成亲也有半年多了,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要个儿子?” 高小诺…她淡笑着看向说话的妇人:“不着急,我跟甫远还都年轻。” 连房都还没圆呢,要什么儿子?女人越早生孩子越危险,本来生孩子就是一件挺危险的事,何况这还是在医疗水平不怎么发达的古代。 高小诺现在是有想要一个孩子的,她对张甫远的好感已经到了想要为他生一个孩子的程度,但是这绝不包括拿自己生命开玩笑。 想到会有一个结合着她跟张甫远两个人基因的孩子出生,她也是很期待的。 男女都无所谓,但是其实高小诺还是更希望有个儿子,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是她自己经历了古代跟现代两种人生,所以她才更清楚这个时代对女性的束缚有多严重。 她自己能够忍受因为她已经有成年人的心智并且没有其他选择,但是她却不想自己的孩子也要经历这样的束缚。 在这个时代,能投身为男子,那真的是莫大的幸运了。 不过这只是她期望,毕竟这事连影儿都没有呢,就算是有了,孩子的性别她也改变不了。 她只能说,如果是女孩子,她会尽其所能的教会她独立勇敢,在不是特别出格的情况下。 高小诺太明白了,无论对错,你只要表现的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那就肯定是错的,必然会经受他人的排挤。 “怎么就早了?你跟甫远你们俩年纪都算不上小了,也该要孩子了。”这人急切地说。 这是个辈分比较老的长辈,要不然也不敢这么跟高小诺说话。 高小诺心里不耐烦的很,别人怎么样跟你有啥关系吗?她心里不耐烦,脸上表现的也不怎么好看,别人一看就知道她不开心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是长辈,高小诺可能就已经开怼了,但是现在她只是寒着脸不吭声儿,并且从现在开始到宴会结束没再搭理这人半句。 别人可能会背后抱怨她任性,但是却绝不敢在正面说她,这一点高小诺很清楚。 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她的地位更高,如果她自己不把自己放低,那就算是长辈也拿她没什么办法,反而要忍着她。 当然如果她自己放低自己那肯定结果就不一样了,她但凡生流露出一丝歉意或者是隐忍,这人可能会就这个问题对她进行各种说教。 大家都是有眼睛的,看到高小诺不乐意说这个事儿,立马就开始转移话题了。 外头鞭炮噼啪作响,有小孩子围到了门口欢呼,新人到了。 不知道张甫远在屋子里经历是怎么样的,反正高小诺除了那点插曲,其实说她都是非常开心的。 那点插曲她之后就忘了,根本一点儿都没有放到心上。 还吃到了跟记忆中味道完全不一样的大锅饭。 这是什么神仙美味啊!原来大锅饭也能做的这么好吃,高小诺喜欢上那种感觉了。 第59章 过年是一件隆重的事情, 在这个时代过年远比她上辈子更具有仪式感,但是都已经十几年了,该惊奇的都已经惊奇过了,这一切对高小诺来说都是司空见惯。 不一样的是今年身边多了一个人, 所以家里大概是更热闹了一点? 过完年, 张甫远高小诺就打算回郡城了, 高小诺提出来的, 张甫远没什么意见。 她休息的时间也足够长了,这个话本到底要怎么写她心里也有点底了, 其他东西差不多也都准备好了,要开始工作了。 但是这个活儿在家里肯定是不能做的, 且不说那个随时想让她忙起来的娘,就是高举人看见闺女写东西他能不看? 他肯定是要看,然后就会看到他闺女的垃圾文笔, 高举人的才学是实实在在的, 还热爱写诗, 高小诺总觉得高举人要是看了自己写的啥玩意儿,要被自己气死, 自己不在他身边的时候, 他只看成品可能还没什么感觉, 跑到他身边写, 说实话,高小诺没多大底气。 临走的那两天,钱氏终于不逼着高小诺了。 “我知道你是嫌我烦了, 可是闺女啊!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总之你以后长点心,也多注意一下女婿。” “两个人的感情在那里,只能越养越深厚,不能越造越浅薄,夫妻相处需要相互体谅,何况这个世道大多都是女子体量男子,女婿他做的已经足够好了,你也别太得寸进尺。”钱氏说。 先前只知道张甫远对高小诺好,但是好到什么程度,她还不清楚,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生活在一起,足够让钱氏看清楚两个人的相处模式。 还有张甫远平时到底是怎么宠高小诺的,说实话,张甫远他挑不出什么不是来。 但就是因为挑不出什么毛病,所以心里才会觉得不踏实,自古深情多薄情,大多数人只看得到眼前的深情,看不到情浓以后的薄情。 钱氏跟高举人的相处已经足够让人艳羡,但是比起来小两口还是差了很多。 经历了现在,如果将来张甫远没对她闺女这么好了,她闺女能不能接受? 高小诺抱抱钱氏:“娘,你别担心,我心里有数呢!” 到了郡城,张甫远说想要在家里办个酒席,这是他年前就已经应承给同窗的,但是一直也没实现。 正好这刚过了年,郡学还没开学,不少同窗在家里也没事干,正好大家聚一下。 张甫远看着高小诺,眼睛亮晶晶的,等着高小诺的同意。 高小诺就笑:“想办就办呗!又不是什么大事儿,正好也能让我见见你的这些同窗们。” 张甫远于是心满意足,自己盘算着邀请同窗的话,要准备什么东西。 虽然说是酒席,但是他只会邀请几个关系好的同窗们,喝酒倒是其次,主要还是讨论学业,谈谈诗词歌赋,再聊聊人生。 潘叔听说高小诺回来了,让人送来了账本,然后让高小诺去书店一趟,说是把去年的盈利给分一下。 他们的话本卖的相当好,不仅仅是在他们郡城,县城里也卖的很不错,潘叔已经在想着要不要在其他郡开分店了。 “其他郡城的分店你要不要参与?”潘叔问高小诺。 像是下面所属的各个县城,本郡内如果要是有书店的话那就没什么问题,但是起码一个郡要有一个书店,有店才有可能找到合作者,只有合作者多了,才能够挣更多的钱。 高小诺有点犹豫:“我们是不是步子太快了?” 目前为止,他们书店总共出了两系列的话本,两个系列都已经发行两本,然后书店里的人正在筹备第三个系列的话本。 也就是说,现在他们总共也就出了四本书,当然,这四本书都卖的非常好,都是在全郡城范围内流传,并且很受欢迎,也有些别的郡进过去。 这四本书已经足够让他们在书店的投入全部回本,高小诺前期头在书店里的那些钱,基本上也都挣回来了,可以预见的是,就这么接着发展下去,书店绝对能挣很多很多钱。 在这样的情况下,潘叔想要开分店也无可厚非,但是高小诺还是觉得他们的步子可能迈的太大了。 在本郡城内,他们的脚步还没有完全立稳。 李家书店以及联合的几家书店出的话本也很受欢迎,比起来他们,弱点也只是没有在其他县发行而已。 除了李家书店,还有其他家书店看到出话本集挣钱的速度,估计也都是有点心动。 高小洛是觉得,不如再出两本之后再考虑其他郡城的事情。 “不早啊!你还是太年轻,不明白这个道理,任何东西发展都是要看时机的,看准了时机,挣钱就很容易,生意做大也很容易。看不准时机,投入再大的本钱也是白搭,显然,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潘叔眼神沧桑。 大家都是聪明人,他们这边第二个话本集刚出的时候,郡城里已经有人开始出话本集了。 那其他郡城呢?各个郡之间又不是完全不联系的,他们一时不知道没注意,不可能一直都注意不到。 等他们注意到了,他们再想在其他郡城扎下脚就没那么容易了。 话本集这个东西,其实还是看先手的。 李家书店出的那个话本集,潘叔个人还是挺喜欢的,跟他们他们的第一系列话本集比起来,差的也不是很多。 但是在大家眼里,他们家出的就是正宗的,李家书店出的,那就是仿造的。 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家是先出的,先来后到的观念在大家脑海里根深蒂固。 想要把话本的事业做大做强,只是一个郡的话,远远不再潘叔眼里。 他们家本来就是本省内的大盐商,做生意是做到全国去的,他从小耳濡目染,觉得自己要是做生意的话,起码要覆盖本省吧? 高小诺用一种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潘叔。 潘叔哈哈一笑:“反正就是这个道理,你信不信叔都无所谓,就算是你不参与其他郡城书店的建设,你肯定还是有分红的。”就是没现在这么多而已。 其实潘叔完全有那个本钱,不需要高小诺的投资支持,高小诺都把自己投入的本钱给挣回来了,潘叔肯定是挣的更多。 只不过当初是高小诺把他拉进这一行,潘叔觉得自己肯定是要带上她的。 高小诺于是就不再犹豫:“不知道潘叔,你是先打算开一个分店,还是一下子全开了?” 这个肯定是要打听清楚的,如果要是一下子全开了的话,那她肯定就不插手了,毕竟她没那么多的本钱。 她现在手里的钱也就只够开一家书店而已。 “肯定是一家书店啊!每一家书店的新开都要跟当地的书店老板谈好联络好,我现在手底下又没有合适的人干这种事儿,还是要我亲自动手。”潘叔说。 高小诺就笑:“那成,我参与,去年分红的钱你也不必给我了,告诉我还需要多少钱,我看看我拿不拿的出来。” 潘叔就说不必,这些就已经够了。 然后高小诺又跟潘叔签了一个合同,后面这个书店她的股份要更少一些,两个人三七分,高小诺三潘叔七。 在本郡城的话,高小诺虽然说不经常来书店,但是有些事情她还是能够做的,开始的时候确实也帮了很多忙。 但是如果要是到其他郡城的话,那就需要潘叔全盘操持,然后本钱两个人平分。 这样的话,其实高小诺还是觉得自己占了潘叔的便宜,但是潘叔已经决定了。 回到家,高小诺就跟张甫远说了这事儿。 “我当初能把潘叔找过来,真的是我的幸运。”高小诺感叹。 上哪里能找到这么一个人?有本事又厚道,明明自己付出的更多,却仍旧能够把同伴的一丝一毫付出,记在心里。 “我可真是太幸运了。”她发自内心的说。 虽然说穿到古代不是什么开心的事儿,但是说实话,自从穿越了以后,她的运气就挺不错。 虽然说不怎么靠谱,但是地位足够,又足够疼爱她的父母,一个能够让她喜欢,又能够支持她的丈夫,现在还有一个能够让她信任的同伴。 “这不是幸运,是你的眼光好。”张甫远严肃着一张脸,摇着头说。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幸运?出生如何且可以说是幸运,但是找同伴这种事老天爷肯定是没办法帮忙的,这是人自己的问题。 交什么样的朋友,用什么样的眼光交朋友,这是人需要选择的,绝对不是一个幸运就能够概括的了的。 就像是张甫远,他是平易近人的,但是也仅限于他所看重的人,郡学里那些虽然考中了秀才功名,但是平时看起来就爱投机倒把的人,张甫远他向来敬而远之。 品性高洁的人很难交到人品低下的朋友,大概就是这么个道理。 高小诺就转头看他,笑靥如花:“那夫君觉得我是个怎么样的人?” 她语气调侃,声音也不怎么正经,张甫远的耳朵尖红了起来。 “夫人…夫人…” “夫人怎么样?难不成让你说我是什么样的人有这么难?”高小诺慢慢逼近。 张甫远不自觉地身体后仰,他正坐在椅子上,一仰就贴到了椅背。 二丫正好端着茶进来,看见屋子里的这幅情景连忙退了出去,还特别贴心地关上了门。 就是关门的声音有点大。 嗯,就是这样。高小诺有点遗憾地想着,把那只可爱的兔子给吓回来了。 这只兔子本来已经傻傻的呆呆的超级可爱了,这么一吓反而是恢复了理智。 第60章 “老爷, 听说你要办酒席?”侍棋问张甫远。 张甫远慢悠悠的翻了一页书:“是啊!怎么了?” 侍棋仿佛是用足了勇气:“要不这件事就交给我办吧?” 侍棋想好了,作为一个奴籍的人,最主要的就是要有一个好主子,现在他有好主子了, 那他就想学习更多的东西充实自己。 连二丫那个傻丫头都在学习识字, 自己为什么就不行呢?他原先觉得, 作为一个书童, 他只要跟在张甫远身后,然后伺候张甫远就足够了。 但是二丫的行为让他反思了一下自己。 张甫远将来必定会走的更高, 也需要更多更有本事的人才,他要是什么都不改变, 那估计就真的只能当一辈子的书童了。 虽然说给张甫远当书童也不是什么多难受的事情,但是他觉得他可以做的更多。 张甫远终于抬起了头,用欣慰的眼光看着侍棋:“当然可以。” 他喜欢这个努力奋发向上的氛围, 家里的所有人都在为了变得更好而努力, 不仅仅是他跟高小诺, 还有侍棋二丫。 他从来不爱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除了高小诺以外他也很少为其他人的事情操心, 所以哪怕是侍棋跟了自己这么久, 在他自己没有提出的情况下, 他也不会想着去帮侍棋做什么事情。 但是妻子的做法跟她是完全相反的, 她鼓励自己的丫鬟变得更好,于是他就难得的注意到了侍棋。 侍棋跟二丫不一样,二丫是从小都过惯了苦日子, 然后自己是什么本事都没有的。 侍棋从小学的东西就挺多的,身上的技能也不少,张甫远就算是注意到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帮他什么,毕竟人家自己的事情只有人家自己清楚。 现在侍棋自己愿意改变,那就再好不过了。 潘叔终于要出发了,高小诺为他送行,他意气风发的样子让高小诺觉得恍如隔日。 好像潘叔懒洋洋的窝在柜台后面看书的样子还就在昨天,这不到一年的时间,潘叔好像换了个人一样。 谁都难以想象,在半年以前那个颓废又有点潇洒的老男人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意气风发,壮志满酬。 潘家书店的编辑群体已经基本上完成,现在潘家书店没有高小诺也能继续运行下去,所以,即便潘叔走了,高小诺她仍是没有必要天天都去书店。 但是出于某种责任心,高小诺在潘叔走了以后基本上也是天天到书店打卡。 编辑们在外面审核稿件,高小诺就呆在她的小屋子里写话本。 张甫远很舍不得,但是现在书店二楼的人太多了,所以,张甫远也不能像上次一样天天过去。 高小诺为自己画了一副画像,虽然说不怎么好看也不怎么像,然后理直气壮地挂到了张甫远的书房里。 “你看到了这幅画像,就像是看到了我一样。”高小诺得意洋洋的说,觉得自己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儿! 张甫远看了眼她给自己画的自画像,勉为其难(欢天喜地)的收下了。 然后高小诺还舍不得走:“要不我再给你画一幅画像吧?我在书店那边其实也很想你,看到了画像就像看到了你一样,怎么样?” 张甫远又看了眼她的自画像,坚定的摇了摇头。 高小诺耷拉下了脑袋,很是失落的样子,这让张甫远觉得自己做的好像有点过分。 “我可以为自己画幅画像。”张甫远说。 “那你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吗?”高小诺笑着问。 张甫远这个超级直男,平时连镜子都没有照过,高小诺有理由怀疑张甫远对自己长啥样子,完全不清楚。 张甫远含着笑点了点头:“这个我还是清楚的。” 高小诺于是就相信了:“那你明天把你的画像给我,好不好?” 高小诺在书店里一向是男装示人,所以她自己觉得书店里潘叔招的那几个人都不知道她是女生。 不过其实是有一个人知道的,就是孙执,为了过来当个编辑,孙执可是费了老鼻子劲儿了,也基本上与父亲闹掰了。 他觉得有点对不起老父亲对自己的期望,但是这其实是最好的选择。 虽然说现在他跟他父亲的关系僵硬一点,但是将来肯定会好的,大哥也不会难过了,母亲也不用纠结,自己也不用勉强自己。 嗯,至于不满意的爹,那就让他不满意着吧!这些年,向来是他自己满意,别人的感觉都无所谓,总要让他吃一回亏的嘛! 他老爹开口了,说是如果他出了家里的门,那就不再是孙家的儿子,家里也不会再给他任何钱。 然后孙执就义无反顾的走了,他回家的时候就早就预料到他爹会怎么做了,所以他做了准备。 现在他住在他自己特地买的小院子里,虽然不大但是他一个人生活已经足够,母亲不放心他,所以请了个老仆过来照顾他。 然后自己亲哥还偷偷的给了自己钱,他手里还拿着潘家书店发给他的工钱,这点钱虽然他以前从来不放在眼里,但是现在这些都是他自己挣的钱了,以前是他爹给的钱,那性质能一样吗?肯定不一样啊! 孙老板会发现,以前花钱大手大脚的小儿子,现在花钱格外节省。 孙执算是个古代宅男,虽然说叛逆,并且从不把钱放眼里,但是那些狐朋狗友,他是从来没有的。 他这人也挺直,不怎么容易跟人交往,但是跟他关系好的那就是关系真的好,也不在意他被家人赶出来了。 综上所述,孙执觉得离家以后的日子真是太逍遥了,没人逼着他继承家业,也没人在他们边上瞎念叨。 潘家书店话本本来就多,对他来说,这简直就是天堂,不仅可以免费看话本,并且还可以提前看到别人都看不到的话本。 这小日子真是过得逍遥极了。 不过虽然现在是一个穷比,但是孙执却听过年前潘家书店的二老板高小诺有关的流言。 不过高小诺在书店都是以男装示人,所以他也不会多嘴,这算是他一个人的小秘密。 高小诺平时表现的也挺平易近人的,书店一共请了四个人,孙执,王欣还有另外两个。 另外两个人跟高小诺关系挺好,孙执是知道她是个女孩子所以很少跟他说话,王欣觉得他是个男人并且还是自家老板所以刻意保持距离。 本来高小诺对王欣一个女孩敢来书店应聘就十分敬佩,然后又知道她很得潘叔的看中,所以还是挺想跟她做朋友的。 不过人家对自己避如蛇蝎,高小诺肯定也不会凑上去热脸贴冷屁股。 她基本上的日常就是每天构思自己的话本要怎么写。 这个话本第一男主的人设是个鬼,还是鬼王,然后因为奇遇并没有受戾气的影响丧失理智,对人世间的东西也并没有其他鬼那么反感。 他有作为人时的记忆,甚至觉得自己就是个人,一个能看见鬼,并且鬼也害怕的人。 作为一只有理智的鬼,男主当然不会被困在一个地方。 首先要设定一个时代,这个时代,一定要民不聊生,厉鬼横行,所以诞生了除鬼师这么一个职业。 第二男主就是一个除鬼师,一个以斩尽天下厉鬼为己任的除鬼师。 然后第一男主刚刚恢复意识的时候,闹出了一些动静,当地的人请来了除鬼师,也就是第二男主前来除鬼。 这个时候的第二男主刚刚才出师,所以尽管天赋异禀,也还是拿第一男主没办法,他不甘心啊!于是就跟着第一男主。 然后一人一鬼就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通过这段旅途,第二男主终于意识到并不是天下所有的鬼都是需要除掉的,也并不是每个鬼都作恶多端。 潘叔看过高小诺的大纲,然后建议高小诺把第二男主改成女主,那这就是一个打着灵异皮子的谈恋爱的故事。 然后高小诺笑嘻嘻的拒绝了,因为她觉得两个男主才更带感。 什么爱情?那都太俗了,兄弟情才会让人觉得感天动地啊! 大纲已经打好了,高小诺决定动笔,年前她已经看了很多有关于鬼的话本。 这个时代关于鬼的话本还是挺吓人的,大多都是以人为主角,以鬼为主角的还是挺少的。 这个人开场的时候肯定特别弱小,弱小的随便来只小鬼都能捏死他,然后随着故事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强大。 高小诺独辟蹊径,第一男主开局很强大,附近的鬼没一个是他的对手,然后还自带金手指,有记忆还有理智。 然后第二男主开局的时候也算不上是弱小,只能说是没第一男主强大。 虽然说这是一个有关于鬼的话本,但是其实高小诺没想写的有多恐怖,毕竟太恐怖了,她自己也害怕。 然后最最重要的就是人设,高小诺做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反转,第一男主虽然说是鬼,但是却是一个佛系青年,那种不杀生随便去哪里都无所谓的佛系青年。 第二男主是个除鬼师,一个五大三粗,看起来很暴躁,但是又有点心软的少年,没错就是少年,一个白白嫩嫩长得像包子的少年。 但是无论两个人人设怎么样,他们俩一定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帅! 这是颜狗的坚持。 第61章 这天一大早, 侍棋就忙活了起来,马婶子跟二丫都给他帮忙。 读书人办的就有些跟平常人家的酒席还是有些不一样的,虽然说侍棋没自己办过,但是他跟着张甫远去过别人家参加酒席。 张甫远请的人不多, 所以桌椅板凳的也用不了什么, 饭菜他亲自跑到饭馆里去定, 然后还要有一些糕点水果。 现在这个季节水果价钱都贵, 所以象征性的摆上一点就行了。 酒食不在多,够吃就行, 酒要比食物重要,然后就是要清雅, 景色要过得去。 为此,侍棋提前两天就开始打扫院子了,本身他们租的这个小院就比较偏向读书人的风格, 他们在这里住了半年, 又在中间添了不少小物件, 多了些生活气息,却没有减少它的书香气。 侍棋再这么一整理, 高小诺瞅着都觉得舒服多了。 高小诺还挺稀奇, 张甫远这个人比较喜欢参加这些东事情, 但是应该是不怎么喜欢办这种宴会的。 张甫远笑得羞答答的:“他们说想见见你。” 高小诺的心软的不行, 于是这天就没去书店,跟张甫远一起在家里等着他同窗的到来。 先到的是朱三,他不放心张甫远, 也不放心高小诺,夫妻俩人都没办过酒席,怕他们俩办不好,甚至先前朱三儿还提过,直接让他们家管家过来帮忙。 当然不是他府里利的大管家,不过当时侍棋,已经把这个差事给讨过去了,张甫远没同意。 虽然说就算是没有侍棋,他也不会同意的。 他虽然说很少沾染这种事情,但是从小能把自己养大的人,这种事情要是做不了,他早就饿死了,他还没那么没用。 朱三来到张家,然后绕着院子走了一圈,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虽说算不上是多好,但是起码不至于损了张兄的面子。” 说是大家一起喝酒作诗,其乐融融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主家没将这事办好,那可是要遭人嘲笑的。 “那你的要求可真不低。”张甫远笑着说。 他这院子本来就不大,院子里也没什么名贵的景观,所有的东西是廉价且平实的,朱三儿看不到眼里,张甫远却觉得侍棋办的已经足够好了。 “哈哈哈,习惯使然,张兄莫怪莫怪。”朱三儿笑着说。 不一会儿人陆续续的都来了,大家手里或多或少的都提着点东西,也算是表明自己并没有空手过来做客。 张甫远的这些同窗们也终于如愿以偿的见到了传说中的高小诺。 没见到高小诺的时候,凭着高小诺那不怎么好的名声,他们以为这应该是个长的异常貌美,并且还具有侵略性的女子。 但是等他们亲眼见过,却知道,纯粹是自己想太多。 貌美是貌美,但是人看起来很平和的样子,甚至是有点温婉,看起来落落大方的,若是只看这人,完全是想象不到她的名声有多差。 读书人嘛!或多或少的都有点看脸说话,往上说,朝廷录取人才并不仅仅是学问过得去就可以,还要容貌堂堂。 这种观念自古至今都有,所以大家都受到了影响,看到高小诺的样子,他们一瞬间就明白了,为啥张甫远当时那么生气。 这样的一个女子,怎么会像传言所说的那么不堪呢?估计是以讹传讹罢了。 名声对一个女子来说这么重要,高氏是张甫远的妻子,如果是明明知道外面有人在造自己妻子的谣言,却没有任何行动的话,那怎么能说是大丈夫呢? 所以,张甫远的这群同窗们一瞬间仿佛是明白了所有,然后纷纷以调侃的目光看向张甫远。 高氏还在这里,那些不着调的话他们当然不会说,不过只是看看的话,是没什么问题。 高小诺跟众人打过招呼,看出来她在的话大家都有点拘谨,于是告辞。 她没回自己屋子,反而是出了院子,张甫远笑着跟她告别,高小诺悄悄跟他说让他在家里好好玩。 小两口浓情蜜意的,看着就知道俩人感情好。 “弟妹,这是去书店了?”有人问,大家基本上都清楚,高小诺跟人合伙开了个书店。 张甫远微微颔首。 “弟妹巾帼不让须眉啊!”有人夸奖说。 张甫远丝毫不客气地接受了大家的赞扬,替他小妻子收着,等高小诺回来了,他可以学给她听,高小诺听见了一定很开心。 无论大家承不承认,颜值就是这么重要,如果高小诺长得没那么好看,估计他们现在不会觉得她巾帼不让须眉,只会觉得她没事瞎作。 高小诺在家里穿着女装,出门之前总不能再特地换身衣服,于是她就这么穿着女装去了书店。 !!!王欣快吓死了,啥情况呀?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二老板会是个女的? 最惊吓的还不是王欣,而是另外两个人,他们两个平时跟高小诺交流的最多,处的也最近。 然后你现在告诉我,这是个女的?两个人赶快回想,自己有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举动? 男女七岁不同席,现在的世道相对开放一点,可是这种观念还是在人心里边打不破。 答案当然是没有的,男子之间的相处难免肢体碰触,不过高小诺她有刻意避免过,别人不知道她是女生,她自己知道。 虽然说上辈子男女之间肢体碰触压根算不了什么事儿,但是到底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几年了,她也有点受影响。 何况她总不能在书店里,男装一辈子,时间到了,自然要告诉大家自己的真实姓别的,这种会让大家不开心的动作,自然还是没有的好。 其中,最淡定的反而是孙执,因为他早就知道了。 “怎么啦?大家都不认识我了吗?”看着大家目瞪口呆的样子,高小诺微微笑。 “没,没,就是没想到。”先开口的是王欣。 她眼神亮晶晶的看着高小诺,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二老板竟然是跟自己一样是个女性,这是个惊喜,天大的惊喜。 自从她选择在潘家书店工作,就不停地受到附近邻居以及自己母亲的打击。 她在此之前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所以勇往无前并不害怕,只是有的时候会觉得有点孤独。 直到她把自己第一个第二个月的工钱拿回去,放到了母亲手里。 潘家书店的待遇很不错,她又受到潘叔的看中,所以她的工钱很多男人都比不上。 那天她对自己的母亲说:“娘,我自己能挣钱,也能养活咱们俩,所以为什么要找那些男人呢?我觉得我可以配得上更好的。” 她母亲那天哭了,摸着她的头发,两个人像是回到了当初在村子里相依为命的时候,从那以后,她母亲再也没有逼过她。 她以为这条路,她会一个人走到底,万万没有想到,她还没走两步就碰到了高小诺。 妹子的眼光有点火热,看的高小诺有点心虚,不晓得这妹子又脑补了啥东西,明明先前避她如蛇蝎,现在看自己就像看这块美味的蛋糕一样。 这种感觉让高小诺很没有安全感。 高小诺看向两个现在还有点不可置信的兄台:“抱歉,之前为了方便,我一直以男装示人,希望你们能够接受。” 不接受也没办法,难不成还能罢工吗?潘家书店的待遇那么好,他们怎么舍得? 嗯,其实可以换个思路来,本身他们的同事里不就有个女性吗?多了个女老板也不是那么不能…接受的事情!对,就是这样。 孙执在一旁看着,觉得这副场景比话本里都精彩。 跟大家寒暄一番,高小诺回了自己的小办公室,然后王欣屁颠屁颠的跟在她身后。 高小诺坐下,无奈的看着王欣:“跟我到这里,你想说什么呀?” “您…”王欣张嘴,却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好。 高小诺温和而又包容的眼光落在她身上,王欣觉得自己现在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过几天我可以带着我的丈夫过来,让你们看看。”高小诺好像是不经意的说。 “您有丈夫?”王欣惊讶。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跟我丈夫已经成亲快一年了,如果不是因为他,我也不会拿到郡城。”高小诺提起张甫远,眼睛里像是有光一样。 王欣笑,高小诺发现她竟然有虎牙,王欣长的不好看,甚至是可以说有点丑,但是她笑的时候还是挺可爱的。 高小诺想揉揉她的脑瓜壳,然后忍住了自己的想法。 王欣的经历,高小诺听潘叔说过,她也挺心疼这个姑娘的,不仅心疼,别怕她将来走了岔路。 所有的女孩子都配拥有爱情跟婚姻,高小诺很相信这个,并且越来越信。 如果是在一年前高小诺认识王欣的话,估计会赞同她这辈子都不要结婚,只能挣钱能养家的,为什么要找个男人来膈应自己? 并且这个时代的男人十个有八个大男子主义,还有一个特别大男子主义,好苗苗百里难挑一。 但是现在的高小诺不这么想,选择不成亲是一种勇气,再可以不成亲的情况下,选择成亲,那更是一种勇气。 那个百里挑一的好男人,说不定就撞上了呢? 碰到了渣渣怎么办?那当然是合离啊!都敢不成亲了,难道还会惧怕合离吗? 高小诺害怕王欣会这样单身一辈子,可能凭借她自己,她也能过得很好,但是高小诺觉得如果这样的话,肯定会留下遗憾。 第62章 高小诺差不多在书店呆了一整天, 这一天,她没有像平时一样窝在她自己的小书房,而是到了大厅跟大家一起办公。 向来气氛比较和缓的大厅,有了高小诺以后, 刚开始有点尴尬, 大家都战战兢兢的不敢说话。 就像当初她刚来书店, 大家刚认识她的时候差不多。 高小诺有点无奈, 又觉得有点好笑,大家好像是好不容易交付了信任的小动物一样, 这么一吓,又缩回自己窝里了, 说实话有点可爱。 不过,爱看话本的人大多都有一个特性,脑洞大并且接受能力强, 换句话说也就是所谓的心宽。 中午的时候, 高小诺自掏腰包, 请大家去吃了一顿饭,就在书店旁边的小馆子, 也没花多少钱。 大家喝汤吃菜, 然后一顿饭过去, 好的又像之前一样, 仿佛上午的疏远都不存在一样。 唯一的不同就是,原先跟高小诺最谈得来的两位仁兄,现在还是恨不得离高小诺八丈远, 虽然说是稍微掩饰了一下,然后原来视高小诺为洪水猛兽的王欣,反而转变了态度。 高小诺在二楼,跟同事们一起工作的时候,二丫就在一楼向帐房先生识字。 二丫的进度不差,现在已经差不多把常用字都认识完了,正在学念三字经。 她刻苦的很,除了平时跟在高小诺身后,还有在家里帮马婶子干活以外,基本上都捧着一本书在那里说说念念的。 张甫远对她这样的学习态度十分赞赏,说二丫说不定将来学问上比侍棋还要强上一些。 他这话是当着侍棋的面说的,把侍棋说的又羞又臊的,难得的也刻苦了起来。 侍棋原本就识字,但是在这方面却向来不甚用心,他自己觉得他又不用做学问,识字也只是为了平时做事的时候能方便一些,现在的水平已经足够了,并不需要继续学下去。 其实即便是张甫远这样说,他的观念还是没有改变的,只是他清楚自家老爷喜欢刻苦的人,做出来这副姿态只是为了讨张甫远的欢心而已。 高小诺差不多在书店里呆了一天,她跟大家一起下班,接上沉迷于学习不能自拔的二丫。 账房先生调侃说:“这丫头天天这么学习,老板您可要多付我一份工钱啊!” “哈哈哈!应该的应该的。”高小诺一口应下。 账房先生只是开玩笑而已,听高小诺答应了,他反而不好意思起来,连忙摆手:“老板,你可别当真啊!我只是开玩笑的。” “这哪能当作是开玩笑的?本来就是应该的事情,只是我先前一直没想到罢了。”高小诺说,并且真的打算自掏腰包再付一份工钱。 人家劳心劳力的教二丫读书,多付一份工钱也是应该的。 二丫顿时脸蛋就涨红了,不过她生的黑,所以也不怎么显。 回去的路上,二丫期期艾艾的,高小诺觉得她有话要说,顿时有点稀奇,问她想说什么? 然后二丫就开始坑坑巴巴的说,她可以自己付自己的学费。虽然说是卖身到张家的,但是其实高小诺还是给了她工钱的,虽然说不多,但是每个月的工钱二丫都小心翼翼的放好了。 这些钱,她本来是打算等将来赎了身,用来自己安身立命的,不过现在她愿意掏出来。 高小诺哭笑不得,同时又觉得有点窝心,这个丫头别看平时话不多,但是确实是个贴心又善良的,就是可惜了命这么苦:“哪用得着你掏钱?你是觉得我出不起这个钱?”高小诺反问。 二丫脸又红了,连忙解释说自己不是这个意思。 高小诺当然知道她不是这个意思,但是这会儿她佯做不快的加快了脚步。 二丫跟在她身后耷拉着脑袋,觉得自己做错了事情。 家里的人都已经走光了,院子也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除了院子里多了几株耐寒的植物之外,跟先前并没有什么区别。 马婶子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了,侍棋呆在书房门前,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高小诺推开书房的门,果然,那个人正在专心致志地读书,听见开门的声音,他抬起了头,然后冲自己笑。 侍棋看着夫人进了书房,再扭头就看见了蔫了吧唧的二丫。 这丫头的脸色有点奇怪,好像很失落又有点后悔的样子,侍棋顿时好奇了,他偷偷的走到了二丫身边,这丫头竟然没有发现他,于是侍棋不客气地敲了二丫一个脑瓜崩:“想的这么着迷,想什么呢?” 天色已经有点晚了,书房里也有点昏沉,高小诺把油灯点上,张甫远也许是看书看的太认真没有发现:“不怎么亮了,别读了,对眼睛不好。” 张甫远摇摇头:“我今日都没怎么看书。” 平时要是去别人家参加酒席的话,他只需到时候到地方,然后到时候回来就可以,远远没有现在这么费心,从早上到大家都走,他基本上没有时间看书。 到了郡城以后,张甫远爱上了参加诗会,他爱看别人作诗,也喜欢同别人一同交流思想,但是看书这个他一直没有放下。 今日看书的时间不够,所以他就有点自责。 对于张甫远的这点小固执,高小诺爱的不得了,所以也不强迫他,坐在他身边陪他看书。 张甫远看的书籍是有关于策论之类的,这些书原本高小诺是看不进去的,但是因为是陪着张甫远看,他便能看的进去了。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就这样安安静静的,一直到马婶儿说可以吃饭了。 “今日晚间看书了,明日我们要做两遍儿眼戏。”高小诺说。 眼戏也就是所谓的眼保健操,自然是她教给张甫远的,高举人就有点近视,离得稍微远一点就看的模模糊糊,张甫远原本也有一点儿这个毛病。 不过自从她嫁过来以后,谎称自己从某本书上看到的眼保健操,可以缓解这个问题。 原本张甫远是不信的,不过高小诺强烈要求,张甫远也就随着她去了,但是这样做了两三个月以后,他的毛病确实是有所缓解,从那以后做眼保健操就成了夫妻两人的日常活动之一。 张甫远点了点头,说是可以。 吃了饭,他慢吞吞地放下筷子,拿着手帕又擦了擦嘴角,这才开口:“有件事我想跟你说说。” “什么事?” “我今日听同窗们说,柳夫子,他辞职归乡了。”张甫远说。 高小诺仔细回想了一下,才想起来这个柳夫子是何许人也,当初书院里有个夫子看中了张甫远要讨他做女婿,听说后来在流言那里也加了一把火。 不过这事儿早就已经过去挺久了,高小诺日子过得舒舒坦坦的,早就把这点糟心事儿给忘掉了。 “为何辞职?”高小诺好奇地问。 为了当初的事儿?他们都没对这件事情多加责怪,柳夫子一家就算是自责,也没必要做到这个程度。 高小诺听张甫远说过,这位柳夫子为人还可以,教书也不错,在郡学里当个夫子,虽然说算不上是个多好的差事,薪酬算不上多,但是起码名声是非常好的,很多读书人就好这一口。 这干的好好的,为何辞职? 张甫远抿了抿嘴:“是为了他闺女。” 柳夫子走之前给他留了一封信,说是女儿已经悔改,自己想回老家为她找个如意夫婿。 郡城里,大家基本上都清楚这位柳姑娘曾经倾慕张甫远,他很难再找到一个如意郎君。 他不可抑制地对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这位姑娘产生了一种反感的情绪,这种反感的情绪,就算是当初知道这位姑娘执意要嫁给自己的时候都没有过。 当初传言这位柳姑娘倾慕自己,这本来应该是件挺麻烦的事情,但是因为张甫远本人对这件事情一点想法都没有,所以别人再怎么想也没影响到他。 说他对这位柳姑娘,他压根连见都没见过,更别提有什么多余的情绪了。 当初张甫远没想这么多,这事,虽然说闹得大家都不怎么开心,但是最终也算是圆满解决了。 在张甫远看来,柳夫子仍旧是自己所钦佩的夫子,毕竟柳夫子除了最开始的时候问他一句也没干过什么。 今日,别人一说柳夫子为了柳姑娘辞职归乡,他又看了信,就明白了很多事情,张甫远对于人事上并不是不精通,只是很多时候他都懒得想而已。 这位柳姑娘,为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不但浪费自己的时间,还影响了自己的父亲。 他还觉得,柳夫子之所以辞职,跟自己也有那么一点儿关系。 高小诺看出了他的想法,白了他一眼:“你在瞎想什么呢?这事情无论怎么样都是人家自己的选择,你是拿刀子逼着人家了,还是怎么的了?你没有我也没有,这事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就是高小诺的想法,当初那事闹的最大的时候,高小诺也有想过去书院找一下这位柳夫子,不过这都是已经过去的事情了。 何况就算是当初,他们夫妻俩也没有对不起谁,从头至尾都是柳家人的一厢情愿,仔细说起来她跟张甫远都是受害者。 张甫远就笑:“我只是有点惋惜柳夫子而已。”更多的是没有的,也许会有一点自责,但是这点自责也仅仅只针对于柳夫子。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柳夫子确实是个好老师,平时对他也颇为照顾,所以他才会有这样的感觉。 尤其是,在柳夫子的信中,又明言说这事跟他没啥关系,自己只是为了私事所以辞职,然后叮嘱张甫远好好读书,不要为了此事而苦恼。 第63章 舒心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的, 在不知不觉中,窗外的树已经被染上绿色,春天来了。 高小诺闲着无事,打发心情一样的去了郡城里另外几家书店, 各种各样的话本玲琅满目, 其中话本集占了半壁江山。 停留在话本那边的人也很多, 虽然说从前也说不上是萧条, 但是起码现在兴旺了很多。 高小诺突然之间意识到,自己还是小瞧了这个时代的人对话本的需求。 她也庆幸当初选择了这个职业, 顺应时代的发展的职业当然是最好的。 以王欣为首,四个编辑小团体也更加努力, 陆陆续续又出了几本话本集,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主体,唯一的相同点就是话本集里每一个话本都是精品。 潘叔自己对话本有一种执着, 他是真的热爱这个东西, 愿意为此付出自己的努力, 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特性,他招的人也都是宁缺毋滥的性子。 于是, 虽然说在这一两个月的时间里, 郡城里陆陆续续又出了好多话本集, 潘家书店的话本集仍然是一马当先。 爱看话本的读者们, 到了各家书店,首先看的一定是潘家书店出了话本没有。 随着时间的发展,他们出的第一系列的话本集里的话本也都陆陆续续的完结了, 如同高小诺的那本厨神。 对于完结了的话本,高小诺建议出单行本。 第一个话本集里,除了高小诺的,每一本的作者都是很有名气的那种,他们的话本大多都不愁卖,每一本都有不少的拥趸,出单行本的话绝对会受到大家的欢迎。 现在高小诺也不是当初那个一点儿名声也没有的小作者了,由于话本在那个话本集上刊登,不少人看到了高小诺的话本,并且爱上了高小诺的文风。 她跟那些大神们还不一样,毕竟在郡城的人看来,厨神只是这个作者的第一本话本,然后就能写的这么出色,虽然说不是没有缺点,但确实是足够优秀。 可以预见的是,这个作者将来一定会为他们带来更多更多的好看的话本。 潘叔不在,剩下的几个人开了小会,一致赞同了高小诺的建议,其中孙执格外开心。 “也不晓得你开心个什么劲儿?这个系列话本集不是每一本你都有吗?”同事疑惑的问。 孙执在书店这边也绝对是个异类,潘叔招的都是挺爱话本的人,不过大家目前在潘家书店工作,看话本自然是免费,所以大家自然就不爱自己再掏钱买书了。 孙执就不一样了,他才不耽误自己工作的情况下,已经差不多把楼下书店里卖的话本都给看了个遍,看到好看的他还会买,自己特别喜欢的买一本还不够,买好几本。 问他,他就笑眯眯地说自己留着收藏。 他说的是实话,大家实在是也想不出来他买这么多话本回去有什么其他的用途,所以也不怀疑他说谎。 不过正是因为说的都是实话才会奇怪啊!在自己不缺话本的情况下,买这么多话本拿回家收藏,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干吧? 于是大家都猜测孙执肯定特别有钱,毕竟有钱人的想法,他们也不懂。 曾经特别有钱,目前是个一无所有穷光蛋的孙执…反正他也不解释,别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呗,跟他也没有多大关系。 “别忘了厨神那本给我留上个十本…不,二十本!”孙执嘱咐,同事点点头,他这话正好被高小诺听了个正着。 高小诺??原来这个看起来高冷的家伙竟然是自己自己的书迷吗? “就是不知道这位南柯先生到底是何许人也?也没有留下地址,咱们想要联系他都联系不成。”同事说。 出单行本的话,肯定是要取得各位作者的同意的,但是现在问题是高小诺并没有留下自己的地址,毕竟当初她是直接把话本给了潘叔的。 可是别人不清楚啊! 这些日子高小诺跟人一起办公,大多数时候她都是在自己的小办公室里,如果要是在外面的话,她从来不写话本。 倒不是因为刻意保密,只是被大家看到自己写话本有点不好意思罢了。 然后阴差阳错的,到了现在大家都还不知道,她就是那位南柯先生。 南柯先生是高小诺的笔名,作为一个起名渣,她可是想了许久才想了这么个名字。 南柯南柯,顾名思义,取自于南柯一梦这个成语,也算是她对自己上辈子的纪念,就像是一场梦一样。 在这边的日子久了,高小诺对上辈子的记忆也开始渐渐变得浅薄起来,可能有一天她会忘记了上辈子的事情。 潘叔来了信,说是外面的事情都已经办的差不多了,第一家分店自己马上就能放手,所以马上就要回来了。 高小诺收到信的第二天去了潘家,去找潘叔的妻子冯氏,冯氏的性子娴静无争,高小诺去的时候,她正在绣花。 高小诺贝丫鬟请进去,她放下手中的东西,高小诺撇了一眼,是一只栩栩如生的画眉鸟。 “花婶儿的手艺可真不赖。”高小诺发自内心的夸奖。 或许是因为自己不擅长针线的缘故,高小诺就格外佩服这些针线好的人,以前她见过针线最厉害的是她娘钱氏,现在或许还要加上的冯氏。 冯氏脸颊微红:“你就别再打趣我了,只是随便玩玩罢了。” “怎么能说是打趣呢?我可是发自内心的,花婶的手艺好,还不许人说了?” 冯氏被她夸得心花怒放,不过她有些许害羞,就算是开心,也表现的很是矜持。 “花婶儿,你可以接到潘叔的家信?”高小诺问,她这一趟就是为这来的。 按理来说,潘叔既然写信了,那也应该给家里写了,不过以防万一,高小诺还是过来了。 冯氏就浅浅的笑:“自然是接到了。” 高小诺:“那看来我这是白来一趟了。” “怎么就白来了?我也惦记着你呢。”冯氏说,然后进了内室,然后捧出了一本书。 高小诺眼尖,看出来了,这是一个话本集,再加上那充满特色的封面,是自家出版的没毛病了。 “花婶儿不是向来不爱看这些东西的吗?”高小诺惊奇。 这夫妻两个也是奇怪,潘叔挚爱话本,冯氏对此无感,潘叔平日里落拓不羁,冯氏清新典雅…从各方面来看,夫妻两个人很多地方都是背道而行的,但是偏偏又相处的这么融洽。 “闲来无事就翻了两下,还挺好看的。”冯氏淡定地说。 “那难不成花婶儿你是缺话本了?这好说,明天我就让人送些过来,不过花婶儿你要把自己的喜欢看的话本类型告诉我。” 冯氏面露纠结,她翻开这个话本集,指着其中一个标题:“不是为这个,我是想问你可知道这个故事后面的内容?” 高小诺:??你不是就是闲来无事翻翻看看而已吗?花婶儿,你暴露了你知道吗? 冯氏可不清楚,高小诺心里怎么想的,她已经派丫鬟去买了这个系列的所有话本,但是无奈就到这里,剩下的实在没有了。 她也是要面子的,如果高小诺不来这一趟的话,那他肯定会安安稳稳的,等到下一个话本集初出来再看,但是问题在于高小诺不是来了吗? 高小诺看了眼冯氏期待地目光,羞愧的低下头:“我确实是不知道。” 她的那本鬼王见闻已经到了结束的部分,这些日子她都在忙这个,书店里的话本集她也没怎么操心。 冯氏指的这幅话本是刚开始连载的,高小诺自己还没看过呢,自然是不清楚后面的内容。 冯氏面露失望,却没再纠结。 “不过花婶儿要是想的话,我可以让人再送来些话本,保证好看。”高小诺说。 冯氏摇了摇头:“原先你潘叔也让我看过的,只是大多数的话本我都不喜欢罢了。” 她既不爱看那些男主红颜知己满天下的话本,男主经商科举她也不感兴趣,女主为了真爱离家出走的,她只觉得幼稚不切实际。 不合眼光就是不合眼光,所以她很少看话本。 高小诺笑笑:“那是潘叔推荐的,不是我推荐的。” 高小诺相信潘叔的眼光会更加专业,更加容易被广大读者所接受,但是如果真让冯氏看的话,可能还是自己挑更合适。 毕竟男子的眼光跟女子的眼光是不同的,就算同样是女子,爱好也可以各种各样,眼光也能不一样。 不过高小诺跟冯氏相处得来,心里也知道,冯氏大概喜欢看什么样的话本。 冯氏虽然说不怎么相信,但是对于高小诺的好意她接收了,然后又跟高小诺闲聊。 高小诺回家,挑了几个话本,让二丫送到潘家去。 当天气寒冷变为微凉,大家蜕下了厚衣,穿上了薄裳,张甫远有点感冒了,说话的声音囔囔的,鼻子红彤彤的。 “冬天的时候都没事,天气都转凉了,你冒风了。”高小诺急得不得了。 也怪不得她着急,在现代的话感冒不是件什么大事,但是现在是古代,一不小心就要闹出人命的事情。 第64章 高小诺给张甫远裹上了厚厚的衣裳, 本来冬天的厚衣服已经被收拾起来了,现在又被高小诺给掏了出来。 张甫远很听话,让干嘛干嘛,一点儿意见都没有, 让高小诺觉得自己养了个听话的儿子。 一切都收拾好, 高小诺直接把人带到了医馆, 本来她是想直接把人请到家里来的, 只是张甫远不乐意,问他啥原因他也不说, 就是固执地看着高小诺。 于是高小诺就妥协了,不过她不承认自己是被美色所惑, 非要说是自己照顾病人。 到了医馆,人家给把了脉,说是张甫远身体底子好, 没什么大碍, 吃点儿药就好了, 高小诺就抓了药,张甫远不太开心, 不过他知道这是对自己好的, 所以憋住了没吭气儿。 出了医馆, 高小诺看着张甫远明线不太开心的小表情, 平日里很少见他这样的神态,高小诺就觉得他此时格外可爱,为了哄他, 又去买了蜜饯。 其实人家大夫说张甫远不严重,他身体底子好,有算是不抓药,养个十天半个月也就好了,不过高小诺觉得应该给张甫远他半夜还掀不掀被子。 高小诺也是刚发现张甫远这个毛病,之前屋子里有炉子,掀了被子也没什么,现在炉子撤了,可不就感冒了吗? 反正她是挺生气的,张甫远意在科举,身体有多重要就不用说了,张甫远他也明白的,还每天早上锻炼身体。 再说就算是不科举,身体也是重要的。 回去就让马婶儿把药给熬上了,一会儿就满院子中药味,高小诺装作没有看到张甫远哀怨的小眼神儿,逼他把药喝了,又往他嘴里塞了两颗蜜饯,张甫远吃完了,就又眼巴巴看着高小诺。 然而高小诺郎心似铁,在美色面前绝不动摇。 张甫远看书的地方也从书房变到了卧室,做的从凳子变成了床。 曾经的张甫远,端方又自制,看书腰板都是挺得直直的,在床上看书,那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越来越习惯于作在床上读书了。 膝盖被被子温暖的簇拥着,整个人都是暖的,确实是比在书房里看书舒服很多,就是太舒服了,总让人昏昏欲睡,这是张甫远睡前的最后一个想法。 张甫远睡着了,高小诺收拾收拾东西去了书店,孙执正在整理一堆信件。 “这是谁的信?怎么这麽多?” “都是南柯先生的,其余作者的信都根据他们自己的意见给他们寄过去或者是收起来了。”孙执说,只有这位南柯先生。由于不知道地址并且没有联系方式,在这里积了很久。 高小诺有点心虚的摸了摸鼻子,竟然还有读者给她寄信的吗?有点不敢相信。 “正好潘老板也要回来了,这些信终于知道放在哪里了。” 这年头,信件寄送都比较贵,所以这些信大多数还是均成立的人送过来的,他们离得近,当然你用不着花钱,自己跑一趟就成了。 “不用等潘叔了,给我吧,我知道怎么联系南柯先生。”高小诺想看看信里都写了什么,等不及盘数回来了。 孙执!!!“你知道南柯先生怎么联系?” 知道啊,你不是正在跟她说话呢吗?高小诺心里想着,于是也不心虚了,十分淡定地点头。 孙执就开始了,他平时因为男女之别,刻意跟高小诺保持距离,所以高小诺都不清楚,他竟是个话痨,他洋洋洒洒的表达了自己对南柯先生的热爱,几乎是把厨神这个话本从头到尾都给分析了一遍,把高小诺念叨的头昏脑胀的。 最后孙执从怀里拿出一封信:“这是我写给南柯先生的信,麻烦您一同帮我交到南柯先生手上。”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似乎是不好意思了,羞答答的:“如果可以的话,您能不能帮我说些好话?请南柯先生一定要看看我写的信。” 高小诺被他的姿态弄的一阵恶寒,并且打定主意不让孙执知道自己就是南柯先生。 不过高小诺还是把那一沓子信件拿走了,拿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别人都以为她在里面工作,其实她是在一边看信,一边傻乐。 她自己乐完还不够,又从从里面挑出来几封写的特别好的信件,打算拿回家去,跟张甫远共同欣赏。至于孙执的那封信件,她也看了,基本上都是在吹彩虹屁,大概就是表达了自己对“南柯先生” 的敬佩,最后委婉的表达了一下想要跟南柯先生结识的意思。 由于这厮的文笔较好,所以也被高小诺选中了。 高小诺回家的时候,孙执还不放心的嘱咐高小诺千万别忘了信件的事情。 高小诺被他搞得哭笑不得,承诺他一定会说好话,他这才放心。 不出意料,高小诺回家的的时候张甫远已经没在卧室里了,虽然说张甫远被高小诺带的已经很习惯在床上看书了,但是习惯不代表喜欢。 “老爷是在床上睡了一觉,醒来了以后也穿了厚衣服。”侍棋生怕高小诺生气,连忙解释。 高小诺看过去,张甫远果然穿着棉衣,也就不再说什么,侍棋偷偷看了看高小诺的脸色,松了口气。 也不知道为什麽,明明高小诺向来是温和的,对他们也好,可是她一旦板着脸,侍棋就觉得出不上气,比张甫远还要吓人呢! 他们说话的这会儿,张甫远已经发现自家娘子回来了,他脸上闪过一丝心虚,然后就一脸严肃,悄悄地坐直了自己的身子。 高小诺看的好笑,越是跟张甫远相处,高小诺就越觉得这简直是个小孩子,虽然说这个小孩子大多数时候都是贴心的,但是有时候也很气人。 张甫远放下了手里的书,他今日看书的时间已经差不多了,他上午睡了一觉,但是心里惦记着学习,所以睡的并不安稳,高小诺没走一会儿他就醒了。 “娘子我今日下厨,你可有什么想要吃的?”心虚的张甫远这样说。 高小诺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生着病呢,做什么饭?可有觉得好一些了?” 提到这个,张甫远有点欢欣:“好多了,我觉得我明日便能好得差不多了。” 虽然说一直都是自己照顾自己,但是张甫远显然把自己照顾的不错,他向来很少生病,上回生病已经是很长时间之前的事情了,他都忘记了生病是多难受了。 身体的不舒服反而是其次,主要是脑袋昏昏的,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陈家,丫鬟走进来,俯身在当中坐在首位的女子耳边小声说了句不知道什么话,这女子本来就不怎么好看的面色更加难看了。 她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让人把她赶走。” 旁人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大家面面相觑,最后心有灵犀的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样子,不想在这个时候闹得婆婆不开心。 没错,就是婆婆,别看首座上的女子比起下面的几个女子都要年轻一些,但是这位是他们的公爹正儿八经娶回来的续弦。 按理来说,像这种儿子年纪都已经长大成人的男子就算是再娶,在家中的地位也不会很高,但是耐不住这人运气好啊! 首座上的女子就是二丫的姐姐大丫,她嫁来的时候,陈家老爷子正好生了一场病,陈家的几个儿子孝顺,所以自己张罗着给爹爹娶了个妻子,说是冲喜。 说是冲喜,其实大家有几分信这个自己心里都清楚。 可是万万没想到,自打她嫁过来,老爷子的身体竟然真的越来越好了,这个时候其实谁也没在意她,说是家里的老太太,年纪这么轻的老太太,谁能把她看眼里? 她也不着急,比起来她在家里过的日子,现在就像是在天堂里一样,那时候她就想着,自己娘好歹算是给自己留下了一点生路,虽然说嫁了个老头子,但是好在陈家家风不错,只要她老老实实的,起码这辈子能安安稳稳的。 不同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这样的境地,别人可能觉得日子一点儿盼头都没有,但是她从前受够了冷眼,因此觉得这样也挺不错,起码吃好喝好的,哪怕别人再怎么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可起码她的身份在这里。 她就把自己当作陈家老爷子的丫鬟看待,伺候的用心。 人世间,大抵都是这样的,用真心换来真心,她长得算不上是好看,但是她难得的有一颗平常心,一颗感恩心,这打动了老爷子。 之后,她有了一个儿子,几个哥哥年纪都大了,陈老爷子也早就把家里的产业都分给几个儿子,所以虽然是亲生的,但是她儿子注定除了身份什么都没有。 但或许就是因为这个,他的几个哥哥没有把她们母子两人当作眼中钉肉中刺,甚至可能是觉得有些亏欠这个弟弟的缘故,对这个跟自己孩子年纪差不多大小的弟弟反而是多有厚待。 她很知足了,真的很知足,所以对给予自己这些幸运的陈家老爷子也格外感激。 陈家老爷子的那场病到底是毁了底子,从去年入了冬,身体就一直不好,断断续续的,冬天过去了,这几日他看着精神好得很,今天早上还抱了儿子。 明明本来一切都好的,上午吃饭之前却突然昏了过去,大夫已经进去看了。说是凶多吉少,这个时候,她当然没有心思应付她那糟心的娘了。 在门外等着的李氏没等来自己大闺女,等来了凶神恶煞的家丁,她敢冲自己闺女撒泼,但是眼前的家丁人高马大的,瞅她一眼,她就老老实实的走了,半个不字都不敢说。 第65章 张甫远的身体在第三天的时候就好的差不多了, 就是高小诺还在逼着他喝药。 是为了让张甫远长记性,但是虽然同样是中药,其实药已经换了,现在他喝的都是补身体的, 也没有什么副作用。 高小诺收到帖子的时候还觉得奇怪, 无论是她还是张甫远, 在郡城里都是挺低调的, 张甫远参加诗会那都是读书人之间的事情,她更是除了潘叔的妻子之外几乎没有结识的人。 不过陈家她倒是有点印象, 陈家的那个老不羞,冲喜娶了个能当他闺女的媳妇, 还跟人生了儿子。 高小诺可不晓得其中的各种内情,只是听这件事的话,她实在是没办法对陈家产生什么好印象, 哪怕冯氏跟她说过陈家的名声不错。 “我没同陈家人交往过啊!他家老爷子去世, 为何请我?”高小诺拿着手中的帖子很是好奇。 白事跟红事可不一样, 红事那是喜庆,请再多人都无所谓, 白事的话很少有人会大宴宾客。 “我同陈家二郎关系不错。”张甫远在旁边说。 高小诺明白了, 人家要请的压根不是自己, 而是自家丈夫。 “那你要去吗?”高小诺问张甫远。 “自然是要去的, 不过娘子你要是不想去那就不用去了。”张甫远看出高小诺的不情愿了,于是这样说。 陈家二郎是自己的好友,他父亲过世自己去看看是应该的, 高小诺就没有那个必要了。 高小诺点点头,心里却想着自己到时候要穿哪身衣服去了,高小诺平时的穿衣风格就像她这个人性格一样,多时写色彩鲜艳的。 不过这样的场合,她要是那么一身过去了,那就成砸场子的了,她记得她好像是有件杏色的衣服来着的,还是钱氏亲手为她做的,高家虽然算不上是大富之家,但是也绝对用不着钱氏亲手为家人做衣服的,再加上钱家本来就是开绣庄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娘做衣服的次数绝对是有限的。 衣服款式确实有点普通,再加上高小诺也不是很喜欢这种款式,所以这衣服到她手里到现在,她还没穿过。 这天,四人同行,刚到陈家门口,就看见一个女子坐在陈家门前,哭哭凄凄的,很是1可怜的样子,周围人指指点点的。 高小诺皱起了眉头,不晓得陈家这是闹得哪一出,她正想着,只见陈家几个高大的家丁就出来了,有的人走向了那个正在哭泣的妇人,还有人过来赶围在旁边的人群。 高小诺她们本来是被人群挡着的,人群一散开,她们立马就看到了这女子什么长相,二丫瞅见了自己娘。 二丫没想到能在这种情况下碰见她娘,她终于想起来了,当初她姐好像就是被娘嫁到了陈家,二丫低下了头,经历了好日子,二丫才不想要回到当初的日子。 高小诺没注意到二丫,因为这是女子正好发出了一声哀嚎。 “闺女啊!你命苦啊!娘救不了你啊!老爷们行行好吧,让我把我闺女接回家,反正陈家老爷子也去了,我闺女在你家还遭嫌弃。”李氏哀嚎着,抱着家丁的腿不松手。 家丁手足无措,很是羞恼,不晓得今日这婆子发的什么疯,有心想一脚把这人甩掉,但是却不敢。 虽说这婆子看起来不太受老太太的欢迎,但她到底是陈家的亲家。 李氏还以为自己要受点皮肉之苦呢,但是无所谓,只要能拿到钱,就算是挨打也无所谓,但是这会儿感受到家丁的畏畏缩缩,心中大定,嚎起来就更加真情实感起来。 高小诺看的眉头紧皱,虽然在她看来,陈家那个老头子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眼前这个把自己闺女嫁给一个老头的妇人显然也不是什么好鸟。 张甫远扯着高小诺,想要绕过这出闹剧,正好那边管家已经站在门前请客人进去了。没想到他们这一动,本来在高小诺身后躲得好好的二丫就出现在了李氏面前,李氏看到了自己的二闺女。 也看到了高小诺,她认出了高小诺就是那个秀才夫人,顿时明白了当初那个婆子当初就是忽悠自己呢?顿时大恨。 “二丫啊!你现在的日子过的好了,你可怜的姐姐可还在受苦呢!”李氏立马抛弃了家丁,扑到了二丫腿上。 周围人都被她的骚操作震惊了,目光不停的在李氏二丫还有高小诺身上转换。 真的是年度大戏啊!陈家跟去年的案首,到底是有了什么爱恨情仇,尽在今日陈家门前。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里紧紧吸引着,此时大家都忘记了今日过来是干什么的,忘记了今日是陈家老爷子殡殓的日子。 高小诺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压根没有感受到周围人充满八卦的目光。她看了看二丫,顿时明白了,她眯起了眼睛,却没有出声,她想让二丫自己解决。 她是知道二丫想要的是什么的,并且赞同她的一切想法。 二丫慌乱了一瞬间,然后习惯性的看向高小诺,看到了高小诺信赖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乱成一团的心思突然之间就安定了。 她坚定地把李氏扒着自己的手扒开,坚定地说:“这位夫人,你怕是认错人了。” 她甚至还露出了笑,看起来斯文有礼,却也疏离冷淡。高小诺顿时被二丫的演技惊呆了,这个时候,你表现得越是淡定,旁人越是相信你跟这事儿没关系。 围观的人看了看淡定的二丫,又看看狼狈不堪的李氏,她为了显出自己的可怜,一直都是在地上扑腾,弄得一身都是灰尘,头发也凌乱不堪,相信谁不相信谁一目了然,压根就不用考虑的。 连李氏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人了,仔细看看,这姑娘长得跟自己家二丫头确实不怎么像,比她家二丫头白,也比她家二丫头圆润,身上有种读书人的感觉,但是自家二丫是大字都不识一个的,而且这丫头眼神,太静了,自家的二丫头却是个畏缩的性子,平时都不敢跟人对视的。 连李氏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人了,那边管家终于不得不苦哈哈的赶了过来。 做为一个即将下岗的管家,他实在是不想掺和在这件事儿里,不过现在可不是他想不想的事情了,刚才还能用家丁拖着,但是现在涉及到请来的客人了,他再不出面也不行了。 “夫人,您先起来,我们家老爷请您先进去坐坐。”管家看似搀扶,实际上强迫着李氏站了起来,然后不等她说话,又把她放到身边家丁手里:“快把这位夫人扶进去坐着。” 李氏的目的算是达到了,不过她还是不甘心,这人到底是不是自家的二丫。 管家凑到李氏耳边,不经意地说:“您要是再闹下去,今日就带着老太太回家吧。” 李氏顿时老实了,她又不是真想接自己闺女回去,她只是想要闹一场,让大家都知道自家闺女嫁给了陈家老爷子,从而让陈家照顾自家一些。 开玩笑呢?大丫现在是已经嫁过人的了,二嫁又不值钱了,本来家里的日子就足够难过的了,为什麽还要再多一个吃白饭的? 看她终于老实了,管家信里松了一口气,转身面带苦笑的迎上了张甫远。 “让您看笑话了,请进请进,二老爷正在家里边等着您呢。”说着目光扫了眼二丫,心中感叹这家的丫头都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了。 二丫的表现能骗得过别人,却骗不过她,他一直观察着这边的,当然也看到了刚开始时候二丫跟高小诺的眼神交流。 真是,说她们幸运吧,偏偏摊上了这样的家,这样的父母,说她们不幸运吧,这家的三个丫头,现在的日子过的还真是算不上差,自家老太太就不说了,眼前这个虽然是丫鬟,可是眼瞅着这张家夫人不苛待丫鬟,那个老三就更厉害了。 四个人刚进门,就看见那个陈家二郎跑了过来,他先是冲张甫远歉意一笑:“对不起了张兄,改明天我请客给您赔礼道歉。” 张甫远确实有点生气,不过并不是对着陈家,自然也不会责怪陈家二郎,嘴里说着没事儿,让他去赶快去办自己的事情。 陈家三郎年纪还小,担不起事情,剩下主事儿的人就是陈家大郎,但是陈家大郎现在有更多更重要的客人陪,自然史没有时间来解决李氏的事情的,那就只能陈家二郎来了,于是他急匆匆地赶过来。 张甫远此时越是不在意,陈家二郎心中就越是觉得对不起自己这位好友,他听家丁说,李氏还错认了高氏的丫鬟当成了自己的三闺女。 想到这里,陈家二郎又是十分羞愧的冲高小诺鞠躬行礼道歉,说是改明一定赔罪,说完也不等高小诺回答,立马就跑了,看的高小诺哭笑不得。 张甫远连忙解释:“夫人你莫误会,他就是这个性子,并无其他意思。” 高小诺没好气地笑了笑,大家都看着,她也不好说什么话,嗔了他一眼,意思是在你眼里我连这个都不懂吗? 张甫远于是放心了,两人一个在前院一个在后院,再此分道扬镳。 一进去就看见了冯氏,冯氏听说前头那出了,把她拉到自己身边问她有没有什么不妥。 高小诺就摇头:“我能有什么不妥?已经过去了,我没事儿,”心里却想着这事儿估计没完。 果然,在事情都结束了,大家都要回家的时候,有个丫鬟过来说是有事麻烦她,让她多留一会儿。 高小诺一脸果然如此,看向二丫:“怕是你姐姐找你有事。” 第66章 高小诺观察着在台上坐着的二丫的姐姐, 姐妹两个确实有相似之处,不过眼前的女子比二丫更好看一些,气质也更加柔和。 “贸然请张夫人过来还请见谅。”大丫脸色不怎么好看,因为他们家老爷的事情, 她已经好几天没睡好觉了。 “让您见笑了, 您的这位……丫鬟是我妹妹, 不知您愿不愿意抬手, 让我把她赎回?”她问,作为家中的长女, 尤其是在母亲还不怎么靠谱的情况下,她几乎是当起了家中长辈的角色, 对两个妹妹加以照顾,已经是她的习惯了。 “您放心,银子不是问题。”似乎是怕高小诺不同意, 连忙补充道。 “不知道陈夫人, 您对您娘亲的事情, 是怎么解决的?” “过上几天,我就会以烧香的名义, 去周阳城,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以后都不会再回来了。”她苦笑着说, 本身因为丈夫已经去世,她在老宅这边位置就已经十分尴尬了,又有自己娘这一出…… 自己在, 陈家对自己娘始终难做什么,但是人的面子是有限的,她在陈家就这么点面子,将来还要为自己儿子铺路,不能浪费在李氏身上,于是她选择了远走。 陈家的生意不仅仅在本郡,只是本郡是陈家的大本营而已,在其他郡她也能过的好。 高小诺明白了这位年轻的陈夫人的想法,然后问二丫她的想法。跟着陈夫人当然比跟着她好多了,她是陈夫人的亲妹子。 相处了这麽久,高小诺发自内心的喜欢二丫这个话不怎麽多的小姑娘,也希望她能有更好的前程。 二丫扯着自己的袖口,她看了看她姐,又看了看高小诺,高小诺脸上带着鼓励的微笑,她鼓足了勇气。 “姐。”二丫走到了陈夫人身边。 二丫现在明白了,人总是要变得更好,要往高处走,能当个正儿八经的人总比做个丫鬟强,哪怕给高小诺当丫鬟她心甘情愿。 大丫脸上露出一个笑,拍了拍手,一个丫鬟手里捧着一个匣子出来了。 “这是二丫的赎身钱,给张夫人带来的不便我很抱歉,这个丫鬟是我来了陈家以后一直照顾我的,是个伶俐的丫鬟,就当是我对夫人的补偿。” 高小诺没多推辞她就收了,她确实不怎么耐烦再去买个丫鬟,有现成的自然是好了。不过既然收了人家丫鬟,自然就不能要人家钱了。 两个人一个非要给,一个非不要,最后高小诺把钱给了二丫,说是自己给二丫的亲己钱。 张甫远在门外左等右等,等来了换了个丫鬟的他家娘子。 新丫鬟名字叫“绿芙”样貌中等,这世界上没那麽多美人,像是绿芙这样的算是很正常的,绿芙看着细皮嫩肉的,看着就知道在陈家也没干过什么粗活儿。 好在家里有马婶有侍棋。也轮不着她干活,高小诺要个丫鬟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平时在自己出门的时候能跟着自己就成了,也不指望她做什么更多的。 李氏最终还是从陈家拿到了钱,至于陈家警告的什么以后别再来了,她完全没听到心里,这人哪!就是一种得寸进尺的动物,有了第一回,还想要第二回第三回。 她完全不晓得,她去陈家要钱的最大依仗,马上就要走了。 这一个还不够,她心里盘算着要去张家踩踩点儿,那个小丫头跟自己家二丫实在是太像了,她不相信这就是巧合。 高小诺发现。自从换了丫鬟,自己就像是生活在蜜罐里一样,绿芙实在是太贴心了,自己说甚麽,她都能接的上,想要什么,还没说出口,绿芙已经给自己递到眼前了。 甚至自己看书或者是写文累了,绿芙还会上来为自己捏肩,她总算是明白有钱人的生活究竟可以享受到什么成度了。 而且绿芙是识字的,文化造诣估计还不低,自己跟她说个什么,她马上就能明白,有时候见解还十分新颖。 高小诺真心觉得,这个丫鬟换的挺值得,就是人这么大本事,只是当个小丫鬟总让高小诺有一种自己受不起的感觉。 但是高小诺问绿芙自己想要干啥,绿芙总是诚惶诚恐地说自己就想伺候她一辈子,然后问自己是不是什么地方做的不好? 绿芙是从小就被卖到陈家了,在陈家,不受主人待见的丫鬟是要被卖掉的,小心谨慎已经被她印到了骨子里。 旁人看来,她们这些从小就被卖到大户人家的丫鬟,受的是主人的信任,学的是诗词歌赋,平日里是锦衣玉食,但是只有她们自己清楚,这一切都是虚的,他们的一切都是主人给的。 陈家还算是好的主家了,换到一个不好的主家,就算是死了也没什么人在意的。 被换到张家伺候高小诺,她一点都不会不情愿,虽说吃的用的跟以前没法比,但是胜在踏实。 马婶那天见家里多了一个人还吓一跳,高小诺给她解释了事情的原委之后她一阵唏嘘,发自内心的为二丫感到开心,还是那个道理,主人家再好,做丫鬟也比不上做个正儿八经的人。 绿芙只得张家跟自己家不一样,自己原先的本事在张家可能没有用武之地,因此花了十二万分的心思跟马婶交好。 马婶刚开始的时候还有点嫌弃这个看起来有点娇气的小丫鬟,但是慢慢的就对她改观了,教了她很多她以前从不晓得的东西。 每天早上,两人像是一对母女一样一起去买菜,马婶有时间了还教她做饭,教她怎么控制火候,教她怎么揉馒头。 有时候她笨,学不好,马婶也不嫌弃她,就一遍一遍的教。 李氏这两天总是在张家过道里打转,正好潘叔回来了,还带回来了很多稿件,高小诺每天都出门,竟然也没发现这个。 李氏在张家门口转了几天,再也没看见她在陈家门前看到的小丫鬟,她觉得这一定就是自家闺女,心虚了所以才躲在张家不出来。 这哪行啊?眼看着自己家闺女估计在这张家夫人面前挺得脸的,听说当丫鬟也是有月钱拿的,估计手里也不会短了银钱。 她都是丫鬟了,吃人家的喝人家的,手里拿着钱有什么用?还不如给自己,在李氏看来,这事儿压根就不用自己开口,家里过的什么日子,二丫不清楚吗? 这丫头就是个小白眼狼,明明知道自己娘自己爹自己弟弟日子过得不好,竟然不自己把钱送回家里去,还装作不认识自己。 不过李氏到底还有点脑子,陈家那里她敢去闹,那是因为大丫是嫁到陈家去的,但是二丫只是一个小丫鬟。 她想偷偷见到二丫,然后让自己她把钱给自己,不打算让张家的人知道。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她压根见不到二丫。 “夫人,这几天那个李氏总是在我们家附近转悠。”绿芙是最先发现的,她原先见过李氏,也认得她。 高小诺皱了皱眉,说实话,这还是她第一回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李氏这样的人。 “不管她。”李氏肯定是找二丫的,但是现在二丫压根就不在她们家,等李氏发现了,就会走了。 她万万没想到,这个李氏,不仅毒,而且还蠢。 这天,高小诺跟张甫远都出门了,马婶上街买东西锁上了门,李氏看这真是个好时机,于是打算翻墙进张家。 她一门心思的认定二丫一定就在张家躲着,然后被已经盯了她好几天的捕快给抓了给正着。 李氏已经在附近晃悠了好几天了,这条巷子里也不仅仅只住了高小诺他们一家。 这麽一个没见过的人,天天在这瞎逛,准没有安什么好心思,于是就有人告诉捕快了。 然后李氏就被抓了,就算她口口声声说自己只是为了看自己闺女所以才翻墙的,别忍也不相信啊! 看闺女你不能光明正大的啊?再说人家家门锁着呢,你看个鬼啊? 李氏使出了自己的独门秘籍,又哭又闹,说自己冤枉,但是捕快可不吃她这一套,正巧这时候马婶买东西回来了。 李氏像是看到救星了一样,问马婶自己闺女是不是就在张家,自己就是来看闺女的,不是来偷东西的。 马婶一脸惊讶问二丫是谁?说自己家里可没有一个叫二丫的丫鬟,你这个小偷,你还想骗人。 马婶又跟捕快说自己家可没有叫二丫的,说我们家总共才五个人,又说了名字,最后一脸厌恶的看着李氏。 邻居也围了过来,说张家是有个小丫鬟,不过不叫二丫,这个小偷准是骗人的。 说起来也巧,高小诺从没认真处理过邻里关系,二丫本来就话少,平时也就跟着高小诺,邻居也没见过她几回。 反倒是绿芙,她跟着马婶子见了不少邻居,所以邻居都知道绿芙。 就算是大家记得张家以前好想是有另一个丫鬟,现在不是已经没有了吗?所以根本不重要。 于是李氏就被捕快给带走了,高小诺回来,马婶一脸痛快的给高小诺说了这事,因为心疼二丫的原因她一直都看不惯李氏。 古代对于偷盗的惩罚是很重的,不过李氏这个撑死了是偷盗未遂,高小诺听说是罚李氏去修路三十天。 这里边估计陈家也动了手脚,李氏并没有偷到东西,又没有前科,本来应该是受点皮肉之苦就完事儿了。 高小诺没时间在这方面浪费时间了,由于潘叔带来了很多话本,所以书店即将有个大动作。 第67章 虽然说现在各地之间的商贸往来已经很频繁了, 但是这个频繁并不包括话本。 也就是说,哪怕是相邻郡县,彼此之间的话本流通很差,在这个郡很出名的话本, 在其他郡人家可能听都没有听说过, 同样的, 在其他郡十分有名气的话本作家, 在本郡也就跟小新人没什么区别。 于是潘叔去了别的郡,第一个发现就是……好多话本, 好多质量足的话本,潘叔到了之后让手下人帮忙找房子, 自己就钻人家书店里,把人家好看的话本统统买回家。 他才不是为了自己看呢!他这是为了刺探敌情!对就是刺探敌情,搞明白这个郡流行什么样子的话本, 他们的话本集才能卖的更好啊! 现在他把自己买回来的话本基本上都拉回来了, 并且已经取得作者们的同意, 可以制成话本集,潘叔选择的是买断模式, 直接当场就把钱给人家了, 所以后期也不用再给人分成。 编辑这一群人, 一个两个第一件事不是想着要怎么把这些话本弄成话本集, 要怎么分类,而是捧起了话本,读的如痴如醉, 偏偏潘叔还特别纵容他们。 理由还特别正当,说什么只有热爱话本的人才能做出来让人喜欢的话本集。 高小诺还能说什么呢?好了,就这样吧,大家一起看好了。 刚开始的时候,高小诺对于这种充满着文言文味道的话本还有点读不下去,但是这么久了早就习惯了,不仅是习惯了,自己写的也越来越有这个味道了。 看完了,大家再一起商量要怎么出话本集,潘叔说哪用得着这么麻烦,放在同一个话本集里不就成了,然后大家一致反对,都放在一起是挺好的,可以说是干货满满,但是价钱要怎么定?太贵了不成,便宜了不挣钱。 拒绝了潘叔建议的他们还是要苦逼兮兮的给话本分类,然后还要头疼每个话本要怎么分开才会让读者接着买下一本。 为了这个事情,大家都自愿加班,争取给广大读者同志们带来一个话本的盛宴。 这绝对不是在开玩笑,在接下里的半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家陆陆续续的出了四个话本集,并且每一个质量都超级高的那种,虽然说这些话本作者,在本郡几乎是一点名气都没有,但是现在的潘家书店又不是刚开业时候的潘家书店了。 在这半年时间里,潘家书店陆陆续续出了很多话本,每一本都是超高质量。 潘家书店,在很多读者眼里,已经是高质量话本的的代名词。 所以,话本作者有没有名气,这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话本集是潘家书店出的,他们就愿意花自己的钱。 当然,潘家书店也没有辜负大家的信任,虽然说这些话本作者大家都没有听说过,但是话本质量确实出奇的高,并不比那些他们熟悉的大神作者出的话本差。 当然,也有人稀罕,这潘家书店的老板究竟是何方神圣?他到底是从哪里找到的这么多神仙话本作者?大家以前从没见过这些作者,自然而然地就会以为这些作者都是新人作者。 所以这个潘家书店的老板是火眼金睛吧?以前那个南柯先生是第一个,还能说是他运气好,现在这么多呢? 连续半个月,郡城里印刷厂都在日夜不停的印刷潘家书店的四个话本集,印刷厂老板乐的不得了,他就喜欢潘叔这样的大生意,他把其他书店的生意都排到了潘家书店后头。 李老板就格外懊恼,他是除了潘家书店之外第二个出话本集的,虽然赶不上潘家书店,但是也有一定的名气,比起来之后再开始办话本集的,他无疑是要好很多的。 话本集是很挣钱的,自己做过自己清楚,他们家的话本集没有潘家书店卖得好,这半年挣的钱都比的上以前一年挣的了,那比他生意更好的潘家书店呢? 想想潘家书店能挣多少钱,他嫉妒的眼都红了。 他们家出话本集已经这麽久了,现在他最愁的就是自己手里没那么多高质量的话本了!本郡城里有一半没有跟任何书店签约的话本作者都被潘家书店笼络住了。 他们的话本更多的还是自家签约的话本作者。 但就算是自家签约的话本作者,也不可能一直不停的写话本啊!大多数话本作者只是靠话本的话是压根没有办法保证自己生活的,所以大家都是有正儿八经的工作的。 写话本只是业余消遣罢了。 他现在面临的困难是,话本是有的,就是缺高质量的话本,让他降低质量吧,他自己又不是很乐意,他虽然不聪明但是却知道话本集是个长期的生意。 以前的话本吧,就算是质量没那么好,但是就那麽一本,读者都买回家了,质量不好又怎样?反正又不可能退款。 话本集就不一样了,这一本质量不好,下一本可能就卖不出去了。 并且他也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呢!他继承家产这麽多年来,所有人都在说他不如他爹,虽然他自己清楚就是这样,但是自己清楚不代表他喜欢听人说啊! 也就是这半年,大家再说起他,变成了虎父无犬子。 他想要把话本集办的好一点再好一点,最好超过潘家书店。 但是!!!自己家话本出的频率明明比不上潘家书店,为啥自己家都已经找不到好话本了,潘家书店却好像完全没有这样的烦恼一样。 这就算了,说不定这个潘家书店只是假把式,装的呢?万万没想到啊!半个月连续出四个高质量话本集,你们咋不上天呢?还给不给人活路了? 他本来还不相信,半个月出四本,他还以为潘家书店找不到好的话本了,所以自我放弃了,开始滥竽充数了。 然后等自己看了那些话本才觉得是自己太单纯了。 正好他表弟来走亲戚,表弟是临县的,表弟看见自家表哥脸色不怎么好看,问他咋了?然后他就把潘家书店出的话本集给表弟看了。 表弟翻开话本集就是很惊讶的样子:“咦?” 李老板糟心又悲哀的想着,看吧,自家表弟也觉得潘家书店的话本集好看,表弟看自家话本集的时候就没有“咦”。 表弟皱眉想了一会,又看了封面上作者的名字:“表哥,这些话本作者都是我们郡的,这个话本……这个,还有这个,我都看过。” 李老板的关注点偏了:“舅舅今年不是刚把你送到那个名师门下读书吗?你怎么有时间看了那麽多话本?”他疑惑的看向自家表弟。 表弟:……我是不是一不小心暴露了什么? “不是,表哥,你现在不是应该操心这个话本吗?” 李老板把关注点偏了回来,表弟的意思他已经明白了,至此他终于知道为啥潘家书店一下子就出了那么多高质量的话本了。 真是阴险狡诈的潘家书店,用其他郡的老作者拿回本郡来装萌新!卑鄙,无耻! 同时他的心眼也动了起来,潘家书店既然敢发,那就证明一定已经从原作者手里得到允许了,别人能,他为什麽不能呢? 他甚至可以直接把这些话本从隔壁郡卖到自己郡嘛!正好潘家书店已经出了话本集了,可以当作是给自己打了个名声。 既可以让潘家书店长个教训,自己又能挣钱,何乐而不为呢? 一般情况下,这种没跟书店签约的作者,不都是跟作者说好哪一家都可以印刷吗? 其实这麽做有点不讲良心,李老板给自己心理安慰,这可不怪他,要怪只能怪潘叔不给人活路。 原先潘家书店的话本集是好,但是出的速度算不上是快,其他话本集起码还有活路。 但是现在你一个月出这麽多,不用想就知道,读者已经没那麽多钱去买他们的话本集了就算是有,在本月的话本市场已经饱和的情况下,他们也不会买了。 印刷厂已经因为潘叔的订单将他们的订单往后推了一天又一天。 说干就干,李老板在自家表弟控诉的暮光下,以“表弟已经来了几天了,需要回家好好学习了”的理由把表弟送回了家,并且作为一名好哥哥,因为担心表弟安全的缘故,他决定亲自送表弟回家。 把自己娘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直呼自己儿子真懂事。 李老板跟表弟一起走,走的时候壮志满酬,等他回来,带着那些作者的允许回来,潘家书店,哼! 但是万万没想到,等他把自家表弟送到家,又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那些作者们的地址之后(感谢自家舅舅家是开书店的),自己拿出了刘备三顾茅庐的真诚,亲自去了人家家里以后…… 当他说明了来意,嗯对方态度很友好的问他是哪个郡的,他刚说出口就发现对方态度大变,好一点儿的好声好气的拒绝他,差一点的能直接赶人 弄得他稀里糊涂的,最后终于从一位话本作者那里得到了实话,当初潘叔是跟人签了合同的,说明了他们郡只能由他们发行,作者不能授权其他书店。 潘家书店,最忙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潘叔坐在自己刚买的椅子上,悠闲地喝了一口茶,放下手里的话本,想着自己下回去哪个郡。 不过,李老板也不是丝毫收获也没有,隔壁郡那麽多话本,潘叔又不可能全部都拿回来,他还是淘到了一些优秀的话本的。 有了这些话本,短时间内自家话本集就不用担心了。 合作的几个老板见到了这些话本,纷纷夸他有本事,解决了大家的燃眉之急,但是不知道为啥,向来最爱翘尾巴的李老板这回完全没有喜形于色。 嗯,看来李老板也真的成长了啊,大家想着。 高小诺这阵子累得很了,忙过了这阵就想放松,正好是桃花开放的季节,于是高小诺邀请冯氏跟自己一起去城外赏桃花。 第68章 贴心的绿芙给高小诺准备了很多东西, 基本上是什么都用不着她操心,带上自己的好心情过去就可以了。 高小诺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看,想着自己要穿哪一件衣服比较合适,张甫远捧着一本书坐在旁边桌子边上。 一看就知道他没在认真读书, 一会儿抬头看一眼高小诺, 见高小诺没注意他, 他低头看眼书, 再抬头看眼高小诺,并且眼神越来越哀怨。 高小诺终于察觉到了, 想着反正他也没有好好读书,就抽了他的书, 指着一堆衣服问自己明天穿哪个去更合适一点? 张甫远瘪了瘪嘴:“你穿哪个都好看。” 高小诺觉得他在敷衍自己,但是他态度又挺端正的,这让高小诺觉得自己的感觉怕是出了什么毛病。 不过怎么看怎么觉得张甫远的兴致不是很高。 “你怎么了?”高小诺想不出来张甫远不开心的理由, 于是试探性地直接开口问他。 “我也想出去玩。”跟你一起, 这句话张甫远在心里说。两个人自从成亲以来, 一起出去玩的时间就很少,大多数时候都是高小诺有事情忙。 高小诺平时不是在忙着书店里的的事情, 就是忙着准备话本写话本, 好不容易话本写完了, 她又在为下一个话本做准备了。 好不容易闲下来了, 高小诺还想躺在家里歇歇,或者是看些话本放松放松。 张甫远常跟同窗一起登高赋诗之类的,春日里的景色怎么都是好的, 去了一处,张甫远便会想着有时间可以同自家娘子一同观赏这景色。 没想到着千等万等,等来了高小诺要同别人一起出去玩的消息。 嗯,不开心并且委屈,张甫远向来是个坦诚地不像话的男人,觉得委屈了他也不憋着,就这麽说了出来。 “你不是经常出去吗?”高小诺稀罕。 张甫远这个读书人,过的可比自己算是自由撰稿人舒服多了,上回有时间还去农田里跟那些农人们一同种地呢!不过听说人家农人嫌弃他们浪费粮食,最后把他们赶走了。 当时张甫远跟高小诺说的时候,可把高小诺给逗乐了,笑得花枝招展的。 张甫远还一脸严肃的说自己还是懂得太少,还认真的总结经验,立志下回能种出跟人家农人一样的庄稼,然后把自家的院子毁了,自己又从街上买了蔬菜种子,每天都跟高小诺说什么自己要种菜给她吃。 看张甫远这么可爱的份上,高小诺没有打击他,心里却不看好他,隔行如隔山,张甫远又从来没接触过这个,想要跟人家种的一样好,那是压根不可能的。 这麽逍遥的张甫远,想什么时候出去就什么时候出去。如果不是知道张甫远不是这样的人,高小诺有理由怀疑张甫远在跟自己炫耀。 张甫远注视着高小诺,眼里的幽怨快要冒出来了,这让高小诺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辜负了人家心意的渣男。 “有啥你直说啊!”高小诺说。 “我也想跟你一起出去。” ……张甫远不说高小诺还没有感觉,他一说高小诺终于意识到自己跟张甫远很久没有一起出去玩了,准确来说是没有出去过。 追究起来原因好像还是在自己身上,高小诺有点心虚。 “这回我已经跟花婶约好了,等下会,下回我们再一起出去。”高小诺发誓。 为什么之前想起来要出去玩的时候,她没有想起来要跟张甫远一起出去呢?高小诺问自己,但是实在是想不起来原因了。 可能是因为她天天跟张甫远在一起,就直接把他忽略了。 第二天,高小诺带着绿芙,俩人开开心心的去城外了,张甫远本来还想把高小诺送到地方,但是被高小诺拒绝了。 他们要去的桃花林就在城外不远处的一座山上,虽然离得不算远,但是步行到那里显然是不现实的,高小诺租了个马车。 路上的时候她在想着也许是时候买辆马车了,这年头马匹的价钱不便宜,所以他们一直没买,但是现在无论是她还是张甫远出门的时间越来越多了,显然很需要买个马车了。 别的不说,起码方便啊! 回去就可以去马市一趟,那里应该也卖的有现成的马车。 她想着,山就在眼前了,她跟冯氏约好了在山脚下见面,她到的时候冯氏还没来,她就等了一会儿。 哪怕是已经很习惯古代的好空气,高小诺还是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置身在这样的环境中真的是一种享受,平时在城里生活的时候还没太多的感觉,这突然之见到了山边上这种感觉真的是格外清晰。 冯氏到了,正好瞅见高小诺深呼吸时候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再次感叹这果然是个小孩子。 冯氏从车上下来,高小诺忍不住眼前一亮,夸奖道:“花婶的这身衣服当真是好看的很,潘叔真的是好福气。” 冯氏这样的女子,高小诺实在是想不出来有什麽人会不喜欢。 她本人才情出众又知书达理,人长得好看,针线又好。这要是在现代,妥妥是个女神级的人物。 从前高小诺见冯氏,她偏爱那些柔美宽大的衣服,十分显她温柔的气质,可是今日这身衣服就跟平时不一样。 虽然说仍旧是很女性化的衣服,但是中间有个束腰,把冯氏衬得也带上了点英气。 冯氏比高小诺大了是来多岁,但是她们俩站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是亲姐妹一样。 冯氏被高小诺直白的夸奖夸得脸颊微红:“你今天出门之前是不是吃了蜜?” “花婶长得好看可不就是让人夸的吗?我只是说了实话而已。”潘叔真的是好福气,高小诺再次在心中感叹。 两个人一起爬山,桃花林就在半山腰,这个山也算不上是大,高小诺看的时候还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爬的时候才发现事情的残酷。 哪怕是座小山,哪怕只是在半山腰,对于平时不怎么运动的两个人来说仍然是很困难的。 刚开始的时候两个人还说说笑笑,分外轻松的样子,走到一半就已经觉得体力不支了,两个人也不说话,偏生谁也不愿意放弃,憋着一股气往上爬,最后到的时候两个人都累的气喘吁吁,相视一笑。 冯氏让人准备了炉子,她的那些下人们体力比他们两个人好多了,有两个人赶在她们之前上了山,炉子上烧了火,温着不怎么烈的甜酒。 炉子旁边铺了块毯子,两个人坐在毯子上喝了点甜酒,抬头看见桃花林。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其他的人也在赏景,基本上的装备也就跟她们差不多,来桃林这边的,大多都是女子,就算有男子,那也是陪同家中的女眷来的。 此情此景,高小诺想要吃烧烤了。 春游嘛!烧烤绝对是必备的啊!就是这边的人还没有发现这个享受的好方法而已。 这边的人还没有春游,基本上都是带上炉子带壶酒,最多再带上一些点心。 高小诺神秘的冲冯氏眨眨眼睛:“我今日过来带上了一些好东西。” 绿芙拿出高小诺让准备的东西,她昨天就让马婶准备了烧烤用的东西,早上自己动手把肉给腌好了,还准备了烧烤用的调料。 绿芙没见过哪家春游是需要准备这些东西的,但是既然高小诺说了,她就一丝不苟的完成。 反正自家主子跟那些她以前见过的贵人都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她这样的小丫鬟都是要贴身伺候主子的帮主子更衣食饭,化妆梳头,但是这些事情她到了高家以后从没有干过。 她更像是一个粗使丫鬟,但是高小诺身边又只有她一个丫鬟,高小诺对自己的态度又向来很好,所以说她失宠了也是无稽之谈。 她疑惑了很久,最终决定顺其自然。 冯氏看着高小诺拿出来生肉,一脸疑惑。她跟潘叔隐姓埋名十几年,自然不至于见了生肉就尖叫,但是这样的情况下,高小诺拿出来这个确实很难让人理解。 高小诺也不解释,她拿的不仅仅有肉,还有青菜,考虑到冯氏的接受能力,她本来只想拿青菜的,但是烧烤的话,没有肉那还有什么意义?所以考虑再三,她还是带了肉。 把酒从炉子上弄下来,肉已经用铁签子穿好了,只用烤就好了,用炉子烤终究是有些不舒服,但是第一次没有经验,也没准备烧烤架,现在只能勉强用着。 烧烤的味道很霸道,尤其是肉,在这优美的风景下,这个味道简直是绝了! 尤其是高小诺把自己准备的调料撒上去之后…… 本来大家来春游,是一件极其优雅的事情,口腹之欲根本不在大家眼里。 哼,春游的大家,都是小仙女呢! 但是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在这样的味道下,明明很甜美的糕点就食之无味了,明明很美的景色好像也没那么吸引人了,大家的眼光不自觉地那两个女子手中的东西给吸引了过去。 无论是高小诺还是冯氏,两个人都是美人,两个人在不带面罩的情况下,任何一个人出去都是能吸引很多眼光的。 但是现在……什么美人,这根本不重要,我只想知道她们俩手里是什么东西? 第69章 被这么多人明里暗里的注视着, 冯氏有些坐立难安,但是看着高小诺一副坦然的样子,冯氏也悄悄地挺直了腰板。 高小诺可是晚辈呢!总不能让晚辈看了笑话。 不过,这个叫烧烤的, 确实好香啊!高小诺给肉翻了个面, 又用刷子刷上了一层油, 随着“刺啦”的小小一声响, 冯氏看着自己手中已经烤好的蔬菜串,不知怎么的就没了食欲。 那个肉串……看起来好香的样子啊! “花婶, 你再稍等一会儿,这个马上就好了。”高小诺说, 咽了咽不存在的口水。 好久没有吃烧烤了,平时因为身边也没有人吃,所以也没怎么想, 现在闻见了味就有点忍不住了。 冯氏也没心情去看桃花了, 俩人一起盯着肉串。 旁边人被诱惑的很多, 但是这年头人都矜持的很,就算是被诱惑了也不会有人直接过来问, 所以高小诺跟冯氏俩人把带的烧烤吃光了, 然后又在桃花林里转了转当作是消食。 高小诺还采了不少新鲜的桃花, 发挥拿回家插瓶。 家里本来因为那次聚会被侍棋收拾的舒舒服服的, 然后又因为张甫远种菜变得坑坑洼洼的。 几株桃花虽然可能也没啥用,但是起码能让人放松放松。 然后还可以顺便哄哄家里的小丈夫。 高小诺的打算很美好,但是桃花用在了更美好的地方, 张甫远给她做了桃花饼。 跟她上辈子吃的林芝桃花饼不一样,但一样好吃,带着馥郁的桃花香味,高小诺喜欢极了。 上午吃了一肚子烧烤,半下午又吃了张甫远亲手做的桃花饼,罪孽感有点深,晚饭她就没吃。 晚上的时候高小诺向张甫远发誓,说自己明天一定跟着张甫远早起,然后做运动。 通过今天的爬山,高小诺认识到了两件事情,第一是烧烤真好吃,第二就是自己真的是需要锻炼身体了。 就那么一个小山,还就爬到半山腰,自己竟然还爬不上去,其实有点伤自己自尊心,并且让她意识到了自己实在是缺乏运动。 张甫远笑眯眯地应了,说自己一定叫她起床。 然后第二天高小诺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张甫远都已经锻炼完了。 高小诺手脚酸疼,昨天过度运动,就导致今天难受。 “起了?”张甫远跟他打招呼。 高小诺幽怨地看了眼他,明明说好了今天叫自己起床,然后自己偷偷起来。 关键是她自己没起来,又不能怪他。 张甫远摸了摸鼻子:“我想着你今天不会怎么舒服,明天我再叫你起床。” 高小诺:…好叭,算你有理。 吃了饭,高小诺说打算买马,问张甫远要不要跟她一起去。 张甫远当然是愿意的,当然这并不是因为高小诺,他确实是要对买马很感兴趣。 高小诺发现,张甫远在县城的时候,过的像是一个老干部,但是到了郡城之后,高小诺却发现,张甫远有兴趣的东西很多很多。 他不仅仅对读书感兴趣,还对很多很多是事情感兴趣,各种事情他都很乐意去尝试一下。 别人可能会觉得这样的张甫远精神难免焕散,在读书方面的精力肯定要少很多,但是高小诺却觉得这是正常的。 现在的张甫远说到底,现在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而已,少年老成这也许很让人羡慕,但是放在张甫远身上就让她觉得不怎么舒服。 少年之所以老成,只是因为必须要老成,不老成没有办法生活下去,之前的张甫远就是这样,因为没人心疼他,所以他只能老成。 他可能有很多很多感兴趣的东西,但是他知道只有读书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好,所以控制自己压根不去接触这些东西。 张甫远肯定也是爱读书的,他每天手不释卷,但是爱读书不代表一定要当个书呆子,除了读书他也可以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马市不在郡城里,在城外,每天早上相关的老板都在城外的某个地方组建马市。 这个马市不仅仅是卖马,还卖其他很多很多相关的牲畜,比如说牛羊。 当然牛只是熟人才能买,毕竟牛是稀罕的物件,从来都不愁卖的,虽然说价钱很贵但是很多人都乐意买这么一匹牛回家。 壮年期的牛可以帮家里边干活,就算是老了也能拉人,最后死了还能吃。 牛不像是马,马肉不好吃,牛肉可是好吃的很,只是很可惜朝廷不让杀牛。 刚开始马市或许是只卖马的,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与其说是马市,不如说这是个牲畜市场。 之前高小诺只知道马市里卖的有其他东西,真到了才发现自己的想象力太匮乏。 马市上卖的不只有家畜,还有狐狸之类的野畜,估计是猎人去山里抓的。 高小诺牵着张甫远的手:“咱们买一只狗崽子成不?” 现在的她跟以前又不一样了,上辈子是因为自己有工作要忙,现在又不用操心这个。 就算是自己忙,没有时间,也可以让马婶子帮忙看着啊!所以现在的她,有资格拥有一只毛绒绒。 张甫远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目光落在马身上。 店家这里卖的也有跟马配合的马车,张甫远挑马,他一会儿觉得这只好,一会儿觉得那只棒。 高小诺也加趁活儿,两个门外汉讨论的有模有样,好像是对马了解很多一样。 好在俩人最后还算是有自知之明,让店老板给推荐,最后买了一匹棕色的马。 马毛发油光发亮,但是眼眸十分温顺的很,个头又高大,看着就觉得威风凛凛。 高小诺他们买了一整套,连马带马车,回去的时候直接让侍棋赶车,就是马车上只有自带的一个木凳子,坐着不怎么舒服。 进门费比平时都要多很多,马进城也要收取费用。 赶车进了城,他们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铁匠铺,高小诺的烧烤瘾上来了,想要打个烧烤架。 张甫远对高小诺嘴里的烧烤很感兴趣,问她这个铁架能烤什么? 高小诺不假思索地说了一串菜,最后总结了一句说万物皆可烤。 张甫远就笑着说她口气还挺大,高小诺说自己可没有说瞎话,等烧烤架弄好了自己给她做,到时候还能顺便出去玩。 ###### 高小诺的鬼王写好了也改好了,潘叔正好还没走,高小诺就拿着让潘叔看。 潘叔还挺稀罕:“咱们店里请的这几个人看话本的眼光都是挺不错的,之前怎么不让他们看?” 高小诺有点尴尬地把孙执可能是自己脑残粉说了一下。 潘叔就哈哈哈大笑:“这算什么啊?让他知道了不好吗?” “总是觉得略微尴尬。”高小诺说。 以孙执的性子,知道了自己就是南柯先生,还不知道反应是什么样的呢,高小诺自己猜测有两种。 第一是更加崇拜自己,第二就是因为自己是女性彻底脱粉,高小诺觉得第一种可能性更大一点。 想起来就觉得麻烦,所以还是算了,这样的状态就很好。 潘叔跟高小诺说起了另外一个事情,他说好像在下面县城里除了他们家,也开始出现话本集了。 他这么一说,高小诺就来了兴趣:“哦?是谁这么有眼光?” 潘叔不知从何处找了一把扇子,故作潇洒地摇了摇扇子:“还能是谁啊?自然是那位李老板了!”潘叔语气中带着调侃,却没什么厌恶。 话本的兴盛,并不是只靠他们一家书店就可以的,所以对于李老板这样的,无论是潘叔还是高小诺都没有什么反感的情绪,甚至对于潘叔来说,只要对方的话本集出的好,他就喜欢。 当然,如果让潘叔知道了对方专门跑到隔壁郡城,劳心劳力的打算坑自己一把的话,潘叔的心情估计就跟现在不一样了。 高小诺摇了摇头:“怎么又是这位啊!”,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上回跟在他们屁股后面第一个出话本集的人,好像也是这位李老板。 “那只能证明对方有眼光。”潘叔说。 两个人并没有什么危机感,当初自家话本刚出,还没有什么名气的时候,这位李老板就跟着出话本了,就算是这样都没有挡住自家前进的步伐,现在就更别提了。 他们家在县城买话本集早就开始了,根基都打得牢牢的了,要是现在海能被人轻易超越,那可真是见了鬼了。 而且,就算是这样,那超越他们的对象也绝对不会是这位李老板。 这个道理李老板其实也清楚,但是清楚又能怎么样呢?哪怕知道别人是大口吃肉,自己只能喝点汤水,那看着能挣钱的路子,自己能够视而不见吗?当然是不能了。 不过这回他就精了,当初办话本集的时候,自己终归还是有点虚,所以拉了几个老板合伙,后来知道能挣钱了,再甩也甩不掉了。 再加上这几个老板跟自己家说白了交情还在,郡城的生意也就只能这样了。 他去隔壁郡城,荡然也发现潘家书店的话本集已经卖到隔壁郡去了,回来调查了一下,果然,本郡下面的县城里也有。 这回他可顾不上骂人了,赶紧找了几个质量可以的话本弄成话本集,找人印刷,发往各县。 第70章 高小诺这个话本跟以前不一样, 以前的话本,哪怕是相对而言比较接地气,但是终归只是对风土人情的一种阐释,鬼王这本更偏向于批判现实。 第一男主是鬼, 所见所闻也是鬼的悲惨遭遇, 鬼为何会悲惨?是因为为人时遭受了太多灾难。 高小诺自己写的时候没有感觉, 潘叔却一眼看出来了。 自古以来, 中国文人就有那么一种毛病,凡是批判性作品, 总是能够拥有更大的声誉,越是描写悲惨现实, 就越容易功成名就。 居安要思危,居危就更不用提了,反正就算是社会怎样美好, 文人们都乐于从其中找到不好的部分, 加以批判。 当然, 也就是这种精神,才能够让社会向更加美好的方向转化。 在潘叔看来, 本朝比起来历史上任何一个王朝都是不遑多让的, 哪怕是繁荣兴盛的大唐, 但是在这一片繁花似锦当中, 肯定也有没那麽好的地方。 高小诺的话本,第一本是真的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从小没受过任何黑暗的女孩子写的,女主没有经历任何挫折, 生活一帆风顺。 第二本高小诺给男主安排了一个很悲惨的身世,再加上一个不怎么太平的世道,但是其实内核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再加上话本的重点在吃的上面,所以也能从她的话本里看出太平盛世的影子。 这很正常,哪怕是他高看高小诺一眼,他也知道高小诺从前只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你能指望她写出更加深刻的作品吗?事实上,不止高小诺,市面上的话本作者十有八九都是这个样子的。 潘叔也不觉得这是什么问题,毕竟话本嘛!对大多数人来说,本来就是用来休闲娱乐身心的,换句话说,是逗人开心的,内涵这个东西,有没有都无所谓,这不是重点。 但是看了这本鬼王以后,潘叔突然时间意识到,高小诺有在转变,她话本原本的踏实感觉,主要是她的遣词造句给人的感觉,现在的踏实才是真的踏实。 鬼王遇到的鬼,他们所经历的悲剧都是实实在在的,有些故事甚至能让他感到到熟悉。 比如说第一个故事里的鬼,这是一个从小被父母抛弃的孩子,被牙婆捡回家,养大了以后卖到妓院。 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别问他为啥知道,毕竟谁没有个年少风流的时候呢? “我有什么地方需要改的?”高小诺问。 这个鬼王她准备了很久。为了写其中的一个个小故事听马婶讲故事,但是毕竟这些,她全部都没有亲身经历过。 “可以了!用不着改,正好我这趟走的时候可以拿走。”潘叔说。 高小诺没啥意见,这算是交稿了,高小诺现在手里的事情已经全部办完了,正好张甫远又要做一个春耕调查。 嗯,为什么说又呢?当然是因为他们之前已经调查过一次了,就是那次下地给人家帮忙,但是被人家嫌弃的那回。 在他种的菜还没有发芽的时候,张甫远抱着永不放弃的信念准备第二次调研。 上回的调研是父子们布置的任务,这次的就是张甫远的自发性行为了。 上回去的时候正赶上农民们播种,夫子们良苦用心,生怕学生们学的呆傻,只知道书中的内容,不能用于实际生活中。 在郡学中学习的基本上都是秀才,将来十有八九都会成为官宦,当今重视实践,只是读书好的话注定是没有办法受重视的。 跟着张甫远一起去的还有他的几位同窗,考虑到这次外出的目的以及同行的人,高小诺就跟绿芙穿上了男装。 绿芙到了张家以后高小诺还没有男装过,所以绿芙也没有男装的衣服,还好她跟高小诺身高差不多,在高小诺的命令下,绿芙是穿上了男装,但是她没穿过男装,穿上去就觉得别别扭扭。 高小诺看的直乐呵,绿芙穿着这一身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女扮男装的,高小诺也不介意,就觉得绿芙这种带点英气的样子挺可爱的。 绿芙还是觉得有点别扭,总是不自觉的扯自己的衣服。 “没什么,等你习惯了就好了。”高小诺安慰她。 等你穿男装时间久了,你就会发现,男装是真的比女装舒服多了,主要是方便的很,哪怕是比起来她上辈子穿的衣服还是累赘,但是比起来更加繁琐的女装,当然是这个更舒服。 张甫远同朋友们商量在城门外集合,侍棋在前面赶马车,三个人坐在后面刚刚收拾好的马车里,马婶给马车上的长凳上缝了褥子,坐上软得很。 “下回可以准备一些糕点。”高小诺说。 张甫远习以为常的就问她想吃什么糕点?高小诺想了想:“你上回做的桃花饼挺好吃的。” “那要先准备一些桃花。”桃花饼要想做的好吃,新鲜的桃花必不可少。 说起来这个高小诺就觉得好笑,烧烤架已经打好了,但是还没有用过,本来这回过来高小诺觉得刚好可以拿着,中午可以准备烧烤。 但是张甫远自己拒绝了,说想跟着农人一起吃饭,然后高小诺就不带了,但是张甫远又想用,说晚上回家吃这个。 这个样子的张甫远,哪里看得见那个冷淡又有点刻板的样子?别人怎么想高小诺管不着,但是他们家的被她宠成这个样子,高小诺只会觉得骄傲。 刚出城门,就看见同窗基本上都来了,一堆读书人都穿着粗布衣服,看着还真有那个架势。 哪怕他们帮不上忙,但是有这个心就是好的,如果能将这样的心保持下去,将来一定是能当好官的,心系百姓的官,哪怕是没有多大本事,总归也不会做的太差。 高小诺跟张甫远一同下车同人打招呼,一群人吓死了,纷纷用埋冤的眼光看向张甫远。 这种事情,你带着自家的妻子来干嘛来的呢?他们今天是来做正经事情的,又不是来玩的?平白带个女人来,就像是在添麻烦。 哪怕是高小诺穿上了男装,他们仍旧是不太开心,但是总不好当着人面表现出来,再加上跟张甫远一起出来的都是他关系极好的几位,就更不好意思说了。 最后就算是不考虑这方面的事情,一堆男人,就张甫远带了夫人来,未免不方便。 到时候大家都调研呢,那你到底是陪老婆还是干正事儿啊?怎么想怎么觉得不靠谱。 高小诺知晓大家会怎么想,不过她没吭气儿。 朱三儿姗姗来迟,还带着自家夫人,大家看看朱三,再看看张甫远,感情这两个商量好的呀!瞬间释怀了。 既然除了张甫远之外还有其他人带妻子过来了,他们就没那么反抗了,大不了等他们干正事儿的时候让俩人一起玩嘛,都是女子,朱三儿跟张甫远的关系那么好,两个人想必也很能说得来。 觉得事情已经完美解决的大家放心了,却不知道现在的高小诺发着愁呢,她跟朱三儿的妻子真心不熟。 朱三的妻子是标准的大家闺秀,一颦一笑都带着一股规矩的味道,虽然说没怎么跟她说过话,但是高小诺确实不怎么懂得跟这样的人相处。 两个人坐在马车里,面对面,相顾无言。 半晌儿,班氏开口;"高姐姐要不要吃糕点?" 朱三家准备的马车上有糕点,高小诺道了声谢,夹起来糕点,细嚼慢咽,这绝对是她吃饭最规矩的时候了。 高小诺吃完了糕点,想着人家都已经扔下橄榄枝了,自己总不能就这麽僵着,但是又实在是想不起来自己能说什么。 衣服?前段时间她一直忙,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关注今年流行什么样的衣服了;珠宝?这个她真心不了解;琴棋书画?自己到现在也只能说在书上面初通,棋也只是到知道规则的程度,再多的就没有了。 最后高小诺说起了他们这回的目的,还好班氏接上了她递过去的话茬子。 或者说不仅仅是接上,班氏好像是对这个特别感兴趣,侃侃而谈的样子惊得高小诺目瞪口呆。 也许是高小诺的惊讶表现得有点明显,班氏停住了,双颊通红:“让高姐姐见笑了。” 她是一个看上去有点木讷的女孩子,但是她刚才说话的时候神采飞扬的,跟她的外表给人的感觉一点都不一样。 高小诺摆摆手:“笑什么?我觉得你讲的很好啊!感觉你知道很多,很厉害。”高小诺不是在说瞎话,对于一个从来没有从事过农业工作的人来说,班氏确实知道的太多了。 高小诺脸上带着真诚地夸奖,这让班氏觉得有点不适应,又忍不住想要微笑。 她就是对这些感兴趣,自己种了很多花,她还曾经尝试过种菜,但是只种了一年,被嫡母发现了就没再种过,但是有关于农业的书籍她却看了很多。 这样的爱好对于一个大家小姐来说实在是足够特立独行,所以她跟姐妹们关系不怎么好,嫡母也不怎么看得惯她,把她嫁给了朱家这个商贾之家。 但这是她幸运的开始,朱三对她的爱好很赞同,她已经开始种菜了,她的丈夫甚至专门搭了一个暖棚。 但是这么多年的遭遇早就告诉她了,有些东西不能让人看见,但是终究喜欢的东西遮不住,高小诺只是开了个头,她就没忍住说了好多。 第71章 跟班氏交谈了一路, 高小诺发现这个班氏跟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虽然只是个女孩子,但是她的博闻广记并不输于男子,看着是害害羞羞的小女孩一个,但是其实她算不上是胆小, 甚至很多时候都十分有勇气。 就像是这次来这里, 高小诺原本以为是张甫远跟朱三儿商量好的, 但是实际上据班氏说, 这次跟着大家一起来其实是她自己的主意。 “除了原来家里的庄子,我还没见过其他土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班氏说, 眼神发亮,这是很明显的期待表情。 高小诺对这个没有兴趣, 但是这辈子她也没有见过,虽然没有见过,但是她知道真正的种地并不像是班氏在自己家里种草种花那么闲情雅致。 主人在家里种花, 那是兴趣, 下人们自然不会打扰了主人的兴趣, 所以哪怕是班氏什么都不做,家中的花估计仍然会长得很好。 是因为她天赋异禀吗?不是的, 是因为哪怕主人不说, 仍然会有下人在背后忙活。 不过怎么说呢?高小诺这人多多少少有点理想主义, 她觉得任何的理想, 哪怕是不切合实际,都应该是被尊重的。 所以对于妹子的美好憧憬,高小诺并没有打击, 甚至还带着鼓励的态度,无论班氏在见识到从事农业活动的辛苦以后,到底是退缩还是坚持,至少此刻的他是让高小诺敬佩的。 他们要去的地方算不上是远,马车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虽说算不上远,但是这个村子算不上是发达,可能是因为地形的原因。 他们起得早,这个时间点在城里估计还有人没起床,但是乡间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路边的野草上还挂着露珠,但是路边已经有陆陆续续的农人了。 并且大多都是男人他们肩上扛着扁担,扁担里挑着水,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这群与周围格格不入的人。 小样,别以为你们穿上了麻衣,换上了短打我们就认不出你们了!你们不就是上回穿着长袍过来干活,干的乱七八糟的那群学生吗? 一个两个看着都是挺利落的大小伙子,干活怎么就能干成那样呢?他们种的庄稼全部不成,照他们那样的种法,他们村子今年怕不是要挨饿。 所以没办法全部返工,要不是书店给赔了种子钱,他们还不乐意呢! 本来多几个大小伙子帮忙干活,能省他们不少力气,在这样的好事,大家都争着抢着来,结果最后帮不上忙不说,还浪费了大家的种子钱。 张甫远他们已经在隔壁几个村子传遍了,各家父母都教训自家闺女,说这样的人可不能嫁,看着倒是人模人样的,但是不会干活啊!不能干活的男人,就算是娶了婆娘,那也是连累的婆娘一起吃苦受累。 他们可不知道眼前这几个年轻人都是秀才,是官老爷,在他们的心中,读书人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大家的日子过的好了,自然都有钱送自己家孩子去读书了,但是他们送孩子去读书,却不是因为想要孩子考取功名出人头地什么的,他们只是想要让孩子识两个字,会算账,这样农闲的时候去郡城里也好找活干。 现在郡城里的店都挑着呢,就算是个小杂工,那也要识字才成。 所以,读书人,只要是没有功名,那还是要干活的,你说你不要干活要考科举?那你首先要找到愿意养你的人再说。 识字的人多了,读书的人多了,科举也越来越难了,不是谁家都愿意拿钱打水漂的。 你说这几个人有功名在身?怎么可能?有功名在身的老爷们,怎么会愿意下地干活呢?所以……在广大人民群众眼里,这几位估计就是书没读好,反倒是养了一堆臭毛病的年轻人,估计是家里也不愿意养了。所以送到他们村来教训一下。 一个老大爷抽着烟,身旁窝着一只大黄狗,跟身边的人寒暄:“村子里的娃娃,可都要管好了,读书归读书,可不能惯出毛病来。” 张甫远打了个喷嚏,侍棋赶紧上马车给他拿了件厚袍,自从上回张甫远的感冒以后,侍棋就格外重视他的身子,生怕他有一点不好。 张甫远不觉得冷,自然也不愿意披上笨重的厚袍子。 侍棋没办法,拉出高小诺这张大旗:“晨间天气凉,老爷还是穿上吧,万一要是生了病,夫人怕是要生气。” 同窗们哈哈大笑:“没想到张兄还是个耙耳朵!” 要是其他人。估计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个怕老婆的,本来要穿的也不穿了,但是张甫远不一样,他瞅了一眼刚才说话的同窗,把侍棋手里的衣服拿了过来。 大家再次齐声大笑,并不带什么恶意,只是单纯的同窗之间的开玩笑罢了。 笑完开始干正事,他们往田间走去,一直在观察着他们的人坐不住了,这几个糟心的人啊!莫不是还想要糟蹋他们的庄稼? 他刚才已经看过了,上回替他们掏钱的人不在,这就证明就算是这回就算是他们糟蹋了他们的庄稼,他们也拿不到赔偿! 老头急匆匆地赶了上去,身后跟着一头威风凛凛的大黄狗,别看这老头一大把年纪了,但是真走起来,速度竟然不比年轻人慢。 “几位公子请留步!”老头气喘吁吁。 双方进行了一次亲切又友好的交谈张甫远他们多出了一个导游。 老头拍着胸脯发誓,说自己种了几十年的地,地里边的事情,不会有比他更清楚的了!张甫远看看老头花白的头发以及佝偻的身躯,这个他们倒是不怀疑,就是老头这么大年纪了,能认清这样那样的庄稼不? 但是看看老头希冀的样子,拒绝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口,于是就只能这样了。 高小诺她们没跟张甫远他们一起,毕竟有男有女,就算是高小诺自己觉得没什么,但是架不住人家不愿意啊!并且自己身边还有个估计接受不了的班氏。 所以到了村子以后,高小诺甚至都没来得及跟张甫远说句话,看着一群人的背影,高小诺看向班氏:“你想要去那里?” 既然班氏是自己要来的,那就证明她应该有明确的目的,自己一个纯粹过来散心的,无意与跟人家相争,本来今天的时间都是给张甫远的,但是现在看来,是要给班氏了。 班氏就笑,笑容里带着自信,还有点调皮:“今日出门前我同我家夫君打了个赌,我说我也要做个调查,我们比比谁能做的更好,高姐姐帮我好吗?” “看你这话说的,什么帮不帮的?我也挺感兴趣的。” 这是真的,高小诺以前什么都不感兴趣,但是自从开始写话本以后发现自己什么东西都要掌握一点,于是就经常观察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久而久之就成了一种习惯,现在高小诺已经演变成了什么事情只要是自己不了解的都想去深入探究一下。 “那我们先进村子吧?”班氏给出自己的建议。 于是在张甫远他们蹲在田间地头,听老头讲各种农作物要怎么种的时候,高小诺她们在人家屋子里,喝着人家倒的白开水讲。 刚开始是班氏记录,但是她总是听着听着就着了迷,忘记了手里的笔,或者是因为速度太慢跟不上人家的速度,于是最后记录的人变成了高小诺。 高小诺现在写字的速度快了,但是当然没有人家说话速度快,不过这些话里百分之七十都是废话,用不着记的那种,高小诺拿出了自己上辈子上学十几年整理笔记的经验出色的完成了这项任务。 等主人絮絮叨叨地说完,已经是快到吃饭的时间点了,主人家的小儿子闹着饿要吃饭,高小诺付了点钱,在这家吃了顿饭。 班氏终于想起了自己的丈夫:“高姐姐,你说他们吃饭了没有啊?” 高小诺吃了块炒鸡蛋:“他们几个大活人,那还担心他们会饿着啊?再不济车子里还有糕点。 ” 与此同时,几个人从马车上拿出了糕点,十分没有形象的蹲在路旁,朱三啃着干巴巴糕点:“你说,我们为什么不去乡亲们家里吃饭啊?” 没人搭理他,一上午的时间,足够让他们感受到这个村子的乡亲们对他们并不是那么友好,所以这群还有着傲气的年轻人当然也不愿意低下自己的头颅。 朱三儿叹了口气,他娘子没回来吃糕点,估计是去乡亲们家里去吃了,比起来他们,估计会幸福得多。 这一趟过来,他们最大的收获不是调研的结果,而是意识到了乡亲们的态度。 上回种田被人家赶出来,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件小事,庄稼每种好也是一件小事,压根没被他们放在心上。 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庄稼是命根子,看的无比重要,是不能拿来开玩笑的。 以前他们从没意识到这一点,甚至来种田的时候还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把人家心肝上的东西践踏…… 他们正在反思的时候,高小诺班氏酒足饭饱,终于从村子里出来了,既然是农业调查,只是这些东西肯定不够,还要实地考查。 第72章 傍晚, 村子里开始升起了炊烟,高小诺也终于完成了工作,张甫远看着跟平时一样,身姿依旧挺拔, 但是浑身却散发着一股不太开心并且蔫儿了吧唧的味道。 高小诺大概猜到张甫远他们估计受了挫, 从和父老乡亲们的谈话中, 她们也看出来了大家对张甫远一行人没那么满意。 高小诺没想着去安慰张甫远, 并且不知道为啥还有点想笑。 嗯,受了打击的张甫远依旧可爱呢! 至于同样蔫了吧唧的朱三, 他待遇还不如张甫远呢,起码高小诺还注意到了张甫远, 班氏已经沉迷进自己的实验结果去了,还很兴奋地跟高小诺说自己回家要种什么种什么。 有些植物她很想种,但是最佳种植时间已经过去了, 再种也不能种好, 班氏还很遗憾, 至于丈夫,早就被她抛在脑后了。 朱三看了眼班氏, 班氏正在很兴奋的不知道跟高小诺说什么呢!自己妻子这表情她真是太熟悉了, 每回跟他说起她感兴趣的事情, 自己妻子都是这个表情。 只不过, 原来班氏这样的表情都是对着自己,现在对着的是高小诺。 没有时间再誊抄一遍两个人的总结,所以文件都交给对此很感兴趣的班氏了。 来的时候一群年轻人说说笑笑的, 精力充沛,现在一个两个爬上了自家的马车,也没人说话了。 交了入城费,大家分道扬镳,班氏依依不舍,说以后有时间约她一起玩。 到了家,张甫远一句话没说自己去书房自闭去了,高小诺想起了早上许诺给张甫远的烧烤,马婶说肉已经腌好了,高小诺索性不换衣服,穿上围裙,把碳放进烧烤炉准备烧烤。 潘叔终于又要走了,这代表高小诺又要代替潘叔的工作每天去书局里呆着了,当高小诺并不讨厌自家书店,只是不喜欢在书店里一呆就是一天这种事情。 尤其是潘叔这回走还带走了书店里的账房,现在书店里的账房还是潘叔刚招来的人。 新帐房算账的本事并不次于老帐房,只是他刚来,书店里很多书的价钱都没有记清楚,一些突发状况也不知道怎么解决,这就需要高小诺这个相对于没那么多事情的人帮忙了。 这就代表高小诺也没办法溜号。 潘家书店现在更像是一个出版社,虽然说楼下的书店一直开着,但是更为人所知的并不是她们书店,而是她们出版的话本集。 于是就总会有一些读者会因为特别喜欢某个作者或总是特别想知道某个话本接下来的发展是什么而来书店。他们胡搅蛮缠无所不能,稍微懂事一点的说一下就好了,或者是留下信。 有些是这样,当然还有一些人不达目的不罢休,撒泼打滚。 书店当然不能透露任何有关于作者的事情,也不能真把话本后面的内容告诉他们,并且对于这些人他们还不能太粗鲁。 原来的老帐房是个挺风趣的一个人,为人也圆滑,以前来的人总能被他劝走,所以高小诺也不清楚,应付人竟然也能这么累。 高小诺算不上一个脾气特别好的人,道理都说完了,对方要是不听,她就会忍不住怼人家,这当然是不对的,一天这样的人来得少了还好,来的多了高小诺就会忍不住暴躁,这当然是不好的,好在身边有个脾气很好的账房。 每回高小诺忍不住了就会自觉的上楼平复心情。 还是这些年没受过委屈给惯的了,上辈子她工作的时候,领导再怎么无理取闹都能忍着,现在就不成了,每回上楼高小诺内心都会自己嘲讽自己。 但是下一回的时候再发生这种事情心态就会自动转变为:我都自己当老板了为啥还要让自己受气是吧?没这个道理啊! 潘叔这回出去大概去了一个半月,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潘叔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晒黑了,一张脸晒得就跟戏文里说的包青天一样。 他自己还特别骄傲,说这样的他更加风流倜傥了。风流倜傥倒是不至于,但是确实是更帅了,潘叔本来五官就偏向硬朗,更适合这样的肤色。 冯氏就很不满意潘叔这身黑皮,不止一次跟高小诺抱怨这个,说潘叔为了维持这身黑皮甚至还每天专门晒太阳。 中间高小诺还收到了班氏自己种的香瓜,这边叫做小白瓜,因为香瓜的皮是白色的,班氏特别骄傲地说这是她自己种出来的,从挑苗子到种下去,中间浇水,甚至是施肥,都是她干的没让家里的下人插过手,撑死了也就是朱三要是看见了会帮她忙。 瓜很甜,高小诺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高小诺递了拜帖,她对班氏的暖棚起了兴趣,想要去参观一下,暖棚确实是参观到了,但是里边却没种多少东西。 班氏说夏天来了,本来就挺热的了,很多植物不需要暖棚了,另外随着她种的东西变多,班氏已经不满足于自家的院子了,她在城外买了个庄子,现在基本上每天都要去庄子里。 郑氏自从来了郡城以后就没再回去,所以现在的朱家也用不着她管家,正好她有时间,班氏又说自己婆婆对自己很好,最后偷偷说自己婆婆跟公公关系很好。 这可把高小诺给吓着了,当时张甫远进郡城考试的时候朱家小妾闹出来的事情她还记着呢!再加上郑氏十几年住在县城里,高小诺一度觉得朱三他爹娘关系肯定很差。 要么是朱家老爷宠妾灭妻不让自家妻子来郡城,要么是郑氏实在是看不惯自家花心的丈夫,所以不愿意来郡城。 根据当年朱家老爷手撕小妾的架势,高小诺觉得第一种可能性不太大,于是就只剩下第二种了,高小诺很相信自己的脑补,毕竟在她接触的人里,就朱家老爷,也就是朱三的爹的小妾最多花心无疑了。 结果你现在告诉我人夫妻俩关系好? “真的,公公的几个小妾现在在家里都不敢说话!”班氏快意地说。 没有正妻喜欢小妾,虽然说班氏自己就是小妾生的,但是是被嫡母给养大的,所以立场坚定不动摇。 这就是个小八卦高小诺听了一嘴就成了,也没多探究,关系好不好,那也是人家,高小诺也管不着。 潘叔自从上回出去就没再出去过,但是他们的计划却没有停下来,反而是加速运行着,潘叔是没有再亲自去了,但是他派人去。 他一个人去只能去一个郡,但是现在他却能派好几个人去好几个郡。 潘叔开始在本郡下面的县城开办书店,所以尽管话本集挣的钱越来越多,但是真正到高小诺手里的钱却不多,往往都是她还没看见钱影呢就继续投进去了。 高小诺的鬼王见闻终于开始在话本集上连载了,其他郡已经连载很久了,他们郡才刚刚开始,为什么这么慢?因为随着潘家书店话本集的名声越来越大,跟他们合作的话本作者也越来越多。 他们的王牌话本集依旧是最开始发行的那本,旧的话本不停完结,更多质量更好的话本补上,话本集的质量也越来越高。 高小诺的厨神那本,放在现在已经进不了这个话本集了,但是做为话本集刚开始连载就在上面的话本,厨神仍旧是很多人的心头好,有很多粉丝。 鬼王这本,质量上无疑是可以上这个话本集的,但是问题在于这个话本集上面的话本已经足够了,很多话本都在等着呢,只有这本结束了才可能有其他的话本顶上去。 但是潘叔自己也有小心思,高小诺在鬼王上的蜕变,她自己不清楚,潘叔知道,他想让更多人看到这个,所以哪怕高小诺自己说上哪一本都无所谓,潘叔还是硬压着等到了现在。 潘叔在书店里有绝对的权威,再加上书店里还有孙执这个南柯先生的小迷弟,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 高小诺自从把话本给了潘叔就不管了,她已经养成了心态,一个话本,她写完改完,就不再在意,就像是已经成年的孩子一样,让他自己想咋样就咋样。 在她不晓得的情况下,她的鬼王见闻以另外一种形式火了,主要是火出了圈外。 南柯先生这个笔名在诸位读者眼里,即便不说是大神,起码也是小有名气的,毕竟在潘家书店的话本集里连载过。 话本在正经的文人眼里其实是上不得台面的,甚至个别比较激进的文人认为话本的存在,正在祸害着老百姓们的思想。 通过一些上不得台面的故事,唆使年轻人不听父母的话,甚至有些本身是读书的好苗子,却因为沉迷于话本自我放弃。 这些情况是确实是存在的,不少文人都在各省省报上发表过话本罪大恶极的言论,极端一点的直接建议朝廷封禁话本,不过这种言论算不上是很多,朝廷也没有重视过。 无论是爱看话本的。或者是写话本的,其实都已经很习惯于文人们对话本的歧视,甚至已经产生了一种咸鱼心态。 说就说呗,无所谓,反正该看话本的还是要看,不会因为你们骂就不看了,该写的还是要写,不看的人本来就不看,那就更没有什么影响了。 但是话本被文人欣赏的很少,基本上没有,但是这期省报上就出现了这么一个文章。 第73章 许崇智曾经特别出名, 因为其少年天才的名声,以及最出名的胆子。那可以说是怼天怼地怼空气,只有别人不敢想的,没有他不敢怼的。 他能活到现在, 纯粹只是因为当今圣上脾气好, 毕竟作为考生的他, 当年也怼过皇帝。 他曾经脾气特别暴躁, 实际上就是愤世嫉俗的文青一只,当年他, 进京赶考的时候,因为文章太过激烈, 导致只中了一个同进士。 许崇智,年少时就是人人夸奖的天才,那自尊心多强呀?本来以为自己就算是中不了状元, 中个榜眼探花什么的应该也没啥问题, 结果竟然只中了个同进士。 别的人中了同进士, 估计就已经十分满意了,但是徐崇智没有, 他十分不满足于自己的名次, 于是也没去当官, 直接隐居了。 说是隐居, 其实这个词用的并不贴切,因为这些年他陆陆续续也有文章发表,基本上都是一些抨击时事的文章。 所以虽然说这些年他从没在人前露过面儿, 但是说实话在文人中的名声不小。 他用词辛辣无比,但是说的问题都是确切的,无论他说的事情让别人有多么不可置信,但是查一下就会发现他从没有说过谎。 徐崇智讨厌话本,曾经妻子看画本看的哭的稀里哗啦的,他出于好奇看过一本,之后就发表了一篇文章,言辞激烈的抨击了话本没有任何营养。 他手中也不缺钱,身上又没有事要干,平时居无定所,观察各地名声,遨游祖国名山大川,拜访在各地隐居的高人。 当然作为一个读书人,许崇智,还是想要当官的,但是无奈当时言辞过于激烈,现在也拉不下头,只能指望自己多发表几篇文章,让上面的人看出他的才智。 换句话说,就是你看看,看看我有多厉害,不让我当官就是你们的损失,我这么厉害,你们还不过来请我吗? 虽然说这件事他已经做了十几年了,至今也没有任何成就。 高小诺他们的话本集,在郡县中发展的如火如荼的时候,徐崇智正好到这里。 做为一个纯正的文人,许崇智,每到一个地方,第一件事肯定是去当地的书店看看,于是就看到了畅销的话本集。 当然,起初他对这种现象十分气恼,因为他发现来书店里买书的人,十个里面有六个,甚至七个都是过来买话本的。 然后书店里,正儿八经的书很少,更多的竟然是话本!这种事情简直不能忍。 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别人看起来十分枯燥的子史经略,在他看来就是十分好看并且富有意义。 于是出于好奇,再加上书店老板的热情推销,许崇智买了一本最热销的话本集,也就是有高小诺这本鬼王见闻的话本集。 当然,出了书店他就后悔了,虽然说他不缺钱,但是完全没有必要花钱买这些不堪入目的东西啊! 但是,怀着既然买都买了,不看的话未免太浪费,于是他就看了。 对于这样一个人,你指望他根据这一个特别好看的话本,就沉迷于话本中,那就是天方夜谭,话本再好看,许崇智的兴趣在这里,自然也不会觉得话本有多好看。 但是从他买的这个话本集里,他发现现在的话本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一点用都没有。 虽然说很多话本的剧情略微扯淡,作者们的文笔也不怎么样,甚至在许崇智眼里,文笔简直跟垃圾没啥区别,不过确实跟他之前在妻子那里看的话本不一样。 如果当初他在妻子那里,看到的话本是这样的话,这么多年,他也不会这么排斥话本了。 原来话本并不是一定要讲那些乱七八糟的,比如说追求什么婚姻自由的混账东西。 许崇智认识到自己这么多年的偏见了,但是又有点不想承认自己这么多年,对话本的讨厌都讨厌错了,于是他又干了一件让自己特别后悔的事情,他把市面上所有的话本集都买了回来。 这之后,他调查了看话本的人对本的想法,以及附近几个郡,话本集的流传程度。 不过徐崇智并不是一个知道自己错了,还执意不悔改的人,于是他写了一篇文章,以《鬼王见闻》为例,讲述一下自己最近对话本的新看法。 话本并不是一无是处,存在即是合理,是因为大家需要,所以说它才会发展的这么快的,也并不是所有的话本都那么不堪入目。 虽然说这些话本作者的文笔真的都很垃圾!最后一句话基本上就是这个意思,徐崇智就是许崇智,虽然说对话本有了新认识,到最后还是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为了安慰自己这些天看话本眼睛以及心灵受到的折磨。 于是《鬼王见闻》这本书火了,它的作者南柯先生也火了,潘家书店出的话本集也被更多人所知道了。 徐崇智的影响力是真的很大,作为一个从未从过仕途的文人,他这样的名声基本上已经到了顶峰了,所有的读书人基本上都知道他。 并且无论心中对他是怎样的观感,嘴上一定是敬佩的。 毕竟他有文人的胆量,连皇帝都敢怼,有文人的骨气,不满意自己的名次,说不从仕就不从仕,也有文人的本事,徐崇智的本事就在那里,最讨厌的他的人都无法否认。 许崇智的文章在本省省报上发表,并且飞速向各省蔓延。 不少读书人纷纷发表讲话,有怼徐崇志的,说他自打脸,这么多年许崇智发表的有关于怼话本的文章一点都不少。 还有那些本来跟许崇智是同路人,认为许崇智背叛了他们的队伍的,接着就是一场全国性的骂战。 张甫远平日里有订邸报的习惯,平常早上起来吃完饭坐在书房,都是先看完邸报,然后发表一些自己的意见,有时候高晓诺有兴趣的两个人还会进行一番争论,然后才开始读书。 所以带着许崇智文章的邸报,张甫远自然也是看见了,然后给了高小诺。 高小诺不清楚许崇智是谁,但是看到了这个文章里面有自己的话本,把文章看完,高小诺一脸“卧槽”的表情。 这是个什么事儿呢?人在家中坐,福从天上来? “这位先生是谁?”高小诺指着许崇智的名字问张甫远。 张甫远洋洋洒洒把徐崇智在经历说了一遍儿,语气里是掩不住的崇拜。 “这对你来说不一定是好事。”张甫远说。 张甫远没少看许崇智的文章,也清楚徐崇智曾经对话本是多么排斥,毕竟许崇智也从没掩饰过这个。 而且许崇智的名声在这里,现在已经发展到了,只要他发表文章,必定引起广泛讨论的境地。 张甫远搞不清楚高小诺对话本的态度,真的搞不清楚。 像是他自己,他喜欢看书,喜欢做各种尝试,所以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总是能投注十分大的热情。 高小诺很敬业,从她开始写话本到现在,她基本上没有停止过,并且从每一个话本里也能看出她的进步。 可是要说热情,那肯定是有的,但是这种热情跟他好像不一样,但是张甫远又说不出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并且高小诺对已经写完的话本投注的目光真的是太少了,鬼王见闻这个话本自从弄完之后,他基本上没再从高小诺嘴里说过这本书的名字。 在许崇智对这个文章里,鬼王见闻这个话本是作为正面的现象出现的,但是如果要是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讨论,那它的评价肯定不会全部都是正面的。 他直觉高小诺不会喜欢那些批评。 高小诺笑着看他:“你这是什么表情啊?这是很多人想要都要不来的,不就是被人说几句吗?无所谓。” 她有收到书店给的信件,里面有粉丝的拍马屁,当然偶尔也会有些批评。 第一次看到批评时她会难过,不过现在已经习以为常了。 以往那些批评的信件是通过书店送过来的,她想看真正的粉丝们的信,在拆信的时候必然要承受风险,这是没有办法的。 文人们的讨论嘛!反正她平时也不怎么看邸报,她不看不就成了吗?眼不见心不烦。 张甫远放下了心,潘叔派的人来了,说是书店里有事情,请她过去一趟。 高小诺想着就是因为话本的事儿,到地方时,所有编辑都坐在一起,面色严肃。 潘家书店所有人因为这个事开了一场会,讨论对于这件事的应对方法,最后得出的结果就是:加印高小诺之前写的厨神那个话本,然后其他的一切如常。 毕竟邸报在在县城里还算是个稀罕玩意儿,所以无论这件事闹得有多大,对话本集的影响还是有限的。 孙执没看那么远,就知道自己喜欢的太太被人表扬了,还挺开心。 然后王欣妹子就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他。 开完大会,潘叔跟高小诺又偷偷开了个小会。 潘叔让她最近不要看邸报了,然后就是下一个话本不要急。 “放心,我不急,下个话本我还没有任何思绪呢!”高小诺有点苦恼地说。 鬼王见闻这个话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高小诺把自己能够想到的全部写了一遍,导致的结果就是现在觉得什么东西都不想写。 高小诺这一歇就是半年,过年他们仍旧是回家了,他们仍旧住在了高家。 这半年里,潘家书店终于在省城开分店了,高小诺终于见到钱了。 第74章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徐崇智的文章,几乎让全天下的读书人都知道了南柯先生,这件事的影响反而是最小的。 这件事最大的影响就是让各地的书店,都知道了话本集这件事。 徐崇智在文章里阐述了他们郡话本集的出现过程, 以及如今的流传程度, 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这是挣钱的, 并且挣很多。 因为这件事情, 潘叔不得已加快了自己的步伐,在派人去其他郡的时候, 他自己去了省城,开办潘家书店在省城的分店。 比起来郡城, 省城的势力范围更加复杂,话本集推广起来的难度也更大,毕竟这个时候基本上省城的所有书店, 都清楚了话本集的巨大利润。 诚然, 跟潘家书店合作他们能挣钱, 挣不少钱。但是比起来这个,肯定还是他们自己出话本集能挣钱更多吧? 省城的人口更多, 大家过得也更加富裕, 看话本的人更多, 写话本的人当然也更多, 难道我省城这么多厉害的作者,会干不赢你们小郡城里的作者写的话本?这简直是在开国际玩笑。 于是潘叔的的合作之路就更加艰难,唯一的好处就是潘叔他在省城并不是孤立无援的, 他的整个家族都在省城,虽然说实质上家族在这方面不能给他任何帮助。 不过高小诺向来不操心这些事情,开拓疆土的任务就交给潘叔了,她呢?只要在,必要的时候献上自己的小钱钱就可以了。 新的一年,她跟张甫远两个人都长了一岁,潘家书店已经开始走向其他省,潘家书店的话本举世闻名。 新的一年,张甫远今年的任务就跟去年不一样,他吸收知识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再加上本身底子就大得很牢,所以现在哪怕是郡学里的夫子除了为人处事的经验,也很难再教他什么了。 但是为人处事这种事情,别人是可以教,但是完全没有必要,每个人的性情不一样,面对事情的处理方法也不一样,所以就算是教了很多时候也是白教。 夫子们都是好老师,他们知道自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教给张甫远了,所以建议张甫远进行游学。 张甫远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他所经历的事,所见过的景还实在太少,空有一腔热血,满腹学识。 夫子们给他整理了一份名单,那是他们在各地的好友,有的是大隐隐于市,有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也有的像他们一样在学院里当夫子,甚至有的是执掌一地事务。 一年半前,张甫远为了妻子发表的那篇文章还历历在目,夫子门当时还挺懊恼这个少年天才,但是一年半过去,足以让他们心中的芥蒂消失。 也是,谁没有年轻过呢?爱自己的妻子,尊重自己的妻子,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为自己的妻子说话更不应该遭受责备。 可能也就是因为当时张甫远说话了,他没有选择沉默,他们才能看清这个孩子,愿意相信这个孩子。 每一个读书人都是国家的财富,可能他们怀着不同的政治理念,有时候他们也会很市侩,甚至有些人会在往前走的途中失去自己的本心,变成从前他们所不耻的样子。 但是老的力量逝去了,新的力量在不断崛起,无论怀着怎样的政治理念,他们整体的意志是从未改变的,坚贞地守护着文人的风骨,文人的抱负。 还是那句话,能成为夫子的人,他们或许有很多很多的小毛病,但是本质上都是好的,对于这些寄托着自己理念的学生们,只会希望他们更好。 年前的时候夫子已经跟他说了,所以过年回家也不必再回郡城了,高举人对于夫子们的建议举双手赞成。 钱氏听了这话,拉着高小诺去了自己屋子,问他要不要跟张甫远一起去? 高小诺一脸莫名其妙,问她,不是让她好好照顾张甫远吗?不一起去的话还要怎么照顾? 并且旅游全国诶!在古代能有这样的机会真的是太不容易了,如果要是不好好抓住的话,将来她肯定会后悔,所以为什么不去? 钱氏就知道自己闺女的意思了,担忧之情溢于言表。 不过她没有阻止自己的闺女,高小诺也装作自己看不见钱氏的担忧。 她拿出了银票,得意洋洋:“娘,你来看看这是啥?” 钱氏放了个白眼:“不就是银票吗?你是当你娘没有见过世面吗?” 高小诺把银票塞到钱氏手里:“娘,你先看看这个银票的面额,再跟我说话好不好?” 一会儿过去了,钱氏小心翼翼的把银票放到桌子上摊平:“你这孩子怎么回事?银票啊!你怎么说塞就塞?万一弄皱了钱庄不给兑换怎么办?” 五千两啊!虽然五千两银子高家,卖了庄子卖了田地肯定也是有的,但是这是现银呀! 高小诺端端正正地坐到了椅子上,优雅的给自己倒了杯茶:“娘,这个现在是你的了。” 当作是她出嫁时给的嫁妆。高小诺当初出嫁的时候,因为张家看起来就是一幅不怎么有钱的样子,她爹娘还有祖父祖母,怕她将来受苦,所以嫁妆很多。 钱氏狠狠地瞪了高小诺一眼:“你这孩子是不是傻了?你自己的钱自己拿着,给娘干啥?你娘我差这点钱吗?” “你别以为手里有两个钱就了不起了!甫远他游学,一下子就是两年,吃喝住行,哪样不需要钱?” “怎么嫁人都这么久了,花钱还是大手大脚的?”钱氏越说越来气。 “还有,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你开个书店的话,应该挣不了这么多钱吧?闺女你给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说着说着钱氏急了:“我跟你说闺女!你别为了钱干傻事儿啊!放印子钱这种事是丧尽天良的,咱可不能干!” 所谓的放印子钱,就是古代的放高利贷。 此刻,高小诺恨不得把钱氏的脑壳扒开,看看自己娘心里都想了些什么东西,而且是因为自己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所以才导致自己娘对自己这么缺乏信任吗?想想也没有啊! 那为什么钱氏会觉得自己在放高利贷? 眼看着钱氏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高小诺叹了一口气,放弃了自己高贵优雅的形象,有点崩溃的,把自己的钱是怎么来的说了一遍。 不过虽然这样,钱氏但是不愿意收这个钱,只说自己手里有钱,还用不着儿女补贴。 高小诺,自然是拗不过自家老娘的,于是只能放弃。 放弃了这个,肯定就不能放弃另一个了,她找了一张两千两的银票,去找自己祖母。 当初她要开书店,祖母担心自己,拿出了自己压箱底的1000两银子,现在也是时候还给祖母了。 孙氏倒是收了,还一脸庆幸:“我都做好你赔钱的准备了,正准备再攒我的棺材本钱呢!这下子省事儿了。” “多的那一千两就当作利息了,唉…养孙女就是好啊!你爹都这么大年纪了,到现在还花着我跟你祖父的钱呢!跟我宝贝孙女儿比起来,真是个败家子。”孙氏感叹。 高小诺:…她还以为孙氏会跟自己推拒一番呢,没有想到这么轻易的就接受了,完全用不着自己费口舌,跟在自己娘那里完全不一样,还有,借人1000两银子,一年之后还2000两,这才是真的放印子钱好吧! 她娘真的是太冤枉她了,家里最有可能跑去放印子钱的是自己祖母好吧! 而且,祖母你这样说你儿子真的好吗? 也许是那五千两银子震慑住了钱氏,今年过年她总算是没再逼迫高小诺跟她学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于是高小诺就度过了一个非常美好的年。 高小诺自从第一个话本之后就没再往家里寄自己的话本,笔名也改了,在之前家里没人知道她的新笔名。 钱氏知道自己笔名了,当时也没说什么,高小诺以为她不感兴趣,还觉得有点遗憾,毕竟自己现在还是挺出名的。 她还有点小孩心性,想让自己娘看看自己的成就,但是钱氏表现的太淡定了,高小诺就不好意思说。 高小诺觉得自己的炫耀计划失败了,但是又不好意思说,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然后没想到高小弟偷偷过来告诉她,自己娘在瞒着爹看话本。 然后又过了两天,他又过来偷偷告诉她,说自己娘跟自己爹两个人一起看话本,一边看还一边傻笑,怀疑俩人一起傻了。 高小诺慈爱的摸了摸高小弟的头,扭头就告诉了高举人跟钱氏,说高小弟觉得你们俩傻了。 钱氏的表情管理有点失控,高举人正在捋胡子的手也不动了,高小诺补充说明:“可千万不要跟小弟说,是我跟你们俩说的。” 高举人跟钱氏同意了,两个人商量了一下要怎么处理这个不孝子,高小弟就发现自己最近的日子格外难过。 具体的表现就是:作业量明显加多,平时的小零嘴没有了,爹教训自己的时候也没有娘帮腔了。 高小弟委屈地向自己亲姐告状,说爹跟娘都不疼自己了!高小诺又慈爱地摸了摸自己傻弟弟的头,塞了他最爱的糕点给他。 高小弟感动坏了,说亲姐果然是亲姐。 高小诺但笑不语,弟弟这种生物,不就是拿来坑的嘛?不过既然爹跟娘都看过自己的话本了,为啥到现在都没过来夸自己? 直到高小诺跟张甫远要走的那天,高小诺才等来了自己想要的彩虹屁,老两口别别扭扭说闺女真是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现在真的是变得厉害了,真的很厉害。 马车车轮在官道上行驶,高小诺蔫儿了吧唧的趴在窗口,张甫远默默地翻起了书,书页翻动的声音惊醒了高小诺。 高小诺头都没回,直接说让他不要在马车上看书,张甫远有点委屈地合上了书。 第75章 八月金秋, 万物萧条,但是最近省城却特别热闹,没有其他原因,三年一度的秋闱即将开始, 也就是乡试。 朝廷所派的考官们早就已经到达省城, 并且已经进行封闭, 为了保证科考的公平性, 乡试的考官们在考试前两个月都会被朝廷监督。 一辆马车向省城的方向行驶,一个留着胡须的中年人早在门前等着, 这中年人身材颇为高大,皮肤偏黝黑, 但是只看气质,便能看出此人平日里便是养尊处优,更别提他的穿着打扮了。 马车到了, 从车上下来三个少年郎, 一个样貌平常的站在后面, 另外两个各有特色,一位清雅俊朗, 另一位面若好女。 这位面若好女的, 便是高小诺了, 在她身边的自然就是张甫远。 将近两年过去, 张甫远长高了一截,现在看起来足足比高小诺高了半个头,气质也越发随性, 高小诺看着倒是没啥变化。 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嫁到张家,她基本上没长什么个子,身材也没怎么发育,这就导致即便是现在她女扮男装也没什么压力。 “潘叔,真是好久不见。”高小诺笑着冲中年人打招呼。 等她的中年人,自然就是已经有一年多没跟高小诺见面的潘叔了。 本来计划中他们是要先回郡城的,但是因为一些意外耽误了一些时间,眼看着乡试近在眼前,他们商量了一下,索性直接到省城。 高小诺提前写了信,希望让潘叔帮忙准备一下住所,又说了自己大概什么时候能到达省城,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出。 “两年未见,你看着没什么变化啊!”潘叔感叹说。 “潘叔也没什么变化,还是那么的年轻俊朗。”高小诺睁着眼睛说瞎话。 潘叔比前两年前变化还是蛮大的,大概是上回变黑了,以后发现黑色才更适合自己,于是将这个黑色传承到了现在,气质比起来原来的慵懒更多了几分硬朗。 当然,帅还是挺帅的,也不怎么显老。 潘叔哈哈大笑,十分满意于高小诺的恭维,并且把这当做的实话。 一行人一同进城,高小诺可不会像之前去郡城的时候那么没出息地左看右看了,这两年他们虽说没有讲赵朝的疆域全部都走个遍,但是省城还是到过一两个的,所以这样的景色早就已经司空见惯了。 潘叔为他们准备了一个小院子,里面的家具什么的都是好的,被褥也都是新准备的,所以他们可以直接入住,不用再收拾什么东西。 高小诺问了省城的潘家书店在什么地方,然后跟潘叔说好,明天自己过去。 自从在省城开分店,潘家书店的重心也逐渐开始向省城转移,潘叔更多的时候都是在省城住着的,自然冯氏也跟着过来了,高小诺还托潘叔给冯氏带话,说自己过两天便过去看她。 潘叔哈哈大笑:“这感情好,你花婶还一直在抱怨呢!说这么久了也没见你一面,都找不到想看的话本了!她还想你得很呢。” 潘叔又跟张甫远说话,虽然这些年由于话本以及生意上的事情,潘叔跟高小诺的交情越大深厚,但是最先认识潘叔的不是高小诺,而是张甫远,并且两个人相处的还挺不错。 潘叔没留下吃晚饭,甚至问他们要不要一起出去吃饭?他对这小夫妻俩的印象还停留在一两年前,小夫妻俩两个人都是挺好的人,但是每个都有不成熟的一面,所以把这样的两个孩子留在这里他有那么一点不放心。 毕竟在他眼里,无论是张甫远还是高小诺,都是可以当他孩子的年纪。 “唉!您就放下心吧!我们肯定不会饿着自己的,今天事情还挺多,就不留您吃饭了,回去了帮我跟花婶打招呼,明天我去书店。”高小诺送客。 吃饭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并且潘叔准备了食材在厨房里,把各种东西归置好,两个人又一起合作做了顿饭。 他们去各地游学,有的时候也会学习当地的特色美食,所以比起来一年多以前,现在他们的厨艺比原来更好,能一起做的东西也更多。 并且可能是因为这么长时间没有人帮忙做饭,再加上无论是侍棋还是绿芙都不怎么会做饭的原因,现在两个人一起做饭,差不多已经成了习惯。 你现在让他们吃别人做的饭,他们反而觉得不舒服。 所以高小诺有种错觉,就算是张甫远不考科举了,她也不写话本了,就算是开个饭馆,他们都能养活自己。 当然,这只是个假设,没有丝毫意义,毕竟就算是只算她在潘家书店中的股份,也足够两个人吃喝玩乐一辈子了。 高小诺从那个时候就一直没有写话本,本来因为许崇智的文章而迎来的巨大名气,到现在差不多已经消散了,或者说是更进一步。 因为许崇智的文章,大家都对南柯先生的话本产生了好奇,如果当时高小诺要是写话本的话,那估计会迎来更多的话题度,当然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如果当时她的话本没有达到大家的期望的话,那反弹估计也会很厉害。 高小诺觉得那个时候大家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徐崇智文章里很多夸赞她自己的话,她自己都没搞清楚呢!当时的她没有信心写出让大家满意的话本来。 但是大家不这么看啊!在大家看来,南柯先生就是在声名鹊起的时候选择了隐退,实在是令人敬佩,于是大家对南柯先生的崇拜就愈发强烈了。 由于潘家书店的飞速发展,整个赵王朝的话本行业也在以飞速进行整合着,话本之间的流通更加频道,原本的话本作者,达到巅峰的估计也就是省内流传,现在有极个别的几个话本作者已经是国内流传了。 徐崇智的那篇文章,被大家称为话本届革命的一大壮举,南柯先生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虽然说事后的一年多里南柯先生并没有对此发表任何意见,也没有发表任何一篇文章,但这并不妨碍对大家把南柯先生推上,神坛。 大家越是推崇,高小诺的压力就越大,德不配位莫过于此,高小诺有点自知之明,所以没在这样的推崇下迷失自己,反而选择了沉淀。 这次乡试是个契机,张甫远即将踏入人生的新征程,高小诺也觉得自己的沉淀差不多已经足够,也是时候重出江湖啦! 是时候让话本届的诸位领略一下南柯先生的风采了! “快点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张甫远从背后抱住自己乱动的小妻子。 这种程度的亲密,高小诺早就习惯了,她翻过身,虽然说因为没有开灯的原因,看不见张甫远的眉目,高小诺还是努力地想往他眼上看。 “你说我要不要换个笔名啊?我觉得还是换个笔名更好一些。”高小诺说。 然后不等张甫远回答她又接着拒绝了自己刚才的提议:“不行,那真的是太怂了!” “但是用这个笔名的话压力真的太大了,我好害怕大家不满意。”高小诺叹口气。 这样沉重的期待,哪怕是向来自信的高小诺现在也有点怀疑自己。 张甫远不吭气,他知道这个时候的高小诺根本不需要自己的建议,其实高小诺本来就已经做好打算了。 “唉,不就是这点压力吗?算啥?化压力为动力!”高小诺给自己打气。 黑夜中,张甫远勾起了一个笑,抱紧了自己的妻子,就是这样的高小诺,才会让自己越来越喜欢啊! 他对高小诺的喜欢,始于颜值,这一点他承认,但是已经相处了几年,如果还是说还是只喜欢高小诺的脸的话,那早就坚持不到现在了。 再美丽的面容,看一天好看,看一个月好看,看一年也有可能好看,但是不可能看这么久仍然好看的。 比起来她的面貌,高小诺的内心更让他喜欢,不被世俗所束缚,坚持对美好事物的追寻,不吝啬于展现自己的强大,也不害怕呈现自己的弱点,坦诚而又坚韧。 见识的越多,张甫远也就越明白高小诺这样的女孩子是有多珍贵,能在自己还不懂爱情的时候喜欢上这样一个女孩子,并且把她娶回家,真的是他的幸运。 朱三并不参加这次乡试,上回的院试朱三就只是勉强通过,虽然说其中也有意外的原因,但是朱三儿自己知道自己还远远达不到过来参加乡试的程度,就算是参加了,最后的结果也只会是名落孙山,所以就索性不浪费这个时间了。 张甫远自己说,他觉得同窗中有把握能过乡试的,算上他也就两个人而已,还有一位是郡学院长的儿子,也是有名的少年俊才,张甫远的好友之一,但是在同同窗的信件中得知,这次他们书院打算过来参加乡试,算起来有三四十个人。 这其中有的是张甫远的同窗,也有的是张甫远不认识的,其他届的师兄们。 在张甫远认识的人当中,他算是最先到达的,所以要承接同窗的接待任务,当然这个同窗只是只关系好的同窗。 高小诺第二天认真地挑选了自己觉得最帅的男装,省城的潘家书店坐落于明华街,位于北城,高小诺他们的住所位于东城,离得算不上远。 高小诺还怕自己找不到书店在哪里,然后刚到明华街,就看到了等在那里的潘叔,还有跟潘叔一起的冯氏。 第76章 冯氏看起来跟他离开的时候差不多, 没什么太大改变,仍旧漂亮优雅,甚至比原来还多了一份贵气。 “我想着你可能找不到书店在哪里,正好你花婶也想你了, 所以就直接过来接你了。”潘叔笑着迎上来。 几个人边说边笑, 走到了一家基本上门前没有任何人, 门里边也没几个人的店面里。 高小诺仔细瞅, 才在门口那里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牌子:潘家书店。 高小诺奇怪地指着那个牌子:“为什么要把门牌写的这么小?这样客人不就不知道这是个书店了吗?” 潘叔:“等进去了以后我再给你解释。” 到了书店以后,潘叔向高晓诺解释说, 因为随着潘家书店的话本集越来越出名,能挣的钱也越来越多, 积累的粉丝也越来越多,有很多书迷会找到潘家书店提出一些不合理或者是书店无法满足的要求。 而且随着话本集挣钱越来越多,书店的收入就没那么重要了, 于是潘叔就做了个决定, 直接把一楼的书店取消, 现在的潘家书店,其实就是一个出版社。 “我在其他地方看到的潘家书店不是这个样子的?”所以高小诺才会这么惊讶。 潘家书店的选址是有讲究的, 因为本身名气在那里, 所以没有必要选择那些昂贵又繁华的街道, 但是为了方便肯定也不会选择那些特别冷清的街道, 然后店面肯定不会小,这样范围一缩小再缩小,所以高小诺总能很轻易地找到潘家书店在哪里。 “有些事情你还不清楚, 现在我们的话本集并不是每个郡县各出各的,现在只有我们省城一家书店负责话本集的编辑,其他的就是要负责印刷之类的,所以还是卖书的。”潘叔说。 高小诺发现,虽然说这两年她不在,也没有通过信件对潘叔进行任何指导,书店的发展还是向着她想象的方向去了。 在高小诺原本的设想中,开书店就只是个跳板而已,为了最后向出版社的转变作铺垫,本来她以为这样的过程要十来年才能完全完成,但是从他们开办书店到现在,也不过三年,她的目标差不多已经全部完成了。 高小诺又想起来一件事:“那话本报呢?话本报办了没?” 既然都已经快要转化成出版社了,话本报的开办应该也没什么难度了,毕竟对于现在的报纸而言,最大的困难就在于流通问题,话本集都已经开始这样运行了,话本报肯定也很简单。 “这个倒是还没有,我正准备着呢!不过还不确定要用怎样的方式来做这个。”潘叔说。 说着说着,两人就开始讨论起来,站在一旁的冯氏看了眼自己的丈夫,又看了看作男子打扮的高小诺,搞不清楚自己一个大活人,怎么就这么被无视了。 而且高小诺这两年真的是没什么变化啊,两年之前她刚嫁人,对事业的兴趣大于对自己的丈夫,还能说是因为年纪小不通情爱,现在已经十八了,她在这个年纪已经当了孩子娘了,但是现在的高小诺跟两年前基本上没任何区别。 冯氏等着自己丈夫跟高小诺谈完话,高小诺对现在书店发展到哪一个程度,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怪不得潘叔托人给她带分红的时候每回都这么不手软呢!原来书店真的挣了这么多。 “说实话这分红我拿的挺心虚。”高小诺感叹说。 在郡城的时候,她尚且在尽自己的一份力,为书店的发展事业添砖加瓦,但是这两年真的是一点心都没操,书店在她不知不觉中就发展到了这个程度。 潘叔笑笑:“可别这么说,如果不是有你,潘家书店根本就不会存在。” 如果不是高小诺,他现在估计还窝在他的小县城,看着自己喜欢看的话本,每天悠悠哉哉的呢! 以前的日子也很好,当然如果真的对比起来,他还是更喜欢现在。 高小诺又跟书店的员工认识了一下,她看到了熟人,也就是孙执跟王欣,两个人虽然彼此之间没说话,但是氛围不同常人。 高小诺心里出现了一个猜测,这俩人,不会是在一起了吧? 年轻男女之间肯定是有吸引力的,况且孙执帅气潇洒,王欣勇敢坚毅,被彼此吸引更是再正常不过了。 书店的员工们终于见识到了这个神龙露首不露尾的二老板,潘叔从来没有掩饰书店还有另外一个老板的事实,然后无论是孙执还是王欣都知道高小诺的存在,所以这些这两年招的员工们,都知道书店里有个二老板。 不过这个二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省城的书店已经开了两年多了,在高小诺还没有跟张甫远一起去游学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有些员工已经在潘家书店干了两年了,但是这位传说中的二老板从未露过面。 大家都觉得这个二老板估计是个二代,很大可能性是个官二代。 你看看嘛!潘家书店的发展这么迅速,然后平常看起来一点架子没有的大老板也不像是高瞻远瞩的样子。 这边书店的人都是潘叔自己招的,对话本都有益于常人的热爱,也格外的喜欢脑补。 甚至有些人觉得说不定他们的二老板就是什么天潢贵胄,然后热爱看话本,然后就跟潘叔合作开办了潘家书店,为什么不是大老板是二老板呢?那估计是天潢贵胄根本不在意这个东西。 潘家书店两年之内发展到这个程度,说实话很神奇,除了那些天潢贵胄们,谁还有这么大的福气呢? 这个时代的人对皇家全部都是充满好感的,再加上赵家人确实让老百姓们都过上了好日子,这就导致皇家在所有人的心里地位都特别高,在老百姓们看来,皇家人都是上天派来拯救他们的。 所以虽然说这个说法最不靠谱,但是反而是流传最广的,当然这种流传是内部流传,也就是潘家书店内部员工之间的流传,外边的人是不清楚的。 今天大家终于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二老板,嗯,怎么说呢?跟他们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好看这个是跟他们想象中的一样,但是说实话个子有点低,然后就是…太好看了叭!好看的像个女孩子一样,这样子的形象跟他们脑补中的严肃深谋远虑总有一些区别。 高小诺可不知道大家的想法,她还是跟王欣的关系刚好一些,等大家打完招呼,就把王欣叫了出去。 不知情的员工们面面相觑,搞不清楚这位老板在干什么。 书店里现在不止王欣一位女员工,王欣在其中算不上特别貌美,虽然说这位二老板跟他们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但是平时肯定没少见美人,再说他自己就长成这样了,肯定看不上,没他长的好看的人,所以他们也不怀疑高小诺把人叫出去是干什么坏事? 他们只是很好奇,明明大家都是第一回见面,为啥二老板就把王欣一个人给叫出去了? 孙执适当时候出来解释:“以前在郡城的时候二老板在书店里出现过,他找王编想必是有什么事情吧!” 然后同事们用怀疑的眼光看向他:“你跟王编不是都是一个郡里出来的吗?为什么老板只找王编一个人?” 孙执面不改色:“想必是二老板更欣赏王编吧!” 他们的职务都是编辑,但是可能是因为王欣曾经当过话本作者的原因,她看起话本有自己独特的眼光,已经为书店发掘了好几位有潜力的作者,并且跟这些的作者保持了很好的关系。 大家纷纷点头,被他这个理由说服了,毕竟大老板也特别欣赏王编来着的。 “不过你这小子不行啊!你可要加油咯!比不上媳妇儿就算了,可不能落后的太远,要不多让人笑话啊!”有个年级挺大的编辑调笑道。 孙执笑眯眯的,一点儿都看不出来生气的样子:“好的,好的,我会加油的。但是没办法呀!媳妇实在是太能干了。” 他甚至看着还有点骄傲,别人看着他小骄傲的样子只觉得无语,书店里的人在别人看起来都是怪人,孙执尤其怪。 书店里除了王欣之外也有女编辑,但是这些女编辑要么是还未成亲,跟家人闹掰了,要么就是丈夫已经去世的,然后王欣跟孙执这一对就格外显眼。 首先两人已经成亲,孙执这小子竟然愿意让自己媳妇出来干活,并且同事中还有这么多男的,不得不说是心胸宽广。 最最最重要的是,他媳妇看起来比他还要得重用,他竟然一点都不生气。 “我看你今天跟孙执你们俩好像不太一样,是发生了什么事儿吗?”高小诺直接问。 这个倒不是因为她特别直接,只是因为是在跟王欣说话,王欣也不是那种喜欢七扭八拐的人。 王欣脸红了一点,面上还是十分淡定:“我们俩在一年前已经成亲了。” 高小诺???发生了啥?说耳朵出毛病了吗?她想过两个人会互相产生好感,但是万万没有想到两人竟然成亲了。 孙执的家境比较好,这个高小诺是清楚的,王欣的家境不好,但是其他地方肯定是都配得上孙执的。 只是门当户对这个事情,在现在这个时代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就算是两人互相产生好感,想要修成正果的话,恐怕也很难,所以她才会把王欣叫出来。 “那感情好,既然已经成亲了,那就没有什么问题了。”高小诺说。 她怕两人产生好感,但是却因为家庭的问题,没有办法在一起,这样最后受伤的肯定还是女孩子,而且这个世道还对女子格外苛刻。 王欣就笑:“我看着像是那种拎不清的人吗?如果不是确定成亲,我肯定不会跟男人在一起的。” 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她才更明白这个世道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更知道要如何保护自己。 “那就好。”高小诺感叹,挺好的,真的挺好的,她很庆幸王欣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第77章 乡试就在八月底, 本来时间看着很长的,但是高小诺的话本刚打了个大纲,乡试就来到眼前了。 乡试一共三场,每场考三天, 然后都需要提前一天进考场, 别人家最担心的就是考生身体坚持不下去, 高小诺不担心这个。 张甫远身体倍棒, 特别是这两天在他的运动量加重了以后,坚持下来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当然这么过九天,最后肯定还是对身体有影响。 张甫远的很多同窗已经跟他一年多没见了, 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谁都没有心思叙旧,张甫远除了在同窗来省城的时候会去接一下人家,其他时间都在家中温书。 早在三年之前, 他就已经可以参加乡试了, 只是他自己觉得自己还可以再积累一下, 推到了现在,所以他很有把握, 但是有把握不代表不需要准备。 每一场考试都需要他全力以赴, 这关系到他的将来, 这一点张甫远看的比谁都清楚。 这回没人在跟前, 高小诺需要自己为张甫远准备食物,鸡蛋灌饼这个是需要的,还有喝的, 所以即便是比起来张甫远她时间很多,这个时间她也不会完全放心自己跑过去写自己的话本。 经过三年多的相处,高小诺对张甫远的感情也越发深厚,三年之前她可以在这个时候让人家帮忙,现在这个时候却没有办法完全放心。 所以这回虽然是张甫远考试,看起来高小诺比他更紧张,上回张甫远考试的时候她没费多大心思,也不清楚别人考试的时候家人是怎么给准备的,她觉得自己已经准备的足够好了,但是还是想要总结一下其他人的经验,所以有时候还会出去。 张甫远看她东奔西走的样子又觉得暖心,又觉得无奈,最后都归结于感动。 高小诺说起来很颜控,但是她的颜控并不影响她的理智思考,甚至在两者冲突的时候,理智肯定是要占上风的,她理智到别人会觉得她冷血的程度。 因为上辈子接受的教育,高小诺向来比较自立,不需要别人过多的操心自己的事情,也不想要干预别人的事情,哪怕这个人是自己同眠共枕的丈夫。 三年之前高小诺就是这样子的,但是两个人之间如果真的感情深到一定程度,是不可能对对方的事情无动于衷的,对方忙碌的时候会忍不住帮忙,对方难过的时候会忍不住担忧,对方开心的时候也会忍不住高兴。 高小诺一开始觉得自己喜欢张甫远,但是这种喜欢很浅薄,不过当时两个人在感情上都懵懵懂懂的,所以谁都没有察觉到不对。 对比三年之前,再看看现在,张甫远敏锐的察觉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他并不会为三年之前高小诺的冷淡而伤心,只会为现在而开心。 终于把张甫远送进考场,高小诺远远看着松了口气,觉得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差不多了,剩下的就要看天命了。 高小诺决定再回家拜一下考试大神,希望考的全是张甫远会的,然后他蒙的全是对的。 张甫远在考试,高小诺自己在家里心乱的不行,一会儿想着不知道这回出的试题怎么样?张甫远会不会做?又想着张甫远不会倒霉的像是三年前的朱三儿一样分到了臭号?想着万一要是没考上怎么办?考上了如果再出现三年之前的情况怎么办? 不过说实话,现在她不会像三年之前那样无力,可能是因为有了底气的原因吧! 三年之前,自己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举人之女的身份,但是在郡城里,一个举人之女算不上什么,所以面对大家的质疑,她没有办法,最后还要靠张甫远。 但是现在,举人之女已经不是她最大的底气,她自己的书店全国闻名,哪怕这个书店自己并不是大老板,她写的话本受到了众多人的赞扬,就算是张甫远已经成了举人,她也不存在配不上他的情况。 虽然说高小诺自己觉得夫妻两个人配不配得上要两个人说了算,但是世道是这个样子的,高小诺不觉得自己有对抗世道的能力。 “夫人,要不去找冯夫人聊聊天?”绿芙看着高小诺坐立难安的样子开口建议。 高小诺想了想,叹了口气:“还是算了,就算是我去找她,估计还要累的她跟我一起焦虑。” 不过就这样的话实在是难熬的很,高小诺拿出了自己的稿纸,准备写话本。 刚开始的时候很难以专心致志,思想老是忍不住发散,结果写出来的东西她自己看了都想笑,没办法只能重写。 但是真正沉浸进去以后就没有这个烦恼了,她忘记了张甫远的事情,埋头进她的故事里。 她的新话本讲的是个以女性为主角的故事,第一女主出生于高门大户,所受的教育是三从四德,嫁人之后遵从的是相夫教子,她学的好做的也好,是人人称赞的贤妻良母。 第二女主跟第一女主完全相反,她出生于商人家庭,生来貌美如花,被父亲嫁到了官家,她样子美性子烈,充满了抗争精神,虽然最后没能抗争的过,还是嫁人了,嫁了人以后日子过的也不差,起码丈夫是疼爱的,但是她还是不愿意。 因为丈夫有小妾,所有人都在跟她说,不要把小妾看在眼里,不就是个小妾吗?连个玩意儿都算不上,平白的堕了自己的身份。 她就不,她眼里容不得沙子,闹着要合离,显然是成功不了的,于是她乔装打扮打算逃离夫家。 在第二女主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从夫家逃离的时候,两个人互换身体了。 两个人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但是为了不被人当做鬼怪,不得不装成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 这个话本高小诺是有点野心的,曾经高小诺第一次写话本的时候,说过因为没有那样的地位没有那样的能力,所以对于自己所看不惯的事情装作看不见。 她就是胆小,没有底气的人都胆小,但是现在她有底气了,她觉得自己可以尝试一下为改变这个世道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潘家书店,王欣从潘叔那里得知了南柯先生正在准备新话本的事情,扭头告诉了孙执。 孙执感动的热泪盈眶:“真是太不容易了!自从上本鬼王见闻之后,先生都有多久没写话本了?我还以为先生要封笔了呢。” 感动的同时他也蠢蠢欲动,真好!先生终于要出新的话本了,这回自己一定要多买几本,收藏起来。 王欣警惕地看了眼孙执:“我跟你说,你想都别想,买一本两本收藏还可以,再多了绝对不行。” 想起这个王欣就觉得脑壳疼,再想起家里那满屋子的话本,觉得脑壳更疼了。 这还只是他们搬到省城以后孙执买的,也就是这两年,还在她的坚决反对之下,郡城里还有一书屋呢! 等将来他们在潘家书店不干了,王欣觉得就只靠这些话本,他们都能重新开个书店了。 孙执挠了挠头:“不是,其他的话本就只能收藏一两本,这次可是南柯先生的啊!这可是我最喜欢的话本作者了,真的不能多收藏两本吗?” 他睁大眼睛看着王欣,努力做出可爱的样子,他知道王欣最受不了自己这个样子,往常自己想干啥事儿王欣不愿意的话自己这样她就会松动。 却不料这回王欣真的抵制住了诱惑:“不行!绝对不行,最多两本,一本留着看,一本收藏。” 好吧,孙执知道是真的不行了,他耷拉着脑袋,但是不一会儿就开心起来了,不管怎么样,隔了这么久,她终于可以再看到南柯先生的新话本了! 他是个诚实的大嘴巴,扭头就跟书店里的其他编辑说了,然后其他编辑扭头就跟关系好的作者说了,知道的作者扭头又跟自己关系好的作者说了。 于是在高小诺不知情的情况下,所有人都知道南柯先生要写新话本了! 其实之所以传得那么快,是因为大家对南柯先生真的挺好奇的,一年多前的他突然之间声名鹊起,顺便带动了整个赵王朝话本事业的进步,然后从此杳无踪迹。 甚至他们连这位南柯先生是男是女都不清楚,比起来其他行业,话本行业性别差异并不那么明显,女性也可以写话本,甚至能比男性写的更好。 大多数人坚定地认为南柯先生就是男性,理由十分充足,南柯先生的两个话本主角都是男性!当然也有些人认为南柯先生就是女性,文笔这么细腻,那些臭男人可能有吗? 不过无论这位南柯先生是男是女,大家都觉得他的下一个画本主角肯定是男的,毕竟前两本也都是男的。 还有些人蠢蠢欲动,他们觉得南柯先生能有如今的地位纯属运气好,迫不及待的想要与这位南柯先生一较高下。 随着话本行业的统一,话本作者们的交流也更加频繁,但是这位南柯先生从来不参与,这就很让人看不惯,尤其是那些名声很大的作者们。 大家都是大神,谁还没有个小骄傲咋的啊?我们都能好好相处了,就你连面都不露一下的,咋的啊?就你优秀啊? 高小诺完全没有意识到外面的风云变幻,三天的时间根本不顾她写多少东西的,然后高小诺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乡试上面。 张甫远的第一场考试要结束了,高小诺带着侍棋绿芙去接他,考场门前的人太多,高小诺跟绿芙远一点,侍棋一个人钻了进去。 第78章 张甫远已经是长胡子的年纪了, 但是因为高小诺不喜欢他胡子拉碴的样子,明明年纪轻轻的,带上胡子显得大了好几岁,张甫远自己也嫌弃有胡子会显得邋遢, 所以平时刮胡子刮的很勤快。 但是刚从考场的张甫远没有了惯常注意的形象, 青色的胡茬长了出来, 再加上他面色略微憔悴, 身上还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味道… 张甫远自己有点嫌弃自己,眼看着高小诺向自己扑了过来, 他转身躲了一下:“别过来,脏。” 高小诺就笑, 这个可爱的干净鬼啊:“我又不嫌弃你。”话是这样说的,却没再往上扑,满足某人想保持形象的小心思。 回家之后张甫远干的第一件事不是睡觉, 而是先洗澡, 好在家里的炉子上一直烧的有热水。 高小诺早上起来的时候就熬上了鱼肉粥, 现在正煮得稀烂,鱼肉粥清淡又养生, 正适合现在的张甫远。 张甫远困的不行, 洗完澡之后就直打盹, 高小诺让他先吃点东西再睡觉, 起码把粥喝了。 张甫远困的有点糊涂了,迷迷糊糊的时候他就喜欢撒娇,说不想喝…高小诺哄骗着他把粥喝了进去。 喝完了粥张甫远终于得偿心愿躺到了床上, 没一会儿就睡着了,高小诺坐在床边看着他,这种事情她以前觉得很无聊,现在竟然也能做得津津有味。 张甫远一觉醒来天已经擦黑,屋里没开灯,昏昏沉沉的也没人,院子里听着也没啥动静,他穿了衣服走出去,正看见侍棋蹑手蹑脚地端着饭往堂屋走。 “你这是怎么了?”张甫远奇怪地问。 侍棋还没吭声,正在堂屋坐着的高小诺听见动静走了出来:“我让他们小声点,别打扰了你睡觉。” 乡试一共有三场,这才只是第一场而已,张甫远就在家中休息了一宿,第二天就又去考试了。 正式考完的时候已经快要九月中旬了,已经考完试,一家人也改变了之前战战兢兢的状态,高小诺不去问他考的怎么样,反正都已经考完了,结果如何已经确定,改变不了,所以没必要在加重张甫远的心理负担了。 张甫远休息了两日,终于有时间同以前的好友聚会,然后结识新的好友。 过来参加乡试的,哪怕是怀着赌博心理,起码的素质都是不会低的,多同大家交流对他而言也是多有裨益。 于是在这段时间里张甫远基本上不着家,高小诺也终于有时间打磨自己的话本。 慢工出细活,这句话还是有一些道理的,起码高小诺在张甫远乡试期间并不是一点收获都没有,她不得不修改自己已经写好的话本,然后就发现修改之后的话本往往能达到让她意想不到的效果。 这种修改比在话本已经写完之后的修改更加有效率,毕竟当话本写完了以后,整个故事的构架已经完成了,很多东西,哪怕是觉得不好也没有办法再修改,要不然工程量就太大了。 高小诺还抽出时间往潘家递了名贴,冯氏如今住在潘家老宅里,就算是高小诺也没有办法轻易见到她,还要递上名帖,等到人家同意。 终于等到冯氏传来口信,高小诺还怕进去之后先要见到潘家的其他几位夫人,没敢穿的太随便,带上了往日不常带的珠宝首饰。 绿芙为高小诺化妆,她本来就长的好看,稍微弄一下就艳丽非凡,把绿芙都看呆了去。 绿芙真心实意地夸奖:“夫人当真是天生丽质。”说完完以后又有点遗憾:“只是夫人平时也太疏于打扮了些。” “咱们家的绿芙今日是吃糖了吗?怎么说话这么甜?”高小诺打趣。 绿芙双颊微红,小心肝扑通扑通乱跳,就算是跟了高小诺这么久,看到她现在宜喜宜嗔的样子也忍不住心动,怪不得老爷这般疼爱夫人呢!她要是有个这样美丽的夫人,怕是也是要放到心肝里疼的。 她到了潘家,潘家附近都是富庶人家,无论是院墙还是门都修得无比气派,潘家通红色在大门上镶着铜块,门口坐了两只威武的石狮子,这种气派连郡城里数一数二的陈家都比不上。 门口站的有小厮,绿芙上去报了名号,几乎立马就有个丫鬟过来说是要带着他们去找三夫人。 潘家老爷子还活着,家里也没有分家,像是冯氏被人称做三夫人,因为潘叔在潘家排行老三,至于现在潘家的主事人潘家老大的夫人,被称作大夫人。 高小诺还以为要先见几位夫人,然后才能同冯氏说话,没想到丫鬟压根没有把她往其他地方带的意思。 冯氏在门前等着,在看见高小诺的一瞬间,脸上就露出了笑:“可算是来了,我以为我还要再等几日。” 冯氏跟高小诺两人挽着手往她院子里走,高小诺不认输地回话:“这便怪不了我了,名贴我已经递上来几日了,昨日你刚传话给我,今日我便过来了。” 冯氏脸上的笑淡了淡:“再过上些许日子,等分家了再见便容易了。” 一大家人在一起生活难免会有不便,自己又不是主事的那个,很多时候都要忍耐,偏偏大嫂是个爱出风头的性子,事事都想着要压自己一头,二嫂又小气,自己也处不过来,自从到了省城,除了能见到儿子这一点之外,其他地方真的是没一处满意的。 她本是能忍耐的性子,但是自己当家做主久了,再这样难免不适应。 高小诺没有吭气,这是人家的家事,并且是不怎么开心的家事,高小诺自然不会找不开心。 “不说这个,我新寻到了几种糕点,我觉得你会喜欢,正好你今日过来,可以尝尝。”冯氏笑着说,身边的丫鬟已经退了下去,应该是去拿糕点了。 高小诺笑着:“你就把我当成贪吃鬼吧!” “可不就是嘛?本身就是贪吃鬼,还怕人家说不成?”冯氏笑着说。 两个人正说着,外面有喧闹的声音响起来,接着高小诺就看见一个三头身小娃娃艰难地跨过门槛,哒哒哒哒的伸着两只手跑了过来。 “祖祖…祖祖。”三头身小可爱嘴里嚷着,身后跟了两个生怕他受伤的小丫鬟。 冯氏脸上露出了慈爱的笑,弯腰把孙子抱了起来:“这是我孙子,乳名唤作大宝。” 说着拿手帕擦了擦大宝流出来的口水,没妨想大宝忽然把脸蛋凑近了她,然后“啾~”地一声香了她一下。 “哎呦,我的宝贝孙子啊!”冯氏疼爱地报紧了孙子。 高小诺本来还因为冯氏已经当了祖母而惊讶呢,回过神来看见这一幕,被萌的不能行。 冯氏保养的好,就算是现在看着也像是高小诺的姐姐一样,说话也没有那种老态钟龙的感觉,所以虽然高小诺清楚冯氏是自己母亲辈分人,但是其实没什么切身体验。 再加上冯氏的儿子由于在省城以前也没有见过,所以高小诺是真把冯氏当做自己的手帕交看待来着的。 什么感觉呢?大概就是自己闺蜜已经当奶奶了,然后感觉自己好像刚刚成亲还是个小孩儿一样。 但是!在萌物面前,高小诺所有的复杂心思都被抛在了脑后,一两岁的小孩,说话还说不清楚,然后皮肤白白嫩嫩的,小脸蛋肉嘟嘟的,穿了一身大红袍子,再加上这个小娃娃完全遗传了冯氏的好样貌,撒娇的时候高小诺觉得自己真的心都要化了。 “来让我抱抱。”高小诺忍不住伸出了手。 大宝看向这个陌生的姐姐,黑葡萄一样的眼睛盯着高小诺,然后黑葡萄弯了弯,朝着高晓诺伸出了手。 高小诺如愿以偿的抱住了小萌物,就再也舍不得放下,大宝也不认生,被高晓诺逗得嘻嘻哈哈的,最后困了就直接在高小诺怀里睡了过去。 高小诺小心翼翼地把怀里的小东西递给了丫鬟,发现时间不知不觉中已经快过去一个时辰了,先前去拿糕点的丫鬟早就回来了,现在糕点已经快凉了。 “既然这么喜欢小孩子,为什么不直接生一个呢?”冯氏旁敲侧击。 她是真疼高小诺这个晚辈,前几日看到高小诺的时候她就想说了,只是当时身旁的人太多,这种私密话总不好意思说出口。 高小诺现在已经十八岁了,在古代这个年纪,很多人都已经有了一两个孩子了,但是高小诺到现在甚至都还没有跟张甫远圆房。 冯氏不清楚这个,她一直以为是高小诺自己不想要孩子,毕竟她看起来比较要强,但是让她来说,女人嘛最终还是要有个孩子的,现在也是时候了。 高小诺听见冯氏的话愣了愣,耳朵偷偷的红了,但是脸上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冯氏适可而止,把话题转到了其他地方,毕竟她又不是高小诺正儿八经的长辈,这种事情她稍微关心一下那叫关心,过度关心的话那就不像话了。 高小诺先把这事抛在了脑后,跟冯氏说了自己这两年都到了哪些地方,认识了什么有意思的人,又经历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两个女人谈完话,时间已经不早了。 高小诺空手过来的,反而是掂着一兜子糕点回去的,她不愿意拿,可是冯氏却非让她带着。 搞得高小诺特别不好意思,觉得自己这事情办的有点不太妥当,来的时候应该带点东西过来的,哪怕是不贵重,起码能够当个门面。 不过,冯氏说的事情… 第79章 张甫远比高小诺大一岁多点, 高小诺十八岁,他快要二十岁,古人说二十加冠,很多男人这个年纪早就当父亲了。 刚跟高小诺成亲的时候他确实是基本上什么都不懂, 现在该知道的全部都知道, 只是他自己觉着自己还年轻, 没有必要这么早要孩子, 再加上高小诺一直装做什么都没有的样子,他也就装作自己什么都不清楚的样子。 他还未经人事, 所以也不清楚为何那么多人对这件事情这么着迷,他坚定地认为, 他跟高小诺之间的感情是不会因为这个有任何改变的。 就算有的时候有些没有办法控制的生理冲动,他都会选择自己解决。 高小诺到家的时候张甫远正在厨房,听见声音从厨房之中探出头来:“今日看到了有卖鳜鱼的, 做了一道红烧鳜鱼, 你还想吃什么?” 高小诺闻言穿上了围裙, 打算下手做个小菜。张甫远原本最擅长的就是糕点,现在差不多可以说得上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哪怕是高小诺烧菜的话恐怕也是比不上他的, 于是高小诺理所当然的退居二线, 但是两个人基本上都是一同进厨房的。 原本在厨房给张甫远打下手的侍棋十分识趣的从厨房中退了出来, 张甫远十分自然的问她今天跟冯氏都说了什么。 他不说还好,高小诺差不多已经调整好心情了,他这么一问高小诺就完全想起来了, 耳朵尖通红,她想来不是矜持的人,她跟张甫远年纪都到了,再加上心意相通,所以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她已经打定主意今天晚上就把这件事情解决掉,并且不得不说,其实她心里还有点小小的期待来着呢,不知道张甫远在那个时候是什么样子。 不过张甫远这么一问,她就有点心虚,总觉得自己背着张甫远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不过张甫远是自己合法的丈夫,她这样想也没什么问题吧?这么一想,她又理直气壮起来。 她久久不回答,张甫远疑惑的看向她。 “没说什么,我到了没多长时间,花婶的孙子大宝就过来了。” 张甫远适时开口:“大宝?” 说起来这个高小诺花酒多了起来,她对这么大的小孩子真心没什么抵抗能力,这么大年纪的小孩子不闹腾的话那就是天使,可怕的是你明明知道他们要是闹腾起来就是恶魔,但是你就是没办法抵抗,他们一笑就能让你把所有不开心的事情都给忘记了。 厨房里,高小诺滔滔不绝,张甫远含笑听着,一点也不会不耐烦,时不时的往锅里加一些调料,红烧鳜鱼的香气慢慢的从这间小小的厨房中弥漫了出去。 厨房外,侍棋夸张的用袖子擦了擦并不存在的口水:“真香啊!”心里想着自己明天要不要自掏腰包出去吃一顿,张甫远今天买的鳜鱼算不上大,所以肯定是轮不到自己吃了。 绿芙白了他一眼:“咱家也没有亏待你啊!看你馋的这样子。”她刚来的时候侍棋平时装的一脸严肃的,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这不过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对于张甫远来说,他如同往常一样,起床锻炼吃早饭,读会儿书之后出去找好友,看见活蹦乱跳的鳜鱼,买回家打算做饭,然后跟妻子在厨房说闲话,听着妻子讲着她今天都做了什么听她说自己今天碰见的小孩子有多可爱多可爱,直到这里,都十分正常。 直到妻子说了一句:“要不我们也生个孩子吧!” “啪嗒!”一声,张甫远手里的锅铲掉到了地上,他着急忙慌地弯下腰捡锅铲,他脸蛋红彤彤的,心里也乱糟糟的。 她这是什么意思?是他想的那样吗?是要与自己行夫妻之礼吗? 高小诺看的好笑,自己说的话就这么吓人吗?现在她已经很少见到张甫远这副样子了,小孩子渐渐长大了,也知道爱面子了,他平日里处事不惊的样子都快让高小诺忘记了张甫远以前是个自己稍微一调戏就面红耳赤的人了。 张甫远装作自己什么都没有听见,拿着脏了的锅铲洗,但是红彤彤的脸颊暴露了他,高小诺很久没看见张甫远这副样子,更是打定主意今天不能放过他。 自己养了三年的小白菜,终于可以啃了,高小诺得意的想着,完全忘记了之前她自己还害羞着呢! 这人呐!还是要有对比的,如果今天的张甫远表现得十分淡定,估计害羞的就是高小诺,但是现在张甫远已经足够害羞了,两个人总有一个要大胆起来的,所以高小诺理所当然的就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她不止行动上不想放过张甫远。嘴上也不想放过他,看他把锅铲刷好了:“怎么样?我们可以生个像你的儿子。”高小诺想着缩小版的张甫远,心软的一塌糊涂。 今天她见大宝,觉得大宝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娃娃,不过现在她要推翻自己下的结论了,她跟张甫远的娃娃肯定要比大宝可爱一万倍! 之所以下这个结论绝对不是因为自己偏心,因为这是客观事实! 张甫远不吭声,给锅里的鱼翻了个面,耳尖红的快要滴血。心里想着要是有个像高小诺的闺女,不,不对,儿子也可以,肯定很可爱。 高小诺再接再厉:“你怎么不说话呢?我问你呢!” 张甫远掂着锅铲,回头幽幽的看着她,眼眸中含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哀怨。 高小诺终于良心发现自己好笑逗的有点过分了,于是严肃了脸色,生怕他炸毛。 这顿饭吃的无比安静,张甫远跟高小诺两个人坐的短短正正的,吃饭的姿势也无比优雅,行云流水的像是一幅画。 吃完饭张甫远没事人一样的去了书房,拿出了自己压在一箱书地下的某本画集,高小诺也是这样回了卧室,拿出了自己藏在首饰盒夹层的某本书。 两个人每说一句话,甚至连眼神的对视都没有,侍棋挠挠头,迷茫地说:“这是怎么了?不是做法的时候还好好的吗?” 同样不明所以的绿芙手脚麻利地收起碗筷:“你是不是又想偷懒了?我跟你说,你想都不要想!今天该你刷碗了,不准耍赖!” 侍棋瞬间把自己的注意力转了回来,嘟囔:“谁说我要耍赖了?我又没说不刷!” “那就快来”绿芙翻了个不怎么优雅的白眼。 两个人一个在书房,一个在卧室,一个拿着画册,一个拿着书,不过一样的是,无论是看书的人,还是看画册的人,脸都越来越红。 到了往常休息的时间了,书房里的灯还亮着,侍棋愁眉苦脸的想着老爷跟夫人可能是闹矛盾了,你看都不愿意回去睡觉了。 但是这样也不是个事儿啊,反正最后都是要合好的,现在这样又是何必呢?侍棋这样想着,敲了敲书房门:“老爷。该休息了。” 过了片刻书房里才响起张甫远的声音:“好,你先去休息吧!” 侍棋没多想,打着哈欠回了,确实挺晚了,平时这个点他都睡着了。 高小诺没睡,等着了一只把自己羞成红虾子的张甫远。 高小诺没有熄蜡烛,于是把张甫远紧张的样子看了个正着,走路几乎要同手同脚了。 高小诺心中仅剩的那点紧张,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这算什么啊?又不是什么大事情,她跟张甫远已经成亲这么久了,再加上上辈子所受的教育,不算什么,真的不算什么,不就是打火包吗? 怀着大无畏的精神,高小诺直接在床上把张甫远给扑倒了。 这一夜不用提,反正高小诺觉得书里写的全是骗人的,什么很舒服?一点都不舒服!难受死人了。 张甫远倒是觉得很舒服,早上起来的时候还想跟高小诺商量以后他们可以多做一些这样的运动。 锻炼身体,身心舒畅!就是这样,张甫远十分的光明正大。 然后他受了高小诺一个白眼,高小诺腰疼的不行,现在张甫远就算是长得再怎么好看,都诱惑不了高小诺了,因为这张脸现在在她看来是怎么看怎么可恶。 明明她昨天都说了不行了,要休息了,但是某人就是不停! 这个时候的张甫远本来就不应该惹她,他竟然还敢不识趣的上来说这事儿! 张甫远知道现在的高小诺心情不好,默默的退了出去,过一会儿端了热水过来,殷勤伺候着高小诺起床洗漱。 高晓诺接受的心安理得,今天两个人起的都不早,绿芙熬的粥,也正配高小诺现在的情况。 侍棋担忧的看着高小诺走路的姿势,总觉得有点别扭,莫不是昨天老爷和夫人吵架,老爷动手了? 某个母胎单身狗愤愤地想着:看不出来啊!老爷平时看着斯斯文文的,待夫人又这么好,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人!太可恶了! 别看现在张甫远才是他的主子,但是侍棋可没忘记当初可是高家把他买回来的! 吃了饭,高小诺回床上休息,张甫远也不想着出去了,捧着书就往卧室去,他不爱在卧室里读书,但是现在不一样,他想看着自己妻子。 然后张甫远就被侍棋拦住了,侍棋脸上是最近很罕见的严肃表情。。 “怎么了?”张甫远问。 第80章 侍棋觉得自己为了家庭健康, 为了老爷夫人之间的和睦,真的是豁出去了,他洋洋洒洒的教训了张甫远一番,意思就是就算跟夫人闹什么矛盾, 应该好好谈, 而不是动手, 跟女子动手不是大丈夫所为。 张甫远头上青筋跳了跳, 眼神却很冷静,他仍旧坐的端端正正的, 清淡的看着侍棋,思考自己是不是管侍棋管的太轻了?他竟然还有时间乱想。 侍棋鼓足了勇气, 让自己想的通通都说了出来,说完了之后见自家老爷不说话他又有点心虚。 或许…是他错怪了老爷?也是,他们家老爷平时表现出来的脾气这么好, 自己还没见过他动手呢!更何况是对夫人动手。 完了!他竟然误会了自家老爷!只是误会就算了, 他不但心里误会了, 并且竟然还敢对老爷说教。 侍棋想把刚才狗胆包天的自己给锤死,他怎么就这么能呢?这么能他咋不上天呢? 张甫远歪歪头, 面带微笑:“说完了吗?” 侍棋面带悲壮, 自家老爷越是这个样子, 就证明自己之前想的到底是有多错。 如果张甫远暴跳如雷, 或者是连番解释,那都不能证明什么,只会让人更加怀疑, 但是他面色没有丝毫变化,甚至还带着微笑,明明很平淡的样子,侍棋却觉得自己就是冤枉自家老爷了。 “我都不知道,原来你平时都这么闲的。”都有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了“既然你这么闲,正好我打算在省城开家店,就由你来负责吧!”张甫远说,只是他已经打定主意的表现,说这样的话只是通知不是商量。 侍棋知道自己做错了,十分心虚,张甫远这么一说他更惶恐,觉得自家老爷是不想用自己了,要把自己调走,在之后就是渐渐的忘掉他,他会在被人遗忘的角落里慢慢老去。 哇哇哇!侍棋在心中大哭,哭自己的悲惨命运,但是他又不敢反抗,毕竟这件事情是自己做错了,只能蔫蔫的下去了。 看侍棋走了,张甫远叹了一口气,捧着书去了卧室,他其实没侍棋想的那么生气,甚至根本就不生气。 别人的看法,他本来就没那么在意,让侍棋离开他身边去管点儿东西也都是他早就想好的,侍棋总不能给他当一辈子的书童,将来有机会的话张甫远甚至想要他脱离奴籍。 只不过因为之前要乡试,万事都还要侍棋帮忙打点,所以就暂且将这件事放到了心里,没说出口,这只不过是个契机罢了。 侍棋并不是没有能力,只是缺乏锻炼的机会,他一直跟着自己做书童,那就注定什么都学不会。 高小诺躺在床上,还在生张甫远的闷气,背对着他不肯说话。 绿芙洗了碗出来,看见了在墙角哭唧唧地侍棋,惊喜地问:“你怎么了?是谁欺负你了吗?”这话看起来像是关心,但是语气中却有着无法掩饰的期待。 侍棋抬头:“咱家老爷要赶我走了。” 绿芙一惊,也顾不得幸灾乐祸了,连忙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儿,侍棋就把自己刚才干的蠢事都说了一遍,然后又说老爷想让他去看铺子。 绿芙松了口气:“你可吓死我了!我还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这难道不是好事吗?为什么要难过?老爷顾及着你呢!” 侍棋顾不得眼前的小丫头片子是常年跟自己作对的绿芙,泪汪汪的问她:“为什么?” 绿芙觉得这简直是个傻子,可是傻人有傻福,你看,这福气不就来了吗? 这样的福气竟然落在了一个傻子身上,绿芙有点酸溜溜:“你想啊!是在老爷身边当个书童好,还是出去当个掌柜的好?” “当书童的话,你这辈子顶天了也就是个管家,管家是啥?管家不也是下人吗?出去当掌柜的话,不但能够挣钱学本事,将来指不定还有什么大造化呢!”绿芙说,心里想着说不定还能脱了奴籍呢。 当朝对户籍管理严格,平常百姓的户籍跟奴籍界限分明,百姓想要沦为奴容易,奴籍想要脱籍难。 相比起来银子反倒是最容易解决的事情,奴隶如果想要脱离奴籍,需要奴隶的主人亲自到衙门。 很多时候都是奴隶准备好赎身的银子,主人也不怎么在意多一个奴才少一个奴才,却不愿意为此专门跑一遍衙门,费事。 不过大多数人还是不愿意脱离奴籍的,被卖为奴的,如同她,在这世间如同飘零的小草一样,也没个亲人朋友,脱离了奴籍又能怎么样呢?女子在世间生存本就不易,也没个人依靠,最后落到什么地步谁知道呢? 世间最恐怖的事情莫过于人们的恶意了,孤身一个女子,没有靠山遇到什么事情谁能料到呢? 侍棋就不一样了,他是男子,脱离了奴籍之后自己也能养活自己,何况看自家老爷夫人的性子,也不会再人脱离奴籍之后就不再管。 这些话她只在心中想想,没有说出口,她心中艳羡的很,却不愿意让侍棋看出来。 如果,如果她能有个家人就好了,这样哪怕将来的日子过得无比清贫,她也愿意脱离奴籍。 侍棋不哭了,抬头看向她,眼眶还有点湿润,眼白红彤彤的:“真的?你不骗我?我们老爷不是厌了我?而是想要送我一场造化?” 绿芙却不想搭理这个幸运的傻子了:“爱信不信!反正跟我也没什么关系。”说着扭头就往厨房走。 侍棋懵懵地看着绿芙的背影,搞不明白这个人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转眼就变脸了? 有了绿芙这句话,侍棋稍微放下了心,但还是好几天没敢出现在张甫远面前,看到了张甫远就跟兔子一样跑的远远的叫都叫不及。 着让本来想要跟侍棋讨论开铺子事情的张甫远有点苦恼,搞不清楚这孩子怎么了?莫不是自己前两天吓着了他?明明当时他的态度还挺好。 高小诺调整过来了自己的心态,两个人两情相悦,这件事本来应该是能够推动两人感情更进一步的,但是无奈事情的发展跟她想象的大相径庭。 之前张甫远羞羞答答的小模样让高小诺豪气冲天,觉得这件事应该是以自己为主导的,但是最后竟然是这么个结局,这就让她很难受,并且有种自己在自作多情的羞耻。 不过这种别扭并没有持续很久,短暂的别扭之后,两个人更加粘糊了,几乎恨不得天天都在一起,偶尔双目相撞流露出来的情意让人看着都脸红。 不过爱情并没有蒙蔽高小诺的眼睛,她意识到一件事情,张甫远的乡试成绩快要出来了,整个省城仿佛也因为这件事而躁动起来。 这由不得人不重视,参加乡试的都是秀才,考中之后便是举人,也就是高小诺他父亲高举人的功名。 高举人凭借一个举人的名声,就足以让他在县城拥有很高的地位,甚至连县太爷都跟他交好,如果高举人没有举人功名,哪怕他才高八斗,县太爷也恐怕也不会愿意跟他以平辈论交。 如果家中有人脉,一个举人功名就足以能够在运作之后,成为一县长官,当然家中有势力能够运作到这种程度的很少而已。 举人的地位不必多说,一个秀才功名说了不得确实了不得,但是其实也没那么重要,举人就不一样了,考上了举人,就代表一脚踏进了官场,如果你愿意的话。 侍棋也顾不得别扭了,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晃得人头都晕了,嘴里还不停的念叨着,偶尔双手合十拜拜诸天菩萨,请求菩萨保佑他家老爷。 绿芙就笑他,说菩萨不保人功名,保人功名的那叫文曲星。 高小诺其实也急,侍棋这样转让她头疼的很,但是在她张口之前绿芙已经忧她所忧。 张甫远叹了口气,偷偷伸手牵住了高小诺的手:“你不必着急,反正结果已出,得失都是我的命,我还年轻,大不了三年以后再来。” 当初高举人考中举人的时候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了,即便如此,当时他考中举人也能称得上是天才,在这次乡试中,张甫远更是见到了不少头发花白的老人,在人群中环视一周,他是最年轻的。 所以他其实不必着急,如果是考不上只当为下次做准备便是了。 高小诺翻了个白眼,当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张甫远的努力她看在眼里,觉得这样的努力不该打了水漂,再加上现在的考试这么毁人身子,再来几次可还得了? 到现在张甫远还在为之前乡试时候亏的身子找补呢!最好还是一次过。 被绿芙怼了的侍棋一点儿都不自觉,接着在院子里转,拜佛不管用这点他倒是听进去了,所以不拜佛了拜文曲星。 转了一会儿心中的急躁一点儿都不见缓解,打算溜出去看榜。 大多数参加本次乡试的秀才老爷们都会派人去看榜,虽然说如果考中了衙门会排官差报喜,但是自己去看的话肯定要快很多。 就是放榜的地方人特别多,挤的很,反正结果总而言之,还是要出来的,所以早上的时候一家人商量着就不去看榜了。 但是这会儿他忍不住了,还是溜了出去。 剩下的三个人看着他出去,倒是也没阻拦,侍棋在家里,不仅自己紧张,还能把家里的所有人都带得紧张,所以就让他散散心吧。 结果侍棋去看榜还没回来,敲锣打鼓过来报喜的人倒是先到了。 第81章 张甫远再次表现出了自己身为学霸的实力, 他竟然又得到了第一。 说实话高小诺挺惊奇的,他知道张甫远在读书方面挺有天赋,所以觉得他能考中举人很正常,但是却从来没有觉得他能考第一过。 毕竟哪个考中举人的没有天赋呢?张甫远年纪又那么小, 来考取人的年纪大的有四五十岁, 二三十岁的年龄差真的不是瞎说的。 张甫远面对高小诺惊奇的小眼神, 有点羞涩地笑了笑:“我自己也没想到的。” 过来报喜的人已经走了, 附近的邻居也知道他们巷子里住了个举人,一个个欢天喜地的拿着自家的东西过来笼络关系, 好歹也让他们沾沾文曲星的福气啊! 人家拿着礼上来的,脸上又带着笑, 高小诺总不好意思把人家赶走,何况她今天确实也高兴,所以乐意听人奉承。 跟他们熟识的人都派人送来了礼物, 其实这样的本来也就没几个, 无非也就潘叔还有王欣, 他们在省城扎根浅,本来就不认识几个人, 至于张甫远的那些朋友们, 大家都是考生, 现在也都顾着自己呢, 哪有时间考虑同窗的问题? 晚上,高小诺捶捶自己的腰:“明明是你考中了举人,我怎么觉得我比你还要受欢迎?” 张甫远就笑:“夫人自然是怎样都受欢迎的。” 由于白天过于疲惫, 所以高小诺几乎沾上枕头就睡着了,张甫远去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考试结果还没有出来的时候,他还能勉强维持自己的淡定,晚上却死活睡不着。 他是有远大志向的,他对科举考试这个事情本身并不怎么在意,他在意的是科考之后所能获得的东西,只是他未成亲之前的想法。 成亲以后的顾忌就有很多,他自己没觉得自己配不上自己妻子,但是在外人看来就是这个样子的,他不得不承认自己也有男人劣根性,他不希望别人这么看,也不希望别人觉得高小诺嫁给自己是在往低走。 再加上这两年自己妻子越来越成功了,他愿意让妻子成就自己的事业,却不想要自己拖妻子的后腿,一个小小的秀才,是配不上名满天下的南柯先生。 哪怕是这个名满天下要打个引号。 对于前者来说,一个举人的功名还不够,但是对于后者已经够了。 因为他不仅仅是举人,还是解元,更是小三元,他年纪还不大,所以有很大更进一步的可能性。 他在黑夜中看着妻子的轮廓,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了笑,真好,并且未来会越来越好。 侍棋终于不别扭了,第二天满脸笑容的出现在了张甫远面前,张甫远就把自己的打算说了一下。 因为高小诺她手里有钱,所以最近这几年基本上家里的所有开销都是她支付的,张甫远手里攒了一些钱,然后他还想要把他自己买的那个铺子给卖掉。 他跟老师不一样,恐怕日后他回到县城的时间会少很多,所以县城的那些铺子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不过那几间家里原本的铺子,他不打算动,算是留下个念想,他自己那间却不想留着了。 他想要在省城买个店面,当然他不会自己直接经营,可以租赁出去,这样可以少操很多心,但是他更偏向于让侍棋开个铺子,挂侍棋的名字。 侍棋是奴籍,所以要想干这个事的话先要为侍棋解决奴籍这个问题。 “你愿意吗?”张甫远把一切事情都讲清楚,然后问他。 侍棋感动的眼泪汪汪的,为他解决奴籍的事情,首先是要回到县城,实在是麻烦的很,但是他们家老爷却愿意为了他这么做! 并且脱离奴籍啊!他还没有被卖到高家的时候压根都不敢想这个事情,偶尔有小伙伴们提起,大家也都会说只是痴心妄想,万万没想到在他身上竟然实现了! 张甫远受不了侍棋这腻腻歪歪的眼神,既然已经明白了侍棋的意思,索性就直接让他出去了。 这事还真是侍棋想太多,无论为不为侍棋解决奴籍的事情,张甫远务必都是要回一趟县城的,一是高小诺已经快两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虽然妻子没说,但是张甫远知道她是想的,二就是他快要加冠了,他想让高举人帮他起“字”。 虽然说他的如今的老师很多,很多对他都有恩情,但是他想把这件事交到高举人手里。 高举人在他心里,不仅仅是单纯的老师或者是岳父。 他打算回县城这件事没跟高小诺说,换句话说是打算给她留一个惊喜。 高小诺总是说他太木讷,最近他也看了几个话本,大概明白了别的夫妻之间是怎么相处的,(并不!那只是话本而已。)所以想了这一出。 想必到时候,自己妻子会感动的过来抱住自己吧!或者是…张甫远有点脸红地想着。 高小诺开始频繁地接到帖子,当然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张甫远。 说那些绝对不能得罪的,高小诺通通回绝,在她看来,张甫远乡试的事情已经结束了,自己也该考虑自己的事情了。 她的话本已经开了这么久,但是实际上却没写多少,因为她爱上了边写边改的感觉,总觉得改过了以后效果会更好,导致的结果就是大纲往往也需要修改,再加上最近因为张甫远的事情特别忙,导致了她的效率极其低下。 也许会有人说,高小诺是个傻子,这么好的时机跟那些人攀交情,去全部都回绝,日后一定会后悔,也有人说这张解元可真是可怜,娶了这么个媳妇,当真一点用处都没有。 但是高小诺自己有自己的想法,他自己的尊严自己挣,不需要张甫远的面子,以笔为矛,想要的东西终会得到。 她有自知之明,她并不善于社交,更不觉得自己能够同时做好这两件事,所以两样中一定要抛弃一样,抛弃哪样还用得着说吗?她当然也不会为难自己。 无论是从擅长不擅长的角度来讲,还是从她自己的心意来说,这都是一个已经知道结果的选择题。 于是高小诺的生活过的分外平静,每日早上起来寻上一本合乎心意的话本,考虑自己话本的剧情,写话本,有兴趣再做做饭,不想做饭就出去买,不想买了就让绿芙跟侍棋做,小日子过的无比悠闲。 张甫远也是这个样子,这两年他已经充分见识过世间的繁华,也知道世上有多少才子,甚至跟其中的不少人交谈过,她现在已经不怎么需要同人交流,因为他已经足够的海纳百川,比来跟人交流,更需要的是沉淀以及积累。 他不想要再等了,他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等三年,他打算明年就进京赶考,无论成还是不成,总要见识一下那样的风景。 南柯先生又要写话本的事情已经传的人尽皆知,所有人都很期待这个神秘的先生的话本,但是这话传了那么久,连个影子都没有。 随着话本集的广泛传播,大多数作者都已经养成了边写边投稿刊登的习惯,所以像高小诺这样,已经这么久了一点动静都没有十分稀奇。 稀奇了之后大家就觉得肯定是有人说谎,肯定是有人谎称南柯先生要写话本的消息,这样的情况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高小诺完全不在意外面的这些纷纷扬扬,她写话本已经写得不知今夕是何夕了,直到张甫远跟她说“今日回县城”。 高小诺:“哪一天?你是不是说错时间了?” 张甫远面含期待:“没说错,就是今天,你是不是很惊喜?” 高小诺沉默了一下,走到张甫远面前给了他一个脑瓜崩:“你怎么会觉得我会惊喜?” 回家是这么好回的?别的就不说了,只说东西,难道不要收拾一下?这是说走就能走的事情吗?别说这是在古代了,就是在现代这样的事情也是不可理喻。 张甫远有点懵:“这跟商量好的不一样!”明明话本里男主这样做了女主就很感动来着的! “谁跟你商量了?你跟谁商量的?反正我没跟你商量,跟我没关系。”高小诺微笑。 张甫远委屈又不忿,回首掏出了自己看的话本,递给了高小诺,让她自己看。 高小诺一目十行,大概明白了张甫远这种错觉是从哪里来的,然后一阵沉默。 首先是没想到张甫远竟然去跟话本取经了,其次是没想张甫远竟然这么傻,话本跟现实能一样吗?至于感动,感动个鬼啊!这怎么可能感动。 “没办法,今天是肯定不能走的,东西都收拾不好。”高小诺说。 “我也想跟人家镖局商量好了。”张甫远默默地说。 “那就去问人家能不能推迟一天?”高小诺头都不回直接说。 于是张甫远就去了,高小诺大概想明白了事情的原委,然后拍了拍脑袋,决定以后再也不跟张甫远说他木讷之类的话了。 免得他又做这样的事情,霸道总裁类型的男人,她可不喜欢也不需要。 虽然在曾经年少无知时,她也看过霸总小说,嗷嗷着霸总真帅,但是高小诺很明白,这样的男人在话本里看看就成了,真到现实生活中,碰见这样的男人,她只会觉得不耐烦。 镖局很好说话,第二天高小诺他们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第82章 先是到了郡城, 他们三年前租的那处宅子日期差不多也到了,马婶儿倒是还安安分分地守着家里的宅子,不过心里也是慌乱的很,怕主人家不回来。 这宅子的租金可不便宜, 她肯定是租不起的, 等租期到了, 主人家要是还不回来的话, 她就只能搬走了。 要旁人想,这绝对是个好事, 毕竟当初高小诺跟张甫远走的然后轻车简从,家里的东西都还留着, 到时候都是马婶子的,随便卖卖就足够她用许久了。 但是马婶子讲良心又很胆小,所以一直战战兢兢的, 可算是等到了高小诺, 马婶子就差放鞭炮了, 满心满眼的欢喜都快要露出来了。 高小诺给了马婶两个选择,一是跟着他们, 高小诺当然不会亏待马婶, 但是这个年代的人都不爱离开家乡, 所以其实高小诺没怀多大希望, 二就是放马婶儿自由。 不出她意料的,马婶儿选择了第二个,麻溜的收拾自己东西回家了。 本来签的就是活契, 别看马婶跟高小诺相处的挺好,但是人是有自己家的,肯定不可能为了高小诺就离开自己的家人。 绿芙倒是挺舍不得,别看绿芙跟马婶儿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两个人对脾气,马婶待她又好,想到以后再难相见,她不由得红了眼眶。 高小诺没去安慰绿芙,侍棋倒是屁颠屁颠的跑过去了,他估计是想着安慰绿芙,但是情商不怎么高,没说两句话绿芙就恼了,差点没指着他脑袋骂。 不过误打误撞的,绿芙却没再为马婶儿的事情担忧了,他们房子签的契约还剩半个月,但是他们绝不可能再在郡城停留半个月的,张甫远挨个拜访自己原来的夫子,又同相处得过来的同窗相聚,总共加起来也不到十天的时间。 多下来这几天也没必要再多说了,东西能卖的都卖了,不能卖的张甫远赠给了自己一些家境贫寒的同窗。 但是东西赠给人家也是有讲究的,本来送人家东西是件好事,但是如果东西太破太坏,送给人家那就几乎是指着人家鼻子说我瞧不起你,跟结仇没啥区别。 送完之后还剩一些,那就只能自己拿走了,打算到时候放到县城家里去。 现如今她回家的第一件事,一定是被钱氏抱着哭一场,这差不多已经成规矩了,因此高小诺表现得无比熟练。 哭完了以后钱氏就说起来正事,说是家里已经听说张甫远考上举人的事情了,说她爹听说这个消息之后乐得大醉一场,又说县城里的人都夸他的眼神好,教学生的本领也好。 这一切都是好的,当然也有不好的事情,那就是高小诺的祖父最近这半年来身体不怎么好,说是年前的时候受了凉,之后身子就不太好。 高小诺不免忧虑,他的这位祖父在家里的存在感挺低,脾气也软和,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跑到自家店子里面看店,但是高小诺跟这位祖父的感情不浅。 她小的时候高举人是不在家里的,这时候人结婚生子的年龄也早,高小诺小的时候,她祖父才三十多点,在高小诺眼里就跟她爹差不多。 钱氏提到这事脸上也有愁容:“你祖母每天照顾你祖父,我想跟她递把手她都不让,你说她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还这么拗呢?” “正好你回来了,帮我好好劝劝你祖母。”钱氏给高小诺一个任务。 高小诺没有拒绝的意思,其实她祖父祖母的年纪还都不大,连六十都不到,在高小诺年龄还是壮年呢!所以她一直都没有意识到这个事情。 这个时候的人的寿命可是没有后世长的,如同她祖父祖母这样的,虽然说算不上是高龄,但是也着实算不上小了。 她去见了祖父,祖父因为身体不便没来接她,不过看见她很高兴,高小诺看见祖父的样子,眼眶红了,脸上却笑着。 祖父比起来之前的样子,看着真的是衰老了很多,身体也出乎意料的瘦弱,头发还白了很多。 不过高小诺毕竟不是小孩子了,即便是难过她也能够笑得出来,这样的日子还是笑着好。 除了这件事之外,家里还有另外一个事儿,那就是为张甫远加冠,张甫远现在是举人了,这样的话肯定不是他们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个饭就能了的事情,就算是他们乐意,别人也不乐意呢! 多少人都想着要巴结张甫远这个新晋举人呢,但是张甫远跟高举人不一样,一年中最多的时候都不在县城,他们想要巴结也做不到。 在张甫远中举的消息传回来的时候,很多人家都已经把张甫远的事情调查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大概也明白了张甫远这趟回来是要加冠的。 这么好的机会,怎么可能错过?很多户人家已经在想要准备什么礼物了,如果张家和高家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样的话好像他们也不能做什么,但是心里肯定会不高兴,然后难免有闲言碎语。 即便大家不在乎这些,但是这种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情,没有必要这么麻烦,既然是喜事,那就索性大大方方的让大家都开心起来。 这是件大事儿,要是高小诺一个人恐怕是办不来的,哪怕还有两辈子的经历,但是实际上也只是小女孩罢了,从来没有自己亲手办过这种事情,好在身边还有钱氏孙氏帮忙,让高小诺省了很多力气。 但是钱氏跟孙氏也不是所有事情都帮忙的,他们在有意识的锻炼高小诺的能力,张甫远跟高举人不一样,高举人无心仕途,但是张甫远志向就在那里,这些事情高小诺总要知道要怎么做的。 除此之外钱氏还经常念到另一件事情,那就是她觉得自己闺女可以要个孩子了。 没有出去之前,高小诺年纪还算不上很大,女子早生孩子对孩子不好,对自己身体也不好,因此钱氏当时也不是特别着急,之后就是两年游学,这长途跋涉的,不要孩子也是情有可原。 现在好了,过的也安稳了,张甫远已经考上举人,高小诺自己总是要独立面对这些事情的,她们不可能永远为高小诺承担。 高小诺没什么意见,老老实实的跟在自己母亲祖母后面学习,勤勤恳恳的样子份外讨人喜欢。 她真的是为了张甫远学习这个吗?其实肯定是有张甫远的原因的,但是这绝对不是决定原因。 高小诺在写现在这个话本的时候遇到了挫折,第一女主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家闺秀,大家闺秀的生活高小诺倒是略有耳闻,再不行她也可以去问冯氏,但是大家闺秀的心里她确实不怎么理解。 怎么会有女子愿意将自己的丈夫跟人分享呢?这种事情在高小诺心里压根不可理喻,但在第一女主看来这理所当然,高小诺当然可以写的出来这种感觉,但是总是觉得不够。 相比较起来写第二女主就舒服多了,虽然说第二女主看起来有古代社会格格不入,但是高小诺反而很能理解她的心理,她干的是高小诺想干而不能干的事情,所以高小诺写的很爽。 第二女主到第一女主身上的时候干的事情让她觉得更爽。 所以白天的时候高小诺跟着母亲祖母,晚上的时候就自己琢磨剧情,在大纲上修修改改的。 张甫远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他总觉得高小诺这回的话本跟往常不一样,虽然他还不知道剧情,但是高小诺已经表现出来了,但是他没有吭气。 到了张甫远加冠的那一天,基本上县城里有名有户的人家都过来了,张甫远的加冠仪式在张家举行。 平常过年的时候张甫远住在高家,张家的人都不是很开心,但是高家也不是他们能惹得人家,所以就算不开心也只能憋着。 但是如果张甫远的加冠仪式要是敢在高家举行的话,张家估计就真的不乐意了,付诸行动的那种。 况且钱氏也没打算这样,真要是让张甫远在高家举行加冠仪式,那张甫远到底是高家的还是张家的? 人家张甫远毕竟不是入赘自己家的,又是父母的独子,所以虽然说就算是张甫远入赘自己家她挺乐意的,但是这是断人根的事情,她才不做呢。 不仅如此,县太爷还亲自来了一趟,尽管没有在宴席上呆多久,但是这个脸面是给张甫远了。 家里收了不少好东西,钱氏有分寸,太贵重的东西肯定是不会收的,收了人家的东西将来都是要还回去的,张甫远用啥还?用人情。 人情是那么好还的?尤其是张甫远想要入仕的情况下。 钱氏疼自己闺女,所以顺带着也疼张甫远,这方面她看的清楚,俩人是夫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加冠了没多久张甫远就又要走了,这回走是直接往京城走,虽然会试是在明年举行,但是听说京城那边的天气跟他们这里还不一样,总要提前去适应一下。 去京城的话就没那么好的待遇了,张甫远并没有认识的同窗在京城里,潘家书店虽然说已经在京城里开分店,但是在京城里还名声不显。 或者说没有能力为她们安排更好的情况。 第83章 钱氏眼泪汪汪的送自己闺女走, 哪怕张甫远乡试中的是头名解元,钱氏也不觉得他明年会试就能中榜。 在她看来张甫远年纪还是太小了,从他们家去京城,一路山高水长, 哪怕是明年没考中, 估计自己闺女自己女婿也不会回来, 这一离去便又是几年。 按理来说, 钱氏应该早就已经习惯了离别,但是她生性愁善感, 每回都难过的不行。 途中接到了潘叔的一封信,信里首先是表达了他的美好祝福, 希望张甫远能够得偿所愿,再然后就是催促高小诺快点写话本。 还发生了一件巧事,他们是先去郡城, 然后通过郡城的商队前往京城, 在一座小城中歇息, 高小诺跟张甫远俩人出来玩,没想到竟然碰上了二丫。 此时二丫已经束起发髻, 表明了她的身份:已婚妇人, 还见到了她的夫君, 是个看起来颇为憨厚的男子, 夫妻俩开了个摊子,人来人往看起来生意还很不错。 二丫看起来比从前开朗了很多,脸上也带着笑, 小腹微鼓,估计是有了好消息。 本来高小诺都不打算相认,却被二丫眼尖的认出来,只不过那时生意繁忙,所以没时间招呼高小诺,只问了他们住的客栈,说是等闲时过来找他们。 高小诺本来以为二丫这话只是客气,没想到等到下午二丫果然来了,高小诺奉上自己的礼物,祝贺二丫找到如意佳婿,并且即将喜得贵子。 二丫向他们讲述了自己这三年的经历,她随着姐姐来到这个陌生的城池,只带了一阵日子就闲不住了,她姐姐自然是不会让她做那些奴仆做的事情,这样的话她那就没事干。 于是她就想了个法子,自己支了个铺子,卖点小吃食,本钱是问她姐借的,然后就认识了如今的夫婿,她们俩已经成亲一年多。 从二丫脸上的笑容可以看出来,这个曾经命途多舛的丫头如今过的不错。 她们跟着商队,在这座城池里,只是短暂逗留,第二天就走了,离去的时候侍棋没忍住面露怅然,被绿芙看了个正着。 “你想谁呢?”绿芙问。 “想二丫。”侍棋没多想,张嘴就回答。 二丫是在他之后进的张家,同为奴仆,两个人同病相怜,但是现在没有丝毫疑惑两个人都是越过越好的,这就很好。 绿芙看了这个呆子一眼,狠狠的踹了他一脚,然后不等他反应,扭头进了马车。 留下侍棋一个人挠着头莫名其妙,搞不清楚自己又是哪里得罪绿芙了。 虽然不知道为啥绿芙生气了,但是侍棋已经想着要怎么去赔礼道歉了。 买东西?绿芙喜欢啥来着?好像绿芙从没表现过,那要怎么做呢? 高小诺诺将一切看在眼里,却什么都没说,也不打算点化谁,谁都有自个的日子,心里想着的话自然能走到一起。 马车越走越往北,高小诺刚开始的时候兴致勃勃,一处地方一处风景,她没走过这里,所以总能够找到乐趣。 又过了些许日子,高小诺有点蔫儿蔫儿的,可能是这回马车坐的时间太久了,她总觉得有些不舒服,头晕的很,绿芙为此很是担忧,往马车里厚厚的铺了好几层被褥。 可就算是这样,高小诺仍然不舒服,她想着离京城也没多远了,再用不了几天就能到,所以也不想再折腾。 但是张甫远却很在意,短暂停留的时候带她去找了大夫,老大夫笑眯眯的,猛不丁的给他们了个大消息,说高小诺有了。 小夫妻俩面面相觑,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同样的懵逼。 “你…你说啥呢?大夫你该不会是诊错了吧?”高小诺结结巴巴地说,左手伸手摸摸自己小腹。 跟平时没啥区别,依旧平平的,现在里面已经有了一个小生命了吗? 高小诺更倾向于老大夫诊错了。 老大夫捋了捋胡子,也不生气,还挺乐呵:“不会诊错的,老夫当了一辈子的大夫了,要是滑脉都诊不出来早就改行了了。” 小夫妻俩懵了吧唧的出来了,高小诺神情有点呆滞,左手还放在自己小腹那里,张甫远紧张的不得了,伸出了自己的双手像老母鸡护小崽子一样把高小诺护在自己怀里。 在门外等待的侍棋跟绿芙都不明白发生了啥,差点以为高小诺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得知了高小诺是有身孕了以后还激动的不得了。 高小诺还有点没反应过来,人家怀宝宝了不都应该恶心呕吐,或者是食欲不振吗?再不济也是吃不下饭,她却一点反应都没有,除了有点难受之外。 难受也很正常,毕竟坐了那么长时间的马车,正常人都会难受啊! 老大夫夸这孩子有福气,然后又责怪了啥都不懂的小夫妻俩,说万万再不能这样了,哪有让怀孕的人长途跋涉呢? 这算是个突发事件,张甫远果断的决定停留一段时间,商队肯定是不可能等着他们的,只能先走,高小诺跟张甫远四人慢慢悠悠地向京城进发,明明几天的路,他们快走了一个月。 高小诺终于有点自己是要当妈的人的自觉了,也不是因为身体不舒服,而是因为家里人现在差不多都拿她当祖宗看待。 本来在古代生孩子,高小诺应该忐忑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这个未出生的孩子,她却只有期待,好像要经历的都算不了什么了。 她们租了个宅子,比他们之前住过的所有宅子都要小上一些,房间数是一样的,但是面积却要小很多。 没办法,天子脚下,什么东西都贵,住宅更是贵了一点不止,关键的还不是钱的问题,最怕的就是,合乎心意的宅子,就算是有钱也不容易找到。 所以哪怕是觉得这宅子有点小,但是其他地方都还好,于是就这样定了下来。 算算时间,高小诺要生孩子的日子跟张甫远会试的时间差不多,所以本来打算送他们到京城就回去的侍棋留了下来。 侍棋现在已经不再是奴籍了,张甫远本来是想要让他直接去省城的,他再买个小书童,不过侍棋不放心,还是亲自来送了。 高小诺即便是有了身孕也没停止写作,不过往常夫妻俩相对而坐,一坐就是一天,现在坐一会儿要站起来走一会儿。 夫妻俩人一起运动,张甫远陪着高小诺在院子里走动,大夫说生孩子的妇人不能一点都不运动,要不然到时候不好生,俩人对大夫的话还是很信服的。 高小诺的肚子渐渐的鼓了起来,张甫远请了个婆子,家里人不少,但是有经验的一个都没有。 高小诺当真是有福气的,孩子不仅在刚开始的时候没闹腾她,一直到生下,高小诺都没受什么苦,高小诺疼了不到一个时辰,孩子就落地了,换到现代的时间也就是一个多小时。 她生了个闺女,生完以后高小诺还精神着呢,让婆子把她闺女报上来,她早就知道孩子刚生下来都不好看了,因此也没觉得自己闺女长的丑,当然也不能违心地夸好看。 “夫人您看小姐长的多好看,大眼睛小嘴巴。”绿芙说。 高小诺看了看自己闺女闭着的眼睛,实在是不清楚绿芙这个大眼睛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她生孩子的时候张甫远正在会试,他考试完回来的时候,小孩子脸上已经褪去了刚生下来的红色,看着就是个白白嫩嫩的可爱娃娃 因此张甫远从此觉得小孩刚生下来的时候就应该像他闺女这么可爱,为日后嫌弃自家儿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来张甫远自己也没对自己怀太高的期望,对于这次会试,张甫远其实没啥信心,但是万万没想到他竟然过了,成绩还算不上差,排到了十几名。 如果殿试的时候发挥超常,拿个二甲也不是没有可能,会试成绩出来张甫远的心就定了,他没多大的野心,二甲三甲对他来说都已经足够,反正一甲也没啥可能。 放下了压力的张甫远在殿试的时候发挥了自己的权利,皇帝看着卷子,指着张甫远的卷子问:“这个考生,朕是不是听过他的名字?朕怎么不记得了?又有点熟悉。” 身边的太监弯着腰把几年前张甫远写的文章说了一下,皇帝立马就想起来了,当下就哈哈大笑。 “我记得这张甫远一表人才,就点探花吧!” 他当然不是就只为了几年前的一个文章就点了探花,还是因为张甫远现在的这篇文章确实见解独到,让他觉得可担探花之位。 此时的张甫远正拿了一本诗经为自己闺女念着呢!高小诺含笑看着,突然就觉得,自己穿越一回也许算不上不幸。 有得有失吧,她确实失去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如果日子能够一直这样走下去,她是愿意的。 曾经的那些不甘心,仿佛都随着时间而磨平了,剩下的只是温柔与眷恋。 张甫远正好抬头,跟高小诺对视,露出一个笑,高小诺也没忍住笑了出来,笑容中充满了满足与甜蜜。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了!! 1、张甫远为官记高小诺话本后续 张甫远就像是一匹黑马, 闯到了朝廷诸位的眼睛里,中的探花其实算不上什么,让各位在意的是皇帝对他的信任。 他这样的经历很容易让他们联想到另一个人,当朝太傅。 当朝太傅的经历说起来十分传奇, 他是农家出身, 比起来甚至连张甫远都不如, 却一步一步的走到了现在的地位。 不过这警惕之心他们没保持多久, 因为他们看出了张甫远的稚嫩与天真,就算是他将来能出头, 那也要等他锻炼成狐狸之后,起码现在的张甫远是没有资格的。 压根都用不着他们做什么, 只有冷眼旁观,他这样的性子,迟早会触怒皇帝。 他们没等多久, 在张甫远为官不到两年, 他因为政见跟皇帝不同, 发表奏折阐述自己的观点,言辞激烈, 然后触怒皇帝, 被贬至贫困县城做县令。 张甫远原先是翰林院编修, 是七品官员, 虽然说官不大,但是可以算得上是天子近臣,再加上他本来就挺受皇帝宠信。县令也是七品官员, 不过张甫远被贬的那个县远离京城,可谓是穷山恶水,两个不能比。 张甫远离京那天,来送他的人寥寥无几,但是他脸上未见丝毫寂寥,只有壮志满酬。 这事儿他其实早就预料到了,皇帝心里估计也清楚,两个人的目的没啥区别,所以虽然没有商量过,演了这么一出戏给别人看。 当然,如果他干不出来什么成就的话,那这个戏就是真的。 高小诺从马车里探出头,跟她一起探出来的还有一个小脑壳,正是他们的宝贝闺女。 这一路长途跋涉,跋山涉水到达克木县,克木县是一个边陲小县,县内多山,经济不发达,且县内很多人都不服官府的管理。 高小诺坐着马车在县城外面绕了一圈,然后就坐不住了,下来自己走,见她下来,他们闺女也不愿意再呆在马车上,于是张甫远抱着闺女,两个人并肩走在一起。 “这里可真好看!”高小诺感叹。 克木县被人称为不开化的蛮夷,但是蛮夷也有蛮夷的好处,这里风景十分优美。 张甫远看着自己妻子,想着有时间可以带她共同游玩这克木山水。 他没觉得自己对不起高小诺,因为他深知高小诺的为人,高小诺定然也不会将这视为负累。 甚至有时候张甫远会觉得,在京城里的高小诺远没有现在开心。 其实他感觉的没错,高小诺不爱那些没用的交际,但是在京城里这样的交际频繁且不可推辞。 高小诺不知道自己丈夫跟皇帝心口不宣的意思,只觉得张甫远被贬可真是太好了,反正他们家也不缺钱,不靠张甫远的俸禄过日子。 张甫远在这边陲小县呆了有四年,在高小诺再次怀孕的时候,他终于升官了,身为一郡之首,而这,只是张甫远官场传奇的开始。 高小诺的话本终于发表了,刚一发表就引起热议,因为南柯先生这个大名鼎鼎的笔名,还因为有意思的剧情。 虽然高小诺想通过这个话本表现出一些深层次的东西,但是她并没有用特别沉重的笔触,甚至文章读起来还特别轻松欢脱。 错位的人生引起大家的阵阵热议,有人批判第二女主,有人对第一女主恨铁不成钢,也有成人单纯的觉得这样的场景欢乐。 反正从这个话本一发表,就从来不缺少大家对它的热议,高小诺的沉淀是有效果的,她的文笔比之前更好,她的风格比之前更鲜明,她的故事节奏比之前更流畅,最后就是,她的故事内核比之前更深刻。 当然,刚开始的时候大家是没有看到所谓的内核,但话本渐渐接近尾声,大家才终于感受到了什么。 这个话本在高小诺看来是个悲剧结尾,第一女主占着第二女主的身子,洗白了自己的名声,也成为了跟自己前世没有什么区别的女人榜样;第二女主占着第一女主的身子,仍然没有放弃斗争,被第一女主的家人当做妖魔入侵,活活烧死。 话本完结,有人批判南柯先生胡说八道,也有人将南柯先生送上更高的神坛。 不过无论如何,当话本完结的那一刻,高小诺就没再关注,她还很年轻,将来会写更多更多的话本,这只是一个开始。 2、侍棋绿芙番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侍棋的眼神总是不自觉的落在绿芙身上,当然这件事侍棋自己是一点都没有察觉的。 直到自家老爷跟他说:“若是喜欢人家,就要快点将人家娶回家。” 侍棋还觉得莫名其妙,喜欢?喜欢谁? 张甫远更莫名其妙:“你不是喜欢绿芙吗?你放心, 我跟夫人绝对不会棒打鸳鸯。” 侍棋仿佛是被闷棍敲了脑袋, 又好像是天雷劈开了天地, 终于意识到自己最近这段时间为什么不正常了! 从此以后, 他还是看绿芙,只不过原来的看因为无知所以坦然, 现在再看就有点心虚,又有点甜蜜。 绿芙疑惑地跟他说:“我怎么觉得你这段时间怪怪的?” 侍棋连忙摆手, 坑坑巴巴:“没,没有,哪里怪了?一点都不怪!” “是吗?”绿芙看着他。 侍棋觉得自己心跳加速:“是, 是的。” 绿芙瞅着这个呆头鹅, 你这样说话就已经很怪了好吧?大兄弟你在结巴知道吗? “绿, 绿芙啊!我问你个事情啊!”侍棋说。 绿芙没多想:“直接问不就成了吗?” “你,你将来想嫁个什么样子的夫婿?”侍棋紧紧盯着绿芙, 他想法极其朴素, 要是要求不高的的话他们搭伙过日子不就挺好的吗?他肯定会好好待她的, 就像是他们家老爷待夫人那样。 过日子不就是那样吗?柴米油盐酱醋茶, 老爷的日子能过的那么有情趣,那是因为老爷有钱,他们虽然没钱, 但是他会尽力让绿芙过的好。 绿芙…这小子开窍了吗?绿芙终于正眼看侍棋了,她从上至下把侍棋打量了一遍,把侍棋看的紧张的心脏砰砰跳。 绿芙“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她长相并不出众,勉强能说的上是清秀,但是在侍棋眼里就是好看,他没读过多少书,也想不出来多么好的形容词,反正好看就是好看。 侍棋紧紧盯着她,看出来她的神情中并没有排斥,顿时就是一喜。 “你,你愿意嫁给我吗?”侍棋问。 绿芙终于脸红了,在侍棋的注视下点了点头。 这个时代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借用伟人的一句话那就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虽然说婚前就产生感情的话有助于婚姻幸福,但是在古代这显然并不现实,无论是侍棋还是绿芙,两个人都是纯正的古代人,并没有那么多浪漫的想法。 结为夫妻是他们能给对方最大的承诺,也是他们交于对方最大的信任。 我把我一生的幸福都交给你,婚姻就是我的诚意。 他们比起来旁人已经强了很多,起码他们已经相处了这么多年,对彼此的品行现状都无比了解,也许到很多年以后,他们也会产生七年之痒,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相互搀扶着走过一辈子。 侍棋跟绿芙过来找高小诺赐婚的时候,高小诺笑眯眯的,一点惊讶都没有,还问他们打算什么时候办喜事? 侍棋即将前往他们郡城,为张甫远办事儿,如果要成亲的话那一定要带上绿芙,异地恋绝对是个最痛苦的事情,虽然高小诺没有经历过,但是她之前身边有朋友经历过,她才不干这种事呢! 从侍棋明白他的心意,到表白到成亲,两个人只经历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然后侍棋就要出发了。 绿芙跟了高小诺很久了,她对高小诺可以说并不仅仅是单纯的主仆之情,甚至还想过不跟侍棋走,留在高小诺身边儿。 高小诺当然是拒绝了:“既然你这么不放心,那小丫你就好好调教调教她吧。” 小丫是不是刚买的丫鬟,年纪不大,但是挺懂事。 其实高小诺也不需要多专业的丫鬟,这样说只是为了给绿芙找点事做而已。 绿芙跟侍棋一起走了,对张甫远他们的生活其实没有多大影响,新的书童丫鬟已经买回来了,虽说没有以前用的顺手,但是也绝对不耽误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没了,番外不更了哈~ 正式完结。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新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