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奇书网(   书名:来自东方的领主夫人   作者:悠悠仙   幸运中奖的魏薇穿略了。   还是带着生活技能穿的。   可惜系统弄错了穿越地点,前辈改造过的繁华古代变成了臭气熏天,食物紧缺的黑暗中世纪。   她能怎么办?   只能撸起袖子鞭策大家讲卫生讲文明共建和谐社会了。   魏薇:“第一步,要把这个垃圾堆一样的城堡清理干净。”   费利克斯:“亲爱的,要不你先嫁我吧,别说城堡,整个领地随你折腾。”   PS:中世纪架空背景,不是异世界无魔法无异能。   内容标签: 天之骄子 西方罗曼 穿越时空 骑士与剑   搜索关键字:主角:魏薇 ┃ 配角:费利克斯 ┃ 其它:中世纪   作品简评:   意外死亡的魏薇被选中拥有了第二次生命,可惜系统弄错了穿越地点,从被前辈改造过的繁华古代变成了臭气熏天、食物紧缺的黑暗中世纪。不过没关系,依靠着点满的生活技能,她会在新的世界活得风生水起。   故事文风轻松诙谐,东方少女在古代欧洲的生活被描写的细腻生动,很有画面感。主角努力成长的同时也改变着周围的人和物,是篇中世纪建设流类轻小说佳作。 第1章   萨丁森郡的森林里,年轻的伯爵大人费利克斯・威廉姆斯正带着骑士们在打猎。   这并非什么贵族的娱乐活动,而是他继承伯爵爵位后的第一个任务――为领地里的领民们驱逐野兽。   当然,一般情况下,各位领主们是不会自己亲自参与的,他们只会指派手下的骑士做这些事。   但费利克斯不一样,他在上个月之前都还只是一位刚刚授勋不久的年轻骑士,那时候打猎不仅是他的日常训练和爱好,更是他的收入来源之一。   费利克斯从来没想过自己能继承父亲的爵位,身为次子的他一直都知道伯爵的位置是属于他的兄长艾利克的。   这一点所有人都不会怀疑,不仅因为嫡长子继承法摆在哪里,只看看他们的名字也能清楚上一任威廉姆斯伯爵对此事的态度。   只比他大一岁的兄长叫艾利克(领导者),而他则是费利克斯(幸福的或幸运的),他的父亲对自己两个孩子的期望在他们出生时就已经注定。   然而命运之轮并不是以人心的意愿转动的。   结果就像上任伯爵给他的次子取的名字一样,费利克斯真的成为了那个幸运的人。   因为上任伯爵和原定继承人的意外过世,他这个血缘关系最近的次子自然成了新任的伯爵大人,谁说起这个不是说他是个幸运的小子呢?   但费利克斯一点也不觉得这是什么幸运。   虽然因为出生晚了一年而不得不自己奋斗,但费利克斯对父亲和兄长的感情却一点也不少,他的父亲是个睿智且爱护儿子的人,因为知道次子在他过世之后无法得到太多的财产,他找了许多关系把当时只有七岁的费利克斯送到了帝国首席骑士的家中从侍童开始做起,接受各种关于骑士的训练和学习,一直到他成年后顺利毕业,由国王陛下授勋,正式成为了一名拥有采邑的骑士,这位爱子心切的父亲才欣慰的放手。   不管是请首席骑士教导他,还是让国王授勋,他的父亲都在其中出了大力气,而成为骑士的费利克斯只要努力,在家族的帮扶和自身的优秀下,将来有很大的概率能为自己赚到一个贵族爵位。   哪怕只是一个男爵,这都代表他依旧属于贵族阶级,有自己的领地和收入,完全不用担心生活过不下去。   作为父亲,上任伯爵已经是非常称职了。   他的兄长艾利克虽然和他并不怎么亲密,但他们的关系也并不算糟糕,日常的问候从来不曾断过,甚至他的兄长还曾经透露过如果父亲过世,他可以分到比规定更多的遗产,只是这一点,就让艾利克胜过许多人了。   然而现在,一切都称为泡影了。   正当费利克斯在王都的竞技场奋斗,为自己赚取声望与财富的时候,他的兄长,艾利克・威廉姆斯却突然患病去世,而他的父亲威廉姆斯伯爵在长子去世后伤心欲绝也跟着倒下了,没几天也撒手人寰。   前后就那么几天的时间,费利克斯失去了两位最亲的亲人,等他接到消息赶回来,只来得及在葬礼上送他们最后一程。   接着费利克斯骑士就变成了新任的威廉姆斯伯爵,继承了家族的领地和爵位。   他甚至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哀悼亲人的逝去,从未接受过继承人教育的他对领地内的事务一窍不通,他需要花费大把的时间去学习和接手这些。   今天是他上任以来第一次踏出城堡,本该只需要派遣骑士队伍进行的打猎活动成了他少有的放松自己的机会。   马蹄在林间踩过,费利克斯下马检查隐藏在灌木中的线索,确定方向。   今早有农夫到城堡报告,称在这片林子里看到了野猪的踪迹。   野猪一贯是群体出没,对农田和人都有极大的危害,是领主们主要的驱逐目标,费利克斯收到消息后就迫不及待的扔下手里看不下去的羊皮卷,带队出来狩猎了。   他很快在灌木中发现了野猪的脚印。   一旁紧随在他身后的骑士同样也看到了脚印。   急于在新伯爵面前争表现的骑士抢答道:“脚印还很新鲜,应该是刚走过不久。”   “数量不少,三只大的,九只小的,是个大家庭。”   这些费利克斯同样懂,他站起身拍掉手术的泥土。   农夫的情报很准确,这群野猪的数量确实很多,好在大部分应该都是才出生不久的幼崽,如果能抓到,能卖不少钱。   哦,他已经不是需要为生计打猎赚钱的小骑士了,家族的财产足够他什么都不做也能挥霍一辈子。   自嘲的想着,费利克斯翻身上马,向着脚印的痕迹一路追了过去。   不久后他们在一片栎树林里找到了那些在落叶下觅食的野猪群。   如预想的一样三头成年野猪和九头小猪崽子,这是由三头母野猪组成的群体,没有獠牙的它们虽然也凶,但比公野猪要好对付一些,而且刚刚经历过一个有些严苛的冬季,又生产不久的母野猪们明显瘦弱了很多,费利克斯独自一人结果了个头最大的那头,其他骑士打死了剩下两头成年野猪,并活捉了所有的猪崽子。   嗷嗷叫的猪崽子被捆住四肢装进麻袋里挂在马上,三头死去的成年野猪则被随从们抬着跟在队伍的后方。   返程的路费列克斯想慢慢走,越晚回去就代表他可以晚一些再碰那些令人头疼的羊皮卷,天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需要核算的内容,算数不太精通的他真的是看着就头疼。   骑士和随从安静的跟着他们的领主,没人会在这个时候打扰他。   萨丁森郡是费利克斯出生的地方,但他七岁就离开了这里,到如今他二十四岁,每年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回家探亲,除了家族城堡,领地内的各处树林是他最熟悉的地方。   他还记得这里是父亲从前经常带他来的地方,那边的那棵橡树,是森林里甚至整个萨丁森郡内最高最大的树,据说从他们家族在这里居住前就已经在了。   小时候他和哥哥可是很喜欢到这里来爬树的。   正在怀念亲人的费利克斯看向那棵巨大的树木。   一根青色的飘带从树上垂落,随风飘动。   费利克斯下意识的勒紧马绳,爱马在原地踏着步,轻轻甩头发出了一声嘶鸣。   他身后的人自然也停了下来。   “伯爵大人,怎么了?”   费利克斯抬手一指:“那上面是不是有个人?”   骑士们的眼力都是练过的,他们顺着伯爵大人的手指看过去,他们第一眼看到的也是那根随风摇曳的飘带,顺着飘带往上看,那棵橡树上好像确实有个身影。   一个眼尖的骑士道:“伯爵大人,那好像是位小姐?”   树上的人背对着他们,看不清样貌,但对方的身形娇小,身上的浅青色衣服看起来轻飘飘的,一头黑发半挽半披,上面点缀着像是尽职制作的头饰,怎么看都不会是个男人。   费利克斯自然也没有错过这个讯息,只是这里为什么会有一个女人?   有人猜测道:“说不定是进林子采摘浆果的?结果不幸遇到了野猪所以躲在了树上吧。”   这倒是有可能,他们发现野猪的地方距离这里并不远。   “过去看看。”   如果真是遇难的人,身为骑士,他们应该挺身而出。   前往那棵橡树的路并不平坦,费利克斯干脆下了马,也不用随从代劳,自己牵着爱马往前走。   随着他们的接近,树上的人也越发清晰起来。   费利克斯发现树上人的打扮十分奇怪,也很可疑。   那一身样式古怪的衣裙他没见过,但那布料的材质他是知道的,那是从远东传来的丝绸。   即使在王都,拥有一块丝绸制作的手帕都是可以让贵族大为炫耀的事情,极少有人奢侈到能用丝绸制造衣服,如今他却在萨丁森郡这个乡下地方看到了。   而对方乌发上的发饰也不是如今贵族们的流行,而纯金的质地也不是普通人能佩戴的。   这应该是一位有着极高身份的少女,但萨丁森郡里除了他的妹妹外,还有身份更加高贵的贵族小姐吗?   如果有,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怀着种种疑惑,费利克斯来到了大橡树,朝着树上那个似乎到现在也没有发现他们一行人的少女开口问道:“树上的小姐,请问你需要帮助吗?”   树上的人显然被他的出声吓了一跳,那一刻引起的动静让他担心对方会从树上掉下来。   好在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发生。   那位打扮的与众不同的少女转过头来,含着泪光的盈盈黑眸不期然的与树下年轻伯爵那湛蓝眼眸对上。   那一刻,费利克斯觉得自己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唯一留存的,是树上少女天使一般迷人,又带着异域风情的精致脸蛋。   满满的,全是惊艳。   而相比一见钟情的年轻伯爵,我们的天选之人,幸运获得穿越大奖的未来少女,此时却只想揍系统。 第2章   相比于伯爵大人满心满眼的惊艳,树上的少女――魏薇只有一肚子的惊吓。   作为一个穿越者,在发现自己穿越错了地点后,魏薇只想把系统拉出来打一顿。   事情得回到大约一个小时前说起。   那时候,魏薇还是个二十一世纪的低头族,她在自己玩的一款手游《轮回》中中了头等奖。   奖品是一次穿越之旅。   当然,一款氪金手游是没有能力让人穿越的,这个头等奖由地府出品的轮回系统颁发,它们只是很巧合的同名了。   穿越什么的,魏薇从来没有想过。   尤其还是回到古代去生活。   生活在最为民主自由的二十一世纪,魏薇对没有各种高科技的世界一点兴趣都没有。   但是不穿她活不过今年。   能够参与这个抽奖的全是本该寿终正寝,却意外横死的人。   24岁的魏薇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在系统找上她的时候,她已经挂了。   非常的无妄之灾,她如往常一样在家里上网玩游戏,打开的窗户外却飞来了一颗小钢珠,正中她的太阳穴,一阵刺痛后,她就当场死亡了。   现在轮回系统给了她两个选择,要么到地方的枉死城呆满她本该活够的六十年再去轮回,要么就接受它的轮回大礼包。   魏薇又不傻,做人当然要比做鬼好。   而且穿越大礼包是真的很不错,除了地点已定,其他却都有商量的余地,这点也是穿越大礼包中著名的福利之一。   想穿成什么样的人,只要不是一国之君几乎都可以选择。   而且还可以抽一个金手指。   幸运大转盘上有许多令人垂涎的能力,但魏薇却抽到了一个只存在于意识里的百科图书馆。   这是个很不错的金手指,尤其是在古代。   如果知识就是力量,那她已经无敌了。   【说吧,你想要什么身份,我现在就给你安排。】   在封建的古代,一个好的出生无疑是一个好的开端,既然是亿中无一的幸运儿,地府在这方面还是很乐意给予优待的。   并不想接替别人的身体和生活,灵魂状态的魏薇目光放在了桌上。   她的眼底闪过一丝狡黠:“真的什么身份都可以?”   刚刚上任不久的轮回系统还不明白人类的狡诈,耿直的回答她:【除了皇帝这种身份不行,其他基本都可以,而且你得保证不会被人看出破绽,不然被当妖怪烧了我们不负责售后服务。】   “那我要这个!”已经摸不到任何物体的纤细手指点上了电脑屏幕上。   屏幕中,穿着门派套装的女医生正在挂机状态下跟着队长勤勤恳恳的刷副本。   “你说的什么都可以的,我不想要其他人身体,就要这个女医生的。”   女医生是《轮回》里的一个辅助职业,俗称奶妈,所属门派为玄清观,是个背景传说中修仙得道是门派,善于治疗的同时也有一定的攻击力,是医毒双修的辅助型角色。   而且女医生的人设外观非常不错,是温婉动人的大家闺秀样,可白莲可绿茶,欺骗性极高。   正好是对于自己过于明艳的五官不太满意的魏薇最喜欢的类型。   轮回系统愣了一下,立刻就反对道:【不行,这个角色的设定对普通人的世界来说太逆天了,这会破坏平衡的。】   “你之前还说要在新世界怎么生活都随我意,怎么现在就怕我破坏平衡了?”   “而且真要说破坏平衡,刚刚那个百科图书馆才是真的破坏平衡吧?你也别以为我没看到幸运转盘上那些修真异能之类的金手指。”   轮回系统顿时说不出话了。   好在魏薇也不是真的贪得无厌,她选女医生大部分还是因为喜欢她的颜值,而且现在选了一个对方一定不会答应的,接着讨价还价对方就容易的多了。   “不然这样,你可以把这个角色的技能都削弱了,只保留医术和毒术,再加一点功夫让我自保怎么样?”   轮回系统果然上套了:【这个……】   听出它的动摇,魏薇再接再厉:“你看我运气这么好才中了你的穿越大礼包,这说明我们有缘啊,你也不想我穿过去就挂了吧?那可是古代啊,随便一点病啊灾啊就能要了我的命了,所以会点医术毒术,再能对付一下普通人,这种程度其实不过分吧?”   【嗯……】好像是这个道理。   “既然你看你都同意了【轮回系统:我同意了吗?】,那让我带一些家当也不过分吧?”   “就我游戏包裹里的那些东西,我也不指望它们有什么特殊功效,只换成普通的实物给我就行了怎么样?”   轮回系统看了下她的包裹,东西虽然堆得满满的,但去掉了特殊的功能好多东西都变成无用的东西,带上也不会消耗它太多能量。   但是――   【东西可以带,但这个游戏包裹不行,我给你放在我的系统空间里,等你过去了,这些都要取出来。】   听到不能有个超级好用的随时包裹,魏薇遗憾的叹了口气,但能带上游戏里的收藏和钱币,她也是赚大了。   “可以,但是你也看到里面东西太多了,你得等我找到地方放它们才能回收这个游戏包裹。”   【最慢不能超过一星期。】   “至少一个月,一星期太短了。”   【最多半个月。】   “行。”   谈妥了这些,魏薇也放松了下来,别看她刚才说的厉害,实际上她心里也紧张的要命,她可是把过去和人杀价的本事全都拿了出来了,如果系统不答应,她说再多也是白费。   幸好这系统好说(忽)话(悠)。   有了保命的能力,其他的就都轻松多了,魏薇看过穿越大礼包,知道语言文字的问题系统也能解决,所以穿了以后她不用怕会变成文盲。   【那么现在可以走了吗?】   “能等等吗。”魏薇看了看自己已经开始凉了的身体,“我一个人住的,尸体这么摆在怕是臭了才会被发现,我可不想死的那么不体面,你能帮我报个警吗?”   而且那个打死她的人也绝对不能放过!   【可以。】   等系统告诉她已经报警后,她才终于放心了。   最后看了眼自己的身体,她朝着飘在自己面前的小光点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真心道:“谢谢你,系统,让我有机会体会第二次生命旅程。”   轮回系统羞涩了一下,言不由衷地道:【这是你自己运气好才中了头等奖。】   “但还是要谢谢你啦,容忍我提那么多要求。”   【――知道就好。】   下一刻,她闭上了眼睛,在房门被敲响的背景声里离开了这个令她眷恋的世界。   希望她的好友们在接到自己的死讯后,不要哭的太伤心。   不过她会在另一个世界活得很好很好的啦。   最后的最后,她似乎听到了破门声。   然后整个世界都暗了下来。 第3章   她本来应该在某个类似古代华夏的地方平安降落的!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但是现在,她坐在树上,面无表情的盯着面前的大片树木,确切的说是盯着面前只有她能看到的系统。   谁能想到轮回系统竟然会在这种重要关头出岔子,本来她现在应该在类似华夏古代的东方大陆,靠着系统给的路引和户籍开始新的生活。   结果系统却把她扔到了类似欧洲中世纪的西方大陆来了。   这中间差的可不止是十万八千里,简直已经是世界的两端了!   华夏古代和中世纪,谁都会选前者好吧!即使古代的华夏再封建,也不及中世纪的黑暗啊!   在差不多的时间段里,中世纪的欧洲不仅落后还很愚昧,由教会统治的诸多国家盛行猎杀女巫和异教徒。   而她作为一个明晃晃的外来户,在这个地方是非常非常非常危险。   犯错了的轮回系统还在耳边不停的道歉,可魏薇只想让它修正这个错误,把她送到另一块大陆去。   轮回系统萎靡的都不那么亮了:【这里距离原定坐标太远了,我没有那么多的能量把你转移过去。】   不想自己担下所有的责任,它还委屈道:【还不是你提了多余的要求,我帮你准备新身体的时候消耗太大了,才会导致能量不足传错坐标点的。】   它这么说,魏薇还真不好继续责怪下去。   她头疼道:“那现在怎么办?我在这边没身份没背景完全就是个黑户,随便来个人都能把我当女巫抓去烧了,这种地方你要我怎么活?”   轮回系统只能安慰她:【你不要那么悲观,虽然这里是平行世界,但很多地方和地球都是不一样的,这边的教会权利没有那么大,而且就算是在地球,这个时间段也还没出现狩猎女巫。】   “这就更糟糕了。”   狩猎女巫都没出现,那时间得多古早?   “就算不会被当成女巫,也会被抓去当奴隶啊。”   【你放心,你现在这个身体看着弱其实很能打的,一个打十个都没问题。】   魏薇并没有被安慰道,只想把系统抓起来一顿揉捏。   就算不会成为奴隶,中世纪的生活也好不到哪儿去,普通平民吃的是掺了石子的黑面包,住的是茅草房,辛苦一年还可能全家饿死,而且就她所知,这时候的西方人卫生条件简直让人不忍直视,一年洗一次澡甚至一辈子就洗一两次的也大有人在。   西方人的体味为什么那么重?不就是这么熏出来的吗。   甚至他们不论是贵族还是普通平民都会随地大小便,那些城市里遍地都是倾倒的排泄物,又脏又臭的环境是滋生疫病的温床,君不见历史上这个时期前前后后因为疫病死了多少人。   只要想想自己以后要呆在这样的地方,她就不寒而栗。   “我有没有可能现在去找艘船出海去东方那边?”   她很认真的询问轮回系统。   【这个时候女人是不能出海的,即使带上了你,要是遇上大风浪,他们会把你扔下船祭海神的。】   魏薇不想放弃:“那陆路呢?我自己骑马驾车走回去总行吧?”大不了多用几年,只要努力早晚能回去!   轮回系统只能残忍的告诉她:【这个世界的大陆地形和地球的不太一样,欧亚大陆并没有相连,你即使走到那边,也得入海,同样没法坐上船的。】   为了让她认清事实,轮回系统还把大陆板块地图的样子具象化在她的脑子里。   不仅是亚欧大陆分开了,各块大陆的地形都有一定的差异,咋一看几乎无法和地球的世界地图对上,而且从地图上东西方的欧洲和亚洲大陆看起来靠的还算近,但那小小的沟壑代表的或许是一段很长时间的航海距离。   在女性不能出海的条件下,除非魏薇能够拥有一条自己的船,并且能找到愿意和她出海的人,不然她这辈子怕是都难去东方大陆了。   魏薇自嘲道:“好吧,说不定我能把这个当做毕生目标了。”   其实她也很清楚以现在的航海技术,她即使能出海,遇上风浪沉船的几率也非常大,毕竟从这边到东方那边,海路差不多都要走一年,这一年里在海上出事的可能性实在太大了。   很惜命的魏薇不得不接受要呆在这里的事实。   一想到未来会遭遇的各种困境,她忍不住悲从中来,眼眶都红了。   轮回系统见她这样,也有点自责:【你也别想的太糟糕,我觉得这边其实也还行的吧,东方那边现在正在打仗呢,比西方可乱的多了。】   魏薇可一点也没有被安慰道,气愤道:“你明明说我可以到古代好好生活的,结果就给我选了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这叫好好生活?”   轮回系统不好意思道:【我不是听说那边之前也送了个上一届的中奖者过去嘛,人家可厉害了,硬是把快灭亡的南宋扶回来了,现在正和铁木真建立的大蒙古国打的不可开交,本来你要是晚个二三十年过来,人家不仅打赢了,那位穿越者也差不多该寿终正寝了,到时候天下大安,又没有会拆穿你的穿越者,你怎么都能过好不是。】   魏薇一脸震惊:“所以你不仅把我送错了地方,连时间都给弄错了?!”   糟糕!露馅了!   发现自己失言的轮回系统理直气也不壮:【穿越坐标里面也有时间坐标啊,地点错了时间当然也会错啊。】   “我不管,你给我捅了这么大的娄子,怎么也的把我的问题给解决了才行!”   【我……】   “树上的小姐,请问你需要帮助吗?”   正致力于在脑海中和轮回系统索赔的魏薇突然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从身后冒出来,吓得她差点没从树上掉下去,好在魏薇反应及时,伸手扶住了一边的树枝。   等她惊魂未定的回头往下看,就看到了一个穿着铠甲,连脸都被头盔遮住,只露出一双蓝眼睛的高大男人。   虽然对中世纪的历史不怎么了解,但这个打扮,应该是个骑士吧?   她偷偷往他身后看了一眼,不远处还有一大群人等着,从他们抬着的猎物看,这些人应该是在打猎,而面前这个问她话的人,在这群人里的地位应该比较高。   见她许久不说话,树下的费利克斯终于从惊艳中回过神――他很庆幸自己还带着头盔,没让对方看到自己的失态。   他再次出声询问――这次比之前更加轻柔,因为担心惊吓到她:“小姐,请问你需要帮助吗?”   对方说的并不是魏薇学了好几年还考了级的现代英语,但她还是听懂了。   甚至,她觉得自己应该能说出一样的语言。   这应该就是穿越大礼包里的语言福利了。   面对底下虽然看不清样貌,但听声音应该很年轻的男人,魏薇微微点了点头,尝试着开口:“是的,好心的骑士先生,我确实遇到了一点困难。”   很好,她的发音很明显是和男人一个体系的。   说话的同时,魏薇的脑子开始用这辈子最快的速度转动着,现在她需要给自己编造一个合适的来历。   对方看起来很友好,但魏薇不介意把人性想的更黑暗一些。   如果不是系统保证她现在的武力值不低,她甚至没有底气和对方说话。   “好心的骑士先生,你能帮我从树上下来吗?”   外表柔弱的少女坐在近三米高的树杈上,确实不像是能自己下来的样子。   ――虽然一身干净连头发都没乱一丝的少女是怎么爬上树的,这一点也很让人疑惑。   不过现在脑子有点过热的费利克斯并没有心思思考这个并不怎么重要的问题。   “当然,很乐意为你效劳。”   他脱下手甲和底下的手套,随手丢给身后的随从,朝树上的少女伸出自己干净的手掌:“请让我扶你下来。”   费利克斯长得高大,六英尺一英寸(一米八五左右)的身高在这个时代的成年男子中绝对是能傲视群雄的了。   魏薇看了下自己和地面的距离,感觉对方伸过来的手看起来宽大有力,应该能让自己借力下去,这才小心的俯下身,把自己的手送到对方的手里。   不等她自己借力往下跳,费利克斯已经发力把她从树上拉了下来。   黑发少女发出一声惊呼,直直砸进了男人的怀里。   如果真的砸中,费利克斯身上坚硬的胸甲很可能会让她鼻青脸肿。   好在费利克斯用力用的很有技巧,他在拉人的过程中快速的用另一只手揽住了少女的腰,为她卸掉了大部分的冲击力,避免让人直接撞上盔甲。   而入手的纤细腰身,让费利克斯有些舍不得放开,她的腰是那么的细,他用一只手就能环住,少女身上还有淡淡的清香,不是那些贵族少女在衣裙上用香料熏染出来的浓烈香味,而是淡淡的,好似从她的肌肤之中透出来的迷人体香。   而且近看,少女的美更加天然纯粹,她的皮肤也好的不可思议,她的脸上时下女人都喜欢涂抹的厚厚铅粉,干干净净的不带任何化妆的痕迹,却连一颗斑点都没有,毛孔更是细小的几乎看不见,即使没有触摸到,费利克斯也能想象得到,那一定是比她身上的丝绸还要美好的触感。   他舍不得放开,魏薇却迫不及待的退了出去。   不仅是因为这是个陌生的男人,也因为对方身上混合着血腥味和汗味的浓烈气味熏得她非常难受。   不客气的说,如果不是当着对方的面不好表现出来,她现在都忍不住要干呕了。   ――果然,她还是应该想办法去东方大陆吧!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受伤):在我一见钟情的时候,你却嫌弃我臭?(ini)   本文的男主是个活泼(傻)青年,女主是个装X少女,希望我能写出他们的成长。 第4章   “非常感谢你的帮忙,骑士先生。”   虽然已经快要被熏的快要做出失礼的举动,但魏薇还是努力微笑着对这位男性气息过重的骑士行了个礼表示感谢。   她的好友之一是汉服迷,而且对方非常热衷于向认识的人推荐她这一大爱好,魏薇也没少被拉着一起穿汉服梳发髻,甚至大学时还陪着对方参加过礼仪汉服社举办的汉唐礼仪培训,跟着学了不少古时礼仪,如今穿着一身游戏出品的浅青色齐腰襦裙行礼,长裙飘飘,面容温婉,一套礼仪不说行云流水仪态万千,也是端正优雅,很有些大家闺秀的气派。   对这点,魏薇还是很有自信的,她性子好强,素来是下定了决心想学什么就肯下功夫去学,这一身古礼她也是花了很久的时间反复练习过的,加上从小到大的家教培养出的底气,她一身的气质也是常被人说有古典气息的。   ――就是一张脸太艳丽,穿起古装来不像大家闺秀倒像是个祸国妖姬。(来自某个死党的吐槽)   但现在魏薇的脸可不是原来那张了,清纯温婉,我见犹怜,绝对和妖姬挂不上号。   但魅力也并没有减少。   至少树下那位年轻的伯爵大人又差点失了魂。   树上的少女不仅长的漂亮,那独特的气质也令他着迷。   好在费利克斯并不是个登徒子,在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后,他摘下头盔,也回了一礼。   “你客气了,只是举手之劳。”   魏薇发现脱了头盔的男人倒是意外的帅气,金发蓝眼,高鼻薄唇,五官棱角分明如雕塑,搭配着一身银亮铠甲,活脱脱就是那种童话故事里,能够得到公主芳心,最终抱得美人归的骑士男主。   不过这种帅气对出生于二十一世纪,见多了屏幕上各色美男的魏薇来说,除了最开始被惊艳了一下,就没有太大的感触了。   相较于欣赏对方的颜值,魏薇更在意的是现在该怎么脱身。   她还没想好给自己安排一个合适的身份,自然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接触这里的人,如果被发现不对,她很可能会被抓起来。   没等魏薇想好怎么脱身,费利克斯已经积极的开口问道:“美丽的小姐,我是萨丁森郡的领主,费利克斯・威廉姆斯伯爵,你看起来并不像是我国的子民,不知道你来自哪里?又是怎么来到萨丁森郡的?”   虽然有点被美色冲昏头,但费利克斯还是没有完全丢弃自己的理智,自己的领土上出现了一个陌生的异国人士,身为领主,他总是要询问清楚的。   竟然还是个伯爵,魏薇顿时觉得压力更大了。   她只能在脑海里疯狂呼叫系统,让它想办法。   【别怕,你跟着我说就行了。】   “你好,伯爵大人,如您所见,我确实不是贵国的子民,我来自遥远的东方。”   有了系统的帮忙,魏薇在一开始的慌乱之后,很快恢复了平静,照着系统给她编撰的身份来历,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费利克斯。   “我原本居住的国家如今正在打仗,我的家族为了避祸,从原本的故土离开,分成几路人马各自迁移。”   “我父亲所带领的家族一脉选择了坐船出海,寻找新的家园。”   “我们幸运的漂洋过海来到了这片大陆上,但走过了好几个国家却没有找到合适的定居之所,甚至路上我的父母还不幸染病去世,只留下我和家中的随从。”   说到父母去世时,她抬手抹掉不存在的眼泪,表现的十分哀伤。   “谁知道那些随从见只剩下我一个了,就谋划着要卷走我的家产逃跑,正巧被我听见了,我当时很害怕,却没办法阻止他们,只能趁着夜色收拾了一些细软逃了出来,结果在这个林子里遇上了野猪群,慌乱之下就躲到树上去了。”   【系统,我哪来的细软?】   【我总要给你那些东西安排个来历吧?放心,等下要是他们要看,你就领着他们随便找个树洞,我把东西放进去就是了。】   魏薇知道它是想收回自己的游戏包裹,不同意:【不行,要是他们见财起意怎么办?】   【你坑了我一个游戏人物,这点自保之力会没有吗?而且我觉得其他人不说,这个伯爵应该不是坏人。】   虽然系统好忽悠了点,但它看人还是很准的,那个男人明显就对魏薇很有意思啊,见财起意?见色忘利还差不多。   当然这话就不用和魏薇说了。   虽然魏薇的解释说的有理有据,但费利克斯觉得一身干净的她实在不像是被野猪追得慌不择路的样子。   说她这副打扮像是在自家花园里闲逛了一下还差不多。   这么想的费利克斯下意识的看了眼魏薇的脚,然后惊讶的发现,这位神秘的异国少女即使是站在杂草丛生的地上,她那身浅青色的长裙下摆也没有沾染上一丝污迹。   眼尖的费利克斯甚至看到草叶上落下的露珠掉到裙摆上时,直接就滑落了下去,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一点也不像是容易损坏的丝绸。   这究竟是什么布料,竟然这样的神奇?   不过既然是这样神奇的布料,那少女身上看不出多少狼狈也就正常了。   魏薇不知道,归功于这一身游戏商诚中买来的防尘防皱不会损坏的时装,让她免去了当场被拆穿的可能。   所以说,即使是系统,也不一定就能够说出完美无缺的谎言的,何况它还那么好忽悠,一看就是个傻白甜【喂!(#`O′)】。   当然,轮回系统也不是真的那么没用的,虽然这个身份背景编的不是那么完美,但它给魏薇准备了一份百分百仿真的通关文牒(古代版的出国护照),上面盖了从东方大陆到萨丁森郡这一路上会经过的所有国家的国印,虽然如果把这份通关文牒拿去那些国家会发现根本没有相关记录,但只是看这份文牒,就是那些国家的官员也看不出任何伪造的痕迹。   而要去那些国家查这些,来回都得用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这么费时费力又没什么好处的事情,想来也不会有人去做。   当然,轮回系统并没有伪造萨丁森郡所属的普拉迪帝国的国印,不然就太容易暴露了。   而且幸运的是,萨丁森郡属于普拉迪帝国的边境郡,魏薇说自己是从邻国跑过来的也完全说得通,并且不怕费利克斯去查。   这时候的西方大陆虽然没有大规模的战争,小规模的摩擦却一直存在的,普拉迪帝国在西方诸国中算是中等国家,与周边几个国家实力相当,大家平时互相看不顺眼,没少派自家的骑士装作强盗出去抢劫邻居的。   知道魏薇是从神秘的东方过来的,如今又遭了难,孤身一人,费利克斯心升同情,开口邀请她到自己的城堡做客。   “我不能让一位落难的女士孤身在外,既然你现在没有地方可去,不如先到我的城堡暂住?正好我也很好奇神秘的东方是怎么样的,可以的话,你能跟我说一说那边的事情吗?”   费利克斯实际上对东方并没有什么兴趣,他不过是随便说了个理由邀请魏薇,但在魏薇听来,这就是对方还没有相信她的话,要进行试探了。   这个时候提出离开显然不符合她刚刚给自己编造的柔弱无助又无处可去的孤女形象,所以虽然不想答应,魏薇也不得不硬着头皮答应了他的邀请。   “可以请你稍等一下吗?我带来的行李被我藏在了这片林子里,我需要去取回来。”   “当然,请让我陪你同行。”   魏薇不得不带着费利克斯一起去拿行李,他们身后的骑士们很自觉地远远跟着,既不会打扰伯爵大人同异国少女的相处,也能随时警惕森林里可能出现的危险。   路上,费利克斯也知道了魏薇的名字,并且了解了她是姓魏名薇,和西方大陆的命名方式完全不一样。   不过以费利克斯的语言能力,他不太能区分魏薇两字的发音区别,最终叫出来的就是薇薇的发音。   魏薇的英文名就是vivi,倒是不在意他这么叫,只有费利克斯暗自窃喜,觉得这样的称呼很亲昵。   他们并没有走太远,魏薇在轮回系统的指引下很快找到了一个较为隐秘的树洞,费利克斯身先士卒的帮她移走了树洞外明显是被人为放置的荆棘枝条,从里面拿出一个包袱。   这包袱一出现,魏薇险些没控制住脸上的表情,原因无他,轮回系统准备的这个包袱的样式怎么看都是日式的包袱系法――就是那种方方正正,中间包了个盒子类似都日系校园动漫中经常出现的便当的包袱。   这完全就是占着人家西方人不懂东方那边的文化随便忽悠能。   而且大概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布料,它竟然直接把魏薇买的游戏时装给拆了用。   她就说那布料怎么看着那么眼熟!   对此,和她脑电波相同的轮回系统理直气壮的表示:【那套时装又是露胸又是开高叉的,反正你也不能穿,拿来废物利用一下怎么了?】   这倒也是,游戏嘛,女性角色的服装难免会有暴露的地方,而且这样的服装还是主流――她这明明是修仙风的女医师角色的门派服装都是超短裙露大腿的呢。   像她身上这件名为“豆蔻年华”的少女风襦裙,才是少之又少的保守风格。   包袱入手有点重,里面显然装了不少东西,魏薇还是拒绝了费利克斯的帮忙,自己抱着包袱走,系统可是说了这里面装着不少金银珠宝,她得自己拿着才安心。   作者有话要说:   魏薇:装逼我最在行了,优雅贵族少女人设不能丢!(嗯,即使内在是24岁,也还是少女!)   本文是架空的中世纪,时间段差不多在十二三世纪,但因为资料实在不好找以及剧情需要会糅杂一些可能不是这个时间段的内容,所以是架空,喜欢考据的亲不要太计较哦,么么哒~ 第5章   魏薇觉得自己不该嫌费利克斯臭的,实际上相比其他人,他那顶多是浓重一点的汗味真的不算什么了。   接受了费利克斯的邀请,拿到了包袱的魏薇被他带着同其他骑士会合,准备离开森林。   路途有点远,费利克斯绅士的表示可以带着她骑马。   在和系统确认后,魏薇矜持的表示自己会骑马,而且她是骑着马逃跑的,自己的马就在林子里。   她掏出一个细长的精致小银哨――这东西是游戏里召唤坐骑用的,原本只是个动作效果,现在变成实物了――轻轻一吹,没过多久,一匹全身雪白的高头大马从林间跑了出来。   包括费利克斯在内,懂马的骑士们,一看到这匹白马眼睛均是一亮,这匹突然出现的白马简直像是传说中的独角兽,漂亮的不可思议。   一看就是匹适合上战场的极品坐骑。   白马在魏薇的身边停下,比主人还高一头的它低下头亲昵的蹭了蹭魏薇。   虽然是第一次见到这匹名为“玉狮子”马,但魏薇想到这是自己(在游戏里)花了大价钱买下,又从小马驹一点点养大的,也是欢喜的摸了摸白马的脸。   玉狮子半跪下来,示意自己的主人上去。   其实心底没那么有底气,但决定相信一下系统的魏薇暗自深呼吸了一口,才坐上了马背。   《轮回》中男女骑马的姿势是不同的,男性角色是跨骑,女性则是更为淑女的侧骑。   虽然东方那边女性实际上骑马并不是这样,但在西方这边,这种姿势无疑在他们看来是再标准不过的淑女骑姿。   但这样的姿势显然不适合在林间奔跑。   费利克斯挥了挥手,一名随从上前,准备为魏薇牵马。   但他一靠近,魏薇就屏住了呼吸,玉狮子更是嫌弃的打了个响鼻,后退了几步。   这个随从身上实在是太臭了,之前他们跟在后面,离的比较远的时候还不觉得,可这会儿随从靠近了,又站在前方上风口,那飘过来的犹如大热天放馊了的剩饭剩菜混合着乡下茅厕里的味道随风飘来,简直比老太太的裹脚布还要令人“神魂颠倒”。   相比起来,她之前嫌弃过的费利克斯,那点汗味和血腥味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香喷喷了。   偏这个时候系统还嘲笑她:【谁让你要选这个身体,女医师精通医术,五感可是很强的,普通人闻不到的味道你都能闻得一清二楚呢。】   魏薇只能僵着一张脸对费利克斯表示自己不需要人牵马。   “我对自己的骑术还是很有信心的。”   费利克斯想起她之前说是连夜逃跑,显然中间是骑马逃得,也就点头召回了随从。   不过真的启程后,费利克斯还是放慢了速度,一来照顾队伍里唯一的女士,二来他们还要把打到的野猪带回去,速度自然不能太快。   魏薇确信自己真的擅长骑术后,放心下来,操控着玉狮子紧紧跟着费利克斯的马,几乎并驾齐驱――跑在最前面就不用害怕闻到后面那些人身上的怪味了。   对此,费利克斯自然是欣然接受,一路上也在试图和魏薇交谈,为她接受萨丁森郡。   魏薇听得很认真,拜穿越大礼包的福利所赐,她对这里的语言熟悉的如同母语,自己说出来的也是正宗的贵族发音,这甚至引来了费利克斯的称赞。   “薇薇小姐明明是从遥远的过度远道而来,我们的语言却说的很标准呢。”   西方大陆虽然国家众多,但也有各国通用的语言,这就是所谓的贵族专用语了,而在费利克斯听来,魏薇的发音就是最纯正的那一种了,就是费利克斯自己也是在进入王都后发现自己的发音有问题,经过系统的学习后才纠正了自己的发音,摆脱了“乡下小子”的称呼。   所以魏薇略有些心虚的说自己是在迁徙中跟着其他人学习的,也没有引来他的怀疑,只是更加觉得这位东方小姐不仅美丽勇敢,还很聪明。   因为猎物的拖延和对女士的优待,一行人走了许久才终于离开了森林,当魏薇从林间小道走出来,来到开阔地带,看到的就是一望无际的农田和草地,许多衣衫褴褛的人在农田草地上耕种放牧,期间零散的分布着的房屋茅舍看起来也是破旧矮小,远处建于高地上的城堡更加显得宏伟高大。   费利克斯的队伍从林子里出来时,吸引了领民们的注意力。   魏薇的听觉也比从前强大了许多,隔着老远,她都能听到他们的生意。   “是伯爵老爷,他们打猎回来了。”   “好大的野猪,果然林子里又有野猪活动了,幸好今天没有去。”   “快看,伯爵老爷身边好像多了一位小姐!”   “早上好像没看到她。”   “她的衣服可真漂亮。”   领民们的视力显然比不上魏薇,隔着老远他们只能看到魏薇与众不同的服饰,但那种轻飘飘又华丽的布料一看就非常昂贵。   华国有句俗语“先敬罗衣后敬人”,看到魏薇那一身打扮,谁都自然而然的把她当成了一位出身高贵的名门淑女,因为在这个时代,普通人不仅买不起这样的布料,也不被允许穿这样的华服。   魏薇听到他们都在讨论自己,猜测自己的身份,却没有多大的紧张。   好歹也获选过校花的她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注视。   看吧看吧,反正也不会少块肉。   通往城堡的道路虽然修葺过,却依旧只是普通的土路,幸运的是最近萨丁森并没有下雨,这条路上并不泥泞,只是路上随处可见的牛马走过时留下的粪便还是让她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虽然轮回系统说这个世界只是个和地球有些相似但又不那么相似的平行世界,但有些地方却是相同的。   魏薇对中世纪的历史确实不熟悉,但她也是知道那么一两个关于这个时期的西方大陆的黑历史的。   这时候的西方人是非常不讲卫生的,这点不仅体现在他们常年不洗澡,也体现在其他的很多方面。   拿她这一路看到的那些牛粪马粪来说,如果换在这个时期的东方大陆,这样的情况大概是不会出现的,庄稼人收集粪便制作粪肥肥田肥地都来不及了,哪里舍得让这些东西落在外面。   但西方这边却不一样,西方大陆的人并不会使用粪肥,所以他们也不会去收集这些排泄物,而是排泄物更是随意倾倒。   拿最有名的时尚之都巴黎来距离,十二世纪时它的城墙下堆积的排泄物甚至能让敌人顺着这些污秽之物爬上高大的城墙,而城市里的情况也非常糟糕,所有人都可以随意从自家窗户往外面的街道泼粪水,即使是泼到了路上的行人,后者也只能自认倒霉。   而且在那个时期,即使是贵族也是会随地大小便的,就算是王宫里都是随处可见,卫生方面的意识之差,实在令人汗颜。   据说高跟鞋就是为此而发明的,为的就是避免踩到路上的粪便。   考虑到现在东方大陆似乎正处于南宋和大蒙古国大战的时期,西方这边应该也就差不多是在十二世纪中后期。   魏薇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情况是不是和她所知道的十二世纪类似,但她这一路的遭遇都在证明这点。   臭气熏天的仆从、蛮是粪便的道路以及飘着各种污秽的护城河。   当他们一路走到城堡前,迎面扑来的臭水沟一样难闻的气味,几乎令她窒息。   这座石头搭建的城堡,简直就是一座粪坑上的建筑,魏薇很难想象费利克斯他们是怎么住在这里不觉得难受的。   反正她现在只要想到自己接下来会在里面住上不知道多久的时间,就已经想要转头逃跑了。   城堡前的吊桥在守门的士兵看到费利克斯的队伍时就放了下来,而这位年轻的伯爵大人此时正一脸自豪的扬手邀请他眼中美丽而优雅的女士进入。   “欢迎来到萨丁森堡。”   魏薇:现在后悔来得及吗,她想选择死亡(s#-皿-)s~~kTk 第6章   和后世电影里那些美丽又烂漫的城堡的不同,石头筑造的萨丁森堡的内部实际上是阴暗又湿冷的。   城堡里的通道狭窄又扭曲,一个不注意就会迷路,墙壁上开着的窗洞因为安全考虑都十分的小,根本不能让阳光照进城堡之内,这就导致整个城堡内部总是阴暗又潮湿且恶臭环绕。   魏薇进入的时候,甚至看到角落里有老鼠一串而过,这对天不怕地不怕,偏偏就怕蛇虫鼠蚁的魏薇来说简直是极大的考验。   强制忍耐住逃跑的欲望,跟着费利克斯走进城堡的魏薇看起来像是身体不好,脸色苍白中透着不正常的红晕(憋气憋得),步伐飘忽(吓得),一副随时可能倒下的样子。   “薇薇小姐,你看起来很不舒服,需要我为你叫医生来吗?”   魏薇闻言一僵,中世纪的治疗方式她略有耳闻,除了最常见的放血治疗外就是各种比酷刑还要酷刑的恐怖治疗手段,请这种医生来,她怕不是不要命了。   “不,不用,我想我只是因为这几天的劳累有些累。”   费利克斯想起她才从意图不轨的仆人手中逃跑,一路上定然是吃了不少苦,很是理解的点了点头,热心的招来了一边的管家:“那么就由我的管家带你先去休息一下,有什么需要你都可以告诉他。”   说完又点了两个女仆让她们照顾魏薇。   城堡中的仆人在伯爵大人回来的时候就迎了出来,管家听到费利克斯的吩咐,对着魏薇行礼指引:“尊贵的客人,请走这边。”   “麻烦你了。”   魏薇反射性的微笑致谢,回头同费利克斯道别的同时请他帮忙照顾自己的马匹,没注意到管家脸上一闪而过的讶异。   离开了城堡大厅,走廊里更加显得阴暗,管家走在前面为她带路,两个女仆则拿着她的包袱跟在她的身后。   大概是因为他们都是在伯爵身边工作的,三个人身上倒是没有特别难闻的味道,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城堡内部的气味掩盖了他们身上的异味,所以目前鼻子已经快处于罢工状态的魏薇才闻不出来。   魏薇忍不住再次和轮回系统就这个问题商讨起来,让它拯救自己的鼻子。   【这个真没办法,这是违规操作,我没有权限的。】   轮回系统说白了只是个地府制造出来的抽奖系统,它的大部分力量都在这次穿越中用完了,剩下的部分是留给它回去的,如果它再帮魏薇,轮回系统自己都得留在这里。   它现在之所以还没离开,只是因为这次穿越失误的一半原因确实在它,这点轮回系统推卸不了,加上它还得回收魏薇的游戏包裹,所以暂时还得留下来。   ――主要它还是怕魏薇因为这事投诉啊,被上面知道了,它这个犯错的系统说不定就被格式化了QAQ   好在魏薇虽然对这事非常气恼,但从头到尾没有说要投诉这点,让轮回系统安心之余也有点小小的感动。   【这个给你,应该会让你舒服点。】   魏薇感觉手里突然多了个物体,低头一看,一个小小的内画鼻烟壶躺在上,透过外层的玻璃,里面的红梅凌霜傲雪,美的肆意而耀眼。   这系统倒是把她的爱好摸的很清楚嘛。   魏薇轻轻勾了勾嘴角。   【谢了,但是我不抽烟,鼻烟就算了,听说这东西致癌。】   【这个里面不是鼻烟,没有加入烟草的,就是一些提神醒脑的药材和香料,对人体完全无害。】   魏薇这才打开鼻烟壶的盖子,放到鼻尖轻轻嗅闻。   一股醒脑的香味瞬间冲击大脑,让她精神起来,鼻翼间环绕的臭味也被这股霸道的香气驱赶走,留给魏薇片刻的轻松。   而且让魏薇惊讶的是,在她闻到这个味道时,她的大脑里竟然自动浮现出这股香味中所含有的成分。   薄荷、冰片、白芷……嗯,作为香味来源的应该是茉莉花。   她在脑子里把这个配方过了一遍:【到底怎么回事,我怎么会知道这些?】   轮回系统苦逼道:【这不是你自己要的吗?你这个游戏角色是个女医师,精通医术的,自然也精通药材啊,知道这些不是很正常吗?】   【……系统,你是个实诚的好系统。】   魏薇要这个身份固然有想要女医师本身的那些能力的意思,但她也说了可以随系统自己削弱,所以在她原来的预想里,也就是自己穿越以后应该对医术有些精通,但也就是普通中医大夫的那种水平。   她完全没想到轮回系统会弄成只是闻一闻就能完美分析出药物成分的程度,这哪里是普通大夫会有的能力。   接着魏薇又想到,如果轮回系统都这么实诚,那它是不是还弄了其他超出她预期的骚操作?   一想到这里,她就希望能快点到自己的房间,那样她就能好好探索一下了。   这里看起来非常像是随时会出现灵异现象的恐怖城堡。   好在两边的石壁上挂着羊毛制作的精致挂毯,遮挡了粗糙的石壁,地上也铺着红地毯,魏薇提着自己的裙角,尽量不让裙摆碰到地面。   身后的两位女仆忍不住把目光停住在她的身上,就连带路的管家都时不时的回头在提醒她路线的同时悄悄打量她。   身为城堡里的仆人,他们也见过不少贵族夫人小姐,魏薇的五官明显不是西方人的特征,但她身上的气质在那一身与众不同的穿着打扮的衬托下,更加显得高贵又典雅。   而当她拿出鼻烟壶时时,管家的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那种绘制在不带一丝杂色的透明玻璃(或者是水晶?)内侧的工艺品他从来没有见过,他敢说这绝对是他见过的最为神奇的瓶子了,即使是他的上一任主人也拿不出这样的东西。   不,或许连王都的贵族也不会有吧。   能够轻易拿出这么一件珍宝的女士,她到底是什么身份呢?   或许,是一位来自异国的公主?   管家先生在心中这么想的。   魏薇没有在意管家的打量,她注意到自己似乎是一直在往上走,只是路径绕的她头晕眼花,完全没有办法记住来时的路线。   这时候管家也出声询问道:“尊敬的客人,请问您对您的房间有什么要求吗?”   魏薇回过神来:“我想要高一点的住所,最好是面对花园可以闻到清新空气看到美景的,另外,房间能明亮一些就更好了。”   她其实还想说要远离恶臭的护城河,并且最好不要有某种小生物活动的干净房间,但这么说似乎有点不太礼貌,魏薇只能咽了回去。   只希望高处的房间不会像下面一样糟糕。   管家点头表示明白。   然后大概是又往上走了几层楼的高度,穿过比之前要明亮一些的走廊,他们终于在一扇门前停了下来。   管家掏出挂在腰间的钥匙,打开了那扇门。   门内的房间确实就像魏薇所要求的宽敞而明亮,砖石的墙壁都被厚重的挂毯遮住,上面挂着几幅风景画,最重要的是房间里有一个大大的阳台,阳台的门开着,从阳台外洒落进来的阳光消除了城堡内的阴冷潮湿,另这里的空气格外的干爽通透。   魏薇抽动着鼻翼,确定没有在这个房间里闻到任何异味,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看得出这里是经常有人打扫的,家具干干净净没有任何灰尘,房间里的几处角落都摆着清晨从花园中刚刚采摘下来的鲜花,从花朵中飘散出一股浅淡的花香,让整个房间都花香四溢的同时又不会过于浓郁。   魏薇走到阳台往下看,阳台底下是个大花园,所以空气确实很不错,而她所站立的位置比城堡的外墙还要高出一节,几乎与不远处塔楼的尖角持平,抬眼就能看到墙外大片土地和风景。   魏薇注意到房间的位置处于同一层同一面的最左边,在她的右边还有并排两个阳台,胆子大一些的人可以轻易从一个阳台跳到另一个。   她留了个心眼,转头问道:“我的隔壁住着什么人吗?”   “并没有,小姐。”站在门边等她参观的管家回答道:“那里原本是老爷和夫人的房间,他们过世后费利克斯少爷并没有搬到老爷的房间,而是依旧住在下一层自己的房间里。”   作为一直在威廉姆斯家族工作的管家,即使在上任伯爵大人去世的现在,他依旧习惯称呼费利克斯少爷,而后者也并没有让他改口的意思。   城堡内的房间很多,招待客人的客房也不少,本来管家应该让魏薇住在属于客房的区域的,但他看出来费利克斯非常在意这位客人,他才把魏薇安排在了这里。   当然,如果把魏薇安排在楼下费利克斯的房间旁边就太过明显了,所以狡猾的管家把魏薇安排在了常年空置的伯爵夫人的房间隔壁,这样既不会引起客人的不满,也能体现出对客人的重视。   听到隔壁没有住人,魏薇也就放心了,不是她把人想得太坏,只是单身女子,总要更加保护自己一点。 第7章   魏薇对这个房间很满意,对管家表示感谢后,就以要休息为由,把他们都打发走了。   坐在女仆们刚刚铺好的床上,魏薇伸了个懒腰,挺值的背部终于能够放松下来。   “来吧,系统,你给我介绍一下这个身体的情况,说说我都有哪些能力,游戏里的设定你都改了多少。”   接下来就是轮回系统的汇报时间。   系统真的是个耿直系统,或者说因为新官上任,还是个新手菜鸟的它并没有学会人类的那些弯弯绕绕,所以和魏薇谈妥了给她《轮回》里的女医师的身份,它就真的完全照搬了。   魏薇玩游戏不爱PK打架,她就是喜欢做做日常的那种生活玩家,所以她这个女医师能学的生活技能都学了,而《轮回》作为一个典型的骗氪手游,操作简单支持挂机外,本身的生活技能也只有钓鱼、采集、制药、烹饪和缝纫几种。   钓鱼和采集是为了制药和烹饪服务的辅助生活技能,《轮回》中的游戏角色本身是不会回蓝回血的,所以在玩的时候除了特定的回蓝回血装备和宝石外,只能吃药吃食物才能补充,两者可以说是不可或缺的。   而缝纫这个技能说是生活技能不如说是氪金技能,因为缝纫制作的不是装备而是时装,而制作时装需要的大部分材料都来自游戏商城需要氪金才能买到,剩下的那些材料虽然可以靠打特定的怪掉落,掉落率却非常低。   魏薇实际上并不怎么在意缝纫这个技能,她学这个主要是因为她当时看中了一套游戏里的时装,而那套时装只能自己买材料制作,并且对缝纫的等级要求很高,所以她才会把缝纫和其他的生活技能一起升到满级。   而系统的操作就够骚了。   它削掉了女医师所有的门派技能,只让她按照故事设定一样精通医术和毒术,却完整的保留了所有的生活技能,只是这些技能制作出来的东西都不再带有特殊效果就是了。   同时因为《轮回》里有一个类似XX农场的家园系统,每个玩家都可以在购买一块地后获得自己的家园,而家园中有田地可以种植各种树木花草和农作物,答应让魏薇带上游戏里的财产的系统自然不会把这个家园给魏薇,但它保留了魏薇种植的能力。   也就是说,现在的魏薇不仅自带医术毒术,她还会种地、烹饪以及和缝纫相关的各种技能。   “这我可赚大发了。”   魏薇当初提出要女医生的身份时可没想到轮回系统会连生活技能都给她,一来是她当时没想起来这点,二来是她以为轮回系统都说要削她的技能了,那这些应该也在削的范围内才是。   结果削是削了,可削了以后,这些技能依旧能够给她带来极大的好处。   都说有个一技之长就不用怕被饿死,她现在不仅是有一技之长,都二三四五六七八不知道多少技了。   有了这些,即使她什么都没带想来也能靠着手艺养活自己了。   魏薇突然道:“你是不是因为帮我弄这些,所以才会导致穿越坐标错误的。”   轮回系统没想到她会猜到,顿时扭捏起来:【是,是的叭】   “你应该早点告诉我的,是我错怪你了,对不起。”   知道轮回系统为自己做了这么多,魏薇看着小光点的目光柔和了下来。   【那你不怪我了吧。】   魏薇的笑容有些无奈:“嗯,不怪了,本来就是我占便宜了,有了这些,我到哪儿不能好好生活呢。”   轮回系统期期艾艾道:【那你还要补偿吗?】   “不了不了,再要就是我贪心了。”魏薇摇头:“谢谢你,系统。”   轮回系统的程序轻微的混乱了一下,它就是因为在穿越的时候听到魏薇的道谢,才忍不住给魏薇多加了点福利,导致出错的,现在再听她道谢,系统又有了当时那种感动的感觉。   它是才生成不久的新系统,第一次接触的人类就是魏薇,本身对被选中者的天然好感加上对方友善的态度,让实际上还是个小宝宝的系统招架不住,才会总是做些权限之内可以帮到魏薇的事情,如果换做它那位刚刚卸任的前辈系统,魏薇恐怕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那,那你要快点找机会把你的东西都拿出来吧,我不能在这里停留太久的,不及时回去的话,上面会怪罪的。】   说到东西,魏薇在表示明白的同时,也让系统把东西都给她看看。   她的游戏包裹自然是没有的,现在东西都装在系统的系统空间里。   她游戏包裹里的东西看起来不多,但游戏包裹里的东西是可以叠加的,再加上系统把她买的那些时装外观也给换成实物带了过来,这东西可就多了。   现如今系统空间里的东西大概可以分成食物、药剂、宝石、种子、时装和装备。   食物和药剂不用说,这是必须品,《轮回》支持挂机,却不给自动回蓝回血,不带上足够的食物药剂让游戏号自动回血回蓝,以技能的消耗,挂机五分钟就能把自己挂死了。   所以魏薇的包裹里放着回蓝回血各两种的食物和药剂,而且因为在死之前她才刚刚补充过,所以这些药剂食物每种都是包裹上线的999个。   而包裹里的宝石,是她准备用来镶嵌装备的带有属性加成的宝石,因为她新换了一身好装备,已经强化好了,就差镶嵌,但镶嵌用的道具交易行里暂时缺货,所以她的宝石就有一大半放在包裹里还没用。   再来是种子,之前就说过游戏里的家园是可以种田的,种植出的收获是升级家园的材料,但种植用的种子却是不需要用钱够买的。   在玩家够买家园地契获得家园的时候,会收到一个种子袋,种子袋里放着上百种种子,只要家园等级到达后就可以使用。   系统自然不会给她一个无穷无尽的种子袋,它按照之前那些食物药剂的标准,每种给了999个。   即使这样,也已经让魏薇非常非常惊喜了。   这可是种子啊,这些种子全都是在后世非常常见的品种,可换到现在,有些还都没出现在人类的视野里呢。   当然,游戏里的种子种植后的出产和现实世界可不一样,对于这点,魏薇特意咨询了轮回系统,后者表示这些种子还是可以种出来的,至于产量当然不可能和二十一世纪的那些经过不知道多少代优化的种子一样高产,但三分之一还是有的,如果照顾的好,甚至能有后世一半的产量。   可别小看了这个数量,二十一世纪高产的农作物很多,而这个高产的标准基本是以千斤为单位,对比现在农民们在田地里辛辛苦苦耕种一年,丰收时一亩地也不到两百斤的产量,简直是天和地的区别。   而魏薇的那些种子,在这个时代觉得是活人的大杀器,要不是隔壁那位同为穿越者的大佬的金手指里同样有高产的农作物――虽然种类只有那么一两种――轮回系统也不能让魏薇这么胡闹。   最重要的是这些种子不像后世种子公司卖的种子一样基本属于杂交品种,种植一代后就会退化,它们的品种稳定性很高,如果有这方面的技术,甚至还能依靠这些种子研究出更加高产的品种。   光是这一条,就足够魏薇对着轮回系统来上一达彩虹屁了。   最后就是她的装备和时装了,装备本来是穿在她的游戏号上的,但穿越后这些装备没有了游戏里的功能,连同她从前氪金买的那些时装外观一起变成了普通的衣服物品,被自动收到了包裹里。   这些衣服基本上因为款式问题都是不能穿出去的,但它们的布料和上面的装饰物可都是货真价实的值钱物,像魏薇带了一路的那个包袱里,放的就是系统从时装上拆下来的饰品。   用系统的话说,既然是临时起意的连夜逃跑,她就不会有太多的时间收拾行礼,所以千金小姐跑路的时候抱走了自己的珠宝盒和私房钱,不是再正常不过的吗?   除了这些东西,魏薇发现自己竟然还有一笔大钱――实打实的金元宝,足足两万两黄金!!!   这是她游戏号上的货币,原本该是银两的,但数量太多,系统就自作主张给她换成了金元宝,兑换比例走的也是氪金时RMB和游戏币的兑换率,所以最后就剩下了两万两金元宝。   即使如此,这么多的黄金也足够堆出一座小山了。   可这也给魏薇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有钱是好事,可这么多的黄金她该往哪儿藏?系统可是只给了她半个月的时间啊。 第8章   对此,轮回系统倒是帮她想了个办法。   它可以帮她把这些黄金藏到地底下,等她需要的时候自己去挖,只是这个藏宝地点最好是属于魏薇的。   【你去买个房子,到时候我给你埋地下去,顺便还能把其他东西也给藏好。】   魏薇觉得这主意不错,但要做到,恐怕得花点时间,毕竟她现在的身份问题还没有处理好。   不知道那位看起来很好心的伯爵大人能不能帮帮她。   魏薇若有所思。   她看过了自己目前的所有财产,觉得其中有些东西不太需要,就问系统能不能回收。   系统当然表示可以,这些东西都是它消耗能量弄出来的,回收的话自然可以重新变成能量,虽然会损失一部分,但能回收一点是一点。   “那就把这些食物和药剂回收了吧,留点盘子和药瓶子给我就行。”   这些食物和药剂已经没了功效,前者虽然可以填饱肚子,但是不能久放,后者药效都没了,顶多能当水喝,留下也毫无用处,不如回收算了。   系统高高兴兴的都回收了,然后给她留了两套物件众多的西餐餐具和一百个小药瓶。   里面甚至还有一双筷子。   除了刀叉汤匙这些金属餐具外,其他包括筷子在内的餐具和小药瓶都是青花瓷的,件件精致的像是工艺品,即使是在东方也是拿得出手的上等货色,换到西方恐怕更是价值连城。   系统给她换了后还神神秘秘的加了一句:【以后你会感谢我的。】   “我现在就很感谢你了。”   魏薇惊叹于它的贴心,哪怕她对中世纪并不了解,但她也隐约知道一点,中世纪早期的欧洲人吃饭可是直接用手抓的。   这是魏薇不能接受的,现在系统帮她准备了,那她至少有刀叉可用。   她把刀叉汤匙和筷子都放进了系统提供的长木盒里,这东西晚上就能派上用场。   清点完毕,魏薇脱掉长裙摘掉头饰,缩进被窝里准备小睡一下。   先是遭遇死亡后穿越,又在林子里呆了大半天,之后更是骑了一路的马,虽然这个身体的体力很不错,她也真的是身心俱疲。   如果可以,她更想洗个澡再睡,但这个时候可没有热水器,房间里配备的厕所更是简陋的不行,里面黑漆漆的,地方狭小不说,马桶什么的根本不用想,竟然就只是在地面上打个洞,下面修一条直通底下护城河的通道,再配个木板当盖子,不需要时就把地上的洞遮住防止臭味溢出。   除此以外厕所里还配了一把中间被挖空的厕椅,类似后世病患和老人常用的那种,除此以外,里面什么都没有,自然不用提洗澡了。   当然,相比仆人们使用的那种排排坐,没有一点隐私的公共厕所,贵族的待遇还算是不错了。   魏薇倒是可以去找守在门口的女仆请她们准备热水,但想想着其中的麻烦程度,她还是决定先休息一下再考虑这个问题好了。   魏薇很快就睡着了,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叫醒她的是一阵敲门声。   迷迷糊糊的坐起来,魏薇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儿。   她朝门外喊了一声:“是谁?”   “尊敬的客人,我们可以进来吗?”   是女仆的声音。   魏薇低头看看自己,游戏买的那套齐胸襦裙下面是素白的绣花肚兜和亵裤,肚兜完全露背,亵裤的长度则比一般夏天穿的超短裤还要长一些,放到后世,胆子大一些的小姐姐甚至敢就这么穿着直接出门。   当然魏薇不敢,她连忙说了声“等等”,爬起来把襦裙重新穿上。   幸好轮回系统给她换身体的时候也把这种穿衣的常识给她了,不然魏薇这会儿怕是只能抓瞎了。   穿好衣服,头发却是不用急着梳,魏薇这才让人进来。   意外的是门外不止有费利克斯安排给她的两个女仆,她们身后还跟了好几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东西。   魏薇看了一眼,打头的两位手里拿着装有热水的罐子和水盆,后面还有拿着洗漱用品、服装和鞋子的。   “小姐,晚餐时间快到了,这是管家为你准备的衣服,请您换好后到楼下用餐。”   她们都知道这位客人来的时候并没有带多少行李,细心的管家在得到伯爵的允许后从多洛莉丝小姐那儿拿了一身她新作的还没有上身的裙子。   “时间太仓促了我们没办法让裁缝为你制作新衣服,只能先请您将就一下。”   “多洛莉丝小姐是?”   “多洛莉丝小姐是伯爵大人的妹妹,晚餐时您就能见到她了。”   魏薇洗了脸,拒绝了女仆的帮助,自己换好了新的衣服。   魏薇很庆幸,幸好这个时候还没有能累死人的束胸出现,西方的贵妇们也没有用上裙撑,不然她是绝对不想穿的。   她身上这一身,就是上紧下宽的连衣长裙样式,腰部缝合的痕迹展露出腰身,或许因为是少女的服装,米白色的长裙样式非常保守,不露肩不露胸,领口裙摆和袖子上都有大片的金色刺绣――她觉得那些金线很可能是真的黄金。   真是奢侈的贵族。   唯一让魏薇不太满意的是这裙子的袖子特别的宽松拖长,而且不同于华夏古装里大袖衫那样大片方正的袖子,这裙子的袖子是在胳膊肘的位置突然以从窄到宽的方式加大的,就像在小臂上挂了一个长三角,还是从手肘挂到膝盖的长度。   不能说不好看,但是这样的袖子确实很不方便。   不过那位多洛莉丝小姐的身形和她还是有着不小的差异,裙子上身后,这裙摆只到了她的脚踝上方,袖子也断了一截,腰身也宽了许多。   她自己倒是觉得这样穿着舒服,但看到她换好衣服的女仆们则觉得这样不太符合贵族标准,让她受委屈了。   因为这个时候贵族女士的裙子可都是要完全遮住鞋面的,最好是能拖到地上才符合她们的身份,露出鞋子脚踝的不是仆人就是普通人,为魏薇准备这样不合身的裙子实在有些失礼。   换下来的裙子则被小心的收下去清洗,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拿走衣服的人看起来双手都在发抖,好像自己抱着的不是普通的衣服而是一堆珠宝。   而实际上这个时候的丝绸在西方大陆上可不就是比珠宝还要珍贵。   之后魏薇乖乖坐着让女仆帮她梳好了头发,魏薇之前的发髻她们是不会的,魏薇看这些女仆的发型都是把头发编成辫子盘在脑后,就干脆指导她们帮自己梳了个松散的蝎子辫,也不盘起来,就斜斜的披在肩头。   之后女仆还想给她化妆,魏薇自然是拒绝的。   “这样就行了,不是说晚餐要开始了吗?我们快下去吧。”她站起身,用行动表示自己的拒绝。   女仆还带来了一双据说也是多洛莉丝小姐没穿过的鞋子,可惜码数不对,虽然魏薇的脚小也完全穿不下,所以她还是穿着自己那双绣花鞋。   别说,这鞋子和裙子还蛮搭的,穿在一起不会显得不伦不类。   准备妥当后,最后再穿上一件羊毛斗篷,魏薇拿起桌上的刀叉盒子,被女仆们簇拥着下楼。   当他们下楼时,外面的天已经有些变暗了,这让城堡里的光线更加昏暗,好在走廊两边都点起了火把,照亮了路面。   同样的,这个时候的城堡内部也比白天要冷,魏薇很庆幸她听从了女仆的意见加了那件羊毛的厚斗篷,不然她就不是只有脚踝那一截觉得凉了。   但越往下,糟糕的气味再次来袭,魏薇不得不再次掏出了鼻烟壶闻了一下。   效果立竿见影。   跟在她身边后的女仆们都很好奇她手里艺术品一样的小瓶子中装的是什么,从里面冒出来的香味真的非常特别。   “真好闻。”年纪较小的潘妮忍不住深呼吸一口,悄悄说了一句。   旁边较为年长的琴先是看了魏薇一眼,确定她没有听到,或者听到了也没在意,才警告的瞪了潘妮一眼,后者朝她讨好的笑了笑,乖乖闭嘴。   女仆们去叫她的时间刚刚好,魏薇走到城堡大厅时,年轻的伯爵大人也刚刚抵达不久,正和一群人说话。   费利克斯已经换下了沉重的盔甲,他穿着一见长至膝部的衣裙,开襟式的上身紧贴,腰部以下宽松而舒展。外面同样披了一件斗篷,只是和魏薇的全身款不同,他的斗篷比里面的衣服短一些,用一个宝石大饰针别再胸前,行动更加方便。   说实话,那穿着在魏薇看来和她身上的这身几乎没什么区别,总让她有种看到男人穿女装的错觉。   但这只是她的错觉,其他人都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实际上在场的男性都是类似的打扮,只是他们的服装不如费利克斯的华丽,款式上也略有些差异。   看到换了一身当地人打扮的魏薇出现,本来热闹的大厅安静了几秒。   费利克斯在看到魏薇的时候,眼里就只剩下她,再也看不到其他了。   “美丽的小姐,请允许我邀请你入座。”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即将吃到黑暗料理,紧张。 第9章   大概是在王都呆久了,费利克斯的说话方式多多少少也沾染上了王都贵族的轻浮与夸张,好在他的举止得体,眼神正直并不逾越,颜值更是不小的加分项,才让魏薇没有对他产生不好的感觉。   今天的晚餐是一次盛宴,进餐的人可不止他们,参与打猎的骑士都会入席,这是每次狩猎后的例行奖赏。   魏薇被邀请坐在了主位的费利克斯的右侧,她的另一侧是费利克斯的妹妹多洛莉丝,对面坐着的是一位穿着神职长袍的长者,马修神父。   而骑士们则坐在长桌尾部,长桌中段则是空的,两边人泾渭分明。   如果没有未婚的女客在,费利克斯会让他们坐到前方来,但现在显然不合适。   而两边的食物也不大相同。   晚餐的主菜就是今天打到的野猪,只不过骑士们吃的是用成年野猪烹制的肉食,而主位上的四个人面前摆的却是用野猪崽子烤制的烤乳猪。   除了野猪肉外,桌上也少不了面包水果和蔬菜。   面包是只有贵族吃的起的白面包,但和魏薇知道的柔软面包不同,它们看起来非常的硬,口感简直像是饼干或者其他什么面粉制品。   而水果和蔬菜都是时下常见的种类,只不过现在人吃它们的习惯于后世不同。   在这个时候,人们认为水果是凉性的,生吃对身体有害,所以必须煮熟了吃,只有下等人才会生吃水果。   而蔬菜则相反。   煮熟的水果魏薇并不是没吃过,罐头不也是诸国的水果吗?   但这个时候的烹饪方式非常有问题。   魏薇看了眼桌上的汤,敏锐的鼻子告诉她这碗水果汤里放了许多香料,最明显的是里面一定放了胡椒。   如果水果汤有咸甜党之分,魏薇一定是后者,她不接受除了甜味以外的任何添加味道。   而做成沙拉端上桌的蔬菜则是卷心菜、芜菁、胡萝卜、洋葱混合制作的。   讲真的,卷心菜生吃她还可以接受,可生的胡萝卜和洋葱真的不是在挑战人类的味觉吗?   魏薇连熟的胡萝卜都不喜欢,何况是生的。   而被大家极力推崇的烤乳猪,魏薇也一点都不想碰。   乳猪肉是很嫩,厨师烤肉的技术也很棒,把烤乳猪烤的金黄焦脆,但对方显然不怎么精通除腥,尤其野猪的骚味本来就比家猪重,虽然对方试图用大量的香料去掉肉类特有的骚味,但魏薇灵敏的嗅觉还是捕捉到了那股味道。   她发现自己换了身体后,很可能变成了一个挑剔的美食家。   【我觉得我的鼻子和嘴巴迟早会让我饿死在这个世界。】   【不会的,你现在可是有大厨的手艺,吃不惯别人做的可以自己做。】   魏薇想了想,觉得是这个道理。   在她吐槽的时候,仆人们已经上好了菜,费利克斯拿起来餐刀,这代表可以开始吃晚餐了。   魏薇的桌子上放着餐刀和汤勺,主位这边的四个人都是如此,但下首骑士们却是共用一把餐刀,好在汤勺还是人人都有的。   这么看来她自己带的餐具似乎没有什么用处了,但魏薇还是把东西拿了出来。   她朝着好奇看过来的几个人歉意一笑:“不好意思,我不太习惯这边的餐具,能用自己的吗?”   不是她非要作,只是她实在不信任这里的卫生习惯。   刚刚送餐具过来的仆人的那双手都是黑的。   甚至,这些菜可能都不那么干净。   不,不能再想了,再想就真吃不下了。   费利克斯虽然有些奇怪她竟然会带着餐具,但还是点头:“当然,你请随意。”   其他人也没什么反应,贵族女士的任性他们深有体会,何况这还是一位来自遥远东方的贵族小姐,神秘的东方有着什么样的风俗他们完全不清楚。   不过当魏薇从长盒子里拿出餐具,尤其是那双青花筷时,所有人都露出了惊叹的表情。   “这是瓷器?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图案,它们可真是太美了!”   这个时期的青花器还比较少见,华夏内都不怎么能看到何况是国外,   相比之下,同样精美的刀叉汤匙就不那么显眼了。   “这是筷子。”魏薇示范了一下筷子的使用,她在几道菜内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夹了蔬菜沙拉里的卷心菜。   灵活的使用方式让人眼前一亮,但这种餐具显然需要练习才能使用好。   魏薇也没有用那双筷子用餐――周围都是一群外国人,吃的又是西餐,让她用筷子实在有些不伦不类。   她放下筷子拿起刀叉,动作优雅的切了一小块费利克斯极力推荐的烤乳猪――除去骚味过重它确实还算不错――又用叉子取了沙拉里的卷心菜,配着干硬的面包勉强吃了一些,水果汤是真的一点没动。   她有些后悔让系统回收了所有的食物了。   “你看起来胃口不太好。”   细弱的声音从旁边传来,魏薇扭头一看,是费利克斯的妹妹多洛莉丝。   这位小姑娘比她还矮了一个头,看起来年纪不是很大,但介于西方人更加早熟一些,魏薇不确定她是不是比外边年纪还小。   多洛莉丝和费利克斯长得很像,都是金发蓝眼,脸颊上长着几个可爱的雀斑,五官很精致,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   但和她的身份相比,她看起来有些懦弱胆小,魏薇看过来的时候她都不敢直视她。   但从她询问的话来看,这应该是个好心的小姑娘。   就是可能不太得宠?   魏薇用眼角看了另一边正和马修神父讨论问题的费利克斯一眼,对着小姑娘露出友好的笑容。   她也小声说道:“我不太习惯这边的饮食习惯,你知道的,我是从东方来的,我们那边的食物和这边不太一样。”   大概是被她的笑容影响,多洛莉丝也放松了下来,声音都大了一点:“可你还是应该多吃一点,你看起来太瘦了。”   小姑娘打量着她,重点是她的腰线。   不,我这是标准的A4腰一点都不瘦。   魏薇礼貌的笑着:“我想我需要一段时间适应。”   小姑娘理解的点点头,还告诉她:“你是哥哥的客人,有什么需要都可以跟仆人说,如果食物吃不习惯,也可以告诉厨房,厨师的手艺不错,应该可以尝试为你做一些你习惯的食物。”   魏薇心里一动:“是这样吗?那如果可以的话,我可以自己去厨房做食物吗?”   “你竟然要自己做?”小姑娘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你们那儿的贵族小姐也要自己做饭吗?”   当然不是。   “我们要学的东西很多,烹饪是我们的必修课之一。”魏薇微笑:“虽然不是经常下厨,但是像我们这样的女孩子是一定要会些拿手菜的,承蒙伯爵大人的帮助,我想为你们烹制一餐表达谢意。”   “你太客气了,微微小姐,”是费利克斯:“我并没有做什么。”   魏薇转过头:“不,你不仅帮助我脱离困境,又愿意暂时收留无处可去的我,这样的恩情我将铭记于心。”   她的目光认真坚定,是确实记住了这份情的。   费利克斯确实是第一个对她伸出援手的人,不管理由是什么,她都很感谢他。   费利克斯怔了一下,才笑道:“那我就期待你的手艺了。”   “当然。”   晚餐之后,没有和他们一起去休息室打发时间,而是起身准备回房休息的魏薇向女仆表示自己想要洗澡。   两个女仆马上就去为她准备了。   厨房烧好了热水,她们把魏薇引到了专门的洗浴室,这里的楼层较低,方便仆人送热水上来,浴室里摆着木制的大浴盆,倒入热水后又撒了花瓣,看起来就很适合泡个澡。   而且让魏薇惊喜的是,她本来还担心这里没有沐浴液洗发乳要怎么清洗干净自己,结果浴室里虽然没这些,却有肥皂。   是的这个时候的西方已经有肥皂的存在了,虽然和后世的工艺不同,但清洁效果也并不差。   虽然用肥皂洗澡对魏薇来说也是个挑战。   她拒绝了女仆们的服务,只让他们守在门外,自己洗好了澡,擦着一头湿发住了出来。   女仆们见她出来,立刻围了过来,这次不容魏薇拒绝,她们很快把她扒光,一个用橄榄油帮她按摩全身,另一个则用一种带着花香味类似头油的东西为她保养头发。   反抗无能,也只能躺着享受了。   就当是在美容院做SPA好了。   说实话她们按摩的手艺还挺好,出于好奇魏薇随口问了句,才知道两位女仆原来是费利克斯的嫂嫂的贴身女仆,那位年轻的夫人去世前很喜欢沐浴和按摩,所以她们有特别练习过。   魏薇突然意识到她可以从两个女仆这里打听一下萨丁森郡的事情,虽然费利克斯也跟她说了一些,到底不够清楚。   带着这个心思,她就有意识的把话题往这上面带了。 第10章   作为被伯爵大人亲自带回来的客人,并且明眼人都能看出伯爵那点显而易见的小心思,被派来照顾魏薇的女仆们自然对她非常热情,几乎知无不言。   不过两位女仆都是在城堡里工作了很多年的,她们对外界的事务不太了解,最熟悉的还是威廉姆斯家族。   所以能和魏薇讲的,大都都是城堡内的事情。   之前费利克斯为她介绍的时候自然不会提到自己的伤心事,所以魏薇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他是在父兄病逝后继承了威廉姆斯家族,成为了新任伯爵。   而威廉姆斯家族人丁稀薄,家族成员一共就三人,除了她见过的费利克斯和多洛莉丝外,还有一位不到两岁的小小姐,是费利克斯的兄长留下的孩子。   “卡洛琳小姐是早产儿,她的身体很不好,基本不离开房间,都是南茜夫人在照顾她。”   魏薇又好奇南茜夫人是谁,她们告诉她,南茜夫人是管家巴顿的夫人,平日的工作是统管所有的女仆,随侍女主人,相当于女管家。   不过威廉姆斯家的两代女主人都过世的很早,所以这位南茜夫人大部分的时间是在照顾两位小姐。   说到这里,潘妮还感慨了一句,因为上任伯爵夫人是在生多洛莉丝的时候难产而死,所以和妻子感情很好的老伯爵不太喜欢多洛莉丝小姐。   “佩娜夫人也是在生下卡洛琳小姐后不久去世的,如果艾利克少爷还在,说不定卡洛琳小姐也……”   琴见她越说越不像话,忍不住伸手拍了她一下,警告得瞪了她一眼。   潘妮这才察觉自己说了什么,整个人瑟缩了一下,闭嘴不敢再说下去。   躺着让他们按摩的魏薇没注意到她们之间的小举动,只在心里感叹了一句这个时候的女人生产有多么困难。   按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魏薇舒舒服服的享受完她们的服务,穿上衣服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城堡里的仆人确实很尽职,在她下楼的时间里,房间不仅被打扫过了,房间里还新填了一些东西,烛台被点亮,桌上多了水壶和水杯,床上摆着轻薄的睡袍,看长度应该还是多洛莉丝的。   之前听女仆们说,她才知道多洛莉丝的年纪比她猜想的还要小,才十二岁,而她这个身体的年纪应该是在十六岁左右,但两个人除了身高差了一些外,只看脸却仿佛是一般大。   只能说东方人太显小,西方人又太早熟了。   拒绝了女仆的换衣服务,魏薇准备休息,这时候琴告诉她,巴顿管家已经通知了裁缝,他们明天下午会来城堡里给魏薇量身做衣服。   魏薇对此表示了感谢。   关门之前她突然想起来,转身对琴和潘妮道:“你们晚上是不是需要在门口守夜?”   琴道:“是的,我和潘妮会轮流守夜。”   魏薇摇头:“不用了,我晚上睡得沉,你们不需要守在外面,明天早上再来叫我就好,现在就可以去休息了。”   两个女仆面面相觑,她们还从来没遇到过不需要人守夜的贵族:“薇薇小姐,守夜是我们应该做的。”   “但我晚上确实没什么需要交代你们的事情,而且我也不习惯门外有人在,如果你们能多休息一下,白天才能更精神的陪伴我不是吗?”   最终魏薇还是把她们都劝走了。   她自己就着昏黄的烛火换好了睡衣,对着用不知道是铜还是镀金的金属做成的模糊不清的镜子梳着头――说实话这画面实在很像灵异片里经常会出现的画面。   所以很快魏薇就梳不下去了,她拿着烛台到桌子边,拿起桌上的水壶准备倒点水喝。   结果发现里面不是水,而是红色的葡萄酒。   魏薇:……心里更毛了。   “吃饭的时候我就觉得这里的人是不是不喝水?杯子里不是啤酒就是葡萄酒。”   安静了一段时间的轮回系统回复道:【是的,他们这边基本上都是喝酒的,毕竟干净的水很难得。】   确实,想想外面的护城河,魏薇对所谓的清水都有了点抵触,天知道它们是从哪儿来的,即使是地下水,怕不是也要被地面上的污水给污染了。   不过刚刚洗澡时候的水看起来很干净,所以城堡内的用水应该还是可以放心的吧?   最后魏薇还是喝了点葡萄酒,她没怎么喝过酒,但也能喝出这种葡萄酒的味道很一般,酸味较重,还带了一些杂质,好在酒精度不高,勉强也能解渴。   “下次还是要请她们帮忙换成普通的凉白开就好了。”   躺上床的魏薇并没有马上睡觉,她下午休息的很好,现在的时间其实也就八九点左右,对夜猫子来说入睡实在太早了。   她尝试着想打开百科图书馆,准备找一本欧洲的历史书籍来看看。   虽然轮回系统说两个世界不太一样,但看一看应该还是对她有些用处的吧?   遗憾的是,虽然叫百科图书馆,但这个金手指里的历史书只有已经过去了的时间段的,最接近的年限是远世界十一世纪前的历史,十一世纪以后的完全没有。   【虽然说是金手指,但也不能真的让你全知全能的,未来还没发生过的历史是不能给你看的,甚至一些涉及到相关内容的书也不会有。】   穿越大礼包确实给了中奖者优越的待遇,但他们也不能打破这个平行世界的平衡,甚至魏薇现在如果看了百科图书馆里十一世纪以前的历史,对照现实,也会发现所有的内容都是似是而非的,古罗马帝国曾经辉煌过,但分裂它的并不是历史上的那些人和国家,就拿她现在所在的这个普拉迪帝国,地球的历史里就从来没有这么个国家。   小心思被揭穿,虽然有点遗憾,魏薇还是很快释然。   不过也是完全没有发现,既然历史中断在十一世纪,那正好可以说明她现在所处的时间段应该是在十二世纪左右,确实能和南宋(1127-1279年)的时间对上,而且系统之前也说过,南宋那边最终会打赢蒙古国,历史本来就不一样了。   了解不了西方的历史,魏薇干脆找了一本菜谱来看,她还没忘记自己晚餐的时候答应了什么。   百科图书馆使用的时候会在魏薇手里显现出一本蓝皮的线装书,除了她以外的人只能看到里面是《诗经》的内容,只有魏薇才能看到里面真实的内容。   而且因为是她的金手指,不可掉落不可丢弃,安全性满点。   可以说非常好用还不怕被发现了。   系统也果然没有骗她,她一打开那些食谱,就本能的知道该怎么做,也能察觉到其中的不足,在缺少那种东西的时候可以用另一种代替。   这种感觉很新奇,所以她看得也很投入,等她翻完了大半本,桌上的拉住也已经烧掉了大半。   最后还是看不下去的系统出声提醒她:【虽然你现在的身体很好,但是经常熬夜看书的话,眼睛还是会坏的。】   魏薇也惊觉过来,实际上她现在的眼睛就不太舒服,这个时候的照明条件太差了,点燃的蜡烛不仅光线暗淡,还有一丝烟味,在这种条件下看书,久了绝对会近视的。   她乖乖合上书收好,吹熄蜡烛,躺进被窝边做眼保健操边培养睡意。   没多久,她就昏昏欲睡了。   但在她快要睡着时,角落里传来的响动让魏薇猛地惊醒。   今晚的天空是有月亮的,虽然不是满月,却也非常明亮。   借着阳台外招进来月光,魏薇看到一只小东西在角落一闪而过。   老鼠!!!   魏薇猛地用被子把自己包紧了。   别怪她胆小,但老鼠这种四害之一大部分女孩甚至一部分男人都会怕的好不好。   这个时候她都有些后悔让琴和潘妮不用守夜了,不然这会儿她还可以请她们进来帮忙打老鼠,那两位女仆看起来就是胆子比较大的样子!   但她们不在,魏薇只能把求助的目光转向了在黑夜里犹如萤火虫一样停在床头柜上的小光点。 第11章   萨丁森堡的一天是从奴仆们的忙碌中开始。   萨丁森堡中的主人只有三位,居住于其中的人却不少,其中光是仆人就有上百人,他们要在主人们醒来之前完成所有的准备工作,必须在天亮前就开始忙碌。   琴和潘妮今天不用接受管家的安排打理城堡,她们现在是魏薇的贴身女仆,一天的时间都将由魏薇安排。   昨晚并不需要守夜的她们难得的睡了一个好觉,只是相比潘妮,琴虽然听从了魏薇的吩咐下去休息,却一直心里不安着,所以一大早,她就叫醒潘妮,两个人带上洗漱用品和热水上了楼。   “琴,会不会太早了?薇薇小姐这个时候应该还在休息。”   潘妮抱着灌满热水的水壶跟着琴,对琴一大早就叫她上来有些不以为然,谁都知道贵族们只要没事,从来不会这么早起床,和忙碌的奴仆不同,他们往往会睡到十点左右才会醒来,现在整个城堡里也就伯爵大人因为处理不完的公务需要早起,其他人恐怕不到中午是看不到人的。   而现在,外面的太阳才刚刚挂上山头,即使是伯爵大人应该都还在睡梦中。   琴的手里抱着木盆,里面放着干净的棉布和肥皂,而她的脸和手也洗的干干净净,琴从昨天的相处中看出来,那位美丽的客人非常的爱干净,所以她一早就拉着潘妮用冷水洗了脸和手,只为了让对方有个好印象。   对此潘妮稍有抱怨,虽然现在已经入春,但萨丁森的春天并不温暖,尤其是天还没亮的时候冰冷的井水冻得她们手都僵了。   但热水并不是她们能使用的。   “我们本来应该留在那儿守夜的。”   琴回头看了眼潘妮,说实话她和潘妮的关系并不是最好的,只是恰巧一起被选为了魏薇的贴身女仆,琴才不得不盯着点这个有些冒失的姑娘,她可不想被她连累。   “虽然薇薇小姐允许我们去休息,但在她醒来之前我们不在的话,不用薇薇小姐说什么,管家就能把我们从城堡里赶出去。”   谁都看得出伯爵大人对那位客人一见钟情,虽然现如今说这些还太早,但琴觉得只要那位客人确实是一位身份不低的贵族小姐,哪怕是来自异国他乡的,也很可能会成为她们未来的威廉姆斯伯爵夫人。   而只是看魏薇的做派,就没人会怀疑她的身份。   精明的琴知道这是一个机会,现在的魏薇小姐身边并没有其他服侍的人,只要她尽心服侍,获得了她的信任,说不定她以后就会像南茜夫人一样,以女主人贴身女仆的身份成为城堡的女管家。   即使最后她并没有成为下任的伯爵夫人,跟在这位娇客的身边,也能让她增加在主人面前的露脸机会,得到更多的信赖。   当然,琴的野心仅限于得到更好的工作和薪水,勾引主人的龌龊事她是不会去做的。   听说会被赶出去,潘妮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城堡里的工作确实辛苦,但比起外面的生活却好得多,吃得饱穿的暖,每个月还能领到一份不错的报酬,险些被父母卖了成为奴隶的潘妮一点都不想离开这里。   她不敢再说什么,安安静静的跟着琴往上走。   城堡里是很黑的,主人们可以点火把蜡烛,她们只能摸黑上楼,好在大家都习惯了。   转过盘旋的楼梯,前往却出现了火光。   琴心里惊了一下,这个时候有谁会从楼上下来?城堡这一边可是只住了伯爵一家和新来的客人。   火光原来越近,很快琴就看到了拿着蜡烛的魏薇从楼上走了下来。   在楼道里碰上人,魏薇并不意外,这里太过安静,她敏锐的耳朵在对方靠近前就听到了脚步声。   她先一步打了招呼:“早安两位。”   “薇薇小姐,早安。”两个女仆惊慌的行礼:“对不起我们应该更早上来的。”   在客人在无人服侍的情况下自己起床,让管家知道了,她们恐怕会第一时间失去贴身女仆的工作,只能去做粗活。   “没关系,是我起的太早了。”   实际上魏薇也不想这么早起,但没法遨游的中世纪的晚上除了早睡也不能做其他的,而昨晚在房间里发现老鼠这点让她睡得不太安稳,既然睡不着,干脆就起来了。   火光照亮了她们脸上的惊慌,魏薇转移了话题:“我正好要去找你们,这是为我准备的热水吗?”   “是的小姐。”   魏薇举着烛台带着她们重新回到房间,用热水洗了脸,又漱了口,遗憾的是没用牙刷牙膏,刷牙暂时是不能了。   她有注意到两个女仆的牙齿并不很好,发黄还磨损了不少,不想自己也变成这样,就要想办法找到牙膏牙刷的代替品了。   而且这个时候也没有什么搽脸的保养品,一直用肥皂洗脸,她担心自己的皮肤也会变得粗糙。   一边梳洗一边想着这些事情,魏薇有些心不在焉。   琴小心的帮她梳着头,窗外的天空越来越明亮,照亮了卧室,她低着头看了眼魏薇的脸色:“您看起来并没有休息好。”   魏薇有些不好意思:“我不太习惯城堡里的一些小东西它们让我不能安睡。”   城堡里的小东西?   潘妮还迷惑着,琴却很快反应过来:“您是说那些老鼠?”   “嗯。”对于自己怕老鼠这点,魏薇觉得有必要同她们说明。   因为她想找人把房间里的老鼠都赶走。   哪怕城堡里其他地方都有它们的踪影,魏薇也不希望自己的房间里有。   尤其是在她接住的这几天。   魏薇还没做好接下来的打算,在她足够了解萨丁森之前,她只能在这里打扰一阵子,所以只好麻烦一下别人家的仆从了。   琴明白的点头:“我会告诉管家,请他找人来为您赶走它们的。”   既然客人不想看到老鼠,他们当然要满足她的要求,实际上大概没有哪个女人会喜欢老鼠了。   而一边整理东西的潘妮犹豫了一下,才轻声开口道:“小姐,你想养猫吗?”   魏薇抬头:“猫?”   见她没有不满,潘妮继续道:“我也是听说的,去放牧的奴隶在树林边缘发现了野猫的踪迹,似乎还听到了奶猫的叫声,如果您想养,我可以找他们问问。”   中世纪的欧洲人对猫并不友善,他们畏惧这些在夜里眼睛发光的生物,觉得它们是恶魔的化身,但那是更晚一些年的事情,现在这个时候,猫还没有和恶魔扯上关系,也没有成为女巫的宠物,所以大部分人只是单纯的不喜欢猫,并没有到人人喊打的地步。   而魏薇,她虽然没养过宠物,但对猫猫狗狗这类毛茸茸的生物还是很喜爱的,尤其是在有老鼠出没的时候。   “那就麻烦你帮我问问了。”   得到了回复,潘妮高高兴兴的点了点头,继续收拾起来。   以前她还没在城堡工作的时候看见过奶猫,非常的瘦弱,看起来就很难养活,潘妮喜欢小动物,但她不可能养它们,那个时候她连自己都要饿死了,最后只能看着它们虚弱的死掉,如今听魏薇想养,即使不是原来的那些,也让她觉得感到了一丝满足。   琴无奈的看了一眼情绪变化很明显的潘妮和因为想到猫看起来也很高兴的魏薇,没有开口告诉他们,城堡的上任主人很讨厌猫这种生物,所以城堡里从来不会养猫。   不过费利克斯大人似乎并不讨厌猫,所以应该没关系的吧?   她觉得还是要把这事告诉管家一声。   魏薇在琴的帮助下打理好头发,就让她们带自己去厨房。   她答应要为费利克斯做饭,昨晚也看了菜谱心里有了底,今天起得这么早,也有早点去做准备的意思,毕竟她还不了解厨房里都有些什么。   听说她要去厨房,琴为难的告诉她这个时间点厨房应该正在准备仆人的食物,恐怕会很混乱。   魏薇却只注意道:“这么说,你们还没吃早餐?”   两个女仆互相看了一眼,老实点头:“是的,不过我们有带食物。”   她们从自己的衣服里摸出了干巴巴的黑面包,这就是她们的早饭,因为要提早上楼照顾客人,厨房才允许她们先拿走面包。   黑面包是用小麦粉混杂大量的麦麸烤制而成的,又硬又难吃,但对普通平民来说,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美食了――如果这不是城堡里的面包房烤出来的,里面或许还有沙子和木屑,而普通人也没有那么多的柴火去烘培面包。   本来有些饿的魏薇看到她们拿出来的面包,顿时没了食欲。   作者有话要说:猫在中世纪不受欢迎,但作为女巫的象征应该是在十四世纪以后,本文的时间是南宋时期,对应的是十三世纪(虽然因为资料太少所以干脆架空了),所以这会儿欧洲人只是不太喜欢猫还没把他们当做恶魔。 第12章   两位女仆并没有为魏薇带早餐上来,因为这里的人都是一天两餐,而且普通人会吃的早些,贵族却基本在早上十点才会用餐。   不过琴很快反应过来魏薇和她们见过的贵族不太一样,对方又起的这么早,或许会学的饿了。   发现这点后她立刻道:“我这就去厨房让厨师为您准备早餐。”   “不用那么麻烦,我们现在不就要去厨房吗?”   魏薇提起裙子起身。   “如果厨师不介意的话,我今天怕是要借用很长一段时间厨房的使用权了。”   厨师当然不介意,事实上在看到魏薇出现时,他显得有些诚惶诚恐。   厨房靠着城堡后门的位置,打开门就能看到外面的护城河,所以气味自然很难闻,主人们从来不会到这边来,更何况是客人,他们有什么事情从来都是直接吩咐仆人过来。   厨房的大厨是第一次在这里见到客人,这让他非常局促不安。   尤其这个时间点还是城堡里的仆人们的用餐时间,他们都在厨房里吃早餐,魏薇过来的时候自然和所有人撞了个照面。   魏薇本来还没觉得如何,但看到厨房里的人慌慌张张的站起来朝她行礼,也意识到自己来的恐怕不是时候。   最后还是同样在用餐的管家走了过来:“薇薇小姐,您有什么需要吗?”   “早安,巴顿管家。”魏薇看了眼其他人:“很抱歉打扰你们的用餐时间,我昨天答应了伯爵大人为他们准备餐点,所以现在过来看看厨房里都有些什么。”   巴顿管家一边对魏薇的态度受宠若惊,一边也吃惊于她的速度。   昨天晚餐时他就在一旁服侍,自然知道魏薇和费利克斯的约定,也已经同厨师打过招呼,但他没想到魏薇会这么快就到厨房来。   他略有些为难的看了眼混乱的厨房,不知道是该让她进来让其他人都出去,还是请她稍等一下,毕竟现在的厨房确实很糟糕。   魏薇帮他做了决定:“不过现在我觉得自己有些饿了,可以请厨师帮我准备一些食物吗?我想在花园用餐。”   “当然可以,尊敬的小姐。”   魏薇看了看已经吃了一半的餐桌,点菜道:“那就面包和沙拉,再给我准备一杯热牛奶。”   “好的,小姐。”   都是最简单的食物,准备起来不用发费太多时间。   被众人瞩目的魏薇离开了厨房,在女仆的带路下去了花园,就近选了一处亭子坐下。   相比臭气熏天的城堡内部,花园的空气可就好多了,在草木花香的覆盖下,远处城堡外的护城河并没有污染这里,晨风吹来,令人心旷神怡。   她点的早餐很快就由管家亲自送了过来,面包是昨晚吃过的那种白面包,沙拉里没有了洋葱胡萝卜这些重口味的蔬菜,显然管家有注意到她昨晚都吃了什么。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牛奶是刚挤出来不久的新鲜牛奶,膻味很重,即使魏薇还蛮喜欢奶制品也不太能接受这个味道。   她忍不住对身边的女仆说:“下次煮好的牛奶里可以加一些新鲜果汁,让它的味道更好一些。”   本来她想说加茶叶效果更好,但这个时候西方应该是找不到茶叶的,即使有少量流入,恐怕也非常的昂贵。   女仆们牢记了她的话,知道以后该怎么为魏薇准备牛奶了。   慢悠悠的吃完早餐,魏薇再去厨房,里面已经收拾的很干净了,其他的都已经离开,只留下了厨师鲍勃和几个打下手的仆从。   厨房外挂着不少腌肉和香肠,应该是用昨天他们打到的野猪肉做成的。   想到它们的味道,魏薇默默扭头。   早就得到管家吩咐的鲍勃带着魏薇查看了厨房里所有的食材和调料。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食材没有魏薇想的那么贫瘠,鸡蛋牛奶奶酪黄油这些奶蛋制品在厨房里都有,蔬菜都是昨晚在餐桌上见过的,水果则主要有苹果梨子柠檬和一些野外采来的浆果,浆果的种类有点杂,但数量都不是很多,据说是之前制作果酱剩下的。   肉类除了野猪肉外还有腌制过的羊肉猪肉,都挂在厨房的通风口,不知道是挂的太久了还是其他什么缘故,这些腌肉表面都长出了一层霉菌,看着就不新鲜,还有股难闻的味道。   但魏薇这次进厨房的时候在门口看到了几只关在笼子里的活鸡,厨房的木桶里也多了几条鱼,像是才送来不久的样子。   主食的面包是由城堡里的面包房做的,所以面粉之类的东西在厨房只有少量存货,但没有磨成粉的大麦小麦燕麦黑麦以及豆类则有不少。   香料的种类就很多,除了西方本土出产的百香草、迷迭香、鼠尾草、大蒜、香芹、香菜、薄荷、茴香这些外,外来货的黑胡椒、桂皮、孜然、肉豆蔻、姜和丁香等也都能看到,只是这些的分量都很少,鲍勃拿出来的时候还非常小心,生怕弄撒了。   除此以外她还看到了几瓶果酱,一罐野生的蜂蜜和好几种晒干储存的菌类。   真要说的话,这时候的食物种类其实还是很多的,只是普通人能吃的只有那么几种,只有贵族才能奢侈的享用所有。   在心底感叹了一下贵族的生活,魏薇决定一定要披好自己贵族千金的马甲,如果她变成了平民,不仅会遭受各种迫害,无法保护自己,甚至很多东西即使能买到也不能用。   【放心,我会帮你补完整你的身份的,绝对不会出错。】   系统对自己犯的错误很负责,它把从魏薇那儿重新回收的能量都用在了这一块上,为的就是保证在自己走之前解决身份问题。   看在它态度端正的份上,魏薇决定再相信它一次。   重新把分散的注意力放回厨房,她开口询问厨师伯爵一家有什么忌口的没有。   厨师告诉她:“伯爵老爷喜欢吃肉,讨厌蔬菜,多洛莉丝小姐不喜欢胡萝卜和洋葱这些味道比较重的蔬菜,另外她也很讨厌芹菜和香菜的问道。”   “那位卡洛琳小姐呢?”   “卡洛琳小姐年纪还小,目前还在喝奶。”   魏薇眉头一皱,没记错的话那位卡洛琳小姐已经一岁多了吧,现在还只是喝奶,营养能跟得上?   她的目光停在那一堆面粉上,面粉是筛过许多遍的,但隐约还能看到一点麦麸混在上面,所以不像后世的那么白,口感上也要差一些。   “你们吃面吗?Pasta(意大利面)?可以帮我揉面吗?”   厨房里的人都一脸疑惑,似乎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意大利面在地球上的来历一种据说是从古罗马流传下来的,另一种则是马可・波罗从中国带回到欧洲的,这个世界的情况是后者,而现在马可・波罗都不知道有没有出生,所以面食在西方应该还没有出现。】   她现在所在的世界,可以说是架空也没差了,华夏那边的历史和地球相似度倒是很高,但和亚洲断开的欧洲这边就不一样了。   亚欧分离之后,欧洲的地形气候都和地球有很大的区别,自然的历史也是天差地别,罗马帝国灭亡的更早一些,其后出现的国家有地球那边出现过的,也有没出现过的,很多历史上的名人都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批。   在这种背景下,魏薇本就少得可怜的历史记忆越发显得无用了。   既然没有面食,魏薇只能自由发挥了。   她让琴给自己找了一条围裙穿好,又把碍事的袖子扎紧,一副利索的样子准备干活。   考虑到自己一个人能做的有限,魏薇自然是指挥起了厨房里的人。   厨房的长桌被抬到外面清理,表面附着的油渍污秽全部让几个在厨房里帮工的仆人找来工具抛掉,又前前后后的清洗了好几遍,勉强才符合了魏薇的卫生标准。   之后所有人都被赶去洗手,过长的指甲也被要求剪掉,缝隙里不能有任何的污秽。   虽然有人心里不太乐意,但包括大厨鲍勃在内,大家都不敢明着表示抗议,乖乖的去洗干净了手。   之后,魏薇在那张已经清洗擦干重新搬回厨房的桌子上倒了面粉,混入鸡蛋,开始揉面。   魏薇从前并不怎么进厨房,大部分时候都喜欢点外卖,揉面这种事情她也是第一次做。   但她开始做的时候却完全看不出一点生疏,蛋液和水的份量控制的刚刚好,很快一团微黄的面团就在她的手里成形,看得一旁的仆人们觉得她比面包房的面包师傅都要熟练。   当然他们也不是只看不做,魏薇一边自己揉出一个比拳头略大一些的面团,一边让他们跟着一起揉,还指派人去面包房要几根擀面杖过来。   厨房里的人常年做惯了粗活,力气大,揉面的工作对他们并不难,加上有魏薇在一旁指点,很快所有人揉的面团都有模有样了。   而揉好的面团需要醒面,没有保鲜膜就用干净的麻布包上放在一边静置一段时间。   而这个时间,她可以带着仆人准备其他的菜色。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黑暗料理不能接受就只能自己做美食了!   话说亲们看文不收藏,会让我有种自己的文是不是写的很差所以没人看的挫败感啊……   意大利面出现的版本有两个,一个是古罗马传下来的一个说是马哥波罗从中国带回去的,这里选择第二种,文里这个时间段马可波罗其实应该是出生了的,只是还年轻没去中国,这里架空,就当他没出生好了。 第13章   鲍勃告诉魏薇,贵族的一餐是有数量要求的,最少也要有六个菜。   魏薇看过厨房的库存后,定下了鸡蛋培根三明治、奶油培根意面、奶油蘑菇浓汤、烤野猪肉、香蒜蜂蜜煎鸡胸肉、蔬菜沙拉和水果汤。   这个搭配其实很不伦不类,但她只要凑齐六道菜就好。   如果是以前的魏薇,她除了吃,是什么都不会做的。   但现在不一样了,只要看到食材,她脑子里就自然而然的冒出一大堆的菜谱,动起手来更是如真正的大厨一样。   烤、炖、h是这个时候西方常见的烹饪方式,而且菜色并不丰富,魏薇提出的菜谱鲍勃听都没听说过,但这不妨碍他积极的跟前跟后打下手,想着偷偷师。   这可是遥远东方的烹饪方式,那边的人使用胡椒都是一把一把的用,而不是像他们一样一粒一粒的数着用,想来那边的食物一定也是非常美味的,如果他能学会一些,更能保证自己厨师的地位。   有这个想法的人不止是他,胖乎乎的鲍勃目光凶狠的等着周围做着手里的准备工作,眼睛却一直往这边飘的仆人们。   如果不是魏薇在这里,他真想把这些人都赶走。   魏薇大方的随便他们看,甚至处理食材之类的事情她也不上手,只让仆人们来,等食材处理完毕后,她才开始动手。   厨房里的锅是吊锅,但魏薇还是找到了一个平底的铁质吊锅,放在炉子上一样可以当煎锅使用。   她先是做了鸡蛋培根三明治,培根是现成的,直接从厨房腌制的背脊肉里切一点下来就好,吐司则没有,她就让人去面包房拿了个大的面包,切成片后在锅里煎成金黄备,再把煎好的鸡蛋培根和生的卷心菜叶一起夹在面包里,可惜这时候还没有西红柿,番茄酱是没法加了。   之后她清洗了锅,开始煎鸡胸肉,很快,蒜香和蜂蜜的甜味在空气中传播,搭配着滋啦滋啦的油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潘妮帮着魏薇递东西,一边盯着锅里正在煎的鸡胸肉暗自吞着口水,那带着蜂蜜的甜味实在太香了。   鲍勃被赶去一边烤野猪肉,昨晚才开始腌制的野猪肉还不是很咸,清洗干净后切成小块用香料和酒去腥腌制一段时间,再串成串放在火上烤,一边烤一边刷上孜然和胡椒粉,不一会儿带着油脂的香味就飘得到处都是,又引来了一堆人口水直流。   奶油蘑菇浓汤和水果汤分别在两个吊锅里煮着,奶白色的汤里蘑菇在咕嘟咕嘟的声音中翻滚,另一边的水果汤里只加入了水果和一些调味的蜂蜜,其他调味料全部禁止,琴小心的拿着长勺搅拌着,时不时的把目光移向魏薇那边。   蔬菜沙拉由打下手的仆人来做,只是胡萝卜洋葱这类重口味的蔬菜都不被允许加入,沙拉酱也是魏薇自己动手做的。   而在这中间,她还抽空让仆人们把醒好的面团擀制成了面皮,面皮对折再对折,用菜刀切成合适的宽度,摊开来就是面条了。   黄色的面条和真正的意大利面自然还是不太一样的,但中国人都能用普通的面条做成和意面差不多的炒面了,她这里当然也可以。   说实话魏薇喜欢的意面做法还是有加番茄酱的那些,但现在没有番茄,她也只能选择其他的做法。   煮面的水里加一些盐,煮好捞出加点橄榄油散开放凉,防止面条粘在一起,另一边的平底锅里用拍碎的大蒜爆香和切成小片的培根和洋葱一起翻炒,翻炒的差不多了就倒入适量的奶油加热,最后倒入放凉的面条一起炒,起锅时撒一点磨碎的黑胡椒粉,这份奶油培根意面就做好了。   这一顿饭她是把着时间准备的,准备的时间较长,烹饪的时间倒是短,加上厨房是按照可以举办宴会的规格建造的,好几个炉灶同时开火,在所有人的帮助下,六道菜是前后差不多的时间做好的。   巴顿管家不太放心魏薇在厨房里,他中间偷偷跑来观看了几次,然后被越来越香的厨房勾得差点走不动,最后还是看时间差不多了,才急匆匆的跑去通知已经在工作的费利克斯,可以开饭了。   费利克斯今天办公的时候同样有些心不在焉,他很好奇魏薇会做出什么样的食物,也很想去看看,但今天有好几份急件需要他处理,只能让巴顿帮他跑了几趟,然后被后者带回的消息弄得越发好奇。   听道终于要开饭了,费利克斯几乎是迫不及待的走出了书房。   他下来时,妹妹多洛莉丝已经在了,魏薇收拾妥当后同样来到的餐厅,两位外表看着差不多年纪的少女正凑在一起聊天,餐桌上还空着,但餐具已经摆放了出来。   餐具里多了木制的叉子,是魏薇让仆人去找木匠临时赶制的四头叉,本来按照魏薇知道的西餐礼仪应该多准备几副,但时间紧急,也就来得及为另外三位一人准备一把。   反正这个时候的西餐礼仪也还没有成熟,大家都还在用手抓食物吃呢。   这一餐的成员只有伯爵兄妹、马修神父和魏薇四个人,昨晚参加宴会的骑士并不同他们一起用餐,这可省了魏薇不少力气。   等到人都来齐了,冒着热气的美食才被端上了桌。   这些食物不仅是他们没见过的,而且摆盘还摆的非常精致,刚一送上来,就让包括神父在内的三个人都吞了口水。   费利克斯眼睛冒光的对魏薇赞美道:“这可真是太让人惊喜了,即使还没开始吃,我已经感觉到它们的美味了。”   “谢谢您的赞美。”魏薇点了点头微笑着收下了他的赞美。   实际上她自己看到成品时都吓了一跳,完全不敢相信这些是自己做出来的,这一餐,无论是色香味都完全不输给后世的五星大厨,系统给她的金手指真的不是一般的好用。   美味的食物让大家食欲大振,几乎是在费利克斯拿起刀叉的第一时间,其他人也动了起来,马修神父还算克制,伯爵兄妹俩几乎是吃的头也不抬,魏薇让端上桌的分量控制的很好,刚好够他们吃又不会浪费。   而除了餐桌上的这些以外,她还留了一些在厨房,让鲍勃分给大家尝尝,算是回报他们今天的帮忙,东西不多,也就大概能一人一口尝尝味道,却已经让仆人们感激不已,这绝对是他们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   两个贴身女仆的待遇更好一些,除了和厨房里的人一起吃以外,她们还各自得到了一个三明治,此时就放在她们的口袋里,等到主人用餐完毕后,她们也就可以去吃自己的那一份了。   所以此时两位女仆完全掩盖不住脸上的喜悦,为魏薇服务时也更加的殷勤。   魏薇吃的也很愉快,不过大概是在厨房待久了,她的食欲并不大,吃的分量还没有旁边的多洛莉丝的多。   不过主人没停下之前客人自然不能先下桌,所以最后她只勺了一碗水果汤慢慢喝。   等到大家都吃完了,桌上的盘子都已经被清空,连盘子里剩下的汤水都被胃口大开的费利克斯用面包粘着吃完了,看他意犹未尽的样子,魏薇觉得自己大概有点低估了他的胃口。   “如果需要的话,厨房里还有一些三明治。”   魏薇特意多做了一些三明治放在厨房,就是担心习惯一日三餐的她下午会饿,现在如果费利克斯需要,她自然是要拿出来的。   “不,这些就够了。”费利克斯摇摇手,实际上他已经吃饱了,只是食物太过美味让他欲罢不能。   他再一次赞美了魏薇的手艺,认为就算是在王宫里都没办法吃到这样的美食,东方的食物真的是非常非常棒。   对此,魏薇只能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根本没法说她做的这些其实都不是中餐的菜肴。   不说这边的食材都不一样,只说东西方的菜肴差异太大,她实在不能保证自己就算做出了正宗的中餐,费利克斯他们是否能接受。   午餐过后,大家各自散去,管家通知魏薇裁缝师傅到了。 第14章   裁缝师傅是威廉姆斯家族御用的老裁缝,住在城堡附近的城镇上,接到管家的通知收拾了一上午才带着学徒匆匆赶来。   除了裁缝师傅,鞋匠也来了。   他们不仅带来了布料和皮料为魏薇量身裁制,还带了几套成衣和鞋子。   这算是解了魏薇的燃眉之急,她现在穿的是多洛莉丝的衣服,实际上是不太合身的,而且也没有可以替换的衣服。   他们带来的衣服和鞋子就刚刚好――魏薇不确定他们是不是提前知道了自己的尺寸然后进行了修改,但看腰身和鞋码的适合度,这个可能性极大。   魏薇对鞋子的要求只是舒服好穿,样式上她是没办法习惯这时候流行的小丑装一样的尖头鞋,她要求鞋匠把那长的离谱的鞋尖去掉,只接受和现代皮鞋差不多的款式。   “可以的话鞋底加高一些,像这个样子的。”   为了让鞋匠明白自己的意思,魏薇找管家要了羊皮纸,用鹅毛笔在上面画出了一双粗跟鞋的样子。   “这个跟不要太高,三公分――差不多就是三根手指并排的高度就可以了,鞋跟底下要雕一些防滑的图案,像这种。”   她又随手在旁边画了几种常见的纹路。   “能做出来吗?”   鞋匠小心翼翼的接过羊皮纸细看,魏薇学过美术,虽然不算专业,但还是有些功底的,所以她画的图自然清晰明了。   这时候的欧洲虽然已经开始流行尖头的鞋子了但没有后世动辄几十厘米的吓人长度,所以圆头的皮鞋鞋匠也做过不少。   但他做的鞋子从来没有带跟的。   不过鞋匠以自己的专业保证,这种鞋子确实是可以做出来的。   他小心翼翼的询问魏薇:“高贵的小姐,请问这个鞋跟应该用什么材料?如果用金银的会不会太重了?”   这位鞋匠是整个萨丁森郡最好的鞋匠,他接过不少贵夫人们的订单,那些喜好奢侈的夫人小姐们热衷于在鞋子上镶嵌大量的宝石和金银,他觉得面前这位女士恐怕也是如此。   “金银?”魏薇嘴角一抽:“不,我觉得木头的就好了,你可以用那些不太重又结实的木料试试,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做成普通的鞋底好了。”   “那装饰上有什么要求吗?”   “不,全皮的就好,不需要多花哨。”魏薇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绣花鞋,如果需要那种华而不实的鞋子,她大可以自己做。   鞋匠也跟着往她脚下看了一眼,实际上在他看到魏薇时,目光就总忍不住看她脚下的鞋子。   这种样式的鞋子他是第一次见,很明显不是皮制的,但精美程度绝对是鞋匠生平仅见。   之后魏薇又画了几种鞋子的款式,订了短靴和长靴,鞋匠表示除了鞋底他需要好好琢磨下,其他的都可以做出来,于是她满意的询问了价格。   魏薇的鞋子不需要过多的装饰,材料几乎只有皮料,价格上并不算很贵,但她定的多,对皮料的要求也高,鞋匠心里盘算了一下,最终报了十个银币的价格。   魏薇之前就弄清楚了这时候的欧洲各国使用的货币叫法虽然不同,但兑换率却是一致的,都是1金币=20银币=240大铜币=960小铜币。   而这个时期的货币的购买力也出乎意料的强大。   4个小铜币足够一个成年平民一天(两餐)的饮食开支,虽然实际上平民一个月都不一定能挣到一个银币,他们大多数时候更习惯以物易物。   所以鞋匠开的十个银币的价格,真的不便宜了。   但坐拥小金山的魏薇付得起。   她直接掏了一小块金子给鞋匠:“用这个付账可以吗?它大概值一个金币。”   魏薇从系统那儿得到的金子都是金元宝的造型,而且是按照21世界的标准一两一锭,而这时候欧洲各国的金币重量大概在5克左右,也就是说,魏薇的一锭黄金可以换10个金币。   也就是说她现在是个有着二十万枚金币的超级富婆。   就算是费利克斯这个伯爵,一年的领地收入也不过在五千金币左右而已,而她的财产已经能抵得上萨丁森郡四十年的税收了。   在知道这点的时候,魏薇的下巴差点都掉了,之后她就再也不担心自己会缺钱花了。   在来见人之前,魏薇特意让系统帮她把一个金锭切成了十等分,如今拿出来一块,正好可以当做一枚金币付款。   实际上因为各国的情况不同,普拉迪帝国的金币是比标准的5G重量小一些,基本在4.5徘徊,而且纯度也因为工艺限制甚至连后世999千足金的标准都是没有的,所以魏薇拿出的这块百分百纯金的金子,可比金币要珍贵的多。   鞋匠一下子看不出金子的纯度如何,但他接过金子后能明显感觉到它比自己平时拿的金币重,他咬了咬金子确定这是真货后,满心欢喜的恭维起了魏薇的慷慨,同时表示自己身上没有带足够的银币,所以可能需要她派人和自己回去取钱。   魏薇想说他可以下次送货的时候再把钱找给她,想来这么个出名的鞋匠也不会坑了她的钱不还。   结果她还没开口,一直在一旁安静旁观的巴顿管家就已经走了过来,抬手拿走了鞋匠手里的金子,慎重的对魏薇道:“薇薇小姐,伯爵大人吩咐过,您在城堡内的开销都由他负责。”   言下之意就是,魏薇可以不用付钱,费利克斯会为她出钱的。   魏薇想也不想的拒绝了:“不,伯爵大人肯留我暂住已经让我感激不尽了,怎么可以还让他为我付钱,这些开销我自己付就好了。”   巴顿管家又劝了几句,见她态度坚决,只好放弃。   但他没有把金子还给鞋匠,而是自己掏了十个银币给他,又另外拿了十个银币还给魏薇。   至于这枚金子,巴顿管家决定拿去给费利克斯。   希望他不要介意上面的牙印才好。   丢了更加值钱的金币,鞋匠有些心疼,但十个银币已经很赚了,他很快收拾好心情,带着测量好的鞋码和羊皮纸离开了。   而之后,魏薇又和裁缝师傅讨论了一下她要的衣服,此时欧洲的布料选择面很少,丝绸之类的东方出产想都不要想,平民多穿亚麻荨麻制造的粗麻布,贵族则是细麻布、羊毛织物和各种毛皮,当然,他们也会穿棉布制作的衣服,只是这个时候的棉花还被称为羊毛树的毛,产量很少多,所以价格比羊毛织物更昂贵。   魏薇从前就对羊毛过敏,一穿就觉得扎肉难受,这个情况似乎也遗传到了她现在的身体,所以她排除了羊毛织物,选了其他材质的布料做衣服   考虑到萨丁森此时的气温不高,城堡里更是冷的吓人,魏薇还需要添加一些较为厚实的衣服和斗篷。   她把这个问题丢给裁缝师傅去烦恼,只要不是羊毛的其他她都能接受,只有一点。   “我不想要这种大袖子。”她指了指自己的手臂:“它们太碍事了。”   裁缝为难的告诉她:“高贵的小姐,这是现在最流行的款式,如果改了它,你出席宴会的时候恐怕会被其他女士嘲笑的。”   贵夫人们出席宴会时攀比的就是穿着,一位女士如果穿的不符合潮流,她一定会成为大家嘲笑的目标。   魏薇没觉得自己需要出席什么宴会,但保险起见她或许确实需要这么一条裙子。   最后她拍板道:“那就做一条符合潮流的,其他全部改成小袖子的,款式也不要太复杂,什么珠宝装饰统统不要,蕾丝花边可以有但不能太多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裁缝离开时几乎是苦着脸的,他觉得魏薇的要求完全不能让他体现出自己的手艺,而且不添加任何宝石的款式价格上也要比那些华丽的礼服便宜的多。   而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和裁缝鞋匠讨论的魏薇也觉得很累,虽然她以前也喜欢买买买,但那都是现成的,看重什么试一试就好,而且穿的简单,不像现在这样,量身定制果然累人的很。   作者有话要说:十三世纪的衣服没有后面那么华丽,样式都比较普通俭朴,就是袖子特别长非常不方便,而且女性好像在这个时候是要包头巾的,不过看资料图里也有没包的,所以大概是没有必须的规定吧,所以各种帽子还没有流行起来。   本文的货币兑换率是按照当时法国和英国的兑换比例来的(虽然现在也一样),再做了一些修改。   用英镑表示就是:1英镑(金币)=20先令(银币)=240便士(铜币)=960小铜币,最后这个小铜币是方便我计算添加的私设,需要添加的,比较方便我计算。   然后根据找到的当时的物价购买力的资料,把那时候的钱和现在的RMB对比的话,货币的价值差不多是这样的:   1小铜币=4元(RMB)   1便士(大铜币)=12元   1先令(银币)=150元大致购买力   1英镑(金币)=3000元大致购买力 第15章   接下来的几天里,魏薇在适应城堡生活的同时,也在想着给自己找个安身之地。   她从两个女仆那儿知道,萨丁森郡境内有三个城镇,其中最近的镇子坐马车过去需要两个小时,最远的大概要走一天。   魏薇的两个贴身女仆之中,琴就是来自最近的丁格尔镇。   据琴说,丁格尔镇上的人口大概在五千人左右,而这已经是整个萨丁森郡人口最多的城镇了。   作为边境郡,又因为与邻国的土地隔山相望基本不怎么往来的萨丁森既不繁荣也不富裕,它就是一个是一个标准的不能再标准的伯爵领地。   总面积为八万六千英亩,所有领民加起来有一万户,大概三万五千人左右,在萨丁森郡的贵族除了最大的威廉姆斯伯爵外,还有十位男爵,而男爵之下还有一百二十位拥有采邑的骑士。   所以拥有五千镇民的丁格尔已经可以算的上一个大镇。   从琴那儿听说了丁格尔的一些情况后,魏薇觉得自己或许可以选择在丁格尔买一套房子入住。   但作为外来者,魏薇首先得解决的是自己在萨丁森的居住权。   而要想得到萨丁森的居住权,自然找这里的领主大人是最快也最方便的。   但在城堡的这几日,除了刚来的两头外,魏薇就再没见过费利克斯了,听女仆说,这位忙碌的伯爵大人是外出巡视领地去了。   无奈之下她只能找巴顿管家,询问自己是否能在萨丁森郡内购买住房和土地。   巴顿管家听说她要在萨丁森郡安家落户,立刻表示这不是什么问题。   “萨丁森郡内的一切都由伯爵大人说了算,只要他同意,你可以立刻成为郡内的一员。”   贵族特权可不是说笑的,领主对自己的领地做什么都是可以的,魏薇也并不是其他领主的农户或者奴隶,她甚至是来自异国的贵族小姐,只要费利克斯同意,她可以立刻获得萨丁森郡的居住权。   实际上西方的户籍管理比东方宽松的多,除了农奴和奴隶不能随意离开所属领主的领地外,自由民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意来去,各地的领主也很欢迎他们的到来,毕竟多一个人就是多一份税收。   当然正常情况下,自由民也是极少会去其他地方的,毕竟他们都有自己的土地和房子,这些是带不走的,同时随意迁移还可能会使自己遭遇各种危险。   “您放心,我想少爷是非常乐意您在此居住的。”   他想,不仅是伯爵大人会非常乐意魏薇留下来,恐怕城堡里的其他人也是如此想的。   拜她所赐,最近城堡厨房制作出的食物变得越来越美味,即使仆人们吃的比不上主人们,但厨师学会了新的烹饪方式,不仅用作黑面包的带着麦麸的面粉做出来的面条很美味,其他食物的味道也越来越好了。   不仅是吃人嘴软,魏薇的性格在贵族小姐中绝对算得上是最平易近人的了,整个城堡上下就没有不喜欢这位客人的。   就连怕生的多洛莉丝都会在用餐后邀请她一起去花园散步呢。   听到他这么说,魏薇心里有了底。   接着她把自己想去丁格尔看看情况的想法告诉了管家。   巴顿管家早就接到过费利克斯的命令,务必要满足魏薇所有合理的要求,所以听魏薇这么说,他立刻就表示可以为她安排马车,她随时都可以出行。   于是魏薇在第二天一早就出发去了丁格尔,随行的除了两位女仆外,还有车夫和一位骑士侍从,后者是巴顿管家特意派来保护他们的。   马车里,穿了一身新做的束腰长袍,外面披着斗篷的魏薇被马车颠的难受,这里的路况实在太糟糕,马车也没有任何防震措施,一路行来,她的骨头都快要散架了。   这让魏薇不得不努力把注意力放到马车外的风景上。   其实也没有什么风景可以看的,道路两旁全部都是大片的土地,因为初春的关系,地理的庄稼还处于刚刚栽种的初期状态,土地上只有稀疏的绿意。   魏薇注意到,和东方的方块田不一样,这里的田地都是长条形的,并且划分了区域,每一片区域里都种着一样的作物。   她的好眼力加上游戏给予的种田知识告诉她,这些土地上种着的是燕麦大麦和豆类。   但也有一些土地是完全空着什么也没种的。   轮回系统为她解惑:【那是休耕的田地,目前西方采用的是三圃制,把耕地分为面积大体相等的休闲地、春播地、秋(冬)播地三个耕区,并且每块地各种两年就要休耕一年。】   【那不是太浪费了,这么多的土地留着不用,每年得少多少收获。】   【没办法,这似乎的西方人还不懂的肥田的技术,如果不休耕,那些土地用久了失去肥力就废了。】   【……看出来了。】魏薇麻木的看了眼路边一大坨无人问津的牛粪。   大概是看她一直看着外面,潘妮兴致勃勃的告诉她,沿途走来,她们所看到的所有土地都是属于费利克斯的。   琴纠正她:“实际上应该说整个萨丁森都是伯爵大人的,包括其他男爵和骑士的领地,而城堡附近的土地是伯爵大人的保有地,也是威廉姆斯家族的主要收入来源。”   野心勃勃想成为下任女管家的琴一直有在努力提高自身的学识,她是城堡女仆中少有会识字的,同时对威廉姆斯家族的情况也有着较为深入的了解。   但魏薇对威廉姆斯家族到底有多少财产并不敢兴趣,她转而问起了琴,丁格尔的情况。   虽然琴已经在城堡里当了五年的女仆,但和被家人已经断绝了关系的潘妮不一样,琴和家人的关系可以说很好,也是因为父母的关系,她才有机会在城堡工作,所以每个月琴休假时都会回家探望,自然对丁格尔很熟悉。   她把自己知道的丁格尔告诉了魏薇,在琴的述说里,丁格尔不仅是萨丁森郡内最大的镇,也是最美的。   丁格尔的名字由来于镇旁的丁格尔湖,那是个绿意环绕的美丽湖泊,湖泊很大,水产资源也很丰富,所以在镇上可以买到很不错的鱼。   而镇上的治安很好,有许多商店,在琴看来是整个萨丁森郡最为繁华的地方了。   听了她介绍,魏薇不由对丁格尔有了些期待。   可惜她最终还是失望了。   在琴看来,丁格尔或许已经是最棒的了,但在魏薇看来,这里真的不怎么样。   沿街的店面狭小阴暗,毫无规划的道路泥泞布满脏污,往来的镇民毫不在意的踩过那些污秽物,魏薇更是看到有人从二楼的窗户往一旁的小巷里倾倒污物,整个镇子犹如建立在垃圾堆之上。   这儿的味道简直比城堡还要糟糕。   魏薇给自己做了许久的心理建设,才鼓起勇气踏出了马车,庆幸的是因为这时候的贵族女士出门的时候被要求必须戴上面纱包裹住头发,她也裹了,这时候正好可以勾起一角遮住脸面,好歹能充当一下口罩的效果。   她忍不住对系统吐槽:【如果这样的地方就是整个萨丁森郡最好的城镇了,那我不如考虑一下去其他地方。】   【相信我,其他地方也并不一定比这里好。】   忙着给魏薇填充身份的系统最近对整个西方的情况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它看来,丁格尔的环境在整体趋势下,还是能算得上中等偏上的。   魏薇面纱下的脸白了白,觉得自己大概早晚会被这样的环境逼疯。   魏薇最先去见了丁格尔镇的镇长,她们乘坐的马车上有威廉姆斯家族的家徽,马车在进入小镇的第一时间就有人去通知镇长了,这位镇长早早就做好了接待的准备,虽然惊讶于来的是一位姑娘,却也客客气气的招呼了她。   魏薇主要是想知道丁格尔的房价和土地价格,镇长自然很熟悉这些,他告诉她的房价在魏薇看来便宜的不可思议,但购买土地却很困难。   主要是没用可以出售的土地,尤其魏薇想买的地面积还不小。   在镇上住着的都是自由民,除了各种手艺人外还有不少自耕农,他们都有自己的土地,只是大部分人土地面积很小,除了实在活不下去的,根本不会卖掉自己的土地。   而能拥有较多土地的人并不缺钱,自然也不会卖。   当然土地最多的还是领主大人,所以魏薇要想买地,还是得去找费利克斯谈谈。   从镇长这儿了解到情况后,魏薇只能满心遗憾的离开了。   从镇长家出来,潘妮询问魏薇要不要在镇上逛逛。   琴没说话,潘妮看不出来,她却明白魏薇并不怎么喜欢丁格尔,想到魏薇这几日表现出的爱干净程度,她很快明白是什么让魏薇不喜欢这里了。   魏薇摇了摇头:“不了,我们去裁缝和鞋匠那儿看看就回去。”   两位手艺人的速度都很快,虽然没有做完魏薇所下的所有订单,但也在这几天里赶制出了一部分,魏薇检查了一下质量,确定没问题后就付了尾款先把做好的那些带了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萨丁森郡就是个边境郡,比较贫穷的那种,只有几个小镇,没有大的城市,非常有待发展的。 第16章   从丁格尔回来,又过了两日,眼见系统要求的时间过去了一半,魏薇也开始有些急了,心想着要不先买栋房子安顿下来,买地的事情可以以后再想办法。   而这个时候,消失许久的费利克斯总算是回来了。   他一回来,就派人来找魏薇到书房谈话。   费利克斯找魏薇,是想问问她今后的打算。   “我听管家说,你想在萨丁森郡定居?”   “嗯,是的。”   魏薇确实考虑过要不要立刻萨丁森,但最后还是否决了,首先时间上就不允许她这么做,她和系统约定的时间是半个月,半个月后系统会离开,而现在时间已经过半,她再找不到落脚处的话,后续很多事情都会变得很麻烦。   其次她在这边人生地不熟的,又是女人的身份,去了其他地方能不能保护好自己的身家安全都不一定,留在萨丁森郡,至少这里的伯爵大人看起来还比较靠谱。   魏薇也不瞎,看得出费利克斯对自己有点好感,这份好感足以让她在他这里得到一定的保护,有费利克斯保驾护航,她在萨丁森郡的日子就不会太难过。   至于他们之间会不会有进一步的关系,对感情看得很淡的魏薇并不打算现在就去思考那么遥远的事情,目前来说,她对费利克斯并没有什么想法。   “我确实有在萨丁森郡定居的打算,甚至可以的话我想在这里买房子和土地,但我发现土地并不好买,而且你们这儿对女性的态度是真的不太友好。”   魏薇皱着眉说完这些话,她想表现出一种“东方那边女性的身份是相对比较高的,而她受到的贵女教育也告诉她这些是她可以拥有的”这样的情绪,让费利克斯不要把她和这边的贵族混为一谈。   不然以西方这边的情况,现在的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庸,她们不仅没有继承权,有时候甚至连自己的财产都不能拥有,那些全都是属于她们父亲和丈夫的。   对于她表现出的这一面,费利克斯没有任何的惊讶,从少女能够独自逃离困境来看,就知道她并不如表面那么柔弱。   他只是诚恳的告诉她:“我可以帮你找到合适的房子,也能卖一些土地给你,但我不建议你这么做。”   自由民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魏薇只要成为萨丁森的居民,自然有购买土地的权利。   “为什么?你觉得我无法管理好土地吗?”   魏薇有些生气。   实际上费利克斯还真是这么想的,他不觉得有哪个贵族小姐懂田地的事情,即使是请人管理,怕也是被坑的情况比较多。   但看魏薇的样子,他也没傻到说出自己真实想法让她厌恶。   “并不是这样,只是你也说了我们这边对女性不太友好,如果你拥有了这些,恐怕很难保护好它们。”   魏薇自然是知道这点的。   在这种骑士都会客串强盗的时代,一个孤女拥有的房子和土地,不正好是最佳的打劫地点吗?   然后费利克斯又补充了一句:“而且萨丁森郡内的城城镇和乡村大概不会符合你的喜好。”   他从管家那里知道了魏薇最近都做了什么,而魏薇爱干净这点是有目共睹的,以她连城堡都嫌弃的洁癖,去其他地方居住,只会被那些地方的环境逼疯了。   实际上在看过丁格尔的情况后,魏薇也确实是有点受不了的。   她咬了咬唇,眉宇间自然流露出一丝苦恼:“那么伯爵大人,你有什么更好的提议吗?”   费利克斯的:“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接受一份工作。”   魏薇:“工作?”   费利克斯咳嗽了一声,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他下意识的挺直了背,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可信。   “你在这里住了几天,应该已经知道目前萨丁森堡是没有女主人的,城堡里的事务太多,我又很忙,根本分不出时间去管理它,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为我工作,管理城堡事务。”   不是,男人,你是不是觉得我傻?看不出你背地里的打算?   神他妈聘请我料理城堡事务,你让一个毫无关系的未婚少女帮你管家,你怎么不直接下跪求婚算了?!   魏薇盯着费利克斯并不白皙,但依旧能看出明显比之前红了几个度的脸,实在觉得这个伯爵怕是要完。   她还在想着怎么降低人家的怀疑呢,对方就已经打算把自己家都送到她面前来了,这她要是心怀不轨,威廉姆斯家族怕是离完蛋也不远了。   魏薇满脑子的吐槽却说不出来,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反应,表情都变得古怪起来。   费利克斯一直在盯着她看,自然没有错过她的错愕,连忙解释道:“我想聘请你担任城堡的女管家,当然这个职务或许并不配得上你,所以对外我会告诉其他人,我是聘请你成为多洛莉丝的老师。”   大概是有些心慌,他表达的有些语无伦次,但魏薇还是听懂了。   贵族小姐的老师比女管家好听的多,前者一般也是由有身份地位的女性担任的,受到贵族家庭的优待,后者则多为平民依旧只是仆役。   但哪怕魏薇不了解西方,也知道这两个工作都不该是未婚的年轻女士担任的。   更何况她从来没有说过自己会管理这些吧?这人之前还怀疑她没办法管理土地呢,这会儿就敢把城堡交给她了?   魏薇想也不想的就拒绝道:“我的年纪和多洛莉丝相比也只差了几岁,恐怕无法胜任这份工作。”   不管是管家还是家庭教师,魏薇都是魏薇没有考虑过的。   费利克斯听到她的话,重点却是:“薇薇小姐,冒昧问下,你今年多大了?”   “嗯?”魏薇疑惑的眨了眨眼:“十六快十七岁了。”这是系统为她定下的年纪,也是她新身体外表该有的年纪。   “十六?我以为你最多十三四岁。”   不怪费利克斯这么想,实在是魏薇看起来真的没比多洛莉丝大上多少。   所以,你以为我十三四岁,还对我有好感?   这下,魏薇看费利克斯的目光像是在看一个变态。   【我得给他说句公道话,这个时候的女性嫁人都很早,不管是东西方,十四岁都是可以出嫁的年纪了,所以他看上你确实没什么大问题。】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短时间内,费利克斯在魏薇这里怕是都逃脱不了变态的称号了。   费利克斯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收敛了表情,用一种听起来很正经严肃,但实际上不难发现他在高兴的语气道:“不,薇薇小姐,虽然我聘请你确实有一些别的方面的考虑(你还真说的出口),但实际上我也有认真的考虑过你是否能胜任这份工作。”   实际上在遇到魏薇之前,费利克斯就已经有打算找个女管家的打算了。   当然不是南茜那样的仆役,而是有一定身份,可以帮助他管理城堡内务和教导妹妹侄女的贵夫人。   在他父亲没有去世之前,城堡里也曾经有过这样一位女管家,那是威廉姆斯家族的远方亲戚,一位年纪很大规矩很严的老夫人,城堡里要是有什么需要女主人出面的事情一般都由她负责,多洛莉丝的教育也同样由她负责。   不过那位老夫人是真的年纪很大了,前几年因为身体问题不得不回家乡养老,正好那时候他的嫂嫂嫁了过来,老伯爵就把城堡的事情都交给了儿媳妇。   之后三位主人家先后去世,他们也来不及再找到接替的人。   “多洛莉丝今年十二岁了,再过两年她就到了进入社交圈的年纪,她的教育问题已经不能再拖了。”   “那你就更加不能聘请我了。”魏薇蹙眉:“你也知道我是来自异国的人,我们的国家相隔如此遥远,彼此的文化礼仪是完全不一样的体系,我并不了解你们这边的贵族礼仪。”   她都不会的东西,要怎么教?   费利克斯轻咳一声:“这个你放心,实际上多洛莉丝还有一位专门的礼仪老师,你可以和她一起学习,我想这对你融入这边的生活会有不小的帮助。”   不等魏薇开口,他继续说道:“我想请你把多洛莉丝培养成向你这样优雅自信的女士,我想你也多少看出来了,她的性格有点过于懦弱。”   何止是一点,那简直是一只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被吓跑的兔子。 第17章   在城堡居住的这几天里,魏薇接触最多的主人就是多洛莉丝。   这位伯爵家的小姐因为父亲的漠视而养成了好听点是文静,实话就是胆小懦弱的性格。   多洛莉丝的胆小主要表现在怕生这一点上,除了负责照顾她的女仆外,多洛莉丝几乎不会和其他人过多交流,包括她的兄长费利克斯。   这在费利克斯看来是非常不可取的,一点也不像贵族小姐该有的样子。   同时也让他担忧起两年后多洛莉丝是否能顺利进入社交圈。   听管家报告说这几日多洛莉丝和魏薇相处的不错,费利克斯惊讶之余,也越发有了想要留下魏薇的想法。   何况他确实对这位来自东方的小姐一见钟情,非常希望能引得她的青睐。   如果不把人留下,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还要机会追求这位让他动心的姑娘。   费利克斯的父亲是伯爵,母亲是皇室公主的女儿,可以说是出生高贵,虽然是不能继承爵位的次子,但他长得英俊,武力出众,又是由国王正式授勋的骑士,前途无量,在王都的时候很受那些贵族夫人小姐的青睐,只是他活了二十四年,一次动心的感觉都没有。   别看费利克斯是个大男人,但他出乎意料的有种烂漫的想法,觉得爱情就应该是一见钟情的美好,如果第一眼都无法心动,那就不是他想要的爱情。   并不是无法欣赏其他女性的美好,但费利克斯在看到那些被人称赞的美丽女性时,始终觉得缺少了点什么,某种让他心动的特质。   直到他遇到了魏薇,那种被丘比特之箭射中,心跳激烈而振奋的感觉,让他明白这就是自己想要的。   如果魏薇知道他的想法,大概是无法认同的,因为很不巧的,和费利克斯的爱情观不同,魏薇从来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当然,她也不怎么中意日久生情,实际上她本身对爱情的态度就是可有可无的,恋爱到现在为止都不曾被她考虑过。   说的实际点,她就是那种最好可以一辈子保持单身,如果不行的话,那就随便挑一个看得顺眼相处的还行的人搭伙过日子的人。   爱情,从来不在她考虑的范围内。   不过费利克斯的提议确实让魏薇有些心动。   别开他明显带着小心思的动机不谈,在城堡任职,确实是目前对她来说最好的选择。   她以后都要在萨丁森郡生活,除了买房置地外,她也确实需要一份体面的工作。   但这个时代对于女性依旧是苛刻的,想要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很难,尤其她还是一个外来者,如果不是运气好遇上了费利克斯,恐怕这里的人不会那么容易就接受她的到来。   而能够让女性担任的工作选择范围很小,贵族家的家庭教师可以说是所有选择里最体面的了。   而且能成为多洛莉丝的家庭教师,同样可以让她得到威廉姆斯家族的庇护,让她以后在萨丁森郡的生活更加顺遂,百利而无一害。   综上总总,这份工作确实非常不错。   在确定自己心动后,魏薇开始思考自己是否有教导多洛莉丝的能力。   这个时候的贵族小姐需要学些什么呢?   她们时常会一起逛逛花园,多洛莉丝虽然话不多,但魏薇问的时候她也能用蚂蚁一样细小的声音回答一下,说说自己的日常。   除了规定的礼仪课外,她还会学习舞蹈和音乐,此外刺绣和看书也是多洛莉丝常常做的事情,除此以外,好像就没有了。   真的是非常标准的淑女教育。   因为她们只在散步的时候会聊一聊天,其余的时间里多洛莉丝都需要去上课,魏薇自觉是个好客人也不会要求跟着一起去看看,所以她不太清楚多洛莉丝学习的程度,但如果是音乐和刺绣这类的课程,她好像也可以教。   刺绣她原来是不会的,但从系统那里得到了生活技能后,她私下里有偷偷尝试过,缝纫这一块包含的就有各种刺绣的方式,而且只要是中式的刺绣方式,不管是蜀绣湘绣苏绣还是粤绣她都会,并且上手之后绝对是可以称作大师级别的。   而音乐这一块,魏薇大学学的是箜篌专业,但在她没考大学之前,学的却是竖琴。   虽然已经好多年不曾动过竖琴,但练习一下找回来不难。   而这个时候已经有竖琴了,如果多洛莉丝想学,她可以教,甚至她要是想学箜篌的话也是可以的,魏薇存在系统那儿的东西里就有一架箜篌,那是游戏里女医师特有的门派乐器,魏薇当初选择玩女医师,多少也有这个门派乐器的加成在。   箜篌在华夏曾经消失过一段时间,后来复原的箜篌在造型和演奏方式上和竖琴有很多相同点,有她的箜篌作为蓝本,找个乐器匠人复制一架并不难。   在确定自己是有些料可以教多洛莉丝后,魏薇对这个工作就有了信心。   她这边沉吟了许久,才把决定说了出来:“我可以担任多洛莉丝的家庭教师,但女管家的职务恕我不能接受。”   费利克斯见她半天没说话,又是一副蹙眉沉思的样子,还以为她会拒绝,如今听到她的回答,真的是松了口气。   虽然女管家的工作被推掉了,但魏薇肯留下来就足够了,其他事情可以慢慢再谈,不急。   “那多洛莉丝的事情就麻烦你了――可以的话,希望你能同时兼顾一下厨房那边。”   费利克斯自从吃过魏薇准备的食物后就念念不忘,甚至希望以后能吃到更多。   对此,魏薇当然很乐意,实际上最近这些日子厨房的大厨鲍勃经常会找机会向魏薇请教,她为了自己的嘴巴也不会吝啬指点。   接着,他们就薪水问题讨论了一下,费利克斯见好就收,没有给予太高的工资,而是按照现在家庭教师的标准,再加上一部分管理厨房的补贴,给了每月两个金币的工资。   不要以为这钱少了,实际上这个时代,贵族中爵位最低的男爵一年的领地收入也不过在200金币-500金币之间,普通人甚至一年赚不到两个金币,她一年能有二十个金币的工资,已经是非常高了。   魏薇很满意这个工资,就她所知,像琴和潘妮这样的女仆,一个月也不到两个银币呢。   谈好了工资,之后自然是魏薇最想和费利克斯的谈的土地问题。   实际上费利克斯并不准备出售自己的自留地,出售土地是落魄贵族才会做的败家行为――真那样做,他的父亲能从棺材里跳出来打死他。   他要卖给魏薇的,是自己的庄园内,分给农奴耕种的土地。   农奴是鉴于自由农奴和奴隶之间的一种身份,他们没有自己的土地,却可以从领主那儿分到土地,代价是没有人身自由,不能离开领主的土地外,还得无偿为领主耕种土地,服各种劳役,并上缴大部分劳动产品。   费利克斯打算把一些地连同上面的农奴一起转卖给魏薇。   这是他的一番好意,如果魏薇要买地她必然也需要为她种地的人,费利克斯的这个决定可以为她省下雇佣的麻烦。   但他也事先声明了,这些土地转卖给魏薇后,她是不能出售给其他人,如果以后她不需要了(魏薇怀疑这是费利克斯认为她会败家),要出售土地也只能卖回给威廉姆斯家族。   除此以外,他还给了魏薇一个贵族才有的福利。   萨丁森郡的税收系统和所有贵族领地一样繁杂,除了土地税外,他们还需要缴纳包括人头税、柴火税、结婚税……以及教会的什一税――也就是土地的十分之一产出归教会所――在内的多达十几种的税收,这些苛捐杂税混在一起,基本上能让领主拿走土地产出的一半甚至更多。   而在此之外,自由民和农奴一样还要给领主老爷服役,如果不服就得用粮食和钱代替,这同样是一笔大的开支。   但贵族不一样,从骑士以上,贵族是不需要缴税的,他们只需要为自己的上级领主服役就可以代替税收,像萨丁森郡的那些骑士,在为费利克斯服务的时候,他们的采邑实际上就是他们的工资,而这份工资除了缴费的什一税外是不需要额外再缴税的。   当然,如果领主足够大方,他们甚至经常会得到一些额外的赏赐。   魏薇今后会担任多洛莉丝的家庭教师,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也算是为费利克斯服役了,所以免除她的税收,费利克斯做得相当心安理得。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我知道你在讨好我,但是便宜不要白不要。   和男主的热情(傻)人设不一样,女主的人生应该是有点小自私会装,但比较聪明的类型。   希望能写出他们的成长。 第18章   费利克斯给魏薇的土地价格是按照市价来的,一英亩地六个金币,这个价格实际上是对魏薇极为优惠的,因为费利克斯把土地上的农奴一起给她了,连带的这些农奴原本该缴的各种税和每年的服役同样都属于她。   对魏薇,费利克斯是真的非常大方,她在丁格尔问不到有卖地的,到了费利克斯这里,他却愿意卖给魏薇一百英亩的土地,虽然这只是他领地中微不住道的一部分,但费利克斯卖的却不是威廉姆斯家族的,而是属于他个人自己的。   费利克斯是授勋的骑士,他有自己的采邑,而且在王都竞技场奋斗的时候他曾从其他骑士的手上赢了盔甲马匹金币甚至是土地这些值钱的东西,这些东西最后都被他换成了自己采邑边上的土地,前后加在一起,他的采邑早就已经从原本的七百英亩扩展到了一千英亩。   他是有国王授勋的骑士,自然的他的采邑也在国王的领地内,在回来继承爵位时,正直的费利克斯因为以后无法再为国王服务,主动退还了自己七百英亩的采邑――而这种正直也让国王对他越发看重――还剩下三百英亩。   那三百英亩的土地,费利克斯和一位同样来自萨丁森郡的骑士朋友换了他从商人父亲那儿继承来的土地。   相比萨丁森郡的土地,属于国王领土,位于王都周边的土地自然是更加值钱的,费利克斯却用来换相同面积的土地,这么实惠的事情,对方自然不会不乐意。   费利克斯现在想卖给魏薇的就是那三百英亩土地中的一部分。   魏薇没想到他会卖这么多土地给自己,她原本的想着能买个十英亩左右也就差不多了。   她这几天里一边在打探消息一边也给自己做了些计划,在她的计划里,如果能有十英亩的土地,已经很足够她操作了。   这个时候的土地产出非常低,用华夏的计量单位来看,亩产不到200斤,换成英亩也就是一千二百斤左右。   而现在欧洲普遍采用的是三圃制,每块土地使用两年都要休耕一年,也就是一年里十块地至少有三块是在休耕,有产出的地是剩下那些,此外农奴们为她耕地,至少要留下一半的产量,那么魏薇得到的就更少了。   不过这对她来说并不算什么,凭着系统给的种子和技能以及百科图书馆里的书,她要是不能让产出翻倍都是自己无能。   当然,现在费利克斯肯买更多的地给她,她自然不会推掉,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反倒是费利克斯担心她是否有足够的金钱购买土地,一百英亩的土地即使是优惠价也要六百金币,他们相遇时,魏薇并没有带太多的东西,费利克斯不确定她是否能掏出足够的钱。   他甚至想到如果魏薇的钱不够,他可以让她以后慢慢偿还。   费利克斯对魏薇的特别真的是积极地一目了然,让她想装傻都不可能。   不过最后魏薇还是十动然拒了。   她微笑道:“我想这些钱我还是拿的出来的。”   费利克斯见她这么说,自然不好再说什么,转而问她对土地有什么要求。   虽然费利克斯自己说要卖的是那三百英亩土地,但如果魏薇不满意,他是可以置换成伯爵领内的任何一块相同面积的土地的。   反正都是他的土地,换个位置并不影响什么。   魏薇很明确的表示:“我想要还没耕种或者正在休耕的土地。”   魏薇手上有大量的种子,存储在系统那儿时不需要担心种子的成活率,但拿出来的话这种保证就没有了,所以这些种子最好是早日种植,不然放久了失去活性就得不偿失了。   虽然这些植物并不能保证都能在这片土地上成活,但她总是要尝试一下的。   这个要求很简单,费利克斯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虽然如今正是春耕时间,许多土地已经开始耕种,但确实也有还没轮上耕种的,魏薇要的土地面积也不多,她的要求很容易满足。   “那么下午我带你出去看看土地,你可以选择你看上的任何一块土地。”   费利克斯邀请魏薇一起去看土地,对他来说,这就是变相的约会。   魏薇自然欣然同意。   因为是要外出看地,马车就不太合适了,魏薇换了适合外出的打扮,戴好头巾和面纱,骑上被马夫照顾的很不错的玉狮子,跟着费利克斯一起出了城堡。   他们没有带其他人,费利克斯不想有人打扰,同时也不认为自己会保护不了魏薇。   他带着魏薇最先去的是自己换来的那三百英亩土地。   这些土地并不是威廉姆斯家族原有的土地,它们原本属于一个商人,商人把自己的继承人送去当骑士,希望自己的家族能晋升成贵族,儿子成为骑士后就到王都去打拼了,在知道费利克斯要换土地后,骑士就用从父亲那儿继承来的土地换了费利克斯位于王都的土地。   所以这些土地距离伯爵的领地是有一定距离的,在一个小村子的边上。   他们骑马走了近一个小时才到了地方,只这一点,魏薇就觉得这些土地不太合适了,不是土地不够好,而是实在有些远。   她答应成为多洛莉丝的家庭教师,以后必然大部分时间都会在城堡里居住,如果选择这边的土地,在没有通讯工具的年代,她必定要两头跑不说,而且管理也会变得非常麻烦。   尤其她还是一个外来人口,更是个女人,短时间内恐怕很难让为她工作的农奴忠心。   魏薇不介意把这里的人想的更坏一些,在面临饿死的局面时,谁还有闲情逸致去想其他的。   而且魏薇还想在土地附近盖房子,可这里附近只有一个人数稀少的小村子,如果她把房子盖在这里,还要担心安全问题,   所以魏薇更倾向于把土地选在费利克斯的庄园内,这样一来,她还可以稍微依靠费利克斯狐假虎威一下,让那些为她工作的农奴们不敢轻视她。   在准备狐假虎威这点上,魏薇没有欺瞒费利克斯,而是直白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让费利克斯明白这点。   而听到她的话,费利克斯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很高兴。   他像是打了一场胜仗一样,一脸耀虎扬威的笑容,夸张的行了一个绅士礼:“能成为你的依靠,是我的荣幸。”   魏薇噗呲一声,被他逗笑了。   她打趣道:“那么这位荣幸的先生,能否请你为我挑选更为合适的土地呢?”   “当然,我很乐意。”   他们调转马头,一黑一白两匹马往来时的路小跑而去。   魏薇的玉狮子是一匹非常漂亮的母马,在游戏中饲养它的时候,魏薇看重的就是它的外表(母马在游戏里养成后可以和公马生下小马,而小马的外表是随母马的外表的),其次才是性能,而现在这匹漂亮的母马显然吸引了旁边黑马的目光,一路上,比玉狮子高了一些的黑马总是试图靠近玉狮子,这就导致两位骑马的主人也时不时的会变得非常贴近。   对此,魏薇不以为意,费利克斯却是心中窃喜到忍不住偷偷拍马夸赞它这种行为,   而看在路边田间劳作的农夫们眼里,这就是他们的领主大人和新来的贵族小姐亲密无间的证据了。   于是在不久之后,整个庄园内突然开始谣传他们的伯爵大人和新来的东方贵族小姐相爱了,两个人或许很快就会结婚,萨丁森郡即将迎来它的新的女主人。   这个流言一开始只是在农奴中间传播,后来传到了庄园管事的耳朵里又从管事口中传到了城堡中,到了最后,除了没人敢去询问的两位当事人外,连多洛莉丝这个甚少接触外界的小姑娘都听说了。   于是,一贯胆小的多洛莉丝变得更加喜欢和魏薇呆在一起,接受她的教导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现在两位当事人还在庄园里挑选土地。   最终魏薇挑中了一块位于庄园牧场边缘,靠近萨丁森堡后门,骑马十分钟路程不到的土地。   最让魏薇满意的是,这片土地边上不远处就有一条从森林里流出的河道,而河道是护城河的上游河段,河水干净无污染,加上这里又离农奴的居住地较远,所以土地周围的空气一点异味都没有,非常符合魏薇对生活环境的要求。   虽然这条河道从来没有因为大雨而涨水,但魏薇还是选择了离河道较远一些的位置,选了一处荒地作为宅基地,这地方系统帮她看过,地底下有水源,很适合在之后挖口井供生活用水。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还不是当伯爵的料,但费利克斯作为骑士的武力值还是很强的,而且他已经在学习成为一个好领主了。 第19章   在选好了地之后,因为没有带其他人,所以费利克斯亲自帮她做了标记圈好地,两人才骑马回了城堡。   回了城堡,魏薇先回房间拿了六十根金条――为了方便她让系统帮忙把金元宝都换成等比例的金条,系统还给她在上面刻了一个楷书的“魏”字,既是标记,也是(假冒的)家徽。   六十根金条足有六斤重,分量很不少,魏薇用之前假装逃跑时装首饰的盒子装了起来,抱到了费利克斯的书房里。   费利克斯见她抱着盒子下来还以为里面是首饰之类的东西,没想到打开一看,明晃晃的金条差点没闪瞎他的眼。   “这是?”   魏薇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只看到了惊讶没有一丝贪婪,心里的防备悄无声息的退去,脸上的笑容也真切了许多。   “我的家族西渡的时候不仅把家中的钱财换成了值钱的商品,私底下还兑换了许多黄金,我的父亲担心被人发现引来歹人,就偷偷把这些黄金藏在了我这儿,我逃跑时来不及全带走,就藏了大部分,带了这些出来。”   她既然已经决定在这里生活了,对于自己以后会出现的大笔财富总要有个说法。   当然,魏薇不会说自己到底有多少钱,财帛动人心,即使费利克斯的人品似乎很不错,她也不打算去挑战一下他的底线。   费利克斯现在知道魏薇私底下藏匿了一部分财产,但他绝对想不到魏薇藏的是将近两千斤重的黄金,那么大一笔财富足够她像大贵族买一个世袭的男爵甚至伯爵爵位了――如果她是男子的话。   所以他这个时候只是赞美了一句:“真是聪明的做法。”并对这个聪明智慧的姑娘越发的欣赏了。   他的伯爵夫人就应该是这样充满智慧的女性。   费利克斯拿出一早就拟定好的合同递给魏薇。   魏薇接过羊皮纸的合同,打开后仔细阅读,上面清楚的写明了土地的数量、位置和价钱,费利克斯已经签好了名字,就等她确定了。   桌子上还摆放着那些土地过户需要的文件,因为费利克斯是萨丁森郡最大的领主,由他自己签署文件,这些手续就可以立即生效。   魏薇看了几遍合同,又和系统讨论了一下,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后,就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英文和中文两种,她都签了。   合同签好,魏薇把带来的金条推给了费利克斯,后者却盯着她的签名,伸手想要碰触又担心墨迹还未干会摸花了而不敢碰触。   “这个就是你们国家的文字吗?”   “魏薇”这两个字繁体简体都一样,这时候的南宋确实是这么书写的,所以她点了点头。   “它们看起来非常特别,就像是画出来的文字,很美。”   魏薇轻笑一声,接受了他的夸奖。   别的不敢说,她这名字可是跟着当过书法老师的外公好好练过几年的,随后外公去世后她就没怎么再碰有些生疏,但底子可还是在的。   合同签好了,后边就是费利克斯的事情了,当着她的面,他把早就准备好的各种文件签署完毕,最后递给魏薇的地契上的所有人就是她了。   拿到地契的时候,魏薇确实是有种突然变得轻松的感觉,就好像自己不再是一个外来的异乡游魂,而是真正落户于此,也将融入于此的人了。   “关于家庭教师的工作,我可能要晚些日子才能履行了。”   小心翼翼的收好地契,魏薇同费利克斯道。   费利克斯表示理解:“没关系,你可以先忙你的,有什么需要尽管提。”   又是买地又要盖房子,魏薇接下来一段时间显然会很忙碌,他自然不会强制要求她现在就开始工作。   魏薇点头道谢:“有事我会和巴顿管家说的,不会客气的。”   相处了一段时间,她也知道这边的人说话都比较直接,不像华夏人那么含蓄,为了更好的融合她也在尝试着让自己改变说话方式。   费利克斯虽然很想说她有任何事情都可以直接对他说,但想到自己接下来的行程安排,也只能默默的把这些话都吞回了肚子里。   今天是费利克斯难得抽出时间回萨丁森堡,不然他应该还在巡查郡内的领地,一边查看各处的情况一边带着骑士清剿森林里的野兽。   魏薇起先不知道他是特意赶回来就为了帮自己处理土地的事,等到晚餐过后才偶然听到巴顿管家在吩咐人准备第二日费利克斯出行需要的东西。   “伯爵大人才刚回来就要走了吗?”   正在和仆人说话的巴顿管家闻声看去,见是她后,严肃的表情放松下来,回答道:“是的,费利克斯少爷是抽空回来修整的,明天还要继续外出。”   他虽没明说费利克斯到底为了什么回来,但魏薇还是听出来了。   见她面上露出一丝了然,巴顿管家知道她明白了,心里也是高兴。   他们的伯爵大人为了心上人做了这么多,怎么可以不让她知道呢,自然是要靠他们这些仆人帮忙,让魏薇知道她在伯爵大人心里的地位是不一样的。   知道费利克斯是为了自己的事情才赶回来的,有些感动的魏薇想了想,询问管家:“伯爵大人外出需要准备食物吗?”   “是的,会准备一些容易存放的肉干和面包,当然,你做的意面也会带上,另外还有一些香料。”   他说的肉干其实就是腌制风干后的肉,切成小条打包好,吃的时候就放进热水里煮一煮,味道怎么样不用多说,而面包则是很硬的面包棍,必要时甚至能当武器用。   至于香料,则是用来烤肉的,费利克斯在外面的时候也不是都有人招待的,他和骑士们去打猎时会就地取材制作烤肉,这些骑士别的不说,烤肉还是很有一套的。   而魏薇做的意大利面几乎征服了所有人,这是一种能弄出很多变化的主食,又很容易保存,风干后可以保存一年甚至更久的时间,烹饪的方式却很简单,几乎谁都能轻易上手,这样吃得饱又好吃的美食在外出时自然很受青睐,上次费利克斯出门时就特意让厨房准备了一些,只是当时时间太赶,他们准备的不多,费利克斯出门不久就吃完了。   而这次厨房的食物仓库里可是放了不少风干的意面,费利克斯想带多少都可以。   但意面好吃是好吃,可风干后要煮熟的时间非常长久,太耗费时间和柴火,外出时吃着其实不太方便的。   魏薇:“这样,那我去看看。”   巴顿管家眼睛一亮:“薇薇小姐是要为伯爵大人准备食物吗?”   “嗯,我去看看有什么比较适合带的。”   今天费利克斯才说过希望能吃到她准备的美食,还把厨房交给她管理,看在他帮了她这么多的份上,魏薇觉得自己应该投桃报李。   厨房那边其实早就准备好了费利克斯出门要带的食物,但魏薇过来表示要准备的时候,他们还是非常积极的配合了。   如今的厨房因为魏薇时不时会过来弄点新鲜菜色而添了不少工具,比如蒸笼和炒锅锅铲等。   时间有限魏薇也没办法准备太复杂的东西,最后她带着一群人做了包子馒头和发面肉饼。   现在的温度还比较低,即使是包子和肉饼里面的肉都是可以放上几天不会坏的,吃的时候可以蒸一会儿,或者直接拿热水泡一下都行,比面包棍可带着怪味的肉干好吃多了。   巴顿管家的原意是让魏薇给费利克斯准备食物就好了,但魏薇听说那些骑士吃的食物也是厨房负责后,觉得不能太厚此薄彼,就做了一大堆的包子馒头和肉饼。   几个灶台同时开火,蒸笼里全是包好的包子馒头,一群人有的负责揉面有的负责剁肉切菜,还有的则负责擀面饼和包馅料。   包子和肉饼的馅料都是魏薇亲自动手调制的,她现在的手很稳,轻轻一掂量就知道该放什么放多少,反而是旁边努力记着馅料配方的大厨鲍勃一头雾水,实在弄不明白魏薇说的“适量”“少许”是多少,一脸抓瞎,最后只能厚着脸皮请魏薇放材料之前让他用勺子勺过量后再添加进去。   馅料拌好了就可以包了,鲍勃手里拿着一个擀好的面团,不错眼的盯着魏薇包包子,只见魏薇手指轻动几下,一个足有巴掌大的包子就包好了,上面的褶子漂亮的像是一朵花。   可换了他,勉强也能包好,就是皮比人家的厚了一倍,馅料少了大半,褶子也捏成了个不怎么雅观的小凸点,连边上帮忙的女仆包的都比他好看。   魏薇看了看他那双蒲扇一样的大手,想了想,放下包子,开始教他做肉饼。   肉饼只要保证里面的馅料不漏出来就好,薄的厚的都无所谓,比包子容易上手,魏薇等他上手后就带着他烙饼,这么多的饼她一个人可是做不完的。   一直忙到近午夜,所有的食物都才准备好了,这可是把大家给累坏了,不少人偷偷打起了哈欠。   魏薇特意告诉同样没去休息的管家一声,明天让厨房的人多休息一阵,至于早上的食物,就用他们做的那些包子肉饼对付一下好了。   她做的这些包子馒头肉饼的分量足够费利克斯一行人外出时吃上十来天了,但即使是馒头也没办法放那么久,所以实际上有一部分就是为了明天早上的早餐准备的。   “今天帮忙的人可以得到一个肉饼或者包子,其他仆人则可以吃一个馒头。”   为了让人吃饱,这些食物都是尽量往大的做,一个的大小足够填饱大部分人的胃,即使有比较能吃的,配着喝些汤水也是足够了,而且虽然因为精刷过的细面粉的量不太够,一部分的馒头是用混着普通平民们最常吃的豌豆面做的,但口感上却是别有一番风味,怎么都比仆人们平常吃的又硬又磨牙的黑面包好吃。   已经闻了一晚上香味的巴顿管家虽然觉得魏薇的提议有些奢侈,这么好的食物可是为伯爵大人准备的,仆人们怎么能吃呢,可想到伯爵大人已经把厨房交给魏薇管理,加上那些食物闻起来实在太香了,如果按照魏薇说的,明天他同样也可以吃一个包子或者肉饼,甚至身为管家的他还可以给妻子也分一个。   暗自吞了口水,巴顿管家点头同意了。   这让听到魏薇的话而眼巴巴看着他的仆人们都小声的欢呼了一下,一下子兴奋了起来,都开始期待明天早点到来了。 第20章   魏薇第二天醒的比平时晚,但也是在八点时就醒来了,而这个时候,城堡里的几位主人或许都还在睡梦中。   可等她打理好自己下楼时,却被告知费利克斯已经出门了。   尽职的管家告诉她:“费利克斯少爷很喜欢你准备的那些食物,他让我替他向你道谢。”   “他吃过了?”   “是的,少爷是吃过早餐后才离开的。”   魏薇点了点头,做到餐桌前自己常用的位置,等着多洛莉丝下来一起用餐。   因为伯爵不在,马修神父这些日子就没有和他们一起用餐,所以这几日餐桌上只有她们两个女孩子一起吃。   早餐自然吃的是魏薇昨晚带人做的那些,重新加热过的包子和肉饼味道很好,馒头和花卷同样松软美味,配上添加了果汁去腥的热牛奶,让魏薇有点遗憾这里没有豆浆。   ――或许下次可以做一锅豆浆,虽然这边没有黄豆,但其他豆类也是能磨豆浆的。   如果有豆浆的话,豆腐自然也是可以尝试一下的。   一边吃着早餐一边想着事情,魏薇有些心不在焉,相比起来多洛莉丝今天看着比往常要高兴,她已经听说魏薇即将成为她的家庭教师这件事了。   自从知道后,她就一直很高兴。   大概是和自己的兄长有着一样的审美,多洛莉丝第一次见到魏薇就很喜欢她,相处后就更是如此了,所以听说魏薇会成为她的老师,不管是学什么她都很开心。   可惜短时间内魏薇是没办法上任了。   吃过早餐后,巴顿管家在仆人们收拾餐桌时告诉魏薇,她昨天购买的那些土地的管事来找她了。   魏薇莫名觉得今天的管家看起来好像比之前还要殷勤了,难道是因为早上的包子很好吃吗?   实际上是管事在被通知土地易主,过来同魏薇做交接时,忍不住就昨天听到的八卦向管家确认一下,是否他们即将有新的伯爵夫人了。   “很多人都看到伯爵大人和那位小姐亲密的并肩骑马,他们看起来非常般配。”   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管家听到管事有板有眼的说着昨天看到的一幕,也忍不住怀疑是不是他们的费利克斯少爷终于忍不住向魏薇小姐告白了。   不过鉴于当事人目前已经外出,另一位则并不适合有他来询问,管家除了对魏薇更加殷勤外,什么都没说。   魏薇很快见到了那位管事,对方是她买的那片土地的管理者,当然管的并不只有那一百英亩的土地,他在被通知土地易主后就召集了那些土地上的农奴,通知了这件事。   农奴们一开始的反应是很慌张的,哪怕同样是农奴,给伯爵种地和给其他人种地完全是不一样的。   不过等他们知道新主人是魏薇时,立刻就不慌了,农奴居住的地方是一起的,昨天的消息自然也传到了他们的耳朵里,甚至有人亲眼看到过那一幕,在他们看来,主人是伯爵大人还是未来的伯爵夫人,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听说您要在那片土地上盖房子,如果需要人手的话,可以召集那些农奴为你服务。”   管事来见魏薇,主要就是为了这件事。   魏薇:“那些人应该要忙着种地吧?他们有多余的时间?”   管事理所当然道:“为您干活是他们的荣幸,自然是能抽出时间的。”   魏薇却不这么想,她知道这些农奴不仅要种自己租的土地,每周里一半的时间则在为领主服役耕作,每天起早贪黑的,哪里还能抽出空来帮她盖房子?   “我需要找人设计好房子才会开始盖,暂时还不需要什么人手。”   魏薇已经放弃把黄金藏在房子地底的想法了,系统给她定下的时间已经不多,新盖的房子显然是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建起来的,黄金埋在地里,太深了她不好挖,太浅了打地基的时候容易被发现,与其这么麻烦,倒不如先分开藏到普通人无法深入的林子里,再分批偷偷带回来。   这时,就听管事道:“薇薇小姐,如今的土地都已经翻整完毕,原本预计今天开始播种小麦,如果您没有其他安排的话,我就回去通知他们开始干活了?”   魏薇回过神来,朝他点头:“嗯,可以,不过你让他们留一块地不要种,我另外有安排。”   这时候的土地产量低,她留的太多容易影响到农奴的收成,而且今年主要是为了育种,需要的土地不多,留一英亩的地就是不够,那不是还有三十多英亩的休耕地吗。   管事点头应下,正想告退,就听魏薇突然叫他等等。   “伯爵大人领地内的农奴你都认识吗?”   管事自信道:“虽然不能说全部都认识,但我大多都见过。”   庄园内的管事既有自由民也有农奴出生,他们得到了主人的信赖帮忙管理农奴的一切事宜,但这样的管事是没用酬劳的,他们只能够得到免费使用水井和磨坊的资格以及免除一部分的税收,所以管事们自己也要种地,不过因为地位上的不同,大部分混的不错的管事是有能力雇佣其他人为自己种地的。   眼前这位管事就是农奴出生,从小生活在萨丁森堡,自然认识这里大部分的农奴。   魏薇点点头:“你帮我通知他们一声,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收集各种家畜家禽的粪便的话,每收集满一个箩筐的分量,我付他们一个小铜币。”   为了给他一个参照物,魏薇特意让人从厨房拿了个箩筐来。   这个价格是她想过的比较合适的,虽然咋一听很便宜,但想想路边随处可见,不知道堆积了多少年的牛粪马粪堆,手脚勤快一些的人一天能收集的重量可是很可观的。   实际上牲畜的尿液也是需要的,但为了杜绝有人往里面掺水骗钱的可能,她没有提这个。   听着一个贵族小姐侃侃而谈的说着“粪便”,管事总有一种对方是不是被魔鬼附体了的惊恐,但随后魏薇说的价格,就让他完全忘记了这种害怕。   不等他说话,一直旁听的管家和两位贴身女仆都露出了不赞同的表情。   管家道:“薇薇小姐您真的要雇佣人去收集那些污秽的东西吗?”而且还要付钱?这听起来可太荒谬了。   “嗯。”魏薇点头,一脸傲然的昂首道:“我来自东方的国家,在我们那儿,用粪便发酵出的肥料是可以让土地不会变得贫瘠,甚至增产的宝物,在我的国家,我们从来不需要让土地休耕来保证地力,我们的土地一年四季都能耕种,肥力足够的情况下,同样面积的土地,产量至少是这里的两倍。”   两倍?这下,不仅是管事和女仆,就连自问见惯了市面的管家都忍不住吞了口口水,一副受到惊吓的样子。   魏薇却摆出他们一副少见多怪的样子:“这有什么?我家以前的佃农,曾经还种出过一亩地五百斤的粮食呢――哦,我们哪儿的一亩地差不多是你你们这边一块地六分之一的大小。”   六分之一的一块地就能种出500斤的粮食?那整块地的出产不就有3000斤?!!!   这下,几个人已经不只吞口水了,他们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一样倒抽着气,而管家已经一副快要晕过的样子。   魏薇淡然的看了他们一眼,才重新看向管事:“好了,你……你叫什么?”   管事连忙回道:“小人乔治。”态度比之前更加谦卑了,因为他突然意识到,眼前的少女,可能是比他们的领主大人还要富裕的贵族。   看看她那淡定中又透露出轻微不屑的目光,乔治觉得,这位贵族小姐刚才一定是在鄙夷他们的种地能力。   “嗯,乔治,收集粪便的事情可以等几天,你回去后先找些人在休耕的田里挖几个大坑,要这么挖。”   她把坑的长宽和深度都告诉了他。   管事的记性不错,开口复述了一遍,魏薇听完就点头道:“没错,就是这样,你去安排好,找来帮忙挖坑的人我也付他们工钱,这个你能安排好吗?”   “当然可以。”管事听出魏薇的意思,是叫他不用她的那些农奴来做这事,而是另外找人。   “那事情就拜托你了。”魏薇想了想,又加了一句:“顺便告诉那些愿意收集粪便的人,这份税钱由我这边出。”   这时候的领主可是标榜着领土内的一切都属于他们,领民们不管是打猎养家畜甚至收集柴火都是要给领主缴税的,魏薇不太想因为这事和费利克斯起分歧,那干脆就她来缴好了。   想来费利克斯也不敢因为这个跟她狮子大开口。   管家张了张嘴,到底没说什么。   这个时候,不管是他还是管事,哪怕对她说的用污秽物可以提高粮食产量的事情将信将疑,却也忍不住去把它当成是真的。   甚至他们恨不得能从魏薇那里学到来自东方的耕种之法,让萨丁森郡的土地(也包括他们自己的田地),变得很东方那边的神秘国度一样丰产。   管事心情复杂的接了任务离开了,甚至没顾上找魏薇要钱,好在魏薇也并不打算赖账,只是告诉他忙完后让那些人到城堡来拿钱。   倒是管家很积极的表示,如果她信得过,他可以派几个识字的仆人去为她监管付账,保证每笔钱都记得清清楚楚,不会有任何的差池。   魏薇能想到他这个举动看似是帮忙,其实应该有偷学一手的意思,但她本来就没打算藏着掖着,有人肯帮忙,她自然乐意。   所以魏薇抬手就给了管家五个金币,请他帮忙换成小铜币拿去付账,如果不够,回头可以再和她要。   管家接过金币,很快就去安排人手做事,转头给自己的伯爵大人写了封信,让下人快马加鞭的去找伯爵大人。   管家之前一直在观察魏薇的一举一动,管事都能看出来的东西他自然不会错漏,所以他很确定魏薇说那番话的时候,神情自然没有一丝欺骗,用粪便堆肥养地这事八成是真的,而那六分之一地产四五百斤的粮食的事情估计也是真的。   在确信这点后,管家哪里还坐得住,自然是要把这个消息告诉费利克斯,询问他是不是要跟着魏薇一起收集那些粪便。   这可是能让整个萨丁森郡都增产的大事,一定得让伯爵大人知道才行。 第21章   而刚刚打发走管家和管事的魏薇却依旧坐在原位沉思着。   自然发酵的粪肥是需要高温灭菌的,所以一般是在夏季制作,即使如此发酵的时间也长达三个月,如今是初春,温度本来就低,只会让这个时间变得更为漫长,很可能会延长到半年,中间没有沤制好的粪肥是不能用的。   所以还是烧火粪来的更方便实在一些。   用杂草、树枝、秸秆等草木烧烤土壤,最终草木灰与火烧土形成的混合物就是火粪了。   相比发酵堆肥,火粪烧制的时间短,一般7到10天就能烧好,而且烧好的火粪没有粪肥的臭味,反而有种草木香,肥力也不比粪肥差。   除此以外,护城河底的淤泥应该也是很不错的肥料,毕竟是被城堡里的污秽浸染多年的淤泥,肥力怕是很充足,不过要动护城河她得等费利克斯回来以后问问他的意愿下行。   如果这事能成,那她就不用天天闻那股臭水沟的味道了!   火粪的烧制过程她在百科图书馆里找到了相关资料,这需要一定的经验,魏薇想先自己尝试一下后再安排人手制作,所以之前她才没告诉管事让他找人收集材料。   而且管事到底是费利克斯的人而不是自己的,魏薇也不好意思给他太多的工作。   所以她打算自己来做这个,不过材料的收集恐怕还得找管家帮忙。   管家自然是乐意为她服务的,很快就让城堡里的奴隶去收集她要的材料,如果不是厨房里堆积的柴火昨晚上消耗了大半,他甚至想直接把那些给魏薇用了。   奴隶们收集材料也需要时间,这事急不来,魏薇干脆把烧火粪的事定到明天再处理。   下午她换了身方便耐脏的窄袖深绿长裙,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的长斗篷,到马厩牵出了玉狮子准备出门。   知道她要出门,两个贴身女仆自然想要跟着一起,却被魏薇拒绝了。   “我就在附近走走,庄园里很安全。”   实际上魏薇并不是随便走走,离开城堡后她直奔森林而去。   不是平时的侧骑而是跨骑让玉狮子跑的更加快,全身笼罩在黑斗篷里的魏薇没有露脸,像是一阵风一般冲进了林子里,即使路上有人看到她,怕是也认不出这是一位女性,因为这个时代并不允许女性跨骑,所以在看到骑马的人时,他们第一时间并不会联想到那是一位女性。   进了林子,魏薇就在系统的指引下躲开林子里的野兽,找到了几个非常适合藏匿东西的地方,把剩下的大部分金条分批藏好,只留了两百根金条(两千金币)在系统那儿。   等确定东西都藏好了,把系统画好的藏宝图复刻进百科图书馆里。   这也是她新发现的图书馆的功能,这个百科图书馆不仅能拿书出来看,也能把里面没有的书籍复刻进去,以此壮大图书馆的藏书量。   虽然藏宝图不是书,但也是可以复刻的。   这下倒是方便她藏图,还不用担心被发现了。   做好这些,魏薇就又绕了点路,从另一边离开林子。   等快出林子的时候,她停下马,把挂在马背后面的几个麻袋取了下来,往其中一个里面塞满了用小荷包装着的种子。   这些荷包是她这几日私下一人时偷偷用之前从裁缝那儿买的粗麻布做的,因为担心种子会漏出来,她特意做了三层,确保再细小的种子也不会掉出来。   种子是系统帮她装进去的,所以魏薇只需要把荷包塞满麻袋里就行了。   魏薇拥有的种子多达上百种,大部分都是在现代非常常见的粮食蔬菜水果的种子,少部分则是香料和花木,几乎每一种都非常有用。   但并不是所有的种子都是很小的,像是土豆番薯萝卜生姜这样用根块育苗的块根植物,它们的“种子”个头就小不到哪儿去。   拿番薯来说,现代的番薯大些的一个都能有一斤重,魏薇要是把999个番薯都拿出来,怕不是得有上千斤。   那样不仅带不走,更不好解释她是怎么凭着一个人的力量在逃跑时把这些都带出来的。   【你可以把多余的都给我回收,然后我帮你把剩下的变小,你放心,虽然变小了,但我保证它们长出来后依旧是大块头。】   “成交!”   其实是有点吃亏的,毕竟块根植物都可以切开来育苗,块头越大,切的越多,变小了不能切,反而要少很多。   但现在这种情况,魏薇也只能接受这些损失了。   魏薇把所有种子里个头过大的都让系统回收了一半,然后系统帮她把剩下的都变成了比葡萄大不了多少的袖珍款。   【这些都是很快就要出芽的,直接埋土里,过不了两天就出芽了。】   虽然变小了,但数量还是很多,魏薇把带来的几个麻袋全都塞满了,才把它们都装完了。   她自己掂量了一下,全部加起来,怕是也有个两三百斤了。   好在玉狮子是匹双人坐骑,负重能力很不错,几个麻袋挂在马背上也没见它撑不住,依旧轻轻松松的打了个响鼻,只是这样一来魏薇也没办法骑马了,只能牵着缰绳走回去。   这样一来,等她走回城堡,天已经黑了。   一个下午不见她回来,两位贴身女仆急的差点去报告管家,好在赶在晚饭开始前,魏薇终于从城堡后门回到了城堡中,而在正门等急了的琴和潘妮听其他仆人说魏薇已经回来了,匆匆赶了过去。   看到她带了好几个麻袋回来,里面明显还装了不少东西,琴聪明的什么也没问,甚至还制止了想要开口的潘妮,关切道:“您下次出门可千万不要这么晚回来了,我们真的非常担心您的安危。”   “我下次会注意的。”   一旁帮她卸下麻袋的仆人小心的把东西放到地上,询问她:“薇薇小姐,需要把东西送到您的房间去吗?”   “不用,先放到厨房的库房去好了,我明天再处理它们,你跟鲍勃说一声,里面都是种子,千万别让老鼠咬了。”   “好的。”仆人点头,找来几个同伴一起把麻袋扛走了。   等人走了,潘妮还是没忍住开口问道:“薇薇小姐,你今天是去买种子了吗?”   “不是买的。”魏薇解开斗篷:“是从我的家乡那边带来的种子,多亏了玉狮子,我逃出来的时候可不仅是带了些值钱的东西,那些种子是我父亲特意准备带过来等买了土地后准备播种,我怎么可以把他的心血留给那些强盗,自然是能带走多少就带走多少,剩下的再一把火烧了。”   说着说着,她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多亏我放了火,那些混蛋忙着救火都没发现我跑了,不然我也不会逃跑的这么顺利。”   潘妮没想到看起来娇娇弱弱的魏薇还能做出这种事,先是有些惊讶,之后却有忍不住佩服道:“小姐真聪明。”   琴也露出了敬佩的神情。   没人去想那些人最后会怎么样,在她们看来,背叛主人的人,就算是被烧死了也是活该。   而魏薇透露给她们的这些话,实际上是系统在填补魏薇的来历时加上去的桥段。   它已经做了所有的铺垫,如果有人去邻国找魏薇说的那些人,他们会发现曾经确实有这么一伙人出现在邻国,但是不久后这些人就离开了,而顺着他们离开的路线,会在一处旅店发现那些人曾经包下了这间旅店,并在当天夜里不幸被火烧死了。   至于旅店的主人家非常幸运的没有出事,而且他们虽然被烧没了旅店,但在火灭之后的遗迹里,他们找到了一大块融化的黄金,那些黄金足够他们重盖两间旅店了。   当然,实际上被烧死的是另一批从异国他乡来的商人,他们是自己内部出问题才导致一行人全部死在了火海里,而黄金也是他们的。   系统做的不过是把见过那群异乡人的邻国人的记忆稍作修改,让他们以为自己看到的是魏薇和她的仆人们。   当然,除了旅店的老板娘记得自己见过这群人里那位非常美丽的贵族小姐外,其他人则只是知道有这么个人,而没有见过。   这样一来,魏薇的身份问题就被补全了,即使真的有人去查,他们得到的结果也只会是系统给他们看到的“真相”。 第22章   翌日,魏薇一早就醒来了。   她的作息时间在最近没有夜生活无法熬夜的日子里变得稳定,不像贵族们一般接近十点才会起来,她几乎每天都是在六七点就行了。   鉴于这时候的西方还没有钟表的存在,只能依靠日晷计时,魏薇对时间的准确把握都来自系统的报时。   她曾经想过要不要想办法从系统这里弄到一个怀表之类的计时器,但再三考虑后,还是放弃了。   女仆们已经习惯了她的早起,在她醒来不久,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随着魏薇的应答,琴和潘妮带着梳洗工具走了进来。   除开平常用的洗脸工具,现在还多了牙刷和牙膏。   这牙刷的刷柄是找木匠削制的,细长的一根一头扁平,上面打了两排孔,孔里塞入比猪鬃更为松软的马鬃,再在背后固定住。   为了不让它脱毛,魏薇也是尝试了很多次才成功了。   有了牙刷当然也少不了牙膏了,托系统的福,精通医术的魏薇记得中医里牙粉的配方,可惜配方里的药材在萨丁森郡是找不齐的,所以她翻了百科图书馆,从里面找到了一份古埃及发明的配方:用1%盎司的岩盐和鸢尾干花、2%盎司的薄荷和20粒胡椒研磨成粉,磨好的粉末碰上唾液就会变成膏状物,这可以说是最早的牙膏了。   其他的配方不是没有,但这个是最容易制作的,就是胡椒粒很昂贵,一时应急还行,一直用却太过奢侈,所以魏薇正打算等忙过这阵子后,就抽出时间学习一下欧洲这边的草药学,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毕竟她从系统那儿得到的都是适用东方的医术毒术,认识的草药自然也是东方本土的种类,想要让自己的医术在西方也有用武之地,她就得先搞清楚这边都有哪些可以用的草药。   再次庆幸自己得到了百科图书馆,这可真是个大宝库。   因为新制作的牙膏太昂贵,魏薇把做好的第一批牙膏和牙刷一起送给了费利克斯和多洛莉丝,前者目前不知道用了没有,后者倒是很喜欢,还特意回赠了魏薇一条她自己绣的手帕。   刷完牙洗好脸,魏薇摸了摸白皙细腻的脸,觉得除了替代的牙膏外,护肤品和化妆品的研究也要早点提上日程。   现在贵族妇人们流行的各种化妆品和护肤品魏薇在入住萨丁森堡的时候女仆们就为她准备了,但她一点都不敢用,别的成分不清楚,但是这时候东西方都喜欢用含铅的化妆品是肯定的,她不想毒死自己的话最好一点都别碰。   好不容易打理好自己,魏薇穿上斗篷,那好面纱下了楼。   这个时间点多洛莉丝还没有起来,魏薇还有事要做,就先自己吃了点东西填饱肚子,转头询问管家在哪儿。   虽然因为费利克斯不在,管家不用随侍,但他统管着整个城堡的仆人,每日也是非常忙碌的。   好在魏薇找他的时候,他也正要过来告诉魏薇昨天让奴隶收集的东西都收集好了。   “按照您的要求,就放在城堡外面的空地上。”   城堡外是护城河,再外一圈为了安全,并没有开垦成田地,魏薇特意让他们把收集到的杂草秸秆这些草木都堆在空地上。   管家虽然想跟去看看,但他确实很忙,只能另外指派了一个男仆和两个奴隶给魏薇打下手。   琴和潘妮依旧被留在了城堡里,魏薇带着男仆和两个奴隶,带上挖土的工具就离开了城堡。   烧火粪的步骤很简单,就是找一个平地,在上面堆一个圆锥形土堆,然后在土堆中间挖出一个凹洞,再把收集来的杂草桔梗都放在里面用土盖好,只露出两头的部分,然后点上火就行了。   魏薇第一次做这个――当然带来的人都不可能让她亲自动手,所以上手的事情都由两个奴隶来做,她只负责口头指导――但之前可是仔细查过资料,知道用的土太大块或者太细都不行,点火的柴火必须是干的,但土里埋的得半湿不干,不能太干,干了烧的快,烧出来的肥效不行,太湿了又容易灭得重来。   但知道归知道,实际做出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她一开始就让两个奴隶弄了好几个火粪堆,每个都做了不同的尝试,心想总会弄清楚哪种最合适。   结果因为烧的太多,火一点燃,到处都是浓烟,呛得魏薇直咳嗽,就算她特意戴了面纱都没用,只能退到更远的上风口避开那些烟。   同时她心里还有些发虚,这烟这么大,要不是她提前打过招呼,城堡里的人怕是要以为这里着火了。   而且她选的地方离城堡很近,虽然也考虑过风向的问题,但这火粪是要烧好几天的,哪天风向一变,城堡上守卫的士兵们怕是要被呛得不轻。   好在最开始这几个只是实验用的,魏薇就对跟来的男仆道:“这烟太大了,很可能会影响到城堡里的人,等下我们换个更空旷的地方烧吧。”   “好的小姐,我立刻就去让人过来把东西都运走。”   男仆显然是个行动派,说完就跑回城堡去了送货的马车,带着几个奴隶一起把空地上剩下的燃烧物都给装好运走了。   魏薇本想跟着去,那男仆却告诉她:“小姐,这东西烟大,不如您先回城堡里休息,这边我会好好看着的。”   魏薇不由多看了他一眼,起先没注意,现在才想起来这人似乎是巴顿管家远方亲戚。   刚刚巴顿管家叫他什么来着,好像是沃德。   魏薇本来就被烟呛得不行,知道自己受不了这些烟,也不闹着非要跟去,她把自己知道的烧火粪的事情都跟沃德交代清楚,让他接手了这事,就转头回城堡了。   回了城堡她也没去休息,而是去厨房把自己昨天带回来的种子都搬到花园里去了。   城堡内的花园面积不小,所有的花木都修剪的整整齐齐,而这些花木都是有园丁精心打理的。   魏薇让仆人帮忙把她挑出来的种子都扛到了花园里,她还从女仆那儿借了一条围裙给自己系上,准备去园丁那儿要点工具把一部分种子种在花园里育苗。   这事她是事先打过招呼的,巴顿管家因为费利克斯的吩咐,不会拒绝这种简单的要求,不过他之前以为魏薇是准备在花园里种点喜欢的花草,直到昨天听了她和管事的对话才意识到她种的恐怕不是什么花草。   不过这会儿不知道魏薇已经回来的管家还在忙自己的工作,自然也没办法找人去给魏薇帮忙。   当然,魏薇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行了,她又不是要直接种地,只是打算育苗而已,她觉得自己一个人能搞定。   不过她去借工具的时候,园丁知道她要做什么后,立刻就表示要帮忙。   城堡的花园是由园丁特伦斯一家七口负责维护,一开始在知道他们家有三男两女五个孩子时,虽然不是独生子女,但从小父母离异,独自一人跟着外公外婆生活的魏薇非常吃惊。   后来才知道这是这个时代的常态,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都很乐意生孩子,因为孩子们很容易因为各种原因夭折,所以需要多生一些以此保证他们其中一部分(哪怕只是一个)能活到成年。   “如果不打扰你们工作的话。”   特伦斯:“当然不,小姐,我们很乐意为您服务。”   魏薇看了看他们一家人,最大的男孩看起来十五六岁,最小的女孩也有8岁了,魏薇经常和多洛莉丝逛花园,知道他们的孩子全部都会帮特伦斯工作,小女孩年纪虽然小,但已经很会做事了。   她于是道:“那你让孩子们来帮我吧,我这边工作不多,他们帮忙就足够了。”   “好的小姐。”特伦斯连忙叮嘱几个孩子好好听话,让他们带着工具跟着魏薇走。   魏薇早就在花园里圈了一块地,那儿原本的草地被清理干净,露出的土地肥力充足,不需要她另外增肥,所以魏薇才选了这块地。   园丁提前帮她翻过地,所以孩子们需要做的只是按照魏薇的吩咐,挖坑撒种子再在表面撒一层土,浇好水。   魏薇手里需要育苗才能栽种的种子有很多,但并不是所有作物都适合现在就开始播种,而且萨丁森的气温比较低,如今已经三月底,气温差不多在18度左右,夜里能降到12度,对很多温度要求高的作物来说都不太适合。   不过好在这里气温虽然不怎么高,这个月份却不怎么下雨,偶尔下的也是“春雨贵如油”的小雨,所以突然大幅度降温的情况基本不可能发现。   所以魏薇挑挑拣拣的,最后决定先试试玉米和红薯。   玉米本就是三月种植的农作物,虽然放到现代农家育苗的时候离不开使用地膜保温,但魏薇觉得以萨丁森现在的温度,只要不是倒霉的突然降温,以现在的温度,非常适合玉米苗的生长。   而红薯虽然一般在温度更高一些的四五月份种植,但现在的天气也不是不能种的,顶多是长得慢一些,另外魏薇这里还有系统的保证,种下的缩小版红薯绝对能长出来,所以自然得趁着它还没走,售后有效期间种起来,遇到问题还可以找它。 第23章   魏薇选的地是已经翻过的,但播种之前的准备工作还有不少。   首先得浇水,让土壤保持充足的水分,让玉米种子可以吸收足够的水分膨胀发芽,其次最好能给地里施加充足的肥料,让种子发芽后长得更快。   魏薇手头边暂时没有可用的肥料,虽然直接用猪牛羊粪便加入大量水分勾兑也不是不能用,但肥力太大很容易烧苗且不好把握,想来想去,魏薇直接选择让几个帮忙的男孩子去护城河里打水来浇地。   毕竟是泡了不知道多少年污秽物的水,里面当然是有一些肥力的,而且经过系统认证,确定里面没有其他的污染,用来当基肥也算合适。   不过这样一来,浇过的地就带上了一股不怎么好闻的味道,最近别中世纪的生活环境逼得不仅没有适应,反而越来越往洁癖方向发展的魏薇有点受不了这味道,干脆偷偷拿针灸用的银针暂时封住了自己都嗅觉。   说到这银针,是魏薇医术的附赠品,就和她还有缝纫用的针线包一样,都是贴心的体统主动提供的。   “我早该怎么做了。”她低声喃喃自语道,没了嗅觉,整个人都觉得神清气爽了。   可惜不能封太久,否者可能引发一些不良影响,不然她早就天天封了嗅觉了。   相比魏薇,几个帮忙的孩子都很适应这样的味道。   浇好水的土地很湿润,魏薇拿着柴刀再地上一划,轻易就划出了一道五六厘米深的沟。   为了方便后期的移栽,在没有育苗盘的情况,下,种玉米前,需要把土地用工具划成一个个大小合适的格子,这样等玉米苗长出来了,连着底下的土一起移栽,就方便多了。   魏薇划的格子大小很标准,长宽都在五公分左右,每格放两粒玉米正合适。   她这边拿菜刀华着地,年纪最小的两个孩子就跟在后面,往格子里放玉米粒,再轻轻压一下。   等所有玉米粒都放好了,再把整块地都盖上一层土,这玉米种子就种好了。   其实魏薇还找到了一种玉米育苗的方法,就是先调好稀泥,搓成大小合适的泥球,用烧好的草木灰在中间压出一个洞,把玉米粒放进去,在地上摆好盖上土,这样更方便移栽,但搓泥球比较费时费力,魏薇干脆偷懒选了更省力的方法。   本来种好后应该再用竹条打个拱形的架子盖上塑料薄膜保温的,但这里没有塑料薄膜,魏薇直接拿了干秸秆铺了一层在表面,同样能起到一些保温的作用。   而另一边准备种红薯的土地上,三个大点的孩子已经按照魏薇的要求挖好了一条浅浅的长勾,正按照魏薇的指示把一个个袖珍款的红薯平放在里面,所有的红薯都是统一的朝向,非常井然有序。   放好一条沟就盖上土,再在旁边不远处挖一条并排的沟,继续放红薯种。   因为红薯种少又小,魏薇才选择了挖沟,如果以后红薯多了,可以直接挖一块低于地面十公分左右的“炕”,再上门摆上红薯弄成红薯炕埋上土,方便又省力。   等红薯全部种下盖好土,再在表面浇好护城河水,最后同样盖上干秸秆,种植的工作就种完了。   魏薇弯了半天腰,起来的时候都有些不舒服了,几个小孩子却无事人一样,问她还需要做些什么。   魏薇想了想:“你们到厨房要几根长一点的树枝,再找些草绳过来,我们把这一片围起来,免得其他人靠近。”   孩子们很听话的去了,他们拿来了不少半人高的树枝,两个大男孩用斧头把树枝钉进土里固定,在中间和上端缠上两圈草绳,这样一来远远的就能看见了,不会有人不小心踩到地里去。   工作到这里就差不多结束了,不等魏薇说话,孩子们已经把带来的工具收拾好,同魏薇道别回去了。   而等他们回去帮自己的父母工作时,有个在厨房里工作的仆人带着一包东西来找他们:“这是薇薇小姐给你们的谢礼。”   包裹用的粗麻布一打开,露出里面还散发着热气的粗面馒头,不多不少,正好七个。   孩子们看到馒头后眼睛都在发光,之前魏薇吩咐给整个城堡的人加餐时,他们也有幸吃到过这样的馒头,知道它们比干巴巴的黑面包不知道要美味多少倍。   但早熟的孩子们没有伸手去拿,而是看向了自己的父母,得到同意后,才拿起了属于自己的那份。   而坚持用钱买了馒头给园丁一家送过去的魏薇,正在把剩下的种子分类。   看到园丁的时候她才想起来可以把种子中的花种和树种交给园丁培育。   和普通的农民不同,园丁在种植花木方面经验丰富,照料这些再合适不过。   魏薇从所有的种子里挑选出近二十种的花种,和十来种树木种植,都是常见的观赏类花木,但魏薇看重的是它们之中很多都适合用来制作精油。   有了精油就可以尝试制作香水,要是能做出来,就不愁没有收入来源了。   当然,花木的作用不止这点,很多可以入药不说,也能用来护肤,魏薇现在就在发愁没有合适的护肤品呢,不把这些种出来,吃亏的是她自己。   不过特伦斯是城堡的园丁,平时都很忙碌,让他为自己工作,魏薇觉得有种偷挖墙角占费利克斯便宜的心虚,所以她打算自己请一个合适的园丁回来。   魏薇人生地不熟的,又是要往城堡里添人,虽然工资吃住她可以付钱,但怎么都要问过主人家才行。   现在主人不在,能问的自然只有管家了。   而管家这个时候正知道了她和费利克斯的绯闻呢,已经把魏薇看成是未来的女主人了,自然不会不答应这点小事,要不是魏薇坚持,他连请园丁的钱都打算走城堡的账呢。   管家答应帮忙找人,但也不是马上就能找到合适的,魏薇就先把种子收好,盘算着下午到地里看看情况。   而另一边,农奴们已经听到了乔治带来的消息,一整个早上都在议论这个。   “那位小姐怎么会想要让人收集这种污秽的东西?她不怕被诅咒吗?”   “如果真的有钱赚,我就让我家的小子们去,反正他们现在也做不了什么活儿。”   “她真的愿意付钱吗?”   农奴们其实不太关注那位小姐是不是发疯了,他们在意的只是到底能不能赚钱。   在不确定这份工作是否真的能带来收入之前,大家都处于观望的状态,但也有精明的人已经开始让家里无事可做的孩子们出去收集粪便了,如果真的能换钱,那么他们多收集一些都是多一个铜币啊!   有了一部分人起头,其他人在发现他们的举动后,自然担心自己吃亏,很快的,萨丁森堡周围的道路上,就到处能看到背着箩筐收集粪便的孩子身影了。   魏薇骑马去看田地的时候,就看到一些孩子在路边忙碌,只是这些孩子用手收集的画面让她完全不忍直视,深觉有必要给这些人科普一下卫生方便的常识了。   她到地里的时候,管事乔治正盯着三个请来的工人挖坑,经过一早上的努力,这些人已经挖好了两个大坑,不管长宽和深度都是按照魏薇说的标准来的,现在他们正在挖第三个坑。   这些坑都是挖在休耕的土地上,考虑到管家那边可能也会开始让人收集粪便,她没让乔治挖太多坑,看现在的进度,今天之内是可以全部挖完的。   “下午好,薇薇小姐。”   乔治见她来了,连忙迎了上来,领着她去看那些坑。   “嗯,这个样子就可以了。”   “那我明天就开始收粪了?”乔治说到这个脸色有些不自然,但这是给未来的伯爵夫人做事,他还算心甘情愿。   “那些工人的工钱是多少?”   管事道:“每人两个大铜币。”   这是正常的劳工价,管事没有坑他们。   魏薇摸出了一个银币递给他:“剩下的是你的了。”毕竟还要让人家做事,给点好处是应该的。   没想到会得到奖励,乔治露出了惊喜的笑容,连声道谢着接过了银币。   要知道他就请了三个工人,付完工钱后,他还能剩下六个大铜币,而这够他们一家人两天的伙食费了,还是吃的比较好的那张。   接着魏薇又给了他一个银币,嘱咐道:“等他们挖完了,让他们在坑底扑一层秸秆,然后去买些石灰回来……”   魏薇仔细的教他怎么兑石灰水,然后用兑好的石灰水混合收来的粪便发酵粪肥,石灰入水后会放出大量的热能,可以加快粪肥的发酵还能杀菌杀虫,保证粪肥的安全性,唯一要注意的就是别碰到石灰水。   不过这点不需要她过多嘱咐,埃及人用石灰砂浆建造金字塔,罗马帝国还存在时,受到埃及的影响,欧洲人也同样会用这种方法建房子,虽然能盖得起这样的房子的人不多,但石灰的危害他们还是懂的。   和之前一样,乔治很快记住了魏薇的话,表示保证能按照她的要求办好。   “那这事就交给你负责了。”魏薇道:“我看巴顿管家似乎也有意制作粪肥,如果你做得好,回头我会把你推荐给他。”   乔治更加激动了:“好的小姐,我会做好的!”   被推荐给管家,那不就是说,他有可能直接为伯爵大人服务吗,这对一个混的一般的管事来说,可是一项殊荣。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学习成为一个封建奴隶主?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第24章   乔治的办事能力确实不错,之后魏薇没有去盯着那边的事,但根据去帮忙记账付钱的男仆们回来说起,她知道那边的进度非常不错。   从第一个把收集到的粪便送到魏薇的田里去然后领到了说好的钱的人开始,其他农奴就变得积极起来了,他们都知道魏薇要的份量有限去晚了说不定就不要了,所以大家都很怕自己晚了。   好在在乔治这边收的差不多的时候,又有消息从城堡里传来,说伯爵大人也要他们收集这些污物,而且给的价钱和魏薇给的一样,并且不限量后,大家就不那么急了,只不过各家的小孩子都被赶出去收集了,而养着家畜的人家更是把那些猪圈羊圈牛棚什么的打扫的干干净净,所有清理出来的秽物则全都堆积在一起,等着伯爵大人那边开口他们就送过去。   城堡这边也没让他们等太久,虽然费利克斯一直没回来,但他的命令通过书信传了回来,让管家找几个管事负责这事。   乔治果然因为帮魏薇做好了这事而被管家点了名,甚至都没有让魏薇开口,他就成了这事的主要负责人,虽然每天面对着众多的污秽物,他也干劲十足。   而在整个领地都围着粪肥忙得风风火火的时候,魏薇这边得到男仆沃德的汇报,表示第一批火粪烧好了。   魏薇去看了看,发现确实如此,烧出来的火粪是黑灰色的,有些甚至是暗红色的,后者比前者要好,但两种都是合格的。   魏薇地里的小麦大部分还没有发芽,这时候把火粪撒在麦种两边的沟里可以给发芽生根的小麦提供肥力。   第一批火粪被送到了魏薇的地里,农奴们对要在地里撒火粪这事倒是没什么抵触,实际上他们也是会使用草木灰的,不管是当肥料还是止血。   火粪的效果要等出苗后才能看到,魏薇让沃德继续安排奴隶烧火粪,奴隶们已经有了经验,再烧的时候基本没出什么差错。   而魏薇种在花园里的玉米和红薯陆陆续续的也开始发芽了。   按理说现在这样的天气,红薯发芽至少也要十天半个月,但魏薇种的红薯系统保证过是可以快速发芽的,所以种下后的第三天就和玉米一起开始出芽了。   魏薇花时间数了一遍,两种作物只有不到十个左右的种子没有发芽,出芽率超过百分之九十九,完全符合系统对她的保证。   【这一批的种子发芽率都接近百分百,但它们培育出来的出芽率会降低,不过不会低于百分之八十五。】   【当然,如果你不仔细挑选留种的话,低于这个标准就不是我的责任了。】   魏薇表示理解,虽然系统说这些种子不会退化,但如果选择了本就长的不好的植株的种子留种的话,该减产还是会减产,该退化也真的会退化。   “薇薇小姐!”   正当魏薇欣喜的看着地上星星落落的绿色时,潘妮一路小跑了过来。   “什么事,潘妮?”   “小姐,您之前不是说要养猫吗,刚刚有个农夫送来了几只。”   魏薇到城堡的第一晚就被老鼠吓了一跳,至今也没习惯那些黑暗中神出鬼没的生物,当时她就兴起了养猫的冲动,只是潘妮之前说见过的那些野猫并没有找到,听附近的农夫说,似乎是被母猫抛弃后饿死了,所以这个想法自然只能暂时作罢。   现在听说有人送猫来了,魏薇当然要去看看。   农夫送来的是两只猫都差不多是两个月大的样子,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找到的,毛茸茸的非常可爱,魏薇仔细观察了下,觉得它们看起来很像自己好友家里养的那只英国短毛猫,很可能就是这个品种的祖先。   两只小猫都是纯黑金眼的,可以说在欧洲,这绝对是所有猫中最不讨人喜欢的颜色了。   放到差不多两百年以后,十五世纪时黑毛可是女巫的标准配备。   但现在,被放在篮子里弱小无助又可爱的它们让魏薇爱心泛滥,恨不得现在就抱过来撸一把。   但是不行,魏薇的理智阻止了她这么做,从野外带回来的小猫身上不仅会有跳蚤还可能有寄生虫。   魏薇给了正忐忑得等着她的反应的农夫两个大铜币当做买猫的钱,后者高高兴兴的拿着钱离开了。   魏薇很想给两只小猫洗个澡清理一下,但她从沉迷铲屎的好友那儿听说过,即使是两个月大的猫也是很脆弱的,洗了澡很容易生病,而在这个没有吹风机给猫烘干,天气又不够温暖的年代给这么点大的猫洗澡,那几乎是百分百要出事的。   所以她只好让琴帮忙到自己的房间里拿了一把很像篦子的密齿梳子,给两只小猫梳毛。   琴和潘妮觉得这个工作应该她们来做,但魏薇认为这是自己要养的猫,既然有时间,那就该自己照顾。   在阳光温暖的花园里,在两位女仆的围观下,魏薇系好围裙,把一只小猫放到腿上,给它梳毛。   一开始小猫挣扎的厉害,但魏薇挠了挠它的下巴,这种和英短一样本性温和的猫就安静了下来,在她的腿上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细密的梳子穿过有些打结的猫毛事遇到了一点阻碍,她小心的用了点力,在不弄疼小猫的基础上顺利梳通了。   也带下来一只跳蚤。   被魏薇眼疾手快的隔着粗麻布捏死了。   再接再厉,魏薇把小猫从头到尾梳了好几遍,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确定所有的跳蚤都被清理了,才交给一边的潘妮,让她先抱着,然后去梳下一只。   魏薇梳毛的手法是练过的,练习经验来源于她好友的那只英短,不说特别熟练,但也让两只小猫很舒服,全程不吵不闹,乖的像是家养猫。   等处理完跳蚤问题,两只小猫也不像之前那样紧张了,即使是被放到了潘妮手里的那只都没有挣扎,而是任由她兴奋的撸猫。   梳完毛魏薇又用棉布沾水小心的给它们擦拭了泪腺和脸,最后把耳朵里的污垢也清理了。   本来她还想给它们剪指甲,但考虑到她养猫主要是为了抓老鼠,就作罢了。   收拾好的两只小猫看起来干净多了,连原本对它们没什么好感的琴都忍不住伸手摸了一把。   魏薇去厨房要了两个木盘子当做小猫以后的食盆,又要来了一些羊奶,倒在盘子里给两只小猫喝。   大概是饿久了,看到放在地上的两盘羊奶,在魏薇后退后,两只小猫就凑了过去舔食起来。   趁着它们喝奶的功夫,魏薇让琴去找了旧毛毯准备给它们做个猫窝。   琴离开了一会,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块纯羊毛的地毯。   魏薇看了一眼,没发现这地毯哪里旧了,疑惑地看向琴。   琴指了指:“管家给我的,说是这里脏了了,不能用了。”   魏薇这才在边角处看到了一块小的不能再小的污迹。   ……   好吧,幸好只是纯羊毛的普通地毯,而不是什么混了金丝和银丝的名贵地毯。   既然人家舍得,她就厚着脸收下了。   一整块地毯被她裁剪成了合适的大小,做出了四周高中间低的圆垫子,垫子里当然没有棉花可以填充,只能那晒干的麦秸秆填一下,好处是以后脏了可以直接把里面的秸秆取出来扔掉,换上新的。   猫窝是魏薇比照成年英短的体型做的,睡两只猫胖子刚刚好――她好友的那只英短就被养的像是只橘猫,圆滚滚的非常敦实。   顺带的,魏薇让琴帮忙用草绳捆在木板上做了个猫抓板,然后放到两只小猫面前教它们在上面磨爪子,等它们习惯使用猫抓板后,这两只小猫应该就不会祸害家具了。   不然哪天它们要是动了城堡里的珍贵物件,光是赔偿都能赔到她吐血。   还是看紧点吧。 第25章   两只小猫被安置在了魏薇的房间里,为了防止它们在房里行动的时候打破东西,魏薇让女仆们把易碎品都收了起来,虽然它们还没到能抓老鼠的年纪,但魏薇觉得房间里养着两只猫,不管大小,总是能让老鼠安分一点的。   而事实也是如此,在两只小猫入住之后,夜里老鼠的动静果然不见了,就是还不熟悉新环境的小家伙们刚开始总是在夜里喵喵叫,有点打人清梦,只能等它们慢慢熟悉新家。   不过有了猫的魏薇,其实也没多少时间撸猫。   她是真的很忙。   巴顿管家帮她找的园丁已经早好了,新来的两个园丁在花园的一角开辟了一大块花田,按照魏薇的指示开始种植她给的那些花木种子,而魏薇则在边上把小麦给种下去了。   本来她是想把那些麦种种到田里去的,但魏薇听说到了晚上,田地里可能会有野猪出没,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现代种一亩小麦至少也需要二三十斤的种子,而她手里那一小撮种子连一斤都没有,如果种在田里,等到了可以收获的时候,不说野猪,就是被飞鸟偷吃一粒麦子她都得心疼。   同样的,其他的作物她也怕被祸害了,所以思来想去,还是种在城堡花园里安全些。   反正这些种子收获以后魏薇会乖乖给费利克斯交税,双赢的事情想来费利克斯不会不同意的。   所以在家庭教师的工作开始之前,魏薇觉得自己更像是城堡里的一位园丁。   另外,管家不仅帮她找好了园丁,和园丁前后脚来的还有一名建筑师。   这位据说很有名气的老建筑师并不是萨丁森郡人,而是费利克斯让人去请来的,大概是在魏薇说要盖房子的时候,他就这么安排了。   根据巴顿管家的介绍,这位皮埃尔建筑师非常善于建造教堂,萨丁森郡内的教堂在上次翻修时就是由他负责的,一般情况下,普通的房子他是不会接手负责的,这次能请到他,还是费利克斯的面子。   魏薇去过城堡旁边的教堂,虽然她不信教,但欧洲人每个礼拜都会去教堂,她不去的话会显得格格不入,所幸就跟着一起行动了,反正对没有信仰的魏薇来说,进教堂并没有什么不适应的。   尤其是从系统那儿确切的知道,这个世界是确实没有神明存在的――有的话就不会被选为接待他们这些中奖者的地方了。   所以魏薇对所谓的上帝是真的没有任何感觉。   而教堂的马修神父是个很平易近人的长者,他是真正虔诚的信徒,却不会强迫别人如自己一般,即使看出魏薇的徒有其表,却也没有向她传教的意思。   说实话,这让魏薇很是松了了口气,因为后世的记载,她对中世纪的教会是真的没什么好感的。   话题扯远了,总之,就是魏薇对那栋教堂的建筑风格还是很欣赏的。   教堂和城堡不一样,城堡的窗户出于安全问题大部分都是狭小阴暗的,而教堂的窗户却很大,用彩色的玻璃拼制而成,在有阳光的时候绚烂而耀眼,内部给人的感觉都是一种高大通透的宏伟。   魏薇当然不可能建一栋教堂来居住,但是她想至少也要是现代洋房小别墅那样的才行。   不要以为这个时代造不出这样的房子,看看那些遗留到后世的城堡皇宫,就能知道那是可能的。   因为他们在古罗马时期,就会使用水泥了。   当然这种水泥并不是后世使用的配方,而是用火山灰和石灰的混合物加水制作的原始水泥,像萨丁森堡和教堂,甚至一些较为富有的平民的房子就都是用这种水泥作为粘合剂建造的。   只是因为工艺限制,没办法大量量产,并且价格昂贵才没有作为建筑材料大规模使用。   不过魏薇别的都缺就是不缺钱,所以给自己盖一栋小别墅完全支撑的起。   之前她还在发愁房子的问题,如今有了专业人士,自然是让专业的来了。   但魏薇还是提出了不少要求,比如房子可以不用太大,但两三百平是要有的,双层还是三层都可以,内部光线必须通透,窗户如果能用透明玻璃的就更好了。   然后房子外围要有安全性高的围墙,院子里要打井,还要挖用于储存的地窖。   最后的重点则是厕所。   在没有抽水马桶,甚至连下水管道也没有的时代,魏薇最终只能给了皮埃尔一张农村常见的那种独立旱厕的设计图,让他看看能不能盖出来。   老实说,皮埃尔当了那么多年建筑师,接到的要求各种稀奇古怪的都有,但也是第一次见到哪家贵族小姐会提这样的要求。   但他还是接过了设计图,仔细看了一下画的很清楚的设计图,表示可以做到。   至于细节的问题,等他看了地点,画好了设计图再讨论吧。   于是魏薇就亲自带他去看了自己准备用来盖房子的那块地。   这位老建筑师勘察了地形后,就回去画设计图了,魏薇也没要他定下时间,灵感这事急不来,魏薇想要以后住的安心,当然得更加仔细才行。   而在她等着设计图出炉的时候,花园里种的玉米和红薯也像是被打了生长激素一样,以一种远比魏薇理论知识里快的多的速度生长了起来。   远比魏薇想着这些玉米怎么也得种下十几二十天左右才能长到适合移栽的高度,但实际上它们在种下的第十天就已经长出了第四片叶子,到了可以移栽的标准高度。   而这个时候,也正是系统要离开的时候了。   在这段时间里,魏薇陆陆续续的又把其他存放在系统空间里的东西都拿回了城堡,管家和女仆们知道她是把从前藏起来的家当都带回来了,却太不清楚都有些什么,但谁也不会不知趣的去问这些,即使是帮她整理房间的女仆都会自觉避开那些魏薇找木匠定做的,上了锁的箱子。   而系统也已经搞定了魏薇的身份问题,它完成了自己的职责,本来是可以在魏薇拿光了所有东西后就离开的,却还是坚持到了她们约定的时间。   对此,魏薇除了对着小光点真心实意的说谢谢,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离别总是令人难过的,虽然相处不久,但魏薇还真的有点舍不得系统,不仅是因为它好用,也因为她觉得她们已经是朋友了。   她忍不住问即将离开的系统:“我以后还能再见到你吗?”   【当然,等你寿终正寝的那一天,我会来接你到地府的。】   系统的声音听起来很轻快,但魏薇还是察觉到了它隐藏着的那一丝呜咽。   真的是个非常人性化的系统了。   为了不然分别变得更加伤感,魏薇噗呲笑了起来:“那我等着你来接我的那天。”   【嗯,所以在那之前你要过的幸福快乐啊。】   “我会努力的。”   【那,再见了?】   “嗯,再见。”   小光点依依不舍的绕着魏薇飞了一圈,贴着她的额头亲吻了一下。   最后,叮得一下,消失不见了。   只留下红着眼睛的魏薇在原地惘然若失。   虽然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但真的分别了,依旧会难过。   “薇薇小姐,你怎么了?”   琴到花园里给喝不惯葡萄酒和啤酒的魏薇送刚刚放温的白开水,看到她的样子有些担心。   “没事,只是被风吹了眼睛,一会儿就好。”   说着一会儿就好的魏薇实际上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都没什么精神的样子,虽然她依旧每天在花园里忙碌,但谁都看得出她有些不高兴。   潘妮甚至偷偷问她是不是月事来了所以不舒服,需不需要她们准备东西。   魏薇被问的无奈摇头的同时,也忍不住好奇她们是怎么处理月事的。   然后潘妮告诉她,可以用布料缝制护垫,或者用布料缠着大小合适的树枝塞进去堵住。   魏薇捂嘴,抽了口气。   这听上去像是卫生棉条的操作方式,但想想要塞的是什么,实在让人怀疑会不会掉在里面拿不出来。   当然,潘妮也说这是结婚的女性才会用的方法,像她们这样的未婚女士,基本都是用护垫。   至于护垫里的填充物,有用烧过的炭灰的,也有用血苔的。   血苔是一种长在沼泽里的苔藓,晒干以后非常吸水,所以才被命名为血苔。   当然,已婚的妇人们更喜欢用血苔做卫生棉条用就是了。   “萨丁森郡有沼泽?”   琴告诉她:“有啊,丁格尔边上不是有个丁格尔湖吗,连着丁格尔湖就有一片沼泽,那边长了不少血苔,不过这种苔藓不仅长在沼泽里,有时候在森林和草地上也能看到,所以我们这里基本都用这个。” 第26章   在魏薇又学到了一些中世纪的常识后,她的心情也自然而然的好转了,不再因为离别而伤春悲秋,那不符合她的性格。   系统走了就走了,反正等她挂了它还会再来,既然不是永不能见,就聚散随缘吧。   相比起来,经过女仆提醒而想起来的每月都会来的那位亲戚才是更应该关心的大事。   不关心不行啊,虽然不知道她现在这个身体的月事是不是和以前同样的时间,但怎么都会来,不积极准备起来,要是哪天突然到访可怎么办?   所以魏薇自然要了解这个时代的女性是怎么解决亲戚造访问题的。   两个女仆告诉她的那种血苔,她们那儿就有,基本上到了年纪的女孩都会准备这个,买不起的就自己去采摘晾晒,这种长在沼泽的苔藓不要太多。   魏薇让她们去拿了一些来。   等琴把血苔拿来,虽然是已经变黄晒干的样子,但魏薇的脑子里还是立刻浮现出关于它的资料。   她们口中的血苔真名是水苔,也叫泥炭藓,是一种非常常见却功用很大的苔藓。   这种苔藓本身有消炎止血、防腐杀菌的功效,同时又有着可吸蓄为其自身重量的20~25倍水份的超强吸水力,所以在一战前常被用来代替棉花制作医药辅料。   而在东方,泥炭藓也叫海花草,是一种中药,有清热明目和止痒的功效,可用于目生云翳,皮肤病,虫叮咬瘙痒。   所以把它晒干消毒代替卫生棉,确实比草木灰之类的替代品要干净卫生的多,而且非常经济实惠。   不过在看到这种苔藓后后,魏薇想到的是它的其他用途。   在现代,泥炭藓多被用于种植兰草多肉等植物的介质,就连在运送活水植物的时候,也喜欢用它作为包装材料。   更重要的是,泥炭苔死亡后经过压缩後能形成的有机物泥炭,采收干燥后可用作燃料,而将泥炭与土壤混合可以增加土壤的湿度、孔隙度和酸度,并减少腐蚀,也就是富含养分的泥炭土。   别的不说,泥炭土用来养花可是非常好的肥料。   而既然养花可以,养农作物自然也是可以的。   魏薇在用羊皮纸裁剪成的简陋笔记本里记上了一笔,准备等空闲了去丁格尔看看。   大概是身有所感,在和女仆们聊到生理期的话题的隔天,魏薇隐隐约约的就感觉到自己的大姨妈要来了。   然后又隔了一天,果然就来了。   新型的护垫用起来虽然没有现代生产的卫生巾那么好用,但好歹比草木灰要感觉更加卫生方便,注意一些也不会出现侧漏之类的尴尬事情――实际上魏薇很怀疑这个时期的女人们喜欢穿鲜艳尤其是红色的衣服就是为了在这个时候避免一些尴尬场面。   幸运的是她的新身体很健康,完全没有痛经的毛病,比她以前可舒服多了,所以魏薇自己觉得完全不会影响日常活动,但女仆们却很担心她的身体情况,觉得娇娇弱弱的主人在这个时候应该好好休息,最终魏薇不得不乖乖呆在房间里休息了两天。   不出去就不出去叭,她可以在卧室里看书写计划书顺便在撸撸猫,一样忙得有滋有味。   等差不多要送走大姨妈,被允许自由活动了,魏薇就又投身到了种植大业里。   在她把玉米苗移栽完毕,并且尝试在小麦地里套种苜蓿,玉米地里套种大豆时,再观察一下红薯苗长得够不够好,是不是可以进行栽插的时候,在外面飘了大半个月的费利克斯终于要回来了。   和前一次他独自赶回来呆了一天就又走了不同,这次他是带着大部队一起回来,并且短时间内不会再出去了。   接到这个消息后,整个萨丁森堡都因为主人的即将回归而热闹起来。   为了迎接费利克斯和其他人的归来,城堡里免不了要举行盛大的晚宴,所有仆人都在忙着做准备,连魏薇都免不了到厨房帮忙。   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从来没有掩饰烹饪方法的魏薇基本上已经可以只需要告诉厨师怎么做就可以等着美食出炉了,虽然说她并不排斥下厨,但天天做这些也是很烦的。   厨房里从大厨鲍勃到打下手的仆从,很乐意为魏薇做事,他们从她那儿学到了不少烹饪技巧和前所未见的菜谱,如果这些仆从以后需要更换工作,凭着这段时间的学习,他们甚至可以成为某位贵族家的厨师。   不过最让魏薇欣慰的是,现在厨房里的人都有了一定的卫生意识,在碰触食材前,都习惯先把手洗干净,身上的围裙也是时常换洗,头发更是被要求收拾的妥妥当当,绝对不会污染任何一道餐点。   这次魏薇的工作是帮助大厨鲍勃拟定宴会的菜单。   因为费利克斯确定回来的日期正好是斋戒日――实际上除了某些重要节日外,每个星期的周五周六也都是斋戒日――所以当天的晚宴是不能准备肉食的。   但贵族爱好享受的心不是宗教的信条可以剥夺的,让他们每年的大半时间都不吃肉,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所有人,包括神职人员自己,都不约而同的默认了鱼类属于素食,是可以在斋戒日吃的。   而他们认定的“鱼类”范围也非常广,除了鱼虾蟹这些真正的水产品,水鸟和河狸这些生活在水边的鸟类和动物同样也算“鱼类”。   所以鲍勃给魏薇看的菜单里,就有烤水鸟和烤河狸这些在魏薇看来非常一言难尽的菜名。   大叔,禽流感了解下,保护动物了解下?   好吧,这个时候还没有什么保护动物。   虽然菜单看起来非常一言难尽,但魏薇最终也没把这些菜名划掉,她自己是不会去吃这些,可其他人却是喜欢的,她不能用自己的标准去约束别人,他们只会觉得无法理解。   费利克斯带队回来的这天,艳阳高照,气温明显比魏薇刚来的时候回升了不少,魏薇穿了一条稍后一些的裙子,就不需要再在外面穿一件斗篷保暖了。   所有人都等在了城门口,远远的,就看到一身盔甲的骑士领着队伍一马当先奔了过来。   高大的黑马在踏上护城河的桥后放慢速度,走到人群前,马上的人一跃而下,摘下头盔,露出脸来。   “欢迎回来,伯爵大人。”   有段时间没见的费利克斯看起来有点不修边幅,脸上的胡渣子都冒出来一节没有清理,但好在没有过重的体味。   他先是看了站在多洛莉丝身边的魏薇好一会儿,目光热切的差点让魏薇以为对方会冲上来给自己一个拥抱或其他什么的,然后才转向其他人打了招呼。   费利克斯被大家簇拥着走进城堡,这让魏薇松了口气,她刚刚真的有点被对方的眼神吓到。   甚至,有那么一点点脸红心跳。   作为一个在校园时代就一直是校花的女孩,从小到大,魏薇的追求者不计其数,其中不乏很多其他人眼中的男神级人物,但不知道是因为她父母的影响,还是本身性格的原因,魏薇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人动心过。   她也会和其他人一起对男人评头论足,说哪个人长得很帅,某个人气质很好,看起来适合很交往。   但口头讨论和实际行动是不一样的,觉得适合交往并不代表就是喜欢对方,也不代表她就会去尝试恋爱。   她在这方面一向理智的可怕。   恋爱的事情对她来说从来都是可有可无。   但是费利克斯似乎又稍微有些不太一样。   不是没人用这么热切的眼神看过她,但魏薇能清楚明白的感受到,其他人和费利克斯看她的目光是有本质性的不同。   区别在哪里呢?   魏薇独自冥思苦想了半天没想明白,直到在餐桌上再次看到费利克斯看她的眼神,才终于明白到底是哪里不同。   要说的话,以前的追求者们,大多数看她的目光是比较含蓄的,但也不乏赤裸裸的欲望,因为那个时候的她是明艳的,难免会有一些人只看外表觉得她很开放,即使没有这种想法的人,他们看她的目光也难免混杂一些让她不太舒服的东西。   魏薇看得很明白,那些追求者嘴里说着多喜欢她,但实际上这份喜欢并没有多深切,他们只是想找一个女朋友,而不是未来伴侣,如果魏薇真的答应交往,最终大概也难逃“毕业即分手”的定律――他们完全没有和她共度余生的打算。   不过也是,即使是出了校门几年的人都会觉得自己离结婚还很遥远,在校生就更不会考虑这个了。   而费利克斯就不太一样了,他的目光确实不含太过色情的内容,更多的是纯粹的欣赏,但魏薇认为这是因为她的外表的改变带来的区别。   可更大的区别是,费利克斯无时无刻不在散发出一种“只要你点头,我们立刻结婚”的信号。   他固然不能免俗的会因为她的外表而倾倒,但和别人不同的是,他是把魏薇当做未来的妻子在追求的。   这点从上次他们的谈话里,魏薇就有所窥视了。   而现在,这种感觉好像更加严重了。   “亲爱的薇薇,今天的晚宴真的是我品尝过的除了你亲自动手准备的那一餐外,最美味的了,非常感谢你愿意为我们准备它。”   ――就像现在。   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之前还是称呼她小姐,现在就直接变成了名字,而他的话也像是在对为自己准备晚餐的妻子说的,让魏薇感觉头秃。   虽然她好像并不怎么排斥这种变化,但这么莫名其妙的亲近语气到底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脑补)):听说亲爱的薇薇为我做了很多,超级高兴(〃''〃)   魏薇:?? 第27章   实际上费利克斯这种莫名其妙又突如其来的转变,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巴顿管家。   巴顿管家是威廉姆斯家族的忠实仆从,从他的爷爷那一辈起,他们家就一直为威廉姆斯家族服务,如果不是巴顿管家和南茜夫人没有孩子,他一定也会让自己的儿子继承这个职务。   不过现在也没差,虽然没有儿子,但巴顿准备培养沃德这个子侄接班,不然他也不会特意让沃德去给魏薇帮忙了。   身为管家,巴顿需要定时给费利克斯汇报城堡的事务,所以他们一直有书信往来。   在上次听到管事乔治带来的消息后,管家就以为费利克斯已经同魏薇表明了自己的心思,并且很可能已经确定了情侣关系,所以在费利克斯不在的时候,他才会那么配合魏薇那些看起来有些奇怪的举动。   他完全把魏薇当成未来的女主人了。   而因为这个误会,巴顿管家在给费利克斯写信的时候,难免会带入一些自己的私人观点(脑补),觉得魏薇做的那些事情都是因为他们的伯爵大人,同伯爵大人一样,她一定也是喜欢伯爵大人的。   但因为伯爵大人并没有直接说过这件事,体贴的管家也没有直接说这点,而是用一种比较委婉的词句告诉费利克斯,魏薇做的那些事情都是为了他好。   然后我们有些傻,哦,是有些耿直的费利克斯就错以为是魏薇对巴顿管家说了什么,才会让他在信里面写这个。   所以,被巴顿管家带歪了的费利克斯再次见到魏薇的时候,自然就比之前更加热情了。   他甚至都已经开始思考,什么时候告(求)白(婚),才不会唐突佳人,这种关乎未来的严肃的问题了!   好在因为费利克斯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在不确定怎么样做才够烂漫的情况下迟迟没有行动,不然一上来就告白求婚,魏薇绝对能被他吓得直接离开城堡。   不过比以往更加热情的表现也还是让魏薇有点不太能适应就是了。   晚宴是为回归的队伍准备的,这不是贵族之间举办的那种交际晚宴,参加的人大部分都是骑士,除了吃就是喝,喝多了的男人们总是又吵又闹,这样的气氛并不适合两个未婚的小姐,所以在填饱肚子后,她们就一起退席去休息了。   多洛莉丝的房间在城堡的三楼,魏薇住在五楼,所以在三楼的楼梯处,她们就分开了。   “多洛莉丝。”   魏薇突然想起来她现在有时间可以履行教师的职责了,而这件事她似乎还没有告诉自己未来的学生。   “什么事?薇薇姐姐?”金发的小姑娘比半个月前胖了一些,和最开始的懦弱相比,她在魏薇面前要开朗了许多,但面对其他陌生人时还是一路既往。   “你的课程表能跟我说说吗?我想了解一下。”   聪明的小姑娘显然听出了她的意思,很高兴道:“薇薇姐姐是要开始给我上课了吗?”   “嗯,最近时间比较空闲,可以给你上课了,另外我也想和你一起上上礼仪课。”   魏薇还记得费利克斯说她可以跟多洛莉丝一起学礼仪,免得以后在正式场合上出现尴尬的场面,现在她正好有空闲,跟着一起上上课还能看看这时候的家庭教师是怎么教人的。   小姑娘雀跃道:“礼仪课在后天,明天是舞蹈课,薇薇姐姐要来看看吗?”   “舞蹈?社交类的舞蹈吗?”   “是的。”   魏薇沉吟一下,交际舞她倒是学过,但这个时候应该还没有交际舞吧?   “我去的话,你的老师会不会不高兴?”   魏薇见过多洛莉丝的家庭教师,那是一位很严肃的女性,看起来可不怎么好相处。   费利克斯跟她的老师打招呼的时候多洛莉丝也在,所以她立刻回答道:“没关系,哥哥和贝茨夫人说过,我想她会欢迎你来上课的。”   “那么明天开始我和你一起上课,然后我们再来看看我该负责你哪一门的课程。”   上任威廉姆斯并不喜欢自己的女儿,自然不会对她花费过多的心思,多洛莉丝十岁的时候他才想起来要给她安排一位家庭教师,多洛莉丝跟着她学习礼仪舞蹈音乐读书刺绣等一系列这个时代的淑女该会的课程。   不过这位贝茨夫人并不是什么才华出众的老师,她教导多洛莉丝的方式很刻板,甚至称得上严苛。   就有点像是宫斗剧里那些负责教导秀女们的嬷嬷姑姑,她们不会对学生动粗,但是只要觉得你的举止不合意,就会一直要求你重新来。   可以说,多洛莉丝的性格养成和她也有很大的关系。   魏薇跟着多洛莉丝去上课,贝茨夫人果然没有任何意见,她对她的态度甚至称得上友好。   如魏薇所想,这时候的社交舞蹈和后来的交际舞确实不是同一种,甚至也不止一种,只会跳交际舞的魏薇确实需要好好学一学。   好在她的新身体不管是记忆还是柔韧性都很好,一支舞练习上几遍基本就能记住,剩下的就是熟悉并掌握它。   “你学的可真快,贝茨夫人看起来很喜欢你这个新学生。”中间休息的时候,多洛莉丝忍不住羡慕道,接着又有些低落:“如果我能和你一样就好了。”   她上了两年的舞蹈课,舞姿却只被认为中规中矩,有时候一紧张还会忘记步法,偏偏她又很容易糟糕了,这实在是太糟糕了。   “我只是有些基础,所以才学的比较快。”   魏薇没说谎,她确实是有舞蹈基础的,当然不是指交际舞,那是读书的时候学校要求学的,她说的经验是指的古典舞。   魏薇很小的时候就被母亲带着报了很多兴趣班,什么舞蹈乐器唱歌之类的她没少尝试,哪怕自己不乐意,大人们也会逼着学。   后来父母离婚又再婚,她被丢给了外公外婆照顾,没人逼着学这些了,魏薇停掉了大部分的兴趣班,却留下了舞蹈和竖琴,竖琴后来改成练箜篌了,可古典舞却是一直坚持了下来。   倒也不是为了其他什么,只是女孩子都爱美,跳舞可以保持身材,还能增加气质,她这种爱美人士,自然是要一直保持下来。   多洛莉丝却被她的话引开了注意力:“你的国家的舞蹈是怎么样的呢?也和我现在学的一样难吗?”   “大概要难的多。”魏薇摊摊手:“我们国家可不会举办你们这样的舞会,陌生男女是不能有肢体接触的,更别提一起跳舞了。”   “那可太好了。”多洛莉丝托着下巴一脸羡慕:“我一点也不想和其他人跳舞,我害怕。”   “没关系,不想跳就不跳。”魏薇看了看远处的贝茨夫人,确定她没有看这边,悄悄和多洛莉丝道:“等你到了需要出席舞会的年纪,你可以让你哥哥跟你跳第一支舞,然后找个地方藏起来就好。”   多洛莉丝瞪大了眼睛,一副“还可以这样吗”的震惊表情。   魏薇点头:“当然可以。”   以前学校办什么交际舞会,她开始从头苟到尾,苟不住了就拉好友凑数,谁能管她。   多洛莉丝见她很有经验的样子,立刻求教道:“那要是有人过来邀请该怎么办?”   虽然多洛莉丝还没到进入社交圈的年纪,但她不是没有参加过舞会,威廉姆斯家族可是萨丁森郡的主人,每年盛大的节日和伯爵以及继承人的生日都要举办宴会,以前她年纪小可以不用下场跳舞,甚至因为不受重视,即使躲在房间里也没人管,却也是见过其他贵族小姐被邀请的样子。   “拒绝掉不就好了。”魏薇道:“说不出话就用扇子,你的扇语学的怎么样?”   多洛莉丝疑惑道:“扇语?那是什么?”   魏薇一顿,和多洛莉丝谈话让她想起来不少以前的事情,一时间倒是忘记这是在十三世纪了,华夏都是十五世纪明朝时期才有的,而欧洲好像是在十六世纪中期才有折扇的,在那之前,自然不会有什么扇语。   “没什么,就是一种用扇子表达意思的方式。”魏薇准备岔开这个话题。   “是不用开口就能拒绝别人的方式吗?”多洛莉丝眼睛发亮:“那你可以教我吗?”   “大概不行。”看着小姑娘暗下去的眼睛,魏薇也很无奈:“既然你们这边没有扇语,就算我教了你,其他人也看不懂啊,而且我会的也不多。”   她就只会几个动作的含义而已,能教她什么呢。   但显然多洛莉丝把这件事放在了心里,接下来的舞蹈课上,只要魏薇转头,就会看到那双和费利克斯一模一样的蓝眼睛恳切的看着她。   比欣赏男色更爱欣赏女色的魏薇还能怎么办,当然是答应了。   就当是哄小姑娘开心了。 第28章   魏薇手里没有扇子,所以她只能先去找木匠定做两把扇骨才能陪小姑娘玩这种扇子游戏,而在做好之前,当然是继续好好上课。   魏薇跟着多洛莉丝上了几节贝茨夫人的课,发现就如她一开始知道的那样,贝茨夫人的教学水平确实不算高明,本身的才华也只能说是普通,但她很负责,虽然看起来严苛却也只是看起来,对多洛莉丝的态度其实还算不错,不体罚也不会打骂这个学生,所以在她的教导下,多洛莉丝学到的东西虽然不出彩,但基础扎实。   在文学方面,多洛莉丝只到普通会读会写的程度,她还不怎么喜欢看书,知识面很窄,算数也只会普通的加减乘除,并且数字超过四位数就很容易计算出错。   而在其他课业上,则只能算是中规中矩。   这就难怪费利克斯会担心多洛莉丝的课业问题了。   跟了几天,魏薇确定了自己以后要上的课――刺绣和算数。   多洛莉丝学的乐器正好也是竖琴,原本魏薇可以教她这个,但小姑娘在音乐方面确实没有天赋,她本身也并不喜欢这个,教不教其实都无所谓。   相反,多洛莉丝很喜欢刺绣,但贝茨夫人裁剪缝纫倒是还行,可刺绣的水平确实一般,能教多洛莉丝的并不多。   甚至小姑娘学了两年,刺绣的水平都快比她的老师好了。   而魏薇在这方面是真的很拿得出手,她可以教多洛莉丝的绝对比她想象的还要多。   至于算数,虽然魏薇数学的成绩一直很一般――天知道她在毕业的时候就把这些知识全都还给老师了――但教多洛莉丝背一背乘法表,学一学竖式还是可以的。   确定课程后,魏薇找贝茨夫人商量时间安排的时候还有点担心她会不高兴,但贝茨夫人并没有。   因为伯爵大人早就同贝茨夫人说过,不管她上哪些课程,以前的工资都是不变的,所以魏薇接手的越多,反而能让她变得轻松一点。   魏薇给多洛莉丝上的第一节课就是刺绣。   和东方不同,因为丝线的珍贵和稀缺,西方在刺绣的时候更普遍的使用亚麻线、棉线和毛线,而喜好奢侈的贵族们还会在刺绣时大量使用真金白银制作的金丝银丝,另外珍珠宝石甚至磨细的贝壳也是常见的绣花材料。   像多洛莉丝送给魏薇的手帕,上面的花和小鸟就是用金丝搭配彩色的亚麻线绣出来的,虽然使用的绣法在魏薇看来单调没有变化,但胜在针脚密实,还透着一股灵气。   不过相比四大绣的精致和栩栩如生,多洛莉丝学习的刺绣针法只能说是粗糙而抽象的,完全不符合东方人对刺绣的审美。   在这个时候,他们甚至连十字绣这种十四世纪才从华夏经由土耳其传到意大利的绣法都没有见过。   “我们今天来练习苏绣的针法吧。”   因为游戏的关系,魏薇现在是个缝纫大师,她自己私下尝试过,华夏的四大绣她都会,但大概是因为游戏里门派所属地靠近江南的关系,魏薇最擅长的是苏绣。   所以她打算教多洛莉丝的也是苏绣。   实际上,苏绣学习的第一节课应该是劈线。   所谓劈线就是把一根绣线劈成若干根来使用。   苏绣的绣线一根有两绒(十六丝),劈的越细绣出来的图案越精致,在常人看来一根绣线已经很细了,像初学者一般用一绒(八丝)练习,但真正善于此道的大师甚至能把只有十六丝的绣线劈成七八十股来刺绣。   魏薇没试过自己能不能做到这点,但她直觉是可以的。   可因为材料限制,在没有丝线的情况下,她是没办法教多洛莉丝劈线的,所以直接从针法开始。   苏绣的针法多达四五十种,但常用的针法在十三种左右,而这些基础针法其实是很简单的,难的是把它们组合起来绣出一幅好的作品。   魏薇提前在两张麻布上画上了石头小花叶子蝴蝶等图案,每一个图案都代表一种不同针法。   她先在自己的那块上给多洛莉丝示范一遍,再让多洛莉丝练习,第一天的课程就是让她熟悉一下所有的常用针法,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得练习这些针法。   这是一种枯燥的学习,但多洛莉丝却非常喜欢。   她本来就是个文静又喜欢绣花的小姑娘,而她之所以会爱上绣花,就是因为小时候见过的母亲遗物里一块来自东方的刺绣台屏摆件。   虽然只见过一次,但多洛莉丝深深被那种精致又华丽的绣图震撼了,自此念念不忘。   可惜那是来自东方的艺术品,整个欧洲都没人会。   而现在有机会从魏薇这里学到这种绣法,多洛莉丝非常珍惜这个机会。   看着小姑娘拿着针,认真绣花的模样,魏薇笑了笑,也拿起了针线动起手来。   和多洛莉丝的练手不一样,魏薇绣的是扇面。   萨丁森郡的木匠只能做家具,做扇子最多能按照她的要求作出扇骨,还是不带花纹和镂雕的普通扇骨,所以扇面得她另外想办法。   纸张是不要想了,虽然造纸术在十二世纪就传入了欧洲,但各国的普及时间都在十四世纪之后,现如今大家主要还是用的羊皮纸,魏薇暂时想不到能从哪里找到合适的扇面纸。   既然不能用纸张,当然就要用布的了。   而带花纹的布料不是没有,但那些布料是她从裁缝那儿买来的,花纹都不太适合做扇面,她自己倒是有一堆不能穿的衣服,干脆就本着废物利用的想法选了一块,打算在上面绣点花样再裁定做成扇面。   扇子有一把是给小姑娘做的,所以在询问了她的喜好后,魏薇绣了枝头小鸟和蝶恋花,因为使用的绣线是彩色的棉线,最终绣出来的效果不如正统苏绣那么秀丽清雅,反而有种现代欧式刺绣的立体明快,并且依旧精致如艺术品。   证据就是在看到魏薇绣出的小鸟和花时,多洛莉丝的眼睛都移不开了,并且兴奋的脸色发红。   薇薇姐姐说了,等扇子做好了,这个就是她的了!   她怎么可以这么好!   用蓝色的大眼睛崇拜的看着魏薇绣花的小姑娘很快迎来了一个不太疼的爆栗。   觉得自己需要为人师表的魏薇板着脸看她:“专心练习。”   小姑娘捂着头顶,不好意思的朝她笑了笑,低头继续练习,就是时不时的还是会把目光瞟向魏薇那边。   魏薇给多洛莉丝上课的时间是一节课一小时,并且每周只上四节课,一节刺绣一节算数,这个安排是和贝茨夫人讨论过后定下的,多洛莉丝要上的课程不少,但贝茨夫人给多洛莉丝安排的也不过就是周一到周六每天两节课,周日没课,魏薇接手其中两天,她就能多两天休息了。   而因为费利克斯回来而变得越发忙碌的魏薇,绣扇面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在刺绣课上挤出来的,本身刺绣就是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练习的课程,她一边盯着多洛莉丝练习基础针法一边自己动手,她的速度本来就快,绣的又是简单的小图,等木匠那边送来了做好的扇骨,她的扇面也绣好了。   绣好的扇面按照扇骨的大小裁剪,用面粉熬制出的浆糊粘合,最后在扇面的边缘锁上一层花边,这扇子也就做好了。   当魏薇拿着做好的扇子,举止优雅的展开它,绣着蝶恋花的扇面斜遮着半张脸,只露出一双星辰般灿烂的美目,欲语还休的看着多洛莉丝时,不仅是小姑娘,陪在一边的女仆以及正好从小姑娘身后的大门口走进来的费利克斯,全都看呆了。   脑子里像是有什么突然炸开一样,年轻的伯爵大人完全忘记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大脑一片看白,只剩下眼前优雅矜贵的少女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睛,以及那句话。   “我喜欢你。”   伯爵大人的心跳骤然加速,快的像是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再也没有比它更烂漫的了。   费利克斯沉浸在少女突然冒出的告白中,飘飘然了一会儿,才突然意识到,对方并不是对他说的。   这个认知让他回过神来,脸上的表情更是直接一沉。   带着恼怒与急躁,他打断了房间内不知不觉中变得温情脉脉的气氛:“你们在干什么?!”   干什么?   正在给多洛莉丝讲解扇语并实际操作一遍的魏薇拿着扇子,从扇子后面用那双波光潋滟的黑眸疑惑的看向门口的男人。   “显而易见的,我们正在上课。”她顿了顿,询问道:“有什么事吗,伯爵大人?”   刚刚眼里只能看到魏薇一个人的费利克斯这才注意到现场并不只有他们两人,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不合时宜。   尤其是他在看到转过身来的妹妹手上也拿着一把扇子,正学习老师的举动优雅展开时,他就想到自己大概是误会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委屈):为什么她的喜欢不是对我说的!   魏薇:请停止脑补,谢谢。 第29章   意识到自己可能是想岔了,刚刚还一脸气愤的伯爵大人立刻变了脸,装模作样的咳嗽了一声,道歉道:“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上课了。”   魏薇笑而不语,只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费利克斯来找魏薇确实是有事,他是来邀请魏薇出去走一走的。   回来好些天了,他还没机会和魏薇单独相处呢。   当然,费利克斯没有直接把邀请说的这么直白,他给出的邀请理由是:“地里的小麦长出来了,管事汇报说用了火粪的小麦苗长得比没用过火粪的麦苗要好,薇薇你要去看看吗?”   自从费利克斯改口叫了第一声“薇薇”后,他就再也没叫过魏薇小姐了。   对此,魏薇并没有生气,非常平淡的接受了他的新称呼。   魏薇和薇薇的发音非常近似,外国人甚至不一定能分辨出不同,而从前认识魏薇的人都是这么叫她的,魏薇自己听得习惯了,对于费利克斯的改口也就不觉得有什么特殊。   另一方面“小姐”这个词在现代并非是完全的褒义,虽然他们说的并不是华语,但在语言无障碍的魏薇听来“小姐”这个称呼多少有些别扭。   但大概也就是她这样毫无反对意见的态度,才让其他人都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十分亲密。   费利克斯本人就是这么想的。   “是的我很想去看看。”对于费利克斯的邀请魏薇确实有些兴趣,但她还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   “不过可以稍等一下吗?我们的课还没有上完。”   多洛莉丝想说她这边不上课也无所谓,魏薇可以和费利克斯出去,但她看了眼自己的哥哥,到底没开口。   “当然可以。”费利克斯已经主动退到一边,示意她们可以继续:“介意我在边上看看吗?”   “你请便。”   魏薇点了点头,就把注意力重新放在了授课上。   她们这节课依旧是刺绣课,多洛莉丝依旧在练习基础针法,不过已经不是单一针法而是组合类的练习。   今天魏薇给她布置的作业是绣一只站在树枝上的翠鸟,可以配套练习好几种基础针法,而小鸟本来就是小姑娘很喜欢的刺绣图案,所以她的兴致很高。   但在看到魏薇手上即将完工的扇子后,她就有点心不在焉了。   等扇子一做好,多洛莉丝就迫不及待的拿着属于她的那一把,翻来覆去的看,爱不释手。   她也没忘记魏薇说过的扇语。   于是就有了之前费利克斯见到的那一幕。   原本魏薇是知道扇语的存在但只知道一两个动作所代表的意思,如果不是多洛莉丝感兴趣,为人师表的魏薇也不会特意去翻书学习一番。   她教给多洛莉丝的扇语都是以如何隐晦的表达好感和拒绝对方为主,费利克斯看到的那个“我喜欢你”就是其中最大胆的了,其它她觉得会带坏小姑娘的像“吻我”这样过于露骨的扇语,她一概没说。   即使如此,也让在一旁旁观的费利克斯大饱眼福,真真正正的欣赏了一番美人执扇的风情与娇媚。   别说他了,就是在场的多洛莉丝和她们的女仆都忍不住沉浸在魏薇的一颦一笑中,只不过女孩们想的是自己如果也拿着这样的扇子,是不是也能这么优雅好看。   反正,扇子也不是很难做的吧,哪怕没有绣花,她们也可以用带花纹的布料来做扇面啊,哪怕布料很贵,但那么一小块,她们还是买的起的。   魏薇并没有让费利克斯等太久,她给多洛莉丝讲完了扇语,就让她继续练习苏绣的针法,而自己则走向了费利克斯。   “伯爵大人,我们可以走了。”   本来还盯着魏薇发呆的费利克斯闻言,立刻站了起来,毫不吝啬的赞美道:“你拿扇子的样子真好看。”   魏薇嘴角含笑的接受了他的赞美。   魏薇本以为他们这次出去依旧会骑马,但费利克斯却让人准备了马车。   对此,费利克斯义正言辞的表示:“我的马正在换马蹄铁,今天只能坐马车了。”   魏薇还能怎么样,当然只能当不知道他的小心思喽。   马车是个较为狭小又封闭的场所,魏薇坐在一边,费利克斯坐在另一边,两边的距离甚至没有超过一米,而道路的颠簸甚至会让他们偶尔膝盖撞上膝盖。   而面对着费利克斯时不时发亮的眼睛,魏薇只想呵呵他一脸。   费利克斯是个热情的青年,这代表他很健谈,在魏薇表示对他在王都的经历很好奇后,这位目前正表现欲极为强烈的年轻伯爵开始滔滔不绝的说起他在王都的经历。   而魏薇一边从他的话里获知关于王都的讯息,一边也在打量着他。   因为今天的费利克斯,打扮的很……怎么说呢……花枝招展?   他很难得的穿了一件白色的袍子,长袍上有大片用金线绣出的花纹,腰带上装饰着宝石,这让他整个人都有点金光闪闪的。   魏薇还注意到他的头发一看就是刚刚洗过,身上没有任何的异味,马车里甚至能闻到一点像是用香料熏染过的味道,而香味的来源,似乎就是对面这位正在给她讲着王都趣闻的男人。   现在想想,似乎出了第一次见面时他一身汗臭味有点令魏薇招架不住,那之后,哪怕是在他一路舟车劳顿,巡查完领地回来,胡子拉碴的时候,身上都没有多少难闻的味道。   实际上因为知道费利克斯对魏薇的好感众人皆知,她的两位贴身女仆没少在她面前说费利克斯的好话,其中一点就是在知道魏薇很爱干净后,这位以前和其他人一样不怎么在意这方面的伯爵大人也开始每天洗澡了。   女仆们的好话到底是有些用处的,在知道费利克斯会天天洗澡以后,魏薇对他的容忍度就越发高了,不然要是换成以前的费利克斯,打死她她也不会跟他一起坐马车的,那不得被熏晕过去。   因为有伯爵特意吩咐,马车的速度堪称龟速,魏薇在听费利克斯说话的时候,也会从马车的百叶窗往外看一看,如今的道路比之前干净了许多,路边可以看到许多农奴家的孩子背着篓子捡拾牛羊粪便,远处浓烟滚滚,那是依旧在源源不断烧着的火粪。   烧火粪一开始是只有魏薇在烧的,后来她估摸着自己田里需要的量差不多够了就没再烧了,但接到费利克斯命令的管家还是紧跟着她的步伐,让沃德继续烧,说什么都要把整个庄园里属于伯爵的土地都撒上一遍。   而最先撒过火粪的田地里长出来的小麦苗确实看着就比那些没有撒过火粪的小麦苗长得好,这是所有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的。   管事们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就通知了城堡,费利克斯一边好奇火粪的效果,一边想借此机会邀请魏薇同行,也就有了今天的邀约。   马车跑的在慢也有到达目的地的时候。   马车一停,费利克斯率先下了马车,回身朝着魏薇伸出了手。   魏薇犹豫了下,还是把手放了上去,顺着力道下了马车。   他们停在了魏薇新买的土地上,这一片是最先撒了火粪的小麦田,隔壁是属于费利克斯的田地,后者田里的小麦更早播种,却比前者田里的晚出芽不说,长得也不如前者好,在旁边高了一大节又绿油油的麦苗的对比下,活像是一地营养不良的豆芽菜。   和魏薇早有预料不同,费利克斯虽然一开始收到了消息,却没有真的见过,如今见到两边麦苗的差距,才是真的惊讶了。   他并不是不只民事的贵族,相反,因为被父亲送出去跟着前任首席骑士学习,他很小的时候就要跟着自己的骑士师父到处奔波,也见过他管理自己的领地,对于田地产出是很清楚的。   所以在看到魏薇地里的小麦苗后,他很快就判断出,只要不出什么意外,魏薇的麦田产出绝对不会差到哪儿去。   “你的国家真的是个非常神奇的过度。”费利克斯忍不住赞叹道:“她不仅孕育出你这样优雅美丽的小姐,还有这样能够增加田地产出的办法,我想在你的国度,冬天一定不会饿死人吧。”   这是一个沉重的问题。   魏薇怔了怔,才摇头:“并不是如此,华夏的土地非常辽阔,她的人口也多到你无法想象,而且很多地方都不适合种植,我们需要用有限的土地去养更多的人,如果再遇上天灾人祸,伤亡依旧避免不了。”   更何况在是在古代,华夏人民受到的压迫并不比欧洲的普通人少多少。   如果可以的话,魏薇很想用自己的那些种子帮一帮自己的老祖宗们,但她距离那边实在太过遥远,再有心也无能为力,只能寄希望于以后有机会和那边联系上了。   费利克斯发现自己的夸奖似乎让魏薇怀念起了自己的国家,他明智的打消了原本想听她讲一讲东方那个神秘而又强大的国家的想法,另外找了个话题,把魏薇的注意力转移过去。 第30章   使用过火粪肥的土地效果太过显著,伯爵大人的庄园内开始刮起了一场烧火粪的风气。   野草秸秆树枝这些东西都是随处可以搜集到的,尤其在周边的森林里,遍地都是常年堆积的枯叶枯枝,随便收集一下烧火粪的材料就有了。   而且普通农奴租的地不多,烧一堆火粪也就够用了,用到的材料也不算多,他们本来就需要给领主缴柴火税,所以现在他们收集材料烧火粪也不需要额外缴税。   这么一想,好像还是他们赚了。   于是农奴们就越发积极的收集材料烧火粪,于是整个庄园里到处都能看到浓烟滚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火烧森林了。   各处的管事一看这样不行,就和费利克斯提议禁止农奴们烧火粪,免得他们哪天真的把周围的树林草地给烧了。   最终费利克斯没有下令禁止,但他要求农奴们不许私下烧火粪,只能到规定地点烧,并且农奴们烧的火粪份量不能超过土地使用的分量,如果多了,他就要额外收税了。   后面这一条是因为费利克斯发现有些农奴会把烧好的火粪拿出去卖给庄园外的人,这点令他非常不高兴。   说到底费利克斯还是一个封建制度下的贵族,他允许农奴们自己烧火粪是因为他们的田地产出有一部分是自己的,田地丰收受益的是他,所以他允许他们这么做。   但用属于他的东西去填农奴的口袋,这是他不能接受的。   伯爵大人的命令一下,再没人敢在私底下搞这样的小动作了,他们听从费利克斯的命令顺从的到规定的地方烧火粪,并且不会烧超过要求的份量,这样一来,萨丁森堡附近总算不再是到处弥漫着一股烟火味了。   而魏薇只是在事后听城堡里的仆人讨论过费利克斯的命令,对于他要求集中烧制火粪这点魏薇是同意的,实际上如果不是找不到更合适的肥料,她甚至不会提出烧火粪这种制作肥料的方法,污染太大了。   而不许买卖这点魏薇也不置可否,烧火粪说难不难,多尝试几次总会成功,技术含量其实不高,只要让其他人知道这种办法,庄园内的农奴根本不可能用火粪赚钱。   她觉得费利克斯应该也明白这点,却依旧下令禁止恐怕也有维护自身威严的意思在。   而维护自身威严的费利克斯隔天就跑来求魏薇帮忙了。   这位年轻的伯爵大人,武力出众,曾经是王都竞技场里最炙手可热的新人骑士,人人都说他有成为下一任首席骑士的潜力,是连国王都非常欣赏的杰出人才。   但这样一位杰出人才,也是有着明显的短板的。   他非常不擅长处理和数字有关的工作。   就长兄艾瑞克接受的继承人教育不一样,费利克斯是作为一个骑士被养育大的,是典型的学渣人士。   费利克斯的文学教育停留在能读写常用词汇的程度,稍微冷僻一些的词句都能让他茫然,而在算术方面,他和多洛莉丝的程度基本差不多。   哦,现在是比自己的妹妹还差了。   毕竟在多洛莉丝接受了魏薇的教育后,背熟了九九乘法表,学会使用竖式的她基本不会在加减乘除上出现重大错误了,而费利克斯,他则处于多洛莉丝之前的情况,乘除法都不太会用。   这是一个放在现代小学都毕不了业的学渣,算账对他来说就比在竞技场连胜一百场都难。   思来想去,费利克斯只能想到拜托魏薇帮忙了。   这事交给其他人他不放心,如果是魏薇的话,他们还能多一点相处的时间培养一下感情。   说不定哪天魏薇就被他打动同意他的求婚了呢。   理想是美好的,但现实却是骨感的。   魏薇倒是没有不同意帮忙,看在费利克斯帮了她那么多的份上,她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但费利克斯预想的魏薇和他一起单独呆在书房里一个处理公务一个在旁边算账,时不时两个人可以停下来聊聊天说说笑的美好画面并没有出现,他们并不是两人独处。   魏薇和贝茨夫人调换了授课时间,把多洛莉丝也带来了。   “多洛莉丝最近的算术课学的很不错,我想趁着这次机会教她算账。”   顺便让小姑娘和哥哥培养一下感情。   她都这么说了,费利克斯还能说什么,只能默认了这个安排。   多洛莉丝的性格在魏薇面前时稍有缓解,但面的费利克斯的时候依旧如故,好在相比其他的陌生人,小姑娘相对要不害怕自己这个以前不怎么见面的哥哥一些。   当然,说话还是不敢说话的。   魏薇带多洛莉丝一起来算账也是真的就让她负责某一部分的,多洛莉丝算的那些最后她都要重新审核确定正确性,她最主要的是要让多洛莉丝学会看账。   费利克斯不是说城堡缺个女主人吗,相比她这个不相干的外来者,让伯爵的妹妹来管理城堡不是更名正言顺吗。   打着这样的小心思,魏薇教起多洛莉丝来无比耐心,甚至在发现费利克斯拿来的账本非常的杂乱后,还特意带着多洛莉丝整理分类,再列了表格重新抄写记录。   由她制作的表格简单明了,所有数字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哪里有错误一目了然,费利克斯在看到她新制作的表格后,都觉得算账好像也不是那么难的事情了。   尤其在魏薇不到一个下午就找到好几处漏洞,帮费利克斯查到有人作假后,费利克斯看她的目光都像是在看女神了。   还是那种想要跪下来祈祷的女神。   做假账的事情费利克斯要去查,算账还要继续。   在魏薇看来列竖式计算的方式实在有些慢,尤其普拉迪的货币兑换不是十进制,更是加重了计算难度。   自然而然的,她想到了使用计算工具。   计算器是别想了,但弄个算盘还是可以的。   打算盘是魏薇小学时就学过的,不仅学校有专门的珠算课,她的外公外婆也很打,小时候没少陪她练习,虽然小学毕业后就没在陪过,但当初背的口诀如今依旧记得清清楚楚,想要重新捡起来也就是时间的问题。   当然,现成的算盘是没有的,魏薇还得找木匠定做。   木匠是现成的,虽然新房子的设计图还没出来,但这不妨碍魏薇请木匠开始定做家具。   那位木匠如今就住在城堡里带着自己的大儿子给魏薇打家具,之前魏薇还找他做了两把扇子骨,听说之后木匠还收到了不少女仆的订单,当然他没有耽误工作,接单给女仆做扇骨的是他之后叫来的小儿子。   现在魏薇要找他做算盘,也不过是画张图连同定金一起让女仆帮忙送过去说一声的事情。   而木匠也让女仆转告她,说是两天之内就能把她要的算盘做好。   实际上算盘的制作并不难,只是打磨算珠需要一点时间,两天确实足够了。   魏薇也不急,两天的时间可能都不够她把所有的账目列成表格的。   一开始她以为自己需要清算的最多也就是今年的账目,结果在她差不多理清那些账目后,费利克斯让人送来了十倍于之前的账本。   为了搞清楚自己名下的资产,费利克斯需要至少盘点清楚萨丁森郡十年来的所有账目,以此了解从前萨丁森郡的情况,这个工作量完全超过了魏薇的预想。   她以为顶多就之前那些呢,谁知道竟然还有后续。   也是这个时候,魏薇才觉得自己上当了。   她看着那堆得比人还高的账本,满脸拒绝:“你的会计呢?这应该是他们的工作。”   “在牢房里。”费利克斯拿着纸笔也在抄录一部分的账目,这样的工作他觉得自己还是做得来的,只要不让他去计算那些数字的总和或其他什么:“之前那些有问题的账就是他们做的,我已经派人去审问他们了。”   “那就再请一些,难道整个萨丁森郡就没有别的合适的会计了?你这些账目已经不是我们几个人能完成的量了好不好,而且我也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帮你算账。”   “我已经在找新的会计了。”费利克斯有点委屈的看了她一眼:“但是萨丁森郡好像没有这方面的人才,要找人的话可能要到其他郡去找,这需要时间。”   这小破地方。   魏薇头疼的揉着太阳穴,妥协道:“找不到会计至少也找几个识字的来,我需要有人帮我填表格。”   算账需要专业人士,但抄录和填表的工作总可以让其他人来搭把手吧?   同样很想摆脱这份工作的费利克斯想了想,果断道:“仆人里应该有一些识字的,我让巴顿找几个适合的来帮忙。”   “那就把琴,还有多洛莉丝的女仆也算上。”魏薇道:“她们的算数还不错。”   多洛莉丝的贴身女仆是一直跟着她的,她上什么课她们也会旁听,所以不管是认字还是算数都学的不错。   而琴则原本就识字,事业心很重的她在魏薇上课的时候一直认真的在学习算数,乘法表背的很熟悉,虽然实际算起来速度很慢,但正确率很高。   好好培养一下的话,这三个女仆都可以分担一部分计算的工作。   “行,这事你说了算。” 第31章   琴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仆,她不甘心做一个普通的女仆,最终目标一直都是女管家。   而魏薇的出现让琴觉得自己离这个目标更近了一步,可以说她是除了管家和多洛莉丝之外最希望魏薇和费利克斯好上的。   但她没想到自己在成为女管家之前,或许会先成为一名会计。   还是伯爵大人的会计。   专业的会计工资比当女仆可高多了,而且非常体面,基本只有学识渊博深受主人信任的男人才能做,女人从来不被允许当人会计,她们顶多能在担任仆人时为女主人分担一些私财的计算。   琴很清楚,如果不是魏薇开口,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   她不知道在完成这次的任务之后是否还要机会接触这些,但琴依旧非常感激魏薇。   多洛莉丝的两个女仆也是如此。   三位女仆和巴顿管家叫来的包括沃德在内的两位男仆一共五人组成了一个临时的抄录班子,由魏薇讲解过工作流程后,被安置在另一个房间里抄录表格。   被选中的五个人都是聪明的,哪怕是和多洛莉丝年纪差不多的两个女仆也不差,不然也不可能只是旁听就学的和多洛莉丝差不多,魏薇时不时过去看一下,发现他们很快就从生疏到熟练,弄懂了整个工作流程。   甚至他们还懂的轮流分担工作,两个人读账本,两个人抄写,剩下一个负责确定表格里的内容和账本中的完全一致。   再送到魏薇手上的,就都是抄写完毕的表格了,有些在抄录中被发现的错误旁边还会特别做上记号。   不过这样的错误是比较少的,只会在一些微不足道又容易蒙混过去的地方出错,错了的数额也不大,和费利克斯拿回来的新账本上完全不一样。   知道这点时的费利克斯面无表情。   从出错的频率突然变多的时间点来看,很明显那些为他们工作了很多年的会计们是在自己的父兄先后生病后开始的,而在他们去世后,大概是知道费利克斯的一些事迹,做账的人生出了不该有的想法,试探性的加大了做假账的力度,本以为可以瞒过他们年轻的伯爵。   可惜没人想到费利克斯会因为想和魏薇单独相处提出了帮忙请求,会计们的假账在新式表格的列举下无所遁形。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些人应该在很早以前就有贪没伯爵家财物的行径,历年叠加下来的数字很可观。   这样的罪名足够他们被盛怒的伯爵大人判处死刑,或者剥夺自由民的身份成为奴隶。   费利克斯选择了前者,他觉得自己并不需要这样的奴隶,他们应该下地狱。   不仅如此,他们还应该被抄家,他们的家人会被充作努力,而那些抄没的财产则被用来填补他们的亏空。   全程旁听了费利克斯对下属下令的魏薇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贪污本来就是不该有的行为,既然做了就要有受到惩罚的准备,虽然为此被判处死刑有些过于严苛,但这里是中世纪,是领主把领民当做私人财产的年代。   不过因为这事,费利克斯受到了不小的打击,等下属骑士带着命令去抄家抓人,他就像是泄了气的气球,把自己塞进了椅子里,双手捂着脸不知道是个什么表情。   多洛莉丝在费利克斯发火之前已经因为小动物的本能先跑了。魏薇看她那样子也没拦着,干脆给她放了假。   所以这会儿书房里就只有他和魏薇两人,看到费利克斯这样的只有魏薇。   在安慰和静默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于是书房里就只剩下时不时响起的羽毛笔划过羊皮纸的声音。   这让等着她来安慰的费利克斯不得不抬起头,委屈不满的用控诉的眼神看向对面无动于衷的少女。   被盯着看的当事人自然不可能没有发现。   放下羽毛笔,魏薇与他对视:“怎么了?”   “你应该在这个时候安慰我一下。”   “可我以为你需要的是静静。”魏薇幽默的说了一个梗,虽然对方并不能听懂。   她摇了摇自己手边的算盘,一本正经道:“你看,我甚至为了你没有拨弄它。”   打算盘的动静可不小,瞧她多体贴。   费利克斯:“你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   魏薇想了想:“好吧,我是在开玩笑,那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还是很生气。”费利克斯一想到这事就想冒火:“我大概确实不适合当一个合格的伯爵。”   “我倒是觉得你做的不错。”魏薇翻着表格,边工作边同他谈话:“城堡里的人都很尊敬你,那些骑士更是如此,换一个人恐怕没办法像你这么快掌控他们。”   在魏薇看来,费利克斯得到的尊敬而不是畏惧,就已经是一个好伯爵了,要知道大部分的贵族在下层人士眼里,可都不会有什么好印象。   甚至在后世被美化的骑士,在这个时候的普通人眼中也不是什么好人,虽然他们自己标榜着以骑士信条约束自己,但能够经常假扮强盗进行抢劫的人到底能有多正义?   所以魏薇认为,费利克斯做的确实不错了,至少其他贵族不会自己亲自去驱逐野兽,他们只会让下属骑士干这个。   “你缺乏的只是时间和经验,等你熟悉了它们,很快你就会发现这些事情处理起来并不是那么难。”   谁刚开始接触工作的时候不是手忙脚乱的呢?魏薇想起自己曾经陪好友一起去做兼职的一个月,嗯,打杂小妹的工作真的不是什么开心的回忆。   “那你愿意陪我吗?”   刚刚在回忆过去的魏薇没有听清楚他说的话:“什么?”   费利克斯又重复了一遍:“那你愿意陪我一起去熟悉这些事情吗?愿意和我一起打理萨丁森郡吗?”   他的眼睛像是灯光下的蓝宝石,闪烁着独特的光芒。   有点热。   魏薇猜测自己大概是脸红了,因为费利克斯看上去更加雀跃了。   她不是个迟钝的人,自然听出了费利克斯话里的意思。   但是确实有些突然,明明前一刻他们不是还在讨论工作的事情吗?   她确认道:“你的话,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这就要看你怎么想了。”费利克斯盯着她:“如果你想问的是我是不是在追求你,我想这点非常明显。”   确实非常明显。   魏薇摇了摇头:“那我只能告诉你,我目前并没有结束单身的打算。”   她给自己列了一系列计划,里面确实没有恋爱这一项。   费利克斯听了她的话,却没什么被拒绝的沮丧,反而理解的点点头:“我知道,我听到你和多洛莉丝聊天的时候说过,你们国家的人至少要到十八岁才能结婚。”   这话魏薇确实和多洛莉丝说过,而且也不能算是忽悠,两宋时期的女子平均婚龄确实是十八岁(男子平均二十四岁),只不过她们大多数会在十三岁甚至更早之前就开始议亲,然后开始为嫁人做准备。   会和多洛莉丝说这个,只是因为普拉迪的女孩一般十四岁就要嫁人了,而小姑娘很好奇为什么她十六岁了还没有结婚,所以魏薇就半真半假的跟她说了这个。   她没想到费利克斯会听到这些。   但她不介意顺着费利克斯的话说下去:“是的,所以在十八岁之前我并不准备考虑这个问题。”   “我觉得这并不妨碍什么,我们可以先谈恋爱,等到你十八岁了再结婚。”   在费利克斯看来,没有结婚就不是结束单身,所以现在恋爱和魏薇的想法没有什么冲突。   魏薇瞪大了眼睛,实在无法理解费利克斯哪儿来的自信给他们之间的关系安排的这么明明白白。   她有表现出对他的任何过线的好感吗?   没有!   魏薇用一种看沙猪的目光看着费利克斯:“我很确信我并没有答应过你什么。”   “那你讨厌我吗?”费利克斯觉得有点受伤,他不喜欢魏薇现在看自己的目光。   魏薇想了想:“不讨厌,但也不是喜欢。”   这点她自己清楚,确实,在其他人的对比下,她对费利克斯是有些好感――主要是他够干净――但也没有上升到喜欢的地步。   听了她的话,费利克斯很明显的呆了一下――可能他以为魏薇对自己是有些感情的,谁让大家都这么说呢。   费利克斯是真的很开朗,他很快就调整了心情振奋起来:“那你也没有喜欢其他人对吗?”   “是的。”   他笑了笑,又恢复了自信:“那我就还有机会。” 第32章   自从把话说开了,费利克斯彻底变成了行动派。   每天他都会给魏薇送花,那是他亲自从花园里挑选的开的最好的一朵,饭后他也会邀请魏薇去花园散步,兴致来了甚至会用鲁特琴对着魏薇唱情歌,偶尔还会准备一些礼物讨她欢心。   完全就是这个时候贵族男子追求姑娘的标准模式。   当然,这对魏薇来说并不怎么新奇,她读书的时候见过的各种追求方式真的是多了去了。   而且费利克斯准备的礼物都是名贵的珠宝首饰,这似乎是这个时代上流社会的常态,他们认为送给心上人的礼物越珍贵越能证明自己对对方的爱意,同时也是在告诉对方自己很富有,可以让她生活无忧。   如果换成其他贵族小姐,怕是已经被费利克斯打动了,因为他不仅富有还很英俊,以前他在王都就很受欢迎,现在有了伯爵头衔,只会更加受欢迎。   但魏薇并不是会被礼物打动的人,越是珍贵的礼物她越不能收。   不过费利克斯送的花她倒是会收,毕竟那是真的很漂亮。   在发现她不喜欢那些他从伯爵的金库里找出来的历代伯爵夫人的珠宝后,费利克斯果断放弃了送礼的举动,然后每天送的花从一支变成了一束。   魏薇欣然收下,转头把它们做成了花草茶,在书房工作的时候就泡一壶,分享给兄妹俩。   “真香,今天是什么配方?”多洛莉丝闻了闻杯子里飘出来的淡淡花香,里面还带着一丝甜味,她非常喜欢这个味道。   实际上在魏薇没来之前,他们也有饮用药草熬煮出来的汁液的习惯,但那更多的是为了让身体保持健康,所以它们的味道并不怎么好,大家也就是忍着咽下去。   可魏薇做的花草茶不一样,它们的味道很清淡,闻起来特别香,有时候魏薇还会在里面加一些蜂蜜之类的调味料,甜甜的很让小姑娘喜欢。   “金盏花马鞭草香蜂叶和其他一些草药,提神效果不错。”魏薇喝了一口:“香蜂叶本来就有甜味,所以我没加蜂蜜,如果你们需要可以另外加一些。”   这个时候的欧洲还没有茶叶,自然也没有喝茶的工具,所以她用来泡茶的是最小号的罐子,而茶杯则是系统送的两套餐具里的咖啡杯。   当然,因为餐具只有两套,咖啡杯自然只有两个的关系,本着女士优先的原则,她和多洛莉丝用咖啡杯,而费利克斯只能将就着用他平时喝酒的杯子了。   对此,费利克斯颇有怨念,但他到底没有好意思跟自己年幼的妹妹争夺杯子,只是让人去找烧陶师定做一套魏薇说的茶具,虽然做不出她手中那样洁白美丽的瓷杯,但陶器茶具还是能做出来的。   魏薇:“能顺便帮我找一位炼金术师吗?”   “那些骗子?”费利克斯皱起了眉头:“你找他们做什么?他们只会天天嚷嚷着点石成金或者长生不老,但谁都知道那是骗人的。”   “我对点石成金和长生不老不敢兴趣,我只是需要一个炼金术师帮我做一点东西。”   “做什么?”   “精油,或者其他什么护肤品。”   魏薇也是最近看书的时候才知道欧洲在十世纪就有蒸馏器的存在,虽然和后世有很大的不同,但有现成的设备,她又何必花心思再请人打造这些。   所以直接请一位炼金术师回来不就好了。   当然,介于萨丁森这种边境郡实在不繁华,这里并没有炼金术师存在,想要找到合适的人选恐怕需要不少的时间,魏薇可不想什么也不做的就等着费利克斯帮她把人找过来。   她实在受够了在用肥皂洗完澡后只能用橄榄油保养皮肤,橄榄油虽然有一定的保湿性,却很难被皮肤吸收,甚至用多了反而会导致皮肤过油,出现脂肪粒。   魏薇如今都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并且依旧保持着白嫩无暇的肌肤,真的只是因为她会奢侈的使用鸡蛋牛奶蜂蜜这些纯天然的材料保养皮肤。   但这些东西在这个时候可是珍贵的食物,她用着都觉得自己是在浪费粮食,实在太过奢侈。   如今花园里终于有了一批可以制作精油的花进入花季了,魏薇自然是要开始捣鼓精油了。   等费利克斯找到炼金术师?那太慢了!   当然,她暂时没打算动城堡花园里的花花草草,她打算用的是那些在这个时候被认为是杂草的野花。   诸如雏菊矢车菊三色堇甚至是蒲公英这样的野花杂草,都是可以用来制作精油的。   因此,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最近因为工作不得不早起的三个人坐在一起享用美味的早餐时,魏薇特意和费利克斯请了个假,准备去牧场那边转转。   听说她要出门,费利克斯立刻表示他也要一起去。   他的理由非常充分:“最近我们确实是太忙了,所以我决定今天让大家都休息一下,我们带上多洛莉丝,去牧场那边野餐怎么样?”   知道魏薇不会同意和他在公事之外单独相处(比如散步),费利克斯已经很习惯在需要时用多洛莉丝做挡箭牌了。   反正这段时间加班加点的工作,账本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费利克斯也想给自己放个假,天天对着那些数字,他现在在梦里都会看到自己被数字堆成的山压得动弹不得,简直是噩梦连连。   听说要去野餐,本来在一边安静的吃着煎蛋三明治的小姑娘立刻眼睛发光的看向魏薇,里面的期待一览无遗。   魏薇对这种眼神最是无力招架了,只能同意了费利克斯的安排。   见她同意了,兄妹俩都是一脸高兴,费利克斯立刻让管家去做安排,而多洛莉丝犹豫了一下,开口道:“能把卡洛琳也带上吗?”   凯洛琳,费利克斯和多洛莉丝的长兄艾利克的女儿,魏薇至今都只见过一面的小婴儿。   那是魏薇刚来城堡没多久的时候,她在花园里闲逛时遇到了巴顿管家的妻子南希,而南茜手里抱着的就是卡洛琳,一个一岁半看起来还不如现代一岁大的孩子健康的小婴儿。   那之后她就没见过卡洛琳了,因为那天之后卡洛琳有发热的预兆,南茜夫人再也不敢把她带出来了。   如今不是多洛莉丝提起,她都快要忘记城堡里还有这么个小孩子了。   不仅是她,连费利克斯都险些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小侄女。   但说到卡洛琳,最先让他担心的就是她的身体。   “我恐怕不行,她的身体太弱了,稍微吹吹风可能就会生病,带她去野餐风险太大了。”   不是费利克斯大惊小怪,而是这个时候的孩子夭折率非常高,而卡洛琳本身就是早产儿,她比一般的孩子还要脆弱,经不起一点意外。   所以最终,他也没同意多洛莉丝这个在他看来完全不可取的想法。   城堡的主人们要出去野餐,当然不可能只让他们自己出去,被放假的三位女仆拒绝了休息,一致表示要跟着她们前往服侍,加上费利克斯带的贴身侍从,这次去野餐的就有八个人,一辆马车根本坐不下,只能主人坐一辆,男仆跟着马车夫坐驾驶座,而女仆四个坐另一辆马车。   除了野餐需要的食物和野餐布外,魏薇还带了好几个箩筐和篮子,都是准备用来装采集的植物的。   野餐的地点是魏薇一早就看好的,一片位于庄园牧场的小坡,坡上长了许多五彩缤纷的野花,正是她今天的目标。   马车在颠簸的路上跑着,魏薇从车窗往外看时,发现路边劳作的农夫们也正在打量马车,而且和以往不同,他们的目光变得畏惧,这是以往所没有的。   大概是费利克斯决定处决那几个贪财者的消息已经传开了吧。   虽然处决还没有进行,但抄家和抓捕相关者家人的行动已经做了,而那些人都住在周边的村镇里,那么大的动静萨丁森郡怕是已经无人不知了。   如果说原本萨丁森郡的领民们对他们的领主还保佑一丝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轻视的话,现在所有人已经真切的意识到,这个原本只能依靠自己的能力从骑士晋升到贵族的伯爵家次子,如今已经是掌控着他们所有人命运的领主大人了。   自此而起,费利克斯才真正完成了在领民心中的身份转变,人们也会意识到这位年轻的伯爵大人并不如他的外表一样温和,他发起火来也是会要人命的。   魏薇转头看了眼坐在对面的费利克斯,在后者疑惑的目光中又移开,重新看向窗外。   算了,对她来说没什么不同。   马车绕过城堡往牧场的方向而去,路上要经过魏薇的土地,她特意看了一下,自己的几户农奴正在田间挖水渠。   这个工作是她布下的,魏薇买下的这些土地都是农奴租用的,除了休耕的那些地外,只有一块是原本打算耕种却没使用的,而农奴们有义务为土地的主人服役,不然他们需要在年底缴纳更多的粮食和钱币,但他们没有多余的粮食和钱可以缴给魏薇,如果不用服役抵税,到了冬天他们很可能因为存粮不够而饿死。   所以在发现魏薇并没有安排他们每周三天的服役劳作后,农奴们就战战兢兢的找上了管事乔治,请求他帮忙询问魏薇有什么工作需要给他们完成的。   而原本因为忙碌加上本身还没有什么封建领主意识的魏薇也是在乔治来询问以后才发现自己忘记了这事。   作者有话要说:查资料的时候发现中世纪的科学(炼金)技术比我认识里的要厉害的多,蒸馏的技术竟然在古埃及就有了,他们会用蒸馏的方式制作香料,而在十世纪就有人写了关于蒸馏器的介绍书籍。   关于男主,费利克斯的设定就是我感觉中西方人那种对东方人来说有些过度热情又爱烂漫的爱情观(说实话我其实不太能理解为什么电影里那些男女猪脚能在一起喝喝小酒说说笑就发生关系开始交往还爱的死去活来的),所以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什么不要脸的话都敢说,脸皮特别后! 第33章   农奴们喜欢给魏薇干活抵税,但魏薇这边确实是暂时找不到可以给农奴们做的事情,她目前虽然有不少需要种植的种子,但为了安全起见她选择把这些种子放在城堡花园里培育,除了自己动手之外主要由园丁负责并不需要农奴帮忙。   而之前说要收集粪肥的事情也已经准备完成只等着它自然发酵,烧火粪的事情也由费利克斯这边接手了。   至于盖房子,那位在自己的领域上非常固执的建筑师还在画设计图呢,房子自然也盖不了。   魏薇很想说干脆让他们先休息着,但这不符合这时候的规矩,不做事的农奴非常害怕无法抵税的问题,思来想去,魏薇就安排他们挖水渠了。   萨丁森郡的气温不高,一年的降雨量也不算多,无法依靠降雨量满足田地对水分的需求,她的田地距离河道不算太远,但浇水还是需要农奴们用水桶提着来回走上好几分钟的,而他们每次挑的水有限,浇一块地需要提好几桶水,费时又费力,与其把时间浪费在这里,不如让农奴们挖渠,等水渠通了,以后浇水就方便了。   对她的安排,有了事情做不用担心不服役就要缴纳更多税的农奴们当然毫无怨言,而且魏薇还愿意给他们一些微薄的薪酬,虽然一天只有两个小铜币,但以前农奴给领主服役的时候可是什么都没有的,而两个小铜币足够他们买一些混着麦麸的黑面包饱餐一顿了,所以几个农奴工作的都很积极,挖水渠的时候都不需要管事在一旁监督,每天的进度都按照规定好的要求完成了。   对此魏薇还要感谢费利克斯,如果不是他特意挑选了这几户老实本分的农奴,换了其他容易耍滑头的说不定会为了那点铜币故意拖延工期。   马车经过田地的时候,魏薇特意看了下地里的挖掘工厂,盘算了一下进度,觉得再过几日应该就能通水了,心里很满意,决定等水渠完成检查过质量,确定没问题了再给他们一些奖励。   另外也要考虑一下在这之后给他们安排什么工作了,免得闲下来的人想东想西的。   魏薇想着后续计划,马车绕过最后一片田地,踏入了牧场。   所谓的牧场实际上就是一大片草地,萨丁森堡周边庄园内有饲养马牛羊的人都会把牲畜赶到这边放牧,但其中大头都是属于费利克斯的,农奴们只能养极少数量的家畜,毕竟养这些也是要缴税的。   马车在魏薇选定的山坡处停下来,这是一个缓坡,正对着牧场的大片草地,或许是因为翻过这里就是田地,放牧的人们担心没看好牲畜让它们跑去祸害了田地,所以那些牲畜都离得远远的,只能远远的看到草地上东一群西一群的马牛羊像是绿地里的一个小点,悠闲的啃着草。   而无畜光顾的山坡上野花开遍了整个山坡,风轻轻一吹,带来阵阵花香。   看到这一地的野花,多洛莉丝难得的表现出一丝活泼,抢先下了马车,欢呼着跑上了山坡。   魏薇从马车上下来,看了看天空,此时空中万里无云,阳光正好,照的人一身暖意,正是适合晒太阳的好时候。   或许应该带卡洛琳来的,那么小的孩子就是需要多晒晒太阳补钙长身体,而不是天天被困在房间里。   这个念头只是在心里闪过,下一秒就被魏薇抛在脑后了。   女仆们过来询问魏薇要在哪里野餐,她们聪明的知道这种事情应该问谁的意见才是对的。   魏薇抬头看了看山坡,指着坡顶上长着一棵树的位置:“就在那儿吧。”   女仆们去准备了,费利克斯的男仆则和马车夫一起从马车上拿东西下来,别看只是一次临时起意的野餐,他们准备的东西却不少,水壶葡萄酒一样不少,甚至还有毛毯和替换的衣服放在马车里,满满当当的装了一大箱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准备外出好几天呢。   为了今天的工作,魏薇特意带了一件粗麻制作的长裙,鞋子也穿的适合在野外活动的长筒靴。   为了方便,这长裙做成了系带式,她三两下把那件粗麻长裙穿在衣服外面,前面的几根带子打个结系好,完全遮住了里面的衣服。   亚麻制的布料清爽透气,多穿一层也不会热,而且麻布料在这时候被认为下层人士,价格低廉,作为工作服再适合不过了。   穿戴整齐,魏薇往篮子里放了一把剪刀,就磨刀霍霍的准备去辣手摧花了。   一边看完她全套准备的费利克斯连忙也拿了一个篮子跟上她:“我也来帮忙。”   魏薇有点意外,毕竟摘花这种事情听起来就不太适合男人做,尤其是他这种有身份的人。   她好心建议道:“难得休息,或许你可以到上面去坐着喝喝酒看看风景休息一下。”   费利克斯:“我更想和你一起行动。”   “那好吧。”   这片山坡上主要长的是小小的雏菊,零星还分布着一些矢车菊,一眼望去,像是白色花海中的小小点缀。   相比不那么好看的雏菊,多洛莉丝更喜欢那些花瓣层层叠叠,颜色有粉有蓝还有紫的矢车菊,她穿梭在花海中,特意采集那些彩色的矢车菊,然后编织成花环。   魏薇的目标则是那些雏菊,雏菊本身就可入药,本身就具有去除黑色素和柔化表皮细胞的效果,经常食用可以让皮肤越来越白皙,同时还有清肝名目和排毒养颜的效果。   而雏菊精油虽然较为少见,但也是有的,相比矢车菊更适合成为制作精油的原材料。   她的目标明确,摘起花来也好不手软,剪掉一过,只在原地留下一根光溜溜的花葶,而花朵随手往篮子里一扔,就继续剪下一朵。   当然她也不是总逮着一株撸,就像修剪庭院里的花卉一样,她剪掉开的最好的,剩下一些不那么好的(好像有什么不对),给植株留下一线生机。   这种流水线一样的操作极高的提升了她的速度,在多洛莉丝编好一个花环过来的时候,魏薇的篮子里已经装满了一大半只有花朵的雏菊。   而另一边有样学样的费利克斯收获同样不少。   多洛莉丝带着花环跑过来时,看到他们篮子里的收获时才想起来这次野餐的目的。   她脸上的笑意淡了下去,目光怯懦的看着他们,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过去。   魏薇很快发现了这个情绪不太对的小姑娘。   她从花丛里抬起头,朝她招手,目光放在她手中的花环上:“是给我的吗?”   多洛莉丝点了点头,朝她走了过去,也蹲了下来。   她看着那个以粉色为主的矢车菊花环,夸奖道:“做的真漂亮,能帮我戴上吗?”实际上上多洛莉丝制作花环的手艺确实不错,可见一起没少这么做。   多洛莉丝立刻高高兴兴的把花环放到了她的头上,大小刚刚好,正好卡在她今天梳的鱼骨辫上,非常森系。   魏薇自己看不到,但她还是转了转头问小姑娘:“好看吗?”   多洛莉丝刚要点头应答,旁边费利克斯已经抢先答道:“非常漂亮,就像克洛里斯(希腊圣湖中春天、花卉和自然的女神)一样美。”   虽然费利克斯的夸奖有点夸张,但魏薇还是给了他一个满意的笑脸。   “谢谢你的花环,我很喜欢它。”魏薇同多洛莉丝道:“你能再去做一个吗?我想和你一起戴着它们。”   多洛莉丝有些意动,却没走开:“我想帮你的忙。”   “没关系,有你哥哥在呢,他帮我就好了。”   费利克斯闻言,骄傲地挺了挺胸膛:“是的,这里有我。”   多洛莉丝看看他又看看一脸鼓励的魏薇,红着脸道:“那你需要帮忙的时候一定要叫我。”   “我会的,你去吧。”魏薇想摸摸她的头,但考虑到自己手上不干净,还是放弃了。   目送小姑娘离开,魏薇抬头看了眼山坡上,确定几个女仆的目光一直有在注意多洛莉丝,就低下头继续忙了。   女仆们布置好野餐也纷纷下来想要帮忙,魏薇让她们去拿了篮子摘花,顺便给自己带了个箩筐上来。   她采花的时候发现这片山坡还真的是个宝库,野草从中散步着许多可以入药的植物,这时候不摘点回去就太可惜了。   她最近看的书籍除了和农业以及日化相关外,剩下的全部都是欧洲的草药类书籍,已经认识了不少欧洲本土的草药,甚至记住了它们该怎么入药,这会儿既然有人帮她摘花,她就来采些草药回去研究好了。   费利克斯见她不再摘花而是开始挖那些没什么用的野草,还有些好奇的凑过来,试图和她聊天:“你采这些杂草做什么?”   “不是杂草,是草药。”魏薇抬了抬手里刚刚挖出来的一株植物:“像是这个,它叫蓍草,可以止血止痛,把它制成膏状涂抹在伤口上可以让伤口好的更快,配置一下还能解蛇毒。”   当然,这种蓍草同样也可以用来制作精油。   多洛莉丝看了看她手里的植物,没看出来这植物有她说的那么厉害。   但这不妨碍他花式夸奖魏薇:“原来你还懂草药。”   魏薇脸不红心不跳的说谎道:“我以前学过医,对这些东西比较感兴趣。”   “你懂的可真多。”费利克斯没有追问她的医术怎么样,他以为魏薇只是略微知道一些草药知识,哪里知道她是真的精通医术。   而且是比这个时代大多数的医生都厉害的那种精通。 第34章   收获了大量雏菊和一部分草药的魏薇在下午野餐结束回城堡后就开始着手制作精油了。   精油的制作除了蒸馏法以外,还有一种非常简单的方法――浸取法。   采摘来的雏菊只取花瓣的部分用干净的水清洗干净后放在通风的地方阴干,阴干后的花瓣和分量刚好没过花瓣的橄榄油一起放进锅里用小火煮六个小时以上,煮好后用纱布过滤掉花瓣,留下的就是精油了。   这种方法制作出来的精油纯度当然没有蒸馏出的精油纯度高,但如果需要提高浓度,可以把过滤后的油重新你加入花瓣再继续煮,连续煮个两三次,最后得到的精油纯度就不算低了。   除此以外,另一个更简单就是制作时间更长的办法是把花瓣和温热的橄榄油一起倒入玻璃瓶里,放在阳光下暴晒一周,再放到阴凉通风的地方静置一周,最后过滤掉花瓣,剩下的就是精油了。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制作方法都不能在花和油里混入水分,不然精油很容易变质。   魏薇把采来的雏菊分成两部分,一部分采用煮的方式制作精油,另一部分则放进玻璃罐子里暴晒,玻璃罐是她一早请巴顿管家帮忙定做好的,深色和无色的都有,和现在的玻璃罐不太一样,为了防止破碎,这些玻璃罐的壁做的很厚,而且不管是深色还是透明的玻璃里面都带了些杂质,不过并不影像使用。   这个时候自然是还没有橡胶的,这些玻璃罐没有合适的密封盖子,想要密封只能用葡萄酒瓶用的那种软木塞,所以这些玻璃罐都被习惯性的做成了肚子大瓶口小的形状,说是罐子倒是更像瓶子,尤其是她要的深色玻璃罐,看起来和缩小版的酒瓶子差不多。   用暴晒静置法制作的精油完成的速度很慢,需要等两周甚至更长一些的时间才能看出效果如何,但用煮的方式制作的精油在花瓣阴干入锅后的六个小时就能看到成品了。   花瓣的阴干和最初的下锅是魏薇自己完成的,但后续需要添柴烧火长达六个小时,就有点为难了。   于是潘妮自告奋勇的提出帮她熬煮精油。   相比上进又是难得会识字上进的女仆琴,潘妮的能力就显得有些平庸,如果不是当时她正好被费利克斯点中,不然以巴顿管家对潘妮那有些莽撞管不住嘴的印象,她是根本没机会成为魏薇的女仆的。   这点上潘妮多少也有点自知之明,尤其虽然表现的不是很明显,但魏薇确实是更加器重琴。   而琴被魏薇提名去做会计的工作后,潘妮不可能不羡慕,但她也知道自己没那个能力,同时也多多少少有了危机感。   她很担心自己会被魏薇换掉。   所以潘妮终于稍微成长了一些,尽可能的管住自己的嘴,向着琴学习,即使不那么能干,也要做一个积极为主人分忧的女仆。   魏薇不知道她准备奋起了,但还是欣然同意把熬煮的工作交给了潘妮。   不得不说潘妮虽然不怎么聪明也有些小小的莽撞多舌,但干活还是很仔细的,魏薇说要煮六个小时,她就一直站在灶台边看着锅没有离开,等时间一到立刻停火,稍微放凉后小心的过滤了好几次去掉所有的花瓣,捧着一罐大约五百毫升的成品油小心翼翼的送去给魏薇检查。   在费利克斯书房里工作的魏薇也正记着时间,觉得差不多了正想起身去厨房看看,潘妮就来了。   用橄榄油熬煮出来的精油自然是黄色的,雏菊的花香很淡,做出来的精油自然也只有淡淡的香味,但那种淡雅的香味很好闻。   魏薇一闻就知道里面没有混入其他成分,自带的医毒本能告诉她这种精油是无毒无害的。   费利克斯和多洛莉丝此时也凑了过来:“这就是你要做的精油?”看起来和原来的橄榄油也没什么区别啊。   “嗯。”魏薇点了点头,然后把打开的玻璃罐子轮流放到他们鼻子下面一边用手扇了扇风:“觉得这个味道如何?”   费利克斯对香味不怎么敏感,并且对雏菊的花香不是很喜欢,只给出了一个还不错的回答,倒是多洛莉丝表示很喜欢这种淡雅的味道。   她甚至兴致勃勃的问她:“这个要怎么用?和橄榄油一样直接擦在身上吗?”   “这种的纯度很低,所以直接用是可以的,不过得等确定它对皮肤无害后才可以用。”魏薇说着,用指尖轻轻粘了一些,涂抹在自己的手掌内侧,这种只煮过一次又是用大量橄榄油煮出来的精油浓度不高,不需要稀释也可以直接使用,涂在手上是为了测试似乎会过敏。   她见小姑娘眼睛闪闪,就给她的手腕也涂了一点:“有不舒服的感觉就立刻告诉我。”   小姑娘勾着嘴角笑嘻嘻的抬着手腕嗅了一下,露出一抹惊喜的笑容:“好香,比用花瓣泡了澡还要香。”   魏薇就笑道:“以后给你做更香的。”   雏菊的香味很淡,比它香的花朵很多,而魏薇知道多洛莉丝喜欢的几种鲜花里就有适合做精油的。   小姑娘非常高兴的抱了抱魏薇,和魏薇相处越久,她们的关系就越亲密,经常会有拥抱之类的举动,魏薇适应良好。   费利克斯突然道:“真有那么香吗?我可以闻闻吗?”   魏薇点头:“当然。”   她以为费利克斯是要去闻罐子里的精油香味,结果人家根本不是那个意思,他直接执起了魏薇涂了精油的那只手,弯腰低头凑过去在她手掌内闻了一下。   近的像是要吻上去。   魏薇立刻抽回了手,背到身后。   本来就没抓紧的费利克斯略有些遗憾的露出一抹讨打的笑容:“确实很香。”   魏薇瞪了他一眼,自从说开以后,这家伙越来越没脸没皮了。   费利克斯见好就收,规规矩矩的退回去继续工作了,这种女性话题实在不适合他。   之后魏薇又给潘妮也涂了一些,再去隔壁找正在工作的琴她们一起测试。   等了大约半小时,确定大家都没有出现过敏的反应,魏薇松了口气露出笑容,这精油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试用了。   魏薇把那一罐子精油用最小号的瓶子分瓶装好,每隔一两天就在洗脸沐浴的时候滴几滴,偶尔还会混着自制面膜试用,等她自己连着用了一段日子确定没有任何的不适,而皮肤的感觉有轻微的改善后,才送了一瓶给多洛莉丝,不是她小气不肯多送,而是这些精油的保质期最多也就几个月,送多了用不完反而浪费。   而琴和潘妮则被她以配合研究的名义要求每天用精油洗脸洗手,看看效果。   和她和多洛莉丝这样平时不需要劳作,拿的最重的东西可能就是水杯之类,连手都养的白嫩嫩的贵族小姐不同,琴和潘妮在没来城堡前经常需要帮家里干农活,这让她们的皮肤在长年累月的劳作中变得粗糙干燥,肤色也被日头晒得很黑,还长了不少雀斑,虽然进了城堡后不需要日晒雨淋,让她们的肤色慢慢白了一点,但相比多洛莉丝那样一身牛奶肌,身为白种人的她们甚至看起来还没有魏薇白皙。   而开始使用精油后,精油的效果在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保养的她们身上,就变得非常明显了。   她们的皮肤一天比一天细腻,粗大的毛孔都缩小了不少,短短的时间里肤色也明显白了一个度,而手上因为劳作留下的厚茧也有柔化的迹象,平时皮肤上那种洗完脸后干燥紧绷的感觉也基本没有了。   这不仅是他们自己的感觉,其他人最近见到她们都会忍不住询询问她们最近是用了什么,怎么看起来好像比以前漂亮了。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发现自己变得更好看的两个女仆既然毫不吝啬的为魏薇宣传起了精油的好处,当然,已经知道不能多舌免得会丢掉工作的潘妮是特意询问过魏薇后才敢对外说的,而且她从头到尾都没提精油是怎么做的,全当自己并没有参与其中,哪怕魏薇实际上并没有要她为这个保密。   而在等待确定雏菊精油的效果是否良好的期间,魏薇也并没有停止研究制作其他的精油。   萨丁森堡的花园里种植的鲜花品种非常多,据说是因为上任伯爵夫人非常喜欢花,而且不只是钟爱某一种,她喜欢的是百花争奇斗艳的美丽和芬芳,所以为了自己心爱的夫人,上任伯爵,费利克斯的父亲特意派人到各地去搜集花种,造就了如今的这个城堡花园。   从四月开始,就是许多精油植物的花季,这个时候的花园里有不少都是可以进行精油制作的花朵,甚至厨房里的许多香料也是可以用来制作精油的。   这可就便宜了魏薇,许多花不仅是好看,她的花草茶原料大部分来源于此,现在研究精油使用的材料也来源于此。   不过和从野外摘回来的雏菊不一样,魏薇对花园里的花朵还是很手下留情的,每种精油成品也只有五百毫升左右的一小罐,里面大部分的成分是橄榄油,需要用到的花瓣和植物非常少。   就拿玫瑰来说,五到十朵可食用型玫瑰花的花瓣就足够浸泡出五百毫升低浓度的精油了。   当然这种玫瑰精油在效果上和后世最昂贵的玫瑰精油是没有可比性的,不过在这个没有精油的年代,它还是很不错的。   截止到建筑师皮埃尔终于画好设计图,交给魏薇过目时,魏薇已经采用的都是暴晒静置的制作方法,又弄出了金盏菊、洋甘菊、紫罗兰、玫瑰和迷迭香精油,每一种的功效都不同,给城堡里的女仆们带来了不小的福音,因为魏薇第一批做出的这五种精油都是找城堡里不同的女仆试用的。   虽然她说了大家依照自己的意愿可以选择不接受试用,但看到琴她们的变化,其他女仆哪里会不愿意参与试用?甚至因为第一批的试作品分量很少,除了魏薇给自己和和多洛莉丝各留了一瓶大约三十毫升的分量,剩下的只够一部分女仆进行试用,为了这个名额,大家没少互相较劲,听说私底下甚至有关系不太好的直接动起了手。   在这里不得不说的一点就是,魏薇也给巴顿管家的夫人南茜送了一瓶洋甘菊精油,并且特意提醒她平时使用时不能擦太多,尤其是在照顾卡洛琳的时候,要先确定她不会过敏,洋甘菊精油能改善孩子的睡眠有镇静的效果,但卡洛琳的身体过于娇弱,魏薇可不敢把这种“三无”产品给她用,只能让她的保姆南茜夫人用着,看看孩子能不能因为那轻微的香味改善一下睡眠。   根据后来南茜夫人的反馈,卡洛琳似乎很喜欢这个味道,以前经常半夜哭闹的毛病都减轻了不少。 第35章   皮埃尔建筑师是个认真负责,甚至有点固执的小老头,在他接受魏薇的工作开始,他就一定要把她的房子修好。   这位认真负责的建筑师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把从房子周边环境到建材的选择等方面的问题全都考虑过后,才最终开始动手绘制了设计图。   在设计图上,他把房子设计成占地三百平方米,两层带阁楼的独栋建筑,内部格局按照魏薇的要求划分,每一个空间都标明了用途,非常清晰明了。   大概是习惯修缮修道院教堂之类的建筑物,设计图上房子的外形有着明显的教堂风格,但相比于现在正兴起的哥特式教堂那繁亢的装饰和花巧的结构,他的设计更趋向于简单朴素,有一种低调的美感,很符合魏薇的审美。   而被标明是后花园的地方,有代表旱厕的图案,而旱厕边上连着马厩和牲畜棚,当然地窖这个魏薇提出的要求他也没忘记,地窖入口在房子一侧靠近厨房的位置,远离魏薇之前给他点出来的挖掘水井的地方,保证不会出现渗水的情况。   “按照您的要求,窗户将会做的很大并且是可自由开关的款式,考虑到现在的玻璃无法切割太大,我参考了教堂的彩绘花窗,把窗户分成等分的小格子,再镶嵌玻璃,您觉得这样如何?如果觉得太过简单,我们还可以在上面添加一些彩色玻璃作为装饰。”   皮埃尔特意在设计图一角画了窗户的细节图,这窗户是外推式的,左右两边对称,窗户上面用线条表示了玻璃的划分,和七八十年代普遍使用的一扇窗户分成两格或者三格安装小块玻璃的平开窗几乎一模一样。   “不用多余的装饰,这样的就可以了。”   魏薇对皮埃尔绘制的设计图非常满意,她询问了一些细节,在得到回复后,就敲定设计图不用再做修改了。   “保证质量的同时越快修建越好,材料和人手方面有什么问题吗?”   “材料我可以从认识的商人那里,之前为伯爵大人修教堂使用的材料也是从他们那里购置的,人手可以从周围的村镇招募,最好是能招到有些手艺的人,您觉得呢?”   之前翻修教堂的时候过来的工人都是伯爵的农奴,但换到魏薇这里,她就只能招工了。   魏薇点点头:“招工的事我会安排人去招,至于建材方面,可以麻烦你联系一下那些商人,请他们带一些样品给我看看吗?”   虽然相信对方的能力,但关乎自己未来的家,她还是要把把关的。   皮埃尔当然没有意见,他表示可以写信联系那些商人,只不过因为这些人都不在萨丁森郡居住,时间上可能会有些耽搁。   魏薇就问他:“距离太远的话,材料的运送会有问题吗?”   她可是听说普拉迪帝国内活动的强盗不少,其中还有许多是各地领主手下的骑士伪装的呢。   “这点请您放心,他们都是做了几十年生意的商人,在这方面还是很有保证的,即使有些意外,风险也不在您这里。”   他一辈子都是做这行的,认识的建材商人自然多。   “那就好,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多联系一些商人,我会从中做出最合适的选择,我可是希望他们能给我一个‘合理’的价格,而不是什么贵族价。”她特意加重了“合理”二字。   “当然,没有被选中的那些人我也可以为他们支付路费,不会让他们白跑一趟的。”   和东方那边商人会伙同大户人家家中中的采买以高价卖东西给他们的主人家一样,西方这边同样有所谓的“卖给贵族的东西价格要比卖给普通平民的价格贵几倍”的不成文规则,其他贵族会怎么被忽悠她不管,到她这里就是不行的。   皮埃尔一听就知道虽然是个外国小姐,但她显然很明白商人们的那一套:“好的小姐,我会多邀请几位认识的商人来萨丁森郡的。”   同时心里把几个在这方面心比较黑的商人默默划出了邀请名单。   建材还没买到,但地基和地窖之类的可以先开始挖了,招募人手的事情,魏薇叫来了管事乔治按照皮埃尔的要求到周边村镇里找,为此还特意写了一个招募告示给他。   乔治如今已经正式成为魏薇的管事,他的工资由她发放,服役也是为她服,费利克斯把这个人连同他的家人都一起送给魏薇了,算是她帮忙算账的报酬。   对此乔治没有任何不满,哪怕在此之前因为魏薇的提议,他被巴顿管家选去负责粪肥的事,算是在费利克斯这里挂了号。   因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觉得当伯爵大人众多管事中的一个,还不如当未来伯爵夫人手底下唯一的管事,相比前者,后者反而更容易被费利克斯看重。   而且魏薇出手大方,为她做事时常会有一些额外奖励,导致现在很多人都在羡慕他和那几户为她工作的农奴呢。   盖房子的事魏薇不懂,也就不随便掺和了,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专业的来。   暂时敲定这一项,魏薇帮着费利克斯完成了最后一批的账本核算,确认无误后,终于可以从每天的“办公室工作”中抽离,投身自己的种植大业了。   天知道她现在看到数字就想洗眼睛,睡觉都能看到一串数字到处乱飞。   是时候和大自然来一次近距离的接触了。   如今已经快要进入五月,三月种下的玉米和小麦长势都很不错,套种的苜蓿和大豆并没有影响它们的生长,反而相辅相成,后者为前者提供了更多的营养,让它们长得更好更快。   玉米已经抽出花丝,过不了多久顶端就会开出雄花进入散粉期进行授粉,而小麦也比外面田地里的小麦长得快,隐约有开始抽穗的迹象。   同样的,红薯的长势也十分旺盛,因为一直在扩大栽插面积,红薯地从最初的一块增加到三块,前后时间的不一致导致每块地下的红薯生长不一致,这从地面上的红薯苗长势就能看出来。   魏薇过来的时候,园丁特伦斯的几个孩子正在地里帮她施肥,施的是尿肥,这些来源于城堡仆人们的尿液在使用前已经发酵了一周左右,使用时兑上一定比例的水,每周给地里的作物施一次肥,可以补充植物需要的氮、磷、钾,让植物长得更好。   当然因为肥料的来源,魏薇是不能自己动手施肥的,即使她想,也会被身边的人阻止,认为这是一种不符合贵族身份的举动,传出去会影响她的名声,所以魏薇就雇佣了特伦斯的孩子帮她完成这个工作。   不是不可以直接拜托几个园丁,主要是因为最开始他们来给魏薇帮忙时,每人都得到了一个大馒头,事后心怀感激的孩子们至此都会偷偷帮她拔草抓虫,魏薇觉得与其让他们私下里帮忙不要回报的当个免费童工,不如自己主动给他们这份工作,还能给点食物当做工资,有时候是面包有时候是馒头,偶尔甚至还会有带馅的烙饼(主要取决于厨房当天做了什么)。   几个孩子都是长身体的时候,原本因为营养不良个个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如今被魏薇喂了快两个月,一个个不仅吃胖了许多,个头都上窜了不少,精气神也好了很多。   见到魏薇来了,五个大大小小的孩子全都停下了手里的工作,朝她问好。   只是孩子们脸上的表情不太高兴,而原因是他们发现最近这些地里的虫子变多了。   魏薇种的玉米小麦红薯和园丁负责的那些是分开的,孩子们只需要负责这几块不大的地,每天其实没多少工作,主要就是除草和抓虫,再按照魏薇的要求定期施肥,可以说工作非常简单。   也正是因为简单工作量也不大,所以他们可以很快发现地里的虫子变多了这一点。   他们把今天发现的虫子指给魏薇看。   只见玉米叶上趴着一小片绿色的小点,是非常常见的害虫――蚜虫。   蚜虫的个头非常小,但出现时几乎都是密密麻麻的一片贴在叶片上,让人有种密集恐惧症要发作的心慌。   这些蚜虫第一时间就被孩子们第一时间摁死了,所以叶片是只留下一些痕迹,并没有伤害到植株本身。   不仅是玉米,旁边的小麦也出现了蚜虫出没的痕迹,虽然都已经被孩子们消灭,但不能保证它们是不是还会出现。   魏薇去厨房找了一些大蒜,捣碎后加入十倍以上的清水浸泡二十四小时后就是天然的杀虫剂,对蚜虫红蜘蛛小黑虫等这些害虫都有很好的驱赶和杀灭效果。   其实干辣椒花椒或者胡椒泡制的水也可以当做杀虫器,不过现在没有辣椒,而花椒和胡椒是珍贵的香料,用来除虫的成本太高,所以还是大蒜水更经济实惠。   泡着大蒜水的时间,她就带着几个孩子离开了城堡。   也没有走多远,就是出了城堡后门的一片荒地。   她对几个拿着罐子和锄头的孩子们说了今天的任务――抓瓢虫。   说到花园里的害虫杀手,瓢虫绝对是最常见又厉害的一种,现代有些人还会特意饲养它然后卖个农夫杀虫。   对于这个任务几个孩子都表现的很兴奋,虽然都是抓虫,但对他们来说大概是花园里抓虫和在野外抓虫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工作后者却是娱乐。   瓢虫除了极少部分是害虫外大部分都是益虫,它们动作缓慢飞的不快,但胃口很好,最爱吃的就是蚜虫介壳虫叶螨这类小型害虫,平时喜欢在特定的植物上觅食,蒲公英蓍草矢车菊甚至大蒜香菜这些植物都是它喜欢的觅食场所,所以只要找这些植物基本就能发现瓢虫的身影。 第36章   魏薇带着孩子们在外面抓了大半天的瓢虫,收获十分丰富。   顺便的她还挖了一些蒲公英矢车菊以及蓍草回来,准备种在玉米地旁边,给这些瓢虫安一个新家。   瓢虫们被关在罐子里久了有些没精神,好在大部分都还活着,魏薇一边把挖回来的指挥者孩子们让他们把这些瓢虫放到了那些长了虫的叶子上。   瓢虫的行动速度很慢,被放上叶子也半天不动,直到一段时间后大概是确定没了危险,才朝着那些还活着的蚜虫爬了过去,开始进食。   只要开始吃,那就是没问题了。   忙完了这些,照例给孩子们拿了些食物,魏薇回房间休息了一下,就差不多到了晚餐时间。   晚餐时,魏薇就顺便跟费利克斯说了说这事。   她有些担心庄园里农奴们耕种的小麦是否也是出现了虫害,毕竟相比其他人使用的麦种,她的麦种对虫害的抵抗力更高,却也生了虫,魏薇不知道这单单只是因为花园里的其他植物引起的,还是外面那些麦地也同样出了问题。   她在花园里种的地加起来都不到一亩,即使有些虫害也可以快速解决,但外面就不一样了。   “大蒜水可以驱赶杀灭一些害虫,但到底不是全能的,最好还是要准备一些杀虫剂。”   而且大蒜虽然不比花椒胡椒之类的香料昂贵,到底也是调味料,大批量的调制成杀虫水驱虫,还需要定期制作,不是普通的农奴能够负担的起的。   费利克斯这段时间学习了不少管理事宜,加上本身对田地里的事情就有不少了解,魏薇一说蚜虫,他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其他常见的病虫害。   对现在的农夫来说,地里出现了虫子,基本只能靠手抓,往往一块地还没抓完,旁边的地就也被感染了,最终导致田地减产甚至颗粒无收的情况也不是没有,这可以说是除了久旱久涝外最让农夫头疼的了。   实际上每年因为虫害减产的土地可不少,毕竟是完全靠人力又没有农药的时代,农奴们在对付害处上实在有些捉襟见肘。   所以她一提,费利克斯也开始头疼了:“如果实在不行,我会让人去买更多的大蒜回来――你确定这种做法真的能杀灭害虫吗?”   “当然,至少它对蚜虫这样的小虫子很有效果,你可以自己试一试。”   费利克斯的脑子还是转的很快的,他在相信魏薇的前提下,想到了其他的可能:“那么有没有其他的代替品?比较优惠的那种。”   如果只能使用大蒜的话,费利克斯就只能顾着自己的自留地了,其他农奴要用就得自己付钱购买,而他们大部分可能都无法支付这笔钱,最后很可能是用增加劳役在他这里赊一些大蒜回去。   但费利克斯觉得自己目前没有什么需要增加劳役的工作给他们做,相比起来他更在意的是花费问题。   这大概就是最近账务看多了的后遗症吧。   “代替品?”魏薇怔了会儿,突然恍然,忍不住拍了下自己的脑袋:“有的,怪我之前没想起来,明天我再出去找找。”   之前是她局限了,只记得自己手头上哪些东西能用,却忘记了大自然里天然的驱虫植物其实有很多。   像是华夏在古代就会使用莽草雷公藤等植物制作杀虫剂杀虫,欧洲中世纪虽然没有相关记载,但在现代却有一种植物备受推崇。   第二天,魏薇给玉米地和小麦地浇了大蒜水,就独自带着工具骑着马出门,寻找她昨晚在书里看到的植物。   虽然中间有些耗时,但最终她还是找到了。   除虫菊,原产自欧洲的菊科多年生草本植物,花形与雏菊相似,可栽培药用,但在现代主要用来制作农业杀虫剂。   它也是蚊香的主要原材料。   实际上菊蒿属菊科的植物大部分都含有除虫菊酯,这种物质对昆虫具有强大的触杀效果,能够扰乱昆虫神经的正常生理,使之由兴奋、痉挛到麻痹而死亡,但只要不大量使用对人畜都是安全的,缺点则是它对鱼类的毒性高,对某些益虫也有伤害,长期重复使用也会导致害虫产生抗药性。   当然目前这些缺点并不在魏薇的考虑中。   除虫菊作为一种野生的植物,数量并不少,只是这些除虫菊和小雏菊经常会混在一起,开的花也极为相似,咋一看不容易区分,好在虽然花相似,茎叶的差别却很大,注意一些就不会弄混。   除虫菊的花也茎叶都是可以使用的材料,而根部留着明年还能再生,所以魏薇摘了一箩筐的花叶后,又挖了几株打算带回去,剩下的就留在原地等着结果或者明年继续采摘。   这次带回来除虫菊魏薇没有拿去厨房制作,而是在厨房外的空旷处生了一堆火,然后架了罐子在上面煮。   把花叶以1:10的比例加水煮沸二十分钟,煮好后过滤掉花叶,留下的菊花水就是她需要的杀虫液了。   菊花水放凉后就可以直接使用,而且可以保存两周不变质,唯一要注意的是煮过菊花水的锅具在这段时间内不能用来煮其他东西,免得毒性混入其中。   这一批煮好的菊花水魏薇让送到了自己的田地里使用,今天她出去时特地去查看过,确实有零星的蚜虫出没,好在数量不多都被勤劳的农奴杀死了,但还是应该洒些菊花水预防。   农奴们对魏薇的话很信服,特别是在看到烧火粪的作用后,所以她让人送来的菊花水很快就都泼洒在了田野里,尽可能的让每一株小麦都受到了保护。   接下来的几天里,其他人的小麦地陆陆续续的开始发现蚜虫和其他害虫的踪迹,而魏薇那些撒过菊花水的地里,却连一只虫子都没出现,甚至和她相邻的那些地,虫害也比其他田地要少的多。   一直让人盯着魏薇田里情况的费利克斯自然没有错过这个迹象,实际上在种地这方面已经对魏薇十分信服的费利克斯,在魏薇找到除虫菊并制作了菊花水后,他就派人出去照着那些植物采摘除虫菊。   在看到效果后,这些找回来的除虫菊全部下锅煮出了大量的菊花水,再陆续分发到了伯爵大人的自留地里由服役的农奴负责泼洒。   而其他的农奴们很快就发现这种淡淡香味的水对地里的虫子非常有效,他们找上了管事,小心翼翼的表示希望能从伯爵大人那里购买一些这种水――如果价格能让他们接受的话。   这次费利克斯让人保密了菊花水的制作方法――虽然其实完全没有难度――而农奴们需要用一捧豆子换取可以浇透一块地的菊花水。   毕竟他又不是什么慈善家,熬煮除虫菊需要不少的柴火,免费送给农奴是不可能的。   一捧豆子换一块地里的虫子消失无踪,还是很划算的,毕竟豆子不值钱,而农奴们发现换来的“除虫水”再兑些进去可以浇两块地,效果也不会差太多。   虽然不是没有人注意到城堡里的奴隶最近总是在田野里转悠寻找白色的小菊花,但他们也隐约听说城堡里的女人们最近很流行使用一种用花朵做成的护肤品,所以大家以为这些奴隶采花是为了供城堡里的人制作护肤品。   而那些知道秘密的人全都守口如瓶,除了因为伯爵的命令,也因为他们这些在城堡中工作的仆人可以用除虫菊换取足够的除虫水,供他们自己的田地使用。   一通忙碌下来,原本可能会让庄园减产的虫害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消失了,田地里的小麦依旧郁郁葱葱,连个虫蛀都没有,十分喜人。   而除虫水的效果也很快通过农奴们的嘴传到了庄园外,周边的几个村镇已经有农夫为地里大量冒出来的虫子头疼了,听到这个消息,这些人连忙带上豆子,跑到庄园来希望能买一些除虫水回去。   最近把庄园内的除虫菊差不多都摘光了,已经和魏薇讨论是不是可以开辟一些荒地种花的费利克斯听到这个消息后,让人把对外销售的价格变成了两捧豆子换够一块地使用的除虫水,一边派奴隶到庄园外去寻找更多的除虫菊回来。   本来按照他原本的意思,应该让农奴们用燕麦来换除虫水,而不是价格低廉到贵族几乎不会吃的豆子。   但魏薇用豆子制作的豆腐让他知道豆子好不好吃,主要还得看怎么做。   萨丁森郡当然是没有黄豆的,黄豆是在十八世纪才出现在欧洲的,但豆腐并不一定需要用黄豆制作。   现在欧洲的平民们主要吃的豆类是豌豆和鹰嘴豆,这两种都是可以用来制作豆腐的,只是不如黄豆豆腐常见。   豆制品一向是人类喜爱的食物,魏薇做豆腐倒不是为了农奴们考虑,而是机缘巧合。   原因只是因为她正好想吃豆腐了。   而豆腐除了用卤水石膏来点外,也可以使用白醋和柠檬汁来制作,只是口感上略有不同。   在费利克斯考虑要让农奴们用什么来换除虫水的时候,魏薇正好用鹰嘴豆磨了豆浆,再用柠檬汁点了豆腐制作当天晚餐吃的豆腐宴,用餐的时候顺口感叹了一句厨房的豆子都被她用完了,费利克斯就决定了用豆子换除虫水。   这下好了,农奴们舍不得其他粮食却不会舍不得一两把豆子,而魏薇很快就有了新的豆子制作豆腐开发新的菜肴,目前正在思考能不能找点卤水或者天然石膏回来点豆腐,让豆腐的味道更好一些,而费利克斯则每天都能在餐桌上发现新的惊喜。 第37章   就在魏薇大力开发豆制品,顺便到处寻找可以点豆腐的卤水或者石膏的时候,费利克斯这边的除虫水也卖的非常成功。   成功到有人试图购买除虫水的配方。   在这个买卖对于普通人阶级来说多是以物易物的时代,如果需要用钱换除虫水他们很可能拿不出可以支付的钱,但便宜的豆子基本谁都付得起。   他们每天的主食都是各种炖豆子,多了没有,但一捧两捧的基本都能凑出来。   在买除虫水的时候,他们或许会犹豫,但只要看看伯爵大人干干净净长势良好的田地,再看看自己地里因为来不及抓而变得越来越多的虫子,他们咬咬牙,怎么也得买点回去试试。   而买了除虫水的农夫们很快就会发现它绝对物超所值,这个时代的虫子对除虫水还没有任何的抵抗力,几乎是洒下除虫水的第二天,田地里的虫子基本就死的死逃的逃,效果非凡。   这么好的除虫效果是大家从来没见过的,在确定那些虫子真的被杀死后,许多人大呼着神迹在田边祈祷并赞美伯爵大人的善行,很快关于除虫水的效果也随着使用的人越来越多而传到了相邻贵族的领地里。   萨丁森郡是威廉姆斯伯爵的领地,但不代表了整个领地之内就只有伯爵这一家贵族,实际上在这里,除了由威廉姆斯家族分封的骑士邑外,还有五位男爵存在,他们都是存在了很久的贵族,其中三位家族的爵位最早还是费利克斯的先祖分封的骑士晋升而来,当然,他们的领地并不全都是从前的威廉姆斯伯爵分封的,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他们抢来的。   早先普拉迪帝国成立不久时,国内各地的贵族领地之间也并不太平,总是互有冲突,不是今天我打你就是明天你抢我,赢了的人得到输家给予的赔偿和赎金,壮大自己,然后继续打,基本上骑士都是依靠这种抢夺的方式,为自己的领主扩大土地,以此换取晋升的机会。   威廉姆斯家族从前一度也通过这种方式扩大了萨丁森郡的土地,那个时候伯爵领地的面积是现在的两倍,只是中间有那么一两个败家子存在,导致家族日渐衰弱,到了费利克斯的父亲那一代,通过他的努力,才又有了些起色。   在费利克斯继承伯爵爵位的时候,五位男爵也前来参加了他的继承仪式,但之后男爵们就沉浸下来,除了每月一封没什么内容的友好信件,几乎没有任何的往来。   “他们在观望我是否有让他们继续效忠的资格。”   费利克斯很清楚这点,哪怕那些男爵是他直属的附庸贵族,他们也并不是完全终于自己的。   只要不害怕原来的上级领主报复,他们甚至可以转投其他的上级领主。   当然这种转投并不是明面上的,帝国的法律也不允许他们这么做,不然贵族阶级迟早一团乱,所谓的转投基本都是在暗中进行的。   目前萨丁森郡的五位男爵都还处于观望试探期,如果费利克斯表现的不符合他们的预想,这些人下一步会做什么就很难说了。   ――所以,她为什么要坐在这里听费利克斯抱怨他的附庸贵族?甚至他说的很多内容都不应该是说给关系不明的外人听的。   魏薇面无表情的喝了口,再次为费利克斯的智商堪忧。   感情上她是能接受费利克斯因为对自己的感情而忍不住做出一些有点愚蠢的事情,但理智她还是想要说他蠢。   他就不怕自己是个间谍或者图谋不轨的人吗?而且魏薇觉得自己如果真的是那样的人,只要她点头嫁给费利克斯,整个萨丁森郡怕都是她的囊中之物了。   ……不过好像有点蠢的可爱啊。   在费列克斯再次开始抱怨时,魏薇不得不打断他:“所以,你一大早把我叫来这里,只是想跟我说这些吗?”   他们此时位于花园的一处亭子里,往日本该和他们一起散步的多洛莉丝和其他的仆人都被费利克斯以有重要事情要谈而打发走了,所以亭子内只有他们两人。   终于发现魏薇不太想听这个的费利克斯停止了自己喋喋不休的抱怨,略带尴尬的表示:“哦,当然不是。”   他摸出一个盒子,递给魏薇:“我是想把这个给你。”   魏薇看了那一看就是装着首饰或者其他什么珍贵物品的盒子一眼,没接:“我想你知道我不会接手任何的贵重礼物。”   鲜花之类的礼物她可以收下,当然不是说谁送的都可以,只是她并不排斥费利克斯送这个,但其他的礼物,她不收。   “不是礼物,”费列克斯道:“这是报酬。”   魏薇用“我就看着你瞎掰”的眼神盯着他。   “真的是报酬,关于除虫水的。”   费利克斯把盒子打开,露出一对黄金为底,造型略微夸张又华丽的水滴形珍珠耳环。   这对耳环魏薇见过,之前费利克斯就试图把它作为礼物送给她,据说是他母亲从前的珍藏。   “除虫水卖的很好,它为我带来了一笔持续不断的收入,但对你却是不公的,所以请让我用这对耳环作为报酬,算是买下配方的费用。”   费利克斯也是没办法了,他一直都想魏薇能收下哪怕是一件他精心准备的礼物,但在这点上魏薇却有着让他无法理解的坚持,要知道在欧洲男人追求女人的时候送礼物是最平常的手段,而女方基本上只要不是特别讨厌男方,都会选择接受,这可以算是一种社交礼仪。   但费利克斯很确定魏薇并不讨厌她,可她却怎么也不愿意收他的礼物。   这让一直以来都受到贵族圈的社交礼仪熏陶的费列克斯倍感受挫,也让他更加执着于能让魏薇收下自己的礼物。   不然以他的性格,在魏薇表现出不喜欢贵重礼物的时候,他就不会再继续送下去了。   魏薇还是不接,她不以为然的摇摇头:“只是个普通的配方――它甚至称不上配方――你也并没有以此换来多大的收益,这个报酬不合适。”   本来就是,除虫水的制作简单,材料都是就地取材,费列克斯让人卖除虫水还需要投入人力物力,换取的也不过是一些不值钱的豆子,恐怕他至今换来的那些收益,连买一颗耳环上这种大珍珠的钱都不够。   费利克斯表示非常合适:“实际上几位男爵都给我写了信,他们想向我购买除虫水的配方,但配方不是我的,所以我想用这对耳环买你的配方。”   这话是真的,在听说了除虫水的效果后,几位领地内同样饱受虫害的男爵不约而同的向费利克斯求购除虫水,并且以不方便运输为理希望他能够出售配方。   这其实也是一种试探,如果是他们自己,有这么好用的除虫水配方,是绝对不会对外出售的,毕竟只要一直掌握配方不外流,就可以一直贩卖除虫水谋利。   在明知如此的情况下,他们还这么要求,不过是在试探费利克斯的反应罢了。   费列克斯一开始也不愿意卖配方,一方面是他觉得配方是魏薇的,自己不能说卖就卖,另一方面他也舍不得放弃这种虽然收益不大,但胜在可持续不断赚钱的方式。   但是在他收到信件的时候,马修神父也在此时找他谈话,虽然没有明说,但后者同样表露出了希望费列克斯能把配方交给教会的意图。   注意,不是卖,而是交,也就是免费给教会。   从表面上看,这很像是马修在神父在以教会的名义对费列克斯施压,让他放弃属于自己的利益,便宜马修神父自己,如果他能说服费利克斯献出配方,那上面自然会把功劳算到马修神父头上。   但实际上,神父提出的这个意图,虽然不乏为自己着想,但同样也有希望费利克斯可以以此获得教会的支持,让他的位置坐的更稳,权利更大。   此时的教会在欧洲权利很大,虽然没有达到两百年后地位高于皇帝的顶端,却也已经让教皇和各国皇帝国王平起平坐。   所以如果费利克斯能得到教会的支持,对他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   但马修神父的话却提醒了费利克斯,他还可以把配方献给国王!   这大概是马修神父失算的地方,相比教会,由国王授勋成为骑士的费利克斯自然是更偏向后者的。   别看是个边境郡的领主,威廉姆斯家族实际上可是国王的直属附庸,就和郡内的男爵是他的直属下属一样,国王同样是他的直属上级。   所以在费列克斯这里,国王的面子可比教会大。   “所以你想把配方献给国王?”   “是的,我是这么打算的。”   费列克斯跟魏薇说着自己的小算盘,他想把配方献给国王以此换取国王的好感,同时他也会把配方卖给几个男爵,而在卖的时候,他可以要求男爵们不对外售卖除虫水,而他自己则可以继续卖,同时因为配方给了国王,其他人想要他就可以理直气壮的不卖并推给国王,在如今皇室还足够强盛的情况上,想来没有人会为了这么一点微小的利益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就像是教会,他可以让他们直接去找国王谈这事,想来一直和教会不太对付的国王会很乐意和他们怼上的。   “难道你就不怕国王得到配方后就不允许你在贩卖除虫水了?”   费利克斯讶异道:“当然不怕,这个配方一开始就是属于我们的,我们想卖就卖,并不需要陛下的允许。”   魏薇是习惯性的想到了华夏历代的皇帝,她以为欧洲的国王也有相同的权利,类似“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那一套。   但实际上因为制度的不同,这个时期的欧洲君王的权利并不能像华夏那么大而集中,教会能分走一部分,强大的大贵族同样也能分走一部分,留在君王手中的,实际上并不多。   甚至很多时候一个王国毁灭了,会被推翻的只有皇室成员,和其他贵族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的,因为他们可以选择效忠新的君王,继续做自己的贵族,连领地都不一定会有什么损失。   从这点来看,欧洲君王和贵族的关系有点像是唐朝以前皇帝和世家的关系,也就是所谓的“铁打的贵族,流水的君王”。   欧洲贵族的等级森严,但在这种等级制度下,也有着非常随意的一面。   这个时候贵族阶级之间的关系大抵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也就是说上级贵族的命令只对自己直属的下级贵族有用,而无法命令下集贵族的附庸者们,这点就连国王也不例外。   而如果国王的权势不能压到其他的贵族,那么贵族们也就不会那么听话了。   当然,如果国王足够强大且强势,那就另当别论了。   可显然他们目前的这位普拉迪帝国的国王陛下,并不是那么能干又强势的人。   魏薇对权利的事情不懂,如果换成在华夏,她还能结合后世所知道的历史给予费利克斯一些意见,但换到欧洲,别说是中世纪了,就是现代的相关资讯她都完全是一筹莫展。   所以对费利克斯要做什么,她也不会冒然发表意见。   实际上费利克斯也没指望她能给出什么意见,他实际上就是想借着这次机会把一直想送出去的礼物送出去。   漂亮的珍珠耳环在盒子里闪烁着温润莹亮的光芒,而相比宝石,魏薇确实也更加喜欢珍珠。   收还是不收?   魏薇看着那对耳环,就像是站在人生的岔路口,看着未来的道路。   她知道她的心里一直有一个因为父母离异而出现的茧,它随着时间越来越厚实,越来越坚硬。   那是她为自己筑造的坚硬壁垒,是她心灵深处对情爱的隔离与抵触。   她一直笃定的坚信的认为没有谁可以打破它,连她自己都不行。   她不是蝴蝶,不需要化茧成蝶,她安静的待在保护自己的茧中,隔离外界的纷纷扰扰,享受着独自一人的安全感。   但尝试走进她的人并没有试图打破它,他只是在那厚实的茧上费尽心思的找到了隐藏在其中的线头,然后一点点的,抽丝剥茧。   被抓住了线头的茧不再坚不可破,只要那双手不放开,总有一天,那把她紧紧包裹住的厚茧,会被完全剥去,露出里面不再防备的灵魂。   最终她慢慢抬起手,接过了那对珍珠耳环。   对于费利克斯,她终于肯承认自己确实是有点心动的。   谈不上什么喜欢和爱,就只是单纯的心动,好像有人点了一下平静的湖面,于是整个湖泊都开始荡漾起波纹。   更像是,当你准备相亲结婚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同样有此意愿,并且各方面都很符合你的要求,而且彼此都有那么点意思,感觉可以试试去相处一下,这样的心动。   “这个人或许会很合适”,心底一个声音悄悄告诉她。   合适成为未来的配偶。   那么又何妨给彼此一个机会呢,好与坏,最终总会有答案。   随着她的手接过那对珍珠耳环,费利克斯的眼睛越来越亮,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大,最终定格成了一个快要咧到耳边的傻笑。   真的很傻。   但看着傻其实一点也不傻的费利克斯,自然知道魏薇这个举动所隐含的意思。   魏薇之前那么抗拒收贵重的礼物,并且告诉过他,在她的过度女人是不能随便收男人的东西的。   可现在她收下了,还是在深思熟虑之后“不随便”的收下了。   即使这其中有交易的含义在,但如果不想,魏薇大可以要求费利克斯换其他的交易方式,但她没有。   所以费利克斯知道,这对被她收下的珍珠耳环,不止是个交易,也是一个信号,一个对费利克斯发出的信号。   她在告诉他,她开始尝试着接受他的追求,从这份礼物开始。   这可真是一个令他恨不得现在就跳起来放声高呼,甚至直接抱着她转圈圈的开始。   但他不能,他可不想让自己刚刚有了进一步可能的心爱姑娘被自己吓的倒退回去。   所以克制了自己的冲突,他眼神发亮的看着对面的少女:“能让我为你戴上它吗?”   刚刚收下礼物,并且因为对方的傻笑也忍不住有了些笑意的魏薇笑容一抽,差点没稳住。   这个家伙,真的是不放过任何机会啊,实在是太擅长得寸进尺了。   但怎么就感觉有那么点可爱呢?   魏薇把盒子推了回去,魏薇侧着脸颊,露出小小巧巧,透着一丝粉嫩的耳朵。   不用多说,费列克斯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   他惊喜的凑过去,小心翼翼的取下少女耳朵上原本戴着的流苏耳坠,换上了那对珍珠耳环。   换好以后,费利克斯用赞叹的语气道:“它果然很适合你。”   耳朵上突然增加的重量让魏薇略有不适,但费利克斯的赞美还是让她心情愉悦。   紧接着,就听费利克斯突然来了一句:“你愿意当我的舞伴吗?”   不知道话题怎么突然跳到这里的魏薇一脸茫然:“什么?”   费利克斯解释道:“是这样的,男爵们的信件给我提了个醒,我需要举办一场舞会,邀请他们到城堡做客,在他们面前宣告自己的新身份。”   会想到这个还是因为几个男爵在信里除了请求购买除虫水的配方外,也不约而同的提到为了庆祝费利克斯继任伯爵之位,他应该举办一场盛大的舞会,邀请领地内所有贵族参加的那种。   如果不是约好的,他可不相信会有这样的巧合,大家一起提这件事。   所以几个男爵私下里其实已经联系过,并且取得了一定的合作这一点是跑不掉了。   不过他们的信件倒是提醒了费利克斯,他确实需要举办一场这样的舞会。   实际上闲着无聊的贵族们都很喜欢举办各种舞会,费利克斯在王都的时候除了参加竞技场的比试外就是在各种社交舞会上来往,当然,他并不是很经常出现在舞会的宾客名单上,更多时候,他是作为皇家骑士队的一员呆在外面等待命令。   毕竟那时候他只是一个伯爵家的次子,即使潜力巨大,但在真正的大贵族眼里,一个骑士还不值得他们发出邀请。   庆幸的是这点也正和他的意,因为他并不喜欢舞会。   贵族阶级中有一点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他们虽然是一夫一妻制,但夫妻双方私底下各有情人的事情是公开的秘密,而这是大部分贵族的常态。   费利克斯的长相在贵夫人中可是很吃香的,甚至那些地位高贵的贵族小姐中也不乏被他外表所倾倒的,但她们基本都只想要一个见不得光的情人,极少有人会想要嫁给他。   而费利克斯,出生于威廉姆斯家族,从小看着自己的父母恩爱非常,母亲过世后父亲一直保持独生的他一点也不想成为有夫之妇或者未来的有夫之妇的秘密情人。   至于那些愿意嫁给他的人,很抱歉,他也从来没有像对魏薇一样的好感。   所以,敬谢不敏。   在感情这方面,费利克斯完全就不像是在这个时代的贵族中长大的男人该有的样子,他甚至比魏薇都还要纯情。   “舞会定在什么时候?”   “目前还没有确定时间,不过我想最快会在半个月后。”费列克斯道:“城堡需要做好准备,也需要给宾客时间做好准备。”   说道舞会,魏薇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后世电影里,金碧辉煌的大厅之中,穿着燕尾服的男人和穿着华丽大蓬裙的女人在璀璨的灯光下跳舞的画面。   当然,那是几百年后才会出现的景象,现在是不可能看到的。   魏薇答应了费利克斯的邀请,既然她做出了决定,那么适当的配合与接触是必须的。   “那么我明天就让裁缝过来给你做礼服,哦,多洛莉丝也需要几件合适的礼服,这次她不能一直躲在自己的房间里。”   显然对于自己的妹妹以往在舞会上的行径,费利克斯也不是一无所知,不过以前父亲不喜欢多洛莉丝,小姑娘存在感低,又不到进入社交界的年纪,所以费利克斯也没管过她。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觉得自己的妹妹比自己还要受魏薇喜欢,这让他非常想把多洛莉丝早点嫁出去!   当然,这只是他有时候心里发酸时才有的念头,实际上他并不是真的想那么做,她还小呢。   ――为什么她不是十四五岁,甚至更大一点呢?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我就是嫉妒,但我不承认! 第38章   知道城堡里即将举行舞会,而且自己也需要参加,多洛莉丝非常紧张,紧张的连上课都不能集中注意力了,魏薇当然注意到了这点,她觉得让小姑娘这么紧张下去不太好,就打算找点事情给她做,好分散注意力。   正好费利克斯请来的裁缝来给她们量身制作礼服,魏薇在量身之后,就又买了一批布料,打算教多洛莉丝做衣服。   当然,鉴于小姑娘年纪还小,一上来就做大衣服不太合适,魏薇带她做的是娃娃衣。   哪个小女孩不喜欢给娃娃换装的游戏呢?   这显然是个让多洛莉丝分散注意力的好主意,在魏薇开始做布娃娃的时候,她就再也想不起来舞会的事情了。   魏薇做的布娃娃不是那种胖乎乎的布娃娃,而是有些像芭比娃娃那种按照真人体型缩小的小女孩样子,身体纤细,长手长脚,脑袋圆圆,五官是用笔画上去,动漫风格的大眼睛,微笑嘴,可爱的能萌死人。   反正多洛莉丝看到魏薇把圆圆的脑袋做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迫不及待的表示要帮她把手脚部件都缝好,她想早点看到最后的成品。   魏薇当然很愿意让她帮忙,多洛莉丝最近的刺绣水平见长,缝一下娃娃的手脚这种工作完全可以胜任。   然后她就自己做比较难的头发,用染了色的羊毛线给娃娃缝上一头长发,这样以后多洛莉丝还可以给她梳头发编辫子。   有一点费利克斯确实没感觉错,相比他,魏薇确实更喜欢多洛莉丝,谁让她是个颜控呢,而且相比男人的颜她更喜欢女人的,尤其是小萝莉的!   以后必然会变成一个怪阿姨的魏薇给多洛莉丝做了一个金发蓝眼,和她很像的布娃娃。   做好的布娃娃差不多有六十公分高,内部塞满了棉花,所以手脚都很有力,甚至可以靠墙站立。考虑到这是一个给小姑娘玩的换装娃娃,魏薇特意给她缝了脱不下来的小背心和小短裤,这样就不会走光了。   多洛莉丝抱着布娃娃完全舍不得放手,用比平时欢快了不少,也高昂了不少的声音对魏薇宣布道:“我要叫她艾米,她就是我最可爱的艾米!”   艾米(Amy),意为最心爱的人。   和多洛莉丝完全不一样的名字。   魏薇微愣,然后笑容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好的,她是你的艾米了,那么我们来给她做衣服怎么样?”   “嗯!”   多洛莉丝的刺绣不错,但她不会打版和裁剪,实际上作为伯爵家的小姐,也没人觉得她需要学这些,她只要能绣一些好看的图案做做手帕彩带之类的就够了。   这个时候魏薇正好能教她怎么打版和裁剪。   魏薇拿着纸笔几笔就画了几件娃娃衣的常见款式,然后让多洛莉丝自己选择要哪种。   然后从来没见过那些裙摆大大的漂亮裙子的多洛莉丝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哪个都舍不得不要,最后一脸期冀的拉着魏薇的袖子撒娇:“我能全都要吗?求你了,艾米不能只穿一件衣服,我可以慢慢做,把它们都做好!”   对小女孩的撒娇完全招架不住的魏薇晕晕乎乎的答应了。   在布料上画好图形,她一边说着注意事项一边让多洛莉丝用剪刀把它们剪下来,然后就可以缝制了。   多洛莉丝也习惯了魏薇的教学方式,剪好以后就自己尝试着缝合成羊皮纸上的样子,遇到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才会求教魏薇。   魏薇一口气画了五六套娃娃衣,足够作为初学者的多洛莉丝在这半个月里忙碌了。   城堡里为了准备这次的舞会忙碌着,因为人手有些不够,连她们的女仆都被叫去帮忙了,本来魏薇以为这里面没自己什么事,结果管家像是认准了她一样,一有什么需要抉择的事情就来找她,搞得她也莫名其妙的跟着忙了起来。   (巴顿管家:既然是未来女主人,筹备舞会就应该由您负责。)   城堡里坐起了大扫除,因为巴顿管家总是拿各种事情来询问她,魏薇终于有机会要求人把城堡底下的粪坑给清理了!   是的,萨丁森堡的底下是有一个巨大粪坑的,那是在城堡建造之出就挖好的,所以一开始城堡里的人也不是直接往护城河里排泄污物的。   但是一个人口众多,历经百年的城堡,地底下的坑里的污物基本上没有清理过,加上年久失修而产生的堵塞问题,可想而知它最后会变成什么样。   魏薇最初进入城堡闻到的臭味就是从那里飘上来的,亏她一开始还以为是护城河的锅,其实不是,因为通往护城河的下水道早就堵了不知道多少年了。   不过存在了百年,并且从好些年起就不能再使用的粪坑里的秽物,想来是可以直接当肥料使用的吧?   只不过这是个繁重的工作,而且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不仅需要人手,还是大量的人手。   对于魏薇说要清理地底下的污物这点费利克斯没有任何的意见,他非常高兴魏薇终于愿意插手城堡的事务,不仅同意安排农奴来服役,还为了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清理城堡,把原本定在半个月后的舞会延到了不少,定在了六月中旬。   这个时间点,去年种下的冬小麦差不多进入了收割期,到时候不管有没有清理干净,农奴们都要回到自己的土地上忙碌,也就不用担心宾客来访时会和这些挑着污物进出城堡的农奴碰上,出现失礼的局面。   魏薇当然没意见,不过她反复叮嘱负责这事的管事,在清理的时候绝对不能让里面见火,不然很可能会发生爆炸。   旁听的费利克斯点头同管事道:“听她的,王都就发生过类似的爆炸,有人甚至为此丧了命。”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真的有人在上厕所时因为厕所没有做好通风,而他又带了火把进去,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好在这样的事情大概也不是现在独有的,当初建城堡的人在修建厕所时,为位于最底部的奴仆们使用的公共厕所做了采光上的设计,所以如果要清理底下的粪坑,只要打开那些长条木箱上的洞,还是能看清楚底下的。   他们也可以先从这里清理开始,因为如果先清理堵塞的下水道的话,排出去的污物恐怕会把外面的护城河也给堵住。   至于清理的污物运到哪里去,魏薇让他们直接送到地里去,用来给那些休耕的土地增加点营养,反正现在上面都没有种植作物,而在明年之前它们都会空着,不怕浇出什么毛病来。   在这中间,她还见了皮埃尔找来的商人,买了价格合适的各种建材,正好其中一位商人有在买卖石膏,她也订了一批,除了建筑需要外,还能入药和尝试制作点豆腐用的熟石膏了。   而管事乔治那边也已经找好了人手,等商人们把材料送来,就可以开工了。   魏薇摸了摸自己的荷包,虽然一下子花了一大笔钱有些心疼,但想想未来房子的样子,她就不疼了。   在舞会的日子越来越近的时候,魏薇的玉米也终于在授粉后长出了玉米棒子开始进入乳熟期,这个时候的玉米被包裹在绿色的大衣里,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但个头上已经长得差不多了。   魏薇估摸着时间选了一个玉米剥开了它的叶子露出里面的玉米,嫩黄的玉米粒用指甲一掐,就有乳白色的浆流出来,再等一个月它就完全成熟了。   确定玉米进入乳熟期后,魏薇把所有玉米秆上位于玉米棒穗位以下的叶子摘的只剩下最接近玉米棒的那一片,让整个玉米地从下方看都是光秃秃且通风的。   这么做不仅可以增加玉米地的透光和通风,还可以提高玉米至少15%的产量。   至于那个被她选中的玉米棒子,自然是摘下来拿到厨房去做成美食了。   当晚的餐桌上多了一道排骨玉米汤。   嫩熟期的玉米嫩的能掐出水来,唯一的一个玉米棒子被切成了四段,连同排骨和胡萝卜块一起放到陶罐里炖到排骨软烂,香味之中带着一丝玉米的清甜,是魏薇一直很喜欢的一道汤品,她尤其钟爱汤里面的煮的甜软的好像连中间的棒子都能吃的玉米,可惜剩下的玉米不出意外全都会留下做种,这次的玉米很可能会是她今年仅有的一次品尝机会。   这也是她第一次吃到由系统出品的食物,玉米是又粘又香的糯玉米,不如甜玉米糖分高,但在大部分人都还吃不起糖的年代,它的甜度已经足够让人惊喜了。   何况大概是系统特意优化过,它的口感非常好,比魏薇从前吃过的任何一种玉米都好,让她下嘴的第一口就被惊艳到了。   真的是好香啊!!!   连魏薇都被这玉米的味道惊艳的飙出一串感叹号,何况是另外三个从来没吃过玉米的人。   “这个是什么?”主位上的费利克斯在吃到玉米的时候就眼睛发亮,虽然是第一次吃到玉米,但他本能的意识到这是一种可以填报肚子的食物。   而年纪小的多洛莉丝自然也被这种带着甜味的食物倾倒,甚至连马修神父都流露出好奇,这是他们从来没见过的食物,但它的味道确实非常好。   魏薇:“玉米,我种在花园里,杆子很高的那种。”   单说名字他们可能不知道是哪种,毕竟魏薇种的东西太多了,如今花园里有好多他们没见过植物,大家也不怎么在意她为什么要种这些,但作为独立种子的作物之一,玉米的样子还是给他们留下了不少印象。   和只是因为味道而喜欢上玉米的小姑娘不一样,餐桌上的两位男人在想起那片玉米地的时候,意识到了一个非常惊人的讯息。   他们没有见过那些被包的严严实实的玉米的真实样子――哦现在见到了――但他们知道地里那些玉米的整体大小,再对比一下四个人汤碗里玉米块大小,以及边角上明显的切割痕迹,费利克斯率先想到了它们应该是出自同一个玉米棒上。   这个认知让费利克斯手一抖,差点没把手里的玉米扔出去。   但他抓稳了,没有出现那么愚蠢的浪费珍贵食物的行为。   “亲爱的薇薇,我们现在吃的这些,是否来自同一个玉米?我是说它们是长在一起的对吗?”   “嗯,是的,这四块是同一个玉米棒。”魏薇放下自己手中已经吃完,只剩下棒子的玉米,略带遗憾道:“味道不错吧,可惜剩下的都要留种,再想吃的话可能要等明年收获的时候了。”   说到这里,魏薇突然想到在后世的华国北方,好像会在冬小麦收割后再种一茬玉米增收。   不过她现在不具备这个条件,等她这边玉米收获再晒干成能发芽的种子怎么也得到八月份,而九月的萨丁森就会再次耕种冬小麦,只一个月的时间可不够玉米长的。   费利克斯忍着激动,看了看自己手里吃了一半的玉米又问道:“这个上面的玉米粒是不是就是种子?发芽率怎么样?产量如何?”   魏薇听到这话,就知道他为什么激动了。   这个时候欧洲小麦的亩产(非英亩)在两百斤就算是丰收了,而其他作物的常量会更高一些,但也不会超过太多。   但这个时候的种子可没有后世那么高的出芽率,后世国际标准的合格种子出芽率在85%以上,而在这个时候,是无法达到这个标准的。   在魏薇看过的自己那个世界的历史记载里,公元700年的法兰克时期,有明确记载他们种下1蒲式耳的种子,只能收获2蒲式耳的产量。   当然,到了现在的萨丁森郡,这个比例已经上升到1:10,虽然和后世依旧无法比,却已经是非常高的增长了。   但五百年前的作物真的就产量那么低吗?   并不是,只是那个时候的种子出芽率更加低的可怕,加上农作物确实不如现在的好,所以才会有1:2这种令人不敢相信的比例。   相比之下,现在的1:10是真的很不错了。   但这个时候的小麦麦穗上基本会有十五粒左右的收获,比例却只有1:10,被拉低的原因自然就是种子的出芽率了。   在后世一亩地用10到20斤的种子种出500斤的小麦都只能算收获普通,在这时候却需要种下25斤左右的种子才能收获200斤的小麦,而很多时候他们甚至连两百斤都不能保证。   其他农作物也是相同的道理。   在这种大环境下,突然出现一个一粒种子能长出几百粒的玉米,费利克斯不激动才奇怪了。   想通这点后,魏薇就认真的解释道:“这个确实都可以留种,发芽率基本在85%以上,顺利成长的话,一英亩地最低可以出六千斤,照顾的好的话也能到七八千……”   “咚”   突然的摔落声吓了魏薇一跳,她扭头,发现是马修神父不小心把手里的餐具掉到了桌子上正好碰到了桌上的盘子。   但这位神父这个时候没有顾得上为自己的失礼而道歉,他像是得了帕金森一样整个人都颤抖个不停,哆哆嗦嗦的说着什么,隐约可以听到“六千……七八千……”这样的数字。   很显然,魏薇说的这个产量吓到了这位一贯沉稳的老者。   别说是他,就是费利克斯以及周边服侍的仆人们都受惊不小,如果不是仆人的素养让他们保持了安静,此时失态的就不会只有马修神父和费利克斯了――哦,后者因为听到那几个数字的时候,如果马修神父这一下,怕是已经激动的跳起来了――但在魏薇说出数字的那一刻,确实所有懂得土地出产的人都不约而同的倒抽了气。   天啊,最少也有六千斤,多了甚至能有七八千斤,那是上帝的田地里种植的作物吗?为什么能有这样吓人的收获?   对比之下,他们过去过去知道的那些一英亩地超过1200斤的收获,简直完全不能比。   魏薇好笑的看着他们的反应,觉得这一亩如果出现在漫画里,大概是所有人的眼睛都要掉出来了。   不知道如果这个时候她告诉他们玉米的产量还不是最高的,土豆平均可以达到一英亩一万八千斤的产量,红薯最低都能有三万六千斤,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吓得当场去世。   嗯,为了不出现意外事故,她还是不要说了,等到土豆红薯成熟了让他们自己发现这个小惊喜吧,反正她种的土豆是早熟品种,生长周期基本在三个月左右,红薯则是四到五个月的生长期,所以虽然土豆种下的时间要比红薯晚一些,却会比红薯早熟,预计都会在七月份中下旬收获。   距离现在也就差不多一个月,到时候先收了玉米再收土豆和红薯,惊喜一茬接着一茬,保证他们会很开心。   魏薇恶趣味的想着一个月后大家会有的反应,心情愉悦的对还在抖的马修神父关心道:“神父,你还好吧?”   “我,我很好,薇薇小姐。”   在她的关心下,马修神父总算是恢复了过来,不过看着魏薇的眼神变得十分热切。   他看起来像是要像我传教!魏薇警惕起来,这种眼神她不陌生,大学的时候那些负责社团招人的师兄师姐就是用这种眼神看刚刚入学的新生们的。   好在马修神父还有些理智,知道这个时候并不适合说什么,他深呼吸了几下,终于低下头继续用餐,但这个时候怕是没有人还能专心享受美味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大家都表现的心不在焉的,费利克斯明显有很多问题想要问魏薇,可他并没有在这个时候开口,马修神父的反应让他想到了很多问题,尤其是关于教会的。   费利克斯并不怎么喜欢教会,这点大概和他成长的环境有关系,他的骑士师父,以及效忠的国王和王后都对教会有一定的抵触心里,这也导致他潜意识里对教会有一种若有似无的敌意。   而马修神父虽然是萨丁森郡的神父,但他在这里不过五年,费利克斯和他的接触不多,虽然因为父亲的关系,他可以选择性的信任他,但这份信任并不是毫无保留的。   他现在已经后悔在刚才询问魏薇玉米的产量了,如果没有说,马修神父就不会听到那些惊人的产量,而其他人有他的命令,自然会把这个秘密保守下来。   不止是关乎利益的问题,还因为他担心马修神父在知道这事后会报告给教会,让教会和其他人注意到魏薇,进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虽然这种事情不可能隐瞒太久,但费利克斯希望是在自己和魏薇确定关系之后,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把魏薇纳入羽翼之下保护。   他承认魏薇带来的那些东西让她的身价倍增,如果公开之后一定会有许多人愿意娶她,但他可以保证自己看重的并不只是这些――说不会因为这个更加想娶她那是骗人的――他可以大方的承认,虽然现在他可以说没有那些外在条件,只是她本身的优秀都能让他爱上她,但他最初爱上的确实是魏薇的脸和气质。   如果她最初不是这个样子,费利克斯会爱上她吗?   他自己想了想,或许会,因为现在相比容貌他更加钟情她身上那些独特的闪光点,那是和其他贵族女孩完全不一样的特质。   也可能不会,因为如果没有抓住他眼球和心的容貌,以当时费利克斯的忙碌程度,他不会和魏薇有太多的相处时间,魏薇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恐怕在他忙完所有事情之前,她已经搬出城堡,从此两人不会再有过多的接触。   所以,两种可能都可能会有,而他庆幸魏薇长得完全符合自己的审美标准。   这样他才能在一开始就对她一见钟情,然后主动靠近,再在接触的时间里,终于抓住了那一根爱情的丝线。   真是越想越觉得他们果然是被爱神眷顾的一对。   费利克斯坚信魏薇一定是上帝从他胸口抽走的那根肋骨,只是她不小心被遗落在了遥远的东方,那个神秘的国度,但命运让她经历了千难万险,最终平安回到他的身边。   费利克斯对着低头用餐的魏薇露出温柔的微笑,转头看向马修神父的目光却变得有些冷漠。   所以,他一定会保护好她。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恋爱脑・威廉姆斯:薇薇一定是我的肋骨,是我命定的伴侣!   魏・拒绝爱情・薇:……你高兴就好。 第39章   用晚餐,费利克斯难得的没有约魏薇去饭后散步,而是对马修神父提出了谈话邀请。   两人去了书房,仆人送上了花草茶,费利克斯还未想好如何开口,马修神父抢先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我的孩子。”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长辈,马修神父可以轻易看出费利克斯还不能很好掩饰的情绪变化,在餐桌上他就注意到了费利克斯看自己的目光不对。   他平和的说着话,语气一如既往。   “我并不打算和教会提那位异国来的小姐。”   费利克斯沉默了一下,开口:“我想这个保证并不是那么足以令人信服?”   “为什么不呢?我想你大概不知道我是艾利克的教父。”   神父的话另费利克斯讶异的睁大了眼,他自己的兄长有教父,甚至他自己也有,不过为他洗礼的那位神父在很早以前就去世了。   而能成为家族继承人的教父,说明马修神父和他父亲的关系应该十分亲密。   但这并没有让费利克斯放松警惕,这并不足以取信于他。   “适量的怀疑是好的,它能令你保持警惕,但过多的怀疑只会让你变得多疑。”   马修神父神父喝了一口花草茶:“你知道我的年纪已经很大了,我之所以会接手萨丁森的教堂就是为了避开教会里的纷纷扰扰,悠闲的陪伴我主度过剩下的时光,所以同你一样,我也不想有什么麻烦找上门来。”   马修神父确实已经很老了,他皮肤上满是褶子,老年斑随处可见,虽然他的精神还很不错,步履也很稳健,但六十多岁在这个年代已经是随时可能引来死神的年纪了。   马修喜欢大家称呼他神父,又一直很少说自己以前的事情,所以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来头其实很大。   费利克斯也是在和父亲通讯时知道,马修神父曾经是一名教区主教,管理一个教区的实权者,但他主动卸任成为领衔主教(没有实质辖理教区的主角)来到萨丁森郡的小教堂里,一呆就是五年,完全没有再回归权力中心的意思。   所以他说厌倦是真的厌倦,不是骗费利克斯。   “我不能让你相信我的保证,但我会遵守它,不向教会提起薇薇小姐,我也会对听到和看到的事情保持沉默。”   神父慈祥的笑道:“毕竟我的职责只是传播神的福祉和募捐,交到我手上的是金钱还是其他什么,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所以玉米要不要给他,什么时候给,给什么,他都无所谓,只要他们把什一税交上来就好。   而且就教会来说,相比粮食,他们更喜欢方便运输的金币银币。   他在告诉费利克斯,自己确实是站在他这边的。   至于能不能相信,就只能用时间来证明了。   说完自己,他还好心提醒道:“而且我觉得,相比起我,你更应该担心接下来要来的宾客们。”   费利克斯当然知道即将到来的那些宾客是个麻烦。   相比马修神父,那些人才更容易成为传播消息的源头。   “我会处理好的。”   和马修神父谈话完毕,勉强有了个满意的结果,费利克斯就去找魏薇了。   晚餐之后魏薇一贯都是要洗澡沐浴的,她用自制精油和其他一些东西制作了不少护肤品,不过全身按摩的话,还是直接用精油效果更好。   当然,她也没有奢侈到每天都要推拿按摩,所以今天魏薇只是跑了个澡就出来了。   披着一头还没有完全干透的长发,偷懒只穿了一件纯白睡裙,外面披着斗篷遮住睡裙的她就遇上了费利克斯。   魏薇默默抓紧斗篷:“你怎么在这里?”   看着她洗浴过后还湿润的头发,即使走廊内的火光无法照出她真实的脸色,费利克斯也能想象到此时的她一定全身都透着一点淡淡的粉色。   咕嘟一声吞下口水,费利克斯强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我有点事想找你谈谈。”   “现在吗?”   费利克斯点头:“嗯。”   “那去我房间里说吧。”魏薇觉得自己偷懒穿睡衣爬个楼还行,穿着出去散步或者去其他什么地方跟费利克斯谈话,还是算了。   虽然邀请他到房间在这个时候大概属于比较暗示性的举动。   但魏薇不怕,她觉得费利克斯真要做什么,最后怕是会被她一顿暴打,然后取消交往资格。   还不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考验,费利克斯确实因为魏薇的邀请想入非非,但他很快就冷静下来,想明白了以魏薇的性格,她并不会做出那种暧昧的暗示。   好吧,她就真的只是因为要谈话才让他进房间的。   这是费利克斯第一次进到魏薇的房间,以前他最多就是在门口等着她出来而已。   房门一打开,两只听到响动的黑猫已经跑了过来,围着魏薇撒娇。   已经长大到会抓老鼠的猫咪们大概是真的有英短的血统,对人友善,并且爱粘人,魏薇在的时候它们总是绕着她打转,就算她不在,它们也可以跟着照顾它们的女仆玩很久,一点也不高冷。   饲养了两只小黑猫后,魏薇的房间里少了很多摆设,也增添了不少属于猫的玩具和用品,其中就有一个魏薇让木匠做的猫砂盆,里面放的当然不是猫砂,而是真的沙子,毕竟她这儿可没有卖猫砂的宠物店,只能委屈两只小可爱了。   两只小黑猫对猫砂盆的接受能力很强,都属于天生会用猫砂的那种,大概也可能是它们还在野外时,被猫妈妈教导过便便后要用土埋起来。   所以魏薇也怕它们会在房间里随便方便,猫的食物和水,以及猫砂盆里的沙子有其他的女仆来定时更换,保证不会在房间留下气味。   两只小黑猫现在是抓老鼠的能手,在这方面它们显然是经过猫妈妈的教导的,每天到了晚上就要挠门让魏薇放它们出去浪,现在别说是魏薇住的这一层,连楼下那一层都已经完全看不到老鼠的踪影了,因为偶尔巴顿管家会把两只猫借走,到怀疑有老鼠出没的房间里工作,成果颇丰。   而结果就是,等两只小猫夜巡回来的时候,经常会给魏薇带一两只猎物。   在最初的惊吓过后,如今的魏薇看到死老鼠已经麻木了,只要两只猫步往她床上放老鼠,她都可以接受的。   所以这才是她没打算让它们自由出入房间的原因,免得哪天自己就在床上发现这种要命的惊喜。   不过最近大概是终于意识到魏薇不吃老鼠,小黑猫们给她带礼物的次数少了许多,相信慢慢的就不会再带了。   毕竟在魏薇这里它们可以吃到更美味的食物,老鼠抓到玩够了弄死就行了,不需要当做储备粮带回来。   不过两只小黑猫到底不是后世完全被驯化的宠物猫,野性犹在,它们在表达了对主人的亲近后,就自己转头跑出房门去逍遥了,直到第二天早上天亮前,它们都不会回来了。   “进来吧。”   等到两人坐好,琴给习惯在沐浴后喝一杯温水的魏薇倒好水,连带的也给了费利克斯一杯后,就退到了外面和潘妮一起守着。   喝了半杯温水,魏薇抬头看旁边的人:“你要说什么?玉米的事吗?”   费利克斯把他和马修神父的谈话内容大略的说了一下,叮嘱道:“以后类似的事情你不要在人多的时候说,尤其是在马修神父面前,他是教会的人,如果被教会和其他人知道了,你会有麻烦的。”   魏薇点点头:“是我欠考虑了。”   穿越太过仓促,魏薇这么多年来的三观和习惯很难这么快就转变过来,又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对人的警惕性不够高,在很多事情上都考虑不足,这点是她今后要想办法改正的。   就拿之前在花园种植这事来说,她就做的不够好,因为打算用利益抓住威利克斯让他为自己保驾护航,所以一早就说要按照这里的税收上缴收获,但她完全没考虑到或许费利克斯会在看到产量以后贪心的拿走所有的收获,令自己一无所获。   好在她运气不错,遇到的并不是那样的贪婪之人。   这些念头在脑海中转了一圈,魏薇开始思考目前的问题。   “神父说的对,过几天宾客们就要到了,到时候他们必然会在花园内活动,被看到了确实不太好。”   虽然大部分的贵族都不事生产,但只要不是太昏庸无能的贵族,就不会连自己领地内种的作物是个什么收获情况都不知道。   而别的不说,魏薇还种了一片小麦呢,那些小麦如今都已经度过抽穗开花授粉的阶段,在接下来的十天里,麦穗上会逐渐长出一粒粒子粒,那时候就很容易发现这些小麦的与众不同。   毕竟一根麦穗上只长十几个麦粒和一根麦穗上有三四十个麦粒,那差别一眼就能看出来。   费利克斯以为魏薇说的是玉米,并没有想到其他地方去,就道:“我会让人把玉米地围起来。”   现砌墙是来不及了,但做个高一些的木头栅栏没问题。   另外靠着玉米地那一块的房间得让巴顿注意点不要安排客人入住,房间都得锁好,杜绝意外。   费利克斯想了想,觉得只围一小块太显眼了,干脆就把魏薇捣鼓的那些地都给围起来。   魏薇当初选地的时候就特意选了比较偏的位置,后来扩大的时候也是在玉米地边上连着一大片,最开始靠着玉米地的是一大片她让园丁负责的花木,虽然种子小,但发芽率极高的花木在长出来后占地可是非常广,一些生长周期短的甚至已经进入花期过期,一眼望去,姹紫嫣红。   这还不止,四月气温开始回升后,魏薇把剩下的种子也陆陆续续的都种了下去,长得慢的树木还好说,那些长得快的果蔬和粮食作物占地不是一般的大,如果不是这之中的大部分都在育苗后被移栽到了城堡后方新开辟的菜地里,此时的花园应该近五分之一的面积都会沦为魏薇的种植地。   当然,就现在的规模来说也不小就是了。   “只用木栅栏围起来会不会太显眼了?可以在外面放一些藤蔓,装饰一下做成一道藤蔓墙,和花园的整体风格也比较合适,藤蔓的话林子里也有很多,装饰起来不会花太多时间的。”   “可以,就按你说的办吧。”   第二天的时候,费利克斯就把命令下达下去,一部分服役的农奴被派去树林砍伐树木和收集藤蔓,然后送到城堡花园之中搭建栅栏。   等栅栏搭好,整块种植地都被掩盖不久,萨丁森郡迎来了第一位宾客。   最早到来的是领地距离萨丁森堡最近的亨特男爵一家。   这位四十多岁的男爵大人面容普通,身体微胖,笑起来更像是个商人,而他的夫人则有些不苟言笑。   除了礼物和行李外,他们还带来了一双儿女。   “那位男爵夫人一副急着想要做伯爵大人的岳母的样子。”潘妮为魏薇梳着又长长了不少的黑发,说着从其他女仆那里听到的八卦:“要我说那位男爵家的小姐长得可不怎么好看,人也有点木呆呆的,也不知道她哪儿来的自信。”   魏薇现在的身份还是城堡的客人,所以其他客人来的时候她自然不需要接待,甚至因为等级问题,费利克斯也只是空闲时接见了一下亨特男爵一家,加上他们到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晚餐之后,寒暄一面后,这些人就被交给巴顿管家带去休息了。   所以魏薇在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已经有客人到了。   她好笑的透过模糊的镜子看着身后的女仆:“你见过她了?怎么她长得不好看?”   “是负责为那位亨特小姐服务的女仆告诉我的,听说那位男爵夫人的架子比伯爵大人还大,一晚上都在抱怨这个抱怨那个,连她的丈夫都受不了她。”   城堡仆人之间的消息总是传递的很快,因为他们休息的区域在同一块,白天发生了什么晚上休息的时候总会被当做谈资说出来。   当然,主人要求保密的事情仆人们都不敢乱说,就像之前魏薇的失误,那些知道玉米产量的仆人早就得到命令要管好嘴,所以即使心里再激动,也没人敢议论这事。   打理好自己,魏薇起身下楼去用早餐。   今天餐桌上的人比往日多了一倍,多出来的自然是亨特男爵一家。   魏薇下来的时候,那位男爵夫人正试图让费利克斯邀请她的女儿去散步,而她十五岁的女儿亨特小姐显然也对费利克斯很有好感,此时正红着脸偷偷打量着主位上的费利克斯,希望他能像母亲希望的那样邀请自己。   这对母女俩的位置在多洛莉丝的边上,可怜的小姑娘这会儿非常的紧张,不过只有一小部分是因为男爵夫人高亢的声音会让她想到贝茨夫人,从对面看过来的目光才是让她紧张的罪魁祸首。   在费利克斯的右手边,第一位坐着的依旧是马修神父,而神父的右手边就是亨特伯爵和他的儿子。   让多洛莉丝不舒服的目光就是那位小亨特的。   十七岁的少年不仅遗传了母亲较为出色的长相,还有他的精明,在家人把主意打到费利克斯身上的时候,他则瞄准了多洛莉丝,在来之前他就听说过这位伯爵家的小姐,胆小怕生,却是个美人胚子,如果能娶到她,和伯爵家搭上关系,对他们家未来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所以虽然还没有搭上话,小亨特已经在努力传达自己的倾慕了。   而亨特男爵自然是乐见其成的,一直都在笑呵呵的和自己的夫人一唱一和,让费利克斯不胜其扰。   如果不是他的骑士精神让他不会对女性发火,费利克斯是真想拍桌子走人的。   “我迟到了吗?”   魏薇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餐厅里的声音霎时消失,所有人都转头看向了餐厅的大门处。   黑发黑影的少女让第一次见到她的男爵一家惊艳的移不开眼,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在说些什么。   “当然没有,你来的正是时候。”费利克斯脸上客套的笑容终于有了真实的情绪,他站起身,亲自为魏薇拉开了椅子,请她入座。   让亨特一家在意的那张空出来的椅子终于有了它的主人。   意识到费利克斯明显的举动代表什么后,亨特小姐的脸顿时白了,而男爵夫人也像是被掐住了脖子的鸭子一样再也说不出话来。   也就亨特男爵还能开口询问她的身份:“伯爵大人,可以为我们介绍一下这位美丽的小姐吗?”   “当然,这是魏薇,远道而来的东方贵族,她的国家想来你们也听说过,就是东方大陆上最强大的Seres(丝国)。”难得有一次费利克斯说清楚了魏薇的名字。   这个时候的欧洲还没有瓷器流入,所以欧洲各国对华夏的印象就是它精美绝伦的丝绸,连带的对出产丝绸的华夏也以丝国为称。   所以不仅是外国人,还是那么遥远的异国来客?   男爵夫人看向魏薇的目光里带着一丝轻视,开口说的话也变得不是那么中听了。   “只有名字?丝国的贵族竟然没有姓氏的吗?”   说不定根本不是什么贵族,哪有贵族家的小姐会独自一人漂洋过海来到这么远的地方?而且就算身份无误,看她现在独身一人,恐怕不是伯爵大人收留,就要流落到街头甚至更糟糕的地方去了。   至于为什么会认为她自幼一个人,自然是如果萨丁森郡来了大批的外国人,他们不可能没收到消息。   这么一想,男爵夫人越发轻蔑起来,连她的女儿的脸色都好了一些,虽然她没有对方那样的容貌,但相比美貌,身份和嫁妆才应该是聪明男人选择好妻子的标准。   “不,魏是姓氏,薇是名字,在我的国家,姓名一般是只有两到四个音节。”魏薇友好的冲男爵笑了一笑:“我国的命名方式和你们不太一样,我们的姓氏多达上万种,搭配上名字以后,很多人都可以拥有一个不会和太多人重复的名字。”   实际上还在变得越来越多,不过那是后世的事情了,现在的华夏姓氏相对要少很多,但不妨碍她现在说出来装逼。   不仅姓氏和很多人重复,连名字也有很多叫的在场其他人:……   费利克斯咳嗽一声:“我可没听你说过这个。”   “只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毕竟我的国家总人口差不多有一亿两千多万(北宋人口,南宋时只有八千多万),姓氏多很正常。”   而这个时候整个欧洲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到一亿。   想到自己国家只有八百万人口的众人:……   这大概不是个好话题,至少之后男爵一家没有再对魏薇的身份说些什么,至于他们私底下怎么想,就不得而知了。   等到食物被送上来,就更没人开口了。   因为要招待来客,这次的餐点还是这时候的主流菜肴,不过味道却早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由大厨鲍勃精心烹饪的食物连魏薇都很满意,何况是从来没有吃过的男爵一家,他们一边夸赞着城堡厨师的好厨艺,一边加快了进食的速度,而银制的餐叉在费利克斯的示范下,也被毫无疑问的接受了。   毕竟这样进食看起来更加优雅和体面,男爵一家只以为这是费利克斯从王都带回来的用餐方式,还想着回去以后也要准备一些,跟上潮流。   用餐过后,男爵夫人再次提出希望费利克斯能带他们参观一下城堡。   费利克斯当然没同意。   “很抱歉,我还有一些紧急文件要在今天处理完毕,如果你们想参观的话,我可以让管家带你们去。”费利克斯点了点巴顿管家,后者适时的上前一步,对着客人们弯腰行礼。   “那么能让多洛莉丝小姐带我们参观吗?”小亨特突然开口:“多洛莉丝小姐的年纪和我妹妹珍妮差不多,我想她们会很合得来?”   不等费利克斯开口,早就对这位小亨特的目光厌烦的魏薇淡淡开口道:“不好意思,多洛莉丝等下要上课,恐怕也没时间带你们参观了。”   本来紧张兄长会答应的多洛莉丝闻言,立刻眼睛一亮:“是的,今天的课程很快就要开始了,我需要去上课。”   男爵夫人:“那不知道薇薇小姐有没有时间一起呢?”   她想趁机打探一下这个异国少女的消息。   魏薇朝她轻轻一笑,在后者以为她会答应时,开口道:“我是多洛莉丝的家庭教师。”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学生都上课了老师难道还能不在吗?又不是自习课! 第40章   亨特男爵夫人觉得魏薇是在找借口,她不相信这么年轻的少女能担任贵族小姐的家庭教师。   但在费利克斯承认这点后,她也只能不甘心的看着两个女孩携手离开,暗自腹诽魏薇一定是依靠脸蛋哄骗了年轻的伯爵大人,才会让他做出如此不明智的决定。   想来由这样的人教出来的小姐,恐怕也只是虚有其表了。   她仿佛已经看到两年后,这位伯爵家的小姐在进入社交界时,会因此而洋相大出了。   魏薇可不管她都在想些什么,她和多洛莉丝离开餐厅,没有去平时上课用的房间,而是把她带到了自己的房间去,免得那些人(尤其是小亨特)找借口再凑上来。   多洛莉丝一离开餐厅,确定那些人不会听到自己说话后,狠狠喘了一口气,闷声哼哼道:“我讨厌亨特男爵的儿子。”   “显而易见,我也不喜欢。”魏薇点点头,同意她的想法:“那位小亨特先生一看就功利心太重,他很明显是在打你的主意,如果不想被他缠上,以后就离他远点。”   刚刚注意到这位小亨特看多洛莉丝时虚伪的表情,魏薇差点没骂一声变态,他也不看看多洛莉丝多大,就开始打坏主意,这要是放在后世,直接送他去坐牢!   听到魏薇说出和自己一样的想法,多洛莉丝很高兴,但紧接着她又有点不放心:“菲尔哥哥会让我和他订婚吗?”   魏薇肯定道:“不会,他也很讨厌亨特男爵一家,而且你还小,现在不需要想这种事。”   就算现在的法律规定女孩十四岁就可以结婚,而多洛莉丝已经十二岁是可以订婚的年纪,魏薇也坚决不同意自己的学生这么早就订婚,而显然对方也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想来费利克斯不会愚蠢的做出这种不明智的决定。   有了未来嫂子的肯定,多洛莉丝立刻就安心了。   为了避开亨特男爵一家,魏薇不仅更换了教室,延长了上课时间,更是把原本多洛莉丝不太喜欢的数学课改成了刺绣课,让她继续做自己的娃娃衣,而魏薇就在一边看书学习西方的草药学。   做到一半,多洛莉丝突然停下来转头看向魏薇:“薇薇姐,你说这些衣服可以做成大人穿的款式吗?”   她这个月做了不少娃娃衣,从原本手艺不行一件衣服要做上好几天,还经常缝错后不得不拆了重来,到现在可以在一天内做好一件,甚至连打版都学的有模有样了。   正看书看得入神的魏薇随口回了一句:“当然可以,按照成人的体型做就是了。”   小姑娘听了,盯着自己娃娃上穿着的漂亮小裙子,露出一抹向往的目光。   下午的时候其他的客人也陆陆续续的抵达了城堡,多洛莉丝没有去接待客人,作为地位更高且年幼的主人,费利克斯不叫他,她就只需要在晚上的舞会时出现,而魏薇更不需要去,她自己都是客人呢。   这可就苦了费利克斯,因为他发现不仅是亨特男爵一家,其他几位男爵同样在打他的主意,他们不是带来了自己适龄的妹妹和女儿,就是其他未婚的女性亲戚,前者身份高贵,后者外表出众,盯着费利克斯的目光像是看着甜美的蜂蜜。   魏薇为什么会知道这个,自然是因为潘妮自告奋勇的跑去打探消息,自从魏薇上次收了费利克斯送的耳环,并且还戴了后,整个城堡的人都认为距离他们订婚的日子不会太远了,所以大家也很乐意给两个贴身女仆一些面子,告诉她们一些消息。   尤其是对比了亨特男爵夫人一家对仆人的态度后,他们更加乐意不爱摆架子,而且性格温和的魏薇成为他们未来的伯爵夫人。   虽然能理解那些贵族的作为,但魏薇承认,在听到这些消息后,她确实有点不高兴。   在舞会开始前的两个小时,多洛莉丝离开了魏薇的房间回去为舞会做准备,魏薇同样也要开始梳洗打扮了。   琴把之前定做好的礼服放在床上,一边看着正在梳头的魏薇:“薇薇小姐今天要化妆吗?”   “你知道我不喜欢化妆。”魏薇正坐在镜子前教潘妮给她盘发,闻言看了眼桌上的化妆盒:“不过今天确实可以例外。”   等头发弄好,不用女仆动手,魏薇给自己画了个简易版的桃花妆。   画眉和眼线用的都是螺子黛,这种在华夏古代十分有名的化妆品是波斯的特产,波斯商人把它卖往世界各地,遥远的东方都有它的身影,在距离波斯更近的欧洲自然不会少了它,魏薇用的这只还是费利克斯让管家给她的,原主人是他过世的大嫂,虽然用逝世之人的东西有些不吉利,但萨丁森郡几乎没有外国的商人会来,她想自己买目前来说不太可能。   同样获得的还有那位大嫂的各种化妆品,但除非魏薇想被毒死,不然她是不会去碰那些铅粉制作的东西的。   眼影和唇妆用的是她自制的胭脂,方子是在百科图书馆里找到的华夏古时候的胭脂方子,她研究许久才凑齐了材料做了一盒出来,只要调整好浓淡,不管是当做腮红口红还是眼影都很好用,而且保证纯天然无害。   本来最好还要上一层薄薄的粉底这妆容才足够完美,但魏薇目前还找不到合适的材料制作无害的粉底,就省略了这一步,好在她的皮肤本来就很好,即使不上粉画着桃花妆也依旧好看。   化了妆的魏薇比平时多了一缕娇媚动人,就像是她用胭脂在额间花的那朵桃花一样,但不细看却又看不出她脸上的妆容,和这时候贵夫人们流行的化妆方式完全不同,如果不是看着她上妆,琴和潘妮都要以为她原来就是这个样子的。   这个妆容正好很搭她那条定做的玫瑰粉色的裙子。   “我的小姐,你这样可真是美极了。”   在两位女仆一连串的赞美下,魏薇觉得自己现在大概是仙女下凡了。   哦,用欧洲习惯来说,应该是天使下凡才对。   本来魏薇给自己的礼服搭配了一套不错的首饰,是她从那一盒首饰中选出来的,但今天魏薇决定不戴它,她换上了费利克斯送的珍珠耳环。   等她全部处理妥当,房门也正好被敲响。   潘妮走过去打开门,同样换好礼服来接人的费利克斯站在外面。   “薇薇――”本来想询问她是否打扮好了的伯爵大人在看到转头看过来的少女时,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虽然他什么也没说,可大家并没有错过他脸上的惊艳。   潘妮和琴对视一眼,偷笑着让到了一边。   此时的城堡大厅里,宾客们已经聚齐,五位男爵无一例外的都带来了家眷,宾客人数比预想的多出好几倍,这就导致原本安排的餐厅座位不够,巴顿管家在发现这点后,立刻汇报给了费利克斯,把舞会前的就餐改成了自助餐模式。   在舞会的主人出现之前,男人和女人们各自分开说着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但无一例外的,他们都把聊天地点选择在了摆放食物的长桌旁边,每个人手上端着的盘子里堆满了美味的食物,即使是在说话时,大家也会忘记用叉子往自己的嘴里送吃的。   虽然在主人到来前就进食有些失礼,但这不是在餐厅之中,就没那么多的顾虑了。   而且萨丁森堡的食物真是该死的好吃,只要尝过一口,就没有人能够抵抗它们的魅力。   “伯爵大人一定是新换了厨师,这些食物真的是太美味了,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排,它一点都不臭,反而香的让我想吞下更多。”   “是的,这样的美味大概也就只有王都里的大贵族们才有资格品尝吧,我敢打赌,新厨师一定是从王都请回来的。”   “如果以后都能吃到这样的美味该有多好啊。”   而被各自的长辈带来的年轻人虽然也在吃东西,但他们谈论对象更多的是旁边的贵族小姐们。   和女孩们一样,他们这次跟着父母长辈过来,也是为了自己未来的婚姻做打算。   不过也并不是谁都把目标放在多洛莉丝身上的。   这些男爵家的二代们很多年纪都和费利克斯差不了几岁,相比年幼的伯爵家小姐,其他贵族家的小姐虽然在家世上要差一些,但年纪更为接近,外表也更符合他们的审美,那才是他们中意的目标。   而贵族小姐们在这点上也和他们不谋而合,她们的第一目标是费利克斯,如果不行,那就另外找个条件不错的结婚对象吧,大家都是男爵家的后代,身份地位都很相配。   可以说对年轻男女来说,这次的舞会更是一场相亲会。   相比起吃的满嘴流油的男人们,贵夫人就要矜持的多,虽然她们进食的速度同样不慢,但姿态要好,而且大家的话题也不在这上面。   此时的亨特男爵夫人就一边吃着比中午那餐更加美味的食物,一边对其他几个男爵夫人低声说着魏薇的存在。   “说什么是丝国的贵族,那么遥远国家的贵族小姐怎么可能到我们这里来?”   其他人也赞同的点头:“是的,丝国可是在另一块大陆上,有谁会让一个女人上船呢?”   一个男爵夫人苛刻道:“我看怕不是什么正经的女人。”   另一位夫人顺势接话道:“你是说?”   “亨特夫人不是说她还算漂亮吗?说不定是什么舞姬女奴之类的,你们知道的,也只有那种身份的女人才有可能被允许上船。”以商品的身份。   其他人纷纷点头,虽然她们还没有见过魏薇,但不妨碍她们在知道伯爵大人对她有好感的情况下诋毁她。   而亨特夫人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她绝口不提自己从魏薇身上感觉到的高贵气质,也不说她不是一般的漂亮,只是高兴的看着其他人贬低少女把她的女儿比下去的异国少女。   而她的女儿此时也在被其他的贵族少女关于魏薇的情报。   多亏了亨特男爵夫人的宣传,现在所有来客都知道他们新上任的年轻伯爵似乎对一个异国来的少女抱有好感,这对抱着得到伯爵大人的青睐而来的小姐们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相比贵夫人们关注的魏薇究竟是什么身份,她们更想知道那个少女长什么样,又有什么特殊之处。   亨特小姐想到下午见过的少女,明明连妆都没画,身上穿的裙子也不符合流行(没有大袖子)却把精心打扮的她比的一无是处。   但出于嫉妒的心里,她也说不出对方的好话,至于有什么特殊之处,她就更不知道了,毕竟就只见了那一面。   所以也只是在别人询问时勉强说了句:“只能说很有异国特色,非常独特。”   其他少女自动把这句话理解为不是很漂亮,只是因为有异国风情,才会让伯爵大人心动。   再结合旁边贵夫人们的对话,在她们的想象里,魏薇已经变成了一个长得还不错,或许身材火辣的异国舞姬的样子。   而不管如何出格的贵族也不会娶一个异国的舞姬为妻,那会让其他贵族羞与为伍。   几个因为美貌而被各自家族选中的女孩不屑的轻哼一声,觉得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成为她们的情敌,相比起来还是她们身边这些身份相同的女孩才更具威胁性。   于是在(自以为)确定魏薇不会影响她们成为伯爵夫人的目标后,这个舞会就变成了贵族小姐们针锋相对的战场,没人再去想那个未见过的异国来客。   直到――   “费利克斯・威廉姆斯伯爵大人,多洛莉丝小姐,魏薇小姐到!”   在仆人的通知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门口。   看到被费利克斯挽着手进来的两位少女中年长的那一位时,所有人的表情都是惊艳中带着错愕的。   没有她们预想中长得还可以,但身材足够火辣的美艳舞姬,只有一位气质高贵,举止优雅,容貌更是称得上绝美的少女。   看到她的那一刻,所有的女孩的心底都重重落下了一个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结果。   她们输了。   此时外面的天空还未完全变黑,而城堡大厅内在上百只蜡烛的照耀下更显金碧辉煌,高贵优雅的少女被年轻伯爵小心翼翼的挽进宴会大厅,烛光下闪闪动人的不仅是她耳垂上的珍珠,还有那张精致到找不出一丝缺陷的脸。   是的,她或许看起来不那么本土化,但谁也无法否认,她不仅在气质上胜过她们,连容貌也足够精致到令人自惭形秽。   看看她那自信又高贵的神态,嘴角的微笑是那么的得体,那是一个舞姬可以拥有的吗?   这样的女孩如果不是贵族,那她们这些被比下去的是什么?整日在猪圈里辛劳的农家女吗?   等费利克斯一手一个,挽着多洛莉丝和魏薇穿过人群时,蹲身行礼的女孩们全都忍不住抬眼打量她。   近距离的接触下,一个更让她们无法相信的事实被发现了。   这个异国少女,不仅是远看着美,近看更是堪称完美。   “哦上帝,她的皮肤好好,我甚至看不见她的毛孔。”一个对于伯爵大人并不那么执着,只是准备在舞会上物色一个合适的未婚夫的男爵家小姐低呼出声,语气羡慕极了。   而她的话让其他女孩甚至夫人们都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   众所周知,欧洲女性,尤其是白色人种的皮肤都比较糟糕,粗毛孔和斑点是最普遍的问题,那是后世拥有大量保养品都无法避免的。   而现在的贵族女性们为了让自己的皮肤看起来白皙细腻,会把铅粉涂在脸上,让自己看起来白皙细腻,但没人知道它是有毒的,所以使用铅粉的女人的皮肤会随着时间增长而变得越来越糟糕,等她们年老后,卸妆后的样子甚至连自己都不敢看。   几位男爵夫人就是这样的情况,她们现在甚至连睡觉时都不敢卸妆。   相比起来,年轻的贵族小姐们在结婚前即使化妆,也很少会用到铅粉,因为这个时候她们的年纪一般都还很小,脸上或许会有斑,但皮肤好歹还是细腻的。   但看看她们刚刚看到的,那位异国小姐的脸,像是晨间还带着露珠的娇艳玫瑰,别说雀斑,连粗一点的毛孔都看不到,这点就实在太令人羡慕了。   之前忍不住开口说话的男爵小姐盯着前方的魏薇,想起自己脸上的雀斑,低声说出所有人的心声:“真想知道她是怎么保养皮肤的。”   她身边的另一位男爵小姐则把注意力放在了另一点上:“她身上可真香,是花香吗?”   “她的发型和裙子和我们的也不太一样,是王都流行的款式吗?”   这群带着任务而来的贵族小姐们在看到魏薇后,忽然就不太记得自己的任务了,相比起英俊的伯爵大人,此刻她们更在意的是魏薇。   她的皮肤为什么那么好,她身上为什么那么香,甚至她的发型,她的裙子都成了女孩们关注的目标。   有人羡慕她,也有人嫉妒她,但无一例外的,没有哪个人能在这位异国少女的面前保持冷静   没办法,这群所谓的适龄少女们最大的也不过十六岁,最小的甚至和多洛莉丝差不多,和她们相比,费利克斯的年纪都能做她们的父亲了,她们之中或许有因为伯爵大人的身份和外表而中意他而不在意年纪问题的,但这点中意并不能胜过实际上还不懂什么是爱情的女孩们对美丽的追求。   何况爱慕伯爵大人并不和她们爱美的心相违背啊。   如果我能像她一样……那么美丽那么高贵……别说一个边境伯爵,连王都的大贵族我都能虏获!   几个对自己美貌非常自信,认为自己不过输在打扮和保养上的贵族小姐野心勃勃的看着魏薇,心里已经在想,要怎么从她口中套出那些变美的秘密了。   而相比女孩们,男人们的反应则更加的直白。   他们看着魏薇的目光是对美色的觊觎,粘腻而大胆,其中一些甚至会让人作呕,但在意识到这位异国美人的舞伴是费利克斯的时候,那些恶心的目光才不得不隐藏下去。   对于他人注视尤为敏感的魏薇并没有错过这点,她不着痕迹的把那些让自己不舒服的人记下,面上却依旧是端庄有礼的微笑着,侧头看着费利克斯演讲。   人群中心,费利克斯说完早就准备好的开场词,宣布舞会开始。   角落里再次传来了音乐声,这是一首魏薇很熟悉的曲子,魏薇在上舞蹈课时用的伴奏有大半都是它。   宾客们自觉的让出更大的空间,等着伯爵大人开舞。   就在宾客们以为费利克斯的第一支舞会和自己的妹妹跳时,多洛莉丝却已经乖巧的走到一边,把空间让给她的哥哥和老师。   虽然早就有所预感,但在看到伯爵大人的开场舞真的是和魏薇跳的后,来宾中的很多人,脸色都变得不太好看。   在贵族圈里有一个众所周知的潜规则,一对原本毫无关系的未婚男女跳第一支舞,就代表他们彼此互有好感,而如果这支舞还是由舞会主人开始的开场舞的话,就无异于直接向所有人宣布,他们即将成为令人称羡的一对。   甚至下一刻费利克斯突然说今天是他们的订婚礼,大家也不会感到意外,因为这本来就是伯爵大人想要像所有人宣告的事实。   几位刚刚还在用近乎恶毒的话语污蔑魏薇身份的男爵夫人脸色都非常难看,其中四人更是忍不住瞪了亨特男爵夫人一眼,因为就是她的诱导,才让她们说出那么不堪的话语。   而如今,魏薇几乎已经注定成为下一任伯爵夫人,如果被她知道她们今天的谈话内容,绝对会让她憎恨她们,连带的,恐怕伯爵大人对她们各自家族的平价都会变低。   亨特男爵夫人此时感觉也同样不好受,其他人对魏薇的评论好歹还只是私下里的一些流言蜚语,只要不被发现就无所谓。   可她却是在之前的餐桌上直接对着她发难的,如果说那时候的魏薇还只能说是一位被伯爵大人看上,但本身毫无根基的异国来客,那么现在的话,她就真的是即将有整个威廉姆斯家族撑腰的高贵小姐了。   看看他们跳舞时伯爵大人眼中的爱慕吧,作为家族的继承者,没有长辈妨碍的他可以迎娶自己心爱的女人,哪怕那只是个贫女女孩,而魏薇,她至少还是个贵族。   她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伯爵夫人了。   而她或许已经得罪了这位未来的伯爵夫人。   想明白这点后,亨特男爵夫人就心里发慌,冷汗都冒了出来,让她的脸上的铅粉都被冲刷出一道道细微的痕迹。 第41章   在第一支舞结束后,魏薇又接着和费利克斯跳了第二支,后者在这之后陪妹妹跳舞去了,魏薇才有时间到一边休息。   其他的客人在第二支舞的音乐开始时也加入了跳舞的行列,这让魏薇得以顺利谢绝一路上的邀请穿过人群坐到餐桌边摆放的休息椅上。   “美丽的小姐,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很抱歉,我有些累了,想休息。”   再次拒绝了一位邀请的男士,魏薇有些羡慕几百年后的贵族女士们,那个时候她们可以用扇语拒绝邀约,而不像她现在这样,其他人连扇子是什么都不知道。   大概是发现她态度坚决,在先后好几位男士碰壁后,就没有人再来自讨没趣了。   但很快,又一支舞结束,女孩们纷纷离开舞池,正低头吃东西满足自己空荡荡的胃部的魏薇发现自己身边的座位开始有了客人。   魏薇侧首看了眼身边坐着的人,是个年轻的姑娘,从杨子上比多洛莉丝要大一些,但具体多大看不出来,欧洲人的外表总比亚洲人更早熟,魏薇在这方面还没有什么分辨的能力。   见她看过来,对方立刻露出笑容:“你好,我是韦斯特男爵家的爱丽儿・韦斯特,很高兴认识你,微微小姐。”   是个热情的小姑娘。   魏薇也露出礼貌的笑容:“你好,韦斯特小姐。”   “叫我爱丽儿就好。”爱丽儿十分自来熟的说着,紧接着就恭维道:“薇薇小姐,你今天的打扮可真漂亮,我想伯爵大人一定非常喜欢你。”   这种话她要怎么回答?当然只能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然后尝试转移话题:“怎么没有看到亨特男爵夫人?亨特小姐似乎也不在。”亏她还以为那位会在这种场合上趁着费利克斯不在,跑来奚落她呢。   想起那位男爵夫人之前说过的话,爱丽儿尴尬的笑了笑:“亨特夫人不太舒服,珍妮小姐陪她到休息室去了。”   谁都知道亨特男爵夫人为什么觉得不舒服,这个话题不适合继续下去,爱丽儿迫不及待的问出她最想知道的事情:“薇薇小姐,你的皮肤可真好,甚至比我的妹妹――她才八岁――都要嫩,你能告诉我你平时都是怎么保养它的吗?”   魏薇注意到当她问这些的时候,其他在附近活动的女性们也偷偷竖起了耳朵,准备听听自己的回答。   显然她们都想知道这个答案。   魏薇心中了然,   既然想知道,那就别怪她趁机推销了。   “哦,这是一种在我的国家称之为精油的保养圣品,它的制作工艺非常复杂,但用途很广,不仅能让皮肤变得白皙细腻,还能……”   魏薇把精油的效果说的天花乱坠,把一群从来没见识过这种推销手段的女孩们说的眼睛冒光,恨不得现在就有一瓶精油摆在她们的面前,让她们可以试一试效果是否和她说的一样好。   魏薇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她一边说着不同精油的不同效果,一边想着自己手上还有多少精油。   用简单方法做出的低浓度精油经过大家的试用确定了效果虽不如后世那些大品牌的产品,但货真价实不含任何添加剂,除了本身对某种成分过敏的人群外,几乎谁都可以使用,对哪怕是贵族也只有使用橄榄油之类的油类保养的中世纪土著们来说效果非常显著,缺点是保质期较短,开瓶后一个月内不用完就容易变质,如果密封储存只能保存三个月左右。   通过蒸馏技术制作的高浓度精油在此基础上可以大大延长保存时间,但至今她也没找到合适的炼金术师,听到伯爵招募炼金术师而来毛遂自荐的人不是没有,但经过询问都可以确定只是一般的骗子,真正有实力的一个都没有。   所以原本魏薇准备在找到炼金术师后开启的精油买卖一直处于搁浅状态,但现在听到爱丽儿的询问,她才反应过来,大规模的买卖精油不可行,但小规模的在萨丁森郡的贵族圈里推广一下还是可以的。   而显然她的推销做的很成功,越来越多的女孩忘记了此时还是在舞会上,那些年轻帅气的男孩们还在期盼着和她们跳下一支舞,她们加入了魏薇和爱丽儿的谈话,一个以魏薇为中心的美容沙龙就这么展开了。   最后,魏薇勉为其难的答应了女孩们,明天把自己的精油拿出来给她们看看,当然,只是看看。   如果这会儿她说卖,这些人怕是不仅不会相信还会认为她的举止不合身份,但她现在表现出来的样子,却只会让女孩们坚信精油一定非常有效,所以她才不愿意和她们分享。   而在年轻的女孩们围着魏薇打转时,费利克斯这边同样很忙碌。   在这个时候基本已经确定他们私底下的目标――让自己家族的女性嫁给伯爵大人――不太可能实现后,男爵们就实事求是的把注意力都放在了买卖上。   他们这次来主要还是为了除虫水的事,但到了萨丁森堡后,就又多了一样想知道的东西――火粪。   男爵们从各自的领地过来时,都特意观察过萨丁森堡附近的土地,确定这里是真的没有虫害,农作物长得也特别的好,去年种下的小麦现在已经开始收割,这可比他们领地里的小麦成熟的快了点,而且看情况,产量也非常不错。   如果说没有虫害是因为除虫水,那么小麦提早成熟,而且产量提升总不会是它的缘故,在发现这点后,他们在路边询问了在田地里劳作的农奴,从农奴的口中知道了,小麦的丰收似乎与一种叫做火粪的东西有关。   费利克斯原本已经决定售卖除虫水的配方,他连合同都已经拟定好,男爵们只要同意上面的条件――只供自己使用,不能对外售卖――签了合同付了钱就可以拿走配方。   条件虽然有些苛刻,但想想自己领地中日益肆虐的虫害,以及费利克斯提到的会把配方献给国王,男爵们虽然心疼自己的钱袋,却也不得不乖乖同意了他的条件。   ――如果现在不签,今年他们领地里的收获就会大幅度降低,亏损的只会更多,再等到费利克斯把配方给了国王后,谁知道那位陛下会不会命令他不能再把配方卖给其他人?那时候他们可就只能花钱买除虫水了,这样一来每年都会有一笔不小的支出,倒不如现在就买了配方一劳永逸。   “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那么明天就签合同吧。”   男爵们当然没有异议,现在还是舞会中,丢下其他人跑去工作不是贵族的作风,所以其他的都得明天再谈。   至于他们想要的火粪,费利克斯表示要考虑一下。   一方面他不太想卖这个,虽然烧火粪简单,但效果非常明显,在缺少肥料的时代,它无疑是一种划时代的农业技术,费利克斯自然想自己握在手中,依靠贩卖烧制好的火粪利薄多销(这还是魏薇告诉他的)。   但五位男爵的情况又有点不太一样,他们是威廉姆斯家族的直属封臣,和骑士不同的是,骑士只需要给他服兵役就可以抵扣所有的税收并获得采邑,而男爵们却需要根据自己领地内的收成向威廉姆斯家族缴纳领地收获2%的税金。   所以,如果他们的领地能够增产,费利克斯能收到的税就更多了。   威利克斯需要考虑的,是把烧火粪的技术告诉他们增加收成对自己有利,还是只售卖火粪更为有利。   “当然是卖了更有利!”   在舞会结束后,费利克斯征送她回房间并向她征询意见时,魏薇毫不犹豫的这么说了。   她非常可观的分析道:“烧火粪的技术并不难,只要有这方面的想法,多尝试几次总会成功,何况当初我们烧的时候并没有避开你的领民,他们之前都能想到自己私下里烧了卖钱,那么在有人愿意出钱买烧制办法的时候,他们会不愿意卖吗?”   当然是愿意的,恐怕都不需要给多少报酬,就有人愿意说了,哪怕费利克斯命令他们保守秘密都不可能管住他们的嘴,因为他的领地里住的不仅是农奴还有自由民,只要说动自由民搬家,等他们搬走后,费利克斯哪里还能管得住他们?   就是农奴都是不保险的,庄园周边可没有什么像样的防守,他们只要不离开庄园,私下里偷偷和外人接触说上几句话,完全可以避开其他人做到这点。   “所以与其之后让他们私下接触你的领民套出秘密,不如就趁着现在这项技术还没有被公开前,用它换取利益。”   费利克斯也明白过来了:“就像除虫水一样。”   “是的。”   所以第二天费利克斯就对男爵们松口表示愿意卖火粪的配方了,当然,该付的钱不能少。   “如果你们同意,我就派人去你们的领地教会你们安排的人。”   没有选择更方便的让他们自己派人过来学习,萨丁森堡的小秘密还有不少,费利克斯不想增加风险。   男爵们自然是欣喜若狂的同意了。   虽然之后他们拿到除虫水的配方时,表情实在有些一言难尽,但这就不是费利克斯关心的了。   而在他们签合同的时候,魏薇正在一间会客厅里和其他的女孩们试用精油。   魏薇带来的精油不是一瓶,而是用木制化妆箱装着的十几瓶精油,含盖了她手上所有的精油品种,每一种都用最小号的玻璃瓶装着,每瓶的分量在三十毫升左右,省一点能用一个月,用的多的话,十天半个月就能用完一瓶。   魏薇拿来的时候就告诉所有人,这些精油是她目前所有的存货,它们的功效各不相同,但是因为打开后就必须尽快用完,所以她不能把它们都拿出来试用,只能把自己用了一些的那瓶玫瑰精油拿出来给大家看看效果。   而最先和她搭话的爱丽儿成了那位幸运儿。   在女孩们以及不请自来的贵夫人们――这里面也包括了坐的远远的亨特男爵夫人母女――的注视下,魏薇从打开的瓶子里倒了一滴精油在她的手背上,然后用指尖轻轻的推开,就像那些化妆品推销员们一样给大家展示涂抹过精油的皮肤和没有涂抹的皮肤之间的区别。   可以明显的看出涂过精油的皮肤看起来要更加细腻,女孩们不由想到这还只是刚刚使用就能看到这样的效果,那如果长期使用它又会怎么样呢?   顿时,她们看向被女仆琴抱在手上的化妆箱的目光,就像是盯着猎物的狼一样蠢蠢欲动。   作为试用者的爱丽儿是最直观感受到两者之间的不同(实际上效果并没有那么好,更多的还是依靠魏薇的忽悠),她惊喜的摸着自己的手,表示希望魏薇能把自己的存货送一瓶给她,当然不是白送。   她拿着那瓶被用过的玫瑰精油,不肯放手,魏薇告诉她这种精油是有淡化雀斑和美白的效果的。   “我知道这些精油很珍贵,但你也说它们只能保存几个月不是吗?你有那么多,一定用不完的,这一瓶给我也是可以的吧?我甚至愿意买下它?”   魏薇摇头:“但它已经被使用过了,我不能卖给你。”   爱丽儿抓着她的手撒娇道:“求你了亲爱的薇薇,你知道我有多希望这些该死的雀斑消失吗?它们实在太碍眼了。”   “可是它只能淡化雀斑,没办法让它们完全消失。”   爱丽儿立刻道:“只是淡化也足够了!求求你薇薇,看在上帝的份上。”   魏薇被她缠的受不了,最后终于败下阵来:“那这瓶就送给你吧,正好我最近也新做了一些,等上一个月就有新的了。”   “新做了?你还有吗?!”爱丽儿发出一声近乎尖叫的高呼:“既然这样你不如多给我一点,我不要你送,我买!多少钱我都愿意出!”   她看向自己的母亲,后者显然也很想要精油,配合的道:“是的薇薇小姐,我们可不能占你的便宜,你能卖一些给我们吗?你看一瓶两个金币怎么样?”   她尝试着说出一个价格。   这个价格可比魏薇心里预估的价格要高了一倍。   她自己觉得定价在一个金币就已经很高了,但在贵夫人们看来,它还能更高。   虽然听着很心动,但魏薇还是摇头表示:“虽然精油的制作工艺和用料都很讲究,但两个金币的价格确实有些高了,如果爱丽儿你真的需要的话,我可以再多给你一瓶,至于价格,一个金币就足够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其实有点心虚。   这些精油哪里有她说的那么复杂,不过是一些花瓣和橄榄油,再加一些柴火的成本。   其中橄榄油的价格虽然是比较昂贵,但最好的橄榄油论斤卖也要不了一个金币,而如今她要以30毫升一瓶一个金币的价格卖出去,这其中的利润已经堪称暴利了。   但在其他人听来,却觉得她实诚的有些愚蠢。   韦斯特男爵夫人都自己开口订了两个金币的价格,她却自己降到了一个金币,白白把到手的金币推出去,可不就是愚蠢吗。   这下大家就更是确定她真的是一位贵族小姐了,也就只有家族财力雄厚,本人在家中也极为受宠的贵族小姐才会有这样的金钱观念了。   不过现在她们可不会去纠正她的愚蠢决定,能用一个金币买到的东西为什么要用两个金币去买呢。   爱丽儿给了她一个拥抱,恨不得再奉送一个吻:“你真是太好了,谢谢你,亲爱的薇薇!”   感谢完毕,她就转头去找琴要另一瓶玫瑰精油,当然也没有忘记让自己的贴身女仆过来付钱。   而有爱丽儿开头,其他人就也纷纷开口请求魏薇能够分一些精油给她们。   “我们都是一样的,亲爱的薇薇你可不能只关心爱丽儿。”   “是的,你不是说不久就会有新的精油了吗?这些分给我们一些其实也是可以的吧?”   “我们同样也愿意付钱的。”   “没有玫瑰精油了?不要紧,其他的也可以,它们都有什么功效?”   在大家的围攻之下。魏薇“不得不”把自己带来了精油都卖了出去,最后还是琴紧张的提醒她只剩下一瓶精油时,她才反应过来,连声拒绝那些还没拿到精油的女孩们。   然后反应慢了的女孩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希望新的精油完成后,魏薇能卖给她们。   当然这里面有没有人是想看看其他人使用过的效果再决定买不买,就不得而知了。   因为剩下没有买到的女孩只有零星几个,魏薇不好厚此薄彼,就答应精油做好后会派人给她们送去。   当她带着一脸懊悔回到自己的房间时,脸上的表情立刻一收,露出笑容来朝着琴道:“你的今天的表现很不错。”   琴欠身行礼:“非常荣幸能让你满意。”   她们在会客厅里的一举一动自然都带着做戏的成分,魏薇一早就和琴说好了今天的计划,并让她配合,显然琴做的很好。   这也是为什么她没有带上潘妮,潘妮不如琴沉稳,在那么多人面前演戏总会显得不自然容易被看出问题,所以魏薇提前把她打发去做别的事了。   琴把装着金币的化妆箱放到了桌子上,里面的金币并不多,并不是每个女孩都会在做客时带钱在身上,不过魏薇并不怕她们赖账。   果然之后陆陆续续就有各家的仆人来为主人送钱,而魏薇总是在房间里保持着闷闷不乐的表情,盯着仅剩下的那一瓶精油发呆。   这一幕很快传回了他们主人的耳朵里,原本就觉得占了便宜的夫人小姐们这下就更高兴了。   紧接着像是担心她会反悔一样,男爵夫人们在丈夫谈好事情回来后就表示想要尽快回自己的领地去。   最好今天就走。   “为什么那么急?”男人们不解:“就算伯爵大人没有看上我们的女孩,不还有其他出色的结婚对象吗?我们可以留下来多观察一下。”   妇人们的理由很充分:“你没发现男孩们的目光都在那位漂亮的薇薇小姐身上吗?有她在,其他女孩们的风头都被抢光了,男孩们怎么能发现她们的优点?相比留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回去后邀请他们到领地做客,可比在别人的城堡里方便的多。”   这么想也确实是如此,而且刚刚才被费利克斯坑了的男爵们也确实不太想在这个时候看着他春风得意,于是稍作思考,就去找费利克斯道别了。   “领地里的虫害实在太我们担心了,所以想找点回去解决。”   费利克斯虽然有些意外他们这么快就要走,但他巴不得他们早点离开,所以在礼貌性的挽留后,就把客人们都送走了。   于是才热闹了一天的城堡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而城堡里的人全都因为这群不太受欢迎的客人的离开而松了口气,接着高高兴兴的继续忙碌。   而魏薇在客人离开后,费利克斯不再那么忙的时候,去书房找他了。   “你想和我谈合作?关于精油的?”   对于魏薇突然提出的请求,费利克斯非常意外。   “是的,关于精油的,”   这个合作的念头魏薇从很早以前就有了。   甚至早于她接受费利克斯的礼物之前。   一直以来,魏薇对于费利克斯的感情就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情和爱,就和她自己写的日程计划一样,爱情从来不在她的安排之中,同样的她也不相信所谓的喜欢能永远不变。   甚至直到现在,两人的关系有了极大的进步,她也没有真的相信费利克斯的感情会一直保持下去。   魏薇甚至想过等过上几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当费利克斯意识到他不可能得到想要的感情回应,又或者是他变了心后,他会不会就此对自己因爱生恨。   真要走到那一步,作为一个外来者,魏薇就会变得非常被动。   所以她很久以前就想把自己和费利克斯绑定成利益共同体,只要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哪怕费利克斯的感情最终变了质,看在利益的份上,他们的关系也不会变得太过僵硬。   当然,如果他因为更多的利益而选择舍弃自己,那么魏薇也不介意用一些不那么好的手段保全自己。   所以,这个合作计划一开始更像是一种试探,试探费利克斯是否会因为即将摆在面前的利益而做出一些对她不利的选择。   但在两人的关系变得不太一样的时候,这其中试探的成分也就减少了――不是完全消失,但她确实是比原来更真诚的想合作了。   而且在想这些的时候她也忘记了自己种在后院里的那些植物实际上同样也是容易加令人心动的东西,才会导致之前的错误。   所以说她果然还是太年轻了。 第42章   魏薇写了个简单的计划书,然后拿着这个找到费利克斯,跟他说起这笔生意的好处。   都说女人和孩子的钱是最好赚的,拿魏薇自己来说,她在保养和化妆上食用的金钱占据了每月生活费的三分之二,爱美的女性为了自己的脸和身材,是真的可以不计代价的。   “现在正是许多花盛开的季节,今年我们可以先进行小规模的制作,再把这些精油推销到贵族圈在子里――最好是王都的贵族圈――只要能证明它们的功效,我想那些贵夫人们会非常愿意用金币来换取美丽的。”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绝对的利益面前,不动心的人能有几个。   费利克斯自然也不例外,不然他也不会把除虫水和烧火粪都拿来卖了。   在魏薇提出合作,费利克斯确实是动心了。   听过她的计划,费利克斯仔细思考后,最终确定这是可行的。   作为城堡主人,魏薇和那些贵族小姐们的交易内容他当然一清二楚,从她可以把精油推销出去这点,就能看出女人们对美丽的追求,而只要她们确定了精油的有效性,那么这些买过精油的夫人小姐们,最终都会成为她的固定客户。   再看看魏薇提出的定价,两个金币一瓶精油,而一瓶只有三十毫升。   “我听说你卖给那些夫人小姐的价格是一个金币?”   “是的。”   “那为什么现在提高到两个金币了?”   魏薇不太淑女的耸耸肩,一脸无辜:“那些夫人和小姐认为我的价格定的太低很傻,那我自然不能让她们当成傻子,而且这是我们合作的生意,当然明面上会是你的生意,如果再按照之前的价格售卖,那些人不是觉得你也很傻,就是反应过来她们被忽悠了,所以为了杜绝这种情况,我们当然要加价。”   而魏薇的话还在继续:“目前我所使用的只是最简单的浸取法,这种方法做出的精油浓度不高,也比较费力,等找到炼金术师使用蒸馏器提取精油,虽然成本上升了,但精油的纯度同样也上升了,到时候同样的一瓶精油卖十个金币绝对没问题,当然,我们也可以把它们稀释按照现在这个价格卖。”   “而且我们还得考虑到运输和人手方面的成本,如果要把这个生意做起来,只是找几个人来弄是不行的,怎么也得建一个合适的厂房,工人也不能少,运输方面更是要仔细。”   这个年头骑士都能当强盗,安保措施必须得做好。   这点费利克斯很同意,他曾经也是个骑士,虽然国王不会让他的骑士去当强盗,但出任务的时候遇上敌人的情况很多,费利克斯手里可是见过不少血的。   魏薇都说的这么清楚明白了,费利克斯哪里会不同意,当即就点头道:“可以,我们就做这个!”   魏薇笑了:“那么我们来讨论一下合作方案吧。”   魏薇的意思是她出技术和一半资金,费利克斯负责人手和另一半资金,两边三七分成。   之所以选择三七分成,不是魏薇想白让费利克斯占便宜。   他们要做精油生意,短时间内还好说,以后扩大生产必然是需要不少工人的,而在萨丁森郡招的人,都是费利克斯的领民,他们去当工人,必然会导致萨丁森郡内的农民减少,影响粮食产量。   同时要想把精油卖出去还不会招惹麻烦,就需要费利克斯的贵族身份保驾护航,同时,作为曾经奋斗在王都的骑士,如今的伯爵大人,费利克斯目前可以说是王都的热门人物,而归还采邑的行为更是博得了国王的好感,如果他能依靠国王的关系让精油成为王室成员们的必须品,那么这生意就不愁没的做了。   而且魏薇在帮费利克斯算账的时候发现,威廉姆斯家族在王都竟然是有店铺的,虽然从账面上看那家店铺的生意非常一般,但地点听说是很不错的,而费利克斯也同意把这家店拿来用。   所以说,其实魏薇觉得自己占了三成利都有点多了。   而这个分成是比较合适的,费利克斯也没有因为对魏薇的感情而提出要多分她一点。   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反而会让魏薇怀疑自己的这个决定,一个感情用事的人,怎么看都不是个合格的合伙人。   他们彼此都对这个利益分配感到满意,在签合约之前,两边也商量好各自投入五百金币作为起始资金,不过魏薇是真的拿出了金币,而费利克斯是用土地代替的。   他把领地内的一块荒地圈了出来,这些地会在不久后用来建厂房和开垦花田,魏薇已经问过园丁,确定以萨丁森郡的天气,在九月可以种一批薰衣草,薰衣草是多年生的耐旱植物,同时也是最常见的精油植物之一,它们完全能经受住萨丁森郡冬天的考验,而城堡里的几个园丁在种植薰衣草上都很有经验,到时候可以让他们负责田间管理。   至于厂房倒是不急,现阶段原材料还太少,蒸馏设备――魏薇已经跟费利克斯说,如果还是找不到合适的炼金术师,那就花钱买设备回来他们自己研究好了――也没有,还不到需要厂房的程度。   当然最主要的是,现在是田间粮食采收的时间,大家全都忙着抢收粮食了,哪里有多余的人手去忙这些事。   在这个时候,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一切都得给抢收让路,包括可以带来更大利益的生意。   伯爵大人的领地内种植的也不全是小麦,除了小麦外还有黑麦、大麦和燕麦,其中主要种植的是小麦,其次是大麦和黑麦,燕麦则最少。   和魏薇种在花园里的可春播小麦不一样,这个时期欧洲的小麦和黑麦都是每年秋天种下,次年七八月份成熟的过冬品种,一年只能收获一季。   而大麦和燕麦则是春播作物,生长期仅需三个月,特别是燕麦,能在任何土地上种植,按理说应该是最受欢迎的粮食了,可实际上燕麦却是人们种的最少的,因为它不仅产量比其他几种作物少,还难以脱粒、磨粉,做的面包也完全泡不起来,只有家里饲养牲畜的人会种一些用来做牲畜冬天的储备粮。   所以往年的七八月份是领民们最忙碌的时候,他们要在这两个月里收获四种粮食,而且还得先为领主收割完了才能收自己的,要是天气一个不好,那损失就大了,所以大家到了这个时候基本都是起早贪黑天天在田间忙碌。   而今年因为使用了火粪,小麦和黑麦意外的比从前提早成熟了半个月左右,反而给了他们更多的时间去收割粮食。   而且经验老道的领民们光是看一看地里那些沉甸甸的把麦秆都压弯了的麦粒,就能推测出今年的收成肯定比以往都要好。   所以虽然干活很累,但大家脸上的喜悦也是止不住的。   而且进入六月以后,萨丁森郡的白天的气温就升高到了三十度,已经十分炎热了,人出现在烈日下很容易晒得中暑,魏薇就教女仆们用草药泡凉茶解暑,并把配方宣传了出去,现在很多农奴在田地里忙碌的时候也不用喝啤酒解渴了,而是选择女人们熬煮放凉的凉茶,虽然味道有点怪,但里面有几种草药是带甜味的,这让极少有机会吃到甜味的农奴们很快接受了它。   而喝了凉茶再劳作,人确实是比以前舒服多了。   魏薇也去看了看自己的地,她的农奴们都带着家人在地里忙活,因为魏薇为他们提供了镰刀,这些人收割的速度比其他人快的多,也成了其他农奴羡慕的目标,毕竟镰刀这种铁质工具很多农奴都买不起,他们要用的时候就需要向农田的管事申请,还得付使用费,而这往往还需要排队才能轮到自己使用。   可不像魏薇手下的四户农奴,他们每家都有一把镰刀,男人在地里收割,女人把砍下的麦秆送到田边,年纪大的孩子也跟着一起帮忙,年纪小的就拿着个口袋跟在父亲的背后捡掉落的麦粒。   魏薇在开始收割的第一天跑去看了一下,又特意询问过他们之后要如何脱粒,转头就去找木匠了。   这位给魏薇打家具的木匠也是业务繁忙,因为魏薇总是会给他新的奇怪的,导致他原本的工作总是做不完,现在见又要增加工作量,不得不为难的对魏薇表示自己是真的做不了那么多事。   魏薇:“没事,你就帮我做个样品,花不了多少时间的。”   魏薇就想她帮忙做了连枷和耙子,几块木头拼凑的事情,确实耽误不了多少时间,木匠看了一下,发现这东西只由一跟长柄和一组平排的木条构成,两者中间用木条固定,让那一排木条可以三百六十度的旋转打击,做起来确实很简单,他找了些边角料三两下就做好了。   其实魏薇还想做可以提高收割速度的工具钐子和脚踩式脱粒机,她制作图都画好了,但这两种工具前者是用竹皮编织而成,固定特定大小的镰刃使用,后者不仅需要用到大量的铁,对工艺也有要求,需要木匠和铁匠配合,而她现在没竹子也没铁,只能等着以后再说。   不像连枷,那是真的简单,给她材料,魏薇自己都能做出来。   魏薇把做好的连枷交给了管事乔治,告诉他用法后,让他送去地里。   “如果有其他人问起,你就解释一下用法,让他们自己找材料做。”   乔治点头应下,为魏薇服务久了,他们都知道这是一位善心的小姐,很多时候都不吝啬于分享,而且对待下层人士的态度也是贵族中少有的温和,托了她的服,领民们今年的日子好过了不少,这让她在萨丁森堡的领民之中非常有威望,人们都很愿意按照她的吩咐做事。   果然不久之后领地里几乎每家农奴手里都多了一把连枷,而这种做法简单的脱粒工具也被证实是真的很好用,以前农奴们要么排队使用耕牛拉着石磙给麦子脱粒,要么就自己动手脱粒,有了连枷后不仅脱粒的速度变快了人还更轻松了,真的是非常好用。   但魏薇没满足于此,她画了大量找到的农具图纸,交给费利克斯,让他找人测试这些工具都有哪些比较适合在萨丁森郡用的。   “测试过后觉得好用的就推广开,我们以后需要人手的地方非常多,所以必须得让领民们从繁重的劳作中解放出来。”   这段时间忙着清理周边林中野兽的费利克斯看着那堆了一叠的羊皮纸,觉得魏薇比他更像一个合格的领主。   同时他心里也在窃喜,想着魏薇都这么帮他了,那是不是说她心底已经完全接受自己了?   那他是不是可以可以考虑求婚的事情了?   魏薇可不知道费利克斯脑补了什么,她把图纸都交给费利克斯,确定他会找人测试后就做起了甩手掌柜,一头扎进了花园里。   玉米差不多要熟了,实际上不仅是玉米,其他很多植物也都到了可以收获留种的时间。   不过在其他作物成熟之前,套种的玉米地里的紫苜蓿就到了可以收割第一茬的时候了,紫苜蓿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并且割了一茬又会继续长,照顾的好,一年可以收割至少七八次。   第一次收割的时候它的种子也长好了,取下来晒一晒,就又可以培育新的苜蓿地了。   第一批苜蓿量不多,都被魏薇留给自己的马吃了,而玉狮子和费利克斯的黑马在同一个马厩里,于是后者也得到了加餐的机会。   收割完紫苜蓿之后,这片用木栅栏闻起来的田地就真的进入了丰收的季节。   主粮里只有玉米和土豆成熟,而水果也只有草莓,但蔬菜的种类可就多了,什么豇豆茄子辣椒青椒丝瓜卷心菜空心菜等全部都到了可以吃的时候。   当然,也不是所有种下去的植物都长得很好,一些实在不适合萨丁森天气的植株长是长出来了,但基本只是徒长,不开花也不结果,如果一直这么下去,最终就只能被淘汰了,幸运的是这种情况还是很少的,大概是因为系统知道她的穿越地点是小冰河时期的初始阶段,所以它为魏薇转化的种子全都是可以适应这样气温的品种。   “我也可以帮你摘草莓的!”   魏薇种的这些草莓也吸引着帮魏薇工作的园丁家的孩子们,不过他们都很乖巧,不会偷吃草莓,只会在空闲的时间为草莓地除草抓虫以及驱赶来偷吃的小鸟,每一颗早熟的草莓都会被他们第一时间摘下来,送到魏薇面前。   而魏薇对此的回报是,在草莓足够多的时候分一些给他们尝尝鲜,并且送了他们几棵草莓苗。   草莓是依靠匍匐茎繁殖的,所以魏薇不需要特意留种,这几个月里她依靠匍匐茎已经把草莓苗的数量扩大了好几倍,孩子们是看着她一路忙碌过来的,所以得到草莓苗后就开开心心的把它们种到了小花盆里,期盼着它们能早日结果。   而在草莓地里的草莓大面积成熟,别的人都忙着在地里收割时,魏薇自然就只能找孩子们帮忙摘草莓了。   孩子们都很开心,因为摘完以后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一些草莓作为回报,想想那个味道,就忍不住流口水。   而多洛莉丝听说以后,连娃娃衣都顾不上做了,非常积极的表示她也可以帮忙。   多洛莉丝在之前吃过魏薇给她带的草莓后就爱上了这种红彤彤的水果,从那以后每天散步她都会特意去看一看那片草莓地,如今知道草莓要采摘了,她当然也想参加。   魏薇觉得小孩子多活动一些是好事,就点头同意了,她让女仆给多洛莉丝找了一件小号的围裙,又给她戴好袖套和草帽,再拿上一个小篮子,放她和其他的园丁孩子们一起进了草莓地。   突然要和自己的小主人一起工作,几个园丁家的孩子都很拘谨,但好在多洛莉丝看习惯了魏薇对待他们的态度,对他们并不排斥,两边慢慢的就放开了,等在另一边采摘蔬菜的魏薇不放心过来看的时候,就发现多洛莉丝已经可以和另外两个女孩有说有笑的了。   放心之后魏薇就回去继续摘蔬菜了。   不是她不想先去把玉米和土豆收了,而是费利克斯在上次知道玉米的产量后就对玉米的采收非常期待,反复叮嘱她一定要等自己在的时候收,而很不巧,昨天费利克斯就带着人出去了,所以得等他回来再动玉米地。   所以闲着无事,魏薇才会提着篮子在菜地里打发时间,她准备把第一批除了辣椒以外的蔬菜都送到厨房给大家尝鲜,留种则可以等到以后再说。   魏薇带着女仆采摘的蔬菜分量不少,是可以让整个城堡的仆人都能尝到一些的,虽然大家更爱吃肉,但从没见过的蔬菜还是引来了大家的期待,而最后它们的味道确实没有辜负大家的期待。   甚至所有人都分到了一颗草莓,就是孩子们今天采摘的那些。   新鲜草莓没办法存放太久,做能存放很久的草莓酱的话需要大量的糖,做起来实在太奢侈了,魏薇不想那么浪费,干脆就把草莓都分了,当然她没有忘记留一些给费利克斯,据她的发现,这位伯爵大人似乎还是个甜食党。   不过也是,在贵族也很少能吃到糖的时代,大概所有人都会变成甜食党吧。   说起来,最近大麦也收割了呀,她的地里都有一片是大麦呢……魏薇舔了舔嘴角,她有点想吃麦芽糖了,等收割的大麦晒的差不多了,她就动手做做看吧。   第二天费利克斯回来后,知道魏薇昨天做了什么后,很是哀怨的看着她,无声的控诉她为什么不等自己回来再试吃新的蔬菜。   “你又不喜欢蔬菜,等你做什么。”魏薇把一小碗洗干净的草莓放到了他的面前:“昨天摘的草莓,特意给你留的。”   费利克斯一边吃草莓一边义正言辞道:“虽然我不怎么爱吃蔬菜,但是说不定你种的那些里有我喜欢的呢。”   “知道了,今天再给你摘一些行了吧。”魏薇没过多纠结这个问题,转而问他:“今天你有空吗?”   费利克斯来了一句:“你邀请的话,我都有空。”   “那你和我去收玉米土豆吧,我早就想收了。”   一听要收玉米,费利克斯立即点头同意了,他早就期待这天了。   至于土豆是什么,费利克斯完全没想起来。   本来魏薇觉得还要找几个帮手,她中的玉米和土豆虽然不多,但采收也是很累的,她自己最多也就能掰掰玉米棒子,砍玉米杆,挖土豆这种需要弯腰用锄头的活,魏薇不太确定自己能做好。   要是一锄头下去,土豆都被挖坏了可怎么办呀?   但出了之前那样的事情,魏薇想想现在还在地底下不知道长得怎么样的土豆,她也不敢冒然再添加人手,最多就是让两个女仆也跟着一起忙了。   有时候她都有点为琴和潘妮叫屈,如果她们服侍的不是她,根本不会在努力成为地位较高的贴身女仆以后还要在地里刨土。   但显然琴和潘妮都不怎么认为,她们觉得既然魏薇和伯爵大人都要亲自下地劳作了,那她们这些仆人自然也是要跟着的。   而且要她们参与收获的还是玉米,显然她们是被主人们信任的。   同样与有荣焉的还有巴顿管家。   大概费利克斯也没指望魏薇能做什么重活,他不仅是自己要来帮忙,还把巴顿管家也叫来帮忙,相比其他人,显然这位为威廉姆斯家族服务了一辈子的管家先生更能得到费利克斯的信赖。   五个人收两块地,显然人手已经超出了,这样一来采收的时间也更短一些。   玉米地交给了两位女仆负责,她们被要求全副武装,不然锋利的玉米叶会割伤她们的皮肤,那些玉米穗碰到皮肤也会让她们皮肤瘙痒不止。   而魏薇则带着两个大男人到一边的土豆地里去挖土豆,费利克斯觉得锄头不是淑女该使用的,甚至淑女也不该刨土,但魏薇不同意他的话,据理力争下,最后挥舞锄头的工作由他和巴顿管家负责,捡土豆的工作则由魏薇来。   一开始大家还对这片只有叶子的土豆地不以为然,他们以为这片绿色植物下的作物应该和胡萝卜一样,小小的一根,只能作为蔬菜食用。   但等费利克斯第一锄头下去,挖出大块泥土和混在其中的椭圆形茎块时,他脸上的漫不经心就全都没了。 第43章   这些土豆的表面盖着一层麦秸,植株从麦秸下面长出来,矮矮小小的一丛,叶子也没什么特别,还带着一股略有些刺激的味道,在不认识的人眼中,就和路边的野草没有什么区别。   费利克斯挖土豆时,还在想着这么一颗二十公分高的植物能长出的东西,大概和胡萝卜差不多,小小细细的一根。   作为不爱吃胡萝卜的男人,费利克斯对这些土豆完全没有任何期待。   直到一锄头下去,随着黝黑肥沃的泥土被挖开,几个圆溜溜的东西被翻了出来。   不等他看清楚,魏薇已经提起了土豆植株,抖掉上面的泥土,彻底露出上面长着的土豆。   这一窝土豆有五个,个头有大有小,凑在一起差不多有个七八两。   魏薇拿着小花铲在土里挖了挖,确定没有其他的了,皱了皱眉:“这窝没到一斤重,有点少了。”   系统可是给她保证过它提供的种子都是高产品种,是那种种的一般都有四五千斤的产量,种好了甚至能上近万斤的品种,而一亩地差不多有4000―5000株,她这种了一千株怎么也得有个一千斤吧?可现在看起来怎么好像连最低标准都没有啊?   这还叫少?   费利克斯有点反应不过来的的看了眼被她捡到一边的土豆,再看了看这一块据说有上千颗植株的地。   如果按照魏薇说的一棵土豆有一斤以上的土豆产出,那一千棵不就是一千斤了?而面前这块地有多大?用魏薇她的话说是2分地(10分=一亩),差不多是一英亩的三十分之一。   那不就是说,这种叫土豆的作物,一英亩能有三万斤的收成?!!   费利克斯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这个计算方式显然不止他一个能计算,旁边的巴顿管家这会儿已经一副要喘不上气的样子了,显然他也被刺激的不轻。   “这个一英亩地能长多少?三万斤?”   “如果是个种植好手,又懂得合理管理的话没问题,不过我们的话,能有个两万斤的产量就不错了。”魏薇抬头看他,一副“大家都是新手种地,就别把目标定那么高了”的无奈表情。   因为她觉得如果后面的收获都和她手里这个差不多话,那两万斤可能也不够的。   可两万斤也非常吓人了好不好!!!   玉米都才七八千斤呢!!!   听听,之前还在宝贝玉米亩产的人,现在因为土豆已经开始膨胀了。   两个男人好像打了激素一样兴奋起来,挖锄头的效率随着一窝又一窝的土豆被挖出越来越高,魏薇的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虽然第一棵土豆出师不利,长得小又不够重,但后面的却都很不错,每一窝差不也都是五六个,但架不住大部分土豆都是大个子啊,平均能有一斤重呢,小的那些分量也不轻呢。   最后原本预计能出一千斤的土豆收了差不多一千五百斤,用后世种植大户的专业眼光来看出产算低的(厉害的专业户甚至能种出一窝十几斤的产量),但用后世普通农民的眼光看,也可以算高产了!   就连魏薇都没想到能有这么多,她本来以为一千斤就是大丰收了,毕竟她虽然有精心照顾这些土豆,但她可没有后世那么多的化肥能用,能有这个产量,已经足够她自豪的对自己竖大拇指了。   现在产量直接多了一半,可把她美死了。   巴顿管家已经一副疯了的样子,蹲在用麻袋装好的土豆前一直重复着:“这么多,这么多。”费利克斯要比他好一些,但也仅仅是一些,看他面红耳赤的样子,简直像是打了打胜仗一样。   就连两个摘好玉米过来的女仆看到旁边放了一地的土豆时,都忘记了她们是来汇报玉米收完了,只能愣愣的看着那些土豆发呆。   这些麻袋是魏薇让女仆们提前准备好的,一个大概能装一百斤左右的东西,原本她们还奇怪为什么要准备这么多,虽然玉米的产量很吓人,但魏薇种的不多,能收的份量也十分有限,根本不需要准备那么多口袋的。   现在看着地上那些口袋全都被装满了,里面的土豆多的要掉出来,这产量有多少,简直一目了然。   收上来的土豆都被按照不同的大小放进了不同的麻袋里,其中那些表面光滑,大小适中、没有虫眼的土豆都是准备留种的,这占了所有收获的三分之二,而剩下个头太大或太小,或者不小心被锄头锄坏了的自然就可以吃了。   顾不上手上都是泥土,魏薇扶着蹲太久而酸疼的腰慢慢的站起来,询问费利克斯:“这些你们背的回去吗?还是再叫几个人过来帮忙?”反正她是不可能背的,再背腰真的要断了。   费利克斯立刻道:“当然可以!”不就是多跑几次吗,他一个人就够了。   “那么这些送到厨房去。”魏薇点了点那些大小不一的。   费利克斯摇头:“不,即使是五百斤,暴露出来也是很吓人的,所以送一袋子就够了。”   对,她又忘记这点了!   魏薇立刻改口,指着那袋被有些被破坏的土豆道:“那么就这一袋送到厨房,其他都全部找个阴凉通风的房间先放着,我们得找些人挖个合适的地窖储存土豆,不然明年就没有种薯可用了。”   “这些土豆就是种子?”   “嗯,这些都是可以用来当种子的,不过那些特意挑多的比较好,剩下这些大概不会长太好。”   费利克斯现在对魏薇口里的“长得不太好”持保留意见,所以他觉得不管好不好,都留下来当种子就对了。   “我明天就找人来挖地窖,就挖在酒窖旁边怎么样?”   “行,我回去把图纸画出来,多挖几个。”想想后面还有红薯和其他需要储存的蔬菜水果,这需要的地窖可不是一个就能搞定的。   谈话完毕,见费利克斯准备开始当搬运工了,魏薇也一副想要回去休息的样子,两个女仆连忙道:“伯爵大人,薇薇小姐,玉米都摘完了。”   “哦哦,差点忘了,大概有多少斤啊?”   “是的,我们摘了差不多有三百斤!”   近千株玉米产量三百斤,按照一亩四千株来算,亩产差不多是一千二百斤,比她之前跟费利克斯说的数字还多了两百斤,原本女仆们还因为这多出来的产量而兴奋的跑过来报告他们这个喜讯,现在看到土豆的产量后,玉米的产量好像也不那么神奇了。   连费利克斯在听到这个的时候,都只是稍微高兴了下,就扛着麻袋走了。   而管家怎么能让他一个人搬东西呢,也连忙拖着一麻袋跟上去了――他的力气还是有的,但到底年纪大了,不像伯爵那么厉害,只能靠拖了,好在管家拖的是要送到厨房去的那些,磕到碰到一点也不怕。   魏薇看向琴和潘妮,叹气道:“先把玉米抬到外面去吧。”   三百斤的玉米分量也不轻,但麻烦的是玉米是需要晒干脱水的,既然要保密,那就不能在花园里直接晒了。   魏薇想来想去,只能把这些玉米搬到自己房间的阳台上晒,那里位置高,关照也很不错,虽然不是完全隐蔽,但从其他地方也看不真切,算是比较隐蔽了。   可凭她们几个女孩抬上去怕是要累死。   于是麻袋口一扎,魏薇直接找了几个男仆过来帮忙,顺便还让琴和潘妮去找了晾衣杆回来。   晾衣杆撑在阳台上,玉米扒下苞叶,反转过来,把几个玉米的苞叶捆在一起挂在杆子上,两三天转动一次,确保它完全晒干。   这个工作是琴和潘妮负责的,魏薇被她们赶去休息了,而她确实很累,干脆下楼要了些热水泡了个澡,放松过后,又去看看费利克斯他们怎么样了。   然后她发现费利克斯把那些留种的土豆都搬进了酒窖里,还是酒窖最里面只有他和管家能进去的那一块区域=-=   也行吧,反正只是暂时存放,里面的温度湿度以及通风都还蛮合适的。   看他这么重视,魏薇也没法偷懒,回房间看了下女仆的进度,自己拿了纸笔把地窖的图纸画了出来,画好后羊皮纸一卷,又下楼去了。   把图纸丢给搬运完毕的费利克斯,魏薇打了个哈欠,进了厨房。   说实话,虽然欧洲的夏天气温没有华夏高,但大热天进厨房还是很考验人的,好在城堡内部的气温本来就比较低,只要注意离灶台远一些,也就是稍微有点闷热的程度。   “薇薇小姐。”鲍勃看到她来了,一脸笑容迎了过来,手里还拿了个个头不小的土豆:“薇薇小姐,不知道这个土豆要怎么做?”   “最简单的是洗干净以后下水煮熟,然后放凉剥皮,把它捣层泥,加点盐搅拌一下就可以吃了,当然也可以削皮切块然后炖汤,土豆炖肉的味道非常不错,切成条炸薯条的话也很好吃,另外烤着吃,炒着吃也都行,总之吃法很多的。”   魏薇说了一大串,然后特别叮嘱,如果看到土豆发青,发芽,那就不能吃,会中毒的。   对此,大家接受度良好。   鲍勃听完摩拳擦掌的表示今晚就做土豆大餐了,希望魏薇给他些指点。   魏薇到厨房来就是要做这个的,她点点头,然后给大家安排工作。   于是当天晚上,餐桌上出现了土豆泥、土豆炖肉、烤土豆、土豆浓汤、炸薯条以及土豆丝炒肉。   非常的中西结合了。   鉴于最近餐桌上一直有新的蔬菜出现,马修神父完全没有多问,只是在吃完以后赞扬一句味道很好。   费利克斯的态度就认真的多了,他吃着各种土豆菜品,细细品味,最终确定,这种食物不仅口感很好,而且饱腹感完全不下于面包。   连他这样因为每天都要锻炼而大食量的成年男人在吃掉两大碗土豆泥后都有种饱了的感觉。   能填饱肚子的就是好食物,何况它的产量还那么高,费利克斯只要一想到如果自己的领地里全种上土豆,那么他每年能多收多少粮食,又能多养活多少人!   他看了眼身边的少女,预感到不久之后,整个萨丁森郡都将因为她发生多么巨大的变化。   或许还不止萨丁森郡……   第二天,挖地窖的工人就到了,费利克斯把这个工作交给了一名管事监督,他自己却出乎预料的跑去训练士兵了。   训练士兵还不够,魏薇隐约听说,费利克斯似乎还打算招募士兵以及训练农兵壮丁,虽然后者因为领民们忙着收割暂时还没办法组织起来,但招募士兵的命令已经传达到萨丁森郡的大小村镇了。   萨丁森堡的常备士兵人数是五十人,这不是说费利克斯手底下就这么点人,实际上一个伯爵的常备军人数可以达到数百人,只不过一般不打仗的时候,贵族们都不会养太多士兵,真有需要了他们就会号召自己的附庸贵族和骑士带人过来和征召领民服兵役,零零散散的凑在一起,即使是普通男爵都能组织起一个几百人左右的队伍,人口富裕一些的则能上千。   而以萨丁森郡的情况,费利克斯组织一支五千人的队伍还是能做到的,当然以前的伯爵都很少这么做,甚至常备军也是逐年下降,从一开始的五百人变成现在的五十人,因为他们虽然是边境郡,但和隔壁国基本没接触过,所以前几任伯爵都认为不需要养那么多士兵浪费粮食。   而费利克斯显然打算把自己的常备军补满了,至于原因,魏薇想了想,觉得应该还是在自己头上。   对此,魏薇也只能默默的抄了一份现代的普通士兵训练方法、一份特种兵训练方法以及一本翻译版的《孙子兵法》给他了。   而费利克斯拿到这三份礼物的时候,脸色真的非常精彩。   “这些是哪儿来的?”   “以前看过的内容,我回想着写的。”   “你们那儿的士兵都是这么训练的?”   “是啊。”即使以前不是,现在也是了,魏薇可没忘记系统告诉她的一些小八卦,听说隔壁大陆的穿越前辈是个军事发烧友,别说练兵了,听说他还把北宋时用的竹制突火枪给成了金属制火铳,还是可连发的那种,就是明朝的大炮听说都要做出来了,所以本来占优势的蒙古才会突然被南宋反攻了。   所以她可不相信那位穿越大哥不会弄特种兵,怕是特种兵营都已经很有规模了。   费利克斯沉默的看了魏薇一会儿,突然抱住她,把人按在怀里,用一种复杂的语气说了声:“谢谢。”   费利克斯:这么重要的军事机密她都告诉我了,她一定也是爱我的!   魏薇:咦?我做什么了,怎么他看起来那么感动。   感动过后的费利克斯更加卖力的训练士兵去了,可以想见那些突然更换了训练方法的士兵们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非常“想念”那个让伯爵大人改变的神秘人士。   而在费利克斯忙着练兵的时候,魏薇也在忙着开拓生意。   之前被贵族夫人小姐们买走的精油效果显然很让她们惊喜,证据就是在她们离开的十天之后,赞美魏薇的慷慨,精油的神奇效果的信件络绎不绝的飞来了萨丁森堡,当然,她们在末尾都会都不会忘记表达自己想要继续求购精油的意愿。   而原本就已经预定了新一批精油的小姐们在看到其他人用过精油的效果后,当然是更加急切的询问她新的精油是否做好了,如果做好了,又是否能再多卖一些给她们,而她们还特意让送信的仆人带来了付款金币,希望仆人能为她们带更多的精油回去。   魏薇手上当然是有精油的,但她不可能都在这个时候卖出去。   所以她只是把之前预定的精油交给仆人带回去,而没有答应她们任何一人的请求。   于是第二批的信件又蜂拥而来,之前买走的精油即将告罄,贵族女人们比之前还要急切的需要新的精油。   看过信后,魏薇轻笑一声,然后给她们都写了回信,表示自己并没有做生意的打算,但她已经将制作工艺教会给了伯爵大人的仆人,如果她们需要,她可以去问问伯爵大人愿不愿意做这个生意。   所有看到回信的夫人们都忍不住摇了摇头,然后和身边的人说:“这位薇薇小姐真的是位天真的小姐。”   “她把这么重要的配方给了伯爵大人,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可怜的姑娘,或许过不了多久,那位伯爵大人就要抛弃她了。”   “即使不抛弃,恐怕在失去价值,也只能成为伯爵大人的情妇吧。”   虽然嘴里说着可怜,可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轻松的笑容,因为她们都知道,只有伯爵大人抛弃魏薇,她们的孩子才有机会成为伯爵大人的妻子。   于是接下来,她们就不在给魏薇写信了,而是让自己的丈夫给伯爵大人写信,询问他精油的事情,而年轻的小姐之中,大胆一些的甚至会自己写信给费利克斯,并且内容十分大胆具有暗示性。   当然,这样的信件费利克斯一封都没看,甚至连信封都没拆开就扔到了垃圾桶里,只有几位男爵的信被他看过。   和魏薇讨论过的费利克斯很快写好了回信,表示自己准备做精油生意,如果他们家的女人需要,可以在半个月后用两个金币一瓶的价格向他购买精油。   如果涨价的是魏薇,她们或许会不乐意,毕竟之前已经享受过更低更优惠的价格了,但现在开价的是伯爵大人,而价格也是男爵夫人自己提过的,她们当然只能认下了。   不过这样一来,魏薇在他们心里的地位自然而然的降低成了一个只有美貌没有脑子的单纯(蠢)小姐。   大概只有亨特男爵夫人隐隐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但当时在餐桌上魏薇怼她的时候并不特别明显,时隔太久亨特男爵夫人也不愿意再想起那个时候的事情,所以久而久之,她也忘记了当时魏薇的反应。   于是魏薇顺利的把自己隐藏在了费利克斯之下,让其他贵族暂时不再那么注意她的存在。   而这个时候,魏薇已经不再关注这件事了,她正被更重要的事情困扰着。   多洛莉丝生病了。   某天半夜的时候,这位可怜的小姑娘突然就开始不舒服了,她躺在床上哼哼着头疼,听到动静的女仆进来一看,发现多洛莉丝开始发热了。   城堡里没有医生,又是大半夜的,被吵醒来的管家在听说多洛莉丝生病后连忙派人去附近的镇上找医生,但往返都要四个小时,这可把大家急死了。   巴顿管家冲冲上楼通知费利克斯时敲门的声音一时忘了降低音量,吓到了两只在走廊里夜游的小黑猫,而小黑猫们的叫声则让魏薇从睡梦中惊醒。   她从床上起来,披上薄斗篷端起蜡烛打开门,没有在走廊上发现什么,只隐约听到楼下传来了管家急切的声音。   她走下来,就看到一身睡袍的费利克斯带着巴顿管家正要往楼下走。   魏薇:“出什么事了?”   费利克斯脸色十分难看:“多洛莉丝生病了。”   巴顿管家补充道:“负责守夜的女仆发现她发烧了。”   发烧在对中世纪的人来说是足以要人命的重病,尤其对小孩子来说致死率极高。   魏薇闻言面色一正:“等我一下,我和你们一起去。”   她回房间拿了银针,下楼跟上他们。   魏薇的房间位于城堡的第五层,费利克斯住在第四层,他哥哥的房间也在这一层,而多洛莉丝和卡洛琳的房间则在城堡的第三层。   相比楼上的房间,第三层的房间要显得朴实的多,这都代表了父亲对她的忽视,不过在费利克斯继位和魏薇成为她的老师后,多洛莉丝的房间里就多了不少东西,其中大部分都是小姑娘做的刺绣品。   当他们下来时,多洛莉丝的房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女仆们为她换了干净的衣服,正用湿毛巾降温,但多洛莉丝还在一直哼哼难受。 第44章   见到伯爵大人赶来,女仆们自觉的让出位置,让他们看到穿上的多洛莉丝。   此时的多洛莉丝其实并不太清新,虽然在哼哼难受,但头疼和四肢无力让她打不起精神来,连费利克斯来了都没注意到。   “情况怎么样?”费利克斯一边询问一边做到床边,伸手摸了摸多洛莉丝的额头,感觉温度并不是很高,疑惑道:“她真的发烧了?”   一旁照顾她的女仆道:“是的大人,不过多洛莉丝小姐的体温并没有提高太多,应该只是轻微的发热。”   发热是很严重的情况,如果温度太高甚至会把人烧死,只是低烧在她们看来是见好事。   费利克斯同样也是这么认为的。   “是感冒了吗?”虽然夏天感冒的情况比较少见,但也不是没有。   女仆:“应该是,不过要等医生到了才能确定。”   “我来看看。”   魏薇绕到床的另一边,没有去摸多洛莉丝的特头,之前女仆在小姑娘额头上贴了湿毛巾,这会儿的温度并不准确,所以她伸手到多洛莉丝的睡衣里感受了一下胸口的温度,确定温度应该在低烧的范围后,又抓着她的手,开始诊脉。   魏薇从系统那儿得到了医术,虽然她没有找其他人试过,在自己身上却试验了不少,加上这一段时间的知识补充,她很确定自己的水平不会太差。   这一上手,感受到指尖传来的跳动,魏薇的脸色一变。   费利克斯讶异道:“你会医术?”   魏薇诊脉的举动他很熟悉,医生就是这么给病人看病的(中世纪的医生会通过脉搏的跳动频率确定病人是否发烧,看起来和中医的诊脉有些相似。)。   “嗯。”魏薇随口应了一声,手上动作不停,一边扭头询问照顾她的女仆们:“你们之前给她换过衣服了?她身上有没有长疹子之类的情况?”   几个女仆面面相觑:“之前被蚊子咬过的包算吗?”   魏薇知道不能指望她们了,伸手剥开多洛莉丝的头发找了找,很快发现几个大小不一的粉红色小斑疹。   “不是感冒。”魏薇确定道:“是出水痘了,看脉象情况不算严重。”   一边说着诊断结果,魏薇一边想着病症,脑子里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相关的治疗方法,原配方里的中药找不齐,但她最近的西方药草类书籍不是白看的,“魏神医”很快就想到了可以代替的药材,重新在脑中搭配出了新的可用药方。   虽然效果可能比不上原来的药方,但至少是可用且对症的。   没等她开口找人要纸笔记录药方,就听到哐当一声巨响,她扭头一看,是一个女仆打翻了水盆。   打翻水盆的女仆一脸惊恐,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冒失的举动还是其他。   而其他人的脸色也不太好看。   费利克斯已经站了起来,一脸凝重的看向魏薇:“水痘?你确定?”   “嗯,她已经开始出痘了。”   魏薇看到一屋子人,才反应过来这个时代的人可没有机会打疫苗,所以,房内的所有人很可能都会被水痘传染。   不知道她是不是也会被传染的吧?魏薇有些懊恼忘记问系统这些了。   不过很快她又觉得自己应该是不会出事,先不说系统给她的这个新身体一直很健康,单说如果穿越时系统没有做任何的保护措施,她应该早就在穿越之出就患病了,毕竟很多现在流行的疾病在后世可是已经消失了,像她这种身穿的穿越者,要是一点保护措施都没有,恐怕根本无法活到寿终正寝的时候。   当然,防范措施还是需要的。   她脑子里一边想着自己的身体健康,一边一心二用的对费利克斯道:“最近几天内和多洛莉丝接触过的人很可能已经被传染,你最好派人查查有没有其他人也出痘了。”   水痘是通过飞沫、空气和直接接触传播的,而且传染性非常强,不过一般情况下主要被感染者都是小孩,大人受到感染的几率并不高。   这点魏薇明白,其他人却不知道。   所以满屋子的人此时都觉得全身一阵冰凉,好像自己已经生病了一样。   水痘在魏薇看来不是什么大病,甚至华夏那边擅长小儿科的中医都对这种病症颇有研究,可在欧洲,水痘的致死率非常高,尤其它还具有传染性,所以这个时候的人可以说是“谈痘色变”。   一个年纪比较小的女仆哆哆嗦嗦的用带着哭腔的语气问道:“我,我们会有事吗?”   魏薇这才反应过来,知道她们是害怕了,连忙安抚道:“没事没事,水痘不是什么严重的病,修养两周就好了,而且成……二十岁以上的大人感染的几率很小的,以前长过水痘的也不用担心会再次感染。”   好险,忘记这里是中世纪,女孩子十四岁就算成年了,而在后世,十五六岁出水痘的大有人在。   年纪够大和已经出过水痘的人这会儿都放松了一些,而问话的那个女仆显然年纪不到二十岁,也没有出过水痘这会儿更是吓得都要站不住了。   费利克斯这时候也平静下来,他开口道:“好了,你们都呆在房间里不许离开,管家,你去看看其他人的情况,尤其是卡洛琳那边。”他知道巴顿管家以前是出过水痘的,而且刚才人太多,管家也没有靠近床边,费利克斯觉得他应该是安全的。   而卡洛琳那边是真的非常要注意,她和多洛莉丝住的很近,小姑娘又经常去看自己的小侄女,她很可能也会出事。   “巴顿管家你等等。”魏薇站起身,“水痘是通过唾液、空气和直接接触传播的,你先去找几块干净的布把自己的口鼻包起来,然后再去找其他人,注意不要和他们接触。”   “好的薇薇小姐。”巴顿管家应下,一路上还一直用手捂住自己的口鼻。   不仅是他,留在房间里的女仆们也都一个个用手或者毛巾捂住了自己。   “其他人也不用都留下来,”魏薇又向女仆们问道:“你们里面有谁出过水痘的吗?”   有两个女仆站了出来表示她出过。   “你们留下来和我以前照顾多洛莉丝。”她点完名,又对费利克斯道:“其他人单独安排一个房间休息,一周以内没有出痘的话就是安全的了。”   费利克斯点点头,直接把人都安排在了隔壁的房间里,而他自己,想了想还是留了下来。   在他安排人的时候,魏薇已经开始给多洛莉丝降温了。   她拿出带来的银针,开始给多洛莉丝扎针。   这画面在不明真相的人看来是很恐怖的,但多洛莉丝现在神智不太清醒,而费利克斯这个唯一有资格阻止的人也没说话,剩下的女仆自然也只能保持安静任她治疗。   倒是魏薇用他们懂的意思解释了一下:“这是针灸里的刺血疗法,就是说我在给她放血降温。”   放血降温这个他们懂,现在的医生都是这么做的,不过其他医生放血都放的多,不像魏薇,用那么小的针扎,连个血滴都看不到。   但显然魏薇这种方法的治疗效果更好,半个小时后,多洛莉丝的体温就降下来了,头疼的毛病也开始消退。   小姑娘精神好了一些,觉也不睡了,就开始胡思乱想。   “薇薇姐姐,我会死吗?”小姑娘嘴巴上带了个口罩,是魏薇临时找材料做的,她还给自己和费利克斯以及那位留下来照顾多洛莉丝的女仆也做了一个,而制作方法她也告诉给了隔壁隔离着的女仆,让她们自己动手做好戴着。   “不会,你这只是小病。”魏薇的脸上戴着口罩,声音听起来不怎么真切,但眼睛弯弯,露出多洛莉丝熟悉的笑容:“等你喝了药,很快就会好的。”   需要用的药材她之前都在野外找到过,还采集了一些,刚刚扎针的时候她抽空回房间拿了药材让一位女仆到厨房熬药去了。   大概是平日培养出来的信任,让多洛莉丝相信了魏薇的话,她点点头,抬手就想往脸上抓,但还没碰到就被魏薇制止了。   “水痘不能抓,抓破了会留疤的。”魏薇警告道:“你想看到自己一脸痘印的样子吗?”   多洛莉丝当然不想,她见过那样的人,可丑可丑了。   病中的小姑娘委委屈屈的撒娇道:“可是我难受。”   “那也别抓,这样,你用手背轻轻拍,先忍一下,明天我去找草药给你止痒。”魏薇下意识的想帮她拍,但想到自己也可能被传染,只能停下来让她自己来了。   小姑娘轻轻拍着脸颊,果然感觉舒服了一些,也朝着魏薇笑弯了眉眼。   隔着一些距离旁观的费利克斯见到这一幕,眼底的担忧也退去了一些。   去熬药的女仆终于把药端来了,她一边把药碗送到床边,一边同魏薇道:“已经按你的吩咐通知厨房把多洛莉丝小姐的餐具都消毒过了,明天的菜单也准备好了。”   魏薇点点头,对这方面倒是不太担心。   城堡主人们的餐具都是固定且单独存放的,而且因为魏薇的要求,每次用完餐,餐具都会用开水泡一泡,定期还会在沸水中煮一段时间,所以通过餐具传染的可能性反而不高。   女仆把温度适中的汤药给多洛莉丝喝下,那种又苦又怪的味道令多洛莉丝反胃,但她不敢不喝,因为兄长正在旁边盯着呢。   喝完药漱了口,多洛莉丝才感觉好了些,等药效发作,本来精神就不太好的她很快就睡了过去。   等她睡着了,魏薇也没再继续守着,她一边洗干净了手,一边叮嘱两个女仆等小姑娘醒了后隔段时间就给她喂些温开水,如果情况不对,就去楼上叫她。   此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   费利克斯送她回了房间。   “今天谢谢你。”   “不用谢我,多洛莉丝也是我的学生。”魏薇摆摆手:“你自己也注意点,虽然成年人不容易被传染,但还是有一定危险的。”   “那你呢?你也出过水痘吧?”费利克斯本来只是试探一问,见她没有反驳,反而面色一沉:“你没出过水痘却一直在接触多洛莉丝,就不怕被传染吗?”   魏薇有些心虚:“我本来就是学医的,知道怎么避免感染,不会那么容易被传染的。”   “但还是有可能的不是吗?”费利克斯沉声道:“下次别再这么冒险了。”   “我知道,这不是因为生病的是多洛莉丝吗,换了其他人我也没这么热心。”   她这话很快就自打脸了。   因为昨晚熬夜而没有在往常的时间起来,而是准备一觉睡到中午直接起来吃饭的魏薇很快就被管家急巴巴的吵醒了。   “薇薇小姐,卡洛琳小姐也开始出水痘了。”   因为昨晚多洛莉丝出事,城堡里的人一晚上都没能休息好,许多没出过水痘的人都害怕自己也会被传染,城堡内的气氛变得十分不好。   好在费利克斯处理的及时,他让女仆们赶制了一批口罩分给所有人,又隔离了可能感染的人,并把魏薇说的一些注意事项都传达下去,在仆人们知道成年人的感染几率不高时,大家就不再那么害怕了,也就一些年纪小的仆从和他们的孩子被要求呆在自己的屋子里,这段时间不要出门。   而在多洛莉丝出痘的时间里其他人都没有出现被感染的情况,这种情况自然也让担心了一晚上的仆人们渐渐安心下来。   但昨晚巴顿管家去查看卡洛琳的情况时,接到消息的南茜夫人非常紧张,因为昨天多洛莉丝还在房间里陪卡洛琳玩了一段时间,而卡洛琳的身体一直都不太好。   果然到了早上,卡洛琳就开始出痘了。   不过和多洛莉丝不太一样的是,卡洛琳的水痘是和发烧一起出现的,而且因为卡洛琳身体更差,她发烧的情况也更加严重。   才休息了不到五个小时的魏薇不得不强打起精神爬起来去看卡洛琳。   接着就是重复多洛莉丝身上那一套,扎针退烧,喝药,幸好卡洛琳不是活泼的小孩,扎针的时候虽然因为发烧而哭个不停,但魏薇下手很有分寸,并没有让她感觉到疼,所以也没有挣扎,而草药是之前给多洛莉丝准备的,魏薇消减了一下用量,给卡洛琳用也合适。   这还是她第一次接触这个小宝宝,说是两岁,实际上还差了两个月的卡洛琳确实非常瘦小,哭声像小奶猫一样又细又弱,一头卷发稀稀落落像是枯草,明显有些营养不良。   但好在从脉象上看,她除了抵抗力比正常的孩子弱以外,并没有其他较为严重的病症――如果有,以这时候欧洲的医学水平,恐怕她也长不到这么大了。   卡洛琳现在还没断奶,照顾她的女仆里就有一个奶妈――――但这个奶妈是没长过水痘的,所以她现在不敢给卡洛琳喂奶了。   魏薇也没一上来就建议给孩子断奶,虽然后世有很多人都说宝宝六个月后就可以开始断奶了,但实际上如果有条件的话,让孩子喝母奶到两岁对孩子会更好,尤其卡洛琳还是个早产儿。   “不敢直接喂就挤出来用勺子喂,这段时间你得吃的清淡一些,食谱照着多洛莉丝的了,对了你有孩子的吧?最近有和孩子接触过吗?”   能当奶妈的人自己的孩子显然也不会太大,如果有接触,恐怕也容易被感染。   好在这位奶妈在上任以后,因为卡洛琳每天都要喝奶的关系她也没办法回家,只每个月家里人过来拿一次她的工资,而这个月的时间还没到,她已经有二十多天没见过家人了。   所以她的孩子非常安全。   “那就好,之后你也得注意,最少一周内都不要和其他人直接接触,见面的时候口罩也不能拿下来。”   只是挤奶的话奶妈还是愿意的,而且自己的工作算是保住了,虽然之后要被隔离一周,这位奶妈也乖乖跟着人走了。   等她离开,南茜夫人皱眉询问魏薇:“真的不需要另外找个奶妈吗?我们可以找一个出过水痘的。”   这时候的女人生孩子都非常勤快,想找个有奶水的并不难。   魏薇摇头:“卡洛琳都快两岁了,要不了两个月就该开始断奶了,换一个奶妈说不定她还吃不惯,就不用换人了。”   母奶每一个时期的成分都不一样,卡洛琳喝奶妈的奶都快两年了,现在换一个才生孩子不久的可不怎么合适,而这时候的普通人因为缺少营养,哺乳期的妈妈们奶水也不多,能喂半年都是少的,要找一个和卡洛琳奶妈一样的,除非去别的贵族家里找。   南茜夫人听她这么说,也就作罢了,看了魏薇在半小时内给卡洛琳降温后,她已经坚信这位的医术非常厉害,比以前见过的那些医生可要厉害多了。   确定卡洛琳这边暂时稳定后,魏薇又去看了多洛莉丝,小姑娘此时已经喝过药,正被劝着吃早餐。   这个时候都是两餐制,但病人是可以吃早餐的,早餐是魏薇让厨房准备的面条,不过不是意面的做法,而是汤面,特意煮的软软的,只放了一些蔬菜和盐在汤里,其他什么都没加,吃起来是没什么滋味,也就难怪多洛莉丝吃了两口就不想吃了。   何况她才喝了一大碗药,胃都被苦涩的药填满了。   魏薇见她精神还好,就是身上的水痘全出来了,又痒又难受,偏偏还不能抓,别提多难受了。   魏薇端着碗又给她喂了几口,就不再强要她吃,把面碗给了女仆:“下次可以在吃药前先吃些东西。”   接着她给多洛莉丝讲了两个故事,转移她的注意力,等药效再次上来,她睡着后,魏薇才起身离开。   她换了一身衣服,下楼找巴顿管家,让他找几个人跟自己出去采药。   巴顿管家立刻为她点了人,一边询问道:“需要再为你挑选两名贴身女仆吗?”   琴和潘妮都没有出过水痘,又经常和魏薇一起接触多洛莉丝,两个人这会儿也被隔离了,所以魏薇身边暂时没人照顾。   魏薇摇头:“不用,只是一段时间而已,我能应付得来。”想也知道如果这个时候她找了新的贴身女仆,本来就担心自己会生病的琴和潘妮一定会更加难过。   她换了个话题:“费利克斯呢?还在休息吗?”   知道她想问什么的管家道:“是的,少爷今天早上才回房间休息的,卡洛琳小姐生病的事情我还没告诉他。”   那就难怪刚刚没看到他了。   临出门前,魏薇又想起一件事来:“昨天晚上不是去找医生了吗?人来了吗?”   “来了,又走了。”说到这个巴顿管家也是眉头一皱,“那位医生听说自己要看的病人是得了水痘,吓得根本不敢去看多洛莉丝小姐,费利克斯少爷干脆把他赶走了。”   本来还想看看这个时代的医生是怎么治疗的魏薇摇了摇头:“走就走吧,希望他离开后不要随便乱说,要是造成恐慌就不好了。”   巴顿管家:“请放心,我已经处理好了。”   医生走的时候他可是特意警告过,对方虽然是自由民,但只要还想在萨丁森郡待下去,就绝对不敢回去乱说。   魏薇带了五个人出门去采药,这些人都是城堡的奴隶,萨丁森堡的奴隶其实不多,这些人原本自己或者祖辈是自由民和农奴,犯了错后才变成了奴隶,他们以前就是负责打猪草和放牧的,对周边的植被很熟悉,其中一个女奴隶还非常会找野菜,并且认识不少植物的样子。   魏薇把几种好找的药材挖了一些当做样本分给他们,让他们照着挖,自己则去找那些不容易识别的种类。   那名女奴本来在她不远处挖草药,在发现魏薇找的草药后,就小心翼翼的走过来告诉她,她在哪儿见过一大片。   魏薇把手里的草药递给她:“确定是这种吗?”   女奴看了看,还闻了闻,点头道:“是这种,它到了秋天会开紫色的小花对吗?”   那就确实是了!魏薇点头,又问她有没有看到过其他的草药。   结果除了一些长在森林里的,女奴基本上都能帮她找到。   这可真是个不错的惊喜了。   接连顺利的找到了好几种比较难寻的草药,魏薇询问女奴:“你叫什么名字?”   没有口罩可以戴,只能裹了一条破抹布的女仆眼睛发亮的告诉她:“卡玛,我叫卡玛。” 第45章   有了奴隶们的帮忙,采到的草药很快就够用了,但魏薇担心还会出现其他的病人,所以准备的自然是药材越多越好。   而且这些草药也不只是只能治疗水痘的,对很多病症都有效果,尤其是可以治疗发烧和感冒的药材,那是有多少都不嫌多的。   她给了几个奴隶一个任务,让他们留在外面采药,并且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都要来,寻找其中几种比较稀少的草药,而她自己则带着采好的药材回去处理。   一个奴隶拘束的讨好道:“小姐,不如让我为你把东西背回去吧。”   “不用,这点我还是背的动的。”魏薇背上藤编的背篓,还掂了掂,确定这些重量自己能搞定,拒绝了他的帮忙。   他们出来是为了采药,一路走一路采,甚至还有进林子,魏薇就没有骑马,这回去的路也就只能走着回去了。   好在魏薇体力不弱,背着一背篓的草药也是举重若轻,花了些时间就回到了城堡里。   守门的士兵见只有她回来,连忙上前帮魏薇把背篓送进了城堡里。   她指挥着戴着口罩的仆人们把草药都处理好,放在空地上晾晒,拿了其中一些到厨房熬了止痒的药汤,端着去了多洛莉丝和卡洛琳的房间。   得了水痘不能碰水,想止痒只能用棉签粘着药汤一点点的擦,魏薇手边没有棉签,不过她之前给多洛莉丝做娃娃时留下不少棉花,用沸水熬煮消毒过勉强也能用。   两个得了水痘的孩子此时情况都还好,多洛莉丝的水痘已经全部出完了,虽然痒,但她牢记着多洛莉丝的话不敢抓,只能轻轻拍,自己拍不到的地方就让女仆帮忙,这会儿魏薇让女仆给她上药,她也非常配合,一点不吵不闹。   卡洛琳就不一样了,这个孩子还不到可以沟通的年纪,而且负责照顾她的南茜夫人对她几乎有求必应,这让卡洛琳的脾气有点大,一有不顺就哭闹不停,偏偏她哭声小,听的南茜夫人心肝都疼了,根本舍不得责备,反而越发溺爱。   然后越溺爱越爱哭,如果再不纠正,怕是会变成一个熊孩子了。   所以这会儿不发烧了,身上又痒得很的小宝宝委屈巴巴的一直哭,一边哭一边用自己的小手去挠,说也说不通,南茜夫人只能抓着她的小手不让她碰,又弄不清卡洛琳到底哪些地方不舒服,根本没办法让她安静,这会儿是又头疼又心疼,差点没跟着一起哭了。   魏薇过来的时候,她看魏薇的样子简直像是看到了救星。   相比多洛莉丝,卡洛琳出痘的速度自然要慢些,好在发现的早也没有脑炎肺炎之类的并发症出现,只要哈好休息,恢复后对身体影响不大。   就是因为卡洛琳一直挣扎,又趁着大人不注意的时候抓挠了几下,身上的水痘有几个被抓破了,幸运的是被抓的不是脸,而是胳膊,就算留疤也可以用衣服遮住。   南茜夫人记得魏薇的嘱咐,没有直接上手清理,用棉花团把水痘破裂后流出的脓液清理干净,用过的棉花团也立刻丢到火盆里烧掉。   擦药汤的工作也是女仆来的,魏薇配的药汤止痒效果很好,擦在身上立刻就有一种清凉的感觉,很快卡洛琳的哭声就慢慢止住了,虽然还在抽泣,但好歹不用担心她哭坏嗓子了。   南茜夫人松了口气,忍不住同魏薇说:“小小姐哭起来总是不停,我们又不知道她想要什么,安抚不住,都担心她把自己哭病了。”   “她还不会说话吗?”   “只会说几个词汇。”   南茜告诉她,卡洛琳会简单的表达自己的意思,比如饿了困了她都能说清楚,但也仅限于此,长一点句子就不行了。   而且因为父母都已经过世,仆人们不敢叫她叫人,所以爹地妈咪这样的称呼她也不会,她最先会叫的反而是“南茜”,也就难怪南茜夫人那么疼她了。   另外,快两岁的卡洛琳也不会走路,站立也不是很稳,倒不是说她的发育有问题,而是过度保护下这个孩子几乎没有离开过大人的怀抱,根本没有学习走路的机会。   而照顾她的人也不觉得两岁不会走路有什么特别的,贵族家的孩子小时候不都是这样吗,就是现在人高马大的费利克斯,他小时候也是被大人抱来抱去,过了两岁才开始练习走路的。   孩子的夭折率实在太高了,仆人们不仔细着点,出了事谁能负责呢?   在这点上,这时期东西方的豪门贵族怕是有不少经验可以互相交流。   “小孩子还是要多活动一下对身体才好,尤其他们这个时候正在长骨头,每天晒晒太阳骨头才长得好,不然容易得软骨病。”   南茜夫人不知道软骨病是什么病,但听起来就不是什么好的,这话又是连水痘都能治疗的魏薇说的,话的分量就更重了,所以她还是听了进去的了,表示等卡洛琳的病好了,就会多带她出去晒太阳。   “那时候可以麻烦薇薇小姐你一起去散步吗?”   让魏薇陪在身边,即使有什么问题,也能第一时间就处理好,这样一来卡洛琳应该就不会又因为外出而生病了吧。   “当然可以。”   魏薇担心城堡里还有其他人被传染水痘,但情况比她预想的要好得多,除了一个刚刚家人带到城堡,以后会跟在卡洛琳身边的八岁小女仆不幸被传染外,并没有其他人生病。   而这个小女仆也得到了魏薇的诊治,在不缺药的情况下,同样恢复的不错。   一周以后,被隔离的仆人们也都可以离开隔离的房间了,虽然不是完全没有发病的可能,但几率已经很小了。   而城堡里的气氛也睡着小主人们一天天的康复而好转,不像最开始的两天人人自危了。   五个负责采药的奴隶也不用继续采药了,除了卡玛以外的四个奴隶都回去继续之前的工作,只有卡玛被魏薇留了下来。   卡玛今年二十出头,看起来却像是三十甚至更老,但她成为女奴的时间并不长,魏薇询问过巴顿管家后才知道她是因为丈夫没有治疗好生病的艾利克・威廉姆斯,怕被老伯爵砍掉脑袋,连夜收拾东西逃跑的,只留下卡玛和她五岁大女儿。   大概没人想到那个医术不错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医生会突然逃走,而在他逃走的第二天艾利克的病情就恶化了,连再找个好医生的时间都来不及,当晚就病逝了。   痛失爱子的老伯爵当场就晕了过去,醒来后立刻派人去抓人,被派去的士兵发现人已经跑了,就把他的妻女带了回来。   好在老伯爵不是个残暴的人,他虽然最后还是派兵抓到了那个逃跑的医生并处死了他,但卡玛和她的女儿却活了下来,只是从自由民变成了奴隶。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之前请的医生知道多洛莉丝得的是水痘后就不敢医治的另一个原因了,不仅是怕被感染,也因为治不好或许就要被砍头了。   也是因为曾经嫁给医生的原因,卡玛认识许多药材,并且对采药有着相当多的经验,当然,认识不代表懂得它们的用处,她自私的丈夫并没有大方到把吃饭的家伙教给自己的妻子。   在知道她的经历后,魏薇忍不住问她:“你恨你的丈夫吗?”   “恨。”   卡玛说出这个字的时候,面容平静,但魏薇注意到她的眼底有火焰在燃烧,那确实是名为憎恨的火焰。   卡玛以为她和丈夫是有感情的,或许是真的有,但那点感情显然比不上他的性命重要。   但她最恨的是,那个男人为了顺利逃跑,甚至从头到尾没有想过通知他的妻子一声,更别提带上他们了,反而用她和女儿做掩护,迷惑其他人让自己能够顺利离开。   他会没有想过自己这么跑了,自己的妻女会怎么样吗?   也幸好最终他被抓到了,不然那时候盛怒的老伯爵绝对会杀了她们宣泄怒气。   所以卡玛非常恨他,甚至连他被砍头的时候,都没有掉一滴眼泪。   魏薇把卡玛要了去,她依旧是个女奴,带着女儿和其他努力住在牲口棚里,但她的工作不再是繁重的劳作,而是带着女儿漫山遍野的收集各种植物,带回来给魏薇检查其中是否有可用之物,而更多的时候,她会帮魏薇处理那些药材。   这样的工作是轻松的,而且因为受到魏薇的赏识,她经常会得到一些小小的奖赏,或许是一小块面包又或者是一块旧了的毛毯,而管理奴隶的管事会特意多分一些食物给她们,还不能工作的女儿终于有了吃饱肚子的机会。   对此卡玛已经非常满足,虽然还是奴隶,可她能养活自己的孩子,甚至为她准备一件能够过冬的厚衣服。   三个出水痘的小病人身上的水痘在出痘后的第二周陆续都开始结痂,魏薇在这个时候特别重视,小病人们呆着的三楼被完全隔离,房间和楼道内每天都要用醋熏过消毒,除了负责照顾她们的女仆外其他人都不能进,食物和药都是端到门口等人走后才会由女仆端进去,吃完了先把餐具放进壁炉上的热水锅里煮过,才会被端出去交给厨房的人清洗,女仆进出的时候也要做好清洁工作,因为结痂期的感染性是最强的,魏薇不得不更谨慎一些。   这样的谨慎换来的是直到三个孩子顺利痊愈,城堡里也没有再出现任何的病人。   所有人都很高兴,这是他们第一次知道,并且亲身经历了身边有人出水痘,却没有大面积感染也没有人不幸过世,这种感觉简直就像是从恶魔的手里逃脱一样惊险刺激,而拯救了大家的,就是魏薇。   如果说从前大家对魏薇恭敬只是因为她是费利克斯喜欢的人,未来的伯爵夫人,那么现在大家更多的是因为她本身的能力,一个掌握着神奇医术的未来伯爵夫人,怎么听怎么有安全感。   而在病人都恢复以后,城堡的戒严也解除了,获得进出自由的人们在没有禁令下,很快把魏薇能治疗水痘的事情宣扬了出去,领地里的领民们也都知道了这事,甚至其他的贵族也听到了消息。   不过因为消息传到后面已经面目全非,变成了“魏薇是位美丽的仙女(西方仙女),拥有神奇的力量,只要轻轻一挥手,就能让水痘病人痊愈”,听起来就知道是假的,所以除了萨丁森堡庄园内的领民知道内幕外,连周边的村镇都不相信这个谣言,其他贵族就更不相信了。   所以流言听听就过,真的在意的人根本没有。   被关了两周的的多洛莉丝终于可以从房间里出来了,但小姑娘不想出门,她身上的结痂已经全部脱落,留下了浅浅的痘印,虽然魏薇保证它们可以长好,但爱美的小姑娘表示不想被人看到自己丑丑的样子,所以直到痘印全部消失前,她都不会离开房间一步。   对此费利克斯也同意了她难得的任性,只是房间可以不不离开,但课还是要上的。   但另一位老师辞职了。   多洛莉丝得了水痘时,贝茨夫人在接到消息后就辞职了,她大概是没觉得小姑娘能挺过来,又担心去了城堡会被传染,辞职辞的非常仓促,只给费利克斯写了信,连剩下的工资都没有要,并且很快找到了新的工作。   费利克斯倒是没有为难她,同意她辞职时还让人把剩下的工资送了过去,只是之后多洛莉丝还在病中,新的老师就没有寻找。   现在小姑娘要恢复学习了,反而找不到合适的老师。   魏薇带着多洛莉丝上了几天数学和刺绣课,发现费利克斯似乎没有找新老师的打算,只好过来找他。   “我打算到王都为她请一位好老师。”费利克斯说出自己的打算。   他已经派人给自己在王都认识的人送信,请对方帮忙物色一个合适的家庭教师,考虑到两地的距离遥远,对方帮忙寻人也需要时间,所以接下来一段时间多洛莉丝和魏薇都没办法上礼仪课了。   对此小姑娘当然是高兴的,她对自己不喜欢的课程都有点厌学的情绪,不用上课对她来说是件好事,她可以把更多的时间放在自己喜欢的事务上。   魏薇考虑了一下,觉得不能让小姑娘这么丧,就把她的音乐课也给接手了。   大家这才知道魏薇会弹竖琴,而且水平非常高,绝对专业的水准,费利克斯对比了他从前听过的那些贵族小姐的演奏,非常可观的表示还是她的水平更高。   而且她弹奏的乐曲非常特别,和他们平时听的乐曲完全不同,却非常动听。   不过在看到魏薇从自己房间里搬出一架和竖琴非常相似的箜篌时,大家还是有些傻眼,尤其是两个贴身女仆,她们都没想到魏薇竟然还在床底下藏了这种乐器。   不过也没人怀疑什么,大家都知道魏薇当初带了不少东西回来,她们都以为是在自己没注意的时候被带回来的。   魏薇的箜篌是竖箜篌,大小外形都和竖琴非常相似,但箜篌黑底鎏金的凤首造型让它比竖琴多了一份霸道华贵的气势,两者放在一起,就像是女王和公主的对比。   魏薇把箜篌搬出来只是想证明自己会弹而已,而且老是放在床底下她也担心会坏了,所以这件乐器之后就被放到了乐器室里和竖琴一起保管,她教多洛莉丝弹竖琴的时候不会去碰箜篌,只兴致来了会和多洛莉丝合奏一曲。   有专业人士带领,多洛莉丝的竖琴水平提高了不少,但这位小姑娘并没有因此喜欢上音乐,她的最爱依旧是刺绣,哦,现在得再加上一件裁衣。   也是看到实物的时候,魏薇才知道,多洛莉丝竟然在私下里悄悄用娃娃衣的图纸给自己做了一件裙子。   而且她的审美非常符合几百年后欧洲服装的发展,魏薇给她画了那么多小裙子,她最后做出来的却是其中一条最华丽的洛可可风宫廷裙。   收腰的紧身上衣,大大的裙摆,花边、缎带、刺绣图案和繁琐复杂的褶皱布满整条裙子,花里胡哨却又美丽富贵。   换句话说,多洛莉丝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移动的礼物盒。   当穿着自己亲手做的裙子的多洛莉丝跑来像魏薇求教时,魏薇差点没惊到。   该说幸好她没有把图纸化成低胸款而是普通的圆领吗。   好在小姑娘能使用的布料种类不多,她选用的是白色的棉布作为基础,搭配粉色的缎带和花边,连上面的刺绣也只有裙摆上一圈粉色的蔷薇花,所以整体的颜色都很素雅。   不过这条裙子原本的款式是需要裙撑才能撑起来的,而做成娃娃衣的时候,布料本身的硬度加上褶皱就能让裙子撑起来,所以魏薇没有画上裙撑,于是到了多洛莉丝身上,大大的裙摆就变成了拖地的长款,让她不得不提着裙子走路不说,精心绣上的蔷薇花也都拖到了地上。   多洛莉丝无措的看着魏薇:“我是按照图纸上的比例放大后做的,可是为什么不像艾米穿起来那么好看呢?她的裙子都是大大的,像是盛开的花朵一样。”   这也是为什么多洛莉丝会把还未完全完成的裙子穿出来的缘故。   “这种裙子里面是要加上裙撑才能撑起来的。”   魏薇给她画的图纸也不是非常正规这种洛可可风的宫廷裙的裙子也没有大到离谱,不让多洛莉丝穿着只会拖的更长,像是穿了大人衣服一样。   多洛莉丝问她:“那么我该怎么把它撑起来呢?”   魏薇:“这你可就难倒我了。”虽然很喜欢这种漂亮的裙子――恐怕后世的每个女孩都会有那么一段喜欢华丽宫廷裙的时期――但她可从来没有研究过裙撑是怎么做的。   多洛莉丝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撒娇的技巧,她扑到魏薇的怀里,抱住她的腰不放:“但你一定知道怎么做对不对,它可是你画出来的,求你了,亲爱的薇薇。”   “亲爱的薇薇?”一个声音突然从一旁传来。   两个女孩同时扭头,就看到费利克斯挑眉看着她们。   “抱着人撒娇,这可不是淑女该有的习惯。”   依旧很怕费利克斯的多洛莉丝立刻坐正,远离了薇薇的怀抱:“是的哥哥,对不起薇薇姐姐,我不该任性。”   魏薇头疼的看了眼费利克斯,不用想这男人一定是又在吃醋了。   “没关系,你先回去,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谢谢薇薇姐姐。”多洛莉丝立刻听话的站了起来,提着裙子走向门口。   “等等。”   站在门口的费利克斯叫住了妹妹,狐疑的看着她身上的裙子:“你穿的什么。”   他又没瞎,虽然平时不会去研究女性的服装,但多洛莉丝身上那条裙子实在太“与众不同”了,他一眼就发现了多洛莉丝今天的打扮完全不是时下女性的穿衣风格。   看看那裙子上的装饰,他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会在自己身上弄那么多缎带和蝴蝶结的,看起来……   “我教她做的新裙子,你觉得怎么样。”   鉴于这句话是魏薇询问的,费利克斯不得不违心道:“……很好看。”不好看也是因为自己妹妹的手艺不行,不是魏薇没有设计好!   魏薇一看就知道他在说假话,也不拆穿,一边示意多洛莉丝回去换衣服一边同费利克斯道:“裙子还没做好,所以不太合身,等全弄好了还是不错的。”   费利克斯没有过多追究这个问题,但他也提醒了一句:“教会一直在提倡女人们要穿着朴素一些,她的裙子恐怕不太合适。”   听到他说教会,魏薇忍不住哼了一声,满脸不屑:“那是一条舞会用的裙子,华丽一些是应该的,何况多洛莉丝做的也算不上华丽,她只是没把握好而已。”给娃娃穿的衣服和真人穿的还是有些区别的,反正魏薇是不会把那么多零碎的东西挂在自己的裙子上的,也就小姑娘的审美能喜欢那种了。   如果让费利克斯看到几百年后的宫廷装,他就会知道什么叫华丽了,那时候制作裙子不了可全是丝绸,羽毛鲜花和宝石的装饰更是多的像个花篮。   费利克斯敏锐的察觉到:“你不喜欢教会。”   “当然。”魏薇点头:“我的祖国有自己的神话传说,来到欧洲以后我才听说了你们的上帝,对神明我没有什么不敬畏的心思,但教会的一些所作所为确实让我厌恶。”   她也是到了这个世界后才知道,中世纪的教会竟然开!妓!院! 第46章   中世纪的教会在魏薇看来真的是个无法让人,尤其是女人喜欢的宗教。   和后世真正把自己奉献给上帝的神职者不同,从公元六世纪开始,直到文艺复兴结束,上千年中,教会的成员,从最高位的教皇到普通的教士,很多都只是披着信仰之皮的伪善者。   他们以上帝的名义募捐,甚至强制性的要求每个人都要缴纳什一税;他们把权柄延伸到整个欧洲,所以反对者都被视为异端,以异教徒的名义处死,连国王的任免都必须有教会来决定其正统性。   这种权力斗争的事,魏薇不懂历史不好平价,但有一点她还是看得明白的――这群宣扬对神忠心而必须保持独身的人,却干着渎神的事,并且不以为耻,反而光明正大的把这种亵渎变成了一种让所有人都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不知道中世纪教会的那些“神”操作之前,魏薇对教会其实还是有一点好感的,毕竟从很早以前开始,教会就一直在宣扬一夫一妻制和婚生子的利益,禁止私生子继承父辈的财产,某一方面来说,欧洲中世纪女性的地位是在教会的支持下才有所提高的。   但了解内情之后,魏薇的那点好感就没了。   没错,他们是宣扬一夫一妻制,但对贵族养情人的行为完全不制止不说,他们自己也养,不仅养情妇还养私生子,一开始是偷偷养,后来就是光明正大的养,到了十四世纪文艺复兴的时候,连教皇都有儿有女,并且毫不隐瞒这些自己的私生活混乱。   这点先不说是否违背了他们的教义,可你一边宣扬一夫一妻制,一边又禁止夫妻同房是怎么回事?而且在这一方面他们可不像宣扬夫妻制度那样只是说说而已,而是直接规定了一周之中,周一禁止同房,为了纪念逝去的死者,周四也不能同房,因为要纪念耶稣的被捕,周五就更不行了,这可是耶稣的遇难日,然后周六要纪念圣母玛利亚,周日纪念耶稣的复活,所以通通不行。   于是一周去掉五天,剩下的周二和周三总可以了吧?   答案还是不行!   因为这两天又恰好处在其他的宗教节日中,所以,只要有宗教节日就必须禁止同房!!!   因此,一年之中,可以OOXX的次数寥寥无几,这就难怪贵族夫妇们都要分房住了。   真是联合国都没你们管的宽!   然后男人有需要的时候怎么办?简单,只要不和妻子在一起就行了。   所以随便你是去找情人还是逛妓院,我们都同意的。   不仅同意,还可以把我们的房子出租给你们使用哦,你看你们要不要租用主教的房子呢?保证不会有人打扰你们哒~   呕!!!   魏薇翻看到这些历史记录的时候,差点没恶心吐了,尤其是文艺复兴时期的那一段,最恶心!   这TM都是些什么极品,换到后世,不用女权主义来,是个女的都能直接把他们的皮给扒了点天灯。   当然,现在魏薇所处的时代教会还没有后面那么混乱不堪,但妓院却是已经开了不知道多少个年头了,而他们对此的说法却是既然无法禁止妓院的出现,那么还不如自己管理来的踏实。   但再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无法他们从中谋取的巨大利益,也正是这些肮脏的收入壮大了教会,让教会有了和皇权抗衡的基础。   魏薇觉得,只要是个正常的女人,在知道教会的所作所为,并且身处同一个时代后,就不可能还对它抱有好感。   恐怕原本的狂信徒来到这个时代都会把那群所谓的宗教人士当成异教徒,分分钟为上帝铲除这批被魔鬼腐化了的神职者。   所以魏薇非常明确的表现出了对教会的不喜。   “如果我未来的丈夫敢去妓院敢养情人,我会第一时间把他阉了。”   魏薇意有所指的看了眼费利克斯某个不可描述的部位,后者只觉得全身一凉,本能的缩了缩身体,紧接着就求生欲极强的表示自己绝对不会踏入那种污秽之地,也不会养情人,他是非常洁身自好的。   他以前被其他人邀请时都没去过那样的地方,以后自然更加不会!   魏薇并不担心自己对教会的态度被费利克斯知道。   因为费利克斯同样不喜欢教会,虽然和魏薇的理由不一样,但他确实是不喜欢的教会的。   费利克斯是个贵族,他还曾经是国外的骑士,和普通人拥戴教会不一样,大部分的贵族,尤其是实权派的国王和大贵族,对教会的观感都不会太好,毕竟那可是和他们抢夺权利的混蛋。   从费利克斯愿意吧除虫水的配方献给国王而不是教会这点就可以看出他是站在国王这边的。   所以魏薇根本不担心自己一句不喜欢会惹来麻烦。   费利克斯果然也没有因为这个对魏薇说什么,反而很赞同的表示他也非常不喜欢教会的某些行为。   这个话题很快就过去了。   魏薇想起来问费利克斯:“你不是去收税了吗,怎么这个时间来找我?”   之前城堡里有人出水痘,费利克斯作为直接接触者也需要隔离一段时间,自然没顾得上领地里的收割,好在收割和收税的事情基本是由庄园内的管事负责的,费利克斯只需要在最后确定他们收缴上来的税收和自留地里的收成数目无误就好。   但这是费利克斯继承爵位后的第一次丰收,他非常重视,之前就时不时的会外出巡视,预估一下这批粮食的收成,加上之前会计做假账的事还牵连出几个庄园管事,费利克斯自然也不太相信现在这批管事了,所以在隔离结束后就又开始往外跑,随机抽查起了管事收税的工作。   在伯爵大人神出鬼没的巡查之下,收到消息的管事们自然不敢再像以前一样偷拿收上来的粮食了,就怕被伯爵大人抓住后不是砍头就是被抓去当奴隶。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自觉的,但在有人倒霉撞到枪口上,正好被费利克斯发现偷粮食,而且还是整整一袋的小麦的管事被当着所有管事的面处死后,其他人就再也不敢了。   而因为管事们的收敛,加上今年田地的增产,所有的粮食都收上来后,费利克斯发现,今年的税收,比往年足足多了两成!   他把这个功劳归功于魏薇提供的火粪和除虫水。   其他人显然也是这么认为的。   种地的农民们在收割之前就已经预料到今年的收藏会很好,但他们本来以为最多也就能达到每英亩一千两百斤的收成,而这已经是大丰收之年才会有的好收成了,而今年因为虫害的关系,他们原本以为会田地会减产,可能连一英亩六百斤的收成都不一定能保住。   结果收割以后,大家发现即使是最差的土地都有一英亩一千斤的收成,原本就肥沃的上等田地,像是伯爵大人的自留地,更是超过了萨丁森郡以往的记录,达到了一英亩一千三百多斤的收获,而萨丁森郡内收成最好的那一块地甚至有近一千四百斤的收成。   这绝对是前所未有的大丰收,每一户家里租了好几英亩田地的农户,今年的收成都增加了几百斤,即使缴了税,留给他们的也足够他们省吃俭用的熬到下一年收成,而不用担心家里有人会被饿死了。   而费利克斯得到的更多,多出来的两层粮食和税款,如果全换成金币的话,价值足有一千金币,而他为此付出的,不过是派人烧火粪和制作除虫水,两者几乎没有任何的成本。   这简直就是白赚了一千金币啊!   在新请来的会计算出这笔账之后,费利克斯当然坐不住了,直接跑来找魏薇通知她这个好消息。   “产量最多的那块地就是你的,实际上你的那些田地的收成都比其他人要多一些。”   魏薇还不清楚这件事,因为多洛莉丝等人生病的原因,她不得不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照顾三个孩子的身上,田地那边的事情就只能让乔治处理,而乔治到城堡汇报的时候,也是跟费利克斯汇报,因为每日都要接触病人的她得尽量避免和其他人接触,免得自己没感染水痘却传染给外面的人。   就是费利克斯,也是在魏薇确定孩子们康复到不会再传染以后才能同魏薇接触。   所以这事魏薇还是第一次听说。   而费利克斯本来就对魏薇的事情上心的很,在收获期之前,那一百亩地他就经常会去看看,收获的数据报上来以后,他很快就发现,不仅是魏薇的地,连同她土地周边的那些田地,收成也比其他人的要好。   “那大概是因为我让人挖了水渠的原因吧,植物总是需要水的,只靠下雨和偶尔的浇灌,农作物怎么能长得好。”   费利克斯觉得很有道理,点头道:“那等到了冬天,我就安排他们挖水渠。”他说的是农奴们的服役任务。   魏薇摇摇头:“冬天土地都冻的硬邦邦的了,根本不好挖,不如现在就开始安排,速度快点还能赶上今年的冬灌。”   费利克斯:“冬灌?那又是什么?”   “就是在冬季的时候往田里灌水,使土壤储存够水分,防止春旱,另外还能让土地保持疏松,增加土地肥力以及杀死地里的虫卵,总之就是好处多多。”   “可是现在可能抽不出人数。”费利克斯很为难:“很快就要开始种小麦了,农奴们抽不出时间。”   “不是还有一个多月吗?”魏薇算了算时间,“九月甚至十月种小麦都来得及,而且我们也不是要他们立刻就挖好水渠,每天抽出半天的时间来挖不就好了?”   她看着费利克斯:“你不是经常让人组织他们训练吗?暂时把训练的内容改成挖渠不就好了?”   费利克斯想说训练士兵和挖渠是两码事,但注意到魏薇的目光,他乖乖闭嘴继续听。   “你得想着这事的重要性,挖好渠后整个萨丁森堡的收成都会增加,相比之下你损失的只是一小段时间的训练而已。”   费利克斯想了想,相比之下确实是增加收成更有意义,而练兵他随时可以练,何况农奴兵也就能成为个辅助兵,军队的主力还得看他招募的常备军。   被说服之后的费利克斯很快就把这事派上了日程,水渠的路线不用魏薇设计,费利克斯找了熟悉萨丁森堡的人一起探讨,又请教了皮埃尔建筑师,很快就把路线定了下来。   当农奴们接到伯爵大人的命令,他们一开始是非常不情愿的,因为不是每个农奴都会被安排士兵训练,大部分农奴的服役还是给伯爵大人干活,而这个时候的活儿比挖渠要轻松一些,他们当然不情愿去挖渠。   但在管事宣布,如果他们挖渠能跟上伯爵大人的要求,伯爵大人就会为他们提供一餐后,这种不情愿就全都消失了。   谁都知道他们的伯爵大人非常说话算话,之前被招募成为士兵的人在训练时每天都能填饱肚子不说,还有薪水拿,那可把其他人羡慕死了,可惜他们打不到招募的标准,一开始就被踢除了资格,只能继续给伯爵大人干活,如果干不好还会被管事抽鞭子,别说食物,水都得自己准备。   挖渠的时间定在上午,现在已经进入盛夏,即使萨丁森堡的天气比较寒冷,夏天的最高温度也能到三十五度,这种温度下工作很容易出事,所以农奴们被要求在天亮时就开始挖渠,一直挖到中午气温升高。   在被叫去挖渠的第一天,负责管理农奴的管事就告诉他们,在中午休息之前挖到指定位置,就能领到一份午餐,而午餐则是炖豆子,就在他们挖渠的边上由几个农妇负责煮,此外她们还会给挖渠的农奴提供解暑的药草茶。   虽然炖豆子的味道非常一般,农奴们平时吃的也都是这些,但这些豆子可不是自己的啊,一边闻着炖豆子的味道,一边工作,农奴们表现的可积极了。   而管事也果然如说好的一样在工作完毕时让农奴们过去领一碗炖豆子,前一天泡了一晚上,又炖了一早上的豆子比他们自己在家煮的要软烂的多,而且更加浓稠,给他们的分量完全能够填饱他们的肚子。   被要求自己带水罐过来喝水盛豆子的农奴们在看到水罐里的炖豆子时,别提多高兴了。   “伯爵大人可真大方,我本来以为只能吃到一碗豆子汤呢,现在这一碗带回去加点水再煮一煮,够我们家吃一顿了。”   在第一天确定了伯爵大人说话算话,并且足够大方后,之后再去挖渠的农奴就更加有干劲了,如果有人偷懒不用管事说,其他农奴都要先骂起来,因为伯爵大人不仅给他们吃炖豆子,还规定了只要完成当天的工作量就可以提前回家,能早点回去休息谁又愿意在烈日下多呆呢。   于是在秋播开始前,农奴们就抢先把水渠都给挖好了,而在水渠通水后,他们发现自己浇灌农田更省事后,对费利克斯的赞美就更多了。   实际上一开始费利克斯也没准备这么大方,但是魏薇让他必须大方点。   给农奴吃的豆子是去年的成豆,今年丰收后,仓库就有些放不下了,不得不清理出一批陈粮,也就是最不值钱的豆子。   这些豆子原本是打算清理出来送到磨坊里和领民们换成小麦的,农奴们吃不起小麦,他们种出的小麦都会拿出去换成便宜的豆子和大麦,而陈豆比新豆子的价格更低,可以换更多,农奴们更愿意换这个。   但魏薇觉得与其把这些豆子拿去换小麦,不如当做奖励增加农奴的工作积极性。   她知道费利克斯的思想和自己不一样,他是标准的贵族老爷,大地主,让他怜悯农奴的辛劳是不可能的,只能从其他方面入手。   “你看看你的仓库,它们现在都堆不下那些粮食了,而到了明年,收上来的粮食只会更多,一点豆子能和那些粮食比吗?不能!”   “你得这么想,你用豆子去换小麦能换到多少?给农奴吃又能获得多少回报?这些人吃饱了才有足够的力气干活,给他们食物还会提高他们干活的积极性,让水渠更快的挖好,而水渠挖好后最受益的是谁?是你!你的田地会丰收,你能收到更多的地税,而你付出的只是这么一些没用的豆子。”   费利克斯并不傻,反而是一点就通,他只是从来没往这方面想过,所以魏薇和他说了点开头,他自己就能把此举的所有有利点都想明白了。   不过真正给予费利克斯暴击的,是魏薇提前让他看了看红薯的产量。   已经送进新挖好的地窖中的土豆曾经让费利克斯激动的差点原地爆炸,而在面对比它产量更加惊世骇俗的红薯时,费利克斯已经麻木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了。   “等到你的领地全都种上了红薯土豆玉米这样的农作物,你还担心粮食的问题吗?”   不担心,何止不担心,靠着这些,他甚至觉得到时候让萨丁森郡养活一整个普拉迪帝国的人口怕是都没问题了。   毕竟他们人少。   麻木之后费利克斯就再次膨胀了,别说一点豆子,再多一倍他也愿意给农奴们吃了。   而在农奴们挖水渠的时候,早前埋在地下的粪肥也沤好能用了。   粪肥的使用方法被魏薇抄录下来交给了费利克斯,后者告诉给了管事们让他们去安排,之后他又送了魏薇一份礼物。   这次不是首饰衣服,而是一叠纸。   一叠白纸。   造纸术在十二世纪的时候就已经传入欧洲,但直到十四世纪才开始在各国普及,在这个时候,费利克斯能找到一叠纸送给魏薇,是非常难得的。   “我知道你喜欢写东西,这是让人从王都买回来的,比羊皮纸更方便。”   费利克斯没说的是,这么一张薄薄的白纸,价格却比羊皮纸还贵,是只有皇室和大贵族才用得起的,他也是托了关系才买到了这一百张。   但是费利克斯不说,魏薇也能猜到这些纸的价格不会低到哪儿去,不然比羊皮纸更好用的纸张怎么可能至今都没有普及。   魏薇想了想,朝费利克斯微微一笑:“你知道造纸术是我的国家发明的吗?”   费利克斯:?   华夏的四大发明,火药魏薇是不可能告诉他的,但是造纸术确实可以的。   贵族的生活是真的很奢侈的,这体现在方方面面,比如同样是上厕所,平民用的是木片树叶甚至随手捡来的石头,他们用的是麻布。   魏薇之前用羊皮纸写计划的时候不是没想过要造纸,只是一直忙着抽不出时间来,如今费利克斯送的礼物倒是提醒她可以找点人手造纸了。   身为穿越者不造个纸,烧个玻璃,怎么还能自称是穿越者呢。   造纸需要的材料还是非常好收集的,树皮、破麻布麦秆甚至其他含纤维的植物都能用来造纸,而这些东西几乎随处可见。   魏薇要做的只是把造纸的方法写下来,然后交代自告奋勇要接这个工作的潘妮带着园丁家的小孩子去试验了。   雇佣童工不太好,但是没办法,在她总是搞出各种事情让人忙碌以后,城堡里已经没有多余的人手可以让她折腾了。   而这种事情又不能交给外面的农奴来做,所以最后看来看去,也就只剩下潘妮和那几个孩子能用一用了。   至于琴?伯爵大人的税收上之后,她就又被拉去充当会计领双薪了,哪里有时间干这个。   所以最近大家都很忙,忙的飞起,忙的巴顿管家不得不向费利克斯请求增加城堡仆人的人数。   最好是能翻一倍。   他有预感,现在都被派去做事的仆人们以后怕是不可能恢复本职工作了,比如去算账的,比如去当管事的,再比如去制作精油的。   以后那些兼职恐怕才是他们的主要工作了,而打扫城堡?照顾主人?那不是还有其他人吗。   所以必须招人,最好再多一倍,不然谁知道他们尊贵的魏薇女士,会不会像把那些他培养了许久的专业仆人们带歪了一样再次祸害了新人,让他们再也记不起自己其实应该只是一个城堡里的仆人,要做的也不是算账管理或者其他什么。   趁此机会,他得考虑再找一个合适的亲戚来培养成继承人,因为看起来他的侄子沃德以后恐怕会被他们的主人――伟大的费利克斯・威廉姆斯伯爵大人派去管理即将建立的精油工坊,管家的工作显然是轮不到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巴顿管家:仆人们不务正业了,城堡还怎么保持正常运作?招人,必须招人!!!   中世纪的教会真的就是那么奇葩,开妓院养情人和私生子,逼迫他人成为自己的禁脔更是常规操作,有些教皇甚至还有乱伦和强奸之类的记录,真的是一点圣职者的样子都没有。 第47章   巴顿管家来请求招人的时候,费利克斯也在想这个问题。   不仅是城堡需要增添人手,他和魏薇共同经营的精油生意,也需要扩大规模了。   时间回到早一个多月之前,费利克斯派去王都的使者在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终于抵达了王都,但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得到国王的接见,而是被安排在了好几日之后。   普拉迪帝国王都,皇宫。   “这是费利克斯让你送来的?里面是什么?”   步入中年的国王看着台阶下跪着的萨丁森郡派来的使者,想起了不久前从他这里离开的金发青年。   那是他很看好的一名年轻骑士,国王看重的骑士有很多,费利克斯在其中确实优秀,却并不是唯一,但费利克斯是不太一样的。   毕竟从血缘上来说,费利克斯不仅是他看好的年轻人,还是他的甥外孙。   上任威廉姆斯伯爵娶的是国王的亲外甥女,所以费利克斯实际上也是王室成员,而也正是这层血缘关系,让国王对费利克斯总是带着几分特别。   所以知道自己看重的骑士要回家继承爵位时,国王除了真心为他高兴外,也是很伤心的,毕竟费利克斯继承爵位的代价是他的外甥女婿和另一位甥外孙的过世。   当然鉴于他和自己的姐姐年纪相差颇大,几乎没怎么相处过,这份伤心确实很有限就是了。   原本他都想好了,等费利克斯有了更加出色的表现,就为他选择一位有领地和爵位的女继承人作为妻子,让他可以顺利成为一名贵族,而且至少是一位伯爵。   结婚人选他都已经看好了,结果出了艾利克的事,费利克斯不用他安排,就有了爵位和领地,这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让一个女继承人嫁给一个没有爵位的骑士,她的爵位和领地会成为后者的,但等他们的孩子出生,一切都还是属于家族继承人的。   可让一个女继承人嫁给一个伯爵,恐怕就是前者的家族被后者吞并了,除非女继承人被爱情冲疯了头脑,又没有长辈管束,不然这事的成功性可不大。   不过费利克斯成为伯爵也不是没有好处,这样一来,整个普拉迪的名门淑女们都能成为他妻子的人选。   想想自己甥外孙的那张脸,国王相信等他重回王都社交圈,一定会比以前更加受欢迎。   国王的思绪有些飘,使者的回答把他拉了回来。   “这是伯爵大人献给您的配方,以及送给王后殿下的礼物。”   坐在国王身边的王后有些意外:“我的?”   “是的殿下。”   使者低着头,把手中的礼盒举得高高的。   一边的宫廷侍者上前接过了礼盒,把它送上了台阶。   精美的礼盒之中,放着一卷羊皮纸,和五个玻璃瓶,瓶子是棕色的,只能隐约看出里面装着某种液体,除此以外,还有一封带着威廉姆斯家族家徽的信安静的盖在上面。   国王拿起那封信,打开,从里面取出一张信纸和一张卡片。   他看了眼卡片就把它递给了自己的妻子,继续看那封信。   王后接过卡片,上面写着一种名为“玫瑰精油”的使用方法和效果,看完之后,王后看着那些小瓶子的目光就变得不一样了。   年纪只比国王小了十几岁的王后和所有女人一样爱美,甚至,作为第二任王后至今没有孩子的她为了留住国王的心努力生下孩子几乎已经到了有些疯魔的程度。   而从卡片上看,玫瑰精油不仅有美容养颜的效果,对调理身体也有一定的作用。   所以费利克斯送给她的礼物,确实让这位年轻的王后心生欢喜,并且迫不及待的想要尝试了。   如果效果真如上面所说的那么好,她一定会给对方奖赏的。   而国王看过那封信后,同样对费利克斯好感暴增。   他在信里表示把自己不久前获得的火粪和除虫水的制作方法都献给了国王。   火粪是萨丁森郡使用了许久的,效果在小麦出麦穗的时候就能察觉到。   而在害虫还没有任何抗性的时代,除虫水的效果几乎是立竿见影,费利克斯送来的信里明确写出了他的领地在使用这种除虫水后的效果,知道费利克斯不是个信口开河的国王并没有怀疑他是在夸大其词。   而两种东西的配方都非常简单易得,只需要一些原材料和熬煮的人手,多少火粪和除虫水都能制作出来。   国王在收下礼物后,对着萨丁森郡的使者夸奖了几句,却没有直接给予奖赏,他需要看到真正的效果后再给予奖励。   所以这位使者不得不继续停留在王都。   这个时间段的费利克斯还没有和魏薇合作销售精油的意思,但他从城堡里的女人们身上看出精油对她们的吸引力,才会在送除虫水的时候捎带了几瓶玫瑰精油。   而魏薇在知道他要送的对象时,就已经在盘算今后的计划了,所以送给王后的精油是她特意精粹过好几遍的,浓度比之煮了一次的精油要高,而只选择玫瑰精油的原因除了它的效果和不容易过敏外,也是因为她听说那位王后很喜欢玫瑰花。   而她确实选对了礼物。   在收到礼物后,这个国王最高贵的夫妇一个让人去实验除虫水的效果,一个则迫不及待回房间尝试精油的效果。   就先从沐浴和护肤开始。   服侍王后的女仆小心翼翼的打开了精油瓶,按照卡片上的指示滴了一滴在王后的手腕上测试是否过敏,一股比使用大量玫瑰花瓣泡澡后留在身上的香味更加浓烈纯粹的香味从那滴液体中散发出来,王后低头闻了一下,深深为这股香味而陶醉。   “这股香味也只有您这样高贵的人才配拥有了。”侍奉王后的贵族夫人纷纷奉承着,目光看着那些小瓶子的时候也有了些可谓。   不管效果如何,这股香味已经让她们垂涎了。   众所周知,欧洲人的体味都比较重,即使是贵族也不例外,女人们会尝试用熏香让自己闻起来好一些,但在洗澡不被推崇的年代,想要用熏香盖住体味,效果只能说一般。   特别是在王后按照卡片上的记录,来了一整套的精油SPA后,变得神采奕奕的同时,还由内而外散发着迷人香味,搭配上她本就过人的美貌,真的是看直了不少人的眼。   包括这两年对她已经不怎么亲密的丈夫。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王后很是重温了一把新婚时的甜蜜生活,而精油的效果也慢慢发挥出来,她的皮肤变好了,脸上的斑点虽然变化不明显但确实是开始淡化了,甚至身体都感觉比以往要好了不少。   于是在国王对比了施过火粪的土地里的农作物比没有施过火粪的农作物的生长情况,以及看过除虫水的效果后,非常满意的表示要嘉奖费利克斯的时候,王后也笑容满面的给出了自己的奖励,顺便讨要更多的精油。   相比国王领地里的小小变化,王后日益改善的皮肤,和优雅走过时留下的那一缕芬芳,才是贵夫人们的关注点。   她们四处打探着让王后变美的原因,最终精油的神奇效果就在王都的贵族圈里开始流传开来,但遗憾的是,除了王后手里的那几瓶被她看做宝贝的精油,没人知道能从哪儿获得这种神o的液体。   问王后?   从费利克斯的信里知道玫瑰精油很难制作,所以十分珍贵的王后自然不愿意和别人共享这个秘密。   但她不说,经常出入宫廷的贵夫人们最终还是从宫廷侍者的口中套出了秘密。   于是很快的,整个社交圈都知道了,萨丁森郡有一种叫做精油的美容圣品,效果惊人,并且能让人香气四溢。   而这个时间段,差不多就是魏薇和费利克斯提合作并且已经准备好一批精油准备送到王都试卖的时间。   精油必须用玻璃瓶装,除了要做好防震措施外,一路上更要极其小心的运输,除此之外还要派一群士兵押送,免得遇上盗贼,所以前期的准备不少。   送货的队伍还没出发,国王和王后的奖励终于姗姗来迟,而随着奖励一起送到的,还要一批求购精油的订单。   这就有点出乎意料了,虽然他们确实打算借用王室来宣传精油,但也没想到效果这么好。   然后看看那批订单,再看看准备运送出去的精油,费利克斯有些发愁了。   因为大家订购的都是玫瑰精油,但他们并没有那么多的玫瑰精油,甚至第一批送到王都去的精油总数量都无法没有那么各家贵族求购的数量。   毕竟是第一次试卖,第一批精油是用熬煮的方式加紧制作的,但数量并不多,而剩下的精油为了节约成本,全部采用的的浸泡的方式,数量够多,但制作时间较长,至少还要等十天才能开封过滤。   魏薇果断道:“直接拒绝她们吧,告诉她们精油都已经提前送到王都去了,没办法接受她们的订单,之后让她们到店里去买,买不到也是她们自己运气不好,并不是我们的错。”   这很有道理,没什么不好的。   于是那群贵夫人就被冷处理了,他可以晚点再给她们回信。   然后费利克斯让跟在身后的仆人把东西拿到了魏薇的面前。   “王后让人送来的奖赏,我想它们应该属于你。”   王后的赏赐是为了嘉奖精油的效果,而精油是魏薇做的,费利克斯觉得这份奖赏给她很合理。   魏薇看了看那些奖励,毛皮、布料以及整整一盒的宝石。   毛皮和布料的种类还蛮多的,颜色也是男女都合适,细麻和棉布上的花纹都很精致,应该是王都现在流行的款式。   她示意身边的女仆收下那些东西:“回头我把它们做成冬衣,你有什么要求吗?”   费利克斯有些高兴:“要给我做吗?”   魏薇点头:“这批料子很好,数量也多,可以做不少套衣服,除了给你的外,多洛莉丝和卡洛琳也需要合适的冬衣。”   实际上魏薇最近已经开始为过冬做准备了,这还是她在询问认真做事的卡玛需要什么奖励的时候,后者脱口而出想要一些厚实的旧毛毯给女儿做冬衣的话提醒了她。   虽然现在还是炎热的八月,但萨丁森的冬季来的很早,几乎到了十月气温就会开始下降,不早点做好准备,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都容易在换季的时候生病。   而想到冬天穿的衣服,除了羽绒服棉衣保暖内衣之类外还有什么呢?   当然是毛衣了。   这个时候的欧洲已经有毛衣的存在了,但是和后世用长针织出来的毛衣不一样,现在的毛衣是和麻布棉布一样编织出来的,制作起来同样很耗时,很多平民都穿不起粗羊毛编织的毛衣,细羊毛则是有钱人穿的,而最柔软的羊绒制作的毛衣更是只有贵族能穿,平民们就只能往身上裹动物的皮毛,好一点的可以裹羊皮,差一点的就裹野兔皮,但更多的底层人士只能往衣服里塞麦秆之类的东西保暖,每年冬天都会出现很多被冻死的人。   萨丁森郡养的羊一半是山羊一半是绵羊,前者主要用于肉食,后者主要负责产毛,所以羊毛是不缺的,不用去外面镇上买,城堡里就存放了不少羊毛线,城堡女仆中有人的工作就是负责纺织羊毛线和编织毛衣。   实际上纺织毛线几乎是所有农妇都会的技能,不会纺织的女人甚至会被其他人诟病,所以魏薇完全不用担心她会没有毛线可用。   所以魏薇打算多教一些人打毛线,甚至,她是想组织领地里有空闲的农奴妇女们来织毛衣的,毕竟掌握了这项技能后,织毛衣就变成了简单的事情,而织好的毛衣可以对外销售,也能提高大家的收入。   最近魏薇对未来的计划有一些改变,除了因为她和费利克斯确实交往的不错外,也因为魏薇终于有点受不了萨丁森郡单调的生活了。   萨丁森郡作为一个边境郡,没有商人会从这里路过,整个郡几乎都处于一种自给自足的状态,它的人口不多,郡内的村镇更是贫瘠的可怜,让魏薇两个逛街的地方都没有,更别提其他娱乐方式了。   所以为了自己未来的生活考虑,魏薇觉得需要让萨丁森郡彻底发展起来,最好能变成不逊于其他大城市的繁荣地区。   而要让一个地方发展起来,除了各方面的硬件设施外,增加人口和人均收入,拥有能够吸引外界商人不辞千里赶来的特色产品也是一个重点。   他们目前能够吸引商人的产品是精油,但萨丁森郡并不是个适合大规模种植花卉的地方,精油可以成为一个特产,却无法支持大规模的外销,所以能够吸引来的商人必然有限。   而毛衣,是魏薇目前想到的比较适合的一个项目,当然,能不能成功还有待商权,毕竟对于常年与羊毛打交道的人来说,织毛衣的方法只是大部分人还没想到而已,等到有人想出来了,这个生意就不会是独一份的了。   所以趁着还没有人想出来之前,自然是织的越多赚的越多了。   于是在精油都还在路上的时候,魏薇就又想到了一个赚钱的点子,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费利克斯,后者觉得组织领地里的妇人纺织毛线可以,但织毛衣的发,还是先挑一部分善于编织的巧手妇人组织起来工作比较好,而不是直接推广出去。   “真的那么做了,还没等你赚到钱,就已经有人开始做这个生意了。”   不要小看下层人士对金钱的渴望,之前烧火粪的时候农奴都能想到把火粪拿去卖,如今有了更好的赚钱方式,她们会选择在学会了手艺后跟着领主干活?   不会,她们只会自己在家里偷偷织好了再拿去卖。   毕竟在无法靠田地产出填饱肚子的萨丁森郡,家家户户都有养羊,羊毛更是他们的收入来源之一,有些不种田只养羊的领民更是习惯用羊毛和养来缴税,如果让他们知道可以简单的方式把羊毛变成毛衣,恐怕这些人就会自己去做生意了。   “你说的对,那就先教一批女仆出来好了,不过城堡里的女仆还够用吗?”   魏薇最近可是没少听巴顿管家抱怨人手不够,为此她还心虚了好久呢。   同样是让城堡人手不足的罪魁祸首之一的费利克斯咳了咳:“最近已经在买人了。”   是的,不是招人而是买人,并且是从其他领地买。   这是费利克斯吩咐下去的,毕竟从领地内招募仆人,她们每个月都有机会接触自己家中的亲戚,很容易就会把城堡里的一些秘密说出去。   而买人,尤其是从其他贵族的领地买,这样的顾虑就比较少了。   当然,被买来的人也不是就沦为奴隶了,他们只是变成了没有自由的终身奴仆。   好吧,其实只是名头好听一些,并且待遇比真正的努力要好一些。   既然很快就有足够的人手了,那么她就不客气的继续从管家手里抢人了。   她从没有安排其他工作的女仆之中选择了十个善于编织的女仆出来,再加上多洛莉丝和她,一共十二个人聚在平时小姑娘上刺绣课的休息室里,所有人手里拿着魏薇找人削的竹制毛衣针,聚精会神的看着她把一根羊毛线织成一块“布”。   魏薇的手指翻飞,她甚至都没有盯着看,就看着大家一边织一边跟她们讲解最简单的真法。   ……简直就像是魔术一样。   看得所有人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大致就是这样子了,等你们学会了以后,再尝试其他的针法,现在拿起你们的毛线和针,照着我的样子来。”   魏薇说完拆掉了自己刚刚织好的那几行,从头放慢速度开始教她们。   织毛衣其实不难,魏薇第一次尝试织毛衣还是在小学的时候,有一节手工课就是教他们织毛线,而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们班的女生都喜欢摆弄这个。   而她的外婆也是个织毛衣的好手,虽然后来魏薇过了那段时间就没再织过毛线了,但她从小看着外婆织,本身又会那么一点基础,所以这项能力长大以后也没忘记,如今拿起毛衣针来,加上缝纫技能的增幅效果,她的毛衣织的是又快又好。   在初学者们还在纠结织毛线时的松紧问题时,魏薇已经非常快速的织了好几排,并且开始在上面添加一些简单的图案。   她用的线和其他人练手用的粗毛线也不一样,是最柔软的羊绒,羊绒编织出来的毛衣非常的柔软而且一点都不扎肉。   这些羊绒线被染成了黑色,魏薇刚开始织的时候其他人就看出那个颜色和对女人来说过大的尺寸一看就不是给她自己的,而符合这个尺寸又能让魏薇亲自动手的还有谁?   当然是伯爵大人了。   女仆们挤眉弄眼的偷偷交流八卦,多洛莉丝却是天真可爱的问了出来。   “薇薇姐姐,你是在给哥哥织毛衣吗?”   “嗯,是的。”魏薇没否认,心里顺便吐槽了一下费利克斯的小气,为了从管家手里抢到面前这十个女仆,她不得不答应第一件毛衣得给他,而且必须是她亲手做的。   小姑娘看看魏薇手上即使只是一小圈也能看出精美程度的毛衣,再看看自己惨不忍睹的手艺,忍不住羡慕了:“薇薇姐姐能帮我也织一件吗?我觉得在今年冬天之前大概是没办法织好毛衣了。”   当然,如果是到明年的冬天话,她一定也可以织出好看的毛衣的!   小姑娘很有信心的想着。   魏薇想了想最近有变成柠檬树趋势的费利克斯,对多洛莉丝道:“我给你织顶帽子吧,之后还要给你们做冬衣,时间有点紧呢。”   多洛莉丝歪了歪头:“帽子?好看吗?”   “当然好看,回头我画出来你自己挑样式。”   “谢谢薇薇姐姐!”   小姑娘甜甜蜜蜜的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新的目标,把萨丁森郡变成有购物街的繁荣之地!已经不能当网瘾低头党了,连街都不能逛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 第48章   实际上萨丁森郡的特产比魏薇想的要多,也更有吸引力。   在魏薇不知道的时候,距离萨丁森堡最近的丁格尔小镇上,新开了一家粮食店。   镇上多一家店铺并不奇怪,但开的是粮食店就有些奇怪了。   丁格尔是个小镇,镇上本就有一家粮食店,那家粮食店的生意不太好,穷人们都自己种田,粮食如果不够吃也买不起什么面粉小麦,而且就算没吃的了,他们也只会找有余量的人家换点最便宜的豆子吃,而不是来粮食店,毕竟同样的东西,在店里卖的可比自己去找农夫换的要贵一些。   只有那些家里不种田,但有固定收入的人家才会经常光临粮食店,但这样的人在丁格尔镇上并不多。   所以这家店的主要收入来源并不是卖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粮食,他们主要是靠低价收购农夫们的田地产出,然后运到其他繁荣的地方高价卖个那些吃的起人。   这中间的利益,还是很可观的。   那家店的主人是镇长的亲戚,在丁格尔镇上还是有些地位的,所以粮食店开了那么多年,镇上也没有出现其他的竞争对手,所以店老板的生意不说火爆,但也非常稳定。   毕竟见识少的农夫们可不知道,他们卖出去的小麦到了其他地方价格能提高好几倍。   或许也有人知道,但除了接受粮食店给出的收购价外,他们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换到大量的豆子和大麦了。   卖给他们的领主大人?以前的伯爵大人可不做这么麻烦的生意,他有大量的粮食可以对外出售,也能从农奴手上换到更多,而这些粮食已经能满足他对外的生意――开在王都的那家店原本就是卖粮食的,而且生意不太好――自然不会愿意花心思去收购那些分散在自由民手上的粮食。   也是因为这样,粮食店的老板科特才有机会从老伯爵手心缝里捡漏,把这家店开了快十年还好好的。   但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新开的粮食店和科特一样会收购自由民手上的粮食,而他们给出的价格比科特的价格高,其他人自然更愿意去他那儿卖粮食了。   这可把科特气的不轻,他觉得新开张的那家店铺的老板非常不懂规矩,一来就跟他打价格战是看不清他吗?   生气的科特老板去找了自己的镇长表叔,扬言要对方好看,却在不久后灰溜溜的回来,并且把自己店里的收购价格提高到和对方一样,其他什么话都不敢说。   因为那家店是伯爵大人派人开的啊!在萨丁森郡,谁敢跟伯爵大人做对?   而那家粮食店在收购了一批小麦后,又开始对外招人手,还不是一两个,而是有多少算多少,只要足够勤快能干活的他们都要,给的薪水还很不错。   这下,镇上贫苦一些的人都去报名了,那家店也把人都收了,男人分出一部分去修磨坊和水泥空地。女人分成两批,一批去到磨坊磨面粉筛面粉,一批聚在一起做面条。   面条自然是魏薇教出来的意面。   虽然后世的意面是由特定的小麦――“杜兰小麦”做的,可以久煮不烂,而魏薇做的意面没有那么耐煮,但两者的味道其实没有差太多,尤其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柴火也不是可以浪费的,能快煮一些时间他们反而更乐意。   在魏薇为费利克斯打开了名为生意的大门后,这位聪明的年轻人举一反三的想到了萨丁森郡对外售卖的东西可不仅仅只有精油。   意面难道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吗?   它是用面粉做的,价格必然比面粉昂贵,只有贵族和有钱人才吃的起的,但它的味道比面包和大多数主食都要好,吃过的人很少有不喜欢的,而且做好晒干的意面可以存放很久,非常适合外出旅行时带着吃,运输也方便,费利克斯可以把它们卖到普拉迪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去。   所以想通这点后,费利克斯就想做意面的生意了。   当然这事他没瞒着魏薇,甚至想要请她一起,但魏薇对这个生意不太敢兴趣,所以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费利克斯自己完成安排的。   没有在庄园里安排地方,也没有选择仆人和农奴来干这些工作,费利克斯选择了在丁格尔镇上开一家店,并且招募镇民来工作。   在魏薇的耳濡目染下,费利克斯终于有了那么一点身为领主的责任感――他要让萨丁森郡,让自己的领民变得比以前更好,这样他自己才能更好。   而且,费利克斯偶然听到过魏薇私下里和女仆说可惜萨丁森郡没有大城市,不然她就可以出去逛街买东西了。   所以,在魏薇想发展萨丁森郡的时候,费利克斯也起了同样的想法。   他想在萨丁森郡内建立一座新城,它要足够大也足够干净,更要繁荣的让魏薇能够逛上一天也逛不完!   有时候,爱情不止令人盲目,它还令人疯狂。   费利克斯大概也没想到自己会是个为爱疯狂的人,但他甘之如饴。   斗志高涨的伯爵大人第一步做的,就是把意面变成所有人都知道并且愿意花钱购买的食物,为萨丁森郡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   只要意面的名声传出去了,自然就会吸引那些原本不愿意到萨丁森郡来的商人,为萨丁森郡带来不一样的活力。   “那你可以把路修一修。”魏薇告诉他:“我们那儿有句话,‘要想富先修路’,落后的交通是阻碍当地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条好的路不仅方便运输还能改变外地人对萨丁森的看法,把路修好,保证了交通安全,以后我们这里有什么好东西,就都有人愿意来了。”   魏薇早就对这里的路非常不满了,但她也知道修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以现在的人力物力,说不定好几年都修不好一条路。   所以说出这个意见后,魏薇又皱眉道:“萨丁森郡的人口还是太少了,如果人口能更多一些,发展就能更快了。”   她这话可不是无的放矢,萨丁森是真的缺人。   这么大个郡,总人口不到十万人,其中费利克斯领地里的人口差不多是四万左右,剩下六万中三分之二是其他男爵和骑士的领民,三分之一才是自由民。   放到华夏,哪怕是古代的华夏,一个大点的县城都不止这个人数呢。   所以郡内的人才会住的那么散,连大点的小镇都只有三个,彼此之间的距离能用天来计算。   而郡内的土地也没有充分利用起来,荒地很多,美其名曰是牧场,但实际上这些区域或许并没有谁在放牧。   而因为三圃制,开垦出的农田每年有三分之一都处于无人耕种也无产出的情况,这点在以前是可以的,但在可以给农田施肥后,就不需要通过休耕来让地力恢复了,而原本的那些农夫每年耕种十英亩左右的田地已经很吃力了,根本没办法再耕种这些以前需要休耕的田地,所以不增加人口是真的不行的。   费利克斯也看到了这个问题,之前休耕的土地在火粪和粪肥的播撒下,有经验的农夫都能看出它们已经恢复到可以耕种的程度了,最近开始秋播的时候,也有很多农奴试图耕种更多的土地,但他们确实无能为力了,所以那些恢复过来的土地就只能撒一些由农奴的小孩们从牧场收集来的牧草种子,补充绿肥的同时为冬季的牲畜添加一些口粮。   这在大家看来可真是太浪费了,因为各家的家畜基本都不会养到来年春天,所以他们也不需要那么多的牧草。   费利克斯同样察觉到了人口不足带来的种种问题,但如何增加人口是个问题。   目前最快速的方法应该是买人,普拉迪帝国与好几个国家相邻,虽然不会有大规模的冲突,但小摩擦还是有的,输了的一方会变成赢得那一方的俘虏,贵族和骑士会被赎回,普通平民却没有那么幸运,俘虏会被当做奴隶拍卖,这也是各国贵族的主要来源。   如果去买奴隶的话,确实是最快速补充人手的方法,而且和华夏提倡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一样,欧洲的混乱局面导致各国成立和消亡的速度特别快,平民对“国”的概念非常模糊,对当谁的领民并不在意,甚至一些过不下去的人会自卖自身,所以买来的奴隶即使是其他国家的人,也不用担心他们会闹事。   但奴隶的价格不低,少量买还好,人数太多的话,这买卖就不太划算了。   所以,他是不是也要尝试像其他贵族一样,派骑士伪装成强盗,去其他贵族的领地抢点人回来?   这个想法有点诱人,但费利克斯最后不得不遗憾的放弃了,因为和萨丁森郡相邻的贵族和他们家族或多或少都有些亲戚关系,由他母亲的家族还有他大嫂的,彼此的关系保持的还算不错,他不好下手。   抢人的计划打消了,买人又太费钱,那就只剩下吸引自由民主动到萨丁森郡来定居了。   如果是自由民自己过来定居,那就不是他抢人了。   “……你觉得我把税收消减一些,能够吸引来足够多的自由民到萨丁森郡定居吗?”   魏薇听他突然跳到了这个问题上,先是惊讶了一下,接着笑了:“当然可以,还有比低廉的税收更能吸引人的呢。”   “不过相比吸引其他人,或许你应该先从提高自己领民的待遇开始。”   费利克斯点点头,实际上最近他多少体验到了一些提高领民待遇后的好处。   比如只要每天供应一顿吃食,哪怕是最便宜的豆子,农奴们在为他工作时也更加卖力了,听说最近还有不少农奴在打听他们是否还有像修水池一样的工程安排,都是希望在秋播之后能为领主服务获得食物减轻家中负担的。   丁格尔那边同样也是如此,有了活干的自由民们有了固定的收入,生活比以前好了许多,周边其他村镇的人听说以后,也都跑过来询问他们是否还要招人,现在他再想招人手,可比以前方便多了。   要是放在以前,要给领主干活,他们只会一个比一个躲的快。   所以费利克斯最近正准备在另外两个镇上也开一家粮食店,一边收粮一边招人做意面。   而做好的意面一旦卖出去,获得的收益比他单纯卖粮食可高的多了。   至于卖到哪儿去,他已经想好了。   咳,扯远了,还是先想想消减哪一部分的税比较合适吧。   在费利克斯想给领民消减一部分税收以此吸引其他领地的自由民过来定居时,从萨丁森郡出发的队伍终于顺利把精油送到了王都。   之前留在王都等待国王召见的使者并不是无所事事的等待着的,当时他还带了费利克斯的另一个命令,把威廉姆斯家族在王都的商铺改成适合售卖精油的店铺,改建的模板就按那些珠宝店铺来。   所以原本那家卖粮食的商铺如今已经改头换面,店铺的人手也招募完毕,只等着精油送到就可以开张了。   而这样的动静并不小,从王宫里打探到精油消息的贵妇人们很早以前就把目光投注到了萨丁森郡的威廉姆斯伯爵身上,她们在写信求购精油的同时,自然也没有错过这家属于费利克斯・威廉姆斯的店铺。   所以在改造还没完成之前,就有不少人来打听消息了,而店里的工人也被雇主告知如果有人来打探就告诉他们这里以后是要卖精油的。   虽然不知道精油是什么,但是看在雇主付钱慷慨的份上,他们也很乐意帮这个忙。   所以在精油店还没开张前,王都的贵族们就知道它的存在了。   那些夫人小姐们甚至派了仆人在城门口守着,只要有从萨丁森郡来的商队就上去询问情况,如果确定是运送精油的,就立刻通知她们。   一开始被派去的仆人们以为他们要等的是商队,可每天进出王都的商队那么多,谁知道里面有哪些是萨丁森郡的呢,而要像商人打听他们的货物,也是需要花费不少精力的。   但等了几天以后,他们就发现,一支来自萨丁森的商队都没有,甚至很多被询问的商人都不知道普拉迪帝国内还有这么个地方。   仆人们苦苦等了许久,才终于看到了一支来自萨丁森郡的队伍。   一支印着贵族家徽,由骑士和士兵押送货物的队伍。   这可和他们想的商队不太一样。   仆人们一开始甚至都没敢上前询问,直到他们想起自己的身份,才有人行动起来。   很快他们就知道这支队伍确实就是女主人们要他们找的那个。   他们立刻回去通知了自己的主人。   于是等来自萨丁森郡的送货队伍终于抵达改头换面的店铺时,身后也跟着一堆等着求购精油的各大贵族家的仆人了,其中甚至还有王宫派来的侍从了。   这可让店铺负责人扎卡利又是高兴又是苦恼了。   扎卡利之前就是这家店铺的店长,新任伯爵上任时他还担心自己的工作会保不住了,后来虽然保住了但突然从卖粮食变成卖精油,他这心里是一点底都没有的,但伯爵大人坚持,他哪有说不的机会。   所以这段时间扎卡利也是发愁的很,如果不是自动精油的效果听上去很不错么去时不时就会有人向他打听精油的事,他恐怕已经自己辞职不干了。   如今见到店铺还没开张,生意就上门了,扎卡利自然是高兴的,但高兴之余他又开始发愁货源不够的问题了。   既然让扎卡利继续担任店长,费利克斯在安排的时候自然会让人告诉他各种精油的作用、定价以及第一批货的数量。   而他知道的那点货,怎么看都不够这些张口就是十瓶二十瓶的仆人抢的啊。   而且明明他都说了这些精油一瓶两个金币价格不菲了,也没见有人退缩的。   这可是让从来没做过女人生意的扎卡利受到了不少惊吓。   不过有生意上门哪有往外推的道理,何况来的都是各大贵族家的仆人,哪个都不是他能得罪的,在众人的“围攻”之下,扎卡利没有坚持太久,就答应现场直接开始卖货了。   但是他也知道不能真的按照那些人叫嚣的数量卖,不然等到后面的买不到,那才麻烦。   最后他干脆大声告诉所有人,每家限购五瓶,多了是真的没有了。   负责送货的骑士没有阻拦他的做法,他们只负责送货保障货物的安全,至于怎么卖,不是他们的工作。   不过看在现场这么混乱容易碰坏了还没卸货的精油,他还是安排手下的士兵守好货物,别被人浑水摸鱼了。   到了最后,这一批精油还没进店门呢,就在门口被兜售一空,而预备开张的店铺自然是只能继续保持待开状态了。   但没人在意这点,各家的仆人基本都买到了精油,虽然比原定的数量少,但在连王宫的侍者也只能买到五瓶的情况下,他们也没什么好挑剔的,高高兴兴的回去同主人复命。   而店长扎卡利也高兴,那一瓶瓶精油换来的可都是金币啊,就这么一段时间的功夫,一整车五百瓶的精油就全换成了金币,足足上千金币,他从来就没想过原来钱是这么好赚的。   看着那一大袋金币,扎卡利凑到送货的骑士面前,掩不住高兴的询问他:“骑士老爷,不知道伯爵大人有没有说这些金币该如何处理?是由您带回去吗?”   这么大一笔钱放在店里扎卡利可不放心,除开留下一些缴税和保证店铺的运转(虽然现在只能延后开张),剩下的他们能直接带走就更好了。   送货的骑士也没想到东西会卖的这么快,他们原本的打算是在王都修整几天再回去的。   不过他们接到的命令里确实有把金币带回去这一项,这一批金币的数额也不算小,骑士立刻改变主意表示他们会在王都修整一天,明早就出发回萨丁森郡。   “我出发时伯爵大人说下一批货会在十天以后抵达,数量会比这次的多,这段时间你们做好安排,别再弄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扎卡利这才松了口气,十天的时间,他应该还能应付过去的。   说着能应付的扎卡利第二天就陷入了各家来人的水深火热之中。   要不是他再三发誓真的没有货了,并且保证十天后一定有货到,那些在昨晚参加的宴会中发现自己竟然落伍了的贵妇人们一定早就亲自上门来买东西了。   天知道她们在宴会上发现许多人都在谈论精油的妙用,并且互相称赞对方身上的香味,而自己却依旧在使用熏香时,对方投来的鄙视目光,让这些高傲的夫人小姐们多么的难堪。   但还有十天才能买到精油,这中间的时间里难道她们要一直成为别人的笑谈吗?   于是买不到精油的人只能去求手里有的人割爱,在付出比精油价格高的多的代价后,她们总算是让自己也拥有了一瓶精油。   当然这种事情只在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可能做到,过了几天,当精油的效果开始发挥时,就没人再愿意转手手里的精油了,毕竟她们手上的也不多。   因为就在这几天里,第一个使用精油,并且靠着它改善了皮肤状态的王后大胆的在接见贵妇人时没有涂粉后,让她们看到了她白了许多,毛孔也淡了许多的美丽脸蛋后,关于精油能让人变美的消息已经彻底传遍了贵族圈,   尤其是最开始一些并不知道精油的功效有多神奇,只是喜欢它的香味,所以根本没按照附赠的使用说明来用,而是奢侈的把精油直接撒在裙子上熏香的人,很快就懊悔起自己竟然把能让自己变得更加美丽的精油当成普通的熏香来浪费,而剩下的分量可能都被不够她们用到新一批的精油送来,就更别提转手给其他人了。   于是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第二批送来的精油再次成了所有人争抢的热门产品。 第49章   精油的热卖,完成超出了所有人预料,以往少有人知道的萨丁森郡在王都里一时成了热门话题,很多人都在想着或许可以和那位年轻的伯爵大人谈一谈合作。   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只在王都售卖呢,其他的大城市和贵族们的领地中,也是可以去开家店的嘛。   如果威廉姆斯伯爵没有空,他们也可以代劳啊,价钱什么的都好商量。   所以在第二批精油送来之前,就有不少人找上了扎卡利,但扎卡利只是一个店长,自然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只能恭敬的起他们自己去萨丁森郡询问伯爵大人。   大家一听确实是这个道理,于是一些贵族又开始给费利克斯写信了,而地位低的商人自然是自己组织商队前往萨丁森郡了。   而这些做惯了生意的人自然不会空手过去,他们带上了自己的货物,准备带去萨丁森郡出售,虽然听说萨丁森郡是个穷地方,但多多少少还是能卖出一些东西的吧,当然如果能用货物换精油就更好了。   不过因为萨丁森郡距离王都实在是有些远,商人出行也不能说走就走,这一耽搁,等第一批商人跨入萨丁森郡的土地,已经是九月中旬了。   而在他们来之前,第一批送货的骑士队伍早已经带着金币和消息回来了,连贵族们的信件也陆续到了费利克斯的手上。   虽然对精油的销售情况很有底气,但真的从骑士口里听到当时的热卖景象后,费利克斯和魏薇还是惊了一下。   而之后王都贵族们送来的请求合作的信件,也让费利克斯头疼。   精油生意自然是不可能合作的,实际因为原材料的原因,等花期过去,他们自己在王都的生意都得冬歇,哪里有多余的可以供给其他地区,所以合作是不要想了。   为了委婉的拒绝他们,费利克斯花了不少时间在写信上,把自己二十多年的文字功底都给用上了,才回复完了那一批邀约。   至于信件送出后,收到信的贵族们知道精油很快就会断货后,又会开始新一轮的抢购,就不是他关心的了。   萨丁森郡是费利克斯的领地,虽然这里没有大城市,但有外来人口,来的还是商队的消息第一时间就被送到他的面前。   这可是费利克斯期待已久的商队,现在终于来了,费利克斯差点没直接派人去邀请他们到萨丁森堡来做客。   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告诉自己,这些人本来就是来找他的,不急于一时。   商队的人到了萨丁森郡以后,发现这里确实比他们想的要贫穷,好在他们带的货物在路上已经卖出去不少,到了萨丁森郡,剩下的应该也能消耗完毕。   这次来的商队的主人做的生意很杂,主要是做香料生意,但他们来萨丁森郡当然不会带太多昂贵的香料,而是在打听过萨丁森郡的情况后准备了一批盐和少量的糖。   盐和糖是很受欢迎的商品,前者是人人都定期补充的,后者在这个时代甚至是被当场药物使用,价格不菲。   商队带来的盐在路上已经卖出去不少,这个时候的盐的价格虽然因为东欧盐矿的发现和开采比以前低了一些,但下层人士想要吃盐还是有些困难的,尤其大家都需要用盐腌制肉类存储过冬,这就导致在盐这一块的开销上会比较大,所以盐一直是很受欢迎的商品。   而当商队抵达丁格尔的时候,知道他们是卖盐的商队后,听到消息的人都带着盐罐子过来买盐了,而且购买的数量比商队预想的要多。   没办法,他们这儿外来的商人实在太少,虽然镇上也有卖盐的,但是价格可比这次商人的货物贵的多,质量还差。   而且最近大家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手里头都有了点钱,看到有便宜的盐卖,自然忍不住多买了一些。   所以商队带来的盐很快就被瓜分干净了,甚至连糖也卖出去不少。   而其中买的最多的,自然是就是萨丁森郡的领主,费利克斯伯爵大人了。   而借着这笔生意,商队主人也顺利的向萨丁森堡递出了拜访函。   这本来就是费利克斯想要的结果,所以他同意了对方的拜访。   这位商队主人克劳德・高尔特本身也出生于贵族家庭,不过身为四子没有继承家族爵位的他只有一个爵士的身份,不可世袭,也并不算是真正的贵族,但因为其家族很有些背景,他在贵族圈里还算是吃得开,所以面对费利克斯时,也是不亢不卑,很容易获得他人的好感。   克劳德也没一上来就说精油的事情,反而提起的是他在丁格尔看到的意面。   丁格尔镇就那么大,唯一的旅店甚至无法容纳商队人,所以一部分人只能借助在普通民居里,这让他们消息灵通了不少,即使不特意打探,克劳德也知道了费利克斯在镇上招人做意面的事。   那意面是要晾晒的,位置也没有遮掩,就在磨坊边上,远远就能看到,克劳德敏锐的商人直觉让他注意到了这种从未见过的食物,只是那些意面目前并不对外售卖,连制作的妇人们都不知道它的味道如何,所以克劳德仅仅能判断出它们应该很适合长途运输。   如今有机会见到费利克斯本人,他自然是要打探一下了。   费利克斯正愁没人对意面感兴趣呢,见他询问,就高兴的邀请他一起共进午餐。   “这是我准备售卖的一种新式食物,至于味道如何,等尝过你就知道了。”   这次的午餐费利克斯没让其他人过来一起用,而是单独招待了克劳德,菜式也很简单,除了意面外,还有餐包、炸猪肉排、水果沙拉、蔬菜汤,以及餐后点心豌豆糕。   意面是魏薇喜欢的番茄肉酱意面,在番茄成熟以后,她就把那些番茄熬煮成了番茄酱,加了足够多盐份的番茄酱可以保存许久,肉酱也是她亲手熬的,现在厨师们要做意面只要煮好面条,再用两种酱搭配炒过的洋葱一拌,简单又美味的意面就做好了。   而这两种酱料也非常受欢迎,厨师鲍勃正在极力开发它们的用法,不管是涂面包还是做菜都喜欢加进去,而城堡里的人也非常喜欢番茄酱和肉酱的味道,完全没有吃腻的想法。   私下里需要加班工作的,费利克斯可没少用这个配着面包给自己当夜宵,要不是他每天都有抽时间锻炼,最近增加的就不是肌肉重量,而是肥肉了。   这一顿虽然简单,却绝对是克劳德吃的最舒服的一餐,明明每道菜都很简单,也没有添加太多的香料,可味道就是好的他想把自己的舌头也吞下去。   他敢发誓,就是当初他的父亲还没有去世,自己还是伯爵家受宠的三子,被母亲带去皇宫参加晚宴时,也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   他吃的完全停不下来,也顾不上和费利克斯说话,直到把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食物全部吃光,连一点汤汁都没剩下,肚子像即将临盆的妇人一样撑的动不了,满足的靠着椅子。   等到边上费利克斯的目光投过来,他才想起来自己在什么地方,连忙艰难的坐正,露出歉意的笑容:“失礼了,让您看到如此失态的一幕,实在不好意思。”   曾经也因为魏薇做的食物而吃撑的费利克斯倒是很能理解他,不过现在他只是昂了昂首,表示自己不介意。   克劳德松了口气,比主人早放下餐具可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幸好对方并没有对此表露出不好的情绪。   用过了午餐,克劳德对意面的兴趣就更大了,但他也没有忘记自己来萨丁森的目的,终于把话题转到了最近风靡整个王都贵族圈的精油上。   然后自然而然的提出了希望合作的意图。   “我明白你的意思,实际上最近有很多人写信给我寻求合作。”费利克斯抬手制止了他的发言:“但精油的产量是没办法提高的。”   克劳德做出洗耳恭听的姿态,等着他继续。   “我想已经有不少人研究过精油的成分,想要知道它的秘密。”   这点确实是,实际上很多人都这么做个,在寻求合作之前,他们更加喜欢的是,破解精油的秘密,然后独自发财。   精明的商人克劳德当然也不例外。   但所有人只发现了精油中的油应该是最上等的橄榄油,它的香味应该来源于鲜花,除此以外,就完全一筹莫展了。   所有人都把精油想的太复杂了,没人觉得这种美容护肤,甚至有一定药物作用的产品实际上的成分配方就只有花和油,他们觉得没有发现是自己研究的还不够彻底。   “制作精油需要大量的鲜花作为原材料之一,而萨丁森郡并不是个盛产鲜花的地方,所以精油的产量无法提高,甚至等入冬之后,精油的制作也会停止,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他把事实摆在面前,为的就是打消对方合作的心思。   没想到克劳德却询问他:“一定要鲜花吗?干花是否可以?”   这个费利克斯知道,他见过魏薇在浸泡精油之前会把鲜花阴干,使其完全不留一丝水分,也见过她直接使用晒干储存的薰衣草干花,于是点头表示可以。   克劳德自信一笑:“那如果我能够为您提供足够多的干花,不知道这精油的生意是否能够谈一谈呢?”   费利克斯有些意外,但很快又了悟过来。   对于克劳德,费利克斯当然是了解过的。   这位商人在王都也很有些名气,他做的生意很杂,主要是以香料为主,但也售卖宝石布料以及化妆品这些和女性搭边的东西,人脉很广,同时信誉也不错,是个追求利益,但不算黑心的商人。   如果不是了解他,费利克斯也不会这么轻易就想和他谈谈意面的生意,没想到却有意外之喜。   以克劳德的人脉和生意范围,他确实是有这个实力收集到足够多的干花的。   “如果你能做到的话,我可以考虑看看,但我得提醒你并不是所有花都能作为原材料。”   “那么还请您列一张单子给我,我会按照上面的要求为您收集花卉。”   费利克斯笑了笑:“当然可以,不过在那之前,我想我们可以谈谈价格。”   克劳德:“当然。”   费利克斯还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实际上在克劳德说出来之前他虽然想过自己种植花卉却没想过从其他地方购买原材料,毕竟鲜花并不难存放那么久,而干花这一块则完全被他忽略了(显然忽略这点的人不止是他)。   所以他也并不清楚干花的市场价格。   但他不清楚却并不代表会被糊弄,甚至他相信寻求合作的克劳德足够聪明的话就不会在这个时候糊弄他。   克劳德确实不会,实际上他给予的价格是比市价低三成,这个价格虽然不是最低价,但克劳德这边也确实没有多少赚头,顶多是赚个辛苦费了。   而这个价格,费利克斯是觉得能接受的。   而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克劳德也同时表示可以为他提供橄榄油。   “保证是最上等的品质,价格同样可以商量。”   这次费利克斯没有接受,他只是遗憾的表示自己已经有了橄榄油的供货方,而对方还是她母亲的娘家。   “不过我们可以谈一谈意面的生意,我想你一定会对这个感兴趣。”   克劳德确实很感兴趣,他不仅询问了意面的保存时间,还特别询问了制作意面时用的那些配料是否也在交易范围内。   他说的是意面之中的番茄酱和肉酱。   “如果这种酱料可以长时间保存的话,我想它们可以搭配出售。”   费利克斯自己就很爱用番茄酱和肉酱搭配面包当早餐和夜宵,自然也清楚它们确实是可以长时间保存的,只是番茄的数量很少,自己吃都不够,外销是没可能的,   但肉酱的操作性就大的多了。   “这事我需要考虑一下。”   他需要去询问一下魏薇的意见再作答复。   于是他邀请克劳德在城堡暂住,后者很高兴的留下了,同时期待起晚上的伙食。   结束谈话,不用问人,费利克斯知道魏薇这个时候会在哪儿。   多洛莉丝的教室里,十个女仆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坐在一起一边织毛衣一边说着话。   她们的手艺已经练出来了,熟练度上升以后,织毛衣的速度快了不少,虽然不像魏薇一养全程不看也能织好毛衣,但一心二用是没问题的。   一个月的时间,足够她们学会并只好一件毛衣的,甚至,速度快的人连毛裤都已经织出来了。   魏薇就属于那种手速超快的人,所以虽然她并不是每天都坐在这里织毛线,但还是比别人更快的织好了两件毛衣,一件是费利克斯要的,一件是她自己要穿的,如今正在编织毛裤中,顺便和多洛莉丝讨论一下她想要什么帽子。   潘妮这段日子带着园丁的孩子们捣鼓造纸,有魏薇在后面出谋划策,她们很早就已经制作出了草纸,最近更是做出了类似宣纸一样的纸张,虽然颜色还比较泛黄不够洁白,而且纸张太薄没办法使用鹅毛笔来书写,但可以用布包着炭条在上面画画写字。   魏薇为此奖励了潘妮两个银币,而孩子们也得到了每人一个银币的奖励,所以最近他们正干劲十足的挑战制作可以用鹅毛笔书写颜色又好的纸张。   成功制作出的纸张被魏薇都收走自用了,有了它们,魏薇裁剪了一本画册,再配备一根用炭条削制的炭笔,需要的时候就拿出来写写画画,比从前可方便多了。   她现在给多洛莉丝看的就是各种款式简单又好看的毛线帽,有最普通没有任何装饰的针织帽,也有带毛球装饰的,还有类似贝雷帽、渔夫帽、报童帽之类的款式,总之她知道又大概能做出来的款式都给画了出来。   花样多的完全让人挑花了眼。   这个时候的女人出门是不能把头发露出来的,所以包头巾是必须的,而在出席宴会时虽然不需要遵从这点,但一部分人也习惯戴圆饼式的头饰,那也算是一种帽子的款式。   但相比魏薇画的这些,那种圆饼帽子真的是弱爆了。   多洛莉丝挑了好久,才挑了一款头顶有毛球,耳朵两边留了两条辫子底下同样挂着毛球的款式,还撒娇询问可不可做成粉色的。   “我喜欢粉色的。”   “当然可以。”   这款帽子不难做,而且比织毛衣可简单得多,因为大部分的毛线可以使用比普通毛线粗的多的线来做,而且为了保持帽子的宽松,它用的毛线针也不一样,像魏薇准备偷懒的方式,就是用比手指还粗的线织帽子,因为线很粗,所以需要织的圈数就少的多,速度快的,甚至一两个小时就能搞定。   当然这种粗毛线是特别加工的,所使用的工具同样也是,是两根和线差不多粗细的十公分长度像纺锥一样中间粗两端尖的小圆木棒,木棒的一端钻了孔,中间固定了铜丝做成的环针。   费利克斯过来的时候,魏薇已经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里把粉色的毛线帽织出了大概的轮廓,只剩下一部分就可以收尾了。   见费利克斯来了,她放下帽子,从人群里走出来。   “怎么了?”不是说这人在和王都来的商人谈生意吗。   离开房间,费利克斯同魏薇说了克劳德同样想做酱料生意的事。   魏薇有些高兴:“这倒是也可以做成一个特产。”   她之前做的肉酱由于没有酱油调色,也没有料酒可用而用了啤酒代替,味道和颜色上还是有些不足,但保存期还是很长的,搭配意面卖确实没有问题。   而且萨丁森郡养的牲畜很多,不管是羊肉牛肉猪肉甚至马肉都能拿来做肉酱,比单独卖牲畜可要赚得多。   就是如果需要大量制作的话,就又要招募人手和建造合适的作坊了。   而这些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完成的事情。   费利克斯也非常清楚这点,他最近招人做意面建造合适的场地,已经能弄清楚大概的建造工期了:“最快恐怕也要筹备半个月,我是说在人手充足的情况下。”   但他担心酱料配方泄漏的问题。   这可和意面不太一样,意面本来就是他们有意让萨丁森郡的人都知道怎么做的,算是给大家的一个福利,想让这个成为萨丁森郡的主要产出,而这一个市场那么大,就算被其他人学去了,他们也不用担心自己的产出会卖不出。   但肉酱这块就不一样了,肉酱的保存期较短,因为制作时需要用到不少调味料,普通人必然是买不起的,也就只有贵族和有钱的商人能买了,这一块的市场就比较小了,如果配方被学了去,然后有人研究出更好的肉酱,说不定这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那就把制作过程拆分开,流水线生产,让一些人负责切肉一些人调味一些人烹煮,能分多细就分多细,其中调味料这一块的配方才是重点的,可以事先配好了再交给烹饪的人,加多少料,什么时候加都是有讲究的,差一点味道都是不一样的,你完全可以自让心腹负责这一块,只要调味料的配方不被破解,那么其他人想弄出一模一样的肉酱的可能性还是很小的。”   说完,她又想着或者可以把酱油料酒之类的调味料也做出来,如果能做出来,那么光是卖这些也是很有赚头。   ――怎么好像要做的事情越来越多了啊?   费利克斯点点头,又说起了干花的事。   魏薇拍了拍额头:“我怎么没想起来,你等着,我现在就去给你列个单子出来。”   “这事不急,我邀请了克劳德在城堡暂住,你可以先忙完其他事再写。”   “我暂时也没有其他事情要做。”她现在手头上在做的事情除了教人织毛衣外好像也没别的了。   “真的没有了?你再想想?”费利克斯提示他。   还有什么?魏薇想不出来。   见她真的没想起来,费利克斯脸上露出一抹哀怨:“你不是说要给我织一件毛衣吗?”   现在都开始给多洛莉丝织帽子了,为什么他的毛衣还没看见呢?   魏薇呆了一下,才笑出声来:“已经织好了啊,不过我本来想等毛线裤也做好后再一起给你的,现在天气还没有变冷,等我都织好了再给你也不急啊。”   一听不止有衣服还有裤子,费利克斯那点不满就立刻不见了,但还是有些介意:“那你不会给多洛莉丝织吧?”   “当然,她自己能给自己做,我就给她做个帽子而已。”   费利克斯立刻得寸进尺道:“那我也要帽子。”   魏薇戏谑道:“女士帽吗?”   费利克斯:……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下次再闹,就给你做女裙吧,反正这个时候男女穿着也差不多。   费利克斯:…… 第50章   目前已经很有老婆奴潜力的费利克斯・威廉姆斯伯爵大人最终还是依靠不要脸得到了魏薇的许诺,为他织一定帽子。   而被邀请做客的克劳德则发现,萨丁森郡虽然是个边陲郡,但这里能化作金钱的东西简直多的不可思议。   在晚上和伯爵一家用了一顿更加丰盛的晚餐后,他诚挚的邀请伯爵大人到王都去开一家饭店,那必然会让所有贵族都愿意到他的店里用餐的。   “它们真的是太美味了,如果以后没办法吃到这样的美味,我恐怕会再也吃不下其他东西。”   对于他的恭维,费利克斯很受用,因为虽然对方不清楚,但他夸的是他的心上人啊。   对此,魏薇除了微笑装作他们夸的不是自己还能怎么办?   然后晚上休息时,克劳德见到了男仆端来的热水和牙刷牙粉,试过以后顿时又发现了一个商机。   牙刷只要看过就能做出来,这牙粉却不一样,是魏薇捣鼓出的新品种,刷牙是能感觉一股薄荷特有的清凉,牙齿也刷的非常干净,口中的异味立刻消除,如果不是已经到了入睡的时间,克劳德都想现在去和费利克斯谈一下这种牙粉的销售了。   第二天的时候,在魏薇的指示下,仆人带克劳德参观时看到了她让人晾晒的毛衣,自然的,保暖性非常高的毛衣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甚至多洛莉丝总是抱来抱去的娃娃艾米都能让他眼睛一亮。   而这些发现,都让克劳德打定主意要和费利克斯打好关系。   当然,他也不是没有注意到那些东西似乎都出自那位和威廉姆斯伯爵关系亲密的异国女士之手,但既然伯爵大人无意让他知道这点,他就当做不知道好了。   不过为了讨好费利克斯,他特意给伯爵家的三位女士都准备了昂贵的礼物,其中给魏薇的分量最足。   之后费利克斯看他的眼神果然更加温和了,连态度都好了不少。   他们很快谈好了意面的生意,克劳德非常有魄力的让费利克斯把目前生产出的意面都卖给了他,价格比面粉的市场价高了二分之一,至于克劳德能把意面卖出什么价格,就是他的本事了。   同时,因为肉酱还没办法制作出来,所以费利克斯让厨师鲍勃教会了克劳德的下属两种简单的意面搭配,用作宣传。   克劳德把这一路贩卖盐赚来的钱都给了费利克斯,这买意面的钱还差了不少,看在对方是王都有名的大商人的面子上,费利克斯同意他回到王都以后再送钱来,不过欠条是要打的。   于是商队一行在萨丁森郡呆了几天,花掉了大部分的资金,带着几车意面回王都去了。   而在商队离开的时候,正好和另一支队伍擦肩而过。   这是费利克斯派出去寻找炼金术师的队伍,这次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有点真才实学,并且愿意来萨丁森郡的炼金术师,为了帮他搬家,才耽搁了那么久回来。   领头的骑士一回来就去找费利克斯复命,并且汇报了那个炼金术师的情况。   罗杰・雷蒙,今年五十四岁,出生于洛普斯公国的贵族家庭,毕业于普拉迪皇家大学,毕业后留校教授物理学和数学,私底下则沉迷炼金术,偷偷在学校的宿舍里做实验并炸掉了宿舍后被赶出学校。   炼金术师在这个时候可不怎么受欢迎,加上他有炸了宿舍的黑历史,其他大学也不接受这样的人入职,因为找不到工作,又把积蓄用在了炼金术上,这位炼金术师目前正处于穷困潦倒的状态,所以才能被请来萨丁森郡。   罗杰・雷蒙虽然炸了宿舍,但他的炼金术水平还是不错的,而且他的那些炼金设备却大多因为是存放在自己家中而保留了下来,其中就有魏薇想要的蒸馏器。   为了搬走这些东西,其中还有大量的玻璃制品,他们花了整整一个月才顺利连人带物回到了萨丁森郡。   而把人带回了的代价是费利克斯答应为他建立一个完整的炼金实验室,并且愿意资助他实验,而作为回报,罗杰・雷蒙必须先按照雇主的要求研究一些东西。   这事费利克斯没告诉魏薇,罗杰・雷蒙是他给魏薇准备的惊喜,为了让这个惊喜完成,费利克斯硬是一直没跟魏薇说,并且在罗杰・雷蒙来萨丁森郡之前,在城堡内一处远离其他建筑的偏僻塔楼内为罗杰・雷蒙弄出了一个实验室,只等人来了送设备进去,缺的东西也早就让护送的骑士队伍在王都买好了一起送回来。   等把人和设备都安置好,费利克斯才带着魏薇去看了实验室。   实验室所在的塔楼底下以往是城堡的监狱,周边的环境有些阴森,不适合散步,离得也远,所以魏薇几乎不会过来。   费利克斯一脸神秘的带她来这里,魏薇路上都在猜他要做什么,等进入塔楼看到位于顶楼的实验室时,她才知道惊喜是什么。   “这是……”魏薇看着因为处于顶楼而光线充足的实验室,里面的那些东西让她有点像是在看《哈利波特》里魔药教室的画面。   尤其其中还站着一个一头散乱白发留着长胡子穿着长袍的老人,看起来更像是个巫师和他的魔法实验室了。   “这是罗杰・雷蒙,从王都来的炼金术师,以后你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和他说。”   “你好,薇薇小姐。”   “很高兴见到你,雷蒙先生。”   两边相互认识了一下,魏薇就迫不及待的请罗杰为她介绍一下这里的设备都是做什么用的。   见她感兴趣,罗杰自然很高兴的为她做了介绍,说到蒸馏器的时候,魏薇就想起自己一直想要做的香水和酒精。   罗杰之前就从费利克斯那里知道,他邀请他到萨丁森郡主要就是为了蒸馏器,所以蒸馏器他介绍的很仔细,还表示她感兴趣的话可以现在就尝试一下。   魏薇当即表示同意。   如今城堡里的花能被用作精油基本都已经霍霍光了,但同意可以做精油的水果却是有的。   水果精油,可以分成两大类:柑橘系和“其他水果”,柑橘系的精油使用的材料就是常见的橙子、柚子、橘子、柠檬、i柠、香柠檬、葡萄柚等,其他的不好说,柠檬和橘子城堡里都有储备,前者是常用水果,后者正好进入果期,厨房这个时候采买的水果基本都是橘子。   当然,果皮类的精油用压榨的方式更容易获得精油,但蒸馏出的精油没有光毒性,不会在紫外线的化学作用下对皮肤照成过敏甚至致癌的副作用,完全可以用做护肤,而不像压榨方式制作的精油,做香薰还可以,但上脸和护肤就有一定危险了。   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可以使用果皮制作精油,魏薇却一直没有这么做的原因――虽然这个时候的人不会知道这些隐患,但她不能昧着良心去坑人。   魏薇去厨房一看,果然厨房里就存放了不少柠檬和新买的橘子,她让仆人帮忙剥了橘子,果肉留给他们,只带走了一大堆橘皮和几瓶啤酒。   橘皮在蒸馏之前还需要清洗切碎和添加一些化学成分,而这些在实验室里都有,也不知道是罗杰本来就准备用于实验的,还是费利克斯让人采买的。   一老一少配合良好的在实验室里呆了一下午,除了建立初步的友谊外,还得到了第一份高浓度的橘皮精油和一小瓶用啤酒蒸馏出的酒精。   高浓度的橘精油除了柑橘皮特有的味道之外,还带有淡淡的花香,混合在一起形成一股优雅清新的甜味,而这股清新甜美的气味有提振精神的作用。   而啤酒蒸馏出的酒精自然没办法达到医用酒精的纯度,但用来做香水还是可以的。   两种材料都有了,那么香水和其他护肤品还会远吗?   当然还是比较遥远的。   魏薇在百科图书馆里找到的香水配方倒是很简单,主要的材料都能找到,制作的步骤也很简单,但等香水完全做好,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   “所以最快也要等十一月的时候才能得到第一份香水。”虽然还要等很长一段时间,但魏薇还是很高兴,“虽然香水成品的时间还有很久,但有了蒸馏器,我们就能开始制造更多的精油了!”   费利克斯则想起来:“橘子的话,梅尔克镇应该有一些。”   梅尔克镇是萨丁森郡内的三个镇之一,位于萨丁森堡南边,靠近边境线,是整个萨丁森郡最温暖的地方,也因为如此,梅尔克镇上的人善于种植果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果园,柠檬和橘子都是主要产品。   魏薇有些惊讶,她一直觉得萨丁森郡的气候有些类似华夏的北方,温度变化和首都相差无几,而柠檬和橘子都属于喜温植物,按理说它们在萨丁森郡是长不好的。   没想到这里竟然还有盛产柠檬和橘子的小镇。   见她好奇,费利克斯就把地图找出来给她看。   这是一份普拉迪帝国的国家地图,虽然花的十分简陋,但上面萨丁森郡的整体轮廓还是看得清楚的。   在这份地图上,萨丁森郡像是一根不规则的长条彩带,最北边是萨丁森堡,最南端则在梅尔克镇,两者之间的距离可以说非常远了。   而萨丁森堡实际上没有她想的那么冷,冬季最低温度都在零度以上,不会出现零下几度的寒冷天气。   不过最让魏薇意外的是,从梅尔克镇再往南走上一段,竟然就是地中海了。   最初魏薇是在系统那儿看过世界地图的,但那时候她只记住了上面最大的改变――亚欧大陆一分为二,其他地方就随便瞟了一眼。   现在努力回想一下,普拉迪帝国在那份世界地图上的位置,好像是在土耳其和意大利中间?(虽然现在这两个国家都不是以后的名字就是了。)   不过如果是这个地理位置的话,那么萨丁森郡最南端的温度适合种植果树也不是没可能的。   这么说来,她那块“试验田”里一些只能在温度较高地区种植的植物不就可以试试放到梅尔克镇附近去了?   可惜虽然有一部分靠海,但据说那片海滩面积很小,而且还有不少礁石,并不适合修建港口,所以萨丁森郡一直没有海上贸易航线,也就和地中海上的其他国家毫无交集。   所以梅尔克镇的水果一直都是卖到隔壁郡去,路途远水果容易坏不说,即使送过去了价格也不是太好,勉强赚个辛苦钱。   “那么我们是去梅尔克收购水果呢呢,还是直接在那边开一个工厂比较合适?”   “还是去收购吧。”费利克斯道:“梅尔克镇边上是亨特男爵的领地。”   虽然点到即止,但魏薇明白他的意思。   从上次的舞会看,萨丁森郡内的五个男爵里亨特男爵是最为贪婪的一个,而且是个标准的小人,真把香水厂建在梅尔克镇,谁知道他会做些什么。   “那么暂时还是在城堡里制作香水吗?可是罗杰先生的蒸馏器有点小,产量不太行啊。”   这是魏薇在看到实验室里的蒸馏器后的想法,因为是私人研究用的蒸馏器,那台设备的个头是真的很小,蒸馏效率低,不然他们也不会捣鼓一下午才弄出一小瓶精油和酒精了。   “这点不用担心,我已经准备好了。”   接着费利克斯又带她去看了另一个惊喜。   地点还是炼金实验室所在的塔楼那一块,但不是在塔楼之中,而是在和塔楼有些距离的,一间紧靠着城墙修建的石头房子里。   这间空旷的房子原本是守卫城堡监狱的士兵休息和换班的地方,但现在它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一台比炼金实验室里放大了十倍,足有两米高的蒸馏器就摆放在了房间中间。   “这是哪儿来的?”魏薇非常意外。   “找铁匠定做的。”   萨丁森郡内的铁匠自然没有那么好的手艺能做出这个大家伙,这是他在派人寻找肯来萨丁森郡的炼金术师无果时,从其中一位炼金术师那儿打听到周边哪个贵族领地里有会制作蒸馏器的铁匠后去定做的,因为要求的型号太大,对方加班加点赶工了几个月,才在最近做好的,只比罗杰・雷蒙早了两天送到。   本来他是想让魏薇先看看炼金术师的实验室再来看这台大家伙给她双倍的惊喜,结果魏薇进了实验室就不想走了,这份惊喜只能延后送出。   但效果还是很好的。   魏薇围着那台大型蒸馏器转了几圈,懊恼自己思虑不足,完全忘记其实还可以自己画个图找人定做,虽然她没有现在这种蒸馏器的图纸,但华夏很早就有各种蒸馏设备了,研究一下画张图纸出来完全是可行的。   可惜她那时候被很多事情分了心,每天忙着忙那的,计划是都有,却遗漏了不少季节。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她做事的经验不足,经常想一出是一出,而且不够细心。   这点要记下来,必须改!   既然生产用的蒸馏设备有了,那么还等什么呢。   费利克斯派人去了梅尔克镇,贴了领主公告,告诉镇民们他需要橘子和柠檬这类的水果,并且越多越好。   九月开始是柠檬的果期,而橘子十月份也开始大面积上市,这些水果在梅尔克镇附近的果园里都有种植,其中柠檬要更多一些。   以往他们种出的水果都要自己想办法送到隔壁郡的主城去卖,价格被压得很低,如今伯爵大人开出的价格虽然比市场价低,可也比他们自己去卖高了些,而且从梅尔克镇到萨丁森堡马车跑一天也就到了,可比隔壁郡一次往返就要一周的路程短得多了。   梅尔克镇的镇民们一听有这种好事,连忙回家叫人到果园里摘柠檬,争取早点给伯爵大人送去为家里带回一笔收入。   没人觉得伯爵大人贴的公告内容会是假的,他们镇长也开了一家粮食店收粮做面,招募了一批镇民去干活,当初招人时说的福利可一样没少,给的工资可都是货真价实不缺斤少两的钱币。   唯一比较遗憾的是,因为他们镇附近主要种的是各种果树,小麦比较少,收的没其他地方多,自然需要的工人就也比另外两个镇少了。   所以这一次他们也很相信伯爵大人的信誉。   于是公告贴出去不过一天,就有心急的果农连夜驾着马车送来了柠檬,成城堡的主人也确实没有糊弄他们,只要柠檬的质量过关,负责收购的人付钱可爽快了。   见到最早去的人都拿到了说好的价钱,高高兴兴的回来了,其他果农自然也坐不住了,于是从梅尔克镇到萨丁森堡的马车络绎不绝,一路上惊动了领地在周边的男爵和骑士,大家都在奇怪伯爵大人为什么突然要收集那么多的柠檬。   直到后来柠檬精油上市,他们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不过现在,他们只能暗自猜测了。   收购回来的柠檬只有表皮可以用来提纯精油,但果肉和种子也都是有用的,果肉可以用来制作柠檬酱,柠檬籽可以入药还能拿来做眼霜,可以说全身都是宝了。   不过这些宝贝处理起来也麻烦,这个时候可没有什么机器,只能人工削皮、提取果肉和取籽,这需要的人数可不少。   费利克斯想来想去,干脆在自己的农奴里招募女人来做这些工作。   管事们骑着马到各个农奴聚集区去通知这事。   “十四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女人,只要干活勤快都可以去城堡为伯爵大人服务,每天包一餐,工作一天按男人服役半天的时间抵税。”   这个消息可把农奴们听得一愣一愣的,以前服役可都是让男人去的,女人们就是想去都不可能,如今虽然说只算一半的时间,那也能减轻家里的负担啊。   就有个年纪刚好在五十以内的妇人忍不住道:“真的给抵税还给食物啊?”   “当然,伯爵大人难道还会骗你们吗?”管事抬高下巴哼了一声:“要不是现在实在缺人,也轮不到你们了,我可和你们说清楚了,如果去工作的人里有谁偷懒的,不仅要被撵回来,家里还要缴罚金的!”   一听还有惩罚,本来还不相信的人们反倒相信了,就说哪有那么好的事情,一定是伯爵大人变着法子想加税了。   不过这么一来,大家就又开始担心伯爵大人真的加税了。   但再担心,领主的命令还是要听的,好在这次伯爵要求的人数不多,庄园内农奴居住的村子有十多个,每个村子每天只要派十个人去城堡就可以了。   不过因为工作的时间长,很多较远的村子返还实在不太方便,离的远的村子自己定下了十天换一次人的安排,所以她们去的时候就需要带上一些生活用品,甚至做好了到其他住的近的亲戚家里打扰的准备。   一群人战战兢兢的往城堡走去。   等农奴们满怀担心的到了城堡,却发现情况比她们预想的要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她们的工作只是给柠檬削皮去籽,城堡还给提供好用的水果刀,中午管一顿饭,吃的是炖豆子,但豆子竟然是用骨头炖的!,那么多的骨头砍碎以后放在汤里和豆子一起熬,熬出来炖豆子里好香一股肉味,汤水都带着一层油,可好喝了!   然后等天快黑了,她们的工作就完成了,然后所有农奴都会被牛车送回去,虽然这些牛车都是送货的车,可有车坐她们就不需要自己走路了,也不用去打扰亲戚看脸色,完全可以赶在天完全黑了以前回到家里。   等她们到了自己居住的村子,送她们回来的车夫还告知她们以后每天早上也会来接她们去城堡,所有人记得不要错过出发的时间。   一连串从来没有过的待遇下来,所有回到家的妇人都一副浑浑噩噩的样子,惊的家人以为她们在城堡遭遇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被吓傻了。   等到妇人们回过神,一脸梦幻的和家人说起自己这一天的遭遇,所有人都一副“你怕是在做梦吧”的样子,完全没人相信。   其实她们自己都不相信呢,但想想那好像还在自己嘴巴里飘荡的肉味,她们又都有了底气。   “不相信你们就等着看吧,明天车夫还要来接我们去城堡呢。”   于是这些农奴的村子在这天晚上家家户户都睡的很晚,即使买不起蜡烛,点不起油灯,一片漆黑之中他们也能讨论好久,然后一大早起来到村子口去看是不是真的有人会来接她们。 第51章   坚定的认为自家的女人只是在做梦的男人们在看到如约而至的车夫时,一个个表情都很是错愕。   有个正好认识其中一个车夫的农奴直接就上前去问了:“汤姆,你不是在镇上为那些商铺运货吗?怎么来这里了?”   叫做汤姆的车夫喜气洋洋的告诉他:“伯爵大人雇了我们呢,每天两趟接送你们村子里的人来回,其他时间为大人送货,给的价钱可大方了。”   他们这些车夫都是自由民,为伯爵大人工作不仅比给商人送货收入稳定,薪水还高,他们当然高兴了。   另一个车夫也开口笑道:“是啊,而且中午要是在城堡里可以和大家一起吃带肉味的炖豆子,要是在镇上也能和那些工人一起吃,换了其他人,能有仁慈的伯爵大人怎么慷慨吗?”   在城堡的农奴都能吃上骨头炖的豆子,镇上的伙食自然不会差,而且镇上的工人吃的炖豆子里偶尔还会有些羊杂猪杂的,也不知道那些负责做饭的妇人是怎么处理的,那些内脏吃起来味道还很好,跟以前吃过的难吃内脏完全不一样。   听到他们说城堡里真的用骨头炖豆子给女人们吃,男人们都惊呆啦。   “伯爵大人真的这么大方?那么多人都能吃到?”   “当然了。”汤姆挺了挺肚子,最近因为每天都能吃饱一顿,他家中午的伙食节省了不少,晚上那餐的分量就增加了,他这肚子上都长了一点头了,“听说是因为伯爵大人准备开一个肉酱厂,每天都要杀好几头猪和羊,那些骨头没有什么用处,大方的伯爵大人就给他的领民吃了。”   肉酱厂实际上是还没开起来的,只是最近城堡的厨师鲍勃被安排培训工人制作肉酱,所以用的肉比较多,骨头自然也剩下不少城堡里消化不了,干脆就给工人们加餐了。   至于工人哪来的,还记得巴顿管家说要去隔壁郡采买仆人吗?没错,这些仆人还没上任就被费利克斯截胡了十个送去制作肉酱了,可把管家伤心坏了。   但也是没办法,肉酱的配方得保护好,让这些跟伯爵大人签了卖身契的仆人去做这份工作他才比较安心,而且即使这么安排了,调料部分配方还掌握在在城堡工作了十多年的大厨鲍勃手里,由他调配好要用的调料,然后交给那些新仆人下锅烹煮,虽然一次性加入除了姜蒜以外所有的调味料多多少少会影响到肉酱的美味程度,但保密性确实是提高了。   这些练习制作出来的肉酱也没被浪费,全部装进宽口的玻璃瓶里,用木塞塞住瓶口,放入蒸锅加热,再将木塞塞紧,最后用蜡封口,这样处理过后的肉酱放在通风阴凉的地方保存,即使是在炎热的夏天都能放上两三个月,冬天的保存时间则更久。   这一批肉酱是准备拿来试卖的,他们也不能只和克劳德一个合作,不管是费利克斯还是魏薇的意思都是最好能有个自己的商队,所以他们在城堡仆人里挑了几个机灵又能说会道的,打算让他们带着这些肉酱和一批新做好的意面到最近的大城市去做生意。   费利克斯忙着组建商队的时候,魏薇则忙着带入熬煮麦芽糖。   柠檬果肉要做成柠檬酱的话就得用大量的糖或者蜂蜜,这两种是没有的,有也不能这么浪费,所以魏薇就想到做麦芽柠檬酱,用麦芽糖代替蜂蜜和糖,虽然麦芽糖的甜度较低,但这种缺糖的时代,麦芽糖的味道也足够征服那些平时很少吃糖的人了。   麦芽糖的制作也简单,魏薇教一遍厨房的人就学会了,第一锅成品出来后,她让所有帮忙的人都分了一点,他们才真的相信原来麦芽真的能做成糖。   “没想到麦子真的能做成糖,薇薇,你的国家也太神奇了吧。”   连忙里偷闲跑来看成果的费利克斯都忍不住学着魏薇的样子用两根木棍从锅里绞了麦芽糖来舔着吃,更别提早就被那甜味吸引的在锅边转来转去的多洛莉丝了。   这兄妹俩可都是甜食党。   魏薇自己尝了一口:“还行吧,麦芽糖的甜度还是有点低了,要是有甜菜甘蔗之类的作物,我能做出更好的糖。”   她那些种子里当然也有甜菜和甘蔗,但是数量就那么点,今年就别想拿来做糖了,何况萨丁森郡可不适合种甘蔗,她中的甘蔗长得又慢又细,种子再好也没用,倒是甜菜有那么一点点的可能。   “甜菜?我记得普拉迪西面的几个地区好像都有种,不过都是用来吃的蔬菜,原来也能做糖吗?”   魏薇一开始还惊喜于普拉迪竟然有甜菜,可一听种植的地区在帝国西面就没了脾气,萨丁森郡可是在普拉迪帝国的东南部两边隔着老远了。   “能做,要是能在萨丁森郡种的话以后光是卖糖都能让你一夜暴富呢。”   费利克斯一想现在糖类的价格,立刻动心了:“回头我派人去买些种植回来,我们明年就种!”   不过那也是明年的事情了,现在的话还是吃麦芽糖吧。   有了麦芽糖做柠檬酱的工作就不用她来了,欧洲的厨子哪有不会做果酱的,不说鲍勃,厨房里帮佣的仆人中就有几个做果酱的手艺很好。   在最新一批柠檬精油蒸馏完成又用感染源稀释分装完毕,准备送去王都的时候,克劳德的商队送来了第一批干花。   这批干花主要是玫瑰花和薰衣草,都是精油最常用的植物,东西一送到,魏薇就迫不及待的哪了一些去找罗杰借用蒸馏器蒸新的精油,这次她还能搞到一批副产品――纯露,有了纯露就可以代替爽肤水了。   魏薇现在自己做的护肤品和化妆品种类都有不少,比如胭脂,除了最开始用玫瑰中的,后来她种的胭脂最常用的原材料――红花开花后,她按照华夏古方用红花做了新的胭脂,颜色从最鲜艳的正红到浅淡的粉色弄了好几个色系,不管是当眼影腮红还是口红都美呆了。   护肤品的话,精华液乳液她是没办法了,但古方里的面脂还是让她在能找的就找,找不到的用其他材料代替的情况下琢磨着捣鼓出来,经过试用,润肤和美白的效果都很不错,而且因为材料纯天然所以不会过敏,适合所有肤质,唯一的缺点是造价比较贵,普通人是用不起的。   至于爽肤水,目前是用之前收集的丝瓜水,但丝瓜水分量少,她和多洛莉丝两个人用绝对撑不到明年丝瓜藤长好,有纯露的话,她们就能用纯露爽肤水代替了,而且纯露不仅能直接喝还能调制面膜效果又非常好,简直棒呆了!   唯一可惜的是干花蒸馏出的纯露营养比较缺失,比鲜花蒸馏出的纯露逊色了不少。   这些护肤品保养品除了纯露外,其他的魏薇都是准备留给自己和身边人用的,暂时不打算作为商品对外出售,毕竟萨丁森郡现在这么忙,有那么多赚钱的项目可以做,人手还老是不够,化妆品的生意完全可以等到以后再考虑嘛。   而纯露则是在蒸馏鲜花类精油的时候必然会有的副产品,她们自己又用不完,不拿去换钱才可惜了。   在炼金实验室里确定了蒸馏出的纯露确实是可食用和可使用的后,这些干花自然也可以投入生产中了,但能用的蒸馏器只有一台,又在制作柠檬精油,所以鲜花精油就只能等新的蒸馏器做出来了。   实际上在定做这台蒸馏器后,费利克斯就花了一笔钱把制作它的的铁匠一家和徒弟都挖回来了,现在这些人就在萨丁森郡里带着一群新招募的铁匠给费利克斯打铁做蒸馏器呢。   也不用做出城堡里现在使用的那种大个头,做小一些,但多做几个,分工合作的话速度更快,完成的更早,以后还能分别用于不同种类的精油制作。   而克劳德在让手下人把干花送来后不久又再次来到了萨丁森郡,这次他带来的好消息是意面在王都热卖,许多人都喜欢上这种简单易做味道又好的食物。   而克劳德带回去的那批货眼看着就要卖完了,所以他这次来就是想和费利克斯签订长期贸易。   另外,因为费利克斯答应过干花送到他会考虑和克劳德合作,所以克劳德这次是打算尽最大能力说服费利克斯的。   为了表示诚意,克劳德不仅带来了一批麦子,还附送了一份可以长期以比市场价略低两成的价格卖麦子给萨丁森郡的合约,当然作为条件,萨丁森制作的意面也要优先供应他。   而萨丁森郡确实很缺麦子,他们今年是丰收不错,食物也够吃,但大部分的麦子都拿去做意面赚钱了,如果这个生意想一直做下去的话,除了提高萨丁森郡的小麦产量,从其他地方购入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费利克斯最近就有从隔壁几个郡的领主那儿买麦子的打算,相比平民,贵族手中囤积的粮食才是最多的。   不过他和其他郡的贵族并没有什么接触,如今要买粮食,恐怕得亲自去一趟,而他最近确实是抽不出时间。   克劳德这份合约送来的可以说是非常及时了。   费利克斯看到那份诚意十足的合约,没有第一时间接受,而是问他:“从王都送货过来显然太慢,你能保证麦子的供应吗?”   克劳德矜持中略带得意的点了点头:“当然,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我和普拉迪很多地区都有生意往来,所以您可以放心。”   费利克斯点点头,但又道:“意面可以优先供应你,但在数量上我们要定一个限额。”   克劳德当然已经打听到费利克斯在组建商队的消息,也知道他派人去其他郡卖意面的事,自然清楚自己不可能独占这份生意,而他也确实没这个打算。   意面的生意确实是不错,但从萨丁森郡内目前的生产规模来看,意面的生产很快将不是独一份的,独占并不现实。   相比起来,他更在意的是香水的销售权。   他们你来我往,最终把意面的份额定在了一个双方都比较满意的数量上。   之后才是重头戏,关于香水的销售权。   对此克劳德很有信心,这次谈话开始,他就觉得费利克斯会有很大的可能性答应这份合作。   费利克斯确实也同意了,他答应卖一批香水给克劳德,但前提是克劳德不能在王都售卖。   王都的香水生意费利克斯是打算自己做的,所以这一块不能让出去。   除了价格方面,费利克斯也给了一个不错的优惠价,根据种类的不同,目前生产最多的柠檬精油可以以一瓶60金币的价格卖给他,而数量较少的鲜花类精油,玫瑰精油的价格最高,一瓶90金币,其他的则在70到90金币不等。   克劳德怀疑自己的耳朵出现了问题:“……伯爵大人,你确定这个价格是优惠?”   “是的,这非常优惠了。”   克劳德吞了吞口水:“那么一瓶精油是啤酒那样的大小吗?”   费利克斯:“当然不,一瓶30毫升,这是我们使用的标准分量。”   克劳德一下子变得很生气:“伯爵大人,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吗?你对外销售的精油一瓶的价格是两个金币,却要卖我至少六十金币一瓶?”   或许他的猜测错了,这位伯爵根本不打算和他谈合作。   “不,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费利克斯示意他稍安勿躁:“实际上我们对精油的销售价格做了调整,两个金币已经不是精油现在的价格了,另外我想你大概没有见过从萨丁森送到王都的最新一批柠檬精油?”   克劳德忍着愤怒,点头:“是的,我正好在路上和您的队伍擦身而过。”   “新一批的精油是提纯过后的,从前我们制作的精油是低浓度精油,可以直接使用,但新的精油纯度非常高,必须稀释使用,现在的精油只需要六滴就能稀释到原来一瓶的分量,而一瓶高浓度精油可以稀释出一百瓶低浓度精油,并且效果不会比原来的精油差。”费利克斯摊摊手:“所以,如我所说,这个价格是真的很优惠了。”   要不是看在克劳德确实是个不错的合作者的份上,费利克斯也不会那么大方。   是的,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算,即使是最贵的玫瑰精油,他也有一瓶10个金币的赚头,而以目前精油市场的缺货程度,费利克斯可以说是白送钱给他了。   当然,最赚的还是萨丁森就是了。   实际上因为精油浓度提高了他们不需要再买橄榄油进行稀释――那可以是客人自己的事――成本反而再次降低了一些。   克劳德冷静了下来:“如果真如您所说,那么它确实很优惠,但新的精油真的比以前的好?”   “当然。”费利克斯拿出两支早就准备好的精油瓶,推给他:“你可以闻闻看。”   克劳德小心翼翼的打开了瓶子,先后闻了闻两支瓶子里的味道,香味很特别,是一股天天的花香,两边都是这个味道,但一个淡一些一个浓一些,再仔细问的话,淡的那瓶里隐约还有一些橄榄油的味道,而另一瓶是没有的。   他很快想到:“以前的精油是用橄榄油稀释的?”   费利克斯点头:“是的,当然,用其他一些植物类油也可以,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这边有份单子可以给你看看。”   他把一张羊皮纸小心的从柜子里找出来递给克劳德。   克劳德看了一眼上面的字迹,很明显不是费利克斯的,那是一种娟秀又独具特色的字体,而且一看就是女人写出来。   克劳德隐约猜测出写这个的人是谁,他把猜测放在心里,专心看着上面的名单。   荷荷巴油、甜杏仁油、葡萄籽油、玫瑰果油……都是可以保养皮肤的油类,但很多是其他国家的产品不好大量获得,相比之下,果然还是橄榄油最方便。   而在这个基础油的名单之下,还有精油的稀释标准,费利克斯之前说的是1%的常用标准,如果用做全身按摩和脸部按摩3%的效果才是最合适的,但要注意不能长期使用,除此之外,上面甚至有各种精油的详细介绍和效果说明,可以说是非常详尽了。   这原本是魏薇写的使用说明书,主要就是为了像顾客介绍新款高浓度的使用方法和效果,费利克斯拿到以后抄录了一份让送货队伍带去了王都,这一份是他留下来自己保存的,和上次魏薇列的干花名单一样,都成了他的私人收藏。   这可是魏薇亲手写的东西,他怎么舍得给别人,能给克劳德看一看已经是非常有诚意的表现了。   克劳德还有些怀疑精油的效果,但费利克斯表示可以把这个问题写进合约里,如果最终证明他说的是假话,那么费利克斯可以倒贴钱赔偿他。   克劳德这才重新展露出那种友好的商人笑容。   最终克劳德和费利克斯签订了第一批精油生意,顺利购入了柠檬精油一百瓶,其他鲜花精油二十瓶的份额。   没办法,即使克劳德送来了不少干花,但鲜花类精油的生产数量还是不太多,尤其目前王都里更喜欢的也是这一类,他们自己都不够卖了,肯匀出这一份已经很给克劳德面子了。   而光是些精油,克劳德就得付给费利克斯上万金币。   简直是抢钱!   可不管是被抢还是抢钱的人心情都很不错。   当然,克劳德身上自然不会带那么多的金币,但他带了其他的东西。   “伯爵大人,你接受普拉迪皇家银行开出的汇票吗?”   银行这个词听起来很现代,但实际上它的历史在欧洲是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华夏朝,大禹他爸治水失败的时期的。   在那个时代,西欧的一些寺庙就开启了类似银行的服务,他们为人保管金银、发放贷款和收付利息,这就是最古老的银行了。   发展到后来,第一家正式的银行在1171年成立,之后欧洲各国也陆续有了银行的存在,当然这种银行是属于私人性质的,主要从事存、放款业务,而且大多具有高利贷性质。   帕拉迪帝国的王都就有好几家类似的高利贷银行,其中最为出名,背景最大的一家是由王室和教会一起创建的普拉迪皇家银行,它的资格最老信誉度也极高,从帝国成立初级就一直存在,至今经营近百年来都没有出过任何问题,贵族和商人都喜欢到这所银行办理业务。   当然,他们不会傻到把自己的金钱都存在银行里,大家更相信的还是自己保存,但商人外出经商时会到银行兑换汇票,虽然要收取一些费用,但确实比他们带着大堆金钱到处跑要安全的多。   这次克劳德来萨丁森就带了不少汇票,他想用的汇票付款。   费利克斯好歹也是在王都生活过许多年的,对王都的熟悉并不比克劳德少多少,自然清楚普拉迪皇家银行的汇票在全国各地都是可以用的,于是爽快的同意了他的付款方式。   克劳德给他的是每张一千金币的汇票,他大概也没想到这次的生意花费竟然如此大,所有的汇票都给了费利克斯以后,还支付了一些金币才付完了所有的钱,这样一来他在回程途中就没办法再带一些各地的特产回去了,不过想想这批精油能带来的巨大利益,这点小烦恼根本不算什么。   等克劳德离开,魏薇才从书架之后的密室走了出来。   “让我到这种地方来,你就不怕我把你的宝贝都搬空了?”   城堡这种地方,总会有一些秘密的通道,而书房这种地方,也似乎总是少不了一些密室。   这间书房位于城堡五楼,男主人卧室的一侧,是每一任伯爵的私人场所,别说仆人,连女主人没有允许都是不能靠近的,因为书房之中,隐藏着通往城堡金库的秘密通道。   这是历任伯爵夫人都不知道的秘密,但是费利克斯却告诉了她。   甚至为了方便魏薇旁听他和克劳德的谈话,他把谈话地点从原本自己位于四楼的书房换到了五楼这间伯爵专用书房,并且让魏薇进入了密室。   这可以说是费利克斯能给予的最大信任度。   如今魏薇掌握了密室的进入方法,而她本人就住在五楼,那么只要她愿意,她随时都有机会从秘密通道进入威廉姆斯家族的金库,拿走里面积累多年的财富。   对此,费利克斯的回答只是扬了扬手里那一叠汇票。   “亲爱的薇薇,对我来说,你才是我最重要的宝贝,各种意义上来说都是。”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不说骚话会死・威廉姆斯:哦,我的宝贝!   魏・大宝贝・薇:…… 第52章   虽然费利克斯在克劳德面前表现的信心满满,但关于精油涨价事,实际上他并不是那么有信心王都的女人们肯买账。   毕竟精油的价格突然贵了那么多,虽然他们送到王都去的精油允许拆分成更少的分量来卖,但贵妇人们真的肯买这些价比宝石的高浓度精油吗?   答案是肯的。   因为惦记着售卖的结果,费利克斯早就让护送精油的骑士在有结果后第一时间派人送信回来,信使昼夜奔波,累的回来倒头睡了两天才醒来的结果是在不到十天的时间跑完了十五天的路程,为他带回了信件。   信上说这次送入的精油确实在一开始遭到了客人们的不满,但等他们把那份由魏薇写出,费利克斯抄录之后再找其他人抄了许多份的使用说明送去王都贵族圈里几位最有权势的夫人手里,并且馈赠了一小瓶只有五毫升的精油之后,没过几天,以王后为首的几位地位高贵的夫人就再次派人光临了他们的店铺。   而有了她们的领头,其他贵族也很快接受了新的价格,因为她们算了算发现,虽然精油的价格看似增加了,但效果更好了,而且买回来的精油可以自己进行稀释,稀释过后的精油分量变多了,能使用的时间更久。   再仔细一想,同等分量的精油,高浓度的精油用最小的稀释比例甚至可以稀释出近百瓶原来那种低浓度精油啊(当然,真的使用了她们会发现其实并不是真的就有一百瓶那么多,毕竟不会只使用这一个比例),这么一算,实际上现在这种高浓度精油中一部分种类的价格反而比之前更低了,甚至就算是最贵的玫瑰精油价格也没有比以前高出多少。   而且最重要的是,每次买上一瓶,家里的女孩们可以分着用,一两个月都不需要再买新的了,还能省掉老是抢不到货的麻烦。   所以还等什么,自然是趁着有货,多买一些,即使自己不用,送人和转手卖给有需要的人也是可以的啊。   所以目前王都那边的精油生意虽然没有一开始那种众人哄抢的火爆,但也是非常稳定的,每天带给费利克斯的收益都不低于一千金币。   知道这个结果后,费利克斯总算是放心了。   因为有源源不断的收入流入钱包,不缺钱的费利克斯把克劳德拿来的一万金币的汇票一分为二,其中五千直接给了魏薇算是精油生意的第一笔分红,看她是要换成金币还是怎样都随意。   魏薇当然选择花出去了,钱放在手里又不会生钱,存多了还要担心被人惦记,花出去才省心。   而且拿在手里的汇票,因为不是实质的金币,反而更让人有花钱的欲望,这感觉大概就和以前拿着手机刷支付宝微信,毫无花钱的实质感,反而花的肆无忌惮。   君不见那么多在各种促销活动里买买买,事后只想剁手的人,哪个不是因为如此呢。   她盘算着既然有钱了,就把自己正在修建的房子周边的路也给修一修吧。   她早就看这里的马路不顺眼了,又颠又难走,别的她不管,以后自己经常走的路还是要好好修修。   她的房子这几个月已经修出了雏形,但根据皮埃尔建筑师的反馈,房子修好到入住,至少也要到明年春夏交替的时候,趁着这段时间把路修一修,以后她出门也能舒服点。   “入冬以后,萨丁森郡的气温恐怕不适合修路。”   费利克斯之前就已经听魏薇念叨过想要修路的事,他当时也被说的心动过,只是苦于郡内抽不出更多的人手才搁置下来,如今眼看秋播就要结束,之后天气变冷,农奴们空闲的时间就多了,但是冬天天冷,萨丁森郡的冬季虽然最冷的时候也不过一二度,但也会有几场冬雪,可以说并不是个修路的好季节。   魏薇道:“我询问过皮埃尔,他说有认识一个专门的建筑团队,这个团队的工作范围也包括修路,而且即使是冬天也可以接活,只是工期要比其他季节慢,如果想要加快进度和增添人手,他们也可以找到足够多的工人,只要肯付钱,这些事交给专业人士都可以安排的妥妥当当。”   说完这个她打听到的消息,她顿了顿,朝着费利克斯眨了眨眼,露出一抹小狐狸一样的狡黠笑容:“那些能到建筑队工作的人,可全部都是自由民呢。”   这个时代,只有贵族和自由民才能随意离开居住的领地到其他地方去,同样的,他们想要搬家的话,别人也拦不住。   费利克斯立刻明白魏薇打的主意:“你想把他们留在萨丁森郡。”   “不是我想,是你想。”魏薇更正道:“你才是领主,留下他们应该是你的工作。”   萨丁森郡缺人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在不影响耕种的情况下发展领地,就需要更多的人手,之前费利克斯考虑过用减税的方式吸引外来人口,但这事一直都只处于未开始的阶段。   原因自然是他忙,忙的没时间规划这一块,萨丁森郡不仅是缺人手,还缺人才。   但减税这事说麻烦是麻烦,说简单也是简单。   因为作为领主,费利克斯在自己的领地上是至高无上的,在这里他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没人可以说不。   这也是为什么总是会有那么多残暴领主的消息传出来,因为他们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目前萨丁森郡的税收沿用的依旧是以前的收税方式,也就是说和其他贵族一样,又多又杂,农奴是缴税最多的,但自由民也没有好到哪儿去,大家一样都被各种苛捐杂税压的透不过气,说不定哪天就全家破产饿死家中。   所以说这个时代的平民百姓,不管是哪个国家的,活得都不容易。   而最近的萨丁森郡,税收虽然还是那样,但不管是农奴还是自由民的生活是真的开始变好了,领主给了他们工作,自由民可以拿到工钱,农奴虽然没有钱,却能吃饱肚子还可以抵税,这种待遇,即使是在王都都是没有的。   如果给予外来者机会了解萨丁森现在的生活,知道他们在这里可以有稳定的收入,吃得饱穿的暖,再在特定的时间宣布减税的消息,想来那些自由民会迫不及待的拖家带口到萨丁森郡定居。   看着费利克斯脸上因为渐渐想通而露出的了悟神奇,魏薇再次笑道:“所以伯爵大人,你真的该抽出时间好好想一想这个问题了。”   非常忙,忙的飞起的费利克斯试图甩锅偷懒:“亲爱的薇薇,不如你帮我想想?你知道的,税收这一块我真的没什么研究,不如用你那聪明的大脑为我分担一二?”   魏薇愣了一下,虽然她确实已经插手很多事,但税收关乎萨丁森的根本,她没想到费利克斯愿意让她来做这个。   “你是认真的?这可不是可以开玩笑的事情,如果让我插手这事,你领地内税收变动可是会非常大的,你能接受那样的损失吗?”她顿了顿,又补充了一段解释:“如果让我改,我可能会把很多收税的项目都去掉,你的领地收入或许会缩水一半,你能接受?”   费利克斯没想到她的野心这么大,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沉默下来,思考魏薇的话。   领地收入损失一半,他能接受吗?   萨丁森郡是个穷地方,伯爵大人每年的领地收入几乎不会有太大的区别,从之前的账目看,包括自留地在内,每年萨丁森堡庄园内会有五千金币左右的纯收入,这笔钱对小贵族来说都是一笔巨款,放到王都那边的大贵族身上,恐怕完全不值一提。   如果这笔收入会减少一半,换在以前,费利克斯觉得自己一定会非常心疼,完全舍不得。   但现在――   “虽然是有点心疼,但还是舍得吧。”沉默许久后,他突然笑了起来:“仔细想想我们现在可不用靠着税收过活,不管是精油还是其他的生意,赚的钱可都比税款要多得多,以前萨丁森一年才有五千金币的收入,可是你看我们现在一笔交易就能获得上万金币,损失一些又算的了什么呢?”   “而且我相信即使损失了这笔领地收入,你也能帮我,帮我们赚到更多不是吗?”   他可真是个开明的领主。费利克斯自恋的夸了一下自己。   然而魏薇还是拒绝了他。   她摇摇头,无奈道:“但这件事并不能由我来做,说到底我只是个外人,如果我冒然插手,对你对我都不是好事。”   虽然说领主有权决定领地里的任何事,但改变税收吸引自由民的决策一出来,受损失的就是那些自由民原本所在的领地贵族,那些贵族自然会把这份损失算到费利克斯的头上,身为伯爵他可以无视其他贵族可能会有的报复,但魏薇可就不一样了。   她是外来人口,虽然自称是贵族出生,但这个贵族身份其他人是可以不承认的,相对她动手可比对付费利克斯简单的多,比如说动教会给她一个异教徒的身份。   所以魏薇一直以来才把自己隐藏在费利克斯的影子下,周边的贵族都以为她只是一个被哄骗了各种宝贵配方的无知小姐,即使眼馋费利克斯获得的利益,碍于后者的身份,他的直属附庸们也不敢如何。   而在费利克斯的特意维护之下,萨丁森郡外的贵族至今都还不知道她的存在,所以至今为止她才能安安稳稳的在萨丁森郡浪的飞起。   要是等她被发现了,魏薇觉得自己的平静生活怕是要完。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即使是城堡的奴仆也不是完全能够信任,如果她真的接手这个工作,曝光之后,别的贵族怕不是恨不得撕了她。   所以能苟就苟,改税这种事情提个意见可以,但自己动手去做还是算了。   费利克斯听了她的话,情绪明显的低沉了下来,魏薇的顾虑都是对的,但让他不开心的是魏薇那句“我到底是个外人”。   在费利克斯的心里,一直是把魏薇放在未来妻子这个身份上的,是一家人而不是什么外人,可从魏薇的话就能听出来,她并没有和自己一样的想法。   这让费利克斯有点颓败,还有点伤心。   相处这么久,费利克斯很清楚魏薇和他所认识的其他姑娘是完全不一样的,她在情感上非常克制,并且保守,即使是在交往中,除了牵手和极少数的拥抱,他们几乎没有其他亲密接触。   这要是换成其他贵族的小姐,同意交往当天就滚到一起去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当然,魏薇矜持保守不同于其他姑娘的一面也是费利克斯喜欢的,但是偶尔还是会很不高兴啊。   连多洛莉丝都比他有更多的机会亲近魏薇,他怎么可能不为此吃醋!   现在听到她那一句“外人”,费利克斯自然也就清楚她心里对自己的定义了。   即使是交往中的恋人关系,也并没有让魏薇全身心的信赖自己。   而且在两人的感情之中,很明显他付出的更多一点。   当然这一点他是早就知道也早有准备这种情况会一直持续下去,只是听了魏薇的话还是会伤心就是了。   他的表情实在太明显了,被他那复杂到仿佛在看一个负心汉的目光注视着,魏薇有点扛不住:“你怎么了?”   “你并不是什么外人,你是我的未婚妻,我未来的妻子,你可以完全相信我有能力保护你的。”   费利克斯蔚蓝的眼睛里透着认真,还有一丝显而易见的受伤。   魏薇:“……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未婚妻?”   她避开了那个相信不相信的话题。   “我以为我们是以结婚为目的在交往,不是吗?”   魏薇确实也是这么想的,而且目前来说,费利克斯表现的都很符合她对未来伴侣的要求。   她知道欧洲人在交往方面是很开放的,即使是在这个时代,魏薇也经常能听到女仆们在闲聊时说起谁和谁看对眼后就发生了关系,谁结婚后还和情人幽会,谁又脚踏几条船,而所有人都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这点魏薇是接受不了的,幸运的是,大概是看出她的排斥,费利克斯虽然会牵着她散步,偶尔还会拥抱,但别的亲密举动一直很克制。   这点是非常难得的。   所以她点了点头。   “既然是以结婚为前提,那么在你同意交往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是未婚夫妻了。”费利克斯有些胡搅蛮缠:“当然,我知道我还没向你求婚,但我已经在准备了,保证不会让你失望的。”   他突然凑过来,双手放在魏薇的肩膀上,再次声明:“所以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不是外人,你想在我的领地上做什么都可以,完全不用顾忌其他什么,我会保护你的。”   魏薇看着他,然后把自己埋进他的怀里。   闷闷的声音从他怀里传出:“……好听话谁都会说。”   “我会证明的。”   那场谈话最后不了了之,之后费利克斯没再提收税的事,魏薇也没问他要怎么证明,两边好像都没把这事记在心上。   但费利克斯找来了皮埃尔,询问他关于建筑队的事情,之后还请他帮忙联系建筑队的负责人到萨丁森郡面谈。   他准备如果这支建筑队确实和皮埃尔说的,还算不错的话,就和他们谈一笔大生意。   与萨丁森郡相隔两个郡的比德郡内,一个留着大胡子的男人正在酒馆里和自己的手下们一边喝酒一边同身边的姑娘调情,这些人是同一支建筑队的工人,建筑队的组建者就是大胡子尼森,最近他们刚刚结束一个工程,大家手里都有闲钱,找不到其他娱乐,自然就往酒馆里跑了。   “先生,有你的信。”   一个小伙子从门口跑进来,那是在大胡子家里工作的男仆。   尼森接过信,直接打开来看,没过多久,喝着酒的他就“噗”的一声把酒喷了出来,一部分酒水还喷到了旁边和他相好的姑娘,后者生气的推了他一把,掉头就走。   尼森没有去追人,而是继续看信,女人什么时候都可以哄,现在信里的内容才是最重要的   旁边他的副手见状问道:“出什么事了头儿?是谁写的信?”   尼森一目三行的看完信,咧开嘴笑道:“老皮埃尔写的,他给我们介绍了一笔大生意。”   这下,其他人都好奇起来:“皮埃尔?他最近不是在萨丁森郡为一个贵族小姐盖房子吗,还能有什么大生意?”   “那位萨丁森郡的领主,威廉姆斯伯爵似乎打算翻修领地里的道路,让我们过去谈一谈。”   “修路?”副手不以为然:“这可不是什么好工作,眼看就要入冬了,天气一冷,这路可就难修了,为了一条路跑去萨丁森郡,不值得吧?”   “可不是一条路那么简单。”尼森扬了扬手里的信,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道:“看皮埃尔写的,那位伯爵似乎打算修一条水泥路,而且恐怕是要把自己领地内的各处村镇都连贯起来。”   “水泥路,还是把整个领地内的村镇连起来的水泥路?”听到这话的人都倒抽一口气:“那得花多少钱啊。”   水泥路的造价本就不菲,还是要修一个领地的路,哪怕那个伯爵的领地很小,这一笔生意也能让他们大半年吃穿不愁了。   只是……   “皮埃尔不是骗你的吧,那个伯爵有那么多钱用来修路?即使有,他舍得?”   尼森其实也不太相信,不过他相信皮埃尔的人品,知道那个老头子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和他开玩笑,于是道:“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正好最近没活,谁愿意和我走一趟的?”   一群人互相看了看,大部分人都不想在难得清闲的时候跑去一个一听就很偏僻的乡下地方,于是纷纷闷不啃声,最后还是副手彼德站出来表示自己愿意跟他一起去。   于是在酒馆逍遥了两天后,他们才收拾妥当前往萨丁森郡。   而越是接近萨丁森郡,尼森和副手彼德就越发现萨丁森郡好像和他们印象里的不太一样。   他们都没开过萨丁森郡,但也听过一些萨丁森郡的事,尤其之前上任伯爵和继承人先后去世,爵位由次子继承的消息可是传遍了周边好几个郡,甚至有人阴谋论说上任伯爵和继承人就是现在的伯爵害死的,这消息到现在还有不少人坚信着,他们完全没考虑过费利克斯这个次子很小就被送走了,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做出那样的事情。   反正所有人都觉得贵族就是一群为了权利地位身份不择手段的人,没人认为费利克斯是清白的。   这样的传闻尼森和彼德也听说过,顺带的因为尼森熟悉的皮埃尔不久之前曾去萨丁森郡翻修教堂,后来他回来时和尼森喝酒时还听对方说过萨丁森郡的情况,知道那儿确实是个普普通通,少有外来者的偏僻郡。   但现在,在进入萨丁森郡的主要道路上,往来的马车却异常的多,根本不像是皮埃尔说的少有外来者的样子。   抱着这个疑惑,他们尝试着和一位本地车夫打听萨丁森郡的情况。   “其实以前萨丁森郡确实没有什么外来者,但现在不一样。”车夫收下了彼德递过来的熏肉,话自然就多了起来:“自从新的伯爵大人继位以后,萨丁森郡的变化可大了。”   车夫得意的告诉他们:“你们看到的那些商队都是到萨丁森来做生意的。”   副手彼德嘀咕了一句:“做生意?这种地方能有什么生意可做?”   没想到车夫的耳朵还很灵,听到了他的话,要不是看在他们两个都长的又高又壮的份上,对方非给他们一个白眼。   “能做的生意可多了,精油你们知道吧?那可是在王都这么小一瓶就能卖出好几个金币的贵重商品。”车夫用手指比划了一下大小,实际上他自然是没有见过精油的:“那就是我们萨丁森郡制造的,现在好多的商人都想从伯爵大人手里买精油呢。”   “这么贵?那精油有什么用处?”   车夫:“听说是能让贵夫人们变得更好看的神奇药物,王都的贵族们可都抢疯了,每次伯爵大人派人送出去的货没几天就卖光了。”   “除了精油以外,我们这儿还有好吃的意面,我听在面厂工作的人说,那可是用白面做出来的食物,味道比白面包还要美味,好多贵族们吃过以后,都立刻派人来买意面呢,这些车队里面好些都是他们派来的呢。” 第53章   费利克斯派去隔壁郡卖意面的仆人顺利的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不仅用带出去的意面换回了等价的麦子,还为萨丁森郡带回不少回头客,这些回头客里有一部分是贵族但更多的是闻风而来的商人,他们为萨丁森郡带来了不少本地缺少的物资,也让最近手头有了点钱的萨丁森人有了可以花钱的地方。   这些商人们都聚集在丁格尔镇上,这里是距离萨丁森堡最近的小镇,也是最为繁荣的一个,而且其他两个镇上的意面厂会把生产晾晒好的意面运送到丁格尔来在和这里的意面一起进行售卖,但不久之前克劳德运走了大部分的意面,随后的产量并不能满足后来者们,来晚了的商人不想空手而归,就只好在镇上暂时等待。   而在等待的时候,商人们发现萨丁森郡特别又有价值的商品真的不少,比如最近开始出现的肉酱和柠檬酱就同意很受欢迎,只是两者的产量比意面更少就是了。   这些商人留在丁格尔,自然是要吃饭住宿的,镇上唯一的酒馆并不能接纳所有的客人,镇民们的房子成了他们的第二选择,相比酒馆更加低廉的房价非常受欢迎,如果家里有个善于烹饪的妇人就更容易拉到住客了。   尼森和副手彼德到达丁格尔后没有第一时间去城堡,而是在这里找了一户镇民租下了他们空余的房间,一个银币可以租半个月,还包一餐,这个价格在以前的萨丁森郡是开不出来的,如果不是最近外来者过多,房源紧张,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涨了价,他们完全可以以一个银币一个月的价格租下房间。   但这个价格相比其他地区可是非常低廉实惠的,而且后者还不包食物。   在丁格尔镇呆了一天,熟悉了这个不大的小镇后,他们才准备前往萨丁森堡。   租住房子的主人告诉他们:“要去城堡的话可以让那些车夫捎你们一程,就是镇口那些马车,他们每天都要来回跑好几趟,你们只要付一点车费就可以了。”   尼森和彼德按照房东的话去找车夫,果然在镇口看到了这么一群人。   这些车夫都是费利克斯雇佣来运输货物的,平日主要是把城堡产出的肉酱柠檬酱运送到镇上来售卖给那些外来商人,再为城堡运回订购的玻璃罐等物品。   捎带一两个人去城堡这事他们经常干的,只要马车上有空位就行,所以尼森和彼德一问,车夫就答应了。   坐在马车的空余位置上,彼德一脸感慨的对尼森道:“萨丁森郡看起来一点也不贫穷啊,我现在有点相信这里的伯爵大人真的打算修建一条水泥路了。”   尼森也有同样的想法,萨丁森郡虽然看起来不怎么,但从那些商人对当地商品的喜爱程度来看,那位威廉姆斯伯爵恐怕是非常有钱的。   他们抵达城堡后,发现这里竟然比丁格尔镇还要热闹。   城堡的大门口堆满货物的马车络绎不绝的进进出出着,中庭之内,几百名妇人正在忙碌着,人声鼎沸的场面是他们在其他贵族的城堡里所看不到的。   同城堡的守卫说明了来意,他们在大门处等了一段时间,才被仆人带进了城堡内部。   一进城堡,他们再次发现了这里的与众不同之处。   “这里好干净啊。”跟着仆人一路走一路看,彼德靠近尼森小声而又不可思议的说着:“你闻到没,好像还有一股香味。”   作为建筑队的一员,他们去过的城堡并不少,除了新修建不久的城堡外,年代久远的城堡之中总是弥漫着一股霉味混合臭味的难闻味道,前者是通风和采光不足而不能避免的,而臭味除了下水道系统的堵塞外,还来源于城堡中人不干净的生活习惯。   但他们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堡却完全不一样,里面的空气或多或少还有一点潮气,但霉味和臭味却完全没有,不仅不难闻,反而有股淡淡的香气,裸露的墙体被挂毯遮盖,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这让走廊看起来干干净净,没有一丝脏乱,而在城堡中工作的仆人看起来也非常的干净体面,相比之下,他们两人看起来和这里简直格格不入。   领路的仆人听到了彼德的话,一脸骄傲的告诉他们:“我们伯爵大人的未婚妻薇薇小姐非常爱干净,所以城堡里的主要路径都需要打扫的干干净净不能看到任何脏乱,味道也是,霉味和臭味都用特殊方法消除了。”   所谓的特殊方法其实就是在城堡各处角落都放一些生石灰吸走湿气保持城堡内部的干燥,至于香味的来源,则是橘子的香味,是把对半切后挖掉果肉只剩下皮的橘子里装上盐,然后摆在各处角落里,这样周围的空间就会充满淡淡的橘子香了。   仆人带着他们到了会客室。   “伯爵大人正和薇薇小姐散步中,请你们暂时在此等待。”   另一位仆人送上了花草茶和点心,和说话的仆人一起礼貌的退了出去。   两名仆人离开后,彼德狠狠喘了口气,放松下来:“刚刚可真紧张死我了,头儿,这里的仆人也太有礼貌了吧,和我们以前见过的完全不一样。”   尼森也是深有同感,以往对他们这样的人,不仅是贵族,连贵族的仆人都是用一种高高在上的目光对待他们,哪有现在不仅态度礼貌还给他们准备茶水招待的。   而在另一头,正和魏薇一起散步的费利克斯此时脸上的笑容就和天上的太阳一样灿烂,谁都看得出他现在的心情非常的好。   他的心情当然很好,因为就在昨天,我们的伯爵大人,终于对自己的心上人求婚了,并且得到了令他满意的答复。   此前费利克斯就说过他一直在为求婚做准备,却一直没有采取行动,是因为他向王都的一位著名的珠宝匠人定做了求婚戒指,那位珠宝匠人名气很大,找他做珠宝的贵族很多,费利克斯也是排了很久的队才轮到的,加上制作戒指花费的时间和戒指送回的路程,来来回回差不多耗费了有半年之久。   可以说这戒指是他在和魏薇确定关系的时候就去定做的了,如果不是一直没完成,求婚不会一直拖到昨天才进行。   而在费利克斯准备好后,费利克斯拿着那枚戒指,在花香四溢的花园里,单膝下跪对着魏薇求婚了。   多洛莉丝和女仆们躲在一边偷偷旁观了这一幕。   所以,在魏薇答应了费利克斯的求婚后,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城堡上下,人人都在为他们的主人高兴。   没有订婚礼,因为这个时候的人们并不流行订婚礼,贵族的婚姻一般有双方的父母约定,男方的长辈对女方的长辈提出求婚,女方长辈同意后,男女双方就确定关系,成为未婚夫妻,而这种关系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比如一方意外去世,双方家族突然交恶之类――否则是不可解除的。   所以在其他人看来,订婚实际上也就等同于结婚了。   费利克斯和魏薇都没有长辈,所以长辈的流程自然省略,当魏薇戴上那枚既有威廉姆斯家族的家徽,又有她曾经展示给费利克斯看的“魏”字的戒指后,他们的关系就直接确定了。   巴顿管家甚至兴致勃勃想要立刻开始为他们的婚礼做准备了,因为魏薇已经十六岁了,这个年纪对于后世来说还是个未成年人,但在这个时代,教会规定女性的法定结婚年纪是12岁,16岁的魏薇实际上年龄已经有些偏大了,就连多洛莉丝,别看她年纪还小,如果不是老伯爵的疏忽,她也早就应该定下合适的未婚夫人选,甚至可能已经嫁出去了。   所以管家觉得,现在立刻开始准备婚礼,完全是非常必要的。   费利克斯当然也想早点结婚,但他记得魏薇说过她的国度结婚的年纪是在18岁以后,为了尊重她,费利克斯觉得还是和魏薇商量过后考虑结婚事宜。   而今天的散步,就是费利克斯准备和魏薇谈论这个问题的时间,下人们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候打扰他们,所以两位客人才会得到远超以往的招待――因为管家根本就没有通知费利克斯,有客来访。   在被费利克斯询问对于婚礼的意见时,魏薇是有点心虚的,因为她说的结婚年纪是骗人的,而费利克斯的年纪在这个时代来说,已经不算小了,如果之前他没有一直在为成为骑士而奋斗,说不定他的孩子都和多洛莉丝差不多大了。   所以也就难怪城堡里的仆人们会那么关心费利克斯的婚姻问题,毕竟现在整个威廉姆斯家族只剩下费利克斯一个男丁,如果不尽快拥有一位继承人,对于家族来说,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所有人都恨不得费利克斯今天求婚明天结婚后天就能有个孩子。   这种迫切原本魏薇是感觉不到的,虽然私底下仆人们一直都在猜测他们什么时候会订婚,但在费利克斯没有明确举动之前,谁也不敢对着当事人说什么,免得违背了主人的意愿。   可现在不一样了,费利克斯求婚了,魏薇也答应了,兴奋的仆人们除了道喜外,就是开始旁敲侧击的询问他们准备什么时候举办婚礼。   就短短一天时间,魏薇已经经历过来自巴顿管家、南茜夫人、两位女仆以及多洛莉丝的催婚问询了。   然后今天,连费利克斯也开始询问她对婚礼的意见了。   对此,本来就被大家说的有些心虚的魏薇只好说:“我们那边的人习惯计算虚岁,就是不以出生日期计算实际年纪,而是刚出生时就定为一岁,然后每年过年长一岁,所以虚岁比周岁――就是实际年纪――要大一到两岁。”   费利克斯仔细回味了一下这个计算方式,很快就找到了重点,顿时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你现在的年纪是可以算作十八岁了?”   “是十七岁。”魏薇感觉要是现在说自己十八岁,估计马上就会被送进礼堂,于是她果断减了一岁:“明年春天到来的时候才是十八。”   虽然知道她的说法有些前后矛盾,但费利克斯没有计较这个,而是立刻顺杆爬道:“那么婚礼定在明年的一月一日可以吗?”   虽然这个决定好像有点草率,但是既然都答应求婚了,魏薇也是做好了准备的,所以什么时候结婚,她其实都能接受……吧。   “嗯。”   虽然外表看不出来,但她实际上是和费利克斯同年,24岁不算大,但也确实是大多数人会选择结婚的年纪。   ――天天听到别人说费利克斯年纪不小该结婚了,她也是压力山大啊。   见她点了头,费利克斯脸上的喜色溢于言表,他突然一把抱住魏薇,把她举起来在后者的惊呼中转了好几圈,然后一连亲了她好几下,才放开了因为刚才过于突然的举动而有些惊魂未定的魏薇。   “我这就去让管家开始准备!”   制作礼服、发请帖、准备婚礼可都是要时间的,不知道剩下三个月不到的时间能不能做好这些!   “当然能!请您放心费利克斯少爷。”   知道城堡即将迎来一场婚礼的管家先生非常高兴,他保证会把婚礼安排的妥妥当当。   高兴之余,巴顿管家也没忘记提醒已经完成人生大事的费利克斯:“你有客人来访,是皮埃尔建筑师邀请的建筑队的负责人。”   费利克斯有点意外:“他们已经来了,什么时候?”   “就在不久之前,因为您有重要的事情,所以没有通知您。”   “好吧,我现在去见他们。”   反正魏薇现在已经去给多洛莉丝上课了,他也不能去拐人,干脆去工作吧。   于是吃完点心又喝完了一壶花草茶的尼森两人终于见到了他们一直在等的威廉姆斯伯爵。   “皮埃尔应该已经跟你们说过,我打算重修萨丁森的道路。”费利克斯开门见山的道:“目前最先要修的是这条。”   他拿出一张新绘制的萨丁森郡地图,虽然依旧很简陋,但道路和各处的村镇都被标注的很清楚。   尼森和彼德看向地图,在此之前他们猜测过这位伯爵大人要修的的路应该是城堡通往丁格尔的路,也就是他们今天走的这条,当然也有可能是进出萨丁森郡的主路,又或者会一起休,毕竟他们应该是萨丁森郡目前最重要的路线。   但费利克斯指的却并不是那两条的任何一条,他指的那条路通向牧场,但从地图上看,这条路并没有通往什么重要的地方,甚至连个农奴的村子都没有,周边只是普通的农田而已。   费利克斯现在正是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自己订婚的时候,他难掩得意的道:“这条路是我未婚妻想修的,全程都要使用水泥,越快修完越好,当然质量不能有任何问题。”   “当然,如果你们有足够多的人手,可以同时接下修建这一条和这一条路的话,就更好了。”这次费利克斯把手指移到了尼森和彼德所想的那两条路。   尼森趁此机会问道:“伯爵大人,我听皮埃尔说,你似乎有打算修缮萨丁森郡的所有的道路?”   费利克斯摸着下巴沉吟道:“也不是全部都要修,要修的是连接各处的主要道路,路线目前还没有规划好,所以先从最重要的开始修吧。”   实际上费利克斯不仅是想修路,他还想建城,建一座符合魏薇期望的繁荣城市。   不过这事不是一天两天能做到的,所以目前费利克斯只是在地图上圈定了一块位置,打算作为未来城市的地基,但还并没有开始建造的打算,为了这个目标,他首先得赚到足够多钱财。   不过以目前萨丁森郡的商业收入,大概两三年应该就可以开始建了吧。   尼森吞了吞口水,开口确认:“是所有的路都要修成水泥路吗?”   费利克斯点头:“如果要修,当然就要修最好的。”   那这可就真是一笔大生意了啊!!!   不管是从地图还是他们实际感受过的路程来看,萨丁森郡的面积可不小,如果能够接下这笔生意,别说明年,之后好几年他们建筑队都不缺活了。   费利克斯步入正题:“那么,你们的报价是?”   如果说之前尼森还想着把价钱报高一点多赚一些的话,现在为了以后的合作机会,他也不能用原本打算的价格了。   “是的,我们建筑队修路是按照路程收费的,如果全部由我们这边负责的话,材料费和运输费是……如果不包含材料只提供人手的话……”   尼森报出价格,没有一点掺水,是非常合理且标准的市场价,不过距离他的底线还差一点,这是给对方讨价还价的余地。   费利克斯显然已经了解过这方面的事,他很快道:“工人的价格可以,但材料费用的话有点过高了,如果你们能再降低一些价格,这个工程就交给你们了。”   尼森谨慎道:“不知道能让伯爵大人您满意的价格是?”   费利克斯给出一个价格,比尼森的报价低了不少,但还在他的接受范围,而且工人的工资没有降低,就代表建筑队成员的收益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受损,顶多是不那么赚钱而已。   费利克斯:“如果能接受这个价格,并且保证质量和速度,那么等你们把人手和材料凑齐,这路就可以开始修了,当然,细节和定金方面的事,我会派人和你们详谈。”   他摇了摇铃,守在门外的仆人走了进来。   “去把沃德叫来。”   沃德是巴顿管家的侄子,原本费利克斯是打算让他负责精油厂的,但现在厂房还没建立,城堡又很缺人手,有用的人自然是要给予加倍的工作了。   沃德很快就被叫了过来,在此之前他已经接到过费利克斯的命令,知道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自己会负责修路的事情,一早也是做了不少准备,并且了解费利克斯想要怎么样的结果。   ――除了价格要足够优惠外,招募人手吸引更多自由民到萨丁森郡定居也是重中之重。   如今被费利克斯叫来,他很快就进入了状态,接手了和尼森的细谈。   费利克斯只要在他们谈好合约后在合同上签字并准备定金就好。   把会客室的空间留给他们,费利克斯走出房门,准备回去继续工作,最近想要买精油的商人越来越多,精油的销售跟上去以后,费利克斯也不介意像跟克劳德的交易一样出售一些给其他的商人,但仅限于柠檬和橘皮精油,并且事先说好这些人不能在王都售卖这些精油。   当然,相比克劳德,这些人所能获得的优惠就少的多了。   此外,其他的生意也需要他处理,这让费利克斯越发感受到自己身边缺少能够独当一面的人才这件事。   但是要到哪里去挖人呢?   去书房的路上,费利克斯的脑子里全是这个问题。   “伯爵大人,这里有一封信,好像是国王送来的!”   仆人脚步匆匆的跑了过来,把一封信交给了费利克斯。   国王的?   他接过信,上面确实印着王室的标记,费利克斯回到书房才打开来细看。   信确实是国王的,还是他亲笔写的,上面用大量的文字表扬了费利克斯为帝国做的贡献――他贩卖的精油可是为国王带来了大笔的商业税款――最后才说明了他写信的原因。   “国王陛下邀请你去参加王后的生日宴会?”   餐桌之上,魏薇和其他人一起听到了这个消息。   “是的。”费利克斯点头:“王后的生日在十一月底,如果要赶上的话,我们最好在十一月前就出发,所以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巴顿管家忧心忡忡:“这样会不会影响婚礼的举行?”他很想说不然就不要去了,但邀请费利克斯的是国王,又是王后生日这种重要宴会,不去显然是不可能的。   费利克斯的面色也有些沉重:“你们照常准备,我们会尽量在婚礼前赶回来,如果实在不行,也就只能延后了。”   好在请帖还没有开始派发,改期并不麻烦,就是实在让人高兴不起来。   “我们?”魏薇注意到他的用词:“我也要去吗?”   “当然。”费利克斯点头:“不仅是你,多洛莉丝也要一起去,她也差不多是时候进入社交圈了。”   突然被点名的多洛莉丝呆住了。 第54章   贵族出远门,尤其还是去参加王后的生日宴会,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仅要安排好领地内的大小适宜,还要安排出行的队伍,不仅是为了保护安全还要体现出贵族的气派,说白了就是排场。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为王后准备生日礼物。   以往每到国王和王后的生日,哪怕并没有参加宴会的资格,各地的贵族也都需要为他们准备贺礼,威廉姆斯家族在帝国并不起眼,虽然和王室可以算是联姻关系,但因为关系并不亲密,每年的国王王后的生日宴会都不会邀请他们家族,标准的礼到人不用到。   但今年不一样,本身费利克斯在骑士阶段就得到了国王赏识,再加上最近一段时间的大放光彩,国王会想到邀请他是非常自然的。   但是从前礼到人不到送的礼物和现在参加宴会送的礼物定然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国王的生日宴,费利克斯反而知道怎么挑选礼物,他为国王服务的时候还是很了解这位的喜好的,但王后的话,费利克斯接触的少,对她的印象不深,也不想发心思给魏薇意外的女人准备礼物,于是光明正大的把这个任务推给了魏薇。   魏薇本想推迟,因为她也需要安排不少事情,其中光是花园里那些植物的过冬问题就很令人头疼了,他们十一月走十二月底才回来,两个月的时间正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如果不是费利克斯表示他们已经是未婚夫妻的关系,面对国王的邀请,她也需要到场,魏薇更想留下来照顾自己的试验田。   而且礼物要是没选好是会影响威廉姆斯家族的声誉的,送的太好容易引来他人的觊觎,送差了又会被说不尊重皇室,怎么看都是个麻烦的差事。   但费利克斯以她是城堡(未来)的女主人为由,表示这个送礼的任务就应该由她负责。   “而且你看我还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忙,根本抽不出时间来,何况,你想看我为其他女人精心挑选礼物吗?”   魏薇还真不太乐意。   看在费利克斯是真的忙的份上,魏薇只好答应了。   她找来巴顿管家和南茜夫人,询问他们以往这种时候,威廉姆斯家族都会准备什么礼物。   这事管家夫妻俩都很熟悉,因为以前都是他们经受的:“基本都是珠宝首饰,有特意定做的也有威廉姆斯家族传下来的。”   实际上大部分普通贵族都是这么送礼物的,区别只在于首饰的珍贵程度。   南茜夫人告诉魏薇:“魏薇小姐要不要去伯爵夫人的珠宝库看一看?”   魏薇摇头,最近萨丁森郡的一举一动都被外界看在眼里,如果还像以前一样送珠宝首饰,除非送的是可以当做传家宝的珍贵首饰,不然不仅讨好不了国王夫妻,恐怕还会被人说坏话。   毕竟他们的生意赚钱是谁都看得到的,眼红的可不再少数。   但真要送非常贵重的礼物,不仅会被惦记,她也心疼啊。   目送管家夫妇离开,魏薇喝了口温热的花草茶,调整姿势,让自己坐的更舒服一些,然后开始思考送什么更合适。   关于那位王后,魏薇在之前让费利克斯送香水的时候,是打听过的。   王后,蜜拉贝儿・伯尔多,是邻国伯尔多的公主,她是国王的第二任妻子,今年二十六岁,比国王年轻了十五岁,嫁给普拉迪国王已经四年却一直没有孩子,如果不是前任王后留下了两位王子让所有人不用担心王位无人继承,恐怕这位王后早就被迫离婚了。   至于这位公主为什么二十二岁才成为王后,其中的故事就更加复杂了。   实际上国王和王后都是二婚人士,蜜拉贝儿在十六岁时被伯尔多的国王,她的父亲送到普拉迪联姻,嫁给了普拉迪国王的堂弟,那位堂弟为了继承父亲的公爵爵位,进入军队获取军功――公爵爵位和其他爵位不一样,一边是国王的弟弟才能拥有的爵位,极少数会加封给战功赫赫的军队统帅,而公爵家的继承人想要继承公爵爵位就必须拥有足够的军功或者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如果做不到,就会被降为伯爵(13世纪的时候贵族等级就只有公爵、伯爵、男爵。)――结果却不幸死在了战场上。   二十一岁的蜜拉贝儿就这样成为了寡妇,更加不幸的是,她的丈夫死前还没有获得足够的功勋,无法继承公爵爵位,只能追封伯爵,而蜜拉贝儿公主没有孩子,丈夫的伯爵爵位和封地都只能拱手让人,所以蜜拉贝儿公主不仅没能成为公爵夫人,就连伯爵夫人这个称呼也只是个毫无用处的虚称罢了。   这个等级降的可真够彻底的,落差巨大的蜜拉贝儿当然不甘心,于是她转头就靠着自己的美貌勾搭上了普拉迪国王。   当时的前任王后已经卧病多年,谁都知道她活不了多久了,原本大臣们已经开始商量下一任王后的人选,蜜拉贝儿勾搭上国王后,占着自己的身份和枕头风,最终让国王答应在前王后去世后迎娶她。   也不知道是前王后本来就油尽灯枯了,还是被这个消息气到了,在蜜拉贝儿公主和国王的关系传的沸沸扬扬的几个月后,前任王后就病逝了,然后又过了半年,蜜拉贝儿就顺利成为了新王后。   新婚后的那段时间绝对是蜜拉贝儿最风光的时候,但是好景不长,蜜拉贝儿在嫁给普拉迪国王后依旧没有怀孕,这让人们想起了她从前嫁给国王堂弟时也是一只没有孩子的,很快关于王后无法生育的消息就开始在宫廷中流传最终成了王都贵族圈里众所周知的秘密。   而普拉迪国王本来就是个喜新厌旧的人,结婚几年,新鲜感消失后,他对蜜拉贝儿的感情就大不如前了,加上蜜拉贝儿一直没有怀孕,所以近两年里有传闻说国王似乎有再换个王后的打算。   虽然不知道这个消息是真是假,但既然能有这样的流言传出来,恐怕那位王后目前的处境可不怎么好。   而魏薇很早就听说这位蜜拉贝儿王后非常在意自己的容貌,不仅是因为她本身爱美,也是因为只有美丽的容貌才能让她留住国王的心。   拍了拍手,魏薇想到要送什么礼物了。   一个爱美的女人,有什么比送她一套效果好的化妆品更合适的呢。   魏薇起身,大步走出房门,去找费利克斯商量一下这个决定。   “送化妆品?会不会太普通了?王后恐怕不会缺这些东西吧?”   那种随处可买到的东西,真要作为生日礼物送出去,恐怕会惹怒那位脾气其实不太好的蜜拉贝儿王后。   他以为魏薇是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才说要送这个,劝道:“实在不行,我们就还送首饰吧,再加上一整套精油,想来王后殿下也会喜欢的。”   “当然不是外面卖的那些对身体不好的有毒化妆品。”魏薇白了他一眼,也不指望他能明白化妆品对女人的重要性――明白还得了――反而问了他一个问题:“上次舞会的时候,你看出我化妆了吗?”   说到上次舞会,费利克斯立刻想起了魏薇当时让他惊艳的打扮。   但说到化妆,费利克斯的脑子里只有其他贵夫人们涂白了的脸和红艳艳的嘴唇,而魏薇当时除了比平时看起来更妩媚一点外,好像没什么不同吧?   最后只能不太确定道:“你是说你额头上的那朵花吗?画的很漂亮。”   “不是,我那时候化妆了,不过是淡妆,你看不出来。”魏薇心里嘀咕了一句费利克斯大概真是个直男审美,一边解释道:“我的化妆品都是自己做的,保证天然又独一份,效果可比那些铅粉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蜜拉贝儿王后既然那么爱美,不可能会不喜欢。”   “但是,如果你送过去的东西被她当成普通化妆品怎么办?那些东西应该看起来都差不多吧?要是她没发现那些东西的好处,说不定会因为这个生气,虽然事后可以解释,但一个不小心还是容易让她嫉恨上,那位王后的脾气可不怎么好。”   这倒也是有可能的,魏薇沉思。   费利克斯继而道:“不如再加点什么一起送吧,我看精油就很不错。”   “精油太普通了,那可是我们的商品,如果能送出不一样的品种,不然容易被人攻歼说我们没诚意。”   魏薇沉吟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问他:“那位王后平时的衣着品味如何?她喜欢穿朴素一些还是华丽风的?”   费利克斯想了想道:“华丽的,王后的服装颜色总是很鲜艳而且奢侈,她的国家崇尚色彩艳丽的搭配,比我们这边的服装可花哨多了。”   魏薇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你觉得,如果我送她一条多洛莉丝那样的裙子,她会喜欢吗?”   多洛莉丝的裙子,就是之前她穿出来给魏薇看,被费利克斯平价是小孩穿了大人衣服的那条。   当时多洛莉丝的裙子确实不好看,但后来魏薇找铁匠打了三个大小不一,又薄又不易变形的铁圈,然后用细麻布缝合固定,再在外面套上一层同样材质的薄裙,最终做成了类似现代LO娘喜欢穿的鱼骨撑,给小姑娘往裙子里一套,之前看起来像是穿错的衣服就变得非常合身又好看了。   就连费利克斯都对没法说这种从未见过的裙子不好,正相反,裙身被撑起来以后,小姑娘看起来更加优雅了。   “应该会,那位王后爱美是总受周知的事情,不过我们很快就要出发了,时间上来得及吗?”   “来得及,我让女仆们一起帮忙绝对能在出发前做好,倒是铁匠那边恐怕得让让他们先帮我做裙撑用的铁圈。”   费利克斯对裙撑没什么概念,但还会点头道:“这个没问题,让几个铁匠轮流做一个,花不了多少时间。”   “那你还记得那位王后的体型吗?”   费利克斯没怎么接触过那位蜜拉贝儿王后,但还记得她的大致身形,他叫来几个女仆,把其中身高体型最像的那个指给魏薇看。   虽然不能保证百分百合身,但按照大致型号做也差不多,特别是现在要做的是冬装,为了保暖里面还得加衣服,做大一些反而更好。   魏薇本来就已经开始在为冬日的服装做准备,相比直接让裁缝做,她更喜欢自己动手,一来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来,二来还能省一笔制作费。   所以她一早就买不少羊毛羊绒制作的毛呢布料和各种处理过的皮毛,但因为个人喜好问题,不管是布料还是皮毛都是比较素淡的颜色,唯一一块正红色的布料还是已经打好样版准备裁剪的,而剩下没动的显然都不符合蜜拉贝儿王后的喜好。   当然,除了布料以外,还有很多用于制作化妆品的东西都是要准备的,所以虽然不太喜欢,但她还是得出门采购一次才行。   把要买的东西都写下来,魏薇叫上多洛莉丝和她的两个女仆就出门了。   距离她上次去丁格尔已经有好几个月了,这里变得非常热闹,除了本镇人外,更多的是来自各地商队和从其他村镇过来工作和贩卖东西的领民,这让镇上的道路变得拥挤,路边的商店也比之前多了,更有许多直接摆在路边的摊位。   属于费利克斯家族的马车进入小镇时,自然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不管是马车的款式还是上面的家徽,都告诉他们,这里面坐着的恐怕是他们一直想见又见不到的城堡主人。   但那些外来的商人并没有第一时间就追上去试图推销自己,因为此刻坐在马车里的,可能是伯爵,但也可能是他的家眷,如果是后者,冒然围过去反而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们默默跟在了后方,当看到马车停在裁缝铺前时,心里就有了底。   果然从马车上下来的只有几个女眷,最先出来的是两个女仆,之后是一大一小虽然看不清脸,但看穿着就知道是贵族的小姐,除此以外,马车里并没有其他人。   女孩们进了裁缝铺后,坐在马车夫边上的男仆就守在了门口,看架势就知道是不允许其他人在这个时候进入了。   有刚来此地的贵族下属询问本地的镇民:“那两位女士是谁?不是说威廉姆斯伯爵还没结婚吗?”   镇民:“你的消息落伍了,伯爵大人最近已经订婚了,看到那位高一些的小姐了吗?她就是伯爵大人的未婚妻呢,我之前还有幸见过她一面,是位非常出色的美人呢听说婚礼都在准备中了。”   “这个消息是真的?”   “当然,这几天城堡的仆人可是在为此进行大采购,好多商人都把自己的东西送到城堡那边卖了个好价钱呢,那位小姐这次过来想必是要定制结婚礼服吧。”   “那可真是可惜了。”   外地来的贵族下属遗憾的摇了摇头,他的主人之前可是透露过想和威廉姆斯家族联姻的想法,派他来之前还再三叮嘱一定要弄清楚威廉姆斯伯爵的喜好,没想到对方竟然已经订婚了。   听到他的话的镇民在他看不到的角落白了眼,说什么可惜,萨丁森郡的人可都隐约知道郡内最近的变化或多或少都和那位异国小姐有关,伯爵大人能娶到她,大家再高兴不过了。   魏薇进了裁缝铺以后,发现这里还有几位客人,不过老裁缝在看到魏薇以后,就第一时间走了过来:“欢迎光临,薇薇小姐,多洛莉丝小姐,两位竟然亲自过来了,不知道有什么能为您服务的?”   老裁缝也没想到她们回来,以往有什么需要可都是他这边到城堡去的。   “午安,先生。”魏薇同他问好:“我需要买一些布料,你让学徒带我看看就好。”   她看了看因为她们的到来而显得有些拘谨的几位客人,看穿着打扮并不是贵族,但能来裁缝铺定做成衣,家里应该是有些资产的。   她朝她们笑了笑,然后示意老裁缝可以过去忙之前的事情。   和她打过几次交道的老裁缝明白的点了点头,叫来了两个学徒,自己又回去了。   魏薇对学徒道:“我需要有些比较高级,颜色鲜艳的布料和动物皮毛,你们帮我找一找。”   “请您稍等,我们这就去拿。”   高级的布料自然是要好好存放的,店铺里并没有,学徒得去后面的仓库找。   魏薇想了想,转身从腰间挂着的荷包里取出叠好的纸和几个银币递给多洛莉丝的女仆:“这上面的东西你们帮我去找找,看能不能买齐了。”   “好的小姐。”两位女仆屈膝,接过购物单和钱,把钱藏好,就拿着购物清单离开了。   之后在等学徒出来的魏薇就带着多洛莉丝逛了逛店里,询问她有什么喜欢的没有。   “这家店的布料都很不错,价格也实惠,喜欢的话可以多买点。”   相比魏薇,多洛莉丝出门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别提是来丁格尔了,她略带好奇又有些胆怯的抓着魏薇,一对漂亮的蓝眼睛盯着店铺里货柜上的布料,不时还瞟向另一边正在量尺寸的女客们。   那边要做裙子的也是一个年轻小姑娘,年纪看起来只比多洛莉丝大一两岁,可多洛莉丝隐约听到她们在说这次是来给那位小姑娘定做结婚礼服的。   她紧张的把魏薇抓的更紧了。   魏薇也听到了,她安抚的摸了摸小姑娘的头,低声笑道:“放心,我们多洛莉丝还小呢,想嫁人的话至少也要像我这么大才行。”   以前魏薇曾经和多洛莉丝保证过,不会让她那么早出嫁,那个时候她说的是费利克斯不会那么做,而现在,她可以光明正大的表示是自己不同意了。   相比兄长,多洛莉丝显然更相信魏薇,听到这话,果然就平静了下来,但目光还是时不时的往旁边看。   好在这时学徒已经把布料抱出来了,魏薇拉着她就到一边去了。   学徒略有些结结巴巴的告诉魏薇,这些高级布料是去年进的货,而且只是从其他比较繁华的郡里进的,所以不管是颜色和款式,其实都不怎么流行了。   如果换了其他人,他们还敢吹一吹这是王都那边的新款,但来的是她们,他们就不敢了,这可是伯爵家的人,要是被发现与事实不符,他们的脑袋都不够砍的。   魏薇也不懂普拉迪王都的流行,她只是在翻看过所有的布料后,看上一块大红色的毛呢布料和一块有金色花纹的细麻布。   学徒在一旁介绍道:“这快毛呢是用最细的羊绒染色后编织成的,非常舒适保暖,而这块细麻布上面的图案全部是是用黄金拉成的金丝编织的,保证货真价实。”   毛呢的颜色是非常纯正的红色,而细麻布上密密麻麻的金线图案完全盖住了布料本身的颜色,几乎看不出细麻线的存在。那些图案也不是绣上去的,而是是用金线混合细麻线编织出来的,所以布料并不像一般的细麻布那么柔软,反而很硬挺,摸起来的手感更是不一样的。   两种布料都是颜色纯正又华丽的,加上造价高昂,确实是只有贵族才能使用的布料。   用这样一块布料给王后做衣服,哪怕不符合流行,也是足够珍贵的。   因为光是买一块大概能做一身裙子的金线编织的细麻布,就需要六百金币,如果欧洲贵族们穿的都是这样贵重的布料,那就难怪他们的衣服不会经常更换,一条用料珍贵的裙子哪怕损坏了,缝缝补补的还能继续穿个十几年。   不过虽然价格确实很贵,但不管是做工还是花纹都很不错,所以魏薇也不讲价,直接就让学徒把两块布都包了起来,按照这两块布的大小,完全可以做两条不同款式的裙子,除了送人,她自己还能留一件。   毕竟是要结婚了嘛,不出意外的话,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怎么可以马虎,婚礼的礼服既然没办法做纯白的新娘婚纱,那做一条《乱世佳人》里那种华丽的洛可可风的裙子也很不错的啊。   ――而且用完以后还能拆了做其他衣服呢,和其他布料搭配一下,还能多做几条不同款式的宴会礼服。   自觉勤俭持家的魏薇暗自满意的点点头,完全没想到真的把婚礼裙拆了会不会不吉利之类的问题。   恐怕,别说费利克斯,连其他人都不会允许她这么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中世纪欧洲贵族们的衣服是不会只穿一两次就不要了的,时间上可能母亲穿的还会留给女儿继续穿,即使是王室衣服破了也是修补以后继续穿,因为那时候好的面料非常贵,好像有位公主有一条天鹅绒的裙子,制作的价格按照当时的物价换成现在的价格也是几十万英镑,这种衣服当然是要好好保养留给后代的!   本文的爵位系统主要参考英国,所以15世纪以前侯爵不是正式的贵族等级,而是和伯爵地位相同的特殊称呼,那时的侯爵称呼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所以我们的伯爵大人其实也可以被称为侯爵大人。   另外本文也没有子爵,子爵原本是法兰克王国的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第55章   老裁缝店里的那些高级布料实际上都是为郡内的贵族准备的,其中最大的顾客自然是威廉姆斯家主,魏薇之前购买的布料都是老裁缝带去城堡的样品,按照她的喜欢都是素雅的款式,那些华丽的,更符合贵族审美的颜色则比较少。   趁着这次出门,魏薇干脆多挑了一批布料,因为她想到既然要去王都参加王后的生日宴,那么她们三人的礼服也是要另外准备的。   虽然说最好是去王都的裁缝铺定制,那样才是更符合王都审美潮流的,但如果路上出现意外耽误了路程呢,如果是那样的话,恐怕他们就无法保证能在宴会之前做好礼服了。   所以保险起见,还是现在就准备一件,即使可能不那么符合潮流,但至少不会失礼于人。   除此以外,他们去王都之后说不定还会接到其他贵族的宴会邀请,即使不能每次都穿不同的礼服,但至少也要有两三套不重样的才行。   所以魏薇不仅买了给王后的礼服布料,还买了自己喜欢的,多洛莉丝喜欢的以及适合费利克斯,又符合她的审美的布料和毛皮。   她这么一挑,直接就把裁缝铺里堆积了许久卖不出的高级布料给挑走了大半,把之前分红的汇票花掉了一半,让旁边目睹了这一幕的其他客人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也乐得老裁缝嘴巴都要咧到耳后根去了。   他从来没想过能有这么大一笔的买卖,就拿那块用金线绣的细麻布,他咬牙买回来的时就没想过有谁能直接全部买走,而是觉得它很适合裁剪成小块制作衣服的花边和装饰,那样不仅能提高服装的档次,贵族们的接受度也更高一些。   而现在,魏薇直接把布全都买走了,虽然这让他损失了一笔制作费,但光是买卖布料的差价,他就赚了不少呢。   相信不久之后,萨丁森郡未来的女主人喜好奢侈,花钱如流水的消息也会传遍整个郡,再从那些商人的嘴巴传到其他地方去,当然,与此同时萨丁森郡的伯爵非常富有这件事也会传的沸沸扬扬。   魏薇可不管他们怎么想,她相信这次购物花出去的钱早晚还会赚回来的,而且高级面料仔细保养的话可是可以穿好多年的,既然是要自己穿的,又何必吝啬呢。   倒是多洛莉丝有些不安,因为魏薇买的那批料子里好大一部分都是给她的,多洛莉丝原本都不想要的,可魏薇根本不听她的,觉得什么合适就买什么,完全把多洛莉丝当做自己的洋娃娃了。   小姑娘很担心费利克斯知道这事后会骂她。她相信哥哥乐意给魏薇花钱,但是换成自己恐怕是不会那么大方的,毕竟那可不是什么小数目,而是好几百金币啊。   “别担心,这是我自己的钱。”魏薇低头用只有她们两个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全部都是我的,没有花他一个铜币,所以不用管你哥哥会怎么想。”   最多也就是嫉妒一下她给多洛莉丝买的比给他买的多吧,但是男人又不需要太多的衣服,女人在这方面才是必须要多准备的!   但即使是魏薇的钱,也太奢侈了。   小姑娘细声细气的企图劝告魏薇:“你以后不要这么花钱了,而且因为是自己的,不更要好好保存吗。”   她要是有一百个金币,她一定舍不得花出去的。   “金币放着不会变成更多的钱,只有让它流动起来,才能有可能变多。”魏薇牵着她,站在马车边看学徒往马车里装买好的布料:“我在这里花了钱,裁缝铺才能有钱去买更多的布料,而制作布料的人也能卖出更多的布料,获得更多的收益,他们可以拿钱去买食物和其他的生活物品,这又会带动很多不同的生意,而那些生意的人还需要缴税,我们也就有了更多的税收,一环扣着一环,这样大家的生活就都变好了,而我们不仅用钱买了布还能收到更多的税,所以实际上也并没有吃什么亏不是吗?”   经济学魏薇不懂,但忽悠一下小姑娘还是可以的。   “当然,这一切都要建立在你有能力为自己的花费付款的份上,如果是用别人的钱买东西,那当然是不可以的,人还是要靠自己才行。”   多洛莉丝听得似懂非懂,她觉得魏薇说的好像很有道理,但好像又有哪里不太对。   迷迷糊糊的小姑娘到最后也没想通是哪里不对。   女仆们带着采购的物品回来了,因为最近往来的商队比较多,她们买到了清单上大部分的物品,但也有一些没有找到。   魏薇看了看那上面没有买到的东西,是她准备制作化妆品的一些材料,比如准备用来做眼影的云母粉。   “没关系,现在买不到的可以等到王都再买,那边应该有。”   她找到的各种化妆品配方非常多,但能选择的范围很低,都是只要凑齐材料就可以自制的,而且制作时间不长,大部分一天内都能做好,所以即使到王都应该也赶得上。   就算赶不上也没什么,顶多是缺一两种东西而已,而且不是这个时候会使用的化妆品,有缺陷也不会被发现。   “把东西都放好,我们回去了。”   收获满满的回到城堡,魏薇一头扎进了工作中。   给王后的礼服的设计稿是最先画出来的,小圆领的拼接礼裙,整体用的大红毛呢面料,但从胸口到裙子下摆拼接了金丝的细麻布,腰部处做了点处理,可以让穿着的人的腰看起来更加纤细,而符合这个时期潮流的大袖子上也有一圈同样的金色作为袖口处的装饰,和裙子上的金色相辅相成,除此以外,上半身的金丝面料外还有类似束腰的交叉绑绳设计,红色的绑绳一直延伸到腰部处打了个绳结作为装饰,而下裙两种面料的拼接处还用和裙子一样的红色做了一层花边,让整条裙子看起来像是在红色的外袍里穿了一件金色的长裙,形成假两件的效果。   这个设计其实很普通,但对比这个时候的服装风格,它的上身效果绝对能称得上惊艳。   魏薇画了设计图,又亲自动手打版裁剪,之后缝制的工作就交给几个善于缝纫的女仆,好几个人同时制作,这条没有太多花哨设计的裙子差不多用个两天就能完成。   等到这条裙子做完,她们才会开始准备伯爵家三位主人的礼服,当然,为了不抢走王后的风头,魏薇和多洛莉丝的礼服还是主流的风格,顶多是在细节上做点改动,比如加个刺绣的图案和花边什么的。   现成刺绣显然是太花时间了,所以魏薇就在她们的刺绣作品里挑了一些合适的出来,到时候直接缝上去就行了。   “这个可以给王后做礼物吗?”   多洛莉丝拿着一把扇子来找魏薇,问她能不能在给王后的礼物里加上扇子。   那不是魏薇最初自己动手绣的扇面制作的扇子,而是后来做的,扇骨上有雕刻,红色的细麻扇面边缘处用金线绣着花纹锁边,看起来倒是和她们做的礼裙很搭。   这是多洛莉丝自己做的扇面,从魏薇给她做了第一把扇子起,她就自己动手做了好几把不同图案的,私下里似乎把这个当成收藏兴趣了。   魏薇惊讶:“我们准备的东西已经很多了,你确定要把这个送出去?你不是很喜欢它吗?”   多洛莉丝不好意思的踢了踢地面:“我想着王后如果用的话,以后其他贵夫人也会用吧,那我参加宴会的时候就可以带着它们了。”   上次宴会的时候她就因为大家都没有扇子而不好意思用,但可以的话她是希望自己当时有一把的,因为她发现有扇子在手上,自己可以没那么紧张。   魏薇明白了她的意思,这是想借机推销一下扇子,好让自己也可以光明正大的使用。   她揉了揉小姑娘的头:“那你让木匠给你做一个盒子,把它装进去吧。”   “好的,我这就去。”小姑娘高高兴兴的跑走了。   望着她的背影无奈的笑了一下,魏薇低头继续捣鼓化妆品。   她得在出发前准备好一套护肤品和一套最简单的彩妆用品。   大部分东西都是她做过的,再做一遍也不费事,不过给王后的彩妆里,她把胭脂改成了口红,腮红也是用玫瑰干花另外制作的,因为她手里的红蓝花都用完了,胭脂只够自己用的,没有多余可以送人。   反正口红做起来也简单,一点植物色粉,一些橄榄油,再加上一定配比的蜂蜡,混合后隔水加热到融化,再放到磨具里冷冻定型,前后不到两个小时就能做好。   色粉也好弄,想要鲜红色可以用甜菜根磨成粉,红褐色可以用肉桂,还有其他很多植物粉末都可以用,搭配的不同颜色就更多了。   至于装口红的容器,口红管是没有的,魏薇直接从商人那里买了一些化妆品,然后倒掉里面的东西,把那些做工精致的鎏金器皿拿来装,再搭配一根毛笔一样的小刷头方便取用。   以蜂蜡和橄榄油为原材料做出来的口红保质期还可以,她调制的三种颜色也很正,除了因为没有添加维生素E,口红显得有点干外,总体还是不错的。   而其他的化妆品,眉笔眼影因为缺少云母粉只能等到王都再看看要不要做,腮红用玫瑰干花做颜色正好,倒是魏薇一直没使用过的粉底让她十分心疼。   粉底用的是华夏古方,做的胭脂水粉里的水粉,原材料是大米,魏薇手里的大米还是自己种的稻子,收获的稻子就那么一点点,本来想着留种呢,现在不得分出一些做粉底,可把她心疼坏了。   ――要不是费利克斯告诉他,普拉迪周边也有种植稻子的国家,同往来的商人约定好就可以买到一些的话,她绝对是舍不得拿出来用的,毕竟才发现萨丁森郡有地方适合种植水稻,她还准备明年到那边去开水田呢。   当然,在准备贺礼的空余时间里,魏薇都也没忘记安排好自己的试验田,试验田里的许多植物是不适合过冬的,但魏薇也不能看着它们就这么死在冬季,只能想办法给它们保暖,实际操作就只能交给园丁他们来做了。   “希望我回来的时候,我的田里还有存活的植物。”   坐在马车上,魏薇的目光一直盯着城堡花园的方向。   今天就是启程的时间了,前往王都的队伍人数多达五十人,魏薇和多洛莉丝各自带了自己的贴身女仆,费利克斯也带了一名男仆,剩下的全部都是保护他们的骑士队伍。   费利克斯没有乘坐马车,他穿着铠甲和骑士们一起骑马,但出行的马车依旧有十辆之多,魏薇和多洛莉丝共用一辆马车,坐在车队的中间段,四位女仆则坐在她们后面的那一辆马车上,剩下的马车里全部装的除了为车队准备的补给外,剩下的全是三位主人的行李。   如果不是时间有些赶,不方便带那些会拖累行程的货物,他们还想顺便送一批货呢。   即将进入十一月,萨丁森郡在经历了短暂的秋天后迎来了寒冷的冬季,好像一觉醒来,外界的气温就降到了十度以下,即使坐在马车里,也能感受到丝丝冷风从马车的缝隙钻进来。   好在她们的保暖做的不错,尤其是由两位女主人乘坐的马车,原本位于马车两边的座位中间铺上了木板,改造成了床的样子,中间的空余部位放了一些行李箱,堆叠着正好垫在木板下,让它更为牢固,而木板上面铺了好几层毛毯和被子,即使接下来将近二十天的时间里她们都要呆在这狭窄的马车里,也能够过得舒服一些。   女仆们自然就没有这样的好待遇,但她们穿的厚实,马车里同样准备了几条毛毯,同样不用担心会着凉。   倒是男人们这一路会很累,因为他们没有马车可以乘坐,路上遇到野外还要就地扎营露宿,条件可比女人们艰苦多了。   好在男人们早就习惯如此,该准备的都准备妥当,加上魏薇还带了一些药材,这一路应该是比较平顺的。   “不要那么担心,园丁会照顾好你那些宝贝植物的,如果实在太冷,他们会把那些植物搬进城堡里的。”   费利克斯骑着马走到马车边,他的手里还牵着一根绳子,绳子那头是魏薇的玉狮子,这匹独角兽一样漂亮的白马也会跟着他们一起去王都。   不带上不行,魏薇要是不在,谁也安抚不了它。   玉狮子的脾气不好,除了魏薇谁都不鸟,费利克斯的黑马里奥斯追求了它整个发情期也没能成功追到手,此时发情期早已过去,黑马虽然依旧喜爱玉狮子,却也不像之前那么躁动了。   ――不过能保持一个发情季都没有另找新欢,这点似乎成了它的加分项,至少现在玉狮子也不那么排斥它了,上次魏薇还听马厩的马夫说玉狮子现在肯和里奥斯分享它的饲料了,以前可是一点都不让其他马碰的。   说不定照此下去,明年里奥斯也能得偿所愿呢。   不过目前来说,还是任重道远。   玉狮子不肯被其他人骑,更不可能去拉马车,费利克斯只好把它牵过来绑在马车上,让它跟着马车跑。   前往王都的路程是颠簸而无聊的,队伍在路上奔跑了一整天,天黑前停下休息的地方是一片旷野,周边毫无人烟,冷风呼呼作响,吹得人透心凉。   在马车上颠簸了一天,魏薇被费利克斯扶着下马车的时候,整个人都晃晃悠悠的,完全一副柔弱娇小姐的样子。   天知道按理说她应该是个能一打十的高手,可大部分时候的反应为什么看起来都和普通弱女子没什么区别呢?明明她私底下试验过,自己的力量还是很不错的,也是能一拳打碎石头的狠人呢。   所以果然还是游戏人设的锅吧,毕竟是女医师,看似柔弱实际扮猪吃老虎什么的大概已经是所有治疗职业的常态了。   多洛莉丝比魏薇的情况还糟糕一些,小姑娘脸色有点发白,还有些反胃的状况,明显是晕车了。   魏薇连忙让女仆去找之前存放的柠檬片,泡水喝可以缓解晕车的症状。   骑士们忙着安营扎寨,篝火已经烧了起来,火堆上架着锅子正在烧水,多洛莉丝的女仆倒了一些泡了柠檬水给小姑娘,之后和琴她们一起接手了做饭的工作。   不得不说,比起只有烧烤还算拿手的男人们,女仆们做饭的水平才叫好,毕竟连只是因为经常给魏薇当小尾巴的多洛莉丝都因为旁观而学到了一些烹饪技巧,本来就需要有一些烹饪说法,而且总是会被指派着打下手的女仆自然会的更多了。   魏薇陪在多洛莉丝的身边,为她揉穴道减轻不适反应,很快小姑娘的脸色就好了不少。   在周边巡视一圈,确定附近没有野兽的踪迹,顺便还抓到了一只兔子的费利克斯回来后,取下头盔做到她们身边。   他朝多洛莉丝问道:“怎么样了?还难受?”   小姑娘软乎乎的靠着魏薇:“感觉好多了。”   接着,虽然知道不可能,她还是忍不住问自己的兄长:“我可以不坐马车吗?也许骑马的感觉会好一点呢。”   “不行,你没学过骑马,那太危险了,而且现在是冬季,冷风一吹生病了怎么办。”费利克斯脱下手套揉了揉妹妹的头――因为经常看魏薇这么做,他也想尝试下,虽然不太合乎对淑女该有的礼仪,但既然是妹妹就无所谓了,而且感觉是真的很不错。   魏薇也道:“等你习惯坐马车了,就不会再这么难受了。”   小姑娘闷闷不乐的应了声。   他们在旷野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天一亮就再次出发,之后的路程差不多都是如此,因为要赶路,大部分时间即使如果周边城市也不会停留太久,魏薇根本没机会逛一逛那些地方,最多是在旅馆里休息的时候透过窗户看一看外面的景色。   在习惯了马车的颠簸后,多洛莉丝果然不晕车了,只是不晕车以后,小姑娘一精神,就开始耐不住乘车的无聊了,偏偏因为马车太颠簸,她最喜欢的刺绣不能做,可把小姑娘闷坏了,只能抱着娃娃想要魏薇陪她玩过家家。   魏薇倒是还好,虽然乘车看书对眼睛不好,但她的百科图书只是个摆设,实际内容是可以直接在脑子里阅读的,难得有空闲可以多看点书,她最近正忙着补充更多的医药知识呢,一点也不觉得无聊。   被小姑娘缠的没办法,只想看书的魏薇无奈赶人:“你到后面的马车和琴她们玩吧,看是要完过家家还是开茶会,或者让她们给你讲讲故事什么的,我记得放食物的马车里应该有不少饼干。”   饼干是出门前和烙饼馒头一起做的牛奶饼干里面加了不少麦芽糖调味,吃起来满口奶香,因为在这个季节可以存放很久,所以做了不少让大家在赶路的时候可以偶尔改善下口味。   多洛莉丝一听可以去吃点心,立刻高高兴兴的应下了,掀开车帘同守在车边的哥哥说了一声,就抱着自己的娃娃,提着装娃衣的箱子跑到后面去了。   车队因为多洛莉丝的关系停了一会儿,但很快又再次启程。   马车里只剩下魏薇一人,本来以为这下子能安安静静的继续学习了,结果前脚妹妹刚走,后脚哥哥就来了。   费利克斯驱使着坐骑靠了过来,如果不是身上还穿着铠甲,他更想直接上马车和魏薇坐在一起。   但这会儿他只能遗憾的隔着马车和魏薇说话:“我给你说说王都的事情吧。”   这个倒是值得一听的话题。   魏薇合上书:“好啊,顺便再跟我讲一讲王都那儿都有哪些人需要特别注意的。” 第56章   这全身的骨头彻底散架之前,魏薇终于看到了普拉迪王都的城门。   这是整个普拉迪帝国最大最繁华的都城,一路走来,魏薇虽然没有机会逛一逛那些遇到的城市,但对比一下城门,就能看出其他的城市是比不上眼前这个的。   王都的贵族也特别多,大概是因为王后生日的关系,城门口属于贵族的车队非常多,萨丁森的车队混在其中并不显眼。   贵族的车队显然不需要经过太多的检查,而且还有专用通道可走,所以没有等多久,车队就顺利进了城门。   “这里好大!”   多洛莉丝趴在车窗边,掀开窗帘打量外面的风景,一脸惊叹。   魏薇也觉得这座城市很不错,道路规整,路边的房子都是砖石结构,非常典型的古欧洲风格,而且相比其他的城市,它显得要干净的多。   但干净是以这个时代的其他城市为标准,在魏薇看来还是有些不够――她正好看到有人从二楼窗户往一边的小巷子里倒脏水――入城的主道应该是特意清理过,但那些小巷子里堆积的垃圾和污物散发出的恶臭还是不可避免的顺着风若有似无的飘来。   如果是在夏季,恐怕这里的味道会更加的“惊人”。   威廉姆斯家族在王都本来是没有房产的,毕竟上任伯爵基本不会到王都来,根本不需要在这里购置房产。   但开始做香水生意后,费利克斯预料到以后很可能会在日常里添加上王都一向,于是就请有人帮忙购置了房产,是一栋位于贵族区的豪宅,占地不小还带花园,市价至少在五万金币以上,也是因为好友的关系,费利克斯才能用最低价买到手。   车队在大门前停下,魏薇还没下马车,就听到一个响亮而陌生的声音响了起来。   “好久不见,费利克斯!”   “好久不见,艾伦!”   魏薇提着裙子走下马车,就看见费利克斯正和另一个身高体魄甚至容貌都不输给他的男人开心的拥抱在一起,显然关系极好。   “自从你离开王都我还以为得好几年看不到你呢。”被称为艾伦的男人使劲拍打着费利克斯的后背:“没想到你这么厉害,不仅领地经营的有声有色,生意都做到王都来了,走,我们找个地方好好喝一杯!”   艾伦说完,就要拉着人走。   “等等!”费利克斯一把拉住他:“我才刚到王都,人员都没安顿好,要喝酒的话等我忙完再说。”   艾伦也是许久不见好友有些忘乎所以,现在听他一说,才想起来人家现在可不是孤家寡人一个,而是出入都要带大量手下的伯爵大人了。   艾伦放开他,哈哈笑道:“哎呀是我疏忽了,那就等你忙完再去,有什么要帮忙的没?”   费利克斯:“那些事其他人会处理的,来,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未婚妻和妹妹。”   “未婚妻?你订婚了?”艾伦被这个消息震惊道目瞪口呆。   没办法,做为好友,艾伦可是知道费利克斯这家伙有多不解风情,以前对他暗送秋波的女人从平民百姓到贵族千金应有尽有,偏偏这家伙从来都是无动于衷完全没有一点开窍的样子,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哪里有问题。   结果才回萨丁森郡大半年,就告诉他订婚了?这个转变也太快了吧。   如果不是知道费利克斯的父母都已经去世,威廉姆斯家族也没有其他可以插手他婚姻的长辈,艾伦都要怀疑费利克斯是不是被迫订婚的。   “是啊,就在不久前,本来还准备给你发婚礼的请帖呢,结果突然被陛下招来王都,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赶回去举行婚礼。”   费利克斯一边说,一边绕过艾伦把手递给魏薇。   “这是我的未婚妻薇・魏,这是我的妹妹多洛莉丝,薇薇,这是我的好友德文希尔公爵家的三子,艾伦・德文希尔男爵,同样也是一位出色的骑士。”   魏薇把手放到他的手心里,对着艾伦行了个完美的淑女礼仪:“很高兴见到你,德文希尔先生。”   从另一边马车下来的多洛莉丝也连忙跟着行礼。   看清楚魏薇的样子后,艾伦惊诧了一秒,才回礼道:“你好,美丽的小姐,和费利克斯一样叫我艾伦就好。”   魏薇笑了笑:“好的,你也可以叫我薇薇。”   互相介绍完毕,魏薇就带着多洛莉丝先去进去看房子了,费利克斯想跟上去,却被艾伦抓着落在后面。   “菲尔,那位小姐是怎么的回事?”艾伦叫着费利克斯的昵称,一脸八卦的问道:“她看起来不像是普拉迪人。”   “薇薇来自东方大陆。”   艾伦脸色一变:“东方大陆?蒙古?”   要说这个时代对东方的记忆,除了丝绸以外,最深刻的就是那个大蒙古国了。   那可是整个欧洲的噩梦。   欧洲这边虽然不清楚东方大陆的确切情况,但他们对于大蒙古国的强大还是有所感悟的。   毕竟在二十多年前,大蒙古国的铁骑两次远征欧洲,差点打穿了整个欧洲,那个时候整个欧洲的人听到蒙古都要发抖,如果不是当时的可汗突然去世,蒙古将领急于班师回朝,整个欧洲怕是都要换主人了。   蒙古远征的时候费利克斯和艾伦都还未出生,但并不妨碍他们听说这段历史,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但欧洲对于蒙古的忌惮可从来没少过。   没看因为这个,十字军的东征都被迫停止了吗,那么强大的一个帝国盘踞在东方,谁敢跑去拔虎须啊。   “不是,是比蒙古更远一些的大宋帝国,也就是丝国。”费利克斯习惯性的用帝国称呼那个遥远的国家。   虽然从未见过,但因为丝绸和其他东方来的奢侈品,大宋在欧洲也是很有名气的。   所以费利克斯一说,艾伦就明白了:“那个国家啊。”   他想了想,就把自己才知道不久的消息告诉给了费利克斯。   “最近才从东边传来的消息,大概三年前起蒙古和大宋就开战了。”   “我知道。”费利克斯点头:“薇薇告诉过我,她的家族就是为了躲避战乱才离开东方大陆的。”   因为战争而离开自己的国家,这种事情并不稀奇。   “那她一定不知道,她的国家打赢了吧。”艾伦神色有些凝重道:“这个才是我想告诉你的,听说这次大宋大获全胜,蒙古国被打的只能掉转方向,往西边来了。”   因为前两次的西征,欧洲各国对大蒙古国的事情可是非常的上心,为此不远万里派出探子打探消息,就怕他再来个第三次远征。   所以蒙古和大宋大战,还打输了的事情一发生,消息就立刻传回来了。   但因为两边的距离太过遥远,等到消息传回,那场战争都结束大半年了   费利克斯一听,也不得不重视起来:“这个消息准确吗?”   普拉迪帝国曾经可是差一点就被大蒙古国给打了,如果蒙古军队再临欧洲,谁知道这次是不是会打到他们这儿。   “绝对准确。”艾伦看好友的脸色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安慰道:“不用那么担心,虽然蒙古是掉头往西边来了不错,但是据说蒙古这次被打的很惨,将军们讨论过,都觉得他们想西征是不可能,根据送回来的消息,大宋恐怕不会轻易放过蒙古,谁知道蒙古的土地还能不能保住。”   相比起一直都被西方恐惧的大蒙古过,艾伦对那个从来只存在于传说里的大宋更加好奇也更加敬畏。   大蒙古国的强大有目共睹,这样一个强大的国家竟然也会被打败,实在让人无法想象。   如果大蒙古国是在自身衰弱之后被推翻,那么谁都不会惊奇,但早已经进入军队建功立业,对东方的事情有不少了解的艾伦却知道,现在的大蒙古国论实力并不比第二次西征的时候差,甚至在这二十年内,大蒙古国的领土已经扩张到了几乎要占据一整个大陆的可怕地步,而大宋,似乎在不久之前还被蒙古压着打,几近灭国。   可突然一下子,大概也就十来年吧,那么一个随时可能消失的国家,就翻身农奴把歌唱,打的蒙古不得不把以前吞掉的土地都给还回去,并且有越还越多的趋势。   如果艾伦懂华夏语,一定会感叹一句风水轮流转。   但这同时也证明,大宋绝对是个比蒙古还要强大的国家。   也因为这个消息实在有些惊世骇俗,收到消息的各国一方面害怕蒙古会放弃东方的土地掉头来西方大陆扎根,一方面又担心大宋打了蒙古还不过瘾,直接一路追过来顺便也来一次远征。   不管哪个,看起来可都是不好惹的啊。   所以收到消息的各国势力和教会都不敢公开这个消息,免得造成更大的恐慌。   好在目前来说,大宋和蒙古想要彻底分出胜负还需要不少的时间,根据分析,起码最近十年,他们都不用担心那两个国家的任何一方会往西方而来。   但费利克斯的脸色也没有变得多好,反而越发阴沉,往日灿烂的笑容都不见了,蔚蓝的双瞳暗沉的像是被乌云笼罩的天空,随时可能电闪雷鸣降下暴雨。   艾伦都被他这种表情吓到了。上次见到,还是在费利克斯收到兄长和父亲过世的消息的时候。   “你没事吧?”   费利克斯回过神来,看艾伦担心的样子也知道自己的表情大概有些吓人,牵了牵嘴角,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没事。”   和费利克斯不同,一直是个花花公子的艾伦想了想,就猜到他在想什么了。   “你在担心你的未婚妻……”听到消息后会想回去?   “你们要在这里聊多久?不能进去再说吗?”   还不等费利克斯开口,一个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两人抬头一看,就看到魏薇站在不远处,表情一如既往的柔和,却掩不住那股发自内心的喜悦。   她肯定听到了!   哪怕没有明说,但他们立刻就意识到了这点。   费利克斯垂放在身体两边的手猛地握拳,用力过大,导致骨头咯咯作响。   但双手的主人还是尽力平静的告诉自己的未婚妻:“嗯,我们马上进去。”   艾伦意识到自己大概是不该在这里说这些的,他乖乖闭上嘴,跟上了费利克斯的步伐。   因为听到了好消息,魏薇的心情非常好,她忙里忙外的指挥着所有人搬运行李清理房子,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派头。   但事实上她确实是这里的女主人,不管做什么都是可以的。   她的统御能力还算不错,又是看惯了巴顿管家打理城堡诸事的,所以在摸清了房子的结构后,很快就把所有的房间都安排好了。   这里不是萨丁森城堡,虽然宅子的房子很大,却也没办法让五十个人一人一间房的都住下,所以车队中的十位骑士才有资格跟着主人住在客房里,剩下的骑士侍从只能住在佣人房里而且是两三人住一间,条件不算太好,但对这些出生最高也就是骑士家的后代的骑士侍从来说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何况为了犒劳大家一路奔波的辛苦,魏薇不仅准备给所有人轮流放三天假,还根据身份地位的不同,给予了奖金。   这些都是一早就和费利克斯讨论好的,不过因为今天突然听到了关于自己祖国(虽然实际上不是同一个)的好消息,她一开心,发下去的奖金又多了一倍。   反正她有钱!她高兴!   先是收到女仆送来的奖金,接着又听说可以轮休两天,所有人都非常高兴,好像这一路的辛苦都退去了。   尤其女仆还告诉他们,等轮休结束以后,会专门为他们准备一场丰盛的晚宴。   凡是在萨丁森堡居住的人就没有没尝过由魏薇调・教出来的厨师们的好手艺的,哪怕是奴隶,在盛大节日的时候,都能分到一个美味的烙饼,何况是有资格和伯爵大人同桌吃饭的骑士们,这一群人在知道到时候会由魏薇亲自下厨时,就已经开始幻想到时候能吃到什么好吃的了。   安顿好所有人,魏薇回房间整理自己的行李。   这栋房子的价格很贵,但买房的人也爽快。房子里大件的家具都留了下来,虽然有些陈旧,但清理和保养都做的很不错,所以家具看起来更像是古董,很有年代感。   身份的转变和房源的空缺,这次魏薇是真的住进了女主人的卧室,而这个房间最让魏薇满意的是,它自带一个浴室,浴室里还有个浴桶,光是这点,就让魏薇对于浴室中摆在角落里的解手用的木桶不那么排斥了。   参观完房间,魏薇才坐了下来,告诉正在忙碌的潘妮:“你去厨房帮忙,看看这里厨师的水平。”   这栋房子是自带管家和仆人的,不过不是原来房主的人,而是艾伦帮费利克斯新找的人,他是公爵之子,想找几个合适的仆人非常容易。   不过鉴于目前萨丁森郡的显眼,这些仆人是否能用还有待考量。   不过她让潘妮盯着厨房,只是因为担心会吃到黑暗料理而已。   潘妮在厨艺上很有天赋,虽然做不了大餐,但普通的餐点已经能达到让她满意的程度,所以魏薇才让她去厨房。   潘妮放下手里的工作:“需要我叫其他女仆过来整理吗?”   “不用,我和琴能搞定。”   她的东西大概是所有人里最多的,因为不仅送给王后的礼物在她这里,为了之后可能会有的各种宴会,她还准备了不少服装和首饰,自己的化妆品也都带了来,加上女仆们认为有必要带上的东西,最后收拾出的行李占了整整两辆马车才放下。   潘妮一走,魏薇也起身跟着琴一起收拾行李,一边跟琴道:“本来想给你们俩也放两天假的,但最近恐怕会很忙,假期等之后补上可以吗?”   琴连忙道:“请你不用放在心上,即使不放假也没关系的,其实这一路都坐在马车里不用做事,已经是很好的休息了。”   “那怎么能算休息呢。”魏薇摇头,这一路上女仆们可是也没闲着的,她们坐马车的时候,还得织毛衣呢,哪里真的就清闲了。   她拍板道:“等准备完给骑士们的宴会就给你们轮流放假,等休假完了正好去参加王后的生日宴。”   他们一路奔波,路上有幸运的没有遇上下大雪之类的坏天气,所以速度比预想的要快,抵达王都后可以多修整几天,不然魏薇也不好在这个时候给所有人安排假期。   琴当然也是想放假的,见魏薇坚决,就欣然应下了。   “薇薇。”   魏薇抬头,就看到没关的房门口出现了费利克斯的身影。   他看起来不太高兴。   她放下手中的衣服,起身走过去:“怎么了?你不是和艾伦在聊天吗,他人呢?”   “他有事先走了。”   发现自己好像闯祸了的艾伦哪里敢多留,连本来约好要一起去喝酒的事情都不顾了,和费利克斯聊了一会儿就找借口回去了。   再不走,他怕脸色像是锅底的费利克斯会邀请他去切磋武技。   他们可是由同一位骑士长老师交出来的,彼此很清楚对方有多强大,艾伦可不觉得自己能打得过盛怒下的费利克斯。   艾伦走后,费利克斯在原地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忍不住跑来找魏薇了。   “我想和你谈谈。”   魏薇不知道他想谈什么,但还是点了点头,跟他出去了。   因为房子里到处都在忙碌,哪儿都不得清静,他们只好穿上斗篷到花园里去了。   王都的气温比萨丁森可冷得多了,十一月的时候已经下了好几场雪,虽然不算大,但此时出去,冷风呼啸,花园中草木凋零,银装素裹,地面上也积累了浅浅一层雪。   忙于收拾还没换衣服的魏薇穿着没过脚背的厚实毛呢长裙,裙子里还穿着保暖的羊绒衣羊绒裤和羊毛袜,外面披着兔毛斗篷,耳朵上还带着毛绒耳罩,手上也有皮手套,准备非常齐全,一点都不觉得冷,正兴致勃勃的踩着地上不厚的雪,想着等雪再大一些可以拉着多洛莉丝来堆雪人。   在南方长大的她可是少有能见到雪的机会。   她难得少女心的在花园的雪地上跳格子一样的蹦Q着,过了好一会儿发现费利克斯没跟上,转头返回看,就看到费利克斯站在后面也在盯着她,却不知道在想什么。   魏薇这才发现他今天看起不太高兴,于是走了回去,亲昵自然的挽着他的手,拉着一起往前走:“你不是有事和我说吗?要说什么?”   费利克斯这才开口:“刚刚艾伦说的你都听到了吧?”   “关于蒙古和大宋的事情?”魏薇点点头:“他声音不小呢,而且我耳朵也很好。”   虽然没有全部听到,但大宋打赢了蒙古这个消息她还是听到的。   不过这不算什么特别的消息,之前系统就告诉过她,大宋现在的皇帝是她的前辈,那位不仅是个军事爱好者还有不少金手指,走的简直是某点争霸风,如果不是穿越出了意外,魏薇本该在对方一统华夏让华夏子民安居乐业后再穿越到那边的,那时候那位皇帝前辈的大限将至,系统会顺便带他回地府报道,魏薇也不用担心会被发现自己的身份。   “那你,会想回去吗?”   几乎是压榨了所有的毅力,他才问出了这个问题。   这个从艾伦说起大宋赢了蒙古,就让他不安到了极点的问题。   他没忘记魏薇是怎么来到西方大陆的,因为躲避战乱而来,那么如果战乱消失,她是不是就会回去了?   那里是她的祖国,有她熟悉的同胞和亲人,她曾经说过她的家族是分开好几波各自避难的,所以如果魏薇回去,说不定还能找到自己的亲人。   所以,她会放下这里的一起,包括他,回到那个她更为熟悉与强大的国度吗?   魏薇没想到他会突然提起这个,脸上因为知道大宋赢了的消息而露出的笑容也突然僵硬了,让的费利克斯心里更是一沉。   他忐忑不安,总觉得下一刻魏薇就会告诉他,他们的婚约解除了,她要回去了。   他舍得放她走吗?必然的不可能的!   如果她真的想回去……   那么不计一切代价,他也要把他留下来……   在费利克斯有朝着某个不太好的方面发展的时候,魏薇却露出一抹带着惆怅与怀念的笑容。   他看着她摇了摇头,轻声回答道:“不会。”   因为根本就回不去啊,那个只能在梦中忆起的祖国。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个伏笔,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看出来。   本文欧洲各国都是架空的,原来的国家名字都尽量不用,普拉迪帝国的位置在意大利和土耳其中间的几个国家内,这个位置如果按照历史,应该是被蒙古打过的。   百度资料:大蒙古国第二次远征的时候拔都亲率蒙军主力由中路进入匈牙利,大获全胜,其前锋直趋意大利的威尼斯,全欧震惊,称为「黄祸」。   钦察汗国(Qipchaq ulisi),(1219年--1502年),又称金帐汗国、克普恰克汗国、术赤兀鲁思,大蒙古国的四大汗国之一。13世纪上半叶蒙古人建立的封建国家。由1243年成吉思汗长子术赤的次子拔都结束西征后建立的东起也儿的石河(额尔齐斯河),西到斡罗思,南起巴尔喀什湖、里海、黑海,北到北极圈附近的辽阔广大的钦察汗国。   虽然很讨厌元朝,但他们是真的很能打。 第57章   如果是在初来乍到的时候问魏薇想不想回去大宋,那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但换成现在的她,魏薇已经没有那个想法了。   不说自己的身份是假的,哪怕有系统作保,魏薇也觉得自己要是回去恐怕会很危险,而且她一个女孩子从欧洲回到华夏,必然会引起他人的注意,要是传到那位前辈的耳朵里,他再顺势查一查自己在欧洲这边做过的事情,她这身份还能瞒住?   如果瞒不住了,能指望对方看在都是穿越者的份上和她来个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别傻了,怕不是一被发现她就要被关小黑屋了,别的不说,百科图书馆这种金手指,对方会不想据为己有?即使不能抢走,逼着她当抄录员也是可以的吧?   魏薇可不觉得自己能和一个同样有金手指,并且还是一国之君的前辈抗衡,所以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在对方挂了之前,她都不可能回去的,而等对方挂了,她在欧洲必然是已经扎根了,哪里还舍得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回去。   这东去的路,可不是那么好走的,她一个红旗下长大,现在又被人好吃好喝的供着的娇花,哪里吃得了那样的苦。   何况那又不是自己真正的祖国,如果是,她说不定还能咬牙试试,可它偏偏不是。   当然,除开自身安危的考虑外,舍不得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魏薇连费利克斯的求婚都同意了,对他自然是有感情的,她也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女人,既然说了要结婚的,哪里会就因为这么个消息就把人丢下自己跑回去。   她可是最讨厌骗人感情的渣男渣女的!   费利克斯在确定魏薇说的是真话,她是真不会回去后,心情一下就好转了。   什么黑化什么不好的做法全部统统丢掉,他就又是一个正直可靠的伯爵大人了。   心情很好的费利克斯告诉魏薇他们明天可以一起出去逛逛。   这个邀请,魏薇自然是答应了:“正好我们还有一堆东西需要买,得把多洛莉丝也带上,再多带几个人拿东西。”   本来只想两个人独自出游的费利克斯还能说什么呢。   等晚上费利克斯去找艾伦履行喝酒的约定时,后者发现他的心情变得很好。   艾伦松了口气,虽然心里很想知道让他好转的原因,但为了不再次说错话,他明智的跳过了这个话题,直接聊到了费利克斯的生意。   别看艾伦是家里的第三子,好像等父亲去世就会一无所有的只能自己打拼,实际上他和以前的费利克斯不一样,他是有爵位可以继承的。   当然,不是他现在的男爵身份,也不是他父亲的公爵爵位――前者是他自己用军功换来的,后者是他长兄才能继承的。   艾伦的父亲德文希尔公爵并不是王室成员,他是完全依靠自己的统帅能力受封公爵的,而他原本的爵位和领地也依旧属于他,所以德文希尔公爵除了第一爵位的公爵位外,还有第二爵位的伯爵位,并且还是两个伯爵位,一个来自他自己的家族,一个来自他妻子的家族。   而这些爵位,除了公爵爵位必须要有足够的军功才能够继承,剩下的就是可以由德文希尔公爵自己决定的。   正好这位公爵大人有三个儿子,所以从大到小,一人一个,非常公平。   艾伦未来将要继承的就是属于他的母亲家族的普林希亚伯爵爵位,这是母亲家族的姓氏,也是领地的名字,等到艾伦继承了这个爵位,他也需要改名为艾伦・德文希尔・普林西亚,这是他的父母在结婚前就定下的约定。   之所以现在还没继承爵位,不过是他的父亲认为要对孩子们一视同仁,既然大儿子需要军功才能继承公爵位,那么剩下的两个儿子也应该有些表现才行。   所以现在艾伦才不得不进入军队里打拼,好在目前普拉迪和周边国家都还算融洽,没有大规模战争,他才有时间在王都和费利克斯相聚。   当然,既然是明确要继承的领地,虽然现在普林西亚明面上还是由母亲在管理,但实际上艾伦已经在陆续接手了。   而普林西亚郡距离萨丁森郡还不算太远,骑马的话,大概三天左右就能到。   所以和萨丁森郡的领主谈一谈合作的事情,不是非常正确的事情吗。   费利克斯也有意和艾伦合作,一来他们关系就好,领地有离得近,二来普林西亚郡靠近地中海,气候好,还有自己的港口,和其他国家的贸易也多,和他合作,萨丁森郡并不会吃亏。   于是,本来说好的喝酒聊天就变成了谈公事,一直谈到大半夜,外面又下起了雪,费利克斯才准备回去。   “这么晚了,你干脆留下来休息明天再回去吧。”   “不了,我明天要陪薇薇逛街。”费利克斯放下酒杯,从衣架上取下斗篷穿上。   喝的酒有点多,艾伦也不像之前那么顾忌提魏薇的事了,啧啧称奇:“你竟然会愿意陪人逛街?看来那位东方小姐真的很让你着迷啊。”   “当然。”费利克斯嘴角噙着笑,完全不掩盖自己对魏薇的感情:“她想做什么我都愿意陪着。”何况逛街还是他提议的。   艾伦眼珠子转了转,开口道:“你立刻王都这么久,这里的变化恐怕都不知道,不如明天由我来带路怎么样?我把艾薇拉也带上,说不定她们能聊得来。”   “艾薇拉?”费利克斯皱眉:“你的新女伴?”   艾伦年纪和费利克斯差不多大,同样没有结婚,但他不结婚不是因为被骑士的训练耽误了,而是因为这人是个标准的花花公子,平均两个月就会换一个女伴,不过虽然是个花花公子,但他从来不和那些目标是和他结婚的贵族小姐往来。   所以他的女伴有耐不住寂寞的寡居夫人,也有声名远播的交际花,基本来说,都是费利克斯不想让魏薇接触的女人。   艾伦无语的看着自己的好友:“我真的是你最好的朋友吗,艾薇拉是我妹妹。”   费利克斯记得艾伦确实是有一个妹妹,年纪应该跟多洛莉丝差不多,不过叫什么就不记得了。   “可以,不过我们一大早就会出门,如果八点钟之前你们没来,那么我们也不会等了。”   费利克斯戴上斗篷的兜帽,开门离开,只留下艾伦在身后哀叹那么早他起不来。   说着起不来的艾伦第二天却提前了一个小时,七点就到了。   之后他就很庆幸自己来早了,正好赶上威廉姆斯家吃早餐。   虽然说这个时代是该一日两餐的,但对需要早起工作和训练的人来说,不吃早餐显然是撑不住的,所以不管是费利克斯还是艾伦都有这个习惯。   不过今天赶着出门,艾伦没来得及吃东西,现在看到他们在用餐,自然厚着脸皮表示自己也要来一份。   尤其是看到他们吃的食物自己完全没有见过以后。   跟着自己三哥过来的艾薇拉一脸黑线的看着费利克斯等人,一副很想把自家哥哥拉出去的样子。   不过最终,兄妹俩还是一起加入了早餐。   今天的早餐是潘妮和这栋房子的厨师一起做的,煎鸡蛋、煎培根、熏肉三明治和饮料,这是萨丁森堡最常吃的搭配,区别只在于费利克斯喜欢搭配啤酒吃,而魏薇和多洛莉丝则是用柠檬片泡的蜂蜜柠檬水。   都是不用花太多时间就能做好的食物,所以临时增加两位客人,厨房也很快就把食物端了出来。   显然油煎的烹饪方式和夹肉面包的吃饭很受客人的欢迎,对费利克斯,艾伦也完全不知道什么是客气,不仅吃到撑,还一定要费利克斯他三明治的做法。   费利克斯看向魏薇,后者朝艾伦点头微笑:“你可以派人来这里学习一下。”   艾伦立刻明白了魏薇在这个家里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女主人了。   吃完了早餐,就到了出门的时候。   多洛莉丝脚步轻快的走到门前,垫着脚尖去拿自己的斗篷。   穿戴整齐后,多洛莉丝期待的询问自己新交到的朋友艾薇拉:“我这样穿好看吗?”   第一次来王都,多洛莉丝总担心自己的穿着品味会不符合王都的潮流。   “非常好看!”   红头发绿眼睛的艾薇拉是个热情开朗的女孩,不然也不会这么一顿饭的时间就能和内向的多洛莉丝成为朋友。   不过她现在可不是说话安慰多洛莉丝,而是真的觉得多洛莉丝的斗篷好看。   和现在一贯的长及地面的斗篷不一样,多洛莉丝身上的是洛丽塔风格的粉色毛呢斗篷,兜帽和下摆边缘都滚了一层纯白的兔毛,帽子上还缝了长长的兔耳朵,领口中间打着大大的丝带蝴蝶结,下面是一排大扣子,斗篷的长度只到大腿,下摆宽大的像是一朵盛开的花。   斗篷没有袖子,但在腰部两侧开了口,双手可以从里面伸出来,既保暖又不会影响活动。   这是魏薇特意设计让女仆做好的,多洛莉丝很喜欢,但她有点担心其他人的看法。   穿着斗篷戴上兜帽的多洛莉丝,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粉色的小兔子,可爱的艾薇拉想抱着她大声尖叫。   可爱的东西不管到哪儿都是会受到认同的。   艾薇拉羡慕道:“这斗篷可真好看,我也要去定做一件!”   多洛莉丝立刻道:“我还有几件不一样的,你要不要挑一件?”反正斗篷不挑身形,艾薇拉比她高一个头依旧能穿。   艾薇拉眼睛一亮:“可以吗?”   多洛莉丝刚要点头,又想起来自己的斗篷是魏薇特意让人做给自己的,连忙看过去征询她的意见:“我可以送给艾薇拉吗?”   魏薇点头,她很高兴小姑娘能交到朋友:“你们可以现在去挑选,记得给艾薇拉那一套毛衣裤,别着凉了。”   “我们很快就好。”多洛莉丝连忙拉着艾薇拉去房间换衣服。   等她们再出现,艾薇拉也穿了一件纯白色的斗篷,没有毛边,下摆是荷叶边的,帽子上则是圆圆的熊耳,背后还带着圆球一样的小尾巴。   虽然斗篷和她们穿的裙子有点不搭配,但大家都一样的情况下,谁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两个小姑娘手挽着手出来,表示可以出发了。   昨晚王都下起了雪,虽然不大但到现在都还没有停,这必然要影响马车的出行。   按照日程,他们今天要先去裁缝店和珠宝店,了解一下王都的流行,魏薇还想去逛一逛集市看看为之后要举行的犒劳晚宴做准备,另外之前在萨丁森没买到的云母粉之类的物品也要去采购一下。   不过现在有客人在,带着他们去市场买菜显然不太合适,魏薇只好把这个任务交给了琴和潘妮,再给她们安排了马车和两个男仆帮忙。   琴有点担心,她们不在,魏薇不就没人可以使唤了?   “要不我们留一个服侍你吧?”   “不用。”费利克斯先一步开口:“我会照顾好她的。”   既然不用额外逛集市,那就不需要带那么多人。   主人都这么说了,两人只好行礼离开。   艾伦和艾薇拉都没带仆人出来,费利克斯这边最后也没带,于是最后除了负责驾车的马车夫外,他们一行五人就这么出门了。   她们最先去的就是裁缝店,由艾伦引路,据说那家店的主人是王家的御用裁缝,所以很多贵族都会去那家店定制礼服。   “王后的生日就要到了,那家店一定忙的很,这个时候去想要定礼服应该是来不及了,不过我们可以去看看王都最新的流行,然后找其他裁缝做也是一样的,我知道一家店,虽然名气不如这家,但手艺完全不输给他们。”艾伦以为他们是要去购置衣服,才如此说。   艾薇拉撇撇嘴,对身边两个女孩道:“艾伦可是那家店的老顾客了,经常会带女伴去做衣服,不同的女伴。”   魏薇了然,看来是个花花公子。   马车大概跑了半小时左右,就到了那家王都最有名的裁缝店。   大概是因为他们来的早的关系,店铺里还没有其他的客人,但店里的人都一副繁忙的样子,显然订单太多正在赶工中。   当然他们进门的时候,店里的人还是第一时间看到了。   “欢迎光临,先生小姐们,我是玛丽,请问有什么能为你们服务的?”   说着欢迎的女人看着进来的客人们,目光在三位女孩的身上流连了一圈,当然,她先看到的是两个小姑娘身上与众不同的斗篷,之后才注意到魏薇与西方人不同的五官。   “麻烦你为她们介绍你们店里服装。”艾伦指了指身边的三位女士。   这家裁缝店非常大,里面不仅有众多的布料,还有不少成衣,魏薇甚至看到店铺最显眼的地方放了几匹丝绸。   玛丽是最近才到裁缝店工作的,她并不认识艾伦等人,不过这不妨碍她为他们服务。   她带着魏薇等人看过了店里所有的成衣,魏薇大致了解了王都的潮流,和萨丁森郡的流行不同,王都的服装风格更加奢华,刺绣和珠宝点缀是主流,颜色也偏向大红大紫的鲜艳色调。   像魏薇偏好的浅色调和简单款显然不符合这里的潮流。   多洛莉丝凑到魏薇耳朵边,小声道:“我还是觉得你做的更好看。”   魏薇笑了,同样小声回答:“我也这么觉得。”   虽然这么想,不过他们离开的时候还是购置了几件符合潮流的成衣,还买了一些萨丁森郡没有的布料和服装配饰。   之后他们又去了旁边不远处的珠宝店,这次魏薇没有买什么,她对这些珠宝并不怎么热衷,一路都在给多洛莉丝选,倒是费利克斯对给魏薇买首饰这点非常热衷,几乎是他觉得适合魏薇的都想往魏薇身上带,如果不是魏薇阻止,这人怕是要把珠宝店的一半存货都给半空了。   但最后他们还是花了近千金币买了好几套珠宝首饰。   看的艾伦目瞪口呆。   不说费利克斯这种花钱如流水的大手笔有点吓人,只说他会给女人买东西,还是一次买那么多,就让艾伦怀疑眼前这个被拉着走出珠宝店还一脸惋惜的往回看的男人到底是不是他认识的费利克斯。   如果哪天突然听到费利克斯的家族破产了,他好像也不意外。   之后他们又去了不少地方,中午还在王都有名的饭店享受了一顿午餐,不得不说这里不愧是王都最有名的饭店,餐点做的还是很好吃的,就是一部分的原材料让魏薇有些不太适应。   这一天,直到天快黑了,他们才回去,艾伦和艾薇拉免不了要留下来共进晚餐。   他们回来后,新房子内的管家拿着一叠信件送到费利克斯面前:“伯爵大人,这是今天送来的请帖。”   费利克斯接过看了看,艾伦也凑过来看,一边还吹了声口哨:“八封邀请函,看来我们的威廉姆斯伯爵非常受欢迎。”   费利克斯一边查看邀请人的名字一边道:“相比我,德文希尔家族收到的恐怕更多吧。”   “那也是给我父亲和兄长的。”艾伦耸耸肩又问他:“这些你要去吗?”   “不去。”   八封邀请函都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其中大部分身份地位还不如费利克斯,好歹他还有王室血统,如果去了反而掉价。   “在王后的生日宴开始前,我并不打算参加任何的宴会。”   “我想也是。”   那可是国王特意为王后举办的宴会,在前者的重视下,这个时间段内,其他大贵族如非必要,不会举办宴会抢走王后的风头。   说到了这里,艾伦有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给王后的礼物你送了吗?”   费利克斯道:“还没有,我会在生日宴会开始前送去的。”   生日礼物是要提前送进王宫的,不过他们昨天才抵达王都,需要修整不说,礼物中还缺了几样东西,魏薇坚持要配置齐全了再送,所以还需要等几天。   艾伦提醒他:“最好快一些送过去,那位王后的气量可不怎么大。”   身为一位美丽又得宠的公主,蜜拉贝儿的脾气是真的好不到哪儿去,不过她很会装,至少是国王面前一直表现的很温柔体贴,但私底下大家都知道她嫉恨心很强,尤其这几年她过的不太好,脾气就更差了,王宫里时不时会有王后身边的女仆突然生病需要修养的消息传出来,可谁都知道那不是生病而是被伤到了。   曾经是国王骑士队一员的费利克斯很清楚这一点。   “我有分寸。”   这礼物的事情,不仅艾伦急,其他人也很急。   萨丁森郡出产的精油在整个普拉迪都成了热销货,谁都能猜到费利克斯必然从中谋取了大量的财富,在这种情况下,他为王后准备的礼物必然不能像以往一样普通。   之前急着给费利克斯写信寻求合作的贵族们在收到婉拒的回信后,对这样的结果自然是非常不满的,尤其过后不久他们就听说商人克劳德在其他贵族的领地里售卖精油,一些气量小的贵族是有眼热又嫉恨,眼热克劳德的成功,嫉恨费利克斯不和他们合作。   现在这些人就等着费利克斯送出礼物准备挑刺呢,保证不管费利克斯送了什么,他们都能让他吃力不讨好,让他明白自己不是好惹的。   然后乖乖奉上合作的机会。   当然,这只是一群在王都自语高贵,看不起外来贵族,尤其是边境贵族的贵族的自我感觉良好罢了,真正的大贵族即使同样眼热费利克斯的生意,他们的排斥也不会表现的那么明显,相反,他们只会用更加平和的态度去拉拢费利克斯。   而与此同时,王后蜜拉贝儿大概是最想费利克斯准备的生日礼物早点送到的人了。   因为她觉得费利克斯一定会送珍贵的精油给自己,而蜜拉贝儿王后的精油已经用完了。 第58章   整个王都的人都知道,蜜拉贝儿王后喜好奢华,尤其钟爱各种珠宝和华丽的服装,她在这上面一向肯花钱。   但有心注意的话,就会知道,这位王后近几年的际遇不太好,这种不好不仅体现在她的不受宠上,也体现在她的消费上。   身为公主,又是和大国联姻的公主,哪怕嫁的不是国王王子,那也是预定的未来公爵,还是普拉迪皇位继承顺位靠前的继承人之一――如果不是如此,蜜拉贝儿也不会嫁给他――蜜拉贝儿当时也是带着大笔嫁妆嫁过来的。   但蜜拉贝儿嫁到普拉迪已经有十年,她不懂经营,又没有从丈夫那儿继承到大遗产,本身还不知道收敛,花钱大手大脚的,那些嫁妆基本已经被蜜拉贝儿挥霍的差不多了,如果不是嫁给了国王,她根本无法支持现在的生活水准。   不过近几年国王对她越发冷淡,赏赐自然也少了,没有了赏赐,王后就更加没有收入了。   虽然最近王后重新获得了国王的宠爱,赏赐也增加了,但大多是些珠宝首饰之类的奢侈品,这些东西是值钱,但是王后不可能拿去变卖。   而生日宴,王后自然需要准备合适的礼服,虽然国王愿意支付这笔费用,但因为王后的品味一如既往的奢华,为了向所有人宣告自己重新获得国王的宠爱,她定制的礼服已经超过了国王给的费用,只好自己补贴了一部分进去,而这些补贴就把她剩下的金币都给用掉了。   在王后看来,贫困只是一时的,等到宴会结束,所有的礼物都归她所有,到时候她就有钱了,所以现在用了也不用担心。   但等没钱了,王后才发现自己的精油已经用完了,而现在要去买的话,她的钱显然是不够了。   这让已经习惯没人用精油保养熏香,最近更是加大了用量的蜜拉贝儿怎么能忍受。   在处罚了她认为没有尽到职责的女仆后,蜜拉贝儿王后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威廉姆斯伯爵家准备的生日礼物。   但那位曾经还只是个小小骑士的费利克斯・威廉姆斯伯爵显然辜负了她的期待。   “萨丁森郡的礼物还没有送来吗?”   “是,是的殿下。”回话的女仆忐忑不安,害怕这样的回答招来王后的迁怒。   王后生气的随手摔掉了手边的杯子,陶制水杯落到女仆脚边,女仆吓了一跳却不敢躲开,让碎片溅到她的脚踝划出一道血痕。   好在水杯破水的声音不仅惊动了守在门口的守卫,还有几位负责陪伴王后的贵夫人。   又来了。   所有人的心里都闪过这句话。   最近王后天天都要发一顿脾气,她身边的人都已经习惯了。   好在在各家贵夫人面前蜜拉贝儿王后还懂得收敛些脾气,所以最近这位王后殿下虽然天天都要发火,服侍她的女仆却没有受到多少责罚。   不过蜜拉贝儿因为没钱买不起精油而迫切希望看到萨丁森郡的威廉姆斯伯爵送生日礼物来这个事实她自然说不出口,所以在其她人看来,就是这位王后因为最近重新获得了国王的宠爱而又变得任性嚣张起来,自然对于怠慢她的人耿耿于怀。   不过看在最近王后势头正好的份上,贵夫人们也乐于奉承她。   “听说萨丁森郡的威廉姆斯伯爵已经抵达王都几天了,有人看到他带着自己的未婚妻到处购物,似乎是在为殿下你的生日宴做准备呢。”   蜜拉贝儿当然知道费利克斯最近的一举一动,她可也是派人守着威廉姆斯伯爵家,就想看他到底什么时候来送礼。   而现在王都的人几乎都盯着费利克斯,对于他为了自己的未婚妻一抛千金的消息可谓人尽皆知。   “威廉姆斯伯爵对他的未婚妻可真是大方,听说光是第一次到珠宝店就买了上千金币的首饰给那位幸运的女士呢。”一名年轻的贵族夫人略带嫉妒的说道。   不是说她们这样的贵族花不起那些钱,但她们自己花钱和丈夫买了送给自己又不是一个意思,就算是求婚前,她的丈夫也没有那么大方,肯为她花一百个金币就不错了。   这年头的金子可是真的值钱。   不过说到威廉姆斯伯爵,最引人注目的反而是他那位未婚妻。   “听说是位异国小姐。”为了转移王后的怒火,贵夫人们开始讨论起那位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贵族见过的女孩:“不少见过她的人都说那位小姐一看就是外国人,黑发黑眼,皮肤颜色也和我们不一样,就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   另一名贵族接话道:“不会是黑人吧?”   欧洲临近非洲,虽然相隔也远,但相比东方非洲就算很近的了,这个时代黑奴还没有大规模的出现,但零星一些也会流入欧洲,很多贵族都知道非洲那边住着怎样一群人。   “应该不是,威廉姆斯伯爵的品味不会那么差的。”这是一位曾经私底下对费利克斯伯爵示好,但没成功的夫人。   虽然这个时代还没有种族歧视的说法,但贵族确实是一群不仅看不起平民,也看不起其他国家人的存在,而黑人黑黝黝的皮肤显然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这些夫人们都恨不得跳进漂白水里泡一泡让自己变得更白了,哪里能接受黑皮肤。   闲着无聊的贵夫人们开始讨论起魏薇到底是哪国的人,可惜费利克斯婉拒了所有的邀约,也并没有发出请帖,所以没有那个贵夫人见过那位声名大噪的小姐。   当然也没人怀疑她是不是贵族,虽然没有见过本人,但这些日子的打探也不是完全没有结果,探听消息的贵族们都隐隐知道萨丁森郡突然发迹,和这位外来的小姐有关。   拜萨丁森郡内的那些男爵和其家眷所赐,贵族圈里现在正流传着“威廉姆斯伯爵是因为从他的未婚妻那里得到了精油的配方才能够发财的”。   这个消息目前还没传到蜜拉贝儿王后这里,但听到她们说起魏薇,蜜拉贝儿开始寻思要不要提前召见一下她,好给威廉姆斯伯爵一点提示,早点把生日礼物送过来。   毕竟距离她的生日宴可只剩下三天了,而她必然是要用最完美的状态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的,没有精油保养和香熏,到时候丢脸的可是她!   结果这个念头才在脑海里出现不久,就有仆人匆匆跑来告诉她:“威廉姆斯伯爵大人的礼物送来了。”   本来还在闲聊的一群贵夫人顿时安静了下来,大家都看向了猛地站起来的蜜拉贝儿王后。   王后站起来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过于急切了。   她立刻调整仪态,同她们说了一声,转身就走,一点没打算带她们一起去看看。   本来还想看看那位送来的礼物都有什么的夫人们只好悻悻然的行礼离开了。   离开了房间,仆人就把礼物单子拿出来交给了蜜拉贝儿王后,后者打开羊皮纸迫切的浏览了一遍,看到上面有精油才安心下来。   但接着她发现单子上其他的礼物并不是她预想会看到的值钱的珠宝首饰,而似乎是各种化妆品和一套衣服,其中还有几个她看不懂的单词,也不知道是什么。   虽然不是自己想要的那些东西,但蜜拉贝儿也不傻,这种时候送来的东西想来不会是什么糟糕的东西,尤其是其中一个perfume(香水),让她心中一动。   她颔首冲仆人道:“把威廉姆斯伯爵送来的礼物拿到我的房间去。”   送给王后的礼物就都是她私人所有,对于这个要求仆人没有任何犹疑就应了下来。   王后走回自己的房间,没过多久,王室的仆人就抬着一个大木箱子进来了。   箱子里还有几个小箱子,女仆上前取出,一样样打开摆在王后面前。   几个摆满了瓶瓶罐罐的箱子,从造型看都是化妆品,一个盒子里摆着一套叠放整齐的裙子,旁边还有个长条小盒,打开后里面是个木制品,还有一盒她心心念念的精油。   蜜拉贝儿拿起精油盒里的卡片看了看,满意的看打这和整合精油都是提纯精油,也就是说一瓶至少也要百金,而她收到的分量足有十瓶,虽然种类不如之前多,但分量和质量都是最好的。   光是这一盒就抵得上其他人送的全部礼物了,其他东西反而不怎么吸引她的兴趣。   “哇!”   一个女仆突然发出一声惊呼。   正在拿着精油瓶打量瓶身贴纸上绘着的花和水果确定里面精油种类的蜜拉贝儿不悦的看了过去。   就看到女仆手里张开的扇子时,她就知道女仆为什么吃惊了。   扇子在欧洲并不是完全无人所知的,很早以前古埃及就流行使用“圣扇”,有着比人还高的长柄,用孔雀尾羽做的华丽扇面,是只在祭祀时由人拿着站在祭坛两边提高祭祀氛围的礼仪扇。   而蜜拉贝儿看到的这把扇子,大小正适合拿在手中,扇面是红色的布料粘好的,边上用金色的蕾丝锁边,扇骨上有精美的雕刻,看起来更像是一种供人把玩的艺术品。   蜜拉贝儿立刻就领会了这东西的用处,她一把拿过扇子,站在抛光的人影清晰可见的等身金属镜前,摇着扇子欣赏镜子中的自己。   她心中一动,头也不回的吩咐女仆:“那那条裙子拿出来我看看。”   “是。”   两个女仆把裙子举了起来,蜜拉贝儿发现这裙子看起来好像还不错,虽然没有装饰着珠宝,但金丝编织的布料也是非常珍贵的,胸口的设计也有些特别,就是图案明显是去年的流行,而且做的太长了。   “殿下,盒子里还有这个。”女仆把几个用布料缝合链接在一起的金属环拿了出来。   那金属环看起来有些古怪,好在在盒子底下同样有介绍的卡片,上面甚至绘制了穿戴方式,王后兴致勃勃的让女仆们帮她穿上那套红色的裙子,当裙撑把下裙撑大以后,这条裙子就变得非常合身了。   蜜拉贝儿王后在镜子前转了个圈,大大的裙摆划出漂亮的弧度,修身的设计虽然不是那么服帖,却足以展现出她傲人的身材。   没穿上之前看起来不怎么合适的裙子,上身之后的效果非常棒,米拉贝尔王后看着镜子里前凸后翘腰肢比平时还要纤细的自己,非常肯定如果她这样出现在国王面前,后者一定会移不开眼睛的。   而不得不说的是,这位王后虽然性格不太好,长得却真的是非常漂亮,金发又美艳的她非常适合红色。   女仆们见她心情好,各种赞美毫不吝啬的抛了出来,让王后的心情更好了。   王后穿着红裙拿着扇子,舍不得换下,但她还是换了。   她觉得这条裙子比她定制的那条宝石裙都要更加适合自己,她在要不要把生日宴会时穿的裙子换成这条犹豫着,目光又看到了剩下那些化妆品。   这些盒子里也有相应的使用卡片,但蜜拉贝儿没有看它们,而是招来女仆:“让人去把威廉姆斯伯爵的未婚妻起来,就说我要召见她。”   相比自己摸索,不如直接询问最有可能知道的那个人,而且她对那位来自异国的女士也很好奇。   能被王后召见对任何一位贵族女性来说都是荣幸,虽然这个召见来的突然,但也不容许拒绝,好在魏薇早有预感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几天里还特意找艾伦帮忙找来的多洛莉丝的新任礼仪老师恶补了一下宫廷礼仪,足以应付这次的面见。   她稍作收拾后就坐上马车往王宫去了,费利克斯一路送她到了王宫前,表示会在外面等自己。   结果大概是收到消息知道他也来了的普拉迪国王干脆派人把他也叫过去了。   于是这对未婚夫妻就一起进了王宫,然后在大厅分开,一个去见国王一个去见王后。   魏薇被女仆领到了王后的寝宫,蜜拉贝儿王后已经换下了那条裙子,在魏薇来之前,这位王后殿下在两套裙子里换来换去,最终决定生日宴时穿魏薇送的那套,至于原来定做的宝石裙,她准备让裁缝带回去修改成可以使用裙撑的款式,如果不行,那就退货。   完全不管对方是否会损失一大笔金钱。   魏薇按照礼仪老师的教导,对王后行了礼,同时庆幸欧洲这边不流行跪礼。   王后一看到她就确定这确实是一位异国贵族,并且恐怕身份还不低,她的仪态非常优雅娴熟,一举一动都带着一股贵气,气质更是高贵,这是一些大贵族家的千金都不一定会有的。   而她的容貌也确实和那些贵夫人聊天时说的一样,一眼就能看出不是普拉迪帝国的人,甚至也不是她所知道的任何一个国家的人。   同为女性,蜜拉贝儿王后第一眼打量的就是对方的脸,魏薇的美貌有些出乎她的意料,但王后并不嫉妒,她自觉并不比她差,而且王后觉得美艳的自己比对方稚气未脱。看起来像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的样子可美丽多了,她甚至觉得魏薇长的有点寡淡,五官不够深刻。   但对方的皮肤却让她很嫉妒,那并非是大家闲言碎语中猜测的黑人那种黝黑的肤色,魏薇的皮肤是白皙的,不过和她们追求的雪白不一样,而是一种类似凝固油脂的色泽,不仅颜色像,细腻的程度同样很像。   王后的视力很好,两人又靠的很近,她很轻易就看出对方没有化妆,而没化妆的皮肤看起来却比化了妆的她还好,这点就非常令人嫉妒了。   不过嫉妒归嫉妒,蜜拉贝儿王后还记得自己把人招来的原因。   她亲切的招呼魏薇坐下,准备先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听说你来自其他国家,是哪个国家呢?”   “是大宋。”魏薇语气恭敬的回答道:“就是丝国,我的国家在还得那边,距离这里非常遥远。”   单只说大宋,蜜拉贝儿还不知道是哪儿,但一听丝国,她就知道了。   丝国的丝绸在欧洲可是非常畅销的布料,但同时也非常罕见,连从前还是公主的蜜拉贝儿都没见过几次,她的衣柜里只有一条丝绸制造的裙子和几条手帕,那已经足够让很多人羡慕了。   而且身为王后,最近和国王又重新恢复蜜里调油的关系,蜜拉贝儿在国王那儿听说过丝国和欧洲所有人惧怕的蒙古大战,还打赢了的消息。   所以虽然遥远,但那个国家确实是不能忽视的,天知道丝国会不会像蒙古一样往欧洲发展。   在知道魏薇的来历后,蜜拉贝儿对她的态度就有了不少改变,变得更加亲切热络,她仔细的询问了魏薇是怎么来到普拉迪帝国又是怎么和费利克斯相爱的,在听到魏薇说家人在路上不幸病逝时为她难过,听到她和费利克斯的相遇经过时,又双眼发光的感叹那场面一定非常烂漫。   该说不愧是能成功勾搭国王成为王后的女人,在真心想要讨好谁时,蜜拉贝儿的一举一动都非常诚恳真实,让人完全想象不出她私底下是什么样子的女人。   如果不是魏薇早就打听过这位王后的事情,她恐怕都要被骗了。   不过两个人本来就没什么冲突,王后对她示好,魏薇自然欣然接受。   很快蜜拉贝儿就把话题说到了礼物上。   “那些东西应该是你的主意吧?”   魏薇配合着,一脸惊讶的问道:“殿下怎么看出来的?”   这是默认礼物确实是她准备的。   蜜拉贝儿娇笑道:“威廉姆斯伯爵不解风情的名声可是整个王都都知道的,如果这次的礼物由他来准备,哪里会准备这些东西。”   魏薇点点头,确实也是如此,费利克斯原本的打算也就是一套家里祖先传下来的名贵珠宝和精油套装而已。   不过这话她不好说,所以只能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蜜拉贝儿也不在意她的反应,她接着道:“我很你准备的礼物,那条裙子真的是太漂亮了。”   “您能喜欢就好。”魏薇继续笑:“那是我在路途上见到的一个国家的服装,她们那儿都流行穿这样的大摆裙子,腰肢勒的细细的,看起来非常好看。”   蜜拉贝儿意外:“不是丝国的款式吗?”   魏薇摇头:“我们国家的服装和普拉迪的差别非常大,而且因为气候温暖的缘故,服装都比较薄,并不适合现在的气候。”   “都是丝绸做的吗?!我听说丝国的人都会穿丝绸的。”   魏薇:“也不是所有人,只有贵族和官员才能穿。”   只有贵族能穿的布料,类似的限制欧洲各国通用也有。   蜜拉贝儿顺势道:“那有机会的话还真想看一看呢,你有带那有的服装吗?”   魏薇一脸忧伤道:“有的,虽然以后恐怕没机会穿了,但留着也是个念想。”   蜜拉贝儿安慰的拍拍她放在桌上的手:“也不是没有机会穿的,我听说德文希尔公爵家在不久后会将会举行一场化妆宴会,以费利克斯和艾伦的关系,公爵家一定会邀请你们,到时候你不久可以穿了吗。”   化妆宴会,这事魏薇没听说,不过王后的消息应该是准确的。   既然如此,那她这边也需要做点准备。   而蜜拉贝儿接下来说的才是重点:“我准备在生日宴的时候穿上你送的那条裙子,不知道那时候你准备穿什么?”   这是让她不要抢风头的意思吧?   魏薇从善如流道:“我来王都以后发现自己准备的礼服不太符合流行,于是按照流行又买了一条合适的,是一条白色的长裙,我很喜欢。”   所以,不管是款式还是颜色,她们都不会撞上的。   蜜拉贝儿这才满意的笑了,接着就说到了剩下的那些礼物。   她让女仆把东西都拿过来,摆在桌子上,然后对魏薇道:“你来给我说说这些东西都是怎么用的,好多我都不太能弄明白。”   魏薇起身道:“不如我帮殿下上一次妆吧,女仆在边上看着,学的也快些。”   在欧洲,贵族家的女性能为王后服务,可是一项殊荣呢。   趁着这个机会,她就干脆把自己的地位再抬高一些吧,免得再有人拿她的来历说三道四的。   蜜拉贝儿本来就有这个意思,立刻笑道:“那就麻烦你了。”   “很荣幸为您服务,那么我们就从清洗开始吧?”这位王后长得确实很美,但那浓郁的精油香味也掩盖不了她过重的体味。   魏薇已经忍很久了。   来自更为寒冷的国家,所以以前不怎么喜欢洗澡,但最近因为经常使用精油按摩而增加了洗澡次数的蜜拉贝儿立刻点头:“都听你的。” 第59章   居于王宫内的贵夫人们很快发现了王后蜜拉贝儿对魏薇的青睐。   从第一次召见之后,魏薇虽然没有被邀请住在王宫里,却每天都会进宫,而且每次都是由蜜拉贝儿单独招待,其他夫人们甚至没有机会见到这位神秘的异国贵族,只知道她每天都要在皇后的寝宫之中呆很久。   如果不是知道国王这段时间另有安排没有去过王后的寝宫,她们都要怀疑对方是不是被王后亲自推出去给国王当情妇了,毕竟这样的事情并不新鲜。   当然这只是贵夫人们闲着无聊时的臆想,王后那种性格怎么可能做出会令自己不快的事情。   她会如此热情的对待魏薇,不过是把后者当成了自己的造型师而已。   本来魏薇觉得自己为蜜拉贝儿王后演示过一遍化妆品的使用后接下来应该就没自己什么事情了,没想到女仆们不给力,没办法立刻掌握新的化妆技巧,被王后嫌弃的不要不要的,只想让魏薇帮她化。   欧洲王室的女眷一贯都是让贵族夫人们服侍自己的,她们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反而被认为是殊荣,魏薇虽然心里不敢苟同,明面上还得像是受到奖赏一样高高兴兴的接下这个任务。   蜜拉贝儿王后不愧先是公主后是王后,她不仅喜好奢侈还非常挑剔,而且因为她的审美还和现代欧洲人不同,她追求的是肤色越白越好,妆容越浓重越好。   这也是没办法的,这个时代没有电,照明设备还停留在火把蜡烛上,贵族们一般参加的都是晚上的宴会,在点满了蜡烛的屋子里举办宴会,妆容不够浓重,灯光一照就完全看不出来了。   所以对于魏薇的化妆服务,哪怕白天看来非常不错,但她还是要求要更白更浓重一些。   “务必要让我成为所有人瞩目的焦点!”   想想其他人像是把面粉全扑在脸上,效果跟日本艺伎差不多的底妆,脸颊上两大坨猴屁股一样的腮红以及像是吸过血没擦嘴的大红唇。   魏薇默默把原定的小烟熏的晚宴妆往更白更夸张扩展了一下,最终效果差不多能赶上舞台妆了。   反正当事人自己喜欢就行了。   生日宴当天,魏薇依旧被提前邀请进宫为王后准备,不过这次她可以带上费利克斯兄妹俩。   王后的意思很明白,宴会开始前她得为王后做好一切准备才可以去和费利克斯汇合。   当然她邀请他们进宫,身为男士的伯爵并没有被允许进入王后的寝宫,他被仆人招待在王宫里游玩,累了也有专门的休息室可供休息,而魏薇和多洛莉丝被领到了蜜拉贝儿面前。   看到她们的时候,魏薇没有错过蜜拉贝儿眼底的满意。   她心下好笑,知道这位脾气不太好的王后是不放心她之前说的话,今天除了要她过来帮忙外,恐怕也有确定她是不是真如之前所说的,没有做和自己类似的打扮。   当然这点上魏薇没撒谎,她一个外国人在普拉迪本来就很显眼,初次出现在王都上流社会,自然是怎么低调怎么好。   而且因为她实在不能苟同这个时期的主流审美,所以她出门前虽然化好了妆,但对其他人来说,她这简直和素颜差不多了,不够白也不够艳丽,一看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女孩。   至少王后就是这么认为的。   看看吧,本来这个异国少女的面容就不够深刻,她化妆还喜欢淡妆,粉底很薄和她原本的肤色相近,眉毛也只是修整后淡淡描了一下,眼影腮红都是淡淡的粉色,嘴唇虽然是正红但只薄薄涂了一层,不够饱满,再配上那条款式普通白色礼裙,完全就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   可爱有余性感不足,完全不能和自己比。   王后得出这个结论后,就面带微笑的让魏薇开始为自己服务。   一直忙到宴会即将开始前的一个小时,魏薇从王后寝宫离开,带着多洛莉丝去找费利克斯。   费利克斯的位置很好找,他从前就是国王的骑士,以前也经常出入王宫,对这里的风景没有什么兴趣,所以在敷衍式的逛了一圈后,就在安排好的休息室里等她们了。所以魏薇一离开王后寝宫,就有仆人直接带她们过去和他汇合。   让魏薇意外的是,费利克斯并不是一个人在休息室里,休息室里除了他以外,还有两个人。   那是两个男孩子,都是红头发绿眼睛,相似的五官一看就是兄弟,大一些的应该正处于抽条的年纪,个头有一米七多一点,却瘦的像是麻杆一样,小的那个大概和多洛莉丝差不多年纪,比小姑娘高了半个头,身上多少还挂着点肉,脸颊还能看到一点婴儿肥。   再看他们的穿着打扮以及费利克斯的恭敬态度,魏薇很快就猜出这两位应该就是普拉迪国王仅有的两个儿子,十六岁的王储爱德华・普拉迪和十二岁的二皇子安德鲁・普拉迪。   事实也是如此,在费利克斯的引荐下,魏薇多洛莉丝等人行了礼。   王储见她们来了,就起身道:“那么晚上见,费利克斯老师。”   安德鲁王子见了,也起身跟上自己的兄长。   两位王子离开,王室的仆人也退了出去,休息室里只剩下自己人,魏薇才好奇的询问费利克斯:“那位爱德华王储怎么叫你老师?”   “我之前担任过两位殿下的剑术老师。”费利克斯解释道:“不过也就教过他们不到一年的时间,叫我老师也不过是殿下们客气而已。”   对于自己曾经教导过两位王子的事情费利克斯并不怎么看重,他当初获选也不完全是因为自己的剑术在一群骑士里是最好的――当然那是主要原因――也因为他多少有些皇室血统,相比其他出生更低的骑士,这点亲戚关系算是加分项。   不过也因为是亲戚,所以他的辈分实际上是比两位王子低一辈的,真较真的话他甚至要称呼他们表舅。   不过贵族们大多都能牵扯出一条血缘关系图,所以辈分上的事情他们都不太较真,费利克斯之前的身份也没有高到能那么称呼王储,现在他的身份够高了,但显然也不会有人让他这么叫,不然他还得称呼国王舅爷呢――当然,这里没有这种称呼,不管是爷爷还是奶奶的兄弟,他们一律都喊granduncle。   魏薇低声在费利克斯耳边道:“他们俩的身体看起来不太好。”   中医讲究望闻问切,虽然没有把脉,但两位殿下不管是脸色还是唇色都不太好,一看就是体弱多病的类型,而且王储看起来的情况比安德鲁殿下要更糟糕一些。   费利克斯闻言,眼睛里闪过一丝担心,用同样低的声音回答道:“先王后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嫁给陛下后也是过了好几年才有了爱德华王储,之后生安德鲁殿下的时候更是难产,在床上修养了几年也没恢复过来。”   在这种时代,出生时体质就不好了的孩子能平安长大,显然是要花费大量心思去照顾才能做到的。   就和卡洛琳一样。   人人都知道两位王子的身体情况一般,但他们认为王储既然都能长到这么大了,那平安成年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而两位王子的存在是王位的保证,不仅是国王,连身为继母的王后都非常关注他们的健康问题,因为她嫁人以后从来没有怀过孕自己也已经认定自己是不能生育的了,而欧洲继承法规定只有婚生子和长子可以继承王位,如果两位王子出了什么事情,为了保证后面坐上王位的是自己的孩子,国王保证第一时间就会和蜜拉贝儿王后离婚。   所以为了自己的身份地位,蜜拉贝儿王后在两位王子面前可是一直表现的非常有母爱,可惜年纪不比她小多少,知道自己的母亲去世和她有些干系的王储一点都不买账,而以哥哥马首是瞻的二王子自然也和他一样同仇敌忾敌视蜜拉贝儿王后。   费利克斯对自己教导过的王子还是蛮有好感的,在说了他们的情况后,又低声询问魏薇:“那位王后真的不能生吗?”   他知道魏薇的医术很厉害,尤其是把脉,别的医术只能通过把脉推断病人是否发烧,她却而已从中看出各种病症,至于原理是什么,听魏薇说过一次完全有听没有懂的费利克斯表示自己还是不要深究的好。   “大概率是不行。”魏薇回答道:“不过如果有医术高明的医生为她治疗的话,还是可以恢复的。”   她这几天总是围着蜜拉贝儿王后打转,出于好奇还真的偷偷给王后把过脉,知道她的身体确实存在不小的问题,而且从脉象看或许一开始她本身的情况还不算严重,但有毒的化妆品和不良的生活习惯显然对她造成了极大的侵害,魏薇敢断定,除非这位王后能跑到华夏去找医生,或者那边有医术极高的大夫过来,不然整个欧洲怕是没人能治好这位王后的不孕症了。   就是现在的她也不行,缺药是最大的问题,除非给她几年时间完全了解西方的草药找到替代品,不然她也是束手无策的。   听到王后是真的不能生,费利克斯反而面色轻松起来,这样一来也不怕她对两位王子动手了。   他们在休息室里坐了近半个小时,门外的仆人就敲门通知他们宴会快要开始了。   王后的生日宴会是从晚餐时间开始的,而宾客的入场非常讲究,根据身份的不同,地位较低的贵族比地位高的先入场,王室成员则是最后压轴。   当然,不是说所有的王室成员都是如此,今天是王后的生日,为了表示自己对王后的重视,他特意安排两位王子在宴会厅的门口招待宾客,这可是以往没有的。   费利克斯虽然是伯爵,但作为边境伯爵,即使他最近势头很好,但对王都的贵族来说,他与同等级的王都贵族相比,还是属于地位较低的一方,加上年轻,所以他们的入场时间被安排的很靠前,再他们之前的除了一些身份地位和家势不错的男爵外,只有几位家族势弱的伯爵。   礼仪官喊着介绍词,魏薇被费利克斯牵着走进了宴会厅,多洛莉丝紧张的跟在他们身后,同两位王子问好后,走到安排好的位置,等着其他的宾客入场。   这之后,魏薇一直都能感受到来自其他人毫不掩饰的打量目光,她当做没发现的露出礼貌的微笑,心思却早已经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   宾客们需要迎接国王和王后入场,所以他们进了宴会厅之后就被安排站在大门两侧,越是地位低的贵族站的越靠外,所以后面进来的宾客每一个都会从魏薇面前走过,而他们过去时,都会直接侧头打量她一番。   虽然蜜拉贝儿王后觉得魏薇的容貌不及自己,但那只是因为她自己长得够美,而且实际上女人和男人的审美还是有一定区别的,魏薇的容貌不仅不容易引起同性的嫉妒,很很容易获得异性的好感度,而第一次见到这种充满异域风情的东方的容貌,对所有人来说都是非常新奇又惊艳的。   而且她的举止也非常标准,即使是最苛刻的礼仪老师也挑不出错来,所有人原本对她的贵族身份还有所怀疑,现在一看倒是都相信了。   不过他们对于魏薇的好奇心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国王和王后入场了。   众所周知普拉迪国王喜好美色,而且特别钟爱那些容貌艳丽身材傲人的美女,他私底下的情妇都是这一款的,而前后两任王后,蜜拉贝儿就比不符合他审美的前任王后要受宠。   当然那也是在前几年,这两年谁都知道他们的国王对王后越来越冷淡,甚至到了公然让自己钟爱的情妇入住王宫,甚至带她参加过几次较为私人的宴会,那几次蜜拉贝儿王后的脸色真的是黑成锅底了。   不过这位王后也不是好惹的,她不仅有自己的国家做靠山,手也够毒,没过多久那位入住王宫的情妇就因为意外破了相,被国王抛弃了。   虽然国王没有公布事实,但之后他越发冷待自己的妻子这点还是让明眼人都知道那是谁做的了。   私底下甚至有人在打赌他们什么时候会离婚。   但今天却不一样,据说关系很久前就降低到冰点的普拉迪第一夫妇是手挽着手出来的,王后一脸甜蜜中带着诱惑的看着国王,后者看她的目光也是火热而充满欲・望,好像恨不得现在就把人带回自己的寝宫里去。   不顾现在也没人在意他色狼一样的目光,大家的注意力全都在蜜拉贝儿王后的身上,其中男人看的是她的容貌和身材,女人看的是她的妆容和衣服。   那条红拼金的礼裙在经过改动后非常贴合的穿在蜜拉贝儿的身上,宽大的裙摆更加衬托出腰部的纤细线条,胸口鼓起的部分虽然没有一点露出,但高耸的程度可以让人轻易想到底下的丰满,当她手里摇着扇子,风情万种的走进来时,那极尽展现出的身体线条看的不少男宾客都忍不住暗暗吞了口口水。   而她的妆容更是好看,描黑的眉毛和时下流行的淡的几乎看不到的眉毛不一样,但确实更适合她的脸型,尤其是搭配着浓重的烟熏眼妆让她的眼睛更加深邃明亮,眼波流转间满是魅惑的风情,鼻梁看着也比平时高挺,五感也更加深刻,而大红的嘴唇饱满的像是熟透了的樱桃,让人想尝尝它的味道。   走进了看,就会发现她的睫毛也比平时更长更密,卷卷的往上翘着,而她拿着扇子的手指甲也染成了红色,上面还粘了金色的闪粉。   而当她从身边走过时,只留下一阵香风,那不是最近大家都很钟爱的精油的香味,而是更加浓烈也更加诱惑的味道。   这是怎样一个尤物啊,难怪他们的国王会有现在这样的表现了。   看着国王极为罕见的为王后拉开椅子请她入座,所有人却不觉得奇怪,如果换了他们,大概也会非常乐意为这样的佳人服务。   陛下真是艳福不浅啊。   而相比男人们的惊艳和感叹,贵夫人们就只想知道王后这一身打扮是出自谁手。   消息灵通的大贵族们自然知道王后原本预定的生日礼服是怎么样的,实际上她在定做的时候裁缝师傅会特意对外透露一点内容,这种事情并不新鲜,就是为了避免有人在宴会上和王后撞衫。   而现在王后穿的裙子显然不是她之前准备的那条宝石裙,但明明只是简单的拼接和一点小巧的设计,它却该死的好看,所有夫人小姐都想知道那宽宽大大的裙摆是怎么做出来的,如果她们想要那种效果,必然是要在裙子里穿下非常多的里裙,可王后明显没有那么做,她宽大的裙子甚至不会影响她的坐姿,那裙子在她入座时简直像是一朵绽放的花朵,一点都没有变形。   而当她手中的扇子半掩着面,只露出一双眼睛对国王道谢时,国王的呼吸都明显急促了起来。   女人们越发想知道王后形象大变的秘密了!   而这个秘密的答案其实是非常好猜的。   最近和王后有接触,并且还是私下里不许其他人旁观的,不就有一位吗。   而且之前还听说,那位送的礼物是一大堆化妆品呢。   这些消息在夫人小姐们之中传开,很快的,本来被王后吸引走的目光又回到了魏薇身上。   魏薇的位置自然是跟着费利克斯坐的,多洛莉丝因为年纪小,被安排在了同龄孩子那边,和大人并不在一起,负责招待他们的小主人就是安德鲁王子,她走的时候还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的哥哥和嫂子,非常希望他们能留下她。   可最后无情的大人也只是给了她一个安抚的笑容。   虽然入场的时间较早,但费利克斯和魏薇的餐位却意外的靠前,能够清楚的看到国王和王后的一举一动,旁边和对面坐的还都是受重视的王室成员,这显然是国王提前吩咐过,这个位置表明了王室对他的态度。   他这是在告诉所有人,他认下了费利克斯身上属于王室的血统,表明自己亲近的同时,也是在拉拢他。   餐桌是由好几张桌子拼起来的长桌,魏薇入座后不久,就发现周围人的目光突然就又往她这边来了。   这一次看过来的大多数是女性,而她们的目光犀利中带着热切,明目张胆的毫不掩饰,哪怕是自认见过不少大场面的魏薇都忍不住心里发虚。   坐在魏薇旁边的本应该是一位男性贵族,但他被自己的妻子毫不留情的赶走了,对方开口介绍完自己,就直接开始询问她王后今天的打扮是不是她帮忙弄的。   这位纳尔森伯爵夫人同样是住在王宫中服饰王后的贵族夫人之一,她的丈夫有王室血统,自己也是大贵族出生,对魏薇的态度总的来说就是有贵族的高傲感,却不会给人太过傲慢的感觉,所以魏薇也不怎么讨厌她,听她这么问了,就大方点头认下了。   结果询问的人自己反而有些不太相信,略带质疑的打量她:“那你怎么不这样打扮?”   魏薇笑而不语,只是偏头看了主位上的王后一眼,又收回目光。   这暗示,可以说非常明显了。   纳尔森伯爵夫人果然就顺着她的举动猜了出来:“王后殿下不许你那么做对吧?”   不等她回答,这位三十出头,长得还算不错,就是粉涂太多让人怀疑会不会掉下来的夫人很不淑女的翻了个白眼,显然对那位王后意见很大。   “她从以前就是那样,谁和她抢风头都会被她奚落,简直小气的不能再小气。”   接着她再次仔细打量了魏薇,发现虽然她的妆容浅淡的在烛光下几乎看不出来,但细节上还是能看出一点和王后相似的影子。   比如眉毛和眼妆,现在普拉迪贵族之间流行的眉毛类似华夏古代那种细细的柳叶眉,而且她们不会把眉毛涂黑涂浓,反而会特意让自己的眉毛看起来浅浅淡淡的,远一点就几乎看不见了,和魏薇给王后修整后画出的加粗加深的现代眉形完全不一样。   这个时代的欧洲人对眼妆的理解还是埃及人那种可以预防眼部疾病和防止太阳光线对眼睛的损害的夸张眼妆上,欧洲的贵族夫人和小姐们并不喜欢那样夸张的眼部妆容,她们走的是完全相反的一条路――不化眼妆,整张脸的化妆范围就只有粉底腮红和嘴唇,其他的一律没有。   而魏薇的妆容虽然被烛光遮掩了,但她的眉毛可不会被遮掩,靠近了看还能看到眼皮上一些淡粉色的痕迹,很明显和王后的眼妆是类似的化妆技巧。 第60章   在确定王后的改变真的是因为魏薇后,纳尔森伯爵夫人谈话的欲望就更加的高了。   她开始追问魏薇,王后的妆容是怎么绘制的,化妆品又是在哪儿买的。   显然虽然对蜜拉贝儿不满,但对方的改变还是让她心动了。   但很可惜,眼妆用的眼影是魏薇自己调制的,现成的产品显然是没有的。   在听说这些化妆品竟然是她做的时候,纳尔森伯爵夫人非常惊讶:“真的是你自己做的?难道你还懂医吗?”   这个时代化妆品的制作方法都是掌握在药剂师和医生手中的,而且是被视为可以传承后代的重要配方,基本上都属于家传配方,少有外传的。   而且由于教会对女人化妆的抵制――他们认为认为化妆是罪恶和不道德的,而女人太漂亮就会诱惑男人,尤其是那些有妇之夫――之前各种化妆品都是需要由医生药剂师派发的限量品,哪怕是贵族,都得排着队去他们那儿领取,想要在市面上买到根本不可能。   不过最近这些年这种情况因为抗议的女性实在太多,加上教会内部一些不可明说的改变,市面上也出现了售卖这些物品的商人,但制作方法依旧还掌握在医生药剂师手中就是了。   所以纳尔森夫人才会认为魏薇懂医术。   但以她贵族的身份还能掌握医术这点,显然是很令人怀疑的,而且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女性都是不被允许成为药剂师和医生的。   魏薇心知肚明自己的身份是造了假的,对此一直很警惕,这会让虽然听出纳尔森伯爵夫人并没有什么起疑的意思只是单纯的惊讶而已,她也立刻给予了解释。   “只是一点个人爱好,我们国家的风俗和普拉迪不太一样,贵族女性在出嫁前会尽可能多的学习各种知识,医药也是其中之一。”魏薇道:“大家认为成为母亲的人掌握一定的医药知识可以更好的照顾自己的孩子。”   这个理由确实很充分,纳尔森伯爵夫人果然没有怀疑,只是不以为然:“贵国的贵族女性可真是辛苦呢,孩子交给仆人和保姆照顾不就好了。”   魏薇没开口,按照之前从礼仪老师那里学到的知识,这种属于妇人之间的话题她这样的未婚少女还是不要参与的好,不然会被认为是很不淑女的行为。   说话的纳尔森伯爵夫人显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很快就把话题转回了化妆品上。   她开口询问魏薇是否有出售这些的打算,和华夏的重农抑商不同,欧洲这边对经商这种事情很理所当然,大部分的贵族都有自己的产业,他们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当然,因为所谓的贵族荣耀,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贵族就该不事生产好好享受,所以选择和商人合作经营,只拿钱不管事。   所以纳尔森伯爵夫人直接开口和魏薇谈生意,可以说是这里的常态了。   魏薇本来也有此打算,不然不会大费周章的给王后弄了那么多化妆品。   不过这会儿她自然不能直接说出口,只能为难的表示制作那些化妆品只是她闲暇时的小爱好,所以并没有想过出售的问题。   听出她是不打算出售这些东西,纳尔森伯爵夫人立刻开始劝说她,不然的话,她该去哪里购买这些东西?   她可不想一直被蜜拉贝儿那个女人嘲笑。   她的口才确实是不错,直到魏薇开口表示会好好考虑这件事,觉得已经说动她了的纳尔森伯爵夫人才心满意足的闭嘴,让魏薇得以有时间好好品尝晚宴的餐点。   直到她们的对话结束,纳尔森伯爵夫人转头和其他人对话,费利克斯这才有机会低声告诉魏薇:“她和前任王后是表姐妹,而且关系密切,所以和现任王后不太对付。”   说不好都是轻了的,简直可以说是水火不容,蜜拉贝儿虽然是邻国的公主,很受伯尔多国王的宠爱,但伯尔多的国力比普拉迪弱,又鞭长莫及,所以她在普拉迪实际上是属于孤立无援的状态。   而纳尔森伯爵夫人的家族既然能和国王联姻,家族地位自然是很高的,所以他们家出生的小姐也并不惧怕这位继王后,即使是在蜜拉贝儿王后刚刚成为国王的情妇,备受宠爱时,这位夫人都敢直接和她对上。   国王甚至都不会管她们之间的冲突,因为本身他也理亏,在妻子卧病在床的时候就多次出轨,虽然这是贵族们默认的潜规则,但王后是在知道他有意娶蜜拉贝儿为继后这点后才提前病逝的,关是这点就让国王面对王后的家族时底气不足了。   “虽然看起来很高傲不过这位夫人在王都的风评一直不错,如果你想进入王都的社交圈的话,可以从和她交好开始。”   “不错的提议。”她也觉得这位夫人看着虽然高傲不好接触,但实际还是蛮好说话的。   尤其看起来是个很有潜力的土豪客户呢。   晚餐之后就是正式的舞会,开场舞由国王和王后跳,众人围观之下,王后身上那条裙子在旋转中就像是盛开的花朵,让她的舞姿更加优美吸引人。   国王的开场舞之后,宾客们也纷纷加入了舞池之中。   费利克斯伸出手,彬彬有礼又带着笑意的看向魏薇:“美丽的小姐,我能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乐意之至。”魏薇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   王都的集体交际舞蹈和萨丁森的流行并不一样,魏薇在来王都的这几天里突击学习过,这会儿跳起来和周边的人十分合拍,也让私底下关注着她的人提高了对她的平价。   魏薇和费利克斯两人都不是喜欢跳舞的人,在连着跳完两曲后,他们就退出了舞池,魏薇抬头寻找到多洛莉丝所在的位置。   还没有到可以在舞会中跳舞的年纪,而且很害羞的多洛莉丝这会儿就安静的呆在角落里,她的身边是艾伦的妹妹艾薇拉,她不知道说了什么,逗的本来很紧张的多洛莉丝满脸笑容。   魏薇抬脚就往那边走去,结果没走几步,其他人就围了过来。   “晚上好,威廉姆斯伯爵。”   “费利克斯好久不见了。”   “这位就是你的未婚妻吗?真是般配的一对啊。”   “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   作为普拉迪帝国最近的热门人物,费利克斯在宴会上可是非常受欢迎的,男士们想和他套近乎谈谈生意上的合作可能,而女士们则想从魏薇这里追问关于王后的事情,两人不知不觉就被分开了。   魏薇被贵夫人们带到了休息区,周围是一群地位高贵的贵族夫人,而坐在她身边的就是纳尔森伯爵夫人。   这位夫人确实如费利克斯所说,很值得交好,她虽然看起来高傲,但面对认同的人还是很热情的,这会儿正主动给魏薇介绍其他的夫人。   让魏薇比较在意的是,按照纳尔森伯爵夫人的介绍,围在她身边的这一群都是已经结了婚的妇人们,但其中有几个的年纪非常小,甚至看起来比多洛莉丝还要稚气未脱,却已经摆着贵族夫人的架势,一举一动都和其他年长的夫人们差不多了。   而年轻夫人们的丈夫,可能比她们要大上许多岁,这个年代十几岁的小姑娘嫁给几十岁的老头子都是不稀奇的事情。   而能以有爵位的贵族夫人的身份参加王后的生日宴,并且有资格和纳尔森伯爵夫人这样的大贵族坐在一起的年轻夫人们,基本都属于这类,因为女性结婚的年纪普遍比男性早,后者像费利克斯这样二十多才结婚的不在少数,女性却最多十五六岁就必须嫁人,不然到了二十岁,可能就成了没人要的老姑娘,必须去修道院居住了。   所以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的年纪差距都不小,如果是嫁给某个和自己年龄相近的爵位继承人还好,最多也就差了几岁到十几岁,等到丈夫能继承爵位了,她们的年纪一般也都比较大了,纳尔森伯爵夫人差不多就是这种。   而如果是嫁给本身就有爵位的,就很容易出现妻子比丈夫小了几十岁的老少配。   而且这种情况还不算少数。   所以像魏薇这样未婚夫既年轻又有爵位在身的人就非常令人羡慕了。   尤其费利克斯以前在王都可是非常受欢迎的,这些贵夫人之中有不少可是在私底下对他表达过好感。   所以隐隐约约的,魏薇从一些人身上感觉到微妙的敌意也就不奇怪了。   好在大家都是结了婚的夫人,即使真的是在嫉妒着魏薇,那种不该属于已婚者的情绪也只能隐藏在心里,而不会在这种公众场合流入出来,不然那可就是丑闻了。   所以从表面上看,魏薇同她们的第一次接触还是非常顺利的,大家的态度还算友好,也不知道纳尔森伯爵夫人都和她们说了些什么,这些人一上来就和她一样劝说魏薇一定要把那些化妆品作为商品销售,更有不少人好奇的询问她,蜜拉贝儿王后的裙子是怎么做成那样的效果的。   “明明只有一层,却能撑出那样的弧度,是在里面加了什么特殊设计吗?”   “是的,在裙子里面添加了裙撑。”魏薇简单的讲解了裙撑的制作方式。   对于她的坦言相告,夫人们都表示很满意,只要知道了裙撑的制作方式,其他就不是什么问题了,相信过不了多久,王都将会有一场新的流行风暴被掀起。   然后话题不知不觉就从妆容打扮转移到了多洛莉丝的身上。   “这位就是威廉姆斯伯爵的妹妹吧?不知道是否已经有婚约对象了?”   大概不管是什么阶级什么年纪,只要是已婚的女性似乎都很喜欢当红娘,在有人开口后,一群人的关注点全都跑到了多洛莉丝身上。   反正化妆品的问题还得等魏薇正式同意以后才有下文,但和威廉姆斯伯爵家族交好的方法可是尽在眼前啊。   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比联姻更能拉近彼此的关系了。   而多洛莉丝是费利克斯唯一的妹妹,年纪又正好,如果能让家中的孩子和她定下婚约,那么以姻亲的关系,他们自然有更多的筹码和威廉姆斯伯爵拉拢关系了。   显然这么想的人不少,在确定多洛莉丝还没有婚约后,她们就兴奋了起来,开始介绍起自己家中年龄合适的未婚者。   但不管怎么介绍,都被魏薇以多洛莉丝年纪还小,需要学习的事务还有很多,所以暂时还没有订婚的打算这样的理由给推拒了。   当然这种理由是阻退不了她们推销自家杰出青年的热情的,见大家完全没有放弃的想法,魏薇只能抓住机会偷溜了。   等她从贵夫人的圈子里离开,另一边的费利克斯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看向她的目光都透着一种求助的感觉。   对此,魏薇只能回了个爱莫能助的眼神,无情的转身走了。   她在四周寻找了一番,才在角落里看到了独自一人的多洛莉丝,艾薇拉已经不在她身边了,周围也没有其他什么人,小姑娘安安静静的呆在被大花瓶掩盖的角落里,观察着其他的宾客,看起来一副很无聊的样子。   魏薇一走近,小姑娘就看到了她,眼睛闪亮亮的叫人。   魏薇笑着接住扑过来的多洛莉丝,伸手摸了摸她梳理的整整齐齐的头发:“今天过得怎么样,宴会好玩吗?”   “不怎么有趣。”多洛莉丝嘟着嘴,抱怨道:“其他人好像不太喜欢我,艾薇拉也被叫走了,我一个人好无聊。”   相比于大人重于利益的市侩焦急,多洛莉丝今天接触的都是各家没有正式进入社交圈的年轻一代,这些能被长辈带到王宫参加王后生日宴的少男少女们都是在家中受宠的孩子,为人处世可没有大人那么圆滑,在他们看来,多洛莉丝就是个来自贫穷之地的乡下贵族小姐,自认身份更加高贵的他们并不愿意同她交好,尤其是女孩子们,一方面因为她的出生看不起她,一方面又觉得她好看的外表十分碍眼,自然就十分排挤她,但又不好在这个时候做出什么引人注目的举动,所以干脆就选择无视她。   这点上艾薇拉也是爱莫能助,虽然她也想把自己的手帕交介绍给多洛莉丝,但过程不太顺利,最后艾薇拉自己都被拉走只留下多洛莉丝一个。   魏薇如果不是因为蜜拉贝儿王后的事情,今天也不会这么受欢迎,反而可能和多洛莉丝一样坐冷板凳的,毕竟女宾之中对费利克斯有意的可是很多,如果不是想从她手里获得好处,对成为费利克斯未婚妻的魏薇可不会好到哪儿去。   这点上魏薇也没法帮助多洛莉丝,尤其是现在很多人都把多洛莉丝看做联姻对象的时候,带她去认识人可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没认识到什么人也不影响多洛莉丝的心情,她也不是那样的性格,虽然口中抱怨,实际上不用和其他人交际这点还让她颇为高兴的。   两人都不是喜欢宴会的性格,在无人打扰的情况下呆在角落里也算是自得其乐。   直到宴会接近尾声,费利克斯才终于从人群中脱身,过来找她们。   “你们在这过得可真是悠闲。”   他过来时,两个女孩正聊得火热,直到他走到面前才注意到。   魏薇站起身:“没办法,因为某人的关系,我们的多洛莉丝可是大受欢迎,不避着点可不行。”   费利克斯那边显然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所以一下子就理解了她话里的意思。   “我这边也已经拒绝过了,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有人再问这个问题了。”   其实对于多洛莉丝什么时候谈婚论嫁这点费利克斯其实是想和其他贵族小姐一样早早定下来的,但既然魏薇不同意,那他也只好听她安排了。   “可以回去了吗?”   “嗯。”   国王和王后在跳完开场舞后没多久就离场了――至于去做什么,大家也是心知肚明了――所以本来说要为她介绍其他人认识的王后才没有出现,反而是纳尔森伯爵夫人帮了她一把。   而在宴会主人离场的情况下,客人们自然也是可以走了的。当然,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出现宴会主人先行离开这种失礼情况了。   如果不是其他大贵族都没有离开,率先离场有些不太礼貌,加上找他说话的人实在太多,费利克斯早就带她们回去了。   从王宫的生日宴会离开后,雪花一样的请帖再次飞往威廉姆斯宅,这次不仅有邀请费利克斯的,还有专门邀请魏薇的,而且大部分都是不那么容易拒绝的类型。   像是德文希尔大公爵的邀请函,作为好友的长辈,又是帝国军队中的最高实权人物,不管是出于哪一方面的考虑,他举办的宴会,费利克斯既然收到了邀请函就不能不去了。   而既然参加了德文希尔公爵的宴会,那么其他几位大贵族家的宴会最好就不要拒绝,不然很容易得罪人。   可这样一来,他们在王都的停留时间就要延长了。   “至少也要延长一个月。”费利克斯一脸沉痛:“也就是说,婚礼不得不延期了。”   要说婚礼延期对谁的打击更大一些,那绝对是费利克斯了,毕竟在结婚这事上,费利克斯比她要上心的多,而魏薇则认为反正请帖还没发出去,延期也不会有多大的影响。   所以这会儿反倒是魏薇在安慰他:“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幸好请帖还没发出去,延期的影响也不会太大。”   虽然确实是如此,但魏薇的反应让费利克斯更加哀怨了。   “你看起来一点都不觉得难过。”   魏薇好笑道:“又不是取消婚礼,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一定会难过。”   费利克斯感觉自己并没有被安慰到,他那双漂亮的蓝眼睛就像蒙上了一层雾气,灰蒙蒙的令人心酸。   虽然是个男子气概十足的强大的骑士,大部分时间也很稳重,但在感情方面,却出乎意料的有些少女心。   不过这点也意外的有点可爱就是了。   最后,魏薇不得不用一个甜蜜的吻安抚了自己的未婚夫。   除了要和费利克斯一起参加的宴会之外,魏薇也收到了不少只限女性参加的聚会邀请,而这里面大部分的邀请函里写明的邀请对象都包括了多洛莉丝在内,可以说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要去吗?”魏薇询问当事人:“虽然说是一同邀请的,但你要是不愿意的话可以不去,毕竟你还没有正式进入社交界,不参加也是没关系的。”   多洛莉丝显然很心动:“真的可以不去吗?”   “当然,这种邀请一般来说也不该邀请你的吧。”魏薇摇了摇手上的邀请函,这是一位贵族夫人邀请她们去参加沙龙的请帖,沙龙的主题是美容,邀请前往的宾客都是已婚者,突然要加上一个未婚小姑娘,显然不合理。   所以去不去,都是可以的。   “那我不去了。”多洛莉丝道:“艾薇拉邀请我去她家玩,我们说好要一起给艾米换衣服和梳头发。”   她顿了顿,又问道:“艾薇拉很喜欢艾米,她也想要一个自己的娃娃,我答应陪她一起做一个属于她的娃娃,所以薇薇姐姐你能不能帮我打个版?我怕自己弄不好。”   “当然可以。”   在帮多洛莉丝画好了打版后,魏薇又要准备化妆品了,因为那个美容沙龙的邀请含义实在是太明显了,美容沙龙的主题是研究化妆,还特别注明每个人都要带上自己的化妆品,魏薇不想把自己真正在用,制作麻烦的化妆品带去的话,自然是要新准备一批了。   好在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都是做过的东西,连她的女仆都已经掌握了技巧,在王都采购又十分方便,魏薇直接就把这事交给琴去负责了。   而她自己,则趁着这中间好不容易获得的空档,和费利克斯一起接见了精油店铺的店长扎卡利,了解精油店的经营情况。 第61章   精油店的店长扎卡利最近可谓是春风得意,走路都带风。   他负责管理的店铺原本只是王都一个不起眼的粮食店,店铺地址处于王都的中城区,街道附近住的都是有一些家底的普通平民,每个月的生意可以说勉勉强强,曾经一度让扎卡利以为这店要开不下去。   但自从新任伯爵大人下令把粮食店改成精油店,重新装修后再次开张的店铺可就成了整个王都趋之若鹜的热门店铺,店里的客人上到王室贵族下到官吏商人应有尽有,每一个都像他们的货品不要钱一样的疯狂抢购,往往精油到货没几天,就能把所有库存给抢光了。   当然,这种火爆的场面其实也就维持了一段时间,在精油货源稳定并且价格大幅度提升后,虽然客人依旧不少,但总算不再是那种需要大排场龙才能买到东西的盛况了。   但这并不是说精油店的生意就变差了,相反,客源稳定店铺不拥挤是因为现在店里卖的是浓缩精油,一大瓶可以用很久的那种,省掉了顾客来回奔波的时间,但浓缩精油的价格更高,一瓶就是上百金币,虽然每天售卖的数量相对减少了,但收入反而比之前还要高。   从头一次收到上千金币哆哆嗦嗦的差点没激动的晕过去,到现在每天过手几万金币也面不改色,扎卡利都不记得自己经历了什么。   “按照大人您的要求,所有金币都存放在了银行,这是账本以及这个月的存单。”   虽然这个时期的银行基本是做汇票和高利贷生意的,但大额存款还是会有一定的利息,依靠存单,费利克斯可以直接到银行换取大量的金币。   而且这些存单在存款的时候就注明了只有费利克斯・威廉姆斯伯爵和带有他印信的人才能提款,其他人没有相关证明的话即使拿着存单去银行也拿不到一个铜币,安全性可以说是十分高了。   但即使如此,在教出存单之后,扎卡利还是在心底狠狠松了口气。   原因无他,虽然知道只凭存单是取不了钱的,但那上面的数额就是看着都令人心慌啊。   那可是足足十数万的金币存单啊,是精油店一个月的纯收入,如果被偷了抢了,哪怕里面的金币取不出来,光是去银行补办都是一笔不小的花费,卖了他都赔不起。   而且不是他被害妄想,而是扎卡利很确定精油店最近不太平。   自从精油生意开始做起,精油铺子两边的店铺就被费利克斯买下来了,但他没有用来扩张精油店也没有另做生意的打算,而是派了士兵负责守卫,确保精油店的安全。   最开始精油被送到王都时候几乎不过夜就会被卖光,那个时候完全不需要守卫,店铺也十分安全,但到了高浓度精油出现,店铺有了库存后,安全问题就不得不重视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即使知道店铺有士兵守护,扎卡利还是坚持每晚在店里守着,不然他是真的不放心。   这是个非常明智的决定,有两次,都是在店里的扎卡利听到异常的响动,叫来了两边的士兵吓走了小偷,才没让精油店出现重大损失,而之后守卫的士兵人数再次增加,夜里才恢复了安静。   但就是这样,也够扎卡利提心吊胆的了。   因为他隐约感觉到,那些有备而来跑的还贼快的家伙,很可能是哪家贵族贵族派来的。   精油店的生意实在太好了,多的是人眼红,而在明知道这家店是伯爵大人开设还敢来行窃的,不可能是普通的小偷,因为他们没那个胆子,这可是被抓住可是直接会被砍头的大罪,而精油店有守卫的事可从来没避开过附近的住户,稍微打听就能知道。   也不可能是那些穷凶极恶,为了钱财什么都不怕的强盗,那样的人基本都在通缉令上,先不说他们根本进不了王都,就算能进来,有胆子顶上精油店的,也不会那么轻易就被吓退,连和士兵打个照面的胆量都没有。   所以扎卡利猜测最有可能是有人派他们来偷盗的,而有胆子这么做的就只可能是那些垂涎精油生意带来的巨利的贵族了。   如果真的是贵族,要是被他们偷走了存单,也不是不可能把银行存单变现的,私人性质的银行,背后的水可是深着呢。   所以每天都会把大量金币兑换成存单,每月统一上缴的扎卡利可是怕极了这些存单会被偷走。   尤其因为这次伯爵大人要来王都,上个月的存单没有被送货的骑士一起带回去,而是留在店里等着伯爵大人来验收,两个月积累下来的数额有将近四十万金币之多,完全抵得上教会每年在普拉迪帝国收的一半什一税了。   这么巨额的数量,如果捐给国家,一个伯爵爵位都是能买下来的。   现在终于交出去了,自己的任务结束,扎卡利也就放心了。   他看着正在点算存单的伯爵大人,大着胆子把自己对那些宵小的猜测告诉了他。   “我知道了。”   对于这件事,费利克斯有着和扎卡利相同的猜测,但那些贼根本连面都没露,被发现以后就立刻跑了,让他想查出幕后黑手都无从下手,只能再次增加了守备力量,防止意外发生。   自从开始经营精油生意,费利克斯可以说是赚钱赚的盆满钵满,每天都有数额超万(金币)的交易在他的手中签订,可以说已经非常习惯看到大量金钱了。   但如今拿着近四十万金币的存单,他还是忍不住动容了。   他把账本递给了一边的魏薇,自己拿着那叠存单认认真真的清点和查验真假,而接到账本的魏薇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随后打开账本略看了几眼,确定大致没问题后,就把账本往后一递。   女仆琴自动上前一步接过账本,躬身退下。   自从开始接住会计的工作,魏薇这里需要算账的工作基本都由她负责了。   确认了存单的真假,数目无误后,费利克斯才询问起扎卡利关于店铺的情况。   说到店里的生意,扎卡利眉飞色舞:“再好不过了,我敢说整个王都,不,应该是整个普拉迪都没有比我们生意更好的店铺了,每天甚至有许多贵族的夫人小姐亲自到店里选购精油,按照您的要求专修出的二楼贵宾区里经常会因为人太多而没有足够的位置招待她们,我觉得我们应该扩建店铺了。”   费利克斯点头,扩建是必须的,因为不久之后这家店还会有其他的商品开始贩卖。   比如香水和花露,以及以后陆续会出现的各类化妆品,这些必然会让所有女性趋之若鹜的商品,不是现在的精油店能够支撑得起的。   所以扩建是必然的。   不过费利克斯在此之前和魏薇就这个问题讨论过,他们一致觉得除了扩建外,其实还可以另外开一家店。   现在的精油店位于王都中城区,这个区域基本上住的都是一些小有资产的中产阶级,治安虽然比底层平民居住的下城区要好,但相对于官员和大商人居住的上城区以及只有贵族能居住的靠近王宫的中心区,这里的治安和条件还是差了许多。   而精油在现在属于高档奢侈品,是只有有钱人才买得起,中城区这边能消费的起的人实在不多,店铺开在这里,不仅不够安全,对于店铺今后的发展也不太合适。   所以他们已经在考虑到环境更好的上城区开店,并且开始物色合适的店铺了。   而不知道主人们计划的扎卡利也道:“有不少客人抱怨中城区的道路不太好,希望我们能把店铺开到上城区或者中心区去,这样一来他们上门也方便不少。”   于是费利克斯问他:“那你怎么看?”   扎卡利道:“我觉得确实可以在上城区的商业街再开一家店,但中城区这边的店铺依旧可以继续经营。”   费利克斯有意考验他,于是道:“为什么?难道不应该直接把店铺搬走吗?中城区这边应该没什么客人吧?”   说到自己的工作范围,扎卡利侃侃而谈:“中城区的人确实不如上城区和贵族有钱,但并不是说完全消费不起店里的商品。”   一整瓶的高浓度精油确实非常昂贵,但它可以稀释出几十瓶的低浓度精油,这种精油效果和他们最初贩卖的熬煮沉浸出的精油效果是一样的,中城区的居民买不起高浓度的精油,但她们咬咬牙还是买得起稀释过的精油的。   “我们店里并不允许这样贩卖,但有一些商人会到店里进货然后稀释了在中城区进行兜售,听说生意很好。”扎卡利早就看那些投机商人不满了,明明是可以自己赚的钱为什么要便宜了其他人:“如果我们自己稀释再零售的话,中城区的生意也是可以做起来的。”   这种零售方式赚到的钱或许比不上直接出售高浓度精油,但积少成多下也会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他的提议确实不错,对于这个由老伯爵留下的店长,费利克斯还是颇为信任的,当然这种信任是经过考验的,之前负责送货的骑士,后来派到店铺负责守卫的士兵都会定期汇报扎卡利的表现,到目前为止,这位店长的表现都很不错,店里的生意从来没出过纰漏,库存的精油和钱财也一直能对上数额,没有任何违规的勾当,而且店员也被他管理的很好,服务态度好手脚也勤快,各方面来说都很令他这个老板满意。   魏薇凑到费利克斯耳边与他耳语几句,后者点了点头,同扎卡利道:“我们确实有在上城区再开一家店的打算,如果让你选择的话,你是选择留在现在这家店铺,还是愿意到新店去?”   扎卡利闻言,很是激动,上城区可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如果能去上城区当店长,他的身份也会变得更加体面。   但圆滑的扎卡利没有直接说出自己的意愿,而是狡猾又不失讨好的道:“全凭您的吩咐,大人。”   费利克斯笑了:“那就去负责新店吧,另外你的薪水也需要调整一下。”   扎卡利心头一紧,比起体面的身份,薪水可更加重要。   他紧张的看着费利克斯。   费利克斯把扎卡利的薪水提高了一倍,不仅是他,精油店里的员工同样也增加了薪水,同时,他还准备了年终奖。   一个金币的年终奖金直接放到了扎卡利的手里,这是对他工作的肯定。   “你回去以后根据店里员工的表现列个单子出来,表现杰出者建立5个银币,其余人每人两个银币,这些钱直接从店铺的账上走,算是奖励大家最近一段时间的辛苦。”   不仅薪水翻倍,还有奖金可拿,本来工资只是普通标准,如今一下变成同行里收入高的那一档,这可把扎卡利高兴坏了。   他千恩万谢的从伯爵的府邸离开,回去宣布这个好消息,想来听到加薪的消息,她们都会高兴的跳起来。   至于调任的事情,得等新店装修好,并且招聘到合适的新店长接手他的工作之后,而这段时间内,除了找合适的店长人选外,扎卡利还得招聘和培训新员工,为新店开张做准备。   当然,新店员的招募可不是扎卡利说了算,他只负责初选,真正的决定权还在费利克斯手里,毕竟这个位置可是会接触大量的金钱,如果找个身份有问题,或者本身贪婪的人,除了问题就麻烦了。   上城区的商业街很繁华,之前他们一行四人出门逛街最先去的裁缝铺就是那条街上的,街上的客人都是有钱人,各家店铺的生意好,店铺的价格自然也高,何况费利克斯还不想租而是买,要找到合适的店铺就更难了。   不过最后费利克斯还是买到了合适的店面,一家位于商业街中断,占地超过五百平米的双层大店铺。   这家店的位置好,地方又大,店铺主人光是把地方租出去每月收租都能有大笔的收入,本来是不可能卖的,但对方偏偏也是想和费利克斯合作的贵族之一,费利克斯用一份精油订单的合同就让对方同意把店铺转让给他了,当然,价格还是按照市价来,没有多少优惠。   准备装修前,魏薇特意跟着他一起去店里看过,跟装修团队商讨好了装修的具体事宜,除了装修风格外,新店还会增加专门的试用区,当然这得等到他们回萨丁森,开始进行化妆品的流水线生产以后。   不过香水和纯露在新店开业前倒是可以准备上,这样一来店铺里的商品也不会太单薄。   不过工作也真的是越来越多了。   除了工作以外,他们还忙着参加各种宴会,在蜜拉贝儿王后的闪亮登场后,新式礼服成了上流社会的新风潮,不过几天的时间,魏薇再次参加宴会时,看到的就是一群穿着大蓬裙,手里拿着扇子摇曳生姿的贵夫人和小姐了。   彼时的她独自一人参加了由纳尔森伯爵夫人举办的美容沙龙,所有的宾客都是女性,她们的裙子都是和蜜拉贝儿王后类似的款式,但又有一些小小的改动,就像是为了展现自己的财力和地位,裙子上的装饰品多了不少,还尽挑着名贵的来。   就像纳尔森伯爵夫人,她穿了一条颜色全部用金线编织的裙子,裙摆上还点缀了宝石,胸口处也装饰着用宝石和鸟羽制作的胸花,手里扇子的扇面更是用丝绸做的,上面的蝶恋花刺绣绣工在魏薇看来一般,对其他人来说却是罕见的珍宝。   自然的,这位沙龙的举办者获得了所有人的称赞,而她本人也是乐此不疲的向大家展示自己身上的裙子和手里的扇子,脸上满是得意的表情。   不过当魏薇到来时,所有人,包括纳尔森伯爵夫人在内,大家的关注点就都跑到了她的身上。   或者说是她让潘妮抱着的化妆箱上。   “亲爱的薇,你可算是来了。”身为主人的纳尔森伯爵夫人第一个迎了上去,亲切又不失礼貌的赞美道:“你今天可真漂亮。”   魏薇顺着她的意思和她交换了一个贴面吻,她今天顺应潮流也穿了大蓬裙,不过和其他人花哨的款式不一样,魏薇的大蓬裙没有过多的装饰,整条纯白的长裙只有衬衣领上的金属家徽大纽扣和腰间的红色宽腰带带着不同的色彩,但她的裙子很特别,是一层叠着一层的蛋糕裙,给人一种甜美又俏皮的清纯感,不少年纪和她相仿的夫人看到后都是眼睛一亮。   而且她还化了妆,虽然很淡,但沙龙是在下午举办的,光线充足下,她脸上的妆容没有被掩盖,对这方面异常敏感的女人们自然第一眼就看出她上妆后更加精致的五官,感觉比上次见面时都要深刻一些,也更加符合她们的审美了。   “谢谢你的夸奖,夫人你今天的样子同样令我惊艳。”魏薇笑着恭维回去,一边把目光放到她手中的扇子上,眼带怀念:“而你的扇子也同样令我感到怀念,好久没有看到有人用丝绸了。”   她这么一说,大家立刻想起来,丝绸不就是出自她的国家吗。   “想来薇薇小姐那儿一定也有不少丝绸吧?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带来让我们大家开开眼界呢?”   一个声音突然插了进来,魏薇顺着声音的来源看去,是一位容貌出众的少女,从她的打扮看,应该是位未婚姑娘。   此时对方盯着魏薇的神情可不怎么友好,虽然她开口说的话好像只是出于好奇而已,但看她的神情,不像是想要看丝绸,反而像是笃定她拿不出来一样,其中暗藏的敌意和轻视,再明显不过了。   她都注意到了,其他人精的夫人们自然不可能感觉不到。   “杰西卡!”站在女孩身边,容貌和她有五六分相似的贵夫人警告的喊着女儿的名字,然后转头同魏薇道:“我的女儿好奇心有点重,又特别喜欢丝国的丝绸,所以才会提出这样的请求,希望你不要介意。”   虽然说着类似道歉的话,但她并没有把这个话题结束掉,而且她这样一说,魏薇反倒不好拒绝了。   于是,魏薇也只能不失礼貌的笑着回答:“如果有机会的话。”   之前的小姐她不认识,但她的母亲魏薇还记得,克莱夫男爵夫人,她的丈夫在王都担任财务大臣一职,很受国王的器重,所以虽然只是男爵夫人,在贵族中还是很有话语权的。   纳尔森伯爵夫人见局面不太好,忍不住皱了眉,心里也有点不悦,不过不这份不悦并不是对魏薇的,只是觉得克莱夫男爵夫人和小姐在她的面前针对魏薇,有点打她的脸了。   不过不悦归不悦,她也没有直接发飙,只是看了两人一眼,又扬起笑容邀请魏薇入座。   这个美容沙龙是在温暖的休息室里举行的,参加的宾客只有十来位,大部分都是已婚的夫人,剩下的人里,除了已经订婚在她们看来算是半个已婚的魏薇外,还有两位未婚的小姐,其中一个就是克莱夫小姐,而另一个魏薇不认识,但对方脸上多到粉底也盖不住的雀斑还是让她忍不住偷偷侧目打量了一眼。   讲真,虽然欧洲人大多数都会长雀斑,但多到像是一脸麻子的程度,就有点吓人了。   大概也因为如此,那位雀斑小姐看起来非常自卑,整个人都透着一股丧气。   没等她多打量几下,纳尔森伯爵夫人已经迫不及待的询问起她带来的化妆箱了。   “里面装的就是威廉姆斯伯爵送给王后的生日礼物吗?”得到肯定的回答,她更加激动了:“快打开让我们见识一下,我都等不及想看看里面都有什么了。”   魏薇注意到说到威廉姆斯伯爵时,那位克莱夫小姐的脸色有些异样,她把这点记下,隐约知道她的敌意来自哪里了。   不仅是纳尔森伯爵夫人,其他人也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她的化妆箱了。   魏薇也不卖关子,示意潘妮把箱子打开。 第62章   魏薇带来的化妆箱是特质的,外层用硬牛皮制作,皮纹清晰,手感光滑,相比原本使用的木箱来说要轻便的多,打开以后里面的格子就自动扩展开,最下层放着体积较大的瓶瓶罐罐,中上层展开的格子里则摆放着一个个扁圆的陶制胭脂盒,胭脂盒里没有胭脂,而是各色口红、眼影、粉底和腮红,此外,化妆箱里还有一整套裹在皮革中的化妆刷以及一个带柄的手镜。   注意,这个手镜可不是金属抛光后的那种依旧有些模糊的金属镜子,而是用汞在平板玻璃上贴附锡箔制作出的玻璃镜子。   这种制作工艺本应该是十六世纪之后才出现的,难度实际上不是很高,主要是大块的平板玻璃无法制作,所以魏薇和炼金术师罗杰・雷蒙在实验室里琢磨了很久也只能做出这种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镜子。   而这种小镜子,自然也是不久之后会纳入萨丁森贩卖名单的商品之一,并且会因为制作难度较高,而成为高奢产品。   在被那些花样繁多的化妆品吸引前,底座由纯银制作,带着大量花卉雕刻的精美手镜第一时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手镜并不稀奇,贵族女人们几乎人人都有一个,但这么清晰的镜子,却是第一次见到。   征询过魏薇,纳尔森夫人第一个就拿起了那柄手镜,当镜子里清晰的倒映出她的脸时,这位一向很讲究礼仪的夫人也忍不住捂嘴倒抽了一口气。   “老天,这也太清晰了!”她甚至能看到自己脸上的绒毛,以及涂抹的太厚的粉底。   “快让我们也看看!”   其他夫人被她激起了好奇心,纷纷伸手抢夺手镜,然后一个个都被这种超高清晰度的镜子惊的目瞪口呆。   “我还是第一次看清楚自己长什么样子。”   “我也是,哎呀,你看我这里竟然还有一颗痣,我以前都没有发现。”   “原来我的眼睛是这个样子的……”   手镜在女人们的手中传来传去,每一个转手都会引起一阵惊呼,所有人的表情都很夸张,但这大概就是贵族圈特有的一种表达方式了,她们在表现自己的情绪时,总是有些戏剧化。   说到戏剧,这个时候好像还没有歌剧之类的娱乐吧?   好像又发现了一个可发展项目啊。魏薇的注意力突然就转移了。   镜子在女人们的手里转了一圈,又再度回到了纳尔森夫人的手里,说实话,在最初的惊讶过后,大家的注意力就转到了自己的容貌和妆容上,说实话,对比最近这些日子春风得意的王后,她们对自己脸上的妆就更加不满意了。   不是没有尝试用现有的化妆品绘制王后那样的妆容,事实上眉毛是最好模仿的,腮红和口红的颜色虽然没有王后那么的纯正和多变,但类似的效果也是可以的。   但她们怎么也弄不出一样的眼妆,脸上涂的粉也没有王后的自然,在看过王后的妆容后,她们对于自己模仿出的效果自然是怎么看都不顺眼。   “亲爱的薇,这些东西都是怎么用的?”   纳尔森夫人已经迫不及待的拿了一个陶制的胭脂盒打开,打开一看,里面是玫瑰花瓣一样鲜艳的口红。   其他夫人也早就围拢在她们身边,一个个好奇的看着。   魏薇对着众人露齿一笑:“解释起来太麻烦了,不知道哪位夫人小姐愿意亲身尝试一下?”   女人们被她说的蠢蠢欲动,但大家互相看了一眼,到底没人站出来答应。   原因无他,既然要尝试,自然是要先把自己脸上的妆容洗掉的,而她们谁也不想自己妆容下的真实面孔被其他人看到。   一位夫人就道:“不如让女孩们试试吧,她们平时不怎么化妆,应该更能看出效果。”   不管这个理由合不合理,反正是得到了大部分人的同意。   而之前就说过,这次美容沙龙的客人之中自有两位未婚的小姐,其中一位是对魏薇颇有敌意的克莱夫小姐,另一位则是那位脸上满是雀斑的小姐。   她看了看两人,在前者得意自傲,仿佛笃定了她一定会选择她的目光中,转向了那位雀斑小姐:“不知道这位小姐怎么称呼?”   雀斑小姐拘谨的回答道:“我是黛西,黛西・纳尔森。”   纳尔森夫人补充道:“这位是我丈夫弟弟的女儿,目前是由我在照顾。”   魏薇没有好奇的去询问为什么,她朝这位完全没有贵族小姐脾气,和最初的多洛莉丝十分相像的女孩友好的笑了笑,然后在那位克莱夫小姐不可思议的目光中说道:“那就麻烦黛西小姐配合一下了,可以吗?”   黛西・纳尔森闻言,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因为年纪小的关系她本不应该化妆,但黛西知道自己脸上的雀斑多的吓人,所以总是试图用厚厚的粉装遮盖住它们,可是效果并不好,即使粉底已经涂得和自己的伯母一样厚,也没办法完全掩盖住那些斑点。   如今要她在所有人面前洗掉这些粉底,黛西其实是不愿意的,可她也知道自己在这里没有任何的话语权,只能暗自委屈的答应了。   纳尔森家的女仆准备好了热水和毛巾,正准备帮黛西洗脸,就听魏薇道:“潘妮,你来为黛西小姐服务吧。”   潘妮屈膝应下,然后从化妆箱里取出一个木盒子和一个深色玻璃瓶,走到黛西身边:“纳尔森小姐,请让我为您。”   黛西点了点头,然后看着潘妮先是从玻璃瓶里倒了些油脂一样的东西用小块的干净棉布涂抹在她的脸上,然后按摩。   魏薇在一旁对其他人解释道:“这是卸妆油,是专门用来洗掉脸上妆容的,保证脸上不会留下残留的妆粉。”   不少夫人都心有戚戚焉的点点头,她们卸妆的时候就是这点麻烦,以前大家也不讲究这个,很多人甚至一个月都不会洗几次脸,脸上的妆也从来不会去掉,但现在不是有精油吗,精油的使用方法里写明了使用之前要彻底清洁,但往往她们用肥皂洗是洗不干净的,而且相当伤皮肤。   卸妆油被洗掉后,女仆立刻换了干净的水,潘妮又从木盒子里取出一块带着淡淡花香的块状物,继续给黛西涂抹清洗。   魏薇再次介绍道:“这是香皂,是专门用来清洁皮肤的,用起来不会像肥皂一样对皮肤造成损伤,反而有一定的美容和杀菌的效果,用来洗澡的话也非常合适,会在皮肤上留下一点淡淡的香味。”   这可比肥皂好多了!大家都是眼睛一亮,不仅因为它的清洁效果,也因为香味,她们能闻到那股香味,虽然很淡,但如果是从自己的皮肤上散发出来的,那一定会非常美妙。   两个步骤之后,又换了几次水,黛西的脸就完全清洗干净了。   这下,所有人都能看清楚她脸上的雀斑,那是真的多,不仅脸颊和鼻子上密密麻麻的长了一片,甚至额头上都有不少,一张脸上几乎看不到多少干净的地方。   就这样,纳尔森伯爵夫人还感慨道:“黛西现在的雀斑比之前淡了不少呢,也多亏了你们家出品的精油。”   这么一听,显然黛西小姐以前的情况要更糟。   如果是这样的话,也就难怪这位年纪和魏薇(表面年纪)差不多的小姐至今还没有订婚了。   她只是伯爵家的表小姐,父亲显然没有继承爵位,对于其他贵族来说可不是个好选择,同时她的容貌也不足以让其他人忘记她的身份,于是自然而然就无人问津了。   洗完脸的黛西更加不敢看其他人了,她低着头,任由潘妮把自己带到了空闲的类似沙发的长椅上躺好,然后开始为她保养皮肤。   “化妆之前得先让皮肤吸收足够的养分,不然经常化妆可是很容易加速皮肤的老化的。”魏薇为大家介绍了接下来的保养步骤。   潘妮给黛西做了一次面膜保养,面膜是用牛奶混合精油再加一点蜂蜜调制的,这些东西纳尔森伯爵家都有,除了精油是魏薇带来的,其他的都是让女仆准备好了送过来她亲手调制的。   调制的时候她也没掩饰,而是大方的告诉大家这种自制面膜的美白效果,顺便再说了一些用鸡蛋、柠檬、苹果等常见食物自制面膜的方法和效果。   一群夫人听得聚精会神,恨不得拿本子记下来,就连对魏薇不友好的克莱夫小姐都看似不在意,其实竖着耳朵把她的话全都记住了。   看看魏薇那张连毛孔都看不到的脸,所有人都觉得一定是这些面膜的效果,只要自己也坚持使用,定然也能拥有和她一样的好皮肤。   魏薇:……你们高兴就好。   做了面膜之后,黛西明显感觉到自己的皮肤状态比平时好多了,一点也没有洗脸后会有的干燥,摸起来也很光滑水润,这让她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只是一点。   皮肤保养可不止是面膜而已,魏薇本就有意让所有人见识一下,好位以后的生意做铺垫,自然一早就吩咐潘妮要做就做全套。   所以面膜之后还有纯露制作的爽肤水,银耳和珍珠粉制作的眼霜以及从华夏古法里改良而来的面脂,可惜目前她还没找到合适的精华液配方,只能跳过这个了。   但这么一套下来,也足以唬的贵夫人们一愣一愣的了,她们哪里见过这么多的保养品,每种都有不同的作用不说,效果还非常好,有夫人忍不住从罐子里挑了一些面脂涂在自己的手背上,干涩的手背立刻就滋润了不少,似乎连纹路都被抹平了不少。   而作为直接使用者的黛西,等她做完所有保养起来后,大家都能看出她的皮肤状态比之前好了许多,原本因为经常敷粉而变得粗大的毛孔都收缩了不少。   立刻就有人询问魏薇:“这些东西什么时候开始出售?可以预定吗?”   大家都是人精,自然看出魏薇这是有意推销,但她们也十分乐意配合。   魏薇歉意一笑:“暂时还没办法全部出售,不过很快会先上新纯露,其他东西得慢慢来,萨丁森的人太少,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投入生产。”   听到只会上新一种,所有人都露出失望的表情,还想再说什么,魏薇见状连忙转移话题。   “可以开始化妆了,黛西小姐,请你坐在这边。”   之后就是魏薇亲自动手了。   黛西脸上的雀斑太多,想要盖住很不容易,尤其如果是用这个时代大家都喜欢用的增白粉底的话,那更加困难。   好在魏薇有做出遮瑕膏以及颜色不同的粉底,两者搭配使用,在耗费了不少时间后,总算是把黛西脸上的雀斑都盖住了,虽然不是完全消失,但只要不贴上去看,基本是看不到的。   要说缺点的话,就是底妆比较厚,而且粉底的颜色偏深一些,和大家一贯往白了涂的审美不太相符。   但谁都看得出,哪怕只是上了一层粉,黛西看起来也比之前好看了。   没有了那些让人头皮发麻的雀斑,她的五官就凸显了出来,这是一个五官甜美,甚至称得上漂亮的软妹子,一双绿色的眼睛就像是阳光下的湖泊,波光潋滟,清澈剔透。   魏薇就像是画家一样,手里拿着各种不同型号的刷子,在人脸上作画,每一笔下去,带来的都是令人惊奇到惊艳的改变。   不同于给蜜拉贝儿王后化的烟熏妆,魏薇给黛西化的是和她自己差不多的甜美妆容,浓淡正好的平眉,眼影是粉色加浅紫色的搭配,画的细细的内眼线上,羽毛制作的假睫毛又密又翘,西柚色的嘴唇更是少女感十足,和粉粉的腮红一样特别提气色。   而这些可都是魏薇自己的珍藏,是用一点就少一点,用完了就要自己做的宝物。   等她停下来,那个满脸雀斑的不起眼姑娘已经变成了一个甜美可人的天使,而且是比之前看起来小了好几岁的天使。   此时这个天使正用一双水润的绿眼睛茫然的看着她。   整个化妆过程她都是闭着眼的,又没有镜子可以看到自己,所以黛西完全不知道自己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反正不会比不化妆时还糟糕了吧。她自暴自弃的想着。   周围的人早在妆容接近完成时就已经惊愕的说不出话了,这会儿她们都还在怀疑自己都眼睛是不是坏了,没人开口说话,整个房间里一片寂静。   最终还是魏薇拿过手镜,递给了黛西:“你看看,这个妆容还满意吗?”   把大家的反应当成是对自己的不满意,黛西并不抱什么希望的看向了镜子里的自己。   有一瞬间,黛西都没想到镜子里倒映出的人影是自己,她只是羡慕的想,这个可人的姑娘真漂亮,如果自己也长得和她一样好看就好了。   然后在这个念头还没消失前,黛西突然想起来自己是在照镜子。   所以镜子里的人是谁?   “这是我吗?!!”   她拿着手镜的手在颤抖,一双眼睛紧紧盯着里面的人,一手颤抖的摸向自己的脸,看着镜子里的人做出和自己一样的举动。   “当然是你。”魏薇点头:“你觉得满意吗?”   满意,怎么能不满意呢?!   黛西鼻子一酸眼眶一红,差点没哭起来,好在她现在非常宝贝自己脸上的妆容,根本不敢哭,只能努力吸了吸鼻子,然后使劲点头。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还能变得这么漂亮,它看起来简直不像是我了,万分感谢你,薇薇小姐!”   “你太客气了,能让你满意就好。”薇薇把化妆箱底的香水拿了出来,是干花制作的玫瑰香水:“再撒点这个就大功告成了。”   没有喷头,香水只能涂抹,盖子一打开,比精油浓烈的多的花香味就飘了出来,魏薇小心的倒了一些在指尖上,然后擦在黛西的耳后和手腕上。   只是一点点,黛西就拥有了迷人的体香。   安静的贵夫人们终于不在保持安静,纷纷抽动鼻翼,嗅闻着空气中的香味:“玫瑰的香味,这么浓郁,比精油都要香得多,我好些是在一大片的玫瑰花田里,亲爱的薇,这个又是什么?”   “是香水,和纯露一样会在不久后一起上新。”魏薇举了举瓶子:“目前的香水种类还比较少,数量也不多,你们要是喜欢,可得注意店铺上新的时间。”   纳尔森伯爵夫人立刻道:“不接受预订的吗?看在我们的友情的份上。”   她们可没有什么友情呢。魏薇腹诽,面上却不显:“预订是没办法的,不过看在我们的友情的份上,这瓶可以送给你。”   她把手里那瓶最初制作的试验香水递了出去。   纳尔森伯爵夫人,完全没有推迟,惊喜的接过:“我就知道薇你是位大方的小姐,我爱死它的味道了。”然后迫不及待的也往自己身上涂了点。   魏薇指导她香水的涂抹位置和禁忌,后者连连点头,看得其他人羡慕不已。   但相比纳尔森伯爵夫人,她们和魏薇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交换过,更谈不上交情,纳尔森伯爵夫人都没有弄到预定的名额,她们跟没办法了。   心里嫉妒了一下,大家又把注意力转移回了黛西身上。   所有人都在称赞魏薇的化妆技巧和她带来的那些化妆品,她们可是亲眼看到她把一个不好看的姑娘画成了面前这个漂亮甜美的小美人,这可比看到蜜拉贝儿王后的妆容更加震撼,毕竟后者本来就是有名的美女,她变得更美一些,其中的震撼感反而不如现在这个。   黛西第一次没有自卑于别人对自己容貌的平价,她自信的扬起脸,任由大家盯着自己看,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减少过,整个人看起来神采飞扬的。   而唯二的未婚小姐,没有被选中的克莱夫小姐这会儿是又嫉又恨,有对魏薇的,也有对黛西的,她觉得黛西变漂亮的机会本应该是自己的,而魏薇那个讨厌的女人一定是故意的!她一定是在担心自己变漂亮后把她比下去!   魏薇可不管克莱夫怎么想,她现在正被一群人围着询问化妆的技巧,这些人还试图从她手里弄到一些化妆品,但很可惜,虽然魏薇虽然能能赶制其中一些,但她并没有那个打算,而是反复强调自己回到领地后才会开始着手化妆品的生产,现在是没有办法的。   说的贵夫人们恨不得现在就把她赶回去。   “听说你们原本已经定下婚期了,再不回去来得及吗?”   魏薇:“已经决定延期了,最近收到的请帖太多,不参加就回去的话,实在太失礼了,所以就把婚礼延后了。”   “那可真是太可惜了。”说这话的夫人可谓是情真意切,同时有些懊恼,因为发请帖的人里也有她家,如果没发的话,说不定现在魏薇就已经返回萨丁森郡了,那样化妆品说不定能提早上市,她们也能早点用上这些东西。   其他的夫人也差不多都是这个想法,可惜请帖已经发出去了,难道现在还能说不请她了吗?   不过现在也不算太晚,至少在最近的宴会结束之后,她们不会再给魏薇发邀请了,而这点也需要通知一下其他的夫人。   “希望你能找点返回萨丁森郡完成婚礼,我想威廉姆斯伯爵大人一定非常想早点和你结婚。”   说这话的夫人在恭维的同时还有意无意的看了克莱夫小姐一眼,眼里带着一丝嘲笑,显然是在挤兑她。   克莱夫小姐气的脸色都发青了,深深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偏偏在场的几乎都是和自己母亲的同辈,又没有直接说她,反而让她不好开口。   不仅她不好开口,她的母亲也有所顾虑,不是为了讨好魏薇,而是她不希望自己女儿喜欢费利克斯伯爵的事情在这个时候传出去,她目前可是正在为女儿物色未婚夫,并且有了合适的对象,如果这样的消息传出去被对方听到了,恐怕会影响她的婚事。   所以这次她依旧警告的看了自己的女儿一眼,接着就当做什么也没发现,若无其事的和其他夫人一起继续聊化妆品的事情。   把她们的反应看在眼里,魏薇若有所思。   不过这点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大家的注意力都没有离开魏薇的化妆箱,既然暂时不能买到货,那么她们是不是可以尝试把魏薇带来的化妆品都买下?   看她对纳尔森伯爵夫人的慷慨,说不定有可能呢。 第63章   来时带着一整个箱子的化妆品,回去时,连箱子都没有了。   女人的购买欲是真的非常恐怖,虽然那一箱子的东西魏薇原本就没打算带回去,但真的面对一群人的争抢,她还是有些吃惊。   因为东西就那么多,人人都想要的结果就是那场面几乎和拍卖会差不多,因为魏薇到底没有黑心的一样一样卖,而是一整套一起卖了。   到底是配套的东西,单独一样反而没什么作用,不如整套一起拍卖,价高者得,最后得到的人用上了还能帮她宣传一波。   当然,价高者得这话可不是她主动说的,而是其他夫人自己想出来的,魏薇不过是顺着她们的意思做而已。   而最后的获胜者意料之中又之外的,还是纳尔森伯爵夫人。   之前魏薇就调查过,这位伯爵夫人和王后是真的不对盘,任何时候撞上了都是一场战争,如果不是她们的身份不允许,这两个人绝对会是一个在另一个就不会出现的情况。   所以除非必要,贵族圈里的人都知道邀请她们最好只邀请其中一位,不然就等着上演一场女人的战争吧。   这次蜜拉贝儿王后在生日宴上大出风头,如果不是离场太早,没有和纳尔森伯爵撞上,恐怕当时就能把纳尔森伯爵夫人全身上下嘲讽一通。   这是纳尔森夫人绝对不想看见的!   当然,除了为自己考虑,纳尔森伯爵夫人也有在为自己的侄女考虑,黛西是放在她身边教养的,相处多年也不是没有感情的,对于侄女都十七岁了还无人问津这点她也是十分头疼,甚至一度考虑要不要从丈夫的骑士之中挑选一个还算不错的作为她的丈夫人选,不然等黛西的年纪再大一些还嫁不出去的话,她就不得不去修道院住了。   但遮盖掉脸上的雀斑后,纳尔森伯爵夫人发现她的侄女还是很好看的,如果是以这样的面貌,想要找一个不错的未婚夫也不是不可能的。   所以她对那些化妆品势在必得。   最后纳尔森伯爵夫人花了三百八十个金币买下了所有的东西,包括那枚价值不菲的手镜。   虽然钱花的有点心疼,毕竟那些东西都是用过的,虽然不多,也算是二手货,接近四百个金币的价格实在有些高了。   但一想到明显是除开手镜外最贵的香水是魏薇送她的,纳尔森伯爵夫人就有种自己赚了的感觉,   所以心疼归心疼,再来一次她还是会买的。   她连用途都想好了,遮瑕膏和粉底可以都给黛西,今天她用过的眼影和口红也可以给她,剩下的就都是自己的了,反正小姑娘只要能遮掉雀斑,稍微化点淡妆就很好看了,而且她还年轻,皮肤好,哪里需要多少保养,用精油和自制面膜就足够了。   每天魏薇说,其中一个面膜的配方是专门淡斑的吗,黛西用那个就很合适。   这位夫人就希望靠这些东西能撑到萨丁森郡开始售卖化妆品,不然要是被蜜拉贝儿那个女人看到,还不知道怎么嘲讽她呢。   在化妆品的归属权确定后,没有抢到的夫人们也只能把满肚子的无奈嫉妒压下,带着笑容的同魏薇讨论各种化妆技巧。   其中纳尔森伯爵家的贴身女仆们听的格外认真,因为为两位女主人上妆的工作定然是会落在她们的头上,那么珍贵的化妆品显然不可能给她们练手,如果被浪费了,就是卖了她们也赔不起。   聚会结束时,纳尔森伯爵夫人带着侄女亲自送魏薇离开,非常的依依不舍:“下次宴会见了。”   “再见。”   魏薇和她们交换了贴面吻,才上了马车。   车夫甩了甩马鞭,马车开始跑动。   王都的贵族基本都住在中心区,纳尔森伯爵家是老牌的大贵族,府邸在中心区内围距离王宫很近,而费利克斯买的宅邸是比较靠近外围的位置,两者之间虽然因为一个在东一个在西而有一段距离,但坐马车绕过王宫的主道,车程也不到半小时,可以说是很近的了。   所以这次出行,魏薇没有带多少人,除了贴身女仆潘妮外,就只有一个车夫,连琴都被她留在宅子里工作。   纳尔森伯爵夫人的沙龙安排在午后,结束时也不过是下午四点左右,因为是冬季,昼短夜长,此时天色微暗,但距离夜晚完全降临还有些时间。   魏薇坐在马车里,听着潘妮兴奋的说着话,别看她在刚才的沙龙上好像很稳重的样子,其实心里可紧张了,如今一离开,话头就止不住了。   魏薇也没制止她,反正现在没有其他人在,听她说说对那些夫人的看法还是很有意思的。   “您看到克莱夫小姐当时的表情了吗,她一定以为你会选她吧。”   突然,马车停了下来,可按照时间,她们应该还没有回到家才对。   魏薇掀开车帘子:“怎么了?”   “小姐。”坐在驾驶座上的车夫侧身低下头回答道:“前面的路被堵住了,我们需要绕路吗?”   魏薇往前一看,这一段路是贴着王宫的主干道,一面是王宫城墙,一面是其他贵族的府邸围墙,而两者之间的路有一辆翻倒的马车,马车边上还站着几个人在查看马匹和车子的情况,其中两个打扮华丽的女人一副不知道是吓的还是冷的的样子站在边上瑟瑟发抖。   隐隐约约的,还能听到检查马车的几个人在说马腿和车轴都断了,这下没办法回去只能等人来了。   这种时候她可以选择绕路从另一边回去,也可以出于人道主义的上前帮忙,比如邀请那两位看起来应该是贵族的女士上车,毕竟现在天上还下着雪,外面可冷了。   而这条路靠着王宫,只有一边贵族的房子之间会有一些隔开供下人和送货的马车出行的巷子,如果马车要绕路,最快就是从那些巷子里穿过去,而目前距离她们最近的一个小巷入口就在马车翻倒的位置。   但魏薇打量了那一行人,又看了看积雪的地面,果断对车夫道:“不绕路,我们原路返回到王宫去!”   车夫不明就里,但还是听令恢复着鞭子,让马车在路上转了一圈,往回走了。   魏薇最后看了一眼那些人,目光转向马车前行的方向,神色警惕。   见她脸色不对,潘妮有些惊慌:“怎么了小姐?”   “或许是我反应过度,不过那些人可能是强盗。”魏薇一边盯着路,注意着马车走过的每一个小巷口,一边解释道:“他们出现的太巧合了,而且那些人看起来不对,我们得小心点,”   她的声音没有掩饰,不仅是潘妮听到了,连驾车的车夫也隐约听到了一些,这下连车夫都紧张起来,马车的速度立刻加快了。   潘妮更是吓得不轻,她移动到魏薇的对面,偷偷掀开一点车帘往后看向那些人。   圆弧的道路让马车很快消失在了对方的眼中,最后的一幕,潘妮看到那几个人早已经停下原本的举动,全都在盯着她们的马车看。   潘妮捂住嘴:“上帝啊,他们真的有问题!”   即使已经离开事故现场,魏薇也没有放松下来,她一直盯着那些巷子,担心会有人埋伏在其中,发现她们后突然冲出来。   但好在,对方大概以为他们会按照自己的计划在马车事故现场的地方绕路,完全没想到她们会发现不对掉头离开,所以剩下的几个巷子里并没有埋伏的同伙。   “不用太担心,这里毕竟是中心区,即使是强盗也不敢太猖獗。”   在车夫逃命似的驾驶下,她们很快抵达了王宫的大门处。   守门的侍卫在看到马车横冲直撞的跑过来时,还以为遇上敌袭,手里的武器都举起来了。   如果不是看到马车上的贵族家徽,恐怕那些武器就毫不留情的扎过来了。   侍卫们高声喝道:“停下!快停下!王宫禁地,未经许可不许靠近!”   好在马车虽然看着像是要一头撞上大门,但在车夫的控制下,马车还是顺利的停在了安全距离。   马车一停,侍卫就围了过来,车驾上的车夫面对那么多尖锐的长矛,吓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被颠的险些以为要翻车的魏薇即时打开了车门,对一众侍卫道:“我们是威廉姆斯伯爵家的。”   虽然侍卫们没有见过她,但前几天威廉姆斯伯爵家的马车还连着好几天在王宫出行,他们自然记下了伯爵的家徽,而魏薇异于普拉迪人的异国外貌也早就传遍了贵族圈,这些侍卫自然也是听说过的。   确定身份后,领头的侍卫队长示意大家收起武器,朝着魏薇行礼:“尊敬的小姐,出什么事了吗?”   魏薇指了指她们来时的路道:“我们正准备回家,路上遇到一辆翻倒的马车堵住了路,车上的夫人们似乎受惊了,能请您派人过去帮帮忙吗?”   她没有说自己的怀疑,那毕竟是还没确定的事情。   一听说是有事发生,而且很可能是贵族出事了,侍卫队长立刻点头:“当然,乐意为您效劳。”   他转身让侍卫去找了一队还没有换班的侍卫,自己亲自带队,朝着魏薇说的方向去了。   侍卫走了,魏薇却没有离开,一来她想确定一下那些人是不是真的有问题,二来也是担心另一边的路会不会同意有埋伏。   毕竟这条主干道是围着王宫的一条环形路,威廉姆斯伯爵宅邸在另一边,两边的路距离差不多,所以车夫从哪边走都有可能,如果真的是有预谋要对她们下手的人,那么两边都有埋伏的可能性实在太大了。   只是她又没得罪什么人,怎么突然就遇上这种事了。   这个念头一起,她突然就想起了克莱夫小姐。   这时,潘妮也凑了过来,紧张又低声的道:“小姐,会不会是克莱夫家干的?”   也就只有那位小姐对魏薇有敌意了。   “不太可能。”魏薇摇头:“我们今天才算正式见面,即使之前她对我有敌意也不可能到设下埋伏的程度,如果说是今天之后发生这种事情还有点可能,但这明显是早有预谋的,是她的可能性反而不大。”   潘妮疑惑道:“您为什么觉得是有预谋的呢?”   魏薇道:“你注意过马车出事地点的地面吗?”   潘妮想了想,没想到什么不对,于是摇了摇头:“地面怎么了?”   “地面上没有车轮印。”魏薇指出一个问题:“那辆马车看起来可是很重的,你看他们有六个人,这么多人坐在马车上,地面上却没有车轮印,虽然说现在是在下雪,但也不可能那么快就把车轮印掩盖掉吧?”   潘妮点点头,表示确实是这样没错。   “当然,也可能他们是从另一边的路过来的,所以我们才没看到车轮的痕迹,但你注意到他们的打扮了吗?”   这个潘妮知道:“六个人,两位夫人,剩下四个男人,应该是仆从。”   “没错,六个人里只有两位是有身份的夫人,剩下的都是男仆,可你看他们的马车,驾驶座上像是能坐下四个仆人的样子吗?”   潘妮瞪大眼睛:“当然不行,就那个小马车,能挤下三个人就不错了。”   魏薇点头:“是啊,何况那四个男人看着可都蛮壮实的,我觉得马车驾驶座能坐下两个也就差不多了,那么问题来了,四个男仆,两个坐在驾驶座上,那剩下两个坐在哪儿?”   “马车里?”潘妮下意识的回答,很快反应过来:“不可能,马车里还有两位夫人,她们怎么可能让下人,还是男仆坐在里面!”   “对,谁都知道贵族夫人们讲究的很,共同乘车的只能是女仆和身份相当的男士,那些男人可不像是有这种身份的呢。”   另外还有,那两位贵族夫人虽然穿着华丽,一副要去赴宴的样子,可这种大雪天站在雪地里竟然不穿斗篷,实在是过于奇怪了点。   当然,也可能是意外发生的太突然她们忘记了,可这个事故里里外外都透着古怪,魏薇宁愿抱着最大的恶意去猜疑她们也不想冒这个险。   “总之,可疑的地方看起来实在太多了,我们小心点就对了。”她如此总结着。   潘妮点头,魏薇怎么说她就怎么信就是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侍卫队长带着人回来了,他告诉魏薇,前面确实有马车翻倒的痕迹,但现在那儿什么都没有了。   “应该是已经修好离开了吧。”   “是这样吗?”魏薇松了口气道:“那就太好了,我之前还听到他们说马儿摔断了腿,车轴也断了呢,既然没事就真是太好了。”   侍卫队长闻言,眉头一皱,心下立刻想到如果这位小姐听到的话没有错,那么那辆马车是怎么离开的?   他起了怀疑的心思,面上却不显,而是询问魏薇:“您看起来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不如让我的侍卫送您回去吧。”   魏薇本来是想拜托他派个侍卫去伯爵府叫人来接自己的,听到他主动说要护送,自然是高兴还来不及了。   于是连忙道谢:“那真是太谢谢你了!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你?”   “您太客气了,我是巴克・格林。”作为王宫的侍卫队长,巴克・格林见过的贵族多不胜数,但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有礼貌的贵族小姐,而且还是这么一位漂亮的小姐,这会儿面对魏薇都有些手足无措了。   “好的格林先生,那就麻烦你派人送我们回去了。”   巴克・格林把刚刚带去查看的侍卫派给了魏薇,一路送她们回了伯爵府。   这一路没有出任何的问题,魏薇顺利的回到了家。   侍卫们完成任务就要离开,魏薇连忙让潘妮取了一个金币给了他们,答谢这些人的帮助。   一个金币是很大的钱,只是护送了一小段路就有这样的意外收获,几个侍卫也没推迟,接过了金币,朝魏薇行了礼才离开。   他们走了,马车行驶进院门,停在宅子的大门前,接到通知的费利克斯才从里面赶了出来。   “发生什么事了?侍卫说是皇家的侍卫送你们回来的。”   “进去再说。”魏薇搭着费利克斯的手,下了马车。   两人携手进了屋子,坐在椅子上,魏薇才把路上的事说了一遍,末了道:“我怀疑他们是特意找上我的,就是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原因?费利克斯立刻想到了自己的生意,他眉头紧皱,蓝色的眼睛此时像是暴风雨前的大海,黑压压的一片:“如果不是想抓到你威胁我,就是想从你这里套出精油的配方吧。”   除此以外,费利克斯想不出别的原因。   至于为什么会找到魏薇头上,除了她是他的未婚妻外,现在很多人怕是都已经猜到萨丁森郡的发展和她脱不了干净,精油的配方原本属于她这点更不是个秘密,只要在萨丁森郡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道,而现在,魏薇送给王后的化妆品也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谁都能看出其中代表的利益,而这些,足够让很多人铤而走险了。   魏薇恍然:“你是说他们可能和去精油店偷盗的人是一伙的?”   费利克斯点头:“很有可能,但也可能是另一批人。有心事的人可不少。”   他接着问道:“你还记得他们的长相吗?”   魏薇的记忆力不错,那个时候因为怀疑也特意打量过他们,自然是记得的:“我画下来给你,不过不排除他们有伪装的可能。”   虽然他们的计划看起来不怎么周密,但魏薇觉得对方可能是因为太过轻视自己才会露了破绽,至于他们的面容是真是假,还有待商权。   她起身拿了纸笔画六个人的长相,如果是别人大概会距离有点远加上天色微黑看不大清楚,但魏薇眼力好,夜视能力也不错,傍晚的光线已经足够她看清楚了。   等画出六个人的样子,魏薇看着其中两个贵夫人的脸,越发肯定不是自己多疑了。   “这两个应该是男扮女装。”之前看到的时候还没注意,现在回想着画出来,两个人的面孔怎么看都不像是女人的。   “我会派人调查的,这段时间你和多洛莉丝要特别注意安全。”费利克斯收起那些画像,打定主意给她们加派人手,尤其是魏薇这里,以后出门最好都有他陪同。   想了想接下来的几场宴会,没有和今天一样限定只能女士参加,费利克斯完全可以和她们一起,也就难怪那些人要在今天动手了。   “你记得去报案。”魏薇提醒道:“敢在王宫附近实施绑架,这些人的胆子也太大了一些,为了其他贵族甚至是王室的安危,我们有义务去报案。”   费利克斯立刻笑了,魏薇这话说白了其实是拿其他贵族甚至王室恐吓幕后黑手,如果事情真的上升到对王室造成威胁的地步,国王定然不会袖手旁观,到时候他要是派人调查,可比费利克斯这个外来贵族派人调查要方便的多。   “我知道怎么做了。”   第二天费利克斯就拿着找画师重新临摹的画像,去找治安官报案了。   当治安厅的负责人见到这位最近很出名的伯爵大人时很是吓了一跳,在知道他是来报案后更是心惊胆战,冷汗都吓出来了。   费利克斯语气低沉,贵族的架子摆的高高的:“如果不是有皇家卫队的帮助,我的未婚妻可能已经遭遇不测,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王都,还是在贵族居住的中心区,这是你们的失职。”   治安官们完全不敢反驳说王都,尤其是中心区的治安主要是由城卫队负责,他们这些治安官实际上也就负责一下中城区和下城区的普通人,贵族的事情根本轮不到他们来处理。   但这个时候根本没人敢这么说,他们只能一个劲的朝费利克斯道歉:“是是是,都是我们的失职,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缉拿到这些犯人的!”   反正这个时候把问题都应下就是了,至于之后要怎么处理,当然是让城卫队去烦恼了。   费利克斯这才满意的离开。   之后不久,关于王都中心区竟然出现了绑架犯,而且绑匪们似乎是专门挑出行的贵族夫人小姐们设下埋伏企图绑架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所有贵族的耳朵里,而这些绑架犯至今未被抓捕到,更是让所有夫人小姐都担心起了自己的安危。   一时间,所有人在增加出行的护卫人数的同时,更是给城卫队下了通牒,要求他们尽快抓到犯人。   于是,头疼的不仅是治安官和城卫队了,幕后黑手更是气的砸烂了自己的书房。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谁也别想骗过我的眼睛! 第64章   王都出了专门对贵族下手的强盗,还是在王宫边上对贵族的马车下手,这件事情确实是让国王非常震怒。   他关心的当然不会是其他贵族的安全,国王陛下害怕的是自己的安全出现问题。   那可是在王宫边上发生的事情啊,谁知道他们原本是不是想对王室成员出手?   不同于华夏铁桶一样戒备森严的皇宫,西方大陆上的各国王宫,因为制度的不同,可是经常出现有刺客偷偷进入王宫暗杀国王和王室成员的事件,而且这样的暗杀手段成功率还不低,就算是在普拉迪帝国的历史上,都曾有一两位国王因此丧命。   在王宫边上发生疑似绑架事件,惜命的国王自然害怕那些狂徒实际上是盯上了自己,准备对自己下手,在这样的担忧之下,国王很快就签署了通缉令,并认命信任的大臣调查此事,让他务必要把人抓住。   有国王下令彻查此事,不管是负责此事的大臣还是被勒令配合的治安官和城卫队都不敢拖延,甚至皇家卫队里都抽调了一些人手加入了调查队伍进来。   作为第一个去探查现场的皇家卫队小队长的巴克・格林被钦点进入调查队,这可是能在国王面前露脸的机会,他自然希望能把握住机会。   更令他庆幸的是,当时因为魏薇话,巴克・格林对那辆失踪的马车起了疑心,送走魏薇后他又带人返回现场查看了情况,记下了马车离开的方向,虽然当时没有直接追上去,但接到命令后他说出了当时的追踪结果,再结合城卫队巡逻的路线,很快推测出这些人可能的逃离路线。   而中心区到底是贵族的居住地,和上城区相连的城门处有士兵把手,非贵族轻易无法进入,守门士兵对往来的马车多少有些印象,特别是那些没有贵族家徽的,在拿着那些嫌犯的画像询问过当天守门的士兵后,他们大致判断出这群人可能还没有离开中心区。   负责追查的巴克・格林和他的同僚们交换了眼神,都知道这事怕是麻烦了。   城卫队还在中心区四处搜查,可路上藏不了人,那么这些人自然只能躲在某个贵族的府邸之中了。   牵扯到贵族,这事情可就不好查了。   但国王下了死命令要他们把人找出来,加上负责调查的大臣也不是个怕事情的主,调查队自然只能继续查。   于是中心区的进出突然变得严格,所有进出的车辆哪怕是贵族的都要打开来查看,身形相似的人更是会被仔细盘问,这种检查下,那些人自然是逃不出去的。   再等到国王亲自签下了搜查令,让调查队带着城卫队到各家贵族府邸搜查――很难说他同意这么做是不是有其他的心思在――因为这个,很长一段时间,贵族们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   在这种不怕得罪人的搜查下,那六个人中的一个很快就被找了出来。   然后线索也就这么断了,因为那个人被发现时已经死了。   “尸体是在河里被发现的,大概是知道事情闹得太大,不好收手,所以幕后人选择了杀人灭口。”   王都有一条穿过整座都城的大河,这条河是王都居民的主要水源,当然,没有什么清洁意识的他们也会往河里倒各种生活垃圾,而这个,这条河再次成了“垃圾”的处理站。   一具通缉犯的尸体在天明后被中城区几个早起到河边洗衣服的妇人发现,惊慌失措后,她们立刻去找治安官报警。   然后根据画像对比死者的相貌,以及车夫的指认,他们确定这个人是六个通缉犯中的一个。   本来应该让画像的魏薇去指认尸体才是最准确的,但不管是调查队伍还是费利克斯都默契的忽略了这点,谁也不觉得让一个贵族小姐去看一具尸体是什么好意见,要是她被吓到了怎么办?   所以当时负责驾车,又是最先看到对方的车夫就被叫去认人了。   作为受害者家属,费利克斯也一直在关注此事,他私底下也有派人调查,但效果远没有调查队好,所以那边的消息他一直没有忽视,调查队也不瞒他,所有的细节都告诉了他。   而费利克斯知道了,魏薇自然也就知道了。   “虽然被发现的尸体只有一具,但并不排除六个人都已经遇害的可能。”   费利克斯跟魏薇说着调查队的推测,调查队会说这话,显然也是在告诉他,之后的事情恐怕查不下去了。   中心区最近可是处于戒严的状态,白天夜晚都有人巡逻,就这样还能让人杀人抛尸,显然对方比他们想的还要有背景。   “他们没有下河搜查过吗?”魏薇皱眉:“虽然说现在是冬季,下河的危险性比较大,但如果河里真的还要尸体,不打捞起来,依靠那条河生活的人岂不是就要使用被污染的河水了?”   只要一想到河里有尸体,还有人敢用河里的水吗?   费利克斯摇头:“冬季下水确实很危险,除非有人擅长冬泳,不然这个时候他们可不敢下水,不过调查队那边派人盯着排水口了,他们已经检查过确定排水口的栅栏是完整的,所以如果还有尸体被冲下来,最后一定会在那儿发现。”   河道的排水口指的是这条河穿过王都最外围城墙的那一段河段的位置,在王都修葺城墙的时候,为了防止有敌人会顺着河道摸进来,那一段河道穿过城墙下方的位置处设置了铁栅栏,铁栅栏的缝隙并不能让人穿过,所以河里如果还有尸体,只要不是被卡在某个地方,那么总会顺着水流那儿然后被栅栏卡住的。   所以王都虽然不禁止居民们往河里倾倒垃圾,但对垃圾的大小还是有明文规定的。   “另外他们不会在意这个,王都各个城区除了下城区以外都有井,所以会饮用那条河的水的人只有下城区的贫民,条件好一些的普通人的日常饮水主要都是井水,他们只会用河水洗衣服之类的。”   而下城区的贫民会不会因为喝了有问题的水生病,根本没人在乎。   曾经在王都生活过许久的费利克斯很清楚这点。   “不如我们自己出钱请人打捞吧?”魏薇道:“只是这么等着也不是个事,我们在王都可不会呆太久,而且那些人可能也没有全部死了,如果他们曾我们放松跑了怎么办?不把人找出来,我总觉得不太安心。”   虽然吃惊于幕后之人的心狠,但这也更加加深了魏薇找出他/她的决心,有这么个敌人隐藏在幕后,实在让人不安。   费利克斯也是同样的意思,这种敌人还是早点解决了比较好:“我这就让人去办的。”   魏薇叮嘱他:“多花点钱不是问题,准备工作也充足点,注意别让那些人冻伤了。”   “嗯。”   只要肯出钱,想找人下水还是很简单的,即使是这样的季节,也有不少人为了生计不得不下水捞鱼养活自己,这样的人一般都居住在有贫民窟之称的下城区,费利克斯派了士兵到下城区去招募人手,他开的价钱不低,很多善水的贫民都报名了,最终拉出了一支百人的队伍。   这些人被分到不同的河段进行打捞,除了工钱,下水的人按照要求下水前要做好暖身运动,在水里也不能呆太久,出水后还能喝到由临时雇用的仆妇熬煮的驱寒姜汤和浓稠的大麦粥,河边的火堆烧的旺旺的,保暖的毛毯更是准备了许多条,保证他们上来后不会出现被冻伤的情况。   一连串的安排下来,谁都在说萨丁森郡的威廉姆斯伯爵是个慷慨仁慈的贵族老爷,而这个时候负责管理他们的士兵就会在一旁不以为然的表示这有什么,然后一边不动声色的说着萨丁森郡的事情,告诉他们现在的萨丁森郡即使是农奴和奴隶到了冬天都能填饱肚子,勤快的自由民同样过得很好,他们甚至可以在这样的季节里什么都不做也不用担心会饿死,因为家里的存粮足够吃到来年新粮收割。   如果有人好奇打听,他们的话就更多了,他们会说萨丁森郡的各种工厂(作坊),只要在里面工作就有稳定的薪水拿,甚至连女人都能去工作,只要肯干,养活一家人完全不成问题,也会说萨丁森郡的各种特产和美食,口齿伶俐的士兵能把一群人说的喝着大麦粥都嘴馋的流口水。   到了后来,就有人忍不住打听,萨丁森郡缺不缺人了。   接下伯爵大人的命令,暗搓搓的试图吸引王都的贫民到萨丁森郡的士兵们相互交换了一个隐晦的笑容,告诉问话的人,萨丁森郡当然缺人,但是他们只要勤快的人,有一技之长就更好了。   “伯爵大人虽然仁慈,但也不会白白养着一群懒汉,所以手脚不勤快的人可不能到我们萨丁森来。”   类似的话听个一两次或许还没什么感觉,但来回反复的听,那洗脑的效果就不一样了,尤其听的人都是下城区的贫民,这些人别说冬季,连其他比较好过的季节都吃不饱穿不暖,如今这个时间家里几乎都处于快要断粮的情况,不然也不会为了工钱冒着出事的危险选择下到冰冷刺骨的河水里去捞尸体了。   当然,这个时候他们赚了钱,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底气,大部分人即使心动也不会行动了,可也有一些升起了到萨丁森郡谋生的想法。   而随着这些人把萨丁森郡的事情传播出去,下城区的贫民就都知道有那么个地方,只要肯干活就不会饿死,还能吃得饱穿的好,虽然听起来很像是骗人的,但即将饿死的人却没有那么多的顾虑。   别看自由民听起来好像很不错,但实际上,很多时候他们的生活比农奴都不如,在这种随时可能饿死的时候,只要有能活下去的机会,别说冒险了,让他们卖身为奴,从自由民成为贵族的农奴都没问题。   但是在王都,想要当农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王都周围的土地基本都属于国王和他的直属封臣,那些土地上早就有了足够的农奴,贫民即使想去当国王和贵族的农奴都不可能,除非他们想成为最底层的奴隶。   如果有人想说身为自由民,他们可以随便到其他什么地方谋生,那也只是说说而已。   离开了属于自己仅有的土地,自由民也不过是个空头衔,而外面的世界也并不是安全的,路上有随时可能出现的强盗,这些强盗不仅抢钱还抢人,被抓住的自由民几乎无一例外都成了奴隶,而即使他们能逃过路上的危险,顺利抵达某个富裕的城市或贵族领地,他们愿意接纳这些外来者的可能性也十分低,毕竟谁的冬天都不好过,而排外是大多数地方的普遍现象。   所以为了生存选择离开自己家乡的自由民,反而可能不仅找不到谋生的机会,还会直接饿死冻死在路上。   所以每年选择离开自己长久居住的土地的自由民其实非常少,在以往熬不过去的时候,他们最终的选择几乎都是把家人,甚至自己送进奴隶市场。   运气好一点的可以把自己卖给某一个比较体面的主人(对方甚至可能并不是贵族)成为农奴或者仆人,运气差的,就只能当奴隶了。   而住在下城区的贫民,实际上基本都是没有自己的土地又租不到地,只能打打零工勉强温饱的自由民,他们自己或者先辈,就很可能是那些听说王都的繁荣来传荡,但最后发现这里的生活其实并没有比家乡好到哪儿去,甚至更加艰难,他们也无力离开了,因为家中的土地早就在他们离开时变卖了。   所以下城区的贫民除了把自己卖了,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   而在费利克斯在下城区招募人去捞尸体的时候,就已经有很多下城区的贫民打算甚至已经这么做了。   在这种时候,听到有地方愿意接纳他们,消息的来源还是出手大方的伯爵大人,可信度听起来还很高,心动的人自然就多了。   在一群下水者花了三天时间,终于在河道中找到了第二具尸体,而发现者还被奖励了一个金币后,其他人羡慕之余也燃起了更多的动力,嗷嗷叫的跳入河中,希望下个幸运儿就是自己。   尸体很快被调查组带走了,但士兵先一步找来车夫确认过,那具尸体确实是通缉令上的其中一人。   “第二具尸体是被放在麻袋之中,麻袋里还放了不少石头确保它不会浮上来,而在这具尸体的不远处,还发现了一个同样装了不少石头的麻袋,那个麻袋的口袋松开了,之前飘到中城区的尸体很可能是在从里面被河水带出来的。”   这也算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了。   “第二具尸体是在哪个河段发现的?有其他发现吗?”   “在上城区的河道里,地点距离中心区还比较远,目前我们正在继续搜索附近河道,但并没有新的发现。”   费利克斯想了想,对自己的骑士道:“你去查一查看从马车事件发生,到尸体被发现的那段时间里,河道上都有哪些船只进出过,特别要注意是在晚上出现的那些船只。”   王都的河流不算太宽,大船是走不了,但小型船只还是有的,一些渔船和小型载货船都会在河上往来,也有一些小型船只会提供搭乘服务,年轻的男女们都喜欢在河道上约会并欣赏两岸的风景。   不过这样的闲情逸趣基本不会出现在冬季,因为这条河的河水不爽湍急,入冬以后经常会有某段河道结冰的情况发生,水里浮冰更是不少,加上冬季河上温度太低,所以这个时候会出现在河中的船只大量减少,想查的话相对容易不少。   “不过调查队那边应该也会想到这点,如果他们介入的话,你就直接去询问情况。”   在找不到幕后黑手的情况下,费利克斯希望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确保对方投鼠忌器,不敢再出手。   这样即使暂时没找到人也没关系,他只想确保伯爵家的人不会在王都出现任何意外,让他们能平安回到萨丁森郡。   这并不是放纵敌人,他早晚会把那只暗地里的老鼠找出来。   骑士接到命令后并没有立刻离开,他还有另一件事要报告。   “按照您的吩咐,士兵们把关于萨丁森郡需要工人的消息散步到了下城区,目前看来已经有不少人动心了,这两天向士兵打听萨丁森的人多了很多,甚至有人表示想成为您的农奴。”   成为农奴对活不下去的自由民来说是个好选择,有这种想法的人实际上也有自己的小算盘,他们的想法是既然萨丁森郡缺人,那么如果他们成了威廉姆斯伯爵的农奴,在确保要把人带回去的情况下,伯爵大人定然不会看着他们饿死对吧。   而且自由民只要不是犯罪或者被抓,这种主动成为农奴的举动是可以为他们换来一些救命的粮食的,只要有了这点粮食,他们就有了继续活下去的机会。   金斯利・霍尔,作为从爷爷开始就为威廉姆斯家族服务的骑士家族的现任主人,是在五年得到上任老伯爵授勋接任父亲的骑士爵位,成为萨丁森郡的专属骑士的,所以他对萨丁森郡的忠心毋容置疑,而这份忠诚也从老伯爵延续到了费利克斯的身上。   在欧洲,骑士绝对的效忠是出了名的,为了自己的主人,他们甚至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所以要说信任度,曾经也是骑士一员的费利克斯最信任的下属必然就是这些向他效忠的骑士了。   金斯利和其他骑士一样是看着萨丁森郡发展起来的,甚至他也是费利克斯遇到魏薇时的见证者之一,他们这些人很清楚萨丁森郡的繁荣是这位异国的少女带来了,萨丁森郡受益的同时他们这些伯爵大人的附庸同样受益不浅,具体表现为伯爵大人给他们的各种赏赐明显提高了。   所以对于未来女主人受袭一事,骑士们的愤怒可并不比费利克斯低,所以这会儿人人都摩拳擦掌的想要找出凶手,不愿意放过任何一点线索。   而与此同时,对于伯爵大人要他们尽可能的招募自由民,但不能惊动其他人的命令,他们也一丝不苟的去执行了。   这些跟着费利克斯从萨丁森郡来王都的骑士和士兵们都非常清楚萨丁森郡现在是真的非常缺人,而补充人口甚至关乎到他们自身的利益,所以在拐人,哦不,是招募自由民这点上,他是举双手赞成的。   甚至,如果伯爵大人同意的话,他也会在这些愿意成为农奴的人里挑选一些成为自己采邑中的一员,因为伯爵大人给予的赏赐足够他们另外再添置一些土地了,哪怕那些只是荒地,只要好好开垦,也是能得到不少收获的。   没人不想自己的土地越来越多,哪怕新开垦的土地并不能算进采邑中,需要自己付地税,也阻挡不了他们想要更多土地的心思。   有这种想法的骑士可不少,所以大家都在等着看费利克斯怎么做。   如果伯爵大人同意招募自由民和农奴,那么这些人必然是跟着他们一起回萨丁森的,那他们把自己选中的人也一起带上,也是完全可以的吧?   费利克斯确实不排斥招募一些农奴,甚至这个一些的数目可能比较大。   相比自由民,他也更加相信农奴一些,因为对贵族们来说,农奴和奴隶可没有多少区别,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不得允许不能离开主人的领地,做什么都可以由领主来安排,所以相比行动自由的自由民,他们自然更加好用一些。   “这件事我需要获得国王的同意,你先让人登记一下有哪些人愿意成为农奴,如果愿意的话,在他们签署协议后,我们会按照市价付款。”   虽然说是要询问国王,但费利克斯并不觉得国王会不同意,因为对国王来说,这些下城区的贫民就是一群蛀虫,在他还是皇家骑士的时候,可是不止一次听到国王抱怨他们的存在。   所以费利克斯很肯定,只要他愿意给国王一些补偿金,国王是非常乐意他把人带走的。   甚至,看在他缴的税的份上,说不定连补偿金都不需要呢。   所以费利克斯嘴里说着要询问国王的意愿,却又同时吩咐金斯利可以直接行动起来,因为两者并不冲突。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抓幕后黑手很重要,拐人回去也很重要,缺一不可! 第65章   得到国王的容许这点,确实和费利克斯想的一样简单,费利克斯最近给国王陛下缴了不少税,加上本身又很得国王的好感,这点面子,国王还是肯给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明知道意图绑架魏薇的歹徒是有贵族在背后授意――最初的担忧之后,国王也反应过来那些歹徒不是针对他的了――但如今调查队也没抓到幕后黑手,连可能死掉的歹徒尸体都是费利克斯找人在捞,手底下的人的无能这点,让国王面对费利克斯时都有那么点尴尬和心虚。   但再尴尬和心虚,国王这边其实已经有不打算继续深究下去的想法,之前搜查贵族家这点引来了贵族们的不满,偏偏还没抓到人,再继续闹下去,他们恐怕就要联名抗议了。   这样一来对费利克斯就有点抱歉了,看在这个份上,国王也大方的同意了他的请求,――何况费利克斯还送了一笔钱给他呢。   即使是国王,也是缺钱的啊。   收了补偿金后,国王就对费利克斯招募自由民的事情视若无睹了,反正那些人活不下去也会自己去奴隶市场,卖给谁不是卖。   没有人阻挠,招募的事情就简单的多了,别看这次来王都只是个意外,实际上费利克斯早有在各地招募自由民的打算,对王都自然没有放过的意思。   金斯利亲自带队到下城区招募自由民,愿意成为农奴的都能领到一笔“卖身钱”,这费用是按照现在奴隶市场的市价来的,根据年纪的不同,价格也不一样,比如成年的劳动力差不多值一个金币,相当于一匹耕作用的挽马,而年纪较大和较小的农奴的价格则要减掉一半,并且男女的价格也是不一样。   (由此可见,魏薇的生意有多暴利了。)   当然,如果是有一技之长,或者卖身成为奴隶的话,价格会更高,但他们收的是农奴,这个价格已经很优惠了。   所以排队的人很多,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放弃自由民的身份,相比自卖自身,更多的人选择了卖儿卖女。   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普通大众都有一个特点,越是贫穷的人家生的孩子越多,因为他们必须要生尽可能多的孩子,才能保证其中一部分顺利活到成年。   而且在很多时候,孩子也是财产的一部分,在活不下去的时候,把年岁合适的孩子卖了,都能换来其他人活命的机会。   没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每年寒冬来临时这样的情况就有很多,而且大部分被卖的都是女孩。   被父母带来的孩子们神情麻木,显然已经接受了这样的命运,有一些长相姣好的女孩甚至流露出一丝庆幸,如果不是有伯爵大人来招募农奴,她们这样的女孩最有可能被卖的地方,就是教会和贵族们经营的妓院。   相比起来,成为农奴反而更好一些。   站在临时搬来的桌子后,金斯利头疼的看着桌前大排场龙的队伍里,那些年纪都在十到十二岁左右的女孩。   之所以都是这个年纪的女孩,只是因为更大一些的女孩不是已经被卖了,就是嫁人了。   虽然萨丁森郡缺人,可这么点年纪的女孩真的是能做事的吗?金斯利甚至怀疑她们是否能成功活到萨丁森郡去。   如果从萨丁森郡的需要考虑,金斯利是一点都不想收这些女孩的,她们看起来就不是能干活的料,每个人都瘦弱的只剩下皮包骨,好像风一吹就能被吹走一样。   这样年纪的孩子,他们本来不应该收的,毕竟他们要的是能做事的农奴,而不是一群还需要花粮食照顾的孩子。   但骑士准则让他无法对这些人置之不理,所以金斯利只能派人回去询问费利克斯的意思。   被派去询问的士兵骑着马匆匆而去又匆匆而回,给金斯利带回的消息是可以都收下来,不过十二岁以下的孩子,价格就要更低一些。   士兵还补充了一句:“伯爵大人出门了,这是薇薇小姐的意思。”   刚刚经历差点被绑架的危险,魏薇以此为借口推掉了一部分的邀请,躲在家里忙着读书和写新的计划书,费利克斯就没那么好运了,每天都有各种宴会等着他,而且因为未婚妻不在身边,他还要应付那些比从前更加热情的莺莺燕燕,最后不得不把多洛莉丝带上,作为自己的舞伴,导致后者算是提前进入社交圈了。   小姑娘也是争气,她真的以为魏薇被吓到了,又看到那么多人趁她不在打自己兄长的主意,提起勇气战胜自己的内向给哥哥当起了护草使者,几天下来,整个人都有自信多了。   虽然不是伯爵大人的命令,但魏薇的也是一样的效果,有了这话,金斯利也就放开了手招人,就算有些人拿自家明摆着连十岁都没有的孩子充数,他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而另一边,知道下城区很多家长在卖孩子后,魏薇招来管家,让他去联系一些商人,购买鞋子和保暖的衣服。   “布料不用太好,但一定要足够保暖,鞋子也要适合走路的,多联系几家,可能要的数量不会少。”   具体数量她也不能确定,但先准备起来总是没错的。   魏薇的准备果然是有用的,过了大约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金斯利又派人回来告诉她,那些买孩子的家长拿了食物就把孩子丢在招募点离开了,根本没打算让这些孩子回家等着他们去接人。   用他们的话说,既然已经把人卖给他们了,那孩子就和他们无关了,哪里还能带回去浪费不多的粮食。   回来报信的士兵都忍不住说了句:“也真是够狠心的。”   魏薇同样皱眉,她点头道:“我知道了,被留下的孩子大概有多少?”   “我回来的时候差不多有四十几个,现在应该会更多一些。”士兵想了想,补充道:“最开始排队的人里孩子应该有八十六个,后来又来了不少。”   他们这些士兵主要是过去维护次序的,士兵自己不识数,但他的同伴懂,无聊的时候就顺便数了数人,他听到了就记住了。   魏薇有了底,告诉士兵:“你去看看现在宅子里哪位骑士还有空,让他派一队士兵过去看好那些孩子,晚些时候我会派其他人去接手的。”   “好的小姐。”士兵点头应下,下去了。   魏薇转头看向身后的女仆:“潘妮,你去……潘妮?”   本来在发呆的潘妮回过神来,慌张回话:“是的,小姐?”   “你怎么了?”   潘妮不好意思道:“我就是想起自己以前的事情了。”   魏薇了悟,她记得潘妮也是被自己的父母卖掉的,而且如果不是被巴顿管家看上带回萨丁森堡,潘妮就被卖到妓院去了。   安慰的拍了拍她的手:“不用想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你现在不是过的很好吗?”   “是的小姐!”   潘妮振奋道,她现在确实过得很好,不仅吃的好穿的暖,每个月还有薪水拿,主人又都是好相处的,在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   “小姐,你要我去做什么吗?”   “是的,我想让你组织一下宅子里的女仆,等下让她们跟着跑一趟,去照顾一下那些孩子。”   既然都是女孩子的话让士兵照顾就不太合适了,魏薇只好抽调宅子里的女仆过去,好在最近宅子里又添加了一些人手,女仆加上从萨丁森带来的四个共有十四人,琴这两天被派去河道边帮忙管理那些负责做饭的仆妇,不在家,自然只能潘妮带入去了。   魏薇安排道:“你们先过去,清点一下人数,先带去琴那边吃点东西――记得先通知琴那边一声――然后等管家那边联系好人,让她们领了衣服穿上,别冻坏了。”   潘妮一一记下,又问道:“小姐,这么多人我们应该安排她们住哪儿?伯爵宅里没有那么多地方住了。”   这点确实是个问题,魏薇自己也没办法。   于是只能道:“等费利克斯回来我问问他。”   知道外面有人盯着自己,魏薇不好出门,只能安排人去做事,自己呆在家里等费利克斯回来。   今天费利克斯是接受一位贵族的邀请去共进午餐了,所以回来的时间比较早,他一回来就发现伯爵宅里的人少了很多,往常第一时间就会出现的管家也不在,脱下斗篷就去找魏薇。   跟着后面的多洛莉丝非常识相的回自己的房间休息去了。   “出什么事了,管家他们去哪儿了?”   “下城区那边出了点问题。”魏薇帮他倒了杯热气腾腾的麦芽糖姜茶,把姜片和麦芽糖一起下锅熬煮二十分钟,再过滤掉姜片,喝起来暖宫暖胃还能祛风寒预防感冒,冬天喝最合适不过。   费利克斯试了下温度,感觉正好,就一口气全干了,然后再给自己倒了一杯,这次慢慢喝着,一边听魏薇说下城区的事情。   听她在苦恼怎么安顿那些孩子,费利克斯想了想道:“我可以去找艾伦帮忙,他在城外有个空闲的庄园宅子,应该可以暂时借用一下。”   艾伦那个庄园宅子就只是一个宅子,没有附属的土地,费利克斯曾经去过,石头修建的大房子因为主人不在意的缘故,从里到外破破烂烂的,里面只有两个老仆人守着,以他和艾伦的交情和未来的合作关系,暂时借用一下并不难。   费利克斯想到就做,起身就去找艾伦借宅子。   另一边,潘妮也带着女仆们在士兵的护卫下去了下城区。   相比其他区域,下城区的环境是真的很糟糕,道路是坑坑洼洼的泥土路,房子破破烂烂像是随时可能倒塌的危房,每家每户门前都堆满了不知道是垃圾还是“收藏品”的东西,一股恶臭在空气中弥漫,让人怀疑王都里竟然也有这样的地方。   王都是个繁华的大城市,人口也是整个普拉迪最多的,但整个王都的常驻居民(不包括居住在周边贵族领土中的农奴)也就只有三万人左右,其中下城区的贫民人口就有一万六千多人占据王都二分之一的人口数目。   下城区的贫民没有自己的土地,很难找到稳定的工作,这让他们的生活非常艰辛,除了偶尔打打零工,更多的人选择从事一些不法的勾当,可以说,在其他城区的居民眼里,这里就是小偷、强盗和娼妇聚集的罪恶巢穴。   相比于一些皱着眉头捂着口鼻,显然无法适应这样环境的女仆,潘妮要镇定的多,不说萨丁森保一开始的时候也不怎么好闻,在她成为女仆前,住的地方并不比这里好多少。   好在招募的地点就在下城区的城门处,她们不需要过于深入这个混乱的地方。   “骑士大人。”潘妮朝着金斯利行了礼,说明自己一行人的来历。   金斯利正头疼着呢,见到总算有人来接手那群孩子了,很是高兴的转了转下巴:“你们来的正好,先把他们都领走吧。”   也许是今年相比往年更加寒冷的缘故,下城区的生活更加不好过了,卖孩子的人家也特别多,他们这一天就收了近百个,其中大部分都是女孩,但也有不少男孩。   并不是说这里的人就全部都是重男轻女只卖女孩了,而是金斯利这边不收年岁太小的孩子,至少也要十岁以上,这个年纪的男孩往大一些算已经是家里的劳动力了,留着还能做点事情,而女孩到了出嫁的年纪,家里要给准备嫁妆,没有嫁妆就嫁不出去,留着也做不了多少活,那不如直接卖了换钱让其他人有条生路。   当然重男轻女的人还是很多的,甚至一些人生女儿就是为了养大换钱。   潘妮带着女仆接管了那些孩子,听跟着她们帮忙的士兵说,这些孩子都是单独被卖的,还有一些全家一起成了农奴的人家的孩子被大人带回去了并不在这里。   潘妮按照魏薇的吩咐,打算先把人送到河道边去,虽然已经大致确定了抛尸地点,但因为没有找到剩下四个人的踪迹,那条河的不同河段如今都还有人在捞尸体,河道边上自然每天都有人在烧水煮姜汤和粥,之前已经另外派人通知过,增加了熬煮的数量,现在女仆的任务就是把孩子们带过去填饱肚子。   为了带走这些人,她们来时还特意去车马行租用了几辆运货的马车,这些孩子都瘦的皮包骨,挤一挤一车装二十个孩子搓搓有余。   女仆和士兵一起安排着这群衣不蔽体,在寒冬里冻得瑟瑟发抖的孩子上了车,因为太冷,这些孩子只能挤在一起互相取暖,看起来就更加可怜了,连原本不太甘愿来下城区的女仆都忍不住流露出一丝同情。   但金斯利警告潘妮:“你们得注意点,这里面有些孩子可能会逃跑,千万看住了。”   他不仅这么叮嘱了,还特意安排了一些士兵跟着她们免得真的出现有人逃跑的情况。   “为什么?”潘妮不解:“她们不是被家里卖了吗?即使逃跑也没有地方可以去吧?就算是想要逃回家,她们应该知道我们能找到不是吗?”   “不是所有人都是被家里卖掉的。”金斯利示意她看那些混在女孩中的男孩:“里面有一些本来就是孤儿,是原本在街上混日子的,这些人里也不都是自愿过来的,他们很狡猾,随时可能跑走。”   金斯利说的点到即止,潘妮明白了。   那些孤儿恐怕都是在街上小偷小摸的孩子,这样的孩子幕后都有人控制着,带他们来的人并不是他们的亲人,而是控制他们的人,那些人很可能是准备空手套白狼,一边卖孩子,一边转头让这些孤儿自己跑回去,这样钱也有了,人也还能留下继续帮他们做事,总归不会吃亏。   而这些孤儿都没有家,甚至很可能都是黑户,是那种走出下城区就算被抓去当奴隶都没人会管的,除了控制他们的组织,他们也无处可去,自然是那些人说什么他们就做什么。   说白了就是一种诈骗手段,而这些孤儿可能还干过不止一次。   潘妮提了提心,再看向那些孩子时,总觉得有几个眼珠子转的太快了,不像是安分的。   她无奈道:“恐怕还得请骑士大人你的士兵们多加看管了。”   “当然,这些士兵会一直看着的。”   等到所有孩子都上了马车,士兵们跟在马车边上走着,全程都在看着车上的孩子,让一些确实打算逃跑的孩子完全没有下车的机会。   尤其是等马车出了下城区,这些有心逃跑的孩子就更没法逃了。   “哥哥,怎么办?”一个年纪明显没有到十岁的男孩缩在自己的哥哥身边,害怕的看着四周,尤其是跟在车边的士兵,那些拿着长矛的高大士兵让他恐惧:“我们还要逃吗?”   比他大了五岁的哥哥抱着弟弟,看了看越来越远的下城区城门,低声安慰:“别担心,有我呢。”   大一些的男孩叫汉克,和他的弟弟奇米都是孤儿,也就是金斯利口中说的被犯罪组织控制着的那种。   这不是他第一次被卖了,之前他就被送到奴隶市场去过,帮着他们骗钱再自己逃回来,如果不是他足够机灵,恐怕第一次被卖就回不来了。   之后大概是看重了他这点,汉克又被卖了两次,每次他都靠着自己逃回来了,这次是他第四次被卖。   而且因为这次买人的贵族愿意买年纪小的孩子,那些人一合计,干脆把汉克不到八岁的弟弟也送来了,反正这年头的孩子都长得瘦小,他们非要说他有十岁,加上汉克请求兄弟一起,登记的士兵看在他们主动降低价钱的份上,就和其他那些年纪小的孩子一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收下了。   从前汉克那么拼命也要跑回去是因为他的弟弟在那些人手里,现在奇米就在身边,他一点都不打算冒险。   马车很快到了最近的一处河道,这里就是之前通知过的地方,临时雇用的仆妇已经按照要求另外熬煮了一大锅粥,锅是从伯爵宅特意带过来的,是之前为了准备宴会采买的大锅,一次能煮出足够所有孩子吃的粥,连同大锅一起送来的还有在附近临时采买的木碗和木勺子。   几个负责分发食物的妇人拿着大勺敲着锅沿,朝着下了马车的孩子们大声喊道:“所有人都排好队,一个个过来。”   本来还在为自己即将面对的未来而忐忑不已的孩子们完全没想到最先迎接他们的,竟然是热乎乎的食物   空气里是大麦特有的香味,而那些香味,是从火堆上半人高的大锅里飘出来的。   生活在下城区的孩子们并不陌生这种香味,但他们之中很多人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大麦粥了,几乎都要忘记它的味道。   本来就饥肠辘辘的孩子们这会儿早已经忘记了害怕,一个个听话的排起了队伍,慢了一步排在后面的孩子踮着脚尖侧着身子往前看,期待着什么时候能轮到自己。   尤其是看到那些领到食物后立刻到旁边吃起来的人,那碗里比他们自己家中浓稠的多的大麦粥看得他们口水都流下来了。   因为不知道这些孩子饿了多久,潘妮记得魏薇的叮嘱,告诉分发的妇人不要给他们太多食物,所以每个孩子领到的大麦粥只有半碗的份量,但即使如此,也足够已经被饿小了胃的他们美美的饱餐一顿。   许多孩子领到属于自己的食物后,连勺子都顾不上用,直接端着碗就大口喝了起来,哪怕被热腾腾的粥烫了嘴都舍不得吐出来,一边呼气一边努力咽下去。   汉克带着弟弟也领到了他们的份,兄弟俩走到一边就狼吞虎咽的喝了起来,虽然是有组织的孤儿,但他们平时也吃不到这样的食物,平时能吃到一小块又干又硬的黑面包已经很不错了。   奇米已经迫不及待的喝起了大麦粥,等他喝了几口后,又想起自己的哥哥,举着碗想把自己的分给他。   “不用,我这也有呢,足够吃了。”   从前缺少食物的时候汉克都是这么和奇米说的,但那时候基本都是善意的谎言,只有这次,他是真的能吃饱。   当大麦粥的香味在嘴里翻滚,汉克觉得,如果以后都能吃到这么好的食物,那让他做奴隶都是可以的。   但是可能吗?   这样的念头在脑海里转了一圈,就全部被食物压下去了。   不用坑蒙拐骗,就能天天填饱肚子的好日子,大概也就只有在梦里才会有吧? 第66章   在孩子们都喝完了粥,管家也带着人送衣服和鞋子来了。   这位随同宅子一起新聘请的管家还是很能干的,他亲自跑了一趟,走了好几家位于中城区的裁缝铺子,发现里面的成衣大多数都不适合孩子,价钱又贵,干脆转头去买了一堆厚毯子,让店里的活计送了过来。   到时候往身上一裹,外面绑上绳子固定,就是衣服了,反正贫民家的孩子也不计较穿的好不好看,只要够保暖就行了。   至于鞋子,鞋子不比衣服,考虑到这些人以后会跟着他的主人回萨丁森郡,所以鞋子必须得合脚,   而在纯手工的时代,单独一家鞋店里自然有那么多的库存,管家跑了好几家店,和店里的鞋匠商量好价格后,先付了定金领走了店里的库存和学徒,学徒们会跟着他去给那些孩子送鞋,大小合适的留下,不合适的退回去,然后另外定做符合的尺码。   所以注定会有一部分孩子要冻着脚,管家也没漏下这个细节,他买毛毯的时候特意低价多买了一些做工粗糙又有瑕疵的,拿剪刀剪成布条往脚上一缠,也能保暖。   刚刚吃饱肚子,身上总算有点热气了的孩子们没想到接下来还有这样的好事等着他们。   他们被要求再次排好队伍,一个个上前去领毛毯和鞋子,排在前面的领到的都是木头底,反皮的皮鞋,鞋子里的茸毛让他们被冻的又红又肿的脚变得温暖,也变得更加难受,那是冻疮预热后的症状,大家早就已经习惯了。   这大概是他们第一次穿上这么好的鞋子。   排在后面的孩子运气要差一些,合适的尺码都被前面的孩子领走了,他们只能穿比自己的脚略大一些的鞋子,有些实在不合适的则只能选择用毛毯剪成的布条缠上,再把脚重新塞回自己的破鞋子里。   但没有人不满意,他们都听到发毛毯和鞋子的人说了,没有鞋子的人之后也会领到自己的鞋子的。   潘妮就是负责发毛毯和鞋子的一员,她注意到孩子们的手脚上都有冻疮,这是所有下层人士都会有的遭遇,得了以后就很难好了,她曾经同样有此苦恼,直到魏薇用捣烂的生姜和白酒混合浸泡三天后以酒液擦拭曾经长过冻疮的地方,连续擦了两周后,萨丁森堡的人手上脚上的冻疮就都好的差不多了。   而且成为魏薇的贴身女仆后,潘妮极少又碰冷水的机会,再加上注意保暖,她如今已经彻底远离冻疮了。   但得冻疮的难受,她还记得。   默默把这事记在心里,潘妮决定回去以后问问自己的小姐,是不是要为这些孩子提供一些药物。   她隐约感觉到,魏薇对这些年幼的孩子似乎有什么不一样的打算。   领到了毛毯和鞋子的孩子们更乖了,即使原本有想逃走的孩子,现在也暂时按耐下来了,汉克就是其中之一,他裹着毛毯,穿着新鞋子,牵着自己的弟弟,乖乖呆在一边,等着这些大人们下一步指示。   “哥哥,我们不回去了吧?”奇米只有七岁多,又一直被汉克保护着,虽然早熟,但性格里还是带了些孩子的天真,如今吃到热腾腾的食物,身上又有保暖的毛毯和鞋子,第一次觉得冬天也可以这么舒服。   他想要这样的生活,一点都不想回下城区去看那些让他们做坏事的大人的脸色,还得害怕自己随时可能会饿死冻死。   “嗯,不回去了。”至少暂时是这样的。   心不在焉的回答着弟弟的话,他还在想刚刚凑巧听到的话,那些人说之后还会给他们做新的衣服,如果这是真的,冲着这个,他暂时也不会逃跑的。   突然,汉克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他扭头看过去,和一个熟人对上了眼。   是几个和他同样被组织控制的孤儿,彼此不算熟悉,但在这个时候,倒是可以选择包个团。   “怎么样,你们打算逃走吗?”对方凑过来压低声音问他。   不知道对方是个什么心思,汉克谨慎道:“现在逃走一定会被抓住的。”   对方听到他这话,撇了撇嘴角,自接道:“如果这些人一直这么养着我,那我是不会走的。”   都是孤儿谁不知道外面的日子难过,谁不想有吃的有穿的,现在这边看情况还算不错,他傻了才要回去。   听到他和自己是一样的心思,汉克没说话,只是牵紧了奇米的手。   确定所有的孩子都拿到了毛毯和鞋子,没有鞋子的也确定了脚码,管家和那些学徒清算了账目,把不合适的鞋子退了,又确定剩下的鞋子什么时候能交货后,付了钱就换回了伯爵府。   而潘妮还带着其他的女仆留在这里照顾那些孩子,等着伯爵府的下一步指示。   另一边,费利克斯已经早艾伦借了宅子,顺便还借了一批人帮他守着那宅子,他这次带来的人不多,实在分身无术,因为这个,还被艾伦嘲笑了一通。   “这可不是你的作风,反正一定是你的未婚妻让你做的吧。”   费利克斯微笑以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艾伦笑过之后又道:“人是可以借给你,但是回头你要怎么把那些人送回萨丁森郡?冬天的路可不好走。”   这个费利克斯早想好了:“雇些马车再找雇佣兵护送,走慢点也能走回去。”无非是比较耗时耗力。   “雇佣兵?”艾伦咋舌:“你雇他们送那些贫民?不觉得太费钱了吗?”   要雇佣雇佣兵的价格可比一群农奴的卖身钱高的多。   费利克斯・非常有钱・威廉姆斯:“我另外有工作需要他们,护送那些人只是顺便的。”   他这也是实话,萨丁森郡的人手吃紧,虽然他可以授勋骑士和训练士兵,但前者有数量限制,后者不是短时间内能派上用场的,相比起来,找几个口碑良好的雇佣兵团队为自己工作甚至打战,这是很多贵族都会干的事情。   如果双方合作愉快,也不是不可以长期合作或者直接吸收进来。   听他这么说,艾伦只好问他:“需要我给你推荐几个雇佣兵团吗?”   “不用,你忘了我在王都也呆了好些年吗。”费利克斯好笑的看着好友:“那些雇佣兵团都是什么来历,我也不是不清楚的。”   很多大的雇佣兵团后面都要贵族势力在支持,那样的雇佣兵不是费利克斯要找的,目前他已经有了几个目标,都是规模不太大,但口碑在业内不错的团队,他本来就打算接触一下看看,这次正是个机会。   费利克斯从艾伦这里借到了人和房子,就让艾伦身边认路的随从帮忙跑了一趟,去通知潘妮他们把人送到城外去。   而潘妮这边也从煮粥的仆妇们那里询问到了几个照顾孩子负责做饭的合适人选,她们这些女仆到底只是临时来帮忙的,人送走后,还是要有其他人照顾着。   冬天普通人的日子本来就不好过,威廉姆斯伯爵家开出的薪水不低,别说只是负责煮饭和看孩子,就算是让她们再多做一倍的工作也多的是人愿意干的。   几个仆妇如果不是现在还在河边工作,怕是要毛遂自荐了。   不过这种好机会自己不能用自然是留给亲近的人,她们本来就住在附近,的了允许跑回去叫了人来,潘妮看过以后,觉得看起来都像是能干活的,和其他女仆商量了一下,就把这五个人都留下了。   “你们回去收拾一下,等下跟我们一起走。”   等新雇佣的妇人收拾好行李回来,艾伦的随从正好也来了,接到通知后,她们就安排这几个妇人和孩子一起坐上马车,跟着去了城外。   当然,给孩子们用的大锅和木质餐具以及其他一些杂物也都带上了。   出城的时候孩子们骚动了一阵,但他们摸了摸自己身上的毛毯,和还饱饱的肚子,就又安静了下来。   刚刚那个管事的姐姐可是告诉他们,等到了地方,大家就又有食物可以吃了。   艾伦的宅子就在城郊,路途不算太远,他们过去时,周围已经有士兵在驻守了,这些人不需要威廉姆斯家的人管,潘妮等人只要安顿好孩子就行了。   看守宅子的老夫妇收到了通知,虽然满脸不情愿,还是把一大群人都放了进去。   安顿他们又是一阵忙碌,宅子虽然老旧但是没有漏风漏雨的情况,就是里面住的地方也不多,这里到底是借来的,潘妮也不敢把一群脏兮兮的孩子塞进那些房间里,只能让他们将就的在客厅里打地铺。好在客厅的东西被移走后,铺上分发剩下的厚毛毯,再把壁炉烧的旺旺的,孩子们还有自己身上裹着的毛毯保暖,倒也不用担心冻着了。   就这样的条件就已经比他们从前住的漏风的茅草屋好得多了。   厨房因为老夫妇经常会使用所以比其他地方要干净,新请来的妇人们很快开始准备晚餐,依旧是大麦粥,但分量会比中午的多一些,可以让孩子们吃的更饱,而她们也会跟着一起吃。   除此以外姜汤也熬了一锅,这是为了防止有人生病,之前在河边喝过粥又休息了一段时间后,确定孩子们的胃能再接受一些水份后,他们就都被灌了一碗姜汤,辛辣的味道让他们吐了好久的舌头,但他们知道这是好东西,对自己好,就算难喝也咬牙喝光了。   等到安排的差不多了,潘妮让其他女仆先回去,她自己是打算在这里守一晚上看看情况的。   她还记得金斯利说的这些孩子可能会逃跑,不看紧点她不安心。   其实潘妮多虑了,不说现在的情况在孩子们看来再舒适不过,他们根本不舍得走了,就说守在门口的士兵就不是他们能摆脱的,想也知道逃跑后被抓回来,一定是没有现在这么好的待遇了。   这些早熟的孩子很清楚这点,所以他们也很珍惜现在的生活,也不允许其他人改变它。   夜里睡觉时,只要身边有一点动静,就会有人睁开眼睛盯着看,确定不是有同样被卖来的孩子要逃跑后,才会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而潘妮,早就因为劳累在靠近壁炉的沙发椅上裹着毛毯睡得不省人事了。   已经很久没有守过夜的她哪里抵抗的了睡神的召唤。   第二天一早,琴就过来接手潘妮的工作了。   潘妮揉了揉因为不良睡姿而难受的脖子,疑惑道:“怎么是你过来了?你不是有其他事情要做吗?”   “薇薇小姐让我过来的,她说这些孩子还要在王都呆一段时间,与其放着他们不管,不如组织起来学习一些知识。”   而负责教导他们的,就是琴了。   琴还没成为女仆的时候就是识字的,她的数学又是跟着魏薇学的,教导一下这些孩子简单的文字和算数,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   虽然对于这个工作的必要性很有疑惑,但既然是魏薇的命令,她只要照做就好。   听到她要教那些孩子识字算数,潘妮呆了一下,她原本也是不识字的,还是跟在魏薇身边后,看到她对琴的看重后才私下里学了一些,如今常用的拼写已经没有问题了。   但教一群未来的农奴知识,有必要吗?   想不通的潘妮也只能感叹了一句:“小姐果然很喜欢会识字的人啊。”   琴点头道:“是的,她不是常说知识就是力量吗。”   两人说了会儿话,潘妮把一些注意事项告诉琴后,就回去了,她还得给魏薇汇报情况呢。   而之后几天,陆陆续续的又有不少孩子被送了过来,相比第一天就被送来的孩子,后来的这些孩子的家长们明显是舍不得的,但再舍不得,为了其他的家人,必然是要有人牺牲的。   和第一天大部分是女孩子相比,之后男孩子的人数就多了起来,本来这些孩子可以在离开前和自己的家人最后相聚一段时间,但大概是知道他们这边提供食物和保暖物,那些孩子最终都没有离开。   于是孩子的数目最终扩大到了两百多个,全都挤在一栋房子里,后来的孩子们自然只能睡过道和一些空闲的休息室了,真的是晚上起夜都要担心会不会踩到了人。   白天他们也不能出去,但没人抱怨这个,他们也不吵不闹,琴一个人就能把所有人管束的服服帖帖的。   因为他们很珍惜可以学习的机会,只要琴一开始上课,所有人都会安静的坐着,听她讲课,明明是两百个孩子挤成一团的大厅,硬是只听到琴一个人的声音。   中间魏薇也过来看了一下,确定琴能应付后,就把这里的事情都交给她和潘妮两个了,她们一个负责给孩子上课一个负责处理其他事情,分工合作倒是非常配合。   除开这些独自被卖的孩子,金斯利那边还招募到了近五百人,基本都是拖家带口,全家一起卖给他们的,独自一人的成年劳动力反而极少,这样的人要想养活自己一个,还是比较容易的,所以自然不会想成为农奴。   所以剩下的人里其实还是有不少孩子的,共计七百多里,孩子就占了差不多有一半,不过这种和家人一起的孩子基本上年岁都很小,有些甚至还在襁褓中,如果不是跟着父母一起算是添头,他们是绝对不会收的。   “人招的差不多了,是安排他们先走,还是跟着我们一起回去?”   魏薇手里拿着一份单子,是这几天招募的花费,七百多人甚至没有花费七百个金币,不同的价格让账目有点乱,琴不在,这种小账她只好自己算了。   费利克斯:“我找了几个雇佣兵团,和他们谈好了,先让他们把人送回去。”   魏薇:“萨丁森郡那边通知了吗?这么多人突然送回去,能安排好他们吗?”   费利克斯:“放心,我们出来时我就做了安排,保证能安顿好的。”   他出发前就想到带人回去了,自然不会什么准备都不做。   “那你看着办。”魏薇点点头,换了个话题:“河道那边怎么样,有新发现吗?”   说道那些试图绑架魏薇的人,费利克斯脸色一凝:“没有,不过目前基本可以确定剩下的四个人应该都没死。”   虽然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但国王那边已经有松口不再追究下去的打算,真等他下令,调查队一解散,中心区城门处的封锁就会解除,到时候剩下的四个人很可能就逃出去再也找不到了。   甚至,他们可能现在就已经不在中心区了。   不过费利克斯这段时间也不是毫无搜获,在找到第二具尸体的河段他派出去探查的士兵也确定了那几天在河上往来的船只有哪些,另外他从两个死去的人下手,找到了另外四个人的身份,虽然不排除找到的是假身份,但可信度还是极高的。   “确定身份后我已经让人把他们的身份信息送去了城卫队,重新修改了通缉令的内容,另外也追加了赏金,总会把这些人找到的。”   而且关于幕后黑手的身份,费利克斯也有了一些猜测。   “目前怀疑的对象有三个,但不能确定具体是哪一家在背后搞鬼。”   魏薇的好奇心被提了起来:“你怀疑的对象都有谁?”   第一个是贝里斯福德家,这个家族的家主也是一位伯爵,不过和费利克斯这样的边境伯爵不一样,贝里斯福德家族的领地地理位置很好,领土富饶,是一位非常富裕的伯爵。   第二位克利夫特家的爵位则比较低,只是男爵,但家主是国王的掌玺大臣,负责保管国王的私人印章,偶尔也会为他起草和颁发各种文件,这个位置非常重要,以后甚至会升级成为掌管国玺的政府首席大臣,不过目前这个职务还只是国王的家臣,但即使如此,克里夫特家族在王都也算是实权级贵族。   而最后一位怀疑目标魏薇并不陌生,就是那位担任财政大臣的克莱夫男爵,他家的小姐可是一直对费利克斯有好感,更是把魏薇当成了自己的情敌。   “竟然也有她家吗?”魏薇很意外,她原本还把克莱夫小姐排除在外了:“难道我猜错了,她真的是因为想要铲除我这个情敌才雇了人要绑架我?”   不过如果是在沙龙之前就这么安排了,那位杰西卡・克莱夫小姐的嫉妒心也太强了吧。   “虽然我很高兴你能有这样的自觉,但应该不是这样。”费利克斯摊了摊手,这个动作还是跟着魏薇学的:“我想那位小姐还没有能力策划出这种绑架计划。”   魏薇斜了他一眼:“看来你对她很了解嘛。”   意识到自己好像说了不该说的话,情商爆表的费利克斯立刻转移话题:“会怀疑他们三家,主要是因为这三个家族的生意多多少少都和我们的生意有些冲突。”   这三个家族都有在经营香料生意,而且和一般用于食物调味的香料不同,他们主要经营的是熏香类香料,所以在精油上市后,可是让他们的生意遭受了重大打击。   “除此以外,这三个家族也都有在做化妆品的生意,之前你为蜜拉贝儿王后提供的化妆品也可能是你差点被绑架的原因。”   这三家和其他人一样都曾表示要和费利克斯合作,但当时费利克斯并没有这样的打算,所以都一一回信拒绝了,而据费利克斯所知,三家的家主都不是什么心胸宽阔的人,因此对他怀恨在心也是很有可能的。   而且如果能活捉魏薇,那么不仅是精油配方,各种化妆品的配方自然也是他们的囊中之物,这在很多人看来,恐怕比和费利克斯合作要划算的多。   至于被发现后会不会被报复这点恐怕这些看不清边境贵族的人也是完全不在乎的,只要把有价值的配方抓在手里,联合其他贵族抢占市场,到时候费利克斯的价值就无限降低了,也不会再受到国王的特别看重,这样一来他们还需要担心他的报复吗?   魏薇:“如果仅仅是依靠这些证据,应该不足以证明就是他们干的吧?”   “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派出去暗中调查的士兵从河道边的居民那边调查到了那几天出入的船只,逐一排除后才锁定了这三家。”   “另外,那六个绑架犯的身份也锁定了,两个死掉的人里有一个似乎曾在贝里斯福德家中工作,剩下一人则和克莱夫家的人有联系,至于不见了的四个人都是雇佣兵出生,有消息说这三家在出事之前都曾和他们所属的雇佣兵团有过接触,所以三者的嫌疑是最大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三家都有准备对他们动手,只是其中一家抢先了而已。   “总之,既然无法确定是他们中的谁下的手,那么就姑且把这三家都列入怀疑目标吧,之后再进行深入调查。” 第67章   既然大致有了幕后黑手的身份信息,魏薇也不打算一直躲在家里装受惊过度了,准备出门见见人。   他们在王都停留已经近一个月,再过差不多一周的时间就是新年,这原本是费利克斯和魏薇原定下的结婚日,但他们注定是赶不上了。   威廉姆斯家作为社交界的新宠,这个月里除了王后生日前几日能有点安生日子,生日宴后,他们就一直收到各种邀请函,魏薇在一开始参加了纳尔森伯爵夫人的沙龙后就出了这种事,顺顺利利的在家躲了十来天,也是时候出去冒下头了。   她一边看着接下来每天都有,甚至中午去一家晚上就要去另一家的邀请函,深感水深火热。   她顺便吐槽了一句:“幸好你们这边连结婚礼服都可以拿出来重复穿着去参加宴会,不然这么多邀请走完,我那些衣服哪里够用哦。”   相比后世和现在的华夏,中世纪欧洲人在服装方面是真的算比较节俭了,因为纺织业不发达,布料的价格居高不下,即使是贵族都做不到穿一件扔一件,同一套衣服甚至可以保存几十年留给后代子孙用,如果是在现在华夏达官贵族的宴会里,你一套衣服今年穿过了如果明年还穿出去,都会被认为是家里落魄了呢。   当然,这其中也有丝绸布料不好保存,这个时候的印染工艺也有所缺陷,很多布料穿不了多久就会褪色的原因在就是了。   所以纺织业要是能搞起了,也是一大暴利行业啊,像她这次让女仆们带来的羊毛衣羊毛裤,作为冬季最佳保暖内衣,挂在店里没几天就脱销了,现在流行的大蓬蓬裙时就得在里面穿它保暖,不然裙底下就太凉快了点,买不起来晚了的夫人们只能选择往蓬蓬裙里面套好几条衬裙保暖呢。   重新回归社交圈的魏薇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其他人见了她第一句基本都是“可怜的姑娘”,然后拉着人慰问半天,感性的眼睛都红了,好像她遭遇了什么惨无人道的迫害,而她们则是受害者的家属,一起为她伤心一起唾弃那些可怕的强盗。   天知道好多人她之前连见都没见过,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多感同身受。   不过礼貌性微笑魏薇已经运用的很娴熟了,别人说什么她都能恰到好处的附和,把自己定位在“弱小可怜,但幸运的纯真小姐”上。   她感觉在王都这么走一遭,如果有机会回现代,加入娱乐圈说不定能混个影后当当了。   其中纳尔森伯爵夫人的反应是最大的,毕竟是从她举办的沙龙回去时出的事,这位夫人在魏薇出事时还亲自上门探望过她,如今再见魏薇,态度更加友好,再次主动做起来介绍人,带着魏薇和多洛莉丝把王都有权有势的贵族夫人都认识了遍。   魏薇还知道之前多洛莉丝鼓起勇气代替魏薇参加的时候,除了有艾薇拉帮衬外,这位夫人也给予了不少照顾,至于原因,除了为了表现对魏薇的遭遇的歉意以此拉拢费利克斯外,大概感激的心思也占了很大一部分。   在魏薇远离社交圈的这些日子里,纳尔森伯爵的侄女,黛西・纳尔森小姐终于找到了合适的订婚对象,对方甚至还是贵族家的继承人,虽然只是一个不怎么出名的男爵家族的继承人,但对黛西小姐来说,却已经是个很不错的选择了。   纳尔森伯爵夫人把这个好消息归功于魏薇的化妆品,自然对她十分感激。   让侄女在大到毕竟进修道院之前能顺利嫁出去,可一直是纳尔森伯爵夫人的心病,因为如果纳尔森家族有位嫁不出去的小姐在,他们会沦为笑柄的,对她年幼的小女儿也不好。   如今心病没了,她看魏薇自然越发顺眼了。   魏薇没见过黛西小姐那位未婚夫,这些消息来源于多洛莉丝,而多洛莉丝一开始也是从艾薇拉那儿听到的,后来倒是见过人,据说本人虽然长得普通,但是人聪明也上进,如今还是皇家大学的学生。   听到皇家大学的名字,魏薇突然又想到费利克斯似乎打算从那所学校挖掘一些人才的样子,毕竟那所学校出来的学生学识还是有的,而且很大一部分虽然是贵族家庭出身,之后却没有家业可以继承,只能自己出去打拼,有本事又能去萨丁森群,这样的人自然是最佳人选了。   宴会时,魏薇特意注意了下费利克斯说的三家人,作为女性,她接触的自然是三家的夫人和小姐,也不知道是这些人真的毫不知情还是演技过高,反正她没看出什么不妥。   然后魏薇发现那位杰西卡・克莱夫小姐对自己的态度更加恶劣了,虽然两边都不会主动和对方搭话,但每次魏薇都能感受到那位克莱夫小姐投来的嫉恨目光,如果这个时候她顺着视线看过去,绝对能得到一个傲慢的白眼,那高高抬起的下巴更是完美表达了主人的不屑。   那样子明明非常不待见她,好像恨不得冲过来甩她几巴掌一样,偏偏这位自视甚高的小姐却和上次沙龙时不一样,不靠近也不搭话,完全一副敬而远之的样子。   非常的矛盾,还透着违和感,如果不是魏薇这边没有确切的证据,而且费利克斯直接了当点名她没那个能力和脑子,魏薇都要怀疑之前的绑架案是克莱夫小姐策划的了。   “她怎么回事?”魏薇用扇子盖住半张脸,凑到艾薇拉耳边问道。   艾薇拉虽然年纪小,但她是在王都长大的,从小混迹在各种宴会之中,没正式进入社交界时都对很多夫人小姐的秘密有所了解,对于克莱夫小姐,自然不会错过。   只见她同样拿着扇子盖住嘴,同魏薇和多洛莉丝八卦道:“之前薇薇出事后不久,不知道怎么的留开始有传言说这事和克莱夫小姐有关,所以她最近过的可不怎么好,听说几个原本对她有意思的追求者都另找目标了,偏偏这事她又没办法和其他人辩驳,不就变成这样子了。”   艾薇拉看了那边一眼,克莱夫小姐正好看过来,不知道是不是猜到她们在说她,脸色更不好了。   但到底最后只是傲然的扭头,走到其他地方去了。   看起来真的更像是心虚了。   但这反而让魏薇觉得,这位卡莱芙小姐果然和费利克斯说的一样,不是做坏事的料,因为怎么看怎么可疑啊。   艾薇拉以为她是同情对方了,连忙劝道:“你可别同情她,你知道她最近做了什么吗?”   “什么?”   艾薇拉四下看了看,确定没有其他人看到,才跟她道:“我也是听朋友说的,她说她亲眼看到上次在特纳家的宴会上,克莱夫小姐偷偷跟着威廉姆斯伯爵,把他堵在阳台上跟他告白了。”   这么劲爆,她怎么没听费利克斯说过?魏薇眯了眯眼,转头看向远处被男士们包围的未婚夫。   后者突然觉得全身一冷,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当然,你的未婚夫,威廉姆斯伯爵是直接拒绝了,听茉莉说,那个时候克莱夫小姐的脸色可难看了。”艾薇拉有点幸灾乐祸,她可瞧不起这种勾搭人家未婚夫的人了。   “不过她也不是个例,你没参加宴会这些日子,好多人都跑出来献殷勤了,真是让人没眼看。”说完这位姑娘还不太淑女的撇了撇嘴,反正被扇子遮挡了也没人看得见。   她转头看向多洛莉丝,后者也朝她点头,小小声道:“确实有的,不过都被哥哥拒绝了。”   因为费利克斯不让说,免得魏薇听到了不高兴,所以多洛莉丝一直没说,这会儿见事情败露,一边有些心虚,一边又隐约觉得费利克斯大概要不好了。   想想怎么还有点兴奋呢?多洛莉丝为自己的心思而羞愧了一秒。   等费利克斯终于从人群里脱身来找魏薇,后者看他的目光让他汗毛都竖起来了。   难道是他偷偷布置的惊喜被发现了?可被发现应该也不是这个反应吧?   所以一定没被发现吧。   他暗自安慰了下自己,重新稳定心神,淡定自若的走过去,大手一伸,自然的搂住了自己的未婚妻,环视三个女孩。   “在说什么这么开心?”   “并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情。”魏薇翘了翘嘴角,皮笑肉不笑:“我们在说威廉姆斯伯爵最近艳福不浅,有好多迷人的夫人小姐投怀送抱呢。”   费利克斯浑身一僵,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处境好像不太妙。   艾薇拉见势不妙,拉起多洛莉丝,借口都不说,直接跑了。   “我觉得我有必要为自己申辩一下。”费利克斯揽着魏薇往外走,他觉得现在去僻静的阳台上看看夜景也很不错,至少如果魏薇发火,其他人不会看到他丢脸的样子。   “嗯,我等着。”魏薇配合着移动脚步。   宴会厅中,很多人都看到他们离开大厅往阳台去了,大家心照不宣的互相交换了笑容,话题转到了这对未婚夫妻的身上。   “你收到了吗?”   “是的,你也收到了?”   “我也收到了,那位伯爵大人可真有趣,竟然要我们帮着掩护呢。”   “是啊,以前可看不出那位这位浪漫,我一直以为他是个不解风情的木头呢。”   “那得看对象是谁吧,要是我也有这样的未婚妻,恐怕也和他一样愿意献殷勤了。”   “哈哈,担心被你的夫人听见。”   拖地的厚重窗帘遮盖了宴会厅内的热闹,也盖住了人们笑意连连的对话,只有一些烛火透了出来,照亮一角。   冬日的夜晚非常寒冷,以往在夏日十分受到宾客钟爱的阳台此时显得很冷清,左右看去,同一楼层上好几个阳台,只有他们这里有人在。   他们来时,外面还下着雪,如今雪已经停了,露出云层中的月亮,月光之下,被白雪覆盖的王都透着寂寥,没有白日的喧嚣热闹。   魏薇手里还端着一杯葡萄酒,当然她不爱喝这个,不过是拿着摆个样子,这会儿顺手留搁在了阳台上。   她转头看着费利克斯,等着他说话。   “我没有招惹她们,你知道的,除了你,我不会在意任何人。”费利克斯连忙表忠心。   虽然这话听起来像是花花公子的花言巧语,但魏薇知道这确实是事实。   她也没真的生气,只是突然想看看他的反应而已。   而且有时候哪怕知道是花言巧语,听起来还是会让人高兴啊。   难怪那么多人喜欢听好听话了。   魏薇勾着嘴角,顺着费利克斯搂着她的力道,依靠在他怀里,表情柔美动人,和她的话一点都不搭:“你最好记住这点,别犯原则性错误,要知道我的国家可不流行什么情人情妇,你要是敢做对不起我的事情,我不介意先阉了你再离婚。”   怕他听不懂“阉”的意思,她还形象的比了个动作。   即使没有那样的想法,在看到魏薇的举动后,费利克斯还是下意识感受到了寒意阵阵。   他抓起魏薇比划的手,情意绵绵的低头吻了吻,再次保证:“不会有那种时候的。”   微微不置可否:“有些事情还是要用事实说话。”   不过威胁归威胁,她还是奖励的踮起脚尖,在未婚夫的嘴上亲了一下,然后并不意外的让费利克斯加深了这个吻,眼角注意到不远处厚重的窗帘轻微动了动,似乎有人从那儿离开了。   看那个背影,似乎是克莱夫小姐?   然后就被不满的男人捧住了脸颊。   “这个时候还在注意别的事情,是我的吻不够吸引你吗?亲爱的薇薇?”费利克斯沙哑着说着,一边说还用鼻尖磨蹭她的鼻尖。   “刚刚有一点,现在我们可以再试试。”魏薇笑了笑,把双手太高,穿过他的脖颈,环绕住自己的男人:“不过可别把我的嘴皮子磨破了。”   “当然,都听你的,亲爱的。”   当他们离开宴会的时候,魏薇的嘴唇都肿了,娇艳欲滴的像是涂了一层蜜,好在烛光不比灯光,别人并不难看出她原本嘴上的口红已经全部被人偷走了。   从开始恢复参加宴会后,魏薇再次变得忙碌起来,忙得她连那群买来的孩子也抽不出时间再去看看,好在琴和潘妮把他们照顾的不错,听她们偶尔回来汇报,其中一些聪明的孩子已经能背诵所有的字母了,也可以简单的记住几个常用拼写词组,其中学的最快的自然是他们自己的名字,数学方面,加减乘除自然还没教,但0到10的阿拉伯数字已经记住了。   “有几个的天赋很不错,不仅在拼写上比其他孩子掌握的更多,对数字也是举一反三,虽然才学到10,却已经能自己数到一百了。”   琴汇报的时候语气有些骄傲,这可都是她交出来的学生,她如今已经很有些老师的直觉了。   魏薇点点头,然后问她:“潘妮呢,她怎么样?”   琴笑道:“她最近刚刚看完一本书,我回来的时候,她还让我帮忙向你借一本新书呢。”   潘妮虽然说是和琴一起去照顾那些孩子,但孩子们很听话,她要做的事情其实不多,这个以前不怎么喜欢学习的小女仆现在和孩子们混在一起,似乎也能静下心来跟着学习了。   魏薇对她的要求不高,能写能读就行,闻言很是欣慰,起身去书架上拿了一本书递给琴:“把这本给她吧。”   这些书是魏薇在王都采买的,都是羊皮纸制作的书本,价格自然昂贵,她买来是要带回萨丁森郡的,偶尔她学习累了也会翻一翻转换心情。   不过这些书在她的百科全书里都能找到,所以谁如果想看,只要能确保不会损坏书籍,她都很乐意出借。   可惜目前也就只有从萨丁森郡跟来的四个女仆会找她借书,多洛莉丝那个小姑娘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用她的话说,看一本书的时间还不如拿来刺绣或者做娃娃衣呢。   “那些孩子最近还有逃跑的想法吗?”   “没有了。”琴摇了摇头:“其实看得出最开始是有人这么想的,不过没有实际行动,最近他们更是自觉,甚至会询问我有什么事情是可以让他们做的了。”   能吃饱穿暖,不用挨饿受冻,孩子们自然是不会再想着跑了,但这总日子一开始就像是在做梦,怀疑这只是一场梦的孩子们非常不安,尤其是女孩们,她们在家里的时候基本都是不干活就没饭吃,所以总是很担心这样的日子会突然消失,所以不仅上课认真听话,还总是希望能找一些活干。   魏薇:“那就给他们安排一点事情做吧,你知道他们都会做些什么吗?”   琴想了想回答道:“虽然年纪小,但能做的事情还是很多的,家务活自然都是会的,女孩们应该会一些纺线编织之类的活,男孩的话就不太清楚了。”   都是贫民出生,要是有什么一技之长,恐怕早就送去工作或者当学徒了,也不会被卖了。   “这可真是有点不好安排啊。”魏薇略有些苦恼,费利克斯那边已经在联系雇佣兵了,准备运送农奴的车队也在筹备中,孩子们在这里不会停留太久,要给他们安排工作也不太容易。   但不安排,她也担心这些孩子胡思乱想把自己弄病了,现在可是冬季,大人稍微不注意都可能患上感冒,如果是小孩就更容易了,而这个时代可是一个感冒都能要人命。   最后魏薇也没有想到合适孩子做的事情,只好先让琴从库房里带了一些羊毛回去,那些羊毛是他们冬天杀羊吃肉留下的,本来就是要纺成线的,只是女仆们都很忙,没人有时间来处理这个,就直接堆在杂货间里了。   “就让他们分拣羊毛然后纺成线吧。”这工作不难就是要耐心细心,给孩子们打发时间也合适。   琴走了以后,魏薇又起身离开了房间,她在伯爵府里逛了逛,不意外的发现府邸里的仆人又少了一半,不知道都去干什么了,问了管家也不说,不用想都知道是谁的手笔。   好在在她需要有人帮忙的时候总是不缺人手的,不然魏薇都要想是不是需要再雇人了。   晚一些时候,费利克斯回来,魏薇就询问起雇佣兵和车队的事情。   “该准备的都准备的差不多了,不过最近一直在下雪,路上不好走,佣兵团的意思都是希望等雪停了在动身。”   费利克斯联系的佣兵团队有好几个,都是小型团队,他们答应接任务后还要彼此磨合一下确定主导者的地位,而车队的车子是从车行租用的,车夫也是由车行提供,路上车队和农奴的安全全都有雇佣兵们负责。   费利克斯给他们的命令是要保证车队和这群农奴全都平安回到萨丁森郡,不能有太多的人员则损。   个别人员损失他还能接受,如果最后损失太大,那么死了多少,雇佣兵和车行就得赔他多少钱,雇佣兵们手头上可没有多少钱,如果不是费利克斯给的佣金特别多,同时也保证会提供足够的食物和保暖物品给农奴,他们是一点都不想接这笔单子的,毕竟冬日出行本就比其他季节更容易遇到意外。   所以在雪没停之前,他们是坚决不走的。   “我问过了,这场雪最多再下几天也就停了。”   “虽然雪会停,但路上的积雪应该不会少吧?马车真的能在这种时候出发吗?”   魏薇很怀疑,他们来王都的路上也是下雪的,当然只是在接近王都的时候才开始下的,但下雪的时候路不好走也是个事实,王都内的道路天天有人清理积雪都时不时能听到哪儿有路人打滑,马匹摔断腿的消息,何况是那些无人处理的野道了。   “这种事情车行的车夫有经验,他们的马车是特质的,只要积雪不太深都可以走,就是慢点。”不然他也不会特意去租马车和车夫了。   见他心里有底,魏薇点点头没再继续过问,只是道:“以后买人还是选换个季节吧,虽然价格可能要提高一点,但到底运输方便。”   “我也是个意思,所以已经和几个奴隶商人打过招呼,以后他们有合适的人选可以直接送到萨丁森来,我们只需要额外付一点路费就行了。”   虽然费利克斯不太喜欢奴隶商人的做派,但做生意就是这样,很多事不可避免,尤其那些奴隶商人背后都有贵族在,他在王都招募农奴就已经算是和他们抢生意了,现在分点好处给他们,彼此面子上都看。 第68章   魏薇觉得费利克斯像是有事情瞒着自己。   不仅是他,应该说是伯爵府里的人好像都联合在一起瞒着她什么事,当然也不是所有人,像是多洛莉丝和她们的贴身女仆们,就像是不知情的。   这不是她的错觉,就算是多洛莉丝都隐约察觉到了一点。   “也不知道哥哥在做什么,神神秘秘的。”   普拉迪帝国没有过新年的习惯,确切的说是这个时候的欧洲都没有这种习俗,即便是后世,欧洲过的也是平安夜圣诞节,当然,在十九世纪以前,圣诞节和圣诞老人可没有什么关系,它是庆祝耶稣诞生的“基督弥撒”日。   当然耶稣是不是在这天诞生的,连《圣经》里都没有记载,12月25日这个日子最早是罗马帝国时期迎接新年的农神节,后来宗教盛行才演变成了圣诞节,而且这个节日还是吸收了罗马神话后才出现的。   所以在这个时期,圣诞节还没有后世那么重要,很多欧洲地区都是不过这个节日的,至少本身和教会关系不怎么友好的普拉迪帝国就是不过圣诞节的其中之一。   这对整个帝国的人来说都是好事,因为如果要过圣诞节,那么他们得在圣诞节之前举行长达一个月的斋戒。   平民们还好说他们在冬天能吃豆子大麦吃到饱就已经非常幸福了,肉类在这个季节对他们来说是奢侈品,但贵族可受不了这个。   在普拉迪帝国,尤其是王都,十一二月本来就是各种舞会宴会盛行的“社交季”,本来因为各种宗教节日,他们平时就经常得斋戒,一年里大半时间都不能吃肉――虽然可以吃各种“水产”,但对大家来说,其他肉类不能吃也是很煎熬的――在这种时候还要斋戒,那举办宴会的主人该怎么办?在他们看来宴会上没有足够多种多样的肉食,那可是非常失礼的。   所以圣诞节?不过不过,我们不过!   当然,虽然和教会关系不太好,在12月24日平安夜这天,大家还是会意思意思去教堂参加子夜弥撒,所以这一天就成了这段时间中难得没有宴会邀请的日子――因为大家要先睡饱了才能大半夜的爬起来折腾嘛。   魏薇和多洛莉丝就是因为今天是平安夜,所以白天才能闲在家里做女红。   多洛莉丝在绣花,这是她第一次做大件的刺绣,一米宽的百花图,底稿是魏薇画的,够她折腾上一年了。   而魏薇她在也在做衣服,做的是自己的结婚礼服。   如果是按照华夏的习俗,魏薇应该给自己准备大红的喜服,这个时期差不多就是凤冠霞帔开始流行的时候,以后华夏女子成亲时,穿戴的就都是凤冠霞帔了。   相比婚纱,魏薇自己也是比较喜欢中式喜服的,当然不是凤冠霞帔加红盖头那种,而是更早以前汉唐时期流行的那种款式。   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种喜服的布料都是丝绸,魏薇根本弄不到,再加上普拉迪帝国虽然和教会关系不太好,但结婚的时候,所有人都是默认只有在教堂里登记结婚才算是合法的,想想那种时候,大家都穿欧式服装,就自己穿个大红嫁衣,怎么想怎么违和,魏薇干脆也不强求这个,最后还是决定做婚纱。   这个时候欧洲的结婚礼服和后世很不一样,十九世纪以前,传统的结婚礼服没有特别的定式规格,基本都是当时流行什么就做成什么样的,颜色也随意,蓝色红色金色绿色或者其他什么颜色的结婚礼服都可以,只要装饰足够奢华,能够显出婚礼的隆重就行了。   而且结婚礼服不是只穿一次的,婚礼之后结婚礼服就变成了普通的礼服,参加宴会的时候都可以穿。   而这个时候,还没有婚纱的概念,后世常用的婚纱面料在这个时期是找不到的,缎面则只有东方才有,本来她应该是做不出后世那种婚纱的。   但魏薇手里可是有不少原本以为无用的丝绸布料呢。   就是当初她穿越时,系统以“款式过于暴露不符合这个时期着装”给拆了的那些游戏时装。   那些游戏时装的面料都是锦缎丝绸之类的高档面料,魏薇收集的款式多,数量也多,其中白色系的时装是主流,这些布料被系统一拆,她原本还不知道要怎么处理,后来发现凑一凑,做套缎面婚纱还是可以的。   在丝织品还是欧洲人眼中罕见的奢侈品,有一块丝织的手帕都能被人津津乐道的时代,一件全部用锦缎做出来的婚纱,哪怕没有任何的装饰,都绝对能够让看到它的女人为之疯狂,积极所能也要据为己有。   这么一条裙子,放在欧洲这片土地上,如果她愿意,甚至能直接换到一块不小的领地。   所以拥有这么一件婚纱,绝对能让魏薇出尽风头,同时也能让大家知道,她的家底有多富裕。   本来因为费利克斯急着结婚,魏薇自己设计的婚纱款式就比较简单,主要体现的是婚纱的剪裁和线条美,非常有现代感。   所以整条婚纱并没有花费她太多时间就做好了。   但后来婚纱做好了,这婚礼却延期了,魏薇再想起那条被她留在萨丁森郡的婚纱,就老觉得好像差了点什么。   想来想去,她突然就恍然过来,发现自己把婚纱的重要配件――头纱给忘了。   所以她最近不就忙着做头纱了嘛。   正好,因为她那些时装都不是正规的汉服,全是美工画的改良款式,有几条裙子外面就有搭配半透明的纱衣,她取了其中纯白的一套,拆了正好做头纱。   这纱衣上面没有任何装饰,魏薇又是拆又是缝合的难免留下痕迹,她一看这样不好看,干脆拿了梭子编蕾丝,然后把蕾丝缝上去遮挡一二。   这个时期其实还没有蕾丝的,这个时期的蕾丝,其实指的是用线编织而成的绳索,而不是后世精美又无处不在的蕾丝花边。   不过那是之前,先不说在萨丁森郡的时候魏薇就开始教导多洛莉丝这门手艺了,只说自魏薇送给蜜拉贝儿王后的礼裙上缝了一层花边后,人们就get到了蕾丝的美,过于复杂的蕾丝图案暂时还没人能参透,但聪明又手巧的纺织女们在这段短暂的时间里已经自行摸索出用细麻线细棉线按照绳索的编织方式来制作出类似的蕾丝了。   当然她们还没找到最适合编织类似的工具,魏薇的梭子是她找木匠做的,这东西的原型就是织布用的梭子,只是略有改动而已。   魏薇现在就是用棉线编织蕾丝,她编的花纹复杂又华丽,大片大片的花朵和枝蔓,最终会变成头纱最外围的包边点缀,和中间那一缕缕掩盖拼接痕迹而缝上去的蕾丝花纹相辅相成,搭配出极为惊艳的效果。   听到多洛莉丝的抱怨,她的手指依旧动的飞快,完全没有落下工作,轻松的开口道:“你也发现他最近在搞事了?”   搞事?这个形容词还真贴切。   多洛莉丝点点头:“我上次看到哥哥和好多仆人聚在一起窃窃私语,偏偏我一过去他们就散开了,薇薇姐姐,你觉得哥哥是在做什么?”   “大概是有什么惊喜吧。”魏薇可不会怀疑费利克斯背着她做坏事,那家伙最近一脸喜色的样子,一有空就喜欢粘着她,怎么看都不会是对不起自己了。   尤其她才刚刚警告过他呢。   “会是什么惊喜,准备宴会吗?”多洛莉丝歪着头:“可是我们家好像没有布置起来呢。”   “谁知道呢,不过既然是惊喜,我们等着就是了。”   晚上费利克斯回来,大家一起用餐,多洛莉丝年纪小,最近又因为经常和费利克斯出去,两个人的关系亲近了不少,这会儿就忍不住好奇,把问题问出来了。   费利克斯闻言,先是看了魏薇一眼,见后者也在看她,却满眼笑意,看不出到底是不是发现了什么,他有些紧张的道:“薇薇说的对,既然是惊喜,当然不能现在就告诉你们了。”   女孩们互相看了一眼,好吧,她们不问就是了。   不过到了晚上去参加子夜弥撒的时候,魏薇还是意外发现了费利克斯所谓的惊喜。   子夜弥撒是在教堂中举行,所有的贵族都来了,包括国王和王后,一大群贵族聚集在教堂里观看仪式,说实话那画面确实很庄严肃穆,但是作为一个要信也信奉东方神明的人来说,魏薇听着由大主教诵咏的致候词,只能是左耳进右耳出,听得只想打瞌睡,偏偏还得正大眼睛表现出聚精会神的样子。   天知道她来到这个世界后就再也没熬过夜了,本来今天她应该先睡一觉再出来的,但魏薇认为自己熬夜经验丰富,又担心睡了前半夜爬起来后后半夜就睡不着了,干脆就没睡,到了这会儿自然困得想打哈欠。   实在是失策了。   好不容易熬到弥撒结束,可以回去了,他们正要上马车,就有贵族连这点时间都不放过,过来和费利克斯攀谈了起来,魏薇只好跟着含笑作陪。   然后和费利克斯搭话的贵族就不小心说漏了嘴,魏薇别的没听清楚,就听到一句:“你们的婚礼也是在这里举行吧……”   魏薇这个时候其实已经有点脑子迷糊了,一时间都没明白过来这话里的含义,只是依旧保持着笑僵了的脸看着他们。   倒是费利克斯立刻僵住了笑容,而说话的贵族也意识到自己失言,面带尴尬的看着他们,然后匆忙告辞。   等人走了,魏薇的脑子才转了起来,想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婚礼?”她掩着欲打哈欠的嘴,眼睛里都带出了一丝泪光,“这就是你准备的惊喜?”   费利克斯差点以为她哭了,后知后觉的发现她其实是犯困,本来惊喜被提前发现的复杂情绪都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了。   他把人送上马车,等马车开动,才气馁的说道:“既然被你发现了我也就不隐瞒了。”   来王都的计划打乱了费利克斯对婚礼的安排,尤其因为王后生日宴后来自其他大贵族的邀请推都推不掉,让他们不得不延期返回萨丁森郡,婚礼也只能延期了。   这事也是没办法,但费利克斯去找艾伦喝酒的时候还是免不了抱怨了几句,然后后者就给他支了个招,让他不如直接在王都举行婚礼好了。   “在萨丁森郡举办婚礼,你能邀请来的宾客有多少?恐怕也就附近几个领主吧?能比的上在王都举行婚礼来的盛大吗?”   而且他们结婚来的宾客不得送礼吗?既有了排场又有了额外收获,怎么看都比在萨丁森郡举行婚礼来的划算啊。   “等你们在王都举行了婚礼,回去一样可以庆祝嘛。”   费利克斯几乎是立刻就被说服了。   最让费利克斯心动的一点是,在王都举行婚礼,他们的婚姻能得到所有贵族的见证不说,也能让魏薇在贵族圈里站稳脚跟,要是能邀请到国王出席,那么婚礼的档次就更高了。   尤其费利克斯如今很得国王看重,他如果要举行婚礼,国王必然是肯赏脸参加的。   然后艾伦还表示如果他要结婚,自己可以把母亲家族的府邸借给他举行宴会,他是要继承母亲爵位的,他母亲的家族没有其他男性成员,房子自然也早就归他了,不过艾伦平时也不住那边,借给费利克斯也方便。   主要还是费利克斯自己买的房子有点小,中小型宴会举办起来还行,要他那种打算请王都所有有头有脸的人的打算,还是得换个大地方。   既然场地也有了,这事自然就这么定下了。   于是费利克斯一边写了信送回萨丁森堡,让人把他们的结婚礼服送过来,一边开始准备婚礼诸多事宜,争取在一月一日的时候能够顺利进行婚礼。   这事是在他们到王都不久就决定下来的,那是在十一月底的时候,如今已经是圣诞日了,中间一个月的时间,有善于骑术的骑士日夜兼程,婚纱差不多能在最近两天就送到。   本来费利克斯想在婚纱送到以后跟魏薇说,给她一个惊喜,结果现在突然被人说破,费利克斯简直要呕死了。   魏薇可就只有惊没有喜了,她甚至给了费利克斯一个白眼:“要是婚纱没有即使送到怎么办?这大雪天的随便出点岔子,婚纱都不一定能及时送来吧?”   那要是没送来,她婚礼的时候穿什么?   费利克斯咳了一声:“以防万一,我另外订了一套结婚礼服,你和我的都有,保证是现在最流行的款式。”   现在最流行的款式,不就是她带起来的吗,那能和她的婚纱一样吗?   为了保持神秘感,魏薇的婚纱可是只有她自己和身边的两个贴身女仆见过,就算是多洛莉丝都没看到呢,要是没法在婚礼上穿,她就白费那么多功夫了。   “如果赶不上,等我们回去以后还会再举办一次婚礼庆典,让所有人为我们庆祝,到时候你依然可以穿上它。”   魏薇敬谢不敏:“庆祝可以,婚礼就免了,我可不想再麻烦一次。”   虽然这在后世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以后男女结婚,夫家办一场,娘家办一场的情况也是常有的不是。   费利克斯知道她误会了,他可也没打算在教堂进行两次仪式,那可不是什么好兆头,他说的庆典就真的只是庆典,只有宴会的那种。   不过这个时候他可不会和魏薇争论这个,因为魏薇有点不太高兴,他忙着哄都来不及呢。   魏薇也不是矫情,只是她的婚纱还没送来,头纱也没完工,这个时候告诉她再过几天她就要结婚了,这不是逼着她一边担心婚纱能不能送到,一边加班加点的赶工吗?   还有,费利克斯的新郎服可也是她画的设计稿找裁缝做的黑西装,也不知道现在做的如何了,如果那套衣服不在结婚的时候穿,她可不觉得还有什么机会看到费利克斯穿西装了,那她用有“软黄金”之称的山羊绒面料定做的西装不就浪费了吗?   好在这事到底没有超过费利克斯的预料,两天之后,他们的结婚礼服连同配套的鞋子就顺利送到了。   魏薇第一时间检查了两件礼服,自己的婚纱被保存的很好,没有出问题,而山羊绒的西服也完全是按照她的要求做的,三件套的款式搭配领结和虽然是最基础的款型,但在这个时候绝对是独一份了。   两件礼服被她摊开放在床上,一黑一白,再匹配不过了,这才是她理想中的结婚礼服该有的样子。   魏薇欣赏了片刻,收起了自己的婚纱,只把黑色的西装放在那儿,等费利克斯回来试穿。   自从被魏薇发现了秘密后,费利克斯也不藏着掖着了,天天往艾伦的房子那边跑,亲自做最后的审核,连这几日的宴会他都把能推的推了一些,加上之前请帖早就发出去了,各家都知道他们一月一日要结婚,而且他们的国王陛下到时候也会去参加,于是其他人默契的把那一天空出来,免得出现有人在那天举办宴会,却连一个重要客人都不会来的尴尬局面。   毕竟大家都很懂的顺君心,既然国王都要去威廉姆斯伯爵的婚礼,他们当然也要马首是瞻,向国王看齐喽。   琴和潘妮也知道她们的主人要在王都举办婚礼的事情了,这几天也顾不上城外那群孩子了,暂时把人都交给临时工的妇人们照顾,一起回了伯爵宅为自己的女主人服务。   也是有了多洛莉丝和四个贴身女仆的帮忙,魏薇才赶得上在这几天里把头纱给弄好,不然就太美中不足了。   费利克斯虽然在外面忙,但听说结婚礼服终于送到了,还是第一时间赶了回来,其实他是有点好奇魏薇藏着不让他看的婚纱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可惜这方面魏薇保密措施做得很好,她身边的两个女仆又忠心的很,半点不愿意透露给他。   而这份好奇,在看到自己的新郎服是更是加大了。   “它看起来很……奇特。”   拿着那套西装,费利克斯是想说奇怪的,这种款式的衣服他从来没见过,好像特别贴身,那剪裁看的他非常怀疑自己能不能穿进去。   “你先试试,穿不下再说。”虽然这么说,但魏薇觉得只要是按照尺寸做的就不可能穿不了,这段日子她看得清楚,费利克斯因为太忙都瘦了一点,这衣服是按照他两个月前的尺寸做的,只会大了不可能穿不下。   虽然样式很奇特,但是穿法却不难看破,费利克斯拿着衣服研究了一下,就自己穿好了。   等他穿好衣服打开门让魏薇进来看,还怪不自在的摸了摸扣到喉咙处的领口:“这个实在有点拘束了,我觉得一点都不好活动。”   “但是很好看!”魏薇眼睛发亮的围着费利克斯转了一圈,别说,金发碧眼五官俊美的费利克斯本来就很符合魏薇的审美,就他的长相连这个时代在她看来十分难以言喻的男性服饰都能撑住,换上一身西装后,整个人变得更加挺拔,俊美度上升百分之一百,连魏薇都被煞到了,别提她身后的两个女仆和来看热闹的多洛莉丝了。   怎么说呢,就是有种想扒了他衣服欣赏一下的性感。   “嗯,哥哥这样好看。”多洛莉丝捂着脸,满脸红晕的附和着,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样的哥哥,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魏薇上前一步,帮他整理了一下细节,又把领结给他带好,然后推着人去照镜子。   “相信我,穿着这一身,你觉得是最好看的新郎了。”魏薇略有些兴奋的围着他转,查看哪里需要修改,一边道“我都有点舍不得给别人看了。”   这还是费利克斯第一次从魏薇眼里看到惊艳爱慕之类的神情,尤其她还大力夸赞了自己,这话怎么听怎么舒服,让费利克斯原本对束手束脚的西装的那点不喜,都给抛到脑后去了,他喜滋滋的看着有点面前模糊的等身金属镜子里属于自己的身影,越看越觉得这样的自己好像也不错的样子,尤其仔细大量,这一身打扮确实是要比他见过的其他结婚礼服更气派,就是他照着镜子,都能感觉到一种特别的风度。   而且谁让他的未婚妻喜欢呢,既然她喜欢,哪怕这礼服并不是普拉迪帝国的传统服饰,他也愿意穿着它在教堂中等着自己的新娘。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才不要延期,必须结完婚再回去! 第69章   一月一日,这个后世的新年元旦,有个很棒的天气。   连续几日的大雪在前一日已经停止,新年第一天的天空中难得出现了太阳,寒冬中的阳光或许不够温暖,却足够灿烂,悄无声息的融化冰雪,为大地带来春天的脚步。   威廉姆斯伯爵府在这一天变得异常忙碌。   婚礼的时间被定在了下午,地点就是王都最大的教堂,费利克斯花了不少心(金)思(钱)才请动了一名地位仅次于教宗的枢机主教,也就是红衣主教,为他主持婚礼,而证婚人则是兴致勃勃主动提出要为他证婚的国王陛下――原本费利克斯是想请艾伦的父亲担任这一职责的,不过既然国王愿意,那自然是最好的了。   有这两位人物在,费利克斯的婚礼自然提拔到了极高的水准,仅次于皇室婚礼了。   虽然仪式时间在下午,但魏薇不得不一大早就起来准备了,因为她得先做个全身保养,然后换衣服化妆梳头,每一个细节都要精益求精,力求最后在众人面前出现的,是她最完美的一面。   当然,这不是魏薇自己的奋斗目标,而是围绕在她身边,恨不得她变成天仙的女仆们的目标。   今天在这里,她就是一个人体模型,只需要呆着不动让其她人为她服务就好。   当然,化妆还得她自己来,魏薇可不太能接受其她人的手艺。   而在她忙碌的时候,婚礼的另一位主人,则紧张的等在门外。   这个时期并没有结婚前一天不能见面的规矩,甚至,在某些地区,婚礼前的一天才是新婚洞房的日子,新郎新娘在完成了这一举动后,才会到教堂进行仪式。   当然,这个习俗至少在魏薇这里是行不通的。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欧洲甚至原本历史上元朝也有的一项陋习――初夜权。   在欧洲,尤其是以西欧某英为主的国家之中,结婚对普通人来说可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情,法律规定了新娘们的新婚之夜并不属于自己的丈夫,而是属于她们的领主,如果不想新娘履行这一义务,他们就得像领主缴纳四个银币的结婚税,而如果领主看上了新娘,那么他们可以选择不要钱要人。   而这一条,是自由民都不能避免的,只要他们是生活在领主的私人领地内。   所以越是漂亮的女人越要担心这一条,如果魏薇嫁的不是费利克斯,那么作为他领地上的一份子,她现在的麻烦可就大了。当然,如果她嫁给了另一个有权有势的贵族,那么费利克斯最多也就只能让她缴税。   当然,这些都只是如果,现实就是她的结婚对象就是费利克斯,她的领主,所以没人能要她缴这笔可笑荒唐的税,连国王都不行。   按照这个时期的婚礼传统,新郎这个时候本应该先到教堂去等待自己的新娘,而新娘则由她的母亲和新郎的母亲一起牵着她进入教堂,并由她们把她交给新娘。   但不管是魏薇还是费利克斯,他们都没有父母,自然也就没有女性长辈可以牵着魏薇步入礼堂。   虽然有纳尔森伯爵夫人这样的贵族夫人表示自己非常乐意担任这一角色,但魏薇觉得她们并没有亲密到这个地步,而且她可不想突然矮人一辈,所以权衡之后都委婉拒绝了。   他们选择了另一种方式,由新郎带着新娘一起走进婚姻的礼堂,这种情况也并不是没有先例的。   所以费利克斯现在才会坐在魏薇的房门前焦急的等待着。   从早上起来,费利克斯就一直处于焦虑的状态,既期盼早点见到魏薇和她一起前往教堂,又难免想再等久一些,缓解自己都焦虑,患得患失的简直不像是他了。   作为伴郎的艾伦也早早过来陪伴自己的好友。   介于魏薇熟悉的女性友人不多,还算相处不错的艾薇拉又已经有了未婚夫无法担任伴娘一职,所以魏薇的伴娘是由多洛莉丝担任的,也是因为女方这边伴娘人数少,才导致费利克斯也只请了一个伴郎,也就是艾伦,不然他在王都认识的人也不算少了,称得上好友的还是有三五个的。   在看到费利克斯这种急切又紧张的表现后,艾伦好笑之余,又忍不住感慨爱情真是一种神奇的力量,竟然能把费利克斯变成这个样子。   他觉得自己能用这件事取笑费利克斯一辈子。   “相信我,你也会有这么一天的。”   “呵呵,我可不觉得。”作为花花公子的艾伦可一点都不期望有这一天,而且相比拥有完全自主的婚姻权利的费利克斯,艾伦的婚姻是掌控在自己父母手中的,所以最大的可能,还是家族联姻。   这是许多贵族甚至平民都无法逃避的命运,这时候的自由恋爱,也仅仅只是建立在一定规矩内的自由而已。   不是谁都有像费利克斯一样幸运的。   他们没有在这件事上讨论太久,因为魏薇终于准备好,从房间里出来了。   当房门打开的那一瞬间,看着从门内走出来的纯白新娘,费利克斯感觉自己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   婚礼,是所有女人一生中最美的时刻之一,而如果这位新娘本身就足够美丽,那她带给人们的风景,绝对是惊艳而震撼的。   不仅是费利克斯,所有看到新娘的人,在这一刻都找不到言语去形容她的美,脑海中就只剩下一片空白。   哪怕阅美无数的艾伦,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他见过的最美最纯洁的新娘,他有预感,普拉迪帝国第一美人的称号很可能要在今天换人了。   希望哪位脾气差的王后不要气的跳脚。   魏薇头上固定好的头纱被放了下来,如头盖一样盖住了自己,精致的面容在布满蕾丝的头纱下若隐若现,更加多了一份神秘的美感,此时的她正低着头看着脚下,带着白手套的双手提着裙摆,露出脚上用珍珠和贝壳镶嵌而成的白色高跟鞋。   虽然她很喜欢自己的结婚礼服,但不得不说婚纱和头纱太长了,实在影响行走,如今的婚礼还没有花童为她牵婚纱,不想弄脏的她这会儿只能自己提着前面,然后让女仆在后面帮她牵着。   而且会一直牵到教堂里去,所以被选中的女仆们也换了同样的白色礼服,还化了妆,也算是变相的伴娘了。   “我准备好了,我们出发吧。”   所有人都在她的声音中醒过神来,费利克斯一张脸都涨红了,什么焦虑都被抛到脑后,去他的忐忑不安,他现在眼睛里只有自己的新娘。   他小心翼翼的伸出手,让魏薇挽住,她带着自己的新娘走出了伯爵府。   婚礼用的马车已经停在了大门处,只坐得下两个人的马车是红底金漆的,和灰姑娘的南瓜马车一样梦幻,由一黑一白两匹马拉着,正是新郎新娘的坐骑,玉狮子是匹通人性的马,在知道主人要结婚后,它就抢了拉马车的活,而婚礼马车用的马都得成双成对的,于是它的追求者里奥斯自然成了它的搭档。   马车前后,士兵和骑士组成的队伍既是护卫又是仪仗队,其他人则跟在更后方,长长的队伍向着教堂而去。   远处的教堂钟声响起,传遍了整个王都,宣告着一对新人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   教堂之中,早已入座的宾客们把整个教堂坐得满满的,国王和王后以及其他王室成员坐在最前方,尤其是国王,他不仅是证婚人,他坐的位置还属于新人的亲友区,这代表他承认费利克斯也属于王室的一员,是他的晚辈。   本来这个亲友区应该还有男女方之分,不过魏薇没有亲人,如果真的区分了会让女方不太好看,于是干脆就不分了。   此时国王王后以及主持仪式的艾德里安主教都还没有入场,他们会在预定好的时间出现,总不能让他们等两位新人不是。   没有国王在场,仪式又还没有开始,宾客们自然还在闲聊,猜测着今天的新娘会是什么样的打扮。   对于这位异国来的娇客,贵族圈里的女士们对她最大的印象就是她带来的新式礼服和装扮了,至少在这个冬季,魏薇都是王都贵族阶层的流行风向,不管是送给王后的礼物,还是她参加宴会时几次不同的穿着打扮,都足以让这些爱美的女人们津津乐道。   “也许是蛋糕裙,她在沙龙时穿的就很美,我听那位小姐说过她很喜欢那种层层叠叠的裙子。”   “也可能是其他我们没见过的款式,要知道这可是一位异国他乡来的小姐,说不定会是她的国家的结婚礼服,比如丝绸制作的裙子之类的。”说话的夫人举了个例子:“像我们的王后,她嫁过来的时候不就是穿着她们国家的传统礼服吗?”   当然,这里说的是蜜拉贝儿王后第一次嫁人的时候。   “说到丝国,她们的结婚礼服一定是丝绸做的吧,难道我们能看到一条丝绸制作的结婚礼服?”   “那种可能性可不大,即使她出生在丝国,难道还能在这里变出一条丝绸的礼服吗?要知道我可是听说她是因为遭遇战乱才离开了自己的祖国,之前更是因为仆人意图谋害她,她侥幸出逃时才遇上了威廉姆斯伯爵的,那样的情况下,换成是你你还能记得带上结婚礼服吗?”   魏薇(编造)的遭遇并不是秘密,谁都知道这位异国小姐曾经十分可怜,如果不是她幸运的虏获了威廉姆斯伯爵的心,天知道她会变成什么样。   所以别看只有那位克莱夫小姐用这话刺她,实际上所有人都不觉得她手上真的会有丝国的丝绸,即使有,恐怕也就是一块贴身收藏的手帕吧。   不然为什么到现在谁也没看到过这位小姐拿出丝绸制造的东西呢。   “那可真是可惜,其实我是真的很好奇丝国的结婚礼服是怎么样的,那一定非常漂亮。”   “也许稍后你可以问问她?”   “当然,我自然是要问的。”   夫人们的谈话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门口响起了号角声,国王和王后进入礼堂,在圣坛下方站立,这代表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位于二楼的圣诗班开始吟唱,在神圣的乐曲中,盛装的红衣主教带着其他神职人员出现在了圣坛之上。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教堂的大门,他们知道今天的主角们即将出现。   马车停在了教堂的门口,车门打开,一身黑西装的费利克斯从马车内走了下来。   离门近的宾客们看到他那身打扮都是一惊,这种从未见过的服饰给了他们很大的冲击,保守派的男人们觉得在如此重要的时刻不穿传统的服装实在有些不合礼仪,年轻的男人却从他的西装里看到了属于男人的时尚和帅气,下意识的想着自己要是这么穿,是不是也会像他一样神采飞扬。   而女人们的感觉就非常统一了,不管老幼,一个个的眼睛在看到费利克斯时都亮了起来,就像是看到了鲜花的蜜蜂,恨不得立刻飞过去。   “他看起来可真是棒极了……”   “是啊,上帝,我想用性感来形容他了。”   “如果他现在对我笑一笑,我说不定要立刻昏倒了。”   显然,这些女士们非常懂得欣赏男色的美好。   但所有的议论和激动,在西装革履的新郎朝后伸手,牵下新娘时停止。   最先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只鞋。   确切的说只是掩盖在长裙下的一部分鞋面。   纯白的鞋面上布满最近大热的蕾丝花纹,花朵的花芯处用圆润光泽的珍珠点缀,鞋面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只有短短的几秒,却让女人们都记住了它。   接着,是戴着蕾丝白手套的手被牵了下来,众人还没来得及新奇那蕾丝手套的华美,就被终于从马车中出来的少女惊艳到连思考都不会了。   素雅纯白的锦缎在阳光下散发着如同珍珠一样的光彩,那种不用摸都能感受到的光滑感,是只要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的丝国的珍贵织物。   之前还在猜测的贵夫人们没想到,她们真的能在今天看到一条完全由丝绸(其实应该说是绸缎这个时候的欧洲把丝织品都叫丝绸)制作而成的裙子。   它实在是太美了。   魏薇刚刚在教堂前站立好,女仆们犹如演练过无数遍一样迅速而整齐的走到她的身后,为她整理好裙摆,并让头纱自然的覆盖在上面。   在这个找不到鲜花的季节,她手里拿着一束以假乱真的布艺捧花,挽着自己的未婚夫,走上了教堂的阶梯。   也一点点,进入了所有人的眼中。   纯白的婚纱上紧下宽,是最近流行的蓬蓬裙款式,但又不太一样,因为其他人穿的裙子,可不会有那么长的拖尾。   戴着头纱的新娘走上教堂的红毯时,她身前的裙摆在地面上摇曳,身后拖地的巨大裙摆则徐徐而过,那种感觉,就是一阵清风拂过心头。   相比其他花俏的裙子它看起来太过素雅,甚至找不到任何的装饰,但那尽显线条风采的剪裁又太过令人惊艳,更别提它从领子到裙摆,都是丝绸制作的!   那可是丝绸,是一小块都能换到大量金币的稀罕物,穿着这条裙子的魏薇已经不仅仅是低调的奢华了,她简直是把一座金山穿在了身上。   除了婚纱,新娘妆容和发型,甚至是后脑用于固定盘发和头纱的银制饰品,都完美漂亮的足以令在场所有女人嫉妒。   当她靠近时,透过半透明的头纱,你能看到她绝美的容貌,今天的她从里到外透着一股纯净神圣又端庄大气的美,就像她耳朵上的珍珠耳环。   而一身白的新娘与一生黑的新郎简直搭配极了。   看着他们,你就会由衷的感觉到,所谓天造地设的一对,是真的存在的。   当他们在圣坛前站点,连主持仪式的主教也没有立刻开始按照程序进行下去,而是欣赏而赞美的看着面前的新娘,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赞美她:“很少有人会穿白色的结婚礼服,但你是我见过的,最纯洁美丽的新娘。”   头纱之下的少女抿嘴微笑,行了个礼:“谢谢您的赞美。”   实际上,魏薇觉得他应该更喜欢她的头纱,因为它遮盖了她的头发和脸,虽然是半透明的,但对于要求女人外出时不要把头发露出来的教会来说,在这种时刻看到头纱应该是让他对魏薇产生好感的最大原因,因为其他人可不会在这个时候遮住头脸,她们恨不得让所有人欣赏自己最美的时刻。   虽然魏薇这么做,不过是因为这样造型看起来更有仪式感罢了。   这之后,宾客们几乎都是在一种迷糊的状态下观看完了所有的仪式过程,事后他们都不太记得这场婚礼的细节,大家的记忆基本只停留在新郎和新娘与众不同又异常出彩的装扮上。   红衣的主教在赞美过后终于记起了自己的职责,他面对众人,开始第一步的宣召。   【主所亲爱的弟兄姊妹,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是在上帝及众位见证人面前,见证新郎威利克斯・威廉姆斯、新娘薇・魏在上帝面前,进入神圣婚约中,这个婚约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所赐福、上帝的诫命所管理也是在世人之间最神圣的婚约。因此,这个婚约是不能草率、轻易举行的,是以神圣、谨慎以及敬畏上帝的心进行的。   新郎费利克斯・威廉姆斯和新娘薇・魏,你们已经表明你们的心愿,愿意共同进入这神圣的婚约,也没有人证明你们不配进入这神圣的婚约。如果你们知道在你们之间尚有拦阻你们进入婚约的因素,我在上帝及众人面前希望你们大胆表明出来。】   这个时候两位当事人自然是保持静默。   红衣主教庄严肃穆地看着他们,确定没有人有开口的想法后,他转过身面对圣坛,开始祷告。   【让我们低头祷告,全能永在的上帝,在我们的行动存活都在乎你。求你赐下清洁的心、正直的灵,不让私欲拦阻我们认识你的旨意,也不让软弱拦阻我们顺从你的旨意,如此,我们才能借着耶稣基督,在你的光中看见光明,在你里面得着真正的自由。求你此时此刻与我们同在,按照你信实赐福我们今日的聚集,从今时直到永永远远。阿门。】   这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因为祷告之后还有宣读圣经的部分,而圣经宣读完毕后还要由圣诗班开始献诗。在这些步骤之后,才是婚礼中最重要的宣誓场面。   费利克斯和魏薇面对面的站在圣坛前,他们的双手交叠在一起,在所有人的见证下开始宣誓。   “在上帝以及今天来到这里的众位见证人面前,我费利克斯・威廉姆斯(薇・魏)愿意娶(嫁)薇・魏(费利克斯・威廉姆斯)作为我的妻子(丈夫)。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爱着您、珍惜您,对您忠实,直到永永远远。”   这段话不知何时就已经开始流传,是每一位举行教堂式婚礼的新人必说的宣誓词,但真的能做到的,又有多少。   魏薇不相信誓言,婚姻是需要去经营的,一段誓言无法保证它的美好,她相信的是自己的眼光,相信的是费利克斯的人格,相信的是彼此都想让对方变得更好的心。   宣誓完毕,一直用红色垫子捧着戒指的多洛莉丝立刻上前,主教有些奇怪那上面放的竟然是两枚戒指――这时候结婚是只有新郎给新娘戴戒指的,因为贵族一般只戴一枚戒指,那就是代表他们家族家徽的戒指――但年长者的智慧让他很快明白那两枚大小不一样的戒指所代表的含义,他把其中小的那枚递给了费利克斯。   费利克斯把那枚他特意定做的精美宝石戒指戴在了魏薇左手的无名指上。   那一刻,魏薇感受到了他指尖传来的颤抖。   之后,魏薇也为他戴上了配套的另一枚戒指。   接下来新郎就亲吻新娘,但不是唇对唇,而是亲吻脸颊――在这种要求禁欲的时代,当众热吻可是会招人非议的。   费利克斯掀开了魏薇的头纱,露出她那张如玫瑰花一般娇艳的面容。   他凑过去,轻轻吻了吻魏薇的脸颊。   当然,仪式并没有完成,艾伦走到他们身边,他的手上捧着婚书,费利克斯和魏薇拿起羽毛笔,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现在,我宣布你们成为夫妻,在上帝的见证下,你们将永远不会分开。”   作者有话要说:【】里是现在教堂婚礼中牧师说的宣召词和祷告词。   中世纪的婚礼究竟是怎么个步骤没有找到资料,所以只能结合我看过的一些电影情节和现代的教堂婚礼流程,再改动一下来了,作者不保证任何真实性啊! 第70章   婚礼的仪式只是仪式,最重要的还是那份婚书。   没有在教堂签订的婚书,婚姻关系就不会被教会认同,虽然这个时期的教会还没有之后几百年中那么强盛,尤其是在这个时期,十字军东征打下的土地上纷争不断,加上来自东方蒙古铁骑的威胁,各国忙着发展自身,对于总是企图指手画脚的教会自然看不怎么顺眼,这让因为组建了多次十字军东征,以此扩大自身权威的教会在这一时期威望反倒有所缩减。   当然,就魏薇觉得,教会在这个时期存在感不高的最主要原因,还是他们三天两头就要换一个教宗。   教宗,也就是教皇,是教会最高领袖,这个职务是终身制的,任期完全看担任者自己能活多久。   但在十三世纪,不知道是教会风水不好还是流年不利,在这一百年中,他们换了17位教皇,除了少数几个教皇的任期比较长外,其他基本都只有三五年的任期,甚至有只在教皇位置上呆了一个月就去世的,而且不止一两个。   这个世纪,教会最高领袖频繁更替,而且越是靠近世纪末(也就是他们现在的时间段),教皇的任期就越短,虽然明面上没人说,私底下可是早有传闻,说是因为东征十字军在收复被伊X兰教侵占的土地的时候打了不应该打的地方(比如同样信仰上帝的东正教国家),所以才会被上帝惩罚,让这些教皇无法享受世间最高的权利。   这样的传闻在近些年是越传越凶,尤其是在今年,经历了上上任教皇在位半年就过世,上任教皇更是只在位一个月零七天就没了的情况下,教会内部的高位主教们也开始担心自己的身家性命了,害怕那个位置上真的有上帝布下的惩罚,于是在九月份再次竞选时,他们让一位致力于恢复教会与东方教会(也就是东正教)的葡籍主教接任了这个位置,成为了教皇约翰二十世。   这也是教会高层的一种试探,他们认为如果上帝真的绝对教会做了错误的事情而降下惩罚,那么在这位试图恢复两教关系的教皇上任后,他应该能够破除教皇冕座上的诅咒,至少也要在教宗位置上呆个几年才是,毕竟新教皇也才六十岁出头,这对教皇来说,是个还算年轻的年纪。   如果不能,那就说明这并不是上帝的惩罚,世人口中的传言就只是污蔑,那样他们就有底气继续铲除异己了。   而从九月继位到现在,目前这位以前从事医务工作的教宗看起来身体还很好,没病没痛,甚至还有精神折腾自己的兴趣爱好――炼金,怎么看也不像是会突然倒下的样子。   所以教会现在可收敛了,加上教宗本人对权利不太看重,自然对各国的控制也下降了不少,这也是各国国主们乐意看到的。   他们可是非常期盼这位约翰二十世能活得长长久久,最好熬死那几个野心勃勃的红衣大主教,圣职者就该有圣职者的样子,侍奉上帝就好,做什么要插手凡人的事情。   话题扯远了,我们还是来说婚礼吧。   婚礼的全套仪式结束,之后自然就是庆祝宴会了。   宴会借用了艾伦的宅邸,在魏薇偶然看破费利克斯的秘密后,他就带她来看过,这个宅邸不愧是艾伦母族的主宅,地方大的像宫殿,还附带欧式园林,里面甚至有个灌木迷宫,房子里的宴会厅也非常大,仆人多达百人,在这里举办婚宴,确实是非常方便。   因为是艾伦特意交代,所有的预算又都是费利克斯出,他的管家在布置的时候自然不会马虎,宴会厅打扫的一层不染,各种婚礼用的装饰布满整个宴会厅,两条长达几十米的长桌并排而立,一边是为已婚的贵族们准备的,一边是为各家未婚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准备的,可以供几百位宾客一起进餐,上面铺着纯白的桌布,上面摆着假花装饰和金制的烛台,烛台上掺了香料的羊脂蜡烛燃烧时散发出淡淡的香味,桌上按照宾客的人数摆放了银制餐具,甚至连装酒水的杯子都是银的。   当然这些餐具并不像后世的西餐餐具那么齐全,鉴于大家平时连叉子也没用过,所以婚宴准备的餐刀叉子和勺子都只有一把,但光是纯银的质地就已经尽显主人的富裕了。   如果不是金子太打眼,过于炫富会招人嫉恨,甚至可能引起国王的不满,费利克斯其实更想使用金器的,天知道他为了这天准备了多久,又是多么迫不及待想要把所有好东西都放在魏薇的面前。   婚宴的食物一开始是费利克斯让伯爵宅的厨子过来准备的,上次魏薇在伯爵宅准备宴会犒赏旅途辛苦的大家,那厨子跟着学了不少东西,加上之后魏薇的熏陶以及自己私下的练习,已经会做很多“萨丁森郡”特色美食,虽然没有魏薇那么厉害,但筹备婚宴的菜单,还是可以的。   当然,魏薇发现后还是帮忙把菜单修改了一下,顺便再改良了一部分食物的制作方式,这次婚宴上出现的食物绝对会让所有人都对美食有一个全新的定义。   当宾客们随着一对新人转移到了这里,看到宴会厅中的一切,尤其是餐桌上的布置后,对于威廉姆斯家族的财力更是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   角落里的乐队在他们进入时,就开始奏响优美的乐曲。   国王和艾德里安红衣主教作为婚礼的证婚人和主持者,自然也是婚宴中地位最高的客人,但婚礼的主角是新郎和新娘,所以主位自然是费利克斯和魏薇的,他们的身边一边坐着国王和王后一边则是艾德里安主角,可以说这绝对是至高荣耀了。   “这是薇薇你的国家使用的餐具?”此时的国王像是个和蔼的长辈,拿着桌上的叉子打量,叉子他不是没有见过,但他们见的是农具是武器,餐叉却是第一次见到。   没有换礼服,但去掉了头纱的魏薇微笑回答:“实际上我的故乡主要使用的是筷子,”她简单形容了一下筷子的样子和材质:“餐叉也有,但是比较少见,不过我发现它和餐刀很搭配,所以在来到西方大陆后就习惯使用这样的搭配了。”   华夏古代确实是有叉子的,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最终没有流传下来而已。   “银制的餐具,不会觉得太奢侈了吗?”坐在国王另一边的王后突然开口,虽然满脸笑意,但实际上是皮笑肉不笑,甚至隐约带着一丝敌意。   魏薇的神经可不算迟钝,自然不会漏掉这一丝敌意,一开始她只是有些奇怪,这位之前对她还挺友好的王后为什么突然变了模样,但在发现对方侧身探头看着自己时,目光大半都落在自己的身上时,就反应过来了。   这位王后,现在很可能是因为发现魏薇既然有一条丝绸制作的婚纱,却在送她生日礼物的时候连一小块丝绸制品都没有送后,恼羞成怒了。   这并不是不可能的,蜜拉贝儿的嫉妒心有多强魏薇可是听纳尔森伯爵夫人说过不少事例的,她因为这种原因就把之前对魏薇的好感全部消除,其实也是有迹可循的。   所以她现在突然发难,也并不是什么特别意外的事情。   不过从这位王后口里说出奢侈这个词,怎么听怎么讽刺。   不过她这话必须好好回答,魏薇的眼角偏向坐在自己身侧的艾德里安主教,不管教会私底下是什么样子,明面上他们都必须保持一种勤俭的态度,奢侈,尤其是女人的奢侈,显然不是教会乐意看到的。   “实际上我们平时使用的餐具也只是普通的陶器和木叉而已,这些银制餐具是为陛下和主教这样尊贵的客人们才准备的,本来应该为陛下和主教大人准备金器的,可我们也觉得那太奢侈了,所以最终选择了银器,而且银器具有验毒的功效,使用它更能保证食物的安全。”   说到这里,魏薇脸上露出一丝哀愁:“想来您也听说了我之前的遭遇,自那之后我一直很担心会不会再出事,所以总是要小心点才好。”   银器能验毒这种事情在欧洲也是被普遍认知的,她这话说出来,本来皱眉的艾德里安主教都松了眉头,表示赞同。   何况真要较真,许多大贵族家里使用的盘子勺子还是金子制作的,银制餐具其实也奢侈不到哪儿去。   没能让魏薇吃亏,蜜拉贝儿王后的那个口气没出出来,脸色都不太好看了,不过现在烛光不够亮堂,她的丈夫国王陛下也不是个会去研究女人情绪的人,倒是没注意到妻子的变化,反而是坐在王后身边的皇储和皇储妃以及对面的人发现了,只是他们都默契的当做没看到而已。   不过之后,关于蜜拉贝儿王后吃瘪的消息恐怕很快就会流传出来,而像纳尔森伯爵夫人这样本来就对王后反感的贵夫人肯定会对魏薇更加青睐,相较起来,魏薇更是其中的受益者。   不等王后再说什么话,仆人们推着餐车,端着食物进入了宴会厅。   这次婚宴的菜单是魏薇最终定下的,考虑到很多材料凑不齐,她也没按后世的西餐标准来,而是自己稍微调整了。   分餐制的婚宴上,所以食物在上桌前就已经分好了,属于客人的那份会直接送到他们的面前,吃完后身后的仆人就会立刻撤走空盘放上下一道。   第一道是开胃的水果蔬菜沙拉,这是大家最常吃的食物,但冬季的水果蔬菜很少见,而且他们吃水果一般是吃熟的,乍一看到沙拉里的水果,客人们都有些为难。   好在送菜的仆人告诉他们里面的水果是煮过的(虽然这个做法让魏薇很想吐槽),而端上来的水果蔬菜沙拉卖相又很好,在水果和蔬菜中有一种乳白色的酱料,闻起来似乎有种淡淡的甜味。   “这个粘乎乎的酱是什么东西?”国王举着叉子,叉子上的煮过的苹果块上粘着乳白色的酱料,引起了他的好奇。   魏薇解释道:“这是用鸡蛋和油制作的酱,因为经常在制作沙拉时使用,所以我叫它沙拉酱,请您尝尝是否合口味。”   国王把叉子上的苹果吃到了嘴里,混了沙拉酱的苹果吃起来是咸鲜香甜的,比他吃过的沙拉都要美味。   同样爱吃甜食的国王满意的舒展眉头:“确实很不错。”   国王都开始进餐并且赞美了实物,其他人自然也开始吃东西了。   沙拉酱的美味很快就征服了贵族们的胃,但这并不是今天餐桌上唯一的惊喜。   沙拉之后被送上来的是面包是小小一个的圆形餐包,附带的还有一小碟柠檬果酱,柠檬果酱是萨丁森郡产的,连同精油一起往外售卖,不过他们没自己在外面卖,而是披发给那些商人,所以这柠檬果酱是仆人在市场上买来的。   不过相比果酱,客人们似乎更喜欢用餐包搭配之后送上来的奶油蘑菇汤。   冬季的蘑菇可是非常罕见的,这些蘑菇还是仆人找遍了市场才找到的晒干保存的干蘑菇,味道不如鲜蘑菇新鲜,但在冬天吃它也是非常奢侈了。   而奶油农蘑菇汤的做法客人们也是第一次品尝,本来就是按照欧洲人的口味制作的餐点,自然不会让他们反感,而在他们开始喝汤的时候,主菜也跟着送上来了。   只见盘子里一边放着用橄榄油拌过的意面一边放着煎成七分熟的牛排,边上还用蔬菜做了装饰,黑胡椒汁淋在上面,散发出肉类的香味,非常引人食欲。   为了准备这道菜里的煎牛排,他们杀了好几头牛,用牛身最美味的部分煎制而成,所有牛排都是七分熟,这是最大众的口味,但相比牛排,调味的黑胡椒汁才是这道主菜中最昂贵的部分,价比黄金的黑胡椒可是可以直接拿来做货币的硬通货,而牛排中使用的酱汁里可是添加了不少,客人在享受意面和牛排美味的同时,更是咋舌于其中黑胡椒的含量,那些原本准备配汤吃的餐包在这个时候起到了作用,所有人都拿着它粘着盘子里剩下的黑胡椒汁,一点都舍不得留下。   牛排之后是作为点心的鸡蛋三明治,如果有大胃口的客人在前面没吃饱,这些三明治可以让他们安抚自己剩下的胃部空间。   而在主菜之后还有烤成爱心形状的奶油饼干和有健胃消食功能的花茶。   加上面包和饼干,不算茶水,正好六道菜,完全符合这个时期招待贵客的标准。   这一餐吃下了,宾客们别说不满意了,一个个差点没撑到自己,女人们为了仪态加上胃口不大还能拒绝主菜后的三明治,但小块的奶油饼干还是让她们忍不住拿了又拿。   男人们就更别说了,胃口再大的人都满足了,享受美食之后的饱腹感让所有人的心情都很不错,而用餐中途大家更是连连举杯,为一对新人送上祝福。   “这真是我吃的最满意的一次异国风味的美食了,你们准备的食物非常美味。”放下餐具,国王对费利克斯举了举酒杯:“你有一位非常贤惠的妻子。”   显然他很清楚这些餐点是谁负责的。   偏偏这些食物又好像是特意为了他们国家的人准备的一样,完全没有品尝其他异国食物时会出现的一些不适应,可见制作者是用了很多心思的。   这话,连艾德里安主教都是同意的,所以他也端起了自己的酒杯,同费利克斯示意。   这是自然,本来就是西方人自己喜欢的菜色,魏薇的烹饪方式又是从萨丁森郡开始就开始根据当地人的口味开始调整的,不符合普拉迪人的喜好,就太说不过去了。   “承蒙夸奖,能得到你们的喜欢,是我们的荣幸。”   三只酒杯在空中碰了碰,发出清脆的响声。   用餐过后,在休息了足够的时间,客人们纷纷起身,让仆人快速撤走餐桌,空出场地。   原本舒缓的音乐突然一变,变得欢乐而喜庆,费利克斯牵着魏薇,在人群中央开舞,这是婚礼上新人的又一特权,哪怕是地位再高的人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抢走他们的风头。   大裙摆的婚纱摆实际上并不适合跳舞,到在餐会开始之前,拥有一小段休息时间的魏薇已经在女仆的协助下把过长的裙摆做了微调,收了一段藏进裙子内侧,让它看起来依然那么美,却不用担心会在跳舞时被踩到。   烛光之下,一身缎面婚纱的魏薇看起来更美了,那种珠宝一样莹润的素雅光泽看起来像是她自身在发光,之前在教堂中的惊艳感再次回归,不少人发出了羡慕的抽气声。   当然,也有因此嫉妒的险些维持不住脸上笑容的人,比如蜜拉贝儿王后这样嫉恨魏薇本身的,也有如克莱夫小姐这样因为费利克斯嫉恨她的。   但同一时间,费利克斯也是男人们羡慕和嫉妒的目标,不仅因为他娶了位绝色的好妻子,也因为他今天看起来真的是该死的帅气。   “你说,我也去做一身这样的衣服怎么样?”国王看着一身黑的费利克斯,第一次觉得黑色其实也是很不错的颜色。   一直盯着魏薇的蜜拉贝儿王后闻言看了一眼费利克斯,眼底有一丝痴迷,因此更加嫉妒魏薇了。   谁也不知道在她被国王冷落的那些年里,她其实是有想找一位情人的想法的,而费利克斯曾经也入了她的眼,但王后很清楚那时候的自己是不能有一点错误的,不然等待她的就是国王的离婚协议,所以虽然眼馋过,她到底什么都没有做。   但现在新仇加旧恨,蜜拉贝儿王后看魏薇自然越发不顺眼了。   凭什么她的丈夫就能是费利克斯那样年轻英俊的男人,而她只能嫁给好色的糟老头子。   当然,实际上国王还不老他才四十一岁呢,他只是有点胖,还有很多中年男人都会有的谢顶烦恼而已。   心里气归气,她还记得用笑容附和国王:“当然,你喜欢的话可以试试,那衣服确实让人看起来更加精神了,你看费利克斯,相比骑士,他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位学识渊博的贵公子对吗?”   国王点头:“确实如此呢,你和我有一样的看法。”   想要尝试一下费利克斯身上那种新服装的男士不在少数,这个庆祝宴会的后半程里,人们的话题自然都围绕在两位新人的身上,而在开场舞之后,费利克斯和魏薇的身边就聚集了一大堆人,宾客们纷纷对两位新人献上祝福,顺便讨论一下今天的餐点和他们的服装。   “这是丝绸吧?它可真是美极了。”一位只听说过丝绸却没见过的年轻贵夫人羡慕又惊艳的看着我薇薇:“我能摸摸它吗?”   魏薇看了看她用餐过后洗干净的手,笑着点了点头:“当然。”   “天啊,它怎么可以这么平滑柔顺,它的触感真是棒呆了。”   摸到婚纱的夫人一脸痴迷,引得其他夫人也忍不住伸手。   于是接下来,魏薇就像是一个展示台,成了大家欣赏丝绸的衣架子,好在这些女人还有理智在,下手的动作非常轻柔,也不敢多摸,就怕弄坏了裙子自己赔不起。   即使是家里有收藏丝绸制品的夫人,在摸过魏薇身上的婚纱后,也立刻分辨出这是比她们的收藏更加上等的丝织品,哪怕它没有任何的花纹。   那种触感是绝对骗不了人的。   于是大家就忍不住想,能拥有这样一条裙子,还是在逃亡途中带来的,这位新上任的威廉姆斯伯爵夫人以前不会有一屋子这样的衣服吧?   确实有一屋子这样的时装,可惜全被拆了只剩下一堆布料的魏薇感觉自己快要维持不住笑容了。   果然结婚是件非常累的事情,尤其是在被其他夫人包围的情况下,回答她们各种问题的时候。   快来个人救救她吧。   她的愿望最终时间了,因为新人可不会在宴会上停留太久,谁都知道这之后的夜晚,才是新郎新娘最重要的时刻。   毕竟春宵一刻值千金嘛。   当时间走到八点,国王和主教这样的重要客人已经自觉离开,剩下的宾客也会有伴郎伴娘负责招待,一对新人坐上了马车,在夜色下,回到了自己的伯爵府中。   伯爵府里,新房早已经布置妥当,正等着它的主人们一同回归。 第71章   婚礼过后的第二天,威廉姆斯伯爵宅的仆人们难得没有在早上见到一贯早起的伯爵大人和新上任的伯爵夫人。   甚至一直到中午,也没人看见他们从房间出来。   作为贴身女仆,潘妮不知道自己需不需要去敲门提醒一下自己的两位主人,他们已经错过午餐了。   她告诉琴:“我觉得我现在去敲门,伯爵大人和夫人大概是不会理我,甚至伯爵大人可能会很生气。”   琴点头:“不是可能,是一定。”   别看她们伯爵大人的脾气好像很好,生气起来也是真的恐怖。   潘妮十分焦虑:“但是不去敲门,他们就真的要错过午餐了。”   提醒主人起来用餐,可是她们贴身女仆的职责。   潘妮在要不要失职之中徘徊。   琴就冷静多了,所以她道:“错过也没关系,厨房会一直准备着,保证大人和夫人起来时,一定会有热腾腾的食物可以吃。”   似乎确实是如此,潘妮:“还有热水,这个也要准备好,我想夫人起来一定会需要的。”   别看她是个年轻的姑娘,但男女间的那种事情她可是知道甚至曾经直接观看过过程,欧洲人的开放可不是说笑的,有时候你不经意走过马棚或许都能发现里面有一对正在偷欢的情人,而宴会中途悄然离开的男男女女,谁知道他们是到哪个角落里去干什么了呢。   琴深以为然:“是的,厨房也会准备足够洗浴的热水,双人份的。”   虽然本人自我认知只是普通爱干净,但魏薇的爱干净在女仆们看来已经算是洁癖的程度了,受她影响,萨丁森堡的人都开始注意卫生,其中尤以他们的伯爵大人受影响最大。   所以在新婚之夜过后的第二天,准备热水是非常必要的。   她们讨论着在主人们起床前需要准备的一切,默契的决定不去敲门招人烦了。   而对话中的当事人之一,此时正在昏暗的房间里睁开了眼睛。   被厚重窗帘遮盖的房间光线严重不足,魏薇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意识有片刻的不清醒,好似还在梦中,对于从身后穿过压在自己腰间的那只手以及赤裸背后贴着的那片宽广胸膛传递过来的热度也没什么反应。   等她意识开始苏醒,她也没有为此受到任何的惊吓,惊人的记忆力在这一刻再次发挥作用,在惊吓袭来之前,她已经记起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了。   她结婚了,就在昨天,而现在睡在她身边的,是她的丈夫。   这个认知在脑中飘过,魏薇放松下来。   而他们昨晚经历了一个漫长又刺激的夜晚,运动过度的后遗症还残留在身体中,让她腰酸背痛四肢无力,顺便还有个不可描述的地方火辣辣的难受。   想起昨晚的事情,刚刚放松的魏薇脸上一阵火辣,记忆力太好就这点不好,什么事情一想起来就没完没了,想装不记得都做不到。   身体和精神的劳累让她在要不要起床这点上犹豫,但空荡荡的胃在告诉主人,它需要食物。   再不吃,大概就要抗议的打鼓了。   “醒了?”身后环抱她的男人不知道醒了多久,在感知到新婚妻子似乎已经苏醒后,他撑起上半身,从后方凑过来,撩开她额前的碎发,在上面烙下一吻,又抬起了,换了个位置,亲了亲她的嘴唇。   魏薇的脸本来就因为记忆起昨晚的事情而飞红,被这么一刺激,就更加烧红了,好在话房间里的光线昏暗,确信费利克斯看不清此时自己的糗态,魏薇故作镇定的换了个姿势,开口问道:“几点了?”   沙哑的话语出口,她才感觉到自己的喉咙一阵干渴。   魏薇平时醒来时就会想喝水,但今天她渴睡的欲望更加剧烈。   完全一副用嗓过度的后遗症。   不知道是知道魏薇有醒来一杯水的习惯,还是听出了她声音里的异样,费利克斯再次前倾,身体几乎要压到魏薇,他修长的手臂伸了过去,去拿放在床头柜上的水壶,到了一杯水。   魏薇这才发现,这个原本是男主人卧室,在这几天被布置成婚房的床头边还准备了这个。   再一看,房间的桌子上似乎还有几盘可以放置很久的糕点和水果。   “应该已经中午了。”他回答着魏薇的问题,一边把水杯取了过来:“有点凉,喝吗?”   水壶本就是特质的,外层还裹了毛毯,具有一定的保温效果,但还没好到一晚上过去里面的水还是热的,只是倒出来后不会像是这个季节一样冰冷。   魏薇当然知道这点,她原本房间里每晚上都会放一个这样的水壶,是为不要让守夜的她半夜口渴而准备的,所以她很清楚一夜过后的水温并不适合入口。   以往到了早上会有女仆送来烧开的沸水,她会用凉水兑热水再喝,但现在,她觉得自己等不了。   而且目前这个状态,她可不想被其他人看见,哪怕是经常为她推拿按摩的贴身女仆也不行。   躺在枕头上,她点了点头,抬手就去拿水杯。   但费利克斯没有把水杯递给她,反而自己喝了一些,然后低下头,直接喂到她嘴里。   不算多的水分从相贴的嘴唇渡了过来,干渴和躺卧的姿势让她本能的吞咽,不一会儿,就喝光了。   “这样就不会太凉了。”英俊的男人露出笑容,带着点得意,又有种色气,和他同样有些沙哑的声音透露出某种预示。   从昨晚的经历,已经确定自己的新婚丈夫有个公狗腰的魏薇求生欲十足的白了她一眼,顾不上什么羞涩什么疲倦,抢过水杯一口灌下,然后推开他裹着被子从床上爬起来,拿起提前准备好的干净衣服。   她正准备穿上,想起卧室里没有屏风之类的遮挡物,而床上还有个没脸没皮的家伙正看着,干脆转过身,尽量不去看对方一丝不挂还公然炫耀的身体,把属于他的衣服丢过去:“快起来,我们得下楼用餐。”   被衣服丢了一脸的费利克斯拿下衣服就被接着扔过来的被子,拿下被子后,还有被放下来的床帘。   等他从床上下来,魏薇已经快速套上了内衣,正往上是套羊绒衫,留给费利克斯一个因为抬手而更显脊背挺拔,腰肢纤细,双腿修长而笔直的背影。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是上面引人遐想的痕迹。   都是他留下的,费利克斯骄傲的想着。   可惜没欣赏多久,就都被主人遮住了。   好吧,以后还有机会。费利克斯安慰自己,然后也开始穿衣服。   男人的衣服比女人方便,等魏薇套好外裙,去拉开窗帘准备梳头的时候,费利克斯也穿戴整齐了。   窗帘被拉开,今天依旧是个大晴天,阳光从窗外洒进来,暖洋洋的笼罩在黑发的年轻少妇身上,让她看起来像是被上帝眷顾的天使。   魏薇坐在梳妆台前,强行忽视那一点不适,拿起梳子准备梳头。   费利克斯从她手中拿走鎏金的梳子:“我来。”   魏薇的那一头黑发又长又直,还非常浓密,发量几乎是普通人的两倍以上,因为总是需要盘起来的关系,当她放下时,头发就会显示烫过一样卷成大波浪,比平时更加妩媚。   费利克斯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这个样子,平时魏薇没打理好自己可不会出门,更不会让他进来,就算是她,也会想给自己的未婚夫一个不邋遢的印象。   “我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费利克斯用赞美的语气说着,一边动作极轻的为她梳头:“它摸起来像是你那条裙子,我真高兴只有我能看到你现在的样子,也只有我能触碰它。”   魏薇:“……你把女仆放到哪儿了?”   费利克斯:“……女仆不算。”怎么突然有点嫉妒她们了。   费利克斯当然不会梳发型他也就拿着梳子帮她梳通了,之后还得魏薇自己来。   魏薇熟练的编好辫子再盘上,全程费利克斯都旁观,顺便还帮她挑了合适的发饰。   关闭了一天的房门终于打开,早就在走廊上等待多时,只是不敢到门口偷听的几位女仆听到开门声,立刻把放在一边的东西拿起来,快步上前。   “午安,伯爵大人,夫人。”   为首的琴和潘妮带着其他女仆行礼,被费利克斯搂着的魏薇心里有一些不自在,不过看大家神情平静,慢慢也就跟着平静了。   女仆拿着东西鱼贯而入,倒水的倒水,整理房间的整理房间,在主人们洗脸时,还询问他们是在房间内用餐,还是到楼下餐厅。   “我们去餐厅。”   他们醒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多洛莉丝早就已经吃过午餐去上课了,这时进餐的只有夫妻俩,服侍的仆人们在一旁默默关注,欣慰于自己的主人们相处时更加亲密了,看伯爵大人为夫人在面包片上涂了果酱后还亲自送到她的嘴边,而夫人也笑着吃了面包片,还反过来也递了一块过去喂伯爵大人呢。   他们看起来可真甜蜜,哦,这爱情的芬芳,真是令人羡慕的一对。   实际上被众人注视的魏薇一点也不觉得甜蜜,虽然她也不讨厌这种亲密的举动,但周围人的目光实在太诡异了,她头皮都要发麻了。   熬过这有些一言难尽的一餐,魏薇果然如琴和潘妮所想要求洗澡,虽然费利克斯有那么点想要同浴的想法,但很可惜,他们家的浴盆可装不下两个人,自然被魏薇无情的拒绝了。   这次她没让女仆帮忙,洗完了也没做皮肤护理,身上还残留着昨晚留下的痕迹,本来就柔嫩白皙的皮肤经不起稍大一些的力道,青青紫紫的,还有一堆草莓,她可不想被别人看到。   等她从浴室出来,另一边的费利克斯同样也洗好了澡,他等在浴室外,看到自己的妻子,自然的上前,牵起她的手。   “亲爱的,你是想要去散一会儿步,还是到阳台上喝杯茶看看书?”   新婚的第一天,费利克斯可不想耗费在工作和宴会上,甚至接下来的时间,他都只想和魏薇腻在一起,可惜邀约已经接下,在返回萨丁森前,他们还得参加好几场宴会。   魏薇在两个选择里选择了后者。   仆人们先一步位他们准备好了一切,重新回到整理好的新房,大开的阳台吹进了带着冬日气息的风,吹散了一室温暖,也吹走了那些令人脸红新桃的痕迹。   小小的圆桌被摆在了阳台上,桌子上放着刚刚泡好的玫瑰花茶,旁边是两碟被做成各种口味的饼干,用来配茶刚刚好,铺着毛毯的椅子上放了好几个柔软的靠垫,保证主人坐上去不会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   当然,椅子只有一把,是从别处移来的双人长椅,让这对新婚夫妇可以坐在一起看书。   魏薇看的自然是她那本变化无穷的百科全书,而费利克斯,他手里拿的是魏薇抄写送给他的《孙子兵法》。   这本书是她找到翻译版本,内容不仅直白通俗,而且是所有翻译版本中最接近原文的,孙子兵法的原文只有6075字,翻译版本的字数增加了数倍,但也不过是几万字而已,通篇看下来要不了多少时间,却是每看一遍都能让人有新的感悟,费利克斯拿到后一有空就翻阅,他发现从书里学到的知识不止能用在用兵上,还能用在其他很多地方,比如经商和人际交往,也是因为这本书的启示,他在王都混的如鱼得水,要是换了以前的他,哪怕有了现在的财富做后盾,他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在上流贵族圈中站稳脚跟。   别看贵族们贪图权势和利益,但他们排外的心思也是特别重的,如果费利克斯空有财富没有另他们刮目相看的能力,在其他大贵族眼里,他很可能会被打上“空有武力没有脑子的暴发户”印记,甚至会因为他边境贵族的身份而看不起他,哪怕他从前就一直生活在王都。   但因为魏薇和她送的书,费利克斯现在则是被各家看好的年轻才俊,有教养有能力,处事圆滑会做人,并且非常有贵族风范。   所以这本《孙子兵法》可是费利克斯的宝贝,除了他谁都不许动,每次看也都非常小心,还会定期亲自养护,所以哪怕看过不知道多少遍,这本书还是保持着和魏薇送他时差不多的样子。   不过今天费利克斯完全没心思看书,他的注意力全在魏薇身上,时不时就要拉拉她的小手亲亲她的发丝,扰的魏薇根本无法专心看书。   最后,没法,魏薇只好和费利克斯说:“我读书给你听吧。”   得找点事情转移他的注意力,不然魏薇担心过不了多久他们又得躺回去了。   “好啊,你读。”   费利克斯其实没什么兴趣,他看不懂魏薇书里的那些方块字,但也知道魏薇最近在看的都是各种和草药医术有关的书,但他想听魏薇给他念书,用那让他着迷的声音。   知道他对医术草药没兴趣,魏薇也没打算为难彼此,她拿着书起身离开片刻,过了会儿,装作换了本书走了回来,重新坐下。   【我读中国历史,发现了许多罅漏,觉得一部二十四史的成败兴衰和史臣的论断,是完全相反的;律以圣贤所说的道理,也不符合。我很为诧异,心想古来成功的人,必定有特别的秘诀,出于史臣圣贤之外。我要寻它这个秘诀,苦求不得,后来偶然推想三国时候的人物,不觉恍然大悟,古人成功的秘诀,不过是脸厚心黑罢了。】   魏薇给费利克斯读起了《厚黑学》,当然,不是最初的文言文版本,而是后世流传的众多版本中的一种,同时她还把许多不方便透露的未来讯息都去掉了。   费利克斯一开始还听得心不在焉,但很快,他的心思都被魏薇读的内容牵引了进去,他搂着她,让她依偎在自己怀中,毛毯盖在膝间,午后的阳光温暖的洒在他们身上,从阳台上可以看到下方冬雪消融的花园,但这些都没有吸引他,他的心思都在魏薇读出来的那些文字中,他意识到这些文字中流淌着无尽的智慧,但很多意思他都无法理解,只能时不时的开口询问。   厚黑学中牵扯了不少华夏历史,即使她手里有百科全书,魏薇解释起来很麻烦,但她有耐心,一边不懂就多说几遍,总会懂的。   所以这个下午,他们连《厚黑学》第一章都没有读完,全部在魏薇各种历史解说中度过了。   不过他们两人都觉得,以后这个活动可以继续,费利克斯甚至打算下次那纸笔把魏薇念得内容记录下来,这样以后他就又多了一本可以当传家宝的宝书了。   “不能再让你抄了,那么多字,你会累了。”   魏薇觉得其实还好,不过费利克斯坚持,她也没有推拒,一个读一个写,其实也能算是夫妻情趣不是。   新年之后,连着好几天都是大晴天,在询问过懂天气的人,确定接下来气温会开始慢慢回升,即使还会下雪也只是小雪,不会影响行路后,农奴们被告知终于要前往萨丁森郡了。   下城区已经成为威廉姆斯伯爵农奴的人家被挨家挨户找了出来,没有人逃跑或者躲藏,一个个按照要求,在出发当日来到了城门口集合。   并不是没有人想过逃跑,但相比小孩,大人的身份讯息都是记录在案的,如果逃跑被抓到,他们或许会变成奴隶,或许直接被砍头,全看伯爵大人的意思。   这可不是本来就想要安稳生活才卖了自己和家人的人敢去做的事情。   马车和雇佣兵都是一早就雇佣好的,路上需要的食物和取暖物品也准备了好几车,顺便的费利克斯还买了不少特产让领头的骑士金斯利一起送回领地,这支超过千人的队伍,哪怕其中三分之二都是农奴,但只要不是有人出动军队,他们对付起来都是搓搓有余,不过费利克斯觉得他们这一路就不太可能遭遇到强盗,毕竟这个时候的强盗可大多数都是贵族搞出来的。   汉克带着弟弟,和其他人一起排队等着上马车,在城外被照顾了几天,他们的变化可谓巨大,本来瘦弱的孩子们现在终于有了些肉,干净的小脸被风吹的红彤彤的,但他们并不觉得冷,身上的毛毯早就被定做好的保暖衣服取代,脚上的鞋子即使踩在雪地里也不会冷,因为它是用兽皮做的,里面还有保暖的兽毛,小脚丫子更是穿着袜子,走起了都能热出汗来。   替换下来的毛毯也没有被收回,它们依旧是孩子们的私人物品,睡觉的时候可以当被子,现在还能当包袱皮――虽然他们并没有什么行李可以装,基本上大家的毛毯里包着的都是自己这段时间用的木碗和木勺。   孩子们的待遇另那些大人们羡慕,虽然他们得到了更多的卖身钱和粮食,但看看他们身上的衣服,这些可比那些粮食贵多了,如果自己当初把孩子送过去,不一样也会有这些吗?   好在虽然没有衣服,但他们在集合的时候还是得到了属于自己的毛毯,大人的大一些,小孩的小一些,但都是很厚实保暖的,确保他们在路上不会因为寒冷生病。   汉克的羊毛毯里除了碗筷外还有两个鸡蛋、一块肉饼和一根被他的旧衣服包裹着的木炭,鸡蛋和肉饼是学习好的奖励,他一直没舍得吃,打算路上如果奇米饿了给他吃。   而木头是他平时用来练习写字的工具,他看到教导自己的琴会随身携带这么一块细细的木炭当做笔用,很多孩子也有样学样,他们没有纸笔,平时下课后都是在雪地里练习写字,雪化了就在土地上写,但少部分人会和他一样用炭笔在石头地面上练习,然后再用水清洗干净地面,而这种行为并不会被大人制止。   习惯了使用木炭,虽然知道路上不太可能有机会让他们联系写字,他还是带上了。   相比刚刚被卖的时候的紧张和不安,现在等着上车的汉克是雀跃的,他急切的希望去女仆老师们口中美好的萨丁森郡,他想在那儿生活,学习,和自己的弟弟一起。   突然,奇米紧张的拉了拉汉克的衣角,指着城门处道:“哥哥,那边!”   汉克看了过去,几个熟悉的身影不知何时出现在了那儿,他心里一惊,是从前管着他们的人。   对方也注意到了目光,露出凶狠的目光,嘴巴一张一合,没有声音,但汉克知道那是让他们溜过去。   现在城门口那么多人,只要他们偷偷溜过去,那些人就有办法把他们带回去,而已经要出发的车队显然不会为了几个孩子延迟出发。   但汉克只是转回头,让弟弟也别看那边。   他们就要去新的地方生活了,为什么还要回去受罪,威胁又怎么样,这么多人,只要他们不自己回去,那些人敢过来吗?   他们不敢,车队里不仅有骑士大人和士兵,还有雇佣兵,这些人可厉害了,手里有武器,背后还有仁慈的威廉姆斯伯爵大人,那些只是普通混混的人根本不敢招惹他们,不然也不会现在才出现了。   所以,根本不用怕。   有这个想法的人不止是他,其他几个和他一样的孩子同样没有理会那些人,大家安静的排着队上了车,跟着马车一起离开了这座他们出生成长,却一点都不留念的城市。 第72章   魏薇和费利克斯在婚礼过后的第三天再次投入到了各种宴会中去,这一次,成为了伯爵夫人的魏薇变得更加受欢迎了,人们看到他们的第一句话都是恭喜他们新婚快乐。   婚礼之后的第一次宴会,魏薇就被纳尔森伯爵夫人拉到角落里说悄悄话去了。   她的表情带着一丝幸灾乐祸,当然,对象不是魏薇,而是那位蜜拉贝儿王后。   “你在婚礼上的样子简直美极了,现在整个王都的人都在说你和你那条婚纱,那个女人更是嫉妒的要命,因为她的位置快要不保了。”   也只有纳尔森伯爵夫人会这么称呼王后了,只要不是当面对话,她基本都是用这种不客气的语气提到她。   “位置不保?”魏薇疑惑,她压低声音,不解道:“难道国王终于要和王后离婚了吗?”   “很可惜,还没有。”纳尔森伯爵夫人先是用一种遗憾的语气说完这句话,然后又再次高兴起来:“我是说她王都第一美人的称号,我想你听过这个?”   魏薇点头:“是的。”   她确实知道,人类看脸的天性是从来没变过,不管是在后世还是现在都很喜欢弄这种排行,虽然不清楚原本的王都第一美人是谁,但据说在蜜拉贝儿嫁到普拉迪帝国后,她就一直占据着这个第一美人的称号。   普拉迪的女人们当然很不服气,凭什么她们王都的第一美人要被外来者占据?而且蜜拉贝儿的脾气是真的不好,如果不是地位够高,其他人只能捧着,恐怕早就惹来白眼无数了。   可惜在再不服气,整个王都找不出比她更美的女人也是事实,男人们可不会因为她脾气不好就忽略她的美,所以能怎么办,只能憋着呗。   如今因为魏薇在婚礼上的惊艳登场,所有人就和当初费利克斯第一眼看见魏薇时一样,突然get到了她那异于西方美人的独特美丽,在一些有心人(比如某位夫人)的引导下,开始把她和蜜拉贝儿王后作比较。   虽然她们其实是完全不同的风格,但蜜拉贝儿现在的年纪在其他人看来是有些大了的,而且看了那么多年的美人自然没有突然出现的异国少女来得新鲜,于是更加年轻,脾气同样是有目共睹的好的魏薇就在自己完全不知道的时候隐隐有超过王后成为王都第一美人的趋势。   这可就让王后怄的要死,听说她的寝宫里最近又开始有各种打砸声出现,女仆们也动不动就会受伤。   她能不气吗,本来那条婚纱就让王后对魏薇产生了不喜,如今第一美人的美名都要不保,她都要恨死魏薇了。   最气人的是,蜜拉贝儿王后之所以只是美名可能不保,而不是直接被取代,还得亏魏薇送她的那些化妆品让她如今的妆容样貌更胜从前的,如果没有这些,她必然已经被取代了。   这位越想越生气,越生气就越容易胡思乱想的王后,最终就把自己气病了。   “听宫廷医师说这次她可病的不轻,好几天了,连床都起不了。”   好几天,那不是参加完婚礼就病了?   魏薇想了想,倒是没有对此发表评论。   实际上在她接触那位王后的时候,她就发现王后的身体不仅是不能生育,而且也只是表面看着健康而已,不说蜜拉贝儿王后和其他女人一样喜爱化妆,而这个时代的化妆品本就带毒,用多了非常伤身,只说她的脉象明显是郁结于心,心病很重,在这么下去早晚要病倒,如今不过是提前爆发而已。   魏薇也没想过去给王后治病,她又不是圣母心,知道对方对自己起了敌意还上赶着去巴结,何况那位王后也没什么值得她巴结的。   而且因为王后病倒了,之后及时是参加有国王出席的宴会都不用担心会遇到她,魏薇这边反而乐得清静。   于是等到他们终于要启程返回萨丁森郡了,日子都过的平平顺顺,没有任何的意外再发生。   自然的,当初意图绑架魏薇的幕后黑手也还是没有找到,这点就非常让人遗憾了。   不过遗憾归遗憾,他们还是要启程了。   车队和来时一样人数众多车马齐全,甚至因为幕后黑手还没找到,担心路上会遭遇埋伏的费利克斯还特意找艾伦借了士兵,艾伦现在在军中任职,手底下管着不少人,借给费利克斯的都是忠于他的人,当然,对外他们的理由是跟着费利克斯一起去萨丁森郡购买军需品――肉酱。   意面在普拉迪卖开之后,配套的肉酱也渐渐有了名气,尤其萨丁森郡的肉酱是按照最初的罐头的制作方法存储的,可以保存很久,味道又好,非常适合当军粮,艾伦早就看重了这一点,他早就和费利克斯签订了一份购买合约,如今以派人运输的名义跟着费利克斯一行人再适合不过。   来的时候他们带了不少东西,回去的时候同样是满载,虽然农奴车队带走了一些,但真正贵重的费利克斯还是要自己带回去。   比如他秘密从银行取的几箱子金币以及私下收购的宝石。   金币和宝石都是硬通货,虽然银行的汇票非常方便,但萨丁森郡没有银行,底下的领民们也不认这个,费利克斯既然要给他们发工资,自然还是要货真价实的货币才行。   这几箱子金币中的一部分和几盒宝石一起被放在了魏薇和多洛莉丝的马车里,就放在她们铺高了的“床”的下面,代替之前装给王后的礼物的箱子,再次成了垫床的支架。   剩下一部分则是女仆们的马车里,因为这个,费利克斯还特意照着魏薇的马车给她们改造了马车,让女仆们在回去的路上也可以舒舒服服的躺回去了。   不过这样一来,马车明显有些运载过重,好在马车本身就是适合长途旅行的马车,内部空间比一般的贵族马车要大,承重也更高,在增加了拉车的马匹数量后,并不影响马车的速度。   和来时不一样的是,走的时候有不少人来送他们,其中贵夫人们都是冲着魏薇来的,不过她们的表情实在有些古怪,一个个虽然都在试图挽留他们再多留一段时间,但表情和语气可都是恨不得他们早点飞奔回去才好。   确认过眼神,都是希望她早点回去把化妆品做出来卖的人。   等马车终于离开王都,马车里的姑嫂两人都忍不住心有余悸的吐了口气。   多洛莉丝:“虽然艾薇拉很好,但是我还是不想再来王都了。”   和围着魏薇的人都是希望从她这儿弄到各种化妆品的女人不一样,在王都的这段时间里,多洛莉丝面对的是一群总是拿婆婆看儿媳妇的眼神看她的人,话里话外都是想要给她介绍对象,更是经常会有未婚的,外表又不错的男性出现在她身边,不是试图邀请她跳舞就是想给她送礼,一副热情追求者的样子。   如果是以前完全不知世事,内向又小可怜,渴望得到关注的多洛莉丝,说不定真的会被这些人热切的追求打动,从而选择一个最顺眼的人成为自己的未婚夫,但现在的多洛莉丝虽然性格还是有点怕生,可她从魏薇这里学到了很多东西,那些人追求她的手段魏薇曾经都当做故事在上刺绣课的时候和她说过类似的,时不时还会说一些因为所托非人最终生活悲惨的女性故事,不仅完全打消了多洛莉丝心底那一丝对爱情的期待,甚至让她都有点恐婚了。   而且多洛莉丝可是看着自己的哥哥追求魏薇时是什么样子的,相比起来,那些男人们大概是觉得她年纪还小容易糊弄,眼底的贪婪根本没有藏住,让观察力其实很不错的多洛莉丝看得一清二楚的同时,也越发明白这些人并不是真的喜欢她,不过是看重了她的家世和兄嫂对她的宠爱而已。   抛开这些,就什么都没有了。   “虽然我也这么觉得,但可惜的是,我们大概每年都要来一趟。”   这点也很无奈,但是贵族的交际圈是需要去维护的,王都是整个帝国的权力中心,费利克斯必然不能远离它,他要来,身为妻子的魏薇自然也是要一起来的。   而且这次是因为王后生日他们来了,那么下次国王生日恐怕他们也得来。   没记错的话,那位国王的生日还是在五月?   老天,半年奔波一次,她想想那种情况就要头疼。   “这点不用担心。”骑着马的费利克斯靠了过来,隔着车窗和她们说话:“我已经向国王陛下告了罪,所以至少今年我们是不需要参加他的生日宴了。”   国王显然也知道费利克斯作为边境贵族,在参加完王后的生日宴后,又要参加他的生日,中间来回奔波实在是太麻烦了,所以他很轻易就接受了费利克斯的道歉,反正只要礼物送到,见不见的到人,国王其实不怎么在意。   实际上如果不是这次费利克斯突然强势崛起,让他对自己曾经的骑士产生了好奇,想把人叫过来问问细节,国王也不会特意把他们叫到王都来。   “哦,那可真是太好了。”魏薇和多洛莉丝都是面色一喜,多洛莉丝更是忍不住问道:“那么如果王后再过生日,我们也可以不用来了对吗?”   “当然。”费利克斯点头,嘴角带着笑意:“而且我想那位王后现在大概也不太想看到我们。”   显然他也知道蜜拉贝儿王后因为魏薇气的都病倒了,自然是不想见到她的。   只要魏薇不出现,她就还是王都第一美人,所以她最好一辈子都别来王都了!   虽然魏薇很想满足她这个愿望,但是该来的时候他们还是要来。   而且没有她,还有其他的女孩啊,等到新化妆品推出以后,女孩们有了装点自己的工具,自然就有了和王后抢美称的资格,毕竟实际上王都的美人是真的不少,只是和王后年纪差不多的比不上王后貌美,更年轻的女孩们则还没长大,缺少一些韵味,等她们完全成长起来,这个位置早晚是要让出去的。   出王都的几日他们都走的很小心,不仅是担心会有埋伏,也是因为如今原本覆盖在地面上的雪在白天消融后,又在夜里被冻成了冰,虽然他们只在白天赶路,但路上没有完全融化开的冰还是很容易令马车打滑出事的。   特别是在一辆装干粮的马车不慎翻倒后,他们就更加小心了。   好在除了这次的事故外,他们路上没有遇到其他麻烦,埋伏也没碰上,不知道是本来就没有,还是看他们人多势众,没敢出来。   花了比来时长了一半的时间,在二月中旬的时候,他们终于回到了萨丁森郡。   二月的萨丁森还处于冬季,但这个时间已经是冬末春初的时候,气温终于开始回升,熬过了一个冬天的人们终于不用再担心会被冻死了。   当然,今年萨丁森郡的人们可比往年过的舒服多了,一整个冬天他们都在忙着为伯爵大人工作,虽然比不上往年清闲,但有钱赚有免费的食物吃比什么都重要,至少今年整个萨丁森郡都没有人是因为挨饿受冻而去世,就算是家中年幼的孩子,也顺利度过了这个冬天。   而在一个冬天的建设之下,萨丁森郡的改变也是有目共睹的。   颠簸的马车突然变得平稳,让魏薇好奇的掀开了车窗看向脚下的路。   不知何时,这条通往萨丁森郡的主要道路彻底换成了水泥路,又宽阔又平坦,一路通向了丁格尔小镇,再从小镇直通萨丁森堡。   即使是冬季,这条路上的马车行人也没有变少,反而有种车水马龙的繁华感,进进出出的商人车队都是满载而来再满载而去,他们来的时候带来了各种萨丁森郡缺少的商品,走时带着这里的特产,精油香水花露意面肉酱都是他们的目标,能买多少就带走多少,这些东西在其他地方非常紧俏,只要带回去,转手就能大赚一笔。   费利克斯的车队非常的显眼,不管是马车上的家徽还是车队的旗帜都说明了他们的身份,所以在车队进入萨丁森郡的第一时间,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领主大人回来了。   那些商队自觉的退到路旁行礼等他们通过,领民们本想告走,等到车队行到丁格尔镇,这里的镇长已经带着一众镇民在那儿夹道欢迎,其中很多人是直接从附近的作坊和修路点跑过来的,就为了看一眼离开了几个月的伯爵大人和伯爵夫人。   是的,在巴顿管家的有意宣传下,萨丁森郡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尊贵的伯爵大人和薇薇小姐在王都举行了婚礼,还是由红衣主教主持,国王陛下证婚的盛大婚礼,早一些到来的农奴车队更是把当时的盛况绘声绘色的说了出来,人人都知道那一天他们的伯爵和伯爵夫人是多么的般配,伯爵夫人的家世更是比他们想象的还要惊人,她竟然能在婚礼上穿一件全部由丝绸制作的婚纱,那是何等的富有与高贵,很多人甚至怀疑她并不是如自己所说的只是个普通的贵族小姐。   “不是贵族小姐是什么?”   “当然是公主啊,普通的贵族小姐能有丝绸裙子吗?那必然是王室的公主才能拥有的珍宝。”   无法想象东方国度是什么样的领民们理所当然的把他们所知道的贵族的事情套用在了魏薇的身上,觉得她一定是一位为了安全而隐瞒身份的公主。   这种说法很快就得到了所有萨丁森人的认同,所以在魏薇不知道时候,她已经变成人们口中可怜的遇难公主了。   魏薇:???   丁格尔的镇口外聚集了非常多的人,车队到了这里不得不减速,当看到骑着马的伯爵大人,所有人都发出了欢呼的声音,甚至有人朝他扔出了早开的花朵。   “伯爵大人,欢迎回来!”   “伯爵大人,这是我家做的面包,请您尝尝!”   “伯爵大人,这是我家养的鸡,祝你新婚快乐!”   “伯爵大人……”   “伯爵大人……”   “伯爵大人……”   所有人都在叫着他,他们热切的想要把手中带来的食物和酒水送给他,只为了欢迎他的回归和祝福他新婚快乐。   那种发自内心的爱戴与热情,费利克斯还是第一次感受到。   哪怕是从前的老伯爵,恐怕都没有收到过如此的爱戴。   本来并不想停留,只想早点回城堡的费利克斯勒紧缰绳,停在了丁格尔的镇门口。   他一停,车队自然也停了下来。   士兵们立刻上前,守在人群前充当人墙,防止领民挤过来影响到费利克斯。   费利克斯下了马,走到马车前,打开车门,把魏薇从里面扶了下来。   “我们大概要在丁格尔待一会儿。”   魏薇微笑:“正好,我也想看看这里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在发现他们似乎有意留下后,夹道欢迎的人们先是安静了一下,紧接着更大的欢呼声像是浪潮一般席卷而来。   “伯爵大人!伯爵夫人!新婚快乐!”   “祝福你们永远不分离!”   各种美好的祝福从他们口中喊出,混杂的语言听起来格外的喧闹甚至是刺耳的,但祝福的心确实令人温暖的,两个当事人在人群里笑着朝他们挥了挥手,这下大家更激动了,如果不是有士兵守着,这些人恐怕就要冲过来了。   场面一度十分混乱,最后还是费利克斯开口说了几句话安抚了大家激动的心情,加上镇长在一旁帮忙,才把大家安抚下来。   等到他们终于肯离开各忙各的,堆在魏薇和费利克斯面前的,是领民们留下的东西,基本都是各种吃食。   “这些都是为了庆祝您新婚准备的。”担心费利克斯因为刚才的事情而生气,镇长一边擦汗一边赔着笑解释:“自从听说您结婚了,大家都准备了礼物送到城堡去,但城堡那边不肯收,于是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领主结婚领民要送礼是各地都有的习俗,但送的这么主动还生怕领主不收的恐怕也是罕见,而且他们回来的消息是刚刚传回来的,领民们准备的时间不多,基本是家里有什么就带了什么过来,除了面包酒水这些,还有鸡鸭之类的家禽,魏薇甚至在其中看到了一头半大的羊羔,这些东西在他们看来不值钱,对领民来说可是一大笔财富,即使如此他们还是送来了,可见这些人的心意有多足。   而之所以如此,大概只是因为费利克斯让他们的生活变好了。   “感觉如何?”魏薇靠着费利克斯轻声问道:“感动吗?”   费利克斯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没有说话。   当然是感动的。   从前他提高领民的待遇,只是因为魏薇告诉他这样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益。   而现在,他突然觉得不只为了利益,而是为了让大家过的更好而去做某些事,似乎也很不错的样子。   这种想法在费利克斯和魏薇参观完更加繁华,甚至扩建了一些的丁格尔镇,重新启程回到萨丁森堡后,就更加深刻了。   “欢迎回来,伯爵大人,夫人,小姐。”   巴顿管家领着一众仆人早已在城堡大门处等候多时,除了他们之外,城堡这边也聚集了不少农奴,不过他们不像领民们那么大胆,大家都是远远朝着车队弯腰行礼,但脸上都带着明显的笑容。   笑出一脸皱纹的巴顿管家在接他们回城堡后就开始汇报他们不在的这段时间里,萨丁森堡的各种事宜,其中就有领民来送礼这件事。   “不仅是他们,农奴们也送了贺礼来,不过都被我拒绝了。”巴顿管家拒绝倒不是说不要他们送礼,只是他知道费利克斯的安排,在回到萨丁森后必然还要再庆祝一次婚礼,所以他就告诉大家,到那个时候再带礼物来。   结果没想到丁格尔镇的人那么迫不及待,看到费利克斯回来,一激动就把东西都带去了。   那之后他们还要收吗?   “已经收到了自然不能再收一次。”费利克斯没那么贪心。他们的心意他收到了也就够了,他甚至在犹豫要不要让其他人也不送了,毕竟他也不差那点礼物。   与其去剥削他的领民,不如等着收其他贵族的贺礼呢。   魏薇在一旁开口道:“如果还有人送东西来就收下吧,不过我们这边也是要回礼的,丁格尔镇的那些人也不能忘记。”   “回礼?”巴顿管家有些惊讶,他们还要给领民回礼吗?以前可没有这样的规矩。   “我故乡的习俗是结婚时收了礼就要回,或者请他们吃宴席,或者送东西。”魏薇道:“既然没办法请所有人参加宴席,那就送回礼吧。”   “那您说,应该拿什么做回礼呢?”   魏薇想了想,拍板道:“就喜糖吧。”   喜糖?糖?!!! 第73章   领民们送了结婚礼物,既然他们没办法把人都请来参加庆祝宴会,但至少回个礼,魏薇觉得是有必要的。   说到去吃喜酒时能拿到的回礼,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无非就是一包香烟一盒喜糖罢了。   香烟是没有,但喜糖她觉得可以有,也不要多,每人一块意思一下就是了。   但这在其他人听来,就实在是太奢侈了。   那可是糖啊,是只有有钱人才吃的起的糖!   就算现在他们萨丁森郡已经掌握了用麦芽熬糖的工艺,但那些麦芽糖原本是用来制作柠檬果酱的,而且一个冬天过去,储备的麦子不是用来磨面粉做意面就是做成麦芽糖制作果酱用的差不多了,现在萨丁森郡的麦子都靠从其他地区收购,要用来做成糖再分发给领民们,实在是太奢侈了。   不仅是管家这么想,其他听到魏薇这话的仆人们都是同一个想法,就连费利克斯在一开始,也是有种会不会太过了的感觉。   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其实这对他们来说,似乎并不算是多么奢侈的事情。   在其他地方,稀少,只靠其他外来国家的商人贩卖而来的糖类是和蜂蜜一样珍贵的商品,哪怕就是按照魏薇说的一人发一块,以萨丁森四万多领民的数量,买糖的钱差不多能让一个普通贵族直接破产。   但这是其他人,对他们来说,糖并没有那么珍贵。   虽然麦芽糖的甜度没有异国商人带来的糖的甜度高,但它依旧是珍贵的糖。   而且麦芽糖制作方法简单,材料也用的不多,差不多两斤的麦子就能熬出一斤麦芽糖,如果把一块糖的大小按照十克来算,那么一斤凝固冷却的麦芽糖可以切割出五十块糖块,而他的领民人数最多不过四万左右,一人一块,消耗的麦子超不过两千斤。   两千斤的麦子对普通人来说很多,但它实际上也不过就是一英亩半的田地产出,所需的价格甚至不到城堡一天的开销。   这么一算,别说一块糖了,再多送对他也绝对不是什么负担。   费利克斯这边相通了,其他人却还没转过脑子来,归其原因还是因为麦芽糖并不单独作为商品对外销售,它是魏薇因为不想浪费弄出来制作柠檬果酱的原材料之一,而柠檬果酱在外面卖的是糖类的价格,所以自然而然的,大家对糖的认知就还停留在“很贵,非常贵,贵的普通人完全吃不起”上。   所以魏薇这么说用糖做回礼说的理所当然,其他人却被现实的糖价吓了一跳,完全忘记实际情况了。   还是费利克斯想明白话开口提醒他们:“我们现在不缺糖。”仆人们才纷纷反映过来。   对哦,他们不缺糖,不仅不缺还多着呢,虽然柠檬和橘子这些水果过季后,城堡里就没再继续大批量熬糖制作果酱了,但厨房偶尔还是会做一些用于烹饪,别说留守的骑士们可以经常平常到甜味的食物,就是他们这些仆人,一周里都能喝到一碗甜水呢。   所以,是真不缺糖啊。   反应过来的巴顿管家立刻应道:“好的夫人,我这就安排人准备,是按照所有的领民的分量熬制对吗?您觉得多大合适。”   没想到魏薇却摆了摆手:“不,这次我们做其他的。”   麦芽糖在她看来又不值钱,用这个当回礼,就算是一人送一斤,她都觉得是占领民们的便宜,毕竟他们今天收到的结婚礼物,很多都是领民们的家底和心血,让她用这个做回礼,她心虚。   相比麦芽糖,怎么也得用甜菜熬的糖回礼,那可比麦芽糖甜多了。   正好之前她在王都发现有南方的商人在贩卖甜菜,她那时候就把对方好几车的货都包圆了让农奴车队一起带了回来,还和那名商人约定好以后继续给萨丁森供货,如今用这些甜菜熬糖给领民们回礼,顺便还能开阔下市场不是。   此时人多嘴杂,她也没继续说下去,只是卖了个关子,勾起大家的好奇心。   不过他们也反应过来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费利克斯还要去安排车队的人,管家自然要跟着去帮忙,而魏薇也没打算休息,她迫不及待的到后花园去看了自己的宝贝植物们。   南茜夫人跟在她的身边,跟她汇报这些植物的情况,这段时间主人们不在,巴顿夫妇自然要对城堡里的大小事务更上心,知道后花园里的那些植物都是魏薇的宝贝,南茜夫人也会定期找园丁了解一下情况。   “天气最冷的时候,虽然我们把植物移到了室内,但很遗憾有些植物还是没能活下来。”   对此魏薇也是早有心理准备,虽然系统给她的种子都是优化过后的耐寒品种,以此确保即使在小冰河期这些种子也能顺利存活,但萨丁森堡本来就是偏北方的气候,种子里又有不少属于热带品种,再优化也没办法适应这里的天气,又是没有温室暖棚的时代,无法存活也是必然的。   比如原产地于非洲的咖啡树和原产于亚马孙森林的橡胶树,这些她当初种下就没指望它们真的能长好,不过是个侥幸心理罢了。   魏薇到了后花园,两个后聘请的花匠和园丁特伦斯一家都已经等在了那里,不过相比其他仆人看到主人回来的高兴激动,他们的表情可以算得上是诚惶诚恐,甚至害怕更多一些。   虽然知道魏薇是个温和的女主人,但在负责照料的植物死了那么多后,他们怎么可能不害怕呢。   好在魏薇确实没有怪罪他们的意思,她走进围栏内的试验田,这块地原本在入冬之前就因为许多作物被收割后而空出了不少地方,之后她不在,园丁们按照她的嘱咐在下雪前把怕冷的植物都挖出来放进花盆里转移到了室内,这里看起来就更加空旷了。   不过那些没有被挖走的植物都是耐寒不怕下雪的,虽然大部分叶子掉光,但在天气会暖后枝桠上隐隐钻出一些绿意,想来很开就要继续开枝散叶了,生命力十分旺盛。   而被移走的植物自然不在这里,那些植物夜里会被搬进室内预防低温,白天天气好的时候就搬出来晒太阳,为了方便自然是放在了靠近室内的空地上。   魏薇过去看了一下,本来很多热带物种当初就长得不太好,甚至好些种子没发芽――如今被冻了一个冬天,更没可能发芽了――即使发了芽的也因为温度低长得不好,如今大部分都已经死光了,只留下零零散散的一些还顽强的和命运斗争的。   在发现甚至连咖啡可可香蕉这些热带植物都还有那么十来棵小树苗顽强的挺过了寒冬,虽然此时长在花盆里的它们看起来就像是营养不良的小可怜,也足够让魏薇惊喜的了。   而那些虽然还留在花盆中,但明显已经没有了生命力的植物,虽然令人遗憾,但也不太意外。   所以她对几个忐忑的园丁花匠说:“你们做的很好,这些植物我原本以为一棵都活不下来的,如今能有这个结果,我很满意,晚点你们去找巴顿管家领赏。”   萨丁森堡不适合种植这些热带植物不是他们的错,等过段时间,她得去萨丁森郡最远的镇子梅尔克看看,如果真如费利克斯所说那边气候比这里好的话,就买块地把这些热带植物弄过去,怎么着也比在萨丁森堡不死不活的要好。   没想到植物死了那么多,他们不仅没被女主人责骂反而得了夸奖,特伦斯等人喜出望外,纷纷表示自己做的不好,当不起她的赏赐。   魏薇却觉得他们是真的做的很好了,换了自己也不一定能有这个结果。   她又勉励了几句,才让园丁们把已经枯死的植物都处理掉,其他该怎么做就还是照原样来。   虽然现在天气已经开始回暖,但该注意的还是要注意,免得一个不好,又有植物死了。   没在花园逗留太久,魏薇回到城堡里,南茜夫人问她需不需要先回房休息,魏薇摇了摇头,虽然舟车劳顿是很累,但她几乎都是在马车上度过的,这会儿一点也不想休息。   “之前送回来的那些人都安置妥当了吗?送回来的货物呢?”   南希夫人点头回答道:“已经安排好了,货物也都已经入库,没有缺失。”   魏薇:“那些人是怎么安排的?”   南茜夫人告诉他,原来早在出发之前,费利克斯就有买人的打算,所以他提前和庄园管事们打了招呼,让他们通知各个农奴村庄,趁着冬季的空闲时间,在村子周围再盖一些房子出来。   那些农奴到了以后就被安排到了不同的村子里,这也是为了防止他们聚在一起会闹事。   魏薇眉头一皱:“那些孩子也分过去了?他们年纪都还小,单独生活恐怕很困难。”   “并没有,他们现在呆在教堂那边,目前由马修神父和几个仆人照看着。”南茜夫人解释道:“因为之前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孩子,所以我们没有考虑到这方面的需求,导致准备不足,甚至房子也不太够,好在马修神父主动听出要帮忙,就把孩子们都放在他那儿了,而且车队回来的时候带了伯爵大人的信件,目前已经让修路队的人分出人手另外盖一处地方安置这些孩子。”   “教堂吗?”听说是在教堂,魏薇倒是安心了,城堡边上的教堂她也是常去的,那儿地方很大,是按照城市内的大教堂标准建筑的,光是大厅就有能容纳几百人的长椅座位,更别提还有其他附属区域,让两百多个孩子住在里面,地方可比之前艾伦提供的房子宽敞的多。   不过这事是马修神父主动提出的,魏薇就有点意外了,那位神父可不是喜欢揽事的性格,平时的存在感也很低,而这多少有他知道费利克斯不喜欢教会的原因在,所以魏薇没想到他会主动帮忙照顾那些孩子。   “马修神父很喜欢孩子。”相比自己的主人们,南茜夫人可是个虔诚的教徒,对马修神父也一直很敬仰:“他最近看起来可精神多了。”   马修神父的年纪很大了,以他的资历和年纪甚至可以去竞选教皇,但这位老人却跑到了萨丁森郡这种乡下地方,这点虽然有点让人奇怪,但看得出他确实是来安享晚年的。   今年冬天马修神父其实过得不算太好,他的年纪到底是不太能适应冬季的,好在神父身体还算硬朗没病没痛的度过了冬天,就是人看起来比以前更加苍老憔悴了。   但农奴被送来以后,主动提出照顾孩子们的神父精神一下子就好了起来,甚至连笑容都比往日更加和蔼了,而他也确实把孩子们照顾的不错。   “你是说马修神父在教孩子们读书?”   南茜夫人点头:“是的,这是伯爵大人信上的吩咐,让我们为那些孩子安排个识字的人教导他们学习,我们本来打算派几个仆人轮流去上课的,神父知道后就主动提出要帮忙。”   虽然很奇怪为什么伯爵大人要让他们给一群农奴小孩找老师,但这是主人的吩咐,管家们自然是一丝不苟的照做了。   魏薇皱眉,她倒不是觉得马修神父教不了孩子,相反,这位神父既然能当上主教,本身的学识就不会差到哪里去。   她担心的是神父教出一群信徒,说到底,魏薇对现在的教会是真的排斥,如果他们手底下的人最终偏向了教会,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都在教什么?”   “按照伯爵大人的要求,目前是在学习文字。”南茜夫人道:“听说最近很多农奴都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也送过来一起学习呢。”   普通人上不了学,他们接受教育的机会基本只有把孩子送到教堂去让神父教导,当然,这么做是需要父母为教堂提供一些募捐的。   而这还是自由民才能有的机会,农奴不是有领主大人的同意,是根本没可能把孩子送去学习的。   所以在看到这群孩子们的待遇后,他们自然也想把自家的孩子送去学习,哪怕只是学一些单词算数,以后也可能成为他们的长项,让他们有机会得到伯爵大人的赏识。   所以最近教堂那边可热闹了,每天都有带着东西上门的农奴,不过马修神父一个都没答应就是了,他只说要等伯爵大人回来询问他的意见。   “我知道了,这事我会和菲尔商量的。”菲尔是费利克斯的昵称,魏薇很早以前就已经改口了,只是不太在其他人面前这么叫他,如今结婚了又是在城堡里,她叫出来也非常顺口。   在询问了农奴的事情后,魏薇又问起了自己的房子。   那栋盖了大半年的房子,算算时间应该建的差不多了。   “确实已经快要完工了,不过皮埃尔建筑师是个精益求精的人,他正在做最后的修缮,我听说差不多还要等半个月才能交房。”   魏薇有些好奇想去看看,但既然说了没有完全弄好,她还是等交房后再去迎接惊喜吧。   之后魏薇又了解了一下她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城堡中都有什么事情,现在她是威廉姆斯家族的女主人,过问这些就成了自己的义务,以后城堡的一切事物,都是要她负责的。   魏薇:突然感觉身上的担子越来越重。   这个冬季萨丁森堡一切都好,连小小姐卡洛琳都健康了不少,南茜夫人按照魏薇给的建议妥善照顾着,这个孩子顺利的度过了这个冬天,并且长大了一岁,如今已经是个两岁的小宝宝了。   说到自己照顾的孩子,南希夫人满脸笑容:“小小姐长大了不少,脸上都有点肉了,平时也不爱哭,笑起来像是天使一样。”   城堡里的其他人也过的很好,去年费利克斯赚了不少钱,他又是个大方的领主,对领民都能同意魏薇的建议给予更好的待遇,就更别提是城堡里朝夕相处的人们了,不管是士兵还是仆人,所有人的工资都增加了一些,冬季里更是每个人都添置了新衣,所以大家不仅工作起来更加积极,这个冬季也没有人生病,总之就是都过的很好。   等魏薇理顺了城堡的事情,费利克斯那边也安顿好了艾伦的那些士兵,顺便去看了看那些还留在城堡里的雇佣兵,又处理了一些留下来的紧急文件,这才回来。   和魏薇一样,忙了大半天的年纪伯爵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好在他没穿盔甲,身上是保暖的长袍,回来后就直接来找魏薇,等看到坐在休息室里的魏薇后,随意往魏薇身边的空位一座,搂着她亲了一下问道:“在说什么?”   “说城堡的事,基本一切都好。”魏薇看了看费利克斯风尘仆仆的样子,想着他也很累,到底没把人推开。   南茜夫人拾取的带着其他仆人离开,把地方让给两位主人。   等人一走,费利克斯就更放飞自我了,他黏在魏薇身上,摇晃来摇晃去,用一种不符合他外表的语气看似抱怨实则撒娇的道:“这一路可真是累死我了,回来以后更是不能休息,书房里堆了好多文件需要我处理。”   魏薇被他摇晃的头疼:“所以呢?”   “所以你陪我一起处理好不好?”   费利克斯是真的不喜欢处理那些文件,事多又杂,他觉得他一个人应付不来。   以前魏薇是避着不去碰费利克斯的公务,但现在身份不一样了,她自然不会再推拒,不过想想自己明天的安排,她道:“我明天上午得把糖的问起先处理了,下午再去帮你。”   只要她肯帮忙就好,半天他还等得起。   魏薇想起了之前说的事情:“对了,关于神父那边,让他教孩子们我总觉得不太放心,而且神父年纪太大了恐怕也应付不来,我打算还是让琴过去教他们,给神父分担一些工作。”   琴是最早就在教那些孩子的人,想来在他们心里,她的地位一定不一般,就和潘妮这个最先照顾他们的人一样。   “还得再挑几个会照顾孩子又识字的跟琴一起去,那么多孩子只他们两个教太累了。”   趁着神父还没把孩子们的心拐到教会去,她得把人控制住了,魏薇可是希望能从里面挑一些天赋好的精心教导,给萨丁森郡培育出一批忠心的人才。   “所以等基础的文字学和算数学的差不多,你再派个人过去挑一挑,如果有合适学武的就培养起来,人才总是要多方面发展的。”   费利克斯有点纠结:“可那些孩子里面大部分都是女孩。”   “女孩怎么了?你是觉得女孩子不能习武吗?”魏薇斜了他一眼:“我又不是让她们去当兵,只是要是真有天赋的,培养起来以后给我和多洛莉丝当女保镖也不错,还是你觉得我们身边放一些男仆人更合适?”   她非常清楚怎么抓着费利克斯的弱点说服他。   那当然还是女保镖了!   果然一说到这种事情,费利克斯那点纠结就立刻被他抛弃了,他在王都混了那么久,见多了贵族夫人和身边的男仆暗中私会的事情,甚至他认识的那些骑士就有不少是和自己效忠的贵族的夫人关系暧昧的,虽然他不觉得魏薇是那样的人,但防范未然,是必须的。   所以女保镖什么的,绝对比放个骑士在她身边更让他安心啊!   这么一想,费利克斯连自己都说服了,这会儿也不觉得女人练武有什么不好了,反而觉得这样的人可以多训练一些,毕竟之前魏薇差点出事可是吓到他了,而这种事情很可能还会出现,所以在魏薇身边多放一些人保护她,费利克斯才能安心。   “不过你派你的贴身女仆去照顾那些孩子,那你身边怎么办?”费利克斯提了个重要的问道,并且建议道:“我觉得你还是需要再添加几个贴身女仆,两个还是太少了,像现在稍微有点事,你身边就没人可用了。”   而且她现在可是城堡的女主人,身边只有两个贴身女仆看着也不像样。   魏薇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点了点头:“那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再添两个好了。”   不过添人之前她得先和琴还有潘妮说一声,免得他们多想,她可是知道琴的愿望是成为女管家,而她本人也确实是有这样的潜力,如今让她去教孩子也不过是一时的事情,她早晚还是要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似乎忘记了什么?   费利克斯:有吗?   管家:大人夫人,你们忘记城堡目前处于人手严重不足的状态啊,新买的仆人都被弄去当工人了啊!!! 第74章   魏薇之前住的卧室是在女主人卧室的旁边,这里原本就是为招待贵客而准备的房间,而现在贵客变成了女主人,她自然是要换房间的。   好在城堡的人没有在她不在时动她的东西,所以换房间的问题自然是第一时间要解决的。   只是,按照贵族的礼仪,魏薇应该搬去女主人卧室的,可费利克斯当然不会同意,他强烈要求魏薇要和自己住一起,不许分房睡。   魏薇自然也没有结了婚还和丈夫分开住的习惯,于是大手一挥,自己那些东西大部分搬进了女主人卧室里放着,但日常生活用品全放男主人卧室里,而费利克斯也从楼下原本的房间搬了上来,夫妻俩住在一起。   第二天一早,魏薇忍着睡回笼觉的诱惑,爬起来准备熬糖。   甜菜的收获期在十月中下旬,是可以长期储存过冬的作物,欧洲西部和南部各国都有长久的播种甜菜的历史,他们的储存技术自然是足够先进的,魏薇从商人手中买的就是特意存储到最寒冷的月份再拿出来售卖的甜菜,因为寒冬腊月中蔬菜稀少,卖出的收入自然更高。   所以魏薇买下那几车甜菜花费的金币也不少,原本她并没有用这些甜菜熬糖的打算,会买回来,主要是用来做胭脂口红的调色色粉的。   她自己种植的植物里也有甜菜,产量其实算不错,但本来就种的少,收的自然不会太多。   当然她的甜菜是糖用甜菜品种,根系肥大,糖分含量高,和这个时期作蔬菜用的甜菜品种很不一样,如果用来榨糖,还是她种的那种更为合适,所以原本她也是有打算在开春以后把那些甜菜榨成糖,好在萨丁森郡推广一下甜菜的种植,毕竟麦子还是主食,老是用麦子榨糖也不是长久之计。   不过现在既然买到了更多的甜菜,不缺原材料了,她就不用麻烦的开窖取甜菜了,直接用新买的就好了。   甜菜榨糖的方法也简单,魏薇去了之前用于制作麦芽糖的房间,最近不熬糖后,这里就空了下来,在知道女主人要使用后,仆人们连夜做了清理,她来时,屋内的几个大锅都刷洗的干干净净,灶台边上也堆满了柴火,几个原本就负责熬糖的奴隶站在一边等候她的吩咐。   魏薇打量了那几个年纪较大的奴隶一眼,见他们穿的也够保暖,面色虽然不算红润到还带健康,知道他们过得还算不错,就没再过多关注。   奴隶们却是很感激这位新女主人的,本来熬糖的工作不应该是他们这样上了年纪的奴隶来做的,所有知情人都觉得这是个需要保密的工作,自然是派更忠心也更有力气的人来才合适,但魏薇力排众议,她认为熬糖不需要太多的力气,交给年老的奴隶就可以了,而且这些年老的奴隶在萨丁森堡呆了一辈子,身家性命都是伯爵大人的,忠心自然不会不够,并且能活到这把年纪,他们自然也懂得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只要吩咐一句,这些人就绝对不会对外透露任何关于主人的信息,比可能被收买的仆人可安全多了。   这个工作可比在其他奴隶的工作好太多了,又是在室内又是在炉灶边,开火熬糖的他们每天都热烘烘的,加上有充足的食物,本来难以度过严冬的年老奴隶在今年硬是都活了下来。   虽然熬糖的工作已经停了一段时间,但城堡给予的待遇是没有收回的,老奴隶们最近被有意识的安排了不怎么劳累的工作,如今看起来都还不错。   甜菜熬糖的方法其实很简单,甚至比麦芽糖的制作还要容易,只需要把洗干净切丝的甜菜加水在锅里熬煮,煮到锅里的甜菜都碎了,再把这一锅甜菜汤,用倒入纱布中,把甜菜渣过滤绞干,去掉渣滓的甜菜汁水就是含糖的糖水,再次倒入锅中小火慢熬,熬到最后出来的就是糖稀,也就是甜菜糖了。   甜菜被从库房里送了过来,今天主要是尝试,所以用的甜菜不多,几个奴隶按照魏薇的指示洗甜菜根切丝烧火熬煮,动作极为麻利,甚至因为熬煮的方法和麦芽糖差不多,熟练工的老奴隶们哪怕是初次制作,也没有出现糊锅的情况。   在他们忙碌的时候,感觉自己在这里只是个摆设的魏薇就暂时离开去看了看炼金实验室。   她听说那位罗杰・雷蒙炼金术师在他们离开的几个月里基本上没有离开过塔楼,食物有仆人专门送来,而缺了什么只要和仆人说一声也会尽量为他买回来,所以完全没有生活方面的忧虑的炼金术师已经在自己的实验室里乐不思蜀了。   不过陪同魏薇的仆人隐晦的告诉她,他们怀疑这位炼金术师在做什么危险的实验。   “有好几次这里都发出了爆炸的声音,我们很担心那位先生会把塔楼炸没了。”   陪同的仆人正是负责照顾老雷蒙生活起居的男仆,他告诉魏薇,那几次爆炸虽然没有把塔楼炸没了,但还是损坏了一部分设备,为了再次凑齐这些东西,城堡可是花了不菲的金钱从其他城市再次订购的。   但目前这位炼金大师除了贡献了一下炼金设备和魏薇捣鼓出了酒精和香水――而且大家一致认为这些都是魏薇的功劳――外,完全没有展现出对萨丁森堡的任何益处。   所以私底下有不少人都觉得他是吃白饭的,不明白为什么伯爵大人和夫人还有这么尽心照顾他。   对此,魏薇只是笑而不语。   “你来了。”   长期在炼金实验室里做实验的大师比魏薇初见他时还要邋遢,但这同样也是一位精神好的老人,那长长的胡子比原来短了不少,从底部的一些痕迹看,应该是被烧了,而主人显然没有要修剪打理一下的意识,任由它保持下去。   “好久不见,雷蒙大师。”魏薇隔着一定距离像他问好,虽然她能理解他因为实验而废寝忘食,但个人卫生这么糟糕,她还是不想靠近。   老雷蒙显然不在意她的态度,他只是兴致勃勃的让魏薇看自己最近的实验成果。   “我想我终于找到了黄金炼成的方法了!”   十三世纪的炼金术师们的追求无外乎两种――制作能让人拥有永恒生命的长生不老药和研究出能将贱金属转变为贵金属,尤其是黄金的方法。   综合起来,他们称呼能够达到这两种目的的神物为“贤者之石”。   老雷蒙原本的炼金课题就是炼金,是把贱金属变成黄金的方式,这是大多数炼金术师的目标,当然,目前为止没人能做到――后世到是真的已经能做到这点了,但是成本太高,根本不符合他们希望以此获得财富的最初期望。   魏薇自然不相信老雷蒙能找到后世只能在实验室里完成的炼金方法,但她还是观看了老雷蒙的实验过程。   最后她发现他所谓的方法就是在水银中加入一些金粉,然后加热冷却,再把它涂抹在质料金属(比如铁或者铜之类的)表面再次加热,最后出现的就是一块外边金灿灿的“黄金”了。   拿着那块“黄金”,老雷蒙一脸惊叹和兴奋:“怎么样?这是不是很神奇?”   魏薇不得不打击他:“……我想这叫镀金工艺,当然也被称为鎏金,而不是真的黄金。”   虽然不知道这个时期其他的炼金术师是不是已经掌握了这个技术,但是在华夏,关于镀金的记载最早出现于东汉炼丹家魏伯阳的《周易参同契》,而时间,大概是在二三世纪,比现在大概早了一千年。   “实际上如果你注意到的话,像是化妆品宝石商人他们用来装商品的容器,大部分都是鎏金的,工艺和你现在做的实验差不多。”   老雷蒙一脸震惊:“我以为那些都是真的黄金!”   “是真的黄金没错,不过只是表面一层而已。”她指了指他手里那块“黄金”,“它们就和这个一样,刮掉外层,就会流入出里面的本质。”   说完,她狐疑的看着面前的炼金术师:“你是不是想忽悠我?以你的能力,你不可能想不到这块所谓的“黄金”的本质。”   被看穿了的老雷蒙收起了脸上的表情:“好吧,我就是和你开个玩笑。”   他一开始发现这个实验成果的时候确实是惊喜了一下,但很快就如魏薇所想发现了它并不是真的能把其他金属变成黄金,不过是个假象而已。   但这样难得的成功老雷蒙还是想展现给自己的雇主看看――绝对不是希望能忽悠住魏薇,让她再给自己增加一些实验津贴。   面对魏薇怀疑的目光,这位老炼金术师很自然的转移了话题:“其实我想给你看的是这个。”   他从角落里拿起一块被黑布包裹住的物件,掀开黑布,露出底下的真容。   那是一块镜子,而且是玻璃镜,大小足有半人高,镜子被固定在金属的框架里,而这个框架整个都是金灿灿的,看起来就像是用黄金铸造的一样。   “这是我按照你提供的资料制作的铝镜,说实话这么大的玻璃可不好找,这个是我特意为你做的,亲爱的伯爵夫人。”   虽然是个实验狂,但老雷蒙不是完全不懂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他很清楚在这里只有讨好了魏薇自己才能获得更多的资源,所以魏薇布置的任务,他总是第一时间去完成,当然,这也和这些任务确实很有趣不无关系。   铝镜的制作是20世纪70年代才出现的,制造方法是:在真空中使铝蒸发,让铝蒸汽凝结在玻璃面上而成为一层薄薄的铝膜。这个工艺咋一看很简单,但为了能做到真空,可是费了老雷蒙不少劲,好在魏薇提供的资料足够全面,让他不用走多少弯路。   其实相比铝镜,以这个时期的工艺来说,水银镜子制作的方法更加简单,但水银有毒,魏薇自己都不想碰触,也不希望其他人过于接触,而如果镜子要投入大规模生产,那对于制作的工人来说,是很危险的。   所以她放弃了水银镜子的制作,转而选择了银镜和铝镜的制作研究,而不是电镀和涂层的银镜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化学反应来制作,其次用料的银也很贵重,相比起来,铝镜制作相对简单也便宜的多,同时它还比银镜更耐用更光彩照人。   魏薇接过那面半人高的镜子,在她看来复古华丽的镜子入手很沉,因为镜框背面也是金属的,上面还有花纹,虽然不知道本来的材质是什么金属,但显然不会是纯金的,老雷蒙可没有那么多钱,这应该是他先找人做好框架后自己再进行二次加工的。   再看镜子本身,移动到光线充足处查看,镜子的清晰度很高,但应该是制作过程中老雷蒙对玻璃的清洗不够,镜子做好后不可避免的留下了一点小小的瑕疵,好在位置靠边,而且不仔细看也不会注意到,所以并不影响它整体的魅力。   这绝对是一个能让这个时期的女人们尖叫的宝贝。   她真诚的道谢:“谢谢你,我很喜欢它。”   “你能喜欢就太好了。”老雷蒙搓了搓手:“详细的制作方法我都整理成资料了,你现在就可以拿走,那么,我们下个课题是什么?”   不怪他太积极,实在是在来到萨丁森郡后,老雷蒙就发现这位异国少女就是个宝藏,她总是能拿出一些让他感兴趣的研究课题,虽然这些课题的资料太过全面让他在制作实验的过程中没什么惊喜感,但它们开拓了他的视野,让他看到了一个不局限于炼金和长生不老,更加精彩的世界。   当然,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是,魏薇和他签署了一份合约,合约注明,凡是由魏薇提供资料,再由他完成的研究,其成果投入生产后获得的利润将由百分之一是归他所有,而如果是他完全自主研究的的研究成果,如果确定能赚钱的话,则可以获得百分之十的利润。   当然,这种分成利润是有时间限定的,只在老雷蒙活着的时候才有效。   这对贫穷的老炼金术师实在太有诱惑力了。   当然,因为之前的香水和酒精实际上是由魏薇完成的,因此他没有任何的提成,所以这次镜子做好后他才迫不及待要魏薇把资料拿走投入生产,只要开始售卖,那么收益中属于他的那一份才能到他手中。   别看百分之一很少,但想想镜子能卖出的高价,再想想这个时期可没有什么分成的说法,原本老雷蒙能得到一笔奖金就不错了,这种长久而稳定的收益怎么能不让他心动。   魏薇把镜子交给仆人,后者捧着它的手都在发抖,生怕一不小心就弄坏了。   她从老雷蒙那儿拿走了资料,想了想,说了一个新课题:“你对机械研究感兴趣吗?”   老雷蒙:“???”   从塔楼出来,魏薇让仆人把镜子送去卧室,资料则由她交给了正好遇上的巴顿管家,让他送去书房,然后返回熬糖现场查看进度。   仆人捧着那面在阳光下更加闪闪发光的镜子,一路上收获了众多的好奇目光,他心里有些得意,故意把镜面对着那些人,让他们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一路招摇的把它放进了主人的卧室。   出来以后,这位仆人就被其他人围住,询问他关于镜子的事情了,很快大家都会知道,伯爵夫人有一面异常清晰的镜子,而那镜子是那个吃白饭的老雷蒙做的,所以老雷蒙不是什么老骗子,而是很有实力的炼金大师。   魏薇在塔楼耽搁的时间不短,她重新返回的时候,甜菜糖已经熬出来了,熬出来的糖和麦芽糖很像都是深褐色的,而甜菜制作的出的糖,同样也是蔗糖,如果需要,也可以后期加工制作成白糖,实际上在后世,全世界的白糖,有三成都是用甜菜制作的。   在资料里,制作一斤白糖需要差不多六斤左右的甜菜,如果只是熬煮成没有深加工的糖,同样数量的甜菜头可以得到高于白糖差不多三倍左右的糖稀。   但那是后世专门培育用于制糖的糖料甜菜,现在的甜菜是作为蔬菜使用的,甜度没有后世的高,所以在这里,奴隶们用六斤甜菜只熬出了一斤半的糖稀,也就是4斤甜菜才能熬出一斤糖稀,这可比资料记载的要少的多。   熬好的甜菜糖已经被从锅里倒了了出来,倒在了事先准备好的木板模具中,模具是按照一斤甜菜糖的容量制作的,奴隶们按照魏薇的吩咐在糖稀完全凝固前把甜菜糖切成了50份,就是魏薇要的糖块了。   魏薇捡了一块尝了尝,甜菜糖比甘蔗糖还要甜的多还有股清香味,味道很像蜂蜜,比麦芽糖可好吃的多了。   她计算了下,以萨丁森的人口,制作足够的甜菜糖保守估计需要三千五百斤左右的甜菜,而她买回来的甜菜足有五吨,也就是上万斤,不仅能负担起这个消耗,还能做出更多。   所以,是只做一批回礼呢,还是全部做成糖然后卖了?   魏薇果断选择后者啊。   魏薇找到管家,问他最近农奴们有没有空余人手。   巴顿管家闻言很是为难:“能干活的都去修路队帮忙了,现在恐怕抽不出人了。”   修路是大事,这事不能停,最近天气好转后,很快田里就要忙起来,到时候修路的人要少不少,所以现在那边正在赶进度,争取农忙前多修一些出来,所以最近不说男人,连力气大的女人都被叫去出力了,哪里还要什么人可以调给魏薇的。   魏薇沉思一下,问他:“那些年老和年幼的呢,我这边只需要有人手洗菜切菜,都不是力气活,稍微大一些的孩子也能做。”   巴顿管家:“那你看教堂那边的孩子怎么样?他们应该能做这个吧?”   经他提醒,魏薇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群童工。   确实,那群孩子年纪都在十二岁左右,大部分都是女孩,这些女孩在家里定然是要做家务的,让她们做洗甜菜切丝的工作,确实没有问题。   而且没记错的话那群孩子在王都时就吵着要工作了。   “那就让他们过来帮忙好了。”魏薇安排道:“暂时每天安排半天工作的时间,剩下半天让他们回去继续上课。”   那么多甜菜光靠人力,恐怕要忙不少时间。   巴顿管家:“好的,那从今天开始吗?”   “行,就从下午开始吧。”   管家应下,就叫了人去通知教会里的孩子。   然后他也有事情要问魏薇。   “夫人,少爷说您需要再添加几个贴身女仆,请问您有看中意的人选吗?”   新女仆的人选吗?她还真没有注意过。   之前因为对自己的定位是客人,她接班都只会吩咐琴和潘妮做事,对其他女仆倒是没太多注意,让她选的话,她也不太了解。   不过说到人选,她倒是记得有一个比较合适的。   “能让卡玛来做女仆吗?如果不能当贴身女仆,普通女仆也可以。”   巴顿管家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卡玛是谁。   “她是女奴,如果要让她当女仆的话,恐怕要费利克斯少爷先赦免她的罪行。”   如果是其他的女奴,有魏薇的话,他这边直接就给同意了,但卡玛不太一样,她是因为丈夫治不好艾利克少爷又逃跑了,才被问罪罚为女奴的,这是老伯爵下的命令,也只能由现任伯爵来决定。   魏薇还是很看重那个懂草药的女奴的,她觉得以卡玛的能力,稍加培育就会是一个很不错的草药师,而把她弄过来当贴身女仆的话,也方便魏薇培育,不然以她女奴的身份,很多事情都会变得麻烦。   魏薇点头:“这事我会询问他的,至于剩下的人选,就劳烦你帮我看看了。”   巴顿管家:“不知道夫人有没有什么要求吗?”   “能干不多话,如果识字就最好了,但是不要有太多小心思。”   巴顿一一记下,然后自己在心里补充了一些。   不能太漂亮,也不能对伯爵大人有任何非分之想,看着会惹事的通通不要。   费利克斯少爷和老伯爵大人一样是个痴情种,而魏薇小姐一看就是那种敢爱敢恨的,他可不希望未来有什么人会影响到他们的感情。   所以该敲打的一定要敲打,他们萨丁森堡可不要想爬床的女仆! 第75章   正如魏薇所想,教堂里的孩子听说伯爵夫人给他们安排了工作,一个个都很激动。   这是一群早早就知道生活疾苦的早熟孩子,或许个别身上沾染了一些他们本不该有的坏习惯,但真正好吃懒做者,是活不到他们这么大的。   女孩们既然会被家人卖掉,甚至在被卖之后连多一天都不愿意让她们呆在家中,觉得那会浪费换来的粮食,那么她们在家中就不可能有多受宠,自然是从小就要做各种家务事的。   而少有的那些男孩,也是同样的道理,有家人的没人宠,没家人的只能靠自己,如果不努力,根本活不到现在。   而现在,虽然是以农奴的身份呆在萨丁森郡,但他们吃得饱穿的暖甚至还有人教导学习,这样的生活根本不像是一个农奴该有的,反倒更像是那些富裕家庭中的孩子才能享受的。   所以他们很珍惜这样的机会,如果一直不给他们工作,或许这些人之中的一些会慢慢转变态度,觉得理所当然,但现在距离他们到来也不过几天的时间,大家都还处于不安中,有个工作,才会让他们安心。   因为是魏薇的命令,现在每天轮流和马修神父来给孩子们上课的琴在午餐结束后就组织好孩子,带着他们去城堡了。   那边也已经把东西准备好了,冬天里洗菜可不是一件好活,新打上来的水刺骨的冷,如果换了其他习惯做这些的大人,魏薇或许不会太在意,顶多在工作结束后为她们提供一些护手的油膏,保证这些人的手不会伤的太厉害,手冷却是避免不了的,但换了孩子,她难免有些心软,特意嘱咐了厨房帮忙烧了热水,兑上井水给他们洗甜菜,虽然兑过的水温度不会太高,但到底不冻手。   在发现水温并不低后,清洗的工作就交给了年纪较小的孩子们,大一些的女孩子则负责切菜,也不要求她们切的多好,只要不是太粗就行。   孩子们干活干的很认真,两百多个小孩聚在厨房后面的空地上,一个下午努力一下甚至能切出几千斤的甜菜丝来,但熬糖的奴隶和锅灶可不多,根本没办法即使处理完那么多的甜菜,所以他们只忙了两个小时,把今天预定的甜菜根数量处理完就能休息了。   工作结束的孩子们原本以为忙完了就要回教堂去了,却不想得了吩咐的琴从熬糖间里端了一个堆了得高高的盘子出来。   “大家排好队,每个人过来领一块。”   盘子里是甜菜糖块,不过和要送给领民的糖块不一样,这些糖块切的很小,大概就和现代的旺财奶糖差不多大。   这群半大不小的孩子都很听话,他们也习惯了排队,所以琴喊了一声,大家就自觉排好了队伍。   站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她按照琴的话从盘子里拿了一块深褐色的糖块,却不知道这是什么,只觉得闻起来有股香甜的味道,就和从面包店路过时,闻到的味道一样香甜。   小女孩拿着那块糖,忍不住舔了舔,甜味是最受人类欢迎的味感,哪怕有些人不喜欢甜食,但那或许只是吃多了后形成的反感,而在最初接受这个味道的时候,恐怕是没有人会不喜欢的。   只是舔了一下,当味蕾感觉到甜味的美妙后,一种巨大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小女孩忍不住露出一抹幸福的笑容:“琴老师,这是什么?好甜啊。”   真的好甜,比她在丰收的季节里吃到的成熟的浆果还要甜。   “这是糖,是伯爵夫人给你们的奖励,好吃吗?”   “好吃!又香又甜!最好吃了!”小女孩使劲点头。   后边听到她们对话的孩子都骚动了起来,那是糖啊,他们从来没有吃过,但是总是能从大人口中知道它的美味的糖!   下一个孩子迫不及待的上前拿了一块,也学着前面人的样子舔了一下,果然非常甜!   对于孩子来说,甜味是他们最爱的味道,没有哪个孩子能受得了糖的诱惑。   排队的孩子一个接着一个的领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块糖,有心急的孩子直接含在了嘴里,但也有孩子舍不得,只拿在手上时不时舔上一口,打算保存久一点留着以后慢慢吃。   冬日的天气让这些糖块不会轻易融化,但琴还是出声提醒他们:“这些糖在预热后会融化的,所以你们现在不吃的话不要放在太热的地方知道吗。”   本来想把糖塞进衣服里的孩子闻言,连忙取了出来。   琴又说:“今天吃完了也没关系,伯爵夫人说了以后你们每天过来帮忙都能得到一块糖。”   伯爵夫人可真好。   想起那位仅仅见过一面的年轻夫人,所有孩子都忍不住这么想着,对于他们的女主人更加的憧憬与敬仰。   而被认为很好的伯爵夫人,其实在之前看到后厨空地上那一堆忙碌的孩子时,心里说不出的心虚。   雇佣童工,可是犯法的啊,虽然现在没有这条法律。   心虚的魏薇在最初从楼上默默关注了一下,确定孩子们干活都挺似模似样的,就转头去了费利克斯的书房,帮他处理公文。   堆积了一个冬天的公务确实非常多,尤其这个冬天萨丁森郡还在搞开发,修路,盖厂房,各处工坊的生产和外地商人的出入交易,都是需要费利克斯亲自过目的。   尤其三月时新的播种季又要到来,在此之前,费利克斯还要确定下今年自己的领地中的耕地需要种植的作物。   如果是以往,费利克斯完全可以让管事们按照从前的习惯进行耕种,但今年不一样,萨丁森郡的各种新兴产业需要充足的原材料,为了配合这些产业的发展和保证领民的存粮充足,调整耕种种类是必须的。   好在从去年起,在有了肥料的浇灌后,本来应该休耕的土地可以继续使用,这让他们今年需要耕种的土地面积增加了三分之一,增加的耕地代表着秋收时他们会有更多的收获,另外萨丁森郡实际上还有大片未开发的荒地,而这些荒地都是属于威廉姆斯家族的,如果需要他们可以鼓励开荒。   魏薇帮费利克斯分担的就是关于耕种这一块的公务,这个适合她来做,不仅因为她比费利克斯更懂种地,也因为今年需要耕种的作物里有她带来的那些新品种,没人比她更了解这些。   当然,魏薇手头存放的种子不多,要使用的土地有限,所以关于耕种的调整也不会太大,整体来说还是以种植小麦为主。   但是随着可使用的耕地面积增加,另一个迫切的问题也摆在了面前。   “我们没有那么多的人来耕种这些土地。”   虽然因为各种作物的耕种时间不一样,他们可以根据播种时间的不同来安排劳力,但目前农奴和自由民租用的土地已经是他们自身能负担的最大亩数,实在没办法再增加了。   “新来的那些农奴倒是还能负担一些,但还是有限。”魏薇在纸上写写画画,计算着这些人能租用的最大田地数,“丁格尔和其他两个镇上的人也不合适,这些人自己有地,如今有在意面厂和肉酱厂干活,显然没办法再分担田地劳作,所以,最近有没有从其他地区迁移来的人?”   “目前还没有。”费利克斯看了一上午的文件,多少也了解了一下现在的外来人口问题:“修路队确实带来了不少青壮劳力,但他们主要还是跟着修路队过来赚钱的,目前都还没有迁居到萨丁森的意思,而外来商人就更不必说了,以后他们或许会愿意在萨丁森开店,但种田这种事不能指望他们。”   “那就是说,没办法补充劳动力了?”   费利克斯点头:“嗯,暂时是没办法了,冬季的气候阻碍了讯息流通。恐怕现在外面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我们在招募人手的事情,就算有商人帮忙传递消息,有想来这边谋生的人基本也不会在这个季节过来,所以真的有自由民要迁移的话,恐怕也是春天之后的事情了。”   当然,更可能的是没有人会来,因为春季是耕种的季节,错过了这个时间,耽误的是一年的收获,所以这个时间段基本上有地的人都在忙着种地,迁移的可能性更小。   所以还是不要抱太大希望的好。   魏薇无奈点头:“既然没办法补充劳动力,那只能从耕种作物上挽救一下了。”   空着土地什么都不种那是绝对不可以的,但是如果种一些不需要太废时间和经历去打理的植物,还是可以的。   比如周期短的蔬菜和周期长的果树这样的。   费利克斯又道:“也不是说完全不可能添加人手,之前我联系了不少奴隶商人,开春以后他们应该会带一些人来。”   “这种不确定的事情暂时不管,我这边还是按照现有人手来规划了。”魏薇低着头边写边道:“另外,三月份不仅要播种燕麦和大麦,之前种植的冬小麦也会进入返青期,需要再次追肥,这个工作量会非常大,可以的话你和修路队的人说说,能不能让他们暂时停工,过来给我们打个短工,工钱还是按修路的价格算。”   冬小麦追肥一般以氮肥为主,化工合成的氮肥他们没有,但从去年就开始收集发酵的粪肥中同样含有氮以及其他多种植物所需元素,所以直接使用粪肥就可以了。   如今萨丁森堡的农奴早已经接受了粪肥,连郡内其他的贵族和自由民也都知道了排泄物肥地的作用,如今走在萨丁森郡内,路边根本看不到任何排泄物,稍有一些也会立刻被人抢走,那些男爵领的男爵们甚至不许农奴自己收集这些,而是必须上交,优先供给他们的自留地。   萨丁森堡这边就好多了,虽然也是优先供给伯爵的自留地,但他们是会花钱像农奴买的,然后也会把沤好的肥料以合适的价格再卖给农奴,整体来说两边都是不亏不赚,但大家都有肥料可以用。   “这个应该没问题,我和尼森说一声就行。”如果工钱一样做什么不是做呢,何况相比起来,修路还要更劳累一些。   “不过肥料的事情恐怕会流出去。”   魏薇无所谓道:“这种事情本来就不可能保密,流出去就流出去了,我们又不靠这个赚钱,而且如果周围领地的小麦亩产增加了,以后收购的价格说不定还能低一些,而且增加收购量是没问题的吧。”   反正以萨丁森郡的小麦产量怎么都不可能完全供应起意面厂的消耗,收购是一定要收购的。   这倒也是,费利克斯点头,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   为了写好耕种规划,魏薇第二天就往外跑了一趟,坐着马车把所有属于他们家的地都看了一遍,如果几个农奴村庄时,还找来管事询问了一些情况。   对于伯爵夫人的出现,这些人诚惶诚恐,担心是不是自己做了什么坏事被发现了,好在魏薇只是询问地里的事情,在发现这点后,管事们就安心下来,认真回答起她的问题。   等她跑完所有地方,新的规划书也写的差不多了。   大部分耕地的种植情况还是和以前一样,以豆子大麦和燕麦为主,具体如何,还是按照以往的比例来,但原本轮休的土地今年则也要一起耕种,如果有租用的领民无法兼顾,就退回给威廉姆斯家族,看似租给其他人还是回归为自留地。   如果是自留地,那么就会按照魏薇的规划来确定种植作物,但这得在确定田地回归数量后才能实施,所以最先解决的还是轮休地的问题。   新的变动很快就写成公告贴了出去,农奴们也接到了管事的通知,本来就租用了伯爵大人的田地的领民们根据自家的情况,多数都选择了退掉一些轮休的田地,当然不是全退,只是把确定自己不能种植的部分退掉,所以整体来说,今年,每户耕作的土地还是比以往多的。   而本来没有租用伯爵大人的耕地的自由民们听到消息后也跑来城堡申请租地,令人意外的是,这些自由民中有很多本来并不是住在萨丁森堡附近的,而是来自萨丁森郡内其他男爵领地内的领民。   看来,虽然他们没有吸引来其他地区的自由民,但还是吸引了郡内原本不属于他们的劳动力呢。   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威廉姆斯家族一贯给领民的待遇本来就比其他男爵要好,以往是没有多余的土地,本地的自由民自然只能选择从其他的贵族手中租地,但现在伯爵大人有更多的地了,他们当然就急巴巴的赶过来了,哪怕为此他们还需要经历一场搬家的忙碌,不过这些自由民也只是名头好听,并没有自己的土地,搬家对他们来说也并不是太麻烦的事,就算是盖房子,本来就住的茅草屋,新盖一个能花多少时间,相比起来,靠近萨丁森堡,他们还能在在农闲的时候到附近打打短工,可比那些男爵领好过多了。   本来就缺人,这些劳动力自己送上门来,费利克斯哪有不收的道理,自然是立刻同意了他们的申请,把地租了出去,甚至他还划了一块不适合耕种的荒地给这些人,允许他们在那上面盖房子居住。   他甚至没收他们未来居住地的土地费。   毕竟是第一批主动来投靠的自由民,该有的福利还是要给一些的。   这条福利一出,不仅是那些已经确定要搬家的自由民欣喜若狂对他感恩戴德,其他原本只是有些犹豫但没行动的自由民也坐不住了,纷纷赶来城堡,询问如果他们也来的话,是否可也可以得到免费的宅地基。   被问询的管事事前就得到了伯爵大人的嘱咐,不厌其烦的告诉那些自由民:“可以,我们会根据自由民家庭的情况划分宅基地,不过必须在伯爵大人划分的范围内,不允许私自选择宅基地。”   “这位老爷,伯爵大人真的会给我们地吗?”问话的自由民声音都在发抖。   被称为老爷的管事因为对方的恭维而高兴,自然愿意多说一些消息:“当然,伯爵大人说了会按照家庭成员的数量来划分,目前定下的标准是家庭成员在三人以内的可以获得七十平方的宅基地,一家四口则是九十平方,五人一百平方,六人以上则都是一百一十平方。”   这个标准是魏薇在后世农村的宅基地标准上进行删改后定下的,费利克斯也同意了,在发现自己领地内还有可以吸收的劳动力后,他们自然是要非常积极的把人都弄过来,至于会不会损失男爵们的利益,反正大家不是一条心,他们有必要顾忌吗?   这个福利一出来,所有来打探消息的自由民都在吞口水,有种天上掉馅饼还砸中他们的感觉。   这可是免费的地啊,虽然这些土地他们只有居住权,如果要搬走,这些土地会直接被回收,但那也是免费的地啊,听听那个面积,比他们这些自由民原本拥有的土地都大了,毕竟大部分自由民拥有的也不过是自己居住的茅草屋和周围一小块土地而已,甚至还有很多自由民连那么一小块地都没有。   本来想到萨丁森堡谋生的自由民都已经做好了用地租抵税另外向伯爵大人住一块皇帝盖房子了,现在伯爵大人说要免费给他们土地盖房子住,那不是天上掉馅饼是什么。   而且伯爵大人要给他们的那个土地面积,好好规划一下,他们甚至还能留出一块菜地来,别看说荒地,种不了粮食,种菜还是可以的,而这一块不出意外是不用交税的啊。   他们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但再三询问,问的管事都不耐烦了,他们才相信这是真的。   这些自由民哪里还能按耐住,顿时一个个努力朝负责登记的管事拥挤过去:“管事老爷,我要租地,你给我登记下!我家有六口人!”   “不,请先给我登记,我先来的!”   “我才是最先来的!应该要先给我登记!”   “都别吵!”管事被他们狰狞的样子,吓了一跳,很快反应过来,拿起一边的木棍留往桌子上敲了敲:“都给我排好队,谁闹事就滚出去,安静,都安静!”   登记的地点就在城堡大门内的广场上,远处负责训练士兵的骑士一看这边乱了,立刻让士兵过来帮忙维护次序,有他们在,自由民们哪敢乱来,一个个乖乖排好队等着登记。   自由民的人数不少,管事见自己一个人恐怕忙不过来,连忙对那位来帮忙的骑士道:“骑士大人,能麻烦您派士兵请巴顿管家再叫几个人过来帮忙吗?”   本来他今天主要是在这里负责宣传一下伯爵大人的新政策的,自然没有其他助手,他不敢麻烦伯爵大人,这时候只能求助管家了。   那名骑士,也就是金斯利却没有派人去找管家,而是带着侍从一起过来帮忙。   能成为骑士的人自然不会不识字,他的侍从也是未来的骑士候选人,基本读写都没问题,只是帮着登记一下并不难。   而且金斯利一早就发现管事用来登记的不是羊皮纸,而是一种白色的纸张,这种纸他见过,是伯爵夫人惯常带在身边用来书写的纸,听说是她让人专门制作的,比羊皮纸方便。   那些纸被装订成厚厚的本子,上面还是先画(印)好了格子,标注了每一行需要填写的内容,所以他们只要按照上面的内容给自由民们登记就好。   当然,实际上金斯利可没有那么好心来帮一个他看不上眼的管事做这种登记的工作,他之所以如此做,不过是想借此机会,询问一些关于自由民租用伯爵土地的福利。   金斯利家里也有两个儿子,而且都已经即将成年,其中大儿子已经确定以后会继承他的身份继续为威廉姆斯家族效力,但小儿子并没有成为骑士的天赋,同样的也没有经商的天赋,金斯利一直在思考等他成年后应该如何谋生,现在伯爵大人在招募自由民,还有免费的宅基地可以居住,金斯利就想着是不是能把小儿子也登记上去。   当然,他的小儿子也不是种地的料,可他可以给小儿子买两个年轻力壮的奴隶为他干活,这样一来,哪怕只是依靠他们耕种土地,他的小儿子也不会饿死了。   当然,金斯利会做的也仅限于此,再多就没有了,长子继承家族,其他孩子自己谋生是欧洲一贯的习俗,像他这样肯为儿子想一个出路的父亲已经算得上是优秀的父亲了。 第76章   由萨丁森郡两位主任共同推行的自由民迁移福利很快在萨丁森郡引起了极大的轰动,甚至这项福利措施随着商队的往来,很快扩散到了其他郡去。   作为边境郡,地理位置又不好的萨丁森郡原本可以被划分为贫困区,而它周边的其他郡经济条件其实也是差不多的,贵族们过得好,领民们却都是勉强度日。   在萨丁森发展起来后,随着商队的往来,萨丁森通往外界的主路,沿途路过的城镇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城镇内酒馆旅店的生意都被带动了不少,也有很多青壮年跑到萨丁森来谋生,但这些人并没有迁移户籍,他们依旧是属于其他郡的自由民。   但迁移政策出台后,只要确定肯为伯爵大人种地,并且愿意入籍成为他的领民的自由民就可以分到宅基地,这样独一份的好条件,最先就让萨丁森郡内其他贵族领地内的自由民纷纷拖家带口的离开了自己原本的居住地,跑来投奔萨丁森堡,这些人果然都得到了宅基地,之后,甚至有其他地区的自由民也跑过来希望登记的。   当然这种福利是有相应义务的,得到宅基地的自由民至少在十年内是不允许再次搬离,同时每家每户都必须租用一定英亩的土地进行耕种,土地面积则根据家中劳动力进行调整。   也就是说只有愿意给伯爵大人种地的自由民才能有这样的福利,其他工种是没有的。   虽然这条确实让一些不以种地为生的自由民遗憾,但萨丁森郡目前最缺的就是务农的劳动力,优先招募这些也是没办法的,至于其他工厂厂房需要的人手,有他们给出的工资,就足够了。   很快的,搬来的自由民越来越多,费利克斯收回的那些轮休地大部分都被租了出去,不用再担心今年会耕种不了。   为此魏薇不得不修改了自己才写好的规划书,虽然计划赶不上变化,但相比没人种地,修改一下规划书完全是小事情。   同时,在福利外来者的同时,他们也没忘记安抚内部,本来就为费利克斯种地的自由民如果原本没房子也可以申请宅基地,如果已经有住处不愿意搬家的,则可以减少一部分的税收和劳役,为期三年。   不得不提的一点是,在空闲的土地都租出去以后,招募的事情就暂时告了一段落,于是他们把原本的招募条件修改了一下,以后要是还有人想要加入萨丁森堡,那么他们就得去开垦荒地,开垦的土地面积达到要求后,同样可以拥有宅基地,同时开垦的荒地在第一年免税,第二年只收两成,之后逐年增加,第五年恢复到正常税收。   当然,哪怕开垦的土地面积没有达到获得宅基地的标准,减税这一项福利依旧是有的,而且不仅针对那些愿意迁移的自由民,凡是费利克斯的领民,哪怕是农奴都能有这样的福利。   这下子原本认为这条福利政策和他们无关的领民们也高兴了,免税这条对大家来说可是非常具有诱惑力的,哪怕刚开荒的土地几乎不会有多少产出,但既然不需要缴税,哪怕只是用来种菜种豆子他们也能多一些进项,而到以后荒地变好了他们没能力继续耕种,退回给伯爵大人也是可以的,当然这种情况不会太多,因为有余力开荒的人基本上就是本身租的地收成不够自家嚼用的人,有了新土地后他们只会精心侍弄。   这样的领民一般是住在远离萨丁森堡和三个小镇的村子里,村庄周边能租用的土地有限,镇上的意面厂肉酱厂的工作也轮不到他们,所以只能给那些商队卖卖苦力打打零工。   原本虽然萨丁森郡有很多荒地,但没有伯爵大人的允许,这些地哪怕是荒着也不能随便开垦,想开垦的人除了要缴纳一笔开垦费外,地税上也没有任何福利,而且如何增加荒地的肥力对他们来说是个最艰难的问题,与其费力去开垦一块注定没有多少产出的荒地,大家更愿意多花点时间照顾其他好地,或者去找点其他来钱的事情做。   但现在不一样,开垦荒地不用交费还能免税,而且增加地力的办法也有了,不趁着伯爵大人发善心为自家增加更多的田地,还等什么?   于是在天气依旧还很寒冷的时候,由费利克斯亲手在萨丁森郡的全郡地图上圈出的可开荒区域里,就多了许多面朝黄土背朝天,努力开荒的农民。   这可忙坏了各地的管事,每天过来申请开荒的人非常多,而他们还要派人去丈量土地面积,如果遇到两家人选了同一处地方,他们还要进行调节之类的工作,每天忙的连轴转不说,一些不识字的管事还要自掏腰包请识字的人来帮忙登记――他们可不敢找伯爵大人安排人,现在谁都知道新任伯爵夫人喜欢有学识的下属,如果知道他们不识字,她一个不高兴直接找人替代了他们的工作可怎么办?   下面的管事忙的风风火火,城堡里的人同样闲不下来,不说原本就要负责各处事物的仆人们了,最近因为自由民的迁移,管事们毫无章法的处事手段让魏薇越发觉得他们需要一个规整制度严谨规范的管理部门。   她的打算是在萨丁森建立一个郡政府,政府的内部结构可以按照后世华夏市政府的组成结构进行删减构建成适合萨丁森郡的组织结构。   当然,考虑到目前萨丁森郡连个大点的城市也没有,而目前这事只是魏薇突然的设想,所以她只是和费利克斯提了一嘴,具体怎么样,就得慢慢规划了。   费利克斯想到那块被自己划分为未来城市的建设地,目前还只是一片荒草地的区域,非常赞同她的未雨绸缪。   而且只是听魏薇大概说了一下政府部门的结构和工作范围,费利克斯就敏锐的察觉到这种管理的好处,不仅比萨丁森原本的管理系统好,甚至超过王都内由国王搭建而成的权利中心,两者相比,王都的政权体系就像是一个杂乱无章又错漏百出的空架子,轻轻一推就会轰然而倒,而魏薇提出的这个郡政府体系,则是搭好地基的城堡,一层接着一层,权利被分散到不同人的手中,哪里出了事就找那个负责的,只要按照规章制度来管理,不用担心有人会一家独大,超过他这个领主。   他眼睛发光的看着魏薇:“这是你的故乡的政权体系吗?”   魏薇摇摇头,半真半假道:“这是根据萨丁森的情况改动过的,我的国家权力都在皇帝和大臣的手中,贵族只是殊荣,并没有管理领地的实质权利,实际情况是不一样的。”   最近听魏薇读了不少书,也讲了许多华夏的历史故事,费利克斯对华夏多少也有了些认识,倒是没有奇怪她说的华夏贵族为什么和自己不一样。   鉴于现在是农忙时期,郡政府的构建暂时被放在一边,他们有其他事情要处理。   费利克斯拿出刚收到不久的信件:“这些是男爵们派人送来的。”   魏薇拿过来看了看,刨除掉那些无用的贵族式用词,所有信件都在表达一个意思――他们在不满费利克斯最近的命令,因为在他扩大自己的领民数量时,男爵们损失了原本属于自己的领民。   当然,鉴于费利克斯是他们效忠的贵族,男爵们的言辞不敢太过批判,但隐晦的意思,还是希望费利克斯给予赔偿。   魏薇放下信件,抬头看他:“要赔吗?”   费利克斯点头:“多少还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虽然明面上说自由民是有来去自由的权利,但那也不过是好听话,因为领主随时可以剥夺自由民的这项权利,五个男爵碍于费利克斯的身份没有这么做,但不表示他们就会眼睁睁接受自己的损失,如果费利克斯拿不出让他们满意的交代,这些人甚至可以以此为借口,脱离威廉姆斯家族的管制,不再是他的直属封臣。   当然,他们彼此都知道费利克斯不可能让他们这么做,如果有人敢公然宣布背叛,那么等待他的就会是威廉姆斯家族的军队,一个伯爵想要打下一个男爵的领地,简直不要太容易。   所以男爵只是想得到补偿,而这个补偿最好是让双方都满意的。   “正好城堡要举行庆祝宴,请帖也发出去了,到时候再和他们谈这事。”   庆祝宴会是庆祝他们新婚和回归的宴会,所以邀请的不仅是领地里的几位贵族,还有周边其他郡中的贵族,宾客名单魏薇看过,大大小小的贵族足有数十位。   而准备宴会本来就是女主人需要做的事情,所以这次宴会完全由魏薇负责,连巴顿管家和南茜夫人都只是给她打下手的。   好在城堡举办宴会自有一套流程,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宴会要做些什么准备都有标准流程,魏薇只要按着流程来,基本不会有出错的可能。   而按照她的要求,巴顿管家很快为她安排好了新的贴身女仆,除了她钦点的玛卡外,另外还有三人,丽莎、玛丽和莫妮卡。   三位女仆都是在城堡中工作了许多年的,其中莫妮卡和玛丽原本还是费利克斯的嫂嫂的贴身女仆,在那位年轻的夫人不幸去世后,她们留在了了小小姐卡洛琳身边和南茜夫人一起照顾她,不过随着城堡里的人越来越忙碌,卡洛琳身边用不到的女仆就被调到了其他岗位,玛丽和莫妮卡就是如此,现在魏薇这边需要人手,包括另一个丽莎在内的三个女仆因为符合魏薇和管家的双重标准,就又被调过来成为她的贴身女仆了。   能在伯爵夫人身边工作,是整个城堡中所有女仆都梦寐以求的事情,她们被选中以后简直可以说是欣喜若狂,在被通知后就激动的不行,然后把自己打理的干干净净,努力让自己符合伯爵夫人的喜好。   和十九岁的琴十六岁的潘妮不一样,这三位女仆都是已婚的女仆――其实前两个到现在还没结婚才是罕见――年纪在二十五到三十之间,外貌不算出众,但站姿挺拔,仪态标准,看得出都是受过长久训练的优秀女仆。   相比起来,站在她们身边的卡玛就显得非常格格不入,她看起来一点没有女仆该有的姿态,只是普通的农妇样子。   不过魏薇没在她身上看到任何自卑的情绪,这位被生活磋磨的妇人面容比同龄人苍老许多,眼神却很亮,透着一股草根一样的坚韧,这点非常让她欣赏。   而和其他新的贴身女仆更不一样的是,卡玛看她的目光像是在看救世主,热切又忠诚,犹如一股狂信徒,仿佛她说什么她都会照做。   而卡玛确实是这么想的,魏薇的命令让她和自己的女儿从奴隶的身份中解脱出来,成为人人称羡的目标,她现在是魏薇的贴身女仆,而她的女儿也成了城堡里的一个小女仆,因为年纪合适,南茜夫人有意把她培养成卡洛琳的贴身女仆,以后她们母女俩的日子都不会难过了。   而这一切都是魏薇给予的,她们母女俩本就是因为魏薇的赏赐才能熬过这个冬季,如今更是因为她,她们脱离了奴隶的命运,卡玛恨不得把自己这条命都奉献给她。   新来的四个女仆魏薇基本都有印象,从记忆里看确实都是符合她挑人标准的,于是她朝管家点了点头,收下了这几个人,转头吩咐潘妮:“她们暂时都先跟着你,你教一教她贴身女仆该做的工作。”   “好的,夫人。”潘妮行礼应下,表情有些雀跃,以前都是琴管她,现在她也可以管一管其他人了。   至于担心新来的女仆会不会抢走她在魏薇心里的地位,潘妮可不担心,魏薇早就和她们说明白了,卡玛以后主要是往草药师的方向培养,剩下的三个女仆与其说是贴身女仆不如说是秘书,如果表现良好,也会帮魏薇管理不同的事务,而琴的目标是女管家,女管家要做的事情更多,所以真的会一直留在魏薇身边照顾她的,恐怕还是她。   潘妮不是个有野心的女孩,她也不像琴有明确的未来目标,她就想呆在魏薇身边照顾她,做一个称职的贴身女仆,偶尔再按照主人的吩咐做点其他的琐事也就足够了。   四个新女仆上任后没多久,除了卡玛之外是三个人就发现她们的工作和她们所知道的贴身女仆好像有些出入,别的贴身女仆就是每天呆在女主人身边照顾她的生活起居,而她们,虽然也要做这些,但更多的时候是被魏薇指派着到处传递命令和送文件,甚至很多时候她们还要处理各种文书工作,像是整理和统计资料之类的。   也就是说,她们虽然是贴身女仆,实际上做的是秘书的工作。   虽然感觉有些奇怪,但认真的女仆们很快就上了手,她们是被巴顿管家特意挑选出来的,学习和适应力都不错,稍加调教就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秘书,不,贴身女仆。   庆祝宴会定在了春耕之前,三月的第五天,避开了教会的斋戒日,宾客们不需要任何的忌口。   同样的,在宴会开始前一天,被邀请的贵族就陆陆续续的来到了萨丁森堡。   而来自外地的贵族在进入萨丁森后一路上几乎都处于震惊的状态,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这些贵族的领地都在萨丁森附近,从前老伯爵在时,举行宴会都会邀请他们,而最近的一次,就是来参加费利克斯父亲的葬礼。   那个时候的萨丁森郡和他们的领地没有什么不同,冷清又偏僻,本地的人口不多,外来者更是少见,是个印象中没有多少特色的地方。   而现在,颠簸的土路被平整的水泥路覆盖,这么好的道路就是那些繁华的大城市里都不一定能看到,何况是在这么偏僻的萨丁森。   而路上往来的商队也看得他们羡慕不已,如果他们的领地之中也有这么多的商队,光是收商税都能收的盆满钵满了。   马车崽往里走,原本的破败小镇丁格尔如今不仅大变样,镇子都扩大了一倍,有好奇的贵族在这里停留了片刻,发现镇上多了好多店铺,其中印着威廉姆斯家族家徽的店铺里,精油香水这些热门商品整整齐齐的摆着,商人们挥舞着钱袋排着队等待交易,意面和肉酱不仅是他们的目标商品之一,也是本地居民常常会光顾的,镇上的居民时不时就会到店里买上一堆带回家,一些给自己吃,大部分是为了暂居在他们家中的客人准备的,而从他们掏钱时的爽快看,就知道大家的消费水平比从前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   当然,除了香水精油这些外,陪同丈夫前来的贵夫人们在裁缝铺里看到了最新款的裙子,据说这种裙子是由他们的伯爵夫人带来的,还曾送给王后殿下作为生日礼物,现在这样的款式已经风靡整个王都,如果不拥有一条这样的裙子,那就是赶不上流行了。   一贯以模仿王都潮流为荣的夫人小姐们看看裁缝店里由木头架子穿着展示的漂亮礼裙,再看看自己穿着的裙子,一个个掏钱掏的飞快,相比金币,她们更在意自己会不会在宴会上因为着装过时而失了体面。   除此以外,丁格尔镇上还有许多外来商人带来的各种商品,走在那些摊位之间,他们几乎要以为自己是在某个大城市的商业街中,而不是一个小小的偏远小镇上。   距离他们上次到萨丁森,不过过去了一年的时间,这个地方几乎完全变了样子,谁都能看出它在蓬勃发展,或许要不了多久,这个原本不为人所知的边境郡,会成为普拉迪帝国东部最为繁华的地区也说不定呢。   “趁着这个机会,我们应该谈一谈和威廉姆斯伯爵谈一谈合作的事情。”   “听说那位伯爵大人一直在求购各种花卉,我们领地里不是很适合种花吗,如果他愿意,我们今年可以多种一些花,我们领地离得近,运输方便,运过来的时候花都还是新鲜的,想来他会有兴趣的。”   “我们的橄榄园……”   “我们不是还屯了很多麦子吗……”   “牧场里的牛羊……”   宾客们在马车上商讨着可以合作的项目,在丁格尔转一圈,看看贴在告示栏上的公告,已经足够他们弄明白萨丁森郡目前需要的东西有哪些,而上面定下的价格也非常不错,比他们把东西卖给定期到领地中收购粮食果蔬家畜的商队要更有赚头。   利字当头,这些外来的贵族也就忘记了他们领地内的自由民迁移到萨丁森郡的不快,甚至,他们还很高兴,因为如果能用这个理由从威廉姆斯伯爵那儿换取更多的利益,区区几个自由民,又有什么舍不得的。   ――等以后自由民大量流失他们可能就不会这么想了,但现在,就让他们先高兴一下吧。   而在城堡之中,作为女主人的魏薇本来是需要亲自招待上门的客人,好在这些宾客的身份比费利克斯高的没有,和他同一阶级的倒是有几位,但最近费利克斯被王室承认的消息已经流传到了普拉迪的每一个角落,有了王室血统的加成和国王的看重,他的身份地位无形中就比这次宴会邀请的其他的贵族高了一截,但作为宴会的主人,接待客人也是他们的工作,该有的礼貌还是要有的。   所以这一天魏薇和费利克斯就不得不把公务先放下,一起接待提前抵达的客人,为他们安排住所的同时,也要把这些人的身份背景都记下来,免得以后见面不相识闹出笑话。   这可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哪怕魏薇的记忆力不错,但西方人的面容在她看来就不是容易分辨的,只见一面就把人记下,她是真的做不到。   所以到了晚上宴会开始,再次穿上白色婚纱惊艳全场的魏薇如果不是有费利克斯和南茜夫人的双重提醒,她根本就分不清面前向她搭话的是白天见过的哪位宾客。   好在以她现在的地位,即使不记得人了,只需要点头微笑就可以蒙混过关,没人会去追究这个问题,他们甚至会自己先自我介绍一遍。   而在众多宾客热络搭话的衬托下,萨丁森郡的五位男爵和他们的家眷,自然成了边缘人物,别说和费利克斯讨论一下自由民的问题,或者同魏薇回顾一下当初的相处时光了,就是想要挤进去和他们说句话,都做不到。 第77章   这次的庆祝宴会是魏薇真正以萨丁森堡女主人的名义举办的宴会,不仅是为了庆祝新婚,也是向所有人宣告她在威廉姆斯家族中的地位。   整个宴会全程,魏薇都被费利克斯挽着,游走在宾客之中,那条曾经惊艳王都的纯白婚纱再次闪亮登场,在这场宴会中,她无疑是最美丽的焦点。   但宾客们也没有忽略这位年轻的伯爵夫人的能力,他们很快发现,当他们试图同威廉姆斯伯爵谈生意谈合作时,这位伯爵夫人并不会像其他女士一样保持沉默,相反,威廉姆斯伯爵会主动询问她的意见,而后者也总是能给出很不错的意见,看得出她不仅对萨丁森如今的发展非常了解,并且对他们这些外来者的领地都有些什么特产非常清楚。   原本还只是把这位夫人当成漂亮花瓶的男人们很快就意识到她并不是什么花瓶,相反,她不仅聪明,还有足够的权利,甚至有些时候威廉姆斯伯爵的行为都表面他在许多事物上都会听从她的意见。   这是一位真正拥有实质权利的伯爵夫人,并且能左右威廉姆斯伯爵的想法。   人们默默达成共识,对她的态度更加热切友好。   而属于萨丁森郡的五位男爵家的家眷,此时的心情就不怎么好了。   如果说上次见到魏薇时,五位男爵夫人极其家眷们还能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这位异国来客,那么现在,她们甚至连靠近她的机会都没有了。   以亨特男爵的夫人为首的一众夫人小姐冷冷清清的站在一边,看着另一边截然不同的热闹,她们的心情都非常复杂,上次见到魏薇的时候,她们还高傲的认为这个落难的异国贵族小姐只是一时得到了威廉姆斯伯爵的青睐,他们的感情注定不会长久,甚至在私下耻笑这位异国小姐的天真,嘲笑她注定会被威廉姆斯伯爵抛弃。   但现实却是,她们认为注定会被抛弃的人成了伯爵夫人,而从伯爵大人由始至终带着自己的夫人招呼客人,并且处处维护她来看,他们的感情非常的好。   而更让她们嫉妒的是,相比上次她们见到她时,这位新的伯爵夫人变得更加美了。   “她的裙子可真漂亮……”一位小姐忍不住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纯白丝绸婚纱的魅力绝对是这个时候的女人们无法抵抗的,   羡慕嫉妒几乎要把她们的心都扭曲了,偏偏除了嫉妒,她们没有其他的办法。   而且,虽然没能接近魏薇,但从她和那些贵族老爷都能相谈甚欢的场面看,她们隐隐已经意识到这位年轻的夫人或许并不像她之前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天真,相反,她得体的应对和偶有流露出的智慧都一再表明,这是个聪慧而善于交际的女人。   “我们被骗了。”亨特男爵夫人低沉着用牙齿磨出这句话,表情气愤。   是的,显然那个时候她在她们面前把自己伪装成了单纯的少女,让所有人都以为她是无害也不足为惧的,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那么做,但这就是事实。   明白过来的夫人们除了自己愤怒外别无他法,如今的魏薇甚至能算是她们的女主人,除非她们愿意放弃家族的荣耀和爵位,不然谁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得罪她。   看看伯爵大人是多么的宠爱她,一整晚都配备在侧不说,他的手也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腰,四目相对时总是默契的相视而笑,交流着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的讯息,那种不经意间透露的亲昵绝对不是做戏能做出来的。   好在,除了第一次见面就直接得罪过魏薇的亨特夫人外,其她几位男爵夫人回忆了一下自己当时的应对,确定没有表现出不好的态度后,都安心了,只要没有真的得罪过,那么以后她们有的是机会修复彼此的关系。   不知不觉间,原本包团的男爵夫人们起了不一样的心思,其他人暗自默契的远离了亨特男爵一家,今晚她们注定不能和魏薇有多少交流的机会,那就发展一下其他人脉吧,比如认识一下其他郡的贵族,顺便看看能不能为家中未婚的年轻人们物色一个适合的结婚对象。   而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已经被其他男爵夫人疏远的亨特夫人呆在角落里,无法宣泄的愤怒让她迁怒于自己的女儿:“如果当时你能把威廉姆斯伯爵勾引到手,如今站在人群之中风光无限的就是你了。”   珍妮脸色一白,她紧张的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其他人听见,才生气的看向自己的母亲:“你在这个时候说这个做什么,如果被人听到,你想过会有什么后果吗?”   珍妮是个很现实同时还有些高傲的少女,在听到费利克斯结婚的消息后,她就果断把这位原本排在第一位的结婚对象从名单里剔除了,这次跟着父母来参加宴会,她的目标是那些来自其他领地的贵族家庭的继承人,如果母亲刚才的话被人听到了,那不仅她的期望很可能会落空,甚至还会得罪现在的伯爵夫人。   亨特男爵夫人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但身为长辈让她在女儿面前拉不下面子,于是不仅没有停止这个话题,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指责她无用:“我说的有错吗?如果当初你能不要那么矜持,现在会是这个结果吗。”   这次,她的声音更小了,但话里的意思让珍妮更加气愤。   “如果你说的矜持是指不肯听从你的安排,做那些只有下贱之人才会做的事情的话,那我宁愿一直矜持着。”   珍妮小姐或许脾气不好更是有着贵族小姐惯有的刁蛮和任性,但她同样也有贵族小姐的高傲,当初亨特男爵夫人可是暗示过要她主动对费利克斯投怀送抱,最好能照成既定事实然后被大家发现,迫使对方不得不娶她,这种光是听起来就非常羞耻的事情她怎么肯去做。   母女俩因为这个话题差点闹掰,好在她们还记得现在的场合,珍妮不想留下来听母亲说那些龌龊的话语,她提起裙角,闷不啃声的离开了母亲的身边,向着另一边年轻人们聚集的地方款款而去,脸色的神情很快恢复到了优雅得体的微笑,一举一动都带着淑女的风范,对某些未婚的男士来说,很有吸引力。   不一会儿,她就接受了一位年轻人的邀请,加入了舞池,只留下亨特男爵夫人在背后愤恨看着她。   费利克斯和魏薇并不知道他们竟然让一对母女的关系变得僵硬,他们忙着和外来贵族们聊天说话,顺便做做生意,一个晚上,萨丁森郡就多了好几处原材料供应地,而客人们也非常满意即将进入口袋的金币数额。   大概只有五位本打算趁此机会和费利克斯谈一谈自由民赔偿问题的男爵现在非常沮丧,因为从现在的情况看,即使他们以脱离萨丁森郡来威胁费利克斯,其他郡的贵族也不可能接纳他们,而在无人接纳的情况下,只要他们敢露出一点想脱离的念头,恐怕就会直接被费利克斯派兵镇压。   更糟糕的是,在费利克斯继承爵位的时候,他们就有了一些不臣的念头,之前更是因为觉得这位伯爵刚刚接手领地,根本没有能力对他们如何,表现的过于张狂了,现在恐怕他们不说,聪明的伯爵大人恐怕也已经从他们往日的态度中看出一些问题了。   而从这次宴会里费利克斯明显凉着他们态度来看,伯爵大人恐怕是不准备轻轻放过这个问题了。   所以此时男爵们已经从来时一脑子怎么从费利克斯手上拿到更多赔偿的贪婪,变成现在一头冷汗,担心他会对他们做什么的恐惧了。   魏薇偶然瞄到他们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讨论什么的紧张神态,轻轻用手肘碰了碰费利克斯,示意他看那边。   费利克斯看过以后,朝魏薇露出一抹笑容,轻声道:“不用管他们。”   之后继续该做什么做什么。   这场宴会一直持续到很晚,甚至超过了魏薇平时入睡的时间才结束。   第二日的时候,一部分贵族早早离开,他们手里拿着同费利克斯签订的合作协议,赶着回去调整今年春耕的安排,空出一部分土地种植费利克斯要的原材料。   还有一些人则留了下来,这部分人是想和费利克斯签订其他的贸易合作,这些都需要同费利克斯细细详谈。   而从每次商谈魏薇几乎都在场,并且时不时出声询问或提出意见这点,他们再次加深了对她的看法。   当宾客们走的差不多了,费利克斯才最后接见了五个男爵。   经过几天的惊吓,这些人比上次见面可安分多了,费利克斯不等他们开口就直接说了关于自由民的问题,给出的赔偿也确实非常公平。   但甜枣给了,大棒也不会少,他直接把一些调查来的资料扔到他们的面前,点出了他们的小心思,并且警告他们如果不收敛自己也不会客气。   “我知道你们都觉得我管理不好萨丁森,但事实证明我可以,不仅可以,我还能让它变得比以前更好。”此时的费利克斯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看着他们的目光冰冷的像是结冰的湖面,而他们则是被冻在水中的鱼,“以前的一些事情我可以不计较,但是以后如果让我知道还有谁阳奉阴违或者私底下背着我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那么我不介意收回威廉姆斯家族对他的赏赐――要知道,萨丁森郡的土地很珍贵,它需要的是听话而顺从的主人。”   他这已经是直接告诉他们再有人搞小动作他就要剥夺他们的贵族爵位和领地,当然,这实际操作起来有些困难,但费利克斯手上有证据,他要是以他们不臣为由派兵攻打男爵领,他们完全无法抵抗,也没有会为他们撑腰。   而记录里的内容详细到甚至有他们私下的对话,更别提他们曾经和其他郡的大贵族接触过这种事情了,这样的证据完全可以证实他们确实有不臣的心思,一时间男爵们冷汗连连,根本不敢反驳,只诺诺应是,纷纷表示自己以后一定会听话。   自此以后,即使他们领地之中再有自由民迁移走,这些人也不敢和费利克斯讨要赔偿了,对他的命令更是非常配合,不敢露出一丝的不恭,甚至私底下都不敢乱说话,谁知道暗地里是不是有什么人在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当客人们全部离开了萨丁森堡,魏薇也接到了皮埃尔建筑师的通知,说是房子盖好了。   这栋原本魏薇准备作为未来的家园而建造的房子如今虽然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但她还是第一时间赶去收房。   同行的还有费利克斯和多洛莉丝,他们一个是好奇新房子是什么样的,一个则是担心魏薇看到这边的房子更合心意,就会要求从城堡里搬过来。   “如果你要搬过来请一定要带上我。”马车里,不顾妹妹就在对面坐着,费利克斯抓着魏薇的手,要求她答应自己。   魏薇有些好笑:“放心,我不会一个人过来住的。”   虽然有些遗憾,但成为伯爵夫人后,那栋房子确实不再适合她居住了,虽然她知道那地方住起来会比城堡舒服,但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她也没办法在那儿长久居住。   新修的水泥路提升了马车的速度,他们很快抵达了目的地。   房子是建在魏薇买下的那一百英亩的土地边上的荒地上的,本不过他们最先看到的是用削尖的木头搭建起来的栅栏,栅栏外还移栽了大量带刺的荆棘,就和她在花园中的试验田一样,只是规模更大,完全把她所有的土地都圈了起来。   当然,这不是魏薇第一次看到这些栅栏,上次为了写规划书她跑遍了萨丁森堡周边所有的田地,自然没有错过自己这一块,那些栅栏是费利克斯让人弄的,但也得到了她的同意,因为接下来这些土地会用来种植他们存储的玉米土豆红薯等作物,在没有形成足够的规模前,他们并不打算让其他人发现这些作物的高产量,所以原本送给魏薇的农奴也不会再继续负责这些田地,他们本划分到了其他的土地上去,这里则将会换上善于耕种的奴隶来耕种,等到即将收获的季节,甚至还要派兵日夜巡逻。   所以费利克斯已经计划着在栅栏之外再修建一些简易的房屋,到时候方便士兵们负责这边的安全问题。   “到时候这里有了守卫,你想过来住多久都没问题,当然,是和我一起。”   费利克斯一直很清楚魏薇不怎么喜欢城堡的生活,他也见过皮埃尔画的建筑设计图,知道这里如果真的按照魏薇的想法建好以后住起来必然比城堡要舒服的多,如果在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他当然愿意他们住的更舒服一些。   马车从唯一的入口进入,入目是和外面一样已经翻耕过的空田地,被高大围墙保护着的房子坐落在一角,围墙之上露出了带着阁楼的灰色房顶,阁楼的窗户向她想的一样大,小块拼装而成的玻璃窗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这里就像是一个小型的庄园。   马车停在了围墙大门外,他们下了马车,早已等在门口的皮埃尔走过来朝魏薇递上了一把钥匙。   “请您看看它是否令你满意。”   魏薇拿着钥匙,打开了那扇门,出现在眼前的,是被花园包围的小型别墅。   别墅完全按照设计图来建造的,加上阁楼,三层高的别墅占地三百平,所有楼层加在一起内部面积差不多将近九百平,别墅的外形就和设计图里一样有着明显的教堂风格,但相比于现在正兴起的哥特式教堂那繁亢的装饰和花巧的结构,他的设计更趋向于简单朴素,有一种低调的美感,最大的区别在于这栋建筑的外墙上没有天使和神像一类的装饰物。   魏薇没有直接先进入房子,她围着还没有种植花卉的花园转了一圈,从别墅侧面到了后花园,看到了挖好的水井,感觉的马厩和牲畜棚,以及边上连着的两个旱厕。   当然,这两个旱厕不是分的男女,而是分主人和仆人使用。   旱厕是她最关心的一点,而皮埃尔把它建的很好,里面干净通风又光亮,却又不会有被窥视的可能,而且它足够大,里面还摆了装水的木桶和洗手的盆架子,蹲坑还是带座位的,就是那种病人用的坐便椅,可以说非常方便了。   当然这是主人的待遇,仆人那边虽然也有冲洗的水,但没有洗手的水盆,更没有座位,并且两个旱厕的门的位置都不在同一边,免得出现因为主人在使用厕所,仆人不敢去另一边的情况。   看完了这里,魏薇又去看了地窖,地窖远离了水井,里面的面积很大,看位置应该是建立在花园下方的,墙壁和天花板都用砖石加固过,里面还有不少支撑的柱子,保证地面上无论怎么捣鼓,也不会影响地窖的坚固。   看过了这些,他们才进了别墅。   内部的结构同样完全按照设计图来修建的,而魏薇定做的家具在房子建好时就送了过来,现代化的欧式家具摆在其中,令她一时间有种回到后世的错觉。   大大的窗户让房子内部的采光非常好,哪怕是空着的阁楼,都没有昏暗感,反而让人觉得可以在这里喝喝茶看看书,悠闲的度过一个美好下午。   参观完所有的房间,最令魏薇惊喜的是,她竟然在卧室发现了卫生间。   城堡里都有卫生间,在这里有并不是奇怪的是,但让魏薇惊喜的是,这个卫生间不是挖个洞就算了,很明显它下方是放了管道的。   那是陶制的管道,从二楼直通地下,和旱厕地底的化粪池链接在一起,管道的壁很厚,又是靠着墙壁再用水泥加固和填补缝隙的,所以只要不是人为破坏基本不用担心会有损坏,当然,损坏了也不怕,可以替换,唯一要担心的是因为这个管道在地面上是笔直的一条,地底下也是倾斜的,所以千万别把贵重的东西掉下去,捡不回来的。   而会使用这种管道,也是因为魏薇在当初跟皮埃尔商量旱厕的时候,告诉他如果需要管道可以考虑陶管。   不过她也没想到自己当初只是随口一提,皮埃尔真的让人做出来并拼装好了。   而费利克斯在特意跑到楼下的储物室里看了一下贴着墙壁的陶管后,也是若有所思。   “这个是不是可以用来修建地下水道?这样城市的环境就可以变得更好了吧。”   “当然,差不多两千多年以前,我们丝国就用这种管道修建城市下水道了,可以说非常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魏薇会知道陶制的管道还是因为她曾经在博物馆看过商朝出土的管道,过去几千年它看起来依然坚固,而且不仅是一根两头的管道,连三通的都制作出来了,和后世的下水管道部件看起来几乎没什么区别。   毕竟是陶器,不会轻易被时间摧毁。   费利克斯点了点头,记住这种看起来非常有用的东西。   等参观完所有的房间,魏薇大声表达自己的喜悦:“我很喜欢这里,它看起来美极了,完全符合我对房屋的幻想,皮埃尔先生,非常感谢您为我建造这样一个舒适又美好的房子。”   “您能喜欢就好。”雇主满意,皮埃尔就高兴了,何况在修建这里的时候他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就像费利克斯发现陶制管道的好用处,他同样也发现了,甚至私底下皮埃尔还尝试设计了以这些管道组建的下水道系统,如果以后有人请他设计城堡教堂或者别的什么建筑的话,他保证能让这些建筑有个干净方便的下水系统。   而费利克斯就是他的下个雇主,虽然他要修建的不是城堡不是教堂,而是一座城市。   费利克斯早就有修建一座城市的意图,虽然他一直没有对外透露过这点,但他私底下还是告诉了皮埃尔,就是希望他能在完成魏薇的委托后接手设计城市的工作。   不得不说这对皮埃尔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他至今做过的最大的设计也不过是一栋贵族城堡而已,但他并没有退却,反而很有兴趣的接受了这个委托,如果能由他亲手建造一座与众不同又极其美好的城市,这将会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荣耀。 第78章   新房子盖得好,家具寝具等都准备的妥当,既然来了他们干脆就留下来住了两天,就当是放松休息了。   反正这里离城堡进的很,需要的食材都可以由城堡那边送过来,魏薇自己来了兴致要亲自下厨,其他人自然没有不赏脸的道理,别说费利克斯兄妹俩,连一起来的仆人和车夫都有幸品尝了她满级的大厨手艺。   当然虽然说是休息,实际上除了住的地方不一样,该忙的事情一样不少,根本没轻松的时候。   而且因为主人们跑这边来了,城堡里的人要汇报公务就的两头跑,实在不太方便,所以只呆了两天,他们就不得不回去了。   回去之后,费利克斯开始组织人手,准备去林子里狩猎。   每年春季都是野兽繁衍的季节,但林中的食物没有夏秋时丰盛,像是野猪之类的动物就会离开林子到人类的居住地觅食,它们不仅会糟蹋田地甚至还会伤人,而领主本就有为自己的领地驱逐野兽的义务,所以定期捕猎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是他今年第一次组织狩猎,而差不多也是去年的这个时期,他在林中发现了魏薇。   “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又发现宝贝。”出发前,费利克斯还和魏薇调笑道:“我越来越期待这次的收获了。”   帮他穿戴盔甲的魏薇脸色一沉:“难道你还想再带个人回来不成?”   费利克斯连忙发誓:“当然不会,我有你就够了,你别生气。”   他可是很清楚自己的妻子在这种事情上非常保守,根本不能随便开玩笑。   魏薇见他一脸着急,突然就噗呲一声笑了:“跟你开玩笑呢,不过你说的,如果敢带不该带的人回来,就自己睡隔壁去。”   完全不打算和夫人分床的费利克斯连忙保证不会。   妻管严的伯爵大人离开了只有他们夫妻俩的房间,重新恢复了威严,雄赳赳气昂昂的带着队伍往林子里去了。   送走狩猎的队伍,魏薇转头回了城堡,处理事情。   她叫来没有上课的琴,询问道:“最近那些孩子学的怎么样了?”   “看得出有些孩子确实在学习天赋上要差一些,不过大家都很努力。”   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学习的,两百多个孩子虽然是同时接受教育,但学习的进度却各有不同。   这些孩子被买来已经有三个多月,除了中间赶路的时候耽搁了一下,其余的两个月里每天都在学习,天赋最好的那一些甚至都已经掌握了大部分常用单词,能自己读写,加减乘除也都学的很好,但天赋差的,文字方面还好,死记硬背总会记住,但算数方面就没办法了,加减计算勉强能合格,但乘除题做起来的错误率就大了。   不是说他们过于笨拙,别看教授的内容简单,但对第一次接触学习孩子来说,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掌握这些,难度并不小,所以琴觉得哪怕是学的慢的学生,其实也是很不错的。   她自问换成自己,都不一定能有这个速度。   魏薇走到窗户边,拉开窗帘往下看,从这里可以看到在底下空地上忙碌的一群孩子。   相比第一次见到他们时,现在这群孩子看起来更加符合他们的年纪,开朗活泼,却又依旧懂事,干活也十分卖力。   如果是再大一些的孩子,性子已经定了下来,不好管不说这么多人聚在一起还很可能闹出事端来,但底下这些最大不过十二三岁,小的甚至只有七八岁的就不一样了。   买来的孩子中的一些虽然有些小毛病,但大的恶习是没有的,而且在马修神父和琴的教导下,那点小毛病基本都已经被剔除修正了,到底是年纪小,还未真的定性,纠正起来比大人要简单的多。   当然,魏薇觉得他们好教,主要还是因为里面大部分都是女孩子,相比男孩,女孩更加早熟,她们很清楚如果没有被伯爵买下,等待她们的基本都是沦为娼妇的命运,所以她们很懂事,更服管教。   至于剩下的男孩子们,很大一部分都是孤儿,小毛病最多的正是这些独自谋生的孤儿,但识时务也是他们能活到现在的原因,相比有父母的孩子,他们更知道如何做才能让自己过得更好,所以他们平日的表现甚至更加积极,想要以此讨好大人。   魏薇隐藏在窗帘之后打量了片刻,后院的孩子无人看管,确实有点吵吵闹闹,即使隔着好几层楼都能听到他们的嬉笑声,但说归说笑归笑,没有一个孩子是没有在做事的。   她想着孩子们的工作,她在王都买的甜菜差不多已经要处理完了,没了甜菜,这些孩子的工作自然也完成了,她得给他们安排新的工作。   琴站在她身后,突然听到她问:“之前费利克斯不是派了士兵去教导他们训练吗,他们的表现如何?”   女仆连忙回答道:“男孩子们学的很积极,女孩们的反应一般,但有几个女孩表现的不逊色那些男孩。”   琴知道伯爵大人是打算在这些孩子里培养一些女剑士来保护魏薇的,所以她在这方面也很关注。   魏薇点头:“你让教导的士兵多观察下,如果真的有天赋的话,可以把他们集中起来增加训练量,以后就往这个方向发展。”   魏薇并没有把这些孩子一直养着学习的打算,以这个时候的知识普及度,能读会写,再会个简单计算什么的已经足够了,她买人回来到底是要用的,不可能一直像是做慈善一样养着。   魏薇走回书桌,这是费利克斯给她安排的,就在他的书桌边上,两人可以一起处理公务,也方便交流。   她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递给琴:“你觉得以他们的学习进度,他们能把这个表格填好吗?”   琴看了看,那是印刷的表格,最上面写着《人口登记表》,下面有姓名年龄体征住址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家庭状况文化程度甚至特长等十几条内容需要填写,好多条目琴都是第一次见到,详细的让人咋舌。   如果不是这份表格是已经填写好的模板,琴一时间都不太能看得懂。   琴:“夫人,这是?”   “上面不是写着吗,人口登记。”魏薇抬了抬下巴:“这不是要发糖吗,我想着不如趁机登记一下萨丁森郡的人口。”   萨丁森郡的人口自然都是有登记的,但是里面也有很大的水分,因为多登记一个人就代表多缴纳一份税,尤其是按人收费的人头税,哪怕是刚出生的孩子都要交,当偏偏这个时期的孩子夭折率极高,很多孩子都活不到成年,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给孩子缴税,想尽办法隐瞒他们的存在,等到了一定年纪才会去登记。   这种事情是各地都有的,尤其在自由民中例子最多,而贵族们也不好去搜查,虽然找到人可以罚款甚至让被发现的自由民成为农奴,但那样一来会让其他的自由民搬离他们的领地,只要有些远见的贵族都不会这么做,他们大多数都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领民在去登记的时候把拖欠的人头税补上就好。   这点原本魏薇和费利克斯都是不清楚的,但这次萨丁森堡招募自由民,那些自由民都是要登记的,而家庭人数会影响他们获得的宅基地的大小,原本隐而不报的孩子就都被带过来登记了,管事事后确认自由民的身份问题时,一核对原来的资料,自然就发现了人数增加的问题,而原本的人口登记的事情不是他负责的,所以那名管事就跑来询问费利克斯该怎么处理,是不是要让他们把欠的人头税补上。   费利克斯倒是没去收那些人头税,但他不可能明知道领地里有很多人没有登记还放着不管。   所以魏薇就参考后世的人口登记表,去掉一部分内容后做了这个表格,准备来一次人口普查。   她再次问道:“怎么样,那些孩子能填好吗?”   琴仔细过了一遍表格的内容,点了点头:“应该没问题,他们常用单词已经学得差不多了,可以胜任。”   魏薇舒了口气,她就担心如果不行,自己一时间不知道要到哪儿去找那么多识字的人。   “那么你把这表格拿回去,好好教教他们,让他们准备一下,我这边发公告通知人,到时候辛苦他们多跑些地方,把人都登记了。”   这也是方便领民,毕竟很多人住的都离城堡很远,来回很不方便,他们不自己上门,对方恐怕不愿意自己过来。   所以还是他们自己安排车马,让孩子们带一些人手到各个村子里去找村长安排登记。   末了她又叮嘱一句:“萨丁森郡的大大小小的村镇也就几十个,你把孩子们分下队,年纪大的带年纪小的,学习好的带学习差的,让他们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   虽然说会安排护卫跟随,但小孩子人生地不熟的,大都欧是女孩子,让他们有个伴也能安心些。   “好的。”琴点头,接着略有些迟疑道:“夫人,这些登记用的纸够用吗?孩子们写字的水平还是有些差,我担心他们登记的时候会把表格弄坏了。”   “够用。”魏薇点头:“弄坏了也没事,表格多的是。”   纸张都是造纸厂做的,哦,这个造纸厂一开始是没有的,她让潘妮和园丁的孩子们制出了纸张后,潘妮就没有再继续了,后面都是由园丁家中最大的两个孩子在造纸,最开始是只供给魏薇使用的,后来费利克斯看纸张比羊皮纸好用,就另外收拾了个地方弄了个造纸厂,园丁最大的两个孩子都在里面工作,另外还招了不少工人造纸,中间还改进了一下技术,现在城堡里用的都是纸张,已经很久没买过羊皮纸了。   在保证了内部需求后,造纸厂的下一步就是扩大规模,对外贩卖纸张了。   所以表格是要多少有多少的,反正表格模板还在,需要了直接印一批就好。   琴:“那我能哪一些回去吗?我想给他们练练手。”   魏薇这边早有准备,只见她又从抽屉里搬出一叠表格:“你让他们填写自己的资料好了。”   既然是人口普查,农奴们自然也在登记范围内了。   公告她也准备好了,就等着贴出去呢。   于是第二天,丁格尔镇上就多了一份新的公告。   来自领主的公告自然是领民们最为关心的,以前他们是害怕看到公告,担心会有增加赋税增加劳役的命令出现,但现在大家却非常期待来自城堡的公告。   所以在士兵把公告贴出来的第一时间,镇上的人就围了过来,拉着他询问:“这次是招工的公告吗?”   “是哪里要招人啊?”   是的,从新的伯爵大人上任之后,他们看得最多的就是各种招募工人的公告了。   被派来的士兵本来就是要帮忙解说公告的,听人问就回答道:“不是招人,这次是伯爵大人要派人等级萨丁森郡的人口,每家每户都要登记,不许有隐瞒,要是这次没有登记,以后再去登记,可是要被惩罚的。”   一听说是要登记人口,大家本来高兴期待的表情就都不见了,突然安静了下来。   显然,即使是在距离城堡最近的丁格尔,都有隐报人口的事情。   好一会儿才有人问士兵:“为什么突然要登记了?是要增收人头税吗?”   增税?不是吧?这个猜测一出来,气氛就更压抑了。   士兵道:“不是,是城主夫人说之前收了大家的新婚贺礼,她很感动,所以准备了礼物给大家,每个人都有,加上最近招募的自由民人数和以前的记录对不上,所以伯爵大人决定送礼的时候顺便登记一下人口。”   竟然是因为他们送了结婚贺礼?镇民们的脸色一下子不好了,这不就是说都是他们引来的祸事吗?其他人知道了怕不是要恨死他们。   倒也没人去好奇士兵说的礼物是什么了。   士兵这里也不知道具体的,他只是继续说了更重要的事情:“你们也不要愁眉苦脸的,伯爵大人说了这次登记的人以前如果有没缴的人头税可以不用补,以后按时缴就好了,另外以后人头税的收缴数额也做了调整,七岁以下的孩子都不用交了,十五岁以下的则缴以前的一半,十五岁以上的保持不变。”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哗然了。   有心急的人立刻大声追问:“真的不用缴税吗?!”   士兵高声重复了一遍:“是七岁以下的不用缴税,十五岁以下的缴一半,其他人照旧!”   竟然还有这样的好事?   可听到的人还是不相信:“你不是骗我们的吧?伯爵大人怎么可能不收人头税?那他要损失多少钱啊。”   士兵哼了一声:“伯爵大人缺那么点钱吗?”   萨丁森郡现在赚钱的东西多着呢,一点人头税而已,士兵觉得伯爵大人一定不稀罕。   他完全忘记自己听到这个命令时,也是和大家一样的不相信,还是重复看了好几遍公告后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令人震惊雀跃的事实。   他指着公告上的一行道:“看这里,这一行就是关于重新调整人头税的命令,你们有认识字的人没有,自己看不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了。”   立刻就有站在外面的人举着手往里挤:“我认识字,让我进去看看!”   其他人一听,纷纷给他让路。   那人看起来并不是萨丁森人,完全一副外来商人的打扮,他进来以后就盯着公告仔细看了一遍,然后瞪大眼睛,吞着口水把上面的字读了一遍。   周围的人一听,果然完完全全和士兵说的一样。   “老天,竟然真的要降人头税了!”   他们遇到的是怎样仁慈的领主啊,这么多年了,所有人都只听说过领主会增税的,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主动减税的领主,那还是人头税!   再不敢相信,事实也摆在了面前,周围的镇民在呆愣片刻后,终于回过神来,一些人立刻往家里跑,一边跑还一边大叫:“伯爵大人要减税了,伯爵大人要减税了”,引得路上的人纷纷好奇的看着他,然后更多人朝着公告栏这边涌来。   没有走的人也安静不下来,他们围着士兵询问他什么时候可以登记,一副恨不得立刻就能登记的急切样。   “别急别急,伯爵大人这几天就会派人来登记了,你们别急,哎呀别挤我,快让开,我还要去其他地方贴公告呢!”   公告栏前被围得水泄不通,人人都在为了这个好消息而兴奋,根本不可能给他让路,最后还是闻讯而来的镇长拯救了这个可怜的士兵。   人口登记以往是大家最害怕的事情,那意味着如果被发现家里有没有登记的孩子,很可能会被罚款,但现在不一样了,年纪小的孩子可以降税甚至不用缴税,那么他们还担心什么?   甚至很多人看着家中十五岁以下的孩子,期盼着登记的人早点到来,这样他们就能省掉一大笔人头税了。   而另一边,出门打了两天猎的费利克斯,带着一大串的猎物回来了。   春季并不是个适合狩猎的季节,这个时期的猎物刚刚度过了艰苦的冬季,往往非常瘦弱,皮毛也不好,费利克斯主要是去驱逐那些会对领地有害的野兽,比如野猪这样的,而那些较为无害的动物基本看到也不会打,把它们留着繁衍,等到秋天再去狩猎不仅肉多还能获得好皮毛。   所以这一次费利克斯带回来的猎物只有几头野猪和一窝兔子,   其中野猪基本都死了,只有一头肚子很大看着像是快要生产的母野猪活了下来,五花大绑的被带了回来。   这让魏薇想起去年费利克斯带回来的那些野猪,大的都被杀了,小的倒是被养了起来,现在不知道还在不在。   她顺口就问了问。   “母野猪都在,和其他的家猪一起养着,现在差不多都要生产了,公野猪长大以后脾气太糟,干脆就都杀了吃了。”   魏薇想了想,好像他们之前是吃了不少野猪肉,魏薇还以为都是费利克斯去打猎来的呢。   “怎么不把它们阉了,猪阉了以后脾气就没那么糟了,而且阉了味道好,还容易长膘。”   她这话说的若无其事,周围狩猎归来的男人们却一个个都觉得下面一冷,好像有把刀子抵在了那儿,正琢磨着怎么切上一刀。   连费利克斯都觉得自己妻子有时候说话是真的吓人,太吓人了。   魏薇正低头打量着被绑起来放在袋子里的兔子,这是一窝欧洲野兔,个头在兔子中属于比较大的一种,毛色灰黄,看起来并不是很可爱,从一大五小的体型来看,应该是兔妈妈带着一群兔宝宝,而且看兔宝宝们的个头,应该出生没多久,也不知道断奶没有。   看到兔子,魏薇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兔兔这么可爱怎么能吃!”   然而可爱的兔兔就是用来吃的!而且兔肉可好吃了。   她脑子里闪过一串兔肉的做法,刚想和费利克斯说这些兔子可以尝试人工养殖,这样以后就有很多的兔肉可以了吃,抬起头来就发现大家都在用一种一言难尽的表情看着她。   魏薇一脸无辜:“怎么了?”   费利克斯沉默了一下,才开口:“你想养这只野猪?”   “当然。你看它肚子这么大,一定能生不少猪崽子,你带回来不就是为了养吗?”   不,他们带回来是打算过段时间吃烤乳猪的。费利克斯暗道,不过他没说出来。   “……所以生下来的公猪要阉了?”他觉得自己说这个词的时候,都感觉到了痛。   魏薇点头:“是啊,野猪不是攻击性强吗,最好阉了长肉,对了猪圈里还有其他的公猪崽子吗?有的话也都阉了吧,阉割过的猪吃起来没什么腥味,味道很不错的。”   现在这个时期的猪肉可不在贵族的食谱上,就因为腥味太重,猪肉是普通平民最长吃到的肉类,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而且这个时候欧洲的家猪和后世的家猪还不太一样,它们个头小,虽然獠牙和犬齿都开始退化了,但多少还留了一些,公猪在发情期伤人的事件也偶有发生,阉割了就没那么多麻烦了。   不过具体如何操作魏薇准备回去翻翻书,然后找个刀工好的人试一试,不知道厨房里的仆人能不能做到。   听她的意思好像是要把所有公猪都阉了,周围的骑士们的表情就更加复杂了。   伯爵夫人狠是真的狠,轻描淡写的就说出这么惨无人道的命令。   伯爵大人厉害也是真的厉害,这么狠的夫人都敢娶,他就不怕哪天惹怒了夫人被一刀切吗?   被下属们担忧同情的费利克斯:……看来夫人以前威胁他的话很可能是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差点忘记猪要阉了才好吃。   骑士们:夫人好可怕,大人真厉害竟然敢娶她。   费利克斯:感觉如果真的出轨会变成公公。 第79章   被一众骑士认为可怕的伯爵夫人是个行动派,说干就干,母野猪还没生产,她就翻了资料开始找煽猪的方法,详细研究并记录下来后,又去找铁匠打造了合适的刀具,然后联合刀工很好的大厨鲍勃,两人窃窃私语了大半天,从猪圈里找了一只七天大小的小公猪崽子下手了。   “出生七天到十天的猪仔做手术是最合适的,应激反应小,伤口小愈合的也快,基本不会留下什么影响,这头刚好出生七天天,正合适。”   “夫人,真的要这么做吗?”虽然已经和魏薇讨论了许久,但真的拿着特别定制的煽刀坐在凳子上,压着小猪崽子准备动手时,还是免不了迟疑。   作为厨子他的刀工确实不错,平时杀猪宰羊的事情也常做,但给猪崽阉割,他下不来手啊。   怎么说他是个男的,这种事情一听店铺忍不住两股战战感同身受,更别说实际操作了。   魏薇鼓励道:“别怕,就是切个口子把里面的蛋蛋挤出来,很简单的,你别有心里负担,切坏了也不怕,正好费利克斯他们想吃烤乳猪,这只就很合适。”   听你这么说,我更怕了啊!别说鲍勃了,其他因为听说这事跑过来看热闹的仆人们都忍不住后退一步,两个帮忙压制小猪崽的仆人都差点松开手让猪崽子跑了。   不过最后在魏薇的再三鼓励下,鲍勃到底咬着牙,狠下心,手起刀落,下手了。   猪崽子凄厉的惨叫声传遍后院,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好在阉割手术很顺利,鲍勃的刀工好,手又稳,切的伤口大小合适,他的手和手术部位都是经过酒精消毒的,手术后猪崽子虽然疼的直哼哼,但看起并没有其他的不适症状。   见第一头猪崽子的手术情况不错,魏薇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让鲍勃又切了几头,都是出生日子比较久,再不动手就要错过最佳手术时间的。   一时间,后厨这边的院子哀鸿遍野,到处都能听到丢失了雄性尊严的小猪崽子凄厉的叫声。   除了帮忙的仆人,其他人早就离开了,这场面实在太凄惨了。   魏薇倒是一脸镇定旁观了全程,点着那些小猪让人给它们收拾新的暂居地,务必要求干净整洁。   “暂时把它们和其他猪隔离观察情况,记得按我说的每天清理环境,不能让它们的伤口感染了,五天后确定它们没问题了,就再把其他小猪也阉了。”   五天的时间伤口差不多就愈合了,只要停过之后会出事的可能性不大,这个时候没办法给猪崽接种疫苗,就只能照顾的再仔细些了。   厨房的一众仆人看着魏薇的目光都变成敬畏了,听了她的话忙不迭的点头答应,等魏薇一走,这些人一边收拾一边忍不住议论起来。   “没想到夫人的胆子这么大,从头到尾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实在是太强了。”   他们原本都以为魏薇的性格那么温柔,胆子恐怕也不会太大,今天这事可是让他们完全改观了,这哪里是个胆小的贵族小姐啊,不过也是,从前伯爵夫人能从背叛的仆人手上逃脱,还带走了那么多的财富,怎么也不可能是个软弱的性子。   而在魏薇搞定了猪崽,回去继续研究野兔的养殖技术时,教堂里的那群孩子也在琴的分配组队下,跟着城堡派来的士兵,前往不同的村镇去为领民们办理人口登记了。   汉克搂着弟弟奇米坐在马车里,同车的还有十二岁的女孩,伊娃和爱丽儿,他们被分到了一个队伍里,三个大的带一个小的,也是为了方便大家彼此照顾,其中汉克的学习成绩是最好的,他的弟弟奇米属于中等水平,而两个女孩则比较靠后,所以这个小队是以汉克为手。   他们坐的马车是运货的货车,上面放了几个编织篮子,篮子里垫了麦秸铺了干净的纱布,表面也用麦秸盖了严实,看不出里面放了什么,但周围熟悉的香甜气息告诉他们,里面放的一定是糖块。   孩子们的注意力没有过多的放在那些糖块上,他们最近在城堡里帮忙,每天都能得到一块糖,甜滋滋的味道能让他们细细品尝一天,现在孩子们的口袋里还有没吃完的糖块呢。   马车走的很平稳,各个小队分配到的城镇都是随机抽取的,他们的运气不错,虽然不是去萨丁森堡内为农奴们登记,也没抽中最近的丁格尔,但也选到了距离丁格尔不太远的两个村子,坐马车只要三个小时的路程,如果顺利,他们今天天黑前就能回来,不像运气不好抽到远地方的孩子,光是来回的路程就要花上好几天往返。   “哥哥,橡树村和罗布村是这么写的吗?”奇米手里拿着一根一头沾水的树枝,在马车木板上写出了一串字母,这是他们即将要去的两个村子的名字。   汉克很认真的看了一遍他写的单词,然后点头:“对,就是这么写的。”   两外两个女孩也凑了过来盯着地上的单词看,她们的学习成绩比较差,所以对自己的记忆力不太自信,虽然已经把两个村子的名字背了背写了又写,还是担心自己到时候会出错。   汉克看了看她们,想了想,说出了一个之前他就在思考的方法:“到目的地还有好几个小时,现在我们可以先在登记表上把村子的名字写上去,这样等登记的时候就可以节省不少时间了。”   “这个办法好。”   奇米是哥哥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两个女孩也都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于是全票同意。   他们把登记的表格从包裹里拿出来,还掏出了登记用的笔,不是鹅毛笔,也不是炭笔,而是铅笔,用石墨和黏土按比例配置,压缩加热成笔芯,再在外面黏上两根木片制作而成,因为工艺的问题,这铅笔不管是外壳还是笔芯都比后世的粗,长度则短了近一半,但写出来的字迹还算清晰流畅,也不容易断,是萨丁森堡即将推广的新式书写工具。   这次她特别给孩子们都分配了一支铅笔,这些墙壁本来是她囤积起来准备给城堡的管事和识字的仆人们用的,但正好遇上孩子们要来做人口登记,她就先给了他们。   除了铅笔每个孩子还得到了一小块又干又硬的黑面包,但这黑面包不是给他们吃的,而是用来擦错别字的,在没有橡皮的情况下,如果写错字就只能用面包擦干净了。   这对孩子们来说可太奢侈了,他们可舍不得用珍贵的食物去擦拭错字,所以每个孩子得到铅笔和面包以后都很珍惜,写字的时候哪怕写的慢也要保证不会出错,分下来的黑面包基本都没人使用过。   马车虽然走得平稳,但要在什么写字也不太容易,因为登记的表格纸张太软,没有垫子写起来非常费力。   最后孩子们干脆把包裹着登记表的布解下来,铺在地上,趴着写字,趴累了就坐起来伸伸腰放松一下再继续写,等马车到了目的地,共计一千分的表格上住址那一栏的内容就被他们写好了。   当然,详细地址不是只有村落名字的,实际上在这之后他们还需要在详细住址后面加上编号,比如橡树村一号,罗布村一号这样的具体编号。   之前到处贴公告宣传人口登记的士兵在贴公告的任务之外还有一个任务就是通知每个村子的村长和管事给村子里的房子都编上号码,也就是门牌号。   编好的门牌号除了要写在房子大门口外,还要写在木头片上,这是防止有人不记得自己的门牌号,房主拿着木头片带着家人一起去登记,孩子们只要看了号码就知道他们的具体地址了。   汉克省时间的提议还让他们举一反三想到了可以再多填写了其他一些内容,比如性别和登记日期这些比较无关紧要的内容,他们只要把男女表格分开放,需要哪种就拿哪种,又可以节省点时间。   “这样应该就能赶上回去吃晚饭了吧。”奇米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孩子们和大人一样是每日两餐,食物其实不算多好,魏薇没打算养出一批好逸恶劳的人来,所以给他们准备的食物都是农奴常吃的炖豆子燕麦大麦糊糊等,以填饱肚子为主。   但到底顾虑着他们年纪小在长身体,所以除了这些外,每天晚餐的时候孩子们们还可以分到一碗飘着油花的骨头,骨头是屠宰场留下的骨头,制作肉酱不需要骨头,这些骨头除了便宜出售给领民外还会提供给修路队的工人们,孩子们这边每天也能分到几根,虽然骨头上的肉被完全剔除了,但砍断的骨头里有脊髓,熬煮一天的骨头汤补钙又有肉味,没有人会不喜欢。   而且今天大家去的地方不一样,好些孩子要在外面过上几天,他们今晚回去说不定还能多分一碗汤呢。   “到了,下来吧。”   车夫挺好马车,同样坐在马车上的士兵催促几个孩子下来,动作却不鲁莽,其中一个士两个兵甚至还顺手把最小的奇米抱了下来,得到一句谢谢。   这让两个士兵不由多看了他一眼,实际上这一路上因为无聊,他们都在观察四个孩子,很轻易就能发现他们和普通的农奴甚至是自由民的孩子都不一样,他们不会故意吵闹,做事还很认真,明明年纪小却很早熟的样子,虽然还能看到一些下层阶级的影子,但更多时候表现出来的却是一种普通平民所没有的教养。   就像他们在城堡中经常偶尔会看到的年幼的仆人,或许比那还好。   也不知道伯爵夫人是不是就是想把他们培养成未来的城堡仆人,毕竟萨丁森堡里一直缺人,他们这些士兵有时候都要被抓壮丁做出了巡逻和护卫之外的事情,虽然事后都会得到奖励,但忙碌是真的忙碌。   马车最先到的是橡树村,这个村子因为在一片橡树林附近而得名,早就等着他们的村民在看到马车的第一时间就通知了村长,很快村长就带着人匆匆赶了过来。   “欢迎来到橡树村,我是橡树村的村长阿道夫。”一脸殷勤的村长直奔两个士兵而来,“你们就是伯爵大人派来登记的人吗?”   士兵却指了指几个孩子:“不是我们,是他们负责登记,我们只是护卫而已。”   橡树村的村长阿道夫闻言,讶异的看向四个孩子。   他只听说会有人来登记,却没想到竟然会是几个小毛孩子。   注意到他的目光孩子们努力站的更加挺拔,汉克代表其他人开口同村长道:“你好村长,我们是伯爵大人派来登记的,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开始?”   惊讶归惊讶,但村长还是很快反应过来,连忙表示:“是的,现在句可以开始,我们早就准备好了,请跟我来。”   他带着一行人往里走,士兵们带上了车上的篮子,和登记表一样,这些糖块的数量也是事先确定过的,因为担心路上会有颠簸造成损坏,以及不能确定具体人口数量,每个小队带的数量都比他们去的地方的目前登记人数多了三分之一,橡树村和罗布村都是只有三四百人的村子,所以准备的糖块和登记表都是一千份,十克大小的糖块一千块也就20斤而已,分散装在四个不大的篮子里,两个士兵一手一个,轻松的提着跟在他们身后。   阿道夫特意看了下马车,确定里面除了像是他们自带的行李外没有其他东西了,想起之前来通知的士兵说的伯爵夫人的礼物,就知道这篮子里放的应该就是所谓的礼物了。   只是,这么小的篮子里能放多少东西,显然这礼物不怎么贵重了。   总不会里面是装着银币铜币准备给他们发钱吧。   他心里一阵嘀咕,完全不期待所谓的礼物了,却不知道里面放的东西虽然不是钱,却也是真的贵重。   因为事前接到了通知,所以每个村子都早早做好了准备等着人来,橡树村也不例外,他们在村子最好的房子,也就是村长本人的院子里摆了桌椅,村民们也早早接到了消息,确定今天城堡会派人来后,就没有离开村子,而是等在了家中。   这个村子就这么大,村长接待他们的时候,就有人去通知村民,很快等汉克他们到了村长院门前,身后就跟着一堆准备登记的人了。   但汉克在此之前特意了解过这次登记主要是为了什么,所以非常善于观察的他一下子就注意到,来的人虽然很多,但没有年幼的孩子,最大的也和自己的弟弟差不多。   而一个几百人的村子里没有七八岁以下的孩子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这么多年他们都没有新生儿诞生,恐怕大家早就愁眉苦脸的到处找人想办法了。   而且在路上他明明有听到婴儿的哭声,怎么可能会没有孩子呢。   所以这些人应该是担心伯爵大人的命令只是忽悠他们的,不敢相信他说的减税是真的,所以没把孩子带出来吧。   很快想明白了这点,汉克皱着眉看了眼正和士兵套话的村长。   两个士兵大概也是看出来了,他们不耐烦的打断了村长的套话:“好了,你快点让村民排好队,准备登记了,之后我们还要去罗布村的。”   “好的好的,我这就安排!”   四个孩子自觉走到了桌子后面做好,因为没想到负责登记的人有四个,村长只准备了一张桌子,但是他很快让人又搬了一张来,两个孩子一张搓搓有余,也方便大家排队。   汉克把写着橡树村的表格取出来,分给大家,然后坐下来开始登记,就是桌椅是大人的高度,他们这些孩子坐着有点高,最小的奇米甚至有点够不到桌面,不得不再加了个垫子。   村民们看到给他们登记的竟然是一群孩子时也是议论纷纷,但有村长在,孩子们边上还有士兵盯着,倒是没人敢大声逼逼。   “可以开始了。”   排好队的村民上前,掏出准备好的木牌子,汉克一看,上面写的是一号,这个村民身后还跟着个中年女人和少年,应该是一家人。   汉克把门牌号登记好,然后开始填其他的。   “姓名?”   “比利。”   “年纪?”   “34岁”   “生日是哪一年那一月哪一日记得吗?”   村民迟疑了一下,普通人是不过生日的,所以他记得年份和月份,却不记得具体是哪一天。   这种情况琴老师已经提前说过了,所以汉克给他登记好年月,一边说:“日期你自己想一个吧,随便哪一天都行。”   于是村民就自己想了一个日期,汉克填好以后继续问其他的,他知道特长是伯爵大人和夫人比较关心的,所以问的认真,可惜大部分普通人都没什么特长,面前这位村民就是如此。   最难写的是体征,也就是外表这个,因为要写很多字,他看着这个叫比利的村民,记录下他的发色瞳色,面容和身形的基本特征,然后询问他身上有没有胎记之类的。   “我手臂上有个疤痕算吗?”村民卷起袖子,露出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伤口。   汉克看了看伤口,在心里组织了一下文字,点点头记下了。   等都填完了所有内容,他让村民用带来的红色颜料在表格下面盖了手印,这份登记表就全部填好了。   按手印的时候村民很抗拒,似乎是担心上面有什么对他不利的内容,这个时期黑心商人欺骗自由民盖手印卖田地卖自己和家人的事情可不少见,他们当然担心。   好在村长是识字的,他一直在旁边看着,确定登记表上没有任何问题,村民也就没有抗拒了。   登记完的村民刚要离开,却被一边的士兵叫住:“等等,把这个拿走。”   相比面对孩子,对这两个士兵,比利的态度就谨慎的多了,他回过头看着士兵从篮子里拿出一块黄褐色的东西递给他。   “拿着,这是伯爵夫人为领民准备的礼物。”   比利接过那块东西,茫然问道:“这是什么?”   “糖。”士兵看了看他脏兮兮的手里拿着的糖块,觉得实在是有些糟蹋好东西。   帮工的孩子们都能分到一小块糖,他们这些在城堡中服役的士兵怎么会没有,他们得到的更多,足足有村民手里十块那么多,而且平日和城堡仆人吃一样食物的他们这几个月里经常都能尝到一些甜味,所以对于城堡有糖这点大家都是心照不宣,但这不代表他们不稀罕这些糖。   知道伯爵夫人要给所有登记的人都发糖的时候,不管是仆人士兵还是骑士,一个个可都是目瞪口呆,觉得她太奢侈了,但既然是主人的命令,他们当然会听。   所以虽然觉得可惜,士兵也还是乖乖把糖分出去了,没人敢贪图这东西,那都是和表格登记人数绑定的,多了少了都容易被发现,与其冒险,不如等完成任务后回去城堡,说不定还能得到点剩下的糖碎作为奖励呢。   糖是非常稀罕的物品,平民们很少有机会接触,何况是他们这样的乡下地方,很多人都只是听说过有这么一种美味又能治病的甜味品,但真的见过的人却没几个。   所以别说是听到他的话的比利了,就连一边有些见识的村长都没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但很快,他的大脑就接收到了这个词所代表的意思。   “糖?这是糖?!!!”反应过来那是什么的村长整个人一抖,冲到比利面前,本来的笑容没有控制好,扭曲成一个狰狞的吓人表情。   吓得比利忍不住后退了一步,其他村民也一下子都看了过来。   村长也不管那糖是比利的,一把抢过来就舔了一口,那甜到心底的味道立刻告诉他,没错了,这就是糖,是和蜂蜜一样珍贵,只有贵族才能吃到的昂贵食物。   村长作为村长,也曾经在参加宴会时吃到过一点糖,那个时候他尝到的味道就是这样的,而他曾经听那位举办宴会的骑士大人说过,一斤糖就要三个银币,而他这个村长一个月也看不到一个银币。   他看了看自己手里的糖块,又转头看了看士兵身边掀开的篮子,那里面,都是一模一样的糖块。   这怎么也值好几个金币啊,而他们整个村子的人怕是连一个金币都凑不出来。   而且伯爵夫人是要给整个萨丁森郡的领民都准备礼物对吧?那得要花多少糖(金币)啊?!!!   明白了伯爵夫人的礼物究竟有多贵重后,村长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第80章   好在村长没有晕,在惊吓过后他很快又恢复过来,不管伯爵大人要花多少钱,他们这些领民总归是赚大了的。   他也顾不上客气了,直接就追问士兵:“真的是每个登记的人都可以领到一块糖吗?不论大小?!”   “当然。”士兵不耐烦道:“伯爵大人的命令都贴出来了,怎么可能反悔,你看看我们带来的这些,不就都是给你们的。”   说着掀开那些篮子,露出里面叠放整齐的糖块。   被中断登记的汉克也跟着开口道:“糖很甜,味道非常好的。你们可以把家里的孩子带过来登记领糖,他们一定会喜欢的不然等登记完了我们一走可就没他们的份了。”   村长看了看那些篮子里的糖块,又听了汉克的话,再看两个士兵也都是一副了然的模样,就知道他们都看出村民们的隐瞒了。   村长脸上讪讪,这事也怪不了他们,大家不都一样担心吗,毕竟伯爵大人突然就下了这样的命令,谁不害怕他下的命令有诈,毕竟这位伯爵大人上任才一年,领民们对他还很陌生,认识度不够,自然信任也不足。   要不是因为这一年来萨丁森郡的变化领民们看得清楚明白,知道大家生活变好是因为新任伯爵大人和夫人的缘故,让他们有些信任伯爵大人的品格,对这次公告上的命令多少有了些期待,恐怕这些来登记的士兵和孩子在到村子时根本得不到这么热切的迎接。   小秘密被拆穿,还是被个小毛孩子说穿的,村长脸上有些挂不住,但他低头看看还拿在手中的糖块,这点不快立刻就忘了。   没什么比拿到手里的好处更实在的了。   士兵见他半天没动作,不耐烦的皱眉提醒道:“伯爵大人的命令可是这次如果不登记,事后再补可是要罚款的,罚金也定下来了欠了多少就双倍补上,你们要是乐意之后交双倍的税,就继续藏着掖着好了。”   另一个士兵也道:“你们也别以为现在伯爵大人仁慈的减了税,事后被发现没登记的人就会按照新的税收缴税,罚款可是按照以前的税金算的,自己想想到底哪个合算吧。”   他这话是点名了大家的小心思,恐怕不少人都觉得既然说七岁以下的孩子不用缴税了,那他们就再看看情况,确定新的法令的真实性后再给自家的孩子登记,那么不也不用交钱吗。   现在士兵的话是直接告诉他们,不登记是不可能的,晚登记就要按着以前的人头税交钱,还要给双倍,稍微一算那个数额,他们得给伯爵大人服多少役才能补上啊,如果补不上,是不是就会被抓去当奴隶了?   村民们越想越觉得害怕,偏偏又下不定决心,干脆一个个都看向了村长。   村长这会儿也被点醒了,再加上糖的诱惑,他也没再犹豫,转头大声对村民们喊道:“大家都回去把孩子们带过来登记,一个都别少。”   他高举起手,让村民们看到他手中的糖块,继续道:“你们看他们带来的东西,这是糖,是吃起来和蜂蜜一样甜美又昂贵的糖,那么一块糖的价格就抵得上一个人一年的人头税了,伯爵大人既然能送这么珍贵的东西给我们,又怎么会骗我们呢。”   村民们因为他的话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手里的糖块的目光开始变得炙热起来。   糖啊,那是他们只听说过从来没见过的昂贵食物,如果有人吃过哪怕一口都可以吹嘘好多年,这种好东西的名称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一下,大家恨不得去抢村长手里的糖试试它是不是真的那么美味,反应快的村民立刻叫跟自己一起排队的妻子/孩子回家去吧年纪小的孩子都带过来:“快点去,一个都别少,一人一块糖啊,要是跑慢了没糖了怎么办?”   跟在父母身后的少年们看着那糖吞了吞口水,然后风一样的跑走了。   一个人动了就等于提醒了其他所有人,村民的话还在耳边环绕,是啊,谁知道这些糖有多少,慢了的会不会没得领了?   所以,还等什么,赶快回去把人都叫来啊。   本来排的好好的队伍里立刻就钻出来一堆人,各家各户都有人回去叫人,那场面十分壮观。   而最早等级好的比利也想走,排队是按门牌号来排的,他是第一个,后面就是自己的妻子和大儿子,与其让他们回去带人而错过排队――他可不觉得现在这情况后面的人会愿意让他们再插队到第一位――不如他这个登记好的回去带剩下的孩子来。   不过在那之前,比例看向了发糖的士兵。   “士兵大人,那块糖被村长拿走了就算他的吧?我能另外再拿一块吗?”   他可看见了那糖被村长舔了一口,那不是占了他家的便宜吗,所以他怎么也要换一块新的。   村长气结,他还没嫌弃他把糖拿脏了呢,都不知道他那手之前抓过什么啊!   比利顺利的拿到了新的糖块,也舍不得吃,只像村长一样舔了舔,确定那真的是甜的后,匆忙回家叫剩下的孩子了。   橡树村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到处都是叫孩子找孩子的声音,没过多久,原本被大人要求藏好的孩子们就都出来了,一个个被家中的年长者领着来排队登记,其中刚出生还在襁褓中的婴儿数量不少,几乎每家都抱了一个出来。   “去年开始领民的生活比往年好了不少,新生儿的降生率也增加了,根据统计,这个冬季前后降生的新生儿有三百六十五个,此外根据出去登记的队伍带回的消息反应,正处于孕期的妇人也不少,今年还会有不少新生儿降生。”   热爱生孩子的种族可不只有华夏人民,在这个时期的欧洲同样是如此,越是贫穷的地方,生的孩子就越多,大家都认为这是摆脱贫穷的方法,当然新生儿居高不下的夭折率也是他们更加热衷生孩子的原因之一。   以前萨丁森郡领民们生活不富裕,但只要不是到了揭不开的地步,他们还是会努力生孩子,就希望养大一些给家里增加点劳动力,让生活更好。   而如今,萨丁森郡的生活开始转好,只要肯干,到处都是工作的机会,不管是加入修路队修路还是到镇上给商人们打短工做些卖力活,得到的报酬就足够他们养活一家子了。   生活好了,孩子出生后也不用担心养不起了,那么不趁着现在家里条件变好了,冬天又比较清闲的时候生个孩子出来,还等什么。   所以就这一年里,萨丁森郡的新生儿降生率可以说达到了历史最高,几乎三户人里就有一家有新生儿出生,而剩下两户不是快生了就是正准备怀。   简直像是在赶生孩子的潮流一样。   等大部分的队伍做好人口登记回来,资料被整合送到费利克斯和魏薇面前,他们才发现萨丁森郡的人口增长比预想的要高一点。   “幸好提前让他们多带了一些糖块,不然不够分还得多跑一趟。”那就太浪费时间了。   糖加减税的双重诱惑是真的无人可挡,至少现在就是如此,在知道登记有糖领后,领民们表现的可积极了,甚至有大着肚子的妇人跑来询问能不能把肚子里的孩子也算上,反正预产期也没几天了,她们就觉得不趁着这次登记多拿一点糖,以后不久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嘛。   这种事情当然是不可以的,以后当然也是没有糖的,毕竟是作为伯爵大人新婚下发的福利,以后再给,难道是鼓励他多结几次婚吗?   “不过可以考虑给点其他福利。”魏薇用笔头点着桌子,发出轻微又有节奏的响声。   统计回来的资料给了她新的灵感,现在的萨丁森郡必然是鼓励生产的,虽然最开始养孩子的耗费大,但等这些孩子长起来了,增加的人口可是非常可观的。   “以后有新生儿降生的话,可以考虑给他们发点粮食或者其他什么,你觉得怎么样?”   魏薇扭头询问费利克斯,就看到他也在看自己,表情里带着点期待,不由疑惑:“怎么了?”   大概是看到资料被刺激了,费利克斯脱口而出就是:“我们什么时候也生个孩子好不好?”   魏薇没想到他突然说起这件事。   按魏薇自己的意思,她觉得现在的身体年纪还小呢,生孩子实在是早了点,最好再过几年再生。   但想想费利克斯,也不是不能理解他的期待。   费利克斯今年就25了,这对后世来说或许还是个刚出社会不久的小青年,谈结婚都有人嫌早了,何况是生孩子。   可这不是二十一世纪,而是十三世纪,这个时期的人普遍寿命不长,平均寿命不到五十岁,而费利克斯已经过了生命中一半的时间,而威廉姆斯家族的情况又摆在那里,除了他就没有男丁,如果再不出现一个继承人,对整个家族都是一个灾难,所以他期待后代的诞生确实非常正常。   从他的出发点考虑,魏薇想了想,觉得可以接受提早一些要个孩子,反正她并不讨厌小孩,甚至称得上喜欢,当然,前提不能是熊孩子。   她想的有点多,又突然沉默下来,费利克斯误以为她是不想生。   费利克斯是真的爱魏薇,他不想因为这种事情和魏薇起争端,而且这也是他突然兴起提出来的,之前更多的是打算顺其自然,所以见她不想生,虽然有些失落,但还是说:“当然,你现在还小,我们再准备几年再生也好。”   魏薇回过神,正好捕捉到他故作无所谓的语气,眼睛一眨,嘴角一勾露出笑容:“真的?”   费利克斯见她笑了,更加认定她不想生,点头:“当然。”   “那真可惜。”魏薇慢条斯理的把铅笔在手中转了转:“我本来以为你会期待要个健康的孩子,正打算抽点时间调养一下身体做好怀孕的准备,既然你不想要,那就再等等吧,反正现在这么忙,我们确实没什么时间照顾孩子。”   费利克斯呆了一下,突然激动的贴过去,一脸期待:“你真准备要孩子吗?真的?”   魏薇卖关子:“本来是有这个打算。”   费利克斯却只听了重点,她同意了。   他突然凑过去狠狠亲了她一口,然后伸手把人整个抱起来,就大步往外走。   突然被公主抱的魏薇惊呼一声,下意识的伸手搂住他的脖子防止自己摔下去:“你干什么呢。”   “回房间生孩子去。”   那一天,本来应该工作的他们丢下一大堆文件,在房间里呆了一整天,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出现在餐桌上。   再见到他们,城堡上下所有人不约而同的露出了一抹姨母笑。   伯爵大人和夫人的感情果然非常好,   人口登记虽然在一群孩子们的奔波中只花了几天就完成了,但事后的整合核对,以及新税的调整却不是他们能干的,还得原来的负责户籍一块的管事者慢慢弄。   倒是领民们收到的糖大多没有吃掉,而是凑在一起拿去镇上换了钱,你一块我一块的虽然不多,但是一个村子还是能凑成几斤的,换来的钱拿去一分,比糖可实惠多了。   当然也不是全都拿去卖了的,多多少少都会留下一两块给孩子们尝一尝,让他们记住这个味道。   而外来商人们也在同时知道了萨丁森郡竟然还产糖。   普拉迪帝国本身是不产糖的,他们吃的是蔗糖,都是从其他国家运过来的,价格昂贵,但富裕些的商人们或多或少都吃过,他们尝了萨丁森郡的糖,立刻就感觉出两种糖的味道并不一样,蔗糖的甜度比甜菜糖要低一些,味道和香味都略有区别,很容易区分出来。   能够给几万领民发糖,哪怕每人只有一小块,合计的分量也不会少,而盯着城堡的商人们可没有发现那位伯爵大人有购买过这么多的糖类,所以,不是他们自己产出的还能是什么。   就不知道这种糖是用什么做的了,萨丁森郡可不是能种甘蔗的地方,他们也没见到又运送甘蔗的车队经过这里。   好奇这些糖的来历的大有人在,但更多人思考的这种糖的产量和售价如何,他们能不能从萨丁森郡买一批回去,毕竟外国商人也不是天天都往普拉迪跑,市场上经常是想买都卖不到糖的。   这个念头还没开始多久,在丁格尔住着的商人们就发现,镇上不声不响的又多了一家店,里面售卖的就是这样的糖,而且分量很多。   有商人进门问价,发现这些糖的价格可比外国商人定的糖价低了不少。   看店的伙计道:“这是批发价,只给大批量买糖的商人,起步也要一百斤的那种,如果零卖,就还是按市场价来。”   批发价定的比较低是要考虑商人们买走后还要自己运输,运到目的地要交税要售卖,其中付出不少,而甜菜糖的价格不可能卖的比蔗糖高,如果价格定高了,他们没有差价赚,自然是不会买的。   当然,这个批发价对萨丁森堡来说还是非常转的,毕竟甜菜值多少钱,糖又是什么价,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他们怎么卖都不会亏。   萨丁森堡的糖价很明显刺激到了这些商人,糖店开始营养第一天就出现了抢货的情况,有财大气粗的商人恨不得包圆店里所有的糖,但很遗憾,糖店里最多只允许他们买一百斤的糖,还想要得和店铺的店长预定,先交定金再等出货,一次也不能超过一千斤,并且订单达到一定数量后,他们就不卖了。   能允许他们预定,还是因为新的甜菜送到了,和魏薇签了合同的甜菜商人如约送来的大批量的甜菜,足足好几万斤,但这一批之后再想有甜菜就得等今年的收获季了。   所以糖的生意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做的,魏薇预备以后就从甜菜收获的季节开始榨糖,然后榨到新一年冬天结束,其他时间就不再做了。   而他们现在在考虑的问题是,糖的生意要不要独自干。   魏薇:“甜菜能榨糖这点恐怕没办法一直长时间的保密。”   费利克斯点头,现在萨丁森堡的一举一动都有人密切注意着,他们大批量购买甜菜的消息不可能一直保密下去,就算他们自己人不说,卖甜菜的商人那边也可能把消息泄漏出去。   而等那些盯着他们的人发现萨丁森堡没有什么新产品是和甜菜有关的,恐怕就会猜到这种蔬菜和糖有关系了。   毕竟甘蔗榨糖实际上不是什么秘密,只是普拉迪帝国不适合种植甘蔗才没人做这生意,但经常跨国做生意的商人们不可能不知道蔗糖的来历,这在那些产糖的国家并不是什么秘密。   所以,相比于努力保守这个不怎么可能保守的秘密,他们想用甜菜糖换取更大的利益。   费利克斯拿出普拉迪帝国的地图,手指在靠近萨丁森郡的几个郡内划过,最终停在了一处靠海的领地上。   “斯罗特郡,与梅尔克镇相邻的一个郡,面积比萨丁森小了近一半,郡内的人主要以出海捕鱼为生,这个郡原本属于一个伯爵家族,但那个家族得罪了大贵族,爵位被降成了男爵,领地也被收回了大半,现在算是无主之地。”   爵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有贵族得罪了国王和实权的大贵族,被降级甚至直接剥夺爵位都是有的,而爵位降级后,多余的领土自然也要被收回,只留给他们符合身份的领地面积和人口,而收回的领地会看情况分给其他的贵族作为封地。   现在费利克斯就看上了这里。   斯罗特郡并不是个富饶的郡,它本身的资源有限,虽然是临海的郡,但郡内没有修建码头,异国商人不会在那里靠岸,自然也不可能吸引到商机,再加上原主人不善于经营,所以那地方是真的穷。   这样一个地方,其他稍微有点选择的贵族都不会选这么一个贫穷没有前途的封地,所以多年以来一直是没有主人的,只有国王的税务官会定期跑一趟收一收税。   或许有人会以为领地没有领主是个好事,因为这样一来大家就不需要服役了。   但事实却是,他们的生活要比其他人还艰苦,没有士兵和骑士的护卫,野兽无法驱逐,强盗可以随意进出抢劫,而他们依然要交税,但国王的税务官只收钱和粮食,不接受劳役代替税收,这种情况下,往往有人会在缴纳足够的税后,不得不迎来饿死的结局,如果不是他们捕鱼打猎都不需要另外缴税,勉强还能在没有粮食的时候糊口,恐怕这么些年下来,那里连个活人都没有了。   很多能走的自由民都搬到其他地方去了,只留下一些实在走不了的老弱病残麻木的熬过一天又一天。   他们迫切需要一个领主。   而费利克斯,看上的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用制糖的配方和国王比价换这块领地吗?”魏薇轻易捕捉到了他的想法。   “是的,皇家的领地有不少都在帝国西部,那边是甜菜的主要产地,我了解过,陛下的领地中也种植了大量的甜菜,制糖的配方对他会是个很大的诱惑,用来换这么一块领地,他同意的可能性非常大。”   魏薇把费利克斯让人整理好的关于斯罗特郡的资料翻了翻,发现这个地方看起来不怎么样,但其实很有发展前途。   斯罗特郡是沿海边郡,它的临海面积大,而且根据探测结果表示有一块区域是很适合修建码头的,原来没修可能是原来的领主不想费这个心力,也可能是他本来就穷修不起,但如果能得到这块地,以费利克斯的财力,完全是可以修出一个不错的码头的。   “想法不错,但是萨丁森郡的大小应该是标准伯爵领吧?你还能再拥有其他领地?”   “当然可以。”费利克斯知道她不太懂这些,仔细解释道:“虽然明面上每个贵族的领地大小应该是固定的,但实际上,真正的大贵族的领地,从来都不会只是规定上的那么点地方。”   “一个贵族同时拥有两三个标准领地并不是什么少见的事情,这对我们来说,不过是增加一个贵族头衔的事情。”   “拿艾伦他父亲德文希尔公爵举例,他如今有三个爵位,这不仅是头衔的问题,还代表了他拥有三块领地,一块公爵领,两块伯爵领,虽然这里面有一个伯爵领名义上属于他的妻子,但实际上现在它是德文希尔公爵的,以后则会是艾伦的。”   所以想多一块领地,其实并不难,只看国王愿不愿意给了。 第81章   艾伦,未来的普林西亚伯爵,他的未来领地就是普林西亚,据说距离萨丁森很近。   魏薇在地图上找了找,很快在斯特罗郡的边上看到了普林西亚的名字,确实很近。   这让她想到了一个新的问题。   “我记得你说过要和艾伦合作的吧?普林西亚不是有码头吗,那你再在斯特罗建码头没关系吗?”   两个码头距离太近的话,必然会影响彼此的商贸往来了。   这点费利克斯早有考虑。   他也点了点斯特罗郡的地图,道:“虽然普林西亚拥有海港,但实际上它的海港规模其实并没有真的发展起来,目前只有一个供船只停靠的码头,其他的配套设施却很少,只能算是一个船只补给点,而且是外来船队不太愿意停留的那种。”   他的手指从普林西亚一路往左,也就是地图西边移动,停在了一处地点。   “这里是普拉迪帝国最大的皇家海港,靠近王都,周边几个区域也都是帝国最为富饶的贵族领地,外来商人的最终目的地,而从普林西亚到这个港口,走陆路需要至少十天,但海陆最多不超过两天。”   普林西亚虽然本身算是个富饶的领地,但相比富人权贵聚集的王都极其周边区域,他的富饶就完全不能看了,外来的商人都是奔着赚大钱来的,自然是要把货物送到最容易出手也最容易赚到大钱的地方去了。   “所以普林西亚的港口平时主要还是为了方便他们自己运输,往来的贸易也多以国内的商人船只为主。”而且还多是到这边来收粮的粮食商人,所以除了秋收季节,其他季节的码头大部分时间都很冷清。   “而萨丁森如果有了自己的码头,我们和普林西亚的贸易就能极大缩短运输的时间,而以我们这里现有的产品,完全是有可能吸引到众多外国商人来萨丁森的,到时候必然会有一些船队愿意在普林西亚停留,不管是做生意还是休息,对普林西亚都是好事,毕竟我们是真的很近。”   以萨丁森和普林西亚的距离陆路需要走两三天,水路说不定半天就能到,斯特罗就更近了,而以斯特罗沿海的情况能够修建的码头不可能是那种大型港口,最多也就是中小型的程度,如果以后来萨丁森郡的船只多了,码头停靠不了,那么分流到普林西亚是必然的。   何况费利克斯和艾伦的合作是已经确定了的,费利克斯也有心带一带自己的好友,大家一起致富,到时候普林西亚也跟着发展起来,还愁没有吸引外来船队的可能吗?   所以费利克斯完全有理由认为,他们在斯特罗修建码头,最终不仅不会影响普林西亚,反而能带动当地的发展。   他说的头头是道,魏薇也不由跟着点头同意,同时她还眼睛一亮,想到了另一个好处:“如果码头修建好了,以后我们再要去王都,就不需要坐那么久的马车了!”   他们之前坐马车去王都,走的可不是直线,欧洲的地貌虽然总的来说是以平原为主,但丘陵也多更有不少马车无法翻阅的山脉,所以此时的人修路基本都是绕山而行,导致路程加长,耽误的时间更久。   而海陆就不一样了,只要不遇上风暴之类的灾害,基本都是畅通无阻,而且沿着陆地行驶的船只危险性也更加小一些,顺风顺水的船速还能更快呢。   “是的,如果是坐船的话,基本三五天就能抵达皇家海港。”   魏薇不解:“那之前我们为什么不从普林西亚坐船去王都?何必来回折腾那么多时间。”   费利克斯咳了咳,无奈的提醒她:“普林西亚冬季是不开船的,而且出海的船只有规定,女人不能上船。”   魏薇闻言,胸口立刻堵了一口气。   是了,当初不就是因为这个,她才没逼着系统把她送到华夏去吗?   虽然早就知道这点,但现在再次听到这个封建迷信,她还是闷闷不乐:“只是在沿海一代走也不可以?又不是要出海,你也觉得女人上船会出事?”   见她不开心,费利克斯绕过桌子,把她搂进怀里,轻声安慰:“我当然不会这么认为,等我们有自己的船了,你爱怎么坐都行。”   其他人觉得女人不能上船出海,他管不了,但自己的船,他爱让谁坐就让谁坐。   甚至对那些关于女人上船会招来厄运的说法,他也是完全不相信的,如果真的会出事,魏薇还会出现在这里吗?如果她没有上船出海,以两地之间的距离,自己穷尽一生也不可能遇到她。   所以海员们的那一套,他一点也不相信,海上的生活本就瞬息万变,什么都可能遇到,不管有没有女人上船,灾难该来的还是会来。   魏薇被他一安慰,心情总算没有再变差。   不过再谈码头的话题显然不太合适,反正这还是没影的事情,干脆就继续转回斯罗特的归属权上。   一个甜菜糖的配方,换一块领地,确实是个合算的是买卖。   说干就干,费利克斯拿出纸笔开始写信,魏薇在旁边帮他润色文字,两人一起合力写了一封给国王的信件,阐明了想要用糖的配方换取斯特罗的意思。   魏薇:“这次走水路,信件很快就能送到。”   显然,她还对之前的事情有些耿耿于怀。   不过水路确实要快得多,而这事自然是越快办成越好,所以他当然是听她的了。   信件送出后,在等到回信之前,需要不少时间。   而萨丁森的春耕也开始了。   今年的春耕,萨丁森郡的领民们都用上了新式的农具,其中改变最大的就是犁,以前他们犁地用的是轻犁和重犁,轻犁价格较低但不能深耕,地肥力得不到最好利用,所以用轻犁犁过的地种植的作物往往长势一般。   而重犁则适合翻耕粘地和森林地,深耕过的土地也适合作物生长,但重犁不仅价格昂贵,使用时需要几头牛才能拉动,甚至就算是轻犁,想要耕地也得有两头以上的耕畜才能拉动。   而一般的农夫,别说是几头牛了,有一头就算是家中富裕的了,所以往往都是几家人凑在一起组成队伍轮流耕种,往往还会因为谁家先耕种而引发争端,一个不注意就会延误了春耕。   但今年萨丁森郡出现了曲辕犁,这是去年魏薇交给费利克斯的农具图纸中的其中一种,去年虽然没用上,但费利克斯一直有召集领地里的木匠和铁匠一起打造,囤积了一年,数量十分可观。   相比以前需要几头牛才拉得动的犁,只需要一头牛或者一匹马就能拉动的曲辕犁简直不能再方便,而且使用曲辕犁耕地的深浅完全自由掌控,犁上的犁铧有菱形和V形两种也可以进行替换,满足不同的需求。   最重要的是,曲辕犁的大部分的构造都是木质的,只有破土的犁铧必须使用铁制的,这样一来,它的价格可就大大降低了,不说家家户户都能买得起,至少大多数人是没问题的。   而匠人们准备的曲辕犁,不仅能够满足领民的需求,还能往外售卖一些。   所以曲辕犁一经推出就引来了极大的热潮,家里穷的领民就用一点粮食租用曲辕犁,而富裕一些的领民则直接找木匠做犁架再找铁匠买犁铧,自己带回家一拼装就能用了。   外来的商人们虽然对这种新式农具很感兴趣,但他们不会买,因为曲辕犁只要看一看就能知道怎么做了,与其买了带回去,不如直接回去找人定做,当然,如果是自家有田地需要耕种的还是会买一些带回去,毕竟定做的话还的等不是,而春耕可不能拖延。   所以多余的曲辕犁其实是准备卖给萨丁森郡周边的贵族的,之前他才跟那些贵族谈好了合作,现在一家送几架犁,也算是联络一下感情。   除了新式的犁以外,新式的马轭套也是好东西,耕地的耕畜不仅有牛还有马,但以前人使用马耕地要非常小心,一个不注意就可能让马断气窒息,这是因为以前的马轭是系在马脖子上的,不仅容易让马出事,还不容易发力,但现在改成套在马肩膀的部位,就没那么多的顾虑了。   于是今年的春耕,不需要几头牛拉一个犁,又加入了马拉犁,耕地的速度比往年快了几倍不止,等所有的土地都耕完了,领民们一看,往年这个时候他们三份之一的田都没弄好呢,现在却节省了那么多时间,心里别提多美了,都觉得这钱花的值。   而在萨丁森郡其他领民都开始按照计划开始播种时,萨丁森堡去年新建的地窖也被挖开了。   一筐筐去年存放进去的红薯土豆以及其他需要低温存放的种子都被取了出来,全部送到别墅那边去,放入别墅的地窖中,暂时存放。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魏薇和费利克斯都住在了别墅这边,她指挥着精挑细选过的奴隶,把三月份种植的作物种到了田间,其中包括玉米红薯土豆和小麦。   大部分的作物奴隶们都没见过,但他们住在城堡之中,自然知道伯爵夫人曾经在城堡的花园里开辟田地种植从远东带来的作物,想来这些种子就是了。   只是别的还好,小麦种子他们认识啊,可这个时间并不是种植小麦的时间吧?   被选出来的奴隶有大有小,但都是平时干活卖力又老实本分的,这会儿发现魏薇要种小麦,到底还是没忍住开口告诉她这个时候不适合种小麦。   “尊贵的夫人,现在种下去的话,它不会结麦穗的。”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先祖留下来的经验,不是没有人想在更温暖的春季种植小麦,希望温暖的气候能提高麦子的收成,但这么做的人并没有成功,春季种下去的小麦在夏季只会不断的分枝,完全不结穗,所以别说增产了,尝试过的人最后几乎颗粒无收。   所以在那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尝试过了。   对于奴隶的好心提醒,魏薇回以微笑:“是的,冬季种植的小麦不适合春季种植,但这些小麦种子并不是冬小麦,它只能在春季播种秋季收获,如果真的等到秋末的时候种,它们会冻死的。”   竟然还有这种区别吗?   站在一边的费利克斯这才注意到这些原本被他忽视了的种子,突然道:“这种小麦是不是可以在更冷的地区种植?”   他们现在种植的小麦是需要越冬才能长得好的,等如果是比萨丁森郡更北的国家,就算是小麦也会在冬天冻死,早春种植的话又不会结麦穗,所以北边的地区和其他国家是不种小麦的。   但如果有魏薇手里这种麦子的话,北边是不是也可以种小麦了?   他正想着,就见魏薇点头道:“是的,这种麦子在我的故乡,就是北地种植的品种,虽然它无法过冬,但北边春夏季节的温度正适合它,而且常量也比你们现在种植的麦子要高。”   具体高了多少,有外人在她没说,但是费利克斯想到玉米土豆和红薯这些高产到离谱的作物,心里便知道这个数字怕是不会小,不然以那些作物的高产和美味,还会有人稀罕种小麦吗?   等打发走奴隶,他还是忍不住询问魏薇这些小麦的具体产量。   魏薇示意他附耳过来,低声道“管理得当最低也有五百斤的亩产,听说种的好能有七八百斤,非常厉害的上千斤也是可能的。”   亩产,这个费利克斯知道,丝国的土地按亩算,一亩地只有一英亩的六分之一。   换算一下,费利克斯忍不住倒抽了一口气。   本来以为玉米土豆红薯那三种高产作物已经是最大的惊喜了,没想到竟然还有隐藏彩蛋吗?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魏薇无辜道:“你又没问,而且当初收小麦的时候是你不敢兴趣的吧。”   他不敢兴趣是以为这就是普通的小麦,而且他的认知和奴隶一样,都觉得春天种的小麦最后恐怕长不好,即使抽穗也是空壳居多,而他那时候又忙着秋收的事情,领地里的作物都增产了虽然是好事,但也让他忙了好一阵,魏薇没说,他自然也就忘记了。   他无奈询问:“除了这些,你还有没有什么产量很高的作物没告诉我?”   魏薇想了想道:“同样的品种,我种的基本都比你们种的产量高算吗?另外,虽然不是粮食,但一些果蔬和香料之前的种子,有些不太适合萨丁森堡的气候,如果能种到更适合的地区去的话,基本都是高产品种吧。”   “……你这说的可真是让我吃惊了,确定是所有品种吗?”   “当然,我的种子都是优化品种,是在我们那儿都极少有的好种子,不然我带着它们干嘛。”   费利克斯想到魏薇那些还在城堡中坚挺的活着的不开花不结果的植物:“那你还有种子吗?城堡里的那些恐怕长不好的吧。”   “当然有,”魏薇道:“那些只是实种品,知道萨丁森堡的气候不合适,我哪敢全部都用了,何况试验田也没那么大的空间呢。”   她手头一百种种子,后花园的地方就那么点大,除了确定气候合适能种植的她尽量多种全种了,气候不合适种了差不多就得挂的,她自然是不能那么瞎折腾,只拿了一小部分实验而已,剩下的种子都留着,虽然放久了可能会影响发芽率,但总比全军覆没的好。   说道这里,她还有点得意,如果去年都把种子霍霍了,等他发现萨丁森郡南部的梅尔克镇其实可以种一些喜温作物后,她不得哭死。   所以,等别墅这边该种的作物都种下,他们还得往梅尔克跑一趟,之前魏薇虽然没去过,但梅尔克本来也属于费利克斯,之前他收回了一些租出去的田地,就是给魏薇准备的。   之前相比高产的粮食,费利克斯对其他种子的兴趣并不算太大,哪怕是价格昂贵的香料也是如此,因为萨丁森就那么大,不可能什么都种,而他觉得粮食才是领地的根本。   不过他也不介意魏薇去培养那些不是粮食的作物,种植蔬菜可以丰富餐桌,香料也是消耗品,种上一些总是好的。   当如果那些种植都是高产种子的话,那么以后他们完全可以把种子交给其他合适的领地贵族合作耕种,他们提供种子,代价只是一部分产出或者直接换取钱币不也很好吗。   怎么想都是非常赚的事情。   但既然这些种子同样都很高产,那么梅尔克那边的土地就要做些保护措施了,比如盖个栅栏什么的,免得被人偷了。   “不如在那边开个农场吧,招人种地,以后也方便扩大生产规模。”魏薇提议道:“不仅是梅尔克镇那儿,乌克镇那边也可以建个,那边不是有很大一片草原吗?建个牧场养家畜就很合适。”   说到这里魏薇就想到了之前她和大厨鲍勃煽的猪崽子们,最初一批煽的猪里只有两头没挺过来死了,剩下的全都很快长好了伤口,之后脾气变温驯了不说,食欲也增加了,不过几天,明显比其他同龄的母猪崽子长得快多了。   “干脆乌克镇那边也不养别的了,就先开个养猪场吧,以后肉酱厂扩大规模需要大量的肉类,我们总不好一直靠买的,自己养才划算。”   而且三个镇子里,乌克镇那边本来也是以畜牧业为主,耕种的土地比较少,开个养猪场还能提高一下乌克镇的经济发展。   现在的猪因为肉腥味重不好吃而价格很低甚至上不了贵族的桌子,要好吃就必须使用大量香料,花费太大,所以他们做的肉酱也基本都是使用的是羊肉,如果能养出大量没有腥味的猪,那么就能用更便宜的猪肉代替了。   一说到猪崽子,费利克斯就忍不住嘴角抽搐,原因无他,在第一批被煽了的猪崽子顺利成活后,魏薇就盯上了萨丁堡内所有属于费利克斯的猪,她直接找了屠宰场的负责人,要他召集人手磨练一下技术,然后把庄园内的大部分小猪崽子都给煽了,只留下一些最壮实的做种猪。   这个命令中的大部分包括农奴们养的那些猪,只有自由民养的猪因为主人身份的关系,可能可以暂时逃过一劫。   虽然目前这个命令因为大部分怀孕的母猪还没有生产而没有开始,但可以想见等屠宰场开始行动后,所有人看魏薇的目光就会和他身边的骑士们一样纠结了。   不过不管如何,魏薇的话既然是合理的,费利克斯就会听,于是梅尔克镇的农场和乌克镇的养猪场就同时开始选地修建,让春耕提早结束的领民们又多了个打工的地方。   而在他们离开别墅跑到梅尔克镇种地的时候,王都的来信也送到了。   就如费利克斯预料的一样,国王对于他的提议非常感兴趣,糖这种调味品在此时是非常昂贵的商品,如果掌握了制糖的方法等同于拥有一座金山,尤其费利克斯还在信里著名他提供的制糖方法需要的原材料在普拉迪帝国内就有,尤其是国王的领地内也很适合种植,国王当然会感兴趣。   而他所要求的不过是一块其他人不想要的领地,而国王何等精明,一看他说想要斯特罗,就知道他是看上了斯特罗适合修建码头这一点,而萨丁森郡的产品吸引的可不仅只有商人和贵族,国王也非常喜欢这里的特产,还不仅仅是喜欢它们的价值,也包括作用。   他本人现在也会使用萨丁森出产的香水和花露消除体味和口气,意面和肉酱的搭配更是时常出现在国王的餐桌上,更别提羊毛衣羊毛裤,这可是让他穿了一个冬天的保暖物。   而现在看来萨丁森郡似乎还会出现不少好东西的样子,国王陛下觉得如果有条水路,那么以后这些东西的运输也就方便多了,再有什么好东西,他也不用等待太久。   所以,在制糖配方和自我满足之下,国王大笔一挥,立刻同意把斯特罗给费利克斯了。   所以这回信可不仅仅是回信,送信来的使者还带来了领地任命书,也就是说,从现在起,费利克斯不仅是威廉姆斯伯爵,他还是斯特罗伯爵了。   不过信的最后,国王还提到了一点,一件他们忘记了的事情。   他把信件递给魏薇,一边道:“陛下在询问我们什么时候能把答应好的化妆品送过去。”   魏薇一愣,懊恼道:“我忘了。”   是的,她本来答应了王都的贵夫人们一回来就把化妆品的生产提上日程,结果回来以后忙的事情实在太多,就给忘记了。 第82章   三月的气温上升到了十度以上,冬雪早已消融,地面不在冻得像是冰疙瘩一样难以开凿,修路队的速度一下子就快了起来,而且队伍中没有耕地不需要回家的工人依旧不少,所以哪怕很多来打工的临时工们都回家去耕地了,他们的进度也并没有变得太慢,虽然影响是不可避免的。   但如果在这种时候还要分出人手去盖房子修农场,这实在是有点强人所难。   原本接下萨丁森郡的修路工程,他们接下来一两年甚至更久一些都不需要担心没有工程做了。   但他们没想到开始施工以后,工程量还会一再扩大,就目前的趋势,再过大下去,不说一两年了,恐怕五年他们都别想干完。   修路的时候还要修房子,修房子的时候工厂也不能落下,现在又是农场养殖场的,一个接着一个的订单,简直是要把他们钉死在萨丁森郡了吧?   虽然一直有工作是件好事,但放假休息的时间遥遥无期,真的是让人痛并快乐着啊。   当然看在钱的份上,该接的活儿还是要接,谁让这里的伯爵大人出手大方又从来不拖欠工资呢,这样的大主顾自然是要好好伺候着不能丢了。   “可是我们的人是真的不够用了啊。”副手彼德苦恼道:“我们已经分出去一些人去盖工厂和房子了,根本没办法再分出人了,除非把修路的工程停了。”   原本建筑队的长期成员为此在三十人左右,为了接下萨丁森的修路工程,他们重新招募了大批人数,加上服劳役的萨丁森郡领民,足有几千人的大队伍才能在冬季把萨丁森郡的主干道一路穿过丁格尔修到萨丁森堡,照着这个进度,修出全郡的主要路径,也不过一两年的事情。   但那是在冬季农闲的时候,春天后大部分的农奴和自由民都回去种地了,修路队的人手一下子就少了一大半,剩下的人又被抽调一批去接替原本服役的领民继续盖房子,现在再通知他们派人去修农场和养殖场,这人从哪里找?   这个问题让建筑队的负责人尼森沉默了许久,招人是一定要招的,但是从哪儿招却是个问题。   目前他已经把能招的人都招来了,除开萨丁森郡和周边几个贵族领地的领民,剩下一部分是他从家乡带过来的人,这些人都是经过挑选的,能干活不会偷奸耍滑的,剩下的那些他看不上眼。   而除开这些地方,去他们不熟悉的地方招募,并不是个合适的选择,每个地区的人都是排外的,先不说他们相不相信他们的招募,单单是那些领地的贵族发现他们在往外拐人,就很可能派骑士驱逐他们,一个不好甚至会把他们抓起来。   对贵族来说,人口可是他们的财富。   尼森沉思了好久也没想到办法,最后只能说:“我去和埃布尔他们谈谈。”   尼森能组建建筑队,其他人自然也可以,埃布尔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因为两人的建筑队分属于两个相邻的贵族封地,他们平时没少竞争,关系可算不上好,遇上时冷嘲热讽都是难免的。   如果可以,尼森当然不想去找埃布尔谈合作的事情,但很不幸,他认识的同行还算有些规模的就他一个,不找他就要去找别人,但那些人手底下的人可没有埃布尔多,也并不如他专业。   他一说,彼德也反应过来了,担心道:“你想和埃布尔合作?他会同意吗?”   他们的关系是真的很糟糕,上次还险些打起来啊。   尼森反问:“能赚钱的生意主动上门换你你会不同意?”   当然不会不同意,威廉姆斯伯爵给的工钱是真的高,想要找到比他大方的雇主是非常难的。   “但是他……我们或许可以换个人选?”   彼德也不太喜欢埃布尔,毕竟对方曾经抢过他们不少工程订单,两只建筑队可以说是死对头。   “虽然那家伙性格糟糕透了,但本事还是不小的,听说老皮埃尔最近又接了伯爵大人新的工作,等他画好设计图正式开工的时候说不定就会去找埃布尔了,与其到时候由皮埃尔那边推荐上去,到不如我们现在去卖个人情。”   皮埃尔接了什么新工作尼森暂时还没搞清楚,老头子好像得了伯爵的叮嘱神神秘秘的不肯对外说,但是个大工程这点是肯定的,虽然尼森是很想吃下来,但他们现在分身乏术,根本没有人手。   而皮埃尔作为建筑师,认识的建筑团队可不会只有他们一个,之前他们是凭借同乡又多次合作的交情才会被他推荐给伯爵大人,现在尼森的建筑队有工程要做,并且短期内看不到完工的可能,皮埃尔那边如果要开工,自然会找其他的团队,尼森知道埃布尔绝对会是他们之外的第一人选,与其把可能的大工程让出去,不如把他们现在做不了的让给埃布尔,这样埃布尔那边可以带来更多的人手,分担一部分他们的工作,让他们的任务快点完成,回头皮埃尔那边的新项目说不定还有机会争取一下。   怀着这点小心思,对于去找死对头介绍工程这事,也就没难免难以接受了。   而作为雇主,费利克斯并不在意谁去修农场谁去修路,只要工程能够按时完工,质量检查过关,给谁钱不是给。   这点小事他根本没时间关注。   费利克斯获得了斯罗特郡,成了新任斯罗特伯爵,他第一时间把准备好的制糖配方和新写的信件装在密封的信封里,盖上家族徽章,交给了使者,送走这位国王的信使后,就开始为接手斯罗特做准备了。   斯罗特郡自从原本的领主被降爵成男爵后大部分的土地都成了无主之地,里面的自由民早就跑光了。留下的都是没有自由的农奴,这些人原本是那位原伯爵现男爵的农奴,但贵族被贬后,多余的封地被收回,这些农奴就跟着封地一起被收回,成了国王的农奴。   这些人从伯爵的农奴变成国王的农奴,生活却并没有变好,反而因为不能依靠劳役代替税收,过的比以前还糟糕,如果不是这里靠海,周边也有山林,他们可以出海打鱼,进山打猎,他们那点粮食根本不够吃。   现如今整个斯罗特郡就剩下不到一千的农奴,生活十分困难,他们没有允许是不能离开斯罗特的,所以即使知道隔壁萨丁森郡发展的风风火火,到处都是招人的工作,好多工作不仅包吃住还有工钱拿,他们也没办法跨过边界线到萨丁森郡去谋生。   在刚刚结束的冬季里,斯罗特的人口再次减少了一部分,即使春天到来,春耕开始,麻木的农奴们也看不到一点活下去的希望。   就在这个时候,国王的信使在回程途中特意经过斯罗特,召集所有人,通知他们斯罗特有了新的领主。   “萨丁森郡的威廉姆斯伯爵将会是你们的新主人,不久之后他就会派人来接管这里,你们一定要好好配合威廉姆斯伯爵,以后斯罗特郡就是他的领地了。”拿了伯爵回礼的信使心情愉快的宣布完消息,顺便帮费利克斯警告了这些农奴,不要闹事。   哦,他还得帮忙跑一趟原来的斯罗特伯爵,现在的斯罗特男爵那儿告诉他,不仅是他原来的领地,就连斯罗特这个称号以后也是别人的了,他以后只能用自己家族的姓氏,或者现在那块领地的名字称呼自己了。   也不知道那个倒霉的男爵不知道会不会因此气病了。   信使忙着办完差事返回王都,并没有在斯罗特停留多久,匆匆宣布完就离开了,只留下一群还没搞清楚状况的农奴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等信使走远了,这群人才慢慢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   他们就要有新的领主了?   还是隔壁萨丁森郡的威廉姆斯伯爵??   那个年轻富有,对领民非常好的伯爵大人???   “我好些听那位贵族老爷说,威廉姆斯伯爵大人成了我们的新领主?”   “我好像也听到了?”   “我们不会是在做梦吧?”   “啪!”   给了自己一巴掌的农奴嘶了一声,紧接着惊喜的大叫起来:“上帝呀,这不是做梦,我们真的有新领主了!是萨丁森的伯爵大人!”   这一声大喊直接贯穿了所有人的耳膜,所有农奴都突然一震,他们的大脑终于接收到了这个消息。   萨丁森的伯爵大人啊!他们有新领主了,他们终于不用担心交完税就要饿死了!!!   一个个农奴欢呼起来,但很快,欢呼声渐渐消失,泪水代替了笑容,悲泣在人群中传递,哀嚎伴随着哀伤,所有不好的情绪都发泄了出来。   他们等到了新领主,但很多人却最终没能等到。   斯罗特被收回时,这块回收的封地上有两千多的农奴和更多的自由民,但现在,自由民全部离开,农奴剩下不到一千人,而距离封地被没收不过过去了三年。   短短三年,他们失去的实在太多了。   这群挺过了三个春秋的农奴都是非常坚韧的,虽然他们在最初听到消息时哭的昏天黑地,但等第三日费利克斯带着魏薇领着一群骑士和士兵抵达斯罗特的时候,这些人已经看不出那时候的悲伤了。   斯罗特要比萨丁森郡的南部边界线更靠南一些,不同于萨丁森那边蛮是礁石的海滩,斯罗特临近的海滩平坦,海中没有暗礁,而海滩两边断崖式的山壁延伸进大海之中,在这里形成一个U形的巨大海湾。   这个地方,确实非常适合修建码头。   在魏薇看来,这块海滩的风景极美,如果再在那些崎岖的峭壁上修建大量富有特色的建筑物,房屋周围点缀着郁郁葱葱的树木,碧海蓝天之下,这里完全可以和后世那些地中海城市媲美,成为旅游胜地。   但世代居住在这里的农奴们早已欣赏不了这里的美,他们居住在临海的渔村之中,简陋的茅草房经常会被海风吹坏,不得不频繁修葺,出海的渔船破破烂烂,一个大浪打来都可能让渔船翻没,船毁人亡,对于大海,他们又惊又怕,生活已经如此艰苦,再美的风景又有什么意义?   这些农奴原本并不是住在一起的,但在人口越来越少好,他们必须抱团才能活下去,活着的人收拾了那些已经无人居住的房子中留下的东西,最终搬到了相邻的两个渔村里。   原来的斯罗特伯爵虽然被降了爵位,但除了领地和领民的数量,他的城堡和其他产业还是归他的,费利克斯接手了斯罗特,他们到这里却是没有居住的地方的,而住满农奴的渔村又脏又乱,早就已经被魏薇调教的十分注意卫生的伯爵大人并没有进入渔村的意思,所以他们直接停在了渔村外,让农奴们出来说话。   费利克斯一行人到来的时候,所有的农奴无论老少全都出来了,他们表现的非常热情,甚至拿出自己仅有的口粮招待他们。   斯罗特的人基本都靠打鱼为生,虽然也会种地,但种的并不多,尤其是在国王的税务官来收过税后,几乎没有留下多少粮食给他们,所以他们的食物基本来源于大海。   鱼是才打回来的新鲜海鱼,地中海的鱼类资源并不算丰富,但美味的海鱼也有许多种,只是农奴们的烹饪方式十分简单,不是煮就是烤,调料也只有盐,连油都没有,加上烹饪技术一般,做出来的鱼味道如何就得看鱼类本身的品质了。   不过费利克斯还是接受了这群农奴中年级最长者递过来的烤鱼,并把骑士把他们带来的食物分了一些给农奴们。   看着被送到面前的豆子和黑麦,整整两大袋子,让许久没有吃过海产之外的食物的农奴们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被选出来代替农奴说话的老者也忍不住盯着地上的两只麻口袋,打开的口袋里露出饱满的豆子和黑麦,许久之后浑浊的眼睛恋恋不舍的移开:“伯爵大人,这是?”   “算是感谢你们送的烤鱼。”   费利克斯抬了抬手,农奴们没有多余的餐具,他手里的烤鱼是直接穿在树枝上烤好送过来的。   不仅是他,随行的队伍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份烤鱼,只是相比他和魏薇手里一整条完整的鱼,其他人的鱼都是切成段后平均分配的,或许不够他们饱餐一顿,但这是农奴们尽可能省出来的口粮,说不定给了他们,农奴们自己就要饿上一顿了。   他说完也不看那些人,低头咬了一口烤鱼,鱼肉靠的有些老,使用的盐是最便宜的粗盐,口感又苦又咸,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直接用海水代替了盐。   当然,临海的斯罗特并不缺盐,虽然晒盐法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在亚欧两地,但是隔壁非洲的盐田却已经历经几百年――虽然大部分晒的都不是海盐就是了――而晒盐的方法也并不是没有从海对面流传到这边来,只是晒盐不仅辛苦还要看天气,稍微遇上个雨天就能让多日的辛苦白费,所以普拉迪帝国的沿海领地内基本使用的还是煮盐法。   只是他们煮出来的是粗盐,味道又苦又涩,这样的盐贵族是不吃的,他们只吃从其他国家运过来的精盐,粗盐是只有贫穷的平民才会吃的,所以粗盐的价格一直都很低。   而住在海边的人是不用买盐的,他们会在自家需要的时候会取海水熬煮一些,熬的多了也会卖出去,但极少有人以此为生。   对他们来说,有那个时间煮盐,不如出海多打点鱼,而且煮盐还需要柴火,用的多了,领主是要加税的。   给伯爵大人一行人准备的烤鱼上使用的盐就是农奴们自己煮的粗盐,如果不是他们自己能煮盐,在不能出领地的制约下,又没有商人到这里来,恐怕农奴们早就因为缺盐不得不铤而走险跑出去了。   但虽然国王不在,没有人制约他们的出入,农奴们还是不敢走出去,因为隔壁的原领主一直在虎视眈眈,只要他们敢离开领地,那位现任男爵会在第一时间抓住他们然后打上奴隶的烙印带回去,而国王不在,没人会去找他要人。   而且斯罗特郡现在被一分为二,十分之一的土地成了男爵领,剩下的之前属于国王,最开始的时候农奴们还没有意识到这种领地被分成两块后对他们的限制时,有人在打猎时闯入了斯罗特男爵的仅有的领地,被以偷盗男爵的猎物的名义被抓走了。   “之前就有人被抓走了,像上帝保证他们只是在打猎的时候不小心跨了界,并没有要逃跑的意思,那位男爵大人却把人都抓走了。”   上一任斯罗特的领主显然不是个好人,农奴们提到他时都一脸愤恨,像是在说自己的仇敌,恨不得咬上一口。   在费利克斯和老农奴说话的时候,魏薇一直在尝试把分给她的那条烤鱼吃掉,可惜被强化过的味觉不允许她吃这种不美味的食物,挣扎几次后,魏薇默默选择了放弃,若无其事的把烤鱼放进了费利克斯的盘子里。   费利克斯回头看了她一眼,什么都没说,把那条被咬了几口的烤鱼吃掉了。   多年的骑士生涯不是白干的,虽然他现在也被养叼了胃口,但需要的时候,不管多么难吃的食物费利克斯都是能吃得下的。   最大致了解情况后,费利克斯就让老农奴先回去吃饭。   等人一走,魏薇才开口:“这边的情况还真是糟糕,你打算怎么办?”   “我在考虑要不要先把人带回去。”   他看过那些农奴,全都瘦的皮包骨,有些明显还生病了,放着不管可能又要出人命,但斯罗特的条件摆在这里,连个合适的落脚点都没有,他们虽然暂时能住在马车里,但总归不适合久住。   而且这次费利克斯就是过来看个情况,并没有准备多少物资,也无法分太多给他们,可以说即使留下,他们起到的作用也不大。   但是带人回去的话,要安置在哪里也是个问题,这群农奴擅长的是捕鱼,种地的能力就很一般了,他们过来时费利克斯沿途看过那些田地,因为缺少农具,也没有牲畜,在萨丁森郡的春耕都结束以后,这里的田地还只有一小部分是耕好的,而他询问过老农奴,他们以往的作物产量非常的低,亩产甚至不到一百五十斤,这么点产量即使不交税他们都养不活自己。   “萨丁森郡的海域不适合捕鱼,带他们回去的话也不能继续干这个,种地也不行,该怎么办?”   魏薇闻言一笑:“你考虑的太远了,就算把人带回去也只是暂时安置,他们早晚还要再回斯罗特,难道你想把这么大一块地方空着不成?”   那不可能,他恨不得立刻在这里建个码头,当然,这也急不来,虽然萨丁森郡最近一直在赚钱,但花钱的地方也多,如果再加个吃钱的码头工程进去,就算是他也是要负担不起的。   “所以与其把人带回去,不如还是让他们留在这里,我们另外派人送些物资过来,让这些人先修养一段时间,把身体养好一些,然后安排他们在这里盖房子好了。”   斯罗特如今连个合适的落脚点都没有,不先盖些能供他们居住的房子,下次再来难不成还要住帐篷不成。   “另外也可以安排他们晒盐,我看斯罗特的气温比萨丁森那边高多了,先把盐田建起来,等到天气合适的时候再晒盐,出产的粗盐可以直接供给领民们也可以加工成精盐,这样一来我们还能省掉不少买盐的费用。”   不管是熏肉还是做肉酱都需要大量的盐,这一直是笔大的开销,如今他们有合适的产地,哪怕一年中只有一个月可以产出盐,也够萨丁森和斯罗特自给自足的了。   “晒盐?盐田?”   魏薇点头,把基本的晒盐方法说了一遍,又道:“相比煮盐,晒盐的出产更高也不耗费柴火,只需要足够大的产地和好天气,海边风大,即使温度不够高,也不怕没有盐被晒出来。”   费利克斯有些心动,毕竟盐确实是必须品,不用购买的话确实能省不少钱,却又犹豫:“这样会不会影响码头的建造?”   “把地方选远一点,太靠近海滩我还担心涨潮呢,而且我们也不用弄太大的盐场,应该影响不到哪儿去的。” 第83章   斯罗特的接手十分顺利,费利克斯到新的领地走了一圈,和农奴们见了个面,又大致了解了一下情况,让他们知道新领主是谁后,这事就确定了下来。   按照预定的计划,他们会在这里停留几天,虽然没有合适的住处确实是见麻烦的事情,但既然魏薇都不介意睡马车了,其他人自然更不会在乎这点。   男人们在抵达斯罗特的第一天就选好了扎营的地点,骑士和士兵们都习惯了露宿野外的,有适合没有任何遮挡物都可以直接缩在篝火边睡上一晚,何况这次他们随身携带了搭建帐篷的毡毯和兽皮,再砍些合适的树枝搭乘支架,再绑好毡毯和兽皮,一顶遮风避雨的帐篷很快就成形了。   魏薇对这种帐篷生活其实是有些好奇的,但这次的队伍里除了她之外只有潘妮和卡玛两个女仆,三个女人混在一群男人中不太合适,最终她们还是选择在马车上休息。   之所以在同农奴们见面后还要留下,是因为费利克斯需要带着骑士队伍在斯罗特狩猎,斯罗特临海,林地却也不少,这里三年没有领主,自然也就没有人能为他们驱逐野兽,农奴们虽然自己也会狩猎,但他们的装备简陋,能猎到的基本都是野兔山鸡之类的小型动物,连贵族们最爱狩猎的鹿狍子都打不到,更别提野猪和其他危险野兽了。   而斯罗特的野兽没有人为控制,这几年里增加了不少,林地的危险加大,农奴们也不像以前一样敢独自狩猎,最少也要十几人组成一队才能进去。   但到今年春季,有人说在林子里看到了熊出没的痕迹,也有人听到了熊的嚎叫声,那之后就再没人敢深入林中了。   这次费利克斯带那么多骑士来的目的,就是把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熊和其他危险的野兽捕杀了,防止它们伤害到人类。   这是在收到消息时就就定下来的行程,所以来斯罗特之前,魏薇也给自己准备了骑装,准备骑着玉狮子跟着费利克斯一起去打猎。   费利克斯本来不想带她的,毕竟打猎的活动一向都是男人的事情,而魏薇从来没有表现过任何相关的技艺,他很担心她会在狩猎途中遭遇危险。   但魏薇给他展示了一下自己的大力气以及射箭的能力后,他还是同意了。   魏薇看着娇小其实力气很大这一点他是一直都知道的,但她会射箭,就有点出乎费利克斯的意料了。   不过让他更加疑惑的是明明魏薇射箭的准头很不错,她拉弓的姿态也非常标准,可隐隐约约的又给人一种生疏感,非常矛盾。   之所以会觉得矛盾,自然是因为魏薇本身确实是不会射箭的,但她这个身体却不一样。   她从前玩的手游里没有武器限定,她玩的女医师的门派武器是浮尘,但不管是其他战士职业的刀剑枪弓还是法术职业的法杖琴扇,女医师都可以用,区别只在于有没有合适的攻击加成而已。   系统虽然没有给她游戏里的攻击技能,但武力值还是留了的,所以她力气够大,弓箭之类的兵器也用的顺溜,但身体的记忆是身体的,她自己没有学过这些,就不可避免的会露出一丝新手的生疏了。   因为魏薇据理力争表示在他们的国家,女人也是可以参与狩猎的,她都这么说了,加上她的骑术和箭术看起来确实很好,费利克斯自然只能答应了。   而且带着女人一起狩猎这事虽然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只不过那时贵族圈里男人用来讨好女人的方式,狩猎的也不过是些无害的猎物,不像他们这次,是奔着猎熊去的。   鉴于这次的猎物危险性极高,费利克斯才带了骑士队,而魏薇也提前做了不少准备。   在营地里修整了一天,第二日一早,他们就要出发了。   魏薇也早就换好了一身骑装骑在玉狮子上准备出发,她的骑装自然不是后世的女士骑装,而是唐时流行的胡服款式,是她用旧衣服改出来的,深褐色的上衣翻领对襟窄袖,长度齐膝,底下露出一节长裤,腰间束带,脚上再配一双皮制马靴,非常方便活动。   当然,因为是改良的款式,所以和真正的胡服其实有不少区别,但别人不知道啊,在别人看来她这一身明显带着异国特色,只以为这就是丝国的女士骑马装,而她这么穿着,其他人对于她和男人一样跨骑的事就没有多少议论了,只认为丝国的女人和他们这儿的不一样,都是这么骑马的,所以伯爵夫人这么骑马也没有什么问题。   不得不说这时候华夏的名头是真的好用,之前大蒙古国险些祸害了整个欧洲,人人惧怕,现在欧洲各国都听到了消息,知道在遥远的东方,丝国已经把大蒙古国打的节节后退,或许很快就要没有大蒙古国了。   以往压在头上的噩梦被另一个更加强大的对手打败,他们自然会更加敬畏那个胜利者。   所以在远东的消息开始在欧洲流传以后,所有人对于丝国都有了更加深刻的印象,它不在只是一个出场丝绸的富饶国家,还多了一个强大的标记。   加上魏薇带来的那些改变,不更证明那个远东的国家不是只有丝绸这一种珍贵的商品,他们拥有更多的宝物,但同时也有着足以保护这些宝物的强大力量。   所以连带的,人们对于魏薇这位来自丝国的贵族自然也更加高看了一点。   整装待发,魏薇留下了两个女仆,跟着费利克斯进了林子。   骑士队白天进林狩猎天黑前出来,然后第二天再进去,一直持续了三天,才完成了狩猎任务。   为了这次的狩猎,骑士们还带来了猎犬,猎犬顺着气味追踪到了野熊,那是一头才结束冬眠不久的熊,体格比其他季节要瘦弱,当依旧极度危险,尤其是这个时候的熊忙于寻找食物,脾气更加火爆。   面对这种猛兽,猎人们自然不可能直接上去硬碰硬,他们包围了熊的洞穴,在洞穴口点火烟熏洞穴,同时制造声响惊扰那头在休息中的熊,等熊受惊仓惶逃窜时,埋伏在外面的士兵就立刻一拥而上,用手里的长矛杀死它。   虽然跟着骑士队一起行动,但猎熊的时候魏薇还是没被允许接近,只是被人护在安全的地方,远远看着费利克斯和其他人一起大显身手,先后两件射瞎了了熊的眼睛,给士兵们争取了更多的机会。   那个画面是血腥而不人道的,放在后世一定会被动物保护协会强烈谴责,但在现在,动物是人类的食物来源之一,而大型野兽更是人类的危险,一经发现,是必然要杀死的。   熊的尸体上都是长矛留下的伤痕,皮毛显然不能完整了,尸体上留下的血更是容易引来其他的野兽,但他们队伍巨大,即使有野兽暗中窥视,最终也没有真的现身。   在这头目标物被捕获之前,他们已经打到了不少猎物,基本都是野猪,虽然单只的公野猪也很凶猛,但相比熊它们的攻击性还是要小一点,而成群结队的野猪群都是母野猪和猪崽子,在春季里,很多母猪甚至还处于怀孕阶段,小猪崽子的年纪也小危险性不大,捕猎难度要小很多,而费利克斯也没有冒险的意思,每次遇到野猪群都是让骑士们通力合作,这样一来危险性相对更小,所以在围猎过程中就连魏薇都用弓箭射杀了一只体格瘦弱的母野猪。   除了这头野猪外,三天的狩猎中魏薇还猎到了几只山鸡和兔子甚至还有一只狍子,他们也遇到了鹿群,但最后大家选择放弃这些猎物,她猎的那只狍子是自己撞上来的,本来魏薇也没想拉弓的,一切只是条件反射。   她这个被层层保护,基本就是来观光的人都能猎到不少猎物,就更别提其他人,这一次狩猎获得猎物几乎可以堆成一座小山,各种猎物大大小小不下百只,其中还活着的猎物也有不少,主要是野猪崽子和野兔野鸡这样的,尤其是野猪崽子,大家都知道最近伯爵夫人对养猪很感兴趣,所以对没什么杀伤力的野猪崽子都是直接选择了活捉。   狩猎期间堆积的猎物被送到营地,由两位女仆带着农奴们处理,血液在捕获猎物时就已经收集被起来,皮毛剥下来准备鞣制,肉被抹上盐做成腌肉方便存放,骨头也收集好,大部分的动物内脏能吃的留下,不能吃带毒的则被丢弃。   农奴们们帮忙帮的非常勤快,伯爵大人为他们猎杀了会带来危险的野兽,还愿意把这些猎物中的一部分留给他们,对于很长一段时间都只能吃鱼的农奴来说,也是非常奢侈了。   而等最后那头浑身是伤的熊的尸体被搬运出来后,农奴们就更激动了,这头熊正式他们害怕进入林地的原因之一,现在熊死了,他们以后也敢在林子里采摘野果打猪草捡柴火甚至放牧了。   所有猎物里,魏薇对于那头熊是最感兴趣的,她盯上了熊掌。   熊掌是古代的八珍之一,现代自然是吃不到的,但既然面前有现成的材料,她自然是想亲自尝试烹饪一下的。   正好狩猎也结束了,那么多猎物都得送回萨丁森去,领地里又有不少公务等着伯爵夫妇回去处理,所以他们没在停留,带着几车猎物浩浩荡荡的回萨丁森堡。   他们走的时候农奴们可以说是十分不舍的,虽然费利克斯说过会有人来安排他们以后的事务,但具体内容没说,农奴们对未来依旧一片茫然,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好在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太久,在伯爵一行人走后的几天,就有个几个来自萨丁森堡的管事抵达了斯罗特,接手这里的事务,安排农奴捕鱼种地盖房子和修盐田。   最重要的是,他们不仅带来了各种工具还带来了好几车的粮食,农奴们只要按照他们的吩咐认真干活,每天都能能填饱肚子,而且这些管事盯着人干活也不甩鞭子,农奴们有吃有喝又不用担心被鞭打,日子眼看着就好了起来,没过多久一个个不说膘肥体壮,但好歹不是之前皮包骨的样子了。   而回到城堡的魏薇趁着熊肉还新鲜,把两个前掌切了去毛,然后按照找到的满汉全席的食谱做了两份蒸熊掌,然后邀请费利克斯和多洛莉丝一起品尝。   本来熊掌这种东西他们是不吃的,但既然是魏薇做的,他们当然不会拒绝,而且蒸熊掌的香味非常诱人,做出来的熊掌卖相又要,兄妹俩互看一眼,就拿起刀叉吃了起来。   而那味道,确实配得上它八珍之一的称号,吃的费利克斯都想以后要不要专门去捕熊了,但他一想萨丁森郡这边可不经常有熊出没,而且熊的危险性太高,他还是不要为了这么点口腹之欲去冒险的好。   魏薇也没有要他或者其他人去冒险的意思,只是正好碰上了这种食材才想试试,说实话吃过以后也就那样了美味是美味,但并不是说没有比它更好吃的东西了,对经受过后世美食轰炸的魏薇来说,熊掌的味道还没有火锅对她的诱惑大。   所以吃着吃着,魏薇就突然来了一句:“下次我们吃火锅吧。”   她都一年多没吃过火锅了,本来冬天的时候吃火锅最合适,可之前不是去了王都嘛,她走的时候也没带辣椒,加上王都的生活让她紧张,自然也就没有时间多想美食了。   今年的话,等新一批的辣椒长好,取了辣椒仔留种,剩下的辣椒足够他们整个城堡的人吃很久了,到时候等入了冬,在城堡里围着炉灶吃火锅,怎么想怎么舒坦。   吃过熊掌以后,魏薇又忙了起来。   之前只有地基的精油厂被盖了起来,原本在城堡内使用的蒸馏器两头后来定做的一批全部被送到了厂房中去,新招募的工人全部都是性格老实本分的农奴,这些人不再需要种田,他们从不同的村子里搬了出来,住进了精油厂配套的宿舍里,一天工十小时,每个月只有两天能休息,还签了合同不能对外透露精油生产的事宜,如果有人泄密,等着他的就是全家一起被砍头。   这个时代的人命是非常不值钱的,尤其他们还是农奴,身家性命全都属于领主,如果不能做到领主的命令,领主有权对他们做任何事。   而精油厂周围建着高高的围墙,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日夜有都有护卫巡逻,保密性其实是非常高的,尤其里面放的蒸馏器都是费利克斯让铁匠们分开打造不同的零件再另外拼接起来的,个头极为巨大不说,外形和构造都和现在炼金术师们使用的蒸馏器有一定的区别,除非有人把它拆了仿制,不然观看外部其实是无法弄清楚它具体是什么样的。   一环扣着一环,只要能保证工作的农奴不会泄密,这个生意他们可以垄断很久。   何况他们制作的精油也不会永远一成不变,精油的种类会慢慢增加,而用精油调配的香水香味也不会一成不变,在补充好足够的基础香味后,他们可以开发更多更复杂的香水味,而经典的配方,魏薇可以找出一大堆。   至于以后,等香水的基调足够丰富了,或许他们也可以尝试培育优秀的调香师,开发全新的香水,那样才能让这个生意一直做下去。   四月开始各地的花卉就开始大量绽放了,今年因为精油和香水的出现,人们猜到这些东西和花脱不了关系,不少人都暗地里买了花卉回去研究,导致花卉的价格上涨了不少,而送来萨丁森的干花也越来越多。   而靠近萨丁森郡的几个贵族领地中也开始大规模的种植起花卉来,这是他们和费利克斯的协议,种类由他定,最终种植出的花他全部收购,但会更加花卉的品质给予不同的价格。   另外,他们还和一些领地签订了小麦的收购协议,以往因为这些领地的位置偏僻,即使有收粮的商人过来收粮,价格也会被压得很低,但现在萨丁森郡原意用更高的价格收购,他们当然愿意放弃收粮商人转而和他交易了。   而在新一批的花卉被送来后,魏薇也终于开始着手制作化妆品了。   再不做一批拿出来卖,来自王都的信件,都要把她淹没了了,其中尤其以纳尔森伯爵夫人表现的最为激烈,她不断在信里催促魏薇,就是担心自家侄女的化妆品要是用完了该怎么办。   但是魏薇觉得她有些杞人忧天,那位黛西小姐也有给她写信,信里她并没有催促魏薇――虽然也确实表现出了对新的化妆品的渴望――反而告诉魏薇她和自己的未婚夫相处的很不错,甚至有次他的未婚夫看到了她卸妆后的样子,也并没有表现的太过失望,之后对待她的态度一如既往。   当然,黛西小姐认为会这样是因为她现在脸上的雀斑已经比以前淡化了许多,而这个功劳完全属于魏薇,因为她为她提供了不少的淡斑方法,还告诉她日常需要注意的事项,才使得他的雀斑减少了不少,不再像以前那么吓人了。   对此魏薇不置可否,或许黛西小姐的雀斑减少有她的功劳,但她未婚夫究竟是因为什么没有改变态度那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毕竟她又没和对方接触过,可不知道他的真性情如何。   但她还是在回信表示这或许是因为对方真的爱她,才不介意这种小事,而就她当时所见,这对小情人之前的气氛确实很甜蜜。   在这么多信件的催促下,魏薇再想划水也不可能了。   化妆品的种类繁多,她不可能一次全都做出来,所以最先选定要做的胭脂粉底口红和眼影。   胭脂不用说,需要用到花,虽然制作繁琐耗时长,但这种东西能从古流传至今就知道它对女人的吸引力了,而且在研究出制作方式后,大规模生产其实并不难。   而粉底其实并不是必须的,毕竟现在的女人们也有粉底可以用,只是明知道那些粉底是铅粉做的对身体有害,她即使不好明说得罪人,做一些无害的产品出来也是好的,以后还能主推孕妇使用,对大人对胎儿都好。   原本她做的粉底是按照古方用稻米磨粉沉淀后制作而成的,之前带去王都的那些都是她用去年培育出的稻米做的,本来稻子长得就一般,产量还小,用的时候可把她心疼坏了,那时候她就也试着用麦子磨面制作粉底,只是突然要去王都没看到最后结果,回来后发现这方法还真的行,既然可以,那就不用再糟蹋为数不多的稻米了,直接改用面粉,就是这种自制方式需要时间沉淀,是三种化妆品里最花时间的。   而口红主要需要的是调色的色粉,城堡里现在每天有在制糖,甜菜根可不缺,留一部分磨成色粉做红色系的口红,口红做起来本来就不费时间,大批量调制,一天就能赶工出一大堆,作为主推产品正合适。   同样不怎么花时间的眼影同样也是主推产品,之前萨丁森郡没有云母粉她想做眼影只能到王都赶工,而现在她只要在萨丁森放出消息自然就有商人送来足够的云母矿石,根本不愁没有材料。   需要发愁的依旧是人手。   化妆品的配方还是要保密的,城堡里蒸馏器搬走后空出来的房间倒是可以用来调配制作,找信得过的奴隶来做这些倒是稳妥,但是像是云母磨粉这种需要消耗力气的事情,她该去哪里找人来做,现在有力气的人不是在种地就是在修路盖房子呢?   奴隶的数量太少,农奴们同样空不出人手,至于其他的自由民,魏薇多少有些信不过,现在外面还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他们家的生意呢,所以他们得小心再小心才行。   不过魏薇的运气一向很好,她这边正烦恼没人做事只能让仅有的奴隶能做多少做多少,甚至把甜菜根磨粉的工作给了孩子们,看着一堆云母石犯愁,那边,就有人给她送人来了。   当初在王都的时候,费利克斯曾和奴隶市场的商人们打过招呼,希望他们以后有合适的奴隶的话可以送到萨丁森郡来,这不,现在就有一个奴隶商人带着大堆奴隶往萨丁森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缺人缺人缺人,偏偏又不是所有人都能有用,暴躁! 第84章   拜尔德・巴利特是一个奴隶商人,并且是一个颇有人脉的奴隶商人,很多贵族都喜欢从他手上买奴隶,不仅因为他手里的奴隶种类多,也比其他商人的更加好用。   当然,拜尔德不是个喜欢迫害奴隶的商人,他比其他商人都更加明白要想把手里的商品卖出个好价钱,就得保证商品的品质,所以在其他人在用各种诸如饿肚子鞭打等方法调教奴隶的时候,他手里的奴隶只要听话就不会挨鞭子,甚至每天还能吃到一碗用野菜和豆子炖成的食物,说实话,味道非常糟糕,但是好歹饿不死人。   所以虽然被同行们排斥,觉得他虚伪过了头,只会用这种方式博好感,但拜尔德确实因此比同行的名声要好一些,很多活不下去的人也更愿意把自己卖给他,毕竟卖给谁都是同样的价格,至少在他手底下要好过一些。   至于以后会遇到怎么样的主人,就得看他们自己的运道了。   但要说拜尔德有哪里让想自卖自身的人犹豫的,就是他基本不接受农奴,而只做奴隶生意。   奴隶的售卖价格比农奴高的多了,而且普拉迪帝国的贵族大多都是老牌贵族,手底下的农奴都不少,极少需要大批量的农奴,而农奴和土地是挂钩的,土地有多少,农奴就有多少,多了他们也不需要,相比起来奴隶就不一样了,稍微富裕一些的人,甚至是平民都会买一两个奴隶在家里干活,比雇佣仆人划算的多。   但真的愿意卖身为奴隶的人很少,大部分的奴隶不是被强盗抓来卖的普通人就是战争遗留的俘虏,而普拉迪帝国内部和平了许久,后者的数量很少,导致奴隶市场里的奴隶越来越稀少,所以奴隶的价格也比从前高了不少。   而拜尔德手上却不缺奴隶,他是半个普拉迪人,身上有其他国家的血统,来源于他的母亲,而他母亲从前的国家如今正和另外几个国家混战,双方有输有赢,经常会有上战场的贵族连同随从和士兵被虏获,贵族最终会被所属国交赎金赎回去,但普通的随从和士兵却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他们的主人不愿意为他们花钱的话,这些人最后就会被贩卖到奴隶市场中去。   拜尔德在母亲的国度同样有人脉,所以他有渠道优先购买这些奴隶,甚至能从另外几个国家弄到一些,所以他手上的商品从来没有断过货,买家只要说出需求,什么样的奴隶他都能找到。   本来像拜尔德这样的奴隶商人在王都混得风生水起,手里的奴隶根本不愁卖,根本不需要辛辛苦苦带着一群奴隶跑去萨丁森郡那种乡下地方。   但拜尔德和克劳德・高尔特很熟,后者因为搭上威廉姆斯伯爵大人这条线,不仅生意都要做到国外去了,连商行都筹建了起来,已经隐隐有成为帝国一流商人的趋势。   商人趋利,没人不想多赚钱,拜尔德虽然是奴隶商人,但他手上也有一些别的经营,他虽然不指望能做的像克劳德那么成功,但也不能太差。   而克劳德现在经常跑萨丁森郡,知道威廉姆斯伯爵一直缺人,他寻思着这是个卖人情的机会,就当了说客,说服拜尔德把手里的奴隶都带去了萨丁森郡。   拜尔德犹豫了没多久,就决定走一趟萨丁森郡。   因为是开春之后才决定启程,为了加快形成,拜尔德选择走海陆,虽然这年头有女人不能出海的规定,但女奴隶却不属于这个范围,她们是货物商品,如果在海上一切顺利还好,如果遇到灾难,这些女奴会第一个被丢入海中成为祭品。   拜尔德联系了熟识的船长,包了几条船,把手里头所有的奴隶和农奴都带上,加上随行雇佣的护卫,这支队伍的人数超过了一千人,其中光是农奴和奴隶就占了九成。   平时他手里是没有那么多人的,他启程的时候是在四月,这个时期市场上主动卖身的奴隶极少,但这个时期同样是青黄不接的时候,不说普通人的生活艰难,一些贵族同样过的不好,于是这些贵族都会派出手下伪装强盗抢劫其他贵族的村庄,粮食全部被搜走,村民不是被杀就是被卖,而他手里这一批人全部都是从国外带回来的,分数好几个不同的国家,好在虽然国家不同,但普拉迪帝国周边这一片的语言是同一个体系,勉强还能沟通。   而来自国外的奴隶是贵族们最喜欢用的,与本国人略有不同的样貌和带着浓重异国口音的语言让他们在国内孤立无援,即使有奴隶逃走也会立刻被发现抓住。   海陆比陆路可快得多了,虽然船资较高,但能省下一群人走陆路需要的粮食,拜尔德也没什么舍不得的,他们只花了几天的时间就从王都的皇家海港到了普林西亚的码头。   到了普林西亚,拜尔德被这里繁荣的景象惊了一下。   拜尔德作为一个常年要在各个国家往来的奴隶商人,从前也没少坐船,最开始他的生意做得没那么大时,主要还是跑国内的路线搜寻奴隶和寻找买家,普林西亚码头他也是来过几次的,但印象中普林西亚的码头可一点都不热闹,往来的船只稀少,码头边上只有一家破旧的酒馆可以吃饭喝酒住宿,路边总是有不少廉价的劳动力聚集着,只要付出非常少的报酬,就可以请到足够的人手帮忙卸货。   但现在,他租用的船只抵达码头时甚至要排队等待靠岸,码头边大大小小的船只不下百艘,搬运工们在靠岸的船只上上上下下,搬运着一批又一批物资,曾经去过的酒馆还在老地方,却不再是人们唯一的选择,在它的边上,多了好几家饭店旅馆,此外还有更多的店面在装修中,等着不久后开业。   完全没有了过去冷清的样子。   “这里的变化好大。”站在船头,拜尔德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在他边上的船长见怪不怪道:“这些人基本都是冲着萨丁森郡去的,你看那些,就是带着货物到萨丁森郡换货的,普林西亚是距离萨丁森距离最近的码头,好多商人都愿意走这条路,这里自然就繁荣起来了。”   毕竟时间就是金钱,相比陆路的繁琐,大家自然更愿意走海陆,尤其大部分商人都是在国内发展,海陆都贴着海岸线走,而且地中海的雨季在冬天,其他季节尤其是夏季降雨少,遇到暴风雨的概率低,路上遭遇海难的可能性低,虽然船费比较贵,但如果走陆路,每过一个领主的地盘可都是要缴税的,哪怕不在那儿停留贩卖商品,入城税和过路费可都是要给的,零零总总的加起来,也不比船费便宜了,所以走海陆绝对比走陆路性价比更高。   拜尔德的货物都是人,不需要雇人卸货,但到了普林西亚码头,看到这里不同以往的繁荣景象,他越发想早点抵达萨丁森郡,于是放弃原本让奴隶们步行的打算,决定租一些马车运送他们,提高速度。   另外他这次带奴隶过来为了减少船只并没有准备多少口粮,加上王都的粮食价格定然是比这边高的,想着节省开销的拜尔德原计划是在普林西亚补充一些粮食。   结果到了普林西亚才发现这里的粮价可并不低,虽然还没有到王都那么高的粮价,但相比他印象里的价格还是高了许多,而且麦子之类的粮食极难买到。   “都被萨丁森收购了,那位伯爵大人和我们未来的领主关系好,多余的麦子都被卖给他了,你若是想吃麦子,不如试试意面?”   粮店里的老板向拜尔德推荐了意面和配套的肉酱,晒干的意面可以存放很久,虽然不如后世的意面耐煮,却反而更加合适旅途中食用。   “只要放在水中加点盐煮熟,再加一勺肉酱,就是非常美味的食物了。”   萨丁森出产的意面和肉酱如今非常红火,即使是在王都都是贵族青睐的食物,他们甚至开发了各种不同的搭配,比如用其他的材料香料搭配意面,或者把肉酱涂抹在面包里一起吃,听说就连国王每周都要吃好几次这种食物,而除了贵族的其他人往往买不到这些美味又不过于昂贵的食物,因为能送到王都的产量也就只够贵族们瓜分的。   拜尔德是吃过意面的,就是在克劳德那里,后者甚至送了他一些,这确实是很美味的食物,就算不懂厨艺的人都能料理好,居家旅行都十分合适。   而且普林西亚的这两样商品价格可比王都低了不少。   所以没等粮店老板多说,拜尔德就买了不少意面和肉酱,当然,这是他准备给自己吃的,或许还会允许心腹和护卫头领品尝一下,其他人,尤其是奴隶,自然是只能吃豆子和燕麦的。   好在这两种萨丁森不收,价格还是很便宜的。   买好口粮,租来的车队也准备好了,也没多做停留,他们就再次出发上路了。   本来拜尔德是准备穿过普林西亚,从普林西亚的东北方进入官道,再顺着官道前往萨丁森郡,路上会经过几个小型城镇,虽然要交点税,但也没别的法子了。   结果车队的负责人告诉他,现在还有一条路,是从普林西亚东边穿过一片林子进入特罗斯,横跨特罗斯就到了萨丁森郡。   两者的路程其实差不多,就是斯罗特的道路是最近新修的,而且只是简单的土路,比官道要难走。   “好处是不用缴过路费和入城费。”   斯罗特,那是什么地方?拜尔德想了半天也没想起这个地名,还是车队负责人告诉他斯罗特郡现在的主人是威廉姆斯伯爵大人,所以他们进去才不需要额外缴税。   不管是萨丁森还是斯罗特都没有大型的城镇入城费是收不了的,但过路费也是有的,只是相比那一点过路费,费利克斯更看重的是商人们带来的贸易和商税,所以只要是来做生意的商人就不需要缴过路费了,至于入城费,等他建城以后再说吧。   能省一笔自然是让人高兴的,但拜尔德同样担心路上的安全性:“穿过林子有危险吗?林中的野兽多不多?有强盗出没吗?”   “原来还是蛮多的,但是之前那位伯爵大人亲自带队去狩猎,听说还打到了熊,强盗从来没听说过,那个地方原本穷的连人都没有了,哪里还有强盗出没,所以现在路上很安全,最近往那儿走的人不少,也没听说出过什么事情。”   车队负责人是倾向于走这条路的,相比官道,斯罗特的路虽然不太好走费马,但安全性可要高得多,官道那边可是时不时还有强盗出没的消息传回来了,当然,到底是不是真的强盗,谁心里没点谱呢。   拜尔德想了想,到底接受了他的提议,选了去斯罗特的路。   路上确实如车队负责人说的一样,除了路是很多年前修的这些年来没有人维护破破烂烂的所以颠簸了点外,没有野兽也没有强盗,安全性确实高,而且路上也不只是他们一个车队,时不时就会遇上其他的商队,就算真的有野兽也不敢出来了。   路上他们还看到了一处城堡隐没在远方的林间,道路在这里分出岔口,一条通往那座城堡一条继续往东而去。   “那边是原来的斯罗特伯爵,现在的贝克男爵的领地,听说他因为得罪了大贵族被降爵了,所以斯罗特才会成了无主之地,能走的人都走了,如今只剩下差不多一千农奴还呆在这里。”   普拉迪的郡的土地大小不会相差太大,一个郡的人口却是有多有少,但一整个郡除开男爵领,剩下的人口只有一千人,那实在是少到不可思议了。   尤其车队负责人还介绍这里三年内都没有领主,只有国王派人定期收税,其他什么都不管,拜尔德已经能想到剩下那些人过着的是什么生活了。   同时他还有点可惜,如果早点知道有这么个地方,他说不定会来这里收点奴隶,虽然农奴属于领主,但国王不关注这里,他私底下做些手脚报个死亡,那些农奴也是可以变成奴隶的。   可惜现在这里有主了,还是个有钱有势的伯爵,农奴自然就不能动了。   车队用一天的时间穿过了林地,抵达斯罗特的海边渔村,拜尔德原以为自己会看到一群虚弱的农奴,他们个个瘦弱的像是随时都会死去,眼睛里没有一点光,麻木的活着,如同行尸走肉。   但他错了,渔村里的农奴或许确实不够健壮,但他们的精神很好,干劲十足的,脸上都是笑容,眼睛亮而有神,一点看不出生活艰苦的样子。   渔村里没有多余的地方住,这里也没有酒馆旅店,往来的商队多了他们只能自己大营地,不过渔村里的农奴可以提供捕获的海鱼,对往来的商队来说也是不错的食物。   趁着农奴来兜售新鲜海鱼的时候,拜尔德买了几条,又顺便问了问他们现在的情况。   “最近好过多了。”卖鱼的是个农妇,身边还带着一个看着只有五岁,实际已经七岁的孩子――这是他们家仅剩下的孩子了。   “自从伯爵大人接手了斯罗特,不仅为我们捕杀了那些危险的野兽,还送了不少粮食来,只要肯为他干活的人都可以分到食物,还可以用鱼货换粮食,现在大家都不用再饿肚子了。”   这对母子俩都很瘦,穿的也很糟糕,但精神却很好,拜尔德询问过才知道她们家原本有五口人,夫妻俩养育着三个孩子,小儿子和小女儿都是饿死的,丈夫也在狩猎的时候不幸被野猪杀死了,只有她和大儿子勉强活了下来。   一个无依无靠的瘦弱妇人要养活自己和孩子其实很难,换在以前拜尔德说不定会说服妇人把自己和孩子一起卖给他,好歹有条活路。   但现在,他看了看在傍晚火红的夕阳下拿着一小块疑似糖块的东西慢慢舔着的小男孩,没有开口。   他在路上可是听了不少关于萨丁森郡的消息,知道这里的领主会在登记郡内人口的时候给登记者发放昂贵的糖块,原本以为这只是个虚构的故事,结果到了斯罗特他才知道是真的,因为这里的伯爵夫人认为农奴们太瘦弱了需要补充一些营养,勒令他们不许把分到的糖块卖掉只能自己吃,所以在这里拜尔德已经看到过不少农奴吃糖的画面了。   而大概是看到这里的农奴过的比想象中的好,拜尔德带来的那些奴隶似乎也变得平和了一些,稍微对于即将在一个偏远边郡的生活有了点期待。   第二天他们继续上路,正好看到渔村里的农奴们正把用粗盐码好的海鱼放进个头很大的陶罐里密封好送上马车,而马车会把鱼货运送到萨丁森郡去,换回等价的粮食和其他生活用品。   而负责运送的也都是农奴。   看到这一幕,拜尔德还有些惊讶:“他们可以离开斯罗特?”除开被征召去当兵,离开领地打战,农奴不能离开所属的领地基本是惯例,因为大部分人都无法缴纳高昂的税,这也是领主防止农奴逃跑的方法之一,毕竟他们和奴隶不一样,身上没有烙印,真的要逃的话,还是有可能成功的。   “到萨丁森是可以的。”被叫住问话的农奴战战兢兢的回答,目光一直盯着他们带来的那些奴隶上,好像害怕自己会被拜尔德抓去做奴隶:“伯爵大人给了允许,只要理由正当,我们就可以离开斯罗特去萨丁森。”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农奴都有这种特权,至少萨丁森堡的农奴就没有,但斯罗特现在的情况特殊,整个领地里就这么一千农奴,如果他们不能离开这里,费利克斯还得另外安排人运送物资,本来就缺人了,他可不会那么浪费。   所以拜尔德车队正好就和这些农奴一起走了,因为人多,他们略慢一些,看着那些农奴把装满腌制过的鱼货的马车送到了梅尔克镇,在梅尔克镇的镇长那里换成了粮食又换购了一些生活用品再启程返回斯罗特,而那些只是稍微腌制了一两天的鱼则会在这里被加工成不同口味的鱼罐头,再送去丁格尔贩卖给商人们。   目前已经有的口味有鲜炸、清蒸、烟熏、油浸这四种,配方和制作方法自然来自那位神奇的伯爵夫人,罐头是玻璃罐头,据说这种经过特殊加工的罐头只要不开封里面的食物可以放置一整年,虽然玻璃易碎,但萨丁森郡做的玻璃罐头瓶子都是加厚的,重是重了点,但只要小心一点运输还是可以保证安全的,而海鱼除了制作成咸鱼鱼干运送到那些不靠海的内陆地区去,不然那些地区和国家的人基本是吃不好海鱼的,他们主要吃淡水鱼,但淡水鱼的土腥味太重,哪里比得上海鱼美味呢。   所以只要这些罐头味道还不错,就不愁卖不出去。   拜尔德知道意面和肉酱也是那位伯爵夫人最先做出来的,王都甚至流传着这位异国而来的贵夫人非常善于烹饪,会制作许多他们没见过的美食,于是出于好奇对这位伯爵夫人的手艺的好奇,拜尔德在梅尔克镇的时候就每种鱼罐头都买了一罐品尝。   然后彻底被这些不同于以往吃法的海鱼味道倾倒了,离开梅尔克镇之前甚至和那里的镇长订了一批货,等他回程时就带回王都去,不管是带去更内陆的,像是他母亲的祖国去,或者直接在王都销售都可以,反正他觉得这根本不用担心销路问题。   一路走走停停,这位商人差点被丁格尔出售的各种商品绕花了眼舍不得走了,但他还是及时记住了自己的目的,带着车队继续往城堡去求见威廉姆斯伯爵。   从斯罗特再到萨丁森,这一路上他早就发现这位伯爵大人大概是建筑狂人,这一路到处里都能看到盖房子和修路的工程队,参与修筑的工人多的数不过来,除此以外三个镇上还贴着各种招聘的公告,主要针对的是各种有一技之长的工匠,也有招会读书识字的管事这类的信息。   而他带来的奴隶有一部分都是匠人出生,也有一些能读会写的,即使是那些没有一技之长的,也大多是有力气能干活的强壮劳动力,想来是可以在这里卖个好价钱的。   到时候他也不要钱,全部换成货物带回去,绝对能大赚一笔! 第85章   克劳德既然想赚人情,在说服拜尔德走一趟萨丁森郡的时候就不会忘记给费利克斯送个消息。   他的信比拜尔德更早送到,费利克斯早早吩咐底下人注意着点,所以拜尔德才刚带着队伍抵达丁格尔,还没联络城堡呢,费利克斯就已经知道,并且邀请了拜尔德到城堡详谈。   等这位奴隶商人志得意满,拿着费利克斯亲笔写的证明书离开城堡去领取自己要的货物,那群奴隶也成了费利克斯的私人财产了。   城堡里一下子多了这么多人,自然是住不开的,原本城堡中的奴隶人数也就差不多百人,这些人从前的工作主要是为伯爵大人放牧种地,吃的比农奴糟糕,住则是和羊群一起挤在牲口棚里,条件可以说是非常非常差的。   但现在多了一千个奴隶,牲口棚那边暂时挤一挤还行,久了却不合适,毕竟他们今年准备养更多的牛羊和马匹,现在这种牲口个头还小,奴隶住进去不会太占地方,但等它们长大,就没奴隶的地方了   魏薇一听,就说:“既然让他们住在牲口棚里也不是长久的事情,倒不如另外圈块地盖些房子,要是以后还有新的奴隶也不怕没地方住。”   虽然觉得那些奴隶可怜,但这个时候的制度如此,魏薇也不可能去说什么解放奴隶的事情,普通的农奴都解放不了何况是最底层的奴隶,她能做的也就是让他们的生活相对好一些。   给奴隶住房子这种事其他的贵族或许会觉得太浪费了,而且奴隶迁出城堡还要担心他们趁机逃跑,安全性上也很有问题。   但这一批奴隶本来大多就是外国人,人生地不熟的逃了也会被抓起来,而且逃奴的惩罚可是非常严重的,身在异国他乡,只要不是受到太多迫害真的活不下去,他们本身也不太可能跑。   而费利克斯受到的骑士教育又让他对弱小者有一定的怜悯心,或许不是非常多,但足够他对奴隶住房子这件事持认同态度。   他们把城堡周围的看了一圈,最终决定把地点选在城堡后方靠着菜地的一块地,那一刻本是为了城堡安全空出来的空地,没有耕作,菜地边上就是河流,河流来自更远一些的林地,别墅就在上流处,所以这块空地也很靠近大道,而河流和护城河的存在使得这块地处于一个夹角的位置,近处的河上没有桥,又有护城河和城堡挡住了一方,四个方向就有两出不能通行,如果想离开,只有走右边的大道或者顺着河流往林地方向走,而这两个方向只要再建个栅栏就能围住,所以选这块地方,多多少少也有减少看管力度的意思在。   决定好了地点,接下来自然是要盖房子了,奴隶自然没有好房子住,他们盖的是土胚房,用泥土和切碎的麦秸秆混合搅拌后放在木框里制成胚,放在太阳下晒干,等晒干了就是一块块土砖,然后用木头做支柱再用这些土砖像砖头一样盖房子,不用水泥也不用石灰泥,只涂上同样是泥土与切碎麦桔搅拌均匀后的泥桨,等四四方方的墙壁盖好,留了门和窗,顶上架起房梁,铺上茅草或者麦秸秆,这房子也就盖好了。   这种土胚房在后世华夏的许多农村都能看到,别看外表像是土疙瘩样子不怎么样,好像风吹就倒,可实际上结实着呢。   因为是加急赶工的,土胚房里什么都没有,睡觉的地方就是铺在地上的麦秸秆,咋一看就像是为家畜准备的牲口棚,但看着不好实际上住着比石头房子舒服,既保湿又保暖。   盖一栋土胚房只需要几天的时间,魏薇和费利克斯想着也不差这几天的时间,干脆就让这群奴隶先把住房的问题解决了再想其他,于是没过多久,那一片空地上就建起了大量的土胚房,房子的位置朝向都是事前规划好的,有些面对面有些背靠背,面对面的中间留出路,左邻右舍紧紧挨着,等建好以后从城堡高处往那边看,排列成队的土胚房看起来格外整齐,井然有序。   等盖好之后,奴隶们都还不能相信这些房子是给他们住的。   虽然负责监工的管事一早就和他们说了这些房子是要给他们自己住的,让他们干活的时候卖力点,争取早点完成任务,但没一个奴隶相信他的话,谁见过专门给奴隶盖房子住的?再好些的主人都不会这么做,他们只以为是监工为了让他们卖力忽悠他们的。   但等房子盖好,监工让他们自己划分队伍,每五个人分一个屋子住着,他们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在奴隶们完全反应不过来的呆愣之中,监工还在叨叨絮絮的说着:“伯爵大人说了,现在房子比较少,你们暂时挤一挤,以后等再多盖一些,就给你们再分一分,要我说也是伯爵大人太仁慈了,这么大的房子怎么可能挤,别说五个,十个人也住得下,就不该给你们这么好的条件。”   在他看来这些房子只是用来睡觉的,既然只是睡觉那自然是该能塞多少人就塞多少人,空着的地方就是浪费,也就是伯爵大人和夫人心善,不然哪里能让这些奴隶自己有房子住。   在他的唠叨里,奴隶们终于确定这真的是给他们住的房子!   这群刚刚被卖到萨丁森郡的奴隶感触还不大,只是庆幸自己似乎遇到了好主人,但从前就在城堡中的奴隶就不一样了,他们之中很大一部分是世代为奴的,别说拥有自己的房子,除了了牲口棚他们没有住过其他地方,如今竟然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房间,哪怕依旧要和别人同住,这也是从来没有的好事了。   在清楚的意识到这些房子是属于他们的之后,这些奴隶忍不住抱头痛哭起来,眼泪大滴大滴的留着,嘴里还不住念叨着连自己都听不清楚的话语,像是在感激他们的主人,又像是在赞扬那些房子。   场面一时间有些激动,但很快就被监工出声喝止了,他催促他们快点选好房子然后搬进去。   “明天伯爵大人会给你们安排新的工作,谁都不许出状况耽误了听到了没!”   哭泣的奴隶这才停止了哭泣,他们很快就划分好了住房,一百多个城堡奴隶都是老相识,谁和谁关系好一目了然,而且奴隶们不能和其他人通婚,他们只能内部消化,所以不少奴隶都有家人,他们自己很快就分配好了住处,而新来的奴隶就更简单了,男女分开,各自往那些房子里走,凑够五人了剩下的就去其他人数不够的,房子大家彼此都不熟悉,住哪儿都一样。   确定住处后,城堡出生的奴隶还要搬家,他们虽然是奴隶,但多多少少还要一些家当,比如冬天里城堡发下来的旧衣服和毛毯,平时吃饭用的破碗等不收拾不知道,一收拾才发现从伯爵大人继任以后,他们既然陆陆续续的也有了一些家当。   这些奴隶也警惕,东西都是包裹好了送到属于自己的房子里去的,不让那些新来的发现,别以为奴隶之间就没有纷争了,为了活命,他们甚至比其他阶级更容易争抢,只是这种争抢一般局限于食物和保暖物品,而不巧,城堡奴隶们都有后者。   新来的奴隶不是没有发现他们带了什么,只是这个季节已经并不寒冷,毛毯之类的东西暂时用不上,而且他们初来乍到即使羡慕也不敢乱来,要是闹起来惹怒了伯爵大人,转手再被卖,他们还能去哪儿找这么好的主人?   所以一时相安无事,等之后大家都熟悉了,发现这里的生活比想象的还要好,上面又有人管着,自然更不会闹出什么大矛盾了。   奴隶们搬家的第二天,费利克斯和魏薇就迫不及待的把人都安排上了。   费利克斯手里有份单子,上面记录的是新奴隶中有一技之长和识字人的名单,其中有手艺的跟着其他匠人工作,识字的暂时没安排,跟着其他没技能的奴隶一起劳作,这些人被分成两批,一部分被魏薇要走处理化妆品的原材料,顺便把处理甜菜根的小农奴们给替换了下来,另一部分则和以前的奴隶一样负责放牧种地,今年因为肉酱厂的关系城堡养了更多的羊和猪,虽然乌克镇那边也在建养殖场,但城堡这边也不会不养了,毕竟和乌克镇一样,城堡不远处也有一大块牧场,甚至比乌克镇的都要大。   魏薇手底下有人后,化妆品的生产就能开始了,当然,这批新来的奴隶目前只负责处理原材料,调配制作的工作交给了原来的城堡奴隶,相比新人,这些老人要更让他们放心一些。   等到第一批化妆品终于送上了路,魏薇这才松了口气,不用再担心王都那边再有人写信催她了。   “不能再增加业务量了,现在的项目都有点太多了,我们得缓一缓,可不能累到过劳。”   魏薇给自己到了一杯蒲公英咖啡提神。   虽然被称为蒲公英咖啡但其实她完全不含咖啡成分尤其是□□,只是用蒲公英的根炒干后打磨成粉然后像咖啡一样熬煮,味道却和咖啡类似,并且同样有提神的功效,是后世的医生开给咖啡依赖症患者的替代品。   当然蒲公英本身也是中草药,所以不能多饮,需要适量。   这东西魏薇本来是没打算做的,只是最近她和费利克斯都忙,她还好,该休息还是休息,可费利克斯是经常需要加班工作到很晚的,没有咖啡也没有茶叶,为了让他精神好点,魏薇才弄了蒲公英咖啡,这东西和黑咖啡一样喝起来苦的很,但是加奶加糖的味道与速溶咖啡也没什么区别,除了最开始有些不习惯,最近费利克斯还有点享受上了。但是也不能多喝,每天最多一杯,也只能白天喝来提神,免得夜里喝了睡不着觉。   等到明年,她去年种下,今年已经移栽到梅尔克镇的茶树也勉强能打顶采摘一些茶叶了,到时候只供应他们俩使用的话应该还是没问题,然后在等几年,今年全部种下的尽千棵茶树就能大规模采摘了,也是谢天谢地虽然梅尔克镇在海边,往内却有一处很适合种茶的位置,不然她那些茶树种子最终怕也是要全死光了。   虽然说了暂时不再增加业务,但并不是说他们就不忙了,领地内的大小事务还是需要费利克斯处理,一通忙碌下来他都瘦了不少,心疼的魏薇最近老往厨房跑,给他煲汤补身体。   好在费利克斯之前王都的皇家学校拐人还是有些成果的,有几个他看重的人陆陆续续的都来了萨丁森郡,成了费利克斯的手下,为他分担了一部分公务,让他总算有了个喘息的时间。   因为这个,魏薇越发想把属于萨丁森郡的政府部门给搭建起来。   她忍不住又和费利克斯提了这个计划,虽然目前只是个妄想,谁让他们两个像样的城市都没有呢,现在几个镇的管理都是镇长负责,村子也有村长,而城堡除了费利克斯这个最高统治者外,安全和防御有骑士队,其他杂事有管事负责,弄个郡政府出来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费利克斯却觉得可以试试:“我们在丁格尔弄个小点的规模,按你说的安排起来,人手不够可以对外招人,让他们先把丁格尔管理好,以后再管理更大的地方也不至于一筹莫展。”   这倒是个好主意,丁格尔因为临近萨丁森堡,路有修的好,外来人口越来越多,镇子也一直在扩建中,而原来的镇长并不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当时的小镇都管的一般般,如今人一多就更管不好了,导致镇上有些混乱,还是费利克斯派士兵和管事接手了大部分的事务才控制住了。   魏薇拍拍脑袋,她只想着一步到位,却没想到可以从小坐起,郡政府弄不出来,先弄个县政府也不错啊。   “那就先贴公告招人,不限制出生,只要有能力都能报名,想来能找到不少人才。”   这可是招官吏,放在其他地方第一要求就是必须有贵族血统,平民们根本没有资格参与应征,而如今他们放宽了要求,再把福利和晋升条件摆出来,到时候不愁没人来。   费利克斯:“怎么考核那些人的能力?去学校找这方面的老师帮忙出题?”   “不用那么麻烦,我来出题就好。”   不就是考试吗,她大华夏在这方面说第二都没人敢认第一的,公务员考试她没参加过,但想来百科全书里这方面的资料不会少,她结合实际情况出些题目还不简单。   费利克斯见她接了这事,就没再说什么,等又过两天魏薇先把需要招聘的职务和要求写成文字交给他,费利克斯转头就让人去贴公告了。   于是继人口登记之后萨丁森郡又来了一次大地震,看看这次伯爵大人对外招募的是什么官员啊,那一长串的职务名单虽然很多人都不太懂是什么意思,但他们知道这是招聘官员的公告啊。   这种事情别说是在萨丁森郡了,就是整个普拉迪帝国都没出现过,官员一般是那些大城市才有的配置,而那些职务也不是对外征召考试考出来的,而是上位者们觉得谁合适就安排谁,以权谋私任人唯亲的事情可不少见,哪怕是个小小的城门守卫都要有些关系才能当的,何况是更上面的职务,每个贵族出生没有人脉背景,根本不可能。   但现在萨丁森郡竟然公开招募官吏不说,还不限制出生,别说普通平民甚至农奴都能报名,这个条件一出来,许多平民子弟出生,读过书认识字自问有些能力的人都心动了。   而那些不识字但也觉得自己有能力的普通人同样也心动了,因为公告上定的招募时间很长,大概是为了让消息传的更远招来更多的人才,最终的考核期定在了秋天的九月,而现在才四月,有足足五个月的时间,如果加把劲努力点,在这期间学会常用的文字参与考核也并不是不可能的。   所以公告一出,整个郡的人,不管是本地居民还是外来者都开始议论起来,因为这次的招聘可没有限制在本地人,外来者只要有能力就能参加。   而新的问题就来了,那些不识字,但又不想错过这个机会的人,他们要去哪里学习,怎么学习文字呢?   别的人不知道,但萨丁森堡周围的自由民和农奴不约而同的顶上了教堂。   本来教会的圣职者平时也会教导普通平民――当然,他们是要收取一些募捐款的――所以在需要学习的时候,他们自然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教堂。   何况教堂里本来就又要一群小农奴在学习,以往大家就对这事有些非议,大家都觉得凭什么那群小农奴都能去上课,他们的孩子不行啊?之前那群小农奴去给人登记的时候庄园里的其他人虽然没说,私下里可是嫉妒坏了。   所以经常有人会带上自己的孩子到教堂希望能把孩子送进去一起接受教育,只是之前因为马修神父照顾不过来没答应,城堡这边也没松口,最后他们也只能遗憾离开了,而心里自然就更加嫉妒那些小农奴了。   但是以前嫉妒归嫉妒,实际上对自家孩子不能一起学习,他们除了有些遗憾也没其他什么想法,只恨运气没有那些小农奴好,过了也就那样了。   但现在不一样啊,眼看着一条光明的大道就摆在面前,只要他们的孩子能够学习,就能试着往那条路上走,带着全家人一起过上更好的生活,说不定还有机会脱离农奴的身份,再拼一拼积攒些家产,以后家里的孩子说不定能送去当骑士侍从,有机会成为骑士呢?而骑士,在普通人看来已经无限接近贵族了,只要家里出现一个,其他人也可以跟着受惠,高人一等了。   而且哪怕今年考不上,以后一样还有机会啊,看萨丁森郡现在这样就知道他们的伯爵大人能力大着呢,以后定然是要把这里发展的更好,有了更多的人口和收入,管理阶层自然是要继续扩充的。   所以这学是非要上的,就算是要缴钱也得上。   若果是以往,要交钱读书的话平民们恐怕无能为力,但他们最近生活好了不少,各家家里多多少少也有了些储蓄,挤一挤也是能凑够以往教堂定下的学费的,不说把所有孩子都送去读书,但把他们觉得家中资质最好(最受宠)的男孩送去学习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这群住在城堡附近,给伯爵大人种地的自由民和农奴们思考再三,最终带上自家的储蓄和孩子,一起组队去了城堡边上的教堂。   他们自觉不是要闹,但也未尝没有想凭着人多这一点迫使马修神父收下他们孩子的意思。   不收?你不是说神爱世人,那为什么神父可以教那些小农奴却不教他们的孩子?   主要是伯爵夫人的女仆负责教导的?那更好,我们给教堂募捐,神父你就来教我们的孩子嘛,反正uI人不是有女仆教吗。   被团团围住的马修神父也是头大,大概是因为地处偏僻,教会的福音照耀不到这里,而上任神父本来也不是什么有能力的人,又一直被上任伯爵若有似无的打压,所以萨丁森郡的领民们的信仰其实是非常不坚定的。   而马修神父又是最近这两三年才到萨丁森郡的大家对他的接触不算多,自然他对领民来说就更没什么威慑力了。   虽然他们会定期到教堂来做礼拜,但实际上他们都是冲着教堂发放的免费的食物来的,至于神父平日宣扬的那些教义,他们其实是不怎么听的,因为很多都听不懂嘛,说什么信仰上帝会让他们生活更好,可这些年来他们的生活有好过吗?甚至因为教会要收什一税,他们每年的收获都要少了十分之一,信仰不高的人对此怎么会乐意,只是碍于大家都要这么做,教会势力又大,没人敢不听罢了。   所以这会儿说是求人,实际上不如说有那么点胁迫的意思在里面,而马修神父大概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出,他年纪又大,被围着没一会儿就有些不太舒服了。   好在听到消息的魏薇和费利克斯即使赶来,把马修神父从人群里解救出来,魏薇又看出他请客不对带他到里面休息放松,顺便给扎了几针,不然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呢。   等她再从里面出来,费利克斯已经把一群人训斥的不敢抬头了。 第86章   同样是新任不久,费利克斯继任伯爵甚至只有短短一年的时间,但对领民来说,他和马修神父也是不一样的。哪怕这位伯爵大人只上任一天,他们都不敢和他对着干甚至呛声。   那不是努力为自己争取福利,那是找死。   所以在看到费利克斯来了后,本来还围着马修神父各种发表发言的领民们立刻就没了声音,再等费利克斯目光锐利语带怒气的质问他们想干什么的时候,这些人更是不敢抬头了。   好半响才有人在人群里期期艾艾的说了一句:“我们就是想请神父教导孩子学习……明明他们都可以在教堂学习……”   他们自然是指在教堂居住的那群小农奴。   对此其他人早就有所不满了,只是碍于是城堡的命令,这群孩子的日常作息又十分稳定,轻易不会和其他人接触,不然怕是要闹出不少事端。   大概是觉得藏在人群里比较安全,出声的人才敢发言,他这一说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同,虽然其他人没说话,但表情都是差不多的。   但等费利克斯的目光顺着声音看过去时,说话的人立刻不敢再说了,甚至避开了费利克斯的目光,躲在身边人的背后,试图隐藏自己。   如果惹怒了伯爵大人,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费利克斯也没有去追究到底是谁在说话,而对方说的也没有错,可伯爵的威严不容挑衅。   “他们是我安排在这里的,有什么问题你们可以直接来找我,而不是在这里围攻一个老人。”   领民们想说他们没有围攻神父的打算,但在费利克斯的目光下,没人敢在这个时候反驳。   费利克斯确实有些生气,虽然他对教会没什么好感,但不得不说马修神父是个真正德高望重又学识渊博的神父,他的一言一行都符合真正神职者应有的样子,也从来不对领地里的事情指手画脚,更何况他还是兄长的教父,即使不够亲近,费利克斯对马修神父也是有一些属于亲友的感情的。   所以在看到马修神父被围的脸色难看险些晕倒的样子,说不生气是不可能的。   而他生气的代价,自然是要这些领民付的。   他觉得自己之前就是表现的太仁慈,才会让这些人变得太大胆了。   “鉴于你们这次的行为,最近一个月的劳役我不会为你们提供食物。”   也就是变相的扣工资了。   一个月不提供食物?领民们都是脸色一变,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以前他们服役的时候是没有食物的,只能自己准备,而现在大家都习惯了吃伯爵大人让人准备的食物,这不知道为他们节省了多少粮食,突然就被断了,领民第一时间就开始心疼起自己接下来自己需要准备的口粮。   但没人反驳费利克斯的决定,他们很害怕如果这个时候如果反驳,再惹伯爵生气,就不只是断粮一个月了。   伯爵大人的命令不容置疑,在他说出惩罚的时候,就有带来的仆人安排等着登记这次来的领民的名单了,一些领民很想偷偷溜走,但是看到周围虎视眈眈的士兵,到底没敢动。   一群人哭丧着脸,心疼自己存下来的粮食的同时也有对无法把孩子送去学习的强烈失望。   本来他们已经放弃送孩子上学这事了,但却没想到突然听到一个柔美的女声响了起来。   “学习的事情我们会另外安排的。”   顺着声音看去,他们看到了从教堂中走出来的伯爵夫人。   魏薇给马修神父扎了针,又开了药让卡玛去准备,确定神父现在情况稳定后,留下潘妮照顾他,出来看看情况。   正好听到了费利克斯在把人训斥一通后作出的惩罚。   她同样不认同这些人的行为,所以开口说话的时候眉头紧皱,一贯温柔的伯爵夫人此时看起来一点都不温柔,甚至有种让人忐忑的威严。   “实际上我们已经在为这件事做准备了,即使你们不来,我们也会做出安排,而你们本不该来打扰神父的。”她环视一圈,语气淡淡:“神父的年纪很大了,你们刚刚的行为差点令他昏倒,我想大家应该明白一个老人因为情绪激动突然晕倒会产生什么后果。”   别说是在这个时代,就是在后世很多老人突然晕倒后都可能再也醒不来,而领民们的行为无异于是在试图谋杀一位老人。   而且那还是个从红衣主教的位置上退下来的教区主教,是萨丁森郡的最高神职者,哪怕平时看起来再平易近人,他也是教会的高层人物,可以竞选教皇的那种!   如果他出了事,连费利克斯都会被教会谴责,更别提这些普通人了,一个不好被打成异端,谁也救不了他们。   慢慢反应过来的领民们一阵阵后怕,原本心里的那点不满可以说完全消失了,只剩下后悔,后悔来这一趟了。   不仅没有达成目标还被伯爵大人惩罚扣除了一个月的劳役口粮,甚至差点担上迫害神职者的罪名。   “马修神父他怎么样了?”   见她出来,费利克斯问出了所有人心声。   “情况还算稳定,但接下来需要静养一段时间。”说到这个魏薇也有些发愁,马修神父本身的年纪在这个时期算大了的,而且这时候的医疗条件有限,很多关于身体调理的论调甚至是错误的,他以前也没有特别进行过这方面的身体调理,所以身体底子不太好,大毛病是没有,但小毛病一大堆,再不好好调理,恐怕也活不了几年了。   所以她现在特别厌恶这些人的行为。   明知道让小农奴们在这里学习是城堡的意思,不去找他们商量却跑来找神父,不就是仗着神父好说话吗。   被她的目光逼视着,这群闹事的领民们更加不敢抬头了,一个个化身鹌鹑,只敢盯着地面不出声。   她也没心情和这些人继续掰扯,神父那边还等着她安排,既然费利克斯已经做出了判决,剩下的事情她就不参合了。   不过,看了看那些被家长牵着带来的孩子们,年纪有大有小,此时正无措的看着周遭的大人,很多都一脸懵懂害怕,显然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到底还是因为他们而心软了一下,魏薇最后开口道:“让他们登记完就回去,明天我会派人去处理这些孩子上学的问题。”   虽然惩罚逃不掉,但这话无疑是给了大家一个定心丸,知道伯爵大人和夫人并不是不允许他们的孩子学习的。   于是本来就后悔的领民们更是没有任何异议了,乖乖等着登记。   在登记之后他们就可以离开了,但走之前,这些人还是把带来的东西放了一些在教堂门口,算是对神父的赔偿和道歉。   守在教堂门口的士兵们倒是没有阻止这种行为,只是时候告诉了两位主人。   既然是给神父的,他们自然不会动,随神父怎么安排了。   马修神父只是因为一时激动差点昏迷,稍微休息一下后就缓了过来,又喝了魏薇让卡玛熬煮的汤药,精神也好了一些。   费利克斯回城堡的时候魏薇留在教堂里照顾神父。   等他喝完药,确定药效发作后,魏薇给他把了脉,说道:“你现在的身体状况不宜操劳,最近一段时间还是在城堡里好好休养吧,上课的事情也需要停一段时间。”   在确定马修神父不会给孩子们灌(洗)输(脑)教义后,魏薇就不反感他给他们上课了。   而神父自身的知识储备和授课能力也确实过硬,就算是换到大学里都能当教授的那种好老师,给孩子们上基础课程实在是有些屈才了。   神父的脸色这时候还有些不太好,听出魏薇语气里的关心,他笑着点了点头,同意了她的安排,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他还想多活几年呢。   但是同意之后,神父的眉头又皱了起来:“那些孩子,你们打算怎么安排?”   他其实是希望接收那些想读书的孩子的,在他看来教堂本身就有传播知识的责任,在还是低位神职者的时候,神父就教导过不少学生,这些学生有贵族也有平民,大多都成了优秀的传教士,他从来不认为知识是只属于贵族的。   可惜萨丁森郡本身就不是教会势力强大的地区,整个教堂就只有他这一个神父在,而郡内的三个镇上虽然也有各自的教堂,但同样也只有一位负责人,地方比萨丁森堡的教堂还小,能教导的学生更加有限。   而他帮着教导现在那两百个多孩子已经很吃力了,再多他是真的没法接收的以,有心无力。   “不用担心,我已经安排好了,会让他们有学习机会的。”   听她这么说,马修神父就真的不再担心了,他舒展眉头,安心的接受了汤药中安眠的作用,很快熟睡过去。   脚步轻声的从神父的房间出来时,魏薇想着是不是应该为教堂添加一些人手,虽然她不喜欢教会,但如果是马修神父培养出来的,原籍属于萨丁森郡的传教士的话,只要不长歪了应该就不会影响到这里的发展,而且马修神父不可能一直呆在这个位置上,他们需要对领地有利的教堂继任者。   可以忠于信仰,但不会忠于教会的那种。   魏薇觉得,如果是由马修神父教导出来的继任者,再在增过程中增加一些爱郡思想的话,应该是没问题的,何况哪怕是教会人士,背后同样需要来自贵族的支持。   她心里想着事情,离开房间――神父暂时不适合移动,所以还是留在教堂休息的好――正想去找自己的女仆,就在走廊的拐角处碰到了一群躲藏不及的孩子。   是在教堂住着的小农奴们,魏薇一眼扫过,个个都很眼熟,大多是曾经出现在天赋名单上的孩子们。   为首的男孩似乎是叫汉克?   碰到她的孩子们一阵惊慌,但也没有忘记行礼,男孩们弯腰女孩们提起裙角,低头叫人:“午安,伯爵夫人。”   “午安。”魏薇点了点头,好奇道:“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我们来看神父。”孩子们大着胆子问她:“夫人,神父是不是生病了?严重吗?”   最近城堡那边关于处理甜菜的工作已经交给新来的奴隶负责了,这群孩子们也没闲下来,又被另外安排了工作,去辅助管理户籍的管事核对新旧资料,核算领民今年要教的人头税,工作内容不算难,但需要一定的文字和算数基础,还要有足够的耐心,他们虽然是新手,但一个个认真努力,据负责的管事报告说做的还不错,帮了他们不少忙。   孩子们的工作被肯定,他们做事自然就更加积极了,虽然教堂这边的课程依旧在继续,但因为核算工作需要尽快处理完,所以每天的授课时间又减少了,变成一天下午两节课,一节文字一节算数,总共两节课,另外每天清晨起来,他们会跟着城堡派来的骑士侍从练剑一个小时,之后的时间到下午回来上课之前,这些孩子都不在教堂,而是在城堡中工作,所以之前教堂发生的事情他们一开始并不知情。   还是回来上课的时候才知道马修神父出事了。   作为孩子们的照料者和授课老师,马修神父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仅次于伯爵夫妇与两个女仆,听说这位和蔼的老人出事,他们都很担心,但被说不能打扰他休息后,大部分人就按耐下想来探望的心情,一番争夺后,汉克这些学习好又经常得到夸奖的孩子抢到了代表全体成员探望神父的权利。   “不算严重,不过确实需要好好休养,所以接下来恐怕他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给你们上课了。”   汉克等人立刻纷纷道:“我们没关系的,神父的身体最重要!”   孩子们眼睛里的担忧十分真挚,显然是真的很担心神父,看得魏薇心中一暖。   “神父已经喝了药睡下了,今天恐怕不能接受你们的探望,下次你们再去看他吧。”   她都这么说了,虽然遗憾,孩子们还是乖乖点头,准备离开。   “等等。”   魏薇叫住他们:“你们去把其他孩子都叫到教堂的大厅去,我有事情要说。”   “好的夫人。”   孩子们互相看了一眼,匆匆跑去叫人了。   他们的速度很快,等魏薇去找完女仆安排人今晚留在教堂照顾神父来带大厅,里面已经站满了人。   这些孩子的变化简直是一天一个样,刚刚被买下的时候他们大多数瘦的皮包骨,头发像稻草一样杂乱,衣不蔽体,身上脏兮兮的像是在泥坑里滚过一样,弯腰驼背的躲避着其他人的目光,像是被母猫抛弃又被人类嫌弃的小猫崽子。   但如今他们穿的不说多好也是干干净净,头发也梳的整整齐齐,爱美的小姑娘甚至会给自己戴朵路边采来的野花,因为吃得好又有适当的运动(跟着士兵练剑),身上长了肉,个头也高了不少,训练时特意教导过的站姿让他们看起来昂首挺胸身姿挺拔,一个个精神十足,看着就舒服。   不过这会儿在等着伯爵夫人过来说话的孩子们都有些不安,他们凑在一起低声讨论着伯爵夫人等下会说些什么。   很明显是为了今天发生的事情,虽然没有直接碰上,可孩子们也知道领地里的其他人对只有他们能在教堂学习这一点意见非常大。   所以他们的不安也大多源于此。   “夫人会不会不让我们继续学习了?”   这个问题是所有孩子都在担心的,诚然有些孩子在学习上天赋不太好,但他们肯努力去学,因为这些孩子很清楚正是因为他们比其他人多了一份运气,能够学习到这些,才让他们如今不用像是其他农奴一样去卖苦力养活自己,而是可以舒舒服服的在城堡里对着一堆文件忙碌,不用出去日晒雨淋。   这种生活是以前的他们想都不敢想的,是在他们的观念里只有贵族和富裕的体面人才能做得工作,而现在,他们似乎也成了这样的体面人呢。   而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运气好被伯爵夫妇买下,拥有了学习的机会。   不是没有孩子因为这样不同于其他农奴的待遇而变得飘飘然,认为自己是特殊的,甚至产生一种优越感,但这种优越感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不论是由伯爵夫人定下的学习制度,还是琴在上课时间特意说的告诫,都在告诉他们,他们之所以被选中并不是因为特殊,只是刚好比别人多了一些运气罢了。   而这份运气也并不是持久的,他们的领主看重的是他们的学习能力,没有足够的天赋至少也要有足够的努力,不认真学习的人不会没有饭吃,因为他们也会承担一部分工作,而工作就是他们食物的来源,但只有认真和成绩好的孩子会拥有奖励,负责教导和照顾他们的大人也明显更加青睐于这样的孩子。   “如果你们不够努力,或许哪天就会有人代替你们在这里的位置。”   这是琴在发现孩子们的心态变化时当着所有人说出的告诫。   “我们的主人需要的是能够为他们工作的人,他们并不是平白养着你们的,如果达不到他们的要求,你们很可能会被淘汰。”   至于淘汰之后会变成什么样,琴没说,但孩子们只要想想那些在田地里辛苦劳作的农奴们就知道了。   那样的生活对以前的他们来说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在成为农奴之前,他们同样要从事这些工作,却总是忍饥挨饿,而萨丁森堡的农奴却都能填饱肚子,他们的生活可以说比以前的他们要好的多。   但他们看到了更高处的风景,像那些体面的管事一样为伯爵大人工作,这才是他们更希望未来会有的工作。   哪怕这些孩子里大部分都是女孩,她们也希望成为琴这样被主人信任的女仆,她的地位甚至比一般的管事要高呢。   所以没人想被淘汰,也没人想放弃学习的机会。   但领民们的对他们的态度也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在之前被安排去各个村镇给大家做人口登记,后来又被安排核算人口记录和税收,虽然他们只是去给管事们打下手的,但在其他人看来,他们就是拥有了体面的工作和成为管事的机会。   偏偏教堂这边还不肯接收他们(自认)家里更出色的孩子,很多家长甚至因此有了一种就是这些小农奴抢走了他们孩子的机会的心理。   这怎么不让人嫉妒呢,他们都要嫉妒的发狂了。   尤其他们中的大部分还都是女孩子,在这种女人地位低下的年代,她们受到的恶意目光只会更多,如果不是他们的每日作息都非常固定,基本是两点一线并且极少离开教堂单独活动,很难说不会有一些恶性事件发生。   孩子们的忐忑不安并没有持续太久,当魏薇从教堂后面走出来,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紧张专注的看着他们的女主人。   “把你们召集过来是有事情要通知,本来这件事我是打算过段时间再说的,但是现在情况有点变化,我就在这里通知你们吧。”   难道是真的要不让他们继续上课了?一些情绪反应较大的孩子已经开始红眼睛了,只是强忍着才没有直接哭起来。   而那些更懂得为自己考虑的孩子则开始想,如果他们不能继续学习,那么以他们目前的知识,是不是有资格参加伯爵大人的招聘考试。   不过这些想法还没有展开,孩子就听到他们的女主人说出了重点。   “我需要在你们中选择一些人,去教导其他的孩子。”   这是早就已经在考虑的事情了,普及教育,在魏薇看来是必须的,但萨丁森郡有文化的人不多,他们甚至没有自己的学校,目前也没有招聘到可以当老师的人才,所以这事才暂时没有排上日程。   原本他们的打算就是先把这批孩子教好,然后选择一些适合当老师的人去教导其他的孩子,但现在被那些领民一闹,为了安抚其他人的情绪,计划也不得不提前了。   好在作为教导孩子基础入门的老师,他们也不需要太多的知识储备,以目前的程度来说,勉强也能胜任了。   不过当然不需要全部都安排去当小老师,人口审核的工作还没完成,而且也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教学生,至少那些本身成绩就不太行的就还不能放出去。   所以只是选择一些成绩较好,性格和能力又比较适合的孩子。   “人选名单会有琴根据你们日常的表现来拟定,选到的人会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前往城堡周围的村庄给其他孩子授课,具体怎么安排,之后会告诉你们。”   目前他们自然是先要顾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了,虽然都是领民,但住在庄园内,给伯爵大人种地的领民和其他自由民还是有些区别的,在没办法立刻普及教育的情况下,自然是要分个先后的。   听到是让他们给其他人上课,孩子们没有任何意见,他们都是农奴,自然是女主人怎么说就怎么做了。   只是忍不住问她:“那我们还能继续上课吗?”   魏薇笑着点头:“当然,你们要学的还多着呢,所以以前的学习照旧,只是最近神父身体不太好,我会另外安排老师的。”   这一群人不仅是未来的老师,里面还有未来的女护卫、管事和其他人才,既然都花了这么多心力去培养了,不让他们学习,亏的可是她。   一听到还能继续上课,这些孩子也不管魏薇还在面前,忍不住欢呼起来。 第87章   因为领民闹事导致神父出事,惹得伯爵大人发怒,惩罚了一众闹事的领民。   这个消息传出去以后,惹得其他领民们也跟着不安起来,担心会不会波及到自己。   而被罚的人就更不好受了。   虽然只是罚了劳役时的食物,但对领民来说,扣除食物比打他们一顿还难受,何况还是一个月的口粮,想一次就心疼一次。   而且惩罚对他们来说还不仅如此,他们还给伯爵大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甚至还被登记在册,以后伯爵大人恐怕都会记得他们所做的错事,被自己的领主厌恶,将是何等令人害怕的事情啊,说不定以后有好事情都不会再轮到他们这些“罪人”,哪怕伯爵大人不记得了,素来以伯爵大人喜恶马首是瞻管事们对他们的态度也会变得很糟糕,同样的,其他的领民也会排斥他们,可见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的生活都不会太好。   但是没人敢抱怨,他们只能安静的吞下所有苦果,为自己的鲁莽行为而懊悔。   尤其是在隔天,新的命令从城堡发了出来。   这次的命令自然是关于他们之前闹着要学习的问题。   由城堡挑选的老师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每天早上到庄园内的各个村庄上课,凡是年纪是七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孩子不拘男女都可以去上课,年纪更大的人如果有时间的话允许旁听,村庄里的领民不需要缴纳学费,但需要负责老师的食物和接送问题,并且必须保证他们的安全,如果有老师发生危险,城堡将会是情况严重性决定是否取消整个村子的学习机会。   也就是说,如果老师出了事,不管谁干的,那么你们村子的人就别想再读书了。   而这个范围是包括了庄园内的所有农奴和自由民的村庄了,当然,其中自由民的村庄属于少数,大部分还是农奴。   在决定范围的时候,魏薇有些犹豫,是否要把近期搬迁而来的自由民算在其中,那些定居在庄园边缘的自由民所组建的村子如今已经初具规模,作为第一批自主搬来的自由民,和其他因为后续福利才来的自由民显然是不太一样的。   费利克斯对那群自由民显然有些好感,于是告诉魏薇:“就当是给他们的奖赏好了,一起加进去吧。”   魏薇也是这个想法,只是有些担心其他庄园外的自由民会以此为由又闹出之前那样的事情来。   费利克斯觉得她有点担心过度:“之前闹事的人都被罚了,我们的态度已经摆了出来,其他人先闹事也得看看自己能不能承受这个后果。”   被领主厌恶的后果,可不是谁都能承受的。   除非他们不想再在萨丁森郡混了。   魏薇一想也是,就把那个自由民的村子加了进去。   当然一开始那些自由民是不知道的,因为公告上并没有写具体的村子名字,他们看到说是庄园内的村子才有,还在遗憾自己不在其中。   结果过了几天,城堡分配的老师就来了。   见到人的时候他们还不敢相信,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殷勤招待的同时,也开始准备上课的地方。   没人小看来人只是个年纪小小的女孩,他们这些做过人口登记的人都知道那群居住在教堂里的孩子们的能耐,不然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嫉妒他们了。   并不是每个村子都能拥有一位老师,城堡这次分配老师是按照各个村子的规模来的,人口多孩子多的村子就有一位老师,如果是人口少孩子也少的,就会两个甚至三个相邻的村子凑在一起学习,具体在哪儿上课可以由几个村子自己商量决定,总之就是尽量保证每个小老师教导的学生人数都差不多。   第一次为人师表,被选中的孩子都很紧张,并且自我怀疑可不可以做好,因为他们并不是学习最好的那批学生,成绩只能说中上,他们真的能做好这个工作吗?   “可以的,要相信自己,你们之前教导其他孩子的时候不也做得很好吗?”   临出发前,琴给他们加油打气,早在有想法搞普及教育的时候,魏薇就打算把这些孩子利用起来,平时他们上完课后会分成不同的学习小组互相扶持共同进步,而这个学习小组隔段时间就会重新分组,一直默默关注的琴很清楚这批被选中的孩子或许不是他们中成绩最好的,却是其中最会教人的,他们平时帮着成绩差的孩子辅导功课,多多少少也积累了一点教学经验,城堡又给他们准备了教学书,只要按着书里大家进度教,基础入门还是很简单的。   琴说了很多鼓励的话,这些孩子慢慢就不那么紧张了,他们多了点信心,带着自己的教学工具,跟着士兵一起走了。   看到他们离开时终于恢复了冷静,琴欣慰的笑了,之后笑容又变成了一丝惆怅。   这些孩子学习的进度很快,已经差不多要把她的学识掏空了,所以她教导他们的时间也差不多快要结束了,等到新聘请的老师到来,琴就会重新回到魏薇身边,相处了这么久,她是真的有点舍不得。   不过很快她就振奋起来,想想自己的目标,相比当老师,她果然还是更想当女管家。   选出来的十几个小老师都出去教学了,他们之中大部分都是女孩子,毕竟就性格来说,女孩确实比男孩更适合教育这个工作,但同样的,她们遇到危险的可能性也更大。   所以这些学生最开始去村子当老师的时候,身边都会跟着一个士兵,等小老师们适应了,就只剩下每天的马车接送了,这些小老师每天会在村子里给孩子们上半天的课,中午的食物由村子负责,下午两点上完一天的课程后,会有车夫接送他们回教堂去,不用在村子里过夜和居住,安全也更有保障。   不是魏薇杞人忧天,而是这些孩子大多是女孩,又是在这个时候认为该嫁人的年纪,难保不会有人起了歪心思,而不管是在农奴还是自由民之中,男方强迫女方最后把人娶回来,或者连负责都不用的事情屡见不鲜,城堡里经常会有仆人讨论这样的事情,而那些人渣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仅仅只是给女方家人一些补充。   其他地区或许还有“初夜权”这种问题,但在萨丁森郡,谁都知道老伯爵是个痴情种,只爱过世的妻子,新伯爵明显也继承了他父亲的痴情,继位一年了,一次“初夜权”都没行驶过,这就导致某些人渣肆无忌惮了。   不过这种情况现在已经改善了不少,魏薇非常痛恨这种人渣,而费利克斯作为骑士也不会容许这种事情发生,所以只要消息传到他们的耳朵里,那些人渣就会被立刻抓起来调查,只要罪名成立,等着他们的就是砍头,根本没有任何情面可讲,几次下来,就没人敢以身犯险了,最多调戏一下,揩的油。   而在魏薇喜欢阉猪的新爱好被宣扬出去后,那些有色心没色胆的人连调戏人都不敢了了,就怕她突然把这种爱好衍生到他们身上。   所以小老师的安全还是很有保障的,不过以防万一也是必要的。   那些村子里的房子都是不大的茅屋,用来上课的教室一时间也没办法建好,所以在村子里的村民合力把教室盖好之前,孩子们是直接在空地上上课的。   好在这个时间天气不冷不热,日头也不大,在外面上课除了有点考验小老师的嗓门外,其他问题倒是不太大。   教材书是每个老师一本,除此以外,他们还在村子里放了黑板和粉笔,黑板就是在拼凑好的木板上涂山黑色的漆做成的,上面有绳子,往树上一挂,坐的远些的人也能看清上面的内容。   而粉笔其实是用石灰加水做成的块状物,没有后世的粉笔那么好用,但书写效果还行,条件如此也不能太挑剔。   这个三件套就是小老师们人手一份的教学工具了。   来上课的孩子有大有小,加上那些想学习和来瞧热闹的大人们,空地周围被围的个水泄不通,让小老师又忍不住开始紧张了。   好在这些大人还知道保持安静,而年幼不懂事的孩子在大人的训斥下也不敢打闹,乖乖坐着准备听课,见所有人都安静的看着她,小老师深呼吸一口,在黑板上写下第一个字母,开始上课。   一开始讲的磕磕绊绊是再说难免的,但习惯以后他们就进入了状态,一边按照私底下演练过的样子上课,一边不自觉的模仿起琴和马修神父授课时的模样,努力讲的浅显易懂,时不时还会点个人提问一下。   因为伯爵大人的招募令还挂在那里,这个时候可以说是大家最渴望知识的时候,有野心想去试试的人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但也有人觉得自己没那个能力,又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只是看了会热闹满足了好奇心就离开了。   人慢慢散了,被带来学习的孩子就开始不那么听话了,年纪大的还好,他们知道这可能是唯一能改变他们未来命运的机会,没有人舍得不抓住它,而年幼的孩子则还不太懂得这个道理,他们根本坐不住,也无法保持安静,很快这课堂纪律就有些乱了。   好在混乱并没有持续太久,不等小老师纠结该怎么让他们听话,那些年纪大的孩子就会主动帮她安抚那些吵闹的孩子,毕竟让他们闹起来,自己的学习也会受影响。   伯爵大人既然给领民派人教导他们学习,而且不需要任何费用这个消息可是让其他人都不敢置信,但想想这段时间伯爵夫妇的各种安排,这似乎又没什么不能相信的,反正他们有钱,也不差那么点学费,又是在自己的庄园里,他先怎么样自然都是可以的。   只是这可把其他领民羡慕坏了,他们也想要有免费老师啊。   可惜显然这次的福利没有覆盖整个萨丁森郡,除了城堡庄园那一块,就是最近的丁格尔都没有得到伯爵大人的恩赐,所以他们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不过伯爵大人的举动也给领民们提了醒,既然镇上的教堂收不了那么多学生,他们完全可以自己请一个。   也不需要多出众,只要能教会常用文字和算数就好,如果能学出来,即使无法应聘上伯爵大人提供的职务,以后找工作也方便的多。   当然,私人家教他们是请不起的,但像伯爵大人那样,一个村子,或者几个村子请一个应该还是可以的啊,何况最近他们每家每户基本都有了些钱财,凑一凑,请老师的钱也是够的。   唯一麻烦的事,萨丁森郡识字的人不多,大多数还都有自己的工作,不会为了这么点钱去给他们当老师,所以他们该从哪儿找人?   好在这个时候的萨丁森郡越来越繁华了,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多打听一下,总能找到一个识字又愿意教平民的人,只是那教学水平怎么样,完全就看运气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领民们开始重视教育总归是个好事。   这日,负责照顾炼金术师的仆人求见魏薇:“夫人,雷蒙大师想请您过去一趟。”   魏薇想起之前自己留给雷蒙大师的课题,点了点头,决定去炼金实验室看看。   这是她从王都回来后第二次来这个实验室,之前实在太忙一直都抽不出空来,自然对于雷蒙大师最近的研究进度不太了解。   等她到了实验室,看到摆在坐上的半成品时,就知道他是成功了。   她之前给雷蒙大师的新课题是机械方面的,当然不是蒸汽机那种需要耗费非常多的精力研究的跨时代产品,但也具有不小的意义。   她让雷蒙大师帮她做一个摆钟。   摆钟是时钟的一种,由是三百多年后的荷兰物理学家克里斯・惠更斯发明的,这种时钟的时间比较稳定,依靠发条提供能量,内部结构相对简单,只要按照图纸制作零件再拼装,几乎没有什么制作难度,但以这个时代的工艺,零件制作起来十分费时费力,还需要不错的手艺,以之前萨丁森郡的铁匠手艺,基本做不出来。   而且魏薇能画图纸却没办法给出确切的数据,这需要多次试验,而她能提供的帮助只是这种钟的原理公式:单摆定律。   所以魏薇就把这个问题丢给了雷蒙大师,作为曾经的数学老师和现在炼金术师,他不仅计算能力强,对金属的筑造也有不小的研究,动手能力同样很强,这不,琢磨了一个多月,第一座摆钟就被他捣鼓出来了。   说是半成品是因为这个摆钟目前只有内部结构和   这座摆钟有一米高,外壳是木质的,整体就是简单的座钟样式,没有多余的花纹,表面上三根长短不一的指针,其中最长的那根秒钟真随着下稳定摆动的钟摆一格一格的走着,钟摆的声音很大,在安静的环境里。   说是半成品,其实只是它的外壳还没有完全装上,她来的时候,雷蒙大师正在做最后的调整,可以看到内部的齿轮在钟摆的运动下自发的动着。   “稍等,马上就好。”   雷蒙大师看了她一眼打了招呼,手里的工作没停,也没让魏薇等多久,就完成了最后的工作。   等他站起来,钟表上的时间也被调整好,魏薇不知道雷蒙大师是怎么算的,但那时间看起来非常准确。   她感叹道:“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把它做出来了,等这座钟出现在世人面前,他们一定会记住你的名字的。”   雷蒙大师却不太满意的摇摇头:“它还不够好,我还没有做出你说的报时系统,目前这个钟只能计时而已,”   “这已经很厉害了。”魏薇画过结构图,自然知道加了报时功能的摆钟可比没有报时功能的复杂的多,而且说实话她其实不太喜欢报时的摆钟,尤其是半夜听到那声音,实在很容易让人心里发毛。   “主要是一些零件不太好制作,不过我会继续研究的。”显然没有做出报时摆钟让他有些耿耿于怀。   “你不需要那么拼,这个真的已经很好了。”魏薇感叹:“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能把它做出来。”   听她这么说,雷蒙大师自得道:“不过就是拼凑一些零件而已,这可难不倒我,如果不是齿轮打磨起来太费时,我早就做好了。”   确实,这种纯手工打磨出来的零件想快都快不起来。   “那么这个摆钟我就先送去让人仿制了,仿制好了再给你送回来。”到底是第一个摆钟,又是他亲手做的,意义重大,魏薇觉得得给人留着。   但雷蒙大师不想收:“不用给我送回来了,这个你自己留着,回头弄个仿制好的给我就行。”   他这实验室可不安全,要是不小心把摆钟毁了,那就太可惜了。   到底是自己的心血,还是要珍惜一点。   魏薇一想也是,就点头道:“那我回头放城堡里,你什么时候先拿走都可以。”   说完这个她又道:“最近新请回来的工匠手艺都不错,有几个听说名气还不小,以后你有需要打磨的零件都可以找他们试试。”   雷蒙大师这才来了兴趣:“行,我回头会去和他们聊聊的。”   打磨零件,到底还是应该让更专业的来。   把新成果交了出去,雷蒙大师又想起自己找魏薇来可不止是让她看摆钟的。   “最近我的几个朋友给我写了信,他们在信里表示想来和我一起做研究。”   说是和他一起做研究不过是个借口,他看得出来这是想来给费利克斯打工了。   做实验需要不少资金,但炼金术师大多都穷,寻找资助者一直是他们犯愁的问题,雷蒙大师以前也是如此,他教书的工资都贴在了实验里,不然也不会被学校开除后搞的生活困顿。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现在不仅有威利克斯和魏薇的资助,每个月还能分到不菲的红利,衣食住行更是不需要自己处理,加上最近又没有太花钱的开销,短短几个月里他就存了不少钱,有了钱他就想搞自己的研究,所以这会儿才一做好摆钟就急着给魏薇,交了任务才好自己浪啊。   之前他在和老友们的书信里可没少吹嘘自己在萨丁森郡的待遇有多好,那些和他以前一样穷的家伙们听多了哪里能不心动,现在想来萨丁森郡也很正常。   都是自己的老友,他自然要帮着说说好话:“那几个人虽然性情古怪了点,在炼金方面还是很有些本事的,如果夫人你愿意留下他们,保证不会让你吃亏的。”   其实雷蒙大师完全没资格说他的那些朋友,他自己在普通人看来同意是个怪人。   魏薇:“你说有能力我自然是相信的,不过这些人愿意听从我的安排吗?”   雷蒙大师肯定道:“当然,我想只要你能给他们不错的待遇,没人会不愿意为你工作的。”   这么大方的雇主可是极少见的,何况雷蒙大师觉得魏薇给他出的那些课题都很有趣,可是让他涨了不少知识呢,想来其他人同样会和他一样对此感兴趣的。   “那么你可以写信邀请他们来萨丁森郡了,我们到时候谈一谈,如果彼此都觉得不错,那么我会为他们准备和你一样的合约的。”魏薇顿了顿,又不放心的问道:“这些人的身份背景没有问题吧?你知道最近萨丁森郡太打眼了,要是他们的身份有问题,最好还是不要来这儿的好。”   雷蒙大师摸着胡子笑道:“你放心,保证没问题。”   “那就好。”   魏薇还是蛮相信他的,既然他说没问题那应该是真没问题,不过该调查还是要调查一下。   另外,既然有新的炼金术师要来,再把实验室放在城堡里也不太合适,她可不想哪天就突然被炸上天了,最保险的方法还是另外找个偏僻的地方安置他们,到时候就算出事也顶多就是砸个实验室,不会牵连无辜。   看来又要拜托建筑队分出人手赶工盖房子了。   “啊对了,还有我的老朋友朱利奥听说我在萨丁森郡过的不错,想来萨丁森郡看看我,不知道夫人和伯爵大人是否愿意接待他?”   不过是个小事,魏薇爽快答应了。   雷蒙大师见她同意了,喜滋滋的表示:“那真是太好了,我还担心你们怕麻烦不愿意接待呢,毕竟教皇出门总是需要排场的,他要来带的人可就多了。”   “人多热……等等,教皇?”   “是啊,朱利奥去年被选为新任教皇了,要我说他怎么就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这些年哪个教皇位置能坐久的,我都担心……”   魏薇已经听不到他的唠叨了,她傻眼了好一会儿,不明白为什么雷蒙这种被学校开除的炼金术师竟然会认识教皇。   虽然普拉迪人不太待见教会,但那可是教皇啊,有这种关系在,即使是皇家学校也要掂量掂量吧。   作者有话要说:约翰二十一世,又有称若望二十一世(1276年9月13日―1277年5月20日年在位),出生在里斯本,俗名朱利奥(1215年-1277年5月20日)。这位就是历史上做实验被砸的重伤不治的教皇了,当然本文有私设和历史区别还是很大的。   雷蒙大师的历史原型是罗杰・培根,当然,只是用了极少一部分原型,这位培根大师是个猛人还有个奇异博士的称号,甚至第一位讲述如何制造弹药的欧洲人就是他了,因为思想太先进被当时人当成异端,被赶出大学讲坛后在巴黎寺院里被幽禁十年,他将自己对于炼金术的发现写在一本书里献给教皇克莱蒙五世,作为释放条件,经过格列高利十世等三位教皇都平安无事,直到1277年5月教皇约翰二十一世在做实验时死去,再度被以猛烈攻击神学家和信仰占星术和炼金术等异端罪名入狱14年之久,1292年被释放,两年以后在牛津去世   所以这里教皇不会死,他也不用坐牢了,私设他们是早就相交的好友。 第88章   雷蒙大师认识教皇,并且关系好到对方会上门拜访这点,可算是吓到魏薇了。   那可是教皇,教会的最高领导人,整个欧洲的精神领袖,权利地位甚至凌驾于各国君王之上,说是只手遮天都不为过。   而雷蒙大师只是个小贵族出生,被皇家学校开除的炼金术师,真不知道这样的他是怎么认识那位教皇冕下的。   “我们算是老交情了。”雷蒙大师解释道:“朱利奥以前是从事医务工作的,有段时间他就在王都的教堂任职,那时候我刚刚在皇家学院教书,有次身边去教堂求医的时候认识的。”   现任的教皇朱利奥也是个炼金迷,而在这方面雷蒙大师确实是个天才,自从他们发现彼此很谈得来,许多观点都很一致,两人就成了好友,即使后来朱利奥从王都调任到其他国家,他们也保持着书信往来,即使之后许多年再没有见过,这份情谊却一直存在。   魏薇很想后悔,接待一个教皇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拿出招待国王的排场都不为过,注意事项又特别的多,而以萨丁森郡现在的情况,很多东西都是要保密的。   所以她是真的一点都不想那位教皇来。   她试图反悔自己的决定:“接待教皇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就我所知那位冕下应该并不在普拉迪?如果他要来不应该去王都吗?如果你希望和他相聚,我可以给你放个假。”   雷蒙大师在专业领域上确实是个大师,但在人情世故上确实缺了根茎,不然以他的学识和能力,也不会只是一次实验爆炸就被开除了。   所以这会儿他完全没听出魏薇如此明显的拒绝,粗神经的道:“哦,他确实不在普拉迪,只是最近朱利奥要出行访问几个国家,普拉迪也是其中之一,他们坐船出行,路上会路过萨丁森郡。”   教会的总部在意大利的首都罗马,位于亚平宁半岛(也称意大利半岛)中部,位处地中海中部,和另外两个岛屿西西里岛与萨丁岛把地中海分为东地中海和西地中海,而普拉迪帝国就位于东地中海,和罗马之间的距离勉强也算是隔海相望,如果教皇出行访问,自然是坐船最方面。   这里特别要说明的一点是,在魏薇的世界中,地中海在十九世纪以前只通过直布罗陀海峡和大西洋链接,东边则是封闭的,这也是华夏在此之前没有把海上贸易深入地中海的原因之一。   直到苏伊士运河修成通航,打通了地中海到红海,再从红海到大西洋的海上路线,给欧洲诸国提供了从欧洲至印度洋的的最近航线,至此前往东方不再需要绕远路走大西洋的海陆了。   但在这个平行世界,亚欧大陆是彻底断开的,断开的大陆自己给自己配了一个“苏伊士运河”,所以从一开始地中海就连着红海,如果不是海船技术还不够发达,恐怕华夏的海上丝绸之路早就已经走入地中海了。   言归正传,教皇既然会从普拉迪路过,还是走的海陆,他们的路线应该是要去往比普拉迪更东边的沿海国家。   这可给了魏薇一个好借口,她直接道:“萨丁森没有港口,无法接待他们。”   这是实话,虽然他们是有准备建个港口,但这至今都只有魏薇和费利克斯的一个念头,还没开工,就算建好也是几年后的事情了。   雷蒙大师一听,很是遗憾,既然是路过探访,如果他们有码头还能接待一下自己的老友,但既然没有,那就只能算了。   “好吧,我会写信告诉他这点的,到时候还是由我去王都探望他好了,我得好好整理一下这些年的研究资料带给他看看――当然你放心,不该看的东西我不会给他看的。”   最后一句话是对魏薇的保证。   魏薇确实不放心,实际上如果不是因为对方是教皇,她甚至不太乐意让雷蒙大师去王都,这位现在可不像以前一样默默无闻,虽然没有对外宣传过他参与了香水和酒精的研究,但玻璃镜的发明者头衔可是魏薇亲自为他戴上的,虽然玻璃镜还没有开始大规模生产,但当初她可是带了一面去王都的,只要有心打听,很容易就会发现雷蒙大师的存在。   所以她还是说:“你介意整理好以后给我看看吗?我得确保你不会把重要的东西透露出去。”   “当然可以。”雷蒙大师一点都不介意,实际上他对外的书信可都是要接受检查才能送出去的,这点费利克斯做的光明正大,反而让他不好抱怨什么,毕竟一开始合约里就有这方面的安全条规在。   “其实我打算让朱利奥看的是我一直准备写的关于炼金术的书,实际上我本来准备写好之后也给你看看的。”雷蒙大师说道:“夫人你在炼金方面显然是个天才,如果能得到你的帮助,这本书一定会更加出彩的。”   “我只是拾人牙慧罢了。”魏薇可不敢居功,连忙摆手:“不过是知道这些才能做出来,说天才就太过了,我可是连你这实验室里的设备都认不全的人。”   雷蒙大师只当她谦虚,又真情实意的恭维了几句,才放过她去写信了。   魏薇这才松了口气,回去以后还和费利克斯说起这事,一副受惊不浅的样子:“他的信件往来不是都要接受检查吗,你没发现他和教皇的关系?”   费利克斯也是一脸懵逼:“没有,我只是让人注意他信件里不要有透露秘密的内容,其他的并没有注意,估计检查信件的人大概也不知道和他通信的是教皇吧。”   如果知道,大概早就汇报给他了。   魏薇想起雷蒙大师说起教皇的语气,确实像是说起一位普通的老朋友,如果不是他后面加了那一句补充,她估计要等教皇临门才会发现这个秘密。   幸好幸好。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除了开始感慨了几句,他们就把这个话题抛之脑后,继续投入到工作中。   马修神父受惊后身体不好需要静养,费利克斯找了新老师接替他的教学工作,连带着琴也结束了自己的教师生涯,回到魏薇身边继续当起了女仆和秘书的工作,她干净十足能力又强,才一回来就轻易成了六个女仆之首,哪怕莫妮卡和玛丽有心竞争,也不得不承认她们完全争不过,而剩下的潘妮卡玛和丽莎本来就没有野心,自然是听谁的都可以。   知道她的目标的魏薇给她的新任务是让她配合巴顿管家管理城堡大小事务,实际上也就是让她在巴顿管家身边学习如何当好管家,原本巴顿管家有意培养的下任管家是自己的侄子沃德,可惜沃德现在有了更好的目标――他成了精油厂的负责人,自然是没有回来继续当管家的意图,而找不到其他合适的人选,巴顿管家对于魏薇的安排也就并不排斥了。   虽然贵族家庭中的管家一贯都是由男人担任的,但在没有男管家的人选之前,为女主人培养一个合格的女管家也是他的义务。   原本城堡女管家的工作其实是南茜夫人负责的,但她把大多数经验都放在了卡洛琳的身上,自然没有更多的精力去管理其他事物,所以很多她的工作内容都被她的丈夫巴顿管家接手了,这可是加重了他的负担,如今有人可以接手,他再乐意不过了。   至于琴会不会取代南茜夫人,夫妻俩倒是不怎么在意,他们相信自己的主人不是会因为有了接替者就把自己赶走的人。   伯爵夫妇确实不会,实际上他们年前才给城堡的人提了工资,管家夫妇还得到了一笔不菲的奖金,足够他们在丁格尔买一栋房子的钱。   所以今年仆人们干活可卖力了,哪怕他们多了很多不属于仆人的工作,也没人抱怨,因为大家都听管家说了,如果一整年的表现良好,年底都会有额外的奖金可以拿。   用伯爵夫人的话来说,那叫过年红包,是过年时都会有的福利。   这日魏薇依旧在费利克斯的臂弯中醒了过来,后者还没有苏醒,她轻手轻脚的爬了起来,穿好衣服,也不叫人,离开了房间,让费利克斯可以继续睡一会儿。   刚走出房间,她就看到了等在门外的女仆们,后者行了礼,跟着她到隔壁的女主人卧室服侍她梳洗。   梳头时,魏薇一边给自己涂抹保养品一边听着琴汇报城堡里的大小事务,时不时再提点意见。   汇报完毕,琴又翻开小本本跟魏薇讲她和费利克斯今天的日程安排。   当然,伯爵大人的日程不需要她负责,琴只是顺便告诉魏薇一声而已。   相比费利克斯一如既往排满的日程表,魏薇今天难得比较清闲的一天,不需要出门巡视工厂也没有需要接待的管事,除了下午需要帮费利克斯处理公务外,她有一个早上的休息时间。   当然,休息是不能休息的,有时间就要把事情安排上。   卡玛等琴说完,连忙接上一句:“上次您说想抽出时间调制新的驱虫药剂,今天可以吗?”   魏薇想起自己确实这么说过,去年他们用的杀虫剂是用除虫菊做的除虫水,今年这种除虫水依旧可以使用,而且效果良好,但持续用下去等昆虫产生抗体再想新办法就不太好了。   “可以,今天就做这个。”   卡玛本来就认识不少草药,从去年开始她为魏薇寻找各种草药时又从魏薇这儿获取了不少新的知识,甚至以前只是认识而不会使用的草药如今也知道它们的作用和用法了,假以时日,成为一个合格的草药师是必然的。   决定了上午的工作,魏薇也没有立刻去忙,她先安排了几个女仆的工作,起身回到卧室,去叫醒还在睡觉的丈夫。   她独自进了卧室,窗帘没有拉开,房间里光线昏暗,金发的男人还闷头在被窝里呼呼大睡。   伸手呼啦一声拉开窗帘,早上的眼光照了进来,对于适应了昏暗的人来说十分刺眼,但费利克斯只是翻了个身,把自己埋在了枕头里。   魏薇不得不走过去,坐在床边把他从枕头里挖出来。   “该醒了,你今天上午还要出门。”   “不,亲爱的,再让我睡一会儿。”   费利克斯闭着眼睛抱住魏薇的腰,大有就这么继续睡下去的打算。   魏薇冷漠无情道:“不行,已经不早了,我甚至没有叫你起来练剑。”   本来每天早上练剑是费利克斯每天必备的训练,但最近因为工作他的训练已经变成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了,如果不是看他真的很累,魏薇绝对会督促他每天训练的,她可不想在未来收获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发福丈夫。   听出她语气里的坚持,费利克斯不得不睁开眼睛,从床上爬了起来:“好吧,我起来了。”   被子滑下露出他没穿衣服的上半身,这就是为什么魏薇不然女仆们进来的原因了,她的丈夫习惯半裸睡,只穿一条短裤光着上半身的样子可不适合给其他人看见。   已经看习惯这个画面不会再害羞的魏薇甚至往他的小腹上瞄了瞄,确定六块腹肌还很顽强的呆在那儿,没有退化的迹象。   不过长此以往也不是个办法,还是要适量运动才行。   魏薇把他的衣服递过去,看着费利克斯一件件穿好,顺便帮他整理一下,一边把刚才从琴那儿听来的日常转述给他。   费利克斯一边听一边穿好衣服,整理好后转头亲了亲她,被魏薇嫌弃的推开。   “快点去洗脸刷牙,我到楼下看看早餐准备好没有。”   被嫌弃的费利克斯也不生气,笑嘻嘻的又偷了个香,才被推去隔壁洗漱。   现在的女主人卧室差不多已经变成他们的洗漱间了。   魏薇提着裙子下了楼,在三楼走廊遇到了刚刚起来不久的多洛莉丝,她的身边南茜夫人正抱着卡洛琳,而两岁的卡洛琳怀里抱着个娃娃,是多洛莉丝的艾米。   看到楼梯上的魏薇,多洛莉丝眼睛一亮,快步走过来:“早上好,薇薇。”   自从魏薇和费利克斯结婚,多洛莉丝就不叫她姐姐了,直接叫名字,这反而显示着两人的关系更加亲密。   “早上好洛拉。”魏薇张开双手和多洛莉丝交换了一个贴面吻,又凑到小卡洛琳身边,笑眯眯的和她打招呼:“早上好,卡洛琳。”   两岁的卡洛琳在南茜夫人的教导下已经会说一些简单的单词了,她很喜欢自己的婶婶,一见到人就往她那儿伸手,小嘴裂开露出几颗小米牙,学多洛莉丝叫人:“薇薇,抱!”   魏薇从南茜夫人手里接过了卡洛琳,掂了掂:“又长重了一点。”   听不懂的卡洛琳只呵呵笑着,一手抓着娃娃,往她怀里钻。   南希夫人笑着答道:“小小姐最近开始吃辅食了,多亏了夫人你准备的食谱,她的胃口比以前可好多了。”   以前卡洛琳一直在喝奶,但吃的不多吸收也不太好,整个人瘦瘦小小的,还是经过魏薇的提示,南茜夫人给奶娘添置了不少食物让她增加营养才让卡洛琳慢慢也长了点肉,最近卡洛琳开始断奶,她就第一时间求魏薇安排了食谱,合理膳食下,卡洛琳这几个月不仅长得快,连病都没再生了。   魏薇也笑:“能吃就好,回头我再给她调整一下食谱。”   也没把孩子还给南茜夫人,她就这么抱着她一边下楼一边和多洛莉丝说话,而大家都已经习惯了魏薇不同于别的贵族小姐的大力气,并不担心她会抱不动已经有点双下巴的卡洛琳,安静的跟在她们身后。   魏薇在问多洛莉丝最近过得如何:“最近上课感觉怎么样?”   她结婚以后忙的事情越来越多,没办法再给多洛莉丝上课了,好在多洛莉丝的刺绣基础针法早就都学过了,缺的只是练习,所以她只需要定期给多洛莉丝布置作业,再检查成果。   而之前在王都请的家庭教师也跟着他们一起回了萨丁森郡,现在多洛莉丝所有的课业都由那位和蔼的家庭教师负责,相比上一位家庭教师贝茨夫人,多洛莉丝显然比较喜欢现在这个不会板着脸教导她的新老师。   “我觉得很不错,史密斯夫人说我很快就可以不用再上礼仪课了。”   多洛莉丝很高兴,不用上礼仪课就说明她可以毕业了。   但魏薇第一想到的是那位夫人的另一层意思――她觉得多洛莉丝学的很好,可以嫁人了。   这让魏薇沉默下来,虽然她认为多洛莉丝年纪还小,谈婚论嫁还太早了,但教会的规定摆在那里,大家都认为多洛莉丝到了结婚的年龄,如果不为她考虑,反而会让人觉得他们做兄嫂的苛待妹妹。   如果这种谣言传出去,她和费利克斯顶多损失点名誉,但对多洛莉丝就不一样了,这会让人看低她在威廉姆斯家族中的地位的。   那就以挑选妹婿的理由开始物色合适的未婚夫人选吧,外人只要知道他们不是不管多洛莉丝他们可以慢慢挑,挑到多洛莉丝自己觉得可以结婚了,再考虑其他吧。   因为太过挑剔而让妹妹不得不晚嫁,可比漠不关心她的婚事好听多了。   这个想法在心里过了一遍,魏薇突然又想到琴和潘妮,她们的年纪在其他人看来也不算小了(一个17一个19),是不是也该考虑一下婚姻问题了?   回头问问她们是怎么想的吧。   魏薇压下问题,听着多洛莉丝说起自己的课业,一起走路了餐厅。   过了一会儿费利克斯也下来了,厨房送上早餐,今天是中式的包子馒头配豆浆,包子馒头的个头都很小,刚好一口一个,其中馒头是奶味馒头,主要为卡洛琳准备,而包子则有肉有菜,还有豆沙馅的甜包子,不管哪种口味都非常合胃口主人们的胃口,费利克斯一顿甚至能吃掉二十个,连魏薇和多洛莉丝也能吃掉五六个。   以前他们是不会给主人准备豆子这种平民食物的,但魏薇教了他们不少豆类的制作方法,厨房就很爱做各种豆腐菜了,甚至就连萨丁森郡的领民也因为领主的慷慨学会了磨豆腐煮豆浆,不再只有炖豆子这一个选择了。   不过因为磨豆腐需要磨盘,制作有费时费力,每天忙着工作的领民没多少时间天天去做豆腐,吃的比较少,倒是镇上开了好几家豆腐店,生意很不错。   对此领民们十分感激他们的伯爵夫人,如果是别人掌握这种技术恐怕就要藏着掖着自己用来换钱了,哪里会像她这么大方。   对此魏薇表示她只是不想赚这个辛苦钱而已,手底下生财的办法太多,不差这个。   吃过早饭,费利克斯匆匆忙忙的和妻子道别出了门,多洛莉丝也陪卡洛琳去花园玩,现在卡洛琳身体好了不少,南茜夫人也不天天拘着她不让她出门,天天带着她在花园里学走路,现在卡洛琳不仅能走还能跑了。   魏薇这起身去了药材房。   药材房存在已经有段时间了,里面摆了许多药柜和工作台,药柜上贴了药材名,里面是魏薇和卡玛一起收集处理的药材,目前种类已经超过了两百种,可以供魏薇治疗大部分的普通病症,而这里现在由卡玛管理,除了她和魏薇,其他人未经允许是不能进来的。   主要也是怕有人乱动药材出了事,毕竟魏薇收集的药材可不全是无毒的。   像是之前她想做新的杀虫剂,就让卡玛遇到卫矛科的植物就都带回来,而这一科属的植物有不少都是有毒的,其中的雷公藤在华夏古代是天然的杀虫剂,比除虫菊还好用,她不知道欧洲这边是否会有,但用同一科属的植物试试总是可以的。   另外还有一些魏薇在西方草药学里看到的植物同样具有杀虫的功能,只是作用有大有小,而且大都需要和其他植物调配以后才能发挥杀虫的作用,这些就是她今天要研究的了。   虽然已经大致摸清了这些植物的药性毒性,但为了不会在制作过程中出现中毒的意外,魏薇在处理这些植物时都带着口罩和兽皮手套,不仅她自己要带,卡玛在采摘和后续处理时也都会被要求做好保护措施。   等她花了一个早上把卡玛收集到的植物都处理好,之后就可以交给卡玛来进行后续的杀虫实验,确定她可以完成后,魏薇这才放心离开药材房,准备清洗一下到餐厅吃午餐。   然后很不幸的,她听到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那位教皇冕下给雷蒙大师回了信,表示他还是想来萨丁森郡。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不想接待不想接待!   教皇:好的,我还是要来。 第89章   教皇冕下在给雷蒙大师的回信里写到,他们的船只可以在斯罗特的邻郡普林西亚停留几天,而他本人可以简装出发,低调进入萨丁森郡,只呆几天就走,不会暴露身份,更不会给他们照成太大影响。   “虽然言辞诚恳,但是是不是有点奇怪?”   魏薇把那封回信从雷蒙大师那儿要了过来,给回来的费利克斯看。   在他看信的时候,魏薇皱着眉头说着,从信里的内容看,教皇是想玩一出微服私访,这看起来似乎没什么特别的,也许人家就是这么活泼的老人家呢。   但是她觉得不可能只是如此。   这位教皇在信里说只是想见见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才想来萨丁森郡,但上次雷蒙给他的回信里已经表示过他可以到王都去探望他,顺便雷蒙回程的时候还能和他同乘一艘船,两人可以有更多的相聚时间,为什么他还坚持要来萨丁森郡?   要说没有其他理由魏薇可不会相信。   而现在萨丁森郡有什么能让人惦记的,不就是他们名下的那些产业吗?   “他们不会是想来偷配方吧?”   这是最有可能的了。   不是魏薇看低教会,而是以教会的贪婪,还真的有可能做这种事,这个时候的教会可不像后世,他们借着上帝的名义敛财,几乎是毫无遮掩的,普通人看到是教会在用募捐的款项救济他们,但贵族们看到的是他他们把更多的财富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什一税的数额本就巨大,除此以外教会还垄断了各国的妓院生意,这种经营能带来的金钱多得难以想象,同时他们还会和贵族合作其他的生意,要说富有,恐怕没人比得上教会了。   但即使已经如此富裕,他们的贪婪也没有被节制,反而滋生出更多的欲望。   费利克斯一目几行的看完信:“雷蒙大师有和你说过那位教皇是什么样的人吗?”   魏薇想了想:“似乎是个很不错的人,待病人很热心,也会经常救济穷人,私人爱好和雷蒙大师一样喜欢搞研究做实验,因为本身是医务工作者,他的研究也偏向于炼制万能药这一方面,性格方面的话,听说很平易近人,开朗而且好相处。”   雷蒙大师自己喜欢的研究方向是炼金,不过炼金术师们都认为炼金和制作万能药都需要使用所谓的贤者之石,所以他们的研究也算殊途同归,本质并没有多少区别。   费利克斯:“听起来好像还不错?”   魏薇:“雷蒙大师的看法也不一定全都是对的,毕竟他们相处的时间也不是很久,彼此的话题都在炼金术上,而且之后十多年全都是靠书信往来,那位教皇是不是就真的像他说的一样还有待考量,后来有没有改变更是谁也不清楚。”   费利克斯想了想道:“或许我们可以问问马修神父,也许他认识这位教皇。”   马修神父作为来养老的教区主教,在此之前他还曾是红衣主教级别的神职者,本身是有资格竞选教皇之位的,而现任教皇约翰二十世(担任教皇后改的圣徒名)在此之前同样也是红衣主教,同级别的神职者,即使在不同国家任职,每年也会在特定的时间聚集在教会总部,加上这些年教皇换人的速度实在太快,高位神职者的聚会更是频繁,都是候选者,说他们不认识也太假了点。   “我确实认识约翰教皇。”   修养了一段时间的马修神父看起来比前段时间精神了许多,也不用天天躺着修养了,而且每天都喝着魏薇拟定的补身的汤药,他甚至长胖了一圈,脸上红光满面。   “他是个不错的人,一直试图恢复教会与东方教会的联合,属于教会中的保守派。”   魏薇:“你也是保守派的成员吗?”   “是的。”马修点头:“保守派在教会中其实属于少数派,根本无法跟激进派抗衡,后者才是教会的实际掌权者,如果不是这些年一直有教皇之位被诅咒的流言在流传,现在继任的教皇也不可能是约翰教皇。”   也是因为发现近些年来总部内的气氛越来越古怪,马修神父不想这浑水,才自动降级跑来萨丁森郡养老的。   不然说不定现在被架上教皇位置的就是他了。   所谓的激进派和保守派最大的区别就是对其他宗教的态度,保守派认为可以和东方教会保持联系恢复以往的友好往来,而激进派却东方教会是异端,和穆X林等一样属于异教徒,是需要打压和毁灭的,双方一直就此问题争执不下,各抒己见,但因为激进派势大,导致这两百年来多次发起的十字军东征同样把东方教会作为需要清除的敌人。   魏薇明白了,马修的意思恐怕是说,那位约翰教皇在教会里只是一个傀儡教皇。   那么教皇执意要来萨丁森郡,恐怕也不是他本人的意愿了。   从马修神父那里告辞,魏薇和费利克斯手挽手,到花园里转了一圈放松散步,一边继续讨论先前的话题。   她忧心忡忡道:“如果教皇背后真的有人在控制,那么冲着我们来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偏偏他们还不能拒绝,对方的身份放在那里,姿态又摆的低,如果再拒绝,谁知道教会会不会以此攻歼他们,虽然教会的势力在普拉迪帝国内很一般,但只要不涉及君权,就是国王都要对他们礼让几分,何况费利克斯还只是个普通贵族,再让他们发展几年或许可以正面刚,但这个时候还太早了点。   不过在知道教皇可能是被其他人要求才来萨丁森郡后,他们再看那封信上的内容,就从中接收到了对方的善意。   低调前来,带的人就不会太多,方便他们监视和掌控,即使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请求也可以拒绝,反而如果是大张旗鼓的过来,他们既不能拒绝,也难免会有些疏漏。   费利克斯沉吟说道:“请雷蒙大师回信,告诉他访客人数不能超过十人,如果他答应我们就接待,如果不同意那就只能拒绝了,毕竟谁都知道我们现在缺人手,没办法招待太多的客人,如果是担心安全的话就更好,我们也害怕教皇会在这里出事,所以不敢接待了还是请他们等我们准备好了再来吧。”   直接拒绝不可以,但是如果是他们这边提了意见对方不答应,那就不是他们的问题了。   魏薇明白了他的意思,也笑着点头道:“对,到时候我们让雷蒙大师一起去接他们,如果对方反悔想带更多的人,那就让雷蒙大师和教皇一起同乘一段时间好了,反正教皇只是来看朋友的,我们也已经把人送过去了。”   而教皇本来既然会像他们示好,同意他们的安排的可能性极大,而由他当面开口的话,即使只是个傀儡,其他人也不可能直接违抗他。   甚至,作为下属,保证教皇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他们的职责应该是劝服教皇留在船上继续访问下一个国家,而不是进入一个不确定危险性的边境郡。   “如果马修神父的身体好了,也应该带上他,我想由他招待教皇非常合适。”   马修神父曾经也是红衣主教,权利或许不在,但他在教会的地位并不会因为他选择呆在萨丁森郡养老而下降,但同等级的其他红衣主教无法命令他,下级的教会成员甚至要在一定程度上听从他的命令,有他出面,除了教皇,其他人想用身份压人都做不到。   夫妻俩一人一句就把未来的访问团队给安排的明明白白,只等着实践时看一看那些人精彩脸色了。   不请自来的客人,到底是得不到主人的欢迎的。   雷蒙大师大概也察觉到不太对劲了,他很清楚自己的老友并不是这种被拒绝还会继续坚持来访的性格,所以他很爽快了答应按照他们的安排写了回信,并且写的很直接,表示如果要来就必须按照主人的规矩来,不然他也没脸接待他,只能到船上去和他团聚了。   信送出去后短时间内是到不了对方手上的,收到回信则要更久,而根据他们收集的教皇出巡的路线来看,对方要抵达萨丁森郡,至少也是六月的事情了,距离现在差不多一个多月的时间。   所以在对方到来之前,萨丁森郡先迎来的是雷蒙大师另外几位老朋友。   作为城堡主人,费利克斯和魏薇一起接待了三位看起来十分落魄的炼金术师,雷蒙大师为他们做了介绍,这三位都是在炼金术方面很有研究的真炼金术师,不是骗子,但也因为如此,他们的收入并不足以支撑他们对炼金术的追求,所以在知道老友找到了一个慷慨的雇主后,他们就全都跑来自荐了。   虽然这三位打扮的像是流浪汉,谈到自己的研究时流露出的表情看起来也很想疯子,但他们诚意十足,自荐的时候还带来了自己的著作,魏薇一一翻看完毕,虽然里面有部分内容在后世已经被确认是错误的,但并不能说明他们不够优秀。   她没有提自己对那些书籍内容的看法,而是转头告诉费利克斯他们的水平确实不错,只要人品没问题,可以考虑留下。   “我已经派人调查过了,虽然性格确实有点古怪,但没有其他毛病。”   负责调查的就是给他们送信的人,他们在送信的时候会去周遭打听这些人的底细,三人都是常年居住在当地的,对于他们,其他人的看法都是神神秘秘孤僻不和人接触,十分古怪,但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不好的传言了。   最重要的一点事,这三人近期没有和陌生人接触过,信件往来似乎也只有彼此,他们来萨丁森郡时的行李还是送信人帮忙整理的,所以基本可以排除掉被人收买的可能。   “那么就留下来吧,我和他们谈谈合约的事情。”   魏薇想了想,又道:“你顺便问问他们愿不愿意带带学徒吧,都年纪一大把了,身边多安排几个年轻人打打下手也能照顾他们,只是安排男仆到底不够周全,不过如果他们不愿意的话就算了。”   魏薇是早有这个打算,虽然也有想培养更多的人才的意思,但最主要的是确实还是她说的那样,担心这些老头子们一个不小心在做实验的时候一个没注意,连人带房一起炸了。   她上次和雷蒙大师一起研究蒸馏酒精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位大师不仅近视还老花,所以他做实验的时候会戴眼镜,不过不是近视眼用的凹透镜镜片,而是放大镜镜片也就是适合远视眼的凸透镜,并且还是A形单片镜,所以研究的时候他就是个“独眼龙”。   而这位独眼龙大概是年纪大了,手偶尔会有点抖,不严重,但是非常随机,魏薇是真怕他哪天做危险实验的时候手抖弄出实验事故。   而他的几个老友看人的时候总是眯着眼睛,恐怕都和他一样眼睛不好,至于手抖不抖就不清楚了。   费利克斯把魏薇的话带给了他们,本来以为这几位看起来不太好相处的炼金术师是不会同意带学徒的,结果没想到,他一说,他们就欣然同意了,甚至略微期待的表示希望学徒是好学又聪明的,最好有一定的文学基础。   反正不要需要他们教识字的就对了。   其中一名炼金术师甚至直接说:“我早就想要个学徒了,可惜根本养不起,现在总算有人能打个下手了。”   这个时候的学徒和后世可不一样,给人当学徒没有工资拿,并且任劳任怨什么都得听老师的安排,得把老师服侍的舒舒服服的,简直和个奴隶没什么差别。   当然没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他们是要学走老师吃饭的本事的,不付出一点代价,怎么可能顺利出师?   可炼金术师们想找个合适的学徒就难了,他们在普通人看来就和骗子没什么区别,学的内容又不能养家糊口,除了真的喜欢和家里有些背景的,基本没人愿意给炼金术师当学徒。   而大多数的炼金术师可都是希望自己的研究和学术能被世人认同的,不然也不会热衷于出书写书了,   所以不是他们不想收,而是真的找不到人而已。   现在伯爵大人愿意为他们安排,这些人自然十分乐意,就连雷蒙大师都表示他也想挑选几位有天赋的学徒。   不是一个而是几个,可见他们的意愿十分强烈了。   不过找学徒的事情急不来,现在主要还是把他们安顿好。   “新的研究所还没有建好,所以暂时只能委屈你们在塔楼里工作了。”   研究所是魏薇给正在建的炼金术师的集体实验室定的名字,地点选在距离城堡两里地的一片远离田地和房屋的草地上,草地靠着那条贯穿萨丁森堡的河流分流出的小溪,这也是顾虑到如果实验出了意外发生火灾的话可以及时控制住火情。   几个人对于占据塔楼没有任何意见,塔楼够高,每层都有足够的空间,以前虽然是监狱,但在雷蒙大师搬进去以后,那些牢房就都被清理干净了,现在搬进去,他们还能一起讨论实验研究呢。   安顿好这些人,魏薇又转头继续去捣鼓杀虫剂了。   再多方尝试之下,新的杀虫剂被研究了出来,主要用的还是一种卫矛科植物的根块,另外添加了一些辅助材料,杀虫效果极好,基本能杀死现在所见的所有田间害虫,而且添加的其他材料也减少了杀虫剂的毒性对人类家畜等活物的伤害,只要不是直接入口,中毒的可能性很低。   最重要的是,这种新款杀虫剂和除虫水不一样,后者的毒性是扰乱昆虫神经的正常生理,使之由兴奋、痉挛到麻痹而死亡,而能杀死昆虫的分量对人类是比较安全的,所以以除虫菊制作的蚊香只要不是长期大量使用,基本都是无害的。   而这种新款杀虫剂对人体的危害就大了,它的主要原材料会刺激胃肠道,同时吸收后对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视丘、中脑、延髓、小脑及脊髓)会有不小的损害,容易引起肝、心的出血与坏死,而和其他几种草药调配后毒性虽然大降,但如果犹如直接吃了,还是会引发腹痛、呕吐、腹泻等症状,如果放着不管的话,死亡的几率可是很大的。   所以去年负责熬煮除虫水的奴隶今年不仅要熬除虫水还要制作新的杀虫剂,同时负责看管他们工作,和对外售卖杀虫剂的管事也多了一个给来买药水的农奴科普喷洒了杀虫剂的作物多长时间以内不能食用,最好也不要直接接触,免得不小心中毒的工作。   担心领民们对此不够重视,魏薇还特意发了公告强调此事,并且让小老师们去上课的时候再三告诫那些学生,因为年纪小的孩子们最是调皮,饿了的时候偷偷到地里找东西吃的也不是没有,而新的杀虫剂虽然对大人基本无害,对孩子的威胁还是很高的,所以如果不管好,真的容易出事。   一开始用了新款杀虫剂的领民们还觉得领主夫人有些大惊小怪,去年他们用除虫水的时候就没有这们多的要求,只是喷洒除虫水的作物一段时间内不能吃,要吃也要洗干净而已,现在就变成碰都不要碰了。   而且去年也有人没听嘱咐地里的菜喷了除虫水当天就摘了洗了吃的,不也没出什么事情吗?   不过这种不以为意很快就被打脸了。   新款杀虫剂为了防止有人误食,魏薇特意加大了植物本身的气味,杀虫剂的颜色是浑浊的黄褐色液体,带有浓烈且刺鼻的味道,使用后的田地里也会带上这样的味道,而这种气味同样有一定的驱虫效果,而等气味消散完了,农作物上附着的毒性也就消失的差不多了,只要好好清洗再入口就不会中毒了。   按理说在农作物带着这么难闻的问道的情况下,只要不是鼻子有问题的人应该就不会想去吃它们了。   偏偏就有的不仅吃了,还连洗一洗都没有,直接生吃了不少,结果就是这人吃完以后没过多久就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疼的直叫唤那样子可吓到了同村的人。   也是他运气好,被发现的早,同村的人在问出他是因为吃了才喷洒了杀虫剂里的蔬菜才变成这样的,连忙按照之前管事来宣扬时说的解读方法,去绑了羊腿放血给他灌下,才把这人给救了回来。   不过人救是救回来了,该受的罪可不会立刻好了,要不是魏薇听到消息特意让人送了调配的解毒剂(其实是泻药)过来,又例外开了恢复的汤药,这人怕是不死也掉半条命。   也因为出了这样的事情,其他人对新的杀虫剂的威力再也不敢小看了,如果不是这杀虫剂对虫子确实厉害,而按着伯爵夫人的要求在七天以后再采摘,食用前仔细清洗之后确实没有人吃出问题来,他们怕是也不敢用了。   但大家也变得注意起家里的孩子,禁止他们在喷洒杀虫剂的期限里靠近农田菜地,防止再有意外发生。   在确定他们都把话听进去以后,魏薇就让负责卖杀虫剂的管事定期叮嘱,顺便节制领民们过度使用杀虫剂,自己则把精力放到了其他地方。   六月是冬小麦收割的季节,五月时小麦开始灌浆,这个时候要注意补施氮肥、浇好灌浆水以及防治病虫害,农奴们有了去年的经验,倒是知道追肥和浇水,只是这肥和睡的具体用量和用法他们把握不好,只能等魏薇看过麦田后再做定夺,而不同的田地里的麦子生长速度也不太一样,这让魏薇不得不把时间都发在那些田里,每天早出晚归,比费利克斯还要忙。   这个季节的日头已经有点毒了,天天往外跑,还得用头巾包头的魏薇一边感觉热一边又担心把脸给晒黑了,干脆找人给自己做了顶大宽沿的圆顶草帽,帽子上还用蕾丝缎带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做装饰,不仅遮阳效果好,还很好看。   等她戴着这帽子在领地里转了一圈,萨丁森郡就卷起了一股草帽风。   如果是其他什么布料做的帽子领民们或许还舍不得做,但草帽就不一样了,材料是草,不管是水草麦秸或者其他什么草都可以编织,这些东西不都是随处可见的吗?   至于制作难度,领民们多多少少会些编织的手艺,以往他们是编箩筐篮子之类的容器,如今琢磨一些,编个草帽也不是太难的事情,再不然去请教一下给伯爵夫人做草帽的匠人,找机会偷师也可以嘛。   至于实在不会做的,等其他人学会了,提上一点东西去换一顶回来自己再装饰一下,不也可以吗?   于是慢慢的,几乎所有萨丁森郡的女人都给自己准备了一顶草帽,帽檐有大有小,上面的装饰也各不一样,有些条件的就去买蕾丝缎带装饰,没有蕾丝缎带的就用普通的布头装饰,到了后来甚至有用羽毛或者贝壳之类的东西做装饰的,彼此见面也会互相夸赞一下对方的帽子,久而久之,在萨丁森郡不冷的时候,再没有人选择出门的时候用头巾包头了――反正她们的头发已经按照规定包起来了,用不用头巾有什么关系。   而且她们的伯爵夫人都是这么做的,所以大家戴帽子自然也没问题。   所以说,不管是在什么时候,女人,从来都不会忘记追求美丽的。 第90章   由伯爵夫人引领出的草帽风潮渐渐就不再只是田间劳作的农妇们追捧的流行,开始由下而上,风靡了整个萨丁森郡的所有阶级。   等魏薇注意到的时候,不管是农奴,自由民还是富裕的商人和贵族的女眷,出门时头上都会戴着一顶帽子,都是和她一样的圆顶帽子,而且大家就像是约好了一样,身份越高的人戴的帽子帽檐越大,材料也各不相同,农奴和大部分的自由民戴的是草帽,装饰的多是碎布头做的蝴蝶结或者野外采来的鲜花,而富裕一些的商人家的女眷则是用麻布制做帽子,装饰品的档次也要更高一些,彩色的布条和各种好看的贝壳和家中花园里种植的花卉都是她们的心头好,而贵族的女眷就更为华丽了,帽子都是用更加昂贵的布料做的,蕾丝彩带是必备的装饰,除此以外她们也会在上面加上色彩鲜艳的羽毛和各种宝石饰品。   魏薇难得一次有空闲带着多洛莉丝去丁格尔逛街的时候,下了马车看到街上女人们头地上花样繁多的帽子,差点以为自己又穿到了几百年后的文艺复兴时代。   好在很快她发现这只是自己的错觉,女人们虽然戴上了华丽的帽子,但她们的衣着还是这个时期的整体风格,而与简单的衣服相比,华丽的帽子显然有些不搭,可没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女人们像是把不能装饰打扮头发的遗憾都放在了帽子山,当有人欣赏她们的帽子时,被关注者就会昂首挺胸,骄傲的在对方的目光中走过。   说实话,画风略有点浮夸,但好在会在街上行走的女人基本都是自由民,其中当然没有能戴得起用宝石装饰的高档帽子贵族,所以大部分的人的装饰都是彩带鲜花贝壳之类,看着华丽却没有过于奢侈。   新戴了一顶新编的大蝴蝶结盆帽的魏薇在这群人里也就不怎么显眼了,而她的帽子上新增加了一层纱网,这纱网是用亚麻编绳后编织成的细网,放下来的时候不影响视线,但能让其他人看不清她的脸,可以掩盖住她不同于欧洲人的东方面孔。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次魏薇只想安安静静的逛街,不想被其他人围观,今时不同往日,如果让其他人知道伯爵夫人来了镇上,恐怕要不了多久她身边就会多出一群试图攀谈和推销自己产品的商人,那时候她就哪儿也别想去了。   为了不被发现身份,她们甚至没有坐有伯爵家徽的马车,而是选了一架没有家徽看起来也十分老旧的马车,护卫伪装成了车夫,身边各自跟了一个贴身侍女。   为了不被认出来,一行四个女人,从主人到女仆的打扮都十分不起眼,也都戴着有纱网的帽子,看不清脸就不用担心会被谁认出来,原本魏薇还担心自己这一群人的打扮在人群里会显得格格不入,结果没想到到了丁格尔,路上的女人头上都换上了各种帽子。   不过也是,相比紧密的头纱,通风透气的草帽显然更适合这种有些热的天气戴着,而草帽的价格又十分便宜,比头纱的价格可优惠多了。   她们顺利的在没有引起任何注意的情况下逛起了街。   逛街的提议来源于多洛莉丝同魏薇表示她的绣线用完了,想出门买一些,这对极少出门的多洛莉丝来说是非常罕见的请求,以往她需要什么都是让女仆帮忙准备的,如今竟然要自己出门采买,这种明显的变化令人欣慰,所以魏薇自然是欣然同意,并且抽出时间陪她一起来的。   如今的丁格尔已经是个非常繁荣的小镇,一家家商店在镇上开了起来,街边更是多了许多小摊贩,这些摊位的主人大多是周边地区的小商人,卖的多是些吃食和生活用品,顾客的受众不同和那些新开的商店不会有太大的冲突,所以一直以来都还算相安无事,只是小摊位一多,这本就不算宽敞的街道就有些挤了,而镇上又常有各色马车往来,时不时的就容易发生一些马车碰撞了摊位的事故。   这种事故发生的多了,大家的抱怨也就多了,镇长和治安官一想这样下去不行,就不许再在街上摆摊了,他们同费利克斯打了报告,之后被允许在丁格尔的镇口边上圈一块地建立集市,现在那些小摊贩都去集市摆摊了,镇上的街道才不再那么拥堵。   魏薇带着多洛莉丝道裁缝店买绣线,这家店的主人至今还是威廉姆斯家族的御用裁缝,也因此他店里的生意一直很好,最近还把隔壁的店铺也盘了下来扩大了店铺的规模。   不想被人发现,又有意锻炼多洛莉丝的魏薇全程都没有说话,只让多洛莉丝自己去和店员沟通。   店里有不少客人,没见到老裁缝,据说是被某个男爵家请去了,询问的客人表示很遗憾,没办法找他定做衣服了。   不知道是不是学徒的店员忙道:“店里其他的裁缝手艺也很好的。”说着就给客人推荐起了其他人,都是老裁缝带出来的学徒,已经出师,手艺就算比不上老裁缝也不太差,最重要的是他们的费用更便宜。   不过定做衣服的人还是少数,大多是来买布料自己回家做衣服的,当然因为最近的流行,只来买一小块布料回去做帽子装饰的人更多。   虽然如今萨丁森郡的领民们生活好了不少,一些小钱花起来也不心疼了,但是在购物的时候大家还是习惯仔细挑选努力讲价,争取用最少的价钱买到想要的东西,所以裁缝铺里到处都是人声,除了讨价还价之外,还有女人们最爱的八卦,魏薇在店里转了一圈没看到想买的东西,索性找了个角落坐着,一边竖着耳朵听八卦,虽然无非是些东家长西家短的内容,但偶尔听一听就当是放松了。   谁让这里的娱乐太少,而她更没有时间去想办法娱乐自己。   等到什么时候能轻松下来了,她就丰富一下自己的精神需求好了。   “琴,你也去逛逛吧,不用守在这里。”她对站在一边的琴说道。   琴见她如此说,自己也确实想买点布料回去,就应了一声,走开到柜台挑选起来。   没过多久,就有一个人用迟疑的声音在她身后喊道:“琴,是你吗?”   琴一回头,看到对方,掀开纱网朝对方惊喜的笑道:“温迪,你怎么在这里?”   “真的是你啊,我刚刚还担心认错人了。”温迪,琴的同年好友惊喜的和她交换了一个拥抱道:“好久不见啊,我来买点布料回去给梅丽尔和杰米做衣服,哦,他们是我的大女儿和小儿子,你还没见过对吧。”   琴感叹道:“是啊,自从你嫁人以后我们就没再见过了,你这些年还好吗?”   她和温迪同年,今年都十九了,但琴十四岁被家里走关系到城堡当女仆,而温迪却在十四岁时就嫁了人,还是嫁到了乌克镇那边去,所以她们已经五年没见了。   “我还好,你呢?听说你去城堡当女仆了,在那里还习惯吗?”温迪询问的时候还看了眼角落里的魏薇,刚刚要不是听到她叫了琴,温迪也不会注意到她,毕竟她们分别多年,琴又遮了脸,她当然认不出来。   “很习惯,城堡里的人都很好相处。”琴笑了笑没有说太多,把话题又转回了温迪身上:“我之前放假的时候也听你妈妈说你又有了个宝宝,是叫杰米吧?可惜我假期不够没办法到乌克镇去探望你,下次有机会带他们回来给我看看怎么样?”   “当然行,等杰米再大一点我就带他们一起回来,到时候你这个做阿姨的可要记得给他们准备礼物。”   “等什么以后,现在不久可以吗,你不是要买布吗,我也挑一些送给他们吧。”   温迪家里的条件一般,嫁的人也不富裕,以往她都尽量不回丁格尔给娘家造成负担,所以才会一直和琴错过,但如今她家的条件慢慢好转,有了底气,自然也就愿意回娘家走动了。   “我丈夫现在在意面厂里工作,薪水很不错,乌克镇又开始建养殖场,等建好了我也要去报名,要是能被招聘,以后一家人的花费就不用担心了。”   “肯定没问题,你以前就很会照顾猪,你们家的猪仔总是比别人家的更壮实,一定会顺利选上的。”琴真心道。   听她这么说,温迪心情更好。   “别说我了,你呢?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琴的年纪在未婚姑娘里不算小了,但也不是没有比她更晚结婚的,所以温迪问的大大咧咧,和琴每次回家,她的家人问的一样。   琴的外表只能说是普通,可从琴成为城堡女仆起,去她家提亲的人就没少过,但是一来琴在家受宠,家里人想让她找个自己喜欢的,二来她在城堡里工作,结婚后如果怀孕可能就会被辞退,一直以女管家为目标的琴自然是不愿意的,所以琴一直都没有结婚的念头,也对那些因为她的工作而来提亲的人没有好感,这事就这么一直拖着了。   现在温迪问起,琴依旧是那句话:“我还不准备结婚。”   温迪倒是想开口劝她早点结婚,毕竟琴的年纪不小了,但转念一想琴在城堡当女仆,而以前就有女仆怀孕不得不辞职之后生了孩子也没办法再回去工作的事情发生,想来琴也是估计这点才这么说的。   所以她也就没有劝她,而是说:“嗯,趁着现在多存点钱以后结婚了也能更好过一些,不过如果有合适的人选还是要好好抓住啊。”   对她的话,琴只是笑了笑。   实际上最近琴已经不是当初担心结婚生子会被辞退的低位女仆了,从她升任魏薇的贴身女仆,这点顾虑就没有了,贴身女仆基本都不会因为这个被辞退,如果能得到主人的看重,她们甚至可以在生子前后获得一段不短的产假,琴认为自己还是能从魏薇那儿得到这样的殊荣的,不过现在她可是得到了在管家身边学习的机会,在这个时候去结婚,琴认为那是很愚蠢的选择。   所以之前魏薇询问她想不想结婚时,她和潘妮一样,都回答的是暂时并不想。   说话间两人都在挑选布料,温迪能买得起的也就只有粗麻,虽然家庭富裕了一些,细麻布咬咬牙也能买一些,但温迪觉得太奢侈了,给孩子做衣服不需要这么破费,本来他们的衣服就更换的快,穿不了多久就要换,至于其他布料则依旧不是她能买得起的。   而粗麻布的颜色的选择范围也很小,所以挑选也不过是看哪匹粗麻相对细腻一些,布料上没有太多线头疙瘩。   相比她,琴挑起来就大方了,城堡女仆的工资对平民来说不算低,何况她当了魏薇的贴身女仆后,魏薇给她加了工资,时不时还会有些赏赐,过年的时候拿到红包的可不止有管家夫妇,她们那时候跟在魏薇身边,得到的也不少,如今魏薇成了伯爵夫人,贴身女仆们的工作量大弧度增加,工资也跟着水涨船高,以前琴还没成为贴身女仆时的工资是一个月一枚银币十个大铜币,而现在,她作为众位女仆之首,同时还兼着负责帮伯爵大人核算账本的工作,领着双份的工资,每个月能拿到三十个银币(一个半金币)的薪水,已经是当初贝茨夫人当家庭教师的工资的程度了。   当然,具体数额只有她和负责发工资的管家知道,因为现在城堡里的仆人都是按劳给工资,所以大家拿的钱都不一样,为了避免争端,很早以前城堡就有规定禁止仆人私下透露自己的工资了。   但即使没有透露,大家也知道琴和其他像是沃德这样的仆人拿的都是双份工资,具体数额不清楚,但一定比普通仆人多。   这可把大家羡慕坏了,除了羡慕,其他人也在积极的学习掌握知识,因为他们知道只有会的更多,才能得到主人的看重,获得更多的机会,增加工作量,而增加工作量的同时,他们的工资也会一起增加。   在没有比这个更令人期待的了。   而琴虽然会拿出一部分工资给家人,但更多的还是留给了自己,她们这些女仆平时也没有什么大开销,钱基本都存了下来,所以这会儿的琴在普通人里已经能算是个小富婆了,难得有机会出来,她自然没什么负担,只想痛快购物一场。   所以在温迪仔细挑着粗麻布的时候,琴已经选了好几种不同颜色的细麻布和棉布,另外还选了两根扎头发的红色发带,零零散散加在一起得好几个银币。   温迪看着她付钱,本以为这些是她为其他人采买的,结果就见琴付了钱后,竟然把两块足够做一身衣服的细麻布和棉布以及那两条红色发带塞到她的怀里。   “细麻布用来做内衬正好,棉布柔和细腻,贴身穿也不会磨伤皮肤,你拿回去给孩子们做小衣服吧,这发带是梅丽尔的,扎头发好看。”   温迪呆呆的看着自己怀里那些东西,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她可是看着店员报价结账的,自然知道这些东西的价格,光是她怀里这些也够两个银币了。   两个银币丈夫在意面厂努力工作一个月都不一定有这么多钱,现在琴眼睛也不眨的就送给她了?   温迪回过神来,立刻把东西推回去:“不行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这是给孩子们补上的礼物,又不是给你的。”琴不收,直接就给她推回去:“不过是点心意,哪里算得上贵重,你收着就是了。”   要是以前,她工资还没涨的时候或许没办法这么大方,但现在她有钱了,两个银币也就是她两天的工资,花起来是真的不觉得心疼的。   可不管她怎么说,温迪坚决认为不能收,两人相互推举来推拒去,这动静可不小。   本来看琴买了那么多的东西,其他的店员顾客就有些好奇她的身份,在两人说话时他们也忍不住竖着耳朵听,听到对方在城堡当女仆时就全都露出了然的表情,最近城堡的仆人们休假时经常会来镇上购物消费,他们遇到的多了,自然也听说城堡仆人涨工资的事情,虽然不知道具体数额,但看他们出手大方的样子,就知道一定不少。   现在在看琴一个女仆都能买细麻布和棉布还不是只买一块,而是买了好几块,甚至舍得用这些东西送人,可见她的生活比起那些骑士家的女眷都不差了。   这边大家正偷偷看热闹,那边琴还在试图说服温迪,可惜她这朋友和她一样倔,根本不想占她便宜。   “琴,好了吗?我们该走了。”   魏薇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因为隔得远所以比平时说话大声了不少,听到她的声音,琴心里一惊,自己竟然忘了自己是和夫人一起来的。   她连忙高声回道:“好的夫人,马上来。”   说完也不再和温迪拉撤,直接把东西往桌上一放:“夫人叫我了,我得走了,东西我就放在这儿,你要么拿走要么退了,我不管了,下次再见。”   说完也不等她回答,匆匆穿过人群,往门口跑去。   大家的目光追随着她,看着她和另外三个同样带着网纱帽子遮住脸的女人一起离开,虽然大家的打扮相差不多,但很明显走在前面的两个是主人,琴和另一个是仆人。   而温迪看到在琴前面那个个子高一些,姿态优雅的女人转身时,帽子后方露出黑色的发。   其他人同样看到了,当她们从裁缝店门口离开,店里有人突然磕磕绊绊道:“会被城堡女仆称为夫人的,应该只有那一位吧?”   不用她明说,其他人也明白她的意思。   那一位,伯爵夫人。   “伯爵夫人来镇上了?”   这句话点醒了所有人。   本来突然安静下来的裁缝店像是炸了锅一样热闹起来,一部分人兴奋的讨论这那位夫人为什么会来,一边回忆着她们刚刚在她面前是不是有失礼的表现,另一部分人则顾不上买东西,直接跑出了店铺,准备回去告诉家里这个消息,通知他们可以把最好的货品摆出来,因为看伯爵夫人的样子,她们明显是出来逛街购物的。   更有人忍不住跟上了魏薇一行,想看看她们都准备去哪里,好在她们也顾忌着不敢打扰到她们,只远远看着,或者跟着一起进店,特别注意着不往她们身边凑。   而温迪,还呆在店里看着被留下的东西发着呆。   她的好朋友琴好像不止是普通的城堡女仆,那个样子,明显是贴身女仆啊,难怪她一点也不在乎这些东西了。   旁观全程的店员和其他人一样懊恼于自己竟然没有认出那位夫人,不然说不定能推销出一些名贵的布料,一边因为琴之前留下的话而询问温迪:“夫人,这些东西需要帮你退掉吗?”   “不,不用退。”温迪回过神来,抱着那些东西往外走,街上已经看不到琴的身影了,但看人流的方向,也大致能推测出她们在什么地方。   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到底没追上去,而是抱着东西准备回家。   “下次见到琴我可得好好回礼才行……”   而另一边,琴正在懊恼着,她们已经注意到身后跟着的人越来越多了,显然魏薇的身份已经暴露了。   她羞愧道:“对不起夫人,我刚刚应该再注意点的。”   如果没有反应不及时回了那句夫人,魏薇也不会被人发现身份,毕竟最近丁格尔的外来人口很多,不仅有商人甚至还有其他领地的贵族,他们偶尔也会带着女眷,所以街上陌生又特意遮住脸的女人也不是没有,她们并不是很显眼。   魏薇没有怪罪她:“没关系,她们也没有上前打扰不是,我们就当做没注意到好了。”   反正被人围观她已经习惯了,只要不上来打扰她们就行。   至于安全性,充当车夫的侍卫本来就隐藏在裁缝店门口暗中护卫着,现在发现情况不对后他们已经现身守在她们身边,手里的武器也亮了出来,其他人即使想靠近也都要掂量一下。   不过到底是被打扰了清静,加上多洛莉丝已经买好了东西,对其他东西不太感兴趣,更不习惯被万众瞩目,没过多久,这场临时起意的购物之旅就不得不提前结束了。   而事后听说这事的费利克斯,再次升起了建城的念头,他招来了皮埃尔建筑师。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唉,再也不能体会到以前买买买的血拼快乐了。   费利克斯:是时候开始建城了,不然亲爱的都没地方可以逛街购物了。 第91章   皮埃尔早就从费利克斯那里接手了建城的设计工作,虽然中途因为费利克斯更改了原定的建城区域而不得不重新勘察地点,但总的来说还算顺利。   然后到至今为止,他都还在尝试搞个下水道系统,新城市的城市设计图他只画了些线条代表下水道的路线,准备用这些线条圈出了一个城市该有的各个区域,比如城主府,商业区,居住区什么的,但具体的内容他一点都没画。   所以费利克斯把他叫来的时候,这位建筑师先生先说了自己最近正在制作的下水道系统。   “模型做出来后我们进行了许多测试,排除了躲着会引起下水道堵塞和溢出的可能,增加和删减了一些部件后,按照这套模型,我们可以在其基础上细化下水道的路线。”   皮埃尔最近在做的下水道系统不仅仅只是纸上谈兵的画设计图,他之前和魏薇讨论时得到了提点,在勘察地形后,按实际地形等比例缩小后做了一个地面模型,之后又找烧陶师烧了不少缩小版的陶管,拼拼凑凑的的在这个模型上弄了个下水道系统,每天蹲在那儿玩水玩的快要疯魔了,要是被不知情的人看到怕是以为这小老头受刺激突然变傻了。   当然,这个下水道系统只是一个大概的路线图,等到城市设计图画出来,下水道系统还有细化延伸到各家各户,所以后续的模型会变的比现在复杂,他不能完全保证完全没有新的问题会发生。   但作为一次全新的尝试,皮埃尔对自己研究成果还是有极大的自信的。   当然,这得是在确定城市会按照这套下水道路线图进行规划,如果连基本规划都被改了,这个下水道系统自然也得推到重来。   眼看着下水道系统在模型上运作正常,基本可以投入使用了,皮埃尔当然要来通知雇主,告诉他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设计了,顺便确定他不会要他重新修改新城市的布局。   所以即使费利克斯不召见他,皮埃尔也会主动要求面谈的。   费利克斯确实没有修改基本布局的意思,总的来说他是很满意那张简单到只有几条线然后用文字标注区域名称的图纸的,因为皮埃尔很能抓住魏薇的喜好,他把这些代表下水道的线条结合实际地形划分出的区域安排的接近于方方正正,以此为基础修建出来的城市的道路可以说一点都不复杂。   而从魏薇把奴隶的房子规划的整整齐齐,井井有条,就知道她在这方面的喜好了。   而只要魏薇喜欢,费利克斯就不会有太大的不满。   尤其皮埃尔还告诉他:“设计图画出来后可以在模型上做出来看看实际效果,如果您有不满意的地方也能进行修改。”   这可比修到一半雇主突然觉得哪儿不好要求改设计方便多了,以前皮埃尔没少遇到这种事,现在他可以事先搭个模型,有什么不满直接改到满意再说动工的事。   所以这次他主要是想询问费利克斯想要什么风格的城市建筑,以及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建筑物需要加入进去。   当然有,而且很重要。   “市政厅。”费利克斯指着几近空白的图纸上中心区域道:“这里要增加一个市政厅。”   这是魏薇提了好几次的,费利克斯自然不会忘记。   皮埃尔听他说了市政厅到底是做什么用的,又看了看他点的位置,有点无奈:“你确定要定在这个位置啊?”   一般来说城市中心处都会是城主的府邸,也就是说费利克斯点的这块地方是原本打算建城主府的地点。   威利克斯点头:“我确定。”   城主府作为一个城市中最高权力者的府邸,占地是非常大的,改建市政厅没问题,但他该把原定的城主府放哪儿去?   “放到这里就可以了。”费利克斯手指移动,把城主府指定在皮埃尔规划的贵族居住区里。   “市政厅可以代替城主府用来给官员办公用的,那么我的城主府就可以不用那么大的区域,建成普通的贵族住宅就可以了。”   当然,普通是不能普通的,就算面积缩水,至少也要比其他贵族的房子大一倍才行。   至于建筑物的风格,费利克斯指定的是魏薇的别墅那种房子。   简单却又精致,大窗户少不了。   如果整个城市的建筑物都这样就再好不过了。   魏薇一定会喜欢的。   皮埃尔打断了他的异想天开:“伯爵大人,那太费钱了,这座城市未来的居民可不只是贵族,平民们住不起那么好的房子。”   合作那么久,他对这位伯爵大人算是有了不小的了解,虽然本人作为领主的能力越来越合格,甚至称得上优秀了,但只要遇到和魏薇有关的事物,他又经常会做出一些让人无法理解,甚至怀疑他的脑子是不是被吃了,比那些败家贵族还要荒唐的举动。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是浪漫,但就算是被浪漫的本人也偶尔会有一言难尽的感觉。   就像现在这样。   魏薇的别墅是好看,实用性也极强,但她为了盖好那栋别墅花掉的费用差不多可以盖出一个还没发展前的丁格尔了。   用这个标准去建筑城市里所有的房子,哪怕平民的房子可以缩小许多,那也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把萨丁森郡现在所有的资金都投入进去,恐怕都不够。   皮埃尔觉得,伯爵大人恐怕是只顾着所谓的浪漫和惊喜,而完全忘记建城的费用问题了。   他叹了口气,最终对费利克斯道:“伯爵大人,我觉得您应该和薇薇夫人好好讨论一下,既然您要为她盖一座城市,难道不应该由她来确定这个城市最终的样子吗?”   他相信那位夫人一定会比现在的伯爵大人靠谱得多,显然在皮埃尔的眼里,伯爵大人大概是被自己这一年来的赚取的财富迷花了眼,觉得钱财来的容易,所以怎么花都不心疼了。   威利克斯当然不是这么认为的,他只是曾试探的和魏薇讨论过关于城市的问题,从她那儿得到了不少启发。   虽然具体操作还不太了解,但他知道如果城市建的好,可以搞房地产,而房子建的越好,越能吸引人入住,操作得当,投入多少都会成倍的赚回来。   虽然魏薇没有说的特别清楚,但费利克斯敏锐的察觉到了其中的商机,而且不仅是商机,运作得当,他能吸引到更多的人来萨丁森居住,大幅度增加萨丁森郡的人口。   这也是为什么他把原定地点从萨丁森郡改成萨丁森郡和斯罗特郡的交汇点,一个城市横跨两个郡,与它们相邻的另一个郡也不会太远,而斯罗特未来还要建立海港,有了方便的海上交通,这里未来必定能成为普洛斯东边最繁华的贸易城市。   这样一座充满商机的城市,如果再把它修的漂亮有特色,别说平民和商人,他连贵族都能吸引过来定居,何愁卖不出房子!   可惜皮埃尔不懂他的宏愿,所以他在知道自己劝不了费利克斯后,直接搬出了魏薇。   费利克斯皱眉道:“这是我给她的惊喜,现在暴露太早了。”   皮埃尔并没有因为伯爵大人的皱眉而退缩,他依旧道:“如果这个惊喜不那么符合她的喜好,那就不是惊喜了。”   “如果建好以后,你发现夫人不喜欢,那么会重新修改吗?”   当然会,他准备的礼物怎么样也要让收礼的人喜欢啊。   “然后薇薇夫人恐怕会因为你的浪费而不满的。”皮埃尔道:“您知道的,薇薇夫人不像您这么热爱浪漫,她比较嗯,务实。”   这时候他就忍不住想,如果能把伯爵夫妇俩的性格换一换就好了,那他就不需要在这里劝说伯爵大人了。   不过如果更换了,大概这个城市也不可能建了吧?至少现在不可能。   费利克斯觉得他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   他纠结了一下,最终同意了皮埃尔的建议。   “好吧,我去找她来。”   魏薇是真没想到费利克斯私底下在谋划建城,原本她以为真的要建城,怎么也得是好几年之后的事情了,毕竟现在萨丁森郡到处都缺人,路都没修好,码头也没建,就要修城市,是不是过于急了点。   费利克斯派人找魏薇过去的时候,她正在院子里带人挖笋。   花园里的竹子种类很杂,多以紫竹、黄槽竹、早园竹、刚竹竹类这类耐寒品种为主,这些竹子丛生、散生、混生的都有,其中有些品种叫珍贵有些则很大众,但无一例外都是竹笋味道不错,而竹子用途也很广的类型,可见当初系统帮她弄种子时是用了心的。   这些耐寒品种的竹子很适合在萨丁森郡生长,原本去年种下时它们就长得很不错,今年立春(一般在公历2月3-5日)时更是长出了不少竹笋,但那时候魏薇还在王都没回来,顾不上照顾它们,负责照顾的园丁们以前也没见过竹笋,不知道这些是能吃的,只看着它们自己生长,于是本来一片不算太大的竹林迅速扩散,把周边的空地都给占领了,并且还要继续往外扩大的趋势。   换了正常的柱子长势可能没有这么恐怖,但这些母株可都是经过系统优化的,生命力极强,出笋多又长得快,稍微不注意就能冒出一大片来。   而竹笋是一年四季都会长的,放着不管是真的能把整个花园都给祸祸了,所以从王都回来后趁着月份合适,魏薇阻止人手把大部分的竹子都移栽到其他地方去了,花园里只剩下一部分竹子作为观赏用,这些剩下的竹子依然每天都会有新的竹笋冒出来,魏薇想放松的时候就会拿着小锄头到这里挖笋,全当适量运动顺便给餐桌添一盘菜。   当然,她基本只挖那些不太珍贵又长得较快的品种,珍贵又生长慢的还是让它继续长大吧。   听到费利克斯叫她过去一趟,魏薇放下锄头,把装着几颗竹笋的篮子交给交给女仆,到一边用水桶里的清水洗干净手,才去了书房。   等知道费利克斯叫她来是为了什么,魏薇不由瞪大了眼睛。   知道费利克斯为了给自己一个惊喜,竟然偷偷准备建城,魏薇当然是感动的,但感动过后她也确实很无奈。   “这个惊喜我很喜欢,但就像皮埃尔说的,我也确实想自己参与进去。”   那可是建一个完全遵从自己意愿的城市啊,谁没有过这样的期望?后世那些像是城市建设类的游戏,就是因此才有了不少玩家喜爱吗?   “你们等等。”   魏薇走向自己的书桌,从抽屉里翻出一本笔记本,翻开到其中一页,上面写的都是她对未来城市的期望。   “这个应该有点用。”   魏薇在有建城这个念头就忍不住做了一些笔记,而这份笔记随着时间的流逝,内容不断增加,最终成了她手里这本笔记本里看似杂乱无章,实则处处都透着心思的文字记录。   和费利克斯对于未来的城市只希望它足够漂亮能吸引人这种大致上的想法不一样,她想的更为细化,自然要求也更加多。   不管是在费利克斯还是皮埃尔看来,一个城市不管有什么特色,它的结构和组成部分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他们能想到的最好的样子,也就是王都那样。   但他们眼中城市该有的规模和样子,放到魏薇这里显然是不合格的。   欧洲的人口密度不如亚洲,这个时期的人口数量更是完全不够看,拿古代华夏的首都和普拉迪的王都对比,前者的人口数量最多时超过百万,后者最高纪录则是三十万,现今为此在二十六万人左右。   而根据魏薇的调查显示,普拉迪东部城市的人口数量都在十万以内,其中很大一部分都在五万人以内。   这个数字听起来实在可怜,同时导致她希望新城市和麻雀一样,虽然不大,但五脏俱全。   她一边翻着自己的笔记记录一边告诉他们:“首先,关于城市的大小,我们一开始并不需要一口气修好整个城市,实际上我认为只要修好中心区域以及部分配套设施,让这个地方看起来有一定的规模,并且足够吸引人就可以了。”   她指着图纸上的中心部分道:“市政厅,这里将会是我们的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它不仅要足够大,还要让人印象深刻,像是一件艺术品,所以它最好是多层建筑,看起来越宏伟越好,当然作为城市管理机构办公和市民活动之用的公共建筑,基础的配套也不能少,所以在市政厅前面我们可以修一个中心广场,平时居民们可以在这里活动休息,重要节日时,也可以在这里举办庆祝宴会,甚至我们可以允许商人在每个月特定的日期在这里摆摊,让它变得更加多用化。”   “我认为一个城市里,学校、商场、医院、银行、警察局这些建筑都是不可缺少,而且不能只有一处,最好是根据区域大小来建立多处这样的建筑――当然,最开始我们只要都有一栋就行了,这些也是我们最先需要建立起来的,之后再以这些建筑为中心点,在周边建立住宅区,那样的话,房屋的价值也会进一步提高,试想一下,如果换成你们,你们会不想自己自己住在一个有商场可以购物,生病时有医院可以治疗,家里的孩子可以送去上学,治安得到保证的城市里吗?”   当然想,听起来就觉得这会是一个十分方便又安全的城市。   皮埃尔手里拿着纸笔正在写写画画,记录的非常认真。   但同时他也没有忘记提醒她:“你说的这些确实很好,但它们同样也很花钱。”   “如果我们只需要修建其中一部分公共建筑呢?”魏薇好整以暇道:“这座城市交通便利,内部设施完善,必然会吸引来众多的外来者,人口密集的地方,房屋的价格会不断的攀升,如果我们把一部分土地租售给商人,让他们可以在上面修建房屋商铺进行售卖,你觉得会有人愿意自己掏腰包帮我们盖房子吗?”   “打个比方,我们把在靠近银行的一条商业街的修建工程交给一个商人,他得用合适的价钱买下这一块土地的使用权,然后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好它,那么我们就允许他之后售卖这条商业街上的店铺,又或者我们把一块在学校边上的区域交给另一个商人盖住房卖给平民居住,你们觉得他们愿意买下这些土地的修建权利吗?”   “我觉得会!”费利克斯之前就听魏薇说过类似的内容,所以他脑子转的很快:“如果用拍卖的形式拍卖土地使用权,我们能获得的金币将会更多,而只出售使用权的方式也不会让我的领地减少。”   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的,都认为卖掉属于自己的土地是代表自己失败的事情,威廉姆斯家族就曾经因为先祖卖掉土地而另封地缩水,是费利克斯的父亲努力让它恢复到了之前的大小,他也一直告诫自己的孩子们绝对不能随意卖掉自己的土地,费利克斯一直谨记在心,当初要卖地给魏薇,他也是事先把属于自己的采邑换成了萨丁森郡的土地,替换掉同等大小的封地,以保证家族的领地大小没有变化的前提后,才把那块地卖给了魏薇。   如果魏薇说的是直接把新城市的土地卖给商人,他是不会同意的,但是只是使用年限那就不一样了。   皮埃尔并不能意会到其中的商机,但他多少还是听出来这大概是个很不错的点子,不过这些并不是他这个建筑师需要操心的事情。   现在他需要操心的是,魏薇希望市政厅有足够的特色,其他公共建筑物也要有不同的风格和要求,怎么设计就成了他的问题。   “其他都还好说,医院的概念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一直以来,只有教堂和修道院才会救治病人。”   皮埃尔听魏薇说了那么多,发现她完全把教堂给忘记了,但一座城市怎么可以没有教堂呢?   魏薇确实是忘了这个,毕竟她不是信徒,潜意识里就认为教堂不是必须的,自然没想起这个。   “教堂好像都是信徒们捐赠建筑的吧?我觉得这并不在我们的修建范围之内,到时候如果有人要修教堂,让他们自己租一块地自己修吧,反正教会有钱。”   皮埃尔很想说教堂的地都是买的不是租的,不过确实教堂都是教会自己找人募捐后修建的,至少明面上不会出现强制别人买单的情况,而且就像魏薇说的,教会确实非常有钱。   所以他只是在心里记下开始画设计图的时候记得要预留一块空地给教会,没有再说话。   很快,皮埃尔带着一堆自己记下来的资料准备离开,他表示会按照他们的要求先确定市政厅等建筑的风格,等他们满意之后再进行下一部分工作。   魏薇想了想道:“学校商场医院这些公共建筑的内部结构图不如我来画吧,等我画好了你再搭配上外观怎么样?”   如果不是这个城市在魏薇看来不算大,她绝对不会把设计建设一整个城市的工作量交给一个人来负责,怎么也得多找几个建筑师分担一下才行。   皮埃尔笑道:“夫人愿意为我分担工作,我自然是非常乐意的。”   “那么等我画好了再去找你。”   “好的。”   等皮埃尔离开,魏薇又给费利克斯科普了一下招标的概念。   “如果是拍卖,最终必然是价高者得,但我们不能只考虑能获得多少金钱,这是把属于我们的城市承包给其他人修建,我们得确保买下土地使用权的人盖出来的是我们所希望的建筑,而不是把它挪作他用,同时房子的质量也需要有保证。”   费利克斯点头:“这些我们都可以写在合同里,如果有人不按约定来,我们可以要求他付违约金,甚至收回土地。”   “过段时间,等图纸出来了,可以考虑稍稍对外透露这个消息,想来会有不少人感兴趣的。”   费利克斯很自信的说道,他认为只要有艳光的人就会看出这座未来城市的发展可期。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魏薇的工作中又多了画公共建筑的内部结构图这一块,她本来就学过绘画,大多数的建筑结构又是本身就有印象的,翻着后世的相关资料,回想自己看过的那些建筑,一张张图纸就顺利的出现在她的笔下。   而同时,普拉迪帝国王都也迎来了约翰教皇的访问。 第92章   教皇访问自然不会是单独出行,光是陪同访问的枢机(红衣)主教就有三位,紫衣主教若干,而除了高级神职者外还有低位神职者组成的随从近百人,除此以外,护着护卫众多神职者的是教皇的私人卫队以及著名的三大骑士团之一的圣殿骑士团。   整个范围队伍人数多达千人,其中护卫队和圣殿骑士团占了一半,如此大规模的队伍,当他们在皇家港口下船,排着整齐的队伍一路声势浩大的进入王都时,可想而知那个场面有多轰动。   而教皇访问普拉迪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帝国,最近这些日子,大家见面聊的都是这件事。   所以萨丁森郡这边自然也知道了访问团队的人数规模。   在听说访问团队足有千人后,魏薇再次庆幸自己当初坚决拒绝了他的来访意愿,这么多人,尤其其中一半都是骑士和士兵,如果让他们进入萨丁森郡,这些人私底下想要做点什么,魏薇不确定费利克斯的骑士队能拦得住。   费利克斯作为伯爵,他手上的兵力是标准的伯爵配置,由一百二十名骑士和一百二十名侍从骑兵组成的骑士团,其余常备士兵七百人――这些士兵还是费利克斯去年开始训练领民后征召了其中表现出色的人,在此之前城堡常备士兵就只有一百左右。   骑士团加上士兵的总人数接近千人,看着比教皇访问团的兵力多了一倍,但两者的战斗力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教皇的私人卫队是雇佣兵组成的,圣殿骑士团更是战场上的常客,两个团队的战斗力在整个欧洲都是排的上号的,而费利克斯的手下,很不幸,除了那些骑士,大部分士兵都只是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   而且这些骑士和士兵并不是时刻都呆在城堡里的,和从前一样,萨丁森堡日常守卫的士兵人数只有百人,其他士兵都被费利克斯派出去守卫各大工厂和驻守三个小镇了,而骑士们也是以12人为一组带着自己的骑士侍从轮流驻守萨丁森堡,其余时间他们要么被安排了任务到处跑,要么就在自己采邑里忙自己的事情。   两相对比,越看越觉得萨丁森郡的处境很不妙。   如果对方有心,他们真的能拦住这些人吗。   “你不要太担心。”费利克斯安慰着紧张过度的魏薇:“虽然我们明面上只有这么多兵力,但是需要的话,我可以立刻集结出一个军队,人数不少于五千。”   常备兵力又不是实际兵力,任何一个领地在标准线上的伯爵都能在几天内征兆到几千人的军队,领民们本来就有给领主大战的义务,只要领主提出,哪怕他们连像样的武器都凑不出来,也会扛着家里的农具去集合,如果有人不愿意,强制执行或者被杀死,他们可以二选一。   所以只要不是和他们有什么不可调和的深仇大恨,访问团的人都不可能直接带人打进来。   就算他们真的脑子出了问题打过来了,萨丁森郡的士兵也不是省油的灯,哪怕没有上过战场,但根据魏薇提供的训练计划和营养补充训练出来的士兵,可比其他贵族的士兵优秀的多,在人多势众又是本土作战的情况下,更不可能输给教会了。   而且别看普拉迪国王接受了教皇的访问,但就费利克斯得到的消息,教会带去的士兵大部分可都没有允许进入王宫,显然他们也怕出事。   毕竟会面的时候一言不合就直接抽刀砍了对方,这种事情在欧洲可不少见,国王当然不敢放太多人进自己王宫,他和教会的关系可不怎么样。   “国王能拒绝我们同样可以拒绝,教会没你想的那么强势。”   有时候费利克斯也不太明白魏薇为什么对教会有那么大的抵触,在她的眼里,教会的人都非常强势且蛮不讲理,好像随随便便就会杀人一样。   他不知道,在魏薇那个世界的历史上,教会就是用各种异教徒为借口杀人的,而且这种苗头在这个时间段就已经有了。   没看过历史,但看过不少影视题材,并且对大名鼎鼎的狩猎女巫印象深刻的魏薇对教会自然不会有多少好感。   说实话她最担心的就是会不会哪天教会突然就给她套上女巫的名头把她拉去审判,虽然她知道这是杞人忧天,教会再厉害也不可能在普拉迪以莫须有的罪名审判一个贵族,但谁让教会的黑历史她知道的太多,而女巫的标准还大多能和她画上等号,忧患意识总是自己就跳出来了,她想放松都做不到。   不过在知道费利克斯早有准备,又被安慰过后,魏薇总算不那么担心了。   “他们大概什么时候能来?”   “最快也要到六月中下旬,听说国王已经邀请教皇在王都暂住,他答应了。”   不管他们的关系到底如何,这种客套式的邀请还是要的,所以暂时约翰教皇是离不开王都的。   “那时候麦子都要收成了,他们可真是挑了个好时间。”   六月是麦子的收获季,不仅是过冬的小麦,今年三月份种下的燕麦和大麦也会在七月初的时候相继成熟,最近地里的小麦已经灌浆完毕,陆陆续续都会进入成熟期,虽然还没有进行收成,但整天在地里忙活的领民们自然看得出今年的小麦麦粒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饱满,少有空壳的麦粒,不用等到收成,他们都能确定今年定然会是个从未有过的丰收日。   同样的,其他作物的长势明眼看着也比往年好,一部分甚至提早成熟,赶着和小麦一起收获。   而丰收之后自然就要缴税,原本费利克斯和魏薇还想着今年给教会的什一税依旧按照往年的最低标准缴,一点也不多给,反正贵族和平民不一样,平民们不交税会被惩罚,贵族少给甚至不给什一税都是常规操作,一句收成不好就能推个一干二净,就算领地任职的神父都没办法反驳,哪怕知道收成好,他们也不会因为这个直接得罪领主。   别看教会势力大,但到底是压不过地头蛇的贵族的,真惹怒了领主,后者直接派兵拆了教堂驱赶神职者,甚至杀死他们也不是不可能的,而这么做的贵族最多也就是收到来自教会总部的谴责,基本道个歉再交个罚款就可以了,毕竟就连他们的君王都不怎么能管得了这些贵族,尤其是不属于直属封臣又势大的那些。   可以说,如果中世纪的教会是黑的,贵族则从始至终都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一丘之貉,谁也别看不起谁。   所以即使知道贵族们缴的税有问题,教会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如果直接被教会看到自己的领地丰收,再用收成不好当借口就太过了,根本没法糊弄人。   只要想一想今年要多缴多少税,伯爵夫妇俩一样心疼。   “不行趁着他们没来,我们先把早熟的麦田都收割了吧,麦子直接送意面厂去,地里再补种一批燕麦,别让地空着。”   燕麦虽然一般是在春季播种,但六月种也不算晚,这个时间种下去只要精心管理,三四个月后就又能收获一批粮食,之后等燕麦收割了,再整理一下田地,补上肥料,就又可以种冬小麦了。   魏薇本来就有这个想法,只是准备等小麦收割以后再安排起来,燕麦虽然被这个时期的人嫌弃,被当做饲料,但实际上它营养价值高还有一定的医疗作用,会觉得不好吃一部分是因为品种问题,但更多则是因为制作方法,什么都不加的煮燕麦当然好吃不到哪里去,没看后世的外国人几乎每天早上吃的都是燕麦,不仅因为方便营养,也因为加了奶和糖的燕麦粥味道其实并不差。   不过暂时领民们还买不起糖吃,这个吃法可以以后再推行,补种燕麦主要还是为了增加饲料。   萨丁森郡去年开了肉酱厂,今年肉酱厂的规模也在慢慢扩大,需要大量的肉类,去年他们养的鸡鸭羊猪甚至是一些被淘汰下来的牛和马都送到屠宰场宰杀后运去做肉酱了,今年费利克斯让人养了更多的家畜,也放宽了对农奴饲养家畜的限制,允许他们到城堡这边抱猪崽回去饲养,这些猪崽由城堡提供,他们不收钱,但养大以后,这些猪身上三分之二的肉归城堡所有,剩下的三分之一归农奴,而他们则不需要为这些猪崽缴税。   当然,如果养死了,就得造价赔偿猪崽钱。   这个消息一出来,农奴们都非常激动,因为以往他们想养家畜都得缴税才能得到饲养权,而且很多人都买不起家畜幼崽,最多就和人换些蛋自己孵蛋养鸡鸭,收获有限。   但现在伯爵大人愿意为他们买单,还不收税,而最后他们还能获得三分之一的肉,这在一直要缴重税的农奴们看来已经非常多了,而他们付出的只是在空些时间赶着猪出门觅食,这事在猪崽小的时候还能交给孩子们负责,这样就能换一只猪身上那么多的肉,在他们看来简直是天大的好事。   当然也有人担心养死了猪要赔偿的,但大部分人还是愿意的,因为伯爵大人说到时候会安排人来教导他们怎么养猪,而就算猪被养死了,猪崽的赔偿价格也是大部分农奴能负担起的。   所以在这条政令出来后,庄园内想养猪的农奴立刻沸腾了,一股脑的都往城堡跑,就怕去晚了猪崽被调完了。   猪崽当然是有的,而且很多,这些猪崽里一部分是费利克斯带队打回来的野猪崽子,其他的是事先算好数量联系商人送来的,大部分是公猪崽,少部分则是母猪崽,其中野猪崽子留在城堡由奴隶照顾,大部分的公猪崽是给农奴准备的,也有一小批条件最好的和剩下的母猪崽子一起送去乌克镇的养殖场。   而当时萨丁森郡已经流传着他们的伯爵夫人喜欢阉割猪崽的传言,农奴们抱着分给自己的猪崽偷偷一看,果然在关键部位都留着伤口,彼此交换了一个一言难尽的表情。   就有人忍不住问负责发放猪崽的管事,这些猪崽被阉割了会不会很容易死?他可以换成没用阉割的猪崽吗?   其他农奴心里也是这么想的,要是注定养不活,他们可不敢养。   管事没好气的骂了说话的人一顿:“不想养就给我放回去,想要没阉割的猪崽?喏,那边挑一头去,等养死了看你怎么赔。”   问话的农奴顺着管事指的地方看去,看到了一群关在笼子里准备运走的猪崽。   而这些猪崽个头比他们手里的猪崽小多了,而且在笼子里一直闹哄哄的叫个不停,根本没有他们手里的温顺。   问话的农奴以前有给伯爵大人养过猪,一看就大致判定出笼子里的那些猪崽应该都是一个月大左右,刚刚断奶不久,体重不到十斤,虽然吵闹,但很健康,是群好猪崽。   而他们领到手的猪崽看起来像是两个月大,体重估量一下在十五斤左右,而且个性十分温顺,也不怎么吵闹,同样是好猪崽,看不出有什么不健康的,而且养过猪的农奴知道温顺一点的猪崽更容易养,对比之后,他默默歇了换猪崽的意思。   管事见他不说话了,买好气的又骂了几句,才道:“你们自己看看,这两边的猪可是生下来差不多四十天左右的猪崽子,谁长的更好还看不出来吗?伯爵夫人心善,才愿意把更好养活的猪崽给你们,你们别的了便宜还不知道感恩。”   原本以为自己领的猪崽是比笼子里的猪崽大一些的农奴们一听都傻眼了,这两边竟然是一样大的猪崽子?   “这都是40天大的猪崽子?你是在开玩笑吧?它们怎么可能一样大?”   领民们一点都不相信管事的话,这些猪崽个头区别那么大,能是一样大的?这绝对是在说笑。   最先跑来领猪崽的农奴都是有过养猪经验的农奴,他们都能根据猪崽的体重判断它们的大小,一个月大的猪崽体重在七八斤左右都是合格的,再大一些也难超过十斤,笼子里那些十斤左右的说他们有一个多月大他们相信,但他们手里这些猪崽刚刚都上过称,没一只体重在十五斤以下的,说它们是40天左右大的猪崽,他们根本不相信。   平时两个月大的猪崽也不见能有这种体重好不好。   “我糊弄你们做什么,爱信不信,经过阉割的猪可比没阉割的猪长得快,你们要是不想养就给我还回来,反正我家也领了猪崽,以后猪崽长大了,你们看着自己的猪比我家的猪瘦,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们。”   要不是管事自己也是农奴出声,来领猪的农奴还有自己的亲戚,他才不会多话。   农奴们一听他自己也领了,不管相不相信这话,都不愿意换猪崽了,虽然心里还嘀咕阉割的猪可能会不好养,但摆在他们面前的是它们的个头比同龄的猪崽更大,身上都肉嘟嘟的,一点都看不出什么不好养的地方。   而等这些领民把猪崽带回去养了一段时间,就发现确实如管事所说的,这些猪崽确实更容易长膘,总是比同样年纪的没有阉割的猪崽长的更壮实,偏偏它们脾气还很好,这让家里没有猪圈,直接和猪住在一个屋子里的农奴们都舒坦了不少,不用担心它们突然暴躁起来伤了人,毕竟慢慢长大的猪崽也是会长獠牙的,虽然比不上野猪的獠牙,还是有伤人的危险。   当然,很快农奴们就不和猪崽住在一起了,魏薇派人来教他们养猪的第一步就是让他们建猪圈,养猪也不再使用放牧的形式,而是改成圈养,猪食的配方她也提供了下去,并且要求农奴们煮熟以后再喂给猪崽们吃,猪圈也要定期清理,双管齐下后,猪崽长肉长得更快了。   原本还有人觉得给猪煮猪食完全是浪费时间,私下里并没有按照伯爵夫人的吩咐做,等他们发现自己家的猪崽长得比邻居家吃熟猪食的猪崽长得慢的多,才不得不重视起来,可惜到底错过了最佳长膘时机,最终还是没有追上其他人,损失了好几斤肉,让他们后悔不已。   到了六月,大部分的猪崽都顺利活了下来,而且基本都长到了五十斤左右,这个重量已经是从前他们养上七八个月的时间,让猪出栏时才会有的重量了,再养下去猪也不会再长多大只会浪费粮食。   但现在,三个月的时间就长到出栏猪的大小,让他们确定这些猪还能继续长下去,在五十斤保底的猪肉下,长得越大他们就越赚,农奴们变得更加积极的照顾这些猪了,每次给猪圈里的猪喂猪食都能傻笑着看很久。   也因为大家都积极在给猪崽们寻找食物,野外的猪草差不多都被他们包圆了,其他的马牛羊的口粮就少了许多,但今年马牛羊又养的多,牧场那边的牧草都有点吃紧,为了保证冬天所有的牲畜都有足够的饲料吃,在苜蓿草的种植规模没有提上来之前,魏薇才想着在小麦收割后再补种一批燕麦,给牲畜当饲料。   当然,这些燕麦人也可以吃,农奴们给费利克斯服役的时候吃的就是豆子燕麦之类混杂的杂粮粥,里面燕麦的分量不少,反正是免费的食物,只要能吃饱,没人嫌弃味道好不好,何况燕麦再没味道,也比混着石头的黑面包好吃,何况那些杂粮粥还是用骨头汤熬得,是带油水的,有肉味的,对他们来说再香不过了。   田地里的事情费利克斯一向是交给魏薇负责的,虽然以前没有在小麦收割后补种燕麦的先例,但他相信魏薇,既然她说行,那就一定能行。   而为费利克斯种地的领民们同样相信她,在见识过肥料对田地的增产效果,以及阉猪长膘的速度后,他们已经开始盲目的相信,他们的伯爵夫人在种地和养殖上有着几乎可以称之为神迹的能力。   当然最刺激他们的是,那些提前收割的小麦地的产量。   “两千两百斤!竟然有两千两百斤!”   负责沉重的管事和农奴们都激动坏了,在以往,一英亩地的收成能有一千二百斤都算是丰收了,而他们从去年开始就按照魏薇的吩咐从选种开始到现在收割,一路精心照顾下来,产量最多的那块地的收获竟然有两千两百斤,几乎要比以往的丰收年多了快一倍,而其他的田地的收成也在一千八百斤以上。   从来没有过的大丰收差点没把这群被临时招来收割的管事和农奴们给激动疯了,在听着管事颤抖的爆出一个高过一个的数字后,他们先是呆愣了半天,然后突然疯了一样,抓着身边的人开始又笑又叫,还一直蹦Q个不停,欢喜的像个傻子。   本来在一边听着报数,一边想着这些按照华夏的亩产算在三百到三百五十斤的收成应该怎么继续提高,毕竟同一时代的两个地方种的麦子品种应该也不会差太多,没道理华夏能达到平均亩产四百,他们这边就只有三百多,这其中绝对是有提高空间的。   看来这次麦收的时候要更加注意留种了,另外肥料也不能局限于粪肥和火粪,得找那些炼金术师看看能不能研究出化肥……   还没等她继续深入细想那些化肥在这个时代是可以制作出来的,就被乐疯了的农奴们吓回了神。   魏薇全身一颤,差点把手里拿着的扇子甩出去,幸好其他人都在欢呼庆祝,没人注意到她这有些失态的举动。   见他们这么高兴,魏薇也不好出声打断,转头让跟在身边的是侍卫回去通知费利克斯这个好消息,然后慢慢等着他们平静下来。   好在负责称重的管事还记得他们的伯爵夫人还在这里看着,连忙提高嗓门让农奴们安静下来,等他们不再大叫大笑后,指挥这些人把麦子都装上车,送去意面厂。   这些麦子一半产自费利克斯的自留地,一半是在场农奴租用的土地里的产出,他们需要缴纳地里一半以上的产出代替税款,而剩下的那些才是真正属于他们的,而如今这部分也被伯爵买下,看他们是要钱还是换成豆子黑麦都可以。   以往农奴们在这个时候都是苦着脸的,因为缴税以后剩下的麦子即使交换成豆子黑麦也不一定够他们吃一年的,但这次可不一样,地里的收成几乎是翻了倍的增长,如果今年的麦地都是这样的收成,收获的麦子换成更加便宜的粮食后,不仅够他们一家人一天两顿的吃上一整年,说不定还有富余的部分可以拿去换钱了。   而这次的收成也很快在萨丁森郡内传播开来,本来魏薇还想着让他们保密呢,但丰收的惊喜太大,农奴们根本管不住自己,一个个迫不及待的和家人分享这个喜事,而他们的家人又告诉了其他人,一个传一个,就全都知道了。   于是在这批农奴精神振奋的补种燕麦的时候,其他给伯爵种地的农奴自由民也开始用火热的目光盯着自己地里的麦子,想着他们是不是也有那么多的收获。   庄园内的领民们也不求能有两千两百斤的神迹,能平均到一千八百斤他们就满足了!   而庄园之外,田地里的肥料用的少,管理也没有庄园好的自由民们则把目标定的更低,天天祈求着亩产能有一千五百斤以上就好,这是他们对比庄园里的麦子和自己地里的麦子的情况后觉得能达到的数字。 第93章   以往,萨丁森郡的小麦成熟基本要在六月中下旬,晚一些的甚至会推迟到七月,这也是欧洲同一纬线上其他地区的小麦成熟时间,就普拉迪帝国来说,各地的区别基本不大。   但今年因为新学习了不少田间管理的知识,又增加了肥料的合理运用,农作物普遍比往年长得好不说,也不约而同的提早成熟了。   拿萨丁堡来说,在魏薇决定提早收割一部分成熟的麦田补种燕麦后,才发现庄园内的麦田基本都提前成熟了,只是一些麦田已经进入最佳收获的蜡熟期,有些则还处于乳熟期,需要再等一段时间。   而这个时间点才只是刚刚进入六月上旬,农奴们也没想到麦子长得这么快,大多数人都是按照以往的时间去判断小麦什么时候成熟,而忽略了其中一部分肥料用的勤,长得快的麦子已经到了再不收就要开始减产的程度了。   而这种情况基本发生在费利克斯的自留地里,这是领主的土地,不管是田间管理还是使用肥料都比农奴们自己租种的地来的精细,但真要说的话,农奴们更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土地,他们会天天盯着自己地里的麦子检查是不是要熟了,却不会每天关心伯爵大人的地里的情况,加上今年麦子看着就长得比往年好,农奴们都在兴奋的猜测自己地里能有多少收成,多多少少都有点忽略伯爵大人的自留地,就导致一部分自留地里的麦子在悄悄从乳熟期进入蜡熟期后,他们也没注意到。   小小麦的蜡熟期在3-5天,超过这个时间段,小麦就会进入完熟期,而完熟期的麦子麦粒开始变黄变硬,水分流失的通知还会因为小麦的呼吸作消耗大量有机物导致营养流失,此外麦子折穗落粒的情况也会提高,最终导致产量降低,所以最好的收割时间就是蜡熟期的那三五天。   但是以往大家种地都是凭经验在麦子完全变黄以后才开始收割,因为他们对营养没有概念,认为收割变黄的麦子可以节省晾晒的时间,至于麦粒掉了也没事,可以让家里孩子拿着口袋去拾麦穗,所以蜡熟期还没有完全退掉绿色的小麦在他们看来实际上是还不到可以收割的时候的。   但他们不知道这些道理,魏薇却很清楚,她临时起意要提前收割时,就吩咐管事们去田里查看了一下,并告诉他们只要地里的麦株上下皆黄,中间是一条绿带的,就是可以收割了。   于是他们凑巧就赶上了这些麦子的蜡熟期。这时间可比去年早了近十天。   再一检查,他们又发现今年庄园里的麦子普遍都有早熟的迹象,也就是说今年的收割时间都要比往年早。   最早收割的麦子都是自留地里的,农奴们已经习惯了贵族优先,每年的采收也都是从伯爵的自留地开始的,而今年因为魏薇要求在麦子没有变黄之前就采收,很多农奴都不太乐意,觉得这会影响收藏。   “今年的天气这么好,最近都没下雨,根本不用这么赶着收割啊,让麦子在地里晒的更干一些不好吗?”   “是啊,说不定还能再长长呢。”   “这么多麦子不留在地里晒干了,我们往哪儿晒去啊?村子里的空地不都拿来盖猪圈盖房子了吗?”   “说的是呢。”   农奴们私下里议论纷纷,但没人敢抱怨到伯爵夫人面前去,好在最先收割的是伯爵家的自留地,农奴们表面不说,心里却高兴自己家里的小麦可以多留一阵子。   只有少数几个因为地里麦子长得太好也提早成熟的农奴们苦着脸,收割自己田地的时候心里都在抽抽。   但等这批最早成熟的麦子收割完毕,从负责称量的管事嘴里爆出一个个惊人的数字时,他们的想法又完全不一样了。   显然提早收割的小麦并没有同他们想的一样减产,相反它们增产的吓人,而且收割下来的麦粒颗粒饱满,个头大,剥开外壳丢进嘴里一嚼,完全是成熟的麦子味道,甚至比以往吃的更香。   这样的麦子,如果拿去卖,都是最上等的货色,可以买出更多的价钱。   而魏薇也趁着过称的时候给在场的农奴们科普了一下小麦最好的收割期,告诉他们为什么不能等麦子全熟透了再收割。   有以往的事迹和那些惊人的小麦产量打底,她的话非常有信服力。   “果然在种地这一块上伯爵夫人是真的厉害,听她的准没错。”   “我早就说伯爵夫人不会让我们做没意义的事情的,她让我们提前收割,一定是因为这样能收获更多的粮食。”   “我以后都要听她的安排。”   从抱怨到称赞,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   丰收的消息在极短的时间内扩散,萨丁森堡提前进入了收割期,所有的农奴和自由民都放下了其他的工作,专心致志的投入到收割小麦的艰苦工作里,魏薇再次让卡玛带着奴隶去采摘草药熬煮凉茶,供所有人饮用。   而魏薇的话也随着农奴们的口流传到了庄园内的自由民耳朵里,再顺着他们进出庄园,扩散到了其他地方。   听过的领民们立刻去自己的田里,按照消息里的方法确定田里的麦子是否进入了蜡熟期,没有的就焦急的等着,而确定已经进入蜡熟期的,自然是急忙召集家人抢收了,毕竟这个阶段就那么几天,错过了可是会减产的。   还别说,选择这个阶段收割小麦,最大的好处就是掉麦粒的情况大大降低了,不会出现每收割完一块地,回头一看地里到处都是麦粒,以往他们为了抢收麦子只能让家里年幼的孩子在地里慢慢捡,大人们先收割了所有的地再回头拾麦粒,而往往这个时候地里的麦粒就会被飞鸟田鼠或者是其他被大人派出来到别人的地里捡漏的孩子捡走。   而这种事情还并不好制止,因为各家都是这么做的。   而现在,他们在前面收麦子,孩子们在后面捡麦粒,这边收完那边也大致能捡干净了,虽然还是会有一部分被小动物抢走,但至少不会便宜了其他人。   随着整个萨丁森郡提前进入小麦收割,各处的工程建设也不得不暂停下来,而今年大家种的地比往年多,收割的时候难免有些人手不足,为了抢收不然麦子减产,就有地实在太多自己收割不过来的领民去雇佣那些外来的打工者们,这些人基本都是家里没地也没地方租地的人,所以不需要在农忙时回家乡帮忙,而是一直在萨丁森郡打工,最近修路的工程都因为伯爵的要求暂停了,暂时没了工作的青壮劳动力不愿意休息,就跑去打短工了。   而那些外来商人们也在盯着地里的收成,倒不是他们想要去收粮――想也知道有伯爵大人的意面厂在,这些小麦根本没可能往外卖的――他们就是好奇,萨丁森堡传出来的亩产到底是不是真的。   没有见过那场面,大多数人都是无法相信真的有麦地可以一英亩亩产两千多斤的。   在他们的印象里,哪怕是最好的上等田,产出的麦子能有一千五百斤都是可以被大肆宣扬的奇迹了,两千二百斤,那是上帝的田里才会有的产出吧?   何况传言里说的可不仅仅是一块地的丰收,他们听说的是,整个萨丁森堡庄园内属于伯爵大人的麦地,平均产出在两千斤左右,而农奴和自由民租用的田地里的产出要少一些,但平均亩产也有一千七百斤,这还是因为他们的田地里有一部分没有好好照顾的下等田拖了后退,不然这个平均数还能再拉高一些。   讨论起这个传言,很大以部分外来者都是不相信的,这些外来者基本都是商人,他们很多人都对种地一窍不通,只大概知道一些基本的常识,比如一块麦地的收成应该有多少,但更多的了解就没有了,而粮食商人或许知道一点,但很不巧,收购粮食的商人都知道现在的萨丁森郡是买不到麦子的,所以他们不会在这个月份到萨丁森郡来,而是奔向其他可以卖小麦给他们的地区。   对种地了解不深的商人们因为好奇心走到最近的田地里看那些还没收割的小麦,除了能看出小麦长得不错,麦穗上的麦粒颗粒饱满没有空壳,沉甸甸的都快把麦秆压弯了外,根本估算不出地里的产出能有多少。   但好奇心被勾起的商人们很愿意等着领民们把麦子收割晾晒用连枷打下麦粒后送去称重。   并不是每个村子都有称重的秤的,但丁格尔镇上是有的,这里又是大部分外来商人聚集的地方,自然的,他们想看的就是丁格尔镇的镇民们来称粮食的结果。   称粮的时候也等于是要缴税的时候,所以这个时候税务官也跟着上门了。   以往一些负责带着工具到村子里负责称重收税的税务官会在秤上做些手脚,让领民缴更多的税,而多出来的粮食基本就被他们自己贪墨了,但今年没人敢这么做。   或者说他们想做也做不到了。   去年收粮的时候,税务官们做了手脚的秤被魏薇发现了问题,原本她只是在看他们用天平称重的时候突然想起来从前看新闻时经常会看到黑心商人用做了手脚的秤缺斤少两卖东西给顾客,结果顾客发现后找人理论,最后闹到新闻上的事。   于是处于好奇加怀疑,魏薇就凑过去检查了天平,还真的被她发现天平上用的砝码重量不对。   她没有当场表现出来,转头却立刻告诉了费利克斯,后者直接让人突袭检查了所有税务官的天平,结果一抓一个准,基本所有的砝码都有问题。   这个情况如果传出去领民们必然是要闹起来的,所以最终事情并没有被揭破,但是所有被查出有问题的税务官都被撤职了,他们的家还被查抄了一遍,找出大量不该属于他们的钱财和粮食,之后这些人就按照法律被关进了监狱,而他们的家底也全部充公了。   这事因为费利克斯的命令虽然没有大规模流传起来,但私底下还是多多少少有些传言的,而之后紧急上岗的新税务官们也被警告过,再也没人敢这么做了。   实际上他们想动手脚都不行了,以前称粮食的天平是由税务官保管的,但现在这些东西统一存放在城堡的仓库里,等需要用到的时候才会被送往税务官的手中,并且全程都有人盯着他们称量,称完以后收上来的粮食直接被士兵运走,基本不再过税务官们的手,可以说根本不给他们任何机会了。   当然,这只是现阶段暂时使用的办法,以后还会继续完善。   而现在,去年才上任的税务官在周边一群来看热闹的人的围观下,感觉压力山大。   称粮食的地方是镇上的小广场,就是往常贴公告的那一块,镇长带着人给镇上的人称粮食,税务官就在一边看着并做记录,核算出他们该缴的税,然后在镇上自己称好粮食以后又用税务官带来的天平称出要收缴走的粮食份额,而镇民们自己使用的称也是已经检查过确定没有问题的。   如果是去那些没有标准天平的村子里收税,那么从头到尾使用的就都是税务官带来的天平了。   实际上即使没有标准的天平,领民们私底下也会想办法确定自己地里的产出究竟有多少,毕竟谁也不是傻的,领民们早就发现以前的税务官有问题,但人家手脚做的隐秘,单独个人损失的粮食也不多,本着民不与官斗的想法,只要不太过分,他们也就默默忍了。   所以在税务官来收税之前,领民们就已经很清楚自己地里的产出有多少了,但大家都不太清楚别人家里是不是和自己一样,所以这会儿一个个和都和那些外来商人一样负责称重的人报数。   这是个比较漫长的时间,因为家家户户的地都不少,他们的粮食都是用板车拉过来的,而天平只有一个,虽然一次最大就能称五百斤的重物,但依旧快不到哪儿去。   好在丁格尔的地不算多。   丁格尔镇的人并不是完全的农夫,所以他们各自种的地相对其他农夫来说要小的多,像是萨丁森堡里的农奴,他们以前至少要租15英亩的土地,其中三分之一是需要休耕的,所以每年实际种植面积在10英亩左右,今年他们大部分把休耕的土地还给了伯爵大人,只有少数家里人口多的会留下一部分耕种。   而今年萨丁森郡已经不流行三圃制了,全郡的土地不再休耕,种不了的就退回去,大家手里耕种的土地自然就少了。   而丁格尔的镇民今年不是自己开店做生意,就是进厂工作,还愿意全心全意去种地的人就少了,家家户户的田地都缩减了不少。   “约翰家,两英亩中等田,小麦3053斤,三英亩下等田,小麦3845斤。”   “嗬?!”   “乔尔家,三英亩上等田,小麦5015斤,六英亩中等田,小麦8974斤。”   “上帝啊!!”   “汤米家,十英亩下等田,小麦12970斤。”   “他说的真的是下等田?!!!”   ……   正在记录的年轻税务官终于忍无可忍的回头朝着背后那一群每听到一个报数就倒抽一口气的外来者们丢出一句:“你们能安静点吗?这到底有什么好吃惊的?”   这位税务官是从萨丁森堡里出来的,之前才为伯爵大人的田地服务过,见识了那些更加惊人的数字后,现在这些根本就是小意思。   但对之前的传言根本不相信的人来说,这些数字太吓人了好不好。   那些只是稍微有点常识的商人只觉得这个数字比他们知道的一英亩地产出1200斤左右的小麦就算是丰收的标准数字高出太多了,还没有留意到其他问题。   可那些从外地来打工的自由民们就不一样了,他们关注到的不仅是那些高的离谱简直像是虚报的数字,还有那些田地的档次。   所以相比那些不了解田地具体情况的商人,这些家里也种地的自由民都知道所谓一英亩地1200斤小麦的丰收标准是属于上等田的,如果是中等田能种出八九百斤就不错了,而下等田产出更少,基本都在六百斤以下。   所以很多人宁愿多花点钱去租上等田也不想要下等田,只有最穷的农夫才会去租下等田来种。   但现在,即使是下等田都能种出比他们认知的上等田丰收标准还多的粮食,这个世界真的是真实的吗?   认为自己是在做白日梦的人使劲给了自己一巴掌,随后而来的痛觉告诉他这些都是真的。   实际上这些人眼里所谓的中等田下等田其实只是田地营养不够而导致地力下降总不出粮食而已,只要好好补充养分,重新变成所谓的上等田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就连上等田,提升的空间也大着呢,根本比不上华夏对于上等田的标准,顶多算个中下等,也难怪他们一直种不好地了。   更多的让这些外来者们震惊到麻木的数字还在被称重的人大声的报出来,粮食的主人们即使已经不是第一次知道这个数字也忍不住咧开嘴傻笑起来,连之后税务官收走他们大半的粮食都没能让笑容降低。   那么多的粮食啊,即使被收走大半剩下的也够他们吃好久了,何况他们的地里还有其他的作物没有成熟,最难种的麦子都大丰收,其他更加容易种植的作物的产量定然不会太低。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听了伯爵大人和伯爵夫人的话,按照从萨丁森堡流传出来的那一套,给田地施肥,勤快浇水,定期杀虫和除草,注意避免病虫害的发生,才有了如今的收成。   所以他们一点都不心疼自己要交的税,如果以后都能有这样的好收成,他们甚至愿意缴更多!   相比抱怨给伯爵大人的税,他们还不如抱怨什一税呢,毕竟交给伯爵大人的粮食里,就包含了什一税。   而在他们看来,萨丁森郡的丰收根本和教会无关,以前就觉得这税太多了,现在则更加如此想了。   不过想归想,倒是没人真的抱怨出来,毕竟他们现在都把孩子送去教堂那边跟着神父上课了,如果被他们听到抱怨,他们的孩子不久没书读了吗。   至于交上去的什一税伯爵大人到底会不会给教会,就不归他们管了,反正他们已经交完税了,最后给谁不都是给呢。   “我倒是希望伯爵大人自己多留一些,你们看今年萨丁森郡到处都在搞建设,去干活有工资拿还包吃,伯爵大人不知道要投进去多少钱呢。”   “是啊,而且自从伯爵大人继任后我们的生活就越来越好了,还特别方便,就那条路,都修到我娘家去了,以前想回家看父母只能自己走回去,一走就是一天,现在随便花几个铜币就能搭上去马车牛车,两个小时就到了。”   “谁说不是呢,现在不仅吃得饱穿的暖,手上都有点闲钱了,这地里一丰收,家里的粮食都要堆到房梁上了,吃不完的转手卖给粮店,又是好大一笔进账呢,这下我家也可以买头牛干活了。”   “还有那人头税,我家两个小的不满七岁都不用交,大一些的也就交一半,这得省了多少钱啊。”   “是啊,可惜我们不在庄园里,不然还能免费送孩子去读书。”   “说不定以后我们家的孩子也一样呢,伯爵大人和夫人可都不是吝啬的人,以前有什么好事不都先从庄园开始,然后其他人慢慢的也全都有了吗?”   “是啊是啊。”   ……   等着称粮的镇民们前前后后凑在一起,说的都是萨丁森郡的变化,越说越觉得他们的伯爵夫妇太好了,让大家的生活越来越好,很多以前不敢想的好事都落到他们头上了,以后定然还会更好的。   然后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就悄然在人群中传开了。   他们的伯爵大人弄了那么多对领民好的事情,每一样都要花费大量的金钱,他的钱还够用吗?   这么好的伯爵大人,可不要因为建设领地而花光所有积蓄。   如果让那些和费利克斯做生意的商人知道他们的想法,只怕会嗤之以鼻,那个威廉姆斯伯爵看着是花钱如流水,但他赚的更多啊,怎么可能会变穷。   实际上很多人都觉得威廉姆斯伯爵如果没有在搞大规模的领地建设,现在普拉迪帝国第一富裕的贵族说不定就是他了。 第94章   伯爵大人确实不缺钱,他们现在缺仓库。   今年麦子的产出比预期的多太多,别说城堡的仓库放不下,就是三个意面厂那边的仓库都有点吃紧,意面厂的仓库里之前就存放了不少之前从外地买回来的麦子还没用完,如今又要增加新麦,仓库已经被堆得满满的了。   尤其现在收到库房的只是税务官收上来抵税的部分,之后他们还会从领民们手上购买更多,而此时麦子的收割还没有结束,光是抵税的那一部分就已经快要没地方装了。   而且根据他们的估算,今年的小麦总产量比往年翻了足足三倍,这个结果一出来,费利克斯直接抱着魏薇使劲亲了一口,比知道她手上有更高产的麦子时还要兴奋。   毕竟高产的麦子就那么多,到能全郡种植的时候还不知道要等多久,而现在他们的收成就直线上升了。   魏薇也没想到今年全郡的小麦收成会这么好,她感觉这完全是老天爷给面子,给了萨丁森一个好天气,不然单靠肥料也是不行的。   “先召集人手建几个粮仓吧。”   费利克斯点头,确实是要赶紧准备了,总不能等真没地方了再把麦子堆外面,要是正好小雨可就麻烦了。   不过他们没能再继续关注这事,王都传来消息,教皇一行已经离开王都了,而消息送回来时,他们差不多应该也快要到普林西亚了。   但是教会那边并没有给费利克斯送信,不知道是不是有别的什么打算。   比如趁着他们不知道,提前抵达萨丁森郡,这样一来他们总不能把人赶出去。   怀着这种担心,夫妻俩不得不提前邀请雷蒙大师,点了一百名骑士和骑士侍从护卫,快马加鞭提前到普林西亚准备迎接教皇。   没错,就是要把人都留在普林西亚,连斯罗特都不让进,毕竟斯罗特那边就只有两个农奴居住的破渔村,虽然房子已经在盖了,但那也只是普通平民住的茅屋,怎么能给教皇一行住呢。   所以招待就不招待了,你们留在普林西亚做客吧,想来那儿的人会非常热情的招呼你们的。   贵族带着一群骑士进入其他贵族的领地,自然是需要提前打招呼的,而普林西亚的(未来)主人是艾伦,费利克斯要过去确实只需要说一声就可以了。   虽然艾伦不在普林西亚,但他早就写信打点好一切,顺便让领地里的贵族配合费利克斯,把访问团留在普林西亚。   所以本来确实是打算先斩后奏抢在费利克斯反应过来之前带人进入萨丁森的教会最终还是失算了。   教皇乘坐的船是十六世纪以前地中海中最常见的桨帆船,也是这个时期地中海中最常见的战船――三桨座战船,这种木质的战船的船头装有青铜制的撞棰,在遇上海战时,这种战船会依靠速度和机动能力,使敌船的侧面受到撞击,紧跟着撞棰会在水线下撞击敌船,撞破敌船船身或者撞断敌船的划桨。   和后世的帆船不同,这个时期欧洲的帆船基本都属于桨帆船,船上的帆只起到辅助作用,它真正的动力还是船上的桨手,战船分为上下三层。第一、二层的桨手们位置在甲板之下,第三层桨手的位置则在甲板之上,同一侧的桨手们上下相互交错。为了给它提供足够的动力,一艘近四十米的三桨座战船能装载的四五百人里,有一百七十人都是划桨的桨手。   教皇的访问团成员包括士兵在内都不会去划船,那是贫民做的事情,所以为了能装下一千人的访问团并带上充足的物资,他们开了五艘三桨座战船战船。   如果不是这些船只上都挂着教会的旗帜,船身更是装饰的很符合教会的审美,这五艘战船出现在普林西亚的码头时,定然会让码头上的人以为他们遇到敌袭了。   约翰教皇在以三位红衣主教为首的教会成员的簇拥下走下船只,这位今年六十二岁的老人,满头白发,面容苍老,精气神却很不错,而他身后的高位神职者们也基本是差不多的年纪,他们的气质更是十分相似,一眼看去,都是白发苍苍,慈眉善目的老者。   至少从外表上看,魏薇没看出哪个人像是坏人的。   约翰教皇从船上下来时并没有看到萨丁森郡的一行人――他的年纪大了,又热爱炼金研究,眼神难免不好――还是下来以后,站在码头上才看到了站在菲利普斯旁边的雷蒙。   显然约翰教皇的记忆力还算不错,在看到雷蒙后,先是一愣,继而露出惊喜的表情,张开手上前:“哦,我亲爱的老朋友,没想到在这就能看到你,我还以为要再等上几天呢。”   雷蒙本来还表现的很冷静,见到许多年不见的老友这么热情,他也顾不上对方现在的身份,直接上前和对方交换了个拥抱:“好久不见,朱利奥,哦,不,约翰教皇。”   约翰教皇拍了拍他的背:“我还是更喜欢听你称呼我朱利奥。”   “教皇陛下。”他身后的一名红衣主教喊了一句,提醒他现在是在公众场合,不要丢了教皇该有的形象。   约翰教皇很明显对来自后方的劝解不太满意,站在他前面的魏薇等人清楚捕捉到了他脸上那一刹那的不悦,但很快这份不悦就被和老朋友见面的喜悦冲淡了。   十多年不见的两位老友结束拥抱,雷蒙单膝下跪亲吻教皇右手上象征神权的戒指,完成了正式的拜见仪式后,开始为教皇介绍他的雇主。   “这位是萨丁森郡的费利克斯・威廉姆斯伯爵和他的夫人薇・魏・威廉姆斯。”   如今教皇的权威不见几百年前的辉煌,也没有百多年后的强势,平民和小贵族见到教皇要下跪行礼,大贵族却只需要弯腰亲吻戒指就可以,费利克斯在雷蒙介绍时完成了这一礼仪,紧跟着是屈膝吻戒指的魏薇。   说实话她有点抵触这个吻,那戒指都不知道被多少人吻过了,好在她前面是费利克斯,勉强算是个心理安慰。   这边介绍过后,那边自然也要介绍下几位红衣主教,之后费利克斯就询问起他的安排。   “您是想在普林西亚停留一段时间,还是现在就前往萨丁森郡?”他加重了“您”,表明他只准备接待约翰教皇独自一人。   虽然想也知道这不可能。   看看费利克斯身后那一排排战列整齐的骑士队,约翰教皇很想说自己现在就可以跟他们一起走,但在此之前其他人就已经几次和他说起过这事,并且私下偷偷截留了他的信件,打算提前进入萨丁森郡,迫使萨丁森郡的主人不得不允许他们全员在萨丁森郡活动。   虽然不怎么管事,但约翰教皇手下也是有忠于自己的人的,其中三位红衣主教中的一位就是和他一样的各派,所以他也知道其他两位这么执着于进入萨丁森郡是为了什么。   还不是因为看到威廉姆斯伯爵这一年来赚到的庞大财富眼热了,别人不知道萨丁森郡这段时间的具体收入,掌控者银行的教会又怎么会不清楚,而且前不久威廉姆斯伯爵用制糖配方换取斯罗特的事情更是刺激了他们,这才迫使他们想尽办法也想到萨丁森郡内趁机寻找他的秘密。   而写信提醒老朋友自己就快到了的约翰教皇在发现自己的信并没有寄出去以后勃然大怒,却也为时已晚,他们已经快要到地方了。   好在虽然他的信没有送出去,对方的消息却更加灵通,在他们之前就到了普林西亚。   现在正主在面前,心怀不轨的神职者们却依然不准备放弃之前的打算。   之前那名出声提醒的红衣主教再次开口:“教皇陛下的身边必须有人护卫,我们会陪伴陛下一同前往萨丁森郡。”   “我恐怕无法接受这样的安排。”费利克斯冷淡道:“萨丁森堡只是个小城堡,住不下那么多人。”   住不下?这正和他们的意。   那名红衣主教眼底闪过一丝算计:“没关系,骑士团和陛下的私人卫队可以自己找地方居住。”   “那可真是遗憾,我们郡内没有城市,几个小镇都已经住满了人,没办法为他们提供住处。”   魏薇抬起手,刷的一下展开了手中的扇子,扇面遮住半张脸,只露出一双黑色的眼睛遗憾道。   黑色的扇面上的狮子大部分身体都隐没在黑暗中,只露出一个脑袋和胸前的鬃毛,这头威猛的猛兽冲着扇子外张开巨口露出獠牙,金色的眼睛里是属于冷血猎手的冰冷,栩栩如生的像是随时会从扇子里扑出来。   这是魏薇准备给费利克斯的生日礼物――虽然这个时期的人好像都没有过生日的习惯,但她还是准备了――威廉姆斯家的家徽就是狮子,她平时空闲时间不多,也绣不了大件就选了这个,猛兽的扇面也不会让人觉得它不适合男性――毕竟现在普拉迪用扇子的都是贵夫人小姐们――她本来想等生日当天给他的,因为碰上教皇来访,她只好提前拿出来用用。   足以以假乱真的猛兽狮头显然达到了它的主人想要的效果,突然看到扇子上的狮子,毫无心理准备的教皇一行人都是一惊,教皇还好,因为正回头看着身后说话的红衣主教,恰巧避开了那一刻的惊吓,但他身后的三位红衣主教却吓得集体后退一步,而边上的护卫们甚至下意识的抽出了武器,锋利的刀剑前端对着她。   这在萨丁森这边的人看来简直就是挑衅,所以在教会的护卫们抽出武器的时候,他们也不甘示弱的拔出武器,护卫在伯爵夫妇的两侧,和对面的人针锋相对。   一时间,气氛有些凝固。   不等教会的人反应过来,造成这一幕的始作俑者却摇着扇子一脸无辜的道:“怎么了?没地方招待你们这点我们也很无奈,但你们也不能就因为这个想对我们动手吧?”说完这些,她又对约翰教皇半真半假的抱怨道:“你们教会的人也太蛮横了吧?”   已经看到她手里的扇子的约翰教皇先是也吓了一跳,但这会儿听了她的话,反而有点想笑。   “不,我们教会的人一直很有礼貌。”有礼貌的人是不会强迫主人招待他们的。   约翰教皇抬手示意护卫们收回武器,相比红衣主教,圣殿骑士团要听话的多,而教皇的私人卫队则向来只听从教皇的命令,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见他们都收了武器,萨丁森的骑士们也收了武器退回原位。   气氛一下子就轻松了不少。   于是不死心的红衣主教又跳出来了,他表示即使没有地方住,护卫们也可以自己安营扎寨。   魏薇又抢在费利克斯开口前皱眉道:“安营扎寨?很抱歉,我们萨丁森郡的土地不是种田就是放牧,现在又是麦收的时候,空地都用来晒麦子了,恐怕没地方给你们安营扎寨了。”   “而且这位主教阁下刚刚不是说他们跟着去是为了保护教皇陛下吗?可现在您又说他们可以另外找地方住,既然都如此,还怎么保护教皇陛下?”   费利克斯在一边笑看自己的妻子慢条斯理的怼人,果然这个画面不管看几次都让他心情愉悦啊。   ――只要被怼的不是他。   大概是从来没有见过有人敢这么和自己说话的,那名红衣主教被说的一时辞穷,而另一名和他一条心思的红衣主教见此情景,正想接话,就听费利克斯开口了。   “就像我的夫人说的,萨丁森郡是个小地方,目前又处于农忙时期,无法招待整个访问团,如果阁下还是执意如此,那么我们也只好遗憾的表示不能接待教皇陛下到访了――不过请教皇陛下放心,雷蒙大师可以和你一同前往之后的访问国,等您和他叙旧完,他可以自行返回。”   当然,真跟着去是不可能的,这不过是费利克斯的说辞而已,他相信对方不会轻易放弃的。   约翰教皇听到这话倒是眼睛一亮,他来萨丁森郡就是想和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见见面,顺便聊一聊彼此的研究,如果雷蒙可以和他一起走,那他们可以叙旧的时间就更长了。   见教皇明显是被说服了,两位红衣主教心中一颤,知道这样下去不行,没有开口过的那位立刻赶在教皇之前,摆出一副和事老的样子说道:“不用这么麻烦,既然不能全员接待,那么就只接待一部分也是可以的吧?我想陛下也想看一看您的朋友如今的实验室吧?”   这还确实是,于是教皇有有些动摇了。   这位红衣主教趁热打铁道:“陛下之前不是说过,想和雷蒙大师一起做研究吗?如果一起出海,恐怕就没办法吧。”   这个时期的神职者里有不少都是喜欢研究炼金术的,高位神职者更是如此――长生不老的诱惑摆在那里,而能成为高位神职者的人年纪都不会小,对于他们来说,这个诱惑更加巨大,所以他很清楚该如何说服教皇。   费利克斯就道:“那不知道阁下想让我们接待多少人?”   对方想了想道:“就两百人如何?”他心里盘算着除开教皇和他们三个红衣主教,再加几名侍从,剩下全部都带护卫好了。   费利克斯摇头:“太多了,城堡住不下,五十人不能再多了,至于安全问题,想来教皇阁下也不会经常外出,即使外出我们也可以派人保护。”   这个数字压得太低了,但费利克斯一副不接受就从哪来回哪儿去的意思,而他们之中地位最高,也最有可能压住他的教皇又从头到尾不肯开口,最后没办法,教会这边只能同意了。   而且本来他们是想三个红衣主教都跟着一起去的,结果教皇突然开口说访问团需要有人坐镇,于是两名鹰派的红衣主教里,最先开口的那位被留了下来,只有剩下两位跟着教皇一起坐上萨丁森准备的马车,缓缓离开。   这个时候,一直在边上的普林西亚的贵族才上前招待被留下的那位红衣主教和其他人,前者此时的表情可不怎么好看,完全无视了那几个小贵族的殷勤,转身招来自己的心腹,耳语几句,才迈步前往普林西亚城。   哼,不让他们进,他们不会悄悄进去吗,萨丁森郡的路又不会封,想要混进去还不容易。   可惜他忘记了,萨丁森郡确实不会封路,萨丁森堡却可以,贵族的私人土地一贯是不许其他人随意进出的,他更不知道,在萨丁森郡,那些重要的需要保密的工厂都在庄园之内,外人别说进去,靠近都不可能,而在庄园之外,意面厂的意面做法并不复杂,如今也已经传到其他地方去了,他们想打听请随意,而肉酱厂的珍贵之处在于调料的配方,而配方只掌握在极少数人的手中,负责调配的人都是费利克斯信任的人,调配的工作也都是在封闭的空间里完成的。   最重要的是,教皇一行人大多数都是外国人,他们的样貌在萨丁森郡可是很显眼的,即使特意乔装混入,教皇也只会停留短短几天的时间,根本不够他们接近目标人物的。   当然,这些人显然也看不上意面和肉酱罐头这样的声音,毕竟现在不少人学会了意面的制作方法和怎么用罐头长期储存食物,如今外面市场上自己制作售卖意面和罐头的商人越来越多,只是做出来的口味不如萨丁森出品的,规模也比不上而已。   而另一边,相比来时的匆忙,回程就要缓慢的多了,甚至有意无意的,他们把原本正常速度马车再慢也能在四天天内走完的路程硬生生拖到了七天,理由也很充沛,担心路上太过颠簸,颠到教皇就不好了,所以还是慢慢走的好。   听到这个回答时,鹰牌的红衣主教,罗伯托差点没当场吐血,什么担心颠簸所以走慢点,那你们每到一个镇就要修整一天算什么?他们完全不需要那么多休息的时间啊!   再这么慢吞吞的走下去,他们能在萨丁森堡呆几天?访问团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如果他们的船队一直在普林西亚停留,普拉迪国王的船队就要追上来问情况了。   到时候他们不想走都得走了。   可惜这一群人里只有他急着,教皇表示和老朋友聊的很开心,虽然不能现在就动手一起研究,但听着他的解说看看他的手搞再坐在一起讨论各种问题也是其乐无穷,而剩下的一名红衣主教和教皇是一边的,鸽派在教会里属于弱势,教会内部财权上的事情他们大多沾不着边,所以鹰派的打算他们根本不愿意参合进去,反正就算有什么好处也落不到他们头上,而且这位红衣主教也是个炼金爱好者,只是水平有限,如今有机会见识雷蒙这位炼金术大师,忙着找机会请教都来不及呢,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要是太早到,教皇抛弃他和大师一起关实验室了,他还怎么求教。   所以走慢点才好呢。   而费利克斯和魏薇也不是全想拖时间――虽然有这个意思是没错啦――他们每到一个地方就停下来修整一天,中途甚至为此稍微绕了点路――如果让罗伯托知道他们竟然还绕路了怕是要气晕过去――主要也是看看斯罗特郡、梅尔克镇和乌克镇的近况。   斯罗特这边主要就是看看他们盐池见的怎么样了,房子又修得如何,顺便询问下最近出海有没有遇到危险,而在梅尔克镇就是看看魏薇种的那些水稻西瓜之类的作物长得好不好,乌克镇的养殖场里的猪崽是不是顺利长膘了,他们真的是想顺路视察的,不是故意拖时间哒!   不信还可以看看他们给大家带回来的早熟西瓜和其他水果,大部分的水果都是地中海周边都有的水果,哪怕其中一些比较罕见,身为高级神职者也基本不差这些吃的,所以看到有西瓜吃他们也不震惊,而且送到他们面前的西瓜都是切成小块的,所以即使没看到这个时期的西瓜中间像加厚版石榴一样的“膈膜”,他们也只以为是被去掉了,根本没发现任何问题。   而罗伯托主教在一开始的郁闷后,也渐渐的平静下来,自强不息的开始趁着中间队伍停留的时间派出骑士暗中打探关于萨丁森郡的具体情况。   既然一时半会儿没办法抵达目的地,那就多获取一些情报做好先期准备吧。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遗憾):要是再早点知道你们要来,我直接绣个等身大狮子吓死你们。   费利克斯(痴汉脸):薇薇怼人的样子真迷人。 第95章   虽然路程一直被拖延一事让罗伯托主教十分恼怒却偏偏无法发火,但这一路他也不是没有收获的。   正如威廉姆斯伯爵夫妇所说,如今整个萨丁森郡都在抢收麦子,尤其是在最近,会看天气的农夫们发现恐怕过不了多久,萨丁森郡就会下雨,而且雨势不小,为了不让剩下的麦子被雨水淋坏,他们得加紧时间,现在就是在天黑之后,地里也有农夫点着篝火收麦子,能快一点是一点。   这样一来,萨丁森郡各处需要工人的工程和工厂都不得不暂时停工,工厂停工就意味着就算教会的人先进去打探情报,也没办法看到任何实际操作,而找人询问,现在大家都忙着收麦,哪有空和人闲聊。   于是就有人假冒外来打工者,跑到麦地里去打短工,帮着干活的时候聊上几句,真自然就能听到不少消息。   最先得到的消息自然就是萨丁森郡今年的大丰收了。   田地的产出是头等大事,不管对谁都是如此。   “他们真的连下等田都能种出一千二百斤的小麦?”听到这个消息的罗伯托主教差点失手甩飞了手里的圣经。   本来准备的马车是教皇一辆,两位红衣主教一辆,现在另一位主教跑到教皇的马车里听他和雷蒙谈论炼金术,罗伯托主教才能独自隔着马车听之前出去探秘的骑士汇报结果。   “确实如此,甚至大部分下等田的产出还还要高于这个数字。”   带回消息的是一名圣殿骑士,而骑士都有自己的采邑,这些采邑大多只有七百英亩,骑士的收入来源大多源于此,他们比真正的贵族更关心田地的生产,也比罗伯托主教这样的高位神职者更加知道这个数字的震撼。   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他比罗伯托还不敢相信,所以他坚持在那家农夫的地里忙了一天,累的腰都差点直不起来,也要看着他们把那一英亩下等田新收的麦子脱杆处理后称了重,看到真实数字后才领了工钱离开,为此他还得到了那家人的好评希望他隔天能再来。   当然,他们是注定等不到人了。   “听说今年萨丁森甚至种出了两千四百斤的亩产,这个数字出自那位威廉姆斯伯爵的自留地,而且不是一两块地,而是很大一片的小麦产出都接近这个数字,甚至他的自留地最差的也没少于一千八百斤。”   伯爵的自留地自然都是上等田,但有一些因为过度种植而有退化的迹象,而肥料的使用时间还短,暂时无法完全补上这些地里流失的地力,所以产出多少有些偏差。   不过这种情况极少就是了,等再过上几年,自留地的产出差距会不断缩小,到时候平均(英)亩产提高在两千斤以上完全不是梦,甚至只会高于这个数。   当然这些事其他人可不清楚,而对于种地只是个概念的罗伯托来说,上等田的产出两千四百斤这个数字,极大的刺激了他的心脏。   他按着自己的胸口,感觉心脏都要从里面跳出来了。   他喃喃自语着:“这样的神迹,为什么不是发生在教会……”   教会也有大量的田地,而且面积非常庞大,教会的富裕不是随便说说的,他们实际上是最大的地主,而这些地教会自己是种不完的,基本租给农奴耕种,虽然大部分的神职者都没有贵族爵位,但他们的生活实际上和贵族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更加富裕。   罗伯托主教把萨丁森郡前所未有的大丰收当成了神迹,但这个神迹却不属于教会,他的心情就复杂了。   那骑士却以为他在问自己,继续道:“那些萨丁森人都说今年的大丰收是他们的伯爵夫人带来的。”   在丰收的时候领民们总是很兴奋,乐于开口赞美带来这一切的人,而哪怕大多数的命令都是由伯爵大人签发的,领民们也很清楚萨丁森郡现今的一切真正是因为谁而改变,那些从未见过的新事物很明显不是这块大陆原有的,如果是,他们不可能至今不知道,而他们的伯爵也从来没有否认过属于他妻子的功劳,他希望他的领民像爱戴他一样尊敬爱戴他的妻子。   所以不用骑士多方打探,他只是随口提了一句开口,被他套话的农夫就十分健谈的把魏薇是怎么教导他们种地,又是如何令田地丰收的事情都说了。   只是那些关于肥料杀虫剂之类的重要信息,听得骑士似懂非懂,尤其是粪肥,那样的污秽之物怎么就可以让小麦长得更好呢?   他把自己听到的讯息都转述给了罗伯托主教。   用污秽之物种植粮食?用有毒的药物杀死害虫?   罗伯托主教听到这里时,脑子里脑子里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把那个不久前惊吓了他们的女人当做是魔鬼的信徒。   只有魔鬼才会使用这种污秽诡异的方法,那个女人定然是个信奉魔鬼的异教徒,是必须铲除的异端。   然后他进一步想到,是不是可以用这个名义迫使萨丁森郡交出他们的秘密,罪证确凿的情况下,即使他们是贵族,教会也有权出动宗教裁判所逮捕他们进行审判,到那个时候……他狠戾的想着,如果对方不愿意说出秘密,那就按照以往的异端审判结果一样处置吧。   但很快他就不得不遗憾的发现,这并不是个可以实施的好主意。   他们现在并不是在罗马,也不是其他任何一个可以由教会掌控的国家,而是在普拉迪帝国。   这个国家和教会的关系一直不太好,这点在他们前不久的王都之行就能感受到,那位国王对教会顶多就是表面友好,贵族们的态度也暧昧不清,私底下或者愿意和他们进行一些交易,但公开表示教会的完全没有。   而这种态度形成的原因,大概在于普拉迪帝国刚刚成立的初期,当时活跃在这片土地上的教会成员们曾试图像过去一样插手这个新生国家的政权,但当时从贵族转变成王族的国王早就对教会总是插手政权的事情非常不满,根本没给他们任何的机会。   在发现无法再和从前一样掌权后,以一位红衣主教为首的神职者们开始煽动其他贵族对王族发动政变,这无疑让当时刚刚成立不久的普拉迪帝国再次引来了风雨飘摇的内乱。   最后他们的密谋并没有成功,普莱迪帝国的第一位国王是个果决而又铁血的人,他在平乱成功后的第一见事情就是处死了所有参与政变的贵族和神职者,期间当时在任的教皇多次写信要求他交出那些神职者由教会处理,他也完全不管不顾,甚至变本加厉的抓走了帝国内所有的教会成员,言行拷问,挖出了这些人的秘密后,有罪的按照罪行监禁或者直接处死,无罪的才得以平安释放。   而能被施放的神职者其实很少,因为在当时的普拉迪一世看来,哪怕是一份说不清楚来历的募捐款也可以被当做是他们的罪行,让他们在监牢里呆上几年,如果不是王都以外的贵族不想和教会闹得太僵,私下里给抓来的神职者放了水,恐怕那个时期所有在普拉迪的神职者都得在监狱里呆一辈子了。   这事发生以后教皇自然大为恼怒,他甚至下令要求其他国家派兵“教训”一下普拉迪,但很可惜的是,教会能够干涉的国家都和普拉迪帝国离得很远,他们要去普拉迪就要先从其他国家经过,而普拉迪周围的国家因为这场叛乱也意识到教会的不怀好意,加上普拉迪帝国这边早一步和他们谈好了交换条件,于是他们对于那些国家提出的过境请求自然是不同意的,甚至自己派兵守着国境,防止这些人强行过境。   不是说这些人就那么看得上普拉迪提出的条件,只是相比对方,显然他们更讨厌当时态度强硬的教皇。   而且那个时候大部分欧洲国家都把注意力放在东征上,国内能调动的兵力有限,最后这事自然不了了之。   于是教皇所谓的教训最终没有实施,这也让教会的颜面尽失,很长一段时间里,教会和普拉迪都关系都可以说是水火不容,直到教皇和普拉迪一世先后去世,两边的关系才稍稍恢复了一些,但也就是面子上看着好一点而已,实际上普拉迪这边由始至终的态度就都是“你传教可以,但要敢插手我们国家的事情,伸哪只手就剁了哪只手,谁来说请都不行。”   而普拉迪的贵族也发现没有教会插手后,他们在各地领地内的权威性更高了,再也不会有人突然跳出来要他们遵守这个遵守那个,斋戒日吃肉都没问题,因为没人敢管啊。   所以他们也乐得国内的教会势力衰弱下去,一直没有帮忙。   不过随着近百年的时间过去,大家都快忘记当年的事情,而教会在普拉迪的势力也一直没有放弃,他们总能找到机会发展起来――然后再被按下去,然后继续努力,一直如此循环,虽然看似艰难,但努力了那么久,多多少少还是恢复了一些元气,到了目前私底下和一些贵族展开合作争取到了一些不那么触及王权底线的权利,不然教皇这次访问的路线根本就不可能添加上普拉迪了。   所以,罗伯托主教想的用异端的名义抓捕威廉姆斯伯爵夫妇的想法根本不可能成功,教会在普拉迪根本没有那么大的面子和势力,甚至很可能宗教裁判所的人才踏上萨丁森郡,就全员被扣留了。   而就他在王都的见闻来看,那位普拉迪国王对萨丁森郡的好感度非常高,如果在教会和萨丁森郡内选择,他定然是站在后者那一边的。   甚至再一想,异端的名头恐怕也放不到那位伯爵夫人头上。   之前他没在意,但现在他回想起来,在王都时他是隐约听说过位普拉迪国王的自留地今年也会是丰收年,而原因,似乎就是因为萨丁森郡把丰收的秘密告诉了他。   如果这个消息没有错,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把异端的名头放在魏薇的头上,几乎等同于同时给普拉迪国王定下了异端的罪名,那样一来,消息只要宣扬出去,教会在普拉迪的势力恐怕又要被清理一遍了。   罗伯托主教的脑子不过转了一会儿就想明白了这些,而那位骑士才说道:“那位伯爵夫人据说是来自遥远的丝国,她如今教导大家的种地方法也是那个国家说使用的……”   东方,是的,他还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那个伯爵夫人是个异国来客,但她的国家可是那个把大蒙古国都打的险些灭亡的强大国家,那位伯爵夫人的身份听说在那个国家还很高,如今她看似独身一人,但东西两块大陆又不是真的完全没有交集不然她也不可能过来。   如果哪一天丝国来人,知道教会做了什么,罗马还能好好存在吗?   那位伯爵夫人或许没有那么重要,但那绝对是个很不错的开战借口不是吗?   在经历过蒙古人的残暴与强大后,差点被打穿了欧洲人对遥远东方的印象都是带着一层阴影的,他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能打败大蒙古国的国家,定然只会更加恐怖。   罗伯特主教被自己想象的画面狠狠吓了一跳,再也不敢继续去想陷害萨丁森成为异端的事情了。   不过不敢想陷害的事情,该打探的消息还是要打探的。   他甚至觉得一直以来,他们盯着萨丁森的各种商品产出,却没怎么注意到这里的土地蕴藏着怎样的财富,这点是不可取的。   他示意骑士靠近,吩咐他在萨丁森的这段时间里尽可能的弄清楚萨丁森郡究竟是怎么做到如今的丰产的。   骑士为难道:“这种秘密恐怕很难打听,时间太短,我们恐怕做不到。”   主教果断道:“如果时间不够,那就派人留下来,无论如何要弄清楚他们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骑士很为难,他们是跟随教皇访问的,团队里都是神职者、圣骑士和雇佣兵,这些人无论谁都不适合一直停留在萨丁森郡,目前萨丁森郡的外来者虽然多,但外国人却少,他们的外貌和口音在这里其实是很显眼的,而队伍里也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以留下。   别看主教说的轻松,可不管是教皇的私人卫队还是圣骑士的队伍明面上可不归他管,骑士自己也不过是圣骑士中的普通成员,他上面还有队长管着,而暗中投靠罗伯托主教的人里克不包括他们的队长,如果真的有人留下来打探情报,自然只能偷偷进行,而留下的人甚至可能被当成叛逃者被教会通缉,他们投靠主教,也不过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而已,谁会想不开因为这种事情放弃大好前程不要,成为通缉犯?   骑士心里腹诽着主教的这个命令有多不靠谱,面上恭敬应了下来,决定先趁着这段时间打探看看,如果在时间之类找不到情报就再说。   之后他发现要得到情报说简单不简单,但说难也真的不难。   原本骑士以为那些能让田地丰产的方法应该是被严密保护起来只有少部分人知道的,但很快他发现并不是如此,至少在普拉迪,几乎所有的农夫都知道如何沤制粪肥,这事城堡那边本来就没瞒着领民,甚至还往外宣扬过呢,所以他想要获得制作方法,简直再容易不过。   而新款杀虫剂因为毒性大,具体配方只掌握在魏薇和卡玛,他想打探,除非去和这两个人套近乎,但不管是哪个都不是他平时可以接触到的。   不过弄清楚了粪肥的制作方法以后,骑士自觉也算完成了任务,转头把写好的羊皮纸交给罗伯托主教,罗伯托主教看过以后,虽然露出了嫌弃的表情,但还是决定让人把这份制作方法先送回自己的领地,让农奴们照着沤肥使用。   正巧,骑士心里也是这么打算的,他的采邑里要是有这样的好办法,明年必然也会大丰收的吧。   但不管是心急完成任务的骑士还是对种地一窍不通的罗伯托主教都不知道,肥料是不能乱用的,什么时候用,用多少都是有严格规律的,如果不清楚而随便乱来,地里的作物不仅长不好还可能全死光了。   而骑士打探消息的时候只想知道粪肥怎么制作,再大致知道了使用方法,却忘记问具体细节了。   所以未来他们的土地上,没有经验的农奴们到底能不能种好地,就只能说上帝保佑了。   而罗伯托主教不知道的是,在他窃喜于自己得到了这么重要的秘密时――骑士为了表功,没告诉他这个秘密在萨丁森基本谁都知道,反而夸大了自己在套取情报时的困难程度――另一位红衣主教却轻松从费利克斯这里获得了如何让小麦丰产的详细步骤。   对于萨丁森郡的大丰收,这位鸽派的翁贝托主教自然不可能没发现,别说他,就是整天醉心于和老朋友讨论研究的教皇都是知道的,只是教皇觉得现在他们还在赶路,自己又实在沉迷和雷蒙探讨研究,暂时不适合去询问这个问题。   而等到了城堡以后,他也定然是直奔实验室去的,就更没时间了。   于是他把这个机任务给了翁贝托主教。   翁贝托主教觉得这个任务难度不大,一路的观察和打听下,他比不屑于同平民们交谈的罗伯托更敏锐的发现,萨丁森人好像都知道怎么让小麦丰产,更有人用异常尊敬与崇拜的语气告诉他,在萨丁森郡,如果田地里出了农夫们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的问题,他们可以去找管事求助,如果管事也不知道怎么办的话,就会直接去找伯爵夫人,而只要到了伯爵夫人那里,基本上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了。   而这些问题在之后不久就会被写成文字分发到各个村镇,宣读给他们听,再有人遇上相同的问题,他们自己就可以处理了。   所以翁贝托很快就确定了他们想知道的丰产方法在萨丁森郡根本不是什么秘密,如果需要,他们甚至可以直接从萨丁森的领民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但不管是教皇还是翁贝托主教在来萨丁森之前就已经私下里商讨过要尽可能的和萨丁森的主人搞好关系,所以他们并不准备从其他方面入手,而是选择直接同威廉姆斯伯爵夫妇交换。   至于交换的东西,他们也已经准备好了。   但就像教皇想的一样,翁贝托主教也觉得赶路的时候并不适合谈这些,于是一直等车队到了萨丁森堡之后,他才同费利克斯表示有重要的事情和他商量。   费利克斯并不认为翁贝托主教说的重要的事情对他来说也很重要,但介于对方的身份,以及一路上他都在主动同他示好,所以费利克斯没有拒绝这次的谈话。   翁贝托主教的态度也是非常直白,一点虚假的寒暄都没有,直奔主题:“关于您的妻子在王都遇袭一事,我有一点线索,想来伯爵大人会有兴趣听一听?”   说到魏薇遇袭一事,费利克斯本来还漫不经心的态度立刻就变了。   那件事费利克斯一直非常介意,事后他也从来没有放弃过调查,但除了找到三位嫌疑人外,就在没有新一步的进展了,哪怕他在之后一直有意无意的针对那三个家族,他们也没有露出任何马脚,让费利克斯分辨不清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这让费利克斯清楚意识到他在王都的根基实在太浅了,哪怕他的领地越来越强盛,在王都,他的生意越做越好,但他依旧没有跃升普拉迪顶层贵族的实力,这是需要时间去慢慢经营和发展的,根本急不来。   但现在,线索自己送上门了。   他目光冰冷的看着翁贝托――后者虽然清楚这份冰冷并不是对着自己的,还是有些心惊:“你想用它交换什么?”   看出了他对魏薇的在乎,本来只想用这个消息换取一些利益的翁贝托突然改变了原本的想法,他微笑道:“教皇陛下和我只是想用这个消息交好阁下而已。”   这话并没有错,他们本来就想和费利克斯交好,而费利克斯刚才的反应让他意识到,这条消息能换到更多的好处。   费利克斯:“我想你知道普拉迪人对教会一向不怎么友好,如果你是想让我站在教会这边,那就不用谈了。”   虽然拿不到线索有些可惜,但他还是分得清哪边更重要的。   反正他早晚自己也能查出来的,他坚信。 第96章   “你误会了伯爵阁下。”翁贝托说话的时候笑容温和亲切,带着神职者(忽悠人时)特有的神圣气质:“我和教皇陛下都没有插手贵国内部事物的打算,我们和他们不一样,并不喜欢过于接触某些容易腐蚀人心,使人堕落成魔鬼的东西。”   比如权利。   这么说或许显得有点矫情,但这个时期的教会内部确实也是有不恋权不贪图享乐的神职者,一部分神职者认为他们必须克制一味的享乐,应该一心一意的去感谢上帝让他们来到人间,所以他们走出热闹和繁华,在远离尘嚣的修道院里过着纯洁简朴的生活,向上帝诉说他们的忠贞。   和后来变得藏污纳垢的修道院不同,现在的修道院还是真正的清净之地,住在里面的都是苦修的隐士,他们独善其身,几乎完全不参与修道院之外的纷争。   但不管是教皇还是翁贝托主教,显然都不可能是苦修者,以他们为首的鸽派同样不是。   翁贝托所谓的不同,也并不是说他们真正全身心都投入到自己的信仰中,只是因为他们的爱好和鹰派不同而已。   鹰派支持战争,因为他们希望获得更高的权利和独一无二的地位,而鸽派,他们热不热爱和平不能确定,不愿意花心思去追逐权利和发动战争却是事实。   教会的神职者们可以说是欧洲最有文化的一群人了,从最普通的修道士到最高位的教皇,越是高位者越是学识渊博,可以说能识文断字是成为神职者的基础条件,不然连圣经都看不懂怎么办?   很多人都认为中世纪的人愚昧和沉迷迷信不可自拔,科学探索者们总是受到教会的迫害,在在中世纪中后期确实如此,但在中世纪早期,教会还没有完全坏掉以前,他们对科学探索者的态度其实没有那么敌对。   教会之内,鸽派的成员除了在针对东方教会这点上和鹰派的态度完全不同外,他们大多还有一些共通点,就是热爱研究。   这个研究包括又不限于炼金术,他们研究炼金研究医术研究天文等等一切让他们热爱的东西,当然占比最重的还是对神学的研究。   可以说,在教会内部,很多人的研究爱好放到几百年以后,就是被教会明令禁止的异端行为了。   但在这个时期,这只是大多数神职者的个人爱好,并不被明文禁止,教会内部甚至有根据研究方向相同而产生的小团体。   鸽派成员们大多出自这些小团体中,相比对权利,他们对自己的研究更加热爱。   但大概也是因为这些研究需要占据他们不少的时间,导致鸽派在教会内部往往没有什么实权,在高位神职者中也属于少数派。   费利克斯双手交握,抵着下巴问他:“那你想要我做什么?”   “就和其他商人想要的一样。”翁贝托道:“普通的商贸合作就可以了。”   萨丁森郡的商品现在可是非常紧俏的,它们在普拉迪帝国内都是供不应求,稍有一些流到国外,甚至能卖出高于十倍的价钱,但很可惜的是,制作速度跟不上,费利克斯目前并没有开设海外市场的意向。   而且因为魏薇对教会的抵触,和费利克斯本人的不喜,他们的生意可以和商人合作和贵族合作,却从来不许教会插手,连存钱时选择的银行也是教会势力最少的那个。   也是因为他表现出来的总总对教会的不待见,罗伯托等人才会连寻求合作的意图也没有,上来就直接使用那些见不得光的手段。   之前就说过鸽派在教会内基本接触不到财权方面的要务,自然的他们在富方面完全比不上鹰派,而有权有钱的那一方自然更容易吸引附庸者。   现在教皇是他们鸽派的人,虽然很多时候只是个傀儡,但他的号召力还是很强的,如果再有财富的诱惑,想来愿意站在他们这边的人也会变多,到时候他们在教会内也不会这么被动了。   可惜赚钱的生意他们都接触不到,大多数神职者也没有经商的天赋,所以他们一直没想到怎么积累财富。   直到他们发现鹰派盯上了费利克斯,而约翰教皇的老朋友正在为他服务,有这么一层关系在,不仅鹰派认为可以借机利用一下,就连鸽派也觉得这是个寻求合作的机会。   帮萨丁森挡下访问团是他们释放善意的第一步,特意在王都调查绑架的线索则是第二步。   既然不是要在普拉迪生事,费利克斯的态度就温和了一些,只是所谓的合作却不太容易。   “目前萨丁森各项产品的生产都陷入瓶颈,无法提高,你们如果只是需要少部分商品我还能想想办法,但如果你们要很多,我这边是无法供应的。”   萨丁森郡目前的产出都是被那些商人包圆了的,他作为主人可以预留一些,但不可能因为教会就毁约,他和那些商人可都是签了约的,订单可以排到一年后,教会想插队也不行。   翁贝托也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学不会商人那套,原本还在犯愁要怎么合作,现在看了萨丁森郡的麦收,他才有了主意。   他直接就对费利克斯说,他们想换的是让土地丰产的办法。   听他说是想要这个,费利克斯爽快同意了,本来这些事就不是秘密,萨丁森郡周边的贵族都会派人来偷偷学习,他名字的也没有拦着,就是不在意这些方法传扬出去。   他想的很明白,萨丁森郡现在本来就树大招风,如果连这种藏不住的事情都要使劲瞒着,其他贵族恐怕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好说话了,而国王也不会站在他这边。   所以不管是粪肥的沤制和使用,还是小麦的田间管理等,费利克斯也早就去年去王都的时候就交给了国王,不然这会儿萨丁森哪里还会这么平静,恐怕他们现在的丰产讯息早就被传递到王都去了。   见他这么爽快的就答应了,翁贝托露出高兴的笑容,也不等他把答应的东西拿出来,直接就把手里的线索告诉他了。   “我们找到了那些绑架犯里的剩下的三个人,他们现在躲在普拉迪王都外的一处修道院里。”   作为外来者,翁贝托能打听到这个消息已经很不容易了,一个被通缉的雇佣兵竟然能躲在修道院里,那里显然有人接应他们,不过在被全国通缉的情况下,也确实是只有修道院那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才能让他们躲藏了。   费利克斯没想到他的线索竟然是直接找到了人,他皱眉道:“修道院?和教会有关?”   翁贝托闭嘴不语,这个话题他真的不太方便回答。   不过事实就是如此,如果没有教会的关系,一般人怎么可能进入修道院,根据他得到的情报来看,那三个人现在的身份是从其他修道院转过去的修道士,没有教会人士帮忙,他们根本不可能顺利进入修道院,而且至今没有露馅。   翁贝托把修道院的具体位置告诉了他:“我派了人到那个修道院看着他们,如果你要抓人,可以找他。”   身为主教他想调动下位的神职者只是一句话的事情,修道院的修道士们虽然远离尘嚣,但不同修道院的人互相转院是经常有的事情,比如某个地方的修道院要进行修葺的时候,他们就会到其他修道院暂时呆一段时间。   既然没人怀疑修道士会是雇佣兵假冒的,自然也没有人会发现新来的修道士是去监视人的。   甚至都不用担心有人询问过多的内容,因为修道院的修道士奉行沉默是金,除了祈祷时,他们大多数时候都必须要保持沉默,平时的交流基本靠自成一体的手语。   当然他们能做的也仅限于此,这个线索已经足够,既然涉及教会,后续的调查他们更不好插手。   “谢谢你的线索。”得到这个消息,费利克斯迫不及待去处理这事,他没有再和翁贝托再多说:“你要的东西之后我会让人送去。”   翁贝托听出他话里送客的意思,也不多留,站起来朝他点了点头,就自己离开了。   站在门口的仆人见他出来,恭敬的送他回房间。   费利克斯拿了一张信纸开始写信,他在王都留了人查这事,现在自然是要让他们去抓人了。   至于抓捕过程中会不会惹恼修道院的人,他一点都不担心,虽然相比其他神职者,普拉迪对在修道院中苦修的修道士要相对容忍的多,但出了窝藏罪犯的事情,这份容忍就没必要了。   写好信,放进信封里封好,派人用最快的速度送到王都去。   做完这些,他才深呼吸一口气,背靠椅背,双手放在扶手上沉思起来。   魏薇敲了门没听到回复,自己打开门走了进来,就看到费利克斯这副样子,盯着前方好像在发呆。   “怎么了?翁贝托主教和你说什么了,这副样子。”   “没事,就是刚刚翁贝托告诉我之前先绑架你的雇佣兵找到了。”   “这个就是他说的重要事情啊。”魏薇了然:“所以,他提什么要求了?”   她把手里端着的托盘放到桌子上,给他倒了杯茶,又把一盘切好的西瓜和两叠点心摆上,坐在桌子对面给自己也倒了一杯,一副准备开下茶会的样子。   当然她自己吃的不多,水果点心基本都是给费利克斯准备的。   临近七月,即使是萨丁森堡的气温也升高到了三十多度,城堡内虽然相对阴凉,但依旧免不了闷热,尤其大家穿的都是长袍,又没有风扇空调,稍微活动一下都能弄出一身汗。   西瓜是用井水冰镇过的,才从井里取出来切好端来,吃着最是解暑,费利克斯一口气吃了两块才感觉过瘾,拿着第三块准备继续,半点没有喝茶的打算。   “换了你那套种小麦的方法。”   魏薇笑了:“那倒是我们占便宜了,之前不还写了宣传册吗,直接给他一份就是了。”   费利克斯也是怎么想的,本来关于种植方面的事情他们就有意推广,小麦作为最常见的粮食,是重点推广对象,之前魏薇可是新手写了册子让人印了好几份找识字的人到郡内各个村镇去宣传,连五个男爵领知道后派人来,他们都大方的给了,虽然男爵领那边的实施的慢了些,管理上比不上他们,但今年想来也是能增产不少的,也是因为如此,那些男爵们最近可安静了,一点闹事的迹象都没有。   而造纸厂那边还留了一堆册子,最近萨丁森郡丰收的消息传出去后,附近的贵族也都纷纷写信过来,话里话外都是询问费利克斯在传言里的亩产是不是真的,他们又是怎么做到大幅度大范围提高小麦产量的希望他能透露一点其中的奥秘,当然,也不是白要,他们愿意付钱的。   每遇到一个询问的费利克斯就会发一份册子过去,然后收获不菲的金币,同时也有人发现纸张的好用,顺便下个单想订购的,当然因为现在造纸厂的产量也就够他们自己用的,所以订单他们没接,不过用宣传册子换钱的买卖还是非常值得。   哦,现在还还回来一个重要消息,真是意外之喜。   见他只吃西瓜和点心,那杯茶碰也不碰,魏薇推了推茶杯,示意他尝尝看。   这里面可加了一些茶叶,他不喝就太可惜了。   这种天气费利克斯不想喝热乎乎的茶水,即使是放温的凉茶都不太愿意,但魏薇要他喝,他也只能喝了。   结果端起杯子他就感觉入手一阵冰凉,被子里的并不是他以为的热茶。   这实在让他意外,他低头喝了一口,是柠檬和蜂蜜泡出来的柠檬水,酸甜中带着一丝苦,但这种苦味里又掺杂着一种特别的回味,他并不陌生,是最近魏薇才开始喝的叫做茶叶的味道。   不过让他意外的是这杯茶非常的冰凉,比刚刚吃的西瓜还要冰凉,他一口灌下所有的茶水,只觉得整个人从里到外都舒爽了。   “厨房今天买到冰块了?”   普拉迪的北边地区有不少常年积雪的高山,很多居住在高山山脚下的人会采集冰块运送下来卖给商人和贵族,因为开采和保存的难度不低,价钱自然也不低,以往萨丁森郡太偏僻没人愿意到这里卖冰,但现在不一样,他们领地在商人中可是非常受欢迎的。   魏薇:“回来的路上不是看到有人卖硝石我还买了不少吗?额用那个做了点冰。”   何止是不少,她是直接把人家手里的一车硝石都包圆了,硝石在这个时期主要是用作颜料和制作烟花。   欧洲的烟花还是亚洲的游牧民族在这个世纪带来的,他们接触这烟花的时间还不长,但对烟花的亲戚火药却不算陌生,大蒙古国打欧洲的时候就用过火药和火器,那个场面至今令欧洲人震撼和恐惧,见识过那一幕的国家也一直希望能得到火药的情报,甚至因为大蒙古国不禁止对外销售火器出口,一度给欧洲提供了可能,只可惜在他们想进一步打探的时候,宋蒙再次开战,前者还占了上风,大蒙古国不得不把驻扎在欧洲的人都叫回去,于是打探火器的机会就这么断了,在欧洲自然就没人知道硝石是制作火药的原材料,所以他们只把这东西当颜料。   当然,魏薇买硝石也不是做火药,她是记得这东西可以炮制成药材,也能用来制作钾肥氮肥,之前她就想着可以尝试一下制作化肥了,回程路上正好看到,自然要买回来。   拿来做冰不过是顺手,当然,那种加了硝石的冰块还不能食用,她这蜂蜜柠檬茶是在加了硝石的水中放了金属盆,把饮料放在里面冰镇出来的。   “硝石还能用来制作冰块?”费利克斯还是第一次听说。   “能啊,不过加了硝石的冰也不能直接吃,要能吃的做起来比较费功夫,我已经让人冻了一些,你想吃的话明天应该能尝到。”   费利克斯来了兴趣,喝了茶吃完西瓜点心,非要去现场看看,魏薇就带他去了。   他大概是有了卖冰的想法,但魏薇不得不打击他。   虽然这东西能重复使用,但天然的硝石矿少,售价一直不算低,制冰需要的硝石分量不少,大规模制作需要的硝石更是他们一时间买不到的,虽然不是不能提纯,但萨丁森也没有含硝的土啊,原材料都没有更别说提纯问题了。   而现在这一车硝石除了用来制冰的,剩下的魏薇都打算用来研究怎么制作化肥的,在她看来卖冰哪有化肥重要。   确实没有化肥重要,虽然费利克斯不太懂那到底是什么,但既然和肥料沾边,在看魏薇重视的程度,他就知道东西一定很好。   于是卖冰的想法不了了之,第二天约翰教皇和两位红衣主教在午餐后品尝到了用牛奶果酱和磨碎的冰块做的沙冰。   饭后,从昨天抵达城堡就坐不住的罗伯托主教趁机提出想参观一下庄园。   他昨天就已经把城堡逛遍了,摸清楚了香水精油之类的制作地点并不在城堡里。   城堡中倒是有制糖的工作间,但这个时间已经没有甜菜可以熬糖了,所以工作间也停工了,里面的奴隶都被安排了其他工作,他跟着管家参观时,根本不知道那扇紧闭的破旧大门之后就是他这次的目标之一。   所以这会儿他提出了先逛一逛庄园的请求。   这点上教皇没兴趣,他和雷蒙约好了一起做实验,昨天就已经跟着雷蒙看了她的实验室,还和另外几个炼金术师互相认识了一下,如果不是他是教皇,又是客人,必须和主人一起用餐,他直接就留在雷蒙那里吃了,反正他们的伙食看起来也很不错。   完成了任务的翁贝托倒是想跟着教皇一起行动,但是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表示自己也先参观一下庄园。   不管罗伯托想做什么,他在一边总能帮点(倒)忙。   费利克斯这几天不在城堡,公务又累积了不少,正是需要加班的时候,于是转头看向了自己的妻子。   他客气道:“那么就由我的妻子带你们参观好了,她非常了解庄园的事务,有什么问题你们都可以询问她。”   魏薇朝着两位主教颔首微笑:“很荣幸能有这个机会接待你们,不过恐怕要请你们稍等一下,我需要做点准备。”   罗伯托主教当然是想立刻就出发,但他也知道女人出门之前的准备不少,所以等着。   魏薇拖拖拉拉的换好了出门的衣服,等她出来,教皇和费利克斯都已经离开,大厅里只有两位主教在了。   哦,是三位主教,这段时间因为修养没有和他们一起用餐的马修神父也在场。   魏薇并不意外看到他,实际上就是她让人去找神父过来的,昨天看神父迎接教皇时的样子就知道他修养的很好,跟着出趟门完全没问题。   不过罗伯托主教表情比之前她见到的时候阴沉了一点,大概是觉得妨碍自己的人又多了一个。   倒是翁贝托和马修神父很聊得来,他们似乎在以前就有些交情的样子,相处的很融洽。   庄园的面积很大,以他们的速度步行一天都不一定能走完,三位主教的年纪又都很大了,禁不起骑马的颠簸,所以自然只能坐马车出去,各自的护卫则随行在侧。   这次他们四个坐在了一起,魏薇一路上负责解说,这种季节在最热的时段出门本来就难受,马车里人又多,即使拉开马车的窗帘通风,散热的效果也有限,好在今天早上下了一场雨,稍微降低了一些外界的气温。   一路上,罗伯托主教看到建筑物都要开口询问一下那是什么地方,时不时还会提出下马车去看看,最开始他想去看的只是一些农奴的村庄,魏薇倒是没有拒绝,但后来路过以精油厂为中心修建的那一片工厂的时候,他再提要进去看看,魏薇直接留拒绝了。   “很抱歉,里面属于商业机密,不提供参观呢。”魏薇微笑:“而且现在工厂里的工人都放假回去收麦子了,里面也没什么好看的。”   罗伯托大概也没想到她竟然这么直接就拒绝了,连一点委婉的话都不说,这种态度顿时让他下不来台。   但很快他有放松下来。   没人在?那不正好让他的人有机会进去看看吗。   心里这么想,面色却没露分毫的罗伯托主教转了个话题:“之前在城堡中发现河流上游似乎有一处特别的地方,那儿也是工厂吗?”   老人家的眼睛当然看不到那么远,这还是他手下的骑士告诉他的。   魏薇轻描淡写道:“哦,那是最近才建好不久的别墅,我们准备到了秋天过去小住一段时间,那儿离林子近,伯爵大人喜欢打猎,方便的很。”   罗伯托听她这么说,和城堡里仆人们的说辞基本对上了,顿时就没了兴趣,不再提起。 第97章   马车在庄园里绕了一圈,该看的看了,想看的也看了,没人拖延,直接回了城堡。   相比来时总是开口问这问那,回程时罗伯托主教一路闭着眼睛养神,不言不语,连嘴都没张过。   接下来几天,本以为会有所波折,结果却是风平浪静,除了罗伯托主教是不是拐弯抹角的套话外,其他一点事儿也没发生。   教皇一行不多不少正好五十人,其中七个是跟着服侍他们的侍从,剩下四十人都是护卫的骑士和士兵,费利克斯全都派了人监视着,怕他们暗中生事,但这些人在城堡里都很安分,不是没有往外跑的,但也都是休息时离开城堡到丁格尔去喝酒玩乐,根本不在庄园里逗留,看不出一点要做坏事的样子。   看了几天教会的人安安分分的样子,费利克斯隐约就有些想明白了,恐怕罗伯托主教之前那些举动固然有想打探消息的意思在,但怕也是有些做戏的成分,表面上让人因为他的那些不加掩饰的举动而看轻他,觉得他城府不够,不是个善于算计的人。   但实际上呢,能爬上红衣主教这样仅次于教皇的高位者,哪怕不善于谋算,也不应该是这样让人一眼就看出他不怀好意的人。   何况萨丁森郡的人对教会的态度一开始就摆的明明白白,他们不欢迎,更不愿意教会进入萨丁森,却不得不接待他们,主人不乐意,对客人自然是各种提防,明知道自己不受欢迎还表现出种种不妥的举动让主人更加警戒,这怎么也说不过去的。   所以思来想去,费利克斯立刻意识到恐怕对方是装出这个样子给他们看的,   “很可能他们只是个幌子,实际上真正动手的另有其人。”   费利克斯想起第一次在普林西亚见面时,罗伯托主教咳不是后来这个样子,在另一个主教开口时,他一直很安静,后来双方气氛闹的僵了才开口缓和,那时候看起来可不像是个没有臣服的。   所以这几日他的举动很可能都是   越想越是这个道理,费利克斯对罗伯特主教更加戒备起来,私下里一边要人继续监视他们,一边让庄园里的守卫们多加注意庄园内外的人员进出,加强巡逻守卫,特别是工厂那一块的守卫力量直接增加了一倍。   后者还好说,前者却有些难,农奴们虽然不能自由进出庄园,自由民们却是可以的,不说那些租了庄园内田地的自由民日日都要到田里忙活,只说工厂那边还有不少没修完的工程,最近是农忙暂停了工期,等忙过了,那些工人还要回来继续修的,倒时候进出的人就多了。   另外还有送原材料的商队、到教堂做礼拜的领民,甚至是到城堡探亲的人应有尽有,根本看不过来。   而且庄园最外围虽然是有围墙没错,却只是半人高的石墙,小孩子都翻得过去,更别提大人了,根本不具备任何保护效果,只是划分边界的标识而已。   这么一想,庄园的守卫可以说是处处有问题,   费利克斯苦恼着庄园的守卫过于薄弱,容易让人钻空子,却也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过他也不是特别担心,用来盖工厂的那一片区域的每一栋建筑物外围都有高大的围墙,里面也有守卫日夜守着,厂子到了天黑后就会大门封锁,不许进出,工作间内更是没有任何照明设施,如果有人入夜偷跑进去也什么都看不清楚,要是点了火把,着会立刻被外面的人发现。   从那些工厂建好,甚至更早以前,想要打探情报的人就没少过,别说去偷闯工厂的,私底下收买工人的事情也不少见,但这么久下来,除了他们有意往外公布的,真正抓在手中的配方是一个都没泄漏过。   除了守的严,他们使用的流水线生产也是保密措施中重要的一环,这种方法不仅能提高速度,还能让工人们只能记住自己负责的那一块工作,之后东西送到哪儿去,教给谁负责他们完全不清楚,   就拿才开起来不久的化妆品工厂举例,他们生产的东西种类多,处理原材料的工人分成不同的小组,只负责一种材料的处理,之后的制作过程要经过好几个不同的生产间,每一个步骤都有不同的人负责,而彼此之间并没有多少交际,甚至住的宿舍都不在一处,往常也不怎么接触,更不允许私下谈论自己的工作,吃饭时都有人盯着,虽然工作的环境简直像是在坐牢,但福利待遇还是让工人们非常满意,这个工厂里的工人都是女性的农奴,在这里工作却可以算是服劳役,做的事情简单轻松,完成了服役期还有工资可以拿,可比去修路盖房子省力的多,在上面杀鸡儆猴的把几个不守规矩的人被赶出了工厂,以后这样的好工作也轮不到他们,就没人敢不遵守规矩了。   能进工厂工作的人都是事先接受审核,品性不差的农奴,也正因为都是农奴,这些人的命都抓在领主的手里,所以哪怕偶尔放假回家,在工厂工作的人也不敢对其他说任何关于工作内容的事情,如果被同村的其他人听到后去举报了,他们的工作可就丢了,还得接受惩罚。   何况就是有人想收买工人摸清制作方法,他们其实也提供不出什么来,只是白费功夫罢了。   所以现在工厂的保密措施一直做得很不错,费利克斯也一直没有放松这一头,至今哪怕这几个工厂一直缺人手他也没同意使用自由民,也是为了保障安全。   在教皇一行在城堡住了三四天,魏薇正想着什么时候送他们走时,平日负责照顾雷蒙生活起居的仆人跑来告诉她一件事。   教皇和两位红衣主教身边一直是有人照顾的,除了城堡这边派人,他们自己也带着随侍,仆人来告诉她的是,约翰教皇身边的随侍总是用各种理由试图进入炼金术师们的实验室,每次进去还偷偷打量,看起来鬼鬼祟祟的。   仆人也是给雷蒙大师送食物和水的时候撞上了几次,一开始他也没觉得不对,毕竟是教皇的随侍,本来就该跟着他照顾,但等他在其他楼层几位炼金术师的实验室外也看到对方时,就感觉到不对劲了。   “他一直在炼金术师们的实验室外打转,我还看到他趴在门口偷看雷蒙大师和教皇陛下做实验,一定是有什么预谋。”   仆人忿忿不平,他从雷蒙大师来到萨丁森郡就被分派照顾他,虽然一开始是有点看不起这位邋邋遢遢的炼金术师,但相处久了就能发现对方是个学识渊博的人,而且非常得伯爵夫人看重,城堡里的人都知道伯爵夫人有一面清晰度高的吓人的半人高穿衣镜就是他做出来的,还有一个只要上一次发条就能自己走一天,时间一秒都不会乱的摆钟也是他做出来的。   知道那位是有真本事的大师后,仆人所有的轻视都没了,每天为他服务态度诚恳周到,时不时的还会真心奉承几句,让雷蒙大师对他大为看好,偶尔有需要帮手的时候都会让他进实验室帮忙。   所以仆人也听过伯爵夫人和雷蒙大师的谈话,知道他们是要把那些发明做成商品量产的,而这两样东西仆人都是见过的,知道只要它们如果拿出去卖一定会让贵族们抢破头,现在遇见那随侍鬼鬼祟祟的,怎么看都像是冲着炼金术师门的发明来的。   魏薇也有同样的想法,她的镜子不是什么秘密,王都那边还有她卖出去的手镜呢,而摆钟做出来以后被她放在书房里方便他们工作的时候看时间,城堡的仆人也都知道,而翁贝托主教第一天就进过书房和费利克斯谈过事情,自然不会看不到那摆钟,是他说出去的也有可能。   好在雷蒙是个谨慎的,既然签了合约,制作的又是雇主吩咐的东西,他在交货的时候也把制作图纸给她了,如果有人想去他那儿打探,怕是连他的嘴都撬不开。   而教皇来了以后她特意去看过,知道他们现在的课题是关于万能药的,这完全是教皇的兴趣,和萨丁森没什么关系,而其他三个炼金术师目前也没有从她这里拿到什么重要的项目,也不怕被人看到。   不过既然那随侍的举动太过可疑,也不能这么放着他不管。   而这人还是教皇的随侍,魏薇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教皇授意的。   虽然有雷蒙大师作保,她对教皇和那位翁贝托主教也不是完全信任的。   “你回去以后好好盯着他,如果再有什么可疑的举动,直接把人抓起来。”   “明白了夫人。”   仆人决定回去以后就找人一起去监视那个随侍,只要对方再有鬼祟举动,他们就直接抓人,抓贼拿脏,事实摆在面前,再有两个人一起作证,更不容他狡辩了。   仆人斗志昂扬的回去准备逮人,魏薇见此也不在担心塔头那边,毕竟只是个普通随侍,既然发现了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结果没多久还真的就出事了。   回到城堡以后,除了带主教们出去转了一圈,魏薇每天依旧忙着庄园里的事情,不过罗伯托主教开始玩起深沉,每日只呆在城堡里哪也不去,翁贝托主教却几乎成了她的尾巴,只要她出门就跟着。   当然,他的理由很正当,想跟她学习一些关于种植的技术。   翁贝托主教在和费利克斯谈好交易不久,就收到了他派人送来的小麦种植手册,里面的内容对有经验的农夫来说简单易懂,但对没有实际操作过的人来说就很有难度了,翁贝托主教知道这册子是魏薇写的,于是借着请教的名义去找她,正好那时候魏薇要出门,知道她是要到田里去看看后,他就积极跟着出来了。   一方面确实是为了请教册子的内容,另一方面麦子收完以后本该让田地修养一段时间,等着秋天再种新一季的小麦,这本是欧洲各地惯常的种植方法,但萨丁森竟然要在这中间再补一轮燕麦,这可就让他好奇了。   “真的可以在这中间种出燕麦吗?要是到时候燕麦没有成熟耽误了秋播怎么办?而且不用让田地休息吗?这么频繁的种植,土地不会有影响吗?”   魏薇本来还有去别墅那边看看的打算,但既然翁贝托主教跟来了,她就取消了这个行程,只去看其他的田地。   一路上翁贝托都在问田地的事情,虽然他没有种过地,但也知道田地都是要轮休的,现在萨丁森郡的土地不仅不轮休,还要再增加种植时间,怎么想都不是什么好主意吧?   魏薇听她问这些,就笑道:“燕麦的生长期在三到四个月左右,小麦秋播时间则在十月份,所以在六月播种到十月成熟,时间上是来得及的,当然,这个情况也不是哪里都适应,萨丁森是因为气候合适,我们才选择了补种燕麦,贵国的话应该也可以,不过我没到过贵国也不确定,如果阁下要尝试的话,除了燕麦也可以试试豆类,豆类植物有肥地的效果,到了秋天收割以后再种小麦也不怕地力不够。”   翁贝托是土生土长的罗马人,他入教以后也基本都在总部任职,而罗马位于意大利,属于地中海气候,和萨丁森郡南部的梅尔克镇气候差不多,既然梅尔克镇能种,罗马想来也是能成的。   当然,除了补种燕麦豆类外,也可以种花生玉米红薯芝麻棉花之类的,只是棉花生长需要大量的肥力,而且植株根深,但地中海地区的土质松散,水分容易蒸发,为了保墒而不能进行深耕,自然不适合种棉花,而玉米红薯芝麻这里只有魏薇才有,她可不会自己不够用还给别人。   而且现在他们和教会的关系不明,魏薇对着翁贝托也有所保留,能提这么一句已经仁至义尽了。   翁贝托主教也明白这个意思,笑呵呵的感激了魏薇的好意,跟着他走在田地间,晒大太阳也不在意,全程都在注意魏薇的一举一动,时不时提点问题,一副认真学习的样子,半点没有主教该有的威严,甚至热出了一身汗都不在意,还是魏薇担心他晒过头了,让人拿了一顶草帽给他。   翁贝托主教也没拒绝,只是忍不住为自己辩驳几句:“你别看我这样,我以前也是在修道院里呆了十多年的,这么点太阳可难不倒我。”   在修道院呆了那么多年竟然不会种地,你们罗马的修道院难道不是奉行苦修的?   魏薇张了张嘴到底没吐槽出来,不过如果她说了,翁贝托就会告诉,他呆的那个修道院还真不是苦修的地方,   其他的修道院还要自己种地自给自足,他呆过的那个却不一样,修道院所在第的领主是个残暴又惦记着死后上天堂的大贵族,作为被世人认为能沟通天堂的神职者,对方非常愿意给修道院捐款,让他们天天为自己祷告,消除他的罪恶让他可以在死后上天堂――这样自己在活着的时候就不需要有所顾忌了。   所以修道院里的人没听的工作就是祷告祷告再祷告,其他杂事都有杂役负责,根本轮不到他们动手。   翁贝托主教跟出来的时候也没穿那一身红衣主教的长袍,就是普通神职者的褐色袍子,看起来并不怎么显眼,田里的农奴们也只当他是个普通修道士,只看了一眼就过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听魏薇说注意事项上。   翁贝托主教也在听,怕自己记不住还借了魏薇的纸笔用,好在后者出门时总是会带纸笔,而且为了方便书写,现在这些纸是固定在一个薄木板上用夹子夹住的,翁贝托主教找她借,她就把把自己用过的取下来,剩下空白的重新固定好,连着木板一起给他。   翁贝托主教拿着铅笔写了一行字就笑道:“这个笔和纸张用起来可比羽毛笔和羊皮纸方便。”   魏薇也笑:“阁下喜欢,这个就给你用吧。”   翁贝托主教也没推迟,笑呵呵的收下了,一边还问:“不知道这种笔和纸张在哪儿买的?我想离开的时候带一些。”   “这都是自己做来用的,倒是还没有开始售卖,不过主教阁下想要的话,等回去以后我问问有没有多的。”   翁贝托没想到这也是他们出的东西,不过一想萨丁森郡的新奇物品好像特别多,也没惊讶多久,就又笑着道谢了。   然而还没等他们在地里呆多久,就有个士兵骑着马疾驰而来,扬起一片尘埃,匆匆停在他们不远处。   士兵下了马,也顾不上行礼,一脸急切的朝魏薇说道:“夫人,你快回去看看,教皇陛下和雷蒙大师受伤了!”   “什么?”听到消息的两个人都是一惊,翁贝托主教脸色一沉,急忙问道:“陛下怎么会受伤的?严重吗?”   士兵只是个传讯的,也不太清楚具体内容,只听说是他们实验的时候发生了事故。   “当时整个城堡的人都听到了好大一声巨响,塔楼里还冒烟了,我听说是雷蒙大师的实验出了问题。”   至于伤得严不严重,士兵也不清楚,他没见到人,只是被派来找魏薇回去的,因为不知道魏薇他们在哪儿,被派出来找人的士兵分了好几路找人。   “主教阁下,我先回去看看。”   他从士兵手中接过马鞭,利落的翻身上马,调转马头,马鞭一挥,马儿前蹄直立而起,嘶鸣一声,疾驰而出。   看着她跨马而去的背影,翁贝托都呆了一下,才疑惑的问士兵为什么要来找魏薇,不该去找医生吗?   士兵骄傲道:“伯爵夫人就是医生,她的医术非常厉害。”   恐怕不仅是医术厉害,马术也非常厉害啊,那骑马的姿态,比他见过的骑士也不差什么了。   只稍微分神了一会儿,翁贝托爬上马车,让车夫送他回城堡去。   魏薇御马而行,速度快的像风,而且他们本来离城堡也不是非常远,来时二十分钟的路程回去只花了差不多五分钟就到了。   进了城堡,魏薇翻身下马,把马交给仆人牵走,匆匆走进大门。   早就等在门口的仆人立刻上前道:“夫人请跟我来!”   魏薇解开帽子交给女仆,快步跟了上去,边走边问约翰教皇和雷蒙情况如何。   仆人回答道:“两个人都晕过去了,教皇陛下身上只有一些擦伤,雷蒙大师的腿似乎被压断了。”   听到两人都昏迷了,雷蒙的腿还断了,魏薇转而问道:“卡玛呢?”这个城堡里除了她就卡玛懂一些医药知识,等下少不得需要她搭把手。   “卡玛已经在那边等着了。”   两个受伤的人已经从实验室里被抬出来了,不过没有抬远,就放在门口,因为本来在院子里带着人处理药材的卡玛听到巨响后第一时间跑过来查看情况,也是她找其他炼金术师确定过实验室里飘着的烟雾没有毒后,制止了后来者们想要把教皇和雷蒙转移出塔楼的举动。   为此,随后赶来的罗伯托主教大怒,认为她让教皇躺在地上是非常不敬的行为,但卡玛表示冒然转移可能会让伤者的伤情加重,在没有得到医生的同意前,他们最好不要乱动。   跟着魏薇学习草药学的卡玛也没有少补救护尝试,魏薇的每一句话她都记得牢牢的,并且奉行到底。   如果不是她来晚了,没赶在其他人搬人之前到,恐怕这会儿两个人得继续躺在事故现场。   卡玛的话得到了费利克斯的认可,他也同意不移动人,至于说让教皇躺在地上,这种时候哪里还能顾着这些,何况地上事先还铺了毛毯,并不会让他们受凉。   魏薇赶到时,就看到一群人围在雷蒙的实验室门口,罗伯托一脸怒气的朝着其他人发火,询问医生为什么还不到,人群中间隐约可见两位伤员躺在地上,卡玛正守在他们身边给教皇处理伤口,实验室的门被关上,甚至门缝处还堵上了布料防止里面的烟雾跑出来,不过她在塔楼下看到时,里面已经没有冒烟了。   站在门口的人其实不多,大部分的侍卫都被赶走了,但塔楼的走廊本来就窄,只是几个人站着也让这里变得拥挤。   “都让开,夫人回来了。”带路的仆人大喊一声。   其他人一听,连忙分开路让魏薇过去。   魏薇走进人群,蹲下去查看两人的情况。 第98章   教皇的情况就像仆人说的一样,只是轻伤,昏迷的原因应该是他脑袋后面的包引起的,不排除有脑震荡的后遗症,但从他的脉象上看,情况并不怎么严重,也没有颅内出血的迹象,所以昏迷也只是一时的,想来很快就会醒了。   雷蒙的情况就麻烦了些,他的右腿被重物压断,里面的骨头还碎了几块,接回去有些麻烦,至于昏迷,大概是痛昏过去的。   而在她诊治的时候,罗伯托主教还在一边不停职责费利克斯:“威廉姆斯伯爵,教皇陛下如今都昏迷了你们还不让我带他回房间等医生,陛下出了事你们能负责吗?”   “我就是医生。”魏薇只丢给他这一句就压住了他的话头,也不管后者听了以后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她,继续手上的工作:“教皇陛下的情况不严重,只是皮肉伤,可以把他送回房间休息,雷蒙大师的骨头断了,需要接骨,你们先去做两个担架来。”接着她又说了担架是什么样子的。   立刻就有城堡仆从应声去了。   “卡玛你去把我的医药箱拿来。”   卡玛回道:“夫人,已经拿过来了。”   魏薇一看,果然在她身旁放着自己的医药箱。   好几层的木头箱子用一把锁锁着,里面除了一堆瓶瓶罐罐外,还有干净的纱布。   她拿出纱布,让卡玛找了木板,暂时给雷蒙固定了断腿,他的骨头碎了需要手术复位,中医里也有接骨的手术,这个魏薇能做,她早之前还找铁匠打了手术刀钳子镊子之类的工具,这会儿不缺器械,只是现在的环境可不合适,得把人送出塔楼再说。   另外教皇身上的伤虽然不重,但也需要重视,伤口卡玛已经处理好了,她开好药方,让卡玛去抓药。   “抓好以后交给厨房熬,你去帮我准备些东西。”   自从被魏薇点中为她采药以后卡玛也跟着魏薇学了不少药材名,基本的数字和单位也学了,她看着药方给魏薇读了一遍,又读了另一张纸上需要她准备的东西,魏薇听完,确定无误后点了点头。   卡玛这才收好单子匆匆下了塔楼。   趁着担架还没送来的空档,魏薇这才有空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目前来看是因为实验造成的爆炸,具体原因还需要调查。”   费利克斯脸色很不好看,教皇在他的领地里出了事,这可不是小问题。   如果不是卡玛坚持不能随意移动伤员,现在他已经派人进实验室搜查了,不过也正因为人都在门口,实验室的事故现场才完整保存了下来。   一旁的罗伯托主教之前见费利克斯终于开口说情况,立刻阴阳怪气的职责道:“之前你们说能保证教皇陛下的安全,我们才愿意不带太多人的,现在教皇陛下出了事,你们萨丁森郡得负全责!”   费利克斯沉着脸看他:“罗伯托阁下,我想实验事故这种意外在哪儿都会发生,除非你能让教皇陛下不进实验室。”所以你怎么不说不要让教皇进实验室呢?   罗伯托主教闻言一噎,因为这事确实没办法,炼实验确实经常会发生事故,看看雷蒙的履历就知道了,他不就是因为炸了学校的宿舍才被开除的吗。   而不让教皇做实验就更不可能了,他可一点都不关心这位约翰教皇的生死。   城堡仆人的速度很快,这边魏薇固定好雷蒙的断腿,又问了情况,那边就有几个仆人抬着两个赶工好的担架上来了。   众人合力把两名伤患小心的移到担架上抬走,教皇会被送回客房休息,巴顿管家派了更多的仆人照顾他,突发的事故让所有人的心里都蒙上了一层阴影,特别是城堡里的人,他们担心这是一个阴谋,害怕会有后续针对教皇的手段,所以教皇身边一定不能离开人。   离开塔楼的时候魏薇留意了一下,之前找她举报教皇随从有问题的仆人不在。   她示意费利克斯一眼,后者会意,特意走慢一些,中间仆人们默契的上前帮他挡住了教会的人。   “之前负责照顾雷蒙的仆人说教皇的随从有问题,那群人里哪个是他?”   “对方从出事到现在一直没路面,我已经派人去找了。”举报的事费利克斯听魏薇说过,对那个有问题的随侍也有些上心,来的时候特意看过,塔楼里并没有他的身影,这也很奇怪,即使对方本来不在塔楼里,身为教皇的随侍,出了这种事也应该会过来看看的。   除此以外,雷蒙的仆人也不在现场。   两人对视一眼,看来这里面的事情不太简单。   出了塔楼,大部分人跟着教皇走了,雷蒙也被抬到了一间采光好的房间。   正规的手术室是准备不出来了,只能将就,房间里的东西被撤走,留出中间的空地,中间用两张长桌拼成简单的手术台,桌面用酒精消毒,再铺上一层新晾晒的床单,四周和顶部绷上白布,咋一看这里像是抗战时的战地手术室。   午后的烈日透着白布照进来,不晃眼,亮度很足够,但魏薇还是让人准备了蜡烛和铜镜,用铜镜调整光照,蜡烛则是备着,谁知道这场手术会持续多久。   魏薇让卡玛准备的东西也都拿来了,除了手术器械和需要的药物外,还有一捆柳树枝一碗生鸡血以及一个木匠。   木匠是被叫来削柳树枝的,这是中医里的柳枝接骨法――裁一段新鲜柳枝去皮,保其粘液,削成骨头的形状,再将柳枝中间钻通成骨腔状,用甘草水清洗消毒之后在柳枝骨两端和断骨的切面涂上热的生鸡血,安放在两段碎骨的切面中间,代替被切除的骨头。   柳枝的组织纤维和骨小梁构造很像,而且植入人体后既能起到医用钢板的作用,又会逐渐钙化成为人体骨骼的一部分,不需要再做手术取出。   魏薇画了需要的柳树枝的样子,木匠现场给她削好了泡在甘草水里,甘草是魏薇去年种的甘草,城堡周围不适合甘草生长,种出来的药材数量很少,她一直舍不得用,这次用的是古法接骨,一时想不到合适的替代品,就用了大半。   魏薇给雷蒙用了麻醉剂,是用黑莨菪、铁杉和罂粟三种草药调配的专业麻醉剂,欧洲很早就有这种麻醉剂配方了,但具体多早她也不清楚,反正这个配方是最好找到的,当然,这个时期的罂粟是作为观赏花卉和药物存在的,它的毒性还不为人所知,魏薇也没打算让人知道这些,以免引来不好的事端,只告诉卡玛这种花有一定的镇定效果,但过量会致死,所以能不用就别用,城堡里原来就有种一些,她手里的麻醉剂就是霍霍了花园里的花做出来的。   雷蒙用了麻醉剂后就更加人事不知了,卡玛在一边给她递东西擦汗打下手,看着魏薇剪掉雷蒙的裤腿后,消毒皮肤,接着用手术刀切开了肌肉,感觉很很复杂。   并不是害怕,这个时候的医生们也是会给人做手术的,她的丈夫以前就给一个被刀砍伤的伤员做过缝合手术,但对方最后还是因为手术后伤口出现溃烂死了。   而且这个时期手术的成功率非常小,并且接受手术的患者在手术时非常痛苦,需要很多人压着才不会乱动。   可现在她看着自己的女主人切开了雷蒙的皮肉,对方却依旧睡得死沉,一点醒来的迹象都没有,表情还很平静,好像并没有感觉到疼。   同样穿上围裙戴上口罩包了头巾的魏薇低着头认真工作着,虽然是第一次实际操作,但那融入身体中的娴熟让她表现的非常专业,很快找到了血肉里的碎骨头,用镊子夹出来,一边指挥着卡玛把处理好的柳树枝拿过来,用镊子夹着放在正确的位置固定好,确定无误后又撒了能促进肌肉生长的药粉,最后用针线缝合,再继续上一层药。   做完这些,她抬头看向卡玛:“绷带可以处理了。”   她说的是石膏绷带,由上过浆的纱布绷带加上熟石膏粉制成,经水浸泡后可在短时间内硬化定型,因为工艺限制没办法做到和后世一样轻便透气,有笨重闷热和护理困难的缺点,但比现在常用的木板固定法和阿拉伯人把石膏粉和水混合后,加上模子用以固定骨折的办法还是要好的多。   这石膏魏薇也是魏薇用石膏点豆腐的时候突然想到去查资料找的制作方法,觉得这东西早晚能用上,就做了一大卷备着,免得要用时没有。   现在可不就正好用上了。   卡玛立刻出去端了热水来,魏薇测了水温,感觉合适,迅速把石膏绷带浸入水中泡透,挤掉多余的水分摊平,中间垫上棉垫――当然不是脱脂纱布做的医用棉垫,条件有限,她们只能用现消毒晒干的纯棉布垫,幸好现在的天气够好,手术结束前这些棉垫就晒干了――然后把石膏绷带固定在肢体上,最后用普通绷带再固定包扎起来。   这最后的步骤两人合力都有些困难,雷蒙昏迷着,没法移动,卡玛力气不够没法抬他的脚,不得不去外面找了个力气大的男仆进来帮忙,然后她帮着魏薇固定垫布,让她缠石膏绷带,等打好石膏,三个人都是累的一头汗。   尤其是魏薇,她这手术也不知道做了多久,本来开始时外面还是大亮,现在外面眼看着太阳要下山了,加上手术的前期准备和最后打石膏时间,她怕是忙了有两三个小时。   之前专注着还不觉得,现在放心下来,饶是她体力再好,也有点吃不消了。   卡玛见她出了一身汗,头巾都被打湿了的样子很是心疼:“夫人,你快去休息吧,剩下的我来就好。”   魏薇摇头:“你也跟着我忙了这么久,一样要休息。”   她打开门,一直等在外面的潘妮和琴等贴身女仆立刻围了过来。   “夫人,你饿了吗?晚餐一直在厨房放着,我这就去让他们端出来,你是想在餐厅用餐还是回房间?”   “热水也准备好了,随时可以沐浴。”   魏薇一听,知道自己这是错过了晚餐:“我等下去餐厅吃就好,你们先找人过来把雷蒙大师抬到客房去,对了,费利克斯在哪儿?”   她以为费利克斯也会守在这里的,结果出来没看到人,还有点失望。   琴道:“伯爵大人让我告诉你,他抓到了教皇陛下的随侍,正在审问,让我们等你忙完了就通知他。”   “审问?确定他和这事有关系了?”   琴是得了费利克斯的嘱咐的,所以知道一点内幕:“听说是和他有关系。”   魏薇又问她:“约翰教皇醒了吗?”   这次是潘妮回答:“还没有,所以罗伯托主教一直在发火。”她说的时候还忍不住撇了撇嘴。   同样是主教,翁贝托主教一看教皇出事就守在他的卧室里,到现在都没离开,罗伯托主教除了最开始呆了一段时间后就离开了,晚餐时还在餐桌上指责萨丁森堡连医生都不给教皇请,认为让魏薇看完全是瞎胡闹。   原因很简单,他们都没见过还有女医生的。   萨丁森堡的人听了可生气了,偏偏仆人们都不好开口反驳,伯爵大人似乎又不太想和罗伯托主教谈论这个问题,脸色黑的吓人却完全没开口,只选择无视他,反而让罗伯托主教越说越得意,看他那样子,要不是还记得魏薇的身份,怕是要给她扣个异端的帽子。   反正大家都讨厌死他了。   魏薇不知道这事,只追问教皇的事情:“那他喝药了吗?”   “喝了,按照您说的办法喂下去了,教皇虽然还昏迷着但还能吞咽,没有把药吐出来。”   潘妮和琴是最早跟着魏薇的,几乎形影不离,魏薇教导卡玛的时候她们经常也会在,自然也学了一些东西。   这会儿她们还趁机告状:“罗伯托主教看到我们喂药,还拦着不让我们喂,还是翁贝托主教开口才没阻拦了,不过看起来脸色可难看了。”   还能喝药就好,至于那位主教的事,魏薇不在意的摆摆手:“不用管他,等教皇醒了就好。”   女仆们很快叫了人来把雷蒙再次转移到担架上抬走,中途大家还总是忍不住去看他被包的肿了好几圈的腿。   雷蒙原本不住城堡里的,他的房间在塔楼但现在不适合送回去,干脆就安排着他住在了距离教皇不远的客房,方便魏薇定期看诊。   安顿好雷蒙后,魏薇点了两个男仆照顾他,说了他大概什么时候回醒,醒来以后要怎么照顾,还有一些注意事项,确定他们记住后,又去隔壁看了教皇。   教皇果然还没醒,他脑后只是肿了没有出血,所以只是涂了活血化瘀的药膏,这个时期神职者的发型都是头顶剃光只留下边角一圈,看起来像是“地中海”,教皇伤的那一块正好是没头发的,所以不需要另外剃头,只不过因为伤了这里只能让他侧卧着,此时只见他双目紧闭脸色苍白。   翁贝托主教果然还在房间里,正在床边为教皇祈祷,见她来了也没停下,只是朝她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魏薇也不吵他,走过去给教皇把了脉,发现他脉象比之前好了一些,但一时半刻似乎还是不会醒的样子。   当然想要他现在就醒来也简单,扎几针就行,但魏薇不打算在教会面前多露自己的本事,反正早晚会醒,也就不费那个功夫了。   翁贝托主教终于完成了祷告,才对魏薇道:“没想到夫人还是位医生,不知道雷蒙大师情况如何了?”   “手术进行的很顺利,已经送他到客房休息,主教阁下可以明天去看看他。”   听到手术,翁贝托主教皱了皱眉,不是认为手术不好,而是担心手术的结果,这年头因为做手术丢了命的人可不少,在他们看来,手术就是在没有其他治疗手段后不得不进行的最后尝试,挺过去了还能活,挺不过去就死了,而十个人里,七八个人的结果都是后者。   不过他看着魏薇平淡自信的语气,以及明显疲倦的样子,到底没说什么,转而问起了教皇的情况:“陛下什么时候能醒来?”   “最快今晚,慢的话可能要睡一两天。”她道:“教皇后脑勺的肿块不小,明显撞得狠了,让他多休息一下也是好的。”不然醒来后就难受了。   魏薇在教皇这里待了一会儿,才下楼到餐厅用餐,这时候她才觉得自己是真饿了,饿得手都有点抖,幸好食物已经摆上桌,用比从前用餐快了一倍的速度解决了一份意面,肚子里稍微有了点货,她才慢下来继续吃其他的。   正当她切着烤羊排时,走廊上传来了木质鞋底撞击地面的脚步声,节奏很熟悉。   不一会儿,费利克斯就出现在了餐厅里。   看到用餐的魏薇,费利克斯露出笑容,也不在乎她此时的样子有多狼狈,凑过去亲了亲她的额头:“你该早点用餐的。”   “忙起来忘记了。”魏薇吃掉嘴里的羊肉,才开口:“你抓到约翰教皇的随从了?审问的怎么样?”   “不是我派人抓的,是向你举报的那个男仆抓到的。”费利克斯拉开椅子,坐了下来,对她解释道:“我们之前不是没有看到他吗,他那个时候去追逃跑的随从了,也是多亏他,不然人就跑出庄园了,到时候再想找就麻烦了。”   至于随从为什么要跑,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那名服侍雷蒙的男仆叫迈科,之前麦克得了魏薇的指示,就特意和服侍另外几位炼金术师的男仆们私下里偷偷讨论了教皇随从的事情,四个人准备找机会抓到那位随从的把柄,直接把人绑到伯爵大人面前去。   但大概是迈科监视的太明显,之后这几天那名随从就突然变安分了,不再到处乱跑,只守在雷蒙的实验室门口,至于他还有没有偷看,迈科没有发现。   一直抓不到对方的把柄,迈科也急了,于是他左思右想,就想到既然对方不动,他就制造机会让他动。   于是他一早当着对方的面找雷蒙请了假,表示自己家里出了事要回去一趟,雷蒙对他很有好感,自然就答应了。   迈科离开塔楼以后就一副急匆匆的样子出了城堡,然后在外面找了个地方,换了一身衣服,悄悄从塔楼看不到的后门溜了回来,一路上还特意避开了那些教会的人,再次回到了塔楼。   在其他三位仆人的掩护下,迈科顺利瞒过对方重新回到了雷蒙实验室那一层,躲进了其中一间放杂物的房间,一呆就是一上午。   中午的时候,其他三名仆人按照事先说好的上来找教皇和雷蒙大师下楼用餐,本来两位沉迷实验的人都不想离开实验室,但仆人们用“这次是三位炼金大师邀请的聚餐,就在楼下,不用去城堡,他们可以在餐桌上讨论自己喜欢的话题”说服了他们,两人就离开了实验室。   那名教皇随从自然也跟着走了,迈科则依旧安静呆在原地,静静等待,果然过了一段时间,对方就悄悄回来,摸进了没有锁门的实验室。   见对方终于上钩了,迈科当时就从房间里悄悄摸出来,凑过去打算来个人赃并获。   他摸过去的时候正好看到对方正背对着门在实验台上摆弄着什么,他也没多想,立刻大喝一声就要上前抓人。   对方被他吓了一跳,但反应很快,扔掉手里的东西就撞开他往外跑,迈科见他跑了自然要追,然后对方也是厉害,飞毛腿一个,从城堡后门跑了出去,迈科来不及叫其他人,就跟着跑出去了。   如果不是那随从对这里的环境不熟悉,选了去别墅的那条路,想跑进森林的时候被那边的侍卫拦住了,迈科大概是没办法抓到人的。   到这里费利克斯又补充道:“实验室那边已经请其他几个炼金术师看过了,是他们做实验的液体里加了不该加的东西才爆炸的。”   听到这里,魏薇皱眉:“所以,他到底是在翻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混了什么东西进去,还是故意的?”   这还真是个好问题,如果是不小心,那么这次事情就真的是个意外,如果是故意的,那么这就是一次有预谋的谋杀了。   “他嘴硬得很,暂时还没问出来,但是,”费利克斯牵了牵嘴角:“我问过教会的人,那名随侍在教皇身边很多年了,听说私底下也研究过炼金术,约翰教皇做实验的时候偶尔也会让他帮忙打个下手。”   “而不该被添加的东西当时并不会引起反应,是在之后又添加了新物质以后才爆炸的。”   所以,如果迈科看到的那一幕确定是真的,那人很可能就是冲着教皇下的手。 第99章   约翰教皇在第二天凌晨醒来,负责守夜的仆人第一时间通知了其他人,天边才微微亮着,魏薇和费利克斯却不得不穿好衣服下楼去看望他。   客房里,和约翰教皇同住一楼的两位主教都来了,连马修神父都在场。   醒过来的约翰教皇情况比魏薇想的还好一些,虽然有些头晕恶心的症状,但意识清醒,口齿清楚。   询问了他几个问题后,魏薇松了口气:“情况不错,没有其他后遗症,按时喝药多休息,很快就能恢复了。”   约翰教皇刚清醒时因为头晕恶心没开过口,这会儿情况稍微缓和了一些,他慢慢也记起来自己是出了什么事情,连忙问起了雷蒙怎么样了。   “雷蒙大师还在休息。”魏薇把雷蒙的情况简单的说了一遍。   费利克斯见他神志清醒,就问他实验室怎么会发生爆炸的。   “我也很疑惑。”约翰教皇同样一脸不解,他们今天的实验并不是什么特别危险的实验,甚至也不是第一次:“以前我也做过的,并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   费利克斯追问道:“既然以前做过,那么实验的步骤你有告诉过其他人吗?或者曾经有人帮你一起完成过这个实验?”   约翰教皇的头还在隐隐作痛,但这并不妨碍他听出费利克斯话里的奇怪之处。   “为什么这么问?你们发现什么了?”   费利克斯也没有隐瞒:“三位炼金术师检查过现场,反正你们使用的器皿最中被加入了不该添加的物质,而照顾雷蒙大师的男仆发现你的随从在午餐时偷偷进入实验室,往实验器皿里添加了什么东西。”   “肖恩?不可能!”听到他的话,约翰教皇第一反应就是不信:“他服侍我很多年了,一直都非常忠心,从来没有出过任何问题,他不可能背叛我的。”   “但事实恐怕不是你希望的那样。”费利克斯遗憾道:“他被仆人发现以后立刻逃跑了,当时很多人都看到了,如果他没有问题,为什么要跑?”   约翰教皇显然不太能够接受这个事实,他转头看向翁贝托主教,后者朝他点了点头。   约翰教皇默然不语,半响才道:“你们抓到他了?”   “是的,抓到了。”费利克斯道:“虽然他什么都不肯说,但我们在他的指甲缝里发现了一些粉末,和引起爆炸的是同一种东西。”   那东西的名字太长太绕口,费利克斯听过一遍就忘记了,但他记得炼金师们那时一种粉末状物质,可以溶于水和其他液体里,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发生爆炸的,但碰到两种特定的物质就会剧烈反应,如果加太多就会引发大爆炸。   当然不是所有炼金术师都知道这点,他们会知道,是因为中午的午餐上约翰教皇正好和他们说到这个,那是他自己做实验的时候发现的化学反应,除了他们没有其他人知道。   一开始费利克斯的人也没有发现那人手指缝里的东西,还是在知道引发爆炸的是什么后,他特意让人检查对方的手,才在他的手指甲里发现了一样的东西。   约翰教皇听了以后,再次沉默了片刻,恹恹道:“我以前做这个实验的时候确实有让肖恩帮过忙……”   不仅如此,他当时发现这个反应的时候还当做一件趣事告诉了肖恩,所以对方确实很早以前就知道了。   但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对方会背叛自己。   突然遭受亲信背叛,本来就不舒服的约翰教皇,此时心情变得越发糟糕,他闭上眼睛,嘴里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   “教皇陛下需要休息,我们就不要在这里打扰了。”知道他现在不好受,翁贝托主教带他送客。   其他人也知道这个时候不好再留,依言走出了房间。   等房门关上,一直没说话的罗伯托主教突然对费利克斯道:“伯爵阁下,既然这事是教会的人做的,那么也应该由教会自己来审问,还请你把人交给我。”   走廊上的火把早已经熄灭,只有女仆手里拿着的烛台照射出微弱的光芒,所有人的脸都半隐没在黑暗中,根本看不清彼此的表情。   但魏薇的五感比普通人强,夜视能力更是很好,在罗伯托主教说话时,她就看向了他,这位主教现在的表情很镇定,但魏薇注意到他说这段话时,几乎没有眨眼,而且同一个表情保持的太久了。   以她(看剧)的经验来看,这代表他并不如表面那么镇定,甚至还有撒谎的倾向。   他的问题听起来非常合理,教皇的随侍和普通的仆人不同,就像贵族的仆从很可能也是贵族一样,像教皇这种身份,他的随侍最次也是个修士,是教会的正式成员,发生了这种事,他要求由教会接受后续审问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如此,罗贝托主教却还露出这样的反应,魏薇稍微想了想,就猜到恐怕和他有些关系。   费利克斯道:“恐怕不行,虽然肖恩是教会的人,但他的行为让雷蒙大师受了重伤,我们有权对他进行审问。”   罗贝托主教无法反驳。   相比起只是擦伤和后脑勺肿了个包的约翰教皇,雷蒙才是伤的严重的那一个,他当时受伤的样子大家都看见了,虽然说有魏薇为他治疗,但没人觉得他的腿还能好起来,能保证不恶化就很不错了。   而且雷蒙虽然比约翰教皇年轻,但也是五十岁的老人了,这个年纪的人稍微生个病都能去见上帝,以他现在的情况,谁也说不好他还能活多久。   相比一边只是轻伤,一边却快没命了,教会还真没理由要他们交人。   罗伯托主教还想再说什么,魏薇先一步插口道:“主教阁下也不用这么着急,等我们审问完了自然可以把人交给教会,毕竟是教皇陛下的人,应该有他来处置才是。”   等他们审问完了,那他还要什么人?而且把人交给了教皇,他就更没机会接手了。   罗伯托主教心里老大不愿意,偏偏伯爵夫妇根本不给他机会。   费利克斯沉声道:“肖恩只是一个随从,他没胆子也没理由要谋害教皇陛下,这事后面定然是还要人指示的,如果教皇出事,谁能得到的好处最多,谁的嫌疑就最大,所以,为了主教阁下的名声着想,还是不要插手这事的好。”   罗伯托主教脸色一沉:“伯爵阁下这话是什么意思?”   费利克斯早就被他惹恼了,这会儿更是不客气:“我的意思你不是应该很明白吗,教皇如果出事,教会就要重新选出新任教皇,听说罗伯托主教也是热门候选人之一?”   这已经是直接把他当做这次事件的幕后谋划者了。   罗伯托气的快要吐血:“你!”   “我不管你们教会内部怎么争斗,但请记住这里是萨丁森郡,不是你们教会的地盘,任何人敢在萨丁森惹事,我都不会放过他。”费利克斯冷眼看着他:“别让我知道这事真是你做的。”   不然普拉迪一世能做的事,他也敢做。   丢下这句话,费利克斯不再看他那张因为光线太弱而看不清脸色的脸――想来一定很精彩――牵着魏薇径直离开。   剩下的翁贝托主教和马修神父互相对视一眼,发现各自眼里都有一丝解气的笑意,交换了个微笑后,也默默离开回房间去休息了,只留下罗伯托脸色难看的呆在原地喘着粗气,一副快要气炸了的样子。   但跟在他身边为他照明的仆人却怎么看怎么觉得他的怒火中带着心虚。   离开的魏薇正在和费利克斯说罗伯托主教:“你觉得这次的事情是他指使的?”   费利克斯:“不能确定,但和他有关系是一定的,不然他不会急着想把人弄回去。”这明显就是个心虚的举措。   魏薇赞同:“嗯,如果教皇出事确实对他们很有好处,你记得之前那个关于教会的诅咒吧?”   “因为教会对东方教会发动战争,所以上帝发怒降下诅咒,导致现在的教皇都很早过世的那个?”   “对,就是这个。”魏薇点头:“不是说这位教皇是支持恢复和东方教会的联合吗?如果他出事了,不就证明所谓的诅咒是假的吗?所以只要约翰教皇出了事,他们就可以说根本没有什么诅咒,然后换自己人上位了。”   “我觉得是因为这个,约翰教皇才会出事的。”   约翰教皇没有成为教皇前也是红衣主教,这种阶级的人能给与自己随侍的好处不会少,甚至他本人从前也是某任教皇的侍从医师,那个时候的地位和现在的肖恩是一样的,而且约翰教皇对肖恩也很提拔,他早晚也能升任高位神职者去,能收买约他的人,对方至少也是能开出让对方心动的条件的人。   比如相比成为一个高位神职者,自然是有实权的高位神职者更令人渴望。   而在鹰派掌权的教会,能应允这条并令他相信的,自然也只有鹰派的高层了。   “好巧,我也是这么想的。”费利克斯揽着她的肩头,补充道:“还有一点,如果教皇在萨丁森郡出事,他们就有权利派人介入调查,到时候他们想做什么都比现在容易的多。”   所以罗伯托主教才会除了一开始的伪装外没有任何的后续举动,他恐怕就是在等现在这种情况了。   只是他大概没想到肖恩会被抓住,而且教皇也没有伤的很重,所以这会儿才急了。   “那我们可得看好那个肖恩,别让人有机会销毁证据,比如下毒什么的。”   “当然,亲爱的,我保证牢房里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他就不信,他在监牢里布满了守卫,还有人能混进去杀人灭口,至于食物和水,都是用抓来的老鼠先试吃过再喂给他的,确保他不会被毒死。   所以最要小心的还是肖恩自己自杀。   不过四肢被捆在木架上,下巴被卸只能吃流食的人应该也做不到自杀吧?   第二天雷蒙也醒来了。   他是被麻醉的效果退去以后,腿部越来越强烈的痛感疼醒的。   刚刚醒来的雷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很快想起了昏迷之前的那场爆炸。   一想起来,他也顾不上腿疼了,双手一撑,吃力的想要坐起来。   结果还没成功,就被发现动静的仆人制止了。   “雷蒙大师,请别乱动,你现在不能下床。”   迈科上前扶住他,又把人小心的按了回去,但也没让他完全躺下,而是帮雷蒙在背后垫了好几个枕头,让他可以保持半躺半卧的姿势。   看到是他,雷蒙惊讶道:“迈科?你不是回家去了吗,这么快就回来了?”   迈科帮他倒了杯水,雷蒙确实是渴了,接过就喝,听迈科愧疚的解释道:“不是的,我当时没有回家,我是发现教皇陛下的随侍有问题,所以找借口想抓住他,没想到他竟然是想谋害你们,也怪我当时只顾着去追人了,都忘记通知你们,不然大师你也不会伤到腿了。”   知道他们受伤以后迈科就一直很自责,尤其是对雷蒙的腿,虽然已经经过伯爵夫人的治疗,但大家都觉得就那种程度的伤,能保证不要截肢就不错了,没人相信他真的能恢复得和以前一样。   如果他当时没有去追人,而是先把肖恩做的事告诉他们,也就不会发生这个意外了。   又或者他哪怕再大声一些把正在服侍炼金术师们的其他仆人吸引出来,情况可能也不会一样。   但事实却是,他没有叫人,而是选择去追人,想凭自己的能力独自抓住肖恩,好向伯爵大人和夫妇邀功。   就因为这样,才导致没人知道肖恩在实验室里做了手脚,最终酿成大祸。   但他根本不敢和任何人说自己当时是为了邀功才没有通知其他人,他没有承担后果的勇气,所有人都以为他当时只是没想起来。   现在再面对雷蒙,他心底的愧疚几乎要把自己的良心淹没了。   他的话让雷蒙想起了自己感觉到的疼痛,他小心翼翼的掀开被子,就看到了自己被裹的严严实实的右腿。   他呆了一下,虽然没看到伤口,但从这种包裹程度和疼痛感,雷蒙意识到自己的腿恐怕伤的不轻。   但他暂时没关心这个问题,而是问道:“你说是肖恩捣鬼才让我们的实验出现意外?那么朱利奥呢?他没事吧?”   “教皇陛下没事,他只有一点擦伤,主要是撞到了头,醒来以后不太舒服,被夫人要求卧床休息。”   “没事就好。”雷蒙松了口气,又忍不住看向自己的腿,伸手想摸,可伤到的是小腿部分,他现在这个姿势手根本够不到。   “我的腿怎么了?”雷蒙想表现的不那么在乎,但实际上颤抖的语气还是透露了他此时的心情。   迈科不敢看他,借着拿过水杯再次为他倒水的举动避开了他的视线:“大师你的腿被翻倒的柜子砸断了……”   那爆炸的威力不小,要不是爆炸之前两人注意到器皿里的反应不对,早一步离开了最危险的地方,没有直面爆炸,不然两个人怕是这会儿已经可以举办葬礼了。   不过他们到底没在爆炸前跑出实验室,于是教皇被从柜子上掉下来的东西砸到了头,雷蒙被压断了腿,两个人就这么昏迷了。   听到自己的腿断了,雷蒙虽然早有预感,但也有些反应不过来,好在现在他还不知道自己的情况有多严重,所以虽然担心倒也没有太激动,如果他知道自己是粉碎性骨折,而且刚刚做完手术,怕是这会儿立刻就得陷入自己会不会被截肢,会不会死的惶恐之中了。   迈科不敢看他那样子,倒好水就走出门去:“大师你稍等,我这就去请夫人过来。”   徒留雷蒙在房间里疑惑着,他这个时候不应该去请医生吗,为什么要去叫伯爵夫人?如果是要问情况,不也该是伯爵大人过来吗?   迈科很快就找到了魏薇,魏薇听说雷蒙醒了,把手里的工作一放,过来了。   “早上好,雷蒙大师,现在感觉怎么样?”   魏薇一进房间就直奔床边,坐在女仆端来的凳子上,先是看了看雷蒙的口眼,然后抓起他的手开始把脉,一副医生查房的样子。   雷蒙看她这动作,就知道迈科为什么要去叫她了。   因为她就是医生。   “感觉还行,就是腿很疼。”雷蒙苦笑着配合着她的检查,一边用空闲的那只手拍了拍自己右边的大腿:“夫人,我这腿情况严重吗?”   “嗯?”魏薇正在仔细的辨认脉象,随口回答道:“还行,手术很成功,只要按时换药,别让伤口长坏了就能恢复。”   “手术?”雷蒙脸上一白:“我的腿伤的那么严重吗?”   有个以前是医生的老朋友,雷蒙没少听约翰教皇说他的从业经历,所以他比一般人更明白,手术的风险有多大。   “还好,就是粉碎性骨折,你运气好没有伤到神经和血管,骨头碎的也不严重,等康复以后大概率是不会影响日常活动的。”   魏薇没有说满,他这种程度的骨伤在后世确实可以保证没有任何后遗症,但现在的话,她就算有七八成的把握,也得考虑会不会有突发因素。   偏偏雷蒙以为她是在安慰他,根本不相信这个回答,笑容越发苦涩:“你别安慰我了,碎了的骨头哪有那么容易长好,就算找好了也会变得奇奇怪怪的,根本没办法恢复原来的样子。”   这年头骨头折断养好后变成瘸子的大有人在,他这腿不仅断了,骨头还碎了,怎么可能恢复完好。   “没安慰你,真的,你能恢复的,不要太悲观。”病人的心情也是影响康复的重要因素,她可不能让雷蒙一直保持这种低落的心情。   但雷蒙根本不相信,好在他的性格也不是那种一出事就爬不起来的人,低落了一会儿就自己振奋起来了:“只要上帝保佑不用截肢就好。”   见一时间劝不动她也就闭嘴了,反正事实胜于雄辩,早晚他能明白的。   “我给你开了药,喝了以后有一定的镇痛效果,这几天能不动就尽量别动,有什么事情你吩咐仆人去做就行。”   魏薇看诊完毕,留下一堆叮嘱就走了。   回去以后还忍不住和费利克斯吐槽:“明明我都说能好的差不多的,偏偏大家都一副他的腿没救了的样子,好歹对我有点信心啊。”   她手术做的那么成功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棒棒哒,偏偏大家的反应太不给面子了。   费利克斯失笑,对于魏薇这话,他心里其实也有点半信半疑,但一个合格的好丈夫是不会把不信任表现出来的,他可不想被魏薇赶下床。   他没有顺着魏薇的意思讨论下去,而是另起话题:“你觉得约翰教皇什么时候能恢复过来?至少也是能坐马车的程度?”   魏薇一听就明白了,费利克斯是在问教皇什么时候能离开。   教会一行人在萨丁森郡也呆了有一段时间了,按照原本的安排,他们最多再呆个三五天就得走了,但现在教皇受了伤,原定的离开时间必然是要改期了。   “他的情况虽然不严重,但确实不适合长时间的马车颠簸,如果想恢复到出行的程度,至少也要两周左右。”   这个时间是考虑到约翰教皇年纪不小了,恢复能力比年轻人慢,两周已经是最短时间了。   “两周有点久了。”雷蒙皱起了眉头,一想到还要让教会一行在萨丁森堡呆半个月以上,他就高兴不起来。   魏薇安慰他道:“想开点,至少现在的情况对我们有利,这段时间教会的人应该不敢再乱来了,我们多派点人监视者就是了。”   也只能这样了。   “对了,那个肖恩还是不肯开口说原因吗?”   “嗯,早上士兵来报,说他知道教皇醒了后承认自己下了手,但是还是不肯说原因。”   麻烦的是虽然确定他的罪行,但他们不能对他用重刑。   说道这里,费利克斯就生气:“罗伯托那家伙今天派了一个圣殿骑士到牢里旁观审问,我们连用鞭子抽他都不行。”   肖恩到底是教会的人,边上又有罗伯托的人看着,如果他们用重刑,对方估计会说他们是屈打成招,绝对不会接受审问的结果。   说到用刑,魏薇脑子里首先出现的就是华夏十大酷刑。   当然,他们是文明人,要和谐社会,酷刑当然不能用。   魏薇笑了:“亲爱的,小黑屋了解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我们是文明人,不野蛮不残酷,所以来玩心理学吧。 第100章   费利克斯听了魏薇的“小黑屋”刑讯法,虽然对这个方法半信半疑,但还是找人去准备了。   一时间要布置出个完全黑暗绝对安静的房间不太容易,好在城堡房间够多,选一个偏僻的房间准备一番,最迟明天也能用上。   而小黑屋的效果也确实强大,作为第一个实验者,肖恩的意志力并不强大,他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事先更是一点准备都没有,他是在夜晚被关进去的,手脚依旧被绑着,只有下巴给装回去了――现在他们已经看出来这人不会自杀,所以不用担心他咬舌头了。   在被关到小黑屋里的第一个小时他就开始崩溃,大吼大叫,但守卫的士兵早就接到费利克斯的命令,根本不给予任何回应,站在离门远远的两侧走道里,关了他整整一个晚上,才把人放出来。   “他终于肯招了。”费利克斯非常惊奇,他完全没想到效果惊人那么好,本来他还想多关两天,结果一个晚上过去,听守夜的侍卫说肖恩听起来像是要疯了,担心他真疯了问不出事情,他才让人把他放了出来。   出来后的肖恩真的就问什么说什么,有迟疑的,只说再把他关回去,也立刻改了,可见昨晚在里面吓得不轻。   那模样看得所有人啧啧称奇,费利克斯离开时还听到身后的几个骑士在那儿讨论要去试一试小黑屋,看看到底是个怎么吓人法,竟然比鞭子烙铁还能让人害怕。   他们对小黑屋的厉害一无所知,只觉得是肖恩胆小,换了他们必定不会这样,一群人还打赌谁能在里面呆的更久。   魏薇听了,只能默默为他们祈祷,希望这些人出来了别患上幽闭恐惧症,这时候可没有心理医生为他们疏导心情。   “他说是谁指使的了吗?”   “倒是说了个名字。”费利克斯略遗憾:“是个在教会总部任职的辅理主教,这次没有跟着访问团出行。”   不在萨丁森,甚至不在访问团,教会必定是不会把人交给他们的,这条线索对他们基本没什么用处。   听到这个结果,魏薇感觉不可思议:“一个辅理主教?他为什么要谋害教皇?肖恩没有骗你?”   费利克斯摇摇头:“以他现在的状况,骗我应该是不可能的。”   魏薇想想也是,非常他想再尝试一下小黑屋的威力。   “至于他招出来的人,我问过翁贝托主教和马修神父,他们对他都没什么印象,只是个小人物,不过他原来助理的教区主教前不久意外去世了,没来得及定下助理主教,目前他和另外一名候选者正在竞争上岗,不过听说赢面不大。”   辅理主教和助理主教都是是教区主教的助理,区别只在于有没有继承主教权。   简单来说就,就是如果有教区主教因各种原因而出缺(一般都是过世)时,助理主教便会自动成为教区的下一任主教,而辅理主教则没有继承权。   魏薇怀疑:“这样的人能收买教皇的随侍?一个连助理主教都没办法竞争上岗的人?”   这个时候的教会教权阶级包括有教皇、枢机主教、总主教、首席主教(一国教会组织之首或首都所在地的主教)、教区主教、助理主教、主教等高等主教,而助理主教在高级神职者中属于地位最低的那一挂,而辅理主教甚至要比助理主教还低一些,名义上是一个等级,实际上可以算作普通的主教一级。   轮身份地位,辅理主教听起来比教皇随侍高,但以约翰教皇对肖恩的信重,他如果愿意,等到资历足够后,他完全可以请求约翰教皇给自己一个更高级的教区主教的职位,哪怕没有实权,安排一个教区主教的职务对教皇来说也不是难事,   所以很明显,对方不可能是真正的指使者,最多也就是个传话的棋子。   “他什么时候被收买的?对方承诺了什么?”   问到重点了。   费利克斯挑起一边嘴角,带着一丝不屑道:“访问团出发前不久,一个红衣主教的未来。”   魏薇忍不住吸了口气:“这可是下了大血本了啊,不过这种假大空的许诺居然也会信,那个肖恩恐怕也不够聪明。”   确实不够聪明。   红衣主教是什么,仅次于教皇的高位神职者,教会内部极少部分人才能够达到的巅峰职权,这样的位置是一个连教区主教都当不上的人能应允的?   会相信他,不是知道对方背后有人,就是真的太蠢了。   “所以他应该是知道背后还有人的吧。”魏薇笃定道。   “他知道有人,但不清楚是谁。”费利克斯点了点头:“为了确定他说的是不是真话,我把人又关进小黑屋了,晚点再去确定一下。”   对于敌人,费利克斯从来不会手软。   等他在一个小时之后再去提审的时候,肖恩果然的精神状态更加糟糕了,不过他没有改口,之前说的事情可以确定都是真的。   既然如此,费利克斯不得不遗憾的宣布调查基本只能到这里了。   “教会的事情我们不好插手。”费利克斯道:“我会把人交给约翰教皇,让他们自己处理这事。”   魏薇也同意这门做,顺便还能卖个人情,很明显这次的事情是教会里鹰派的人预谋的,把凶手交给鸽派,他们定然会自己查下去。   “希望人到了他们手里能有用,别没过多久就被灭口了。”   魏薇对那个热衷炼金术,抵达萨丁森至今连城堡大门都没踏出过的约翰教皇实在不看好。   不过大概也是因为他真的没什么政治天赋,才能坐上现在的位置吧。   “教皇不行,还有翁贝托主教,他可没有看起来那么无害。”   连他找了那么久都找不到的人,翁贝托主教却只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找到了,虽然有一部分是因为对方躲在修道院的缘故,但翁贝托主教又不是普拉迪帝国内教会的负责人,而教会在这里也一直处于被打压的状态,这种情况下还能用这么短的时间找到人,顺便安插人手监视,可见其人脉势力都不可小窥。   算算时间,不出意外的话,王都那边应该已经抓到人了,但要等消息传回来,怕是还有段时间。   虽然没看出来那个之前围着她打转各种追问种地事宜的主角哪里厉害了,但魏薇还是很相信费利克斯的判断。   而另一边,罗伯托主教派去共同审问的骑士回来禀告,说了肖恩的供词后,罗伯托主教反而没有之前那么急切了。   他之前那么担心,是因为肖恩这个叛徒是他进入萨丁森时,另一位留守的红衣主教告诉他的,为的是让他配合对方进行这次的计划,所以罗伯托主教才会一路表现的那么急躁且不怀好意,试图吸引走所有人的注意力。   不过他一直以为肖恩是对方的手下,所以在事发时害怕自己被牵连,才会急迫的要把人带走,但如今从肖恩的供词来看,显然他对此并不知情,罗伯托主教这才放下心来。   不过这事还没有完,还有个被招出来的辅理主教得处理了,可惜之前爆炸之后萨丁森堡封锁了教会成员的进出,他连给留守的红衣主教传讯的机会都没有,现阶段最重要的还是把消息递出去。   可虽然肖恩招供了,他们的自由却依旧被限制,甚至约翰教皇和翁贝托主教也默许了他这一行为,即使罗伯托主教多次抗议也没有任何改变。   甚至翁贝托还在他抗议的时候笑呵呵的说:“不用担心,我已经把教皇陛下的情况告诉留守的其他人了,让他们不要担心。”   谁管有没有人担心教皇,他那点轻伤都养不了几天,罗伯托主教只想通知人去把那个辅理主教给解决了。   当然,有费利克斯私底下作弊,翁贝托主教的速度可比他这边要快的多,连教皇受伤的消息都是延后几天确定他情况不错才让人拖拖拉拉的送出去的,也是为了拖延时间了。   这边费利克斯忙着和人勾心斗角,那边魏薇忙着照顾两个伤患。   约翰教皇从前做的也是医护工作,甚至担任过从前某任教皇的随侍医师,医学水平可以说在这个时代的欧洲属于比较高的,他对自己的伤情如何很清楚,本以为自己至少要躺一周才能下床,但在喝了魏薇每天派人熬煮的汤药后,他在床上躺了两天,脑袋就不再隐隐作痛,人也可以下床了。   这可比他原本预想的恢复的快,于是魏薇的医术自然勾起了他的兴趣,本来教皇研究炼金术喜欢的就是万能药这个研究方向,如今实验暂时不能做了,和魏薇探讨医术成了他的新爱好。   魏薇也很乐于同他聊这些,她的西医知识属于自学,虽然身体的天赋摆在那里,学习难度不算大,但能有个对这方面了解更深刻的人一起讨论,对她提升自己有很大的帮助。   不过鉴于这个时期的西方医学还处于萌发状态,体系没有建立,很多知识在以后都会被证明是错误的,更有不少医疗手段看起来像是迷信,所以相对而言,受益更深的还是教皇这边。   而雷蒙,则成了他们的工具人。   现成的案例摆在那里,他们当然不会放着不用。   所以雷蒙根本没时间去担心自己的腿到底会不会变得更糟糕,他每天白天光是听魏薇和约翰教皇两个人围在他的床边对着他比手画脚嘀嘀咕咕,连个清静的时间都没有,哪里有功夫想其他的。   而且一开始雷蒙确实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但教皇同样不能理解魏薇的话,这让她不得不缓慢速度,简单又直白的讲解,顺便拿雷蒙给约翰教皇做个参照物,雷蒙作为工具人和旁听者,慢慢也就能听明白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了。   为了防止感染,他的伤口需要三天换一次药,第一次换药是雷蒙最紧张的时候,这几天里虽然魏薇给他开了镇痛的药,但伤口的痛感还是很明显的,而且断腿又被绷带包裹着,像是地中海对面埃及的木乃伊一样,他根本不知道绷带底下的手术伤口是什么样子的,所以等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雷蒙总是忍不住脑补出一堆可怕的样子自己吓自己。   会不会伤口已经化脓了,只是他看不到?说不定已经变成腐肉了,这样的天气,包裹的这么严实,烂了也是可能的吧,说不定里面还长蛆了……   雷蒙忍不住想到夏日里放上一天就会腐烂的肉,越想越是担心,加上腿疼的难受,哪怕魏薇给他开的汤药有安神的效果,他也睡得不踏实,短短几天,人就瘦了一圈。   好在这种担心在第一次换药时就戛然而止。   石膏绷带被拆掉,露出底下的手术伤痕,很长的一道切口疤痕却比他们预想的平整光滑,伤口处缝合的痕迹非常漂亮,每一个结都整齐有序,除了有些发红外,没有任何雷蒙担心的问题。   看到这个结果,雷蒙终于放下了心底的担忧,现在来看不管他这条腿能恢复到什么程度,但想来只要能保持下去,是不用担心截肢了。   因为心里早就做好了截肢的准备,如今发现不用这样,他反而轻松了,甚至还有心情去想,如果以后成了瘸子,他得给自己准备一根好点的拐棍。   有对比才有幸福,比起截肢,他对自己可能变成个瘸子也就不怎么排斥了。   魏薇也很满意他的恢复情况,伤口没有出现化脓的迹象是一件好事,她先用用蒸馏水和盐调配好的生理盐水帮他清洗了伤口再换药,最后裹上干净的新绷带,一边还有空闲回应教皇的提问。   “简直不可思议,我们以前给病人做手术,伤口基本都会出问题,即使有些人运气好没有化脓的,伤疤也很狰狞,恢复的也很慢。”   甚至,这个时期因为一些小伤口死于破伤风的人也不在少数。   魏薇就给他讲卫生常识,护理伤口的注意事项,顺便推一波生理盐水、酒精和自己做的金疮药。   “所有接触伤口的东西都应该事先消毒彻底,伤口缝合后也要为此干净无菌的状态,这样的话基本上就不会出现恶化的情况了。”   这些常识魏薇之前其实已经说过,但教皇一直将信将疑,毕竟这是个大多数人都不洗澡的年代,他们的卫生常识是真的没有,甚至有人认为把自己清理的太过干净才会招来厄运。   直到看到雷蒙的腿伤,他才真的相信了这点,并对魏薇说的三种医药物品非常感兴趣。   而酒精需要大量的葡萄酒作为原材料多次蒸馏而成,成本很高,目前只是作为香水的原材料制作的,没有单独对外出售,也就费利克斯知道酒精的用处后在城堡的酒窖里囤了一批作为军需物资;而生理盐水是魏薇现调出来给雷蒙用的,蒸馏水作为精油厂的副产品倒是不少,但基本都用于制作爽肤水了,反而是盐需要处理提纯过后才能使用,有点魔法;至于金疮药,是她特意为总是需要带人去打猎的费利克斯和他的部下们研究出来的,专供城堡战斗力们使用,以前做的早就作为战士福利发下去了,她自己手上也没有多少存活。   可是约翰教皇一直追问她这些东西能不能卖些给他,他想确定效果后给教会的医院都添置一批,让医生们可以给病人使用。   他认为如果这些东西的效果真的如魏薇说的一样好,那么对于提高病人的治愈率这点,无疑是很有帮助的。   所谓的教会医院,实际上指的是教堂中安置伤患的地方,并不会专门用于医疗的机构,称呼不是医院,而是类似于医疗室医疗处这一类的称呼。   医院这个词还是约翰教皇从雷蒙那里听来的,而雷蒙也是听魏薇偶然说起才记下的。   如果约翰教皇说的是其他事情,魏薇或许不会答应,但他提到了治疗病人,魏薇就不能不在意了。   大概是因为身体是个医师的原因,魏薇明明没有当过一天医生,却总有种救死扶伤的想法,看到病人伤患就放不下,让她放任不管,是不可能的。   故而她很为难道:“这些东西都只有一点点,你现在想要我也没办法给你。”   约翰教皇看出她的动摇,再接再厉:“那么大量生产的难度高吗?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还请说。”   本来约翰教皇就有意和萨丁森郡交好,如果能达成合作就更好了,虽然之前翁贝托主教拿到了小麦的种植技术已经达到了他们预期的目的,但如今眼看着有更大的利益摆在面前,教皇当然是动心的。   而且虽然他不擅长政治,但也知道这种救命的东西如果能推广,作为推广着,教会乃至他这个教会在民众心中的地位只会更上一层楼。   他甚至不怀疑,如果能把握好这个机会,鸽派必然能得到更多支持的,说不定还有机会压过鹰派呢。   他这边想的美,魏薇却是没那么容易松口的,她本来就不喜欢教会,对约翰教皇也只是当做普通客人对待,要说交情,还真没有。   所以对于他明显寻求合作的意图她没答应,只说要和费利克斯商量看看。   “毕竟你也知道我们萨丁森很缺人,现在要忙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根本抽不出多余的人手,就算我们准备要生产药物,恐怕最早也得安排到明年去。”   “没关系没关系,只要能确定生产出来就行,等一年也没什么。”约翰教皇听她这么说就已经安了一半的心了。   虽然没明着答应,但这已经是有意向的了不是吗。   不过他紧接着又提了一句:“既然暂时没办法大量生产,那么小批量提供一些给我可以吗?”   到底是没见过的药物,他还是想自己尝试一下再下结论,总不能光听她的解释。   “酒精和生理盐水倒是可以给你准备一点,但是金疮药不行。”魏薇这次没有完全拒绝。   虽然她说东西都不太好准备,但其实真要说麻烦的也就只有金疮药,酒精可以去工厂那边调一些,生理盐水用的蒸馏水也不缺,加点提纯过后的盐就能调配出来一大堆,反而是金疮药使用的药材种类多,有些在这个季节不太好找,药房的储备不多,做也是能做出来一批,但会导致某种药材缺货,如果她以后需要用到就麻烦了。   当然,她不是不能研究出其他类似的配方,但那也不是短时间能研究出来的。   所以最后魏薇只同意在他离开前帮忙准备一批酒精和生理盐水,至于金疮药,最多只肯给他两瓶。   两瓶已经足够了,约翰教皇见过魏薇给雷蒙上药,一次也就只倒了一点点药粉,他拿到的两瓶可以给好几日用了。   他现在真的是迫不及待想找个人试试。   可惜他也是伤患,旁观完了雷蒙换药后,约翰教皇就被魏薇催着回客房休息。   “你的药应该也差不多熬好了,快回去趁热喝了,然后躺下睡一觉,不然过会儿头又该难受了。”   虽然约翰教皇的恢复不错,现在已经能下床走一走了,但太长时间的话,还是有头疼的症状,所以还是需要多休息。   一听到又到了喝药的时间,临走前约翰教皇忍不住对自己的好友说道:“虽然我一直都知道草药问道很糟糕,但伯爵夫人熬制的汤药绝对是我喝过最难喝的了。”   雷蒙朝他竖起了大拇指:“同感。”   要说有什么是连他都受不了的,就只有汤药了。   依旧还在现场没有走的魏薇露出淑女的微笑。   敢在当事人面前这么说,你们怕不是不知道中药的威力到底有多强大。   宁愿打针也不想喝中药的威名不是说笑的。   她转头同身边的卡玛轻声说道:“看来两位伤患不需要换个药方了。”   然后毫不犹豫的把原本药方里用来提味的草药消减大半,然后加入了一些效果同样,但是味道非常“棒”,口感几乎可以和黄连媲美的草药。   知道那些草药的味道能有多恶心的卡玛同情的看了眼面前毫不知情的两位老人。   希望他们能承受得住接下来的重大打击。   “需要为他们准备糖块吗?”   “……如果他们自己提出来的话。”   那就是不需要了,因为之前伯爵夫人已经告诉过他们,喝药时不能吃糖,会降低药效。 第101章   教会的人因为教皇受伤不得不继续停留在萨丁森堡中等他康复,领地里的人却一如既往的忙碌着。   麦收之后又赶着种好了一批燕麦,如今庄园里早修好了水渠,那条没个正式的名字的河流看着不大,水量却很丰沛,即使十天半个月不下雨,河水也不见干涸,河水顺着水渠流通整个庄园,有了这些四通八达的水道,大家再也不需要辛辛苦苦的走老远去挑水,浇地也勤快了,时间还节省了大半,而这节省出来的时间,也能让他们投入到其他的工作中,去给伯爵大人服个役再赚点生活费什么的。   水渠是冬天前就修好的,今年春天就知道它好用,一向把城堡当做风向标的领民们自然也早早的修了水渠,他们那时候也没钱请人帮忙修水渠,就一个村子一个村子自己组织人手趁着农闲的时候挖土修渠,陆陆续续的修了大半年,如今在萨丁森,凡是有大片农田的地方,都能看到一条条蜿蜿蜒蜒的水渠。   也是因为有这些水渠在,今年萨丁森雨水不丰,入了夏以后只有麦收末时下了一场大雨,之后一直晴到了七月,田里的作物却丝毫没有被影响,依旧郁郁葱葱,长势喜人。   而七月,天气越发热了起来,菜地里的菜却开始大规模的出产了。   城堡有自己的菜圃,原来只种了一块供城堡内部自己吃用,但魏薇来了之后,去年入春在菜圃里种了一波各色蔬菜,秋日里就收了大批新鲜的,种子也都存了下来,今年还要再种,除了一些贵重的和玉米红薯这类暂时不能曝光的作物种在了别墅那边外,大部分的蔬菜都还是种在了菜圃这边。   于是本来一英亩的菜圃扩到了十英亩,不仅种了各种蔬菜,还有多种水果。   出了城堡后门,一眼望去围着木栏的菜圃里各色蔬菜茂盛鲜嫩,小葱蒜苗郁郁葱葱遮盖着田地,绿油油的青椒,红彤彤的番茄和辣椒像是一个个挂在枝头的灯笼,红的红绿的绿,煞是喜人,另一边已经长了一茬的黄瓜藤和隔壁的已经开花的丝瓜藤一起爬上木架,大大小小的黄瓜挂在架子下,等着人来采摘,地面上,青皮的半大南瓜和比拳头还小的冬瓜在叶子下落隐落现,距离采摘还有段时间,但已经能看到未来丰收的景象了。   菜圃中的另一半,今年或是移栽或是现种下的果树还都只是些小树苗,距离长到可以开花结果的日子还早,但也隐约有了未来果园的雏形,而在这之中,白花红果绿叶的草莓很是惹眼,同样也是鸟雀们的心头好,为了保住这一批刚刚成熟的草莓,他们派了奴隶在其中驻守驱赶鸟雀,不然这些一碰就坏的小果子肯定剩不下多少。   看到草莓魏薇就不由想起自己还在现代时,养在阳台上的草莓盆栽,很小的一盆,却很喜欢结果,每次好不容易长好一颗,不等全红,就被麻雀偷吃了,只剩下残缺的一小部分可怜兮兮的挂在那儿,诉说自己的委屈。   这片草莓是从城堡里移栽过来的,去年长成以后为了让它们繁殖的更多,魏薇放任着这些草莓苗自己分株育苗,如今已经从近千棵扩大到了万多棵,并且还在继续翻倍的长着,毕竟这种植物的繁殖力非常强大,照顾好了就会不断的生出匍匐茎,只要把匍匐茎的底部埋进土里,就会自动生根成长,如果不剪断和母株相连的茎,保持营养供给,新生的苗株甚至也能继续冒出匍匐茎,像吊兰一样一路长下去,长出更多的植株。   到了今年,魏薇觉得植株够了就没想着再让它继续扩张下去,新生的匍匐茎虽然还会继续让它长成植株,却不继续种在地里,而是让人用土裹成一个个苗球,然后就在城堡里通知了一声,要是有人想种,就可以领一些回去试试。   这个时期的欧洲是有草莓的,只是还只有野生品种,外形和口感自然也不如经过几百年人工栽培的现代品种,去年那片草莓地长出来的草莓数量就不小,几位主人根本吃不完,除开一部分做成了果酱果干,还分了一些给城堡上下,让所有人都能品尝一下草莓的美味。   这种水果照顾起来不难,产出的果实好吃又好看,还特别稀罕,只有萨丁森才有,怎么想都是能卖出个好价钱的,当初吃的时候就有人小心的把上面的种子都给收集起来,想着带回家让家里人种一种的。   那个时候魏薇还不是城堡的女主人,其他人虽然尊敬她却也不畏惧,加上费利克斯和她都没有明令禁止不许这么做的,所以很多人都是准备这么做的。   骑士们有自己的领地,而仆人们也有各自的家人,家家户户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耕种的土地,他们的土地产出都很一般,像草莓这种一看就能卖个好价钱的植物对他们来说也有不小的诱惑。   不过到底他们每个人分到的草莓数量少,一开始不知道上面的小点是种子的时候还直接吃了,最后收集起来的种子自然也不多,而且这些人回家尝试过后,很快就发现种子虽然能顺利发芽,但长成苗以后   他们不知道草莓的种子虽然也能种,成熟的果子把皮一剥在太阳下晾晒干,种子就自己剥离了下来,等到春天一种就又是一批新苗,只是这种苗容易发生变异,可能变好也可能变坏,很难保持母体的优良性状。   而且用种子种出来的实生苗比匍匐茎生成的苗株脆弱,生长缓慢难养活,如果不是经验丰富擅长种草莓的熟手来种,种子发芽后基本都死在育苗移栽上了,即使能长大结果,果实的好坏变异也完全不稳定,根本不适合大规模种植。   在养死了一大批小苗,只幸存了几棵的情况下他们想大规模发展种子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的了。   所以魏薇一说要免费送草莓苗,城堡里的人立刻排着队来领,那些隔断时间就长成一批的小苗根本连城堡的大门都没出,就被包圆了,甚至还有人想花钱买种子。   他们觉得之前种子没长好是自己不会种,现在魏薇肯送苗也愿意教他们,自然是要把握机会的。   魏薇当然是拒绝了,她很认真的告诫了这些人草莓种子的优劣问题,让这些新手别在这上面浪费时间,还是好好努力用匍匐茎分株培育吧。   大家这才知道种子总不好不仅因为他们是新手,也因为种子本身就有问题,只好作罢。   好在魏薇给苗给的大方,骑士们作为费利克斯的得力下属,有来要的她都是一百株一百株的给,普通士兵和仆人来要就相对给少一点,但四五十棵也是有的。   后来消息传出城堡,陆陆续续的也有一些农奴和自由民来求,魏薇这边也会给,只是给的就不比城堡里里的人了,城堡之外来求的人都是一家十棵。   这些新苗带回去养上一年半载的,自然就又能生出新的匍匐茎,就是要养匍匐茎的话多少会影响结果率。   草莓的生长周期是三年,第二年的果实最多,今年魏薇种的草莓有部分就是第二年的,但因为一直在养匍匐茎,耗费的营养较多,果实结太多影响品质,所以她特意让人剪掉了大部分的花,只留了花茎粗壮的,控制了结果数量,所以草莓虽然长得少,却个头大,样子规整,红彤彤的还美味。   多洛莉丝吃过草莓后就一直念念不忘,今年一见草莓熟了就拉着魏薇一起出来采摘,其实小姑娘一个人哪里能摘多少,不过是享受那种亲自动手的乐趣。   去年草莓地是交给园丁家的几个孩子们帮忙照顾的,今年他家的两个大男孩都去造纸厂帮忙了,剩下的孩子里,也都因为城堡缺人成了仆从,大些的跟着其他仆人学习,最小的那个小女孩更是被分配到了卡洛琳身边,如果表现的好的话,以后就是她的贴身女仆了。   魏薇不确定这其中有没有她和多洛莉丝的缘故,毕竟去年她带着这群孩子在花园里捣鼓了大半年,后来多洛莉丝也慢慢和几个女孩玩到了一起,既然得了主人的喜欢,下面的人自然也乐意给她们一些便利,不然现在想进城堡但仆人可不容易。   这次采草莓魏薇还把费利克斯也一起拉出来了,她觉得他最近忙的事太多了,偶尔还是要清闲一下。   选了清早太阳还没出来,天气不热的时段进了菜圃,费利克斯也被这里面各色果蔬迷了眼,有种他去年进魏薇实验田的感觉,一眼看去好多都是不认识的植物,但看看果实,又或多或少有些迹象。   多洛莉丝是奔着草莓来的,她挎着个篮子蹲在地里一颗一颗的摘,远一些的地方也有奴隶在采摘草莓,这一大块草莓地的出产最少也有两千斤,虽然是分批成熟,隔个两三天就能熟一茬,但一次的分量也有好几百斤,他们不抓紧时间采完,最后就得便宜了那些天天来偷吃的鸟雀。   魏薇没有去摘草莓,她奔着番茄和辣椒去了,番茄的个头大,颜色也鲜艳,同样是鸟雀的目标,不过奴隶们看的严,他们每天都要检查一下那些番茄是不是红了,有红了的就立刻摘走,地里白天也会留人全天候看守驱鸟,所以到时没怎么被祸害了。   魏薇来的时候今天成熟的番茄还没摘,她伸手去摘,费利克斯就帮她拿着篮子接,手里拿起一个往衣服上擦了擦直接一口咬下去,满嘴酸甜。   他知道这些番茄从长成到熟透了需要大半个月的时间,这期间就没再使用杀虫剂,之前用的也是毒性小的除虫水,七天左右毒性就消失了,所以直接摘了吃也不会有事。   “这批番茄长得不错,结果也多,你要怎么处理?拿去卖了?”   魏薇弯腰摘了一个靠近地面的,头也不回的往后递:“把种子收集起来,剩下的果肉全都做成番茄酱吧。”   费利克斯去年吃过番茄酱做的菜肴,对这个味道很喜欢,如果魏薇要全部做成番茄酱,他是完全同意的,想也知道定然是能卖出去的。   她接着又道:“你再看看有没有人愿意帮我们种番茄的?我们提供种子和技术指导,他们负责出人出地。”   费利克斯有些意外:“你要把这个给别人种?为什么?萨丁森和斯罗特的地还有很多空余。”   萨丁森郡是个标准的伯爵领,实际的耕地面积只占了郡内的一半,今年开荒的人,耕地会增长不少,但空余的地依然还有不少。   而斯罗特就更别说了,那边的农田早就荒废,偌大一个郡就一千来号人,最近虽然因为过往客商热闹了一些,甚至还有些以前搬走的自由民又搬回来了,但整体来说,那么还是地广人稀,稍微整理一下就能清理出大片的田地。   “不仅是番茄,其他的蔬菜我也打算推广出去,这些东西不是粮食,但亩产大,收益比粮食高,要是价格也一直居高不下的,我怕以后萨丁森的人就只肯什么值钱种什么,不肯好好种粮食了。”   这也是她看到大家跑来领草莓苗后一直在担心的事情,不仅是商人逐利,普通人都是如此,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他们想着让自己过得更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而如今的萨丁森,领民们即使不种地都能养活自己,现在地里还是以前的作物,等以后选择多了,地里种的是麦子还是其他什么,自然是哪个更有收益就选哪个了。   魏薇没打算带歪领民的种植路,这又不是物流发达的后世,领地里的土地主要还该是种粮食的,其他蔬菜水果可以种,但也不能占太多地方。   但她又想推广这些蔬果,既然自己不行,那就找个合作的了。   她把顾虑说出来,费利克斯也明白了过来,他询问了一下番茄的种植条件,脑子里就出来好几个合适的地方。   “我写信问问他们的意思,也不要单找一家,多找几个,各处都种一些,这样可以防止哪里有个天灾人祸的导致作物减产。”   想来会有人对这个合作感兴趣,至于合作的条件,当然是要慢慢谈。   魏薇听他答应,笑了笑,又换了个话题。   “别墅那边玉米土豆花生差不多也要收了,梅尔克的水稻也差不多是这个时间了。”她站直了回头看了眼身后的城堡:“我这两天抽空去别墅那边看看,城堡里的人你注意点别让他们跟过来。”   费利克斯点头:“放心,不会让他们乱跑的。”   教皇和两个主教她不担心,担心的是他们手下的人流出来,那些骑士和雇佣兵一个个都身手了得,即使有人看着一个不注意也容易出事,尤其还有个急着送消息的罗伯托主教在,这几天城堡里表面看着风平浪静,私下里可是出了不少事情,只是没放到明面上说而已。   魏薇和费利克斯说好了,又去给雷蒙换了一次药,对着仆从交代一番后,第二天就收拾东西,只带了潘妮一个就去了别墅。   潘妮这一年下来人是越来越稳重,也不像以前一样爱说事,她是魏薇的贴身女仆,和琴一样,这些日子没少碰到向她们献殷勤的人,但两个未婚的女仆都不傻,知道这些教廷的人是为了什么来讨好她们,东西不接,有事就说没事就走,一点不给别人套话的机会。   魏薇也是见她长进了才把人带上,别墅这边的情况算是秘密,连周围的守卫都不许进去,只在外面守着,里面只有十来个奴隶整日忙碌,平时也不许进出。   当然这些守卫也不是真的就让他们整天傻乎乎的站在外面,费利克斯在别墅边上的一片地盖了营房,让一部分士兵驻扎在这里,时不时的进森林操练,他们平时只需要在巡逻的时候把别墅加入巡逻的范围就行了。   魏薇的到来没有引起士兵们太多的注意力,毕竟她时不时就会过来一趟,大家都习惯了。   别墅里的奴隶们却等得久了,他们一直在这里照顾田地,到了现在自然清楚这些田里的植物都不是普拉迪有的,他们平时不能出去,食物都有人定期送来粮食让他们自己开火做,除了工作也没什么娱乐,闲下来的时候就会聊一聊那些农作物到底是些什么。   像是玉米黄豆这些长在地上的还好说,一看就是能吃的,那些土豆红薯花生芋头却都长在地里面,地面上只能看到绿油油的植株,之前看到开花还以为是要结果了,结果花一开完什么也没长,奴隶们就担心是不是自己没照顾好养坏了这些植物,生怕主人来了以后怪罪,每天战战兢兢的,还是中间魏薇路过看了一次,告诉他们那些作物的果实长在地里,表面是看不到的才松了口气,更加认真的按照魏薇的嘱咐侍弄起来。   如今到了可以收获的时候,但奴隶们没有主人的命令也不敢收,又担心错过了时间出了纰漏他们会被责骂甚至挨打,自然是天天盼着魏薇早点来。   魏薇来了,在地里看过一番,就智慧起奴隶开始收割玉米土豆和花生。   这些去年潘妮都是跟着魏薇一起收过的,所以掰玉米的事情魏薇交给潘妮负责,自己蹲在土豆和花生田里,拿着锄头教他们怎么挖不会挖坏了土里的东西。   但一窝窝土豆和花生被挖出来,边上看着点奴隶们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好多啊!”   他们完全没想到那一颗颗看起来不怎么高大的植物下面竟然有这么多的果实,花生看起来还不怎么显眼,那土豆却是一窝能有好几斤的样子,不小心挖坏了皮露出里面黄色的土豆,对食物敏感的奴隶一看就知道这东西是能填饱肚子的。   这个认知只在脑海里闪了一下,下一刻奴隶就为了自己挖坏了的土豆向魏薇告罪了。   明明才说了要小心自己就挖坏了,伯爵夫人一定非常生气。   魏薇当然不会因为这点小事生气:“这也是难免的,你们下次注意点就是了。”   之后奴隶们确实很小心了,但到底是第一次收土豆花生,难免还是会出现一些挖坏了的情况,好在等数量以后,这种情况基本就没有了,中总归挖坏了的数量不算太多,这样的土豆不好保存,魏薇干脆就让人拿去煮了。   当天晚上别墅里的所有人吃的都是土豆泥,只不过她和潘妮的那份用黄油炒了加入牛奶盐和一点胡椒做成了奶香土豆泥,而奴隶们吃的只是加了盐的原位土豆泥。   即使如此,土豆的味道也让奴隶们对这种食物充满了好感,既好吃又管饱,而且还不磨牙,比他们常吃的黑面包和燕麦糊糊可好吃多了。   玉米土豆和花生的产量都不少,但今年的种植面积还不具规模,十来个奴隶花上几天的时间就能全部收好,但城堡那边还有教皇一行人在,魏薇不好在别墅这边多呆,她只呆了两天,教明白奴隶们怎么采收怎么晾晒怎么储存,就又要回城堡去了,不过因为别墅这边只有奴隶,没其他人盯着她到底有些不放心,想了一下就把潘妮留下来看着奴隶做事。   “夫人放心,我会好好看着他们做事的。”潘妮对于自己留下这件事没什么不开心的,她很乐意为魏薇分担工作,保证过后,就送魏薇离开了。   魏薇回城堡的时候还带了一些草药,她本来想带点玉米土豆花生给费利克斯和多洛莉丝尝尝鲜,但想到城堡里还有一群外人,而这时候的习惯就是大家一起用餐,厨房那边又是谁都能进进出出的,她担心带回去被看出问题来,就只带了在森林边上采集的药材和一些别墅的地里长出来可入药的植物。   对她这两天不在城堡这件事,教皇一行人的态度各有不同,教皇一边以为她是出门采药顺便散心,见她回来了还特意道了谢,说太麻烦她了。   当然,对于她带回来的那些草药,教皇也是好奇的,尤其是一些他从来没见过的。   而罗伯托主教显然觉得她这个时候出门有些古怪,只是她离开那天他还派人在城堡高处看着她的马车离开城堡,确定她没有去其他地方,才放下了这份疑惑。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在自己的地盘还要偷偷摸摸,刺激=-= 第102章   魏薇一回来,她还没说别墅的情况,费利克斯倒是先给了她一个好消息。   “之前你说的脱粒机工匠们做出来了,经过测试,两个小时就能脱完一英亩地的麦子――我说的是一英亩两千斤的。”   “做好了?他们可真厉害。”魏薇有点惊喜,但紧接着又有些遗憾:“要是在早一点就更好了。”   再早一点,今年的小麦收割时就能用上了,可惜现在麦收已经结束,这个时间点做好,反而让她觉得可惜了。   小麦收割以后为了让麦粒和麦壳分离,需要花费非常长的时间来处理,即使去年她教会大家用连枷,一英亩地的小麦也需要五天才能完成脱壳。   所以魏薇早就有做脱粒机的打算了,只是去年她初来乍到还需要藏着掖着,不让自己太显眼,今年却没这样的顾忌了。   所以从王都回来,魏薇就给铁匠们布置了制作小麦脱粒机的任务。   脱粒机是十八世纪苏格兰发明家詹姆士・梅克尔和他的儿子安德鲁发明出来的,虽然时间接近工业革命时期,但第一台脱粒机是依靠马来驱动,之后才改进成依靠水利和蒸汽驱动的机器。   魏薇翻了不少资料,以第一款脱粒机为基础,进行修改,绘制了一款马力驱动的改良脱粒机,她就不相信,以如今的工艺技术,做不出蒸汽款,马拉款还能做不出来。   脱粒机的构造本来就很简单,为了节省铁的用量,第一台做出来的脱粒机是木壳的,上方有个漏斗样的进口,下方则有两个出口,一个在机器前面一个在正下方,脱粒机的内部是一个长条滚筒,滚筒一边安装有圆轴,与下方方便马匹拉动的轴用狭条皮带相连,当把马匹和脱粒机连接,它原地跑动时,脱粒机就自动开始告诉运转,不停翻滚的圆轴会在内部会形成一股气流,把小麦的外壳和麦秆从前方喇叭一样的风口吹出,麦粒着从正下方的滑梯一样的出口掉下,完成麦壳和麦粒的分离。   有了脱粒机,现在最高产的一英亩地也不过就是两个小时的时间,其他产量地的只会更快。   当然,这种脱粒机只能脱粒,对麦粒上的麦麸是没办法消除的,所有后续麦粒经过磨坊磨制后,依旧需要筛子筛选才能获得纯白的精细面粉。   不过魏薇这台脱粒机给了制作它的工匠们不少灵感,费利克斯知道自己从别处挖回来的工匠们目前正在研究可以由畜力或水力驱动的筛面方法,比如做个超大的筛子,把刚刚磨好的面粉倒上去,让马像拉脱粒机一样让筛子不停的来回抖动,达到自动塞面的效果。   不过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对于没有学过多少问话的工匠来说,这难度可不小,不过费利克斯很支持他们的尝试,甚至告诉他们只要能做出来,就可以和做好脱粒机一样活得奖赏,而这恐怕才是工匠们如此积极的原因。   “现在也不晚,小麦虽然不能用,但下个月大麦收割的时候就能用上了。”   大麦和小麦一样需要脱壳,脱粒机同样可以使用,甚至黑麦燕麦也都能用,稍微改动一下给水稻脱粒也可以,堪称一机多用。   “说的也是。”魏薇知道他说的有道理,点点头,又道:“不过就一台脱粒机也没什么大用处,工匠们能在下个月前多赶制几台吗?”   费利克斯笑了:“脱粒机的构造简单,我问过了,负责这一块的铁匠一个月至少能再做五台出来,如果全部人都参与的话,一个月一百台也能做出来。”   费利克斯手底下的铁匠可不少,原本他的庄园里就养着几个手艺不错的铁匠专门为他提供武器和盔甲,偶尔也会接接打造农具的工作,而他手下的骑士的采邑中至少都会有一个铁匠,他早就把这些人里手艺好的“借”了过来,又从其他贵族的领地里挖了一些,零零总总的加起来,能打造盔甲和武器的铁匠就凑了五十多个,而这些铁匠大部分还带着学徒,这些能被带着来的学徒虽然没有出师但也是学了几年有些手艺的,哪怕不能打出好的盔甲和武器,但打一些小物件还是没问题的,加起来能大铁的人都要翻几番。   当然因为伯爵大人总是有打不完的东西让他们制作,能够分出时间配合制作脱粒机的,也就只有几个大铁手艺最好,平时并不打普通农具的铁匠了。   “一百台?你让他们做了?我们需要这么多吗?”魏薇听他的话就知道费利克斯是已经这么安排下去了。   但即使萨丁森郡的人口不少,土地也不少,可脱粒机又不是需要每户一台的机器,一个村子配一台都显得过于奢侈了,而萨丁森郡内的村镇也不过五十个,根本不需要一百台那么多。   不过她很快想明白了:“你想把多余的机器卖掉吗?”   费利克斯赞赏的点点头:“这机器结构简单,被人看到了就能学会,我们不如趁早卖起来,把成本收回来。”   费利克斯现在真是越来越像个商人了。魏薇暗自感叹道。   别看脱粒机的构造简单,但即使他们把能换的部件都换成了木头的,一台机器的用铁量也不低,够打三五把轻剑了,光是卖到足够的铁就需要三个银币,还不提铸造花费的工艺和时间,一般领民根本用不起。   而萨丁森郡内基本没有矿产资源,所有需要的矿物都是从商人或者其他贵族手里买来的,虽然欧洲不限制铁的售卖,但价格可一直不低,一个普通人为了当上骑士需要给自己准备一全套的盔甲武器和马匹,而这是小有资产的家庭都凑不齐全的。   费利克斯要想给领民们配备足够的脱粒机,哪怕只算铁的材料费也够给骑士打好几副全套盔甲,这笔价格他不是出不起,但能让别人出的话,为什么不呢?   “所以你想怎么卖?”   不差钱的费利克斯表示:“以物易物,让他们用铁换。”   三倍于脱粒机使用的铁量的铁就能换一台脱粒机,如果要买,差不多就是一台一个金币。   魏薇觉得这个生意他估计做不了:“你也说脱粒机的结构简单,看一遍就会,他们大可以买一台自己回去仿制。”   “但总归是要先买一台不是吗?”费利克斯想做的也不过是一次性买卖:“能卖一台都是赚了,不然等他们看过脱粒机的结构,我们就亏大了。”   这些脱粒机总归是要送到领民们的手上,那些村子里的人可不像庄园里的农奴好管,恐怕他们自己好奇都能把脱粒机拆开看看,这机器的结构总归不可能保密,随便哪个铁匠知道了都能做出来,区别只在于打造的手艺好坏,制作的时间长短。   与其让其他人白得了这个技术,他们不如趁早回个本。   “而且很快就是大麦采收的时间了,商人们不说,贵族们怕是愿意多买两台自己用的。”   别看贵族剥削农奴剥削的厉害,但他们也不傻,能提高生产力的东西也不愿意用,尤其是那些土地多但领民少的贵族,他们缺少劳动力,自然乐意花点钱买几台脱粒机加快采收,早点收完早点卖了,还能有个好价钱,要是晚了,到处都有富裕粮食的时候,这价格就低了,甚至可能遇上粮食商人不愿意收的情况。   魏薇想了下,就笑道:“那你可以找几个能说会道的人带着脱粒机去宣传一下,调动一下他们的购买欲,说不定能多卖几台。”   现代的销售员做的不就是这个吗,死的都能给你吹成活的,靠着一张嘴,让顾客心甘情愿的掏钱。   费利克斯听了她的建议,脑子里离开开始思考自己手下有什么人适合这个工作,很快就有了人选。   “我明天就安排起来,丁格尔现在外来人多,在那里宣传很合适。”   说完脱粒机,费利克斯又说了一件事。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图纸,是皮埃尔画的城市设计图。   这座属于萨丁森和斯罗特的城市一开始的规模很小,毕竟两个郡加起来都不到五万人,而这些人大多数都不会离开自己的居住地,城市建大了根本没什么用还浪费,不如慢慢发展。   “最初计划是能容纳一万人左右的小城市,不设城墙,方便以后扩张。”   虽然是个只有一万人的小城市,但里面的配置却是完全按照魏薇的设想来的,医院银行学校公园小型商场等公共建筑全部都有,皮埃尔把它们选好了合适的位置,比如银行就放在未来必然会很热闹的商业街中心处,医院和学校则位于贵族和平民的住宅区中间,方便两边的人进出,而公园则是一边一个,贵族那边是大的可以跑马的马场公园,平民区则是一块面积不大不小的平坦草地,路边摆上长椅,周边种上一些好看的花卉树木,而且因为是不收费的,围墙也不需要,只多开几条小道方便大家自由进出。   此外公安局也是两边各一个,不过说是公安局,里面可不是警察,而是城卫和治安官,边上还有追加的消防站,这些人自然属于官方编制,由未来的市政厅负责调派,目前自然是没有的。   当然,虽然他们没说,皮埃尔也没忘记流出位置给未来的教堂。   而这些公共建筑在地图上都只是一处空白,因为魏薇包揽了它们的外形图纸。皮埃尔也就省了时间去设计了,他只需要给各个建筑找好位置,给贵族区和贫民区的住房定下基本的建筑风格,规划土地面积,再设计好市政厅的样子,除了最后一个对他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其他简直信手拈来。   谁让魏薇的喜好那么鲜明,只要基调是整齐对称就行,以此基础在设计图上的表现就是各种大小的格子写上名称,再画一个代表建筑就行了,可比以前他画的那些简单。   “这张是城市的平面图,这几张是市政厅的外形图、内部结构图、贵族区和平民区的房屋风格图。”费利克斯又拿出几张图纸。   魏薇先看了市政厅的图纸,那是一栋哥特式风格的巨大建筑,整体为三层建筑,非常巨大,一楼的尖形拱门就足有12个,分立在正中心的高塔两边,而那高塔是一座五层高的尖塔,尖塔和建筑物同高的位置有观景的平台,接近塔顶的位置还有一个钟表的图案,代表了这是一座钟塔。   “他大概是看了这个才这么设计的。”费利克斯指了指书房里的摆钟,“好像还特意问过雷蒙,确定能做出来。”   有这么一个全世界第一座的钟塔在,这座市政厅想不出名都难,何况皮埃尔不愧是善于设计和修筑教堂的设计师,他设计的这栋建筑有着哥特式教堂一样的宏伟和精致,典型的尖形拱门、肋状拱顶与飞拱,而魏薇的别墅给了他巨大的拱形窗棱的灵感,再加上带有曲线的阳台,这栋建筑绝对称得上艺术品,是如果能流传到后世,必然会被列为文化遗产。   再看内部结构,皮埃尔并没有按照魏薇的要求把一楼设计成可以用于公众活动的区域,而直接是各个政府部门的区域,但市政厅前面是广场后面是花园,这一块的设计就不是必要的了,而且一楼的内部结构图中,走廊内有供人休息的长椅,领民们来办事也很方便。   二楼这是宴会厅的设计,显然皮埃尔很了解贵族爱举办宴会的喜好,即使是用于官方公务的建筑物也没有楼下这一块,于是配套的厨房和休息室也都有,非常齐全。   至于三楼,就是高层官员的办公区了,和一楼一样,这些办公区只是大致划分了房间大小,具体如何安排就不是他负责的了。   毕竟就连魏薇都还没想好怎么规划政府单位呢。   对于这个市政厅,魏薇非常满意,她本来就很喜欢哥特式风格的建筑,皮埃尔的设计又完全戳中了她的心,完全没有毛病可挑。   看过市政厅后,贵族区的房屋图纸就显得平庸甚至是有些敷衍了――那几乎就是按着魏薇的别墅来画的,只是细节上有些修改,变得更加符合贵族的审美。   “这说明他很喜欢你的别墅。”费利克斯道:“当然我也很喜欢,那里是我住过的房子中最舒服的了,连王宫都比不上。”   轮华丽,魏薇的别墅只能算是普通,但轮舒适度,那确实可以压过大部分房子了,毕竟她的设计就是以舒适性为主,装修也倾向于居家风,和注重奢华的贵族们完全不一样,费利克斯会觉得住起来舒服再正常不过。   而贫民区就更简单了,都是两层式的房子,有着三角形的屋顶,窗户开的很小,灰扑扑的石墙很结实但并不称得上多美观,魏薇想象了一下,一排排灰色的石头房子耸立在接到两旁,整齐是整齐,却有一种陈旧感,对于一个新城市来说,可不算多好,而且石头的大小其实都有区别,果然还是不太整齐的。   “不如把石头改成砖头,红色的墙面看起来比灰色好看多了。”   “但是砖头比石头贵,如果用砖块造房子,一般的平民恐怕更住不起了。”   石头的开采难度让石头的价格不是一般平民能承受的,而砖头的价格则更高。   别看砖头好做,但它前期的准备工作就很花时间,最后的烧制着需要耗费大量的木材,所以砖头的价格实际上比石头还高一些。   魏薇一听,只能道:“那就在装饰上多下点功夫吧。”   她拿了笔,在几个窗户的外边加了一个小小的花台,花上植物和花,一楼大门口也添加了花木。   “街道可以根据扩宽一些,中间供马车往来,两边设绿化带,再往里才是人行道,有绿色的植物作为点缀,这样看起来是不是更好一些?而且把马路和人行道隔开,也能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   费利克斯看着她画画,一边在脑海里给这张图配上颜色,灰色的房子加上绿色的植物和鲜艳的花朵,确实要比只有房屋街道的样子好看的多。   “你自己去和皮埃尔说吧,可以把其他接到也这么弄起来。”   魏薇有些不好意思道:“我之前说要画那些公共建筑的,结果到现在还没动笔,还是等画好了再找他吧。”   “这个其实不急,那些公共建筑一开始也盖不起来,尤其是银行这样的地方,把地空出来就行了,什么时候画好也不影响。”   魏薇一愣:“你不打算自己经营银行吗?”   这次换费利克斯愣住了,经营银行,他好像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但是银行业赚钱是真的,这里有事萨丁森,他的地盘,他自己不把领地里的货币都抓在手里,难道还要交给别人?   费利克斯摸着下巴沉吟道:“你说的对,我确实该考虑一下这个。”   魏薇点头,调侃道:“是的吧,国有银行才最让人信任,你是这里的领主,你开的银行大家才能放心用啊,不然换个外地人来,收了钱却跑路了怎么办?”   带着钱跑路的可能性不大,但把自己的钱交给其他人收着,确实有一定的风险,而且银行背后的人轻易就能知道他的家底,这点也很让人不爽。   “可我们自己开了银行,就算领民们肯买账,外来的商人恐怕也不愿意吧?等有其他银行入驻,我们自己的银行可不一定能抢得过人家。”   而银行基本就是为商人服务的,他们不肯把钱存进来,也就白费功夫。   “而且的几家银行都是彼此合作的,所以他们开出的汇票才能全国通用,甚至到国外都有人收,我们冒然扎进去,怕是没人会欢迎。”   魏薇抬手指了指楼下:“不都说银行后面有教会的背景吗,这里不就有个现成的人在,他们不是想和我们合作吗?借一下他们的关系把我们加入这其中,应该可以的吧?”   费利克斯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教皇不知道可不可以,翁贝托主教那边倒是可以试一下。   “我跟你说,这你真得好好想想,经济命脉还是要掌握在自己手上的好,你也别怕开不起来,我的故乡那边的银行业务可丰富了,我记得一些,回头整理出来写给你看。”   大不了就是熬夜加班啃书嘛,反正她已经忙习惯了,不差这点。   见她说的这么积极,费利克斯越发心动,表示他会去和教会的人谈谈。   之后他果然去找了翁贝托主教,后者听他有意和教会合作开银行――虽然目前还只是个空壳计划――而且是想和他们合作,翁贝托主教大为高兴。   “你放心,我这就写信让人安排,你别看我们鸽派弱势,但其实在教会内也是有一些权利的。”   鸽派弱是对比鹰派,对外却还是很能唬人的,既然教会能支持圣殿骑士们经营银行,他们当然也能支持费利克斯,而且费利克斯是在自己的领地开银行,严格来说并没有影响其他人的生意,他们都能容许其他银行和自己开在同一座城市――比如王都――了,难道会大老远的妨碍萨丁森的主人在自己领地开银行吗?   真那么做了,恐怕最先损失的会是他们自己,可别忘了,费利克斯现在可是王都各大银行的大主顾,他每个月的流水账能养活一大堆人,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得罪他,大致他以后不再他们的银行里存钱了,这才是大损失呢。   翁贝托主教心里想的透彻,知道费利克斯只是不了解这里面的事情才没想明白,实际上这件事根本不难,反倒是他和教皇这边占了便宜,他们把费利克斯引进银行业的圈子,属于教会的那份收益自然就归他们鸽派了。   费利克斯听了翁贝托主教的答复,也很满意,他朝他露出友好的微笑,表示如果这事成了,他们可以再添加一些其他的合作。   他甚至直接邀请道:“最近我们郡里新研究了一种脱粒机,可以提高麦子脱粒的效率,不知道主教阁下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去看看?”   翁贝托主教自然不会不同意:“当然,我非常乐意。”   然后费利克斯就领着他去看了脱粒机的表演,顺便表示这种机器刚刚才研制出来,他们手上也就这一台,但他这边可以等新的做好以后,送一台给他,算是谢礼。   “在你们离开前是一定能做好的。”   这样的谢礼,翁贝托主教只想说多多益善,别看只是一台机器,不说它的用途,只要能仿制出来,就能大卖。   当然,他要卖是会意大利去卖,不会和费利克斯抢生意,这点道理他还是懂的。 第103章   魏薇送了约翰教皇一只猫。   确切的说不是她送的,是教皇自己勾搭到的。   黑白八字脸的铜色眼睛的小猫,差不多两个月大,非常可爱,是她养的两只猫里的母猫生的孩子。   去年有农夫抓了两只猫给魏薇,那时候这两只猫才两个月大,过了一个冬天这两只猫早就已经成年,春季发情期的时候它们就跑出城堡去寻找伴侣了,当时魏薇还没回来,可把仆人们担心坏了,就怕猫丢了主人回来会责罚他们,为此他们还找了很久。   可惜两只黑猫原本就是野猫出生,越大越独立,平时在城堡里都神出鬼没的,跑出去后就更别想找到了。   好在浪过了以后,两只猫还是知道回家的。   而且它们还把各自的伴侣带回来了。   两只黑猫是野猫出生,和后世驯化了的宠物猫不一样,它们是一夫一妻制,确认了伴侣不出意外基本不会换,甚至公猫还会和母猫一起养育后代。   不过两只黑猫的伴侣是从小到大都生活在野外的猫,它们惧怕人类,轻易不会靠近人类的居住地,哪怕因为伴侣而跟着回来,也是十分小心,一开始城堡的人甚至没有发现它们,只有负责照顾猫的女仆发现给猫准备的食物总消耗的特别快,而两只猫还总是没有吃够的样子,她起了疑心,一边增加了喂食量,一边暗中观察,才发现了两只新来的猫。   她把这事告诉了巴顿管家,管家听了以后倒是没有要去抓猫的意思。   那个时候婚礼已经举行,主人虽然还没回来,城堡的人却已经改了口:“夫人喜欢猫,现在多了两只她看到了说不定更开心。”   回来后的魏薇确实很喜欢城堡里的两位新成员,它们一只是三花的母猫一只是乳白双色的公猫,两只猫的长相毛色明显比黑猫们讨喜,也很容易讨女仆们的喜欢,虽然它们都不亲人,但架不住生活越发好的女仆偷偷在它们会经过的地方放点小零食什么的。   虽然警惕心极高的猫从来不吃就是了,相比人类的食物,它们更喜欢城堡里的老鼠,或者是特意为猫准备的猫饭。   不过她们虽然没有喂食成功,但也让两只猫对新环境有了一定的安全感,慢慢也不再藏着了,虽然还是神出鬼没,但出现在大家眼里的次数越来越多,等魏薇回来时,它们已经习惯把城堡当成自己的地盘了。   可惜的是,她这个主人出门太久,别说新来的猫不认识她,连养了好久的黑猫们都对她变得陌生了,还是她哄了好久才让它们重新接受了她。   而两只母猫也不出意外的在这个春天里怀孕了。   母猫怀孕后会有一些特殊的反应,比如食量变大,不爱活动,喜欢在安静明亮的地方休息,睡觉时身体也不是卷着而是伸成直条条的样子睡,而且身体也会出现一些变化。   注意到这点后,她就猜到两只母猫怀孕了,之后慢慢大起来的猫肚子也确定了这点。   五月的时候,两只猫都顺利生产,它们生孩子的时候都是躲起来找个安全隐蔽的地方生产。   不过两只猫对“安全隐蔽”的标准显然不太一样,三花色的母猫是躲着所有人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里生的小猫,而黑猫选择了伯爵夫妇的卧室,那里有魏薇特意让女仆准备的产房,由她养大的黑猫显然很信任她,乖乖呆在里面生产了。   魏薇看到时,自己的小黑猫已经顺利生下了两只小猫,它们的毛色混合了父母双方的特点,一只黑白一只乳白,虽然八字脸不是正的,但毛色区分的很可爱,眼睛中间的那一块白毛和口鼻两边的两块咋一看像是一片三叶草,哪怕眼睛都没睁开,也非常可爱。   而另一只三花母猫生的宝宝就比较多了,一窝五只,纯白纯黑黑白三花,什么毛色都有,不过因为母猫看的严,魏薇只远远看过几次,根本没机会接近她们。   城堡里一下子多了七只小猫崽,本来安静无声的走廊都变得热闹起来,时不时就能听到某处传来细弱的猫叫声,等到奶猫们长到一个月大,猫妈妈们就开始带着它们在城堡里到处游荡了,高冷优雅的猫妈妈身后跟着一串走路都还跌跌撞撞的小猫崽们,那画面别提多有趣了。   收到魏薇的影响,本来对猫没有多少好感的仆人们都变得喜欢这种以前让他们不喜的动物了,尤其是在发现城堡的老鼠因为它们变得越来越少,厨房里的食物不会被偷吃,仆人们的衣服物品也不会被要坏后,这种好感就更多了。   这么多的猫魏薇自己是养不过来的,母猫也最多养她们到五个月的大小,之后它们就得自己谋生了,如果不想小猫崽以后变成野猫,魏薇就得给它们找好主人。   这件事做得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魏薇允许想养猫的人在城堡里养,也可以带回家去,只要求他们能好好照顾猫,别养了一段时间就不想养或者养死了。   第一个表示想要养猫的就是多洛莉丝,她对黑猫有点害怕,却很喜欢黑猫生的两只双花,尤其是乳白色的那只,觉得它又萌又可爱,还特别会撒娇,所以她经常会来找小猫玩,母猫也不拦着,黑猫大概是真的有些邪性的,它似乎能明白魏薇的意思,所以并不拒绝多洛莉丝靠近它的孩子,所以毛色被取名为奶油的小猫在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自己以后的铲屎官,只等着再大一些学好了本事就去铲屎官身边享福了。   而剩下的那只黑白八字脸的小猫,本来已经有好几个人想养了,只是还没有争出个胜负,却被突然杀出来的约翰教皇抢了先。   约翰教皇受了伤以后自然是不被允许再进实验室的,而且雷蒙的实验室被爆炸波及,现在也不能使用了,想着他还要养伤很久,实验室也就没有再布置,没有损坏的东西都被清理出来另外找地方先放着,只等着研究所盖好了直接搬过去。   没了实验可做,伤的不重不需要天天卧床的教皇除了找人聊天就没事情可做了,而他最喜欢的天对象自然是雷蒙和魏薇,但前者在养伤,不能打扰太久,后者忙的脚不沾地,时常看不到人影,于是闲着无聊的教皇只能自己打发时间。   然后他就看到了城堡里成群结队到处跑的猫猫们。   猫给中世纪的欧洲人的印象一直都很不好,他们认为猫是一种邪恶的动物,对它们的偏见很深。   但在还没有给猫,尤其是黑猫定下罪责的现在,他们的不喜更多只是因为猫是一种独来独往,不和人亲近,夜里眼睛还亮的吓人的奇怪生物。   可只要不是固执的排斥它们,审美的天性使得很少有人能够抵抗小猫的可爱。   约翰教皇显然也是不能抵抗的人里的一员。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加入了教会,对于猫这种生物除了极少数的几次见过从草丛中一串而过的身影,只有一种刻板的印象――来自画家的画作,那都是被丑化的,像是老鼠一样的猫,它们盘成一个圆,伸着舌头舔着(蛋蛋),这种极其不雅的举动,也是猫被诟病的原因之一,人类把自己的道德标准放在猫的身上,认为它们清理身体的举动是赤果果的不和谐举动。   约翰教皇从来不知道,真正的猫,尤其是小猫,是那么的可爱,毛茸茸的像是一团毛球,跌跌撞撞走路的样子更是能让人感觉窒息。   “……我的上帝……”他感觉自己像是受到了恶魔的诱惑,根本没法把眼睛从小猫的身上移开。   ――从来没有接触过猫的约翰教皇完全不知道,自己竟然是个猫控。   这个下午,约翰教皇犹如痴汉跟踪狂一样,一直跟在猫猫们的身后,看着猫妈妈带着小猫们到魏薇专门让人布置的猫房里玩耍嬉戏,吸猫吸的不可自拔。   而这种举动一直持续了好几天,然后约翰教皇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用食物去勾引小猫了。   和大猫相比,小猫们就没有那么多的警惕心了,而且有猫妈妈在身边,它们的胆子更大,因为是黑白色被取了“奥利奥”这个名字的小猫是只活泼又大胆的小公猫,它对约翰教皇这个陌生的,最近经常出现的人类很感兴趣,加上约翰教皇总是带着从厨房获得的猫吃的小鱼干,把这个进贡给猫妈妈,它就对他撸自己孩子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甚至每天都会特意带着小猫到他门口晃荡一圈。   卖儿求鱼,说的就是它了。   撸猫这事是会上瘾的,越来越有猫奴趋势的约翰教皇很快拜倒在了奥利奥的的小嫩爪子下,忍不住跑去请求魏薇把小猫送给他。   这是在魏薇从别墅回来第三天的事情,这两天里她窝在书房里忙着画画和抄写银行相关,只中间只去看过雷蒙给他上过一次药,还和去吸猫的教皇错开了,但城堡里的事情都有人会告诉她,所以她并不意外约翰教皇会来找自己。   对于送猫她也没有什么不舍的,本来就是打算送给别人养,只要主人能好好照顾她们就好,而约翰教皇在跟踪猫的时候,也有仆人在观察他,目前来说,这位表现出来的对猫的喜爱,足够令魏薇满意了。   而且魏薇对这件事可以说是乐见其成的,中世纪的人对猫的印象不好,但如果教会,尤其是教皇都养猫的话,大家自然会转变这种看法,说不定还能把以后黑猫的污名给抹消掉。   猫猫那么可爱,怎么可能是恶魔呢,萌魔还差不多!   所以约翰教皇一来求,魏薇立刻就答应了,不仅如此,她还暂停了工作,给约翰教皇科普了养猫常识。   比如猫猫舔毛毛不是在那啥,它们就是清理身体,大部分长毛的动物都是这么干的,比如狗狗,所以不能同样的一件事,到猫猫身上就是邪恶的了。   当然,除了这些认知性的常识外,更多说的还是怎么照顾猫,怎么和它玩,还有猫的禁忌之类的重要内容。   毕竟小猫给了约翰教皇,以后是要跟着他回罗马的,到时候天高皇帝远,她也不可能去看看,只能把要说的先说明白了。   担心教皇记不住,她还边说边写,她写字的速度快,很快就写了一大堆注意事项,顺便还和他安利了一波猫玩具,听得约翰教皇一边感叹竟然养猫不容易,一边又期待着以后养猫的乐趣。   微微不置可否,想也知道约翰教皇不可能自己照顾猫的饮食起居,必然是交给仆人的,所以她写这些东西也是给他带回去找人照顾猫的。   “对了,猫抓老鼠这点你最好让它继续保持下去,所以等大一些了,喂食就需要控制一下,不能喂的太饱。”   现代的宠物猫基本是不抓老鼠的,它们食物充足,不需要自己捕猎,偶尔抓一只也不过是当成了游戏,魏薇还是不喜欢自己家出去的小猫变成那样的宠物猫的。   知道约翰教皇喜欢研究医术,她干脆就告诉他,老鼠的存在很可能引发大规模的传染病,也就是鼠疫,而鼠疫发生后的死亡率是非常恐怖的。   历史学家就有猜测14世纪的黑死病实际上就是鼠疫,而黑死病的出现时间是在1347年,由蒙古带来的,最早的起源点就是意大利,再由此传遍整个欧洲。   如果这个世界的时间点也是这样,那六七十年后黑死病就会在欧洲降临,那时候或许她已经去世了,但她的后代子孙可还在呢。   魏薇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虽然她现在还没有怀孕,但她有预感,这天不会太晚的。   所以她要尽可能的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医疗系统一定要发展起来,毕竟以后萨丁森是要发展出自己的海港的,要是有人带来了病源,可就糟糕了。   说到瘟疫,约翰教皇的表情就变得正经起来,他也是个医生,对于瘟疫并不陌生,自然知道瘟疫的厉害,几乎每次有瘟疫发生,最后的结果都是瘟疫发生地的人全部死亡,贵族在领地里出现这种事后,根本不会给那些病人活路,如果是小村镇就直接放火烧掉,如果是人多的城镇,就围起来,不到瘟疫消失,里面的人都别想离开,而往往这些地方最后都不会剩下几个活人,基本全灭。   所以说到瘟疫,约翰教皇心里也是一怵,尤其魏薇特意跟他说了很多华夏有记录的鼠疫病症和预防措施,他是一边听一边也拿了纸笔记录,这么宝贵的经验,不记下来怎么行。   这要是在欧洲,一个都别想救活了。   “所以有人居住的地方要保持干净,最好还要养一些猫,猫能驱赶老鼠,让它们不会大量繁殖,而干净的环境也能让人更加健康,不会随便生病。”   约翰教皇点点头,他是天天看着魏薇给自己和雷蒙做检查的,尤其是雷蒙换药的时候,魏薇的处理手法和讲解都绕不开让伤口保持干净,他手下的私人卫队里有个雇佣兵在训练的时候不小心被对手的武器划伤,伤口好大一条,还有点深,以往这种情况伤口必然恢复的不好,中间可能会出现化脓的迹象,最后长好了也要留下狰狞的疤痕。   但教皇当时手里拿着魏薇给的药物正想找人试用,就亲自去给对方按照魏薇说的流程处理了伤口,在保持伤口干净,每天换药的情况下,那恢复速度绝对是前所未见,伤口虽然还没有完全好,但明显可以看出最后的伤疤不会难看,让他感叹生理盐水和金疮药的好用的同时,也让这个雇佣兵对他感恩戴德。   所以现在魏薇说什么他都相信,而且萨丁森堡绝对是他见过的最干净的城堡,城堡里的人也确实看起来更加健康有精神,保持干净想来是不会有错的。   教皇心满意足的带着魏薇的承诺和一叠资料离开,小猫崽子现在已经可以算是他的了,不过现在还是要继续跟着猫妈妈由它照顾,所以教皇的痴汉行为还要继续下去。   又过了几天,潘妮也回来了。   在别墅那边呆了差不多一周的潘妮稍微晒黑了一些,但她看起来红光满面的,精神特别好,一回来就迫不及待的去跟魏薇报告好消息。   对别墅里的收成也很关注的费利克斯自然也和魏薇一起听了。   “8英亩的玉米地收获了四万八千斤玉米,一英亩的土豆地收获了一万九千斤玉米,另外花生虽然只种植了三分之二英亩的土地,但收获也有三千斤。”潘妮兴奋的说着一个个庞大的数字,最后才苦恼道:“伯爵大人、夫人,这次的收获真的太多了,别墅的地窖都要放不下了,现在好多玉米都还堆在地里晾晒呢。”   费利克斯虽然心里早就有了底,听到实际的产出,还是心跳加速。   而魏薇则开始在心里计算着这个产出是不是合格的。   去年玉米的出产是三百斤,当然晒干以后脱去玉米棒就只剩下二百五十五斤的玉米粒了,而土豆的产出是比她预想的高了一截的一千五百斤,花生则只有少少的八十斤――这主要是因为花生的亩产只有八百,而近千颗花生只有不到两斤的重量,只够种一分地的。   按理说今年这三种农作物中,应该是土豆种的最多也收获最多才对。   但实际上作为种子,土豆的消耗反而是最多的。   拿华夏的亩产来算,一亩地需要的玉米种子是五斤,亩产在八百斤左右的花生需要最少二十斤的种子,而土豆却需要三百斤才够。   如果光看种子和收获的比例,玉米是1:200,花生也有1:40,土豆却只有1:10,所以即使去年收获的土豆有一千五百斤,今年也只将将种了一英亩。   而今年这三种作物的亩产依旧处于后世的亩产平均标准,也就是魏薇当初和费利克斯说的数字,当然,实际上作为系统提供的高产品种,它们本应该能够达到后世同类作物产量的最高值,但可惜的是,虽然奴隶们照顾的精细,但在缺少各种增产化肥的情况下,想提升产量是非常难的,甚至能保持现在这个水准也都赖于奴隶们的小心照顾和人手充足,如果这种作物推广出去,普通农夫不可能像奴隶们一样天天蹲守在一边看顾,所以它们今后的产量必定是要有所下降的。   但即使下降,收获也绝对是比小麦高的。   魏薇把数字在心里过了一遍,她感觉明年就可以开始大规模耕种了。   这么多的产量,单单玉米就够种上一千五百英亩了,更别提还有其他的农作物。   实际上她本来是有打算趁着这次的收获让农奴们见识一下这些新作物的产量的,这样等到明年开始大面积种植时,他们才会更加乐意更加积极的配合。   但现在教皇一行人都在城堡里,虽然她对教皇的观感还不错,但不是还有罗伯托主教在吗,魏薇可不想让他们现在就知道这些,免得又起了什么坏心思。   费利克斯还在想存储的问题:“现在不好把玉米运回城堡,而且城堡的地窖显然也不够大,还是再挖一个更大的好。”   他可没忘记,后面还有红薯要收,它的产量只会更大。   魏薇觉得也是,而且最好是多修建几个,因为总会用到。   去年种的红薯依靠栽插育苗,从一千株培育到了四千株,种了一亩,最后收上来六千斤,今年魏薇忙的没时间自然也就没去继续搞栽插,但只是依靠去年出产的红薯做种,他们还是种了十英亩的红薯,收成按照亩产六千斤来算,怕是能有三十六万斤,这么多的红薯,不吃不卖,全部储存起来,需要的存储空间可不是说笑的。   所以她很同意费利克斯挖地窖的提议,因为确实是需要的,毕竟他们高产的作物多,留种又是必须的。   潘妮提醒道:“夫人,玉米现在还在晒着,等晒干了还需要你跑一趟确定什么时候可以剥玉米粒。”   “我知道了。”   潘妮汇报完后就被魏薇叫下去休息,她则和费利克斯说起了推广的事情。   “明年我们就可以开始在领地里大规模种植玉米红薯土豆这些高产作物了,教会可以先瞒着,反正他们很快就要走了,但王都那边,你是怎么想的?” 第104章   魏薇的问题同样是费利克斯在考虑的问题。   他们可以瞒着教会,因为教会在普拉迪没有没什么权利,本身也管不到他们头上,但国王却不一样。   作为贵族,费利克斯在自己的领地中无疑是权利最大的那个,就算是国王对他的管制力都不能算有多大,只要不搞出谋逆的大事,就算是明刀明枪的和隔壁领主打起来,都不算什么事儿。   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完全把国王搁在一边不管,尤其是利益的事情,你不给上面一点好处,人家要是看不顺眼,哪怕没法名正言顺的管你,也能找个理由先取消你的爵位,光明正大的抢走你的财富。   虽然这么做的结果很可能逼得贵族带着领地跳槽到隔壁国家,或者干脆抄家伙自立为王,只要国王不傻就不会做的这么直接,但暗地里搞小动作,却是防不胜防。   而且费利克斯的家族是国王的直属附庸,后者对前者的管束力是比其他贵族要大的。   如果他们明年开始大面积种植高产作物,却完全没有给国王一点回馈的意思,即使国王之前表现的再欣赏他,也会直接翻脸的,而他一翻脸,其他本就觊觎萨丁森的贵族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到时候费利克斯的处境说不定会有多糟糕。   所以还是之前的老套路,给国王也带一份好了。   收了萨丁森的好处,国王定然会站在他这一边,只要他还想以后继续获得其他的好处。   所以费利克斯很快就有了决断:“等到红薯,连同玉米土豆送一批给陛下,我亲自去送。”   魏薇惊讶:“你要去王都?”   “嗯,这批东西我们自己送比较有诚意,红薯八月才收,到时候教会的人也走了,我离开一段时间也没什么问题,而且王都那边正好有些事情需要我处理。”   有个刚刚送到不久的消息,费利克斯还没来得及告诉魏薇。   “金斯利抓到那三个人你了,他们招供了之前想要绑架你的人是贝里斯福德家的人。”   魏薇已经不记得这个姓氏代表的是,想了好一会儿才从角落里翻出一点印象。   “那个领地很富裕的伯爵?”魏薇歪着头,隐约记起来这人之所以被怀疑是因为他和另外两人同样经营着熏香类的香料生意,萨丁森的精油生意给了他们不小的冲击。   哦,现在不仅是精油,香水的冲击恐怕更大。   “我以为他是三个人里嫌疑最小的呢,原来是他吗?”   当时的怀疑目标,爵位最高的就是贝里斯福德家的伯爵,剩下两人都是男爵,不过一个是国王的掌玺大臣,一个是财政大臣,爵位虽然比前者低,在普拉迪的政治地位反而更高一些。   “也不一定就是他。”费利克斯冷静道:“也有可能对方说谎了,那些雇佣兵可不好对付。”   他为了这事也没少分析三个嫌疑人中到底哪个是幕后黑手,当时一腔怒火,让他找到了三个嫌疑人,但冷静下来后,他发现贝里斯福德伯爵虽然也有嫌疑,却是最小的,他的领地十分富裕,虽然也做香料生意,但这并不是他所有财富来源中的大头,如果时间靠后一些,他的嫌疑会更大一些,但在魏薇出事的那个时间段之前,贝里斯福德家并没有因为精油而损失太多,远不到需要对魏薇动手的程度,而且贝里斯福德家的领地距离王都较远,这位伯爵平时也不怎么呆在王都,他在王都的势力应该没有到连国王下令全程戒严还能神不知的鬼不觉的杀人抛尸,并把剩下的人藏进修道院的程度。   “实际上贝里斯福德伯爵和教会的关系不太好,他曾经让手下的骑士摧毁了领地里的教堂,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这么做确实会和教会交恶。”   魏薇:“小黑屋也没问出来?”   费利克斯无奈:“应该是没用,教皇出事之前,金斯利骑士就带着人去王都了。”   所以他们可不知道还有“小黑屋”这种不伤人身体只伤人心理的刑讯手段,自然不可能会用。   嗯,等费利克斯亲自跑一趟,自然就能让他们开眼界了。   去王都的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费利克斯一个人带着下属和东西乘船去,他准备带给国王一百斤玉米一百斤土豆和一百斤红薯,对比他们收获的数量来说很少,但作为献礼已经足够。   当然,也不是白送的,费利克斯盘算着能不能从国王那里换回一些好处,比如再要点人什么的。   “如果消息从国王那边透露出去,我们还需要额外拿出一些做交易。”   这只是一个预防措施,而且不需要准备太多,他们虽然预防其他贵族听到消息后来买种子,但没有见识过这些作物的产量的人是很难相信消息的真实性的,就像他如果直接和国王说了今年的产出,国王或许会震惊,但之后觉得他夸大其词的可能性最大。   在没有见到证据以前,即使有人会对这些农作物感兴趣,也不可能冒着危险把领地里的麦子都换成这些没见过的农作物。   就在费利克斯一边想着见到国王以后要怎么说才合适,一边等着教会走人,约翰教皇的情况终于好到可以离开的程度了。   当魏薇给出这个诊断时,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哪怕是教皇本人,虽然他确实很珍惜和多年不见的老友相处的时光,但他也知道现在不是好时机,教会的访问路线和时间是早就已经定好的,因为这次事故他们延迟了出发时间,不知道会耽误多少事情。   而且服侍自己多年的随侍都能被人收买对他痛下杀手,约翰教皇不知道自己身边还有没有这样的人,他希望能早点结束访问回到罗马,查清楚身边的人,同时也想抓住那个买通肖恩要他命的家伙。   翁贝托主教也是同样一个意思,而且他从魏薇这儿学了不少关于小麦种植的知识,虽然之前拿到的册子已经送回去了,但他觉得秋播的时候有自己在才更保险,而教会访问团这次的出行时间可是定了好几个月,要去的国家也多,如果后面再耽误一下,很可能会导致他无法在秋播前回到罗马。   当然更重要的是还要肖恩的事情要处理。   本来翁贝托主教觉得,自己可以和教皇提一提,自己提前退出访问团,先行回罗马的可能,但独留教皇应对剩下两个主教,他也不放心,如果对方再来一次谋杀就麻烦了。   好在他早已经写信给另一位可靠的同伴让他负责调查肖恩背后的人,希望等访问团回罗马的时候,他们能听到一个好消息。   而罗伯托主教就更不用提了,他一直在找机会想要传递消息,确实成功了,但他把关于肖恩的消息传出去时已经有些晚了,他担心教皇那边比自己这边早一步找到说服肖恩的人,最后顺藤摸瓜找到更多的人,那对他们来说就太不利了。   罗伯托主教更担心的是,这事最终会牵连到他,所以这段时间他连探查萨丁森的秘密都没兴趣了,每天只想着怎么解决这次的事情。   就算约翰教皇只是个傀儡教皇,试图谋杀他也是大不敬之罪,剥夺职权都是小的,终生监禁和死刑才是一贯的审判结果。   大家都想早点离开萨丁森,但是教皇没好,谁都不能提这事,现在教皇好了,他们自然是用最快的速度离开。   连一天都没有多耽搁,在确定约翰教皇好了的第二天一早,他们就收拾好行李,调整好队伍,准备离开。   客人辞行,作为主人当然是要有所表示的。   魏薇准备了些萨丁森产的东西作为礼物,精油香水意面肉酱鱼罐头应有尽有,就差把化妆品放进去了,不过考虑到教会的神职者明面上是必须保持单身而高层中也不会有女性,她就没准备。   礼物准备了三人份,是给教皇和俩位主教的,她选择性的无视了还有一位主教在普林西亚的港口等着,一点捎带给他一分的意思都没有,东西可值钱了,就是领主家也不能那么浪费。   三份礼物从外表看没什么区别,只教皇的多一点,但魏薇和费利克斯私下里商量了一下,还是在教皇和翁贝托主教的礼物最底层塞了一包玉米种子,只有五斤,附带了一份种植和储存的说明书,但并没有说这种产量如何,只说是丝国那边的特产主食,耐旱耐寒耐贫瘠而且适应性很强,味道也不错,他们可以试种一下。   之所以最后还是决定要送一些,他们是考虑到银行的事情还要拜托翁贝托主教,两边算是合作的关系,诚意还是要给一点的,于是就给了一些玉米种子,他们这边先不说这些种子的产量,只让他们自己种出来看,种的好种的坏也就看他们自己的了。   而今年他们是不可能种了,只能等明年,而明年萨丁森也会大规模种植玉米,而等到教会这边能依靠五斤玉米种子的产量推断出亩产时,这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甚至还能借此宣传一波,到时候如果教会找上们来还正好,他们到时候定然是要把收获的玉米等物当种子卖的,价钱比粮食高,教会找上来反而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生意。   魏薇自问已经很大方了,教皇和翁贝托主教虽然只收到了五斤的玉米种子,但如果好好种植,等到有产出以后也能拥有千多斤的种子,转年种上几十英亩的土地可不难。就是魏薇最早的玉米种子也就一斤左右,她为他们准备的起始点算高的了,如果他们还觉得不够,当然只能自己掏钱买了。   至于什一税?我们要交也是用其他东西代替,除非等到玉米土豆红薯都不值钱了,不然他们绝对不会用这些交什一税,真惹急了他们,干脆一颗粮食都不给,反正这在普拉迪也是常规操作了,只要能保证领地里教堂的运转和布施,教会连抗议都不可以,因为什一税可不在普拉迪的法律里,领民们会教,一方面是他们确实信仰上帝,真心给予,一方面是贵族们借着教会的名义敛财,实际上东西到了谁的口袋里还真说不准。   礼物送上各自的马车时,罗贝托主教隐晦的打量了一下彼此面前打开的箱子,确定里面的东西都差不多,只教皇的稍微多一些后,又收回目光保持沉默装木头。   等到马车带着队伍消失在视野之内,魏薇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总算是走了。”   是啊,总算是走了。   她身边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露出深以为然的表情。   有教会在,别扭的不仅是两位男女主人,仆人和护卫们同样感觉不适应,这段时间城堡内的气氛十分微妙,一直处于一种紧绷的状态,大家做事的时候都得小心翼翼的,还要警惕被套话,做什么都感觉碍手碍脚的,谁能受得了啊。   所以教会的人一走,连身为教会一员的马修神父都明显轻松了下来。   他呵呵笑道:“这下我也能会教堂继续去上课了。”   本来马修神父也修养的差不多了,可以回教堂继续主持神父的工作,结果因为教皇他们在,他这个城堡里唯一的神职者自然是只能作陪的,根本抽不出时间去教堂,甚至还要应对罗伯托主教提出的各种要求,他也是很累的。   鉴于他在教会一行来时,表现的完全是站在萨丁森这一边,决口没提任何不该说的话,费利克斯对这位兄长的教父的信任度也上升了不少。   魏薇以医生的身份点头同意:“当然,你随时可以回去,不过不能太操劳,该休息的时候还是要休息。”   送走了教皇一行人,萨丁森堡的气氛立刻就轻松了起来,大家回归正常的工作状态,别墅那边装不下的玉米土豆和花生也被送回了城堡。   这次的玉米和土豆是真的大丰收,魏薇也不吝啬拿出一部分来犒劳大家这段时间的辛苦,花生数量相对较少,大部分又已经存放在别墅的地窖里,所以她没有动花,只请大家吃玉米和土豆。   晒干的玉米送到城堡专用的磨坊磨成玉米粉,合着面粉做成玉米饼,玉米饼里添加了鸡蛋和白糖,用油煎好,表面一层焦脆里面却是软绵的口感,吃起来除了玉米的香气外还有鸡蛋的鲜味和一点淡淡的甜味,既美味又饱肚子,比只有一个口味的烤面包好吃多了。   还有南瓜玉米汤,刚熟不久的南瓜吃起来不如老南瓜甜,却自带一股清香,和提前浸泡的玉米粒一起煮,味道十分清淡,很是开胃健脾。   而土豆的做法不用魏薇多说,去年厨房已经做过,这次大厨带着学徒和帮佣们用土豆做了一堆土豆饼土豆泥和土豆炖肉等,整整料理了一大桌。   然后城堡就开启了宴会,所有人都能够参加,就算是仆人都被允许在主人们和管事以及骑士们一起共进晚餐后回到厨房享受属于他们的晚餐,餐点也都是以玉米和土豆为主的食物,除了少了一部分珍贵的香料,其他和主人们吃的都一样,城堡和别墅两边的士兵也是如此。   而奴隶之中,在别墅那边工作的奴隶也得到了一个玉米饼,当然,这并不是晚餐,只是额外奖励。   虽然费利克斯对着外界是要隐瞒这些高产作物的,但他对自己手下的人还是比较放心,而且他也没说这些作物的产量,只是让大家知道这些粮食都是魏薇带来的,并且认识到他们的美味。   但虽然不知道产量,只吃着这些美食,他们就表现出了对新粮食的好感,餐桌之上就有人忍不住询问费利克斯,萨丁森堡是不是准备种植这些粮食。   费利克斯端着酒杯笑道:“是有这个打算,明年萨丁森堡里的一部分土地就会改种这些,以后大家就能天天吃到这些美味的食物了。”   有人可惜道:“可现在这些都被我们吃了,明年的种子够吗?”   其他人想想自己刚刚吃完的玉米饼,那真的是比白面包还要美味了,如果能像伯爵大人说的一样天天吃到该有多好,但想想他们今天这么多人吃听说连仆人和士兵都人人有份,真的能剩下多少种子吗?   因为汤里的玉米粒一看就是种子,他们自然知道自己吃下的是和麦子一样播种的种子,现在大家吃了那么多种子,即使还有,明年怕是也种不了多少块土地吧?   而且大家还记得魏薇是怎么来到萨丁森的,虽然她后来陆陆续续的带了不少藏起来的东西回来,但想想那些东西的分量,就算全部都是种子也不会太多,而谁会在能携带财产逃跑时只带着一堆种子呢?何况女仆们私下里也总是在说,别看他们的伯爵夫人孤身一人来到萨丁森,实际上她可富裕了,带来的丝绸都能直接做一条礼服还有不少剩余的,各种珠宝首饰,甚至是被她称为瓷器,大家从来没见过的珍贵器皿都有许多,扣除这些,想来种子原本应该是不多的吧。   “我们自然是留了足够的分量的。”明年春播的时候,大家自然会看见他预备的种子,何况运送玉米土豆进地窖的都是城堡的人,稍微有心一点,也能推断出数量怕是不少,所以他很大方的表示:“如果有谁想试种这些新的作物,可以找你们的伯爵夫人领一些回去试试。”   听他这么说,大家都把目光转向了魏薇,后者露出一抹优雅的微笑:“种子要等明年开春以后才能发给你们,不然冬天里损坏了就太可惜了,当然,想要的人可以先找乔治报名。”   乔治是费利克斯卖地时一起给她的管事,魏薇见他做事认真,人品也不错,就一直用着,现在管着庄园里其他的农务管事,算是个不小的头目。   所以这次的宴会乔治自然也来了,听到魏薇的话,他连忙起身朝她行礼:“请放心夫人,我会做好的。”   等到宴会结束后,大家从餐厅离开,还在讨论这件事。   “你们要去报名吗?”   属于骑士们平时用餐的餐厅里,烛火被点燃,12名留守在城堡的骑士齐聚一堂,桌上摆着一些简单美味的下酒菜,大家手边是大容量的木头杯子,杯子里是澄黄的啤酒,工艺粗糙也没有添加啤酒花的酒液浑杂也不会冒泡,却依旧是骑士聚会时最喜欢的饮品,他们觉得大口喝啤酒可比小口品红酒来的爽快的多。   因为伯爵夫人无法忍受脏乱,所以伯爵大人的宴会上是不许人喝醉的,为此还限制了骑士们在宴会上的饮酒量,但没人会抱怨,因为之后他们可以自己私下聚在一起喝,酒水食物都由厨房负责,绝对管够,伯爵偶尔也会参加这样的聚会,只是很少,一来夫人不喜欢,二来他太忙,根本没有喝醉了睡一天的资格。   骑士们很能理解伯爵的忙碌,他们这些跟随者平时也很忙,这种私下里的聚会其实已经有段时间没有举办过了。   这次如果不是伯爵大人举办了宴会,又给他们放了一天的假,恐怕也没办法让大家聚在一起了。   提出问题的骑士很快得到了其他同伴的回答。   “我是要去的,我喜欢它的味道。”   “我也是,我觉得能让伯爵夫人带来的种子一定是好东西,之前我们领回去的草莓不就是吗?我地里的草莓长得不错,采摘以后拿到丁格尔去卖,可是换了不少钱。”   到丁格尔镇里的商人和来自周边的贵族乡绅不要太多,草莓虽然不能久放,但送过去也不会耽误多少时间,镇上的外来者们本来就对城堡的事务感兴趣,之前又有魏薇派发草莓苗的事在,他们对草莓是早有耳闻却没见过实物,如今见到了,自然是认真好奇买来尝鲜的。   而且草莓不仅好吃,卖相也好,个头又大,轻易就能卖个好价钱,又是物以稀为贵的时候,所以哪怕他地里今年只长了几十斤,也换回了快一个金币,可不就是大赚一笔了。   其他人也差不多都是一个样子,所以大家都表示愿意去报名领玉米种子。   最先开口的骑士也不是不愿意,他只是有些担心:“如果玉米不好种怎么办?没种好恐怕说不定会得到伯爵大人的责罚。”他的采邑里没有特别厉害的农夫,土地也很贫瘠,魏薇没来之前,小麦的收成可差了,所以对于种地,他是真的没什么信心。   而且今年的麦子长的那么好,大家明年不该摩拳擦掌的多种麦子吗?   和他关系不错的骑士顿时笑了:“原来你在担心这个?想什么呢,有伯爵夫人在,怎么可能会让我们种不好?”   另一位骑士喝了一口酒也大声赞同道:“对,伯爵夫人种地那么厉害,你看她哪次不是把事情都和大家说的明明白白的,我们只要听她的吩咐就好了。”   又有人道:“至于产量就更不用担心了。”   其他人闻言都看了过去,见是之前被安排去别墅运送的粮食的骑士,就知道他一定是有内部消息。   他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道:“这个消息我就在这里说,你们可千万要保密,不然惹怒了伯爵大人,大家以后都别想得到他的重用了。”   他身边的人推了推他:“你快说,城堡的事情不能往外说,这点规矩我们还是懂的。”   其他人纷纷点头。   他们都知道伯爵大方,但赏罚分明,要想为他服务,最要紧的除了忠心外就是管好自己的嘴。 第105章   萨丁森郡内有很多不能公开的秘密,费利克斯也在极尽所能的保护它们不被泄漏,但这些保护手段都是对外的,对内,尤其是对于城堡中人来说,有些事情是隐瞒不了的。   比如种植这一块。   从魏薇在花园里弄试验田,城堡上下都是知道的,就算后期试验田被围,对于站在高墙上巡逻站岗的士兵来说,眼力好些的依旧可以从高处俯视,更别提城堡内来来往往的仆人,城堡的窗洞虽然小,但探头往外看却不是难事,只不过以前大家都没有在意那片郁郁葱葱的试验田里的收获,贵族夫人小姐们常常会把园艺爱好,他们以为魏薇也是如此,没人想过她种的不是来自异国的花卉草木,而是农作物。   后来隐约察觉到他们想差了,大家也都默契的没有去探讨其中的秘密,他们这些人,原本的生活都不能说太好,萨丁森的地理位置和贫瘠的土地与矿产注定了在这里生活的人不会太富裕。   可自从费利克斯继任伯爵,并带回了魏薇,萨丁森郡就有了肉眼可见的变化,土地变得肥沃,领民们有了新的收入来源,效忠伯爵的骑士虽然没有固定的工资,因为他们的工资就是自己的采邑,但现在他们经常能获得丰厚的赏赐,而这些赏赐名义上说是赏赐,却非常固定,每个月一次,根据上月表现来给,非常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甚至就连伙食,都比以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拥有这么大方的主人,没人傻的不抓住机会努力表现自己,说不定哪天,他们就有了晋封贵族的机会呢。   所以骑士们都很明白沉默是金,有些秘密看在眼里也从来不说。   但那是对外,私底下,他们还是会偷偷聊一下主人们的事情,尤其是和自己有关的那部分。   所以这会儿所有人都在催促那个去别墅运送粮食的骑士,好奇他都知道些什么。   他知道的也不多,只是在进入别墅的时候,看了一眼而已。   “别墅那一块围着的是伯爵夫人的土地,这点你们是知道的。”   骑士喝了口酒,卖着关子,直到其他人再次催促才继续说下去。   他们这些骑士都有自己的采邑,对于土地的面积是很敏感的。   所以在进入那片土地时,骑士一眼就看出来那些收割了的空地大致有多大。   “十英亩,我敢肯定不会超过这个数字。”骑士说着说着,自己就激动了起来:“可你们知道我们运回来多少粮食吗?”   这次运回来的玉米和土豆当然不是全部,可魏薇别墅里的地窖本身就不是很大,装个两三万斤已经是极限了,而玉米因为需要晾晒很长一段时间,土豆却不能暴晒,所以别墅的地窖里放的都是土豆,只给玉米留了一小部分空间,所以这次从别墅送到城堡的基本都是玉米粒。   东西是骑士带着士兵和奴隶一起装上马车的,虽然东西都在麻袋里,但大概的重量,他们过一过手也就清楚了。   “不加上土豆,光是玉米少说也有三四万斤。”   这个数字一出来,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气。   三四万斤,分成十英亩地就是每亩三四千斤的产量,如果这个产出是蔬菜水果,他们不稀奇,可玉米明显是和小麦一样的粮食,味道不差还能填饱肚子,而小麦的产量今年暴增,最高产的也不过两千多斤,而玉米却能上三千斤甚至到达四千斤的产量。   而这个数字明显还不够准确,别墅里种的东西那么多,空出来的田地除了是玉米收了以后留下的,还有同批收上来的土豆的田地,所以这个数字还能再往上增加,就是不知道具体是多少。   但饶是如此,这个不够准确的数字也能让他们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早在运送时就已经经历过惊讶到差点眼睛脱框的骑士现在正得意洋洋的欣赏着其他人的表情,一边道:“所以这产量问题还用担心吗?”   不用,他们完全不用担心。   回过神来的骑士们感受着自己骤然加大的心跳声,感觉血液都在沸腾。   “我明天就去找乔治登记!”   “我也去!”   这次再没有人迟疑了。   那骑士还警告道:“可千万别把这事说出去,东西就那么多,要是知道的人多了都来要,可就轮不到我们了。”   不用他警告,他们也不会把这事说出去,这可关乎他们能领到多少种子呢!   第二天这十二个骑士果然就去找人登记了,而且他们很快发现登记的人不少,除了他们,城堡里的仆人和士兵也大多都来了。   虽然有人疑惑这不应该是只有他们这些骑士才有的机会吗,可再一想之前分草莓苗也是人人都有份儿的,也就不再奇怪了,他们的伯爵和夫人都非常大方,好东西从来都是愿意和人分享的。   而其他人里一部分士兵是和骑士一样发现了别墅里的小秘密而来的,但更多的士兵和仆人则是相信费利克斯和魏薇,既然是伯爵夫妇说要大量种植的作物,那定然是好东西,他们有机会跟着沾光,自然没有人愿意放弃这个机会。   差不多一天的时间,第一批的名单就出来了。   之所以说是第一批,是因为费利克斯手下的骑士有一百二十位,其中只有十二位在城堡里,其他人分布在萨丁森郡各处,也有在王都和其他地区活动的,这些人暂时没接到消息,自然不能派人来报名。   不过魏薇已经把剩下的骑士暂时都算了进去,如果有人不想种,再划掉不迟。   此外,这次报名的只有城堡里的人,而魏薇是打算在年末的时候选一些今年表现良好的农奴和自由民,以奖励的方式,在来年送一些种子给他们的。   这里的种子当然不止是玉米,土豆和红薯也在名单里,只是暂时没有公布而已。   当然,每个人身份不同,得到的也会不同,魏薇也没打算要他们全部种上自己给的种子,第一年只是尝试推广,等他们看到了结果,再说其他也不迟。   魏薇赶工了几天,画好了几栋公共建筑后就跑去找皮埃尔了。   她画出来的建筑物不像皮埃尔一样像是艺术品,甚至可以说是十分简陋,因为她只画了建筑物的楼层数和内部结构,外部的加工魏薇还是准备交给专业的来。   这事难不倒皮埃尔,他一边听魏薇解说一边画着外部图纸,最终出来的结果双方都很满意。   “先做一个模型出来看看效果。”最近有点迷上建模的皮埃尔这么说到。   魏薇欣然同意。   他们找来木头纸张和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一起制作了一个缩小版的城市。   这需要花不少时间,两个人也没傻到只自己做,而是找了几个木匠来当帮手,所有的建筑物都用木头制作,然后在表面贴上绘制好的纸张,组装起来看着就像是真的是用石头搭建的一样。   魏薇主要负责的是绿化这一块,她在模型的街道边设置花坛绿化带,选择合适的树木,公园的植被也由她选择,遇到问题还能去询问园丁,而由于她的审美多少和其他人有些区别,带着东方的色彩,这就让整个模型最终呈现出一种中西结合的特别风貌。   比如在设计公园这方面,她弄出来的就是一种偏向于中式的庭院,其中有假山池塘,游廊洞门这类的设计,咋一看和周边的其他建筑格格不入,但这种从未见过的风格显然能够吸引其他人的目光,他们都认为这没什么不好的。   费利克斯更是直接道:“如果想看平常的风景,我们大可以在自己的花园里看,或者随便爬上一个山坡远眺,显然这种与众不同的风格才更加值得人期待,光是为了在这种长廊之中欣赏风景,我就愿意抽出时间定期去公园了。”   得到了欣赏,魏薇兴致更高,干脆把整个公园都改成了中式园林的风格,亭台楼阁轩榭廊舫,小桥流水杨柳垂岸,建筑物也多以木料为主,池塘里更是预定种荷花了,这花欧洲比较少见,但在希腊印度埃及等地都很普及,想要种子,只需要找那些从这些国家来的商人预定就可以了。   于是这座还在构想中的城市,就又多了一个特殊的风景,为未来的萨丁森吸引来大量对东方好奇的游客。甚至在几百上千年后成了历史名胜。   不过现在,它还只是模型上小小的一角,坐落在平民住宅区的边缘,与隔壁贵族住宅区的马场公园相对,中间只有一条公路的距离。   在他们忙着做手工的时候,又有一群人到了萨丁森,领头之人得到了费利克斯的接见,接着,费利克斯表示,斯罗特的港口可以开始修建了。   “他们是我从王都请来的,皇家港口就是他们的父辈修建的,把这个工作交给他们,想来结果会令我们满意。”   这是费利克斯能找到的最好的也最有经验的修筑码头海港的团队了,虽然皇家海港修好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当时的设计者参与者都已经过世,但他们的孩子子承父业,依旧是这一行业中的佼佼者。   皮埃尔虽然是个很棒的建筑设计师,但显然他没有修过码头,对此没有任何的经验,所以费利克斯才要去找其他人,为了凑齐这支队伍,他也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确实应该先修码头。”魏薇点头,码头修好了才能吸引船只和外来人口,为他们的城市做宣传,不然只靠着普林西亚的码头,那些人必然不会在斯罗特停留,那儿也留不住人。   修码头的团队是乘船来的萨丁森,他们大多数人都停留在斯罗特,只有领头人到萨丁森堡见雇主,合约很快敲定,拿着一部分定金,带着负责监工的队伍,他们再次返回了斯罗特,开始了码头的修建,至于工人,斯罗特的农奴可以为他们工作,也可以去隔壁普林西亚招供,这是费利克斯和艾伦事先说好的,虽然招供会让艾伦损失一部分劳动力,但他们赚的钱依旧要给艾伦缴税,加上费利克斯的一点补偿,收获只会更多。   “明年也给他送一些种子吧,看在你们关系这么好的份上。”   “当然,我不会忘记自己的好朋友的。”   一切井然有序的进行着,时间很快划过七月进入了八月,地里补重的燕麦长势良好,基本能保证在秋播小麦前收完,而红薯地里的红薯也到了采收的时间。   这一次,没有外人在庄园里,红薯的收获就不再需要那么小心翼翼,费利克斯跟着魏薇一起去看奴隶采收红薯。   有了上次挖土豆花生的经验,奴隶们已经知道红薯该怎么收了。   只是这次,他们受到了更大的冲击。   十英亩地,收了整整三十六万斤的红薯,英亩产三万六的可怕数字,让所有人直观的明白了什么叫做堆积成山。   那些比胳膊粗,比巴掌长的红薯先被挖出来堆放在田野上,再有人装进箩筐送到后面的空地上堆积起来,最终堆出了比人还高的山一样的收获,一座是长得后没破皮的,一堆是长得难看和不小心挖破的,后者的数量比较少,但约莫也有上万斤。   挖红薯的奴隶从一开始的震惊到激动,再从激动到麻木,前后也不过用了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   收割完的红薯藤红薯叶也没有浪费,这些都是上好的猪饲料,切细晒干后装进麻袋送到乌克镇的养猪场去,存放到冬天使用,足够猪吃到来年开春。   “红薯不能和土豆一起存放,这些全部都要运走。”魏薇看着那两堆小山也很头疼,大概猜到产量是一回事,看到实物又是一回事。   她怀疑最近新挖的几个地窖到底够不够放的。   三十六万斤的红薯看着是多,但做种的话,也就能种六百英亩的地,虽然这些红薯里很多长得不好或者破了皮的是不能留种的,但数量相比整体不多,只有万多斤,剩下的就都要放入地窖。   “放心,新挖的地窖应该够用,实在不行,就去租领民的地窖好了。”   就算是农奴,家里也会挖个地窖存放食物过冬,所以庄园里的地窖其实不少。   收上来的红薯需要不少的容器来装用,而且是开口的不密封容器,不然很可能导致红薯腐烂,所以麻袋就不太合适了,而且城堡里的麻袋早在上次就用完了,所以这次只能用箩筐分批运送。   但看看那些因为采收累的站不起来的奴隶,魏薇到底没有不人道的让他们继续辛苦下去。   再次被叫来运红薯的骑士和士兵都有些眼晕,这是什么天堂植物,产量高成这样,他们几乎要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一筐筐的红薯被从别墅送进地窖,新挖的一排地窖就在别墅后边,入口贴着墙根,红薯被直接堆放在里面,地窖里再放一些苹果可以更好的防止红薯腐烂和发芽。   整个过程,负责搬运的士兵都是一种懵逼的状态,而奴隶们反而有些见怪不怪,嗯,他们都麻木习惯了。   想来经过这次,以后也没什么能吓到他们的了。   好的红薯大部分都被存放进了地窖,只留了要送去王都的分量,除了给国王的,费利克斯另外还给王都的几个大贵族家准备了一些,每人还附送一份种植说明和食用说明,当然人家收到以后是留着还是直接吃了,就不关他的事了。   反正心意送到,以后还想要的话,就花钱买吧。   当然,他也没忘记自己曾经的好友们,他同样也会给他们送一些让他们尝尝鲜,如果有人想要种植的话,可以明年到他的领地里领和骑士们一样的种子,当然也是不收钱的。   除开费利克斯准备运送的数量,那些不能存放的红薯都被送回了城堡,堆在厨房的后院。   上万斤的红薯清洗起来十分耗时,奴隶村里的女人们又有了新的工作,她们被叫来清洗红薯,清洗好的红薯一半切片晒干,然后拿去磨坊磨成红薯粉,一部分留着做菜,另一部分则做成了粉条,而剩下的一半红薯则   上锅隔水蒸,蒸好以后切条放到太阳下晒成红薯干。   不管是粉条还是红薯干都很好吃,城堡上下尝过后都爱上了这些新食物,尤其是带着香甜滋味的红薯干,对于极少能吃到糖的人来说,淀粉里的甜味令他们沉迷,很多人都不舍得自己吃,而是小心收起来带回家给家人孩子,然后无一例外都收获到了孩子们可爱又甜蜜的笑容。   费利克斯尝过以后,大笔一挥,又在准备带的东西里加上了粉条和红薯干,一部分当路上的干粮,一部分则拿去送礼。   想来尝过这样的味道,即使是国王也会积极的在自己的领地里种上一块红薯地了。   红薯收完,费利克斯也差不多要启程去王都了,他先给国王写了信,表示希望觐见的意思,又给艾伦写了信,告诉他自己很快就要到王都去了,到时候通知其他人一起聚个会。   魏薇这次不跟去,秋收很快就到了,萨丁森郡里总要留个人坐镇,她一边忙着给费利克斯收拾出行的行李,一边找来多洛莉丝询问她是否要和费利克斯一起去王都。   “萨丁森的交际圈太小了,你或许需要多一些交际,而且我想艾薇拉也会很想再次见到你。”   多洛莉丝已经十三岁了,她的生日在二月底,当时他们还在赶回萨丁森的路上,欧洲这个时期还不流行过生日,而且只有国王有资格每年过生日举办聚会,其他人即使是贵族都不会举办生日聚会,所以多洛莉丝的生日自然也是没有庆祝的,不过魏薇还是准备了礼物给她。   而十三岁的女孩差不多该进入社交圈了,多洛莉丝到王都去也能考扩眼界,多认识一些人,她去年在王都就表现的很好,回来以后也开朗了很多,魏薇是赞同她再去的。   多洛莉丝有些犹豫,她其实不太喜欢王都的社交圈,但她确实有些想艾薇拉了,尤其是前不久艾薇拉写信时还告诉她,她很快就要结婚了。   婚后的艾薇拉会跟着丈夫去他的领地,以后她们再想见面就难了。   “好的,我和哥哥一起去。”   见她点头,魏薇轻咳一声,道:“那么有件事就拜托你了。”   多洛莉丝疑惑地看着她。   这让魏薇有些不自在,她借着收拾行李的动作低下头:“菲尔需要舞伴的时候你就代劳一下吧,记得让别的人离他远点。”   多洛莉丝愣了愣,然后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原来是她嫂嫂吃醋了啊。   如果把这个消息告诉哥哥,他一定很高兴。   费利克斯当然高兴,魏薇会介意这种事情,就说明她越来越把他放在心上了啊。   再没有比这个更让他开心的了。   于是在出发前的那些晚上,费利克斯像是要把之后分别时不能有的亲密举动都提前使用完毕一样,夜夜笙歌,闹得魏薇每天都要到大中午才有力气爬起来。   要不是看在他要离开的份上!   魏薇咬牙切齿,到底还是忍了。   而出发的日子也终于到了,队伍和行李都已经准备完毕,这天早上,魏薇不得不撑着酸软的腰送费利克斯出门。   她把那把绣着金色狮子的黑丝绸扇子放到了费利克斯的手里。   “你这一走,生日又不能过了,礼物就提前给你吧。”   费利克斯的生日在九月初二,这个时间点他定然是在王都还未归来,去年魏薇不在意其他人的生日,连同她自己的生日都被忘记了,今年她却牢牢记住了费利克斯的生日,并为此费了不少心思准备礼物。   相比上次拿出扇子吓人时还只是半成品,这次的扇子是已经完工了的,原本的扇面上只有一头半隐没在黑暗中的狮子,但如今狮子的一侧多出一丛娇艳欲滴的蔷薇,连带威猛的狮子看起来都不那么凶悍了。   这是一幅野兽嗅蔷薇的刺绣图,原本魏薇没准备绣上蔷薇,只是扇子做好后总觉得不太满意,就又拆下扇面修了那丛蔷薇花,把自己的名字也包含在了里面。   扇子下挂了一个宝石流苏扇坠,黑色的流苏上蓝色的宝石和费利克斯的眼睛一样,是魏薇挑了好久才挑出来的。   说实话这扇子的实用性其实不大,至少费利克斯收到礼物是不会想到拿来扇风的,他只想好好保存起来,这可是魏薇亲手做的。   他克制了拥抱住自己的妻子,夏日的太阳让他没有在出行时穿上盔甲,所以这个拥抱是炙热而温柔的。   最后,他落下一个吻,留给魏薇最后一句嘱托:“等我回来。” 第106章   费利克斯走后,他的那一部分工作也都暂时移交给了魏薇,好在这个时期的萨丁森郡已经有不少人来投靠他们,庄园内有管事仆从帮忙,庄园外则有外来的才人辅助,魏薇只需要总揽全局,决定底下人难以自己处理的事情,每天看看文件签个名,偶尔召见一下管事们问个话开个会,实际事物都有其他人负责,就和坐镇公司的大老板差不多。   这些事情在之前她也没少做,除了以前和手下人沟通的事情主要由费利克斯负责,现在变成了她自己外,几乎没什么区别。   不过除了批改文件的工作,即将开始的秋收,和原本预定在九月进行的公务员考试,才是更加花费她的精力的事情。   靠她一个人是真的忙不过来,前者还好说,秋收忙的主要是领民和底下负责收税的管事,体力活是轮不到魏薇来做的,可公务员开始就不一样了,虽然考试的内容和流程,她早就和费利克斯定好了,但费利克斯不在,挑人的事情总归还是要有他一起把关,所以魏薇让人再次发了公告,把公务员考试延后到了十月,等费利克斯回来再说。   对于这份公告不是没有人感觉不满,尤其对那些从外地赶来准备考试的人,延后代表他们要在这里多停留一段时间,而最近萨丁森郡的物价有所增涨,尤其是房租,哪怕是住民宿,每天的消费也不少,而且房源稀少,很多人都住不进丁格尔,只能选择其他的小村子,不过小村子条件是差了点,可胜在比镇上便宜,那些身价不丰的人就会选择去村子里住。   但相比少部分人不满的人,更多的人却是有种松了口气的轻松感,大概感觉就是“又能多浪,不,准备更久了”,和在学生准备考试前夕被意外通知延考应该差不多。   尤其新公告里还特别补充说明了考试的流程和考试内容的偏向性,让原本不知道考试会是什么样安排的人们都有了可以准备的方向。   秋收开始,有了之前小麦的丰收,这次大家更是干劲十足,各个工厂不得不再次停工,放工人们回家参与秋收,甚至连三五岁的孩子们都要去帮忙,哪怕只是跟在大人后面捡地里留下的粮食,或者看着晾晒的粮食不被鸟雀偷食也是好的,大一些的则要承担起给家里人做饭,料理家务和照顾家畜等工作,一家老小白人里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   可忙是真忙,高兴也是真高兴,再累,只要看着收上来的比往年多的多的各种粮食,他们睡觉时都能笑醒。   “从前秋收的时候心里是又高兴又担心,高兴一年的辛苦没有白费,担心的是收上来的粮食不够一家老小吃的,现在我是只高兴不担心了,今年收的粮食,就算交了税,也够我们一家吃到后年了!”   “是啊,以前每天日子过得紧巴巴,吃也不敢多吃一口,就怕冬天里不够吃又找不到食物被饿死,现在好了,粮食多的吃不完还能卖掉一部分,我打算等粮食收好就卖一部分,给家里的大人小孩添几套冬衣,再多囤点柴火,今年冬天再冷也不怕了。”   “说的对,我也这么打算卖些出去,城堡贴了公告收各种粮食,给的价格比那些收粮的商人要高,现在不卖就可惜了。”   往年饿怕了的领民们原本是打算交了税以后剩下的粮食都不卖放在家里自己吃的,他们经受过饥饿,知道那滋味有多难受,现在手里有粮食了也舍不得卖掉,只想囤起来慢慢吃,只有少部分需要金钱买生活物品的人才会准备卖掉一部分。   但城堡开的收购价确实很不错,这个价格虽然比市价低了两成,却也比收购粮食的商人往年的报价高了一截,让一些原本不想卖粮的人都有些心动了。   而且他们也知道城堡出面收玉米燕麦这些贵族不吃的粮食是给底下为伯爵大人服役和工作的领民们准备的,而现在萨丁森郡的大部分人可都在给伯爵大人工作,他们每天都能吃到至少一顿由城堡准备的食物,于是大家卖粮的时候,就有种“这是给以后的自己吃的”的心理,总觉得自己赚到了。   而这种想法也是会传染的,那些卖了粮的人和其他人一八卦,原本没这意愿的人都心动了,带着家里多余的粮食去城堡售卖。   等到城堡终于买到了足够的粮食,也就没有继续收粮了,而其他收粮食的商人本来也跟着提价了,但见城堡不再收粮,立刻不约而同的把价格又降了下来,甚至比往年还要低一些,这让那些估量着可能还会再涨价,于是没有卖粮而选择再观望一段时间的人可就吃了亏,这时候再卖价格根本上不去,偷鸡不着蚀把米,要么只能接受新的粮食价格,要么就留着粮食自己吃,可实际上那么多粮食到明年根本吃不完,留久了就成了陈粮,容易腐坏不说还占了明年新粮的位置,可让这些人吃了点小苦头。   吃过一次亏,后来他们也学乖了,以后再遇到城堡收粮,一个比一个积极,多余的粮食都拿出去换钱,换回钱币,然后又拿着钱币去购物,给家中添置东西,流动的钱财带动商人的积极性,创造更多的商机,城堡又可以借此机会收到更多的商税,收回一部分金钱,间接拉低了收购粮食的费用,购买更多的粮食,以此循环,自成一体。   而魏薇在这种忙碌的季节里忙的脚不沾地,城堡内外的事务都堆在了她的身上,有时候忙起来连吃饭都顾不上,以往悠闲的下午茶自然也都取消了,连每天努力坚持着的散步时间都要听着其他人的汇报,根本顾不上自己的事实。   所以直到潘妮犹犹豫豫的询问她身体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她才惊觉这个月的月事没来。   所有贴身女仆之中,潘妮是唯一一个不长期兼顾其他工作,只专门负责照顾她的人,所以为魏薇准备月事时需要的用品也一直是由她来负责的,但这个月潘妮如以往一样准备好了用品,却一直没等到魏薇用,心里有点担心,才不得不问。   至于担心什么,哪怕她是个未婚姑娘,在城堡里当了那么久的女仆,最近时不时的又会听到管家念叨,自然是知道月事不来可能会是什么个情况了。   身体比谁都健康的魏薇生理期一向非常准确,来到中世纪这一年,一次都没乱过,可现在,她本该来的生理期已经推迟了一周,而从自己的身体没有以往生理期要来的一些反应看,接下来几天似乎也没有任何要来的预兆。   鉴于她的身体一直很好,魏薇不得不怀疑一下,自己可能怀孕了。   而且十有八九,是费利克斯离开前那几天的奋斗结果。   她立刻给自己把了脉,但很可惜,应该是月份太浅,还看不出什么。   但这不妨碍她先做些准备。   “这事暂时别对其他人说。”她如此嘱咐潘妮。   “我会保密的夫人。”现在的潘妮可不是以前的潘妮了,虽然还喜欢小八卦,但关于主人的事情,只要收到封口的命令她可从来不会往外说,这会儿听了魏薇的嘱咐,立刻带着点激动和期待的答应下来。   她的目光期待着看着魏薇平坦的肚子,仿佛已经看到那里即将有一个会给城堡带来喜悦和新生的小生命。   虽然怀孕的事情没有确定,但魏薇还是为此做出了一些改变,生活上的,饮食上的都有,工作安排的更加合理健康,作息更是稳得一批,早睡早起,再也不熬夜了。   其他人倒是没有感觉出不同,他们可不知道女主人变动的三餐都带上了保胎的效果,只以为是她最近的口味改变了,喜欢吃清淡又滋养的汤汤水水,还有人私下里也给自己准备相同的汤水来喝,只因为魏薇吃喝了几天,人看起来更美了吗。   魏薇刚刚穿越时,她的身体是游戏里的女医师,这个医师的身体只有十六岁,青春年少,楚楚动人,带着少女特有的青涩与纤细,在萨丁森住了一年,她长高了一些,身体也在发育,不像欧洲女性那么丰满,却也是该有肉的地方有肉,曲线堪称完美,衣服稍微修身一些,就能凸显出她的好身材,风风韵韵,婀娜动人。   反倒是她的脸没什么变化,依旧一副十分显小的清丽动人,但笑起来时,却又多了一分优雅雍容与温柔糅杂而成的特殊气质,这本该和她在西方人看来年幼的外表不太搭的,但放在她身上,却说不出的和谐,仿佛她就该是这个样子。   以前大家虽然都说他们的女主人很美,但多少还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很多人能举出自己更喜欢谁的样貌,对于最美的平价互不相同,但在见过魏薇穿着雪白婚纱,摇着扇子,姿态优雅的和人谈笑风生的模样之后,他们的审美就变得统一,越来越多的人觉得他们的女主人才应该是普拉迪最美丽的女人。   哪怕一向以自己的美貌自傲的蜜拉贝儿王后,也不得不承认这点,而这使她更加嫉妒。   在见识过那样盛装的魏薇之后,王后原本对魏薇的那一点好感立刻就烟消云散了,她本来就不是个脾气好的女人,从小被自己的国王父亲宠爱到达,除了前任丈夫死了的那段时间,王后基本上没有吃过什么亏,这造就了她的自私和任性,哪怕这几年因为不受宠,也没有让她学会收敛脾气,反而越演越烈,私下里越发暴虐的行径一直都是被贵族们诟病和津津乐道的。   这样的一位几乎只有脸好看的王后,实在不是个可以深交的人,纳尔森伯爵夫人就不止一次提醒过魏薇这点,事实也证明她是对的。   魏薇送的生日礼物固然使蜜拉贝儿王后在开始时对她有了几分好感但在魏薇大出风头时,这点好感就不见了,很快变成了感受到威胁的危机感和嫉妒心。   一开始在魏薇离开王都时,这位王后多少舒心了一段时间,那段日子她享受着国王回心转意的宠爱,走到哪儿都有一堆人对她献媚讨好,再次迎来了属于王后的尊荣。   但好景不长,这种依靠外貌获得的宠爱就和从前一样不能长久,在度过了最开始的新鲜期后,国王对她的宠爱再次开始消退,而这种消退则随着萨丁森郡出产的化妆品开始在王都销售,而降到了最低。   普拉迪国王和其他贵族一样并不专情,他能在前任王后大病时和蜜拉贝儿这位弟媳妇搞上,自然也会在和她感情变冷后有其他的情妇,实际上在蜜拉贝儿不受宠的几年里,国王的情妇就不少于3个,即使在她重新获得宠爱时,那几个情妇也没有消失,只是暂时降低了存在感而已。   现在她们卷土重来,靠着萨丁森的化妆品修饰过的更加年轻靓丽的脸蛋和最新流行的服饰,试图再次抢走了米拉贝尔王后的宠爱。   蜜拉贝儿怎么甘心再次失宠,她使劲浑身解术和情妇们抢夺国王,费尽心思保住自己的宠爱的同时,对间接造成这一局面的魏薇更是恨上了心头,甚至已经超过了常年跟她对着干的纳尔森伯爵夫人。   间接的,作为魏薇的丈夫,费利克斯也获得了王后一定程度上的迁怒。   好在费利克斯这次来王都只是为了觐见国王和调查绑架事件,日程安排的很满,除了推不掉的几次应酬,基本不出席任何宴会,而王后能参加的宴会,除了国王特别受益的,就只有王室自己举办的,而这个季节里王室可没有什么重大事件,加上魏薇这次没来,她先把人邀请过来刁难一番都做不到,只能私下里气的牙痒痒,明面上碍于国王对费利克斯的看重,她还得表现的对他很友好的样子。   再没有比这个更让她郁闷的了,为此,这位脾气不好的王后私底下不知道砸了多少东西,又因此而惩罚了多少仆人。   费利克斯倒是能感觉到偶尔遇到的王后看他的目光不太对,不是以往那种带着一丝暧昧的挑逗,而是更深层次的敌意,虽然她本人觉得隐藏的很好,但对于一个战斗经验丰富的骑士来说,这点敌意根本就是阳光下的烛火,虽然不显眼,但也不到看不见的程度。   不过王后的那点敌意并没有影响到费利克斯什么他的觐见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顺利,大概是之前献上的制糖配方,国王对他更加和蔼,就像是真的在招待一位自己的子侄一样,甚至邀请他在王宫里长住,这可以说是一项贵族十分期待的殊荣。   当然,费利克斯最终还是拒绝了,他表示自己这次来王都有些私人事情要处理,并不适合住在王宫之中,顺便在只有两人的相谈中透露了一下自己依旧在追查之前的绑架事件,并且已经有了新的进展。   国王听了,也就没有继续邀请他,只是顺势关心起了他的婚后生活。   说道这个,费利克斯脸上的笑容都真实了几分:“我们很好,她是个再好不过的妻子。”   而费利克斯带来的礼物显然也很受欢迎,他自然不会只准备了一堆玉米土豆红薯,除此以外当然也有从商人手中买来的昂贵奢侈品,其中最特别的是一副油画。   油画出现于十五世纪,在此之前欧洲盛行的是蛋彩画,是一种用蛋黄或蛋清调和颜料绘成的画,多画在表面敷有石膏的画板上,盛行于14~16世纪的文艺复兴时期。   也就是说在十三世纪,别说油画,连蛋彩画也只处于即将出现还没出现的时候。   这个时期的绘画技术还没有后世油画的色彩丰富和立体质感,带着一定的夸张感和艺术性,写实程度不上高。   而萨丁森的第一幅油画出自魏薇之手,她学过绘画,油画也是稍有涉猎,这个时期虽然还没有油画,但颜料的种类还是很多的,魏薇当初做眼影的时候顺带的也买到了不少颜料,又自己调配了一些,心血来潮的画了一幅萨丁森堡的风景画,不说画的多好,但那种写实,又色彩丰富的画作,显然很让人耳目一新。   当时看了那副现在就挂在他们卧室里的风景画后,费利克斯就用近乎撒娇的方式让魏薇给他们画了一幅双人画像,魏薇自己也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又正好处于新婚期后不久,干脆打稿准备画一幅结婚照,用的是他们结婚时的形象。   毕竟说道城堡的走廊,不就是一幅幅真实到吓人,带着灵异色彩的油画吗。   可惜后来实在太忙,那副半人高的画作至今还只是半成品,完成时间看起来遥遥无期,至今还呆在画室里等着主人闲下来的时候去完成它。   但这并不妨碍费利克斯找画师用相同的工具给国王画一幅肖像画。   费利克斯请的画师并不是什么名画家,他也没法费那么多的心思去找人给国王画画,换成魏薇还差不多,这副肖像画如果换在专业人士眼里,顶多是一幅勉强合格的新手画作,但对于从来没见过油画的人来说,还是很能唬人的。   至少国王就非常喜欢,尤其画师把国王画的更加年轻威武,一看到画他就迫不及待的让人挂在了自己的王座后方,这样以后谁来觐见就都能看到他威武的一面了。   当然,即使被油画吸引了大部分的注意力,国王也没有忽略那一堆礼物中看起来特别不显眼的几件。   “这些是我的妻子从丝国带来的作物,它们的味道很棒,产出也不错,陛下可以在来年种下,到了秋天说不定会有个惊喜等着您呢。”   礼物里有红薯干和粉条,这两种食物的味道都很大众,少有人会不喜欢的,国王品尝以后愉悦的表示他会在明年种种看。   费利克斯听到他吩咐侍从官把种子拿下去保存好,等到明年春天种到花园里去,就知道他并没有真的重视这些农作物,只是把它们当成来自异国的稀罕物,用以观赏罢了。   对此费利克斯一点也没有提醒他的意思,那些农作物本身长出来就貌不惊人,如果想要观赏那他必然是会失望的,不过既然是种在花园里,显然园丁会更加上心,只要照着手册种植,结果总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而作为礼物的回报,还算大方的国王赏赐了他一些金银,又转头告诉了他一个消息。   “你知道的,我们隔壁的几个国家总是在打仗,最近它们中的一个终于把自己弄垮了,国土被其他人瓜分,其中的国民大量外逃,有很大一部分都跑到普拉迪来了,你如果需要,可以带一些回去。”   这个时期的欧洲人并没有多少国家的概念,他们只知道自己的领主,对国家的概念非常模糊,甚至因为贵族们互相打来打去,领地的归属权经常更替,很多领民对自己属于哪个领主都无所谓,他们只在乎赋税会不会增加,自己又会不会被拉上战场,领主是谁就和国王是谁一样无人关心。   当然,如果新的领主特别糟糕的话,还是会有不少人出逃的,农奴们逃不掉,自由民却跑的很快,尤其在国家被瓜分,贵族们自顾不暇时,害怕被拉去当兵的自由民第一时间就往其他更加和平稳定的地方跑了。   而这次国破的国家距离普拉迪不算远,其中还有一小部分的领土链接在一起,而普拉迪帝国作为这一区域的强国代表,国王又不是个喜欢战争的,这些年一直在稳定发展,自然也成了逃亡者们心中的好去处。   但是普拉迪人还是很排外的,他们不欢迎教会,同样也不怎么喜欢其他国家的人,不过一开始边境的士兵没有把好关,让这些外国人顺利进入普拉迪帝国,想赶都赶不走了,而他们又不被各个地区的贵族领主接纳,反而被他们驱赶或者捕捉成奴隶。   那些人此时都还聚集在边郡,而且人数越来越多,已经到了会危及周边村镇的程度,普拉迪国王也很担心这些人最后会变成野人或者强盗,破坏他的国家,正好这个时候费利克斯来了王都,他想起之前费利克斯从王都带走了一堆贫民,又一直在奴隶市场买人,就顺势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打算让他带走一批流民,而且越多越好。 第107章   这对费利克斯来说可是个意外之喜,虽然他本来也是知道了这个消息,正打算说服国王给自己行个方便的。   到底是外来口人,以俘虏或者奴隶的身份买进来无所谓,接受大量移民又是另一回事儿,而且这些流民目前聚集在西边的国境上,那儿还是其他贵族的领地,他想去收人,怎么都得先得到国王的准许才好行动。   现在他还没提,国王自己先开了口,这样反而更好,费利克斯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从王宫出来,费利克斯回到住所,就安排人带着国王的手谕去边境招人,因为早有此打算,他这次带来的人马充足,一部分就是为此而准备的,所以调动起来很方便。   派出招人的队伍后,费利克斯找来了金斯利。   前段时间就被派到王都的金斯利一直在跟进绑架魏薇的雇佣兵,他带着一队人马从那所偏僻的修道院里偷偷带走了三个雇佣兵,有翁贝托主教的人从中接应,修道院中的其他人甚至没发现他们的行动,等他们注意到时也已经晚了。   当然抓人离开并不是唯一的行动,金斯利还留了人监视着修道院,想要看看能不能发现谁在和他们联络。   而修道院中对于突然消失的三个人却没有太大的反应,或许一开始是骚动了一段时间,但很快就在院子的干涉下恢复平静,这并不怎么令人意外,最开始没有他的同意,三个雇佣兵也不可能躲在修道院里。   之后监视的士兵并没有发现修道院院长有对外送过信或者外出,但他们还是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虽然没有外出,但他和来送柴火的樵夫有过短暂的接触,这对被要求不放过任何一点可能的监视者来说是值得注意的一点。   不过可惜的是,他们跟踪那名樵夫,甚至把人抓回来审问,结果却不太理想,樵夫并不知道任何内情,他原本就会定期给修道院送柴火,最近几个月有人花钱让他在去修道院的时候注意院长,如果院长一切如常,或者没有见他的话,他就在自家的窗户上放几块石头,如果他突然跟他说某句话,他就把石头拿走,换上一束野花。   而今天院子和他说了那句话,他应该去把石头换掉了,之后这个工作也可以不用继续下去了。   审问出这个结果,确定樵夫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后,他们把人放了回去,并让他配合着在继续在窗台上放石头,同时再派人监视那儿,但也许是樵夫害怕的样子太过明显,他们在樵夫家周围蹲了好几天也没发现有任何可疑人士出没,这条线索基本可以确定是断了。   费利克斯询问金斯利:“那几个人怎么样了?”   金斯利佩服地看着自己的主人:“有一个差不多疯了,剩下两个看起来也不太好,不过都招了,他们之前确实说了谎。”   三个雇佣兵并没有被关在伯爵宅里,而是在城外属于艾伦的那栋房子,费利克斯抵达王都的第一天就让人布置出了一间小黑屋,然后要求他们必须把人关在里面一天一夜,不到时间不许把人放出来,在这时间里也不许有人和他们说话。   金斯利照做了,然后他们收获了三个距离崩溃不远的半疯子。   三个本来在严刑逼供下都没有说实话的雇佣兵被从小黑屋里放出来后就立刻招供了,那急切的样子,仿佛说的晚一点就又会被关回去一样。   这效果实在是好的吓人,要知道原本三个雇佣兵可都是硬茬子,即使被严刑逼供,也没有供出真正的雇主,如今不过是被关了一天,就变成了这个样子,看起来就和突然疯了一样。   和其他好奇而自己作死的骑士一样,金斯利也自己偷偷进去尝试了一下,然后半小时都不到,他就默默出来了。   那种被黑暗包围,什么也看不到,除了自己仿佛整个世界都不在了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   “这次他们说出的人是克利夫特男爵。”金斯利道:“三个人都是这么说的。”   克利夫特,国王的掌玺大臣。   费利克斯敲着桌子,发出有节奏的扣扣声,他在脑子里回想着这个人的资料。   作为掌玺大臣,克利夫特男爵的家族并不算显耀,但他本人非常受到国王的器重,不然也坐不上这个位置,而掌玺大臣这个职务在现在是负责保管国玺和帮助国王起草、颁发各种文件的,本身的权利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胆子大点的话,甚至能够伪造国王的命令,所以能坐上这个位置的人定然是国王的心腹。   如果真的是他,那么事情就有点麻烦了,费利克斯可不确定国王会站在自己这边,毕竟魏薇本身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国王在知道始作俑者是谁后,很可能只会要求克利夫特男爵对他们道歉,而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惩罚。   尤其事情也过去大半年了,国王也不会记得事情刚刚发生时,他担心过自身的安危。   良久,费利克斯才开口问道:“你觉得这次他们说的是真的吗?”   金斯利肯定的点了点头:“我想是的,他们提供了一些其他的证据,我已经派人去拿了。”   这次的供词可比之前真实的多,三个雇佣兵还招供了他们和克利夫特男爵家的管家接头的过程,以及一些掌握对方信息的证据,毕竟是雇佣兵,他们只是终于佣金,之所以一直没招供是因为仅有的职业道德,而留下的证据也是担心雇主突然反悔把他们推出去当替罪羔羊而已,就像被他们杀了的那两个“同伴”一样。   那些证据很快被送到了费利克斯的面前,是一套女式的衣服和一封烧了一半的信。   衣服上有克利夫特家的家徽,绣在不起眼的衣领内侧,这是之前他们实施绑架时用于伪装的那件贵族女士的衣服,应该是克利夫特家族中某个女士的旧衣服,会选择这套大概是因为如果买新衣服容易被调查出来,旧衣服则没有那样的顾虑,只需要事后销毁就行了,却不想被雇佣兵们留下来当做证据了。   至于信件则是对方让他们躲去修道院时,那位男爵写个修道院院长的信件,也只有他的亲笔信才能让院长同意他们躲在修道院中,本来这封信同意要在院长看过以后销毁的,只是三个雇佣兵在烧毁的过程中引开了院长的注意力,截留了剩下的一半没烧完的后半张,上面不仅有克利夫特男爵的亲笔签名,还盖着家族徽章,内容也隐约可以看到是要求院长帮他藏人的,可以说是再直接不过的证据。   费利克斯轻轻扬了扬那张被烧了一半的羊皮纸,有些费解对方的举动:“既然都已经处理掉两个人了,为什么不把剩下三个也处理了?语气费心思把他们藏起来,直接解决了不是更好吗?”   金斯利:“那三个人之前倒是回答过这个问题。”他当时同意也很好奇这点,所以就问了。   “克利夫特男爵原本是打算处理掉他们的,只是在解决了前两个人时被发现了,他们以手上留着证据并且还是由第三方帮忙保存这点威胁克利夫特男爵,对方才不敢动手的。”   雇佣兵也不是好惹的,他们过的是刀头舔血的生活,用命赚钱,稍有不慎就会把自己赔进去,这三个雇佣兵在行业内也是有些名气的,认识的人也多,找个人帮忙保存证据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大概对方也怕这事暴露以后直接和费利克斯对上,才没有贸然行动。   结果雇佣兵确实是留了证据,却不是留给其他人,而是自己找了安全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现在也落到费利克斯手里了。   有了这些,加上三个雇佣兵提供的供词,已经可以确定他们这次是找到幕后黑手了。   知道了真凶是谁,这后面的事情就好棒了。   费利克斯没有去找国王裁断,他知道找了也没用,最多也就是一个口头道歉再加上一笔赔偿而已,但这并不是费利克斯想要的结果。   他暂时也不准备要克利夫特男爵的命,只想把这个家族从现在的地位打落下去,然后再慢慢收拾。   第一步要做的就是让国王对克利夫特男爵失去信任。   掌玺大臣这个位置可以很微妙的,如果克利夫特男爵有过背着国王以权谋私的事迹,那么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一次,也足以动摇国王对他的信任,因为再没有比这个位置更容易伪造国王命令的了。   费利克斯曾经调查过三个幕后嫌疑人,当时可就已经知道这位男爵并不老实,不然凭他一个男爵,他们家的香料生意也不可能做那么大,几乎占据了王都一半的市场。   如果他曾经伪造过国王的命令,以及和教会的人有关联的事情暴露了,以国王对教会的厌恶,恐怕克利夫特的职务就要不保了。   最重要的是,费利克斯在还是骑士的时候,曾经偶然发现克利夫特男爵私下里和某位王室成员走的很近,而对方是除开两位王子外的第三顺位继承人,要说这里面没点什么,他可不太相信。   之前不知道到底谁是绑架魏薇的人,费利克斯在没确定这事之前也不会冒然插手王室的事情,如今的话,倒是可以把这件事稍微透露出去一点,当然,不是他本人去做。   掌玺大臣的位置虽然现在还只像是国王的私人管家一样,但对很多权势不大的贵族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   当费利克斯忙着在王都里给已经确定身份的敌人制造麻烦拉他下马的时候,远在萨丁森郡的城堡里,魏薇再次给自己把了脉。   她这个月的月事推迟了半个月依旧没有来的迹象,而脉象也渐渐有了滑脉的迹象,没有其他的症状,怀孕基本已经可以确定了。   “真的吗?”听到魏薇的判断,唯一在场的潘妮高兴的想要欢呼,她转身就想出去宣布这个好消息:“我这就去通知其他人!”   “回来。”魏薇叫住她:“暂时别把这事说出去。”   在后者疑惑的目光中,她带着一丝喜悦与温柔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我打算给费利克斯一个惊喜。”   这种好事情当然是要第一个告诉当事人的,可惜现在费利克斯不在,他要是回来以后发现自己比其他人都晚知道恐怕会不高兴了。   她也不能这个时候写信告诉他这个消息,谁知道那家伙会不会一个冲动,什么都不顾的直接跑回来,以她对他的了解,这是很可能的。   所以魏薇打算暂时还是继续瞒着吧,而且现在的月份还太小了,还是有一定的可能是误诊,等费利克斯回来,倒是月份正好,不用担心这点了。   潘妮本来想通知其他人的心思因为魏薇的话而打消了,她想了想伯爵大人回来后听到这个消息时会有的高兴模样,忍不住捂嘴偷笑了一下。   “那么要告诉琴她们吗?”   到底是贴身女仆,虽然现在还瞒着,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现了吧。   毕竟她们也是很关心魏薇的身体的。   魏薇想了想:“你可以告诉琴,其他人先别说。”   琴很懂分寸会听她的不说出去,卡玛同样也是个保守秘密的,剩下三个女仆则或多或少可能透露给管家知道,而管家知道了这事就瞒不住费利克斯了,所以不不能说,卡玛的身份有些特殊,为了不让女仆之间产生矛盾,还是连她也不要说了,只有琴和潘妮是最初就跟着她的人,地位不一样,即使知道了也不会怎么样。   潘妮果然如魏薇所说,之后去找了琴,偷偷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后者同样为自己的女主人高兴,一边也愉悦的帮忙掩饰,只等着伯爵大人回来后给他一个惊喜。   不过虽然没有说,但明眼人都能看出伯爵夫人最近的心情很愉快,只不过大家都以为是因为今年的秋收,巴顿管家倒是注意到了一点不对,不过他最近也忙这忙那的,没个空闲时间,自然也没心思去深思其中的秘密,阴错阳差的就错过了提前发现惊喜的机会。   今年的秋收,是萨丁森郡存在以来最丰收的一次了,各种农作物的收成几乎都比以往翻了倍,好的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而且他们还即将多收获一批燕麦。   因为这批燕麦是在小麦收上来后才种下的,所以长得相比其他粮食作物要晚一些,但估算成熟的时间并不会影响小麦的秋播,而且魏薇计划着明年要从这批种植燕麦的土地中选一部分种植玉米土豆红薯等物,所以即使收慢一点也并不影响什么。   而相比那些燕麦大麦豆子之类的收成,魏薇最在意的还是水稻。   今年从王都回来时,她就把那些不太适合萨丁森堡气候的植物都移栽到了梅尔克镇去,其中包括也包括水稻。   水稻并不是说完全不适合庄园内的气候,相反,萨丁森堡的气候和华夏北方差不多,要种还是能种的,就是水田不比旱地,弄起来麻烦,她又是初来乍到,不好在城堡里大张旗鼓的搞这种有些份量的工程,于是种的就是旱地,没有弄出水田,也因此去年秋收时水稻的产量很低,六分之一亩的苗株只收上来一百斤稻谷。   她这些稻子自然不是杂交水稻,虽然属于高产品种,但亩产也就在八百到一千斤左右,和袁老一千八百斤的杂交水稻是没法比,但比现在五百斤的亩产还是要高出不少的,一千株稻子只收了一百斤稻谷,显然产量是不合格的,但本来就是水稻品种当做旱稻种,减产也是肯定的。   而其中这一百斤稻谷还被她用了一部分制作粉底了,今年留种就又少了一部分。   今年她就让人在梅尔克弄了水田,把剩下的稻谷都育秧后移栽了进去,如果用杂交水稻育秧种植,一亩水田需要的种子不过两三斤,常规稻种则需要十来斤的稻种,所以最后她那不到百斤的稻谷种了差不多八亩地。   秋收时这几块地最先被收完,农奴给魏薇带回了六千百斤的水稻,不能算是丰收,但也没有减产太多。   送回来的稻子都是没有脱壳的,即使如此,看到它们的那一刻,魏薇还是忍不住以扇遮面,偷偷咽了口口水,她多久没吃过米饭了。   这么多的稻谷,明年怎么都够种了,而且因为水稻种植在欧洲的成本较高,加上气候不合适容易减产,魏薇也没打算大规模种植,只稍微种一些地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也就差不多了。   所以魏薇干脆就让人拿了稻谷脱壳弄了三百斤的大米出来,然后给自己煮了一锅白米饭,又炒了几个小菜配饭。   这次她没有请全城堡的人吃,而是选择自己开小灶,倒不是舍不得,只是其他人对大米的接受度不高。   水稻虽然在欧洲不算常见,但还是有的,不过欧洲人的饮食结构让他们不太能接受水稻这种没什么味道又比麦子还贵的食物,只有贵族们才会买一些尝鲜和炫富,所以魏薇吃独食的行为并没有引来任何非议,甚至大家还很疑惑他们的女主人怎么会喜欢吃这种没滋没味的食物。   不过看到餐桌上独自用餐――马修神父为了避嫌最近都是单独用餐了――的魏薇最近难得吃的香甜的样子,巴顿管家心里决定抽时间去丁格尔找找有没有外来商人卖稻谷的,要是没有,就找有路子的商人预定,怎么也要让夫人以后能尽情的吃才行。   整整一年没尝过大米味道的魏薇可想念它了,虽然因为技术问题,捣出来的大米都破碎的厉害,但这完全不影响口感,她恨不得以后三餐都吃大米饭,她是南方人,以前可是餐餐不离米饭的,吃了一年的面包西餐,这个时候再吃到米饭,简直感动到流泪。   狠狠吃了好几顿大米,魏薇终于解了馋,开始稍微节省一些了,她可是指望剩下的大米能吃到明年水稻收成的,虽说不打算大规模种植,但是能多种一点也是好的。   满足了口腹之欲的魏薇终于有空去看雷蒙了。   雷蒙在客房里躺了一个月,骨头都快散架了,每次看到魏薇都在问他什么时候能下地,魏薇烦不胜烦,加上费利克斯一走她的工作量又加重了,后来干脆就把给雷蒙换药的工作都丢给了卡玛和他的仆人,反正之前她换药的时候两个人一直有搭把手,魏薇稍微再培训一下,卡玛也掌握了打石膏绷带的技术,有仆人帮忙,给雷蒙换个药还是能做好的。   她这次过去,主要是看看雷蒙能不能拆石膏了,顺便给他带个礼物。   “我让人给你做了这个。”   魏薇拍拍手,仆人推着一架轮椅进了房间。   全木质的轮椅很重,但是有了这个雷蒙也不用整天困在房间里了――虽然他拆了石膏也能下床,驻个拐杖更是可以自由活动了,但有个轮椅好歹要轻松一些。   当然,因为雷蒙现在住的客房在城堡的三楼,轮椅上下不太方面,所以魏薇已经让仆人在一楼收拾了一个合适的房间,打算把雷蒙转移过去。   知道能下床的雷蒙当然是欣然同意了,而且看到轮椅以后,他也不担心自己以后能不能正常走路了,即使不行,坐着轮椅也不妨碍他做实验啊。   在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了。   “即使能下地也不代表你能回实验室去。”魏薇一眼就看穿了他的想法:“别忘了,你的实验室已经炸了,新的还没建好呢。”   其实已经建的差不多了,现在建筑队的人盖房子可效率了,定名为研究所的大型实验建筑只有一层高,内外不需要任何装饰,只要把房子建的牢固就好,修起来根本花不了多少时间,一个月就能搞定,目前已经在进行内部装修了,距离炼金术师们搬进去也不远了,只是魏薇暂时不准备告诉雷蒙。   她拆开了雷蒙腿伤的石膏,查看了伤口的愈合程度,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伤口长的差不多了,而且之前已经拆了线,这会儿伤口看起来除了疤痕比其他位置的皮肤稍微凸出一些,倒是没有其他问题,显然是长好了。   至于里面的骨头,没法拍片只能靠她自己动手检查,在一番小心的摸骨后,她表示以后可以不继续裹石膏绷带了。   “也就是说我可以下地了吗?”   魏薇点头:“下地可以,但这条腿目前不能负重,也不能走过久,然后我们差不多可以开始恢复训练了。” 第108章   雷蒙很快换了房间,能下床以后他就不乐意继续在床上躺着了,但魏薇也不准他长时间使用拐杖走路,自然的,新做好的轮椅就派上了大用处,每天都能看到他坐着轮椅被迈科推着到处走,木质的轮椅在石头的地面上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老远就能听到。   当然,想要下床就得先完成魏薇安排的康复训练,最开始是小腿伸曲活动每天三次,每次半小时,训练时间固定,由卡玛和迈科一起看护完成,少一分钟都不行,必须做完了才能下床出门。   看在能出门的份上,即使一开始的训练总是会带动腿部伤处的疼痛,雷蒙也忍了,等适应一段时间,他就发现在康复训练之后,明显能感觉到右腿的情况比一开始好多了,于是也不喊疼了,锻炼也认真了起来。   而另一边,魏薇也开始准备起了招募考试的事情,虽然费利克斯还没回来,但报名和布置考场这些事情却是得早做准备的。   她让人在萨丁森的三个镇上都设了报名地点,至于考试的地点,虽然不确定有多少人会参加,但想来也不会太少,而萨丁森目前也没那么大的房子可以用做考场,干脆就准备在城堡的前庭里布置一个露天考场,让人先准备起桌椅。   “就临时用一次,也不需要弄的太好,简单的用木板拼些长桌长椅就行了。”用完以后木板还能拿去做其他事情。   木板也好找,萨丁森天天都在修路修房子,用到的木板不再少数,调用一批让木匠把表面打磨的光滑一些也就行了。   这都不怎么费功夫,倒是报名那边最开始出了点小乱子,因为这次考试提前说了好几个月,不少外地人都是奔着这个来的,其中很多是自信自己有些本事可以考上的,也有一些是心里没底碰运气的,甚至有根本就不认识几个字,纯粹来凑个热闹的,总之是什么样的人都有,这人数可就多了,一开始他们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派出去登记的人少了些,场面很是混乱,甚至差点发现事故,还是镇上的治安官们看情况不对,自发组织人手维护次序,才解除了报名点的困境。   不过这种情况也就是第一天的事情,之后凑热闹的人就少了,因为凡是报名的人需要缴纳一笔报名费,并填写表格,费用倒是不高,只需要两个铜币,谁都出得起,但对于那些凑热闹的人来说,他们还是不愿意发这个钱的,于是一听要收费,立刻就从排队的队伍里退出来了。   而填写表格更是刷下来一批人,虽然这表格的内容就和人口登记表一样填写的都只是些基本信息,但如果连字都不认识的话,想写也写不了,找人代笔倒是可以,但总不能找人代考吧?之前通知可是说了,第一场就是笔试。   作弊这点不是没人想过,但这会来参加这个考试的基本都是平民,极少有可能找到替考的人,有那个能力,人家干脆就自己去考了,而且现在谁都不知道会考些什么,根本无从准备。   归其原因,还是因为萨丁森的领主公告里只说要招募人才,虽然分了部门和职务范围,但职务的大小却没说,大部分人都以为他们招募的只是普通的小吏。   而出生贵族的人不会愿意参加这种折腾半天只为了谋求一份工作的考试,能够继承爵位的人有自己的封地,而贵族从来不需要工作,也看不上这样的工作,而没法继承贵族头衔的人,不是选择成为骑士进入军队谋求晋升的机会,就是跑去教会学习,走神父路线,少部分也有选择当个学者和商人的,当然其中加入教会这条在其他国家很常见,但在普拉迪就比较少了,毕竟这是个不怎么待见教会的国家。   报名表只能本人填写,如果放在早几个月的时候,光是这一关就能刷下大部分的报名者,毕竟平民很少有学习的机会,但现在却是不一样了,至少现在萨丁森郡内报名的领民,基本的读写都是没问题的。   从春季开始的教育普及,虽然只针对庄园内的领民,就是如今也并没有推广出庄园,但并不是说庄园外的人就没有任何受惠的了,首先,居住在庄园内的领民虽然大部分是农奴,但也有少数是自由民,这些很早开始就租用庄园土地,因此而居住在庄园内的自由民人数不多,但还是有一些的,他们因为租用的土地不同而分居在庄园各处,本身并不属于农奴村中的一员,所以也不会住在村子里,但住的也不算远,两者的关系也大多不错,不能出庄园的农奴们会请自由民帮忙外出时代买东西,基本独居的自由民家庭也经常会和周围的农奴们交流和以物易物,时常往来。   城堡派了一群孩子给各个农奴的村子普及基础教育的时候,这部分自由民虽然不算在村子人口里,但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带过来和农奴的孩子一起学习,甚至自己在农闲时跑来旁听,大家也不会特意点出他们不是村子里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互相行个方便。   这种情况小老师们同样不会管,他们在来上课前得到的指示就是只要是庄园里的人,不管是农奴还是自由民,只要年纪合适就能来上课,旁听的话更是只要不会打扰他们上课也随意。   发现这种情况以后,慢慢的,在今年才搬家到庄园周边的自由民也偷偷跑来蹭课了,这部分自由民虽然不住在庄园内,但他们也租着庄园内的土地种地,进出并不受到限制,也算是庄园内的一员,小老师们遇到这种蹭课的人也不管,只住在距离他们比较近的农奴会有些不满,但这种情况在人家愿意出粮食和他们一起负担小老师的伙食后,就没人说什么了,毕竟多一个人分担,他们就能少付出一些粮食,虽然小老师们本来就只吃他们一顿,还吃的不多。   这样一来一些农奴村子里旁听的人就越来越多,当然他们中坚持学下去的人其实不多,很多觉得自己没天赋的慢慢就不来了,也有旁听了两三个月课,把常用字和算数学会了也不来的,而后者在自认为学的差不多以后,就会离开,到庄园外面也当个老师去。   之前就说过普通平民里有文化的人不多,这个时期的教会也起到了教育的义务,普通人想学习,就得给教会学费,才能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学习,而这个学费还很高,是一般平民负担不起的。   而萨丁森郡以前很穷,领民们的文化普及状况更是堪忧,在这里基本只有贵族和骑士家的才有能力供孩子读书,像琴一样有机会学习的平民非常少,一百个人里都不一定有一个,城堡里的仆人还都是精挑细选的,但他们大多数同样不识字,少部分人还是当了仆人后跟着其他会识字的人学的,就这样之前也不是人人都有那份运气呢。   庄园外的领民就更别提了,招募公告出来后,很多人都动了学习的心思,但那个时候大家虽然已经过的比以前好了一些,但依旧交不起教堂要的学费,只要少部分人咬咬牙能送家里最聪明的孩子去学习。   但这也没有让他们放弃,教堂这一边走不通,他们就想去找那些识字的人,这种人虽然很少,但还是有的,只是在这个时候,有知识的人比一般的平民更容易出人头地,尤其萨丁森这一年多里到处都在招人,会认字会算数的人更是工厂优先录取的,所以他们大多都有自己体面的工作,极少有人愿意去给其他平民的孩子当老师的,尤其是那些给贵族当家庭教师的人,这对他们来说完全是自降身份,要是宣扬出去,以后他们就再难找到好主顾了。   所以如今的情况就是,想学习的学生特别多,但老师一个难求。   那些在庄园里学了一段时间的自由民就是冲着这些去的,也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种地当农夫的,这些人聪明的抓住了改变自己生活的机会,在学习一段时间后,就去给其他的平民孩子当老师去了,他们就和庄园里的小老师一样,会在某个村子里暂时扎根,教导村子里的人学习基础知识,不限制人数和年纪,但每个人都要交学费,只是这个费用比教堂低得多,而且允许用东西抵扣,以如今萨丁森领民们的生活条件,完全是负担的起的。   这样一来,慢慢的萨丁森郡内的大小村镇就都有了自己的老师,几个月过去,凡是愿意学习的人,多多少少都掌握了一些知识,填个表格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所以报名人数才会超过魏薇的预期,多达上万人,而她让造纸厂准备的报名表根本不够,不得不加紧赶制了一批。   最后人数统计出来后,魏薇也有些头疼,一万多人的报名,再加上城堡中的农奴们,这个人数还要多出好几百人,全部合在一起,城堡前庭根本不够安置他们考试的。   最后干脆分成五批考试,每次两千多人还是能安排上的,一场考试两个小时,一天下来都能搞定,就是得费她点时间多出几张程度差不多的考卷。   除此以外,她还得多找一些人当考官,报名的人数有上万,她却只打算录取一百人左右暂时先搭建个镇政府在丁格尔试运营,人数自然是贵精不贵多,而笔试是刷选的第一关,怎么也得刷掉大部分的人,只录取前一千名,然后第二关的面试一千人只靠她和费利克斯也刷选不出来,自然要安排更多人手。   当然,能过了第一场的,以现在的情况就都是人才,虽然不会全部录取去但公务员,但刷下来的九百人也能给他们安排其他工作不是,萨丁森现在可是哪儿都缺人呢,尤其是有文化的人才。   甚至,被刷下去的那九千人里,能用的想来也有不少,到时候,她要不要顺便办一个招聘会?   嗯,暂时还是算了,现在几个工厂虽然缺人但也只接受本地的领民,身份信息不够详细的外来者一下子来太多,还是有一定安全隐患的,还是等以后再说吧。   考官这一块魏薇也得提前培训一下,免得他们不知道面试的时候该怎么做,就是人选是个问题。   她拿着一份名单,名单上是目前被费利克斯委以重任的人,有骑士和管事,也有自家商队的组织者和工厂的负责人,此外城堡中能干的仆人也都在其中。   她手中的笔在上面勾勾画画,很快圈定了一批她觉得可以当考官的人,这些人要负责笔试的阅卷,以及第二场的面试   这一波安排下来,庄园内外又要有的忙了。   上面的人在忙着准备公务员考试,下面的人看完报名的热闹,依旧要忙着秋收,税务官们整个领地到处跑着,为城堡带回来一批批的粮食,放粮食的仓库又不得不多建了几个。   粮食多了也是个甜蜜的苦恼,但魏薇也没有卖了它们的打算,她知道费利克斯一直有在训练士兵,其他的她不能帮上什么,多屯粮总是没错的。   一直忙到九月中旬,魏薇已经百分百确定自己怀孕了,而费利克斯每隔三天就会送来一封的信件里也告诉她,他就要回来了。   虽然因为担心信件会被人截留,他没在里面写他在王都做的事情进展如何,但从费利克斯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愉悦看,显然局面很不错,所以魏薇就决定耐心的等着他回来再问。   而费利克斯在王都确实过得不错,他对克利夫特家的报复可以说进展顺利,在他的精心安排下,国王已经察觉到自己的掌玺大臣私底下有些让他不太满意的举动,他甚至可以容忍他伪造自己的命令,弄出一些在他看来无伤大雅的罪过,毕竟这是以往的掌玺大臣都会犯的错误,但他不能容忍自己的掌玺大臣和王室其他人走的太近,尤其对方也是排的上号的王位竞争者。   国王只有两个儿子,这对他来说实在是有点少,而且皇储的身体一向不好,结婚已经两年了还没有孩子,小儿子倒是比较健康,可人不算聪明,并不是个合适的继承人,而克利夫特家族暗中联系的那一位是国王的堂弟,哦,不是蜜拉贝儿嫁了又死了的那一位,而是她前夫的弟弟,也就是继承了她前夫公爵爵位的人。   可以说王后的父亲之所以会把她嫁给她的前夫就是因为他是除了王子以外的第三顺位继承人,而当时王储就已经可以看出是个病秧子了,能不能活到成年还是个问题,年幼的二王子则不被看好,只要努力一下,这位堂弟有很大的可能能在国王死后继承他的王位的。   可惜蜜拉贝儿王后的前夫是个不幸的人,他死的太早了,不仅没有完成王后和他父亲的期待,甚至让她连公爵夫人的名头都没有捞到,直接便宜了他的弟弟,现在那位弟弟才是普拉迪帝国的第三顺位继承人,也是和克利夫特私下有联系的王室成员,罗曼洛夫公爵。   而这位比国王小了十岁的公爵阁下也确实有一定的能力,他顺利的以军功得到了自己父亲的爵位,成了普拉迪帝国仅有的几位公爵之一,是个有能力也有野心的年轻贵族。   甚至私底下也一直有他的哥哥之所以会死在战场上,就是因为他的关系,不过这只是个传闻,至今也没有人能证明这点,但无疑,他给人的感觉并不太友好。   国王也很忌惮这位堂弟,无疑,相比身体不好看起来不会比国王长命的王储和无能的二王子,大多数的贵族更支持罗曼洛夫公爵,这让国王非常有危机感,他自然是不会希望有人和自己的孩子抢王位的,甚至,不仅是王储,罗曼洛夫公爵的存在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国王的安全了,所以在知道自己的掌玺大臣私底下也倒向他以后,国王才更不能容忍他这种背叛的行为。   费利克斯很聪明的在悄悄透露一点讯息后就收回了自己的手,他相信相比自己把所有信息都送到国王的面前,让国王自己去调查清楚,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而他也可以从其中全身而退,不让其他人发现自己也参合了进去。   毕竟他只想给魏薇报仇,可不打算参合进王位竞争之中。   虽然目前他买没有看到克利夫特家族的落败,但想来也不会太久了。   愉快的费利克斯暂时停止了暗中针对克利夫特家的举动,开始专注于扩大和稳固自己的人脉和交际圈。   他参加了几场宴会,因为魏薇不在身边而收到了不少女士的亲密邀请,但眼里只有魏薇的他以前就没被这些人诱惑过,现在就更不会了,何况他身边还有一个自觉要帮助嫂嫂清理兄长身边出现的不怀好意的坏女人的多洛莉丝,每次宴会她都和费利克斯寸步不离,目光紧紧的盯着那些试图搭讪的贵族女人们,哪怕什么都不说,被那双和费利克斯如出一辙的蓝眼睛像是防贼一样盯着,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自在的。   但也有些人并不在乎多洛莉丝的警告,自顾自的在费利克斯面前散发魅力,想着能得到他的青睐,成为这位影响力日益增长的伯爵大人的情妇。   这一部分女人,就是上流社会中的交际花了。   她们美颜、大胆、热情并且德才兼备,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最重要的是,非常善于诱惑男人,这是这个时代的女人很少会有的特征,教会会要求良家妇女们约束自己,却不会要求伎女端庄自律,而这个时期的交际花,是高级伎女的代名词。   这让她们在社交圈里几乎无往不利,男人们从来不会拒绝她们的诱惑,甚至以此为荣,也让出生并不高的她们在上流社会中有了一席之地。   而最近势头正好的费利克斯,不仅有着高贵的身份,傲然的财富,还有能吸引所有女人的英俊外表,这样的男人,自然是女人们的心头好,也是交际花们最喜欢的情人人选。   更何况费利克斯还有一位非常美丽的夫人,对方甚至在短短的时间里差点夺走了蜜拉贝儿王后王都第一美人的名头,这不仅是王后的心结,同样引来了其他女人的好胜心,谁会不想把一个出名的美人比下去呢,而对于交际花们来说,她们不能用身份地位赢过她,却能抢走她的丈夫,以此证明自己更有魅力。   所以这一次费利克斯要来王都的消息传出来后,立刻就有几位这时候最为出名的交际花当众以此打赌,她们之中的谁能获得伯爵大人的垂怜,就能赢走其他人付出的赌金,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赌金。   所以在宴会之上,费利克斯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接受艳遇,那些大胆的交际花能使用出来的各种挑逗方式,可不是其他贵夫人小姐们敢于在公众面前尝试的。   而知道这个赌约的贵族们甚至很乐于配合她们,他们也想看看费利克斯最终能不能经受住考验,不背叛自己的妻子。   不过实际上没人觉得他能成功,他们只是想看个热闹而已。   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费利克斯不仅没有接受这些交际花的引!诱和挑!逗,反而对她们的行为非常排斥,甚至因为一位美丽的交际花用暧昧的姿态靠着他,大胆的试图抚摸他的胸口,而直接其实离开宴会,给对方留下满室的难堪,不解风情的态度不知道气哭了多少人。   唯有知情者艾伦对此大摇其头,这些交际花完全就弄错了方向,费利克斯喜欢的类型从来就不是它们这种美艳的,而是魏薇那样的清纯啊。   而且说到优秀,在费利克斯心里就没人能比得过魏薇,轮才艺,交际花们大多会擅长一两样乐器也有善于歌唱或者画画的,但魏薇的箜篌弹得堪称大师级别,歌喉更是婉转动人,画画别的不说,油画就能把一群人都比下去。   轮学识,这个时代的女人掌握一两门语言,能写会读就已经可以被人推崇了,但费利克斯没见过有魏薇不懂的语言,她的文笔更是好到能帮他处理各种公务甚至撰写公告,而且还精通算术和其他学科。   除此以外她还有很多很多的有点,在费利克斯看来哪儿都是好的,连缺点都令他着迷,根本不是其他人能比得上的。   所以再多的诱惑,到他面前都是白搭,有那个功夫应付一群不知所谓的女人,他还不如早点回去多给她写一封信呢。   所以一忙完正事,他就急忙收拾行李回萨丁森郡去了,一点留恋王都的心思都没有,让一群打赌输了的交际花们气的牙痒痒。   也顺便再次增加了魏薇的魅力,让更多人默认了她王都第一美人的地位。 第109章   费利克斯归心似箭,离开之前却也要先去和国王告辞,国王并没有过多挽留他,只是多洛莉丝注意到他回来以后却有些不太开心。   不过她没敢问他因为什么,虽然这一年兄妹俩的关系比以前好了很多,但对于兄长的事情,多洛莉丝是从来不敢多问的。   倒是在回程的船上,费利克斯突然问她:“洛拉,你有喜欢的人吗?”   突然被问及这个问题,多洛莉丝隐约觉得有什么事情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发生了,敏感的小姑娘略带惶恐的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没有什么喜欢的人。   他皱着眉,继续追问:“真的没有?之前的宴会里不是很多人邀请你跳舞吗?你没有觉得哪个不错的吗?”   可对多洛莉丝来说可不是个好问题。   她小声又坚定的道:“没有,我不喜欢他们。”   费利克斯是贵族圈的新贵,同样的,在他被人追捧的同时,他的妹妹多洛莉丝也受到了极大的欢迎。   去年来王都的时候,哪怕多洛莉丝还没有到进入社交圈的年纪,已经有不少人想要为她介绍结婚对象了,献殷勤的人也并不在少数,但那个时候比现在还要腼腆内向的小姑娘根本不喜欢过分殷勤的人,那些追求者自然铩羽而归。   这个时期的贵族女孩们还不像后世一样会有父母为她们特意准备社交舞会告知所有人她们已经到了加入社交圈的年纪,而是像这样以某个人的舞伴身份在宴会上公开露面,就已经是成年的象征了,毕竟她们这个时候可是只有国王才被允许举行生日聚会的。   所以多洛莉丝作为费利克斯的女伴参加宴会,在其他人看来,就是她已经准备好寻找结婚对象的信号,自然的,献殷勤的人就更多了,几乎每一个和他攀谈的人,都会特意介绍一下自己家族中的适龄男性,意图可以说非常明显。   如果不是多洛莉丝一直谨记着魏薇的嘱托,寸步不离费利克斯,恐怕她一整晚都要忙于应对那些前来邀请她跳舞的男士了。   多洛莉丝胆子是有点小,但不蠢,知道费利克斯突然问自己这样的问题一定是有事,她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薇薇说过,我可以晚几年结婚的。”   找个自己喜欢的,像兄长一样因为相爱而结婚,而不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   “我知道。”费利克斯也没有逼迫妹妹的意思,他只是确实有些烦恼。   在他去王宫辞行的时候,国王突然询问了多洛莉丝,虽然没有明说,但听他的语气,似乎有打算给二王子求娶多洛莉丝的意思。   但费利克斯从来没有打算把妹妹嫁给王子的打算,而且他曾经担任过两位王子的剑术老师,很清楚二王子安德鲁并不是个出色的男孩,他很普通,甚至说得上平庸,在费利克斯看来并不是个好的妹夫人选。   说白了,他觉得对方有些配不上自己的妹妹,无关身份,只是自身的能力才学而已。   如果多洛莉丝自己有了喜欢的人,对方也不错的话,他就不用烦恼这个问题了,但现在明显是没有,他想让国王打消念头也不好说了。   好在国王没有明确的说出这个意思,显然也没有做好决定,费利克斯都能想明白他在犹豫什么,无外乎是他看上了威廉姆斯家族的财富,但对于安德鲁王子来说,他未来的夫人最好是出自权势更高的大贵族,这样才能为他带来更多的筹码,有更大的可能压下野心勃勃的罗曼洛夫公爵,而在这一点上,威廉姆斯家族显然是没有的,至少现在没有。   所以国王才会犹豫,他舍不得威廉姆斯家族的财富,却又看不上他家目前的权势地位,甚至费利克斯觉得,他会突然提到多洛莉丝都可能只是一时冲动,所以才没有明确表达出结亲的意思。   不过这样一来,反而让费利克斯稍微松了口气,因为他确实不打算和国王成为姻亲,而只要不直接说口,事情就还有转圜的余地。   他觉得这几年里他最好放缓在王都的发展,专心打理自己的领地,希望国王因此放弃这个打算。   当然也不用龟缩太久,只要等到安德鲁王子订婚就好,以对方的年纪,不出意外,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情了,毕竟国王明显是有点急了。   他没把这件事透露给多洛莉丝,小姑娘还是不要因为这个烦恼的好。   返程的船只在几天之后抵达了普林西亚的港口,现在这个时间是普林西亚的港口最热闹的时候,以往收粮食的商人会把大批的粮食从这里运走转运到其他地方去,而今年,买卖粮食的商人依旧络绎不绝,但做其他生意的人更多,甚至有异国的商人不远千里来到这里购买香水精油化妆品等萨丁森的特产,当然意面肉酱鱼罐头等也都是他们喜欢的商品,这些美味的食物不管是售卖还是自己吃都很不错,尤其今年还增加了不少水果罐头,这对于常年飘在海上的人来说,可是好东西,能帮助他们补充缺乏的维生素,同时又比新鲜的水果耐放。   而这些东西有些是商人们到萨丁森郡去订购的,但也有些是直接在普林西亚的城中买到的,费利克斯对自己的好友非常大方,他给艾伦的商品售价要低于卖给其他人的价格,加上这些商品本身就是热销品,光是转个手,就能让艾伦赚上一大笔,而因为在普林西亚就能买到这些东西,很多外来商人也愿意在城中停留做生意,带动了当地的商业,给艾伦增加了不少税收。   最近普林西亚的港口还有扩建的打算,费利克斯的船只停在码头时,就能看见在码头上忙碌的工人,他们正把码头往斯罗特的方向修。   而这也是艾伦和费利克斯的商量后的意思,两边的领地既然相连,又都有码头存在,倒不如一起往中间修,这样一来以后链接在一起,两处码头就能够合在一起变成更大的海港。   当然,毕竟是相隔两地,海港混在一起以后也不太好管理,所以这处于两地中间的位置是会空下一片,由两边出资一起建一个船坞,打算开一个造船厂。   萨丁森郡既然要修码头建海港,怎么可以没有自己的船只呢,这次去王都的时候费利克斯已经在皇家海港的造船厂订了两艘船,过些时候就能送上门来,连带的还请了有经验的船长船员,只等船送到后,让随船而来的船长船员们再训练一批划桨手,以后他们再要出远门也不用去租别人的船了。   从船上下来,离开了近一个月,费利克斯等不及回家见魏薇,干脆把妹妹交托给大部队,自己只带了几个亲信驾马狂奔,想先赶回城堡去。   作为领主,费利克斯的样貌是萨丁森郡和斯罗特郡大部分领民都知道的,即使不知道,他的服装打扮又十分显眼,一看就是贵族,几匹马在道路上狂奔,遇上的马车驴车都得自动让行,根本没人敢挡路的。   归心似箭,原本从普林西亚到斯罗特需要一天的路程被他们半天就跑完了,费利克斯没有在斯罗特多呆,只停下来吃饭喝水,给马喂草的修整时间,去看了看这里的盐田和开始修建的码头。   斯罗特的盐田挖好已经好几个月了,很好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陆陆续续的也晒了不少盐出来,虽然只是粗盐,各种矿物质含量超标,人吃了并不好,但对于这个时期的人来说,他们是不懂这些的,华夏没进入新中国之前,广大百姓也一直是吃这样的粗盐,也就后来生活好了,科技进步了,才有那么多的讲究,而在这个时候,精盐都是贵族和有情人才能买得起的,普通平民百姓吃的都是没加工过的粗盐。   所以斯罗特的粗盐在往来的商人里卖的很不错,他们自己出海捕鱼得到的鱼货也都是用粗盐码好后送到梅尔克镇去再加工的,获得的利益除开上缴给领主的,农奴们自己也可以留一些,如今住在这里的近千农奴,日子过得比以前可好得多了,再也不用发愁没有食物吃,原来破破烂烂的小渔村也翻修好了,各家各户更是添了不少东西。   而之前农奴们被安排盖的一排简单房屋就坐落在主干道边上,成了往来商人的临时落脚点,大家夜里路过时再也不用住帐篷了,食物也不用愁,有善于烹饪的农妇被安排在这一片开了饭馆,食谱由魏薇提供,地地道道的地中海美食,烹制的主要是新鲜的海味,鱼虾蟹个个鲜美,口味以简单清淡营养丰富为主,但美味也是不容置疑的,至少对吃光了黑暗料理的中世纪人民来说,这里的食物非常有吸引力,很多原本不打算过多停留的旅人都会在吃过一顿后临时改主意,租一间房子暂住一晚,顺便吃一顿更丰盛的晚餐。   费利克斯这位领主是斯罗特的领民们都见过的,一见到他来了,所有在的人都跑来迎接,不再是以往战战兢兢的样子,全都一脸崇敬与喜悦,招待他时更是恨不得把所有的好东西都堆到他面前。   甚至吃过饭后,还有农奴拿着家里晒好的海货,非要他们带上的,一点都不像以往看到贵族时的害怕,热情的让人招架不住。   不过好意心领了,东西费利克斯却没收,他在赶路,一点也不想给自己带这么多负担,所以丢下几句话就又匆匆走了,留下一群农奴感叹他们的领主大人真是不一样,一点都不像别的贵族那样贪婪。   费利克斯用最快的速度一路从普林西亚跑回萨丁森堡,日夜兼程,原本四五天的路程硬是被他用三天就赶回来了,累的大家的马都瘦了一圈,但费利克斯没注意到的是,这一路上他的马比他还急着想回家,等到了城堡,费利克斯一下马,随手把缰绳扔给过来牵马的士兵,后者还没结好呢,黑色的大马自己就N啵N啵的跑回马厩去了。   “欢迎回来,费利克斯少爷!”   巴顿管家一接到消息就匆匆跑到门口迎接了,他之前也收到了费利克斯回来的信件,但没想到他比预计的时间快了几天,城堡里也没个准备,这会儿都没办法安排所有人来迎接他。   “夫人呢?”他解开腰间的配件,丢给身边的仆从,大步流星的走入城堡大厅。   巴顿管家跟在后面:“夫人这个时间应该在书房。”   伯爵大人回来的太突然,他都没来得及亲自去叫魏薇,但也已经派了仆人去通知了,想来这时候差不多也该知道消息了。   魏薇果然知道了,不等费利克斯走完打听,步上楼梯,楼梯上一阵鞋跟碰触地面的咚咚声,提着裙摆,扶着楼梯扶手,快步下楼的魏薇已经出现在了二楼的转角处。   费利克斯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魏薇身边,张开双手抱住她:“亲爱的,我回来了!”   一月不见的男人非常思念自己的妻子,他的这个拥抱有些控制不住力道,紧固的像是要把人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再也不分开。   许久不见,魏薇当然也是很想他的,所以难得没有嫌弃丈夫身上的一路风尘和汗味,垫高角尖抬起双手搂住他的脖颈,窝在他的肩头开心笑道:“欢迎回来,亲爱的。”   跟着开放大胆的欧洲人生活了一年多,她也开始习惯叫这些亲密的称呼了。   费利克斯迫不及待的吻了她,一个缠绵热情的法式!舌!吻,直吻到彼此都快要透不过气才不舍的分开。   巴顿管家早已经在夫妻俩拥抱时就低调的从楼梯一端退离,走之前也没忘记朝魏薇身后跟着的女仆们挥挥手,示意清场。   所以夫妻俩小别胜新婚的见面吻并没有被人看到,不然女仆们怕是要面红耳赤好长一段时间了。   看到她们的主人们如此恩爱,连并不想现在结婚的琴有时候都忍不住会想要找个恋人。   宣告完彼此的思念,费利克斯搂着魏薇,走下楼梯,见到站在一楼大厅楼梯侧正一脸专注的研究着墙上的挂毯的管家,吩咐他准备洗澡水。   费利克斯其实更想直接到后院的水井边冲凉,但魏薇看他刚回来还满头大汗的,就给阻止了。   有个爱干净的妻子,费利克斯也不得变得爱干净。   “已经在准备了。”清楚主人们习惯的管家不会忘记这些琐事,在知道费利克斯回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快速吩咐下去了:“餐点也已经在准备了,你不如先用一些?”   城堡的厨房从来不缺食物,需要花费时间制作的大菜一时间是准备不好,但简单快捷又美味的食物有很多,保证主人们什么时候饿了只要说一声,立刻就能有食物端出来。   尤其目前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到三点之间,正式魏薇平时喜欢用下午茶的时间,而且最近魏薇的胃口比以往要好,除了下午茶外,上午到中午之间也会吃些点心之类的,一日五餐完全超过了传统一日两餐,但在她来之后城堡上下都变成了一日三餐的饮食习惯,主人再加个上午茶下午茶什么的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大家都觉得她更应该多吃一点,毕竟虽然餐数增加了,但她一顿吃的东西连别人的一半都没有,胃口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甚至管家都觉得最近伯爵大人不在,他们的伯爵夫人接手了所有的工作,忙的人都瘦了,实在让人心疼。   巴顿管家本来就是个爱操心的,趁着这个机会自然要向费利克斯告状:“夫人最近都瘦了。”   魏・实际上没有瘦了・只是管家觉得你瘦・薇觉得自己很冤枉,她这个身体本来就是吃的再多也不长肉的体质,最近这段时间看着脸是尖了点,但实际上小肚子都长了一点了,虽然会长的原因更吃喝无关。   费利克斯一听,仔细打量了一下魏薇,发现她确实是瘦了一些,很是心疼:“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魏薇为自己辩解:“其实还好,大部分的事情都有其他人做,我最多也就处理一下文件而已。”而这些也都是她原本就要做的工作,只是最近数量变多了而已。   费利克斯一听,更是心疼,他最讨厌的就是处理文件,以前有魏薇分担的时候都觉得做这些比训练一天还累,如今想想他不在时,魏薇要独自承担所有的工作,管理着两片领地,怎么想都是非常累的。   小心翼翼的揽着妻子的肩头,他告诉管家现在就去准备些食物,他要和魏薇一起吃。   其实之前还在准备喝下午茶的魏薇:……   好吧,吃就吃吧。   他们来到餐厅坐下,食物还没送上来,女仆们端着温水盆,拿着干净的毛巾,给费利克斯使用。   就着热水洗了脸和手,费利克斯摸了摸自己长出胡渣的下巴,充分意识到现在的自己一定很邋遢。   再一想自己都这么邋遢了,有洁癖的妻子还能容忍他亲近,是真爱了。   于是心里更加高兴。   魏薇看着他洗完脸,才开口问道:“怎么就你一个,多洛莉丝呢?”   “跟着大部队在后面走,我想早一点看到你,就先走一步了。”   说起到甜言蜜语,费利克斯从来没有吝啬过,而且他的每一句话还都是发自本心的真实诚恳,一点都不带虚的,就是魏薇,听多了也会觉得心里甜滋滋的。   这一甜,她倒是想起来有件重要的事,是她想给费利克斯的惊喜。   “我也很想你,我有事要告诉你,我发现的时候就想第一个告诉你了。”   听到魏薇说想他,费利克斯脸上的笑容又深切了几分,一双迷人的蓝眼睛看着她,再也容纳不下其他任何事物。   “什么事情?”   “你很快就要当爸爸了。”魏薇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我想这个消息应该第一个告诉给你的。”至于潘妮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就当做不存在吧,不然恐怕费利克斯又要吃醋了。   哐当。   一声东西掉落的响动传来,被吓了一跳的魏薇扭头看去,就看见巴顿管家一脸惊喜的站在那儿,他的手还保持着端着托盘的姿势,可托盘已经掉到了地上,上面纯银的餐具都掉了一地也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这是极为失礼的事情,但此时的管家一点都顾不上了,他惊喜的看着魏薇,因为上了年纪而开始浑浊的眼睛此刻像是在闪光。   “夫人,你怀孕了?”   “啊,是啊。”魏薇摸了摸刚刚吓的乱了一拍的胸口,觉得自己需要解释一下:“应该有一个半月了,最近才确定的。”   所以她不是故意瞒着的管家的,希望他不要介意,毕竟谁都知道整个城堡里,最关心这事的就是巴顿管家了。   管家当然不介意,他现在恨不得跑到教堂去赞美上帝,这一定是上帝听到了他的期盼,才送来的福音。   天知道他等这一天等了多久了。   他们威廉姆斯家族就要有新的继承人诞生了!   管家几乎要跳起来欢呼几声宣告自己此时的心情。   不过训练有素的他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至少表面是如此,他蹲下捡起地上掉落的餐具:“失礼了,我这就去换一套。”说完快步离开餐厅。   魏薇敏锐的听觉让她听到管家在离开餐厅后似乎还发出了一阵类似“噢呼”的欢呼声。   再一看周围的仆人,一个个脸上也同样是听到好消息的喜悦,只是碍于伯爵大人没有开口,没人敢出声。   还没等她回头看自己的丈夫,一双大手就把她压进了一个热烈的怀抱。   “亲爱的薇薇,我真是太高兴了,这绝对是我听到的最动人的话语之一,仅次于你愿意嫁给我时说的话。”   费利克斯抱着她不肯松开,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动作却小心翼翼的,好像稍微大力一点就会伤害到她一样。   魏薇想说其实不需要那么小心,但被人珍爱的感觉令她嘴角上扬,眉宇间都带着柔情蜜意,看得费利克斯忍不住把吻落在她的额头鼻尖,当然,甜蜜的嘴角更不能落下。   “我非常喜欢这个消息,谢谢你亲爱的。”   亲了好几下之后,他才依依不舍的的放开她,然后感叹一样的说道:“我要做爸爸了。”   魏薇点头:“是的,你要做爸爸了。”   而她,也要做妈妈了。   在没有什么时候比这一刻更让她深切的意识到,她在这个时代真正的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   相爱的丈夫,即将出生的孩子,以往她不敢想的东西,都已经在不知不觉间降临了。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开启傻爸爸模式:我是不是现在就要给孩子起个好名字,叫什么好呢? 第110章   最近的萨丁森郡真的是好事连连。   随着伯爵大人的回归,另一个好消息也随之而来,传到了所有人的耳朵里。   他们的伯爵夫人,怀孕了!   这个消息,不管是对于贵族还是平民,只要是萨丁森郡的人,都是重大消息。   它代表着不久的将来,这片越发繁荣的土地上,终于要迎来新的继承人了。   很多人甚至为此悄悄松了一口气。   对于领民来说,生活是越稳定越好的,但如果他们充分认知到自己的生活在变好,那么不那么稳定也是能够接受的,没人不愿意活的更好。   而现在的萨丁森郡,哪怕是那几个被费利克斯打压的厉害的男爵,都不得不承认,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好,而且肉眼可见的会越来越好。   所以哪怕是这些男爵们,也是希望这份繁荣和稳定能够继续下去的。   而一个继承人,是必须的。   所有人都希望伯爵夫人的孩子是个男孩,想想伯爵大人的兄长吧,如果不是他只有一个女儿,这块领地又怎么会落到伯爵大人的手中,虽然也正是因为如此,萨丁森郡才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但在最初,它也确实有着一小段暗潮涌动的不安和动荡。   尤其是现在威廉姆斯家族只有伯爵大人这一个男性,如果在他之后还没有其他男性继承人存在,那么这个家族的荣耀和一切,都将归于其他旁支的男性,可谁又知道那会是什么样的人呢,总归不会比现在更好的。   所以大家衷心期盼着伯爵大人的孩子,是个健康的男孩。   “我能摸摸他吗?”多洛莉丝晚了费利克斯两天才会到城堡,一回来就听到了这个好消息,她坐在魏薇的身边,眼神期待的看着魏薇的肚子。   而在这份期待里,还混杂着紧张和担忧,像是在害怕魏薇的拒绝。   那里和过去没有什么区别,平坦的不见一丝凸起,但里面竟然已经有小宝宝了,多么不可思议。   多洛莉丝是很喜欢孩子的,这从她总是愿意去陪伴卡洛琳玩耍,甚至把自己最喜欢的娃娃艾米给她玩就能看出来了。   ――当然,这里面也少不了因为两人的相似遭遇,而生出的同病相怜吧。   而现在,她很快就又要有一个侄子了。   魏薇洒然一笑,似乎所有人都认为自己肚子里会是个男孩,虽然她也希望如此,但这种事情可不会迎合人类的意愿,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现在说都还太早了。   不过即使是她,也是希望第一个孩子是男孩的,无关性别歧视或者重男轻女,而是如果是男孩,很多麻烦都能免去。   “当然。”她主动抓起多洛莉丝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过了一会儿才问她:“有什么感觉?”   “什么都没有。”多洛莉丝一脸茫然,怀疑的盯着魏薇的肚子,里面真的有自己的小侄子吗?   她疑惑的神情太明显了,魏薇笑着解释道:“胎儿还太小,现在自然感觉不到什么的,你以前没有见过怀孕的女人吗?”   “见过,佩娜嫂嫂怀孕的时候,我就见过。”听到那位难产而亡的大嫂,多洛莉丝并没有多少感情变化:“不过她从来不让我靠近就是了。”   自己的女仆里有两个就是那位大嫂的贴身女仆,所以对于那位从未见过的女士,魏薇还是知道一些的。   她是一位非常传统的贵族女性,在大多数人的眼中也都是温柔善良礼仪出众的继承人夫人,当然,私底下她也并不是表里不一的人,只是心思确实有些深。   这位夫人和自己丈夫的弟弟妹妹相处的并不怎么样,费利克斯还好,至少他常年不在萨丁森郡,见到佩娜的机会很少,所以虽然隐约能感觉到对方并不如表现出来的那么友善,甚至隐隐带着一丝敌意,他也能当做不知道。   但多洛莉丝就不一样了,她作为老伯爵的女儿,本来在城堡里就是个透明人,平时能说话的人都少,所以她是很期待那位看起来温柔大方的嫂嫂能和自己友好相处的。   但事实却是,对方同意因为老伯爵的态度把她当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所有的接触都是片面的,隐藏在微笑之下的漠然和疏离,敏感的多洛莉丝自然能感觉到。   而这份疏离,在佩娜怀孕后,更是变成了唯恐避之不及。   那种仿佛和她呆在一个地方都会遭遇厄运的躲避曾经让多洛莉丝非常伤心,但她知道对方为什么会这样,她不止一次听到城堡里的人私下里说,佩娜之所以要躲着她,是不想要自己也遭受和老伯爵夫人一样的厄运。   那之后多洛莉丝就放弃和她打好关系的想法,乖乖远离了这位大嫂,但这显然并没有给她带来好运,佩娜还是死于难产了。   所以如今遇到魏薇怀孕,她既期待,又害怕,期待侄子的诞生,害怕魏薇也和佩娜一样疏远她。   她小心翼翼的提出这个要求,既是真的想摸一摸自己的未来侄子,也是在试探魏薇的态度。   好在事实证明,魏薇并不像佩娜一样,她完全不在意这点。   “这不是你的错,她的难产和你无关。”   和大多数结婚的贵族女性一样,佩娜嫁给费利克斯的兄长艾利克的时候,年纪很小,就和现在的多洛莉丝一样大,十三岁的年纪,本就是身体还没有发育完全的时候,不管是怀孕还是生育本都不应该属于她这个年纪,但她确实在结婚后不久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孩子,并以此做出了诸多努力。   她生下卡洛琳的时候,甚至只有十五岁,身体还没有长开,无法承受生育的困苦,可怜的小夫人就这么凋零在了最美好的年纪。   而这并不只是她一个人的命运,实际上许多女性都是在和她一样的年纪结婚生子,然后不幸早亡的,魏薇一开始并不想这么早怀孕,也是考虑到自己现在这个身体的年纪有点小。   但她既然敢怀自然是有自己的底气的,这到底是系统制造出的身体,即使外表年纪不大,实际上却比大多数人都要健康,而且这一年来她的身体基本没有变化,除了自然生长的头发和指甲像她证明自己的身体是在成长着的外,她的身高体重容貌和其他方方面面都没有多少的变化。   她的这具身体,看似年幼稚嫩,实际上已经完全展开,完全可以经受生育的考验了。   而且魏薇自己就是个医生,她知道怎么调理好自己,让生产更加顺利,所以并不害怕最后的那一关,反正只要保持身体的健康就好了。   魏薇的安慰给了多洛莉丝极大的冲击,因为她隐约听出来,魏薇说的不仅是佩娜,还有她的母亲,为了生自己而过世的老伯爵夫人。   她说,和你无关,不是你的错。   从没有人和她说过这样的话,这句她一直希望有人能和自己说的话。   最早的时候,她希望父亲对自己这么说,但他没有,他冷漠的目光总是在证明他就是觉得自己的女儿就是带走妻子的罪魁祸首,所以她有了多洛莉丝这个名字,他把所有的过错都放到了女儿的身上,并一直如此想着,直到他去世前,她都没有从父亲嘴里听过任何安慰的话语。   她的兄长们也是如此,多洛莉丝不知道他们是否怪过她,但他们确实和父亲一样不在意她,这是从她懂事起就充分感觉到的,总是在她身边徘徊的冷漠和忽视。   而如今,终于有人会这么对她说了,来自她已经认定的家人。   魏薇搂着突然崩溃大哭的小姑娘,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慰着,难得的有些不知所措,不太明白为什么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她就突然哭成这样了,还哭的怎么没形象,眼睛像是打开的水龙头一样往外冒水,鼻子上还挂着鼻涕泡,看起来真的是要多伤心有多伤心。   这要不是她的小姑子,敢在她身上留下眼泪鼻涕,魏薇第一时间就得把人推开。   这会儿,她却只能无奈的搂着她,放任她趴在自己肩头大哭,顺便拿出手帕等着她用。   费利克斯端着妻子点名要的水果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他疑惑地看着在妻子怀里大哭的妹妹,然后对上魏薇的眼睛,嘴巴动了动,无声的询问她:怎么了?   魏薇无奈的叹了口气:不知道。   她示意费利克斯先出去,等小姑娘冷静一点再说,想来多洛莉丝也不希望有人看到她现在的样子。   费利克斯悄无声息的走过去把果盘放在长几上,又悄无声息的离开,中间一点都没有惊动哭泣不止的妹妹。   多洛莉丝一直哭了很久,她边哭还边结结巴巴的说话,魏薇温柔的安抚让她全然放开了心防,像是要把所有的心思都一股脑儿的宣泄出来,以前从未对人诉说过的心事在这一刻全都袒露出来。   听了小姑娘一肚子的辛酸泪,魏薇也明白她为什么哭了,所以她从头到尾保持安静,让她自己发泄,直到多洛莉丝哭够了也说够了,意识到自己现在的举动实在太不淑女了,才匆忙从她怀里退出来。   小姑娘慌慌张张的道歉:“对不起,我失态了。”一边说还一边忍不住打嗝,于是越发不好意思了。   魏薇只当看不到她眼睛都哭肿了还强自镇定的样子,把手帕递给她:“没关系,现在心情好多了吗?”   “……嗯。”   “以后有事就直接说,不要老是憋在心里,对身体不好。”魏薇轻轻摸了摸她的头,一如既往的温柔:“现在去洗把脸,然后睡一会儿,你才回来,也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多洛莉丝是一回来听到消息就跑来她的卧室找她的,身上的衣服都还是外出时穿的,根本没来得及换,想到小姑娘这几天的舟车劳顿,确实应该好好休息了。   多洛莉丝这会儿都不好意思在魏薇面前多呆,于是十分听话的就起身告辞了,走的时候脚步都比平时快了不少。   在她离开后不久,费利克斯再次进了房间。   他走到魏薇身边坐下,拿过果盘,从里面拿出一颗葡萄,剥了皮送到她口中。   此时欧洲的葡萄大多数用于酿造葡萄酒,但也有不少是食用型的,威廉姆斯家族名下没有自己的葡萄园,但萨丁森郡还是有以种植葡萄和酿酒为生的落魄贵族后代,这些葡萄就来自其中一处。   “发生什么事情了,我第一次见她哭成这个样子。”   说实话,刚才他看到的时候是真的吓到了,从来没人在他面前那么哭过,伤心的好像天崩地裂了。   他差点怀疑多洛莉丝是不是被人欺负了。   魏薇就把多洛莉丝为什么哭的原因告诉了他,末了还道:“小姑娘心思重,发泄一下也好。”   她顿了一下,又忍不住问他:“你真的觉得你母亲的去世应该怪罪她吗?”   费利克斯没想到多洛莉丝竟然是这么想的,他怔了一下,才皱着眉头严肃道:“不,我从来没这么想过,我们都知道那只是意外。”   这里的我们,指的是他和哥哥艾利克。   兄弟俩确实都知道父亲对妹妹的态度很有问题,但那是他们管不了的,可他们也确实没有因为母亲的事情迁怒多洛莉丝。   “多洛莉丝出生的时候,母亲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她本来不应该再生产的,但知道自己怀孕以后她还是坚持要生下孩子,所以不幸发生的时候,我们其实已经有心理准备了。”   这个时代的医学技术太过落后,实在产房里的女人不计其数,买一个孩子都是母亲用命去换来的,人们很早就接受了这点。   只是老伯爵明明不想要这个孩子,却又拗不过自己的妻子,加上打胎同样有一定的危险,他才不得不同意,最终迎来了最不想看到的结果。   这个悲剧的发生不能怪谁,只能说命运如此。   “其实我不太明白母亲为什么执意那么做,但这是她自己的选择,父亲都干涉不了,我们自然也不能过问。”   费利克斯说这些的时候,情绪没有任何起伏,时间是治愈一切伤痛的良药,多洛莉丝十三岁了,他们的母亲也去世了十三年,所有的悲痛也都转变成了遗憾和怀念。   费利克斯自己回想一下,甚至已经不太记得母亲的样子了,他从七岁时就离开家族去别的地方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呆在家中的时间实在太少,即使回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也越来越少和母亲相处,彼此的关系不可能没有任何的影响,或许也是因为如此,在两个孩子先后长大离开她后,老伯爵夫人才会执意要再生一个,她应该是觉得寂寞了。   “我不和洛拉亲近,只是因为我确实不常在家里,而且也不习惯和她接触,我们的年纪差的太大,根本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年龄的差距摆在那儿,多洛莉丝出生时,费利克斯都已经十一二岁了,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年纪差甚至能做一对父女了,而那个时候的他只是个大男孩,喜欢和同龄人玩在一起,怎么可能愿意和一个小不点的婴儿一起玩,再大一些,男女的区别越发明显,日渐忙碌的他更是没时间去关心妹妹的心思了,所以他至今都不知道原来多洛莉丝心里是这么想的。   他搂着自己的妻子,靠着沙发柔软的靠背,低声说道:“虽然没有说过,但我确实是爱她的。”   他们聚少离多,但每次回家,费利克斯都会给家人带礼物,从来不会忘记多洛莉丝的,而这些礼物全都是他自己精挑细选的,每一份心意都是相同的。   “你应该告诉她的。”魏薇把头放在他的肩膀上:“有些事情不说出来可不行。”   “好的,我回头找个时间和她谈谈。”费利克斯爽快的应下了,他从来不吝啬表达自己的心意,对魏薇是如此,对家人也是,他以前只是没注意到这点而已。   夫妻俩好一会儿没有说话,默默靠着一起享受着这一刻的安宁。   又过了一会儿,费利克斯突然开口:“你会担心吗?”   魏薇不明所以,抬起头看他:“紧张什么?”   费利克斯把手盖在了魏薇的肚子上:“这个。”   好一会儿,魏薇才意会到他想说什么。   因为提到母亲,费利克斯担心她也会和她一样。   “不担心。”魏薇重新靠了回去,语气轻松:“我是个医生,我很清楚自己的身体如何,能不能生我心里都有数,你放心,我不会和她们一样的。”   她有这个自信。   “但是不都说医生没办法医治自己吗?”   看起来,担心的人是他才对。   “距离我生产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我会把卡玛调教成合格的接生医生的,到时候即使我自己应付不过来,也有人能照顾我。”   不仅是卡玛,她准备多教几个人出来,毕竟会遇到生产问题的可不止是她。   当然,她更希望一切顺利。   这可不是个好话题,不想让费利克斯进一步多想,自己吓自己,魏薇换了一个话题:“你希望这个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   这显然是个让费利克斯喜欢的话题:“男孩女孩我都喜欢,但是可以的话,第一个孩子还是男孩比较好。”   “因为继承人?”   “嗯,因为继承人。”费利克斯点头,坦率的解释着:“我见过不少因为没有继承人而落魄的家族,作为威廉姆斯家族的主人我有义务让它维持下去,这是我的责任。”   魏薇:“如果我生不出儿子呢?”   “不要说这种有点恐怖的话。”费利克斯道,然后还真的想了想:“如果没有男孩,那就让我们的女儿生一个,到时候由外孙继承也是一样的。”   欧洲国家的继承法规定了在家族有其他男性血脉的时候,女性是不能继承家族的,哪怕这个男性血脉和家族的关系非常遥远,继承权也依旧排在女性的前面,――当然,必须要声明的是,血缘也不是唯一的标准,如果是私生子,哪怕他是唯一的儿子,也是没有任何继承权的――所以很多只有女儿的家族最终都会因为继承人的问题而不得不选择不是自己的儿女成为继承人。   但事情并不是绝对的,为了家族的传承,他们可以做出任何改变。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贵族想到了把女儿嫁给同样有爵位的贵族,并在婚前签署协议,他们除了嫡长子之外的孩子必须有一个跟着母亲家族姓,长大以后也会继承女方的家族,而这一条虽然没有变成法律,但确实所有贵族都是默认这点的,毕竟大家也想要除了嫡长子之外的孩子,能有个更好的未来啊。   就像是艾伦,他的母亲嫁给父亲以后,母亲家族的爵位就归他父亲了,但这只是名义上的,等到他结婚,改了姓氏,普林西亚伯爵的头衔就会由他继承,这甚至不用等到德文希尔公爵去世,因为他们有婚前协议,是被法律允许的。   所以艾伦可以,费利克斯同样可以,不管魏薇生下的孩子是什么性别,只要健康,没有男孩也无所谓,大不了他就和艾伦的外公一样,做出相同的决定罢了。   “实在不行,还有多洛莉丝呢,她未来的孩子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反正只要我们活得够长久,总会等到何时的继承人的。”   费利克斯有这个信息,他们的身体很好,魏薇有特别注意保养,夫妻俩怎么看也不会是短命的啊。   魏薇没想到他已经想的这么长远,但不得不说,费利克斯的回答,让她因为周围人总是在说她肚子里是个男孩,而有些担忧的心平静了下来。   只要做父亲的费利克斯不介意,也不会因此对未来的孩子有所影响,她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这会儿她甚至有心情开玩笑了:“那我还是祈祷第一个孩子是男孩的好,不然以后可不知道还要生多少个呢。”   “总归可以多生几个。”费利克斯亲了亲她:“一个孩子到底太寂寞了,应该让他们感受到有兄弟姐妹的热闹,我小时候就很喜欢和我哥哥一起玩。”   他开始说自己和兄长小时候的生活,语气有些怀念也有些感伤,毕竟他从来没想过,艾利克会那么早离开他。   魏薇安静的听着,并不打扰他的怀念,这是属于他们兄弟俩的时间。   不过很快,费利克斯就停止了这个让他不太开心的话题,他想到了多洛莉丝的事情。   “国王似乎有意让安德鲁王子娶多洛莉丝。” 第111章   “国王似乎有意让安德鲁王子娶多洛莉丝。”   看到多洛莉丝,这几天一直沉浸在自己要做爸爸了的喜悦中的费利克斯终于想起来那件糟心事。   多洛莉丝和安德鲁王子?   听到这句话,魏薇第一个想法就是不可能。   费利克斯和多洛莉丝的外祖母是国王的姐姐,也就是说安德鲁王子是他们的表舅,还是血缘关系都没有超过三代的那种,这样的关系根本就不可以结婚。   不说近亲结婚对后代的不良影响,光是辈分,就乱了。   因为太过方谬,魏薇开口就是一句:“他疯了吗?”   她震惊的坐直了身体,看着费利克斯:“安德鲁王子是你们的表舅吧?他和多洛莉丝?怎么可能?”   事实上,还真可能。   费利克斯没想到她的反应这么大,连忙开口解释。   中世纪近亲结婚的事情其实并不少见,华夏那边表哥表妹的司空见惯,欧洲这边就更别说了,别说表亲,叔叔迎娶侄女,侄子娶了姑姑的事情都很常见,一些国家的王室更是允许亲兄妹/亲姐弟结婚,以此确保王室的血统存在。   “拿国王来说,他的前任王后同样也有王室血统,算是比较近的那种。”   费利克斯没给魏薇算国王和前任王后是什么血缘关系,因为太复杂了,大概欧洲所有的王室都热衷于联姻,国与国之间的,国王与贵族之间的,越是历史悠久的王室,姻亲就越多,就普拉迪的贵族,凡是称得上有些权利的一二流贵族,他们的家族之中,必然是曾经或许现在和王室联姻过的,家族血脉里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王室的血统。   就像费利克斯的家族,不也同样如此。   所以国王想要安德鲁王子迎娶多洛莉丝,其实在这时候的人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虽然教会多少会提出反对――他们并不赞同近亲结婚――但教会碰上贵族的事情一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而普拉迪的国王也从来不鸟教会。   魏薇是早就知道欧洲王室爱联姻,而且某些国家近亲结婚还是允许的,但那在以前不过是她看到的奇闻趣谈而已,当事实真的摆在眼前,她还是忍不住有一种荒唐的感觉。   “不能让他们结婚,会出事的。”魏薇非常严肃的发出反对的声音。   费利克斯虽然也不同意这门亲事,但他是权衡利弊后作出的决定,而不是像魏薇这样,考虑了对方的血亲身份。   魏薇给他科普了一下近亲结婚的不良后果,有多可怕就说的更可怕。   “如果你想多洛莉丝以后的孩子生下来就是个傻子、畸形甚至死胎,你大可以这么做。”   虽然说的是“可以这么做”,但魏薇的神情明显就在说,如果他真的点头答应了,她绝对会立刻翻脸。   她还很认真的告诉他:“此外,血脉相近的人生下的孩子有非常大的几率从父母身上继承他们的基因缺陷,其中我知道的一种就有出血病,我想这个名字你并不陌生?”   出血病,有也就是血友病,主要表现为即使身体只有轻微损伤都会长时间出血不止,而这个病是一发作就终身都有的,同时还有很强的遗传性,男女都会携带,但大多数患病的都是男性。   在十九世纪时,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就是血友病基因携带者(本人无病),而她也成为了王室内血友病流行的肇端者,同时各国王室间的联姻使致这种病的基因从英国王室流传到了俄国、西班牙等欧洲皇室,使这些皇室产生了一连串患者和携带者,故此,这个病又有了“皇室病”的别称。   当然,十三世纪的中世纪出血病还并不常见,但人们已经知道这种病的可怕,这个时期的治疗手段是非常粗糙的,如果有人患上出血病,他们无法用医药使其止血,最常规的操作是使用烙铁烫烙伤口迫使起止血,但烫伤留下的后遗症同样可能使患者致命,而且出血病是终身的,一次止住了不代表以后不会发作,这是一个只要手指头划伤一道口子,都能让人失血而亡的可怕病症。   而且因为出血病的患者基本都是男性,这对很多家族来说无疑是个挥之不去的可怕噩梦,不知道有多少家族继承人死在这种病中。   费利克斯不仅知道这种病,他还亲眼见过,就在王都,而患病的人还是一位王室成员。   所以听完魏薇的话以后,他的脸色是真的难看,简直像是抹了一层锅底灰一样。   “那个患病的人已经去世很多年了,虽然他和国王的血缘已经是很远了,但王室的血脉里是不是有可能有这种病潜伏着?”   费利克斯很担心,他们的外祖母可也是有着王室血统的,而且和国王非常近。   “可能是有,但是既然威廉姆斯家族至今都没有这种病症发生,那你也不用太担心。”   遗传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但这不耽误魏薇安慰费利克斯:“而且这种病是发病越早情况越严重,两岁以前发病是情况最严重的,五六岁以后就轻多了,像你这种年纪,基本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费利克斯是个骑士,他流血受伤的时候不在少数,现在都没出现问题,那自然就是没问题的。   而且血友病即使在后世都属于罕见病,它之所以出名,完全是因为它曾经祸害了大半的欧洲王室。   所以费利克斯与其担心自己和身边的人会得血友病,不如担心一下其他更常见的病症呢。   不过费利克斯这时候显然不那么好被安抚,魏薇挑起了他的警惕心,让他更加坚定不和国王联姻外,同时也下了另一个决定。   “以后我们家族的人都不许和血缘太近的人结婚,有家族病史的人也不行!”   他准备把这条写进家族条例里,明明白白的写出违反它的人会有的可怕后果。   甚至的,如果把这个消息传播出去,不说这种遗传病,光是近亲结婚会出现的后代不良问题,就足够吓退那些重视后代的贵族了。   在贵族之中,孩子出生就是个死胎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大家之所以那么努力的生生生,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们不能保证自己的孩子能顺利活到成年,如果能确保继承人健康长大,很多人其实是不愿意多要一个孩子的,他们不怎么讲究多子多福,反而只在意有没有继承人能完整的继承家族所有的一切。   如果嫡长子能够顺利的活到成年继承家业,那么其他孩子都是不重要的,他们只是备胎而已。   以国王的情况,费利克斯觉得只要让他知道这里面有大问题存在,安德鲁王子和多洛莉丝的婚事就不可能成功。   “不过不能我们自己说,那么做只会让陛下觉得那只是一个拒绝的借口。”   而认定这点的国王很可能恼羞成怒,对威廉姆斯家族生出不好的看法。   “那么让教会出面如何?”魏薇想到了约翰教皇:“教会不是一向反对近亲结婚吗?约翰教皇本人又是医生,我们给他写封信,让他做一份调查报告,证明近亲结婚的危害极大,再公布出来,不就可以了。”   以教会在欧洲各国的势力,哪怕约翰教皇并不掌权,要做这么一个调查报告其实也很简单,而且教会一向是医学界的代表,权威性极高,由他们出面,再适合不过。   费利克斯皱眉,他依旧不喜欢教会,但不得不说这是个好主意,只是:“他们会愿意帮这个忙?这么做可是会得罪不少贵族的。”   很多贵族都喜欢以联姻的方式拉拢其他人,贵族之中的血缘关系又都很复杂,教会如果弄一个这样的调查报告并公布出来,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家都要人心惶惶了。   “我想约翰教皇会愿意的。”魏薇道:“现在教会是鹰派掌权,教皇是鸽派的,他们应该会很乐意有这个机会打击鹰派的人。”   究竟愿不愿意,写信问一问不就知道了。   费利克斯对教会不太看好,而且约翰教皇现在还在访问各国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到他们的信件,即使收到并且同意了,等他弄出调查报告又是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期间,国王很可能再次对费利克斯提出联姻的可能,费利克斯不想坐以待毙,他觉得除了写信,自己也要另外做些准备。   “私底下放出一些风声?这种时候国王会不会怀疑到你?”   “我打算从爱德华王储身上入手,让国王怀疑罗曼洛夫公爵。”   费利克斯说出自己的计划。   普拉迪帝国的王储,爱德华・普拉迪的身体是众所周知的不好,十六岁的他结婚已经两年,但还没有孩子,王宫里一直流传着王储因为身体不好,发育受限,至今还没和王储妃同房的消息,而且可信度极高,所以至今王储妃都没有怀孕的征兆,国王也从来没有因此对她不满过,反而十分维护。   费利克斯的打算就是把王储身体不好的原因定在遗传上――这可能还不是他造假,因为王储的母亲确实身体也不怎么样,而她家族的历史上,还真有一些人是同样的情况――再放出消息说王储即使未来有了孩子,身体可能也会和他一样。   这一条消息其实在贵族圈里已经是有的,甚至很多人都怀疑王储是否能有自己的子嗣,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会暗中支持罗曼洛夫公爵的原因,相比一个不健康的王储,一个不太聪明的王子,健康强壮,而且聪明的罗曼洛夫公爵确实更适合继承那个位置。   而费利克斯要做的是顺着这个留言,引申出更多的东西,关于近亲结婚会带来的各种不良后果。   “王储和王储妃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他们是表兄妹。”   王储妃是前王后娘家的人,她的母亲和前任王后是亲姐妹,王储妃的位置说白了就是国王为了安抚前王后的家族而给他们的。   魏薇也知道这一对年轻夫妻的血缘很近,她在王都时就知道了,只是当时事不关己,这个事情表兄妹结婚又是普遍的事情,她不会因为自己心里不认同就在大庭广众下评判这些,那会招来众怒的。   “这样做不是有可能影响到王储和王储妃的婚事吗?”   “总归都是要影响的。”   调查报告一出来,首当其冲的就是王储妃,她和王储是表兄妹,又一直都没有孩子,如果国王相信了那个观点,那么这位王储妃很可能就要和王储离婚了。   那只是个陌生人,费利克斯并不在意她会如何,说他冷血也好,他只在乎自己身边的人,现在事关多洛莉丝,他当然愿意用一个陌生人的婚姻换自己妹妹的婚姻自由。   魏薇回想了一下自己仅有的几次见到王储妃的场景,那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年纪和十六岁的爱德华王储一样大,是个金发绿眼睛的小美人,如果还是单身状态的话,一定有很多男人追求她。   但在已经结婚两年多的王储妃身上,魏薇看不到任何属于那个年纪该有的青春活力,几次的宴会之中,她总是安静的坐在王储的身边,身体看起来还算建安,人却郁郁寡欢,漂亮的绿眼睛总是呈现出一种对未来的迷茫,似乎看不到前路。   最重要的是,这对年轻夫妻的感情并不好。   魏薇曾经注意到,他们可以一整个宴会都不和对方说一句话,而周遭人对他们的感情生活也心知肚明,大家都说王储并不喜欢王储妃,他不会对她发火抱怨或者做些别的什么不好的事情,但他对王储妃从来都是漠不关心的,甚至连基本的表哥对表妹的亲戚感情都没有。   家庭冷暴力,这或许就是王储妃在经历的。   而这大概也是王储妃一直郁郁寡欢,看起来毫无朝气的原因,她就像是一朵在不适合的时间里即将开放,却遇上霜降的玫瑰,随时都可能在这份寒冷中凋零。   或许离婚对她来说,会是个不错的结果,毕竟欧洲并不排斥离婚,女人在这方面的选择权比东方的女性要相对好一些。   当然,这件事也可能不会影响到她,国王会不会相信目前谁都不能确定。   “其实也不一定要他相信。”费利克斯摸了摸自己下巴上即将露头的胡渣:“只要让他相信这件事不是我们做的,而我只是因为这个传闻而不接受联姻,就可以了。”   这个结果固然还是会让国王生气,但也不会太严重,毕竟从他的态度看,威廉姆斯家族的女孩并不是他的第一人选,他更愤怒的应该是那个传出这些留言的人,也就是罗曼洛夫公爵。   让他相信是罗曼洛夫公爵做的其实再简单不过,甚至,费利克斯只要让人给那位公爵透点底,对方自己就会很乐意这么做,他从来都是非常积极的在针对两位王子,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也不知道是他的自信还是自大,罗曼洛夫公爵对王位的野心从来没有遮掩过,偏偏国王还不能拿他怎么样,不仅因为他很聪明的把握住了这个度,也因为罗曼洛夫公爵本身的势力不小,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引起王国的动荡。   连魏薇都能想到,如果罗曼洛夫公爵没有顺利解决掉两位王子,在国王去世,他们中的某一位接任王位后,那位公爵很可能引发叛乱。   “你就不担心这点吗?”   “陛下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费利克斯道:“现在罗曼洛夫公爵之所以还能像现在这样活蹦乱跳的,只是因为国王自己的身体还好,他自信能压得住对方,也确实在担心自己的两个儿子没法比自己活的久,那位公爵是他为了王位继承权而留下的选择之一,所以他不会现在动手解决他。”   虽然国王想把王位留给自己的子孙,但如果他真的后继无人,那么让同样留着王室血脉的罗曼洛夫公爵继位,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他的孩子不是因为他而没了的。   罗曼洛夫公爵显然自己也明白这点,所以他再怎么折腾,也没想过直接动手除掉两个王子,因为那样一来,不管有没有证据指向他,国王都不会放过他的。   “但是如果国王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而他的孩子们还活好好的,他很可能会在那个时候,把罗曼洛夫公爵一起带走。”   如果明着不能解决他,那就暗的来。   总归是不会留他的命的。   这点费利克斯一早就想到了,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国王就是这样的人,他狠起来是真的无所顾忌的,就和他的先祖拔出教会势力时一样,他们从来不顾及自己的名声,只遵从本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点。   所以在他要死了的时候,把会对自己的子孙造成威胁的人一起带走,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吗?   而聪明的罗曼洛夫公爵显然还没有聪明到看破这一点,不然他不会一直蹦Q的这么厉害,无所顾忌的向国王展示自己的野心。   “真是一滩浑水。”   听完费利克斯的分析,魏薇只能如此感叹。   “幸好我们不在王都。”那些关于王位的恩怨情仇都找不上他们。   而这也更加坚定了他们不想和王室联姻的想法。   “就按你说的做吧,多洛莉丝的婚事还是要她自己同意的。”这是她答应小姑娘的,自然不能毁诺。   费利克斯点头,实际上这件事他之前就有所准备了,魏薇的话不过是让他有了个更合适的理由。   大部队回来后,费利克斯也带着魏薇去看他带回来的各种礼物。   精致的珠宝首饰装了一盒又一盒,王都最流行的布料皮毛堆了整整一马车,来自异国的稀罕物也多不胜数,这些昂贵的奢侈品占据了车队好几辆的马车,而它们都是费利克斯特意搜罗来送给魏薇的礼物。   魏薇从盒子里拿出一定帽子,那是一顶异常华丽的帽子,宽大的帽檐上用粉色的珍珠和白色的羽毛装饰着,帽子底下则有两条宽大的白色带子,可以在下巴上系出大大的蝴蝶结,看起来华丽又优雅,是魏薇喜欢的风格。   “这个已经流传到王都去了?”她拿起帽子顺手戴在头上,装饰物让这顶帽子的重量有些超出预想,难怪底下要加上带子,不扎起来都怕帽子掉了。   “我在王都新开了一家帽子店。”费利克斯笑道:“而多洛莉丝是个很好的宣传。”   作为他的舞伴,又是威廉姆斯家族唯一的单身女性,多洛莉丝的这次王都之行自然是出尽风头,前次她和魏薇的穿着打扮就是其他人争相追捧的,这次多洛莉丝出现在宴会时,戴着的各种不同款式的帽子自然也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尤其那帽子在他们进门时会被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所有进出的人都会看到,可比其他人的头巾好看多了。   在此之前,萨丁森的帽子其实已经开始往其他地区风行起来了,甚至王都也陆续出现了一些,只是还没有传递到上层阶级里。   多洛莉丝那由她自己设计,得到了魏薇的认同,花样繁多的帽子,自然吸引了其他女性的注意力。   而费利克斯现在已经很会抓住商机了,他在王都原本只有一个用粮食店修改的精油店,现在除了兼卖香水化妆品的精油店有两家外,他还有好几家卖各种萨丁森食物的店铺,以及一家专门做扇子的店铺,这次去王都,想到帽子在萨丁森的风靡程度,他自然不会忘记这门生意。   于是帽子店也跟着开了起来。   而且这家店里不仅卖女士帽子也卖男士帽,最开始的时候款式比较少,但他请了几个手艺很不错的裁缝,其中也有人是善于设计的,只不过他们以往设计的是新款礼服,现在改成设计帽子了。   当然,帽子店是刚刚开起来的,里面的存货本来应该不多,但费利克斯去王都时,已经让人做了一批草帽,都是没有任何装饰的那种,送到王都以后,才让人在上面进行加工,先是在外面包裹上一层布料隐藏草帽的本质,然后再在帽子上镶嵌各种装饰物,蕾丝花边、仿真的花朵、飘逸的羽毛和珍贵的宝石,什么好看添什么,而这些装饰添加起来比不太费功夫,手艺熟练的工人,一天能装饰还几十顶帽子。   而贵族女性们显然很钟情这样时尚又好看的帽子,流行起来也不过是一场宴会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她们想要帽子自然是去费利克斯的帽子店买现成的,那么多的客人一拥而入,扫荡了店内的所有存货,还留下了不少的订单,让才开始营业的帽子店立刻回了本。   “所以说,只要找对了方法,女人的钱是真的好赚。”   而他们的大部分生意,好像都是在这些贵夫人们身上赚钱呢。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王室的争斗我们不参合,就稍微借用一下局势制造点混乱这样子。   魏薇:反正离得远,当做不知道吧。 第112章   九月的萨丁森,不仅是个丰收的季节,也是个适合打猎的季节。   秋天的猎物膘肥体壮,皮毛也是最好的时候,在这个季节里,不仅是贵族和骑士,普通的领民也会组织队伍带着自己制作的弓箭和武器进林打猎,他们的目标一般是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型动物,前者取毛皮过冬,后者的羽毛则是最近大热的帽子装饰品,而且不管是兔子肉还是野鸡肉,也都是不错的野味。   萨丁森郡内也有专门以打猎为生的猎人,这些猎人一年四季都在林中打猎,不过因为今年大家的生意都变好了,加上他们的伯爵大人喜欢打猎,会定期带着骑士清理林中的猛兽,连带的小型动物也变得比以前难打了,于是很多猎人都放弃在其他季节打猎,种地的种地,打工的打工,可比在森林里到处钻安全的多。   不过碰到秋季,动物们长得最好的时候,还是有猎人会带上武器,组织人手一起去打猎,猎回来的东西不管是自己留着还是拿去卖了,都能换个好价钱。   今年萨丁森全郡的消费水平大幅上涨,野味的价格自然也跟着涨了,而很多人在要卖野味的时候,第一选择都是先送到城堡去问问他们要不要。   谁都知道城堡的主人是最大方的,而且如果城堡这边想要,领民们宁愿便宜一点也愿意和他们交易,毕竟是能直接抵扣打猎税的。   按照欧洲的法律,贵族领地内的一切都属于领主,土地是,草地是,森林也是,而这其中的所有,哪怕是一棵草一棵树一朵花同样属于领主,更别提其中生错的猎物了,所以领民每次去打猎都要缴税,猎人尤其如此,根据自己打的猎物多少而定,不用交钱,只要交猎物就好。   所以每年秋天,城堡都会收到领民们送来替代税收的猎物,多是野兔野鸡这类,偶尔也能看到野猪野鹿狐狸等,当然一般情况下后面几种都是他们卖给城堡的,毕竟收税的话,大家更愿意拿不那么值钱的猎物换。   今年因为其他季节里猎人们减少了打猎次数,秋天到来时,猎物变多了,野鸡野兔都比以往好打,送到城堡的猎物自然也多了。   “今天又送来好几头野兔野鸡,里面有几头野兔还没死,依旧是留下来养着吗?”丽莎钦点完今天送到城堡的猎物,正在向魏薇汇报。   六个女仆中,她是唯一一个原本就在厨房工作的,所以在担任贴身女仆后,魏薇就把和厨房沟通这一块的事情交给她了,每天厨房有些什么食材,准备了什么菜单,都会由她转述,如果魏薇兴致来了要换菜谱,也是她去和厨房沟通。   以前魏薇跑厨房跑的很勤快,兴致来了也会亲自下厨,但自从她怀孕的消息传出来,厨房好似就成了什么危险地方,所有人都不愿意她再接近,每次她一靠近那儿,巴顿管家就会突然冒出来,礼貌的请她去别的地方,并且表示有什么事他都可以为她代劳。   嗯,同样被列为禁地的还有炼金师们的塔楼、最近即将再次开启的熬糖间以及庄园里的工厂。   前者的危险在后者之上,是周围一百米的距离都不能接近的,可见上次的爆炸吓到了所有人。   看在大家都这么关心自己,不能去就不能去吧,所以作为传声筒的丽莎两边跑的更加勤快了。   喝着今天份的排骨汤,魏薇一边吩咐:“确定能活下来的都留着,笼舍那边怎么样了?”   春天里费利克斯打猎时给她带回来好几只野兔,那个时候魏薇就有想过养兔子了,毕竟兔子的繁育力强大,两个月就能生一窝,一窝平均3-5只,甚至更多,而且兔子长得快,肉味也好,普拉迪的人都很习惯吃兔肉,养起来不怕没人要,怎么看都是一种很适合养殖的经济动物。   不过野兔以前没有人养过,魏薇也只有些纸上经验,实际驯养还需要摸索一番,于是春天里抓回来的活兔子就成了她的实验品,一开始抓回来的野兔都不小心被养死了,好在还有费利克斯帮她补充野兔,折腾了大半年,这些兔子大半活了下来,还新添了几窝幼兔,魏薇这边负责照顾兔子的奴隶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可以尝试多养一些了。   这儿的野兔是欧洲野兔,这种兔子体型比一般的兔子大,成年后体重能超过五斤,最重甚至能长到十几斤,肉多,还不挑食,野草嫩枝树皮什么都吃,很好养活,而且它们和穴兔不一样,不会打洞,所以不需要专门关在笼子里养,直接圈一块山头,从地下一米五左右的地方盖好高墙不让它们有逃跑的机会,散养就可以了。   当然,现在养兔子的规模还没有多到需要散养的地步,而且最开始抓来的野兔野性大,逃跑的几率高,最好还是圈养几代以后再选择散养,所以城堡里之前就是在花园里选了一块地方用木头盖了笼舍养着。   暂时负责这一块的莫妮卡回答道:“最近送过去的兔子死了一些,但大部分都活了下来,那边说再适应一段时间,应该可以完全恢复。”   负责照顾兔子的是新买来的奴隶,自从第一批奴隶被送到后,陆陆续续的他们又买了不少,全都安置在了城堡边上的奴隶村子里,原本因为成为奴隶而绝望的人们在发现奴隶的生活竟然比以前的生活还好过一些后,这些人很快就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做事积极努力,就怕做不好被新主人再卖了。   她停顿一下,接着道:“不过南茜夫人之前抱怨了几次,说养兔子的地方味道不好闻,偏偏卡洛琳小姐很喜欢它们,她希望可以的话,能不能把兔子移走?”   兔子的味道确实是不好闻的,因为不能给它们洗澡,圈养兔子的地方即使经常打扫也难免有异味,以前养的少还可以忽略,在成兔生了一窝窝小兔,又新送过去好些野兔后,那一片的味道确实是非常令人不舒服的。   尤其魏薇之前选的地方还是在花园里,虽然是角落的空地,但到底还是在花园,靠的近了就很容易闻到,这对已经习惯了城堡干净的人来说,也是有些受不了的。   尤其卡洛琳这个小姑娘现在正是最好动的时候,她又很喜欢兔子,之前看到一次后就天天往哪儿跑,也难怪南茜夫人会有意见了。   不过那边确实暂时不好移动,魏薇看重的散养地点是靠近牧场草地的一个小山包,即使现在动手开始修散养地,也得花不少时间。   “卡洛琳最近不追小猫了?”   两岁大的小小姐身体在魏薇的调养下好了许多,也长胖了不少,身体一好,这个小女孩的调皮劲儿也显露出来了,作为城堡里最小的小主人,每天不是在花园里折腾花草就是追着城堡里半大的猫崽子们到处跑,不让追还会哭,一哭南希夫人就拿她没辙,什么都顺着来。   说道这个,几个女仆都有些想笑:“还追,不过你也知道她追不上的,所以看到兔子以后就转移注意力了,还想让南茜夫人给她抓一只小兔子回去。”   如果是其他猫的话,南希夫人是坚决不会让卡洛琳靠近的,但城堡里的猫会定期洗澡喂驱虫药打虫,身上还挂着外用的驱虫药包防止跳蚤虱子之类的寄生虫寄生,比人都干净,而且那些猫长大后越来越独,不是主人的人根本不让靠近,卡洛琳又那么小,想追都追不上,机会没有几次接触的机会。   但兔子就不一样了,在其他人看来,这些不洗澡的兔子身上可一点都不干净呢。   “兔子暂时是没法移走的,这样,你去让木匠做个小笼子,再挑一只好看的小兔子放进去,给卡洛琳送过去。”   身边有一只兔子的话,卡洛琳应该就不会老想往兔舍那边跑了。   一只兔子总比一群兔子味道好闻,南茜夫人应该会接受这个结果。   莫妮卡领了命令下去安排了,魏薇这边还在听其他人的汇报。   “前庭需要的桌椅已经做好了,巴顿管家让人过来问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布置,另外造纸厂那边说考卷都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送过来。”   费利克斯回来后,距离招募考试也没剩下几天了,该准备的都可以开始准备了。   而考卷这部分很重要,尤其要注意不能泄密,所以最近造纸厂里负责印刷的人吃住都在那边,也不许与外界接触,还派了士兵在外面守着,内外都是挑的不识字的人,这样也不担心他们看到题目泄漏出去。   所以要送考卷,也必须城堡这边点头派人去取。   “让费利克斯派人过去拿吧,拿回来通知我一声,我要看看卷子。”   “好的,夫人。”   “那么关于考试当天城堡的安全防卫问题……”   “去找伯爵大人,让他处理。”这一块她可做不了主,魏薇从来不插手这些。   一件件事安排下去,考卷很快被用箱子封装好送到了城堡里,魏薇和费利克斯一起翻了翻考卷,那些卷子的内容并不都一样,而是相似题型的三种考卷,每张考卷都有五十道题,主要涉及了算数、律法和领地管理的方方面面,考虑到这是第一次考试,大家都没有经验,也没有参考书可以用,所以这些题目大部分都是判断题、选择题和填空题,只有最后五道分数高的大题难度比较大,考的是论述,问的是如果在工作中遇到某种问题,应该怎么做。   这几份考卷是魏薇自己出的,只能说基础的不能再基础,出完以后她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只想着以后一定要让其他人来,不能再自己丢脸了。   但在费利克斯看来,这卷子是出的很好的,因为他自己看过以后,发现五十道题,他有三分之一都不太懂,如果让他做,很可能不及格。   他觉得,能在这份考卷上考出好分数的,至少在律法和领地管理上,是有过人之处的。   “笔试以后,估计大部分人都得被刷下去。”甚至留下来的,能有几个合格都是未知数。   “没那么难吧?”魏薇觉得还好,她这考试除了部分大题外,其他基本都和法律有关,而之前发公告的时候,她可是告诉过所有人考试涉及的范围,那还是一个月前的事情了,普拉迪的法律又比较简单,回去努力学上一个月,怎么都能记住一些了吧?   当然,平民们能不能买到法律相关的书籍她也不太担心,之前造纸厂就出了一批《普拉迪法典》,价格略贵,却比羊皮书便宜的多,人手一本是不可能,但几个人合在一起买一本,再买些白纸回去自己抄写一份,不就都有了。   “以后我们得自己出一本萨丁森法典,现在的法典说的不清不楚的,还很多地方不合理,必须修改。”   贵族领地就是这点好,想做什么都是领主说了算,除了上面还有人管着收税,说是一个独立小国都不为过。   这边他们看过印好的考卷,确定无误后,那边城堡前庭也开始布置考场了。   而报名了这次考试的考生们也收到了城堡的通知,告诉他们什么时候到城堡考试,又需要准备些什么。   而为了防止这些考生不会到处乱跑,这次考试,城堡专门租了马车来接送他们,所有人一考完试就必须离开庄园,再让下一批考生进来。   考试那天,庄园里好多人都跑到城堡大门外围观,其中就有住在教堂的那一群小农奴。   汉克带着弟弟奇米站在人群边,羡慕的看着被马车送进城堡的考生们,他很希望自己是其中一员,但遗憾的是这次考试是有年纪限定的,十五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参加,汉克的年纪自然是不行的,甚至大部分的小农奴都不到可以报名的年纪,所以他们今天很多人只能看着自己平时教导的学生进入城堡参加考试,心里别提多羡慕了。   不过羡慕归羡慕,因为小农奴里大部分都是女孩,而这次的考试虽然没有限定性别,而大部分人是默认女人即使考过了也不会得到工作,所以只有很少一部分女人报名,大部分女性还是选择了旁观。   不过她们心里也是有一个期待,希望这次参加的女性能考个好成绩,然后看看城堡到底是怎么安排她们,如果确定女人也可以成为官吏,那么下次她们就一定会去试一试的。   等第一批考生进入城堡,大门关上,其他围观的人陆陆续续离开,汉克还带着弟弟站在原地盯着城堡大门发呆。   “哥哥,你不高兴吗?”奇米小心翼翼的拉了拉汉克的衣服,他的学习成绩向来不太好,所以对于这种考试从来没有期待过,但他知道自己哥哥的成绩一直是所有人里前几名的,又是被选中成为小老师的人,最近又被拜托教那些要考试的农奴学习律法,如果能参加考试,他的成绩一定不会输给其他人的。   “我没有不高兴。”汉克回过神,低头看了看弟弟,他们在萨丁森已经住了大半年了,这半年下来,兄弟两个都长高了一节,也不像原来那么瘦了,有如今这样的生活,他已经很满足了。   “哥哥别不高兴,现在不能考,以后我们再报名好了!”奇米给他加油道:“等哥哥你的年纪到了,一样可以参加考试的。”   汉克振奋起来:“你说的对,我们过几年再报名,到时候我们一起努力!”   我们?奇米苦着脸道:“我也要去报名吗?可是我想当骑士。”   他学习是真的不好,自己也不喜欢,从开始跟着士兵锻炼身体,奇米就更喜欢上“体育课”,尤其最近教导的士兵换成了骑士侍从,他对未来的期待已经变成成为伯爵大人的骑士了。   换在以前,这种愿望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他们连自己都养不活,更何况凑齐骑士该有的装备和马匹,甚至连受到教导的机会都没有。   但成为农奴以后,不管是汉克还是奇米都有了自己的未来目标,汉克想成为管事或者官吏为伯爵大人服务,而奇米的目标则是骑士,而他们的目标也并不是遥不可期的,汉克的学习成绩一向名列前茅,体育课也上的不错,奇米虽然偏科,但身体养好以后,就连教导他们的骑士侍从都说他在剑术上很有天分,好好锻炼是有可能成为骑士的。   而且汉克当小老师以后城堡也会给他发工资,等他再长大一点,可以做更多的工作,甚至去考公务员后,有了更稳定的收入,奇米想要凑一套骑士装备,也不是不可能的。   虽然这样没有经过专门的学习,自己奋斗起来的骑士对正牌骑士来说属于不入流的杂牌骑士,但只要伯爵大人愿意接受他们的效忠,那么他就是一个真正的骑士。   “想当骑士也得好好学习,不能当一个没有文化的骑士,那样是没办法为伯爵大人和夫人服务的。”   学的越久汉克越发意识到知识的珍贵,即使是要成为骑士,有学识的骑士和没文化的骑士也是不同的,他知道伯爵和伯爵夫人更喜欢有文化的人,那样的人也更加有出头的机会,所以他是一定要让弟弟和自己一起努力的,不能做个没文化的人。   把这个念头放在心里,汉克又看了一眼紧闭的城堡大门,牵着弟弟往教堂走。   最近给他们住的房子听说已经盖好了,过不了多久,他们这群小农奴就要从教堂里面搬出来了,他们得趁着今天难得的休息时间,把东西都收拾好,到时候搬家就方便了。   城堡外的人渐渐散去,城堡里的考试也终于开始了。   萨丁森堡的前庭是个巨大的广场,这里在一年中重要的日子甚至会聚集整个郡内的所有人一起听领主发言,所以一下安置几千人考试,还是搓搓有余的。   第一批考试的考生有三千多人,他们按照自己的号码牌找到相应的位置坐下,前庭的空地上长桌摆了二十多排,两边都有位置,一排挤挤挨挨的坐着七八十人,每个人能占据的空间都不大,几乎是胳膊贴着胳膊的,但没人抱怨,也没人敢交头接耳,甚至不敢把脑袋往别人的卷子上描。   因为在这里的除了他们以外,还有一群“监考官”。   城堡里的士兵这次都被拉来维护现场次序了,桌子与桌子中间各有两个士兵来回巡逻,周围也有士兵站岗,甚至高处的城墙上都站满了人,负责监考的士兵零零总总有两百多人。   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根本没有多少人敢轻举妄动,尤其是在考试不久,有试图作弊的考生被当场发现,揪出来直接扔出城堡禁止再参加考试后,其他人就更不敢乱来了。   尤其,还有人发现位于三楼的阳台上,伯爵大人和夫人正站在那儿往下看呢。   谁敢在他们面前乱来呢?没有人敢的。   考试的时间是两个小时,他们早上七点开始考试,九点结束,然后换下一批考生进来,从十点到十一点,而第三场的考生被安排在了下午。   这期间,魏薇和费利克斯就一直呆在上面看着,当然他们也不是什么都不做干看着,三楼的高度足以让下面的人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两个人就趁着这个难得的空闲时间,说说话聊聊天,顺便对着下面的考生指指点点,要是有发现有问题的,就点出来让女仆下楼通知士兵把人带走。   为了这次的考试,魏薇特意让人做了个望远镜,因为是最初的试作品,倍数不太高,但在这么近的距离看下面的人考试,已经够了。   这望远镜是双筒的,但中间可以拆开变成单筒的,现在魏薇和费利克斯一人一个正合适,而费利克斯今天才见到这东西,立刻意识到了它的战略意义,拿着望远镜正研究的起劲,而底下的考生每次有人抬头就会看到三楼上他们尊贵的伯爵大人正举着个奇怪的东西往下看,立刻吓得又低下头,再也不敢乱抬头了。   “这东西真不错,就是画面有点模糊,能再做的清楚点就好了。”   “这个是工匠们练手做的,没有那么讲究,他们现在正研究怎么提高清晰度和倍数呢,下次再做出来的应该比现在的好。”   他们萨丁森郡对玻璃的需求很大,以前都是直接找隔壁郡的商人购买,现在干脆和对方合作建厂,当然,玻璃工厂没有开在萨丁森,而是在商人住的郡里,他们只负责出钱,管理和生产都由合伙人负责,投桃报李,玻璃商人送了几个手艺不错的玻璃匠给费利克斯,这些人都养在庄园里,还弄了个小作坊,时不时帮着烧制一些特别的东西,就比如这次的望远镜。 第113章   一天三场考试,连着中间安排的换人和午餐休息的时间,最后一场也在下午三点准时结束了。   一万多份的卷子,批改量巨大,费利克斯安排了近百人批改考卷,前面那些有标准答案的题目只要识字就能批改,而剩下的大题虽然魏薇也准备了标准答案,但并这并不是唯一的答案,如果有人能回答出自己的见解,甚至是更好的办法,那么分数一样不低,不过这种答案就不是一般人能评判出结果的,所以这些卷子在其他人手里过了一遍后,最终他们觉得不错的都要送到魏薇和费利克斯面前让他们再看看才算数。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萨丁森缺少专业的管理和政治人才,以前也没有这样的考试,大家都是新手上路,只能慢慢摸索着来。   两天以后,这一万多张考卷经过初步批改,剔除掉那些胡乱回答的;单词拼写有问题,一段话写的狗屁不通的;几道大题都没做成绩明显不会太太好的;剩下的相对还算不错的考卷在批出成绩后,就送到了他们的面前。   魏薇翻了翻面前的一叠考卷,卷子最开头除了写考试人的名字,报名的时排到的考生号外,还有详细的家庭住址和出生年月的,这也是因为重名的人太多,只看名字根本无法确定谁是谁。   “这些有多少?”   “差不多是五千份。”送考卷过来的仆人回答道:“其他卷子的成绩太糟了,他们说没必要给大人和夫人看。”   很好,至少少了一半的工作量。   “好吧,让我看看他们都写了些什么。”   魏薇略翻了一下,确定前面的那些选择题填空题批改的没有问题后,才静下心来,拿起最上面的一份,开始看大题。   作为出题人,她选择的大题都是自己有一定把握且比较理解的,所以答题者的答案到底是夸夸其谈徒有其表还是真的有些内容在,她稍微看上几句,就能有个大致的判断,剩下的只看怎么给分了。   五千份的考卷,如果真的一份一份的仔细看过去,每个一两月都别想看完,好在魏薇只需要看那些大题,时间就短了很多。   而且目前来参加萨丁森郡考试的人说句不好听的,底子都很薄,而且大部分人都没有相关工作经验,其他的题目还好,像这种论述题,他们做起来是真的不太能看,基本上都是看过后勉强给个基础分的程度,真能让魏薇满意的,很少很少。   所以魏薇改卷改的特别快,基本一分钟就能搞定一份,遇到写的好些的就抽出来放在另一边,等着费利克斯过来后两人讨论看看。   最近魏薇怀孕的消息传出去后周边的大小贵族就陆续派人送了礼物来,有些还亲自跑了一趟过来祝贺,现在费利克斯就是在见其中一位派了下人来送礼的贵族,这种事情基本的寒暄和回礼是不能少的,本来魏薇也应该在场,但她既然怀着孕,又有事情忙,对方来的也只是个管家,见不见都无所谓了。   等到费利克斯送走了对方,来找魏薇,她已经批了一小部分卷子了,不过对比旁边那一叠,还是杯水车薪。   费利克斯看得也是头大:“这得批到什么时候去。”   “就是批上一个月也得批。”她指了指边上的一叠:“那是我看着内容写的还不错的,你看看,觉得合适就按我的打分来,不合适再讨论。”   费利克斯想说自己都不会做这些题目,哪里看得懂那些答案好不好,但魏薇都这么说了,他还能不看吗?   于是拿起卷子坐在魏薇身边也看了起来。   这一改,就是大半个月的时间。   第一场笔试的成绩终于新鲜出炉,写着前一千名晋级者的名单被张贴在丁格尔的广场上,旁边是通知他们参加第二场面试的时间和方式。   每个晋级者需要准备一份简历,在面试时有五分钟的时间做自我介绍,说明自己的特长和感兴趣的职务,然后回答考官的问题,就和后世的面试是一样的流程。   魏薇来这里前虽然还没有正式参加工作,但她大学的时候也找过兼职,基本的流程还是经历过的。   作为萨丁森郡第一场官方公务员考试,这次的考试成绩是很不理想的,属于矬子里拔将军,百分制的考卷里第一名也不过考了87分,而排在之后的考生,过关的一千名里有一半几乎是刚刚擦过及格线的,再之后的,分数更低,差点都让魏薇放弃把这一千人全部留下来的想法了。   但到底没有改了,其实仔细想想这些人其他的基础题目分数都很高,只是最后的大题没经验,最终拉低了分数。   “看面试吧。”魏薇吃着费利克斯帮她剥好的橘子。   现在这个成绩还是其次,考生的人品和性格才是重点,毕竟学识可以提高,品性却已经是定了型不好改的。   一千人的面试比之前的笔试好安排,但考试的时间却更长,这场面试一直从十月中安排到十一月初,地里的冬小麦都种下了,气温下降,寒冷的冬季来临,才完全结束。   被录取者们的名单正式出炉,却并不是上一次笔试的前一百名,有好奇者对比了上次的成绩排名,发现这些人里有一部分原来属于笔试成绩垫底的,这点十分让人意外,他们原以为那份名单里成绩靠后者都是陪跑的,虽然安排了第二场,但那不应该只是走个过场吗?   但现实确是,之前的前十名里甚至有人没有在录取名单里!   这样的结果自然有不少人是满意的,其中意见最大的就是那些原本排名靠前,以为自己铁定能被录取的人。   不满意的考生想闹事,其他同样没考上的考生也很乐意参一脚,说不定他们闹一闹,伯爵大人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呢?   他们聚集在一起,不敢到城堡去,就直接在丁格尔镇上围着镇长的房子抗议,说这次录取的名单一定有问题,他们要求公平公正,不接受这种明显不对的结果――就差明说有人作弊了。   “示威游行?”魏薇讶异,她还以为这个时候的人没几个敢和贵族正面刚的,毕竟一个不好就会被抓起来坐牢砍头啊,这里可不是什么标榜民主的后世。   “因为带头的人也算是贵族出生,他当然不害怕。”费利克斯有点生气,眉头都皱在了一起。   实际上这次考试中,成绩较好的人可以说有大半都不是普通平民,这其实很正常,毕竟这是个家里条件好才能读书的时代,贵族家庭出来的人,本身就比普通人的起点更高,而且相比普通人,前者在管理方面难得的还有些经验。   例如其中某个想要当税务官的贵族青年,和普通人只知道税务官是替领主收税的不一样,他知道税务官工作的整套流程,而且见识过大场面的人不会在面试的时候紧张到说不出话来,侃侃而谈的样子十分自信和有说服力。   但他最终依然没有被录取。   因为面试官问他:“如果你的领主想要加税,可领民们负担不起,加税有可能让他们在冬天饿死,你会怎么做?”   贵族青年的回答是:“遵照领主的命令。”接着表示以萨丁森郡的情况,即使加税,也不可能有人饿死,甚至,他还说了加多少税更加合适。   丰收之年加税,是很多贵族领主都会干的事情,这在贵族青年看来再普遍不过,他完全没把普通人的生命看在眼里,不管是语气还是神情举止,都透露出一种对平民的不屑和轻视,觉得平民被贵族剥削是一种非常理所当然的事情。   于是他落选了。   “不管他是想讨好你,还是真的这么想,显然我们不需要这样的人才。”   他们要找的是基层官吏,这些官吏平时面对的就是普通平民,如果都是他这样的态度,早晚会出事。   而这位贵族青年的想法并不是少有的,甚至可以说十分普遍,几乎所有贵族出生的人在面对普通人时都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他们认为自己理所当然的高于平民,并对后者不屑一顾,哪怕他们实际上是由这些人养活的。   他们或许也看不上自己想要应聘的职务,更多的人只是把这当场一个跳板而已,没人真的愿意为平民服务。   而这些人都是不适合成为基层官吏的,哪怕他们本身确实有几分真才实学,他们也依旧落选了。   显然闹事者们到现在也没弄明白自己错在哪儿,只占着身份觉得费利克斯不敢动他们,才敢这么闹。   费利克斯当然不会让他们继续闹下去,但他也没有自己出面的意思,直接点了人,让他带上一队骑兵去丁格尔镇。   “不要伤人,好好和他们谈谈,如果谈了还不听,那就抓起来关几天。”   反正城堡监狱最近一直空着,有的是地方给人住。   魏薇一听他的话,就知道有些人怕是要不好了。   不过也是,费利克斯平时脾气是很好不错,但遇到外人在自己的地盘上闹事,他能忍着才奇怪,这要还是他当骑士的时候,怕是要去邀人决斗了。   骑士带了一队骑兵就往丁格尔去了,他们都是骑马的,这一路速度很快,赶到地方时,那些人还围着镇长的家,一群人喊着口号,要萨丁森给个说法。   远远的,听到他们的喊话,被点来办这事的骑士就往地上呸了一口。   “一群孬种。”   他的骑士侍从也跟着符合:“就是,这事和镇长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在这儿闹,不就是怕伯爵大人发火吗?真要有那个胆子去城堡闹,我还得佩服他们一声。”   丁格尔的镇长也是可怜,明明和他没什么关系,就因为伯爵大人说第一批考试合格者要在丁格尔进行试点工作,这些人就找到他头上了,完全是欺软怕硬。   一行骑兵非常显眼,几乎是他们刚刚抵达就有人发现了,那些本来就是看热闹的人一看不对,立刻远离了那群示威者,但看热闹的心还是让他们留了下来没有离开。   而中间闹着正起劲的人正好背对着骑兵,所以没人发现他们,倒是躲在家中不敢出门的镇长远远看到了,正站在二楼的窗户热切的看着骑士和他身后的亲兵。   领头的骑士勒住缰绳,披挂整齐的战马放慢了脚步,他傲慢地打量着那些人,却没有开口,只想看看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注意到自己这些人。   他身后的一群骑兵保持着安静,明明是几十人的大队伍,又是骑在马上,却没有多少声音发出。   一股肃杀的寂静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来,那些围观的群众大气都不敢传一下,气氛越发凝固。   渐渐的,闹事的人群终于感觉到身后的异样,他们一个个回头看去,就看到了身后全副武装的骑兵队伍。   领头的骑士穿着亮银的铠甲,头盔下拉,只露出一双冷锐的眼睛,冷冰冰的盯着他们,在他的身后同样穿着盔甲的骑兵们手里拿着弓箭,半搭在弓上的箭头上泛着冷光,有意无意的对着他们。   和那双眼睛对视上,本来还在大声喊闹的人顿时安静如鸡,再也发不出一点声音。   越来越多人变得沉默,衬托着人群之中带头闹事的几个人像是一场闹剧中的丑角,他们的喊话也变得滑稽无力。   很快,这些人也注意到了周围气氛的变化,他们闭上嘴,终于看到了身后那群骑兵。   骑士驾着马慢慢穿过人群,所过之处,所有人都自动让开路。   他停在了镇长家的大门口,从马上俯视着这一群人,目光定格在最前面的几人,掀开头盔的面罩,露出一张还算英俊的脸:“怎么不闹了,继续啊。”   参加过第二次笔试的人都认出了他,骑士金斯利,这次面试的面试官之一。   见没人开口,金斯利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伯爵大人听说你们在这里闹事,就把我派来了,其实我很好奇,既然你们对这个结果不满意,为什么不直接找伯爵大人说呢?在这里为难镇长做什么?他和这事有关系吗?”   镇长在看到金斯利的骑兵后就从楼上跑了下来,打开门长到金斯利的身边。   之前可吓坏他了,如今做主的人一来,他立刻有了底气,接着骑士的话道:“骑士大人说的对,伯爵大人举行的考试你们有意见就去城堡,在我家闹什么?难道我还能做主吗?”   带头闹事的人自然知道和他没关系,但他们也不敢去城堡闹,于是这会儿就梗着脖子道:“怎么没关系了,那些人以后不都要在你手下工作吗?”   镇长恨恨道:“什么在我手下工作,我先前就说了,他们以后确实是在丁格尔工作不错,但根本不归我管,你们偏不听,还非要闹。”   其他人不说话了,他们其实是知道的,但就是故意当没听见,现在骑兵队伍一到,没人再敢胡搅蛮缠。   金斯利:“所以,你们真的对这次的考试结果不满意?”   这个时候大部分人都不敢说话了,他们很怕自己说了不满意,就被这群骑兵抓走了,他们看起来实在来者不善。   但也有人不甘心就这么放弃,就听着一群人里突然传出一个声音:“我们当然不满意,明明我们考试的成绩更好,为什么最后却落选了。”   金斯利扫了一眼出声的方向,但对方说完以后就剁了起来,他没发现到底是谁开的口。   之前看热闹的人也开始议论纷纷,不少围观者在听了他们闹事的经过后,其实也是不太能接受这个结果的,毕竟名单他们都看过,最终录取者中一部分人的第一场考试成绩真的很不理想,而之前说最终成绩是看两场考试的综合得分,偏偏第二场笔试的分数并没有公布,直接就只出了个录取名单。   金斯利也是当时面试的面试官,虽然他基本上就是被拉去充数的,但很多人为什么落选,他还是知道的。   “这个问题你们心里没数吗?”金斯利环视一圈,提高声音道:“伯爵大人选的是能做事的人,是可以和平民沟通,不会引来麻烦的人,一群开口加税,闭口平民命贱的人能做这个工作?你们想摆贵族的谱,也要看看自己到底是不是那个身份。”   金斯利本人的目标就是能够成为贵族阶级,贵族的特权是他所向往的,但骑士的行为准则还是约束着他,让他不会把平民看成奴隶,所以对于这些不是贵族却比真正的贵族还傲慢自大的考生,他非常的不喜欢。   尤其他们的伯爵大人明显也不喜欢他们,他们这些手下人自然是要以伯爵的喜好为行为准则的。   如果说之前还要不知道情况的围观者被闹事者的话煽动,觉得这次的成绩恐怕真的是有什么内幕存在,那么现在金斯利的话一说出来,所有人都立刻改变了原本的态度,对着这群闹事者怒目而视。   听听他说的什么?这些人竟然说要加税?   上帝,他们怎么这么恶毒?!!!   要说非贵族们最不想听到的话是什么,加税绝对是第一位的。   他们才过了几天好日子,甚至前不久伯爵大人还给他们免除了一部分人头税,现在这些人竟然想要加税?他们安的什么心?   如果伯爵大人真的被说动了,他们还有什么好日子过?   一想到这些人想让伯爵加税,从他们的粮仓里拿住属于他们的粮食,他们就恨不得扑上去咬死这些人!   不仅是普通的领民,连外来者们的脸色都变得不好看了,自由民在萨丁森打工也需要付一些税,而商人们更是在意税收的变动,谁知道这些人是不是怂恿伯爵大人增加商业税的?   发现周围人的神情都变了,闹事的人也开始慌了。   “你胡说,我们才没有怂恿伯爵加税,是他这么问我们的!”   “是的,伯爵大人问你们,如果他要加税你们会怎么做。”金斯利淡淡道:“然后你们全都同意了加税,所以落选了,而被录取的那些人,你们要是有提前去询问过他们,就会发现他们之所以被录取,是因为他们无一例外当着伯爵的面,劝他不要随意加税。”   “这才是伯爵大人想要的答案,而你们显然并不没有让他满意。”   金斯利的话说的明明白白,也在所有人的面前把费利克斯的姿态再次拉高,让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位为领民着想的好领主。   “如果你们还不满意,不如就和我回城堡,当着伯爵大人的面说清楚吧。”   这话放出来,本来带头闹事的人也不敢再闹了,他们很清楚现在情况不一样了,那些被怂恿一起闹事的人在看到骑兵到时就已经小心翼翼的离开了闹事的人群,之后金斯利的话更是改变了所有人的态度,他们由被同情者变成了大家痛恨的目标,哪怕之后金斯利并没有让骑兵抓走他们,他们也在萨丁森待不下去了,旅馆不愿意继续接待他们,商人也不想和他们做生意,甚至走在路上,都有不知道从哪儿扔出来的石头险些砸中他们。   面对所有人的仇视,这些人很快待不下去了,他们收拾好行李,灰溜溜的离开了萨丁森,以后大概也没机会再来了。   而随着他们的离开,萨丁森再次恢复了平静。   十一月的萨丁森已经变冷了,人们换上了厚重的冬装,编织的羊毛衣羊毛裤再次成了热门的商品,商人们并没有因为冬季到来就离开这里,相反,因为萨丁森再次开始熬煮甜菜糖,大量的糖块引来了更多的购买者,而受到萨丁森的影响,今年的普林西亚的码头也没有在冬季停运,往来的船队依旧络绎不绝,甚至因为陆路积雪而越发热闹。   今年他们没有在冬季前往王都,但送给王后的生日礼物还是顺着船只送到了王都,这次的礼物和前次差不多,只是香水多了一款新的混合香型,口红也多了几种新颜色,另外护肤品也换成了新研制的美白抗皱款,都是魏薇准备在明年推出的新款,送给王后让她打一波广告。   不得不说,虽然她也知道王后对自己不太友好,但确实没有比她更合适的活招牌了。   而在送完礼物之后,萨丁森郡上下又有事情要忙了。   因为城堡要开始收猪了。 第114章   冬天来了,萨丁森郡越往北越冷,许多人已经穿上了皮毛制的衣服,但变冷的天并没有浇灭他们心里的火热,忙完了秋播进入农闲的领民们再次投入到工作中,这个冬季他们有了更多的工作机会,不管是进厂还是去工程队当劳力,获得的收入都足够家里人过个舒服的冬天了,而闲暇之余,他们的注意力都在自家养的猪上。   今年的萨丁森郡内,有能力养家畜的人家几乎都养了猪,是领民们从城堡领回来的。   这个年头猪肉不好吃,除了乳猪贵族们几乎不会吃猪肉,所以能怀孕生崽的母猪价格比公猪贵了许多,城堡当初分给领民的都是公猪崽,只在乌克镇的养殖场内养了一批母猪用来培育后代品种,之所以如此,这是因为既然都是要煽了去腥味好养大的,而不是要留着生小猪崽的,那自然是买便宜的公猪崽更划算啊。   而且公猪也比母猪容易长膘,一般成猪都是公猪比母猪肥的。   领民们在三四月的时候就从城堡领了猪崽子,那个时候的猪崽就比同龄的猪崽长得重,到了六月已经有五六十斤了,当时大家都高兴极了,这可是从前他们养上七八个月的猪,到冬季前猪出栏时差不多才会有的重量。   而养过猪的人都知道,猪长到一定重量后就不会再长了,甚至再养下去还会掉体重,于是很多以为这些猪崽长到五六十斤就是极限了,于是一个个当时就忍不住跑到城堡当初负责给他们发猪崽的管事那儿问是不是可以收猪了。   他们算的很明白,最开始到城堡领猪的时候就说好了,养大的猪身上的肉三分之二是归城堡,剩下的才是自己的,这个时候把猪杀了,说不定赶在冬天之前,他们还能再养大几只呢。   所以他们去问城堡收不收猪的时候,也问了还有没有小猪崽可以领的,他们可以继续养,而且有了经验,大家觉得这次多养几头也是没问题的。   这样到了冬天,他们就有好多猪肉可以吃了。   城堡当然是不同意,管事们早就的了命令,告诉所有来问的人,这批猪是要养到冬天才收的。   他们不得不一遍遍重复的告诉那些来问的领民道:“你们担心个什么劲儿,伯爵夫人说了,这些猪至少能长到七八十斤呢,现在就杀了,剩下的那几十斤你们给补吗?”   养猪的领民们听了可不相信,有以前专门养猪的牧猪人第一个跳出来说:“真的能长到七八十斤吗?管事大人,你们不是在开玩笑吧?以前可从来没有长到那么大的猪啊。”   “以前也没有煽了的猪呢,还是伯爵大人免费发给你们养的,这种好事以前有吗?”管事没好气地瞪着说话的人:“你们养不出七八十斤的猪不代表夫人养不出来,当初她让人煽猪的时候你们不也觉得那些猪崽子养不大不想养吗,现在看看,它们养不大吗?不好养吗?”   开口的领民呐呐的不说话了。   煽猪这事他们一开始确实不太能接受,总认为被煽了的猪崽子活不久,刚领回去的时候天天提心吊胆,担心哪天猪崽就死了,可实际确实它们一直活得好好的,而且比没煽了的猪脾气好,以前领民们的房子小,没有牲畜棚,都是和家畜住在一起,到了冬天甚至需要借助家畜的体温睡在一起取暖,要是遇上脾气差的家畜,一个不小心还很容易出事。   现在大家都被允许盖了猪圈,猪崽养在里面,虽然不和人一起住了,但脾气好还吃得多,对于养猪人可是件好事。   管事把魏薇搬了出来,领民们才不再想着马上卖猪,他们回去以后又观察了一段时间,确定自己以为不会再长的猪崽还在继续长,这才放了心,然后更加积极的照顾,期待着冬天到来时,家里的猪能长到管事说的七八十斤重。   那样他们分到的肉才更多啊!   然后他们在冬季到来时,收获了更大的惊喜。   “一百斤,我家的猪今天长到一百斤了,才上过称,绝对是这个重量,没有错的。”   “这有什么,我家的猪也差不多是这个重量了。斯卡村的牧猪人巴克知道吧?他以前是给人牧猪的,今年自己也领了一头养,你知道他家的猪有多重吗?一百四十斤!老天,那猪真是肥的肚子都贴在地上了,我从来没见过那么肥的猪了!”   “幸亏当初听了管事们的话,不然哪里能养到这么大。”   在把猪养到和往年差不多的出栏时间,这些猪比管事说的七八十斤还要长肉,只要是按照城堡出的养猪手册饲养的猪崽,重量就没有小于九十斤的,比往年整整翻了一倍,谁家说起自家养的猪崽,不是一脸止不住的笑容,都快笑成傻子了。   九十斤的大肥猪,他们自家就能留下三十斤呢,腌制好了保存起来,可以吃一个冬天了。   虽然大家都知道猪肉不好吃,但对于平民来说,能吃到的就是好的,哪里那么挑呢。   领民们相互夸着自己的猪长得好的时候,魏薇这边收到养殖场的汇报,说最近可以出栏的公猪都长到了一百三十斤以上,养猪场的人欢欣鼓舞,觉得自己不能再棒了,但魏薇对于这个重量只能说是感觉还行。   养殖场的猪很多是野猪,甚至有不少是头一年抓到的母野猪和公家猪杂交出来的品种,而野猪的成长速度很快,一年长到出生时一百倍的重量再正常不过,而圈养的动物向来比散养的动物容易长肉,加上又是阉割过的,能长到一百多斤,真的是很正常了。   不过这个重量绝对还有不少上升空间,后世欧洲流行的猪种大部分都能长到四五百斤,这都是靠长期杂交培养驯化而来的,这个养殖场也可以搞一搞,不说到后世那种水平,两百斤还是能争取一下的。   “通知下去,可以开始收猪了,让他们把猪送到屠宰场那边去,现称现杀,不许有缺斤少两的事发生,那边的人手够吗?”   “够了,最近新招了一批,都是有力气的男人,杀猪还要练练,给屠夫们搭把手完全没问题。”   “再借调一些会算数的人过去帮忙算账,该给他们多少就给多少,当场算清了,免得以后起纠纷。”   “知道了夫人。”   城堡开始收猪的消息很快传了下去,于是这几天里,到处都能看到成群结队赶着猪去屠宰场的人,那一只只肥嘟嘟的成猪看得好些人都大开眼界。   有坐着马车跑商的外来商人正好遇到这样的送猪队,转头同同乘的人感叹说:“原先就听说萨丁森郡的伯爵夫人非常擅长种地和养殖,我原来还不相信,现在一看,可算是知道厉害了。”   可不是吗,威廉姆斯伯爵夫人善于农耕和养殖畜牧的传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知道又相信的还是本地人多,外地人听到也只觉得是夸大,在他们看来,一个贵族小姐,恐怕连地里的小麦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又怎么会擅长这些,可事实却打了他们的脸,人家说擅长是真的擅长,比祖祖辈辈都是农夫和放牧人的人家都要厉害的那种。   不过也不是没有人奇怪,为什么她一个贵族小姐懂这些,甚至有不少人私下里故意散播消息,说这位小姐恐怕不是真的贵族,而是假冒的,不然哪里有可能会懂这些。   这种传言一开始传的还挺让人相信的,但很快就有人反驳说,如果是普通平民,那就更不会懂这么多了,而且看看这位东方小姐给萨丁森郡带来的变化,以及她本身的学识涵养,哪一点像是普通人呢?   “平民怕是连字都不会写,那位东方夫人却是会好几种语言的,我看过她和异国的商人交流,不管是哪种语言都说的很好,一点交流障碍都没有。”   “就是,那样的涵养和气质,就算是皇家也不一定能培养出来吧?不是有传言说,那位夫人其实不是贵族小姐,而是公主吗?”   “我就说她看起来不像是一般的贵族小姐,原来是位公主吗?”   于是谣言越传越脱离事实,等魏薇听到的时候,她都变成东方丝国的女性皇位继承人了,是遭到其他继承人的迫害才不得不出逃的。   不过相比她的八卦,大家更关心的是萨丁森郡的猪卖不卖。   有做家畜生意的商人看到那些路上被赶着走的猪后,眼睛冒光,直接上去询问那些赶猪人,想要买他们的猪。   猪肉确实不符合贵族的胃口,但普通平民是吃的,而能长得这么肥的猪买回去配种生小猪,猪崽养大后个头一定也不会太小,所以不管是留着自己养还是卖猪崽子,都是个不错的生意。   只可惜他们很快从那些赶猪人的嘴里知道,这些猪都是煽过的,根本不能生小猪。   赶猪人还觉得他没见识:“你一定是新来萨丁森郡的吧,我们今年养的都是煽猪的事情可是大家都知道的,而且这些猪都是要买个伯爵大人的,可不能私下买卖,你要是想买猪,得去乌克镇,那儿有伯爵夫人开的养猪场,里面的猪才是可以生小猪的。”   问话的商人确实是刚来萨丁森郡的,他是个贩卖家畜的商人,从同行那里听说萨丁森郡今年养了不少猪,想着这个时间正是收家畜的时候,才一路赶了过来,却不知道告诉他这个消息的同行故意没说萨丁森郡的猪不止是煽猪还只卖给他们的领主,商人跑这一趟,完全是白跑。   他一下子就想到了同行的险恶用心,对方就是想让他白跑这一趟,才故意一副说漏嘴的样子把消息透露给他的!   但那家伙肯定不知道,萨丁森郡还有个养殖场。   商人向赶猪人道了谢,就匆匆驾着马车去乌克镇了,他要去看看,那儿的养殖场,不知道他能不能买几头猪回去,哪怕是一头公猪也好,十一二月是家猪配种的时间,这么好的猪,光是用来配种都能赚不少呢。   而赶猪人这边也把猪送到了屠宰场,这个屠宰场最开始只是一个临时屠宰点,每年冬季来临时,城堡就需要大量宰杀家畜腌制肉类准备过冬,于是就在庄园外选了个地方搭建了屠宰点,只在秋冬季节使用,其他时间则都空置着。   但从去年肉酱厂建成,这个临时屠宰点就再没有停止使用过了,也从一个屠宰点扩建成了屠宰场,甚至在屠宰场边上还慢慢繁衍出一个大型家畜市场,不管是外来商人还是本地人都会自己带来的马牛羊送到这里和人交易,交易完毕后,有需要宰杀的就直接送到隔壁的屠宰场,付点钱就能让他们帮忙宰杀一条龙,保证弄的干干净净,而且屠宰场还收大家不吃的内脏下水,虽然价格很便宜,但是比他们自己丢掉划算。   至于屠宰场收这些边角料做什么,也有好事者打听过,知道主要是给那些给伯爵大人服役的农奴吃的,就没再继续好奇,只在心里嘀咕一句那些东西真的能吃吗,不过能给自己的领民吃肉,哪怕是些大家不喜欢的内脏下水,伯爵大人也确实是很慷慨了。   但如果真的有人跑去庄园里问那些吃过城堡提供的内脏食物的农奴们,他们会告诉你,那些内脏一点都不难吃,而且非常美味,如果在这样的天气里喝一碗羊杂汤,真是再美味不过了。   住的近的领民是第一批把猪送到屠宰场的人,屠宰场负责收猪杀猪的屠夫把猪过了称,确定了重量,然后问这只猪的主人:“你是要猪肉还是要钱?你这头猪有差不多一百斤,值五个银币,你要肉的话可以领三十三斤骨头和肉还有内脏,要钱的话我这边可以给你一个银币八个大铜币。”   猪主人闻言立刻道:“我要钱!”   这年头的钱币是非常值钱的,一个大铜币的购买力换算成后世的钱差不多是12人民币,却能买一整只鸡了(当然主要是因为这个时候的鸡小没几两重肉还柴),而一个银币就是12个大铜币,相当于一百五十元人民币,而过去一头五六十斤重的猪整头卖也就能卖两三个银币,多少还得看自己和商人讲价,现在屠宰场收的这么大方,价格定的公道,猪主人当然是要钱不要肉了。   而且要是选肉,还不全给的是肉,而是包含骨头和内脏这些的,谁知道到时候是肉给的多点还是骨头或者内脏给的多点?猪主人不想冒险,而且带回去还得自己买盐腌制,他就选钱了,到时候拿着钱去丁格尔走一趟,什么买不到呢。   那屠夫一听他要钱,就让人把猪先赶到后面的栅栏里圈着,一边把旁边人写的条子递给猪主人:“拿着这个去那边登记领钱。”   猪主人也是学了几个字的,看得懂条子上面写的是自己的猪的重量和他该得的钱,见数额对了,就立刻走到一边去领钱了。   排在他后面的人见他在不远处果真领到了前,原本好些打算割肉回去的就临时改了主意,也都选了要钱,但有些家里很久没吃肉的,这会儿正馋着呢,却又舍不得钱的,于是就和屠夫商量,能不能给他们留一半肉,剩下的换钱。   屠宰场这边也是得了吩咐的,一听他们的要求,就爽快点头答应了:“行,一般肉一半钱,先说好要肉的人如果不要内脏和骨头的话,肉得少分点,要是有特别要某个部位的,这里面也是不一样的,这些都是有条文规定的,你们可以先自己想好怎么换,而且要肉的得等我们这边杀好了才能领,等不及的可以先拿条子晚点再过来。”   于是就又有人出来给排队的领民们说如果他们要肉,会怎么给,内脏的价格是最贱的,骨头次之,肉最贵,他们是按着比例给领民们猪身上的产出,如果只要纯肉,就只能拿多少多少,如果其他要的多,又能多分多少多少,说的清楚明白,稍微懂点算数的都能自己算出能分到多少肉和骨头内脏,即使自己不会的也能请教别人。   屠宰场说的这么清楚,大家听得明白,自己就计算起来怎么分才合适,于是排队的人也不嫌慢,前前后后的人凑在一起,都在说着自己要怎么换。   “猪肉不好吃,我还是拿了钱去旁边买只鸡带回家炖了吃,柴是柴了点,但好歹吃着香。”   “我想去镇上买点羊肉,我喜欢那个味道,意面厂上次提供的羊肉汤味道可好了。”   虽然味道同样都很重,但大家能接受羊肉的骚味却不喜欢猪肉的腥味,前者在他们看来是香的,后者则是臭的。   其他人一听,也觉得这想法不错,而且屠宰场这边还要等着杀完才能领到肉,来的慢的甚至要排到好几天以后,虽然知道这是伯爵大人的屠宰场,不会坑他们,但大家心里还是有些担心,倒不如拿了钱去市场里买。   于是越是来的晚的人就越是选了钱,愿意要肉的人反而少,倒是省了屠宰场赶时间杀猪了。   而这些收上来的猪也不是立刻就都杀了的,而是一批批的杀了送到肉酱厂去,剩下的则要养上几天慢慢杀。   不过魏薇在听到汇报的管事说领民觉得猪肉不好吃于是都选了要钱以后,就拍手让人在丁格尔镇的市场里,要了个摊位,架上锅,炖红烧肉。   萨丁森养的猪的猪肉都是肥多瘦少,这也是这个时候的人喜欢的,这样的肉做红烧肉自然也十分合适。   正宗的红烧肉少不了酱油调色,可惜魏薇今年才收上来一批黄豆,等着明年扩大种植,没有多余的存活酿造酱油,所以现在的红烧肉还得去掉“红”,只能算是“烧肉”,不过虽然缺少调色的酱油,味道稍微差了一些,但也依然是非常美味的。   切成块的肉在锅里加调味料翻炒后加入开水炖上几个小时,煨到肉变得软烂,肉香里带着一丝糖的甜和辣椒的辣,吃起来入口即化,满嘴肉香,几乎没人能受得了这样的诱惑。   在那口大锅开始咕咚咕咚的猪肉时,就有人被从锅里飘出来的香味勾的在摊位前徘徊,恨不得立刻就买上一些尝尝看,但等他们询问着忙碌的摊主人,知道锅里炖的是猪肉后,不少人露出了嫌弃的表情,摇着头走了。   猪肉有多难吃大家都知道,想来这个红烧肉,也就是闻着香,吃起来难吃吧,他们还是不要浪费钱了。   见围观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从城堡厨房被调出来暂时看顾摊位的仆人也有点焦急,连忙对还剩下的几个人说:“你们别瞧不起猪肉,这可是伯爵夫人给的配方,夫人说好吃的东西,味道能差吗?”   “没骗你们,我们都是在城堡厨房里工作的,在这里摆摊是因为夫人说想让大家都知道我们萨丁森郡的猪肉好吃,我们就在这里摆几天,过了就没有了啊。”   大部分的人自然是没有吃过伯爵夫人亲自准备的美食的,他们可没资格到城堡用餐,但不管是哪个厂子里的伙食都很不错,听说那些做饭的农妇们也都是城堡里的厨师调教过的,而城堡的大厨又是伯爵夫人教出来的,可见伯爵夫人的厨艺定然是很好的。   于是在知道这是伯爵夫人让人摆的摊位,不管心里到底喜欢不喜欢猪肉,大家还是过来捧场了,他们打定主意,即使等下吃的肉不好吃,也一定要夸好吃,不然不是不给伯爵夫人面子吗?   在萨丁森郡讨生活的,谁敢得罪他们的伯爵和伯爵夫人呢。   所以哪怕这个什么红烧肉在大家看来有点小贵,大家还是愿意买来尝尝的。   这一尝,可就不得了了,即使是在后世,老外吃红烧肉的感觉都是真香,对处于黑暗料理时代的人来说,这红烧肉的味道简直能把他们的魂都勾走,而且这个时候的人牙口都不好,可这红烧肉,一口下去,那软烂到入口即化,还没有一点腥味的肉味实在是太合他们的心意了。   “怎么会这么嫩,我的上帝,这比烤乳猪都要嫩啊!”   “这真的是猪肉吗?我一点都没吃出来,一点都不腥。”   “这么香,里面加了多少香料啊?伯爵夫人真是太大方了。”   “我尝到了甜味,里面一定加了糖,难怪这个汤汁看起来有点红,肉的颜色也太漂亮了。”   “这个红的是辣椒吧,之前伯爵大人的香料铺子里就有卖这个的。”   尝过红烧肉以后,所有人再不觉得猪肉难吃了,他们纷纷表示还要买,这种食物买回去,配着面包吃,就是比木棍还硬的黑面包,他们都能吃下去!   这些红烧肉都是切成麻将大小的肉块,在摊前次的人可以直接用摊位提供的碗,外带的话就需要自己带碗来装,如果实在没有,又想带走的,摊位也给提供可以包裹肉的大叶子,沥干的红烧肉整齐的摆在里面,叶子裹起来用绳子一捆,除了少了汁水,带着倒也方便。   不过大家都是人精,知道煮肉的酱汁味道好,哪怕不吃肉,只这些简直配着面包都能让他们胃口大开,甚至有人想多带一些酱汁回去,自己加点水和盐,再切点肉放进去煮,煮出来的肉味道应该也不差。   所以大部分人都是跑回家或者直接在市场里买个碗来装肉,顺便还能分到不少的汤汁。   而随着红烧肉的美名传出去,大家果然也知道了萨丁森郡的猪肉不仅不腥还很好吃,做出来的食物比最上等的牛肉羊肉都不差。 第115章   最近,萨丁森郡的肉酱厂引来了购买高峰。   红烧肉虽然只在市场上卖了几天,影响却十分大,吃过的人再也不觉得猪肉不好吃,反而深深爱上了这份美味,等他们发现红烧肉没有了以后,不少人还跑去买猪肉,试图自己做出这样的美味。   制作其实不难,仆人支着摊子卖红烧肉时,做红烧肉的方法也没有掩饰,稍微旁观一下就能记住他们的制作过程,显然他们并没有隐瞒的意思,反而像是在推广这种做法,而调味的香料也不是太难寻,除开辣椒这样目前只有城堡里有些储备其他地方买不到的,剩下的调味料萨丁森都有,反而是猪肉比较难买。   市场里不是没有卖猪肉的,但明显不是萨丁森郡这种煽了的猪,个头小,肉价也便宜,两个银币就能买一头,但吃过的人都知道肉味不好。   领民们送了猪,愿意留下肉的属于少数,基本还都是自己留着吃的,不过要是有人愿意出比较高的价钱或者拿其他的肉换的话,他们也是愿意卖的,但数量很少,多买没有。   而一整个屠宰场的猪都就摆在那里,自然有人会去那儿试试看能不能买到猪肉。   可屠宰场的猪都是给肉酱厂准备的,他们也没有卖肉的权利,一开始当然是摇头不卖,可来问的人多了,其中有不少还是看到商机准备做猪肉生意的肉摊老板,这些人也是和他们算是半个同行,最近屠宰场忙起来的时候,他们也会把肉摊交给家里人看着,自己过来兼个职打个零工帮忙杀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又还不错,被问得多了,这个问题还是报上去让主人们定夺了。   一同报上来的还有屠宰场这次收的猪的数量。   当初城堡送出去多少头猪,都是有记录的,今年外来入籍到萨丁森郡的自由民不少,整个郡年初的时候还只有一万户左右的人口,到了年底已经增加到了一万一千户,其中大着胆子领了猪崽回去的差不多占了总户数的三成左右,虽然也有把猪崽养死了的情况发生,但这种情况很少,其他人的猪都养的不错,这几天收上来的猪就有三千多头。   这么多的猪要全部宰杀也不容易,现在是每天杀个百来头猪,肉酱厂的制作生产都有些跟不上了,要处理完所有的猪差不多得一个月,还得小心着别让这些猪在屠宰场里冻死病死,那边的压力其实也是很大的。   “既然有人想买,就每天出售几头吧,具体的数字你们回去自己定,别影响肉酱厂的生产就行,价格的话,就先按照市场价卖好了。”   明年萨丁森郡养猪的人必然会增多,不可能全都卖给肉酱厂,吃不下,所以推广猪肉是必要的,最好让人养成吃猪肉的习惯,这样以后他们的猪才好卖。   而猪肉的价格其实不算太差,甚至比羊还要高一些,主要是这时候的羊肉是主要的肉食来源,养的人多,自然价格上不去,而且卖肉的又要剔除掉羊毛羊皮这些值钱的部分,只算肉价就便宜了,而养猪的人少,味道不太好但也有能接受的――这个时候也有不喜欢羊骚味而觉得猪肉味不错的人――多多少少也有些物以稀为贵的意思,所以猪肉的价格其实是比羊肉高一些,就是不太好卖。   他们收猪的时候就是按照最低的市场价来收的,而在这几天里,因为大家意识到了猪肉的美味,买不到煽猪肉的人也试过买那些没有煽过的猪肉,然后就惊喜的发现用生姜蒜和酒红烧猪肉的方式能去掉大部分的腥味,吃起来虽然还是比城堡出的红烧肉差,却也不错了。   加上这个时候的猪肉少见,于是这猪肉的价格在这几天里就又涨了一些,用市场价卖猪,他们还能赚一点差价。   屠宰场这边很快就决定好每天往外卖十头猪,这些猪他们是不给杀的,因为实在忙不过来了,所以买猪的人要自己另外找人杀,基本上这些猪都是卖给那些肉摊老板,他们可以自己杀来卖,而一般人一次也不需要买太多的猪肉,他们可以等到卖肉的杀了猪在自己到摊位上挑选。   这杀好分类的猪肉价格和活猪自然也不一样,两边都有赚头,顾客也能买到猪肉,可以说是皆大欢喜了。   而很快,肉酱厂这边也推出了不少新口味猪肉罐头,以前厂子里是只卖各种肉酱,这些肉酱对他们来说是搭配意面一起吃的最好伴侣,或者直接抹在面包片上也能很不错,但种类确实是只有肉酱的,而这次,他们新开发了红烧肉罐头和午餐肉罐头,前者是他们吃过的切成块的肉块,还带有大量的酱汁,后者则是一整块像是火腿的肉,而这两个口味都很符合大家的胃口,可以说在推出以后就大受欢迎,下单的人多不胜数,加上其他口味的肉酱,可以说屠宰场那些猪还没杀呢,就已经被安排的明明白白了。   而魏薇这边,则已经在联系之前卖猪仔给他们的商人,预定明年的小猪崽了。   虽然养殖场那边养了不少猪,今年也生了好几百头小猪,这个月份里也正在进行新的配种,等着来年春天再生一窝猪崽崽,今年生的猪崽到了明年也能长成,但不管如何以养殖场如今的规模,显然是不可能有多少猪崽提供给领民们了,所以还是要继续找人买猪崽。   为了确定这个数量,还在培训中的那群录取者被派到各个乡镇询问有多少人明年想养猪的,现在登记的人明年才能领了猪崽继续养。   有了一年的饲养经验,大家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几乎家家户户都说要养猪,还有人问能不能养母猪的,因为去年城堡就只发了公猪。   “明年可以养母猪,但是有一定的配额,而且是养猪养的好的人才能养。”   养母猪主要还是用来生崽的,母猪怀孕前后可比其他时候难伺候,一个不小心还会难产死了,没有经验的人可不敢让他们养,不然光是死亡赔偿就能掏空他们大半的家底。   而且母猪下崽以后,不管生了多少,饲养的领民都只能留一只,如果一胎就一只的话,下一胎就全归领主――当然一般来说一胎一只的情况非常少见――但只要这猪他们一直养着,每胎他们就都能留一只,这些猪崽是留是卖城堡都不管。   “那下崽的母猪呢?伯爵大人会收回去吗?”   负责来登记的人翻了翻自己的记录本:“你们要养母猪的话,三年之内猪崽上缴,之后这猪就归你们了,倒是按照正常的税交猪崽就行了。”   一头母猪的最佳生育期就在三到五年之间,过了以后虽然还能生,但猪崽的质量就不如前面稳定了,母猪肉也不如公猪肉好,老母猪更是不好吃,他们不收,留给领民自己随意处理。   这个条件明明白白的摆出来后,心动想养母猪的人就多了,看起来好像一胎一只是他们亏了,但也就是三年,而三年里他们只要不养死了母猪,就稳稳的能有六只小猪,这可是不用自己花钱买,也不用养大了分给领主的,哪怕是直接把猪崽卖了他们也能赚上一笔,而如果留着自己养大,养到百来斤再卖,那可是一只五六个银币啊,六只下来,他们三年稳稳的能有一个金币十个银币的收入!   金币,那可是好多人一辈子都没摸过的金币啊。   而这些,都是不需要收税的!而且哪怕三年以后他们的母猪下崽要开始缴税,但一胎也就给一只缴税,剩下的全是自己的,怎么想怎么划算!   “我要养母猪!我报名!”   “我也报名,大人麻烦你给我登记!”   一群人争先恐后的要报名,他们可是记得对方说养母猪是有限额的。   登记的人敲着桌子大声道:“都别吵,明年能养的人得是有养过母猪并且顺利让母猪生产过的人,以去年领了猪崽养的人优先,其他今年没养的人即使有经验也不能养,都别挤,好好排队!”   听到这规定,本来就已经很后悔今年没去领猪崽的人更是追悔莫及,其中又以以前养过猪的人最为心痛,但规矩摆在那里,任他们如何难受,明年也只能先从公猪开始养了。   当然,心动想养猪的人很多,但心动没有行动的也不少,这些主要是有稳定的工作,家里没条件养猪的人,就只能默默羡慕一下了。   最后名单统计上来,想养又有条件养好猪的报名者增加到了六千多人,也就是说明年他们得预定六千多只小猪崽,其中还有一千左右是要养母猪的。   作为烤乳猪的食材,猪崽的价格当然不是按照猪肉价来的,现在的市场价是一只半个月大的猪崽一个银币左右,母猪崽又要贵上半个银币,买上六千多头猪崽,即使能有不少优惠,也需要花费三百个金币。   “……好便宜。”这是刚刚看完全年收支报告的费利克斯。   “咚”   拿着报告的魏薇用报告敲了他一下,声音有点响亮,但一点不疼。   “不要太膨胀了,想想以前,萨丁森郡一年的收入也才五千金币。”   费利克斯默了,他想了想自己还是骑士的时候不谈竞技场上赢回来的那些,他的采邑每年的收入有多少?扣除收支,纯利润也就一百个金币左右吧。   果然是膨胀了。   不过换谁在刚刚看过一堆以万为单位的天文数字后再看这三百金币,都不会觉得多吧,那甚至不过是几瓶精油的价格。   “萨丁森今年的收入确实多,但我们花的也多。”   魏薇就差掰着手指头给他算账了。   他们今年赚到的钱甚至有上千万金币,这个收入在整个欧洲,怕是也就只有教会能和他们比了,但这是毛收入,剔除掉成本、税务和其他杂七杂八的支出,就得大幅度缩水,尤其萨丁森郡内的各种建设都没停过,现在路修得差不多了,又要修码头、造船厂和新城,哪一样不需要钱,他们赚的这些基本都得投进去,所有的钱可以说就是在他们手里走个过场,能留下的少之又少。   嗯,大概也就是在城堡的金库堆一个小金山的数额,真的太少了。   魏薇一给他算账,费利克斯就不说话了,越想越觉得,他们好像真的很穷?   “码头已经在建了,不过冬天修建的速度很慢,估计要半年才能修好,最快也得等到明年夏天才能使用,造船厂现在还没影儿,一艘船光是木头的材料费都不少呢,你自己想想你买那几艘船花了多少金币,新城市就更别说了,那可是个花钱的大头。”   所以别觉得三百金币便宜,他们还继续勤俭持家的心态,把钱都花在正确的地方,可不能大手大脚。   费利克斯举手投降:“我让商队的人使劲压价还不行吗?争取用最低的价格买最多的猪崽!”   这还差不多。   魏薇满意的收住话题,另起了个头:“建筑队那边是不是已经把路修好了?”   这修路的建筑队还是去年入冬前请来的,中间虽然总是被调走去干别的工程,但劳动力是一直在增加中的,花了一年的时间,他们总算是把萨丁森几条主要的大路修好了,至于那些小路,就不在他们的修建范围内了,费利克斯也不想浪费钱,萨丁森郡的地形主要以平原为主,山头都少,修好了主路,那些通往村庄的小路虽然没有修,但也不是不能走,也不需要使用水泥路这么奢侈,让村子里的人农闲时自己修修土路石头路也就是了。   主要的工程干完了,建筑队虽然还有其他的工作,但确实是有一部分人手富余了下来,不过显然他们没法休息多久,这不,魏薇一听说有空余人手了,就打算让他们去修新城了。   “皮埃尔已经弄好了新城的模型,做的非常不错,既然他们有空闲了,那就开始照着修吧。”   模型是魏薇和皮埃尔一起做的,费利克斯还没看过最终成果,听她说起,就好奇的表示要看看。   这个模型被单独放在一间空置的房间里,一米长宽的模型被放在桌子上,模型周围大部分区域都还是空白的,只在上面标记了未来的用途,只中间他们之前讨论的第一期工程被做了出来,完全按照实物比例缩小的模型精美的像是艺术品,只在上色上有一些差异,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看到了一个小人国。   费利克斯看了已经做好的那部分,以市政厅为中心,当初说的两个居住区、不同风格的公园、医院、银行、市场等建筑物都做了出来摆在上面,连教堂的区域都象征性的弄了个模型出来。   费利克斯对那个中式风格的公园很感兴趣,当初看魏薇画出来时就觉得很美,如今看了模型,更加觉得这会是个大受欢迎的好地方。   不过他也注意到,模型和他当初看到的设计图是有一些区别的,其中就多了一个和市政厅一样很华丽,但不知道什么用途的建筑物。   他指了指就在市政厅边上的那个建筑物,问他们:“这是什么?”   魏薇道:“歌剧院,你也可以叫它音乐厅。”   “音乐厅我能理解,歌剧是什么?”   “一种表演艺术,有点像古希腊的戏剧,不过是以歌唱和音乐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这个时候欧洲人对戏剧的理解还只停留在古希腊戏剧,歌剧这种被贵族热衷的娱乐方式还没有出现,他们会听吟游诗人弹唱音乐和故事,欣赏古希腊戏剧的剧场音乐,却好没有繁衍出那些经久不衰的歌剧。   魏薇也是在做模型的时候才想起来,她应该多安排一些娱乐设施,而一个歌剧院,显然会是个很好的舞台,它注定会吸引许多贵族前来欣赏表演。   “所以,你会唱歌剧?”   纯歌剧的唱法魏薇自然不会,但她会唱《卡门》,中文填词版的。   于是在费利克斯的催促下,她就清了清嗓子,给他唱了一首《卡门》   “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一点也不稀奇……”   全中文的发音,在场除了她自己没人能听懂,也幸好是听不懂,不然听了这歌词,费利克斯怕是要炸。   所以听不懂的费利克斯不仅没有炸,还很捧场的鼓掌。   “看来我们得找一些人回来排一排你说的歌剧,它一定会很受欢迎的。”   魏薇表示不急,她只是暂时有了个想法,并没有马上行动的打算,不管是找合适的演员还是让人写剧本,可都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   而她手上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尤其是这个冬天,她可没有多少空闲。   看过模型以后,费利克斯果断排版表示可以开始建造新城了,让那些空闲下来的劳动力们先去把临时驻地修好,然后就能开工了。   建筑队人一早就隐约听说了萨丁森要修新城的事情,这个消息虽然只在少部分人中流传,但像尼森这样和皮埃尔走得近关系好的人,还是多多少少能打探到一点消息,他们之所以修完了路还不回家休息,也是在等这个工程。   果然,在他们修完路没几天,城堡就来人通知他们到新的工作地点去了。   新城的位置是萨丁森和斯罗特的交汇处,这一片不是空地,而是一半草地一半林地,所以他们最先要做的,就是把林地上的树木都给清理了,空出足够的土地修建城市。   这个冬天,他们打算把这一片被选中的地方都变成合适的空地,等到了明年春天,土地化了冻,就能直接开工建城了。   皮埃尔作为建筑师,带着设计图和模型跟着建筑队一起去了,冬季里应该都不会回城堡。   而当了几个月伤残人士的雷蒙,这阵子也终于病愈,不用再坐轮椅拄拐杖的到处走了,并且因为康复的好,也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   重新恢复行动自由的雷蒙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实验室,但魏薇以冬天不太适合搬家,而且新盖的研究所那边没有取暖设施为由,让他乖乖等到明年再说搬实验室的事情,这个冬季,雷蒙就只能和其他三个炼金术师凑合着一起过了。   而那三个炼金术师不愧是和雷蒙交好多年,有真本事的人,魏薇之前把化肥的课题交给了他们,现在,三个人都给了她一份满意的答卷,成功把氮肥磷肥尿素等化肥都研究了出来,当然,只是初步合成成功,距离投入使用还早的很,现在他们也不过是能凭着实验室里的各种器械少量合成而已,既耗时又耗力,根本不可能大规模生产。   但好歹看到了希望,见过成果的魏薇很高兴的给了他们一大笔奖金,顺便再次问他们要不要收些学徒。   本来就已经有了想法的炼金术们立刻表示他们有看中的人选了,其中雷蒙看上了一直照顾他的仆人迈克。   这个似乎也不太意外,迈克的年纪不算大,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认真负责,从前就经常会给雷蒙打个下手什么的,经过上次的爆炸事件人更是沉稳了不少,雷蒙想让他当学徒,很正常。   魏薇只把迈克叫来,问他同意吗。   “当然,我非常愿意跟着雷蒙老师学习!”迈克高兴的回答着,连称呼都已经变了,想来他们私下里是已经沟通好的了。   魏薇以为有了学徒要教导的炼金术师们会安静一段时间,但事实告诉她,她想多了,雷蒙在其他人的实验室里逃窜来窜去好几天,就跑来找魏薇想要个新的研究课题。   他表示自己新收拾了一个房间当临时实验室,不需要再跟着其他人混了――显然他们的研究课题并没有引起他的兴趣。   魏薇最近是真没什么特别需要他研究的东西,被缠的烦了,索性画了张蒸汽机的设计图丢给他。   蒸汽机有多重要不用她细说,但她画出来给雷蒙,完全就是想让他自己折腾去别来打扰自己,完全没觉得他真的能做出来。   雷蒙可不知道魏薇的想法,他如获至宝的拿着图纸,和一脑袋新听到的关于蒸汽的知识,跑会去研究了。   魏薇觉得,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雷蒙应该都不会朝着要搬实验室了,而在他发现蒸汽机做不出来以前,他应该也不会再来找自己了。   满意于这个结果,魏薇招来女仆,询问她医生们到了吗?   “都在大厅里等着呢。” 第116章   萨丁森郡作为一个标准的伯爵领,人口好几万,各行各业的人才自然都是有的。   像是医生,除开卡玛那个治不好病还逃跑被砍了头的,三个镇上还有其他几位医生,甚至一些村子大的村子里也有懂些医药的人在,平时领民们有什么问题,都会去找他们看看,大毛病不一定能看好,但小病痛也是药到病除的。   这次魏薇就是让人去把领地里比较出名的医生都叫了过来,她想看看他们的医疗水平。   被叫来的医生们一开始还以为是伯爵夫人哪里不舒服了,等匆匆收拾好东西到了城堡,发现来的不仅是自己,还有别的同行,反而越发担心伯爵夫人是不是不好。   上次出现这种大家都被叫来的情况,可是伯爵大人的父亲和兄长去世的时候啊!   所以,伯爵夫人也病的很重吗?不是听说她自己也会医术,而且很厉害的吗?   魏薇会医术的消息因为曾经城堡里有人出痘,以及最近雷蒙压断腿的爆炸事件而在萨丁森郡内流传,虽然不少人都不太相信,医生们更是不认为那位年轻的夫人会有多好的医术,但他们却很在意这个问题,毕竟这关系到伯爵大人会不会有需要用到他们的时候,而能给城堡的人看病,只要不遇上治不好的情况,他们能得很多好处,比如更高的诊金和更高的名誉。   虽然贵族的很多行为让人不满,但不得不说他们是普通人向往和憧憬的存在,人人都想成为上等人,给贵族做衣服的裁缝可以让其他人追捧,给贵族看病的医生,听起来就比其他医生厉害。   不过他们的伯爵大人身体一直很好,别说自己生病了,似乎连城堡里的其他人这一两年也没出过什么问题,至少医生们私下遇见互相打探时,确定这段时间里没人去给城堡里的人看病。   而像城堡打听消息吧,仆人们都经过管家的反复调教,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再也没人敢往外传主人的消息,自然的他们想探听都探听不出来。   “……所以说伯爵夫人会医术的消息,恐怕是假的吧?”   在等候的大厅里,周围没有仆人,只有被请来的几个医生,他们的胆子也大了一些,聚在一起小声的说着话,边说边盯着几处入口,免得自己说了什么不能说的被人撞上。   其他人都不太相信传言,但那个去年被请来看水痘,结果被吓跑的医生却是觉得这传言估计是真的,因为当时他知道城堡里有人得了水痘,自己吓得跑了以后,城堡也没有请其他医生,而当时在水痘患者旁边照顾的,可不就是那位伯爵夫人。   那个时候城堡的消息还好打听,他担心自己跑了会让伯爵大人发怒,还特意去注意过,确定本该传染性极强的水痘竟然只有几个人患病不说,而且连当时最为体弱,被认为很难长大的卡洛琳小姐都顺利出痘,康复过来,而治好她们的人,确实是现在的伯爵夫人没错的。   不过因为自己被水痘吓得不敢接诊这事实在有些丢脸,所以他从来没和其他人提过这事,而在场的医生也没人问他,因为他的年纪是所有人里最年轻的,医术也很一般,自然不被其他人看重,而当时要不是情况紧急,他住的又离城堡最近,仆人急着带医生回去交差,不然也轮不到他被请去城堡了。   “如果伯爵夫人真的不太好,我们治疗不好,伯爵大人会不会一怒之下砍了我们的头?”   这是最让他们担心的了,毕竟老伯爵就砍了治不好他儿子的医生――虽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对方逃跑这点刺激到了爱子心切的老伯爵,不然虽然伤心他也不会直接杀了医生,但其他人可不知道内情,他们担心自己这次来了,也会面临那种情况。   尤其伯爵夫人现在还怀着孕呢,一个不好,不就一尸两命吗?   好在事实证明他们是想多了,根本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事情会发生,他们以为病重的人,健康着呢。   魏薇在女仆们的跟随下来到了大厅,腹中的胎儿已经三个多月大了,这个时候她的肚子还没有开始显怀,从外表看不出什么变化,而且又是冬季,穿的多,衣服一遮,就更看不出什么了。   而等候在大厅的医生们一看她的脸色,就知道这位夫人根本没生病,相反,她神采奕奕,比大部分人都要健康。   “我这次请大家来,是有件事情要通知一下各位。”大厅是领主接见其他人的地方,有属于领主的宝座,魏薇就在那儿坐下,并且让人给这些医生也拿了椅子来:“想必大家也听说了我们萨丁森准备建一座新的城市,这个消息当然是真的,并且我们已经开始动工了,相信用不了几年,新城就能建立起来。”   从来面见贵族只有站着没有坐着的人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但等坐下以后,心里还有些小兴奋,在伯爵夫人召见的时候能有自己的位置坐,这够他们回去吹一波了。   其中一位位置靠前的年长医生谨慎的开口询问:“是的,夫人,我们都知道这个消息,只是,不知道这您召见我们有什么关系?”   “新城里将会建立一所医院。”魏薇也不绕弯子,直接道:“一所医院需要很多的医生,而且是医术好的医生,所以我把你们找来了。”   魏薇想开医院,这医生自然是少不了的,而萨丁森郡内的医生里有些能力的都在这里了,但这点人显然不够,而且他们的医术也并不太让魏薇满意。   魏薇把人都叫来,是想先考考他们的水平,然后自己再开个培训班,给他们讲讲课,趁着这个冬季没其他的事情干,提升一下他们的医学水平。   后面这条她没有上来就说,而是先考起了他们的医术。   她先点了个人起来,问他擅长什么病症,对方回答后,她就问他相关病症应该怎么治疗,一个个问题跑出去,问的又细又杂,但被问的人却都不觉得生气。   因为他们现在知道,伯爵夫人叫他们来,是想挑选医生啊,虽然那个还没影子的医院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但如果能被选上,他们就等同于在为伯爵夫人工作了,以伯爵夫人的大方,工资是绝对不会少的,说不定还有其他的福利。   所以他们表现的很积极,回答问题也回的大声有力,争取在伯爵夫人面前好好表现自己。   但随着魏薇问的病症越来越难,很多人都回答不上来了。   “你们可以相互讨论一下,然后告诉我答案。”魏薇低头喝了口红糖姜茶,一直说话口都干了,当然她也没忘记让人给这些医生准备茶水。   有了她的话,底下的医生也就凑到一起互相争论起来,   魏薇现在问他们的是猩红热该怎么治疗,这种病症是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多发于小儿和少年,以这个时候的医疗条件,这种病的致死率很高,如果是华夏的中医还有治疗的办法甚至有专门的方剂存在,但欧洲这边,现在的医生差不多都把猩红热当成了绝症,基本只能靠病人自己熬过去。   所以实际上这群医生心里都觉得这个病是治不好的,但碍于问话的是魏薇,又关乎自己的前途,没人敢直接说出来。   倒是那个之前被水痘吓跑了的年轻医生,见大家愁眉不展想不出结果来,就直接对魏薇询问道:“伯爵夫人,我听说您的医术十分厉害,不知道如果您遇到这种病症,会怎么做?”   这还真是问到点子上了。   其他人不说话了,全都看向魏薇,一来是想要知道她到底会不会医,二来也确实是好奇有没有治疗这种病的办法。   魏薇点了点头,轻声细语的说出了自己最近找了替代药物重新配出来的药方:“首先当然是要隔离,猩红热的传染性就不需要我多说,隔离一定要做好……我这里有个专门治疗猩红热的药方……”   她说的很详细,从隔离开始到如何治疗,甚至整个药方的药物具体用量都说了出来,一点没有藏私的意思,一开始听着的医生们还颇有些不以为然,但越是听到后面,就越发震惊,他们都是懂药的,从医经验丰富,魏薇的配方一说出来,他们自己想一想,就发现这种配方是很对症的,十有八九确实是能治好病的。   这个时候他们就恨不得自己过耳不忘,或者手上有纸笔直接把药方记下来了,要知道这样的药方是千金难求的,如果这药方是他们的,他们一定会做好一切保密措施,不然药方外传的,可现在伯爵夫人张口就来,一点都不担心被他们学了去。   魏薇说完以后,停了一下,才告诉他们自己的最终目的:“我要开一个医疗培训班,在这个冬季里教导大家一些来自东方丝国的医术,有兴趣的人可以留下来学习。”   虽然没看她上手治疗过,但凭着这个药方,以及以往听到的一些消息,医生们已经相信她确实是会医术的,而且水平不低。   还有人想到,如果参加这个培训班,是不是能得到更多珍贵的药方?   这么一想,立刻就有人站起来表示自己想留下来学习。   有了一个响应的人,其他人也都纷纷表示愿意,虽然这些医生的年纪都不小了,向年轻的伯爵夫人学习医术让他们心里多少有点不自在,但利益面前,没人傻的放弃。   而且他们对东方的医术是真的很好奇。   于是这个培训班很快就开了起来,魏薇每天会抽出两个小时去给他们上课,当然,针灸这种需要从经脉穴道开始学起的纯中医治疗手段她没有教,教的是自己中西结合摸索出来的那一套,以医药和手术为主,后来学的深了,还让他们拿起手术刀解剖青蛙兔子呢。   当然,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而现在,在医疗培训班开起来不久后,巴顿管家不得不来请教魏薇一个问题。   每年年末的时候,领地的主人需要宴请所有为自己工作的领民,犒赏他们一年的辛勤劳作,这是一年中最大的盛会,哪怕是奴隶都能在这一天吃饱肚子,领民们更是能聚在一起像是过节一样庆祝,可以说是大家都非常期待的一天。   去年因为费利克斯带着魏薇和多洛莉丝去了王都,宴请领民的事情就交由巴顿管家负责了,而今年,几位主人都在,尤其又有了女主人,这事自然是要魏薇出面的。   最重要的是,巴顿管家不太能确定今年的宴请名单。   以往领主请客,都是把给自己干活的农奴和少部分自由民请来吃一顿,这点萨丁森郡也是不例外的,从前老伯爵在的时候,每到这一个时候,城堡就要准备上千人的食物招待农奴们,当然吃的并不会多好,只能说管饱。   但今年,给费利克斯干活的人可不仅是庄园里的这些了,他开在三个镇上的厂子里的工人,找来修路盖房子的工人,以及其他为他工作的人,按理说都是要请的。   而真的都请的话,这个人数就大了。   不说庄园内原本的千多人,只新增的人口中光是奴隶就多了千多人,而农奴在最开始从王都带回来的七百人后,陆陆续续的也一直在增加中,更别提那些自愿搬家依附萨丁森堡的自由民了,这些人加起来,就差不多又五六千人了。   “当然也不能少了斯罗特那一千农奴。”   然后再加上其他为费利克斯干活的人,没有上万也有八千,巴顿管家自己算了算,觉得要是都请回来吃饭,怕是要把城堡里的存粮都吃光了才够,而且他们也没那么大的地方招待他们。   城堡的地方就那么大,之前让人考试时都要轮番来,更别提举行可以接纳万人的宴会了。   这大冬天的,外面都在下雪了,而且雪越下越大,一个晚上的积雪都能没过脚背,少有雪停的时候,在这种天寒地冻的天气里,到空旷地带举办宴会,恐怕等他们吃完回家,大部分人都能冻病了。   “那就不举办宴会,给点别的福利吧。”   魏薇为了这事和费利克斯商量了一下,而且以往宴会准备的食物虽然多,但确实都很普通,顶多能管饱,布置起来还麻烦,以前领民们只要有的吃就高兴,现在大家的生活渐渐富裕了,只管饱的宴会显然是不能满足他们了,与其吃力不讨好,倒不如给些其他的福利。   魏薇的意思是,给所有帮他们干活的人都放一天假,然后多发一个月的工资,庄园里种地的农奴们没有工资的说法,但同样可以给他们发些肉啊面粉啊之类的东西,每家每户送一份,而且也允许在放假的那天让农奴们自由进出庄园,到外面去转转。   本来这个时间魏薇想定在新年第一天,也算是过年了,但相比新年,西方人更看重圣诞节,虽然他们这会儿还没有过圣诞的习惯,但往年这个时候,有空闲的人们还是会到教堂去做弥撒的,魏薇想了想,还是选了12月25日这天给大家放假。   本来城堡取消今年的宴请这个消息一出来可是让所有期待那一天的领民们大失所望,但随着这个消息一起传出来的还有放假和加薪的公告,他们就不失望了,能到城堡吃一顿确实是件不错的事情,但那能和多一个月的工资比吗?   当然不能啊,虽然所有人的工资有多有少,但最少的一个月也能有一个银币的收入,而一个银币,都够买十二只鸡了,他们如果拿着钱,去买食物回来做一顿大餐,有肉有菜,还有白面包,一家人吃的饱饱的,也不一定能把这个银币花完。   而去城堡吃一顿呢?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大概就只能吃些豆子糊糊或者带肉味的汤之类的,全家人一起吃饱,成本估计也就几个大铜币。   所以有了奖金,谁也不觉得伯爵大人不请客吃饭不好了,很多人都计划着,在放假那一天,自己在家准备一餐,一家人聚在一起围着火炉吃个团圆饭,不比去外面吹冷风来的舒服。   而萨丁森和斯罗特的农奴们,也收到了城堡派管事们送来的年礼。   年礼的称呼是魏薇定的,她是习惯了这么说,其他人一听觉得合适就跟着一起这么叫了,以后送年礼也会成为萨丁森的传统,会一直流传下去。   今年是第一次送年礼,前期准备不足,魏薇只能让手底下的管事去给农奴们每家送两斤腌肉两斤麦子和一块糖块,东西不多,但收到的农奴们都很开心,在没有比这个更实惠的了,而且伯爵夫人还允许他们在12月25日那天可以自由进出庄园,不用额外缴税,大家都想着要趁着这个时间出去外边逛逛,有家里存着东西想拿去卖了换钱的,也有想出去买家里缺了的生活物品的,还有纯粹是没出去过,想出去玩的。   农奴们不得允许不能厉害庄园,要出去还要缴税,所以他们尽可能能不出去就不出去,缺了什么就整个村子选个人去买,大家平摊税款,好些人在庄园里生活了一辈子,都没出过这里,更别提那些孩子们了。   而这两年里庄园周边多了不少自由民,他们的孩子又混在一起上课,农奴的孩子们经常会听到自由民的孩子说外面的丁格尔镇有多热闹,那儿有什么好玩的好吃的,一个个都羡慕的不得了,恨不得自己也插着翅膀飞过去看看,有些人回家后还会撒娇求父母带自己出去玩,但出庄园的税是按人头缴的,多一个人都要多缴一笔,哪怕现在那点税对他们来说已经可以负担了,但大人们也没打算这么宠着孩子,只为了让他们去玩一趟就额外缴税的。   现在,一听说领主夫人允许他们在那天离开庄园,孩子们连玩闹都不顾了,一个个围着自己的父母,求着他们到时候带自己一起出去。   大人们也答的爽快:“行,到时候也带上你,我们全家都去!”   以前他们出门还要担心路不好走,带着孩子不方便,但现在萨丁森郡内,尤其是萨丁森堡到丁格尔这条路,每天都有大量的马车往来,付上一点车资,就能把他们捎带上,还要专门做这门生意的,想搭车再容易不过。   平时他们大概也舍不得车资,但这次不是城堡发了福利吗,又是肉又是麦子甚至还有糖,可值了不少钱,农奴们别提多高兴了,心情好的时候遇上孩子撒娇,那点车资他们也就不吝啬了,很多都准备在那天拖家带口的出门去。   而丁格尔镇上的临时政府的工作人员们也提前接到了通知,要他们临时扩建了一下镇边上的农贸市场,并且做好那一天的安全措施,别出现什么意外事故,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次练手的机会,大家都专心致志的工作着,力求完美完成伯爵大人下发的任务。   而丁格尔的商人们很快就从公告和那些工作人员的行为中发现了商机,伯爵大人给整个庄园的人放假,允许他们外出,而那些工人也在同一天休息,加上还有奖励的薪水,这又有钱又有闲的,他们一定会想着到镇上逛一逛,到时候不正式他们做生意的好机会吗?   所以货物囤起来,好东西都摆出来,甚至有商人打算在那天搞点优惠活动,不愁没人买他们的东西。   事实也确实是如此,在还没有正式名称的圣诞节这日,一大早从庄园内出来的马车上就坐满了人,全都是庄园内极少能出来的农奴,他们拖家带口,还带着大包小包,一副要去赶集的样子。   这些人之中甚至还有一小部分是奴隶,奴隶们也收到了年礼,比农奴的要少,但还是有的,而这可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而且这一天所有奴隶同样也不用工作,甚至他们中表现良好的还被允许离开庄园活动一天,当然,为了防止这些人逃跑――虽然很多人觉得他们如果真的跑了才是傻――这些奴隶不能单独行动,他们被送到丁格尔后,也只可以在镇上活动,镇上巡逻的治安官会特别注意他们的位置。   如果是其他地方的奴隶,即使给他们放假让他们去逛街,他们也没钱买东西,但这次被选出来的奴隶还得到了半个银币作为对他们良好表现的奖励,这笔钱发下来的时候就说了是他们的私人所有,奴隶们想怎么用都可以,不用担心会被没收。   而这,是他们成为奴隶后,第一次拥有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拿到那几个大铜币的时候,好多人当场都哭了出来,并且想一直珍藏下去。   但最后,他们还是决定把它们都花了,买食物或者别的什么,毕竟对奴隶来说,吃到嘴里的,才是真正属于他们的。 第117章   十三世纪的圣诞节还仅仅只是宗教的节日,为了庆祝耶稣的诞生而设立的节日,在这时,还没有圣诞老人的存在,人们不会在家中准备丰盛的圣诞餐点,它更不是孩子们最期待的节日之一。   这个时候,大家过节主要是以前一日的平安夜为主,在午夜时参加教堂的子夜弥撒,当然,对于信仰高的国家的人来说,这是个非常值得重视的弥撒,但对普拉迪的普通平民来说,他们之所以愿意大半夜不睡觉跑去教堂,只是因为弥撒后会发放的食物。   整个萨丁森郡内,所有的教堂加上庄园内的那个,一共就四个,这些教堂的规模并不足以容纳下所有人,以前平民愿意在教堂外等到食物发放,但今年,住得远的更愿意呆在家里美美的睡上一觉,教堂发放的面包和酒水已经不足以让他们离开温暖的被窝了。   不过即使是在这种宗教并不繁盛的地方,也是虔诚的教徒存在的,所以几个教堂在今晚依旧很热闹,只是少了那些从前等在外面的人。   当然,一般平民可以不去,伯爵一家却是必须参加的。   和去年在王都参加子夜弥撒一样,费利克斯家的三位年长者在这一晚早早入睡,然后在午夜到来前被叫醒,穿戴整齐赶去教堂,而教堂之中,马修神父已经准备好开始弥撒了。   这所教堂是庄园附属的小教堂,原本的常驻教会人士就只有马修神父一个,他年纪大了,教堂的日常打理都是请人来帮忙做的,连唱诗班都是他自己在庄园中生活的孩子里挑选出来唱歌好听的,所以除了每次举办弥撒的时候,教堂都是安静的,甚至连马修神父都不常在这边过夜休息,他更愿意住在人多热闹的城堡里。   不过今年初这里住进来了两百个小农奴后,马修神父就很愿意在教堂里呆着了,除开之前养病的那段时间,马修神父基本都是在教堂里和孩子们一起住着的。   不过这种情况也就持续到了十一月的时候,小农奴们的集体宿舍终于盖好了,所以他们就都搬走了。   教堂里再次只剩下,马修神父一个人,但他并不觉得孤单,因为孩子们白天还是会过来上课,每天孩子们还会轮流留在教堂里照顾他,他们会负责教堂的日常打扫,给神父做饭洗衣服,照顾他的日常起居,真心把他当长辈对待。   这事魏薇知道,但她并没有干扰他们相处的意思,一开始她确实有点担心马修神父把孩子们洗脑成教会信徒,事实也证明即使他没有特意去做,但大多数的孩子确实是成为了信徒,但这份信仰并不是唯一且最高的,相比信仰神明,他们显然更崇敬自己的领主一家,没有人说要加入教会成为神职者,他们上课时说的对未来的憧憬都是成为威廉姆斯家的骑士/官吏/女仆等等,一个个说起来都眼睛冒光,比看到神像还要激动。   所以根本不用怕教会把人拐到他们那边去。   不过马修神父还是在其中物色到了几个适合的苗子,准备把他们培养起来,以后好接自己的班,而这事是已经经过费利克斯和魏薇允许的。   子夜弥撒开始了,魏薇的脑子里还在想着明天的事情。   到底是影响了整个世界的圣诞节,不庆祝一下,总觉得这个节日是白过了,所以之前魏薇还是让人砍了一棵合适的松树回来,摆在了城堡大厅里,上面还装饰上了女仆们制作出来的各种挂件,像是用线编织的蕾丝雪花片、打着蝴蝶结的彩色带子、红色的小袜子、涂层金色红色的木质小圆球以及顶上那个用铜打成的星星等,虽然没有装饰的小灯泡但点上蜡烛,这棵圣诞树依旧能在夜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圣诞树是很久以前就存在的风俗,不过却不怎么流行,很多宗教国家都没有摆放圣诞树的习惯,在普拉迪就更没人这么做了。   所以圣诞树从开始布置,就吸引了城堡上下众多目光,其中多洛莉丝和卡洛琳更是跟着一起布置了,其中卡洛琳在看到女仆往圣诞树上挂毛毡的红衣服小老头(圣诞老人)后,非常主动的把自己的几个娃娃都拿了来,想要魏薇帮她挂上。   这些娃娃有和多洛莉丝的艾米一样的人形娃娃,也有可爱的动物玩偶,它们都是多洛莉丝做给卡洛琳的玩具,平时卡洛琳很宝贝它们,其中她最喜欢的一个更是到哪儿都要带着,片刻不离身,这会儿却愿意全部贡献出来,那可爱又期待的小模样,可把最近母性大发的魏薇萌坏了,抱着她就是几个亲亲,然后只选了一个最小的玩偶挂了上去,满足了她的小愿望。   已经两岁的卡洛琳现在养的很好,虽然体质还是比健康的孩子弱一些,但观看外部几乎看不出早产儿的痕迹,脸上身上都长了不少肉,她是多洛莉丝最喜欢的小模特,魏薇帮她画的那些那些可爱的,漂亮的,却不太适合这个时期穿着风格的衣服,多洛莉丝都会先做给自己的娃娃艾米试穿,觉得满意了就会再做一套适合卡洛琳的尺寸,所以这个小姑娘的打扮在大家看来总是很新奇,却又格外的可爱。   而现在她已经会说不少话了,有着这个年纪孩子该有的强盛好奇心,当她好奇的指着圣诞树上那个红色的白胡子老头问“这是什么”的时候,魏薇自然很乐意为她讲讲圣诞老人的故事。   听没听懂不知道,但卡洛琳很精准的抓住了一个单词:“礼物!”   她知道礼物是什么,她的小姑姑经常会给她各种娃娃和衣服,她的婶婶也总是给她准备各种好玩的玩具,而它们无一例外,都是礼物。   所以小小姐知道,礼物就是各种好看好玩的东西!她非常喜欢哒!   “圣诞老人,礼物!”小小姐被多莉莉丝抱在怀里,扭得像根小麻花,试图去找旁边的魏薇要抱抱,但魏薇现在的情况并不适合抱她,于是只伸出手让那只朝她伸来,有着小小肉窝窝的小手抓住自己。   她笑着问她:“卡洛琳想要圣诞老人送的礼物吗?”   “嗯,礼物!”卡洛琳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魏薇,虽然不能被抱抱,但牵手手她也愿意的。   “只有乖孩子才能得到礼物哦。”   魏薇摸了摸她一头小卷毛,要说养了这么久,卡洛琳身上还有什么让她不太满意的,就是她的头发了,卡洛琳的发色和威廉姆斯家族传统的纯正金发有些不同,颜色稍深,接近暗金色,这个颜色魏薇觉得是很好看的,但是她的发量比较少,只是因为是卷毛而看起来蓬蓬的,真的上手就会发现其实有点少,这对以头发浓密为荣的女人来说可不是好事,只希望以后能帮她把头发养好了。   “卡洛琳乖哒。”小小姐窝在多洛莉丝的肩头,亮晶晶的蓝眼睛是家族遗传,而且因为年纪小更加显得又圆又大,加上卷翘的睫毛,当她专注的看着一个人时,流入出的那份纯真可爱,就像是个小天使。   “真的乖吗?”魏薇用另一只空闲的手轻轻粘着卡洛琳的脸蛋,没有用力,只是装个样子晃了两下。   大人们心知肚明越来越活泼的卡洛琳不能算是个乖孩子,她好奇心重又淘气,每天总是能给南茜夫人惹出不少麻烦。   但小小姐自己认为自己是乖孩子,她很认真的点着头,证明自己:“乖哒!”   那小模样可爱的。   “好吧,乖孩子可以得到圣诞老人的礼物,不过要等到圣诞节的时候。”   卡洛琳歪了歪头,只听明白了自己能收到礼物,却不懂圣诞节是什么。   魏薇只能告诉她,要等两次天黑之后,而这时候是平安夜的前一天。   这么小的孩子又没接受过特殊教育,当然对数字没有什么概念,但她模模糊糊的还是知道两次天黑应该并不是很长时间,于是第二天早上起来,看到魏薇就问她礼物有没有。   魏薇干脆牵着她带她去逛花园:“我们的卡洛琳已经等了一天,再等一天,明天的这个时候,圣诞老人的礼物就能送来了。”   于是当天的午夜,出门参加子夜弥撒之前,魏薇让女仆把包装好的礼物都堆放在了大厅的圣诞树下面,同她一起出门的费利克斯和多洛莉丝并没有发现这点。   他们在教堂做完子夜弥撒,吃过圣餐再回到城堡,虽然之前已经睡过一觉,这会儿还是感觉到了疲倦,尤其是魏薇,她的身体虽然好,也没有孕吐之类的情况,但精力到底还是比以前不如,变得嗜睡,现在又已经养成了早睡的习惯,猛不丁的要她熬夜,她还真有点撑不住,回程的路上在马车里就睡着了。   等回到城堡中,费利克斯见她睡的熟了,也不舍得吵醒她,就直接抱着人下车,在仆人的照明指引下,一路把人抱回了卧室去休息。   第二天,魏薇理所当然的比平时晚醒了一些,而且她是在费利克斯的注视下醒来的。   对于自己怎么回到卧室这一点,魏薇半梦半醒间还是有些记忆的,她睁开眼睛朝侧躺在床上的费利克斯笑了笑:“早上好。”   “可不早了,你比平时晚醒了两个小时。”费利克斯紧张道:“最近你睡得越来越多,身体真的没事吗?”   即将做爸爸的男人总是有些危机意识过度,魏薇稍微有些和平时不一样的地方都会让他担心很久,恨不得自己代替她怀孕算了。   “没事,这是正常状况。”魏薇双手一撑,就要起来,费利克斯连忙去扶她:“过段时间就会好转了。”   费利克斯将信将疑,但见魏薇面色红润,眼睛清澈,并没有多少疲倦的样子,这才稍微安了心。   相比起来,魏薇觉得他才是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一个晚上他的胡渣都冒了出来,而且估计是最近老是担心他,夜里没睡踏实,眼睛里这会儿都带着血丝,整个人看起来都有点邋遢。   不过魏薇已经不会嫌弃这样的费利克斯了,他们对彼此早上的状态一清二楚,共同生活后,两人感情越来越好,很多以前会注意的细节却也慢慢大而化之了,就像以前费利克斯只会给魏薇看自己最好的一面,现在他就完全不介意魏薇看到自己这种慵懒的样子,同理,魏薇在他面前也不需要天天端着保持淑女样了,一些不淑女的小习惯也不介意展示给他看。   而这样的改变并没有让他们觉得不好,相反,两人更喜欢现在的相处方式,互相体贴磨合着,越来越有夫妻的样子。   也不知道在她醒来之前,他看了多久了。   魏薇想把人按回去再睡一觉,但她看了看房间里新仿制出来的摆钟,上面的时针已经快走到十点了。   该下楼吃饭了。   冬季的萨丁森郡总算不那么忙碌了,费利克斯也终于有了清闲的时间,他把之前因为忙碌不得不缩减的每日训练时间又恢复到了每天两个小时,不过因为担心妻子,他只愿意在魏薇醒来以后才肯去练剑,但魏薇今天起晚了,费利克斯就一直等着,今天的训练自然也泡汤了。   “没关系,今天放假,除了休息我什么都不做!”   既然给所有人都放了假,身为领主的他怎么还会继续工作呢,所以今天他也要一起放假过节!   在没有比放假更让忙碌的工作者们高兴的事情了,哦,升职加薪除外。   可费利克斯是萨丁森郡最大的那个,没有升职加薪的机会,所以放假就是他最大的乐趣了。   他不仅要给自己放假,还不许魏薇今天碰工作的事情,连谈论都不可以,两人都需要享受这难得的假期。   这点事情魏薇当然是要顺着他的,何况她今天本来就没打算处理公务。   夫妻俩在卧室里歪缠了好一会儿,才不得不在午餐开始前收拾妥当到楼下用餐。   如今城堡上下都习惯了一日三餐,不过因为主人们起床的时间不同,所以他们的早餐并不需要聚在一起吃,大家可以选择在自己的房里享用也能到餐厅吃,甚至在花园里找个风景优美的地方边吃边享受美景也是可以的。   只有午餐和晚餐,是要一起用的。   魏薇和费利克斯下来的时候,多洛莉丝已经在餐厅里等着了,甚至连卡洛琳都在,小小姐还没有学会自己用餐,所以平时都是南茜夫人独自照顾她进餐,并不和其他人在一起,但今天显然不太一样。   南茜夫人昨天就得到了魏薇的指示,今天的午餐和晚餐都会让卡洛琳和家人们一起吃,所以她在饭点前就把卡洛琳带来了。   今天的多洛莉丝和卡洛琳都穿着红裙子红靴子,肩头一个同色小披风,头上还带着镶白边的红色圣诞帽,标准的圣诞打扮。   这衣服是魏薇让女仆准备的,她自己也有一件一样的,正穿在身上,只是没戴帽子,而作为一家之主的费利克斯今天也没逃过一身红,如果他长胖点,再带给假胡子,就是标准的圣诞老人打扮了。   而一点不胖,反而浑身肌肉结实有利,长得又高又大的费利克斯,穿着这种上下两件的圣诞服装,腰上扎着皮带,看起来既帅气又硬派,完全没有违和感。   甚至他对于这种方便行动的上下装还表现的很感兴趣,感觉可以在骑马打猎的时候穿。   “比之前的西装穿着舒服,还方便。”作为一个经常需要动用武力的骑士,费利克斯并不喜欢西装那种束手束脚的衣服,虽然之前在王都的时候,已经有些贵族开始流行在化装舞会的时候穿西装了,但他自从结婚后是再没有穿过的,   而圣诞服和西装不一样,虽然都是上下两件套,但圣诞服是宽松舒适的,非常便于活动,比他们平时不穿盔甲时穿的袍子可方便的多。   “就是颜色太显眼了,换个不起眼的颜色更适合狩猎。”这时候的贵族男性可不排斥鲜艳的颜色,尤其是红色,红衣主教的存在让这种颜色成为了阶级属性最高的色彩,是贵族们最常穿着的颜色,不论男女。   “行,回头给你做一套猎装。”魏薇脑子里划过英伦风格的狩猎装,类似西装的套装,却非常方便行动。   嗯干脆也给自己和多洛莉丝订一套好了,小姑娘今年有在学骑马,侧骑总归不如跨骑来的方便,弄套骑马装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至于女人不能跨骑,也不能穿裤子这条在她这里行不通,甚至在现在的普拉迪也不怎么行得通,现在的贵族夫人们谁不会在宴会的大摆礼裙下穿一条保暖的羊毛裤呢,不然那种裙子,夏天还好,大冬天的可是会把人冻僵的。   接受了羊毛裤,以后再潜移默化的推荐他们穿像裙子一样的裙裤,早晚大家都会习惯女性也能穿裤子。   所以这些对女性的束缚,慢慢的总会改变的。   费利克斯带着魏薇入座,今天的重点是晚餐的圣诞餐,所以午餐准备的很简单,除了卡洛琳吃饭时需要人喂她,闹出不少动静,其他人够安静的享用着餐点。   而卡洛琳显然还记得礼物,吃饭的时候,又开始追问起来,还因此不肯好好吃饭,一直想从椅子上爬下来去找魏薇。   魏薇只好告诉她:“圣诞老人已经把礼物送来了,但是要我们的卡洛琳吃完饭才能拿到,因为圣诞老人只喜欢乖孩子,不乖的坏孩子是没有礼物的,卡洛琳要当乖孩子还是坏孩子?”   “我乖。”卡洛琳对自己蜜汁自信,坚决认为自己是最乖的小孩。   “乖孩子就会好好吃饭,卡洛琳会好好吃饭吗?”   卡洛琳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前和其他不一样的幼儿辅食,为了让她有胃口,所有的食物都做的五颜六色的,她其实是喜欢吃的。   于是转头朝着喂她的南茜夫人点了点自己的食物:“夫人,吃这个。”   和其他孩子不一样,出生不久就成了孤儿的卡洛琳会说话时第一个说的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夫人”,而她嘴里的夫人,从来指的都是南茜夫人这位保姆夫人。   在她心里,大概南茜夫人就是她的母亲,那是连她真正的亲人们也不能替代的,而没有孩子的南希夫人显然也是把她当自己的孩子在养。   但大家都知道,上了年纪的人疼爱孩子的方式就是要什么给什么,无限溺爱,在这方面南茜显然和那些奶奶辈很有共同语言,她对卡洛琳就是要有求必应,也正是因此,卡洛琳才会一天比一天调皮捣蛋,不过介于南茜夫人头上还有两个主人压着,她对卡洛琳也不是事事都能做主的,而小孩子最会察言观色,知道家里谁最大,所以到了费利克斯和魏薇面前,卡洛琳很少有闹的时候。   而南茜夫人也很为小小姐打算,她知道只有得到伯爵大人和夫人的喜爱,卡洛琳以后的生活才能过得好,所以她总是找到机会就把卡洛琳往两人面前送,而魏薇也很喜欢这个小女孩,不忙的时候也愿意陪她玩,甚至让人做了不少玩具给她,让卡洛琳越来越喜欢自己这个婶婶。   但她最喜欢最信赖的,无疑还是南茜夫人这个天天陪着她的人。   南茜夫人听她主动要吃,连忙那勺子舀了一勺送到卡洛琳嘴边,见她没有躲开,而是乖乖张嘴努力用一口小米牙慢慢咀嚼着,心里就越发高兴。   她自己都知道自己的毛病,担心把卡洛琳养成个刁蛮任性不讨人喜欢的女孩,但显然家里三个长辈对卡洛琳的言传身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卡洛琳淘气归淘气,却很知道什么时候应该乖什么时候可以撒娇要东西。   一家人吃完了午餐,卡洛琳从椅子上爬下来就往魏薇身边跑,抱着她的大腿小脸上扬,一脸期待:“薇薇,礼服呢?”   西方人在称呼上不像东方人那么讲究,儿女叫父母都可以直接叫名字,卡洛琳年纪小,跟着多洛莉丝叫她薇薇,她也高兴的答应。   “礼物在圣诞树下面,就是那棵挂了好多东西,还有卡洛琳的娃娃的树,你记得树在哪儿吗?”   “记得!”   小小姐放开婶婶的腿,抓着她的手,就想去看礼物。   魏薇一边主动被拉着走,一边招呼丈夫和小姑子一起去大厅。   过节嘛,礼物哪里有只准备一份的道理。 第118章   魏薇给三个威廉姆斯都准备了礼物。   没有带印花的漂亮包装纸,她就用普通的彩纸来包装,如今的造纸厂规模没有变大,但他们在造纸上的花样却越来越多,各色型号的纯白书写纸,生活用的卫生纸、色彩缤纷的彩纸、薄厚不一可以用来糊盒子的硬纸都已经能做的很好,最近他们正在研究带香味的信纸,甚至制作了模具准备在纸上压一些特定的花纹,如果能做出来,这种带着香味和花纹的纸张,想来会成为贵族们写信的新宠。   大小不一的礼物盒用彩色的纸张包裹,再在上面绑上细麻编织的蕾丝细带,打上一个蝴蝶结,放上圣诞贺卡,堆在圣诞树下。   仆人找回来的圣诞树近三米高,底下加了架子固定,树上挂满装饰品,树底下却只堆几个礼物盒就显得孤零零的,所以魏薇早在之前就借了卡洛琳的娃娃,把它们放在了树下做个装饰。   此时,卡洛琳在魏薇的指示下,正在娃娃堆里找礼物。   她翻了一会儿,很快找到了一个蓝色的礼物盒,这个礼物盒不大,重量也很轻,被她轻轻松松的翻了出来。   “这个!”小小姐高高兴兴的把手里的东西给身后的大人们看,年幼却聪明的她显然知道这个和其他娃娃不一样的东西应该就是礼物了,   但是,这是什么?她疑惑的歪了歪头,对着手里的礼物盒眨了眨眼,伸手就要去扯上面的蝴蝶结。   “这个不是卡洛琳的。”魏薇制止了她,从她手里拿走礼物盒,又指了指圣诞树下:“卡洛琳的礼物还在里面呢。”   东西被拿走了,小小姐也不生气,她不喜欢蓝色,所以对那个礼物盒没有太大的兴趣,于是继续去翻娃娃堆。   魏薇站起身,把礼物盒交给费利克斯:“圣诞快乐。”   费利克斯回了她一句同样的话,才接过了礼物盒,稍微有些意外:“给我的?难道不是只给孩子吗?”   他知道魏薇过的圣诞节和现在的圣诞节其实不太一样,相比起他所知道的宗教性质的圣诞节,这更像是一个庆祝一年丰收,以及家庭团聚的日子,所以他们会准备挂满礼物的圣诞树,会准备丰盛的圣诞晚餐,一家人聚在一起吃喝玩乐,而不是去参加教会庆祝耶稣诞生的弥撒。   不过费利克斯听过魏薇给卡洛琳讲的圣诞老人故事,大人的他当然知道这是哄小孩的话,但他以为礼物只有孩子才会有呢。   所以这会儿看到属于自己的礼物盒以及上面写着自己名字的贺卡,他懊恼极了:“对不起,我没有为你准备礼物。”   魏薇俏皮道:“没关系,我给自己准备了,等下我们一起拆礼物。”   多洛莉丝听到他们的对话,有些期待的开口:“我也有礼物吗?”   “当然,我的姑娘。”魏薇朝她笑着点头,然后轻轻推了她一下:“你可以去找找看,上面写着你名字的贺卡就是你的。”   多洛莉丝小声的欢呼一下,然后也蹲下来,和卡洛琳在一堆娃娃里翻了起来。   很快,她们就找出了剩下的几个礼物盒。   但意外的是,里面竟然不止四个礼物盒,而是六个。   因为每一个礼物盒上都有夹着贺卡,所以多洛莉丝很快认出来那些是给谁的,她高兴的朝站在主人们身后不远处的管家夫妻俩到:“是巴顿管家和南茜夫人你们的。”   虽然说了今天大家都可以休息,但仆人们不可能全部都放假,只留下主人们自己照顾自己,所以他们得轮着休息,今天工作的人明天可以放假,就像魏薇身边的六个贴身女仆,除了潘妮和卡玛之外的人都放假回家去了,而她们俩明天也可以休息一天。   而管家夫妇觉得今天是不一样的一天,如果错过主人们的家庭聚会,对他们来说会是一个损失,所以他们俩给自己安排在明后天休息,这样一来,一个休息另一个还能继续主持仆人们的日常工作。   这对为威廉姆斯家族服务了很多年的夫妻,听到还有自己的礼物后,很是意外,但意外过后,他们又非常高兴。   圣诞节在魏薇嘴里是亲人朋友们互相赠送礼物的时候,魏薇给他们准备礼物,就代表在她看来,他们不仅是仆人,而是亲人,是朋友,这无疑是对他们的认可。   费利克斯亲自把那两份礼物交给了他们,并真切的说了声:“圣诞快乐,这些年辛苦你们了。”   “圣诞快乐少爷,我们一点都不觉得辛苦。”巴顿管家语带呜咽的说着,他的妻子南茜夫人也一脸感动的点着头,表示自己能为威廉姆斯家族服务真的是再荣耀不过。   而其他仆人则羡慕的看着管家夫妇,暗自期盼以后自己也要更加努力的工作,说不定什么时候他们也能收到主人的圣诞礼物呢。   当然这份礼物的意义并不在于它的具体价值,而是一份荣耀,一份被主人认可的荣耀,以后管家夫妇在仆人们的心里将会更加权威,甚至其他人知道这件事,都会更加高看他一些的。   所有人都拿到了礼物,大家一起拆了起来。   卡洛琳是最迫不及待的,她翻了大半天才找到属于自己的红色礼物盒,那是个很大的盒子,对卡洛琳来说有点重,在确定这个是自己的礼物后,翻累了的她就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开始扯上面的缎带。   城堡大厅的地面本来是没有任何铺垫的,但圣诞树周围这一块下面铺了厚厚的毛毯,所以卡洛琳坐在地上也不会着凉,但魏薇还是对费利克斯说:“也许下次我们应该在休息室里放圣诞树,就放在壁炉前面,这样到时候大家可以一起边烤火边看礼物。”   费利克斯立刻表现起来:“不用等以后,我现在就让人去找一棵小点的松树回来,让他们装饰好,就摆在休息室里。”   他甚至突发奇想,表示今晚的圣诞晚餐也可以在那个休息室里吃:“就我们几个人,一张小桌子就足够了。”   他这话说完,巴顿管家立刻就道:“好的少爷,我这就去安排。”   距离晚餐还有好几个小时,够他们布置的了。   “不急,我们先拆礼物。”   卡洛琳拆掉了蝴蝶结,却不知道怎么拆包装纸,但大概小孩都有一种破坏的欲望,她很快撕掉了那层红色的包装纸,露出底下的纸盒子。   南茜夫人担心她把纸盒也撕了――虽然她的力气并不能做到――连忙上前帮她把盒子打开。   “哇!”惊叹的声音从一大一小两个女孩的嘴里传出来,多洛莉丝还没拆自己的礼物,他们都准备慢慢接受惊喜,所以打算一个一个来。   所以卡洛琳拆礼物的时候,多洛莉丝就在边上看着,一起看里面的礼物是什么。   那是一套过家家用的仿真厨房玩具,刀叉碗碟炉子煎锅炖锅都有,甚至还有仿真的水果蔬菜糕点等,一个个看起来都很秀珍,但又不会小到能让孩子塞进嘴里的程度,反而更像是儿童版的厨房用具。   这些东西都是用很轻又结实的木料做的,处于安全考虑并没有上色,每一件都被打磨的没有一丝棱角,连木头的小刀叉都是圆头加厚的,保证不会扎伤孩子。   面前这些东西哪怕都是原木的颜色,但那些造型一看就知道它们的用处,过家家对于小女孩的诱惑无疑是非常巨大的,哪怕是到了多洛莉丝这样的年纪,她依旧很乐意陪卡洛琳玩过家家,不过以往她们都是随便找些什么来玩这个游戏,从来没见过这么样式繁多的过家家用品。   看到这些,她都忍不住惊叹,然后兴致勃勃的表示想和卡洛琳一起玩这个。   卡洛琳的回应是从盒子里拿出那些东西,一样样的摆在地上,显然她现在就想玩了。   魏薇不得不提醒她们,现在并不是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洛拉,该你拆礼物了。”   “好的。”看到了卡洛琳的礼物,多洛莉丝对于自己的礼物越发期待了。   她拆出了一个娃娃屋。   娃娃屋是一早就拼装好的,外形是个漂亮的三层洋房,正面的那块可以拆开,露出娃娃屋的内部结构,是非常典型的贵族华丽风,里面的东西都是按照实物缩小后的样子制作的,精致的就像是真的家具,给如果放大,可以直接给人住的那种。   而现在,这栋娃娃屋的住客是一个金发蓝眼睛的少女木偶,“她”就站在大厅里,上了色的小人完全看不出来是木头制作的,但她藏在华丽衣服下的身体是没有掩饰的,等比例制作的人形少女,脖子以下就像是漫画家用来参考绘制人体比例的那种关节木偶,也就是说,她可以做出很多不同的姿势。   这个木偶的脸和多洛莉丝有五六分相似,让人一看就能看出原版是谁,多洛莉丝把穿着长裙的木偶放在椅子上摆出坐立的姿态,就好像是自己坐在里面一样。   卡洛琳也被她的礼物吸引了,她看了看多洛莉丝的礼物,又看看自己的,然后瘪了瘪嘴,满脸委屈:“没有卡洛琳……”   显然,她觉得自己的新礼物里缺了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小人。   魏薇捂嘴笑,她就猜到以卡洛琳的性格和年纪,她不会去关注哪个的礼物更精致更费时,估计在她看来,两个人的礼物都是一样的,而且她们可以一起玩,区别只在于有没有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小人。   看到卡洛琳撅起来的小嘴,多洛莉丝连忙道:“没关系,小姑姑的这个给你玩。”说着就要把她自己也非常喜欢的木偶递过去。   魏薇提醒她们:“看看三楼的房间里。”   娃娃屋的三楼是两个房间,一左一右,都是卧室的样子,只是摆设略有不同,两个房间的小床都是帷帐的,现在帷帐是放下来的,看不清里面有什么。   多洛莉丝神色一动,很快从其中一个比较小的床里拿出了一个木头娃娃。   比少女木偶矮了一大截,有着暗金色的小卷毛,蓝色的眼睛,婴儿肥的小脸蛋的木头娃娃,不是卡洛琳是谁。   “卡洛琳!”这下,小小姐不委屈了,她开开心心的拿过那个和自己真的很像,只有她手掌长的小木偶,摸了摸自己的小卷毛:“一样的,是卡洛琳!”   “对,这个是按照卡洛琳的样子做的。”魏薇笑了:“以后你们可以用这个过家家。”   姑侄俩一起点头,两张有五分相似的脸蛋露出同样开心的笑容,然后兴致勃勃的凑在一起摆弄起那些玩具,仿佛彼此之间并不是差了十几岁,而是同龄的孩子。   不过对于童年时总是被忽视,从来没有多少玩具的多洛莉丝来说,和卡洛琳的玩乐完全弥补了她幼年时的遗憾。   两个小姑娘的礼物看完了,自然是轮到其他大人拆礼物。   费利克斯得到了一把仿制版的瑞士军刀,这把多功能折叠小刀里除了主刀外还有红酒开瓶器、剪刀、锯子、尺子、镊子、牙签、指甲锉、锥子、扳手,为了装下它们,这把瑞士军刀的主刀展开后和匕首的长度差不多,在二十厘米左右,主体部分的厚度则超过了三厘米,拿在手上很有分量,而且受限于现在的制作工艺和材料,这刀具整体都是铁质的,为了防止生锈,过一段时间就得把它们都拆下来保养一遍再装回去。   但这不妨碍费利克斯对它的喜欢,他觉得有这么一把工具在,以后他在野外也方便多了。   “它有名字吗?”   魏薇想说瑞士军刀,但显然并不合适,于是只说:“就叫多功能工具刀,你看它有那么多不同作用的工具,主体却是刀,所以就叫这个。”   费利克斯深以为然:“我觉得可以给骑士们也配上一把这样的工具,它看起来非常方便。”   “这你得去问问铁匠可不可行。”   费利克斯把这事记下,然后看向魏薇手里的礼物盒:“你给自己准备了什么?”   “一顶新帽子,我之前找裁缝定做的。”魏薇给自己送礼物只是为了配合大家,她自己并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就干脆把新做的帽子塞进去了,在一众礼物里显得特别敷衍。   费利克斯没有说什么,只是帮她把用兔毛制作的鸭舌帽戴上,毛茸茸的帽子很保暖,摸起来特别有手感。   之后他们又看了管家夫妇的礼物,巴顿管家得到的是一个胸章,纯金制作,图案是威廉姆斯家族的家徽,而南希夫人得到的是一个前宽后窄的金手镯,整体像是一个缩小版的桂冠,除了华丽精致的花纹外,最宽的位置同样是属于威廉姆斯家族的徽章,上面的狮子还用蓝色的宝石镶嵌在眼睛的部位,颜色就和威廉姆斯家的蓝眼睛一样。   金子的价格本就不菲,何况还是制作成饰品,但对于管家夫妇来说,最让他们开心的还是上面家徽的图案。   他们一拿到礼物就迫不及待的请示过主人,然后佩戴在了身上,胸前挂着家徽胸章的巴顿管家昂首挺胸,感觉腰都比以往更直了,而南茜夫人也把手镯戴在了手上还特意露在袖子外面,想要所有人都看到这份礼物。   等看完所有人的礼物,多洛莉丝也和卡洛琳玩了一会儿后,她才突然想起来,自己也是准备了礼物的。   她匆匆跑回自己的房间,然后又噔噔蹬的抱着东西跑回来,因为上下楼的关系,回到他们面前的时候,已经跑的直喘气了。   魏薇连忙帮她顺气,等小姑娘恢复过来了,就看她红着一张不知道是跑累了还是害羞的小脸,把东西递到了魏薇面前:“我本来想在晚上再给你的。”   多洛莉丝会准备礼物这点让魏薇有些意外,毕竟大家又不过圣诞节,她虽然告诉过他们圣诞老人的故事,但确实没说过家人朋友间也是可以互相送礼的。   多洛莉丝不好意思道:“你不是说今天好孩子们都可以得到礼物吗,所以我给卡洛琳和小宝宝都准备了礼物。”   多洛莉丝不是卡洛琳,当然不会相信圣诞老人的存在,所谓的礼物自然只能是家中的大人送给孩子的,她(自认)也是个大人了,自然也该给家里的孩子准备礼物。   而他们家的小孩,可不止是卡洛琳。   魏薇听说她把自己肚子里的孩子都算进去了,心里一暖,伸手摸了摸多洛莉丝因为奔跑而有些凌乱的秀发:“谢谢你洛拉,我能看看是什么吗?”   “当然!”   礼物同样是放在纸盒子里的,不过多洛莉丝没有给它们包上彩色的包装,也没有绑绳子扎蝴蝶结,所以直接打开就可以了。   多洛莉丝给卡洛琳准备了一条新裙子,还是一件可爱的连体兔子装,显然是她的新作,而她给未来即将出生的小宝宝准备的也是衣服,上下两件的小衣服,面料是纯棉的,针脚藏的严严实实,衣服也不是很厚,显然是把魏薇的预产期在来年春夏交际这点也算进去了。   这套衣服上没有任何的刺绣,但并不单调,多洛莉丝很用心的在衣服正面用不同颜色的布片拼了一只可爱的Q版小狮子。   魏薇自然很高兴能收到这样的礼物,她赞叹着多洛莉丝越来越好的女红,同时也让费利克斯更加悲郁,因为他并没有记起来要给孩子们准备这些礼物。   竟然连多洛莉丝都比不上,费利克斯这一刻觉得自己失败极了。   好在,圣诞节才只过去半天,他还有补救的时间。   大厅并不是个适合家人聚会的地方,拆好礼物的他们转移到了一间休息室里,这个房间中有壁炉,但是以前并不怎么被使用,不过这个冬天里魏薇每次召见管事们谈论事情都会选在这里,所以房间里的壁炉里总是摆着木材,随时可以点上取暖。   巴顿管家精神抖擞的指挥着仆人们把房间装饰起来,大量的槲寄生被放在了壁炉上方,这种常青又富有寓意的植物被链接起来,从壁炉两边垂下延伸到地面,正中间是一个槲寄生的花环,上面点缀了红艳艳的冬青果实,非常讨人喜欢。   新伐来的圣诞树就放在壁炉边上,一米高的小圣诞树挂上了从大厅那颗树上取下来的装饰品――管家表示随后会给那颗可怜的圣诞树补上新的装饰――头顶的星星由自告奋勇的卡洛琳放上去,是费利克斯亲自抱着她给圣诞树戴上的。   晚餐要用的长桌椅也被摆在了一角,取代了那儿的柜子摆设,桌上铺着蕾丝桌布,一个陶制花瓶里插着几朵仿真假花,烛台上的蜡烛都是崭新的,只等着夜幕将临时被点燃,至于餐具,要在开餐前才会被摆上。   训练有素的仆人们布置的非常快,而且他们的行动不带一丝多余的响动,哪怕主人们都坐在这间房间里,十几个仆人来来回回的走动,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吵到他们。   魏薇就坐在角落里的羊毛毯子上陪两个小姑娘玩新玩具,她还跟他们一起过家家,充当摆放的客人,看着卡洛琳有模有样的招待她和多洛莉丝,为了配合她,她们还得发表一些“今天天气不错”“这点心很好吃”“你的厨艺真不错”之类的言论,听得卡洛琳越发认真起来,甚至说话都比平时利落了,而且一些新的词汇也时不时的从她嘴里冒出来,都是平时她们经常会说到的,小小姐的学习力显然很强。   这个游戏对费利克斯来说显然过于幼稚,而且周围来来往往的仆人那么多,他也拉不下面子参与进去,所以他只坐在旁边的沙发椅上看她们玩,中途还离开了一段时间,不知道去干什么了。   不过当圣诞晚餐摆上桌,房间里几十根蜡烛被点亮,他就把自己离开时做的事情公布了。   他去补礼物了。   “虽然晚了点,但我想还没有错过这个节日不是吗?”   费利克斯把三份礼物交给了他最重要的三个女孩,然后抱歉的对一边时刻准备服侍他们的管家夫妇道:“时间有点仓促,我也没想到要送什么给你们,只能给你们这个,希望你们不要介意。”   他的手心里放着两颗宝石,个头不大,但纯度很高,可以用来做个不错的饰品。   但夫妻俩不肯收:“不,少爷,我们也没有准备礼物,不应该再收你的礼物的!”   费利克斯劝了几句也没让他们改口,他们今天已经收到了贵重的礼物,这对宝石不应该属于他们。   最后费利克斯也只能无奈的收回了宝石,然后对三位已经拿到了礼物的女孩们保证道:“你们也是,明年我会记得准备更合适的礼物的。”   而不是只能悲催的去翻家里的金库,从一堆珠宝里找出合适她们的那一件传承多年的珠宝。   相比魏薇和多洛莉丝诚意满满的礼物,他就只剩下一堆铜臭味了。   真是令人悲哀。 第119章   在伯爵一家快乐的度过圣诞节的时候,丁格尔镇上也迎来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人潮。   丁格尔作为距离萨丁森堡最近的小镇,以往从城堡过去,即使一路都是平原,但因为路况和田地的分布问题等,驾马车的车程需要两个小时左右。   但自从建筑队重新规划路线,并修成宽敞好走的水泥路后,这车程就快了,基本上按照马车的平均速度五十分钟就从一头跑到另一头,这还是为了防止马匹跑太快在路上打滑和路面太硬造成马匹损伤的缘故,如果有急事,沿着着马路旁边未浇筑水泥的多余土路直接驾马而行,这个速度还能更快。   不过一般情况下,大家还是愿意慢悠悠的架着马车走的。   今天从萨丁森郡出来的马车上都装满了人,大人小孩,男女老幼都有,一个一个都穿着厚实的衣服,坐在马车上兴奋的聊着天,踏出庄园大门处时,看着那些守卫问也不问直接给他们放行,其中很多人脸上的笑容还会更加深刻,而这些就是庄园里的农奴了,里面甚至还有很小一部分的奴隶。   运气很好的是,昨晚还在下的雪今天终于停了,天上还出现了冬天难得的太阳,于是虽然路面不太好走,但他们至少不要顶着风雪外出了。   汉克带着奇米也坐在马车里,身边是平时一起学习的小农奴们,他们今天也被放了假,不用工作也不用学习,大家前一天就把自己存下来的钱都翻了出来,偷偷躲在被窝里点着钱,想着今天要出来买些什么,玩些什么,一个个兴奋的睡不着觉。   汉克没去过丁格尔镇,但他听其他的农奴说过那儿以前是个很普通的小镇,镇上只有一些买东西店铺,不怎么热闹,当然,现在那边往来的人多了,慢慢就繁荣起来了。   可是再怎么繁荣,也不会比王都繁荣吧,汉克想起自己曾经几次跟着那些坏蛋去奴隶市场的路上所看到的那些属于中城区和上城区的繁华街道,再想想自己这些人一路被送到萨丁森的路上时不时会停下修整的那些普通小镇,觉得丁格尔镇大概后后者一样,顶多就是外来商人可能会更多一些。   真遗憾他们上次路过那儿时并没有停留,不然就知道丁格尔镇是什么样的地方了。   不过虽然知道大概不是个特别有趣的地方,但汉克依旧和其他人一样期待着这次的出行,毕竟这是他们来到萨丁森郡后第一次被允许离开庄园。   一路上弟弟奇米都在和他叨叨絮絮的说着等下到了丁格尔要去做什么,也不知道他从谁的口里听来的,说今天丁格尔镇会特别热闹,有好多好吃的东西,所以一直在期盼着能早点到地方。   倒不是说他们平时吃不饱吃不好,只是孩子嘛,对于好玩的好吃的总是特别执着,买玩具对他们这样的孩子来说是非常奢侈的,但吃点好吃又便宜的东西,总是可以的吧。   远远的,他们就看到了坐落在湖畔边的丁格尔。   汉克对比了一下年初从这边路过时看到过的场景,时隔太久,又只是匆匆路过,他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有没有变化,但或许是因为此时银装素裹,这个冒着袅袅炊烟的小镇在他感觉里好像确实是不太一样了。   这种感觉,在他们的马车因为前面马车太多,不得不停下来的时候而越发深刻了。   驾车的马车夫看了看前面还有堵了有几十米的马车,很是意外,这条马路修的很宽,可以同时让四辆马车并排同行,已经很少会出现堵车的情况了。   而且远远看去,堵住的应该是镇口的位置,并且只限于他们这个方向从他边上离开的马车就没有出现堵车的情况。   难道是出车祸了?   车夫一点着急,他的马车上除了人还有不少货物,本想着趁着今天人多,送完货再去庄园那边多跑两趟多拉点人赚些钱,这么一堵,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他转头看向边上一连同他不是一个方向的马车从镇上那边过来,车夫也是他认识的,连忙开口高喊:“嗨马克,前面出什么事了,怎么这么堵?”   迎面而来的马车车夫听到他的声音,稍微放慢了速度,也朝他喊了一句:“没出事,就是去镇上的人太多了,把路都给堵了,好多马车进不去,就只能等着了,你要是没拉货,就把人放这儿让他们自己走后面的路吧,从这里掉头还方便点。”   丁格尔原本只是个普通小镇,镇上的街道不算宽敞,勉强就够两辆马车并行的,自从萨丁森开始发展,这里的人越来越多,原本的道路对于往来的人来说就不怎么宽裕了,之前还出现过小摊贩在街边摆摊导致马车无法正常行驶的情况,那之后镇上不得不禁止人们在街边摆摊,而是专门在镇子的旁边新建了一个农贸市场,先摆摊的,想买东西的都可以到那里去,这样一来,镇子里的道路才勉强恢复了畅通,但偶尔,遇上伯爵大人的工厂商店购买原材料和交付商品的时候,往来的大型商队商人车队还是能让这路堵上一段时间。   而今天,则是前不久听说伯爵大人给工人农奴放假,让他们今天可以自由出入庄园的商人们在发现商机后当机立断的调派了更多的货物来,想在今天卖个好价钱,于是这几天往来送货的马车比平时更多,加上大量的领民听说今天这边很热闹,都特意跑来凑热闹,于是就出现了现在的情况,堵车。   车夫听了同行的话,很是无奈,他的车上可也有货物的,这么一来他想掉头也不行,得慢慢等着了。   他车上以及其他马车上的人都听到了那位同行的话,于是只是搭车的乘客就都从马车上下来了,反正也就几十米的路,他们自己走过去就是了。   车夫也不拦着他们,车费都是在上车前付了的,乘客可以随时下车。   汉克牵着弟弟从马车上下来,除了钱,他们还带了一个麻袋来,里面并没有装东西,而是他们准备用来装买回去的东西的。   汉克牵着弟弟一边走一边盘算着他们要买的东西,现在孩子们是住的集体宿舍,四个孩子一间房间,房间里除了一张单人床外,各自还有一个可以带柜子的桌子,大家的私人用品都是统一分发的,衣服鞋子是按着季节分发的,两套薄的两套厚的,薄的一年四季都可以穿,厚的则是冬天套在薄衣服外面的,方便他们自己欢喜。   不过孩子们都在长身体的时候,女孩们还好,她们发育比较早,这个年纪即使长也长不了多少,但男孩们不一样,半年的时间,衣服往往都短了一大截,最重要的是鞋子很多不合脚了,哪怕一开始给他们做衣服鞋子的时候,都是特意做大一些的,但架不住有些人生长太快。   汉克就是这样,他到萨丁森快一年了,因为营养跟上了,原本瘦瘦小小的人这近一年里身高猛地上蹿了5英寸(12.7CM),现在都有五英尺三英寸(大约一米六)高了,鞋码都大了两个号,他原来的鞋子就有点紧了,走起路来脚特别难受,汉克等不及想买双新的。   另外还有一些生活用品,他知道伯爵大人一家都很爱干净,所以想把自己和弟弟都打理的干净一些,这样下次挑人的时候,说不定他们就会被选上了。   这也是奇米打听来的消息,而且是从教导他们剑术的骑士侍从那儿,奇米的剑术天赋很不错,那位骑士侍从很看好他,所以偶尔会跟他说一些小消息,而这些小消息奇米都会偷偷告诉汉克,这次听到的,就是开春的时候城堡会从他们这批小农奴里选人到城堡里当仆人。   这个消息一出来,汉克就激动了,他们这些小农奴经常会去城堡那边办忙干点活,虽然他成了小老师以后就没去过了,但其他没被选中的人还是会去,回来也会说不少城事,汉克听多了,自己就总结出城堡缺人这一点,而之所以缺人,就是那些仆人中能力高的会被伯爵大人看重,然后分出去帮他做其他事,像是现在几个工厂的负责人,听说以前都是城堡的仆人,还有伯爵大人专属的商队、税务官和其他的管事,里面都有以前是仆人的人。   如果城堡要招人,他觉得这会是个很高的机会,从仆人做起,如果能得到重用,以后说不定就能成为伯爵大人的心腹,就算没那么顺利,等他年纪到了同样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两边一起努力,总会有一边能成功的吧?   所以为了这个可能的选人,汉克私下里废了不少心思,除了积累知识外,他还特意模仿大人们的言行举止,他们的任课老师一开始是琴,那是城堡的女仆,她的很多举止都是他模仿的对象,但他也知道男仆和女仆是不同的,所以汉克的主要目标是模仿马修神父,甚至偶尔还会去请教他一些问题。   也不知道马修神父是不是看出了什么,不过汉克觉得应该是看出来了,他每次笑起来都有种看透了他的感觉,那种洞悉又了然的神色,一定是猜到他的目的了。   不过汉克也不觉得被看透了有什么不好,他是光明正大的想往上爬,又不是要作奸犯科,怕什么呢,不仅不怕他还拉着弟弟一起去请教,反正神父虽然猜到了,但也没拒绝他的请教,甚至还主动帮他戒掉一些不好的坏习惯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练习,汉克看起来都不像是以前在下城区坑蒙拐骗的小混混了,反而像是有些家底的人家养出来的孩子,虽然生涩,但看起来就是经过一段时间良好教育的样子,是那种别人看了就会喜欢的样子。   而他的弟弟奇米在这点上就差了一些,不过进步还是有的,用骑士侍从的话说,他看着就像是个以后要当兵的样子。   一文一武的发展,在兄弟俩自己看来,是很不错的。   心里想着事情,也没耽误他们走进镇旁的农贸市场,本来他们更想去镇里面逛逛,看看伯爵大人的店铺,即使买不起,在门口看一眼也是好的,但那边路都堵住了,他们还是不要去凑热闹了。   而且,农贸市场这边,明显更热闹啊。   因为是圣诞节的关系,虽然以前大家不会像今天这样过节,但这次因为伯爵一家的重视,镇上这边也学着城堡那边用槲寄生装饰城镇的每一个角落,到处都挂着带着红果的槲寄生,红红绿绿的颜色在这下了雪的冬日里特别显眼   丁格尔镇派了大量的人数来维护次序,所以现在镇上人虽然多,但并没有乱,市场里的人来人往,维护次序的人还会站在路边举着喇叭一样的东西对着大家大声喊注意安全,不要拥挤,小心小偷之类的话,所以大家都很自觉的捂好自己的钱袋,免得招了小偷。   这点汉克是深有体会,以前遇上这种人多的地方,就是他们这样的小偷下手的好机会,但现在,他不会那么做了,他牵着弟弟,昂首挺胸的走到一个摊位前,为自己和弟弟一人买了一个三明治。   三明治的面包片是黑面包切片,但是里面只有麦麸和面粉,没有麦壳也没有参入沙子小石头,所以吃起来也不会硬邦邦的咬不动,只能说口感有点粗,而面包中间夹着腌制的蔬菜和一小片薄薄的熏肉,配料一般,但是制作三明治的人手艺不错,不然也不敢在这里卖这个,而且生意还不错了,所以味道还是不错。   当然,价格也很实惠,因为今年萨丁森郡的小麦大丰收,麦子的价格有一定的下降,黑面包本来就是平民们经常吃的食物,加上熏肉和腌菜,一块三明治也就一个铜币,他们也能买得起。   吃掉了三明治,两个半大的小子还是意犹未尽,他们农奴是没有早餐的,大家都习惯了自己留一点食物早上饿了吃点,中午才是一天中的第一餐,但小农奴们都是孩子,但汉克没有藏食物的习惯,他以前都是有什么就立刻和弟弟一起吃了,不然留下只会便宜了其他人,所以早上起来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而他们从庄园出来做了一路车,真的是又冷又饿了。   汉克和奇米都不打算在中午前回去,所以午餐他们得自己在外面解决,当然,汉克没打算把钱都花在吃上,他有很多东西要买。   他拉住想往下个卖食物的摊位跑的弟弟:“我们先去把东西买好,再吃饭。”   奇米依依不舍的跟着哥哥,先去买了一双合脚的鞋子,汉克特意挑了一双鞋子表面有些瑕疵,但穿起来很保暖的鞋子,这样的鞋子可以有一定的优惠,他再努力讲个价,仅用了三个大铜币两个铜币的价格就买下了这双鞋面的皮子因为不小心碰撞而擦坏坏了一小块的鞋子。   他的积蓄只有两个银币,都是汉克当小老师得到的报酬,他们这些小农奴因为年纪小,缴的税比大小小,他每天都要去上半天课,一半算是服役一半也是可以得到报酬的,不过因为自己还要上课,所以这个报酬要扣掉一部分,伯爵大人每个月会给他这样的小老师四个大铜币,当了差不多半年的小老师,他的钱都在这里了。   买了鞋子,他们又去买了可以清洗干净身体的肥皂,肥皂比香皂便宜,但一块也花了他一个大铜币,不过花钱最大头的是他咬牙买的一瓶擦脸用的润肤油,这是冬天前伯爵夫人提供方子,伯爵大人让人生产的平民款润肤露,对冻疮有一定的防治作用,价格相对那些只有贵族用得起的护肤品来说是非常实惠的,基本上萨丁森郡的妇人们都喜欢买这个回家自用和给孩子用,这个冬季里她们的皮肤状态可比以前好多了,再也不用担心被风吹的脸色皮肤裂开了。   但是润肤露的价格虽然实惠,对汉克这样的孩子来说,也是非常贵的,一瓶差不多能用两个月的量,就需要一个银币,是他积蓄里的一半了。   但汉克还是买了,他和奇米的脸都有点被冻伤的情况,如果再不注意,开裂是必然的,要是这个时候城堡来选人,看到他们这个样子,会不会就不选他们了呢?   毕竟城堡里的人一个个都穿着得体(工作装),举止有礼(入职培训),不仅脸看起来干干净净皮肤好,连手指上都没有冻疮(其实有些是有的,只是他没看到),他觉得自己也成了那样的人,被选中的可能性应该很大。   所以汉克还是掏了一堆大铜币买了一瓶润肤露。   这样一来,他口袋里的钱就只剩下八个大铜币了。   不过想买的东西已经买好了,汉克全身一松,觉得就算没剩下多少钱也没事,反正他们吃穿都有人管,平时也没什么用钱的地方。   所以买好了东西,汉克就带奇米去吃东西了,他们也不去那些饭馆酒馆的,就在农贸市场里逛逛卖实物的摊位,相比昂贵的正餐,这些食物更吸引他们。   “听说这里的好多食物都是他们从城堡学来的制作方法呢,那些都是伯爵夫人教导大家做的,伯爵夫人真的是一位非常美丽又仁慈的夫人,她就像是马修神父说的圣母玛利亚,不,伯爵夫人比她还厉害,我以后一定要成为伯爵夫人的骑士!”   奇米的小嘴喋喋不休,他生来就是个活泼的孩子,而且有点话痨,即使是在最穷困的时候都没有改变这点爱好,不过虽然是个小话痨还特别爱打听消息,但他也非常善于保守秘密,就像他从来只把那些他觉得重要的消息说给哥哥听,而汉克让他不要说的事情,他就绝对不会往外说一个字,别人问他都不说。   “你以前不是说要做伯爵大人的骑士吗?”   汉克这会儿心情很好,他的手里拿着一个热腾腾的改良版煎饼果子,饼皮不是绿豆的而是用豌豆磨成粉和没有刷麸的全麦面粉混合烙出来的,里面可以裹鸡蛋、豌豆芽、熏肉、腌菜等,再刷上一层特质的酱料,吃起来又美味又饱腹,而且还热腾腾的,别提多舒服了。   两个孩子的煎饼果子都是加了全套配菜的,很大的一个,足够他们填饱肚子,当然价格也要贵点,两个煎饼果子花了他们五个铜币,但他们都觉得物有所值。   “伯爵大人有那么多的骑士,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但伯爵夫人没有自己的骑士呢,一个都没有,所以我以后要去保护她!”   奇米大口嚼着饼,还能吐字清晰的说话,也是一种天赋了。   汉克就调侃他:“伯爵夫人可不喜欢你这样吃饭还说话的骑士,而且伯爵夫人有伯爵大人保护呢,其他的骑士也都要听她的。”   “那不一样。”奇米吞下嘴里的食物,看了看手里的煎饼果子,也不急着吃了:“好吧,我保证以后吃东西的时候不说话了。”   嘴巴里有东西的时候不要说话这点,就是琴老师以前在他们用餐的时候教导他们的,一来是怕孩子们边说边吃会呛到,也是因为这样的举止确实不太礼貌。   汉克就问他:“怎么不一样了。”   “伯爵大人保护夫人是因为他们是夫妻,他很爱她,其他人保护伯爵夫人是因为他们是伯爵大人的骑士,所以伯爵夫人是没有自己的骑士的,我觉得她需要有自己的骑士,我就会是那样的骑士。”   在奇米的认知里,贵族都是要有自己的骑士的,他对男女的社会地位的差距还没有太多的概念,以前是因为年纪小也没有机会去了解这些,现在则是因为他的同学里大多都是女孩子,大家的成绩还比他好,甚至还有女孩子的剑术比他更厉害的,连教导他们的老师和那位骑士侍从都更多的夸奖她们,所以他甚至不太知道女孩子一般是不被允许接触这些教育的,不管文武,都是如此。   不过说完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奇米又有些郁闷:“那些姐姐们真的好厉害又比我大,她们一定会比我更早成为伯爵夫人的骑士的。”   可恶,这样一来他就不能成为伯爵夫人的第一个骑士了!谁让他年纪太小了,听说骑士最少也要二十几岁才能当啊,等他长到那么大,伯爵夫人一定已经有很多自己的骑士了吧。   汉克没告诉他女孩子是当不了骑士的,只是拍拍他:“没关系,你可以从给夫人做侍从开始。”   奇米疑惑:“可是当侍从还能当骑士吗?”   “只要有骑士大人愿意让你成为他的侍从就可以,城堡那么多骑士,你说不定可以找到一个合适的老师呢。”   这个机会其实不大,但汉克觉得,相比从农奴成为骑士,显然仆人的成功率要更高一些。   而且即使现在不行,他以后也要想办法让弟弟找到一位合适的老师的,等他拥有了一定地位后,只要肯出钱请人教导,想来会有骑士愿意教导他的弟弟的,而奇米的年纪还小,他等得起。   “好了,听说丁格尔镇旁边的湖泊在冬天会结很厚的冰层,镇上的人会在这个时候去滑冰玩,好像还有滑雪橇什么的,我们也去看看吧。”   一听有好玩的,奇米立刻就丢开了自己的小烦恼,高高兴兴的和哥哥跑去看热闹了。 第120章   这一年萨丁森郡的圣诞节,几乎所有人都过的非常快乐。   享受了假期的人们带着愉快的心情回到自己的工作中去,商人们点着自己丰厚了的钱包,希望这样的好日子可以多来几次。圣诞节过后不久,就是新的一年了。   新年到来的前几天,魏薇和费利克斯召集了所有相关人员,连续开了好几天的会议,总结今年的收获,制定明年的计划,给每个负责人都安排了明年需要达成的目标。   商业上,他们已经攻克了国内的相关市场,别看萨丁森郡好像只在本地和王都开店做生意,但他们和众多商人都有合作,萨丁森的商品由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带走,贩卖到各个地区,经过一年多的发展,萨丁森的大名在国内已经无人不知,就是国外,也有商人特意为了他们的商品而不远千里而来。   农业上,他们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去年所有的农作物几乎都是翻倍丰收,那满仓满谷的粮食就是证明,如果全部留着吃,够整个郡的领民吃上两三年还有富余,新型作物虽然有很多还没有公开,但也有被人所知的,像是草莓西红柿这样的蔬菜水果的产量,也都令人惊喜,很多人都在计划着在新的一年里种植一些,而新开辟的荒地据统计差不多有三千英亩,这些新地虽然还不在收税的范围,但种出来的粮食也是实打实的,而在看到去年荒地开垦后的回报后,今年一定会有更多的人想要开荒。   牧业上,阉割猪崽再饲养的方式同样获得了认可,领地内的猪体重大幅度增加,为他们带来了更多的肉类资源,也培养出了一堆养猪好手,而阉割后的猪容易饲养这点更是让所有人极欣喜,这种煽猪的方式在大家口耳相传之下已经传到了其他贵族的领地,很多人为此跑到萨丁森取经,想来明年会有更多的人尝试萨丁森的养猪方式,而本地的领民们已经开始把“坏主意”打到自家养的羊身上,跃跃欲试的想着要不要也把它们煽了,说不定能得到更多的羊肉,至于牛,目前还和马一样稀少,需要留着繁殖。   人口上,排除掉外来流动人员,今年萨丁森郡登记在册的总人数超过四万七千人,比去年增加了九千多人,其中来源最多的是从外地搬来的自由民,其次是被买回来的农奴和奴隶,最后则是大量的新生儿――根据负责管理和登记户籍的工作人员汇报,现在整个萨丁森郡的新生儿人数在两千个左右,当然,这些孩子并不都是今年出生的,有很大一部分是以前就生下来,但被家人隐瞒着,故意不来登记,免得要缴人头税的小孩,而今年因为新的人头税规定开始实施,这些隐藏人口全部都被登记在册,领民家中要是有孩子出生,家长也会第一时间到距离最近的镇上找坐镇的户籍管理人员登记上户口,因为现在大家都知道只要去登记就能领到发给新生儿的东西,有时候是小块的糖,更多时候是几个鸡蛋,遇上东西刚好分完的,甚至会给等额的钱币,所以领民们都很积极,再也没人拖拖拉拉的不肯去了。   最后则是关于领地发展的总结,这一年来,他们修好了整个郡的交通要道,盖起了众多工厂、住宅,扩建了丁格尔,在乌克镇开设了养殖场、连梅尔克镇都有规模越来越大的鱼罐头加工厂,如果把斯罗特也算上的话,他们还有小型的盐田、正在建造中的码头以及同样在建造中的新城。   这一样样加起来,就是他们今年全体上下差点累成狗的原因了。   而明年,他们会种更多的地,养更多的家畜,吸引更多的人口、搞更多的建设。   总之,就是要做的事情越来越多,一刻都不得清闲的那种。   “果然还是要继续招人,之前那批人培训的怎么样了?能用了吗?”   他们举行的公务员考试,虽然最终录取成为政府未来班底的人员只有一百个,但实际上两场考试综合成绩前一千的那些人他们也没打算放过,而是照着成绩单把人都聚集在一起,根据他们当初面试时对未来发展的意向,把这些人分给不同的人去培训,让他们提前接触相关工作,培训三个月过后成绩优秀,并且有意向留下继续的人可以直接加入工作中,不合格者辞退,美其名曰实习。   目前,这些人接触到的都是不机密的部分,比如前一百名一起参加政府员工的培训,或者分到某个工厂的管理部门当任文书,实际生产是不会让他们接触的,尤其是需要保密的像是精油香水一类的工厂,即使是管理部门也不会让他们去实习的。   而且这些人都属于临时工,想要转正,要么参加以后的公务员考试,要么参加单位内部的考评。   当然,因为这个消息一开始并没有公布出去,参加考试的人原本都不知道这点,所以后来那些跟着参与了闹事事件的人都被从这个实习名单中被剔除了出去,还有一些自己放弃的,剔除掉这些后,他们又从排名靠后的人里选择了替补,凑齐了九百个实习生,跟前一百名一起分配培训,现在应该已经实习满一个月了。   伯爵夫人想知道这个,大家自然要好好回答,伯爵手下的管事,不同工厂的负责人们一一站起来汇报这些实习生的培训情况,总结就是大部分人确实还是不错的,但也有一部分在培训中表现不佳,他们正在考虑怎么处理这些人。   “既然一开始就说好了不合格的要辞退,实习期还有两个月,你们可以让他们留下来继续观察一段时间,看看有没有可以提升的可能,实在不行,提前辞退就是了,不过记得把实习期的工资给他们。”   费利克斯也补充道:“如果发现行踪诡异的人,第一时间通知士兵抓起来,审问的事情交给比鲁斯。”比鲁斯是他手下的一名骑士,但主要负责的是刑讯审问,对这方面的事情很有研究,未来很可能担任监狱长一职。   关于安全防卫这一块,他们从来不能掉以轻心。   开会开了好几天,等所有会议结束,新的一年就来了。   一月的萨丁森正是最寒冷的时候,但人们的心却是火热的,冬季的大雪并不能阻碍他们的脚步,即使很多事情不得不因为大雪而暂停,但大家依旧能找到事情打发时间。   就像汉克期待的那样,城堡确实在新一年到来时,开始选人了。   确切的说,不止是选人,而是把这一群小农奴都安排好。   不安排不行了,这一群小农奴里女生占了大多数,而且都是十二岁以上的年纪,这个年纪的小姑娘们是要嫁人的,女孩们早熟的很,在经过一年的平稳生活后,她们的样子又展开了不少,从瘦小的女孩变成了青春年少的少女,美丽的姑娘总是会有小伙子追求,一群小姑娘聚在一起,更是成了庄园里其他单身小伙子的目标,每天都有人在她们居住的集体宿舍外徘徊,殷勤讨好,大胆追求,然后思春期的少女们自然就动心了,她们没有父母,婚事可以自己决定,虽然是农奴,但只要男方能付的起结婚税,她们也不需要担心初夜权的问题。   当然,这点其实并没有任何人担心,伯爵大人继任到现在已经将近两年,而这两年内,农奴中婚嫁不少,却从来没有被要求行使初夜权,甚至最开始的时候,有农奴交不起结婚税又想结婚的,而去城堡通报希望时,他也没接受新娘的第一夜,也没有把这个权利赏赐给其他什么人,只让结婚的那一家增加了几天劳役,算是补偿欠税。   这之后希望结婚的人就多了起来,而等到大家都富裕了,那么一点结婚税更是人人都交得起,但以前庄园里也是男多女少(男孩长大能干活,女孩只能嫁给其他人换取嫁妆,而且可能还换不了多少,所以男孩的成活率总是比女孩高),单身男青年比女孩多,单身狗们想要找个对象可不容易,有女孩的人家,即使是农奴也会挑剔男方的家世人品,对于聘礼的要求也高,疼女儿的还会愿意给嫁妆,把女儿当货物卖的,收了聘礼连一件聘礼都不肯出,只让新娘带着自己的旧衣服旧被子去新郎家里,而这种情况以前还不在少数,现在虽然因为大家的生活好了一些,多多少少都愿意给点嫁妆了,但实际上也是和聘礼不成比例的。   而这群新来的小农奴们就不一样了,她们都是单独被卖的,原本都是差点被父母卖到女支院去的可怜女孩,长相自然不会太差,就算不是顶漂亮也是中上水平的清秀,她们又没有父母管着嫁娶的事情,如果能找到一个愿意结婚的,送过去的聘礼都会原数奉还,简直是白得一个媳妇,还是个长的不错会做事,并且有学问的漂亮媳妇,这种女孩谁家不想要呢。   所以这些女孩们可吃香了,她们每个人身后都有好几个追求者,这些追求者借着各种机会向她们献殷勤,表现的体贴又热情,年轻的小姑娘哪里经得起这套,很多姑娘不知不觉间就沦陷了,而圣诞节那天,不少小伙子都邀请了喜欢的女孩,到庄园外约会,在热闹的丁格尔走了一圈,找个风景好又人少的地方诉说自己的心意,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求婚戒指单系下跪求婚,没经过这样烂漫的小姑娘们自然就一脸娇羞的答应了对方的求婚,求婚成功的小伙子大喜过望,立刻回家张罗起了结婚的事情。   本来现在就是农闲的时候,这个时间是最适合举办婚礼的,而且很多人都觉得伯爵大人和夫人结婚的日子非常棒,于是他们也决定在2月1日那天到教堂举行婚礼。   而要在教堂举行婚礼,是要先和教堂约定好时间的,加上农奴结婚需要提前通知领主获得许可并缴税,于是这些准备结婚的小伙子们就拿着准备好的结婚税,顶着风雪先去小农奴们的集体宿舍,接自己的未婚妻一起去城堡汇报这事。   等到了集体宿舍那边,他们就发现,怎么路上这么多和自己同路的,再仔细一看,呦,大家还都是认识的,都是平时经常在这里打转的人,于是凑到一起说了下话,就知道大家的目的都一样,过来接人去城堡汇报结婚的。   而大家都选择这一天去汇报,是因为女孩们今天一起放假。   这个消息一确定,大家心里都有个不好的感觉。   “你准备哪天结婚?”   “二月一日,你呢?”   “我也是二月一日。”   互相对视一眼,是准备同一天结婚的人。   同一天结婚,就代表他们都需要在那一天使用教堂。   确定了,是要和自己抢教堂的人。   小伙子们眼底带上了一丝敌意,彼此看了看,然后默契的加快脚步,暗暗发誓要比对方快点到城堡,这样才能强到好日子,不然被早了一步,错过了好日子怎么办?   这些即将结婚的小伙子们一副副剑拔弩张的样子,一个个却只低头赶路,大雪天的,马车都不愿意在这种时候跑路,就怕雪地打滑,车仰马翻,所以他们只能选择步行。   而女孩们也早就做好了准备,穿上干净的衣服,洗了脸和手,梳好头,带上便宜漂亮的发饰,一个个掩不住激动的等着恋人来接她们。   和小伙子们不一样,这些天天生活在一起的女孩们感情都不错,即使知道彼此可能会在同一天结婚也没有产生什么问题,虽然能和伯爵夫人同一天结婚很不错,但即使不是一天,她们也没有什么好不满的。   这群姑娘在一年前还在担心自己会被父母卖到肮脏的地方去,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在绝望中等待凋零,她们奢望过自己会像平常的女人一样结婚嫁人,但她们一直以为那或许会是在她们历经磨难后,再为不能给女支院赚钱以后,那时候如果她们还没有不幸死亡,女支院会把她们像奴隶一样卖给那些贫穷的付不起聘礼娶不到老婆的单身汉,过着每天操持家务,还要被丈夫责骂毒打的痛苦日子,说不定哪天自己的儿女也会像当初的自己一样被卖掉换钱。   这不是她们的臆想,而是她们在王都时看到的常态,下城区的人很穷,很多男人都娶不到妻子只能去女支院买一个年老色衰接不到客人的女支女回来过日子,甚至这些女孩的母亲,就是这样被卖掉的。   而现在,她们过着平常却不用饿肚子的好日子,每天只要完成工作就能填饱肚子,还能得到学习的机会,现在更是即将结婚了,不是被父母当做货物卖掉换取一份聘礼,而是自己喜欢的,对方也喜欢自己的结婚对象,这对她们来说简直就是天堂一样的生活了。   姑娘们很快被她们的恋人接走了,他们要到城堡去汇报事情。   同样因为下雪,不用去当小老师的汉克看着那群离开的女孩,在她们身后可惜的摇了摇头。   “哥哥,你怎么了?”和他一起在门口看热闹的奇米疑惑地看着他。   “没事,就是有点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她们要结婚了。”另一个声音从他们旁边传来。   汉克和奇米转头看向对方。   那是一个年纪和汉克差不多的小姑娘,她有着棕色的头发和眼睛,长得很漂亮,却总是给人一种冰冷的感觉,这个女孩叫梦娜,为人很低调,平时几乎找不到存在感,却是和汉克竞争学习成绩前三的女孩之一,而且她不仅学习成绩好,剑术也学的有模有样,常常得到夸奖,可以说是文武全才,是最被看好的苗子之一。   奇米不懂:“为什么,结婚不好吗?”   梦娜不是个爱说话的人,所以她没有开口,而是看向汉克。   汉克摸了摸弟弟的头,解释道:“不是不好,只是她们现在结婚了,以后恐怕就只能这样了。”   “什么叫只能这样?”   “她们结婚了,应该就要从这里搬出去了,甚至可能不能再和我们一起学习了。”   这不仅是女孩们自己愿不愿意的问题,也是她们选择的对象的想法,这时候人结婚娶妻,就是为了找一个可以帮他们操持家务,生儿育女的人,既然都结婚了,女孩们自然要全心全意的为夫家忙碌,根本不可能有多少自己的时间,在她们同意结婚的时候,基本就已经是同意放弃这点了,不然即使是答应了求婚,也可以把结婚的时间拖上一段时间再说。   而她们也知道伯爵夫人不会强制要求她们继续留下来学习,因为早在一开始,教导他们的琴老师就说过,如果有人想离开自己生活,他们是可以帮忙把人安置到那些农奴村子里的,只是那时候并没有人这么做而已。   这也是她们敢这么直接就自己决定婚事的根本原因,因为没人强制要求她们必须怎么做。   奇米这会儿多少有些懂了,他吃惊道:“不读书的话,是不是说,她们也不会被城堡选上了对不对?!”   他最近可没少听哥哥分析关于可能会有的选人事件,知道城堡找仆人,尤其是女仆的时候,单身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不是说在城堡工作的人不能结婚,而是最开始进去工作的人最好都是单身的,因为这样她们才能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工作上,而不是天天惦记自己的小家庭,所以已婚,尤其是刚刚新婚的女孩,他们基本是不会选的,甚至被选中的女孩们也会被要求多久之内最好不要结婚,如果真的结婚又怀孕了,那么很可能会在之后被辞退。   当然,如果是现在,城堡是舍不得辞退那些花了大力气培养出来的女仆,尤其他们还有魏薇这个女主人,怀孕的女仆们更可能是得到一个长达三个月的产假,等到生产之后再回去工作。   而如果消息没错的话,城堡选人也就是最近的事情了,所以现在选择结婚的女孩,显然都会被剔除被选择的范围。   这对那些女孩来说,确实是件很可惜的事情,因为她们本来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的,而这份工作甚至可以让她们在夫家过得更好。   梦娜突然开口:“你果然也知道城堡要选人的事情。”   汉克也回了她一句:“你不是也知道。”   骑士侍从会告诉奇米,自然也会告诉经常被他夸奖的梦娜,因为这是一个较好的好机会,从城堡派出来教导小农奴的人都知道他们的主人打算给女主人选一些女保镖,成绩好有天赋的梦娜显然很有可能是其中之一,说不定以后她也会是伯爵夫人身边重要的女仆之一,就和现在几乎已经成为预备役女管家的琴一样,这样的人自然是值得提前交好投资一下的。   梦娜若有所思:“看来这个事情是真的了。”   汉克点头:“对,而且我觉得应该还有其他人也知道这事。”   梦娜又看了他一眼,转头走了,只留下一句:“希望能在城堡里看到你。”   “彼此彼此。”   他转回头,看向远方的城堡,期待着那一天。   而在城堡之中,魏薇听说有一群农奴来申请结婚,一开始不怎么意外,但听说他们的结婚对象都是自己养了快一年的小农奴时,还是有些错愕,并且随之而来的,就是自己种的小白菜被猪拱了的郁闷。   那些都是还没长大的小白菜啊!   不过人各有志,加上这个时候结婚的人年纪都小,虽然有种摧残小朋友的感觉,但她到底压下了自己的三观,询问过来说话的仆人:“有多少人要结婚?”   “大概有三十对左右,目前还没有登记,因为他们都吵着自己是第一个,刚刚差点没打起来。”   她两百多个小农奴就这么少了三十个吗?魏薇暗叹一句,奇怪道:“为什么要抢第一个,这种事情不需要什么先来后到吧?”   仆人忍不住抬头看了看自己的女主人,低下头道:“他们都想在二月一日这天结婚,但是教堂只有一个,即使一天可以举行好几场婚礼,也不够他们分配的。”   二月一日,这不是她的结婚日吗,这些人真会凑热闹,魏薇摇头失笑:“既然他们都想在那一天结婚,那就安排集体婚礼好了,这样一来,马修神父也不用为三十次婚礼举行仪式了。”那会把老人家累生病的。   仆人听了魏薇的话就离开去通知正为了这事头疼的巴顿管家,而魏薇则思考了一下,觉得得早点把剩下的人都安排了,不然还得有猪,不,人来拱她的小白菜! 第121章   担心再不管自家的小白菜都要被拐走了,魏薇急急忙忙的开始安排起选人的问题。   一早她就和费利克斯说过,要选一些女保镖,这也不是假话,她本就有此打算,不过名义上当然不能直接让她们当保镖,太过引人注目了,所以对外的说法还是女仆,当然如果这些姑娘们还有别的特长,也不是不可以兼顾一下其他的工作,毕竟能者多劳嘛。   魏薇终于开口说要挑人了,琴立刻去把早就整理好的资料都抱了过来,而且等她回来时,顺便把费利克斯、多洛莉丝、巴顿管家和南茜夫人都叫来了主卧室。   最近嗜睡状况开始转好,但胃口变大的魏薇正在卧室里吃今天的加餐,卧室的壁炉一直烧着火,沙发上添了更加保暖的羊绒毯子,她坐在上面,膝盖上也盖了一条,一边吃东西一边烤火,神情惬意。   虽然现在还是会帮费利克斯处理工作,而书房虽然也有壁炉,却不如卧室温暖,现在的魏薇比较怕人,于是她的工作地点就改成了主卧室,现在一天里的大多数时间都在自己的卧室里度过。   就在同一楼层工作的费利克斯是最先过来的,他一来就自然的坐到魏薇的身边,自然而然的把人搂在怀里,大手小心翼翼的触碰她腰侧开始显怀的肚子,而后者也很自然的把自己往丈夫的怀里靠了靠,神态越发放松。   大冬天的,身边有个自动发热体,真是再舒服不过了。   等其他人都陆续进来,魏薇才说了请他们过来的原因:“从这段时间看,这些孩子的表现都很不错,我这边却要不了几个人,你们也看看,有需要的就挑点人去吧。”小农奴都是十来岁的年纪,最是容易培养忠心的时候,又经过了一年的文化和体育培养,基础比一般人好,她这边不可能全部用上,放着太浪费,自然是谁需要人就给谁了。   她看了看多洛莉丝,又看了看南茜夫人,又补充道道:“洛拉和卡洛琳身边也需要一些保护的人,洛拉你的人自己挑,卡洛琳那边就麻烦南茜夫人了。”   南茜夫人欠了欠身微笑应下任务,多洛莉丝显然也很感兴趣,连忙走到魏薇另一侧坐下,探头凑过去看她手里的资料。   琴整理的资料,很厚的一沓纸,上面的资料也很详细,重点注明了他们的性格特征和长处,即使是成绩不好的孩子,也会补充注明他们的其他的爱好和特长,比如擅长家务、会做饭,会唱歌、会点木工之类的,甚至善于和其他人交流这样的长处都有注明。   当然,写了这么多的长处,她也没忘记注明这些孩子的一些缺点,但仔细看都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花点时间认真调教的话很容易改掉的那种,并不影响他们选人。   琴还细心的把文化课成绩好,和剑术课成绩好的孩子单独列在了纸上,方便主人挑人。   资料大致看过后,费利克斯也有些心动,他平时没怎么注意这些小农奴,这会儿看资料却觉得不错,其中一些男孩培育成骑士也是不错的,虽然他的骑士名额满员了,但这个数字也不是定死的,实际上只要领地养得起,贵族想授勋多少骑士都是可以的,那些大贵族就是如此,他们也大多是伯爵爵位,可手下的骑士甚至是萨丁森的两三倍。   而且费利克斯现在可是兼顾着两个伯爵头衔,为了斯罗特的发展,完全可以往那边再安排一百二十个骑士,而这正是那些骑士侍从们的奋斗目标。   他同魏薇道:“只看资料也看不出什么来,还是把人都召集过来看看吧。”   魏薇想是这个道理,就让琴跑一趟把人带过来。   琴问她:“那些刚刚订婚了的小姑娘也要叫来吗?”   显然她也觉得那些即将结婚的女孩们并不适合被挑选了。   而魏薇也确实没打算选那些即将结婚的女孩,城堡的规定如此,她也不会冒然改变,免得管家不好做,另外她觉得这些女孩再不久就要结婚了,新婚时是和自己的丈夫培养感情的最佳时刻,同时也可以和夫家的人打好关系,方便以后相处,如果被选中,一个月就两天假期,才结婚就如此,要是小夫妻们感情生变,就是她的错了。   不过叫了其他人不叫她们反而也不美。   她想了想,才道:“还是都叫上,这些姑娘虽然不适合在城堡里工作,但可以给她们安排一些其他工作。”庄园里也是有不少工作需要安排人手的,比如那几个不太适合从外面招人的工厂就很缺文职工作者,没办法,谁让现在的农奴大多还不识字,即使有愿意自学的大人,他们的时间不如小孩充裕,学起来也没这么快。   琴闻言,就知道怎么安排了。   她亲自跑了一趟小农奴的集体宿舍,通知所有人明天到城堡去。   她还特意嘱咐他们:“城堡要选仆人,你们明天一定要好好表现,听到了吗。”   这时候集体宿舍这边的人并不多,但正好在的孩子们一听,立刻激动坏了,这可是个惊天大消息,城堡要选仆人,还是从他们里面选,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最大的好消息了。   之后陆续回来的其他孩子也知道了这事,所有人都兴奋不已,汉克这样的知情者表面看着平静,其实心里的小人已经乐开了花,正欢快的转圈跳舞呢。   这一晚,管理宿舍的仆妇们接了命令,给他们烧了很多的热水,即使是最不喜欢洗澡的孩子也认认真真的清理起来,他们都知道城堡的主人们很爱干净,所以仆人们身上不能有任何的异味,露在外面的手脚和脸都要干干净净的,连指甲缝里都不能有任何的污迹。   汉克买的肥皂成了人人都想借用的好东西,他也没吝啬的不借,但借是可以借,却需要给报酬,他这肥皂也不是白来的,就那么大一块,大家轮有用一遍怕是就不剩下了,所以想借要用东西换,正好大家之前圣诞节也收到了城堡派发的年礼,虽然不如其他有家累的农奴多,但也有不少,而汉克要的也不多,一人给他一小把面粉或者肉都可以。   其他孩子觉得有点亏,毕竟肥皂也不是特别值钱,换他们所有人的东西显然有点贵了,但时间不等人,他们只有今天能准备,到不是没人想到可以去找其他人借,比如住在附近的其他农奴,但这个时间天都已经黑了,宿舍在天黑后是不让他们出去的,主要是怕出事。   当然,小农奴里也不是只有汉克才有肥皂,像梦娜这样提前也知道些消息的人就也有准备,但她买的是香皂,非常小的一块,自己用再借给几个亲近的姑娘就用完了,哪里还有多的借给其他人,而其他人也差不多是如此,也就汉克手上的是肥皂,个头还比较大。   最后想借的人都答应了,等他们拿了报酬过来,汉克已经用热水把这块肥皂融成了一盆肥皂水,让大家用平时喝水的杯子勺了一份去用,这样也不耽误他们用。   宿舍专门建有洗浴室,是那种带小隔间的洗浴室,还分了男女,洗浴室的上方有长长的竹管,竹管两边链接,中间开了口,洗澡的时候热水会从里面流出来,而洗澡的热水则是调配好温度后倒入洗浴室外面特意建造的高台上的大木桶里,木桶底下开了个出水口连着竹管,给洗浴室供水。   这个设计在新建的工厂宿舍中并不少见,灵感来源自然是魏薇,她是想先让建筑队的人尝试一下,然后有足够的经验后就给城堡也改建出一个这种洗浴室,方便大家洗澡,反正他们的竹子越来越多,代替水管使用很合适。   而皮埃尔在见过这种设计后,更是开始想着能不能用这种方式给新城供水,弄一套自来水系统,不过魏薇觉得希望不大就是了。   这一晚上孩子们不仅洗了澡,头发也都洗了,男孩们还好,头发用布一包一擦,再到火堆边晒一晒很快就干了,女孩们的长头发就得花不少时间来烤火,睡觉都比平时晚了许多。   而在大部分人都在期待第二天的到来,即使躺在床上准备入睡前都在叽叽喳喳的说着这事,当然也有平时表现不太好的人心里不安,觉得自己不会被选上。   而其中最担心的是那些才刚刚订婚并且确定了婚礼时间的女孩,她们之中不乏有平时表现优秀,自信可以被选中的,但这个时间点实在太敏感了,敏感到让她们很不安。   她们都是要结婚的人了,城堡会不会因为这个而不选她们?这点是让即将成为新娘的女孩们担心的,城堡的选人标准可不是秘密。   所以,这会不会影响到她们?已经有想通这点的女孩隐隐开始后悔了,感觉不该把婚期定的这么早。   但不管如何,定都定下了,难道还能更改吗?   激动的,期盼的,担忧的,后悔的,各种各样的情绪在这群小农奴的心中徘徊,但很快,所有人都睡着了,宿舍再次安静了下来。   第二天,城堡派了马车过来把他们都接了过去。   等到了城堡,正等在大厅里的琴让他们排好队,然后安排起了觐见的顺序,男孩和女孩分开,每次二十个人一起进去主人们在的休息室里,接受询问。   最先进去的自然是平时表现最好的那一批,但比较引人注意的是,一个平时表现和这些孩子一样优秀的姑娘并没有和他们一起进去,反而被安排在了很后面,而和她一批的人仔细看就会发现都是准备结婚的女孩。   这个认知让她们的脸都白了,尤其是在看到给大家分配顺序的琴一脸遗憾的看着她们中比较优秀的那几个时。   汉克就是最先进去的十个中的一个,十个人有男有女,这次的顺序是完全按着平日的表现站队,汉克的剑术虽然不如弟弟奇米有天赋,但也是中上水平,加上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平时的工作表现也极佳,所以他才能站在第一批人中,而他的弟弟奇米学习成绩不太好,自然没有被安排在这些人里,不过他也没有太弱后,因为剑术天赋,他被安排在第三批的十个人里。   而梦娜也是这一批里的一员,甚至她还是排第一个的,可见在琴看来,她是最优秀的那个。   他们跟着队伍走进休息室的门,就看到了这座城堡的主人们,伯爵大人和伯爵夫人以及平时很少见到的多洛莉丝小姐都坐在正对他们的沙发上,旁边还有陪坐着的管家夫妻,而在三位主人的身后更是站了好几个男仆女仆,当这些人的目光向着他们看过来时,即使汉克知道那并不是都在看自己,他的手心也很快因为紧张溢出汗来,而显然这种情况不是他一个独有的。   等这一批人都进来了,费利克斯就拿着琴连夜编好的名录,开始叫人:“乔是谁?”   被叫到的人立刻站出来,紧张道:“伯爵大人,您叫的应该是我。”   这一批人里没有重名的,所以叫乔的只有他。   费利克斯叫的人自然是他之前看了资料比较感兴趣的,乔是个很高大的男孩,并且是一群孩子里少有的长得健壮的,一看就适合练武,偏偏还挺聪明的,平时学习成绩也在前二十位徘徊,加上剑术课的优秀表现,他才被安排在了现在的位置。   费利克斯问了他一些问题,甚至让人给了他一把木剑让他练了一套剑术,满意的点点头,觉得这是个当兵的好苗子,以后说不定能成为一名出色的骑士,最差也能是个不错的剑士,于是在名单里画了个勾,然后让人退回队伍里。   魏薇看他这么快就选中了一个,也从名单里点了个人:“梦娜?”   被叫到的棕发女孩看似冷静,实际上同手同脚的走了出来,僵硬的朝他们行礼:“早上好,伯爵大人,伯爵夫人,多洛莉丝小姐。”   虽然紧张,但说话却没有结巴,看她的样子也是个美人,审美观很高,同时平时对这些孩子也比较了解的魏薇没有问她什么,而是转头轻声问多洛莉丝:“你觉得呢?”她这是问她想不想要这个人。   声音虽然轻,但屋子里没有其他人出声,这一句就很响亮了,听到她的话,梦娜不自觉的抓紧了自己的裙摆。   多洛莉丝看了看这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孩,迟疑的摇了摇头,低声道:“我觉得我们大概不会聊得来。”   她自己就不是个爱说话的,这个梦娜一看也是个冷的,两个人凑在一起大概半天都没话可说,如果是以后要长期相处的人的话,她觉得还是不要这样的了。   “那我就自己留着了。”魏薇在梦娜的名字上画了个圈,他们约好了大家选中的人用不同的标记,这样比较容易最后分辨谁是谁选的。   梦娜也退回了队伍,但她心里一惊完全不紧张了,因为她亲耳听到伯爵夫人说要留她了,这么一想,她的脸上也不禁露出雀跃的笑容,而其他孩子也忍不住羡慕的看向她。   好在他们不用羡慕太久,因为这一批孩子全都被留了下来,像汉克,费利克斯觉得他是个不错的秘书人选,所以留下他准备先放在自己身边让原来的贴身男仆教导,等教好了,就可以由他胜任这个职务,而原来的贴身男仆也可以去接手其他工作了。   嗯现在他这位男主人身边的仆人基本都和流水一样,过不了多久就会调离到其他岗位去,谁让现在的萨丁森哪儿都缺管理人员呢。   一群孩子都是带着一脸笑容离开的,出去以后,不用其他人问,只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结果不错了。   下一批人进去了,剩下的人就上去询问他们这些最先被召见的人探听情况。   “就是问我们一些问题,记住千万不要紧张。”因为已经确定自己会被留下,他们也不排斥其他人在里面有个好表现,回答的也很大方。   汉克更是把弟弟叫过来,好好嘱咐了好几句:“伯爵也在选人,我听到他和夫人说,想要找一些骑士侍童,跟着那些骑士侍从学习,你好好表现,以后说不定就真的能当骑士了。”   骑士侍从身边也是有仆人的,他们是骑士预备役,本身也会负责帮自己服务的骑士带年纪更小的学徒,也就是侍童,而除了那些家世雄厚的贵族子弟,普通的骑士最开始也差不多是从侍童开始做起的。   奇米闻言,立刻眼睛发亮的点头,他一定要被选上!   而之后,带着这份期盼的奇米表现的非常好,尤其是他被问以后想做什么的时候,奇米大声说要做魏薇的骑士这点,让费利克斯非常满意,让他和其他几个条件不错的男孩子一起成为了侍童,被送到骑士团里去接受教导。   最后费利克斯安排了大部分的男孩子,有去骑士团学习的,也有留在身边工作的,而女孩里面,魏薇选了六个综合评价优秀的留在身边,多洛莉丝要了四个个性格活泼剑术成绩不错可以培养成女保镖的,南希夫人也帮卡洛琳找了四个年级偏小,可以陪她玩也能保护她的。   而他们挑剩下的人里,管家挑了一批担任普通仆人,城堡的仆人缺口一直很大,就是把所有人都留下也没有任何问题,不过还是有一部分人最后没有被留在城堡,而是被分配到工厂里去工作,值得注意的是,那三十多个准备结婚的女孩都是属于最后这一种。   琴拿着主人们写好分配的名单在一群少男少女面前告诉他们最终的结果,被留在城堡的孩子们都一脸高兴,哪怕是只能在城堡里做个打扫卫生的普通仆人,他们以后的机会也比没被留下的人多。   而没被留下只能去工厂那边的人虽然也很遗憾,但有一份正式的工作对他们来说也是个不错的结果,反正也不是直接被退回去,和其他农奴一样去种地不是吗。   只有那几个平日表现优秀,本可以留在城堡的女孩脸色不太好,只要看一看这个结果,她们就知道,自己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因为要结婚,她们错过了这个机会。   但不管她们怎么想,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无法改变。   琴念完了名单,最后告诉他们:“你们今天不用工作了,回去收拾一下,被留下的人明天到城堡来报道,其他人明天也有人安排你们去工厂那边。”   “琴老师,那我们还要去村子里给孩子们去上课吗?”   当着小老师的孩子这才反应过来,是呀,他们有了其他正式的工作,还需不需要兼顾小老师的工作了?   “当然不需要了。”琴微笑道:“那些孩子以后会有其他老师负责的。”   本来让这群小农奴教导其他农奴的孩子学习就只是一时的,毕竟他们自己的学识其实也很普通,顶多只能教导一些基础,而魏薇早就有开学校的打算,很久之前她就开始物色教师的人选了,现在已经确定了一些,等到天暖一些,学校建起来了,这些老师就会来庄园里先教导那些农奴家的孩子了。   顺便一说,小农奴们住的集体宿舍,其实就是未来学校的一部分,不过这个学校不是所有人都能读的,得参加入学考试,不管是农奴还是自由民,考过了就能读如果是他们家的孩子不争气,那就怪不了谁了,至于学费,目前还没有定下,毕竟还没建好嘛,但一定是以后大家都能出得起的费用,当然,住不住校是两个价,好在现在萨丁森的交通发达,马车每天都定时定点的跑,不想住校又住的比较远的人可以坐马车每天往返,也就那些特别远的恐怕才需要住校,但那样范围外的孩子,大概也不会特定被送来这里学习了,毕竟以后他们还会在其他地方也修学校的。   虽然说是要修建新城了,但也不能落下其他地区的发展和教育不是。   这一群小农奴很快就被送回了他们的集体宿舍,今天大家都不用工作,他们得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然后和相处了一年的小伙伴道别,这里面主要是指那些要去工厂工作的孩子,其他人不管是留在城堡当仆人还是跟着骑士团训练,他们日常的活动范围都是城堡,这群即将成为小仆人的孩子很长一段时间怕是都不会离开城堡了,而到工厂工作的人则需要搬到工厂去,那边一个月同样是两天假,平时再想见面就比较难了。   至此,差不多也是各奔前程了。 第122章   突然多了百多个新仆人,还都是活力旺盛的少男少女们,城堡一下子就变得热闹了起来,   魏薇挑选的六个,加上多洛莉丝和卡洛琳各自挑选的四个,一共十四个女孩,是以未来女保镖的身份挑选的,所以她们并不会直接被送到各自的主人身边,而是先和那些被选中交给骑士团教导的男孩子一起学习,而预计的学习时间,可能会花费好几年,这完全是因为某人的突发奇想,导致她们需要学习的课程不再只是剑术和保护,同时她们还要学习刺杀侦查和追踪等一系列相关的课程。   这些都是只有少数心腹才知道的秘密课程。   费利克斯甚至给她们取了个名字――影卫。   “我准备培养培养这样一只秘密力量,而她们算是试手。”   他已经派人到其他地区购买年纪小的奴隶回来,用于影卫的培养了,他觉得相比农奴,完全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更适合这样的工作,尤其年纪越小越适合教育。   因为这个念头才起不久,所以之前完全没有准备,目前适合的培养者还没找到,正式运作也还需要仔细推敲。   当魏薇听到费利克斯这么说的时候,反省了一下自己,她不该把那些历史野史上的八卦消息和电影电视中的剧情改头换面当成故事讲给他听的,因为她自己知道那是假的,可费利克斯显然当真的。   魏薇很想劝他别这么做了,但看费利克斯干劲十足的样子,她又劝不出口。   最后只能耳提命面,要他注意点分寸,别弄出人命来。   “更不许给那些女孩们加一些乱七八糟的课程。”   费利克斯很冤枉,他本来就没准备怎么样啊,虽然说是想培育影卫,但他也没打算枉顾性命,用故事里那种相互竞争甚至互相残杀的残酷方式来培养人才――听故事的时候他就觉得这种方式实在太浪费了,花费好多年精心培育出来的人才,最后就只留下几个,那是多么浪费的处理方法,那些被淘汰下来的人完全可以安排其他工作嘛,也不知道故事里的主事者们到底是什么脑子。   经历过十多年训练才成为骑士的费利克斯太清楚想要培养出一个合格者需要花费的心力了,他可不会那么浪费。   至于什么乱七八糟的训练,费利克斯明白魏薇说的是类似色诱之类的下流手段,费利克斯不会让手下人去干这种事,他要培养的可是能保护主人的影卫,让他们学刺杀都是为了更让他们了解这方面以便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主人,学那些下流技巧是让他们有机会用在自己或者身边人的身上吗?   不行不行,只要一想到可能会有人人对魏薇使用这种招数,他就嫉火中烧,根本不可能这么去做!   费利克斯诅咒发誓一定会按照魏薇的要求来,绝对不会出现那些她不希望看到的情况,魏薇这才稍微放了点心。   就在他们安排好这群小农奴,空出集体宿舍不久,王都那边也终于有新的消息传了回来。   ――就在几天之前,普拉迪国王当着所有人的面再次训斥了他的掌玺大臣克利夫特男爵,终于撤掉了他的职务,并且让这位权极一时的男爵滚回自己的领地去。   不仅被撤职,还被赶出王都,这代表着克利夫特男爵完全遭到了国王厌弃,他将从国王的心腹大臣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男爵,这种身份地位的巨大变化,不仅给克利夫特男爵带来了极大的心理打击,还让他从前的敌人有了报复的机会,听说消息送出来没多久,这位曾经意气风发的男爵大人就病倒了,并且病的很严重,甚至让人怀疑他是否能停过这个冬天。   但他的敌人只可能趁他病要他命,而这位克利夫特男爵的继承人显然没有力缆狂澜的能力,或许在他病逝之前,他的家族产业就会被其他人吞噬瓜分,连渣渣都不剩了。   克利夫特家族已经注定落寞。   虽然早就预感会有这样的结果,但费利克斯还是有些意外,这可比他们预想的时间早了不少。   “我还以为克利夫特男爵至少也能撑到夏天呢,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被罢免了,是出什么事了吗?”   带消息回来的人回答道:“是的,这次克利夫特男爵被罢免,听说是因为他试图插手安德鲁二王子的婚事,所以国王非常生气,直接当场就罢免了他。”   安德鲁王子的婚事?这可让一起听汇报的夫妻俩竖起了耳朵:“哦?他怎么插手的?仔细说说。”   “克利夫特男爵对国王提议,让安德鲁王子迎娶的小姐是罗曼洛夫公爵的女儿。”   魏薇和费利克斯相视一眼,眼底都有着错愕。   罗曼洛夫公爵的年纪只比国王下了十岁左右,他自然是有儿女的,而且他和他的妻子很能生,现在已经有了七个孩子,而他的妻子现在据说又怀孕了,正准备迎接他们第八个孩子的到来。   而公爵的孩子里,适合安德鲁王子的,应该是他的第三个女儿,今年八岁的罗曼洛夫小姐。   这个年纪,和十二岁的安德鲁王子倒也不是不相配,只需要先订婚,然后等新娘长大就可以了,说不定还能培养一下青梅竹马的感情。   而且这位罗曼洛夫家的三小姐的母亲和两个已经出嫁的姐姐都是婚后不久就接连生产的,所以很多人都认为她以后应该也会如此,拥有众多的孩子。   能娶到这样一个善于生育,地位又高的贵族小姐,对于人数稀少,至今没有第三代子孙出现的王室来说,绝对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但前提是,那不是罗曼洛夫公爵的女儿,以国王对罗曼洛夫的抵触,他根本不可能答应这门婚事,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如果安德鲁王子迎娶了这位罗曼洛夫小姐,如果未来他真的坐上那个位置,帝国实际的掌权者,也会变成罗曼洛夫公爵,而如果他坐不上,对公爵来说,也不过是损失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女儿而已,何况这也不是什么大损失。   所以,国王绝对不会同意这门亲事,但他直接在大庭广众下因为这事训斥克利夫特男爵,并以此为由剥夺他的职务,这和直接打脸罗曼洛夫公爵,和他撕破脸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恐怕那之后,他们连表面的友好都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了。   但这点就很让人奇怪了。   克利夫特男爵的行为他理解,因为这本就和他有些关系,国王发现了克利夫特男爵是罗曼洛夫公爵的人,对他的信任自然大不如前,而克利夫特男爵恐怕也是因为察觉到这一点,在已经失去了国王的信任下,不得不完全倒戈像罗曼洛夫公爵,为他做事,   只是这位男爵显然因为这些年的顺风顺水而变得过于自大,完全看不清自己实际的情况,依旧以为自己是之前那个谁见了都要高看一眼的男爵大人,是能把更高级别的贵族压下的掌玺大臣,却不知道他在国王和公爵的眼里,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而已。   国王随时可以换一个自己信任的心腹代替他的位置,而公爵那边看重的就是他的职务,但等国王发现他的掌玺大臣有问题后,信任不在,对于公爵来说,这个人也就没多大用处了。   所以他给克利夫特男爵的效忠任务,就是帮助他把自己的三女推上二王子妃的宝座。   而克利夫特男爵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含义,总之他还真就这么做了。   但按照国王的性格,他虽然绝对不会赞同这么亲事,却也不会因为这事当众处置克利夫特男爵才对,而是另找由头处理克利夫特男爵。   “所以国王陛下为什么会生那么大的气?以他的性格来说,不应该是会选在这种时候和罗曼洛夫公爵翻脸的人才对。”   毕竟现在他们闹翻了,很可能导致罗曼洛夫公爵直接对两位王子下杀手,只要处理掉两位王子,作为第三顺位继承人的公爵,自然就会成为下一任国王了。   而这绝对不是国王希望看到的。   费利克斯摸着下巴,一脸沉思,实在想不透这个原因。   倒是汇报消息的下属给了他答案。   原来这事还是和他们有些关系。   之前为了多洛莉丝不被嫁给安德鲁王子,费利克斯在王都散播了关于近亲结婚的危害,甚至和教会配合了一把,消息散播出去后,教会这边就大张旗鼓的开始搞调查报告。   自然的,这一调查,得到的结果可以说是触目惊心,几乎吓到了所有人――因为他们把那些实际上是因为母体太过年幼并不适合孕育,才导致的胎儿不健康、生下来就有残疾,甚至死胎的情况全都算在这里面去了。   教会可不会承认那些发生在产房里不幸其实是因为他们自己推行让女孩子十二岁就嫁人,而这个年纪根本不适合做妈妈才引起的,他们本身也意识不到这点。   把这些都算进了“近亲结婚”带来的危害里,自然的,这份调查报告最终会有怎么样惊骇的数据,就不用多说了。   本来因为教会在帝国的势力一直被打压,贵族们对他们很不感冒,大家对于教会弄出来的所谓调查报告也是保持怀疑的态度,也就底层人士会相信教会的话,因此议论纷纷,但贵族觉得他们说的完全是无稽之谈,没人理会。   但事情巧就巧合在,调查报告新鲜出炉没多久,正巧有一位在王都颇为有名的贵族夫人生下了一个天生患有腿疾的男孩。   而这位贵族夫人和她的丈夫就是一对表兄妹,甚至,他们在此之前已经有过两个孩子,却无一例外都在出生后不久夭折了。   这下,就像是给这份调查报告盖了章一样,里面的内容变得真实起来,固执的贵族们用半信半疑的态度再去看它,再去对比自己身边的人事物,然后越对比就越心惊肉跳。   贵族本来就喜欢相互联姻,关系想当混乱,要追溯血缘的话,彼此都能联系起来,所以他们只要一看到那些身体不太健康的贵族小孩,就立刻会联想起他们的父母是什么关系。   而这点在爱德华王储和王储妃身上变得尤为显眼,他们可是再亲近不过的表兄妹。   于是贵族们看这对年轻夫妇的目光都越发微妙起来,本来王储的身体就不好了,他能不能留下健康后代都是个问题,现在,大家更是认定即使王储有孩子,那孩子恐怕也不会多健康。   就连国王,他也开始以一种全新的目光注视自己原本很满意的王储妃,似乎在思考着要不要给儿子换一个妻子。   离婚,虽然不被教会认可,但他们又不是教徒,所以这种事情在普拉迪帝国骑士很常见,甚至出现过妻子因为丈夫不行而直接提出离婚,后者还不能拒绝的事情。   不过王室的婚姻关系需要慎重处理,所以暂时国王还没有动手。   但教会的调查报告,和国王有意换一位王储妃的消息却已经传播开了,王储和王储妃自然不可能没听说,本来就没什么感情的夫妻俩面对对方时自然更加冷漠,王储妃更是变得深居简出,不在和王储一起出现在公众面前。   这更加坐实了他们即将离婚的谣言。   而克利夫特男爵却在这个时候跳出来,想要安德鲁王子迎娶罗曼洛夫公爵家的小姐,这不就是纯粹恶心人吗?如果真的让他们结婚了,以后再生出一个有问题的孩子,怎么办?   国王以为这是公爵的故意挑衅,也就难怪他会发那么大的火了,甚至气到不顾场合直接把人赶走。   当然罗曼洛夫公爵感觉自己很冤,甚至克利夫特男爵也觉得自己很冤,公爵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那个消息还没有传出来,所以他根本不知道之后会变成这样,而克利夫特男爵这边是被人故意隐瞒了一些消息,让他不知道国王最近已经开始相信那份报告了,他还以为现在的国王还和第一次看到调查报告时一样,对立面的内容不屑一顾,认为那不过是教会想要提升自己的威望而搞出的小把戏――他们对于贵族的联姻方式可一直是有所不满的――因为国王自己的父母,就也是一对血缘比较近的表兄妹。   所以克利夫特男爵决定像国王进言,告诉他可以用事实像大家证明教会那一套都是假的不可信的,以此打压教会的势力。   结果撞上国王改变看法的时候,加上他推荐的人又是公爵的女儿,国王自然就发难了。   听完王都那边的消息,费利克斯让汇报的人先下去休息,才一脸唏嘘地和魏薇说:“看来之后王都那边的气氛会越来越僵硬了,我们最好得避开,免得被波及。”   既然国王和公爵撕破脸皮,那双方的博弈也就正式摆在了明面上,关于王位的竞争,怕是要进入白热化了,怕就怕公爵直接下狠手除掉竞争者,到时候不论谁出事,都会是一场血雨腥风。   而且,前面的继承人斗起来了,后面的继承人难道就能善罢甘休吗,他们离那个位置也不是太遥远不是吗?这些人说不定会浑水摸鱼做些什么事情,让国王和公爵两败俱伤,自己坐收渔翁之利。   所以现在的王都还有的乱呢。   魏薇关心的却是另外一件事:“教会那边还是要注意一些,他们靠这次的事情赢得了不少威望,我们得防着他们爬太高。”   相比继承人的争夺问题,她更放不下对教会的偏见。   费利克斯亲了亲她:“放心,等这事情稳定下来后,我们会放出新的消息,不会让他们太得意的。”   比如,教会推行的女孩十二岁就要结婚这点就是不错的打压对象,他们也可以出一份调查报告,证明这个年纪的女孩是没办法生下健康的孩子的,甚至连自己的命都很可能丢在生产中,如果在配合一些这方面的常识普及,让更多人明白这点,那么他们,尤其是女性对于教会的这条规定,就会变得十分抵触。   而要做到这点,他们甚至不需要从其他地方入手,只要先从萨丁森郡着手开始就可以了。   “这没问题,我不是正在培训那些医生吗,等天暖一些,我打算让他们去义诊,顺便就可以把一些健康常识科普出去,我在里面再加点料就好了。”   “义诊?那是什么?”   魏薇道:“就是给领民免费看病,如果需要治疗的话,我们也可以免费提供一些药物之类的。”   费利克斯:“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不过如果要用药的话,就由我私人出钱好了,不能让你吃亏。”   夫妻俩的生意一开始就是签了合作协议的,结婚后他们的大部分收益都划归到了公用款上去了,但却还都留了一份没有充公,所以他们是各自都有属于自己的小金库的,而且各管各的,从来不会互相过问。   这倒不是费利克斯不乐意把钱都交给魏薇管理,而是她自己不肯收,因为费利克斯私人的金钱主要都被他用到养兵上面去了――虽然没有见过,但实际上魏薇是知道费利克斯真的弄出了一支特种兵的――如果她接手,必然也要插手萨丁森郡的军费这一块,那涉及的东西太多了,她懒得干。   费利克斯很清楚这种由魏薇自己主导的事物,基本上她都是自己付钱的,但这种造福领民的事情应该由他这个领主出钱才对,哪里能动夫人的钱呢,虽然魏薇的小金库比他私人的小金库还要富裕也不行。   魏薇也不和他争论这个,直接就道:“那就一人一半吧。”   费利克斯欣然同意。   二月一日这天,是他们结婚一周年的日子,费利克斯早就准备好了结婚礼物给魏薇,自然的,魏薇也不会忘记送他礼物,而且庆祝活动不能少,不过他们依旧没有举办庆祝宴会,这让早就等着收他们的邀请函的的贵族们都是一脸失望,要知道他们等这个机会也已经等很久了。   现在的费利克斯可以说是普拉迪帝国东部最有权势的贵族了,周边的贵族都隐隐以他唯首是瞻,要是能得到威廉姆斯家族发出的宴会邀请,对他们来说,可是一个极大的荣耀,而且出席宴会正是联络感情,扩充人脉和谈生意的好时候,而且在过去的一年里,凡是和萨丁森堡合作的贵族都可以说是狠狠的赚了一笔,所以他们特别期待在新的一年参加萨丁森堡的宴会,听听那位伯爵大人今年又有什么新的举动,自己又是否能跟着分一杯羹。   但可惜的是,威廉姆斯家族的现任男女主人似乎都不是喜欢宴会的人,他们很少举办宴会,即使举办,一般也只是自己内部人员聚在一起庆祝下,连领地里的其他贵族都不会请,更别提对外发邀请函了,就像去年一整年,除了庆祝他们结婚的宴会外,萨丁森堡就没有举行过什么大型宴会了,甚至听说连年末该为领民们举办的宴会都省略掉了――虽然这事情有可原,但对热衷宴会的贵族来说,他们这样的做法实在有些不合群。   不过介于费利克斯现在的地位,大家当然不会直接说他们的坏话,只是私下里叹息一下,威廉姆斯伯爵实在是太不喜欢聚会了。   “听说他以前就不喜欢参加宴会,在王都的时候就是这样。”   “可那位夫人不都已经怀孕了吗,以伯爵大人对她的喜爱,竟然没有举办宴会宣告这个喜讯,我实在有些不能理解。”   “这个我倒是在伯爵大人给我丈夫的回信里看到了,听说是因为那位夫人的故乡并没有这样的习俗,相反,丝国似乎认为在孩子生下来之前都不宜大肆宣扬这种事情。”   “那就没办法了,不过我还是希望他们能多举办几场宴会,哪怕是邀请我们去陪他的夫人说说话也好。”   “所以,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也不举办宴会了?”   “是的,伯爵大人在回信里说是考虑到这个时候出行不方便,所以他们就不邀请我们参加宴会了。”   确实,二月的萨丁森虽然已经不下雪了,但地上的雪开始融化时反而变得更加寒冷,融化的雪还会在晚上结成冰块,覆盖在路面上,人走在上面一个不小心都会打滑,自然更加不适合马车出行了,所以这个时候贵族能不出门也是尽量不出门的。   “看来真的得等到他们家的继承人出生,我们才可以有宴会参加了。” 第123章   克利夫特家的衰败对于费利克斯来说,是个他一直等待着的好休息,而也正是他的推波助澜,那位男爵才走到了今天的这一步,可以说,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而随着这个家族的衰败,王都风雨聚变,无人再问津这个曾经权极一时的家族,他才让人偷偷潜入克利夫特男爵的卧室,从那位处于弥留之际的男爵口中,询问他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针对魏薇实施绑架。   这本是以防万一,担心其中还有什么他们不知道的事情存在,所以才特意派了人去找他,结果还真让他们问出了一点东西。   实际这个绑架案件的幕后黑手确实是克利夫特家族没错,但最开始的实施者却不是男爵,而是他的长子,克利夫特家即将上位的继承人派人做的,只是在发现儿子的想法后,克利夫特并没有阻止他,甚至还接手了这件事,派出心腹秘密联络雇佣兵,又在事发后亲自扫尾,不然那些雇佣兵不可能在那种严密搜查下轻易离开上城区,跑到偏远的修道院去躲起来。   从头到尾,他的儿子都没有参与进去,而据男爵自己说,他的儿子之所以会动这个念头,只是被他的情妇煽动的。   克利夫特男爵的儿子的情妇是一名很有名的交际花,据男爵所知,她的情人可不止他儿子一个,所以很难说那位情妇之所以这么煽动他这么做,是不是因为有其他人让她这么做的。   当然,男爵本来坚持那位情妇背后一定有人就是了,不过不管是他自己还是被派来询问他的人都知道,这只是他担心他们的报复,而为他的儿子开脱的理由罢了。   现在的克利夫特男爵已经清楚的意识到,他和他的家族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会突然倒台,说不懊悔是不可能的,但事已至此,在他即将死亡之际,他能做的也就只有保全自己的儿子,这个家族的希望而已了。   是的,他很清楚自己活不下去了,对方继续敢特意跑来找他问这件事,就说明他的主人并不想他再活下去了,毕竟哪怕是被革职并赶出了王都,他还是一位男爵,他留给儿子的领地甚至比萨丁森还要大,那是这么多年来,他为国王服务而获得的赏赐,守着这份领地,他的家族早晚有一天可以再次兴盛起来,而那位威廉姆斯伯爵显然不可能为自己添加一个隐患,所以克利夫特男爵必须死,只有他死了,他的儿子才有继续活下去的可能,所以他特意淡化了儿子在这件事中的存在感。   事实上如果不是来人太狡猾故意诈他知道这件事其实是他儿子做的,克利夫特男爵根本就不会说出他也参与了,所以最后他能做的也只是努力为他开脱了。   而之后,在探秘之人离开时,这位其实还不算老的男爵就死在了病床上,死于因为病重到呼吸困难而导致的窒息,所有人都以为他是病死的,没人发现异样,不久后这位男爵就被埋入了家族墓地,而他的继承人却没有顺利继承家族的爵位,他在回领地的路上意外丧生了,最终因为克利夫特家族没有直系血脉,男爵的爵位被旁系的一位血脉继承。   魏薇听到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是看向自己的丈夫:“你让人动的手?”   费利克斯见她神情平静,除了好奇并没有什么其他情绪,心里松了口气,他总担心妻子心地太善良不能接受自己的一些手段,现在看来,她的反应还好嘛。   魏薇当然很平静,这种阴谋诡计的事情她见得多了,虽然只是在各种影视作品和小说新闻里看到的,但真的是见怪不怪,而且人又不是死在她面前的,魏薇完全没有实质的感觉,只当是听了一个故事罢了。   不过,这次费利克斯是不认的:“男爵确实是我的人动的手,但那位继承人不是。”   事实上他确实有这个想法――虽然克利夫特男爵说这事是他自己做的,但费利克斯可不相信这件事他的儿子会没有插手,至少,从汇报的消息里可以看出,一开始策划这事的人一定是克利夫特家的那位继承人,所以他并不打算放过他――但克利夫特男爵给的线索让他暂时放弃了这个打算,他想再看看那位继承人背后是不是还有其他什么事情。   魏薇奇怪道:“那会是谁做的?那位继承了爵位的新男爵?”   费利克斯也有点疑惑:“不知道,可能是他,也可能真的是个意外,更或者就像克利夫特男爵说的,这背后还有人,所以杀人灭口了,不过这种可能性应该不高,毕竟事情过去那么久了,就算真的有其他人推波助澜,也没理由在这个时候动手杀人。”   恐怕就算真的有人煽动他对付魏薇,那人到现在自己都忘记了,毕竟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而费利克斯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摆出不再追查这件事的样子了,不然克利夫特男爵也不会对他放松警惕,直到那几个雇佣兵不见了之后,他才有所察觉,甚至做好了一些准备,但他没想到费利克斯并没有直接从他身边下手,而是直接釜底抽薪从国王这边对付他,最终导致他的那些准备全都没有用上。   “他的那个情妇呢?”   “从他们家被赶出王都,对方就不再和她联系了。”   费利克斯也派人调查过对方,那是一位上流社会的交际花,又正直最受人欢迎的时候,要成为她的入幕之宾,男方的身份不能太低,一个被赶出王都的男爵继承人,显然已经不够格了,所以他很快就被人给甩了。   “不过我已经让人调查她的交际情况了,看看是不是还能得到点什么线索。”   这件事到了这里,也就暂时告了一个段落,如果过段时间还没有后续线索的话,他们也不会追查下去了,毕竟实施者已经都不在了。   “别说这个了,你快过来帮我戴一下这个。”魏薇朝他摇了摇手上的项链。   今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一早起来,魏薇就收到了费利克斯准备的生日礼物,一把在这个季节非常罕见的玫瑰,据说是他为了今天这个日子特意让花匠培育的,此外,除了鲜花,还有一条珍珠项链。   虽然费利克斯想准备一个更加浪漫惊喜的礼物,不然每次都送珠宝显得非常没诚意,但无奈,除了鲜花和珠宝,他也没有其他的灵感了。   当然,魏薇还是很喜欢这条项链了,而且恐怕只要是女人都会喜欢它,一条由上百颗正圆珍珠组成的三层珍珠项链,正中间的位置还有略小一些的珍珠组成的珍珠花,花芯是一颗重达10克拉的粉钻,而珍珠花底下缀着一颗水滴形的大珍珠,正好吊在锁骨下方一些的位置,如果穿一件领子低一些的衣服,那就是胸前最美的风景了。   当然,这个时候别说把领子开低一些了,那是恨不得把脖子都包起来,不过这条项链即使是直接戴在衣服外面也非常美,就是背后的项链扣太复杂了,魏薇需要有人帮忙。   费利克斯立刻过去帮她戴好了项链,还细心的调整了位置,顺便偷了个香:“你今天一如既往的漂亮。”   魏薇从镜子里朝他露出微笑:“亲爱的,你今天也一样帅气。”   这条项链的重量让魏薇感觉自己把一座小金山戴在了脖子上,她倒是没说要费利克斯以后别买这些了,反正他们有钱,一条这样的项链完全在能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且珠宝放着也不会贬值,就是珍珠放久了会变得黯淡无光,不太适合收藏。   她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项链,笑颜如花:“你送了我好多珍珠首饰,已经够用了,以后送别的吧,我也很喜欢宝石钻石或者其他的珠宝。”   “好的,你想要什么都可以。”费利克斯本来就在头疼礼物的问题,见她喜欢珠宝,自然是乐意以后都准备这个的,他期待的问道:“那我的礼物呢?”   “那儿呢。”魏薇指了指房间一角,费利克斯顺着她纤细的手指看过去,才发现在角落里,有什么东西被毯子盖住,不知道在那儿放了多久。   “是什么?”   “你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他走过去掀开毯子,露出了底下的东西。   那是一副油画,画是一名穿着铠甲只露出脸的高大骑士,站在一颗大树下,伸手去接从树上跃下的青衣少女的画面。   而画面中的两个主角,那栩栩如生的面容,真是他和魏薇。   “这是我们初遇时的景象。”费利克斯是真的非常精细,他拿起那副半人高的画,转头看向魏薇:“你什么时候画的?我怎么都不知道。”   “惊喜自然是要悄悄准备的,让你知道了还叫什么惊喜。”魏薇得意的晃了晃手指。   为了画好这幅画,她可是和女仆们秘密串通好,每次呆在画室里的时候,只要有其他人来就立刻把画藏起来,换上其他的画,所以之前她和费利克斯的双人画才会至今都没有画好,因为她在画其他的画。   “当然,这确实是个大惊喜,我得想想把它挂在哪里才好。”费利克斯拿着那副画越看越喜欢,一时间犹豫起到底是该挂在卧室里,还是书房里。   魏薇道:“当然是卧室,这种画放在书房不觉得有点不太合适吗?”   书房的气氛那么严肃,偶尔还会有访客,让外人看见了,多不好意思。   “好吧,那么这副就挂在卧室,我记得你还有一副画,等完成以后就把那个挂在书房。”   魏薇没反驳,那副双人画画的是他们结婚时的样子,挂在书房也合适。   费利克斯亲自选好位置,在正对床的那面墙上订了钉子,小心的挂好了那副画,并且还特意嘱咐女仆们一定要每天打扫,不要让灰尘落在上面,弄脏了画。   魏薇不得不提醒他:“好了,我们真的该走了,你别再磨蹭了。”   今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但同时也是一群农奴的结婚日,因为今天要结婚的人太多,魏薇觉得他们也有必要出席一下婚礼仪式,给那些新人送上祝福,费利克斯自然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反正也就是在今天抽空跑一趟教堂而已。   甚至,他还表示,如果有哪对新人需要证婚人的话,他们可以帮忙在结婚婚书上签字。   一份由领主亲自签发的婚书,这新人来说可以说是最好的结婚礼物了,没人会放弃这个荣耀。   当庄园里的农奴们知道他们的男主人和女主人会出席今天的集体婚礼并且为新人们担任证婚人后,一些原本没打算在这个日子结婚的农奴也纷纷提前或者延后了结婚日期,于是本来只有三十对新人的集体婚礼剧增到了近百对,其中好多原本都还只是有订婚的意向,却暂时还没结婚的打算的人,在听说这次的集体婚礼会有他们的领主大人和夫人参加时,临时改变主意加快订婚速度,急匆匆带着人到城堡登记,就为了参与这次婚礼的。   而不少还没找到对象的适龄男女则非常可惜自己错过了这次的机会,谁知道以后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   在车夫准备马车的时候,魏薇顺便进去看看她的爱驹玉狮子。   自从怀孕以后魏薇就不再自己骑马了,加上天气变冷,她的玉狮子也有好几个月没有离开马厩,只在里面猫冬了,魏薇隔段时间就会过来看看它顺便给它刷刷毛,每次都会被它缠着撒娇,其实不怎么怕冷的玉狮子很想出去跑一跑,可惜它的主人现在不方便骑马,最多也就是牵着它出来让它自己在花园里溜达几圈过过瘾。   城堡的马厩是一个巨大的木头仓库,里面除了主人们的坐骑和日常用的驽马外,骑士们的马也会寄放在这里,所以这里面的隔间非常多,每个隔间都打扫的很干净,冬天围栏还做了防风措施,让里面更加保暖。   作为脾气差又是女主人爱马的玉狮子单独霸占了一间的隔间,里面不仅宽敞,草料和饮水都有单独的石槽,可以说它过得相当滋润。   而费利克斯的爱马里奥斯就住在玉狮子的隔壁,不过最近因为玉狮子似乎终于接受了里奥斯,愿意同它亲近了,所以还几次魏薇过来看到的都是它们两匹马挤在一间马厩里的样子,模样十分亲密。   魏薇一来,玉狮子就丢下了黑马,亲昵的把自己的大脑袋挤进魏薇的怀里,小心翼翼的蹭了蹭,湿漉漉的大眼睛更是盯着她不放,嘴里还撒娇的轻声嘶鸣几声。   魏薇把特意带来的糖块喂给它,又摸了摸它的大脑袋,又和它说起了话,明明一人一兽语言不通,却能你一句我一句应对的有模有样,让人怀疑她们是不是真的能对话。   一旁的里奥斯从边上凑过来,用马嘴去叼玉狮子的鬃毛,想要引起它的注意,却被玉狮子不耐烦的一脚踢开,有主人在,它才不想理其他马。   可怜的惨遭抛弃的黑马只能转头去寻求自己主人的安慰。   魏薇被它们的互动逗乐了,目光在一黑一白两匹马上来回打量,然后发现了一个情况。   她迟疑的转头轻声问费利克斯:“菲尔,我的玉狮子是不是长胖了?”   玉狮子的原型是夜照玉狮子,是产自西域的极品马,所以玉狮子的外形也比较接近蒙古马,个头不大,和有阿拉伯马血统的里奥斯相比,它的身形要小上许多。   但魏薇现在看这两匹马,总觉得玉狮子好像胖了许多,尤其是从正面看,它的肚子都往外扩了一些,感觉比公马的里奥斯都要大一点了,本来按理说,公马的肚子是比母马大的。   费利克斯本没有注意这点,听她这么一说,仔细打量了一下玉狮子的身体,又走进隔间,在魏薇的帮助下摸了摸它的肚子,然后露出一个了然的笑意。   “如果我没摸错的话,它应该是怀孕了。”   这么说的时候,费利克斯还给自己的马里奥斯一个“好样的”眼神。   “怀孕?”魏薇还以为玉狮子是因为冬天被关久了吃胖了呢,没想到结果竟然是如此,一时间又忍不住拿看拱白菜的猪的目光看旁边的黑马。   不用说,能让玉狮子怀孕的,也就它了。   “看这肚子的大小,怕是和我们的孩子差不多大。”费利克斯从隔间里出来,笑意浓浓,显然很高兴这个结果:“马怀孕的时间在十一个月左右,它们的孩子会在我们的孩子出生后不久诞生,以后我们的孩子也就有自己的马了。”   虽然惊喜来的突然,不过这也是一件好事,魏薇决定今天忙完以后就回去翻书看看怎么照顾怀孕中的马,多了解一些总是没错的。   他们嘱咐马夫让他好好照顾玉狮子,才在后者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了马厩,登上了已经准备好的马车。   因为要举办婚礼的新人太多,教堂那边还不得不调整了内部的布置,撤掉了大部分的作为,让新人们可以聚在一起,而这样一来,能够进入观礼的,就只有少部分人了,也就是被限制在新人的父母双方和兄弟姐妹,而且他们只能站着看,没有位置可以坐了。   但即使如此,他们也倍感荣幸,因为在最前面坐着的,就是他们的伯爵大人和伯爵夫人。   能够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两位主人,所有人的心情都很激动,他们甚至都忘记去关心自己正在举行婚礼的孩子了,新人们也没有任何的不满,甚至他们自己的目光都忍不住往那边飘呢。   看哪,他们的伯爵大人是多么的英勇强壮,他们的伯爵夫人是多么的高贵美丽,多看一眼,都觉得是自己赚到了。   在以前,相比起贵族,农奴们结婚时很少能为自己准备新婚礼服,不管男女,他们只能在这个时候穿上自己最好的一套衣服,新娘也顶多是给自己准备一个花环,再捧一束花而已,所以他们结婚的日子大多会选在天气温暖的时候,但今年农奴家中几乎都有了一些积蓄,他们大部分人或许依旧准备不了专门的礼服,身上穿的却也是冬天前新做的衣服,但也有少部分人早就为了这一天裁布制衣,早就做好的衣服在今天第一次亮相,样式还是由魏薇带起流行的大摆裙,不过新娘们的裙撑是用枝条编织的裙撑,撑起来的裙子要比贵族穿的小,这也是为了避免冒犯到贵族,毕竟贵族们可是认为很多东西都应该只有他们能使用,因而制定了很多条例,不许平民这样不许那样的。   上百对新人聚集在一起可是很壮观的,虽然他们穿着并不统一,但新娘们精心梳好的盘发,还化了妆的美丽面容,还是把她们和周遭的其他人区分开来了。   当然,新娘们自己是没办法买到热销到连贵族都要靠抢的才能买到的化妆品,她们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妆点自己,这些新娘使用的化妆品,和为她们化妆的人手,全都是城堡友情提供的,算是魏薇和费利克斯一起送出的新婚礼物。   毕竟一辈子一次的婚礼,新娘还是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才好。   因为人数太多,城堡派来帮她们化妆的女仆们天还没亮就过来准备了,马修神父为她们提供了化妆的场地,而新娘们在婚礼开始前都呆在里面,排着队等女仆为她们上妆,等画好了妆,一个个看着镜子里变了模样的自己,简直不能再惊喜了。   而当这一群被精心打扮过的新娘在婚礼仪式开始前,从化妆间里出来时,先是惊艳了等候他们的新郎,又接着惊艳了所有前来观礼的亲友们,从他们即使在伯爵夫妇面前也忘记掩盖的音调就能听出他们对新娘们的赞美是有多么的真切了。   而这些赞美,更是让新娘们笑容满面,昂着脖子挽着新郎,从长长的红地毯上穿过人群,走到了神父的面前。   这一刻,她们无疑是众人的焦点,就算是其中几个之前还有些后悔的小农奴们,在这个时候也不会去想那些让自己不开心的事情了,她们就要结婚了,新的生活正在等着自己,她们有了自己的家庭,也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哪怕比不上那些到城堡去的曾经的伙伴,却也并不比其他人差,不是吗?   所以,没什么好再抱怨的了,一切都是自己做的决定,竟然选择了,就要坚定的走下去。 第124章   哪怕没有一片雪白的婚纱和成群的黑色礼服,上百对新人参加的集体婚礼同样非常壮观,作为婚礼仪式的主持者,神父马修非常庆幸他只需要统一为他们主持婚礼,而不需要一个个的说出他们的名字并逐一询问新郎/新娘是否愿意和对方结为夫妻,把不算短的誓词说上两百遍,那种场面想想都要令人口干舌燥。   神父可以因为集体婚礼而省去不少麻烦,但对突然想到要给新人们当证婚人的威廉姆斯伯爵夫妇来说,在百来份婚书上签名,就是自找麻烦了。   魏薇再次在羊皮纸上写下一个花式的英文签名,抬起头,看着面前一对对举行完结婚仪式,现在正捧着自己的结婚证明排着队等着他们填写证婚人的新人们,暗自庆幸他们的结婚证明不是一式两份,不然这个签名的工作还得再翻个倍。   虽然现在纸张因为造纸厂的生产速度增加而开始对外进行销售,同时也因为价格比羊皮纸便宜许多而慢慢在萨丁森的领民中慢慢普及开,但在这个重要的时刻,人们还是更愿意多花一点钱,去买一张羊皮纸以示庄重,而且在他们看来,羊皮纸比普通的纸张防水,更适合成为婚姻的证明。   就连魏薇也不得不承认这点,她和费利克斯的婚书就是用最好的羊皮纸书写,然后被他小心的保管在书房隐秘的地方,时不时还要拿出来检查一下确定完好。   签名签的手腕都要断了的魏薇有种自己好像是个受欢迎的大明星一样,明明很辛苦,却还是要保持微笑,尤其是在有人忍不住隔着一群卫兵的保护,朝他们大声询问,是否以后还有机会恳请他们见证婚礼的时候,她还得硬着头皮表示:“如果有时间的话。”   听到伯爵夫人这样的回答,被卫兵阻隔在外的亲友团队中发出了一阵欢呼,魏薇过人的耳力甚至听到他们在说,自己结婚的时候也要和其他人一起举行集体婚礼,这样说不定他们也可以邀请伯爵大人和夫人出席婚礼成为自己的证婚人了。   魏薇:……怎么办,虽然其实很不愿意,但还是要微笑点头。   谁让她是领主夫人,而这似乎也是她该尽的义务之一呢。   等签名终于完成,这对萨丁森地位最高的夫妇才彼此交换了一个解脱了的目光,手挽着手告别了这些新人,重新回城堡。   “下次再有这种事,还是要限制一下参与人数,我的手真的酸了。”一上马车,魏薇立刻按摩起自己酸软的右手,把手腕揉的一片通红。   而费利克斯都是同样的动作,赞同的电推:“我宁愿做挥剑一万次的练习,也不想连续签这么多的名字。”   虽然平时的工作也是在盖章签名,但也不是这么频繁的事情啊。   不过抱怨归抱怨,下次再遇上这种事,他们还是会同意的,而这慢慢也变成了庄园里的一种约定成俗的事情,每年想要结婚的新人都会集中在几个特定的日子一起举行集体婚礼,并且邀请他们的主人证婚,而对他们来说,写着两位主人签名的羊皮纸婚书,更是成了传家宝一样的存在。   二月的萨丁森大概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却也即将迎来春暖花开的季节,这个时候,暖和一些的地方,已经有领民开始开垦荒地了。   去年开垦荒地的领民们尝到了田头,今年他们更加兴致勃勃,在土地稍微解冻一些的时候,就扛着锄头去开垦自己看中的荒地,当然荒地也不是随意就能开垦的,比如现在三个小镇就因为自身的发展而不允许镇民们开垦临近镇子的土地,而那些居住在乡村的村民虽然没有这种限制,却也需要在动手之前先报备给自己居住的村子的村长,再由村长请来负责丈量土地的官员,由他们确定那块地的面积以及是不是可以开垦后才能动工,如果没有得到允许而擅自开垦,村民们甚至要缴纳一笔罚金。   这里不得不提的是,虽然标准伯爵领的面积是八万六千英亩,也就是差不多348平方公里左右,但萨丁森这个郡的总面积却在1100到1200平方公里之间,是标准伯爵领的三到四倍,这个数据,原本也是威廉姆斯家族最辉煌时期,所拥有的领地面积。   而在费利克斯刚刚接手家族的时候,家族所拥有的土地只有一个标准伯爵领的大小,但并不是说剩下的萨丁森郡内的土地就不属于他家了,实际上只是因为那些不算在领地内的土地,被他的祖先们分赏给底下的男爵和骑士了,比如,那五个男爵的领地原本也是归于威廉姆斯家族的,但因为被封赏给了男爵们,所以费利克斯只剩下收税的权利,而并没有实质管理权,甚至是按照国家法律,这些封地也属于男爵了,除非他们被剥夺了爵位,不然这些土地是要不回来的,而五个男爵的领地,差不多也有半个标准伯爵领的大小了,甚至还要超过一些。   再来就是隶属于威廉姆斯家族的骑士,每一个骑士都有自己的采邑,骑士采邑的标准大小是700英亩,目前费利克斯手下有一百二十位骑士,他们占据的采邑已经有一个标准伯爵领的大小了,而且经过骑士自己的经营,和主人对他们的奖赏,他们的采邑也是会扩大的,所以这个数字同样也要再大一些,不过和真正的贵族不一样的是,骑士家族只要没有了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无法成为骑士继续为领主效力,他们的土地就会被回收,所以这些土地实质上依然属于骑士的主人,   也就是说,骑士为他效忠主人工作,换取的报酬就是采邑的所有的产出归属于他们,只要他们放弃这份工作,那采邑也会被收回,所以所有的骑士家族为了让自己的家族持续下去,都要付出包括自己生命在内的忠诚,而采邑的存在也是保证他们忠心的必要条件。   威廉姆斯家族自己留有的标准领土地面积、五个男爵的封地面积、以及一百二十名骑士的采邑面积,再加上普通的商人和自由民拥有的土地面积,整合再一起,才是整个萨丁森郡的所有土地面积。   而这个数字中当然不止是可以使用的土地,还包括了森林,实际上萨丁森的森林占比为整个郡土地的36%,其中还不包括郡东边的那座隔断了和隔壁邻国交流的山脉,那儿虽然名义上属于普拉迪帝国,也属于萨丁森,但因为这座山脉大部分地区都是常人无法攀越的雪山,只有极少数区域可以通行,但也因为遍布野兽而没人赶走,所以总是被有意无意的忽略掉,也没人能计算出它的实际占地面积。   而萨丁森郡内以前的土地,除开林地外,分别是作为耕地和牧场使用的,而因为以前的人口少,大部分的土地都是用于放牧,现在大家要开荒,动的就是那些放牧的草地和一部分靠边缘的林地,前者可能会影响放牧,后者则因为靠近森林容易遭到野兽的攻击,所以开垦荒地的要求是尽可能的连成一片,尽可能的靠近人类的居住地方便彼此守望相助,并且不会影响到放牧,而这些,都是需要丈量官先一步确定的。   而今年负责这事的丈量官除了原来那一批人外,还带了不少实习生来,让他们进行实际操作,积累经验,以后他们其中的一部分将会专门负责这个工作。   今年因为想开垦荒地的人太多,丈量官们不得不带着实习生们到处跑,不过最终被允许开垦的土地却是只有申请的一半,因为他们出发前得到的命令是得保证郡内有足够的草地进行放牧,所以凡是选择开垦牧草地的申请基本都被驳回了,只有那些选择靠近林地的土地,以及草地退化的地方才被允许开垦。   没有得到允许的人自然不满意这样的结果,但既然是领主的命令他们也不敢乱来,其实就是他们敢自己私下偷偷动手,同村的村民都不会允许的,因为草地是公共放牧区域,如果被开垦成耕地,损失的是大家的利益,毕竟现在可是家家户户都有养牛羊和猪,前两者都是需要放牧的。   何况现在想开荒的人大部分也并不是家里缺地种,而是想占开荒前三年免税和减税的便宜,真要是开了荒,他们最多也就是用来种种菜,然后过几年直接退还给领主,还能得到一点补贴,真要是种上粮食作物,他们可能根本就顾不过来,所以丈量官们在审核开荒申请的时候,也会参考申请者家中的人口和正在使用的土地,确定他们是否有能力种植这么多的地,没有那么多劳动力的,自然就给驳回了。   甚至,在驳回的时候还会特意和村长说一声原因,再由出面训斥那些村民,让他们老实点,别打那些小主意,不然开了荒地却不种植,同样是会被罚的,而且这土地可不是说退就能退的。   被骂一顿并且点名了心里的小算盘后这些人也就老实了,很快,开荒的热度下去,只有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才会去申请开荒了。   在三月小麦灌浆,春耕开始之前,费利克斯收到了来自主教翁贝托的信件,随信而来的还有一群人。   信是翁贝托回复他关于他加入银行业的结果,翁贝托成功帮他办好了这件事,所以费利克斯可以在萨丁森郡开一家自己的银行了,而那些和信一起来的人就是帮他搭建银行内部结构的工作人员,这些人会在萨丁森呆一段时间,教导他们银行的运作方式和培养工作人员,等到他的人上手后,就会离开了。   同时,翁贝托主教也在信里表示,要开银行,费利克斯还需要缴纳一笔不菲的“入行费”,同时,他需要在新开业的银行里注入一笔保障金,保障银行的顺利运行。   “入行费一万金币?他们可真说得出口。”看到信上说的金额,魏薇一阵咋舌,普通的伯爵紧靠土地产出过活的话,一年的收入也不过五千金币,想开家银行就要付出一万金币的费用,她可不相信其他人也是这样的条件。   真要如此,恐怕普拉迪的银行业早在一开始就只有贵族自己在玩了,哪里还有教会插手的余地,什么?没有教会作保证,他们的银行开出的票据没办法在其他国家兑换成货币?没关系,他们可以和隔壁几个国家合作,范围小点就小点,反正他们也没有到那么遥远的国家去做生意,那是商人们才要头疼的事情。   “不然我们直接找王都的银行谈谈好了,不是过国王也有参与吗,如果能说服他帮忙,应该也能成功。”   “形势比人强,我们也只能暂时退一步。”费利克斯摇了摇手上的羊皮纸,他相信以翁贝托主教想和他合作的强烈意图,如果这个费用能降低,他一定已经减下来了,而既然信里写的是这个数字,恐怕即使他们真的早上王都的银行,得到的也只会是一样的结果。   但魏薇依旧不想这么白白把辛苦赚来的钱送人,一万金币对他们来说要拿出来很简单,但与其把这笔钱给教会那些人,还不如用在领民身上呢。   费利克斯只能安慰她:“别烦这个,早晚我们能让他们把吃下去的吐出来――你觉得我们今年不缴什一税了怎么样?”   他神色微冷,真以为他们的钱是那么好拿的吗。   魏薇闻言噗呲一笑:“好主意,不仅今年不缴了,我们以后干脆也不缴了,反正教会不是说他们收上去的什一税是属于上帝的吗?凡是信徒都需要缴税,而我们本来就不是信徒,本来就不用缴,就算要给上帝,我们也可以自己供奉,干脆以后教堂那边每周的布施也由我们自己派人负责好了,这样他们就更没理由收税了不是吗。”   教会把“什一税”说成是给上帝的,但实际上所有人都明白真正受益的人是谁,只是教会这条主要针对普通人,对贵族们的缴税问题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所以贵族们也不会去管教会的行为是否合适,苦的只是普通农民而已。   而如果费利克斯真的不再缴税,甚至不允许萨丁森郡的普通领民缴什一税,国王是不会管他的,而教会也管不到他头上,他们只能自己想办法增加萨丁森人的信仰,让他们自愿缴纳这笔税款,但以萨丁森郡普通人对教会的信仰程度来看,想要做到这点非常难,甚至以后会越来越难,当人们有了知识,不再愚昧,他们就会懂得思考,不再相信教会的那看似合理其实相驳的一套,会去怀疑教会的神职者们是否真的能代表上帝,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在很多时候都是和教义不符的。   他们当然还是会去信仰自己的神,却不会再信任早已经背负上不少不名誉的名声的教会,尤其,他们还出生在普拉迪这个排斥教会的国度。   教会那边大概也没有想到因为一笔入行费,就让他们丢掉了今后萨丁森所有的“什一税”,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从萨丁森收到一笔税款,有的只是信徒们自发捐赠的一些财物,而那点东西,也就够当地教堂日常使用的,最终,这个今后变成欧洲最富裕的贵族领地的地方,反而成了教会神职者们最不想驻守的地区了。   而这些他们暂时还都不知道,所以当负责送信和带钱回去的使者正在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让萨丁森的主人怎么付出这笔费用的时候,他完全没想到费利克斯会那么爽快的在收到信件的第二天就把钱送过来了,紧接着还没反应过来的使者就被扫地出门,只有一群银行业的工作人员被留下来教导费利克斯派过来的人。   这群人当然不是只好心的过来帮忙的,实际上他们大部分人都有特殊的任务,比如掌握萨丁森各种收入的确实信息,可以的话,还要尽可能的探寻一些秘密,之前罗伯托主教未完成的计划也会由他们中隐藏的密探进行。   只可惜,连当初的教皇一行都没在萨丁森郡讨到好,这群人就更不可能了,只是普通人的他们甚至不被允许进入庄园范围,只被安排在三个城镇中外来人口最少的乌克镇,而这个镇上除了一个意面厂和养殖场外,就没有其他的工厂了,而这两个地方,虽然不允许外人进入,但本身可以说是没有什么秘密的,像是意面,现在在萨丁森随便找个普通的农妇都能做出来,养殖场的养猪方式则也是养过猪的人都会学到的知识,区别只在于养殖场养的多,领民们则养的少。   而负责安顿他们的人还笑吟吟的道歉:“实在是抱歉,现在萨丁森的空余房子实在不多了,我们能找到的合适位置也就只有这里了,当然你们放心,为你们准备的住处还是有的,我们会安排你们住在镇民的家中,他们还会负责你们的一日三餐,所有费用都由伯爵大人出,保证你们后顾无忧。”   看看那些负责接待他们的村民露出的“和善”的笑容,一行人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这真的不是监视吗?这就是监视吧?把他们分散居住,每个人身边都有镇民看着,行动完全受到监视,何况这里还是乌克镇,外来者除了定期过来从意面厂运送货物的马车车队外,就只有附近村子里偶尔回来采买的村民了,他们这些外地人,在这里实在是太过显眼了,别说什么探秘,恐怕连单独行动的机会都找不到。   偏偏,他们还不能反驳伯爵的安排,毕竟他们只是来帮忙培训银行员工的。   而很快他们就发现,那些镇民还不是唯一监视他们的人,他们被分开后,因为镇上的空房子不多,他们还收获了一个同居人,也就是他们需要负责培养的“学生”。   而这些学生比镇民还难产,因为他们不仅吃穿在一起,连工作休息都在一起,一天二十四小时,仿佛就只有洗澡上厕所的时候才能分开一下。   渐渐的,本来还带有目的性的一行人只能麻木的接受事实,专心培养学生早日完成工作离开这里,什么打探消息,什么窃取机密,他们已经不奢望了,谁让平时,他们能解除的东西人事物都被困在这个小镇上,什么重要信息都接触不到呢。   而且因为现在的银行业还不算发达,只有基本的存储借贷之类的功能,他们能教导的内容其实不多,加上被选过来学习的都是脑子聪明性格机灵学习快的人,所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些人就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被客客气气的送出了萨丁森。   而这期间,他们只得到了一个算是重要,却对他们来说没什么用的消息,那就是萨丁森郡正在准备建城,而地点在萨丁森郡和斯罗特相连的地方,并且斯罗特还为此特意修建了码头。   虽然知道这个消息不会让教会满意,但他们也没别的消息可以说了,难道回去告诉他们,萨丁森郡的人很会养猪,他们会把猪先煽了再养,养出来的猪又肥又好吃吗?   ……嗯,好像也不是不可以啊,这至少也算是个发家致富的办法吧?   来时只带了行李,走时大包小包,买了一堆萨丁森特产的人,顶着这一个月被养胖了不少的人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他们会想念这里的……美食的。   在这一群人负责培训的期间,费利克斯也从建筑队调了一批人先在丁格尔建了一个银行,这个银行是他买下几个镇民的房子推倒后重建的,因为赶时间,银行的外部没有任何的装饰,内部看起来也十分简陋,不过占地不小,该有的柜台桌椅等也都有,而且商人们知道这里即将开一家银行也非常支持,最近因为萨丁森郡的兴起,往来的那条路渐渐也有强盗出没的迹象,商人们不得不聘请更多的雇佣兵,即使如此,还要时刻担心被抢劫,现在萨丁森郡开了一家银行,至少他们不用担心带来的钱财被抢了,那些银行出具的汇票,到银行兑换时是需要出具相关证明的,如果没有就领不到钱,甚至银行会因为怀疑兑换人的身份而扣押那些可疑人士,虽然不是百分百的保障,但比真金白银被抢走,再也找不回来可以安全的多。   所以等这家银行建好,哪怕只在门口挂了一个银行的招牌就开始营业了,也挡不住商人们进门的脚步。 第125章   萨丁森郡新开设的银行,给来这里做生意的商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让他们在往来的商路上可能会受到的损失的风险降低了一半,这种变化对商人们来说十分令人满意,虽然以前他们也能带着各种汇票出行,但因为萨丁森没有银行,要兑换汇票只能到其他地方兑换,大数额的交易使用汇票还好,如果是小数额的交易的话,汇票用起来就不怎么方便了,而且有时候遇到要交易的对象坚持收现金的话,就更麻烦了。   如今有了银行,这些问题迎刃而解,商人们都非常高兴,甚至在银行开业当天送了礼物过来庆祝开业,当然,银行的主人是威廉姆斯伯爵这点,应该才是他们送礼的最根本原因。   而费利克斯也早就听说了萨丁森附近有强盗出没的消息,本来一开始他并没有理会,因为这个时代强盗出没是很常见的事情,而他听说的那些强盗很可能还是其他贵族的士兵假扮的,加上那些强盗活动的区域距离萨丁森还很远,费利克斯就暂时准备静观其变,只派人出去打探一下消息,确定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但很快,他派出去调查的人带回来的消息表明,这是一个颇有实力的强盗团,人数在五十人左右,他们盘踞在距离萨丁森郡几百公里外的一处山路上,专门抢夺过往的商队,行事到不残忍,只抢劫不杀人,但如果被抢的商队规模小的话,商队的人也会被抓走成为奴隶贩卖。   此外,他们打劫的目标基本都锁定在往来于萨丁森的商队,很明显是在针对他们。   此外,根据侦测到的资料显示,这些强盗的行事不像是普通的强盗,也不是骑士的作风,反而带着点雇佣兵的感觉。   这就不得不让人深思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秘了。   雇佣兵虽然确实也会出现假扮强盗打劫的情况,但一般都是偶尔为之,而且做得很隐蔽,毕竟他们主要的工作来源还是从其他人手上接受委托完成任务,如果背负上强盗的名声,不仅会被通缉,也不会再有人敢雇佣他们,所以这种大规模长时间的抢劫行动,要么是雇佣兵真的转行当强盗了,要么一般只会出自于他们被人雇佣的时候。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种种迹象都可以表明他们在针对萨丁森,如果凡事到萨丁森经商的商队都会遇上打劫,长此以往,那些实力相对薄弱的商人就不敢再走这条路了,这对于萨丁森的商业定然是会受到影响的。   所以收到消息后,费利克斯稍作思考,就招来了骑士团,召开了一次会议,商定外出剿匪的事情。   萨丁森的骑士团并没有实际的负责人,骑士们只是根据每次轮换的服役时间而自发组成十二人一组的小队,连带他们的骑士侍从和辅助的骑兵,分成十个小队,小队里又各自根据实力选出一个领头人,管理其他骑士。   以往萨丁森还没有发展起来的时候,这个郡可以说十分贫穷,即使是老伯爵也无法长期供应所有骑士团成员的伙食――虽然骑士们是有采邑的,但真的轮到他们服役时,也总不可能真的让他们自己吃自己的,而且骑士团里还有骑兵,而骑兵不是骑士,他们的日常花费确实都是由领主负责的――那个时候骑士团中的骑兵人数都很少,骑士团的骑士们都是每个月派出两个骑士小队,一队骑士带着士兵负责城堡和庄园的安全防护,一队带着不到百人的骑兵在郡内各处巡逻,其余人则是等轮到自己上岗时才会离开采邑,不然大部分时间,他们都会呆在自己的采邑中等待领主的召唤。   但这种情况在费利克斯上任不久后就改变了,领地发展起来后,安全性就需要有保证,他不可能放着那么多的人手不用,所以现在一百二十名骑士都有各自要负责的事务,骑士团的成员们依旧有每月轮流驻守城堡,但庄园这一块不再由驻守的骑士负责,而是另外调派两支骑士小队负责,负责在郡内巡逻的骑士队也增加到了三支,此外剩下的五支队伍,有负责辅助费利克斯练兵的,有外派出去保护伯爵私人的商队的,也有定期为王都送货和打探消息的。   总之就是,十个骑士小队,一百二十名骑士和他们的侍从们,就再也没有以前那种清闲日子过了。   当然,谁也没有抱怨现在的生活就是了,可没人愿意在自己的采邑里呆到发霉。   骑士最希望的就是拥有晋升的途径,想要成为真正的贵族就要有足够令他们效忠的领主足够满意的功勋,在现在没有战打的时候,努力为领主工作就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了。   何况现在的伯爵大人这么大方,不仅是采邑,每个月他们还有额外的工资和奖赏,累积一年比采邑的产出都要多,骑士们自然是干劲满满了。   而在大家都很忙碌,一半成员甚至不在领地内的情况下,费利克斯召开骑士会议,自然凑不齐所有人,当然,也并不是所有骑士都能参加会议就是了,一般情况下,只有十个骑士小队各自选出的小队长才会参加这种会议。   这次到场的骑士就只有五人,是最近负责领地安全的五支骑士队的小队长,因为大家渐渐都有了各自侧重的工作重心,现在岗位轮换已经不像过去那么频繁了,费利克斯已经在考虑把轮换时间改成半年或者一年,这也是方便大家展开各自的工作,免得一个月期限到了还有人在领地外赶不回来,那就没办法交接了。   这点上他也事先询问过大家的意愿,大部分人都表示赞同,所以等到下次换防,新的章程就该开始施行了。   如今参加会议的五个骑士中,最被费利克斯看好的是金斯利和比鲁斯,前者一直以来表现出色,做事认真负责,后者擅长审讯和侦测,为费利克斯做了不少不太能见光的事情,之前去克利夫特男爵家走一趟的人就是他,两人可以说是费利克斯最信赖的骑士,有能力又忠心,不出意外的话,骑士团的正负团长就会由他们担任。   “这次叫你们来,是为了商讨关于最近在附近出没的强盗团的事。”   关于强盗的事情,骑士们也有所听闻,费利克斯话一起头,他们就精神一振,知道伯爵大人是打算清理这些强盗了。   这剿匪的工作做得好可是一项功勋,一时间,几个骑士抢着表示要去,一个个就差拍胸脯保证把那些强盗剿灭干净一个不留。   费利克斯却没直接下令,而是先把传回来的资料给他们看:“这些人很可能是雇佣兵,背后说不定是有人指使的,所以这次的任务不仅是剿灭他们,还要查出他们是否有人指使。”   这话一出,剩下三个骑士的目光一同看向了金斯利和比鲁斯。   说到调查和审问,这两个人无疑是所有人里最擅长的。   果然,之后费利克斯就点了两个人一同出发剿匪,让他们每人带五名骑士凑成一支骑士小队,连同各自的骑士侍从,和二十名士兵一同出发。   值得一提的是,这二十名士兵不是普通的士兵,而是费利克斯按照特种兵训练计划训练出的士兵,比真正的特种兵自然是比不上的,但比现在大部分的士兵可是稳赢一大截的。   而这次的剿匪行动,考虑到对方盘踞在山上,骑兵不好行动,其他普通的士兵又恐怕打不过雇佣兵,所以他才把一直在训练的士兵放了出来,就当做是一次实战演练了。   金斯利和比鲁斯作为费利克斯的亲信,自然是知道他手底下有一支秘密部队,甚至,他们还曾经帮费利克斯训练过这支部队的骑术剑术和弓箭,但还是第一次和他们共同行动,对于这些人的实力,他们也是十分好奇的。   其实费利克斯很想自己带队出门剿匪,但很快春耕就要到来,萨丁森郡内的大小事务都得他负责,他走了这些事就得落在魏薇身上,想到妻子身怀六甲,他怎么可能让她如此劳累,所以才不得不让金斯利和比鲁斯带队去剿匪。   很快,这支剿匪队伍就整装待发,伪装成商队秘密离开了萨丁森,而他们留下的空防着有其他骑士补上,少了几十人并没有让萨丁森的安全防御出现任何破绽。   但费利克斯还是有了扩充骑士团的打算,毕竟萨丁森的防御不用担心,可斯罗特那边还是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可即使如此,那边早晚会发展起来,所以该有的防御力量也是要建立起来的。   哦,也不能说什么都没有,斯罗特在被费利克斯接手之后,外迁的自由民们陆陆续续的也回来了一些,他们的土地原本就在斯罗特,虽然这些自由民搬走了,但因为那时候这里已经没有其他人了,不管是他们的土地还是房子都卖不出去,加上当时国王又只派人收税不派人管理,这些空置下来的房屋土地也就一直没人接手,任由它们荒废下去,不过两三年的时间,很多无人居住的房屋都已经风化倒塌,田地里也长满了杂草,变成了荒地,但它们的所有权依旧属于原来的自由民。   这些自由民走的时候,萨丁森还没有开始发展,所以大部分的自由民去的都是那些更加繁华一些的贵族领地,但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多好,虽然贵族们很乐意接收自由民,可他们并不会提供田地给他们,自由民离开了自己原本居住的地方,走的时候又带不走自己的土地,甚至无法把土地换成金钱,他们自然没钱去买新的地,所以离开斯罗特后,他们也就只剩下一个自由民的空头衔,还因为是外来者,不少人甚至租不到土地耕种只能打零工勉强过活,如果不是斯罗特一直没有领主接手,他们承担不起高昂的税收不得不离开,这些自由民早就跑回来了。   后来,萨丁森郡招收自由民的消息传开后,这些原本属于斯罗特的自由民也陆续跑到萨丁森去了,生活才慢慢变好,后来费利克斯成为斯罗特新领主的消息再一传开,一些还没在萨丁森定居的自由民,就跑回自己原本的家乡了。   当然,这些自由民回来的时候也是战战兢兢,一来他们外迁的时候没有通报领主――主要是没有人可以通报――这种行为算是违法的,二来,他们这种自己丢下土地搬走的人,可以视作放弃了原本的土地和房子,领主是可以直接收回这些土地的,所以自由民回来时,也在担心土地和房子已经被收回,即使他们回来了依旧一无所有。   而等他们回来,也确实是有一部分人发现自己的土地没有了,这个主要是因为,建筑队在盖新城,费利克斯划归的土地正好占据了一部分自由民的土地和房屋。   但被占了土地的自由民并不是真的一无所有。   斯罗特郡内本来除了一群住在海边的农奴外,并没有其他人,但费利克斯接管这里以后,还是派了几个管事过来管理他们,那些回迁的自由民很自觉的去找这几个管事报道,其中也有人愁眉苦脸的过来询问是否可以租用伯爵大人的土地耕种,因为他们自己的地已经不在了。   没人觉得已经被建筑队收拾好准备修建地基的土地还能要回来,他们只想着能另外再租用土地耕种和居住,而且萨丁森郡关于自由民迁移的福利他们也是知道的,这里虽然是斯罗特,但同样隶属于威廉姆斯伯爵大人,说不定他们这些已经在其他贵族领地内登记过,现在又回来的自由民也可以得到免费的宅基地呢?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不少失去土地的自由民振奋起来了。   而这种事情,管事们自然是不敢擅自做主的,所以他们把情况反映给了费利克斯,后者和妻子商量过后,决定给这些自由民一些补偿,除了按照自由民迁移福利给他们划分宅基地外,只要他们能拿出土地证明,他可以给他们补一块相同大小和质量的土地,同时斯罗特郡内那些原本的耕地,有人想租的话,也可以按照开荒来收税,也就是说第一年免税,之后几年也有相应的减税。   这也是考虑到,斯特罗郡的土地荒废太久,即使重新开垦,前几年的收成恐怕也不会太好,与其赚那一点地租,不如用来安抚当地的居民。   同时,那些回来后发现自己土地还在的自由民,因为他们自己有住房,所以如果想要宅基地的话,得用自己原来的房子换,同时他们自己的土地也可以卖给费利克斯,然后换取另一块相同大小质量的土地,这样一来,他们就也能享受到了减免税收和有人帮忙修缮房子的福利了,不然的话,这些福利会相应的降低档次,不是没有,只是比别人的差一些。   而之所以要规定这一条,是为了方便他把自由民集中管理,毕竟这些自由民的土地在郡内不同的地区,管理起来特别麻烦,集中在一起的话,就能让他们组成村落,选出村长方便管理了,而且那些被费利克斯回收的土地,未来也将成为新城的一部分。   这个消息一传出去,可把那些回迁的自由民高兴坏了,他们对领主的要求没有任何的不接受,非常积极的就找出自家关于土地的凭证,去找管事们登记,然后积极要求管事们去量自家的土地,量好了才能换嘛。   对于住在哪里他们并不在意,反正伯爵大人已经说了原来是怎么样的土地就给换什么样的,他们相信伯爵大人不会在这种事上诓骗他们,威廉姆斯伯爵大人和其他的贵族可是不一样的。   这可把管事们忙坏了,他们就几个人,自由民却是一大群,尤其是消息传出去后,陆陆续续就有收到消息的自由民从外地举家回迁,每天都要新的自由民回来,管事负责登记就让他们忙不过来了,更别提还要给他们丈量兑换土地、安排新的住处等。   本来丈量土地的事情是由丈量官负责的,不过那些丈量官现在忙着萨丁森郡内给领民们丈量和批准荒地的事情,一时间也没办法抽调多少人给他们,所以斯罗特这边的事情就有点忙不过来了,连带的几个管事都清闲不下来,每天都要有人跟着那些被分调过来丈量土地的实习生们一起到处跑。   一段时间下来,都把他们给累瘦了,但好在伯爵大人吩咐的事情是忙好了。   于是回来的自由民们被安排到了靠近海边的区域,农奴们住在海边的渔村里,渔村外一公里不到的地方就是从普林西亚到萨丁森的主路,这条路也已经被修成了水泥路方便同行,而水泥路的另一边,是新划分的田地,再往后大概直线距离一公里左右,就是自由民居住的新村庄了。   目前,已经成型不再有人落户的新村庄有两个,都是有一百来户人的大村子,而第三个村庄也在筹备中,要不了多久也会被填满。   重新安定下来的自由民第一时间就钻进了自家的新田里,和那些长势茂密的杂草奋斗,他们从管事那儿租借到了耕牛和农具,速度快点的话,还能赶上今年的春耕,虽然第一年的收成注定不会太理想,但既然不需要缴地税,那么他们地里的收成只要不遭遇大灾大害,怎样都够自家嚼用的了,所以虽然家家户户都很积极的在田里奋斗,一点都不觉得辛苦。   此外,自由民们也不怕在田地没有收成前家里会没有食物可吃,斯罗特的东北边在修新城,南边海滩也在修码头,农奴的渔村附近的盐田天暖以后也要重新开始晒盐,而这些都是需要劳动力的辛苦工作,也一直都在招募人手,凡是有点力气的自由民都可以在农闲时去打个短工,工资可以日结也可以月结,只要肯努力,赚到的钱够他们养活家里了,而那些没有多少力气的老弱妇孺,也可以到渔村那边和农奴一起晒鱼,或者到路边给商人们开的旅店饭馆帮佣,工资不高却提供饭食,总归不会让人饿死的。   而在斯罗特郡内的人口慢慢回升的时候,安保力量也需要安排起来了,而目前费利克斯手上的骑士团都已经有自己的工作了,抽调不出人手,所以他才准备扩张骑士团的人数,至少也要多出一队人马可以负责其斯罗特郡的安全问题。   他可没忘记,斯罗特郡内,还有一个原本是这片土地的主人,却因为得罪大贵族而被降爵,从伯爵变成男爵的人在,那位虽然一直表现的很安静,但从他之前的一些举动来看,那也不是一个安分的主,如果斯罗特繁荣起来却一直没有守备力量,谁知道只是隔着一片林子的男爵会不会偷偷派人来抢劫村庄,这种事情在贵族中又不是什么少见的事情,所以不得不防。   而费利克斯有意再授勋一批骑士的消息也很快在骑士团里传了起来,原本就是骑士的人还好,那些骑士侍从们可是坐不住了,他们要成为骑士,除了要从骑士训练中顺利毕业外,最重要的就是找到一位愿意接受他们效忠的主人。   而他们效忠的最好人选自然就是威廉姆斯家族的主人了,只是费利克斯旗下的骑士已经满员,虽然不是不可以继续受封骑士,但因为他没有多余的土地分给骑士了,再受封骑士的话,这些骑士很可能没有采邑,所以只能算是一种名誉头衔而不被认同为正在的骑士。   所以原本的骑士侍从们要么等着继承自己父亲的骑士头衔和采邑,要么等到那些没有继承人的骑士退休――没有继承人的骑士在不能为效忠的领主服务后,是要把采邑退还的――再不然就是离开萨丁森郡,去寻找其他的贵族效忠。   当然,以前最后一种是许多自觉没有机会的年轻的骑士侍从们的首选,他们会和费利克斯的好友一样到王都去拼搏,找到合适的主人,而不是留在这个贫穷的边境郡。   但现在,繁荣的萨丁森郡才是他们的第一首选,即使是一直当骑士侍从他们也不愿意离开,别的地方的骑士侍从可没有他们这样好的待遇。   现在,伯爵大人终于要增加骑士人数了,虽然是被派往斯罗特的骑士,但到那边去,意味着被选中的新骑士也会拥有自己的采邑,光是这点就让许多人心动了。 第126章   关于新骑士的选拔和晋升,倒是没有立刻就开始,毕竟现在骑士团大半的成员都不在萨丁森郡,这个时候就开始选拔,对很多人来说都不太公平,所以费利克斯暂时只是把这个意向通知了下去,让大家早做准备,至于具体的选拔时间,自然是等骑士团其他的人回来了再说。   所以费利克斯只是暂时从其他有空余的骑士小队里调了两个骑士带着一队士兵到斯罗特郡去负责当地的安全,必要的时候,他们可以征调当地的自由民和农奴充当兵力,反正领民服兵役是很正常的事情,而斯罗特郡目前也不缺少壮年的男子,不管是新城修建地还是码头那边都能抽出一大堆人,再有两个领头的骑术坐镇也就足够了。   听说这事的骑士侍从们都很激动,新的骑士自然是从他们之中选择的,而且看起来人人都有机会,所以大家知道这事后,都铆足了劲的拼命训练,认真工作,日常表现比之前还要英勇。   倒是魏薇听到这个消息后很好奇:“要怎么选拔骑士?”   “自然是要让他们认真比试一场了。”费利克斯对骑士选拔的事情非常了解,因为他也是这么走过来的:“骑士侍从想要成为骑士,就得在特定的竞技赛中战胜对手,赢得胜利,而且必须赢上几场才行,不然的话,是没有资格成为骑士的。”   在骑士最开始出现的时候,凡是能够为自己准备一套骑士装备和马匹的人都有资格直接成为骑士,那个时期的骑士是谁都可以当的,却也只是个荣誉称呼,不具备任何的特权。   而到了后来,骑士逐渐变得重要,并且实行采邑制度,成了晋升贵族的途径之一后,想要成为骑士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以往是人人都可以成为骑士,现在却基本只能是贵族的后代才有这个资格,因为只有贵族才能把孩子送到其他贵族或者骑士身边进行骑士课程的学习,才能置办的起昂贵的装备,这些可是普通人做不到的。   而从骑士侍从到骑士的转变,最重要的一点是得到主人的认可,并为他们举行“受甲仪式”,而这个认可方式,一般就是让他们和其他人进行比赛,在比赛中表现出色的人才有资格参加“受甲仪式”成为真正的骑士。   “王都的竞技场最开始就是由此而来,当然,现在那里已经变成了贵族们打发时间的娱乐方式就是了。”费利克斯耸耸肩道,贵族就是有办法把所有的事情都和娱乐扯上关系,谁让他们大多数都很闲呢。   “你也是在那儿赢了比赛才成为骑士的吗?”这还是魏薇第一次听费利克斯讲他成为骑士的事情。   大概是因为那时候太过辛苦,虽然费利克斯常常会和她说一些自己以前受训和出任务的事情,却从来不说竞技场的事情。   这会儿他也只是轻描淡写的带过去:“是啊,在连赢了好几场后,我就顺利举行了受甲仪式,顺便一说,我当初卖给你的那些土地,就是用在竞技场比赛赢来的土地和其他人换了以后再和庄园内的土地调换过给你的。”   骑士是为战争准备的常规武力,在没有战打的时候,他们获得金钱和土地的方式除了打猎和剿匪外,就是从竞技场上用自己的命拼出来的,那可真的是一个不小心就会要人命的残酷比赛,每年因此丧命和破产的骑士可是不少,费利克斯当初能够连赢几场,被国王看重,也是因为他自身实力过硬,但即使如此,他身上几处危险的大伤痕越基本都是来源于此。   所以费利克斯从来不会和魏薇说竞技场的事情,他很清楚魏薇不是那种爱看比赛的贵族女士,相反,让她知道自己曾经因为财富和地位在竞技场上和其他人竞争,并成为贵族们的娱乐,怕是会不认同的直皱眉,她一贯是爱好和平的,看不惯那些血腥残忍的事情。   不过虽然他不说,魏薇也不是不能想象其中的危险,毕竟只要扯到对抗竞技以及贵族的娱乐方式,她第一反应想到的就是罗马斗兽场那种角斗场景,说不定骑士竞技也会和那些凶猛的野兽对上,谁让这是贵族爱看的呢。   当然她没提这些,既然费利克斯不想让她知道,她就当不知道好了。   于是话题自然的转到了其他地方去。   “金斯利他们什么时候能回来,这次剿匪不会有危险吧?”   “没问题,会很顺利的。”费利克斯保证道,他派出的侦察兵最初侦查的时候就有估算对方的实力,而且费利克斯派出的人并不比强盗团少,又是有心算无心,还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只要不出意外,这次的行动可以说是十拿九稳的。   不过回来的时间却不能估算,毕竟除了剿匪他们还有其他的任务,如果真的查出什么,耽误些时间也是可能的。   强盗们盘踞的山头距离萨丁森郡只有几百公里,如果是骑马日夜兼程,一两天的时间也就能到了,而金斯利等人是乔装成商人过去的,自然不可能走的那么快,但即使是伪装的马车影响了速度,他们也在出发后差不多五天的时间慢慢走到了强盗们聚集的山林处。   普拉迪帝国境内的土地大多是平原和丘陵,所以境内的山大多数都不怎么高,也比较缓和,这些山林上的树木也大多是挺拔的杉树松树,这些森林藏少数几个人是不错,但要藏住一大批人却不太容易,而且大冬天的森林里却不是个隐藏的好地方,这群强盗之所以能一直盘踞于此,也不过就是占着没有大部分来清剿他们。   而大概也是这段时间的打劫行动一直都还很顺利,让他们多少有些放松警惕,于是在遇上萨丁森郡一群伪装成普通商队的士兵时,他们就倒霉了。   特别是这次派出去的士兵都是训练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特种兵,别的不说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和单兵作战能力都比普通士兵高,而山林可以说是他们的主场了。   在此之前这些特种士兵出的任务大多是侦测和探秘,真正对上敌人还是第一次,但他们的表现无疑是很抢眼的,就算是骑士们,也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平原上的正面对抗,在山林之中,他们可能也拿这些人毫无办法。   经过专业训练的骑士和士兵,对上一群可能是雇佣兵出生,但本质上也不过是普通人中武力值比较强一些的非专业人士,能有什么结果可想而知。   所以几天之后,费利克斯就收到了金斯利的回信,信里除了简单说明了剿匪的经过外,还大力赞扬了他训练出的特种士兵,让费利克斯心情大好。   他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魏薇:“金斯利说已经把那些强盗控制住了,不久之后那些活着的强盗就会被送回萨丁森,由我处置。”   魏薇:“有查到他们的背景吗,另外之前被抢走的东西都找回来没有?”   “目前好像还没有查出什么,至于被抢走的东西,一部分已经找回来了,但大部分都被他们处理了。”   对于追回被抢走的财务,费利克斯本来就没抱希望,往来萨丁森的商队,尤其是那些小商队,他们大多是带着各种货物往返两地做生意的,而小商人在萨丁森买的东西基本都是各种方便携带味道又很不错的食物,价廉物美,非常受欢迎不说,大商人们也不怎么稀罕赚这个辛苦钱,才有他们做生意的份,而这些东西,强盗抢去了一般不是转手卖了就是留着自己吃了,毕竟现在还是冬季,森林里都找不到什么食物,猎物也很少出现,一个五十人的大团伙,管事准备足够的食物都是很麻烦的事情,打劫到食物,自然就自己吃掉了。   因为要押送强盗回来,金斯利等人的速度要慢上许多,不过强盗被抓,这条路暂时就安全了,这个好消息已经足够那些要走这条路的商人们高兴好长一段时间了。   而在他们回来之前,萨丁森郡已经开始准备给小麦灌浆和准备春耕的事情了。   这个时候庄园内的不少农奴被告知,他们的田地今年不准备种小麦或者燕麦,他们的土地需要空余出来,种植一些以前没有见过的新作物。   这事其实农奴们心里是有些底的,去年玉米红薯土豆的大丰收多多少少还是传了一些消息出来,农奴们虽然不清楚安心没见过的作物产量究竟如何,但他们的伯爵夫人,从遥远的东方带来了很多高产的农作物这点,很多人都是隐约听说过的。   所以对于管事们特别通知的事情,这些农奴并不怎么意外,甚至有些跃跃欲试,因为在他们之前,更加积极的还有那些骑士不是。   之前骑士们就曾经登过记,准备在今年开春的时候领取一些新作物的种子种到自家的采邑里,而现在,就是城堡兑现承诺的时候了。   魏薇这几天就在忙着检查各个地窖中储备的种子种薯,虽然地窖挖的很规范,一般来说里面存放的东西不会坏,但也不是百分百没有损害的,或者因为某个看似很小的问题,就可能导致种子种薯发芽发霉,前者倒是还能拿来种,发霉的话,就只能丢掉了。   所以为了防止分给骑士的种子种薯里混了坏掉的种子和种薯,在分发之前,魏薇就派人先把地窖里的那些种子种薯都先拿出来检查一遍,剔除掉坏掉的那些,顺便像是玉米之类的种子还能趁着天气好的时候晒晒太阳祛除霉气,这样也更有利于之后的播种。   因为本来就是要在今年开始普及种植的作物,这次的检查和晾晒就没有再遮遮掩掩了,而是直接在城堡前庭那个巨大的广场上进行的,奴隶们晾晒挑选的时候周围的仆人和士兵,甚至是到城堡办事的管事和农奴都看得一清二楚。   每一个路过前庭的人,目光都没办法从那些堆放在地上,从来没见过的农作物上移开,尤其是红薯,三十多万斤的红薯堆放在一起,就是一座山,和其他作物相比,不知道多了多少倍的数量和高度都让人震惊不已,完全没办法想象为什么会有粮食这么高产。   即使之前已经已经隐约听说过一点消息,但真的看到这些没见过的粮食,大多数人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想想看吧,他们的伯爵夫人可是单独一人独自来的萨丁森郡,她来时能带多少东西?除开金银等贵重物品,又有多少能是种子?而现在,她来萨丁森郡也不过过了两年,当初那一点点带来的种子如今变成占据了整个前庭,平铺都不铺不开的各种粮食,那些粮食的产量也未免太吓人了一些。   所有看到城堡前庭内景象的人都忍不住问其他人:“这真的都是伯爵夫人带来的种子种出来的?不是伯爵大人从其他地方买回来的吗?”   “当然不是,你看看这些东西,你以前见过吗?没见过对不对,所以你觉得伯爵大人能从哪里买回来?”已经震惊过的人这会儿就会格外有优越感的鄙视其他人没见识,完全忘记自己最开始也和对方一样震惊。   得到确定的回答,问话的人已经震惊到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能喃喃自语:“那这也太多了……”   这样的情况不仅是发生在某个人身上,因为需要挑拣和晾晒的种子种薯不少,加上还要根据登记的名单准备相应份额的种子和种薯,这些工作推在一起,由一批年老的奴隶负责,速度自然不会太快,得花上好几天才能都弄好,所以这几天里,奴隶们在前庭忙碌时,周围时不时就有人趁着清闲的时候跑过来围观,其中不仅有城堡里的人,还有庄园中的你农奴和自由民。   当然非城堡人员不能随便进城堡,这些农奴和自由民就会以各种名义跑来看热闹,比如给伯爵夫妇送一些家里出产的鸡蛋啊,林子里找到的菌类之类的,以往他们也会送一些东西到城堡来抵税,或者直接就孝敬给自己的领主,但不会像最近这么频繁,全都扎堆一样跑来了。   费利克斯和魏薇当然可以下令禁止他们来,但他们没这么做,大家爱看就看吧,反正过不了多久这些东西就该种到地里去了,让他们现在满足一下好奇心,总比以后这些人偷偷跑到地里去挖开土看好,别不相信他们不会这么做,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很多人也是愿意冒点险的,何况他们大概还认为只要自己不偷,只是挖开看一看也没什么吧。   而且这些跑来看热闹的人之中还会有些比较热心的人,也不干看,还会主动帮奴隶的忙,让挑拣称重的速度加快一些,只要看着点不让他们夹带出去就好了。   很快,为骑士们准备的种薯和种子就都准备好了,去年魏薇答应给他们分种子,但具体多少却没说,但他们知道费利克斯送给过国王的也不过是一百斤玉米一百斤土豆和一百斤红薯,其他贵族得到的更少,所以骑士们一开始都认为自己得到的不会比国王得到的多,毕竟他们有一百二十个人,要是每个都能得到和国王一样的份额,红薯还好,玉米和土豆可就不够他们分了。   事实也是如此,最终分给骑士们的种子和种薯,是玉米30斤、土豆10斤、以及红薯100斤,除开玉米刚好能种一英亩地外,红薯只够六分之一英亩土地种植,土豆更是只能勉强重点应应景而已。   但没人抱怨魏薇给的种子少,他们的伯爵夫人可没有收他们的钱,这些种子都是免费给予的,而且看看这些作物的产量,只要精心侍弄一年,等到秋天,他们的地里应该也能长出足够明年大规模种植的作物了。   他们可不是贪心的人,连国王陛下都只能得到那么点东西,他们这些骑士能分到这些就很不错了,而且别看每个人分到的好像不怎么多,可一百二十名骑士得到的数量凑到一起,那可不少,很显然伯爵也是大出血了,都不得不让人担心他们自己留的种子是否够用。   此外,除了这些粮食作物,魏薇还各自给他们分了不少蔬菜种子,比如西红柿、黄瓜、丝瓜、南瓜、冬瓜之类的,都是去年种的不错,结子也多的,其中西红柿的产量甚至高于红薯,而种子又那么小,少少的一小包就能种出一大片,而以欧洲人对这种蔬果的喜爱,种出来以后也不愁销路,不管是直接做菜还是制作成番茄酱都很不错,而且番茄酱面世后,这种用途多多又美味的调味料很快就会成为大家的新宠,占据调料界重要的一角,尤其是在和意面、三明治以及沙拉搭配的时候,总是少不了它的身影。   而这些蔬菜的种子不仅给了骑士们,连同那些骑士侍从,普通的骑兵士兵、仆人庄园的管事们,只要想要的,也或多或少都能得到一些,毕竟是蔬菜种子,魏薇觉得自家的菜圃里种一些足够城堡自产自销的也就够了,没打算继续增加菜圃的面积,所以干脆就大方的把多余的种子都给出去了。   甚至有农奴在听说这事以后,大着胆子来城堡请求用钱或者东西换一些蔬菜种子回去,魏薇也让人同意了他们的要求,虽然给的不多,但她也没收多少东西,往往给个鸡蛋就能换几粒番茄或者其他蔬菜的种子,所以最早来求的农奴都欢欢喜喜的带着东西回去了,而来晚了的农奴和自由民们则被遗憾的告知,种子已经都分完了,只能遗憾的回家去了,然后没换到的人要是认识的人里有换到的,就会去找对方试图要上一两个种子。   当然,大多数是要不到的,毕竟农奴们得到的不多,而且不确定这些种子的发芽率,又是第一次栽种,要是只给自己留一粒其他都送出去,这种子最后没发芽怎么办?   所以不给,说什么都不给,而且担心自家种出的蔬菜苗会被人偷了,他们都不把种子往菜地里种,只种在房屋边上,不仅院子有院墙守护,还特意搭了个小小的围栏把那一小片地方围起来,免得家中饲养的鸡鸭不小心跑进去祸害了里面的小苗。   至于不知道怎么种植他们反而不怎么担心,兑换到种子的时候,大家都和以往一样得到了一个种植册子,大多数的农奴不认识字,但他们们家里的孩子多多少少都认识一些,把册子带回去让孩子们帮忙读就是了,而且真遇上什么问题,不管是找管事请教还是跑城堡请求伯爵夫人的帮忙都是可以的,这点在以往都是已经被确定了的,他们的伯爵夫人不仅非常会种地,还特别乐于助人,一般有问题问道她那儿,基本都能得到解决办法的。   虽然现在大部分的骑士都不在萨丁森,但他们的家人在接到通知后就纷纷赶到城堡来领属于自己的种子和种薯了,这些人来的时候还都带了采邑中善于种植的农奴,表示要让这些人在这里学一学种植的技巧再回去。   于是魏薇就把这些人和奴隶一起安排着育苗了,考虑到他们是要把种子带走的,魏薇教他们用拌了草木灰的泥球包裹玉米育苗,一个个泥球可以搓好以后直接放在一起育苗,等小苗长到一定高度后直接连同泥球一起移栽,非常方便,而红薯不用多说,直接整个种到地里就好,倒是土豆需要切块催芽,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苗株,而土豆切块催芽是很有讲究的,切的不好或者处置不当都容易让种薯腐坏,所以确实是需要种植者好好尝试一下的。   介于她分给骑士的土豆只有十斤,都不够那些农奴练手的,而如果他们弄坏了,很可能会得到主人的责罚,所以魏薇干脆就让骑士家眷们带来的农奴跟着奴隶和那些庄园里被选中今年种植土豆的农奴一起处理她预留的那些土豆块,可以给自己多找一些免费劳动力不说,即使一开始手生弄坏了一些,她也挥霍的起。   而这些人因为都是第一次接触新作物,又看过它们的产量,没人敢随便乱来,一个个做事都很认真小心,出乎意料的倒是没有造成多少损失,一开始就做的似模似样的。 第127章   二月的时候田间种植的小麦就开始陆续返青,到了三月,大地回春,绿油油的小麦苗占据了大批的田地,细矮细矮的小绿苗在还带着丝丝寒意的春风中轻轻摇曳,等待着农民们为它们浇重要的返青水。   萨丁森郡的灌溉系统早在去年就已经全部修缮完毕,平原的田地上到处分布着精心挖好的水渠,需要用水时,只需要走几步路就能打水,再也不用辛苦的在往返于河道与田地之间,既节省时间也节省力气,到了这个时候,也没人再记得之前挖水渠的辛苦,只觉得当初听了建议修建水渠真是再明智不过的决定了。   庄园之内,大部分的农奴忙着给小麦田灌溉,等灌溉完毕之后他们就要开始新一季的春耕,而之前被选中种植新作物的农奴们则因为田地里没有种植冬小麦,不需要照顾返青的小麦,这会儿已经先其他人一步的开始收拾田地,准备播种育苗了。   管事乔治是负责监督农奴的人,因为他们的女主人现在肚子越来越大,已经不太适合外出指导农奴们种新的粮食作物了,所以乔治被委派了监督的任务,已经事先学习过种植方法的他需要看着农奴们把送来的玉米红薯和土豆全部种下,如果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就需要他跑到城堡找魏薇求助了,当然,目前为止,他们还没遇上这样的麻烦。   而且相比起种植会遇到麻烦,乔治更担心的是,那些时不时就跑到这些地里看热闹的人群,他看那些人的目光充满警惕,时刻担心着这些人会趁着他们不注意,到地里偷种子。   要知道,别的还好说,那红薯的个头可是很大的,种子就是粮食,随便挖出来一个都能吃上一顿,要是被这些人心怀不轨偷走了怎么办?   乔治恨不得和自己的女主人说,请她派士兵守着这些田地了。   当然,虽然最后他并没有这么做,那是因为他觉得让士兵守着有点小题大做――他准备每天晚上安排几个农奴和自己轮流守着这些田地了。   当然实际上那些跑来围观的农奴和自由民真的没有不怀好意,好吧,虽然他们之中确实是有人那么想过,但这可是伯爵家的田地啊,谁敢在这里偷东西?哪怕只是一粒种子,被发现了也会被抓起来关进监狱的好不好?   以前大家吃不饱的时候或许会因为饿得受不了而偷地里的粮食,但现在他们每个人都能填饱肚子,这两年里已经没有人再被饿过了,大家根本犯不着因为这点东西去冒险,即使它们是从来没见过的高产作物。   从伯爵夫人慷慨的把种子分给大家就知道,这些农作物其他人早晚也是可以种植的,所以他们根本不需要冒险好不好。   而且现在大部分的人也在观望,他们长久以来一直种植的都是麦子,不管是小麦黑麦大麦还是燕麦才是他们主要的粮食来源,让他们这么快接受新的没见过的粮食作物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哪怕那些作物看起来非常高产,但它们是不是能填饱肚子,是不是好吃,又好不好种植都是一个迷,没人知道。   所以大家不说,其实心里都希望先看明白这些新作物是怎么种植的,最后的收成又是否真的如他们所听到的那么高产,所以那些田地就在附近的农奴和自由民才会动不动就往这些地里跑的原因,因为他们在观察学习种植方式嘛。   而且大家都是种地的老手,对于他们来说,这些新作物的种植方式看起来似乎都很简单的样子,至少先期工作看起来都不麻烦的样子,如果让他们动手,应该也是很容易就能上手的。   带着这种心情,对种植新作物有了些底后,大家又开始对这些新作物的出芽率和生长过程关心起来,所以在种子种薯被种下以后,他们依旧还会时不时过来看一看,让乔治精神高度紧张,恨不得天天守在这里。   而后来他也确实让人在这些田地边搭了一个茅草棚子,然后每天派个农奴在这里守夜,一直到这批粮食丰收,所以期间才没有出现任何偷盗事件。   而魏薇在让乔治去负责种植的事情后,就不得不放弃关注今年的春耕了,她已经怀孕八个月,圆滚滚的肚子非常大,虽然一直没有太大的孕期反应,但腰酸背痛和下肢水肿是不可避免的,现在每天魏薇都需要有人帮她按摩一下腿脚消肿,一开始这个工作是费利克斯亲自完成的,但随着春耕到来,他不得不不接手所有的事物,包括之前魏薇负责的那些,加大的工作量让他实在空不出太多的时间,只能每天给魏薇按摩几分钟,然后把这个工作交给魏薇的女仆。   而在行动不便以后,魏薇越发觉得自己身边的人手好像不太够用。   魏薇身边的六个女仆,琴如今已经差不多开始接手一部分女管家的事务,之前的女管家是南希夫人,但她一直更愿意呆在卡洛琳身边照顾她,所以在琴被培养的差不多时,她就非常主动的把属于女管家的工作交给她处理了,所以现在琴已经辞掉了会计的兼职,开始逐步接手女管家的工作,自然的,需要管理城堡中的女仆的一切工作安排的她,时不时的就需要离开魏薇去忙其他事情,所以陪伴她的时间自然也减少了。   而卡玛被选为贴身女仆前后,主要就是负责辅佐魏薇处理草药,在这个冬天里,她被派去观摩过庄园中那些怀孕的农妇们生产,跟着产婆学了不少接生的经验,又被魏薇灌输了不少科学的生产知识,为的就是在她生产的时候,如果有无法自己处理的事情发生,能有个人搭把手,而卡玛学的很积极,她自己都把未来目标放在学医上面了,将来很可能成为一个女药剂师或者医生,自然的,贴身女仆的工作,她其实很少做的。   而剩下的四个贴身女仆里,丽莎帮着魏薇管厨房的事情,莫妮卡和玛丽除了兼任秘书的工作外,还管着野兔的养殖,可以说都很忙碌,也就只有潘妮会一整天都跟着魏薇形影不离了。   所以给魏薇按摩这种事情,自然也是潘妮在做的。   “你会觉得忙不过来吗?”乖乖靠坐在床上让潘妮给她按摩双腿,魏薇突然问道。   没听清楚的潘妮抬起头:“什么,夫人?”询问时,手上的工作也没有停下来。   魏薇道:“大家都需要忙很多事情,也就只有你一整天都跟着我了,照顾这样的我,你会觉得累吗?”   魏薇盯着自己的肚子,怀孕这段时间,她的身体出了肚子和胸前外,其他地方几乎没有任何变化,依旧看起来瘦瘦小小的,这就导致她的肚子大的惊人,像是在上面绑了一个巨型西瓜一样,还是敲起来梆梆响快熟炸了的那种,别说其他人了,连她自己有时候看着自己的肚子都有点心惊胆战的感觉,担心它什么时候自己就破了。   当然,她肚子里的小家伙确实是只有一个没错,也并没有超重,作为医生,她一向很注意孕期的自我照顾,绝对不会让自己发生胎儿太大生不下来的情况,之所以看起来太大,不过是因为她自己在怀孕期间并没有长多少肉,两者自己的差距太大才给人一种肚子太大的感觉,实际上还是属于正常的,健康范围内就是了。   魏薇已经算好了预产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应该会在四月底五月初的时候生产,这个时候气温不好不坏,倒是很适合坐月子。   而现在已经三月了,魏薇也不得不考虑她生产前后的人员安排。   “当然不,夫人,能照顾你我非常高兴。”潘妮急忙表忠心,当然她说的也是真心话。   “但果然只有你一个的话会忙不过来吧。”魏薇看了看潘妮眼底略微的青黑,因为她现在身边离不了人,即使是夜晚有丈夫陪伴,门外也得安排人守夜,潘妮又是六个人里时间最多的,所以她夜里守了夜后,白天还会自告奋勇的呆在她身边不去休息,哪怕她本人不觉得,但事实上她最近看起来确实比以前疲倦。   潘妮说不出反驳的话来,有时候她确实也有一种一个人没办法好好照顾魏薇的感觉,虽然其他的贴身女仆也会跟在魏薇身边,但偶尔她们会离开办其他的事,如果这个时候正好遇上魏薇需要做点什么,比如处理一下生理问题的话,潘妮一个人扶着她去厕所时,总是有种心惊胆战的感觉,就担心会出事。   这种长期的紧绷状态显然也影响了她的精气神,所以哪怕其实守夜的工作并不累――毕竟所谓的守夜不过就是让她们睡在走廊上等待也许一晚上都不会有的传唤,一般来说,如果魏薇在夜里真的有什么需要,费利克斯都能帮她做好,根本不需要女仆帮忙,会安排守夜,不过是以防万一。   一想到自己独自照顾魏薇时的紧张和不安,潘妮就忍不住提议道:“那么夫人,不如你再给自己多安排几个贴身女仆吧?”   虽然一般来说女主人身边的贴身女仆也是有个定数的,六个贴身女仆已经不算少了,一般的贵族夫人身边都不一定有这么多人,但魏薇不一样,她身边的贴身女仆现在其实都有其他负责的事务,而且越来越把工作重心放在那些事情上,真要说主职是照顾她,并且可以全心全意这么的,还就只有潘妮一个。   接着,潘妮又道:“等小主人出生,他的身边也需要照顾的人手,这个夫人你也该考虑了。”   这个倒确实是,欧洲的贵妇们和华夏的豪门太太一样,都是不会亲自照顾儿女的,她们都会请奶妈照顾孩子,而自己只是偶尔看望一下,所以大部分的母子/母女之间的关系就不如孩子和奶妈的关系来的亲密,这点上魏薇是不能苟同的,她觉得自己的孩子还是要自己照顾,就算是真的没有那个时间,也应该有稳定的亲子接触时间,维持良好的亲密关系才对。   所以保姆要安排,但可以的话她还是准备自己奶孩子,除非奶水不够,不然就不需要安排奶妈了。   她想着之后的事情,但也没有忘记考虑潘妮的提议,不过魏薇不打算另外增加贴身女仆,而是道:“之前被选中的那几个小女仆她们的规矩学的怎么样了?”   之前小农奴们被选到城堡里当仆人,魏薇自己亲手点了六个,除了准备让她们以后接手贴身女仆的工作外,也有担任保护的意思,所以这些小女仆们在被教导仆人的规矩外,也会定期跟着骑士团的人学习,甚至好像还被费利克斯当做影卫在培养的样子。   不过虽然不太清楚她们和其他孩子都在学习什么,但魏薇记得这些小女仆在骑士团那边的训练是只有半天的,现在她身边缺人,如果不耽误她们学习的话,让她们过来给潘妮打个下手应该是合适的,毕竟虽然其他贴身女仆总是有其他事物要忙,但她们处理完事情,还是会回到魏薇身边照顾她的,所以实际上真正缺人的时候,也只是一天中某个很短的时间段而已。   潘妮也不太清楚那些小女仆的事情,虽然说这些小女仆应该是由现任的贴身女仆,也就是她们帮忙培养,但因为她们还肩负着保护女主人的任务,需要参加训练,加上魏薇身边的人一向都很忙,所以仆人的礼仪和规矩之类的培训还是由巴顿管家在负责的。   于是潘妮就回答她:“等其她人回来,我去找巴顿管家问问。”   等她说完这话没过多久的时间,负责照顾野兔的莫妮卡就和玛丽换了班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去厨房帮魏薇炖汤的丽莎,两个人一前一后回到卧室,正好可以接替潘妮的工作。   于是为魏薇按摩完毕的潘妮就先去找巴顿管家问事情了,留下丽莎和莫妮卡照顾她。   魏薇被扶了起来,坐在沙发上一边喝着丽莎炖了一个早上的鸡汤,一边询问莫妮卡野兔的事情。   那群野兔在城堡的花园里被养了一个冬天,大部分都顺利活了下来,一些野兔更是已经生下了一胎,所以小兔子的数量增加了不少,因为野兔圈养地的气味不怎么好闻,魏薇现在也受不了那些味道,所以她不再自己往那边跑,就是莫妮卡和玛丽也只是过去看奴隶照顾它们,并不亲自上手也不会靠太近,免得在身上留下气味,影响到魏薇。   而最近天气变暖后,那些野兔即将被迁走,送到已经快要被修好的散养地的山坡上去喂养,所以两个女仆最近才跑的比较勤快,等送走这些兔子以后,她们反而能清闲下来,这也是魏薇不太愿意直接再添加人手的原因,因为过了这段时间,她其实也就不缺人了。   不过是正巧所有事情都配在一起,才造成人不够用的问题而已,要是等魏薇生产完毕坐完月子,她也不需要有人天天跟着自己照顾自己了,她又不是真的什么都不会做的贵夫人大小姐。   潘妮很快就回来了,她告诉魏薇:“管家说那些小女仆学东西很快,基本的礼仪和规矩都学的差不多了,不过训练的事情他就不清楚了,当然,如果你要用人的话,可以让她们先过来帮忙。”   反正什么事情都没有照顾即将生产的女主人重要。   “会耽误她们的训练吗?”   潘妮摇头:“不清楚,不过如果是伯爵大人的话,相信就算真的会耽误训练,他一定会优先顾忌你这边的事情的,需要我去问问伯爵大人吗?”   “不用,这事不急,我自己和他说好了。”   等费利克斯抽空过来探望妻子,顺便吃点东西补充一些体力时,魏薇果然问了他。   而费利克斯的回答就和潘妮说的一样,任何事情都不如魏薇的需要更重要。   “暂时让她们暂停一段时间的训练就是了,反正你也说目前缺人也就是这段时间而已,等你的女仆们忙完了,再让她们回去继续训练就是了。”   费利克斯自然是不会让魏薇这个时候身边缺人,所以直接就暂停了小女仆们的训练,然后第二天,这六个女孩就被送到了魏薇的面前。   魏薇的记忆力很好,对这些她亲自选出来的小女仆们都有些印象,尤其是里面长得最漂亮的梦娜,这个看起来有点冷冷的小女孩,她的记忆十分深刻。   对她印象更深的则是潘妮,看到人,潘妮就想起来这个小女孩刚刚被买下的时候,瘦瘦小小的,脸上也总是脏兮兮的,头发更是从来不梳洗,整个人邋邋遢遢的,还总是低着头,看起来真的非常不讨人喜欢,所以在小农奴们被她带着的女仆安排洗漱换衣服打理干净的时候,梦娜露出那张虽然瘦黄,却很精致的小脸的时候,她们还很吃惊呢。   不过吃惊之后,潘妮倒是很能理解梦娜之前为什么要把自己搞成那个样子了,对于这些被父母卖掉的女孩们来说,长得好看可不是什么好事,如果没有被伯爵买下来,梦娜大概就会因为长得好被高价卖给伎院去了,在那种地方,长得好看也不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六个小女仆的气质有很大的变化,她们站立的姿态也和普通的女仆不太一样,魏薇能从她们身上感受到一种令行禁止的严肃感,这是接受过严苛军训后不可避免会留下的一丝痕迹,但不得不说,她们看起来比之前可靠了。   魏薇给她们进行立刻简单的训话,就把这些小女仆交给潘妮了,以前她身边的事情都是琴做主导,但琴现在开始接任女管家的工作,得管理城堡中所有的女仆,一些女主人要处理的事情也因为魏薇的身体因素而暂时由她代理了,所以魏薇身边的大小事务,就交给除了琴之外资格最老的潘妮负责了。   而且经过这两年的锻炼,潘妮也成长成了合格的贴身女仆,让她带领六个小女仆,并没有多大的问题。   小女仆们被告知她们会在魏薇身边照顾她到生产为止,之后她们就可以回去继续训练了,没人觉得不乐意,她们的训练本来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女主人才会有的,大家早就知道以后会到伯爵夫人身边工作,能提前来照顾她,反而令她们高兴,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别人想要都没有呢。   虽然小女仆的年纪都比较小,但也都有十三四岁了,加上欧洲的女孩子发育的都比较早,早年的生活经历又让她们比同龄人早熟,这让她们看起来和十七岁的潘妮也并没有多大的区别,甚至其中两个小女仆比潘妮都要高一截呢。   有了六个小女仆的帮助,潘妮的工作立刻就减轻了不少,她也不用每天绷着精神把自己弄得十分疲倦了。   而距离预产期越来越近,生产的准备也排上了日程,第一步就是要开始准备产房,因为隔壁的女主人卧室一直空着没用,魏薇干脆就让人把那儿布置成产房了,除此外,虽然已经把卡玛培养成合适的接生者了,但费利克斯还是请了好几个经验丰富名气大的产婆,在她生产前的一个月,这些人就已经被安排住进了城堡,时刻严阵以待,毕竟即使魏薇已经算出了自己的预产期,但也不排除她可能提前活延后生产的可能,所以越是接近这个时间,大家就越是担心,这段时间里,城堡上下遇到魏薇出门散步的时候,可是连大气都不敢喘,就怕惊扰了她,导致意外发生。   在如此紧张的气氛中,魏薇终于迎来了生产的时间,她的预产期算的非常准确,在五月一日这一天,留在房间里没有外出的魏薇,在所有贴身女仆的环视下,正在房间里绕圈圈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分娩的征兆。   先是有规律的阵痛开始频繁发生,接着不久之后她感觉到裙子下的大腿上有液体流下的痕迹,让女仆帮忙一看,确定是羊水破裂了。   这个情况一出现,女仆们都有些慌了,反而是她这个即将生产的孕妇非常冷静的指挥起来:“玛丽莫妮卡,你们扶我去隔壁,琴你去叫产婆过来,潘妮去通知菲尔,丽莎你去厨房让他们准备热水,顺便给我做点吃的,卡玛你也去厨房准备汤药,方子就我之前告诉你的那些,我一会儿可能会用到,其他人去准备剪刀毛巾这些要用的东西,都别慌!”   有了她的吩咐,所有人就像有了主心骨一样,听她的安排立刻找人的找人准备东西的准备东西,而卡玛和莫妮卡也小心翼翼的把她扶到了隔壁的房间里去准备生产。 第128章   当听到魏薇发动的消息,费利克斯二话不说就扔下手里的笔,从书房冲了出来。   书房就在主卧边上不远处,所以他也是最早到的,费利克斯跑过来时,魏薇甚至才走到女主卧的门口,正打开门要进去。   她被两个女仆扶着,一贯打理的整整齐齐的头发在这种不冷不热的季节里竟然有了被汗湿的迹象,那是因为阵痛而流出的冷汗,明明应该是很痛苦的时候,但此时的黑发孕妇却不见一丝的慌乱,如果不是皱起的眉头和时不时流出的冷汗让人能感受到她其实并不是完全的无动于衷,恐怕所有人都要以为即将生产的并不是她了。   相比起来,一脸焦躁跑过来的男人,看起来比她更加紧张和仓惶。   “亲爱的,你怎么样了?”他挤开一名女仆,亲自扶着妻子走进女主卧,一边忍不住咒骂:“该死的,医生还没来吗?”   他在懊悔自己今天不该去工作的,他本应该推掉一些,陪着妻子的。   明明知道这几天就是预产期,却因为前两天一直没有发动的迹象,又被妻子劝了几句要他去处理不能拖的重要文件,他就真的离开了即将生产的妻子身边,结果才离开不久,她就有了生产的迹象,费利克斯觉得自己实在是做了个不明智的选择。   魏薇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个样子,不过不得不说,费利克斯的出现确实让她多了一份安全感,这是一种心理上的依赖,而且看到费利克斯因为自己而焦躁紧张,魏薇反而更加镇定了。   她也没去提醒他,自己现在需要的是接生婆而不是医生,她只是安抚的拍了拍他的手臂:“不要担心,我还没那么快生呢,这只是刚刚有生产的迹象,等孩子出来可还要不少时间。”   她很清楚自己的情况,并且早就知道生产并不是说生就生的事情,哪怕是顺产,也是很花时间的,过程可能持续几个小时,也可能持续一天,但绝对不是现在,立刻,虽然肚子一直在稳定的传来阵痛,但她的孩子似乎并不太急着出来,一直保持的很安静,所以她可以等其他人做好准备。   妻子的冷静态度让费利克斯也不再那么焦躁,他扶着魏薇准备让她躺下,但魏薇却让他扶着自己在重新布置过,去除掉大部分的摆设,并且消过毒的女主卧里慢慢转圈圈,说这样有助于生产。   这个时候魏薇就很庆幸,自己并不是在古代的华夏了,不然男人不能进产房,她根本没办法让费利克斯照顾现在的自己,让丈夫陪产,对于孕妇来说,真的是莫大的安慰。   魏薇走的很艰难,她的五感都比常人强大,这点似乎也反应在了痛觉上,所以身体上的疼痛非常清晰,但魏薇又在庆幸她的身体是被强化过的,哪怕外表娇弱,可实际上不管是力量还是忍耐力都比一般人强大的多,加上本来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哪怕疼的腿打颤,险些站不住,只能被费利克斯扶着一步一步像是乌龟一样慢慢走,她也没有发出多少痛吟,但即使只是时不时从嘴角溢出的轻微嘶鸣声,也让扶着她的费利克斯忍不住跟着抽气。   为了转移那种越来越明显的痛楚,她露出一抹略显苍白的笑容,开玩笑道:“你看起来比我还要紧张,待会儿可不要吓得晕倒哦。”   妻子生产时,陪产的丈夫反而先晕倒了这种事情可是屡见不鲜,虽然魏薇没打算让费利克斯一直陪着自己直到孩子出生,但这不妨碍她说这些话打趣他顺便转移注意力。   本来以为费利克斯会反驳,没想到他却是跟着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道:“我会尽量坚持不晕倒的。”   魏薇看了看丈夫的脸色,觉得他看起来比她还要紧张,说不定真的会出现那种情况。   在有人比自己更加紧张的时候,魏薇反而更加冷静了,她一边慢慢走,一边还有心情和费利克斯说着关于孩子的话题:“我想你应该从现在开始好好想一想孩子的名字了,毕竟我们很快就会用到它。”   实际上费利克斯在好几个月之前就已经在想孩子的名字了,他甚至已经做好了决定,只是一直没有对任何人说而已,这也是普拉迪帝国的一项传统,普拉迪人虽然不喜欢教会,却也还是会遵从教会的一些传统,比如为婴儿举办洗礼,而婴儿的名字在那个时候才会公布与众,所以婴儿洗礼也被称为命名礼,在此之前,父母只会选择一个昵称称呼孩子,而不会透露他们的正式名字,这种习俗最开始出现是因为婴儿时期是最容易夭折的时候,人们认为婴儿在接受洗礼前叫出他们的名字可能会被魔鬼听到,当魔鬼听到他们的名字后,就能用呼唤名字的方式带走新生儿,所以他们不能在洗礼之前透露孩子的名字,而参加过洗礼的孩子能得到上帝的祝福,让他们得到保护,这样即使被魔鬼呼唤,它们也带不走孩子了。   当然,对于宗教国来说,只要父母长辈同意,婴儿参加洗礼等同于入教,不过这个约定成俗的事情在普拉迪是大打折扣的,人们接受这是一项会被上帝祝福的事情,但入教不入教,还得等孩子自己长大以后才能确定,一般来说,普拉迪人都不会同意完全没有自我意识的孩子入教的,因为他们本身对入教一事就不太感冒,甚至自己都不是教徒,只把这当成一种普通的,带着祝福的习俗而已,所以他们说到洗礼,一般都叫它命名礼。   费利克斯:“我已经想好名字了,但你知道的,那得在命名礼上才能说出来。”   魏薇莞尔:“那么昵称呢?”   “这个我还没有决定好,而且现在同样不能说。”   很多人的昵称都是从正式名上演化而来,所以为了防止被魔鬼猜到名字,一般而言他们不会在孩子出生前就说出昵称。   虽然现在很多人都已经不在意这点了,甚至会在孩子出生前就把昵称分享出来,但费利克斯还是觉得有必要小心谨慎一些的。   魏薇也不是真的现在就要知道孩子的名字,她不过是想转移彼此的注意力,让自己忘记疼痛,让费利克斯不要那么紧张,所以很快又转了话题,说起其他的事情。   而在他们绕着房间转圈的时候,女仆们已经有条不紊的把女主人的命令都完成了,几个早就请回来的产婆被叫了过来,同时来的还有一位对生产很有经验的医生,这位医生进来给魏薇看了看情况,他也是冬天的医术培训班里的一员,本来自身的医术在其他同行之中就属于比较高的那种,又经过一段时间的特意培养,加上最近参加了义诊积累了不少的实践经验,他的医术确实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给魏薇诊脉(这里是西式诊脉,不是中医那种)得到的结果和魏薇自己诊断的差不多,都是情况很不错。   “请不要太过担心伯爵大人,伯爵夫人的身体非常不错,生产一定会很顺利的。”胡子花白穿着长袍的医生看起来更像是个巫师,但他确实是个好医生,尤其知道怎么安抚孕妇的家属。   医生笃定的神态确实让费利克斯稍微放松了一些,虽然他知道魏薇的医术更加厉害,但这个时候关己则乱,他很担心魏薇是否会隐瞒一些不太好的事情,但现在看来,只是自己多虑了。   在医生确定魏薇情况很好后,他就先出去待命了,剩下的事情则由三个经验丰富的产婆接手。这些产婆本来就是萨丁森郡最有名的接生好手,各有一套接生的技术,不过她们都很清楚伯爵夫人在这方面有自己的一套想法,而且比她们这种自己摸索出来的经验还更有体系,这些日子里,三个产婆虽然没怎么和伯爵夫人接触过,却从她的贴身女仆卡玛那儿听到了不少以前不知道的小知识,而且还是一听就很有理有据的内容,所以这个时候大家也很听伯爵夫人的命令,她说现在还不是开始生产的时候,产婆们也不会硬逼着她躺倒床上去。   魏薇在所有人的看顾下,走走停停,中间还忍着痛吃完了一碗鸡蛋面,等填饱了肚子,自己感觉可以开始生产了,就被费利克斯扶着躺在床上准备生产。   “你快出去吧,在外面等我,这里有她们就好了。”她催促着费利克斯离开,接下来的场景不适合男人观看,她也是要面子的,生产的时候狼狈的样子要是给他留下阴影可怎么办?   产婆们也紧张地看着费利克斯,虽然欧洲没有男人不能进产房的说法,但也确实不流行陪产,之前让他呆在这里无所谓,真的到了生产的时候,她们还是希望他能离开。   因为这么大一个人站在这里,还占据了最佳位置,实在是太碍事了。   费利克斯在大家隐晦嫌弃的目光中依依不舍的走出了房门。   女主卧的大门需要供女仆们进出,大家都担心他们的伯爵大人会一时冲动跑进去影响到伯爵夫人的生产,所以他被请回了和女主卧相连的男主卧,并被要求在这里等待,不要去打扰隔壁的生产。   厚实的门扉在他身后关上,隔绝了里面大部分的声音,却又不是完全听不到,贴着门,费利克斯还能听到女仆们发出的各种响动、产婆要求他的妻子平顺呼吸保持体力的话以及虽然可以压低,但在一众声音中依然最能抓紧他的心弦,让他紧张不已的,属于魏薇的痛苦呻吟。   一开始很低很轻,然后慢慢提高了频率,哪怕那呻吟被可以压抑下去,却依旧像是一把锤子,不停敲击着他的心脏,让他恨不得现在就冲进去看看情况。   “哥哥,薇薇怎么样了?”   紧张的女声在他身后响起,也拉回了他的理智。   他转头一看,不知何时,他的身后站满了人,巴顿管家一直尽责的站在他身后一步远的位置无声的陪伴他,多洛莉丝从门外进来,身边是被女仆抱着的卡洛琳,姑侄俩都用同样的蓝眼睛看着他,只不过一个里面充满担忧和期待,一个还懵懂的不知道现在发生了什么。   南希夫人没有来,她到隔壁去帮忙了。   “医生说她的情况很不错,生产会很顺利的。”费利克斯也不知道是在安慰自己还是安慰她们,如此说着。   听到他的话,多洛莉丝勉强露出一抹笑容,走到兄长的身边,和他一起等待生产结束。   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小姑娘其实全身都在发抖,她其实非常害怕这样的场景,因为她的母亲和大嫂都是在这种时候去往天堂的,所以在魏薇怀孕后,除了为她高兴并期待孩子的诞生外,她的心里也一直都很害怕,害怕这座城堡会再次失去它的女主人。   不过她也知道哥哥现在恐怕比自己还要紧张,所以她什么都没说,努力把自己的恐惧藏好,不让它影响到费利克斯。   又过了不久,马修神父也来了,他在男主卧房间里轻声的为魏薇祈祷,虽然这不一定有什么用处,但费利克斯还是对他投去了感激的目光。   他们一直在这里等了很久,久到大家都错过了晚餐,这个时候也没人在意什么晚餐不晚餐的了,他们在房间里随便用了点吃的,然后接着等待,谁也没想过现在离开,就算是卡洛琳吃过东西后靠着自己的小姑姑昏昏欲睡,可只要女仆想来抱走她,她就会哭闹不休,虽然年幼,但卡洛琳本能的知道现在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而只有和家人呆在一起,她才有安全感。   一直站在门前动也不动,甚至没有吃东西的费利克斯回头看了她一眼:“就让她呆在这里吧,要是困了可以到床上去。”   他知道魏薇生产后的一段时间内不会离开隔壁的房间,而他本人更是无心休息,所以这边的床暂时给卡洛琳睡也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生产一直从下午持续到了晚上十点,这个时候连多洛莉丝和马修神父都有些顶不住了,他们一贯都是很早睡的,但此时没人想离开。   终于,一直很安静的隔壁突然传出一声嘶哑的喊声,那声音的主人是那么的熟悉,喊声凄惨中透着无力,隐隐的还有一丝解脱。   费利克斯想也不想的就去开门,但隔壁早有先见之明,把房门反锁了。   “怎么了,薇薇,你没事吧?!”见门打不开,费利克斯想也不想的就用力的去撞击它,那发出的响动,甚至惊吓到了睡着的卡洛琳,让她在半梦半醒间发出哭声,女仆连忙过去哄她,可孩童的哭声并没有变小,反而越来越大。   不,不是变得越来越大,而是有另一个不一样的声音加入了卡洛琳的哭声中。   意识到这点后,撞门的费利克斯突然呆住了。   与此同时,隔壁的房间里也传来了女仆们高兴的呼声:“生了生了,夫人终于生了!”   所有听到这句话的人都猛地站了起来,从原本的位置快速移动到了门边。   关闭了近十个小时的门终于被打开了。   还不等开门的女仆说出喜讯,费利克斯已经迫不及待的冲进去了,她只能在茫然后朝着其他人开心道:“夫人生了一位小少爷,非常健康的小少爷!”   这个消息让所有人都狠狠喘了一口气,巴顿管家为这位终于诞生的家族继承人喜极而泣,多洛莉丝则迫不及待的问她:“嫂嫂怎么样了?”   女仆转述着产婆的话:“夫人的情况很好,就是有点脱力,现在昏睡过去了。”   “上帝保佑。”马修神父在胸前划拉着十字架,露出舒心的笑容。   听说魏薇只是脱力,没有其他任何问题,多洛莉丝全身的力气一下子都散了,身体一晃,差点栽倒下去,幸好她身边的女仆扶住了她。   这个时候的费利克斯已经冲到了床前,魏薇在生产结束后就因为精力耗尽昏睡了过去,此时的她满身大汗,头发乱糟糟的贴在脸上,床铺上一片狼藉,血水混着羊水染红了整个床铺,房间里的空气充满了去不掉的血腥味,而她整个人看起来实在是非常糟糕。   但费利克斯一点都看不到那些不好的东西,他满眼爱意的为她整理着脸上贴着的发丝,小心又怜爱的亲吻她的手,在感受到她平顺的呼吸时,更是说不出的安心。   女仆们打开房间的门让等候许久的医生进来给魏薇做了检查,确定她出了脱力没有任何的问题后,费利克斯才终于放心下来,有时间去关心一下自己的孩子了。   小小的婴孩已经被产婆和女仆们清理掉身上的污秽,用干净柔软的棉布包裹起来,那是个体重足有七斤多的男宝宝,他全身的皮肤还是红彤彤皱巴巴的,并不好看,但非常健康,连医生都说很少能见到这么健康的婴儿。   因为刚刚被弄哭的缘故,现在小婴儿虽然已经止住了哭声,但还在轻轻抽泣着,他有一头黑色的胎发,没有睁开的眼睛只能看到一条缝,从缝隙中透出一点蓝色的眼眸,仔细看他的五官,隐约能找到父母双方的影子。   跟在费利克斯身后进来的多洛莉丝看着自己的小侄子,满眼冒光:“他可真是个漂亮的小家伙。”   虽然现在孩子还一副小老头的样子,但已经能看出他展开后一定非常漂亮,毕竟他的父母可都是长得很好的。   抱着孩子的产婆小心的把孩子放进费利克斯的怀里。   初为人父的费利克斯根本不知道怎么抱孩子,尤其他看起来是那么小,好像稍微用力都能弄伤了他,他像一个木桩子一样的站着,根本不敢动。   产婆已经很习惯这样的场景了,她憋着笑指导费利克斯调整好姿势,让他怀里的婴儿更加舒服一些。   过了好一会儿,终于有些习惯了的费利克斯才敢空出一只手,轻轻碰了碰孩子的小脸蛋,嫩的像是魏薇很喜欢吃的豆腐脑一样。   他低声喃喃自语道:“是的,他简直是个天使。”   傻爸爸笃定的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看的,哪怕他现在只是个皱巴巴红彤彤的小老头。   他抱了一会儿孩子后,就把孩子又交给产婆了,因为他得去帮忙给妻子更换床铺。   欧洲人没有坐月子的习惯,但魏薇自己要求了,所以这些安排是一早就做好的,她坐月子会在这个房间里,所以脏乱的床铺要在第一时间整理干净,费利克斯小心的把已经做了简单清理的魏薇连同身上的被子一起从床上抱起来,女仆们动作迅速的撤掉床上的所有东西,换上干净的消毒过的床单被子,再让他把人重新放回去。   虽然他做的很小心,但魏薇还是在这一过程中醒来了。   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是自己丈夫那张放大的英俊脸盘。   之前的生产耗费了她太多的精力,从昏睡中醒来的魏薇并没有想起来自己身处何地,但很快她身上还未消退的钝痛感就唤醒了她的记忆。   她张开发疼的嗓子,问他:“孩子呢?”   这一说话,她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完全哑了,听起来异常难听。   虽然之前一直告诉自己要克制,不要随便喊叫浪费体力,但真的到了那个时候,果然还是忍不住啊。   “在这里呢。”   产婆把孩子送到了床边,襁褓里的孩子并没有睡着,还在时不时的动一下,因为襁褓并没有裹紧,所以他的小手手时不时还能露出来挥一挥,像是在和自己的母亲打招呼。   之前有多辛苦,在看到孩子时就有多幸福,魏薇露出一抹充满慈爱的笑容,小心的碰了碰他的小爪子:“他看真可爱。”   “是的,他非常可爱,辛苦你了。”费利克斯低下头,亲了亲她的额头:“你再睡一会儿吧,你太累了。”   魏薇却拒绝了:“不,我想先给他喂奶。”   刚出生的小宝宝半个小时左右就可以进食了,她既然要自己喂养孩子,自然喂奶的工作也是由她自己来的,所以城堡现在也并没有给孩子准备奶妈。   费利克斯立刻把其他人都赶了出去,他可不想让其他人看到这一幕,哪怕她们都是女的也不行。   最后房间里就只留下了他们一家三口,而魏薇也不在意费利克斯就在身边,她让他帮忙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姿势,解开胸口有绑带的睡裙,把孩子移到合适的位置,开始了第一次喂奶。   而费利克斯就在一旁看着,这一刻,他半点没有任何绮丽的想法,只觉得这一幕神圣极了,让他有种落泪的冲动。 第129章   威廉姆斯家族的继承人终于诞生了,这种激动人心的好消息, 第一时间就传遍了整个郡。   领民们欢欣鼓舞,他们真心为自己爱戴的伯爵夫妇高兴,而且继承人的诞生和他们也是息息相关的,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伯爵大人一直没有继承人,要是他一个不小心出了点什么事,整个萨丁森郡都不知道会花生什么样的变化,说不定现在和平稳定的生活就被打破了呢?那可是他们不想看到的。   而现在,伯爵大人有了儿子,大家再也不用担心萨丁森郡会后继无人了,同时他们还在为伯爵夫人高兴,因为这样一来,生下继承人的她的地位,就更加稳固了,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威胁到她伯爵夫人的宝座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继承人的诞生,他们尊敬的伯爵大人,非常大手笔的打算搞一个盛大的全郡庆祝活动,将在下个月,也就是六月一日那天,在萨丁森郡内的十个不同的地点,举办盛大的流水席,凡是那一天到这十个地方去的人,无论是谁,只要送上祝福,就可以坐上宴席享受由特意聘请的饭点厨师们精心准备的美食!   据说,这是伯爵夫人的国家的传统,那个神奇的东方王国的国民们会在孩子出生满一个月的时候庆祝他的诞生,举报盛大的满月宴了。   这种只要献上祝福就能白吃白喝的庆祝方式,领民们自然是非常乐意参加的,当然,他们也不可能真的什么都不送就这么去白吃白喝,参加宴会要带礼物给主人这点规矩他们还是知道的,哪怕只是送上一个鸡蛋,那也比空手去要好。   城堡之中,费利克斯也在亲自给所有的亲朋好友写信通知他们这个好消息,同时还得邀请所有亲朋以及认识的贵族和合作伙伴参加儿子满月的庆祝会,在郡内举行流水宴的当天,城堡里也会举行盛大的满月宴,就和周边贵族期待的一样,这会是今年萨丁森郡召开的第一场大型宴会,所有有关系往来的人都会被邀请参加的那种。   当然,在满月宴之前,还有一场仅几个关系最为亲密的亲朋参加的婴儿洗礼,也就是孩子的命名礼,费利克斯打算把这个时间定在孩子出生第四周的时候,也是就是逼满月宴早上一两天,这样一来,受邀参加洗礼的客人可以在城堡等待满月宴的到来,主持洗礼的自然会是马修神父,而费利克斯现在正在写信询问好友艾伦是否愿意担任孩子的教父。   作为他最好的朋友,费利克斯觉得艾伦很适合当他儿子的教父,而且以前他们也曾经谈论过这个话题,当时艾伦主动提出如果他的孩子出生了一定要请费利克斯担任教父,礼尚往来,费利克斯也是一早就想邀请他担任孩子的教父了,并且之前两人就因为这件事通过信,这次不过是例行询问,确定艾伦没有改变心意,同时催促他快点来萨丁森郡参加孩子的洗礼。   在费利克斯忙着写信邀请他认识的所有人参加满月宴的时候,魏薇则窝在女主卧里一边坐月子一边闲的玩,哦不,照顾孩子。   欧洲人没有坐月子的习惯,那是因为她们的体质如此,即使刚生了孩子就下地活动,也不用担心因为受寒吹风等问题引发月子病,但魏薇不一样,她可是东方人,哪怕这个身体是游戏具象化而来,体质也非常好,但她不会拿自己会不会得月子病这种事情去赌,没的自己找罪受的。   所以孩子一生下来,她就乖乖的窝在床上不动了,并且决定至少也要在床上躺上三四天,让身体恢复一些后再下床活动,而且两周之内,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免得吹风受凉。   当然,考虑到这个时期洗澡洗头不是件方便的事情,为了避免头发洗了长时间不干导致受凉,魏薇不得不接一段时间内不能洗头这件事,洗澡的话只要注意保暖不受寒,也是差不多一周后就能做的事情,而且即使不洗澡,适当的擦澡也是可以的,本来这个时候就处于虚弱期,不好好保证身体的清洁度,反而更容易让自己生病。   此时的女主卧,空气里那种生产时留下的混着血腥的难闻味道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装在果盘中的水果散发出的淡淡水果香味,魏薇半卧半躺在床上扭着头看自己旁边的孩子,大部分时间她和孩子一样在闭目休息,但大人的睡意哪里会和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多,所以无聊的时候,她其实是避着眼睛在脑子里看书的,偶尔醒来,再玩一玩睡醒喝完奶的小宝宝,时间也就这么不急不缓的过去了。   她会在这里住上一周左右,再考虑要不要搬会男主卧去继续修养。   她的孩子还没有定名,费利克斯甚至很紧张的不肯透露昵称,所以现在魏薇也只能“babybaby”的叫,顺便吐槽一下费利克斯紧张过度了。   他现在完全就是个傻爸爸了。   等魏薇能下地走一会儿,做一段产后体操时,小宝宝的皮肤也不再那么红彤彤皱巴巴的了,褪色之后的小宝宝看起来不再像是刚出生时那样像是泡涨了的发面馒头,他的五官在慢慢展开,混血儿特有的精致漂亮已经初具雏形,魏薇甚至能隐约判断出他哪个部分长得像费利克斯,哪个部分又和自己十分相似。   整体来说,这个小宝宝继承了费利克斯的英俊长相,他的五官和费利克斯十分相似,但细节上又能看到魏薇的影子,有种东西结合的特殊韵味,可以说是完美的继承了夫妻俩的基因,不出意外,这个孩子以后定然会是个非常俊美的男孩子。   而且这个小宝宝还很安静,每天除了睡觉只会在有需要的时候哼唧几声,很少哭闹,但这是只在不离开魏薇身边的时候,如果有人想把他抱走,那么过不了多久小宝宝就会开始哭闹,声音响亮而且持续长久,谁哄都没用,得把他送回魏薇身边才行,虽然还看不见人,但小宝宝还是本能的依靠声音和气味分辨出自己的母亲是谁,并且非常不愿意和她分开。   这也导致了,除了魏薇喂的,小宝宝不肯喝任何一个人的奶水,倒是依着贵族夫人们不亲自喂养孩子的习惯而在孩子出生后请回来奶妈都无用武之地,只能给些奖赏打发她们回去了。   好在魏薇在各种催奶的食物的辅助下,奶水非常充足,小宝宝的食量也很普通,倒是不会出现吃不饱的情况。   而这个不吵不闹,非常好照顾的小宝宝也成了威廉姆斯家最受喜爱的小天使,凡是有资格见他的人每天都会找借口跑到产房来看看他,哪怕只能在一边眼馋的看看也好,而有这种机会的,除了威廉姆斯家的人外,只有管家夫妇和一群女仆,男仆们可不能在这种时候进入女主人的卧室,所以大多数的人基本只能听女仆们天天讨论他们的小少爷是多么的可爱漂亮,却遗憾的根本见不到人,因为孩子太小了,又离不开母亲,他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女主卧。   在女主卧里休息了一周,魏薇决定继续住下去直到月子结束,倒不是说她恢复的不好,而是即使可以擦澡清理自己,但还不能洗头的魏薇还是觉得自己身上开始有异味了,她一点都不想在这个时候回去和费利克斯同住,哪怕费利克斯不会嫌弃她身上的味道,她自己也是不能忍受的。   所以不把月子做完,费利克斯都只能忍受独守空房的寂寞了,这可让他每天来看妻儿时都忍不住用越来越哀怨的目光看着魏薇,然后被后者铁石心肠,冷血无情的无视了,完全不为所动。   好在他们分房睡的情况在第三周到来后终于结束了,坐了二十天月子的魏薇终于忍受不了自己脏兮兮的头发,趁着一个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没有风的午后,让一众女仆给她准备了热水,舒舒服服的彻底清理干净自己,而湿漉漉的头发则有女仆们拿着纯棉制作的干毛巾一点点的擦干净,不留一点水分。   这之后,洗干净自己的魏薇就从女主卧搬回了男主卧,重新获得和妻子一起入睡资格的费利克斯终于不再摆出怨夫脸了。   三周没有女主人居住的男主卧里也有了些改变,那些易碎易坏的摆设都被收走了,桌子柜子等家具都包裹上了厚厚的毛毯,地板上的羊毛地毯也多铺了一层,让它更加厚实柔软,虽然孩子还非常小,但他们已经开始预防以后等小宝宝能自己行动时会出现的意外事故了。   不过最大的变化,还是在魏薇习惯睡的那一侧的床边不远处,多了一张精致的摇篮床,摇篮的每一根护栏都被打磨的光滑,里面铺上了柔软的纯棉被褥,边上还放着不少清洗消毒过的玩具娃娃,有魏薇从卡洛琳那儿看过的,也有没见过的新娃娃,从针线看应该是多洛莉丝亲手做的。   小宝宝被魏薇亲手放进了他的小床里,离开了母亲的怀抱,陌生的环境让他不安,他愈发可爱精致的小脸蛋要哭不哭的,一双还只能看到模糊事物的蓝眼睛本能的望向自己的母亲,一双小手也朝着她伸出,嘴里咿咿呀呀的似乎在说让她抱他。   魏薇弯着腰,伸出一只手让小宝宝抓住自己的指头,一边推了推摇篮,摇篮轻轻晃动起来,手心里抓着母亲的手指,小宝宝有了安全感,那轻微的摇晃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顺着那轻微的摇晃,很快他咯咯咯的笑了起来,婴儿特意的笑声在房间里回荡,温暖了整个房间。   费利克斯就站在魏薇身边,搂着她腰和她一起逗弄他们的孩子,这样和孩子玩的事情他们之前也经常做,只不过今天换了个地方而已。   一边逗孩子,他们一边说着最近发生的事情。   差不多从魏薇怀孕八个月开始到现在,这段时间里郡内大小事务都被费利克斯一手包揽,城堡里的事务也主要交给巴顿管家和琴等人,这些日子里,所有人都尽量不把事情传到她这里来,让她可以安安静静的待产不用烦恼任何事。   但这么一来,魏薇对外界的事情难免有些脱节,这可让她不怎么适应,所以现在她自觉身体修养的差不多了,自然就开始过问起那些事情了。   这几个月里,倒还真的是有好几件比较重要的事情,费利克斯都一五一十的跟她说了。   首先就是金斯利和比鲁斯带人去剿匪的事情,他们一早就抓到了那些强盗团的人,经过审问和调查,确定了这些人雇佣兵的身份,不过他们不承认自己是被人雇佣的,只说是自己混不下去才决定改行当强盗的,而且这些人原本就有这方面的黑历史,甚至以前被雇佣时还出现过把雇佣他们的商人杀了,侵吞所有财务的事情,那件事虽然因为死了的商人只是普通的平民,没有太大的背景,自然也没人为他鸣冤,反而是这群强盗有些背景,所以杀人劫财的事情最后不了了之。   但他们做了这种事情,虽然没有被审判,可名声却是臭了,同行的雇佣兵觉得他们拉低了雇佣兵的信誉值,让他们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接不到好任务,于是合起伙来抵触他们,到处说他们做过的事情,而消息灵通的商人只要稍微一打听就知道他们曾经的罪孽,自然不敢雇佣这样的人来保护自己的商队,于是这群雇佣兵在业内混的越来越糟糕,最后不得不改行做起了真正的强盗。   当然,这是他们自己的说辞,金斯利和比鲁斯一致认为这些话里大部分是真的,但他们还是隐瞒了一些事情。   “如果真的是自己改行做强盗的,他们不可能只盯着萨丁森郡的商队打劫!”   要知道这群强盗盘踞的道路是从萨丁森到王都的主要路线,而这一路上的商人不可能只去萨丁森,其他和萨丁森相邻的郡,他们因为萨丁森也相继发展起来,连带的吸引了不少外来商人,而如果是去这些地方的商队却从来没有出过事,只有去萨丁森的会被抢,这怎么看都是在针对他们的。   而且强盗们能那么目标明确的只抢从萨丁森过来的商队,显然他们是得到了其他人的传讯才能做的怎么精准的,不说通风报信的人是谁,说这里面没点其他事情,他们绝对不相信。   之后比鲁斯就展示了一番他日益精进的审讯手段,受到小黑屋的提示,这个本来就擅长刑讯的骑士最近一直都沉迷开发各种全新的审讯手段,甚至还特意请教过魏薇她所在的国家都有哪些有趣的刑罚,心满意足的一大堆听起来就让人害怕的华夏酷刑,表示回去要好好研究。   据和他关系好的骑士们私下里讨论,都觉得这个家伙貌似已经要疯魔了,动不动就会露出神经质的笑容,看起来越来越可怕了。   而现在,一大群强盗,可不就是他最好的实验对象吗。   在弄疯了好几个强盗之后,他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这群人确实是自己堕落成强盗的,但他们成为强盗之后,却有人专门出钱雇佣他们针对萨丁森进行抢劫,并且要求他们尽量别杀人,因为对方想让这个消息尽可能的扩散出去,所以他们才只抓人卖成奴隶而不是杀掉所有人。   消息问出来后,有幸观看比鲁斯审问的人现在看到他都会反射性的打个寒颤,吓到了所有人的比鲁斯则遗憾的看着剩下那些强盗,意犹未尽的表示其实他们可以再继续审问一下,说不定能得到更多的消息。   对此,被他目光注视的一众强盗,早就看不出原本被抓时的抵抗和不配合了,一个个就像是被老鹰盯上的小鸡,把自己团成一团,瑟瑟发抖。   被吓破了胆的一群强盗就差指天发誓所有知道的他们都说了,真的没有其他的秘密了。   可惜这次就不那么顺利了,因为那些强盗们其实也不知道到底是谁雇佣他们来抢劫的,对方交易的过程中一直把自己隐藏在黑色的斗篷下,连脸上都带着面具,说话时更是可以压低了声音让他们不知道他真实的嗓音,可以说伪装做的非常周到,强盗们唯一知道的就是对方是个体面人,但应该不是贵族,更像是贵族的管家或者仆人什么的。   而且除了最开始的交易他们就没有再见过了,每次强盗们都是根据指示去拿不知道是谁放在那儿的消息,然后去蹲点抢劫,而放消息的地点每次也都不一样,他们是根据对方留下的标记去寻找的。   而这个标记,据说是一根绑在树上的红色布条,每次都是在夜晚的时候无声不息的突然出现的,时间也并不规律,他们只知道看到布条后在周围搜索一下,就会发现下一个抢劫目标的线索。   本来金斯利还有意派人躲在林中看看会不会有人来偷偷送消息,但也不知道强盗们被抓的消息是怎么透露的,反正他们一直都没看到强盗说的红色布头,应该是发现不对后停止所有举动了。   而强盗们抢回来的东西都是归自己所有的,这些东西大部分值钱的都被他们自己找渠道销账了,小部分留了下来,连同他们销账还回来的金钱一起被藏在他们暂时躲藏的洞穴里,被他们剿匪时收了出来,不过因为这些强盗每次抢劫销账后都会去酒馆之类的地方大肆花销,所以他们找回来的财务比商人们汇报的损失要少的多。   这些东西连同强盗一起运回了萨丁森,费利克斯让人张贴了公告,有被抢的人可以从领会一部分损失,虽然不是全部,但对于被抢了,还有幸逃跑的商人来说,好歹也算是一定补偿了,他们本来以为这些东西全部都要不回来了呢。   而那群强盗,在比鲁斯的审问下不仅招供了他们最近的抢劫经过,还把早年自己犯下的罪过都说了,在听说他们曾经屠杀过一个村子,并且抢走所有的东西和女人后,本来还打算把这群人送去当苦力的费利克斯当机立断,把他们都推上了绞架,当众处死了。   这样的人渣,留着都是浪费粮食。   “现在还没有查出来到底是谁在找我们的麻烦,不过既然他能动一次手,以后就有可能再次行动,只要我们多加注意,早晚能抓住狐狸尾巴的。”   除了剿匪事件外,和萨丁森有关的第二个重大事件,或者应该说是和斯罗特有关――他们的人,从普拉迪西部的边境,接回了一群外国农奴,现在这些人都被安置在斯罗特那边了。   之前就说过普拉迪的西边好几个国家一直在打战,其中一个国家被其他国家吞并了,他们国家的国民在那边活不下去了,同时为了躲避被战场上的贵族抓捕成为奴隶的危险,都外逃到了其他的国家,其中一部分人就跑到了普拉迪来,只是那边的边境贵族不许这些人进入领地,只要一进入就会被抓住但奴隶甚至处死但因为普拉迪是周围比较大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有一直很强盛,所以这群人聚集在边境线上,其他国家的人就不敢派人来抓他们了,免得引起普拉迪的误会从而引发新的战争,这反而成了难民们的保护伞,于是,他们就留在边境线上不肯走了。   一开始还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那边的边境贵族只要他们不进入领地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但后来他们的人数越来越多,到了这个时候,就算贵族想赶人都赶不走了,眼看就要变成麻烦了,连国王都有点这么多人聚在一起会不会引发暴动,而这个时候正好费利克斯去了王都,他就顺水推舟让他去招募领民了。   当时费利克斯是派了金斯利去的,金斯利的口才不错,做事也稳妥,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做,可以说驾轻就熟,但这些国外的难民可不知道萨丁森的名声,他们才经过长时间的战乱,又险些被抓成奴隶,对贵族和骑士都有天然的抵触,所以根本没人接受他的招募,只有极少数实在活不下去的人,才咬咬牙,跟着他走了,只当把自己卖成了奴隶。 第130章   第一批被带走的难民很少,饶是金斯利的口才再好,其他人也并不相信他说的那些话,所以最初的一次,金斯利只从西边的边境带回差不多百来个人,这个数字对几千人的难民来说,微乎其微。   实际上,能从自己的国家逃到边境线,还没有因为各种原因而死亡的难民,大部分都是壮年劳力,老人孩子的占比很少。   同时,也正是他们招募的时候不管老幼都要,完全不挑人的姿态,反而更加让人心怀,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阴谋,毕竟大家都知道健康强壮的奴隶才更值钱好卖,那些年纪太大和太小则都是没人要的,一般只有自身有些手艺,或者年纪小但长得好的,又或许全家一起贩卖的,才会出现老人和孩子。   所以带走了一群在难民们看来就是“老弱病残”的骑士先生,看起来实在是太可疑了。   他们开始相信他或许不是来骗人去当奴隶的,但他的行为依旧可疑到让人却步,只要还有些把握能活下去,并不是走投无路,到了绝境的人,就不会跟他走。   只带走了百人的金斯利自觉没有完成好伯爵大人下达的指令,所以他除了带走那些人以外,还留下了一些人,在边境上继续招募人手。   那些人拿着国王陛下的手谕,背后又有威廉姆斯伯爵在,哪怕是周围的贵族都不敢轻易得罪他们,倒是让边境上的那些难民暂时有了喘息的时间,不再担心时不时就会有人过来抓他们。   但这总归不是长久之计,随着边境上的人越来越多,几乎要自成一领,在这么下去别说是其他贵族,就是国王都不会坐视不理,大概率不是派兵驱赶他们,就是真的把这些人聚集的地方划分为自己的国土。   不过大家都猜测还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毕竟现在和普拉迪为邻的那个国家已经灭亡,土地都被其他国家划分,他们占一块无主之地又怎么了,反正其他人也不会更不敢在这个时候来抢占这里,常年大战的他们在国力上可拼不过普拉迪,也就是普拉迪的这任国王不是个喜欢战争的,这些年又一直忙于和罗曼洛夫斗智斗勇,才没有参合进那场战争里去,不然现在说不定是谁吞了谁呢。   金斯利把他招募到的那些难民都送回了萨丁森,他本人赶着回去回复命令和换岗,只带了几个部下走海陆,其他人则走的是陆路――坐船可是要花大钱的,还是按照人头算钱,金斯利觉得就算伯爵有钱也不能这么浪费,所以他才做了这样的安排。   这就导致金斯利回到萨丁森好长一段时间了,难民的队伍还在路上磨磨蹭蹭,而因为他回报的情况,费利克斯在这些难民到来之前,就已经把人都安排了去处――自然是到人少的斯罗特去了。   本来费利克斯一开始并不打算招募农奴,他的意思是直接给这些人自由民的身份就好,倒不是为了人权自由平等什么的,会想这么做不过是出自他自身的考虑,农奴的身份听起来是不如自由民好,但实际上只要遇到一个不错的领主,农奴的生活可是比自由民还要好的,他们虽然要缴纳比自由民更高的税收,但有优先租用领主土地、得到领主庇护、甚至成为领主管事等诸多特权,贵族们相比自由民,也更爱用自己名下的农奴,而这些农奴之中,也不乏有表现优越,成为贵族心腹,甚至是成为骑士的人。   实际上早期骑士还不算一个特权阶级,不是只有贵族后代才能成为骑士,而是只要凑齐装备就可以称自己为骑士的时候,农奴成为骑士的比例可是比自由民高的,因为混的好的农奴,身家可比自由民高多了。   而不是费利克斯自夸,人人都知道他是个好领主,他手底下的农奴现在过得别提多滋润了,领地里的那些自由民出生的领民都羡慕死他们了,好多人恨不得自荐成为他的农奴,当然他一个也没答应,因为人数够多了。   所以,农奴什么的,他确实不太需要,毕竟自己手底下有好几千农奴,这些人确实比自由民好用不错,但也需要他来养着啊,费利克斯表示拒绝再给自己增加负担。   但他舍不得丢掉这些现成的人口,他的领地里可是一直缺人呢,而周边的贵族领地早就对他总是抢人的行为有所不满了,现在大家都把自己领地里的自由民看得紧紧的,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他们的待遇,就怕这些人再跑到威廉姆斯家族的领地去,让他们自己的领地内变得空荡荡的。   所以他想再大量招募其他领地的自由民自然就变得艰难了,只能期待其他更远的地方因为活不下去而自己奔波过来的自由民了,而这种的,还是比较少的,毕竟距离太远的话,那些人没见过萨丁森的真实样子,自然是更加期待去其他更为繁华的地区。   而国王虽然同意他派人去招募那些外国来的难民,但他不同意这些人以自由民的身份进入国境,他担心这些人里有其他国家派来的间谍,自由民可以在国内自由走动不受拘束,哪怕是外国人,只要稍微伪装成普拉迪人,打探消息也很方便的,而这点他可不允许,所以费利克斯要招募人手,只可以是没有自由权限的农奴和奴隶,他必须把人都拘束在自己的领地内,轻易不能让他们离开郡内。   当然,真的成为农奴后,要怎么做就是费利克斯自己的事情了,就算是是国王也是管不了的。   这一百个难民本以为自己名义上是农奴,实际上到了地方可能就会被打上奴隶的烙印,一路走得战战兢兢,越是靠近目的地就越害怕,结果他们即将抵达萨丁森的时候,就被先一步赶来传达消息的人送到了斯罗特去,然后被打乱了配置,一家人一家人的安插进了住在这边的农奴渔村里,由两个渔村的农奴村长负责看管和安置他们。   “看是要安排他们跟着你们一起出海捕鱼还是种地都可以,反正交给你们了。”   这一千个原本差点饿死的斯罗特本地农奴现在个个都养的膘肥体壮的,完全看不出一年前愁苦绝望的样子,哪怕是年过半百的老头,走路都带着风,大家每天风风火火的干着事情,不管是捕鱼晒盐还是开着旅店对过往商客兜售各种海产,每个人都是一脸笑容干劲十足,半点不嫌累的,用老人的话来说,他们活了那么多年,就再没有比现在过得更好的时候了。   对于新接手一批农奴,渔村里也没有任何的抵触,要是以前吃不饱的时候他们或许会担心来了人导致粮食更不够吃,可现在,他们只担心能做事的人手不够多,不能好好完成越来越多的工作,来的人只要肯干活,那就是来者不拒的,反正这群农奴工作的时候是和修码头的那些工人一起吃的大锅饭,他们一天两餐都是由专门的农妇负责煮的,只要到点拿着自家的碗筷去领食物就可以了,不许多带,但只要能吃下,吃完一碗还能继续添,去年开春后煮的糊糊就比以前浓稠了不少,基本上胃口小些的人一碗就吃的饱了,只有那些壮年的劳动力需要添糊糊,而且除了糊糊还有另外的配菜,因为住在海边,靠海吃海,他们每天中午的那顿除了糊糊外,也会有海鱼和其他海产可以吃,时不时再加点从其他地方送来的肉类蔬菜水果之类的,吃的可比以前丰富又营养,这才让所有人都长了不少肉。   而安顿新来的农奴对他们来说也不是个麻烦的事情,两个渔村经过好几个月的修缮,早已经不是原来破破烂烂的样子了,而原本他们的渔村里就有不少空屋,那些房子虽然没人住,但不管是出于怀念还是打算以后人口多了有地方住,农奴们还是把这些房子也都简单修补过,现在新农奴到了,渔村的村长就把这些人安置到空屋去住了。   那些刚刚从难民变成农奴不久的人,原本是战战兢兢的跟着护送的队伍到了斯罗特的,中途还因为原本的预定地从萨丁森变成斯罗特了个半死,以为事情真的很他们想的一样,那些招募农奴的人其实就是骗子,是把他们骗来当奴隶或者做更糟的事情的,怎么糟糕他们不知道,但脑补这种事情是人类最会做的,自己吓自己才是最吓人的。   这群人走向斯罗特的时候,都要以为自己正在走向死亡,但真的到了地方,他们才发现事情和他们想的完全不一样。   没有他们想的被推出去烙上奴隶的印记,也没有他们脑补的更糟糕的事情,大家就是很普通的被分配安置到了两个渔村里,这里有可以遮风避雨还不会漏水的房子可以住,有可以填报肚子的食物吃,干活的时候也不会有人举着鞭子抽打他们,周围的农奴对他们不是特别热情但也不排斥,相处久了即使语言不太通也能比手画脚的交流,慢慢的,他们也就融入了进去,不再天天担惊受怕了。   差不多都没有住到一个月,这些人就再也没提自己以前的国家了,他们很快就被新环境同化了,穿和当地人一样的服饰,吃一样的食物。言行举止也越来越和斯罗特的农奴们靠近,除了说话时还带着原本过度的口音,时不时还会说一些原来居住地的方言,几乎已经看不到多少原来的痕迹了。   而放下心中的担心,生活变好了的新农奴们自然也开始想着他们原本的亲朋好友了,一开始这些人跟着金斯利走,就是不想连累其他人,但既然现在的生活这么好,他们自然是希望自己的亲朋好友也能一起来享受这种虽然有点辛苦,但宁静和平,不用担心战乱和饥荒的平静生活。   于是就有人跑去请求渔村的村长,说希望能去边境那边带更多的人回来。   而且提议跑去找村长说这件事的人还不止一个。   会这么直接提出来也是因为他们这群人从边境过来的时候,就知道当时买下他们的骑士先生是留了人在那儿继续招募的,而本来那群难民就对总是打仗,强行征走他们家中的劳动力,害的他们不得不经受战乱和饥荒,最终家破人亡的贵族没有好感,自然也不会轻易相信一个没听说过的贵族手底下的骑士的招募了。   所以这些人自告奋勇表示他们可以去边境那儿帮伯爵大人宣传,让他们的亲友们知道这里的生活和他们想的不一样,不仅不糟糕还非常好,让他们愿意接受招募。   “有我们这个实际例子在,他们一定会相信的,到时候一定会愿意成为伯爵大人的农奴的。”   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提议,但村长自然是做不了主的,所以他只是把这些人的请求转述给了负责监管他们的管事,而走不开的管事也把事情告诉给了在斯罗特负责巡逻的骑士小队的两位骑士大人,由他们派人回去通报伯爵大人。   一层上报一层,最后费利克斯就知道了这些人的意愿,正好他当时也在头疼招募的问题,因为国王那边前不久给他写了信,提醒他再过不久,他就要对边境派兵了,如果他这边还不能把人带走,那之后就更没机会了。   而国王之所以愿意在动手前和他说一声,除了因为他当初答应的事情,也因为靠近西部边境的几个贵族领地有一半都是罗曼洛夫公爵的人,甚至他本人的领地都在那一带,而国王不想打下地方以后反而便宜了后者,但现在在罗曼洛夫的煽动下,想要拿下那块土地连带那些人的贵族越来越多,即使是国王也不能一直压着这事不处理,所以他也指望着费利克斯最好能把人都给弄走,这样一来,即使他们得了土地也缺少耕种的人口,即使最后土地被罗曼洛夫公爵抢走,也不过是多了块无用的地方而已,要想经营起来,他还得另外迁移人口过去,同时边境的范围问题也将由他负责,这多少能削弱一些罗曼洛夫公爵的力量。   当然,如果费利克斯不能把人都招募带走,那国王就会改变对策,即使是不拿到这块地,也要把人都驱赶出去,反正不能便宜了罗曼洛夫公爵。   显然,因为之前安德鲁的婚事,国王和罗曼洛夫公爵的关系越发僵硬,已经到了就算损人不利己也要坑对方一把的地步了。   而收到信的费利克斯也在头疼这个问题,他本人是很愿意把人都带回萨丁森的,虽然几千人听起来很多,但他的斯罗特还空着,别说安顿几千人了,三五万甚至更多都是可以的,就连现在的萨丁森的人口距离饱和都还远远不够,所以自然是人口越多越好。   但在招募国外难民这点上,他确实遇到了不小的麻烦,那群难民因为刚刚遭遇苦难,至今都对贵族十分警惕,根本不相信他派去招募的人的话,再加上西部边境那边的贵族有意无意的阻挠,甚至私底下故意说萨丁森的不实流言,让他们的招募越发困难,如果再没有个好办法,他也只能遗憾的放弃这群人了。   而这个时候,之前招募的难民自愿表示要去帮忙招募,他想都没想,就同意了,然后为了抓紧时间,直接把那些表示要去的难民送上了海船,用最快的时间让他们赶去边境,免得去晚了,国王真的会派兵驱赶难民。   而有了这批自告奋勇的难民前去,之后招募的事情就变得顺利起来了。   本来以为离开后就再也见不到的人突然回来了不说,样子和之前对比也是天壤之别,原本离开时,这些难民一个个瘦的皮包骨,满脸病容和麻木,不过就过了几个月的时间,再见他们,一个个身上都长了肉,生病的人也都好了,一个个满脸笑容的,一看就知道不是去哪儿受苦,而是享福去了。   这些再次回来的难民主要是为了把自己的亲朋好友都一起带走去过新的生活,所以他们一到地方就大呼小叫的寻找自己的亲人,然后在找到家人抱头痛哭后,就兴高采烈的说起了自己这一个月的生活,不管他们口才如何,但说到最近一个月的生活,这些人真的是一个个都说的真情实感,而且非常引人向往。   他们的家人自然是百分百相信这些为了他们愿意把自己卖掉的人的,所以见他们过得好,又特意回来接他们,一个个就都动了心思想跟他们走了。   说实话他们在边境的生活其实并不好过,大家来的时候都是冬季,几个月下来,带来的存粮早就吃完了,新农奴们卖掉自己给家人换到的钱拿去换回来的粮食最近也快要见底了,而其他人甚至已经到了去挖野菜树皮来吃的情况,偏偏现在才刚开春,野外能吃的东西少,而他们又是到了新的地方,没有农具,开荒变得十分困难不说,春耕要用的种子都不知道去哪里换,加上周边贵族还时不时会派人过来骚扰一下,这里的生活是真的越来越过不下去了,边境上的气氛也越来越压抑,时不时还会传出有人失踪的消息,不少人都在猜测那些失踪的人是不是被吃掉或者偷偷卖掉了,大家每天都过的心惊胆战的。   而在这个青黄不接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因为实在挺不住,把家里的老婆孩子给卖掉了,甚至还是以奴隶的身份卖给那些来收奴隶的奴隶商人的,因为奴隶的价格比农奴高,他们能得到更多的金钱。   而在这些新农奴回来之前,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家人,其实都已经打算去萨丁森郡的人那儿报名了,他们觉得,至少去了萨丁森的话,说不定还会见到已经离开的家人。   现在他们突然回来了,还证明萨丁森那边真的是个好地方,这些人就越发有了底气,恨不得立刻跟着一起走了。   动心的还不仅仅是他们,那些和他们住的比较近的人在听到动静的时候就都出来看情况了,发现是那些之前被买走的人回来了,先是吃惊,后来发现他们一个个好像过的都很好的样子,又是忍不住羡慕和好奇的围过来听他们说话,很快的,围在他们身边追问他们最近经历的人就越来越多。   “你们不是去那个萨丁森吗?怎么突然又变成什么斯罗特了。”   “伯爵大人有两块领地,萨丁森和斯罗特,斯罗特那边人比较少,所以就把我们安排在那边了。”   “那地方真的有你们说的那么好吗?不是骗人的吧?”   “当然不是,你们没去过普拉迪不知道,萨丁森在普拉迪可有名了,那儿的主人威廉姆斯伯爵可是整个普拉迪最富有最仁慈的贵族老爷,那儿的人生活的可好了!在他的领地里当农奴,不仅分房子给我们住,还每天都给我们提供食物,甚至服役的时候只要完成了预定的部分,超过的都能拿到工资呢,我听说过年的时候甚至还会送年礼给所有农奴,知道是送什么吗?小麦和肉!而且一送就是好几斤呢!”   这听起来怎么听都像是骗人的啊。   被说骗人的新农奴可不干,直接掏出一袋小麦,递给自己的家人:“我骗你们干什么,看,这个就是我这个月去码头帮工赚来的,他们那儿缺人做事,我会点木工,帮着切割木头什么的,扣除掉这个月的税,还给了我好几个大铜币呢,我就用那些换了小麦,给你们带来了。”   本来是可以换更便宜的像是黑麦豆子之类的粮食的,这样还能让家人多吃一点,但他们坐船不能带太多东西,而且想着回去的路上护送队的人也不会缺了他们吃的,所以就咬牙买了这些麦子,让家人好好吃一顿,再跟着他们一起回去。   食物摆在面前,哪怕分量可能都不足两斤,也让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饱过的难民们眼睛都发绿了,见此,拿到自家不过十来岁的小儿子带回来的食物的老父,立刻把小麦往怀里一塞,护的死死的,就怕有人来抢。   这可是他小儿子带回来的食物,还是他亲自赚来的钱换的,他们绝对不能弄丢了。   而他的孩子还在说:“父亲,我的木工还是跟你学的,你如果去港口或者建筑队工作的话,一定能赚回来更多的报酬。” 第131章   此时那名十来岁的男孩还在大声的告诉着所有人:“你们知道伯爵大人有多仁慈吗,他的领地上的税收要比其他贵族少得多,七岁以下的孩子还不需要缴人头税,像我这么大的也就缴一半的人头税,平时农奴们要用柴火,只要不去砍树就不要了缴柴火税,对了,伯爵夫人还回给人发小猪崽养,不用缴税就直接免费给!要大了一半的肉都归养的人,可惜我们去的晚了,今年的小猪崽已经送完了,不然我说不定也能去申请一头呢!”   最后那句话当然是假的,现在只有萨丁森那边才发猪崽而且必须是以前有过养猪经验的,斯罗特这边暂时还没有这个好处,毕竟登记都是去年的事情了,大部分迁回的自由民都是最近才回来的,自然也错过了之前的登记,而渔村的农奴也不会养猪,像他这种刚刚被带回去的农奴,还是单独一个的小孩子,自然更没有那个资格,但这并不妨碍他夸大一下,反正他其他话话说的都是真的啊!只要去萨丁森打听一下就都知道了。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这么说,大家或许还不会相信,但所有回来的人说的都差不多,甚至还有人直接把不相信这话认为他们是收了萨丁森的好处回来拐人的那些人都怼了回去,表示他们只是回来接家人的,其他人要不要跟着一起走,他们才不管。   “最好都别去,我来的时候还听到村长在和人讨论今年种田的事情,因为村子里的人不会种地,他们在烦恼怎么安排人手耕种呢,爸妈你们都是种地的能手,他们那儿再欢迎不过了,而且伯爵大人可是说了,在他的领地里开荒的话,第一年免税,后面两年也减税的,斯罗特这边因为一直荒废着,所以今年耕种的地都算开荒的地,是免税的!我们回去晚了说不定就没地了。”   这话一出来,引起的轰动可以说是他们今天听到的所有消息里最大的。   对于农夫来说,再没有比不用缴税的土地更让他们心动的了。   而这个消息一出来,即使再怎么怀疑的人,也难免动摇了。   而不管其他人是怎么想的,那些愿意回来劝说家人一起去斯罗特的新农奴们,本身就是因为家人而自愿用自己换取家人活命的机会的,这些人在走的时候没想过自己还要和家人再见面的一天,也没想到现实情况跟他们想的完全不一样,但既然因祸得福,他们怎么都是要回来带着家人一起去过好日子的。   虽然这么做的只是一百个农奴中的少数部分,但也正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是为了家人而牺牲了自己,所以当他们回来,主动劝说家人时,那可信度自然就极高了。   至少他们的家人,是百分百的信任着他们的,所以,在听到他们的新生活多么好之后,这些人二话不说,就开始收拾东西了。   难民们大多没有像样的家当,他们居住的地方甚至不能说是茅草屋,那顶多只能算是用杂草和木板建造的简陋棚屋,歪七扭八,还透风,之前天冷的时候,每天都有人在这样的棚屋里冻死,如果可以,他们一天都不想住在里面。   这些有家人来说服的难民把能带的东西都带上,拖家带口的往萨丁森招募队的驻扎地跑,他们要去那儿登记,然后和家人一起去萨丁森去斯罗特,再也不想留在这个地方了。   而每一个去的家庭背后,都跟了一群看热闹的人,他们不仅想要看看这些人到底是不是真的会跟萨丁森郡的人走,也更想去打听一下那些回来的人带回来的消息到底是不是真的。   这段时间以来,因为给出的条件不如那些奴隶商人,又总是有人暗中散步不实谣言,导致到他们这儿来登记的人几乎没有的萨丁森一行负责招募的工作人员可以说是已经闲得快发霉了。   一开始他们还会尝试去游说那些难民,但谁都不相信他们的话,说了也白说,那些真要卖儿卖女的难民只会想着他们给的钱不如其他奴隶商人高,还嚷嚷着要是他们提价就把人卖给他们,萨丁森这一群人哪里会同意,慢慢的这些人干脆就消极怠工了,根本不乐意再去自找没趣。   说他们钱比奴隶商人们给的少?可人家买的是奴隶啊,而他们是招募农奴的,那能是一回事吗?而且他们给的价钱也完全是按照农奴的市价标准来的,这个价格别说是买这些走投无路的难民回去了,直接去奴隶市场里买人都没问题了。   而且他们萨丁森那么好,能给这些人的又哪里只是一点卖身钱,那些后续的福利是那些奴隶商人能比的吗?换了其他人就是求着都没办法当伯爵大人的农奴呢,这些人还敢挑三拣四的和他们谈条件?门都没有!   这要不是伯爵大人的命令,他们早就收拾东西离开这里回家去了,谁愿意大冷天的在外面受这种罪。   而这次新农奴们过来帮忙招募已经是他们最后一次的尝试了,所有人都知道这次之后,如果那些难民还是不愿意接受招募的话,他们也不会再给他们机会了。   所以在一大群人抵达萨丁森招募工作人员的驻地时,就看到这块驻地里的人正悠闲的在收拾东西,一副准备离开的样子。   看到他们这一群人来了,那些原本在收拾东西的萨丁森人也只不过淡定的瞟了他们一眼,然后看向那几个领头的新农奴:“你们回来了?”   接着不等他们回答,又指了指唯一还坐在招募用的桌子前的人道:“要跟着一起走的就去那儿登记,我们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你们要回去了?”新农奴一看到驻扎地里的情况,就紧张了起来,别说他们了,就是那些只是跟着来看看情况打探消息的难民呢,都突然多了一点急迫感。   那人点点头:“伯爵大人的命令,他说不久之后国王将会派人驱赶这里的难民,既然招不到人,我们留着也没什么用,不如干脆回去,现在可是快开春了,大家都忙着呢,哪里有时间在这里耗下去。”   最后的话完全是抱怨,他们在这里做着无用功,又一直没招到人,回去以后说不定会遭到伯爵大人的责骂,只要这么一想,他们就对这群难民没有多少好感了,连带看着他们的目光都透着一股不满。   他们要走?而且这里即将迎来普拉迪帝国的军队?   后面这个消息可算是炸到了所有人的心里,他们本来在这里就住的不太好,甚至可能都要活不下去了,现在竟然还听说会有军队来驱赶他们,顿时,那些本来只是想来看看情况的难民们,一个个脸色都糟糕起来,眼前仿佛出现了自己被军队驱赶围捕甚至杀死的画面。   扑面而来的压力令不少心理脆弱的难民都忍不住哭了起来。   而那些新农奴也顾不上其他什么了,连忙催促家人去登记,一边讨好的和那位告诉他们这个消息的人说话,询问他还会留多久。   那人抱着东西道:“还没确定走的时间,大概就这两三天吧,你们也早点做好准备,到时候要是有东西没收拾好,我们可不会等你们慢慢收拾。”   他这话主要是提醒那些新农奴的家人的,可实际上这些人来报名的时候就把自家能带上的都带上了,因为他们登记以后就算是萨丁森的农奴了,之后也不需要离开,萨丁森的人会给他们安排好吃住问题,或者直接就派马车把人接走,根本不会停留太久。   那些新农奴连忙道:“会的会的,我们一定做好准备。”   之后有些人还去和自己已经登记的家人说了一声,让他们在这里先安心呆着,而自己则转身回去,游说那些平日关系好的朋友亲戚。   这留给他们的时间可不多了,如果其他人还在犹豫的话,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   何况即使他们不愿意走,新农奴们也觉得有必要把普拉迪的士兵即将来到这里驱赶难民的事情告诉他们。   而其他来看情况的难民也顾不上打听消息,纷纷回去找家人商量这件事。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留在这里急切的询问萨丁森人,国王派兵的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   被问话的那人嗤笑一声:“我骗你们做什么,国王陛下和其他贵族早就看你们盘踞在边境不顺眼了,之前要不是因为伯爵大人想来招募一些劳动力回去,国王陛下愿意给伯爵大人这个面子,你们早就被其他贵族抓起来了,哪里还有资格在这里说什么条件。”   显然,这人早就对这些难民不满了,实际上,在这里的萨丁森人大部分都是这样的态度。   被嘲讽了一脸的难民们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要是换成其他人,他们说不定会被嘲的直接动手反击了,但看看对方强壮的体魄以及腰间挂着的武器,他们甚至连一句话都不敢说。   而另一边,已经在排队登记的人,一边等着轮到自己,一边又忍不住询问给他们登记的人,关于萨丁森的那些消息到底是不是真的。   “人头税?是的七岁以下不用缴税,十五岁以下的则缴一半。”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伯爵大人又不差那点钱,他说怎么收就怎么收。”   “不收田税?别乱说我们怎么不收地税(众人一听,心想就说这消失是假的嘛),只有那些新开荒的地第一年才是不用缴税的,其他的地都要缴税,就算是开荒的地,第二年开始也要缴税,缴两成税,第三年三成以此类推,到第五年就和其他地税一样了”   竟然真的是有免税的,他们果然没有骗他们!   立刻就有人激动的问:“听说我们这些人是要被分到斯罗特去的,而斯罗特的地税今年都是按照荒地的税收算的是不是?”   “如果你们真的会被分到斯罗特的话,那应该就是这样了。”登记的人一边写着表格一边头也不抬的道:“斯罗特已经好几年没有领主了,那儿的地也荒废的差不多了,我们大人接手后有一部分自由民回迁了,那时候伯爵大人确实说过凡是斯罗特的地,今年都免税。”   “那,那边的地多吗?我们真的可以租到免税的地吗?”   “很多,斯罗特现在整个郡都才两三千人而已,那儿原本留下的农奴还是靠打渔为生的,根本不怎么种地,地都空着呢,所以伯爵大人才需要有人为他耕种,不然你们以为你们这样的外国人怎么可能有机会成为他的农奴。”   登记的人后来被问的烦了,再有人问同样的事情也懒的开口,不过他不说,其他已经做好登记的人都站在不远处叽叽喳喳的讨论他说的那些消息,一个个激动的不得了。   说到后面,这些人甚至开始讨论等到了斯罗特,自己要在地里种些什么。   他们登记成农奴后就拿到了自己的卖身钱,这笔钱虽然不算多,但一家人每个都有,凑在一起省吃俭用的话,也够他们熬好久的了,不过他们准备到了地方就拿出一部分去买种子,先把地种上,这样一来以后才有希望,中间如果食物不够的话就去挖野菜找野果,想来只要肯努力,怎么都不会饿死的吧。   就有留在这里和家人一起的新农奴告诉他们:“哪用那么麻烦,斯罗特那边有不少招工的地方,只要被选上了就包吃,有力气的去码头和建筑队当工人,没力气的可以去学习织渔网或者帮忙晒那些打上来的海货,这事简单,小孩子都能做的,那里的人也不计较孩子的年纪,只要能听话做事他们就都愿意收的,虽然没有工资,但每天两碗炖豆子或者燕麦糊糊还是有的,保证饿不死的。”   这事新农奴们可是深有体会,他们的年纪大小不一,最小的甚至还有六七岁的小孩呢,那样的孩子因为长得不错,家里却实在养不活了才被家人卖了,他们也是靠着帮人晒鱼或者做些其他的零碎事情才养活了自己。   不管这些话怎么听怎么不真实,但说出来以后确实是让那些忐忑不安的难民们心里安稳了一些,对未来的生活也隐隐有了期待。   而其他的难民,也不知道是真的被斯罗特的美好生活刺激到了,还是被普拉迪要派兵的消息吓到了,总归在这一天之后,担心害怕的难民们开始络绎不绝的往萨丁森人的驻地涌来。   很多人会狠心把自己的家人卖作奴隶换取更多的钱币,但轮到他们自己时,他们是不愿意把自己也卖给奴隶商人的,做奴隶哪里有做农奴自由,他们自然是不会让自己去当奴隶的。   而且听说那个萨丁森还是斯罗特的地方给农奴的待遇非常好,如果事情是真的,他们当农奴说不定比自由民还要舒服呢。   反正怎么都比留在这里等待军队围剿来的好。   所以这些人就都往萨丁森的驻扎地去了。   但这些人很快就发现,那些萨丁森人竟然不要他们!   这怎么可以?!!!   “为什么不收?我力气大着呢,什么活都能干,你们连那些老头小孩都收,为什么不收我!”被拒绝的男子嚷嚷起来。   其他人也很疑惑地看了过来,主要是看那被拒绝的男人,确实如他自己所说,这人是个有些力气的,年纪也就二三十岁的样子,虽然也很瘦,但比其他皮包骨的难民还是要好些的,这样的人按理说应该是买农奴或者奴隶回去干活的人乐意收的。   但他竟然被拒绝了,为什么?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一边竖着耳朵等拒绝他等级的人的回答。   就听那个萨丁森人不耐烦的挥手:“我们这里是招人,不管老人妇女都招但有一点,人品不好的人我们不要!”   人品不好?!   周围听到的人更加好奇了,那被拒绝的男人也是面色一僵。   不等他反驳,那萨丁森人就直接说了下去:“我听过你的事情,你为了自己,把父母和老婆孩子都给卖了,还是打算卖去做奴隶,要不是他们运气不错,你要卖的那个奴隶商人不收年纪大的和小的,你找下家的时候被他们听到了消息,你父母带着你媳妇孩子抢先跑来我们这边登记了,恐怕现在骨头渣子都不剩了吧?你以为这事我们不记得了?告诉你,你们这些难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可是一清二楚,向你这样明明是个大老爷们却要自己家里人养着什么事都不干,还把他们都给卖了的人渣,我们一个都不会收!”   真以为他们在这里呆了这么久什么事情都没做吗?不说别的,那些把自己家的人卖去做奴隶的,他们可都是打听的清清楚楚,一早就做好了要是对方来登记也不会收的准备。   ――虽然那么久以来,一直没人来找他们登记就是了。   他这话一出,周围的人也有终于认出那男子的人来了。   “我知道他,他原来就是个混混,占着家里有点钱什么事情都不做,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后来我们那儿被贵族的骑士占了,他们家的钱都被抢了,一家人就都跟着逃难了,结果这家伙还是和以前老样子,甚至还学会了偷鸡摸狗,天天跟着一群混蛋干坏事,一点都不顾家里的老小,他家里的父母以前可宠他了他竟然想把他们卖去做奴隶,简直不是人!”   “何止,我听说之前失踪的那些人好像和他们也有关系,不知道是被卖了还是被……了,你看看他那个样子,像是能养活自己的人吗,结果我们这些人都饿得快死了,他还有力气在这里闹事,平时也没见他做什么正经事养活自己,他哪儿来的食物?我看不是偷的抢的,就是真的拐了人去偷偷卖了的。”   那些奴隶商人向来是只看人不问来历的,就算知道被卖的人是被抢来骗来的,他们也不会关心,只在乎这些人值不值钱,就算事后有家人找过来他们也不会还人,白纸黑字还按了手印,卖身契都签好了,除非愿意花钱买回去,不然人就是他们的了,就是闹到领主那儿去请求裁决,他们也不怕的,何况这些人还是国外来的难民,根本没有人会为他们出头。   所以即使难民里时不时有人失踪,谁也没去深究,他们只能看好自己家里的人,大家各扫门前雪罢了。   但不是说这种事情就不让人痛恨的。   这些话被说出来,有家里丢了人的难民一个个红着眼睛从人群里走出来,恶狠狠的盯着那那人,像是恨不得扑上去喝他的血吃他的肉,看的那男人心惊胆战,他确实和登记的人说的一样是准备把家人都卖去做奴隶,结果被听到以后他的父亲就当机立断带着其他人自己去当农奴了,临走前到底还记着这是他唯一的儿子,不想让他饿死了,还把卖身的钱给了他一半,这才让他过了一段时间逍遥日子。   可男人那时候根本没理会父亲的良苦用心,拿钱的时候还惦记着剩下的那些,甚至骂他们不该去做农奴那样给的钱少什么的,气的他的父母再也不认这个儿子,只带着儿媳妇和小孙子在斯罗特过活,这次也没有派人来接他。   而他呢,更是在用完了钱以后和其他同样缺钱缺食物的混混一起,暗地里谋划起对其他难民下手,把那些落单的人抓起来偷偷送到奴隶商人那儿卖了换取钱财供自己花销。   这事一直做得隐蔽,加上他们都是团伙作案一直没被人当场抓住,被找上门也绝对不认,死乞白赖的根本不怕人说。   甚至他打算把自己卖给萨丁森的人,也是打着躲开即将回来的军队,去斯罗特继续让家人养着的算盘,从头到尾他都没反省过自己的行为。   可现在被人直接当众说出来,又看到那些受害者的家属一副要打死他的样子,男人即使心里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也怕的立刻怂了,再也提不起勇气闹事,只能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跑了。   接下来的招募队伍里时不时就有人被拒绝了,这些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幼,无一例外都是看起来过的比别人家滋润,但住在他们周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其实根本不事生产,家中粮食来源可疑的人。   再联想之前被赶走的男人,难民们看这些人的目光就更加奇怪了,一直指指点点的说着他们听说过的消息,把他们以前可能做过的坏事都说了出来,让这些人无地自容,根本不敢多留。 第132章   因为普拉迪国王会派兵的消息很快在难民的居住地里流传起来,搞的人心惶惶,这些难民都坐不住了,纷纷给自己找起了出路。   然而除了成为农奴或者奴隶,也没有别的选择了,如果有的话,他们也不会一直留在这里了。   他们本来在这里就过的艰难,现在还要再一次面对军队,只要想到那个画面,一阵阵寒意就从心底冒出。   与其留下来迎接死亡,失去自由反而变得不那么紧要了。   有了那些主动来帮忙劝服家人朋友的新农奴的帮忙,最后萨丁森的招募人员在走时带走了一大批报名的难民,人数足有两千人之多,而且大部分都是拖家带口,一家人一起跟着走的,这样的家庭虽然老小都有,并不一定是都能干活的,但相比孤家寡人一个的壮年劳动力,他们显然更加值得信赖一些,有家人在,也不容易闹出事情来。   虽然没有把全部的难民都带走这点让最近突然招募到这么多难民的萨丁森人有些遗憾,但对比之前,这次能够带走近一半的难民,可以说是大丰收了。   而且在他们开始大规模的招募到人后,别的奴隶商人们也立刻跟紧,不再只收奴隶,愿意当农奴的人他们也收,甚至给的钱还比萨丁森给的多了一些,让一些还没被招募的难民心动,改而往他们那边去了。   这样的人,有些是相信了那些关于萨丁森的不实流言,认为那些来劝说的新农奴都是被收买后来欺骗大家的,有些则是被萨丁森拒绝后才不得不去找其他奴隶商人的。   有睿智的老者看着他们拿到钱后欢天喜地的样子叹息摇头,奴隶商人给的价钱高又怎么样,他们终将被卖完其他贵族的手中,那些贵族会是什么样的人谁又知道呢,尤其对不是普拉迪人的他们来说,作为农奴是很难找到愿意要他们这样外国人的贵族的,这些人最后的归宿究竟如何,只能求上帝保佑了。   更有甚者,一些奴隶商人打着招募农奴的旗帜实际上是把人骗回去后打上烙印以奴隶的身份贩卖的事情也是常有的事情,这些人不相信萨丁森给出的好处,却相信那些奴隶商人,实在不是个明智的决定。   萨丁森人这边有伯爵大人的命令,说呆两三天就呆两三天,第三天一过,就带着招募到的难民一起回去了,毫不拖泥带水,走的那叫一个潇洒,让一些拖拖拉拉犹豫着还没决定要去哪儿的难民后悔不已,可等他们慌忙跑去萨丁森人的驻扎地时,那个驻扎地已经人去楼空,只留下凌乱的痕迹和熄灭的火堆还诉说着这里曾经有一群人住过。   不管那些犹豫的人怎么后悔,他们总归是走了。   带着那么多的难民并不好上路,好在接应的大部队很快就到了,费利克斯这边实在抽不出人手,所以一早就让这些招募者自己看着办,如果招募的人太多,可以直接找信誉高的雇佣兵护送他们回来。   所以那些骑士在护送新农奴去西部边境的路上,就已经联系好了两个雇佣兵团队,其中一个还是从前帮费利克斯从王都送农奴到萨丁森郡的雇佣兵团队,那之后他们也经常会收到萨丁森郡的委托,现在更是在萨丁森郡发展起来,平时就给那些来萨丁森郡做买卖的商人送送货当个护卫什么的,日子过的比在王都时和其他人为了抢任务而大打出手可好多了,这次他们的团队正好有空,一听是伯爵大人有事,立刻就同意了,还帮他们联系了另一个口碑不错的雇佣兵团队。   后来因为招募到的难民比预想的还要多了不少,回程时他们就又再找了一个雇佣兵团队,加上骑士们带着的士兵队伍,凑够了五百人的护卫队,一路把这些难民都安全送到了斯罗特郡。   这次依旧走的是陆路,虽然也雇佣了大量的马车,但这速度自然还是比不上海陆的,不过好在他们赶路时已经是春暖花开大地回春的时候,路上没有积雪影响路程,速度比之前那批走的还是要快了不少,紧赶慢赶也就差不多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   但这一个月正是春耕的时间,可以说因为赶路,他们错过了最好的时间。   也因为如此,一路风尘到了斯罗特的难民们忧心忡忡,觉得自己就算现在到了斯罗特,也错过了今年的春耕,那样即使真的有什么荒地免税的福利等着他们,等他们到了地方还得先安顿好,然后再谈开荒,这样一来,那不是要等更久吗?到时候说不定天气都开始热起来了,夏天可不是个适合播种的季节啊。   实际上这些原本居住在普拉迪西边国家的难民,原本的居住地是更为寒冷的区域,就算是现在刚过开春,这普拉迪的温度也差不多能赶上他们远来国家的入夏时候的气温了,他们这些习惯了寒冷的难民一个个早早的脱掉了厚重的衣服,不怕人的样子看得那些护送人员中比较怕冷的人都有些羡慕,而这些难民对于普拉迪南边的气候都不太适应,多多少少出现了些水土不服的迹象,好在现在才开春气温升高的不算快,加上是一路从寒冷地带往温暖的地方跑,路上的时间正是给他们适应的时期,又有萨丁森人特意照顾,倒是没有人死在路上。   等终于接近目的地了,他们才走上萨丁森那条修好的水泥官路不久,就在一处岔口改了方向,一路往南,直接进了斯罗特。   此时斯罗特最东北边的土地因为和萨丁森郡的一部分土地被选为了新城的落脚点,加上以后的扩建发展,所以整个斯罗特北边都没有安排人居住,这里又已经荒废了好几年,开春后到处杂草丛生,而在这些杂草丛中,还能隐约看到房屋倒塌后留下的残破景象,说不出的荒凉破败。   难民们从一开始知道自己终于到了斯罗特郡的激动,到看到眼前这越走越是荒凉,越看越不像是他们的亲人口中说的那个样子,一个个身上的血都冷了下来。   他们,不会是被骗了吧?   去劝说家人的新农奴们跟自己的家人坐在一起,他们也曾经经历过这些,想到自己刚刚到斯罗特看到这里时那种复杂的感情,连忙对家里人解释道:“不是不是,真的没骗你们,斯罗特以前不是没有领主嘛,所以这里就荒废了下来,后来伯爵大人接手了,就打算在这边盖一座城,所以回来的自由民和农奴都被安排在南边靠海的地方了,所以这边才看不到人烟的,真的不是骗你们!”   虽然他们极力劝说,但大部分人还是非常不安,不过因为一路上那些萨丁森人确实没有苛待他们,虽然每天都要赶路,可他们天天都坐马车不用自己走,每天还能吃一顿饱的,虽然只有一顿,可他们每天呆在马车上不是聊天就是打瞌睡,完全不需要干活,体力消耗少,每天一顿,已经足够了。   倒也不是骑士们虐待他们,只是大家赶着回家,路上总是在赶路,他们自己都不带停下来休息的,而且这么多人的伙食也不好准备,每天准备一餐也要花费不少时间,何况他们带的食物也不够这么多人一天两顿的,干脆就只安排一顿让大家吃饱了够撑一天的就行了,连骑士他们自己饿了也只是掏点干粮在马上随便吃一点将就下。   也就是他们虽然每天只有一顿食物吃,但确实没有真的被饿个半死的,这些难民虽然心里不安,但总归没有闹起来,也没人想着逃跑,而且他们要是敢闹,那些护卫也不是摆着好看的。   一路不安的难民终于在经过了老半天的杂草地后,看到了一些人烟,那些人离他们很远,但确实就像是其他人说的一样,所有人忙的热火朝天的,像是在修建什么的样子,边上还有一排排临时的木头盖的营地,看样子在这里呆了不少时间了。   一个新农奴指着那边大声道:“那边就是建筑队在修新城了,他们那儿招有力气能干活的男人,要是会点木工泥瓦什么和盖房子有关的技术的,也可以去,他们都要的,管饭不说,给的工钱还不低呢。”   这话说的那些有一技之长的人很是心动,但很快他们就歇了心思。   “胡说什么呢,我们可是农奴,哪里能随意离开主人的土地,更别说出来找工作了,你还想着工钱呢,想得倒是美。”   “我才没胡说,斯罗特郡这边伯爵大人可没有圈庄园的范围,所以只要不出斯罗特郡就随便我们活动的,要是能被建筑队看上,去那儿工作也是为伯爵大人工作,所以同意能算是劳役,可以抵税,扣掉抵税的部分,当然能拿到工钱了!”   “等你们到地方就知道了,和我们一起来的那些人里有好几个老头大叔就因为会盖房子的技术被建筑队的负责人要去工作了,现在他们日子可好过了。”   现在普通人的平均寿命都不算太长,四五十岁就死了的人都不能算是英年早逝,虽然这样的年纪放到后世,好多都还没退休呢,但在这个时候已经可以算是老人了,建筑队本来只要二三十岁左右的壮年劳动力,但因为总是缺人,后来慢慢也放宽了年纪,只要能干活,或者有一技之长的话,他们也会收,顶多根据能干的活多少而适当的调整工资,即使如此,也让很多人都高兴不已。   所以新农奴中有人被建筑队挑走也确实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毕竟费利克斯没规定这些农奴的行动范围,也没有特别安排他们做什么,所以只要不出斯罗特,就随便他们了。   难民们半信半疑,但看到人烟以后,那不安还是消散了一些。   然后越往南边走,或许是临近中午的原因,天气也越来越热,不少人都因为身上穿的多而开始流汗了,他们也终于看到了熟悉的茅草屋。   “快看,那么就是自由民居住的村子,再走几里路,过了一条水泥路,就到渔村了,我们这些农奴就是住在渔村里的!”   自由民的村子在一段时间里已经从两个发展到三个了,所以以后多出来的村子也从南向北的辐射,这个新的自由民村子那些新农奴之前也没见过,但不妨碍他们一眼认出来。   新来的难民们也跟着看过去,他们的马车从那个村子边上路过,可以看见那些房子确实都是新盖的,虽然都是茅草屋,整个村子的格局却很整齐,一看就是规划过的,连路都是笔直笔直的,虽然只是土路,却也修的平实宽敞,进出很是方便。   “他们的房子地基都是伯爵大人送的呢,按着一家的人口给宅基地,一个铜币都不要,全部免费,连盖房子也有人帮忙盖,你们看看那些房子的大小,就知道里面大概住了多少人了。”   难民们惊呼:“竟然还有这样的好事?”   说话的人听到他们的反应很是得意,又洋洋洒洒的说了一堆自由民的好处,羡慕得这些才从自由民变成农奴的难民们不要不要的。   “当然,自由民有自由民的好处,农奴的待遇也是不差的。”   虽然他们这些难民是被分到渔村原本的空房子里,那儿不算是自己的房子只能说是暂住,但怎么样他们现在多了那么多人,也不可能一直都在那边住着不是,伯爵大人早晚会给他们分房子的,听说萨丁森堡附近的农奴,他们的宅基地也是和自由民一样不要钱的呢。   难民们一边羡慕一边打量这个村子,村子边上都是新开垦的田地,里面已经播了种,有些种子已经发了芽,绿油油的一片,不过可以看得出这些作物确实长得一般,但也比他们想的要好上不少,尤其是以这种等同荒地一样的地里长出来作物来说,有这样的表现,已经非常不错了。   新农奴在斯罗特也不过就呆了一个月,之前又没到春耕,对这边的耕种并不了解,倒是没有对这些田地发表过多想法,滔滔不绝的说着的都是关于渔村的生活,其他人也是百听不厌,这毕竟是他们以后要生活的地方。   路上,他们还和巡逻的骑士小队擦肩而过,两边领头的骑士只是互相点头致意,并没有停下来说话,但这一支穿着盔甲骑着马的队伍还是让所有难民纷纷侧目,他们虽然惧怕军队,但对于这样整整齐齐的骑士队伍,还是心生敬意。   过了水泥铺的宽大马路,再走一段,就到了农奴居住的渔村。   作为生活在内陆地区的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大海,对于渔村的概念也不过就是内陆大河边上的小渔村,在他们的印象里,渔村和普通的村庄没有什么区别,顶多是那里的人日常以打渔为生,村子里家家户户都会晒鱼腌鱼至于房子,和他们以前居住的房子一样,都是破破烂烂的,看起来贫穷又落魄。   但这里的渔村显然颠覆了他们所有的想法。   在进入渔村之前,他们先看到的是靠着水泥路的那些同样用水泥和石头等好材料盖出来的酒馆旅店,一排排这样的建筑看起来都特别的新,路上往来的商队络绎不绝,繁荣的出人意料,和之前他们一路走来的荒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而过了这一片酒馆旅店,再往后走,相邻的两个渔村出现在眼前,那确实是两个看起来有些破旧的渔村,可一点都看不出贫穷的样子,村子里忙碌的农奴一个个衣服整齐干净,身上也打理的干干净净,看着就很精神,而且他们脸上也没有任何愁苦的迹象,哪怕是在处理难闻的腌鱼,也一样笑容满脸的说说笑笑。   而他们的房子虽然也是茅草房,但仔细看都会发现翻新的痕迹,更有一些石头房子混迹在其中,渔村的边缘处还有不少修建了一半的石头房,像是只差个屋顶就能搬进去住了。   新农奴们也发现了这里和他们走的时候好像不太一样,要说哪儿不一样,大概就是渔村的规模好像大了不少。   “骑士大人,中午好!”   这么一大群人来了,渔村里的人自然不可能看不到,很快就有了去通知了村长,稍后不久,连同村长连同几个管事一起,就都出现在了这群人的面前。   他们都是一早就接到通知,知道难民们快到了,而特意等在这里的。   “午餐已经在准备了,骑士大人们不如先吃点东西再回去?”   这群人中的难民会留下,可骑士和士兵,甚至是雇佣兵都会在把人护送到地方后就离开,骑士要回去复命,而雇佣兵也会跟着去城堡那边拿剩下的酬金。   一顿饭的时间,倒是也不耽误,而且他们确实也饿了。   “那就再好不过了,我们这一路可是少有机会能吃顿好的,听说斯罗特的海味非常出色,希望你们不要让我们失望。”   “当然,一定会让大人们满意的。”对于现在的斯罗特美食,他们可合适很有自信的,那可是过往的商客们都赞不绝口,会特意因此而停留在这里的美食啊!   当然,能吃到这些美食的人并不是整个队伍,虽然他们在知道难民的人数后,确实做了不少准备,但他们会特意招待的,只有那些骑士和他们的手下,连雇佣兵都是连带的,而那些难民,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优待。   不过他们的食物也是准备好了的。   骑士们的食物是由路边那些旅店酒馆中的厨师做的,他们本来就是农奴中做饭最好吃的一批人,又得到了来自城堡的大厨的特别培训,手里还捏着不少特殊的美食制作方法,做出来的美食就算是魏薇都赞不绝口,何况是从来没怎么受过美食熏陶的土著呢。   骑士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所以也不介意多喝点酒――实际上他们这一路也没少喝,他们可是在把酒当水喝的欧洲,路上要喝到干净的水比买酒还要苦难――美酒渔村拿不出来,但啤酒那是管够的,这种没有啤酒花的啤酒几乎每个农妇都会酿造,在这个年代,不会酿啤酒的女人甚至会嫁不出去的。   啤酒配着那鲜美的哪怕只是清蒸都非常美味的海鲜,这绝对是他们这些日子来吃的最好的一顿了。   而那批难民被带到了在修建的码头上,和其他农奴一起吃这边的大锅饭。   所谓的大锅饭是渔村里的农妇为码头上工作的工人们准备的食物,其他没有另外找工作的农奴也是在这边一起吃的,主食是炖豆子和各种糊糊,不过炖豆子用的是骨头熬煮的汤,里面还有不少碎肉,糊糊则煮的非常浓稠,里面还加了鱼肉蔬菜丝等,又撒了盐调味,吃起来有滋有味,可以说顿顿都能尝到肉味。   除了主食之外,他们还能吃到作为配菜的蔬菜沙拉,偶尔还有水果,最近更是每隔两天增加了一个鸡蛋,每周还能吃到一碗炖肉,还是真真切切有好几块肉的炖肉汤,而且吃完了肉,还能去要和肉一起煮的萝卜,想吃多少就有多少,那些吸足了肉味的萝卜,吃起来也并不炖肉差。   像是今天这群难民的运气就很好,他们正好遇上了每周一次吃肉的日子,还没到地方,大老远就能闻到一股顺着海风飘来的肉味。   微咸的海风中掺杂着肉香,那浓郁的香气让好久没有吃过肉的难民们忍不住都吞了口口水。   “这味道,好像不是羊肉。”   “闻起来确实不像,但是好香啊。”   虽然闻到了香味,但没人奢想过自己能吃到肉,在他们看来,自己能分到一份和之前一样的炖豆子或者糊糊就很不错了。   结果和他们一起过来的难民却是眼睛发亮。   “啊呀今天好像是吃猪肉,她们炖肉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应该是,我听说骑士大人们在林子里抓到了不少野猪,今早上有人看到他们送了两头到这边来,好几百斤的肉呢!”   “都走快点,要是去晚了说不定肉都被其他人吃光了!”   一群难民被身边的农奴们催促着走快些,他们不明所以,但还是加快了速度,然后就看到了海边一处用木头盖起来的大棚子里,用石头砌成的灶台上,整整十口比缸还大的大锅正在咕噜咕噜的冒着香味,锅的前面已经排了好几支队伍,每个人手上都拿着碗等着站在锅后的农妇为他们分配食物,等分到自己那份后,就拿着碗,走到一边,去另一个队伍排队,领今天的鸡蛋。   农奴们招呼难民到放碗的箩筐边上拿碗,然后去排队领食物,一些急着吃肉的已经顾不上那些难民了,但也有被村长吩咐要好好安排的难民的农奴教他们怎么做。   等到这些难民都端着碗去排队,看着在他们前面的人捧着的碗里是一碗虽然大部分都是萝卜,但统一的都有三块炖肉,而且每块肉都有两指长宽,小孩子一口都吞不下去的那么大,而且炖的非常软烂香味十足,闻得他们忍不住再次吞了口水。   “这是要吃肉吗?”排的靠前的难民忍不住拍了拍前面站着的农奴,询问道。   那农奴正踮着脚尖看什么时候轮到自己,闻言也只是不耐烦的道:“当然,今天可是吃肉的日子,每个人都有!”   “难道我们这些也有?”   农奴终于回头看了他一眼:“当然有,不然干嘛要你们到这边来排队,记得拿到肉以后要快点吃完,吃完了还能回来再打一份炖萝卜吃,那味道可一点都不比肉差呢。”   难民不再问话了,因为他的脑子里只剩下“能吃肉”这句话了!   这个消息很快在难民中传开,所有人都不再有说话的心思,一个个都开始期盼早点轮到自己,排的靠后的人则祈祷着轮到他们的时候,可千万还要有肉吃啊。   结果直到所有人都分到了属于自己的炖肉后,最后一个人还看了眼炖肉的大锅,锅底下还剩下一些,这些剩下的肉不会再给他们了,除了分给负责做饭的农妇们的外,其他只有负责码头修建主要人员才有资格加餐。   不过他们也没失望,因为他们不仅吃到了炖肉和美味的萝卜,小孩子们还多得了一个鸡蛋――负责分鸡蛋的大娘还不好意思的告诉他们主要是准备的不够,不然大人们也是有的。   这样的待遇,换到以前他们当自由民的时候都是没有的,而在这里,每周都能吃上一次肉,两天还有一个鸡蛋,这是什么待遇啊,就是天堂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一下,哪怕他们还没有分到自己住的地方,也没有看到说是会给他们种的免税田地,所有难民也完全安心了下来,再也不害怕了。 第133章   斯罗特来了一大群外国难民出生的新农奴,这就是魏薇不管事期间的第二件大事了,   而之后的几件事就都和她有关了。   一个是今年的春耕很顺利,新种下的玉米土豆红薯长得都不错,之前说好分给大家的番茄南瓜等蔬菜听说在那些领民手里出芽率也很高,听说大部分都顺利发芽了,而那些还需要继续育种的品种奴隶们也已经和去年一样帮她种到别墅那边了,因为有了去年的经验,今年奴隶们不需要任何指导也完成的很好,目前为止田地都生长的很好。   再有就是,去年答应分下去的猪崽在春耕后不久已经被卖猪崽的商人送来了,因为数目过多,费利克斯让人直接送到了屠宰场那边,让屠夫吗帮忙阉割了大部分的公猪崽子,然后留在屠宰场养了一段时间后,确定恢复的顺利,就连同那些母猪崽子一起,分发给了登记过的领民们。   冬季里登记领猪的领民很多,这次来领的人自然是大排长龙,而且因为分猪崽的地点不在城堡而是谁都可以去的屠宰场,还吸引了不少看热闹的人,有了去年的经验,今年已经没人觉得阉割猪崽是一件方谬的事情了,甚至听说,一些没有得到养猪资格,但手头上有些积蓄的领民还自己掏钱买了猪崽,然后特意把公猪崽送到屠宰场这边请人帮忙阉割,而听卖猪崽的商人说起,临近的几个郡内也开始流行养殖阉猪了,至于推手,除了萨丁森郡去年养出来的猪确实好吃以外,也少不了卖猪商人的大力推销。   这些猪崽被送到领民们手里后已经差不多有一个月了,目前为止大家养的都很好,即使有些小灾小病的,魏薇特意写在宣传手册里的处理办法,也足够他们自己解决这些小情况了。   顺便一提的是,在猪崽被送来之前,养殖场那边也新得了一批猪崽,都是野猪和家猪杂交的品种,混血的猪崽抗逆性强,而且和纯野猪一样是杂食性动物,基本什么都吃,不家猪更好养活,在成功完成这个杂交任务后,养殖场那边似乎找到了新目标,目前他们正在和卖猪的商人联系,请他们帮忙带一些本地没有的其他品种的家猪回来,摩拳擦掌的准备培育出其他更好的品种。   再有是已经转移到山坡上进行散养的野兔,一开始这些野兔是想逃跑的,不过圈住山头的围墙建的够高,地基也打的深,野兔跳不过墙头,挖掘能力也不如穴兔,挖不穿地基,加上每天都有人沿着墙壁巡逻,看到哪儿有洞就给填埋了,这些野兔逃不出去,过了一段时间,发现住在这边有吃有喝还没有天敌存在,安全的很,就慢慢适应了下来不再想着逃跑了,其中那些从出生起就被人类照顾的野兔更是一点都不怕人,看到有人来了也不跑,表现的十分温顺,而且就这么几个月的时间,就连最早在城堡里出生的野兔现在都为兔父母了,生的孩子还不止一窝,现在那山坡上漫山遍野到处都是野兔的踪影,再过不久,他们就可以对外贩售这些兔子了。   萨丁森内最近这几个月里比较重要又和魏薇有些关系的事情差不多就是这些了,其他一些零零散散的事情费利克斯一时间也想不起来,自然没有和她说。   不过和萨丁森无关的事情倒是还有一件。   “艾伦差不多要接手普林西亚了,我已经写信邀请他参加孩子的命名礼,不出意外的话,他在参加完命名礼后不会再会王都,而是直接留在普林西亚。”   这个倒是有些意外的消息,魏薇讶异:“我记得你说过他是要在结婚后才可以成为普林西亚伯爵的吧?难道我们收到他的结婚请帖了?”   不太可能啊,如果是艾伦要结婚,费利克斯是一定会去参加婚礼的吧,难道是因为她要生产了,所以他没去?   如果真是如此,那会不会影响他们之间的友谊?   “不要乱想,不是你想的那样。”费利克斯摸了摸魏薇即使让女仆帮忙擦干,也多少还是有些湿润的头发,“没有什么婚礼了,艾伦短时间内恐怕都不会考虑婚姻问题了,不过他的爵位确实已经拿到手了,现在我们就可以称呼他普林西亚伯爵。”   “怎么回事?”   说道这个,费利克斯越有点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这是个丑闻,本来我不太想告诉你的,你还记得艾伦的未婚妻吧?”   魏薇点了点头,她当然记得,毕竟在王都也见过几面,对方甚至参加过他们的婚礼,但是虽然费利克斯和艾伦是好朋友,她和那位未婚妻小姐却没什么往来,当然,主要是对方似乎不太愿意和她交际,见面时除了礼貌性的问候几乎没有说过其他的话,所以魏薇也没和对方热络起来。   “那位小姐,她……”费利克斯顿了下,才道:“她和人私奔了。”   哦吼?!!!   听到这样的大新闻,魏薇先是意外,然后一脸震(八)惊(卦)的看着费利克斯:“和谁私奔了?”   “据说是和她身边的侍卫。”见妻子好奇,费利克斯就直接说了:“你知道的,艾伦在王都未婚小姐们那儿的名声其实不太好听。”   确实是不太好听的,现在已经因为集成爵位而更名为艾伦・德文希尔・普林西亚,被看是个能和费利克斯一拼的帅哥,但他花花公子的名声也广为流传,而且这人为了不被家里逼婚,以前交往的对象都是交际花和年轻的贵族寡妇之类的,虽然从来不招惹那些还没结婚的年轻姑娘,但也正因为如此,让人觉得他品行不良,不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人选。   虽然贵族结婚时更看重对方的家世背景,但那是大人们的思考,年轻的少女们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对爱情的憧憬的,而艾伦的未婚妻,显然就属于那种更在意爱情而不是家世背景的人。   所以眼看就要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她的未婚妻终于和自己喜欢的侍卫跑了,而且显然是谋划已久,让她的家人们错不及防,等发现这事时,那位小姐和她的情人已经带着大量金银,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找都找不回来。   一开始他们还打算隐瞒这件事,暗地里把人找回来继续这桩婚事,但找了半个月都没有对付的踪影后,这事也终于被艾伦的家族察觉了,他的父亲非常生气,直接取消了这桩婚事,之后再骂了艾伦一通,然后也是为了避开王都里其他人的议论,他们暂时倒是没有再给他安排个未婚妻的想法,而是眼不见心不烦的把伯爵的爵位给了他,让他接手普林西亚了,所以现在艾伦已经是普林西亚伯爵了,不过因为他之前在军队任职,继承爵位后,这个军职可以继续也可以卸任,而鉴于最近都没有战打,在军队里也就是混个日子,艾伦干脆选择了辞职,目前正在做交接手续,不久后他就会离开王都到普林西亚接手自己的领地了。   所以费利克斯邀请他参加命名礼倒是比以前方便的多了。   “那么这事对艾伦的影响大吗?他是不是很生气?”未婚妻跑了,他应该很生气的吧?   “那倒是没有,事实上我会知道这件事,还是他亲自写信告诉我的。”   费利克斯和艾伦是多年的好友,还算是同出一门的师兄弟,对彼此的品性都很了解,所以他看得出艾伦在信件里写这件事时是真的没有生气或者伤心的,相反,他几乎是用一种解脱的语气告诉他这个消息的,就好像对他来说,这不是什么会带来丑闻的坏事,而是个天大的好消息,他甚至在信里表示因为如此,至少近一两年内,应该没人会对他催婚了。   而在听说艾伦的遭遇时,费利克斯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果然答应魏薇给她安排女护卫是对的,虽然他知道自己的妻子绝对不会也不可能和别的男人跑了,但艾伦的遭遇还是让他升起了不少危机意识,暗自决定以后绝对不能把年轻帅气的侍卫往她身边安排,就算魏薇不会心动,但如果那些侍卫生出不该有的心思试图勾引她呢?   那是绝对不可以的,所以女护卫很好,非常好!   此时距离命名礼,也就剩下一周的时间,好在命名礼邀请的宾客不多,准备工作相对简单,之后紧跟着的满月宴才是城堡最近忙碌的重点,这可是今年最盛大的一场庆祝宴会了,周围的贵族都会来不说,费利克斯发完王都的邀请函,本来只是礼貌性的派发,结果有好些王都的贵族都回信表示会来萨丁森郡参加宴会,这样一来,客人比原定的数目还翻了一倍,而且介于那些客人很多都是远道而来,他们不仅要招待他们参加宴会,还得为他们准备暂住的客房,所以最近整个城堡都在做大扫除,连主人们住着的这一层都没有漏下,因为这次宾客太多,为了防止客房不够用,费利克斯和魏薇住的这一层的男女主卧边上的空房间也会被整理出来,到时候地位最高的客人很可能会被安排在这里。   “那我原来住的那间房间,是不是也要收拾出来?”魏薇想着自己当时搬离的时候是不是还有东西放在那儿没带走的?   嗯,好像都被搬到隔壁女主卧去了,所以没问题。   “不会,那间房间是会被保留下来的。”那可是魏薇住过的房间,费利克斯当然不可能把那间房间给其他人住,所以那间房间被锁了起来,以后或许会成为孩子的房间,但绝对不会再有客人住进去了。   魏薇坐月子做了三周,虽然还没满一个月,更没有过产后42天的产褥期,但她自己感觉恢复的不错,所以也就不用天天关在房间里了,虽然暂时还不能出门见风,但做好准备措施,在城堡内时不时的活动一下还是可以的。   所以恢复过来的魏薇开始了解命名礼和满月宴的流程,之前她倒是听费利克斯说过要把孩子的满月宴大办,却不知道满月宴除了城堡内的宴会外,他还在萨丁森郡和斯罗特郡都准备了流水宴,这可是非常大手笔了。   好在魏薇看了流水宴的菜单,食物很丰盛,但用的都是普通的食材,比如蔬菜和肉类,都是领地里有的,一桌置办起来也花不了多少钱,相对来说,所有流水席的费用加起来,可能都没有城堡内举办一场宴会所需要的花费多,毕竟流水席不需要布置场地也不需要准备银器餐具,食材也不用挑选那些昂贵稀罕的品种,而且又是露天在中午举行的宴席,点蜡烛的消耗也省了,甚至连桌椅碗筷都是和那些旅馆饭点约好了付了租金到时候外借来的,城堡主要出的也就是请人烹饪和准备食材的钱。   所以请领民吃宴席的消耗根本不能和举办一次盛大的贵族宴会比啊。魏薇看了看满月宴的两份支出清单,上面总结出的费用差距之大,大概就是再把流水席翻几倍,才能面前抵得上贵族宴会了。   这些事情其实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魏薇也就看个过程,主要还是了解一下命名礼的步骤,不过她看完以后发现,后世不清楚,但现在她到时候只要负责抱着孩子,让神父用圣水为他完成洗礼就可以了,和华夏的洗三还有点像,不过一个是可以只洗头,一个则需要洗澡而已。   而费利克斯邀请的命名礼上的宾客名单,人数比之后满月宴的名单要少非常多,只有差不多二十个人左右,而这二十个人大多数还是费利克斯自己的好友,以骑士为主。   “不请那些贵族没有问题吗?”古代华夏的洗三礼和满月宴可是一样的很重要,宾客络绎不绝,少了谁都容易得罪人。   “没问题。”费利克斯毫不在意,对他们来说婴儿洗礼其实不是那么重要,毕竟和教会有关系,贵族们多少有点排斥这个,而且命名礼的宾客默认来参加的是亲朋好友,威廉姆斯家族人丁稀少,算得上亲戚又关系比较近的目前只有王室和去世的嫂嫂佩娜的娘家,不过前者跟他们关系最近的是国王一家,他们身份高贵,轻易不会离开王都,费利克斯虽然写了信过去,那边却暂时还没有回音,所以他默认是那边不会来人了,而佩娜的娘家那边,虽然说是亲戚,但和费利克斯的关系其实已经有些远了,往日也没什么交情,目前也只是客客气气的在进行橄榄油方面的生意合作,所以他邀请了佩娜的父母参加了满月宴,却没有邀请他们参加命名礼,而欧洲人一贯做事都是如此,在人际往来方面更喜欢直来直往的,所以他这么做,也没人会觉得有什么问题。   何况虽然是命名礼,可既然大部分参加的客人都是骑士,恐怕不少贵族都是不愿意和他们一起观礼的。   费利克斯认识又相熟的骑士好友基本都是在王都活动,当初费利克斯还想过要挖人回来,到底最后没成功,因为能成为骑士的人都是已经有了效忠对象的,哪怕是好朋友,轻易也不好去挖这种墙角,除非对方混的实在不太好,但大概是物以类聚,费利克斯的朋友们各自的前途竟然都还不错,尤其是随着他这个威廉姆斯伯爵的名气越来越大,和他有关的人多多少少也因此受到了效忠的贵族的青睐,所以人就更不能挖了。   这一批的客人是最早来到萨丁森郡的,而且大部分人还是约好了一起来的,其中艾伦就是和他们一起过来的,毕竟费利克斯的好友,和他的关系基本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这些人里也有不是第一次来萨丁森郡的人,他们以前也受过费利克斯的邀请来萨丁森做过客,甚至费利克斯接任伯爵爵位的时候,有些人也抽空跟着一起来参加了他父兄的葬礼以及接任仪式。   但从萨丁森开始大肆发展,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踏入这里。   这群人为了赶时间自然是坐船走的海路,最先抵达的是普林西亚,这个艾伦的领地,说实话艾伦虽然早就确定要成为普林西亚的领主,这却是他这几年里第一次来到这儿,和原本印象中虽然还算繁荣,但完全比不上那些大城市的印象不同,这座已经渐渐在地中东沿岸一代有了名气的海边城市,越来越有配得上它名气的繁荣昌盛了,以前破破烂烂的港口重新修缮并且正在扩建中,港口边缘的城市更是人潮涌动,商店一家家的开了起来,吃饭的喝酒的住宿的购物的无一不缺,进去一看,仿佛地中海上所有流行的不流行的商品都你在这里找到,真的是容纳百川。   “艾伦,没想到你的领地竟然这么热闹。”从船上下来的骑士们纷纷朝着艾伦侧目,一个个又是羡慕又是吃惊,虽然他们早就知道艾伦早晚会继承普林西亚,但也是现在看到才知道这里竟然这么繁荣。   咋一眼看去,甚至比王都的商店街都要热闹了好不好。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啊。”艾伦也是目瞪口呆,他以前基本不管普林西亚的事情,那些都是他母亲的人在管理的,最近接下爵位后,虽然多少看了点关于这块领地的信息,但文字资料哪儿能和亲眼所见相比呢,这片繁荣景象也是吓到他了。   “不过真的是恭喜你了,能拥有这么一块好领地,普林西亚伯爵。”   一个好听的少年声音响了起来,艾伦回过神,立刻回道:“你客气了,奥德里奇伯爵。”   “叫我亚度尼斯就好。”有着绿色眼睛黑色头发的俊秀少年身形还带着少年人特有的纤细,但个头已经不比艾伦低多少了,可以想见未来会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美男子。   而且这还是一位虽然年轻,但已经继承了家族爵位的大贵族。   亚度尼斯・奥德里奇,奥德里奇家的家主,他的领地是一个非常繁荣的大郡,郡内有好几座大城市,领土甚至堪比公爵,又位于普拉迪的交通枢纽,所以奥德里奇家族一直以来都是帝国内有名的大贵族。   前不久,亚度尼斯・奥德里奇的妹妹被指定为安德鲁王子的王子妃,加上他本人也有一些王室血缘――虽然已经非常遥远――所以他这次就作为王室的代表,来萨丁森郡参加威廉姆斯家族举办的命名礼,也是如此,才会和艾伦等人一起从王都出发到这里来,因为再没有什么跟着一群骑士一起走来得更安全的了。   艾伦对这位年轻的伯爵并没有太多的认识,奥德里奇家族虽然是大贵族,但一直以来都很低调,平时也很少在王都的社交圈活动,加上这几年里奥德里奇家的上任伯爵一直卧病在床,亚度尼斯作为家族仅有的继承人,一方面要留在父亲身边照顾他,一边也要接手家族事务,根本没什么机会离开领地。   而这次也是奥德里奇老伯爵去世之后,继承了爵位的亚度尼斯第一次离开自己的领地,当然,他不是特定为了参加命名礼出来的,而是因为他的父亲在死前同意了国王的求婚,于是亚度尼斯按照父亲的嘱托,在接任爵位后,护送妹妹去王都和国王商谈婚事,又正好遇上萨丁森的邀请,于是国王有意派这位未来二王子妃的哥哥代替王室出席,而他本人也想趁此机会和威廉姆斯伯爵交好,于是欣然同意,就和同样要去萨丁森的艾伦等人一起来了。   虽然现在还没有到萨丁森,他先见到了焕然一新的普林西亚,对于前者的期待自然更高了。   他们并没有在普林西亚停留太久,普林西亚的管事者们只能无奈的看着自己的伯爵大人在家门口打了个转,连城堡都没去,就直接穿过普林西亚往斯罗特去了。   从斯罗特走到萨丁森,只需要几天的时间,而一路上所有人对于这两个郡的认知都被颠覆了,对于斯罗特这个因为原本的主人得罪了大贵族而被降爵,并且收回大部分领地,导致无人接手而落魄的郡,他们是早有耳闻,但谁也没想到费利克斯不过接手这里一年,这个地方就变成了如今这种虽然人还不是很多,但眼见就要繁荣起来的模样,这里甚至连港口和城市都开始建造了呢。   “我从来不知道费利克斯竟然有这么强大的发展能力,他当骑士真是浪费了。”骑士们感叹道。   艾伦和那自然的接话道:“不,我想这大部分都得归功于他娶了一位好妻子。”   可他说完以后,其他人倒是不好接口了,因为大家都知道他的未婚妻刚刚和人跑了,这让他们要怎么接? 第134章   这批来自王都的访客,除了受到邀请的骑士自身以外,他们还带了不少的随从和下属,比如一般的骑士身边至少会跟着一个骑士侍从,条件高一些的更是少不了再带个真正的仆人,而像是艾伦和亚度尼斯这样有爵位的贵族,哪怕他们自己不想要,出门不带上几个护卫和仆人,都会被认为十分失礼,这就是所谓的贵族的排场了。   所以当这么一大波人骑着马进入费利克斯的领地,立刻就引来了其他人的侧目。   如今的斯罗特人口正在稳定回升中,人口一多,这需要注意的防卫问题自然也是需要注意起来的,所以从普林西亚到斯罗特,再到后面的萨丁森,这一路上费利克斯就派了士兵增设了好几个关卡,沿路查看往来的商旅,当然由于他手底下的骑士都有其他工作,暂时派不出更多的人,所以这些关卡上的士兵暂时也是由斯罗特郡内的那两个被抽调过来带队巡逻的骑士负责安排换防和调配的。   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的是,他们只负责检查过往商人带的货物是否有问题,来历是否正常,有没有混入强盗细作什么的,虽然私下里多少会收点好处,但正经的过路费是不收的。   艾伦一行人太过醒目,才到第一个关卡就被拦了下来询问来历,所以这边他们人还没到城堡,那边费利克斯已经早一步接到消息,大开城门准备迎接自己的好友们了。   尤其他还听说了这一群访客里,有国王派来的代表,费利克斯在欢喜之余,也不得不表现的更为慎重一些。   魏薇自然也跟着他一起去迎接那些客人。   在卧室里休息了快四周,既然恢复良好,这月子差不多也可以结束了,所以魏薇才跟着费利克斯到城门处等人,这可以说她生产以后第一次离开城堡内部,公开亮相了。   魏薇这段时间的恢复良好,不过快一个月的时间,她的肚子基本就已经瘦了下来,没有留下难看的妊娠纹不说,腰部的尺寸更是一如往昔的纤细,如果不是因为哺乳期而有了不小变化的胸部越发的突出,而她身上也多了一份属于母亲的光辉,她看起来依旧像是个不知世事的少女。   这个样子如果放在不认识她的人眼里,怕是谁都想不到她是个刚刚生产不久的新妈妈。   小宝宝并没有被带出来,临近六月的天气已经开始变热了,这种天气让快满月的孩子出来其实是可以的,甚至为了孩子好,最好能每天带宝宝出来晒晒太阳,这样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和健康。   但这次是为了迎接客人,而这群客人大部分还是骑着马来的,到时候现场难免尘土飞扬,这可不是个适合小宝宝出现的场景,所以魏薇就把哄睡了的孩子交给女仆照顾,只希望在她回去前,他不要醒了才好,不然见不到妈妈的孩子怕是要哭闹不休了。   本来来访的只有自己的好友的话,费利克斯和魏薇一起迎接也就够了,但加了一个作为王室代表的奥德里奇伯爵,费利克斯就不得不把多洛莉丝和卡洛琳都一起叫来,表示对王室的尊敬和诚意了。   一群人带着仆人,在城门下排着队等待着访客们,费利克斯的时间计算的很好,他们没有等太久,城墙上的士兵就告诉他们,那些人来了。   虽然说大部分人都是骑马的,但作为王室代表的亚度尼斯在这个时候也只能选择坐马车这种更有气质的出场方式,加上大家来参加命名礼也不可能空手而来,所以马车还是需要的。   骑士们围拢在两辆马车的前后,两辆辆马车上都带着贵族徽章,前面一个是属于奥德里奇伯爵的,后面那辆则是普林西亚家族的标记。   当然,普林西亚的现任主人,艾伦・普林西亚这会儿并没有坐马车,他是直接骑马和其他人一起抵达城堡的。   刚一看见城门下的费利克斯,所有的骑士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朝他挥手,他们都是和费利克斯交情不浅的人,即使费利克斯成为贵族后,相处时多少会因为身份的问题而有些变化,但好友总归是好友,不会真的因为这种事情而疏远彼此。   至少只要费利克斯这边不改变态度,其他人就更不会变了。   “好久不见,费利克斯!”   艾伦一马当先的跑到费利克斯面前利落下马,其他人因为估计着队伍里还有一位王室代表,所以速度稍慢一些,但下马以后确实都是第一时间过来和费利克斯交换了拥抱,诉说好久不见的想念。   “亲爱的薇薇,你还是一如既往的美丽。”和好友打完招呼,艾伦就用一脸惊叹的表情围着魏薇打转,说实话他见过不少怀孕生产的贵族夫人,但魏薇绝对是其中恢复的最好的那个了,不,甚至好像比之前更美了。   “你也是一如既往的英俊,艾伦。”魏薇笑着回敬一句,和性格开放的欧洲人呆在一起久了,这种肉麻的话她也能张口就来。   接着魏薇也笑意盈盈的和其他人打了招呼,这些都是费利克斯的好友,她在王都时都是见过的,不说熟悉不熟悉,之前的印象都还不错,所以她招呼起来也很热情。   尤其这还是一群帅气的骑士,长得都很不错不说,身材也都很好,面对这么一群大长腿,只要不是交恶过,基本上就很难对他们产生不好的感觉,毕竟人都是视觉生物嘛。   而魏薇的友好热情也很让他们意外换个惊喜,因为她准确无误的叫出了每一个人的名字,哪怕对方只在前年的冬天里和她见过一面。   不管这是她记性好,还是认真做过功课,都足以让所有人对这位伯爵夫人报以微笑了。   亚度尼斯是在他们打完招呼后,才从马车上出来的,这位年轻的贵族一点没有被怠慢的气愤,微笑着上前和费利克斯握手问好。   在他走出马车时,魏薇明显的听到了身后的仆人中传出一丝骚动,那是女仆们在惊叹这位奥德里奇伯爵的年轻和俊美,说实话,她也没想到对方会长得这么好看,十七八岁的年轻伯爵处于男孩和男人之间,而他的样貌是和费利克斯的阳刚不同的,带着斯文秀气的俊美,如果年纪更小一些,这位黑发绿眼的小伯爵或许会更加的雌雄莫辨,也完全符合人们对天使的幻想。   这是一个难得没有长残了的美少年啊。   魏薇还好,她生活在信息发达的时代,网络上电视里从来不缺各种美人,游戏动漫中各种二次元中的俊男美女更是多如繁星,想要什么样子的都能找到,所以她看到亚度尼斯时也只是稍微惊艳了一下,很快就恢复了过来,但对于在场的其他女性来说,这个小伯爵带来的冲击,令她们差点忘记了此时的场景,一个个眼睛冒光的看着来人。   这让魏薇忍不住回头看了眼多洛莉丝,后者此时也低下了头,但白皙的脸上有点发红,时不时抬头偷描一眼正在和费利克斯交流的亚度尼斯。   这让魏薇心里升起了一丝警觉,她的小姑子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   这可不是不可能的,虽然多洛莉丝一直表现的对男性没有任何兴趣,也很排斥订婚结婚之类的事情,但鉴于她有一个只凭外貌就能一见钟情,而且谈起恋爱来还非常浪漫的哥哥,魏薇很怀疑多洛莉丝在这方面会不会也和费利克斯一样。   如今看来,好像是有点苗头了。   但是亚度尼斯・奥德里奇伯爵?说实话,魏薇对他完全没有任何印象,并不知道这个年轻的贵族品性如何,而且最重要的是,虽然他还很年轻,但这个年代的人都很早婚,尤其他已经继承爵位了,要是多洛莉丝真的看上人家,可对方已经结婚了怎么办?   大概真的是一孕傻三年,魏薇已经从多洛莉丝的害羞举动想到她今后可能会陷入的他人婚姻中而导致的不幸了。   天知道她连对方到底是不是单身都还没搞清楚呢。   好在现在的情况并没有让魏薇脑洞继续大开下去的时间,亚度尼斯在和费利克斯问好后,就和魏薇打起了招呼,魏薇立刻回过神来,露出微笑,双方进行了一场贵族间的友好问候。   之后他的仆人们从马车里搬下来不少东西,除了行李之外,大部分是给威廉姆斯家族的礼物,有国王送的,也有亚度尼斯自己准备的。   而艾伦的那辆马车上则是他和骑士们准备的各种礼物。   东西的珍贵程度不同,但都是大家的心意,费利克斯道了谢,也不去看都是些什么只让巴顿管家收下了这些,然后邀请所有人进城堡去。   “餐点已经准备好了,今天可是我的夫人亲自下厨准备的,希望能合你们的胃口。”这客套的话主要是针对亚度尼斯的,如果他不在,这些话费利克斯根本不会说。   而且从他的表情就能看出来,这人说的客套,实际上是非常自豪于妻子的好厨艺的。   ――虽然这一顿人数众多午餐实际上都是由厨房里的其他人动的手,她只负责调味和最后的品尝工作。   但无疑,由她亲自调味的美食,味道确实比大厨自己做的还要美味一些。   而费利克斯有一位厨艺非常离开的夫人这件事,并不是一件秘密,实际上他在和朋友的信件往来中就会经常提到这点,有时候还会把吃到的美食菜谱写在信中,他的好友们如果感兴趣也可以让家人尝试制作,基本上只要步骤不出大的差错,最后的成品不说棒极了,也绝对比那些黑暗料理要好吃。   所以在听到这一餐是魏薇准备的后,所有人都表示非常期待。   而最后的品尝结果也让他们的期待没有落空,这确实是所有人有史以来吃过的最好的一顿,甚至比之前参加他们的婚礼时吃的宴席还要好,毕竟那时候准备食物的是临时招来的厨师,虽然那时候请的也是王都里有名的厨师,但总归不如城堡内已经经过魏薇调教了好几年的厨师来的手艺好。   尤其,因为这次过来的客人基本都是骑士,魏薇特意给他们准备了酒水,不是更被贵族追捧的葡萄酒,而是骑士们更为喜欢的啤酒,固然葡萄酒的味道更让人赞叹,但那是需要慢慢品尝的,而可以大口大口喝下,不用顾虑仪态和礼节的啤酒,才是这群人真正的最爱。   而魏薇为客人们准备的啤酒还和一般的啤酒不一样,那是加了蛇麻花,也就是啤酒花的啤酒,当金黄色的酒液从酒瓶中倒出来,杯中立刻涌出大量的泡沫,这种情况是以前的啤酒所没有的。   “这是什么?!竟然有这么多的泡沫?”所有人第一时间都被面前的啤酒吸引了目光,美食固然好,但对嗜酒的男人来说,美酒对他们的吸引更加巨大。   只要有酒,哪怕食物的味道差一些,他们也是能吃的很欢快的。   费利克斯深情的看向自己的妻子:“这是薇薇在知道你们要来后特意酿制的啤酒,味道非常特别,我想你们一定会喜欢的。”   在所有人投来的目光中魏薇除了微笑也不能做其他表情了,虽然说确实是在知道费利克斯的骑士朋友们要来参加命名礼后她才特意酿制了啤酒,但实际上只是因为正巧在这个时候找到了蛇麻花而已。   这个时候的欧洲人,喝酒比喝水还多,城堡每个月都需要消耗大量的啤酒,而啤酒是用大麦芽制作的,人们在制作的过程中为了增加啤酒的品质,也会加入大量的香料,什么云杉松树迷迭香之类的,通通都有尝试过,不过最终制作的啤酒,味道虽然确实提高了,但保存期最多依旧只有两周左右,所以每个月的啤酒都不能多放,一般就是做一批喝一批,因为不利于运输,专门的啤酒商人都很少,会贩卖啤酒的一般都是小户人家,而且一般都是给酒馆供货,而贵族,则一般是安排人定期制作,并不怎么对外采买。   虽然啤酒的历史很长了,但在其中加入蛇麻花却是一直都没有的,之前魏薇也没有太关注这方面,因为萨丁森郡内没有野生的蛇麻花,她就算是知道可以用蛇麻花提升啤酒的味道增加保质期,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心无力。   但萨丁森本地没有蛇麻花,欧洲却是这种植物的原产地,而且欧洲人也已经会使用这种植物了,只不过他们对蛇麻花的用途是用它制作棕色和黄色的颜料,甚至是用这种植物的茎制作绳子和麻布,就是不会用来酿酒。   在知道萨丁森没有这种植物,就没有特意去寻找过的魏薇之所以会发现它,还是因为造纸厂那边在研究制作彩色纸张时,从外来的商人那里发现了这种可以当做颜料的植物,就买了不少回来,又正好被卡玛看到了,而卡玛之前听魏薇说过蛇麻花,还特意出去寻找过却一直没找到,所以一直记在了心上,于是一见到这种植物,就想起来了,立刻就拿了样品去找魏薇,询问这是不是她要找的植物。   魏薇一看,虽然这蛇麻花因为采摘太久有些变化,但她还是认了出来。   确定这些是蛇麻花以后,魏薇就让卡玛去找那个商人买下了他所有的存货,还和对方商定如果还有货的话就给她送到萨丁森来,有多少要多少,最好是能有种子或者活的植物,那样的话她可以给更高的价格,对方听后,立刻高高兴兴的回去收购蛇麻花了,而魏薇则用买来的蛇麻花,酿制了不少啤酒。   啤酒的酿制过程很简单,而且时间周期短,前期准备时间加上后期的发酵时间也不会超过两周,而她们发现蛇麻花的时间又是正好在魏薇生产后不久,所以当啤酒酿好以后,就成了费利克斯口中“特意为他的好友们准备”的了。   这真的只是个巧合,但既然费利克斯这么想,还为此高兴了很久,魏薇当然不会傻傻的说出事实真相,让他失望了。   听说是特意为了他们酿制的,骑士们的面色更加好了,一个个对着魏薇举杯致意,然后毫不犹豫的喝了一口杯子里的――泡沫。   没办法,仆人们也是第一次给客人倒这种有大量泡沫的酒,虽然以前的啤酒也有不少泡沫,但因为缺少蛇麻花对泡沫的稳定,那些泡沫在啤酒倒入杯中以后会很快消失,所以一般当他们开始喝酒的时候,这些泡沫就已经消失了。   但现在这个啤酒的泡沫没那么快消失,所以仆人们拿不准倒酒的分量,就导致一杯酒里,其实一大半都是泡沫,客人们喝的时候,第一口下去自然都是泡沫了。   当然,泡沫喝到嘴里也是有味道的,最先尝到的是蛇麻花特有的苦涩,这种味道让大家下意识的皱起了眉头,但很快,那种苦涩就在口中转变成一种迷人的芬芳。它很特殊,并且让人愉悦。   于是客人们不自觉的又大口喝了一口,这一次,苦涩的味道更佳清溪,但那种独特的苦涩味道却完美的结合了啤酒本身的爽口,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醇厚香气。   只是这一口,所有热爱啤酒的人都喜欢上了它,他们大声赞美着这种啤酒的美味,称赞魏薇的酿酒技术,甚至询问她这里面加了什么,竟然让啤酒的味道如此特别。   “加了一种叫做蛇麻花的植物。”魏薇也没有藏私,直接告诉了他们啤酒中苦涩味道的秘密,甚至还告诉他们,加了这种植物的啤酒可以存放很久,甚至可以几年都不坏。   “请务必告诉我制作过程,我想以后也能喝到这样的酒。”有骑士直接恳求道,其他人也纷纷附和,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商机,只是单纯的想要以后也能喝到这样的啤酒,如果拿到制作方法,这些人大概也不会想到拿去做生意,他们只会交给家里的夫人,让她们为自己酿制日常需要的啤酒。   魏薇既然肯告诉他们其中的秘密,自然也不会吝啬告诉他们制作过程,于是笑着答应下来,表示稍后会把制作方法抄写给他们。   这一举动自然又得到了大家的赞赏,于是又是一群人对她举杯致意,所以这一餐里,魏薇也难得的喝了一杯酒,好在大家都记得她是一位女士,并且还是生产不久的女士,所以每一次敬酒也只是让她意思意思的喝一点,并不特意去劝她,大家主要的饮酒对象还是费利克斯。   让人比较意外的是,那位年轻看起来也很斯文的奥德里奇伯爵竟然也是个好酒量的,他这几天一直跟着骑士们一起行动,虽然最开始大家难免有些拘谨,但骑士们都是很爽朗的个性,一路下来多多少少也算是有了些交情,在彼此特意的交好下,这位小伯爵也很快加入了骑士们的狂欢,餐桌上的气氛完全热闹了起来,一顿饭变成了大型拼酒现场。   魏薇和多洛莉丝并没有在餐桌上逗留太久,多洛莉丝作为未婚姑娘,这种场合并不太适合她久留,所以在场面有些混乱以后,她就先离开了,而魏薇作为女主人,本来应该留下来陪伴客人的,但很可惜,她的小宝宝在她吃饭的时候醒了,并且在发现母亲不在身边后就开始嗷嗷大哭,哄不住他的女仆只好焦急的抱着孩子下来找人。   于是魏薇自然就先行离开了餐厅,她得回房间去给明显是饿了的小宝宝喂奶。   熟练的抱着孩子一边哄一边走,魏薇也没忘记自己的承诺,让熟悉啤酒制作过程的玛卡去写一份酿酒配方,卡玛也是上过扫盲班的女仆,所以她可以自己动手写出配方。   所谓魏薇只嘱咐她:“多抄写几遍,每个客人都送一份过去。”   卡玛:“那位奥德里奇伯爵也要送吗?”   “对。”魏薇点头,既然是在餐厅里说的,自然是见者有份,不能厚此薄彼。   而听到她提起奥德里奇伯爵,魏薇又想起了多洛莉丝。   于是她又转头对潘妮道:“你去找巴顿管家问问,看看他知不知道那位奥德里奇伯爵的事情,如果知道就回来告诉我,如果不知道,就请他派人去询问一下奥德里奇伯爵带来的仆人,就说我想了解一些他的喜好问题,好更好的招待这位客人。”   “好的夫人。”潘妮领命去了。 第135章   潘妮是个喜欢八卦的女孩,虽然她现在已经成熟起来,学会不会去说关于主人的八卦了,却依旧喜欢听其他人的事情,而这个小爱好,让她多多少少在打探消息上有些令人讶异的天赋。   按照魏薇的吩咐,她先去找了巴顿管家询问事情,这个时候管家依旧在餐厅里,站在费利克斯的身边看着客人们用餐,在仅有的两位女士离开之后,这群骑士放的更开了,一个个举着酒杯开始拼酒,完全不管此时还是下午,要喝醉也太早了些。   费利克斯和其他男人一样也很喜欢喝酒,但他平时很有分寸,从来不会多喝,不过今天好友们来访,他自然是要陪着一起不醉不休了。   仆人们忙着给客人倒酒上菜,忙忙碌碌,巴顿管家不需要亲自动手服侍他们,却也需要看顾全程防止发生让客人不愉快的事情发生,所以一直站在一边没走。   看到去而复返的潘妮在门后悄悄朝他招手,巴顿管家看了看餐桌上的人们,悄悄的退了出去。   “什么事?”   潘妮把魏薇的话转述给他。   “奥德里奇伯爵?”巴顿管家警惕地回头看了看重要客人位置上的客人,后者正和其他人一起举杯,因为背对着他们,所以看到对方此时是什么表情,不过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对方的脸,那是一张非常让女性心动的脸,看看周围那些负责为客人们倒酒的女仆们吧,每一个都会时不时的偷看一眼那位奥德里奇伯爵,就知道他有多受欢迎了。   巴顿管家已经可以看到,等到为这位小伯爵安排仆人时,会有多少人抢破头去为他服务了。   如果不是确信之前他的女主人并没有对这位客人过于关注,巴顿管家都要怀疑魏薇是不是也对这位客人有了些想法了。   他摇了摇头,摔掉这些大不敬的想法:“很抱歉,我对这位伯爵并不了解。”   奥德里奇家族一向很低调,而巴顿管家说到底也只是个偏远地区的贵族管家,消息并不灵通,在此之前,他甚至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位贵族的存在。   潘妮遗憾的点点头,告辞离开,打算去找那位伯爵带来的随从打听一下情况。   不过管家觉得她一个年轻未婚的女仆去问这种事,多多少少会让人有些不好的联想,甚至还可能影响到魏薇――虽然女主人打听客人的情况好更好的招待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如果当事人是十分受欢迎的大人物的话,可能就会出现一些不好听的传闻――于是派了个男仆跟她一起去,也不说是魏薇让他们去的,只说是他的吩咐就好。   潘妮带着男仆一起去找奥德里奇的随从,这些客人的房间是一早就准备好的,随从们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一般都是等客人安顿好以后,才会给他们安排休息的地方。   不过因为是客人带来的人,他们还是被先安排进餐,而且在主人们的宴会结束之前,他们都可以稍微休息一下。   所以潘妮很快在厨房里仆人们用餐的地方找到了要找的人。   这几位奥德里奇伯爵带来的随从听说他们要打听自家伯爵的事情,都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了,实际上自从亚度尼斯接任爵位并送妹妹到王都以后,就经常会有倾慕他的夫人小姐向他们打探他的消息,不过大多数时候他们都不敢随意透露主人的信息,因为这个被赶离辞退的仆人就是他们的前车之鉴,没人愿意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   但鉴于这次来询问的是做客贵族家的仆人,问的又是一些很稀疏平常的事情,他们多多少少还是透露了一些。   不是什么秘密,但也属于主人隐私的那种,比如这位伯爵平时都有什么兴趣爱好,喜欢干些什么之类的。   潘妮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就回去找魏薇复命了。   魏薇听她说奥德里奇伯爵平时喜欢读书,打猎之类的活动,但不喜欢参加宴会这些事情,关注点只有一个这位年轻的小伯爵,现在还是未婚,并且没有任何有好感的女性,可以说是完全的单身贵族。   “像他这样的贵族竟然还是单身,这可是不多见的。”亚度尼斯是奥德里奇家唯一的继承人,他们家的人口比费利克斯家族还要凋零,按理说,已经过世的奥德里奇老伯爵,应该会很早就给他物色好妻子人形,希望他早日开枝散叶才对。   不过先不管他为什么没有结婚,对方是单身这点,就多多少少让魏薇稍微放松了一点。   虽然说可能是她紧张过度,但如果多洛莉丝真的看上人家了,先不提这事有没有可能,至少,对方是单身的话,她还有那个机会不是。   魏薇犹豫着要不要把多洛莉丝叫来谈论一下这个问题,但最终没有付诸行动。   还是等等再看吧。   这次的用餐一直持续了好几个小时,甚至因为很多人最后都喝醉了,导致晚餐直接取消,因为他们几乎是在晚餐开始的时候才结束了这次的宴会,已经被食物和酒水填饱的肚子根本装不下更多的食物了,所以晚餐也就不需要了。   魏薇在房间里等到厨房的仆人端来的晚餐时,只吩咐他们今天多准备一些夜宵,晚一点的时候再送到客房那边去,免得有人晚上饿了又不好意思去要食物,自己在房间啃干粮。   其他人去休息了,费利克斯自然也回来了,他酒量好,即使喝了一下午人也还很清醒,是散席后洗了澡漱了口才上来的,身上倒是没有多少酒气,回来后也自觉的远离魏薇坐着,免得让她和孩子闻到身上残留的酒味。   “管家说你想知道奥德里奇伯爵的事情?”   才洗了澡的费利克斯头发都还在滴水,他也不用其他人帮忙,自己拿着毛巾慢慢擦干,房间里的仆人都被赶了出去,夫妻俩隔着桌子对坐着,他擦头发魏薇抱孩子,倒是非常温馨和谐。   不过从他的问话里,魏薇觉得自己闻到了一点酸味,大概是喝下去的酒水发酵了吧。   “嗯。”魏薇点了点头,大部分的注意力还在怀中的小宝宝上,因为白天被哄着睡觉,这会儿孩子的精神很好,在她怀里不哭不闹,就是咧着小嘴朝她笑,黑发蓝眼睛的小天使笑起来可爱极了,让魏薇也跟着露出笑容,乐此不疲的逗他。   不等费利克斯变成怨夫,魏薇继续道:“他的样子有点招人,我看洛拉好像有点在意他,先打听一下总是没错的。”   提到妹妹,虽然没有明说,但费利克斯多少明白了她的意思。   自从国王有意和威廉姆斯家联姻以后,夫妻俩对于多洛莉丝的婚事就愈发在意起来,虽然他们更愿意小姑娘自由自在,想什么时候结婚就什么时候结婚,但大时代如此,她一直不订婚在其他人看来是很不能让人理解的,一直拖下去的话,很快就会有“那位威廉姆斯家的小姐嫁不出去”的传言流传开来,这对多洛莉丝来说,并不是个好事。   所以平时他们也会留意一下周边有没有合适的人选,即使没有看上的,也得给人一种“她的哥哥嫂嫂对她的婚事很在意,但是眼光太高一直没有看中的人选”,而不是“她可能有什么问题,所以找不到结婚对象”这种负面的印象。   前者是被家人看重,眼光高一点也无所谓,毕竟她家世好,后者就是身体有问题,家世再好,也会影响她今后的选择。   “亚德里奇家族我也知道的不多,等明天我向艾伦打听看看吧。”   奥德里奇家的小姐即将嫁给安德鲁王子这件事,费利克斯也是在最近才知道的,王都那边王室还没有公开这件婚事,所以贵族们也还处于观望状态,目前知道消息的人不少,但都很少流出王都,尤其是萨丁森,他们隔的太远,对于王都的消息掌控,总是慢了一步。   “不过国王怎么会选择奥德里奇家族呢,他们家的老伯爵才去世,新伯爵虽然已经继位,但应该还没有完全掌控自己的领地吧?如果是要给安德鲁王子增加助力的话,应该有比他们家更好的人选才对吧?”   谁都知道国王只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爱德华王储身体不好,现在还没有孩子,大家几乎都要默认他活不过国王了,而二王子安德鲁资质愚钝,谈不上蠢,但是真的没有什么培养空间,所以大家对他几乎也没有什么期待,所以继承人排位第三的罗曼洛夫公爵才会受人追捧,不过显然这不是国王想看到的,于是最近,排在第四第五的继承人也开始渐渐展露头角,在国王有意无意的支持下,开始和罗曼洛夫公爵叫板了。   但即使如此,除开王储以外,安德鲁王子也依旧是国王最满意的继承人,他就算资质再不好,也是国王的儿子,是名正言顺的王位继承人,国王又不讨厌这个孩子,怎么也不可能跳过他选其他人。   所以,不为这个儿子选个更能支持他的娘家,而是选择了奥德里奇这种虽然是大贵族,但刚刚遭遇新老更替,而且本身又十分低调从不参与这些纷争的贵族家族,怎么看都有点奇怪。   费利克斯也是不得其解,所以第二天,他就去找艾伦请教这些问题了。   谁让艾伦是所有人里,对这些最清楚的人呢。   可惜对于国王的选择,艾伦也只是无奈的摊摊手:“你怎么会觉得我能知道这种事情?国王可不会和我说这些。”   “但他应该会和你父亲讨论一下。”   “或许吧,不过这种王室的事情,我父亲也不会告诉我的,所以我真不知道为什么国王要和奥德里奇家联姻。”艾伦摸了摸下巴。还是说了自己的猜测:“不过也许和这段日子王都的流言有关系吧,就是有血缘的人结婚,容易生下身体不好的孩子的那个流言。”   费利克斯当然知道那个流言,那还是他弄出来的呢。   “听说因为王储妃和罗曼洛夫公爵妹妹的事情,国王对这个变得很忌讳,他好像还在私底下说过要给安德鲁王子找一个没有亲戚关系的妻子,不过你也知道王都的贵族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血缘关系,尤其几个大贵族的直系成员的血缘和王室就更近了,安德鲁王子又不可能娶旁支的小姐,所以才选择了奥德里奇家的小姐吧,而且奥德里奇家也不差啊,虽然现在的奥德里奇伯爵还年轻,可我看他可不是什么好惹的人,估计以后的成就不会别他父亲差的。”   别看那位伯爵年纪不大,可他的父亲可是卧病多年,奥德里奇家的一切早就在这位小伯爵的掌控之下了,而他的领地作为交通要枢纽,领地中又有几座大城市,里面的势力分布可以说非常复杂,可这么多年来,谁也没听说过那儿出过什么乱子,就足以证明他的能力了。   而且敢在才接任不久就送妹妹去王都,然后在王都逗留了一个月,又跟着他们一起跑到萨丁森来,显然这位小伯爵不担心自己不在领地的时候,领地内会出现什么变动,不是他这个伯爵位置做的很稳,就是他这个伯爵太过可有可无,有他没他领地都不会有什么变化,而以艾伦的观察,答案只可能是前者。   不过这些事情都只是他的猜测,艾伦不保证事实就是如此。   谁知道国王那样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没有确切的消息,费利克斯也只好无奈放弃这个其实和他并不是太相关的问题,转而询问起亚度尼斯本身的一些情况,主要是他的品性脾气,以及感情问题之类的。   “你怎么突然想知道这个了?”艾伦狐疑地看着自己的好友。   费利克斯点到即止:“我听说他还没有结婚。”   艾伦不傻,立刻就想明白了,就听他嘿嘿一笑,道:“你想让他当你的妹婿啊。”   其实不太想,毕竟这位小伯爵还有个即将成为王子妃的妹妹,如果这事真成了,他们和王室的关系又会拉近不少,在这种多事之秋,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很容易就会引来罗曼洛夫公爵的敌意。   不过威廉姆斯家族本来就是站在国王这一边的,而且因为难民的事情,费利克斯和罗曼洛夫公爵已经算是结了梁子,加上之前的强盗团,目前找到的一些细小的线索开始表面这事可能和那位公爵有关,所以费利克斯觉得,他和罗曼洛夫公爵,早晚都会成为敌对关系的。   这么一想,再和国王走得近些,那也没什么不好的。   而且如果下任国王真的是安德鲁王子的话,有这样一个关系,对他们家族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难得多洛莉丝表现出对一个陌生男子有好感,对方的条件又很不错,不好好把握一下,要是多洛莉丝真的一直不结婚可怎么办?   虽然答应魏薇,多洛莉丝的婚事她可以自己做主,但费利克斯还是希望她能找个门当户对的对象,毕竟那是他妹妹,做王后都可以的!   艾伦回想了一下:“他以前怎么样我不太清楚,不过在王都的时候,有很多贵族小姐对他表示好感,但没听说他接受过谁,尤其我之前询问过他参加完你的宴会后有什么打算,他似乎是要直接回自己的领地的,所以在王都那边,应该没有和他有感情纠葛的人吧。”   艾伦是王都有名的花花公子,他的消息一直都是很灵通的,亚度尼斯的样貌非常吸引女性,甚至那些交际花都表示即使对方不给她们买礼物,她们也愿意和对方交往,可艾伦一直没听谁炫耀过这件事,反而总是有人抱怨他不解风情这点,就知道他在这方面不是还没开窍,就是真的不敢兴趣了。   长得那么好,竟然还不花心,这在贵族里可是十分少见的。   “这点上他倒是和你差不多。”   同样不解风情的男人不以为意,宁缺毋滥有什么不好的,他不就因此等到了魏薇吗,要是他的感情史也像艾伦那么丰富,你看魏薇会不会第一时间就跑了。   而且花花公子的艾伦可是因此丢了自己的未婚妻呢。   “你好像不怎么介意这件事。”   知道他是在问自己解除婚约的事情,艾伦耸了耸肩,无所谓道:“有什么好介意的,我本来也对那位小姐没什么感情,要不是家里催,我倒是更愿意继续逍遥下去,说实话,她跑了,我反而轻松点。”   虽然这样是有点丢脸没错,但对于艾伦来说,自由比脸面更重要一些。   费利克斯摇摇头,也不知道该拿自己这个好友怎么办。   之后又过了两天,小宝宝的洗礼日终于到了。   这一天,魏薇抱着小宝宝,其他人一起去了教堂。   教堂内,马修神父已经做好了准备,圣坛上已经准备好了需要的圣水,正等着他们到来。   这一次观看受洗的宾客很少,除了威廉姆斯家族的人和费利克斯的好友们外,唯一没什么关系的,只有一个王室代表的奥德里奇。   这位客人身份不一般,加上他们的一点小心思,所以他的位置被安排在了最前面,和多洛莉丝站在一起观礼。   魏薇抱着孩子和费利克斯站在马修神父面前,听他咏送经文为孩子祈祷,而她一边听一边分散注意力时不时的看一下多洛莉丝那边的情况。   和亚度尼斯站在一起的多洛莉丝看起来很紧张,不过她的礼仪课也不是白学了那么久的,加上这两年小姑娘也见了不少市面,学会如何在大庭广众时保持仪态,所以即使紧张,她表现的也十分好,从头到尾没有去看边上的人,只专注的看着圣坛上的加入,如果不是熟悉的人,几乎看不出她其实是在紧张的。   而不得不说,以多洛莉丝的样貌,她站在亚度尼斯的身边,也并没有被比下去,小姑娘只是还没有完全长开,等她再大一些,这个女孩必然会是一位不输给蜜拉贝儿王后的大美女。   至于亚度尼斯这个小伯爵,魏薇只看到他脸上温和有礼的笑容,半点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这是个心机很深的男人,魏薇再一次如此认定道。   不过心机深不是什么坏事,只要心不坏就好,但如果多洛莉丝真的看上他的话,魏薇很担心她会吃亏。   想到这人在满月宴之后就会离开,魏薇觉得有必要和多洛莉丝谈一谈了。   她收回目光,不再分心。   神父念完了祈祷词,下一个步骤就要开始了。   费利克斯从魏薇手里接过孩子,小心的抱着他,让他的小脑袋平放在装着圣水的容器前。   那是一个圣杯造型的容器,看起来像是一个巨大的葡萄杯,有半人高,里面可以放下一个一岁大的小宝宝,而且是纯银制的,上面带着金色的纹路,那些纹路则都是用黄金作为颜料绘制的,可以说这么一件银器价值非凡,一般也只有贵族才有资格使用它。   各地的受洗礼都不太一样,有些地方婴儿手洗时是需要全身浸透在水中,有些地方则只需要往头上浇水,而在普拉迪,大家普遍是后者。   马修神父拿着一个小勺子,勺了一勺水,小心的浇在小宝宝的头上,这水是温的,但是浇上去的时候,孩子还是不可避免的哭了起来。   他的哭声很响亮,听到的人都露出笑容来,虽然不厚道,但孩子的哭声越大,在他们看来,这孩子就越健康。   魏薇靠过去,把自己的手指塞进小宝宝的手心里,抓住了母亲的手,他的哭声小了一些,但在下一勺水浇下来的时候,他再次大哭起来。   持续了三次后,这个仪式才结束。   魏薇连忙用准备好的毛巾包住孩子的头,轻轻擦干,即使现在天气不错,但让小婴儿湿着头发,也是可能引发感冒等问题的。   受洗结束,接着所有人都拿到了一根蜡烛,他们点燃了蜡烛,在神父的领导下,一边唱歌一边围着室内转了两圈,小宝宝被费利克斯抱在手里,跟着一起转圈,而他的另一只手小心的把蜡烛拿远一些,免得孩子碰到烛火或者被滴下来的蜡伤到。   而在这之后,就是最重要的命名了。   在教会信仰高的国家,受洗礼之后的命名很多时候是由神父来的,尤其是在穷人之中,他们没读过什么书,也取不出好名字,所以一般都会恳请神父帮他们为孩子明明。   但贵族都是自己给孩子取名字的,尤其在普拉迪,他们可不想从神父口中听到一个带着不好寓意,并且会让自己非常不满意的名字。   费利克斯把自己的继承人举了起来,对着所有人说出了他的早已准备多时的名字。   “安东尼奥・魏・威廉姆斯。”   安东尼奥,他父亲的名字,现在由他的孩子来继承。 第136章   费利克斯:“他的名字是安东尼奥・魏・威廉姆斯。”   魏薇:……好吧,她早该想到的。   要说费利克斯在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有多自豪,魏薇就有多无语。   华夏人取名一般会避讳和先祖们使用相同的名字,但即使如此,因为人口基数多,重名的也不再少数,为此很多人都抱怨纷纷,如果不是改名很麻烦,怕是成年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给自己换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   可老外在这点上就是完全不同的态度了,虽然他们也会抱怨自己的名字太普通,在街上叫一声能有好几个人同时回应的,但这不能阻止他们乐于把先祖甚至是自己的名字给自己的后代用,更有甚者,祖孙三代全是一个名字。   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们到底是有多取名废。   魏薇早该想到的,她不该对费利克斯的起名水准报以太大的期望。   而且名字已经当众宣布了,她还能给改了不成?何况这还是费利克斯的父亲,她过世公公的名字,就算心里不愿意,也不能说出来啊。   只能安慰自己,至少这名字寓意不错。   不过如果是按照这种取名方式,她已经能预想到,如果自己再生一个的话,男孩可能会继承他过世大伯的名字,而女孩,说不定就是奶奶的名字了……   斜了眼旁边得意洋洋的接受所有人赞美的丈夫,魏薇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脸上也只能露出高兴的笑容了。   她能怎么样,她也很无奈啊,谁让华夏名不适合在欧洲使用呢。   小安东尼有了正式的名字,这也意味着他的命令礼顺利结束了。   仪式中他的父母使用的蜡烛被收了起来,小儿臂粗的蜡烛寓意非凡,会在仪式之后被孩子的父母珍藏,当然只限于有钱买下它的人,这些蜡烛都是教堂提供的,这种大蜡烛的价格不菲,平民们很难买的起,教堂可以让他们免费使用,这是小教徒们入教的福利,但想要拿走,只能用钱买下来。   命名礼结束,之后自然就是庆祝宴会。   艾伦作为小安东尼新晋的教父,所以在庆祝宴会上,他获得了抱一抱他的资格。   婴儿软如无骨的身体被放进怀里让他浑身僵硬,手足无措的把求助的目光送向费利克斯。   这种感觉费利克斯很懂,他最初也是这么过来的。   女仆在主人的示意下,上前教导艾伦怎么抱孩子,后者在她的教导下终于调整好了姿势,让已经开始皱眉的小安东尼安静了下来,但他如临大敌的表情还是劝退了其他因为好奇一度想要也抱抱孩子的骑士们,这种随便一个疏忽可能就会出大事的弱小生命,他们还是不要轻易碰触的好。   不过放下了抱孩子的想法,却不妨碍他们围着小安东尼,为他献上祝福。   所有人都在祝福他健康聪明,长大以后和父亲一样强大能干,顺便再夸一夸他的样子长得好。   即将满月的小安东尼五官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红彤彤皱巴巴的小老头了,他的皮肤白皙,五官中既有欧洲人的深邃又有东方人的精致,可以轻易在上面找到父母的影子,两相结合下,这无疑是个极为好看也极为特别的混血儿,欧洲各国的混血儿并不少见,但在这个时候,中西混血应该是十分罕见的,而这也让大家对他的样子稀奇不已。   这一天的小主角收获了一大堆的祝福和喜爱,魏薇也是难得有一天在宴会里笑的脸都僵了还乐此不疲的,能听到大家对孩子的祝福,对于母亲来说,是十分高兴的。   命名礼选在小安东尼出生的第四周末,也就是二十八天的时候,而他是五月一日出生的,所以这个孩子的满月宴定在了六月一日,魏薇觉得这个时间很好,出生于劳动节,满月在儿童节,都是需要庆祝的节日。   二十八日的命名礼结束,下面的重头戏自然就是满月宴了,收到请帖的客人已经算好时间出发往萨丁森赶,他们会特意避开命名礼这天,在稍晚一些的时候到来,却又不会卡在满月宴当天,让人不好安排。   当然,如果不准备在城堡借宿的话,他们还是会选在宴会当天过来,然后参加完宴会就走,不过这可是萨丁森堡难等准备一次的盛大宴会,贵族们基本上都会选择借宿,就算只是一晚上,他们也要留下来和其他人有更多的交流时间。   幸好萨丁森堡的房间非常多,特意收拾之下,他们能给客人空出两百多个房间,让所有来客至少都能分到一间房间,当然,如果客人带来的家眷人数太多的话,那么小姐和少爷们就不得不和选择和其他人一起住一间房了,不然他们只能自己到镇上去找地方住一晚。   而参加宴会时拖家带口,是大部分贵族的习惯,而且大部分的时候主人也没办法给所有客人安排住处,像萨丁森堡这样的安排,他们自然不会觉得不好,反而会欣然接受,因为这也是个和其他人交流往来的好机会。   赶在客人到来之前,魏薇先去找多洛莉丝谈了次话。   这时间显然有些赶,不过再过不久,大批的客人到来,不管是她还是多洛莉丝都要忙起来了,根本不可能有什么说话的时间。   所以魏薇找到人以后,就把其他仆人都打发了,自己拉着小姑娘在房间里说话。   她也不多话,直接开门见山道:“你是不是对那位奥德里奇伯爵有好感?”   多洛莉丝没想到魏薇会直接这么问她,虽然在魏薇来找她说话的时候,她就隐约猜到是为了什么了,但直接就这么问出来,脸皮薄的小姑娘一下子就红了脸。   看她这个样子,魏薇就知道自己没看错了。   不过她还是耐心等着多洛莉丝自己说。   过了一会儿,见魏薇没开口的打算,多洛莉丝才低着头不敢看她的道:“我就是觉得他长得很好看……”   亚度尼斯・奥德里奇是真的很好看,多洛莉丝觉得他是自己见过的所有人里最好看异性了,就连哥哥费利克斯和他的好友艾伦在她看来,都要比亚度尼斯差一些,那位小伯爵的样貌完全击中了她的审美。   某种程度上,魏薇想的没错,多洛莉丝确实和费利克斯是个颜党,而且他们的审美还都和正统的审美不太一样。   比如在其他人的眼里,亚度尼斯固然很好看没错,但也不见得就能比得过费利克斯和艾伦,从小培养的主流审美让少女们更加喜欢爽朗阳刚的男性,英俊的骑士才是她们的梦中情人,而亚度尼斯如果再成熟一点的话会更加受欢迎,但他现在还没有完全长成,对大家来说好看是好看,但却不是主流审美,如果没有优越的家世背景摆在那里,亚度尼斯的受欢迎程度可能就要大打折扣了,可不是每个女人都能接受比自己还好看的对象的。   要比较的的话,大概就是后世的硬汉和花美男之间的区别,在不同审美的人眼里,他们可是有着本质的不同,喜欢一种讨厌另一种的可是大有人在。   拿魏薇来说,她能欣赏两种不同的美,但是真要选择对象的话,她选前面一种,更能给人一种安全感。   这点上费利克斯就很符合她的标准和审美的。   而多洛莉丝显然比较喜欢后一种,所以她就看上亚度尼斯了。   魏薇叹口气:“奥德里奇伯爵只是偶然被国王陛下派到我们这里的,我们对他的情况也不是非常了解,如果你有意向的话,可以试着接触一下,但是他在满月宴后就会离开,以后我们可能就很少有接触的机会了,所以如果接触不成功的话,你能收住自己的心吗?”   少女为爱盲目的情况不在少数,魏薇看不出那位奥德里奇伯爵对多洛莉丝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如果真的只是一头热的话,魏薇不推荐多洛莉丝这么做,异地恋本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这个时代不比以后,写封信送出去来回都要很长一段时间,而且书信往来的风险也蛮大的,多洛莉丝还是未婚,如果双方每成,往来的信件就很容易变成把柄,她原来的历史上还有某个国王在情妇死后被情妇的弟弟用信件要挟给钱的事情发生呢。   值得庆幸的是,多洛莉丝虽然对亚度尼斯有好感,但她到底没和费利克斯一样“一见钟情”,所以对魏薇的提议也并不反感。   她思考了一下,有些颓然地垮下肩膀:“我觉得我大概也没有那么喜欢他。”   “为什么?”   “你说让我去接触他,但我试着想了一下,发现自己一点都不敢去和他搭话。”   她的性格本来就比较内向,虽然现在改好了许多,但面对陌生的异性还是会紧张,做不到主动接触,虽然她是对亚度尼斯有好感,但这份好感似乎也没有为她带来足够的勇气,让她迈出那一步。   这下反而换成魏薇有点恨铁不成钢了。   “这么轻易就放弃了?”魏薇忍不住抬手点了点她的额头:“洛拉,你要知道虽然我和你哥哥都不会让你随便嫁人,但你也该明白,如果你一直迟迟不订婚的话,会惹来很多流言蜚语的,而且你平时也不怎么有接触合适异性的机会,难得出现一个你有好感的,不试着接触一下,你以后要是发现自己没有看中其他的,回头一想不会后悔吗?那位奥德里奇伯爵虽然年纪还不大,但他结婚应该也是早晚的事情。”   要是回头真后悔了,把对方放在心里当白月光,对她和她未来的丈夫可不是件好事。   而且魏薇一直觉得,如果对某个人抱有好感,却连接触对方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判出局了,那么这个人很可能会变成心底不可磨灭的遗憾,再被时间美化,然后再遇到其他人时就会不自觉地把对方和心里的那个人对比,然后被自己美化过的人打败,甚至因此错过更合适自己的爱人。   但如果最开始接触过尝试过,或许很快就会发现对方并不如自己想象的完美,然后说不定不用其他人说,她自己就觉得不合适放弃了,以后也不会把对方变成心里的白月光了。   所以在多洛莉丝这件事上,魏薇倾向于让她去接触一下看看。   既然多洛莉丝不好意思自己主动,她这个做嫂嫂的可以帮她一把。   “我会让你哥哥去问问奥德里奇伯爵,看他愿不愿意当你的舞伴。”魏薇说着自己的想法:“奥德里奇伯爵看起来很聪明,他应该能明白这里面的意思,如果他不答应我们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如果他同意的话,你就大胆一点,去和他聊聊天吧。”   舞会的舞伴一般都具有特殊意义,尤其是未婚的少女们,她们的舞伴如果不是亲人的话,基本上就是对外宣告对方和自己的关系不一般了,尤其这次宴会的主导者还是威廉姆斯家族,多洛莉丝属于主办方,她的舞伴人选很特殊,如果由费利克斯去询问亚度尼斯的话,就是变相的在询问他是否对自己妹妹有意了。   亚度尼斯同意,就代表他对多洛莉丝有这方面的意向,不一定是答应娶她,但至少是愿意同她接触看看的,如果不答应,那当然是什么都不用说了。   多洛莉丝自然也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她一边期待一边忐忑,倒是红着脸默认了魏薇的想法。   见她同意了,魏薇也没有再多留,起身直接去找费利克斯,很快客人都要到了,而那些贵族这次过来必然是要带着自己家中的未婚子女的,贵族宴会就是最好的相亲宴会,等他们一来发现这里有个年轻俊美富裕还未婚的奥德里奇伯爵,魏薇敢打赌他一定会让所有没有心仪对象的少女心动的,毕竟他确实是个很好的结婚对象,尤其是对那些身份并不特别高贵的女孩而言。   当初还没发迹的费利克斯都能成为男爵家的小姐们严重的黄金单身汉,比他还年轻,又有一块极为繁荣的领地,本身是有名的大贵族,还是王子妃的哥哥,这么一个人定然比费利克斯还要受欢迎。   她都可以想到等到客人们来时发现这里有个亚度尼斯时,会发生的事情了。   所以她也给多洛莉丝预了警,告诉她,如果亚度尼斯答应当她的舞伴,也可能是想以此推脱掉其他人的邀请。   不过说归这么说,魏薇去找费利克斯的时候,又是另一番说辞了。   “你询问一下他的意见,尽量把我们的意思表达清楚一点,他应该明白如果答应是个什么意思,所以不要想把洛拉当挡箭牌。”魏薇这么和费利克斯说道,最后又加了一句:“当然,也不要直接把话说的太明白。”不然被拒绝了,岂不是给多洛莉丝难堪。   不过以威廉姆斯家族如今的身份地位,奥德里奇伯爵只要不傻,就不会冒然决定,毕竟如果不是真的有意向而答应这件事,反而容易得罪他们家。   费利克斯倒是没想到自己妻子这两天都在想些什么,不过对于她的提议,费利克斯倒是爽快的答应下来了。   然后他就去找亚度尼斯说这件事了。   这位伯爵是个不错的客人,他不苛待仆人,对谁都表现的很温和友好,而且除了和其他的骑士客人一起相约出门打猎外,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自己窝在房间里看书休息,并不怎么打扰主人。   所以费利克斯想找人也简单,直接去他休息的客房找人就可以了。   看到他过来,亚度尼斯有点讶异,但还是彬彬有礼的和他寒暄起来。   就像魏薇说的,亚度尼斯是个很有心机的人,他的心思沉,虽然年轻却轻易不会让人看出自己的想法,但这并不算是一件坏事,这反而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大贵族该有的样子,过于单纯简单的人,是没办法保住家族的荣耀的。   就和费利克斯一样,别看他在魏薇面前有时候好像简单过了头,什么想法都能被一眼看透,那也不过是他不想在她面前伪装自己而已,真面对其他人,他也是可以变成一只狐狸的。   两个人说了半天没什么意义的场面话,费利克斯才透露了自己的来意:“很快就是满月宴了,而我的妹妹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舞伴,不知道是否能拜托阁下你呢?”   他这句话一说出来,亚度尼斯就明白他的来意了。   实际上从以前起,找他推销自己的女儿/妹妹的人就不在少数,所以他并不怎么意外费利克斯的举动,反而很认真的回想起那位仅有几面之缘,却从来没说过话的威廉姆斯小姐。   不过这么一回想,亚度尼斯发现,虽然确实只有几面之缘,但对方给她的印象倒是不浅。   首先,那位多洛莉丝小姐确实是个出众的美人,金发蓝眼,身材高挑,除了年纪小了一点外,她无疑是最符合普拉迪人审美的女性,而且气质出众,显然受过极好的教养。   再来,亚度尼斯见过的未婚少女,如果是对他有好感的,即使不是大胆的主动搭讪,也会以各种借口出现在他身边,有意无意的昭示自己的存在,并试图用热切的目光和羞涩的笑容吸引他主动过去搭话,但那位多洛莉丝小姐,亚度尼斯回想了一下,从来没有过这些举动。   但要说对方对他没有好感,好像又不是,至少第一次见面时,多洛莉丝对他的打量,亚度尼斯也没有错过。   所以在他自己没注意到时,他对那位多洛莉丝小姐其实还是有些印象的。   这可就比较稀罕了,要知道因为他自小就很受欢迎,亚度尼斯对于异性,一向是看似有礼,其实从来不上心的,很少有人能在处处见面的时候就给他留下印象的,而现在,他竟然还能想起来最开始见到多洛莉丝时对方的反应,而他那个时候明明注意力都放在和费利克斯攀谈交好上了。   沉思了一会儿,他才开口对费利克斯说道:“能给我一点时间考虑下吗?”   这下换费利克斯意外了,他本来以为亚度尼斯不是直接答应就是直接拒呢。   不顾他愿意考虑一下,反而说明了他对这个邀请的态度十分慎重的。   不只是在考虑一个邀请,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   “当然可以,不过还是希望你能尽早给我个答复,这样我好做后续的安排。”如果亚度尼斯不同意,他还得去看看拜托谁临时充当多洛莉丝的舞伴才好,毕竟这一次宴会的客人太多,多洛莉丝的受欢迎程度并不会比亚度尼斯少,甚至更多,恐怕接到邀请函的客人都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所以她虽然可以不要舞伴,但费利克斯还是打算为妹妹准备一个挡箭牌,把大部分的骚扰都挡下来。   当然,这种事情不能拜托艾伦,他花花公子的身份对多洛莉丝不是个好选择,何况艾伦刚刚才解除婚约,多洛莉丝和他一起出席舞会,会让人误会他们的关系,所以得找其他人。   哦,这么说来,到时候除了亚度尼斯以外,艾伦似乎也是其他未婚少女会追逐的目标吧?   亚度尼斯:“我明天给你答复可以吗?”   “那么我们到时候在说吧。”费利克斯起身告辞。   等把人送走,亚度尼斯又坐回原来的位置,继续思考这个问题。   他的随身仆从在费利克斯走后就进来收拾桌子上的茶水点心,一边收拾一边见自己的主人竟然在发呆,忍不住出声问道:“少爷,你怎么了?”   心想难道是那位威廉姆斯伯爵说了什么事让他们的少爷为难了?这可真是少见啊。   亚度尼斯回过神来,看了看从很久以前就服侍自己的贴身仆人,突然开口问他:“我是不是该结婚了?”   仆人一愣,接着立刻满脸高兴:“少爷,你终于要结婚了吗?对象是谁?那位威廉姆斯伯爵的妹妹吗?我可以现在写信回去给夫人请她准备婚礼吗?”   老天,他们天天只知道工作学习学习工作的少爷终于愿意承担起一家之主的义务,为家族开枝散叶了吗?这可真是太好了,夫人知道这个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闭嘴,不准写!”不是在外人面前摆出来的温和样子,他瞪了一眼喜形于色的仆人,烦躁的指着门口,让他出去。   仆人却半点没有怕,消息的端着东西出去了,关门之前,他又突然把头从门后探了进来:“所以,真的是那位威廉姆斯家的小姐吗?”   换来亚度尼斯一个不客气的高音:“滚!”   仆人立刻关好门,心里想着,少爷没有反驳呢,看来确实是那位了。   嗯,他现在就回去给夫人写信!   作者有话要说:亚度尼斯(#`′):有一个太了解你,又不怕你的发小兼仆人,真的是一种折磨。 第137章   先不管真的偷偷给老奥德里奇伯爵夫人写信的仆人,亚度尼斯这边是真的有在好好考虑费利克斯的提议了。   作为一位新任的,年纪又过于年轻的贵族,父亲的病逝让亚度尼斯担负起家族的重任,而奥德里奇家族的领地虽然繁荣富饶,却也势力繁多不好掌控,以亚度尼斯的年纪,就算他能力再出众,也很难服众,表面再恭顺,心里不拿他当回事的人并不在少数。   当然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他有自信可以让所有人对他臣服,过程虽然艰难,但亚度尼斯已经做好了准备,   但他自己心态稳,他的亲人却是做不到如他一样的自信,所以一贯低调的奥德里奇家族才会答应王室的联姻要求,把亚度尼斯的妹妹嫁给安德鲁王子,这个做法可以说是把奥德里奇家族绑在了国王这一边,亚度尼斯本人其实并不同意父亲的做法,他一点都不想卷入王位争夺战中去,但不得不说这个选择的最终受益者是他,在联姻的消息传开以后,那些原本对他阳奉阴违的人在这之后私底下的小动作都减少了不少,在他面前行事作风也不敢像以往一样嚣张了。   而之所以是由亚度尼斯送妹妹去王都和安德鲁王子订婚,并且他还在王都逗留了那么久,也不是如费利克斯想的那样,而是来自亚度尼斯的母亲,奥德里奇夫人的命令。   她希望在送嫁期间,亚度尼斯能找到一位合适自己的新娘。   所谓的合适,自然不是他有多喜欢,而是对方的家族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助力。   也就是说,这次到王都,亚度尼斯其实是被催着去相亲的,他的母亲觉得他应该娶一个大贵族家的小姐,这样对他今后的发展将会更加有力,而这也是亚度尼斯一直很头疼的问题,优秀的外表让亚度尼斯一直很受欢迎,而他本人却从来没有对谁心动,他虽然不觉得自己未来的妻子一定要多得自己的喜欢,但要他像他的妹妹一样,不顾自己心里的想法,完全为了家族而联姻,又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可惜就像劝不住他的母亲和妹妹一样,亚度尼斯在自己的婚事上,也被自己固执的母亲摧残不轻,他实在是很担心母亲不顾自己的意愿,直接就给自己订下一门婚事,而这种操作在这个时代非常普遍,而作为子女,他们基本没有反抗的能力,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不止是东方才有的。   为了防止最后自己真的要娶一位完全不认识的妻子,亚度尼斯在王都的时候,其实是有悄悄观察那些对他表露好感的小姐们的,但很可惜的是,和以往一样,他并没有遇到让自己感兴趣的对象,所以回去以后一定会遭到母亲的训斥,但亚度尼斯还是没有和其中任何一个发展一下的打算。   结果本来他都做好准备回去被母亲骂了,却在中途遇上了多洛莉丝。   倒也不是说他对多洛莉丝有多少好感,只是目前为止,她是唯一一个身份既合适他,又让他有那么一丝不同印象的小姐而已。   但这点对他来说,已经非常难得了。   虽然表面看不出来,但在感情这一方面,亚度尼斯其实是被“宠坏”了的,他从小就非常受女性的欢迎,和别的男性需要用各种手段追求女性不同,他是属于被追求的那一方,为他倾倒的少女不计其数,如果不是亚度尼斯并不喜欢感情纠葛,他现在估计也和艾伦一样,是个名声在外的花花公子了。   不过因为被追求的多了,他已经很习惯去无视那些爱慕者了,表面看着温和有礼的待人接物,其实转头就能把人抛到脑后,别说名字,他可能连对方的脸都没记住。   所以,连话都没说过,却让他一想就想起来的多洛莉丝,当然是比较特殊的,虽然这大概得归功于她确实有一张让人难以忘记的美丽脸蛋。   如果费利克斯没有亲自跑这一趟,亚度尼斯可能就这么错过了发现这点的机会,但现在他注意到了,而在随时可能被催婚的时候,遇到一个感觉不错的小姐,亚度尼斯当然会去考虑一下,对方是否是个合适的人选。   而且明白费利克斯意思的他,考虑的非常慎重,在仔仔细细想了一天后,第二天亚度尼斯并没有去找费利克斯,而是亲自去找多洛莉丝,邀请她一起出门散个步。   他过去邀请人的时间很早,早上八点,这个时间点,一般的贵族甚至都还没有起床,但多洛莉丝已经在自己的房间里吃过了早餐,正准备如以往一样,陪卡洛琳到花园里玩一段时间。   结果才接了同样吃完早餐的卡洛琳准备出门,就遇上了亚度尼斯。   亚度尼斯之所以能把时间抓的这么准,并不是他自己早有准备,而是他多事的贴身仆人自作主张的帮他去打探过多洛莉丝平时的日常行程――这点倒是不难,虽然城堡的仆人们被告诫不要透露主人们的讯息,但一些不重要的东西,还是能从他们口中打探出来的――然后告诉了亚度尼斯。   不然亚度尼斯也不会这么早就来找她,按照贵族的作息时间,他应该选择下午邀约。   不过亚度尼斯本身的作息时间也和普通贵族不太一样,大部分贵族起的晚是因为经常晚上要参加各种各样的宴会,很晚才睡觉,早上自然也起的晚,他不怎么喜欢宴会,虽然也会不得不参加,但不会玩太久,所以也没有熬夜的习惯,作息时间就和一般的贵族不太一样,倒是正好和威廉姆斯家族主人们的作息时间相合。   对于亚度尼斯的邀请,多洛莉丝非常惊讶,不仅是惊讶,还非常紧张,她可没忘记昨天魏薇说要让亚历克斯去询问亚度尼斯是否愿意担任自己的舞伴,今天对方就特意跑来邀请她去散步,这是不是说明他同意了。   只要想到这点,她的心头小鹿乱撞,脸颊绯红,整个人都有一种羞的想躲起来的冲动,更别提抬头去看对方了。   不过对于这份邀请,她还是点头答应了。   能和有好感的人一起散步,就算紧张到手足无措,也是一件让她感到快乐的事情。   亚度尼斯来邀请多洛莉丝,其实是还没有下定决心要担任她的舞伴的――他很清楚这个位置更深层的含义,之所以邀请她去散步,主要也是想要接触一下看看,如果这位小姐给他的感觉不错的话,他就会答应舞会邀请,尝试近一步的接触,但如果散步的过程中,双方的感觉不太合适的话,那么亚度尼斯选择放弃。   哪怕回去后被母亲骂一顿,他也不打算勉强自己。   亚度尼斯都做好了结果会是后者的准备,但意外的是,当他们散完步回来,他自己回味一下这一段只持续了半个小时的约会,给出的结论是,还不错。   多洛莉丝是个内向的小姑娘,而且很怕生,在陌生人,尤其是异性面前,她都是尽可能的不开口的,但她这两年的改变却也不小,如果是由对方主动发起的话题,出于礼貌,多洛莉丝也不可能一直闭嘴不说话,相反,如果是有人特意询问她的意见的话,她其实也是可以侃侃而谈的,并且在自己感兴趣的话题里,说出来的东西都很言之有物,见识和学识也都是贵族小姐中少有的。   这点就要归功于魏薇的教导了,最开始魏薇接触到的多洛莉丝不仅内向而且自卑,因为被父亲疏忽,她受到的教育并不怎么样,请来的家庭教师水准其实很一般,而且多洛莉丝不喜欢读书,那个时候她确实是个普普通通的乡下贵族小姐,水准一般的那种。   但魏薇来了以后,她接受了多洛莉丝的部分教育问题,在潜移默化中消除她的自卑,又有意思的培养她对的兴趣,看的书多了,多洛莉丝的知识面就增加了,后来她又跟着魏薇开始接触外界,慢慢的,多洛莉丝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她就像是一块被打磨过的玉石,虽然不像宝石那样闪闪动人吸引目光,但那种内敛的美,是只要去了解过就无法忽略的。   从一路上亚度尼斯特意展开的交谈里,亚度尼斯听到了不少虽然稚嫩,但也让人耳目一新的观点,同时他还发现看起来非常安静的多洛莉丝其实说到自己喜欢的话题时,也是很能说的,而且她对管家很有一套,甚至计算能力很不错,掌握的程度甚至不比受过一定教育的男性差,这点就实在是太让人意外了。   这是一个聪明的姑娘,而亚度尼斯确实比较喜欢聪明一点的人,更难得的是,她不会去卖弄自己的聪明。   亚度尼斯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明智的决定,如果没有去邀请这位小姐,他恐怕会错过一个隐藏的宝藏。   而多洛莉丝在散步中其实注意力都是无法集中的,她一直很紧张,从头到尾整个人都有点昏呼呼的,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房间里的,更记不清楚一路上他们都说了些什么。   但等她在没有其他人的房间里回过神来,多洛莉丝第一时间把自己摔到了床上,然后抱着被子兴奋的翻滚了好几下,甚至忍不住激动的捂着被子叫了好几声,消除心底的激动。   虽然中间的过程都记不住了,但她记得亚度尼斯离开时说的话。   他说,他想邀请她作为舞伴一起参加满月宴!   他想邀请她!   他同意了!!!   多洛莉丝不是没期待过他会同意,但她想的最好的结果也不过就是费利克斯或者魏薇过来告诉她“亚度尼斯同意了”,这样一句话。   而不是他亲自,慎重的提出邀请,就当着她的面!   多洛莉丝都不知道自己当时的表现在对方看来是什么样子,是不是很蠢,她就记得自己好像是答应了,然后对方朝她露出了一个好看到让她头昏目眩的笑容,她就连他什么时候走的都不记得了。   所以她在兴奋完了以后,又开始担心自己当时的表现是不是很不好,会不会把人家吓的后悔邀请她了。   患得患失的小姑娘在房间里一会儿高兴一会儿担心,表情变个不停。   之后,她又像是突然想起什么来,从床上急急忙忙的爬起来,光着脚跑去打开自己的衣柜,开始忙碌起来。   结果因为太专注,连敲门声都没注意到。   魏薇在亚度尼斯来邀请多洛莉丝的时候就接到消息了,因为在意,她在城堡的高处偷看在中庭花园里散步的两个人看了好久,然后在他们回来以后,又特意晚了一些过来,就是想问问多洛莉丝怎么样了。   虽然之前有在偷偷围观,甚至她还拿出了望远镜看,可以看出两个人在散步的时候其实是有说有笑的,好像相处的不错,但关(八)心(卦)小姑子的魏薇还是第一时间亲自过来打听情况了。   她敲了好一会儿的门,最后把门拍得啪啪作响,才等到多洛莉丝给她开门。   开门的小姑娘脸色红润,一双蓝眼睛像是雨后挂着彩虹的晴空,又像是阳光下波光粼粼的蔚蓝大海,闪闪动人,而她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编织的发辫则有些凌乱,一些细小的发丝钻了出来,不像平时那么整齐。   和她的目光对上,多洛莉丝心虚的别开眼睛。   魏薇指了指里面:“我能进去吗?”   “哦,当然。”多洛莉丝这才想起来,把门大开,让出位置请她进来。   走进房间,魏薇打量了一下房间里凌乱的床铺上堆放的各种衣服,大概知道小姑娘之前都在房间里面做什么了。   多洛莉丝的房间一直都没有变过,是她从出生起就居住的地方,只不过以前这个房间里的摆设很简单,因为不被父亲重视,仆人们或多或少都会忽视她,她的房间是怎么样的,自然没有人会关心。   但现在,这个房间已经是一个贵族小姐该有的样子了,华丽的梳妆台上摆着各种各样的瓶瓶罐罐,没有盖好的匣子里露出精致的珠宝首饰,另一边整齐的摆放着好几把金银制作,款式不同的梳子,而梳妆台上镶嵌的椭圆形镜子,与旁边的穿衣镜一样都是清晰度极高的玻璃镜子,而这些放在外面都是千金难求的宝贝。   除开这个能让所有女性疯狂的梳妆台,房间里其他的摆设布置也是华丽又不失优雅的,而屋内随处可见的可爱娃娃和玩偶,则为这里增添了一份可爱,少女感十足。   魏薇在沙发上坐下,随手拿起原本占据沙发的五角星形状的抱枕放在怀来,揶揄看着多洛莉丝:“听说奥德里奇伯爵邀请你去约会了,怎么样,你们相处的如何?”   多洛莉丝闻言,立刻红着脸摇头否认:“不是约会,我们只是一起散步而已。”但她的嘴角却止不住的上扬,显然是很高兴的。   本来魏薇就是过来看看多洛莉丝和亚度尼斯的第一次接触是否顺利,她对他的看法又是怎么样的,但现在看她的表情,显然,多洛莉丝并没有因为接触到亚度尼斯而发现他的缺点进而消减好感,相反,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她或许更加沉迷了。   不过魏薇也没有对此说些什么,目前来看,亚度尼斯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选,而且他能想到先来接触一下多洛莉丝这一点,就很让人满意了。   心里给亚度尼斯打了个不错的分数,魏薇:“那么,他邀请你参加舞会了吗?”   多洛莉丝羞涩的点了点头:“嗯,邀请了。”   很好,那位伯爵确实非常上道,主动邀请多洛莉丝参加舞会,这可比他去告诉费利克斯答案更让人满意啊。魏薇又把这个人的分数拉高了一些。   聪明又圆滑,而且家世地位都和多洛莉丝相配,如果这一对能成功,她这个做了把红娘的人,也会很欣慰。   “所以你现在是在准备舞会要穿的礼服?”魏薇放下抱枕起身,走到床边,看着被多洛莉丝一件件放在床上的那一堆衣服,把其中一间拿了起来:“不是一早就准备好要穿这件了吗?”   多洛莉丝的衣服现在也是非常多了,一个衣柜里光是适合这个天气穿的就有十来件,其中适合宴会的礼服更是不少,别看听起来数字好像很少,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普通人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她的衣柜里却放了几十件衣服,哪怕是在贵族小姐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待遇了。   不过这并不算是奢侈,因为多洛莉丝的衣服很多都是她自己做的,所花费的不过是买布料的钱,而且受到魏薇的影响,多洛莉丝也对棉布情有独钟,反而不怎么喜欢用金丝银线编织的奢侈布料,同样没有把珠宝大批量镶嵌在衣服上的喜好,她中意的装饰品大多是布艺花卉和蕾丝花边等,还都是自己和女仆一起做的,成本低又好看,哪怕做再多的衣服,可能都不比别的贵族小姐的一条全部用金线编织,又装饰了大量珠宝的裙子贵重,所以她的制衣费从来都是够用的。   而且多洛莉丝还在长身体的年纪,她最近又长高了不少,已经超过魏薇的身高,以前的衣服自然就不那么合身了,所以做些新衣服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安东尼奥的满月宴又是一早就敲定的,多洛莉丝早就准备好了礼服,她甚至还帮空不出手的魏薇也做了一件,两个人的衣服魏薇都是见过的,自然是一下子就挑出了多洛莉丝原本准备穿的那条裙子。   那是一条有着大量褶皱,裙子前半片加了荷叶边,后方一片顺长的外粉内白的假两件式长裙,胸前的领口和腰间都装饰有蝴蝶结,长裙下摆套入裙撑后可以撑起不小的圆,整体的风格是甜美可爱风,也是多洛莉丝平时最喜欢的风格。   魏薇还记得这条裙子是多洛莉丝的得意之作,整条裙子的裁剪和缝合,装饰的花边之类的都是她亲手做出来的,完全没有让其他人帮忙,当裙子做好时,她还特地找魏薇炫耀过,为的就是获得她的夸奖。   虽然粉嫩嫩的颜色不是非常符合魏薇的喜好,但不得不说这个颜色和款式都是适合多洛莉丝的,所以她当时也没有吝啬赞美,把多洛莉丝好好夸了一通,让小姑娘脸红红的又是高兴又是害羞。   现在她却不满意这条裙子了,为什么?   “我觉得它有点太幼稚了……”多洛莉丝有些沮丧的道。   她今年已经满十四岁了,这个年纪的女孩很多都已经结婚了,她们的穿着打扮会开始往正经的贵夫人发展,喜好的颜色也都是以红绿这样比较稳重的颜色为主,而她喜欢的粉色是少女的颜色,多洛莉丝之前参加王都宴会的时候,就听到有人说她的穿着打扮过于幼稚了。   她当然知道对方只是嫉妒她的裙子好看,甚至不久之后她那时候穿的衣服就又开始在王都流行了,但她还是记住了当时那位故意大声说话让她听到的年轻贵族夫人的话。   以前她一直都不以为意,加上有家人的支持,所以都是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可今天接到了亚度尼斯的邀请,多洛莉丝就有些在意了。   如果亚度尼斯也和那些人一样认为她太幼稚了怎么办?她在王都的时候可是听其他的人讨论过,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大家都说男人更喜欢成熟的女性的。   想到亚度尼斯会不喜欢她的打扮,多洛莉丝难免就有些丧气,看原来很喜欢的裙子也不那么喜欢的,但她找来找去,悲哀的发现,自己的裙子虽然款式各异,但好像都是这种甜美少女风的裙子,想找出一件成熟的都难。   “所以我该怎么办?”多洛莉丝求助的看向魏薇。   魏薇很无奈,没想到这还只是刚刚开始接触呢,多洛莉丝就这么患得患失的,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不过她还是得安抚一下焦虑过头的多洛莉丝:“你放心,如果他真的和别人一样喜欢这些成熟的女性,他现在就应该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哪里还会邀请你去舞会?既然他同意了,那自然不会因为这点事情又后悔了。”   “可是……”   “好了好了,既然你觉得不太合适,我们就来想办法看能不能修改一下,这剩下的时间可不多了,别想那些有的没的。”   魏薇叹了口气,挽起袖子,插着腰看着那一堆裙子,不就是临时改一条裙子吗,这么简单的事情,完全没有压力! 第138章   亚度尼斯邀请多洛莉丝一起散步是在三十号的早上,也就是说距离满月礼只剩下两天的时间,重新做一条裙子显然不可能了,不过做些细节修改改变裙子的风格倒是简单。   而且改也不需要大改,反正只要妆容合适,就算是甜美少女风最后也能被掰成青春诱惑风。   所以魏薇只指点着多洛莉丝把领口腰间的蝴蝶结拆了,荷叶边的小圆领改成了完全露出锁骨的大小,这种设计现在还很少见,但是也不会太出格,毕竟这个时期的服装虽然保守,但实际上,四四方方边缘处隐约可见一丝弧度的方形领口其实已经初见雏形,尤其在贵族宴会上更是能经常能见到这么穿的贵族女性,而这种方形领口如果再开的大一些低一些,就很接近后世欧洲贵族女性最常穿的那种奢华暴露的超低领了,魏薇当然不会让多洛莉丝穿那种现在会被人诟病的裙子,但精致的锁骨露一露,再搭配一条合适的项链,却是高雅又魅力十足的。   尤其是对长得好看,身材又发育的很好,完全看不出只有十四岁的早熟小美女来说。   当然魏薇只负责告诉她怎么改,实际动手还是要多洛莉丝自己来完成,城堡邀请的客人在这两天中陆续都要到来,她要的忙的事情实在太多。   因为没有收到命名礼的邀请,所以宾客们很自觉的不在二十八号前到达城堡,免得让主人为难或者自己难堪,而且满月宴定在了六月一日的晚上,所以大部分客人都选择在前一天或者当天上午抵达城堡,休息一番后正好能参加晚上的宴会。   不过和城堡里的宴会不太一样,领地里的流水席是定在了中午,所以在宾客到来时,郡内的领民已经先行开始庆祝了。   这次的流水席光是在萨丁森郡就有十处,而人口较少的斯罗特也安排了三处,需要工作的工人们虽然不能参加流水席,但也有相同的加餐,可以说是举郡欢庆。   领民们自觉带上了礼物往最近的流水席地点去,除开那些分布在主要交通道路上的地点外,丁格尔镇、乌克镇和梅尔克镇也是其中三个被选定的地点,流水席就直接摆在镇上的广场上,除了居住在这里的镇民和周围的村民外,那些外来的商人打工者也不会错过这种白吃白喝的时候,当然,真的白吃白喝大部分人还是做不到的,所以没有准备礼物的客人也会送上一份礼金,好一点的掏个银币,实在没钱的就送一个铜板也可以,然后就能在空出来的位置上大吃大喝美餐一顿。   一条龙式的流水席制作的食物不能说多精美,味道确都很不错,像是华夏农家准备的宴席,各种炖肉烧菜,每桌至少十个菜品,负责上菜收拾的农妇们手脚利落动作快速,这桌有人吃完了立刻就过去收拾位置让下一个人上桌吃饭,桌上的菜要是不够了,只要叫一声,也是很快就有人重新端上新的,而客人们也很自觉,吃完就走,不占着位置给人添麻烦,这边一起身,那边就有人接替他继续开吃。   流水席一直从中午持续到了晚上,天黑之前才结束,有不少住在附近的人甚至在这里吃了两顿,当然他们也不白吃,最后收席的时候,附近的人都来帮忙了,端碗筷的端碗筷,擦桌子的擦桌子,扫地的扫地,等都收拾好以后,还帮着他们把借来的桌椅还了回去。   而在城堡之中,属于安东尼奥的满月宴也正式开始了。   贵族的宴会同样从共进晚餐开始,纯金的烛台摆在长桌之上,精美的银制餐具在烛光下闪闪发亮,摆放着鲜花和果盘的桌子上各种美食琳琅满目,看得人食欲大增。   费利克斯邀请的骑士朋友们在这群贵族中属于地位比较低的,虽然他们都是费利克斯的好友在,这个时候的座次安排也只能根据客人的身份地位来定,不然很容易引起其他客人的抗议,大部分的贵族在这点上总是特别重视规矩。   而晚餐过后的宴会,才是今天的重头戏。   虽然说是为了庆祝威廉姆斯家族继承人诞生的宴会,可我们的小主角其实也只是在晚餐开始前被爆出来溜了一圈,之后就被送回房间去了,剩下的庆祝和他并没有多少关系,大人们不过是找了一个合适的借口举办宴会而已,小孩子就要乖乖的早睡早起。   宴会的开场舞自然是由费利克斯和魏薇来跳,而在他们之后,其他客人才会进入舞池开始跳舞。   作为舞伴,多洛莉丝的第一支舞是要和亚度尼斯跳的,但在这之前,他们遇到了不少麻烦。   作为这场宴会中地位最高的客人,亚度尼斯确实受到了极大的欢迎,几乎所有未婚少女都把目光放在了他的身上,甚至放下淑女的矜持,主动过来邀请他跳舞,完全不顾对方身边已经有了一位舞伴,而这位舞伴还是这场宴会的主人。   威廉姆斯家族的小姐固然身份高贵,但如果能成为奥德里奇家族的夫人,那么谁还在意会不会因此得罪这位小姐呢。   别说多洛莉丝和亚度尼斯只是舞伴,哪怕是已经订婚了,凭着亚度尼斯的条件,她们也敢照抢不误。   这可把多洛莉丝气的眼睛都快红了,这算是她第一次正式参加由自家举办的宴会,为了给亚度尼斯留下好印象,她还特意请魏薇帮忙化了妆梳了头发,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之前还因此得到了亚度尼斯的夸赞,一顿饭吃的十分高兴。   结果舞会一开始就遇上这种糟心事,换谁不生气。   偏偏她又不是那种能和人正面相怼的性格,而且那些贵族小姐的行为虽然可恶,但她们除了过来邀请亚度尼斯跳舞也没有其他的举动,如果多洛莉丝发作,反而显得是她小气了。   可眼看着哥哥嫂嫂的开场舞就要跳完了,很快大家都要下场跳舞,来邀请亚度尼斯的小姐们一个比一个漂亮,多洛莉丝心里是越发着急,就怕他真的松口答应了其中一位去跳第一支舞了。   好在这种情况并没有出现。   亚度尼斯已经很习惯参加宴会时被一众贵族小姐包围的场景了,从头到尾他都客套的拒绝了她们的邀请,不管来的人怎么出众都没有一个能让他说出不一样的答案,而且不只是第一支舞,第二支第三支或者更之后的跳舞邀请,他都一一拒绝了。   开场舞结束之后的第一时间,亚度尼斯就邀请多洛莉丝下了舞池。   音乐响起,多洛莉丝的心情也一点一点的好了起来,接着就是紧张,她不是第一次跳舞,不过以前的舞伴不是哥哥就是哥哥的朋友,和陌生人还是第一次,尤其对方的身份还不一般,是她有好感的对象。   被对方牵着走扶着腰跳舞,想不紧张害羞都困难。   而且她真的超级害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跳错了舞步踩到亚度尼斯,那样就糗大了,所以在跳舞的时候,多洛莉丝都不敢看其他地方,只专注用余光盯着自己的脚下,心里一遍又一遍的数着拍子。   “不用那么紧张,你跳的很好。”   亚度尼斯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多洛莉丝猛地一惊,差点就真的乱了拍子,对面青年的手突然用力,带着她转了个圈,合着节拍圆了过去。   她有些惊魂未定的瞪大眼睛,目光一抬,正好对上了那双带着笑意的绿色眼眸。   好像,突然就不害怕了。   远处,只跳了开场舞就和费利克斯一起退出舞池的魏薇看着人群中间的一男一女,也露出了笑容。   多洛莉丝和亚度尼斯的接触进展的不错,可以看得出双方对彼此都有了好感,虽然距离谈婚论嫁还早,但现在的情况已经是个很好的开头,不出意外的话,早晚会走到那一步。   但这份好感并没有让亚度尼斯做出继续在萨丁森停留的决定,满月宴结束之后,他就和其他客人一样向城堡的主人提出了离开的决定。   费利克斯礼貌性的挽留他在城堡多住几天,但亚度尼斯离开家族领地有段时间了,他想要早点回去看看,所以拒绝了他的挽留。   没过多久,亚度尼斯就带着他的仆人和马车离开了萨丁森堡。   多洛莉丝在城堡大门口送他离开,等马车的影子都没了,她才失望的收回目光,一转头就对上魏薇揶揄的目光。   “舍不得了?”   多洛莉丝不好意思道:“是有一点,不过我们约好了给对方写信的。”   魏薇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奥德里奇家族的领地距离萨丁森可不近,一封信送到对方手中就要花十来天的功夫,想要通信可不容易。   好在她们是贵族。   她给了多洛莉丝一个小小的提示:“你可以找菲尔借一下他的鸽子。”   信鸽的历史久远,华夏那边不说,欧洲这边在古罗马时期就已经开始使用信鸽通信了,这是最快速的讯息传递方式,所有的贵族都会养上几只信鸽用来送信,他们甚至会在领地里颁布法令不许人猎杀鸽子,平民们也很自觉遵守这一项规定,他们可不想因为一只鸽子惹到一个贵族。   萨丁森堡里自然也有养鸽子,只是以前养的不多,现在因为需要接收的信息多了,鸽子的数量也增加了不少,费利克斯应该不会介意匀一只出来给妹妹用。   多洛莉丝眼睛一亮,信鸽的速度可比马快了,最好的马跑上一天的距离可能也比不过一只好鸽子飞上两小时的距离,如果有信鸽帮她送信,说不定两三天的时间,她的信就能送到对方的手中。   小姑娘提起裙摆急忙忙的往里走:“我这就去找哥哥。”   不久之后,已经走远了的亚度尼斯突然听到后方传来马匹的奔跑声。   他示意马车停下,后面骑着马追上来的骑士把一个藤编的运输笼递给他:“这是伯爵大人给您的。”   运输笼里,一只机灵的小家伙正发出咕咕咕咕的叫声。   亚度尼斯笑着收下了这份礼物:“请回去告诉伯爵,我会好好照顾它的。”   送只信鸽给他的含义亚度尼斯很清楚,他决定回去以后,也派人送一只过来,这样两边通信就方便了。   亚度尼斯走后,费利克斯的骑士朋友们也纷纷告辞,他们大多是在各自的主人那儿请了假才来的,所以能停留的时间同样有限,而且这次的满月宴,一些骑士效忠的贵族也亲自赶来了,只是出发的时间比他们晚了一些,现在主人要走,骑士们自然也要跟着一起离开。   而艾伦本来是打算再多留几天的,他这次离开王都除了探望费利克斯这个好友外,也是为了接手普林西亚,在他看来这事不急,所以只要他愿意,在萨丁森多呆几天也是可以的。   不过他不急,他那群翘首以盼的领地管事们可急了,几乎是在满月宴刚结束,那边催促的信件就已经到了萨丁森堡,收到信件的艾伦面对普林西亚家族的管家含泪写下的信件,也只能怏怏的收拾东西走人了。   “等我处理完领地里的事,我们再约时间去打猎吧。”   要说对艾伦来说王都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就是那一群莺莺燕燕了,他的那些红颜知己们可不会跟着他离开王都,所以艾伦这一走,两边差不多就是和平分手了。   所以目前还没有新目标的艾伦能想到的娱乐方式,也就只有约费利克斯去打猎了。   费利克斯答应了下来,不过他不觉得短时间内双方会有机会一起去打猎,接手领地可不是简单的事情,他当初都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才把萨丁森掌控下来,艾伦显然是小看了其中的难度。   终于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萨丁森堡再次恢复了往日的安宁。   费利克斯在这几天里和包括艾伦和亚度尼斯在内的好几位来自王都的贵族都签订了合作协议,为的就是今年萨丁森准备推出新的商品――镜子和改进后的自鸣摆钟,这个市场有些大,他一个人吃独食不太好,所以考虑再三后,他给自己找了不少合伙人。   玻璃镜子从去年开始其实就已经有在对外售卖了,但那个时候卖的都是小块的手镜,大块的半身镜等身镜只有威廉姆斯家的两位女主人才能拥有,因为那么大的玻璃制作起来实在很有难度,魏薇的镜子是雷蒙大师亲自制作的,而多洛莉丝的则是玻璃工坊里的匠人烧坏了许多玻璃后才好不容易做出来的,因为难度过大,所以更加赚钱的大镜子才一直没有成为商品售卖。   不过今年在雷蒙大师的帮助下,工厂里的玻璃匠人终于有了新的突破,大型的等身镜他们制作起来还是困难重重,但能照出整个脖子以上部位的镜子已经可以小规模的制作出来了,高清晰的玻璃镜搭配上精致奢华的外框,这样一面可以摆在梳妆台上的镜子只要摆出去,就能换回成百上千的金币,而成本大多也是根据外框的奢华程度而定,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限于纯手工制作的速度,玻璃工坊一个月也就能烧三十面的镜子,加上后期的外框安装等,一面镜子从原材料到出产就需要花费半个月以上的时间,所以镜子的产量很小,偏偏贵族女性们早就在买了手镜以后翘首以盼能拥有更大的镜子,只要镜子开始卖,就不愁没有客人上门。   不过这个生产速度显然不太令人满意,而以萨丁森的情况目前是没有办法扩大生产规模的,所以他干脆接受魏薇的提议,找了合适的人选,准备共同建厂,大家一起经营,他们提供技术,对方负责实际生产,到时候除开给雷蒙大师的提成外,其他进账三七分,费利克斯三对方七。   最终他选择了五个合伙人,艾伦和亚度尼斯都是其中之一,剩下三个也都是普拉迪内很有势力同时信誉度高的贵族,不出意外明年就会有至少四家镜子厂在不同的地方建立起来,制作和管理的事情都不需要萨丁森这边操心,到时候费利克斯和魏薇只要坐等收钱就好。   而摆钟的市场同样不小,作为目前可以说是最为先进的计时装置,摆钟的出现显然提高了人们对时间的观念,而它可大可小的个头也很适合成为家中的摆设,不过过于简单的结构才是萨丁森郡一直没有对外出售的摆钟的原因,如果真的就这么拿出去卖,相信不久之后,仿制品就会纷纷出炉了。   而且因为一开始魏薇希望雷蒙大师做出来的是可以自动报时的机械时钟,最后他只做出来了没有报时功能的摆钟,这位大师对此也并不满意,一直要求魏薇再多给他点时间,他一定能把摆钟改进到令她满意的地步。   魏薇本来就不急这事,加上摆钟的结构虽然简单,齿轮的制作却只能纯手工打造,生产起来非常花时间,本来就不是能一下子就开始售卖的商品,所以她也就答应了雷蒙的请求。   本来魏薇还以为那到蒸汽机图纸后两眼放光至今都窝在新盖好的研究所那边的雷蒙不会记得这事了,还犹豫着要不要抽个时间过去问问――最后因为怀孕加上肚子越来越大被费利克斯禁止靠近那么危险的地方,所以一直拖到现在也没去过一次研究所――结果她还没去,以为已经忘记这件事情的雷蒙却派自己新收的学徒送来了一个改进后的摆钟。   这个摆钟结构比原来的复杂的多,上了发条后每隔一小时就会根据时间的不同响相同的钟声,咚咚咚的报时声很响亮,在空旷安静的房间里能传出很远。   改进后的自鸣摆钟结构比原本的摆钟复杂的多,不再是可以轻易模仿的对象,不是熟悉机械结构的人如果拆开了就很难装回去,要是再给它搭配上一个华丽复杂又不易拆卸的外壳,那就更加保险了。   为了防山寨货的出现,费利克斯还坏心眼的让雷蒙再给这种摆钟又添加了一些其实并不需要的内部部件,让它看起来更加复杂难懂,保证就算有人买回去拆开研究,不拆坏几个也是研究不出来的。   当然,这份生意他也给自己找了几个合伙人,但和镜子不一样的是,这次的合作方只负责零部件的加工制作,最后的拼装则由萨丁森这边的工人完成,也就是说,至少很长一段时间里,摆钟的制作工艺是不会流传出去的。   当然,这种合作方式很可能导致对方制作的齿轮不符合要求,而且往来运输还会增加制作成本,但只要提供样品,基本上部件不达标准的可能性并不大,而为了保密,一点点运输成本他们还是负担的起的。   当然,考虑到运输问题,费利克斯这次选择的合作对象,就都是领地比较靠近萨丁森的贵族了,比如艾伦,他就占了普林西亚和斯罗特相邻的便宜,以及自己好友的身份,比别人多得了一个合作机会。   当然,在这些工厂建好之前,镜子和摆钟都还只是萨丁森独有的产品,尤其是第一个加上精致外壳的自鸣摆钟,被费利克斯送到王都一家拍卖会去打响名声,最终这个报时摆钟被国王用高达一万金币的价格买走了,而知道摆钟来历的人也纷纷涌入费力萨克斯的店铺之中想要订购摆钟,各种求购信件也如潮水一样往萨丁森飞来,信里的报价更是一个比一个高,可惜费利克斯暂时不打算再抽调本就不太够的铁匠打造这些耗时的零件,所以下一个摆钟至少也要等上一个月才有可能和客人们见面。   而在费利克斯忙着生意上的事情时,萨丁森又到了新一年的麦收季,有了去年的大丰收,今年领民们对地里的麦子更加期待,他们有预感,今年的收成说不定会超过去年呢。   本来按照以往的情况,魏薇在这个时候也该开始关心庄园里的小麦情况了,但现在,她完全抽不开时间。   马的孕期在十一个月左右,玉狮子比魏薇怀孕都要早一些,所以在小安东尼奥都有一个多月大的六月,她的玉狮子终于也出现了即将生产的征兆。   所以这几天里,魏薇每天都要去马厩看看玉狮子,关心它的情况,然后在一天夜里,她被守夜的女仆叫醒,告诉她,她的马终于要生了。 第139章   玉狮子的生产比魏薇当时可快的多,魏薇穿好衣服赶去马厩,它已经开始生了。   白色的马躺在麦秸秆上难受的嘶鸣,但生产的过程却很顺利,它的孩子已经露出了被青白色的薄膜包裹着的前蹄和脑袋,照顾它的马夫小心的拖着小马驹的前蹄,轻轻用力,帮助母马把小马驹从它的肚子里拉出来,加快生产的速度。   在玉狮子隔壁的马厩中,已经被迫和它隔离好几天的黑马里奥斯正焦躁的在自己的隔间里走来走去,甚至好几次试图“越狱”到隔壁看自己的老婆孩子,却被其他马夫给拦住了。   “怎么样了?”   “一切都很顺利夫人。”   因为是半夜开始进行的生产,马厩中点燃的火把火光摇曳,里面的光线并不够清晰,站在外面看不清楚里面的情况,索性打开马厩的门走了进去,玉狮子生产的事情她插不上手也自问不比常年养马的马夫懂,但进去帮忙安抚一下玉狮子她还是可以做的吧。   果然,看到主人进来,趴在地上的玉狮子明显比之前平静了一些,当魏薇蹲在它的身边安抚的抚摸它的头时,难受的母马回应着蹭了蹭。   这个安抚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在帮忙的马夫就叫到:“好了好了,出来了!”   魏薇抬头一看,果然看见小马驹已经完全被生了出来,它身上白色的胎膜已经被马夫掀开,湿漉漉的小马驹躺在中间,正抬着小脑袋往这边看,一双呆萌萌的眼睛天真又纯粹,哪怕一身狼藉,看起来也可爱极了。   马夫很快拿过准备好的干净毛毯帮着小马驹擦干了身体,把它移到玉狮子的身边,然后开始检查剩下的胎膜,确定它是完整的被分离出来,并没有任何残留在母马体内的痕迹后,才松了一口气,然后迅速清理掉胎膜和周围的污物,换上干净的麦秸秆打扫好马厩的清洁。   玉狮子并没有休息太久,它很快就恢复了一些体力站了起来,然后开始催促小马驹练习站立和走路。   这是一匹和它的父亲一样的小黑马,而且是一匹漂亮的小母马,它身上的毛虽然已经擦干净了但还是湿漉漉的,玉狮子一边帮它舔毛一边用脑袋轻轻拱着它催促它站起来。   小马驹的身体纤细,但更纤细的是它的四肢,刚出生的小马驹的马腿已经很接近成年马的长度了,但马驹的背高却不及母马的一半,这让它的四肢看起来长的不成比例,而且非常细弱,好似一折就断,但在母亲的催促下,它很快就尝试着用那又细又长的马腿站了起来,先是两只前腿,半撑半跪的挺了起来,接着是两条后腿。   挣扎了几下后,小马驹终于站了起来,但还没等它站稳,身体就不由自主的偏移,四条腿慌乱踉跄着往一边倒去,然后在人们怀疑它要摔倒的时候,身体又往回一偏,踉跄的倒回了另一边,整个过程像是喝醉了的醉汉一样,逗笑了所有人。   在这种醉汉走路一样的姿态里,小马驹终于学会了站立和走路,虽然脚步还很不稳,但当它小心的走回母亲的身边,本能的凑过去喝奶的时候,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可以说,这个时候的小马驹才算是真的顺利降生了。   旁边的马爸爸看到自己的孩子后一直在试图从隔壁过来,但这个时候马夫可不敢放它过来,母马可是非常护崽的,在马驹出生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它都不会允许其他马接近小马驹,就算是马驹的爸爸也不行。   魏薇并没有在马驹里呆太久,等小马驹开始喝奶,她又亲自给玉狮子喂了些新鲜的草料,照顾它喝了水,就在玉狮子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了。   夏季的日头长,她从马厩出来的时候,天边泛着一道亮光,这么一折腾,天都快亮了。   回到房间的时候,费利克斯正动作熟练的抱着小安东尼,绕着房间慢慢走着,隐隐约约的抽泣声从他的怀里发出来。   “怎么了?安东尼醒了?”   “嗯,尿醒了,醒来没看到你就哭了。”小安东尼虽然不怕生,但非常粘魏薇,一醒来就要看到魏薇,不然一定会哭,其他人哄都哄不好,也就他这个父亲的面子还愿意给一些,魏薇不在的时候他来哄的话好歹不会大声哭闹,但还是会委屈的像是小猫崽一样抽泣个不停。   知道魏薇刚刚从马厩回来,费利克斯没把孩子抱给她,而是调整了姿势让还挂着眼泪的小安东尼可以看到她――虽然这个时候他应该还看不太清楚,但很神奇的,就算魏薇不抱他,小安东尼也总是能够分辨出母亲是不是在身边。   魏薇也配合的靠近了一些,果然,小安东尼就像是发现她回来一样,破涕为笑,伸着一双手咿咿呀呀的求抱。   “妈妈现在身上不干净,等下再抱你哦。”魏薇边说,边用女仆端来的温水认真清洗干净手脸,涂了一些护肤乳后又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这才过去从费利克斯手上接过了小安东尼。   而整个过程中,小家伙的眼睛都在随着她动来动去,不哭也不闹,简直不能再乖巧,等终于到了魏薇的怀里,他又是个爱笑的小天使了。   魏薇检查了一下,小家伙的尿布已经换过了,他的小肚子似乎也还没有饿,哭了一阵子后这会儿又犯困了,就抱着他哄他睡觉。   费利克斯坐在床边看妻子哄孩子,这才问她:“马厩那边情况怎么样?”   “很顺利,生了匹黑色的小母马,非常可爱,我打算叫它宝莉。”魏薇眼带笑意,然后突然问他:“你觉得把小马驹给多洛莉丝怎么样?”   费利克斯意外地看着她:“不是说要留给安东尼吗?”   “我原来是有这个想法,但现在安东尼年纪还小,他要骑马怎么也得五岁吧。”   一般来说母马的性格比公马温顺,小孩子的马匹自然是母马更合适一些,但是等小安东尼长到能骑马的时候,那匹小马驹已经成年了。   其实她也想过要不然给卡洛琳也许更合适,毕竟卡洛琳以后也要学骑马,而她也还没有自己的马,但是这年头女孩子即使学骑马也不会那么早,一般都得七岁往上,和男孩子的标准就不一样,留给她和留给小安东尼差不多,所以他们可以一起等以后还会有的小马驹,这第一匹还是留给大孩子比较合适。   “三岁。”费利克斯道:“我三岁的时候就开始练习骑马了,安东尼三岁的话,宝莉也是三岁,其实正合适他。”   魏薇想给他一个白眼,那能一样吗,费利克斯的父亲一早就打算把他培养成骑士,自然很早就开始教他骑马了,安东尼又不打算当骑士,五岁学都已经算快的了。   “可就算是三岁就开始学骑马,那时候宝莉也已经成年了,安东尼那个时候能有多高,就算要学,也得找一匹小马吧?”她看宝莉那四条腿,就知道这匹小马驹以后也会和父母一样是个高个子。   费利克斯摇了摇头:“你既然一早就说小马留给安东尼,那这马就该是他的。”   说他偏心也好,反正费利克斯觉得既然是答应给孩子的,怎么也不能又反悔了吧。   “要是等安东尼大了知道这事,你说他会不会不高兴?而且这是里奥斯和玉狮子的第一个孩子,你舍得送走?”   多洛莉丝眼看着是要准备嫁人了,送给她的马以后自然也要跟着一起离开,虽然说小马驹一岁就会离开母亲独立生活,它的父母也许也不会在意以后会不会看到它,但对人来说,显然感情是不一样的。   魏薇确实舍不得,那可是她看着生下来的马,而且她也想起来自己的玉狮子和普通的马不太一样,它的智商堪比人类七八岁的孩子,对于自己的孩子说不定更加在意,如果宝莉真被送走了,说不定它也会难过。   费利克斯走过去搂着妻子道:“那匹小马陪着安东尼其实正合适,他们可以一起长大,更容易培养感情,而且多洛莉丝又不是没有马,她现在的马也很不错,更适合她。”   本来在多洛莉丝开始学习骑马以后,他就给这个妹妹准备了一匹不错的小母马,而且她自己也很喜欢,让她换一匹,她可能还不乐意,毕竟对于她来说,和马相处出来的感情应该比马的资质更重要。   魏薇听他都这么说了,自己的想法也确实不太合适,于是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一晚大家都折腾的够呛,等小安东尼被哄睡着后,魏薇也费利克斯也重新爬回床上休息,一睡到第二天大太阳都升了起来。   听说玉狮子生了,多洛莉丝还带着卡洛琳特意去马厩看了看它和新出生的小马驹宝莉,卡洛琳有些害怕那些大马,但她对小马驹却很好奇,要不是有多洛莉丝拦着,怕是要进去摸一摸了。   不过卡洛琳对黑色的宝莉好感度其实一般般,这个马厩里还有别的才出生不久的小马驹,卡洛琳在看过宝莉之后很快就被另一个马厩里一匹棕白双色的小马驹给诱惑走了,那匹小马的母亲不是主人的坐骑,马夫为了表现,就帮忙把小马驹赶到门边上,让卡洛琳摸了摸这匹小马。   一同过来看玉狮子的费利克斯见了,就决定把这匹小马送给卡洛琳,这样一来,宝莉就更不需要换主人了。   紧接着,萨丁森再次进入了麦收期,这个时候,金黄色的麦浪是田野上最灿烂的风景,所有人都到地里去干活了,更新换代的农具让他们收割起来更加方便,一批批的麦子被收了上来,实习期过后已经转正的那一批公务员中被分配给税务官带的人都跟着走到田头称粮收税去了,每天被晒得皮都脱了一层,也没人喊累,虽然累是真的累,但他们出公差有各种补贴,而且这点苦都吃不了的人,早在实习期就已经被开除了,剩下的这些都是能干又能吃苦的青年,个个表现都很不错,没有一个是混日子的。   新的麦子收了上来,经过称量,确定今年的麦子产量确实比去年还高了一些,连普通领民的平均英亩产都超过了两千斤,基本都比去年多了两百斤左右,而庄园里管理良好,用肥更多的麦田自然比领民的产出高了一截,尤其是那几块土地本就肥沃,用的是魏薇带来的小麦种子,又使用了由炼金术师们提炼的化肥的麦地,亩产更是高达两千八百斤,已经快要追上后世最好的小麦亩产了。   不过因为今年庄园里的麦子种的比往年少,大部分的田地都被安排种植了其他的农作物,所以庄园今年收上来的麦子总量比去年要少了许多,但税务官带回来的那些抵税的小麦很好的补充了这一块。   这么一来,城堡的粮仓就又不够用了,甚至,意面厂那边都表示他们没地方存放新的小麦,因为去年收上来和从领民手里买回来的小麦都还没有用完,而大部分的仓库都用来堆放生产的意面了。   魏薇看过意面厂的账本后,才发现三个意面厂差不多从去年秋天开始,生意就有些下降,到了今年这种趋势就更加明显了,三个意面厂被选出来的厂长来汇报的时候还找她诉苦,说今年新的小麦收上来了,可能他们意面厂的销售就更成问题了。   “我们去年就从一些商人那里知道其他地方也有人开了意面厂,一些做这个生意的商人就不愿意跑我们这儿来买意面了,今年好像开厂的人更多了,我们的生意也就越来越不好做了。”   意面的制作方法本来就简单,而且也没有要求保密,萨丁森的人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做,想学制作方法的人只要稍微花点心思就能学到,学会了去其他地方开个意面厂自然也很容易,而意面厂这边库存的小麦多了以后,生产量加大了,采买的商人却少了,这生产出来的意面慢慢就堆积在仓库里,一时半会儿的还可以慢慢卖,但久了可就成大问题了,毕竟就算是意面,也是有保质期的。   魏薇听了他们的回报后非常生气,这种事情他们本该在一开始发现的时候就上报的,结果一直拖到现在仓库都堆满了也不说,要不是他们需要用仓库,这些人是不是打算一直忙下去?!   费利克斯也没想到竟然会出这种事,虽然他是听过意面厂汇报说现在因为卖的人多了,意面厂的生意不好,但他不知道这些人竟然没有要工人减产,导致过多的意面卖不出去,一直堆在仓库里。   “真是要你们有何用,这么大的事情也敢瞒着,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东西都烂在仓库里吗?你们就算想不出解决的办法难道连过来说一声也不知道吗?!”   不仅是魏薇发了火,费利克斯同样生气,这本来也不过是一件小事,要是这些人说一声,让工人减少生产,那些麦子他大可以直接拿去做烘焙房做成面包分发给士兵和工人们吃,甚至是开个面包店卖面包给领民们,再不济也能直接卖给收粮食的商人,毕竟即使现在大家的伙食变好了,也越来越多样化,可面包到底才是主食,面粉怎么都不愁销路。   但做成意面的话,价格高了不说,销售起来也比面粉麻烦,商人们不愿意买,领民们自己会做同样不会去商店里买,拿一部分供给士兵工人吃的话还可以当做偶尔的福利,全给他们当伙食,他得亏上不少钱的!   生气的费利克斯很快把三个厂长连同那些知情不报的人都撤了职,意面厂也暂时停工,这下子原本在意面厂工作的工人们都急了,很担心自己会饭碗不保,一个个愁眉苦脸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们这些工人都在意面厂里工作了两年了,因为这份工作足够养活家里人,很多人家里都不在种地了,原本租的田地大部分也退了回去,现在眼看工作要没了,可他们就算想再回去种地,那些地也早就有了主人,想再租回来不可能了,没了工作又没有田地,就算他们手上还有些继续也不知道能撑多久。   三个小镇的镇长为此也是诸多苦恼,这三个意面厂的工人加在一起也有好几千号人,这么多人要是一起没了工作,怕是得闹起来,就这几天,要不是有治安官看着,那些被革职的厂长家里差点没被工人们给砸了。   好在工人们的担心没有持续太久,很快伯爵大人的公告就被贴在了意面厂门口,公告里写明了意面厂不会关闭,暂时停工也只是为了方便钦点里面的货物,等钦点完毕后,意面厂会有新的安排,而这个期限大概要一到两周,等安排妥当了,工人们就会被叫回去继续上班,所以他们可以不用担心自己的工作会不保。   甚至就连那几些被革职的厂长和管理者们,如果他们愿意也能留在厂里上班,只是职务是没有了。   毕竟这些人虽然是犯了错,但其实只是知情不报,贪污受贿之类的是没有的,他们钦点仓库时,库存和账本也完全能对的上,所以这些人只是蠢了点,不适合当管理,但当普通工人还是行的。   就看他们放不放的下当久了管理者的架子了。   这下不仅那些工人高兴,连那些以为工作不保的管理者们也很高兴,他们之中大多都是因为害怕厂长所以虽然知道这事却不敢说的,现在被牵连自然心里也有些怨恨,但好在还能回去继续工作,虽然职务没了,可伯爵大人也没说他们就没机会再爬回去了,大家对自己的能力还是很有自信的,既然以前能凭着能力爬上管理阶层,现在自然也能!甚至因为原来的厂长和他们的心腹也被撤职了,这些人还升起了更进一步的想法。   当然,事情没那么简单,至少新厂长费利克斯已经找好了,但其他职务他们还是能争取一下的。   大概也就只有三个合起来瞒下这事不说的厂长和他们的心腹高兴不起来了,本来是厂里的一把手,现在被撤了职,回去的话就和普通工人一个待遇,说不定还会被以前的下属工人奚落,他们大多数都不能接受这种落差,所以之后选择回去的人也少之又少。   这种人事安排魏薇没有插手,她连费利克斯又找了谁当厂长都不太清楚,只在后来这些人来汇报工作的时候见了见面混个眼熟,现在她要做的是给意面厂重新规划一下,看是继续做下去,还是转行做其他的。   一张白纸上,三个意面厂的名字坐落在丁格尔镇、乌克镇和梅尔克镇之间,以现在的情况来说,他们再继续开三家意面厂已经不太合适了,但也不可能一家都不留。   所以魏薇把丁格尔镇上的意面厂圈了起来,这里以后依旧继续生产意面,而乌克镇和梅尔克镇上的两家意面厂,她准备修改生产的产品。   她先是在乌克镇的意面厂那儿写了个番茄酱,今年的番茄是所有蔬果中种植的最多的,其中很大一片的番茄都被种在了乌克镇那边,现在萨丁森郡内的情况,也就只有那边有足够的地可以当番茄生产基地了,原本魏薇是打算把番茄酱的生产交给肉酱厂一起负责的,现在想想还是分开,单独作为一种商品进行生产,而生产出的番茄酱可以和意面一起搭配销售,这样也可以提高一下意面的销售,番茄和意面,简直不能再配。   而剩下的梅尔克镇,削尖了的铅笔头在纸张上点了好几下,最终落下了三个方块字。   方便面。   方便面这种食物现代人怕是没有人没吃过,虽然是总没营养的食物,但不得不说它方便有美味,虽然很多人都觉得方便面是闻起来香吃起来一般,但那是在吃腻了以后,最初吃方便面的时候,怕是没人不喜欢它的。   而且方便面同样可以长时间保存,食用的方法又简单,哪怕没有煮面的时间,用热水直接泡一泡几分钟就可以吃了,比意面的烹饪方式可简单了不是一点,出门在外吃它是最方便的,想来如果能生产出来,第一个被吸引的就是那些每天都要在外面奔波的商人们了。   方便面需要搭配调味包,梅尔克镇靠海,旁边的斯罗特郡现在也产出海盐,可以解决一部分调味包里的原材料运输问题,虽然调料包里不止有盐,但在香料价格高昂的现在,盐是最主要的配料了,如果她给调味包分个档次售卖的话,最普通的应该就是只有盐的那种了。   而且说到和海有关的调味品,不还有味精吗! 第140章   味精也就是谷氨酸最早是由德国人在小麦的面筋中提炼分离出来的,但发现这种东西可以作为调味料提味的却是日本人,1908年池田菊苗在蒸发的海带汤里发现了一种结晶体,尝起来非常鲜美,经过半年的研究,他发现了味精的存在,申请专利开始出售,至此这种调味料出现在了历史上。   味精可以在很多食物中提纯出来,比如小麦面筋、淀粉、甜菜糖蜜等等,也可以通过化学方法合成,当然,最简单的还是用海带提纯,但十公斤的海带只能获得0.2克的味精,所以后世的味精多是通过其他物质提纯的或者合成的,但这些制作方法都需要专门的设备,以现在的条件自然是做不出来的,所以魏薇想到的味精,自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味精。   倒不如说,她想要的是具有提鲜效果的食物。   作为一个曾经的网民,魏薇在网络上收获过各种各样的知识,她一直都知道味精这种调味品总是被认为是对人体有害的,很多人不吃味精,而有些喜欢味精提香效果的人则会尝试制作自觉营养又安全的味精――当然是不是真的安全就仁者见仁了,毕竟味精之所谓会对人体有害,主要源于烹制手段不恰当产生的薇毒性――所以她翻了翻自己的百科全书,果然找到了不少自制味精的方法,而且获得的方法也都很简单,不需要任何工具,只需要原材料和密封玻璃罐就可以了。   至于真正的味精,她还是请几位炼金术师帮忙提取看看吧。   想到就做,把关于味精的资料和可提取谷氨酸的原材料往研究所那边一送,请有兴趣的炼金师研究一下,她转头就开始翻阅资料,准备先弄一些味精的代替品。   最终定下来先用香菇、紫菜、虾皮这三种提香效果极佳的原材料试试,这三种食物本身虽然都不含有谷氨酸的成分,但他们的提鲜效果却并不逊色于味精,而且更加天然无害,就算是直接加入食物中都能让食物变得美味,所以作为代替品是再合适不过的。   而且这三种原材料的获得方式也简单。   地中海的鱼类资源不算丰富,但紫菜这种大部分海域都有分布的藻类在地中海也是可以找到的,而且沿海一带都有吃紫菜的习惯,只是各地的称呼不同而已,魏薇只要形容出紫菜的样子,很快就有人帮她找来足够多的紫菜,同样的,虾类也是如此。   香菇虽然在这个时候还没有人工种植――她把这点记入笔记,既然想到了,那也可是尝试人工种植香菇,给萨丁森再增加一个产业――所有的菌类都是大自然纯天然出产,一般要在雨后才会出现,所以都是人进林子里采摘回来的,能不能找到,找到多少完全看运气。   不过既然是伯爵夫人要的,只要放出消息,总会有人愿意去采来献给她。   果不其然,城堡这边放出消息后,很快就有领民送来了清晨在林间采摘到的菌类,虽然种类不是她要的香菇,而是有“世界菇”之称的白蘑菇(也叫洋蘑菇),但效果都一样。   紫菜味精的制作方法非常简单,甚至可以说完全不需要任何过程,直接把晒干的紫菜磨成粉末就可以代替味精调味了,而蘑菇则添加了清洗烘干的步骤,虾皮则再多了冲洗和浸泡的过程,但最后都是烘干后磨成粉末状。   除了因为没有磨粉机只能用小型的石磨纯手工慢慢磨粉外,其他的步骤基本不费多少力气。   当然,磨粉这种事情也轮不到魏薇这位女主人动手,只要告诉厨房一声,多的是人抢着为她服务。   最后,魏薇拿到了三瓶接近原材料颜色的粉末,因为是试作品,所以最初的成品没有做太多,塞着软木塞的小玻璃瓶里的“味精”每瓶大概只有五十克左右,当然,对于调味料来说,已经很多了。   用这三种口味略有不同的调味料,魏薇做了三份不同的方便面。   方便面的面条是她用面条机做出来的,不得不说劳动人民的力量是强大的,这种手摇式的面条机并不是魏薇做出来的,而是意面厂中的几位工人最先想到的,机器是铁制品,结构和后世家用的面条机很相似,由一个滑梯一样的小斜坡和几个滚轮以及刀槽组成,边上有手摇的摇杆,只要把混好的面粉倒入斜坡,让其自然往下滚入滚轮之中再利用摇杆把面粉压成片状,反复几次,就能得到薄厚均匀的面皮,最后把面皮导入到刀槽中,继续摇摇杆,出来的就是大小一样的面条了。   工人们一开始只是尝试着制作了一个简单的面条机,最初的版本使用的是木头,缺点很多,但魏薇见了以后,立刻就让人给那几个发明者一笔奖金,然后让人把这个木头的面条机拿去铁匠那里,连同她自己画的面条机的改动图纸一起交给铁匠,没多久,新的铁制面条机就新鲜出炉了,虽然免不了生锈的问题,但在没有不锈钢的时候也只能将就用,勤保养了。   最开始做出来的铁制面条机个头不大,不过宽度不过三十公分,被魏薇拿回城堡给厨房用了,之后铁匠们打造了一批比最初版大了两倍的面条机送去意面厂,也是因为有了面条机,意面厂的生产大大提高,工人们也省了不少力气。   当然,这种面条机做出来的面条是直的,和方便面的样子有不少区别,不过要想要弯弯曲曲的面条也不过是修改一下刀槽的事情而已,这个不重要,可以以后再说。   制作好的面条放进蒸锅里蒸煮一段时间,然后放进油锅里油炸,等捞起来放凉,就是方便面的面饼了。   之后就是泡面了,泡面是魏薇当着费利克斯的面泡的,直接把烧沸的开水倒入放着面饼的碗里,然后盖上一个更大的盘子当盖子,登上几分钟打开,金黄色的面条就泡好了,加入盐和“味精”,搅拌一下让调味料融化,她把其中一碗推到费利克斯面前。   “尝尝味道怎么样?”   费利克斯只看到魏薇泡面,并不知道她前面捣鼓这些面饼用了多久的时间和步骤,所以对于知识泡了几分钟的面条究竟熟了没有面带质疑,但出于对妻子的信任,他还是拿起来叉子,从碗里卷了一叉子面条出来。   被卷起了的面条根根分明,没有他想象中的糊成面团的样子,吃进嘴里,更是让费利克斯眼睛一亮,虽然味道很淡,只有一点点盐味和一种说不出的鲜味,但面条的口感其实很不错,和平时吃的意面汤面都略有不同,是一种略微软烂,却依旧保持着弹牙顺滑的口感,虽然因为调料不多,几乎没有什么味道,但也不难吃。   这让他很快意识到这种面食的好处。   每个碗里的面条不多,也就两三口的分量,他这么一卷,碗里面条几乎就空了,只留下带着油脂的汤水,隐隐约约能闻到一股香味,费利克斯也没犹豫,把剩下的汤给喝了,这次他喝出汤里面有蘑菇的味道。   喝完汤,他擦了擦嘴,道:“这种食物很适合行军打仗的时候吃,就是味道淡了一些。”   “是适合外出不便做饭的时候吃。”魏薇也习惯了费利克斯动不动就把事情和士兵军队联想在一起了,毕竟是个骑士,早年也是获得过不少功勋的,即使继承爵位后也没有放弃训练,费利克斯身上有一些军人特质也是难免的:“方便面的重点就是调味料,我还没有开始搭配合适的调料,这个只是出极品,别的不说,汤的味道应该很鲜吧?”   她自己把那份虾皮味的方面面吃了,重点当然是汤水的味道了,她只加了一点点的虾皮进去,提鲜的效果确实不错。   “这个叫方便面?确实名副其实的方便。”费利克斯赞赏道,只用一点热水就能泡好的面条,味道也不比煮出来的差,如果让他在不方便生活做饭的时候吃这个,他非常乐意。   他把剩下那一小份紫菜的也吃了,然后意犹未尽道:“还有这个面吗?我们今天就吃这个吧,加了全部调味料的那种。”   见他喜欢,魏薇点头应下:“等下给你做一份煮的,那个味道更好――现在先说正事,你觉得我们把梅尔克镇的意面厂改成方便面厂怎么样?就生产这种面条和配套的调味料包,梅尔克那边的海岸虽然不适合行船,但圈一些地方养殖紫菜应该还是可以的,如果能大规模生产的话,我们就又多了一个产业。”   紫菜不管是用来做调料还是直接晒干售卖都很有市场,而且现在同样还没有开始人工养殖紫菜,他们要是能办成,又是一项创收技术。   “当然可以,我敢保证即使你不搭配调味料也会有很多人愿意买这种方便面的,它实在非常适合出行时食用了,比硬邦邦的馅饼可好多了。”   其实在费利克斯看来没有调味料也无所谓,经常在外跑的人身上多多少少都会带一些调味料,只要用热水把面条泡开,然后随便添加一些调味料进去,就能美美的饱餐一顿,没人会拒绝这么简单的方法的。   所以有没有调味料其实完全无所谓的!   不过这些想法他在吃了魏薇做的升级版方便面后,就乖乖的从脑子里抹除掉了。   调味料是魏薇根据后世方便面的调味包修改后调制的,主要有油、“味精”、盐、糖(红糖)和几种辛香料,另外脱水蔬菜和牛肉干没有,她就直接加了新鲜蔬菜和切粒的熏肉干,煮出来的方便面味道自然和后世卖的不太一样,可那香味和味道也并不逊色多少。   平时用来装汤的海碗,费利克斯一个人就连面带汤的全部吃下去了,而其他人显然也很喜欢方便面的味道,吃的虽然不如他多,却也比平时的饭量多了不少。   方便面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魏薇就把改厂的事情提上了日程,她自己不便出远门,只能让梅尔克的新任厂长被通知带上一批生产骨干,到城堡里学习方便面的制作方法,暂时因为面条机的刀槽还没改进,生产出的面条还是直的,但魏薇教导时还是让他们把面条都盘成圆的,当然也不用太精细,就是随手一圈,圈成一个圆就行了,不然直条条的面条下锅油炸太容易断裂了。   当然面条的制作并不需要特别培训,基本看一边也就会了,她把他们找来,主要是教导他们制作调味料,考虑到成本,魏薇把几种昂贵的辛香料剔除了配方,换成了其他成本低的品种,暂时以紫菜味精做出了一款味道好成本也不高的调味配方,这个配方魏薇考虑再三,虽然这群人都是费利克斯说能信赖的,但刚刚出了意面厂的事情,她对这些人还是多少抱有一些怀疑的态度,所以她还是保密了配方里辛香料的部分,以后这一部分的辛香料会从肉酱厂那边搭配处理成粉末后再送到面厂去。   对此,梅尔克面厂的新厂长和其他人都没有任何意见,他们之前差点以为面厂要关门了,自己也会丢了这份好工作,结果面厂现在重新开张不说,他们和升了职,惊喜连连,现在大家都在感谢伯爵夫妇的慷慨和信赖,自然不会想什么不好的事情,只想努力工作报答他们的信赖。   梅尔克面厂的人学会了方便面的制作,又拿到了删减版的调味料配方,就急巴巴的赶回去把休息在家的工人都叫了回来,过不了多久,面厂就又开始风风火火的开工了,只不过这次他们没有再做意面,而是改成做方便面了。   人工养殖紫菜的事情还只是个构想,所以暂时所有的调味料除了盐以外都需要通过商人购买,这事新厂长自己就找好商人谈妥了,但介于上任厂长的纰漏导致差点关厂,新厂长一开始胆子有点小,不敢自己谈合同,而是把合同送到了城堡,魏薇和费利克斯一起看了,确定没有问题后就发回去让他自己签约去了。   没过多久,来萨丁森郡的商人们就知道,萨丁森的三家意面厂如今只剩下一家了,而那两家不再制作意面的两家意面厂中位于梅尔克镇上的那一家却开始生产一种叫做“方便面”的面条,是只要用热水泡几分钟就能吃的,一种食用方式异常简单的食物,而且搭配上厂家出厂的调味料,这种面条的味道真的一级棒。   而且调味料都是事先搭配好装在玻璃瓶里的,可以保存不少时间,一瓶的分量同样可以吃好久,就算不搭配方便面,加入其他食物中也能让原本味道一般的食物变得好吃,而且这价格也不是很贵,稍微有点闲钱的人都能买得起,比买那些价格不菲的辛香料自己烹煮却煮不出美味的食物可要划算的多。   于是,不仅是方便面,连带的调味料也跟着成为了热销品,甚至后者收到的订单比前者还多,就连郡内的普通领民都会来买上一瓶,似乎准备买回去当厨房里的一位调料用的样子。   这下子梅尔克面厂可谓是改头换面,重新站起来了,厂里的工人们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工作会没有了。   但乌克镇的意面厂见到其他两家面厂都重新开始生产了,可他们这边却没什么动静,自然也坐不住了,一个个天天出门打听消息,他们的新厂长并没有选出来――这也是大家担心厂子不再开的原因之一――大家就往镇长家走,希望能从他那儿打听到一些消息。   但镇长哪儿知道这些,他家的儿媳儿子之前是在意面厂上班还当了小领导没错,可这次也被厂长牵连的丢了职务,现在每天在家里发愁,他自己看着都焦急,要是有消息能不说吗?   最后被缠的没办法,乌克镇长之后咬咬牙,坐着马车到萨丁森堡请求面见伯爵大人了。   费利克斯忙着呢,听管家说对方是来询问意面厂的事情,就让乌克镇长去找魏薇。   “意面厂的事情现在是我们夫人负责的,你等下见了人,注意规矩,不要随便开口吓到夫人和小少爷。”帮他带路的巴顿管家严肃着脸说道,现在在他眼里整个城堡的人再也没有比小安东尼金贵的了,连带的魏薇也水涨船高在他心里的位置也悄悄爬到了费利克斯的前面去。   所以但凡有个陌生人求见魏薇的,他都要叮嘱一句,免得对方吓到和魏薇形影不离的小少爷安东尼奥。   在他看来乌克镇长长得肥头大耳还秃顶,还一脸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点都不和蔼可亲就是很可能会惊吓到小少爷的人,所以一路上反复叮嘱了好几句。   乌克镇长在乌克镇也是个人物,平时走出去谁都要恭维他几句,但到了城堡里自然没有那份体面,巴顿管家对他冷脸他也没生气,但是心里却越发害怕,因为他觉得巴顿管家对他的态度侧面反映出了伯爵大人对他的看法,而这个看法,可能并不那么友好。   伯爵大人不会因为意面厂的事情迁怒到他吧?   毕竟之前的厂长是他的亲戚,对方也是托了他的关系才得到了这个位置――不仅因为对方送了厚礼,也因为镇长自己的儿子年纪小不能服众,而对方答应成为厂长后升儿子的职,以后好可以把厂长的位置留给他,所以镇长才答应帮对方忙,用自己在镇上威望说服大家选他当厂长的。   难道伯爵大人知道这事了,所以才让管家这么冷待他?   乌克镇长越想越害怕,冷汗冒个不停,看到魏薇的时候,双腿一软,差点直接跪下去。   魏薇不知道他心里有鬼,听管家说了对方的身份,只当是他人胖走了一路累了,还客气的让他坐下说话。   “你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管家之前只派人说乌克镇的镇长来了,费利克斯那边有其他客人在没空招待,就把人领到她这儿来了,却不知道对方是为了什么。   从城堡大门到魏薇面前,这位乌克镇长已经自己吓了自己一路,这会儿魏薇温和的笑容在他眼里都成了冷笑,他擦着汗,战战兢兢结结巴巴的说明了来意。   “是问意面厂的事情?”魏薇愣了下,虽然意面厂在乌克镇,但应该和镇长没什么关系才对吧?   见他一直流汗不停,魏薇就让身边的女仆去倒了杯凉茶给他,这凉茶现在一到夏季城堡里就有准备,大家渴了热了都会喝一些,所以随时都能拿到。   镇长喝了一杯温温的凉茶,总算不那么紧张了,说话也利索了起来:“镇上的人找不到主事的人,就都问到我这里来了,而且我的儿子儿媳妇都在意面厂工作……”   所以他也在担心儿子儿媳的工作问题。   魏薇了然的点点头:“其实我们已经在准备重新开厂了,不过以后乌克镇的厂子不再准备生产意面,所以里面的设备要更换一下,再加上原材料还没有成熟,所以本来是打算再过段时间去通知你们的,既然你先过来了,那就帮我通知他们一声,让他们不用担心工作的问题,等设备更换好以后,厂里会通知他们回去上班的。”   乌克镇长觉得这个消息怕是不能让镇民满意,于是硬着头皮问道:“伯爵夫人,请问您的意思是不是我们那儿也要和梅尔克一样改成生产那个方便面?”   三家意面厂因为同样的原因暂时关闭,他当然有留意其他两家的情况,而且这次也是因为梅尔克那边恢复生产,他们乌克镇的人才急的,所以方便面他不仅知道,还特意去买来吃过呢。   不得不说,味道确实很好,比他老婆煮的面条好吃,就是她平时那个糟糕厨艺炖的汤里加点调味料进去,那味道也是让人惊喜的。   魏薇摇头:“不是方便面,我准备让他们做其他东西。”   乌克镇长是个很会看颜色的人,之前觉得魏薇在冷笑是他自己吓自己造成的错觉,几句话下来发现对方其实很好说话,就大着胆子求道:“夫人,能不能透露一点内容,不然我回去不好交代啊。”   一想到那些因为厂长的事情而对他也有了些意见的镇民最近天天往他家里跑,说话难听脾气也越来越大,镇长忍不住缩了缩头。   魏薇见他一副可怜焦急的样子,只好透露了一些:“就是之前在乌克镇边上种的那些番茄,我们准备把乌克镇的意面厂改成番茄酱厂。” 第141章   番茄是一种非常高产的蔬菜,其产量甚至可以说是所有蔬果农作物中最高的那一种了,普普通通的露天栽培随便都能达到一亩近万斤的产量,如果采用大棚种植,让其无限生长,甚至可以达到一亩两万斤甚至更多的产量,现代农业新闻甚至报道过一亩五万斤的恐怖产量。   而种植一亩番茄,所需要的种子只需要三四十克,这和它的产量对比,已经不是几十上百倍的回报率了,而是十分恐怖的千倍万倍。   萨丁森的番茄和其他魏薇带来的种子一样,今年都是第三年种植了,除开最开始只有999的种子数量,只种出了一亩番茄外,第二年这个种植量就开始疯狂增长,到了今年,别说他们自己大规模种植了,甚至还有多余的种子可以分送给骑士和领民们。   乌克镇的镇长作为一个体面的镇长,自然也是随大流的让儿子去城堡求过种子的,像是他们家里,就不仅成功种出了两棵番茄,还有茄子辣椒南瓜丝瓜冬瓜等蔬菜以及好几棵草莓苗呢,那些来自伯爵夫人的恩赐蔬果,凡是有得到的,都被各家的领民们当宝贝一样的伺候着,浇水施肥一样不漏,严格按照种植手册里的来,如今能发芽长大的蔬果大部分都已经开始开花结果,番茄藤上也挂满了一串串的果实,虽然都还是未成熟的青绿色,但那产量,一看就不低。   乌克镇长一听起魏薇说番茄,先是想到自家的两颗,接着又想到了乌克镇外大片的番茄地。   番茄既然高产,魏薇有一直有特意收集种子,今年播种的番茄自然不会少,当然今年庄园内主要种植的新作物是红薯玉米土豆这几种,番茄产量虽然高到底不属于粮食,占地太多容易影响粮食收成,魏薇思来想去,就把大部分的番茄都种在了乌克镇这边,一来这里往来的外人少,大片的番茄地不回太引人注目,而来相比其他两个镇,乌克镇的发展略差一些,虽然这里有意面厂和养殖场,但两个厂子需要的人不多,把番茄种在这边,她就可以雇佣那些有空余时间的领民帮忙种地了,人工费比其他两个地方还低一些。   这些番茄地也没有被特意围起来,自然乌克镇的人都能看到,不过大家一直都以为番茄是种水果,所以虽然见它结果结的多,除了偶尔路过时会忍不住好奇多看几眼,倒是没有引起过多的议论。   现在听魏薇一说,以后意面厂要变成所谓的番茄酱厂,虽然不知道这番茄酱的口味如何能不能卖出去,但乌克镇长和其他人一样对他们的伯爵大人和夫人有种盲目的信任,坚定的认为只要是他们想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不赚钱的。   而且那些番茄那么多,要开厂做成酱,显然需要不少的时间,工人们必然是不愁没工作可做的。   这么一想,都不需要魏薇说的再仔细一些,乌克镇长心里就有了答案,底气一下子就足了,不敢再打扰魏薇,连忙告辞离开,回去告诉所有人这个好消息。   那些番茄都已经长出来了,想来距离成熟也要不了太多的时间,他们镇上的人很快就可以回厂里上班了,这样一来,应该没人会再围在他家门口闹事了吧?   等乌克镇长回去把消息告诉镇民们,平复了大家的不安后,所有人都开始定期往番茄地里跑,念叨着它们什么时候能成熟,自己好回去上班,引得被雇佣种地的农夫们差点以为他们是要偷番茄,一个个天天用警惕防备的目光看他们不提,在八月番茄成熟之前,魏薇还有别的事情要忙。   麦收是六月底开始的,今年庄园内种植的小麦比往年少了许多,加上新式农具的运用,农奴们收割麦子要比往年轻松,但这并不代表他们的工作量就降低了。   因为这个时候不仅是小麦要收,土豆和玉米也差不多到了收获的季节。   土豆还好,因为种植需要的种薯数量多,一英亩地就要耗费一千五百斤左右的种薯,即使是特意培育了两年,萨丁森堡庄园内的土豆也就只有十英亩左右的种子面积,但玉米就不一样了,玉米一英亩地需要的种子只需要三十斤,除开送出去的一部分种子外,今年庄园里直接就种了一千英亩的玉米,这已经占据了庄园内三分之一的田地,可以说威廉姆斯家族的自留地,几年几乎都用来种玉米了。   如今小麦收了,那挂在杆子上被叶片包围的玉米,自然也到了要收获的时候。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玉米移栽过不久后,农奴们就根据要求在玉米地里套种了不少豆类,都是魏薇这边带来的豆类植物,除了豌豆毛豆之外还有大豆,豆类植物的亩产都不算高,基本都在四五百斤左右,培育两年种子的数量也不算太多,根本不够所有玉米地里套种用的,所以除开这些,大部分套种的还是本地早就有种植的豌豆。   这种套种方式农奴们也是第一次见到,之前动手的时候还担心过这么种会不会影响玉米的收成,又或者种下去的豆子根本就长不出来,毕竟玉米杆子那么高,一看就很挡阳光,没了阳光,豆子怎么能长得好。   没想到套种的豆子竟然都长得很不错,玉米虽然高大,但种植的间距大,即将成熟时又被去掉了下方不需要的叶片,让低矮的豆类有足够的生产空间,而且玉米成熟的时候,这些豆子还差不多刚刚进入花期,距离结果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等玉米收完,空出来的地正好方便豆类结果。   所以农奴们被通知去收玉米的时候,就要小心不要踩到地里的豆子了。   和土豆红薯不一样,玉米的成长是肉眼可见的,那些抱在苞叶里的硕大玉米棒一早就引起了所有人的好奇心,还有人在干活的时候偷偷去翻叶子看里面的玉米粒,那一颗颗金黄的玉米粒,早就成了农奴们闲聊时的主要话题之一,尤其是负责照顾这些土地的农奴,每天都要说上一说它们的变化。   这些玉米因为实在太多,所以魏薇也没有按照以往一样趁着产量最高的时候就让人摘下玉米,而是先让农奴在日头大的时候剥掉苞叶,让玉米留在玉米杆上直接晒干,晒了好几天以后,才组织人手去掰玉米。   而这期间,没了苞叶的掩护,那黄澄澄金灿灿的玉米粒就大大咧咧的暴露在了所有人的面前,看过的人都忍不住直吞口水,不是馋的,而是被自己心底估算的产量吓的。   虽然还没有称量过,但看看这玉米的个头,大家自己估算一下,也差不多能得出个结果了。   不过估算归估算,实际多少,还是要等收割以后过了称才知道的。   所以一听要收玉米了,不仅是负责种植的农奴,就连那些有空闲的农奴都纷纷跑来帮忙,当然他们也不是白帮忙的,伯爵夫人说了,这个也是可以算入劳役的。   人多力量大,一千英亩的玉米收起来不过就用了三天的时间,收下来的玉米堆满了田坎。   负责称量的农事官和税务官都来了,还带着一群新手,每年收获季到来,除了农忙的农夫们外,就属他们最忙了,新手们更是被前辈们指挥着团团转,天天到处跑不说,称量的重活也都推给他们,连睡觉的时候脑子里都是一堆数字,恨不得把脑子都给挖出来放空一下。   这下可好,才忙完了小麦的收成就又要忙玉米的,本来他们还庆幸这些玉米都是伯爵大人的,他们只需要称重计数不需要去算需要收税的份额,结果到地方一看,眼泪都要下来了。   一千英亩的玉米地,收下来的玉米都把田坎给堆满了,远远看去,一地金黄,那数量都不知道有多少。   以他们过往的工作经验,这绝对是能称死人的数量啊。   看到那些玉米,都还没上称呢,这群人就已经感觉要遭,甚至,要不是伯爵大人给的福利待遇好,忙起来的时候还有各种补贴,他们估计都要罢工了。   不过抱怨归抱怨,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一群人彼此交换了个眼神,袖子一撸,就忙了起来。   好在真正的重活其实都不用他们做,新手们主要还是负责看称和计数,搬玉米的工作都是农奴自己完成的。   这一称就又是一天的时间,顶着越来越热的日头,一大群人在田里泡了一天,每个人都喝了好几碗解暑的凉茶,才没有出现中暑的情况。   不过等称重的结果出来,头上的太阳都不如他们脑子里自行上升的热度高了。   一群人分开计数,这些玉米都是伯爵大人的自留地里的,所以送来称重的时候也没有特别分开,哪些是哪块地里出的他们都不清楚,只是机械性的一筐筐称重计数,然后继续下一框,大家又都想早点忙完,所以一直到全部玉米被称完了,大家也没有特意去计算总的数量。   直到称完以后,所有的数字汇总在一起计算,最后得出的那个数字,一下子在他们的脑子里炸开了花。   计算的事情都是新手们在负责,带领他们的农事官一直在边上和负责这些田地的管事乔治联络感情,作为魏薇手底下第一个管事,乔治的身份地位在她成为伯爵夫人后一直水涨船高,虽然如今依旧还只是庄园里的管事,但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最得魏薇信任的管事,更是现如今庄园管事中的地位最高者,私底下还有农奴称呼他庄园管家,意为他在庄园里的地位,就和城堡管家巴顿差不多,所以这些新作物的种植和管理工作才会落到他的头上,其他人也越来越乐意去巴结他。   好在乔治虽然这两年走运后被人奉承的有些飘飘然,但他很清楚自己如今的身份地位都来自魏薇,所以对自己的女主人非常忠心,只要是魏薇的命令就会一丝不苟的执行,知道她不喜欢手太长的下属,虽然偶尔也会收点其他人给的好处,但他非常克制,真正贵重的东西从来不收,会破坏庄园条例的事情也从来不做。   所以面对农事官的巴结,乔治友好以待,但实际上就是说了半天闲话,完全避开了所有正事。   见他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农事官也知道自己是在自讨没趣,所以等新手们差不多算好了账,他就转头走过去了。   “都算出来了吗?总产量是多少?”   最后写出数字的新手小官吏这会儿脑子都空了,里面大片的空白,就剩下一行大写的数字。   他浑浑噩噩的拿着计算出的数据单子,双眼的焦距明显不在纸张上,在听到农事官的问话后,下意识的报出一个数:“五百九十万……”   农事官没听清楚,又走进了一些:“什么?”   小官吏被他一靠近,反而回过了神,脸上的茫然快速消退,接着浮现出一种接近惊吓的表情,呼吸急促地道:“五百九十万斤!先生,这一千英亩的土地产出了五百九十万斤的玉米!!!”   越说声音越大,到了最后,重复那个数字时,他几乎是用吼的喊出来的!   本来周围的人很多,有其他计算的新手,也有负责运送玉米的农奴,他们在农事官过来的时候就自觉的降低了音量,又因为好奇最后的总产量,在小官吏报数的时候,就都闭上嘴竖着耳朵听着。   然后,就被这一嗓子吼得双腿一软,差点跪了。   “说话就说话,那么大声做什……么……你说什么?!!!”农事官一开始被突然爆发的小官吏吓了一跳,直接后退了一步,紧接着意识到他话里的意思后,农事官才醒悟过来自己听到了一个骇人的数字。   小官吏被他一训斥,这次报数的时候就小声了下来,但农事官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老天,他听到了什么?一千英亩地的总产出是五百九十万斤?这怎么可能?以前整个庄园里的土地加起来,一年的产出恐怕也没有这个数字了啊!   怎么可能呢?   农事官陷入了不敢置信中,完全忘记了他说的以前是魏薇没来之前,那个时候庄园内是三圃制,每年都要休耕三分之一的土地,种植的农作物又因为没有使用肥料而亩产非常低,所以一年的产出当然就少了。   可现在,换成现在已经开始使用肥料,增产到了一英亩两千斤的麦田,玉米的这个数字看着很大,其实也不过就是相同土地的三倍产出――不,这样就已经非常吓人了好不好。   不敢相信这个数字的农事官很快怀疑他们是不是算错了,催促的要他们再算一遍,小官吏自己也怀疑是哪里出了错,又坐回去继续再算了一遍,可结果依旧如此。   和他们的不敢相信不同,同样听到结果的管事乔治和其他农奴一开始虽然也受到了惊吓,可很快的,他们脑子里就自动换算起来。   一千英亩五百九十万斤玉米,也就是平均一英亩地五千九百斤,这个数字差不多是今年麦收的三倍了,数字是真的惊人,但他们想想自己在田地里干活时看到的,又觉得好像也说的过去。   “我之前就估摸着这一块地的玉米差不多就该是这个数,那时候以为自己算数不行也不敢往外说免得被笑话,没想到竟然算对了。”   “我也是,我也算了不敢说,这么一算,刚刚那位小伙子说的数,应该是对的了,老天,这些玉米竟然真有那么多。”   “那些玉米中间不还有不能吃的吗,去掉那部分,这重量其实还得往下掉一些,所以其实应该没有那么多的吧。”   “可我感觉好像在做梦一样。”   “什么做梦,之前伯爵夫人就说这些玉米特别高产,现在这个结果不就印证了夫人的话吗?果然还是夫人最厉害,竟然给我们带来了这样好的种子。”   “说的对!”   “我明年地里也想种玉米了,那些玉米可比小麦好伺候,收成又这么好,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了?”   “那味道是不差!”有人偷偷小声道:“我之前没忍住偷偷取了一小粒尝了尝,吃到嘴里一股清甜,比小麦粉可有味道多了。”   “你可真大胆……不过真的是甜的?”这年头可没人拒绝得了甜味。   “绝对是甜的,我敢对上帝发誓!”   其实其他人也都有偷偷尝过玉米的味道,只是他们不敢往外说而已。   “就是不知道夫人愿不愿意分给我们种了?”   “没问题的,之前夫人不就分了不少给那些骑士老爷们吗,有些管事和城堡的仆人甚至都分到了,现在看着这收成这么好,伯爵夫人一定很高兴,到时候我们去求一求,不说分给我们,直接花钱买上一些,夫人一定会愿意的。”   “说的对,这么多玉米,总部可能都留着吃不是,夫人应该是会往外卖的,就是不知道得花多少钱才能买到。”   “只要不是非常贵,我都是愿意买一些的,这种上几年,以后要多少粮食种子没有啊。”   “说的也是。”   农奴们议论纷纷,都在想着自己的土地上明年也能种上玉米,而农事官那边也把新的数字算出来了,结果发现,确实是这个数没错了。   这下他们想不相信也难了。   乔治也在听说结果后就在旁边看着了,确定了结果后,他就准备去城堡给魏薇汇报这个好消息了,不过走之前,他得让农奴们把玉米都装好送过去,这下玉米产量那么多,他担心自己不在有人偷偷夹带一些回家,但在女主人面前出头的好几乎他也不想错过,就点了几个平时老实勤快的农奴帮他看着大家。   还不忘记警告所有人:“这下粮食可都是伯爵大人和夫人的,谁要是敢偷拿,那可是要被砍断手的,不想做残废的就管好自己,要是少了一个,以后你们也别想在庄园里呆着了。”   这话说的严重,但他也不是随便吓人的,庄园规矩摆在那里,偷盗是头等大罪,别说剁手,砍头都是有的,农奴们的命可都抓在他们主任的手里。   而且伯爵大人虽然慷慨,可他赏罚分明,真的犯错的,也是不会姑息的,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可不能犯这种错误。   这就让那些本来心里有点小想法的人不敢轻举妄动了,这些玉米要是被掰成玉米粒他们还敢偷偷往身上夹带一点,可这一个个都是连着棒的,上面少了一粒留下的空位都能看得出来,农奴们心想自己就算偷偷拿回家也不敢种啊,倒不如歇了这心思,等着求求伯爵夫人呢。   于是就再没人敢伸手那东西了,就算有已经偷拿了的,也打算回家以后就把玉米都给吃掉决不能留下证据来。   这些人也在担心如果有别人偷了玉米,惹来伯爵大人的震怒会影响自己,于是在搬运的时候还不忘记彼此监督。   不过他们搬着搬着,突然就有人想到了一个问题。   “说起来,那土豆地也要收了吧,不知道里面的土豆是不是也和玉米一样多。”   “我觉得差不离,夫人不是说都是高产作物吗,你们想想那些土豆种下去时的个头,长出来要都是那样的,估计也不会少到哪儿去。”   而负责称重的新手官吏们不能以为今天忙完了就能休息一段时间了,结果一听还有什么土豆,立刻脸都白了,这要是再来一次和玉米一样的大丰收,不说结果会不会吓到他们,光是这个过程,怕是得累死他们的节奏吧?   后来一听,这土豆只种了十英亩,倒是没那么担心了,反正就那么点地,再高产也是有个数的。   等土豆收完了,他们一定要申请休假!   只是他们不知道,除了土豆外,这庄园里还有六百多英亩的红薯,正在肥沃的地底下,茁壮成长,而在下个月,就是它们收获的季节了。   那个时候,不仅是这些农事官们,所有的农奴和领民,就都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恐怖的高产了。   而另一边,乔治紧赶慢赶的往城堡里跑,他觉得自己带来好消息一定会让伯爵夫人非常开心的,到时候女主人一高兴,说不定还会给他些赏赐呢。   不知道趁着伯爵夫人心情好,他能不能借机求她给些玉米种子,以后自己的地里就也能种上这么好的农作物了。 第142章   玉米丰收确实是个好消息,但魏薇并没有乔治以为的那么高兴,毕竟已经司空见惯,她心里早就差不多估算出了今年玉米的产量。   不过没有减产就是个好消息,魏薇还是为了这段时间的辛苦奖赏了乔治,同时也答应了他的请求,点头送了一些玉米给他。   这些玉米培育了快三年,到了现在,已经不需要再小心翼翼的把所有收获都储存成种子,在玉米灌浆的时候,魏薇就让人摘了不少嫩玉米送到城堡来,这几天里,他们一家也没少吃,煮的蒸的抄的炸的磨面烙饼,凡是能做出来的方法魏薇都试过,可让费利克斯等人深切明白了这种食物的多样性吃法。   既然都能敞开了吃,魏薇自然没有打算把所有的玉米都留下来的意思。   “留一些做种,剩下的全卖掉换钱好了。”   别看她们家富裕,可萨丁森现在在修建的码头和新城可都是花钱的项目,这两样短时间内是回不了利的,得从其他地方补偿回来,所以能赚一笔就是一笔。   魏薇打算和费利克斯讨论一下关于玉米的销售问题。   价格不能太高,高了普通人买不起,不利于在领民中推广,但也不能太低,低了以后就高不起来,对今后玉米的商业价值不利。   到底是个什么价格,还得找人商量过以后才能定下。   至于销路,她心想着,等其他人知道了玉米的收成,这生意估计自己就上门了。   而实际上,这生意上门的时间比她预计的还早,甚至魏薇这边还没收到乔治的汇报时,就已经有不少人动起了买玉米种子的念头。   当然,这里说的并不是那些看着玉米大丰收的农奴,而是远在王都的,以国王和贵族为首的一批人。   去年费利克斯上王都觐见国王时,曾经给他送了玉米土豆红薯各一百斤,同时也没有漏下其他一些值得结交的贵族,送出去的分量根据地位不同而有所减低,不如给国王的多,但别的不说,这玉米怎么都是够种上一两英亩地的。   而和土豆红薯这两种长在地里,不挖出来就不知道收获多少的农作物不一样,玉米可是挂在玉米杆子上的,虽然外面有一层苞叶在,但翻一翻捏一捏,里面是个什么样子,却清楚的很。   尤其那个头大不大,更是一目了然。   一开始国王等人都没有太过重视这些新作物,哪怕费利克斯特意提起过这些种子都很高产,他们大部分人在收到礼物的时候也不过就是随口嘱咐下人把种子放好等到来年种种看,并没有对其的收获抱有多少期望。   他们这样的身份又不缺粮食,而且这些新作物看起来也不见的多美味,玉米晒得干巴巴的,一看就磨牙,土豆和红薯为了保存都没有清洗过,表皮上都是泥土,看着就像一个个土疙瘩,完全没有任何颜值,更是被不少贵族暗中嫌弃,并不太满意费利克斯送的礼物,如果不是有意和他交好,这些东西怕是随手就被他们丢弃了。   不过虽然没有丢弃,但也确实得不到多少重视,一部分的贵族还觉得自己种是浪费土地,干脆就赏赐给了自己的下属。   虽然贵族老爷们只是随口说过一句,但他们的仆人却都不敢马虎做事,自然是牢牢记得主人们的每一句话,于是在今年的春天,这些种子种薯大部分还是顺利被种到了田地里。   送东西的时候费利克斯也没忘记送上一份种植手册,而能给贵族种地的农奴种地的水平都不会太差,在他们的精心侍弄下,这几种不难种,也不怎么挑地方的作物长势都很不错,尤其是玉米,从玉米棒长成,哪怕还没收获,看到这玉米的大小,农奴们也立刻去通知了管事,然后再由管事通报给了他们的主人。   国王对费利克斯的好感可以说一直都不低,而且他从费利克斯这里拿到了不少的好处,从最开始的驱虫水、火粪肥、粪肥的制作方法,到后来的制糖方法,每一种都让他受益不浅,驱虫水和肥料的使用提高了他领地中农作物的产量,而制糖配方更是让他大赚了一笔,今年国王不仅扩大了王室领地内的甜菜的种植数量,更是和一些贵族签订了收购甜菜的生意,等到十月甜菜成熟以后,他的制糖坊就能源源不断的生产出大量的甜菜糖,国王都能想象到了那个时候,他的金库里就又要增加一座金山了。   而这些都是费利克斯为他带来的利益,所以本来就很欣赏这个便宜外孙的国王对他是越来越满意了,知道这是个有了好东西,会想到自己的好下属,于是对于他送来的种子,国王也多了几分重视。   所以他隔上一段时间就会询问一下地里的情况,在知道玉米长出来以后,还特意抽出空闲去看了看这种从来没见过的新奇植物。   正和罗曼洛夫公爵斗的你来我往的国王也是在小麦收割,玉米快成熟的时候才有空闲去地里看看的,他看到的时候正好是农奴们按照种植手册,把过长的玉米杆砍断,撕开了玉米上的苞叶,让玉米在田间暴晒的时候,一眼看去,一片绿色的顶端都顶着一个金黄色的棒子,远远看着,倒像是某种奇特的花卉,十分扎眼。   等靠近了一看,那巴掌长的玉米棒上一粒粒金黄硕大的玉米粒,让国王愣了好久,然后才不敢置信的朝身边的随从问道:“这个就是玉米?”   “是的陛下。”   得到回答,国王再次看向那三块玉米地,三英亩的地里,金黄的玉米棒长的又大又多,竟不知到底有多少。   国王的表情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变成了凝重:“这些玉米的产量有多少?”   随从无法回答国王的问题,他其实并不清楚这些玉米的事情,实际上和国王一样,这也是他第一次看到实物。   好在负责这片田地的管事早就赶来接驾了,听到国王的问话,见没有其他人回答,心知这是自己表现的时候,立刻站出来低头回答道:“陛下,这些玉米具体的产量目前还不清楚,但我们大致估算了一下,一英亩的产量应该不会少于四千斤。”   实际上皇家管事们估算的产量比这个还高,他们觉得地里那些玉米怕是一英亩就能有五千斤,但这到底只是估算,不是确切的数据,要是他这个时候开口说有五千斤,结果后面称过以后发现并没有那么多的话,他很可能会被降罪,所以管事自动把这个数字消减了不少,这样一来,如果最后得到的产量比他说的还高,国王说不定会更加高兴。   但四千斤的产量,也已经让国王失态的倒抽一口气了。   作为国王,他的领地很大,自留地更是多,虽然今年大部分的土地都用来种甜菜了,但国王也没有忘记留下足够的土地种植小麦,确保自己不会出现缺粮到需要花钱购买的地步,而因为费利克斯的慷慨上贡,他领地里的小麦收成这俩年也很不错,今年收获时,平均亩产都增加到了一千八百斤左右,虽然不如萨丁森郡那边听说过的产量,但也远远高于其他贵族的领地了,尤其是高过罗曼洛夫公爵的这点,让他十分自得。   而现在骤然听到竟然还有亩产四千的粮食作物,国王差点没被这个数字惊出心脏病来。   好一会儿,他才平复了突然加快的心跳,再一次确定道:“真的有那么多?”   “是的陛下,实际上这个数字只是保守估计,可能实际产量要比这个还高一点。”具体高多少,管事也不好说,只能这么含糊道。   听着可能亩产还会高于四千,国王激动的盯着那些玉米,恨不得现在就收割下来称量一下:“还有多久才能收成?”   管事:“种植手册上说现在其实就已经可以收成了,我们没收,是因为这样把玉米留在杆子上晒干再摘下来时就不需要另外再晾晒了。”   实际上这当然不是主要的原因,要晒的话,把玉米摘下来晒也是一样的,留在玉米杆上反而容易招来一些鸟雀偷食,这几天里他们还得派人守在田里驱赶安心鸟雀,更是麻烦。   但管事们早就接到通知,知道国王会抽空过来看看这些玉米地,而他们商量以后觉得让玉米留在玉米杆上看起来更加震撼,所以就一直没动这几块地,当然,如果国王再不来,碍于种植手册上说的,再留下去会减产,他们到时候还是要收割的。   国王闻言,就问道:“也就是说,现在也可以摘了?”   “是的,陛下。”   国王立刻道:“那还等什么,现在就去摘。”   说完,他甚至自己下了马,走到玉米地前,伸手掰下一个长在边缘处的玉米,然后回头问那个管事:“是这样摘的吧?”   “是的陛下。”见他竟然自己动手了,管事诚惶诚恐,立刻招呼在一直呆在不远处的农奴过来摘玉米。   很快就有人去拿了背篓来,管事和随从一起上前劝说国王去休息,但国王现在兴致高昂,一边急着想知道玉米的具体产量,一边又觉得掰玉米是很新奇的事情,所以不仅没有同意去休息,还招呼自己带来的骑士和随从们,都过来帮忙。   其他人还能怎么样,当然是一起过来掰玉米了。   本来就只有三英亩的玉米,被管事招来的二十多个农奴不说,跟着国王来的骑士和随从也有十来个,近四十人一起收割三英亩地的玉米,连一个小时都没有,就把所有的玉米都收完了。   等这些玉米被分成三堆都堆在田坎上时,边上已经准备好了称粮食的大秤,国王手上有不少被玉米叶割出来的细小伤痕,他的随从正请求他回去处理一下,但国王一点也不在意,摆了摆手让他们别再说话,依旧兴致勃勃的等着称量结果出来。   有国王在一边看着,大家的动作都加快了不少,很快,这称量的结果就出来了。   管事告诉国王的数字是每英亩四千斤,他们自己私下的估算则是五千斤,但最后称重的农事官告诉他们,这三亩地的产出分别是五千三百斤、五千五百斤和五千六百斤。   “总产量一万六千四百斤。”   这个数字可比管事们估算过的数字还要高了一大截,所有听到的人都是心跳加快,不敢置信。   国王刚刚才被四千斤的产量吓了一跳,现在得知这个数字竟然还能更高,那感觉就好像是得到了一块面包正吃得高兴,结果发现面包不仅是白面包,里面还装了果酱,简直不能再惊喜了。   而在惊喜之余,他也很快认识到了玉米的重要,有了这种高产的作物,他的臣民们还怕以后会没有食物可吃吗?   想到这一点,国王立刻回去给费利克斯写信,他可是记得费利克斯说过今年是准备在萨丁森大量种植玉米的,而且作为已经种过两年的熟手,他那儿的玉米收成恐怕比国王这边的还要高,国王觉得有必要赶在其他人之前,先同费利克斯订购一批玉米种子。   不急不行,他相信很快其他人也会意识到玉米的重要作用,到时候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和他一样想找费利克斯买玉米了。   而他也不知道萨丁森郡那边的产量够不够多,所以自然是要早点写信过去订一批了,而且越多越好,哪怕不全都留着自己种,转手卖掉一些也是能小赚一笔的吧。   写着写着,国王突然想起来地里还有两种来自萨丁森的新作物,虽然目前还没看到产量,但既然是能和玉米一起被费利克斯称呼为高产作物,那么相比产量也不会低到哪儿去,国王手里的羽毛笔停了下来,把之前写的信抽走,然后又拿了一张萨丁森产出的带着香味的信纸,重新写了一封信,这次,他把求购玉米的话改成了求购三种新作物。   这封信很快就被送了出去,而在国王的信即将到达费利克斯的手里时,其他的贵族也反应了过来,原本对玉米等新作物的不重视,都在看到产量和品尝过后立刻改变了,这些人自然也都写了信往萨丁森发了过来。   当然,谁的信件都快不过艾伦就是了。   艾伦已经接手了普林西亚,本来他还想着一有空就去找费利克斯打猎的,结果他是六月才返回普林西亚接手领地的,而这个时候正是麦收的季节,普林西亚那边自然也是最忙的时候,艾伦一回去就陷入了忙碌的工作中,别说去找费利克斯了,自己给自己放个假休息一天都做不到,实在是把他累的够呛。   不过去年费利克斯送给他的那些种子,艾伦是一早就送到普林西亚这边,让自己的农奴在今年春季的时候种下了,所以这会儿,他也看到了玉米的大丰收,并且同样在第一时间就写信给费利克斯了。   而且艾伦的信是用信鸽送的,人走几天的路程信鸽飞一天就能到了,所以魏薇这边在接待乔治的时候,费利克斯那边正好在看艾伦写来的信。   说是信其实只是个小纸条,信鸽的承载重量有限,不可能让艾伦在上面长篇大论写一堆东西,所以他很耿直的,直接就在上面写了“求购玉米土豆红薯,能给多少要多少”,看的费利克斯哑然失笑。   所以魏薇还没去找他,费利克斯就已经自己先过来了,他要和魏薇讨论一下能卖多少给艾伦,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定个价。   魏薇一听他的来意,露齿一笑:“巧了,我也正打算和你商量一下价格的事情呢。”   费利克斯:“你有什么想法?”   魏薇沉吟道:“我觉得现在这些东西应该都算是稀罕物,又如此高产,想来想要的人不会少,价格定的太低的话,就是我们吃亏了,所以你觉得就用小麦种子两倍的价格售卖如何?”   作为种子还是粮食售卖,就算东西是一样的,这价格也是有区别的,他们今年产出的玉米红薯土豆等,在目前只有萨丁森才有大量产出时候,自然是要当做种子来卖才更加划算。   而费利克斯比魏薇还敢叫价:“我觉得用三倍的价格也是没问题的,尤其是玉米,一英亩地需要的种子可比小麦的用量要少好几倍,产出却同样也高了几倍,就算种子的价格高一些,普通领民也是买的起的。”   现在萨丁森的领民们都不算穷,大部分人的生活和其他地区的领民一笔,都要富裕不少,而有田地耕种的农夫们每年在种子这一项上也要付出不少钱财,虽然说大部分人都会特意留种,但如果自家的产出一直不如意的话,他们也是舍得多花点钱去买更好的种子的,这毕竟关系到今后一家人的生计。   而种一英亩小麦需要至少一百八十斤左右的小麦种子,种同样大小的面积却只要三十斤的玉米,种子数量前者是后者的六倍,后者的产量却高出前者近三倍,别说他们只是打算把玉米种子的价格定成小麦的三倍了,就算再高一些,想买的人还是会买。   “而且我们大概也就只能赚一下今年的钱,明年大家都开始种植以后,这些新作物的价格就不可能再这么高了,降价是一定的。”   而且第一批来找他买种子的必然是那些贵族,赚他们的钱,费利克斯可是从来不会心软,他巴不得多赚一些回来养自己的领地呢。   魏薇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就同意把玉米的价格定在小麦种子的三倍,具体价格随小麦种子的价格而上下浮动,不过萨丁森郡的麦子价格虽然从去年开始就很平稳,基本没有太大的变化,但小麦种子却因为去年的大丰收而一直居高不下,商人们只要买到这里出产的小麦种子,拿到其他地区去说一声,这是能(英)亩产两千斤的萨丁森小麦,就不愁没有大批的客人拿着钱上门求购了,这就导致萨丁森郡的小麦种子非常受欢迎,甚至在其他地区能比其他同类种子高出一倍还不止的价格,当然在萨丁森,种子的价格在翻倍过一次后,就没有太大的变动了。   所以他们按照小麦价格的三倍来卖玉米种子,实际能获得的金钱,是比预想的还要多不少的。   除此以外,红薯和土豆的价格也被定了下来,费利克斯不愧是已经进化成黑心商人的贵族,红薯的价格和玉米差不多,但土豆的价格却定得比玉米还高,一来是因为土豆的亩产比玉米高,再来则是因为相现在的他们的土豆也不是很多,不太可能大规模往外售卖,所以物以稀为贵,价格再高也都是可以理解的。   而魏薇可还记得,相比玉米和红薯,土豆才是西方人士的最爱,甚至可以说是主食,几乎顿顿都会吃的那种,可以想见等土豆也开始普及种植后,它的受欢迎程度,一定会超过玉米和红薯。   这价格定下来以后,费利克斯就给艾伦写了信,告诉他报价的同时也表示暂时只能卖给他三千斤玉米,土豆和红薯则得等收获以后再看情况,总之是不可能能卖多少卖多少的,他还得应付其他人呢。   别看他只打算卖三千斤玉米给艾伦,这三千斤却足够艾伦在自己的庄园里种一百英亩的土地了,多了艾伦其实也不需要,他的庄园内不可能全都豆种上玉米,到底对于他们来说,面包才是主食,而要吃面包,自然少不了小麦了。   能得到三千斤玉米,艾伦也不嫌少,很爽快的回了封信,然后派了人带上钱来萨丁森找费利克斯交易。   这个时候,那些玉米已经都被送到了城堡之中,每天都有大批的农妇坐在前庭里剥玉米粒,剥好的玉米粒还会再晒上一天然后装起来放进仓库,而剩下的玉米棒芯则被堆到一起,成了厨房这段时间使用的燃料。   而地里的玉米杆也没有浪费,正好魏薇想尝试人工种植菇类,她翻资料的时候找到了不少后世流行的种植配方,其中香菇虽然是她最先想到种植的,但欧洲没有香菇的菌种,所以她放弃了原本的构想,而选择了欧洲最为常见的蘑菇,也就是她用来做蘑菇味精的那种白蘑菇了。   而种植白蘑菇需要的材料配方中,正好需要玉米杆。 第143章   魏薇找到的蘑菇(也称双孢菇)培养料的配方需要的是玉米秸秆、干鸡粪、棉籽饼、尿素、磷肥和石灰。   非常凑巧的是,这些东西她正好都有,玉米秸秆可以在地里现收,干鸡粪可以从领民们那儿收集来,现在因为养殖税变相减低了,同时种地又需要大量的粪肥,所以家家户户养的家畜家禽都比以前多了,收集足够的干鸡粪也不过是费点时间的事情。   而棉籽饼,是棉花籽榨油后剩下的残渣,当然,这个时候没有人会用棉花籽榨油,不过要买到棉花籽却也很容易,虽然萨丁森没有种棉花,但不代表普罗迪境内没有,实际上地中海沿海一带的国家和地区或多或少都会种植一些,毕竟用棉花制作的棉布是这个时候主要的布料之一,种植棉花是很有市场的,只是棉花喜肥又耗地力,在以前不知道施肥的时候,棉花的产量很小,而且一块地种上一年的棉花,需要休耕更久的时间,所以棉布的价格才一直居高不下。   不过在火粪和粪肥的使用方法开始流传出去以后,这种情况就好多了,市场上的棉布明显比以前多了起来,价格也有所降低,显见是原材料的棉花丰收了,而棉花收获的季节正好是七月,只要联系一下卖棉花的商人,想要多少种子都能买到。   原本最难获得的应该是尿素和磷肥,毕竟这两种化肥本不该是这个时期该有的东西,但魏薇资助的炼金术师们在去年就给了她惊喜,把尿素和磷肥以及一些其他的化肥给制作出来了,虽然目前依旧无法大规模生产,只能少部分供应庄园内的一些田地使用,但以这段时间以来制作累积下来的生产量,足够制作双孢菇的培养料了。   至于石灰,作为一种常用的建筑材料,萨丁森自然是储存了非常多的量,只需要去和建筑队说一声,直接就能拉回来。   除了双孢菇的培养料配方外,魏薇还找到了种植平菇的培养料配方,而且相比需要增加化肥保证营养的双孢菇,平菇的培养料就随便的多了,玉米芯玉米秸秆木屑棉籽壳稻草,随便哪一种搭配石灰和女麦麸再加入适当的水,就都能用来制作平菇的培养料。   本来如果是初次尝试自然是更好种植的平菇比较合适,原材料随处可见又不值钱,即使失败了,也不会心疼,但既然双孢菇的培养料她手头边也都有,那自然是两个一起来了。   至于这么多培养料的配方应该选择哪个,魏薇表示,小孩才做选择,大人自然全都要,所有能找到的都试一试,最后哪个出菇最好最多,就用哪个。   这两个培养料配方都被她抄了出来,交给乔治去准备。   拿到清单的乔治虽然很疑惑伯爵夫人要这些东西做什么,但他没有问,而是用最快的速度把东西都准备好,让农奴送到了城堡里来。   因为大部分的东西都不需要购买,所以除了去买棉花籽花了些时间等商人送货,其他东西都是很快都凑齐了。   因为是初次尝试,魏薇也没让人直接修建菇房,而是先在城堡里挑选了两个条件合适的房间,让木匠打了几个竹木结构的棚架,没有塑料薄膜就用草席竹帘麻布之类的材料代替。   几种不同的培养料被奴隶按照指示处理好,除了双孢菇的培养料在处理后需要二十五天左右的发酵时间外,平菇的几种培养料都是处理混合好就能直接播种了。   双孢菇适合在春秋季节栽培,其中又以秋季最为合适,等双孢菇的培养料发酵上一个月,差不多也就是入秋前后了,而平菇一年四季都能栽种,尤其在高温季节栽培最好,而现在就是夏季,是最适合的时候,可以说,魏薇想到种菇的时间点,真的是占了天时地利了。   菌种也很好找,之前为了制作蘑菇味精,魏薇曾经让人给领民们发布一份收购公告,现在那条公告都还挂在公告牌上,领民们时不时就会往城堡里送新鲜的双孢菇以及其他可食用菌类,魏薇只需要再加一条,让他们在采集时把那些双孢菇和平菇连着生长处的土壤一起带回来,然后把这些还有生机的菇类移植到培养料上面去就可以了。   魏薇打算人工种植蘑菇的消息很快就在城堡里传开了,虽然大家从来没想过蘑菇还能人工种植,但女主人的神奇他们早就见识过了,所以大家一听到这消息,完全没有怀疑它能不能成功,基本都是兴致勃勃的讨论什么时候能看到长出来的蘑菇。   最先长出来的自然会是平菇,平菇从接种到菌丝成熟大约需要30-35天左右。而在菌丝成熟之后的五天内会迅速长出菇蕾,在第45天左右的时间第一茬菇就成熟可以收获了,之后每隔十五到二十天,都会新生一茬,差不多长到四个月后才会停止,那个时候为了保证生产,就需要重新更换培养料接种了。   而双孢菇的生长周期和平菇差不多,只不过因为培养料需要发酵,出菇时间会被平菇延迟一个月。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现在,菇房刚刚建立,里面还只有一堆堆和泥土一样的培养料,平菇虽然已经种上,但暂时还没有新的菇类出现。   魏薇很快就把菇房的事情丢给几个奴隶负责了,毕竟她除了一些理论知识外,啥都没有,实际操作还得靠大家自己摸索。   在这些被选出来培育蘑菇的奴隶们战战兢兢的按照魏薇的要求定时查看翻弄培养料时,其他人的注意力很快又被其他事情吸引走了。   继玉米之后是土豆的收获,虽然庄园里只种植了十英亩的土豆,但它的产量,对于大家来说,却是个骇人听闻的数字。   十英亩的田地,最后收上来了十九万斤的土豆,平均亩产在一万九千斤,这个数字是玉米的三倍,更是小麦的九倍还多。   在经历过玉米的惊吓后,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有了些定力的领民们,再次把下巴都吓脱臼了。   没见过那场面的人自然是不相信这个产量的,纷纷怀疑道:“骗人的吧?怎么可能有粮食能一亩地产那么多?那个土豆不是粮食而是蔬菜或者水果吧?”   要说是蔬菜水果有这个产量他们还相信,现在很多领民家里都种了番茄,虽然都还没熟,但那一串串又多又大的果实就证明了它的高产。   但番茄是番茄,虽然多却不能填饱肚子,而对于不能填报肚子的食物,大家或多或少都会忽略它们的产量,更不会拿去和小麦大麦这些主食比较。   有在土豆收获现场看到一切的人立刻就反驳道:“当然不是,那些土豆我可是亲眼看着他们挖出来的,而且收获以后伯爵夫人还慷慨的煮了一些给我们吃,那味道吃起来可香了,而且还很饱腹,只要吃上几个,这肚子就一点都不饿了。”   实际上那些只是加了点盐的水煮土豆味道只能说一般般,但土豆软绵的口感对牙齿不好的领民们来说却很合他们的胃口,而且第一次吃这种食物,又是在和别人吹嘘自己的经历,那自然是把土豆说的天上有底下无了。   除此以外,还有另一个消息慢慢流传起来。   之前因为需要保密的缘故,一群被带去别墅那边劳作的奴隶一直都被关在那边干活,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没有和其他人接触的机会,甚至一度让不少奴隶以为他们因为犯了错被主人处理掉了,但最近玉米土豆相继收获以后,魏薇才想起还有一群人被她关着了,这才下令不需要继续保密了,这些奴隶也被允许可以偶尔离开别墅自由活动了,所以他们才有了和其他人交谈的机会。   大概是之前被关狠了,加上现在不需要他们保密了,所以这些奴隶在和其他人交流的时候就好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一样,能把自己在别墅里的所有事情都拿出来反复唠叨,而别人也很愿意听他们说话,尤其是在听说那儿有许许多多别的地方都见不到的新奇农作物时,他们就都知道,这些人之前是被带去干什么了。   而说到玉米和土豆的收成时,这些在别墅那边种地的奴隶就会一种暗含优越感的口气不以为然的跟其他说道:“这才算什么,你们等着看红薯的产量吧,那个才是最大头的呢。”   虽然之后再有人追问他们都不会说出红薯的产量到底如何,可光是听他们的语气,就能听出来,这些人是在说红薯的产量甚至比土豆还高。   但是有可能吗?   大部分没见过土豆的人甚至连土豆的产量都不相信,更别提还没影的红薯了,反正他们是不相信的。   但庄园里的农奴和奴隶们却是相信的,除了那些在工厂里工作的人,其他庄园里的人比以前可自由的多了,只要完成了每天的工作,即使是奴隶也能偶尔出来溜达一下,所以不管是在收玉米还是收土豆的时候,都少不了好奇的人跑去看热闹的,所以他们是真真切切的看到了那丰收的景象。   所以在听到那些种过这些的奴隶的话以后,大家回想了一下之前看过的红薯那比土豆大了不少的个头,觉得如果红薯也和土豆一样是一窝窝的长出来的,那么,恐怕这收成还真的能比土豆多。   甚至有人开玩笑道:“如果真的和土豆一样长的多,以红薯的个头,这产量怕是得要翻一倍吧。”   翻一倍?那不就是一英亩地得有三万六七斤?这个数字一浮现在脑子里,所有人第一反应就是挥手打消它。   没可能的没可能的,多是可能多一点,但一倍,绝对没可能的……吧?   好奇心是人人都有的,为了满足它,大家总是能表现的更积极一些。   知道的奴隶那边不好问,他们虽然偶尔会出现在人前,但大多数时间还是在别墅那边干活,别墅不许其他人随意进出,周围还用军队驻扎训练,领民们都不敢随意靠近,加上这些奴隶似乎是约好了一样故意不说卖关子,他们想打探消息都探不出来。   思来想去,就只能想另一个办法了。   最近魏薇身边的女仆们发现来找他们聊天的人多了起来,其中被骚扰最多的就是潘妮。   潘妮抱怨道:“话里话外都是问我红薯的事情,一个个的怎么这么闲呢。”   她现在可能管住自己的嘴了,八卦归八卦,主人的事情是一点都不会往外透露的,其他人想套话也要看她肯不肯,而且她现在在仆人里的身份够高,想不回答就能直接不说,谁也拿她没办法。   但一直被问同样的问题,也是很烦的好不好。   可也没办法,谁让她是跟着魏薇最久,最有可能知道这事的人之一呢,而另一个应该也知情的琴现在是实习女管家,而且人人都知道她再过不久就要转正了,在仆人里越来越有威望,所以根本没人敢去招惹她,大家自然就都来找相对好说话的潘妮了。   甚至卡玛和其他几个贴身女仆也没有少被套话,只是她们是真的不知道内情,所以想套话都套不出来什么,于是大家很快就不来找他们了,只专注攻克潘妮这边。   魏薇听到她的抱怨,有些意外:“他们怎么突然好奇起这个来了?”   红薯的收获季在八月,距离现在差不多也就十几二十天而已,等一等很快就能亲眼见证结果了,何必这么心急呢,而且这本来应该和仆人们没什么关系才对,他们突然这么好奇想知道答案,还真是让人有些意外。   潘妮被人烦的多了,自然也知道一些事情:“听说好像是从别墅那边的奴隶嘴里知道了一些内幕,偏偏那些奴隶没说具体的,所以大家就特别好奇红薯的产量了。”   所以是有人卖关子吊胃口不给答案,所以把其他人的好奇心都吊起来了啊。   魏薇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然后也来了点恶作剧的趣味:“既然如此,那就让他们再等等,到时候自己亲眼看到才更有趣不是。”   潘妮看她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的女主人在想什么了,也笑道:“是的呢,到时候一定会很有趣,夫人要去看看吗?”说话间一脸跃跃欲试。   “我看是你想去凑这个热闹吧。”魏薇点出她的企图,但也没有不同意:“那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看好了。”她也确实想看看到时候大家都会露出什么表情,应该是很有趣的。   不期然的,魏薇想起了以前费利克斯和巴顿管家他们知道这些农作物的产量时,那一副仿佛听到天荒夜谈的惊愕表情,现在想想都觉得很有意思呢。   这么一想,之前玉米和土豆收获的时候她没去,岂不是错过了不少好戏。   嗯,到时候把费利克斯也叫上好了。   她把这事告诉了费利克斯,金发的男人和她想到了一起去了:“确实,我们错过了两场好戏。”   接着他又笑着说了另一件事情:“上次收玉米的时候,巴顿和我说农事官和他抱怨最近工作太多,他们那些人一个个累腰都直不起来了,问我能不能多给他们放天假,我当时就说等土豆收完就给他们放假。”   “那放了吗?”   “正准备放呢。”费利克斯靠着椅背笑道:“不过我觉得等红薯开始收了,他们怕是又要抱怨了呢。”   魏薇也笑了:“你说得对,我也觉得他们会抱怨。”   五百多英亩的红薯地,正常的红薯产量都在一千八百万斤以上,而种植这些红薯的土地都是肥沃的上等田,又有农奴精心照料,浇水施肥样样不缺,魏薇看过地里的红薯秧,看那叶子和茎的样子,就知道今年红薯的产量怕还得往上升不少,她预估怕是能到两千万斤。   这个数字,抵得上整个萨丁森郡今年,包含那些男爵领骑士领在内,所有种植的小麦产量了,不,甚至更多才对,毕竟大家的土地又不是只用来种小麦的。   也就是说,收一次红薯,相当于让农事官们再忙一个麦收季,还是一个大丰收的麦收季。   魏薇捂嘴笑道:“我觉得他们到时候会哭的。”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费利克斯同样眼带笑意:“以后他们只会越来越忙,不先习惯一下,以后怎么能好好完成自己的工作呢。”   魏薇见他一脸坏主意的样子,忍不住开始同情起那些人了:“你还是再给他们加点人手吧,不然真把人累病了,可就没人做事了。”   “快了,今年的公务员考试不已经在准备了吗,到时候应该能多招点人。”   可因为去年的考试时间是在十月,所以今年的时间也定在了相同的日子,也就是说,在收红薯的时候,农事官们的人手就那么多。   不过费利克斯又不真的是苛待下属的贵族,所以说笑归说笑:“到时候真忙不过来的话,我会从其他地方调派一些人手帮忙的。”   不管是从其他部门,还是工厂,甚至是城堡里,能写会算的人都不少,而需要的劳动力也可以把奴隶都临时调派过去,不会真的让农事官和他们带的那些新手累垮的。   魏薇倒是想到了另外的事情。   她问:“最近来找你求购的玉米土豆的人多吗?”   费利克斯:“王都那边的贵族倒是都写了信要买,商人也有来问玉米的,但是想买土豆的人很少。”   主要是之前玉米是长在玉米杆上的,往来城堡的人都能看到,他们对这种农作物有印象,在知道产量后虽然确实惊讶了一下,但其实都不大意外,但土豆不一样,它们长在土壤里,加上种的也不多,矮矮的一片,看不到果实的样子,商人们对它的印象不深,又没见到收获的场景,于是大部分人都对土豆的产量迟怀疑态度――如果和玉米差不多,他们大概也就信了,但差距三倍,这个数字太吓人了,怎么想都很难让人相信是真的啊。   所以态度谨慎的商人们就都对玉米感兴趣,对土豆虽然也有人问的,却到底没有多少。   费利克斯:“他们想看看土豆的产量,但今年我们种的土豆还不够多,所以我也不打算出售土豆,自然没让他们看。”   为了保存好种薯,收上来的土豆都是放进地窖封闭起来的,而专门为土豆准备的地窖都和水井一样,只有井口大的洞口,进出太麻烦,还容易影响到里面存放的土豆,而且人家想知道的是土豆亩产,那自然是要把所有土豆都给人看了他们才会相信,那可是十九万斤的数量,费利克斯既然今年不打算卖土豆,自然不会让人费力去把这些才收好的土豆用都搬出来给人看,多费功夫啊。   魏薇点头:“确实,土豆虽然收的多,但用来做种还是少了点,今年确实不该卖,那国王他们的求购呢?你要给的吧?”   “那是要给,不过我已经回信说了土豆能给的不多,其他两种倒是可以考虑多卖一点,价格也报给他们了,如果同意,就等他们八月底派人过来交易。”八月底红薯已经收好了,到时候想要什么都可以一次性带回去,免得来回多跑一趟。   目前王都那边的回复还没到,但想来不会有人拒绝,虽然说他给出的价格对仆人人来说很高,但对于贵族来说,那绝对是低价了,要知道这个时候商人之中有个潜规则,就是卖给贵族的东西价格总是比卖给普通人的高很多,就算那其实是同一样东西,他们也能吹得天花乱坠,让贵族以为自己买的物有所值,   费利克斯这边都没有给他们特殊的“贵族价”,而是统一的出售价格,普通平民都能买得起了,那些贵族自然不可能买不起。   甚至,他们可能还会觉得费利克斯给的价格非常低廉,为此夸赞他的慷慨呢,要是换成他们拥有这样高产又只此一家的农作物,他们能把几个再往上提几倍。   魏薇:“既然这样,不如让他们早点过来,亲眼看看红薯的收成,毕竟你送出去的分量也不多,他们可能对红薯的产量也会有所担心,觉得之所以长得好是因为精心照料的缘故,如果大规模种植可能就没有这么好了,倒不如让他们亲眼看看更放心一些。”   费利克斯一听,想了想道:“那到时候也把那些有意求购的商人一起叫来看看好了。” 第144章   费利克斯给国王贵族们写信时候,也没忘记给亚度尼斯・奥德里奇伯爵写一封,邀请他在红薯成熟的时候到萨丁森做客。   虽然亚度尼斯离开了,但他和多洛莉丝的关系却没有因此变得疏远,相反,对于多洛莉丝这个内向的小姑娘来说,依靠通信往来,反而能让她更有安全感,不看到对方,她就不会因为害羞而说不出话来了。   这种感觉有点像是信息时代的阿宅们,对着真人就犯社交恐惧,在网上却格外放得开。   当然,以多洛莉丝的性格,所谓的不害羞放的开,也只是相对而言的。   而亚度尼斯给多洛莉丝写信也很积极,有信鸽传信,他们几乎每天都会传一次小纸条,隔几天还会有一封多达三页以上的信件由仆人送达,他会在信里告诉多洛莉丝,自己的领地,奥德里奇郡是个怎么样的地方,为她介绍这里的一切,包括城堡、庄园、城镇和自己的家人,然后说一说自己最近的都做了什么,虽然大部分都是一些生活中的琐碎小事,但不得不说,这让多洛莉丝加深了对亚度尼斯的认识,也让她越来越喜欢这位年轻英俊的伯爵。   多洛莉丝有时候会忍不住把这些信件带给魏薇看,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得出他是很认真的再让多洛莉丝熟悉自己的领地,虽然还没有正式告白并求婚,但宣召的意图却十分明显。   费利克斯虽然没有看过信,但他从魏薇那里听说过这些,连带的对于亚度尼斯也越来越满意,所以这次他写信给亚度尼斯,除了是邀请他来看看红薯的收获,谈一笔生意外,也是在暗示对方,如果有意,可以趁着这个时候安排一下求婚的事宜了。   亚度尼斯显然看明白了费利克斯的暗示,所以他在回信中表示,自己一定如约前来,并且,他会带上自己的母亲一起到萨丁森做客。   “如果不出意外,我们家即将会有一场婚礼。”费利克斯把信拿给魏薇,嘴角挂着笑容,“亚度尼斯确实是个不错的妹婿对象,虽然洛拉嫁给他,对我们来说稍微有一点麻烦。”   亚度尼斯的妹妹已经和安德鲁王子订婚,连婚礼的时间都确定下来了,而这个时候他们选择和奥德里奇家族联姻,自然而然就等同于站在了国王这一边,算是和罗曼洛夫彻底对立了,那位心胸并不怎么宽大的公爵阁下很可能会因为对威廉姆斯家族有所行动,不过之前出现的强盗团很可能和罗曼洛夫公爵有关,可见即使没有这一步关系,他们和罗曼洛夫公爵的关系显然也不可能好到哪儿去。   所以就算再增加一层关系,对费利克斯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影响,不然他一开始就不会去暗示亚度尼斯邀请多洛莉丝参加宴会了。   当然除了国王一脉和罗曼洛夫公爵之间的争斗,两位王子间的竞争者关系,同样令人不可忽视,虽然安德鲁王子不是个合适的继承人选,但他的身体比爱德华王储健康,能上位的可能性更高,而且如果是有野心的贵族,他们可能更加希望下一任国王是一个更加容易掌控的傀儡。   费利克斯曾经教导过两位王子一段时间,他知道那个时候爱德华王储和安德鲁王子的关系是很亲密的,甚至上次他带魏薇去参加王后的生日宴时,两位王子之间的感情看起来都很不错。   可去年他独自前往王都拜访国王时,再次见到两位王子时,费利克斯感觉到了爱德华王储对安德鲁王子比以前冷淡了不少,原因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国王已经开始为安德鲁王子选择王子妃,而爱德华王储和他的王储妃一直都没有孩子,王储大概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有些着急了。   爱德华王储的身体确实是不怎么好,贵族之中也一直有流传说他大概活不长久,可实际上根据宫廷医师们的说法,王储的身体只是比一般人弱,容易生病,但只要精心照顾小心注意,他想要活到自己父亲那样的年纪,希望还是很大的。   而爱德华王储本人也不是个认命的人,实际上从他积极学习的态度就能看出,这位王储对于自己能继承王位这一点是非常自信的,而不那么聪明的弟弟,从来都没被他当初竞争者过。   但显然现在这个情况有了变化,国王在试图增加安德鲁王子的能量,他此举虽然只是为了防备罗曼洛夫公爵,保护自己的儿子,但在王储看来,恐怕就是他的父亲有意放弃自己的信号了。   因为这个时间实在是太过敏感了,安德鲁王子订婚的时候,爱德华王储和王储妃的关系越来越僵硬,双方都有了离婚的意思,但国王却出于各方面的考虑,暂时并没有同意这件事的打算,这在王储看来,恐怕也不是什么好消息。   总之,现在因为王位继承人的问题,国王一家现在正出于内斗外斗大乱斗的时候,费利克斯要是同意多洛莉丝和亚度尼斯的婚事,一个不小心也会把威廉姆斯家族参合进去。   但权衡利弊后,费利克斯还是决定接受亚度尼斯这个妹婿,王储只是一时没想明白才会会错国王的意,如果他足够聪明,很快就会明白,国王选择奥德里奇家族的小姐和安德鲁王子结婚,实际上也是为了他好,不然安德鲁王子娶的就不会死奥德里奇小姐了,而应该是王都大贵族之一的小姐,那些人才会因为这个站在安德鲁王子背后,帮他抢夺继承人的位置。   奥德里奇家族地位虽然高势力也够大,但他们一贯低调,就算他们家的小姐嫁给了安德鲁王子,可不代表亚度尼斯就会站在安德鲁王子身边帮他竞争王位了,费利克斯曾经试探过亚度尼斯的意思,他的想法和费利克斯一样,都不准备参合进去。   魏薇把信看了一遍,对于亚度尼斯说要带母亲一起来做客这一点也很满意,但也有些忧心,询问费利克斯:“这位奥德里奇夫人是个怎么样的人?会难相处吗?”   自古以来,不管在哪里,婆媳关系都是关乎家庭稳定和平的关键,虽然这么说不太厚道,但魏薇很庆幸自己没有婆婆,不然她的生活可不一定能像现在这么平顺,可以事事都当家做主了。   费利克斯既然有意把妹妹嫁给亚度尼斯,对方的家庭情况,他自然是有特意调查过的。   “是个很有能力的夫人,上一任奥德里奇伯爵常年卧病在床,他们的领地还能一直保持平静和这位夫人脱不了关系,而亚度尼斯能够顺利接管领地,也是因为有她在背后支持的缘故。”   这就让魏薇更加担心了:“听起来是为很强势的夫人,不知道多洛莉丝能不能和她相处好。”   以多洛莉丝的性格不太可能和对方产生冲突,但要是对方不喜欢多洛莉丝的话,这婆媳关系可能会是个大麻烦。   费利克斯搂着妻子安慰道:“别担心,多洛莉丝是一位出色的淑女,奥德里奇夫人会满意她的。”   费利克斯不是妹控,但他觉得自己的妹妹被魏薇教的很好,没道理别人会不喜欢。   “当然,如果真的处不来,大不了我们再换个人选就是了。”   魏薇闻言叹了口气,没把费利克斯的话放在心上,她看得出,多洛莉丝现在是真的喜欢上亚度尼斯了,而且两边的关系也越来越好,怎么可能说换就换。   多洛莉丝听说亚度尼斯要来萨丁森,而且还是带着自己的母亲一起,自然也明白对方的意思了,这可把她紧张坏了,她固然是很期待再次见到亚度尼斯,但与此同时多洛莉丝又忍不住担心亚度尼斯的母亲会不喜欢自己,而且越是临近亚度尼斯说要拜访的时间,就越是担心,每天都是衣服心不在焉神不守舍的样子,魏薇试图开导过她,但效果显然不太理想,也只能无奈放弃,随她去了。   到底情况如何,只能等人来了才知道了。   八月的时候,费利克斯陆续收到了贵族们的回信,这些人都在信里表示非常满意费利克斯的报价,一点都不讲价的就答应以这个价格购买种子,同时表示会在约定的时间派人来萨丁森谈详细细节,同时随信还送来了一堆礼物。   这些人也都是人精,知道费利克斯和魏薇的感情好,他们送来的礼物大多数都是女眷们使用的物品,香水化妆品这些东西就出自威廉姆斯家族,所以没人送这些,倒是送了不少珠宝首饰和最流行的布料等。   而其中最引人注意的礼物,是一块带着百蝶穿花花纹的紫色锦缎手帕。   虽然只是一块手帕,但这件礼物可以说比宝石非常珍贵,在这个时期,丝绸在欧洲是非常珍贵的,并且只有极少部分能从亚洲传递到欧洲来,就算是王室都没有多少,谁家有一样都要宝贝的当做装饰摆着炫耀,但真正会拿出来用的几乎没有,更别说送人了。   所以这个礼物可谓是非常大手笔了。   但是送礼的人却不那么让人欣赏。   “是罗曼洛夫公爵派人送来的。”费利克斯皱眉道。   虽然他怀疑罗曼洛夫对萨丁森下黑手,但事实又没有被调查出来,费利克斯明面上当然不可能和对方撕破脸,所以之前送礼的时候他也给罗曼洛夫公爵送了,这次对方写信过来他也没有拒绝,只当不知道那些事情,把对方当做普通的交易对象好了。   但正因为如此,这份礼物反而显得过于慎重了。   因为罗曼洛夫不仅送了这块极为珍贵的百蝶穿花锦帕,他还送了两套昂贵的珠宝饰品和好几匹现在王都最流行的花色布料,而且是带金丝的那种,随便一匹都能花不少钱。   其他人送的虽然也是这些,但他们都是只送个一两件,布料也是符合潮流但价格较为普通的,就是国王送的都不如罗曼洛夫的多。   因为对方送来的礼物太过贵重,费利克斯都还没来得及看信,就先皱起了眉头,实在不明白对方是个什么意思。   魏薇对那块手帕没有多大兴趣,丝绸固然珍贵,但她手上可不少,而且手帕的话,魏薇还是喜欢棉布的,更亲肤吸汗,这种丝绸的也就图个好看而已,还是不能用的那种,真用了,怕是要被人说她穷奢极欲了。   不过她同样很好奇,好端端的罗曼洛夫公爵要送这么贵重的礼物,如果是为了买种子的事情,也太过不合理了――这些东西都够直接买下所有的玉米了,而显然他们不可能把所有玉米都卖给他。   又或者是因为强盗团的事情?可他们虽然已经开始怀疑罗曼洛夫公爵了,但到底没有掌握证据,这段时间一来罗曼洛夫公爵那边也没有其他的异动,如果因为这个而特意送这么多珍贵的礼物,那不就反而是自己暴露了他在背后对萨丁森下黑手的事实吗?对方应该不会这么傻。   “先看看他都在信里说了什么不就知道了吗。”   费利克斯其实不太想看这封信,他总觉得罗曼洛夫公爵不可能无事献殷勤,他一定是有什么特别的企图,所以才准备了这么多的礼物。   他从信封里拿出信件打开,一目三行的匆匆看完,很快就明白了这些礼物的用意。   然后他就气笑了。   魏薇见他脸色不好,立刻问信里写了什么。   费利克斯把信往桌上一丢,嗤笑道:“罗曼洛夫公爵想为他的三儿子求娶多洛莉丝。”   魏薇一听,也火了,她腾地一下站起来,难得不顾仪态的直接骂道:“他脸怎么这么大,真把自己当国王了吗?!”   罗曼洛夫公爵是国王的堂弟,年纪比国王小了十岁,但他已经有七个孩子,其中大儿子二儿子的年纪和多洛莉丝差不多,但他们不是已经结婚就是已经订婚了!而且女方的身份都很高,所以这两个都不可能是罗曼洛夫公爵想到的联姻对象。   可罗曼洛夫公爵剩下的两个儿子,年纪都比多洛莉丝小,而且小了好几岁,一个今年十一岁一个则七岁都没有,这两个之中最可能的人选当然是十一岁的三儿子了。   但多洛莉丝今年都十四岁了,对方还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而西方的女性虽然都很早结婚,可男性这边怎么也要到十五六岁才能结婚,所以如果答应这门婚事,就得到他能结婚的年纪,那个时候多洛莉丝差不多就都要二十岁了,放在这个时期在别人眼里都是个老姑娘,可她又不是嫁不出去,他们除非脑子出问题了,才会答应给她找一个那么小的丈夫。   尤其对方还是三子,没有继承权的,如果罗曼洛夫公爵没当上下任国王,这个三子的未来可能就是个骑士或者小贵族之类的,而以多洛莉丝家世背景以及自身的条件,她要是拼一把,都能去当王后了好不好。   之前国王说要让安德鲁王子娶多洛莉丝他们都没答应,所以,罗曼洛夫公爵到底哪儿来的底气敢提这种请求?   不是没有把他们威廉姆斯放在眼里,就是真当自己是下任国王了吧。   费利克斯比魏薇还生气,他是看了信的,对方虽然用词很客气,但一些细节处还是流露出一种近乎傲慢的自信,似乎真的认为他会同意这件婚事。   这让费利克斯很是疑惑他到底哪儿来的自信?明明想一想,都能知道这种求婚应该不太可能成功才对的吧。   “我总觉得这封信有点奇怪。”费利克斯稍微冷静了一些,又把信拿回来读了一遍,可看来看去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魏薇也凑上去看了看,也跟着疑惑了:“好像是有点违和,罗曼洛夫公爵既然能和国王斗这么久,他应该没这么傻才对吧?”   她干脆把信从费利克斯手上拿过来,然后一个字一个字的看过去,终于发现了一点异样的地方。   她指着其中一个单词,不确定道:“这里,是不是有修改过的痕迹?”   罗曼洛夫公爵的信是用羊皮纸写的,而羊皮纸上的墨迹如果用特殊的方法是可以消除掉的,不过因为在羊皮纸上书写需要不小的力气,所以如果之前上面写过什么的话,还是很容易留下痕迹的。   费利克斯凑过去看了看,发现魏薇指着的是妹妹这个单词的地方,他定睛一看,果然发现在“sister”的下面似乎有一些其他的痕迹。   魏薇已经把其他的内容都看过了,她把这个似乎有改动的地方结合一下后面的内容,脑子里很快有了个新的想法。   “你说,有没有可能罗曼洛夫公爵打算给儿子求娶的不是多洛莉丝,而是卡洛琳?”   这封信里并没有提到多洛莉丝的名字,甚至也没有说他是给自己的哪个儿子求娶的,费利克斯之所以认定是多洛莉丝,就是因为上面写的你的妹妹。   所以他才那么生气。   但如果把人换成卡洛琳的话,对象又是公爵六岁大的小儿子,这个年纪差其实是正合适的。   “如果是卡洛琳的话,那么就是顺理成章的吧?”   这年头的贵族都喜欢给孩子定娃娃亲,罗曼洛夫公爵想给小儿子定下卡洛琳的话,两边年纪合适,而且虽然是小儿子以后没有继承权的,但卡洛琳是孤女,和费利克斯的关系又比多洛莉丝远了些,在一般人看来,她和公爵家的小儿子订婚,其实还是高攀了呢,毕竟后者可是有可能变成王子的。   所以如果这么想,也就难怪罗曼洛夫公爵写信的语气那么自信甚至有些傲慢了,他大概就没觉得费利克斯会不同意这门婚事。   但费利克斯还真就不同意,卡洛琳那么小,谈婚论嫁实在太早了点,而且他本来的立场就和罗曼洛夫公爵不同,他是国王的封臣,又很得国王的信赖,甚至如果他答应了,国王那边会怎么想?   虽然说贵族联姻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这不代表国王就不会把这个联姻看成是他的背叛了。   费利克斯冷静下来后,反而想的更多了:“如果这封信真的像你想的一样被人改动了,罗曼洛夫公爵原本的目标是卡洛琳的话,我觉得这说不定也是一个陷阱。”   如果他答应,国王会把他当成叛徒,而如果他不答应,那也是直接得罪了罗曼洛夫公爵,这样对方就有借口找他的麻烦了。   那种可以光明正大的找他们的麻烦,又不会被国王直接压下去的借口,毕竟即使是贵族想对另一个贵族动手,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也是不行的。   如果是因为婚事被拒而恼羞成怒反目成仇的话,那怎么都算是合适的吧。   不过费利克斯也不怕对方找麻烦,反正他已经把强盗团的出现安在了罗曼洛夫公爵的身上,他们早就已经是敌对关系了。   费利克斯更在意的是,这封信到底是谁改了的,又是为了什么故意这么做。   他第一个怀疑的国王那边的人做的,也许是国王担心他会答应罗曼洛夫公爵的联姻意图才这么改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人,毕竟想罗曼洛夫公爵不好的人应该不止国王一个。”现在王都那边在闹腾的可不止是国王和公爵,排在公爵之后的几个有资格的王位继承人,显然也不会看着公爵顺利接任的,恐怕这些人和国王一样希望公爵不好,当然,如果是连着两位王子一起不好就更好了。   会做这种事的人算来算去还真有不少,不过不管是谁,能改了公爵的亲笔信,对方显然在公爵身边安排了卧底。   魏薇:“我感觉这里面恐怕还要其他的事情,不然这事只要我们这边一回复,罗曼洛夫公爵那边应该就会察觉到不对了,到时候改信的人很有可能就暴露了,这代价也太大了点吧。”   费利克斯也是这么想的,不过他倒是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不管他们到底是为了什么,都和我们没关系,我们只当不知道这件事就是了。”   魏薇一想也是:“其实换成了多洛莉丝我们反而更容易拒绝了,毕竟她已经有合适的订婚对象了不是吗?”   “你说的对。”   亚度尼斯都要来了,不管两边能不能成,这都是一个很好的回绝罗曼洛夫公爵的借口,而且这样一来,对方还没有找麻烦的借口,谁让他晚了一步呢。 第145章   为了和萨丁森郡的主人友好沟通,每一个贵族基本都是派了心腹过来送信的,罗曼洛夫公爵也不例外,而且和别人的信使不太一样的是,为罗曼洛夫公爵送信的信使的身份不低,他是一位男爵。   和后来越来越多,最后落寞的只是空有头衔的贵族不一样,这个时代的贵族,个个都是货真价实有领地有地位的上流人物,但上流人物之中也有阶级存在,像罗曼洛夫公爵这样的大贵族,能在他们身边工作并拥有一些地位的,很多本身都是他们的附庸贵族。   不过能派一位男爵来送信,也正说明了罗曼洛夫对这次联姻的重视。   如果换一个地位稍差一些的贵族,哪怕就算知道其中有问题,怕也是会诚惶诚恐的答应了的。   可惜费利克斯从来没准备和他联姻,所以派谁来都一样。   他很快写好了回信,然后把这位送信的男爵叫来,一边把信交给他,一边脸色不虞,但又尽量克制的告诉他:“请你回去转告公爵,我很高兴他能看上多洛莉丝,但很遗憾,我的妹妹已经有了即将订婚的人选,所以只能拒绝公爵大人的提议了。”   说话的同时,他也在注意对方的反应。   妹妹?   送信的男爵露出一脸疑惑,他自然是知道公爵大人让他来走这一趟是为了什么,所以对于费利克斯的话很是疑惑,联姻的对象不是威廉姆斯伯爵的侄女吗?   “很抱歉威廉姆斯伯爵大人,恕我多问一句,您为什么会认为公爵大人是想求娶您的妹妹呢?据我所知,他是想为自己的小儿子定下婚约的,所以想要求娶的应该是你的侄女才对。”男爵道:“而以多洛莉丝小姐的年纪,他们应该不太合适。”   所以只要不傻,罗曼洛夫公爵怎么可能会为自己的小儿子求娶多洛莉丝。   威廉姆斯仔细观察看着他脸上的疑惑和不解,没有看出一丝的破产,心里明白如果这人不是演技好到无懈可击,那应该就是真的并不知内情了。   费利克斯带着被冒犯的表情,冷声道:“不可能,公爵大人明明在信里写了是多洛莉丝的,我难道连这个还会看错不曾?”   这么说着,他去翻出来罗曼洛夫公爵的信件,然后丢给了男爵。   后者接过信,急忙打开一看,果然看到信中确实写着的是“妹妹”,不是“侄女”,顿时,心中一凉,心跳都仿佛停了一秒。   这封信可是罗曼洛夫公爵亲自交给他的,男爵很确定之后这封信就一直在他的身上没有离过身,那么到底,这个导致联姻失败的错误词汇,是罗曼洛夫公爵一时手误,还是在交给他之前就被人偷偷改了?   又或者,这是威廉姆斯公爵做的?   男爵看了费利克斯一眼,见他脸上的气愤不像假的,又否认了这个可能。   应该不可能是面前这位伯爵大人,男爵想不出对方这么做的理由,而且从羊皮纸上错误单词的墨迹看,和其他字没有什么区别,就能说明这不可能是刚刚才改好的了。   而且仔细看错误的单词和罗曼洛夫公爵的字体一模一样,至少他是分辨不出来其中的不同的,男爵不觉得费利克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到能模仿公爵字迹,又能把修改的地方做的以假乱真的人。   所以,让他相信是公爵大人自己写错了的可能都比是费利克斯让人改的可能来的高。   但是公爵大人会犯下这么简单的错误?男爵不太相信,所以他更加怀疑是有人做了手脚。   刨除掉自己拿到信之后内容才被更改的可能,他更倾向于是公爵大人身边的某个人出于某种目的,改动了信件的内容。   原因,大概就是要破坏公爵和威廉姆斯家族的联姻吧。   他心中越发认定是这样没错了,但他也知道,如果公爵大人知道了这件事,恐怕第一个被怀疑的就是自己了,毕竟他这一路都带着信,自然也是最有机会下手的。   越想心里越惊,男爵头上的冷汗都冒了出来。   不过他也没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而是道:“伯爵大人,我想这可能是公爵大人手误,就我所知,公爵大人确实是想要为小少爷和您的侄女求婚的,这是他亲口告诉我的。”   费利克斯一脸不信:“是吗?公爵大人竟然会犯这样的错误?他难道没有检查过信件内容吗?”   当然会,罗曼洛夫公爵虽然傲慢,但也不是如此疏忽的个性,不然也不可能和国王斗这么多年了,如果真的是他写错了,那么一早这个错误就应该被修正了。   所以男爵越发肯定,其中一定有人做了手脚。   但他不能直接告诉费利克斯,只能含糊道:“也许只是一时疏忽。”   费利克斯没有继续追问,只是接着道:“那就只能请你回去问一问公爵大人,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了,不过如果是为了我的侄女,我也不得不遗憾的拒绝这门婚事,卡洛琳的年纪太小了,目前订婚实在是过于早了点,她是我大哥唯一的孩子,我不得不多为她考虑一点。”   是自己这边理亏,男爵也不可能趾高气昂的说她一个孤女能和公爵家的小儿子订婚是多么大的荣耀,只能附和着表示:“可以理解可以理解,我这就回去和公爵大人好好说一说。”   现在什么订婚不订婚的都可以暂时不考虑了,最重要的还是查清楚信件的问题。   男爵收好了罗曼洛夫公爵写的那封信,就起身告辞,费利克斯也没打算要回那封信,点点头让他走了。   目送对方带着随从护卫离开城堡,费利克斯才露出一抹笑容,至少短时间内,那位公爵应该不可能再派人来谈联姻的事情了。   不过这事他也需要派人仔细盯着点,最好能弄清楚到底是哪一方的人在捣鬼,虽然他可能还要谢谢对方做的手脚,但这种隐藏在暗处伺机而动的人,总让费利克斯有种芒刺在背的感觉。   这次的事情不管是费利克斯还是魏薇都没有告诉多洛莉丝,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了,那就不用说出来影响她的好心情了。   魏薇根据红薯的长势,定下的收获时间是在八月二十号左右,虽然再早一些也能收了,但多长几天,红薯的甜度会更高一点。   而亚度尼斯和他的母亲,在八月十日就来到了萨丁森郡,很明显的,他们这次会多逗留一段时间。   魏薇听说亚度尼斯和他的母亲来的时候,她正在菇房里查看平菇的生长情况。   这个时间菌丝还没有成熟,按理说还不可能有新的平菇长出来,但或许是被送来的平菇菇种上本来就混进了快要成熟的菌丝,培养料中竟已经有新生的平菇出现了,虽然个头很小,而且只有很少数的几丛,但那一朵簇着一朵,层层叠叠的白色菇丛,在昏暗的房间里非常醒目。   不管是平菇还是双孢菇都是最好避光栽培,阳光会让它们的颜色变深,同时也会影响它们的品质,所以菇房特别选择了城堡北边不会被阳光照射的底层房间,内部的光线十分昏暗,正好合适两种菌类的生长。   从第朵细细小小的平菇长出来,负责照顾着里的奴隶就迫不及待的去通知了魏薇,很快的其他人也都知道他们的女主人真的把蘑菇种出来了。   可惜菇房这边管理的严,平时不准除了负责的奴隶外的其他人进出,所以他们只能偶尔在外面偷偷瞄一眼,好在这点还是被允许的。   在确定培养料成功养出菇后,魏薇就让人趁着季节合适,又配置了更多的培养料,当然这次只做了平菇的培养料,研究所那边储存的化肥要留着秋播使用,在能确保能形成规模生产以前,她只打算小批量的培育双孢菇,够自家城堡用的就好,出售和投入生产的话,平菇暂时也够了。   制作培养料的同时,魏薇让奴隶们在他们居住的房屋后面又建了一批泥土房,这些泥土房以后就是专门的菇房,建在这里,也方便奴隶定期照顾。   听说亚度尼斯一行即将抵达,魏薇算好时间放下手头的工作,回去梳洗一番,又换了一身衣服,才和费利克斯一起到城堡大门处准备迎接他们。   如果只是亚度尼斯一个的话,他们当然不用这么慎重的跑来迎接,但这次还有他的母亲一起来,出于彼此心照不宣的考虑,她当然要亲自迎接。   多洛莉丝没有出现,虽然她很想第一时间见到亚度尼斯,但这种类似家长见面的时候,她得先避开一下,等到长辈通知才能出现,不然会被认为不矜持,过于失礼了。   亚度尼斯的母亲奥德里奇夫人是一位美丽的夫人,实际上她的年纪连四十岁都没有,因为保养得宜,看起来要比实际年纪还要年轻十岁,皮肤白皙面容精致,长得和亚度尼斯非常像,而且同样是黑发绿眼,可以想见亚度尼斯的好相貌就是遗传自她。   原本魏薇还担心这位传闻中十分有能力据说还能强势的夫人会很不好相处,但实际上奥德里奇夫人本人看起来却是一位气质温婉,笑起来十分柔和优雅的女性,光是看她的外表,是一点都没办法和传闻联系起来的。   从外表看,应该是比较好相处的样子?   魏薇稍微松了口气,然后笑着招呼他们:“很高兴你们能来萨丁森做客,奥德里奇夫人。”   看着很温柔的奥德里奇夫人一开口却给人一种爽朗大度的感觉,一见到魏薇,她就亲切的上前抓着魏薇的手,主动道:“你可以叫我萨琳娜,我能称呼你薇薇吗?”   魏薇笑了:“当然可以,萨琳娜夫人。”   萨琳娜眼睛一亮,这下不止是抓手了,而是直接挽住魏薇,亲亲密密的道:“别叫什么夫人了,如果你愿意,可以叫我萨琳娜婶婶。”   边说边自动自发的挽着魏薇往城堡里走,一点也不见外的样子。   费利克斯一脸疑惑的看着两位相携而去的女士,转头看向亚度尼斯,表情一言难尽。   他想过亚度尼斯的母亲会是什么样的人,但从来没想过是这种的。   非常自来熟。   亚度尼斯不好意思的朝他笑了笑:“我的母亲很喜欢漂亮的人。”   他的母亲平时看起来是很有气质的贵夫人没错,但一遇到美色,就会大变样。   是的,萨琳娜是个标准的颜控,而且相比男性,她更喜欢漂亮的女孩,看看她身边的那些女仆就知道了,清一色都是容貌姣的女性。   魏薇的长相显然就很符合她的审美,所以也难怪她会表现的那么热情了。   尤其,这还是未来亲家,自然是再热情也不为过了。   实际上在魏薇担心亚度尼斯的家人会不好相处的时候,萨琳娜也在担心他们家会不会满意亚度尼斯。   天知道她在收到仆人的信件时,差点没有激动的跳起来。   为了自己儿子的婚事,萨琳娜可是一直都在犯愁,虽然亚度尼斯的年纪不算大,再晚点结婚也没什么,但他从小就不近女色,从来不和异性往来,连身边的贴身仆人也都清一色的是男性,加上本人长的太好,还遇到过不少男性追求者,要不是他也从来没有表现出对男性的好感,萨琳娜都要怀疑自己的儿子是不是性取向不一般了――虽然教会一直抵触这种情况,但实际上贵族里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很多贵族私底下都是男女通吃。   现在亚度尼斯终于有了追求的目标,就算对方是个普通的平民姑娘,萨琳娜觉得自己都能接受了,何况对方的身份还不低,和亚度尼斯完全配得上,她在收到消息的时候就恨不得立刻赶来萨丁森为儿子求婚了,最后还是被早有预料的亚度尼斯写信挡了下来。   当然虽然最后没有来,但在奥德里奇的城堡里,仆人们早就已经在为主人的婚事做准备了。   这一次收到邀请,在征询过亚度尼斯的意愿后,萨琳娜做好了准备,也跟着来了。   她主要就是来看看未来的儿媳妇,然后下聘的。   关于多洛莉丝,萨琳娜在知道亚度尼斯的意愿后就调查过,对她的情况也有些了解,所以虽然还没见面,但好感度不低,只要不出意外,这门婚事她是结定了。   所以进了城堡不久,萨琳娜就迫不及待的表示想见一见多洛莉丝。   虽然传闻里这是一位很漂亮的贵族小姐,但她得自己亲自见一下才能确定那是不是真的。   当然,只要是她儿子看上的,萨琳娜就不太可能反对,但人家如果能符合她的审美,那就更好了。   当她见到一连羞涩的多洛莉丝时,眼睛都在发亮。   因为被召见,见的又是亚度尼斯的长辈,多洛莉丝也是特意做了准备的,她不太清楚对方会喜欢怎么样的女性,所以打扮的只能说是中规中矩,一条剪裁大方没有裙撑的保守长裙,简单的盘发,一张干净的素颜,就是今天的她了。   本来多洛莉丝是想化个妆的,到了她这个年纪的少女已经可以涂脂抹粉了,但亚度尼斯在信里说过,他的母亲喜欢美人,但她认为真正的美人是即使不化妆也能很美的,而且日常生活里,也没有必要浓妆艳抹的。   多洛莉丝觉得自己的脸还是长得不错的,他们威廉姆斯家的人是出了名的好看,而且因为有个精通保养的嫂嫂,她平时也没少折腾自己的脸,加上本来就是青葱一样的年纪,皮肤状态非常好,所以即使不化妆不涂粉,一张脸也是白嫩细腻没有任何瑕疵的。   所以这样的脸,即使不上妆,应该不会太差的吧?   带着这点自信,多洛莉丝就按下了化妆的冲动,顶着素颜去见人了。   而很显然,她是选择并没有错。   萨琳娜一看到脚步轻盈,亭亭玉立的站在自己面前行礼的多洛莉丝,脑子里就已经快速把她和亚度尼斯未来孩子的长相都想出来了,不住的点头,如果有这样的儿媳妇,他们家族未来的孩子定然都会是好看的!   “这就是多洛莉丝吧?真是个漂亮的姑娘。”她朝着多洛莉丝招了招手,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快来这边坐着,让我好好看看你。”   多洛莉丝没想到她这么热情,下意识的看了眼另一边和费利克斯坐在一起的亚度尼斯,后者朝她笑着点了点头,多洛莉丝才红着脸牵着裙角坐了过去。   “我听说你平时很喜欢刺绣,这条裙子上的刺绣是你自己做的吗?”   萨琳娜说的是多洛莉丝胸口处一只展翅欲飞的翠鸟,绣的十分精致,翠鸟的眼睛是用小颗粒的宝石做成的,活灵活现,是这条裙子上唯一的装饰物。   多洛莉丝拘谨的点了点头:“是的,夫人。”   看出她的紧张,萨琳娜安抚的拍了拍她的手,笑眯眯的道:“不用那么紧张,你可以叫我萨琳娜婶婶,当然,如果你想叫我萨琳娜妈妈我也没意见。”   这话一出,多洛莉丝反而更紧张了,甚至她都不敢看对方了。   亚度尼斯无奈的喊了一句:“母亲。”   萨琳娜瞪了儿子一眼,完全不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对,要不是这才刚刚见面,她都想直接把婚事定下来了。   之后她有抓着多洛莉丝问了不少事情,并且越问越是满意,多洛莉丝被教养的很好,不关只是有外表而已,她的内在也十分出众,有学识有涵养,还有一技之长,而且从字里行间可以听出这个小姑娘是学过管家的,虽然见解还比较稚嫩,但好好培养一下,会是一位合格的女主人。   越看越是满意,萨琳娜脸上的笑容也越发亲切起来,她心满意足的问完了自己想知道的事情,就朝着一边的魏薇道:“不知道能不能让多洛莉丝带亚度尼斯出去走走,我听说你们这儿有不少新奇的植物。”   这只是一个借口而已,魏薇知道她是想让这两个人有独自相处的机会,但也没有拒绝,点点头对多洛莉丝道:“你带亚度尼斯到庄园里逛逛,我想你应该想去看看红薯地?”后面一句却是对亚度尼斯说的。   亚度尼斯来萨丁森的表面目的就是红薯,自然不可能不去看看,而且他确实也想和多洛莉丝相处一下,于是顺势点头答应下来:“是的夫人。”   之后他目光转向多洛莉丝,眉目明显的柔和了不少:“洛拉,能麻烦你为我带路吗?”   多洛莉丝下意识的看了看萨琳娜,后者正在朝她笑,她意识到了什么,一张脸再次飞红:“好的。”   临走之前,亚度尼斯看到母亲给了自己一个“把握住机会”的眼神,又是一阵无奈。   孩子们一走,萨琳娜脸上的表情也正式了不少,她的目光在魏薇和费利克斯之间转了转,然后笑着直接道:“我很喜欢多洛莉丝,如果她能成为我的儿媳妇就再好不过了。”   没想到她竟然会这么直接,才见面就提婚事,魏薇转头看向费利克斯,这事还得他做主。   费利克斯也露出了意外的神情,但他很快回答道:“这事得看多洛莉丝的意思,如果她同意,我们没有意见。”   萨琳娜闻言,露出满意的笑容,她看得出多洛莉丝是喜欢亚度尼斯的,那么这件事情,就是十拿九稳了。   那么现在就只等着亚度尼斯向多洛莉丝求婚了,只要他们那边顺利,这婚事自然就能定下来了。   之后萨琳娜又和他们聊了许久,然后被送到客房去休息了,毕竟赶了好几天的路,她这个体质娇弱的贵族夫人可实在是受了一番罪。   但让萨琳娜遗憾的是,亚度尼斯并没有把握住这个机会对多洛莉丝求婚,他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机会,而且也太仓促了一点。   知道结果之后,萨琳娜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他:“什么仓促,你戒指都准备好了还能算仓促吗?要知道你父亲可是认识我才几天就和我求婚了,你怎么不学学他呢。”   亚度尼斯乖乖闭上嘴不说话,任由萨琳娜数落他半天,最后才开口道:“你放心,在回去之前,我会把这件事定下来的。”   萨琳娜闻言,这才放过了他,不过到了晚餐时候,再吃了一道据说是由多洛莉丝亲自准备的餐后甜点后,又再次催促起了儿子。   这么长得好又能干的儿媳妇,不早点定下来,被其他人抢走了可怎么办啊?   作者有话要说:被美色和美食迷惑的萨琳娜:这个儿媳妇我要定了!   多洛莉丝(害羞):幸好和嫂嫂学了厨艺,果然是加分项。 第146章   萨琳娜和亚度尼斯母子俩在城堡住了下来,每天城堡里的人都能看到萨琳娜变着花样的催促让亚度尼斯去邀请多洛莉丝,为他们创造合适的求婚机会。   这门婚事实际上已经得到了双方家长的认同,只差当事人把事说开确定下来,就可以正式走订婚流程了。   但亚度尼斯似乎一点都不着急,约会是要约会的,却没有按照萨琳娜的期望那样,开口求婚。   这就让人有点心急了。   魏薇观察了一阵子,发现亚度尼斯虽然没有求婚,但追求的态度还是足够诚意的,而去多洛莉丝对此也没有任何不满,完全一副沉于恋爱的样子。   眼见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好,成天出双入对的,看样子似乎私底下还达成了什么共识,魏薇也就不瞎操心了。   她其实也不希望多洛莉丝太早结婚,毕竟多洛莉丝的年纪在她看来还是太小了,就算不能拖到二十岁再结婚,至少也要拖到十六岁吧。   所以亚度尼斯越晚提出求婚,他们这边也晚一点再来讨论婚事。   不过该准备的还是要开始准备了,像是嫁妆。   欧洲女性的嫁妆和华夏女性的嫁妆稍有不同的一点在于,前者的嫁妆大多数都是真金白银,不像华夏的嫁妆一样,要准备什么都有个基本的章程,反正就是给钱就对了。   不过多洛莉丝以前不得父亲的喜欢,生活教育都被忽视,就更别提为她准备一份嫁妆待嫁了,所以这些就得费利克斯和魏薇来了。   女孩的嫁妆越多,结婚以后在夫家的地位就越高,这点到哪儿都是一样的。   钱财费利克斯和魏薇都不会吝啬给,甚至他们能拿出的钱可能会是大部分贵族少女的嫁妆都无法比拟的,但除此以外的陪嫁,魏薇觉得也是有必要准备的,总不可能真的只让她带一堆钱嫁人吧,就算家具可以不要,也得为她买些土地建个庄园,让她以后可以当个地主婆,光是收租就不愁吃穿这样。   魏薇都想好了,到时候她可以在斯罗特圈一些地送给多洛莉丝,还能顺便教她如何管理土地,然后新城建好以后,也会给她留一座房子再加上几个店铺,奥德里奇郡那边也不能放下,派人过去看看,有合适的店铺和土地就也买上一些准备着,反正这个年头土地总是不会亏的。   她的算盘拨的啪啪响,只等亚度尼斯一走,就正式开始教导多洛莉丝怎么管理土地和房产,让她好好练练手,以后独自经营也不怕被人糊弄。   不过这些都是需要花时间去准备的,魏薇也没有和多洛莉丝说,她只是在萨琳娜因为亚度尼斯迟迟不肯求婚,而娇气的找魏薇谈论这事,有意干脆直接由两边家长订下这门婚事的时候,没有待敌多洛莉丝直接点头答应,但她也稍微透露点他们正在准备嫁妆的事情以及他们对婚期的安排。   即使现在订下婚约,婚礼也要等到多洛莉丝十六岁才可以举行。   “她还太小,我们舍不得这么早就让她嫁人,而且洛拉还有不少需要学习的地方,太仓促了也不好。”   这点萨琳娜倒是能理解,虽然订婚不久就结婚的人家也有不少,但更多时候还是要有一段准备期的,而且和东方那边一样,订婚的姑娘被家里人留的越久越能说明家人的重视性,魏薇表示不想多洛莉丝那么早嫁人,反而说明了她们关系好。   而且,虽然不是为了嫁妆才想订下这门婚事,但确实也是新娘的嫁妆越多夫家也越有面子,萨琳娜自然不可能说可以不用准备那么多了。   再有一点,虽然接触的时间不长,但萨琳娜从很早以前就听过魏薇的事迹,加上这几日在城堡中看到的,她都很确定魏薇管家理财的手段不低,有不少地方甚至是萨琳娜自己都感觉比不上的,如果有她亲自交到多洛莉丝,那么未来自己的家族也会有这么一位出色的女主人,萨琳娜当然是非常乐意的。   而且现在距离多洛莉丝十六岁也不过还有一年半左右,这点时间其实不算太久,还能留给她们充足的时间准备一场盛大的婚礼。   越想越是如此,所以萨琳娜代替儿子表示他们这边可以等,然后转头又去催促亚度尼斯早点求婚了。   婚礼可以慢慢来,但怎么也得先把这门婚事定下来呀。   有亚度尼斯的贴身仆人打小报告,她可是很清楚亚度尼斯其实对多洛莉丝越来越上心了,但就是不求婚这点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呢。   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亚度尼斯只是觉得两个人还需要点时间培养感情,现在就求婚他觉得过于仓促了,而且求婚之后,算是定下婚约的两个人虽然不用避嫌,但显然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自由相处了。   所以亚度尼斯是准备等快要离开的时候再求婚的。   本来他不准备把自己的决定告诉萨琳娜,但天天被念,他也只能无奈透底了。   这才勉强让萨琳娜盯着他了。   暂时先把亚度尼斯和多洛莉丝的事情放一边,萨丁森堡的客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清一色都是来自王都的人,有贵族也有普通平民,但这些人都是被派来和费利克斯做生意的。   他们带来了大笔的金钱,准备在看过红薯的收获后,再决定是只订购玉米和土豆,还是连同红薯一起都买一批回去,不过在知道萨丁森郡的土豆数量不是很多后,大部分人都自动在心里划掉了土豆的名字,毕竟威廉姆斯伯爵明确表示不想卖土豆了。   而在这些客人到来后,萨丁森周边的贵族也递上了拜访的帖子,他们虽然没有收到过费利克斯的礼物,但这些人老早以前就在关注萨丁森的一举一动,自然不会不知道萨丁森堡今年种植了不少前所未见的农作物,而且高产的吓人。   这些人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知道费利克斯有意出售一部分种子后,就纷纷过来拜访,而和他们一起上门的,自然还有那些早就盯上这门生意的商人们了。   当然,这些商人是不可能被留在城堡暂住的,甚至他们想拜见费利克斯都不太容易,不过幸好这位伯爵大人一早就同意安排一些商人和其他贵族以及贵族的使者一起旁观红薯收获,为了抢夺旁观的名额,那些商人也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好在大方的伯爵给了不少名额,这些商人才没有为此抢破头。   最后确定去看红薯收获的人数就有两三百,如此多的客人在场,身为主人的费利克斯和魏薇自然也是要出面的。   八月的娇阳晒人,魏薇穿了一身轻便透气的亚麻长裙,头上麦秸编织的帽子帽檐足有巴掌宽,特意扭成波浪一样的起伏,上面装饰着几朵堆叠在一起的仿真的向日葵,好看又精致。   不过相比起旁边萨琳娜点缀着羽毛和宝石的布帽子,她的反倒只能说是俭朴了。   女性对于流行总是非常关注,从去年第一顶帽子出现,萨丁森很快就刮起了一股帽子热,之后不久,这股风潮就从萨丁森传到了其他的地方,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不分老幼,已婚还是未婚,好像一夕之间,到处都能看到戴着帽子的女性出现在街头巷尾,大家攀比的东西也从衣服首饰变成了帽子的材质和上面的装饰。   到了如今,帽子已经成了女人衣柜中除了衣服外又以重要的物品了,各种各样的帽子店像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现在在普拉迪,不管走到哪个城市,都能找到一家专门订做帽子的店铺。   今天这个场面注定没有多少女士在场,现场有身份的女人就只有魏薇和萨琳娜,连多洛莉丝都被留在城堡里帮魏薇照顾小安东尼了,所以唯二的女性自然收到了其他人的注目。   尤其是其中一位男爵,总是把打量的目光放到萨琳娜的身上。   这位男爵,就是之前帮罗曼洛夫公爵送信的男爵,当时他带着任务而来,却因为信件上的单词错误而没有完成公爵的期望,回去以后自然是受到了罗曼洛夫公爵的责罚,甚至因为信件的问题,而被怀疑这件事和他有关。   好在男爵据理力争,推脱掉所有的责任,让罗曼洛夫公爵相信改掉信件的人不是他,这才有了再次代表公爵来访萨丁森的机会。   当然,本意上公爵还是想和威廉姆斯家族联姻的,但刚刚出了那样的事情,在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前,他让男爵暂时不要再提这事,只努力修复双方的感情,不要让之前的事情成了他们和平往来的障碍。   不过,现在看来,可能是有点麻烦的了。   ――或许不是有点。   当时他以为威廉姆斯公爵说他们家的小姐已经有了订婚的人选只是一个开脱的借口,但现在看到萨琳娜站在魏薇身边,两个人有说有笑的,而另一边的亚度尼斯也和费利克斯相谈甚欢的样子,以及这两天在城堡里听到的消息,男爵已经确定,即将和那位多洛莉丝小姐订婚的人,恐怕就是亚度尼斯・奥德里奇伯爵了。   可现在谁都知道奥德里奇家族的小姐即将嫁给安德鲁王子,她的家族自然也成了王子一派,和公爵大人分属不同的阵营,两边完全属于敌对的关系。   而现在威廉姆斯家族很可能要和奥德里奇家族联姻了,那不正说明了,前者在不久之后也会和罗曼洛夫公爵对立吗?   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啊。 第147章   在奥德里奇家族的小姐即将嫁给安德鲁王子的时候,威廉姆斯伯爵突然和奥德里奇家族联姻,很难不让人想到,威廉姆斯伯爵是打算站在安德鲁王子那一边了。   虽然说原本大家都字都威廉姆斯伯爵是属于国王那一边的,但忠于国王和站在王子身后,还是不同的。   男爵觉得,罗曼洛夫公爵的联姻计划,很可能是进行不下去了。   其实这点在之前就有苗头了,信件出错的时候男爵因为心里慌张没有想到这点,但在离开以后他就很快想明白了,如果说当时有意,费利克斯在他说明联姻人选是卡洛琳的时候,就应该有所表示了,而不是直接以年纪小为借口推掉。   很显然不管那封信有没有错误,他都不会接受公爵的提议的,区别只在于,因为信件错误,公爵这边理亏,即使被拒绝也不好多说什么了。   实际上有一点费利克斯估计错误的是,罗曼洛夫公爵还真的是真心实意的想和他联姻的,为的就是想让把萨丁森拉拢到自己这边来,毕竟他现在已经是公认的最会赚钱的贵族了,甚至暗地里有帝国首富的称号,哪怕为了他们家的钱,罗曼洛夫公爵也是非常愿意拉拢他的。   虽然大家都知道费利克斯是国王的人,但只要他没明确站在哪位王子身后,那么就有被拉拢的可能,尤其罗曼洛夫公爵一直对自己会继承王位这件事非常有自信,甚至从来没把两位王子放在眼里过,他也自傲的认为自己只要递出橄榄枝,费利克斯早晚会站在他那边去的。   以前男爵也是这么想的,但看到现在的情况,他知道公爵的期待怕是要落空了。   他这次回去,恐怕又要挨骂了。   在他思考这些的时候,其他人可都没有闲着,红薯地里早已经聚集的农奴们在费利克斯的示意下,已经开始了挖掘工作。   有了之前收土豆的经历打底,这一次,他们的工作已经称得上熟练了。   一株红薯秧下的红薯被小心的挖了出来,农奴伸手一提,所有人都能看到那上面的红薯都有手臂粗巴掌长的紫皮红薯,个头最小的重量都在半斤以上了,而这一窝,可是足足五个之多。   虽然一早就知道这种作物的产量会很高,但是真的看到被挖出来的红薯时,所有人还是忍不住惊呼起来,然后目光炽热的看向那一整片绿色的土地。   如果每一棵植物下面都有这样的收获,这得是多大的产量啊。   而事实告诉他们,确实是如此,而且那些红薯藤下面的红薯,甚至有更多更大的。   按照指示,农奴把最先挖出来的红薯从红薯藤上取了下来,送到一片的沟渠里清洗掉上面的土壤,然后又放在装着干净清水的木桶中再洗一遍,接着切成小块吗,送到了每个旁观者的面前。   “这是一种生吃也可以的食物,大家可以尝尝它的味道。”   生红薯的口感比较硬,还有点涩口,但细细咀嚼还是能尝到一股属于淀粉的甜味,不过对于经常吃到各种好东西的富人来说,这并不是一种味道很好的食物,有不少人在吃过以后,就觉得虽然红薯的产量高,但味道到底还是差了不少。   但很快,他们就不怎么想了。   挖红薯需要不少的时间,尤其是种植的面积如此巨大,即使调了不少农奴过来,也不可能一天就收完。   而旁观他们挖红薯,其实的很无聊的事情,所以原本大家也只是想看上一会儿,确定这种新种种的亩产后就离开的。   不过因为每块地里只有几个农奴在工作,这个时间还是非常显得有点漫长。   但很快他们就不觉得无聊了。   种植红薯的土地周围原本种植的小麦已经收割了,所以土地暂时空了下来,在人群聚集处,有奴隶搬来了不少柴火,点燃火堆,架着好几个锅子在烧水。   一开始大家还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但很快,他们就看到农奴把一些挖好的红薯丢进了那些火堆里,另外还拿了不少洗干净后去掉皮切成小块丢进了水中熬煮。   因为被切成了小块,红薯很快就在锅里被煮熟了,空气中开始飘起食物的香味,很淡,但不得不说在这种时候很吸引人。   熬煮好的红薯汤被分送到大家的手里,琴他们品尝。   煮熟的红薯非常软烂,而且没有了生吃时的涩味,简直入口即化,完全不需要任何的咀嚼,而且明明没有加入任何的调味料,这红薯汤也自带一股甜味,几口下肚,腹中也有明显的饱腹感。   之前的失望立刻被抛到脑后,虽然红薯汤的味道很淡,但它无疑是能让人吃出甜味的,这对很少能吃到糖的普通平民来说本就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而且不需要费力咀嚼就能吃下,对那些上了年纪牙口不好的人来说,更是一种吸引力。   所以,作为主食,它无疑是非常合格的,并且,比豆子和黑面包什么的,显然更能获得平民的青睐。   精明的商人们很快想通了这点,而且他们很清楚,以红薯如此大的产量,虽然最开始的时候种子的价格会很高――就像现在这样――但等到以后,这必然是一种非常便宜的食物,比小麦便宜,甚至可能比豆子还要廉价。   所以这就注定了这种食物最终还是会在平民之中流行,好吃又廉价,自然的它会很受欢迎的。   哪怕还没有看到亩产,已经有人迫不及待的想要和费利克斯签订收购合同了。   但惊喜还没有结束,不久之后,被扔进火堆里的红薯开始散发出一股迷人的香味。   这些被丢进去的红薯都是个头比较小的细长红薯,比大个头的更容易烧熟,奴隶们把差不多烧好的红薯从渐渐熄灭的火堆中翻出来,一个个已经变得黑漆漆的像是木炭一样的红薯在空地上放凉了一些,然后被用树叶包裹起来,一分为二,再次送给大家品尝。   这就又是另一种美味了,黑色表皮里金黄的果肉仿佛在流油一样,香味从热气中冒出,让人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剥掉外面焦黑的皮,小心的咬上一口,那香甜软糯的口感几乎要甜到心里去了。   魏薇也许久没有吃过烤红薯了,和其他人不一样,她拿到了一个完整的烤红薯,上面的皮已经被奴隶小心的剥去一半,另一半被包在厚厚的叶子里,确保不会烫到她更不会弄脏她的手。   她还得到了一个木勺,可以不用像男士们一样直接上嘴咬,而是和萨琳娜一起,一人一小勺一小勺的慢慢吃着。   “这个味道可真令人惊喜。”萨琳娜吃下第一口烤红薯后就眼睛发亮,女性们很少能拒绝甜味,她自然也是不例外的,而且在缺少甜品的年代,即使是贵族品尝能吃到的甜味也基本来自蜂蜜和高昂的糖块,第一次吃到自带甜味,而且不是一点点甜的红薯,她确实被惊艳到了。   显然被烤红薯吸引的不仅仅是她,其他人在品尝过后,再次对红薯改观了了,这种自带甜味的主食,就是贵族也无法拒绝它出现在自己的餐桌上吧。   他们把红薯的价格在心底又翻了一番,以后不说,至少今年,只要能订购到足够多的红薯,他们有信心可以把它卖出和糖一样的价格。   而在大家品尝烤红薯的时候,终于有几块红薯地被收好了。   大堆大堆的红薯堆放在田边,另一侧是被砍下来的红薯藤,长得太老的红薯藤人已经不能吃了,但不管是拿去喂猪还是喂牛羊或兔子都非常合适,所以他们把这些红薯藤都守收集到了一起,等着之后让人运走制作成青贮饲料,留到冬天时使用。   终于等到红薯收好一片,那堆成好几堆的果实再次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哪怕还没有称量过,他们也知道这些红薯的亩产定然很高。   而农奴们之前收过土豆,想到当时他们收获的那些土豆堆积出的小山头可比眼前这些小的多,稍微估算一下,就对这些红薯的产量有了些谱,虽然没有说话,但那一个个发亮的眼睛,却是骗不了人的。   之前他们可是从乔治管事那儿听说了,今年这些红薯,虽然会卖给那些贵族老爷和商人,但伯爵夫人已经同意留下一批卖给领民们了,虽然价格没有优惠,而且数量不一定多,可只要能买到,他们早晚能培育出足够多的数量,以后还愁没有食物吃吗。   早就等候许久的农事官立刻开始称量起这些红薯,如果不是伯爵大人想让那些客人更加直观的看到红薯的产出,恐怕他们这会儿已经能得出结果了,而不是还需要在这里等待着。   不过虽然耽误了更多的时间,但大家都没有觉得浪费,他们目光炯炯的看着被装进箩筐中一筐筐过秤的红薯,在听到农事官的报数后眼睛也跟着越来越亮。   四千、五千、六千……一万、两万、三万――数字在一次次的叠加,最后第一块地里的红薯的产量停在了四万多斤。   这个数字一出来,即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所有人的心脏还是不约而同的漏了一拍。   四万斤!比土豆还有多了一倍有余,更不用提和只有两千斤产量的小麦比了,光是这一亩地的产量,就能养活好几家人了。   激动的农奴们直接哭了起来,有了这样的高产,又不挑田地的农作物,以后他们再也不用担心会挨饿了! 第148章   红薯的大丰收让萨丁森再次刮起了一阵龙卷风。   就和魏薇预料的一样,五百多英亩的土地收上来近两千万斤,也就是一万吨的红薯,这种产量,已经足够让整个萨丁森郡的所有人,吃上大半年的了。   而如果把这些红薯都换成钱,那对大部分来说也是个天文数字。   现如今的粮价,以小麦举例,一斤没有脱壳的小麦价格是4个大铜币,换成良种,同样的重量价格翻倍,一斤一个银币也不为过,好一些的良种价格则更高。   红薯的售价是按照良种的价格计算的,而且是小麦种子的三倍价,也就是说,一斤红薯能卖三个银币。   也就是说,这两千万斤的红薯,如果全部卖掉,他们能得到五百万金币。   五百万金币,这绝对是一笔谁听到都会动心的巨款,恐怕就是国王,不包括其他,一年能得到的田地税收也就这么多了。   就算是已经把金钱当做一种数字的魏薇在第一次算出这个数字的时候,也有一种把所有的红薯都卖出去换钱的冲动。   有了这笔钱,别说只是修好部分的新城了,他们就算是直接把新城一口气盖出来,也不愁没钱了。   虽然本来他们也不愁钱花,光是他们经营的各种产业,每年扣除税收后,剩下的也不比这些少。   而且作为领主,又是自己自留地中种植的作物,费利克斯不需要给任何人缴税,所以连国王都只是乖乖派人来找他买种子,这笔收入,可以说是完全归于他们自己所有的。   当然,她也就是有那么一瞬间想过而已,实际上当然是不可能全都卖掉的,不过也和全卖差不多了。   魏薇和费利克斯一早就决定好这批红薯收上来以后,其中的一半都可以卖给那些贵族和商人,而剩下那一半,除了自己留种的部分外,大部分是准备留给有意购种的领民的。   而他们今年只打算留十万斤左右的红薯。   实际上明年庄园的种植计划里,红薯的占比只有一百英亩,因为更多的田地需要用来其他已经有一定规模的新作物,比如花生芝麻之类的。   魏薇带来的那么多种子,最后会成为萨丁森常见品种的不一定有多少,但至少近几年内,她会尽可能的大规模种植,保证在这些植物出现退化之前能顺利繁衍下去,丰富大家的生活。   种植一百英亩土地需要的红薯只需要六万斤,留下十万斤,除了预防种薯因为保存不当可能会有的损失外,也是准备留一部分用来吃的。   他们种了三年红薯,今年产量够了,自然是要吃个痛快了,魏薇都列好了一系列的菜单准备大展厨艺呢。   同样的道理,玉米他们也不会留下太多,大概有个一万斤也就够了。   所以最终这些红薯大部分还是会换成钱,没有五百万金币,四百万还是有的。   当然这也是只有今年能做到的一次性买卖了,等以后红薯多了起来,价格只会一降再降,最终停在一个人人都买得起的价格。   接下来一连好几天,费利克斯都在忙着做生意,一千万斤的红薯连带着两百万斤的玉米一起,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就被人买走了,一车车的玉米红薯被拉出了庄园,送完各地,换回来一张张可以换取大量金币的汇票,赚的盆满钵满。   而魏薇同样没有闲着,萨丁森郡内骚动的不止有那些外来的贵族商人,还有一波接着一波的领民,他们听说伯爵大人在大批量的售卖这些高产农作物时,就急了,一个个派了代表到城堡来,请求也能购买一些种子回去。   这些人总是往城堡跑也不是个事情,魏薇干脆让人临时在丁格尔租了商铺,雇佣马车拉了一批红薯过去,这个店铺里的玉米红薯只卖给领民,凡是想买的人必须要有萨丁森或者斯罗特的身份证明,限购的同事还必须保证是自己家种的,尽量保证想要的领民都能买到。   当然,这个消息对非本地的人来说可以说是个噩耗,但没办法,他们得先顾着自己的领民,如果自家领民都不够用的,又哪里能分出给其他人的份额。   而农奴们想买,则是直接找管事登记去,甚至如果没钱的话也可以直接领取,代价是用来年的收成按照比例多缴纳一部分田税,或者直接增加劳役时间。   至于骑士,他们基本都没买,他们的采邑不算大,去年登记后今年领了种子种薯回去种,虽然数量不多,但收成也不错,今年收上来的产量,留着明年再种,是完全够用了的。   大量的收成被送走,城堡里的人终于不用担心存储的地窖不够用了,费利克斯也不用担心自己的酒窖继续变成果蔬储藏室了,天知道他一直很担心里面储存的葡萄酒哪天会被那些蔬菜水果给“污染”了,尤其今年魏薇还开始研究起了什么酱油腌菜之类的东西,虽然没有直接放在酒窖里,却也是放在酒窖旁边的储存室,两者之间只有一道门的间隔,而不知道为什么,她做的那那些东西的味道还都有点重。   黄豆是在红薯之前不久收上来的,原本就是套种在玉米地里,收上来的那一天魏薇就让人泡了豆子磨豆浆做豆腐,好好吃了几天正宗的豆腐,之后还拿了一些打算试做酱油,当然大头还是要留种,虽然黄豆产量不高,差不多和小麦持平,但用种量和玉米差不多,再过个两三年,要普及开还是没有问题的,同样的,其他的豆类也差不多是一样的情况。   等到这波求购热潮过去,城堡的金库中多了几百万的金币,而预留下的红薯库存却意外的多了一些,差不多有三十万斤左右,就连玉米也剩下了五万斤。   虽然说连续个商人可以轻易把这些多余的部分都卖出去,但反正分量也不算太多,两人就没再折腾了,直接把东西都放进了地窖里收着,要是明年还有领民返回想要种的话,他们就拿出来卖,不然就留着自己吃好了。   买到了想要买的东西,客人们也该离开了。   准备动身回家的人里,自然也有萨琳娜和亚度尼斯母子,但在走之前,亚度尼斯终于做了萨琳娜期待他做的事情。   在风景宜人的花园里,由蔷薇花架搭建而成的花廊之下,亚度尼斯用家族流传下来的宝石戒指向多洛莉丝求婚了。   “你愿意嫁给我吗?”单系下跪的年轻伯爵俊秀的脸上一片认真,眼底是浓的化不开的温柔。   贵族的婚姻总是要考虑到方方面面,不可能只因为喜欢就能在一起,像费利克斯那样的幸运儿其实很少见。   但亚度尼斯觉得自己应该也是幸运的,他有好感的对象,正好和自己门当户对,而且彼此之间没有多少障碍。   诚然,他对多洛莉丝的感情或许不像费利克斯对魏薇的那么浓烈,甚至可能还不到爱的地步,但他很清楚自己是喜欢这面前的少女的,而且越是相处,这份喜欢就变得越深,他相信,早晚这份喜欢会变成真正的爱情。   而且亚度尼斯觉得,如果错过了这一个,自己恐怕很难再找到一个合乎心意的对象了。   所以虽然原本并不打算这么早求婚的亚度尼斯,还是在母亲的耳提命面下,提前了求婚的时间。   在被邀约之前,多洛莉丝原本心里就有了一丝隐隐的期待,如今期待化作现实,多洛莉丝反而有些不敢相信了。   她忍不住捂住嘴,不让自己惊呼出声,但一双蓝色的眼睛因为激动而泛着水光,越发的迷人了。   多洛莉丝当然是愿意的,她很早以前就在期待这一天了。   顾不上淑女的矜持,多洛莉丝几乎是有些急切的回答着:“我当然愿意。”   亚度尼斯因为她真实的反应莞尔一笑,保持单膝跪地的姿势,牵起她的手,把戒指戴在了中指上,然后在上面轻轻落下一个吻。   刚刚定下婚约的少女,脸上也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当亚度尼斯求婚成功的消息传来,所有人都有了种尘埃落定的感觉,紧接着,萨琳娜就迫不及待的再次去找费利克斯,商量订婚的示意。   一场订婚宴是少不了的,而且得去奥德里奇家的城堡举行,她需要询问费利克斯什么时候有空。   如果可以,萨琳娜甚至希望这次回去的时候就直接邀请他们一家去奥德里奇做客,顺便把订婚宴给办了。   但费利克斯不得不拒绝这个在他看来过于仓促的决定:“恐怕我们只能等到冬天才能抽出空来。”   临近九月,秋播又即将开始,费利克斯有忙不完的事情要做,连魏薇都闲不下来,两个人不可能在这个时候一起离开萨丁森,而他们也不会只一个人去参加多洛莉丝的订婚宴。   所以,必须是在没有太多事情,可以空下时间的冬天才行。   “那么在十一月底怎么样?那个时候不会太冷,出行也很方便。”萨琳娜盘算着,奥德里奇是内陆郡,气温和萨丁森堡周围差不多,甚至冬季要更冷一点,但十一月的话,还不到下雪的时候,冷归冷,却不妨碍出行。   而且如果不能现在就准备订婚宴,那么在十月的时候,她需要去王都参加女儿的婚礼,所以把订婚礼安排在十一月底,这时间也更加充足一点。   虽然他们家把女儿嫁给安德鲁王子是出于无奈,她的女儿也没有表现出抗拒,而是很平和的接受了自己的婚事,但也因此,反而让萨琳娜和亚度尼斯对她心怀愧疚。   如果可能的话,萨琳娜也希望在女儿的婚礼之后能邀请安德鲁王子来奥德里奇参加订婚宴,这样一来,她就能把女儿女婿都留在奥德里奇住上一段时间,最好是能住到明年开春。   费利克斯想了想自己那已经排到大半年以后的日程表,确定十一月没有什么大事要忙,于是点头同意了她的安排,紧接着两边又确定了具体的日期,最终选择了十一月二十一日这天。   敲定了具体的时间,萨琳娜就迫不及待的要回去准备了,这可是她儿子的订婚宴,她必须要办的漂漂亮亮,力求完美,不留一丝遗憾。   刚刚确定关系的两个人被迫分离,虽然很让人不舍,但这也是必须的。   送亚度尼斯走的时候,多洛莉丝的眼睛都红了,不过在收到飞鸽传书后,她很快振作了起来,然后开始为自己的订婚礼做准备。   她想要自己做一件最好看的订婚礼服,为此,特意联系了城堡专属的裁缝师,那位近年来因为他们而生意兴荣的老裁缝。   魏薇一想,也是时候开始给城堡上下准备新的冬衣了,就让人通知老裁缝过来的时候,多带一些布料样品,最好所有种类都要有。   一听到是城堡的召唤,裁缝店的老裁缝立刻带着一堆学徒,拉了整整两车的布料来城堡给她们挑选。   贵族的仆人,和为了贵族服务的骑士,他们在工作期间,主人都需要为他们添置服装,不过一般都是买好布料让会缝纫的女仆来做,以前萨丁森堡每年都要花大概两三百金币为大家购买布料,而这个费用在魏薇成为伯爵夫人后直线上升,从一年两套衣服的布料变成一个季度两套,而且料子也比以前的好了许多,而且因为女仆们也越来越忙,空不出那么多时间来为大家制作衣服,所以现在魏薇都是选好了布料,让裁缝师傅直接根据他们的尺寸做成成衣送来,这样需要的费用自然更多,但财大气粗的伯爵夫人表示这点钱她还是负担的起的。   多洛莉丝在一边认真的挑选自己想要的布料,平时她不怎么会花钱,都是魏薇买了什么她就用什么布料做衣服,但这次她要选的是制作订婚礼服的布料,自然是要从那些鲜艳又昂贵的布料里选。   而魏薇是在为骑士和城堡仆人们选择冬季的衣服,不过她并不打算买皮毛,庄园里有养羊也有养兔子,羊皮兔皮都是不缺的,以往大家的冬衣基本使用的都是羊皮,但今年兔皮或许会成为主流。   今年山坡上的兔子养的很不错,从去年抓回来最早的几只以后,陆陆续续的又添加了不少,而那些母兔子基本每月都会生一胎,每胎七八只,过上几个月,这些小兔子又会长大,然后再次开始大量繁衍后代,如今那山坡上漫山遍野都是兔子,数量没有上千也有几百,这么多的兔子自然不可能养着他们过冬,最老一批的兔子已经陆陆续续的被杀了,兔肉是大家都很喜欢的一种肉食,而剥下来的皮直接可以鞣制成皮革,毛茸茸软绵绵又保暖的兔子皮也是很好的毛料,就是野兔灰扑扑略显杂乱的毛色并不怎么受欢迎,一般贵族都不喜欢穿它,可对普通平民来说,却没那么讲究。   魏薇主要在翻麻布和棉布,这年头不管男女都要在衣服里面穿上衬裙,这是因为很多外衣的面料都比较厚重又不好清洗,为了防止汗液弄脏衣服,就会特意在外衣里面再加一条衬裙,衬裙的布料都是细麻和棉布这一类透气比较好的布料,不过衬裙就像内衣一样是很私人的物品,所以基本上都是大家买了布料回家自己做的。   “夫人,您看看今年的棉布,这一批是最新出的,绝对柔软透气,而是价格比去年还低了一些。”老裁缝知道魏薇喜欢棉质的布料,以往就经常大批量购入这一类的布料,如今自然也是主推的这些。   魏薇的目光落在其中一匹黑色的棉布上,顿时有些意外,黑色的布料在这个时候可不常见,因为据说非常难染出来,而且即使有也容易褪色,加上这种颜色的布料几乎只有男士会选择,而大多数贵族不论男女都更喜欢鲜艳的颜色,黑色的布料并不怎么好卖,所以也是很少见的。   而仔细看老裁缝送来的这批布料,除了这匹棉布外,还有黑色的麻布和毛呢,这可就十分少见了。   不过魏薇却很喜欢黑色,她摸了摸那块黑色的棉布,手感细腻,面料光滑:“这种布褪色吗?”   老裁缝见她感兴趣,脸上的笑容都深了几分:“您知道的,颜色深的布料总是难免有些褪色,但请放心,这些布料是我家自己染的,只有轻微的褪色,比别家的布料可好多了,说来也亏了夫人您呢,要不是您告诉我,栎属皮还能用来染黑布,又告诉我怎么防止布料褪色,我的布坊也没办法染出这么好的黑布,还有这几种,也是用您说的植物和矿石染出来的呢。”他指了指另外几匹红色蓝色紫色的布料,颜色都非常的纯正。   她有说过这个吗?魏薇回想了一下,哦,好像是有一次,听来送布料的老裁缝说他开了个布坊请了工人自己织布染布卖布一条龙,她随口就说了几句,没想到他真的去试了,而且看结果还很成功的样子。   看到黑色的布料,魏薇的脑子里就闪过了一条黑白色的裙子,接着又是一件黑白色的制服。   要说有什么和城堡最配的,那当然就是一群穿着女仆装和执事装的仆人们啊。   魏薇来了兴趣,她兴致盎然的让学徒把所有的黑色布料都拿给自己看,一批批的摸过去,手感都很不错,而且有棉布也有毛呢,就是在冬天穿也很合适。   “这些黑布你有很多吗?”   老裁缝一听,就知道生意要上门了,而且还不是小生意,立刻笑道:“暂时只准备了几匹,不过您放心,料子都是已经织好的,想要什么颜色,我们可以直接为您染。”   魏薇点了点头:“大概多久能染好?”   老裁缝小心翼翼的问道:“不知道你要多少?”   魏薇计算了下,现在城堡的仆人加上那些小农奴已经增加到了差不多有四百多人,算上骑士团的一百二十位骑士和一百二十位骑士侍从,加起来姑且就算七百号人吧。   “我需要够七百人使用的布料,都要黑色毛呢的,多久能做好?”   咕嘟。   老裁缝吞了口口水,城堡今年对布料的需求又增加了呢。   “最多一个月,如果你要的急,我让工人加加班,半个月就能做出来。”   急倒是不急,这次是为秋冬天气冷了的时候准备的衣服,现在还在夏天,距离变天还有好几个月呢。   “除了这些,我还要一批白色的棉布,数量也和这个差不多,纯白的,有吗?”   “有的!”棉布原色有些发黄,但漂白的技术他们有。要多白就能做多白。   因为魏薇这次要的布料多,老裁缝再次给了她一个很不错的折扣价,饶是如此,光是布料的费用,就要花掉差不多五百金币。   不仅如此,制作的工作自然也是要教给老裁缝店里的裁缝师们制作的。   魏薇拿了纸笔,在上面详细画下了四款不同款式的服装,全都是黑白色的,一款裙子三款制服,为了让老裁缝看清楚,她还直接花了详细的解释图和版型,然后一点点摊开了和老裁缝解释这些都是什么,最后才问他:“这些能做出来吗?”   老裁缝从一开始的见钱眼开到现在的见猎心喜,拿着那几款从来没见过的服装图纸看了又看,然后表示:“给我点时间研究一下,这个有点难度,但是应该能做出来,不过这个制作费怕是要增加不少。”   魏薇了解的点点头,这些服装的制作比以往的要复杂的多,又是纯手工制作,加价是自然的:“当然,只要能做好,不会亏待你们的。”   听她保证,老裁缝就放了心,伯爵夫人花钱有多大方,他是知道的,这可是自己手上最大的一位客服呢。   末了他又忍不住指着其中三款男装问魏薇:“听说伯爵大人在婚礼上穿过一种叫做西装的服装,上衣下裤,样式很特别,是不是就是这样的?”   魏薇摇了摇头:“是类似的衣服,不过样式不是这种。”   费利克斯当初穿的西装是正式的礼服,和现在图纸上的三款还是有些区别的。   他指着其中一款男士制服道:“这个款式做两套,其他的等我统计好人数和大小后,会派人给你数去。”   以往的成衣都是按照特定的大中小尺码来制作的,什么人穿多大的尺码,都是有登记的,所以只要按照自己登记的在衣服做好送来后去领合适尺码的衣服就可以了,但今年多了一批少年少女,他们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好,衣服的大小自然和大人不一样,需要测量过后另外再定。   “好的夫人!”   老裁缝在心里算了算这笔账,顿时乐开了花。 第149章   在原属于魏薇的世界中,地中海与红海并不相邻,是人工开凿出的苏伊士运河把他们链接在了一起。   但在她穿越而来的这个平行世界中,亚欧大陆被分隔成两片不相连的大陆,连红海和地中海之间也有了一处同样名为苏伊士的海峡。   而此时,在这条亚洲与非洲的交界线,同时今后也会变成亚洲与非洲、欧洲各国人民来往的主要通道的海峡之上,正有一支与众不同的船队乘风破浪,向着地中海而去。   五十多艘不同类型、不同大小、不同用途的船只在海上航行着,领头的是几艘长四十四丈四尺,宽十八丈(长度为151.18米,宽61.6米)的巨大宝船,这艘船高大如楼,可载千人,船上9桅挂有12张巨帆,迎风招展,堪称海船中的巨无霸。   除了这样供主帅指挥,使节团乘坐与载运宝物用的宝船之外,这支船队中还有用于大型快速水战与运输兼用的“马船”、运载船队所需的粮食以及后勤供应物品的“粮船”、供将士们居住的“水船”以及可以称为军鼻祖的“战船”。   如果有熟知历史,又对船只有些了解的人看到这支船队,定然会惊呼不可能,因为这种配置和船只类型,是本应该在距今一百多年后,明代时期才会出现的“郑和船队”才有的配置。   但如今它就是这么神奇的提前出现在了历史之中。   看到这里,就应该知道,这一支超大型的船队是来自哪儿了。   这是一支由华夏现在的皇帝亲自命人组建的船队,整个船队共计两万余人人,他们的任务就是一路向西,宣扬国威的同时,加强和建立与其他国家的外交联系,发展贸易。   这支船队筹备已久,却是在今年年初才得以开拔起航,盖因之前大宋与大蒙古国的战斗正处于最关键的时期,而如今,大蒙古国战败,虽不曾国灭,却也退守西北,困居一隅再难启复。   打赢了战,自然是要开始修生养息,而因战时国力消耗过多,大宋自然要想办法找补回来,而没了蒙古的阻挠,大宋想要穿过海峡与欧洲各国往来也就容易的多了,于是策划许久的“下西洋”活动就这么开始了。   这次的航行是这支船队第一次航行,此次的目的地就是地中海沿岸,而这也是华夏的船只首次进入这片海域。   自此,开起来亚欧非三大板块上各国人民的贸易往来。   这样一支从未见过的巨大船队突然出现在地中海,自然吸引了各国人士的注意,在此之前,欧洲各国饱受蒙古人的摧残,来自远东的陌生船队使他们警惕万分,但看看对方百多米长可容纳千人的巨大宝船,再看看自己不过几十米的“小船”,还能怎么样?自然是小心接待了。   好在大宋这边的人是来做生意的,为首的使团成员们一边友好的拜会各国国主,一边毫不客气的用带来的华夏物产痛宰肥羊,赚回一船船黄金白银。   而在进入地中海不久后,船队从另一只海上商队的口中听说了普拉迪帝国内有一名非常出名的伯爵夫人,而对方竟然还是他们大宋的人。   这可就引起了使团们的注意,尤其是在听说,这位伯爵夫人所在的萨丁森郡,有着许多珍贵又罕见的商品,原本就有意走访普拉迪帝国的使团商量了一下,决定在萨丁森郡停靠一阵,拜访一下那位夫人。   而当船队到来时,斯罗特郡的码头还没有完全建好,但已经可以停靠一些船只了,只是这个小小的半成品码头自然不可能让所有船队靠岸,所以最终大部分的船只都只停在了远处的海面上,只派了艘船过去和码头上的工人们接洽。   但收到斯罗特送来的飞鸽传书时,魏薇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你说什么?”   收到信就跑来通知妻子这事的费利克斯重复道:“斯罗特的骑士送了消息来,说是有来自华夏的船队出现在海域上,而且他们应该是来自你的故土。”   有那么一刻,魏薇觉得世界玄幻了,她从来都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一天遇到来自华夏的船队。   不过等她冷静下来一些后,就又很快接受了这个现实。   毕竟她可没忘记,在华夏,还有一位前辈存在,而对方现在可是大宋的皇帝,既然这位前辈都能带着宋人打赢蒙古了,那么再弄一支船队下西洋也没什么不可能的吧。   魏薇:“他们只是路过,还是准备在我们这里停留一阵子?”   “应该是要停留一阵子的,他们似乎打算和我们做些生意。”这也是飞鸽传书的主要原因,对方想上岸看一看,总要先问问主人的意思。   听到那些人要来,魏薇又是高兴又是紧张,高兴的是这些人虽然是古人,但好歹都是黄皮肤黑眼睛的华夏人,许久不见东方面孔,她实在有些想念,而紧张的是魏薇可没忘记,自己的来历是假的,虽然系统保证过没有任何问题,但她还是有些担心会被拆穿。   不过想想应该也没可能,系统给她编的身份还是华夏的一位世家千金,而且是很小的时候就因为战乱而跟着父母离开故土一路西行避祸,在那所谓的故土,她是有户籍的,就算有人去查也不怕,而如果有人问起当初的生活,她只需说当时年纪小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就好,毕竟是个女孩子,小时候自然是养在闺房人不识的。   给自己做好心理准备,魏薇就不紧张了,她一抬头,就看到费利克斯一脸担心的看着自己,还有些疑惑:“怎么了?”   “你……会想和他们一起回去吗?”   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但在听说有华夏的船队来了的时候,费利克斯就是忍不住开始担心这个问题。   魏薇愕然:“想什么呢?你和小安东尼都在这里,我跟他们回去干嘛?”   魏薇本来就对所谓的大宋没有任何感情,以前想回去也不过就是感觉欧洲的生活不好,而且人生地不熟的,还是想见到一些熟悉的面孔。   但现在,她有家有亲人,在萨丁森的生活又事事顺心,她傻了才会丢下这些回去。   而且那儿还有个前辈在呢,估计这次大宋的船队在普拉迪走一遭再回去,那位前辈就会发现她这个同类了,毕竟魏薇这些年做的事情,放在同样的穿越者面前,是经不起推敲的,而且她拿出来的那些不属于这个时候欧洲和亚洲该有的农作物,就是最好的证据。   魏薇可不想去赌她的前辈对自己是个什么态度,别说现在,就算以后前辈挂了,她也不打算踏上华夏的土地,谁知道他会不会给自己的后代留下什么秘密。   所以,永不相见才是保住自己小命的最好办法。   当然,王不见王可以,但友好往来还是要的。   别的不说,只要想想华夏的丝绸、瓷器茶叶等物产在欧洲的价值,她就迫不及待要见见那些人谈一谈生意了。   得到了魏薇的保证,费利克斯心里那点小担忧自然也就没有了。   虽然魏薇恨不得现在就飞到港口那边去看看大宋人都带来了些什么好东西,但从萨丁森到斯罗特坐马车也要三天,而飞鸽传书则两个小时就到了,等那边收到了回复,自然会同意放行,到时候他们往那边走,宋人往他们这边来,说不定在路上就撞到了。   而且人家说的很明白,是希望能参观一下萨丁森的。   所以思来想去,魏薇最终决定还是留在城堡等着接待客人。   不过放行归放行,这人数上,还是要控制着点,毕竟人家全船队有两万多人呢。   “最好人数控制在两百人以内,人太多了容易出问题。”魏薇说完,又问他:“要不要派人去接一接?”   毕竟是客人,虽然时间上仓促了些,还是要热情一点的。   费利克斯点点头:“我让金斯利带队跑一趟,正好他现在在梅尔克,离得近。”   金斯利自上次剿匪之后就和比鲁斯一起荣升骑士团的正副团长,已经不参与几月一次的骑士岗位调换,大部分情况下都在萨丁森郡内,代替不便出行的费利克斯巡视领地,保证各处的安全。   而金斯利虽然不是贵族,但他骑士团团长的身份还是很适合代替费利克斯迎接贵客的。   接到传讯的金斯利很快就带着士兵去迎接大宋使团。   本来路上他还有些担心语言不通的问题,但见到了人之后,就发现虽然这些和伯爵夫人来自同一个国家的人大部分确实是不会说普拉迪的语言,但他们带来了精通拉丁语的翻译,而且使团的负责人大使本人也会说,就是口音有些怪。   而拉丁语,是这个时期的欧洲人日常生活中进行交际的活的语言,同时也是欧洲的国际语言和教会官方语,基本上有些身份的人都能说一口不错的拉丁语。   骑士团的成员们基本都会拉丁语,在翻译的帮助下,两边的沟通不成问题。   使团成员们对萨丁森的一切都很好奇,尤其好奇那位伯爵夫人。   他们这一路走过了不少地方,风土人情各不相同,但在自誉天朝上国的大宋人看来,这些国家虽然还算有趣,但都属于不开化的蛮荒之地,本质上他们还是看不起这些西方国家的。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大宋的饮食文化和其他国家非常不同,这一路走来,他们虽然品尝了不少各国特色美食,但是真正能称得上吃的顺心的,实在很少。   而大天朝被称为吃货的国家,可不是在后世才有的。   吃的不顺心,那心情自然就不好,心情不好,那宰人自然也就更狠了。   但在进入斯罗特后,那种因为吃不好而心情不好的情况就没有了。   萨丁森如今流行的各种美食都源自于魏薇,她本来就是个华夏天朝的吃货,口味上和大部分的华夏人都很符合,而且后世的食谱可比现如今的要更加完善,加上充足丰富,容纳了中西方特殊的各式香料调味品,现如今的萨丁森美食,绝对是整个欧洲大陆上,最合大宋使团胃口的了。   所以这一路走自然也少不了一路吃,从斯罗特的海鲜到梅尔克的泡面鱼罐头,再到丁格尔的各色美食,几乎刷爆了使团一行人的好感。   而这一路的所见所闻,更是让他们大开眼界。   他们来的这个时间,红薯玉米土豆等农作物的高产依旧是领民们津津乐道的八卦题材,虽然普通的领民不会说拉丁语,但使团内有精通拉丁语的翻译在,虽然听不懂普拉迪的语言,但他们可以询问金斯利等人,而后者被问及那些领民在讨论什么的时候,也不会隐瞒,都是听到什么说什么,所以关于红薯土豆和玉米的消息,就这么传到了宋人的耳朵里,并且引来了他们的震惊与侧目。   之前就说过,大宋的皇帝也是个穿越者,他本身是个军事发烧友,并且穿越时同样有金手指,其中之一就是和魏薇一样,是拿着高产的农作物才投胎成皇子的。   但是,送这位皇帝过来的系统和魏薇遇到的那个菜鸟系统可不一样,那是个业务娴熟不会被忽悠的系统,所以皇帝穿越时,得到的只有玉米和水稻两种农作物,并且不是后世的高产品种,而是较早期的品种,产量自然也比不上后世品种,目前大宋种植的玉米最高亩产在八百斤左右,而且还是上等田才能种出的产量。   而土豆红薯这些,他们那边是没有的。   而使团这次西行,除了和各国进行贸易往来以外,皇帝还给了他们一个命令,让他们尽可能多的带回一些华夏没有的植物,越有价值的越好。   而这一路过来他们也确实发现了不少有价值的植物,收集了大量的种子准备带回华夏交差,但在听说了萨丁森内的高产作物后,所有人都意识到,他们升官发财的机会来了。   这样的高产作物,随便带一样回去,都能让皇帝龙心大悦,更何况这里似乎还不止一样。   尤其除了这三种粮食以外,他们还在萨丁森发现了不少特别的蔬果,比如草莓、番茄、西瓜这些在萨丁森已经开始普及的植物。   这一路走过来,给使团们印象最深的除了美食以外,就是那些萨丁森人屋前屋后绿意繁茂的蔬果田地了。   而且因为他们来的正好,这些蔬果大部分都处于成熟期,对于这些和伯爵夫人来自同一个过度的异国客人,虽然以前从未见过,但并不妨碍领民们拿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热心招待他们,所以那些没见过的蔬果,他们可以说是一路上吃过来的。   每一样,感觉都是带回去后会得到嘉奖的品种呢。   使团一行人越走越觉得自己来对了,原本他们只是有些好奇那位和他们来自一个地方的女性,对这次的临时行动能得到些什么,倒是没抱太多希望,虽然萨丁森的香水化妆品之类的东西很出名但华夏如今也是有这些的,顶多香味不同,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其实没什么吸引力。   但看到了萨丁森郡内的那些农作物,这些想法就完全改变了。   使团成员们私下讨论过,都认为这次不管花多少代价,都要把那些高产的农作物带回去。   他们甚至有些懊悔自己来的晚了,要是再早一些,说不定还能赶上萨丁森出售那些高产作物,这样一来想摇买到就容易的多了,现在,大部分的产量都被其他商人买走,而那些商人恐怕也都联系好了卖家,他们想买,就只能寄希望于萨丁森郡还有多余的产量了。   但与此同时,他们也很疑惑那位伯爵夫人到底是从哪儿弄到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植物的,萨丁森的人都说是伯爵夫人从华夏带来的,可他们自己事自己知,除了玉米,那些作物华夏可一样都没有,要说是在路上从其他国家找到的,可他们也是从华夏一路过来的,可沿途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这些植物?   使团的人都是人精,一想就知道这里面定然有秘密,但他们也只是心照不宣,连对方的身份都不清楚,现在又是有求于人的时候,而且是在人家的地盘上,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去打探的好。   大宋使团出现在萨丁森的消息传得飞快,而他们不同于其他人的外表和打扮也引来了所有人的注目,尤其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是绫罗绸缎裁剪而成,而这些服装在其他人看来,不仅新奇还异常的华贵。   从前大家都说东方那边的丝国人人都穿着丝绸制作的衣服,他们还觉得那根本不可能,如今见了使团一行,才发现这竟然是真的(并不),这么一想,那个国家不愧是能打败蒙古人的大国,果然富裕强盛。   华夏使团的到来也吸引了商人们的注意,他们自然知道这些人是最好的卖家和顾客,哪怕只是从他们手里买到一块丝绸,转手也能卖个好价钱,于是这会儿正摩拳擦掌的等着和他们做生意呢。   可惜使团一行人并不打算和这些人做生意,他们要做也是和萨丁森郡的主人做。   魏薇在城堡等了三天,就见到大宋使团。   这支由大宋皇帝组建的航海队伍并不只有男性,他们出访各国的时候需要和各国国主打好关系,这夫人交际自然少不了,所以不少使团成员都是带了妻妾来的,而这次既然主要是为了和魏薇打交道,他们自然也把家眷都带了过来。   这些人出访时自然穿的是官服,而宋朝官员的乌纱帽十分有特色,背后的帽翅又细又长,两边相加比人还宽,非常醒目。而相比于男子的服装,夫人们的打扮才叫人看花了眼,一身华服满头珠翠,和这个时候欧洲崇尚的淳朴保守完全不同。   而在魏薇打量他们的时候,这些人同样在观察魏薇。   他们吃惊于魏薇的年轻,同时也震惊于她的美貌,这些大宋使者都是权贵出生,往日见过的美人无数,却少有能和魏薇相比的。   “寒舍简陋,还望各位大人不要嫌弃。”魏薇一边行了个标标准准的万福礼(非满清那种),一边说着纯正的大宋官话,不带一丝地方口音,听着如珠落玉盘,悦耳清脆,又带着优雅温婉。   “哪里哪里,夫人客气了。”   之后,魏薇又为他们和费利克斯互相引荐,一阵寒暄之后,两边的人对彼此的初次印象都很不错,相携进了城堡。   进了城堡,城堡内已经准备好了美食等待他们。   这三天里,为了接待大宋使团一行人,魏薇可是花了不少功夫做了好一番准备,先是让仆人收拾了足够多的客房,又教厨房准备纯中式的菜肴,还不忘找木匠用竹子赶制了一批竹筷供他们使用。   如今大宋的首都依旧是开封,所以魏薇特意准备的中式菜肴就以开封菜为主,什么白扒豆腐、清甜东坡肉、五香鱼、红烧丸子、黄焖鸡等,能按原菜谱做的就按原菜谱做,材料凑不齐的就用其他调料代替,但味道却都是差不多的。   为了迎合华夏人的吃饭习惯,餐厅也没有摆成长桌,而是一桌桌分开坐着,虽然这桌子不是圆桌,但看着那一桌桌香气四溢的美味菜肴,谁还有心思去计较这个呢。   本来就吃了一路美食的使团成员们,看到桌上那些异常熟悉的菜肴后,对魏薇的好感度又往上飙升了一节,能在这样的异国他乡看到熟悉的食物,对在海上飘了快一年的他们来说,实在是倍感怀念。   尤其,这些菜不仅做的色香味俱全,口味上还十分正宗,如果不去看周遭的环境,他们都要以为自己已经回到了汴京   “原本以为得在回去以后才能吃到熟悉的菜肴,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就有如此惊喜,还真多亏了夫人的招待。”   华夏那边讲究男女不同席,但使团成员们很知道入境随俗,到了异国他乡,自然是按照这边的风俗来,所以大家都是带着夫人一起入座,和魏薇搭话时,也并不避讳。   而面对这样的夸奖,魏薇自然是微笑以对。   华夏人喜欢在餐桌上谈生意谈事情,虽然现在是在异国他乡,但显然,这种习惯也没有改变,尤其这些使团成员们一直惦记着那些农作物,所以酒过三巡,感觉气氛正好,自然就有人觉得机会合适,迫不及待的把话题转移到了那些农作物上。   作者有话要说:中西方接洽开始。 第150章   大宋使团话题转移到了农作物上,倒是趁了魏薇的心意。   她也盯上了使团们带来的各色物资。   早在大宋使团从斯罗特上岸,费利克斯就让擅长拉丁文的骑士和管事去和剩下留守在海岸边守护船队的使团成员套近乎,了解他们的船上都带了些什么过来。   这并不困难,一群在海上漂泊了快一年的人,上了岸就被斯罗特的美食吸引了,尤其为了好好招待他们,魏薇特意嘱咐让农奴们多做一些蔬菜肉类,这让吃了许久海鲜的使团成员们特别高兴。   所以对于这些来打探消息的人,他们也回答的特别大方,本来这支船队就是出来做生意的,有些什么商品,自然不是秘密,他们甚至还在进入地中海之前特意找人写了份拉丁文的清单,陪饭的管事一问,就有人把单子递给他们了。   能写能读的管事当即就把这份单子抄了一份,分成几份,放飞了好几只信鸽用最快的速度送到费利克斯的手上。   大宋使团带来的东西非常丰富,主要以瓷器、茶叶、丝绸等受欧洲欢迎的东西为主,而在抵达萨丁森之前,他们已经途经近二十多个国家,用这些东西换回了不少当地的特产,更是大大丰富了他们的商品。   不过也正因如此,他们船上带来的东方特产剩下的并不算多,而原本船队的最终目的地是途径普拉迪等地中海沿海国家,到意大利的罗马去转一转,之后就按原路返回华夏。   要不是因为还有这么个目的地摆在那儿,让他们特意留下了一部分货物,不然现在海船上的剩余物资早在前面的国家就被那些对东方的特产十分喜爱的国家抢购一空了。   但这么大一只船队,哪怕剩下的物资对他们自己来说不算多,可对萨丁森来说,已经非常多了,而且多到他们恐怕无法吃下所有的货品。   钱财是其次,主要还是买了也没什么用,魏薇没打算做二道贩子,对于她来说,最吸引人的不是使团卖的最好的瓷器和丝绸,而是茶叶和其他一些算不上商品的东西。   这一支巨大的海上船队,不仅承载着大量的物资,本身的环境也弄的非常舒适,生活设施齐全,而且除了备有充足的食物和水外,他们还在海船上养猪种菜种药材甚至是酿酒,可以说除了不能改变海船的摇晃,这日子过的简直和在陆地上也没什么区别了。   而魏薇看上的,就是使团成员们自给自足用的药材,以及使团这一路上卖的不太好的茶叶。   是的,华夏的茶叶在这个时候还不怎么受欢迎,茶的起源来自华夏,兴于唐盛于宋,唐朝的人喜欢烹茶,宋朝的人则喜欢点茶,也就是类似日本茶道中那种把茶叶磨成粉的喝法。   当然,因为那位穿越的皇帝喜欢泡茶,特意命人研究炒茶工艺,所以使团装在船上的茶叶都是炒制的茶叶做成的茶饼,比茶粉更加方便运输保存。   而这个期间,华夏茶的传播还限于华夏周边的一些国家,出了这块大陆,其他大陆上都是没有茶的。   推广是需要时间的,在见到一种新奇物品的时候,除非这东西功效一目了然,并且能令人第一眼就被惊艳到,不然对未知持怀疑态度的人,是很难第一时间去接受新事物的。   茶叶就是那种很难被人立刻接受的东西,它的样子看起来和树叶没什么区别,泡着喝有一股淡淡的苦味,不是天生喜欢这种味道,并且了解它的好处的人,是很难立刻喜欢上的。   所以虽然使团们一路都在试图推广自己带来的茶叶,但大部分的人都只是意思意思的买了一点回去试试,在没有明确了解这些茶叶的好处之前,大家都舍不得在这上面花钱,他们更愿意去买丝绸和瓷器这些一看就会大受欢迎的华夏特产。   所以,大宋使团带来的茶叶意外的滞销了,原本他们可能就要把这些茶叶带回去,然后在回程的路上,卖给华夏周边那些知道茶叶好处的国家,而欧洲这一代的茶叶销售,恐怕就要等到下次大宋使团下西洋了。   而大宋使团这次带来的茶叶不算太多,毕竟相比茶叶,丝绸和瓷器的价值更高,而茶叶在大宋也属于一种战略物资,他们又是第一次带出来,当然也考虑过可能卖不好的原因,所以只带了一船的茶叶,而后这一路过来,茶叶谁卖的一般,但也陆续卖出去一半。   别看只有一船茶叶,大宋使团装物资的船都是巨型帆船,一船的茶叶足有上百吨,剩下的一半也有五十多吨,这个分量,萨丁森郡当然不可能全部吃下去。   这些茶叶产自华夏各大茶园,本身定价不菲,如今还是远道而来,价格自然是翻了又翻,如果要用钱买,魏薇是舍不得的,她有钱,但也不想当冤大头。   正式的谈话在用餐过后,大部分的人都被仆人送到房间休息,魏薇邀请使团的大使和两位副使一起到书房里谈话。   在大宋使团提出想买红薯后,魏薇也就顺其自然的表示,萨丁森可以卖,但她只答应以物易物。   想买多少红薯,就用同等重量的茶叶来换,同样的道理,玉米和其他的作物也是如此。   这个价格一说出来,使团这边的脸色还真的有些不好看。   他们事前打听过,一开始就知道魏薇卖红薯的价格是多少,那可和他们把茶叶卖给这些外国人的价格差得太多了,别说同等重量兑换了,就算是一斤茶叶换十斤红薯,这个价格也是他们亏了的。   现在却要等比例兑换,他们当然脸色不好了。   就算之前对魏薇的印象再好,这一刻,在他们眼里,魏薇也变成了一个贪心的奸商。   面对他们的变化,魏薇不以为意,反而一脸无奈道:“我们的红薯也不多了,原本留下的部分就是打算自己种的,如果卖给你们,明年萨丁森的种植产量定然是要受到影响的,所以希望你们也能理解一下我们这边的情况。”   她摇着扇子,不等他们说话,继续道:“其实茶叶我们也有在培育,相信再过一两年,我们就有自己的茶叶了。”到时候,你们的茶叶对她来说就更不值钱了。   大使三人低头看了眼面前桌上的茶水。   为了这次谈判,魏薇特意拿出了没有多少存货的茶叶,用特意定制的,仿紫砂壶造型的陶制茶具为他们泡了茶。   作为常年喝茶的人,他们自然知道魏薇准备的茶是今年的新茶,虽然品质一般,但很明显不是华夏的产物,而且最重要的是,从对方冲泡的茶叶看,她也是掌握了炒制茶叶的方法的。   这让他们产生了一丝危机感。   如果茶树在欧洲大规模种植,那么定然会影响大宋以后的茶叶生意。   不过很快他们就把这份危机感抛开了。   对茶叶颇有研究的一位郝姓副使摇头道:“这里并不适合种植茶叶。”   “是的,可能大部分欧洲大陆的国家都不怎么合适种植茶叶。”魏薇点头附和:“虽然可以小范围种植,但是不可能大规模生产。”   所以她那点茶叶根本威胁不到大宋的茶叶贸易,哪怕就是在后世的现代,全球茶叶的生产和销售,华夏也是占了大头的。   “不过即使只能小规模种植,对于我们自己来说,只要能开始稳定采摘,也是够用了的。”   “明人不说暗话,以物易物看似你们吃亏,可你们的茶叶并不算多好,在大宋是个什么价格我们都很清楚,而红薯目前只有我们才有货卖给你们――当然,如果你们要去找那些买了红薯的商人和贵族谈一谈,我们也没有意见。”   她当然没意见,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先不说那些已经卖出去的红薯有没有人愿意卖――即使有,恐怕价格也不会比这个好多少――单是大宋使团能在这里停留的时间,也没有充足到他们可以去找那些商人谈生意的。   在来的路上,不是没有人尝试过和那些上门想买丝绸的商人谈这笔生意,怪只怪他们来晚了一步,那些商人手上的种子种薯已经运走了,而且大部分都有了买家,这些买家还多是贵族,这些人他们可不敢得罪,所以哪怕使团开出的价格更让他们心动,他们也不敢毁约把东西转卖给他们。   而且就算有人肯卖,他们喊出的价格比魏薇说的以物易物还离谱,完全是狮子大开口,并且他们能拿出的货也非常少,之前萨丁森卖这些的时候,因为顾客太多,可是定了单人购买的上限的,就算买的最多的也不过一万斤的量,可不够使团要的。   虽然说哪怕只是带回去一个,只要路上不坏了,凭他们华夏人种地的本事,也早晚能种出一大片来,可既然能省掉中间繁衍扩种的步骤,那何必要多花费那些人力物力呢。   所以魏薇这话一出来,大使等人就有点犹豫了。   而这个时候,费利克斯突然也冒出来一句:“我国的陛下最近有意封锁这些物种的对外贸易,如果等他下令,那么即使你们出再高的价格,我们也不会卖了。”   为了照顾在场唯一一个不会说华夏语的人,魏薇和大使说话的时候,说的是拉丁语,大使那边则说的是汉语,但边上有翻译在,所以费利克斯从头到尾都能听懂他们的对话,于是就在合适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   他的意思很明白,如果国王下令,别说是在这里,就是大宋使团先去找其他人买,估计也是买不到的。   而国王下令禁止这些物种流出国这点,大家都很理解,换成他们大宋有这门好的粮食作物,他们也不愿意其他国家有,那可是强国的根本。   所以费利克斯这话一出来,大使等人就紧张了,如果普拉迪的国王真的下了封锁令,他们就根本不可能把东西带回去了。   见他们松动下来,魏薇又接着补充道:“当然,如果你们愿意接受这笔生意,我们也可以提供其他一些东西和你们交易,不知道各位大人有没有兴趣再带一些蔬果种子回去?”   那必须是有的,萨丁森那些瓜果蔬菜他们都见过也吃过,这些东西带回去,同样能丰富大宋物产。   最终大宋使团的人还是同意了魏薇的交易要求,他们愿意用五十吨,也是就是十万斤茶叶换同等重量的红薯,此外,使团还同意用丝绸瓷器以及魏薇想要的药草种子换了五万斤玉米,一万斤土豆以及一些番茄、西瓜草莓等大宋没有的蔬果种子,同时,使团对萨丁森出产的各种罐头意面方便面之类的食物也很感兴趣,同样订了一大批。   这次魏薇没有太坑他们,丝绸和瓷器的价格都是按照使团卖给其他人的价格再打个八折来算的,再用这个价格兑换成等价的货物。   又便宜不占是王八蛋,所以魏薇又趁机用八折的价格花钱买了不少丝绸和瓷器,不管是留下自己用还是转手卖出,都很不错。   这个交易结果最后双方都很满意,尤其是在交易结束之后,魏薇还赠送了一个种子的混合礼包给他们。   这个混合礼包里的种子共计二十种,每种的数量有多有少,都是她尝试过但种不出来的种子,比如咖啡、可可甚至橡胶树这些热带植物。   相信那位大宋皇帝会喜欢她这份礼物的。   ――反正这些种子再放下去就要死种了,倒不如做个顺水人情送给大宋,而且跨过地中海再往南就是非洲,她完全可以像大宋一样组建船队派人到那边去采购这些,只要有利益,相信那些非洲人会很乐意同他们生意往来的。   在送走这群大宋来客时,魏薇还心情愉快的招呼他们下次再来,最好是能多带一些华夏的特产植物,她可以用其他物种和他们换。   走之前被带去参观了一趟别墅,只看到一堆没见过的新物种,却一个种子都没拿到的大宋使团牙痒痒的表示,他们一定会再来的。   当初怎么会觉得这位夫人看起来年轻单纯一看就很好说(忽)话(悠)呢?明明是一头披着羊皮装纯的小狐狸嘛,精明的让人头疼。   等到使团走了,魏薇才有机会问一问费利克斯:“国王真的打算封锁这些农作物的出口?”   “他是有那个意思,但是最后放弃了。”   国王当然不想这些好东西流入其他国家的手中,但欧洲的政治体系和华夏可不一样,国王的权利没有那么大,很多时候他都无法管贵族们在自己领地里做些什么,要是有贵族愿意往外卖这些,他根本拦不住,就算一些大商人可能都不买他的账,所以这事也就是想想罢了。   而且国王有这个念头的时候,萨丁森都把东西卖给那些商人了,这个时候说不定已经有一部分流出去了,再封锁,其实也没什么意义。   所以,费利克斯当时说的话,不过就是欺负大宋人不知道他们这边的情况,说来吓唬他们的而已。   大概等大宋使团到了普拉迪的王都,见到了国王以后,他们也不一定能反应过来呢。   魏薇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笑容。   使团走后,魏薇倒是对造船有了些兴趣,她没见过那些大宋的船只,但费利克斯手下的人画了外形图给送了回来,而费利克斯看了以后,对那些承载力巨大,同时攻击力也处于海船顶端的船非常羡慕,他现在手上只有两条之前在王都的皇家海港买来的三桨座战船,这种船是地中海上的主流船只,能战斗也能运输,原本费利克斯觉得它们很不错,但见了大宋的船只,就非常嫌弃了。   个头没别人的大,速度也没别人的快,甚至攻击力也低得多,简直没法比。   “如果我们有一艘丝国那样的大船,以后在海上就不用担心海盗了。”   目前买来的两艘船都只是用于往王都运输货物,只在沿海一带行驶,并不深入地中海,但费利克斯雄心勃勃,早晚会组建一支海上商队,在地中海各国进行商贸往来,他在斯罗特建造码头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这个,没有现在就开始组建商队,也只是萨丁森目前的生产连国内都没有满足,暂时还无法支持对外贸易,当然,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没人。   人才总是不够用这点才是最让费利克斯头疼的地方,他们现在各方面都在发展,需要的人力实在太多精通航海和做生意的人才很难找,以萨丁森的情况估计得自己培养,这不是一年两年能完成的。   不过船只倒是可以先准备一下,等码头建好,船坞很快也要开始动工了,到时候,他们可以自己造船。   魏薇看过下属送来的船只外形图后,就开始翻找资料,很快弄清楚了这些船只的原型是明代的船只,在没有弄出蒸汽机,炼出钢铁以前,明朝时期的船只绝对是华夏历史上造船技术最发达的朝代了,放到现在,那就是地球上最先进的制造技术。   感谢百科图书馆,让她得以拥有这样的技术。   魏薇花了些时间把找到的设计图纸画了出来,拿去给费利克斯看。   看到图纸的费利克斯自然非常高兴,但同时,他的心里也不是没有疑惑的。   当初魏薇告诉他,她的那些种子都是从自己的故国带来的,对此费利克斯是从来没有怀疑过的,但在见到大宋使团以后,他就不得不怀疑了。   如果那些种子真的是从丝国带来的,那些大宋使团的成员们不可能对此一无所知,也不可能愿意花大价钱跟他们做这样的生意不是吗?   更有一点,大宋使团还曾夸耀他们的船队使用的船只是大宋最新研究出来的,可魏薇只是看了外图纸,就能画出结构图,这也位面太神奇了些?   费利克斯想来想去也想不通,最终他决定直接问魏薇。   “那些种子真的是来自丝国的吗?”   魏薇早就知道费利克斯会问她了,只不过她没想到他能忍这么多天才问。   “我还以为使团来的第一天你就会问我了呢。”   费利克斯当然是想问的,不过他觉得那不是个好机会,所以才特意等到使团离开以后才问。   他在等着她回答。   “那些并不是我从丝国带来的,是我在来欧洲的路上,别的人给我的。”魏薇看着他,认真的道:“不过我不能告诉你是谁给我的,也不能说它是为了什么给我这些,我答应过它,不会把秘密说出来的。”   这些话可以说都是真的,但费利克斯恐怕永远都想不到给她这些东西的不是人,而是一个来自地府的轮回系统。   她略带忐忑的看着费利克斯,不太肯定这样几乎等同于什么都没说的回答,会不会让费利克斯满意。   费利克斯也在看她,脸上难得的没有什么表情,但魏薇能感觉到,他并没有生气。   气氛有些凝固,良久都没有人说话   突然,费利克斯冒出一句:“给你这些的人,是因为喜欢你才给的吗?”   语气里带着浓浓的酸味。   魏薇的秘密既然她不肯说,费利克斯也不想去探究,他们在一起已经三年了,哪怕最开始魏薇对他的感情其实不是很深,到了现在,费利克斯也是能感受到她的进步,他可以很自豪的说现在的他们,是彼此相爱的。   他们的感情稳定,魏薇不会离开,而她带来的那些东西最后的受益人都是他,那他还有什么理由去计较她的那些秘密?   费利克斯不是个拿着别人的好处,还要虚伪的去计较她是怎么获得这些东西的小人。   好奇归好奇,但魏薇既然不想说,他不问就是了。   但吃醋还是难免的。   他觉得魏薇之所以不说原因,可能就是因为给她东西的人或许就是因为喜欢她才给的。   一想到这些东西也许是对方追求她时送的礼物,费利克斯感觉嘴巴里都是酸味。   魏薇呆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大声,差点直不起腰来。   好一会儿,她才捂着肚子道:“你想什么呢,人家才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它不是男的啦。”   系统本来就没性别,而且单看出厂时间的话,人家还只是个宝宝呢。   为了防止费利克斯乱吃飞醋,魏薇决定还是再说一句:“那些都是奖品啦,哦,也能说是补偿,反正真的不是因为你说的那样的原因就是了。” 第151章   费利克斯被魏薇笑了一通后,自己也觉得自己的问题有些幼稚,虽然心里不是不好奇那些种子到底是怎么来的,但还是信守自己的承诺,再也不问这事了。   船只的图纸被费利克斯消息的藏了起来,本来他打算船坞建好之后再去邀请一只造船团队为自己工作,如今有了这份宝贝,他决定要把船坞的安全度升到最高,里面的工人全都用奴隶,务必得确保保密。   不过要买到一位会造船的奴隶可不是简单的事情,费利克斯思索一阵后,派人给奴隶商人拜尔德・巴利特送了信,让他帮忙留意一下。   如今萨丁森郡的奴隶陆陆续续的扩增到了近三千人,其中大部分都是拜尔德・巴利特送来的,而且以他国奴隶居多,但自从国外的战争结束后,奴隶的数量就明显减少了,每次也就几个十几个的,都不需要他特意跑一趟,直接让往返萨丁森的船只顺路送来就好,不过虽然人数少了很多,但奴隶的质量却明显提高了不少,基本都是有一技之长的奴隶,价格上自然也比普通奴隶贵上许多,但物超所值。   这船要找出来少不了又是好几年,图纸一交,魏薇就跑回去看自己买来的茶叶了。   五十吨的茶叶数量不少,这批茶叶送到后魏薇就检查过,这些茶叶的种类很多,魏薇不懂茶叶倒是区分不出这些茶叶的具体种类,但是红茶和绿茶还是还是能分出来的,大概是为了照顾西方人的口味,大宋使团贩卖的茶叶以红茶居多,绿茶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不过质量都非常一般,魏薇试着泡了泡,感觉应该就是古装剧里乡野小店卖的那种一文钱就能喝上一大碗的品种。   但他们带出来卖的价格是大概是一两银子一斤甚至更贵一些,这里面的差价有多少,她已经不想去算了。   而且这些茶叶在海上飘了大半年,难免有些受潮,甚至有一些受潮严重的,用手一捏,本该变碎的茶叶依旧保持原样,可见这些茶叶虽然还没有发霉,但也快了。   接货的骑士不懂这些,接货的时候自然发现不了茶叶的问题,还以为这些茶叶原本就该是这样子的。   虽然对于这些茶叶的情况早就有了些心里准备,但魏薇看到以后,还是冷不住脸绿了。   只要没有发霉,受潮的茶叶晾晒以后倒是还能喝,但是色香味都会被影响,这要是放在华夏,怕是卖都卖不出去,魏薇觉得自己的要价还是太低了,她应该再狠一点的。   但买都买下来了还能怎么样。   趁着天气正好,魏薇赶紧组织人手晒茶叶,大宋制茶喜欢制成茶饼,这样也方便运输,但是晾晒就麻烦了一些,不过相比散茶也更不容易受潮,所以茶饼的情况比那些不适合做成茶饼的散茶还好了不少。   而那些实在是受潮严重不能喝的也不用丢掉,处理一下,拿来当除味剂护发素都可以废物利用一下。   等茶叶晒得差不多了,魏薇开始教大家怎么用这些茶叶。   喝茶的好处有很多,在最初传到欧洲的时候是被当做药物来饮用的,魏薇自然没有忘记给大家科普一下茶叶的益处,不过她买那么多茶叶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茶叶可以去牛奶的腥味。   这时候欧洲人的饮食习惯里,奶制品是少不了的,尤其是新鲜的牛奶,几乎家里条件不错的人每天都会喝上一杯,他们已经习惯了牛奶的奶腥味,但当魏薇让人把泡好的茶水混合牛奶,又加了一些糖做成奶茶让大家品尝,城堡上下还是立刻喜欢上了这个味道。   在大部分人都不懂保健的时候说喝茶有什么好处都是虚的,茶叶一开始在他们看来就和平时夏日中经常喝的凉茶差不多,微苦的味道很多人其实都是不太喜欢的,但奶茶一出现,立刻就得到了所有人的喜欢。   多洛莉丝就是最早沉迷于此的人,她经常和魏薇一起喝茶,对于各色花茶药草茶的味道喝酒了都能接受,对茶自然也是如此,只是也谈不上什么喜欢,而且多洛莉丝平时也能喝到魏薇自己种植的茶叶,多少能品出一些新茶和受潮的陈茶的不同,对于新买的那些茶叶,她喝过一次后就不想再喝了。   但年轻的小姑娘哪有不喜欢喝奶茶的,奶和糖掩盖了受潮后茶叶的缺点,而这种喝法又是欧洲国家自己发明出来的,是最符合他们口味的,最初魏薇泡了一壶奶茶给大家喝,她一个人就干掉了一半,就连年纪最小的卡洛琳,在喝了一口后,就抱着自己的杯子不放了,甚至喝完以后,还眼巴巴的举着空杯子看魏薇,撒娇着求她再给倒一杯。   魏薇被萌的不得了,又给了她半杯,小家伙很快又把这半杯喝完了,一边直打奶嗝,一边还想再要,魏薇这次不得不温柔的哄着她下次再喝。   这些茶叶的品质受损,保质期也过了大半,本来就不能存放太久,得早点用完,所以在城堡众人尝过红茶,并都表示喜欢后,魏薇留了一批茶叶供城堡自用,又赏赐了一些给骑士仆从等,除开这些,还有二十吨左右的茶叶,都被她送去做奶茶卖了。   最近来萨丁森的人发现这里又多了一种好东西,据说是从东方来的一种名为茶叶的饮品,单独喝茶味道有些苦,但加上牛奶和糖,做成奶茶,就会变得非常好喝,如果再配上一份甜美柔软的蛋糕,那简直是一顿至高享受的下午茶。   是的,开始卖奶茶的伯爵夫人可不是只单独卖一种饮品,而是连下午茶一起弄了出来,连蛋糕都和城堡的面包师傅一起捣鼓出来了,然后在丁格尔的广场边上开了一下蛋糕店,店门口摆上一排桌椅,支上遮阳棚,再摆上一些花花草草布置的漂亮整齐,在空闲的时候,客人们进店点上一份香软甜蜜的蛋糕,再配上一壶奶茶,三两好友坐在一起谈天说地,最是轻松悠闲不过了。   这样的休闲方式很快就得到了所有人的欢迎,蛋糕店很快成了大家除了酒馆之外又一个休闲场所,不仅是午后,一天到晚,门口的位置上都坐满了人,明明是人多的地方,大家却很自觉的降低了音量不吵到其他人,在这里,人们能感受到和酒馆完全不一样的气氛。   而蛋糕店的出现尤其得女士们的喜爱,女人们不可能和男人一样天天往酒馆跑,她们平时没有什么合适的休闲娱乐场所,一般都得在家里照顾老小,日子繁忙又单调,如今终于多了个合适的去处,自然是再高兴不过了,而且只要点上一样商品,门口的位置随你坐多久,渐渐的这里还成了少年男女们约会必来的圣地之一。   不过客人多了位置就总是不够坐,好在店里还提供打包服务,精致美味的蛋糕他们会用纸盒子装起来,奶茶可以花点小钱租一个容器装回去,还的时候退押金,也可以自己带容器来装,一手蛋糕一手奶茶,带回家去,立刻就能成为最受欢迎的人,所有孩子不管大小都会围着你转,只求吃上一口蛋糕喝上一口奶茶。   虽然这蛋糕店里的蛋糕和奶茶价格都有些小贵,但还在大家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且大家如今的生活都好了,不说天天去,每周去一次或是自己吃或是买回家,都是可以的。   很快的蛋糕店还开起了分店,剩下的两个镇上以及斯罗特,甚至连普林西亚那边都在艾伦的邀请下开了家分店,每一处的生意都蒸蒸日上,收益极好。   在蛋糕店开起了以后,不仅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上新的蛋糕成了大家的心头好,奶茶同样也是,而且不同于配方保密的蛋糕,奶茶的制作没有任何秘密,大家缺的只是茶叶而已。   而且蛋糕保质期只有几天,没有配方也就只能在萨丁森的蛋糕店里能吃到,而奶茶似乎只要有原材料,在哪儿都能售卖。   商人们对赚钱的事情最感兴趣了。   魏薇本来就有意推广茶叶,而且这一大批茶叶不尽早卖完迟早要坏,单单以萨丁森人的消耗是不可能在过期之前用完的,所以魏薇自然需要多找一些买家,所以她让蛋糕店的人泡茶的时候不用隐藏,大大方方的把制作过程公布出去这样一来,有人问起还会特意介绍一下茶叶的来历和好处,这样一来,那些商人自然会对茶叶感兴趣。   茶叶的来历很多人都清楚,现在大宋使团还在地中海上转悠呢,不过他们的茶叶被魏薇包圆了,自然没办法卖给其他人,所以大家想要茶叶的话,就只能找魏薇了。   魏薇计算好库存,在保证五家店铺够用一年的分量后,剩下的都卖了出去,至于用完以后使团不来她们没茶叶可用这点也不需要担心,她的茶树已经种了三年了,明年就可以正常采摘,种植的规模这几年里也努力扩大了,大批量的贩卖或许不行,但保证几家店的正常用作还是没问题的。   而她卖茶叶的价格,稍微还比大宋使团开的低一些,毕竟茶叶的品质不太好,使团可以坑了她就走,她老窝在这里,信誉度还是要维护的,当然,即使价格比使团给的低,她这边还是赚了不少,多少弥补了被坑了的感觉。   这些茶叶卖出去后,确实大受欢迎,而且因为数量太少,价格还被商人们再次炒高了不少,就这样,还是有不少贵族挥着钱袋来买。   茶叶就在大家的抢购中被人所识,大家对它的接受度很高,想来等以后大宋的船队再来,他们的茶叶也会变成和丝绸瓷器一样受欢迎的商品。   说到丝绸和瓷器,魏薇也是从大宋使团手里买了不少,这两样物品,前者本来就在欧洲有极高的价值,说是寸布寸金都不为过,后者在此之前还没传入欧洲,但它的光辉到哪儿都不会被掩盖,几乎是一出现就引来了欧洲各国的注意,视作珍玩,价值并不比丝绸低。   据说这次大宋使团到了普拉迪王都后,国王就从他们手上高价买走了不少丝绸和瓷器,更是因此举办了一场宫廷宴会炫耀自己的新藏品。   看看人家把买来的瓷器摆在架子上供人赏玩,再看看自家城堡餐桌上用来盛放食物的瓷器餐具,魏薇默默的感叹了一下自己的奢侈,然后继续这么奢侈下去。   对此,连费利克斯等人都没觉得这有什么,他们最初见到的瓷器就是魏薇那两套精美的餐具,结婚之后,如果是两个人单独用餐,费利克斯就会和魏薇一起用那两套餐具,他都习惯了,而且魏薇的餐具可比这批新买的瓷器质量好了不知道多少,看久了,费利克斯对这批新瓷器自然没有其他人那种惊艳。   而且餐具本来就是拿来用的,他们买了那么多,留几套自己用有什么不可以呢,大不了用完再随大流的摆在架子上装饰好了。   这次魏薇从大宋使团那边买了上百套瓷器以及两百匹不同样式的丝绸,他们自己挑选了一些喜欢的留下来,剩下大部分都被转手卖了,为了这批货,那些商人差点都抢破了头,也让魏薇狠赚了一笔。   因为大宋使团的到来而引来的热潮一直持续到他们离开地中海还被所有人津津热道,但使团回程时走的是地中海中另一侧的航道,没有再路过萨丁森,魏薇也就很快把他们抛在了脑后。   九月的秋播结束以后,萨丁森人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新一年的考试上。   而且这个月除了公务员考试外,还有筹备已久的骑士晋升考试,当然,不是给骑士授勋封爵,而是让骑士侍从经过比试后,选出优秀的一批,提前晋封成为骑士。   公务员考试和去年一样,由魏薇和费利克斯出题,参与者在城堡前庭进行笔试,过了的再参加后面的口试,与去年相比,今年考生的质量提高了不少,人数也更多了,光是报名的就有两万多人,其中四分之三都是从其他地区特意过来考试的人。   萨丁森人受教育的程度不算高,读书人比较少,但那是以前,从去年开始魏薇就开始抓教育,虽然学校还在做最后的修缮工作,但老师早已经招募好了,这些老师在之前就已经顶替了小农奴们的工作负责教导萨丁森的人,他们的学识比小农奴高,上课的经验更多,教了一年,庄园内的那些孩子们的文化程度都有了不小的提高。   不过这个提高还没有能让他们参加公务员考试的程度,去年很多萨丁森人报名只是想着拼一把运气,最终连第一场笔试都没过的,今年也不好意思来报名了,所以今年萨丁森内参加考试的人反而比去年少了许多。   而外来的考生则是被公务员的福利吸引的,去年萨丁森的考试宣传力度一般,很多人都不知道这里在招募官员,后来知道了,还很后悔自己没遇上,所以一听说今年还有,就早早早就到萨丁森来准备参加考试,而这些人很多都会在等待考试的期间在这里找份临时的工作,一般都是去当老师,也是有他们,萨丁森的村镇才能找到那么多合适的老师给孩子上课。   今年的考卷比去年的难,但有了去年的考试经验,大家都知道要在靠前巩固哪些知识了,所以第一次笔试合格者反而增加了好几倍,几乎一半人都通过了。   而第二场的面试,费利克斯和魏薇都没有参与,而是交给了手下的官员负责,丁格尔的试营性政府已经搭建了一年多,内部运作从一开始的慌乱到现在的井井有条,每个部门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经验,他们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人才,面试出的人选会比伯爵夫妇选出来的更加合适。   当然,敲打一番是免不了的,必须从根子上杜绝一切以权谋私的可能,所以在这些人面试的时候,费利克斯还派了几个心腹过去镇场子,他们不参与面试,但会审核面试官是否公正,有他们在,面试官问话都要小心许多。   而在最终两场考试之后,合格者的名单出来以后,骑士侍从的晋升比试也正式开始了。   跟在骑士身边的骑士侍从实际上距离正式成为骑士也并不差多少了,只不过原本的威廉姆斯伯爵养不起那么多的骑士,所以这些骑士侍从要么就在结业后自谋生路,要么就得等到有骑士退休再顶上去,而前者非常难,因为所有的贵族都喜欢用自己培养出来的骑士,对于外来者,除了表现特别优异的,他们一般是不会接受不是自己培养的骑士预备役。   而萨丁森的骑士水准,只能说非常一般,养骑士可是个花钱的项目,老伯爵没那么多财力,跟着他的骑士都只能说是勉强温饱,更别提那些没有采邑只有一些工资的骑士侍从了。   那些骑士侍从也知道自己出去打拼基本不可能找到愿意接收他们的主人,所以很多骑士侍从,即使年纪到了,学习也够了都不愿意结业离开,宁愿留着等自己的老师退休把位置让给他们,也不愿意离开这里。   不过自从费利克斯继任以后,大家的生活水平直线提高,尤其是骑士团的成员们,伙食变好以后,体格都壮实了不少,膘肥体壮力气也大,训练时也不吝啬花力气,这水平自然也提高了。   如今费利克斯决定再提拔一批骑士,而且名额还不少,基本上这一批骑士侍从只要在比试的时候表现不错,就都有机会晋升成为骑士,所谓的比赛骑士不过是个过场。   萨丁森没有专门用于笔试的竞技场,所以骑士晋升比试被安排在了牧场内,平坦的草地非常适合骑士冲锋,周围围上一圈围栏,两边的参赛者全副武装,一手持盾一手持枪,在围观群众的欢呼声中面对面的进行正面对抗,以一方落马为止,留在马上的那一方就是胜利者。   当然,因为这次对抗比试主要是为了检查骑士侍从们的训练成果,所以他们的对手不是彼此而是真正的骑士,而合格的评判标准也不是输赢,而是只要在对抗中,能保证至少十分钟不落败就算过关。   除此之外,这些骑士侍从还有弓箭和剑术的对抗比赛,三场赛事下来,表现优异者有另外的奖赏,合格者也能获得晋升,实在是太糟糕的……嗯,真要那样,估计早就被自己的老师给赶走了,根本不可能一直担任骑士侍从。   比赛在庄园内举行,外面的领民不好来围观,庄园内的人却是可以的,今天魏薇还特意给城堡上下放了假,让他们可以到牧场这边看至少半天的比赛,算是与民同乐。   汉克就被弟弟奇米拉来的,奇米因为表现出色,被一位骑士看上,选去做了侍童,跟着他的师兄学习,这次他的师兄也参加了比赛,如果能够晋升成为骑士,奇米就会成为老师身边唯一的学生,可以由老师亲自教导他了。   虽然他也不讨厌师兄的教导,但是如果能得到老师的亲自指导,奇米更加期待。   而和他请客差不多的小孩子也有不少,当初的那批小农奴中,很多有天赋的男孩都被人选去当侍童了,只要肯努力,不出意外他们以后都会是萨丁森新一代的骑士。   奇米拉着哥哥凭着小小的个子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挤进了情绪高涨的人群,贴在围栏前,看着里面的参赛者,等到他的师兄上场,立刻一边挥手一边呼喊,当见到马上的人也同样朝他挥手以后,叫声都飙了出来。   “汉克快看!是查理!他一定能赢得!他是最棒的!”   被挤的有说灵魂出窍的汉克看了一眼连面罩都拉下来看不到脸的骑士侍从,不知道他是怎么认出人来的。   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好心情。   放在以往,像他们这样的出生根本不可能有机会成为骑士,当初汉克在听到奇米说愿望的时候,虽然给予了鼓励,却也知道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他当时就想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得到伯爵大人的赏识,赚很多很多的钱为奇米找个骑士老师。   但现在,他还没有开始赚钱,奇米就已经成为一个骑士侍童了,想想就和做梦一样。   但耳边喧嚣的欢呼加油声,却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   真是,太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看了上一章的留言,真心是觉得心情很微妙,我不知道有些人是怎么把造船和打大宋联系在一起的,别说什么不应该把造船技术拿出来,说实话,这又不是战舰,也没有大炮什么的,造出来除了能多装点物资方便做生意还能怎么样?   就因为魏薇不在华夏,她就不能使用这些了吗?同样都有金手指,就因为她用来造福自己的领民了,就变成不爱国了吗?你们自己说说如果换了自己,有好东西会不给自己亲近的人?   而且就算是郑和下西洋使用的船只,来回走一趟都要两年的时间,这样的船你拿去打远方的一个超级大国?可能吗?估计装在上面的粮草还没到地方就被吃光了必须回家好不好?   而且大宋的人口比整个欧洲所有人加在一起还有多,普拉迪一个国家的士兵可能都没有大宋一支军队多,他们是疯了还是傻了才会去打?   更别提什么爱国不爱国的,首先这是个平行世界,魏薇还是个现代人,她对大宋还真的没什么感情,第二,如果不爱国,不顾及华夏的利益。魏薇身边放着个会做火药的炼金术师,我为什么不安排他去研究火器,而且瓷器她也懂的怎么做,我为什么也不让她去做?还不是为了不耽误华夏做生意,不然我连丝绸都能给它搞出来!欧洲又不是真的没有蚕宝宝,欧洲蚕了解下,六世纪就从中国传过去的养蚕技术!(嗯,这个可以考虑写出来了)   当初开这坑的时候就犹豫过这个问题,会把两块大陆分开也是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但看来还是有些人不肯接受呢,我再次声明一点,华夏同样有穿越者,那边的发展进度请不要带入现实历史,不会出现什么闭关锁国鸦片战争之类的情况,你们能不能不要想好几百年以后也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第152章   骑士晋升比试让萨丁森堡热闹了很久,所有的骑士侍从都获得了参赛的机会,而且表现都很不错,最终结果非常令人满意。   这也是他们的运气好,遇上了费利克斯手下缺人手不然以一般情况来说,举办这样的比赛,能够获得晋升机会的,基本只有前几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百二十名骑士侍从,有六十名位都顺利晋升骑士。   当然,不是说剩下没有晋升的人就表现的很差劲,相反,他们都很不错,只是不如前面的那些那么亮眼而已,但整体来说,还是可观可点。   而费利克斯这次选拔骑士主要是为了斯罗特填充防卫力量,但考虑到如今斯罗特人口稀少,而骑士团如果一次性把一百二十位骑士侍从都晋升成正式骑士,然后调派过去,必然会造成萨丁森这边人员不够充足,影响萨丁森的正常运作,所以他只选拔了部分骑士侍从成为骑士,准备举行授勋仪式后调往斯罗特郡。   被选中的骑士侍从都很高兴,正式晋升过后不仅意味着他们成了可以独当一面的正式骑士,也意味着他们能拥有属于自己的采邑了。   没有被选中的骑士侍从虽然遗憾,但也没有灰心,而是打算更加努力的训练,等待下次的晋升机会,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的伯爵大人需要更多的下属,现在只是斯罗特那边没有建好,所以才只调派了一部分骑士,之后定然是要增加人手的。   而且,斯罗特如今只有一半在伯爵大人手上,另一半是不是也可以想办法弄过来呢。   望着斯罗特的方向,不少人都生出了这样的心思。   贵族和贵族之间打仗抢夺领地资源和人口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尤其经常发生在两个相邻的领地之间,甚至都不需要师出有名,直接想打就打,就算一方最后吞并了一方,被国王知道了,顶多也只会收到一封不疼不痒的训斥信,很难有什么实质性的惩罚。   当然,如果打仗的双方有什么背景的话,情况就会变得比较麻烦。   可隔壁那位原斯罗特伯爵,现在的男爵,是因为得罪了大贵族,而自己也没有什么势力背景才被降爵的,所以想打他,基本上不用担心会有任何后续麻烦。   这也是那位男爵之所以在费利克斯接手斯罗特后那么小心翼翼的原因,他夹在普林西亚和萨丁森的中间,左右两边的领地主人还是好友,想打他这个男爵实在太容易了。   这位男爵也不是没有尝试过巴结费利克斯,但实在太难了,费利克斯极少参加周边贵族的聚会,或者该说几乎没有,同时他自己也很少举办宴会,少有的几次,以男爵的身份也很难抢得过其他贵族接近他,而走夫人路线则更难,魏薇同样不喜欢聚会,不然作为普拉迪东部地区最有权势的贵族夫人,她的身边早就围拢了一堆巴结追捧她的贵族夫人小姐了,可现在既然连费利克斯手下的五位男爵夫人和那些骑士的家眷们都收不到她的邀请,其他人就更不可能呢。   而且这对夫妻俩对斯罗特的那位男爵的印象可是很差的,他们最开始接手斯罗特的时候,可是从农奴哪里听到了不少这位男爵的恶迹,甚至为此吓唬过对方呢。   要说费利克斯对斯罗特剩下的那一半土地没有想法,那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暂时他还抽不出时间来下手而已。   但他没时间,不代表他手下的一群骑士没时间,很多贵族的骑士都会伪装成强盗抢劫,而此时他们就觉得,如果没有什么重要的工作的话,他们也是可以抽出时间到那一半区域去“逛逛”的。   当然这事得先经过伯爵大人的同意。   伯爵大人让他们暂时别这么搞事。   他们现在很忙,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这种小事上。   骑士们点头表示明白,就是说不忙的时候可以去搞事对吧。   比如冬季的时候就很适合,大冷天的就应该多运动一下保持体温。   不知道男人们都在想些什么,魏薇正带着人准备骑士们的授勋仪式。   因为是同时授勋多名骑士,仪式有一定的简化,具体过程为授勋的骑士单膝跪在效忠的费利克斯面前,而费利克斯手持长剑,用剑背轻触骑士的肩膀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就算完成了授勋,而这个过程,费利克斯需要重复六十次,哪怕每一个人只耽误一分钟不到的时间,整个过程也得持续差不多一个小时。   于是,费利克斯非常大方的把一半授勋的权利给了魏薇,让她为其中一半骑士授勋,对此,谁都没有意见,这是伯爵夫人,同样代表着威廉姆斯家族,权力地位都不下于费利克斯,自然也有为他们授勋的权利,甚至一部分人因为给自己授勋的是伯爵夫人,还十分与有荣焉。   在授勋仪式之后,自然会有盛大的庆祝宴会,考虑到骑士们的喜好,宴会的菜单以适合下酒的菜肴为主,大量新酿制的啤酒足够他们喝到天亮,不醉不归。   现如今萨丁森的人都知道使用啤酒花酿造啤酒,这种方法也迅速的推广到了外地去,啤酒的味道和保质期都有了显著的提高,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城堡都储备了大量的啤酒,连女仆们日常喝的也都是它,毕竟是个把啤酒当水喝的年代,就算是女人,也都会喝酒。   而人人都知道,伯爵夫人酿的啤酒,是最好喝的。   金斯利在宴会上喝的满脸通红,他的酒量非常不错,而且喝起来非常克制,从来不会让自己醉倒,但今天显然是不同的,他太高兴了,高兴的放开了喝,打算和其他一样不醉不归。   这次晋封的骑士里就有他的骑士侍从,而他的骑士侍从既是他的学生,也是他的儿子。   骑士教导的骑士侍从是自己的继承人并不是稀罕的事情,他们的骑士头衔同样可以世袭给自己的儿子,只要后者有足够的能力,所以大部分的骑士,都会非常认真的教导自己的孩子,与其把人交给别人教,倒不如自己来教更放心。   原本,金斯利以为他的儿子得等到自己退休以后才能接任自己的位置,而他今年才四十岁,至少还能为伯爵大人服务十几二十年,甚至更久,这也意味着在这中间,除非他自己提早退下,他的儿子很可能要到和他现在差不多的年纪才会正式成为骑士。   但显然他的大儿子的运气很好,不仅没有等那么久,甚至因为表现优异,提前结业成为正式的骑士,而大儿子今年才刚刚满二十岁,就为霍尔家增加了一块骑士采邑,这实在是个令人高兴的事情。   尤其因为大儿子已经有了自己的骑士头衔,金斯利的头衔就不能给他了,他可以把这个头衔留给另外的儿子。   不过这里也有个甜蜜的小苦恼,金斯利从前只打算培养大儿子继承骑士头衔,所以并没有对他的小儿子进行过骑士教育,而小儿子如今也有十七岁了,并且已经在伯爵大人的工厂里担任一个不大不小的管理职务,努力肯干,听说很快还会晋升,显然是不适合再把他带到什么进行骑士训练了。   “那我的骑士头衔应该给谁呢。”金斯利喝的微醺,看似苦恼却也带着笑。   高兴是真的高兴,苦恼也是真的苦恼,比较骑士头衔没有人继承的话,爵位和采邑可都会被收回去,而骑士头衔可是不能兼任的,他得找另外的继承人才行。   “这有什么好烦心的,你再生一个不就行了。”隔壁已经喝的半醉的同伴大力的拍打他的肩膀。   这也不是不可能的,金斯利只有四十岁,正式身强力壮的时候,而他的妻子比他小了七八岁,虽然生孩子的话年纪大了一些,但也不是不能再生一个。   只是高龄产妇,其中的危险不言而喻。   而金斯利和他的妻子感情很好,他并不打算让妻子去冒险。   “那就给你的孙子好了。”另一边的人也凑过来加入了他们的谈话中:“我就打算把我的骑士头衔交给我的小孙子,他今年也有三岁了,再大一些,就能开始接受训练了。”   金斯利看看他,对方和他一样,身边的骑士侍从也是自己的儿子,而且这次晋封也有他儿子,所以他们有着相同的烦恼,给自己的骑士头衔再找一个继承人。   而和他不同的是,对方只有一个儿子,不过儿子早就到了可以结业的年纪,但是没有机会成为骑士,才一直继续当着骑士侍从,而且还已经有了两个男孩,一个继承父亲的头衔,一个继承爷爷的头衔,倒是刚刚好。   而经他提醒,金斯利也突然想到,他确实没有合适的儿子继承自己的位置了,但他可以等一等孙子!   大儿子如今已经是正式的骑士了,他还没结婚,即使结婚了,第一个男孩也必然是要继承他的位置的,而小儿子的话,因为一早就确定只能自己打拼,所以满了十六岁后,心疼他的母亲就为他娶了妻子,如今虽然小夫妻俩还没有孩子,但相信很快就会有了。   不过这事得和他大儿子商量一下,他可不想两个孩子因为继承的事情闹僵了关系。   和他们有相同烦恼的人其实还不少,毕竟萨丁森原本是个穷地方,外地人不会把自己的儿子送过来跟着这里的骑士学习,而本地人基本上都是穷的无法负担骑士学业,也没有贵族血脉,想改换门楣基本上没可能,所以大部分的萨丁森骑士侍从,都和骑士们是血缘关系。   而像奇米这样的小农奴出生的可实在不多,如果不是有费利克斯的看重,他们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 第153章   骑士团的庆祝持续了好几天,等他们终于闹够了,费利克斯才开始安排人去斯罗特。   当然,虽然这一批新晋骑士的采邑都被封在了斯罗特,但不可能把他们全都调派过去,斯罗特那边暂时不需要这么多的骑士,而且只调派新手骑士过去,费利克斯也不放心,所以他让团长金斯利拟定了名单,只调派二十名骑士过去,新老骑士各半,一带一路。   在骑士们动身之前,魏薇定做的制服,也终于做好送来了。   这些衣服被整齐的叠放好,装在箱子里,一箱箱的用马车运送到了城堡来。   魏薇听到仆人汇报说老裁缝来送衣服的时候,还很意外,她原本和老裁缝说好的在入冬之前做好就行了,以萨丁森的天气,天气变冷开始下雪怎么也得等到十一月底十二月初的时候,现在可才十月呢,这就做好了?   结果还真是都做好了,按照魏薇的要求做的,一套不差。   原来为了赶进度,老裁缝回去以后一边让染布坊加班加点的赶制布料,做好一批就送到裁缝店让店里的裁缝制作成衣服,甚至把其他的订单延后了,所以才能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把几百套衣服都做好了。   而这里面也有裁缝店这几年扩张后,店里的裁缝师傅变多了不少,以及魏薇给的衣服图纸虽然款式新奇,但不需要绣花也不需要缝制大量的装饰品,只需要耗费剪裁和缝合的时间,手脚快些的裁缝师傅一天都能做好两三套,甚至更多。   老裁缝等来了魏薇,立刻笑容满面的弯着腰道:“夫人,请您验验货。”语气里蛮是自豪,显然对自家的商品质量很是自信。   装着一副的箱子被打开,露出里面黑色的制服,因为是为冬天准备的,这些服装都是用保暖厚实的羊毛毛呢制作的,当然,男款制服搭配的白色衬衣考虑到贴身性,还是使用了棉布,但也是特意加厚的,而且还是三件套,就算是冬天穿,只要不跑到冰天雪地的外面去,也不会觉得冷。   魏薇摸了摸箱子里的布料,厚度很令她满意,她转头对潘妮道:“去吧巴顿管家叫来,顺便让他带几个仆人过来试衣服,再通知骑士图那边,让他们也派几个人过来试试。”   潘妮拉上脸上丽莎一起带着笑分开去叫人了,她们的脚步比平时还要轻快,而留下来的其他人同样很激动的看着那些大箱子。   这可是给她们做的冬衣,马上就要有新衣服穿了,哪个女人会不高兴?   虽然说黑色的裙子不怎么讨这个时候的女人喜欢,但潘妮觉得,既然是魏薇特意设计的,那一定是有它的过人之处的。   可惜之前夫人故意使坏不让她们看设计图,箱子里的衣服又都叠得整整齐齐,看不出款式,这可就让她们更加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也的衣服了。   魏薇倒是不急,一箱箱的看过去,除了衣服,老裁缝还按照魏薇的要求做了不少配饰,一样样看过去,非常满意,虽然说是赶工做出来的,但质量确实没有任何问题。   巴顿管家那边很快就带着人过来了,知道是因为要找人试衣服,所以他特地挑了不同体型的仆人过来,汉克和梦娜都在其中。   而骑士团也很快来了两个骑士,大家都知道伯爵大人不喜欢有年轻的男性出现在魏薇面前,所以来的骑士都是年纪比较大一点有家室又长得一般的。   老裁缝带着学徒把适合他们体型和身份的衣服拿了出来,男男女女们分开到不同的房间去换衣服,巴顿管家也被塞了一套,他眼尖的发现自己的和其他的人衣服好像有些不太一样。   女仆们还好,她们的新制服就是一条黑色长裙,穿起来很方便,但男仆和骑士们的衣服是上下款,而且过于贴身了,对于穿习惯了长袍的男人们来说,可不怎么习惯。   但是没有人不知道怎么穿的,因为这种上下分开的衣服,他们见伯爵大人穿过,伯爵夫人给伯爵大人做的骑马装就是类似的款型,而后者非常喜欢,只要去打猎都会换上那一身,看着帅气,而且行动起来比袍子要方便的多。   一群换好新衣服的人走出来,魏薇和老管家等人都是眼前一亮。   女仆们穿着贴身的黑色长裙,是非常典型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古典风女仆装,流畅的裁剪展露出姣好的腰部曲线,长裙盖过脚踝,通身纯黑,领口处露出一截衬衣式的高领,手腕的位置也有卷起来的袖口设计,盘成一团的头发上带着有花边的白色头巾,原本魏薇是打算设计成现代流行的名为喀秋莎的女仆头巾,小小的一条荷叶边的带子,绑在盘起来的头发上,但这年头女性都流行把头发包住,所以她也就没有修改,而是沿用了维罗利亚女仆装头巾,白色的小圆头巾,边上滚着花边,背后扎着小小的蝴蝶结,垂下两条长长的带子,端庄又优雅。   而巴顿管家和男仆们的服装很相似,都是西装样式的制服,上衣是燕尾礼的外套双排扣的背心以及衬衫三件,稍有不同的是,男仆们的马甲和外套一样是黑色的,而巴顿管家的则是白色,除此以外,男仆戴着黑色的领结,巴顿管家是一条黑色的领带。   再看两位被叫来试穿的骑士,他们的服装又是一个新奇的款式。   魏薇给骑士做的是改良式军服,当时她就想,骑士也是士兵,既然是士兵,那就该穿军服嘛。   交叉领双排扣的上衣下摆长度到大腿根的位置,肩上有装饰性的肩章把肩部衬的更加挺拔,右肩处垂下一条金色的绶带,挂在领口交叉处,腰间搭配一条宽腰带,扎紧以后硬是把两个肌肉发达脸一般的壮汉骑士衬托的腰细腿长英武不凡,而和男仆更加不同的是,他们制服里的衬衫是灰色的上面同样搭配了黑色的领带,这是因为骑士日常运动量太大,穿白色的太容易脏了,索性就换成了耐脏的灰色。   不过和男仆们一样,他们都不知道领带和领结是怎么用的,所以只能拿在手中又带了出来。   此时这一群换装完毕的人排成行站在魏薇面前,手上拿着不知道用处的配件,好奇的互相打量彼此身上的衣服,虽然他们看不到自己的样子,但看看别人换了衣服后完全像是变了个人的样子,自己应该也是好看的吧?   魏薇回头夸了老裁缝一句:“做的非常不错。”   她原来还担心以如今的布料没办法做出自己想要的样子,结果也不知道老裁缝是怎么解决的,就算没有后世那么多可供选择的布料,做出来的衣服也非常有模有样。   老裁缝立刻挺直身板,谦虚的回道:“这还是伯爵夫人您提供的设计图的功劳。”   虽然他自问手艺很好,但这么奇特偏偏又好看的服装,他就算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   彼此互夸完了,魏薇上前,指导男仆们领结的戴法,然后亲自动手帮巴顿管家系领带,一边系一边还让两个骑士好好看着:“虽然平时可以不戴,但最好还是掌握一下系法,正式场合这个领带是必须要戴着的。”   巴顿管家太高下巴让魏薇帮他系领带,简直不能更激动,他既然能享受到女主人的服务,这可真是无上的荣耀。   哦,希望伯爵大人不要看见,不然他这把老骨头估计也要承受他的嫉妒了。   少爷什么都好,就是太会吃醋这点,让人头疼。   可费利克斯偏偏还就是看见了,他听说魏薇这边有事,又正好有空闲,就过来看热闹了,结果一来就看到魏薇帮巴顿管家系领带的画面。   好在,对方是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管家,心里再酸,他也不会当着大家的面表露出来。   所以还能怎么办?   魏薇刚给巴顿管家系好领带,费利克斯就走了过来,手上还拿着一条随手从箱子里拿出来的领带,递给她:“管家刚刚没有看见,你再给他释放一次吧。”   说着在魏薇面前站好,下巴太高,示意她来。   魏薇哪儿看不出他的意思,笑了一笑,顺着他的意思,又如法炮制的帮他打好领带。   虽然这一身蓝色长袍配着领带真的很奇怪就是了,但既然当事人都觉得无所谓,系好了以后也不拆下来就这么大大咧咧的挂着,像是在炫耀一样,她有什么好说的。   把费利克斯丢给管家和骑士们去研究领带的系法,魏薇又去一边让女仆们把配套的围裙,细麻布的围裙,肩带外侧和下摆上都加了荷叶边,特意加宽加长的腰间系带在背后绑出一个大大的蝴蝶结,让整条裙子多了一种俏皮的可爱。   本来还有些觉得裙子颜色太暗沉的女仆们这一下是完全接受了新的制服。   魏薇倒是觉得还差了点儿:“配套的鞋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做好送来,你们先将就下吧。”   “这还能算将就?我觉得现在像是体面人家的小姐呢。”潘妮牵着裙摆转了转,臭美道:“要是我们穿着这样一起跟着夫人走出去见人,铁定让她们羡慕疯了,简直气派的不得了。”   其她女仆们纷纷赞同。   魏薇等她们闹了一会儿,才拍拍手道:“别皮了,要是觉得衣服没问题,就把它们拿去发了,一人两套,有不合适的尽快说,我让他们拿回去去改改。”   众人这才嬉嬉笑笑的应下,工作去了。 第154章   十一月,小安东尼出生正好满半年,已经会自己翻身了,甚至偶尔也能独立坐起来,只是还不稳,总是坐上几秒钟就倒下,魏薇虽然觉得那画面很有趣,却也不敢让他坐太久,免得伤了幼小的脊椎。   半岁的小安东尼比刚刚出生时更加活泼,而且也不像以前那么怕人了,周围熟悉的人抱他他也不再哭闹,一逗就笑,还会咿咿呀呀的说着谁也听不懂的婴儿语,不过能抱他的除了父母,就只有经常见到的女仆和小姑姑多洛莉丝了,其他人要是伸手,绝对小眉头一皱立刻开哭,不过有声没泪,一看就是假哭。   即使如此,城堡上下依旧把他当成最可爱的小天使,就连卡洛琳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也变成跑到叔叔婶婶的房间去看小宝宝了,而小安东尼见到她也会很高兴的挥手手,然后两个小娃娃鸡同鸭讲的都能说上好久。   十一月来临,多洛莉丝的订婚日子也即将来临,一家人收拾好行李,准备出发前往奥德里奇。   这一次,威廉姆斯家族的五位成员集体出行,连两个孩子都没有被留下,虽然坐马车不是那么舒服,但总不能把他们留下,不说小安东尼离不开父母,就连卡洛琳也已经长大到会因为家里大人不在而哭闹了,她身体又不是很好,一直哭容易生病,而且无师自通的掌握了撒娇的本事,知道他们不想带她去,就抓着魏薇的裙摆,也不哭出来,就一脸委屈的看她,看得魏薇满心愧疚,最后不得不投降答应带上她。   奥德里奇郡是内陆郡,并不靠海,所以这次他们依旧不走海路。   要带两个年幼的孩子出行,这准备工作可就更多了,马车要尽量弄得舒适防震,没有弹簧就尽量多铺几层垫子,边边角角的全部过上厚厚的毛毯,防止他们磕着碰着,要带去的人手也增加了不少,魏薇这次把管家夫妇都给带上了,他们都是看着多洛莉丝长大的,上次她和费利克斯结婚时两人都错过了,这次,多洛莉丝订婚,怎么也要把人带去观礼。   巴顿管家离开,城堡不能没有主事者,魏薇把琴留了下来,她跟在巴顿管家身边学习了这么久,已经到了可以独挡一面的时候了。   选了个天气不错的好日子,威廉姆斯家族的马车队在骑士士兵的护卫下,离开了萨丁森。   魏薇有好久没有离开庄园了,甚至连城堡都没怎么出过,小安东尼出生以后,她最远的活动范围就是去牧场看了骑士比赛,所以对于领地内最近的变化都只是听费利克斯和其他人说起过还没有见过。   多洛莉丝倒是偶尔会出来,但在确定订婚之后,她就窝在城堡准备自己的订婚礼服了,而卡洛琳更是从来没有离开过城堡,所以这一路上,三个人对沿途的风景都非常好奇。   成对经过丁格尔的时候并没有停下,她们掀开了车帘,打量不远处的城镇。   这里已经不是最初的小镇了,来来往往的车队人流,让丁格尔一天比一天繁荣,许多原本住在周围村子里,但在镇上工作的领民都搬到了镇上居住,这个原本不过千人的小镇如今的常住人口已经超过一万了,城镇面积也扩大了好几倍,新房子一栋接着一栋的盖了起来,把本来盖在镇外的农贸市场都围了起来。   而这些变化,都是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带来的。   领地内的领民们早就听说了他们的伯爵大人一家要出远门的消息,有不少人都聚在丁格尔镇的街道边看热闹,一睹伯爵大人的风采,车队路过时,两边夹道欢迎的场面简直像是花车游街。   魏薇在马车上看着那些往车队扔花的领民,他们每一个看起来都干干净净的,身上的衣服不说多新,却也整齐合身,也不是以前面黄肌瘦吃不饱的样子了,脸上甚至能看到一点肉,一个个精神都很好。   也不知道是由谁起了头,渐渐的,夹道欢迎的人们不再呼唤,而是异口同声的唱起了歌,那是一首萨丁森当地很流行的民谣,似乎是歌颂威廉姆斯家族的某一任家主的,如今被他们自愿唱起来,献给他们现在的领主。   魏薇转头去看另一边骑着马走在马车边上的费利克斯,他英俊的脸上先是露出一丝讶异接着慢慢涌上了笑意,嘴角的弧度变大,停留在最开心的时刻,然后抬手朝着两边挥了挥。   他是喜欢这样的吧?魏薇想着,不由也跟着露出笑容。   被人真心实意的爱戴,谁不喜欢呢。   人群的歌声变小了几秒,然后更加汹涌的扑打而来。   直到马车走过城镇,走出萨丁森,似乎还能听到身后不曾停歇的歌声。   你给予希望,领民就会回报所有的敬仰,这是他们共同的领地,这些敬仰属于费利克斯,也属于魏薇。   车队出了萨丁森后,又沿着官路走了好几天,转道向北又走了很长一段路,才进入了奥德里奇郡的境内。   奥德里奇位于普拉迪帝国中部,作为整个国家的交汇点,那里四通八达,商业繁茂,人口众多,哪怕是已经在快速发展的萨丁森,也远远比不上这里。   奥德里奇有好几个大型城镇,不过这些城镇并不都属于奥德里奇家族,其中有两个是属于王室的领地,他把管理权交给了奥德里奇家族,由奥德里奇家族负责城主的认命和管理,每年,这两个城镇都能给王室带来不菲的收益。   这样的情况在很多地区都有,凡是繁华的贵族的领地之中,总会有那么几块属于王室的地盘,贵族为国王管理这些王室产业,只要国王没有更改命令,就拥有完全的管理权,除了每年定期上缴的税收,其他实质性的好处都归贵族所有,而王室不用派人,就能收到大笔的金钱,过着奢侈的生活。   萨丁森没有属于国王的土地,他们那儿原本是个偏僻的乡下地方,而且是从前一个国家战败后被普拉迪吞没的,以前的威廉姆斯伯爵就跟着当时的国王大战,是他忠实的封臣,普拉迪建立后,这块家族土地依旧被赐予给了威廉姆斯家族,国王没有拿走任何一点,甚至还多赐予了一些,只是家族的先祖里有几个败家子,经营不善才让萨丁森的面积缩小道现如今这么大,真要说的话,斯罗特郡和萨丁森堡西边以及北边的土地,原本都属于费利克斯的家族,只是几十年前就已经换了主人,连他自己都不再记得这些辉煌了。   奥德里奇家族的城堡位于几个城镇中最为繁荣的一座,这座城市甚至就以奥德城命名,是名副其实的商业之都。   萨丁森一行的车队一进入郡内,亚度尼斯就收到了消息,当车队抵达城奥德城的城门处时,他已经等在了那里。   这座商业之都每天都有大批的商人进出城门,正常流程下,即使是贵族在这里也需要排队进城,不过贵族有专门的贵族通道,不用像普通人那样花太多时间排队,入城检查也相对要放松一些。   而有这里的领主,同时兼任城主的亚度尼斯亲自迎接,萨丁森一行人别说排队,连例行的检查都没有,更别提本来该缴纳的入城费。   女眷们都没有下马车,费利克斯和亚度尼斯寒暄了几句,就一起进了城,魏薇回头看了下自己的车队,感觉亚度尼斯有点吃亏,这次他们来奥德里奇可是把萨丁森自己的商队都给带来了,后面那些马车里都是萨丁森特产的货物,已经她从大宋使团那儿买来的部分瓷器和丝绸,这些东西在萨丁森虽然也能卖个不错的价钱,但送到奥德里奇来,能赚的更多。   而且他们还盘算着在奥德城里开家店,以后除了王都,在奥德城,威廉姆斯家也会有自己的产业了,而这个计划还是亚度尼斯最开始提出来的,也是为了加大两边的合作关系,甚至,他已经帮忙找好了合适的商铺位置,就等他们来了以后自己去看看,合适了就能直接买下来准备开业了。   奥德里奇家族的城堡位于奥德城的中心处,高大的城墙外被护城河环绕,宏伟壮丽的城堡玻璃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和它相比,萨丁森堡简直就是只丑小鸭。   看到那栋在阳光下耀眼的白色城堡,想想自家同样规模不小,还有着百年历史的城堡,简直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虽然相比起来是萨丁森堡的历史更加有就,但时间太长难民破败,萨丁森堡外部也没有修缮过,而且萨丁森堡外墙是裸露的石头,不像奥德里奇堡不仅新,外墙还经过粉刷,灰扑扑的,一点都不好看。   “我觉得萨丁森堡有必要重新修缮一下了。”她收回目光,和身边的多洛莉丝小声说道。   多洛莉丝没有回答她,而是愣愣的看着那座越来越近的城堡,眼睛里有闪亮的光。   那就是,她以后要生活的地方吗? 第155章   奥德里奇和萨丁森之间的距离,普通商队走上七八天也能到,但因为他们带了孩子,小安东尼又有点不太适应马车的颠簸,所以整个车队不得不放慢了速度,所以一号出发,到了奥德里奇,已经是十三号的事情了,距离订婚的日子还剩下八天。   不过时间倒是还很充足,一切的准备事宜都由男方完成了,萨丁森这边只要把人送过来就可以了。   而等他们到达奥德里奇城堡,就受到了萨琳娜夫人的热烈欢迎。   “你们可终于来了,亲爱的薇薇,洛拉。”   才下马车,一股香风袭来,魏薇和多洛莉丝就接连收到了一个热情的拥抱。   “很高兴再次见到你,萨琳娜夫人。”魏薇笑着回了一个拥抱。   “夫人,你好。”多洛莉丝牵起裙角朝她腼腆的微笑着。   “都说了不用那么客气,直接叫我的名字,或者婶婶也行。”萨琳娜拥抱完魏薇,又去抱了下多洛莉丝,之后还牵着她打量了好一会儿,越看越是满意,还朝着魏薇夸赞道:“两个月不见,我们的洛拉越来越漂亮了。”   多洛莉丝被她这么一说,更加不好意思了。   正好这时潘妮把卡洛琳牵下马车,小安东尼也被抱了下来,萨琳娜的注意力立刻就被转移了过去。   “你的孩子越来越可爱了。”她先是笑意浓浓的夸了小安东尼,在得到魏薇的微笑回应之后,又弯下腰朝着卡洛琳笑道:“哦,亲爱的小美人,还记得我吗。”   这位夫人不仅颜控还很喜欢孩子,所以对于威廉姆斯家的两个孩子都非常热情,尤其她们以后也算是亲戚了。   坐了一路马车的小女孩有些打蔫,她怯生生地看了萨琳娜一眼,然后躲到了魏薇的身后,抱着她的腿,小心翼翼的探出脑袋看向萨琳娜。   魏薇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半蹲下来,把她轻轻带到身前:“这是你萨琳娜奶奶,你们之前见过的,她还送了你一个娃娃你还记得吗?”   两个月前见过几次的人卡洛琳其实已经不太记得了,不过娃娃她记得,那是一个木雕的女娃娃,五官很精细还能玩换装游戏,虽然卡洛琳现在有很多的娃娃,并不缺这一个,但她还是很喜欢。   隐约回忆起来以后,卡洛琳也提着裙子,奶声奶气的朝她问好:“你好,萨琳娜奶奶。”   “真乖。”萨琳娜就喜欢这样长得可爱又有礼貌的孩子,欢喜的摸了摸她的头,还塞了一颗特意准备的糖果给她。   糖果用干净的手帕包裹着,说是糖果,其实就是糖块,不过是从外国进口的白糖糖块,比现如今流行起来的红糖更加稀少贵重。   卡洛琳喜欢吃糖,不过家里人一贯不让她多吃,怕蛀牙,而且大人们也教过她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东西,所以看到糖也没有接,而是先看了一眼魏薇,等她点头,才又甜甜的说了一声谢谢后,收下了糖果。   见她如此表现,萨琳娜脸上的笑容更深了。   接着,她才想起来自己这边还有人没有介绍:“真是看到你们太高兴给忘记了,来,这位是安德鲁王子,我想你们应该认识。”   她的女儿已经在月前嫁给了安德鲁王子,婚后不久,萨琳娜就邀请他们来奥德里奇做客,参加亚度尼斯的订婚礼,所以这次出来接待威廉姆斯家族的人,他们也在场。   “是的。”魏薇点头,然后带着几个小的和费利克斯一起上前给安德鲁王子见礼。   一年多不见,安德鲁王子长高了不少,但同时他也更胖了,好在因为身高足够,所以看着只是有些丰满,他的样子随了国王,不算英俊,但也不丑,就是神情有些木讷,给人一种憨厚老实,不太聪明的感觉。   而他的妻子,新任的二王子妃,也就是萨琳娜的女儿艾莉娜,则是一位小美人,她的样子和萨琳娜非常像,几乎可以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看起来同样很温柔,只是十五岁的小姑娘本该是最无忧无虑的时候,但她虽然笑着,眉宇间却隐隐能看到一丝忧愁。   关于这位王子妃和多洛莉丝未来的小姑子,魏薇也是做过一些调查的,据说艾莉娜原本是有未婚夫的,是她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定下的,同盟贵族家的继承人,但很可惜的是,那位继承人在前几年出门打猎的时候不幸坠马身亡了,之后老奥德里奇伯爵身体越发不好,家人们都忙着照顾生病的伯爵,一时忘记了小女儿的婚事,而老伯爵去世前国王正好派人来求亲,为了家族着想,他们不得不答应了这门亲事。   魏薇其实也能理解他们的做法,毕竟奥德里奇和萨丁森不一样,这个繁荣的商业郡有两座城市都属于国王所有,而当时亚度尼斯还没有继承爵位,对领地的掌控很有限,又因为过于年轻不能服众,如果不答应这门婚事,国王很可能会收回奥德里奇家族对那两座城市的管理权,重新任命新的城主和奥德里奇家打擂台,为了不让情况更为失控,他们是不想联姻也不可能的。   而从萨琳娜和亚度尼斯的口中,艾莉娜是一个很温柔又顾家的女孩,加上她本身对原来的未婚夫也是有些感情的,原未婚夫死了以后,她就有点郁郁寡欢,对于自己的婚事没了期待,所以在知道这件事后,她只稍微考虑了一下,就同意了。   魏薇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对年轻的夫妻,发现虽然艾琳娜看起来有些心事重重的,但对安德鲁王子好像也不是不接受的样子,而且安德鲁王子也很在意她,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王子总是会时不时的回头看看她,被发现时,还会露出一丝略带讨好的笑容。   而这个时候,艾莉娜的表情也会放轻松一些。   稍微窥见了一点这对新婚夫妇的隐私,魏薇收回目光,跟着大家一起进了城堡。   以前奥德里奇家族比威廉姆斯家族富裕,加上如今不管是费利克斯还是魏薇都不追求奢华的生活,更喜好温馨舒适的摆设,所以奥德里奇堡内的一景一物看起来都要比萨丁森好许多,尤其是在装饰摆设上,纯金的器皿名贵的古董随处可见,仆人们也规矩懂事,仪态优雅,尽显大贵族的风采。   但当威廉姆斯家族的人身后跟着一群穿着黑白制服的女仆男仆排着队伍鱼贯而入时,那种沉稳又威严的气势,还真的把原本有些看低威廉姆斯家族的仆人们压了一头。   这其实也是一种常态了,虽然说费利克斯现在被称为最富有的贵族,但私底下有些人却会叫他暴发户,以此贬低轻视他,当然他们从来不敢当面说,只是私下里偷偷讲,以此宣泄自己的嫉妒罢了。   而这样带着贬义的称呼流传出王都之后,那些没有见过他的人,对于这位富有的伯爵的看法,难免也受到了影响,连带的,也把威廉姆斯家族的人看低了一等。   虽然奥德里奇家族的主人们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但他们家的仆人们就难免会有高人一等的感觉了。   但如今见到这么一群服装整齐,规矩有礼又特别显眼的仆人,这种优越感一下子就被冲击崩溃了。   虽然奥德里奇家的仆人们待遇都不错,也有相同的服饰,但不管是从样式还是布料质量上来看都不如萨丁森的人,尤其这群人的服装款式如此的新奇,别说是仆人了,就连几位主人都不由多看了几眼。   一群人在客厅里坐下后,一直保持安静的艾莉娜更是难得的开口说了一句:“他们这么穿看起来可真精神。”目光还往魏薇身边的女仆身上看去。   明明是不讨人喜欢的黑色裙子,可配上白色的围裙,怎么就那么好看呢,   萨琳娜也点头附和:“确实很不错。”然后还一脸感兴趣的询问魏薇:“你们结婚时,费利克斯是不是就是穿的这种样式的服装?”   魏薇笑道:“确实是类似的服装,不过款式上还是有些区别的。”   “相比这种,我更喜欢骑士们的新制服,有机会你们可以看看,我保证男人都会喜欢的。”费利克斯坐在魏薇身边,加入了话题。   虽然是改良的军服,但费利克斯还是敏锐的察觉到了这种服饰的真实用途,尤其是在骑士们穿上配套的马靴之后,完全凸显出了男人的帅气和英武,而且非常方便行动,看得费利克斯都眼馋了,转头让魏薇给自己也订几套,不然以后等骑士们都换上了军服出行,难道他还穿着长袍吗?那画面想想都不怎么有趣。   当然,作为主人,他的军服又有些不一样的设计。   他这么一说,自然引起了其他人的好奇,尤其是在场的两位男性,亚度尼斯就算长得过于漂亮,但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而安德鲁王子虽然年轻,但因为自身资质不好一直也很向往拥有骑士一样的战斗力,所以对于他所说是男人都会喜欢的服装,都很好奇。   不过需要护卫车队的骑士们并没有换上自己的新制服,所以这会儿他们想看也看不到,只能等着之后有机会再说了。   而这边,萨琳娜正在热情的招待魏薇她们:“房间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你们先休息一下,明天我带你们到城里去逛逛。”   魏薇也很期待能看一看这座据说并不逊色王都的商业之城,于是欣然同意了萨琳娜的邀约。 第156章   不过在去休息之前,礼物还是要先送出去的。   既然是上门做客,当然不会空手而来。   萨丁森这次除了伯爵一家的车队外,还随行了一支商队,商队的人当然不会跟着他们一起进城堡做客,所以在进城后不久,两队人马就分开了,商队离开后,剩下的马车依旧不少,除了主人们乘坐的马车外,放行李和这一路日常所需的物资外,还有不少是给奥德里奇家的礼物。   虽然说现在还只是订婚,但既然是第一次上门,他们怎么也要给多洛莉丝把门面立起来。   所以这次准备的礼物都是精心挑选的,除了萨丁森出产的各种特产外,当然也少不了成匹的丝绸和成套的瓷器,这些东西一送出去,奥德里奇家的管家拿着清单的手都在发抖,大概也是从来没见过有人送丝绸送的这么大方的,更别提最近才开始在贵族中流行的瓷器了。   虽然大宋使团才来普拉迪走了一趟,但他们带来的货物原本是没打算在普拉迪出售的,卖个魏薇的那些都是意外,而且还消耗了他们不少库存,于是之后再去见国王的时候,使团出售的物品就很少了,毕竟他们还有其他的地方要去,不能把东西都在这里卖完,所以现在整个普拉迪上下,除了国王和王都的几个大贵族买到了一些丝绸和瓷器外,也就只有萨丁森有这些东西了,而其中,国王他们买入的数量也不多,自己留着用可能都嫌不够,更不可能拿来送人了。   而萨丁森这边,虽然也出售了一部分给商人,但那点量都不够他们卖给几家客人的,基本上还没出萨丁森就被贵族们先包圆了,而奥德里奇家运气不怎么好的,别说丝绸了,连瓷器都没买到一套。   所以费利克斯这次带来的几套精致的瓷器,别提多给多洛莉丝长面子了。   当然,丝绸很好,瓷器也很漂亮,但对于两位奥德里奇家的女人来说,她们最喜欢的礼物,还是魏薇带来的香水。   自从萨丁森开始出产精油和香水,这些比香料好闻,又好用的东西就成了有钱女性的梳妆台上必备的物品了,尤其是香水,有了它,女人们再也不用担心自己身上的异味盖不住了。   尤其,这次作为礼物送来的还不是平常在店里能买到的香水,而是他们的新产品,五款全新的混合型香味。   以往萨丁森出产的香水都是用精油提取的花香和果香形香水,好闻是好闻,但味道单一,闻久了就不那么令人喜欢了,客人们是没有闻过其他的香水味才能接受这样的基础香水,魏薇却早就想着调制新型香水了。   从有这个念头起,萨丁森就在招募嗅觉灵敏,记忆力出众,对香料和香味有所了解的人,打算培养成调香师,在高昂的工资诱惑下,陆陆续续的,还是有不少符合条件的人到萨丁森堡应聘,调查过身份背景后,费利克斯和身份清白的人签订的长久合约,把人都留在了庄园里。   这些人平时是不会接触到香水生产的,他们的工作地点在另外的地方,调制新型香味需要的材料都有人送过来供他们使用,他们只负责接收培训后创造新的香水。   两年的时间还不够这些人完全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出色的调香师的,但也是初有成效,这段时间以来他们尝试出了不少新的香型,虽然没有什么特别出色的,安全性上也不太能保证,但好歹已经有些样子了。   当然,不能保证安全性的香水魏薇不敢卖,所以这次新出的五款香水不是他们自己调配出来的,而是根据魏薇提供的配方改动而成。   六款香水,两款适合年长一些的成熟夫人,两款适合年轻的小姐,还有两款,是男士香水。   香水出现以后,可不只是受到女人们的追捧,男性同样很需要它掩盖体味,只是相比女性,男人们的选择就少了很多,过于浓郁甜蜜的香味都不太适合他们,虽然也有人会用,但对香水香味不满意的男人们还是更加愿意使用香料而不是香水。   这次的男士香水就是特意为他们准备的,一款是经久不衰的古龙香型,以柑桔类的清甜新鲜香气配以橙花、迷迭香、薰衣草香而成,具有明显的新鲜油爽令人有舒适愉快的清新气息。   而另一款则是迷人的木质芳香调,相比女士香水的甜美诱惑,更加的清爽大胆,而且特意增加了留香时间,熏染在衣物上,月余之后也隐约可闻。   而且除了新款香味的香水,装香水的瓶子也有了极大的改动,不在是普通的小药瓶一样的玻璃瓶,而是圆溜溜的表面带着花纹的香水瓶,红粉黄紫蓝绿五种不同的颜色,其中红色和紫色是成熟女性的魅惑系列,粉色和黄色是少女的清纯系列,蓝色和绿色是男士香水。   这样的礼物被魏薇亲自送到萨琳娜和艾莉娜手中的时候,两位女士还没打开瓶子闻到香味,就已经一脸惊艳,爱不释手的打量着那漂亮的瓶身了。   等她们闻到那和纯粹的花香果香完全不同,也不像香料那么浓烈,还会随着时间慢慢改变味道的独特香味时,整个人都沉醉了。   尤其魏薇还说:“这五款新香水是明年夏秋才会上市的新型香味,我特地带过来琴你们品鉴一下,如果有什么不足的地方一定要告诉我啊。”   后面的话她们都没去听,所有的关注点都在“明年夏秋才会上市”这点上,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在新香水上市之前,除了萨丁森,就只有她们手里有这样的香水了!   谁不喜欢与众不同呢,就算是这段时间以来心情总是不太好的艾莉娜,这会儿都一脸惊喜,满脑子幻想着当自己在公开场合使用别人没有的香水时,会引来多少人的瞩目。   想想吧,在一群用着单调的花香和果香的贵夫人里,只有她身上的香味不一样,特别好闻又特别出色,简直是艳压群芳了。   萨琳娜虽然已经已经是被称为奶奶的人了,可她爱美的心思可从来没少过,听到魏薇的话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在自己身上用了一点,连魏薇让她先把原本的香水味去掉都来不及。   着迷的闻了一口手腕上散发的幽幽香味,萨琳娜带着笑道:“我真期待宴会的到来,到时候我们各自用不同的香水吧?一定能嫉妒死其他夫人小姐的。”   四款女士香水,正好她们四个一人用一种呢。   “我就不用了。”魏薇摇摇手:“我没有用香水的习惯,而且婴儿对气味敏感,我还要照顾安东尼呢。”   萨琳娜不解:“可你身上很香。”   她接触魏薇也有些日子了,彼此靠的近的时候,萨琳娜都能闻到她身上独特的香味。   “大概是衣服上的熏香吧。”魏薇衣服上确实都用了熏香,是她自己调配的香,味道淡雅而且不会刺激皮肤,对大人小孩的身体也都没有任何影响,即使是孕妇和婴儿都能使用。   相比妻子,费利克斯更是连熏香都没有用过,因为魏薇爱干净,所以费利克斯也习惯了每天洗澡沐浴,身上总是干干净净的,并不需要香水来遮掩体味,但他身上总是有一丝从魏薇身上沾染来的香味,若有似无的,像是在向所有人宣告这个男人是属于她的,除了她,谁也不许碰。   “我也不需要了。”毕竟是说到了自己的订婚宴,多洛莉丝的脸又红了起来,不好意思的低着头不敢看大家:“薇薇帮我单独调制了一款香水,我准备用那个。”   还是魏薇亲手调配的,是她送给多洛莉丝的订婚礼物,多洛莉丝一直没舍得用,就打算等到订婚时才用呢。   量身定制,独一无二的香味,萨琳娜母女一听,差点都嫉妒了。   不过一想,她们都不用,自己不就一人独占两种香味了,这么一想,至少在明年新品香水上市前,她们也有了独一无二的香味了啊。   剩下的两款男士香水则是两份,一份送给了安德鲁王子――幸好他们提前知道了这位王子也会来参加订婚宴,不然礼物可就不够了――一份则送到了亚度尼斯手中。   亚度尼斯闻过香味后,更加喜欢绿色香水瓶的那款木质香调的香水,相比另一款的味道要更加适合成熟一些的男性,他本来就因为年纪轻不太能服众,所以难免更加喜欢用能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成熟的东西,这从他的穿着打扮基本都是黑色蓝色这些冷色调的色系就能看出来了。   而且闻惯了母亲妹妹用的那些花香果香味的香水,木质芳香确实更加特别。   听到多洛莉丝的话,亚度尼斯把瓶盖盖好,把香水交给仆人放到自己的房间去,也准备把这个留在订婚宴上使用。   至于安德鲁王子,他往常就不太在意这些东西,难得看到妻子这么开心,自然就更顾不上其他的了。   又说了一小会儿的话,萨琳娜终于想起来他们的客人还需要休息,连忙招呼他们感觉去客房。   “好好休息,有什么需要都可以和仆人们说,等到了晚餐时间,我会派人通知你们的,当然,如果你们太累了,也可以留在房间用餐,请当这里是自己家一样吧。”   她这话可不是客气,毕竟这次的客人里,可有他们家未来的女主人呢。   “当然,我们不会客气的。”魏薇笑了笑,朝她打了招呼后,跟着仆人去了客房。 第157章   奥德里奇郡是整个普拉迪帝国乃至整个欧洲都有名的商业郡,主城的奥德城更是被称为商业之都,比之王都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虽然这里是内陆郡,发展的却一点不比沿海的几个大型港口差,许多人都喜欢到这里做生意求发展,可以说是商人心中的圣地也不为过,而这份繁华,是历代奥德里奇家主苦心经营而来的。   萨丁森一行人休息了一天, 第二日就被安排着去参观这座繁华的商业之都。   在萨琳娜的怂恿下,亚度尼斯单独邀请了多洛莉丝,两人连仆人都没带,换了变装单独出游,也就是约会去了,而艾莉娜和安德鲁王子来奥德里奇有段时间了,一个土生土长,对这座城市已经没有过多的兴趣,更不想在冬日出门逛街,另一个已经逛过这座城市,又想和妻子呆在一起,也一起留在了城堡中,所以最后只有萨琳娜单独带着费利克斯和魏薇去参观这座城市。   奥德里奇是比萨丁森更加寒冷的城市,十一月的时候已经开始下雪,不过只是小雪,一般晚上下一阵,白天就化了,但也隐藏,外面总是很冷。   魏薇现在的体质并不是很怕冷,但她以前怕冷,所以心里还是怕冷的,所以出门前她还是做好了充足的保暖措施,不仅衬裙是加厚的双层,外面的长裙也是纯羊绒编织的厚款,而且裙子底下还穿了一条同材质的羊绒裤打底,长裙外还套着黑色的厚斗篷,斗篷长达脚背,露出短靴的鞋面,中高跟的短靴里垫着厚厚的绒毛,穿起来缓和又防水防滑,手上一双皮革手套包裹住纤细修长的十指,兜帽一带,全身上下除了脸,一丝不露。   另外她还准备了一把伞,如果下雪了可以用来挡雪。   不过萨琳娜的打扮也并不比她逊色,从头包到脚,应该是这个时期女性外出时的必要措施了。   萨琳娜带着他们去了奥德城最繁华的地段,这里开满了各式各样的店铺,即使是在冬季,店铺的生意也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来来往往的客人络绎不绝,什么东西都能在这里买到。   他们是坐着马车出来的,萨琳娜一路给魏薇介绍着两边的店铺,说道自己熟悉的就会给魏薇推荐一下,如果她感兴趣,就让车夫停下下去看看,女人们的购物欲不管在何时都是旺盛的,看了一家店后,两人干脆不坐马车了,直接改成步行,一家店一家店的逛过去,不知不觉,紧跟在她们后方的马车里,车顶上,都堆满了买回来的东西。   费利克斯作为陪同人员,光是帮忙看着她们买东西都感觉累了,可她们还能乐此不疲的继续往下一家走去,一点看不出半点疲倦的样子。   直至走到这条街上地段最好,铺位也最大,但大门紧闭的一家店门前。   店门前,一位仆人打扮的矮胖男人一副等候多时的样子,看到她们过来,立刻上前行礼。   “下午好,伯爵夫人。”   见到他,萨琳娜才想起今天出门还要正事,她指着那家没有开门的店转头和魏薇他们说道:“那里就是亚度尼斯帮你们留意的店铺了,你们先去看看,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再找。”   自然是满意的,这条街有多繁华,走了这一路魏薇和费利克斯已经感受到了,客流量如此多,地段有位于十字路的交界口,这个店铺显然非常抢手,如果不是亚度尼斯帮忙找的,凭他们在奥德城里人生地不熟的,根本轮不到他们来看,怕是一早就被人抢走了。   那仆人上去把们打开,魏薇和费利克斯走进参观了一下,因为位于十字路口转角的关系,这家店临街的两面都开了门,而且内部面积比左邻右舍都要大,还是两层的,顺着靠里侧的楼梯上去,上面一层的面积和下面是一样的,而且二楼的窗户开了好几扇,窗户也很大,所以采光非常不错。   一楼往里还有一扇门,从门走进去会路过一大一小两个空房间,走过房间就是后门,后门上了锁,看不到外面通向哪儿。   魏薇绕了一圈,感觉非常不错:“这里原来是做什么的?”   萨琳娜只知道亚度尼斯帮忙找了店面,倒是不太清楚内情,只回忆了一下道:“我记得好像是家饭店。”   那仆人连忙接话道:“是的夫人,这里原来确实是家饭店,不过经营不善已经关门很久了,这个铺位因为地方大,一般的商人不需要这么大的地方,而原来房主要的价格又高,所以一直没有租出去。”   他没说的是,本来这个店铺是亚度尼斯从原主手上买过来打算自己用来开店的,原来店铺里的东西都已经清空,正打算开始装修呢,听说费利克斯想要在奥德城开店,他就停了工期,让他们先来看看,如果大舅哥满意这里的话,他就再另找个铺位开店去。   但他不说,费利克斯还是看出来了点东西,这里显然已经事先被清理过,从角落的一些东西开,还有一些装修的痕迹。   不过不管看没看出来,既然人家愿意让,他也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这里卖吗?”租什么的还得受制原来的房主,他当然是选择直接买下来了。   那仆人听过主人的指示,连忙点头:“卖的卖的,这个店铺上下两层,总面积是六百平,连同后门外的那口井,一共需要二十五万金币。”   这个价格比费利克斯在王都买的那套宅子都贵,但这是商铺,地段又好,费利克斯事先了解过,这条街上的店铺价格都不低,二十五万金币买一个六百平的商铺,价格很公道,如果主人不是亚度尼斯,其他人可能都不肯卖。   “亚度尼斯买的时候花了多少钱?”费利克斯突然问道。   “三十万……”仆人一开口,就知道说漏嘴了,连忙闭嘴讪讪的看了眼费利克斯,然后低头不敢说话了。   魏薇也听到这一句了,也跟着挑了挑眉,这个妹婿可以呀。   她看了看身边的萨琳娜,后者脸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显然不是没听到仆人的话。   萨琳娜见她看过来,只是笑了笑,不说话。   心里反而有些欣慰,她的亚度尼斯,都知道讨好大舅哥了,看来儿子对他的未婚妻是真的上心了。   这样就好,虽然萨琳娜一直很期盼亚度尼斯结婚,但在艾莉娜被迫接受一桩她不愿意的婚事后,萨琳娜希望至少她的亚度尼斯是因为彼此相爱而步入婚姻的殿堂的。   费利克斯道:“三十万吗?”   仆人见自己穿帮了,正担心回去后会被主人责骂呢,听了费利克斯的回答,也只能呐呐的点点头。   “那我们也用这个价买下来吧,不能占他的便宜。”这个妹婿的心意他领了,但该给多少给多少,他们又不差那些钱。   他都这么说了,萨琳娜也没意见:“那就这里了?”   “嗯,这里就很合适了,麻烦夫人你们了。”   “客气什么。”   见他定下了,那仆人就把准备好的转让合同拿了出来,可上门的金额是之前定下的二十五万金币,费利克斯不同意这个价格,要签约就要另外准备合同了。   他们也不急,回去以后直接和亚度尼斯当面签约就好了。   所以看过了店面,费利克斯看向两位夫人:“你们还要去逛逛吗?”   不同年级的美丽夫人们看了看彼此,一同笑道:“当然。”   这才走了一半,她们还要不少店铺没有逛过呢。   费利克斯不得不任劳任怨的跟上去当钱包和劳工了。   平时训练有素,最忙碌的时候也没有忘记锻炼,自觉体力过人的费利克斯在今天深刻怀疑其了自己的体力到底是不是真的那么好了,不然怎么两位穿着高跟鞋的女性走了一下午都不觉得累,他这个大男人反而感觉腰酸腿软了?   这完全情况颠倒了嘛。   入冬以后天就黑的快了,下午四点尽五点的时候,天空就暗了下来,意犹未尽的两位夫人手挽着手,终于准备回去了。   走出最后一家店,外面不知不觉开始飘起来雪花。   小小的雪花落到手上,立刻就化成了水,与其说是雪,倒更像是雨。   “幸好我带了伞来。”魏薇笑着解开手中一直拿着的伞上的伞扣。   “我之前就想问你了,这是什么?”萨琳娜原本以为魏薇拿着的是样式奇怪的手杖之类的东西,冬季路滑,有些人出门就会带一根棍子在身边,另外登山出游的时候他们也喜欢用上这个,可以说是后世绅士们使用的文明杖的前身了。   “这个?这是伞。”   魏薇拿起手中的黑伞,对着空中轻轻一按,“砰”地一声,黑色的伞面打开了。   金属制作的伞骨虽然努力做成了空心的,但还是比以前用过的不锈钢雨骨要重的多,用来客串手杖也不用担心会弄坏,花朵一样的伞面是用黑色的布做成的,边缘处镶着两层红色的蕾丝花边,看起来华丽又神秘。   这把黑伞的布料原本并不具备防水的功能,但上面涂了一层蜡,经过处理,大雨挡不住,小雨和雪花还是能挡得住的,不过它的主要用途还是遮阳,毕竟这是一把洋伞。   至于挡雨的雨伞,东方的油纸伞就很不错,竹子她有,但油纸暂时没弄出来,索性她也不需要在雨天出门,晚一些研究出来也不妨碍什么。   倒是这种欧洲贵族女性钟爱的洋伞,既然有了漂亮的蓬蓬裙和扇子,怎么能少的了它呢。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亲爱的之前叫我老公,难道是劳工的意思? 第158章   马车就停在不远的地方,这么一小段路其实并不需要打伞,不过是有备无患。   在萨琳娜惊奇的目光中,这把遮阳效果比遮雨效果好,又很重的伞在她手里走了一遭,入手的重量出乎预料,称重的铁质骨架对于从来肩不挑手不提的贵夫人来说不是拿不动,而是拿不了多久就会手酸,完全配得上魏薇口上的“有点沉”。   但不得不说这么一把既能当拐杖探路,又能遮阳挡雨,关键是样子还好看的伞,很得她的青睐,看到一把,萨琳娜已经能想到无数把颜色装饰各异的款式。   身为商业之都的女主人,还曾经帮助丈夫经营领地,为儿子保驾护航,萨琳娜自然不可能没有商业头脑,实际上看到萨丁森堡的仆人的制服的时候,她的脑子里就开始转动起来了,当然,她那个时候也只是想了想这服装能不能做成成衣售卖,后来自己就给否决了,那些黑白色的制服,女仆的还好,男仆装到底和普拉迪的传统服装差太多,异国情调非常浓重,不一定人人都喜欢,而喜欢的人,随便找家裁缝店,想仿制出来并不难。   而这遮阳伞,相对就比较难制作了,需要找手艺不错的铁匠打造伞架,伞面的布料也是特殊处理的,虽然还是容易被仿制,但作为商品贩卖的话,还是有利可图的。   所以在回城堡的路上,萨琳娜就忍不住问魏薇,要不要合作做个制伞卖伞的生意。   其实倒不是说她真就看得上这样的小生意,只是在儿媳妇还没到手以前,萨琳娜总是想巩固好两家的关系,免得这个儿媳妇跑了。   所以能有几个合作的生意的话,对于她来说就像是上了保险一样。   一个洋伞的小生意,魏薇其实不太放在心上,原本也没打算生产销售这个,就像萨琳娜自己想的一样,这东西太容易仿制了,如果真的做这个生意,怕是过不了几天就有山寨货出现了。   不过既然萨琳娜有兴趣,又表示可以全权负责,她只需要提供伞面设计和制作技术就好,所以魏薇才同意了。   不过这只是小头,大宗的合作项目其实已经在拟定中,但那是费利克斯和亚度尼斯要去商讨的事情,魏薇从来不在这上面插手,她已经有足够多的事情要忙了。   回到城堡以后,萨琳娜一问,亚度尼斯和多洛莉丝天黑之前已经回来了,他们今天出去约会也不知道去了哪儿,反正一下午她们都没碰到这对小情侣,不过看多洛莉丝脸上的笑容甜蜜又羞涩,偶尔和亚度尼斯对上时还会突然红了脸,而亚度尼斯看到她这个样子,礼节性的温和笑容就会变成真实的笑,两边的大人们就知道这次的约会应该非常圆满。   这就让他们更高兴了。   而与此同时,奥德城里的上流人士都在等着他们的城主发来宴会的邀请帖。   当然不是订婚宴的邀请,那们重要的日子,邀请帖早就已经发送完毕,被邀请的人甚至连祝贺礼物都准备妥当了,所以这些人等的是欢迎萨丁森人的欢迎宴会。   大部分的贵族都是喜欢宴会的群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平时的娱乐活动实在是太少了,尤其是女士们,那些男人还能无聊了出门跑马打猎,喝点小酒什么的,可她们连逛街这样的娱乐活动都不太有,因为大部分贵族都住在自己的领地里,这领地要是偏僻一些,可能周边都找不到可以逛街的地方,而且现在大部分地区的商业也不那么发达,所以需要买些什么的时候,大家更习惯把商人叫上门来为自己服务。   没有其他的事情干,这热闹的宴会不就成了大家的心头好吗。   甚至为了能多参加宴会,很多人经常是自己的领地住一阵,忙过了春耕秋播后,就离开领地,到热闹的大城市去居住,所以像奥德城这样的大城市,就是那些喜欢热闹,但没资格在王都拥有一席之地的贵族常年居住的地方之一了。   而他们在收到奥德里奇家的请帖后,一边讶异于奥德里奇伯爵手段厉害――才把妹妹嫁给了王子,转头就要迎娶威廉姆斯家的小姐,两边的联姻为他带来的是更加巩固的地位――一边又期待着能和那位威廉姆斯伯爵接触,毕竟那可是目前整个普拉迪最富有的伯爵,听说只要能和这位威廉姆斯伯爵搭上边,求的合作的人,现在可是个个都发达了,就原本被大家看成是穷乡僻壤的东部地区,现如今可是处处繁荣,领地在萨丁森周边的贵族,除了极个别倒霉人士,其他人都发了财的。   而这样的机会,也是奥德城的贵族们所期盼的,这些人既然选择在奥德城定居,自然本身也是有些生意在这里的,不然光是领地的税收也不足以支撑起他们在这里的生活开销。   当然,大部分贵族女性虽然也期待宴会,但和男人们的理由不一样,他们纯粹是因为在萨丁森人来访的这段时间里,自己不好举办宴会,所以在等着奥德里奇家的下一步举动呢。   这个不好举办宴会,是她们担心自己顶下的日期和奥德里奇家的日期撞上了,到时候客人们都跑去城主家,不来参加她们举办的宴会,那场面就尴尬了,过后还会被嘲笑许久,再有虽然谁都知道萨丁森来人了,但如果奥德里奇家不举行欢迎宴会,或者带着威廉姆斯伯爵参加一起别的宴会,公开出场给大家做个介绍,作为贵族,礼仪上其他与威廉姆斯伯爵不相熟的贵族是不能直接邀请他参加宴会的。   但偏偏,奥德里奇家的年轻伯爵就像是忘记了这点一样,根本没有为他们准备欢迎宴会不说,有人尝试从他这里邀请费利克斯也没有成功,大家收到的消息,都是这位城主大人最近不是在忙着和未婚妻约会,就是带着威廉姆斯在奥德城里到处转悠,去的还都是那些城市管理部门,就像是在熟悉城市的运作一样。   而费利克斯也确实是在熟悉城市运作,萨丁森和斯罗特的跨郡城市目前已经建了个雏形――虽然只是建筑图纸上包含部分贵族区、平民区和市政厅再内的新城中心地区的那一小块的建筑物,要完成这座城市的全部设计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但明年市政厅正式落成以后,放在丁格尔的政府试运营班底就可以迁过去了,威廉姆斯一家也会从城堡帮出来到贵族区去居住,方便庄园里的城堡进行翻修,而贵族区的其他房子,和那一片提供给平民的房屋也会开始对外销售,第一期工程过后,他们大概会往这座形成迁移两千到三千左右的人口,这样一来,就算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建好,这个新城也是名副其实的城市了。   而不管是魏薇还是费利克斯,对于城市运作其实都没有太多的概念,费利克斯以往在王都当骑士的时候,身份地位都不高,不足以让他接触这些,往常有打过交道的也就是治安官城卫兵之类的部门,所以现在有机会了,他自然就把握机会,希望亚度尼斯带他熟悉一下奥德城的各个城市管理部门了。   其实魏薇也想来,毕竟她也没见过这些嘛,但多洛莉丝目前还不太习惯单独面对萨琳娜和艾莉娜,而且越是临近订婚宴的日期,多洛莉丝就越紧张,所以她每天都来找魏薇说话,企图分散一点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不那么焦虑,所于是当魏薇打算跟着丈夫出门,就会看到多洛莉丝和卡洛琳撒娇时几乎如出一辙的星星眼攻势,加上还有两个小的要照顾,她也就只能默默吞下了打算一起出门的计划。   又一次送走了费利克斯,她转头抓着多洛莉丝的手,安抚道:“只是一个形式主义的订婚宴而已,你们其实已经订婚了,根本不需要任何的担心。”   所谓的订婚宴,不过是订婚男女双方对亲朋好友宣布一下自己的喜讯,接受大家祝贺的庆祝宴会,实际上从亚度尼斯求婚,多洛莉丝答应了他的求婚并戴上戒指,之后双方的长辈商讨好婚事后,他们的婚事就已经是定下来,不出意外不会更改的那种。   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订婚几乎等同于结婚,只要定下婚约,女方就已经不算是原本家族的一员了,而是成了夫家的成员,甚至在举行结婚仪式之前,他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住在一起,享受婚后生活了。   所以这个时候新娘在婚礼上挺着大肚子的情况也并不少见,而且大家对此似乎还非常乐见其成,一些人甚至认为新娘怀孕举行婚礼,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他们会把这看成是家族人丁兴旺的预兆。   当然,威廉姆斯家没有这样的传统,这点从费利克斯和魏薇订婚后也保持的规规矩矩的就可以看出来了,而且费利克斯很清楚魏薇在方面非常保守,并不能接受这样的习俗,加上他自己约有点舍不得妹妹,所以在和奥德里奇家商定多洛莉丝的婚事的时候,他也特意提到过这点,隐晦的表示在正式举行婚礼之前,不能闹出这种事情。   对此,不管是萨琳娜还是亚度尼斯都没有提出异议,他们表示很尊重女方家长的态度,所以在正式婚礼知道,都不会把多洛莉丝接到奥德城和亚度尼斯一起住。 第159章   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于到了订婚宴这一天。   十一月的天气在冬天到来时不算太冷,尤其是习惯了寒冷天气的人们,在这样的季节里,哪怕天上飘着雪,他们也可以只穿一件厚些的袍子就出门,真正寒冷的时候,还是步入十二月,圣诞节前后那段时间开始。   天空作美,十一月二十一日这天的奥德城正是个艳阳天,虽然冬天里的太阳基本徒有虚表没什么热度,但光是看着就让人高兴。   城堡的订婚宴是在晚上举行的,客人们都居住在城里,倒是不需要另外为他们安排住处,同时的,也不会有人太早抵达城堡,给主人们增加工作量了。   从早上开始,整个奥德里奇堡上下都动了起来,仆人们忙着为宴会而准备,萨琳娜去和管家做最后的确认,她特意把艾莉娜也带去了,女儿的婚事来的太过突然,萨琳娜一直觉得自己有很多事情都没来得及教导她,现在正抓紧时间给她补课,想让艾莉娜回王都之前,能成为一位合格的女主人,知道如何打理产业,准备宴会和与人交际。   艾莉娜学的很认真,她的未婚夫意外后,父亲也跟着生病,母亲和哥哥都忙着照顾父亲打理家业,没多少时间顾及她,而父亲去世后不久她就被送到王都去和安德鲁王子订婚结婚了,所以管家的事情她真的没怎么学习过。   但她是二王子妃,未来最不济也会是一个公爵夫人,如果不懂这些,是会被人嘲笑的,艾莉娜不管是因为自己还是家人,都不想被人嘲笑,所以现在她也是抓紧一切时间跟着母亲在学习一位出色的夫人应该会的所有事情。   订婚宴这一天之前,就连魏薇和多洛莉丝都会跟着萨琳娜学习这些,不得不说这让她们受益匪浅,魏薇以前都是在管家夫妇的帮助,以及自己的摸索下在管理萨丁森堡,她自己觉的做的还算不错,但对比一位经验老道的伯爵夫人,确实是有所欠缺的,连她都如此,就更别说多洛莉丝了。   不过今天是订婚宴,主角只需要留在房间里准备参加晚上的宴会就可以了,而魏薇留下来陪她的同时,还得帮她做最后的准备示意。   “我本来以为你会用丝绸做一条裙子的。”   多洛莉丝在准备订婚礼服的时候,大宋使团还没有来,但魏薇从自己的收藏里拿出了不少从时装上拆解的丝绸布料送给她,本来魏薇以为多洛莉丝会用那些丝绸做一条裙子,但她并没有用,而是用了其他的面料来做裙子。   此时多洛莉丝穿的是一条红裙子,是用制作胭脂的红花染的非常纯正少见的鲜红色,像是花园里带着露水的红玫瑰,鲜活又娇嫩。   这条裙子的款式非常的简单,甚至没有加入流行的衬裙,也没有融入以为多洛莉丝喜欢的蝴蝶结等繁琐的装饰,而是简单的长款A字裙,但它的裁剪很棒,高腰修身完全贴合多洛莉丝的身体曲线,而且整条裙子表面都覆盖了同色系的精致蕾丝,金发蓝眼的小美人穿上大红裙子,那股青涩与纯真似乎都从她身上退去,散发出一丝属于成熟女性的性感和诱惑。   她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魏薇就在后面看着她,欧洲人的血统让这个小姑娘如今长得都比魏薇高了一些,差不多快到一米七了,而且似乎还在生长,未来也许能超过一米七,幸好她的未婚夫亚度尼斯是个一米八往上的高个子,不然多洛莉丝以后恐怕都不好穿高跟鞋和他一起出门了。   长高的同时,她的身体发育的极好,丰胸细腰,越来越往S形发展,穿这种修身的裙子,最合适不过了。   小姑娘在镜子前摇摆裙子,一边检查没有任何问题一边道:“我想把那些留在结婚的时候用。”   多洛莉丝也想像魏薇一样能在结婚的时候穿上婚纱,她甚至想过结婚的时候能找魏薇借一下那条婚纱,毕竟丝绸很贵,而且稀少,她想买都买不到。   但后来魏薇给了她不少丝绸,一开始多洛莉丝是不打算收的,不过魏薇说自己留着也没什么用,而且丝绸这种布料,放久了会褪色,如果她不用,过上几年那些布料也没用了,所以多洛莉丝还是被她说服改变主意打算自己做一条了。   但那么珍贵的布料,用在订婚宴上她舍不得,自然要留在结婚的时候了,哪怕后来大宋使团来了,他们买了不少丝绸,多洛莉丝也没改变主意。   当然,也有那时候她的裙子已经做好了基础款式,并且开始钩织蕾丝,而她不想放弃这条精心准备裙子的原因在。   魏薇揶揄道:“看来我们的小洛拉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嫁人了啊。”   这话一出,立刻引得多洛莉丝一脸羞红,满屋子追打她,魏薇立刻牵起裙子就跑,顺便还拉了女仆帮忙挡着,一屋子人笑笑闹闹的,把多洛莉丝的紧张的情绪都扫没了。   闹了一会儿,魏薇适可而止,连忙投降认输,然后把小姑娘推到速状态前,为她化妆打扮。   作为今天的主角,多洛莉丝的打扮自然是要艳压全场,怎么精致高雅这么来,精致自然的眉眼,花瓣一样娇艳的红唇,每一处都不容出错。   而宴会上用到的珠宝首饰是萨琳娜一大早亲自送来的,奥德里奇家收藏的名贵宝石首饰中的一套。   等她打扮完毕,外面的客人也陆陆续续的来了。   而城堡也因为这些客人的到来变得热闹起来。   每一个抵达城堡的客人,都难免露出惊讶之色,即使是马车停在门口,人走上了屋前的阶梯,也总是忍不住回头看向后方。   他们在看什么,很简单,一群穿着改良军服的大长腿骑士。   费利克斯带来的骑士差不多有五十人,而现在这些人全部被安排在从城门口到屋子大门前两边的位置,一个个穿着黑色的军服,脚上踩着长达膝盖下方的马靴,站的笔直,长腿蜂腰,身材的缺点被完全遮掩,普通的五官都变得英勇起来,全身上下散发着浓浓的男人味。   而且这一次出行,费利克斯带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刚刚晋升的骑士,他们的共通点就是年轻,而且不乏长得好看的帅哥。   可以说,这样的骑士,比穿着铠甲的他们,还要令那些夫人小姐们着迷。   如果不是场合不合适,恐怕已经有人上去搭讪了。   当然,就算现在不适合,等晚一些,她们也许也有机会出来勾搭一下?   贵族的宴会嘛,不就是男男女女们寻欢作乐的最佳时机,在这样的时候寻找一位你情我愿的情人,是很多人的常规操作,只不过今晚的宴会上,那些平时很受欢迎的男士,大概要受到一波冷落了,因为夫人小姐们的心,都被外面的英武骑士给勾搭走了。   这群来自萨丁森的骑士也不是奥德里奇堡的正规守备力量,他们现在就是在外站一会儿给自家主人长脸,等客人都来了,他们就可以各自活动去了。   甚至趁着没有客人进出的空档,这些骑士也可以稍微放松一下聊聊天。   “又有人在看我们了。”一位骑士朝身边的人挤眉弄眼道:“我觉得今晚或许会有特别的收获。”   骑士们都是经验丰富的战士,就算是新晋升的年轻骑士,他们对人的视线很敏感,所以那些从城堡大厅的窗户往外看的目光他们不可能没有发现,要是有人察觉到目光后回头,还能和半隐在帘子后的女士四目相对,得到一个勾引意味十足的媚眼。   当然,这样大胆的对视一般都属于已婚或寡居的的妇人,未婚的小姐们就矜持的多了,偷看如果被发现了,就会立刻躲开对方的视线,藏在帘子后面,心头小鹿乱撞,一副春心萌动的娇羞样子。   但过不了多久,她们又会再次探出头来,对自己有好感的骑士,露出一个羞答答的笑容,如果能得到回应,就会轻轻煽动手里的扇子,传递着隐晦的信息,再匆忙走开,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等待着不久之后或许会到来的另一个人。   今天来参加宴会的那些贵族,大部分的身份地位其实都不高,甚至还有没有贵族头衔的贵族后代,这样人家出来的女儿,如果能嫁给萨丁森的骑士,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而骑士这边,在注意到那些贵族夫人小姐传递的讯息时时候,心里同样起了心思。   一部分人是被那些成熟美艳的夫人们吸引,打算来一段露水情缘,但也有人是真的看到不错的异性,打算为自己的婚姻考虑一下的。   他们都是年轻的骑士,期待着娶一位贵族小姐也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毕竟贵族的后代除了继承人外,其他人不是进教会就是变成骑士,甚至还有去当商人的,那些贵族家的小姐也并不是只会嫁给贵族,家世好又得宠的小姐或许如此,但家世一般或者不得宠的,嫁给骑士就很普遍了,甚至很多贵族都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自己的心腹骑士以此拉拢人呢。   而萨丁森的骑士别的不说,他们的主人有权有势,能力出众,而他们自己也有采邑有工资,生活稳定,前途无量,努力一下,以后说不定也会变成贵族呢。   长得好,条件也不错,如果再是单身,可不就成了那些家庭条件一般又不怎么得宠的贵族小姐们心中最合适目标了吗,错过了他们,她们说不定只能嫁给有钱的商人了。   怎么选,大家心里可都有数。   而在年轻人们的心开始躁动的时候,订婚宴也终于开始了。 第160章   宴会主角的出现,是这场订婚宴上的又一个高潮。   因为很厉害的,亚度尼斯竟然也穿了一套蓝色的西服,还打着领带,和多洛莉丝的红裙异常的相配。   本来一开始他的礼服并不是这样的,而是传统的普拉迪长袍,但萨琳娜看过那些男仆装和骑士装,又看了魏薇画的费利克斯当初穿的西服的款式后,就立刻找了裁缝,紧赶慢赶的,赶制了这么一套。   而换装后的亚度尼斯对于这种服装所能体现出的成熟风范也异常的满意,连笑容都比平时真实了一些。   总觉得,这种之前在王都没有流行起来的服装,或许不久后,就会在贵族中风靡起来了呢。   俊男美女的出场,吸引了所以人的目光。   正主们到场,客人齐聚,也意味着宴会的开始。   订婚礼不像结婚礼那么麻烦,需要到教堂举行仪式,一般来说,只需要要男女双方众宣布他们的喜讯就可以了,请客,宴会,不过是一种庆祝方式。   当然也有人会玩点花样,比如在宴会上重复求婚的场面,亚度尼斯就这么做了。   当着所有人的面,他单系跪下,牵着多洛莉丝的手,拿着那枚临时拿下来的戒指,再次说出来当初的求婚誓言。   “……美丽的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愿意在大庭广众下再次重复当初的求婚,完全体现了他对多洛莉丝的重视,也看得周边所有的女性宾客们,尤其是未婚的小姐们,一个个脸红心跳,眼睛发光,捂着嘴在心中大呼浪漫,一边被感动的不要不要的,一边也幻想着自己也能有这样一位出色的结婚对象。   再次被求婚,多洛莉丝还是非常的激动,她同之前一样答应了求婚,戴好戒指就迫不及待的把亚度尼斯拉了起来,还弯下腰帮他拍了拍膝盖上并不存在的灰尘。   不久后,暂停的音乐响起,他们得下场跳开场舞了。   魏薇站在费利克斯身边,欣慰又不舍的看着翩翩起舞的多洛莉丝,大红的裙摆在空中划出完美的圆,曾经自卑怕生的小姑娘如今也成了别人眼中的大人,即使站在这么多人的面前,万众睹目,也不再会害怕的逃避了。   她往费利克斯身上靠了靠,眼睛一直盯着跳舞的姑娘:“看她订婚,我真舍不得。”   她原本以为能多留多洛莉丝几年的,毕竟她那时候看起来对婚姻就很排斥,自己的婚事被提起时也总是希望能晚些结婚,结果一看到亚度尼斯就变了心,快速沉迷进了感情之中,也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不是说亚度尼斯不好,只是,他们认识的时间那么短,就直接谈婚论嫁了,我总觉得有些过于草率了。”   作为娘家人,魏薇必须承认亚度尼斯的条件非常好,是所有人都会满意的女婿/妹婿人选,但这不妨碍她觉得他们走在一起的速度太快了,从认识到订婚,前后只有几个月,而且他们实际相处的时间更短,甚至可能连一个月都没有,依靠着书信往来,第二次来访就定下了婚约,简直比闪电还快。   看多了现代的闪婚闪离,她很担心他们之间的感情是否真的稳定,会不会只是一时的感觉。   她自己原本就不怎么相信爱情,所以对他们这么快定下婚约,其实心里是真的不太能接受的。   费利克斯搂住魏薇的肩膀,轻声道:“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合适,但至少他们现在是喜欢彼此的。”   贵族的婚姻,很多时候看重的只是利益,能因为相爱走到一起的人非常少,费利克斯很庆幸自己娶到了喜欢的人,而多洛莉丝也并不是因为联姻才和亚度尼斯走到一起的。   以后的事情只有以后才知道,哪怕他们未来感情起了变化,费利克斯相信以威廉姆斯家族的势力,完全可以庇护住多洛莉丝,不管她是要离婚还是别的什么。   当然,他更希望妹妹像自己一样婚姻幸福美满。   “亚度尼斯人真的不错,我觉得他和洛拉很般配,重要的是洛拉自己还喜欢,难道你愿意她错过这么好的对象吗?”   不太愿意,不然之前她也不可能默许甚至帮着安排他们相处了。   “而且我们说好了,结婚的事情可以等到多洛莉丝十六岁以后再安排,她还可以在家里呆两年,并不是马上就要嫁人的。”   奥德里奇家能答应这条要求,就已经说明他们很有诚意了,不然一般人订婚以后,怕是过上几个月就要举行婚礼了。   虽然魏薇其实依旧觉得十六岁有些早了,怎么也得十八岁才好,但她也知道不能留那么久,能把家里的女孩留到十六岁,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已经是很晚了,再留,不说男方那边有什么想法,其他人恐怕又要开始传谣言了,那可对她不好。   时代如此,能把多洛莉丝多留两年,已经是很奢侈的事情了。   她也不过是一时感叹,很快就把这种复杂的心情抛到了脑后。   开场舞很快在第一首曲子里结束,魏薇敏感的发现周围的客人开始蠢蠢欲动,脚步也开始往他们这边来,惊觉不好,拉着费利克斯就往舞里走。   “我们也去跳舞。”   要说她对参加宴会为什么那么不喜欢,就是因为其他人的目的太直白了,和他们拉关系的,谈生意的,攀交情的人总是络绎不绝,如果把一晚上的时间都花费在应付这些人上,就算宴会再好玩,她也不会喜欢。   有必要的时候,魏薇不介意和这些人寒暄应酬,但如果一直被人骚扰,那还是能躲就躲。   费利克斯任由妻子把自己拉去跳舞,虽然他们都不太喜欢这项活动,但舞伴是彼此的话,就没有什么不愿意的了。   这个时期的交际舞总是有交换舞伴的间隙,魏薇拉着费利克斯在多洛莉丝和亚度尼斯旁边跳着,换舞伴的时候他们正好相互交换,趁着那一小段的空档,魏薇对亚度尼斯道:“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对待多洛莉丝。”   她还想说一些威胁的话,但到底想不出该说什么,场合又不太合适,只能闭嘴。   “我会的。”亚度尼斯保证道:“倾我所能。”   “那就希望你能做到了。”   几秒钟后,魏薇又回到了费利克斯的怀里。   他们一连跳了三支舞,魏薇就表示腿疼,不想跳了。   费利克斯拥着她离开舞池,笑道:“之前看你逛街的时候,走上几个小时也不觉得类,怎么这才跳了几分钟就累了?”   “那不一样。”魏薇理直气壮的说着歪理:“女人们逛街的时候,光顾着注意商品了,哪里还会注意自己的脚,那时候走多少路都不会累的,但跳舞,额转几圈就晕了,还是老了我吧。”   是的,相比脚累,她脑子更晕,一支舞下来总是转圈又转圈,反正她是受不了的。   费利克斯看了看四周,客人们不是自己在玩就是在骚扰那边的萨琳娜和安德鲁王子,一时间还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于是提议道:“出去走走?”   这个时候直接离场回客房还太早了点,但到花园里散散步却是不错的选择。   虽然现在是冬天,还是夜里,花园里几乎什么都看不到。   不过魏薇还是同意了,她回头看了一眼还在跳舞的多洛莉丝,觉得今晚她可能会一直跳到宴会结束,即使不是,大概也没多余的注意力能分给他们了,于是和费利克斯手牵着手,在门口拿了厚厚的羊绒披肩,往身上一披,和套上斗篷的费利克斯一起悄悄溜去了后花园。   奥德里奇堡的花园非常的大,是典型的欧式庭院,园中以常青的绿色植物为主,道路两边都是半人高的灌木,即使是在冬季里也绿意匆匆,花廊、亭子、供人休憩的长椅应有尽有,甚至还能看到一座华丽的铁艺秋千,上面缠绕了花藤,只是这个季节里的没有鲜花,所以花藤变成了枯藤,连叶片都没有,秋千立在一片空旷枯黄的草地上,看起来格外的寂寥。   看到那座秋千,魏薇有点想坐坐。   她拉着费利克斯往那边去,缺少了灯光,夜晚的花园想的很阴暗,路边只有点燃的篝火可供照明,所以远一些的地方,就只能依靠月光照明了。   好在今晚月色不错,银白的月光洒下来,在适应了黑暗后,那点光辉足够让他们在夜色里看清事物。   虽然这个时期的人很多都有夜盲症,但那里面并不包括贵族,他们的食物非常丰富,而胡萝卜是这时候少有的几种蔬菜之一,又比较好储存,贵族的餐桌上从来少不了它。   所以费利克斯眼尖的看到了远处同样有人以秋千为目标正在靠近,并且比他们要快了一些。   他拉住了魏薇,站在灌木丛边上,指了指那儿:“有人了。”   魏薇被他一指,才发现正有一男一女并排走到了秋千那儿,然后一个坐一个推的玩了起来,冷风里还能听到年轻女性轻盈的笑声。   魏薇眯着眼睛,没看清到底是谁,但借着月光,能看到正在推秋千的男人一身黑,双手抬起时,身上衣服的轮廓并不是长袍。   “……我们家的骑士,还是仆人?”   “应该是骑士。”费利克斯的观察力比她好,注意到了对方的体型:“你不是安排巴顿管家他们帮忙招呼客人去了,由他看着,那些仆人不可能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   所以有时间的,也就只有现在自由活动的骑士了。   “那我们去其他地方吧。”那边明显是在交流感情,她们过去不是打扰人家吗。   魏薇果断的拉着费利克斯往其他地方走了。   然后一路上,他们发现,这花园里,自家的骑士还真的不少,而且个个身边都有伴。   “看来我们萨丁森的春天提前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不知道能成几对。   费利克斯:萨丁森应该有能多些人口了吧。 第161章   鉴于花园里的谈情说爱的人过多,而且好些都是萨丁森的骑士,两位不想打扰下属谈情说爱的主人,最后还是默默回到宴会中,去应付那些宾客了。   果然他们回去以后,很快就成了众人追捧的目标,攀谈着络绎不绝,萨琳娜也过来从费利克斯身边带走了魏薇,带她去认识其他的贵夫人。   走之前她还在说:“知道你不喜欢这种场合,但你们以后要在奥德城做生意,人脉是很重要的。”   魏薇受教,同行的还有多洛莉丝,显然她们两个中多洛莉丝才是那个更需要在这里拥有人脉的人,魏薇顶多算是个陪衬的。   宴会的后半场,她们都在忙着交际中度过了。   订婚宴之后,费利克斯并没有立刻带着家人下属动身离开,他还需要在这里再呆一段时间,继续了解一下城市运转以及监督一下店铺的装修等。   当然,魏薇觉得他之所以要多留这段时间,主要还是给自己的骑士们,多一些恋爱的机会。   如果订婚宴一过就回去,那些似乎有了追求目标的骑士,恐怕就得把目标放弃了,毕竟只是一晚上的接触,恐怕还没办法让他们追求到美丽的姑娘们,不是每个人都和亚度尼斯多洛莉丝一样,能用飞鸽传书联络感情的。   证据就是他在宴会后骑士们放了不少的假期,有需要用人的时候,也尽量带着那些已婚有对象的出门。   以此又过了半个月不到,一直在关注后续结果的魏薇,陆陆续续的听女仆们说起,那些骑士中的谁有恋爱对象了,又有谁听说动作快的很,连求婚都成功了。   原来觉得多洛莉丝的感情线来的太快,现在她才发现,其他人只会比她更快。   这让她忍不住把目光放到了潘妮的身上。   她身边的贴身女仆,除了没有一起来的琴以外,就只有潘妮是未婚的――当然,那些又回去训练的小女仆们不算。   “你真的不打算谈个恋爱吗?”魏薇盯着正在帮她收拾行李的潘妮,这半个月已经是最大期限了,他们再不回去,大雪就要下来了,到时候回程会变得很困难。   “我们的骑士里不是也有不少人在追求你吗?你真的没有动心的吗?”   “并没有,夫人。”潘妮平淡道,自从魏薇成了伯爵夫人后,她的身份水涨船高,追求她的人也变多了,城堡里的男仆、士兵甚至是骑士,不少人都向她献过殷勤,这点上琴甚至都不如她受欢迎,因为她长得比琴漂亮。   但潘妮真的没有动过心。   “就像我和你说过的,我不打算结婚的。”   这个信念潘妮以前就有了,和琴是因为想当女管家,一切为了事业,暂时不准备考虑这个不一样,潘妮是真的排斥婚姻生活,以前就励志不结婚,甚至说过等年纪大了,主人不再需要她了,她就去修道院生活这样的话。   不过最近潘妮的这个目标已经变成了,好好存钱,买房买地,以后老得动不了了,也能靠地租和储蓄请个人照顾自己。   以她如今的收入,这还真的不是个困难的目标。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念头,大概和她的身世有关,但具体原因魏薇没问过,她知道潘妮似乎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就过的不太好,被家人卖了以后更是完全断绝了所有联系,也从来不提以前的事情。   对此,魏薇只能道:“好吧,等你什么时候改变了心意可以告诉我。”   “好的夫人。”永远不会。   萨丁森人要走,最舍不得的反而是萨琳娜,连多洛莉丝和亚度尼斯这对即将离别的小情侣看起来都没她那么感伤,送人的时候恨不得自己也跟着去了。   她是真的舍不得,舍不得儿媳妇,也舍不得魏薇这个难得和自己投缘的忘年交,没有跟着去萨丁森做客,还是因为艾莉娜在这里她不好动身。   所以临走前,萨琳娜又给魏薇他们打包了好多东西,让他们一起带回去。   因为天气越来越冷,回程的路比来时难走的多,好在不赶时间,走慢点就是了。   ――   从奥德城回来之后的冬天,过的和去年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忙着收猪卖肉,忙着过圣诞,为农奴证婚,庆祝结婚二周年,以及多洛莉丝满十五岁,倒是难得的在冬季里举办了几场宴会。   不知不觉冬天就在这份说忙不忙说闲不闲的节奏里过去了。   冰雪初融大地回春,新的春耕再次到来。   有了去年的经验,魏薇对于春耕的安排更加游刃有余,庄园里的农奴们发现,地里又多了不少没见过的植物,这就导致今年萨丁森堡基本没有种植小麦和豆类,地里种的基本都是玉米红薯土豆和其他没见过的物种。   但没人抱怨,他们这两年的小麦收成很好,即使缴税以后,家里还剩下很多的存粮,就算只吃这些存粮,也能吃到下一年,何况大部分农奴在农闲的时候还有能赚钱的劳役可做,能吃饱不说,还能往家里带不少食物和钱回来,现在想饿肚子都难。   而且玉米红薯之类的产量有多大他们可是再清楚不过了,种了他们,大家根本不用担心之后会没粮食吃。   不仅是庄园内,庄园外的很多人也都在春耕时种了一片玉米和红薯,期待着几个月后,这些地里的这些作物能给自己带来丰收。   尤其是有经验的老人们说,今年的天可能要不好,会影响到地里的收成。   这让大家都很担心,新作物听说还好,能应对这样的天气,但如果种的是难伺候的小麦,真的遇到年景不好,很可能大规模减产,甚至颗粒无收。   果然入春之后就没下多少雨,一直到五月,春天都要过去了,整个春季萨丁森都没有下过一滴雨,要不是靠着从前挖掘好的水道水渠从河里运水过来,很多田地里的小麦怕是都要因为缺水而苦死了。   因为雨一直不下,他们也开始担心河流会断流。   以往萨丁森的河流从来没有断流过,但那是以前没有挖水渠分水出去,今年不下雨之后,河流的水位下降的很快,一些挖的不深的水渠都没法引水,只能靠人工运输了,大家都很担心哪天起来,就发现这河里一点水都没有了,   好在萨丁森的天气本来就偏冷,地下水资源似乎也不少,虽然一个春天都没有下雨,但不热的天气也减少了水分的蒸发,几条河的水量在下降到一定程度后,就稳定了下来,没有继续减少,   但目前来说,田地减产已经是必然的了。   费利克斯和魏薇已经在商量今年减税的事情,他们的收入来源多,就算今年田地里一点产出都没有,也顶多是损失一点税收,整体影响不大,但对领民来说,就是个有关生死的大问题了,如果降低赋税能让他们过的好一些,那就降低吧,反正魏薇本来就绝对这田税过高,一直希望能减少一些。   结果减税的公告颁布出去不久,老天大概是终于想起了他们这里还没下雨,四月底,萨丁森上空厚厚的云层开始聚集,大风呼啸,一连几天天空中都是黑压压的一片,虽然还没有下雨,但看着就快了。   这下,大家不担心下雨了,而是开始担心,这一场雨看着不会小,会不会下得太大,把他们的庄稼都给祸害了。   小安东尼的一周岁生日就是在这乌云遍布的天气里到来的。   满了一岁的小宝宝,虽然还不会走路,但已经爬的很利索了,而且也会叫爸爸妈妈,说一些简单的词汇,引得大家都喜欢逗他说话,越发的惹人爱了。   小安东尼的身体在魏薇的照料下一直很好,出生一年几乎没有生过病,周岁的时候已经长出了六颗牙,上下四颗小小的门牙长得整整齐齐,下门牙的两边外侧门牙也从牙龈中冒出一点,因为长牙,这几个月里,小安东尼总是想把到手的东西放到嘴巴里咬,这个坏习惯不能惯着,魏薇给他做了磨牙饼干,然后让人时刻盯紧了他,一见他要咬其他东西,就把东西拿走,分散他的注意力,或者给他磨牙饼干。   慢慢的,聪明的宝宝就知道,除了磨牙饼干,其他东西都是不能往嘴巴里塞的,以后想咬东西,他就会自己朝大人伸手,留着口水要饼干。   当然,饼干这次词他还不会说,只会一个音一个音往外蹦,但大家知道他说什么就好。   小安东尼已经开始吃辅食了,但魏薇还没给他断奶,这个时候适合孩子吃的营养品不多,而且没有接种各种抗体,孩子非常容易生病,这两年萨丁森的新生儿很多,但因为生病夭折的也不少,即使她已经在尽量安排人宣传教导领民们各种医疗常识,提高了新生儿的成活率,但在缺医少药的年代,夭折的孩子总是会有的。   也因此,魏薇对小安东尼看得非常严,轻易不会让他接触陌生人,能自己照顾就绝不交给别人,总是想着法子增加他的抵抗力,虽然如今她的奶水已经跟不上孩子需要的营养了,但孩子能从母奶中获得母亲给予的抵抗力,单是为了这点,她就不会现在就安排断奶,所以选了奶水并辅食双重结合的方式,让小安东尼既能吃饱,又有足够的营养。   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平民家的孩子断奶的时间很早,但贵族的孩子,可能好几岁了,都还在喝奶呢。 第162章   特意收走了大部分装饰和家具,变得空荡荡的房间里,铺着厚厚毛毯的地板上放满了各种各样的玩具,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正手脚并用,像一只刚出窝的小兽,飞快的爬行着。   他的头发像乌木一样漆黑,皮肤像雪一样白,眼睛像海一样蓝,嘴唇像花瓣一样粉嫩,简直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天使。   这就是我们的白雪……小安东尼。   一岁大的小安东尼爬的又稳又快,他来来回回的爬着,手里抓着一个布娃娃,把它送到坐在毛毯上的魏薇身边,也坐了起来,双手往前伸着,裂开小嘴,露出小小的米牙,甜甜的叫了一声“ma~”   “唉,我的宝贝。”魏薇笑容满面的回应着,看着儿子递过来的娃娃,温柔的问道:“是给妈咪的吗?”   小安东尼接受的教育早,已经能听懂一些大人简单的话语,在魏薇问了以后,使劲点了点头,一边又叫了一声“ma”一边把娃娃往她怀里塞。   塞完了以后又爬出去捡另一个,再送回来,乐此不疲。   这是他会爬以后最常玩的游戏,他喜欢在一堆娃娃里挑选自己喜欢的,然后送给妈妈。   很快的,魏薇身边就多了很多娃娃。   小安东尼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成果,最后把自己也送进了妈妈的怀里。   魏薇就坐在那里,看着他手脚并用的爬到自己的腿上,然后坐下,抓着娃娃自己玩了起来。   偶尔回头朝着她咿咿呀呀的说上一阵,偶尔还能听蹦出一两个单词。   其实没有听懂,但不妨碍她嗯哦啊的回应一句,得到回应的小宝贝就会自己转回头去继续玩。   小安东尼很粘自己的妈妈,但他并不吵闹,而且也不需要魏薇时刻回应他,陪他玩,实际上只要父母在身边,他自己一个人都能玩的很好。   何况平时还要卡洛琳这个堂姐陪着他玩,虽然相差了几岁,彼此也是鸡同鸭讲,但他们依旧成了很好的玩伴。   这间堆满玩具的房间其实是小安东尼和卡洛琳共同拥有的,那些娃娃很多也是卡洛琳贡献出来的,每天不出门的话,他们都要在这里玩上很久,房间里的玩具也总是在增加,木制的水果切切乐、沙滩玩具、钓鱼玩具、积木七巧板都能在这里看到。   别说他们这样的小孩子了,城堡里那些仆人都总是忍不住在门口徘徊,偷看小主人都在里面玩什么,然后去缠着住在城堡里的木匠帮他们家里的孩子也做一个。   不过卡洛琳今天没有过来,小姑娘一早上就跑到花园里去了,魏薇猜测她是去给小安东尼准备生日礼物了。   在魏薇的影像下,威廉姆斯家的人开始会过生日了,不过他们不大办,就一家人凑在一起,吃个生日蛋糕庆祝一下,今天也不例外。   不过我们今天的小寿星很可怜的并不能吃生日蛋糕上非常受人欢迎的奶油,他就只能吃点里面特意降低甜度的蛋糕凑合一下。   因为是小安东尼的生日,本来应该是父母双方放下工作一起来陪他玩的,但费利克斯临时被人叫走了,所以现在玩具房里才只有魏薇一个。   魏薇喂了他一点水,等他玩的差不多,开始打哈欠的时候,把这个软乎乎的宝贝抱了起来,亲了亲他的小脸蛋。   “好吧儿子,我们去睡午觉了。”   小安东尼的作息时间被调教的很稳定,每天午餐过后一小时,都要雷打不动的睡上两个小时,所以时间差不多的时候,他自己就会打着哈欠拉着妈妈要睡觉觉了。   在回房间的路上,他趴在魏薇的肩头,眼睛半睁半闭,很快睡着了。   把睡着的孩子放进婴儿床里,魏薇在旁边守了一会儿,确定他不会突然醒来,才起身对身边的潘妮嘱咐道:“看着他,差不多的时间如果我没回来,你就叫醒他。”   潘妮点点头,和另外一个小女仆守在了房间里。   安东尼年纪还小,魏薇暂时没给他安排贴身仆人,原来请的奶妈本来还兼顾着保姆的职务,但不需要她们喂奶后,魏薇就把人调走了,说她私心重也罢,反正她不喜欢儿子对别人比对自己还亲近,所以保姆奶妈什么的,等她带不动儿子的时候再说吧。   从房间里出来,魏薇下楼去找费利克斯。   她记得费利克斯被叫走,似乎是和什么船只有关。   萨丁森有两条自己的船,是从皇家海港的船坞那儿订回来的,平时都用来运输货物,很是忙碌,费利克斯突然因为船只被叫走,她担心是不是出事了。   然后魏薇就知道确实是有船只出事了,但出事的并不是他们的船只。   确切的说,“还”不是他们的船。   “皇家海港遭遇了海盗偷袭,他们丢了几条船,还被放了把火烧掉了一条。”   虽然那火被发现的早,只烧了一条船就被扑灭了,但对于属于王室,有重兵把守的皇家海港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国王听说这件事后,气的砸了把玩的瓷器――听说他事后为此后悔极了――把负责皇家海港的官员都叫来骂了一通,还撤职了一批人。   魏薇惊讶的瞪大了眼睛:“海盗那么猖獗吗?”   这可不是大航海时代,也不是在大洋之中,地中海上确实有海盗,但规模都不大,竟然胆子大到去袭击皇家海港,这胆子也太大了吧。   费利克斯也觉得这事有点奇怪,皇家海港的守备力量很强大,竟然能被海盗偷偷摸进去,甚至如果不是海盗走前放了把火,可能等他们发现有船只被偷都是好几天以后的事情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人第一反应就是皇家海港内部有人泄密,里应外合的偷走了船只。   但奇怪的是,被偷的船只虽然是新船,但并不是什么特殊的战船,为了这么几条船去闯皇家海港,怎么想都是付出比回报大,完全费不着这么做。   所以有人猜测,这是有人为了拉现在海港的负责官员下马,故意布局,也有人说,那些海盗是故意挑衅普拉迪,增加自己的名望,他们走的时候还特意在现场留下了海盗的标志呢。   具体如何,众说纷纭。   本来这事应该和萨丁森没什么关系才对,而且这么丢脸的事情,皇家海港也不会对外宣扬。   但偏偏,被偷了的几条船和被烧了的那一条,都是费利克斯新定的,而且已经定了有段时间了,皇家海港的船坞才刚做好,正准备下水测试过没问题就交货,结果就出了这种事情。   皇家海港的船坞只好派人来通知他们这事,因为船没了,他们那边交不了货,希望他能再多给点时间,让他们再做两条补给他。   费利克斯很通情达理,知道这事怪不到他们头上,而且损失最大的就是他们,所以他就答应下来了。   魏薇听的一肚子气,完全搞不懂那些海盗是什么骚操作,他们定的是商船,专门用来运货的,海盗别的不偷就偷他们的,还好巧不巧的只烧了他们的船,真的不是故意的吗?   “这一定是在针对我们!不然为什么那么多船不偷,偏偏就要偷我们的!”   这些船是萨丁森买回来准备筹建海上船队的,魏薇早想组建一支船队派去地中海的另一头探索一下非洲,那片大陆在后世看来很落后,但本身的物产资源十分丰富,以前碰上异国来的商人,她都会询问一下对方有没有带什么特殊的东西,如果有就会花钱买下。   现在常常往萨丁森跑的海外商人都知道这里的伯爵夫人很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他们现在来萨丁森做生意的时候,也会带一些符合条件的东西。   而且就在上个月,一位海外商人给她带来了咖啡豆和可可豆,不过因为是第一次交易,对方不确定这些东西能不能从她手里换到钱,所以只带了一小袋给她看看。   魏薇自然是需要这些的,谁让她自己带的种子并不能在萨丁森种活,最后只好打包送给了大宋使团呢。   在魏薇确定需要这些,并且希望商人能带更多的的咖啡可可回来后,那名商人留下了签约合同后,就匆忙的提前返航,去找更多的咖啡豆回来换钱了。   而其他人也听说了这件事,很多海上的商人都开始沿途各地的特殊物产了,现在经常就会有商人打着敬献的名义,跑来萨丁森堡和伯爵夫妇拉关系,有时候他们带来的东西确实给了魏薇惊喜,但更多的时候,是大失所望的。   不过总是依靠那些商人送东西,不确定性太大,魏薇就想自己派人到非洲走一趟,去看看那儿的各种植物和矿物资源,那可是一块未开发的保底,有丰富的矿物资源,铁、锰、铬、钴、镍、钒、铜、铅、锌、锡、磷酸盐等储量很大;黄金、金刚石也是久负盛名,萨丁森没有自己的矿产,总是从其他贵族和商人手中购买消耗极大,如果他们能在非洲那边找到矿脉,请当地人帮忙开采再用自己的船只运输回来,成本也运输的费用都能降低不少,怎么想都比买其他人手上的划算。   而且魏薇又这方面的资料,虽然因为世界偏差可能有些不同,但那些著名矿脉的大概位置,应该是错不了的,找起来会容易的多。   此外,虽然非洲不是橡胶树的原产地,但那儿非常适合种植橡胶树,说不定其实非洲当地也有,只是一直没被人发现而已,毕竟这是个平行世界,凡是都有可能不是。   那么大一座宝藏放在那儿,她不可能不去探索一下不是。   而现在,眼看着他们出海的人都找齐了,船只也快到手了,却被人偷的偷烧的烧,虽然损失都算还没交货的船坞那边的,但其中耽误的时间谁陪?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气到爆炸! 第163章   魏薇怀疑偷他们的船,烧他们船的海盗,和萨丁森是有仇的。   而且很可能有人指使他们这么做的,不然别的那些船不偷,偏偏就偷他们的呢,虽然他们的是新船,但好像下水测试都没做完呢,那些人就不怕那些船没造好,开出去一般就自己沉默了?   所以这里面一定有内情。   但可惜他们不知道内情是什么,就算要调查,恐怕也很难得到什么线索,总不可能追到海上去吧。   所以暂时只能寄希望于国王那边会有什么发现了。   组建船队的事情只能暂时延后,费利克斯和魏薇都越发希望自己的船坞能早点建好开始造船了,只不过即使船坞建好,要造出一条船,也得花上半年以上的事情才行。   这个消息让小安东尼的生日染上了一丝阴霾,但夫妻俩默契的没把这点情绪带给其他人,出了这个房间门,就当这事没发生过,去陪儿子过生日。   生日蛋糕是烘培房的面包师傅做的,他们的手艺越来越精湛,做出来的蛋糕越来越好吃,还创新了不少种类,镇上奶茶店的新品甜点都是在这里被研制出来的。   生日蛋糕其实和普通的蛋糕没什么太大的区别,顶多尺寸大一点,以及蛋糕上有祝福的文字。   面包师们也不是第一次做生日蛋糕了,虽然对外还没有售卖过,但城堡里的主人们生日的时候,他们都会准备一个,做的多了,这手艺也练了出来,不仅好吃,装饰也做的很好,裱花手艺一流。   而这次和之前不同的是,面包师们做了一个巧克力奶油生日蛋糕。   巧克力是面包师们用可可豆制作而成的,在拿到那一袋可可豆时,谁也没想到那不起眼的豆豆,竟然能变成如此迷人的美味。   他们按照魏薇提供的制作方法,做出第一份巧克力液时,在品尝的时候,就被这种口感丝滑,醇厚回甘,令人身心愉悦的美味虏获了。   当然,因为只有一小袋可可豆,他们只尝过一次就再没机会品尝了,就连魏薇,也只打算把它用在生日蛋糕上。   当然,虽然是做成了生日蛋糕,我们的小寿星依旧是不能吃的,甚至就连卡洛琳都不能多吃,所以这个蛋糕里,只有表面撒了一点巧克力碎屑,上面的奶油花上点缀了几个巧克力球,又立了一块爱心形状的巧克力片。   她让面包师做巧克力奶油蛋糕是叮嘱过要他们保密的,所以当仆人揭开蛋糕上罩着的餐盘盖,露出底下棕褐色的蛋糕时,大家都很惊讶。   那一刹那,他们还以为蛋糕是被泥土弄脏了呢,因为那颜色实在太像土了。   “这是什么?”   作为一个甜食爱好者,费利克斯对于魏薇拿出的每一个甜点都有不同寻常的爱好,此时他就伸手先去拿那块插着的巧克力片,还没摸到,就被魏薇拍了手。   她嗔怪道:“我们的小寿星还没吹蜡烛呢,你别乱动。”   小寿星安东尼坐在她怀里,蹦Q个不停,和爸爸一样,想去碰生日蛋糕,可惜手太短够不着,整个人都要爬上桌子去了。   长桌上,一家人没有按照平时的座位入座,而是费利克斯和魏薇坐一边,多洛莉丝和卡洛琳坐在另一边,桌子中间的装饰撤走,摆着生日蛋糕,周围是一道道精美可口,已经被主人们享用完毕的美味菜肴。   已经可以自己吃饭的卡洛琳穿着漂亮的小裙子,吃完了自己的晚餐,然后举着木头的勺子,对着蛋糕垂涎欲滴,不过一听魏薇说要吹蜡烛,立刻拍手起哄:“吹蜡烛!卡洛琳也要吹!”   不仅要吹,她还想自己点生日蜡烛呢。   女仆们不敢让她玩火,所以飞快的拿着燃烧的蜡烛,点亮了蛋糕中间那一根小小的生日蜡烛。   卡洛琳见状,立刻从自己的椅子上爬了下来,跑到魏薇和费利克斯中间,眼巴巴的看着蜡烛,想吹。   她记得自己生日的时候也有这个,而且蜡烛的数量比小安东尼的多!   费利克斯见了,干脆把她抱到了腿上,还逗她:“吹蜡烛之前要做什么?”   卡洛琳疑惑了一下,小眉头皱着努力想着答案,然后高兴的叫了起来:“唱歌!”   “对,唱歌。”魏薇笑着重复着,然后抓着小安东尼的小手手,轻轻的打着节拍,开口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   在首歌简单又好记,她才唱了开头,卡洛琳就跟着加入了进来,然后是多洛莉丝,最后就连费利克斯都勉为其难的一起唱完了。   小安东尼不会唱,但不妨碍他边听边笑,不用魏薇带,自己就开始拍手手了,还越拍越有力,小嘴裂开笑的特别高兴,然后口水就流了出来,落到口水兜上,很快被魏薇发现,拿着手帕帮他擦嘴。   唱完歌,卡洛琳自告奋勇的表示,她可以帮弟弟许愿。   “希望安东尼快点长大,我们一起去花园里玩过家家!”她大声的说着愿望,然后爬了起来,站在费利克斯的腿上,撑着桌子,去吹蜡烛。   蜡烛顺着那股劲儿熄灭了。   三个长辈都笑了,多洛莉丝还揶揄道:“这究竟是安东尼的生日,还是卡洛琳的呢?”   卡洛琳听不懂她是在逗她,还一脸认真的摆出“你怎么这么傻”的表情回答她:“当然是安东尼的,他一岁了!”   说完还骄傲的停了停小胸脯,好像是在说自己一样。   那小模样,又把大家逗笑了,就连围在周围的仆人们都忍俊不禁缩着脖子捂嘴偷笑。   吹了蜡烛,自然可以切蛋糕了,这次卡洛琳没有抢着帮忙,只是拿着自己的木头小盘子,眼巴巴的等着分蛋糕。   魏薇握着安东尼的手和他一起切了蛋糕,很遗憾这个时候没有照相机没办法把这个画面拍照留念。   但想要留下记忆,还有别的办法。   她的眼角看向餐厅的一角,那里正有一位画师架着画家在作画,画的就是他们过生日的场景。   这位画师是如今流行起来的油画画师,虽然年轻,但天赋很不错,画的作品鲜活又生动,魏薇很喜欢他的画,有需要画画的时候,就会请他来画。   蛋糕被切好后,管家上前,为主人们分装好。   卡洛琳看了看自己盘子里的那一块,再看看其他人的,不高兴的嘟起了嘴:“为什么卡洛琳的这么小!”   是的,她的盘子里的蛋糕只有别人的一半大,这在她看来,可吃亏可吃亏了。   “因为你人小,所以只能吃这么多,等你长到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可以和我们吃一样大的了。”费利克斯把人抱回自己的位置坐好,一本正经道:“你看你弟弟,他的是不是更小?就是因为他比你还小。”   卡洛琳朝着安东尼看了过去,果然看到属于安东尼的那个盘子里只有很小的一块蛋糕,而且是没有奶油没有巧克力,只有黄黄的蛋糕胚。   崽低头看看自己的,不仅有奶油,还有点缀了巧克力球的奶油花,甚至那块写着生日快乐的巧克力片都在她的盘子里。   这下,卡洛琳平衡了。   凭着直觉,她伸手把那颗巧克力球拿了起来,塞进了嘴里。   浓浓的巧克力香味在嘴巴里融化,甜甜的,超好吃!   卡洛琳的眼睛亮了起来,迫不及待的去看桌子上剩下的生日蛋糕,却没有直接动手去拿,而是征询大人们:“我可以再要一颗这个球球吗?”   魏薇笑道:“这个是巧克力球,卡洛琳喜欢吗?”   “喜欢!”卡洛琳小脑袋点个不停,然后期待的看着魏薇。   魏薇没碰桌子上剩下的,而是把自己那份上的取下来给她:“只能再多吃一颗,好吗?”   卡洛琳答应了,她是个容易满足的好孩子,答应的事情不会轻易反悔,所以拿到那颗巧克力球后,就乖乖的坐好,准备开始吃蛋糕,至于巧克力球,当然是要留在最后吃了。   然后卡洛琳发现,这蛋糕上碎碎的东西,也是和巧克力一样的味道,于是吃的更加开心了。   不止是她,费利克斯和多洛莉丝同样对巧克力接受度很高,或者说他们爱极了这个味道。   “这是用什么做的?还有吗?”   魏薇正把蛋糕胚送到儿子的嘴里,她特意控制了安东尼晚餐的分量,所以这会儿他还能再次一点蛋糕,毕竟是他的生日,特殊时候特殊对待。   好在这宝贝年纪小,容易糊弄,有甜甜的蛋糕吃,也不会闹着要巧克力。   “可可豆,巧克力倒是还剩下一些,你们喜欢的话,可以让烘培房再做一些,不过也就能再吃几次。”   可可豆费利克斯还是有点印象的,知道是魏薇从海上商人手里买来的,确实不太多,不过那商人答应帮他们送更多的来,算算时间,两个月应该也能跑个来回了,所以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很快就会再次抵达萨丁森,顺利的话,那时候也不愁没有可可豆了   “到时候可以在店里卖这个巧克力,我相信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上它的。”   “当然,我也正有此意。”   巧克力作为甜点界不可或缺的一员,可使用的范围实在太广了,而且还能用来做奶茶,可说说非常适合奶茶店的。   在知道还有存货后,费利克斯吃过一块和多洛莉丝又吃了一块,然后把剩下的两块没有动过的,分给了巴顿夫妇。   这下可把他们高兴坏了,整个城堡里,也就只有他们能和主人一起品尝小主人的生日蛋糕,这是多么值得高兴的事情,是对他们的肯定!   巴顿管家小心翼翼的收好了蛋糕,决定等休息后再和妻子一起慢慢品尝,嗯,他还要开一瓶自己收藏的葡萄酒,夫妻俩好好庆祝一下。 第164章   整个春天没有下雨,果然还是影响了今年的收成,尤其虽然五月开始陆陆续续下了几场雨,但总归是下得晚了些,而且持续的时间都很短暂,虽然对田地起到了一些缓和的效果,却损失到底还是已经有了,尤其是对小麦来说,春季的雨水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充足的水分,小麦无法正常的光合作用,植株长得低矮,麦穗籽粒也不够饱满。   有经验的老农都在摇头叹息,按照往年的情况看,今年的收成怕是要降低不少。   好在和以往不同的是,虽然整个春天都没有看到一滴雨,只能靠人工浇水拯救一下,可水渠的存在让他们减少了不少劳力,虽然后期不少水渠也干涸了,但至少最开始的时候,是水渠为田地提供了充足的水分,让农作物即使没有春雨的滋润,也长的不错。   所以也有人觉得收成会降低,但情况因为还算良好,至少相比其他的地区,他们这儿的情况要好的多。   而且,也有不少人乐观的表示,虽然今年的收成会降低,但应该也比往年还没有开始使用肥料前的收成高,所以损失是有,但至少往年那种只要一出现干旱洪涝,导致田地减产,就会有人饿死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   尤其伯爵大人还降低了他们今年的赋税,这样一来,损失还能再少一些,就更不用担心了。   大部分人的观点都是如此,家里有粮,心里不愁,所以哪怕雨水少,真的为此整天满脸愁苦的人还是比较少的,他们只要努力照顾好田地,尽量降低损失就好。   所以虽然今年出现了春旱,但很难得的,竟然没有多少人受到影响,领民们依旧该干什么干什么,气氛倒也良好。   时间往后又走了一段,六月很快到来,旱情已经基本缓解,天气也变回与往年夏季差不多,小麦地里的麦粒却是看得出不如以往饱满,但至少不是空壳,只是长得没那么好。   六月的时候,和魏薇签订了合约的海外商人终于带着她要的东西回来了。   整整一船的可可豆,以及数量稀少,大概也就百来斤的咖啡豆。   倒不是那位商人不愿意带更多的货物回来,只是这位商人只有一条船,而他去找的时候,正好是可可豆成熟的时间,所以他才能带回一船可可豆,但咖啡豆就不一样了,咖啡豆的最大用途现在还没有被发现,甚至这个时期的非洲人是把咖啡作为药材使用的,原因无他,不加糖的咖啡比汤药还苦,可它又有提神的效果,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可不就是药了,自然也不就为世人所知,   那名海外商人也是偶然的机会才知道了这种植物,然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带去给魏薇的。   所以这个时期的咖啡豆还没有人工种植,加上他去的时候也不是咖啡豆的成熟季节,能带回来这么一袋,还是他费功夫打听消息,又发动金钱攻势,从几个部落祭祀的手上换来的存货。   “……他们那儿的部落可真是野蛮,甚至还有食人族存在,差一点点,我就被抓起来吃了。”海上商人夸张的说着自己的经历,语气蛮是庆幸,可表情却是带着激动兴奋。   魏薇看得出他或许真的遇到了点麻烦,但绝对没有他口中说的那么夸张。   非洲或许是真的有食人族,但那应该要深入非洲内陆才能看到,而非洲那边的地中海沿海一带应该是属于各个国家的地盘,那些国家的繁荣程度并不比现在的欧洲差多少,而在地中海上的商人基本都在沿海一带来来回回,根本不可能遇到什么食人族部落。   他这么说,不过是想夸耀一下,为自己的商品增加价值而已。   看破不说破,最后魏薇还是出了原本定下的价钱外,又给了他一些额外的赏赐,同时再次和他定下了新的订单。   费利克斯非常喜欢可可做成的各种食物,他觉得这个只要宣传到位,一定能大卖,而且要把可可豆变成好喝的热可可以及巧克力,中间的加工方法也很复杂,只要保密到位,就不用怕被其他人发现其中的秘诀,所以他下单下的非常大方,他和商人说的是,让他有多少就送多少来,他都会买下。   这可把商人高兴坏了,走的时候,心里还盘算着这次要去多雇几条船,运更多的可可豆来。   幸好他之前和那些人约好了,要帮他留一批可可豆。   也是商人去的时间巧,正好赶上当地人采摘可可豆的季节,所以他就按照魏薇提出的要求,让当地人把现采摘的可可豆连同果肉一起放进桶里发酵一段时间后再晒干。   他的这个有些奇怪的要求一开始还受到了当地人的抵触,因为这个时期大家种植可可树,不是为了它的种子,而是可可果实中,包裹在种子外的那一层果肉,白色的果肉吃起来很像山竹的味道,酸酸甜甜非常多汁,是当地闻名的水果。   至于里面的种子可可豆,当地人也会使用,但是只是取出来晒干之后磨成粉冲泡或者煮来喝,这么做出来的饮品有一种非常难闻的味道,而且表面有大量的浮渣和泡沫,因为没有调味的糖,所以这种纯正的可可喝起来也是又苦又涩,当地人是把它当成药物来使用的。   没人像商人一样,果肉连同果实一起发酵,在这他们看来,是非常浪费食物的做法。   但商人已经买下了这些东西,被他雇佣的当地人虽然不乐意,看在钱的份上也只能照做,所以很快第一批发酵过的可可豆就出现了。   被商人雇佣的当地人发现这种发酵过的可可豆有一种特别的风味,他们偷偷拿了一些回去磨成粉来喝,味道还是一如既往的苦涩,但又好像有了些不同,在苦涩中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而且冲泡时那股难闻的味道也都消失了。   于是在商人带着那一船可可豆走了以后,当地人在处理可可豆时,也开始使用他留下的发酵方式,并以此方法储存了不少可可豆,因为商人留了话,他下次还会来这里收可可豆。   可可果实在当地买的价格不高,而商人给的价格总归比他们卖可可果实来的价格高了一些,在可可果实大量上市,压低了价格的时候,不少人都选择了把果实连同种子一起发酵的方式,储存起来,留到下次商人来的时候卖给他。   也是那位海上商人常年往这里跑,大家对他已经很熟悉了,知道他是个诚实守信的人,不然他们也不敢因为一句话就敢这么糟蹋自家的水果。   而过了几个月,这位商人果然又来了,这次,他受到了更加热烈的欢迎,因为今年的可可果实不好卖,当地有种植可可树的人家,舍不得低价出售可可果实,互相商量了一下,咬牙把可可果实都破开,取出果肉和种子一起发酵了,如果商人不来,他们今年的损失可就大了。   好在商人来了,还带着好几条船来,并且和当地人约定好,以后每年他都会来这里收可可豆,自此以后,他们的可可不愁卖了,这里也出现了越来越多以种植可可树为生的人家。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魏薇受到那一船的可可豆后,过了不久,镇上的奶茶店里突然多了一个名为“巧克力”的系列产品,那种棕褐色的像是泥土块一样的食物,明明不起眼,味道却令人回味无比,不管是做成蛋糕还是饮料,又或者是直接吃,都受到了极大的反应。   唯一不怎么受欢迎的是,凡是加了巧克力的食物和饮料,价格都比普通的蛋糕奶茶要贵得多,是普通领民一周也舍不得吃一次的美食,他们最多也就一个月才能消费一下,不然家庭支出就要超支了。   不过这点花费并不在那些贵族和有体面工作的中层阶级的犹豫范围,他们品尝过新款的巧克力蛋糕,喝过用巧克力和牛奶冲泡的热可可后,立刻成为了巧克力的忠实客户,几乎一有空就会来买上一份,带回家慢慢品尝。   而商人们也找到了新的商机,他们觉得如果能把巧克力卖到其他地方去一定能大赚,可惜伯爵大人似乎并不准备扩大这个生意,除了他自己的饮品店里,其他地方都买不到巧克力。   而且之后不久,商人们还听说威廉姆斯伯爵在王都、普林西亚和奥德里奇都分别开了一家奶茶店,店里也有提供巧克力系列,并且大获好评,这下,他们就更没希望参一脚了。   而在巧克力开始推广起来的时候,魏薇正泡在菇房里,查看菇类的生长情况。   去年秋天,她在城堡里布置了两个菇房,人工种植平菇和白蘑菇,最终大获成功,后来长在里面的菇类让所有人都意识到,原来他们以为只有在特殊的时候才能采摘的蘑菇菌类,竟然是可以人工种植的。   那两个菇房里出产的蘑菇最后成了城堡上下所有人的盘中餐,每隔几天他们就能平常一顿美味的蘑菇料理,一直吃到冬季来临,因为无法保持室内气温,菇房停止出产。   之后费利克斯大手一挥,批了一块地修建了一整排的菇房,按照之前的经验布置好后,又凑齐了新材料,重新制作了培养料,铺在了这些菇房里。   开春以后,新的菇房也种上了母体菇,成熟的孢子在培养料中生长发育,经过四十天的生长,再次开始成批成批的长出蘑菇。   在生长了好几批蘑菇后,菇房里的产出开始有所消减,现在魏薇就在检查,看是培养料的养分不够,需要增加养分,还是直接更换培养料,种植新的蘑菇比较好。 第165章   新一年使用的培养料,在配方上和去年初次尝试的有些不同,玉米杆已经在去年就消耗完了,而原本使用的化肥,也因为今年庄园里种了更多新作物而更多的用到了那些田地里,所以培养料换成了不需要化肥和玉米杆的配方,所以培养皿养分不足,也是一早就有预感的事情。   魏薇看过菇房后就决定直接重制一批培养料,替换原来的培养料,而原本换下来的培养料也不会扔掉,上面还有一部分特意留下来的蘑菇,这些蘑菇上有未成熟的孢子,连通一部分基料一起移栽到新的培养料里,蘑菇依旧会生长到孢子成熟,在新的培养料中繁殖生长,这么做能省去他们再次收集孢子的时间。   而剩下那些没用的培养料,虽然产量减少,但实际上还是可以长出一些蘑菇的,直接拿去沤制堆肥,稍微有些浪费,所以魏薇就问了那些负责菇房的奴隶,如果他们要的话,可以装回去放在床底下或者别的什么阴暗潮湿的地方,再生出一些蘑菇出来,给自己加加餐或者拿去卖了也可以。   有这种好事,奴隶们当然都选择了要,他们把这些培养料分了分,每人带了一大袋回去,因为培养料有些多,而奴隶们住的是集体宿舍,好几个人一间屋子,所以一个人带回去就等同于一间屋子的人都知道了,这事也不需要隐瞒,他们自己用不完,就爽快的分给同屋的其他奴隶,以前生活不好,奴隶们相互之间难免会起龌龊,如今虽然也不是完全和平相处,但情况却也好得多,一个屋子之间的人关系比和别人好,互相照应互相帮助,也是应该的。   就在庄园里的奴隶忙着制作新的培养料时,一个好消息被送了回来。   历经一年多,由几千人共同参与建造的码头,终于建好了。   码头完工,这么大的事情,身为领地的主人,费利克斯和魏薇,自然要亲自前往斯罗特验收成果。   斯罗特的码头是请了专业团队来建造的,一开始的时候,费利克斯只打算暂时建造一个可以供中小型船只停靠的小码头就好,当然,不是说这个码头就一直是这个规模,只是先建造一个临时的,方便船只往来,然后在旁边更加适合的地带继续施工,扩大码头的规模。   但他请来的施工队在实地考察后,觉得还是一步到位建立大型码头更加合适,原因是这个地方非常适合建造码头,先搭建一个小的再以此为基础扩建不是不可以,但基础搭建以后,船只就会开始往来,这对之后的扩建影响很大,容易拖长工期,而费利克斯既然有钱又有人,能做到一步到位,那就别磨磨蹭蹭的为了那么点不需要的便利拖延工期。   费利克斯被说服了,并且还增加了资金和人力,让施工队在一年多内完成了这项工程。   魏薇再次和费利克斯驾着马车来到斯罗特郡,距离她上次来这里,还是接待教会一行的时候。   那个时候的斯罗特郡正处于恢复期,当地只有农奴在,道路和房屋都是临时赶制出来的,土路土房子,建造起来非常快速,规划的也算整齐,但灰扑扑的房子,和马匹跑过就会扬起大片尘土的路况,实在是简陋又落魄。   但如今她再来,道路重新施工过了,在原本的土路边上增加了水泥路,之前的土房子也没有推倒,反而建了更多的出来,在道路两边成排的存在着,变成了一家家供过往商旅休息吃饭的饭馆旅店。   但在这些房子之后,是更多的新盖起来的房子,有泥土的也有石头的,甚至还零星能看见几座砖瓦房,它们环绕在道路两边,使得这里变成了一个依路而建的小型城镇。   魏薇甚至都已经想不起来从前的渔村在哪儿了,因为它们已经成为了这个城镇的一部分,原本那些老旧的建筑物似乎也早已推到重建了。   魏薇从马车下来的时候,完全看不出这里是农奴们的居住地,它看起来虽然不怎么好看,但非常热闹,是一种庄园里的农奴村庄所没有的热闹。   居住在这里的都是农奴,除了原本世代居住在这里的一千个农奴外,剩下的都是从边境迁移过来的外国人,这些外来者在斯罗特安家落户不过一年,他们除了说话时免不了带着异国强调,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言行举止,都已经和普拉迪人没什么两样了。   这里和萨丁森最大的不同是,斯罗特的农奴可以在整个斯罗特郡内随意活动,不管是南边的码头还是北边的新城,都有他们劳动工作的痕迹,除了不能随意离开郡内,几乎和普通领民没有什么区别。   而比从前好得多,并且越来越好的生活,也让这些难民出生的外国农奴们,对斯罗特的归属感越来越强,本就没什么国家概念的他们,已经打从心底把自己当成斯罗特人了。   还没感叹完这里的变化,在施工队的引导下,他们避开了从听说领主要来,就变得异常激动的农奴居住地,悄悄的走小路来到海边,看到了完工后的码头。   说是码头,其实已经可以称呼它为海港了,原本的海岸线被往外推了足有十米远,内外一大片都用石头木材水泥等建筑材料搭建,使得这里平坦又宽敞,并且整块地面都高出海平面足有两米,即使是涨潮也不会让这里被海水覆盖,而在边缘处还能看到修的整整齐齐的台阶,台阶的前面往外修了几条长长的栈桥,栈桥用木桩固定在海中,桥与桥之间的距离很宽,就是大宋使团那样的船只也能进入其中停泊,而牢固的栈桥也方便了这些船只停靠和装卸货物。   魏薇对海港码头并不熟悉,她从前生活的地方是内陆,从来没有见过大海,之前来斯罗特就是第一次看到海,码头也就只见过一些旅游景点内供游客玩耍的那种小码头,其他的印象都来自电视,反正在她看来,这个新修好的地方是很不错的。   费利克斯见过皇家海港,所以到时觉得自家这个海港并不特别出彩,甚至相比起来规模实在要小很多,自然不会感觉到震撼,但他对于施工队的工程是满意的,来来回回的走了几趟,没有发现什么大问题,细节处也做的很好。   当然,真正负责验收的是他请来的专业人士――皮埃尔建筑师和他的同行们,虽然皮埃尔同样不懂码头,但他能看出施工队是否有偷工减料的迹象,只要能确保码头的质量过关,大致上没有问题,就算有些小毛病,费利克斯也会允许他们在改动后结算余款的。   而施工队果然不负他们曾经是皇家海港的建筑师们的后代,皮埃尔等人查看了一圈,所有地方都可圈可点,更没有偷工减料的情况存在,回头把结果告诉了费利克斯,后者就爽快的让带来的会计去和施工队结算尾款的。   不过施工队的负责人没有亲自去拿那笔不菲的尾款,他留了下来,略带些讨好的询问费利克斯,有关于船坞修建的事情,很显然,这位负责人想接下这个工程。   一事不劳二主,施工队交上来的码头答卷让费利克斯很满意,所以他也乐意再次和他们合作,只是:“船坞是我和艾伦,也就是普林西亚伯爵准备共同建造的,你想加入的话,我这边就可以直接同意,但你要是想总览这个项目,就得自己说服他。”   船坞修建同样是个大工程,本来早就应该开始进行了,但费利克斯这边的码头没有修建好,为了避免两个工程间起冲突,他们暂时没有开始修船坞,只普林西亚那边派了人在侦测环境,看要怎么修这个跨越了两个郡的船坞。   实际上如果不是地方不够大,费利克斯更倾向于自己独自修建船坞的,不是不想和好友分享利益,而是船坞这种需要极高保密性的生产单位,如果掺杂太多的管理者,很容易造成泄密的可能,并且也不利于管理。   而且现在他和艾伦的关系好,不代表以后两个家族的后代也能一直保持这份关系,而且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而造成的关系破例,是非常常有的事情,就连费利克斯都不能保证,他和艾伦的友谊可以一直不变。   好在艾伦是个明事理的人,他在和费利克斯讨论一起修建船坞的时候,就已经明明白白的说了,在船坞造好之后,普林西亚这边只享有分红的权利,他用建造船坞的海域和施工期的人手与资金投入换来了每年收益的百分之三十,而享有剩下百分之七十利益的费利克斯,不仅要在修建船坞的时候占大头,后期的管理和经营,也会由他这边精心安排,普林西亚不会参与。   也是因为艾伦保证了这点,还和费利克斯签订了合约,费利克斯才说服了魏薇,同意他们的合作,不然早就打算在船坞建成后制造和一般地中海船只不一样的大船的魏薇,是绝对不会同意这个计划的。   现在普林西亚那边的勘察工作早就完成了,位于普林西亚那边的土地也已经开始了一些先期的建筑准备,设计图也差不多画好了,就等着斯罗特的码头建好,再做调整后投入建设了。   费利克斯本来就要派人过去和艾伦的人一起合作的,但如果施工队不甘屈于人下,想把握主权的话,就得自己想办法说服艾伦了。   不过施工队的负责人可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去抢船坞修建的负责工作,他就是想再给自己的施工队找个稳定又收入高的工程而已,所以费利克斯一说他们可以加入船坞的建造,就高高兴兴的表示,会尽快收拾好去那边报道的。   反正只要有钱赚,是不是最高负责人,也没什么区别,而且有威廉姆斯伯爵做后盾,他们就算是后去的,也不可能遭遇什么排挤,毕竟这个船坞的实际主人,还是威廉姆斯伯爵。 第166章   验收完码头,他们没有在那里久留,直接就要回萨丁森堡。   魏薇本来想带着小安东尼一起来的,可费利克斯觉得安东尼已经一岁了,还那么粘母亲实在有些不好。   真不是他连儿子的醋也吃,而是男孩子太黏母亲,以后成了魏薇口中的那种妈宝可怎么办?   所以,是时候培养孩子的独立自主性,让他不要那么黏人了。   魏薇觉得费利克斯说的有点道理,但好像也不太对,毕竟一般培养孩子独立,会从连话都说不清,路都不会走的时候就开始吗?   怎么也要等到三四岁以后吧?   可是这次费利克斯倒是难得的坚持,说不带就不带,把安东尼往多洛莉丝怀里一塞,就把魏薇打包带出来了。   魏薇走的时候还特别纠结,也不知道等儿子发现爸爸妈妈都不见了,会哭成什么样子,希望多洛莉丝能哄住他。   不过不带也好,毕竟他们这一路都是在坐马车,来来回回的没有个休息的时间,如果带上儿子,连给他准备辅食都不方便。   所以码头验收工作完成,魏薇就归心似箭。   不过他们没走来时的路,而是从南到北的走另一条路,穿过斯罗特郡,去看了看新城的建设。   建筑师们也跟着他们一起走了,他们本来就是临时被请过来的,这边工作一结束,自然就要回新城工地那边去。   虽然早就已经了解了新城的进度,但夫妻俩还是一路请皮埃尔重新说了一下那边的情况。   新城的建造是一个耗时耗力的大工程,光是在这里工作的工人就多达万人,即使如此,第一期的工程历经一年,依旧没有完成。   第一期工程包含了市政厅和分别为贵族以及平民准备的两片住宅区,而住宅区只是个笼统的称呼,实际上以市政厅为中心,周边还按照设计图优先建起了银行、学校、图书馆、旅馆、医院、公园等公共建筑,而未来平民和贵族住宅区域中间链接两边的中式公园更是重点工程之一,比划分在贵族区域内,独属于贵族活动的马场公园要更早建立起来。   这是大家太会讨论过的共同想法,要想吸引足够多的人来这里居住和生活,城市的配套设施是非常重要的,其他方便的公共建筑可以吸引来大量生活条件不错的自由民,而有着异国特色,整块欧洲仅有的中式园林,只要宣传到位,就会是个旅游胜地,吸引无数有钱有闲的观光客。   目前已经完工的只有平民住宅区,这一块的建筑是最简单的,建筑物面积不大,结构也差不多,工人们盖习惯了这种独栋的三层小屋,几天就能盖好一片,所以这一块也是最早完成的。   虽然说是住宅区,但实际上这些房子全部临街而建,一楼都可以当做店铺使用,二三楼才是正式的居住区域,所以住在这里的人,日程购物会很方便。   而在住宅区里还有一所已经修好大半的学校,这里会是日后的平民学校之一,另外,虽然这里并没有建大型医院,但配置了小型的医疗点,医疗点边上就是警察局和消防站,保证住宅区的日常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整个住宅区共有五百套房子,街道上全部按照您的要求进行了绿化建设。”   因为建造好的区域暂时之后这一块,所以他们最先参观的就是平民住宅区,所有的房子看起来都要十分规整,街道也是四通八达,宽敞又整齐,虽然绿化用的植物还没有栽种上,但这里的房子窗台和街道上确实都修好了栽种台,等到后期种上植物,可以想见这片中世纪风的街道会有多美。   而之后去看的贵族区看起来完成度就低得多了,和平民区不一样,贵族区的房子都是独栋带大花园的别墅,外围是铁质的围栏,内里的建筑都仿造魏薇的别墅建筑,格局十分相似,不过目前这些房子还在做最后的外墙装修,门窗还没有装上,看起来可不怎么样,加上留作花园的空地连快草皮都没有,看起来倒有点像是废墟。   而在贵族圈这边同样有小型医疗点警察局和消防站,不过这边的医疗点按照贵族的审美特意建造的更为华丽了些,格局上倒是没有多少不同。   之后他们又去看了其他的公共建筑,市政厅这些大型建筑很多都只盖了一半,按照皮埃尔的说法,这些建筑要全部完工,最早也要等到明年才行。   而中式公园反而是建造的最慢的,论规模和建筑难度,它其实并不是很高,但中式建筑的全木质结构,和独特的异国特色,对他们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挑战,哪怕魏薇画了精细的效果图,大家想要原滋原味的完全重现出来,也不是个容易的事情。   好在皮埃尔还会做模型,实际动手之前先尝试制作模型,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在做模型的时候先解决了。   不过虽然问题能结局,实际动手时难度依旧很大,所以目前中式公园内还只建好了一条游廊和链接的几个小亭子,本来用作观景点的三层楼阁则只建了一层正在盖剩下的两层,人工湖倒是挖好了,湖上的回廊也建了起来,正联通在两条游廊之间,但还没有注水,就是一个大洞,湖里的假山和预备栽种的荷花目前还没影,其他的绿化当然就更没有了。   总之,就是一切都还在准备中,想看成品,请等明年再来。   看过公园,魏薇很怀疑明年是不是真的能完工。   皮埃尔却肯定道:“当然可以!等其他工地结束工程以后,人手就会几种到剩下几个工地上来,所以后期会越建越快,明年夏天之前,如果我们不能完成,您可以随便处罚我们!”   他都这么说了,自然是有极大的保证的。   “既然你都这么保证了,那我就安心期待看到这里完工后的样子吧。”   既然可以保证明年就能完成第一期的工程,那么宣传的工作也该提上日程了,不过这事也不急,可以回去后在慢慢讨论。   在新城的工地转了一圈,他们就再次启程回去了,而且在魏薇的要求下,马车跑出了最快的速度――如果不是带着的仆人有不少不会骑马,她都想全体骑马赶回去了。   他们出来八天了,魏薇很难想象小安东尼现在怎么样了,尤其每天的飞鸽传书里,都能看到“小少爷又哭了”这样的话。   真是看一遍心疼一遍,再不回去,魏薇都要埋怨起不然她带孩子出门的费利克斯了。   费利克斯也是没办法,虽然有点小私心在,但他是真的觉得小安东尼太黏人了,对于一个男孩,尤其是未来的威廉姆斯家的继承人,这可不是什么好事,看看其他贵族家的孩子,有哪个是那么黏人的吗?没有!   如果魏薇知道他的想法,怕不是直接怼回去,别人家的孩子,他能见到的至少也都好几岁了,那个时候当然是最爱玩的时候了,不黏人也正常,而且他们就真的不黏人吗?不,在魏薇看来,他们只是不粘自己的父母,对于奶妈或者保姆,可是非常依赖的,只是这一面,在公众场合是看不到的,到底是贵族的孩子,即使私底下再怎么样,该有的礼仪教育也不会丢下。   而且孩子的保姆敢让她们的女主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更喜欢自己吗?当然不敢,恐怕在被女主人发现这点后,等着她们的就是开除了。   “你想安东尼变得独立我不反对,但他现在才一岁,就该是黏着父母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开始教育他独立未免也太早了一些。”魏薇语重心长的告诫丈夫:“独立自主确实很有必要,但太早学会这点,连感情都没有培育起来,你想过他以后和你生分了怎么办?”她不觉得以后自己会和儿子关系不够亲近,但以费利克斯的教育方式,他这个父亲可就不一定了。   见他沉默不语,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魏薇不得不又补充了一句:“想想你和你父亲的关系,还有你哥哥和你父亲的关系,你觉得如何?你也想以后和安东尼那样吗?”   魏薇没见过自己都公公,但这并不妨碍她了解他们父子间的感情,城堡里的老人们都很乐意和她说过去的那些事情,尤其以巴顿管家夫妇为最。   魏薇听过不少,最后总结出的就是,他们父子的感情很深,但关系确实不怎么样,就是有一种最熟悉的陌生人的感觉。   他们是父子,费利克斯也很爱自己的父亲没错,但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去学习的,父子俩相处的时间实在太少了,费利克斯很尊敬自己的父亲,却不亲近,这是他所遗憾的,但长久的关系已经定型,改变根本不可能。   而他的哥哥艾利克,回想起来也和父亲不怎么亲密,父亲确实把艾利克培养成了优秀的继承人,但他们的关系说是父子倒不如更像是上司和下属,做什么都有板有眼的,明明他们的父亲也不是严厉的人,但就是怎么都亲近不起来。   如果换成自己和安东尼,费利克斯得承认他不想他们变成那样生疏的关系。   他还是保持沉默不说话,但他确实开始考虑魏薇的话,自己是不是太心急了一些。   这样的想法一直持续了一路,直到回到城堡,看到哇哇大哭的儿子扑进妻子的怀里,哭的眼泪鼻涕都出来了,而且几天不见,原本肥嘟嘟的小脸蛋都瘦了一圈,才终于承认自己做了个不太好的安排。 第167章   小安东尼一直被养的很好,营养均衡,身体健康,他的身上一直都是肉嘟嘟的,小胳膊小腿一戳一个肉窝窝,胖的刚刚好,可如果光看他下巴尖尖的小脸蛋,却很容易就被哄过去,以为这是个不长肉的瘦娃娃。   所以,小安东尼要是瘦了,他的脸也是最先开始掉肉的。   魏薇出门几天,回来儿子脸上的婴儿肥都快要没了(其实没那么夸张),原来只有低头时才会落隐落现的双下巴更是完全没了影子,笑娃娃还变成了小哭包,这可把魏薇给心疼坏了。   从多洛莉丝手里接过看到她就一直试图往她身上扑的儿子,感觉到体重似乎也比之前轻了一些,魏薇更加心疼了,忙哄了起来。   忙了好一会儿,这个小哭包才终于停止了魔音穿耳,趴在她怀里委屈巴巴的抽泣着,眼睛直盯着她看,时不时就要叫一声“ma”,如果魏薇不回,他就小嘴一撇,时刻准备着再哭一场。   到到底是没有再哭起来的。   看他终于安静下来,多洛莉丝等人终于是放心了。   “你们总算回来了,再不回来,我都担心安东尼的嗓子会哭坏了。”   多洛莉丝放松下来,开始大倒苦水。   魏薇走的第一天,小安东尼完全没发现自己的妈妈不在,虽然他黏人,但也不是真的就要一天二十四小时看到母亲的,平时魏薇忙起来,消失个半天也是有的,而且有卡洛琳这个最佳玩伴陪着他一起玩,分散了小安东尼的注意力,让他想不起来要找母亲,所以最开始,小安东尼表现的很正常。   直到晚上他要睡觉,却找不到魏薇后,事情就大条了。   睡觉之前,发现以往都会来哄他的母亲这次竟然没有来,而且连父亲也都不在后,小安东尼就开始哭了起来,明明已经很困了,可他就是不愿意睡觉,任由大家怎么哄都哄不住,最后还是多洛莉丝想了个办法,让一个和魏薇体型相似的女仆穿上魏薇的衣服,假装成她,黑灯瞎火的,孩子看不到大人,只能闻到衣服上熟悉的香味,加上又真的犯困,小安东尼真的被骗过去了,很快就睡着了。   她们用这个办法骗着小安东尼每天夜里乖乖入睡,可白天的时候就没办法了,小安东尼的视力发育的很好,又已经开始认人了,就算让人假装魏薇,他也认得出来,那是假的,在发现一连好几天都看不到母亲后,小安东尼就不那么容易被哄了。   他开始变得很不安,动不动就会哭闹,吃饭也不肯好好吃了,别的奶妈的奶也不愿意喝,很快就瘦了许多,而且每天都在试图爬出去找妈妈,搞的多洛莉丝等人头疼极了,偏偏还拿他没办法。   “你再不回来,晚上你不在的事情估计也要穿帮了,这两天他晚上怎么哄都哄不住了,每次都是哭着睡着的。”   听得魏薇满脸愧疚:“辛苦你们了,我应该把他带上的。”   她就说这么小的孩子,不应该单独留下来的,这才几天呢,就瘦了这么多。   费利克斯也走了过来,伸手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这是我的错。”   是他不让魏薇带上他的。   后者把目光转到他身上,发现是同样很久没有看到的父亲,还带着眼泪的眼睛定定看了他一会儿才小小声的喊了一声:“daddy?”   费利克斯敏锐的察觉到儿子看他的目光有些疑惑,显然离开快十天,他的儿子已经有点不太认人了。   这并不奇怪,其实以前在家的时候,小安东尼也不经常能见到他,他一向很忙,自然没什么时间陪儿子玩,作息又不太一样,基本他起来工作和晚上回房休息时,安东尼都已经睡着了,正经说起来,他们可不止是十天没见了。   顿时,心里感触更加复杂。   “嗯,是爹地。”费利克斯低下头亲了亲他的小脸蛋,又摸了摸他。   有点扎人的吻,这个安东尼记得,所有能亲吻他的人亲他的时候都是软软香香的,只有爹地,总是会扎到他,因为他的胡子即使剃得很干净,还是会留下一点胡渣,安东尼的皮肤又嫩,感觉就更明显了。   他咯咯笑了起来,像是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又叫了一声“daddy”,然后伸手去抓他的手指头,抓到以后就牢牢握着不放了。   费利克斯也任他抓着,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拿过管家递过来的毛巾,小心的帮他擦了擦脸。   这会儿小安东尼也不闹了,乖乖仰着头,任由父亲帮他擦干净了脸。   魏薇抱着孩子领着丈夫一起坐下,一边吩咐女仆:“去房间把安东尼的润肤霜拿来。”   小孩子皮肤嫩,安东尼的润肤霜是魏薇特质的,和卡洛琳用的一样,所有配方都是纯天然可食用的东西,而且对皮肤无刺激,非常安全。   也是因为小安东尼每次哭完都有人给他擦脸霜,不然就他今天这个哭法,一张脸怕是都要破皮了。   妈妈回来了,安东尼就又是那个爱笑的乖宝宝了,让做什么做什么,吃饭也会好好吃,而且大概是之前饿着了,他的饭量还比他们离开的时候大了一点。   不过突然和父母分别这点还是给他留下了阴影,小家伙比以前更粘人了。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魏薇本想把他放进婴儿床里去睡的,但这次小家伙怎么都不愿意,魏薇一放手他就哭,就是抱着她不放手,连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   已经躺在床上的费利克斯见了,挪了挪自己的位置:“你抱他过来,让他和我们一起睡吧。”   魏薇闻言看了他一眼:“怎么?心疼了?平时你都不愿意让他一起睡的。”   费利克斯死不承认:“我以前只是担心睡觉的时候压到他而已,他那么小,和我们一起睡不危险吗?”   最开始他确实担心儿子的安全,后来等魏薇身体恢复过来了,那就真的是不想儿子打扰他们的夜生活了。   甚至,为了保证孩子晚上不会看到什么不该看的,在夫妻俩的大床和儿子的小摇篮之间,他还特意让人挂起了帘子,帘子一放下来,两边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魏薇看他虽然嘴硬,但到底是知错就改了,到底没继续追究这个问题,抱着儿子上了床。   这倒不是小安东尼第一次睡在大床上,平时偶尔魏薇有空就会和他一起睡午觉,但晚上确实是第一次。   自然的,也是费利克斯第一次和儿子一起睡觉。   魏薇把他放在床中间,一边是父亲一边是母亲,小安东尼立刻就不闹了,他自己爬了起来,坐在那儿,小脑袋转来转去,一会儿看看费利克斯,一会儿又看看魏薇,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不一会儿就笑了起来。   这时候已经八点了,到了小安东尼平时睡觉的时间,不过应该是这十天里他的生物钟被打乱了,这会儿小家伙精神正好,一点都没有要睡觉的意思,坐了一会儿后就静不下来了,干脆手脚并用,直接爬到了费利克斯的身上。   费利克斯本来正半躺着枕着枕头看书,肚子上突然多了一份重量,他一移开书,就对上自家儿子那张小笑脸。   小家伙不仅爬了上来,还试图往上爬,已经从肚子爬到他胸口了,书一移开,他就伸手去摸费利克斯的脸。   这下书是看不下去了,费利克斯把书放到一边,就着这个姿势,和安东尼玩了起来。   儿子的注意力被吸引走了,一时半会儿的应该想不到自己,魏薇悄悄的走下床,加紧速度换了睡衣,梳了头,才重新回来。   她上下床的动静小,安东尼有父亲陪着,果然没有注意到她离开了一小下,等魏薇上了床过来和他们父子一起玩,小安东尼就更开心了。   不过到底是已经过了睡觉的时间,魏薇不敢让他太兴奋免得走了困睡不着,闹了一会儿就把儿子从费利克斯身上抱了下来,放在床上,自己也躺下来,开始哄他睡觉。   费利克斯把大部分蜡烛都吹灭了,只留下一根,淡淡的烛火照亮房间的一角,在魏薇轻柔的摇篮曲里,刚刚还精神的小宝贝很快就迷迷糊糊的,缩在母亲的身边,闭上眼睛睡着了。   见他睡了,魏薇停下了歌声,终于松了口气。   她轻声和另一边的丈夫道:“以后去哪儿都带上他吧,虽然路上是辛苦了点,但把他一个留在家里,我越不放心。”   别说一两岁了,就算是三五岁七八岁甚至更大一些,魏薇都不放心,倒不是不放心其他人会照顾不好他,而是这个时代各种条件都远远落后于后世,要是她不在的时候,儿子有个头疼脑热的怎么办?谁来治疗?她对于现在这些医生的医术是真的不能放心的。   “嗯,以后要是需要你一起出门的时候就带上。”费利克斯同意魏薇的话,培养暗度你的独立性这个计划现在显然是行不通的,孩子太小了,连话都不会说,跟他讲道理都听不懂,要让他独立,确实需要再等一等。   而且他出门几天就有点不认人了,要是再久一点,恐怕儿子真的就把他给忘了。   一想到会有那种情况,费利克斯就觉得头疼。   夫妻俩商量好以后有需要魏薇一起出门的时候都把孩子带上,但在他们想来,这样的情况应该很少,至少目前为止,除了明年给多洛莉丝送嫁外,他们就没有其他需要魏薇出远门的计划了。   但没想到,他们才回城堡不到半个月,魏薇就不得不收拾行李,带上丈夫儿子,出发去王都了。   而原因,则是国王病危。 第168章   才刚刚离开斯罗特不久,魏薇等人就再次回到了这里。   此时的斯罗特码头已经开始正式投入使用,这个年代交通不便,信息传递的慢,加上验收完毕后的码头也没有特意宣传过,所以这里还没有被他人所知,码头上自然还不是很热闹,但已经有不少船只在这里停靠了。   那些船只大部分是农奴们出海捕鱼用的小渔船,但也有在隔壁普林西亚停靠后,听到这里建好后,特意把船又开过来的,毕竟两地隔得不远,互相之间难免会受影响,加上普林西亚的码头本来就小,海运旺盛季的时候,码头就会变得拥挤,耽误船只的停靠时间,所以在知道斯罗特这边也能停船装卸货后,原计划路线不需要在普林西亚做生意的船只就改变停靠点,从普林西亚那边直接开船过来了。   其中就有,被国王秘密派来接他们的船。   因为来接人的使者一副非常紧急的样子,匆匆见了面说了自己来意后,连收拾行李的时间都没有留给他们多少,魏薇只来得及让女仆准备几件替换的衣服,又在药房里搜刮了一通后,就抱着孩子跟着费利克斯匆匆出了门,直到上了船,海船开拔,她才有机会询问到底是出了什么情况,非要她去王都。   是的,这次被国王秘密召见的人是魏薇,而不是费利克斯,而原因,使者在请人的时候说的是国王突然重病,请她过去看病的。   这点就实在是有些让人意外了,虽然在萨丁森,魏薇医术很好的事情被她培训过的医生们传播的人尽皆知,但实际上真的需要她出手的情况非常少,所以大家都只是听说而不是真的见过她治病救人,而很多人都无法把医生的身份和魏薇这个伯爵夫人联系起来,所以对于她医术高深的传闻可都不怎么相信。   连领民都不知道她的真本事,国王却突然为此而请她去王都,怎么想都很奇怪。   甚至让人怀疑,国王到底是不是真的病重了。   “确实病的很厉害。”被派来接人的使者并不是贵族,而是国王身边的贴身侍从,是国王真正意义上的心腹。   此时这位侍从见船已经开了,倒是能耐下心思回答伯爵夫妇俩的疑惑了。   他告诉费利克斯和魏薇,国王最近病的很严重,但并不是突然病倒的,而是从两个月前就有些身体不适了,不过一开始他既没有生病也没有其他的症状,只是他本人总是感觉疲惫,以为是累着了,所以除了每日多休息一下外,并没有采取措施。   但后来国王就情况越来越不好,从一开始的疲惫到后来一个不小心就容易生病感冒,整个人莫名其妙的就虚弱了下来,但请宫廷里的御医看过,除了他生病感冒时的症状外,御医看不出其他任何问题。   但国王本人并不相信御医的说法,他的年纪对于贵族来说还是年轻力壮的时候,加上国王本人喜欢击剑,经常和下属的骑士对练,身体一直都很好,突然不知原因的虚弱下来,怎么看都很奇怪。   所以御医看不出问题后,国王又招来了不少医生,但没有一个能说明他到底是因为什么虚弱的,并且之后不久,国王就卧病不起了,这下大家就更束手无策了。   侍从道:“也是在这个时候,陛下听说了夫人您的医术很厉害,所以才派我过来请您走一趟的。”   费利克斯闻言,敏锐的抓住了其中的重点:“陛下是听谁说的?我的妻子其实并没有多好的医术,她也很少治疗病人,陛下怎么会突然想起请她呢?”   魏薇也在一旁等着侍从回答,她对自己的医术是很有自信没错,但她可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救过人,就算是有萨丁森的医生吹捧,可国王远在王都,难道还会因为一点传闻就特意派人来把她请去?   侍从作为国王的心腹,自然是知道其中内情的,而且这事也不需要保密,所以他爽快的揭露了答案:“是艾德里安红衣主教大人。”   艾德里安红衣主教?魏薇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个陌生的名字,属于当初为她和费利克斯举行结婚仪式的那位红衣主教。   但他怎么会突然推荐她的?他们之间应该没什么交集才对。   费利克斯比她更熟悉这个人,所以很快追问道:“艾德里安主教不是已经离开普拉迪回罗马教廷去了吗,怎么会突然和国王说起我的妻子?”   侍从:“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这位主教大人是今年回到王都的,他和以前一样负责主持王都的教会。”   他虽然是国王的心腹,但也只是个侍从而已,这种教会内部的秘密,他根本无从得知。   费利克斯又问了侍从几个问题,比如国王生病后王宫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他具体的症状有哪些,侍从能回答的就都说了,碰上不能说的,就直接不语。很快费利克斯也问不出什么了,就结束了这次谈话。   这是魏薇第一次做海船出海,虽然只是在沿海一带航行,但那种不同于陆地的颠簸感还是让她有些不太适应,好在她并没有真的晕船,过了段时间后,这种不适应就慢慢好转了。   而被她一路抱着的儿子安东尼,大概是把这种颠簸感当成了摇篮,不仅不难受还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在她怀里小猪一样哼哼个不停,兴奋起来时还会蹬腿蹦Q好几下,要不是魏薇力气大,怕是都要抱不住他了。   她抱着孩子有很多话想和费利克斯说,但周围人多眼杂,直到回到他们暂时居住的船舱前,她都没开口。   这艘船虽然没有挂王室的旗帜,但内部的布置还是非常好的,给他们准备的房间也是整条船上最好的。   等魏薇走进房间,费利克斯就把门上了锁,和她坐在一起讨论这件事。   “艾德里安主教为什么会突然向国王推荐你?难道是教皇他们说了什么?”   魏薇一边逗着儿子,一边和费利克斯说话:“很可能,毕竟教皇他们是知道我治好了雷蒙的,而且我没记错的话,艾德里安主教,应该是教皇那边的人吧?”   约翰教皇一行走的时候,雷蒙还卧床不起,但他们俩是好友,平时都有书信往来,雷蒙的腿好了以后给约翰教皇报平安并不奇怪。   而魏薇也继承会收到约翰教皇写来同她探讨医术的信件,偶尔也会听到对方其他教会里的一些事,她隐约记得教皇说到过这位艾德里安主教,语气措辞都是很亲近的,所以他们的关系应该很好。   “他确实是教皇这边的。”   费利克斯对教会的情报掌握的比魏薇还多,当初教皇在萨丁森出事,他们抓到了叛变的随从,还从那个人嘴里追问出了让他那么做的人,虽然那人并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者,但以对方鹰派的身份,教皇和翁贝托主教连同其他鸽派人士,顺藤摸瓜,找出了不少相关联者,趁机削弱了鹰派的实力,现在教会内部不说鸽派占上风,也算是势均力敌。   艾德里安主教原本被调走的原因不明,但他即将被调回总部的期间,魏薇险些遭遇绑架,之后绑匪又躲藏在修道院里,一开始费利克斯是怀疑过背后是不是有他的手笔,但当时帮他找到绑架犯的翁贝托主教私下里隐约透露过,他动用的教会势力,就是这位艾德里安主教。   在证明这位主教和教皇他们的关系不错后,那么他会推荐魏薇也就不是什么特别令人意外的事情了。   教皇一脉知道魏薇的医术很好,尤其是教皇本人,他经常会请教魏薇一些医术相关的问题,而教会的人大多数都懂一些医术,虽然国王不怎么待见他们,但在他生病的时候,会去找教会的人帮忙并不让人意外。   而艾德里安主教如果也是被请去看过国王的人,那么在他自己搞不懂国王到底是得了什么病,又有所怀疑的情况下,推荐魏薇这个他所知道的,医术很好的人,也就反不奇怪了。   “这个问题等我们到了王都找时间问问他,现在我比较担心的是国王的情况。”   国王生病可不是一件小事,费利克斯对自己曾经效忠的主人感情还是很深的,至少他的忠心并没有因为不再是骑士而减少,而且国王可以算是他们家族的后盾,于公于私,他都不希望国王出事。   尤其现在王位继承人的竞争一直处于白热化的阶段,爱德华王储身体虚弱,安德鲁王子资质愚钝,而在他们之后还有虎视眈眈的罗曼洛夫公爵以及其他的顺位继承人,两位王子之所以到如今还能安稳度日,是因为有国王保护他们,如果这个时候国王倒下了,罗曼洛夫公爵绝对不会罢休,他最可能做的,就是在两位王子继承王位之前解决掉他们,这样他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第一位的继承人了。   所以这个时候,他绝对是最希望国王死了的人,大概国王也是知道如此,才会秘密召见魏薇,免得罗曼洛夫公爵派人阻挠了。   当然,恐怕国王这么做也有保护她的声誉的意思在,如果是私下偷偷给国王看病,即使最后魏薇也和其他医生一样毫无发现,在其他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也没有人会因此斥责她了。   “那侍从说国王是从两个月前开始慢慢虚弱的,除此以外并没有其他的病症,你觉得他是生了什么病?”   说到这个问题,魏薇脸色一凝,说出自己从刚才开始就有的猜测:“我怀疑他并不是生病,很可能是中毒了。” 第169章   身体不知愿意的虚弱,但又找不到任何原因,看多了各种宫斗剧宅斗剧的魏薇, 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中毒。   这实在是太常见了不是吗,哪部后宫宫斗剧里没有个宫廷秘药呢,那种无色无味,甚至使用以后连太医都无法诊断出来的慢性毒药,实在已经是烂大街的梗了。   但偏偏它还真的可能在现实里出现,尤其这里是欧洲,医术不如后世发达,而且西医在不使用仪器的情况下本来就不擅长发现病症,如果国王中的毒是那种不容易被发现的,而且除了虚弱不会引起其他病症的药,那么找不出原因就很正常了。   不过到底是不是,还要等看到人以后才能确定。   可费利克斯听说国王可能是中毒后,脸色就非常不好看,他第一时间就怀疑上了罗曼洛夫公爵,毕竟这个时候国王如果出现意外,嫌疑最大的就是他了。   当然毒害君王这种事,在欧洲也属于很常见的暗杀手段之一,所以除了他以外,其他有嫌疑的人还有不少。   坐船到王都的皇家海港需要一周左右,因为那位国王的贴身侍从一直在催促划桨的人加快速度,加上船上没有装载货物,降低了重量,他们比这个时间还早了两天抵达皇家海港。   海港中早已经安排好了马车等着他们,一下船,他们就被接上马车,朝着王宫去了。   魏薇本来想把儿子交给潘妮,让她们带着小安东尼先回伯爵宅,但安东尼之前因为长久不见母亲而留下的心理阴影还没有完全消散,目前依旧需要魏薇形影不离才能安心,而且又是马车又是坐船的赶了一路,安东尼的精神不太好,魏薇担心他这个时候要是还哭闹不休的话,很可能会生病,而自己这次进王宫,如果事情真如她所想,恐怕一时半会儿的也出不来,思来想去,到底是把孩子一起带上了。   除了儿子以外,魏薇还把潘妮、卡玛,以及梦娜和另外两个小女仆一共一起带过去了。   侍从本来不答应她带这么多女仆的,王宫里虽然有贵族夫人带着女仆一起入住的情况,但一般大家最多就带一两个,她却带了五个,这就有点超标了,没有王宫总管的同意,他是做不了主的。   但上马车前,魏薇指着女仆们拿着的药箱告诉他:“这些都是可能会用到的药材,而她们是我的助手,如果我需要为陛下治疗的时候,身边没有合适的助手的话,很可能会影响治疗。”   女仆们配合着打开了药箱,侍从探头一看,果然都是各种各样的草药。   于是他想了想,还是同意魏薇带上五个女仆一起去王宫。   他们进去的很低调,马车走的不是王宫正门,而是隐蔽的侧门,而且这次进去前,还进行了搜查,当然,作为贵族,又是骑士出生,费利克斯是被允许带着武器进入的,所以搜查只是确认他们带的东西里有没有什么危险物品。   派了马车去接他们的是宫廷总管,这位总管在看到他们一行人数超额的情况后,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看了眼魏薇怀里的孩子,就转身带他们去见国王。   王宫内的气氛很不好,原本这里除了国王一家外,也会有其他王室的成员和受国王器重的贵族的夫人居住,这些人会在王宫内担任一些工作,所以平日里总是能看到她们在王宫中来来去去的身影。   但现在,他们走了一路,除了路上守卫的士兵外,没有看到任何人。   “国王病重后,就把那些人都赶出了王宫。”像是知道他们的疑惑,带路的总管头也不回的解释道。   国王的身体出毛病后,又找不到原因,自然对身边的人都起了疑心,于是往日住满了人的王宫就来了一次大驱逐,所有的贵族都被赶了出去,连他的情妇都不例外,所以如今的王宫里只剩下国王王后和两位王子,剩下的全是在这里工作的仆人,而王宫周围也早早被皇家骑士团保护了起来,未经允许,谁也不许进出王宫。   而国王现在居住的地方,更是连王后也不能进出,日常能接近他的,除了医生和贴身照顾他的仆人外,只有两位王子。   等到了地方,总管把人都挡在了外面,只允许魏薇独自进入。   他很抱歉的同费利克斯和魏薇道:“陛下之前下了命令,不见任何人,所以只能请夫人单独入内。”   魏薇觉得这话有点奇怪,但想到现在的情况,也没有多问,把抱了一路的小安东尼交给了费利克斯。   “照顾好他。”   也幸好安东尼这个时候是睡着的,不然到了陌生的地方,他更加不愿意离开母亲了。   费利克斯点了点头,用眼神提醒她小心一点。   门口有侍卫守着,总管把紧闭的大门打开了一道缝,没有让其他人看到里面的情况,只让魏薇进去后,自己也走了进去,关上门。   房间里很暗,还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草药味,明明是白天,窗帘却都被拉上了,而昏暗的房间里,只能隐约看到床上的帐子也被放了下来,盖住了所有能窥视其中的路径。   卧室之中还守着一位仆人,对方就坐在床边的角落里,如果不是他们进来时,对方起身,魏薇一时间都很难发现他。   魏薇朝着床铺的位置行了礼,低头问候道:“日安,国王陛下。”   但应该在床上的国王并没有出声,而是在她身边的总管难过的低声道:“夫人,国王陛下目前正陷入昏迷。”   这个消息另魏薇心中一惊:“陛下昏迷多久了?”   “已经整整两天了。”   这下,魏薇也顾不得礼仪了,立刻站直身,往床边走,一边还对总管道:“请把窗户拉开,我需要个陛下做个检查。”   总管非常配合的和那个仆人一起去拉开了窗帘,窗户之所以拉上是为了防止有人从外面窥视国王的病情,但国王昏迷了两天,一直以来负责治疗的御医一直束手无策,魏薇可以说是他们目前能想到的唯一期望了。   当然,是不是死马当活马医,就不要说的太明白了。   窗户一拉开,整个卧室都明亮了起来,魏薇从远离窗户的那一侧掀开了床帐,终于看到了昏迷中的国王。   和上次见面,国王瘦了许多,但还不到脱形的,程度,不过如果他继续这么昏迷下去,早晚要没命的,这个时候可不是现代,没有医疗器械帮忙,很难维持一个昏迷者的身体。   魏薇先是检查了下他的眼睛和嘴巴,接着从被子里拿出了国王的手,开始诊脉。   这个过程有点长,中间她还换了一只手,整个过程中卧室里的人都没说话,只盯着她的举动看。   过了好一会儿,魏薇才把手换下,站了起来,一脸凝重的同总管道:“陛下的情况目前还算稳定,但再拖下去就不一定了,我现在需要去配药,能帮我准备有壁炉的房间吗?另外,我还需要干净的清水和一口锅。”   以目前王宫这个情况,显然厨房那边不太合适用来煎药,她要是往那儿一走,说不定很快就会有他们进了王宫的消息流出去,为了保密,魏薇选择用壁炉。   总管是个聪明的,立刻就猜到魏薇是有办法治疗国王,连忙回答道:“有的,隔壁的卧室就有壁炉,您可以去那里!您需要的东西我会立刻派人给您送来。”   接着,他又问道:“夫人,不知道陛下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陷入昏迷的?”   魏薇看了眼在场的两个人,只含糊回了一句:“他应该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国王的情况其实就和她猜想的一样是中了某种可以导致身体虚弱的毒物,而且不是一次性投放的。   她猜测对方是分成好几次持续不断的给国王下毒,每次投放的毒药分量都很少,并不会立刻引起身体的反应,所以最初国王才没有发现,而等他发现的时候,毒药已经潜伏许久,潜移默化的让国王身体越来越虚弱,最终导致昏迷不醒的情况,整个过程如果不是国王自己起了疑心,看起来就像是正常的生病虚弱,最终中毒者死亡。   索性这种慢性毒的毒性其实不大,只要解了毒就能让国王苏醒过来,后期的恢复或许会麻烦一些,也很可能会有些后遗症,但治还是能治的。   当然,如果现在魏薇给国王用针,也可以把毒性暂时压下去让他他苏醒过来,但针灸这种医疗手段不为人所知,她要是现在掏针在国王的头上施针,说不定总管以为她要谋爱国王呢。   所以还是保守的药物治疗最稳妥,既能让国王醒来,不会给自己留下麻烦。   总管在王宫里混了那么多年,哪里不知道魏薇的意思,闻言就是脸色一变,下意识的看向身边照顾国王的仆人。   后者被他一看,脸色一白,连忙摇头否认道:“先生,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总管想说,最近负责照顾国王的就是他们俩,不是他难道还是自己吗?   就听魏薇道:“国王陛下应该是很久以前就中招了,时间上来说,应该比他身体开始虚弱还要早上许久。”   这话一出,仆人松了口气,总管也不再盯着他了。   国王两个月前开始身体不适,再之前就中毒了的话,那有机会下毒人可就太多了。   这事要查,但现在最重要的是让国王醒来。   “夫人,请跟我来。”   国王的卧室和所有贵族一样,都是男主卧连接女主卧,所以隔壁的卧室就是女主卧,不过因为国王并没有和王后一起居住在同一个宫殿的关系,所以隔壁的女主卧一直都是空着的,现在魏薇要用,总管第一时间就带她过去了。 第170章   王后的女主卧,即使多年没人居住,也依旧整理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魏薇跟着总管走到这边,扫了眼房中的摆设,可以看出这里从前是有人住着的,很多东西都保持在主人离开前的样子,但她也曾听说过,蜜拉贝儿王后即使是最开始嫁给国王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在这里住过哪怕一天。   这里是前王后的住所,从前王后嫁给国王,到后来病入膏肓药石枉然,国王也从来没有让她搬离过这里,而前王后过世以后,继后蜜拉贝儿也想要住进这里,可不管是她刚刚嫁入王室还是失宠后又重新得宠时,每次提出这个要求都被国王拒绝了。   魏薇之所以知道这个当然不是因为她特意打听,而是那位和蜜拉贝尔一直不对盘的纳尔森伯爵夫人告诉她的,而纳尔森伯爵夫人一直以来也总是用这点嘲讽蜜拉贝儿,老说她不是王宫真正的女主人,因为谁都知道女主人就该住在女主卧,哪怕和丈夫感情再不好,也该住在那儿。   每次她这么说都气的蜜拉贝儿肝疼,却也拿她没办法。   当然,国王对于自己的前王后到底是不是真爱,魏薇认为不是,虽然前王后一直都享受着王后该有的待遇,从结婚就享有女主卧的居住权,但这并不妨碍她的丈夫和其他贵族一样,养情妇。   所谓独属于前王后的女主卧,只不过是国王用来欺骗自己,让自己良心好过的谎言罢了。   没有多看其中的摆设,魏薇看向房间的壁炉,里面一点炉灰也没有,但上面有可以挂锅的铁链,正好可以拿来用。   魏薇嘱咐总管最好拿陶锅来。   “请把我的丈夫和女仆都叫进来,她们带了适合的草药,也可以帮我打下手。”   本来女主卧不该随便让人进来的,但情况特殊,现在只有魏薇说能救国王,总管自然什么事情都依着她。   他出门去了,不一会儿,费利克斯和几个女仆就被放了进来。   女仆们显然知道叫她们进来是做什么的,几个人把带来的药箱放在一起,打开,露出里面处理过的药材。   卡玛还道:“如果缺了什么我可以去外面找找。”   魏薇摆摆手:“不用,我需要的这里都有。”   她出发之前搜刮了整个药房内所有的药材,所以需要的药材都能找到。   不过分量大概是不够国王一直用的。   说完她坐下拿起纸笔写药方,一边写一边报药名,卡玛一听,蹲下来在药箱里把她要的药材找出来,称量好,她的动作又快又准,几乎是魏薇这边说,她那边就找到了相应的药材,等魏薇写完配方,她的药材也找全了,连分量都称的刚刚好,得到魏薇的赞许的同时,也获得了其他女仆们惊叹的目光。   她们这边配好了药,总管也在差不多的时间回来了,看到被挑选出来堆在一起的药材,还惊讶了一下,大概是没有想到治疗国王的病症,竟然需要用到那么多种的药草吧。   不过这也让他又对魏薇的医术有了更多的信心。   抱着木材进来的仆人很快生好了火,装满水和药材的锅也架了起来,忙完之后,仆人很有眼色的离开。   本来药材熬煮之前最好先浸泡一段时间,这样才能让药效发挥到最大,但现在国王情况危急,越早醒来越好,魏薇也顾不得许多了,直接让卡玛上锅熬煮。   总管在询问过药材需要熬制的时间,知道最少也要等一个小时后,决定先去给客人准备点食物。   “实在很抱歉,因为国王陛下生病的缘故,王宫里现在不允许举办任何宴会,王子和王后们用餐也是在各自的住所,所以请容许我把食物端到这里来。”   说完他看了看正在壁炉边看火熬药的卡玛,以及其他女仆,开始思考要把这些女仆安排在什么地方用餐,如果威廉姆斯伯爵夫妇不是秘密进宫,这些女仆可以和其他人一起用餐,但现在王宫里如果出现生面孔,那就太容易被人发现了。   不过让她们和主人一起用餐的话,总管担心伯爵夫妇会生气。   “没关系,你把我们所有人的食物都送过来好了,药熬好之前,我们最好不要离开这里。”   总管闻言,又想起魏薇之前的话,眼神变得锐利又阴森,像是在想着怎么处死下毒的人。   他很快又再次离开房间去为他们准备食物,而看着对方这么简单就离开的样子,魏薇再次确定,国王对前王后的感情,果然是假的。   如果他真的那么在乎王后,总管也不会在她说需要使用带壁炉的房间的时候直接提供了这里,也不会允许他们连同女仆一起在房间里用餐了,最起码,应该安排她们到其他的房间去。   压下这些心思,在没有外人之后,魏薇低声告诉费利克斯,国王到底是怎么回事。   “真的是中毒了?”费利克斯很是吃惊,虽然他之前听魏薇说过这个猜测后,也有了些怀疑,但确定以后,依旧免不了震惊。   听到他们谈话的女仆们也不例外,除了卡玛在配药时心里就隐隐有了准备,其他女仆全都倒吸一口气,不敢相信真的有人胆大包天的对国王下手。   “可谁会这么做呢?”   夫妻俩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个人――罗曼洛夫公爵。   魏薇:“也不一定就是他。”   费利克斯点头:“但他确实是最有可能的人选。”   魏薇迟疑了一下,又低声问道:“你说会不会有其他的合谋者?”   费利克斯一愣:“为什么这么问?”   魏薇不确定道:“国王和罗曼洛夫公爵势同水火,彼此一定是互相防备的,即使真的是他,应该也不可能是他亲自动的手,所以他应该有帮手吧?”   费利克斯:“难道不可能是他买通了国王身边的侍者吗?我想这个可能性应该更大一些。”   魏薇摇了摇头:“刚刚总管问我的时候,我没告诉他,国王中的毒,虽然是很久以前下的,但最后一次下药应该在一个月前左右,看他的脉象,国王应该就是在那之后不久就卧床不起的。”   她停顿片刻,整理了下思路:“我给他诊脉的时候,发现他虽然昏迷不醒,情况看起来很糟糕,但实际上只是表面迹象,生机并未断,所以治疗并不麻烦,但如果在他卧床的这一个月里,有人再次对他下毒的话,他根本等不到我来。”   即使是慢性毒药在计量加大到一定程度后也会很快要了人的性命,国王现在都昏迷了,如果在这期间他病逝,在本来就没能发现他实际上不是生病而是中毒的人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   而既然他都到了现在这种情况,那么下毒者应该是希望他早点死了的,不然多拖一天,下毒者就要提心吊胆一天。   魏薇:“我问了总管,她说一个月前国王就把身边的人都清理了一遍,能贴身服侍他的人只剩下剩下管家和另外几位仆人,而这些人以前就是国王的心腹,实际上从前国王的生活起居也是他们负责的。”   既然能接近国王的仆人从头到尾都是那几个,最近一个月却没有人动手,那么魏薇觉得这些人的嫌疑应该可以排除了。   费利克斯却说:“不能这么确定,也许是他们担心暴露,所以才没有再次下手?”   魏薇反问道:“你觉得以罗曼洛夫公爵的性格,他会在意这个卧底暴露?”   不会,国王都死了,暴露就暴露吧,罗曼洛夫公爵对王位的觊觎从来没有隐藏过,他明目张胆的和国王做对,就差没有直接发动战争明抢了,而且公爵非常的自我,如果是他买通了仆人下手,他根本不会管仆人的安危,哪怕是威逼利诱,他也会用最快的时间让国王死掉以绝后患。   所以魏薇才觉得,被收买的不是国王身边的仆人,而是其他什么又身份的一点的人。   比如曾经住在王宫里的贵夫人们,比如国王的情妇,再比如――蜜拉贝儿王后。   她这个猜测一说出来,整个女主卧里静的只剩下木材燃烧时发出的“噼里啪啦”声,女仆们一个个噤若寒蝉,像是被她的猜测吓呆了。   连费利克斯都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问道:“你为什么会觉得王后有下手的可能?”   魏薇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直觉。”   这个回答让费利克斯啼笑皆非。   他刚刚想说些什么就听魏薇继续道:“当然,也是有点事实根据的直觉。”   费利克斯坐正:“怎么说?”   “你知道的,我和纳尔森伯爵夫人一直有书信往来的。”   费利克斯点头,这点他很清楚,很难想象年纪差了十多岁,而且高傲不好相处的纳尔森伯爵夫人竟然会和魏薇成为社交圈中的好友,明明她们相聚的时间并不多,但这不妨碍两个女人定期书信往来,分享各种事情,而也因为她们之间的友谊,费利克斯和纳尔森伯爵也成了不错的合作伙伴。   魏薇继续道:“纳尔森伯爵夫人和蜜拉贝儿王后一直很不对盘,所以她每次给我写信都会说一说王后的事情,大概也就是去年吧,国王再次另结新欢,冷落了王后,听纳尔森伯爵夫人说,从王后身边的女仆嘴里传出过王后对国王的行为非常不满,不仅砸了自己的卧室,还曾经诅咒过他。”   当然,这个消息是个秘密,纳尔森伯爵夫人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她收买了那个女仆。   据那个女仆说,蜜拉贝儿王后当时的表情看起来非常吓人,虽然事后王后好像又恢复成了平常的样子,努力邀宠,但女仆总觉得,王后在诅咒国王的时候,并不像是因为生气而随便说说的。 第171章   这个消息是纳尔森伯爵夫人当做笑话告诉魏薇的,她说的时候恐怕也没把这件事放在身上,而且时间过去快一年了,中间又没什么事情发现,可能纳尔森伯爵夫人都不记得这事了。   但魏薇一直有些在意,她虽然和蜜拉贝儿相处不久,但对于这位王后善嫉又任性的性格可是印象深刻,就因为在自己的婚礼上出了风头,那位王后就能把之前对她的友好一扫而空,如此狭小的心性,也是少有了。   如果说有什么人可以轻易对国王下毒,除了他的仆人,蜜拉贝儿王后无疑也是一个。   魏薇没告诉费利克斯的是,一开始会想到这位王后,其实是魏薇看多了后宫剧,知道女人狠起来有多可怕,才第一时间联想到了她,而那些东西则是之后才冒出来的。   “不过这只是我的猜测,做不得数的,你们听听就好,绝对不许说出去。”后面这句,是警告女仆们的。   潘妮等人立刻保证,她们绝对不会乱说,一个字都不会往外提的。   不过虽然魏薇说了只是猜测不能当真,可不管是女仆还是费利克斯都开始把国王中毒的事情往蜜拉贝儿王后身上联想了,并且也同她一样越想越觉得这位王后可疑。   房门被敲响,所有人立刻安静下来,不再继续这个危险的话题。   管家带着一位仆人,亲自端着食物进来,他不仅准备了伯爵夫妇和女仆的食物,甚至连小安东尼可以吃的东西都准备了一份,安排的非常周到。   总管亲自招待伯爵夫妇俩用餐,而女仆们拿着属于自己的那份面包和浓汤到远离主人的角落进食,他们从船上下来就被接到王宫,又是看病又是熬药的,这会儿可真是饿了,一点也没客气拿起刀叉就吃了起来。   魏薇用餐的时候,总管好几次欲言又止,像是想问问她关于国王的病情,但应该是碍于在场有女仆在,才没有开口。   恐怕他都想不到这么重要的事情,魏薇会直接在自己女仆面前说,还猜测了下毒者可能是谁。   不过这对贵族来说其实很正常,就像男人们身边的贴身仆人是他们的心腹一样,女人的贴身女仆同样是她们的心腹,主人的很多秘密,都是瞒不过这些仆人的。   吃饭的时候,一直在睡觉的小安东尼醒了过来,见他似乎有开腔的打算,魏薇连忙把他从暂时安放的沙发上抱了起来。   小婴儿都是睡饱了吃,吃饱了睡,这会儿醒来,人还有点迷迷糊糊的,但已经开始拱魏薇,要奶喝了。   有外人在,魏薇不好喂他,幸好总管准备了一碗适合婴儿吃的蛋羹,魏薇拿过来尝了一口,咸淡合适,温度也正好,就拿起勺子开始喂儿子。   小安东尼不挑食,只要是母亲喂的都肯赏脸,乖乖张着嘴巴吃了起来。   她给儿子喂饭的举动惊呆了总管,这大概是他第一次见到地位高贵的贵族夫人亲自照顾自己的孩子,还是在身边明明就有女仆可以接手这份工作的时候。   看她娴熟的举动,明显不是第一次了。   惊讶归惊讶,总管还没有忘记正事,他一直在估摸着时间,觉得差不多了,就开口道:“夫人,药是不是可以给陛下用了?”   魏薇抬头看了眼壁炉那边,锅里的药味虽然大多和烟味一起顺着壁炉的烟囱飘出去了,但没有抽烟烟机,房间里还是弥漫着药味,不习惯这味道的人,恐怕会觉得很难闻。   收回目光,魏薇看向费利克斯:“什么时间了?”   座钟已经成了萨丁森的新款热销商品,王宫里也有许多地方能看到那些造型华丽还带响的座钟,但所有的卧室都没有放座钟,因为萨丁森卖的座钟一个小时就要响一次,放在公众场合很合适,放在卧室,就太扰人清梦了。   总管听她问时间,就想去外面看看,还没开口,就见费利克斯从衣服里掏出一个圆溜溜的纯金器物,打开盯着上面看了眼,告诉魏薇:“下午两点二十八分。”   总管惊奇的看了眼那被打开的纯金器皿,发现那上面竟然是个计时器。   能随身携带的小型计时器!如果不是现在场合不合适,总管都想借来观赏一下了。   这只纯金的怀表是钟表师的新作品,哦,钟表师是座钟出现以后才出现的新职业,他们原本是常年跟在铁匠身边学习的学徒,还没有正式出师,但手艺已经练的不错了,座钟开始量产后,费利克斯觉得不能老是让铁匠来做这个工作,占用他们的时间,于是挑选了一批手巧的学徒专门制作座钟零件,后来他和其他人合作经营座钟的生意,零件的加工被分给了合伙人负责,这些改行的钟表师们只负责最后的组装,这样一来反而空出了不少时间。   改行的钟表师都是自己愿意改行的,他们对制作钟表很有兴趣,有时间以后也没有松懈,反而开始自发的研究起怎么让座钟的时间变得更加稳定有序,时不时还会设计一下座钟的外壳,让它看起来更加华丽更加贵,也更容易卖出去。   魏薇有次更费利克斯一起去参观他们工作的钟表场,见到这群人都在做什么后,觉得这种精神很值得提倡,但研究座钟外表的事情还是应该让专业的艺术人士来,他们这些钟表师,可以尝试缩小钟表构造,弄个怀表手表的才对。   这群年轻人一听,果然有了兴趣,他们又都是正积极热血的时候,只听了魏薇的一句提议,就真的去研究怀表了,本来魏薇还打算把怀表的图纸给他们呢,结果见这群年轻人自己也研究的有模有样,莞尔一笑,就改变了想法,谁他们折腾去了。   然后第一个怀表就这么诞生了。   这款怀表后后世那种扁圆的怀抱不一样,外观呈球形状,打开以后,能看到全金属的表面,没有玻璃面,小巧的指针在慢慢走着,稍不注意如果碰到指针,很容易就能让时间出错。   但作为第一个怀表,它无疑是代表看一种新型计时器的出现。   而那个怀表最终被献给了费利克斯,他特地打造了一条金链子挂在脖子上,圆球的怀抱塞进内衬特意添加的口袋里,需要确定时间的时候就拉出来看看,除了有点重以外,非常方便。   而那些制作出这个怀抱的钟表师们也得到了他大方的赏赐。   不过这种怀抱并没有成为商品,魏薇希望他们再接再厉,做出后世概念里的怀表,钟表师们在成功过这一次后,也是干劲满满,现在就在朝着伯爵夫人定下的目标努力呢。   魏薇确定了时间,告诉总管还需要再等一会儿,然后又过了差不多十分钟左右,她才让卡玛把煎药的锅取下来,到处里面的药汁。   倒干了药汁的药渣没有扔掉,而是加入水继续熬煮,这些药材可以连续煮上三轮才会把所有的药效都逼出来,那时候留下的才是没用的药渣,而三轮熬煮出来的汤药本应该混合在一起,这样前后熬煮的汤药的效果才会一样。   魏薇其实也不想这么节俭,如果她手里的药材够多的话,她也不介意一副药就熬一次,但现在是她们配了这一副药后就配不出下一副了,而国王的情况,至少得喝上两碗药才能醒来。   所以既然都煮了第二次了,那就把第三次也煮了,不要浪费。   不过总管显然等不及后面两碗药熬煮出来,看到桌子上被倒出来的散发着古怪药味的黑褐色汤汁,他吞了吞口水,有些发愁的告诉魏薇:“陛下昏迷以后已经没办法进食了,这药他可能喝不下去。”   魏薇摇头:“不会,我看他基本的吞咽能力还是有的。”她之前检查过国王的嘴巴,所以确定这药还是能灌下去的,不然她就只能选择上针了。   总管将信将疑,他让照顾国王的仆人过来趁热适喝了一口,确定没有什么问题后,才端起了那一碗药,开始人力降温。   黑褐色的药汁在两个碗里来回倒腾,味道越发冲鼻,也越来越像那些故事里女巫熬煮的魔药,有那么一刻,总管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应该把这种汤汁送进国王的嘴里。   但他见过药熬煮之前的样子,虽然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但看起都是普通的叶子树皮之类的,和其他医生用的草药除了一个是新鲜的,一个经过特殊炮制,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所以应该不会有危险的吧?   希望陛下醒来不会生气的砍了他的脑袋。   药汤很快在他手里变得温热,等到差不多了,魏薇就让他去喂药,她自己也把儿子往费利克斯怀里一塞,跟了上去。   费利克斯就抱着孩子站在门外看着魏薇教导总管怎么让国王喝下药还不会被呛到,他怀里的小安东尼因为不在母亲怀里,变得有些多动,但因为能看到母亲就在不远的地方,倒是没有哭,过了一会儿就乖乖玩起了自己的小手手。   国王被扶着半坐起来,一碗药很快灌了进去,但碗里见底后,总管就开始期待他的苏醒,当然,国王是不可能那么快醒过来的。   魏薇给他透了底:“药效发挥至少要半小时,而且一碗药的效力还不够,他需要再喝一碗才能见效,所以陛下最快也要等到夜里才会清醒。”   听她说的这么肯定,总管反而镇定下来了:“能醒过来就好。” 第172章   一碗药喝下去,等到药效发挥出来就是大半个小时,之后魏薇再给国王把了脉,感觉他的脉搏比之前稳定了些,知道是药的解毒效果开始起作用了。   她在解毒的汤药里还加了一些对身体有益处的滋补类草药,国王原本是个健康的汉子,如今卧床两个月,这两天更是昏迷不醒,不仅外表瘦弱,身体里也比以前虚的多,想恢复到之前的健康程度,得加大力度去调养。   距离下次喝药还有几个小时,他们不可能一直守在这里,也不适合一直呆在前王后的女主卧中,于是总管悄悄在距离国王的卧室不远的地方,为他们收拾好了休息的客房。   魏薇和费利克斯等人都已经做好了今天要住在王宫里的准备,国王苏醒前,总管是不可能放他们走的,所以对于这样的安排并没有任何意见。   “时间仓促,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还请你们见谅,不过请放心,被子都是新换的,非常干净。”   总管把人领过来后,还在道歉,他说的倒也不是客气,这间客房原本应该是有住客的,只是之前住在这里的人和其他贵族一起被赶走后,房间就重新收拾过了,但因为原来的住客走的充满,而且很可能还会再回来,所以很多来不及收拾,又不那么重要的东西就还在房间里,总管重新收拾这里,只是把里面那些私人物品锁了起来,再请他们入住,这样的安排难免有些不太恰当。   魏薇倒是不挑,只要床是干净的就好。   之后总管又表示女仆们的住处暂时还没准备好,恐怕要到晚上才能安排她们去休息。   这是打算等国王醒了以后再安排了,如今国王昏迷不醒的消息被封锁,为了防止被人发现,总管自然要小心安排。   魏薇检查了一下床,确定这是新换的,上面还有阳光炙烤过的味道,满意的收回手,转头询问总管“陛下生病后,王后和王子们没有来探望过他吗?”   总管现在把她当救命稻草,又对于她说的国王是中毒这点耿耿于怀,涉及到国王的病情,自然知无不言“一开始是有的,但后来陛下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就不再让他们探望了。”   国王也不是现在才突然昏迷了,实际上从他身体变虚弱后,每天的睡眠时间就开始增加了,甚至在昏睡之前就已经有长睡不起的征兆了。   魏薇“那么,是多久之前才不让他们来探望的呢?”   总管回想了一下,回答道“王后殿下大概是一个月之前,两位王子的话,其实在半个月前他们还能在国王清醒的时候来探望他,但那之后,国王也下令不许他们再来了。”   虽然国王是个风流种,但他对自己仅有的两个儿子却是真的很好的。   一个月之前,这时间又对上了。   魏薇“那么,在他们来探望的时候,都有做过什么吗?”   总管闻言,这才反应过来她为什么问这些“您的意思是?下……国王的病情和他们有关系?”一时错愕,他险些把话全说出来了。   魏薇当然不可能直接承认自己在怀疑谁,哪怕这三个人都是最有可能的,但是他们的身份并不是她可以在没有证据时说出这样的猜测的。   “我只是想确定一下,在此之前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了解一下国王发病的原因。”   总管“夫人,您之前说过陛下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是真的吗?”   “真的。”魏薇点头“如果是用其他方式接触到毒物的话,接触部位应该会有一些皮肤溃烂之类的情况,我之前问过照顾陛下的仆人,他说陛下身上并没有那样的问题,而他的脉象也表示他中的毒是分成几次服下去的,而国王的身体一直很好,所以最初才没有立刻爆发出来。”   她看了看费利克斯,后者像是知道她要说什么,点了点头,魏薇就把自己之前发现的重要线索告诉总管了“更加我的检查结果,国王最后一次接触毒物应该是一个月前,而且以他的脉象看,如果之后还有接触过的话,很可能他已经等不到我们来了。”   这话不言而喻,总管眼里满是怒火,表情都变得狰狞,一副恨不得把下毒人抓出来打死的样子。   好一会儿,他才冷静下来“一个月前是吗?请让我想想。”   一个月前,王宫里的贵夫人们还没被赶走,那个时候大家都能来探望国王,但大多数人可没有机会接触到国王的饮食。   但能做到这点的人,其实有几个   总管“一个月前,陛下的情况比现在好很多,所以王后和陛下的几个情妇都会过来照顾他,陛下也没有拒绝她们。”   他没提两位王子,魏薇也没追问,虽然两位王子看似很嫌疑,但实际上只要想一想国王如果去世,他们的情况就会变得比现在更糟糕,就能清楚这一定不是他们之中的谁做的。   没了国王的庇护,两位年纪还小的王子,可没有一个能和罗曼洛夫公爵斗的。   让魏薇惊讶的是“几个情妇?不是只有一位吗?”   她是听说国王陛下有了新欢,但几个?   在女士面前提到国王的感情问题,总管脸上也不太自在“其实是三位。”   养情人在贵族间非常流行,无论男女都会有,而且很多还不止一位,国王有几位情妇并不是稀奇的事,但一般来说,应该不会有人把所有情妇都安排住在一起的。   偏偏,他们的国王陛下的三位情妇,都是住在王宫里,而且彼此也很清楚各自的身份。   因为她们都是有身份的贵族夫人,还是丈夫都还在的贵族夫人,两位伯爵夫人,一位男爵夫人。   其中,魏薇听说说过的新欢就是那位男爵夫人,而剩下两位伯爵夫人,则很久以前就是国王的情妇了,之前让蜜拉贝儿嫉妒的人就是她们。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位情妇原本还不是伯爵夫人,她们丈夫的伯爵爵位,是她们成了国王的情妇后,国王赐予的。   这种变相的卖妻求荣,听起来似乎很不可思议,本也该令人鄙视,但只贵族圈里却屡见不鲜,并且心照不宣,甚至当事人的丈夫都不会以此为耻,有些人甚至还会自豪自己有个让上位权贵喜欢的好妻子。   所以,除了王后以外,那三位情妇的嫌疑同样很大。   而总管在回答完问题后,自动自发的把怀疑目标锁定在了那位新情妇男爵夫人身上,他觉得相比其他跟了国王好几年的老人,这位新晋情妇出现的时间太过凑巧了,自然是最有可能下手的人。   而被魏薇怀疑的王后,在总管看来反而没有多少嫌疑。   毕竟谁都知道蜜拉贝儿王后没有孩子,和两位王子的关系也非常不好,在宫廷里的地位完全寄托在国王的身上,如果国王去世,她这位王太后以后的生活可能就是搬去某个修道院里度过余生了。   至于蜜拉贝儿王后会和罗曼洛夫公爵合谋这点,就更不可能了,谁不知道王后前夫的意外死亡和罗曼洛夫公爵有关联,如果她的前夫没有意外死亡,现在的王后就是公爵夫人,而且还是第三顺位继任人的妻子,又哪里还有罗曼洛夫公爵什么事情。   所以相比国王,王后可能更希望公爵死了才是。   为了打消魏薇的疑虑,总管如此解释了一遍,但即使如此,魏薇还是觉得这事和王后有关系。   不过反正这是王室的事情,她一个医生该提醒的已经提醒了,就不参合了。   不久之后,总管就起身离开,走之前还告诉他们,他会派人去一趟威廉姆斯伯爵宅,帮他们把行李拿过来。   魏薇“那么就让梦娜和你一起去吧。”   这次魏薇带来的五个女仆里,卡玛要负责煎药,潘妮是魏薇用惯了的,有她在她更放心一点,而且之前魏薇在王都的时候,也是带着潘妮的,难免有人会记得她。   梦娜听到魏薇叫她,从她背后站了出来,朝着总管行了礼,漂亮的模样让后者赞叹了一句后,又忍不住朝着费利克斯看去。   这么漂亮的美人胚子,恐怕以后会变成威廉姆斯伯爵的情妇吧?   都是男人,费利克斯哪里看不出来他龌龊的想法,他木着脸面无表情的看了回去,总管心虚的收回了目光。   总管走了以后,魏薇也打算小睡一下,她们这一路可都累坏了。   她对潘妮道“你到卡玛那边去,和她轮换着休息一下。”   卡玛那边熬药已经熬到了第三轮,差不多就要结束了,但之后她还要留在那儿守着汤药,因为魏薇不放心让其他人看着,怕他们做手脚,包括总管。   她又对剩下两个小女仆说“你们要是累了,就在沙发上眯一会儿,不用强撑着。”   “好的夫人。”   她又看向费利克斯,和他怀里精神正好的儿子。   费利克斯的体力可比她好,这会儿并不累,笑着道“你睡吧,我陪安东尼玩。”   魏薇点头“如果你想休息了就换我。”   他们的行李都没有带来,没有替换的衣服,魏薇又只打算小憩片刻,于是衣服也不脱,直接躺进了被窝里,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等她一觉睡醒,不仅行李已经送来了,晚餐也一起送了过来,不过他们下午用餐用的完,魏薇又刚刚睡醒,倒是还不觉得饿。   她简单的吃了几口,留下餐点里的白面包等着晚上如何饿了再吃,剩下特意没有动过的都分给了几个中午就没吃饱的女仆。   问了费利克斯时间,可以给国王喂第二碗药了。 第173章   第二次喝药时候,国王的情况已经比下午的时候好得多了,总管给他喂药时,国王虽然还在昏睡,脸上也露出了一些抗拒。   想起自己喂药之前亲自尝试的那一口,总管心有戚戚焉。   知道他会在晚上清醒,总管亲自守在了卧室里,等着国王醒来。   魏薇指挥这女仆收拾者行李,知道他们可能会在王宫呆一段时间,梦娜跟着总管派的人去把大部分的私人物品都带了过来,不仅有主人们的,还有她们这些女仆的。   因为走得匆忙,他们从萨丁森出来的时候行李也没带多少,就准备了些日常换洗的衣物,魏薇看到行李就想把身上那条粘满了药味的裙子换掉,最好能在洗个澡。   可惜这里是王宫不是他们家,洗澡实在不太方便,而且国王那边随时有可能醒来,费利克斯也劝她稍微忍耐一下,等国王醒来了再说。   不过在那之前,还发生了一点小纷争。   他们的房间距离国王的卧室很近,原本居住在这里的人又是个女性――虽然私人物品都锁起来了,但房间里的摆设和残留的香水味可以证明这点――总管派人来送晚餐的时候,魏薇稍微打探了一下,就知道这里原本住着的是国王的情妇之一。   如果只有魏薇自己的话,她绝对不会住在这里,总管也不会安排她住进了,但大概是因为费利克斯也在,总管才没有在意这点事情,让他们住了进来。   但他们入住的事情,显然有其他人在意上了。   晚餐过后,行李也收拾完毕,外面的天已经暗了下来,魏薇和费利克斯呆在房间里,在女仆们的围绕下,正在教导小安东尼走路。   本来养回来一些肉的小家伙在一路舟车劳顿后,又有些瘦了,好在他不晕船也不晕车,下船以后人也没有什么不适应,本来担心会生病的情况也没出现,所有情况看起来都很好。   大概是路上睡得太久,小家伙这个时候还精神着,没有其他事情可做的大人们开始教他走路。   当然,小家伙骨头还软,走是没办法走的,站着都东倒西歪的,只能由大人牵着两只手摇摇晃晃的站着挪动两下,没一会儿他自己就不耐烦了,噗呲一下双脚跪地,双手也从父亲的手里抽回来,一溜烟就从父亲这边爬到了母亲那边,仰着头朝她咧嘴笑,然后一屁股坐下来伸手要抱抱。   可惜冷酷的母亲不准备抱他,牵起他的小手就又把小家伙拉起来,扶着腋下,就又开始遛儿子了。   这次,在母亲的辅助下,小安东尼倒是愿意给些面子,迈着两条还伸不直的小胖腿“太空漫步”。   女仆们看得冷俊不禁,一个个笑了起来,而把剩下的药端到这个房间里,不用继续守着壁炉的卡玛则看着小主人想起了自己快七岁的女儿。   她已经不是奴隶,而是农奴的身份了,连同她的女儿一起,虽然依旧不是自由民,但相比从前,卡玛已经非常满足了。   她如今是魏薇的贴身女仆,七岁的女儿在满六岁的时候也被她送到卡洛琳小姐的身边当起了陪玩的小女仆,是萨丁森城堡内目前年纪最小的小女仆,母女俩晚上住在一起,白天也经常见面,看着女儿一天比一天健康活泼,每天睡觉前总有说不完的话和她聊,对卡玛来说,就在没有比这更令她满足的了。   想到女儿,卡玛有点恍惚,但很快,站在距离门口最近位置的她,听到了门外隐约传来的吵闹声。   她走过去,也没开门,就贴在门边听了一会儿,皱着眉走到魏薇面前:“夫人,外面的走廊上,好像有人和卫兵吵起来了。”   她这话一出,原本欢快的气氛如潮水般退去。   魏薇皱眉,和卫兵吵?在国王的住所前?看来对方的身份一定不低。   她问道:“男的女的?”   卡玛不确定道:“听着应该是个女人的声音。”   房间安静了下来,魏薇这个时候也能听到外面隐约的动静,果然,有个女声似乎是在质问谁,听不清内容,但能感觉到其中的尖锐和盛气凌人。   而这个女声听起来还有点熟悉。   在贵族和其他王室成员被赶出王宫,王宫戒严的现在,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在国王的卧室前,还敢和卫兵争吵,同时她又觉得声音熟悉的女人会是谁,除了蜜拉贝儿王后,应该不作他想了。   知道外面来的可能是谁后,魏薇有点想去看看,但国王非要瞒着其他人秘密召见她,她这个时候就不好出面了,所以把儿子往丈夫怀里一塞,魏薇走到门边,贴着门,开始偷听。   女仆们自动禁声,费利克斯也把儿子抱到窗户边去,不让他打扰到魏薇。   魏薇的耳朵好,周围安静下来,注意力集中下,很容易就听清楚了外面的声音。   果然是蜜拉贝儿王后,她正闹着要见国王,卫兵不让,两边才吵了起来。   说是吵,其实只有王后一个人在发出质问罢了。   然后没多久,总管的声音也出现了。   只听这位在宫廷中沉浮多年的总管不卑不亢的道:“王后殿下,陛下说了他现在不想见任何人。”   “我是王后,为什么我不能见我的丈夫?”蜜拉贝儿的声音又尖又戾,显然非常生气:“而且你说陛下不见任何人,那为什么那个贱人的房间的灯是亮着的,她是不是偷偷回来了?国王能见她,为什么不见我?”   总管下意识的看了眼威廉姆斯伯爵所在的那个房间,他很清楚蜜拉贝儿嘴里的贱人是谁,实际上对于国王的情妇,哪怕对方是为公爵夫人(曾经还真的有),蜜拉贝儿也从来都是这么叫对方,只不会在国王和情妇面前当面叫而已,她不想让国王厌恶自己,在他面前总要收敛一些,而那些情妇也不是好脾气的,她敢这么当面骂人,她们就敢直接动手。   但王宫里的奴仆,可都没少听王后这么骂人。   “你看错了殿下,那位夫人并没有回来,她和其他人一起离开王宫了,您忘了吗?”总管解释道:“至于您说的房间,那只是女仆在里面打扫而已。”   蜜拉贝儿嗤笑一声:“晚上还要让女仆打扫没人住的房间?这种说法你以为能骗得了我吗?而且我记得陛下的命令是不见任何人,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陛下卧室周围不是早就已经被封锁了吗?哪个女仆还能在这里出入?难道又是陛下的新欢吗?”   总管一时语塞,一时间还真回答不上来,这条禁令确实是有的,所以这边的房间最近,尤其是在国王昏迷这两天里,就真的没有让人去打扫过了,所以之前给威廉姆斯伯爵准备房间,都是他亲自去办的。   “怎么,说不出话了吧?”蜜拉贝儿咄咄逼人道:“所以你根本就是在说谎,那里根本不是什么女仆对吧,不然你让她出来让我看看?”   魏薇听到这里,都想让自己的女仆出去一个蒙混一下了,但她也只是想想,因为她的女仆都是生面孔,而且穿的也不是王宫里的女仆服装,一出去,铁定露馅。   总管这会儿被王后质问的不耐烦,却也还是只能耐着心思道:“殿下,那个女仆已经整理好东西离开了,如果你想见她,我可以把她叫来。”   “走了?我来的时候那儿的蜡烛还亮着呢。”   总管闻言,暗道自己大意了,他光顾着想把魏薇安排在距离国王最近的地方给陛下治疗,却忘了王后的住所正在另一边从那那边看过来,正好能看到那间房间,而且因为是晚上,哪怕窗帘没有拉上,烛光也能隐约透出去,所以如果从王后那边看的话,就有可能发现房间里的光亮。   当然,他不会承认:“也许是女仆疏忽忘记了,我会处罚他的。”   见他还这么固执不肯承认,蜜拉贝儿气了个倒仰:“总之,我现在就要见陛下,他已经很久没出现了,到底情况怎么样,都是你说的,谁知道你这个连这种谎言都能说出来的家伙是不是把陛下软禁了,然后假借他的名义伪造命令?”   这个大帽子总管可受不起,他言辞冷厉道:“殿下请不要说如此不负责任的话,陛下确实下了命令不许人探病,我只是遵照他的命令做事而已。”   蜜拉贝儿今天是铁了心要见到国王的,不管总管怎么说,她都不肯离开,而因为她的身份,不管是总管还是卫兵都不敢真的动手赶人,于是两边就这么胶着起来。   随后不久,大概是听说了这边的闹剧,爱德华王储和安德鲁王子也先后赶了过来,他们虽然和王后不对盘,但这个时候,因为担心父亲的身体情况,同样想要见他的两位王子反而站在了蜜拉贝儿这一边,试图说服总管放他们进去见国王。   但国王昏迷不醒的事情是秘密,总管根本不敢让他们知道,所以也固执的没有答应,就算爱德华王储以王储的身份压他,他也没同意。   就在两边争执不下,动了气的爱德华王储也差点忍不住脾气选择直接闯入的时候,国王卧室的门从里面被打开了。   一直守在国王床前的仆人跌跌撞撞的走了出来,一脸惊喜的对所有看过来的人说道:“陛下醒了,他让你们进去。”   正在吵闹的所有人立刻安静了下来,看向了说话的仆人,然后下一刻,总管最先反应过来,神情激动的跑回卧室。   王子们互相看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放松,然后也跟了上去。   只留下蜜拉贝儿,先是露出一丝意外,然后很快掩盖下去,带着忧心忡忡的表情,进了卧室。   没人发现,那间最开始被蜜拉贝儿当作借口的房间的大门,正悄悄的开了一道缝隙,露出一只黑色的眼睛,把他们的神情变化,看得一清二楚。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暗中窥视。 第174章   仆人的那一嗓子,魏薇自然也听到了,不过她没有出去,现在不是时候。   国王的卧室里,羊脂制作的蜡烛已经被点亮,窗户还关闭着,帘子也重新被放了下来,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古怪的药味,让人闻得直犯恶心。   但这会儿谁都没有在意这一点,他们的目光聚集在被床帐掩盖的床上。   蜜拉贝儿狐疑的看着看不清里面的床,心里猜测着,总管是不是胆子大到找人假装国王欺骗他们。   但很快,她的这个疑虑就被消除了。   最先进来的总管,第一时间拉开了床帐,露出里面的病人。   他看起来非常憔悴,头发枯槁,胡子也乱糟糟的,但人确实是清醒的。   那双充满血丝的眼睛,此时正看向面前的一群人,浑浊的眼睛从他们身上扫过,像是一把冰冷的刺刀。   但被他看过的人,大多没有感觉到这冰冷,反而一脸喜色的围到了床前   “陛下,你可终于醒了。”总管一个激动,没把住嘴,好在其他人都知道国王之前就老是昏睡许久,他这话倒是没有引起过多的注意。   国王看了看自己忠心耿耿的下属,表情温和了一些,示意他先站在一边,又转头看向自己的妻儿们。   “你们在外面闹什么,吵得我头疼。”   大概是被灌了两碗药的关系,他的声音虽然虚弱,却并不沙哑,缓慢的语气更是说的王后和王子们为自己刚才的行为感到不安。   安德鲁王子不好意思的憨憨道:“对不起父亲,我们吵到你了。”   国王看了自己这个小儿子一眼,他人不太聪明,可却很听话乖顺,知道这事大概和他没什么关系,脸色温和了一些,然后又看向其他两个人。   王储同样有点心虚,毕竟他们违反了国王的命令,真要追究起来,一顿处罚是免不了的,不过看到国王没事,他就心安了。   蜜拉贝儿王后抢在王储之前开口道:“陛下,你这么多天没有露面了,我真的非常担心你,你现在感觉怎么样?”绝口不提自己最开始是为了什么才要闯进来的。   国王才刚刚苏醒,并没有听到她之前吵闹的内容,所以这会儿听了她的辩解也只是不咸不淡的“嗯”了一声,然后道:“既然看过了,就回去吧,下次不要再这么做了。”   他才刚刚苏醒,人很疲倦,并没有多少精力去应对他们。   国王下了逐客令,其他人自然不好再呆着,但蜜拉贝儿王后不太想走,她祈求道:“陛下,请让我留下来照顾你。”   “不用了,我身边不缺人,你也回去休息吧。”   王后试图让他改变主意,但说了一阵后,反而让国王满脸不耐,最后只好走了。   等他们一走远,总管就控制不住开腔了:“陛下,你总算醒了,这次可真是吓死我们了。”   角落里的仆人也在点头,国王再不醒,这个国家就要变天了。   国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之前昏迷了,只以为和之前一样只是昏睡了,但看总管的表情,似乎不是如此:“我睡了多久?”   “加上今天快三天了,我们怎么也叫不醒你。”总管一脸庆幸:“幸好威廉姆斯伯爵夫人及时赶来了,多亏有她在,您才能苏醒过来。”   “是她救了我?”国王一脸意外,虽然是他下令去请魏薇的,但他也不过是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才派人去请她的,没想到对方真的有这样大的本事。   总管点头:“是的,伯爵夫人为您诊断以后开了药方,喝了两碗以后,您就醒了,您现在觉得怎么样?”   难怪嘴巴感觉发苦,原来是喝了药。   国王感受了一下,自己现在确实很虚弱,但并没有之前那种总是想睡觉的迷糊感,脑子很清醒。   “我觉得还不错,就是有些饿了。”   总管立刻道:“伯爵夫人说你今晚会醒,我已经让厨房准备好了餐点,这就去端来。”   不等他吩咐,仆人已经出门去了。   而卧室里,国王被小心的扶了起来,靠坐在床上,他询问自己的病情:“她有说我到底是怎么个情况吗?”   说的这个,总管的脸色一变,他低声道:“伯爵夫人说,您是中毒了。”   国王听了,双目一冷,却并不意外:“我就知道。”   他的身体一直很好,虚弱的太过莫名其妙,国王一直都怀疑自己是中毒或者被人下了药,但因为谁都查不出来他虚弱的原因,更无从得知是什么时候着了道,所以即使国王派了不少人调查这事,也完全查不出来什么。   “你去吧威廉姆斯伯爵夫人请来,我有话问她。”   总管提醒道:“威廉姆斯伯爵大人也在,需要请他一起来吗?”   国王想了想,反正费利克斯应该也知道自己的情况,就点头同意了。   魏薇在之前已经知道国王醒了,也很清楚他会召见自己,早就准备好了。   只是还没睡觉的小安东尼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父母一起离开,虽然费利克斯已经把孩子哄的半梦半醒,但到底还没真的睡着,于是他干脆询问总管,可不可以把孩子一起带过去。   理由也非常正当:“陛下还没见过安东尼呢。”   按血缘关系,小安东尼算是国王的曾外孙,让国王见一见无可厚非,不过这个时候当然不合适。   但总管也看出来威廉姆斯家的这位小少爷很粘父母,不带着可能就要哭了,而没有小孩的王宫里突然出现了孩子的哭声,他们的存在可就瞒不住了,到时候如果把还没走远的王后和王子们引回来,就不好了。   在知道国王是被下毒后,总管更加觉得王宫里不安全,尤其是今天看到王后的表现,原本并没有怀疑她的总管,难免就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所以总管稍微思考了一下,就同意他们把孩子带上,反正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也不可能听懂大人的话,只要不吵闹,带上他也无所谓。   夫妻俩带着孩子跨过走廊,到了斜对面不远处国王的卧室。   他们并没有耽误太久,所以去端食物的仆人还没有回来,卧室里只有一个靠坐在床上喝水的国王。   显然两个月的卧病在床并没有完全消磨掉他锻炼出来的好身体,虽然变得消瘦,但他的底子还在,这才苏醒不久,就有力气自己端着水杯喝水了。   当然,这和魏薇给他配的药方里添加了对身体好的草药也很有关系。   “晚上好,陛下。”   夫妻俩一同行了礼,很快就被国王叫到了床边。   相比刚才,他对他们的态度可和蔼的多了,完全是一副看自家子侄(其实是孙辈)的样子,第一句话就是开口向魏薇道谢。   “多亏有你在,我才能捡回一条命。”国王不是客套,他之前听说自己昏迷三天都还没醒,就是一阵后怕,如果魏薇没及时赶来,他再多昏迷几天,恐怕没有病死也饿死了。   说魏薇是他的救命恩人都不为过。   魏薇:“您太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   道了谢,国王没有提什么封赏,但也正因为如此,熟悉他习惯的人都知道他即将给出的谢礼不会小。   他转头看向魏薇怀里的孩子:“这就是小安东尼吧?他现在一岁了?”   “是的。”魏薇调整了一下姿势,让国王可以看清楚儿子的脸:“很抱歉,安东尼有点粘人,我们只好把他抱过来了。”   “这有什么。”国王不以为意,看了看他那张漂亮的脸,目光比之前更加慈爱了:“他可真可爱。”   魏薇听出他话里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羡慕,知道他大概是想到了自己的两个儿子,他们可都还没有自己的后代呢。   而这显然也成了国王的心病之一,所以看到可爱又算是自家曾外孙的小安东尼,就有点眼馋了。   夸完了孩子,国王就直奔正题,问起了自己的病情。   既然是当事人问起,魏薇自然是有什么说什么了。   她把国王是被人分几次下毒,而且看脉象,最早是从去年开始,最晚一次则是在一个月前左右的事情说了,同时还说这种药应该是加入食物或者酒水中让他吃下去的。   不过具体是什么毒,她只能猜测应该是多种草药混合制作成的复杂药物,而且效果如此隐蔽,又从来没人知道,应该是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的秘药。   “如果能找到这种药的话,我大概可以分析一下它的成分,这样对为您解毒会更有帮助。”   国王闻言一愣:“我的毒还没解吗?”他以为自己醒过来就是解毒了呢。   魏薇摇摇头,解释道:“其实没有完全解毒,我配的解毒剂确实清楚了一部分毒素,但在您体内还有不少残留,要想全部排出,需要不少时间,如果能知道毒药的成分的话,这个时间就可以缩短了。”   “另外,因为陛下您中毒的时间有些久,到底伤了身体,需要好好调养才能恢复到从前的健康状态,而在养病期间最好不要太过操劳。”   国王沉吟着点点头:“我会想办法把毒药找出来交给你的。”   正在这个时候,仆人端着食物回来了。   因为是一直为国王留着的,所以这些食物送上来的时候还特疼疼的,看起来非常美味,可国王刚知道自己是因为食物酒水被人下毒才中招的,这个时候他虽然很饿,看着这些食物也有些膈应。   哪怕他知道最近自己入口的食物和汤药都是由心腹的仆人亲自盯着做好送来的。   而且因为他被下的是毒药,吃了以后不会立刻发作的那种,所以即使仆人可以帮他试吃,他也觉得不安全。   魏薇只好自告奋勇:“那么请让我帮您看看。”   费利克斯闻言,皱眉看着她,魏薇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眼神,表示自己没有任何问题。   国王这会儿最相信的就是她了,见她愿意帮忙试吃,哪有不同意的。   魏薇上前拿起多准备的一个干净叉子每样挑选了一点送进口中慢慢品尝,过了一会儿,就放下餐具,对国王点点头:“都是很正常的味道,没有问题。”   国王这才敢用餐。   魏薇还安慰他道:“其实您也不用太过担心,最近你的吃食都要准备的非常清淡,所以如果被动过手脚的话,应该一尝就能尝出来的。”   魏薇觉得他中的毒不太可能是无色无味的品种,因为完全没有必要,这个时候的欧洲人不喝水只喝酒,光是酒液就能盖住不少药物的味道,而食物同样也以各种味道重的腌制品和烤肉等为主,调味的香料那是放的越多越好,就算里面加了毒药,也几乎不可能被尝出来,除非和魏薇一样有个异常灵敏的味觉。   国王看看送到面前的托盘里的食物,因为是魏薇吩咐的病人餐,所以特别的清淡,香料什么的一律不加,调味料几乎只有盐,对吃习惯各种山珍海味大鱼大肉的国王来说,实在不合胃口。   而他之前喝了药,嘴巴里还带着苦味,所以这会儿吃什么都觉得里面好像有药味,于是虽然饿,但也只是勉强吃了一些,就不再动了。   总管还想劝他多吃点,但国王吃不下也只能作罢。   仆人收走了剩下大半的餐盘,国王被总管扶着躺下,他现在需要的就是休息。   魏薇和费利克斯自然提出告辞,不过走之前,她对国王提了件事情:“我带来的草药不够用了,听说王宫里的御医那儿也有不少草药,或许有我需要的,所以我明天能去看看吗?另外,如果那儿没有的话,我可能需要派人出去采药。”   事关自己的安危,国王自然会同意,不过他还是希望魏薇不要暴露自己的存在,如果说之前是因为不想有人阻挠他请人来治病,那么现在就是不想让人知道他的病好了,他要趁机抓到下毒的人。   所以魏薇要派人出宫去采药可以,但在王宫里最好还是不要随意走动为好。   他表示会让御医把所有的药材都打包一份给她看看,有她需要的再给她送过来。   只要有草药就好,所以魏薇点点头,同意了国王的安排。   总管亲自送他们回了房间,进去以后还不住道歉:“真是抱歉,我也没想到王后会突然来这么一出,请你们在这里先休息一晚上,明天我就给你们换房间。”   其实他更想现在就为他们换房间,但目前合适的房间还没有收拾,之前就安排的太仓促了,现在魏薇他们还多了一层国王救命恩人的身份,总管认为怎么都需要把他们当贵客对待才行。   魏薇其实也不太喜欢住在别人情妇的房间里,能换当然是最好的,所以她隐晦的表示,希望下个住处没有身份特殊的主人。   总管会意,点头应下。   很快他就走了,不过走之前,还把几个女仆的住处给安排了一下,国王所居住的这一条走廊之中,有特意为身份较高的仆人准备的小房间――毕竟能在王宫里担任高级仆人的人,一般也是小贵族出生――房间是真的很小,就最多能放下一张单人床床和一个床头柜的那种小隔间,但因为现在这里的人都被赶走了,所以房间空出来不少,稍微收拾一下,每个女仆住一间也是住得下的。   不过女仆们商量后,决定年纪最长的卡玛因为身体更壮实一点而单独一间,潘妮和其他小女仆则两个人住一间,这样她们不用和魏薇住的太远,要是有什么事情,也能随叫随到。   总管为她们准备了被褥,甚至还送来了几套王宫里女仆穿的衣服,这样一来,换下黑白女仆装的女仆们就不那么显眼了,就算被人撞见了,王宫中的仆人那么多,也不可能认出她们来。   将就着休息了一晚上。   第二天总管果然给他们收拾了新的房间,比之前距离国王的卧室要远一点,房间的窗户外面没有正对这边的建筑物,而且他们位于二楼,窗户前还有一排大树遮挡了视线,就算有人从外面路过也很难发现这里住了人。   这样的房间,以往住着的贵族大概是觉得很不合心意的,但非常时期,倒是正适合他们了。   总管安排的很细致,这个房间除了打扫干净了,那些可能会对孩子造成危险的东西也都收了起来,甚至还在里放了了一些现在流行的玩具,让夫妻俩都很满意。   换住所并没有花多少时间,行李都是现成的,直接提过去就好。   换了房间后不久,魏薇就见到了匆匆赶来的御医。   这位宫廷医师的年纪非常大了,听说还是教会出生,只是职务并不高,因为医术好被请到王宫任职也有差不多二十年了,可以说非常受到国王的信任。   但这次国王的病情让这位御医完全束手无策,自从国王陷入昏迷后,他就在王室的藏书馆里查找资料,希望能想到治疗的办法,却一直没有收获,直到今天一早,他听总管过来说国王已经醒了,本想立刻来看看,还是被总管拉着,先把药房里的药材都拿了一些带上,才终于到了国王的卧室,看到了已经醒来,正在喝药的国王。   那最后一碗药是昨天熬煮的,在这种天气里不降温保管的话很容易变质,不过王宫里不缺冰块,这碗药昨天就是装进罐子里放到堆满冰块的小桶中保存的,早上再稍微加热以后,就在国王吃过早餐后不久,被端了过来。   昨天晚上是心有余悸,国王才没吃多少东西,今天早餐送来后,他也冷静下来了,没有再让魏薇来帮忙试药,只是让味觉很好用的仆人尝了下确定没有任何意味后,就开动了。   食物虽然清淡,但对于很久没有好好吃饭的国王来说,还是有些诱惑的,他比昨天吃的多了不少,不过好胃口在看到汤药的时候打了个折扣。   虽然他不记得昏迷时的事情,但昨晚醒来时,嘴巴里挥之不去的苦味至今都记忆深刻。   好在国王也不是个怕吃药的人,咬一咬牙,也就吞下去了,然后立刻用总管端来的烧开后放凉的温开水漱了口。   御医知道那药就是让国王醒来的关键,他眼巴巴的看着还剩下一些药汁的碗,可惜已经熬煮好的汤药完全看不出用了什么草药。   但国王不仅醒来了,精神也变好了这一点,是毋容置疑的。   御医请求给国王诊断,他来之前已经听说国王生病的原因是因为中毒,但这次,他依旧看不出国王有任何中毒的迹象,这让御医对自己的医术有了极大的怀疑。   总管提醒道:“伯爵夫人那边还等着你送药材过去呢。”   御医一听,同国王道了别,匆匆往魏薇他们的房间去了。   而在御医带着药材来之前,费利克斯正在同魏薇商量事情。   他想出宫去。   费利克斯也不想把魏薇单独留在王宫里,但是他们来王都其实不难说是秘密,昨天他们被送进王宫是没人知道的,但费利克斯带来的骑士卫兵和其他仆人可都去了伯爵宅,这么大的动静,不可能没人发现。   而费利克斯每次来王都都会收到贵族圈的欢迎,接到消息的人可能这个时候就已经把邀请函发给他了,费利克斯不露面反而不合适。   而且他既然来了王都,自然要把一些公事都处理了,老呆在王宫里根本不合适,还容易引起大家的注意,让魏薇在这里的消息暴露出去。   他想了一晚,还是决定出宫去。   魏薇对他的决定倒是很支持,还安慰道:“你也不用担心我们,国王这里的守卫还是很严密的,有他在没人敢乱来的。”   “我就是担心,要是又有人下毒怎么办?”费利克斯想起昨天魏薇为国王试吃食物,就心里一阵不痛快。   “真要下毒,我一定第一时间就能发现了。”她对自己的医术可是很有自信的。   “而且我觉得我应该不需要隐藏太久,国王应该很快能抓到下毒的人。”   魏薇解释道:“下毒的人应该很清楚自己下的毒会有什么症状,所以下毒的人应该知道国王最近一段时间会陷入昏迷,为了确定毒药是不是起了作用,那个人一定会想办法打探一下的。”   “而如果她发现,国王没有昏迷,怕是会忍不住再次下手的。”   “她?”费利克斯抓到重点:“你是在说王后?”   魏薇点头,她低声说着自己昨晚看到的那一幕:“但是听到国王醒了的时候,所有人里只有她表现的有点意外,就好像知道国王那个时候不应该是醒着的一样,所以我觉得她一定和这件事有关。”   因为蜜拉贝儿实在是太可疑了,她竟然能把时间抓的那么准,显然是已经知道国王这个时候正昏迷着,所以才特意找了借口闹着要见国王,想亲眼确定一下他的情况,甚至很有可能是想趁机再下一次手,直接送国王见上帝去。   不过现在看起来,国王的身边应该没有她的人,不然国王也等不到现在了。   “如果真的是她,在发现国王竟然还醒着,她一定会有下一步行动的,而国王看样子是准备做个陷阱,等猎物自投罗网了。”   只要这个下毒的人被揪出来,魏薇也就不需要配合国王隐瞒自己在王宫里的消息了,到那个时候,就算她依旧被留在王宫里治疗国王,费利克斯难道还不能光明正大的搬进来陪她吗,反正这里又没有华夏那一套规矩,还不许男人进后宫的。   住在王宫里的贵族,可多了去了。   “所以,现在就看下毒的人到底上不上钩了。” 第175章   费利克斯不是魏薇,他要出宫,国王不会拦着。   所以在和国王说了这事后,费利克斯又对魏薇仿佛叮嘱了一番,让她照顾好自己,就由总管安排着,悄悄离开了王宫。   贵族们为了密会情人,总会在城堡里修各种秘密通道,王宫里也不例外,所以他很顺利的就在无人发现的情况下离开了。   而在他走时,魏薇正在招待御医。   总管让御医带药材来给魏薇调查,已经听说国王是中毒的御医,就把自己采集的可以解毒的草药都拿了一些过来让她挑选。   这些草药基本都是晒干保存的,懂草药的人闻一闻看一看就能知道什么是什么,不过合用的却只有几样,因为这个时候西方很多草药还处于不为人知的时候,这里的医生并没有发现它们的用处,能在御医这里找到好几种,她已经有些意外了。   而且御医带来的只是一小部分能解毒的草药,他的住所还有其他很多种类的药材,里面可能就有魏薇要用的。   “你能带我的女仆过去挑选吗?她对草药很了解,也知道我需要些什么。”   魏薇之所以不是直接把药给他,让他直接找齐全了,是因为地区不同,很多药材的名字称呼也不一样,魏薇写的不少药名还是后世的称呼,即使给了,对方也看不懂。   而让御医带上卡玛回去找药就方便多了,她是个生面孔,换了身衣服后,跟在御医身边,就可以冒充成他的女仆去御医的药房里拿药,如果那儿找不齐全,他跟着御医也能出宫去采药。   就算有人问起她是谁,也很容易推脱过去,毕竟御医年纪大了,他的身边总要有人照顾他,所以王宫一直是允许他带自己的仆人进出的,御医只要说卡玛是他新请的女仆,就不会有人怀疑她的身份。   御医对于魏薇竟然能看出国王不是生病,而是中毒这点非常好奇,他很想同魏薇探讨一下,尤其他发现这位伯爵夫人比他见过的所有贵夫人都要亲切好说话,似乎并不排斥和他探讨医术,就更想留下来了,但现在国王的情况更加重要,所以没有在这里逗留多久,御医就带着卡玛去找药了。   魏薇开的药方里的药材都是一些比较常见的草药,像是华夏独有的药材她就特意没有使用,而用了其他能找到的代替品,所以卡玛还真的在御医那儿找全了所有药材,收拾好以后就全部拿过来让魏薇调配了。   这也是没办法,中西医处理药材的方式很不一样,像魏薇炮制药材的手段多种多样,而御医就基本只用新鲜的和晒干的两种,处理手段不同,也会影响药效,所以用量多少还要魏薇好好斟酌推敲一下。   这也没消耗多少时间,等魏薇抓好药,新的药汤也熬了起来,当然这次就不用去王后的女主卧熬药了,总管另外安排了地方,也不用卡玛帮忙,自己亲自守着药锅。   而御医在知道自己的药材不太符合魏薇的使用要求,同时库存也不够国王用的,就带着卡玛出王宫去找熟人购买新鲜的药草。   魏薇听说他是要去买草药,还有些惊讶:“王都还有贩卖草药的地方吗?”   同时心想这里不愧是王都,竟然还有草药商人,像他们萨丁森,医生们都只能自己采药。   御医却摇头道:“确实有卖草药的店铺,不过我是准备去郊外的教堂。”   普拉迪帝国虽然和教会关系不好,但国内的教堂却依旧不少,王都的三个城区都有各自的教会不说,郊外还有一个比较偏僻,但占地面积最大的教堂。   御医告诉她,因为教会的很多人都会兼职当医生,而普拉迪帝国的各个教堂也等同于医院一样的存在,他们会接待和治疗病患,所以需要用到各种草药,而这些草药的用量光是靠派人到野外采集是不够的,所以在郊外的那个教堂的神职者就在教堂周围开辟了药田,雇佣周围的农夫帮忙种植药材,供几个教堂使用。   御医自己也是神职者出生,他用的草药很多都是从郊外的教堂买来的,所以现在就是要带卡玛去那边看看。   “他们种植的都是作用很多也好种植的草药,而且还经常会派人去采集野生的草药,所以如果要找新鲜的草药的话,去找他们是最方便的。”   魏薇听他这么说,都想亲自去看看了,可惜她现在并不适合外出,只能遗憾的叮嘱他们路上小心,把人送走了。   总管听说他们要出去,连忙派了卫兵跟着,御医已经习惯了,最近这段时间国王的情况不太好,他出门的时候身边一直是有护卫在的,大概也是担心他出现意外或者遭人胁迫。   不过目前为止,这种事情还没发生过就是了,大概是幕后下毒的人对于自己的毒药非常有自信,而国王一直没有康复这点,也让他们觉得御医的医术不足为据吧。   卡玛顺利的跟着御医一起出了王宫,路上完全没有人注意她,这让原本心情紧张的卡玛很是松了口气。   在确定他们安全离开后,魏薇又去见了国王,他的情况比昨晚刚醒的时候好了不少,吃过早餐身体有了力气,不用人扶,自己也能坐起来了,当然,距离能下地行走,还需要一段时间,甚至,可能还需要进行复健。   魏薇过来,也是打算和国王讨论一下,让他先尝试一下按摩,缓解因为一直卧床导致的身体僵硬等问题。   当然按摩不可能是魏薇亲自动手,她怀孕的时候,身边的女仆都学过怎么帮她按摩水肿的双腿,顺便也学了全套的按摩手艺,所以她的意思是让女仆教导国王的仆人,再让他的仆人为他按摩。   魏薇是国王的救命恩人,对于能让人自己早日康复的尝试,他都不会拒绝,而且以前训练的时候,他也没少让人帮自己按摩,只是以前帮他按摩的,不是情妇就是女仆,现在这些人都不在王宫里,就只能让信任的男仆来做了。   如果总管不是去帮国王煎药了,他可能会自告奋勇的接下这个任务。   所以,很快,国王就躺在床上让潘妮教导仆人怎么给他按摩了。   别说,相比情妇和女仆总是带着特殊邀请的手艺,潘妮教导的按摩方式是绝对专业的,虽然她并不懂穴道,却也是一按一个准,由她亲自示范时,虽然感觉又酸又胀,甚至有些位置还会疼,但疼过以后,却又很是舒爽。   差点,他就被按的又睡过去了。   哦,或者是真的睡过去了,因为等国王注意力恢复的时候,总管已经把今天新熬煮的汤药送来了。   因为药材的处理方式不同,从御医那儿拿来的草药药效比魏薇自己炮制的要差了不少,这也导致她在配新药的时候,不得不加大计量,于是,本来就不好喝的汤药,也变得更加难喝了。   国王一脸菜色的喝完,脸上露出了要吐不吐的表情,要不是他忍耐力不错,怕是就当着大家的面干呕起来了。   喝完了药,结束了按摩,国王自然该准备休息了。   魏薇起身告辞,国王却叫住了他。   他似乎斟酌了许久,才开口问她:“亲爱的薇薇,你对爱德华的情况怎么看?”   爱德华王储?魏薇想起自己见过几面的瘦弱少年。   她以为国王是想让自己给爱德华王储看病,毕竟国王对这个儿子一直很器重,他会想到这点,魏薇并不意外。   不过她可不敢保证什么,只能慎重道:“王储殿下的身体确实不太好的样子,不过听说他是从出生起就这样的,我不保证能帮到他。”   国王:“不,我不是问这个,虽然我也确实想让你为他看看,不过我现在是想问问你,他的情况,有可能是和我一样中了毒吗?”   爱德华王储也中了毒?   魏薇这些是真的非常意外了,不仅是她,其他在场的人都一脸震惊,显然没想到还有这个可能。   不过震惊之后,魏薇又开始仔细考虑其国王的话来,爱德华王储的身体是真的不好,不用懂医术,只看他消瘦的身体和苍白的脸色,谁都能看出来。   所以总是有人说他命不长久,哪怕这位王储一直以来的表现都可圈可点,在其他贵族和大臣的心里,他第一王位继承人的地位也比不上罗曼洛夫公爵。   如果他的身体好一些,看起来不那么像是随时都会死亡,可能现在就又是另一个局面了。   国王像是没注意到他们的表情一样,自顾自的说道:“爱德华小时候确实身体不太好,但其实他五六岁的时候已经被御医养好了,虽然看起来还是瘦瘦小小的,但医生们都说他那个时候很健康的。”   也是因为如此,国王才敢立他为王储,不然明知道自己的儿子可能养不大,他就不会去费这个劲儿了。   不是国王功利心太重,不爱自己的孩子,而是他很清楚,如果爱德华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他是根本没办法接受正规的王位继承人教育的。   所以如果爱德华王储的身体如果一直不好,国王会让他当个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小王子,而不是把他摆在继承人的位置上,以未来君主的身份教育他。   从这点上,就能看出,国王虽然风流,但他对自己的孩子是真的很疼爱。   国王继续回忆道:“但自从几年前开始,他的身体就又突然开始恶化了,医生们都没有找到原因,就是突然就那么变糟糕了起来,然后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想你也看到他现在的样子了,谁看到他都回说他可能活不了多久了。”   这种话没人敢当着国王这个父亲的面说,但私底下的传言他不可能不知道,甚至恐怕就连国王和爱德华王储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国王给安德鲁王子娶了奥德里奇家的小姐,又公开和罗曼洛夫较劲,他想的就是,如果大儿子真的撑不住了,那至少,要把这个强有力的竞争者去掉,为小儿子铺好路。   至于小儿子适不适合当国王,他觉得没问题,国王的权利没有那么大,不够强势也不够聪明的安德鲁或许没办法当个和他这个老子一样英明的国王,但只要他好好教导一下,多少还是能抢救一下的,当个守成的君王应该没有问题。   何况即使儿子不行,国王觉得以自己的身体,等到孙子出生,再亲自培养教导,还是可以的。   只是国王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倒下,差点打乱了他的计划。   而自己中毒后虚弱的情况,也让他联想到了爱德华这几年突然就恶化的身体。   “现在我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和我一样,被人下了毒或者做了其他什么手脚。”   国王说这话的时候,双眼布满阴霾,像是即将降下雷暴的云层,压抑又阴沉。   连一向镇定的魏薇都被他现在的眼神吓了一跳。   魏薇毫不怀疑,如果爱德华王储的情况真的是人为造成的,这个既是父亲又是国王的男人,会发动所有的力量,把那个人找出来,处以极刑。   而这个时候,她只能说:“我会为爱德华王储诊断看看的,只是,现在这个时间合适吗?”   虽然国王被下毒这件事,王储的嫌疑不大,但到底还是有些嫌疑的,所以魏薇不确定自己现在是不是适合见王储。   但国王显然非常信任自己的儿子,所以他只是摆摆手道:“晚一些的时候我会把爱德华叫过来陪我吃午餐,午餐过后,总管会带他去你那儿的。”   “好的,我会做好准备等王储殿下到来的。”   国王生病卧床不起,他的公务大部分都交给了王储和几位信任的贵族大臣负责,所以爱德华王储这段时间也很忙碌,加上最近一段时间一直没有见到国王,爱德华王储身上的压力很大,寝食难安,人也越来越憔悴了,大家都以为他很快也会病倒,但偏偏他就凭着一股韧劲没有倒下。   甚至,昨晚见到国王以后,爱德华王储回去还难得睡了一个安稳觉,今天起来,脸上的黑眼圈都淡了一点,当然,这么一点变化其实看不太出来,在别人看来,他依旧苍白的像是个吸血鬼――虽然这个年头还没有吸血鬼的说法,但确实非常形象了。   不过爱德华王储也没想到自己会接到父亲的午餐邀请,要知道这半个月以来,除了昨晚的意外,国王没有见过除了医生和仆人外的任何人。   不过既然来请了,他自然是高高兴兴的准备去了。   路上,他还问来请他的仆人:“父亲有邀请安德鲁吗?”   “应该是没有的殿下。”   仆人只收到邀请王储的命令。   这让爱德华王储有些意外,之前父亲还没有完全谢绝见客的时候,如果会找他一起吃午餐的话,安德鲁也会在的。   雀跃的王储忘记了,在一个月前,国王就没有再找人陪他用过餐了。   而王储被邀请和国王一起用午餐的消息很快传了出来,甚至,厨房那边还被特别吩咐,要为他们准备丰盛的午餐。   国王已经许久没有露面,甚至连厨房的食物都没怎么动过了,这一下,听说他要和王储一起用餐,厨房的大厨们一个个振奋起来,表示会为陛下准备最美味的食物。   这消息甚至惊动了王后,她带着人跑去厨房,正好遇上了在厨房内盯着的总管。   “陛下只邀请了王储殿下一个人吗?”   总管看到她就知道麻烦上门了,面上却不骄不躁,温和的回答道:“是的王后殿下,陛下只邀请了王储殿下,他有一些公务上的事情需要问王储殿下。”   这是国王让他对外说的借口,这么一来,只邀请王储一起用餐,就不会变得那么引人注目了。   王后一听,果然就没有多想,毕竟国王这段时间都把事情交给王储了,如今他不放心招人去问问,也是正常的。   而且蜜拉贝儿王后的关注点也不在这里。   她一脸激动又眼含期待的看着总管:“你老实告诉我,陛下的身体是不是已经快要康复了?”   这个问题是在厨房里当着所有人的面问出来的,所以总管用眼角的扫了眼四周,果不其然,虽然没有直接看过来,但大家都有意无意的在偷听他们说话。   不动声色的收回目光,总管无奈道:“陛下的身体还是老样子,不过御医说他最近的情况变得比较稳定,所以清醒的时间比以前多了起来。”   蜜拉贝儿仔细的打量总管的表情,总觉得从他脸上看出了一丝掩盖不住的喜悦。   她藏在袖子下的双手紧握,心想国王恐怕不止是稳定了一些,很可能是情况在转好了。   这可不是个什么好消息啊。   “是吗,那真是太好了。”王后松了口气,面上露出一丝笑容,又接着道:“既然陛下情况好转了,而且也愿意见人了,那么我应该也可以去探望他了吧?昨天我看陛下的脸色还是不太好,最近我新学了一道汤,听说对病人很有好处,我想送去给陛下尝一尝。”   王后从几个月前就开始学做菜的事情总管确实是知道的,甚至以往她也会亲自下厨为国王准备夜宵以此争宠。   但在这个关头,她的这个想法,却让对谁都抱着怀疑态度的总管忍不住猜测起,她是不是有什么其他的打算了。   昨天魏薇提醒的话还历历在目,他和国王也都觉得只要把国王身体好转的消息稍微透露一点,说不定会引出下毒者,这才把这顿午餐准备的大费周章,如今厨房这边还没看出什么,但王后突然的提议,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所以他并没有直接拒绝,而是假做为难道:“最近陛下的胃口不太好,如果是您准备的汤,他可能会有兴趣喝一些,不过殿下您也知道,国王陛下最近不想见人,我得先回去问问他的意思才能回复您。”   “当然,这是应该的。”蜜拉贝儿见他没有直接拒绝,觉得希望很大,倒是难得的没有发火,反而和颜悦色的拜托他一定要说服陛下,美艳的脸上也露出一抹哀愁:“即使他还是不想见我,那么至少也尝一尝我准备的汤吧。”   美人露出这样的表情总是赏心悦目的,哪怕总管对王后的观感一直不太好,也难免会在这个时候,放缓了表情:“好的殿下,您的心意,我一定会好好传达给陛下的。”   达到了目的,蜜拉贝儿也不在厨房多呆,带着女仆就离开了,总管盯着厨师们准备好食物,然后亲自把食物送到了国王的卧室前,然后这些食物并没有直接送到国王面前,而是先去魏薇那儿走了一遍,确定里面没有下毒后,其中一份被留了下来,作为魏薇的午餐,而另一份则送到了卧室里,爱德华王储的面前。   虽然说是邀请儿子一起吃午餐,但实际上,不能下床的国王依旧是在床上吃的,而爱德华王储则在床铺的旁边,坐在新搬来的小桌子前,正对着父亲用餐。   所以爱德华王储很快就发现,父亲的食物和自己不一样,他的面前只有一碗白色的粥。   王储没怎么吃过大米,但他知道这个,知道大米煮出的食物就和面粉做成的糊糊一样,是没有什么味道的。   这可不是国王以前愿意吃的东西。   国王见他盯着自己的午餐看,无奈的笑了笑:“医生说我现在不能吃太硬的东西,会对肠胃不好,所以给我准备的都是这些汤汤水水的东西,说实话,一点肉都没有,真是难吃死了。”   国王是个纯肉食者,一顿不吃肉都不行,就算是之前生病卧床,他每天吃不下烤肉牛排,也要和肉汤,哪像现在,连肉汤都被说过于油腻暂时不能吃了。   普拉迪人以面粉小麦为主食,但大米在王都还是能找到的,甚至王宫里也有一些储备,所以魏薇在知道他们有大米后,就坚持让国王先喝几顿大米粥养养胃再说。   虽然国王试图改变自己的食谱,但治疗的时候魏薇最大,就连总管在这方面都不肯听他的,反而劝着国王忍耐一下,配合医生的治疗才能早日康复。   爱德华看了看国王的餐点,又看了看自己面前丰盛到要摆不下的食物,心里一阵羞愧。   父亲都只能吃那么简单的食物,他怎么能在他面前享受呢。   “既然是和父亲一起共进午餐,我也应该吃和你一样的食物才对。”他转头问总管:“还有那种食物吗,也给我端一碗来吧。”   他这话一说,国王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也没有制止总管去给儿子端白粥,总管为了让国王今天好好吃饭,早餐的时候就特意说了一大堆关于白粥的好处,国王当时就觉得,这白粥不仅自己喝合适,爱德华同样也可以尝试一下。   只是到底是儿子,他也舍不得让他陪着自己只喝粥,加上也有意引出下毒者,所以还是让厨房准备了午餐。   现在既然儿子愿意陪他同甘共苦,他高兴都来不及了,当然,作为父亲,他不会真的让儿子只喝白粥的。   “你最近又瘦了不少,应该多吃点东西补回来,所以白粥可以陪我喝,但那些菜也要用一点。”   爱德华想到自己的身体,心里一阵发堵,但面上却不敢露出来让父亲担心,只微笑着点点头,一边陪他喝粥,一边吃了些其他食物。   等两边都吃的差不多了,餐盘都被撤走,爱德华王储以为父亲会问一问他最近做的事情,心里就开始整理自己这一段时间“代班”的工作结果,准备一五一十的都告诉父亲。   结果国王擦干净嘴巴,根本没问他任何事情,就让他跟着总管出去。   “你跟着他去见一见我的医生,让她也给你看看。”   爱德华王储注意到国王说的是“她”,还以为他是说错了,毕竟国王的医生里,没有哪一个是女性的,甚至,整个王都都没有一位女医生的存在。   但等他跟着总管穿过走廊,走到拐角处的一间房间,房门打开,里面的人请他们进去,他看到了坐在其中的魏薇,并接受了她的诊断了,才后知后觉的醒悟过来,不是父亲说错了,而是他的医生真的是一位女性。   看对方认真诊断的样子,他发誓绝对不能让这位夫人知道自己其实看到她的时候,还以为她是父亲的新情妇呢。 第176章   对于这位爱德华王储殿下,魏薇的了解其实很少,虽然他们之前见过几面,但正式的接触几乎没有,而且因为身体的缘故,这位王储也不怎么参加公开活动,所以关于他的信息,魏薇知道的非常片面。   目前她知道,就是这位王储今年即将满十九岁,是一个身体瘦弱,稍微不注意就会生病,但很聪明的病秧子。   这位年轻的王储有着皇家特有的红发绿眼,相貌和安德鲁王子有七八分相似,但就是剩下那两三分不同,让他们给人的感觉变得格外不同。   如果说微胖的安德鲁王子让人觉得他是个平凡又憨厚,甚至可能有点不聪明的老实人,那么高高瘦瘦的爱德华王储就是俊秀又聪慧,让人心生怜悯的忧郁少年。   病弱、苍白又优雅,简直就是所有人印象里贵族小少爷该有的样子。   当然,他不仅真的是个贵族小少爷,他还是个王子。   一般来说,总是生病的人,尤其是出生高的人,总是容易被养出坏脾气,但爱德华王储不是,和他身体不好一样出名的,就是他的好脾气了。   和亚度尼斯那种装出来的彬彬有礼不同,他是真的对所有人都很温和有礼,所有人都知道这位王子几乎不会发脾气,就算是面对间接害死自己母亲的继后蜜拉贝儿,他除了表情冷淡不想和她说话以外,却从来没有恶言相向过,倒是魏薇隐约听说过,看起来应该脾气很好的安德鲁王子,在蜜拉贝儿王后刚刚嫁入王室的时候,曾经当着面骂过她,而当时很得宠的蜜拉贝儿也因此找国王告过状,但大概是国王自己也心虚,除了安抚了新王后几句,并没有责备安德鲁王子。   面对可以说是敌人的女人,安德鲁王子除了无视也没有做过什么过激的行为,如今在面对魏薇时,他的态度就更加平和了,甚至因为知道是魏薇救了自己的父亲,还特别感激他。   就是,大概是因为辈分的关系,魏薇觉得爱德华王储看自己的目光,莫名的有种看晚辈的慈爱祥和,搭配上他那张还没有完全长开的少年脸,就显得很诡异,让魏薇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好在大概是看出她不太自在,爱德华王储很快收敛了这种目光。   因为彼此都不熟悉对方,而国王的病症又是不能随便提的,所以他们并没有闲聊太久,只是简单的寒暄了几句后,魏薇就示意爱德华王储伸手。   爱德华王子撩起袖子,把手腕放在了诊脉用的小枕头上,这么看着,他的手就更加纤细了,几乎没有多少肉,像是一层薄薄的皮贴在骨头上。   魏薇诊着脉,脸色慢慢变得凝重起来。   在听国王说,他怀疑王储也有可能是被下毒时,魏薇其实是有点不以为然的,因为在王储过来之前,她也找总管了解了王储的病情,加上她过去几次见面时观察到的,确定这位王储本身是有一些呼吸道方面的疾病,而且心肺功能可能也有不小的问题,而这些也都是被御医确定过的,所以爱德华王储从小到大才被要求控制情绪,这也是他的好脾气形成的主要原因。   而爱德华王储小时候的身体确实在御医的调养下转好,已经差不多被控制住了,变得只比正常人稍微虚弱一点没错,但在他差不多九岁的时候,常年卧床在床的前王后骤然去世,之后不久,伤心过度的爱德华王子就突然旧疾复发,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本来爱德华王储就是不能有太大情绪起伏的人,他会因为伤心母亲过世而犯病并且病情加重,并不令人奇怪。   所以当时,国王那么说的时候,魏薇心里其实在想,王储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样,他自己就没点数吗,前王后的突然过世,归根究底,也是因为他允诺了蜜拉贝儿王后之位,被前王后知道后,后者的病情才突然恶化的,不然据说以她当时的情况,如果好好休养,还是能多活两年的。   而且虽然蜜拉贝儿这个趁虚而入者有错,但在她之前国王就已经有过几位情妇了,她们的存在可没有加重王后的病情,所以归根究底,要不是国王说错话,前王后也不可能提前去世。   这一点也是魏薇也怀疑过两位王子的可能是对国王下毒的嫌疑人的原因,因为他们很可能会因为母亲的事情对国王怀恨在心。   当然,就像她和费利克斯讨论过的一样,两位王子只要不蠢,就不会在国王正努力对付罗曼洛夫公爵帮他们铲除竞争者的时候拖这种后腿。   所以她依旧觉得蜜拉贝儿王后的嫌疑最大。   话题扯远了,继续说王储的情况。   魏薇原本以为,王储就是因为前王后的过世伤心过度才导致旧疾复发的,毕竟如果是下毒的话,那已经是快八九年前的事情了,如果还是罗曼洛夫公爵指示的,怎么都不可能让王储活到现在吧?   结果脉搏一诊断,魏薇发现,好像还真的有不对劲的地方。   魏薇的医术是系统给的,来源于游戏,水平绝对能算是神医一辈,指尖落在手腕上,再微弱的脉象她也能摸出来。   就像现在,她能看出爱德华王储的心脏有点先天性的病变,但情况非常轻微,而且早年似乎就已经得到了妥善的治疗,并且之后也一直有好好注意,所以一直这么保养下去,不过于劳累的话,在这方面他几乎没有不需要担心什么。   而严重一些的情况,是王储有哮喘,这点可能是因为遗传,也可能是因为呼吸道疾病或者过敏等原因引起的,而在魏薇询问过王储后,后者表示他在换季的时候容易发病,不过好好呆在室内的话就会减少发病的次数,所以大多数时候他都会选择不出门,这也是他极少参加公开活动的原因。   “那么在你犯病前,是不是正好接触过花草树木之类的?”   爱德华王储回忆一下道:“确实是这样没错,柏特尔医生也曾经告诫我平时不要太接触那些开花的植物。”柏特尔是御医的姓氏。   “他说的没错,你患的应该是过敏性哮喘,所以接触花粉草粉之类的粉尘就容易患病,所以这方面要特别注意。”   爱德华王储不解:“可有时候我没有接触那些东西,也会有轻微的发病症状,比如动不动就会咳嗽呼吸急促之类的。”   “那么,除了花粉以外,你应该是还有其他过敏源。”魏薇把这点记下。   除了哮喘这种一个疏忽就可能要人命的病外,爱德华王储的肠胃也不太好,吸收营养的能力很低,所以他也有营养不良和贫血,再加上由上诉这些病症引发的各种小毛病,杂凑在一起,就和外界流传的一样,他确实很可能活不到三十岁。   不,或者说爱德华王储能不能活到二十五都是个问题,毕竟原本大家都觉得他只能活到二十岁,现在他都要十九岁了,虽然墟落却还顽强的活着,已经是御医们努力的结果了,但以目前的医学水平,他最多也就再称几年。   别看现在王储还有力气接受国外留下来的公事,但他是个不能操劳的人,半个月的工作已经让这位王储有了发病的征兆,如果再持续久一点,他估计就要和国王一样躺下了,而如果王储现在病倒了,那么谁也不知道他还能不能挺过去。   不过这些都不是让变色的原因。   她之所以脸色凝重,是看出爱德华王储确实曾经被人下过毒,虽然应该只有一次,但这种毒确实破坏了爱德华王储身体内的平衡,加重了他的病情,也让御医和其他医生之前精心调养的心血白费。   魏薇猜测,一开始王储旧疾复发,应该真的是因为前王后去世,但那个时候即使治疗,还是能把王储的病情控制在一个稳定的水平,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病情恶化,差点无力回天。   而这种毒,或者该说是药,和国王中的是一样的。   如果不是魏薇先看过国王,弄清楚了这种秘药的存在和在人体时引发的症状,又因为国王的委托而在为爱德华王储把脉时更加细心了一些,她也没办法在那么糟糕的脉象里,发现隐藏在其中的轻微异样,毕竟,那已经是那么多年前被下的药了。   ――所以,如果国王的病真的是蜜拉贝儿王后下毒所致,那是不是王储也是因为她才变成如今这个样子的?   虽然把脉把出了一个今天大秘密,但魏薇并没有表露出一点异样,她很快松开了眉头,朝着一直盯着她看的爱德华王储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你的病情有点复杂,不过还在可以控制的范围,那么接下来这段时间,就请殿下您配合我的治疗了。”   爱德华王储神态平常的点了点头:“好的。”   他从小到大看过的医生不知道又多少,几乎每一个医生都会这么和他说,但他心知肚明,那不过是安慰他的话而已。   所以爱德华王储并没有对魏薇的话有太多想法,只认为她也是想安慰他才这么说的。   不过爱德华王子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体是个什么情况,他虽然很讨厌吃药,但更清楚自己并没有那样任性的资格。   反正不过是从一种药换成另一种,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如果他知道此时的国王再享受的是怎么样的汤药,怕是就不会这么无所谓了。   魏薇接着又叮嘱了他很多事,甚至拿了纸笔写了各种注意事项,除了不要接触容易引发过敏的植物外,王储殿下的住所也要特别保持干净和干燥,空气通透,最好能照进阳光,所有的东西,尤其是贴身的衣服被褥等物都要定期清洗晒太阳消毒,毕竟螨虫也是引发哮喘的一大原因。   此外过于他能吃的食物和不能吃的食物,魏薇也清清楚楚的都写了出来。   “最好再加上适当的运动,比如散步和慢跑之类的,但要避免剧烈运动。”   魏薇一边说一边写,很快就写了好几张的注意事项。   最后,她还告诉爱德华王储,如果要出门散步的话,他可以戴着口罩,至于口罩是什么,她会让女仆做好以后给他送过去。   等爱德华王储拿着那一叠纸的时候,眼神都有些麻木了,他虽然知道自己的病情很复杂,需要注意的事情也有很多,但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多。   就拿食物来说,虽然爱德华王储也一直被要求清淡饮食,但医生只知道限制厨师的烹调方式,倒是对于食材的选择不是太过在意,毕竟他们对这方面的研究还很低,对他这种病人哪些东西不能吃哪些不能吃,其实没有太大的概念。   所以爱德华王储的食物,除了调味料用的少,多是炖煮的烹调方式外,他需要忌口的东西其实不多。   但魏薇给的不能吃的清单里,第一样就把他们平常最常吃的羊肉给排除了,然后鸡、鱼、鸡蛋、海鲜、韭菜、桃子等一些蔬菜水果以及所有的奶制品都被剔除了,甚至写到最后,不太了解贵族猎奇食谱的魏薇直接告诉他,像是水獭啊天鹅啊骆驼这些东西最好也别碰。   好半晌,爱德华王储才回过神来,他看着手里写满食物的“黑名单”,觉得自己还是可以抢救一下的:“可我以前吃这些也并没有任何的问题,而且你这禁止的是不是太多了?”   满眼的食物看完,他都不知道还有什么是自己能吃的了。   魏薇安慰他道:“别担心,这个单子是给厨房让他们注意的,也不是说上面的食物你真的都不能吃,不过我们需要排除你的过敏源,所以从现在开始,凡是在这个单子上的东西,你都需要每两周隔离一种或多种,等确定它们不是过敏源以后,你就可以吃了,当然,最好也不要多吃。”   实际上她还没写全呢,至少大豆花生这些她就没写,因为现在这些还没有推广,不过以防万一有缺漏。她写了豆类――反正现在尝尝吃的豆类就只有芸豆和鹰嘴豆。   魏薇也知道爱德华王储的过敏源应该没有那么多,不然他也活不到现在了,不过在没有仪器辅助的情况下,她也只能选择人工排查过敏源了,这个过程会持续很久,但慢慢来总会弄清楚他除了花粉之外到底对什么过敏了。   实际上如果不是现在她不适合出面,魏薇也不想写那么多字吓唬王储殿下,他直接去找总管和厨师说明,不要给王储准备什么食物就好了啊,虽然王储自己觉得除了这些东西以外好像没什么东西可以吃了,其实还是有的,只是他一个王储,不知道而已。   最终虽然爱德华王子不怎么情愿的样子,但他还是被魏薇说服,准备带着那叠纸离开。   魏薇想了想,把几张写食物的名单从他手里要了回来,微笑道:“这个我还是直接交给总管请他安排吧。”   爱德华王储:!!!   她该不会是知道自己打算回去以后重新抄一份名单,然后把自己喜欢的几种食物从里面划掉了吧。   (魏薇:(* ̄幔)再乖巧的孩子,也有放熊的时候,她察言观色的能力可不是盖的,爱德华王储还是太嫩了一点。)   心虚的王储不敢说话,带着更加阴郁的表情幽魂一样的飘走了。   魏薇目送他离开以后,脸上的笑容就冷了下来,吓了女仆们一跳。   “夫人,出什么事情了吗?”潘妮担忧的问道,她很少见到魏薇脸上露出这么冷厉的表情,看起来怪吓人的。   魏薇摇摇头,看了看已经在女仆们的陪伴下,躺在床上睡午觉的儿子,提起裙摆,起身往外走:“我去见一下国王陛下,你们看好安东尼。”   “好的夫人。”   她特意等了一会儿才出来,爱德华王子已经离开了国王的寝殿,总管就守在国王卧室门口,她才从转角走过来,就被发现了。   “下午好,伯爵夫人。”   “下午好。”魏薇颔首致意,问他:“陛下现在方便见我吗?”   “当然方便,陛下吩咐了,等王储殿下走了就请你进去。”总管帮她开了门。   果然,房间里的国王还没有睡着,应该是在特意等她。   “下午好,陛下。”   “下午好,夫人。”   魏薇行了礼,还没等她起身,国王就已经迫不及待问道:“爱德华的情况怎么样了?”   魏薇看了看房间里的总管和仆人,国王挥挥手,仆人立刻退了出去,倒是总管被他留了下来,显然是打算让他一起听。   知道这个时候国王其实不太时候受刺激,所以她先是解说了下王储的病:“王储殿下的心肺都有毛病,但情况被控制的很好,只要注意控制,几乎不影响他的生活,而他的哮喘是过敏引起的,同样排除过敏源的话,犯病的机会也会大大降低,而他营养不良和贫血的毛病我也能帮他调理回来,所以只要王储殿下愿意配合治疗,同时保证足够的休息不要过于劳累,再过上几年,他虽然不可能完全恢复,但也能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了。”   当然,也就她这种开了挂,医学知识比同行丰富了近千年,又手握各种相关资料的医生才能给国王这样的保证,换了其他人,王储已经在死亡名单上了。   国王长久以来最关心的就是儿子的病,那是他最中意又精心教养出来的继承人,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儿子会比自己更早逝的事实,但每一次请来的医生都是这么告诉他的,听得多了,国王自己都麻木了,甚至因此不得不做好最坏的准备,把小儿子和他未来的孩子作为备选――反正怎么也不可能便宜罗曼洛夫公爵就是了。   如今,终于有个人告诉他,儿子还有救,一直期盼的愿望得以实现,国王反而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你是说,爱德华他还有救?不会早逝?”   魏薇先是摇了摇头,但很快又想起来这是什么时代,于是点头道:“我不能保证让他活到七老八十,但五六十岁还是能争取一下的。”   魏薇的概念里,七老八十再往上才是长寿,五六十岁就挂了的,也是可以算英年早逝的。   但对国王来说就不一样了,五六十岁对他们来说就已经很长了,很多健康的人都活不到那个年纪的!何况是他儿子那种情况,御医以前在他突然病情加重的时候还说他可能活不到二十岁呢。   现在这个数字虽然可以往上推一推,但所有人都认为最多也就是三十岁了。   国王看到魏薇摇头的时候,还以为她和其他医生一样也这么认定了,但接着听了她说的话,国王激动的差点直接跳起来。   如果不是他现在还是个病人,没有多少力气,而魏薇又是位女性,他绝对会给她一个拥抱的!   就连总管听到她的话,都激动的眼眶发红,因为只要魏薇说的是真的,他们陛下和他们就不用担心,王位后继无人了。   当然,他也没忘记过去安抚国王:“还请您冷静一点,陛下,您现在的情况不适合过于激动。”   “你说的对,我得冷静。”国王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他还记得魏薇说了,爱德华要想康复,怎么也要治疗好几年,不能太过劳累,所以他绝对不能再倒下了,要早点养好自己,重新接手国务,让儿子安心治疗。   魏薇见他慢慢平静下来了,才有开口道:“陛下,接下来我说的话,您应该有点预感了,不过我希望您能保证不要激动。”   国王平静下来,想到自己之前为什么让魏薇给爱德华看病,心里猜到她是要说这个,而且恐怕还不是个好消息。   他又深呼吸了几口气,让自己完全平复下来,做好心理准备,才同魏薇点了点头:“你可以说了。”   “和您担心的一样,王储殿下确实也被下了毒。”魏薇一边说一边观察他的脸色:“虽然应该只有一次,但那应该才是他病情恶化的主要原因。”   “而且王储殿下他和您中的应该是同一种毒。”   国王的脸色因为她的话一点点变黑,之前的喜色完全退去,尤其是在听完魏薇最后的话后,那张脸已经完全黑成锅底了。   “该死的!竟然――竟然是――!!!”   他气的说不出话来,面目狰狞又可怕,此时的他像是一头随时可能暴起的狮子,久居上位的威严扑面而来。 第177章   别说魏薇,就连常年追随国王的总管都被他此时的模样吓了一跳。   但好在国王还记得自己现在不能随便动怒,他发出浓重的呼吸声,一下一下,把自己心底那股滔天怒气硬生生的压了下去。   不过片刻,他看起来已经平静了下来,但略微急促的呼吸和那双眼睛还是透露出他内心的不平静。   而这一顿气显然把国王不多的精力给消耗的一干二净,本来因为生气坐直的身躯往后一倒,好在他身后垫着枕头,这一下看着吓人,却没有什么大碍。   总管小心的上前为他顺着气,魏薇也忍不住开口道:“陛下,身体要紧。”   国王摆了摆手:“我没事。”   因为生病,此时的他看起来比以前苍老的许多,红色的头发里不知不觉间也掺杂了些许白发,看起来就像是个病入膏方的老头。   魏薇上前给他把脉,发现虽然刚刚国王又是高兴又是生气的情绪变化太大,但这反而带动了他的生机,这么一下的,他的情况反而又好转了一些。   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魏薇告诫道:“虽然没什么大碍,但是还是请您控制一下情绪。”   已经听过最糟糕的消息了,国王这会儿是真的能冷静下来想这件事了。   当然如果魏薇刚刚也说爱德华没有救了,国王这会儿怕是就没办法这么冷静了,现在竟然有转机,国王怎么都不可能让自己在这个时候倒下。   他回想了爱德华当初旧疾复发的时间,突然开口道:“你觉得,会是谁给我们下的毒?”   魏薇一开始以为国王问的是总管,所以并没有回答,但等了一会儿,总管没有开口,而国王还看着她,她这才反应过来:“陛下是在问我吗?”   “嗯。”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起自己,但魏薇想了想还是老实说了自己的猜测:“我觉得可能是王后。”   “王后?”虽然国王说的是问句,但他的表情似乎并不意外这个答案。   魏薇没有错过他这种奇怪的表现,笃定道:“陛下不是也在怀疑王后吗?”   确实,国王也在怀疑蜜拉贝儿,他之前确实没有想过要怀疑自己的枕边人,毕竟王后是他的妻子,他们天然就站在一起,而且蜜拉贝儿没有孩子,两位王子对她又十分厌恶,国王倒了,蜜拉贝儿的日子也会非常不好过。   至于说她和罗曼洛夫公爵合谋,国王就更加觉得不可能了,因为和传闻一样,蜜拉贝儿的前夫,上任的公爵继承人的死确实和现在的罗曼洛夫公爵脱不了关系,可以说,是罗曼洛夫公爵断送了蜜拉贝儿的公爵夫人梦,并且直接剥夺了她成为下任王后的资格,让她不得不去诱惑国王,成为继后。   虽然她现在也是王后,但两者可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大家都知道蜜拉贝儿和罗曼洛夫公爵简直是要不死不休,国王对付公爵的时候,蜜拉贝儿也没少给他出主意。   所以,在怀疑是罗曼洛夫公爵对自己下毒后,国王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蜜拉贝儿王后。   但是蜜拉贝儿大概是发现他没有昏迷以后,有点心急了,昨晚和今天,都做了一些让人不得不多想的举动。   爱德华王储去见魏薇的时候,总管就把王后到厨房,并且说想给国王送汤的事情告诉了他,国王又不傻,这本来就是他做的局,王后自己迫不及待的跳出来,他想不起疑都难。   只是他完全没想到,爱德华的事情她竟然也参与了!   本来只是他自己以往万一做的假设,结果王储还真的是被人下毒的,国王能不生气吗?   他又气又悔,后悔自己娶了这个女人。   连魏薇都想得到,如果真的是蜜拉贝儿下的毒,那么当初会给爱德华王储下毒,应该是她自己的主意。   那个时候的蜜拉贝儿不可能会想到自己会一直没有怀孕,所以她对王储下手,应该是在为自己未来的孩子铺路,毕竟国王已经有了两个儿子,王储又一向很得他看重,如果王储的身体也恢复了,那么她后面生下来的孩子,自然更没可能坐上那个位置了。   加上两位王子跟她的关系无法挽回,脾气本来就不好了的蜜拉贝儿为了一劳永逸,直接多王储动手不就顺理成章了吗。   而之所以只下了一次毒就收手了,大概是因为那点毒就把王储的病都引了出来,御医都说他可能活不过二十岁,那么王后自然没有继续下毒的必要了。   而那个时候的罗曼洛夫公爵还在为继承公爵的位置在军营里奋斗,一边要努力积攒功绩一边还要应付其他可能和他抢夺公爵爵位的弟弟们的算计,一个不小心自身都难保了,自然没机会也没能力去动王储。   所以王储的事情不可能是他做的。   知道国王也在怀疑王后了,魏薇倒是把自己做完的发现告诉了他:“王后在听到您醒来的时候,虽然只有一瞬间,但她确实是露出了意外的表情,显然她原本是知道你应该在昏迷中的。”   而能把时间抓的这么准的,只有下毒者本身了。   魏薇猜测,这种御医他们都检查不出来的秘药,很可能是蜜拉贝儿从她的国家带来的,不然整个普拉迪那么多医生,不可能一个都不知道,哪怕检查不出来,往这方面推测一下也是应该的。   国王问了魏薇的看法,大概是今天接收到的讯息太多,有些消化不良,他很快就露出了倦意,让魏薇离开了。   走之前,魏薇拉着总管走到一边,把王储的禁食名单给了他,又嘱托了一番,这才离开。   身后,本以为已经睡着了的国王用苍老疲倦的声音请托道:“夫人,爱德华就拜托你了。”   “当然,我会尽力的。”   傍晚的时候,和御医一起出宫的卡玛终于回来了,他们带回了所有缺少的药材,郊外的教堂周围种植的草药正好有不少是合用的,有些没有种植的,他们也从教堂的神职者手里买到了。   因为回来的时候天色已完,卡玛和御医约好了明天一起收拾药材,就先回去像魏薇复命了。   她回来的时候,魏薇正在推敲给王储的药方。   王储和国王不一样,他的身体比国王还要弱,中毒又太久,毒性已经入附骨之疽一样附着在他的身体各处,想要解毒非常麻烦,魏薇之前配给国王的药并不适合他,她得重新想一想。   “明天我也要去一趟御医那儿,我需要看看他的药房都有什么药材能用。”   这并不是难事,御医的住所很偏,平时也没什么人往来,一大早,趁着天还没亮,总管带着穿着黑斗篷的魏薇和卡玛走了密道,轻易就绕过了所有守卫,送她们到了御医的药房。   魏薇只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凭着好记性记下了御医收藏的所有药材后,就留下卡玛和御医一起处理药材,自己跟着总管匆匆回去了――再不走,安东尼醒来看不到她,可就麻烦了。   她卡的时间正好,一回来,就碰到安东尼正揉着眼睛睡眼惺忪的从床上爬起来。   解开斗篷交给潘妮,魏薇上前把他的小手拿开:“宝贝,不是说好了不要用手揉眼睛吗?”   一睁开眼就看到母亲的安东尼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然后软软的叫了一声:“妈咪。”   难得听他叫的这么准,魏薇忍不住把儿子抱起来亲了亲:“乖宝贝,再叫一声。”   “妈咪!”   呵呵笑的小家伙听话的又叫了一声,比之前还响亮。   母子俩高高兴兴的玩了一会儿你叫我应,一点都不嫌幼稚,女仆们却不得不提醒主人,该吃早饭了。   魏薇还没给安东尼断奶,所以先给他喂了奶,然后等他打了奶嗝后,才有时间享用自己的早餐。   相比昨天,她的早餐待遇更好了,就连几个女仆也水涨船高,也有早餐可以吃,不然她们得和王宫里的其他人一样只有一日两餐。   毕竟这个时候不管是贵族还是普通人,都只是一日两餐,昨天如果不是魏薇特别和总管提了一下,她们夫妻俩也是吃不到早餐的。   而另一边,一向不吃早餐的爱德华王储,也被仆人叫了起来。   “总管说,从今天开始,您每天都需要用三次正餐。”虽然很奇怪总管为什么突然这么吩咐,但仆人还是按照吩咐端来了食物。   平时这个时间还没有起床的爱德华王储打着哈欠看着送到面前的食物,发现和昨天一样是一碗大米熬煮的粥,不过仔细一看,粥里好像还加了一片片像是大蒜一样的白色的东西,这可让爱德华王储不太能接受,他可不喜欢大蒜的味道。   很了解王储喜好的仆人立刻就道:“殿下放心,送餐的仆人说这个是百合粥,里面一瓣一瓣的是百合的鳞茎,不是大蒜。”   王储勺了一勺闻了闻,确实没有闻到蒜味,这才将信将疑的放进了嘴里。   和昨天在国王那里吃的粥不一样,这次的百合粥里加了糖,还有百合球茎的香味,所以吃起来又香又甜,对于同样喜欢甜味的爱德华王储来说,即使没有其他的配菜,他也能接受。   他一边吃还一边问仆人:“他有让人送药来吗?”   “药?总管并没有让人送药来,不过他说早餐过后您需要去花园走两圈,这个也是总管派人送来的。”   仆人把一个白色的用好几层布料做的口罩拿了过来,还有点疑惑和不认同:“这个看起来还有点奇怪,送来的仆人说让你出门的时候把这个绑在脸上,捂住口鼻,这个不会让你呼吸不畅吗?”   王储殿下有哮喘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他身边的仆人总是特别在意他的呼吸问题。   “这是口罩。”爱德华回忆着昨天魏薇的话道:“这个可以让我出门的时候不会呼吸到花粉――除了这个就没有别的了吗?”   “没有了。”   奇怪,他还以为今天就要开始喝药了。   不过既然没有送来,那当然是能不喝最好了。   王储慢悠悠的喝完了一碗百合粥,别说,大清早来一碗粥,他觉得自己的胃都暖呼呼的,感觉比平时舒服多了。   吃过了早餐,爱德华王储拿过口罩,研究了一下,就把口罩戴好了,因为是布料缝合的,确实感觉是有点不太舒服,但并没有如仆人担心的一样阻碍呼吸。   准备整齐,爱德华王储就出了门,准备去散步了。   “早上好,王储殿下。”   结果一开门,就看到一群女仆拿着工具站在外面。   “早上好。”王储回了一声,讶异的看着女仆们:“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为首的女仆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回答道:“总管说您的房间需要重新打扫,所以派我们过来的。”   女仆们也是委屈,她们觉得自己平时的工作做得非常认真负责,一点灰尘但是显然总管不这么认为,昨天下午让她们清洗晾晒了一批新的被褥床单等用品,让今天给王储换上不说,还要求她们重新清理王储的房间,把所有的衣服都拿出去,能洗的都洗了不能洗的也要拿去晒一晒,根本不管有些衣服不适合晒太阳。   女仆记得当时总管是这么说的――“晒了会坏的衣服就不要给王储穿了,给他准备那些可以清洗晾晒的衣服,现在是夏天,棉布和细麻布这类的就很合适。”   当时听到这话的女仆就问他,那到了冬天王储应该穿什么?总管似乎也很困惑,但还是要求她们这么做,说冬天的事情晚点再讨论,就匆匆走了。   还不知道自己的衣柜马上要遭殃的爱德华王储一听说是总管说的,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点了点头,让出门让他们进去,自己继续往花园走。   因为王储不能接触花粉的关系,国王的花园里开花的植物几乎看不到,留下的那些也尽量种植到了王储不会靠近的区域,并用树木隔离了,所以王储要散步,倒是不用担心没地方可以去,而且他今天还带了口罩呢。   王储在散步的时候,总管也因为衣服的问题来请教魏薇了。   魏薇听了,觉得他有点小题大做,但仔细一想,这又确实是个问题。   这个时候可没有干洗剂,洗衣服用的也只有肥皂,而肥皂对织物的损伤很大,而暴晒容易让布料褪色,所以很多时候,那些贵重的服装都是能不清洗就不清洗的――他们自己都不洗澡了,衣服只要保持看着没有污迹,再用熏香把味道去掉就行了――需要清洗的基本都是内衬,所以,这些衣服上到底又多少细菌灰尘,谁都说不清。   而对于病人来说,这样的衣服最好是不要穿为好。   可是以王储的身份,他不可能不穿那些贵重的衣服,而且到了冬天,因为天气的缘故,他也必须穿厚重的衣服御寒,而一般那种衣服,基本一个冬天都不会洗一次。   可也不可能他穿一次就不要了,这时候的贵族服饰都是镶金带宝石的,就算是王储,也不能那么奢侈。   魏薇被问的也有些头疼,她还真没关心过这个问题,不过她冬天的衣服好像都有定时清洗的吧?   于是魏薇把这个问题交给了潘妮。   “夫人冬天的衣服都是怎么清洗的?”潘妮愣了下,她也不知道,洗衣服又不是她的工作,于是只能道:“好像就是普通的清洗吧?”   倒是三个小女仆之中叫苏珊的小女仆怯生生的插话道:“夫人的衣服款式都很简单,而且很多面料好像都不怕水,洗起来都很简单,另外,我们洗衣服的时候用的是洗衣液,对衣服的损伤也比较小,所以很多不方便清洗的衣服也可以清洗的很干净。”   这几个小女仆在被魏薇选中以后也不是立刻就到她身边工作的,除了参加训练,她们也会跟着其他的女仆学习,苏珊之前就有跟负责洗涤衣服的女仆们工作过一段时间,所以她对这个比较了解。   听她说洗衣液,魏薇倒是想起来了,她当初做香皂的时候,好像有尝试做过洗衣液,不过是最简单的用香皂泡水融化成液体后当做洗衣液来使用,和真正的洗衣液还是有区别的,不过后来请了炼金术师们后,她好像有把洗衣液的制作方法连同其他一些东西交给他们,不过炼金师们好像对洗衣液不是很感兴趣的样子,最后选了其他的东西研究,她还以为这事就没了下文呢。   没想到原来是已经做出来了,不过她怎么不知道?   潘妮也想起来了:“好像是炼金师的学徒们做出来的,就在夫人你怀孕的是时候。”   因为那时候大家都紧张魏薇的肚子,能不打扰她就不打扰,而东西又是学徒做的,大家也没当回事,除了洗衣服的女仆们高兴了一下就没引起什么反应。   不过,这东西虽然不起眼,却也是日用必须品,魏薇既然知道了,就不可能反正它不用,于是对总管道:“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给萨丁森写信让他们送一些过来,哦对了,关于衣服的问题,你可以问问我们家专用的裁缝师,他那儿有不少布料和服装很适合王储殿下。”   王室用过的东西很容易就能成为潮流,所以她这也算给自己和老裁缝打了个广告。   下次买布料的时候,应该能得到更优惠的价格了。   “那就麻烦您了。”   这事解决了,总管又想起一件事:“王储殿下的药,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他送去?”   “他暂时不喝药。”魏薇还没推敲好药方呢:“先食补一阵子,把身体养一养再说吧,早上的百合粥已经送去了吧?”   百合粥是魏薇在御医的药房里看到被当做药材的百合球茎以后,拿给总管让他做给王储喝的。   总管点头:“已经送去了,不过食补是什么?”   “一种丝国的说法,我们利用食物的营养功效结合病人的身体情况,通过进补相应的食物来达到强健体魄的作用,爱德华王储吃了那么多年的药,身体里有不少残留的药物需要清除出来,而且在解毒之前,他需要把身体调理好,所以他现在的情况就很适合食补,等下我给你写一张单子,你拿去给厨师,让他照着上面写的做,材料应该都能找齐。”   这还只是简单的对身体有益的食物,等魏薇确定好药方,找齐了药材,她打算给爱德华王储上正宗的药膳,双管齐下。   总管拿着魏薇写的王储接下来一周要吃的食物单子就去了厨房,结果才和厨师讨论了没多久,蜜拉贝儿王后就又来了。   她一见到总管,就直接问他昨天的事情问的怎么样了:“我能见陛下吗?”   总管摇摇头:“陛下说还不想见人,不过陛下说他很想念您做的食物,所以王后殿下可以把做好的汤送过去。”   本来听说国王还是不肯见她,蜜拉贝儿眼见着又要发火了,但听了总管后面的话,她就笑了起来:“陛下真的这么说吗?他喜欢我做的食物?”   总管点头:“是的,陛下确实是这么说的。”   其实蜜拉贝儿王后是公主出生,根本没做过任何家务事,就算学了做菜,手艺也很一般,要不是想确定到底是不是她捣鬼,国王根本不会想吃她做的东西。   不过她自己倒是很有底气,听说陛下喜欢,就得意了起来:“那也行,我现在就去准备,午餐的时候就送去给陛下。”   王后转身回去换了一套衣服,就又回了厨房,直接占了一个位置,开始给国王熬汤。   说是她做,其实需要的食材是仆人清洗的,也是厨师切的,她就只是把这些处理好的东西放进锅里煮罢了。   总管不动声色的借着和厨师讨论菜单的名义在旁边从头看到尾,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现王后有任何一个异样的地方,而且在众目睽睽之下,她也确实没有下毒的机会。   也许这次没有下毒?   总管这么想着,在最后端着王后做好的汤,送去了国王那儿。   “陛下,这是王后殿下亲手做的。”他放下那碗浓汤说道:“从头到尾我都盯着了,她应该没有下手的机会。”   正在吃另外准备的午餐的国王点了点头,盯着那汤看了一会儿,才道:“去请伯爵夫人过来一下。”   虽然没有动手的机会,该检查的还是得检查。   魏薇再次被请了来,她用小碗装了一点浓汤,闻了闻,又放进嘴里尝了一下,过了会儿,就直接把嘴里的汤吐了出来。   接过准备好的温水漱了漱口,魏薇对国王点了点头:“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里面确实有加东西。”   国王捏弯了了手里的银勺。 第178章   听到汤里有问题的时候,总管第一个反应是不可能。   蜜拉贝儿王后煮这碗玉米浓汤,材料用的很多,包括了胡萝卜、洋葱、蘑菇、火腿肉、虾肉鸡蛋和玉米,其中玉米是今年还未完全长成的嫩玉米,本来应该再过一段时间采收的,但国王一家都很喜欢嫩玉米的好味道,而王家的自留地里今年又种了不少英亩的玉米,所以在玉米进入灌浆期后,每天都会又少量的嫩玉米被送到王宫里供国王一家食用。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王都比萨丁森要冷,所以玉米的成熟期也推后了一些,所以现在已经六月多,萨丁森那边都开始收玉米了,王都这边的玉米却还要再等一段时间。   而这些材料,全部都总管看着厨房的人亲手处理的,王后除了最后把它们按照不同的时间和顺序放进锅里煮外,没有任何的异动,这些总管也是看着眼里的。   “我很确定,她并没有往里面加任何特别的东西,甚至都没有怎么碰食材,这碗汤里怎么会被下毒?”总管怎么想都想不通:“难道说,在处理食材的那些人里,还有帮凶?”   这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厨房里那么多人,以往总管就对他们不放心,所以国王病倒后的食物都只有少数几个人碰触,苏醒后他吃的东西和汤药更是改在了其他地方秘密准备,厨房那边送来的准备给国王的食物都是直接供给魏薇吃了,这也是为什么明明魏薇每天的饮食都丰盛到足够和所有女仆分享,厨房也没人发现王宫里多了一位尊贵的客人。   毕竟以前国王的食物就算自己不吃,同样会分给身边的仆人,回到厨房的,永远只有空盘子。   话题扯远,说回正题。   总管认为有帮手的可能也不是没有,但既然他是全程看着的,王后不可能动手,其他人应该也不可能才对。   可食材下锅之前都是清洗过的,就算有人之前就在上面下了毒,应该也早就已经被清理掉了,就算还有残留,也应该只有很少的分量了。   但事实是玉米浓汤里的被下药的分量可不低,对于她这样味觉灵敏的人来说,几乎一口就能吃出被浓汤的味道隐藏的药味。   总管还在较劲脑子的想着:“难道毒药是藏在调味料里的?”这样一来,是不是也要把今天使用的那些调味料也拿过去请伯爵夫人检查一遍?   “陛下,为了您的安全,不如我们请伯爵夫人检查一下厨房里的所有食材和调味料吧?”此时也顾不上暴露不暴露了,总管只把国王的安慰放在第一位。   国王沉吟,下毒的人已经出手了,这个时候把所有经手人都抓起来审问,应该也能查出到底是谁,只要他们找到剩下的药。   所以让魏薇一起去搜查,是个不错的想法。   魏薇却说:“可能没有那个必要。”   她把手指放在温热还有些烫的浓汤里搅动了一下,然后在抬起了闻了一会儿,又放进之前漱口的水杯里洗了一洗,再次嗅了嗅。   “我得再次声明一下,这种药虽然能让人变得虚弱,但它实际上不能算是毒药。”   华夏人都知道是药三分毒,可这个时期的西方人看来,毒是毒,药是药,在他们的印象里,毒药就是哪怕只吃下一点就会立刻毙命,对于慢性毒药他们都没什么概念,就更别提不是毒却更甚毒的药物了。   她竖着那根手指,继续说道:“这种药,短时间碰触皮肤并不会引起任何的副作用,所以,下药的人完全可以把药物直接涂抹在手上,在接触食材的时候放进去。”   “所以总管先生,所有经手这碗浓汤的人里,有哪位是在食材入锅前,没有洗过手就直接动了它们,而下锅以后,又洗了手的呢?”   之所以确定下锅以后对方应该洗了手,是因为她觉得,虽然这药短时间接触对皮肤没有影响,但下毒者本身应该会很担心自己不小心误食   她这么一说,总管立刻有了目标:“王后,只有王后是这么做的!”   他还记得蜜拉贝儿王后是回去换了衣服后才到厨房来的,所以中间她很可能就是回去那药了,而所有的食材都是仆人清洗的,切菜则是由厨师负责,但他们也都是有洗过手的,毕竟是给国王吃的,没人敢不弄干净,要是不小心有脏东西混进去被国王吃出来了,那可是要掉脑袋的事情。   而清洗处理后的食材因为下锅的时间不一样,所以处理好以后,就都放在一边,由王后自己选择在合适的时间下锅烹制,而在这个过程里除了她以外,就没有其他人再碰过那些食材了。   而所有食材下锅以后,王后也确实洗了手,但这样的举动其实很正常,所以总管也完全没有怀疑。   实际上如果知道这种秘药的特性的话,他可能一开始就会特别注意的,只是因为不清楚,所以一直以来,才没有人发现王后可能在国王的食物里做了手脚。   “如果现在去找王后的话,你们可能还能发现点什么。”魏薇慢悠悠地说道:“这种药似乎有一些特殊的香味,王后的手上可能还有一些残留的味道――当然前提是她回去以后没有擦护手霜之类的东西,不过这样也不用担心,她手上应该还有这种药的存货。”   魏薇觉得这种特殊的秘药应该不怎么好获得,在国王没有彻底倒下之前,王后一定会留下一些备用,而且除了国王,她或许还有其他的人需要对付。   国王闻言,立刻命令道:“现在就是把王后控制起来,派人搜查她的住处,包括她的身上,也不要放过。”   他命令完了总管,又看向魏薇:“夫人,要麻烦你跟他们一起走一趟了。”   这是要她去帮忙搜查。   魏薇欠了欠身:“好的,陛下。”   总管的速度非常迅速,他直接找来了皇宫的守卫队,带上国王签名的手谕,围住了王后的寝宫。   刚刚才回来不久的王后完全没想到卫兵会突然找上门来,当卫兵按照命令闯进她的卧室时,蜜拉贝儿完全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想也不想直接拿起手边的东西一把摔了过去:“你们要干什么!这里是我的卧室,谁允许你们不打招呼就进来的!”   为首的卫兵动作敏捷的避开了隐瞒而来的香水瓶子,彩色的玻璃瓶在羊毛地毯上“砰”地一声碎裂开,浓郁的香味瞬间飘了出来。   意识到自己扔的是最新款的香水,王后心疼极了,对这群守卫也越发愤怒起来:“卫兵,把这些无理的家伙都给我抓起来!”   她一定要狠狠的惩罚他们,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   可惜,她的命令,并没有人听从。   一群卫兵就安静的站在门的两侧,看着她。   房间里,王后的女仆们已经察觉到不对劲,她们小心的缩在角落里,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只有王后气恼的发现根本没人听她的命令,脾气上来,伸手又要砸东西。   “殿下还是不要再砸了,那么贵重的东西,一瓶可是好几百金币呢。”   总管从门口慢悠悠的走进来,盯着王后手中差点又被她砸了的另一瓶香水,眼睛眯了眯。   萨丁森出产的化妆品,好用是好用,但贵也是真的贵,尤其是香水,比手掌心还小的一瓶,就要上百金币,而今年推出的新款混合香型的香水,单种售价是二百九十九个金币,虽然全套购买还可以打八折,但就算是贵族,这也不是谁都买得起的。   而就总管所知,王后应该也属于买不起的那种。   之前就说过,蜜拉贝儿的手头不算宽裕,她是公主出生没错,出价的时候也带了大量的嫁妆,但是她是个喜好奢侈的女人,什么东西都要用最贵的,一贯花钱如流水,以前还有前夫为她付款,前夫死了,她没有继承到公爵家的财产,只带着自己花了不少的嫁妆嫁给了国王。   但国王不像前夫那样疼爱蜜拉贝儿,他们感情甜蜜期的时候,国王愿意为她花钱,但王后不受宠的时候,国王虽然还是会养着她,但那些过于奢侈的需求,他就不愿意付钱了。   蜜拉贝儿又不是个人家不给她付钱,她就不买的人,相反,成为王后后,为了和其他贵夫人们攀比,她花在服装首饰和化妆品上的钱越来越多,在魏薇第一次来王都时就差不多已经坐吃山空了。   后来还是因为她重新获得国王的宠爱,才从国王那里得到了不少赏赐,才没有落到偷偷变卖自己的首饰的地步,但也是好景不长,去年她就有再次失宠的迹象,到了今年,国王一病,就更没时间搭理她了,所以按理说,新款的香水,王后就算能咬牙买下,最多也就能买个一瓶罢了。   可现在,看看王后的梳妆台台,一整套六瓶的新款香水,除了男款的,都能在她的梳妆台上看到,另外上面还有其他萨丁森的新款化妆品,因为今年萨丁森所有的商品都换了包装,所以总管一眼就能看出那些各具特色玻璃瓶,都是今年新品,哪样都不便宜。   这些东西以往总管都会帮国王买了送给他的情妇们,今年也不例外,所以价格他都知道。   但国王今年送人的名单里虽然有王后,可数量也没有这么多,她自己又应该没有钱买才对,所以东西是哪儿来的。   王后有除了国王之外的情人,总管立刻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他甚至有点懊悔,如果自己早点来王后的卧室里看一看,说不定早就发现问题了。   虽然贵族夫妇各玩各的已经是常态,王后有情人也并不算什么,但国王在这个时候病倒,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总管已经开始想王后的这个情人会是谁了。   会是罗曼洛夫公爵吗,还是别的什么人?   王后见他出现,也没注意到不对劲,反而道:“你来的正好,这些卫兵太没规矩了,快把他们给我关起来!一定要好好惩罚他们才行!”   “那恐怕不行呢,王后殿下。”总管阴沉着脸说道,再也没有以前对她的客气:“他们是陛下派来的,除了陛下,没人可以命令他们。”   看到他冷着脸的样子,以及其他卫兵们异常的举动,王后这才意识到不妙:“你什么意思?”   总管也不和她老圈子:“殿下还记得自己亲手做给陛下的那碗汤吧,医生在里面检查出了毒药的成分,国王下令搜查殿下的寝室,现在就请您配合我们了。”   蜜拉贝儿心中一跳,脸色也变了:“毒药?怎么可能!我才没有下毒,你们这是污蔑!”   “是不是,等我们搜完了不就知道了。”   说完也不管王后是什么反应,手一挥,卫兵们直接开始翻箱倒柜找了起来。   女仆们被这种突发情况吓得面无血色,尤其是当她们看到那些卫兵走过来想对他们进行搜身的时候,一个个更是像是面对老鹰的鸡仔一样,缩在角落里哭了起来,挣扎反抗着,并不想接受这样的检查。   卫兵们不好直接对王后出手,却没人在意这些女仆,或者说,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他们巴不得呢。   好在总管也看不太下去这种行为,尤其他的身后还有为夫人在,所以在卫兵动手前,他已经生气的呵止了:“干什么!让你们搜房间没让你们碰那些女仆,她们有其他人负责!”   本来想动手的卫兵讪讪的收回手,可惜的看了眼小贵族出生,有气质有品貌的女仆。   女仆们经过了之前的惊吓后,等总管叫来其他女仆带她们到隔壁的房间里搜身的时候,就没有任何的抵抗了。   而王后本来一点都不想配合的,可总管手里有国王签署的手谕,女仆们根本不给她反抗的机会,就强行把人也带到隔壁去了。   走之前,她甚至没有发现,一直跟在总管身后,穿着黑头蓬,从头到脚都没有露出来的人是谁。   等王后离开了,卫兵们把房间里所有可疑的物品都翻了出来,总管才请魏薇帮忙检查。   房间里这么多东西,要一件件查起来可得花不少时间。   魏薇一边检查着从各种隐蔽的角落里找出来的东西,一边道:“刚刚叫走的那些女仆,搜身完了以后让她们过来,我有事情要问。”   很快,被搜过身的女仆就被带回来了。   魏薇问她们:“王后在准备给国王煮汤之前,她回房间的这段时间里,都做了什么。”   女仆们战战兢兢的回答着:“只,只是换了衣服,还洗了手。”   “除了这个呢?洗手以后擦了什么吗?”魏薇已经检查过桌子上的那些瓶瓶罐罐,没有发现里面有什么特殊的。   “有擦了点香膏。”女仆往梳妆台上看了看,指着其中一个陶制的胭脂盒道:“就是这个里面的。”   魏薇顺着看过去,发现那是自己已经检查过的,之前并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不过她还是拿了过来又看了看。   这是一种很香的脂膏,不过并不是萨丁森的产品,魏薇闻到了一股很特殊的香味,但和国王中的药还是有区别的。   “不是这个。”她对总管摇了摇头,又继续问她们:“还有什么吗?”   女仆们完全不知所措,也想不出来还有其他的什么。   总管见此,恶声道:“你们仔细想想,小心自己的命。”   女仆们吓得发抖,她们也知道如果真的是王后下毒,自己这些人恐怕也要跟着受罚,一个都逃不了。   顿时,一个个就又开始哭了,还忍不住请求总管救命。   总管打了一棍又给了她们一个甜枣:“如果这是和你们无关,我们也不会随便抓人。”   魏薇继续研究着那盒香膏,又看了看桌上其他几款不属于萨丁森的护肤品,突然问道:“王后平时都是用这个擦手的吗?”   “不是的,王,王后这两年用的都是萨丁森出产的护手霜。”一个女仆上前,先是拿出了护手霜,接着又拿了另一个大一些的小罐子:“不过偶尔她也会用这个。”   “这些都是哪儿来的?”   三种不同的护肤品,除了萨丁森的那一款总管说是国王送来的,剩下两款则不知来历。   女仆们也一个劲的摇头表示不是她们去买的。   之前指出那些护手霜的女仆又道:“就是和那些很贵的护肤品一样,突然就有了。”她小心的看了眼总管,咬咬牙就说了:“我们私下里都在猜想应该是王后的情人送的,她偶尔晚上会突然说要出去散步,也不让人跟着。”   魏薇已经在摆弄那两个香膏了,她小心的从两个容器里取了一些香膏,然后把它们混合擦在手背上,涂抹开后,又闻了闻。   看到她这个动作,女仆立刻瞪大了眼睛:“我想起来了,王后殿下今天插手的时候,是先取了一点平时用的那种,然后好像不太喜欢,又用了另外的那种。”   魏薇已经闻到了手背上熟悉的味道,还稍微品尝了下:“真有趣,竟然还是使用前需要混合的药物,这可真是少见。”   她以为这样的下药方式,应该只有华夏才会又呢。   总管闻言,立刻就问女仆:“王后以前是不是也这样做过,就差不多一个月之前。”   女仆当然想不起来一个月前的小事,但不妨碍她抓住保命的机会,点头应下:“好像也是这样的!”   其他女仆也跟着附和,实际上到底还记不记得,只有她们自己知道。   总管走上前,弯腰询问魏薇:“确定就是这个吗?”   “应该没错了,虽然使用的比例暂时还不清楚,但是这个香味错不了。”   两种不同的香膏混合在一起,味道自然也有了些许的改变,和魏薇在浓汤里闻到的很像。   既然东西已经找到了,之后审问的事情,就不需要魏薇插手了,尤其这里面还涉及到王后的情人,算是王室丑闻,魏薇很自觉的退出了后续的事情。   她把东西教给总管:“这个你用完后请拿给我,应该对陛下和王储的病情有帮助,当然,如果能从王后嘴里知道配方,就再好不过了。”   “好的。”   “那我就先回去了。”   人都抓到了,魏薇也不用隐藏什么,直接解开了闷热的斗篷,露出面容。   女仆们显然还记得她,一看到她的脸,都惊讶的啊了一声。   朝她们笑了笑,魏薇谢绝了总管派人送她的好意,施施然的往外走。   她出来的时候,隔壁的蜜拉贝儿也结束了搜身,因为没有从她身上发现任何东西,为她搜身的女仆都有些恐慌,而蜜拉贝儿大概是觉得自己不可能被发现,这会儿同样有恃无恐,一脸怒火的从房间里走出来,似乎正打算找总管算账。   两位不同风格的美人,在门口不期而遇。   蜜拉贝儿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魏薇,惊讶的瞪大了眼睛:“是你!”   魏薇朝她欠了欠身:“下午好,王后殿下。”   蜜拉贝儿可没有和她寒暄的心情,她质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魏薇也不隐瞒,大方的回答道:“受到陛下的请托,来为他治疗。”   “治病?你会治疗?怎么可能?”蜜拉贝儿一脸不信:“所以那天在那个贱人的房间里的是你!”   听到她的话,旁边的女仆不约而同看了魏薇一眼,显然是把魏薇当成了国王的新宠。   没想到陛下生病的时候也没忘记风流快活。   “是的呢。”魏薇笑着点头,一脸不好意思:“因为陛下说治疗要秘密进行,所以我和费利克斯就偷偷进宫了,没有去拜访您真是不好意思。”她才不会给她们乱说话的机会。   “威廉姆斯伯爵也在?”最下蜜拉贝儿更加意外了,但她暂时没心情在意这个:“你为陛下治病,来我这里做什么?”   “当然,是来找你给国王陛下下的毒啊。”魏薇漫不经心的把一缕发丝捋都耳后,在王后骤然变化的瞳孔中,把那只还没有洗掉的手往她鼻子前晃了晃。   “这个香味还熟悉吗?王后殿下。”她嫣然笑道:“是不是和您下的毒药闻起来一模一样啊?”   是啊,一模一样。   王后再也控制不住表情,意识到自己的秘密可能已经被发现,血色从她的脸上褪了下来,一丝冷汗也从鬓角冒了出来。   她色厉内荏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没有给国王下毒!”   魏薇可不管她认不认:“殿下不需要和我解释什么,找到的良种香膏已经交给总管了,您该去和陛下解释。”   “顺便,也和陛下说说,为什么王储殿下也会中这种毒吧。”   用又一个噩耗打击了对方,不等她回神,魏薇转身就走。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来呀,互相伤害啊,谁怕谁,嘻嘻。 第179章   蜜拉贝儿王后那边出事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王宫,因为具体的消息被封锁,王宫里的人也只是知道王后因为犯了事情被软禁了起来,连同她身边的女仆,也都被带走调查了。   爱德华王储知道这事的时候,搜查已经结束,王后被带走关进了高塔软禁,而下令的人自然是他的父亲。   他很快意识到,王后出事,很可能跟国王生病有关。   虽然爱德华王储不喜欢蜜拉贝儿王后,但出了这样的大事情,他还是特地去询问了国王。   对于自己其实中毒了,而且下毒的人是王后这点,国王没有隐瞒,但关于爱德华王储曾经也遭过她的毒手这点,国王没有说。   出于私心,他不想儿子知道这件事后,连同自己一起怨恨,更不想因为王后的所作所为,耽误了儿子的治疗。   所以在说出王后对他下毒以后,国王就让王储不要管这件事,他自己会处理。   爱德华听说竟然是王后下毒以后,果然非常生气,但既然国王都说不许他插手,他也只好偃旗息鼓,放弃参与这件事了。   毕竟爱德华王储也很清楚,自己现在这个身体,其实不适合太过操劳。   之后总管来汇报情况,王储殿下就被赶去魏薇那儿接受今天的诊断了。   等王储一走,总管就把目前的情况都汇报了。   蜜拉贝儿现在还是王后的身份,而且除了这个身份外,她还是邻国伯尔多的公主,不管是哪个身份,都不适合对她动刑,而王后本人也非常清楚这点,所以一直表现的拒不合作。   甚至如果不是总管威胁要把那两种香膏混合以后给她喂下,怕死的王后甚至不肯承认自己对国王下了毒。   而关于她的情人的事情,王后完全否认这点,但至于那些珍贵的礼物都是从哪儿来的,她又完全不肯说。   说实话,这种拒不合作的态度,真的非常惹人厌。   而王后身边的女仆除了知道她晚上偶尔会独自出去散步外,就没有别的讯息可以透露了。   不过她们是真的不知道,因为这些女仆跟在王后身边的时间都不长,而且虽然是贴身女仆,王后也并不信任她们,而女仆们也很怕王后,根本不敢去过问她的事情。   对于这点,总管倒是不怎么意外,王后喜欢虐待身边女仆的事情也不是秘密,就连国王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不知道而已,所以王后身边的女仆很少又能呆的久的,当然,虐杀女仆的事情,一个失宠的王后还是不敢做的,所以她以前的女仆都是因为被她打骂怕了,自己辞职离开的。   现在总管已经派人去找那些离开的女仆回来询问情况了,不过他更希望国王能同意他们对王后用一点刑。   那样一个人性自私又娇生惯养的王后,如果发现自己会因为隐瞒而吃苦,肯定第一时间就会把隐藏在背后的人招出来。   国王对王后现在也是恨之入骨,并不介意对她动刑,但考虑到她公主的身份,他打算放个方法。   招手示意总管附耳过来。   此时的蜜拉贝儿已经被关在了王宫的高塔之上,这个高塔以往就是关押犯错的王室成员的,所以条件还算可以,至少比底下的监狱要好得多,但对于蜜拉贝儿来说,蛮是灰尘,带着霉味的石塔,空荡荡只有一张床和不知道多久没有换洗的破旧被子的监牢,简直不可忍受。   不仅如此,看守送来的食物看起来恶心又难吃,她一点都不想碰,蜜拉贝儿在监牢里发了顿火却无人问津后,也只能颓败的坐了下来,急躁又不安的想着自己该怎么办。   不过这个时候的她倒是还没有绝望,虽然不算很聪明,但她知道自己现在还不可能死,国王想要她手里的解药――虽然实际上并没有那样的东西,可她不说,国王也不会知道不是。   蜜拉贝儿想起之前见过的魏薇,心头就又是一阵怒火,她并不相信魏薇真的能治好国王,但无疑,事迹败漏绝对和她有关。   以前蜜拉贝儿就不喜欢魏薇,现在更是恨死她了。   无奈,她再恨也拿她没办法,现在,蜜拉贝儿只能以解药吊着国王拖延时间。   她在等,等人来救她。   就和大家心知肚明的一样,她确实有了情人,也是对方怂恿她对国王下毒的,而她相信,他一定有办法救自己出去。   怀着这样的信念,蜜拉贝儿连续等了两天,也没有等到任何人来救她,倒是差点被毒死。   那是在被关进高塔后的第二天傍晚发生的事情,一开始蜜拉贝儿完全不肯吃守卫送来的那些下等人才吃的恶心食物,但她没有坚持多久,就因为实在太饿了,不得不把它们吃了下去,边吃边恶心,忍不住又在心里咒骂了所有人。   而在第二天傍晚的时候,她再一次因为无法忍受饥饿而吃下硬的像是石头一样的黑面包时,肚子一阵剧痛疼的她扔掉东西,毫不顾忌的在洒满了汤汤水水的地上抱着肚子翻滚哀嚎起来。   守在外面的卫兵听到了动静,过来一看,发现她出事了,连忙派人去找人。   总管很快带着御医赶了过来,御医给蜜拉贝儿看了一下,立刻就对跟在身边的仆人道:“不好,她中毒了,快去拿解读的药剂来!”   仆人点了点头,转身就往外面走。   蜜拉贝儿痛的肝肠寸断,她从来没有经过这样的事情,听到御医的话,心里第一感觉就是自己快死了。   疼痛和恐惧折磨着她,让她除了哀嚎说不出任何一句话。   总管在一边疑惑的说着:“怎么会中毒?这个时候谁会想杀了她?”   “也许是杀人灭口?”疼的眼泪流了一脸的蜜拉贝儿隐约听到有人这么说:“毒杀国王可是要砍头的大罪,现在事情败露,肯定有人不想被牵连进来吧,所以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杀了她灭口?”   杀了她灭口?!!!   这个讯息一出现在脑海里,被痛苦折磨的大脑突然就出现了片刻的清明,感觉自己快要死了的蜜拉贝儿紧紧抓着御医的手,面目狰狞又可怕,像是地狱里爬出的魔鬼。   她断断续续,又带着几度的恨意说道:“亚摩斯,是亚摩斯,是他干的!”   总管震惊,立刻问道:“亚摩斯?亚摩斯・罗曼洛夫吗?”   “对,是他……”蜜拉贝儿说完这句话,终于痛昏了过去。   总管见了,却和御医对视一眼,彼此露出一个微笑。   总算是问出来了。   蜜拉贝儿被软禁后,就禁止任何人探访,她的食物也有人检查过后才会被送进来,别看难吃,其实非常安全,所以下毒,是不可能下毒的。   这不过是他们奉国王的命令,自导自演的一出戏。   国王很清楚王后的为人,她实在是太过于以自我为中心了,只要涉及到自己的安全,这个女人绝对能放弃任何人和事,所以只要让她相信,有人对她下毒想杀人灭口,她绝对会立刻出卖自己认为的下毒对象。   不过蜜拉贝儿招供的人,还是让所有人有些意外。   亚摩斯・罗曼洛夫,并不是指罗曼洛夫公爵,而是罗曼洛夫公爵的弟弟。   上任罗曼洛夫公爵和现在的公爵一样,都很会生儿子,他有五个儿子,但养大的只有三个――现在只剩下两个――亚摩斯是他最小的儿子,年纪比蜜拉贝儿都要小一岁。   在二哥继承了公爵爵位的时候,他也获得了伯爵爵位。   如果说是亚摩斯自己和王后密谋这么做的,国王可不相信。   亚摩斯自己是没有理由对国王下手的,他虽然也有王位继承权,但因为罗曼洛夫公爵有儿子,还不止有一个儿子,所以排在亚摩斯前面的王位继承人除了两位王子和公爵外,还有公爵的几个孩子,除非前面的人全都死光了,不然王位根本轮不到他。   而这对兄弟俩的关系一向很不错,谁都知道亚摩斯以哥哥马首是瞻,什么事情都听他的,所以此事既然和他有关系,那么罗曼洛夫公爵必然也掺杂在其中。   不过也因为是他,就难怪蜜拉贝儿会这么做了。   亚摩斯不仅长得英俊,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还没有结婚,如果国王死了,罗曼洛夫公爵继承王位,亚摩斯就可能会被封为公爵,而如果以公爵夫人的位置引诱蜜拉贝儿,她确实可能动心,哪怕她和罗曼洛夫公爵的关系非常糟糕。   哦,不,现在国王很怀疑,他们俩的关系到底是不是真的那么糟糕,说不定这也是他们装出来的,毕竟谁也不知道蜜拉贝儿和亚摩斯到底是什么时候勾搭上的。   怀疑自己被戴了很久绿帽子的国王,派人暗中调查亚摩斯。   王后出事的事情虽然在王宫里被传开了,但是除了几个知情人外并没有人知道她是因为给国王下毒而被抓,这事又被禁止讨论,加上王宫消息封锁,外面的人都不知道王宫里发生的事情。   而蜜拉贝儿在被救了以后,已经反水了,她对总管说,只要国王愿意放自己回伯尔多,她就把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他。   总管觉得这位王后实在有点蠢,都到这个时候了竟然还有如此天真的想法,毒杀国王这种大罪,怎么可能说放就放,只要他们把消息透露给伯尔多国王,为了两国和平,伯尔多国王也不会保她,哪怕那是他最喜爱的女儿。   国王不置可否,人他是不会放的,但这不妨碍他骗骗那个傻女人。   得到了保证的蜜拉贝儿还要来了一份他亲手签名的释放书,这才放心的把事情都说了。   她的情人确实是亚摩斯,而且在她嫁入罗曼洛夫家的时候,就和亚摩斯的关系有些不清不楚了。   不过蜜拉贝儿自己说,从和国王在一起后,她和亚摩斯就断了联系,也是在去年,她才又和亚摩斯勾搭上的。   这话倒是真的,因为之前亚摩斯并不在王都,他被罗曼洛夫公爵派去监管领地,不然公爵也不可能常年逗留在王都了。   而在去年的时候,蜜拉贝儿对于再次冷落自己的国王心怀不满,加上手里的钱越来越少,就打算凭着自己的美貌物色一个有钱的爱慕者,维持自己体面的生活。   那个时候亚摩斯就突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本来就是旧情人,亚摩斯的条件和财力都很符合蜜拉贝儿的要求,他们很快就又勾搭在一起了。   然后在两人某次偷情的时候,蜜拉贝儿再次朝情人抱怨了国王最近对自己的态度,亚摩斯就趁机劝说她,要对国王下手了。   也正如他们所想,亚摩斯许下的承诺就是在事成之后,迎娶蜜拉贝儿,让她成为公爵夫人。   虽然公爵夫人听起来不如王后威风,但蜜拉贝儿这个王后一直做的很憋屈,她和亚摩斯又正打的火热,而年轻英俊的情人显然比年纪大了身体开始发福,又有其他情妇的国王更得她的喜欢,几次劝说以后,蜜拉贝儿就同意配合他们的计划了。   不过亚摩斯一开始提出的毒杀是真的毒杀,他们准备用剧毒直接毒死国王,但蜜拉贝儿觉得这样太冒险了,一旦国王被毒死,自己也可能被发现,加上她手里有从伯尔多带来的能使人身体虚弱的秘药,就选择了使用秘药。   当然,秘药的事情蜜拉贝儿也没告诉亚摩斯,她只是告诉他,她有办法让国王生病,并且一病不起,绝对不会有人发现是他们做的。   亚摩斯一听还有这种办法,就爽快同意配合她了,毕竟毒杀国王一不好确实容易路出马脚,盯着王位的又不止他们,为了不被抓住把柄,自然是怎么稳妥怎么来。   所以这段时间罗曼洛夫公爵一系的人才表现的那么安分,他们都在等国王自己死掉呢。   蜜拉贝儿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知道了,她甚至还拿出了亚摩斯写给她的情书,以及一封对方保证事成之后会娶她的信件。   ――蜜拉贝儿的小聪明大概都用在怎么给自己谋求福利上面了,亚摩斯的口头承诺哄不了她,如果不是有这封亲笔写的承诺,蜜拉贝儿是绝对不会帮他们给国王下毒的。   这封信件被蜜拉贝儿藏的非常严密,之前的搜查都没找出来,如果不是她自己说出来,可能谁都发现不了这么重要的证据。   这封信上不仅说明了他们的合作,还有亚摩斯的亲笔签名,有了它,以及蜜拉贝儿的证词,他们完全可以直接逮捕亚摩斯。   但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没有立刻行动,而是让蜜拉贝儿配合,引亚摩斯出来,准备秘密抓捕他。   这事办起来也容易,国王的具体情况其他人都不知道,亚摩斯隔段时间就会秘密进王宫和蜜拉贝儿私会,顺便探问国王的事情,而他们是依靠一位藏在王宫里当仆人的奸细秘密通信的,所以只要把写好的信交给他,对方就会帮她把人约出来。   而这一点,也让国王对罗曼洛夫公爵的警惕心更重了,之前他发现自己情况不对的时候就排查过王宫里的人,所有有可疑的不是被他赶走就是抓了起来,没想到竟然还有漏网之鱼,而且很可能不止这一个,不然在王宫戒严的时候,亚摩斯怎么能轻易进出王宫?   看来需要再进行一次更彻底的大清洗了。   蜜拉贝儿以有国王的新情报为由给亚摩斯写了信,邀请他进宫和自己见面,这个是公爵一系的人目前最想知道的情报,不怕他不来。   果然,亚摩斯很快就上钩了,在接到信后,他就让送信的人给蜜拉贝儿回了信,表示今晚就去找她。   然后,在其他人的掩护下,偷偷进宫的亚摩斯,没有等到他的情人,只看到了一群严阵以待的卫兵,为首的是国王的另一位心腹,皇家骑士团的首席骑士更是对他露出一抹冷笑。   发现事态不对的亚摩斯立刻就想跑,可惜他只是个普通贵族,被一群士兵包围后,根本没地方可以跑,很快就被压到了监牢里,进行审问。   对这位男士,得了国王命令的审讯者们可不会手下留情,直接先安排了一顿鞭子套餐。   就说这一位是个普通贵族,虽然也有点武艺在身,但根本没受过什么刑讯方面的特训,一顿鞭子下来,被打的血肉模糊的他在证据和举到自己面前的烧红的烙铁前,什么都招供了。   接下来,就是席卷了整个普拉迪的风云变幻。   人证物证都有了以后,国王直接派了皇家骑士团,围住了罗曼洛夫公爵的宅子,准备抓人。   但他们来的慢了一步,亚摩斯进宫的时候,罗曼洛夫公爵就在家等着他回来,结果等了一整晚也没看到人,他就隐隐觉得不安了。   同时一直在监视王宫的下属回报说有从王宫里出来的人到皇家骑士团去了,接着骑士团那边也有了不小的动静,公爵立刻知道恐怕事情暴露了,于是在骑士团来之前,他已经收拾好行李,带着自己的妻儿和护卫,低调的逃离王都了。   留给骑士团的,只有一座人去楼空的空房子。   发现人跑了,骑士团的人一边派人通知国王,一边立刻去追,但他们终归晚了一步,让罗曼洛夫公爵逃回了自己的领地。   再之后,国王公布了罗曼洛夫公爵的罪行,同时剥夺了他的贵族身份,引得全国上下一片震动,但回到自己地盘的罗曼洛夫公爵根本不怕他,直接宣布脱离普拉迪帝国,自立为王了。   值得一提的是,罗曼洛夫的领地本来就在边境,旁边那一大块就是不久前被其他国家打败瓜分的国家,而罗曼洛夫公爵在此之前也悄悄加入了其中,所以在他自立为王的时候,那一块国王本来打算自己吃下去的领地,也很快就被他抢夺走了。   不仅如此,早就有意谋反的罗曼洛夫公爵手底下可是没少做准备,在他自立为王后,立刻对周边没有归属自己的贵族领地发动了战争,很快,普拉迪帝国的西北方就陷入了战火之中。   气的国王差点病情加重又倒回去。   而在个期间,魏薇在王宫的消息也不再是秘密了,费利克斯第一时间就进宫陪伴妻儿,而且很想把她们接出去住,可惜国王这个时候一点都不打算放人,干脆就把费利克斯也留了下来。   于是他们再次换了房间,从那个位置不太好的房间放到了正在属于贵客住的客房里,而国王也不限制他进出王宫,但魏薇最好还是不要离开王宫的好。   对此国王也给了个合适的理由,罗曼洛夫公爵虽然跑了,但他在王都留下的人手还藏在暗处没有被清理干净,魏薇这个时候出去的话,很可能会受到袭击,毕竟现在大家都知道国王是被罗曼洛夫公爵下了毒,而救了他的就是魏薇,公爵肯定恨死她了。   费利克斯也不放心魏薇的安危,所以他请求了国王后,把自己的骑士也带了进来,负责魏薇的安全,而他自己也尽量减少了外出,陪伴在魏薇身边。   魏薇觉得此时的她身边简直比国王还有安全。   连知道她原来在王宫,而特意过来探望的艾莉娜也如此觉得。   她甚至开玩笑说:“要见到你可真不容易,外面那一群骑士看着可吓人了,不过他们的服装还是那么帅气,我都想建议陛下给皇家骑士团换装了。”   夏天到了,骑士团的服装自然又是新的了,款式倒是和之前差不多,只是布料和细节有点改动,而且这次还多家了一套白色的制服,方便他们在大场合里耍帅用,现在门口那群骑士就穿的是白色的军服,别提多帅气了,时不时就有女仆从这边路过,就为了看一眼他们。   不过这次因为事态紧急,费利克斯带来的都是最信任的骑士,他们基本都已经结婚了,那些春心大动的女仆除了看一看,最多也就是想发展一下露水情缘。   不是没有骑士因此心动的,不过他们都知道这个时候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而且大家都很清楚伯爵大人和夫人不喜欢感情不专一的人,即使真有那个想法,也不敢在他们面前乱来,所以大家都表现的一本正经,对那些释放好意的女仆们视若无睹,反而更加增加了女仆们对他们的好奇心。 第180章   国王险些被王后毒杀,而指使者还是罗曼洛夫公爵,这件事被公之于众后,在整个普拉迪帝国都掀起了一次巨大的震动。   而随后不久,公爵逃跑,带着自己的下属公然反抗国王的逮捕,自立为王,更是让所有人都清楚明白了他密谋已久的野心。   还卧病在床的国王立刻调派军队前往罗曼洛夫公爵的领地,讨伐谋逆叛乱的公爵军,战火在普拉迪西北部燃烧,所有人都在密切关注着这件事情的后续发展。   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其实都不看好公爵的反叛行为,罗曼洛夫家族或许强盛,领地也足够宽广,但和整个王国相比,还是差得太多,而罗曼洛夫公爵手里的兵马并不算多,同时也没有什么军事方面的人才,所以别看他现在声势浩大,实际上根本没办法和手握皇家骑士团,必要时还可以争调其他贵族的士兵的国王抗争,如果没有其他外力介入,失败只是早晚的问题。   所以,大部分的贵族认为,这场战争的结果,完全没有任何悬念,必然会是国王一方赢了。   但这样一来,那些曾经站在罗曼洛夫公爵一方,支持他的贵族,这个时候可就要担心受怕了。   原本罗曼洛夫公爵有不少的附庸者,而这个人数在国王卧病的这段时间里,又增加了许多,完全压下了忠于国王的保皇党以及保持中立的中立党,如果国王如罗曼洛夫公爵他们预期一样的去世,那么公爵发动政变几乎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但现在,国王恢复过来了,公爵的阴谋被公开,站在他身边的贵族本来大多都不是他忠实的手下,基本都都属于墙头草,看哪边有利可图就往哪边倒,如今明摆着公爵的大船已经要翻了,他们这些同一条船上的人,再不想办法自救,很可能会跟着他一起溺死。   更令人心寒的是,罗曼洛夫逃跑的时候,并没有通知那些真心拥戴自己的贵族,所以在他逃跑的当天,那些贵族就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皇家骑士团的人带走了。   当时的动静闹得非常大,皇家骑士团轻易不会出动,在那天却进行了全城搜查,被抓走的贵族不计其数,公爵的党羽无一例外都在其中,里面甚至还有一些一直以来保持中立或者支持国王的贵族。   这份抓捕名单一开始其实只是一部分贵族,是那些和很早以前就主动站在罗曼洛夫公爵身边和国王做对的贵族,而之后亚摩斯受不了刑罚招供出一些他们不知道的人员名单,之后这些人被抓住后,有些人又为了自保供出了新的人名,于是名单上的人就越来越多,最后光是有名望的贵族就达到了三百人之多,更别提其他从属人员了。   这么多人把王都的监狱塞了个人满为患,看守的卫兵也增加了好几倍,而且囚犯的人数还在慢慢增加中,可把监狱长头疼坏了。   毕竟里面光着大部分都是贵族,谁都知道国王不可能把这些人都杀了,他们早晚都会出来,所以这些人他们绝对不能怠慢,可贵族们都挑剔的很,监牢的环境显然不能让他们满意,为了满足这些大老爷们的要求,监狱看守都快成酒店服务员了。   每天都有人被抓进监狱,王都的气氛越来越压抑,往日热闹的大街变得冷清,下层平民们躲在家里连门都不敢出,而贵族中,除了那些坚定不移站在国王这边的保皇党和一直以来很低调的中立党,其他人都人心惶惶,就怕有人来敲门抓人,更是恨不得离开王都,跑回自己的领地去躲起来,可王都已经戒严,贵族们甚至都不被允许离开上城区,想要回领地根本不可能。   那些没被抓的还能躲在家里担惊受怕,可家中主事者被抓走的,就只能忍着害怕,心惊胆战的出门拜访其他人,想办法把人捞出来了。   他们不出来不行。   按照普拉迪的法律,贵族犯法一般来说都可以直接花钱抵罪,最坏的也不过是被爵位和封地被收回而已,但那是一般的罪行,遇上谋害国王这种形同叛国的大罪名,可就不是一般能用钱消灾的了。   而现在被抓走的人,都是以怀疑他们和公爵一起密谋毒害国王的罪名被逮捕的,如果国王真疯了一口气把所有被抓走的贵族都砍了,其他贵族也拿他没办法。   当然,大多数贵族都知道这不太可能,毕竟国王一贯精明,不可能做出这种后果很严重的事情,但这其中偏偏还涉及了爱德华王储,大家就不那么确定了。   虽然爱德华王储本人被保密了,但王宫里还是流传出一些关于他的病情很可能也是被下毒后引发的这一点,贵族们或多或少都听说过了。   国王有多喜欢王储,他们可是非常清楚的,爱子心切的国王会不会因此迁怒其他人,所有人都不敢赌。   而且,虽然被抓走的贵族大部分应该最后都能被释放,但一定会有人要为此负责的,而其他人必然是要被惩处的,罪名大小也会影响他们需要付出的代价,如果不趁着还没开始审判之前活动一下,谁知道审判的时候,他们会不会成为成为丢了性命的倒霉蛋?而且就算保住了命,被剥夺爵位封地这样的结果,他们也不想接受。   所以在这个人心惶惶动荡不安的时期,一些贵族的府邸反而比往日还要热闹,每天都有人送来拜帖,请求他们帮忙去向国王说请。   其中,除了那些一直以来被国王器重的家族外,最受欢迎的,自然就是在这次事件里,功劳最大的威廉姆斯伯爵家了。   到了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是威廉姆斯伯爵夫人救了国王的命,而本来威廉姆斯伯爵就一直很受国王的看重,如今加上他夫人的这份功劳,威廉姆斯家在国王心里的地位,怕是要攀上一个超高的高度了。   在这种时候,如果魏薇能出面帮忙说请,她的一句话绝对比其他人十句话都有用。   不过魏薇如今住在王宫里,而王宫目前还处于禁止外人进出的状态,那些家里男主人被抓的贵夫人们想见她都不可能,更别提拜托她求情了,所以大家的目标就放在了,虽然大部分时间也住在王宫里,时不时会出门打理生意的费利克斯身上。   这就导致只要费利克斯一离开王宫,各种偶遇就会接踵而来,而他参加的宴会,也成了所有人挤破脑袋都要拿到邀请函的盛况。   费利克斯被烦得不得了,他一点也不想参合他们的事情,可偏偏人家放低姿态好声好气的求上门来,他也不好冷脸相对,光是应付他们,都让人头疼的很。   经历过几次后,费利克斯干脆把事情都丢给下属自己也在王宫里窝着不出来了。   倒是国王听说以后,把他叫过去,还因此取笑了他几句。   他甚至告诉费利克斯:“你其实大可以把那些人送来的礼物都收下来的。”   反正不收白不收,至于收了以后要不要帮忙,还不是看他自己。   虽然国王非常生气的抓了那么多人,但他冷静下来以后,也确实没有惩处所有人的想法,几个真正参与此事的人他当然不会放过,但那些确定不知情的贵族,他是准备调查和审判结束以后,让他们交笔赎金就放入的。   所以他就算收了礼,什么也不做,等他们被放了,那些被抓的贵族还得对他感恩戴德。   这点费利克斯应该也是心知肚明,可偏偏他没有这么做,虽然很容易得罪其他贵族,但对国王来说,他反而更希望他这样的做法。   于是他笑过之后,突然就问他,要不要去西北边走一趟。   “罗曼洛夫那个家伙似乎和其他国家又秘密合作,他手上的士兵比我预想的还要多,我现在没办法调动太多人手过去,只能从贵族手里征调一批人,这些人交给其他人我也不放心,你的话,应该可以统领他们吧?”   费利克斯曾经是国王的骑士,从他还是个骑士侍从的时候起,就一直表现的很出色,国王也很看好他的能力,知道他不仅本身武力值强大,在军事方面也有不小的才能,如果不是普拉迪帝国这些年一直风平浪静,没有战争可打,凭着他的本事,费利克斯早就可以给自己赚一个爵位出来了。   国王这次有意派他去,一来是他自己没法亲自动身,而皇家骑士团他得留着镇守王都,所以也不能派出去,而军队里面之前也清除了不少罗曼洛夫公爵派系的党羽,能领军的人就更少了,拍其他贵族统率士兵他也不放心,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费利克斯最为合适。   首先他有能力,还曾经在军队里呆过一段时间,所以很很多人都对他很信服,而来国王听说过费利克斯带来的那些骑士训练的时候,实力并不比自己的皇家骑士差,所以让费利克斯去的话,他的骑士团自然也会随行,可以加大自己这边的实力。   再来就是,国王想让费利克斯去走这一趟,只要赢了,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给他加官进爵了。   是的,国王在被魏薇救了以后就有意提升费利克斯的爵位了,不过费利克斯本人已经是伯爵,再往上就是公爵爵位,而公爵爵位除了王族外,必须是要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人才能获得,虽然魏薇救了他也能算是贡献重大,但让费利克斯顶着老婆的贡献升爵,传出去也不太好听,所以国王思来想去,打算让费利克斯去攒一攒军功,这样就名正言顺了。   他把自己的意思透露出来,虽然不是明说,但费利克斯也听出来了,他也是个有野心的男人,而且曾经是骑士的他自然对战场也是十分向往的,如今有机会走一遭,他自然不会拒绝,于是脑袋一热,就接受了国王的提议。   不过等他从国王的卧室里出来,费利克斯冷静了下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忘记先和魏薇商量一下,就同意了这样的事情,顿时,心里就有些发虚了。   于是守在走廊上的卫兵们,就发现从国王那儿离开的费利克斯一脸沉重的样子,似乎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之后不久,在国王有意的安排下,威廉姆斯伯爵因为帮其他贵族求情,被国王训斥的消息就这么消无声息的传了出去,让那些送礼被拒绝而恼怒的贵族们,一个个都转变了对他的看法,纷纷说威廉姆斯伯爵真是个善良正直的贵族,明明拒绝了他们的礼物,却还愿意冒着被国王训斥的危险帮忙求情,比那些拿了东西不办事的人可好多了。   于是这些人把原本准备的礼物又增加了一倍,全送到了威廉姆斯伯爵宅,也不管留守的管家仆人怎么拒绝,直接放下东西就走,拉都拉不住。   因为国王而发了一笔横财的大好人费利克斯,此时却不得不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和魏薇说明这件事,还不会惹她生气。   而此时的魏薇,正在接待二王子妃艾莉娜。   王宫里如今的主人只有五个人,其中王后已经被软禁起来,剩下的四个人里,国王在养病的同事得关心讨伐公爵,爱德华王储接受了一些国外的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好好静养,而安德鲁王子得帮着王储分担一些他能做好的工作,也很忙,所以大家都没时间管王宫里的大小杂事。   于是唯一还能做事的二王子妃艾莉娜,就不得不接受了本该属于王后的工作,在总管的帮助下,暂时帮忙打理王宫。   艾莉娜虽然跟着母亲学习了不少,但真正开始接手以后,她才发现这比她想的还要难。   在又出了一次错以后,艾莉娜忍不住跑到魏薇面前大倒苦水,其目的就是想让魏薇帮一下她,她可是知道,这位并不比自己大多少的,未来嫂嫂的嫂嫂,可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女主人。   别说一个城堡了,整个威廉姆斯家族的领地听说都是她和费利克斯在管理,而且管理的井井有条,这份能力,就算是在男人里都不多见的。   所以艾莉娜才想让魏薇给自己指点一下,让她也长进一点。   毕竟虽然艾莉娜是做好了未来可能会成为王后的准备,但为了不养大她的野心,她的母亲萨琳娜对她的教导,还是以成为一位称职的贵族夫人为主,并没有把连她自己也不懂的王后该行使的责任也教导给她,所以艾莉娜对于管理王宫,是真的一筹莫展。   本来这个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王储妃负责的,而且在她管理的同时,居住在王宫内的那些贵族夫人也会辅佐她做好这些事情,而王储妃原本在王宫里的地位也很微妙,强势的贵夫人们甚至会打压她说话的权利,自行处理宫务,所以甚至连王储妃都对这些也是一知半解的,就更别提嫁过来不过一年,还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的艾莉娜了。   但王储和王储妃在今年春天的时候就已经离婚了,之后不久国王病倒,王宫戒严,那些贵夫人也都被赶回家去了,王宫大小事务都直接由总管负责,现在国王让她接手,总管又总是有其他事情要忙,能帮她的时间还真的不多,所以艾莉娜想找个帮手都不行。   不过,虽然麻烦,但艾莉娜还是很愿意做点事情的,因为她实在是太无聊了。   这段时间以来,艾莉娜不能出王宫,又不想和王后接触,就只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简直要闲出鸟来了。   所以现在能有点事情做,她当然不会轻易放弃,不然还继续会卧室等着长草吗?天知道国王什么时候能解除王宫的禁令。   所以她想也不想,就来找魏薇帮忙了。   魏薇正好在王宫里也闲的发慌,虽然她要负责治疗两位病人,还得带孩子,但治疗她只负责诊断和开药,其他的事情卡玛和御医就能做好,而带孩子,安东尼最近终于脱离了心理阴影,不再必须要她抱着才能安心,而房间里越来越多的玩具,变得更加吸引他,再有女仆们陪玩,现在魏薇只要在他能看到的地方呆着,就算不陪玩也是可以的。   于是她的时间就这么空出了许多,正不知道该做点什么的时候,艾莉娜就找上门寻求帮助了,两边一拍即合,她就给艾莉娜当起了参谋。   虽然魏薇也没管理过王宫,但规章制度摆在那里,多看多思,要掌握对她来说不难,加上她只负责给予建议,不需要亲自操办,所以这份工作还是很轻松的。   艾莉娜能力还是有的,只是她性格过于温柔,很多事情处理起来不够果决,容易动摇,又是新手上路,王宫的仆人们不怎么服她,才导致她总是出错,但有了魏薇的帮忙,加上艾莉娜自己悟性高,慢慢也就上了手,王宫在经过一开始的混乱后,也就恢复了往日的井然有序。   对于自己的长进很满意的艾莉娜跟魏薇的关系也越来越好了,一些私事也愿意和她说。   现在艾莉娜就正在和魏薇讨论自己的婚姻问题。   虽然嫁给安德鲁王子不是艾莉娜自己的意愿,但结婚以后,她对自己的婚后生活还算满意,尤其安德鲁王子很听她的话,也不像别的贵族一样到处乱搞,一有时间就喜欢粘着她,所以他们慢慢也是有了感情的。   现在艾莉娜发愁的就是孩子的问题。   她们结婚也有一年了,但还没有孩子,之前国王没生病,其他贵族夫人没走之前,也有人因为这个在背后说些难听话,搞的本来不急的她也跟着发愁了。   正好魏薇是医生,她就想让她给自己看看了。   “你的身体很好,别瞎担心。”魏薇简直要翻白眼了:“你现在才多大,太早生孩子对你对孩子都不好,晚几年考虑才正好。”   “可是……”艾莉娜并没有被她劝服,现在可是早婚早孕的年代,十二三岁就生孩子的人不要太多,她的年纪不算小吧?   魏薇不得不劝她:“太早生孩子真的不好,你看看那些十几岁就有孩子的,有几个是身体好的?甚至孩子,能平安长大的又有多少?”   这个念头的夭折率是真的非常高的,哪怕是贵族,生下好几个孩子,最后能平安长大的能有两个以上都是运气好的了,很多甚至直接一个都没养活,最后只能找其他旁系的,偌大家业都便宜了其他人。   魏薇给她摆事实说例子,把那些她知道的早婚早孕的贵族家里的情况都说了下,总算是说通了艾莉娜,让她不要因为这种事情心急,顺其自然就好。   不过如此,艾莉娜还是忍不住道:“可是我不急,陛下和骑驴人也会急吧。”   她这么一说,魏薇也想到了爱德华王储的情况。   相比安德鲁王子有没有孩子,其实国王更为担心的还是王储有没有后代,毕竟那是他最看重的继承人,为了他,国王甚至同意让他和因为愧疚而让王储迎娶的前王后家出生的王储妃离婚,就是为了给王储妃找个更合适的结婚对象,诞下继承人。   如果不是他意外中毒,新王储妃应该已经定下来,甚至婚礼都办好了。   不过这事目前确实不能急,因为魏薇要给爱德华王储治疗,为了他的身体着想,很长一段时间爱德华王储都得清心寡欲,所以即使再娶个王储妃回来,暂时也只能当个摆设。   这事魏薇是告诉过国王的,所以国王最近也暂时放弃了让王储再婚的意思,打算等他身体好了再说。   反正他儿子现在不用怕活不过二十岁了,男人晚点结婚也不怕没好人选。   不过魏薇听说过国王之前在物色的王储妃人选,年纪好像都比较小的样子,她觉得有必要跟国王说一下,让他找个年纪大一些,身体好一点的,不然王储身体都这么糟糕了,很多病还有遗传的可能,再不找个身体好的王储妃,那他们的孩子身体得差成什么样?   当然,这个对象如果是爱德华王储自己喜欢的那就更好了,不过王储的婚事要考虑的实在太多,也不是能事事顺他的心的。   她想起那个总是拿看后辈的眼神看她,但实际上在她眼里才是小辈的王储,觉得可以顺便帮他提一提这个,毕竟保持好心情对身体好,王储要是有个满意的妻子,他自己一高兴,身体说不定更好了。 第181章   费利克斯回来不久,艾莉娜就结束了茶话会,告辞离开了。   女仆收拾走她使用过的杯盘,又重新拿了干净的,魏薇从茶壶里倒出茶水,加入牛奶和糖块,连同小小的茶匙一起推到费利克斯的面前。   “你怎么了?看起来心事重重的。”   结婚两年,魏薇对于费利克斯的一举一动都非常熟悉,哪怕他现在看起来好像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但魏薇还是一眼看出了他眼底的烦躁和……心虚?   魏薇今天喝的是红茶,使用的国王收藏的灿如晚霞的钧窑釉彩的茶具,是去年大宋使团带来的贸易品之一,连同其他几套瓷器成了国王的珍藏,轻易不会使用,如今却被转赐给了魏薇,可见他确实是对魏薇极有好感的。   茶叶的苦味很多人都不大喜欢,但奶茶却几乎在普拉迪甚至整个欧洲可能都是无往不利的。   三分之二的红茶,搭配三分之一的牛奶,再加上两块方糖大小,甜度正好的甜菜糖,就是费利克斯最喜欢的配比。   费利克斯搅动着被子里的小茶匙,等糖都融化后,喝了一口,苦中带甜奶香浓郁的味道在嘴里扩散,有点紧张的心也慢慢平复下来。   “陛下让我领兵征讨罗曼洛夫公爵。”   魏薇帮他拿点心的动作一顿:“你答应了?”   “嗯。”费利克斯心虚的看了她一眼,解释道:“陛下有意提升我的爵位,这次领兵也是为了让我攒一攒功勋,好名正言顺的晋封我。”   所以他一个脑袋发热,就答应了。   魏薇也没说好还是不好,只是问他:“你有多大把握能打赢罗曼洛夫公爵?”   费利克斯:“我们的优势很大,不出意外,结束战争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战场上不就是瞬息万变,什么都可能发生吗?   魏薇没把这话说出来,她有些担心费利克斯的安危,但也看得出,费利克斯非常想去。   她说不出劝阻的话,所以即使有些不安,还是点了点头,说道:“什么时候出发?”   “具体还没有安排,但应该不会等太久。”   罗曼洛夫公爵的军队已经在攻打周围的领地了,那些领地的贵族不可能支持太久,国王也不可能放任他壮大自己。   虽然征调贵族的兵力需要花些时间,但他们大可以一路走一路征调,从王都到罗曼洛夫家族的领地,中间又不少贵族封地,每处抽调一批人,等到了地方,也足够组成一支大军了,而且除了这些封地上的兵力外,王都的贵族那么多,每个贵族都有自己的骑士和士兵,他们本来就有给国王服兵役的义务,只要一个命令,这些贵族就必须把骑士和士兵送来。   武器马匹之类的装备,按照欧洲的惯例,都是骑士和士兵们自己负责准备的,甚至连打仗时的食物问题也都是贵族负责各家骑士和士兵的口粮,需要多少就上交给国王多少,再由国王派人统一送到前线去,所以费利克斯如果领兵出征,后勤一块他完全不需要担心,因为除了自己那支骑士团,其他人都有各自的供给。   而国王现在对罗曼洛夫公爵已经忍无可忍,他必然会让费利克斯用最快的速度出发的。   军队里的事情魏薇插不上手,甚至因为不是在家里,她连帮忙收拾行李都做不到,好在费利克斯的武器和盔甲都是随身带着的,这次出行也把自己的坐骑带来了,所以即使马上出征也可以立刻行动。   但她可以帮费利克斯准备一些用得上的药物,像是金疮药止血药这类的应急品。   魏薇琢磨着应该准备那些药品,一边对应起御医那儿有什么何用的药材,如果不是马上就走的话,她还可以让卡玛去外面找药材商人买一些回来。   费利克斯见她一副沉思的样子,不放心的问道:“你生气了?”   “呃?”魏薇回过神:“没有,我就是在想给你准备些什么防身的药品。”   费利克斯这才松了口气。   魏薇挑眉:“怎么,你担心我不让你去?”   费利克斯点头。   魏薇问他:“如果我真的不让你去,你就不去了?”   费利克斯心虚的低下头喝茶,避开她的目光。   魏薇顿时没好气道:“既然你都不可能听我的劝了,我白费那个力气做什么。”   看他不说话,她继续数落道:“给国王打仗本来就是你身为贵族的义务,这点我早就有心理准备了,而且陛下都开口了,我怎么也不可能反对吧?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   而且严格来说,他们和罗曼洛夫公爵的关系也是非常糟糕的,如果让公爵赢了,他们家也会被清算的。   所以于公于私,她都没理由阻止费利克斯去打仗。   费利克斯立刻举手投降,就差给她表演跪搓衣板了:“我错了,我不该以为你会反对的。”   他也是以前听多了那些骑士同僚们在喝酒时和他抱怨说家里的妻子老是抱怨他们出去打打杀杀的,才以为魏薇也会介意这个。   “知道就好。”   知道费利克斯很快就要领兵出征,魏薇一下子就忙了起来,她和国王请了几天的假,回了伯爵宅,帮费利克斯打包需要的行李,又为他和骑士团们准备干粮,伯爵宅虽然只是费利克斯偶尔会住的地方,但生活用品一样不少,费利克斯出征需要的东西都能收拾出来,而干粮就更方便了,直接去他们家卖实物的铺子里,把库存里的意面方便面肉酱罐头等能长期存放的食物打包带走,再写信给萨丁森,让他们送更多的来,回头直接派车队送去前线保证他们不会出现食物短缺的问题。   当然,报名的药品魏薇也带着人做了不少,而且不仅是给费利克斯一个人平配的,而是骑士队人手一份,因为这次他们来王都,只带了五十名骑士团成员,连同他们的新侍从和普通士兵,加在一起也不过三百人,所以这次去前线,萨丁森就只出这么点人,其他兵力都是从军队和其他贵族手里征调来的,而魏薇时间不多,暂时只给这三百人每人准备了一瓶止血效果好的金疮药,但即使如此,也让大家非常感动,他们可都知道魏薇的药效果有多好,可以都是救命的东西。   而在她准备的差不多的时候,国王也征调到了足够的兵力,这也意味着,费利克斯要出发了。   出发那日,他穿着印着威廉姆斯家族家徽的铠甲,骑在黑色的高头大马上,身后是排列整齐的军队,虽然这支军队的组成成员是各家贵族抽调来的,但很多贵族还都被关在监牢里等候发落,为了讨好国王,他们派来的人都是自己手下的精英,普拉迪帝国的骑士铠甲都是统一的制式,只是上面的家徽略有不同,所以一眼看去,这支军队威武又整齐,前头的骑士都穿着打磨的闪闪发亮的银白铠甲,骑在马上英姿飒爽,后面的士兵也个个昂首挺胸,面容肃穆,透着一股肃杀之气。   卧床许久的国王也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了人群,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他虽然还是满脸病容,但精神却已经在恢复了,不用人扶着,他自己站在军队前,送他们出了王都。   国王的出现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种鼓舞,自从他卧病在床,大家就很担心他的身体健康,而之后又爆出他被下毒的事情,普拉迪人都忍不住想,国王是不是挺不过去了。   如果国王在这个时候过世,一定会给普拉迪帝国带来前所未有的动荡,那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   可现在见到他出现,而且看起来气色还很不错,大家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样,明明他们的陛下看起来身体还很不错的嘛,所以根本不用担心会发生那种事情。   国王甚至在所有人面前进行了一次鼓励性的演讲,篇幅不大,但很有用,而且最重要的是,当着所有人的面,他晋封费利克斯为侯爵,说他是比伯爵更加尊贵的贵族。   这个从来没有过的爵位更是让所有人都震惊不已,虽然国王本人说这只是个荣誉称号,并不真的代表一个新的爵位等级,但所有人还是嗅到了其中隐藏的意义。   他们猜想,只要这次的战争是他们获得胜利,那么普拉迪帝国会在失去一位公爵的同时,获得一位新的公爵。   而侯爵的荣誉称号,不过是国王给费利克斯添加的筹码,让他可以以此压制并统领军队,既是荣耀,也是实际的权利。   而费利克斯本人在听国王说出晋封的时候,都很意外,因为国王此前并没有告诉过他,不过他还是力气反应过来,下马跪在国王面前,接受了他的晋封。   之后等国王给他戴上代表侯爵荣耀的徽章时,他就知道国王恐怕已经为此谋划许久了。   魏薇和艾莉娜站在一边看着这一幕,也很为他高兴。   第一位侯爵啊,光是这一条,就能让费利克斯名留青史了。   这样的参合并没有给魏薇和费利克斯说话的机会,当场晋封结束后,费利克斯再次上马,再次对国王致意,在所有人的注视下,领着队伍出发了。   魏薇抱着儿子,站在城墙上看着自己的丈夫带着队伍从视野里越行越远,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才收回目光,低头和一脸懵懂的小安东尼四目相对。   她低声说着:“你爹地去打仗了,我们就在这里等他回来哦。”   小小的安东尼笑呵呵的跟着叫了句“爹地”,一边喊一边拍手,兴奋的在她怀里蹦个不同,也不知道到底在高兴什么。   费利克斯走后,魏薇就再次回了王宫,正好萨丁森那边把她要的药材用船只送了过来,魏薇正式开始为爱德华王储进行治疗。   爱德华王储原本以为,吃药已经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了,但他没想到,竟然还有更恐怖的事情。   他被泡在了加入大量药材一起烧煮出的黑褐色还冒着古怪气味的水里,开始进行魏薇说的药浴治疗。   药浴使用的浴桶是魏薇找人特质的,华夏古代常用的那种木头浴桶,里面还放了把椅子可以让人坐着,浴桶上还加了个盖子,盖子边沿挖出个脑袋大小的半圆,让人可以把脖子以上露出来,而脖子以下全部被遮盖在浴桶里。   泡澡的水温度比寻常的洗澡水要高一些,爱德华王储在仆人的帮助下跑进去的时候,差点受不住爬出来,好在习惯以后,除了味道不好,感觉还是蛮舒服的。   而等他在里面泡了差不多半小时,带着一身古怪的药味去冲洗干净后,又被要求只穿一条宽大的四角短裤,趴在了浴室边的按摩台上。   这按摩台平时是给洗浴后的贵族们涂抹橄榄油精油等物保养皮肤用的,爱德华王储以前洗完澡也会这么享受一下,他本来以为接下来也是如此,结果却看到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魏薇带着女仆从门口进来,顿时面色通红的想爬起来。   虽然说大男人被人看到没什么,而且他也不是没穿裤子,重点部位都是遮的好好的,但这里可是浴室,魏薇突然进来,爱德华王储当然会很尴尬。   他以为魏薇是来检查自己泡药浴的情况的,于是急忙道:“夫人,你等我穿好衣服再进来好吗。”   “不用穿衣服,你趴着,我给你针灸。”   魏薇觉得国王和王储现在应该不会怀疑她的能力了,所以也就不用藏着掖着了,打算用针灸给爱德华王储治疗。   爱德华王储不知道针灸是什么,魏薇说这个词的时候是华夏语,他根本听不懂,但他看到了魏薇身后站着的女仆手里拿着的东西。   跟着魏薇进来的是卡玛,她的手里捧着一条毛毯,而在毛毯之上,还有一块摊开的布,上面是一根根插在布料里,造型特别,长短不一的针。   顿时,他隐约有了不好的预感。   但没等他细想,魏薇已经给仆人使了眼色,后者一早就得到过国王的命令,只要是为了王储的病,就全力配合魏薇,所以他们接收到指令后,就把王储又给压回去了。   魏薇把卡玛手里的毛毯拿过来,给爱德华盖上,然后让卡玛过来,看了眼那些银针,从中选了一根,开始在爱德华王储的背上施针。   这画面可是吓了仆人们一跳,如果不是有国王的命令,他们怕是都要上前阻止她了,现在却只是瞪着眼睛看她把王储扎成刺猬。   那密密麻麻的针扎在王储的背上,看起来可吓人了,偏偏被扎的王储好像还没什么感觉一样,还能在魏薇问话的时候平静的回答他。   爱德华王储确实是什么感觉都没有,哦,也不是真的完全没感觉,其实在魏薇扎第一针的时候,他也已经想明白她要做什么了,那个时候他可紧张了,但也做好了这一针下来,自己会很疼的准备,只是想要恢复健康就要配合治疗,他答应过不惯魏薇使用什么治疗手段都会配合的,所以这个时候自然不能食言,于是咬咬牙打算忍了。   结果不管是第一针还是后面的那些,除了有些酸麻感外,他是真的没觉得疼。   所以魏薇一边下针一边问他有什么感觉的时候,他还能仔细体会一番后告诉她自己的感受,非常配合。   扎针以后还要留针一段时间,所以第一次针灸治疗持续了快两个小时,索性现在是夏季,温度够高,王储不穿衣服也不用担心会生病。   等魏薇把所有的针都拔出来收好,爱德华王储从台子上坐起来,忍不住一边伸手去摸背后,一边扭头去看自己的背,当然,因为角度的问题他完全看不到,手上摸着也没什么感觉。   他的仆从也凑了过来,盯着王储的背后看,只觉得不可思议,明明扎了那么多针,可他背上竟然连一滴血都没有留下来,甚至就连针扎过应该会留下的血点也看不到。   魏薇:“现在感觉怎么样?”   爱德华王储活动了下身体,迟疑道:“好像比之前轻松了。”就是不知道是因为泡药浴让身体放松了,还是针灸的效果。   魏薇点点头:“以后我每隔一天天给你扎一次,药浴则三天一次,还请殿下你配合一下,按照今天这样空出时间来。”   每天两个小时的空档爱德华王储还是安排的出来的,所以他点点头,表示会配合。   之后又好奇的询问起魏薇,刚刚那个治疗方法是怎么回事。   他感叹道:“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治疗方法。”   不过好奇归好奇,受惊倒是没有的。   因为他见过的医生里,可是有很多的人的治疗手段比这个吓人。   想起当初那些说他的心脏不太好,建议他打开胸腔看一看的医生,爱德华王储打了个寒颤。   仆人以为他是觉得冷了,连忙把衣服拿了过来,服侍他穿上。   魏薇倒是简单的解释了两句针灸的作用,不过华夏那一套医疗体系和西方医学完全不同,爱德华王储有听没有懂,最后也只留了个“针灸很神奇,而且对他的身体很有帮助”概念。   不过只要知道对他好就行了,反正也不疼,按时接受治疗就没错了。   之后又过了好几天,经过一个疗程的针灸搭配药浴的治疗,爱德华王储明显感觉到了身体的变化。   最真切的改变,是他的睡眠质量变好了,以往爱德华王储因为哮喘的原因,每天夜里都会咳嗽一阵,经常都是到了半夜也睡不着,即使睡着了也不踏实,时不时还会因为心悸突然惊醒,本来他身体就差,休息不好,就更加加剧了身体恶化,同时脸上的黑眼圈怎么也消不掉,脸色也非常难看。   但最近他基本上都是一觉到天亮,再也没有以前失眠的情况,就连偶尔会有的心悸也没有了。   另外除了失眠的毛病没了,他的体质也明显增强了,之前他每天的运动都是散步,现在改成了慢跑,虽然围着王宫跑两圈下来依旧很累,但休息一会儿就会恢复,而且以往他要是这么运动很容易就会引发哮喘,现在却一次也没有发生过那样的事情。   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身体一天比一天舒坦,其他人作为旁观者,就更能看出王储的不同了。   以往王储长得好看是好看,但他人很瘦,黑眼圈很重,脸色惨白,嘴唇毫无血色,整个一吸血鬼的造型,如果不是王储爱笑,他面无表情看人的时候,那模样其实很}人。   但现在,他的脸色虽然没有太大的改变,但也带了点血色,黑眼圈也消退了许多,嘴唇看起来都要比一起红润了一些,看起来就没那么吓人了。   更重要的是,最近王储的胃口很好,虽然吃的都是清淡的食物,但营养均衡,又有易吸收,加上适当的运动,一直都在掉肉的王储终于开始长肉了,虽然不多,但确确实实是长了的,站在秤上一称,足足长了三斤!!!   体重是魏薇要求仆人帮忙记录的,为此总管还特意让人做了个秤给王储用,在知道他长肉了以后,总管第一时间就把这个消息告诉给了国王。   这可把国王乐坏了,王储治疗的时候,国王的毒也解的差不多了,虽然还需要调养一阵才能恢复以往的监控,但他已经不需要一直卧床休养,能起来活动活动了。   魏薇一说他不用卧床了,国王就开始把交给王储的国事收回了大半,剩下一些不那么重要的继续给王储练手,也能让彼此都轻松一点。   他重新开始处理国事后,王储就有了更多的时间接受治疗,国王也每天都会询问一下王储的情况,把他的身体看的比自己还重。   而也是因为看到王储一天不一天好,国王自己神清气爽的,恢复的速度也比魏薇预想的快。   在知道王储长肉以后,国王一高兴,决定办一个庆祝宴会,让所有人都能看看他的儿子现在这么精神,以后一定长命百岁的。   甚至,他之前被生病耽误的选新的王储妃的心思又上来了,虽然魏薇告诉他,王储这段时间需要禁欲,但不妨碍他给王储找个温柔又会照顾人的好妻子照顾他啊。   既然要举办盛大的庆祝宴会,那么之前一直拖着的一些事情,就不得不处理了。   被关在监牢里的贵族们终于迎来了审判,大概是因为心情好,国王作为这次审判的审判长,对大部分贵族都网开一面,只让他们交钱赎罪,虽然这罚款数额不小,但倒是没有人因此被剥夺贵族身份,就已经是他大度了。   也因为如此,之前因为流言以为费利克斯为他们向国王求情的贵族们,对威廉姆斯家族更加感激了,于是又准备了大量的礼物给伯爵宅――不现在是侯爵宅了――送去,感谢他的帮助。   魏薇看到管家送进王宫的礼物清单还有些哭笑不得,不过既然已经送来了,她当然不会不要,只是又准备了一份回礼让总管给各家送去,礼尚往来,才能长长久久。   当然,那些忠于罗曼洛夫的贵族就没这么好运了,对于这些人,国王一个都没放过,甚至很多连同他们的妻儿一起砍了头了,力求斩草除根完全不留后患。   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原本以为自己能逃过一劫的蜜拉贝儿。   不过国王到底顾忌了邻国的面子,没有直接公开处死蜜拉贝儿,而是在给她的父亲写了一封言辞冷硬的信件后,让人给蜜拉贝儿端去了她自己准备的秘药,让她在恐惧和懊悔中,绝望又不甘的慢慢病逝了。   作者有话要说:侯爵在1385年前都不代表一个爵位等级,虽然也有这种称呼但只有极少数地区有,而且是和伯爵一个意思,基本没什么不同。   费利克斯去打仗了,等他回来,我们女主就是公爵夫人了~~~ 第182章   蜜拉贝儿被以牙还牙灌了药很快就要死了这件事,国王做的很隐秘,甚至为了保全皇家的名声,不让丑闻外传,虽然国王中毒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外面却不知道下毒的人是蜜拉贝儿,连王宫里的知情者都封了口不许乱说话。   直到王宫解禁,再次允许贵族进出入住,才有人听说王后因为照顾中毒的国王太过劳累,自己也病倒了,如今被送去王室的别宫静养了。   “真可惜,难得我想着要不要探望她一下,结果竟然已经不在了,她什么时候被送走的?”许久不见的纳尔森伯爵夫人小心翼翼的端着瓷器茶杯喝了口里面香浓的奶茶,露出陶醉的表情:“果然我就知道你这里一定有奶茶,这个喝着比店里的可要好得多了。”   自从奶茶出现在萨丁森,下午茶的用餐模式也慢慢流行到其他地区,专门经营下午茶和点心的店铺也陆陆续续的开了起来,在各地人气极高,其中有威廉姆斯家族的产业,也有其他人学着他们开的,当然,因为茶叶目前还只有萨丁森才有,其他人很难弄到这种来自东方的舶来品,所以除了能在萨丁森喝到正宗的用茶叶泡的奶茶外,就是在王都的店铺里卖的大多也都是各种有养身功效的花草茶,至于奶茶,那是每天的限定品,价格(对贵族来说)虽然不是很贵,却是需要靠排队抢购才有机会买到的。   同样的,现如原本流行的糕点是蜂蜜煎饼和扁平硬饼干之类的东西,如今不少人通过模仿学习萨丁森的烘焙技术,倒是学会了基础的蛋糕做法,但就连奶油的做法他们暂时都还没有摸索出来,更别提其他更复杂的蛋糕款式了,所以其他的店铺里,买的也不过是各种饼干和鸡蛋糕之类的点心,远远比不上萨丁森的点心来的品种繁多味道又好。   所以,只要有萨丁森人开的奶茶店,贵族们都会选择购买他们店铺的点心和茶水,也因此,下午茶在贵族中是最早流行起来的,大家也都以能用萨丁森的美味糕点招待客人为荣,如果能再搭配一壶奶茶的话,就更加有面子了。   纳尔森伯爵夫人显然是奶茶店的常客,喝过的奶茶次数不少,但她发誓,魏薇这里的绝对和店里卖的不一样。   当然是不一样的,奶茶店里的奶茶茶叶使用的是次等的茶叶,很多之前还是受潮后重新晒干的,味道难免受损,而魏薇自己喝的当然是最好的那一批,甚至还是今年的新茶。   她的茶树种了好几年了,今年就已经开始正式采摘茶叶制茶了,虽然产出不多,但供应自家喝用却是没问题的,虽然目前炒茶的技术还在摸索中,做出的新茶完全比不上华夏的工艺,但大宋使团送来贸易的本来就是普通茶叶,而新茶和旧茶的味道也有很大的不同,现在又是现泡现喝,和奶茶店里外带回家,入主人口的时候可能还会二次加热的可不一样。   魏薇听着她的恭维,只笑道:“你喜欢的话,我送你点茶叶,回去自己也可以泡泡喝。”   对她口中的试探蜜拉贝儿讯息的事情却是半点不提。   国王要处死王后的消息是个秘密,就算是他身边的人都不知道,但魏薇是少数知情者,甚至,蜜拉贝儿用的药都是她配置送过去的。   在招供自己下毒的原因和经过后,蜜拉贝儿提供不出解药,却也把秘药的配置方法说了出来,魏薇需要研究解药,所以配方就被抄了一份送到她的手里――她估计国王自己是留了一份,这种秘药如此好用,他不可能不留的――为了确定配方的正确性,自然是要先做一份药出来的。   最后这份秘药就全部被国王拿走去招待蜜拉贝儿了。   自从蜜拉贝儿被捕,魏薇就没见过她了,不过如果国王一次性把所有的药都喂给蜜拉贝儿吃了,哪怕那是慢性药,恐怕也会变成急性的剧毒了,所以魏薇猜测,现在的蜜拉贝儿恐怕已经躺在床上起不来了。   她很清楚纳尔森伯爵夫人,跑来说蜜拉贝儿的事情,除了是真的想知道这个昔日敌人的情况,好进一步奚落她以外,恐怕也存了试探的心思。   虽然国王没说王后和他中毒的事情有关,但王后突然在这个时候生病,还被送出王宫静养,从头到尾其他人都没见过她,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哪儿,所以贵族们很轻易就察觉到,恐怕国王中毒的事情和她有关系,而且就目前的情形看,关系还不小。   所以想要知道她的事情的人自然不少,纳尔森伯爵夫人是第一个来打听的,但不会是最后一个。   见她不说,纳尔森伯爵夫人也没有继续提这个不怎么样的话题――反正她主要还是想看看那个女人落魄的样子,看不到虽然遗憾,但知道她不好就已经很解恨了――就很自然的转了话题,说明了今天的拜访愿意:“我是来谢谢你的。”   “谢我?”魏薇不明所以:“谢我什么?”   王宫解除封禁以后,一些贵族夫人陆陆续续的又住了回来,最早出现的就是国王的几位情妇,之后才是那些在宫廷担任职务的贵夫人,这些人回来以后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争权夺利,试图重新掌握王宫里的权利,不过她们回来的晚了点,艾琳娜已经在这段时间里学会了如何处理公务,虽然不够老练,但她有国王和王子在背后支持,又有熟悉宫廷大小事务的总管帮忙,那些原本以为她不足为惧的贵夫人们想要从她手里躲回主导权可不是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在刚刚发生国王中毒事件不久的现在,国王也不放心这些人把持宫务,不然也不会把事情都教给艾莉娜这么个小姑娘负责了。   当然,重新入住的人里不包括纳尔森伯爵夫人,原本纳尔森伯爵夫人是贵族圈里的社交名人,但自从罗曼洛夫公爵叛乱以后,她家的处境就变得不太好了。   虽然说这位伯爵夫人是前任王后的表姐妹,本来他们家应该更看重前王后生的两个王储,但无奈王储的身体不好,大多数人在之前可都默认了他不可能继位的,就连纳尔森伯爵夫人自己,都更倾向于支持安德鲁王子。   但纳尔森伯爵显然更为看好罗曼洛夫公爵,他认为相比起身体不好的王储和无能的安德鲁王子,罗曼洛夫公爵明显更为适合成为下一任国王,所以虽然因为国王还在没有直接公然选择站在罗曼洛夫公爵那一方,但纳尔森伯爵的这种倾向性还是在日常中透露了一些。   尤其在国王病倒的时候,纳尔森伯爵夫人差点就从中立党变成了公爵党,如果不是纳尔森伯爵夫人因为王储和王子是自己的表侄,而且也算是从小看着长大的,帮着他们劝说了伯爵几句,让纳尔森伯爵迟疑一下没有真的战队,这会儿他们家族恐怕也会成为清算的目标之一。   只要一想到那些站在公爵那一边的贵族们因为公爵的反叛受到的牵连,纳尔森伯爵一家现在都是一阵后怕。   但他们并不是完全逃过一劫。   最初皇家骑士团逮捕公爵的附庸的时候,纳尔森伯爵也是被逮捕的其中一员,显然他摇摆不定的态度其实早已经惹恼了国王,之前不计较,不过是还不到时间清算而已。   从纳尔森伯爵被抓进去以后,伯爵夫人就非常担心,因为这次的事情闹的实在太大,一个不好,她的丈夫甚至可能被处死,具体如何完全看国王的心情。   在四处奔走求救的人里,她也是其中的一个,最开始她就想找魏薇帮忙了,可惜她同样见不到人,甚至因为魏薇人在王宫,信件都送不进去,只能去找费利克斯帮忙,而后者看在魏薇的份上,倒是没有直接拒绝她,虽然也没有收礼,但也让纳尔森伯爵夫人看到了希望。   之后费利克斯为贵族求情被国王训斥的消息一传出来,纳尔森夫人就直觉认为他是帮他们说了话才被训斥的,而现在纳尔森伯爵顺利出狱,虽然他们家为此损失了一大笔财产,但那些钱对这几年跟费利克斯合作赚了不少的纳尔森家来说并没有伤筋动骨,比他们原本担心的处死或者降爵可要轻松的多。   虽然因为这件事情导致纳尔森家失去了国王的器重,连带的她也没办法再在王宫里担任职务,但纳尔森伯爵夫人还是很感激费利克斯,也把这份感激全都回报到了魏薇的身上,所以她才会特意来拜访魏薇,表达谢意的。   这可就尴尬了,魏薇虽然和纳尔森伯爵夫人关系不错,但她和费利克斯确实没有帮他们说过话,纳尔森伯爵夫人完全是误会了,偏偏魏薇还不能反驳什么,国王要给费利克斯做脸,她总不可能自己长出来打脸吧。   所以除了微笑默认,表示这没有什么,让她不用放在心上,也不好意思收她的礼物以外,她还能做什么呢?   但纳尔森伯爵夫人只以为她是谦虚才这么说的,反而更加感激,带来的礼物更是不肯再收回去。   “你们帮了我们家这么大一个忙,如果连这点东西都不肯收,那我只能回去再准备更好的礼物了。”   魏薇无奈,只能把东西都收下来。   喝着下午茶,不去探寻国王和王后的秘密,纳尔森伯爵夫人爱八卦的毛病忍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开始发作了,她先是提起了出征的费利克斯:“听说侯爵阁下在前线的表现非常优秀,想来要不了多久就会打败罗曼洛夫那家伙了胜利归来了吧?”   说到这个,魏薇脸上的笑意倒是又深了一些,她知道的比纳尔森伯爵夫人更多一点,目前费利克斯已经带着军队躲回了被罗曼洛夫公爵站立的其他贵族领地,并且正在往公爵的封地推进,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公爵的落败也不过是时间问题了。   而费利克斯在前线表现的越好,战斗越顺利,说明他能回来的时间就越早,对于已经出征快一个月的丈夫,魏薇可是每天都在提心吊胆的担心他的安危,哪怕每隔几天就有一封信送回来,也不能让她完全安心。   她笑着点头道:“如果顺利的话。”   纳尔森伯爵夫人也不是真的关心这场战斗,她在意的其实是另一件事。   “听说国王陛下因为前线的战事顺利,最近特别高兴,似乎还打算举办宴会了吧?”她摇着扇子挡住嘴角,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靠近魏薇,悄声问道:“而且我听说陛下还有意在这次宴会上挑选王储妃?这事你知道吗?”   “你哪来那么多听说?”魏薇无奈地看了她一眼:“就知道你想问的是这个。”   王宫最近解禁,贵夫人们搬回来以后,很多人都想过要来拜访魏薇,但魏薇除了第一天接待了她们一次后,就再也没邀请活参加过她们的聚会了,至于拒绝的借口,当然是她要给国王和王储治疗的身体,没有那么多空闲的时间。   这话虽然是推脱的借口,但在其他人看来,其实也是事实,王宫里的事情在贵夫人眼里是没有秘密的,她们都知道魏薇在给国王解毒的同时,也接手了王储殿下的治疗,每天的日常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尊贵的人,就连国王的情妇在陪伴国王的机会可能都不如她多,这也是没办法的,毕竟国王和王储一样需要静养,情妇们最多也就是能来陪陪他说话聊天,一切夜生活全都免了,而国王最近那么忙,能把情妇叫回来就已经是对她们的看重了,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和她们相处。   不是没有人因此对魏薇有一些不好的猜想,但这些话就算是三位情妇都不会说出来,因为每次魏薇和国王或者王储相处,身边从来不会缺少仆人,尤其是国王那边,她除了定期把脉问诊,其实是很少过去的,而两位病人被要求禁欲的事情在贵夫人口中也是一件大八卦,所以大家就算是想了些桃色新闻,也不会说出来,免得被听到以后得罪人,现在谁都知道这位是国王身边的大红人,不出意外,她的风光是能够一直延续到下任国王那儿的。   是的,下任国王,在公爵反叛之后,本来已经准备支持安德鲁王子的贵族们在各家的夫人重新入宫服侍后,就接到自己夫人们的告知,说王储的身体竟然开始好转了。   一开始他们都不太相信,但王储的变化只要看到他就能发现,而国王因为高兴儿子身体变好了,那也是见人就说这事,最后所有人很快就都知道他们的王储现在虽然身体还很糟糕,但什么活不过二十岁的留言已经完全不可信了,甚至,如果养的好,他不仅能活长久,结婚生孩子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这对大家来说可都是个不错的消息,原本就支持国王的人觉得有这样一位出色的继承人,普拉迪帝国的政权就更加稳当了,而那些在罗曼洛夫公爵反叛后,觉得自己机会来的顺位继承人们,也因为王储的好转,而不得不歇了心思。   然后很多人就顶上了王储妃的位置。   如果以前国王说要给王储选王储妃,那恐怕真心愿意的没有几个,毕竟嫁过去就是守活寡,而且很可能不久之后就会变成寡妇,没了丈夫又没有孩子,以后的生活不知道会有多悲惨呢。   尤其前任王储妃的例子还摆在那儿呢。   但现在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王储的身体眼看是一天比一天好,最大的竞争对手又自毁前程了,只要能嫁给王储生下一个继承人,哪怕王储后面还是挂了,王储的孩子也会是板上钉钉的继承人,比安德鲁王子都要靠前的那种!   这么大一块蛋糕摆在哪儿,谁家不会动心呢,尤其最近很多贵族都因为罗曼洛夫公爵的事情受牵连,导致家族势力大退步,正在想办法恢复过来呢,而王储妃这个位置显然就是一次他们重新崛起的机会。   为了这个机会,就算王储身体不好他们都能用家里的女孩去拼一把,更何况王储现在的情况跟以前不一样了,其中能获得的利益也更大了呢。   所以一听说国王可能要给王储选妃,他们哪里还坐得住,想尽办法的调查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首当其冲被问到的就是国王身边亲近的人,其他人大多去找几位情妇打探消息了,而纳尔森伯爵夫人则因为和魏薇关系不错,想尝试从她这边问到一些情况。   想法被看透,她也没不好意思,反而大方承认:“你也知道我家现在的情况,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能把握住这个机会。”   魏薇无奈道:“可就算是真的,你家也没有合适的人选吧?不说别的,前王储妃是因为血缘关系和王储殿下离婚的,你是王储的表姨,纳尔森伯爵也有王室血脉,你们家就算有适龄的女儿也是不可能被国王看上的。”   近亲结婚对下一代不好的消息至今都还在王都流传着呢,虽然贵族里有人相信也有人不相信,但大家已经开始很自觉的避开三代以内的婚姻关系了,而国王,因为太在乎未来的孙子了,他之前选给安德鲁王子选妃的时候,就已经是把所有和王室血缘亲近的人家都剔除了,不然也不会最后选了艾莉娜,而到了王储这里,因为魏薇告诉他,哮喘是有遗传的可能的,所以他更加笃定绝对不能找一个有血缘关系的王储妃。   纳尔森伯爵家显然就不在他的选择范围内。   这点上纳尔森伯爵夫人其实也是知道的,所以虽然她自己有一个最近已经可以开始物色结婚人选的女儿,她也没打算让女儿尝试成为王储妃。   她这么一说,纳尔森伯爵夫人反而确认了国王要选王储妃的消息是真的了。   这让她一下子振奋起来。   “我想的是其他人选。”纳尔森伯爵夫人没有说自己看好了谁,她只是自己分析道:“陛下选王储妃的条件我们都知道,而以他的要求,基本上大贵族家的女儿们都可以排除了,所以新王储妃的身份背景应该会被放宽条件吧?我家的虽然不行,但我认识几个不错的姑娘,或许她们会很合适王储殿下,就是她们的出生低了一点,不知道陛下会不会介意。”   一般来说,王储妃的身份都要足够高贵,但现在既然要剔除掉血缘关系,那么一直和王室有联姻的大贵族自然是不可能了,甚至稍微显赫一些的贵族可能都入不了国王的眼,毕竟贵族圈也能被称为亲戚圈,各家往上数一数基本上都能找到联系。   魏薇明白了:“所以你是想问我,陛下对于王储妃的背景身份有什么要求?”   纳尔森伯爵点了点头。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魏薇又不打算给爱德华王储介绍对象,自然没有去问过这样的事情。   不过看在过去纳尔森伯爵夫人给她提供了不少王都的消息份上,魏薇还是透露了一点她知道的内容。   “如果这次陛下真的要选王储妃的话,那么最终人选是谁,是王储说了算的。”   是的,虽然国王有意给王储挑选王储妃,但他也确实点头让爱德华王储自己选了,唯一的要求就是对方必须身体健康而且是贵族出生,只要满足这条,就算条件差了一点,国王也不反对了。   至于原因,除了身份高的基本都能和王室扯上关系,让担心未来王孙可能会遗传到王储那些毛病的国王有点草木皆兵担心过度,所以放宽了条件以外,也和魏薇有点关系。   因为她告诉国王,王储心情越好对他的身体也越好,所以选个他喜欢的妻子,对他以后的生活非常有帮助。   于是国王就想,反正条件都放宽了,也不需要太看重未来王储妃的家世背景了,那让王储选个自己喜欢的,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了。   而爱德华王储在听国王说过以后,还因此特意感谢了魏薇,并且对国王想办宴会帮他选王储妃的事情也不那么漠不关心了,听说最近时不时还会询问一下宴会究竟什么时候办呢,显然是在期待着的样子。   而纳尔森伯爵夫人一听魏薇竟然连这种消息都知道,立刻就追问道:“那你知道王储殿下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吗?” 第183章   爱德华王储殿下喜欢什么样的姑娘,魏薇当然是不知道的,她和王储只是医生和病人的关系,日常治疗时讨论的也都和病情有关,没事乱八卦问些私人话题并不是魏薇的风格。   纳尔森伯爵夫人想从她这里知道些的愿望落空,虽然遗憾,但这并不能打消她努力一把的机会。   虽然不知道王储殿下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但照着和前王储妃相反的方向找人选,应该就对了。   王家的婚事魏薇一点也不打算插手,甚至其实宴会她也不怎么想参加,有那个时间不如多看本书,多处理点工作呢。   费利克斯去打仗以后,原本由他负责的的大小事务就只有魏薇能接手了,如今又是夏收的时间,魏薇不在领地,所有的汇报工作却也依旧要她负责,庄园内的管事们按着她的意思准备好了文件,选了个人出来带着文件坐船到王都进行汇报,多洛莉丝那边也总是写信告诉她城堡里的日常情况,每次写信还会透露希望她早点回去的意思,听巴顿管家说小姑娘如今管理城堡也似模似样的了,但自信心还是有点少,总是自我怀疑做得不够好,患得患失的,她和费利克斯离开一个多月,她都瘦了好几斤。   魏薇也想回去,但国王的毒解了,王储的病却还在治疗期,她不可能把人打包一起带走,所以为了治疗,她恐怕要在王都住上半年之久,对于多洛莉丝的询问,也只能安抚了事了。   被派来做汇报的是魏薇最早的管事乔治,因为事先向国王报备过,所以乔治进王宫时并没有受到任何的刁难,顺顺利利的到魏薇面前汇报了最近萨丁森的情况。   今年萨丁森的气候不错,各种农作物长势良好,除开玉米红薯土豆番茄草莓等之前就已经开始推广的作物外,花生芝麻等今年开始扩大种植面积的作物的收获也很不错,比前年也不差什么,总之是个大丰收。   乔治来的时候不仅是带来了领地今年的夏收数据,还带了一船的农作物,都是最近这段时间收获上来的,因为伯爵大人和夫人很可能会在王都常住一段时间,所以庄园里的管事们一商量,就让乔治每种收获的新作物都都带了一些,送到了如今的威廉姆斯侯爵宅里,不管是留着自己吃用还是送人都很不错。   值得一提的是,在萨丁森丰收的时候,普拉迪帝国内的大部分种植了玉米和红薯的地区同样也是收获不小,虽然因为是初次种植,产量上比不上萨丁森,但相比其他本土粮食,那收获绝对称得上神赐奇迹了,尤其玉米和红薯不仅好种植,吃起来也方便,不需要像麦子一样脱壳碾碎成粉再加工成面包才能吃,也不需要像豆子一样炖上好久才熟,最简单的烹煮方式就是直接放进水里煮上十分钟就能吃了,而且味道好又饱腹,并且不磨牙,对牙齿损伤严重的中世纪人来说特别友好,所以凡是吃过的,就没有不喜欢的。   如果不是正好遇上国王中毒和罗曼洛夫公爵叛乱,贵族们人心惶惶的也顾不上地里的收成了,不然玉米红薯的大丰收必然会成为一个很不错的话题。   当然,虽然风头被抢,但在知道收成后,以国王为首的所有种了这两种作物的人都还是非常高兴,但同时,容易种植又产量巨大的作物注定会成为普通平民的种植首选,可以预见玉米和红薯的价格很快就会下跌,所以趁着今年它们还是紧俏物,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留下一部分种子,剩下的则卖出去,打算趁着它们的价格还没有暴跌之前先赚上一笔。   萨丁森的计划也同样是如此,去年这些作物的价格还是小麦种子的好三倍,今年最低的时候却已经下降到了两倍左右,当然,这是市场价,实际上也有外国的商人愿意出更高的价格购买,不过愿意卖的人却不多,虽然国王并没有下令禁止往外卖这些作物,但贵族们自己也有排外的心理,如果价格一样,他们自然更愿意卖给自己的领民,这样以后的税还能多收一些呢。   尤其大部分人之前买到的玉米红薯也不多,第一年丰收之后,大部分还是要留种的,能往外卖的份额都不算多,而外国的商人需求量却很高,想要大批量的购入,就只能去找最先种出这些的萨丁森了。   其中,魏薇就收到了来自约翰教皇的求购信件,对方给出的价格和去年萨丁森往外卖玉米红薯的价格一样,比如今的市场价还高,看的人很心动,但他的求购量很大,直接开口就是一万吨,也就是两千万斤,这已经比去年红薯的全部产量还多了不少。   虽然这个数字对于今年萨丁森的产量来说完全负担的起,而且因为明年魏薇并不打算再按照如今的规模种植玉米和红薯了,而是打算只保留各自一百英亩的种植面积,剩下的土地则种土豆花生和其他的作物,所以他们不需要留种太多,能拿出来卖的玉米和红薯足有几十万吨之多,教皇只要一万吨,怎么都能给他的,但魏薇并不打算做这笔生意。   她很清楚以教会的行事作风,让他们买到那么多种子后,教会必然会在那些信仰他们的国家以教会的推广这些高产作物,让大家对教会感恩戴德,而完全忽略这些植物原本是从哪儿来的。   魏薇虽然和约翰教皇交情不错,但也没打算把涨脸的机会送给她讨厌的教会,帮助教会增加威望,与其给他们机会,倒不如自己赚这个威望。   所以她没有答应约翰教皇的要求,只同意卖一百万斤(五百吨)的粮食给他,其中红薯占七成玉米三成,再多就没有了。   她写好回信的同时,也想好了怎么处理剩下的种子,首先当然是要先满足国内的需求,不过萨丁森郡内的领民今年都跟风种了玉米红薯,收成也不错,完全可以自己留种,所以他们并不怎么需要种子,倒是其他郡的领民有这样的需求,魏薇打算划出一部分种子让商队贩卖到各地去,这几年他们萨丁森的商队日益扩大,往来的地区也越来越多,国内到处都能看到他们的影子,又因为价格公道诚实守信,在同行中的信誉度很高,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而剩下的大部分,魏薇打算全部卖给国王。   “卖给我?”听到魏薇的交易请求,国王很是讶异,尤其她说的数量太大,听得国王都忍不住抽了口气:“我想我并不需要那么多的粮食。”   他承认玉米和红薯都是好东西,有了这两种粮食,普拉迪人就再也不会挨饿了,但他今年也种植了不少,丰收之后留种的话,完全够明年种植的了,而萨丁森的那些产量已经比得上以往整个帝国的小麦年产量了,那么多的粮食,他就是留着自己吃都吃不完,实在没有必要。   “陛下可以用这些粮食和其他国家进行国家贸易,我想会有不少人感兴趣的。”   魏薇觉得与其让教会在这方面占便宜,赢得民众的信赖,倒不如让普拉迪帝国来赚这份好名声。   高产的粮食是所有国家都喜欢拥有的东西,如果不是一开始这些粮食就属于萨丁森,而西方的君主集权度不高,基本管不到领主们的头上,而国王本身也缺乏这方面的预见性,这些粮食恐怕在出现不久就会被他禁止对外售卖了。   既然第一步就已经晚了,让一些种子留了出去,那么其他国家迟早也能够大面积种植这些高产粮食,所以,既然不能禁止,那不如趁着其他国家对这些高产粮食还有需求的时候,直接进行贸易往来,换取更高的利益。   尤其最近普拉迪帝国内乱,周围的国家都有些蠢蠢欲动,若是普拉迪能以这些高产粮食为饵,寻找更多的盟友,让邻国们不敢轻举妄动,那么他们暂时就不需要过于担心边境问题了。   所以虽然把这些粮食制作成副产品的话能赚回更多的利益,魏薇思来想去,还是打算和国王做这笔交易。   当然,魏薇只是提了个意见,具体怎么做,还是要靠国王自己想了。   不过她提的这个意见却正是时候。   实际上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普拉迪周边的几个国家确实动了成绩攻打普拉迪的心思,并且已经有国家开始暗中联系其他国家准备结盟了,而牵头的正是蜜拉贝儿的父亲伯尔多国王。   伯尔多国王在接到普莱迪国王的信之前,其实就已经知道他的女儿暗中做了什么了,甚至,当初王储中毒也是他默认的,毕竟蜜拉贝儿的秘药也是他提供的。   原本给女儿这种秘药,就是打算让她找机会对国王一家使用的,如果不是蜜拉贝儿的前夫突然过世,恐怕妨碍她登上王位的国王一家,早就已经一个不少的被毒死了。   伯尔多国王是个野心很大的国王,一早就觊觎着其他国家的地盘,只不过他的伯尔多只是个小国,没有正面抵抗普拉迪等邻国的能力,所以他采取了联姻的政策,把自己的几个女儿先后嫁给了不同国家的王族,表面上是为了和其他国家交好,实际上,他的女儿在出嫁前接受的教导都是要为自己的国家谋福利,可能的话,最好是能让那些国家的下一任国王都流有伯尔多的血液。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手段黑暗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不是吗。   蜜拉贝儿的举动暴露以后,伯尔多国王就有些担心了,因为这种秘药他可不仅仅是给了一个女儿,如果这事传扬出去,他其他女儿的所作所为很可能也会被发现,好在据他观察,普拉迪国王并没有把这件事联系到伯尔多的头上,甚至因为不想让王室的丑闻传扬出去,还特意保守了这个秘密,所以伯尔多国王知道目前他的女儿们还是安全的。   但现在想不到不代表以后也想不到,所以伯尔多国王很快就想到趁着普拉迪帝国内乱的好时机,联合其他国家一起攻打普拉迪,瓜分这个富饶的国家。   而玉米和红薯的高产名声在去年就已经流传出了普拉迪,今年的大丰收更是证明了这个传言的真实性,而高产作物同样是令人心动的好东西,以普拉迪内乱为由,前所未见的高产植物做饵,再加上伯尔多公主们的枕头风,还真有不少国家答应和伯尔多结盟,联合攻打普拉迪了。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很多国家却突然接到一个消息,普拉迪国王以高产农作物和另一个距离他们更远的大国联盟,换取足够的利益的同时,也同意了他守望相助的请求。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时候以伯尔多为首的小国如果真的攻打了普拉迪,那么位于他们之后的那个大国,就会派兵打他们。   这个消息确定以后,才刚结盟的几个国家就开始崩盘了,不少人都决定当做盟约不存在,直接单方面销毁这次的合作。   没办法,他们本来就是夹在在几个大国间的小国,趁着某国内乱占点便宜还可以,但如果两边的大国联盟了,他们可就不敢搞小动作了。   而且那个大国和普拉迪帝国原本的关系就还算不错,两国之间一直有联姻,两位国主还能算得上是远方亲戚,又都不是好战的人,彼此之间的往来虽然不多,但关系还算不错,既然他们传出了结盟的消息,那么可信度就很高了。   而在不久之后,各国的探子果然看到普拉迪国王派了船队送物资去联盟国,并从联盟国那边运回了大量的物资,似乎有常来常往,进行贸易合作的样子。   这一下,就连伯尔多国王的心都凉了下来,安安静静的继续装鹌鹑,暂时也不敢趁机捣乱了,只每天祈求着普拉迪国王不会把蜜拉贝儿的事情联想到他身上。   普拉迪国王到底会不会想到他头上,自然是会的。   本来他给伯尔多国王写信就有敲打的意思,而后者偷偷联系他国准备合谋攻打普拉迪这点虽然做的隐秘,但他在那些国家也安排了探子,就算探子的身份没有高到可以探听到这种秘密,但伯尔多国同时派遣使者前往各国觐见君主这点只要稍加留意还是能发现的,所以这也侧面证实了,伯尔多国王确实包藏祸心。   只是目前普拉迪国王暂时也空不出手教训他,原本对于这个联盟还有些头疼,毕竟虽然都是小国,但真的让他们联合起来的话,对于如今内乱的普拉迪来说也是个极大的危险。   而魏薇的提议正好给了他一个能震慑住他们的机会,所以他特意精挑细选选了个和普拉迪的国土没有直接联系,又沾亲带故,同时能震慑其他国家的盟友,以红薯和玉米换取了盟约,当然这些东西也不是白送的,该付的钱还是要付,不过比如今的市价还是要低不少,另外国王还给了盟国一个重要的消息,关于伯尔多国有一种特殊秘药的消息,而盟国之内正好就有那么一位来自伯尔多的王妃,并且似乎之前也出现过有继承人突然生病去世的情况。   一个条件加上一个消息换来对方答应口头散布会在普拉迪出现危机的时候帮忙的传言――当然,实际会不会就要看到时候的情况了,不过只是如此就已经能吓退那些蠢蠢欲动的小国了。   更别提盟国要是真查出点什么来,恐怕也不会放过伯尔多国了。   当然,他也没有把所有的玉米红薯都卖给盟国,除了这个盟友之外,国王还另外联系了一些关系好可以合作的国家,打算趁机扩大一下普拉迪帝国在欧洲的国际地位。   而这些,魏薇都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又做了一笔不错的生意,把红薯和玉米都卖了出去,赚了一大笔。   这笔钱是国王付的款,他和盟国的生意另算,魏薇不参合,所以国王这边答应交易后,萨丁森把粮食都送了过来,国王派人接收确定无误,她就收到了款项,一张银行汇票,却抵得上普拉迪帝国一年的财政收入。   人逢喜事精神爽,国王解决了一个心头大患,身体也更加好了,在魏薇终于确定他的身体已经没有大碍后,本来还想等到费利克斯胜利归来后再举行庆祝宴会的国王,就迫不及待的想提前举办宴会,正式宣布自己的康复,以及把最近长了不少肉,看起来越来越健康的王储拉出来炫耀一下。   当然,出于某种大家都心知肚明的理由,国王这次准备邀请所有的贵族都来参加这个宴会,而且请帖上还注明要他们把家里所有适龄的未婚姑娘都带上。   请帖很快就发了出去,宴会定在了一个月后,这给了其他还在领地内的贵族赶来王都的时间,不过因为帝国的领地较大,那些住的实在太远的恐怕接到了请帖也赶不上,只能遗憾于错过这次机会了。   而那些有机会前来的贵族们自然也开始给自家的未婚女孩们准备新衣服新首饰,力求把人打扮的漂漂亮亮,如果能吸引到王储的目光就最好不过了,如果不行,那么退而求其次,还有其他的未婚男子可以结交一下。   这一定是普拉迪帝国今年最盛大的宴会了,甚至比往年国王的生日都要盛大,受邀人数之多,超过一千个贵族家庭,而他们会带来多少家眷也无法预计,如此盛大的宴会显然不太适合在宴会厅里举行,所以王宫里准备举办露天宴会,地点就设在花园里。   碍于王储殿下的病情,本来最经常会出现在宴会上的装饰鲜花自然都不合适在这个时候出现,所以艾莉娜特地询问过魏薇,有哪些花朵是不会引起过敏的,然后再在其中寻找适合装饰的花朵,装扮花园。   与此同时,宾客们也都事先在请帖上被叮嘱了不要佩戴鲜花,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大家还是遵照了这一条,把鲜花从装饰品中去除。   王都的商业街终于从之前的萧条中恢复过来,每天都有大量的客人进进出出采买礼服珠宝首饰,帽子店里甚至出现了两位贵族小姐因为看上同一顶帽子而险些打起来的场面,未婚小姐们更是只要见面就会互相攀比互相敌视,暗中估量对方是否会成为自己的敌人。   现在贵族们都知道,这次国王给王储选妃是放宽了条件的,不再像以往一样只看地位家世,所以人人都有机会,只要能被王储看上,成为下一任王储妃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虽然说同时流传的消息里还有王储因为治疗的关系,暂时不能和妻子圆房,但那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能先把位置抢到手,不管多久她们都是愿意等的。   而此时魏薇也在准备宴会要穿的礼服,不过不是她自己的,而是为爱德华王储准备。   一开始她来王都来的匆忙,礼服准备的不多,这次又是以侯爵夫人的身份登场,不打扮的好一些怕是会落了费利克斯的面子,好在她的衣橱里各种款式的礼服应有尽有,有她在老裁缝那儿定做的,也有她心血来潮自己画了图纸让女仆做的,就连忙着制作自己的结婚礼服的多洛莉丝都会抽出空闲时不时为她设计一条裙子一顶帽子,而这些礼服在她来王都不久,确定要在这边常住一段时间后,就被琴打包好随着药材一起送来了。   所以她并不缺衣服。   但是爱德华王储是缺的,会导致他哮喘病发的东西很多,其中羊毛也是他的过敏源之一,发现这点后,就意味着爱德华王储以后大概是不能长时间接触这种面料了。   好在虽然对羊毛过敏,但只要不吸入就不会的影响,所以皮革类的服饰他还是能穿的,不过也因此王储原来的礼服有很多都不能再穿了,所以魏薇要帮着裁缝确定哪些布料是他可以碰的,这个工作很简单,只是爱德华王储对于萨丁森的骑士军服很感兴趣,而且因为这次是自己要选妃,所以他对这次的宴会也很期待,难得不好意思的对魏薇请求,希望她能帮自己设计一套那样帅气的军服。   这本来就是一件小事,魏薇就直接答应下来了,反正不需要她亲手制作,而且办事效率很高的总管还把萨丁森的老裁缝招来了王都,有他配合,也不怕衣服做不出来。   结果没想到之后听到这个消息的国王和安德鲁王子也同样表示想要一套类似的服装,让她不得不多画了几张设计图供他们挑选。   只能说军装果然是不管对男人还是女人,都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我现在除了是御医难道还要变成御用裁缝吗?真是到哪都忙的不行。   多洛莉丝:大哥不回来,嫂嫂也不回来,我快累死了,工作多的忙不完,都没时间给亚度尼斯写信了QAQ   费利克斯:打仗中,想老婆孩子…… 第184章   这一次王宫举办的宴会,就是一次写实版的选妃宴。   而对魏薇来说,它更像是一场真人演出的“灰姑娘”。   三位穿上新款礼服的王室成员当天绝对是整个宴会的焦点,尤其是爱德华王储,原本他的外貌在父子三人中就是最出色的,只是常年生病导致身体瘦弱面色惨白,看起来忧郁又}人,让很多人因为他的病而对他这个人退避三舍,但如今气色变好人也长壮实了一些的爱德华王储穿着上蓝下白一身笔挺的王子服,再牵匹马就能直接演绎白马王子真人版的他可谓是英俊又贵气,完全吸引了所有未婚少女的目光。   相对而言,那些参加宴会的姑娘们的打扮,就有点辣眼睛了。   颜色艳丽的礼服上装饰着大量的蝴蝶结和蕾丝花边,盘起的头发上珠宝和金饰闪闪发光,香水像是不要钱似的往身上洒,香味浓的好几米远外都能闻到,脸上的妆容更是浓艳又成熟,一个个花枝招展的几乎无法让人想象她们其实只是十几岁的少女。   也不知道这些贵族的想法都很一致,纳尔森伯爵夫人觉得王储的审美标准应该和喜好素雅又文静的前王储妃是不一样的,所以她特意让家族里的女孩往活泼开朗又明艳的方向打扮自己,想以此吸引王储殿下的青睐,结果没想到其他贵族和她的想法不谋而合,于是就导致了那些对王储妃的位置虎视眈眈的女孩们,个个都打扮的像是花蝴蝶一样。   对于这种把自己打扮的像是生日蛋糕一样的审美魏薇只觉得辣眼睛,她看了眼被那群少女包围了的爱德华王储,忧虑的打量着他那憋红了的脸,实在有点担心他会不会被香水味熏的哮喘病发。   但其他在场的女性似乎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在魏薇身边的纳尔森伯爵夫人还捂着扇子朝她眨了眨眼睛,懊恼又得意道:“果然,王储殿下就喜欢活泼大胆的姑娘,你看他都害羞的脸红了。”   “你确定他是在害羞?”魏薇也学着她的样子用手里的扇子盖住了嘴,凑过去问她:“里面哪个是你家的姑娘?”   “绿裙子的那个。”纳尔森伯爵夫人抬了抬下巴:“就王储左手边那个,头上有蔷薇花饰的,是不是很漂亮?”   虽然国王下发的请帖里特意要求所有人不许佩戴任何鲜花,但这并不妨碍爱美的姑娘们用栩栩如生的假花代替真花装饰自己,并且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个凸显自己的好机会,想想看,整个宴会的其他姑娘都没有佩戴花饰,只有她不一样,王储殿下的目光不就自然而然的会落到自己头上了吗?   结果却是想到这点的显然不是一个两个,所以满眼望去,身上有特别的花饰的姑娘不是一个两个,想要在这方面凸显自己,显然是白费功夫。   要不是纳尔森伯爵夫人说的女孩和王储几乎就差贴在一起了,魏薇真的很难从那一堆人里把她认出来。   仔细看了看对方的脸,不得不承认是个美人胚子,但年纪似乎也太小了些,虽然妆画得很浓也掩盖不了她满脸的稚嫩。   以欧洲人早熟的特性,有没有十二岁都是个未知数。   “我想你可能要失望了。”魏薇给纳尔森伯爵夫人提了个醒:“王储殿下不会选年纪差太多的姑娘的。”   魏薇很确定爱德华王储没有恋X癖,出于对病人的负责,她在这方面也曾经提过一点意见,希望他在选择王储妃的时候尽量挑选年纪较大一些的,而不管是国王还是王储本人都深以为然,不过前者是因为知道年纪大一点的姑娘生孩子更安全,后者则是因为他本身确实对娶个小新娘没有兴趣。   然后还有一点魏薇觉得这群少女大概不会如愿的一点就是,在宴会开始前的几天,魏薇无意中听到试穿礼服的爱德华王储和安德鲁提到了自己对于未来妻子的期待。   和大部分猜想的一样,他确实希望自己的妻子活泼一点,因为他自己身体不好,必须控制情绪,所以他确实是比较喜欢有活力又爱笑的女性的,但他本身也并不排斥前王储妃那样文静的姑娘,如果不是因为前王储妃自己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一直郁郁寡欢,温柔的王储其实并不会因为国王的不满就和她离婚的。   所以总结来说,王储殿下的喜好是个性活泼开朗,但穿着打扮素雅的爱笑女孩――这里的打扮素雅并不是说只穿素淡的颜色的衣服,而是指那种衣着款式简单,不会把自己弄车饰品架子的类型,当然,香水也很很重要,可以用香水,但用量不能太多,因为王储受不了太重的香水味。   所以,从这方面看,现在围在王储妃身边的那一群人,大概全部可以剔除了。   眼看着王储身陷重围,脸色都不太对了,魏薇连忙拉住一个端着酒水走过的仆人,让他过去通知国王,给王储殿下解围,不然在这种场合犯病,可就糟糕了。   仆人一听,连忙去找国王了。   而要说这场宴会上王储是第一受欢迎的人物,那么第二受欢迎的就是国王了。   国王的年纪其实并不算大,四十出头的他依旧很受女性的欢迎,而且最近大家都知道蜜拉贝儿王后病重,恐怕很快就撑不住了,所以那些年轻的寡妇甚至一些未婚的姑娘都对空出来的王后位置很感兴趣,所以他身边除了几位众所周知的情妇在,那些把他当成目标的女性也是络绎不绝。   被一群美人环绕,有些飘飘然的国王听到仆人的话后,连忙转头看向王储那边,果然看到他不太对劲,原本以为脸色发红是因为害羞,如今一看,怕不是那么回事。   于是连忙命令总管过去帮王储脱困。   “让他去休息一下,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对王储的病很关心的国王现在也知道什么样的环境更加适合儿子了。   总管领命,快步走了过去,挤进人群,三言两语就顺利的把王储殿下带了出来。   离开那群少女的包围,王储有些混乱的呼吸终于可以平复下来,他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有种终于活过来了的错觉。   他现在都不再期待什么了,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有了国王的吩咐,王储毫不犹豫的离开了宴会现场,他今天的散步还没有进行,可以趁现在去走两圈。   王储的离开被很多人看在眼里,但碍于这是王宫,不能随意乱走,所以她们也不能跟上去。   但当她们注意到,王储离开的方向不是宫殿那边,而是花园的方向的时候,立刻就有精明的姑娘动起了小心思,一个个各自行动起来,准备去花园里和王储殿下来个浪漫的偶遇。   没有了其他人捣乱,我一定可以让王储殿下刮目相看的!   一群姑娘互相敌视一眼,然后信心十足的杀入了新战场。   具体的过程,魏薇这个全程划水,并且忙着拒绝其他男士邀舞的侯爵夫人自然是不知道的,但在大约一个小时之后,爱德华王储不仅重新回到舞会中,身边还多了一位陌生的少女,并且邀请她跳了今天这次宴会中的第一支舞,这就是所有人都看到了的。   而且从爱德华王储的表情来看,他对自己的跳舞对象,似乎有着不小的好感呢。   魏薇和所有人一样在打量那位陌生的女孩,她看起来应该有十七八岁了,和王储差不多的年纪,一头金色的卷发挽在脑后,上面没有任何的首饰,只简单的戴了一个小小的橄榄枝编织的发箍,身上穿着一条简单的蓝色长裙,除了胸前的蕾丝刺绣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   对比宴会上的其他人,她的打扮甚至穿得上简陋有失体面了,而且她的裙子用料和款式看起来都有些老旧,这说明她应该来自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   但她长得很漂亮,笑容开朗自然,不是贵族崇尚的那种含蓄矜持,而是一种会在高兴时露出牙齿的自然笑容,神态也是落落大方似乎一点也不为自己的打扮而觉得自卑,那双棕色的眼睛笑起来时像是融化的巧克力一样温暖甜蜜。   当他们跳着舞从魏薇身边转过时,浮动的风带来一阵淡淡的柠檬果香,是香水的味道,但非常的淡,让人闻起来只觉得神清气爽。   这是个自信又开朗,并且几乎可以说完美的符合了王储对自己未来王储妃的期待的姑娘。   “那是谁?”出于好奇,魏薇问了消息灵通的纳尔森伯爵夫人。   可这次,这位伯爵夫人也不知道这个陌生的姑娘是谁。   纳尔森伯爵夫人对于自己家族的女孩本来是很期待的,但如今看到王储对那个陌生姑娘的眼神,就知道自己的期待落空了,她有些不太甘心的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告诉魏薇自己要去打探一下消息。   魏薇没拦住她,结果就是纳尔森伯爵夫人一走,一直在关注她的那些人也开始蠢蠢欲动,像是想要过来搭话。   如果说王储和国王是宴会上最受欢迎的人,那么魏薇大概就是排在第三位的那位了,毕竟最近她的风头太大,大家都知道国王一家对她感恩戴德,费利克斯又得到了侯爵的荣誉称号,并且很可能在平叛成功后晋封成公爵,魏薇自然就成了大部分人想要讨好的目标。   见势不妙,魏薇赶紧离开了原地,快步走到了艾莉娜身边,也不敢安德鲁王子幽怨的目光,亲热的挽着她的手,一副打算好好说话的样子。   艾莉娜作为这次宴会的举办人,整个宴会上可以说是非常忙碌的,甚至安德鲁王子想和她跳舞也只跳了一场就不得不离开舞池接受别人的寒暄,如今魏薇过来把她拉走,一副有重要的话要说的样子,其他人就很自觉的不再靠近。   这可让艾莉娜松了口气。   她们找了个无人的角落坐下,安德鲁王子也默默的跟了过来,还殷勤的给两位女士端来了不少点心。   艾莉娜显然很习惯丈夫的讨好,一边朝他笑了笑,一边把一块蛋糕插了一小块放进嘴里:“你们店里的点心师傅手艺可真不错,真想挖一个到王宫里来天天给我做点心。”   让奶茶店里的点心师傅过来帮忙准备宴会的餐点还是魏薇主动提出的,这也是为了让艾莉娜第一次亲自举办的宴会更加出色,不然换了其他人,可是没有这样的面子能请到她们家的点心师的。   “你要是喜欢,就派个人跟着他们学一学好了。”魏薇也选了一份自己喜欢的口味:“不过那些限量品可不能教,毕竟我还要做生意。”   奶茶店里的不少蛋糕可都是商业机密呢。   艾莉娜立刻表示:“这也够了,我可不能太贪心,明天我就派人去可以吗?”   魏薇想了想摇了摇头:“还是我让人过来吧,店里不太方便。”   艾莉娜点头:“那也行,你看着什么时候方便就什么时候来,我这边完全配合。”   说完了蛋糕的事情,艾莉娜看了眼热闹的宴会――现在那些贵族姑娘们正围着舞池边看着王储和那个陌生姑娘跳舞边咬手帕呢,其他人也在猜测那个女孩的来历,倒是没人注意她们这边、   艾莉娜感叹道:“希望王储殿下今天能找到意中人,这样的宴会我可不想再来一次了。”   “现在看着是有点可能的样子。”魏薇也附和了一句,然后道:“你知道那个姑娘是谁吗?”   艾莉娜摇头:“我也没见过她。”   倒是她身边的安德鲁王子突然开口道:“我知道。”   两位女士立刻把目光投向了他,催促他快点说。   目光太热切,安德鲁王子缩了缩脑袋,才道:“我之前正好她入场,仆人通报的是坎贝尔男爵家的夫人和小姐。”   坎贝尔男爵?魏薇脑子里立刻就跳出好几个这个姓氏的贵族,完全不确定那个女孩是哪一家的,或者说,她知道的姓这个的贵族家应该都还算比较富裕的,不可能让自家的女孩穿成这样参加国王的宴会才对。   艾莉娜同样不怎么认识其他贵族,尤其是那些没什么名望的小贵族。   所以两个人面面相觑,依旧不知道那个女孩到底是谁。   安德鲁王子也只是正好听到了而已,同样不认识人,不过他补充了一点:“好像是卡德里郡的坎贝尔家。”   卡德里郡这个地方魏薇就知道了,是个位于普拉迪帝国北边的小B,如果没记错的话,似乎和罗曼洛夫公爵的领地好像还很近的样子。   而没记错的话,罗曼洛夫公爵逃跑回去后第一时间发动战争吞并了周围好几个贵族的领土,卡德里郡似乎也在其中。   这一点,艾莉娜也想到了,她低呼一声:“那边不是在打仗吗?”   所以,那姑娘大概是和家人一起跑到王都避难的吧?   她们正说着,之前跑去打听消息的纳尔森伯爵夫人也带着消息回来找魏薇了。   正好听到了她们的聊天内容,纳尔森伯爵夫人自顾自的在魏薇身边的空椅子上坐下,然后一连兴奋的分享自己知道的消息。   “确实,卡德里郡被罗曼洛夫公爵占领了,而且那个坎贝尔男爵还不幸丧生了,现在他们家就只剩下夫人和三个儿女,坎贝尔男爵死了以后,那位夫人带着孩子跑到王都投靠娘家人,听说因为忙着逃跑所以很多家当都没带上,所以一家人如今都很落魄,那位男爵夫人的娘家人也不怎么待见他们,所以如今生活的很不好。”   不过现在看来,那位坎贝尔小姐估计要撞大运了。   本来以她那样落魄贵族的身份别说成为王储妃了,就是参加宴会都没有资格,偏偏国王这次只要求王储自己喜欢就好,对于参加宴会的少女要求都放宽到只要是贵族就行了,而坎贝尔男爵虽然去世了,可他有儿子,所以贵族身份还在,所以这位坎贝尔小姐也有资格来参加宴会。   而且看王储的样子,他对那位小姐的好感度不低呢。   魏薇疑惑道:“那位坎贝尔小姐的年纪不小了吧?还没结婚?”   本来贵族的女孩十四岁就要结婚了,能多留几年的也都是已经订婚了的,而这次能参加宴会的少女,第一要求就是未婚,为了不让王储看上不该看的对象,已经结婚和订婚的女孩们都已经被排除出去了的,所以坎贝尔小姐能来,就说明她是没有婚约的未婚少女。   当然,已经订婚的少女如果想来,只要解除婚约就好,为了家族利益,也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不过坎贝尔小姐如果是那种情况的话,恐怕纳尔森伯爵夫人早就说出来了,甚至其他有知道她底细的贵族也会直接闹起来,毕竟这是个很好的打压她,让王储对她失望的机会。   现在都没人闹出来,就说明她应该确实是单身的了。   纳尔森伯爵夫人这会儿也不为了自家女孩没有被选上而不甘心了,反而兴致勃勃的分享着自己刚刚知道的八卦:“那位坎贝尔小姐听说是前妻的女儿,她的母亲生下她不久就去世了,然后坎贝尔男爵就娶了现在的夫人,又生下了一个女儿和儿子,对于前妻的女儿自然就不上心了,好像中间又发生了点什么事情,所以那姑娘到现在还没有结婚对象。”   至于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目前还不清楚,不过继母和继女,光是这样的关系,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我怀疑他们家是不想给女儿出聘礼,准备等她再大一些就把人送去修道院呢。”   这个时候二十岁还没有结婚的女性就已经是老姑娘了,这样的姑娘基本都会被送去修道院生活,而现在的修道院虽然不像以后那么的混乱,但那里条件艰苦却是一定的,所以被送去修道院的贵族女孩,大多都不习惯那样的生活,活不了多少年就郁郁而终,可以说是个非常磋磨人的地方。   所以听她这么一说,艾莉娜就觉得不可思议:“不会吧?那位夫人不是还把她带到了王都来吗。”   这种时候会把人带来,应该说明还是有点感情的吧。   “怎么不会了?”纳尔森伯爵夫人看了眼那边聚集的人群,又压低声音道:“这个我也是听了说的,你们可千万别说出去――我听说,那位坎贝尔夫人把人带到王都来,其实是打算让她当交际花养活自己一家的。”   落魄贵族家的女儿最终沦落为交际花的事情在贵族圈也是屡见不鲜,坎贝尔小姐的容貌确实很出众,而且她的年纪对于嫁人来说是有点大,可对于那些喜欢猎艳的男士来说却正是最好的年纪,以她的条件,如果坎贝尔夫人真的打算那么做,恐怕这位小姐还真的有可能成为一名受欢迎的交际花。   这如果是真的,那位坎贝尔夫人也真的是狠毒了。   艾莉娜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这会儿脸色都白了:“她真的那么狠毒?怎么说也是自己丈夫的孩子吧?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   见她好像被吓得不轻,纳尔森伯爵夫人连忙安抚道:“我也是听人说的,做不得数的。”   魏薇倒是不觉得太意外,恶毒后母的故事就算是在现代也是屡见不鲜的,她看了看人群聚集的地方,因为人墙的关系并不难看到王储和那位小姐,但不得不说,这场面还真有点像是现实版的“灰姑娘”了。   魏薇:“就算那位夫人真有那个打算,现在也不可能了吧?而且我看那位坎贝尔小姐的性格应该也不是那么懦弱任人摆布的样子,所以就算她的继母真有那样的打算,也得看她同意不同意是不是。”   纳尔森伯爵夫人点了点头:“我看那位坎贝尔小姐聪明着呢。”   在场那么多贵族少女,比那位小姐漂亮出彩的也不是没有,却偏偏就是她这么个出生一般的姑娘得了王储的青睐,伯爵夫人觉得,这一定不是个简单的姑娘。   恐怕她的心思深着呢。   “确实看着是个聪明的姑娘。”魏薇点头认同,不过对王储来说,聪明的姑娘应该更合适他,毕竟一个国家未来的王后,太蠢的话也不行,像蜜拉贝儿那样又蠢又毒的,就更要不得了。   不过这种事情也不是她们说的算的,主要还是看王储和国王的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魏薇:是不是还要有一双水晶鞋呢?   费利克斯:今天也没有我的出场,继续想老婆中…… 第185章   王储殿下的灰姑娘没有在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后就逃跑了――虽然宴会本来就是在下午举行的,晚餐之前就会结束――相反,他们一起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宴会时光,体弱的王储殿下第一次跳了好几支舞,对象都是那位坎贝尔小姐。   甚至,王储殿下还在之后把这位小姐当众介绍给了国王,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对坎贝尔小姐很上心。   而让宾客们意外的是,他们本来以为多少会提出反对意见的国王竟然也没有任何不满的意思,反而笑呵呵的同那位坎贝尔小姐说话,让后者受宠若惊。   “坎贝尔小姐刚来王都,应该还没有好好逛过这里吧,有时间让爱德华好好带你参观一下。”   这到国王代表支持的话,爱德华本来有点忐忑的心立刻雀跃起来。   他说出了原本就在心底的打算:“是的父亲,我正准备邀请仙蒂小姐明天去街上逛逛。”   国王点了点头:“这很好,记得多带几个侍卫,注意安全。”   “我会的。”王储高兴的应下,然后带着自己的舞伴到其他地方去了,他还没有对仙蒂发出邀请呢。   王储离开,国王在宴会上呆的也有些累了,他朝身边的人打了声招呼,也没带上情妇,独自离开宴会回去休息。   国王一贯是宴会中最早退场的人,所以宾客们只是行礼送他离开,就又重新融入了热闹的宴会中。   总管跟在国王身后,当走到无人的地带时,忍不住出声问道:“陛下,您真的同意王储殿下和那位坎贝尔小姐来往吗?她家如今以后落寞了,恐怕无法给予王储任何的帮助。”   国王摆摆手:“我觉得她还不错,虽然家世差了一点,但起码人很聪明,心思也不坏。”   纳尔森伯爵夫人都有能力在短时间内打听到这位坎贝尔小姐的背景身世,国王怎么可能会不清楚。   实际上每一位受邀参加宴会的适龄少女国王都已经提前派人调查过他们的情况,虽然说是让儿子自己找喜欢的人,但他怎么也不可能放任他找个出生有问题心性也不合适的新娘,所以提前刷选一番是很有必要的。   坎贝尔家的事情即使国王一开始没有特意去注意,在王储和那位小姐接触的时候,仆人也已经把她的事情都汇报了。   所以国王比别人还要了解坎贝尔家的情况,他不仅知道坎贝尔男爵去世后,后母对坎贝尔小姐的险恶用心,也知道坎贝尔小姐一直以来都在和后母斗智斗勇,努力保全自己的聪明勇敢。   实际上已那位坎贝尔男爵夫人想要把自己的继女培养成交际花的心思,她本不应该让坎贝尔小姐来参加这场宴会,但坎贝尔小姐偏偏就能说服她,并且还能在宴会中脱颖而出赢得王储的青睐,就算是国王也有点欣赏她了。   至于她原本的目标到底是王储还是其他什么人,国王倒不是特别介意,反正只要她不弄出什么丑闻,而王储也喜欢她就够了。   国王并不讨厌有心机的女孩,相反,他还蛮欣赏这样的姑娘,她比那些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愚蠢之人可爱多了,也更加适合王储。   当然,目前来说王储也只是对那位小姐有些好感,到底能不能成,就得看她的本事了。   总管猜不到国王的心思,反而有些担忧:“可是,王储妃的家世太低的话,王储殿下不就缺少了一个强大的支持者吗?”   “爱德华只要身体康复,这个国家早晚都是他的,有一个强大的妻族对他来说反而是个负担。”   国王虽然很看好自己的儿子,但他也不是不知道爱德华有些柔软的性格,他的性格在登上王位以后难免会有些不适合,很容易被人左右自己的想法,而最容易左右他的,就是他的妻子,所以未来的王储妃没有强大的家世,甚至没有亲人的孤女,反而更适合他,至少不用担心会出现政权被王后的娘家把持的情况。   而且爱德华最大的竞争者已经被迫出局,爱德华即使没有强大的后盾,也完全不影响他继承王位了,所以新的王储妃是个什么背景,其实也不那么重要。   也正因为不需要考虑这些,国王才会同意王储放宽新娘的挑选范围,不然他也不是那么好说话的。   “但是,安德鲁王子那边……”   王储殿下不是唯一的王位继承人,除开他,还有安德鲁王子呢,虽然安德鲁王子目前没有任何和哥哥抢夺的意思,但难保以后没有,而且安德鲁王子背后有奥德里奇家族,而奥德里奇家族的继承人又即将迎娶威廉姆斯家的小姐,这两个家族,尤其是后者,可以说是帝国目前最为有权有势的贵族了。   这也是让国王有点头疼的问题,甚至让他隐隐有些后悔当初为了给安德鲁造势而求了这门亲事,原本觉得这样的安排再好不过,如今看来,可就不是什么好棋了。   不过娶都娶了,还能怎么办呢。   幸好不管是奥德里奇家族还是威廉姆斯家族,都是他的附庸贵族,而且一直以来都很忠诚,所以国王后悔归后悔,倒是不太担心他们站到安德鲁那边跟爱德华打擂台。   特别是对威廉姆斯家族,国王尤为放心,因为如果费利克斯真有那种心思,魏薇也不会出手救治爱德华了,爱德华的身体情况是所有人都知道的,魏薇如果不自己站出来,国王也不可能想到她能治好王储。   而既然她选择了治好爱德华,那么威廉姆斯家族自然就是站在爱德华这边的,甚至因为这份恩情,威廉姆斯家族以后的荣耀必不可少,根本不需要去冒险再做什么,就已经赢了。   所以,国王虽然稍微后悔了一下,倒也没有担心这个问题。   他甚至严厉的告诫总管,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了:“爱德华和安德鲁的感情一直很好,他们不可能出现那种情况的。”   兄弟相残,绝对不是国王想看到的,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宴会之后,爱德华王储果然如他自己所说,经常邀请坎贝尔小姐出游,整个王都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都在默默关注着这对感情日益加深的年轻男女,一边看到健康的王储而安心,一边猜测他们什么时候会定下婚约。   在国王默许,甚至可以说是支撑他们的相处后,其他的贵族再不甘心也不可能捣乱,不是没有姑娘试图用各种方式吸引王储,但无一例外的,她们都失败了,最后,虽然非常不甘心,她们也不得不放弃了成为王储妃的梦想,转而寻找新的目标。   大概唯一不希望爱德华王储和坎贝尔小姐订婚的,就是那个把自己的狠毒表现的淋漓尽致,让所有人都知道她苛待继女的坎贝尔夫人和被她教坏的一双儿女了,就连原本不待见他们一家的继母的娘家,都因为这个惊人的发展而开始巴结坎贝尔小姐,只有她们又嫉又恨,却偏偏完全拿这个继女/继姐完全没办法。   甚至,在爱德华王储终于从其他人那儿听说了继母想让自己的心上人成为交际花的心思后,一贯温和的王储殿下难得发起了怒,虽然没有直接下手惩处那位,却第一时间邀请坎贝尔小姐到王宫小住,并且大有以后也不让她们两边往来的意思在。   这样一来,谁都知道王储妃对坎贝尔男爵夫人一家的态度如何了,贯会踩高捧低的贵族们自然也跟着不待见他们,甚至连坎贝尔夫人的娘家都把她们赶了出去,生怕晚了自己也会被王储迁怒。   当然,被赶出娘家的坎贝尔男爵一家倒是没有流落街头他们家到底还是有一块封地的,爵位也没有被剥夺,正好在他们被赶出去的时候,西北边境传来了好消息,费利克斯打赢了罗曼洛夫公爵,夺回了他占领的贵族领土和整个公爵领地,准备班师回朝了。   领地回收就意味着坎贝尔男爵一家可以回去继承领地了,不过他们那片领地被战火波及,领地内的领民都跑光了,就连农奴也被带走,想要恢复往日的繁荣,恐怕很难,加上被王室厌弃,以后他们一家的日子注定会很艰难。   不过现在谁也没心思关心那么一个注定落魄的贵族家庭了,大家都在兴高采烈的讨论起了这次的胜利。   罗曼洛夫公爵战败,所有的领地都被收回,甚至还包括一些国外的被公爵吞并的土地,而公爵本人也在战役中含恨自缢,这可以说是一个大胜利,唯一遗憾的是,公爵自缢前秘密送走了自己的妻儿,而现在他们已经逃到其他国家成了流亡贵族,费利克斯无法离开国境追踪他们,所以国王要求他抓住公爵一家斩草除根的命令并没有完成。   好在这些人离开后也注定成不了气候,国王倒是没有因此为难费利克斯,感叹一句他们运气倒好,就高兴的为军队准备起了庆祝宴会。   九月到来,费利克斯带着军队重新回到了王都。   和送他离开时一样,魏薇再次站在了城墙上,抱着已经会走路的小安东尼,看着那支长长的队伍从视野的尽头走到眼前。   相比离开的时候,这支经历了战斗的军队看起来更加的不一样了,当他们走过来时,扑面而来的是战火的气息,强大又严酷,隐隐还带着一股杀气,那是在战场上沾染的,还没有完全消退的战意。   而为首的自然就是凯旋而归的威廉姆斯侯爵,她的丈夫费利克斯了。   费利克斯穿着铠甲,面罩也拉了下来,根本看不清他的样子,不过看起来应该没有受什么伤。   最近这段时间夫妻俩也没少通信,但费利克斯从来报喜不报忧,每次给魏薇说的都是各种好消息,魏薇心里知道,大战哪有他说的那么轻松,计算欧洲的战役比不上华夏动辄十万几十万军士的大战,但即使是小规模的冲突都有伤亡,他们这种决定了对方生死存亡,不死不休的战役,又怎么可能一点损失都没有呢,   身体越来越好,已经恢复的和中毒前差不多,只有微白的头发说明他曾经经受过什么的国王站在最前端,迎接回了这只军队。   魏薇从头到尾都没听国王说了些什么,只是仔细的打量着取下头盔的费利克斯,因为天气的关系,取下头盔后的脸上挂着不少汗水,他看起来比之前瘦了不少,皮肤也晒黑了,但精神并不糟糕,眼神坚毅,身姿挺拔,透着军人特有的刚毅与沉稳,一点也没有打了胜仗的得意与虚荣。   像是注意到了她的注视,费利克斯转头,对上了她的眼睛,然后眼底的冷光被温柔宠溺取代,朝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如果不是有国王在,他恐怕就要直接过来给她一个拥抱了。   魏薇也忍不住回了一个笑容,夫妻俩默默交换了一个缠绵的目光,费利克斯才不得不在国王的轻咳中,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   国王为军队准备了盛大的庆祝宴会,而且是全城同喜,所以宴会直接在王宫前的广场上举行,时间定在三天后,到时候上城区会为所有贵族平民开放,无论是谁,都能参加这次的篝火宴会。   而现在,劳累了一路的军队可以暂时解散,各自回去休息。   魏薇在知道费利克斯打了胜仗要回来以后,就以国王和王储的病情已经稳定,不需要自己天天呆在身边照料为由,请求回家居住了。   这个请求也很快被批准了下来,所以她现在是带着仆人和被费利克斯留下来保护她的骑士住在了侯爵宅里。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侯爵宅邸并不是之前他们结婚时住的那个伯爵宅,而是魏薇新买的房子,而且房子的原主人还是罗曼洛夫公爵。   费利克斯当初买的房子本来就不是很大,作为暂时的落脚点还算合适,长久居住的话就不太合适了,所以他们也早就有了重新买个更大的房子的打算,只是一直以来,王都的房子都很紧俏,尤其是大房子,想要买到并不容易。   但罗曼洛夫公爵逃跑后,他的公爵宅就被国王收缴了,而之后魏薇把玉米红薯卖给国王时,知道她想买房子的国王就把罗曼洛夫公爵的房子当做一部分交易款抵给她了,所以现在他们在王都就有了两处房产。   而且罗曼洛夫公爵的宅邸距离王宫很近,坐马车五分钟就能到,很方便魏薇进出王宫,而且地方非常大,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庄园了,只是没有附带的耕地而已,但整个宅子光是房间就超过了两百间,比萨丁森城堡的房间都要多,也更为豪华。   这座宅邸据说建成只有五六年,是罗曼洛夫公爵继承爵位后买了别的贵族的土地重新修建的,耗资巨大,设施也非常奢华,最让魏薇满意的是宅邸里有一个巨大的浴池,可以同时容纳几十个人一起泡澡的那种,狮子头造型的出水口另一端连接着专门用于烧水的房间,可以全天候给浴池供应热水,而在大浴池的边上还有个小型浴池,以后不管是谁要洗澡就方便多了。   这样的浴室在王都倒也不是独一份的,但也只有大贵族才有这样的财力建造它。   当然,为了拿到这房子她也没少花钱,国王虽然用它抵了钱,但也是按照这栋房子该有的市价来算钱的,抵了将近一半的交易款,可见它有多值钱了。   不过魏薇也不吃亏,毕竟这房子有钱也买不到,如果国王没有同意,她可找不到这么好的住处。   这座公爵宅邸同意很适合即将晋封的费利克斯,而且房子很新,所以魏薇搬进来之前也没有特意整改,只是稍微修缮和补充了一下家具――之前负责抓捕公爵一家的皇家骑士团在抄家方面真的是过于暴力了,不仅损毁了不少家具,那些值钱的东西也都被顺走了,留给魏薇的就是一个空荡荡还有些破损的房子,为了修好它,魏薇还额外花了比不小的花费。   所以她正式入住这里,也不过是这几天的事情。   和别的士兵进城之后就可以解散各回各家各找各主不一样,费利克斯作为最高指挥官,他得进宫接受国外的嘉奖,并且汇报战果,所以他和他的骑士团要在稍晚一些才能回家,而魏薇作为女性,是不能参加这种国事的,所以她先提前回去做好安排等费利克斯和骑士们回来。   担心费利克斯找不到新家,她还特意派了仆人在王宫门口等着他。   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好安排的,给骑士图准备的房间早就已经收拾好了,食物也已经准备好了,需要时间烹制的都已经做好,只剩下那些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的食材被处理好,等着主人一回来就立刻下锅。   同时,浴池内也放好了洗澡水,让归来的骑士们随时可以进去洗个舒服的热水澡,浴池外甚至摆好好了供他们换洗的干净衣服。   终于,费利克斯结束了和国王的汇报,带着骑士团的成员们离开了王宫,正打算回去伯爵宅,就看到了守在外面的仆人。   汉克作为费利克斯的贴身仆人,这次就被派来等他们,一见到主人出来,他连忙赢了上去,告诉他去新家的路线。   费利克斯这才想起来,魏薇之前确实告诉过他,他们买了新房子,至于什么时候搬的家,因为是最近才发生的事情,他反而没有来得及收到信件。   如果汉克不来,他们得多跑一趟才会发现走错了路。   好在公爵宅并不远,几分钟的时间,费利克斯他们就到了。   罗曼洛夫公爵的府邸非常大,高大的墙壁围出大片的土地,从大门进去之后先要经过一片草地,然后才能看到几十米外的宅邸。   这里不是费利克斯第一次来,之前他也曾经参加过罗曼洛夫公爵举办的宴会,但以主人的身份入住,他也是没有想过。   宅邸的大门口处,魏薇已经带着人等在那儿了。   “欢迎回来,侯爵大人。”   以魏薇为首,管家和两边的仆人弯着腰迎接他们的主人。   “我回来了!”   费利克斯从马上跳了下来,也顾不上其他,满心满眼只有自己最爱的妻子,他几步跃上门前的石阶,大手一张,紧紧的保住了魏薇,把头埋在她的颈间,贪婪的嗅着她身上迷人的芬芳。   这熟悉的味道,这温软的身体,是他每天都在思念的爱人!   “我好想你!”   被紧紧压在穿着盔甲的怀抱里的感觉兵不舒服,但魏薇却不觉得难受,温柔的空出一只手摸了摸他长长了不少还未打理过的头发,笑盈盈的回应道:“欢迎回来,我也很想你。”   许久不见的夫妻俩温情脉脉,费利克斯抱够了人以后,迫不及待的想从妻子那儿讨要一个甜蜜的吻,可惜有人却不太看参合的打扰了他。   被父亲忽视而被迫夹在父母中间的小安东尼终于受不了这拥挤的空间,哇哇大叫了起来。   雷声大雨点小的哭声一听就知道是假哭,但也足够拉回费利克斯的心神了。   “哦,我的安东尼,让爹地看看,你是不是又长大了?”   他从魏薇怀里好走了儿子,托举着他的腋下,把儿子举到自己的面前,然后满意的发现,他家的小子又胖了。   “比之前重了,看来你有好好吃饭。”开心的父亲用带着胡渣的脸蹭了蹭儿子,很快就在儿子那柔嫩的脸色留下一些红点点,扎的小宝贝非常不高兴,一边伸手捂着脸蛋一边生气的拍打费利克斯的脸,使劲往外推,嘴里还咿咿呀呀的说着什么,看样子是在指着恶趣味的父亲,反而惹得费利克斯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又要逗他的去亲他。   小安东尼一急,本来听不懂的婴儿语说着说着,突然就变成了能听懂的单词。   “爹地!坏!”   被骂了的费利克斯却没有不高兴,反而惊喜的看向魏薇:“他会叫爹地了,他还记得我。”他还以为自己这次离开的时间比上次久,安东尼已经记不得自己了呢。   魏薇没告诉他最近他不在,她都有用自己画的小幅肖像画让安东尼认爹的,只是笑着点头道:“安东尼聪明着呢,最近都会说不少话了,是不是?”   像是听懂了母亲的话,小安东尼捂着有些发红的脸蛋,哼哼唧唧的叫了一声:“妈咪”,然后伸手要她抱。   又臭又会扎人的爹地,他才不要呢!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终于回来了,幸好儿子还记得我!!! 第186章   虽然说小别胜新欢,许久不见的夫妻俩有许多话要说,但最开始的感人重逢结束后,魏薇的洁癖又冒出来,推着日夜兼程昼夜奔波回来的费利克斯去清理自己。   骑士们去了房子里那个巨大的浴池,费利克斯被推进了旁边的小浴池,隔着一道墙都能听到隔壁喧闹的说笑声。   这次的战斗他们很幸运,因为是紧急征调,萨丁森郡的普通领民没有在征调的士兵范围里,只有跟着费利克斯来王都的骑士团参与了战斗,而作为一军统帅的骑士团,他们在战场上的表现十分高光,在费利克斯的带领下获得了不少战功,并且没有出现减员的情况。   受伤是难免的,不过却幸运的没有人因此而死亡,而魏薇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那些受伤比较严重无法移动的士兵并没有直接跟着军队一起回来,他们被留下养伤,等到伤好的差不多了才会回归。   而那些伤员中的很多人没有折损在这次战役里,还多亏了魏薇准备的药。   以往战场上经常会出现伤员因为伤口恶化而死亡的情况,可这次多亏了魏薇给骑士团准备的药,事后又送了不少消毒用的酒精和治疗的药物去前线,让受伤的士兵即使得到了治疗,虽然难免还是有一些人不幸的没有挺过去,但那些受伤并不严重,以往却因为伤口恶化需要被截肢的伤员如今大多都保全了下来,不需要拖着残缺的身体回归平静的生活,最后却因为生活艰难而早早离世。   也正是因为她的安排,费利克斯在普通士兵之中威望极高,连其他贵族的骑士们对他也很信服,乐意配合他的调动,没有整出什么幺蛾子。   萨丁森骑士团很幸运,全员没有一个因为伤情太重被留下养伤,全部都全须全尾的回来了,不过这不代表他们身上就没有任何伤口了。   骑士团那边,魏薇派了男仆去为他们服务,不能下水的人也可以擦洗一番,需要换药的人也有卡玛带着几个手巧又现学了包扎的女仆等他们洗漱过后为他们换药,一切安排的妥妥当当。   而费利克斯这边,魏薇自然就是自己来了。   骑士的铠甲很坚固,防御力也不差,尤其是费利克斯这种大贵族,用的都是最好的装备,但受伤依旧不可避免,哪怕是全身铠,有些部位也并不是能防御到位的,而如果对手的武器锋利到足以劈开铠甲的话,那就更为危险了。   费利克斯这一路回来都是穿着铠甲,从外表上看没有什么伤痕,但魏薇可没错过他身上轻微的血腥味,这才是她强硬的跟着进了浴室的原因,本来费利克斯还想能瞒多久瞒多久呢,结果一回来就把发现了。   魏薇亲自上手帮他把最外层的板甲取下,露出里面被称为武装衣的棉甲内衬,他身上的血腥味就更重了。   旁边等着收走盔甲的仆人已经看呆了,倒不是因为侯爵身上棉甲下隐隐透出的绷带边缘,而是因为魏薇都不需要别人帮忙,自己就把重达三十公斤的铠甲给脱了下来,连同配件一起交给了仆人,那份重量,让毫无准备的仆人差点都没拿稳,她却偏偏像是拿了一把扇子一样轻松。   贴身服侍的女仆们倒是对明明应该娇小柔弱的女主人却是个不为人知的大力士这点适应良好,她们已经麻木了,毕竟经常看魏薇帮费利克斯穿脱铠甲都不需要其他人插手的画面,再震惊也习惯了。   盔甲里的棉甲说白了就是厚厚的棉衣布甲,穿脱很方便,费利克斯无奈的看着魏薇把它也脱了下来,然后露出底下包着绷带的身体。   从绷带上隐隐透出的血迹看,他受伤的位置是在后背,虽然看不到具体的伤口,但也足够魏薇眼睛发红了。   不仅是因为这道还在出血的伤口,也因为她很清楚费利克斯身上每一道伤痕的位置,如今再见,他的身上却又增加了许多新的伤痕,虽然大部分看起来并不严重,甚至已经愈合长好,但可以想象他在战场上并不如他的回信里写的那么轻松。   费利克斯一见她神色不对,连忙安慰道“这个只是小伤,很快就好了。”   他后背上的伤是不小心被人用斧头劈砍出来的,虽然盔甲足够坚固阻挡了敌人大部分的力道,但斧头还是劈开了盔甲,在他背后留下了一道长长的伤痕,好在伤口不深,也没有见骨,混合后好好休养就能恢复,但因为这伤是在最后一场战役里受的,之后他又忙着带队回王都,都没时间养伤,这一路奔波,伤口不小心就又开始出血了。   魏薇二话不说拆了绷带,发现伤口的情况还好,虽然有出血的迹象,但是缝合的很好并没有崩裂,不过开始愈合的边缘处有些红肿,反正不管的话很可能会发炎化脓。   魏薇没说话重新检查了一遍,确定他身上并没有其他的伤口,才挥手让人下去。   仆人抱着盔甲和武器离开了,女仆们也放下了准备好的干净衣服和药物绷带,一个个安静的退了出去。   浴室里的气氛有些沉默,费利克斯小心翼翼的打量魏薇,担心她是不是气炸了才不说话。   他放低姿态,像是一头做了蠢事后讨好主人的二哈“你别生气,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魏薇生气吗?当然了,都要气炸了!   她自己数了数,这么一场战打下来,费利克斯光是上身就多了七八道大大小小的伤痕,后背那条还没好的伤甚至不算是最危险的,最危险的应该是他胸前靠上一道箭孔,卡着肩胛骨的位置射进去,大概是因为被盔甲抵御了大部分的力道,这个伤口并不深,可留下的伤疤依旧触目惊心,往下是心脏往上则可能划开颈动脉,哪一个都是能要人命的位置。   而她竟然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费利克斯竟然遇到过这样的危险。   生气,非常生气,气的都要原地爆炸了。   但除了生气她更多的是心疼,知道打仗受伤是难免的,但真的看到这样一身新伤,她心疼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她红着眼睛问他“身上还有其他伤没有?”   费利克斯连忙摇头,他身上真的没其他伤了,除开留了疤痕的那些,其他什么擦伤挫伤早就好了。   都是老夫老妻了,魏薇也不害羞,让他把裤子也脱了,自己检查了一遍,确定真的没有其他伤口后,把人赶着去浴池里泡着了。   浴池的水不深,坐着泡澡并不会黏上他后背的伤口,魏薇拿了干净的毛巾小心的避开伤口,帮他擦洗干净后背,擦得费利克斯蠢蠢欲动,伸手想把人拉下来一起泡澡。   魏薇毫不客气的一巴掌把他不老实的手拍了回去。   她凶巴巴的皱眉“伤都没好,闹什么闹。”   被拍了爪子的费利克斯低头看了眼自家精神极好的小弟,在惹恼魏薇和暂时忍了之间犹豫了一下,选择了后者。   没事,等洗完澡他们可以慢慢商量。   魏薇帮他擦洗了后背,又帮他洗了头发,剩下的费利克斯自己动手,等洗的差不出了就把人从水里拉上来,擦干身上的水,换上了干净的裤子,才给他换好了药,重新用绷带包装好,穿上上衣,全程没有让伤口碰到一点水。   费利克斯是坐在让魏薇帮忙换药的,换好以后,魏薇摸了摸他长长了不少的头发,头发还是湿漉漉,沾水以后还有点乱翘。   费利克斯的发质这几年被养的很不错,浓密又柔软,没有一点脱发的迹象,他自己原来是会定期请理发师上门剪头发,不过和魏薇结婚后,这个工作就由魏薇负责了,除了最开始几次剪的不太好,之后魏薇的手艺也练了出来,能给费利克斯剪出一个清爽的男士短话,比这个时代男人们的各种锅盖头蘑菇头可好看多了。   所以这次也不例外,直接围了围兜开剪,顺便还帮他刮了胡子,打理的干干净净。   刮胡子的时候,魏薇还顺口道“下次别拿胡子扎安东尼,看他那脸被你扎的都红了。”   刀子在脸上划来划去,费利克斯没敢说话,就是勾了勾嘴角朝她笑,至于答应没答应,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逗孩子那么有趣,怎么可以不多逗几次呢,不然等孩子长大了,还有什么乐趣。   刮好胡子,给他差了点脸霜,魏薇转身刚把刀子放下,就被费利克斯一把从后面抱住。   惊呼一声,她已经顺着力道被拉近了男人的怀里。   剃掉胡子后依然还有点扎手的下巴抵在她的肩头,炽热的呼吸喷洒在她的耳朵上,让魏薇忍不住偏头避开,结果就是一个吻直接印在了脖颈上。   她伸手去掰费利克斯换在腰上的手,耳朵发红又无奈的道“别闹了,该出去吃饭了!”   “吃饭不急……亲爱的,我好想你。”一点没有打算放人的费利克斯又凑了过去,去追逐她的唇瓣“你就不想我吗?”   想是想,但是不是这种想啊。   魏薇又气又羞,结果她一挣扎,费利克斯就开口道“我背上的伤还没好呢……”   这是威胁吧,绝对是威胁!   偏偏这威胁还真让魏薇投鼠忌器,明明力气并不比费利克斯小,也敢太用力,最后不得不放弃抵抗,陪着他在浴室里胡闹了一通。   结果就是他们错过了准备好的美食不说,连费利克斯背上的伤都又重新包扎了一次。   而等他们从浴室里出来,碰上的人全都用一种理解又暧昧的眼光看着他们,好像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在里面干了什么一样,尴尬的魏薇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转头又捶了费利克斯一顿。   倒是费利克斯意犹未尽,接下来的三天假期里,小安东尼晚上睡觉的地点都被可恶的父亲转移到了男主卧隔壁的女主卧,让每天早上起来都发现自己换地方的小安东尼在婴儿床上皱着每天玩jiojio,一边思考着自己到底是怎么从母亲的身边跑到这里来的。   好在过不了多久女仆就会把他抱到母亲身边,所以小安东尼虽然天天疑惑不已,倒是没有因为起来看不到人就哭,比之前可是长进了不少。   吃了三天大肉的费利克斯神清气爽,所有的劳累都一扫而空,倒是负责喂食的魏薇累的每天起不来床,看起来更像是个伤患。   三天之后,国王准备的庆祝宴会就要举行了,而且在今天,除了庆祝宴会,国王会当场为这次出征的有功者进行封赏,像是费利克斯的公爵爵位也在会这个时候赐下,而除了他以外,还有不少人获得了晋封。   就比如他手下骑士团包含金斯利在内的三名骑士就因为在战斗中表现优异,获得了男爵的爵位。   这些敕封是一早就定下来了,所有的晋封者提前都已经被通知过,好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   成为贵族是骑士们一直以来的奋斗目标,但这次的晋封,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那么令人高兴。   按理说他们的晋封应该由费利克斯来完成,毕竟按照惯例,谁给予爵位,他们的主人就是谁,费利克斯是他们效忠的主人,本身也有封赏男爵的权利,骑士们一直等着的也是他的封赏,而国王的封赏实际上是有些不合规矩的,因为这么一来,金斯利等人名义上就会从费利克斯的附庸贵族变成国王的附庸贵族了。   而且如果国王再把晋封贵族时赏赐的领地选的离萨丁森远一些的话,那么以后他们想要继续为费利克斯效力的可能就差不多断了。   但国王有意这么做,费利克斯也不可能推脱拒绝,毕竟相比一个贵族的附庸贵族,国王的附庸贵族才更加体面,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不可以这么做。   所以即将成为男爵的三位骑士是半喜半忧,喜的是多年夙愿终于达成,以后他们就是真正的贵族了,忧的是接受了国王的封赏,以后他们可能就不能算是威廉姆斯家族的家臣了。   不过虽然担心,但他们私下里已经讨论过了,一致决定就算领地离得远,他们也可以把领地交给其他人代为管理,自己继续留在公爵大人身边工作,就像那些把领地交给其他人管,自己呆在王都的贵族一样。   好在这种担忧并没有真的出现。   国王是真心想要封赏他们,又对费利克斯很是欣赏和看重,所以他的封赏是非常合费利克斯等人的心意的。   晋封仪式上,国王赐予了费利克斯公爵头衔,并且把萨丁森周围的几个郡都都划分进了他的管理范围内,也就是说,这些领地虽然依旧属于原来的那些贵族,但成为公爵的费利克斯有权利对他们征税和进行管理。   可以说,这么一来,普拉迪东部几乎就成了费利克斯的天下了,不过国王之所以这么大方的给了他好几个郡的管理权,是因为那儿的贵族本来就不归他管,他完全是慷他人之慨。   而且因为费利克斯是他的直属封臣,而他划分给他的那些郡原本都不是国王的直属封臣,所以国王也管不了他们,除了每年收点代替贵族自身兵役的土特产外,他连一个金币的钱都拿不到。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国王收的田地税实际上只来自最底层的普通领民们,领民们的田税高达田地出产的一半以上,这田税却不仅是交给领主的,还有一份是给国王的,只是由领主代收,转交给国王,而领主本身是不需要缴田税的,因为贵族的领地就和骑士的采邑一样,是他们为国王征战的“工资”,骑士们为领主服兵役,下级贵族则给上级贵族服兵役,上级贵族再给国王服兵役,一层管着一层,并且不允许越级管理,就拿国王来说,他能让费利克斯给自己服兵役,但不能直接命令他手下的男爵和骑士这么做,因为那些人不是他封赏的,所以不归他管。   当然,这个兵役一般来说贵族不会自己去服役,他们要么派自己的骑士去,要么就交钱交物资代替,大多数时候,是后者居多,因为没有那么多战要打,国王和贵族也都要自己的骑士,不需要特意把别的贵族的人弄来给自己做事,所以拿钱代替就很划算了。   而被划给费利克斯的那些郡的贵族,原本都不是国王分封的,他们很多是普拉迪帝国建立时,带着领地自己投奔当时的普拉迪一世的,出于对这些人的奖励,他们的贵族头衔被保留了下来,而且因为不是直属封臣,国王除了从他们手里收一些领民们的田税外,根本管不到他们。   但如今,国王晋封费利克斯成为公爵,并把那些郡都划分给他管理,虽然国王依旧不能插手去管理他们,但国王能从费利克斯这里收商业税!   费利克斯有多能赚钱,大家有目共睹,而且最让国王满意的是,他不像其他贵族一样连田税都故意少缴,甚至在商税上,更是该交多少交多少,自从他开始做生意,国王作为间接受益人,王室金库里的金币是越来越多,再没比这个更让国王高兴的了。   所以国王很放心把那几个不服管的郡都交给他,这样一来,费利克斯就是他们明面上的直属上级,不管他们私底下到底是谁的人,可该缴的税该服的役都一样不能少,而他相信以费利克斯的手段,让那些贵族听话并不难。   而早就有所听说这事的贵族们也没人出来反对,一来那几个郡以往都靠近萨丁森,以往发展的不怎么样,完全没有入其他大贵族的眼,当地的贵族就算想找个大贵族抱大腿,也没多少人愿意给他们抱的,而他们发展起来是靠的萨丁森,自然的在发达以后,这些受益的贵族天然的就站在费利克斯那一边,是他忠实的合作者,对于其他贵族转而投来的橄榄枝就没以前那么热衷了。   所以现在这些郡被划分给费利克斯管理,不说当地的贵族其实是很欣喜高兴的,就连其他贵族也不会反对,反正也没有损失他们的利益,除了眼热一下,还能干什么呢。   何况相比几个本就已经被萨丁森暗中掌控的郡,他们更看重西北方刚刚收回来的罗曼洛夫公爵的领地,对权利集中在王都周边的大贵族来说,那儿才是他们争夺的目标,身为帝国西北部的边郡,罗曼洛夫公爵的封地和其他几个国家相邻,不打仗的时候可以说是周围各国进行贸易的交通要道,自身又十分富饶,所以现在大家的心思都在怎么从这块大蛋糕上切一块下来,放进自己的盘子里,对于那些完全靠着萨丁森才发展起来,实际上依旧不算富裕的郡并不怎么在意。   当然,国王也很知道大家的心思,他自己不然会占大头,但也不会不让有功之臣跟着喝汤。   所以接着费利克斯之后的晋封,两个应该军功而从男爵晋封为伯爵的贵族的封地就从原来的封地调换到了罗曼洛夫公爵的原来领地中去,而各家有资格晋封成为男爵的骑士的领地同样也在那边。   这么一来,本来已经被清剿的没有了领主的原公爵领,现在就有了新的主人,而这些人还全都是忠于国王的,尤其是那些骑士,有不少是只属于国王的皇家骑士团出生――虽然没有派皇家骑士团去打仗,但国王也有把几个出色的骑士拉去攒军功――可以说,等这些人去了原来的公爵领后,那块地盘就完全归属于他的掌控之中了。   而费利克斯手下的三位晋封骑士则不在此列,他们被单独分到的领地都在费利克斯目前拥有的几个郡里,这也代表了国王并不准备抢了费利克斯对他们的管辖权,所以以后他们依旧是费利克斯的下属封臣,国王不会过问他们领地的事情。   虽然有些不太了解萨丁森的贵族会为他们可惜,毕竟怎么看还是靠近王都,又是交通要道的原公爵领更加繁荣嘛,但金斯利三人自己倒是很高兴能留在萨丁森,虽然说他们的封地是分散在临近萨丁森的几个郡内,不如直接留在萨丁森本地来的更让他们满意,但既然这些地方以后都归公爵大人管理了,那么他们是不是在萨丁森,其实也没啥区别了。   反正公爵大人不可能放着属于他的领地不管的,早晚那些地方也会和萨丁森一样变得繁荣。 第187章   最新上任的威廉姆斯公爵一家,俨然是整个王都最受欢迎的一家人。   自从魏薇从王宫搬出,费利克斯也顺利凯旋获得晋升,邀请他们参加宴会的请帖再次如同潮水一般涌了过来,所有人都热情期待着他们能参加自家的宴会,并且以此为荣,毕竟谁都知道这一家的夫妻俩都不喜欢参加宴会,所以有谁能请动他们,吗绝对是极为有面子的。   虽然不喜欢宴会,但也确实不能表现的太不合群,所以不住王宫以后,魏薇也挑挑拣拣的和费利克斯选了一些贵族的宴会参加,而且因为她现在已经是公爵夫人了,其他人只有追捧奉承她的,而贵夫人们的消息最是灵通,只要她在人堆里透露一丝好奇,就会有人自动把各种八卦新闻送到她面前来。   当然,目前王都内最大的八卦还是爱德华王储殿下的,在这方面经常进宫给王储看病的魏薇知道的反而比别人多一些,所以也时不时有人会打听一下爱德华王储和那位仙蒂・坎贝尔小姐的情况。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对新鲜出炉的小情人感情很融洽,时不时都能听到他们一起出游的消息,但还是有人没有放弃谋求王储妃的位置的想法,天天期盼着他们感情破裂,王储殿下能另结新欢的。   这点上,魏薇当然不会直接发表什么意见,别人问起她能说的就说,不能的就随口敷衍过去,完全没告诉别人,王储殿下似乎已经在准备求婚了。   这个年头就是这样,基本适婚年龄的男女看对眼后,直接就会进行到求婚结婚的阶段,交往的时间反而相对较少,一般会长时间交往的,不是年纪不够,就是因为有某方面的阻碍导致他们无法再进一步的。   而爱德华王储这次很幸运,他自己看上的姑娘虽然出生不高,但人美又聪明,正好是国王欣赏的类型,爱德华王储把人接近王宫住了一段时间后,国王通过观察觉得这位坎贝尔小姐好好培养的话会是一位出色的妻子,于是对于爱德华王储的眼光还是很满意的国王就稍微暗示了儿子一下,得到暗示的爱德华王储一听,果然就开始高高兴兴的准备求婚的安排了。   而这中间得提到的一点是,魏薇现在和那位坎贝尔小姐的关系很不错。   不错到他们经常会拉上艾莉娜一起三个人喝茶聊天,轻松自在无话不谈的的度过一个美好的下午然后被各自的爱人丈夫接走。   而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交好,除了她们三人彼此有意为之外,也有国王的关系在。   国王目前最关系的除了儿子的身体外就是他能不能有个健康的孙子,所以对于这位未来的王储妃,他同样很关系她的身体情况。   于是魏薇就被再次拜托去给坎贝尔小姐看诊,而这也是她们第一次在私下两个人见面。   在知道坎贝尔小姐的身体非常好,甚至比大多数的贵族小姐都要健康后,国王才放下了最后那一点担心,鼓励王储和她继续交往了,当然,他也没有忘记嘱咐魏薇如果可以务必让坎贝尔小姐的身体一直健康下去,所以之后一段时间,魏薇就负责起了给坎贝尔小姐安排合理的生活日常,除了有益身体的食物外,她还得每天做点运动。   鉴于很多运动都不太适合贵族女性做,容易被诋毁成没有教养的人,魏薇索性把身体相对比较差的艾莉娜一起叫来,找了个大房间撤掉家具铺上毯子,隔绝了王宫中其他人的好奇,教她们做瑜伽。   最初这种运动让上课的两位(未来)王妃很是新奇,跟着学的时候也很认真,慢慢的,一节节课程学习下来,她们的身体确实比以往好了,同时彼此的感情也迅速升温,很快就变成了可以坐在一起聊私人话题的手帕交了。   而了解过后,魏薇也对未来的王储妃很看好,仙蒂真的是一个特别聪明的女孩,外柔内刚,但同时也不缺乏善良与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心机是有,但野心却不大。   实际上在大家关系好了以后,魏薇偶然听到仙蒂和她唯一带在身边的女仆说话,才知道她参加那次的宴会目标其实并不是王储,她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条件配不上王储,所以她当时的想法也只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愿意娶她的人,对方甚至都可以不是贵族,哪怕只是没有爵位继承的次子三子什么的,只要能帮她脱离苦海她都会愿意的。   不过幸运的姑娘最后被王储看上,整个世界立刻从黑白变成彩色,未来的路也充满光明,这也是她自己始料未及的。   “所以,王储殿下是真的要求婚了?”   有八卦的地方又哪里少的了纳尔森伯爵夫人,经过几个月的缓和,这位夫人的丈夫成功让国王忘记了他之前的不当举动,纳尔森伯爵夫人也再次搬进了成了艾莉娜的侍女。   当然,这个侍女和女仆不是一个意思,普拉迪王宫里的侍女都是由贵族夫人们担任的,她们的日常工作只是陪女主人散步,聊天,参加社交活动等,说是侍女,其实就是女伴,而因为现在王后“病重”不在王宫,王宫里暂时只有艾莉娜这一位女主人,所以这些贵夫人服务的人就只有她一位了。   可艾莉娜并不喜欢整天和这些夫人在一起,觉得她们的接近目的性都太强了,不是想从她这里套话,就是试图怂恿她做些什么不明智的事情,比如破坏王储的感情什么的,这实在让她很不舒服,所以她最近都喜欢把仙蒂拉来做挡箭牌,如果魏薇也进宫的话,那就会变成三人行,以此拒绝其他夫人的陪伴。   倒是纳尔森伯爵夫人因为和魏薇交好,同时也没有破坏王储感情的打算,所以她偶尔也会被邀请加入她们的茶话会,这么一来,纳尔森伯爵夫人在贵族圈的地位就又提升了回来,再次成了大家都很喜欢邀请的社交名人。   听她突然提到王储的事情,魏薇看了眼身边,其他听到这个话题的贵夫人都已经竖起耳朵来听了,很是无奈。   虽然她还蛮喜欢这个消息来源广的伯爵夫人,但有时她不看场合什么八卦都敢说的处事态度偶尔也会让她想敬谢不敏呢。   不过问都问出来了,魏薇也不好不回答,只得含糊道“可能吧,我也不是很清楚。”   之后也不管其他人一脸想继续探讨这个话题的想法,立刻转头说起了萨丁森的新城。   实际上她最近频繁参加宴会,也不仅仅是为了和其他贵族联络感情,更主要的目的,是打算给萨丁森的新城找一批客户。   新城的第一期工程已经接近收尾,住宅区的房子自然是要开始售卖了,两个住宅区里,平民区她不担心卖不出去,那么好的房子,以及周边便捷又周全的公共建设足以让生活水平越来越好的萨丁森人动心,挥舞着钱袋去争相抢购那些宽敞漂亮的房子,但贵族区的话,就需要他们多花点心思才能卖出去了。   毕竟别的贵族有能力的话自然是向往王都的生活,萨丁森一个新建立的城市,还是刚刚建好一部分,大部分区域都没完工的边境城市,并不是贵族们会愿意定居的地方,那儿对他们来说,怕是连自己领地都不如呢。   不过魏薇和费利克斯也没指望那些贵族现在就回想到萨丁森定居,他们暂时只是想让几个有名望的贵族买下一栋萨丁森的房子当做度假别墅而已,这样一来,以这些贵族做宣传的话,其他那些小贵族和商人自然也会心动的想和他们做邻居了不是,到时候,这房子自然也不愁卖了。   所以,目前魏薇看中的人选其中之一就有纳尔森伯爵夫人,主要是这位夫人交际面广,家族也是很有权势的老牌贵族,在贵族圈里十分有威望,是那种说出来就算是住在偏僻地区的乡绅都可能听过的大贵族,而他们家之前虽然差点跌了一跤,但现在还是重新站稳了,其中又有费利克斯的帮助,所以说服她买一套房子,魏薇觉得应该不难。   事实也是如此,纳尔森伯爵一家本来就很感谢威廉姆斯家,在魏薇稍微透入自己的想法后,这位夫人立刻就同意向她买房,甚至连房子的宣传图都没看,就直接签了合同,显然是用这回报他们家的帮助了。   除此以外,纳尔森伯爵夫人还非常积极的帮他们进行宣传,明明自己也只是听说过新城的一些情况,看得也只是手绘的图片,却能犹如亲眼看过实景一样在贵夫人圈里宣扬萨丁森新城的种种好处,把那儿描绘的像是人间天堂一样,让很多不明所以的贵夫人也动了心思,找魏薇求购房源去了。   ――这种说服他人的能力,不当售房中介实在是浪费了。   不过虽然纳尔森伯爵夫人很能说会道,把新城夸得天花乱坠引人遐想,但最后真的签了合同买了房子的人却不多,毕竟这房子并不便宜,虽然房价不如王都的房价,但因为这些房子的用料和设计都是最好的,所以定的价格也并不低,原本这笔钱对不少贵族来说也不是小数目,何况不少贵族还刚刚缴纳过大笔的处罚金,家里的钱已经不多,想在这个时候买房子也是困难的。   所以很多被纳尔森伯爵夫人说的心动的贵夫人一听房价,就立刻反悔了,觉得用这么多钱买一个不一定会去住的房子实在浪费,只有少数几个没有在之前的下毒事件中受到牵连,同时打算以此和公爵一家交好的贵族考虑过后签了购房合同。   虽然最后卖出去的房子只有六套,但魏薇已经心满意足,毕竟房子都没有收尾就已经有了客人购买,怎么都是个好开头,而且她相信等到以后大家见识了新城的魅力后,不用她做什么,他们自己都会主动买房的。   不过到时候,价钱可就不是现在这个优惠价格了。   而在魏薇卖房子的时候,另一边的费利克斯却是主动送了一套房子给艾伦的父亲,德文希尔公爵。   这位公爵是国王最为信任的贵族之一,在之前国王病重的时候,他也是坚决站在了国王这边帮着他挡下了不少罗曼洛夫公爵的阴谋诡计,这才没有让罗曼洛夫公爵没有在国王生病的时候直接夺取政权上位,所以国王病好之后,对德文希尔公爵更加器重,连派去接管罗曼洛夫公爵封地的两位新晋伯爵里,有一位就是他的人。   可以说,目前普拉迪帝国权势最高的两位贵族,就是费利克斯和德文希尔公爵了,当然,后来者的费利克斯在地位和势力方面还远远不如,但所有人都很看好他,把他们放在了同一个位置上。   毕竟德文希尔公爵的年纪不小了,和年轻力壮的费利克斯完全不能比,谁的潜力更大,自然是一目了然。   当然,现在这位公爵依旧是帝国最有权势的大贵族,所以费利克斯把房子送给他,也是想借此吸引其他贵族的目光,让他们到萨丁森买房子,这也是他和魏薇商量好的宣传手段,用魏薇的话说,就是所谓的名人效应。   对于费利克斯送的礼,德文希尔公爵倒是很高兴的收下了,他显然也知道对方此举的含义,而且公爵本人对于萨丁森郡也确实有点好奇,加上旁边就是儿子的普林西亚郡,德文希尔公爵觉得有时间的话,可以带上妻子去那边看看儿子,顺便度个假。   反正他们在王都也住腻了,是时候到处看看了。   而令费利克斯意外的是,在他送了德文希尔公爵房子后不久,国王竟然也把他找去,从他手里买了两套房子。   这两栋房子是他给两个儿子的礼物。   甚至,买房的时候,国王还说了“等你们回去的时候顺便把爱德华带上,这个冬天他就麻烦你们家招待了。”   这是国王一早就在考虑的事情了。   随着国王的毒被解,王储的身体日益好转,魏薇返回萨丁森郡的想法也越来越深,所以在前几日,她已经向国王提出了辞呈。   魏薇的理由也很充分,王储的病情如今已经平稳,他的毒解了,身体也在好转中,已经不需要魏薇时时刻刻的留在身边照看,余下的调养工作有御医在就能做好,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王储今后使用的药方她也都交给了御医,所以她现在离开也并不会影响王储的后续治疗。   甚至,担心王储不小心哮喘病发,魏薇还特意和御医一起研制了一种治疗哮喘的药水,让王储随身携带,并嘱咐他身边的所有人,如果他有发病的征兆就立刻使用,可以有效的压制王储犯病。   本来最好是做成喷剂的,但因为没有合适的喷瓶材料,所以最终他们选择制作成药水了。   有这样的药物存在,王储即使病发时身边没有医生在,只要喝了药也能保证不会有性命之忧了。   甚至因为这种药是药草配置的,可以进行一定规模的生产,对哮喘病人很有帮助,得到魏薇的允许后,这种药很快就在医生中传播,成了不少哮喘病人的救命药。   魏薇的名声也由此在医生和病人中再次扩散,以往大家只知道她医术厉害,但到底有多厉害却没什么概念,如今用了她做出来的药,不仅是病人们感谢,就连那些医生也佩服不已,不少人还专门给她写信,有专门的感谢信也有和她探讨医学问题的询问信,看这些可比看贵族们写的各种辞藻华丽,但没什么内涵的信件可有趣多了,所以遇到自己感兴趣的话题,魏薇也会回信和对方讨论一下,一来二去的,她的笔友就又增加了不少,不过她在这方面也很注意,选择的笔友都是那些有真才实学的医生,对方的年纪基本还都偏大,所以费利克斯对于她给别的男人写信这点倒是没有吃醋,就是每次魏薇写信的时候,他总是要看一眼才放心。   这种光明正大的偷看魏薇倒是不讨厌,她也知道费利克斯会这么疑神疑鬼,主要是因为最近参加宴会的时候,总有人对魏薇表达好感,让他不太开心,甚至之前有个完全不会看人脸色的家伙趁着魏薇在阳台上等费利克斯去帮她取食物的空档跑出来大献殷勤,结果差点被暴怒的费利克斯抓去决斗,要不是魏薇拉着,对方怕是得当场没命。   这种情况出现过几次,不仅费利克斯不舒服,魏薇也越来越对宴会不敢兴趣,所以一见王储好的差不多了,就迫不及待的想离开王都结束这种漫长又无趣的宴会生活。   她的理由充分,而且本身魏薇就不只是普通的医生,注定不可能一直留在王都给王储看病,而国王也不可能强硬的把人留下来,所以虽然不太情愿,但还是同意了她的请求。   但人虽然不可能留下来了,却可以把王储送过去让他们一起带走啊。   说白了国王就是不放心王储,他始终觉得王储离开魏薇后很可能又病情反复,于是在魏薇要走的前提下,干脆就让她把王储一起打包带走了。   本来冬季对于身体不好的爱德华王储来说就不太好过,以为王储在入冬的时候也会被送到温暖的地区去修养,而费利克斯的领地有一部分是靠海,比如斯罗特在冬季的时候就比较温暖,让王储到那儿去,倒也很合适,当然最重要的是有魏薇在,他更加放心。   于是十月金秋,各地进入丰收季的时候,魏薇终于和费利克斯一起离开王都启程回到阔别已久的萨丁森了。   同行的除了王储殿下和他已经求婚成功的坎贝尔小姐外,还有那名一直负责治疗他的御医。   御医跟来是必须的,毕竟魏薇作为领主夫人,回到领地之后忙碌是注定的,不可能天天守在王储身边,国王把御医派来,就是为了让他照顾王储,而御医本身对这一趟萨丁森之行也很期待,他知道萨丁森有很多东方那边传过来的药草,而萨丁森郡内的医生也是受过魏薇教导的,他准备趁着这次的机会和他们探讨医学,想来会有不少收获。   从王都坐船到斯罗特只需要七八天的时间,可喜可贺的是第一次坐海船的王储等人倒是没有出现晕船的情况,魏薇回程的时候就比去王都时心情可好得多了,所以这一路上她时不时就会拉着费利克斯找船员要了工具进行海钓,如果运气好钓到了美味的海产,更是会自己动手烹饪美食,俨然是一副出门度假的样子。   而等船只终于要停靠在斯罗特的码头时,魏薇站在甲板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朝他们使劲挥手。   “是洛拉!”魏薇看清来人,立刻也挥手致意。   听说自家的哥哥嫂嫂终于回来了,已经独自在萨丁森堡带了好几个月的多洛莉丝立刻迫不及待的亲自跑来码头接人,她实在是太想念他们了。   当魏薇从甲板上下来,多洛莉丝提着裙子就冲到她面前,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的上帝,你们可总算回来了,想死我了!”   多洛莉丝难得情绪这么激动,抱着魏薇又叫又跳的,样子活泼急了。   她抱怨道“你们再不回来,我都想去王都找你们了。”   天知道她这段时间是怎么过的,虽然以前就知道哥哥嫂嫂很忙,但直到她自己接手了城堡的管理,才终于明白那到底是怎样沉重的工作。   而且光是一个城堡的内务就让她感觉要累死了,可哥哥嫂嫂们不仅要管城堡和庄园,还有那么大的领地要打理,甚至各种生意上的事情也都是他们自己在处理,这样他们有那么多事情做了,还能雷打不动的空出时间坐在一起看书喝茶聊天,过甜甜蜜蜜的夫妻生活,现在多洛莉丝想想都觉得佩服。   那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我们这不是回来了吗。”魏薇笑道,然后放开拥抱,抬手比了比她们的身高,不确定道“洛拉,你好像又长高了一点?”   “是啊。”说道这个多洛莉丝也很高兴,而且其实她最近不仅又长高了,连胸部也发育了,不过这种事情就不要了当众说出来了。   不过她没说,刚刚被拥抱的魏薇还是感觉出来了,心里忍不住感叹一句亚度尼斯真是有福气。   之后爱德华王储等人也下了船,魏薇就带着她去拜见王储了。 第188章   虽然国王说可以把爱德华王储安顿在他新买的房子住――当然,具体哪栋可以王储自己选,毕竟是送给他的,但新城那边还在收尾,暂时还不能交房,而且即使是已经建好了,新房子里的室内装修也还没有开始搞,家具仆人也都没有安排上,住人自然是不可能住人的。   而且对方是王储,作为领地的主人,于情于理都应该好好招待这么尊贵的客人,所以寒暄过后,爱德华王储和他的人都坐上了安排好的马车,跟着费利克斯和魏薇一起先回了萨丁森堡,估计在新城那边可以入住以前,这位王储都要在他们的城堡里屈就一下了。   真的是屈就,虽然如今的萨丁森堡干净又整齐,内部的通风系统也早已经改进,但依旧不能忽视它只是一个乡下贵族建造的老旧城堡,占地虽然不小,可历史悠久的城堡看起来就又破又旧,虽然尽可能的做了改动,但城堡内部的潮湿和阴冷依旧是个头疼的问题,尤其是在冬天,那种环境对于身体健康的人来说都不好,更别提是身体本来就不好了的人了,城堡里的仆人很多都因此患有风湿关节炎等病症,就连上一任的主人,费利克斯的父亲也没有幸免于难,差不多四十岁的时候腿脚就出了问题。   而如今家族的几位成员虽然还没有谁因此患病,但长久下去必然会步上其他人的后尘。   所以不管是费利克斯还是魏薇,都早就有了翻修城堡的想法,只是翻修城堡是个大工程,而且普通的翻修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魏薇的意思是干脆推倒重建,可到底是家族传承多年的城堡,是祖辈们的心血,真要推了重建,别说费利克斯和多洛莉丝两位自小生活在这里的主人了,管家和其他在萨丁森堡工作多年的老仆人们都舍不得。   所以推是不可能推的,只能想办法翻修改善一下。   这种事情只能交给皮埃尔等建筑师去烦恼了,魏薇自觉自己只能提一些小意见,比如修改窗户安装玻璃窗这类的,具体如何翻修还得让建筑师们集体商议,毕竟除了居住条件,城堡也是重要的防御基地,不能为了舒适性就完全放弃它的防御力。   虽然现在应该没人敢攻打萨丁森,但小心总无大错。   不过因为各种原因的关系,具体的翻修时间一直没定下来,原本魏薇是打算等新城建好之后,他们一家连带仆人一起搬过去住,把城堡空出来给建筑师们自己折腾的。   现在的话,这个计划还是没打算变,只是首先要等新城那边的房子能住人才行。   所以不仅是她,城堡里的其他人也都知道主人们的打算,所以大家也一直都在关注新城的工程进度。   目前回馈的消息是,新城的房子要到十一月份接近十二月的时候才能建好,那差不多就是入冬前后的事情了。   而现在还是十月份,虽然萨丁森堡比较冷,但对于整个普拉迪来说,它入冬算是比较晚了,现在这个季节秋高气爽,倒是温度正好。   马车一路从斯罗特走梅尔克镇的路回萨丁森,相比还在最后收尾的房子,王储更加好奇萨丁森的风景,所以他们才走了这条路。   一路上,不管是斯罗特的美味海鲜,还是几个镇的特色美食,都让王储吃的很高兴,他最近这段时间饮食被控制的很严格很多以往爱吃的食物都不能吃了,食物又都是清淡为主,虽然不是说东西不好吃,但多多少少里面都附带了药材,美味有限,可把王储吃憋屈了,这次出来,魏薇难得放宽限制允许他吃一些不会影响自己身体的食物,而且萨丁森的食物是公认的好吃,又有很多别的地方吃不到的蔬果肉类,每一种都让王储等人大开眼界,就比如猪肉,现在萨丁森人养猪都会事先阉割,所以养出来的猪肉嫩还不腥,搭配上别出心裁的烹饪方式,制作出的美味肉菜,真的是能让人把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   所以明明是舟车劳顿,可等到了萨丁森堡,王储和其他人都发现自己长胖了,王储的变化不多,他肠胃吸收能力差,所以只稍微长了一点,坎贝尔小姐也因为是女人对这方面敏感,所以虽然吃的喜欢也会特意克制,体重基本没有变化,但像是御医和其他仆人,明显的比之前胖了一圈,脸庞都大了。   而除了食物以外,萨丁森的风景也同样让他们大开眼界。   并不是说萨丁森郡的风景有多特别,王储虽然一向身体不好,但他经常要到不同的地方修养,每年避暑过冬的地方都各有不同,而王室选择建造别宫和庄园的地方风景都不会差,所以光是普通的风景,对于看多了自然风光的王储殿下来说,其实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真正让他们大开眼界的是萨丁森的丰收景象。   经常会在王室的庄园修养的王储没有少见过农田丰收的景象,印象最深的就是连绵不绝的麦浪,金黄色的一片随着秋风拂过而飒飒作响,掀起一道道麦浪,空气中都是麦草成熟的香气,眼前所见也都是摇曳的麦子,仔细看,所有的田地里不是小麦燕麦就是黑麦大麦,其他作物着极为少见。   但在萨丁森是不一样的,他们的田地里种的农作物和其他地区又很大的不同,这个季节本来该是秋播的时候,所以地里看不到成熟的小麦和燕麦,而春天播种的燕麦大麦今年差不多被领民们抛弃了,只有零星一些田地里有种植,而剩下大部分的田地里种的竟然是往年比较少种植的豌豆和鹰嘴豆,此外还有不少是他没见过的蔬果,那些完全认不出的植物让实际上很熟悉农作物的王储有种自己其实从来没有看过田地的错觉,因为很多东西他都认不出来。   不过不懂就问,王储每看见一种没见过的农作物就会直接问陪同的费利克斯,所以他很快知道那里面又很多都是传说中魏薇从东方带来的果蔬植物,因为去年大家在自家房屋前后种植的各种蔬果大丰收,留存下来的种子除了卖了一些给其他有需要的人外,大部分人都选择匀出一些不那么肥沃的田地改成菜圃种植诸如番茄南瓜草莓之类的蔬果,当然他们种了不是为了自己吃,而是这些蔬菜水果很受欢迎,不仅领主大人的工厂会特意收购这些,很多外来的商人也会出好价钱购买,甚至不少人是提前和商人签订了协议今年才选择种植这些果蔬的,拿草莓来说,本来就是大受欢迎的水果,但是以前的草莓都是野生的野草莓,味道和个头都不如萨丁森人工种植的草莓,所以在个头硕大的奶油草莓出现以后,这种难得的水果就一直饱受好评,虽然在萨丁森之外的地方很难吃到新鲜的草莓,但加工的草莓酱可是大部分有钱人的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一道美食。   而番茄和南瓜等可以长时间保存,烹调后又十分美味的蔬菜,也是大受欢迎的热门商品,而且很多人买了回去会特意留下种子,想着自己也种上一些。   这方面萨丁森郡的领主夫妇倒是没有像去年一样禁止种子外流,毕竟大规模生产后再想保证种子不外流的难度太高,除非不然领民们卖这些果蔬,但那是不可取的,不然领民们趁着现在只有他们才有这些果蔬多赚点钱,难道还拖到以后大减价让领民们存着东西卖不出去砸在手里吗?   而且物价降低以后,他们的收购价格也能相应的减少,对于领主来说并不是坏事。   “但是他们都去种那些蔬菜水果了,那粮食还够吃吗”   王储提出疑问,眉宇里有着对萨丁森人的担忧,担心他们因为过度追求财物而让自己没有足够的口粮,虽然说金钱是可以买到食物的,但粮食最好还是要自己储备,如果一个运气不好遇上灾年,即使是有钱也买不到食物的。   这种情况以前就有发生过,国王也曾以此教导过王储,所以他印象深刻。   “这点并不用担心。”费利克斯笑着给他解答,他很喜欢王储的这种担忧,一个关心普通平民生活的王储,未来会是一位仁慈的君王。   “萨丁森的人并不是没有种植足够的粮食,你看那些田地。”他指着马车外的一片绿色的田“看到了吗,那些豆子。”   “是的,我看到了,它们怎么了?”王储不解“难道那些就是你的领民们的粮食吗?”   这也不无可能,平民们经常吃的食物就是黑面包和豆子,但是就他所知,萨丁森的领民应该是比较富裕的,难道他们还会坚持吃豆子吗?   就算是一般条件比较好一些的人家,就算吃不起小麦,相比豆子也更乐意选择黑麦或者大麦吧?毕竟它们可比磨牙的豆子味道好。   “不,那些豆子是和其他的粮食套种的,嗯,我猜这些田地里原本种植的大概是玉米和红薯,七八月份的时候红薯和玉米收获,这些套种的豆子则留在地里继续生长,长到秋天,农民们就能多收一批粮食,所以这些豆子其实是附赠的收获,真正的粮食已经入了他们的粮仓,所以大家并不是没有储存足够的粮食的。”   今年萨丁森郡的领民们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种玉米红薯,对单户人家来说,收成可不不算少,而且只要有点脑筋的领民就会选择把这些新种粮食卖出去换成小麦和其他的口粮,加上往年积存下来的粮食,所以费利克斯可以打赌,这些农户家里的粮仓一定是满的,根本不愁没食物可以吃。   在此情况下,即使他们今年连小麦也不种,都不用担心明年会缺少食物。   当然,作为领主是不可能让领民们完全放弃自己积存食物而只顾着追求利益的,所以他早就写信回来让人通知大家,领民们在播种土地的时候,必须保证其中一部分必须播种小麦,具体多少则根据大家的土地多寡而决定。   对于这个命令倒是没有人抗拒,小麦是他们种植了几百年的粮食,不可能说不种就不种的,而且现在萨丁森的小麦产量今非昔比,就算是只种小麦他们都不会吃亏,顶多只是赚的没那么多。   而且大家的生活好了,吃食自然也要跟着改善,炖豆子已经被很多人家抛弃,面包才是现在萨丁森所有人公认的主食,以往普通平民只能吃黑面包,又硬又难吃,可现在大家的餐桌上每隔几天就能看到贵族才吃得起的白面包,平时日常吃的黑面包也不在是那种掺杂了大量石头沙子的黑面包,而是改良过做法,类似现代的那种麸皮面包,虽然还是黑的,但吃起来不再硬邦邦的能当杀人凶器,反而有种独特的香味。   所以既然家家户户都要吃面粉制作的面包了,他们自然不可能不存下足够多的小麦,而对于舍不得花钱的平民们来说,让他们花钱去买昂贵的麦子是不可能的,当然是自己种才划算啊。   而且他们的领主大人也收小麦,价格也不低,所以种小麦只要不碰到颗粒无收的灾年,怎么都是不亏的。   所以,别看现在地里一棵麦子都看不到,其实只是他们来的时间不对,要是再晚一点,那些豆子收上来后,地里就又变成绿油油的小麦苗了。   爱德华王储知道是自己想错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同时对于费利克斯所说的套种来了兴趣,见他似乎并不介意说这个,就虚心求教起来。   这种能让一片土地同时收两种粮食,提高生产力的种植技术,如果可以的话,自然是要推广普及开,惠及民众啊。   费利克斯对田地的事务确实不如魏薇了解,但相比其他人,他知道的就算多了,而且魏薇做什么都会和他解释清楚经得他的同意后再去做,所以对于什么农作物适合套种,什么不适合,费利克斯也是大致知道的。   所以这一路费利克斯不仅给王储介绍了套种技术,还说了水渠和其他不少农业改革的技术,都是魏薇亲自操作过确定实用又有效的,而且很适合普拉迪大部分地区的地形。   以往也常有贵族会派人来萨丁森学习他们的种植技术,不过那些贵族自己不好意思找费利克斯询问,大概是认为这种重要技术他一定不会教给其他人,所以都是偷偷私下里接触那些普通农户,不过农户们都是跟着按照农事官的吩咐劳作,他们自己都没摸清楚其中的规律呢,哪里有什么能教导给其他人的,所以虽然收钱办事,但其他贵族派来的人能学习得到的经验十分有限,也不过是囫囵吞枣照着普通农户的田地依样画葫芦的来,这种学习方式,不能说完全没有好处,但精髓自然是没有的,所以要等他们自己摸索出来,怕是得花不少年的时间。   当然,这种情况目前还只是在萨丁森郡周边的几个地区,再远一些的贵族因为路途的原因,则是到那些偷学的贵族的领地里继续偷学,然后学到的东西更加稀少,所以越是远离萨丁森的地方,种植技术的改革就越小,他们知道使用肥料可以增加产量,但具体怎么使用,使用的分量,就都不太清楚,而且大概是和那些偷学技术的贵族同样的理由,这些人也同样没有来询问费利克斯的意思,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自己摸索,进度自然也就落后了。   如今终于有个人问到他这儿来了,本就不是打算隐瞒的东西,费利克斯自然乐得回答他,所以这一路,他们的交流基本都是以田地农务为主,而王储殿下也是受益匪浅。   而在他们之后的马车上,魏薇在讨论的就是最近萨丁森郡的情况了。   多洛莉丝这段时间负责管理城堡,对领地里的其他的事务多少也有些耳闻,所以她能说的事情还蛮多的,比如最近的一项,就是在费利克斯晋封公爵之后,被国王划分给他的几个郡的贵族都派了代表过来拜访过萨丁森堡,只不过因为主人不在,这些人只是送了份礼物就离开了,不过他们也留话表示等公爵大人回来以后,会再来拜访。   而其中,比较特殊的一家拜访者,是威廉姆斯家族的姻亲,他们大哥艾利克的妻子佩娜的娘家,加西亚伯爵家。   他们已经过世的大嫂佩娜的娘家加西亚家的领地距离萨丁森并不算太远,虽然不是相邻的郡,但直线距离也只是相隔了两三个贵族领地,所以这次国王划分领地的时候,正好把加西亚家族的领地也给划分了进来,而因为加西亚家族和威廉姆斯家族算是亲戚,所以在一接到消息后,就特意派人过来打过招呼了。   佩娜是现任加西亚伯爵的大女儿,加西亚伯爵除了这个女儿外,还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不过都还没有结婚,加西亚伯爵的领地位于萨丁森更北部,本身的资源条件比原来的萨丁森还要差,不过那位伯爵把女儿嫁给艾利克的时候,要求了一块靠近地中海的土地作为聘礼,那块地就在梅尔克镇东北方向,原本就是一片橄榄园,是上任伯爵在位时,萨丁森内少数比较赚钱的资产,加西亚伯爵也是看中了这块地的收益才选择所要它成为聘礼的,一开始费利克斯的父亲并不同意这件事,但是加西亚伯爵坚持,甚至愿意用更大的一片土地换,费利克斯的父亲经过各方面的考虑才同意了这个条件。   ――顺便说下,加西亚伯爵作为交换的那片土地并不是他自己的封地,而是萨丁森堡北边的那块牧场的一部分,也就是早年被威廉姆斯家族的先祖卖掉的土地之一,所以他的父亲才会想要买回来,而橄榄园则是他父亲从其他商人手里买来的,不算是祖产,对于父亲来说意义不同,不然这个交换条件换个人都不会同意。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加西亚家族和威廉姆斯家族的关系一直都不太融洽,尤其在佩娜去世以后,两边几乎断交,之后也只是因为魏薇开始捣鼓精油需要大量的橄榄油,作为领地里仅有的几处橄榄园之一――其他都在那些当时还没投诚男爵手上――费利克斯才去找橄榄园的负责人谈了收购生意,不过那时候也是公事公办,并没有走亲戚关系。   而加西亚伯爵不知道是生气女儿早逝还是因为橄榄园的事情心虚,即使和费利克斯做起了生意也基本没有往来,就算是萨丁森堡举办宴会,他都不会亲自出面,而他其他的儿女之前的年纪也不到进行社交的时候,所以每次派来的都是管家管事之流,基本送了礼物就走,两边生疏的像是从来没有结过亲一样。   不过费利克斯也没有因此怪罪过加西亚伯爵就是了,本来换地的事情虽然有加西亚伯爵强求的原因在,但如果他的父亲真的不愿意,大可以给自己的大哥换个妻子人选,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他想要那块地,给了别人坐地起价的机会。   而且费利克斯也是继承爵位后才知道,最早提出交换的还是他父亲自己,当时的威廉姆斯伯爵让儿子娶加西亚伯爵的女儿就是想把牧场那边的地收回来,加西亚伯爵也不过是顺势而为不要他给的钱而选择了更值钱的橄榄园而已。   现在大概是加西亚伯爵担心费利克斯晋封公爵以后会找他的茬,想要缓和一下彼此的关系,才主动施放好意,表示要过来拜访的。   这事多洛莉丝做不了主,管家也是,所以一直没有给出回复,只等着他们回来再做处理。   而除了这个以外,还有另一批意外的来客现在就在丁格尔住着,等着他们的回归。   “是从山那边来的人。”多洛莉丝指了指窗外那远远就能看到的连绵不绝的山脉“应该是个商队,不过领头的是个贵族,因为你们不在城堡不好招待他们,巴顿管家就把人安排到镇上去了。”   萨丁森是边境郡,虽然因为有座大山山脉耸立在边境导致他们和邻国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往来,但实际上翻过山,就是另一个国度了。   而魏薇当初初来乍到时编造的经历可也是从隔壁邻国翻山越岭过来的,如今对方就真的从那条道路走了过来,带着不少的货物打算和他们做生意,而拜访萨丁森的领主显然也是他们的主要目的,所以才会特地等待费利克斯的回归。 第189章   许久不在领地的领主夫妇在晋封之后终于回来了,这可是个大消息。   而且听说同行的还有王储这样未来的帝国君主,光是为了看看王储长什么样,都已经引来不少好奇者的目光。   几乎是他们的船只才到码头,消息就已经传遍了领地,看热闹的人更不在少数,走到哪儿都有大量的围观群众。   好在对于贵族的天然敬畏让他们不敢轻易靠近,也就是远远的看一眼那印着威廉姆斯家族狮子家徽的马车从路中驶过,然后转头就能找其他人吹嘘一番。   所以当费利克斯等人前脚回到城堡,后脚拜访者的帖子就送了过来。   最先送到的是多洛莉丝说的从山那边来的邻国商队领头人的帖子。   对于山那一边的国家,魏薇还是多少有些了解的,毕竟她编造的来历中是从那边过来的,所以最开始就特意了解过。   这个邻国是个叫做索里亚的小国,国土面积大概连现在费利克斯晋封后得到的几处郡的总面积都不到,而且国力也很弱,所以一直以来,靠着山脉保护自身的都是索里亚。   虽然是隔着大山的两片不同区域,但萨丁森和隔壁索里亚国几乎没有任何交集,一方面是因为山脉阻隔了两地往来,而这条山脉非常绵长,一直从萨丁森北部另一个郡一直延绵到梅尔克镇的沿海也没有停止,而是继续往外新城了一个巨大的海湾,这个海湾如果是魏薇原来世界的地图,就是现代巴尔干半岛上北部了,而延伸出梅尔克镇海域的部分,则是希腊的国土,而现在这个平行时空的中世纪,这片半岛还没有被冠上巴尔干半岛的名字,但这边区域确实也属于希腊,只是因为半岛一侧多了一座从陆地上人类难以跨越的山脉,而原本的萨丁森的海域礁石遍地,并不适合船只往来,所以在以前,别说是索里亚这个在希腊隔壁,靠着黑海,但没有和地中海相邻的小国,就是希腊,和萨丁森郡也一直没有往来。   以前的希腊商人们都是驾船去王都做生意,中间都很少在普林西亚停船,更别提是萨丁森这种连码头都没有的地区了,而索里亚这个靠着黑海的国家和普拉迪的往来走的是内陆线,因为需要绕过山脉,所以他们进入普拉迪的路线是在萨丁森更北一些,也就是加西亚伯爵的领地,从来都不会到萨丁森来。   当然,自从萨丁森郡开始发达以后,沿海各国的商队络绎不绝,从希腊来的商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到了斯罗特码头修建好,希腊商人就更是来的勤快了,尤其是他们带来的橄榄油,几乎支撑起了萨丁森一般的油类消耗,而用山羊奶制作的羊乳酪在这边也很受欢迎。   但索里亚人却是第一次来。   而这和索里亚的经济产业有很大的关系。   索里亚算是个内陆国,但他们靠着黑海这个内陆海,国内森林面积占了国土的三分之一,农业生产和以前的萨丁森差不多,畜牧业也不算发达,国家经济主要以渔业为主,所以索里亚人到普拉迪卖的的基本是他们的海货,那些海货在内陆地区很受欢迎――毕竟这个时候受到教会影响,一年中的斋戒日实在太多了,不能吃肉的时候他们只能吃鱼代替――而萨丁森的海域虽然不适合大型船只,小型的捕鱼业还是有的,加上萨丁森郡有好几条河流和湖泊,不管是淡水鱼类还是海鱼都不缺少,完全可以自给自足,并不需要黑海那边送来的海产品,所以索里亚人也不会到他们这边来做生意。   所以听说索里亚的商队特意穿过危险的山脉来领地做生意求见他,费利克斯才很意外。   山路难行,又是那样高大的山脉,路就更难走了,唯一比较好通过的路线在萨丁森堡周围倒是有一条,以前费利克斯派人调查魏薇的时候就走的那里,但那条路人走还算容易,骑马就有点危险了,而马车就别想了,所以要运输货物的话,非常不适合。   此外,那条路在森林和山脉之中,平时根本不会有人迹活动,所以大型的野生动物很多,就不说总是成群出没生生不息的野猪了,狼啊熊啊甚至豹子都经常会在这里出没,而要是极其幸运的人,听说还可能在这座山脉周围发现狮子的存在。   当然有狮子出没的消息只是听说,真的见过的人根本没有,但魏薇觉得也不是不可能,毕竟那座山脉有一大半位于希腊,而希腊境内曾经生活过早已灭绝的欧洲狮(也被成为希腊狮),这种狮子在历史上因为过度捕杀而很早以前就灭绝了,但鉴于山脉的存在是人类很难逾越的,所以可能会有一小部分狮子进化出在山脉中生存的能力依旧还存活在里面也尤未可知。   当然魏薇只是这么猜想而已,至于到底有没有,反正没人真的见过,不过这座山脉的危险性却是毋容置疑的。   所以以前魏薇独自从山那头过来时就让费利克斯等人大为惊叹,觉得她实在运气太好竟然一点危险都没遇上,而这次索里亚商队的到来同样如此,甚至他们还带了不少商品来萨丁森贩卖。   大概是知道萨丁森这边不稀罕海鱼,索里亚人这次带来的商品多以畜牧为主,不得不说这是个不太好也不太坏的主意。   不太坏指的是萨丁森人确实需要畜牧,随着领民经济水平的提高,他们的消费水平也在迅速增长,以前很多领民们到了冬季都要面临饿死的情况,现在就是最穷苦的人家都能存下大量的食物过冬,对于肉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而且还有肉酱厂存在,所以畜牧在这里是不愁卖的,而且价格比其他地区都要略高一些。   但之前也说了山路难行,山脉里多野兽,带着那么多畜牧不仅路不好走还容易被野兽袭击,也是他们选的时间段不错,秋天里野兽们不缺少粮食,他们又人多势众,一般情况下不会有猛兽袭击他们,但要是换了冬季或者春夏交接食物不多的季节,那些野兽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大型猎物团体的。   毕竟山脉里的狼群可不少,就是对上人类的军队都不一定怕的,何况是普通的商人。   不过既然人都已经来了,他们又有些好奇,自然选择了接见。   在接见之前,费利克斯和魏薇也从巴顿管家那里了解了更多关于索里亚商队的讯息。   这只索里亚商队的领头人是一位贵族,被称为斯托伊奇科夫男爵,据说他的领地就在山脉的那一边,和萨丁森郡是真正意义上的邻居,而这次索里亚商队就是由他亲自筹办的。   “这位男爵阁下除了带来了不少牛羊之外,还带了大量的玫瑰花和一些葡萄酒,在萨丁森卖的都不错,此外听说他那儿还有不少稀奇的商品,不过那位男爵并没有把那些东西拿出来售卖,似乎是打算留给你们看看的。”   巴顿管家听到的消息可不少,关于斯托伊奇科夫男爵带了不少稀罕物的消息实际上也是男爵本人自己透露的,大概是听说了魏薇喜欢各种新奇物种才特意带来的。   这倒是让魏薇有了兴趣,她自己对比过索里亚的地理位置,联想到相同位置的某个国家后,觉得可以期待一下对方带来的东西。   斯托伊奇科夫是个强壮的男人,应该有三四十岁,虽然只是一个山脉之隔,他的五官和普拉迪人却有明显的差异,肤色相对较黑一些,毛发颜色也更深,身上穿着索里亚的传统服饰,以黑白为主,但上面带有大量的红色刺绣,看起来色彩鲜亮,头上还带着一个类似针织帽像是倒扣的小桶一样的黑色三角帽子,嗯,帽子一侧还装饰了一朵仿真的玫瑰花,和健壮的男爵大人搭配起来略有喜感。   不过斯托伊奇科夫男爵本人显然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特别的,他神色恭敬的同费利克斯和魏薇见了礼,然后就坐下来开始直奔主题了。   斯托伊奇科夫男爵这次带队前来萨丁森也是无奈之举,虽然只相隔了一个山脉,但也正因为有山脉的存在,萨丁森可以说是风调雨顺,而隔壁斯托伊奇科夫男爵的领地就不一样了,他的领地里本来就是山地较多,又受到气候的影响,今年雨水过多,导致领地内的田地大量减产,而斯托伊奇科夫男爵的领地并不靠着黑海,主要的粮食来源就是自农田里的产出了,而如今田地减产,冬天里的粮食显见就要不够吃了,让对领民很是负责的斯托伊奇科夫男爵非常担心,原本他是打算从其他郡购买粮食维持领民今年冬季的粮食需求,但这次受灾的不仅是他的领地,周围几个地区的产出同样也不好,他们自己都要买粮了,自然不可能卖给斯托伊奇科夫男爵。   所以今年索里亚的粮价涨的很快,斯托伊奇科夫男爵只是个不怎么富裕的小男爵,根本买不起,所以他思来想去,就咬牙带队翻山越岭到萨丁森买粮了。   “既然你是来买粮食的,应该已经买好了吧?那怎么还不回去呢?”魏薇很好奇。   萨丁森如今最不缺的就是粮食,斯托伊奇科夫男爵既然把带来的牛羊和其他商品都卖了,那么应该已经换到足够的粮食可以带回去了,而且因为粮食不方便运输,走山脉不大可能,他回程要么坐船要么从萨丁森北边绕路返回,这中间要消耗的时间可不短,这位男爵却偏偏留在这里等他们,实在耐人寻味。   毕竟他们回来也是最近才决定的事情,而这位男爵在萨丁森听说已经逗留了二十天了,似乎是铁了心的要等他们回来了。   斯托伊奇科夫男爵“粮食已经派人送回去了,我留下来只是想知道有没有和公爵大人合作的机会。”   斯托伊奇科夫男爵最开始确实只是听说萨丁森的粮食多,才冒险翻山越岭过来求购粮食的,而且他事先打听过知道萨丁森对鲜花的需求量很大,而索里亚的玫瑰花可是在其他国家也出名的,而且因为今年田地减产,玫瑰花的价格也跌了不少,所以他特意在国内购买了大批的玫瑰花,然后连同领地里自己养的一批畜牧和其他各种他觉得可能会有人感兴趣的东西一起带来了。   而等他到了这边以后,才发现这里的繁荣就算是和他们索里亚的王都比也不逊色了,发现这点后,斯托伊奇科夫男爵立刻就动了想要和萨丁森进行商贸往来的心思。   他的领地距离萨丁森可以说非常近,走那条山路的话只要两天就能到萨丁森,而那条路他走过一遍,所以知道如果肯花钱找人修路的话,还是能修出一条供车队行径的山路的,虽然耗费的财力物力都不小,但只要通了路,斯托伊奇科夫男爵相信他的领地以后一定会繁荣起来,成为周边其他地区的内陆中转站也不无可能,毕竟山那边可是一个发光的金窝窝,足够吸引来众多的商人从他的领地过路了,到时候有了商队往来,领地想不繁荣起来都难。   不过这修路的钱斯托伊奇科夫男爵自己是出不起的,所以想修路他得先自己发展起来赚到足够的钱,而想来想去,能让他在短时间内富裕起来的机会,就只有和费利克斯合作了。   所以那些原本是想带来给其他商人看看他们有没有兴趣的新奇物品,就被他留了下来,准备给魏薇看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兴趣。   斯托伊奇科夫男爵直白的说明了自己的来意之后,就把带来的东西打开给魏薇看了。   他这次觐见只是带了些样品来,所以这些东西只装了一个箱子,箱子打开后,他就把那些样品一样样的摆放了出来。   索里亚是个以渔业为主的农业国,当地的耕种技术在中世纪是普通水准,但索里亚出名的东西也不少,比如玫瑰花和葡萄酒,他们的葡萄酒酿造技术一直很不错,斯托伊奇科夫男爵自家就有葡萄园,虽然产出不大,但这次他也带了几十桶桶葡萄酒来贩卖,换了不少粮食。   他觉得自己领地出产的玫瑰花和葡萄应该也有吸引力,所以在样品里放了这两种,而且索里亚的纺织业也不错,所以他也在里面放了布料,此外就是一些普拉迪没有的植物,很多还是他特意在索里亚其他地区收集来的,有草药也有果蔬,都是当地很有用的植物。   而魏薇确实在里面发现了小惊喜。   她拿起一株已经晒干了的植物,闻了闻,特殊的香味令她更加确定这是自己所认识的植物。   她感兴趣的问道“这是哪儿来的?”   斯托伊奇科夫男爵回想了一下,才想起来这是什么“是我从一个医生手里买到的,听说是种不错的草药,可以用来治疗牙痛。”   口腔问题可一直是中世纪的大问题,在魏薇没有制作出牙膏牙刷之前,就算是贵族也很少清理口腔,所以牙疼对他们来说可是大病。   而魏薇认出的植物也确实又镇痛的效果,不过它主要的作用当然不是这个。   这种植物,虽然很多人可能都不认识它的原样,却绝对知道它,甚至经常见到它加工后的样子。   这是烟草。   烟草的原产地据说是在南美,十五世纪前后才流传到了欧洲,但根据华夏的历史记载,汉代的时候就有烟叶栽种了,所以也有烟草原产于中国的说法。   但不管是哪种说法这个时候在欧洲原本是不应该没有烟草的,不过这里是平行时空,历史走向不一样,在索里亚有烟草的存在,似乎也并不是不可能的,说不定这些烟草是大蒙古国征战欧洲的时候带来的呢,当然也可能是那些到处跑的波斯商人带过来的。   反正索里亚有烟草是没错了。   虽然香烟有害健康,但其实烟草在药用方面是非常广博的,它不仅能制作杀虫药,还能用于作麻醉、发汗、镇静和催吐剂等。   而且烟草对于很多疾病都有预防和治疗的作用,能治疗各种侵蚀性溃疡,包括狼疮和梅毒就能用它治疗。   甚至,烟草对霍乱和鼠一等都具有一定的防疫作用,历史上就有资料记下,1665年,英国伦敦鼠疫猖獗,不少人受瘟疫而丧命。而那些吸烟者虽然频繁出入传染病患者的家中,或是多次参加病死者的葬礼,却安然无恙;18世纪德国的一次霍乱大流行中,卷烟厂的五千个雪茄烟工人仅有八个人患病,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有位法国人调查了军人吸烟对传染性脑膜炎的预防作用,发现健康士兵中有94是吸烟的,而已患该病的士兵中有75是不吸烟或偶尔吸烟的。   这些都证明烟草对于这些传染性疾病有很好的预防效果。   而魏薇原来在担心的十四世纪时席卷了整个欧洲,夺走了2500万欧洲人的性命,造成整个欧洲人口锐减三分之一的黑死病,就是鼠疫中的一种。   而烟草对鼠疫有一定的防御作用,那么如果她能够在欧洲推广烟草,那不就是说,如果黑死病真的降临,她也能让不少人提前做好预防了?   要知道黑死病爆发的年代是在1347年,距离现在差不多七十年左右,那个时候魏薇可不一定还能活着,所以如果黑死病真的爆发,她是没办法救人的,所以在此之前,能做多少防备就要做多少,虽然她不是圣母,但面对灭世一般的灾难,她还是希望尽可能的减少死伤。   看到烟草的魏薇脑子里一瞬间想了很多事情,但时间却并没有过去多少,短短的几秒钟内她已经做出要推广烟草的决定,哪怕香烟有害健康,而她本身也不喜欢抽烟的人,但相比黑死病和其他的疫病,香烟本身的危害真的微小的不能再微小了。   而且烟草早晚会流行起来,她不过是把时间提前了两百年而已――何况现在华夏就有抽旱烟的习惯,她祸害也祸害不到那边去。   脑子里做出了这个决定后,魏薇立刻询问斯托伊奇科夫男爵“这种植物在你们那边多吗?有没有人工种植的?”   魏薇懂医而且医术很好的事情现在可是举国闻名,甚至早已经流传到了其他国家,索里亚那边也把她救了普拉迪国王的事情当初趣闻传播,所以斯托伊奇科夫男爵一早就觉得魏薇对草药会感兴趣,所以才找医生特意买了了不少他们当地特有的草药,如今果然就派上用场了。   见她感兴趣,早有准备的斯托伊奇科夫男爵立刻回想了一遍关于这种草药的资料,回答道“我们那儿只有医生会特别种植一些用于治疗,不过如果您需要的话,我可以组织农民大量种植!”   他没说把种子卖给萨丁森,魏薇也没有提,烟草是喜温植物,对于温度的反应比较敏感,萨丁森虽然位于地中海沿海,但因为彩带一样的领地地貌,只有梅尔克镇周围的区域是完全的地中海气候,其他两个镇和萨丁森堡周围冬季就比较冷了,并不适合种植烟草,而且他们的土地用于种植各种新物种都不够了,更没办法大规模种植烟草。   而索里亚既然能有烟草存在,本身定然是很适合这种植物的,加上他们那儿的人也有一定的种植基础,如果那边愿意和萨丁森合作,签订烟草贸易,那么萨丁森这边可就省了不少事情了。   而现在,斯托伊奇科夫男爵显然是愿意的,他既然都提了合作的请求,魏薇哪里会放过这个机会。   “我确实需要这种植物,越多越好,如果你能大量品质好的烟草,我们萨丁森会很乐于和你合作。”   烟草?斯托伊奇科夫男爵听着这个   和他们当地不一样的称呼,立刻就决定以后都用这个名字称呼这种植物了。   “当然可以,只要您有这个需求,我回去以后就能立刻组织人手进行大规模种植。”   索里亚的冬天也很温暖,如果不是这次的涝灾,他们基本不会出现粮食不够的情况,不过足够吃和富裕完全是两回事,而这种气候代表着他们即使在冬季也可以尝试种植烟草。   斯托伊奇科夫男爵已经想好回去以后立刻就去请教那位医生了,最好能把人请回自己的领地来教导农奴们怎么耕种。   不过前提是,先把合作的合约签订下来,只有拿到合约和定金,他才敢无后顾之忧的去尝试种植这种植物。   而合约的事情,当然是费利克斯和他谈了,因为烟草属于以前没有的商品,所以在价格上他们彼此都有不同的想法,好在最后还是谈下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此外,费利克斯还和斯托伊奇科夫男爵签订了葡萄酒的购买合同,他喝了男爵带来的葡萄酒,和普拉迪自己酿造的葡萄酒在口感上有很大的不同,但味道很不错,而男爵开的价格比其他商人给的价格要低,同样喜欢喝酒的费利克斯自然不会错过,直接订了一大批让他下次来的时候一起带来,他打算留着和下属们一起分享。   而魏薇在查看了其他男爵带来的样品后,又挑了一些感兴趣的,希望他下次来的时候能带一批来。   而拿到合约的男爵当即决定立刻返回领地,然后收购一批货物再送来萨丁森,趁着还没入冬,再赚一笔。   反正他没有需要带的货物,完全可以雇佣佣兵送自己走山路回去,再护送商品过来,佣金虽然有点小贵,但相比他即将赚到的钱财,完全不值一提。 第190章   索里亚国来的斯托伊奇科夫男爵告辞之后,暂时没有其他客人来城堡了,不过送来的帖子还是不少,费利克斯去书房看信函,处理这些人际关系。   这些信件大部分都是贵族发来的,一如既往不是邀请他们参加宴会就是询问萨丁森堡什么时候举办宴会,只是写信的贵族更加多了。因为费利克斯晋升公爵,这场宴会不可避免,而要来参加宴会的除了以往交好的贵族,新领地内的贵族都希望能过来拜见这位新晋公爵大人。   当然,这些人不可避免的在信里提到爱德华王储,纷纷表示非常希望能来拜见王储殿下,这事费利克斯得问过王储才会做出回复,不过以他对爱德华的了解,王储殿下恐怕不会答应贵族们的拜见。   而宴会也是要举行的,不过不急,他们才刚回到领地,可以慢慢筹备。   这些信件的内容基本千篇一律,魏薇只跟着看了几封信就不感兴趣的忙起了公务。   他们离开领地许久,虽然走时做好了安排,时不时还有人送公文到王都去给他们查看,但到底不太方便,所以很多不那么重要的事情都是由下属官员和管事自行负责,而现在他们回来了,就需要看一看这些人的工作如何了。   魏薇把潘妮叫进来,让她帮忙跑一趟,通知庄园里的所有管事“明天让他们过来开个会,做个汇报。”   庄园内的农事一直都是魏薇负责,至于工厂和庄园外的事情则是费利克斯来,他也叫了人通知其他人安排时间开会。   确定了会议时间,魏薇继续翻着文件,她现在看的是研究所那边的报告,前不久炼金师们带着学徒终于把各种化肥的最佳配比和量产问题给解决了,可以开始大量生产了,不过原本他们就有在小规模生产化肥,所以制造场地和人手都很少,所以现在那边想申请建立正规的工厂,以及招聘工人。   工厂倒是不适合现在就建,庄园内的工厂已经有好几家了,再建的话就需要侵占田地了,所以在很久之前,费利克斯就在斯罗特选了一个合适的地区作为未来的工业区,那儿距离新城有一定的距离,不用担心会影响到新城的居住环境,正规的工业区不仅方便管理也能进行有效的安全防御,而且位置就在新城边上,也十分方便工人上下班和货物运输等问题,以后庄园内的几个工厂基本都会搬过去,所以化肥厂的话自然也要在那边安家落户,所以现在弄一个化肥厂出来就有点浪费了。   所以之前文件送到王都时,扩建工厂的事情没有批下来,不过招人的事倒是同意,最近他们就新招了一批工人,加大了化肥的生产,已经能往外售卖一些化肥了,不过因为数量不多,所以优先售卖的对象还是本地的领民,根据回馈,用过的都说好,不少商人早就听说过萨丁森堡内使用的肥料和其他人使用的不一样,早就想要买化肥了,但因为产量受限,就是到现在也没有商人成功签约,只能慢慢等着了。   而现在放在魏薇面前的是加大原材料购入的申请,制作化肥需要的原材料萨丁森本地是没有资源储备的,以前都是从其他贵族和商人手上买,生产扩大后,本来订购的量就不够用了,所以负责生产化肥的管事就写了申请上来,希望增加原材料的购入量。   魏薇在上面写了“批准”,然后翻出了几个合作对象的资料,写了信件询问他们是否能增加订货量,如果不行的话,她就得另外再找货源了。   信件写好以后,魏薇在上面滴了了火漆盖好印章,这火漆是她特意找人做的,盖了火漆印章的信件如果被拆开会很容易被发现,欧洲的贵族一直很喜欢使用它蜡封信件和重要文件,不过她这个时代火漆还没出现,所以只能自己找人做了。   别看只是小东西,但成品放到店铺里售卖,却非常受欢迎,不仅是贵族,普通的商人也都会买一支回去用,毕竟他们有很多信件都需要保密,有了火漆就多了一层保护。   带着狮子家徽的红色火漆很快凝固,写好的信件暂时放在一边,她继续看下一封文件。   这时候费利克斯把一封信送到了她手上“是给你的。”   “是谁写的?”   魏薇疑惑,一般来说其他人不会特意给她写信,如果写的话署名应该也是自己,信件自然会被仆人分类好直接送到自己手里,现在这信既然是在费利克斯那边,就说明收件人是他了。   已经看过内容的费利克斯道“就是那个帮你你买了可可豆的异国商人。”   他一说魏薇就想起来了,去年她和一位异国商人签订贸易让他帮忙在地中海南岸那边的国家收购可可豆和咖啡豆,不过去年因为季节原因,对方只送了几船可可豆来,咖啡倒是没有多少,而今年他送货的时间自己在王都,没有见到人,不过付钱的事情是一早就吩咐下去的,所以按理说他们应该没什么需要进行信件往来的吧?   她打开信纸大略看了看,这封信的落款时间已经快一个月,不过对方是从海上发来的信件,中间送信需要不少时间,所以应该是不久前才到了萨丁森,正好和其他贵族送来的恭贺信件混在了一起,被巴顿管家以为是一类的信件,所以就都放在一起了。   信里一开始确实问候的是费利克斯,这位商人的消息似乎很灵通,竟然也知道费利克斯当时晋封的事情,所以开头就是恭贺费利克斯,不过几句话以后,他就转入正题,和魏薇说起了自己写信的原因。   信里提到这位商人因为萨丁森之前表示对可可豆和咖啡豆的需求是越多越好吗,所以从去年开始他就一直在地中海南岸的几个国家内来回奔波,寻找有大规模种植这两种植物的产地――顺便一说他还真的找了不少,所以今年送到萨丁森的咖啡豆和可可豆可以说是源源不绝,目前不仅萨丁森的奶茶店开始出售巧克力制品和各种口味的咖啡,他们开在王都和其他地区的店铺也开始定量了,目前各种巧克力制品大受欢迎,而咖啡则因为味道叫苦接受度不如巧克力,但经过宣传已经有不少人在发现它提神醒脑的好处之外爱上了它独特的香味,正慢慢形成一个新的饮品爱好圈――而在寻找货源的时候,这位商人也没忘记魏薇曾经让他帮忙寻找的特殊植物,所以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特意询问一下当地人是否知道什么特别的植物。   然后,在其中一个地方,他从当地的祭祀那儿听说了,在当地的某个雨林之中,见过一种流泪树,和魏薇要找的橡胶树很像,那种树木也是割开树皮以后会流出乳状汁液,不过这种树的种子和叶子都有毒,人畜误食都会导致中毒,所以那种树木只有在人迹罕至的雨林里才有,而没见过实体的商人不确定这是不是她要找的植物,只是转述了那名祭祀的话。   看到这里,魏薇立刻激动了起来,橡胶树的种子也叶子就是有毒的,而商人描述的树的样子也和她见过的橡胶树图片对上了,所以十之八九,那就是橡胶树了!   原本她知道橡胶树的原产地是南美洲时其实就没真的期望有人能找到橡胶树,毕竟南美洲那边现在还不是他们能去探险的地方,告诉商人也不过是心怀侥幸而已,没想到竟然还真的让他找到了。   按下激动,她继续往下看,商人说那种树所在的雨林非常危险,就算是当地人都很少深入,他只是个小小的商人,恐怕没办法帮她寻找到这种树木了,所以如果她需要的话,只能自己派人来找了,不过他也表示如果魏薇需要,他能把当地最好的猎人介绍给他们充当导游。   这可让魏薇犯了难,热带雨林那种地方的危险性有多高,看看后世的那些纪录片就知道了,而且这个时期要武器没武器,要医药没医药的,一般人进去就出不来了,她到哪儿去找人?   “这种树你很想要?”费利克斯之前就看了信,所以看到魏薇的表情就知道她在犹豫什么。   “嗯,如果这真的是橡胶树的话,它的用途可是非常广泛的,如果能弄回来,我们就赚大了。”   不说橡胶的各种工业用途,就是在生活中能看到橡胶制品的地方不要太多,就拿鞋子来说,木头的鞋底能比得上橡胶制的吗?那必须不能啊!另外橡胶可以用于密封,这样他们领地产出的各种食物的保质期就能变得更长了,另外马车的车轮、水管管道、甚至玻璃窗的封条等,哪个不是需要橡胶制品的?   给她一个橡胶园,她能把科学技术往前推一大步,工业革命都能尝试搞一搞了好不好!   所以你说这东西重不重要?   “那么就在当地雇佣人手怎么样?”费利克斯提议道。雨林他没有见识过,也不是很清楚那样的环境究竟是如何的,但人迹罕至的森林有多危险他很清楚,所以相比完全不熟悉当地情况的陌生人,当地人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费利克斯坚信,只要出的价格足够高,一定会有人愿意去的。   而且如果这橡胶树真的那么有用的话,费利克斯觉得完全可以和当地的君主进行合作,地中海南岸那边的国家不少,虽然很多国家相对比较封闭,但既然是异国商人能去的地方,那应该就不是什么特别排外的地方。   魏薇一听也觉得是这个道理,而且橡胶树生长缓慢,完全依靠野生橡胶树原材料是不可能的,人工种植才是王道。   所以如果确定当地真的有橡胶树的话,他们就需要在当地购买土地种植橡胶树,而这些都需要有当地人的支持,能和君主合作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   “那么我们应该派谁负责这件事?虽然说可以雇佣当地的人,但是我们这边还是要找人过去和他们谈谈吧?”完全交给那名商人她到底不放心。   费利克斯也是怎么想的,他在自己的手下里选择了一番,最后道“不如让金斯利带人去如何?他现在也是男爵,贵族的身份方便他觐见那边的国王。”   费利克斯晋封公爵后,他手下的骑士中有三位成了新的贵族,金斯利是其中之一,他本身又是骑士团的团长,武力值高,又能言善道,代表他出访其他国家,确实非常合适。   此外费利克斯还打算从商队里找几个人跟着金斯利,再带上一批萨丁森的特产去那边,让对方的君主知道他们萨丁森的价值,这样才更好谈合作的事情。   “金斯利确实很合适,不过他最近应该要接手自己的领地,有这个时间吗?”   “没问题,金斯利的领地就在他原来的采邑那儿,接手并不需要花什么时间。”   晋封男爵后,自然有自己的封地,国王倒是没有给萨丁森的三位新男爵选领地的位置,而是把主导权交给了费利克斯,费利克斯也不会苛待自己的亲信,所以给三个人选择的领地都很不错,其中金斯利的领地就在萨丁森,是在他原本的采邑基础上扩大了范围,把周边的土地和几个村落给加入了进去。   不过也是他运气好,采邑周围都没有被分给其他贵族和骑士,所以他才不用挪地方,像另外两个晋封的骑士,因为采邑隔壁属于其他骑士,所以费利克斯只能另外在其他郡给他们选地方了,两个被分到了斯罗特,接管了那个被骑士团以强盗的名义频频骚扰,最终不得不变卖所有土地和家业搬家到其他地方去的男爵,成了那儿的新主人,当然,这两位新男爵的封地地盘可没有原来的男爵大――毕竟人家是从伯爵被降级的,封地也只是被没收了一半,所以原本剩下的一半也有五个男爵的封地大,当然现在都归费利克斯所有了――和金斯利一样,他们都是标准的男爵领,各自有用8600英亩的土地和一千户从原男爵那儿接手的领民。   既然金斯利不需要处理封地的事情,那么派他去就更合适了。   “那你问问他愿不愿意去吧,正好皇家海港那边不是把欠我们的海船送来了吗,再招募一批水手和船员,我们自己组建船队过去好了。”   之前他们订购的五艘海船还没交货就被海盗偷走和烧毁了,造船厂自然是要赔给他们的,那要不是王室的造船厂,这么大一笔损失足够让他们伤筋动骨了,而国王后来也没抓到那群狡猾的海盗,为了弥补对他们照成的损失,皇家造船厂那边把其中一艘商船变成了战船,这可是费利克斯原本没资格订购的战船,那个时候国王可还没有生病,如果不是他受益,他们可买不到战船。   而有了战船以后,他们的船队在海上也会更加安全了。   既然船只都已经送来,组建船队的事情正好一起进行。   魏薇再次写了回信,和异国商人说了她这边会派人过去,希望到时候他能帮忙接待一下,让船队和当地人建立友好往来,当然如果可以,她想雇佣他当翻译,或者介绍个合适的翻译给船队,毕竟南岸那边可不说拉丁语,没有会说当地方言的人,沟通可是个大问题。   写好的信件连同之前的那封一起交给梦娜,让她找仆人送到丁格尔去,随着萨丁森越来越繁荣,很多商队和贵族都会在这里建立联络点,派人驻守,做生意收消息两不误,而那位异国商人同样在这里弄了一间铺子做生意,所以魏薇写的信只要送到店里去就可以了,之后会有他们自己的人把信送到主人手中。   之后魏薇的心情一直很好,今天她真的是得到了双份的惊喜,不仅找到了烟草还疑似发现了橡胶树,简直是收获了双份的快乐。   她几乎是哼着歌把剩下的工作给处理完了的,等自己的忙完了,就去帮费利克斯,费利克斯那边的公务比她多,多到一两天都处理不完,所以一直忙到了晚饭时间,夫妻俩才被通知他们开饭的仆人叫停,从椅子上站起来齐齐伸了个懒腰,然后在发现彼此的动作后,都笑了起来。   费利克斯绕过椅子,揽住魏薇的腰往外走“走吧,今天可是王储殿下第一次来我们家做客,白天没招待他已经很失礼看了,晚餐可不能再迟到。”   费利克斯原本就教导过王储剑术,后来他身体越来越差才不得不停止了剑术课,但两人还是有些师徒感情的,可按理说王储才是他的长辈,于是两人一直是平辈论交。   而在王储接受治疗身体开始好转之后,他的日常运动也从散步慢跑变得更为激烈了一些,甚至在费利克斯打仗回来以后,爱德华王储咨询过魏薇后,再次跟他学习起了剑术,加上魏薇医生的身份,夫妻俩同王储的关系是越来越熟悉,往来也更像是亲朋好友不需要那么客套了,所以知道他们有很多公务要处理的王储一来萨丁森堡就善解人意的表示不需要他们陪同,让他们自己去处理公务了,只请多洛莉丝带着他和自己的未婚妻一起逛逛。   当然,因为王储的老毛病,种满花草的花园不太适合他参观,所以多洛莉丝只带他们参观了城堡内部,而在这过程中,爱德华王储看到了城堡里新开辟的图书馆,直接扎在里面不出来了。   萨丁森堡原来是没有图书馆的,公用的书房是有一个,但是里面的书并不多,至少数目是绝对比不上王室的收成的。   但魏薇天天捧着百科全书看的习惯让费利克斯知道她是个喜欢书籍的人,所以从很早以前起,费利克斯就开始有计划的收集各类书籍,而别的贵族在知道费利克斯的举动后,送礼时也会投其所好送些比较珍贵的藏书或者复刻的手抄版孤本,加上魏薇自己开了造纸厂又弄了配套的印刷厂出来,时不时会有人请印刷厂帮忙印刷书籍,这些书籍不管好坏印好后也都会给她留一些作为谢礼,所以日积月累的,城堡里的书就越来越多,慢慢的书房也放不下了,费利克斯就特意让人收拾了书房隔壁几个空置的房间,改装成了小型的室内图书馆。   爱德华王储本身就喜欢看书,他身体不好的时候很多事情都不能做,除了上课外就只有看书打发时间,所以一看到这里有许多他没见过的书籍,立刻就被吸引了。   而他的未婚妻坎贝尔小姐和他有同样的爱好,两个人看了图书馆里的藏书后就不愿意离开了,还特别体贴的让多洛莉丝不用陪他们了,他们自己就能在这里过的很愉快。   不太喜欢看书的多洛莉丝无法理解他们的爱好,但这不妨碍她听从他们的吩咐,只让人准备了茶水点心,又派了仆人在门口等候服务,自己离开去厨房查看晚餐的示意了。   自从嫂嫂不在,这种事情就变成她负责了,而魏薇刚刚回来要忙的事情多,多洛莉丝就体贴的决定再帮她处理几天这些琐事。   所以等费利克斯和魏薇到了餐厅,王储和未来王储妃都还在图书馆里没出来呢。   迎接他们的,是两个小天使。   “妈咪!爹地!”已经会走路的小安东尼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抱着他们的大腿,仰着头朝他们露出可爱的笑容。   后面一点,长高了一些的卡洛琳也跟着走了过来,学着安东尼的样子抱住了魏薇的另一条大腿,抬头叫人“叔叔婶婶。”   几个月不见,卡洛琳完全没忘记自己的两位长辈,甚至刚刚见面的时候还掉了好几颗金豆子,委屈巴巴的说他们怎么出去那么久,是不是不要她了,还是魏薇好一通安抚才终于露出笑容。   结果之后她就发现自己最喜欢的弟弟安东尼不记得自己了,又是一阵委屈,好在安东尼虽然不记得她了,却还是很亲近自己的小堂姐,在魏薇的诱哄下,用几个甜甜的亲吻就把小堂姐给哄回来了,然后两个小不点就牵着手去了他们的玩具房,有卡洛琳陪着,安东尼都没吵着一定要母亲陪在身边,玩的可高兴了。 第191章   处理堆积的公务、招待贵客、准备宴会、巡查秋收、狩猎野兽和准备新一期的公务员考试,回到领地后,公爵夫妇几乎要忙到飞起。   特别是费利克斯,他接受了新的领地,秋季的巡游自然也要加上这几片新封地,虽然可以派得力的下属帮自己分担巡游和狩猎野兽的工作,但夫妻俩觉得第一次巡查还是亲自前往比较好,所以才回萨丁森没几天的费利克斯在庆祝他晋封公爵的宴会后,和其他前来拜访的贵族们打了招呼,就匆匆带队又离开了萨丁森,到各处去视察了。   这里得提的一点事,公爵领的标准面积是标准伯爵领的三十倍,而萨丁森原本是两个标准伯爵领的面积,也就是说,费利克斯成为公爵后接收的所有贵族郡的大小有十五个萨丁森那么大,当然,因为他本身还有斯罗特这个标准大小的伯爵领,所以他的新封地是十四个标准伯爵领,按照萨丁森郡周边大小郡的不同面积,最终国王分配给他的新领地,是六个郡,其中最大的郡有萨丁森25倍大,而最小的那个比标准伯爵领还小一些,但依旧算是伯爵领。   这么多的郡连接在一起,总面积超过两百五十八万英亩,共计人口超过一百万人,占据普拉迪近八分之一的人口,领内大小贵族二百多位,可见一位公爵能够享受到的统治权,并不比一些中小型国的君主差了。   当然,这些领地的总面积并不是代表他们以开发的土地面积,实际上普拉迪的森林涵盖率不低,加上畜牧业和农业一样兴盛,所以很多贵族的领地中森林和草地的占地面积才是最多的,农田则更加人口而定,越是贫穷的地区,哪怕领地很大,农田却越少。   而费利克斯的新封地里的人口,说实话,真的不太多,谁让他们原本就在萨丁森边上,而最近几年随着萨丁森的发展,以及公爵夫妇定下的各种惠民政策,越来越多的自由民从其他地区拖家带口的跑了来,领主们拦都拦不住,毕竟他们没办法做到和费利克斯一样大方,自身发展虽然也有一些提高,但还是不足以吸引自由民留下来,而费利克斯接受自由民的行为虽然会损坏大家的利益,但符合法规,贵族们想抗议都没办法,而且他和周边那些郡的贵族都有合作,看在利益的面子上,也没人真的敢去抗议,甚至不好阻拦那些自由民的选择――就算阻止又如何,自由民可以连家当都不要的偷偷跑走,有贵族尝试过把人抓回来以其他名义变成农奴,结果却是剩下的自由民们人人自危,跑得更快,做的最狠的那个贵族虽然靠把自由民变成农奴而留下了一部分人,但现在他领地里根本就没有自由民存在了,其他地方的自由民知道这事后也不敢来他的封地,而没了自由民商人们也不太愿意过去,最后结果就是经济萧条人口锐减,除了田地的税收那名贵族几乎没有其他的收入,领地内的土地只能依靠采买农奴回来耕种,如果不是这些年里田地的收成有所提高,那个家族怕是已经直接落魄到破产了。   其他贵族看到他的结果后,自然就不敢对自由民乱来了,只能无奈的学着萨丁森郡提高了一些自由民的待遇,勉强把人留了下来。   好在到了今年,萨丁森郡的人口到了一定的饱和程度,加上新生儿降生和成活率大幅度提高,萨丁森已经不接受外来自由民了,其他自由民想来也没办法迁户到萨丁森,才让其他贵族松了口气。   不过现在很多自由民依旧选择到萨丁森打工,赚了钱带回去养家缴税,所以很多领地的贵族空有人口,实际上种田的人数还是变少了,而且因为这些人种的田地变少,他们能收的田税同样也变少了许多,好在这些地方都和萨丁森有合作,大家见自己的口袋并没有因为领民外出打工不种地而越来越空,反而因为费利克斯为了弥补对他们照成的劳力损失特意给予的让利而找补会更多的金币,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当做无事发生了。   而现在,费利克斯晋升公爵,成了他们的顶头上司,这些人就更不敢因为这事和他对抗了。   甚至,对于费利克斯成了公爵,并且接管了他们的领地这件事,大部分的贵族可以说是非常支持且高兴的。   毕竟原本他们的顶头上司名义上是国王,但实际上国王对他们都不怎么在意,平时只要税款到位,国王是不会想起这些人的,而东部的贵族因为远离政权中心王都而被西部的贵族称为乡下人,他们就是想抱大腿就抱不到,甚至帝国需要打战的时候,也是优先想到西部那边的贵族,这就导致东部的贵族们不仅封地贫瘠也没办法依靠战功得到奖励,所以日子相对其他贵族一直过的很糟糕。   萨丁森发展起来以后,他们跟着喝汤倒是也获利不少,但地位并没有因此提高,国王记得住的东部贵族就费利克斯一家,其他贵族还要有人提醒才会想起来,其他大贵族同意和费利克斯有合作,赚的比他们都多,东部贵族的那点小利益他们看不上眼,而且在萨丁森发展起来的时候,大贵族们就预想到费利克斯早晚会起来,到时候帝国东部是他的大本营,其他人想插手就是和他为敌,为了那么点微不足道的利益也犯不着这么做,明智的贵族是不会去得罪这么一个强大的合作者,所以很多人都不约而同的和以前一样选择无视那些东部贵族,礼物照收,关系也可以拉一拉,但收到麾下还是算了。   抱不到大腿一直是东部贵族们的遗憾,如今最粗的大腿自动送上门来,他们哪里舍得放开,不得直接变成腿部挂件死死抱着不放开啊。   而且费利克斯治理封地的能力有目共睹,同时他的仁慈和他的财力一样出名,看看那些越过越好的领民,再看看那些曾经得罪过他,却被不计前嫌的原谅,如今乖乖缩在自己的领地中不闹事的男爵们,哪个不是跟着赚大钱吃香喝辣的,现在都成了公爵大人的忠实拥护者,每次参加宴会三句话里有两句都是在赞美公爵夫妇。   虽然大家都知道费利克斯并不怎么待见那五个男爵家族,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落魄,反而越过越好,就足以让其他贵族明白,只要跟着威廉姆斯公爵干,好处绝对多多的。   所以称为附庸完全是他们占了便宜,如今公爵大人带队巡查,每到一个地方都能接到当地领主的热烈欢迎,狩猎的事情他们自己就给解决了,根本不需要费利克斯亲自带队狩猎,他只需要接受他们的热情招待就够了,当然,如果能再谈一谈其他的合作就更好不过了。   而他出巡的时候,秋收已经接近尾声,粮食都已经收好,接待的贵族们也在他来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要上缴的粮食,装好了车,只等公爵一来给他过目后,就送到萨丁森去。   这些粮食里确实有一部分是属于他们的上级贵族,但按照一层管一层,不能跳过中间管下面的贵族制度,实际上各地的男爵是不需要给费利克斯缴税的,只有那些伯爵需要缴纳一部分税款代替他们自己的兵役,可男爵们还是和伯爵一样准备好了粮食,并且和他们需要上缴的粮食数量完全不合。   所以,实际上那些粮食中除开他们自己抵了兵役的那一小部分――男爵更是没有这一部分支出――其他大部分的粮食其实是普通领民给国王的税款和教会的什一税。   一直以来贵族征收的超过土地产出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税款并不只属于他们自己,有一部分是给国王收的。   而在这之外,大家还要缴纳给教会的什一税。   国王的税款和教会的税款,合在一起,就是这些即将送去萨丁森的粮食的总数了。   之前就说过普拉迪对教会不待见,但他们依旧会收什一税,因为他们可以以这个名义向领民收税,然后收上来的粮食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进入他们自己的粮仓,给自己增加一份收入。   至于教会那边,想拿到全部的税款是别指望了,贵族能分一部分给他们就不错了,有些人甚至一点都不给,只让教会自己自给自足,所以各地的修道院远远比教会多,因为修道院的僧侣们都是自己种地养活自己。   而既然敢吞了什一税,贵族们也不在意是不是多吞一些给国王的税款,反正只要贿赂好国王派来的收税官,隐瞒田地的数量,谎报一下今年的收成,就能省下大批的粮食,何乐不为呢。   尤其他们本来就是乡下地方啊,种地种不好,产量不高不是和很正常的吗。   而且又不是只有他们这样,而是所有的贵族基本都是如此,所以贵族们个个做的理直气壮,以前的国王也不是不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而已,不然还能拿他们怎么样?毕竟国王对那些领地可没有多少统治权,为了一点税款对贵族动手,很可能会导致大部分的贵族人人自危,最后站在一起和他对着干。   这就是君主分封制度对于王权的牵制了,如果换成华夏的帝王制度,这些贵族早就被砍了一批又一批了。   所以国王才特别喜欢费利克斯啊,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不谎报不偷税漏税的贵族,每年交上来的田税可都是一粒小麦都没少就算不给粮食也会补上足够数目的金币,所以每次费利克斯缴税的时候,国王转头就会赐下各种赏赐,作为表彰,换算一下,其实也不比其他人偷税瞒下的那一部分少。   这次费利克斯作为公爵来巡查,贵族们就把该上缴的粮食都给了他,让他带回去再统一送给国王,为了讨好他,平时他们自己瞒下的什一税都给让出来了,给国王的也比往年的多了不少,这就是在暗示,费利克斯可以自己把这一部分收入囊中,光明正大的贿赂他。   费利克斯自然毫不客气的都收下了,不过他没打算自己私吞,所以什一税的部分他让人计算了一下当地教会一年需要的用度派人给他们送去,剩下的则换算成钱币,让下属记下,回头派人过来把钱交还给贵族们,然后在他们的各自的封地里告诉那些农奴和自由民,这些归还的钱是代替他们明年的一部分田税的,所以他们明年要缴的税相对会变低一些。   他这么做的时候已经事前和贵族们说定了,毕竟表示之后会派官员监督审核这事,所以贵族们不可以违反约定再收多余的税款,剥削领民。   而国王的那部分自然是原封不动的收上来送去王都了。   贵族们倒是都还听话,他们现在归费利克斯管,同时因为担心自由民逃跑,不得不收敛了以前的做派,苛捐杂税什么的也不敢乱收了,领民们的税收其实就比以前要少了不少,如今费利克斯替他们交了一部分,又表示会派人监督,他们自然是不敢乱来的。   当然,真正说服他们愿意如此配合的,还是因为费利克斯在巡查的过程中了解了各地的情况后,表示回去后会和夫人商谈一下如何加深双方的合作,帮助他们发展领地,有这么个大萝卜挂在前面,哪个贵族还看得上那么一点田税啊。   只要合作能进行,就算让他们和萨丁森一样降低税收,他们都愿意啊!   所以等费利克斯离开的时候,不仅那些领民们对他感恩戴德,那些贵族也是一边依依不舍,一边又期待他早去早回,早点把合作的事情落实了。   真的是纠结啊。   费利克斯巡视领地的时候,魏薇在领地里处理秋收账目的核算以及公务员考核的事情,不过后者现在已经不归她管了,丁格尔的小政府这几年运作良好,架子搭建的很稳,政府官员也已经能独当一面,各部门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又需要多少新人,他们自己最了解,所以魏薇早就把公务员考核的事情交给他们自己负责了,连考卷都让他们自己出,她需要做点只是像科举一样在考试前把考官们集合起来隔离一段时间商讨考试内容,不让考题的内容透露出去,再一下考试场地。   总是让他们露天考试也不是个办法,所以今年考试的地点从城堡的广场改成了学校,不过萨丁森郡内的几个学校虽然已经修建并开始使用了,但这些学校的规模都不大,而来萨丁森报考公务员的人是越来越多,几个教育程度算是中小学的学校根本容纳不下几万考生,所以思来想去,魏薇就把新城那边已经建好的未来的萨丁森大学给出来让他们暂时使用了。   这所即将成为高等学府的学校如今还没有安排好教职人员,学校里也是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但它的装修已经完成,魏薇自己就读的大学是华夏的大学,整体风格和欧洲非常不协调,所以为了让新城的风格统一,她在设计学校的时候,自然而然的选择了自己看过的,曾经一度也很想收到邀请函的霍格沃斯魔法学校。   而霍格沃茨的原型是牛津大学,后者在1096年就开始授课,如今在欧洲已经成立将近两百年了,在整个欧洲都十分有名气,很多后来建造的大学基本都有参考它,所以对于魏薇拿出的设计图纸,不管是建筑师们还是工人们都没有任何意义,甚至因为是比较熟悉的风格,他们建造起来还省了不少时间。   当然因为这所大学的工程很大,所以说是建造好了,其实只是部分教学和居住区域建造好可以在布置好设施之后开始正式招生上课,所以还有不少区域目前依旧在施工中。   当然,即使是这所大学的教室,也不可能一次性容纳几万人进行考试,所以为了安排好考生,除了教室以外,其他的比如还未建好的图书馆、教职员办公室、学生宿舍之类的室内区域也暂时变成了考场,而考试得自己带上考试用的桌椅进考场,才总算是把人都安排了进去。   当然因为人员过多,需要的监考员也非常多,又不是空旷区域,原本的考官不够用,所以最后还是需要调派不少士兵去帮忙,有他们守在门口,时不时还有监考员巡逻,考生们也不敢作弊。   就是考试的时候旁边有一个拿着武器的士兵虎视眈眈的盯着,压力有点大啊,虽然以前考试的时候也有士兵守着,但那时候考生也都聚在以前,反而比如今一个小宿舍内可能只有几个考生被一个士兵盯着要轻松一些。   不过压力再大也要好好考试,以前萨丁森的公务员对普通人的吸引力就很大,如今费利克斯都是公爵了,他下属的官员以后定然会被分配到所有的领地中工作,官员们晋升的机会也越来越多,不说爬上贵族的位置,如果依靠现在的政府制度,有能力的人很可能成为某个地区的镇长乃至城市的城主,这样的荣耀,即使是一般的贵族都抵抗不了,所以今年参加考试的人之中贵族子弟的数量都增加了,很多人都是为了未来会有的光明前途而来的。   当然,来的人多,可展示需要的公务员人数却并不是很多,而且几年下来,公务员考试相比从前是越来越难,所以最终能有多少人能通过,就得凭他们自己的实力了。   不过对于萨丁森来说,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是考试场地。   今年已经非常勉强才能把人安排好了,以后要是人数再增加,就算大学完全建立好,也不可能容纳下所有人,何况以后学校开始招生后,他们可以借用教室,可其他总不可能再借用了,尤其是办公室和宿舍楼。   但特意为了一场考试建造专门的考场也很浪费,最后魏薇拍手决定,从明年开始,各部门的公务员考试分开考核。   “以前都是统一考试的,以后让他们按照报名的部门分开考试,考试的内容各部门自己决定,不用像现在这样做成综合卷了。”考试当天,魏薇当然也要出现一下,这会儿她正带着一群考官和监考员在大学里巡逻,顺便参观一下这所学校。   同行的还有爱德华王储,王储对于他们的公务员制度很感兴趣,所以跟着来参观了。   有王储在,那些考官和监考员都有些放不开手脚,不过魏薇说的话他们也都有好好记住。   “我们之前也是打算分开考核的,但大部分的考生会同时报考好几个部门的考试,即使分开考核每场参加考试人数并没有减少多少,反而会因此增加阅卷的难度,所以我们也在商量对策。”   魏薇一听,就问他们“那你们讨论的怎么样?”   考官“我们在想是不是要限定考生们报考的科目。”   如果能限定考生只能参加一个或者两三个部门的考试,那么在考试的时候考生人数定然是可以减少一些的,只是以前他们都允许那些考生报考所有的部门,如今突然限制的话,大家担心会引起考生的不满。   所以这件事要得到领主大人的支持,而如今公爵大人不在,自然是由魏薇来定夺了。   “可以,就限制一个考生最多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考试好了,让他们选自己认为最擅长的去发挥,不许重复报名。”   这可比他们原本定下的最多三个的上限还要严苛了,但既然是公爵夫人说的,那当然是听她的了。   “另外,考试的时间也可以改一改。”魏薇沉吟片刻后说道“一直把时间定在秋收的时候也不太好,一些考试出生自平民家庭,秋季里得帮着家里收获粮食,很容易影响他们的靠前准备,你们回去研究一下,换个更合适的考试时间,最好是在春天或者夏天,以后就把那几天定位每年的考试日好了。”   魏薇都想直接把高考时间定下来了,但每年的六月接近小麦夏收的时间,如果是从其他地区过来的平民考生,来还的路途很容易耽误他们自家的收成,毕竟现在厂家考试的,可都是年轻的劳动力。   考官们点头记下了。   “另外,女性考生的比例也要尽可能的增加了,我看了看现在的考生几乎都是男的,这点不太好。”她转头看着教室里的学生“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些部门最好是由女性负责的,如果不增加女性公务员,你们打算自己去当妇女主任吗?” 第192章   丁格尔的试运行政府说拥有的部分之中是没有计生委的,当然以现在的情况,计划生育显然也不符合民情,不过魏薇觉得妇女主任的工作还是需要的,只是之前还没有特意筹备过,但以后必然是要建立起来的。   可报考的考生确实基本都是男性,女性几乎可以说没有,当然不是因为女性不能报名,而是现在的普通女性基本是没有受过教育的,而有受过教育的女性则基本是贵族和有钱人家的女孩,她们的目标是结婚嫁人,人生计划里根本没有工作这一点,所以自从萨丁森开始施行公务员考试的根本没有女性参加。   不过自从萨丁森开了多加工厂后,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家门进入工厂工作,很多平民女性有了工作的机会,而工厂的晋升一开始就规定了只看能力不看性别,所以很多女性慢慢也认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在教育开始普及以后,萨丁森的领民们不管男女都有了接受教育的机会,孩子们被送到学校去学校,大人们也积极参加着扫盲班,终于在今年,有一些女性终于意识到她们也可以像男人一样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为领主大人手下的政府官员这件事了。   所以今年也有女性报名参加了考试,虽然人数还很少,但总归是个好的开头。   魏薇说要加强宣传力度,必要的时候可以在这批女考生之中找一个表现不错的人立个典型做宣传,让大家知道,只要有能力,不管男女都能成为政府一员。   考官和监考官们脸色各异,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魏薇说的女人也能当公务员这点,但没人敢开口反驳,也没有适合反驳的能力。   首先,因为计生委已经在筹备阶段了,所以计生委的具体规划和工作内容大家是知道的,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和女性打交道,妇女主任甚至还要帮助女性处理家庭问题,这个工作确实不适合男人来做,一个不好被女方的丈夫误会可就糟糕了。   再来要是说女人能力不如男人,那他们更说不出口,明晃晃的例子就在眼前呢,萨丁森的繁荣几乎都是魏薇的功劳,她的能力也是有目共睹,尤其是为她做事的人就更清楚了,让他们在她面前说女人不如男人,自己心虚不说,怕是以后也会让公爵夫人对自己有意见,而公爵夫人如果对自己有了意见,那么公爵大人只会更有意见,那他们工作还要不要了?所以就是为了自己的前途着想,他们也不敢开这个口。   所以这事他们得答应,还得做的漂亮,不然被认为阳奉阴违或者能力不行,那可就糟糕了,别看他们已经进入这个体系,可谁不想再进一步?如今伯爵大人变成了公爵大人,他们未来能拥有的舞台更加广大了,考生们都在梦想未来自己能成为镇长甚至城主,当然能拥有贵族的爵位就更好了,他们难道就会不想吗?   所以工作一定要做的,而且做的必须漂亮。   魏薇边走边说,如果其中一间考场时,她脚步稍停,因为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城堡里的仆人来来去去的一直很多,有些人是一直在作者仆从的工作,也有人因为能力出众被提拔成了管事或者分配了别的工作,比如他们自家的工厂和商队内就有很多小领导阶级是从仆从提拔过来的,目前做的最好的巴顿管家的侄子沃顿,他现在是精油和香水厂的厂长,负责生产精油和配置香水,本身也跟着那些调香师一起接受过魏薇一段时间的教导,而且最开始就是这个人和魏薇一起烧火粪,所以即使对方不在城堡里工作后,她对他也算熟悉。   她没想到会在考场里看到沃顿的身影。   不过也没有规定工厂的工人不能参加考试,甚至考试的人里也有农奴出生,只要通过考试,他们的身份虽然不会变,但就不需要和其他农奴一样被困在庄园之内,工作待遇和普通自由民一样,只是如果要离开领地就需要费利克斯或者魏薇的特批才行。   目前为止,他们特批过的农奴大概也就不到十个人,农奴的工作比自由民多,就算是孩子在一定年纪后也要开始为领主工作,几乎没有可以学习的机会,而在此之前他们接受教育的机会更是没有,所有农奴基本都是从头学起,能在考试里脱颖而出的,不是原本受过教育,刚刚成为农奴不久的人,就是天资特别聪明,学习速度比一般人快得多的天才,而这种人在几千农奴中,真的是少之又少。   所以既然农奴都能参加考试了,沃顿这个不是农奴出生的人自然也可以参加考试,就是他还是香水厂的厂长,却跑来考试,这让魏薇不得不担心他们的厂长是不是打算不干了。   不过担心归担心,她也没有现在就进去问人,只是悄无声息的默默离开,打算等考试结束以后把人找来问问情况。   她的巡场在走过一圈后就结束了,之后没等考试结束,魏薇就离开了大学,和爱德华王储一起,去不远处的贵族住宅区看了看。   这一片的贵族住宅区目前基本已经被订购一空,一开始确实只有王都的一些贵族碍于情面买了房子,但在国王给两位王子都买了这里的房子以后,贵族们就立刻开始跟风购房了,如果不是魏薇留了一部分房子没卖,恐怕他们离开王都的时候,新城的贵族府邸就已经卖个精光了。   而在之后,这个消息又传回到了萨丁森,当地和周边的贵族,有财力的就连看都不看就都表示要买一套,对他们来说,房子怎么样不重要,讨好公爵,和王储做邻居的机会才重要。   所以这边的房子被定完了,可他们的主人却连房子的样子都没见过。   今天魏薇就是带上王储让他顺路过来看看房子的。   这一片的房子都是相同的外形和结构,后期主人入住后可以改动,可现在一眼看过去,连花园里的样子都全都一模一样,马车走在路上,让人有种自己在原地打转的错觉。   留给王储的房子位于整个贵族区的中间地段,旁边是给安德鲁留的,另一边是费利克斯给自己留的,而王储对面则属于德文希尔公爵,可以说这里的房子最中间的几座完全都是按照身份地位排列的,不过除开中间这几座以外,就都是先到先得了,所以那些最早签约购房的贵族现在算是得了便宜,因为他们夹在一群大贵族之间,和他们成了邻居,这也给了他们拜访邻居的机会,当然,得是对方入住以后。   马车停下以后,魏薇亲自带费利克斯参观,这里的房子格局都一样,很多便捷的设施像是供水供暖厕所等问题都是根据魏薇那栋别墅改良而来,而且因为玻璃厂一直在改良平面玻璃的制作工艺,如今这些房子都装了大量的窗户,而且窗户上的玻璃都很大块,外形和内部结构都十分接近十八十九世纪的贵族宅邸(如果心里没有具体的样子的话,可以参考唐顿庄园那样的贵族房子不过规模要相对较小)。   说实话,在来到这里之前,爱德华王储对于自己名下的这栋房子其实是没什么期待的,他在萨丁森过的不错,见了很多市面,但不得不说萨丁森的住房条件比王都差了很多,萨丁森堡本身就是老城堡,年久失修的问题不存在,但老化程度厉害,而其他领民居住的房子就更不讲究了,想看个漂亮点的建筑都难。   但新城这边却非常不一样,不说仿造霍格沃茨的大学,和其他虽然只是一晃而过,但看着就独特华丽,犹如艺术品的公共建设,就是这些一模一样的住宅都非常精美。   进了屋子,这种感觉就更为深刻了,就算是王宫,室内的采光也很差,别看国王和他们居住的房间里都有大窗户,但那也仅仅只有国王一家日常生活的那一片区域,其他的区域就没那么好了,而且就算是国王一家居住的那一片里很多走廊通道也都没开窗户就是白天也黑漆漆的,得脸上火把蜡烛照明。   这里的房子却不一样,四四方方的格局,中间的走道两边都开了大窗户,光线虽然还是有点昏暗,却也比漆黑的暗道好得多,而两边的房间无一例外都带大窗户,卧室客房之类的更是配有阳台,室内采光非常好,而且虽然室内没有摆放家具,可墙壁拱和顶装修精美绝伦,到处是漂亮的浮雕,一些天花板拱顶上更是绘制了壁画,整栋建筑从内到外简直是个艺术品,而且这里面通风系统良好,冬暖夏凉,非常适合居住。   看到房子以后,爱德华王储已经迫不及待的去想应该怎么布置这里了,虽然他会在这里住着的时间应该不多,但哪怕每年来住上一个月也都是个不错的度假机会。   尤其离开这里之后,魏薇看时间还早就带他去看了旁边的中式公园,之后再顺路参观了下几个已经修建的差不多公共建筑,连盖到一半的市政厅都去看了看,而其中中式公园让费利克斯大开眼界,他觉得光是这个东方特色的公园就很值得参观了,现在没建好都那么漂亮,以后完工了他一定要来好好参观一下。   带着王储参观之后,他们就回城堡去了,爱德华王储虽然很想住新房子,但那儿连家具都没有,就算现在联系人布置也得花不少时间,显然暂时是住不了。   不过他自己的房子暂时住不了,公爵家的房子却可以,魏薇之前就打算冬天的时候从城堡搬到别墅那边去住着,把城堡空出来找人翻修,那别墅建好有几年了,可到现在她也只去住过几天,放着实在浪费,如今倒是派上用场了。   不过她的别墅不大,住他们一家家几位客人后,能安置的仆人就少了,所以要带哪些人去,哪些人留在城堡这边或者暂时回家居住,就得仔细挑选一番了。   考试日第二天,魏薇就把沃德叫来,询问了他的意向。   “我并没有打算辞掉厂长的工作。”突然被魏薇叫来询问这个话题,沃德紧张的抓紧了手里的帽子。   他解释说自己参加考试并不是为了成为公务员,虽然官员的工作对平民出生的他很有新引力,但如今他是公爵大人的心腹,担任着所有工厂中最为保密的香水厂厂长,沃德知道自己如果从这里辞职,就算能进部门工作,以后的前途也并不一定比现在就好,甚至还有可能让公爵大人对他的忠心持怀疑态度――毕竟他和一般只掌握了某个步骤,流水线生产的普通工人不一样,他手里掌握着精油制造和香水调配的秘密,如果被其他人收买,这些秘密就会被曝光,所以他自己也知道,于公于私,公爵大人都不可能放他离开。   “我就是想通过考试证实一下自己。”   沃德的想法其实很简单,随着公务员考试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把能通过考试当成一种荣耀,对学识也越发看重了,沃德自己是没读过大学的,但他接受过私人教育,自问学识不错,可学历方面确实没办法得到认同,而他本人又比较好面子,所以就想通过考试证实一下自己的能力,让大家更加信服他,也让公爵夫妇更加认可他的能力。   所以他就偷偷去报名参加考试了,原本他的打算是如果考上了就把这个好消息宣布出来,然后拒绝工作的机会,如果考不上,就有点丢脸了,那自然是要保密的。   不过他也没想到竟然会被魏薇从那么多考生里认出来,还特意找他谈话。   担心被误会,他连忙解释清楚。   知道他不是要跳槽,魏薇就放心了,毕竟他的工作确实很重要,魏薇也是真的担心泄密的问题,所以就和他想的一样,如果他真的想走,魏薇只能把这事告诉费利克斯让他处理了。   到时候由费利克斯来处理的话,可就不一定是什么结果了。   如今发现只是个误会,她也就放心了。   沃德离开的时候,才出了书房的门转头就看到了黑着一张脸的巴顿管家。   顿时底气更虚了。   巴顿管家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自己这个远房侄子,当初他就想把他培养成管家,结果这小子更想当管事,最后被调去当厂长倒也是个很不错的出路,本来巴顿管家还算满意的,如今见他偷偷跑去考公务员,以为他又想转行了,气的到这里堵人。   “跟我过来!”他今天得好好说说他才行,免得这小子越来越张狂,放着厂长的工作不做去考公务员,如果让公爵大人误会了,一个不好,别说公务员了,连命怕是都要不保。   管家也不顾礼仪,直接伸手去扯侄子的耳朵,在后者嗷嗷叫疼的声音中,把他拉走了。   这么不省心,就得好好教育才行。   隔着门板魏薇都听到了沃德的痛呼,不过这是叔侄俩的家务事情,她不插手。   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准备活动一下,走到阳台看风景放松眼睛的时候,低头正好看到了城堡外的奴隶居住地。   今年城堡的奴隶又增加了不少,都是从奴隶商人手里买来的普拉迪本国的人只要不是犯了错,哪怕是成为农奴也不会想去当奴隶,所以,这些奴隶大部分都是从国外买回来的,他们因为缺人干活,所以总是在陆陆续续的买了一批又一批,如今一看,那一大片的房子都抵得上一个小型城镇了,人数怕得有三四千。   当然,这个数目里面有一部分是这两年新出生的孩子,奴隶们生的孩子也是奴隶,他们在萨丁森的生活不差,又是混居,其中不少都组建了家庭,自然每年都有新生儿诞生,魏薇也没特意了解过具体数量,但新生儿怎么也得有一两百个了,所以经常能看到那些奴隶背着孩子在工作。   不过这个奴隶数量,确实是有点多了,别说其他贵族,就是王室都不会买这么多的奴隶,现在大家用的都是农奴,毕竟在自己的领地里干活的是农奴还是奴隶对他们来说其实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自己的私人产物,除了不能随便杀死――但是需要杀的时候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他们一直把农奴当成奴隶用,而农奴还比奴隶便宜,贵族自然愿意买前者了。   而奴隶太多,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容易让人联想到私兵这个问题。   魏薇靠在阳台副手上一手托着下巴,指头在脸颊上来回轻点,思考着问题。   不久之后,负责管理奴隶的管事们得到了公爵夫人的命令,让他们写一个名单,把往日表现良好工作认真的奴隶不拘年纪性别和平时的工作是什么,都把名字写上然后交给她。   管事们以为她是要挑选奴隶去做什么重要工作,很是认真的把他们觉得不错的人的名单写上去了,而且不仅是名字,还写了他们的基本资料和特长,毕竟很多人的名字都一样,只记名字的话容易弄混。   这个名单最后就变成了资料册,除了没有照片,倒是弄的和简历差不多。   魏薇大致看过一遍以后,又找人来询问了下详细的情况,之后又过了几天,一个消息突然把所有奴隶都炸得头晕目眩,简直怀疑自己耳朵是不是除了问题。   他们尊贵的公爵夫人,竟然把一部分奴隶从奴隶的身份中解放,变成了农奴!   虽然对于贵族来说,农奴和奴隶没有什么区别,但对于农奴和奴隶自己来说,这还是有本质上的不一样的。   农奴们觉得自己除了没有自己的土地,轻易不能离开领主的领地外,和普通自由民是没有区别的,甚至他们的生活可能比一般的自由民还好,尤其是萨丁森的农奴,他们给公爵夫妇工作,和普通自由民拿一样的工资,甚至能进那些他们不能进的工厂干活,很多人都自觉比自由民还要过得好。   而奴隶,他们可是连命都是领主的,如果不是公爵大人和夫人人好,愿意给他们房子住衣服穿还让他们填饱肚子,这些奴隶,怕是早就在冬天里死了一大半了,尤其是那些老人小孩,注定活不了多久。   虽然到他们这里来的奴隶至今都没有几个死了的,但对于农奴来说,奴隶就是奴隶,比他们可差得多了。   而奴隶们自己有机会的话,也是不想当奴隶的,他们最开始都是被人抓了卖给奴隶商人的,对于过往的平民生活虽然觉得辛苦却也向往,尤其萨丁森的平民生活是什么样子的这些人也看到了,他们不可能不盼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过那样的生活。   但所有人都知道,只要当了奴隶,那么生生世世,子子孙孙,就都是奴隶,几乎没有人能逃过这个宿命。   不过谁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真的能摆脱奴隶的生活。   管事来宣布消息的时候,所有的奴隶都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茫然的盯着说话的管事,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但说话的管事一边点名,一边就有人把被点名的人找出来叫到一边核对身份,很快,一百个名单就被念完,那些人也都被找了出来。   这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单身的也有拖家带口的,情况各不相同,但无一例外都是奴隶中干活最卖力的。   不过仔细看会发现其中差不多有三十人都是魏薇初来乍到时,城堡里就有的那一百多个奴隶中的人,大概因为他们原本就是奴隶,所以特别珍惜现在的生活,干活比其他那些原本是普通平民或者农奴身份被抓走售卖的奴隶更加卖力,所以他们之中入选的人才特别多。   当然,那时候就在的奴隶也不是都那么勤奋,有比别人奴隶的,自然也有爱偷懒的,所以一百多人里最终也只有三十个入选。   等到大家发现自己不是做梦,那些被选出来的奴隶真的会变成农奴,从他们这里搬出去,和别的农奴一起生活工作后,别的奴隶倒还好,除了羡慕,也暗暗告诉自己以后要更加奴隶,早晚能摆脱奴隶的身份,而那些以前又偷懒行径的人可就肠子都悔青了。   早知道能脱离奴隶的身份,他们说什么也要努力工作好好表现自己呀。   现在倒好,以前偷懒的印象留在管事们的心里,以后他们比别的奴隶可就输了一节,再有这样的好事,自然也不会考虑其他人而不是他们了。   不知道现在悔过重新努力还来不来得及啊! 第193章   这次从奴隶身份变成农奴身份的人只有一百人,但对于所有奴隶来说,却是给了他们一个奋斗的目标,自此以后,这些奴隶比以前更加努力工作,为的就是争取某一日自己也能不再是奴隶。   而变成农奴的奴隶自然是很高兴,不过他们之中有很多人都是又家人的,自己脱离了奴隶身份固然高兴,可不是奴隶以后就不能住在一起,这点就不怎么令人高兴了。   还有一些年纪大又是孤身一人的奴隶,他们担心自己身份转变以后,以前的工作也不能做了,以他们的年纪想重新找工作或者去种地也很难,这样一来,没有主人给饭吃的他们可怎么养活自己?   这么一想,成为农奴似乎也并没有他们想的那么好了。   好在他们的主人是真的好主人,在取消他们的奴隶身份的时候,魏薇自然也想到了这些问题。   她的处理方法是把那些新农奴都安排到了距离奴隶居住区最近的一个农奴村子――两地基本就隔着一条河,而河上已经修好了桥,两边往来很方便。   而他们的工作也可以保留了下来,那些年老者依旧做一起的工作,城堡依然养着他们,只是除了三餐之外的部分全部变成了工资交给他们自己处理,而工资则更加工作多少而定,但数额和其他农奴是一样的。   当然他们不想再继续以前的工作的话也可以和其他农奴一样种地或者到工厂找活干,不过这就得看他们自己的能力了,既然已经不是奴隶,那么城堡就把他们当普通农奴来对待。   而这其中,还有一个新规定是,是如果原本是夫妻――奴隶也是要领证才算结婚的――一方成了农奴一方依旧是奴隶的话,每个月农奴一方可以帮另一方缴纳一笔费用,交了钱以后,奴隶可以两天不需要工作,甚至离开奴隶居住地让他们夫妻团聚,当然一个月只有两天,禁止多休息。   而如果夫妻一方成为农奴,他们有孩子的话,就允许农奴一方把自己的孩子带走一起转变身份,但孩子的年纪是有规定的,只允许七岁以下的孩子跟着离开,七岁以上的孩子要带走的话,父母得帮他们付赎金,价格是根据他们买来时的价格的两倍算,而这条规定满足于其他所有奴隶,但能为他们赎身的只能是亲人,其他人无权利这么做,城堡也不会让他们赎。   当然被赎的人只能变成农奴,自由民是不要想的,他们之中很多工作都涉及到城堡的秘密,为了保密,这些人也不可能变成自由民离开庄园的。   这个消息一放出来,更是让他们高兴了,赎身钱高一些又什么,能被赎身成为农奴,就已经是公爵夫人仁慈了,虽然他们现在没钱,但只要肯干,早晚是可以凑齐的,而且就算没钱,自己努力工作,同样也有机会获得嘉奖,因为公爵夫人说了,城堡每年都要放一批奴隶出去,大家都有机会!   而这次实际上从奴隶身份中脱离的人数要多出许多,毕竟这个时期的人很热衷于生孩子,又没有有效的避孕措施,所以很多家庭每年一个孩子很正常,这些奴隶自然也不例外,如果不是男女比例差距较大,他们之中能保持单身的可没几个,所以这几年里,新生儿的数量可不少,很多奴隶之所有那么努力的干活,其实也是为了养家糊口,让家里还没办法工作的孩子有口饭吃,所以最后脱颖而出的一百人里,大部分都是有好几个孩子的奴隶,而也正是因为女奴隶们需要分出一些精力照顾孩子,对自己的工作难免有些影响,所以这次放出去的奴隶基本都是男性,也就是很多都是夫妻俩一边是农奴一边是奴隶的,这么一来,就算家里有年纪超过七岁没有钱赎他们的孩子,也可以跟着奴隶一方生活,不用担心没人照顾。   当然,困难和麻烦多多少少都会有,但他们得自己去慢慢克服。   很快这些新晋农奴就收拾好东西和家人们分开,住到了桥另一边的村子里去了。   到了这个村子之后,他们才发现这边的农奴竟然已经都迁移到其他地方去了,只有一位管事还住在这里,而这位管事以后也会是这里的村长,而其他农奴走后留下来的房子就被这位新村长分给了他们。   看着一个空空荡荡,除了房子就什么都没有的村子,一群带着孩子的新农奴都有些不安,忍不住问新村长以前的农奴都去哪儿了。   “之前公爵大人不是给大家分宅基地吗,他们的新房子都建好了,自然就搬过去了。”   新村长往远处指了一指:“喏,就在那边,从这里走大概半小时的路程,你们好奇可以自己去看看。”   自由民迁移就能获得宅基地的福利农奴也是有的,庄园里的土地在很久以前就进行了重新规划,很多住了多年又破又旧的村子都像这里的人一样从原来住的地方迁移到了新房子那边,这个村子被分配到的土地因为是最近才建好的,所以他们才刚刚搬走不久,原来的旧房子暂时还没有拆除,正好留给了他们暂时居住。   消息不灵通的奴隶不知道这事,看到空了的村子还以为里面的人是生了病或者其他原因都不在了,才会不安。   现在知道不是,自然就放心下来,高高兴兴的去看他们的新家了。   虽然这里的房子很破,不少漏风又漏雨,里面也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但对于这些人来说,这就是他们未来的家了。   对于新生活,大家都很适应,他们发现自己需要干的事情和以前并没有什么区别,每天早起走过桥和奴隶们一起去工作,吃城堡准备的食物,还能拿到提前预支给他们购买生活用品的工资,晚上再回到自己的新家中休息,等待第二天到来。   看似没有什么变化,可他们工作之余想去哪儿都没有人再限制他们了,每个月还有规定的节假日,偶尔有事也可以请假,除了扣工资没有别的惩罚,如果需要离开庄园也可以找管事申请批文,这种自由,是和当奴隶时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这些人很久就习惯了新的生活,每个人看起来比以前更加精神了,工作也越发卖力,现在他们的希望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好好攒钱把亲人给赎回来,一家人团聚。   魏薇也很满意,虽然目前只解除了一小部分的奴隶,但她算过这些人的工资,如果好好存钱的话,到明年年底,每个人赎两三个奴隶不算难,毕竟当初他们买人就很便宜,就算说的是两倍的价格,其实也并不高,而且很多孩子和老人几乎是奴隶商人当做添头免费赠送的,她这边意思意思的给定个两个银币的价格,农奴们扣除掉自身的劳役税后得到的酬劳再扣除他们的日常花费,稍微攒三个月的工资就能赎回去一个了。   这么一来,城堡也能少养不少奴隶,虽然他们缺人手,可奴隶和农奴用起来差不多,前者还要人专门管理,魏薇反而觉得不如后者用的方便,虽然说,一些工作确实更适合私人财产不可能叛变的奴隶,但农奴同样也有身份限制,他们也一样不可能叛变。   毕竟对于贵族来说,是奴隶还是农奴,不过是称呼不同而已,本质上都一样,也就他们自己觉得不同罢了。   当然,萨丁森的奴隶和农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和别的地方可不一样。   “夫人,你要找到的人找到了。”   “是吗?手艺怎么样?”   “都是业内一流的师傅,保证能满足您的要求。”   “那就把人都带过去吧,这事你们自己安排,注意一点别出意外。”   “好的夫人,我这就去。”   这天,那群新晋农奴的村子里来了一群人,村子里的人被村长通知今天不用去工作,全都聚集在了一起。   把人叫来以后,村子给他们介绍道:“这些人是来给你们消除奴隶印记的,大家自己排个队,到他们面前报道。”   奴隶印记,一说到这个,所有人都忍不住缩了一下头,然后摸上自己的后劲。   所有的奴隶被卖之前都会被奴隶商人打上烙印,而烙印一般都会打在脖子后面,又醒目又不影响美观――尤其是对一些长得好看的奴隶来说――而印记都是用烧红的烙铁烫下去的,这个过程非常的痛,伤口长好后就会留下丑陋的疤痕,几乎没有奴隶能从这个身份中解脱,自然的这个印记一辈子都会留在奴隶身上。   那些奴隶主们也不怕奴隶把印记去掉逃跑,因为去掉奴隶印记就需要把那块地方的肉挖掉,不然哪怕只是留下一些痕迹也能看出来,而挖掉的地方同样会留下伤口,所有后劲有挖肉痕迹的人,如果没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据,被看到伤口后则会直接当做逃奴被抓走。   而现在让他们驱除奴隶印记,很多人是不想。因为把烙印挖掉以后,伤口太大,很多想要自由而尝试过的奴隶都死在了后期的伤口感染上,他们害怕自己也那样。   有人吞了吞口水,面带恐惧了远离那些带着箱子的人:“不,尊贵的村长大人,我不需要去掉烙印,其实有没有这个印记并不影响什么不是吗?公爵夫人已经承认了我们的身份,在庄园里,就算有这个印记,我们也依旧是农奴了。”   “不行,这是公爵夫人的命令。”村长对不听话的人皱起了眉头,有些不耐烦道:“公爵夫人特地为你们这些身份卑贱的人请来了手艺出众的纹身师傅,这是夫人的仁慈和恩德,难道你们要违抗公爵夫人的命令吗?”   纹身师傅?   这个词汇对他们来说很陌生,教会一贯禁止刺青,他们把那些拥有刺青的人视作野蛮人和异教徒,这群奴隶里有很多是外国的人,他们几乎不知道纹身是什么,但普拉迪本身和教会不对付,他们越是禁止就越有人喜欢做,所以在普拉迪有些人也会把纹身当做一种勇猛的标志,很多自认强大的人最喜欢在自己身上纹一些猛兽的图案,所以各地都有一些纹身师存在。   魏薇这次就是找人去请了好几位手艺一流的纹身师回来,让他们帮这些人把奴隶烙印改成刺青,毕竟挖烙印有生命危险,用刺青盖一盖既能隐藏烙印又美观还更加安全,一举数得。   知道纹身的人这下就不怕了,他们从人群里站出来,率先走到那群纹身师身边,乖乖的排起队来。   被请来的纹身师傅只有几个人,而纹身又是费时间的工作,这个时间自然不短,他们一天只能帮几个人刺青,全部忙完怕是要好几天的时间,所以村长询问过后,就想先让别的农奴回去干活等到他们了再来。   但这些农奴想看看他们纹身的过程,请求村长让他们多呆一会儿看看这些纹身师傅是怎么工作的。   第一个排队的人已经被安排着躺下了,他后劲上的烙印很大,凹凸不平的非常丑陋。   纹身师傅看了看他的烙印,却是从箱子里取出几张图纸,递到他面前:“你想纹哪种?”   那人抬起头一看,发现那些图纸的图案各不相同,但其中某一个位置却都有一个熟悉的印记。   有人凑近一看,惊呼道:“这是主人的家徽!”   奴隶出生的他们已经习惯称呼费利克斯主人,如今虽然不再是奴隶,却还没有改口似乎也不打算改。   “是的,这些纹身里面都有公爵大人的家徽。”村长在一边抬了抬下巴,得意道:“你们可得赞美夫人的仁慈,纹身可不能完全遮住你们身上那些烙印,戴上公爵大人的家徽,你们才不用担心被人当做逃奴抓走。”   贵族的家徽可不是谁都能使用的,不得到允许乱用可是违法的,所以很少有人会把家徽纹在身上,现在公爵夫人同意他们使用这样的纹身,那么以后在公爵大人的领地上,其他人看到他们后劲的纹身就知道他们是公爵的人,自然不敢对他们出手了。   这可是安全的保障。   趴着的人立刻选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图案,他选的那个图案上面不仅有公爵大人的家徽,还有属于公爵夫人的个人徽章,是一个花体的魏字,这个图案他曾经在公爵夫人穿着的衣服上见过,听说是她家族的家徽。   有两个家徽在身,在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   这些人之前已经被要求洗感觉后颈,所以这会儿纹身师傅们可以直接动手。   抢了第一的那几个人现在却又开始害怕了,一个劲的担心会不会很疼,又碍于周围围了一群人不好意思退缩,只能闭着嘴告诉自己千万不要因为太疼交出来。   可预想中的疼痛似乎并没有到来,他们发现,后颈处确实有些疼,却完全在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于是很快他们就慢慢镇定下来了。   不过围观的群众们不知道,一个个交头接耳。   “看起来好疼啊。”   “是啊,一针一针的刺下去,怎么可能不疼?”   “幸好我的孩子们没有打烙印,不需要吃这种苦头。”   买来的奴隶在萨丁森生下的孩子都没有打烙印,这是魏薇和费利克斯一早就不准备做的,但奴隶们一直以为是因为孩子年纪小所以才没打,毕竟那么小的孩子本来就不容易养活了,再打上烙印,基本都活不下去。   “他们可真勇敢,竟然一个都没喊疼。”   在刺青的人一听,正得意的扬起嘴角,准备吹嘘一下,就听纹身师傅开口了。   “公爵夫人给了我们一些药水,纹身的时候用了可以降低疼痛感。”也就是麻醉剂了。   “哦,原来是真的不疼啊。”   其他人一听是公爵夫人给的药水,立刻就放心了,他们别的不相信,还能不相信公爵夫人的医术吗?   那可是连国王和王储都能治好的医术呢!   这些纹身师傅都是熟手,一个纹身差不多半小时就能纹好,新鲜出炉的纹身都是黑色的,因为图案就是根据他们的奴隶印记特意设计的,所以成品很好的掩盖了那些疤痕,不特意凑近看都看不大出来下面有疤。   刚刚纹好的纹身难民有点红肿,纹身师傅又给抹了同样由公爵夫人提供的消肿药膏,拍拍人换下一个。   纹好的人站起来,忍不住想去摸后颈,刚要碰上就被警告不要动,只能讪讪的收回手,然后去看其他人的后颈。   而那些还没纹身的人就凑到他们背后打量,别说,这些纹身师傅的手艺是真的好,一个个纹身和图片上一模一样,虽然是黑色的却十分精美,看的其他人也期待起自己的纹身了,于是还没排到队的人就迫不及待的去挑选想要图案了。   等到几天以后所有人的纹身都纹好了,也没人出现什么问题,这些纹身师就去城堡领了工钱,他们到萨丁森来是有人专门接送的,每纹一个人就给一份钱,而且纹的好还有额外的奖励,所以这些人才愿意特地跑这一趟。   结账的小事自然有其他人管,魏薇在给奴隶提升分以后也在考虑要不要给农奴也提一提,但她的这个想法才提出来就被管事们否决了。   这些人管理着庄园,本身也都是农奴出生,自然知道农奴们和奴隶不一样,他们很多人都很得意自己是公爵大人的农奴,甚至引以为傲,有些人还看不起那些自由民,觉得他们比不过自己,尤其是在萨丁森郡,很少有人想要从农奴变成自由民的。   如果魏薇这么做,恐怕不会让农奴高兴,反而会不乐意。   开玩笑,萨丁森堡的农奴除了进出庄园受限,其他有哪里不如自由民的?他们有房有(租的)地,一样能工作赚钱,孩子同意拥有教育的机会,甚至因为是农奴,自由民不能进的工厂他们能进,自由民没有的免费教育,他们都有,虽然要交的税款比自由民高一些,可他们赚的更多啊,这么好的日子不过跑去当自由民?傻子才乐意呢。   现在在萨丁森,可都是那些自由民羡慕农奴,恨不得自己也变成农奴呢,可惜因为农奴的人数也够多了,今年起他们也不再继续增加农奴的人口了,很多有这个想法的人都不得不遗憾的可惜自己错过了机会。   所以这个决定一说出来,就立刻被农奴自己否决了。   魏薇本来是觉得或许会有农奴向往成为自由民,看了奴隶们的待遇会被影响到,才这么打算的,不过既然他们自己都不愿意,那就算了。   十一月底,费利克斯出门已经许久,他写信告诉魏薇自己恐怕要到圣诞节前才能回来,让她把船队的事情一起处理了。   这事到不麻烦,五艘船需要的船员都已经招募完毕了,领队的金斯利之前就已经答应走这一趟,跟随的商队成员和骑士士兵也都差不多挑选好了,魏薇要做的就是确定他们带什么货物比较合适。   萨丁森的各种特产自然是不可缺少的,能保存很久的特色美食到哪儿都不缺销路吗,香水化妆品之类的东西非常适合用来讨好当地的贵族女性,做工精美如艺术品的座钟也是稀罕物,这些都可以带上,此外一些欧洲大陆比较常见,而对面那边没有的东西魏薇也挑了不少让他们一起带过去看看有没有销路。   考虑再三,她还让金斯利带了些制作保存好的巧克力过去,可可豆是那边的特产,但那儿的人现在吃可可豆都是把它磨成粉当做饮料喝,味道也就只有他们自己能接受,巧克力带过去必然能让他们发现可可原来还能更加好吃,到时候愿意种植可可的人应该也会增加。   当然,让她给制作方法是不可能的,以后要么付钱要么用原材料换,想来对方是愿意的,而有这么一份合作在,请那边的君主派人帮她一起找橡胶树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毕竟那边,现在可还是奴隶制国家呢,外国人在当地多少有点危险,得到上层君王和贵族的庇护,她的人才能更安全一些。   一批批货物从工厂中送到了码头的五艘船上,准备多时的船队终于扬帆起航,向着地中海的对岸行驶而去。   在船只走后不久,隔壁索里亚的斯托伊奇科夫男爵又带着队伍来送货了。 第194章   斯托伊奇科夫男爵是个效率很高的人,上次过来和萨丁森郡敲定了烟草买卖,回去以后也不想慢慢等来年烟草种好再来,而是趁着入冬前山路还算好走的时候,找了好几位医生买了他们手头上的烟草,打包好后又立刻送了过来。   他也是对烟草的销售不抱有太大的信心,担心中途出了岔子萨丁森那边突然终止合约的话,那么倒霉的就是他这边了,所以才想着先送一批过去交易,看看那对公爵夫妇打算拿烟草做什么,顺便再买一批粮食回来。   他回去的时候,之前买好派人先送走的粮食都还在路上没回去,领地的领民见他独自带着一群雇佣兵回来,还以为男爵大人没买到粮食,一个个绝望的以为自己要饿死在这个冬天,还是男爵重复解说才让他们相信粮食已经买到了,只是因为得绕路,所以回来的比较慢,但绝对能赶在他们弹尽粮绝前送回来。   再买粮食倒不是说他之前买回去的不够吃,而是男爵知道索里亚最近的粮食价格飞涨,到了冬季恐怕会涨的更多,他想趁机倒卖一批多赚点钱,弥补一下今年收不上税和买了粮食后变得空荡荡的金库。   实际上这个时候的山脉之中已经比之前危险了,斯托伊奇科夫男爵雇佣了不少佣兵又带了大批的奴隶帮他运货,人多势众的队伍大部分的动物都不会来招惹,只要小心一些,倒是没有太大的危险。   魏薇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又来了,但对于他送来的烟草还是很欢迎的。   这些烟草都是按照要求收割烟叶后晾晒而成,烟草的叶片很大,一片片晒的枯黄以后被整齐的摆放在一起,然后好几片叶子捆成一捆,再用麻绳扎好后放入麻袋中运送,不认识的人看了怕是以为这是谁家要泡酸菜呢。   男爵这次带来的烟叶总重量大概在五百斤左右。   而之前谈好的价格是每一斤烟叶付他三个银币,这个价格比小麦还要多了一个银币,而男爵从医生手上收烟叶的价格是一斤一个银币,再把烟叶送到萨丁森,五百斤的烟叶他换到了七十五个金币,其中五十个金币都是纯利润。   可别小看这五十个金币,别看萨丁森的公爵夫妇动不动就是几万几万的金币进进出出,每天的收益都是以金币为单位,几万几万的赚取着,但他们是整个欧洲都极为少有的特例,贫富差距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有的。   而实际上一个靠领地过活的伯爵正常的年收入才五千金币,男爵一年能有五百金币就很不错了,而斯托伊奇科夫男爵是个穷地方的小领主,他年仅最好的时候,领地收入也不过三百金币而已。   可就只是花了两天时间翻山越岭送了一趟货,他就赚到了六分之一年收入的金币,当他把那些金币放进自己的钱袋里时,更加坚定了要修路的想法。   赚到钱以后,男爵把买粮食的任务交给了自己的心腹,而他本人则留在城堡里,希望能知道魏薇打算怎么使用那些烟叶。   有了烟叶,雪茄、手卷烟和斗烟都能制作出来,这些无疑都是极为赚钱的生意,而且魏薇也不怕别人模仿她,虽然不管是雪茄手卷烟还是烟斗都是非常容易复制的工艺,但仅仅只是如此,随便什么人自己种点烟草就可以了,市面上也不会出现那么多种不同味道的香烟了。   和香水一样,香烟同样需要进行调香,才能带来不同的香味和吸引力,正确的调香方式和配方能增加烟丝的香味,带来多种多样的口感,只有掌握了调香技术,搭配上品质良好的烟草,才能做出上等的雪茄和香烟。   魏薇也不打算霸占整个烟草市场,她已经打算好,未来他们会走高档烟草的路线,只提供品质最好的香烟,而供应对象当然是多金的贵族群体了。   而这次送来的五百斤烟草,她并不打算用来做任何一种烟,而是全部留作药用了。   所以虽然斯托伊奇科夫男爵很好奇,可他最终看到的也只是魏薇用烟草制作出的药物。   但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男爵从魏薇这里了解到更多烟草能治疗的病症,大开眼界的同事,也以为这就是她订购烟草的原因。   那么多妙用的烟草,搭配不同的药材就可以治疗不同的疾病,而且效果显著,这样的药物只要推出市场,绝对会大卖的。   有了这样的认知后,男爵信心百倍的带着魏薇赠送的一些药物,又再次离开了萨丁森,准备回去组织人手种植烟草了。   之后,萨丁森的温度渐渐降了下来,进入十二月后,草木枯萎,大地衰败,寒风瑟瑟,冬日的脚步悄然而至,不知不觉间,一年又要过去了。   冬日昼短夜长,下午三四点天就已经开始黑下来,风一天比一天冷,人们都换上了厚厚的冬衣,和地里的冬小麦一起引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第一场雪并不大,细小的雪花一落到地上就变成了冰冷的雨点,没有留下任何的积雪,却一连下了好几天都没有停。   因为这场雨雪,丁格尔镇上的伞店再次迎来了络绎不绝的客人,这家店里卖的是普通的竹制油纸伞和金属制布料伞面的洋伞,其中雨伞的价格对于平民来说也不算贵,所以现在几乎每家每户都会买上一把或者两把,而有钱人除了买油纸伞也会同时购买精致华美的洋伞,这样不管是太阳还是雨水,对他们来说就都不是问题了。   这可是以白为美的时代,夫人小姐恨不得自己永远找不到太阳,一直保持白皙的皮肤。   奶茶店里的生意同样不错,虽然店铺外面的露天桌椅上已经看不到几个客人了,但人们已经习惯到店里买上几倍热腾腾的饮料和美味的蛋糕,带回家和家人一起坐在比如边分享这份甜蜜美好,冬季的到来并没有让这块土地变得萧条,相反,各种店铺已经在为今年的圣诞节做准备,摩拳擦掌的在圣诞节那几天卖出更多的货物。   自从前年圣诞节,城堡的主人们聚在一起过了个团员的圣诞节之后,上行下效,这一天已经成了萨丁森一个重要的节日,和宗教无关,只是他们犒劳辛苦了一年的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庆祝团圆的节日。   而今年,放假的通知也早就下来了,所以大家都很期待这天的到来。   而孩子们无疑是最为高兴的了,甚至可以说他们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快一年了,不管是圣诞大餐还是圣诞礼物,都是他们渴望已久的,而且在圣诞节的时候大人们还会放下工作特意带上家人到镇上逛逛,一家人好好玩上一天。   再也没有比这个更令人期待的了。   所以虽然距离圣诞节还有很长的时间,可十二月刚刚到来,就有不少萨丁森开始准备过节了。   他们仿造萨丁森堡流传出来的消息,到林地里寻找一棵合适的圣诞树,拖回家中固定好,在上面挂满漂亮的装饰品,大门口和壁炉上也会摆上用槲寄生和枸骨的小红果编织成的圣诞花圈和藤蔓。   和平民们一样,萨丁森堡的众人也已经在准备过圣诞节了,不过今年,他们不在城堡里过节,而是在魏薇那栋建好后就一直空置着的别墅里。   这栋别墅的房间不多,所以魏薇依旧带着儿子住在主卧室,多洛莉丝和卡洛琳则暂时住在一间房间,爱德华王储和坎贝尔小姐各自使用意见客房,剩下的客服和仆人房都分给了管家夫妇和仆人们居住。   下雪之前,魏薇就已经带着人搬到了这里,城堡那边则开始翻新,大部分的普通仆人都留在了城堡那边,工人们的翻修对普通的日常生活其实并不怎么影响,而且那栋城堡之中的金库和仓库还需要人看管,所以魏薇没有带太多仆人过来,所有的仆人包括厨师和做杂物的仆人加在一起不到二十人,其中她自己的贴身女仆也只带了潘妮和三个小女仆,琴和其他几个女仆都因为有各自负责的工作,留在城堡那边了,而三个小女仆也主要是帮她照顾儿子的,不然魏薇会把人数再消减一些。   这也是没办法的,别墅就这么大,住上二十多个人已经有些超标了,除了主人,仆人们都是好几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才住得下。   整栋别墅都已经被巴顿管家带着人布置了起来,完完全全的提现出了圣诞的气息,他们不仅布置了客厅,还有大家的房间和其他所有的区域,连走廊里都挂上了圣诞花圈,红配绿和镀金的装饰品是这个月的色调,在风雪之中带来了勃勃生机。   爱德华王储和坎贝尔小姐这对客人对他们的圣诞节很感兴趣,看着仆人们装饰时总是忍不住凑上去一边看一边询问,以往的冬季里,王储都是在温暖的地区度过,而且不管白天还是黑夜他都必须呆在床上,别说出门,连在屋子里转一转或者在壁炉边烤烤火都不行,因为烟火的气息会引发他的哮喘,一个不好,他就有可能在某个冬天告别这个世界。   但今年,他的情况就好了很多,入冬以后并不会和以往一样即使穿再多的衣服也无法压下身体从内到外的那种冰冷,只要穿的保暖一些,他可以在室内随处走动,甚至趁着没有下雪的空档,走出室内到花园里逛一逛,看看雪景,而壁炉里烧的是魏薇特意让人制作的无烟碳,仅有的那些成品全部供给了王储殿下,让他可以和其他人一样坐在壁炉边闲话家常,轻松悠闲的享受烤火的温暖和乐趣。   而在这样的日子里,王储和坎贝尔的感情日益升温,同时,他们和威廉姆斯家的人也建立了身后的友谊,就算是多洛莉丝这样内向的女孩,偶尔也能和他们谈天说地笑闹起来,更别提有些小霸道的卡洛琳了,她现在都敢占着爱德华王储脾气好,爬到他怀里要他讲故事了。   而这样和和美美的日子,也让魏薇越发思念起外出的费利克斯。   费利克斯去的是北方,气候比萨丁森还冷,他们这儿下第一场雪的时候,那边可能已经冰封大地了,魏薇很担心他的安全,同时也担心他不能赶上今年的圣诞节。   虽然之前费利克斯写了信回来,说会在圣诞节前回来,但最近这段时间的天气让信鸽无法送信,他们的信件往来就被迫变成了由仆人跑腿送返,这么一来,一封信得过上好几天才能送回来,而且随着大雪来临,送信的速度是越来越慢了,到了最近,魏薇已经有半个月没有收到费利克斯的任何消息了。   所以随着圣诞节越来越近,她也越发担心起来。   虽然知道费利克斯带着大队人马在外,不太可能出什么事情,但魏薇还是控制不住。   她每天都要站在卧室的窗户前,眺望远方的道路,那是去北方的路线,费利克斯离开时走的是那条路,回来的时候也会走那儿,魏薇希望自己在哪一天能看到挂着威廉姆斯家族旗帜的队伍从路的尽头向着这边走过来。   而这种期盼随着圣诞节的到来日益严重,她不希望费利克斯错过这个日子,那会让她担心他是否因为什么意外而在路上耽搁了。   但直到圣诞节前一天,魏薇也没有看到他的队伍回来。   今年的圣诞节天气不太好,虽然没有下雪,一早起来却迎来了难得的大雾,雾气非常浓浓,十米之外的视野就变得非常模糊,魏薇披着厚厚的兔毛外套掀开窗帘只看到了窗户外浓浓的雾气,她遗憾的叹了口气,转身回到床边,从婴儿床里抱已经起床的儿子,帮他换上红彤彤的圣诞装,戴上小红帽,打扮成一个圣诞小天使。   她亲了亲儿子胖嘟嘟的脸颊,机灵的小宝贝立刻也凑过来给了她一个奶呼呼的吻。   “儿子,你爹地今天也没回来呢,看来我们只能自己过圣诞节了。”   也不知道他到底听没听懂,小安东尼点着头冒出一句:“爹地,回来!”   “诶,如果他今天还不回来,我们的团圆宴可就要少一个人了。”   和儿子分享了自己的心思,魏薇收起担忧,挂着温柔的笑容抱着儿子下楼。   今天可是圣诞节,可不能让她一个人的坏心情影响到大家。   圣诞节的一大早,是大家拆礼物的时候,魏薇下来的时候,其他人都已经聚集在客厅的圣诞树下,看着卡洛琳在那堆昨天晚上才放好的圣诞礼物里找自己的那一份。   四岁多的卡洛琳还不会认字,所以她每拿起一个礼物盒就要问多洛莉丝一句:“是这个吗?”   “不是。”   “这个是我的。”   于是礼物盒被她交给了多洛莉丝。   “这个呢?”   “对,这个是你的,那么看看还有哪些是你的。”   “是这个吗?”   “不是,这个是南茜夫人的。”   又一件被送了出去。   “这个呢?”   “这是安东尼的。”   小女孩看了看从楼上下来的魏薇,抱着不重的礼物盒子跑过去,把礼物交给她后又继续去找自己的那一份。   终于,在大人们故意的都弄下,卡洛琳把所有人的礼物都分完了,才找全了自己的。   不是一个,而是一大堆,每一个大人都给她和安东尼准备了礼物,所以她们的礼物是最多的。   找齐了所有礼物的卡洛琳开开心心的坐在地毯上拆礼物,她也不要人帮忙,略显急躁的解开缎带,打开盒子,拿出里面的礼物,每拆一个就发出一声惊呼,然后抱着不管是贵重还是便宜的礼物,软乎乎的对送礼的人送上一声谢谢,甜甜的笑容甜化了所有人的心。   因为费利克斯不在,他的那些礼物都放到了魏薇的面前,加上安东尼的那份,她面前的礼物盒简直堆成了一座小山。   小孩子大概对于拆礼物都很有兴趣,就算安东尼年纪还小,但一岁半的他和卡洛琳一样对那些礼物充满了兴趣,坐在魏薇怀里也迫切的弯腰伸手想去拿地上的礼物盒,魏薇不得不把人放下来,让他和卡洛琳一起折腾盒子。   可惜年纪太小的他,暂时还没有掌握解开蝴蝶结的办法,胡乱一抓,反而把蝴蝶结变成了死结。   在安东尼试图用蛮力撤掉它之前,魏薇轻轻巧巧的把死结打开了。   掀开盒子,里面的礼物让魏薇一愣。   那是一个木雕,雕的是一家三口,穿着西装英俊威武的父亲,一袭婚纱高贵美丽的母亲,以及在两人怀中手舞足蹈的小宝贝。   是结婚时的他们和一周岁时的安东尼。   “这是费利克斯少爷雕的。”巴顿管家走过来,轻声说道:“为了雕好它,少爷特意找木匠学了很久,他说圣诞节如果他没有赶回来,就让我把礼物交给夫人你。”   管家知道,没有亲手送出礼物的少爷一定会很遗憾,但谁让他还是没有赶上呢。   魏薇抚摸着虽然雕的不怎么像,但显然是被精心打磨过的木雕,露出了笑容。   他总是带给她惊喜,以前是,现在也是。   而更大的惊喜还在之后。   砰地一声,别墅的大门突然从外被人推开。   披着斗篷,满身风雪的人走了进来,抖了抖身上的雪花,取下兜帽,露出一张许久未见的英俊脸盘。   他蓝天一样的眼睛看向礼物堆里黑发的女人,在对方惊喜的目光中,扬起一抹帅气开朗又温柔宠溺的笑容。   他展开双臂,迎接扑过来的爱侣。   “亲爱的,我回来了!”   “欢迎回家。”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就写到这里,不然感觉再写下去就又是重复春耕秋收的剧情了,当然,正文完结不代表本文完结了,还有一些剧情要写,不过以番外的方式写可以方便跨时间,所以明天还是要继续更新的啦。   昨天回老妈家看妹妹和外甥女,结果过去以后才知道今天要走亲戚,结果就被拉着不让回来了,苦逼的是我电脑还没带,只能延后更新了,幸好借用了老弟的笔记本写了一段,不然我以为真的得晚上回来赶稿到十点呢。   感谢在2019-12-01 17:04:49~2019-12-02 19:45:0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Chris 92瓶;陌上☆蔷薇45瓶;我掉毛30瓶;须尽欢、玩家18、--奈何桥°、19197356、游游20瓶;水袖舞蹁跹19瓶;一颗星星糖、~荼蘼~、mei、琴川、只想做个安静的书呆子、santaro、金鱼路易斯、蕤儿10瓶;杨夜月8瓶;蜗牛慢慢爬5瓶;行者极光3瓶;巫婆婆婆婆婆婆、c太、污王犬厶恰Miss.风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95章   暮春三月,莺飞草长,又是一年春耕的好时节。   一年之计在于春,冰雪消融大地回春的时候,春耕,是所有上至贵族下至平民都必须重视的事情,这将影响他们一年的收成,不能不重视。   以往这个时候不管是魏薇还是费利克斯都得亲自主持春耕,但是今年,他们却在这个时候离开了自己的领地。   因为今年,威廉姆斯家的大小姐,多洛莉丝・威廉姆斯,就要嫁给奥德里奇家组的亚度尼斯・奥德里奇了。   多洛莉丝的生日在二月底,而今年是她十六岁的生日,也是她婚期到来的日子。   二月的时候,亚度尼斯就在冰雪还未消融的时候,来到了萨丁森,一方面是为了给自己的未婚妻庆生,一方面也是来迎接他的新娘。   奥德里奇家的人都很喜欢多洛莉丝,为了表现他们对新娘的重视,这次亚度尼斯带来的聘礼丰富的主意让所有女人嫉妒。   但他的聘礼却依旧不如多洛莉丝的嫁妆来得引人注目。   欧洲人结婚的时候虽然也有聘礼和嫁妆,但一般来说,女性的嫁妆除了她日常使用的物品外,大部分就是钱币,所以他们说起女人的嫁妆经常都是直接说她们有多少钱,就像《傲慢与偏见》里,“班内特家的小姐们有一千英镑的嫁妆”。   嫁妆的多寡自然取决于女人们的家庭条件,而多洛莉丝,如果她的父亲还活着,到了她该结婚的年纪,或许也只会用一笔符合她身份,但又不能算丰厚的嫁妆钱把他嫁出去。   但现在,多洛莉丝的嫁妆是魏薇准备的,她自然不可能让自己喜欢的小姑娘在这方面吃亏。   在多洛莉丝准备订婚的时候,她就已经在准备了。   欧洲没有晒嫁妆的习俗,可魏薇为了让大家知道他们家族对多洛莉丝的重视,这些嫁妆在离开萨丁森之前,是直接摊开给大家看的。   嫁妆是随着公爵大人送嫁的队伍一起离开的,为她置办的嫁妆之多,光是为了运送就装了十多辆马车――如果这边不流行在嫁妆里准备家具,魏薇能让马车的数量再翻一倍,那规模真的称得上十里红妆,长长的队伍,一头都已经快到丁格尔了,另一头还没出城堡大门呢。   依旧处于翻修状态的萨丁森堡目前依旧只有仆人们居住,里面很多地方也很混乱,但这并不影响留守的仆人们和工人一起站在城门口围观车队离开,而这种热闹的时候,又怎么少得了附近的领民们呢。   于是这一看,就被那些马车上的东西晃花了眼。   魏薇给多洛莉丝准备嫁妆的事情在庄园里并不是什么秘密,甚至不少庄园外的人都听说过,但是大家除了知道公爵夫人准备了不少东西外,具体数额全不清楚,如今看到车队,他们差点集体心脏病发。   别说看热闹的人了,就是负责运送的车队人员,甚至包括两位新人,都有些承受不住。   骑着马和自己的大舅子一起走在前面的亚度尼斯总是忍不住回头看后面的车队,耳边是那些看热闹的领民们一声高过一声的抽气声,别说他们了,他都镇定不下来。   和东方一样,西方这边女人的嫁妆同样属于她们自己可以支配的财富,女性们的嫁妆单子也是她们自身的资本,虽然不会像魏薇这样直接把嫁妆摆出来给人看,但嫁妆单子却是会公布出去的,而嫁妆的多寡,都会影响其他人对新娘的看法,所以一开始魏薇说要在启程的时候晒一下嫁妆,亚度尼斯自然不会反驳自己妻子的嫂嫂。   但说实话,拿到嫁妆单子的时候,亚度尼斯就已经开始后悔了。   亚度尼斯觉得他们家已经很宠艾莉娜了,在艾莉娜结婚的时候,他们准备的嫁妆就已经是普拉迪公主出嫁的水准了,嫁妆单子传出去也是能让所有女人嫉妒男人羡慕的对象。   可威廉姆斯家给多洛莉丝准备的嫁妆之多,他看了都有种心惊肉跳的慌乱感。   就说最前面的几辆嫁妆马车里装着的金币吧,据说有八十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个金币,这个数目,都快赶上普拉迪帝国全境一年的田税总和了,连他们家给妹妹准备的也不过十万金币,贵族中至今为止嫁妆最多的那一位也不过二三十万,但人家那是以独生女的身份带着自家的爵位连同其他所有财产一起都算上才凑出来的数字,多洛莉丝光是金币就有这么多不说,她的嫁妆还不止是金币。   价值连城的珠宝首饰被一套套装在珠宝盒里,连同一个放着十几张地契的盒子一起单独装了一辆马车,其地契里是遍布各地的庄园、酒庄和店铺,而其中的庄园面积,已经赶得上一块男爵领的大小了;家具没有打,但各种金器银器却被小心的收纳在箱子里,其中还有箱子最为出名名贵的瓷器,还是足足三套!而光是这三套做工精美的瓷器,就能换上万金币了!   此外,嫁妆里还有数量不少的布匹和衣服,昂贵的丝绸也能翻出好几匹来,然后再加上其他零零总总的值钱东西,比如各种萨丁森特产,如果把它们的价值都换算成金钱――亚度尼斯在算出来的时候,差点没晕过去。   那数目,都快赶上一个老牌大贵族的全部财产了。   虽然他并不是因为嫁妆才想娶多洛莉丝,可这个陪嫁数量,是不是太惊心动魄了一些?   他现在都觉得这如果不是自己新娘的嫁妆队伍,在知道这个车队的富有后,他怕不是都要忍不住派人来抢劫了。   当然,抢劫是不可能抢劫成功的,为了这次的安全,费利克斯可是把萨丁森郡的大部分兵力都抽调了,扩大规模的骑士团跟来了一半不说,光是经过长期训练的士兵就有五千人,这支队伍别说有人敢抢劫他们了,就是让他们去攻打贵族领地都搓搓有余。   “这样真的好吗?”   别说亚度尼斯被嫁妆的数量吓了一跳,马车里的多洛莉丝都是吓坏了。   她知道哥哥嫂嫂不会亏待自己,但这么多的嫁妆,已经不是亏待不亏待的问题了吧。   光是看到那么多的金币,多洛莉丝都担心他们是不是把自家的金库给搬空了。   事实上魏薇确实是把城堡里的金库搬空了,不过只是其中一小个,他们家那么会赚钱,赚回来的钱早就不是一个金库能装得下的了,而且不到九十万的金币不过是他们这些年里存下来的金币中的零头,魏薇去年光是卖红薯的生意都不止这么点金币了,别说八十万,八百万她都凑的出来,给多洛莉丝的金币在她看来其实真的不多,要不是再加就太打眼了,她还能再多给点,所以既然不能再给金币了,那么用地契和其他东西弥补,也是一样的。   所以就有了这个连亚度尼斯这位商业之都的大领主都吓了一跳的丰厚嫁妆。   “没什么不好的,888888这个数字吉利,我和你哥哥都很喜欢。”   这个数字是魏薇定的,六个八听起来多舒服啊,而嫁妆的事情她说了算,费利克斯对自己的妹妹也不会吝啬。   魏薇看向正站在马车窗户前往外看的卡洛琳:“其实我觉得还好,如果不出意外,等我们的卡洛琳长大,她的嫁妆应该能更丰富一点,威廉姆斯家的小姐可不能被人小瞧了。”   “但真的太多了!”多洛莉丝为自己的嫁妆数目而不安:“或者你可以把那些地契拿回去,我其实也不懂怎么经营它们,就算给我也没什么用处。”   “这怎么行呢,给你的就是你的。”魏薇摇头:“不懂经营就学,我可不喜欢你以后坐吃山空。”   见她还想再说什么,魏薇摇了摇手:“好了,这种事情不要再说了,嫁妆单子都给亚度尼斯了,我们再往回拿东西,丢脸的可是威廉姆斯家族。”   这才把多洛莉丝说的闭了嘴。   新娘的嫁妆出了萨丁森后就被封了起来,一路平平安安的送到了奥德里奇郡内,然后在进入奥德里奇郡以后,魏薇再次让车队打开了那些箱子,一路招摇过市,务必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家的姑娘有多么的富裕,亚度尼斯能娶到她,完全是幸运女神眷顾了。   这种举动其实很暴发户,但对于奥德城里的人来说却非常受用,商业之都最多的就是商人,他们当然最喜欢的就是金币的芬芳,也最会以财富去评判一个人,魏薇这么做,完全让所有人第一时间意识到了他们未来的城主夫人,是一位需要他们殷勤对待的大主顾,同时也再次深刻认识到,她背后的威廉姆斯家族有多富有,对她又是如何的宠爱,那么多的东西,手里随便漏点东西出来都能养活一大群人了。   但最后一辆马车终于进入城堡,那些保守惊讶的人们才纷纷回过神来,捂着胸口颤抖。   “我的老天,我从未见过如此惊人的嫁妆,果然不愧是公爵家的小姐。”   “不,就算是公主出嫁,也都比不上这位威廉姆斯小姐,恐怕整个普拉迪都找不出比她拥有更多嫁妆的女性了,哦,我们得排除那位公爵夫人。”   “我想是的,听说威廉姆斯公爵的所有生意都有一半属于公爵夫人,老天,看了他们家小姐的嫁妆,我都不不能想象他们的城堡里到底存放了多少金币。”   “所以公爵大人绝对是整个普拉迪,最富有的贵族,能娶到他家的小姐,奥德里奇伯爵可真是幸运。”   “说起来,他们家还有一位小小姐,不知道是不是也有这么丰富的嫁妆。”   “如果公爵大人有女儿的话,一定会比这个还多吧?”   “想什么呢,即使他有女儿,难道还会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吗?与其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不如想想别的,你看那些和公爵大人合作的贵族和商人,哪个现在不是发达起来了?我认识的一个家伙,就因为给公爵大人提供原材料,如今身家翻了好几倍,听说他家的女儿现在都和一位男爵订婚了。”   “说道这个,我听说萨丁森郡不是建了一座新城市吗,那边应该会有不少商机吧?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   “那座城市?现在不是还没建好吗?那儿应该都没住什么人吧?”   “有什么关系,那儿的房子都卖给贵族了,我们这种专门赚贵族钱的人,不更应该提前去看看吗?说不定去晚了,这商机就被别人占了。”   “说的也是,不过还是等伯爵大人的婚礼结束后我们再出发吧,我可不想错过这个热闹。” 第196章   对于奥德城的人来说,他们的城主大人的婚礼,注定是今春最万人瞩目的盛宴。   作为一位年轻英俊又多金的伯爵,亚度尼斯绝对是城里小姐心中的金龟婿,自从他订婚的消息传出来,就让一大堆女性伤透了心,但不死心的人依旧一抓一大把,甚至知道他连婚期都定下来了,还有人想着哪怕不能嫁给他,当他的情妇也是可以的,毕竟他长得好又有权有势。   当然又这种想法的女人至今一个都没成功,哪怕是再漂亮的女人,亚度尼斯都视若无睹,他自己就长的非常好看,所以对这方面其实并不怎么在意,别的女人姿容再好也完全吸引不到他。   越是得不到的大概越容易被人惦念,婚期将近,亚度尼斯的艳遇机会就越多,甚至到了有人趁着宴会偷偷溜进他的卧室脱光了色诱他的地步,而最后的结果是亚度尼斯黑着脸让仆人把对方扔出了城堡,以后再也不许那人和她的家人再进城堡一步。   这种事对亚度尼斯来说算得上是丑闻,因此他去接多洛莉丝的时候特别紧张,亚度尼斯知道自己的大舅哥势力不凡,而且一定在奥德城里留下了消息网,他很担心对方听到消息后误会他对多洛莉丝不忠,进而撕毁婚约。   幸好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出现,大舅哥显然已经事情的真相如何,所以除了见面时敲打了他一下,倒也没有为难他,婚礼得以顺利进行。   爱慕亚度尼斯的小姐们不得不满怀嫉妒的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她们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穿上最流行的裙子,化上最时髦的妆容,暗搓搓的想在婚礼上压新娘一头,既然不能得到领主大人的青睐,那就把新娘子的风头都抢走,出了心里那口怨气。   她们当然是见过多洛莉丝的,也承认她长得不错,但那个时候的多洛莉丝并未完全长开,再漂亮对她们来说也只是个黄毛丫头,很多人自信的认为,在容貌方面还是自己更加出彩。   可惜新娘还没见到,就先一步被她的嫁妆打压了气势,姑娘们结婚的时候比拼的是什么?就是嫁妆,那么多的嫁妆,就算这位威廉姆斯小姐是个丑八怪,也多的是男人愿意娶她,何况她还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   而试图抢风头的计划更是行不通,婚礼上的新娘简直美的惊人,那一袭用丝绸制作,上身绣满花纹,裙摆上点缀大量以宝石芯的花朵的婚纱,把她衬托的犹如林中仙子,长开的五官精致而明艳,整个人美艳不可方物,看的所有人都移不开眼睛。   所有怀着攀比心态而来的女人们在看到新娘出场的那一刻,就知道自己注定只能沦为配角,甚至她们精心准备的妆容和礼服,还比不上被萨琳娜找来担任新娘的伴娘的姑娘们出彩,真的是输了个彻底。   相比于这些还怀着春心,掩饰不住失落与颓败的少女们,其他的客人不管心里如何想,至少脸上都带着真挚的笑容,祝福着这对新人。   婚礼之后的婚宴,由萨琳娜亲自安排,作为女方的娘家,费利克斯和魏薇自然坐在最好的位置上,享用了一顿美食之后,就是舞会的开始。   而为了这次的宴会,魏薇特意为他们准备了一场表演。   开场舞自然由这对新人来跳,但在那之前,呆在一角演奏音乐的乐手却突然换了一批人。   音乐突然停止,引得所有人都往那儿看了过去。   一群陌生的演奏者代替了之前的乐手们,其中一人其中一人掀开了一架被盖住的大家伙,打开盖子,然后坐下。   如果这是其他人,他们顶多看一眼就会收回目光,但在发现坐下的是威廉姆斯公爵夫人后,大家的注意力就被她吸引过去了。   魏薇摸了摸琴键,这是一台钢琴,是魏薇在去王都之时就找了一群精通制作乐器的老师傅一起研究而成的,连同其他一些包括小提琴在内的这个时期原本还没有出现的乐器一样,是她特意为歌剧院准备的演奏乐器。   这架钢琴是最初的成品,音色方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但并不妨碍魏薇把它搬到奥德里奇,在婚宴上为他们演奏一曲。   之所以是由她来演奏,主要是因为钢琴刚刚研究出来没多久,会弹钢琴的她就没有其他人了,所以魏薇只好亲自上阵,和其他人配合演出一场。   而之所以特别选在这个时候演奏,除了为新人送上祝福,魏薇也有自己的一点小私心。   配合她的乐手们都就位后,一名美艳的女郎提着裙子走了上来,在乐手们前面站定,朝着其他的客人鞠了一躬。   年轻的奥薇拉原本是王都一位普通的平民女孩,只可惜容貌姣好,又能歌善舞的她,最终被贪财的父母卖到了妓院里,但不愿成为伎女的奥薇拉奋力反抗,多次试图逃跑的结果是差点被人打死在逃跑的路上,如果不是正好碰上出门的魏薇,她就真的已经被打死了。   最终魏薇花钱买下了她,在发现她的歌唱天赋之后,经过本人同意,魏薇开始教导她唱歌剧。   当然,接受教导的不仅是奥薇拉一个,除了她之外,魏薇还特意让人帮忙找了不少人回来,男男女女都有,其中有不少和奥薇拉一样出生的人,也有不少唱诗班和马戏团出生的平民。   魏薇自己好歹也是为艺术生,虽然学的是箜篌,但她选修过中外歌剧经典赏析,也跟朋友一起看过不少演出,还曾经和同学一起排过一场校园演出,所以对歌剧多多少少有些了解,教导一群完全不懂的人基础入门还是绰绰有余。   她和能看好奥薇拉,觉得她很适合做女主角,因此特别费心思的去培养她。   而奥薇拉也没辜负她的期望,经过大半年的训练,她总算是从魏薇手里毕业,可以正式演出了。   这场宴会就是奥薇拉第一次登台,面对那么多宾客的目光,她很紧张,紧张到手心冰凉,但她回头看了看一边负责演奏的魏薇,后者给了她一个安抚的笑容,那些紧张就奇迹般的消失了。   你可以的!   她给自己加油鼓气,深呼吸一口后,她朝魏薇点了点头,后者双手抬起又放下,指尖在琴键上跳动,优美又生动的琴声在宴会厅中流转。   不愧是有乐器之王美称的钢琴,当琴键响起的时候,所有人声就消失在了音乐之中。   奥薇拉张开嘴,合着音乐唱出第一句歌词。   不同于时下流行的唱歌方式,那拖长的发音方式是更为古老的古希腊戏剧才有的,虽然这些年里这种戏剧已经不流行了,但偶尔还是能看到一些表演,不过仔细听来,又会发现其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她唱的是一首描写婚礼过程的歌剧曲目,并不是后世流传的出名歌剧,而是魏薇找为国王服务的宫廷诗人编写编曲的,内容简单又带有故事性,一曲听下来,所有人都曾经在了其中,眼前仿佛也看到了那场盛大的婚礼。   亚度尼斯在最初的呆愣之后,很快回过神来,牵着自己的新婚妻子步入舞池,合着音乐跳起了开场舞。   优美高昂又带着喜悦的歌声在耳边环绕,他们就像是歌中的那对新人,满心欢喜的举办着自己的婚礼,接受着众人的祝福,最终幸福美满的在永远生活在一起。   新人在音乐中彼此相视而笑,童话一般的歌曲或许并不能代表现实,他们的婚姻才刚刚开始,或许以后会经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只要他们彼此相爱,互相理解,他们坚信自己的未来就会如这首歌一样美好。   婚礼举办的很顺利,魏薇的钢琴演出和奥薇拉的歌唱表演也得到了宾客们的认可,人们好奇着从未见过的乐器的同时也在打听着这位歌手的身份,最终被早有准备的新郎新娘的家人们安利了一把歌剧的魅力,然后迷迷糊糊的就被说服答应去听几天后举行的歌剧表演。   之后的歌剧表演就是宴会上这出歌剧选段的全部曲目,第一次登台表演的演员们因为紧张,在表演时难免会犯错,但新奇的节目还是让贵族们大开眼界,他们沉浸在跌宕起伏的剧情之中,为了剧中人的喜怒哀乐而感同身受,完全忘记了其他,那么一点点瑕疵,完全可以忽略。   何况这场演出之中的钢琴师可是威廉姆斯公爵夫人,虽然有些古板的人会对她的此种行为而皱眉,但更多的人却为能听到她的演出而倍感荣幸,何况魏薇这段时间特训过的琴技完全征服了所有的观众,哪怕她从头到尾都掩盖在幕布之后,没有露面,也完全不影响大家对新乐器的追捧。   可惜这部名为《婚礼》的歌剧表演只演出了一场,就没有再演出过了,这就导致刚刚才接触歌剧的贵族们大为不满,他们纷纷表示想要再看几次演出,就算是相同的剧目,他们也愿意。   可魏薇就是要吊着他们的胃口,表示萨丁森的歌剧院即将落成,下次的演出自然是安排在那里。   甚至,她还特意让人宣传了一下,到时候的演出会搭配各种服化道,演出效果绝对比这次临时安排的演出更加精彩,欢迎大家到时候大驾光临。   就这样,她把所有人好奇心都勾起来以后,依依不舍的和多洛莉丝道了别,再次返回了萨丁森。   而在他们的车队之后,还带着一条长长的尾巴,那些是想去萨丁森求财的商人和打算去看歌剧的贵族们。 第197章   贵族,是一群极为懂得享受的人,为了观看一场喜欢的演出,他们愿意不远千里前往萨丁森,更愿意在见识到这做新城的样貌后,买一栋房子,住上一段时间,享受这里所有新奇的事务。   但很可惜的是,从奥德里奇来的贵族们都晚了一步,他们也是到了地方才发现,这座大部分区域还在建设中的城市里,竟然已经没有适合他们身份的房子可买了。   这也不怪他们消息落后,虽然大家都知道之前爱德华王储到萨丁森做客,并且还在这里呆了一个寒冬才离开回王都,但关于他和其他贵族集体在萨丁森买房的消息,因为没有特意宣传,所以知道的人虽然多,却也主要集中在萨丁森附近和王都一代,奥德里奇作为两者之间的郡,虽然也有一些风声传来,却到底都是听过就忘,没人在意那么一座刚刚建立,连一个正式入住的住户的城市到底有多少贵族已经在这里购房――反正买了也是放着,那些贵族难道真的会去入住吗?   答案还真的是会。   新城的第一场歌剧表演并不是临时筹备的,早在送嫁的队伍前往奥德里奇之前,费利克斯和魏薇就已经广发邀请贴,邀请认识的贵族到萨丁森观看表演,欣赏这座城市独特的美。   他们甚至特意请画师画了宣传画册,把新城的风景,和魏薇提出的一些娱乐方式都画了出来,然后和邀请函一起送出去,这让本来日常生活除了骑马打猎参加宴会外就没有多少娱乐方式的贵族们一看就心动不已,然后纷纷回信表示一定会去做客的。   而爱德华王储对此也很感兴趣,他刚刚离开萨丁森不久,魏薇在写信邀请其他人的时候,他都还在呢,可惜春夏季节是哮喘病的高发季,被布置的鸟语花香的新城不太适合他活动,加上自己的医生送小姑子出嫁,而国王大概是觉得他在外面呆久了该回家了,写信催他回去,于是爱德华王储只好依依不舍的带着未婚妻启程回了王都,短期内是没办法再来萨丁森的。   但他没来,魏薇却从奥德城里把艾莉娜和安德鲁王子打包一起带回来了,这两位是去参加哥哥亚度尼斯的婚礼的,正好遇上,魏薇就邀请了他们,如果不是多洛莉丝和亚度尼斯刚刚结婚,多洛莉丝需要时间适应新生活,魏薇其实也想把刚刚送走的多洛莉丝连同亚度尼斯和萨琳娜一起都邀请回来,见证新城的正式开放。   所以等到魏薇他们回到萨丁森,新城里已经住了不少贵族,显然这座城市给了他们不少新奇感,贵族们虽然是冲着所谓的歌剧来的,但并不妨碍他们在看到不知道到底如何的演出之前,先喜欢上新城的一景一物,每天都有人相约出门转转,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那座终于落成的中式公园。   完全区别于欧洲各国风格的中式公园,虽然并不是完全的园林风格,当他们沿着公园外长长的景墙走入圆圆的洞门后,就像是走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鹅卵石铺成的迂回曲折的小路两边是茂密的花草树木,不同于欧式花园里总是被修建整齐的灌木和草地,它们肆意生长,自然闲雅,这里的树木以竹林为主,这种从未在其他地方见过的植物随风摇摆,阳光穿过叶片落下时,打消了一些因为竹子密集生长而带来的阴暗,让这里明媚中透着神秘,完完全全的异国情调。   穿过这片竹林,就是立在荷花池上的游廊,莲花池的面积很大,里面种满了从异国商人那儿买来的产自埃及的莲花,因为天气的关系,这些莲花在萨丁森长得普普通通,开花并不多,但一年之中最热的季节里,遍布池塘的绿荷上一朵朵紫色蓝色粉色白色的莲花围绕假山傲然绽放,看得人移不开眼,闲来无事约上三五好友坐在廊下聊天看花,最是悠闲不过,要是运气好,抢到游廊中的水榭亭台,就更美了。   如果想要登高望远,穿过游廊就有一座四角塔楼,爬到最高处,站在四面打开的窗户前,整个公园乃至外面的景物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想看得更加仔细,还可以租用单筒望远镜,保证连天上的飞鸟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除此之外,公园的一角还有对外出租的小型四合院,有需要的人可以租下这里想用一顿具有东方特色的美食,来一场中式宴会,而租不起的人不用担心没有食物可吃,公园中心的广场上有不少流动的小摊位,卖的都是各种东方小吃,口味不一定适合所有人,但大部分人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喜欢的小吃。   而这些也是这座门票免费的公园的主要收入来源,公园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修缮所需要的费用都来自其中,只要运作良好,它就完全能自给自足,不需要再拨款下来了。   可以说,这个公园从正式开放的第一天就获得了大众好评,虽然也有贵族对于这里连平民也可以来这一点有所微词,但地方是公爵大人的,公园门口的告示牌明明白白的告诉大家这个公园是平民公园,贵族们要是觉得不想和其他平民呆在一起,可以到隔壁的马场公园去,那边没有平民,想怎么耍贵族威风随便。   贵族能怎么办?当然是忍了。   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虽然新城已经开放,但愿意在新城买房的平民其实比较少,基本都是看中这里商机过来开店的商户和一些因为工作需要在这边租房子住的工人家庭,所以平民区的房子目前还是以出租居多,但也有些人住着住着发现这里的环境确实好,现在的房价又比较低,加上银行还推出了分期付款的购房模式,不少人本来只是租房子的,后来就按耐不住,到银行询问分期付款后,被工作人员一顿忽悠,觉得自己似乎也能负担的起,然后签了购房合同,从此成了养房一族。   当然,也不是谁都能这么买房子的,首先首付得拿得出来,其次要看个人信誉度,要身家清白,有稳定的工作能够负担的起每个月的房贷的人才可以申请分期付款,最后如果是本地人的话可以直接买房,如果是外地人,就要先入户,当然,现在想要在萨丁森入户是已经没有分宅基地和租用田地的福利的了,要不要迁户口,完全看自由民自己的想法。   条条款款写的清清楚楚,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去申请贷款,但大家对于贷款还不太熟悉,听到这个项目总是会下意识的想到高利贷,所以真正敢去办理的人还在少数,目前基本都处于观望的状态,只有那些隐约发现商机的人,提前买了几套房子,准备以后当个收租老板。   新城眼看着就要起来了,不说这里的住房条件,只说各种公共设施就足够吸引那些家庭条件不错的自由民来这里生活了,而且公爵大人准备把工厂搬到新城郊外的消息可早就在流传了,有远见又有些钱的人都能意识到,等工厂真的搬了过来,那些在工厂上班的工人绝对是要跟着到这边居住的,到时候,这边的房价自然会上涨,这个时候自然是先下手为强了。   平民们很喜欢新城的平民区,但对于贵族来说,那房子就过于简陋,完全不符合他们的身份了,跟着公爵夫妇过来的奥德里奇的贵族们到了这里后才发现没有贵族区的房子可以买,又看不上平民区对他们来说又小又简陋的房子,都很担心自己会没有地方住。   这种事情自然是不可能出现的,魏薇给他们介绍了位于歌剧院一边的萨丁森酒店。   这栋五层楼高的酒店占地面积很广,酒店房间多达三百多间,每一间客房的内部布置都符合贵族们对住房的要求,顶楼的套间更是称得上顶级奢华,总统套房的配置,就算是接待国王都不寒酸,当然与之相配的收费标准也很感人。   这个酒店完全是按照现代的五星级酒店标准打造的,富丽堂皇令人炫目,而其中最让所有人吃惊的,是酒店内的两部电梯。   电梯位于一楼大厅的走廊边,是那种近代西方老电影中会出现的带着铁栅栏,需要人手动关闭电梯门的老式电梯,而说是电梯,其实它并不是电力启动的,而是由人只会动物牵引绳索,通过位于酒店顶端的滑轮进行上下,这两部电梯的滑轮组是魏薇在资料书里找到后画下来,然后通过雷蒙大师联系上普拉迪皇家大学的一些专业人士研究许久才改良而成,并且经过多次试验确保安全后,才正式建造而成。   第一次见到电梯的贵族们看到那个小隔间竟然能自动上下的时候都发出了阵阵惊呼,但真的敢尝试的人却不多,哪怕陪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这电梯媒每天都会进行检修,保证不会发生任何意外,他们也不敢坐。   不过这种害怕最终敌不过好奇心,不少入住的贵族在每天爬楼的劳累中,却看到酒店内的工作人员悠闲乘着电梯上上下下,碰上后还会隔着电梯的铁栅栏和他们点头问好,心里就很不平衡了,最后胆大一些的人终于忍不住打开了电梯门,在电梯服务生的陪同下,尝试了这种让他们心惊胆战的上下楼方式。   别说,只要试过一次,一贯是享乐主义的贵族就再也不想自己爬楼了,这就导致到了后来,电梯上下时,外面总有大票人在等着,就算那些住在二楼的人也宁愿花上几分钟甚至更久的时间等电梯,而不是劳动自己的两条腿爬楼。 第198章   歌剧院的第一场演出非常的成功。   相比于后世那些堪称艺术建筑的世界著名歌剧院,这所歌剧院的外表并不突出,但它的内部十分辉煌,巨大的圆形厅堂虽然只有一层,但层高接近十米,除了舞台所在的那一面外,其他三面都是呈阶梯一样的座位,没有隔间,可以同时容纳近千人一起观看演出,而歌剧院的内部结构是经过特别设计,即使是最后一排的观众也能听清舞台上演员的声音,当然,想看清楚表演的话,就得搭配望远镜才行了。   这么大的一个剧院是观众们前所未见的,里面的表演更是让他们如痴如醉,第一场演出刚结束,就迫不及待的去买了下一场演出的演出票。   然后他们知道了歌剧院的演出是每周两场。   不少人都感觉很遗憾,他们甚至希望明天就能再来看一次。   “如果每天都有演出,我愿意直接住在这里再也不走了。”   “那你可得错过不少宴会,不过换成是我我也愿意,这演出可真精彩,安娜(女主角名)的演员表演的非常棒,我爱死她的歌声了。”   “我比较喜欢克里斯(男主角),他可真是帅气,真想和他来一场浪漫的约会。”   “哦,亲爱的,在你丈夫面前说这个可不合适。”   “有什么关系,你也可以去约你的安娜。”   “嗯好吧,你说的对,我记得剧院门口有卖花篮,我们现在去看看。”   “好主意。”   显然,这也是一对各玩各的表面夫妻。   而同样对演员们感兴趣的人大有人在,不过歌剧院的背后有公爵大人在,他们除了正面追求外,也不敢以势欺人的搞什么小动作,所以演员们除了多了一群追求者和粉丝,得到追捧外,倒是没有人敢强迫他们什么,当然,如果他们自己把持不住动摇了,费利克斯和魏薇也不会去阻拦,毕竟人各有志。   而歌剧的魅力也随着观众们的讨论而宣传了出去,不仅是其他没有看过节目的贵族,就连普通平民也开始好奇贵族老爷们口中的歌剧是什么样的,可惜歌剧院的票价很高,就算是对小有资产的中层阶级来说,也不是轻易能消费的起的,所以歌剧对于他们来说,还是属于贵族的消遣。   而在歌剧风靡的时候,费利克斯和魏薇迎接回了他们的船队。   金斯利带领的队伍已经离开萨丁森近半年了,而在五月小安东尼两岁生日后不久,费利克斯收到了他回归的消息,也知道了他这次的收获。   金斯利当初带队前往地中海南岸,在那名商人的帮助下,很顺利的觐见了当地的君王,并且用带去的各种商品得到了对方的友谊,说服君王派人帮他去找橡胶树。   因为当地的祭祀知道橡胶树的确切地址,所以找到橡胶树并没有花费太多的时间,只是两地路途遥远,金斯利并不清楚那些树木到底是不是魏薇想要找的橡胶树,所以在找到以后,他按照魏薇说的方式,收集了一些树汁,装在木桶里,同时还挖了一棵小树,让船队和其他在当地购买的商品带回萨丁森,给魏薇鉴定一下,而他本人则留在当地处理后续工作。   船队是在一月底的时候回来的,带回来的小树和树汁魏薇仔细和百科全书里的资料对比后,就确定这是橡胶树没错了,就立刻写信告诉了金斯利,让他多收集一些这种树汁带回来,同时在当地建一个橡胶园,越大越好。   橡胶树一般最少要种植五年以上才能采胶,新的种植园即使现在建起来,也得等五年以后才能正式开始出产树汁,所以如果现在他们需要要用的话,就得让人继续在热带雨林里寻找橡胶树。   信件送出去以后,因为两地太过遥远,金斯利的回信送回来的时候,他们的船队也已经快要回到萨丁森了。   船队这次返回,船上还带着当地君王派来的使者,他们是代表君王出使萨丁森,和费利克斯谈谈合作的事情的。   而金斯利在拜见过费利克斯和魏薇后,就迫不及待的把这段时间的经历汇报给了他们。   他在让人把树汁和小树先送回来以后并没有停止搜索,所以在萨丁森的回信送过来的时候,金斯利本人还在热带雨林里寻找着橡胶树,那片雨林确实非常危险,他们的团队在途中遇上了不少麻烦,但在国王派来的向导和士兵的帮助下,他们有惊无险的找到了更多的橡胶树,而且是很大的一片。   而在收到萨丁森的信件以后,金斯利就按照他们的要求,一边派人在当地购买土地招,一边招聘人手进雨林收集树汁和挖掘小树进行移栽,毕竟相比树种,移栽已经长了些年头的小树可以省掉不少时间,不过因为这份工作危险性很高,所以他们招人的过程并不太顺利,最后还是金斯利花了不少二次送去的物资从当地的贵族们手里换了大批的奴隶才凑足了人手。   因为这些橡胶树本来就是当地的产物,所以移栽后的成活率很高,新买下的橡胶园内如今有将近五百棵树林树龄在一年左右的小树,另外还有近万棵由种子育苗而成的实生苗,如果顺利的话,五年以后,他们就能拥有大量的橡胶原材料了。   当然,现在他们也有不少乳胶,船队带回来了差不多两吨左右的橡胶树汁,魏薇迫不及待的想要让炼金术师们帮她提炼橡胶制作各种橡胶制品了。   第一个就是要把那能颠死人的马车给改造了!   金斯利在汇报完这些以后,又说起了船队这次的收获。   实际上,第二批送到对岸的货物都被金斯利拿去买土地和奴隶了,虽然费利克斯让船队给他带了不少金币过去,但金子在当地的受欢迎程度并不如他们送过去的货物高,在知道他们要买人买地后,当地人都不约而同的让他用手里的货物兑换,所以这就导致金斯利手上的货物并没有换到什么可以带回萨丁森的货物,都被他投入到橡胶园的建设中去了。   不过费利克斯让人送过去的金币并不是没有用处的,金斯利用这些金币买下了几个甘蔗园,他是知道甘蔗这东西能制糖的,只是制糖的工艺被那些生产地垄断,其他人并不知道该如何制造蔗糖,但金斯利相信魏薇一定懂,她都能用麦芽和甜菜制糖了,没道理甘蔗会不清楚,而糖如今虽然因为甜菜糖的出现而降低了一些价格,但它依旧属于昂贵的商品,收益很高。   如果不是金斯利和当地的君主建立了友好往来,那几个甘蔗园他是绝对买不下来的了,而作为交换,萨丁森要和对方签订长久的贸易往来。   金斯利思考后就答应了对方的要求,虽然是他自作主张答应的,但他相信公爵大人一定会同意的,毕竟萨丁森确实对当地的很多东西都有需求,所以合作是必然的,不过具体怎么合作,他没有资格代替费利克斯谈,所以他就把人都带过来了,那些使者就是为了这件事来访的。   而因为他的钱都花的差不多了,所以船队并没有带回多少货物,船队里的人觉得这么空手而回太浪费了,干脆就把船租给了使团,让他们自己筹备货物带来萨丁森贸易,赚多少都是他们自己的,船队只收一笔船费,这样一来,他们就不算是空手而归了。   而知道他们不仅有了橡胶园,还有了甘蔗园之后,魏薇非常高兴,虽然甜菜糖也很不错,但她还是更喜欢甘蔗制作的蔗糖,尤其甘蔗的制糖率更高,改良一下工艺,他们的甘蔗园以后可以直接生产白糖,纯白的蔗糖觉得能卖出比褐色的甜菜糖更高的价钱。   她甚至提出:“其实我们可以直接在那边开工厂然后收购当地的甘蔗,制作成白糖后再运送回来售卖,这样一来,我们就不需要招募工人照顾甘蔗园,也不用担心每年的收成了。”   自己生产原材料固然是可以降低成本,但购买原材料更加方便省力,而且他们从其他人那儿买甘蔗进行再加工,也不会被当地的种植户们认为抢了他们的生意,反而是成了他们的大客户,这对于外来者的他们来说,会更加安全一些。   费利克斯点了点头,同时也打消了原本打算自己建立可可园和咖啡园的想法,形势比人强,他们确实更适合做加工商,毕竟是在异国他乡,相比多赚一点前,带着当地的人一起发财,以此打好彼此的关系更重要,不然要是遇上什么事情,他们这边也没办法及时伸出援手,还是得靠那边的人帮忙。   看来他得和魏薇好好商量一下具体的合作事宜才行。   “正好他们来谈合作,干脆就把这些都定下来。”费利克斯同金斯利道:“你和他们比较熟悉,这几天就由你带他们到处参观一下,务必要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实力,合作的事情可以过几天再谈。”   金斯利闻言,立刻明白了费利克斯的意思,他是让他带着那些人了解一下萨丁森的富有,同时也要让他们明白萨丁森人不是好惹的,让他们不要生出什么不切实际的想法。   金斯利:“公爵大人,我可以让他们参观骑士和士兵的训练吗?”   费利克斯笑了起来:“当然可以,你依旧是骑士团的团长,这事你自己拿主意。” 第199章   自从斯罗特的码头修建完成后,这里就成了地中海上的商人们又一不可错过的停靠点,所有路过此处的船队必然会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买卖货物和补充补给,所以慢慢的,原本只有两个小渔村的斯罗特海岸边渐渐繁荣起来,和隔壁的普林西亚一样,大有变成一座海港城市的趋势,这虽然会给普林西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如今的普林西亚和萨丁森的合作是多方面的,而普林西亚原本也只是一个小码头,如今即使被分流,对于普林西亚来说,整体还是呈现上升趋势的。   普林西亚人都很清楚,如果没有萨丁森的繁荣,他们的码头依旧只会是个平时船只稀少,冬日甚至需要封海陆的小码头,而不是现在这样每天来来往往的船只络绎不绝,极大的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而因为来往的船只属于地中海各国,所以很多时候,斯罗特总是能比别人更早的听到一些消息。   最近在海上商人中盛传的,是有关于遥远的东方,名为大宋,但更经常被他们称为丝国的国家的船队的消息。   是的,时隔两年,大宋的船队又来地中海了。   这个消息是海上商人带来的,他们在某个国家的海港遇上了大宋的船队,有别于其他地中海沿岸各国的打扮,和特殊的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的样貌,让这只船队走到哪儿都非常引人注目,凡是看到他们的,就很难能忘记。   随着大宋船队到来的消息一起流传出来的,还有这支船队在地中海上歼灭了几伙海盗,并且夺走了海盗们的船只,把它们随手转卖给其他人的事迹。   所有听到这个消息的人都感觉不太可能,前年大宋船队过来的时候,他们很多人都是见识过,那样一个规模庞大的船队,海盗们到底是有多大的胆子赶去招惹他们?   但不管相不相信,大宋的船队围剿了海盗的消息还是流传了出来,甚至传的沸沸扬扬的,到了萨丁森这边的时候,消息已经变成了“丝国船队把地中海上的所有海盗都一网打尽了”。   不过不管这个消息是真是假,大宋船队再次来到地中海却是是真的。   于是在金斯利带着海对岸派来的使者参观完萨丁森,并且见识了一把他们的兵强力壮后,这群黑皮肤的使者的态度更加友好了,后期的商谈示意也非常顺利,萨丁森这边得到了稳定的可可、咖啡和甘蔗供应,同时也说服对方帮他们建立更多的橡胶园,而对方则得到了萨丁森每年的贸易往来,同时,萨丁森还需要送他们一部分农作物种子,并且派遣人员去指导他们怎么种地和放牧。   本来关于派遣人员去教导农牧这一条是没有的,但在见到萨丁森的农牧业发展后,他们就上了心,再参观完后,这一项更是被列成了重点,甚至比其他东西都要更加具有吸引力。   他们的国家在地中海对岸其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中小型国家,相比于尼罗河流域的各国,他们的土地也并不那么肥沃,当地的农业和畜牧业都比较落后,而人口却更加多,所以相比于其他,如何让所有人吃饱饭才是更大的问题,萨丁森这边愿意提供高产的种子,并指导他们怎么种植,甚至愿意教导他们如何大规模的饲养牲畜,光是为了这几条,就算没有前面谈妥的每年的贸易往来,都足够使者们心满意足了。   谈好了合作的使者并没有立刻离开,他们本来就租用了萨丁森的船队带了大量的货物过来,把他们卖出去换取更多的利益需要不少的时间,而且因为萨丁森这边要准备货物再次去海对岸,所以回程的时候他们就不能再租用萨丁森的船只了,只能找另外的船,这些使者人生地不熟的,还几乎不会说这边的语言,想租到船可不容易,还是金斯利帮他们联系了船只,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已经是霍尔男爵的金斯利之后依然会继续跟着船队去海对岸,考虑到今后那边的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由他来负责,金斯利思索再三,决定和费利克斯辞去骑士团团长一职。   虽然担任公爵大人的骑士团长是比男爵爵位更加荣耀的身份,但为公爵大人处理橡胶园等问题也同样重要,既然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在萨丁森,那么管理骑士团的工作就只能让给别人来负责了,金斯利并不是个恋权的人,而且他很清楚如何对自己才是最好的选择,所以这个职务虽然让人恋恋不舍,他还是选择了辞职。   费利克斯在听他说了以后,很快就同意了他的请辞,实际上一般来说拥有爵位以后,原来的骑士一般就不会在留在骑士团中了――他自己就是如此――毕竟很多骑士的目标就是成为真正的贵族,既然已经达到目标,那么骑士团就不再让他们留恋了,所以成为贵族后的骑士就会把自己的骑士身份留给后代或者土地,自己则会离开骑士团,费利克斯本身就是如此。   但这并不是一条直接的规定,并没有任何规定表明成为男爵以后,就不能继续担任骑士了,费利克斯是因为他继承爵位后不能继续留在王都,所以只能辞职,而金斯利的领地就在萨丁森,所以男爵的事务并不影响他继续为费利克斯服务,所以只要他不主动辞职,他就可以一直留在骑士团,干到再也爬不上马背为止。   金斯利今年才四十岁,再继续当二十年的骑士也是完全可以的。   而金斯利现如今还留在团内,并且还是骑士团团长,只是因为他离开时,费利克斯还没想好找谁接手骑士团,并且金斯利的继承人自己通过了骑士晋封考核已经是骑士团的正式成员了,而他想把自己的骑士爵位留给小儿子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大孙子,毕竟大儿子如今是骑士,以后还能继承男爵的位置,而小儿子则只能得到一些家产,而在大儿子成为骑士后,他们就已经说好他的骑士采邑是要留给小儿子一家的。   所以他现在是为了孙子才没有主动离开骑士团的。   但骑士身份可以保留,团长的职务是不可以的。   而且现在他离开一段时间了,骑士团内部的事务也已经由别人接手,只差一个头衔交接而已,其他人不提,只是说出来有逼迫他交权的意思,但也不可能一直这么所以金斯利自己提出来,自然是皆大欢喜。   对于这位自己信任又器重的手下,费利克斯默许了他留下骑士的身份和采邑,同时,还给出了更大的回报。   受到国王的启发,费利克斯仿造从魏薇那儿听来的,丝国的爵位制度,给予了金斯利子爵这个爵位。   子爵这个爵位是费利克斯自己定下的,所以并不是正规的贵族爵位,也不受其他贵族的认同,说白了只是一个荣誉称呼而已。   但费利克斯自己给子爵这个爵位定下了一定的权利,它的地位等同于男爵,看似只有称呼的区别,但他承诺,等金斯利完成任务返回之后,可以以子爵的身份管理一座城市。   当然,这座城市不是萨丁森的新城,那座意义非凡的城市费利克斯只会自己去当城主,他如今是公爵,公爵领包含好几个郡,其中也有不少城市,这些城市中原本属于皇家管理的城市如今的管理权都在费利克斯手上,他有权认命这些城市的城主更替,所以他可以承诺金斯利,等他完成了在海对岸的工作后,回来就能接手一座城市的管理。   城市和林地不同,成为领主之后,贵族的收益将不再只限于田地,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城市里收取各种商业税,而这部分的税金除了上交的部分,也有一份是属于城主的。   所以所有的贵族都期盼着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城镇。   而费利克斯认为,以金斯利的本事,他是完全有能力去当好一个城主的。   这可是一个意外之喜,金斯利听到费利克斯的承诺后,立刻单系下跪谢恩,以公爵大人的慷慨,他以后接手的城市必然不会差到哪儿去。   得到了这么大一个惊喜的金斯利,在一众道贺声中,欢欢喜喜的带着人又离开了萨丁森。   他们的船队正好和大宋的船队在海港擦肩而过,而在错开的那一刻,金斯利眼尖的发现,大宋派来的船队的船只比之前更多了,而且不知道是不是他眼花,他好像在其中看到了某个熟悉的标志。   因为只是远远的看了眼,所以金斯利并没有确定,但斯罗特码头的工作人员们却是看到了。   他们在大宋使团的船队里,发现了几艘有点破破烂烂,像是刚刚经历过战斗的船只的船体上,有着模糊的,但仔细看还是能隐约看出来的,属于狮子和花体魏字结合的图案。   大概是因为这个图案过于巨大,而且是雕刻上去的,所以虽然被特意用其他颜料涂改过,但在颜料褪色后,近距离观看下,他们还是一眼认出来了。   那是他们公爵大人和公爵夫人专用的私人徽章,是结合于双方两人的家族徽章的新图形,公爵夫人的衣服上经常会有这样的图案,据说公爵大人和夫人一起签署的文件上也会有这样的印记。   而这样的徽章出现在船只上,再结合之前他们听到的大宋船队在海上歼灭了海盗的消息,有知情者立刻开始猜想,这些远东来客,是不是把当初偷了他们船的海盗给灭了,然后把船给抢回来了。 第200章   大宋使团里的船只还真的是萨丁森原本订购的那一批,他们也是凑巧遇上了那群海盗,识破了他们的身份,并看到了海盗船上的魏字,才剿灭了对方。   不然海盗们可不敢去惹这么大的船队。   而大宋使团在知道船只来源后,就做了顺水人情,把船只还给萨丁森了。   时隔两年,大宋的船队再次来到了地中海边这个让他们又爱又恨的地方。   大宋距离地中海实在太过遥远,以现在的船只速度,他们来回往返一次的时间在一年以上,加上中途停靠躲避风浪进行补给以及和沿途各国贸易的时间,上次的海上远航他们花了整整两年,才回到了大宋。   但回报也是极为可观的,上次的下西洋行动,大宋船队带回了大量的金银和各种珍贵货物,收获之大,另原本那些并不看好这次行动的反对派们默默的闭上了嘴。   但让使团一行人受到嘉奖,甚至加官进爵的,却不是那些金银珠宝,而是他们带回去的高产农作物。   使团的大使至今还记得,官家在看到他们敬献上去的玉米红薯土豆和其他种子时,那复杂到来不及掩饰的神情。   那是夹杂着错愕、惊喜、遗憾和了然等等一系列情绪变动的神情,因为太过显露,反而让看到的人都下意识的低下了头,不敢窥视圣颜。   想起这次出行前官家下达的命令,以及那次的面圣过程中,官家不断询问关于那位伯爵夫人的事迹,大使再次忍不住想官家恐怕是知道她的,并且对她似乎有着很不一样的感情,甚至,说不定那位伯爵夫人是官家的……   不行,不能想下去了,再想就是大不敬之罪。   大使连忙把冒犯官家的想法甩走,看着越来越近的码头,心思也转移到了正事上。   因为第一次出使欧洲带回去的大量财物,第二次的下西洋行动受到了更多的重视,这次他们的船队的船只再次增加了十多条,人数也增加到了三万人,携带的各色货物也更加吩咐丰富。   而船队准备的货物中,有一部分是专门为萨丁森准备的。   确切的说,是给魏薇的。   大宋的皇帝在看到那些熟悉的农作物之后,又详细询问了魏薇的情况,最终,他判定出这是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天外来客”。   有那么一刻,就和魏薇当初预想的一样,那位皇帝确实是起了杀心的。   作为一位胎穿的前辈,又是经历杀戮把颓势的大宋从蒙古人手中拯救出来的帝王,他在发现有和自己一样的穿越者时,第一反应绝对不可能是高高兴兴想要来个“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而是先想想对方的存在对自己是否有利,又会不会影响到自己。   如果魏薇穿到的是大宋,除非她从头到尾微小谨慎的藏住自己的秘密,不然被发现的第一时间就是被软禁起来,压榨所有的可用价值了。   为如果她是个男的,本身的地位也不高的话,就算是在这么遥远的距离之外,皇帝恐怕也会决定把这个潜在敌人给消灭了。   幸好她是个女的,而且身份高贵,原本就有点大男子主义的皇帝才最终放弃这个计划,而是选择合作。   所以这次使团给萨丁森带来了不少华夏的特产,他们需要的丝绸茶叶瓷器药材一样不少,而且品质非常好,甚至,船队还带来了蚕茧和桑树,以此交换更多的种子。   虽然使团之前带回去了不少种子,但主要还是以玉米红薯土豆这三种居多,其他的种子魏薇自己都不多,能给他们的不过是个样品,而经过长期的海上远洋,虽然船队很小心保存着,还是不免出现一些种子坏死的情况,别说是其他种子了,就是玉米红薯土豆这些,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要不是他们带回去的量比较大,虽然损失了一部分还是剩余了更多的,勉强能保证一定规模的种植,不然大宋那边这次就得再换一些回去。   这些用来换种植的货物数量不少,但更多的还是要和他们进行其他交易的,官家在船队出海前可是耳提命面的告诉大使,萨丁森一定还有更多他们没有发现的好东西,这次一定要在那儿待久一点,能挖回来多少是多少。   虽然大使不知道官家说的好东西是什么,但并不妨碍他延长在萨丁森停留的时间。   其他人也同样很愿意,因为到了欧洲之后,也就这里的食物能让他们感受到故乡的气息了。   不过大使没想到,他再次来萨丁森的时候,这里的主人已经从伯爵变成了公爵。   对欧洲的权贵阶级和统治制度已经有一定了解的大使知道公爵在欧洲的地方,这里的贵族就和以前的诸侯一样能够完全统治自己的封地,权利极大,而公爵,是除了国王之外地位最高的贵族。   身份的变化让使团在见到费利克斯和魏薇后,表现的各位热诚了。   寒暄之后,大使把小心珍藏的圣旨拿了出来。   “公爵夫人,这是官家给你的旨意,请接旨。”   鉴于这里是国外,正常的接旨礼仪他们就没计较了,甚至魏薇选择屈膝礼接旨他们也只当没看到,毕竟在别人的地盘上,自然是合着主人的习惯来。   圣旨的内容自然是文言文的,魏薇的文言文水平很差,圣旨大部分的内容她都听的云里雾里,只感觉大概意思应该是在夸她,不过大概的意思她还是听懂了。   她的那位穿越前辈,下旨收她为义女,敕封长平公主。   魏薇:……竟然要当我爹?不要脸!   魏薇听完了圣旨的内容后,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被占便宜了,虽然说双方现在的年纪确实可以当父女了,但这个公主的封号除了好听一点,让对方当她爹以外,对她还有什么好处?   确实还是有的。   圣旨宣布以后,大使就把官家给她的赏赐也都拿了出来。   公主是有俸禄可以拿的,每年除了俸银外,还有禄米布帛薪炭等大量定例,这些东西魏薇也都有,使团这次就把她的俸禄都折算成了金银,一次性送了二十年的来。   “官家说,这些是补殿下您过去没有领的份额的。”宣了旨,大使就立刻改了称呼。   心里又再次忍不住想,这位新公主到底是不是官家的沧海遗珠,不然为什么不仅下了收义女的圣旨,还给了这么多的赏赐?   就算是以前皇家收义女先例,也没听说过会给义女补俸禄的,官家这做法可不就容易让人想歪了嘛。   魏薇却知道这不过是对方的示好,甚至她的公主封号都是如此。   长平,不就是希望他们双方能保持长久和平,不要有争端发生吗。   魏薇接了圣旨,也收下了赏赐,算是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大宋皇帝没让使团说让她有空回大宋看看的话,她也没提,毕竟他们彼此都很清楚,他们有生之年最好都不要见面为好,不然真要见到了,官家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把人扣下来不然她回去,而魏薇也不打算冒这个险。   因为这份圣旨,大宋使团一行人受到了更容重的欢迎,费利克斯很高兴大宋对魏薇的重视,而公爵夫人竟然成了丝国的公主的消息传递出去以后,不仅领民们面上有关,甚至普拉迪的国王和贵族对丝国也不再那么惧怕,担心他们哪天又变成另一个蒙古了。   费利克斯亲自招待了使团一行人,带他们入住新城的贵族区,白天参观各色建筑,晚上还开了宴会听了歌剧,自从上次使团过来,费利克斯就有意思的跟着魏薇学了一点中文,如今大致也能听懂他们的对话了,就是不太会说,经常因为平舌翘舌等问题咬舌头,而使团这边的人也大多都会拉丁语,所以两边的交流完全不成问题。   而有了魏薇这一层关系,这一次大宋使团确实在萨丁森有了更多的收获。   ――当然,实际上大家都觉得更大的原因是他们带来的蚕和桑树让魏薇满意了,所以他们才能得到那些收获。   这一次,他们原本定好好交换的种子都换到了,并且数量还不少,此外魏薇甚至还给他们提供了一些金斯利之前带回来的橡胶树的种子,并且把新做好的带塑料轮胎的马车给他们试驾了一下,让这些人深切意识到了橡胶的用途,他们甚至不太能等到回去再种植,而是把海船上的一片菜园给扒光了,然后把种子种了下去。   相比带回去后种子的发芽率大打折扣倒不如现在就开始培育,节省时间。   不过也因为魏薇说了橡胶的来源,让使团把返航的路线改成了和上次一样,到地中海南岸好好看看,怎么上次他们去就没发现这样的好东西呢。   而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大收获,是大宋使团从魏薇手里拿到了蒸汽机的设计图。   那位大宋皇帝虽然是一位军事发烧友,并且还要不小的金手指,但他本人并不知道蒸汽机的具体构造,虽然这些年一直在让人研究,但并没有得到什么成果。   而使团来的也是赶巧了,他们在城堡见面的时候,已经把自己关在研究所里研究蒸汽机许久的雷蒙大师突然蓬头垢面的跑来告诉魏薇蒸汽机终于做出来了,然后就被听过这个词汇并且印象深刻的使团大使给惦记上了。   他们用几份船只图纸,最终从魏薇的手里换来的蒸汽机,谈判过程十分严峻,双方差点没打起来,魏薇这边要图纸只是给自己知道图纸这事有个名正言顺的解释,她肯给他们蒸汽机的图纸完全就是想为华夏做点贡献,但在使团那边看来,是他们吃亏了,可魏薇坚持,他们想要蒸汽机就只能答应。   “不用担心官家会为难你们,把这封信交给他,他不会生气的。”   魏薇写的信上只有一段用拼音写成的,郑和下西洋的船队构造。   她就是在告诉他,她自己是知道这些的,所以蒸汽机其实是白送给他的,顺便再隐晦的表达了一下,如果他们还有什么技术需求,也可以来找她。   当然,这么一来,他们彼此就更不能见面了,想来看到信件以后的大宋皇帝,恐怕会更想把人抓回来严刑逼供掏空她的大脑储备的。   魏薇不傻,她敢说是因为相信华夏不可能派兵打她,毕竟这里是她的主场,大宋不是蒙古,皇帝要打过来得先说服其他人,而他不可能也不敢把秘密说出来,至于她,她这辈子也都不会回华夏的,皇帝死了都不会去的! 第201章 全文完   萨丁森郡只有一座城市,而这座城市的名字和郡是一个名字,被称为萨丁森城,当然本地的人更喜欢叫它新城。   这座新城是普拉迪帝国,乃至整个欧洲最为繁荣也最为出名的城市。   这座城市是时尚与商业之都,也是娱乐与美食之都,更是全欧洲人口最多,公共设施最为完善的地方,是不论贵族还是平民心目中最佳的居住城市。   新城在最初建立时面积还很小,后来在第一期工程结束后,萨丁森对外大规模招标,把新城各个区域的建设交托给商人们各自负责建造,又经三年,才完全建造完成了这座城市,而由于后期工程是由不同的建筑商负责的,最后建造完成的新城就成了一座每条街道都有各自不同的景色,但整体风格却又意外统一的奇特城市。   而这是新城建造完成的第五年,又一个轰动整个欧洲的发明出现在了这里。   “妈咪爹地,快点!”   十岁的安东尼牵着六岁的弟弟艾布纳,跑在队伍的最前面,跑出一段后,才停下来朝着身后的父母挥手催促。   魏薇和卡洛琳手挽着手走着,在她的身边,费利克斯抱着他们最小的女儿,三岁半的安德莉亚跟着,再之后,是大批的仆人和护卫。   快十四岁的卡洛琳如今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健康开朗又美丽,是萨丁森最受欢迎的未婚小姐。   而此时这位大姑娘看起来和她的堂弟们一样的兴奋,一路都在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而让他们如此兴奋的原因,是停靠在新城郊外最新建造的火车站内的蒸汽火车。   这辆蒸汽火车是萨丁森的最高科技,是雷蒙大师研制出蒸汽机后,魏薇聘请了更多的人来萨丁森和他一起研究利用蒸汽机。   于是在这些年里,各种以蒸汽驱动的机器陆陆续续被研发出来,机器代替了人力,弥补了劳动力的不足。   甚至就连他们的船只,都已经陆续替换成了蒸汽船,大大缩短了海上航行的时间,这些年里造船厂可是用这项技术为他们赚回了大笔的财富。   而在进行研究了数年之后,他们终于制造出了这辆蒸汽火车“威廉姆斯号”。   今天就是威廉姆斯号的试运行日,火车站内的铁轨是蒸汽火车的开始制造的时候同步开始修建的,因为是试运行的路线,所以这条铁轨并没有铺的太长,是从新城一路铺到了萨丁森堡外的丁格尔镇,如果试运行成功,下一步他们会被铁轨铺到剩下的几个城镇,同时再向外延伸,最终把费利克斯的整个公爵领都串联起来。   而今天的试运行至关重要,不仅是威廉姆斯一家,整个普拉迪帝国有头有脸的贵族都收到了邀请,连爱德华王储都代表王室出席了这次的活动。   黑色的钢铁怪物停靠在火车站里,身后拖着好几节车厢,站台上站满了人,往远方看去,铁轨边拉起的隔离网外也都是人。   蒸汽火车上,雷蒙大师和其他几个主力研究者占据了车头,他们决定亲自进行初次驾驶,别人拦都拦不住。   站台上,爱德华王储和费利克斯谈论着这辆蒸汽火车,完全被它的外貌震惊,实在很难想象它真的能跑得起来。   面对其他人的好奇与质疑,费利克斯心里非常镇定,虽然说是试运行,实际上在此之前,他们已经经过很多次的测试了,在确保蒸汽火车没有任何问题后,才敢进行当众测试。   而魏薇则和王储妃以及其他贵夫人们凑在一起,女人们虽然也很好奇这辆大家伙是不是真的能跑的比马还快,可她们的话题总是不小心就会转移到家庭孩子身上。   王储妃仙蒂和爱德华结婚也有好些年了,他们的儿子如今都已经五岁,那是个幸运的小家伙,并没有遗传到爱德华王储的哮喘病,健康又聪明,非常得国王的喜爱,这次王储夫妇离开王都,小王孙并没有跟着出来。   而遗憾的是,多洛莉丝在不久前再次怀孕,这是她和亚度尼斯的第二个孩子,多洛莉丝怀孕后的反应又比较大,亚度尼斯舍不得留下妻子独自前来萨丁森,所以只派了一位心腹过来参加这次的试运行。   “妈妈,我和艾布纳真的不能上火车吗?”之前带着弟弟去近距离观看火车的安东尼奥再次拉着弟弟的小手走了回来,他们兄弟俩的年纪相差了好几岁,但感情却非常好,总是形影不离的。   魏薇微笑的摇头拒绝:“不行,我们等下次好不好?”   虽然之前做过不少测试,但每次都只是很短距离的试跑,这次的试运行却是让蒸汽火车从新城跑到丁格尔镇外的站台,中间的距离以往马车都要跑上四五个小时,蒸汽火车的速度虽然比马车要快上差不多一倍左右,可也少不了要跑两小时,而且这次的试运行是只准备让蒸汽火车跑到丁格尔后就结束的,让安东尼上去的话,今天可就回不来了。   自从新城建好,威廉姆斯一家就从城堡搬到了新城里,萨丁森堡那边只有每年春秋的时候会去小住一段时间,而今天的试运营之后还有招待客人的宴会在市政厅举办,作为举办方魏薇和费利克斯都要出席,安东尼奥同样也要出席。   他今年十岁了,虽然还早,但费利克斯已经开始对他进行继承人教育,这种大型宴会,他是一定会把安东尼带在身边好好教导的。   “可是我想去,妈咪,让我上去好不好,我可以和雷蒙爷爷一起回来的!”小儿子艾布纳抱住魏薇的腿,奶声奶气的撒着娇。   和黑头发的哥哥不一样,金发蓝眼的艾布纳据说长得和费利克斯年幼时一模一样,别看他长得乖巧,时间上是个淘气包,一肚子的鬼主意,偏偏他还特别懂怎么讨人喜欢,尤其擅长撒娇,每次闯祸都会用无辜的可爱表情骗取大人们的原谅,就连费利克斯都拿他没办法。   也就只有魏薇完全不会被他哄住了。   她笑着摸了摸艾布纳乱糟糟的小卷毛,却完全没有改变主意的打算:“我们说好的,看完火车启动就回去,你想违背承诺吗?”   本来这次的试运行魏薇都不想带几个孩子来,安东尼和卡洛琳都还好,到底是大孩子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但艾布纳和安德莉亚都太小了,并不适合出现在这种人太多环境又比较复杂的地方,要不是费利克斯被艾布纳缠的没办法,答应带他来,魏薇根本就不会把他和安德莉亚带来。   听到了母亲的拒绝,艾布纳撇了撇嘴,眼珠子转了转,又道:“那我可以现在上去看看吗?等火车启动我就下来!”   嘿嘿嘿,等他上去了,他就不下来了!   “我恐怖也不行,亲爱的艾布纳。”魏薇早就看穿了他的鬼主意:“火车很快就要开了,现在,你哪儿也不许去,乖,你们都留在这里陪安德莉亚吧。”   她把不甘不愿的小儿子拘在了身边,顺便把安德莉亚放下来,让两个哥哥照看她。   不管是沉稳一点的安东尼还是调皮捣蛋的艾布纳,两个孩子都是标准的妹控,只要让他们看着安德莉亚,就算是艾布纳都会暂时放下他那些天马行空的鬼主意,乖乖照看自己的宝贝妹妹。   尤其是在安德莉亚甜甜的叫他们哥哥的时候,两个哥哥就完全注意不到其他事情了。   所以让他们看着安德莉亚,魏薇能省不少心。   蒸汽火车的启动时间是在早上十点,按照计划,火车会在中午十二点左右抵达丁格尔,在那儿进行检修,确定没有问题后,下一次就会带着丁格尔那边准备好的货物重新返回新城,而回程日期预计是在三天之后。   在火车发动之前,看台上的人们可以进入火车参观,但九点后就不能再上去了,到十点启动之前,工作人员会再做最后一次检查,等到十点,准时发车。   发车前,工作人员做完最后的检查,在看台上拉起了警戒线,禁止人们再靠近火车。   “要启动了!”   车头上先是冒出了黑色的烟雾,那是煤炉燃烧的标记,不久之后,白色的蒸汽开始从火车头上冒出来,准备就绪后,呜呜呜的鸣笛声响起,不久之后,火车在咔嚓咔嚓的伴奏声下,顺着铁轨跑了起来。   “动了,真的动了!!!”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火车吸引,大家下意识的跟着火车跑了起来,最开始的时候火车的速度跑的并不快,他们追的并不难,不少人边跑还边呼唤,兴奋的像是看到了什么奇迹,等到之后火车的速度提高到他们再也追不上,消失在了铁轨的尽头,他们才停止了追车的行为,但大家的情绪就像是打了兴奋剂一样,平静不下来。   “老天,它真的跑起来了!而且那么快,比骑马还快!”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奇迹,这绝对是个奇迹。”   “公爵大人,我回去就让人修铁路,请您一定要先让火车开到我那儿去!”   “不,请先到我那儿去,我的领地更近!”   所有人都知道火车的运载量是马车不能比的,而且它的速度更快,有了火车,以后不管是旅行还是送货,都会比使用马车更加短。   这样的商机摆在面前,谁都想分一杯羹。   费利克斯很快被人群包围,就连魏薇的身边也都是恭维她的贵夫人们,而她抓着差点跟着人群一起跑出去的艾布纳的领子,一边回应说笑一边看着远方升起的黑雾以及隐隐约约传来的轰鸣声。   ――不知道下次大宋使团再来的时候,她能用这个技术换到些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全文完结~给自己点个赞。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陪伴,我们下本再见~(づ ̄3 ̄)づ   预收坑,准备二月开   《祭品新娘》   身为公主拥有皇位继承权却被选为魔神的祭品,在所有人的眼里,哈蒂丝无疑是最可悲的存在。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黑发的女王低着头,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看起来弱小可怜身世悲惨其实牛的一逼的女主X吞了前魔神上位的前祭品现魔神男主。   感谢在2019-12-09 17:47:44~2019-12-10 17:24:5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0°C危笑、pmpp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难得取名87瓶;jun 50瓶;慧慧、阿铁、19197356、IEVAMeow 20瓶;瑶台月、我已经很认真了、海水、倾尽芳华、龙葵吾之爱10瓶;黑喵喵6瓶;林间小巫5瓶;拓跋、ZHAOPMM 3瓶;雪棠棠、酱酱酱酱酱酱、青春摇曳在回2瓶;想得美、27891865、沉迷无法自拔的Y、难捱、小卷妈、污王犬厶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新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