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入聊斋》全集 作者:南朝陈 声明:本书由奇书网( 第一章:救狐 枫山,位于江州北郊十余里之外,因满山多枫树而得名,每到秋天,片片枫叶红艳如火,十分夺目。 今年入秋,枫山上的枫叶红得特别娇艳明丽,漫山遍野,就像一簇巨大的火把在熊熊燃烧。但与这如火枫叶相比,陈剑臣的心情却是灰色的。 陈剑臣,字“留仙”,江州人氏,今年才十六岁,为一名生员,俗称“秀才”。 取得秀才资格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通过严格的童生入学考试,从低到高,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一级级考上来,全部合格者才能当上生员。 这陈剑臣倒是了得,接连考取县试、府试、院试三个第一,名噪一时,已被江州著名的官学――明华书院录为廪生。 所谓廪生,就是“廪膳生员”之意,学习期间,由朝廷每月发放禄米,补助生活,相当于“公费生”,衣食无忧,只专心读书即可。 可以说,陈剑臣拥有一份光明的前途――如果他没有被穿越的话! 是的,现在的陈剑臣,他的灵魂意识已经易主,被一个来自地球的现代大学生给占据了。 穿越,本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情,然而当现代大学生了解清楚自己所穿入的世界时,不禁眼前一黑―― 天统王朝! 一个和大明朝高度相似的国度――但也就是相似而已。现代大学生敢肯定,此位面的历史进程不是他所熟悉的任何一个朝代,可以称之为异时空。 其实,这些问题都不是关键。 关键在于,想在这个世界活得很好,出人头地,陈剑臣就必须参加科举,进行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考试。 成为秀才之前,有三级童试;进入学院读书后,又要进行岁考、科考,按成绩分六等;成绩取得科考一、二等者,才能取得乡试资格;然而这还远远未完,乡试之后,还有会试、殿试呢…… 简直就是活到老,考到老。 所以,现代大学生的心情是灰色的。 他自高中起,最讨厌的便是考试,什么单元测验、什么期中期末、什么会考高考,真是把他“烤”得焦头烂额,怎一个“里焦外嫩”了得。 但能有什么办法呢?国情如此,千军万马争独木桥,跟着大队伍冲吧。 熟料意外穿越了,来到另一个世界,居然又变成了一个学生,接着考,考得更多了,这不是把人架在火堆上“烤”吗? “我顶你的肺!” 陈剑臣暗骂一句粗口,牵着一匹毛驴在山道上走着。 明年开春二月,学院就要开学了。 想及那犹如机器人般刻板枯燥的悲惨生活,陈剑臣就心生烦躁,于是一个人走出来,到枫山欣赏风景,兼且散心。 这个时期,来枫山欣赏枫叶的游人不少,大都是来自江州本地的文人骚客,三五成群,或负手立于山道边上,作深沉观望状;或聚坐在前山风景区的亭子里品茗喝酒,高谈阔论,张口闭口,诗词如潮,你呼我应的,甚为热闹。 陈剑臣心情本就郁闷,不想去挤人堆,于是挑条偏僻的小路拐了进去。 这条小路很是清静,只间或有几声鸟鸣从树荫间传来,鸟鸣山更幽,更增添几分雅致。走着走着,他的心情开始舒缓起来。 信手牵着毛驴,越走越远,渐渐来到了一个荒芜的山林深处,山草茂盛,树木阴森,乱石纵横,难见到一处人迹―― 唧唧…… 突然陈剑臣听到前方有动物的哀叫声音,紧接着一头小狐狸从丛林间跌跌撞撞着奔跑出来。 竟是一匹罕见的白狐! 其通体雪白,不掺一丝杂色,皮毛如丝锦般光滑,还隐隐泛着一种淡淡的光泽,流转似水波,十分奇异。 此狐右后肢正流着血,点点滴滴地落在地上,触目惊心;而一双很人性化的眼眸内,流露出哀婉痛楚之意,使人看见,油然生几分怜惜。 纵然负伤,但白狐仍是奋力地奔跑着,似乎身后有什么天敌在追赶着它。 嗷! 果不其然,一声狼叫,片刻之后,一头雄壮的黑色大狼泼辣辣地扑出来。 这狼真是长得巨大,毛色为极纯的黑色,油光水滑,耳朵长而尖,一双大眼凶光毕露,大嘴里獠牙交错,令人毫不怀疑只要被它一口咬中,脖子都会被咬断。 黑狼追得急,白狐惶惶然,慌不择路,径直往陈剑臣这边跑来,双眸泫然欲泣,有泪光在里面打转,望向陈剑臣的时候,似乎在求他搭手相救般。 陈剑臣莫名心一动,动了恻隐之情,迅速俯身捡拾起一块石头,狠狠地朝着黑狼掷砸过去。 嗷! 黑狼反应极是灵敏,侧身避开。不过受此一阻,它也不敢贸然追上来了,站立着,喉咙里发出阵阵的闷吼声,死死地盯着挡路的陈剑臣,非常凶狠。 陈剑臣被这头畜生盯得有些心里发毛,他这才想起自己不过是一介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如果硬要和黑狼肉搏的话,肯定没有好下场。而他的那头小毛驴被黑狼一吼,早吓得魂飞魄散,脱缰逃跑了。 武器,赶紧找武器…… 想到这,陈剑臣急忙东张西望,想从地上寻觅到棍棒之类,可除了看见满地的落叶外一无所获,慌乱间连第二块可以掷扔的足够分量的石头都找不着了。 悲催! 他暗暗叫苦,忽地像想起了什么,往身后背负着的书d里一掏,摸出一个笔盒来。 笔盒不过一尺长,用普通的木料制成,颇为粗糙,看上去倒像根短小的木棍。不过笔盒里装纳的那支毛笔可不是寻常货色,乃是伴随着现代大学生之魂穿越而来的地球产品,历经时空考验,独一无二。 ――事实上他正是在博物馆无意中接触到这支名曰“辟邪”的古董毛笔后,才发生离奇的穿越事件的。此笔据说是“捉鬼天师”钟馗所用之物,颇具来历,甚有神话色彩。当然,没人知道是真是假。 当穿越成为既定事实,陈剑臣还曾多次找时间对这支辟邪笔翻来覆去地做过种种研究,看其到底有什么玄虚奥妙,可最终一无所获,什么发现都没有,唯有悻悻作罢。就弄了个笔盒装起来,放在书d中,带在身边。 如今凶狼在前,手无寸铁,仓促之下,陈剑臣只好死马当活马医,拿出这个笔盒来当武器用,至于管用不管用,根本无法细想。 嗷! 黑狼忽地发出一声怒吼,开始迈步进逼。 陈剑臣大力吞一口口水,步步后退着,正在考虑是否要一边逃跑一边扯开喉咙呼救的时候,几声狗叫救命般从另一侧传来。 狗叫声起,黑狼呜然地现出不安的神情,硕大的狼头左顾右盼着,最后终于下了决心,再恶狠狠瞪了陈剑臣一眼,撒开四腿钻回丛林中,跑了。 不用多久,左侧的林间便跑出两条灵敏的猎犬,猎犬后跟着一个老猎户,年过花甲,留着一丛山羊胡子,他腰挎短刀,背挽猎弓,肩膀之上,搭两根结实的绳子。绳子上绑着兔子、獐子等猎物。 陈剑臣暗呼“走运”,此时发现那头小白狐也不知什么时候溜掉了,不过这也是正常的事情。 “张大伯,今天好收成呀。” 他认识那老猎户,叫张老三,乃是他的一位邻居。 “哎呀,原来是陈相公,老儿失礼了,你是来游山的吧。” 在天统王朝,秀才虽然仅属于士大夫的基层人员,但毕竟是有功名在身的人,享有一定的尊荣,身份地位比起普通平民百姓,那是高出一截。而陈剑臣天资聪明,参加童生考试时三试第一,早已声名在外,前途不可限量,面对他,张老三自然不敢怠慢。 “是的,不过刚才这林子里突然跑出一匹狼来,可吓得我不轻。” 陈剑臣没有提及白狐的事情,却对那匹狼有些忌恨,现在正好说出来,让张老三去捕猎。 张老三双眼一亮,嘴里叮嘱道:“张相公,你游山的话应该在前山,后山这边颇多野兽,你单独一个人恐怕会有危险。” “多谢大伯提醒,我这就出去。” 陈剑臣可不是什么二愣子,这时候哪里还有游山玩水的兴致?回家吃饭才是王道。 那边张老三已经吆喝着猎犬,闻着气息跟踪,往丛林深处追了过去。他的两头猎犬,经验丰富,只要地面上有蛛丝马迹,都能给嗅出来。于是一路吠叫着,渐渐远去。 陈剑臣无心去想邻居的捕猎顺不顺利,掉头准备下山,可他才走出几步,背后“啾啾”声响,回头一看,可不正是那头小白狐吗? 只见它人立而起,对着陈剑臣,先是两个前肢举高,合拢在一块,像人作揖施礼一般,在向陈剑臣恭恭敬敬地躬身;躬完身,进而整副身子俯落下来,屈膝跪拜,乖巧的小脑袋,恭恭敬敬地磕在地面,砰然有声。 一边拜,一边啾啾叫着,好像在说着感谢的话语。 见状,陈剑臣大吃一惊,呆若木鸡,只感到口干舌燥,瞬间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小白狐磕完头,爬起来开始朝着另一个方向一瘸一瘸地离去,不过及至十余步开外,它忽又停住,转身,面向陈剑臣再一次重复进行着刚才的作揖磕头动作。 如是一共三次,殷殷然,肃肃然,一本正经,看得陈剑臣都发生了错觉,觉得它不是一匹小狐狸,而是一个感恩戴德的小女孩子似的。最后它娇小的身影被丛林所掩盖,慢慢消失掉,连声音都听不见了。 “狐狸精?” 半饷之后,陈剑臣才反应过来,听见四周山风吹动,沙沙声响,不禁觉得脊背一阵发凉,此地不宜久留,该念头飞快掠过,他三脚并作两脚,沿着羊肠小道,飞一般跑下山去,要赶紧回到家里。 第二章:慈母 紧张地奔出到前山,遇到其他游人后,陈剑臣才稍微放松情绪,正见到逃跑的自家毛驴在山间路边吃草,顺手牵了,赶下山去,回家。 陈剑臣家住在景阳村,距离枫山不远,不过五里路程。 景阳村隶属江州管辖,有五十八户人家,人口两百二十六人;村周边有一脉清清的溪水,潺潺流过,倒显得风景清秀,有些灵气。 在路上,陈剑臣脑子里挥之不去的仍是那匹表现“出格”的白狐,他隐隐觉得这个世界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可到底是个什么状况,又完全说不上来。毕竟此身的前主人不过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就连江州城都不曾进过几回,野外见识自然少得可怜。 “莫非这个世界有妖魔鬼怪之类的存在?” 陈剑臣忽然想到一个可怕的可能性:“如果真得有妖魔鬼怪,这么说,难道也会有神仙?哈,应该是我想象力太丰富了……” 他越想越觉得荒诞,无厘头,便强自按下了这个念头。 约莫一柱香时间后,陈剑臣回到了村口,牵着毛驴径直回家。村中的人们见到他,纷纷躬身致礼,毕恭毕敬的,叫“陈相公”。等他走远,那些村姑村婆就交头接耳满怀羡慕地议论着,羡慕“莫三娘”终于熬出了头,有这么一个出息的儿子后,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莫三娘就是陈剑臣的母亲。 陈剑臣幼年丧父,全凭母亲辛勤劳作抚养成人,并含辛茹苦地供其上学读书,母子两人简直相依为命。但就在陈剑臣考取秀才功名的那一天,放榜之日,他阅榜之后,欣喜若狂,一拍手,叫一声“好”,然后一头栽倒了地上,双眼翻白,口吐白沫,活生生上演了一出“范进中举”的样板戏;待其醒过来时,却已物是人非,灵魂易主。而刚穿越过来的地球人自是不敢声张,悄悄消化着陌生的一切,包括接受一位慈祥的母亲存在。 在地球位面,他双亲早亡,无亲无故的,对于异时空的这一份堪称伟大的母爱并没有多少抗拒之情,很快就默认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其真心地接纳了莫三娘的母亲身份,孝顺有加。 …… 回到简陋的家,刚进入院子,正见到头发花白的母亲在吃力地劈着柴,额头汗水潸潸都顾不上拭擦。她今年才三十六岁,可姣好的面容已经有了皱纹,过早地铭刻上岁月风霜的痕迹。 陈剑臣抢一步上去,道:“娘,我不是说了吗?这些柴等我回来,我来劈。”伸手便要抢过斧头。 莫三娘却紧抓住不放,道:“留仙,这些粗重活你怎么干得了?况且,你现在是秀才了,有功名身份,更不能干粗重活。若被别人看见,会笑话你的。” 陈剑臣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夺过斧头:“什么秀才不秀才的,在家里,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儿子帮母亲干活,天经地义,谁能说闲话?” ――在天统王朝,读书人清高。所谓清高,既是自命,别的人也承认。有言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言外之意就是“读书人基本不干家务的”,故而盛产“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书呆子。 昔日的陈剑臣,同样是个十指不沾水的主。 不过,今非昔比,身体固然没换,但思想观念已经换套了。现在的陈剑臣是不可能让自己大喇喇坐在房间内读什么“之乎者也”,而留母亲一个人在院子里挥汗如雨的,他做不出来那种事――其个性一向倔强,穿越而来,对于异时空朝代的诸种规矩,框框条条,根本没有太在意。 于是抡起斧头,有模有样地劈砍起来。 劈柴不算是个技术活,力气活居多。然而陈剑臣最缺乏的就是锻炼和力气,只劈了一会,便觉得双臂酸软,双掌火辣。他咬紧牙关,一声不吭,一斧一斧地持续劈着,心底一个声音在喊:无论如何,也要把所有的柴劈完。 那边莫三娘看着又心疼又无奈,只得先把院子门掩上,不让别人看见陈剑臣在劈柴――毕竟读书人清高的观念根深蒂固了,尤其是一名秀才,如果他跑去烧火劈柴什么的,就会被人认为是一种“跌份”的行为,会遭受非议,挨人耻笑。 整整一个小时后,陈剑臣才把所有的柴劈完,整个人累得像狗,杵着斧头,张大着嘴喘气,汗水则早把后背的衣服湿透,手掌心上,甚至起了好几个血泡。 “我都说了,你做不了这些粗重活的,累坏了怎办?” 莫三娘连忙拿着一块汗布给儿子擦汗。 陈剑臣强笑道:“没事,从今天开始,家里所有的粗重活我全包了。”说着,心里在暗暗发誓,要狠狠地练一练这副“弱不禁风”的身子。想以前,他怎么说也是个运动达人,爱打篮球踢足球,穿越时空后,对于这副手无缚鸡之力的身子实在不顺眼,处处不顺心。 看着他,莫三娘微微有些失神,觉得儿子自从放榜那天乐极忘形,当场晕迷,醒转后就发生了诸多的变化,变得有点不一样了。 “我在想啥呢,只要儿子健健康康地站在自己面前,那就是最好的事情……” 莫三娘立刻摒弃掉脑海里的杂乱念头,开始去做晚饭。 陈家家境贫寒,莫三娘一年忙活,所赚取的钱大部分都供给儿子上私塾读书了,所剩得仅能维持母子两人的日常温饱。一日三餐,自不能吃得多好,一个月能吃上一顿肉,就算不错。但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每一顿,陈剑臣都会有一个鸡蛋吃。用莫三娘的话说:“儿子读书,费神,要补。”可她绝不会想到自己起早摸黑地躬身劳作,忙里忙外的,其实更需要补。 可怜天下父母心,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是通理。 不过近期,陈剑臣碗里的一个鸡蛋变成了半个,因为另一半被他硬是塞到了莫三娘的碗里去。 “娘,你更苦更累,应该吃得更好才行。” 听到这句话时,莫三娘大感欣慰之余,还躲在房间内偷偷抹了很久的泪。 母慈子孝,天伦之乐也。看来儿子不但考取了秀才功名,而且是真正的长大成人了。 第三章:出路 (新书开张冲榜,每一次点击,每一张推荐都弥足珍贵,12点后,南朝恭候各位大虾拔刀相助,拜谢!) 傍晚时分,狩猎的张老三从山上归来,不过他的猎物中并没有那头大黑狼。问之,原来是追丢了。枫山后山地势连绵复杂,山高林密,多是人迹罕至之地,甚是难行,加上天色已晚,老猎人追踪了一阵子没有发现就不敢继续深入了,唯有悻悻作罢。 …… 日子有脚,似无重量,悄无声息地从每一个人身边溜走,并不会因为这个世界多了一名穿越者而有所改变。 转眼间,秋去冬来,天气一天比一天冷。 相比这难耐的寒冷,陈剑臣更感到头疼的是,他发现自己完全读不进那些“之乎者也”了。 这个位面世界的政治制度,以及主流文化意识形态,和地球位面明朝时期的极其相似,科举内容更是非常相近,同样有一个“儒家”存在,同样考的是八股文。 真是咄咄怪事! 这让陈剑臣感到恍惚迷糊,犹若梦中,觉得自己穿入的不是异时空,而是地球位面的古代历史。 ――天统王朝立国已近千年,一统天下,可谓根深蒂固,不可动摇;立国之初,武帝登位,当即采纳内阁大学士董忠旭的意见,开始施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治纲领,以“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为核心,维护统治秩序,神化专制王权。 可以说,这一套非常管用。 随着每一代王朝帝王的坚定执行,该理念形态已经深入民心,深入到每一个人的骨髓里,从思想上实现了“大一统”,进而把整个天统王朝经营管理得像个铁桶似的。 在铁桶里头,千千万万的百姓安安分分地活在其中,一如浑浑噩噩的蚂蚁。 只可惜,陈剑臣并不是一个安分的人――他的不平凡来历,注定了不甘于安分。从他的阅历角度,相对容易洞悉清楚到很多深层次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愚弄的。他还发现天统王朝的儒家思想体系和其所熟悉的儒家思想体系存在不少差别。 比如说,天统王朝的儒家鼻祖乃活到一百三十八岁的开国功臣,内阁大学士董忠旭,后人皆尊称其为“董圣人”;而入仕的必经之道“八股文”所考取的题目内容,绝大部分都源自于董圣人生平著述的《德书》、《礼书》、《忠书》、《法书》,不得自由发挥,越雷池一步。 《德书》、《礼书》、《忠书》、《法书》,合称为“四书”,记述文体为文言文,满篇都是张牙舞爪的“之乎者也。”并且这些“子乎者也”比起孔孟之道来更加枯燥,干巴巴的,属于彻头彻尾教条形式的存在,僵硬死板,内容空洞无聊透顶。 所以,陈剑臣从心底里就反感,厌恶。每当捧起厚厚的经书,就有一种撕烂开来,要用纸张擦屁股的冲动。 “四书”,每一书都有三大本,三四一十二本,够他擦很久的屁股了。 只可惜,这个念头只能在脑海盘旋而过,根本无法施行――对“四书”不敬则是对董圣人不敬,在王朝法典里,这属于杀头大罪。 陈剑臣可不想死。 不但不想死,还想活得好好的,活得滋润。 然而要达成理想的生活水平,他就必须要参加科举,写八股文,并期望能中举,成为举人,入仕当官。 除此之外,难有别法。 皆因以他的情况,也做不了其他什么事。 经商?务农?学手艺? 别开玩笑了。 经商无本钱无资源无经验,从何经起?而农民工匠类都属于“下民”身份,更加入不得流。下民之下,还有一个“贱民”,那些可都是犯过罪的人,以及奴隶阶层了。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森严的等级制度,鲜明地表达出了这句话的完整涵义。 其实科举分文举和武举,武力过人者同样能入朝当官。 问题是,让陈剑臣这副身子去参加武举,那不更搞笑吗? 因此,摆在他面前的,只有文举一条路; 科举基本上没有年龄限制,只要获得秀才身份并没有被剥夺,就可以一直考下去,甚至考到死――在考场上,垂垂老矣的老秀才并不少见。而在这个漫长的人生“奋斗”过程中,家境贫寒出身的秀才的谋生手段主要为到私塾授课,或者卖字卖画等,勉强能够糊口,解决温饱问题。 但陈剑臣穿越重生而来,可不是只为了糊口的。 那能怎么办? 前面的路,不喜欢走,也未必再能继续顺利走下去了;有言道“穷则思变”,然而代表变化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陈剑臣不知道,至少他目前觉得很迷茫,甚为彷徨无地。 哎…… 长长叹一口气,他心里再度强迫自己去翻开摆在面前的《德书》,本想温故而知新的,可心不在焉地翻了几页后,“新”不可知,就连“故”都渐渐的淡忘掉了。 真是要命。 要知道参加科举最基本的就是记忆力,是背功,要把四书一十二本洋洋洒洒十余万字一字不漏地全背诵下来,能做到倒背如流才算过硬。 以前的陈剑臣无疑能做到这一点。 不过都说是以前了。 现代大学生穿越而来,固然继承了书呆子的记忆,但这些记忆并非万无一失,特别背书方面,如果不经常温习,随着时间流逝,很容易就忘记得七七八八。 而自穿越后,陈剑臣已经差不多有三个多月没有温书了…… “FUCK!” 他狠狠地将那本《德书》合起,啪的,扔到房间的旮旯去,然后走出了窄小如樊笼的书房。 这书真心是读不下去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有什么事到开春开学后再说吧;趁还有一些准备的时间,好好思量思量才行。 莫三娘在织布,一台古色生香的织布机在依依呀呀地响着。 她拥有一双巧手,织出来的布匹质量上乘,不愁销路。这头家,便是靠她一天到晚地织布而苦苦支撑起来的。 这活儿陈剑臣可帮不上什么忙。 “留仙,你要出去吗?” 陈剑臣道:“嗯,近期颇有些烦躁,便想出去走走。” “那你去吧,记得披多件衣服。” 陈剑臣身上的衣裳,都是莫三娘手工裁缝做成的,款式老土,主要特点是厚实耐穿。 “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 大概如此。 天气寒冷,陈剑臣没有去多远的地方,而是来到景阳村南面几百米外的一个偏僻的小树林里。 树林内寂静无声,他走进去,站定,开始练拳,练的是截拳道。 第四章:果子 (新书冲榜求支持,养肥请投票!) 在天统王朝,很多“读书人”的特征都非常明显,不外乎“呆”和“弱”两个字。“呆”指的是性格;“弱”则为身体状况。 这是由他们的起居习惯和生活阅历所决定的。 对于眼下这副弱不禁风的身体,陈剑臣很看不惯,于是制定了一个锻炼的计划,每天早上起床在房间里原地跑步,做俯卧撑等,弄完这些,再找机会出去练截拳道。 在地球位面,他因为痴迷李小龙的缘故,从十三岁开始便修习截拳道。练了十年有余,不敢说学有所成,但至少能做到强身健体,并颇有搏击的能力,对付等闲三五个汉子不在话下。 现在,由于身子太弱,不具备力量基础,以前的功夫自然无法发挥出来。不过他自信,只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把身体练上去了,其他都好办。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此道理放之四海皆为准。 他绝不愿意自己的身体软绵绵,松垮垮的,手无缚鸡之力,别说干活,就连床上那点事儿都干不好,还算什么男人? 但无疑,锻炼身体是一项长期的计划。 陈剑臣首先要注意隐私,以免被人看见了感到大惊小怪,惊世骇俗;其次便是要把饮食质量提上去,有言道“人是铁饭是钢”,营养不搞好,哪里能长肉长个子? 小树林里清幽安静,尤其在冬天寒冷的时候,基本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来到这里;所以他不怕被人看见,完全放开手脚,痛痛快快打起拳来。 截拳道倡导搏击的高度自由,因此陈剑臣打拳也没有任何的章法套路,而是随心所欲地拳脚飞舞,恣意挥洒。 打着打着,渐渐投入进去,甚至情不自禁地模仿着李小龙的招牌呼叫,吆喝出声。“哦哦哦”的,不过因为喉咙生涩的缘故,倒叫得有些不伦不类。 啪! 到兴起时,他猛然一拳击在身边一株胳膊粗细的树干上;但是树干纹丝不动,自己却被一股剧痛涌入心扉,痛得咧嘴龇牙,再看拳面,已瘀伤红肿一片,隐隐有血丝渗出。 这副身子实在太差劲了。 陈剑臣面露苦笑。不过也知道这种事情不可一蹴而就,而必须要慢慢改善,调理,才能把身体养起来。 这绝非易事,甚至比考科举还难些。毕竟没有相关的条件,养身岂是说说就能达成的? 啾啾! 就在此时,一道似曾相识的叫声在右边响起,陈剑臣耸然一看,正见到一匹洁白无瑕的身影,优雅地出现在那里。 是那匹小白狐! 陈剑臣一怔,还来不及多想,白狐却连蹦带跳走了过来,直来到他面前丈余处才停住,蓦然张口一吐,吐出了本来衔在嘴里的一个东西。 那是一枚通体淡红的果子,有兵乓球那般大小,形状不算圆溜,有点像李子,可事实上陈剑臣前世今生都未曾见过如此之物。 唧唧! 小白狐很人性化地用一只前肢指了指地面的那枚果子,意思似乎是叫陈剑臣拿起来吃掉。只可惜,陈剑臣此时却已呆掉。 他不得不呆。 其固然是一个穿越者,但本质上始终是一个普通人,见识也一向平凡,在面对某些诡异事件时,必然会感到惊讶,并且胡思乱想。 他现在想得最多的,就是这匹小白狐到底是不是狐狸精? 啾啾! 白狐第三次鸣叫,看见陈剑臣还不动,它只得摇摇头,转身迅速地离去,仿佛一个怅然离开的不速之客,对于陌生之地,怀有本能的戒心,不敢多加停留。 地上,那枚果子赫然在目。 “这,搞什么名堂?” 陈剑臣望了望白狐离去的方向,又看了看地上遗留的果子,颇感意外。心道:莫非那白狐通了人性,为了报答我的救命之恩,故而专门衔来这枚果子送给我? 可这是什么果子呢? 如此想着,他不禁俯身拾起果子。 果子很是新鲜,刚摘下不久的样子,嗅一嗅,有一股渗人肺腑的甜香,而表皮之上,一层淡红色的光泽如水波流转,温润饱满。 这应该不是一枚普通的果子。 闻着那甜香,陈剑臣忍不住的垂涎三尺,差点就要在第一时间将果子塞进嘴巴里,一口吃掉,只是临到唇边时又停住了。 “不行,虽然看那白狐没有恶意,只是,此事还是要谨慎点为好……” 很快,他就有了个小主意,拿着果子跑回家中。他跑得快,却没有看见身后一棵树木后面,白狐正探出小脑袋来,目送他离开。白狐的嘴巴,微微翘成一道美妙的弧线,撅起来,好像感到委屈,一种好心却被误解的委屈。 陈剑臣回到家,把果子清洗干净,然后用刀具小心翼翼地切了一小片下来,用来喂家里的那只老母鸡。观察好一会后,确定老母鸡没有丝毫中毒迹象,于是他放下心来,张口把果子吃掉。 果肉脆爽而清甜,非常可口,回味无穷。吃完一个后,陈剑臣心底里火辣辣地腾升出一种想吃第二个的欲、望。 这欲、望来得强烈而莫名,让他心里打个突,赶紧用冷水洗面,这才慢慢压制了下去。 到了这个时候,陈剑臣当然知道果子不是寻常之物,只不知其到底有何功用? 正胡思乱想间,他肚子里猛地一阵咕咕作响,像里面正烧开了一大壶水。陈剑臣脸色一变,现古怪之色,飞快冲进茅坑,手忙脚乱解开裤腰带,还没有完全的蹲下,哗啦哗啦,似乎开闸泄洪般,污物呼啸而出,随即一阵奇臭难闻的气味弥漫开来…… “受不了啦!” 过不多久,脸色苍白的陈大秀才一手捏鼻子一手提着裤子仓皇地从茅坑里逃出来。幸而四周无人,否则他这般的不雅之举肯定会为人所诟病。 这一天,除了创记录地方便了一大泡外,陈剑臣还出了一身臭汗,黏糊糊的,粘着衣服非常难受,不过他的心情却是飞扬的。 排污除垢――简单地说,蹲完厕所发完汗后,陈剑臣立刻感觉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一种奥妙的变化,直如脱胎换骨般,充满了勃勃生机,精气神更像一块蒙尘已久的镜子,刹那间被拭抹干净,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清明清爽。 爽到要飞起。 那枚果子,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仙果? 陈剑臣快乐地怀疑着,他有一种直觉,这枚神奇的果子,很可能会就此改变到他的穿越人生。 第五章:蜕变 一枚来历神秘的果子让陈剑臣从根本上改变了孱弱的体质;而一小片果子肉则让那只老母鸡春潮焕发,一天之内居然连下三蛋,有违常理,实在非常的奇异。 这个世界,绝不简单! 陈剑臣从大方向处下了定论,至于如何的不简单,还有待进一步了解。他隐隐觉得,自己面前的天地,其实要远比想象中更广阔。 春节临近,天气更寒,终于在一个朔云密布的晚上,抖下漫天的鹅毛大雪。天地之间顿时银装素裹,白茫茫一片。 书房中燃烧着炭火,自比不上那些富贵之家,只是随便用一个瓦盆装着,散发出腾腾的热量。 炭,也是最为寻常的木炭,烟火味甚重。 陈剑臣没有在读书,而是在写字,写对联。 写对联是秀才们的一项“福利”,每年春节前都可帮人写对联,从而收取一定的酬劳。或者一些钱,或者一片肉,或者一只鸡,诸如此类,补贴生活。 “千门万户尤眨总把新符换旧符。” 每年除夕,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要撕掉残旧的对联,换上新的,以祈求新年新意象,哪怕再穷的人,也会省吃俭用地积攒资酬,上门求人写对联。求的对象,基本俱为秀才级别以上的,才算体面。 陈剑臣是景阳村中唯一的秀才,所以,今年全村的新年对联几乎全被他一个人包了――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村民们不用再像往年般去其他比较远的地方找秀才了,而对于陈剑臣来说既可以助人,又能赚些家用,何乐而不为? 事实上很多家庭贫寒的秀才还会专程赶往江州城,在街边摆摊书写对联,权宜是一项小生意。生意红火时,一天能赚上几十文钱。 ――在天统王朝,铜钱为最低级的流通货币,一枚一文钱,一千文则为一贯,一贯等于银元宝一锭,十锭银元宝等于一锭金元宝。 这里的银元宝金元宝都是定制定量的标准王朝货币,造工精良,很是美观。 当然,对于陈剑臣而言,金银之物实在太遥远。他和母亲一个月的生活费不过五十文钱而已。 不过自从陈剑臣考取秀才功名后,家里的生活境况开始慢慢好转。就说今年,肯定是陈家有史以来,首屈一指的“肥年”。陈剑臣替别人写对联,获得的报酬共有一百三十六文钱、三只鸡,两只鸭,外加足足一十三斤肉。 这些物资,足够过个大肥年了。 所以陈剑臣觉得很开心,他终于不再是母亲的寄生虫。而让莫三娘过上好日子,一直是他的理想之一。 自食其力者光荣。 况且,写对联并非难事,纸张都是别人准备好拿过来的,他只需耗费笔墨,以及动手写字即可。 那些春联都十分简单,不外乎“天增岁月人增寿”之类的老掉牙的文字,反正只要工整对偶,能表达出好意头即可。 写纯熟了,陈剑臣一天能写几十幅。 开始时,他并不习惯用毛笔醮墨写字,不过练了几天手后就慢慢习以为常了;并且借助前身的记忆,他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字来。 ――写字,可是衡量读书人功底深浅的重要标尺之一。 陈剑臣能考取三试第一,在这方面岂是等闲?一手“楷书”写得哪一个叫“五平八稳、滴水不漏”,标准得不能再标准。 …… “春风送喜财入户,岁月更新福满门”。 最后一幅对联写完了。 陈剑臣放下手中的辟邪笔,往纸面上吹一吹,等墨水晾干后就轻轻折叠起来,放到一边,等人上门来拿取。 他舒了舒腰,嘴角微微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 这些经历,他以前可未曾做过的;看来有了秀才身份,赚钱的路子一下子就多了开来。只可惜写对联这等好事只有到每年春节来临前才有。至于润笔更为丰厚的题字题匾之类的项目,哪里能轮到他这么一个小秀才? 那至少要举人身份,或者在书法上有名气者才有资格。 “嗯,我是否也要到江州城摆个小摊,趁机狠赚一笔?” 陈剑臣如此想着,手指又拿起辟邪笔――用这支笔写字纯属个人喜好,反正也用得很顺手。 “留仙,我不同意你去江州写对联。” 莫三娘的语气很坚决:“你已经被明华书院录为廪生了,衣食无忧。所以,你应该全心全意读书,准备乡试才对。” 对于她的反对和思虑,陈剑臣十分理解,不忍在这方面拂逆母亲的意愿。哪怕,他留在家里也根本无心读书。 写好的对联陆陆续续都被人领走了,陈剑臣的生活恢复成老样子,不过宛如一潭死水的生活状态下面,他的身体越来越强壮――倒不是说越来越大块,成为肌肉男;而是他的精力气神越来越好,饱满,旺盛,似乎永不会疲倦般。 有了强力的身体条件作为基础,他的截拳道威力水涨船高,甚至远超想象,他曾随手一拳就打断了一根杯口粗细的树木。 这就是具备力量的最好证明。 不知不觉间,陈剑臣已经由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瘦弱书生,变成了一名孔武有力的“壮士”――书生的体貌,武夫的身子骨,说出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之所以能在不长的时间内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那枚白狐送来的神秘果子功不可没。 他昔日的相貌清秀有余,刚阳不足,总给予人一种孱弱的感觉,而现在则充满了一种蓬勃的阳光健康的气息。 此种蜕变,从外在看来颇是明显。不但莫三娘,就连村中的其他人都发现了。然而他们都没有多想,只想着陈剑臣三试第一,不但成为秀才,而且被明华书院录为廪生,自此前途一片光明,繁花似锦。 所谓春风得意,心情自然好极。 心情好,吃得好,睡得好,人的身体状况当然就会得到好的提升。心宽体胖嘛,从这个角度看,那是再正常不过了。 如此也好,免却了诸多麻烦。 不过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陈剑臣躺在床上,他总不自禁地想起那匹通灵的小白狐。白狐的作为,无疑和前世的某些志异小说情节很是契合――好心书生搭救落难狐狸,而狐狸感恩而图报,就差“变身美女、以身相许”这一环了…… 那么,现身所处的到底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第六章:出游 (新人榜14名了,还差两个名次,能不能创纪录地光身上首页呢,我更新,其他的只有靠各位了,多多点击,多多推荐,任何支持都是雪中送炭,跪求!) 秋枫冬雪。 在江州地界之上,有两座山闻名遐迩,属于风景优美的景区存在。一是枫山――这里说的枫山主要指前山。要知道枫山整体山势浩大连绵,虽然大部分地方都枫树成林,但险峻幽深的后山区却鲜有游人涉足,属于未开发的莽莽地带。 另一座山叫“笔架山”。 相比枫山,笔架山则要小得多,小且高;其山如其名,孤零零一座,就像一支竖起来的毛笔一般,登高而眺远,十分适合观景。 观雪景。 人居巅峰,四顾天下,见白雪飘扬,大地苍茫,那是何等壮阔的情怀?加上笔架山正面不远外,波澜浩荡的鉴江奔腾东去,惊涛拍岸,仿佛为全幅景色注入灵魂,一下子活了起来。 当雪落大江,浩浩汤汤,更为壮观! 所以,每年入冬,特别是下雪之时,就是笔架山上游人如鲫之时。 今年的第一场雪,下得特别大。 在大雪纷飞之中,陈剑臣正坐在一辆舒服的马车内,赶往笔架山。同行的,是马车的主人,名叫“王复”,字“拂台”。 王复同样是一名秀才,但家庭背景比起陈剑臣就远胜了,地主阶级,拥有良田百亩,可谓富家子弟。 当然,这个富家子弟也要看和谁比。总的来说,王家只是庶民阶层的地主,乡绅级别,和那些豪强世族无法相提并论。 陈剑臣和王复同乡,在乡上同一间私塾读书,更巧的是,他们同年获得秀才功名,并一起考进了江州的明华书院,因此互相间颇有些同窗之谊。 王复此人,固然继承了其父工于盘算的刻薄性格,但也不是那些飞扬跋扈、欺男霸女的纨绔,少有做出鱼肉乡里的事情,算是难得的了。 不过,现在的陈剑臣对他并无多少好感。 这和家境出身无关,纯粹是地球位面的思维习惯作怪。 陈家家境虽然贫寒,但陈剑臣自幼熟读四书,有“神童”之称号。在这个“科举改变命运”的官本位世界,该称号非常管用,有八股文天赋的人,哪怕出身再低微,一般人也不敢小觑,谁知道哪一天穷小子就中举了? 中举往往就意味着当官。 古往今来,无数的事例证明,到了那时候,就是穷小子清算旧账,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时候。 因此,一直以来陈剑臣和莫三娘的生活都比较平静,罕有不长眼的人找上门来寻麻烦。而平日里,还常常受到邻居们的热情帮助。 等陈剑臣三试第一,成为明华书院的廪生后,陈家的地位更是水涨船高,发生大变化;而陈剑臣,宛然已经被人恭敬地称为“陈相公”了。 ――在天统王朝,秀才的地位也是各个不同的。主要以年龄为划分标准,四十岁以前的秀才都是“潜力股”,地位明显较高;四十岁后的秀才则有点走下坡路的趋势,到了花甲之年,那就是“老秀才”了。 何谓“老”? 老眼昏花,记忆衰退,想要中举,难矣;如果老且穷,更是不堪…… 陈剑臣十六岁就考取秀才功名,比起个别十二三岁就成为秀才的“怪胎”来固然逊色些,但绝对也可以称为“前途无限量”的了,自然成为乡人巴结讨好的对象。 对象内,甚至包括那些庶民地主阶层。 比如说,王家。 王复今年二十九岁,童子试足足考了十次才获取秀才资格,真正迈入“读书人”的层面。论天赋,他自然比不上陈剑臣,进入明华书院后亦是普通的“生员”资格。因此,他觉得有必要借助同窗之谊的桥梁和陈剑臣提前打好关系,而不是等到人家金榜题名时才去抱佛脚,那就为时已晚了。 况且,这个世界交通蔽塞,乡土之谊本就一向为人所看重。 于是,王复一大早出门,赶到陈剑臣的家中,先送上一口价值不凡的紫檀木书d作为礼物,然后邀请陈剑臣去笔架山赏雪。 那口紫檀木书d,两尺长,九寸宽,制工精巧,携带便易,其内可装纳笔墨纸砚等文房四宝,简直是读书人的一大杀器。至于紫檀木料,色泽深沉,天生香味,防虫防蛀,绝对是难得之物,有价无市。 王复出手如此贵重,倒令陈剑臣大感意外,半推半就收了,他也真心喜欢这口书d,自此之后,就可以把以前那个粗木旧书d当柴烧掉了。 书d是读书人出外行旅时的必备行李,作用性可比包袱之类的好多了,拥有牢固、容量大等优点,其上还装有竿子挑着布幔,能防晒遮雨,简直是集合多功能于一体――有身份有地位的读书人的书d一般由书童拿着,不过陈剑臣目前的情况只能自己背。 不知怎的,当把墨块纸砚、书籍、辟邪笔等家伙放进d中,第一次试着背起来的时候,他恍然想起那部经典的《倩女幽魂》中,张国荣扮演的宁采臣背负着书d的飘逸和潇洒。 这口紫檀木书d规格不大,但因为材质的缘故,甚重,要不是陈剑臣练过,还真不好携带。 其实送出书d时王复颇感到阵阵心疼,不过他找不到其他更合适的礼物了,心疼就心疼吧,只要做了这番顺水人情,他日等陈剑臣高中,此人情即可翻倍捞回来。 只可惜他算盘打得响,却万万没有算到这世界居然还有穿越之事。 ――如果说以前的陈剑臣高中的几率有50%的话,现在的陈剑臣就只有1%,虚无飘渺之极。 车厢内铺着厚实的锦布,还搁着炭火,甚是温暖。陈剑臣和王复围炭聊天,说着些不着边际的闲话。 聿! 猛地赶车的王家车夫阿水一声吆喝,喝住了奔驰的马匹,让马车停了下来: “少爷,路上倒了个女的……” “哦,怎么回事?” 两个秀才撩开车门布,跨了出来。王复身上穿着的是一件狐皮大裘,华丽名贵,而陈剑臣身上穿着的却是一身质朴臃肿的棉袄,面子倒是全新的。 外面雪正下得紧,地面积雪盈盈,路边处,一名身穿红色小袄,头发凌乱的年轻女子正斜倒着,看其装束,可能是出外时遇到什么意外,被冷晕了的。 王复微微皱了皱眉,但当他走前两步,看清那女子的相貌时,一下子犹如被电击了似的,脑子一片空白,全身麻痹住―― 美,太美了! 世间竟有如此美色,堪称绝伦呀! 王秀才眼睛睁大如牛眼,瞬间只觉得口干舌燥,一股邪火竟不由自主地从小腹处腾腾升起,胯下条件反射般硬直起来。 此时后面陈剑臣也看清楚了女子的样子,同样泛起一种惊艳的感觉,不过很快,他的异样情绪便被抛之脑后,取而代之的,是莫名的疑惑警惕的念头。 第七章:桃花 (新书冲榜,距离首页只有几百指数了,各位大虾,请留步!请点击投票!) “沉鱼落雁,国色天香”等等的形容词在那晕迷过去的女子面前似乎都黯然失色,她衣着朴素,不施脂粉,但精致的五官搭配在一起,便足以散发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魅力,具备魔力般,使人一看,便禁耐不住的心猿意马,食指大动。 陈剑臣阅人多矣,可从未曾见过如此妖娆的绝色,简直就像电脑合成的一样,实在太过于完美无瑕。 也正因为如此,让他本能地产生出警醒之意。 美,近乎妖。 这就是女子给他的最大感觉;而如今陈剑臣对于异时空位面的认识早非当初那浑浑噩噩的书呆子,在白狐以及那枚果子之上,他隐约感到这个世界不简单。 那么,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巧妙”地晕倒在路上,会不会也不简单? 相比他的清醒,王复却早心急火燎地吩咐阿水把女子抱进了马车内。他当然想自己抱,只是碍于身份。 陈剑臣欲言又止,终不好出声,他更没有任何立场理由阻止,总不能拦着人家救人吧。 “留仙,你说此事该如何处理?” 王复问道。 陈剑臣呵呵一笑:“全由拂台兄做主。” 王复道:“有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如今日我们暂且不去笔架山赏雪了,救人要紧,你看可好?” 陈剑臣暗自腹诽:救人?如果晕迷的是个老太婆你会如此上心着急?敢情是想走桃花运了吧,便随口道:“甚好。” 于是,车厢内一下子由两人变成了三人;奔驰的方向掉头而回。 那女子久久没有苏醒,被一张厚厚的被单包裹住,只露出一张祸水红颜。得到了温暖后,她的两颊微微泛起了红晕,更添艳色,直如一朵要含苞待放的桃花。 瞧着假装一本正经又忍不住偷眼瞥看的王复,陈剑臣便暗觉好笑;然而多看了村姑几眼后,他心底的不安越发明显。 这纯属是因为直觉而萌生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无法确切到要点。 由于王复说要把对方送进江州城内找大夫医治,所以半路陈剑臣就下了车。目送马车萧萧远去,他沉吟良久,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或者,是我想多了……哎,随他去吧。祸福无门,惟人自招。” ――王复好色。 这一点,陈剑臣早就知道了。王复家中已有一妻一妾服侍,可其依然经常出入江州到那烟花之地寻花问柳,流连忘返。 自古名士多风流,在天统王朝,读书人光顾青楼实属平常行径,还美其名曰“找诗词文章灵感”;而名士和名妓之间发生的风流韵事,更为人所津津乐道,传唱千古。 当然,这些和陈剑臣无关。 倒不是不想,而是以前的他一穷二白,没有那个娱乐的本钱;而现在的陈剑臣固然观念开通,可也不觉得那点事儿有多光荣。 五天后,王复再度登门拜访陈剑臣。只见他精神抖擞,满脸都是掩盖不住的笑意。只是,他本来颇为肥腴的脸颊微微瘦下去了一圈儿。 “留仙,走,请你喝酒!” 不由分说,就拉着陈剑臣直奔一里外的酒肆,上了几个好菜,烫了一壶佳酿。 陈剑臣问道:“拂台兄春风满面,莫非有喜事?” 王复嘿嘿一笑:“知我者,留仙也。” “愿闻其详。” “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半路救回来的那个姑娘吧。” “记得。” 陈剑臣眉毛一扬,心里顿时有了几分明了。 王复道:“原来她名叫桃花,不是本地人,乃是从浙州那边过来投奔亲戚的。不料到了地头却找不着人了,投奔无门,又冷又饿之下就晕倒在路边。” 陈剑臣暗道一声“老套”,又问:“然后呢?” 王复回答:“我见她楚楚可怜,无亲无故,又无地可去,就收留她在江州的别院里暂住了。” “再然后呢?” 王复居然难得地老脸一红:“嘿嘿,这个夜深人静的,我有点把持不住,就和她做了些颠倒衣衫之事。” 所谓“颠倒衣衫”,也就是脱衣除衫,果然如此…… 陈剑臣看着他的眼神,内心亮堂堂的:做了些颠倒衣衫之事?五天就瘦了一圈,我看天天都在做还差不多。只不知这是桃花运呢,还是桃花煞,那就难说了。 只是眼下陈剑臣也不好说什么,他又能说什么呢?毕竟自己都无法确定事情的性质。 更何况,他和王复之间的关系,说白了仅是泛泛之交罢了。就算直言相告,人家未必会相信,还可能产生反面作用,只能敲敲边鼓―― “拂台兄,那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桃花有什么不对之处?” 王复一愣:“不对之处?没有任何不对之处呀,她可好着呢。” “那就好。” 陈剑臣笑得有些牵强。 这一顿酒喝得有点烦躁,大部分时间都是王复在说,说得眉飞色舞,例如说桃花多么温柔似水呀,如何贤良淑惠呀,还能做一手好菜云云。 最后,他甚至提及准备把桃花娶进家门为妾。 陈剑臣姑且听之,心不在焉。 此时王复忽地一拍大腿,道:“光顾着说这了,差点忘了要事。” “什么要事?” 王复道:“是这样的,春节临近,家父嘱咐我请你写一幅‘福’字,置于中堂之上。” 陈剑臣笑道:“些微小事,不足挂齿,我这就回去写。” 王复拱手道:“先谢过了。” 当下结账,准备一起返回陈家。 突然听到酒肆门外“铃铃”作响,有人高声念道:“天下碌碌皆梦境,人间富贵总归空;欲问我道何寻处?崂山洞天白云中。” 随着声音,很快就踏入一个道士,年约三旬;其身材颇高,穿一件八卦道袍,相貌堂堂,留三缕长须,飘飘然有出尘之意。只见他背负桃木剑,右手摇着一个古色生香的铃铛,左手把持一根竹竿招牌,上书“崂山道士”四个大字。 看起来,他就是个游方行脚道士,靠占卜问卦讨生活的人。 陈剑臣二人并不在意,径直往店外走,熟料在双方擦肩而过之时,那道士蓦然鼻子一耸,像一头狗般狠狠地嗅了嗅,似乎嗅到了某些不寻常的东西,双目精光一闪,冲着王复喊道:“这位公子,请留步。” 第八章:福字 (如愿以偿挤进了新人榜的末班车,无以为报,第三更献上,求持久!求进步!) 王复一愣,有点莫名其妙地问道:“你叫我?” 道士一稽首:“不错。” 王复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有什么事?”他对于游方道士以及和尚之类可从来都没有什么好感,皆因这些人往往都是骗子的同义词。 道士不以为意,道:“我观公子身上邪气缭绕,有异味,所以想问你近期是否撞到了某些不干净的东西。” “呸呸,胡说八道!” 王复登时像一只被人踩着了尾巴的老鼠,暴跳起来:“我碰到最不干净的东西就是你这个臭道士,子不语怪力乱神,你休要在我面前装神弄鬼,否则本公子要到官府去告发你妖言惑众,用黑狗血泼你全身,治棍刑。” 在天统王朝,独尊儒术,朝廷对于道教释家管理甚严,人要想到道观庙宇出家,必须要先拿到道观庙宇的主持的招收证明去到官府登记在册,经核实批准同意才能出家。没有身份证明的,俱为野道士野和尚,被官府抓到,要被泼黑狗血,行棍刑。 闻言,道士谓然一叹:“世人何其愚也,死到临头而不自知。” 不再多置一词,摇着铃铛,转身走了出去。 陈剑臣听那道士言之有物,若有所指,急道:“拂台兄,你为何不请道士帮你看看。” 王复嗤之以鼻:“此等危言耸听之徒,有甚本领?不外乎故作险恶吓人,讹诈钱财罢了。留仙,这样的道士我见多了,叱喝赶走即可,无需废话理会。” 陈剑臣一跺脚,他不敢肯定道士的身份,不过见他言之凿凿,不像无的放矢的样子,本想好好讨教一番,不料一个照面就被王复赶跑了。 然而王复此举,实属正常,陈剑臣也无从计较,无奈之下只得带着王复回家,铺纸研墨,提起辟邪笔写了一个大大的“福”字交给他。 拿了字,王复寒暄几句,很满意地告辞离去。 在屋中踱步,几番思虑,陈剑臣最终还是走了出去,到酒肆那边寻觅那崂山道士的踪影,可哪里还找得着,对方在短短时间,不知云游何方而去了。 陈剑臣若有所失,惆怅不已。 …… 却说王复,拿着陈剑臣书写的“福”字兴冲冲离开,先不回家,反道入江州府城,来到他在城内的别院之中。 这间别院,乃是王家产业,向来归属王复专用;如今院内金屋藏娇,正好大派用场。 王复和桃花可谓一见钟情,不可自拔;近日来,不分黑夜白日,两人天天欢娱,感情好得如胶似漆。 不知怎的,每当王复和桃花欢好的时候,都会变得十分生猛,金枪不倒,插完幽门换深庭,似永不知厌倦疲惫,兴致勃勃;而桃花对他更是千依百顺,予取予求。 得女如此,夫复何求? 要知道面对家里的妻妾之时,王复往往几回合就丢盔弃甲,败下阵来了――他虽然看起来身材高大,但实际上只是个银样蜡枪头;能在桃花面前雄风大振,真是极大地满足了男性的自尊心。 依照王复的想法,他是准备过些日子便带着桃花回家面见父母的,并择日把纳妾仪式给办了。他完全不怕父母不同意自己突然娶一个来路不清的女子为妾,作为家中独子,王复的意愿总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尤其在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秀才之后。 对于他的想法,桃花羞答答地点头同意。 王复心花怒放,日后有了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妾氏为伴,那是何等的人生乐事! 进入院子,闻声赶出的桃花迎上来,先规矩地道个万福,道:“公子你回来了……” 她身上穿着合体的绫罗衣裙,外罩绣花皮袄子,整个人容光焕发,气质明艳高贵,绝对的花魁级尤物。 听见她那娇滴滴的声音,王复的某处居然马上就开始硬了,涨得难受,心痒痒的,鼻子“嗯”了声。 “字可拿到了?” “拿到了。” 王复把陈剑臣书写的“福”字拿出来,递过去――前些天从桃花口中得知,她也曾读过几年诗书,只是后来家道中落,父母先后病亡,才不得不辍学,投奔亲戚而来。也正因为有此基础,王复才觉得对方是自己追寻多年的良配,真爱。如果光有相貌而不知书识礼,那就要逊色一筹了。 桃花接过,满怀期待地道:“这就是你常常说的那位三试第一,名噪一时的少年陈相公所写的吗?妾身且先睹为快,一饱眼福。” 她慢慢打开红纸。 嗡! 奇变突生,红纸上那端端正正的“福”字,笔画之间,蓦然散发出道道微弱的光芒。这光芒,是如此微弱,在白天时,等闲人甚至看不到,注意不到。 可桃花见到了。 因为那些光芒在她眼中,竟犹如一根根芒刺,猛然激发,密密麻麻地直往她身上刺了过来,要刺得她千疮万孔,原形毕露般。 啊! 桃花失声惊叫,忙不迭地松手,把字幅扔到地上,然后掩面疾奔,跑回了房间,重重把房门关住。 此番剧变,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王复还来不及反应过来,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此时他顾不得去捡拾地上的字幅,而是慌忙地跑进屋子,敲房门道:“桃花,桃花,你怎么啦?出了什么事?” 里面悄无声息。 这下王复更急,仿佛心肝儿都在疼:“桃花,桃花,你别吓我!” 约莫一刻钟时间,房门终于打开,桃花低着头走了出来。 王复立刻把她抱住,疑问:“桃花,你?” 桃花面色略显苍白,垂首柔柔弱弱地道:“刚才不知怎么的,突然一阵心悸,我被吓坏了。” “哦!” 王复不虞有他,连忙用手轻轻拍着她柔弱的背部,道:“不用怕,万事有我呢。” “公子,你真好……” 桃花的声音如梦如幻,磁性十足。 声音撩拨中,王复刚刚软化的某处,瞬间又雄赳赳地一柱擎天。在如此意乱情迷的状态之下,他当然无法发现桃花明眸里的两道目光,正既怨毒又畏惧地落到地上,落在那幅“福”字之上。 其红唇然一啜,呼的,一口气息喷出,倏尔化作一阵疾风,把字幅吹荡而起,刮出到院子之外。 “桃花,我们进去吧,我要……” 王复呢喃着,一双大手早不安分地钻进了女人的衣裙之下。 第九章:阿宝 (各位给力,南朝拜谢了。现在新人榜第九,有没有机会更进一步呢?有进步,有更新呀!) 嗡! 细若蚊鸣的一响,几乎同时,一丝微光从搁置在砚台的辟邪笔笔头处迸发,直如一道迷你版的闪电般,转瞬即没,消失不见…… 对此,正负手站在窗前往外望的陈剑臣自是一无所知。 送走了王复,他始终觉得心有不安,寻道士不得后回家也是如坐针毡。其中原因,除了一部分对于王复的担忧外,更多的是他对于那桃花身份来历的质疑――陈剑臣想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万一事情真如想象中那么不堪,凶险,也好早有个准备,总比糊里糊涂地丢失了性命的强。 窗外天边,夕阳如血。 陈剑臣蓦然转身过来,来到书桌前,不假思索地提起辟邪笔在桌子上铺开的那张白纸上写了一个大字: “乱”! 其字龙飞凤舞,酣畅淋漓,极具气势,与平时写的中规中矩的楷书判若云泥。 自从习惯了毛笔写字后,陈剑臣便有意地利用读书的时间来临摹练字,他对练字的兴趣要大大超过背诵四书――读书的劲头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有所转变,那就先把字练好吧,也算是一项讨生活的有用技能。 要知道在天统王朝,写得一手好字很吃得开,若是成了书法名家,更是光环罩身,处处受人尊崇追捧了。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陈剑臣谓然一叹,把毛笔放下,走出了书房。 “留仙,快要吃晚饭了,你去哪里?” 听到动静,莫三娘从厨房里探出头来问道。 陈剑臣回答:“娘亲,我出去走一圈就回来……” 身子已经迈出了大门,一路不作停留,径直出到村口外面。 日薄西山,半天红霞,天空弥漫着一股仄仄的气氛。 陈剑臣来到村外的溪流边上,正负手望天间,蓦然旁边传来一声怯怯的问候:“留仙哥,你怎么在这……” 陈剑臣一怔,就看见一个身穿蓝色粗布棉衣的少女脆生生地站在自己三步外,少女眉目如画,清新脱俗,虽然浑身不沾半点珠光宝气,但更显得清水出芙蓉,干净素雅,犹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 阿宝…… 很快,陈剑臣的脑海里便浮现出这么一个名字――阿宝是居住在景阳村村尾的一个少女,今年才十三岁,双亲早亡,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甚是惹人可怜。在幼年时期,那时的陈剑臣和阿宝常常在一块玩水玩泥沙,很有点青梅竹马的意思。不过随着陈剑臣逐步逐步走上了读书之路,他们之间的关系便渐渐疏远了,慢慢断绝了来往。 以前的陈剑臣属于典型的书呆子,脾气既臭且拧,除了读书之外,对于其他事情一概无视。倒是阿宝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偷偷跑来陈剑臣所读的私塾,隔得远远的听他琅琅的读书声,听得很是陶醉。 当然,这些事情,那时候的陈剑臣是毫无察觉的――就算察觉,也不会有什么表示。 阿宝父母双亡后,日子过得很是凄苦,举目无亲,无田无地无手艺,只能靠上山捡拾柴木和采集野果为生,她家里的房子早已崩坏不可居住,便寄居在村后面的一间土地公小庙里栖身。平时村里的人见她可怜,间或会给她送些柴米油盐,周济周济。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阿宝固然大字不识,但为人淳朴,倒是懂得许多道理,加上性格乖巧,天生丽质,出落得一朵花似的。如今只是年幼,还无法论及婚嫁,如果再长大两年,大概就可以寻到一户殷实人家嫁过去,脱离苦难的生活了。 其实近年来已有些八姑六婆跑过来,拾掇阿宝去给别人当童养媳,其中的对象甚至有江州城里的大户人家呢。但不知怎的,阿宝一律摇头拒绝,更宁愿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捱日子…… 被陈剑臣两道目光一碰,少女忙不迭地低下头来,两只小手不安地搓着衣角,嗫嚅道:“哦,这个……忘记你现在是秀才,有功名在身了,我应该叫……” “就叫留仙哥吧,我觉得好听。” 她下面的话语一下子被陈剑臣堵住。 阿宝讶然地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颇大,当和陈剑臣的眼神相触,又很快地躲闪下去,面皮泛红的不知该说什么――想起来,她似乎已经很多年没有和陈剑臣说过一句话了。虽然两人同村,但人各有命,竟仿若相隔天涯。 瞧着其一身敝旧的破棉衣,陈剑臣问道:“天气这么冷,你怎么跑出来了?” 今天虽然放晴,但干冷干冷的,到了如今的傍晚时分,更是刮起了北风,北风吹拂在阿宝的身上,她隐隐有颤抖之意,仿佛一朵在风中畏缩的花儿。 听到陈剑臣问话,阿宝仍是习惯性地紧张,好一会才细声回答:“刚才不知从哪里跑来一个道士,来到土地公庙里……我有些害怕,就跑了出来。” 她声音怯怯柔柔的,陈剑臣差点没听清楚,先是反应般“哦”了声,随即一个激灵:“道士?什么样的道士?” 多说了两句话后,阿宝的情绪也渐渐放松,解说道:“嗯,是一个中年道士,有胡须的……手里还拿着一柄竹竿招牌,上面写着字,不过我不知道写着什么字。” 陈剑臣忽问:“他身上有没有背着木剑,以及另一个手有没有拿着铃铛?” 阿宝搔搔头,想了一会才说:“似乎是背着剑,铃铛倒没见着……我没有看太清楚就跑出来了。” 陈剑臣微一思考,心想这道士很可能就是那个崂山道士,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自己到外面寻他不着,对方反而无声无息地跑到村子里来了,却不知要捣弄些什么…… 对于这个道士,陈剑臣现在并没有寄予太多实质性的愿望,只是想寻着他问清楚一些事情罢了。至于对方是否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还得见面了解后才知,从而制定更详细的应对方案。 想到这,陈剑臣怕道士又跑了,马上拔腿就往后村走,赶去那土地公庙。阿宝不明所以,但没有丝毫犹豫就跟在了后面。 第十章:道士 (追到新人榜第七了,继续求上进!养书也请多多点击投票,古往今来,多少好书都是因为缺乏营养肥料,养着养着就夭折了哦……南朝拜谢了!) 景阳村人口不多,但占地颇广,五十八户人家错落分布,一直蔓延到一片山岭的山麓之下。 山名“麻子岭”,只是一片矮矮的岭头,树木稀疏。 ――依山傍水,从风水学的角度上看,景阳村的地理位置甚有些灵气,这不,今年村中就出了一位童子试三试第一的少年才子陈剑臣。 那土地公庙就坐落在麻子岭之下,只是一间两丈方圆的小建筑。庙前左右两旁各长着一株大槐树,庙里则供着一座土地公神像,每到初一十五,景阳村的村民都会来这里烧香拜神。至于阿宝的栖身之处,就在神像的后面空地上打地铺。 阿宝爱干净,她早已把土地公庙当成了自己的家,是以庙内从来都是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暮色四合,有昏昏然之意。 陈剑臣两人来到土地庙前,却见到里面空空如也,哪里还有什么道士? “不会吧,又扑了个空?” 陈剑臣大失所望。 “留仙哥,在那里呢……” 忽地阿宝开口了,伸手一指。 顺着她的指尖望去,陈剑臣就见到在不远处的麻子岭山脚,一株松树下面,一位道士正盘膝打坐,坐于地上。 正是早先在酒肆里遇见的那位崂山道士。 他怎么跑到那里去打坐了,神神化化的…… 陈剑臣嘟嚷一句,对阿宝道:“阿宝,你去我家告诉我娘,说我有些事情要晚点才回去,叫她不必等我吃饭了。” 阿宝问:“留仙哥,你要做什么?” “这个你就不必多问了,快去吧,免得我娘担心。” 阿宝乖巧地嗯了声,立刻小跑回村中。 陈剑臣长吸口气,迈开大步,直奔过去。 他走得很快,不过片刻就奔到了道士所坐的地方,正待开口相问,蓦然眼前一花,本来端端正正地坐着的道士刹那消失了,吓了陈剑臣一大跳。 “咦,人呢?” 他急忙东张西望,却看见刚刚还在松树下的道士身影出现在麻子岭半山腰上了,正盘坐于一块磨盘大山石上呢。 从此地到半山腰,起码有两三百米的距离,对方是怎么做到的? 陈剑臣双目瞳孔急速收缩――有门道! 作为一名穿越者,他的思维面绝非一般书生那般僵化呆板,早推测到这个世界不简单,很可能有“非人般”的存在。那么,眼前这崂山道士,是不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或为陆地神仙? 陈剑臣一颗心激动得怦怦狂跳,又是兴奋,又是紧张,另外还夹杂着一些忧虑――对方身份未明,立场未明,谁知道道士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倘若喜怒无常,触犯到他的忌讳,岂不自寻死路? ――不是每一个人都那么好运,一碰到高人就被对方惊为天人,视为万中无一的不世之才,抢着收为徒弟的。 这个想法可以有,但绝不该因此而神智狂热,影响必要的基本判断。 陈剑臣心里暗暗有些踌躇,不过很快,他就做出了决定――机会难逢,一旦错过,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了。况且,这崂山道士绝不会有什么恶意,否则也不必多此一举,弄这弄那的。 有了决定,他马上起步上山。 自从服食了那枚来历神秘的果子,陈剑臣身体发生质变,脱胎换骨般精力充沛,龙精虎猛,上山的时候真是健步如飞,不用多久就来到半山腰处。 嗖! 几乎同时,好好地坐在盘石上的道士又不见了。 我顶你的肺,不兴这么玩人的…… 陈剑臣赶紧张目四顾,见到上方数米开外的羊肠山道上,道士一手把持竹竿招牌,一手摇着个古铜铃铛,铃铃作响。伴着铃声,其口中作歌曰:“人人都道神仙好,不知神仙何处找;白云清风入我梦,便无世间百般恼……” “道长,道长请留步!” 陈剑臣连忙大叫出声,可道士置若罔闻,不疾不徐地迈步往山顶而去。 陈剑臣也被激起了脾气,摩拳擦掌,甩开大步,紧紧追了上去。只是不管他如何发力疾奔,和道士之间的距离始终保持在丈余范围,竟不能拉近半步。 奇乎怪哉! 两人一前一后,很快就来到了麻子岭的山头之上。 此时道士终于止步,回头稽首道:“公子紧追贫道不舍,不知有什么事?” 经过这一轮疾赶,陈剑臣浑身都冒出热汗来,好在体质超人,不喘粗气,忙恭敬地施礼道:“小子陈剑臣,乃一名秀才,见过道长,未请教?” 道士淡然道:“贫道崂山庆云。” “原来是庆云道长,失敬了。” 陈剑臣嘴上寒暄着,心里却在快速思考,该如何挑起话题。 庆云瞥了他一眼,目光犀利,宛如实质,可看穿他的心理一般,道:“公子,若无事干,贫道要告辞了。” “有事有事……” 陈剑臣赶紧叫住:“不知道长可否还记得,今天在酒肆中你所说的话语?” 庆云微微一笑:“当然记得,不过贫道的话是对另一位公子说的……” “他是我的同窗好友……道长,事情是这样的……” 当下陈剑臣不再拖沓隐瞒,从半路救桃花开始,竹筒倒豆子般把事情的来由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听完,庆云微一思索,问:“你怀疑那女子有问题?” “不错。” 庆云点点头,上下打量陈剑臣,心道:此子不但体格俊秀,还有慧根,实在不俗。只可惜他是个秀才,有功名在身,日后未免会耽于人间红尘富贵,倒有些可惜……此念头一转而过,道:“女子是否有问题现在还不好说,但我断定,你的朋友一定出了问题,恕贫道直言,今日一见,其病态怏然,阴气笼罩不散,乃是体内精阳被大量吸走之相,显然正遭受鬼祟之祸……贫道这么说,公子不会怪我言‘乱力怪神’吧。” 陈剑臣肃然回答:“道长放心,小子绝非那等不善变通之辈。” 庆云呵呵一笑:“如此就好,那么,你追赶贫道,为的就是请我出手搭救你的朋友吗?” 陈剑臣拱手道:“正是,还望道长施以援手,搭救一二。” ――经过这一番表演式的折腾,庆云世外高人的身份呼之欲出,陈剑臣哪里还有什么怀疑?却不知道对方会施以何等的雷霆手段来降妖除魔,好生期待能大开眼界,或者,另有一番机缘也不可定…… 第十一章:铃铛 面对陈剑臣期盼的目光,庆云只是微微一笑,一稽首,道:“不巧,贫道近期另有要事要办,恐怕无法去捉妖了。” 陈剑臣一愣,一下子急了――他倒不是完全为了王复上火,王复好色,被妖怪缠身实属咎由自取。不过话说回来,有机会救他一命,陈剑臣绝不会袖手旁观的。况且,此事发生得蹊跷,当时陈剑臣也在场,谁知道那妖魅害了王复后,会不会也来对自己下手?万事当防患于未然,才有更多的进退空间。 “道长,你不能见死不救……” 庆云呵呵一笑:“贫道为出家人,寄情山水,自求逍遥,本不该管人间之事,不过嘛……”语气一个转折:“此事既然涉及妖物作祟,被贫道遇到却不能坐视不理……” 听到这里,陈剑臣放下心来。 庆云继续说下去:“虽然碰巧贫道有事,无暇分身,不过公子你可以拿着这枚铃铛,再转给你的那位同窗好友,以此防身,妖魅当不敢近,如果它敢再来,定叫其有来无回,贫道这铃铛自会将它收了。” 说完,伸手递过那枚古铜铃铛来。 陈剑臣小心翼翼接过,顿觉手里一沉,此物倒分量不轻。他凝神端详,见铃铛古色生香,颜色为深黄,体表铭刻着许多符文,看不懂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很是奥妙的样子。握着铃铛,轻轻一摇,就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莫非,此物就是传说中的法宝? “此乃贫道法器,无需法咒驱使,可自动发挥作用,降妖除魔……等贫道事了,我自会再来收回。” 原来如此,还以为很慷慨地直接送出手了呢…… 陈剑臣嘀咕一句,不过也觉得达成了既定目标。听对方所言,此铃铛法器有大法力,足以对付那只妖魅,那就够了。 他干咳一声,正想开口询问一些感兴趣的关乎道法的问题,不料庆云似乎早看透了他的思想,笑道:“公子,富贵中人也;道不同不相与谋,贫道告辞了。” 一扬手,不知从哪变化出一柄拂尘,轻轻一晃,人倏尔原地不见,下一刻,已经出现在十余米开外,再一个变化,不知去向。 陈剑臣看得呆若木鸡――这道法,当真是高深莫测,惊世骇俗,好生令人羡慕。如果有可能,陈剑臣自会趋之若鹜,拜师修习。不过目前状况,对方显然无此意,随便一句话就将他打发了。 看来就算这世间存在修仙之道,也学之不易,不得其门而入。 握着铃铛,陈剑臣一阵发呆,霍然想到虽然如今自己法器在手,但如何能让王复接纳,带在身上还是个大问题。 如果照实相告,王复早已泥潭深陷,不可能接受的。如此想来,应该另外想个法子才行…… 几个念头在脑海盘旋而过,俱无把握,最后看见天色已晚,害怕母亲担心,陈剑臣便停止思绪,急匆匆下山回家。 刚到村口,就看见莫三娘和阿宝两人走了出来,应该是来寻人的,见到陈剑臣安然回到,两人脸上的焦虑之色才散去。 莫三娘责备道:“留仙,你去哪里了?” 陈剑臣避重就轻地回答:“刚好遇见个朋友,说了会话……” 那边阿宝眼睛睁得大大的,觉得陈剑臣居然和一个道士交上了朋友,实在有些奇怪。不过她心思聪慧,没有多嘴。 在陈剑臣的再三要求下,阿宝答应留在陈家吃饭。 吃完饭后,少女第一时间抢着收拾桌子,洗碗等。 忙完后,阿宝要回土地庙,陈剑臣道:“天色昏暗,我送你吧。” 阿宝本要推辞,但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冬夜早临,虽然寥寥有几颗星子,但俱是黯淡无光,因此陈剑臣从家中掌了一盏旧灯笼,挑在手中照路。 村子一片昏暗,寂寥深深,只间或有几声狗吠――由于火油昂贵,村中的人家都是非常珍惜,大都只燃点一会就早早吹熄,安歇睡觉。 一路上陈剑臣在想着事情,没有开口;他不说话,阿宝同样没有出声。只有两个人的足音在村间小道上响起,沙沙的似乎曲子的音韵。 不多一会,土地庙到了。 陈剑臣举起灯笼照耀着阿宝进去,见到里面简陋的铺盖,真是家徒四壁的景象,不由微微有些心酸。 “留仙哥,你回去吧。” “嗯,那你早点安歇。” 陈剑臣举步走出小庙,还没有走远,突然外面夜色中脚步踉跄地走来一个人影。在昏暗的光线之下,可以看到对方身材高大,头发有些蓬乱,其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哼哼着什么。 陈剑臣眉头一皱,来不及多想,对方已经一头撞了过来,看样子是想冲进土地庙里,满嘴酒气。 “站住,你是什么人!” 陈剑臣大喝一声。 那人舌头都大了,不知喝了多少,嬉笑道:“你又是谁,站在这里做什么,我是来找阿宝的……” 借着灯笼的火光,近距离地陈剑臣终于看清了对方的样子,只见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满脸横肉,醉眼朦胧。 赖皮阿三。 陈剑臣认得他,却是邻村的一个光棍闲汉,有些痞气的一个混子,持着一身蛮力,在乡里当泼皮。 “留仙哥,发生了什么事?” 阿宝闻声走出来,看见阿三顿时吓了一跳,赶紧躲在陈剑臣身后。 作为一个孤儿,作为一个天生丽质的女孤儿,即使年纪小,但在平日里,阿宝也没少受到一些泼皮闲汉的滋扰。对于那些难听的言语,她都默默地装作什么都没听见,不料今天晚上,也许是那阿三喝多了,发酒疯,居然趁夜摸到土地庙里来。若不是恰好陈剑臣在,最后会发生什么事真是不堪想象。 如果平日清醒之时,阿三看见陈剑臣自不敢做什么动作,避而远之。但眼下他喝得醉醺醺的,色令智昏,看见阿宝出来,登时嬉皮笑脸地伸出手去,想去摸阿宝的脸。 “好胆!” 陈剑臣剑眉一扬,骤然出手,一巴掌拍到阿三脸上。 啪! 一声脆响,骤不及防之下,阿三被扇得原地转了两转,被打得金星和天星一色,鼻血与牙齿齐飞,腮帮高高肿起,酒意一下子醒了,看清楚陈剑臣凛然地站在自己面前,大吃一惊:“陈……陈相公!” “滚!” 阿三急忙抱头鼠窜而去。 不说他,就连后面的阿宝都看得眼睛都直了――这,真得就是她那个文绉绉、手无缚鸡之力的留仙哥吗? 第十二章:登门 (乍然杀到新人榜前六了,再度求进步――另,感谢各位赏友的厚爱打赏!) “留仙哥,你的手没事吧。” 从惊愕中反应过来,阿宝第一时间就问陈剑臣的手,怕他打人反被震伤到。 陈剑臣笑道:“没事。” 他如今身强力壮,抽阿三就像打苍蝇一样,只用了四分力气而已;如果对方敢顽抗,他绝不会手软。 ――秀才,并不仅仅只会讲道理,磨嘴皮子。至少陈剑臣是不会的,该出手时就出手,一点都不含糊。 阿宝哦了声,思绪乱乱的。今天的陈剑臣给予她一种强烈的陌生感,只是,在心底里,她居然莫名的喜欢这种陌生感。 “阿宝,你搬到我家里去住吧。” 陈剑臣开口道。 阿宝一呆,回答道:“这怎么行?” “我说行就行,你马上收拾东西,我们现在就回去。” 陈剑臣的语气很强硬,不容置疑。 阿宝再一次张大了嘴巴,可与陈剑臣坚定的目光相对时,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返身入庙,很快就收拾好了物品。 就这般,两人又原路走了回去。 阿宝习惯性地落后陈剑臣身后半步,亦步亦趋,一双明眸的目光尽数落在陈剑臣那徒然变得高大的身子上,心中充满了惊喜。多年的夙愿骤然成为现实,让她有一种做梦的不真实感――她只希望,能如此跟在陈剑臣身后,走上一辈子…… 回到家,陈剑臣把事情大概说了说,莫三娘微微一怔之后,没有任何异议,亲切地拉着阿宝的手说,以后就当她是亲闺女来对待了。 阿宝眼睛一下子就红了,大颗大颗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 陈家的家境其实也很窘迫,只得两间房,陈剑臣一间,阿宝和莫三娘一间。 时辰已不早,大家开始安歇。 陈剑臣躺在床上久久难以入寐,反复地想着利用铃铛法器降妖除魔的事情,经过许久的思虑推敲,他终于想到了一个稳妥可行的办法,这才安心睡觉。 一觉到天亮,鸡啼四起。 勤快的阿宝早早起来做家务,做早饭了。 也许是在生活上寻着了一个坚固的靠山,少女的小脸上笑容荡漾,很是愉悦。 吃过早饭,趁着阿宝收拾饭碗的空间,莫三娘悄悄把陈剑臣叫到一边,开门见山问:“留仙,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陈剑臣哭笑不得:“娘,你想哪里去了?怎么会?” 莫三娘道:“那就好……阿宝是个好女孩子,但是……” 她没有往下说,但母亲的意思陈剑臣明白,在讲究门当户对的时代里,他和阿宝绝对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当然,对于这一点他个人完全不在乎。只是以他目前的年纪以及处境,陈剑臣绝不愿过早地涉及男女之事,也没那工夫。 他让阿宝搬过来,仅仅是他觉得应该这么做而已。 况且,阿宝勤快,乖巧,有这么一个少女陪伴,相信母亲会过得开心很多,可谓一举两得;要知道明年开春,他就要进江州读书的了,留下母亲一人,始终有些不放心。至于生活上的压力,多一张嘴吃饭罢了,陈剑臣自信可以解决掉。 稍作准备,陈剑臣就出门去拜访王复。 王复家住书杨村,距离景阳村有五里距离;骑着小毛驴一阵好赶,到了书杨村后,陈剑臣问好路径,找着了王复的家。 王家乃地主阶层,高墙阔院,仆从成群,自有一番阔气景象。 家丁通报后,王家主人王大财主立刻笑呵呵地迎了出来。他是个大胖子,身材滚圆,满面红光,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作为一位乡绅,其谈吞得体,十分有礼。 分宾主坐落,用过茶点,问起王复,王大财主回答:“犬子仍在江州城中没有回来。” 陈剑臣很快就想清楚其中环节,肯定是昨天王复离去后直接就去江州别院找桃花了,真是乐不思蜀呀。 他心里恨得牙痒痒的,道:“王伯父,你可否请人去江州叫拂台兄回来?我有急事找他。” 王大财主道:“好的……阿水,你速速骑马去江州,叫少爷马上回来,就说留仙来了。” 那叫阿水的下人应命而去。 接下来由王大财主相伴,和陈剑臣说着些没有营养的闲话,说着说着,王大财主忽道:“留仙,你少年俊才,名扬江州,不知如今婚配否?” 陈剑臣推搪回答:“我家境贫困,哪里有女子看得上眼?” 王大财主双眼一亮,道:“老夫膝下有一女,年方十五,正青春年少,也未曾婚配,如不嫌弃,不如许配给留仙如何?” 陈剑臣吓了一跳,忙推辞道:“此事关重大,要家慈主持,小子做不得主。” ――其实自他考上秀才后,数月间已有十几拨媒人上门,几乎把陈家门槛踩坏了,不过其中并无十分合适的,莫三娘便不中意。没想到这一次拜访王家,凭空又惹出这么一遭事来。 王大财主呵呵笑道:“无妨,不如我叫小女出来和留仙一见,如果互相感觉不错,再禀告高堂不迟。” 不由分说,吩咐丫鬟请小姐出来。 木已成舟,陈剑臣也不好说什么,反正瞅一瞅也没事。 过不多久,环佩响动,香风扑鼻,陈剑臣抬头一看,却几乎要把含在嘴里的一口香茶喷了出来―― 我顶你的肺,难道这是穿越版的凤姐附体了……那也不对,这脸蛋,这腰身,每天得吃多少粮食才能养得出这么多的肥膘呀! 本想着瞅一瞅没事,万万没想到看一眼就出大事了。尤其小姐一出来,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像生钉般定在自己身上,荧荧发光,肥腴的嘴唇居然还有口水流出…… 在一瞬间,陈剑臣几乎要夺门而逃。 王大财主抚须微笑道:“留仙,小女虽然不敢说国色天香,但相貌端庄,有富态,曾有相士断言,乃是大大的旺夫之相。” 陈剑臣听得满头暴汗,起码两百斤的富态,谁承受得起,饶他机智过人,此刻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 好在尴尬间,那下人阿水及时回来,回来得真是时候。 阿水来到王大财主身边,附耳说了几句,王大财主勃然发作,一拍桌子:“什么,他竟不回来!” 见状,陈剑臣心里打个突:事情恐怕有变! 第十三章:变故 (新人第五了,本周有没机会光身冲三甲呢?十分期待……) 王大财主却是越看陈剑臣越中意,仪表堂堂,才华横溢,虽年少而老成,前途无量……这样的女婿打着灯笼都难找,他是非常迫切地希望女儿能嫁到陈家去。至于女儿是个什么模样底细,其心里自然亮堂堂的。 如此时刻,王复的作用性就太关键了,怎能不在? 于是他拍着桌子吩咐阿水:“阿水,你再跑一趟,见着少爷对他说,如果他不马上回来,以后每月的花销就别想拿了。” 阿水得命,再度匆匆离去。 陈剑臣脸色阴晴不定――他登门拜访,于情于理王复都应该在第一时间赶回,除非实在有什么脱不开身的事情。 可王复能有什么脱不开身之事? 说白了,不就身在温柔乡,不思往返了吗?难道,其中有那桃花的影响因素在,她不愿放王复回来? 这么说,王复的处境就大大的危险了…… 陈剑臣陷入沉思,他倒不是心急火燎――如果王复因此而丧命,只能怪他自己耽于美色;陈剑臣没义务也没必要冲进江州去,那样只会把计划打乱,使得自己身陷险地,严重的话可能还要搭上自家性命。 而庆云道长的这件法器铃铛的威力效果未曾有过演示,陈剑臣怎会知道到底如何? 不知己不知彼,此事当谨慎而为,万不可冒失。 …… “哼,实在太不像话了!” 王大财主犹自气呼呼的,不过陈剑臣一看,就觉得他的生气样子有些假。王复在王家里的地位,直如心肝宝贝,王大财主哪里会真正的惩罚与他? 王大小姐已经返回闺房了,临走前还回头对陈剑臣抛了个媚眼,直让陈大秀才起了浑身的鸡皮疙瘩,一阵恶寒。 此时厅堂上的气氛有些沉寂,陈剑臣食不知味地吃着点心喝着茶,心里已在盘算,如果王复再不回来,他马上就离开王家,不管这摊事了。 约莫半个时辰,厅外有人声响起,王复终于回到。 很快,精神怏怏的王复迈进大厅,先是向父亲施礼问好,然后坐到陈剑臣旁边,道:“留仙,你来了。” 只相隔一晚上,可他竟然肉眼可见地又瘦下去一小圈儿,眼皮臃肿耷拉,有一层淡淡的青色。整个人坐在椅子上,仿佛没了骨架子,软塌塌的。 王大财主瞪了儿子一眼,他现在还不知道桃花的存在,只以为儿子又去江州的青楼鬼混了一晚上,他倒不是要责备儿子的这种行为,只是为其身体担忧,怕王复酒色过度,有损元气。 不过因为陈剑臣在,王大财主并没有对王复多加责罚,说道:“复儿,你陪留仙说话,我去后面吩咐人做饭。留仙,一会你千万要留下来用膳。” 陈剑臣腹诽:一会我万千不要留下来…… 王大财主刚走出几步,忽地像记起了什么,对王复道:“复儿,我昨天不是叫你去请留仙写个福字的吗?字呢?” 王复打了个呵欠,搔搔头,冥思苦想了好一会都无法想起那幅字究竟失落在哪里了。 看他的样子,王大财主叹一口气,拱手道:“留仙,我看可能要请你再写一幅了。” 陈剑臣回礼道:“举手之劳,不必挂齿。” 王大财主摇头叹气,出门而去。 王复又打个呵欠,问:“留仙,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其实心里有些不爽,早上起来,正与桃花在床上火热缠绵着呢,就被阿水赶来打断,好生扫兴,加上桃花有些埋怨,第一次便推了,不料老爷子又派阿水第二次来催,无奈之下,他只得赶了回来。 陈剑臣不动声色,冷眼睥睨,道:“我想请拂台兄去个地方。” 王复心不在焉问:“去哪里?” 陈剑臣一笑:“你随我来就知道了。” 起身先行。 王复略一迟疑,还是勉强站起,跟着他走出去。 走出王府,来到村口外,王复拉住陈剑臣,低声问道:“留仙,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陈剑臣并不回答,一路走,带着王复来到书杨村西面一个偏僻的山坳处才站定。 这个山坳,稀疏生长着一片小树林子,很是幽静。 见陈剑臣脸色郑重,王复疑问:“留仙,这究竟为何?” 陈剑臣道:“拂台兄,如果我告诉你,那桃花有问题,你信否?” 王复一怔:“有问题,有什么问题?” 陈剑臣一字字道:“她不是人!” “不是人,那是什么?”王复下意识问。 “非鬼即妖!” 闻言王复先是一愕,随即捧腹大笑:“留仙,枉你饱读圣贤书,竟而如此胡言论语,谬已,荒天下之大谬!” 他随即摇头叹息:“子不语乱力怪神,真不知你今天为何一派胡言。实不相瞒,桃花也跟着愚兄回来了,不过我怕家严发火,才让她在外面的马车里候着。如果你认为她是妖,现在我就可以带你去见她。” 什么? 陈剑臣吓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想一巴掌把王复扇倒――此人精虫上脑,竟到了如此无以复加的地步。 这一下,原定的计划全乱套,要重新安排了。 陈剑臣非常不喜欢这种突发事件,心里吃吃冷笑,直想一走了之,拂袖而去,道:“拂台兄,你真好兴致!” 王复歪着头,忽问:“留仙,莫非你妒忌我抱得佳人归而故意行此挑拨离间之计?” 这话一出,陈剑臣几乎要放声大笑。 但王复却越想越像那么一回事,脸色竟有几分变了:“陈剑臣,你这可非君子之为。朋友妻,不可欺,安能有此龌蹉念头……” 他越说越激动,额头青筋都绷了出来:“我真是有眼无珠,认错了你。从今以后,我要与你割袍断交。” 陈剑臣冷眼看他,不置一言――果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桃花……” 王复正说得口水乱飞,猛地嘎然停止,因为他看到山坳外,一道妖娆的身影出现,正一步三摇地走了过来。 “桃花,你怎么离开马车走出来了。” 王复连忙迎上去。 陈剑臣不假思索,骤然伸手去抓住王复的后颈,把他扣住。 王复如今的身体可谓孱弱至极,被他老鹰抓小鸡般擒住,根本挣脱不得,这一下脸色勃然大变,觉得刚才的猜测全部都是真实,交友不慎,引狼入室,悔怒交加,几乎陷入一种竭斯底里的疯狂状态:“好你个狼子野心的陈剑臣,你想干什么,快放开我!” 一边挣扎,一边又冲走过来的桃花大喊:“桃花,你快走!” 如此时候,还想做个护法使者呢。 可那桃花根本不听他的,依然一步步靠近,至三丈处,铃铃铃,一阵异常急速的铃声尖锐地从陈剑臣身上响起来。 铃声一响,桃花脸色大变。 第十四章:妖现 (光身进前三,各位大虾太威武了!下周能否更进一步?) 尖锐的铃声骤然激鸣,摩擦鼓动得耳膜发疼,不但桃花,就连状若疯狂的王复都一下子安静下来,犹如被当头捧喝了一般,两只血丝满布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望着沉静严肃的陈剑臣,好像第一次认识他,心中有莫名的惊慌悸动。 怎么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一颗心慌乱地狂跳不止,几乎要跳出胸腔来。 “拂台兄,你且仔细看看你的桃花,是何等的貌美如花,贤良淑惠!” 陈剑臣的声音平静,沉毅,在这等关键时刻,少年出奇的清醒冷静,纹丝不乱。 王复依言张望,就见到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桃花站在三丈外处,犹豫不敢靠前,一双杏眼圆睁,死死地盯在陈剑臣身上,脸上神情变幻不定,但显然很不正常,裹挟着震惊、畏惧、怨恨等等的复杂情绪。 她几番作势欲扑,却又停顿住。片刻之后,其忽然咬牙彻齿地恨声说道:“铃铛误我,既无主人在场,我何惧之,且啖二子之心而去!” 说完,桃花伸出十指,只一瞬间,片片乌黑尖锐的指甲便从指尖处疯狂长出,尔后举手往自身上一划,对中,自眉心割下,嗤嗤作响,随即反手一拉,剥掉披在体表上的一层人皮。大吼一声,现出一个青面獠牙的山魈原形,双瞳似灯,利齿如锯,森然伸出唇外,足有半尺长短。 “啊!” 王复看得魂飞魄散,裤裆一个激灵,臊味弥漫,活活被吓出一大泡尿来。 陈剑臣把他放开,其顿时萎靡在地,几乎全身都抽了,直如一滩烂泥,连指头都无法动弹,口中大吐白沫,只是还没有晕。 吼! 山魈暴怒非常,急扑上来。 陈剑臣此时其实非常紧张,脊背上早冒出一身冷汗,他还不及做出反应。铃铛声急,本来揣在怀里的法器自动盘旋飞出,悬在半空中,体表有丝丝淡淡的金光激射出来,长眼睛般刺向山魈。 哧哧哧! 金光入体,仿若刀剑。 山魈受到创伤,浑身流出碧绿色的血液。但它异常凶悍,竟然不退,奋然扑身上前,誓要将陈剑臣碎尸万段。 “王复误我!” 劲风袭来,陈剑臣心里暗骂,生死时刻,全身绷紧,敏捷地飞身后退,堪堪躲避开去。好在今时不同往日,换了以前那副软绵绵的身体,只怕早手脚酸软,动弹不得,成为山魈的爪下冤鬼了。 嗡! 山魈凶焰无匹,铃铛法器旋动得更是快速,猛然金光大盛,隐隐可见有各样符文凸显,流转如水波。呼的,化为流星,猛然撞向山魈。 蓬! 巨响震动,那山魈发出一声惨叫,魁梧的半边身体竟然被撞成碎片,血肉纷飞,掉得到处都是。可它并没有死,双足一顿,残躯没入地下,嗖嗖嗖,肉眼可见一道泥土翻涌的痕迹,往北面而去,很快就消失掉了。 土遁! 噗! 铃铛法器金光尽敛,重归平淡,直愣愣掉到地上。 陈剑臣长吐口气,忙上前捡拾起铃铛,见其体表上居然出现了好几道裂痕,龟裂了一大片地方――这法器,竟隐隐有被毁的迹象。 不会吧…… 陈剑臣大感意外,回想起来才感到害怕,如果这铃铛镇不住山魈,自己岂不得要小命报销了? 其实按照他原本的计划,是尽量不让自己置身险地的,毕竟敌我未明,理当小心。不料王复突然把桃花带了回来,事情发生突变意外,打乱了原定计划,这就不是陈剑臣所能掌握得了的。 又把山魈褪掉的那层人皮小心地收拾拿好,陈剑臣看着山魈逃遁的方向,回头望了望似乎被吓傻了的王复,负手悠悠然道:“一夜夫妻百日恩,拂台兄,我想,桃花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留仙,留仙救我!” 一声嚎啕,却是回神过来的王复连滚带爬冲过来抱住了陈剑臣的左腿。 陈剑臣哂笑道:“拂台兄,你不是要和小弟割袍断交了吗?” 王复脸色发白,眼泪鼻涕口水齐下:“留仙,都是愚兄有眼无珠……” 看着他的样子陈剑臣既好气又好笑,道:“这么说,接下来的一切,你都完全听我的?” “听听,绝对听!” 看见山魈现形,王复早被吓得六神无主,如果神经稍稍弱一些,说不定已经昏迷不醒了。眼下他已把陈剑臣当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奉若神明,就算陈剑臣叫他去吃屎,他也相信陈剑臣是为了他好。 “孺子可教也。” 陈剑臣扶王复起来,待其情绪稍稍平静下来,才吩咐他此事绝不可声张,回家后要闭门思过,安心读书,听候安排,期间不可出门一步。 王复鸡啄米般点头,一概答应下来,紧抓住他的手,两眼婆娑道:“留仙,你是个好人。” 陈剑臣恶寒地甩开,心道:我当好人,却几乎把自己搭进去了,可见这世道好人真难当也…… 休息整顿了一会后,两人返回王家,盛情难却之下,陈剑臣便留在王家吃午饭。好在男女有别,不用和王大小姐同桌。 膳后,陈剑臣借用王复的笔墨,写了个“福”字送给王大财主,然后告辞回家,临别时王复偷偷把两锭银元宝塞到陈剑臣手里。 陈剑臣老实不客气,笑纳了。 其实眼下他也有些忐忑,不知下一步该如何办?最好的结果就是希望庆云道长早日寻来,由他出面了结这一桩事情。 山魈负伤遁逃,谁也不知道它会不会回来寻仇,留它在,始终是个后患。 陈剑臣离开后,王复立刻在家中大声宣布,说“自己要提前准备科考乡试,故须卧薪尝胆,苦读诗书;为表决心,从即日起,一切生活事务俱在书房解决,不出房门半步”云云。 听到儿子破天荒般的宣布,王大财主又惊又喜,心想莫非这都是陈剑臣的敲打影响,从而让儿子浪子回头了? 应该如是,好女婿呀…… 王大财主双眼放光:此事该着紧点下手,莫要被别人抢走了。嗯,定下万贯嫁妆,我就不信陈家不动心,哼哼! 第十五章:画皮 (新书最需要关怀,求各类支持!) 夜,夜凉如水;窗外北风呼啸,乍听竟似有妖物在鬼哭狼嚎般,呜呜然,甚是刺耳…… 陈剑臣辗转反侧,难以入寐――如果说庆云道长的出现,代表了这个世界不简单中的一端;那么今天那山魈妖物的现形,则代表了另一端。 既有修士,又有妖魔;这个世界越发变得神秘莫测,迫切需要更进一步的认识了解。 此种感觉刺激而引人入胜,亦让陈剑臣不得不打醒起十二分精神来,好生面对,以及,更加深入地思考出路。 必须要提高己身的能力了,光有一副强壮的身躯,仍是不够……但能力从何处寻,学道?而或其它? 好几个念头掠过―― 不知不觉间,陈剑臣在沉思中进入了梦乡。 庆云道长的到来远超预期,第二天中午时分,他就出现在景阳村中,陈剑臣见到他,大喜过望,立刻尾随他往外走,一直走到麻子岭上。 庆云道长刻意要躲开众人的眼线,陈剑臣亦然。作为一个读书人,和一个道士出家人走得太近,终究会引人非议。 庆云道长的脸色颇不好看,尤其当拿回铃铛法器时,更像被人砍了一刀般,嘴角都抽了抽,很是心疼:“妖孽敢尔,竟敢毁我法器,该死!” 看得出来,这枚铃铛对于他而言,并非等闲之物。 陈剑臣嘴一撇,这不废话嘛,难道人家山魈会束手待毙?话说回来,还得怪其自信太满,低估了妖孽的实力,几乎让陈剑臣都身陷险地去。不过这些话,只能腹诽,断然不可说出口的。 “昨天我已得知法器受损,故而连夜赶来……” 闻言,陈剑臣心里又确定了几分,铃铛法器肯定和庆云有着某种心神联系,能息息相通,此当为道法之奥妙。 他又拿出那张已被撕破的人皮来。 庆云道长一见,拿过来看,道:“果然是画皮。” 陈剑臣心一跳,假装不懂地问道:“何为画皮?” 庆云捋一捋胡须,问:“公子信不信世间存有妖魔鬼怪?” “信!” 这不又是废话吗?都活生生在眼前出现了,不信是傻子。 庆云呵呵一笑:“公子可有兴趣听贫道详说一二?” “当然,求之不得,愿闻其详。” 陈剑臣大喜,他正需要这些非比寻常的见识呢,庆云此言,正中下怀。 “世间万物皆有灵,区别唯开窍否……” 庆云一开口就先抖了个包袱:“……动物开窍后可谓之‘妖’,草木开窍后可谓之‘精’,人死而冤魂不散,阴司脱籍不录,是谓‘鬼’;诸如泥土岩石开窍,那就是‘怪’了……” 陈剑臣竖起耳朵听,越听越心惊:敢情这世间是妖孽丛生,群魔乱舞呀。 “当然,一般妖精鬼怪开窍不易,往往需要极长的时间;一来皆因它们无道法传授,往往只能独自领会感悟;一来它们本身灵智低下顽劣,难以体会天地法则。然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越逢乱世,越多鬼怪……” 说到这,庆云有意无意地扫了陈剑臣一眼。 陈剑臣一愣,眼下国家统治稳定,四海升平,何来乱世之说?莫非道长意有所指,指的不是现在,而是将来? 这个疑问他并没有突兀地问出来,可能庆云仅是顺口而言。 “世有妖孽,是以有修士,有道法克之。当今天下,道门正统三分,一为天外蜀山;一为世外昆仑山;另一个,就是贫道的出身之地,海外崂山――蜀山修剑;昆仑擅奇门法咒;崂山主符术……当然,三山之外,另有一些修道门派存在,只是声名不显罢了。” 陈剑臣听得茅塞顿开,只觉得眼界一下子就被扩展开来,飞天入海,逍遥天地,连忙正容施礼道:“原来道长出身崂山仙门,小子好生敬仰。” 庆云呵呵一笑,一摆手:“贫道不过是崂山一外院记名弟子罢了,方入门槛……我等修道,只为逍遥长生,但此路何其漫也,有开窍――阴神――金丹――元婴――法相――人仙六大劫关境界,如今贫道仅为阴神修为而已。” 他娓娓道来,有心把道法之事说与陈剑臣知道,乃是特意要在陈剑臣心坎处植下一粒种子。其实妖精鬼怪同样为修道,只是倍加艰难,难有大成之期。在庆云心目中,它们却属于“异类”般存在,不得承认。 陈剑臣果然听得津津有味,受益良多。 “道法传承,不传六耳,不经笔墨,只凭意念点化。故而所谓口诀,所谓秘籍,尽是皮毛,不得精髓……” 原来如此,陈剑臣豁然明白,怪不得世间口诀秘籍多矣,而得道者万中无一,却是另有奥妙窍门;换句话说,没有师傅点化入门,就算有口诀有秘籍,也不过盲人摸象,不得其门而入。 修道,大不易。如此看来,这世上真正的修道者数量绝不会多。 看说得差不多了,庆云适时而止,指着手里的画皮道:“此物亦属法器范畴,用人皮炼制而成,妖孽披之,可化为人形,借此颠倒众生。嘿嘿,世人多愚,明明妖也,而以为美,可叹可悲!而妖孽借此画皮,就可迷惑男人与之交合,吸取精阳,壮大修为。” 陈剑臣点头称是,略一沉吟,刚想开口,表白一点小心思,那边庆云却似乎早有预料般先说了:“公子具慧根,明大义,有肝胆,人中之龙也;然书生意气颇重,心神多羁绊,暂时却不适合修道……” 被他一下子堵了话头,陈剑臣便有几分怏怏。 庆云看在眼里,自不点破――和陈剑臣说这么多,已算是一种点拨;一来以庆云的修为,根本无法行点化之事;二来修道者一入道门,即脱红尘。什么天下兴亡,什么百姓疾苦,几乎都是不管的。这要管,那要管,那就不是修道,而是做官了。至于降妖除魔却得另论,毕竟那脱离了凡间范畴,属于修道者和“异类”间的斗争,只是打着解救百姓的幌子而已。 而在庆云看来,陈剑臣的性格明显不符合第二条修道要求――至少目前不符;顿了顿,他又补充道:“公子,贫道有一师叔寄居江州,道号‘广寒’。其道法高深莫测,乃是真正的世外高人。不过他一向行为神秘,神龙见首不见尾,就连我都不曾见过真容……嗯,公子真有心问道的话可留心一二。若有机缘造化,或可拜入广寒师叔门下。” 这算不算柳暗花明? 陈剑臣暗暗记住了。 “公子,那山魈妖物负伤逃遁而去,若置之不理,日后必会再度为祸人间,故贫道欲亲自去剪灭之,你可有兴趣同行一观?” 陈剑臣笑答:“愿随左右。” 第十六章:妖踪 (晚上十二点准时冲榜,敬请各位支持!) 陈剑臣愿意跟随庆云走一趟,自是为了大开眼界,亲眼目睹修士降妖除魔的盛况;而看庆云的态度,自己并非完全没有修道的机缘,不过还需要一定的磨砺,或者感悟而已。 换个角度看,如此也好。如果真入了套路,自己被庆云收为徒弟,即时要背井离乡,随对方云游天涯,届时自己能否狠下心来弃母出走还真不好说。 陈剑臣重情义。 这一点庆云丝毫没有看错,说错,但修道最忌讳的便是情义,做不到清心寡欲,静情无为,如何能修炼出一点道心来? 没有道心,就算开了窍,道行也是裹足不前,难有寸进。 只见庆云从怀里掏出两道黄符,有一尺长,上面龙飞凤舞地描写着不辨意义的文字符号。和市井上销售的寻常符咒不同,符上的那些符文朱红发亮,熠熠有光,形体流畅自然,浑然天成,活灵活现,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充满了法力,可不是装样子的废纸。 庆云往自己右腿贴了一符,另一张则贴到了陈剑臣的腿上。 陈剑臣问:“道长,这是何物?” “风遁符,赶路之物,雕虫小技耳!” 陈剑臣听得郁闷:对你而言是雕虫,对我可不是雕龙了么?省起一事,好奇问:“前日在山上,道长神出鬼没,那又是什么法术?” 庆云没有隐瞒,笑道:“名曰‘缩地成寸’,不过该术颇费法力,而且不能带人。” 陈剑臣哦了声,不再多口。 贴好了道符,庆云做个架势,口中念念有词:“东风借法,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疾!” 手指一点,贴在两人腿上的道符,那些朱红色的符文顿时发热放光,有光芒闪耀;下一刻,陈剑臣只觉得自己的身子不由自主地飞奔起来,直如腾云驾雾般,双足不用沾地就往前方快速移动。 牛! 他叹为观止,耳边风声呼呼,两旁的树木在飞快地倒退。陈剑臣本想睁大眼睛仔细看看,无奈身体奔跑的速度太快了,刮得面皮生疼,眼皮几乎都睁不开来…… “到了!” 仿佛只是片刻,或只是一瞬间,陈剑臣的身体戛然而止,听到庆云说到了,连忙抬眼四顾,见到此地正是昨天与山魈拼争的山坳处。 风遁符,果然名不虚传。 陈剑臣往腿边上一看,却见到那道风遁符无风自落,掉到地上,几乎同时,整张道符发生变化,通体颜色迅速黯淡下来,有风一吹,居然化为齑粉,四散而飞,再无迹可寻了。 原来是一次性的消耗品,怪不得庆云说雕虫小技…… 纵然如此,此符的功能作用对于陈剑臣而言,都是可望不可即的。话说,等会要不要开口问道长讨几张来防身? 陈剑臣心里打着小算盘,那边庆云已经目光如炬地四面顾盼,同时他的鼻子一耸一耸的,仿佛在嗅闻着什么。 过了一会,庆云道长冷声道:“原来是一只修炼百年的山魈,有蛮力,怪不得能损坏我的法器。” 这事儿陈剑臣插不上嘴,只能听着。 “公子,你且在这里等候,待贫道去捉妖。” 陈剑臣点头答应,道士已经不见了身影,想必是追踪山魈而去了。 今天阴天,甚冷,看天空满布云层的样子,似乎又要下雪了。 陈剑臣站在原地等候,一双眼睛则机灵警惕地四下注意着。 约莫一柱香时间,庆云回来了,空手而回,口中道:“好狡猾的山魈,不在那一边,却往这边走了。公子,请随我来。” 于是庆云在前,陈剑臣在后,一前一后地走着,最后一直来到书杨村,来到了王府的门外。 庆云抬头一看,道:“就在这里,好重的妖气。” 陈剑臣一愣:不会吧,那妖孽果真冤魂不散,死缠住王复了? 当下说道:“道长,我认识这户人家的主人,不如让我先去问个明白?” “好,公子小心。” 陈剑臣走上前去,王府的家丁认识他,马上进去通报,很快王大财主就迎了出来――不过相比昨天的一脸笑眯眯,现在则是愁眉苦脸的,眉头紧皱。 “伯父,这是……” 陈剑臣疑问。 王大财主唉声叹气:“还不是复儿,昨晚突然发病,冷热交替,面青唇白,饮食不进,只一夜之间,就只瘦得剩下一副骨架子了……我已经寻了好几个郎中来看都无法诊治,老朽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如果有什么三长两短,那如何是好……” 说着,眼泪哗啦啦地掉了下来。 陈剑臣一听,立刻就知道事非寻常,敢情那桃花真是念及“一夜夫妻百日恩”,不肯放过王复,顺口便道:“伯父,莫不是拂台兄撞邪了?” 王大财主一听,一个激灵:“说着还真像那么一回事?这下完了,该如何是好?”他一下子跳起来,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六神无主――如果只是发病,还有救治的希望,可中邪就手足无措了。 陈剑臣不动声色,道:“我刚才在外面遇到一个道士,似为高人,不如请他看一看?” “请!马上请!多少钱都请!” 心肝宝贝独苗儿子有事,王大财主什么都不顾了,抓到根稻草,都当着可以救命,立刻和陈剑臣出去,把庆云请了进来。 庆云道长只是礼节性一稽首,很干脆就来到王复书房所在的院子中,鼻子一嗅,道:“果然在这里。” 王大财主紧张得满头大汗,还来不及多问,庆云又道:“贫道做法,不喜人观,你们全部出去外面等候,不过陈公子可以留下来帮忙。” 闻言,虽然忧心忡忡,但王大财主还是依言办事,把一干闲杂人全部叫出外面,将院门关住,不许任何人进去干扰,他则在门外走来走去,求神拜佛祈求儿子没事…… 院子内,为免被祸及池鱼,陈剑臣靠后站在门口处观看――只见庆云把竹竿招牌放到一边,脚踏七星,手持桃木剑,指着书房作雷霆大喝:“大胆妖孽,竟敢损我法器,速速出来伏诛受死!” 言毕,书房中顿时有异响声起,不类人为…… 第十七章:除妖 (晚上12点还有一章,请多多支持!) 听到那磨牙般的声音,陈剑臣汗毛倒竖:莫不是王复已经被山魈吃了吧…… 庆云道长却不由分说,信手一拈,手指间夹住一张半尺长短的道符:“天地无极,神雷借法,敕!” 一扬手,道符一个飘忽,倏尔钻进了王复的书房中。 蓬! 几乎同时,房内传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吼叫;随即那山魈现出原形,一头撞出门来,把房门撞得稀巴烂。 看见庭院中站立的庆云,山魈神情凄惶,嗷嗷哀叫着很是畏惧,掉头就想找路逃遁。 “哪里走!” 庆云叱喝,手中骤然又多了三张道符,往桃木剑上一拍,口中念念有词,粘贴在桃木剑上的三道符骤然焚烧起来,火焰猎猎―― “疾!” 嗖嗖嗖,道符飞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打在山魈身上。 砰砰砰! 三朵火花激射,一股烧焦了的恶臭味随之散发出来。 山魈喉咙里发出嗬嗬然的惨叫,在地上痛苦地滚动着,但只滚了片刻,便被符火焚为一堆灰烬,风来一吹,消失于天地间。 ――整个除妖过程,一如想象中那么干净利索,不费周折。 纵然如此,陈剑臣依然大开眼界。庆云驱符的技术真是出神入化,非常娴熟,而他身上的道符仿佛取之不尽,且各有用途,威力奇大。 如果…… 除掉山魈,庆云拿回竹竿招牌,很干脆地道:“此事已了,贫道告辞。” 他告辞的意思就是越墙而走,不和王家的人告别――至于收取酬劳之类,庆云哪里看在眼里?真正的修士从来都是视金钱如粪土的,倒不是说他们不用钱,而是当他们要用钱的时候,足有一百种方法可以拿到,何须去靠着去做苦力赚取? 修士,修的就是逍遥,俗世规矩,不加于身。 陈剑臣道:“道长,你的这些符可否送一副给我?”这时不提出要求,就难寻机会了。 庆云呵呵一笑:“公子非道中人,不具法力,这些道符却无法驱使……嗯,我这里有护身符一道,遇到邪魅之时倒可以发光预警,且送给你吧。不过此符仅能报警一次,完后将化为灰灰。” 说着,递过一枚折叠成三角形的桔黄色道符。 陈剑臣接过,立刻贴身放好――虽然无法驱符,但有这么一道护身符在身,也算是一道保险了,只可惜依然是一件一次性消耗品。 庆云展开缩地成寸的手段,倏然而去。 这一走,却不知他日是否还有相见的机会了…… 陈剑臣倒有些不舍,他对庆云的印象相当不错,这个道士,甚至可以说是他的一位指路明师,让他更清楚地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 “留仙,留仙你终于来救我了……” 有气无力的声音从书房传来,却是一个骨C如柴的人儿在地上爬着,很吃力地爬了出来,看见陈剑臣,立刻激动地叫起来。 若不是声音熟悉,陈剑臣根本认不出他就是王复――他竟然没死,只是差点被吸成了个人干。 “拂台兄,你怎么变成如斯模样了?” 陈剑臣故作惊讶状。 王复抱着陈剑臣的小腿,嚎啕大哭,哭得哪一个叫肝肠寸断,死去活来:“留仙,你不知道,愚兄苦也……呜呜呜……愚兄昨晚被那妖孽糟蹋了一晚上呀!禽兽,真是禽兽,一刻钟都不肯让我休息!呜呜呜……” 一边说,眼泪鼻涕哗啦啦地留下来,混合在一块,再加上一副形容枯槁的身体,真是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陈剑臣倍感唏嘘――祸福无门,惟人自召。这,或者就是对于王复好色的一个大大的惩戒吧。虽然,差点没把他惩戒死掉。 对于王复昨晚的悲惨遭遇,陈剑臣无心追问详情,不过也可以猜想出来,用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说,就是王复被上百人轮了,而且对象个个都是彪形大汉的体格! 当下说道:“拂台兄,那妖孽已经被请来的道长高人出手除掉了,从此以后,你自可高枕无忧。” “是吗?” 王复惊喜地差点要蹦起来,这一动作太大,太费力气,他本来就虚弱到了极点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两眼一翻白,一下子晕了过去。瞧他的样子,大病一场逃不掉了。 陈剑臣摇头一叹,打开院门,把王大财主让进来。 王大财主一看见倒在地上的王复,立刻紧张地冲上前抱住,后来听陈剑臣解释才稍稍放心,仔细一看,宝贝儿子虽然晕迷不醒,但呼吸均匀,气色明显有所好转。 很快,王复的妻妾都哭喊着抢了进来,吩咐下人把王复小心翼翼抬出去安置。 王大财主惊魂稍定,问陈剑臣:“留仙,那道长高人呢?我要向他拜谢,酬以金银。” 陈剑臣回答:“那道长乃世外高人,除妖之后,已经走了,我留他不住。” 闻言,王大财主感叹不已。 因为这件事,王家上下闹得鸡飞狗跳,乱糟糟的,根本无心待客;而陈剑臣更无意久留,很快就告辞回家。 他来得迅速,归途却只能步行。 寒风呼啸,天色愈加阴沉,昏昏然,仿佛傍晚时分。 陈剑臣望了望天,脸色一紧,把身上的棉衣裹实了赶路。 如斯天寒地冻的天气,路上几无行人,很是冷僻。约莫走了两里路,前面路口终于迎来个人,身材高大,手里还拿着一壶酒在喝,以酒驱寒。 当两人相向越走越近,陈剑臣很快就认出了对方――阿三,竟是那天晚上被他一巴掌扇跑的泼皮阿三。 在两人擦肩而过之时,那阿三抬头扫了陈剑臣一眼,眼神有些异样。 陈剑臣却不理会,只顾走自己的路,但走着走着,他感觉不妥,微微回头一瞥,果不其然,那阿三掉回头,悄悄地跟在了后面,手里,似乎还拿着一柄刀刃。 “乘四下无人,要对我下手,报一巴之仇吗?” 陈剑臣嘴角微微一撅,露出一抹冷笑――在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妖孽才会害人;有些时候,人害人更甚,更加防不胜防,故曰:小人似鬼;恶人猛于鬼! 第十八章:恶人 (第二周冲榜开始,本周有了个裤衩推,虽然不怎么给力,但上周光身都冲上了前三,这一周,总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吧――当然,决定权都在你们手里,一个点击,一张票票,全都代表着对聊斋的支持和帮助,南朝鞠躬而谢――有支持,有动力,有更新!) 北风呼呼,忽而有白茫茫的雪花飘落――这一场雪,毕竟没有等到晚上便急不可待地飘落下来了。 雪花落在陈剑臣的脸上,冰冷冰冷的,但他的心,却更加冷。 “阿三,你敢冒犯于我,难道不怕枷号三十天么!” 陈剑臣霍然回首,剑眉一扬,一声叱喝,中气十足,仿佛凭空打了个霹雳――在天统王朝,秀才属于有功名在身的人,即使只处于特权阶层的最下层,但对于一般平民百姓而言都是高高在上的。而且朝廷有律法规定,平民冒犯秀才,要处于枷号三十天的刑罚。 所谓“枷号”,就是犯人戴着木枷,套住脖子,再套住双手,然后跪拜在官府衙门外示众。那套头的木枷往往重达三、四十斤,戴得久了,颈脖都会被套压得抬不起来。如果时间过长,甚至能活活把人给压死。 陈剑臣便依仗这一点,先给对方一记棒喝,看他会不会知难而退―― 被他一喝,后面的阿三耸然站定,脸上神情变幻不定;须臾一咬牙,面相狰狞地道:“把你杀了,谁知道是我干的?” 这句话一出口,陈剑臣就知道此事再无回旋,凛然道:“好胆!” 阿三箭在弦上,却是不顾一切了,大吼一声,手中果然把持着一把半尺长的匕首,恶狠狠冲上来。 他这也是在酒意催发之下的恶向胆边生,要趁四下无人,把陈剑臣结果了,然后将其尸首拖到那边的森林里给虎狼吃掉,这样,谁都不知道是他干的。其一向为泼皮,有凶性,如今天赐良机,哪里肯放过? 见他冲来,陈剑臣沉着冷静,间不容发之际猛然闪避开来,然后反手一掌甩出。 啪! 不偏不倚,迅猛无比地一掌打在阿三的脸颊上。 噗! 阿三一个踉跄,眼冒金星,只觉得半边脸都麻木了。相比麻木的脸,他的内心却震惊得无以复加――陈剑臣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孱弱秀才吗?为何反应能如此迅猛敏捷,力道如此雄浑,竟如武夫! 陈剑臣却不再给他喘息的机会,一个箭步上前,飞脚踹出,正中阿三胸口――这一脚,犹是前世苦练多年的身子,都无法完成得如此漂亮! 阿三一声惨叫,手中匕首掉落在地,人则横飞出去摔到丈余远,只觉得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喷出,溅在薄薄的雪上,触目惊心。 这一脚,把他的凶性都踢飞到九霄云外,挣扎着爬起来,磕头砰砰响:“陈相公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求相公饶命!” 陈剑臣冷哼一声,同时大感解气――记得很久以前,在另一个时空,他看过一则寓言故事,说的是某地有座庙,庙前有条水沟。这一天,有个人打这儿路过,看见水沟太宽不好走,于是就把庙里供拜的神像搬出来横在沟上,当作桥一般踩着,扬长而去。 后来又过来一个人,见状叹息说:“怎么能这样亵慢神灵呢!”连忙把神像扶起,虔诚地用衣袖仔细拂拭干净之后安放回庙里的神座上,再恭恭敬敬地叩拜一番才离开。 这人走后,庙里的小鬼对大王说:“岂有此理!要不要降祸惩罚那家伙?” 大王答:“当然要!就给后来的那家伙一些苦头吃罢。” 闻言小鬼很吃惊:“不是该惩罚前头那人吗?后头这人对您可是毕恭毕敬的!” 就听大王说:“前头那个是恶人,我们拿他有啥办法?收拾后头这个可容易多了。” ――由此得知,鬼神都欺软怕硬,更何况凡人? 陈剑臣急着要赶回家,倒无心揪阿三见官,相信这一次后,对方再不敢弄什么花招了,当下冷声道:“阿三,你好之为之。” 说完,拂袖而去。 等他走远,阿三才敢摸索着坐起来,只觉得胸口剧痛,不知骨头断了没,天寒地冻的,他额头居然在冒冷汗,暗叫倒霉:有言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陈大秀才倒好,直接拳脚相向,两招就把道理说得明明白白的了。 这还是秀才么?哎,自己惹不起他…… 阿三吐一口带血的口水,但脑海里一个老大的疑问始终挥之不去:以前可从未听说陈剑臣具备武力的,难道其中有什么关窍……唉,不管了,反正日后躲得他远远的就是了,自己也是被猪油蒙了心肝,竟敢对他下手,何苦来着? 他晃了晃脑袋,正想离开,猛然听到身后有一阵粗急的喘气声传来,大感惊讶,回头一看,几乎要被吓得叫出声来――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一匹乌光油亮的巨狼竟然无声无息地来到他身后三尺处。 这狼长得体型彪悍,毛皮漆黑如墨,耳朵长而尖,一双大眼凶光毕露,大嘴一裂,登时露出满口尖锐交错的獠牙。 “畜生,滚!” 阿三吃了一惊,急忙在地上抓起一小块石头扔过去,然后赶紧爬着去找掉落的匕首。 呜! 他丢出去的石头偏掉了,没打着黑狼一根毫毛,黑狼发出一声低吼,猛然飞扑上来,一下子把阿三扑倒。 阿三本来也算身强力壮,只是眼下有伤在身,手脚的力量以及敏捷度都大打折扣,被巨狼按捺住,竟然挣扎不脱,他心中惊惧交加,急忙大喊救命。然而此时陈剑臣早已走远,附近更无第二个人在,哪里还有人来搭救他? 噗! 慌乱之间,黑狼觅着一个破绽,一口咬在阿三的胸口处,尖牙入心,一股难以言喻的痛楚传来,阿三顿时失去了挣扎的力气,四肢发软,眼神渐渐涣散――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丧命于狼吻之下…… 啊呜! 天空阴沉,白雪飘舞,但见那匹巨狼人立而起,仰天发出一声嗥叫,那森森的巨嘴上鲜血淋漓,十分可怖。 叫完,黑狼竟就这般用两只后肢立地,好像人一样甩开步子,迈步向前方走去――它走得方向,正是枫山;而在它身后,一具被开膛吃掉了心肝的尸首血流满地,一动不动地躺在哪儿,任由雪花覆盖下来。 此时的雪,下大了…… 第十九章:白狐 夜深似海,万籁俱静,唯有雪花簌簌的飘落声,到了明天,定然会是一片银装素裹的白茫茫世界…… 景阳村,一片漆黑,独得陈剑臣的书房处有一丝灯光微微地透出――和其他人不同,陈剑臣总是睡得比较晚,并且不惜灯油;每当这时候,别人都以为他还在挑灯苦读呢,但其实,他往往都只是在发呆而已。 今天晚上,他同样在发呆。 在过去几天,陈剑臣经历了堪称惊险荒诞的事情,让他几乎颠覆了对于整个异时空的认识,他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这一切――就说白天之时,面对企图谋害自己的阿三,陈剑臣就动了强烈的杀机,差点要下手将对方做掉,最后只是因为某些顾忌而放弃了。 其实自穿越来,随着时间推移,在言行举止上,他已慢慢消除了很多以前的习惯痕迹。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人活着,就需要适应新的环境。 当然,陈剑臣的本心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譬如,他依然一如既往的厌恶八股文,读不进四书;在他看来,这个位面里所谓的圣贤书――四书里竭力鼓吹的道理思想,实在陈腐不堪: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为学……” 满篇都是类似的封建纲理伦常的生硬说教,不外乎就是想把天下的百姓都训成顺民罢了。 这不是真正的儒,或者说,不是陈剑臣心目中的儒,而是被阉割曲解了的! 是以,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打心底里就有抵触;既有抵触,哪里还能读得进去?接受得了? 不过诸种逆反的想法念头,陈剑臣目前是不敢有丝毫透露的,只得深埋在心坎内。况且眼下对他而言,秀才功名的身份等若一张护身符,弃之不智。 但这始终不是长久之法,过年后学院开学,在学习期间,如果做不来那些死板僵硬臭烘烘的八股文,很容易就会露出马脚来――这个问题让人头疼,而屈起手指数日子,似乎为期不远了。 哎…… 陈剑臣谓然一叹,起身,披着衣服在房间内踱步。 嗡! 怀内骤然有轻微耸动,他脸色一变,伸手一掏,把庆云赠送的护身符拿出来。就见到护身符通体发光,莹莹一团。 庆云道长说过,如果护身符发光预警,则表示有妖孽靠近。 不好! 陈剑臣暗叫一声,但还来不及反应,南面的窗户便被掀开了一条缝儿,嗖的,一只洁白的小狐狸溜了进来。 咦! 陈剑臣其时已经操起了一张椅子,刚想砸过去,待看清楚对方才生生忍住了――居然是它! 只见白狐在房间站定,人立着,举起一对前肢作揖,然后温顺地一拜到地去,嘴里发出轻轻的叫声,似乎在说“不请自来,还望见谅”云云,倒像个犯了错的小女孩儿。 陈剑臣看见,哑然失笑――他并非那些迂腐僵化之徒,更知道妖也是会分好坏的。这只狐狸精知恩图报,乖巧精灵,甚得陈剑臣好感,还准备着有时间去枫山一趟,看能否与其再遇呢,没想到它自己跑来了―― 于是,他缓缓放下椅子,好奇地打量着白狐。 说起来,陈剑臣在枫山上救了对方一命,可对方也送了一枚神奇果子来,让他短期内脱胎换骨,从而能够在今天一举将泼皮阿三制服,大步趟过一难――于某种意义上说,几乎也等于是白狐救回了他一命! 一命换一命,什么恩情都足以抵消掉。 问题是,这三更半夜,大雪漫天的,这神秘的白狐找上门来有什么事? “唧唧唧……” 白狐举起两只爪子比划,嘴里不停叫唤着。只可惜陈剑臣视听得一头雾水,半点都弄不明白对方要表达什么意思。 人有人言,兽有兽语。 交流,是个大问题! 折腾了好一会,看见陈剑臣依然摇头,不知所谓,小白狐似乎有点急了,左右环顾,忽地很麻利地搬过一张椅子,放在桌子边上,然后跃上去。 在椅子上,它先是很恭敬地朝陈剑臣做了一个礼,才人立着,伸出右前肢去拿书桌笔筒内的一支毛笔。 这支毛笔,是以前陈剑臣所用之笔。不过后来,自从他习惯了辟邪笔后,那支笔就很少用了,便闲置在笔筒内。至于辟邪笔,每次用完后,陈剑臣都会清洗得干干净净的,放回专门的笔盒内装好。 拿好了笔,小白狐又在案上取过一张白纸,小心翼翼地铺开在桌子上,随即其耸身凝神,态度一丝不苟地,开始提笔在白纸上写字! 陈剑臣看着,几乎连下巴都要惊诧得掉了下来――这个小白狐,它居然会写字! 这种情形非常的空灵玄妙,给予陈剑臣一种异常强烈的触动感,观其态度架势,简直就像一名知书识礼的小女孩子正在认认真真地做功课一般。 “小狐见过恩公!” 六个娟秀漂亮的小楷字很工整地出现在白纸上,一目了然,清楚分明――这一手字,绝对练过不少日子的。 陈剑臣不禁拍手叫绝,迅速稳定住情绪,眨眨眼睛,很新鲜好奇地问:“你到底是什么来历?” 白狐又提笔刷刷地写道:“小狐居住在枫山后山卧松洞中,因有机缘,开了灵窍,学得道法,如今乃阴神境界修为。” 这个陈剑臣懂――他听庆云说过修道有六大境界,分别为开窍、阴神、金丹、元婴、法相、人仙。 庆云道长本身就是阴神修为,和白狐一样。 所谓阴神,其实就是灵魂出窍,肉眼凡胎基本无法看破。但这个状态极为脆弱,比如说不能见阳光,不能经受强风,不能接触饱含阳刚之气的鲜血……诸如此类,很多禁忌。一旦犯禁,很可能灵魂就会被打散、消亡,最后只能剩下一具身体空壳,形如行尸走肉。 因此,一般情况下,修道者都不会轻易阴神出窍,以免造成不可预料的可怕后果。 白狐现在已有阴神修为,如果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修炼出了金丹,即可变化成人身出来――对妖而言,能变化人身算是非常高的道行了。 陈剑臣精神一振,他现在一点都不害怕,白狐不能言却能写,有了这个交流手段,他就能从对方那里得到很多想要知道的答案…… 第二十章:婴宁 (新书如幼苗,需要爱照料,求票票!) 书生仗剑走天下,夜有狐媚敲门来…… 哦,似乎小白狐是不请自来,翻窗而入的。 当下陈剑臣整理好思路,开始询问,把诸多问题一一问出。很快,他就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白狐本是居住在枫山后山的一只小狐狸,三年前在一次游荡中意外发现了一间洞穴――“卧松洞”。 此地以前原是一间人类修士的闭关洞府,洞府下面的地底处长有一截灵脉,灵气充沛,很适合修行。 那修士出身昆仑,道号“一叶知秋”,已是金丹修为,只是冲击元婴未果,寿元断尽,坐化而亡。不过他在洞中留下了道统,把一股意念融进一枚丹药之中,算是薪火留传了。 小白狐进入洞中,误打误撞之下吃掉了丹药,得到意念点化后,就此开窍,具备了灵智,不复浑浑噩噩的模样。 ――自己的道统被一只狐狸继承,那一叶知秋只怕也是始料不及的。 小白狐通灵后,同时发现修士所遗下的《昆仑玉清法咒》一卷,为了修习该道法,它开始频频下山,到外面偷学人间语言文字;而每到晚上,它就专心打坐,吸收月亮之精华,苦心修炼。 功夫不负有心狐,在短短两年时间,白狐就学会了读书写字,并突破到“阴神”的境界。 可以说,如无意外,白狐将在卧松洞内一直苦修下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半年前,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头狼妖,出现在枫山后山。 狼妖发现了小白狐,以及卧松洞的存在,两者间很快就展开了一番争夺洞府的战争。它们修为相当,可实质上阴神境界的修为并不能提供太大的实战帮助,决定胜负的还要看它们的本体实力。 毫无疑问,狼妖稳压住白狐一头,在多次的战斗中俱占据上风――于是,就有了那一天小白狐负伤逃跑,幸亏得到陈剑臣出手相救的一幕! 听到此处,陈剑臣总算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而如今白狐之所以连夜跑来找陈剑臣,却是因为在三个小时前它和狼妖之间又爆发了一场激战,它身负内伤,不敌而逃,卧松洞自是被狼妖占领了。不但如此,对方还要赶尽杀绝。 走投无路之下,白狐只得来投奔陈剑臣,暂时避避风头,养好伤后再作打算。它之所以不选择远遁他方,一来不舍得放弃卧松洞――天下虽大,但生有灵脉的地方凤毛麟角,十分难找。就算有,也基本有主的了;二来那卷《昆仑玉清法咒》也被狼妖抢走了,这卷道法对于白狐而言非常重要,无论如何,它都会想方设法拿回来…… ――原来,它是逃难来的,看来妖也不好做呀。天地苍茫,却是处处都有斗争。 收留白狐,陈剑臣没有多做犹豫,一口答应了;白狐很是欢喜,又是作揖,又是磕头的。 话题说开,气氛更加融洽,一人一妖居然出奇的有不少共同语言――期间陈剑臣又问起,白狐送来的那枚果子有什么名堂。 小白狐回答:“那叫‘大罗果’,生于深山大泽,很是罕见,十年一开花,十年一结果,并往往一株树只能同期结出两枚果实来,还会有凶兽盘守,甚为难得;其果有奇效,人服之,能伐毛洗髓,从根本上改善体质……” 它并没有详细说采摘的过程,不过肯定充满了艰险。白狐甘冒凶险,取果报恩,光从这一点看,已经胜过不少俗世中人。 以前陈剑臣也算饱读诗书,尤其偏爱志异类古典小说,对于那些蒙得狐媚青睐的穷书生颇有几分羡慕,红袖添香夜读书……那么现在,自己算不算是跻身其列了? 收留小白狐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最大的担心是那狼妖会不会追杀而至,一直杀到陈剑臣家中来? 不过转念一想,陈剑臣便觉得自己多虑了:狼妖虽然通灵,但它也不过阴神修为,最大的凭仗只是一副强悍的身体。就算它再凶狠,始终是一头狼而已,如何敢冲进人类的村庄里来逞凶?更何况,景阳村可是有好几户猎户的,陈剑臣的邻居张老三就是一把好手,据说以前还曾猎杀过一头猛虎。 如斯情况,狼妖敢来,徒然送死耳。 想通透这一层,陈剑臣宽下心来。 至于平时关于小白狐的安置,可以让它藏匿在书房的旮旯之中,外人根本无从发现――这个保密措施必须做到位,否则被人知道了,传扬出去,可是天大不得了的事情。别的人可不会像陈剑臣这般见多识广,开明通达的。 其实这一点无需他多说,小白狐伶俐机灵,自是会注意。 咚咚! 有敲门声,阿宝细细的声音传来:“留仙哥,你还没睡吗?”原来她起身如厕,看见书房里的灯火还亮着,便敲门一问。 ――此时已是子时,陈剑臣平时是绝不会这么晚还不休息的。 陈剑臣道:“快了。” 听到他的声音无碍,阿宝顿时放心,心想留仙哥读书真是用功,明天应该要多买些骨头以及药材回来熬汤,补一补他的身子。 这般想着,蹑手蹑脚走回房间去。 陈剑臣并无丝毫倦意,又和小白狐交流了好一阵,进一步了解到许多关乎道法的情况――这些问题他没有时间向庆云道长请教,白狐所知所学比起庆云来当然不及,然而当陈剑臣的启蒙老师还是绰绰有余的。 由此陈剑臣也知道了许多关乎妖类的情形。它们开窍通灵之后,大体的发展方向有两种,一是掌握到道法的,可以通过打坐调息,以及呼吸天地日月精华而增加修为。此种形式,非常正统,几乎和人间修士无异,但很是罕见;另一种则是走邪门外道,靠吸取人类精阳生气而提高境界。 吸取精阳生气的方法多种多样,吃血肉心肝等俱流于下乘――化身美女,通过交合的形式谋取属于中等,很大众化――还有更厉害的,则是采取作法的高明手段掠夺…… 交谈完毕,陈剑臣看见白狐神态怏然,想必有伤在身,不能写太久的字,便准备让它去歇息。 白狐忽而提笔在白纸上写道:“公子,小狐自开窍以来,还没有名字,请公子赐名。” 陈剑臣哦了声,略一思索,有了主意,道:“嗯,不如就叫做‘婴宁’吧。” 拿过笔,在白纸上写下这个名字。 白狐看见,甚是喜欢,雀跃不已,作揖鞠躬而感谢。 第二十一章:狼来 (距离仙侠分类推荐榜只一点点呀,求推荐票――有票有加更!) 一夜无事,第二天陈剑臣一如既往地一大早就起床,正看见房间角落处,婴宁在闭目打坐――它开窍通灵,学了道法,能吞吐天地灵气,一有时间,便打坐修炼,只争朝夕,因此而废枕忘食,不计时光。 修道修道,修的,本是寂寞。 陈剑臣没有惊动它,悄悄出了房门。 阿宝早早就起来做好了早餐,颇为丰富的样子――陈剑臣从王复那里拿到的两锭银元宝都交给了莫三娘。莫三娘一见,大吃一惊,她可从未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忙问从哪里得到的。陈剑臣回答道,是王大财主请他写字时给的润笔。 莫三娘并无疑问,欢天喜地收了,给阿宝买菜的花销额度一下子提高了五成。 ――自阿宝住进陈家,她几乎抢着负责了所有的家务事,忙里忙外。尤其她能做得一手好菜,当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贤惠得不得了。 家有阿宝,如有一宝。 陈剑臣赞不绝口,不过每当他一赞,阿宝就脸色红扑扑的,甚有羞意,既羞且喜,明丽不可方物。 吃完早餐,陈剑臣回房中,问婴宁要吃什么。 婴宁回答:“小狐自开窍得法,便不再肉食,间或吃果子饮清水即可。” 闻言,陈剑臣哦了声,就想出去弄点水来,忽然听到外面猎犬狂吠,人声噪杂,似有事情发生。 听到凶狠的狗叫,婴宁条件反射地身子一抖,靠近陈剑臣这边来。 陈剑臣一皱眉,安抚几句后走了出去,看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村中人声鼎沸,不少人聚到一起,嚷嚷着。 陈剑臣来到,村民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让开道来。 “发生了什么事?” 就听到张老三说:“陈相公,村子里昨晚来了狼,把李阿大的一头山羊给吃掉了,只遗留下一地的血。” 果然见到圈子中那李阿大坐在地上,声泪齐下地哭诉着――对于他家而言,一头山羊价值不菲,被狼叼着吃掉了,便如心头上被挖了一块肉,心疼无比。 狼? 陈剑臣一个激灵,忙问:“怎会这样?” 张老三道:“也许是天气寒冷,大雪弥漫,狼在深山中难以觅食,所以就会跑出来袭击家畜……以前类似的事情也有发生,这不,我就要和水生火旺他们出去狩猎了。不把这些狼杀死,或者赶走,它们就会守在村外,等入夜再跑进村子里来作恶。” 虽然张老三说往年也有狼入村吃牲畜的事情发生,但不知怎的,陈剑臣心绪颇感不宁,总觉得此事不简单,很可能和婴宁所说的那头狼妖有关…… 他了解清楚一些情况后,回去告诉婴宁。 婴宁在白纸上写道:“我也觉得是狼妖,它不敢公然入村,便寻些:牲畜下口,制造滋扰,寻觅机会。” 陈剑臣沉吟不语。 婴宁又写到:“公子,都是小狐惹的麻烦,如果我离开就没事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道:“现在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就安心住在这里就好了。” …… 黄昏时分,出去猎狼的一干猎人都赶着狗回来了,他们一无所获,搜遍了村庄周围方圆数里的地方,并没有找着狼活动过的踪迹。 这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几家猎户驯养的都是经验丰富的猎犬,狩猎无数,如果狼出现过,肯定能被嗅出来的。莫不是因为下雪的缘故,以致痕迹被掩埋住了? 诸人不明所以。 傍晚,村中的屠夫郑大屠回来了,和平日不同,他今天跑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有人笑着打趣道:“郑大屠,你被鬼追呀,跑得这么急?” 这郑大屠身粗腰圆,孔武有力,是村中数一数二的壮汉,加上性格有些凶,平时基本无人敢惹。 郑大屠抹了把汗,瓮声瓮气道:“你不知道,我回来的路上遇到狼了。奶奶的,这年头那些畜生真是越来越胆大包天,天还没黑就敢出来。” 听到有狼,哗啦一下,很多人都围了上来听其分说。 郑大屠道:“我今天去乡上卖肉,最后只剩得一副猪头皮回来,本来想着留给自家晚上爆炒着下酒的,谁知道回到那柳树林中时,后面居然一声不响地跟上了一匹巨狼,我估计着起码有三尺长,尺余高,一身毛皮黑得像炭……” 他所说的柳树林就在景阳村南面,距离不远,不过里余路。 郑大屠继续道:“当时我就想呀,这畜生倒好胆,光天化日也想咬人,于是就拿出杀猪刀去吓它……” 此时有人起哄道:“大屠你一脸横肉,手持利刃,那黑狼肯定被你吓得屁滚尿流了。” 郑大屠的脸色却很奇怪,心有余悸般,道:“吓个屁!你真不知道呀,当时我一亮刀子,那畜生竟然丝毫不惧,反而咧嘴露出了满口的獠牙,它的眼神深深的,泛着幽光,非常渗人。我也算胆子大了,可看着畜生的一对眼,我竟然莫名地害怕得不得了,赶紧切了一只猪耳朵丢在地上去……” 又有人问:“你丢猪耳朵作甚?” “你傻呀,我丢了猪耳朵,那狼肯定只顾着吃猪耳朵,就不理我了呀……后来那黑狼果然一口就叼起猪耳朵吃,但只一口就吞掉了,又追了上来。” 众人听他说得骇人,不再插嘴,只静心倾听。 “不怕大伙笑话,我平生第一次这么惧怕,见狼赶得急了,赶紧再切肉,切着切着,最后一副猪头皮只剩下一个猪鼻子了……他奶奶的,我今晚的下酒菜没了。” “后来呢?” 大家连忙追问。 “我撒开腿跑,终于出了林子,靠近村庄这边,路上遇到了邻村的方大炮几个人。再一回头,那黑狼就没有再追上来,可能见着人多,被吓走了。” 诸人听着惊险,暗暗为郑大屠松了口气,又想,李阿大的山羊会不会就是被这一头黑狼吃掉了呢? 一想之下,大有可能。 如此凶悍胆大的狼真是罕见,不好对付,看来得赶紧商量着如何在村边安设陷阱的事情才行…… 他们讨论得很是激烈,谁也不曾注意到在不远处,陈剑臣正剑眉紧皱地眺望着村口处――他的目光似乎没有具体的落点,只是远远地看着。 又一个黑夜降临了…… 第二十二章:正气 (各位票票给力,南朝的更新自然也得跟上了,继续求进步!) 狼妖,竟真是来了…… 陈剑臣听婴宁说,妖有内丹,同类间可进行吞噬,以此壮大修为――这就是狼妖不肯放过婴宁的根本原因,吃了小白狐的内丹,它就能凭空增加几十年的修为,算是一种天大的诱惑。 这种诱惑,使得它敢于冒险,出没于景阳村周围,防止婴宁逃脱。其虽然不敢光明正大地闯进村子来,但始终属于一个无法忽视的威胁。 回到书房中,陈剑臣颇有些郁闷,便取出辟邪笔和纸,用练字的手段来平复心情。这也算是读书人的一项“技能”,与和尚敲木鱼,道士打坐一个道理,能迅速放松情绪。 唰唰唰! 运笔如飞,十个大字酣畅淋漓地出现在白纸上――“乱山残雪夜,孤烛异乡人!” 这是唐诗里的一句五言,虽然意蕴颇有些萧瑟冷清,但无疑和陈剑臣现在的心境有几分接近。 那边婴宁见到他写字,便脱离打坐的状态,走过来观摩―― 嗡! 它刚走到书桌边上来,探头去看字的时候猛然看见那十个墨汁张扬的大字,字字皆有光芒激发而出! 这些光芒,极其微弱,唯有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才能隐约看到。但这一刻于婴宁的眼眸中,那些光芒竟根根如刺如针,嗖嗖嗖的全部刺上身来。 疼! 婴宁只觉得脑袋里嗡然一炸,无数乱七八糟的念头翻滚如潮,一下子要把它淹没,又彷如赤身置于猎猎的火炉之内,身上无一处不疼,直要被灼烧得寸寸化灰一样。 叽! 婴宁不可抑止地发出一声尖叫,拼尽全身的残余力气,呼的转身钻进了床底下,缩成一团,全身颤抖不已,简直就像一个惊吓过度的小女孩般。 它突然的异常,同时令得陈剑臣一惊。此时外面已传来阿宝关心的声音:“留仙哥,你房子里怎么有怪声?” 陈剑臣长吸口气,打开门,微笑道:“没事,刚才有个老鼠跑了出来,被我打了一下。” 先前阿宝并没有听得太真切,但见到陈剑臣没事,自然放下心来,不再多问。 重新把门关上,陈剑臣内心已是惊诧莫名,不知为何婴宁会突然如此害怕,就像是遇到了什么天敌一般,难道,那狼妖冲进来了? 此事非同小可! 但转念一想觉得不可能――村子外面已经布下了好些陷阱,又有几名经验老到的猎人守夜,如果狼妖到来,他们应该会有所发现才对。毕竟妖狼并不算很厉害的妖物,除了灵智已开,以及本体强壮凶悍外,并没有掌握到什么得力的法术。至于阴神出窍,在如此寒冷的野外,它断然不敢尝试的,出窍等于自取灭亡呀。 解铃还得系铃人,这事须得问婴宁才清楚。 只是白狐现在仍处在恐惧的状态中,要等它冷静下来才能问个明白。 婴宁的精神状态恢复的时间要远比预期中长,足足一个时辰后它才小心翼翼地探身出来。 “婴宁,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沉声问道。 婴宁的目光望着书桌上的纸和笔,仍然带着惊慌之色,不敢靠近半步。 陈剑臣心一动,马上去取过昨天晚上白狐所用之笔,以及纸张,递过来。 婴宁接过,右前肢仍在微微发抖,它稍作停顿,觉得无法写字,便又打坐闭目,调理精神,好一会才张开眼睛,开始写字,七个字: “公子笔下有正气!” 陈剑臣一愣神,“正气”的意思他自然明白,但对方所写的意思就有点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了。 婴宁继续写道:“小狐曾听一个私塾的老先生说过,读书人只要念头刚正,内心严明,身怀大义,读书破万卷后就能做到下笔如有神,字字珠玑,那字墨里蕴含有正气,光明正大,刚阳无匹,鬼神辟易,百邪不侵……那时我曾以为那老先生只是信口开河,天下间如何能有这般存在?但万万没想到公子笔下竟有正气,我先前靠近去,一下子就被其所伤,魂魄如被焚烧,几乎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陈剑臣依然听得一头雾水,他自己是什么来历自己最清楚,那玄之又玄的一套说辞根本套不到自己的头上来。 正气? 他取过刚才所写的那幅字,仔细看了看,并没有看出什么名堂,也就是一幅字而已;而且是练笔的――这样的字他不知写过多少,但基本都是写完就扔了,只因觉得不够满意。 婴宁又写道:“那老先生还说过,正气亦分强弱,弱一些的在笔墨里一经挥发,就会消失掉……” 这句话陈剑臣倒好理解,做个简单的比喻,正气就好比法力,都属于消耗品一类,用完就没了。那修道之人把法力灌注刻画于道符上,道符便具备了非同一般的作用。如此说来,自己笔下有正气,那写出来的字就如同那些道符,同样具备了非同一般的作用? 想到这,他一颗心怦怦地跳,觉得这一切实在有点不可思议。 陈剑臣冷静思考――他几乎可以肯定,自己本身并不具备什么正气,而那些纸和墨都不值得怀疑,那么,唯一有问题的,就该是那支地球产品“辟邪”笔了。 传说中,这支笔曾为神话故事中的传奇人物捉鬼天师钟馗所用,难道,这都是真的? 陈剑臣一早就怀疑这支笔有问题,不过多番研究毫无发现,没想到如今误打误撞之下反而发现了一些端倪。只是还远远不够,辟邪笔里面肯定还隐藏着更大的秘密有待发掘。 可要如何发掘呢? 陈剑臣颇有些急切,他现在就像面对宝山而不得其门而入,如何不心急? 婴宁见他正在沉思,也不敢出声干扰。先前那一下真把它给吓坏了,受笔墨上的正气一冲,几乎魂飞魄散。对于陈剑臣,它不知不觉间又多了几分敬畏。在它眼中,陈剑臣决然不同其以前所见过的任何一个读书人,没有半点迂腐之气,或者,这才是他能笔下生正气的原因所在吧。 刚正严明,说来简单,但天下间真正能做到的人能有几个? 第二十三章:生花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这一首荡气回肠的《正气歌》,陈剑臣记忆犹新,其意本是抒发出一种坚贞不屈的情操气节,却想不到穿越时空之后,竟然真有“正气”存在,而且有大功用。 陈剑臣拿过辟邪笔,仔细端详,看完之后又轻轻敲击笔杆子,听到一阵清越的回响,不像是普通的铁木材料;再拿近些,看笔头的毫毛,好一番研究,终于给他看到了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 白色! 那一簇圆润饱满的笔头之上,边缘地带,赫然有两根毫毛为白色,不沾丝毫的墨汁,莹莹发亮,竟犹如两根明晃晃的刺针,洁白无瑕,有晶莹之质。 ――其实整支辟邪笔的造型都是非常漂亮流畅的,笔杆不用说,而那笔头不知用什么动物的毫毛制造而成,深得“尖、齐、圆、健”四德。当真称得上是“策目穿如札,毫锋锐若锥”。 如今笔头上,乍然出现了两根玉质通透的毫毛,平添出一丝亮色,更是让整支笔一下子生动起来,恍若具备了神韵! 陈剑臣可是记得清清楚楚,刚穿越那会,他研究辟邪笔不下几十次,翻来覆去地看,但都没有发现有白色的毫毛;换句话说,毫毛变白,应该属于后来的事情。 有所发现,他更是兴趣浓生地把玩着,爱不释手。心里期盼耍着耍着,又能耍出一些名堂来。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陈剑臣弄完了大半个时辰,笔依然是笔,他依然是他。 哎…… 时机未到。 他放下笔,正看到婴宁端端正正地立在一边,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似的,便道:“婴宁,你不用怕,我不会害你的。” 就见到婴宁伏地磕拜,眼泪竟如泉涌而出,滴滴答答地流在地上。 陈剑臣微笑着扶起它。 婴宁稍作迟疑,忽而取过纸笔,写道:“婴宁斗胆请公子出手,替小狐做主。” 陈剑臣一愣,但很快就明白了它的意思:“你是要我去对付那狼妖?” “正是,如果公子帮婴宁报得大仇,婴宁从此以后,一定衔环结草相报。如违此誓,天地不容!” 小白狐的态度非常坚决。 陈剑臣呵呵一笑:“婴宁,其实就算你不开口,我也不会放过狼妖的。此妖行径凶恶,横行乡里,我岂能坐视不理?” 笔下有正气,便等同于有了法力,他的腰杆子一下子就直了很多。况且,按照他的猜测,辟邪笔的秘密定然是要在实战中才能激发出来,所谓实战,亦即是降妖除魔,发挥正气的作用。否则不管写多少字,都是废纸。 眼下的狼妖,就是一个最好的实验对象。 婴宁闻言大喜,再三拜谢。 当下两者开始密议,不用多久就制定了一个“引狼入室,瓮中捉鳖”的可行计划。 该计划最大的特点是,不用陈剑臣和婴宁亲身陷于险地――如此做法,当然是陈剑臣心中对辟邪笔功用了解不够的缘故。 商议完毕,各自安歇。 躺在床上,陈剑臣犹自兴奋不已,双手枕头,好一会才入睡。 这一天夜里,他恍然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遨游五岳四海,尔后直上云霄,俯览天下大地,见山河壮秀,民生兴旺,不觉精神抖擞,提起辟邪笔来赋词一首―― 在梦中,他傲立苍穹,以青天为桌,白云为纸,下笔之时,灵感泉涌,那辟邪笔头竟大射光明,光彩炫目,绽放成一朵五彩缤纷的花来…… “妙笔同生花,我却非李白。” 第二天,陈剑臣悠然醒来,不由自嘲一笑。 洗漱完毕,用过早点,他立刻回书房开工。而婴宁早识趣地躲到了高高的书架顶上,隔得远远的,探头顾盼。 但见陈剑臣铺开张张白纸,提起辟邪笔在上面写字,他写的,就是《正气歌》――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 他全副身心几乎都投入了进去,心随笔走,墨由意生,一气呵成,到最后的结句“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恰恰好,一首《正气歌》分别写在了十张白纸之上。 “快哉!” 写完之后,陈剑臣击桌而叹,见十张白纸上字体飞扬,墨汁淋漓,字字皆有神采,实在是他练字以来最为满意的作品。再看自己,浑身竟然出了一片汗,把内衫都濡湿了,就像刚练完一场截拳道一般。 写字,大不易,实费神又费力! 再一回头张望,书架上的小白狐居然缩成了一团,身子在微微颤抖着,头部深深地埋了下去,不敢抬高半分。 原来婴宁刚开始观看时还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可越看越心惊,越看越胆颤,每当想弄清楚那些诗句的意思,可稍一投入,脑袋就疼痛欲裂,浑如针扎,心知不对路,赶紧埋头起来,不敢继续看下去。 婴宁的表现,让陈剑臣信心大增。 “公子,这首诗叫什么?” 等陈剑臣折叠好所有的字,装好,婴宁才敢下来。 “《正气歌》,是我一位敬仰的先生做的。” 婴宁不再多问,心想以《正气歌》来承载正气,实在名副其实。 陈剑臣出了书房,刚想外出,莫三娘叫住他,道:“留仙,你要去哪里?” “我想到外面走一走。” 莫三娘便道:“现在外面有狼,危险,你还是别出去了。我早上听说,邻村的那个泼皮阿三就在路上被狼咬死了,开膛吃了心肝,真是吓死人了;据说张里正已经进江州城报官了,可官府回答,狼吃人自该由地方猎户捕杀,些微小事,不用动用官差……我看,那些官老爷就是想要钱,要车马辛苦费。” 阿三居然被狼咬死了,莫非也是那狼妖所为? 陈剑臣心一凛,却更加坚定了诛杀狼妖的决心,道:“我只是在村边走走,不碍事的,现在大白天的,谅那狼也不敢出没。” 说着,不等母亲唠叨,出门而去。 第二十四章:破神 (后台死活进不去,差点更不上了……感谢各位打赏的朋友,你们的力挺让南朝更有信心了!谢谢大家!) 狼吃人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传遍开来,家家户户都觉得人心惶惶,纷纷选择呆在家里,不再外出。反正隆冬岁月,不用耕种劳作,不出门也无所谓;而要出去做小买卖的俱停了摊子,其中以郑大屠为代表,他那天被黑狼瞪了一眼,那畜生冰冷凶狠的眼神犹在眼前晃悠,每每想及,都不禁感到好一阵心惊肉跳。 “我敢打赌,那畜生成妖了!” 但凡遇到人,郑大屠都会这么说。不过别人基本都一笑而过,觉得他肯定是被吓傻了。 倒是张老三等一干猎户出身的人很是活跃,他们带着猎犬,拿着弓箭武器等,三两成伍,四散开来,展开了追捕黑狼的行动。 ――狼皮乃是市场抢手货,一张完整优良的狼皮更是价值不菲,甚至可以卖到一锭银元宝的高价。 有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如今虽然没有额外的奖赏,但黑狼本身的价值已足以让诸多猎户心动垂涎。他们本就以狩猎为生,岂会有怕了猛兽的道理? 只是说也奇怪,猎户们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在方圆数里的地方全部搜索个遍,居然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端是令人纳闷,便纷纷怪起落个不停的大雪来,把黑狼活动的痕迹全部覆盖住了,大大增加了追捕的难度。 今日的雪,依然在下着,只是小了许多。 景阳村中的空地上已经积了近半尺的雪,踏上去,吱吱响。 陈剑臣踏雪而行,来到村后面的土地庙中。 因为十五刚过,小小的土地庙里面,香案上摆满了贡品,香火很是鼎盛的模样。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陈剑臣忽地想起这么一句诗来,再看看那尊不过二尺高的庙像,却是个白胡子笑容慈祥的老人模样,头戴寿帽,手中还把持着一根龙头拐杖。 这尊土地公像身隐隐有些残旧,坐落在景阳村不知多少年了,不知享受了多少年的香火。 陈剑臣扫了一眼,没有迟疑,把怀里的纸张全部拿出来,又拿出早准备好的一包浆糊。把写着《正气歌》诗句的纸张背面逐一涂抹上了,然后端端正正地粘贴在土地庙的三面墙壁之上。 庙里贴诗书,显得非常突兀,一般人根本不会这么干的。不过村民拜祭土地公公,只逢初一十五,平时基本没有人来庙里,因此接下来几天内都不怕有人见到。在时间上,无疑是充足的。 十张笔墨,全部贴完,恰好形成一个环形,把正中的土地公公神像圈围住。 陈剑臣拍拍手,迈腿离开,继续开展下一步计划的准备。 蓬! 身后猛然传来一声奇怪的脆响,就像是一枚巨大的鸡蛋被人捏破了般。 刚刚跨出庙门口的陈剑臣急速回头张望,不禁目瞪口呆,在他的目光中,那尊土地公神像的整个头部竟然凭空爆炸开来,炸得四分五裂,碎片噼里啪啦地掉到了地上。 这尊土地公神像,居然就这么被毁了。 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返身抢步进去,环视四周,皆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最后他视线落在周围的那十张字墨之上―― 难道,又是正气的缘故? 正气竟然对着一尊泥塑尊神像发生了作用? 想到这个可能性,陈剑臣又惊又喜,赶紧从腰间拔出笔盒,打开,拿出里面的辟邪笔,认真一看,笔头上质变蜕白的毫毛果然由两根,激增到了六根。 一根根,晶莹有光,混杂在笔头上,甚是显眼。 百邪不侵,鬼神辟易……鬼神辟易,莫非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又有新发现,陈剑臣喜不自禁,赶紧又把十张笔墨撕掉下来――因为沾了浆糊的缘故,撕下来的时候纸张都有些揉皱了,形同报废。 然而陈剑臣一点都不心疼,字没了可以再写,新发现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他疾步奔回村中,路上已经在考虑改变原定计划的想法了。 此时村中忽而变得热闹了起来,有人奔走相告,说是书杨村的王大财主听到了恶狼为祸乡里的消息后,特地悬赏银元宝五锭,奖励扑杀黑狼的人。 这个悬赏,可以说是非常高的了。 王大财主一向作风吝啬孤寒,骤然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实在令人刮目相看。但不管如何,赏钱出了,而且是一大笔数目,这一下真正变成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但本乡上的猎户踊跃出动,就连外乡的,甚至江州城里面的壮士都闻风而动,赶了过来。 听了这个消息,陈剑臣只是微一皱眉,不置一词――狼妖已通灵,有智慧,哪里会是那么好对付的?等闲的猎户,所谓的壮士在其面前,很可能连狼妖的影子都摸不着,更遑论如何展开捕猎了。 回到家中,一直为之担心的莫三娘终于放心,不禁嗔怪了几句,说陈剑臣实在不该在这个时期单独外出。 陈剑臣回答说自己只是在村中走动,没有走远云云。 进入书房,隐匿在暗处的婴宁现身出来。 陈剑臣把事情的经过道出,婴宁也是感到十分惊讶,半饷才用笔在纸上写道:“据说天下各处的土地和城隍俱隶属阴司管辖,可能那尊土地公神像接受香火日久,就产生了一丝灵性,故而能引动正气激发……” 关于阴司,陈剑臣也曾在庆云道长口中听说过,但知之不详,就问婴宁。 婴宁回答:“阴司之存在,神秘莫测,小狐见识浅薄,并不知道具体情形如何。” 陈剑臣唯有作罢。 很快,他的主要兴趣就转移集中到研究辟邪笔那方面去了,其中对于毫毛变白到底有什么用处更是倍加关注,以及毫毛蜕变数量增多了又会如何…… 只是可惜,目前阶段而言,他对于这些问题皆一片茫然,很难独自摸索到答案。只是能肯定,辟邪笔蜕变的方向应该是具备积极性的,自己该做的,就是继续把正气发扬光大起来,直到揭开所有的谜团为止。 第二十五章:测试 (今天去喝喜酒回来晚了……晚上还有……有喜欢的请多多支持,南朝拜谢了!) “公子,我感觉到你字上的正气在变弱……” 晚上,用膳之后,陈剑臣又开始在书房中写字。这一次,他默写的是一首诗:“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首诗也写得很有感觉,字体飘逸。不防躲在书架上的婴宁探头出来,递下一张纸,纸上如此写道。 陈剑臣一怔――他本就是叫婴宁来帮自己做个试验,测试辟邪笔的功效,不料居然得出这么一个结果。 小白狐敢探头出来,敢与这幅字正视,就已说明了问题。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自己身上?字的原因?又或者,是婴宁有了抵抗力…… 陈剑臣端坐沉思,为了推敲问题所在,又一连写了三幅字。不料事情的发展越发严重,笔墨中蕴含的正气竟然每况愈下,最后就连婴宁靠近三尺处都不怎么惧怕了。 不好! 陈剑臣暗叫一声,不再继续――此时他已经大概猜测到了问题的关键,想必是通过辟邪笔获得的正气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如果把辟邪笔比喻成一个容器,容器里面有正气,但因为某些原因,这些正气数值是固量的,会随着不断的消耗而逐步减少,假如一直得不到补充,最后就会损耗殆尽…… 这样的话,那就棘手了。 要知道枪没了子弹,那和一块废铁有什么差别? 陈剑臣的手指轻敲着桌子,又想到其实每当自己用辟邪笔写字,那些正气都会灌注在字墨上,只是没有机会激发而已,但流失却是不争的事实。而帮人写对联,加上平时练字等等,算起来,用辟邪笔写过的字没有一千也有好几百了吧。 这么说,到了现在,辟邪笔本身具备的正气已经用得差不多了? 越想越接近答案,他又念及:只有当笔墨上的正气激发,产生了实质的作用,笔头上的毫毛才会进行蜕变,变得晶莹洁白…… 对了,就是如此,可合理解释一干问题现象。 想通了这一层,陈剑臣便暗暗有些懊悔,后悔自己以前挥霍无度地过量使用了辟邪笔。 “我这是怎么啦?怎有点患得患失了?” 陈剑臣骤然一惊,觉得自己自从发现了辟邪笔的秘密后,心境就发生了某些微妙的变化,不复以前那般处之泰然了。 这实在不是个好现象。 相由心生,心一乱,一慌,人就可能会做错决定;错误决定的后果可大可小,可轻可重,但往往都是可以避免的。 他长吸口气,却是提起另一支笔,刷刷刷地在纸上写了很多个字,每一个字都是一样的―― “定!” 写完那些定字后,诸种烦躁的心情似乎都随着笔墨倾泻到了白纸上,陈剑臣的心情一下子稳定了下来。 这些字自然一点正气都没有,婴宁靠到边上来看没有一点事儿,它歪着脑袋,看着那十数个“定”字,心想可能公子目前的情绪有些波动,是以导致笔下的正气大幅度减弱了。 “公子,不用急……” 婴宁写了字,推到陈剑臣眼前。 陈剑臣呵呵一笑,道:“我有分寸的。” 一夜无话。 随后数天,奔赴而来杀狼的人不少,可关于黑狼的消息却半点都没有了。那恶狼似乎感觉到势头不对,悄悄躲了起来。 好狡猾的狼! 一些自持本领又不甘心的猎户便组成队伍,开始进山,进枫山后山。还别说,他们端是猎杀到两匹狼来。不过都是皮毛灰色的,个子也小得多。只是当他们提着这两具狼尸去王大财主家领赏时,却得不到承认。 大家都知道,祸害乡里的是一头大黑狼。 这些天来,婴宁一直躲在陈剑臣的书房内打坐调息,内伤慢慢恢复过来。期间它只饮些清水,并无腹饥之感。倒不是说其真正练到了辟谷的境界,只是随着开窍学道,对于饮食的要求就大幅度降低了。 养好伤后,婴宁说自己要先回枫山一趟,准备回去打探打探消息。 陈剑臣没有反对,以婴宁现在的情况就算不是狼妖对手,但自保应该没问题的。于是在当晚,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婴宁告别,悄悄跃窗出去。 它的动作敏捷伶俐,不走地面,只捡屋顶上走。间或引起一些看家护院的狗的警觉,汪汪地叫几声,不过很快就失去了小白狐的踪迹气味,怏怏地重新躺回狗窝子去。 目送婴宁远去,陈剑臣慢慢把窗子扣回来,只留下一条小小的缝隙。 今夜无雪,微微有些清冷的月光照下来,顺着缝隙闪进来,照在陈剑臣挺拔的身子上。站了好一会,他才踱回书桌前,坐下,拿起辟邪笔――提起笔却久坐而不动。 笃笃! 敲门声起,片刻之后阿宝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粥走了进来――这是陈剑臣的宵夜,自从阿宝过了陈家,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熬一碗粥给陈剑臣吃。 毫无疑问,陈剑臣中了秀才后,家境确实在稳步提高,颇有些宽裕了,在饮食方面都得到了改善。 要知道如今陈剑臣食量奇大,每顿要吃三大碗饭,每天还要加餐。换了以前,他的这种食法肯定要把家庭给吃垮的,任凭莫三娘不分日夜地织布也供应不住。但吃不饱,吃不好,陈剑臣的身体同样会受到损害。 故而,陈剑臣总想找个门路多赚些钱来,帮忙补贴家用,分担压力。 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就是未中举人之前的状况,肩不能挑,手不能举,满口之乎者也,所谓的满腹经义诗文,放个屁都不响。 陈剑臣绝不愿做这样的书生,他的见识决定了其志不在此,而有心的求新求变――锻炼身体是一方面,发掘正气的诀窍是另一方面。得知辟邪笔中蕴涵的正气会随着使用消耗而逐渐减弱,乃至直到完全消失后,这让他又产生出一种危机感――单纯的依赖外物,此路并不持久。 人,最终还得依靠自己本身的本事。 天下最大,道理最大,可道理也必须要通过你的本事表现出来;否则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只是空洞的说教,不能让别人信服。 看着陈剑臣在大口大口地喝粥,阿宝坐在一边很满足地看着,等他吃完,又立刻抢着收了碗筷,拿出去清洗。 吃过粥,陈剑臣有了兴致,又铺开白纸开始练字,不过他没有使用辟邪笔,而是用另一支寻常的毛笔―― 好钢用在好刃上,辟邪笔,是要留着对付狼妖的;尤其现在这情况,更不能轻易耗用。相信等婴宁回来,此事就该做个了断了。 第二十六章:凶焰 三天。 婴宁一去竟然三天都不见回来,陈剑臣心生疑虑:莫非小白狐失手被狼妖击杀吞噬了?这并非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毕竟事到临头,实在有太多的变数出现,充满了偶然性,有时候一个小小的细节就能决定事情的结局。 如此想着,陈剑臣便有些焦急。 他和婴宁相处了一段时光,对其颇有好感,在陈剑臣心目中,婴宁就是一个懂事礼貌的小女孩子,勤奋好学,知书识礼,懂得知恩图报。 诸种品质,俗世中很多人都未必具备。 陈剑臣本和婴宁约定,一天后它就从山上回来的。但现在,已经过了三天,其中肯定出现了某些变故。 会是哪方面的变故? 陈剑臣感到心绪不宁,他既然答应要帮助小白狐,如果其发生了什么意外,自是会感到遗憾,耿耿于怀。 这种感觉,和失信于人差不多。 …… 黄昏。 婴宁离去后的第三个黄昏,天色又见阴沉,层层叠叠的铅云低低地压下来,好像要化身为一张巨大无匹而沉重的大被子,徐徐而下,把大地镇压住。 人在其中,没来由就有一种压迫感。 陈剑臣立身于院子,抬头望天,观察天色。 “留仙哥,进屋子里吧,外面冷。” 阿宝走出来,脆生生叫道。 陈剑臣摇摇头:“没事,我就看一会。” 阿宝不再吭声了,她知道读书人有观望风景的习惯,什么风花雪月呀,什么流水飞鸟呀,都喜欢看,看着看着,就能吟出诗句、写出文章来。 阿宝喜欢听陈剑臣吟诗――虽然,她根本听不懂,但只要听着陈剑臣抑扬顿挫的声音,便觉得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这个时候,是做晚饭的时候,村中许多人家的烟囱都袅袅地飞出了青烟,倒是一片安宁的氛围。 突然村口处一阵激烈响起的狗吠声打破了这一片安宁。 那阵狗吠声响得非常突兀,猛烈,就像全村的狗同时都在扯开喉咙吼叫般,一听就知道有突发事件,事不寻常。 陈剑臣疾步奔出家门口,不说他,村中很多的人都闻声跑了出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近期恶狼为祸,风声鹤唳的,很多人都难以安心。 “啊!” 不绝于耳的狗吠声中,骤然冒出一声人的惨叫。 “狼进村了!” 然后就是一阵气急败坏般的大叫。 哐哐哐! 有人敲起了告急的铜锣声――这些铜锣,本是预备于乱世之时,有山贼流寇侵犯的时候才会敲的,已多年不见动静。但现在,却雨打芭蕉般急促地响起来。 狼进村了,莫非竟是那黑狼妖? 陈剑臣心一紧――他可是知道这两天村中的猎户都倾巢而出,奔赴枫山的了。村中剩下的人手中虽然也有不少壮丁,但基本都是只具蛮力的汉子,难成气候。汉子以外,就是老弱妇孺了。 “狼进村了?” 村西边郑大屠家,郑大屠刚才听到狗叫得心慌,赶紧便提了一大把杀猪刀出门看个究竟,现在一听是狼进村,顿时吓得一哆嗦,掉头就闪回屋子里,飞快地关门。 那不是普通的狼,那是一头成妖成精了的狼…… 郑大屠非常确信自己的判断。 类似郑大屠这般被惊吓得关门闭户的人不少,但也有一些胆子壮,想拿到丰厚悬赏的汉子立刻从家里拿了家伙出来,其中有锄头、铁叉、锤子……就连菜刀都有。他们汇合在一块,迈开大步冲了出去。 陈剑臣也想冲出去,后面却被阿宝一把抱住――这阿宝年纪轻轻,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细腰的,此时居然爆发出巨大的力气,抱得陈剑臣紧紧的,不让他出门。很快,莫三娘也慌里慌张地跑了出来,叫道:“留仙,赶紧回来,阿宝关门。” 陈剑臣沉声道:“娘,阿宝,你们这是做什么?我身为读书人,自该有道义气节,岂能眼睁睁看着一头畜生祸害乡邻而自己当缩头乌龟?” 莫三娘带着哭腔道:“我不管,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你出去的。” 此时外面已经乱成了一锅粥,鸡飞狗跳的,七、八条汉子正手持器具,一边吆喝壮胆,一边把一头巨狼团团围住。 那头巨狼,全身皮毛漆黑如墨,体型庞大,竟如一头牛崽子一般,一对铜铃般的眼睛凶光毕露,面对着把它围住的人群,丝毫不惧,反而露出了满口的尖牙利齿。 “旺财,上去咬它!” 其中一个汉子一声吆喝,命令自己的看家狗去咬黑狼。可那只狗刚上前几步,被黑狼一瞪眼,便嗷呜一声哀鸣,掉头就跑,跑得远远的了。 汉子骂了一声粗口,吼道:“我们一起上。” 举起手里的一根碗口粗的木棒,抢先扑了上去;其他人也不甘示弱,不约而同地发起了进攻。 吼! 居中的黑狼猛地仰天一声嗥叫,声音极大,震得人耳膜都在嗡嗡响。 呼! 仿佛打了一个喷嚏般,黑狼两个大鼻孔中骤然飞出两道清气。 清气遇风而变,瞬间变成一股大风,呼啸飞旋,飞沙走石,狂乱无比。 被这股大风一刮,别说动手,就连眼睛都睁不开;勉强睁开的,基本都被狂风刮起的泥沙眯了眼睛,又痒又疼,泪流不止。 走啊! 这一下,所有的人都慌了,顿时失去了拼斗的勇气,夺路而逃。 吼! 黑狼这一阵肆虐,大感快意,又是一声嗥叫。但它并没有追逐众人,反而施施然地四腿迈开,在村中走着,一边走,一边低着头,用鼻子在地上嗅着,仿佛在嗅着什么踪迹。 如今它简直就是把景阳村当成了枫山后山,随意而行,村中的人都躲在家里,无不噤若寒蝉。别说人,就说那些猪狗牛羊都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极其可怕的存在,纷纷匍匐在地,声息全无。此时此刻,就算黑狼走过来,一口把它们吃掉,它们都会表现得逆来顺受的。 狼妖凶焰至斯! 吼! 黑狼蓦然发出第三声嗥叫,声惊四野。 陈剑臣脸色一变――他很清楚地听到这一声,就是在自家门口外吼出来的。狼妖来到了他家门口,停住了脚步。 它,就在门外! 第二十七章:狼妖 (今日仍然要出门,这一章早点发了,跪求支持!) 狼妖如此斗胆,大摇大摆地闯进村中,此事大不寻常,亦再次超乎陈剑臣的意料―― 要知道妖精鬼怪开窍通灵不易,很是难得,属于大机缘。故而它们在本能上往往会十分谨慎小心,在修为低浅的情况下,为了吸取人类精阳生气,基本都是通过伪装迷惑等等隐秘的手段获取的。 此举自是避免声张,以免惊动了人间修道之士,招来杀身之祸。 ――那山魈披上画皮,变身美人桃花来迷惑王复就是个中例子。 不过此为常态,但却不是定理! 凡事无绝对,事有反常必有妖。 狼妖光天化日之下毫无忌惮地冲进景阳村,大加肆虐,就肯定会有缘故。 莫非,是为了下落不明的婴宁? 陈剑臣脑海急速闪过这个念头――此事的发生,亦让他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哪怕妖精鬼怪,由于出身不同,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其中当属妖类最为自由发达,它不是怕这怕那,只敢在黑夜出来游荡的孤魂野鬼,也不是活动范围往往被固定死了的精怪,而是拥有强悍本体的存在。 本体强悍,就是一种非常优质的特性,再加上具备了智慧的头脑,因此,妖类是生活得最为滋润的,寿命也极长。如果再有机缘,得到真正的道法,修炼千年,甚至能修成无上大道,跃然成为妖仙。 到了那等境界,妖,就不再是妖。 这个情况陈剑臣并不陌生,自从得知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极为不简单后,他甚至胡思乱想过,天地之间,会不会有类似于白娘子这般的千年蛇仙存在…… 然而眼下并不是适合胡思乱想的时候―― 砰! 喀嚓! 下一刻,凶悍无比的狼妖已经破门而入,目露凶光地盯着陈剑臣。 陈剑臣就立在里屋的大门口处,手中拿着一把劈柴用的斧头――手横利刃,把守家门。只因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子,他应当如此,也必须如此。至于面对的是何等存在,皆不在考虑之中了,是狼妖,或是恶徒,几无区别。 莫三娘早已六神无主地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倒是阿宝颇有些胆色,她呆在陈剑臣身后,右手居然抓住一把有些残旧的剪刀。少女的心里在想着,等会留仙哥和恶狼拼斗的时候,自己就冲上去狠刺那恶狼的肚子…… 她不怕…… 虽然,她小腿的腿肚子在微微颤抖着,但是她真得不怕! 狼妖喉咙里发出一连串低吼,眼神玩味地打量着陈剑臣――这种眼神绝不会出现在任意一匹普通的狼身上,若等闲人被这般瞧着,只怕立刻就会被吓得心惊肉跳,转身逃跑了。就说杀生无数,胆肥且大的郑大屠,被狼妖瞪了一眼都好几天做噩梦,心悸不已。 但陈剑臣不是闲人,他也不能退后半步,反而要表现得镇定自若。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处理局势变化,一惊,一慌,就会死得更快。 在这般情况之下,冷静和勇气尤为重要。 真正的读书人,泰山崩于眼前而色不变。说的,就是他们具备着强大的遇事不惊的能力――这种能力,往往能起到救命般的效果。 书生的镇定,无疑让狼妖大动肝火,它巨眼一瞪,后肢发劲,强悍的身躯猛然弹起,裂开大嘴,凶狠地飞咬向陈剑臣。 “着!” 陈剑臣抡起斧头,呼啸劈下。他没有学过斧法,这一斧也没有任何花俏之处。 嘣! 那狼妖身在半空,竟然还能灵活地一个扭身,倏尔之间,一只左前爪子准确地搭上了斧头把柄上,用力一扯。 这一下,就像那些武林高手施展出“空手夺白刃”的高深武学一般――只是,狼妖用的是爪子。 爪子更有力,更加犀利。 陈剑臣到底缺乏高水平的搏斗经验,被狼妖搭上了斧头把柄,一拧一拽,斧头便被夺了去。 狼妖顺势退后几步,爪子一甩,那柄斧头便“呼的”飞出了院子外面,不知所踪了。 后面莫三娘和阿宝看见,登时被吓得不轻――能做出如此动作的,这哪里还是一头狼呀,分明就是一头妖怪! 狼,竟成了妖怪,难道世道真要大乱了吗? 桀桀! 狼妖把斧头扔掉,咧嘴一笑――它真的是在笑,哪怕笑声如磨铁石,十分的刺耳难听。 扑通! 莫三娘再也承受不住,晕倒在地――她毕竟只是个寻常的妇道人家。 “阿宝,快扶我娘进去。” 陈剑臣依然沉着。 阿宝这时也是大感惊慌,赶紧拽着莫三娘,半抱半拖着,回到房间去。 狼妖笑完,再度开始移动,步步紧逼过来,双目瞳孔竟然迸射出两道红芒―― 唧唧! 屋顶上猛然传出狐狸的尖叫声,随即一道白色的身影奋不顾身地扑了下来,冲向狼妖。 小白狐,婴宁。 它果然,就在附近。 吼! 见到白狐终于出现,狼妖登时兴奋地发出一声咆哮,人立而起。 相比之下,婴宁的气势就十分不足了,它状况甚是不妙,一身洁白无瑕的皮毛上竟然沾染着斑斑血迹――它,显然已经受伤了,而且受伤不轻。 望着白狐,狼妖就像望着一大块鲜味可口的美食一样,垂涎欲滴,蓦然鼻孔急速张开,一道黑气喷涌出来,疾卷向婴宁。 法术! 这是法术! 陈剑臣看得瞳孔一缩――妖精鬼怪开窍修炼,在先天上就比人类差了一筹,主要就差在两方面,第一,它们没有道法修炼;第二,它们难以掌握到法器辅助。就说那山魈妖物,在修为上它未必会比庆云差多少,可在威力奇大的道符之下,不堪一击就被灭了。 因此,道法对于任何修道者都是非常重要的。 婴宁得到了昆仑术士“一叶知秋”的道统,同时也获得道法《昆仑玉清法咒》一卷,不过由于时日尚短,它没并没有学会什么法术;反而被狼妖抢了洞府,夺走了经卷。如今看来,难道狼妖竟学会了上面的法术? 法术法术…… 陈剑臣脑海灵光乍现,忽然冲了上去,他的手中,此时已拿出了辟邪笔。 笔杆正直,笔尖如锥,就这么义无反顾地点向狼妖喷出的那道黑气! 第二十八章:开锋 (这一章写的得很费神,所以晚了,不过依然属于2号的,不会跳更……嗯,老话不怕多说,新书需要爱呀!) 辟邪笔,本就是陈剑臣敢于面对狼妖的底气所在,属于压箱子的手段,是以开始之时,他并没有着急使用出来,而是要等一个恰当的时机。(..百度搜索) 等到婴宁现身,引得狼妖驱使出法术来,这立刻让陈剑臣感到时机已来临,于是毫不犹豫地亮出了辟邪笔。 剑客的剑,刀客的刀,读书人的笔,都是具备象征意义的存在,拥有非同一般的特殊意义。 曾有人问:天下孰物最利? 答案不是剑尖,不是刀刃,却是笔锋! 笔能见性,亦能诛心―― 笔锋之下,可囊括天地万物,可留得千秋美名,可粉饰黑白道理…… 现在,陈剑臣亮出了笔锋,一笔点向狼妖喷出来的那道黑气。 那黑气似有实质,缭绕不散,凝聚成一指粗细,但并不是笔直的,而是呈现一种扭扭曲曲的形状,看上去,就像一条绳子,又像是一条阴森的小蛇。 蛇头之处,本来正凌厉地扑向婴宁,张口欲噬,但就在这时候,陈剑臣冲了过来,手中的辟邪笔头上正饱醮着浓墨,墨光淋漓。 陈剑臣并不确定辟邪笔本身是否具备正气杀伤,为了保险起见,便把笔头醮了墨汁。 滋! 一声怪异的响叫,那道貌似有灵性的黑气和辟邪笔头相触,便犹如冰雪遇到了滚汤,哗啦哗啦的,瞬间土崩瓦解,一下子就崩散掉,被风一吹,消失得无影无踪。 吼! 黑气消散,法术被破,后面的狼妖发出一声悲吼,双眼露出了极度人性化的、不可置信的眼神。(..COM)它只觉得心神一阵巨震,直如被人猛击一锤,鼻孔里流出了黑色的血来。 这一瞬间,刚刚还不可一世的狼妖已受到创伤。 滋滋滋! 奇特的异响犹在继续,就从辟邪笔的笔头上传出的;随着异响,那无数的笔头毫毛间,此时竟迸闪出点点细微的光芒,一如天上的闪电,纵横交错,纠缠不休,不时地闪出耀眼的光辉。 难道,这就是辟邪笔的笔锋? 笔锋已开。 陈剑臣又惊又喜,没有丝毫犹豫停顿,抢前几步,举起笔来,向着狼妖身上划去。 ――不是敲,不是打,不是刺。 而是划! 他此刻的动作姿态,行云流水般,就和平时坐案临帖毫无差别,状态似乎更甚,更投入,他就是想在狼妖身上写字。 狼妖惊怒交集,举起狼爪要来一记狠的,但刚靠近来,辟邪笔头上的光芒骤然张扬开来。 嗤嗤嗤! 狼爪上居然冒出道道白烟,如被烈火焚烫,甚至皮毛都发出焦臭的味道,赶紧避之不及,缩了回去。 狼妖痛楚入心,情知不妙,就想转身逃走。 但已经迟了,陈剑臣的笔已经落了下来,点在它胸口处,刹那间写成了一个字: “正”! 其字不大,巴掌大小,墨汁和黑色的狼毛混合在一块,颜色一致,外人根本看不出来到底有没有字在上面。 只有陈剑臣心里最清楚,刚才他就在狼妖胸口间写了一个字,一个“正”字。 呃! 本来作势要逃的狼妖全身蓦然一滞,仿佛中了定身法般,四肢僵硬得一动不能动。只有眼神儿还能那么一勾转,于是很复杂地瞥了一眼陈剑臣。 下一刻,它颓然倒地。 倒在地上,狼妖四肢反而能动了,在奋力地挣扎着,很想再爬起来。只是它的挣扎徒劳无功,其心口中好像被什么千斤重物沉沉地压住了,无论如何,也无法脱身逃跑,就连张口嚎叫,喉咙里也像被塞堵住了一大块棉花,一丝声音都发不出来。 其实在外人看来,它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是一片虚无――当然,除了其胸口处的那一个瞧不分明的“正”字。 这种情形很是滑稽搞笑,有点像把一个乌龟翻过来了,其无用力之处,怎么蹦Q都蹦不起身来…… 但此时的陈剑臣无暇多顾,他在狼妖胸口写下“正”字后,蓦然觉得辟邪笔头处一抖,一震,肉眼可见毫毛间激发出来的光芒完完全全地结合到了一块,最后凝成一粒黄豆大小的光团。 光团会动,会飞,猛然脱离了笔头,哧的,直直从陈剑臣的泥丸宫处钻了进去―― 轰! 如同拨开乌云见月明,又似乘风破浪知海阔。一道陌生而激昂的声音在陈剑臣脑海响起:“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 “……不朽何所得也,问之天地不答,问之苍生有言。子曰:吾善养吾之浩然正气也,其气至大至刚,可纵横天地之间,可缩于七尺躯干。此气凝结,能得意志,能得力量,名曰:仁者弘毅……” 这道声音,先是“念”着的,渐渐由“念”变“读”,再由“读”变成了“吟”,声音越来越大,最后直如晨钟暮鼓般回荡着。 “……功德无量而求之于空,因果循环而授之于天,吾只正气凛然,不以事物变色,阅书卷而知事,执笔墨而明非。小人难养,逐之;奸佞似鬼,诛之……” 陈剑臣站立着一动不动,脑海里却早泛起了惊涛骇浪,别成一副天地―― 蓬! 当这一篇文字被吟完,那声音渐渐沉寂下去,陈剑臣脑海景象又是一变,变得清晰起来,他感觉到自己能看见一个人,一个青衫磊落的男子,头戴儒巾,负手而立,似乎就立在自己的身前,又似乎立在前方无穷远的地方,可望不可即;任凭陈剑臣如何追赶,如何呼叫,对方却依然一动不动,一如永恒。 “你是谁?” 虚空中陈剑臣的叫声传播得很远很远,却无法取得任何的回应。 “恶狼在哪里?” 外界传来的一阵喧嚣的叫声,顿时让陈剑臣灵魂归窍,灵台清醒。原来是出外狩猎的张老三等一众猎户赶了回来,他们听闻黑狼竟敢闯进村子,既感到激愤,又觉得兴奋。 “咦,这是怎么回事?” 当他们抢着来到陈家院子时,却看到了令人难以理解的一幕――巨大的黑狼倒在地上,像被翻了盖的乌龟,怎么爬也爬不起来;而村中的少年才俊陈相公则愣愣地站在黑狼边上,他手里居然拿着一支笔,笔头墨汁崭然。 难道,陈相公用一支笔制服了恶狼? 诸人你看我,我看你,不禁都傻了眼。倒是最老资格的张老三最先反应过来,一拍大腿,恍然大悟地道:“陈相公是文曲星下凡呀,所以连恶狼也怕了他!” 这也行? 刚醒神过来的陈剑臣顿时又迷糊了…… 第二十九章:除夕 (终于把全文基调给定得差不多了,真心累,求各种支持!)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陈剑臣穿越以来的第一个春节终于来到,处处都是一片热闹的气氛,大人们在杀鸡宰鸭,小孩子们则追逐着奔跑嬉戏。 这一天,景阳村中家家户户都贴上了全新的对联――“文曲星”陈大秀才写的对联。 自从那一天从张老三口中嚷出“文曲星”后,这三个字就成为陈剑臣的代名词。对此,他没有分说什么,也没有必要说什么。 倒是狼妖的下场很是悲催,躺在地上毫无脾气地被诸人群殴而死,一身漂亮的狼皮也被剥下来高价卖掉――它的死亡,在陈剑臣的主持之下,归功于全村。是以,整个景阳村的人都分到了或多或少的银子,舒舒服服地可以过一个肥年了。 与此同时,陈剑臣在村中的声望更是达到了顶点。 ――原本,陈剑臣想把狼妖的内丹取出来送给婴宁的,但事与愿违,原来就在他用辟邪笔在狼妖胸口写下“正”字之时,狼妖的内丹便被正气镇压得粉碎。 这,也就是狼妖瞬间变成“残废”的根源所在。 婴宁已经悄悄地回了枫山后山,不过临走时留下一封信,信中叙说了它回去打探消息,不料被狼妖发现,一路追杀的过程。为此它再三表达歉意,说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导致景阳村遭受狼妖肆虐,幸而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只把几个胆小的吓出了一场病而已……为了弥补他们的损失,婴宁许诺会赠予金银之物。 果不其然,在往后的日子里,那些村民时不时就会在出外的过程中捡到金钱,为数还不少呢。他们无不感到欣喜不已,感叹老天开眼垂青,回去之后,当即备三牲,祭拜土地公公,以感谢土地神的庇佑,让自己大发横财…… 没头的土地公神像已经换成了新的――没有人知道土地公的头为什么突然破碎了,虽然看着似是人为,但苦无线索,只能当是被顽童所坏,难以追究。 婴宁对受到惊吓的村民赠以金银,对于陈剑臣,却留下了一句话:公子之义,山高水长;婴宁之报,没齿不忘…… 陈剑臣看完,一笑置之。 相比他人的热闹忙碌,陈剑臣大部分的时间却都静静地呆在书房中;对外,他宣称是为了准备学院开学的事宜,但其实,他是在消化脑海里的那篇文章: 《三立真章》! 这篇文章,有九百八十一字,随着那道声音的诵读,就像刀刻般,深深地刻印在陈剑臣的心上,再也无法忘却丝毫。 文章入心,字字珠玑,醍醐灌顶。 陈剑臣很快就明白,这就是一篇修炼浩然正气的法门秘籍,等同于道门的道法,它就藏在辟邪笔的笔锋内。 笔开锋,见真章。 这真章就在陈剑臣的泥丸宫里开辟出了一方世界,只是目前,这世界仍是一片冥冥,混沌不清,不知究竟是何等规模样子。 那世界中,似乎还有一个人存在;似乎,辟邪笔也跑了进来。 ――辟邪笔凭空消失了,就在笔头开锋后不久,当时陈剑臣只觉得手中一空,本来握在手里的笔就突然不见。 好在当时的村人都把注意力放到了倒在地上的黑狼身上,没有见到如此惊奇的瞬间。 辟邪笔,相传为捉鬼天师钟馗的所用之笔;而钟馗,乃是神话中的人物,民间传说中的神。其人虽生得豹头环眼,铁面虬鬓,相貌奇异;然而却是个才华横溢、满腹经纶的人物。 那么,真正的事实到底如何呢? 陈剑臣目前不知道,虽然奥秘就藏在自己的泥丸宫里,但仍然属于一个未解之谜。不过他并不着急,因为解密的钥匙已经拿到了手上,就是那篇《三立真章》。 根据真章所言,修炼正气,可分为三大境界,从低到高,分别为“立言”、“立功”、“立德”。 能“立言”者为真儒,能“立功”者为大儒,能“立德”者,当为圣儒,正气浩然,长存天地不朽。 这个儒,可绝不是天统王朝里的那些身体垮掉、笔锋烂掉、心性腐掉的儒。 一真一假,两者不可相提并论。 然而《三立真章》,字字珠玑,奥义深广,意韵绵长,却不是陈剑臣在短时间内所能完全理解,吃透掌握得了的。 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气要一天天养,不该奢求一步登天,也不应当因噎废食。 没有了辟邪笔在手,但有了真章在心。鱼没了不要紧,只要学会了捕鱼的手段和方法,还怕没得鱼吃吗? 这就是授人鱼,不如授人渔的大道理。 所以,陈剑臣的心是充实而满足的。 …… 阿宝的心也是充实和满足的,她自成为孤儿后,就再没有享受过亲情的温暖和爱护,每天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蜷缩在狭小的土地庙中,家徒四壁,担惊受怕。 是陈剑臣的一句话,改变了她的人生。 对于这个幼年亲密,渐渐年长渐渐生疏陌生,再到现在又慢慢熟悉的留仙哥,阿宝除了深深的感谢外,还有藏于心底很多年的敬佩迷恋。而每天看到陈剑臣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做的饭菜,看到他写意地坐在被自己收拾得整齐清洁的书房中读书写字,阿宝就非常的有满足感。 只是,很快留仙哥就要进入江州城里的大书院里进学了,一进学,就会好几个月都无法回家探望的了。 江州城花团锦簇,听说城里还有一间专门的女子学院呢,很多大家闺秀,名门小姐都会在那里读书;而女子学院和男子学院之间还常常举办诗会,举办联谊什么的……到了那时候,留仙哥肯定会过得很开心吧。 不知道,他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阿宝,洗好菜了没有?” 听到莫三娘的叫唤,阿宝一愣神,赶紧把木盆里的青菜捞起,装好,端进厨房去――哎,以后的事情就不要想太多了,今天可是除夕呢,赶紧把年夜晚做好才对。留仙哥在书房里读了一天的书,应该饿了…… (第一卷终!) 第三十章:进学 (今天起来晚了,抱歉……) 冰雪融尽春水流,燕子飞过二月柳; 大地解冻,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田垄之间农人们在奔走忙碌,开始为一年的收成而辛苦耕耘着。 高大的江州城东门,进出的人群络绎不绝,挑担的,推着车子的,还有骑在马上的,一眼扫去,身份各异,贫富了然。 陈剑臣和王复乘车而来,他们作为秀才,有功名在身,一般情况下出入城门都无需接受检查,可以直接进出。 ――王复自桃花一事,大病一场,养了近半个月才渐渐恢复元气,不过下面那玩意就有点萎缩不振的意思了,直让他欲哭无泪,还不敢声张,只能躲在书房内装读圣贤书。每当瞅见妻妾幽怨的眼神,他都像老鼠遇见了猫,心惊胆战。 那一个近乎癫狂的晚上,在王复心里实在留下了太深的阴影,每每想起,浑身寒毛都不禁竖了起来,三条腿都会自然发抖。 大年初三,王复大包小包地拎了很多礼物来到陈家拜年,拉着陈剑臣在书房中很是唏嘘地诉说了近一个时辰,说得陈剑臣都颇不耐烦了。 好不容易等王复把自己的事情说完,不料其话题一转,又开始推销起妹妹王二小姐来。陈剑臣毫不犹豫地朗声道:“拂台兄,我目前只专心学业,心无旁骛;事实上我早立下誓愿,不中举,不成亲的。” 见他态度坚决,王复无法――近期陈剑臣的表现给予他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洞悉桃花面目是一桩,一支笔搞定恶狼又是一桩。 对于他的疑问,陈剑臣早想好对策,说是前时庆云道长传授了一招道法,刚好派上用场云云。 于是王复又嚷嚷着求问庆云道长的行踪,自己好去当面道谢。 ――看他的样子,也想去学一招半式。 陈剑臣道:“道长乃崂山门下高人,云游四海,行踪不定,哪里能找得着?” 王复便惋惜不已,不过心中却记住了“崂山”二字,心想他日有机会的话自己一定要上去拜师学艺一番,也许还能撞见仙缘,能白日飞升,做了神仙呢…… 如此想着,王复就眉开眼笑,差点连口水都流了出来。 过完年后,学院开学日期临近,王复便提议要和陈剑臣一起进江州。有顺风车坐,陈剑臣并不抗拒,便收拾了行李,辞别母亲和阿宝,开始了进学之路。 告别时,莫三娘自是一番不舍,一番嘱咐,而阿宝则眼圈儿红红的,等陈剑臣上了马车,辚辚远去,她在后面追送了好一会才停下脚步,拼命的挥手告别,眼泪儿像一串串珍珠般掉了下来。 陈剑臣看着,也是一阵心酸。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总有些牵挂,在不经意间便根茎深种了…… 他心里暗暗发誓,要尽快在江州城内闯荡出一处基业来,然后把母亲和阿宝接进城中安置。反正他家在景阳村无田无地的。 进入江州城,陈剑臣目光闪动,四下张望观看――前身他也进过一两回江州,但都是走马观花,不曾对这座天统王朝十八州之一的城市有清晰的了解。不过如今既然自己在城中进学了,不了解可不行。 天统王朝,有十八州,江州为其中之一,管辖之下有九个县,共一百三十六个乡――由于景阳村隶属的正铭乡在江州城府附近,却不属于任何一个县,而是直接归属江州城管。 江州城城墙俊伟,占地辽阔,里面街道纵横,十分繁华。不过江州两大官学,明华书院和清雪书院在天统王朝的官学中却仅属于下游水平,声名不显。比起南方的几座显赫官学大是不如,更不用提京城的国子监了。 明华书院和清雪书院最大的区别就是,在明华书院进学的是男生,而就读清雪学院的是女子。 ――在天统王朝,女子也是可以读书进学的,只是不能参加科举,入仕做官而已。 为此,女子读书的内容多为学书法、学礼仪品德、学诗词歌赋等,基本不涉及八股文制艺。 虽然说女子也可以上学读书,不过一般贫苦人家根本不可能把闺女送进私塾,大都是养到六、七岁大就需要赶猪放牛,帮忙操劳家事的了。 不说女子,就说男的,家境不好的话也上不起学。由此可知,多年以来,莫三娘为了供陈剑臣上学不知吃了多少苦,捱了多少累。 有钱有门路的家庭,可以直接让儿女进入县城的官学中读书,而普通的人则只能在乡下的私塾读书,两者的环境截然不同,教育水平也相差甚远。 故而,正式官学里考到秀才功名的几率要远远大于乡下私塾。 明华书院是整个江州里最大的官学,它分为上院和下院,下院里就读的都是童子;只有考取秀才功名了的,才可以进入上院。 陈剑臣在童子试中三试第一,一举考中秀才,从而被明华书院上院录为廪生,在学院吃喝住宿一概免费,每个月还有十文零花钱。换句话说,他是公费生。而在学习期间表现出众的话,还有奖学金拿呢。 从这方面讲,进学读书并非坏事。 坏就坏在哪怕你是廪生,公费生,你依然得遵守书院的各项清规戒律。据说,明华书院的院规有三百八十六条,整整齐齐地刻画在坐落于大门口处的一座巨大的石碑上,抬头一望,都是“不准”、“不准”、“不准”……低头一看,都是“必须”、“必须”、“必须”…… 这座石碑,就叫做“圣律碑”,有着不容侵犯的威严。 ――在任何的官学内,门口处都会立着这么一座圣律碑。从而让学子们在进出的时候能时时刻刻看见,警醒自己的言行举止,要循规蹈矩的,按照圣人《礼书》上所写得做事情,不可越雷池一步。 陈剑臣翻过《礼书》,知道上面规定着数以万计的礼仪花式,并且严格规定了什么身份的人就得做什么样的礼,什么时候就得做什么礼,具体详细到,就连如厕方便的步骤都有讲究。 令人一看,就觉得眼花头疼。 陈剑臣现在就有点眼花头疼。 他的眼睛,已经看见了那笔直、庄重、高大的圣律碑…… 第三十一章:不假 (首先声明一下:本书是异时空,是仙侠,不是历史,故而在某些设定方面会有所改动增减,大家不要较真,更不要对号入座……晚上还有一章,预订下周冲榜票票,谢谢!) 明华学院位于江州南郭,占地十余亩,而上院和下院是被分开的,下院在南边,上院在北边,中间隔着高墙,基本互不相通。 对于这样的分区设计,陈剑臣心里明白,不就像地球位面某些综合学校那般,初中部和高中部的区别嘛。 不过无论下院还是上院,区域位置都不算大,楼房建筑都是方方正正的,使人一看,就觉得十分符合规矩和礼仪。 新生报到,学院内安排有专人指引带路,并熟悉学院环境。 由于陈剑臣和王复不同,作为廪生,在学院内陈剑臣有单人房分配居住,而王复就只能和另一个秀才挤一间了。 看了房间,虽然不大,但甚是素雅洁净,陈剑臣颇感满意,把行李书d放好,铺好床被――这里,就将成为他的新住所了。 其实秀才进学,并没有固定的时间期限,参加科举中举被录为进士后,就算完美毕业了;但如果一直考,一直没有中,那你就可以一直在学院里读下去―― 前提在于你有足够的盘缠。 在官学里读书,所费不少,固定的学费就不用说了,日常住宿、饮食、礼节钱、敬师钱、书本钱等等五花八门加起来,一个月基本就要花个一锭银元宝。 如此昂贵的费用,一般人是无法承受得起的。 当然,秀才也不一定非要进官学,留在家里自学亦可。不过那样,也就意味着你已经放弃科举了。 自学成才,实在太难,更难以接触到官学里的各种科举资源。 陈剑臣是廪生,不用背负各种费用,倒落得一个逍遥轻松。但是廪生的身份不是永久性的,如果在当年的岁考科考中,成绩落了下等,就会被取消廪生资格,沦为普通生员。到了那时,以陈剑臣的家境,却是万万难以承受得起各项费用的。 对于这些要面对的难题,陈剑臣暗暗记在心上,一直在寻求解决的方法。 安置完毕,他正想出去逛一逛,王复来了,道:“留仙,走,请你去状元楼喝酒。” 状元楼是江州的首屈一指的大酒楼,一碟青菜都要五十文钱,消费委实不低。既然王复如此热情,陈剑臣却没有推诿的道理,反正现在还不算正式开学,不用遵守各项院规,正好可以出去走走,见识一番。 在半路上,王复抱怨道:“愚兄真是倒霉,抽签分房,居然和一个老头子同一室。看他的样子,没有六十也有五十了,一把白胡子,满面干巴皮,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往后的日子就难熬了。我琢磨着,是不是该花十锭银子,单独要一间宿舍居住。” 陈剑臣笑道:“拂台兄,那是你的事情,不必和我说的。” 说实话,现在的王复整天唠唠叨叨,像个怨妇般,陈剑臣的耳朵便有些不耐。 王复却不管,自顾自说的,简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陈剑臣听得郁闷,干脆练起《三立真章》,沉浸入自家世界,两耳不闻窗外事了。 《三立真章》博大精深,奥妙非常,是修炼浩然正气的法门。幸而辟邪笔开锋,真章本身的力量直接开辟了陈剑臣的泥丸宫,就像被人开窍了一般,迈过了最难的第一关,剩下的,只是持之以恒地领悟修习而已。 陈剑臣希望能早日修炼出正气,届时即可无需辟邪笔,而随便用任何的笔墨都能写出蕴含正气的字来。 那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本事,不假外物,任何人都抢夺不去的。 江州城内热闹非凡,摊子盈街,叫卖声溢耳。 王复嘴里说个不停,一双眼睛却咕噜咕噜转,到处瞄上街的大姑娘们――这厮居然还是色心不死,死性不改的。 陈剑臣看着好笑,也不去管他。 一会之后,两人来到状元楼,要了一个临窗的桌子,王复轻车熟路地点了五样好菜,再加一壶好酒。 酒菜上来后,开始吃喝。 王复笑着问道:“留仙,此处酒菜如何?” 陈剑臣淡然回答:“还不错。” “那就好,往后愚兄就多请留仙来这里吃喝了。” 闻言陈剑臣正色道:“拂台兄,待学院正式开学,小弟就要专心读书的了,万不会耽于饮食,故而此事不可再提。” 王复一愣,还想说笑几句,但面对陈剑臣一双清澈明亮的眸子,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他知道,陈剑臣是认真的。 陈剑臣干脆了当地把话堵死,一方面自不愿老跟着王复吃白食,授人话柄,要知道一回两回属于“礼节”,三回四回就是“没节”了;另一方面,他要抓紧时间修习《三立真章》,哪里有那么多功夫陪王复吃喝玩乐? 王复此人,本质尚可,性格也还算过得去。但他和陈剑臣,毕竟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大家的想法志向完全靠不到一边去。所谓道不同,不相与谋。 王复干笑一声道:“专心读书也好,也好,看来愚兄也要向留仙学习学习……” 他嘴里这般说着,却一点真诚都没有, 陈剑臣更是不信――来江州之前,王复还很直白地说到了江州后要去找一找朱妈妈,看有没有办法让自己重振雄风呢。 朱妈妈何方神圣? 却是江州怡红楼的头牌老鸨,据说练就一门出神入化的口技活儿,口舌作用之下,咸鱼都能翻身,朽木都能雕花,此中意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不过王复如何,陈剑臣现在懒得管,也管不着。 话不投机,便有几分冷场。 冷场也好,可以专心吃喝。 忽然窗外街道上一阵喧哗,似有人争执,又有许多人在起哄,闹成一团。 陈剑臣好奇地探头出去一看,就见到街道上许多人围成了一圈儿,圈中一个汉子推着一车大黄梨在贩卖,而此时车头前却赖着一个破巾絮衣的邋遢道士,一个劲地在求汉子施舍个梨子吃呢。 第三十二章:种梨 ()(新的一周,新的起点,新的追求――聊斋能走多远,全在各位书友的手中,新书冲榜,最需要支持,有支持,有动力,南朝先在这里向各位拜谢了!) 那道人,一身邋遢,披头散发的,瘦尖的脸上粘着一层灰,给人一种灰蒙蒙的感觉,看不透彻;眼皮耷拉着,无精打采,似乎一个闭眼就能睡着了。若不是身上的道袍,别人肯定就把他当做是一个普通的乞丐了。 道人伸出脏兮兮的手,涎着脸直要那汉子施舍一枚梨来吃。 那汉子就是不肯,叱喝道:“你这个臭道士,赶快走开,别妨碍我做生意。” 道士苦兮兮道:“居士做个好心吧,贫道我几十年没有吃过梨了。” 汉子扬眉怒目,破口大骂:“你有没吃过梨关我何事?再不走,我就去报官抓你,瞧你这副模样,定然是道观不收的野道士,可要抓进官衙内,好生打一顿才行。” 道士却是不惧,道:“你这一车梨子近百数,就算送一个给贫道吃又何妨?” 这时旁观的人都纷纷劝汉子拿一个出来施舍,好把道士打发走,汉子就是不肯,如此便嚷闹成一团,引得越来越多的人来围观。 状元楼上,陈剑臣看那道士,隐隐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对面王复也被吵闹声惊动了,探头一看,很快就搞清楚状况,很不爽地道:“不就一个破梨子嘛,弄得堵街了,这小贩真是可恶,一点积善之心都没有。” 闻言陈剑臣不禁一愣,这番话,可不像是王复说的。然而转念一想就释然了:定然是经过桃花一事,王复已经改变了许多看法,尤其对于道士之流大有改观。 王复又道:“留仙,你说对不对,这贩子太过吝啬,斤斤计较,若人人都是如此,天下还有何人愿意做好心?” 陈剑臣微一沉思,徐徐道:“好心当求自愿,道士一味强求,未免落了痕迹。” 王复一嘟嘴:“此言差矣,道士只不过很想一尝梨子的味道而已……既然如此,留仙,你且等等,我去结个善缘。” 说完,起身匆匆下楼而去。 上一次在乡上酒肆,他错过了庆云道长,被陈剑臣得了机缘。这一次,虽然看着那道士不像高人,但本着宁可杀错不可放过的原则,王复都要挺身而出了。反正一个梨子,不过几文钱而已。 王复来到街上,挤进人群,掏出一把钱给那贩子,道:“你这厮倒是小气,施舍一枚梨子给出家人都不肯,喏,这是钱,我来请道士吃梨。” 那一把钱,足够买两个大梨了。 从贩子手中拿过两枚大梨,王复全部递给道士:“道长,请吃梨。”一双眼睛碌碌转,却在打量对方。 道士呵呵一笑,只拿过一枚,道:“公子慷慨,贫道谢过了,不过我取一枚即可。”拿着梨子,转身对旁观众人道:“既然有公子请贫道吃梨,贫道自不可吝啬,故愿请各位吃梨。” 众人哗然道:“你只得一梨,如何能请客?” 道士微笑道:“贫道自有妙法。” 说着,把手中梨子吃掉,张口一吐,将核吐到地面上,竟然入土三寸。随后他又请人去取些水来,很快就有好事者装了一碗水过来。 道士把水倒于梨核所落之处,在众多目光的注视下,那梨核竟然瞬间生出了萌芽――萌芽摇身一变,开叶生枝,眨眼之间,竟长成了一棵梨树――树上骤然开花,有芬香,倏尔花朵结果,果实累累,黄橙橙的,甚是诱人。 “各位居士,请吃梨。” 道士一稽首。 围观众人却个个都看得目瞪口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纷纷伸手去摘梨来吃,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呢。 王复并没有凑热闹,而是欣喜若狂,心想这下发了,真遇到了神仙。他看见道士飘然脱离了人群,连忙加快脚步跟上去。 这一幕,在楼上的陈剑臣看得一清二楚,立刻就明白道士施展而出的正是一门玄妙的道法,他忽然想起庆云道长说过,其有一个师叔道号“广寒”,寄居江州,修为高深莫测,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难道就是这个邋遢道士? 正想着,下面的那道士和王复就不知走到哪里去了。 此时那棵梨树上的梨子都被人们摘掉吃光,整株树木突然齐根没地,不见踪影。诸人大惊小怪,左右顾盼却发现道士也消失了,无不以为遇到了神仙。 人群中那贩子猛地大叫:“我的梨呢?” 原来他刚才看道士种树,手段超凡,看得入神,此时才发现自己的一车梨一个都不剩了。 听到他的叫声,大家才恍然,原来先前诸人吃到的梨,都是道士用法术从贩子的车上变来的,想到贩子因为小气不肯施舍一个梨,最终却导致整车梨不见,损失惨重,不禁粲然。 陈剑臣心中,已有几分肯定那邋遢道士就是庆云的师叔广寒,果然是一个游戏人间的异人,率性而行,不论错对,戏谑起凡人来,丝毫不顾忌身份。 当初庆云留言,让陈剑臣留意,如果有机缘,即可拜广寒为师,学得道法;不过陈剑臣现在有了《三立真章》,对于学道之心就没有那么热切了;加上对方身份始终没有确定,不好随便上去结识,王复跟了去,倒正好探路。 约莫一炷香时间,王复才回到酒楼上,满面红光,仿佛刚刚春风几度了似的,兴奋得两眼都发光。 “留仙,愚兄撞到了仙缘!” 他的声音已尽可能的压低,但其中的激动之情仍然表露无遗。 “你看!” 王复掏出一本古色生香的薄薄小书,迅速在陈剑臣眼前一晃,然后又飞快地收了回去,生怕被第三者见着了一样。 好在陈剑臣练过,勉强能看清书皮上的名字:《隐身术》。 “愚兄追上那神仙道士,求他收我为徒,他竟然答应了,说有三门道法,分别为隐身、穿墙、搬运,任由我选一个。愚兄想了想,就选择了隐身,那道长马上就赠给我这本秘笈,说只要按照秘笈修炼,即可练成。” 说着,王复已经喜不自禁,就差要站到最高处大声向全世界宣布了。 陈剑臣疑问:“就这样?” 王复喝一大口酒下去:“还想咋样,我可是跪了好久求了好久才得到这门秘笈。哈哈,留仙,等愚兄练成隐身之法,天地之间,何处我去不得!” 陈剑臣嘴一撇,心想你要是真练成了隐身术,只怕第一个要去的就是偷窥香艳了……又一想,对方没有帮王复开窍,王复要是能练成道法可真是见了鬼了。此事十有是道士见他跪求得紧,故意丢下一本所谓的秘笈打发他走的…… 然而目前王复正在兴头上,陈剑臣和他分说的话,其绝对听不入耳。也罢,就让他慢慢修炼隐身术也无妨,反正人畜无害。 有了决定,陈剑臣并不吭声,继续吃喝着…… 第三十三章:阴神 (票票好少呀,求票票,求点击!) 吃喝完毕,两人返回学院,有了道法秘籍《隐身术》在手,王复果断下了决心,交钱给书院,从而拿到了一个单独的宿舍房间,位置就在陈剑臣隔壁处。 住进去后,王复登时亟不可待地关门闭户,苦心修炼起来。 陈剑臣不去管他,自己也呆在房间修习《三立真章》。 几天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明天,就是明华书院正式开学的日子。明天之后,学院内所有的生员都要规规矩矩地按时上课听讲,不能再自由出入学院。 想到那近乎三点一线的枯燥生活,陈剑臣心里未免就有几分烦闷。 王复敲门而来,只见他头发蓬乱,双目通红,似乎好几天没有睡过觉一样。 “拂台兄,你这是为何?” 王复鼓着眼睛道:“愚兄不正在修炼仙术嘛,一看之下,果然博大精深,很是奥妙……嗯,只是刚读到关键处,其中有一句‘隐身之妙,不着外物;心似赤子,方可成功’,不懂怎么理解,故而想来问下留仙你。” 他来求问,却不拿原书,其中那点小心眼陈剑臣自是知道的,并不点破,便有点恶作剧地道:“从字面上解释,就是说你想要练成隐身术,必须要脱光衣服才行……” 闻言,王复一拍大腿:“果然如此,我就说嘛,练了好几天都不能成功,原来是要脱光衣服才行。有理,有道理,我的身体可以隐形,但衣服不能隐形呀,如此一来,就会把整个仙术效果给破坏了。” 陈剑臣几乎喷饭――练了好几天都不能成功……亏他说得出口,真当道法是小孩子过家家吗?随便耍几天就能学有所成了? “留仙,你且等等,愚兄去去就来。” 说着,很快就跑了出去。 陈剑臣一愣,心想这厮不会真得回去上演脱衣秀吧…… 念头刚起,王复就又跑了过来――全身光溜溜的,一丝不挂,露出满身松垮垮的皮肉。 陈剑臣吃了一惊,赶紧把门关住,哭笑不得地道:“拂台兄,你这又是为何?如被他人见到,少不得问你有伤风化之罪。” 就听王复更吃惊地道:“留仙,你能看见愚兄?我可是隐身了的。” 陈剑臣差点要一巴掌打过去,好气又好笑:“赶紧穿衣服吧。” 王复大是沮丧,又觉愤然,道:“道士无良,用假书讹我,实在可恶,我这就去把那破书给烧了。” 陈剑臣嘴一撇:他倒不怀疑王复所得的秘籍是假的,道士没必要多此一举。只是王复未开窍,修炼道法本身就千辛万难,别说练几天,就算练几年都未必学得上手。王复急于求成,注定不可为。 陈剑臣被《三立真章》直接开窍,开辟了泥丸宫,可苦修多时,目前连一丝正气都还不能凝练出来呢。 听到王复要烧书,陈剑臣心中一动,道:“拂台兄,不如你把那书给我看一看,如何?” 王复道:“既然留仙要看,那就送给你了。” 跑回去,穿戴整齐后把小书拿了过来给陈剑臣,他心里已认定此书属伪,现在做个顺水人情也不差。 那书不过巴掌大小,纸张泛黄,上面都是用绳头小楷写着口诀,略一通读,果然处处皆有奥妙。 陈剑臣却没有细读,如果此书是真的,便属于道法,他不能修炼。况且《三立真章》上说“君子如山、如玉,不为外物贪心、乱心”,说的,就是要稳守本心,要经得起诱惑,不要见到新鲜奇异的事物就分心去追求,那样的话,不但追求不到,反会玷污了本心。 他要过秘籍,只是想留在手上,日后有机会的话倒可以送给婴宁学习。 …… 当晚,月色朦胧,很有些昏暗的样子。 房中一灯如豆,陈剑臣躺在床上,眯着眼睛,在想着明天正式开学的情形―― 忽然室内一阵阴森,似有阴风掠过。转瞬之间,就见到一个青面獠牙的小鬼出现在眼前,那小鬼身材矮小,不过三尺,手中拿着一柄三股叉,见了陈剑臣,当即叱喝道:“你这书生,我与你无怨无仇,井水不犯河水,你如何敢毁我像身?” 陈剑臣回答:“你是哪里来的小鬼,却在此胡言乱语?” 那小鬼道:“我乃书杨村土地是也。” 陈剑臣大笑:“原来你竟是这副小鬼模样,简直面目可憎。” 小鬼气得火冒三丈,喝道:“陈剑臣,你冒犯鬼神,已经犯下了弥天大罪,还敢逞口舌之利,实在该死!” 陈剑臣傲然道:“我身怀《三立真章》,修正儒之道,不拜天地,不问鬼神,何罪之有?你这小鬼,敢来乱我心神,才是该死。” 小鬼勃然大怒,挺着三股叉冲上来,又张嘴呲牙,要去咬陈剑臣。 它来得凶恶,陈剑臣心中到底有几分害怕,反应不及,被对方扑上身,叉刺撕咬得生疼,鲜血淋漓。 嗡! 正挣扎间,陈剑臣身上有光芒闪起,正是辟邪笔,笔身通体有闪亮。它速度非常,疾掠而来,笔头熠熠,一下子就点在小鬼的额头上。 啊! 那小鬼发出惨叫,很不堪地一下子被点得粉身碎骨,化作乌有。 咦! 陈剑臣倏然睁开眼睛,才发觉自己刚刚做了个梦。 但这个梦,是如此真实,他立刻想到,刚才这一切都是真的,是那小鬼的阴神出窍,潜入到他的精神里头,要害他魂魄。 人的魂魄无形无质,却是真实的存在,如果被损害了,那人就会变傻,变成白痴,甚至惊吓过度,直接死亡。 想到这,陈剑臣不禁出了一身冷汗。 ――原来那小鬼竟然是景阳村中的土地,不知为何会出现在江州城中,还能进入到书院中来,实在胆大妄为。 陈剑臣知道,天下之大,各有怪异,山有山神,城有城隍,地有土地公,都隶属阴司管理,今时一见,所谓鬼神,原来却是这般模样。 他又想到自己刚才见到小鬼凶狠地扑来,心神不够坚定,出现了害怕的负面情绪,从而导致出现破绽,差点就被对方害了,幸亏辟邪笔现身出来,才避过一劫。 好险! 说到底,自己始终还是缺乏实力,以及磨练,否则这些牛鬼蛇神,如何能近身来? 第三十四章:城隍 (冲点击榜,现在第六,距离前面只差几百点击,求各位贵人助一臂之力,登陆点击一下,南朝感激不尽了!) 当日陈剑臣在土地庙里张贴正气歌,无心插柳间却把土地公的头颅给爆了,不过当时他没有放在心上,一直以来也不见什么事情发生。不料过完年后,进入了江州,反而有一个自称为景阳村土地的小鬼阴神前来作祟,兴师问罪。 陈剑臣端坐在床上,面色沉着。经此一事,他对这个世界更加多了解一分,阴司阴司,顾名思义,定然是地狱般的存在,自己炸了一方土地的头颅,又破了对方的阴神,这梁子,算是结下了。 然而他心中怡然不惧,有《三立真章》和辟邪笔护身,最不怕的,就是这些所谓的鬼神。 …… 夜色苍茫,灰蒙蒙一片,在那无边的黑暗中不知存在多少秘密。 江州城中,城隍庙。 此庙建筑得富丽堂皇,高大庄严,处处都是雕梁画栋,庙堂中架立着一尊巨大的香炉,炉内香火缭绕,很是旺盛。 不同于乡下的那些简陋的土地庙,城隍庙的香火一年到头都是极其旺盛的,从没有熄灭过的时候。不说节日,就是平时,城隍庙里都是人群熙攘,川流不息。 香火,纸钱,红烛,不要钱地烧着,拜供神台上的那尊城隍神像。 这尊城隍庙神,高达六尺,头戴乌纱官帽,身穿飞蟒朱红官袍,脚踏粉底靴,神情肃穆,被雕刻得活灵活现,简直就要活过来一样。 城隍神像两边,各是一尊小神像。 庙门口处,两边铭刻着对联,曰:善恶有报时候到;是非莫应论晚早。横幅:我处无私。 这对联匾额,乃是十年前的江州知州大人吴永标大人所亲笔题写的。如今,吴大人早已调入京城,成为了礼部尚书,位高权重。 夜已深了,庙祝神婆等早早安歇,城隍庙内人影全无,一片沉寂。 嗤的,有阴风起,刮得两边的红烛火苗都急剧地发生一阵飘曳。 “景阳土地,你为何如此惊慌?” 空旷之中,有一股威严的声音响起。只是这声音,却不是凡人耳朵所能听得见的。 “禀告城隍大人,卑职奉大人之命去质问那书生陈剑臣,为何无端毁我神像。不料其出言无状,开口即骂小人。卑职只多说了几句,他就突然变化出一支毛笔来,一笔就把卑职的阴神点散。好在卑职跑得快,否则定然会被点得魂飞魄散了。” “哼,书生大胆……你说他能变化出一支笔来?” “正是。那支笔,刚阳无匹,气势吓人,还没有到身,卑职就全身疲软,动弹不得了……” “这么厉害?” 声音带着惊讶之情。 小鬼谄媚地道:“那是卑职修为浅薄的缘故,若是遇到城隍大人,那书生再有本事,也只能束手就擒。” “哼哼……我们阴司,一向不过问阳间事,但也不会被人欺负到头上,否则天下之间,还有谁人会敬拜我们,贡献香火?这书生坏你神像,端是大胆。如今就算朝内的鸿儒都会不时来祭拜我等,他一个小小的秀才书生,岂能如此不敬鬼神?必须要加以惩戒,方显我等有灵。” 小鬼道:“大人所言极是,那么,要如何做呢?” “我自有安排,你且归去吧,没有赦令,不得离开所属之地。” “遵命。” 声音渺渺,恍如水纹归于平静,偌大的城隍庙再度恢复了平静。 …… 陈剑臣一大早就起来了,比平时还要早了几分――只因今天学院正式开学,不能迟到,否则,就得受老师训斥;迟到次数多,超过额度,还会扣学分,影响岁考科考的成绩。 明华书院上院中,共有一百八十六名生员,数量说不上多;他们基本都是江州本地人氏,至于年纪,则老中青都有,年少的,像陈剑臣,十七岁而已;年老的,竟有上了古稀之年的,白须稀疏,老眼昏花,居然还能坚持坐在课堂上念“之乎者也”,实在令人不佩服都不行。 这可不是什么活到老学到老,而是典型的活到老考到老,心中有一股怨气,不中举,誓不为人;不中举,无颜见祖宗;不中举,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中举,做老爷,已成为他们心中的魔怔,执念,唯一的寄托所在。 开学第一天,不讲经义,只是学监等几个学院的头头轮流上来训话,和别人的肃然起敬不同,陈剑臣则听得脑袋昏沉,最后灵机一动,入神练起了《三立真章》――如此情形,倒像很久以前上课开小差般,用课本皮包着小说看,有一种亢奋之意。 随后数天,陈剑臣都这般,根本无心去听那些僵硬死板的经义制艺。 作为童子试中三试第一的少年天才,毫无疑问,他的身份在学员中颇引人瞩目。上课之时,也有不少人偷眼观察,见到陈剑臣总是坐得笔直,犹如老僧入定般认真听讲,都纷纷点头赞许,认为陈剑臣少年老成,学习认真,才俊之名,果然名副其实。 相比陈剑臣的沉静,王复倒是表现得很活跃,几天时间,就在学院上上下下混了个脸熟,知晓到许多茶余饭后之事。 这一天,王复找到陈剑臣,道:“留仙,三月十五就要开始一年一度的踏青活动了,惯例是和清雪书院的学员们一起去的,听说今年的踏青地在鉴江滩。” 陈剑臣眼皮都不抬,道:“那又如何?” 王复啧啧一声:“你不知道呀,那清雪书院里的女子个个都是花容月貌的,和她们一起踏青,那是何等的人生乐事,多少人梦寐以求不得!” 陈剑臣嘴一撇,心想就知道是这么回事。 王复继续道:“你别不以为然,那聂知州之女也在清雪书院进学的,她芳名小倩,年方十五,冰雪聪明,国色天香,那是咱们江州的第一号佳丽……哈哈,愚兄我一直倾慕已久,如今终于有机会见上她一面了。” 他正说得眉飞色舞,猛见到陈剑臣一脸古怪地看着自己,不禁一呆,问:“留仙,你怎么啦?” 陈剑臣一字字道:“你说那聂知州的女儿叫聂小倩?” “对呀,有什么问题?” 陈剑臣忽而一笑:“没问题,其实我也倾慕她很久了……” 这句话让王复一怔,不过随即就释然了:少年慕艾,像聂小倩这般出身名门、娇丽无双的大家闺秀,哪个青年不心存念想呢? 第三十五章:勾魂 (继续冲点击榜,求进步,求各种支持!) 当天晚上,陈剑臣有心事,早早躺在床上思考,并没有和平时一般修习《三立真章》―― 现在,聂小倩也出现了…… 莫非,眼下所处的世界,真得是一个聊斋的志异世界? 又或者,只是一个荒诞的相近位面而已。 按照他的理解,聊斋本来就是由一则则光怪陆离的小故事所组成的,很是破碎,其中并无什么主线串联,更没有完整的世界观念和规则。 所谓“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 大概如斯。 而他现在穿入的世间却颇有不同,虽然也有形形色色的鬼妖存在,但和原著有着诸多的出入,不可按图索骥,对号入座。 哎,不去管它了,既来之则安之,世界如何都已经是客观事实,难以改变分毫;最能改变的,只能是己身,只能不断提高己身的适应能力。 唯有如此,才能好好地在这异时空生活下去。 不管在那里,生活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现在,稍有差错,就可能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有阴风起,他眼前突兀地出现两个阴神,一个牛头人手,两脚作牛蹄状,全身肌肉坟起,很是强壮,手中把持一把寒光闪闪的钢叉;另一个马头人身,手里抓着一根粗大的铁链子,相貌非常丑恶。 正是典型的牛头马面模样。 就听牛头指着陈剑臣叱喝:“大胆书生陈剑臣,你因冒犯阴司,我等特奉江州城隍之命,前来勾你魂魄下去受刑,以示惩戒!” 那马面一抖铁链,道:“书生莫要挣扎,徒然多受苦难。”就要拿着铁链套上陈剑臣的颈脖。 陈剑臣又惊又怒:“阴神小鬼,安敢妄为?” 那牛头见他不肯服帖,马上扑上来,伸出大手,强按住陈剑臣的头颅。马面手脚麻利,一抛链子,就把他给套住了。 陈剑臣竟挣脱不得。 ――《三立真章》上有言,修儒者,心中当无鬼神,不信,不奉,不怕,始为正道。然而时日短浅,陈剑臣毕竟修炼不到家,目前连一丝正气都没有凝练出来。虽然因为身份上的缘故,比较容易就能做到不信不奉,但骤然见到鬼神的凶狠模样,还是难免有些害怕。 这一怕,人的气势就弱了几分,气血随之紊乱,就会被鬼神欺压上身来。 归根到底,其实就是缺乏实力的缘故。 没有实力依仗,无论说话还是做事,都先天性的低人一等,更遑论会在鬼神面前露怯了。 但陈剑臣为人,有狂生意态,本就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顺民。在人间,迫于形势,不得已低头顺眉地做人也就罢了,没想到只因为无意间打烂了一尊泥塑像头,还要三番四次受到阴司的叱喝责骂,更要被对方勾魂去受刑,当真是怒发冲冠,叔可忍,婶不可忍。 “呔!” 只见他圆睁双目,口绽春雷的一声大喝。 牛头马面套了陈剑臣的魂魄,勾着他正要往外走,忽然听到这一声喝,不禁大吃一惊,还来不及反应,眼前蓦然闪过一道白光,亮晃晃的,如同太阳照射,灼烧得全身发疼。 它们骇然而观,依稀可见白光中包裹着的是一只乌黑的毛笔,形状十分巨大,简直就像传说中的如橼大笔。 “这是……” 牛头马面脸色都绿了:“难道这是那支笔……” 只一瞬间,两者就被吓得肝胆俱碎,屁滚尿流,把手中的钢叉铁链一扔,拼命就要往外奔逃。 大笔在虚空中划过,快疾无比,白光似闪电劈下。 “啊!” 牛头马面的惨叫声响起,两具高大的身躯已被击得粉碎,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划之下,那大笔通体一颤,似乎耗尽了气力,身形急速缩小,恢复原貌,嗖的,同样消失不见了。 陈剑臣嘎然醒转,睁开眼睛,见桌子上的油灯已灭,室内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他睡意尽褪,心中惊怒交加: 好个阴司,真是欺人太甚,他日我修炼正气有成,定要去闯一闯十八层地狱,看看是何等模样! 陈剑臣忽地就想起西游里的孙大圣,它就是在睡梦中不知不觉被勾魂到了地狱,一个火冒三千丈,连阎罗王都敢打,最后把阴司搅得天翻地覆,不成样子。只可惜,现在的自己还只是个文弱穷秀才,却没有那般惊天动地的本事。 必须要尽快修炼出正气才行…… 他心里暗暗下了决心,瞧辟邪笔的样子,其也不是次次都能现身出来救援的,能量耗尽,就会沉寂不见,再也无法使用出来。 外物,毕竟就是外物。 …… 江州,城隍庙。 那渺渺的声音在响荡着,却是遁逃回来的马面在哭诉:“城隍大人,那书生实在太凶恶了,一笔就把我们的阴神划破,可怜牛头逃避不及,已魂飞魄散,在生死薄上脱籍消名了!” “什么?那书生竟有此等本事?” 城隍大惊。 马面哀求道:“城隍大人,你一定要为卑职做主呀!” “你且详细把事情过程道来!” 当下马面哭哭啼啼的,一五一十说了起来,其中不免要添油加醋,火上加油之说。由此可见,所谓鬼神,也就是和凡人差不多的存在,小算盘的那点儿弯曲道道,一根都不会少了去。 “哼,不可能是那支笔,如果真是那支笔的话,你如何还能逃得回来?不说你,就说本大人遇见,都只能化为灰灰的份……况且,谅他一介文弱书生,有甚本事可以得到那支笔?我估计着,可能是这秀才在读书修性之时误打误撞修到了一丝正气,因此笔下有正气而已。这样的事情固然极其罕见,但也不是没有。” 马面道:“那该如何是好?” 城隍略一沉吟:“此事我会向阴司禀告,由主上定夺……你去领取十五阴德,且退下吧。” “谢大人赏!” 马面欣喜地退出去了。 “笔下有正气?似乎,很多年都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情了。此事非同小可,我要马上禀告判官大人才行……” 喃喃的自语,最终消融于绵绵的黑暗之中。 第三十六章:明心 (书评区中,有个别读者引经据典地说浩然正气是如何如何,要应当如何如何,才算正宗……但其实对于这个概念一直就没有什么定论,也许你觉得懂了,也许他觉得懂了,但说句心里话,我是真心不懂的,所以,懂得可以去修炼了,不懂的我,只能写写小说,幻想一下,如此而已!) 第二天,陈剑臣一如往常地早早起床,精神丝毫不见疲惫,奕奕然,洗漱完毕,到学院膳堂吃过早餐,然后去上课。 今天讲课的内容为《德书》第八章,讲得是该如何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从而成为君子,有言道:“君子也,谦谦有礼,不逾矩,不与人争,不与世斗,安顺天命……” 陈剑臣听得哑然,无可否认,这些言语都是大道理,但道理越大,越是空洞无物,实质上并无多少可取之处。如果完全按照这些大道理去为人办事,那么,人就会变得迂腐古板,不识变通,说白了,就是个照本宣科的老古董罢了;而假如说一套做一套,人又会变得虚伪狡诈。 故而,必须结合实际的情形来随机应变,与时俱进才行。 比如《礼书》上所言“君子仪合,衣冠必正”,意思就是说君子的礼仪要符合圣贤书所教,穿衣戴帽都必须一丝不苟,端端正正的。 这话说得漂亮,但如果在危难时候还要注重这些繁文缛节,那么就是自取灭亡了。 为了帽子正不正的问题而丢失自家性命,这就是君子所为? 《三立真章》里说的君子却不是这样,而是“格物致知”,“本心守则”;所谓“本心守则”,意思就是说根本的大原则不可动摇,没有丝毫妥协的余地,一旦妥协,一旦退让,那就丧失了本身的立场,再无依据可言。 好比天统王朝的读书风气,个个嘴巴上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每逢节日,便都个个去祭拜鬼神,焚香烧纸,求财求运。 这就是表里不一的情况,就是在信念上不够坚定,不够纯粹。如此的话,就算读书破万卷,又岂能做到下笔如有神? 儒修之道,心中当无鬼神,不信,不奉,不怕,方能成正道,方能养出浩然正气来――浩然正气,就是儒家的神通,是护身立命的所在。所谓修心养性,所谓博览群书,都是为了这个神通而经历的种种过程,就和佛门和尚,天天敲钟念经,以求成正果一个道理。 但在此过程中,认识不当的话,人往往会误入歧途,修心养性会修养成一个书呆子,博览群书则会装了满脑袋的教条主义,而或,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般,又怎么会知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因此,天统王朝中读书人虽然多,但真正能凝练出正气的人却凤毛麟角,万中无一。 在这方面,陈剑臣无疑走了一个天大的捷径,身怀辟邪笔,笔锋开,见真章,直接开辟泥丸宫,得了真传。 可就算如此,他更需要坚守本心原则,才能取得进步突破。是以当第一次那景阳村土地言辞傲慢地来兴师问罪时,陈剑臣哪里会俯首认罪? 这一认,就等于把他得自于《三立真章》的信念全部推倒了。 鬼神有道,儒亦有道。在信念立场上,两者存在根本性的对立。 读书人毁庙砸像,本身就无可厚非,让读书人去大兴庙宇,求神拜佛反而显得荒谬。更何况阴神不请自来,闯入他梦中,本就属于一种侵犯,轻则会受到惊吓,重则魂魄受损,如此情形,要陈剑臣对土地阴神客气那可真是贻笑大方,不知所谓了。若换了另一个寻常的书生,只怕就得跪地求饶,任由对方处置了。 而后阴司为了维护自己的颜面,不惜再派牛头马面来,到了这个地步,更没有什么好说的。 是非曲折,本就是一笔糊涂账,怎么算都算不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同的身份立场,就有不同的说法。到头来,还是得看谁的实力更强。所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任你三寸不烂之舌能说出一朵花来,人家一刀就把你砍了;任你自以为正气凛然,大公无私,人家照样一刀,也能把你砍了。 好人往往没有好报,根源不在于善良,而在于没有护身立命的手段! 陈剑臣是过来人,自是非常明白这个道理。既然矛盾没有调和的余地,那就根本不需要调和,守住自己本心原则即可。若阴司不依不饶的再来滋事挑衅,他也不会畏缩退避。 抱着这一份心思,陈剑臣对于课堂上先生的诸种说教那是打心底就反感,对方往往陈述一个小小的观点,就引经据典地长篇大论,说个不停,简直比老太婆的裹脚布还要长还要臭。由此陈剑臣就想起一个典故: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 大概如此。 看来,想通过学八股文考科举的路子是不能走的了。 ――天统王朝制定死板的八股文形式来约束天下的读书人,本意目的就是要僵化他们的思想,定住他们的念头,从而安安分分地替王朝效劳卖命。 这一点,陈剑臣早洞悉分明,他如何还能入此彀中?并且,读这些所谓的圣贤书,对于修炼正气无利反有害,反而会影响本心念头的独立性。 陈剑臣已非吴下阿蒙,对于走不了科举之路的这个问题再不像以前那般忧心忡忡,在他的面前,世界要远比想象中开阔,路子也要多得很。而等到机会成熟,他更会把《三立真章》里的主旨经义一一陈述出来,写成文章,广发天下。 此谓“立言”! 当然,现阶段是不可能的,他还没有那个分量和根基,贸然立言的话,很快就会被人口诛笔伐,乃至被朝廷论以“异端学说”的罪名,直接处死。 但是,只要陈剑臣本身把《三立真章》完全吃通透了,理解掌握了,那个机会,就一定会出现的。 …… 坐在死气沉沉、一潭死水般的课堂上,陈剑臣念头豁然通达,就此明心,顿觉得泥丸宫中一阵晃动,那处本是灰蒙蒙的世界有一片光芒激射,其中忽而飞出一大篇文字,悬挂于虚空之中,正是《三立真章》全文,字字斗大,龙飞凤舞,飘逸无比。 正气! 一念之间,陈剑臣终于感觉到了正气的存在,它已经出现在自己的身上,虽然感觉很是微弱,不过丝缕寸毫,但已是一种非常大的突破。 这个世界,已经出现了一个缺口! 第三十七章:心病 (喜欢的,请多多支持!谢谢了!) 感觉到身上出现的那一丝亲切而温暖的气息,陈剑臣浑身犹如置于和煦的阳光之下,明净而轻松。他有所领悟,终于明白修炼《三立真章》的关窍所在,可以用四字要诀来形容:刚、正、通、明。 “刚”者,就是做人要刚阳,要具备力量,要有奋勇抗争之心,而不是夸夸其谈,只会磨嘴皮子的书呆子。有言道“百无一用是书生”、“秀才造反,三年不成”,这些都是因为个性软弱温顺、手无缚鸡之力而导致形成的,根本难成大事。 而身怀刚阳之力,就有底气,不怕威胁,不畏人害。 “正”者,就是个人要站得正,心胸磊落,不走邪门歪道,心正不怕影子斜,不怕半夜鬼敲门; “通”者,为变通。 做人办事,一味刚直,不懂因时制宜,就常常会把自己陷入进退两难的境界,所谓“太刚易折,太柔易靡”,就需要变通来中庸,从而找到处理问题最合理的办法来; “明”者,即明事理,辩是非,不要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不要被事物的表面所迷惑…… ――修炼《三立真章》,凝练正气,四者缺一不可。到大成之境,可修得正气浩然,震散千里邪魅! 当下陈剑臣一一把这些思路、道理整理通顺出来,茅塞顿为之开,有一种拨开乌云见月明的清晰感,这可不是死读书就能领悟得到的。 读书读书,也要看读的是什么书,开卷有益,或是开卷有害。在这方面,要有选择地挑取,而不是盲目地觉得读的书越多越好,那就会陷入一个误区了去了。 比如说你要修炼正气,要做到“刚正通明”,却一味地钻入那仅仅是为了科举而存在的四书经义里去,如何能读得出“刚正通明”来?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一头钻入了一个樊笼内,把自己给套牢了,僵化了,成为那只会满口“子乎者也”、掉书袋子的腐儒。 所谓“南辕北辙”,马车的确在不停地跑,但方向不对,就永远不能到达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作为穿越者,陈剑臣要远比这个位面上的那些皓首穷经的读书人看得更高,更远,更通透――如果说此位面是一个大大的笼子,那陈剑臣就是笼子外面的人。他并不是从里面走出来,而是他本身,天生就是笼子以外的存在。 这就是优势。 当然,道理是道理,明白了道理,还要身体力行地去做、去执行才行。否则,最后始终归于一场空谈。不过先知而后识,有了道理的指引,人就能更好的把握方向,就能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可以尽量避免误入歧途了。 陈剑臣持之以恒地打拳修炼身体,是谓“刚”;孝敬母亲、言而有信、不仗势欺人,是谓“正”;不死读书,是谓“通”;能区别婴宁和狼妖的本质,是谓“明”,诸种迹象表示,他正走在该走的正确道路之上。 长吁口气,陈剑臣左右环顾,这才发觉课堂已经结束了,一干学员正纷纷离开,只剩得他一个还坐在座位上发呆呢。 “留仙,你也太勤奋了些吧,该放松的时候,还是要放松一下的。” 这时王复跑了过来。 陈剑臣一笑置之,不置可否。 两人一起走出课堂,刚想去膳堂吃饭,却见到把守学院大门的范司阍懒洋洋地走过来,道:“陈相公,外面有人找你。” 范司阍本名叫“范珲”,军伍出身,因有门路故能脱离军籍,安排到明华书院里当司,也就是门卫的意思。 别看这小小门卫,油水大着呢,又清闲,算是个肥差了。 这范司阍便养得肥头大耳的,肚子都突了出来。 有人找? 陈剑臣一愣,随即想到可能是阿宝或者母亲来了,是看望,还是家里出了事情? 他心里没有定断,赶紧疾步往大门处走。 ――明华书院规定,学业期间,外人不经批准是不能进入学院里面的,哪怕是学员家属,都只能请求门卫代为通报;而学员本身,若是没有请假,同样不能擅离。 来到学院大门处,陈剑臣就见到阿宝正在门外徘徊走动,似乎有些焦急的样子。 “阿宝,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开门见山问道。 见到他,阿宝喜出望外,眼圈儿就红了,马上道:“留仙哥,干娘病了,病得不轻。” 当日陈剑臣把阿宝拉进自己家里过日子,那时莫三娘就说把她当亲闺女看待,算是有个干女儿的名份,免得招惹乡邻的闲话。所以称呼莫三娘时,阿宝都是叫“干娘”的。 嗯? 陈剑臣眉毛一扬,沉着问:“什么病?” “我也不知道,干娘病得很急,一夜之间就病倒了,不思茶饭,口齿不清,请了郎中,郎中说她犯了怔忡,但吃药不见好转,我没有办法,只能赶来江州找你……” 怔忡,那就是心病了。可无缘无故的,莫三娘怎么会有了心病? 陈剑臣隐约想到了什么:难道,又是阴司搞得鬼?见对付不了自己,就去对付一个老人家? 好阴险凶厉的手段,为了逼人低头信服,无所不用其极,不就是为了一柱香火吗? 陈剑臣怒意萌生――他当然知道这个位面的所谓鬼神,和平时口口相传的鬼神大不相同,基本属于两个概念。小人似鬼,恶人猛于鬼,反过来说,恶鬼何曾弱于恶人?但也没想到对方会来这一招。 “我知道了,你等一会,我先去请假。” 上院中,学员请假比较简单,只是要交二十文钱请假费。 很快,陈剑臣就办妥手续,雇了一辆马车,和阿宝往家里赶。在车上,阿宝又说:“其实我一大早就来到了学院门外,不过那司阍要我给十文钱通报费,我没想到这也要收钱,出门走得匆忙没有带够,只好又跑回去拿了……” 想到阿宝身上没钱,又因为事情紧急,肯定会先央求那范司阍的,只是央求不得,不得已才再度跑回去。这一趟来回,不知又要挨受多少苦累。 果然是小鬼难缠…… 第三十八章:镇恶 (主角反对的是僵化的八股文,不是反对读书,所以请有些读者不要选择性忽视。) 匆忙地赶回景阳村中,陈剑臣三步并作两步走,抢入家里。 莫三娘躺在床上,头发有些蓬乱,脸色苍白,双眼深深地凹了进去,甚是无神――阿宝临走前叫了邻居一位大娘过来照料,那大娘见到陈剑臣回来,忙道:“陈相公,你终于回来了,赶紧看看你娘吧。” 陈剑臣谢过她,坐到床边去,抓住母亲粗糙的手,说道:“娘,孩儿回来了,你感觉如何?” 听到他的声音,莫三娘居然蓬的坐了起来,一把抱住陈剑臣:“留仙,留仙你没事吧?” 陈剑臣沉声道:“娘,我没事,我好着呢。” 莫三娘双手颤抖地摸着他的头,似乎要看得真真切切,丝毫不差才放心,眼泪竟滚滚而下。 陈剑臣又问:“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莫三娘声音哽咽地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前天晚上我忽然做了个梦,梦见一个长得非常凶恶的小鬼,它自称是村中的土地神,拿着一柄钢叉,对我说留仙你因为不敬神鬼,触犯阴司,已被城隍老爷降罪下来了,把你的魂魄勾去受刑……这个梦,非常真实,就像真的一样,娘亲被吓得不轻,便苦苦哀求土地神大人不记小人过,要它放过你,但它就是不肯……” 她慢慢叙说起来,声音都有些颤抖,显然受到了很大的惊吓:“第二天我醒来,就发觉全身一点力气都使唤不出了,软软的,感觉很累很累,就想睡觉。但一睡觉,就马上梦见那土地神,它不停地和我说你的魂魄正在阴司里受火刑、过刀山、下油锅……诸种情形,犹如亲眼目睹,非常恐怖……” 听到这里,陈剑臣立刻就明白了怎么一回事――阴神入魂。 在道法的境界中,阴神修为本身并无多少实战威力,但它出窍后能潜入既定目标的精神魂魄里,温和的,叫做“托梦”,会请求对方办某些事情;强横的,则通过恫吓、威胁、甚至直接攻击的手段,从而使得对方魂魄受损,精神耗亏。 后一种,情况严重的话,可以直接抹杀掉目标的精魂。 但是阴神入魂有不少禁忌,不是什么对象都可以随便入的,有些人身强力壮,血气强大;有些人天生煞气,业力缠身……这些人,一般阴神都不敢碰,一碰,便等于开战,而阴神往往都会是落败的一方。 落败的后果,轻则魂殇,重则魂散。 故而,阴神入魂一般都会挑人而行,老弱妇孺为第一选择,因为他们是最容易被“托梦”的,也是最容易虔心贡献香火的。 上一次景阳村的土地神,奉江州城隍之命去拿陈剑臣服罪,它本以为陈剑臣不过是个文弱书生,不堪吓,手到擒来,不料最后竟然反被辟邪笔点了一记,几乎魂飞魄散。其一脚踢到了铁板,吃了个天大的哑巴亏,回到景阳村后,居然调转枪头,吓起莫三娘来。 莫三娘视陈剑臣为心肝,最为着紧关心;关心则乱,很容易就被阴神侵上身来,被折磨得生不如死,奄奄一息,若不是陈剑臣及时回来,最后结果还真不好说。 想到这,陈剑臣就怒不可遏。但他并没有自乱阵脚,而是先叫阿宝煮粥,端给莫三娘吃了。 随后他回到房中,磨墨、铺纸、提笔。 陈剑臣立于案前,酝酿良久,最后觉得全副身心的精气神都调运到一个巅峰的状态,这才徐徐下笔,在白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镇”字。 其字龙蛇飞动,笔画淋漓,自有一股灵气在其中。 成功了! 放下笔,陈剑臣顿觉得一阵疲弱,似乎有一股精气神刚刚被抽出了身体一般,让人竟有眩晕之感,差点站立不稳。 ――目前他体内凝聚出来的正气太少太弱,一旦使用过度,人的精神就会受不了,就会感到虚弱。 陈剑臣连忙坐到椅子上,闭目养神,好一会才渐渐恢复精力。 他拿着字,去到莫三娘的房中。 此时莫三娘已经喝了一碗粥,她看见儿子安然回来,心情大为开朗,胃口也变好了许多。但纵然如此,饱受折磨的精神状态还是很累,靠着一个枕头上,很快就眯着眼睛睡着了。 陈剑臣没有惊动她,而是悄悄地把那个“镇”字贴在莫三娘的床头上。 旁边阿宝看见,眼睛睁得大大的,但很快就想到:对了,村中的人都说留仙哥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猛兽不敢害,邪魔不敢近。他写的字,肯定也是卓越不凡的,自是能让干娘心神安定,怔忡不药而愈…… “阿宝,你且在这里看着,有什么事就叫我。” “嗯,我知道了,留仙哥,你先去休息吧。” 陈剑臣回到自己房中,躺在床上假寐。 他根本没有睡意,只是在胡乱想着事情,但很快醒悟,自己不知不觉间心又乱了,犯了忌讳,马上沉神凝思,脑海恢复一片空明,干脆闭目修炼起《三立真章》来。 “留仙哥,留仙哥不好了!” 阿宝的声音急促地响起。 陈剑臣跳下床去,问:“不用慌张,怎么啦?” 阿宝紧张得上气不接下气:“刚才……刚才干娘好像又犯病了。” 嗯? 陈剑臣迈开大步赶过去,却见到莫三娘很是平稳地睡在床上,一点事儿都没有,嘴角还微微露出了一丝微笑。 “咦,这是……” 阿宝有些意外,她刚才明明看到干娘睡着睡着突然间就双手紧抓住床单,连面容都有些扭曲,嘴里嗬嗬做声,好像在和什么东西搏斗一样,现在却睡得如此安详宁静了? 陈剑臣抬头望了望贴在床头的那幅“镇”字,立刻发现上面的笔墨竟然黯淡无光,如同经历了许多年的沧桑似的,再没有丝毫神采。 字上的正气,果然发生作用了。 陈剑臣有了笑意,道:“阿宝,娘的病好了。” 阿宝惊喜地问:“真的?” “呵呵,我何曾骗过你?好了,时候不早,你也早点安歇吧。” 说完,陈剑臣走回房间,放心地躺上床睡觉。 ――嗡! 不知过了多久,他眼前骤然出现一幅奇异的景象…… 第三十九章:审神 (今天白天一直停电,这章更新晚了,深感抱歉!)一幅奇特的景象突然在陈剑臣眼前出现,就见到一个小鬼阴神正背着一块巨大的石头一步步吃力地走过来。那块巨石,犹若一间小房子般,重重地镇压在小鬼身上。石头表面处,一个大大的“镇”字十分显目,还不时地迸射出点点光芒来,犹如火星飞溅。小鬼背着它,挣脱不得,面现痛苦之色,朝着陈剑臣不停地点头求饶:“陈相公饶命,相公请饶命!”陈剑臣喝道:“你这阴神,身为一方土地,不为百姓求福,反而阴魂作祟,却是奉了谁的旨意,敢如此胡作非为!”那小鬼头点得鸡啄米般:“请相公恕罪,都是小人一时糊涂,并没有奉得城隍老爷的命令就擅自阴神入魂了……”陈剑臣眉毛一扬:“果真如此?”小鬼苦着脸:“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呀,小人如何敢欺瞒相公?此事还求相公千万不要告诉城隍老爷。”陈剑臣嘿嘿冷笑。他本以为这又是阴司对自己的一种威逼措施,倒没有想到只是这景阳村土地单方面的泄愤行动。――阳间之中,有阳奉阴违、小吏擅专之事,原来这阴司同样也有,当真是大神易拜,小鬼难缠。当下心中一动――自己对阴司的情况一知半解,如今不正好审问对方,以获得所需要的资料吗?“哼哼,好你个土地,你真是胆大包天!”审问之前,需要先吓它一吓――陈剑臣深谙此中道理。小鬼阴神果然被吓得一张尖脸都有些煞白了,如果此事被城隍老爷知道,它罪责难逃,轻则被贬掉官帽,重则可能一身修为都要被打散,堕入十八层地狱里去;而如果说这些还只是以后的事情,那么现在的问题可就有点刻不容缓了――它被巨石压身,倘若陈剑臣不肯放过它,一时半刻后它就会很快死翘翘,甚至连轮回都无法进入了,当下不住地求饶:“相公饶命!”心里已经懊悔得肠子都青了。它本以为城隍老爷肯定会派得力手下牛头马面去对付陈剑臣,任凭陈剑臣挣扎,都难逃法网;没有此后顾之忧,它自可施展阴神入魂之术,好生折磨莫三娘一番,也算报仇雪恨了。所谓父债子还,子仇母偿也。这一向都是各处土地对于敢于不敬者的常用惩戒手段,从来都是无往不利的。比如说儿子不肯信奉,贡献香火,那么就通过托梦或者胁迫的方法,进入其父母的精神中,这么一来,在父母的要求之下,儿子也不得不来低头跪拜了;又或者通过进入小孩子的魂魄中,从而让长辈们心生畏惧,必须把香火供奉上来。诸种手段,或温和,或凶横,因人而异。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一束香火……但景阳村土地万万没有想到,陈剑臣居然安然无事地回到了家,还写了一幅字贴在莫三娘床头上。小鬼阴神等莫三娘睡着,正要故技重施,恫吓莫三娘的精魂,就见到那幅笔墨突然放出光芒,瞬间化成一块巨大的岩石,重重地压到它的背上,差点没把它压成齑粉。陈剑臣冷眼睥睨,道:“你且说说,你担任景阳村土地期间,到底还曾做过多少伤天害理之事,如敢隐瞒一件,我定要你不得超生。”小鬼阴神狡辩道:“请相公明鉴,小人只是前年才被授予景阳村土地一职,实在未曾做过什么伤害管辖百姓之事……”嗯!陈剑臣一声冷哼,气势徒然一冷。小鬼阴神骤然觉得背上的岩石重量在急剧增加,形状似乎又变大了一圈,直压得它脊背都要折断了,双腿支撑不住,扑通一下就倒在地上。这一下,被压得只露出一个头颅来,吓得它呱呱大叫:“饶命,相公饶命,我说,我现在就说……”这般情形之下,小鬼阴神哪里还敢隐瞒,连忙竹筒倒豆子般把十余桩做过的逼取香火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陈剑臣听完,只觉得怒意滔天――这哪里还是什么庇佑一方土地的土地神,简直就是祸害乡邻的流氓地痞。只不过流氓地痞收取的是保护费,土地公收取的则是香火信念而已。形式不同,本质却是一样的。可怜那些乡民百姓,受到威迫损害而不自知,反而以为鬼神有灵,供奉有加。陈剑臣莫名就想起庆云道长拿着画皮时所说过的话:“世人多愚,明明妖也,而以为美……”套这句话过来,陈剑臣就可以对那些愚昧的乡邻说:“明明贼寇也,而以为神明!”不但虔诚敬拜,而且还一心维护,不许他人触犯丝毫。有触犯者,这些人当即口诛笔伐,表现得义愤填膺的,真是可笑又可悲。当下陈剑臣乘胜追击,问起阴司的情况。虽然小鬼阴神地位低微,所知不多,但陈剑臣还是很顺利地从对方口里得到了许多他想要知道的情报――阴司阴司,顾名思义,就是管理阴魂的所在。在这个世界,人死则有阴魂出现,这些阴魂统统都受阴司统治管理――当然,也有些意外情况出现,会有个别阴魂逃离出来,在阳间作祟,成为厉鬼。阴司自成世界,同样的等级分明,上层有十殿阎罗,中层有判官、有黑白无常等,再下面就是各州城隍了,至于基层的,则为山神土地这般存在。鬼魂想担任官制,或者想投胎转世到富贵人家去,则必须赚取阴德,用一定数量的阴德换取――当然,想在阴司当官,本身修为也必须要达到一定的境界,例如说要当土地山神,没有阴神境界是不可能的;要当城隍老爷,则要金丹境界才行。阴司有律法,本规定阴司不干涉阳事,但正所谓上有法规,下有人为。为了赚取香火,得到更多的阴德,阴司中违背律法的事情不胜枚举,数不胜数。尤其是基层的土地山神,真正能做到奉公守法,自律严明的实在太少太少。简单地说,阴司的世界,就是凡人世界的一个倒影――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传统意义的所谓神明! 第四十章:纸鹤 (新书冲榜,求会员点击,求票票,各种求!) 了解完诸种情况,陈剑臣早有定断,只是故作沉吟不语。 那土地已被镇压得喘不过气来,一张脸涨得像猪肝似的,一个劲地不住求饶。 陈剑臣终于开口,道:“今日暂且饶你一回,再敢犯恶,决不轻赦!” 土地拼命保证,从此洗心革面做神云云…… 陈剑臣信念一动,正气所化的那块巨大的岩石凭空消失,不见踪迹。 土地脱得身来,狼狈地朝着陈剑臣作揖拜谢后,抱头鼠窜,遁回自家土地庙里去了。 ――这土地附身莫三娘,触犯陈剑臣逆鳞,他其实已有杀心,只是转念一想并不妥当,至少目前还不到时机,可暂且忍住不发,反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一夜再无事端,第二天起chuáng,陈剑臣来到母亲的房间,见到莫三娘精神大有好转,已经能独自起chuáng了,面sè也渐渐恢复了一丝红润。 陈剑臣忙道:“孩儿不孝,累得母亲大人受苦了。” 莫三娘微笑道:“留仙,说也奇怪,昨晚我也做梦了,那土地又来缠扰,只是突然不知从哪里飞出一块大石头,一举把它压住,随后消失不见……这样,我才能睡得一次好觉。” 陈剑臣没有多加解释,道:“如此就好。” 莫三娘又道:“不过我想,还是抽时间去祭拜土地公公一下。俗话有言: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 她的这种思维,却是很难改变的了,陈剑臣也不想去改变,去做那几乎注定是徒劳的事情――这个世界,鬼神为客观存在,他不信,并不是说不信它们的存在,而是不信奉,不信仰罢了。 这属于信念上的选择问题。 当下道:“嗯,母亲,孩儿在学院只请了一天的假,等会吃过早饭就要回学院的了。” 莫三娘便有些愧疚:“留仙,都是娘不好,突然发病,以致使打扰到你的学业。” 陈剑臣正sè道:“母亲可千万不要这般说话,求学固然重要,但孝道更为着紧,哪里能为了学业而置孝道于不顾的呢?” 母子俩又说了一会话,那边阿宝已经做好饭菜,可以开吃了。 明华学院里的膳食,总体来说算是不错,但陈剑臣吃着的时候,却总觉得不如阿宝的手艺,这趟回来,胃口大开,风卷残云地,基本他一个人就吃掉了桌上饭菜的三分之二。 他吃得香,莫三娘高兴,阿宝更开心。 用膳之后,陈剑臣又分别叮嘱母亲和阿宝一些话语,便告别出门,折返回江州去,继续学院的平静生活。 明华学院,平时课堂的主要内容为八股经义,但也有散文、书法、以及诗词歌赋的传授。所谓散文,就是区别于八股文的一种相对自由的文体,它不讲究音韵,不讲究排比,没有任何的束缚和限制。 对于这些课,陈剑臣是很喜欢的,听讲得也非常认真,丝毫没有分心。 日子如淙淙流水般流逝而过,bō澜不惊的,陈剑臣本以为yīn司方面会很快地找上门来的麻烦,居然也不见出现,却不知对方有什么盘算。不过在了解清楚yīn司的大致架构后,陈剑臣底气更足,料定yīn司不敢把事情闹大。 在天统王朝中,不敬鬼神的多了去,诸如修士们,都属于此类,yīn司根本拿他们没有办法,只能置之不理。 如今陈剑臣修习《三立真章》,有正气防身,在不敬鬼神方面自是多了一份至关重要的筹码。 《三立真章》奥妙非常,作者不知谁人,却能写出如此锦绣文章来。言简意赅,字字珠玑,实在和陈剑臣所接触理解的儒家相似又颇不相同。 自从陈剑臣突破凝练出了一丝正气,他对真章的领悟便深入了一层,但越是深入,越觉得深不可测,前面云雾缭绕,不知还藏着多少秘密。 这一夜,月朗星稀,天sè清明。 陈剑臣挑灯夜读,在读一本《阅微堂游记》。 这本书,通体都是用散文体裁写成的,作者为“诸葛卧龙”,一个看起来似曾相识、并且非常有气派的名字。 书内用游记形式,写着许多则小故事,或乡野怪谈,或奇情轶事,文笔出众,叙事风趣,看得很有意思。 其实类似《阅微堂游记》这般的杂学闲书,在天统王朝内属于三等**,不得在市面上发售。不过上有法规,下有人为,只要有门路,**一样可以流传开来。据说其中有一本名曰《兰竹梅》的一等**最出名,也流传得最广,只因书中描写的全部都是风月之事,深得人爱也。 《阅微堂游记》这本书,是王复捣弄到手的,为手抄本,不过字都抄写得很工整,不影响阅读。恰好被陈剑臣看见,便借了过来阅读。 而王复对于《阅微堂游记》并无太大的兴趣,看过就算了。他心中最感兴趣的是《兰竹梅》,到处找门路想借一本过来,然后手抄一本,放于枕头之下,时刻可翻阅、学习。只是一直以来都苦无门路,不得神书一见,真是深以为憾。 陈剑臣在读一则关于狐妖和穷书生相恋的故事,正看得入神,忽而听到一阵“扑扑扑”的细微声响,一抬头,就见到一只橘黄sè的小小纸鹤从窗户外飞了进来,在头顶上空盘旋绕飞着。两只翅膀一扇一振的,非常灵巧,活灵活现,犹如活物。 道法! 陈剑臣立刻就明白了。 嗤! 纸鹤徐徐降落,落在书桌上,蓦然一张小嘴,嘴里竟吐出一张被折叠得甚是纤细的字条来。 纸鹤传书? 陈剑臣惊喜交集。 吐出纸条后,只有巴掌大小的纸鹤做出了一个摇头晃脑的拙稚动作,随即小小的头在桌子面上轻轻叩了一叩,仿佛在向陈剑臣行礼般。这才一振双翅,又“扑扑扑”地飞起来,从窗户飞出去,消失不见。 有趣…… 陈剑臣大感新奇,飞鹤传书这等道法他可是一直只闻其名不见其影的,现在倒好,亲身经历了一次。 他稍稍平复了兴奋的情绪,拿起那张纸条,打开来看。 C@。 第四十一章:喝酒 一看纸条,那只纸鹤果然是庆云道长发来的,其实就是用一张符折叠而成,灌注了法力,就能在一定范围内找到要找的人,把信息送到。 眼下,庆云在江州城内,和广寒师叔在一块,其字里行间的意思就是想叫陈剑臣过去一见,撞撞道缘,看陈剑臣能否进入广寒法眼…… 无疑,庆云是一个古道心肠的出家人,他欣赏陈剑臣的心xìng,有心把其引进道门里去。庆云自己修为不够,不能收徒,所以把主意打到了师叔身上。 换了以前,陈剑臣学道之心急切,自然没有二话。不过现在,自从辟邪笔开锋,得到了《三立真章》,他就知道自己已经走上了另一条路,难再和道法发生交集了。 信念必须纯粹,必须干净,才能做到“心如赤子”。 如果这个也想学,那个也想学,到头来很可能就互相冲突,前功尽弃。好比如说道士不会去跪拜佛祖,和尚也不会跪拜三清一样――这是意识形态的原则xìng问题,一旦没了原则,那心境就会产生破裂,修为再无法得到寸进。 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方压倒东方,两者肯定无法并存一体。 又比如说陈剑臣得了《三立真章》真传,不信不敬鬼神,所以就必须要做到心中无鬼神。假如做不到,心中还装着鬼神的话,驱之不去,那么,就会产生心魔,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更遑论能凝练出正气了。 正气,不是一视同仁,也不可能是一视同仁。 因为有黑就有白,有正就有邪,不管在哪个世界,都会存在根本xìng的对立。 故而,立场很重要,立场的稳定更重要。 作为过来人,陈剑臣最大的优势就是能把握好自己的立场,经历丰富的他能洞悉很多事物的表面,透入到本质里去。而在前一世,他读书破万卷,所开辟的眼界阅历,就是一笔最大的财富。 然而既然庆云道长有心发纸鹤传书来,在礼仪上,陈剑臣觉得自己应该去一趟,这也算是一种人情规矩,不能失了分寸。 城隍庙,庆云所说的地址竟是那里…… 是巧合,或是别有原因? 陈剑臣沉吟片刻后就把此事搁置一边去,继续看他的《阅微堂游记》。 第二天黄昏时分,陈剑臣再度向学院学监请假,那学监五旬年纪,国字脸,留三缕胡须,一看上去,样子都是长得非常规矩的。 他看了陈剑臣一眼,道:“留仙,虽然你少有才名,有天赋,但学海无涯,万万不能产生骄傲之心,有所松懈……” 其言下之意,就是觉得陈剑臣老是请假,不够勤奋专心。 陈剑臣道:“多谢学监教诲,只是学生近日有事务缠身,不得不出去一趟。” 见他不听劝,学监便微微有些不悦,道:“好吧,你好之为之。” 拿了钱,批准了。 ――从学监的立场上看,其所说的当然都是至理之言:科举绝非简单之事,背四书只是基本功而已,还要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地读透,研究透彻才行,十分耗费精神时间。很多书生秀才穷其一生,都是在“子乎者也”里琢磨打滚,到头来依然无法中举,却是捉mō的功夫还不到家的缘故。 出了学院,陈剑臣寻人问好路径,很快就来到那江州城隍庙中。 城隍庙历来都受官封,城隍也会被授予官职,称为老爷。故而城隍庙的地位很是显赫,建筑辉煌,不是一般庙观所能相比。 时近傍晚,来庙里烧香跪拜的人已经渐渐稀疏减少了。 陈剑臣来到宽大方正的庙门外,抬头一看,就见到一副对联:善恶有报时候到;是非莫应论晚早; 横匾:我处无sī。 字写得很庄重,一笔一划,工整严格,被铭刻在木头上,入木三寸,使人一看,顿生敬仰之心。 “这位可是陈剑臣陈公子?” 一个庙祝来到陈剑臣身边,稽首道。 陈剑臣还礼回答:“正是。” “公子请随我来,庆云道长已在厢房等候。” 陈剑臣便跟着他走,走过一段曲折清幽的走廊,进入到一间素净的厢房中,庆云道长果然在里面。 两人见面,先是寒暄了几句,然后坐下来喝茶。 此时庆云道长忽而低声道:“陈公子,等会贫道师叔就会过来……嗯,我师叔这人脾气有些古怪,难以捉mō,所以公子要见机行事。” 陈剑臣答谢道:“谢道长提点。” 过了一会,砰的,房门居然被人从外面大力撞开,随即一个浑身污垢的道士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 他一进来,就赶紧把房门关上,好像外面有只狗在追他一样。 陈剑臣一看,就认出来此人正是那天在街道上施展出“种梨”妙术的道士,其果然就是庆云的师叔,广寒道人。 庆云连忙起身施礼,道:“见过广寒师叔。” 他脸sèbō澜不起,似乎根本没有看见师叔惊惶的样子。 广寒道人眨眨眼睛,忽道:“庆云师侄,你赶紧到外面去,如果看见一个满面横肉、腰像水缸的fù人追了进来,你就使个法子引她走开。” “谨听师叔吩咐。” 庆云道长什么都没有问就走了出去。 晕乎,这搞的什么名堂? 陈剑臣在一边看着,很是惊愣――他可从没有见到如此作为的道士,果然不同寻常行径。 广寒吁了口气,坐下来,直接把整个茶壶端起来,把茶壶嘴对着自己的嘴巴,咕噜咕噜地喝个痛快。 喝完,重重往桌子上一放,道:“茶水果然淡出鸟来,却是不爽,且弄杯酒来喝喝。”说着,伸出右手中指,往空茶壶里一指,只一瞬间,酒香飘溢,竟是从茶壶里传出来的,显然里面已装着一壶上好佳酿。 “公子可要来一杯?” 广寒斜着眼,问陈剑臣。 陈剑臣道:“谢道长赐酒。” 广寒呵呵一笑,端起茶壶,往陈剑臣面前的空杯子里倒酒,酒水盈盈,sè泽清幽,香气扑鼻而来,光是闻着,就能让人油然生出熏熏然的醉意。 好酒! 起码是存放了五十年以上的上等佳酿。 当下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地喝得不亦乐乎,而那一壶酒,本来最多不过十杯的容量,如今两人喝了十余杯了,壶内却依然酒水充足,丝毫不见减少,就仿佛永远不会枯竭一般。 小小茶壶内装着的,竟是永远都喝不完的美酒。 C@。 第四十二章:广寒 (关于崔更,以现在的情况,多的肯定只能心领了;而几个读者坚持投三千的,你们的贴心真让南朝感动,谢谢大家了。聊斋现在的成绩,离不开你们每一位读者书友的支持,鞠躬感谢!) 陈剑臣不是贪杯好饮之徒,数杯美酒下肚,已然面红耳赤,心神摇曳了,当即起身道:“道长,留仙不胜酒力,恐怕不能再陪道长畅饮了。” 广寒斜着眼睛问道:“这位公子,刚才庆云师侄定然和你说过老道性格古怪,喜怒无常,要你随机行事,尽量迁就老道,为何如今只喝得数杯便要离席而去,端令老道好生不爽快。” 闻言陈剑臣正色道:“留仙为读书人,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能饮则饮,不能饮却也不能故作豪阔,打肿脸充胖子。” 广寒哈哈一笑:“有点意思。” 顿一顿,又道:“如果老道没有看错,当日老道在街道上种梨之时,公子也在楼上观望吧。” 陈剑臣心一凛,倒没有想到对方早发现了自己的存在,老实回答:“在。” 广寒道:“我曾闻庆云说过,公子有心道法,那当日为何不下楼一见?” 陈剑臣道:“道长法术精妙,不过有所不仁……” 广寒马上面色一冷:“以公子之意,却是怪老道戏耍那梨贩了?” “不敢……只是卖梨者自力更生,勤劳养家,虽然性子吝啬,有劣根之处,但做好心当求自愿,一味强求,反而会落了痕迹。” 广寒眼光灼灼地看着他,见陈剑臣毫无紧张之色,依然侃侃而谈,十分镇定自若,不由嘿嘿一笑:“多年以来,公子是敢于对老道如此说话的第一人……啧啧,只是老道游戏人间,率性而行,你们读书人那一套仁义之说,却套不到我的头上来。” 陈剑臣默然――修士学道,为的就是逍遥长生。所谓“逍遥”,即为我行我素,不假颜色,不在乎他人的看法,以及感受。 这本就没有错对之分,只是大家坚持信奉的理念不同罢了。 广寒又把一杯酒一饮而尽,徐徐道:“公子果然为富贵中人也,放不下心中许多羁绊,看来你我并无师徒之份。呵呵,怪不得昨晚老道和城隍老儿喝酒时,他曾对我言,公子心中执念非常,难以化解,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陈剑臣心一动:“城隍?” 广寒道:“公子和阴司结怨之事,老道已经知道。公子笔下有正气,他日定非池中物。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你们之间的事只是因为一个小小误会而形成的,并无深仇大恨,不如就此算了吧。” 到了此时,陈剑臣才知道,广寒道长居然是跑来做和事老的,端是咄咄怪事,略一沉吟,缓缓道:“道长所言极是。” 广寒道长一拍手,道:“好极!” 又斟满一杯酒递过去:“公子,此酒乃是宫廷御酒,名曰‘养春’,喝之能增力气,长精神,不是俗物,多饮无妨。” 陈剑臣听得匪夷所思:宫廷御酒?难道竟是广寒道人施展无上道法从万里迢迢的京城宫廷里变出来的,真是如此的话,当真为鬼神莫测! 当下强打精神起来,又喝了两杯。 喝罢,广寒道人站起来道:“公子,且随我出去一走如何?” 陈剑臣舌头已经有些大了,道:“甚好。” 两人出门,径直离开城隍庙,走在大街上。 此时天色已晚,天上星罗棋布,熠熠发光,显得无比广阔深邃。 广寒道人手指指天,叹道:“天地无涯,而吾道有涯,公子,吾当何置之?”说完,竟怆然而涕泪下,面色凄惶。 陈剑臣如今颇有些醉眼朦胧,但精神确却是很清醒的,略一沉思,回答道:“道有涯,而此心无涯也。” 广寒道人顿时破涕为笑,抚掌而赞:“好一个此心无涯,妙哉,当浮一大白!” 两人正在谈论天地间,忽然右侧传来一阵吵闹声,却是在城隍庙围墙外,有一名汉子摆了一个赌档,正有一伙人围聚在一块赌博,赌着赌着,不知因为什么缘故,有人发生了口角矛盾,闹成一团。 广寒道人看见,嘿嘿一笑,忽问:“公子,你知道为何今天那肥胖妇人要追赶老道否?” 陈剑臣摇头,表示不知。 广寒道:“那是因为老道看见她正在打儿子,打得小孩大哭,老道看不过眼,于是也走过去打她的屁股,狠狠地打了三大下。” 陈剑臣张口结舌,半饷说不出话来。 广寒却得意地大笑着,不再多说,径直往赌档去,挤进人群,就听得几个汉子在大声吵闹,这个说“这钱是我的。” 那个说:“这钱是我的。” 吵个不休。 事情缘由却是一个赌徒中了一把大小,所赢颇丰,不料心情太激动之下,居然把一手铜钱全部撒落在地,掉得到处都是。 金钱落地,周围诸人哪里还有客气可言?赶紧俯身趁乱捡拾,转眼间就把许多铜钱都收进了自己的腰包内。 那丢钱的大急,抓住人就要对方归还,说钱是他的;可这般时刻,捡到钱的自不肯认账了,一口咬定钱是自己的。 其中又有人振振有词道:“楚大个,铜钱上既没有标识,又没有刻着你的名字,你如何能说钱就是你的。” 一干人等纷纷附和,那楚大个又急又怒,就想动手开打。 广寒蓦然开口道:“各位稍安勿躁,老道能知道钱到底是谁的。” 见是一个邋遢道士跑来凑热闹,汉子们顿时骂道:“道士少在这里胡说八道……” “臭道士快走开,怪不得老子一直在输钱,原来是你在这里的缘故,真是晦气。” 广寒嘻嘻一笑,不以为意,道:“老道真能知道……” 说着,也不见他念口诀,也不见动什么手势,就听见哗啦啦响,数以百计的铜钱竟然像长了脚般,从一众汉子的身上敏捷地蹦跳了出来,咕噜噜地滚动着,最后汇集到广寒的身前,一枚枚竖立起来,排列有致,蔚然成观。 广寒摇头晃脑地朝着铜钱问:“钱呀钱呀,我知道你们有灵性,能通神,那么谁是你们的主人,你们一定是认识的。既然认识,就朝他点点头吧。” 刷! 数以百计的铜钱,竟真得齐刷刷地折身点头起来。不过它们没有朝汉子们点头,而是朝着广寒点头。 “哈哈,原来闹了半天,这都是老道的钱,那老道就不客气了,走也!” 广寒一个转身,迈开大步,朝着街道另一边扬长而去,在他身后,密密麻麻的铜钱好像是跟随将军的士兵般,咕噜咕噜地滚动,紧紧跟随在广寒身后,状况显得十分诡异而滑稽。 一众赌徒直勾勾看着,几乎连眼珠子都要瞪掉出来,许久作声不得。 广寒也不再理会陈剑臣,一边走,一边作歌曰:“金钱万贯尽灰灰,此心无家何处归?城郭依旧人不识,吾眼但见骨累累……” 歌声之中,隐隐有怅然悲凉之意。 陈剑臣目送他离去,消失不见,心中暗暗一叹:广寒,真道士也…… 第四十三章:半面 阳光熙熙,春天终于渐渐显露出了一些娇媚的眉目,有鸟语,有花香,令人感到一种懒洋洋的适意。 陈剑臣正在上课,听主持书法的刘老夫子讲笔画要义。 刘老夫子已是花甲之年,人瘦,颇高,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袍子,精神矍铄,他念的声音也很有节奏感,抑扬顿挫的: “字如其人,应正不应歪,宜挺不宜散,有骨气,精神其中……” 陈剑臣很认真地听着。 在这么多门功课中,他最喜欢的便是书法。书法乃六艺之一,一来很是重要;二来也符合陈剑臣的意趣。 ――但这个位面的所谓“六艺”,却不是陈剑臣所记得的六艺,而是把“礼乐射御书数”,改成了“经礼乐德书数”。换掉了其中的“射御”,也就是锻炼身体的两项。简单地说,就是文风靡靡,在读书人眼里,练武的都是粗人,入不得流,故不可称为艺。 这也是朝廷两极分化,统治天下的一个得力手段。 陈剑臣是过来人,自是看得明白,只冷眼观看,该怎么干,还得怎么干,锻炼身体,每天必行。 除此以外,他就择艺而学,其中的“经礼德”大都乏善可陈,假大空居多;而“数”对陈剑臣来说小儿科都算不上,几乎不用理会,那么,剩下的“乐书”就是重点所在了。 “乐”者,包罗歌舞,诗词等;而“书”其实包括了书法和画画两大类。 陈剑臣前世对于书画就有一定的兴趣,只是所学不精,穿越而来,倒正好修习研究一番。况且,《三立真章》里对于书画也有要求,子曰:“泼墨显力,以笔传神。”在“立言”境界,核心的神通正气,都需要通过笔墨来表现出来。 眼下,陈剑臣凝练出了正气,已入道,达到立言之境,不过目前仅处于入门阶段,前面的路,还远着呢。 学习书画,同时也能够修习《三立真章》,一举两得。 只可惜,书画课每七天才上一次,数量相比之下很少。这种情况就像以前读高中时,那音乐体育课本就少得可怜,还常常会被占用了,“被自习”一般。 所以,每当上书画课程时,陈剑臣都听讲得非常认真,还常常登夫子门上去请教,空暇时间即涂鸦练笔不辍。 他悟性不错,心思灵活,加上勤奋努力,如今在书画上可算小有成就了,还结合前世的见识,开始有意识地形成了自己的书画风格,几幅习作出来,甚得夫子点头赞许,称“少匠气,有灵气,不墨守成规”云云。 把字画学好了,就是非常有用的立身技能。如果因此而成名了,当上了名家,更是光环绕身,好处多多。 其实这就是陈剑臣为自己准备好了的一条退路。 笔墨功夫,加上《三立真章》,简直绝配,天衣无缝,何乐而不为? 课堂完毕,诸人纷纷起身离去。王复又跑来陈剑臣边上,道:“留仙,有空陪愚兄上街一趟,买点东西。” 他现在天天翘首期盼三月十五早日来到,好能见着清雪书院的一干女学员们,当然,聂小倩便是其中最为吸引人的一颗明珠。 陈剑臣道:“拂台兄,我还要练字,恐怕就不能陪你了。” 王复便有些怏怏,只得自己请假出院而去。 用过午饭,陈剑臣便一直呆在房间内练字――在书院上学比较爽的是,课堂都是安排在上午,而下午以后都属于自由时间,除了不能随意出学院外面,诸般事情俱可自己安排。或与好友聚在一起谈论经义,或独自闭门苦学,悉听尊便,只要不违反院规即可。 这般时候,陈剑臣一人独处的居多。 他入学已有一段时日了,但在百余名同窗中,他倒显得像个局外人般,和别人有些格格不入,唯一有些话说的,就是王复。 这倒不是陈剑臣性格孤僻,而是同窗中的秀才们,几乎都是四、五十岁的,个个老气横秋的样子,和他们说话,非常有压力,而且很难找到共同话题去。还不如一个人呆着,修习《三立真章》,或者练字学画呢。 笃笃笃! 敲门声起,似乎有些急促。 陈剑臣眉头一皱,放下笔,打开门,就见到王复面色激动的站在外面。 “留仙,留仙,你猜愚兄刚才在街道上见到谁了?” 陈剑臣为之哑然,道:“我又不是神仙,哪里猜得着?” 王复兴奋地道:“是聂知州的掌上明珠聂小倩呀!” 陈剑臣心一动,哦了声:“你上去和她说话了?” 王复便沮丧道:“没有,她坐在轿子里呢,旁边又有侍卫守护,愚兄哪里敢唐突佳人。” “那你又说见着人了?” 王复精神一振,道:“那是当时恰好一阵风吹过,微微拂动了轿帘子,愚兄便机不可失地瞪大了眼睛看,虽然最终只见到半面,已惊为天人。” 想及他当时的情形,陈剑臣便不禁哑然失笑。 王复振振有词道:“留仙,你是没有见着人。愚兄敢保证,如果你见到了她,定然会比我还要觉得惊艳,茶饭不思都大有可能。啧啧,娇慧无双,直如画中人也。” 陈剑臣听得直摇头,他倒不怀疑聂小倩的容貌无双。只是时空转换,人物皆非,却难以明确彼此的身份来历了。 说着说着,王复忽而神情一黯,道:“不过十天后的踏青,只怕我等连和她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陈剑臣问:“为何?难道她架子很大?规矩很多?” 王复摇头:“这倒不是,而是她身边已有护花之人,乃是前任知州吴大人的独子吴文才;他们两家是世家,从小便定了姻亲的……嗯,吴文才也是我们学院的生员。据说因为有事,请了假期,还不曾来报到,相信这两天就会来了。” 陈剑臣剑眉一扬,不动声色。 王复继续道:“你想呀,聂吴两家,都是朝廷当今豪门,我等如果唐突冒犯了他们的公子小姐,岂不是自寻死路?故而到时看几眼倒无妨,要上去搭讪说话却万万不敢的。愚兄还听说,那吴公子生性跋扈,可不是个好相与的公子哥儿。到时他来上课,留仙你也要注意一二。” 陈剑臣淡然道:“谢拂台兄提醒了,呵呵,你一向知道,我一般都不招惹他人的。” 王复听得直点头――确实,在学院期间,陈剑臣都是安安分分的模样,专心苦读,不问外事,从没有和他人产生过矛盾。 当然,王复却不知道陈剑臣的这句话后面,还有一句潜台词:我不惹人,但也不喜别人惹我! 第四十四章:寄卖 当晚陈剑臣又接到了庆云道长的纸鹤传书,其信中留言,说已和广寒师叔离开江州,北上京城,参加一场弘法大会云云。 听到弘法大会,陈剑臣便感到有些疑惑:天统王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对于释教道门都管理甚严。五十年前,当时朝廷还曾对释家进行过一次扫荡式的清洗,把许多香火鼎盛的庙宇都捣碎打烂了,和尚们则被遣返归籍,还俗。 这一次清洗后,各地各方都遗留下大批残破败落的庙宇来,成为蛇虫虎豹集居之地,其中还常常传出闹鬼的传闻呢。 和尚庙里出鬼魔,实在有些怪异。 然而庆云如今所言“弘法”,本就是佛门专用之语,听其意思,那弘法大会规模似乎不小,还是在天子脚下的京城举办的,这就显得更诡异了。 莫非,朝廷风气有变,开始尊崇佛道了? 陈剑臣立刻就想到这个可能,一朝天子一朝臣,每当帝位更迭,总会出现一些新的政策,颁布下新的措施来。 ――当今圣上正明帝可是三年前才登基上位的。 不过因为资料缺乏,陈剑臣琢磨了大半个时辰,还是理不出一个思路,无法得知事实的真相到底如何,最后唯有作罢。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庙堂太远,始终不是他现在这么一个小人物所能看得清楚的,还是先把己身的问题解决好再说吧。 眼下陈剑臣首要解决的,就是要在江州打拼下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基业,以最快的速度把母亲和阿宝接进城里来。 创业需要本钱,以及本事。 陈剑臣左思右想过,有了初步的意向,他想在江州城内开设一间书画店――天统王朝文风靡靡,书画店十分受欢迎,基本各大州府都开设有十几家以上,经营顺利的话,一年下来所赚颇丰。 书画店里可卖各类书籍,书法,字画等。除了书籍的货源基本统一外,书法字画的货源则十分多元化。可以是自写自卖,也可以是帮人寄卖,还可以收取一些名家的作品,再高价销售…… 可操作性很强。 而且字画方面的价格也没有个标准,适逢财神爷关照的话,一幅普通字画卖个几锭银子都有可能。当真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至于某些书画店内李鬼打李逵、卖赝品的诸种见不得光的手段,屡见不鲜,那就赚得更多了。 不过把一个像样的书画店开出来,最少得要十锭银元宝的本钱,租金是一方面,请人也是一方面,但最主要的是第一批货源钱。 除此之外,还得做好前期基本没有生意的亏空思想准备。要知道书画店做的是品牌生意,来往的大都是熟客,因此新开张的店铺前期基本都是门可罗雀的,要慢慢熬,才能熬出头。 所以,本钱是横在陈剑臣面前的第一难关。 首先,他是不可能向家里伸手要钱的,至于找王复借贷也不太好,归根到底,还得用自己的本事去赚。 在天统王朝,利用秀才的身份去赚钱,门路还是比较多的,做门客幕僚,当先生教书,卖字卖画,写诗话等等。 只是这般行径,耗费精力太多,就不会有时间去准备科举了。因此不到逼不得已的时候,秀才们都不会放下身段去赚钱。有些书生秀才就算到了贫困交加,三餐不继的地步,都宁愿呆在书房中念“之乎者也”,也不肯走出去寻活路――而且一般的读书人家境都是比较殷实的,有固定产业,也根本用不着他们抛身出来忙活生计。 但陈剑臣不同,他本就无意科举,没有了最主要的顾虑;并且以他的观念看法,不能自力更生,饿死累全家才是最可耻的作为。 当然,目前对他而言做先生当幕僚不现实,还是卖字画更稳当些。 这就是陈剑臣一直苦心练笔的重要原因之一。练好了字画,他就可以把其中一些比较出色的作品挑出来,然后送到城府内的书画店去寄卖――不少书生秀才都是走得这么一条路径,一来不用自己出面;二来也可以验证下自己的水平,是否能得到别人的认可;三来嘛,有钱能使鬼推磨,谁都不会嫌少的。 寄卖有规矩,需要作者本人定价,卖出去后店铺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如果在规定约定的时间内卖不出去,作者就要去拿回来;否则当弃权论,店铺主人可以自由处理。 有了赚钱的计划,陈剑臣花费在书法上的精力更多了,常常一写就是好几个小时,耗费笔墨不知多少。 这都是练笔的功夫,必不可少,等自我感觉差不多了,就能正式购买空白的卷轴来题字,这样,才能卖得起价钱。而随便用一些毛边纸,就算写得再好,也不具备销售的价值。规格不够,人家书画店也不会收。 王复知道了陈剑臣的寄卖计划,当即拍着胸口说他认识“雪泥斋”的掌柜,可以代为介绍推荐。对于这份人情,陈剑臣没有拒绝。 人情练达即文章,本就不必过于拘泥。 雪泥斋在江州中算是一间大型书画店,名气不小,他们收取寄卖字画都有一定的要求,首先得过掌柜的法眼,过不得的,一律不收。眼下虽然有王复引荐,但本身字墨水平不行的话,人家也不会收的。 这倒是个不容错失的好机会,可以当做是前期练笔功夫的一个验证总结。 陈剑臣当即购买了两幅空白卷轴,花费了三十文钱,倒有些心疼。更心疼的是,其中一幅字因为把握不够的原因,写废了;最后只写成一幅,字曰:一蓑烟雨任平生! 七个字,字体介于楷书和行书之间,正而不厉,行而不散,笔触圆润别致,行云流水般,给予人一种舒畅又不显散漫的感觉。 陈剑臣按下章印,把笔墨吹干了,再小心翼翼地卷起来,用一截绳子绑好。 有了作品,事不宜迟,他便与王复请假出院,到那位于北街的雪泥斋去,准备寄卖――对于自己写出来的字墨能否得到雪泥斋掌柜的首肯,挂到店铺上去寄卖,陈剑臣并无十足把握,毕竟字画这东西,存在太多的个人看法因素,本就没有什么统一标准。 但愿,这会是一个成功的开端…… 第四十五章:遭遇 雪泥斋位于江州北街中段,位置甚是显眼,而占地近三百平方的店铺,也显得很宽阔,有架势,气派非常。 店门两边挂着一副对联:春夏秋冬有墨宝,东南西北无白丁。 横匾:飞鸿踏雪。 这副对联是当世书法名家傅山草的手笔,价值千贯,乃是雪泥斋引以为傲的招牌所在。平时常常有书生专门跑过来,站在门口处,抬头仰望,为的,就是来揣摩学习名家的手笔,看得如痴如痴的,大有启发。 店铺一层内,四周墙壁挂满了各色书画,一幅幅,整齐有致地悬挂着;而顾客们则站在下面观赏,有喜欢的,有想购买的,就请伙计拿下来。 ――雪泥斋共有三层,第一层悬挂摆放的字画基本都是寄卖的作品,价格相对低廉;二楼里出售的作品则属于小有名字的书画家的,价格自然会贵上不少;至于三楼,那是名家大家的作品才能摆上去的,等闲人也上不得去。 三层楼,分别由三个掌柜坐镇管理。 王复认识的,就是第一层的掌柜,叫李雪夜,名字取得非常风雅。其本身也是个秀才,不过考了十几科都考不上,上了年纪后便死了科举的心,跑来雪泥斋当一楼掌柜了。每月所得薪金虽然不算多,但额外有不少灰色收入,日子过得不错。 听到王复的推荐介绍,那李雪夜抬头扫了陈剑臣一眼,淡淡道:“那请陈公子笔墨一观。” 他的态度不算热情,也谈不上冷漠,中规中矩,例行公事般。其实他和王复并无多少交情,只是王复常常来他这里买字画,算是一个熟客而已。 这样的人情面子本来就薄得很,更何况陈剑臣只是个寒门弟子?若不是有个童子试三试第一的名头挂着,他可能都懒得用个“请”字。要知道平时那些书生秀才为了能让自己的笔墨挂到雪泥斋的墙壁上寄卖,那都是要赔着笑脸,说着好话的。 陈剑臣两世为人,胸有城府,一一看在眼里,不动声色地把字递过去。 李掌柜拿过,摊开看了看,略一沉吟,正要说评价,抬头恰好见到一伙人走进店里,他连忙把手中的字墨一扔,快步迎了上去,点头哈腰道:“吴公子,你来了。” 其随手一扔字墨,好在陈剑臣眼疾手快,一把抄住,否则就要掉到地上去了。陈剑臣心头火起,其实就算李掌柜说字墨不行,不能寄卖他都不会觉得有什么,只是对方这般随意糟蹋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字,一点尊重之意都没有,却让陈剑臣面色一冷。 李掌柜丝毫没有注意他,全副精神早放到了前面的那位被四名仆从前簇后拥的富公子身上。 这位富家公子,一身名贵锦袍,腰束绫罗带,挂一块巴掌般大小的和田美玉,头戴儒巾,上面镶嵌一块橙黄美玉,熠熠发光。 公子长相颇为俊雅,身材甚高,立在那里,恍若玉树临风般。只是他满脸自然散发出的傲气,却令得旁人不敢稍加靠近。 啪! 公子打开了手中的折扇,轻轻摇着,傲然道:“李掌柜,今天生意挺好呀。” 李掌柜赔着笑道:“谢公子夸奖!敢问公子今天可有拿墨宝来了?你不知道,那城南的张公,城西的杨公可都是眼巴巴地想买公子的墨宝呢,订金都下好了。” 公子晒然道:“本公子心情好,自会写几个字……我今天就是来写字的,要好好即席挥毫一番。” 李掌柜大喜:“请,公子请三楼。” 跑到前面引路,看他殷勤的样子,如果没有规矩,只怕要直接带上楼去。 好一会李掌柜才回到陈剑臣这边,脸上立刻挂回了那副“公事公办”脸,斯条慢理地道:“陈公子,你这幅字还是有些水平的,本店可以收取寄卖。那么,你定价几何?” 陈剑臣忍住气,沉声道:“一贯。” 一贯就是一千文钱,也就等于一锭银元宝。这个价格,在寄卖的行情中,算是很高的了。 李掌柜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随即心里吃吃冷笑:又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愣头青,初出茅庐,心比天高,自以为写出来的都是墨宝了。哼,你既无名气,又无背景,哪怕字写得再好又有孰人来赏识你?花这么多钱购买?等你的字墨无人问津,沦为废纸之时,你就知道世道艰难了…… 然而作者定价,纯属自由,他也没多说什么,这样的例子他以前也见得多了,最后几无例外都是灰溜溜收场。 当下李掌柜马上写了一份协议,双方无异议后,当场签字画押。 根据协议,陈剑臣的字定价一贯,可在雪泥斋寄卖十天,如能售出,雪泥斋可获得一百文钱的寄卖费。在此期间,雪泥斋要保护好寄卖作品,如有折损毁坏,需按半价赔偿…… 协议还规定,陈剑臣还得交纳五十文钱的装裱费。 把钱交清,协议就正式生效了。 陈剑臣和王复告辞出去。 出到外面,王复悄悄道:“留仙,刚才那公子就是吴大公子。” “吴大公子?” 王复一跺脚:“就是我们的同学,前任知州,现任朝廷礼部尚书的吴大人的吴文才公子呀。不知怎的,他现在居然还不来学院报道。” 陈剑臣哦了声,疑问:“他书法很好?” 王复看四下无人,低声道:“他写得都是草书,据说写出来后,基本没有人认识的。” 闻言,陈剑臣不禁哑然失笑:虽然王复说得很隐晦,但个中意思却是非常清楚。转思一想,就明白了其中的关窍:敢情那些买家争着高价来购买吴文才公子的字,实则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人情关系也。 一幅字,一笔钱,一次人情。 这里面的弯弯道道倒是很分明。 王复又道:“据说吴公子可以当岁贡生,到京城就读国子监,可他却留在了江州,想必是为了聂家小姐的缘故。” 陈剑臣晒然一笑:“拂台兄,你倒是了解得很清楚。” 王复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多打听耳。” 三江感言,并求三江票! ()终于三江了! “终于”二字,字字艰辛。 有这么一句话:每一个写手,都是留着汗水,喝着苦水而码字的。别人不知道,但我却肯定就是。 我不是一本成神的天才;不是日更万字的猛才,在万千的庞大写手人群中,我从来都是不受关注、默默无闻的路人甲乙丙丁,小喽般的存在;一如陈奕迅所唱的“那年十八,母校舞会,站着如喽”,只能微笑着,看别人的表演,看别人的风光。 我并不妒忌,只是难以掩饰的失落挥之不去。 ――每个人的成功,都有他们成功的理由,都是他们的本事。自己遭遇坎坷,纵然失意,却也不能怪时运不济,他人排挤。 因为这些都是借口,毫无意义的懦夫的借口。 那么,唯有跌倒后再起来;扑街了,继续一身泥水地重新上路,摸索前面未知的路径,期盼光明就在眼前。 于是,我就终于能够――第一次上了三江! 《聊斋志异@叶生》里有一句话我记得非常清楚:“频居康了之中,则须发之条条可丑;一落孙山之外,则文章之处处皆疵。” 简单地说,就是只有成功者才会得到瞩目;而得不到读者书友的认可、喜欢的作品,那就是仿若废纸。 所以,谢谢大家对本书的支持,谢谢你们对本书的宽容和热爱。 然而如今,我,以及这一本《穿入聊斋》,现在才不过刚刚上路,前面的路,还远着呢,还不知存在多少的风雨波折。 我只希望,一路上有你,有你们的陪伴,那便足够了…… 南朝拜谢! (投三江票,请进三江频道,找到本书选项,投票即可,免费的,号上有票的话,还请不要手软,呵呵!)C 第四十六章:认识 ()(新的一周即将到来,南朝在此郑重向各位求推荐票冲榜;求三江票捍卫菊花。争这一争,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了不起,而是想说一句:扑街作者也有春天!而各位支持本书支持南朝的书友读者们,你们就是带来春天气息的灿烂阳光!) 笔墨顺利地挂上了雪泥斋的墙壁,开始了寄卖,但在短时间内可能没有结果。陈剑臣也不急,一如往常般继续学院的生活,过得很是平稳规律。 在这段时期,经过反复的推演,陈剑臣又捉摸到了有关《三立真章》凝练正气的一些窍门―― 正气、力气、法力,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存在,只是表现方式,作用效果有所差别而已。正气被使用消耗出来,亏损过度的话,人的精神就会产生深深的疲倦感,有气无力,打不起劲头,需要时间恢复,重新把正气养回来。 而当前体内凝练出的正气数值强弱度,则可以通过泥丸宫内的那篇《三立真章》看出来。 《三立真章》,共有九百九十九字,一一浮现而出,组成一篇完整的文章,就悬挂在陈剑臣泥丸宫里开辟的识海世界中心,只要他闭目思索就能感应到,在这方面,倒有点像修士的内视。 泥丸宫内,竟悬挂着一篇文章。 此等奇异境况,一般人是绝对想象不出来的。 这篇文章,刚刚横空而出的时候字字如斗大,稳定下来后字字凝缩成拳头大小,光芒尽敛,显得黯淡无彩,不辨面目。远远看上去,反像一扇立于虚空的石碑,不动如山。 但当那天陈剑臣取得突破,终于凝练出了正气,文章的第一个字――“太”字,居然就像通了电似的,浑体发出亮光,莹莹如天上星辰。 这种感觉非常奇妙,陈剑臣第一反应就想起了前世繁华街道上的那些霓虹灯牌上的字体。 只是在家里的时候,为了镇压土地阴神,陈剑臣写出一个“镇”字,损耗了所凝练出来的正气,那“太”字就重新陷入了黯淡。好在后来休养了几天,字上的光芒才又再度焕发。 通过这段经历,陈剑臣认识到,炼气和养气之间的区别。换句话说,炼气属于创造,而养气则是回复,养气要比炼气容易许多。再打一个简单的比喻:炼气譬如打泉眼,当泉眼上涌现出来的水被用光后,就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会再度涌出来。 这个等待的过程,就是养气。 ――找泉眼难,但等泉眼涌出水来就比较容易了。 而如果说《三立真章》九百九十九个字,每一字都需要一道正气来激发。那么,最后陈剑臣就需要凝练出九百九十九道正气,实在任重而道远。 与此同时,陈剑臣还发现,当只拥有一道正气的时候,他就只能写一个字来承载,超出字数的话,正气就无法表现出来,反会使得整幅字报废掉,成为稀松平常的书法作品。 之所以能总结出这个规律,却是因为陈剑臣自从得了《三立真章》真传,凝练出正气后,就可以直观地感受到蕴藏在笔墨里的正气存在了。 那是一种精神层面才能触摸到的神采,气质般的存在,平常人却无知无觉。 浩然正气,如果修炼到了最高的“立德”之境,绝不会逊色于道法。 之前无论庆云还是广寒,都曾有意地在陈剑臣面前施展出道法的奥妙来,要引他入门。但修道又岂是易与之事? 这个世界,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就跑来把毕生修为全部过渡给你,让你天下无敌的。 一入道门心如铁,要断尘缘,去凡根,闭关苦修,不知历经多少磨练,忍受多少寂寞才或有小成。 陈剑臣不怕寂寞,但他并不认同道门的那种逍遥无为的原则。 相比之下,《三立真章》却更适合他的性格,“小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进退自如。 那晚之后,陈剑臣和广寒到底没有建立师徒情谊,对此庆云道长还曾好生惋惜过一阵,说陈剑臣错过了道缘。 然而陈剑臣却不是那般认为,他既然已经选择了属于自己的道路,就会坚持地走下去,并不愿轻易就产生方向性的改变。 没有坚持,何来结果?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梳理,试验,陈剑臣总算把《三立真章》的基本道理认识个明白,在运用方面,更有把握。 就在昨天,那吴大公子终于姗姗来迟地来到学院报到,成为陈剑臣的同窗。他的出现,在课堂上顿时引起了不小的一阵风潮,许多生员立刻犹如蚂蚁嗅到了糖味一般,纷纷围聚过来,俨然把吴文才当成了核心存在。 当朝礼部尚书的公子,光这个身份光环,已足以让许多人趋炎附势了。只有一部分不通人情世故的生员才会傻站在一边,什么表示都没有。 当然,陈剑臣也属于其中之一。 不过他并非不通人情世故,只是不屑而已――其实以他现在的身份,也算得上是一名“修士”了,只是此修非彼修也。 本来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骨气,富贵不能淫,但如今学院内的风气基本都被败坏得差不多了,势利眼都长到额头上去,人人都练成了见风使舵的本领,哪里还有几分傲骨? 怪不得那些阴司阴神可以肆意出入学院之中。 读书人所在的地方,刚阳血气原本就稀薄得很,再没有了正气傲骨,所剩下的,还能有什么?岂能让阴神有所忌讳? 王复居然也没有往吴公子那里凑,倒让陈剑臣有些意外,问之,王复很简单地回答:“不喜耳。” 这三个字,倒让陈剑臣对他刮目相看一番。 日起日落,日落日起。 王复最为期盼的踏青之日终于来到了,明天,就是三月十五。行程计划什么的,早已准备妥当,目的地就是鉴江滩,和笔架山相近的一处观光胜地。每年春天,都有许多才人佳人蜂拥而去,到那里展示风骚。 团体踏青,生员们可是要交费的,每人一百文钱,一个字儿都不能少,就算陈剑臣这等廪生都不能例外。 这么一大笔钱交上去,陈剑臣委实有些心疼。开学两个多月,他身上带着的钱竟花得七七八八了,这还是建立在他的廪生身份上。真不敢想象,普通生员的钱会是如何个水流法…… 读书,真耗钱呀! 对于踏青,陈剑臣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不外乎一窝人去游玩罢了。然而这一窝人中,他格格不入,哪里有什么乐趣?而他心中唯一的期待就是,到了明天,可以认识认识这个世界的聂小倩了,却不知道,她是不是那个吟出“只羡鸳鸯不羡仙”的聂小倩。 ########################## 给大家推荐一本好友新书,《校花的贴身鬼王》,书号:2256786。虾米?书名很熟悉,想起了贴身高手?不不不,那本书太纯洁了,这是另一本更为yd的故事。 吸血鬼王国小王子太曦卡兰附身到了一个名叫柳逸的高三学生身上。就这样,一个超级学生诞生了,财富滚滚来,女人列队上,好不牛叉! [bookid=2256786,bookname=《校花的贴身鬼王》] C 第四十七章:踏青 ()(三江票告急,急求票票支持!)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鉴江浩浩汤汤,横贯南北,就像一条巨龙飞腾,最后裹挟着惊人的气势,咆哮倾注入大海。 鉴江滩,其实就是江边转弯处自然形成的一处河滩,滩上生长有一株巨大的榕树,参天而起,根须枝茎蔓延垂落下来,看上去,宛如一座小树林般。 林内百鸟群居,每到春夏之季,鸟鸣如唱,十分的热闹,简直就是一座鸟的天堂。 榕树荫下,芳草茵茵,竟不显潮湿阴暗,很是奇异,实在是一处引人入胜的游玩景地。 据说,此榕树树龄已达九百多年,具备了灵性,于是,就被某些有心人敬拜为“神树”―― 该神树主姻缘,能牵红线。 这可是有根有据的,不见榕树的根须条条分明,千丝万缕吗?就像是传说里月老手中的红线一般。 一棵能牵姻缘的神树,足以吸引很多善男信女前来跪拜供奉。久而久之,就有人牵头集资在树下建立起一座树神庙来,还安排有一位庙祝在专门主持,以出售香火和许愿囊为生,生意十分红火。 游人来鉴江滩玩,拜于树神庙前,跪求许愿,已成为一个俗例。 现在,明华书院和清雪书院的不少学员就在纷纷买了香火纸烛,很虔诚地磕拜着那一尊雕刻的颇为粗糙的树神像,其中,甚至几名先生都参与了。 ――本次踏青,明华学院和清雪学院联谊出游,不过双方不是一起来的,而是约定碰头的地点时间,到了鉴江滩这边再汇合,然后举行对诗、猜谜等联谊交流活动。 清雪学院的学员们却是先到,共有五十多个,个个都是二八年华的少女――毕竟到了出嫁年纪的女子,哪里还会呆在学院读书的呢? 这些少女,平时在学院内可是憋坏了,难得出来一趟,顿时吱吱喳喳的,倒比榕树上的小鸟还要吵闹几分。 一下子见到如此多云英未嫁的少女,王复眼睛都有些直了,眼珠子咕噜咕噜地偷着看。只可惜因为礼仪人防,对方脸上都蒙了面纱,看不清真面目,就连哪个是聂小倩都认不出来。 双方聚会,顿时你作揖我道个万福的,表现得文质彬彬。 明华书院这边的秀才们,大都年纪偏大,并且基本都有家室的了,一眼看去,分明了然。于是女生们的目光很快就集中放在了两个人的身上。 玉树临风的吴文才公子自然是最为惹眼的一个;另一个却是陈剑臣。 陈剑臣身体挺拔,剑眉朗目,比起吴文才的俊气,他的英气丝毫不逊色,反而更有一种难得的刚阳魅力,因此能成为少女们的焦点那可是一点都不奇怪。 很快,关于陈剑臣的情况就在女生中间宣扬开了。 童子试三试第一的少年才俊,极其有可能在近年中举的才子,纵然家庭背景差了些,但只要他中举当官,立刻就能鲤鱼跃龙门。 相比起那高高在上的吴公子,陈剑臣无疑更适合接触…… 要知道在天统王朝,待字闺中的女子们在姻缘上基本就是由“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所决定的,论不得自己做主;很多女的往往连男方的样子都没见过,就嫁了过去。 典型的盲婚哑嫁。 如此情形下,少女们对于未来夫君的期盼度何等迫切,哪个少女不怀春?所以在许多脍炙人口的民间故事里头,穷书生翻墙爬窗进入富家小姐闺中私定终生的内容就成为了主题。 只因此主题迎合了男女双方的愿望。 穷书生想和富家小姐共连秦晋之好;而富家小姐呢,也想找一个知书识礼的书生为伴,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何等浪漫。 当然,这都是故事而已。 现实里头,富家小姐的高墙哪里是那么好爬的? 徒手,别开玩笑了;拿梯子,关键哪里来这便利?退一步说就算有,只怕往往还没有抬头,就被对方看家护院的狗犬给咬了。 相比一般女子,能读书进学的少女们在眼界上自是宽广许多,她们选择的空间也大一些。 譬如这次出来踏青,便有几分集体相亲的味道。 陈剑臣一下子成了香饽饽,倒是始料未及的事情,被一道道明亮的目光落在身上,似乎要把鼻子里的鼻毛有几根都要看得清一清二楚般,他便觉得浑身不自在。 于是陈剑臣连忙脱了群,单独绕着巨大的榕树走,假装看风景。 只见到这榕树枝桠交错,铺天盖日似的,非常繁盛;上方有清脆悦耳的鸟鸣声不断地传下来,却因为枝叶太过浓密的缘故,看不见那鸟儿躲在什么地方。 好大一棵树。 想到此树龄近千年的传闻,陈剑臣莫名就想到,这树会不会真得开了灵窍,成精了?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疑神疑鬼了,如果榕树真得成精,肯定会有怪异之事发生,但听本地人的议论,可从没有涉及那方面去。 兜了一圈儿,陈剑臣信步走出去,准备到外面走走看看。 外面就是浩荡的鉴江,隔着老远就能听到江水奔流的澎湃之声。 年前大雪,陈剑臣和王复去笔架山上赏雪看江景,只是半路遭遇了桃花,计划搁浅,打道回府。 现在,终于有机会近距离看看这条闻名遐迩的鉴江了。而那笔架山,正在右手边数里开外,孤零零一座兀立着,山形瘦削颍自有一股孤傲之气扑面而来。 此山,竟似有灵。 陈剑臣目光望过去,居然挪不开来。 山有山神,莫非笔架山上真有神? 他随即失笑。 所谓山神,只是阴司里安排的一个官职罢了。不管天上有没有神仙,两者都难以扯到一块去。 陈剑臣继续前行,很快就到了江边处,耳中浪涛咆哮的声音更加巨大,轰隆隆的,声威浩然。 一个转弯后,他忽而看见在江边一块高高的石头上面,居然站着一个人。 一个身材高挑的年轻女子。 白衣胜雪,黑发如瀑,临江而立,飘然飞仙一般,说不出的洒脱飘逸。只是背对着,看不清相貌。 她就那般静立着,任凭下面浪头飞卷,堪堪要扑打上来,却毫无畏惧退缩之意,恰好站成一幅奇丽的风景。 ##################### 推荐一个风骚好友新书一本,书名《天眼》;书号:2247633;那一天,命运和刘涛开了个玩笑,让他获得了天眼,从此,一鸣惊人。 这是一个赚钱泡妞混社会的故事。有热血,有激情,还有一点小暧昧。 [bookid=2247633,bookname=《天眼》] C 三江票告急,紧急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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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推荐票,能上推荐榜的话,三更伺候着!) 陈剑臣看着那女子飘逸曼妙的背影,心想难道她也是清雪书院里的学员?当下便干咳一声,提个醒。 果然,听到他的咳嗽声,女子缓缓回过头来。 她脸上蒙着面纱,只能看见眉如远黛,双瞳剪水。 陈剑臣作揖道:“姑娘也是清雪书院的学生,怎么会在这里?” 此女敢于登高临江,显然颇有胆识,不同一般的弱女子。 女子回答:“心觉烦闷,所以到这里吹吹风。”其声娇脆,宛如黄莺初啼,听得非常舒服。 陈剑臣正要开口,嗖的,那女子竟然身轻如燕地从五尺多高的地方跃下,干脆利索,落地似乎无声,稳健得不得了。 此女居然会武功? 这一下,完全超过了陈剑臣的预料。 看着他脸上闪过的惊讶之色,女子似乎有些得意,拍拍手掌,显得英姿飒爽。 不过陈剑臣很快就稳定住情绪,道:“想不到姑娘竟身怀绝技,失敬失敬。” 他说的是真心话,会武功,并且练得还不弱,这样的女子在天统王朝可是很罕见的。 “小倩,原来小倩你在这里!” 吴文才的声音突兀地响起,很快,他跑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名强壮的仆从。 “咦,陈剑臣你怎么也在这?” 看见陈剑臣在场,在和小倩搭讪的模样,吴文才顿时脸色一沉,半点礼仪都不顾了,直呼其名。 原来,她就是聂小倩,可惜仍然无法一睹庐山真面目……该念头电光火石般闪过,陈剑臣淡然道:“我只是来看江景的。” 吴文才哼了声,他对于陈剑臣殊无好感,对其身上的神童才子之名更是觉得不爽,只是现在不好发作,只顾来到聂小倩身边,殷勤地道:“小倩,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边来了,若有什么闪失,那将如何是好?” 聂小倩却下意识地避了一步,道:“能有什么闪失?你是手无搏鸡之力的秀才,我可不是。” 言语之间,毫不客气,却是个直爽的性子。 说完,沿着路径回去榕树那边了。 吴文才连忙跟上去,一个劲地说好话,但聂小倩只是不咸不淡地回了几句。 ――王复的情报貌似不准,吴家聂家固然为世交,但聂小倩和吴文才之间却并无什么瓜葛,敢情是吴文才剃头挑子一头热而已。 不过,那又如何? 聂小倩的身份贵为江州知州的掌上明珠,陈剑臣却是典型的穷书生出身,双方岂能有太多的交集? 人生若只如初见,初见却是见半面。 其中的很多事情,原来和想象中存在太多不同。 陈剑臣解嘲地一笑,看着四下无人,一个运劲,腾跃上先前聂小倩所站立的石头上――别忘了,他也是会些武功的。 立石远望,见江面壮阔,波涛滚滚,果然别有一番豪迈情怀。 突地江面上游有一叶小舟漂流而下,舟头立着一名汉子,身形昂藏,头发简单地束成一个道髻,满脸虬须,刚硬如针。他脚踏芒鞋,身穿麻衣,身后背负着一口巨大的剑匣,长约三尺,于肩头处露出了黑沉沉的剑柄来。 陈剑臣还想看得真切些,但那叶扁舟漂流的速度很快,不过眨眼工夫便冲了下去,化为一个黑点,渐渐消失在大江之上。 陈剑臣心中惊疑不定,只可惜刚才惊鸿一瞥,却没有办法确定对方的身份来历。 “留仙,留仙你怎么还在这里,联谊就要开始了。” 王复跑得有些气喘。 陈剑臣哦了声,把烦乱的思绪收回来,同样嗖的从石头上跳下,倒吓得王复一大跳。 见状,陈剑臣哈哈一笑,瞬间竟隐隐捕捉到了先前聂小倩突然跳下来的小心思,敢情这女子也是想藉此吓一吓自己? 莫非是怪自己突然出现,打扰了她的观景性质? 有意思! 这一跳,让陈剑臣从侧面了解到聂小倩的性格特点,浑不似寻常循规蹈矩、慎言谨行的大家闺秀,倒像个巾帼不让须眉、英姿飒爽的女侠客般人物。 …… 两大学院学员联谊之处却不在鉴江滩,其实鉴江滩只是打前阵的一个景点,拜完神树,女生们请了些许愿囊后,一干人浩浩荡荡就坐上马车直奔笔架山。 按照准备计划,正式的联谊交流地点就在笔架山的顶峰凉亭中。 笔架山高而峭,只有一条石阶路上去,不过山麓之下,有很多做肩舆生意的劳力,一人坐一趟上去,二十文钱。 绝大部分学员都选择了坐肩舆,更不用说上了年纪的先生了。 毕竟要他们用孱弱的身子深一步前一步地爬上山去,委实有些艰难。 到了最后,选择步行的竟只有两人,陈剑臣,和吴文才的那个健壮仆从。 对于他人异样的目光,陈剑臣毫不在意,迈开大步,率先走到众人的前面,健步如飞,一路上去,中间不用休息片刻,到了顶峰,连粗气都不用喘。 笔架山顶峰上被修葺成一片平坦的空地,四周皆建立有各式亭子,供游人憩息。除此之外,其上还开设有一间简陋的茶店呢。 竖四根柱子,盖一个茅草顶,摆六张桌子,就是一间店铺了。 建筑虽然简陋,可那老儿冲出来的茶水可是清香飘逸,很是闻名的――这老头子白发苍苍,满脸皱纹,一把白胡子垂落到胸间,不知年龄几许。可做起事情来有条不紊,很是从容。 他自称姓黄,不是江州本地人。 一个外地人跑到笔架峰上开设茶店,这本身就有些怪异。不过黄老儿打点好了江州府衙,他的茶馆,可是得到官府律文认可的。 多年以来,在这里喝过茶的达官贵人,文人骚客,有谁不对黄老儿的茶艺赞赏有加的?甚至有豪门老爷要花高价请黄老儿到其府上做专职的茶艺师傅,可黄老儿都笑着拒绝了,说他年龄已大,只愿老死山林云云。 如此也好,山顶上有间茶店存在,可以让一众游人有一个喝茶休息的好地方,能解疲劳饥渴之苦。 陈剑臣第一次上得这笔架山,经过茶店时正见到那黄老儿在里面忙活,他心一动,竟隐隐萌生出一种危险的警觉来,就像发现附近潜伏着一头嗜血猛兽一般。 与此同时,那黄老儿也抬头望出来,忽而朝陈剑臣一笑,其一口牙齿俱已掉光了,那光秃秃的牙床肉暗红暗红的,红得渗人。 C 第四十九章:题诗(求三江票!) ()(今天居然莫名其妙被扣了三万点击,坑爹呢,别人十几万点击屁事都没,咱在三江上几万点击就有问题了?伤不起呀,求各种安慰,太欺负人了!) 说也奇怪,那黄老儿一眼看来,陈剑臣心中涌起的那种惊悸不安的感觉很快就压制了下去,不过陈剑臣反而更加警醒――他自凝练出正气,对于邪魅之感愈发明锐,远超常人,刹那之间,已有分寸。 微微低头,自顾到一边的凉亭,假装居高望远,看那白练飞腾的鉴江。 不用多久,两大学院的学员们、先生们都被肩舆抬了上来,有些人是第一次来到这笔架山上,纷纷兴奋地走进观光亭,观赏四周壮阔的风景。 经过一炷香时间的修整后,众人集中,两大学院划分阵营,开始正式的联谊交流,由双方轮流出题,不过题目的内容范围不涉及时文经义,而是以即兴吟诗、赋词、出对联、猜谜为主要。 这些题材内容,都是文人骚客的“招牌菜”。 开始之时陈剑臣还颇有兴趣,想听听这些即兴的诗词水平如何,但听着听着,越听越不是那回事。等到那吴大公子吟诗时,只见其摇着折扇,踱着猫步,来到凉亭上,作沉思状。片刻之后,啪,潇洒地把折扇一收,张口朗声吟道:“山下一条河……” 噗! 陈剑臣差点就出了洋相,连忙转头,才把内心的笑意收了回去。 “好诗!好诗!” 吴公子一首五绝吟完,众人马上拍烂手掌,赞叹不已。也不知他们是真心觉得好诗,还是觉得吴公子是个“好”人。 一轮交流下去,许多人都露了脸面,只有陈剑臣保持沉默,坐在一边什么表示都没有。 吴文才注意他很久了,忽地开口:“留仙,你童子试三试第一,天赋凛然,才华横溢,我等皆闻名已久,现在不如让为兄考你一考如何?” 闻言,两边学院的学员纷纷鼓噪起来,要亲眼看一看陈剑臣的本事。 要来的,终于还是来了…… 陈剑臣问:“文才兄,怎么个考法?” 吴文才哈哈一笑,手里折扇轻摇,走了几步,一拍手掌:“有了。” 说着,走到茶店边上,指了指那柱子,道“留仙你少年才俊,如果为兄考得浅些,定然教你看不起,不如就考深些。由为兄出题,你走七步,即兴赋诗,并且当场提笔写于这柱子上,顺便欣赏欣赏留仙的笔墨功夫。” 他说得轻巧,但稍有头脑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加掩饰的刁难。谁知道你会出什么题目,随便弄些生僻冷门的,想即兴赋诗的话实在难度甚大,更何况还有个七步的时间限制呢,只怕连一些浅白的应景之作都无法完成。 但答应了又写不出诗来,脸皮就算折了。 吴文才却不由陈剑臣思虑,喊道:“旺财,笔墨伺候。” 他的那位仆从立刻从身边拿出一副笔墨。 笔是上好狼毫,墨也是一等的徽墨,那块七星砚台,更是端州老坑出来的上佳品质。光这一副笔墨,市价就要一锭金元宝。 “公子,请!” 那旺财磨好墨,端到陈剑臣面前去。看似礼貌,实则形同逼宫。 陈剑臣却没有在第一时间提笔。 吴文才冷笑道:“莫非留仙你怕了?或是,那三试第一只是侥幸而得,因此不敢接为兄的考题?” 陈剑臣沉声道:“请文才兄出题。” 见他被自己激得上了钩,吴文才满心喜悦,道:“你且放心,我却不会专门出些生僻之题来故意刁难你的……嗯,就以黄昏为题,做一首五绝即可,。” 他玩这一手玩得漂亮,出的是体裁相对简单的五绝,而以“黄昏”为题,也和生冷扯不到关系。 如此,旁人就不能说他的不是了 但以“黄昏”为题,极其空洞广泛,难以着力,就算陈剑臣能在七步之内写得出来,充其量不过是一首失败之作…… 吴文才并不怕陈剑臣写得出来,恰恰相反,其实他就是希望陈剑臣在仓促之间写出一首烂诗,并且写在茶店的柱子上,留给所有游人“观赏”。 一首烂诗还敢题于柱子上,这将会成为陈剑臣人生中抹之不去的污点,会被人视为不自量力,成为笑柄,甚至私德有亏。 要知道笔架山不同寻常,来往的人中有很多达官贵人,文人骚客,他们的眼力可远非一般秀才书生可比,自是一眼就能分辨出诗的好坏来。 陈剑臣写出一首烂诗,提在茶店的柱子上。这种行为就像在笔架山山顶上拉了一坨屎,自然会惹起众人的反感,厌恶,乃至于唾骂。 吴文才用心险恶如斯。 其虽然为人跋扈,睚眦必报,不学无术,但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平时应景对诗,就算对得再烂,但别人也不会当真,听过就算了,可用笔墨留下来的却截然不同。故而,一般时候没有几分本事把握,谁都不会轻易选择在名胜景地留下诗句,最多只是写在纸上而已。 其中曲折,在场的许多人都没有想到,反而纷纷嚷嚷着,特别一些女学院,还替陈剑臣加油。 而几名先生有所察觉,皱起了眉毛,不过他们都没有选择出声。 谁敢现在去打断吴大公子的兴致? 倒是那聂小倩目光熠熠,似乎有点看不过眼,但她同样没有阻止,只把目光注视在陈剑臣身上,仿佛要看他有甚本事,能否识破吴文才的用心。 众目睽睽,陈剑臣却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提笔醮墨,步伐轻盈地走过去。 他根本没有走什么七步,而是直接就走到了柱子前,所用不过三步而已。 那根柱子,为坚实的杉木所制,足足有海碗口般粗,修葺得光滑如镜,一根刺儿都找不着。 陈剑臣提起笔,毫不犹豫地刷刷刷写了起来。 不知为何,看到他镇定从容的模样,吴文才莫名就感到一丝不安,觉得自己的用心用错了地方一样。 不过片刻,陈剑臣的诗已经写完,笔墨崭然地留在了柱子上面,非常显眼,远远一看,就能看的见。 吴文才抢一步上去,高声诵念起来:“向晚意熏熏,萧萧登险峻;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后面还有六个小字:江州陈剑臣题。 C 第五十章:对话 (继续如饥似渴地求三江票,有的赶紧投呀!) 时近黄昏,夕阳正西下,染得半天红霞,十分肃穆庄严。 “向晚意熏熏,萧萧登险峻;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吴文才的诵读声就在这般环境下传出来,恰好和当前的意境映衬,众人听着,心头有莫名的感触流动―― 好诗! 尤其结句,虽然简单朴实,似乎随口而出,信手拈来,却表达出了一种人生哲理,能引起诸人的共鸣。 那明华书院的几位先生更是lù出了惊讶之sè,面面相觑,根本想不到陈剑臣竟能写出如此经典的一首五绝。 他们嘴里不由自主地反复咀嚼着这四句诗,越想越不简单,其中那淡淡的感叹忧伤,倒似是饱经沧桑者的xiōng怀,不像是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少年秀才所能写得出来的。 只是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们不信。 如此,也只能用“妙手偶得之”来解释了。 “好诗!” 却是聂小倩率先鼓掌,随即就是一片浪潮般的叫好声。 这般热烈反应,把个吴文才显得进退不得,颇有些尴尬,心里却是恨极:万万没想到自己给对方下个绊子,没绊倒陈剑臣,反而成就了他的声名。 在天统王朝,文风鼎盛,时文经义是一重,诗词歌赋却是另一重,往往一首好诗做出,便能用很快的速度传遍大江南北,广为天下知。而有些不善经义的诗人,为了有个好前程,也会苦心费神地做出诗词来,交给权贵阅读,以求得到赏识。没有门路的,甚至会在坐船,或者在其他适当的时候,高声朗读自己的作品,如果恰好被“伯乐”听到,同样会得到引荐的机会。 现在陈剑臣做出这一首五绝,相信不用多久就会传遍开来,为人所津津乐道。眼下,他自然成为了“红人”,被一群清雪学院的女学员簇拥着,要他继续作几首好诗。 那边王复看见,恨不得“取而代之”,不过他更有自知之明,转念一想:留仙和自己交情深厚,留仙才华横溢,前途无量,那自己岂不是能鸡犬升天…… 两大学院的踏青行动就在一片热闹中结束,众人又坐了肩舆下山,坐马车赶回江州去。 只是陈剑臣仍选择步行,他临走时回头一瞥,看见那黄老儿正在收拾椅桌,心头一个念头闪过,却不再停留,下山而去。 此时,笔架山顶峰之上,游人们都散去。 夕阳渐渐西沉,天sè一点点变得昏暗。 茶店中,那黄老儿忽而起身,身子一下子tǐng得笔直,再不复在众人面前微微弓背的模样,他负手而行,走到那柱子前,要看陈剑臣留下的诗句。 嗡! 奇变突生,那篇笔墨之上,最后一个字:“题”字之上骤然jī发出一片光芒。 光芒如麻,恍然成两道,针刺般分别射向黄老儿的眼睛。 咦! 黄老儿发出一声惊叹,眼皮飞快地一耷拉,扣住了双眸。 嗤嗤嗤! 两道白光击在他那看起来很是干枯的眼皮之上,顿时如撞铁石,铿然有声,瞬间被撞散,再无迹可寻了。 “正气?” 黄老儿霍然开眼,双瞳精光爆射出来,哪里像一个日暮西山的老头子?神情狰狞,仿佛要吃人。 “难道他就是石山神所说的那个凝练出了正气的书生?” 黄老儿自言自语道,脸sè很快又变回正常,沉吟良久,才慢慢走回茶店内,在一张桌子前坐下。 桌子上放着一壶茶,热气缭绕。黄老儿面前放着一个茶杯,而他空空如也的对面处,竟也放着一个茶杯。 这般景象,倒像他正在等哪个客人到来一样。 夕阳终于完全坠了下去,夜幕席卷而上,撒开寥落的星辰,以及,一弯明月。 “你来了。” 黄老儿忽然开口。 “我来了。” 对面有人回答,却看不见人影。 呼! 此时桌子上的茶壶突然凭空移动,就像虚空中有一只手在拿着它一般,先往黄老儿面前的茶杯里倒了一杯茶,再调转回头,往另一边的茶杯倒了茶。 “我要走了……” 黄老儿端起茶杯,轻轻喝了一口。 “你说真的?” 虚空的人声飘渺灵动,又似乎不带任何的感情sè彩。 “嗯,今天,我遇到了你所说的那个书生,他在柱子上题了一首诗,其中有一个字里蕴含有正气。” “但你并没有受伤。” “差点而已。” 一阵沉默,半饷,那声音才又幽幽地问:“你要去哪里?” 黄老儿目光飘忽,道:“听说浙州那边有一座废弃的寺庙,规模不小,我可以带着本体到那边去安身。” “这样吗……哎,看来我们以后很难再聚在一起喝茶了。” 黄老儿道:“你是山神,不得擅离职位。不过若等我练就法相之身后,却可以随便来看你。” “呵呵,法相之身,说起来容易,但难矣。你虽然已修炼近千年,但还是难矣。” 黄老儿哼哼声道:“总会有达成的一天的。” “我倒希望,那一天能早点来到。” 黄老儿话题一转:“你们yīn司,吃了那么大一个亏,真会不再对付那书生?这不像汪城隍的风格呀。” “能怎么办?闹将开来,他也不好过。况且,广寒那牛鼻子出面了,他一身修为深不可测,而且是崂山的长老,这面子不能推。” 黄老儿眼眸精光一闪:“那书生竟和广寒有交情?” “不知道,据说广寒想收书生为徒,不知道后来为为何没有收成,但无论如何,这个善缘在那里,城隍老爷也不好做恶人。” 黄老儿晒然一笑,悠悠道:“也罢,反正我都要离开了,却懒得管这摊事。” 那声音忽说:“其实你离开,倒是个好选择。今天,我看见了一个蜀山剑客漂流于鉴江之上,你在这里,迟早会被他发现。” “蜀山剑客?连他们都有人出世了?这世道,真要乱了。” “乱世也好,盛世也好,对你我都一样……嗯,对了,你要去的那浙州寺庙,叫什么名字?他日有机会,我倒可以过去拜访拜访。” “兰若寺……” C@。 第五十一章:升仙 (咦,三江终于被踩下去了,在神威之下能坚tǐng了足足三天,不容易呀,感谢各位支持南朝的读者书友们,你们足以自傲了!好吧,不到最后一刻,继续求三江票,能反爆否?反爆有加更!) 冥冥的世界,一片míméng,不辨东南西北,只见到正中央处凭空悬立着一幅高大的卷轴,直直地垂落下来。卷轴上似乎写着很多字,只是大都黯淡着,看不清楚模样。 噼啪! 一声轻响,上面最开头的三个字骤然大放光明,熠熠闪亮,远远就可以见到,那是“太上有”三个字。 字字如拳头大小,光彩流溢,直如三盏明灯,可照耀入人的内心深处一般…… 陈剑臣倏尔睁开眼睛,一抹微笑从嘴角流溢而出――某些事情,果如预料般发生着。 …… 人在学院,出入不易,但消息流通却甚为快捷,每天都有不少八卦新闻在学员之间流传着,其中,王复宛如个小报记者。 这一天,王复神化化地又打听到了一道劲爆新闻:鉴江滩上的那棵参天神树,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了! 据说那一夜,行雷闪电,大雨倾盆,十分狂乱。而第二天后,就有人发现那棵能牵姻缘的神树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连枝带叶,拔根而起,只在原地留下一口巨大的深坑。人们问起树神庙的庙祝,庙祝却茫然回答他睡得很死,什么状况都没有发现。 于是,各样传闻甚嚣其上,很多人都认为神树修炼千年,终于得了仙道,飞升上天做逍遥神仙了…… 这些传闻越传越玄,甚至惊动了江州府衙,官府方面考察完现场后,当即拍板,决定出资在树坑之上建造一座辉煌的树神庙,以供人敬奉参拜。 鉴江滩上忙成一团,一派热火朝天的模样。 人群熙攘之外,却没有多少人注意到,一位身形昂藏的虬须汉子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附近一座山坡之上。 浓眉、方鼻、胡须根根似铁,绕着下巴一圈儿,看上去,犹如一把铁刷子。 除了这副奇特的相貌,他身后背负的那口宽大的剑匣也足以令人胆寒,黑黝黝的剑柄足有半尺长,不知用什么材料打造而成,十分沉重的样子。 汉子清冷的目光扫过下方的鉴江滩,如指浓眉微微一皱,随即,目光似乎能穿透虚空,转移到了远方。 那远方,屹立着孤傲虻谋始苌剑 “元婴出窍,神体分离么?” 汉子蓦然喃喃自语,稍一沉吟,转身下坡而去:“此妖修炼近千年,已达元婴之境……只是,那又如何,他日相遇,吾必斩之……” …… 王复带来的消息让陈剑臣有些动容,慢慢思索着,似乎捕捉到了一些隐藏在深处的东西,只是仍然无法明确。莫名地又想起荧幕上那位半男扮女的树妖姥姥,难道,真是这么巧? 只是对方已经走了,走的缘故肯定不会是为了自己留下的那一个“题”字,而是其他更深层次的原因。不过这一次jī发,直接凝练出了两道正气,却让陈剑臣更确切地把握到《三立真章》的升级窍门。 正邪之争,必争而后快也。 随后几天,学院里的学院还在争辩着关于神树无端消失的事情,其中很多人都认为此树真得成神了,除此以外,别无解释。至于妖魔之说,在学院内却属于忌讳,不得轻易议论出口。 对于这些争辩,陈剑臣一概不参与,继续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数着日子,快要到笔墨寄卖的期限了,他便一个人请假出院,到雪泥斋去看看情况如何。 雪泥斋一如既往的门庭若市,生意红火,陈剑臣走进去,一眼就看见自己那幅“一蓑烟雨任平生”仍然一动不动地挂在墙壁上。 李掌柜见他来了,不咸不淡地道:“陈公子,你这幅字倒有两个人问过,不过都嫌价钱太高,你看要不要修改协议,降一降?” 陈剑臣回答道:“不了,能卖就卖,不卖也罢。” 说完,走了出去。 后面李掌柜心里暗骂:一介穷书生,不懂变通转弯,真是朽木不可雕也。再有两天就到期了,卖不出去,你就拿回去当废纸吧。哼,到了那时,你也别想再拿笔墨来寄卖了,白白浪费店铺的位置…… 如此想着,他又跑回柜台上去。 陈剑臣出到外面,并不想这么早返回学院,便信步在城中街道上走着。 街道熙熙攘攘,川流不息,非常热闹。 看着这繁华的景象,陈剑臣伫立许久,感受周围那喧嚣的氛围,刹那间竟恍若梦中,非常的不真实。 “陈公子,陈公子……” 一阵叫喊把陈剑臣警醒,他一回头,就见到雪泥斋的李掌柜正迈着大步赶来,嘴里大喊着。 陈剑臣一怔,不明所以。 李掌柜却已冲到他面前,喘着粗气道:“陈公子,原来你在这里,让老夫好找。” 陈剑臣问道:“李掌柜,有什么事?” 李掌柜却不由分说,拉着他就走:“你赶紧跟我回店,你那幅字,有人看中了。” 一幅字而已,就算有顾客愿意购买,但也不至于让李掌柜如此大阵仗,眼巴巴亲自奔出来找人? 陈剑臣心下便有些纳闷。 等回到雪泥斋时才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原来他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一位衣着华贵的老员外进了雪泥斋,一看就看中陈剑臣的那幅字,掏钱买了下来。那老员外还评价说道“陈剑臣的字,值五百文,但上面题的词却远不止一贯,要请陈剑臣把完整一首词写成字墨,他愿意十锭银元宝购买。” 十锭银元宝,对于李掌柜来说算是一大笔生意了,他起码能抽成五百文钱,事关己身利益,其哪里会怠慢?立刻奔出来要把陈剑臣找回去,浑然把先前对陈剑臣的不屑腹诽抛之脑后。 话说,他可不会跟钱过不去的。 十锭银元宝的生意,足以进入雪泥斋一楼的贵客厢房里商谈了。 在房中,陈剑臣见到了那老员外,其年龄约莫在五十开外,中等身材,眉目慈祥,举止十分雍容,一看就知道是出身不俗的人物。 双方见过礼,老员外自称复姓皇甫,苏州人氏,因来江州做生意,路过雪泥斋进来看看,却意外看到陈剑臣这一幅字,很是喜欢,故想出高价请陈剑臣写出完整的一首词来。 这般要求,陈剑臣自不会拒绝,反正也是默写而已。至于协议分成,在路上他已经和李掌柜讨论好了,不会吃亏。 很快,一首《定风bō》便写了出来。 皇甫员外拿着,很是欢喜,依约支付了十锭银子。 事后,皇甫员外忽然对陈剑臣作揖道:“公子年少有为,信义高洁,老朽有个不情之请,可否请公子到舍下设帐为先生,管教小女呢?老朽必有厚报。” 他这一句话出来,旁边的李掌柜听得咄咄不已。 皇甫员外出手豪阔,定然为大富之家,能到他庄上做先生,待遇可比李掌柜这个书画店掌柜好多了,甚至比在sī塾或者官学里当先生都要好。 陈剑臣何德何能,年纪轻轻,居然就有富家翁请他去当先生了,教的还是大家闺秀。 这般想着,李掌柜莫名地眼热起来。 C。 第五十二章:鬼宅 (求推荐票!) 一般的书生秀才,如果科举无望,或者要养家糊口什么的,比较适合的出路就是当先生做老师。只是先生老师不是那么好当的,进官学难,自己开私塾也不是那么好经营的事,与之相比,到富贵之家里面做家庭老师,也就是所谓的“家教”反而是最舒服的路子。 有许多权贵家庭,并不愿意把儿女送到官学里读书,反而喜欢请一些有名望的先生住进府里来,设帐教书。 这样的好处显而易见,老师可以教得比较专心、用心;家长们也不用担心儿女会在外面受到欺负、或被他人蒙蔽教唆什么的。 当然,做得起家教的先生待遇一般都非常好,衣食无忧,酬金丰厚。 所以说,这是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尤其教的是女子,更加省心不少。 与此同时,李掌柜听得很是纳闷,按道理来说,既然教的是女儿身,不可能会请年轻的先生的。 何解? 这还用问嘛,教着教着,日久生情,谁知道女儿会不会被教得肚子都大了,而那先生会不会摇身一变,变成了女婿? 那般的话,可就贻笑大方,让人笑掉大牙了。 眼下那皇甫员外倒似一点顾忌都没有,张口就请陈剑臣去,难道就因为那一首词的缘故?说起来,未免有些儿戏了。 不但他,其实陈剑臣本身都颇感疑惑,只是看着对方,丝毫不见异样,他略一沉吟,回答道:“老员外的好意,小子心领了。只是小子现在正在明华学院进学,只怕无法分身。” 撇开其他因素,就说皇甫员外的家在苏州,要离乡别井的,陈剑臣就难以抉择。倒不是说他恋乡情重,而是惯性之下,骤然要离乡别井,却有些不舍。 况且,做家教固然可以赚钱,但留在江州一样可以赚钱,并没有必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另外,他对于皇甫员外的身份还有几分猜忌,更不好贸然答应对方。 闻言,皇甫员外有些急切地问:“公子真不愿去?” 陈剑臣摇摇头:“不是不愿,实则难以脱身,还请员外另请良师吧。” 听到这一句话,旁边李掌柜立刻挺起胸膛,恨不得自己开口说出来:良师在这里…… 哪知皇甫员外根本没看他一眼,只遗憾一叹,拱拱手道:“既然如此,老朽也不敢勉强了,他日有机会,再请公子到府上一聚。” 又说了些闲话,皇甫员外便拿着笔墨,告辞离去,临走的时候,让是嗟叹不已,很为陈剑臣的拒绝而感到遗憾。 李掌柜送其出门,他倒不觉得陈剑臣拒绝当家教有什么可惜,陈剑臣风华正茂,前途无量,把时间浪费到当先生去才是脑子进了水,安心在学院读书,考科举方为王道。 经此一事,陈剑臣的地位在李掌柜心目中一下子就提高了起来。无他,唯其能替雪泥斋,能帮他赚钱耳。语气顿时变得很有礼貌,还请陈剑臣有了书法作品,尽管往雪泥斋送来,寄卖时限可以提高到一个月。 陈剑臣与他寒暄几句,也返回学院了。 ――在卖给皇甫员外字墨的过程中,陈剑臣净获利近九锭银子,有力地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有了这笔钱,他差不多就可以自己在江州开一家书画店了。 然而陈剑臣并没有就此而沾沾自喜,这样的情况绝不是常态,那皇甫员外虽然本身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可总给予陈剑臣一种反常的感觉。 有言道事有反常必有妖,小心总无大错。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陈剑臣又写了两幅字交予雪泥斋寄卖,价格反而下调了。除此之外,他就开始叫王复帮忙留意,看哪里有合适的地方租凭,开书画店。 听到他要在江州找地方开书画店,王复没有二话,拍着胸口答应下来。其有人脉,交际复杂,方方面面都有人,自能帮得上忙。 五天后,王复跑来对陈剑臣道:“留仙,这段时期不知怎么搞的,临街的地方居然很少有空房子出租……” 陈剑臣问:“一间都没有?” 王复皱眉回答:“有倒是有,但和你的要求有颇大的出入……嗯,对了,其实街东头倒有一间宅子,地方不小,而且租金便宜,不过嘛……” 他说到这里打住了。 “不过什么?” 王复立刻压低了声音,悄悄道:“据说那宅子闹鬼,没有人敢搬进去居住做买卖。” “闹鬼?” 陈剑臣眉毛一扬:“你且仔细说说。” 当下王复立刻把大概的事情情况说了出来―― 原来那一间宅子,属于江州一个耿姓大地主所有,为一间别院,开着是用来卖油的。本来生意做得好好的,但半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三更半夜,那存油的地方忽然发出怪声,咕噜咕噜的,似乎牛饮水般。 怪声把伙计惊醒,忙跑出来看,还没有靠近油桶,忽而看见油水翻腾,其中有一庞然大物在作怪。 那巨物听到人声,嗬嗬人立,张牙舞爪,血盆大嘴,双眼如灯,森然似鬼,只一瞪眼,那伙计就被吓得晕死过去。 幸而鬼物无意伤人,伙计才逃过一劫。但经此一事,他说什么也不肯干了。 听到有鬼物作祟,耿员外又惊又怒,赶紧请了道士来做法驱邪,但请了三拨道士,最后都是无用功,鬼物作祟依旧,隔三差四就冒出来。 不用多久,卖油的掌柜和伙计都被吓得跑光了。耿员外无法,只得把院子荒废了下来。低价出售,或者出租。 可这般情况之下,哪里有人敢接手?就一直搁置到了如今。 鬼宅? 陈剑臣忽地一笑,他倒不怀疑那别院真得有妖物鬼物作祟,如此不正中他下怀吗?至于耿家所请的道士,基本可以判定俱是招摇撞骗的家伙,没有什么真本事的――这个世界,真正的修士极少,并且往往都是避世而立,鲜有在凡间走动的。陈剑臣能一次性地结识到庆云,实属机缘。 “拂台兄,明天我想去那宅子看看。” 王复一愣,但随即想到陈剑臣曾被庆云道长传授了一招法术,或真有可能降服鬼物也不一定,当下就答应了下来。 第五十三章:不怕 ()(求推荐票上榜加更!) 那间耿家别院就位于街东头,占地近半亩,属于规格的两进院,后一进住人,前一进则当铺面。 因为闹鬼事件,别院内近十天没有人打理了,显得有些萧瑟荒芜。 其实此处并不属于临街闹市,稍稍显得偏僻了点,不过耿家本来是用来卖油的,却是无妨;而陈剑臣把它拿下来居住,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反而乐得清静。 是的,现在这间别院已不姓耿,改姓陈了。 早上陈剑臣和王复找到耿家员外,本想把别院先租下来,谁知顺口一问,员外说整座别院十五锭银子就卖了。 这价格,严重低于市场价。 居城市,大不易。 这般的一栋别院平时价格起码要三十锭银元宝左右,现在打了五折。 心里一合算,陈剑臣就萌生了买院子的念头,当即向王复借了六锭银子,凑够了钱,与耿家员外到府衙里办妥了过户文书。 于是,别院就成为了陈剑臣的产业,总算不再是一个一贫如洗的穷措大了。 这产业来得比预计中要快,要顺利许多,陈剑臣满心兴奋,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把宅子里的鬼妖镇压掉,然后将母亲和阿宝接进城里来。 至于开书画店的事,可以暂且缓一缓。 迈进别院,里面的家私油桶等物基本都被搬空,都被耿员外派人搬了出去,亏价甩卖掉了。因此整座宅子显得空落落的,满地残骸垃圾。 王复紧紧地跟着陈剑臣,在房子内转了一圈,一双眼睛到处瞄,生怕那鬼物突然就冒出头来。 其实王复是反对陈剑臣买房子的。 这是鬼宅呀,不利于人。 陈剑臣却昂然道:“读书人只要心存正气,念头刚正,哪里有害怕鬼物的道理?” 闻言王复嘴一撇,漂亮话谁都会说,就看那些先生在课堂上言之凿凿,一套一套的,但遇到了什么神庙之类,参拜得却比学生还要快,无非都要求一个心安。不过他知陈剑臣决定了的事情不会更改,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乐得做个借贷人情。 转了一圈后,陈剑臣道:“拂台兄,今晚我会在宅子里住下,你且回书院。” 王复一愣,问:“留仙,你真有把握?” 陈剑臣呵呵一笑:“若无把握,我岂会把宅子买下来?” 王复心里一想,觉得也是,陈剑臣少年老成,行事有分寸,这个他是深有了解的。~当下又嘱咐了几句,就告辞离去。 宅子中,就剩下陈剑臣一个。 他放下书d,从里面拿出文房四宝来,整齐地摆放在空地上,凝神提气,刷刷刷,写了一幅字――一一个“镇”字。 大字笔墨淋漓,神采湛然,上面蕴含有正气。 稍一停顿,陈剑臣灵机一动,又提笔写了一个字,一个“定”字。只是这字却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他的左手巴掌之上。 一个“定”字,写在自己的掌心处。其字体笔画严谨,端端正正的。 他轻轻把笔墨吹干,然后就端坐在空旷的厅堂之中,等待夜幕降临。 夜来得很快,一弯明月挂于窗外的天际,把清冷的月光撒了进来,在地面上印出婆挲的影子。 月光之下,陈剑臣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直拉到了墙上。 他身后的墙上,那幅“镇”字就贴在上面。 沙沙沙! 不知到了什么时候,窗外忽然传出一阵怪异的声响,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地上拖拉着走动,该声音听在耳朵里,甚为不舒服。 陈剑臣倏然睁开眼睛,就见到敞开的窗户猛然冒出一个巨大的头颅来。 其头大如斗,巨眼似铜铃,朝天鼻,一张森然大嘴,正是一个长相狰狞的鬼物。 鬼物从窗下探起头,对着陈剑臣就是一阵呲牙咧嘴――若换了一般胆小的人,只怕立刻就要屎尿奔流、飙海豚音了。可陈剑臣何许人也,端坐巍然不动,只等对方入屋。 鬼物见这一下吓他不到,不禁有些意外,嘴巴里呵呵做声,大嘴张开,露出满口森森白牙,一条猩红舌头长长地伸了出来,更显恐怖,看它的样子,不把陈剑臣吓得落荒而逃,誓不罢休。 陈剑臣忽然哈哈一笑,道:“你这恶鬼,做得忒不合格,只靠一副丑恶皮相吓人,未免落于下乘,不如进屋一坐,咱们促膝长谈如何?” ――此时此刻,他忽而就想起一则小故事,说古时有个曹生,寄居在朋友的书房中,到了半夜,有东西从门缝下像虫一样爬进来,薄得像一张纸一般。 进了屋子,这纸渐渐展开成人的样子,是一个面容惨白的女子。 事发突然,曹生却一点都不害怕,镇定自若地继续看书。那女子忽然散开头发、吐出舌头装出吊死鬼的样子。 见状曹生便笑着说:”披头散发,依然是头发,只一过有点乱了;舌头不管伸得再长,还是舌头,就算长点,又有什么可怕的?” 那女鬼见吓他不到,忽然又把脑袋摘下来放在桌子上。 不料到曹生笑得更大声了,说:”有脑袋尚且不值得害怕,何况没了脑袋?” 女鬼黔驴技穷,本领用尽了,只得悻悻离开,消失不见。 眼下陈剑臣比起那曹生更有依仗,底气十足,更加毫无畏惧之情。 窗外鬼物连番吓陈剑臣不得,显得颇为急躁,吱的一下,整副巨大的身子冲进了窗子,扑进屋子来。 其双瞳红芒闪烁,心想这一下陈剑臣还不得被吓得魂飞魄散,逃之夭夭? 但它失望了,陈剑臣虽然有所动作,却不是逃跑,而是霍然起身,反要迎上来的样子,一点都不怕。 我的乖乖…… 鬼物三板斧已用完,心知不对路,居然怆然掉头想逃出去。 它竟然要逃? 陈剑臣好气又好笑,这鬼物实在太外强中干了些,远比想象中孱弱,用“纸老虎”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当下口中喝一声:“哪里走?” 疾步冲上前,敏捷无比,一下子就抢到鬼物身后,左掌张开,一掌拍到了鬼物黑黝黝的身上。 滋滋滋! 一掌之下,奇变突生! C 第五十四章:义鼠 (继续求三江票!) 陈剑臣一掌拍上去,还没有近身,掌心处的“定”字昭然有光芒jī射而出,如针般扎入那鬼物的身体去。 一扎之下,本来身形巨大的鬼物浑如气球被扎破,呼的,漏了气地身子急速发生巨变,只转眼间,就缩小成拳头大小,匍匐在地上一个劲地颤抖着。 仔细一看,居然是一个皮毛灰白的老鼠,眼下缩成一团,动弹不得。而在它旁边,却是一张巴掌大小的烂布模样的东西。 竟是一只鼠妖! 陈剑臣哑然失笑,又觉得有些疑huò,正想着该不该一脚蹬上去,忽见到那鼠妖一个蹦Q,奋力挣扎起身,小小身子朝着陈剑臣纳头便拜,口中发出人声:“公子请饶命!” 言语间有些模糊不清,但真真切切是人语无疑,也能听得明白。 “咦,你竟然会说话?” 陈剑臣大奇。 那鼠妖两只小爪子搭在一块,诚惶诚恐地作揖回答道:“小鼠有机缘,吃到一枚灵丹,化了横喉软骨,故能说些言语。” 原来如此,陈剑臣恍然,俯身拿起那张皮布,仔细一看,这不就是画皮嘛。 只是眼前这张,上面笔画黯淡,多有破损之处,七零八落的,仿佛被打烂了似的。也不知本来如此呢,还是刚才被陈剑臣掌上正气所刺破的。 ――庆云道长说过,画皮,属于一种法器,用人皮炼制而成。其中工艺做法,陈剑臣自是不懂,他还听道长说法器之上,还有法宝。 可大可小,威力惊人,通灵懂xìng,能飞天遁地的,真正的法宝。 那等就是传闻中的存在了,存世量凤毛麟角。 陈剑臣面sè一沉:“鼠妖,你既已开窍通智,自当远避尘世,安心修炼,为何要到民居中作祟吓人?” 鼠妖被他吓得赶紧磕头,道:“都怪小鼠贪求口舌之yù,本想弄些油喝……”一五一十,把过程完完本本说了出来。 原来它本为一只普通的老鼠,在一次打洞的过程中无意进入到一处古墓。那古墓却是一个修士的葬身之处,墓中留有一枚丹药,香气扑鼻。老鼠食yù大开,一口把丹药吃掉,居然凭空开了灵智,还把喉软骨给化了,能学人言。 要知道一般妖类,要想说话都要修炼到能化为人形,或者借助某些法器辅助才行。这鼠妖倒好,一步登天。 在墓中,鼠妖还寻着一张画皮,披之,能化为厉鬼模样吓人,正中它的下怀。它本身虽然开窍,但修为连yīn神境界都没有到达,加上本体弱小,并没有什么安身立命的本事,有了这张画皮,就能吓走天敌。 这鼠妖天生胆小,却又贪吃,开窍不久,灵智有些懵懂,说白了就是还不通人情世故,发现了耿家的油店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扑进油桶里开喝,觉得甚是痛快,有人靠近,便做鬼物恫吓,这才引起一系列的事故。 听完,陈剑臣觉得有些可笑。 人有百态,这妖也有百态,并不是只有一种xìng格特征。俗话说耗子偷油,没想到这鼠妖开了灵智,还那么喜欢喝油…… 鼠妖见陈剑臣一阵沉吟,不知他要如何对付自己,虽然恨不得马上逃跑,无奈现在四肢还是软的,根本走不动,便赶紧拼命往地上磕头,磕得额头都有些破损,流出血来,嘴里不住地道:“公子饶命呀,你放过小鼠,小鼠愿意跟随公子左右,上刀山,下油锅,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 它的这些话,都是平时模仿耿家的工人学的,眼下倒是琅琅上口,说出来时声情并茂,还滴出了几滴鼠泪,很有马屁精的潜质。 陈剑臣心一动,沉声道:“你真愿意效命于我?” 鼠妖一听,顿时打了鸡血般发誓:“千真万确,如有违背,定教被一桶油淹死。” 陈剑臣呵呵一笑:“也罢,你虽然作祟吓人,但不曾真正作恶,本质尚可,你若真的愿意跟随我,我却不会亏待你的,他日有机会,还会送你道法秘籍修炼,引你走上大道。” 这就是利yòu了。 果然,鼠妖两只豆大的小眼睛顿时放出光来。 它灵智初开,天大地大,却根本不知该去哪里,或者要做些什么事情,完全没有方向感,如果跟了陈剑臣,有道法可学,那可是天大的机缘,错过的话就再难寻觅到了。要知道一般修士见到它,立马就会一道符打来,要将它除之而后快。 鼠妖当然不知道陈剑臣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修士,它只知道陈剑臣非常厉害,刚才一掌拍来,其中立刻jī发出一股让鼠妖hún飞魄散的威压来,让它无法萌生出丝毫反抗之心,只能乖乖受死。 这种感觉,就像它还是普通老鼠那时遇见到猫一样。 天敌。 陈剑臣就是它毫无反抗之力的天敌。 “小鼠拜见主人!” 鼠妖立刻很麻利地六肢投地跪拜――所谓六肢,除了四肢和头,却连尾巴都算上了。 自己居然无意中收服了一只鼠妖,陈剑臣便有些兴奋,道:“你可曾有名字了?” 鼠妖便有些不好意思地用爪子mōmō头,回答:“小鼠开窍之后,给自己起了个法号,叫‘钻洞老祖’。” 陈剑臣呵呵一笑:“这名字太俗,不如让我替你改一个,如何?” 鼠妖连忙道:“请主人赐名。” 陈剑臣略一沉吟,想起一个名叫《义鼠》的小故事,便道:“就叫你做小义吧,希望你能做个忠义之妖,不要为祸人间。” 鼠妖听了觉得很喜欢,道:“谢主人赐名。” 当下陈剑臣与它约法三章,约束它的日常行为,不得乱跑,更不可随便口吐人言吓人等等。 小义自是一概答应了下来,唯陈剑臣马首是瞻。 它得到的那张画皮已被正气所毁坏,成为废皮,不能再度使用了,只能当垃圾扔掉。不过其身体小巧,匿身处比比皆是,它也不用再做鬼物吓人,所以画皮毁了就毁了,并不觉得有什么。当下就在陈剑臣的命令之下一头钻进一个洞xué里,呼呼大睡起来,以安抚安抚被吓得不轻的小心肝儿。 C@。 第五十五章:小剑 (现在推荐榜十六,距离十五上首页只差几百票,能否再进一步?能否!) 一座宅子,一只鼠妖跟班,不知不觉间陈剑臣在这个世界的根基渐渐开始扩大――宅子已清理干净,莫三娘和阿宝也已被接进了城。 看见宽敞的宅子,莫三娘惊喜交集,直疑在发梦――儿子进城读书,读着读着竟然买下了一座大宅子,叫她如何不大感意外? 她连声问陈剑臣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剑臣回答:“钱都是卖字赚到的,短缺的则是向王复借的。” 听到向人借了钱,莫三娘就有些担忧,说不该如此。 陈剑臣道:“孩儿担忧母亲在乡下吃苦,不能专心读书,所以就下定决心接母亲进城来……况且,所借不多,又不用利息期限,他日赚到还回来就行了。” 听到他孝心有加,莫三娘自是欣慰不已,觉得儿子自从中了秀才,就如脱胎换骨了似的,言行举止越发老成沉稳。 阿宝更是欢呼雀跃,在她心目中,留仙哥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本事的男人,文曲星下凡,又没有架子。这不,轻而易举就在江州城府里头赚到了一座大宅子。这对于一般人而言,根本不可想象。 宅子的打理工作,自然都由两个女人负责,很快就安排得井井有条。固然因为资金短缺的缘故,无法布置到什么华丽高贵的家私,但木床板凳,只要温情脉脉,却也是一头圆满的家。 本来的左邻右舍,见到陈剑臣把鬼宅接手下来后居然安然无事,无不感到咄咄称奇,心想莫非那鬼物竟怕读书人,所以不敢作祟?纷纷暗下议论不已。 ――在基层百姓中,读书人不怕鬼神的理论说法早已存在,并被很多人相信着。 这几天,陈剑臣寄卖在雪泥斋的字墨都卖了出去,虽然定价不高,但也算颇有赚头,可以作为一个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 事务繁多,陈剑臣长期出外,自引起了学院学监的注意,专门叫他去“促膝长谈”了一番,言下之意,不外乎学业方为根本,不可荒废云云。 由此陈剑臣便想起以前做错事被老师叫到办公室里训导的情景。 无可否认,学院里的几位夫子还是甚为公正的,在他们眼中,才华横溢的陈剑臣俨然是一棵好苗子,要好生培养,他日高中,说不定能在殿试中位列三甲呢。而无论是探花榜眼,或者第一的状元,对于个人而言是无上的荣誉,对于个人就读的学院,同样是莫大的荣光。 明华学院为州级官学,但历史上竟不曾出过一位三甲人才,基本都是普通的进士,不可谓不觉得遗憾,面目无光。 果不其然,经过一番训导后,陈剑臣就不再频繁请假外出了,夫人们心下欣慰,却全然不知陈剑臣不出去,只是因为如今不需要出去而已。 在以前的世界,陈剑臣就不是那种安安分分、埋头苦读的学生,他好动,思想活泼,到了这个位面,有了《三立真章》作为根本,就更不会强迫自己去考八股了,而更愿意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事情。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那等洒脱不羁的生活,才是他极力追求的。 小义也跟着他住进了学院,它一只小小的老鼠,机敏伶俐,躲起来谁都发现不了。主要陈剑臣也不大放心它留在外面,带它进来,还可以教其读书识字。 教一只老鼠读书! 这实在是一件比较疯狂的事情,等闲人难以想象。 这小义虽然开窍,具备了灵智,但它的智慧明显比婴宁差了一筹,简单地说,愣头愣脑的,一个字,往往要教很多遍它才能记住。 为此,陈剑臣特意折了一根柳条放在房中,教书之时小义如果做得不对,当即柳条伺候,轻轻一抽,鼠妖登时疼的呲牙咧嘴,赶紧端端正正跟着念写。 经过多日的调教,小义进步不小,不再是那种只会“鹦鹉学舌”的存在,而懂得了许多文字,张口还能念叨几句诗词来,俨然是一只知书识礼的老鼠。 到了这时候,陈剑臣便拿出以前从王复手里得到的《隐身术》给小义学。 鼠妖一见,小眼睛放绿光,直直在书桌上打了三个跟斗,那副得意的小模样,让陈剑臣都忍俊不禁。 有此道法秘籍,小义当即开始修炼。不过它虽然开了窍,但修炼道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坚持不懈地学习。 “拜谢主人!” 小义虽然有些油腔滑调,但这般时刻却很是恭敬地朝陈剑臣磕头――道法秘籍,可遇不可求,一直都被各大道门珍藏,视为宝贝,向来极少外传。诸如小义这样的鼠妖,能获得的机会非常渺茫。 陈剑臣教其读书,又授予它道法秘籍,那就和师傅差不多了。 这本《隐身术》不是一次性消耗品,小义学会之后还能再交给婴宁,两者并不冲突矛盾。 说到婴宁,陈剑臣脑海里就自然而然地跳跃出那一只通体洁白的、神态可爱的小狐狸来。只不知道,现在它修为如何了,在枫山后山居住得怎么样?等到八月学院放假,有机会的话要回去看望一下…… 这一天,苦心修炼的鼠妖终于有了成果,隐身术虽然还没有练成,却意外突破了道法境界,凝练出了阴神。 小义好不快活,在晚上等到夜深人静,不受外界干扰之时,立刻阴神出窍,准备耍一耍,过过瘾。 阴神出来,化成一个人样,面目不怎么清晰,身材矮胖矮胖的,看上去憨态可掬,正是小义心目中理想的“打洞老祖”的形象。 鼠妖好奇地东张西望,在房间飘荡着。 嗡! 骤然一声清鸣,犹如指弹剑刃,回响不绝。 一响之下,阴神差点就要被震散,被搅碎。 小义大骇,拼命往后躲:此时它见到陈剑臣依然安稳地在床上沉睡着,只是他的上方,竟凭空出现一根白芒,约莫三寸长短,十分纤细,乍看仿佛只是一根线,仔细看却发现那竟是一柄极其袖珍的剑。 有剑尖,有剑刃,还有剑柄。 很是分明,就是一柄小剑。 然而此时,小剑莹莹,散发出无比的威压,浩浩荡荡;威压之下,小义的阴神几乎都要被当场击杀了! 第五十六章:疑难 (今天居然被某盟主刷了差评,江湖果然风bō恶呀!好吧,我知道有些人不差钱,但咱真是无辜的,哪怕现在膝盖中了一箭!) 小剑莹莹,如丝如线,若不是发着光芒,几乎细微不可见,其在小义yīn神靠近之时蓦然jī发出来,威压顿生。 小义只感觉自己的yīn神身体要被刺得千疮万孔一般,心中骇然,赶紧退缩回去,躲进本体内,这才稍稍定心,本体的四肢却还在抖瑟着。 好厉害的剑! 那是什么剑? 小义惊惧交集,对于陈剑臣更增添几分敬畏之心。 其实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它隐隐感觉到陈剑臣并没有修习道法,不是修士,便产生了某些疑huò。可眼下陈剑臣有小剑护体,分明就是一种极其厉害的手段,或者比道法还要生猛,更加了不得。 小剑jī发,但陈剑臣还是很安稳地睡着,似乎一无所觉。 鼠妖却再也不敢yīn神出窍了。 第二天,小义把昨晚发生的事情老老实实说了出去,希望陈剑臣不要怪罪于它。虽然它是突然凝练出的yīn神,还来不及说,但贸然出窍,终归属于一种忌讳。 陈剑臣得知它凝练出了yīn神,有些欢喜:鼠妖能力见长,对他的臂助就越大,自然属于一件好事。 至于小剑护体之事,陈剑臣早就知晓――他如今已凝练出了五道正气,五道正气凝结一体,就形成了那么一把抽丝小剑。 此剑名曰:浩然。 它是由正气组成的,并且能通过正气数量的增多而会变大、变长、威力逐步提升。 如果九百九十九道正气全部炼出,相信到时组成的浩然剑会大如手指,并且能jī发出窍,化身实质之体,具有变化神通等。 到了那一步,陈剑臣的《三立真章》可以说是大成了。 他十分期待那一天能早日到来。 然而真章大成之日恐怕还要多年,可今年由提学官主持举行的岁考、科考就为期不远了,最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所谓岁考科考,也就相当于后世的单元测验之类的,考后成绩分为六等,列一二等者才能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 陈剑臣本无意科举,但岁考科考很是重要,成绩太差的话,就会被革除学院廪生的身份,一而再,再而三的话,甚至秀才本身的功名都保不住。 对于陈剑臣而言,秀才是张很好用的护身符,有功名在身,可以免除差徭、见到知县大人可以不拜、地方不能随意用刑等等特权,拥有诸多的地位权益。 于是,当下就形成了一个矛盾―― 是我行我素,自走前路呢? 或是屈己从人,临时抱佛脚,从头再温习经义,学做八股? 陈剑臣突然有此疑难,却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明白到个人的力量必须要依靠社会地位来彰显。 所谓“人微言轻”,人的身份地位低微了,说出来的话也就没有了分量。这是很简浅的道理,同样的话,由不同人说出来,取得的效果往往就会截然不同。 万物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这“高”出来的地方就是因为读书人可以中举入仕当官――而无论在哪个世界,当官上位者,都是身份高高在上的特权阶层。 现在的情况,却是陈剑臣主动舍弃了据“高”点,不管什么人,都会觉得不智。况且,母亲莫三娘可是日盼夜盼儿子能一朝高中,光宗耀祖的――此种观念,早已根深蒂固,难以转变过来。 左思右想之下,陈剑臣心头莫名烦忧――他昔日眼热道法,乃是觉得可以完成儿时的理想愿望,飞天遁地的,做一回神仙。 只是到了后来才知道学道不易,世上没有一步登天的事情。而庆云说得对:陈剑臣有书生意气,心神多羁绊,属于富贵中人,学不得道…… 这评语很正确,哪怕后来修为深不可测的广寒要来点化他都没有成功。 陈剑臣的心,终究是热的,做不到那等置身世外、不闻不问的逍遥无为。 或者,是否要虚与委蛇一番,去学那时文格式来应付考试? 如此,算不算是“通”呢? 他曾经总结出凝练正气的四大字诀:“刚正通明”,通就是变通的意思,以变通手段达到最终的目的,并没有违反《三立真章》的原则主旨,在某种角度上,只要本心不动,不污,不变,其他俱属于表面手段,无伤根本。 ――就像某则佛门故事所说的,和尚本该绝于女sè,但遇到特殊情况把女子抱过河却属于一种变通,不算犯戒。老和尚把女子抱过河后就忘记了,而小沙弥念念不忘,觉得老和尚犯了戒,事实上却是他自己放不下…… 那么,如今,是否也是自己放不下? 陈剑臣心中疑难一时半会无法抉择――他虽然是穿越者,但不是万能者,在异时空的位面上,不可避免地遇到许多的问题,要谨慎思考,或者求问与人。 然而这些问题,他能向谁问? 问了学院里的先生夫子,他们不把陈剑臣当成疯子,就是当成逆子,可是要问罪的。 也许,自己需要一记当头棒喝,才能感悟…… …… 陈剑臣题于笔架山顶茶店柱子上的那首《黄昏》果然很快就流传开来,反响颇为热烈,据说,就连知州聂大人读到此诗后都大加赞赏,想去笔架山上亲眼一睹;又据说,因为这一首诗的缘故,到笔架上游玩的文人sāo客比往时多了两成。 游人增多,茶店的生意自是水涨船高,不过那黄老儿不知何故居然变得痴呆了,浑浑噩噩,说话颠三倒四的,说他本是扬州的一个卖豆腐的老头子,对于自己如何来到千里之外的江州,还在山顶上开起茶店的事情一无所知,简直就像做了一场梦。不过梦有痕迹,他却春梦了无痕,什么都记不得了。 当然,他也无法再泡出好茶来,滞留了一段日子后就下山离开,不知所踪,也许是回家了吧。 对于他的离去,众人只感到一些疑huò惋惜而已,但没有人会真正的过问关心,他们关心的,是再也喝不到一杯好茶了。 ――江海之中,平静水面之下的汹涌暗流,本就很少人能发现得了的。 C@。 第五十七章:邂逅 (终于如愿以偿冲上了推荐榜,平生第一次呀,有了第一次,第二次还远吗?第三更送到,继续求支持!) 今天是莫三娘的生日,故而陈剑臣回家吃晚饭――礼物他早就买好了,一根银簪子,制工不错,虽然不是巧匠出品,但也算精致。 如今陈剑臣的笔墨行情见涨,在雪泥斋的寄卖作者行列中已渐渐闯dàng出了一些名气,每一幅作品都甚为抢手。 在其中,他的那一首《黄昏》居功甚伟,带来了不小的名气。 名利名利,名在利之前。尤其在天统王朝这般的政治制度之下,声名尤其重要。有了名头光环,往往能事半功倍。故而为了清誉名声,很多士大夫不惜一掷千金。 当然,笔墨抢手,也和陈剑臣本身的水平息息相关,他的字,经过长期持之以恒的练习,已渐入佳境,达到了一定的造诣。 他肯学,敢于创新,个人风格渐渐养成。 另外,陈剑臣每写一幅字,内容或为断章警言,或为诗词名句。不同一般人写笔墨,都按照四书圣贤书,抄上面的言语。 这一点,非常不同。 可以说,他卖的一半是自己的笔力,一半却是前人的才华。 两者相得益彰,风格凛然。因此就算价格高些,人们都喜欢购买,而不会选择那些平庸的笔墨。 笔墨的市场其实很大,很多家庭都会不时收购书法作品回去,或为附庸风雅,做装饰;或为礼物送人;或者认为有收藏价值,存留起来,等以后该作者出名了,就能高价卖出去。 陈剑臣笔墨行情好,那李掌柜自是区别对待,招呼得非常周到,一个劲地吹风,要他多写,最好一天写个十几幅来,就能赚得钵满盆满了。 不过陈剑臣哪里会听他的这番言论? 书法笔墨,属于艺术,不是抄书默写,不能量产。若是为了在短期谋取利益,粗制滥制,那就等于是杀鸡取卵,自毁前程了。 所以,他依然是按照自己的节奏而行,甚至更加严格要求,写出来自己觉得不满意的,一律撕掉,丢进纸篓里去。 君子当严于律己! 如此,他每三天差不多才能写出一副符合心意的书法来,拿到雪泥斋寄卖,久而久之,同样卖出不少银子。其中大部分都用以还债。虽然王复说不急着还,甚至暗示着根本不用还了。但陈剑臣坚决不受,交情归交情,数目要分明,有借有还,当分得清楚。 卖字还债后,陈剑臣现在身上所剩的钱财就比较寒酸了,为了买替母亲祝寿的这根簪子,几乎倾尽身上所有。但他一点都不心疼,与莫三娘为自己的付出,两者相比起来,这一根小小的簪子又算什么。 简直不值一提。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大概如斯。 夕阳正西落,陈剑臣脚步轻盈地走在街道上,走向街东头的新家。 在经过一处十字街道交叉口时,抬头见前面停着一顶雕花两人轿子,正停在一家布铺门口外。 陈剑臣无意中一瞥,恰好就见到一个少女从店铺里走出来。 少女身材高挑,衣衫飞扬,脸上全无脂粉,白净净一张脸蛋,眉如远黛,双眸流转,不是秋bō,胜似秋bō,jiāobō流慧,细柳生姿,正肆无忌惮地表现出一种能让人窒息的美丽来。 陈剑臣正感觉有些似曾相识,那少女却看见了他,忽而张口脆生生地喊:“陈剑臣,你怎么在这里?” 此称呼完全脱离了正常的俗礼叫法,令人听得一愣,万万想不到会出自一位貌似大家闺秀的美少女之口。 简直有些惊世骇俗的味道! 街道上有不少人,已纷纷闻声望了过来。 陈剑臣脑海灵光一闪,脱口而出:“聂小倩,原来你在这里!” 话出口才觉得有些不妥。 那边聂小倩抿嘴一笑,刹那间的风情竟令得天边的夕阳都为之失sè。少女却不再言语,上了轿子,由两名轿夫抬着,咿呀咿呀地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了。 陈剑臣目送轿子远去,心中百味交集:时空转换,物变人非,但冥冥中似乎有些东西竟然丝毫没有改变。一次偶然的邂逅,一句最为简单的问候,却瞬间让人觉得时空重叠到了一块,没有丝毫破绽。 你怎么在这里? 原来,你也在这里…… 难道自己的心底,一直都是在寻觅这么的一次遇见吗? 陈剑臣忽而一叹: 他来到这个世界,其实早已变了很多很多,前世今生已经糊涂地交融到了一起去,再不分彼此。 庄生梦蝶也好,黄粱一梦也罢,都是一种介乎于梦幻于现实之间的人生,人在其中,只为了寻求某些真实的存在意义而已。 夕阳的余晖照耀在陈剑臣的身上,熏熏的有一股暖意,他正站着愣神,蓦然前面跑来一个丫鬟,他认得,正是跟在聂小倩身边的人。 那丫鬟一路碎步小跑,跑得有些气喘,奔到陈剑臣面前,小脸发红,稍稍平复住气息,赶紧恭敬地施了个礼,然后道:“陈公子,我家小姐要请你写一幅字。” 陈剑臣问:“写字?写什么字?” 那丫鬟道:“小姐没有说,只是让你写一幅字,你喜欢写什么,就写什么。” 这样吗? 陈剑臣似有所悟。 丫鬟又道:“陈公子,拜托了,我先回去服shì小姐了。”再度施礼,又跑了回去。毕竟是大户人家的丫鬟,礼数分明,丝毫不差。倒是她的小姐,仿佛是个视礼教如枷锁的妙人儿,每当有机会,总要挣一挣,甩一甩。 陈剑臣一阵默然,随后猛地一声大笑,浑然不顾周围一片惊诧莫名的目光,大踏步朝家中走去。 宅子里,阿宝早忙开了。 今天是干娘的生日,她不许莫三娘动手下厨,里里外外,都是一人操办。小小年纪,却能爆发出大大的能量。 那莫三娘也闲不住,在房中织布。虽然搬进了城中,但她并没有放弃织布手艺,既能打发时间,又能赚些钱财补贴家用,一举两得。更何况,她是做惯事的人,根本闲不下来。 “娘,我回来了!” 陈剑臣推开家门,心情早已一片宁静。 C@。 第五十八章:卧龙 (现在冲到推荐榜十四位了,继续如饥似渴地求进步,求支持!) 晚饭在一片温馨的氛围中结束,说了一会家常话后,各自安歇。 陈剑臣买下的这座别院,后一进中有四间厢房,其中陈剑臣拥有两间,卧室一间,书房一间。 说是书房,但现在里面几乎没有放着几本书。纵然如此,却是陈剑臣平生拥有的第一间独立书房。以前在景阳村,他的书房颇为狭窄,一半的位置还摆放着床铺呢,根本不像个书房的样子。 如今,鸟枪换炮,终于告别了蜗居生涯。 ――宽敞的书房正中,墙上挂着一幅笔墨卷轴,卷轴上只有一个字,一个大大的“正”字。 字是陈剑臣写的,上面蕴含有正气。 挂这么一幅字在这里,自有镇宅之意。 其实笔墨蕴含的正气,如果载体受到损坏,那些气息的杀伤威力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消失殆尽。 故而,要小心装裱成卷轴,才能得到妥善的保存。 一宿无话,第二天陈剑臣早早吃过早餐,返回学院,只是刚到院门口处,迎头却见王复兴冲冲地走出来。 看见陈剑臣,王复一把拉住,兴奋地道:“留仙,走,愚兄带你去见一个人。” 陈剑臣疑问:“什么人?” 王复呵呵一笑,却故作神秘地道:“你跟我走就是了,包你不会失望。愚兄可是花了偌大的力气才打听到他的下落。” 陈剑臣嘴一撇:“你不说的话,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王复翻了个白眼:“留仙你实在无趣,好吧,愚兄就直白说了,那可是个世外奇人,江湖上人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人物,他的名字说出来你定然会觉得如雷贯耳,乃‘诸葛卧龙’是也。” 对于诸葛卧龙这个非常有气势的名字,陈剑臣当然如雷贯耳。这实实在在是个了不得的奇人,在士林中享有盛名――说起来,其实诸葛卧龙并非他本名,而是一个笔名。 据说其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天文地理,无所不晓。但就是这般的不世之才,却从二十岁开始考科举,一直考到七十岁都无法中举,一生落魄,半世飘零。 屡试不第,诸葛卧龙终于心灰意冷,转而愤世嫉俗起来,开始著书叙言,专写鬼妖狐魅之书,情节跌宕起伏,旖旎情艳,极富传奇浪漫色彩。其代表作有《阅微堂游记》、《兰竹梅》等。 今有传言道,诸葛先生正在潜心著作一本旷世之作,名曰《石头梦记》,不日完书后,到时抄写风行,定当洛阳纸贵。 当然,这些无一例外都是朝廷禁书。 只是他的书,越禁越是流行,越禁越撩人心扉,引人争相抄写传阅。在各大学院中已有断言:人生不读《兰竹梅》,背尽诗书也枉然。 影响力可见一斑。 陈剑臣没有读过那传说中的《兰竹梅》,但对于《阅微堂游记》却很是喜欢,在书中,他隐隐看到了另一本绝世之作的影子,也足以称得上“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的评价了。 故而,陈剑臣也想去拜会一下这位诸葛卧龙先生,便随王复而行。 一路说着没有营养的闲话,其实大部分都是王复在说,他兴奋得不得了,仿佛去会见不得了的偶像,叨叨絮絮着,说道无论如何也要请诸葛先生把那《石头梦见》手稿一观,先睹为快。 走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王复在一栋华丽的房子门前停住了。 陈剑臣抬头一看,不禁一怔:遛鸟楼! 这名字起得有些诙谐,但不折不扣就是一间青楼,在江州薄有声名的。陈剑臣虽然没有来过,却早闻名已久。 在天统王朝,秀才书生逛青楼实属平常,在很多人看来,这甚至是很风雅的一件事情。皆因这个世界的青楼女子,有很多都是精通琴棋书画的,撇开贱籍身份,某些花魁级别的女子皆可称为才女。 所以文人骚客到这里来,并不单纯是为了“遛鸟”,“谈心”的也不少――虽然,谈着谈着,最后大部分都谈到床上去了…… 诸葛卧龙就在这里? 陈剑臣有些疑惑。 现在天色尚早,晨曦初起,遛鸟楼内一片寂静无声,想必里面的人个个都正在海棠春睡呢。 那边王复轻车熟路地和一个长相嬉皮的龟奴搭上话,手底一闪,分明是一锭银元宝塞了过去。 接了银子,龟奴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很爽快就带着王复和陈剑臣走了进去,七拐八弯的,径直来到一处偏僻的后院,对着其中一间房间,嘴巴一奴,低声道:“诸葛先生就住在里面,你们可千万不要泄露出去呀。” 嘴巴上说着,神情却恨不得天下人都知道一般――要是每天都来几个像王复这样的冤大头,他可要发大财了。 王复问:“先生高卧未起?” 龟奴回答:“早起了,估计又在里面喝酒呢。两位公子,别怪我不提醒,诸葛先生每天早上都会痛饮一番,还会发酒疯的。” 王复道了声谢,龟奴就跑出去外面继续做本分工作了。 王复和陈剑臣迈步走过去,还没有靠近,蓬的,那房门被打开,一个身材瘦削,头发花白的老人手里捧着一坛酒,跌跌撞撞扑了出来。 “频居康了之中,则须发之条条可耻;一落孙山之外,则文章之处处皆疵,侧身以望,四海无家,天下之昂藏,时数限人,文章憎命,知半生零落,试问谁是古今痛苦之人?” 其声苍老悲凉,隐隐有激愤之意。 所谓“康了”,却有个典故,说是有个柳姓秀才应举之时,忌讳“安乐”的“乐”字和“落”字同音,所以命令家人不准说“安乐”,只能说“安康”,这就像上赌场不能说“书”字一个道理。 不过后来,柳秀才还是没有中举,仆人看过榜后回来报告,为了忌讳便说:“公子康了”…… “诸葛先生?” 看见老人,王复惊喜地叫了起来。 那老者脚步踉跄,醉眼朦胧,扫了两人一眼,忽问:“你们是谁?缘何到此?” 他喝得明显超标了,舌头都有点大,说话含糊不清;移动间,脚步不慎踩到一块石头,顿时失去平衡,差点就一跤跌倒在地,幸好旁边及时伸出一只有力的手,稳稳地把他扶住了。 陈剑臣的手。 第五十九章:赠书 (继续求推荐票!) 陈剑臣伸手把诸葛卧龙扶住,微笑道:“先生小心脚下!” 那诸葛卧龙却毫不在意地道:“老夫一生摔跤无数,早已不在乎了。” 陈剑臣道:“纵然如此,但摔跤始终不是好事。” 诸葛卧龙哈哈一笑,勉强站稳脚步,道:“你这娃娃倒有些意思,不如进去陪老夫喝一杯?” 陈剑臣作揖道:“恭敬不如从命。” 当下诸葛卧龙拉着陈剑臣入屋,后面王复紧跟上去。 进入里面,闻得酒气冲天,四周空荡荡的,但得一床一桌两椅子,布置十分简陋。两张椅子,诸葛卧龙和陈剑臣一人坐了一张,王复只得站着,在诸葛卧龙的指挥下搬酒倒酒,忙得不亦乐乎。 换了平时,这等粗重活王复绝对不会动手的,可眼下为了讨先生欢心,取那《石头梦记》手稿来看,只得委曲求全了。 陈剑臣酒力浅,往往诸葛先生喝一大口,他才抿一下,聊表意思。 诸葛先生毫不在意,喝着喝着,狂态萌生,就拍着桌子痛骂起来,骂得淋漓尽致,根本不像个古稀之年的老人: “老夫一生为人,光明磊落,不亏欠于人,更不曾亏欠于鬼神,这贼老天缘何处处和老夫过不去?不是风就是雨,不得半刻安生,以老夫看,天上何来神明?老天何处有眼……” 骂完老天,站立起身,哀然一叹,拍掌吟道:“人生识字忧患起,头角渐钝尽蹉跎;横竖点撇千千字,墨水无多泪水多……老夫科举无望,转而欲立言,但人微而言轻,数卷书,饥不可食,寒不可衣,必须故作怪异之言,不过哗众取宠耳,可悲乎,可叹哉!” 说着,涕泪齐下。 陈剑臣听见,心中黯然,对于老人的遭遇深感同情――在天统王朝,皓首穷经、攻读圣贤书的书生秀才不知凡几,真正能中举的不过是极小的一部分。类似诸葛卧龙这般读尽诗书,考了一辈子科举都考不上的落魄秀才不知道有多少。只是他们没有诸葛卧龙的才气,能写出诸多瑰丽的小说来,所以尽皆默默地化为历史的尘埃。 考八股,绝不易。 把四书背得滚瓜烂熟不过是入门级的基本功;从破题到完篇,长时期写作练习才算是登堂入室的过程;而最后一关,把握结构字数,揣摩主考官的意思也是极为重要的。 天下文章,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根本没有标准答案,任你写出一朵花来,如果不符合主考官的意旨,不合拍,那最后也会轻易地被刷下来,中举无望。 说起来“独尊儒术”,但这儒术里头并不是铁板一块,经过千年的发展,早已分化衍生出了诸多学派,山头。 这些学派之间的主张思想差别,往往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而在朝廷中,也是学派林立,互相倾轧,从而抢夺主持各项政务的权力。 如此,就需要考生在面对题目时要掌握好“度”了,审时度势,同样的题目,往往能表达出不同的中心思想来,以迎合主考官的口味。 这样的度,非常难掌握,所以史上空有一身才华却一直无法中举的才子数不胜数――很多人一辈子都和圣贤书打交道,思维早已僵化固死,如何能转得过这个弯来? 听着诸葛先生的满腹牢骚,那边王复就有些不耐烦了,他是来求艳书看,不是来听牢骚的。当下逮到个空子,插嘴问道:“先生,听说你现在正在著述一本旷世奇书,名曰《石头梦记》,可否借学生一观?” 诸葛卧龙突然暴怒:“不借,就是不给!” 端起酒水就往王复身上泼。 他突然翻脸,比翻书还快,王复吃了一惊,跑开不及,身上衣衫已被泼湿了一大块。 这件袍子价值不菲,被泼了酒水上去,污了一大块,王复心中痛惜,颇有些气忿,却不好发作,只得掉头跑出去找水来清洗。 他出去后,诸葛卧龙忽而嘻嘻一笑,对陈剑臣道:“你这娃娃不同,有点意思。嗯,既然你愿意陪老夫喝酒,这一本书就送给你了,你琢磨之余,定然有裨益。” 说着,从席底下摸出一本蓝皮封面的书来,封皮上书名赫然:《石头梦记》。 陈剑臣大觉惊讶,接过来,翻开一看,这哪里是什么鬼狐艳书?分明就是一本笔记,上面一篇篇,记载得很是明白,都是诸葛卧龙在一生科举的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心得精要,用端正的楷书写得清清楚楚,分析精辟,一目了然。 简直就是学八股的一本典范之作。 书本扉页上用飘逸的字体写着一句话:八股取士,如同放屁;但不放屁,岂知臭意! 陈剑臣哑然一笑,脑海乍然有灵光闪过,似乎闪电横空,顿有感悟,觉得自己以前仿佛走进了一个误区。 ――或者说,因为他的外来者身份,当本身的观念与异时空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冲撞排斥时,他就下意识地把心门关闭,对于不认同的东西统统关在了门外。 如此,固然能保住本心的纯洁,但同时,本心也失去了淬炼的大好机会。 一如自闭! 想通了这一层关窍,陈剑臣茅塞顿开,终于明白了近期以来自己总觉得疑难烦闷的根源所在――在观念的冲突过程中,随波逐流当为下乘,闭门造车为中等,但拿来主义才是最好的办法。 一味的排斥,反而不知不觉间把自己关进了一个樊笼内,成为一个局外人般的存在,遗世独立。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说的,就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认识的过程。学无止境,如果满足于现状,一味的抵制,又如何能学到新的东西? 道门讲究逍遥无为,但一样会出世,经历红尘,磨砺道心;释家说四大皆空,可同样会游历化缘,尝尽人情世故百态……说的,都是同样的道理。 如果说八股是口大染缸,是一副枷锁,唯有跳进去再冲出来,戴上去再破开来,才算真正的圆满。 见山是山,见山不是山,见山还是山。 经历变化,其实就在一念之间。 当下陈剑臣再度明心,豁然开朗,不是玻璃上的灰尘被抹去,擦干净了,而是整块玻璃都消失掉,再不存在这么一层障碍。 嗤嗤嗤,《三立真章》上光芒萌发,足足有五个字在瞬间被点亮,一排下来,正是十道正气已被激发。 陈剑臣把《石头梦记》收好,弯腰朝诸葛卧龙恭敬一揖:“谢先生赠书!” 第六十章:练字 距离前面只差两三百票了,继续求进步! 告辞离开遛鸟楼,在半路,王复犹自觉得耿耿于怀,觉得自己不但没有看到《石头梦记》的手稿,而且被诸葛卧龙泼了一身酒,实在得不偿失。 当下陈剑臣把怀里的《石头梦记》亮出来。 王复接过一看,先是惊喜,继而愕然,最后却是狂喜,直如会变脸般―― 开始之时,他本以为诸葛卧龙把《石头梦记》送给了陈剑臣,自是惊喜交集,不过翻开一看,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而是一本笔记,故而感到惊愕;再看真切些,竟然是一本破解科举八股的心得精要,记叙详细,论述有理有据,叫他如何不欣喜如狂? 王复此人,好色,好八卦,同样好功名。只是他自知水平一般,不敢报以太大的期望,因此偏向于及时行乐。眼下见到这么一本颇具参考价值的笔记,他的一颗心不由自主就感到火热起来。 “这个……留仙你这是……” 王复便有些语无伦次了。 天统王朝印刷术并不算发达,并且管制严格,因此很多东西难以流传,除了主要的圣贤,以及相关注疏外,很多类型的都还处于手抄写阶段。不像现代社会,关于考试的辅导参考堆满店,随便花钱就能买到。 故而,这一本《石头梦记》价值非凡,若是一般人拿着,还不是珍而重之地悄悄收了起来,生怕被人偷学了去。 不过陈剑臣想法自是不同,一方面和王复颇有交情;另一方面,在他看来,就算《石头梦记》写得再精辟,也不是灵丹妙药,一看就能高中状元的。 最多,它只是一块敲门砖而已。 敲门砖,并不只能一人使用。 “你可以拿去手抄一份。” 王复立刻作揖施礼感谢道:“留仙,愚兄果然没有看错你。” 陈剑臣道:“拂台兄,别忘了,咱们可是经历过患难的,这一份笔记,不算什么。” 王复呵呵一笑――虽然他也知道,在桃花那一难中,主要都是他在受,可如果没有陈剑臣再三援手,只怕他早已死翘翘了。 这是救命的恩情。 王复决不敢忘,更何况,陈剑臣才华横溢,前途无量?跟在他身边,只有无穷的好处。 回到学院中,王复立刻开工,前所未有的勤快地去抄写《石头梦记》,至于陈剑臣,就回到了自己的宿舍,思索起来。 ――诸葛卧龙给予陈剑臣的感觉总有些神秘莫测的味道,对方为人做事,看似荒诞,实在很有分寸。或者,他貌似癫狂的外表之下依然跳跃着一颗锐进的心;又或者,他想薪火相传,这才把《石头梦记》送给了陈剑臣…… 不管如何,在这件事情中陈剑臣获益不小,不但大有进步地凝练出了五道新正气,而且彻底明确了自己未来该走的方向。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既然八股是一副枷锁,那就戴去试一试,看其到底有多沉重牢固,有多少限制框框,然后冲破开来,一举将其粉碎。 此破而后立也。 恰我心张狂,仗剑破红尘;正气浩然,下笔如有神。 这样的路子,才算走得洒脱,走得痛快。 有此依仗底气,陈剑臣只觉得前面的世界一下子变得无比广阔,天空任飞翔,海阔凭鱼跃,浑身都觉得轻松自如。 在学院中,生活又要重新恢复到正轨或者其中还有一个变数,就是聂小倩要求自己写的那一幅字。 对于要写什么内容,陈剑臣暂时还没有头绪,没有想法。反正聂小倩没有约定取字的时间,她只是这么一提,却留下了足够多的遐思,以及想象空间。 此女当有大慧,性格活泼,根本不是那些被封建礼教所束缚住的女子。 没有灵感,陈剑臣便没有动笔写字,趁着空暇,继续教育小义。 鼠妖现在进步不错,识得近五百多字了,只是还不能写。它本体太过于矮小,虽然靠着尾巴的缘故,能坐得直直的,但一对小小的爪子无论如何都难以做到抓毛笔写字。也许,可以给他量身定做一支袖珍版毛笔,让它练一练。 陈剑臣忽然灵机一动:羽毛!怎么忘了羽毛笔呢,可以就地取材,用合适的鸡毛鸭毛做成笔给鼠妖写字呀,大小正合适。 说到做到,他立刻吩咐小义到外面去弄点长硬的鸭毛来。 听到如此吩咐鼠妖就有些纳闷,叫它去偷鸡蛋鸭蛋还好说,去拔鸭毛算怎么回事?不过它没有多嘴询问,轻盈地蹦跃出去了。 过不多久,鼠妖就麻利地跑了回来,小小的嘴巴叼了一把鸭毛,样子有些滑稽。 陈剑臣拿过,挑了几根合适的,很快就做成了羽毛笔,教导小义使用。 鼠妖这才恍然大悟,赶紧道谢,小爪子抓着鸭毛笔,开始醮墨写。它初学乍练,自是不能写出什么好字,一如鼠画符一般,弯弯曲曲,歪歪扭扭的。 只写了一会,鼠妖就觉得有些烦闷,就想偷懒。 啪! 陈剑臣手中柳条在头顶空掠过,它赶紧又低头装专心了,一颗小心肝却在嘀咕着:咱一个小小的鼠妖,要练字干嘛?识字就可以了嘛,没必要写什么字呀?难不成还要我去考状元? 啧啧,一个老鼠当状元,那是何等惊世骇俗! 它想到妙处,居然咧嘴发笑。 陈剑臣不知道它心里在想什么花花世界,见它分心了,又是一柳条挥下。 半个小时候后,苦逼的练字生涯终于告一段落,鼠妖的爪子都伸不直了,苦着声音道:“主人,这练字实在太难了,不如让小义去替你弄金银财宝,要多少,有多少。” 它自号“打洞老祖”,入室行盗窃之事正是拿手本领,发挥其所长。 不料陈剑臣正色道:“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岂能随便去做那等不义行径?小义,此事切莫再提。” 练《三立真章》,练心为首要,说一套做一套,违背本心,正是大忌。 提议被主人训斥,小义再不敢吭声:哎,还是继续苦逼的练字去,反正做个知识礼的老鼠,也不是什么坏事…… 强推感言 ()强推了,比预期中要提前了一些日子,毕竟字数现在显得有些单薄。无奈近期大神云集,猛书如林,位置难求,所以提前就提前,咱先做个“前驱”,踩踩雷去。 强推了,要感激我的美女编辑冬瓜MM,没有她的鼓励扶持,我走不到今天;还要感谢主编胡说大人,感谢他的主编力荐;最后当然要感谢起点平台啦,这里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平台,没有这个平台的话,我等作者就只能哪里凉快哪里呆去了,呵呵。 言归正传,强推了,上架还会远吗? 嗯,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本书将会在愚人节,也就是4.1号上架。 这日子有点澹但适逢其会也没办法了。 四月的月票战场,注定是一场神战,硝烟四起,烽火遍地,哪叫一个惨烈,可想而知,咱这细胳膊小腿的,委实有些心虚。但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么不想争月票的写手就…… 所以,不管如何,也得争一争。 但南朝是个矮瘦挫,底子薄,没有什么可依靠的,唯一能依靠的,就是你们――我亲爱的读者书友们。 现在网站搞活动,20元钱能升级初V,初V看书,千字三分钱――20块钱很多吗?天可怜见,不过一、两包烟钱,一、两份快餐钱而已,却能支持喜欢的作者继续写下去,能看上百万字的书。 这一对比起来,就非常鲜明了。 因此,恳请有条件的读者还是正版支持一下,没有读者的实际行动支持,写手何以为继? 无可否认,本书现在更新慢,但各位看官也知道,这样的题材这样的风格,真心难写,不能乱,不能急,为快而快,只会崩了,自酿苦果――另外,不管如何也得存些稿子上架和大神们肉搏呀,那可是真刀真枪的你一下我一下,没有准备的话,咱一下子就化为灰灰了。 故而请大家多多体谅海涵。 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在这里南朝先向大家预订四月的订阅和月票了,有喜欢的,到时可要来捧场压阵哦。 你们给我一份希望,我就不会让你们失望! 南朝拜谢!C 第六十一章:考试 ()(新的一周,新的开始,新的进步,求各类支持!) 三天时间,王复就将《石头梦记》抄写了一份,然后把手稿还给陈剑臣。 拿了手稿,为了摒弃杂念,陈剑臣刷刷刷的,连续在白纸上写了十个“静”字,每写一个,他都感觉情绪安静一分,到了最后,感到已完全的心平气和了,于是端坐下来,翻开《石头梦记》―― 这一次,他竟看进去了。 感觉有些玄妙,就像变成了另一个自己,在研读笔记一般,笔记上的字句,一个个,一行行,似清水潺潺,流过心头,却留下了清晰的印记。 陈剑臣的精神,十分集中,思维在高速运转,一如回到了那一年奋战高考的岁月,哪怕对于那些枯燥到极点的数理化十分厌恶,但还是能把所有的公式、所有的方程都一字不差地牢牢背了下来。 这,应该也算是一项本事了的。 …… 在接下来的近半个月的时间,陈剑臣一直在攻读《石头梦记》,遇到疑难处,就翻开四书查阅,还搬来林林总总的四书注疏,小山似的堆放在房间内――既然确定了要破而后立,那就得先把枷锁套上去,熟悉其特性,破绽,漏洞,再一举破开,永不成羁绊,而不仅仅是流于表面的下意识的排斥,视而不见。 此过程或者存在风险,谁能保证枷锁戴上来,戴着戴着就适应了,脱不掉了? 这并非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所谓制度,就是从开始不喜欢,到慢慢习惯,再到离不开的一个荒诞过程――好在陈剑臣的外来者身份,以及身怀《三立真章》,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把这个风险压制了下去。 有努力,就有回报。 一个月后,陈剑臣已能有模有样地写出一篇完整的八股文了。 犹如及时雨般,就在岁考科考来临的前夕,他终于渐渐把握到了时文制艺的窍门。 岁考科考如期举行,轮番来袭,又很快过去。 最后,在这两次考试中,陈剑臣都被评为四等,成绩属于中下水平,虽然没有降级的危险,但依律要受到提学官的训责。 其实对于这个成绩,陈剑臣自觉满意,如释重负。他临时抱佛脚的,能全凭本事地得到四等成绩真心不算差了。 只是学院里的夫子不这么认为,陈剑臣可是童子试三试第一的少年才子呀,盛名之下,怎能在第一年就考出四等的成绩? 实在有点名不符实。 于是,夫子们立刻想到在读书期间陈剑臣频频请假外出的事情来,想必他是因此分心懈怠了,才导致学业退步。 此风不可长。 所以夫子们又把陈剑臣叫去训责了一番。 不过他们的语气比较平和,语重心长的,安慰为主。 在夫子们看来,乡试三年一度,陈剑臣赶不上这一科,但可以冲击四年后的那一科,最是稳稳妥妥,到了那时,才算大展拳脚的时候。 陈剑臣刚十七岁,年轻着呢。 年轻,就是他最大的本钱。 王复同样未能取得次年乡试的资格,他岁考考了三等,科考考了个四等,一样被提学官叫去“批评教育”了几句。 然而这不算什么,只要不沦落到六等,那就没事;到了六等,可是会被革除秀才功名的。不过这般事情极少发生,就算文章成绩很差,只要给提学官送了礼,基本都不会到六等去。 礼,很重要。 试要考,可人情也得做,一向是王朝特色。 倒是那吴文才很是“风光”地“考”到了双考二等的好成绩,可以参加明年的乡试了;与他一起的,另外还有三名生员。 吴大公子志得意满,放言做东,要在八月十五中秋之夜请客,届时将包下状元楼,把所有的同窗,包括几位夫子、学监、学政等,统统请去吃饭喝酒。 到了那一天,整个明华书院,除了守门的司阍,以及几个打扫卫生的婆子外,基本都会被请上了状元楼。 吴公子的面子,谁敢不给? 据说,一道被请的还有江州城的聂知州父女,以及一干大小官员等。 这一顿酒,绝对的大有来头,很有内涵。生员们个个都眼巴巴着,期望到时能和那些官宦们搭上几句话,通通门路。 与官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 此为共识。 为了那一天,王复还特意去江州最著名的李记布店做了两身锦袍,想在酒宴上好好表现一番。 如果说还有谁能保持沉静不动的,大概就是陈剑臣了。 岁考科考完结,学院按惯例放假十天,在此期间,各位生员都可以自由返回家中。陈剑臣并没有和其他同窗那般选择去游山玩水,而是安分地回到家中。 距离上一次替母亲祝寿,陈剑臣已近三个月没有回家了,颇有些想念。 莫三娘和阿宝对他的想念更甚,只是怕打扰到他的学业,才没有到学院探望,这番陈剑臣放假回来,她们都十分高兴。 在莫三娘眼中,儿子肯定是变瘦了的…… 而在阿宝眼中,留仙哥却变得更加沉稳,更有气度了,目光似乎能看穿人心一样,总有一种被他看了一眼,就什么秘密都隐藏不住的感觉。 阿宝曾听人说,读书人能做到正真聪明者,可为神。 关于这句话的具体意思,阿宝并不曾真正懂得,只是觉得很厉害的样子。而陈剑臣在她心目中,一直都是很厉害的。 鼠妖也跟随陈剑臣回到了陈家,它可不敢乱跑,安安分分找一处洞穴就住了进去。 陈剑臣待在家里,读书,修习《三立真章》,过得很是充实。 第三天,王复找上门来,说道听到消息,近期江州将会举办一场弘法大会云云,据说是为了响应京城那边的要求,各地各州,都要举行一场弘法大会,说是要为皇太后八十岁祝寿祈福。 昔日庆云和广寒两位崂山道士都赶赴京城,要参加一场弘法大会。由于具体情况不详,陈剑臣并不知道其中详情,现在一听,原来是为了给皇太后祝寿。 这个理由说得堂皇,可事实未必简单。 并且从庆云道长的语气中,他们似乎对这场弘法大会甚为看重,想深一层,很容易就想到那源远流长的佛道之争了。 难道,当今皇上要扶持没落的释家,并借此制衡道门吗? 作为一个外来者,陈剑臣的思维一下子就想到了深处:这,会不会直接就是个阴谋? C 第六十二章:结识 第一章送到,继续求推荐票,看本周最后聊斋在推荐榜能到达什么样的位置! 穿越时空,来到这么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由不得陈剑臣不小心谨慎,为人做事,总得多想,并想得深入些。 ――按照现在的了解,整个天统王朝释家式微,而道门一直在稳定发展中。可能在皇看来,当前局势已失去了某种平衡,所以才要玩一玩手段。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倒不是皇帝怕道门造反,危及己身的统治地位。事实古往今来,道释之学从来都不是主流,不是王道。 一来两家入门不易,真正的传人基本都凤毛麟角,数量很是稀少; 二来就算入门,但修炼更难,修道有六大境界:开窍、阴神、金丹、元婴、法相、人仙;释家则是有九转之境界,一转凡身、二转皮身、三转肉身、四转骨身、五转心身、六转精身、七转法身、八转真身、九转金身! 两家除非修炼到了最高的境界,道门人仙,或者释家九转金身,否则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就是畏惧忌惮血气! 人,皆有血气,身体越强壮,精神越饱满,信念越纯正,血气就越是旺盛。 而在人类中,血气最为旺盛的人,毫无疑问就是军人――纪律严明,经过尸山血海的战场洗礼过的军人。 军人,就是王朝统治的根基,最为依仗的力量所在。 天统王朝,立朝近千年,麾下有一支极其精锐的队伍,编制人数多达十万,名曰“黑衫卫”。这些黑衫卫,标志性的装束就是身穿一身绣竹黑衣服。 一丛挺直的竹子,就绣在袖子,具备鲜明的标志作用;而通体衣服的颜色漆黑如墨,黑得深沉,使人一看,就觉得有一股像山一样的压迫感。 每一个黑衫卫,都是千挑万选、经过无数磨砺的,手,不知沾着多少鲜血,真正的杀气冲天,血气张扬。 每一个人,就如同一束焚烧猎猎的火炬,鬼神辟易,根本不敢靠身。而无论道门还是释家的弟子,修为境界差一些的,面对黑衫卫时,根本就不敢出窍来施展法术,如果他们出窍,只怕还没有近身,神魂当场就会化为灰灰了。 所以,有这么一支强大的军队守护,皇帝完全无所畏惧,他玩手段,只是出于政治的某种需要而已。 看来,这位登基不久的正明帝并不简单。 …… 此时王复又提议道:“留仙,今天风和日丽的,我们出去走走。你总是呆在屋子里,也不怕闷坏了。” 陈剑臣转念一想,答应了,揣了些铜钱,和王复出门而去。 说起来,他入驻江州城府已有些时日,但并未真正的四下走动过,观察过,眼下倒是个好机会。 但当陈剑臣说出这个想法时,王复脑袋却摇得像拨浪鼓般,连连否定,说道:“江州城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街道、房子,和人嘛,不如我们去遛鸟楼,再去看看诸葛老先生。” 看他兴奋的样子,只怕去看诸葛先生是假,“遛鸟”才是本意。 陈剑臣却知道诸葛卧龙已经离开了,其送《石头梦记》给自己的时候就说过,第二天要出走,继续四海漂泊。他一把年纪的,想起来不免让人有几分担心。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志向,却不好干涉改变。 王复见陈剑臣不肯去,继续游说:“留仙,愚兄知道你有顾忌,但去遛鸟楼,好玩的东西多着呢,并不像你所想的那么龌龊。比如说,遛鸟楼有个清倌人叫鲁公女,年方十四,风韵娇美,姿态秀丽,她琴棋画,样样精通,非常了不得,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据说她还掌握着一门针灸医术,技艺神乎其神呢。” 陈剑臣淡然道:“既然她如此出色,岂会到青楼里去做清倌人?” ――所谓清倌人,说得好听,卖艺不卖身,但一旦被某些强势大人物看中,根本就没有做主的余地了。 王复回答:“听说这鲁公女以前出身大户人家,只是家道中落,父母早逝,家产都被豪强侵占了去。她一个弱小女子抗争不得,唯有流离到遛鸟楼。” 陈剑臣哦了声。 王复催道:“留仙,你到底去不去嘛?听说今天那鲁公女会出来弹奏一曲《灞曲》,这可是非常难得的机会,平时花钱都求不得的。” 陈剑臣冁然一笑,道:“我不大习惯,你还是自己去。” 闻言,王复颇感失望,不过他也没有再说什么,自顾告辞赶过去了。而陈剑臣则迈步开始在江州府城闲逛,完全没有目的,只是东看看西望望,以了解城府结构,和人土风情为主。 咦,那不是那天漂流舟的胡须佬吗? 正顾盼张望间,陈剑臣乍然见到对面一间酒肆之,一位身形昂藏的汉子在独自喝酒。 那天去踏青,陈剑臣恰好见到鉴江一舟漂流而下,舟头处站一汉子,气宇不凡,虬须似铁,给予他非常深刻的印象,只是无缘结识,深以为憾。没想到碰巧在这里看到了,当下就有了决定,快步走过去。 汉子独自占据一桌,桌只有一盘寻常的菜肴,倒是好酒摆了两大坛在面。其装束和当日并无什么改变,引人注目的那把巨大的剑匣紧紧地背负在身,颇有点“剑在人在”的萧杀意味。 陈剑臣走过去,拱一拱手:“在下陈剑臣,可否请君一饮?” 汉子抬头瞥了他一眼,冷然道:“某家向不与生人饮。” 陈剑臣呵呵一笑,很洒脱地坐下来:“一回生,二回熟嘛。” 他的话语引得汉子眉毛一挑,认真打量了陈剑臣一下,语气依然生硬:“看公子衣着,当为读人,何故如此唐突?” 陈剑臣却自来熟地叫店小二了几样好菜,笑道:“读人也是人,我见阁下形容豪杰,顿生结识之心,只是机会难得,虽不请自来,但其心可鉴。” 汉子一笑,道:“公子好生直白,倒不讲究礼节俗套。” 陈剑臣正色道:“礼节讲多了反会显得虚伪,却不是我辈读人所主张认同的。” 汉子终于大笑,似乎认可了陈剑臣的“搭讪”行为,爽朗道:“某家,秦人,燕姓,字赤侠也。” 第六十三章:醉意 是燕赤侠,不是燕赤霞…… 一个念头飞快地在脑海掠过,随即抛之脑后了,不再纠结。纠结那一字之差,实在没有什么意义。 当下问:“燕兄背负巨剑,莫非是传闻中的蜀山剑客?” 燕赤侠双目精光闪过,转瞬即没,旁若无事地道:“公子也曾听闻过蜀山剑客之说?” 陈剑臣微笑道:“燕兄不必客气,你直接叫我‘留仙’就好了……嗯,我曾听一个道士说过。” “什么道士?” 陈剑臣回答:“崂山庆云道长。” 燕赤侠哦了声,释然道:“原来是他。” 陈剑臣马问:“燕兄认识庆云道长?” 燕赤侠呵呵一笑:“见过一面。” 陈剑臣又问:“那崂山广寒道长呢。” 燕赤侠面露惊讶之色,又扫了陈剑臣一眼:“你也认识广寒那牛鼻子?” 说到广寒,他直呼牛鼻子,似乎很稔熟的样子。 陈剑臣笑道:“和广寒道长喝过一次酒。” 燕赤侠一下子明白过来,哈哈大笑:“原来你就是那个生!” 这下轮到陈剑臣感到惊讶了,可转念一想:他们之间既然认识,说话的时候谈论到自己也正常。如此正好,有这个门路就省了许多曲折功夫了。 燕赤侠又问:“广寒曾与你说过我的身份?” 陈剑臣摇摇头:“没有。” 燕赤侠晒然道:“量他也不会说,败军之将,不足言勇。” 陈剑臣听得入神,敢情这燕赤侠的修为比广寒还厉害一筹呀,莫非真是那传说中的剑仙了?不禁肃然起敬,道:“燕兄果然是世外高人。” 燕赤侠一摆手:“我知你不是那等迂腐之徒,就不必多做客套礼数了,来,既然相遇就是缘分,喝酒。” 从此绝口不提修为之事。 他不提,陈剑臣也懒得扫兴,破坏气氛,两人便你一杯我一碗地吃喝起来,顺便说些家常闲话。 这一顿酒下来,陈剑臣第一次有了醉的感觉,飘飘然,双脚似乎踩到了棉花之,软软的。而燕赤侠显然海量,陈剑臣用杯他用碗,喝的比陈剑臣岂止多出一倍?然脸不红,眼不朦胧,一点事儿都没有。 结完帐后,两人离开酒肆,燕赤侠告辞道:“留仙,为兄即日将赶往京城,参加一场弘法大会,他日有缘,定当再见。” 又是弘法大会…… 陈剑臣愣神,道:“那我就祝燕兄一路顺风了!” ――他和燕赤侠算起来只是萍水相逢,但颇有一见如故之感。只可惜喝了一顿酒后,对方就要京了。感觉,就和广寒差不多。不过修士,都是这般洒脱的,来去如风,哪里有多少交代? 当下燕赤侠不再多言,转身大踏步而去。 陈剑臣目送他离开,顿觉得脑袋有些眩晕,他刚才喝的酒,未免太多了些。他强打起精神,向家的方向走去。 走了一段路,越发觉得头重脚轻起来,赶紧在街边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休息,准备等缓过这阵酒劲后再回去。 “喂,这位公子!请醒醒……” 恍惚间陈剑臣感觉有人在呼唤,声音飘渺,不知深浅。他霍然睁开眼睛,才发觉自己刚才竟眯着了。 眼前站着一位丫鬟打扮的女孩子,不过十一二岁模样,正冲着他叫呢。 陈剑臣晃晃头,问:“姑娘你叫我?” 那丫鬟抿嘴一笑,道个万福,道:“公子想必是喝醉了?” 陈剑臣苦笑道:“确实喝多了点。” 丫鬟伸出手,手有一根用白纸包住的东西,道:“这是陈年葛根,解酒效果很好的……嗯,是我家小姐叫我拿给你的?” “你家小姐?” 陈剑臣有些疑惑,难道自己在街边打了会盹,一下子就被某个千金大小姐看了? ――好,这绝对只是自我感觉良好! 丫鬟手一指,正指着停在不远处的一顶精巧的轿子。 轿子停在那边,帘布都盖得实实的,看去,如同一个笼子般。仿佛感觉到了陈剑臣的注视,那帘布微微掀开一条缝儿,有盈盈的目光从里面往外探出来,和陈剑臣的眼神一触,帘布儿立刻又遮了回去。 应该不是聂小倩,否则何必遮掩? 陈剑臣干咳一声,站起来,道:“你家小姐的心意,在下心领了,不过我现在已经没事了,谢谢。” 做一个礼,施施然举步离去――眯了一会,酒意散了大半,行动自如了。 那丫鬟一跺脚,只得跑回轿子那边,说:“小姐,那生不领情呢。真是好心被当做驴肝肺,多少人眼巴巴着要小姐送东西呢,他可好,居然掉头就走了;我看呐,就是个不解风情的呆子。” 从她的角度看,自是陈剑臣应该欢天喜地地接了葛根,然后彬彬有礼地道谢,再打听自家小姐的名讳――接下来顺利投缘的话,就可以演绎出一次荡气回肠的才子佳人的故事了……但那生倒好,拍拍屁股走掉,屁都没放一个。 轿子里传出幽幽的声音:“香儿,我们走,只是街偶见,他这般做也属于人之常情。” 那香儿很八卦地问道:“话说,为什么小姐要送给他葛根呢?难道是看那生长得俊?” “香儿,你越来越多问题了。” 香儿一吐舌头,嘻嘻一笑,吩咐轿夫起轿,依依呀呀地走了。 陈剑臣回到家中,莫三娘闻到他一身酒气,忙道:“阿宝,快冲一杯浓茶来。”她以为儿子和王复去喝酒了,朋之间的应酬,在所难免,自是不会多说什么。 阿宝很快就好了浓茶,端过来给陈剑臣醒酒。 陈剑臣喝了一大口,精神为之一爽,接着几口喝完,然后向母亲告了声罪,回房睡觉去了。 时日如飞,十来天一晃眼就过去,八月十五来到,吴文才早早就把状元楼全部包了下来,不接外客,大摆酒宴,只接他请来的贵宾。 陈剑臣也是其中之一。 他和吴文才之间只是有些摩擦,谈不怨恨,既然对方开口邀请,却不好拒绝。况且,他已经写好了送给聂小倩的字,恰逢其会,可以找个机会把字墨送给她,了却一桩心事。 中秋佳节,月满中天,名流云集,肯定会是一场热闹缤纷的大宴会。在宴会之,想必很多人都想争着出境要捞个引人瞩目的角色了。 有没有人能猜到主角给聂小倩写得是什么字呢?好,这个问题确实很唯心,很难猜,但我相信群众的智慧是无限的…… 第六十四章:宴会 第三更送到……明天还要不要继续三更呢?好,就看各位看官支不支持,热不热情了…… 中秋,月圆之夜。 夜幕初临,那圆盘般的明月就跃然跳了柳枝头,急不可待地要向全世界洒出柔和的月色。 天统王朝重时节,而中秋佳节又是一年之中的大节日,是以每到这一天,大到府城,小到乡村,都分外的隆重,气氛极其热闹。 这一天,江州城的宵禁也从戌时推迟到了子时,为的,就是让百姓们在团圆之夜可以尽情的娱乐。 天的明月是万人聚焦的焦点;而今晚整个江州城的焦点,自然就是状元楼。 前任知州,当今礼部尚的吴大公子为了庆祝获得明年乡试的资格,花费千贯之财把整座状元楼包了下来,大开宴席,遍请江州内有头有脸的官员,以及明华学院的师生,还有江州地界成名的文人骚客…… 最后的嘉宾人数达三百余人。 可以说,这一场宴会规格之高,起码都是十几层楼的。 而状元楼只有三层。 具体的宴会进行,布置,早就安排妥当,明华学院的学员们统一分在了第一楼,而一般的文人骚客以及稍低层次的官员则被安排在二楼;至于三楼,个个都是重量级的人物。 楼层分明,代表着阶层分明。 天统王朝是个礼仪之邦,规矩规格可是分得清清楚楚的,不可逾越,否则就会成为被人攻击的把柄。 状元楼内灯火通明,笑语不断,几十个店小二奔走忙碌个不停。 相比一二楼的喧闹,三楼显得相对平静。 状元楼三楼,装修豪华,平时用于间隔的屏风画壁等基本都被移开,形成了一个大大的空间。 地方不小,但只开了三桌。 居中主桌,坐者相貌堂堂,留三缕飘逸长须,正是知州大人聂志远,聂小倩的父亲。 同一桌的,主人吴文才当然能占得一席之位,坐在聂知州身边,其余几个,有同知大人,通判大人等。其中一个,年过六旬,面目清癯,却是江州有名的儒学大家宋之远,他注释圣贤《德》的礼记,可是被朝廷列入了科举范畴的,印刷满天下,举足轻重,影响力非同小可。 至于聂小倩,却在一边角落处,用屏风围出一个地方,宛如个小厢房般,独自在里面用膳,自有丫鬟伺候着。 席间,那宋之远忽问吴文才:“文才,据说你有个同窗叫陈剑臣的,少年才俊,十分了得,可有此子?” 吴文才嘴一撇,老大不情愿地回答:“确有此人,不过少年才俊之说嘛,倒不好判定,他今年岁考科考,不过只考得四等成绩。” 宋之远抚须一笑:“经义时文,不同等闲,他初进学院,发挥不佳倒不奇怪……嗯,据说今年三月你们去笔架山踏青之时,他曾即时赋诗一首《黄昏》,诗曰:向晚意熏熏,萧萧登险峻;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此诗有大才也,果真是他三步之作?” 吴文才心里叫苦,实在没想到陈剑臣这一首诗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连宋之远都大加赞赏,不过此事早传遍开来,根本无法否认,便道:“当时的确如此。” 旁边张通判观颜察色,此时插嘴道:“宋夫子,那首《黄昏》确是好诗,意境深远,哲理警醒。不过观其意蕴,萧索深沉,倒不大像是一个十七岁少年人所能做得出来的。” 言下之意,隐隐表示陈剑臣有欺世盗名的嫌疑。 听到这句话,吴文才立刻大感快意,不动声色地朝张通判做了个手势,表示感谢。 张通判登时心花怒放:吴尚膝下只得一子,对吴文才无比宠爱,自己搭了吴公子的线,就等于搭了吴尚的线,好处多多的。 聂知州眉毛微皱,道:“此诗本知州也有闻名,确实不俗。” 他没有多加分说,但旁人都已知道其态度立场――这等即时赋诗,事先又不知道题目,想弄虚作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简直就是瞎猫碰到死老鼠。 宋之远不置可否,呵呵一笑:“原来知州大人也觉得此子有才……嗯,今夜之宴,此子也是受邀而来了,不如请他来,待我等好生看看如何?若真是可造之才,自当勉励一番,使其成才,他日可成江州之栋梁。” 聂知州笑道:“大善,咱们江州已多年不见如此惊艳后生,今日好机会,一定要请他来见一见。” 宋夫子提议,聂知州同意,众人还有什么话可说的,当然纷纷附和,表示赞同了。 吴文才心里大骂:话说今晚他才是独一无二的主角人物,吃好喝好了,就借驴下坡地找个机会当众向聂小倩提亲,何等欢乐! 但如果被陈剑臣跑了来,可会坏了大事的。万一那小子表现出色,不得把他的风头全抢了去? 决不能让他三楼…… 只一瞬间,吴文才的心思就有了决定,便道:“两位伯父请稍候,我这就派人去叫陈剑臣来。” 说完,离席到外面,吩咐忠心仆从旺财,附耳小声地说了几句。 那旺财心领神会,走下楼去,找到在一楼的陈剑臣,道:“陈公子,我家公子有请。” 陈剑臣一怔,起身跟随旺财而行,却往楼外走,一直走到状元楼外的一条小巷中。 小巷里有些灰暗,前后寂静无人,哪里找得着吴文才的身影? 这是怎么回事? 陈剑臣立刻警惕起来,目灼灼看着旺财。 旺财双手抱胸,粗声粗气道:“陈公子,我家公子说了,他非常不喜欢你。今晚之宴,只是碍于礼节才把你请过来的。眼下你既然吃喝得差不多了,也就该回去了。” 逐客令。 蒙了一层遮羞布的逐客令! 陈剑臣默然,出奇的平静,嘴里淡淡道:“既然如此,那就谢过你家公子的款待了。” 转身飘然而去。 旺财一愣,没想到陈剑臣会表现得如此安然,还以为他会暴然发怒呢,反正公子已交代下来,如果陈剑臣敢有抱怨,即可动手,万事有公子担当。现在陈剑臣识趣离开,倒省了不少功夫。 他目送陈剑臣走远,这才回状元楼,向吴文才复命。 吴文才赞道:“做得好。” 回到席间,对聂知州和宋之远道:“两位伯父,刚才下人回报,他去叫陈剑臣楼时,其突然面色大变,口中说家里有急事,随即匆匆离席而去了。” 听到这番话,无论是聂知州,还是宋之远,而或在座的众人,都不禁面露古怪之色,不约而同感到此事也太过凑巧了。 那张通判马阴阳怪气地道:“要请他楼就说家有急事?呵呵,恐怕是其心虚,不敢来才对。” 宋之远面色也有些难看,道:“此子无礼,有言道长者请,不敢辞。纵然他家有急事,也应该亲自楼分说才对,安能惶惶然离去?” 诸人就又纷纷附和起来。 聂知州也颇感不悦:陈剑臣这分明是心里有鬼,才不敢来,难道真是一欺世盗名之辈?不管如何,他这番行为已让人大感失望,枉自己还看好他呢。 而此时,他认为是欺世盗名之辈的少年却已走在回家的路,想早点赶回去,和母亲阿宝两个一起赏月,过个开心的团圆节。 “陈剑臣,等等我!” 一声清脆的叫声。 陈剑臣霍然回头,正看见一身男装打扮的聂小倩踏月而来,眉目如画,仿佛正从月亮走出来的一样,笑靥盈盈,似嗔似娇。 “聂小倩,你怎么在这里?” 第六十五章:夜奔 ()(有事耽搁了……晚上还有更……) 聂小倩的出现,让陈剑臣颇感惊讶――她还是一个人,穿着飘逸的男装,在月色缭绕之下,俊俏得一塌糊涂,竟让陈剑臣看着有几分眩晕之感。 俗话有说:马上看将军,灯下观美人,但这月下赏美人却更具魅力。 “聂小姐,你怎来了?” 说实话,陈剑臣和聂小倩并没有太多的交往认识,两人之间,从真正的意义上讲,他们只说过一回话罢了。 聂小倩眨眨眼睛,道:“我若不来,如何向你讨那幅字?” 她身材甚高,站近来,只比陈剑臣低半个头而已;身穿男装,更显长腿细腰,似乎束了胸,只微微显出一些山峦规模。 面对陈剑臣,她表现得落落大方,丝毫没有寻常女子的扭捏作态,手一伸,脆生生道:“陈公子,你别说没有帮我写好那幅字。” 陈剑臣呵呵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幅卷轴过来。 聂小倩接过,却没有在第一时间打开观看。 陈剑臣疑问:“你就不想看看我写得什么?” 聂小倩促狭地一笑:“看与不看,字都不会变的,你说对不对?嗯,不过现在我可要找个地方躲一躲,相信此时,我的丫鬟和爹爹的护卫肯定到处在找我了。~” 陈剑臣哑然:“你是偷跑出来的?” “什么偷不偷的,说得那么难听,本姑娘只是觉得状元的饭菜不合胃口,上的宾客太过于假惺惺,又恰好看见某位书生秀才被人逐了出去,这才出来散散心的。” 聂小倩巧笑倩兮,仿佛偷跑出来是家常便饭的事情,有一种顽皮的美。 陈剑臣面色一冷,道:“你都看见了呀?” 聂小倩呵呵一笑:“我本来是在欣赏月光的,只是偶然看见。话说,你当时为什么不生气呢?觉得很奇怪哩。” 陈剑臣一摊手:“主人要逐客,身为客人能有什么办法?” 聂小倩哼了声,一一把事情的真相说了出来,却见到陈剑臣仍然不动声色,无动于衷的,又问:“这样你还不发火?如果你把握到这个机会,在上好好表现一番的话,很可能会就此青云直上的哦,如今却成了欺世盗名的胆小鬼。” ――能取得在大人物面前表现的机会十分难得,不知多少“有心人”耗费巨资,送礼跑后门跑得腿都断了,最后还不能见到正主儿一面,由此足见一斑。而如此一个天赐良机却被一个奸佞小人从中作梗,破坏了事。~换了谁,都会觉得愤愤不平,甚至还会直接掉头杀回去,为己正名。 可眼前这少年眉不动眼不跳,宁静如水,一点动气的迹象都没有。 此子果然不同寻常…… 聂小倩心里暗暗有了个判断――经过踏青之行,她就对表现一鸣惊人的陈剑臣留了心思;故而那天在街上偶遇会突兀地叫那么一声,以及,吩咐丫鬟去请陈剑臣写一幅字送给自己。 而今晚,陈剑臣的表现再度让她刮目相看。 作为知州之女,聂小倩阅人多矣,很会看人,她却有点看不透陈剑臣,但她知道陈剑臣不是那些迂腐不堪的书呆子,不是苟且钻营之徒……这就足够了。 “陈剑臣,你这是要回家?” 她直呼其名,在礼仪上是不符的,可她根本不管,反而觉得这样叫更亲切些,不像公子前公子后那般虚伪做作。 或者在某些人的面前,聂小倩必须要做作对待,然而在陈剑臣面前,她丝毫不想委屈自己张扬的性格。 其实在聂小倩心目中,她一直向往的,是某些志异小说上记叙的那些敢爱敢恨的奇女子―― 红拂女、聂隐娘…… “小姐,小姐你要去哪里?” 后面忽然传来急促的声音。 聂小倩回头一看,就见到自己的贴身丫鬟出现在了视线范围之内,丫鬟后面,还出现了侍卫的身影。 不好…… 聂小倩暗叫一声,忽地一把抓起陈剑臣的左手,嘴里道:“陈剑臣,你要回家,我暂且跟你回家躲一躲,你来指方向。” 她果然是练过轻功的,施展开来,罗袜生尘,凌波微步,仿佛双足没有点地般,嗖的,非常的快速,简直就像骑着马在奔跑。 陈剑臣大感好奇――他目前身体资质不差,本身也一直在坚持练《截拳道》,只是他练的截拳道属于近身搏斗的功夫,和聂小倩这般高飞高走的轻功完全没有可比性,自是感到大开眼界。 在天统王朝,练武的人不少,主要集中在军队中;至于野外,也会存在一些能够飞檐走壁的武林高手。 这些高手,和道门释家的修士不同。他们主要练得是拳脚刀枪功夫,或者有些内家高手修炼出了内功,可就算内功再深厚,依然还是停留在凡人阶段,与修为境界高深的修士比起来,有天渊之别。 于是,明朗的夜色下,熙攘的街道上,一男一女似搂似抱地夜奔,而后面,还有人大呼小叫地追赶着。 这一幅景象,既让人觉得拍案惊奇,又觉得疑惑不解,有好事者不禁腹诽起来:“莫非那一对青年男女是私奔的?家人发现了,所以追赶……” 私奔,那是一个多少浪漫的名词呀,古有司马相如凤求凰,又有红拂夜越墙…… 好,其实这只是陈剑臣眼下萌生的一些杂念罢了。 ――他被聂小倩挽着胳膊,姿态颇有些不自在,因为靠得过于接近,隐隐有幽香袭鼻而来,精神顿然一爽,眼睛睁得大大的,正偷眼瞥见聂小倩如玉的脸庞微微泛红,更加的娇俏可人。 仿佛感觉到了他注视的目光,聂小倩脸上的红晕竟大有扩散之势,渐渐弥漫开来,甚至在转弯时一个失神,差点撞到一棵树上去了。 罪过…… 陈剑臣赶紧摒弃杂念,要专心指路。 不料此时聂小倩忽而停步,一放手,松开陈剑臣,嗔道:“你还是自己回家。” 说完,竟干净利索地掉头离去。 陈剑臣呼之不应,左顾右盼,发现所处之地十分陌生,人影罕见,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于是,悲催的“私奔男”耸然发现自己好像迷路了。 这个聂小倩,也太不负责任了。 C 第六十六章:阴晴 ()(继续求支持!) 天有不测风云,将近子时之际,骤然起了风,卷过来云,把一轮满月遮盖住了。 天地顿时为之一暗。 与天色一起阴沉下来的,还有吴文才的心――他用计把陈剑臣赶了出去,并让一众大官名宿对陈剑臣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印象。 吴大公子得意洋洋,以为从此以后,陈剑臣再也无法掀起什么风浪了,孰知酒到酣时,他准备去找屏风里的聂小倩,才发现少女竟早已不知不觉地溜跑出去了。 替小姐隐瞒的丫鬟自是被聂知州一顿训斥。 很快,聂知州就派遣侍卫出去寻找小姐的影踪,而吴大公子同样命令十名仆从出去帮忙找人。 最后,人找到了。 不过根据目击仆从回来禀告,吴公子得知聂小倩偷跑出去后竟然去找了陈剑臣,两者还很“亲热”地上演了一出牵手夜奔的好戏! 听到这个消息后,吴文才脸色铁青,当场掀了桌子――此时状元的宴会早已散去,而他已经回到了自家宅子。 吴文才不知道陈剑臣是什么时候和聂小倩走得这么近的,他也不想知道,因为在他看来,陈剑臣这是在玩火,在找死! 吴聂两家是世交,他吴文才正是和聂小倩门当户对的天生一对,那陈剑臣算哪一根葱?一乡下人罢了,竟敢和聂小倩交往,简直不知死活。真以为有个秀才功名,就可以和他吴大公子争女人了? 吴文才越想越恼火,愤怒得像一头暴怒的狮子,手挥鞭子,一连把五名仆从打得皮开肉绽后,才算稍稍把内心的愤怒发泄出去了一点。 他放弃可以跟随父亲上京,进学国子监的机会,留在江州为的什么? 不就是为了聂小倩嘛。 吴文才固然不学无术,是个彻头彻尾的纨绔,但他其实一点都不笨,玩起手段来,非常老辣。他当然知道聂小倩对自己一点好感都没有,恶感倒一大堆。 可这根本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聂伯父点头同意,任凭聂小倩如何折腾,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而成亲之后,小倩还不得任他摆弄? 就算小倩脾气刚烈又怎样? 就算小倩自小跟一个江湖异人学了一身功夫又怎样? 在天统王朝,男人才是天。 想到恨处,吴文才眼眸闪过一抹厉色――其实倒不是说他有多么喜欢聂小倩,非女不娶什么的,只是和聂家联姻,有极大的政治利益;而且,从小到大,在他眼里,聂小倩已属于自己的禁脔,如何愿意被第二个人碰一碰? “老吴,你明天一大早就去朝天观请张天师来,说本公子有要事与他商议……” 老吴是吴家的管家,年过花甲,忠心耿耿,此时一直伺候在旁,听到公子的吩咐,立刻点头称是。 吴文才在大厅踱了几步,忽道:“算了,你马上吩咐旺财他们备轿子,我现在就要过去朝天观。” 吴管家颇感惊讶,连忙劝道:“公子,现在太晚了,况且宵禁已经开始实施,出去的话,可能会引起一些麻烦……” 说到这,他抬头观察了下公子的脸色,见公子没有发火才继续往下说:“况且这么晚了张天师肯定在闭修,公子贸然前去打扰,恐怕不大好。” 吴文才默然片刻,长长吐口气,道:“好,那我明天再去……嗯,老吴,你去安排下,今晚叫夏荷来我房间。” 吴管家领命而去。 吴文才今年刚二十,尚未娶妻,不过嘛,在许多大户人家里,那些卖身进来的丫鬟可都是予取予求的,随时都可以拿来填房暖床。 …… 天上的乌云竟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仿佛竟要下雨。 陈剑臣端坐在书房中,长时间的沉默;而书桌之上,鼠妖小义正百无聊斋地泛着一本书。 那本书真厚,小义的爪子翻来翻去,总有一种翻不完的感觉。 陈剑臣蓦然开口,道:“小义,我有事情请你帮忙。” 鼠妖登时一醒神,把书扔到一边,恭敬地道:“主人有事情尽管吩咐,何须说个‘请’字,真折煞小鼠了。” 它文绉绉的口吻让陈剑臣会意一笑,道:“我要你出去,看看整个江州城府内有什么厉害的人物。” 鼠妖消化着他话语的意思,沉吟一会,问:“公子的意思是要我去打探情报,看城内有没有修士存在吗?” 陈剑臣嘉许地一点头:“嗯,差不多。” 对于鼠妖的领悟能力,他甚觉满意。 “好,我现在马上就去。” 鼠妖喜出望外,倒像被关久了笼子,终于能够出去放风一回一样,它知道陈剑臣要求它读书写字是为了它好,但这个东西嘛,总得看兴趣的。它可真心怕写字了,每天练习写一百个字,差点没把它爪子都练没了。 嗖!鼠妖轻盈地跳下书桌,小心翼翼顺着墙根走,一会儿就溜了出去――它可不敢往另一边的墙根走动,因为那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正”字。 这幅字有玄机,虽然隔着远远的,但每当鼠妖望过去,都会有一种两股战战的感觉,好像墙上挂的不是一个字,而是一把藏锋于鞘的神兵宝剑,只要它靠近过去,那宝剑就会锵然出鞘,一挥而下,将它小小的身子斩为两截。 说到剑,鼠妖立刻就想到主人身上护身守神的那支细若丝线的剑,真是给予它一种刻骨铭心般的畏惧感…… 主人很强,并且很神秘…… 鼠妖如斯想着,但它并未因此感到忐忑不安,反而觉得欣喜。因为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它真实地了解到,陈剑臣并没有害它的机心,而是一个刚正通明的读书人,有礼有信。跟随着这么一个主人,有百利而无一害。况且,它学会了隐身术后,还指望着陈剑臣会帮它修习更高深的道法呢,眼下自当要好好表现一番。 要知道付出需要双向,才能真正达到融洽的关系,鼠妖新近学到一个成语,名曰:“投桃报李”,说得,就是这个意思。 淅淅沥沥! 此时窗外忽然响起了下雨的声音――阴晴转变,只在一瞬之间,往窗外一看,秋雨绵绵,无边无际地下了起来。 西风起,冷雨下,已凉天气未寒时! %%%%%%%%%%%% 推荐《超级仙医》大神作者五志的新书《花都兽医》,书号:2243971; [bookid=2243971,bookname=《花都兽医》]写的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故事,很有趣的哦,喜欢的去看下! C 第六十七章:撞破 秋雨一下来就没完没了,千丝万缕的,淅淅沥沥地下着。随着这雨下来,天气徒然变凉,有了丝丝寒意。 陈剑臣已穿上了秋衣,他端坐在书房中,正抓紧时间温习四书。 笃笃笃! 敲门声起,是阿宝。 阿宝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杯热茶,她把茶放在书桌上,并没有立刻走出去,而是欲言又止的样子。 陈剑臣问:“怎么啦?” 阿宝微微低着头,小声问:“留仙哥,你说我可以读书不?” 陈剑臣呵呵一笑:“当然可以,如果你愿意的话,等我今年放假了就教你。” “真得?” 阿宝眼睛放出喜悦的光芒来,很是兴奋。 陈剑臣笑道:“这又有什么?读书识字本就是好事……嗯,阿宝,说来也是我的疏忽,现在你年纪还小,恰好适合读书。哎,只可惜咱们家穷,又没有路子,无法送你到那清雪书院去。” 闻言阿宝连连摆手:“留仙哥,你和干娘肯收留我,我已经十分满足了,从没有其他的想法……想读书,只是为了认识一些字儿……” 说着,眼圈子就红了。 陈剑臣连忙站起来,安慰道:“这根本没有什么问题的,放假有了比较系统的时间后,我就会教你,呵呵,哥哥教妹妹,那不是天经地义嘛。” 阿宝破涕为笑,走了出去。 陈剑臣重新坐下来念书,过不多久,阿宝忽然又走了进来,面色有些古怪,道:“留仙哥,外面有个姑娘找你!” 姑娘? 陈剑臣颇感惊讶,起身走出去,认得却是聂小倩的贴身丫鬟。 那丫鬟见到他,先是恭敬施个礼,道:“陈公子,我家小姐吩咐我送信来了。” 说着,就贴身掏出一封信来。 陈剑臣接过,还来不及说话,那丫鬟又是一礼:“信已送到,奴婢告辞了。”撑开一把伞,返身走进雨幕之中。 回到书房,陈剑臣拆开书信,看了起来。 这封信不长,只有百余字的样子,字体端正娟秀,十分文雅:“公子惠鉴,昨晚吴氏之构于君者,小倩已如实禀告家严。无他,但求心安已,不忍家严受人蒙蔽,而使君之才华陷于沟渠;然吴氏为人睚眦,一小人耳,公子当有戒备;故夜奔之事,或小倩所为孟浪,有失礼仪,念公子通明,想必不会责怪。另,君所送之笔墨,小倩很喜欢,深感谢意……” 读完书信,陈剑臣脑海里顿时跳跃出聂小倩的身影来。无可否认,对于她,陈剑臣是有不少好感的。 聂小倩性格活泼开朗、有慧眼、具明心、晓大义,至于出身样貌更是没得说的。她直言禀告,在父亲面前道破吴文才的鬼蜮伎俩;又叮嘱陈剑臣要小心行事,提防吴文才加害等等,都显示出不一般的智慧。 其既大方识体,又身怀武艺,当真不折不扣的一个奇女子,概括起来,就是“敢爱敢恨,娇慧无双!”八个字。 陈剑臣忽地想起,在原著或荧幕上,那聂小倩的形象,就是属于这种敢于主动追求幸福的女子,有着不同凡响的勇气,一如飞蛾扑火,奋不顾身也要冲破加诸身上的樊笼束缚,而不是待字深闺,最多只能做个梦儿,憧憬未来夫君的模样。她们在此期间,免不得要悲秋伤春,哭哭啼啼几番,到了最后,便只得糊里糊涂被送进洞房去,眼巴巴地等某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来掀自己的头盖儿。 那个男人,可能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秃顶老头,也有可能是个病怏怏的书呆子…… 如今的小倩,分明就是不愿那般,像个木偶任人摆布,来去不由己。只是这番作为行径表现出来,在一般人眼中,自免不得觉得惊世骇俗,甚至定义成“不守妇道”。 ――在天统王朝,所谓的“妇道”,正是典型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就算能到书院里读书,也只是附庸风雅、卖弄风月而已。 想到远了,陈剑臣耸然警觉,不禁产生一个疑问:莫非这聂小倩日后也会遭受一番磨难,成为那阴郁空灵的女鬼? 但事情,似乎有点风马牛不相及呀…… 噗! 一声轻响,打断了陈剑臣的沉思,原来是鼠妖小义回来了,回来得倒挺快的。 “禀告主人,经过小义的打探观察,目前江州府城内,只有一个地方发现道门修士的踪迹,就是城东的朝天观。” 鼠妖开口说道。 陈剑臣问:“那朝天观是个什么地方?” 鼠妖又道:“那座道观规模并不大,不过香火十分鼎盛,据说里面的主持自称为张天师,出身龙虎山,道法十分了得。他为出家人,可实地里和江州的官员们来往十分密切,常常是权贵们的座上贵客。” 陈剑臣哦了声,心一动,叮嘱道:“小义,你跟我来,我要出门到那朝天观看看。” 鼠妖领命,嗖的一下,跳进陈剑臣的腰包内,乖巧地躺着。 陈剑臣拿了一把油纸伞,和莫三娘说了声,悠然走出门去。 下雨天,街道上的人显然大大减少,两边的摊子都稀疏了许多,地面由于修葺不善的缘故,许多地方都有积水。 陈剑臣目的明确,直往城东去找那朝天观。 约莫走了两柱香的时间,他就来到朝天观的外面,一眼看去,果然只是一件小道观,古色生香,应该有不少年头了。 陈剑臣正想举步走过去,忽地停住,迅速转身,隐入旁边的一个转角――因为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一顶轿子从道观的侧们抬了出来。 陈剑臣并不认识那轿子属于谁家,却认出走在轿子前面开路的人。 旺财! 吴文才的家仆。 如此,轿子里的定然就是吴文才了。 秋雨霏霏,这般正适合到青楼饮酒听歌的时候日子,吴大公子怎么有雅兴跑到一个道观里来? 总不可能是为了烧香拜神吧。 此事,当有蹊跷…… 陈剑臣微一沉吟,立刻吩咐道:“小义,你使办法钻进那轿子里去,看能打探到什么消息。” “是!” 鼠妖身形非常敏捷,很快就冲了过去。以它的修为,要悄无声息地钻进吴文才的轿子里轻而易举。 谁会在意提防一只小老鼠呢? ¥¥¥¥¥¥¥¥¥ 推荐好友新书 风啸两仪惊八宇,浑然一剑荡乾坤 剑者,凌驾大道,不修法,不问道,只问手中七尺青锋。 心一念,剑气直冲九万里,荡乾坤,碎星河,覆世始元。 意一动,弹指十万八千剑,斩星月,陨神魔,杀生归一。 写得很不错,大家可以去捧捧场! 第六十八章:鬼蜮 (说下上周三江的事情,各位兄弟姐妹威武,生生力挺聊斋拿了第一,状元,南朝非常感谢。不过三江频道的状元公布是推迟两周的,所以,要到下下周才会刷新出来!) 雨水丝丝地落在油纸伞面,然后顺着往下滴落,点点滴滴地在地面上溅起一朵朵小小的水花。有秋风吹来,冷冷中带着一股萧飒的杀气,令人不禁要一缩脖子。 陈剑臣就这般静静地站着,足足站了一盏茶的时间。 嗖的! 鼠妖从口袋中冒头出来,忿然道:“主人不必再犹豫了,我这就去教训教训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富家子弟,他算什么玩意?竟敢请那张天师来对付主人,简直不知死活。主人,只要你一句话,是咬他喉咙呢,或是啃下面的子孙根,我立马就去让他见识见识本打洞老祖的厉害!老鼠不发威,还真当我怕猫呀!” 说到这里,小义呲牙咧嘴的,两只小爪子捏成拳状,表现得非常愤怒,只是它自我编造的俗语却有点不伦不类,很有喜感。 ――其实它钻入到吴文才的轿子里,并没有偷听到什么实质内容。不是什么人都喜欢坐在那里自言自语,大爆隐私情报的,那也太傻了点。 吴文才可一点都不傻。 没有打听到情报,小义甚不甘心,当即施展手段,冒险在轿子内阴神出窍,摇身一变,变成一个凶恶的厉鬼模样,侵入到吴文才的神魂内。 吴文才不过一介凡人,并且身子骨早被酒色掏空得差不多了,顿时被吓得不轻,还真以为举头三尺有神明,自己去请张天师出手对付陈剑臣的事情被神明知道了,顿时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一堆出来。 听完后,鼠妖义愤填膺,差点就要当场发飙,要让吴文才变成太监。不过它生怕坏了主人的计划,这才跑回来如实禀告给陈剑臣知道;不料陈剑臣静静地听完,竟毫无表示。 ――吴文才要请那张天师对付自己,具体因由陈剑臣大概能猜到几分。只因他是个秀才,有功名在身,如果走正常渠道,吴文才很难找机会下手,至于雇请杀手之类的更不靠谱,且容易留下线索破绽来。 如此,请那自称法力通天,能驱使鬼神效劳的张天师出手就毫无问题了。 鬼神之说,本就虚无缥缈,很少人亲眼见过。只要张天师使个小小的手段,把陈剑臣的神魂震散了,弄没了,那么陈剑臣就会变成白痴傻子,至于性命是否能保住,最后还得看他的造化。 其实听张天师说得玄乎其玄,吴文才本身也是半信半疑的。但是对方在江州城中享有盛誉,很受人尊崇,况且又收了他十锭金元宝的酬劳,料想其不敢空口说大话,欺瞒自己。 既然能借刀杀人,何劳自己动手? …… 从小义得来的情报,陈剑臣推测出那张天师最多不过是个半桶水的修士――真正的修士,岂会谋取人间富贵? 用庆云道长的话说,他们学得搬运之法后,要用钱,便能施展出五鬼搬运法来,一夜之间就能把某些大富人家的银子神不知鬼不觉地全部搬走。 然而这般作为,修士往往不屑为之;而且有违道心修炼,不到必要,绝不会轻易使用出来的。 张天师收人钱财,帮人办事,分明就落了下乘,很可能是个打幌子的天师,就连是否出身龙虎山都有几分虚假。 但纵然如此,该做的准备还得准备,小心使得万年船,永远都不要轻视自己的对手。 眼下陈剑臣立于雨中,静静思索的主要内容却是要如何处理吴文才的问题――前任知州,当朝尚书的独子,地位举重轻重,如果把他做掉,肯定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但如果放任自流,却也是养虎为患。 因为面对这么一个人,你永远都不能知道对方到底会耍什么手段,又会在什么时候耍手段。 该做的事情,必须还是要做。 陈剑臣一向都是个干净利索的人,不拖泥带水,不优柔寡断――既修正气,所为何事? 《三立真章》有言:“小人难养,逐之;奸佞似鬼,诛之……” 如果连己身的尊严,本身的安全都保护不住,又谈什么“修心养性,齐家治国定天下?” 正气之要诀,就在一个“正”字,只要立身正,其他根本毫无畏惧――当然,这个“正”,是相对自己的立场而确定的,而不是那毫无原则性的所谓的“正”。因为没有立场,就没有正歪之分,那就是墙头草了。 就说上次,他失手打烂土地公的像身,出发点固然属于无心之失,但其本身行径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读书人自当不敬鬼神,为正朝纲,定民风,甚至要行驶驱除鬼神的行动。 在另一个时空的历史长河中,历来都不缺乏读书人身先士卒,亲自动手捣毁庙宇神像的事情。就因为他们立身正,念头刚阳,所以不怕什么报应非议。 而在这个时空,鬼神固然存在,但它们本就该遵循它们的原则规矩。那土地公汹汹而来,兴师问罪,要用阴司法来定阳人的罪,简直就是僭越,乱规而行,无非就是基层土地山神的鬼蜮伎俩,行那瞒上欺下之事。 有言道:小人似鬼,恶人猛于鬼。 这一次吴文才出面请人要来害陈剑臣,不折不扣就是恶人行径。 其中或者存在聂小倩的诱因因素,但陈剑臣更加相信:有些麻烦,无论你怎么躲避,都躲避不过的。 所谓祸从天降,有些祸事,就连你好生生地坐在家里,也会忽然砸到你头上来;又或者你在路上正走着自己的路,说不定也会惹到某些泼皮无赖看不顺眼,跑过来给你一拳,或者一刀什么的。 所以,面对麻烦时怨天尤人毫无帮助,只有凛然面对。 正气浩然,至阳至刚,绝不会无原则的退让宽恕。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唾面自干,左脸被打了又伸出右脸去挨的,那是释家佛门的主张;而《三立真章》的主张却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刹那间,陈剑臣心中已有定夺,闭上眼睛,顿感到又凝练出了两道正气,当下知道自己的心志念头,坚定刚毅的程度再次有所提高。 于是他迈开大步,打伞回家。 小义疑问:“主人,就这样放过那卑鄙小人?要不,我们现在就闯入朝天观,先把那什么狗屁天师料理了!” 陈剑臣晒然一笑,云淡风轻地道:“不急。彼不动,己不动;彼微动,己先动。” 对于他的话,鼠妖听得稀里糊涂的,云山雾里,难以理解:是主人说话太深奥的缘故呢?还是我读的书太少了? 这实在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呢。 %%%%%%%%%%%% 推荐某位骚人的新书: 夜雾逞杀戮,剑舞造灾殃。 一怒翻血海,天下皆吾敌。 有喜欢的,请去支持一二! 第六十九章:破法 (头有点晕,似乎感冒了……) 回到家中,陈剑臣收了伞,阿宝发现他左边肩膀处淋湿了一片,赶紧拿毛巾过来拭擦,道:“留仙哥,你衣服湿了,且换一件吧。” “嗯。” 陈剑臣进入房间,先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再出来吃午饭,然后继续呆在书房中读书。 夜,就在翻动书页的过程中渐渐来临。 晚饭后,陈剑臣端坐于斗室,凝神静气,待酝酿得差不多了,站起来,刷刷刷,写了一幅字。 这幅字,足足有半尺宽,三尺长,饱醮浓墨,字体圆润,连起来读,上面正是“思无邪”三个大字。 陈剑臣放下手中毛笔,体内正气连番驱用,精神甚受亏耗,额角隐隐有汗水渗出来。 休息片刻后,他再度提笔,又写了一幅字,字曰:镇宅! 在短短时间内,接连写出了五个蕴含正气的大字,纵然现在陈剑臣已凝练出了一十二道正气,也颇感吃不消,赶紧闭眼端坐,好生静坐一番。 约莫半盏茶时间后,他睁开眼睛,拿着“镇宅”的笔墨到莫三娘房间,叫阿宝贴于床头上,又吩咐阿宝今晚要陪莫三娘睡。 阿宝有些纳闷,但见到陈剑臣一脸认真的神色,便什么都没有问就答应了。 陈剑臣如斯作为,自是为了预防万一,莫三娘和阿宝都是他最为亲近的人,无论如何,都不允许被别人伤害丝毫。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家,乃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自己的家都保护不了,又谈什么治国平天下? 嘱咐完毕,陈剑臣回到书房,把本来贴于墙壁上的那个“镇”字撕掉了――这个字,本来也蕴含着正气,但陈剑臣后来发现,就算纸墨没有受到外界损害,正气没有被激发,但其中的正气也会慢慢挥发消失的,效果作用,有一个缓慢的削弱过程。 削弱到了一定程度,那字墨上的正气就完全没有了。 笔墨,就变成了普通的字墨,失去了该有的价值。 到了这个时候,就要换上新的来。 当下陈剑臣就把“思无邪”贴到了墙壁上,退远些观看,甚觉满意。至于鼠妖,早躲在洞穴里去了。 一灯如豆。 灯下,陈剑臣捧着《石头梦记》在细读。窗外,风声细细,雨声淅淅,别有一种静谧的气氛。 哗啦! 突然间一阵狂风卷起,把房中的窗户上的糊纸刮烂,呼的,卷了进来,吹得书页乱动。 陈剑臣长身而起,大笑道:“狂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手一转,长笔提于手上。 这一刻,仿佛骑士上了骏马,剑客拔出了宝剑,精气神骤然凝结一处,只全神贯注地盯着那股狂风。 风本无形,但眼前出现在房中的狂风竟犹如一道黑烟似的,也不知道是风裹挟着烟呢,还是那烟带起来风。呜呜作响,疾卷而来,隐隐变化出一个张牙舞爪的恶鬼形象,非常凶猛。 嗤嗤嗤! 墙壁上“思无邪”三个大字猛然激发一片针刺般的光芒,脱墨而出,尽数刺入黑烟之中,直如把一盆滚水泼到雪地上,滋滋作响。 只一瞬间,风停了,烟散了,扑通一响,地上掉出一块木牌来,桔黄色,巴掌大小,上面铭刻着一个狰狞的夜叉形象,短小精悍,全身漆黑,头如驼峰状,无发,手持一把铁叉子。 整副形象,被铭刻得活灵活现的,要活过来,要从木牌上扑出咬人一般。 只是此时,木牌上面龟裂一片,裂痕深深,已经被毁坏了。 这是什么东西? 陈剑臣捡拾起木牌,仔细端详着,但看不出什么端倪来,只得先收起,日后再问人。 …… 朝天观中的一间密室,密室内布置简单,正中摆放着一张宽大的做法桌子,桌面上摆满家什,焚香点烛的,其中还用稻草扎成个小人样,小人前面摆放着一块桔黄色的木牌,样式图案,和失落在陈剑臣家中的一模一样。 法案前有一个道士,年约五旬,面皮枯黄,全身披八卦道袍,手舞一把桃木剑,正在脚踏七星步,绕着法案走,口中念念有词。 噼啪! 就在此时,法案摆放的那个稻草人突然着火,焚烧起来;而其前面的那方木牌猛地一蹦,发出破裂的声响,重新落到桌子上时,好端端的一下子四分五裂。 道士大惊失色,连忙停住,扑过来抓起木牌,心疼得连面容都扭曲了:“我的遣鬼差令牌呀!” 心下又是心疼又是惊愕:“吴公子说对方不过是一介文弱穷书生,怎么有本事破除我的法术?” 道士狠狠摘下帽子,摔到地上:“令牌既毁,再无凭仗,这可如何是好?待明日那吴公子来诘问结果,又该怎样回答?不行,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还是收拾好金银细软,明天早早出城也罢;只可惜经此一事,以后江州城再无我立足之地了。三年经营,毁于一旦;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那陈剑臣实在可恨可恶,他日有机会,定然要报此一仇!” 想到恨处,道士咬牙彻齿的,仓皇奔出,收拾东西去了。 第二天,那朝天观的道童起身开门,如常般经营着,只是师父一直没有出现;等到吴文才坐着轿子来找人,道童去禀报时才发现师父跑路了。 听到这个消息,吴文才暴跳如雷,立刻认定是那张天师骗了他的钱财,真是胆大包天。想及昨天张天师应承的时候那副淡定飘然样,吴大公子就怒不可遏,本要马上到江州府衙找衙役官差去捉骗子。可转念一想,事情闹将起来自己难以解释,唯有生生压住一肚子闷气,郁闷地回到家中,要寻思用另外的手段来对付陈剑臣。 师傅一跑,两个道童彷徨无地,不知该怎么办好,一合计,干脆也丢下朝天观跑了。自此,本来香火鼎盛的朝天观竟成了无主之处,令得诸多前来烧香敬拜的人们好生感到奇怪,最后还是官府出面,从别处再请来一个道士,到朝天观做主持…… 朝天观发生的闹剧,陈剑臣当然知道了:由此正证明他之前的推断正确,对方的确不是什么厉害修士,只是掌握了一点邪门歪道的神棍而已,不足为虑;真正的威胁,还在吴文才身上。 第七十章:弘法 秋雨连绵,已经连续下了三天,但还不见消停的样子,整个江州城府,都被淋成一片泥泞,人走在街道,很容易就沾染到半身的泥浆。 但就是在这般糟糕的天气中,一队僧侣在雨幕中开进了江州城,他们都是奉旨前来江州主持弘法大会的人员,护送他们的,有一百名黑衫卫。 黑衫卫,那是直隶皇帝指挥的精锐队伍,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每一人,都杀气冲天,所到之处,就连小孩都不敢啼哭。 那一天,陈剑臣特意站到街边观看,见到那衣甲萧杀的黑衫卫骑着清一色的乌云踏雪骏马,昂然从东面城门而入。 他们个个虎背熊腰,面目粗犷,除了一身标志性的装束外,腰间那口没有带鞘的平头斩鬼刀闪烁出耀眼的光芒,晃得人心直发慌。 这平头斩鬼刀,长三尺,四指宽,都是用最好的裂车钢铸造而成,把把削铁如泥,砍千人头而刀刃不卷,端是一等一的好刀。 而每一个黑衫卫腰间的斩鬼刀,都不知饮尽多少人的鲜血。 ――天统王朝一统天下,这“天下”二字其实值得商酌,颇有些“唯我独尊”的自称意味。 据陈剑臣所知,天统王朝周边还有其他国家存在,比如说北方以游牧为主的蒙元国,西方的度印国等,据说都是国土辽阔的大国家,国力也非常鼎盛。 另外,天统王朝南方海外,还有一个叫做罗刹的岛国,不过一小岛耳,而自称为“大罗刹国”,极是傲慢。 他们的风俗习惯也十分怪异,以丑为美,个个长得奇容怪貌的。国内选拔当官的标准不是文章见识,而是以相貌为依据。样子长得越丑的,官位就越高,典型的“以貌取人”制度。 有商人到那边做生意,曾见过罗刹国的宰相,说其人双耳背生,有三个鼻孔,睫毛复目如帘,五官长得一塌糊涂,简直就是投错了胎似的,比鬼还难看。然而在那罗刹国中,这样的相貌才是赏心悦目的花容美貌,而天统王朝的人过去那边,他们看见了,反而像见到怪物般,吓得赶紧逃跑。 所以,天统王朝中人过去那边贸易经商,都要用黑炭把脸涂黑了,披头散发,化妆成个张飞似的,这才能顺利和他们做生意。 国外有国,实属正常,至于边疆也时常有战事发生,不过多年以来,都属于小范围的战争,练兵为主,冲击影响力不大。 对于长期安居乐业的中原百姓而言,在他们眼中,就只有天统王朝。一来极少人能有机会出国去;二来嘛,外国太远,几乎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故而存在不存在都没有什么意义。 倒是陈剑臣穿越以来,一直留意这个世界的背景架构,这才打听到许多情况。他还听说,这次为皇太后祝寿的僧侣都是从度印国请来的高僧,足有五百人的大队伍,个个都佛法高深,十分厉害。 而天统王朝的释家渊源,溯源起来,本就是从度印国传入的。然而王朝独尊儒术,历代帝君励精图治,向来不欢迎释家,往往持排斥态度,其中又经过了多次大规模的清剿,因此释家势力日渐式微,几乎连根都被拔掉。 事情的变化却在正明帝登基位后,这位年纪轻轻的新帝君心思似乎不同,一改父辈的主张,还借着为皇太后贺寿的机会,主动派遣使者到度印国,请高僧求佛经,还要在全国各州开弘法大会,一下子就把声势鼓打起来了。 风向,似乎改变了。一如春去秋来,东风变成了西风。而庆云和广寒,以及燕赤侠都相继赶往京城,无非就是要去观观风向变化,同时存在争一争、比一比的念头。 黑衫卫护送僧侣入驻江州,入驻点当然不是客栈,县衙也不够规格,最后被安排到了吴家大宅中。 这是一项非常难得的荣誉,就算吴文才出身权贵都倍感荣光,忙不迭地吩咐仆从洒水扫尘,把一众厢房收拾干净,整顿得井井有条的,欢迎弘法队伍前来。 朝廷弘法队伍的到来,打破了江州城的平静,引起阵阵热议;对方的到来,同样打乱了陈剑臣的计划,丧失了执行的可能性。 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意外…… 陈剑臣目送仪仗队伍浩浩荡荡地开拔进吴家大院,不禁露出一丝苦笑。他发现自己自从进入江州进学,遭遇的事情麻烦一下子就多了起来,就如同道道绳索加诸身,再不能像以前在景阳村时的潇洒不羁。 或者,自己终究还是缺乏许多的历练;毕竟世界不同了,依然需要更进一步的适应。 …… 江州知州府正位于城中央处,十分的显赫。但此时此地,和辉煌的府邸建筑相比,聂志远的心情却是黯然的。 “爹,你怎么在这里?” 聂小倩穿着合身的罗裙,俏生生的,别有一番端庄容色。 聂志远回首望着爱女,忽道:“倩儿,我们要走了。” 聂小倩身子一颤:“去哪里?” 聂志远抬目看远方,悠然道:“一朝天子一朝臣,帝君,终于还是没有采纳我的谏议,弘法僧侣来到,同时黑衫卫的周统领也带来了密旨,即日起罢黜为父的江州知州之职,转赴浙州,任金华县令。” 聂小倩银牙咬着嘴唇,几乎要咬出血来:父亲从知州降到县令,可以说是被一脚踢下了台,翻了一个天大的跟斗。 这一倒,甚至可能再也无法起来了。 她看着父亲,忽然发觉父亲的两鬓头发竟然染霜花白了,就连一直都是笔挺的脊背,现在都微微弯了下去―― 聂小倩心里比谁都明白,自家和吴家虽然世交,但随着新君位,由于政见不同的缘故,两家的关系早已慢慢疏远。这也是聂志远一直都没有下决心把自己许配给吴文才的原因,他一直都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的臣子,担任江州知州期间,兢兢业业,清廉爱民,两袖清风。与此同时,聂志远也是力主反对释家西来的。 只是当今形势,他的主张毫无疑问不合群,不顺流,忤逆了君心,被降职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庙堂之的争斗,翻云覆雨,往往只在弹指之间。其中险恶,远超想象。 “爹,我们什么时候走?” 聂志远露出一丝慈爱的微笑:“明天,所以,如果你要找人告别的话,还有时间!” %%%%%%%%%%%%%% 推荐一本潜力新:《校花的贴身鬼王》,号:225676。虾米?名很熟悉,想起了贴身高手?不不不,那本太纯洁了,这是另一本更为yd的故事。 吸血鬼王国小王子太曦卡兰附身到了一个名叫柳逸的高三学生身。就这样,一个超级学生诞生了,财富滚滚来,女人列队,好不牛叉! 波kid22567波e《校花的贴身鬼王》 第七十一章:送别 (今天明天要扫墓,更新可能有些不规律,还望大家体谅,稍晚应该还有一更!) 长亭外,古道边,荒草自连天…… 中秋过后满月缺,深秋来临,西风萧萧,想必那枫山的枫叶又熊熊地“燃烧”起来了吧。 因为圣上密旨要求,聂志远卸任知州一职的消息并未一下子公布出来,只有少数的官府中人知道。 知道归知道,可前来送行的却一个都没有。 聂志远虽然没有被一撸到底,还能到金华当个县令,保留了官身,但谁都知道他今生很难再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了。 人走茶凉,人情一向都被称为“薄如纸”;更何况所谓的同僚之谊? 聂志远平时为官正直,不知断了多少人的财路,要想他们来送行,实在有点痴人说梦了;既然是被罢官降职,所以就连一些表面的客套都无需再讲。有这功夫,还不如多拍拍新任知州的马屁呢。 新任知州就是原通判张通判,他攀附上了吴家的路子,果然一下子就青云直上,当了新知州。至于吴家,近期更是甚得恩宠,有传言道,不出三年,吴永标大人就会进入内阁当大学士了。 一人飞升,鸡犬升天,更遑论人子? 吴文才当前在江州的地位更是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每天不知道多少人来跑后门,炙手可热势绝伦。 他同样没有来送聂家父女,忙着呢,如今吴文才被聘为江州招待弘法队伍的特使,整天被一堆人前呼后拥着,无比风光。 至于和聂小倩的感情…… 哦,两人之间本就没有什么感情的。 在吴文才看来,聂小倩美则美矣,但性子太野,根本不适合当妻子;以前殷殷地追求,主要还是老爷子的意思,有着浓重的政治联姻色彩在里面。不过现在,聂志远已经倒台了――别人当完知州就升职入京,他是知州没当完就被赶去当一个小小的县令,前途尽毁,所以根本没有再联姻的必要。 玩一玩,倒是可以的…… 吴文才间或这般想着。 可眼前最重要的还是要做好特使的工作,其他事情,可以慢慢计议;此一时彼一时,且让聂家父女到那金华县好生晾一晾,到时不怕他们不低头。 …… 秋深霜浓,路边的草丛已露出了枯黄的迹象,看上去,甚有荒凉的气息。 聂志远为官清廉,随身物品不多,一辆马车,一名丫鬟,四名家仆而已。 聂小倩没有坐在马车内,而是翘首立于车辕上,望向江州城门的方向。 聂志远则站在长亭里,同样望着江州城――依稀间,他想起两年前自己意气风发地从京城而来,就是从这个城门进入江州上任的。 那时候,江州大小官员全部出来迎接,街道两边百姓云集,夹道欢呼。那时候的自己,又是何等的踌躇满志,理想远大? 乍看风华正茂,转瞬明日黄花,俱往矣,只是我心不悔…… 聂志远长长一叹,走出亭子,对女儿道:“倩儿,时候不早了,我们要启程了。” 闻言,聂小倩一咬嘴唇,道:“爹,再等一炷香时间吧。” 聂志远眉毛一扬:“你在等人?” 聂小倩点点头。 聂志远又道:“等的可是那个名叫‘陈剑臣’的书生秀才?” 聂小倩又是点一点头。 聂志远叹息道:“只怕他也不会来了……” “不,昨晚小翠带给他口信,既然他说会来,就一定会来。” 聂志远眉毛一扬,诘问:“言而无信者,世上多矣。” 聂小倩斩钉切铁地道:“爹爹明鉴,我觉得他不是。” 聂志远问:“你与他不过泛泛之交,怎能如此信任,肯定他的为人?” “直觉!” 聂志远无语,不过也不再说什么,他并不愿打击女儿的情绪,或者,如果陈剑臣真能来到,他也想见一见这位蒙得女儿青睐的书生秀才,究竟会是一副什么模样。 “他来了!” 聂小倩眼光尖,惊喜地说道,在她的视线中,陈剑臣英挺的身子出现在路途的转角处,身上背负着一个书d,显得潇洒飘逸,正大踏步往这边走来。 “学生拜见聂大人。” 陈剑臣来得很快,抬头冲车上的聂小倩一笑,并不言语,却是先向聂志远鞠躬作揖――这见面礼节,不可造次。 聂志远看着他,打量一番,露出了赞赏的神色。 陈剑臣正值年少,面目俊朗,能给予人一种彬彬有礼的气质感官印象;加上难得的挺拔身材,精神饱满,充满了蓬勃朝气,和那些面色苍白、目光呆滞的书呆子截然不同。光这一副皮囊,已足有许多吸引人的魅力所在。 更何况此子少年既有声名,童子试三试第一,又有诗才,就算从聂志远的角度看,也觉得对方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到的人才。 当下朗笑问:“你就是留仙?” 陈剑臣恭声回答:“学生正是。” 聂志远扼腕叹息:“可惜,可惜中秋之夜不曾见得留仙一面。” 言下之意,自是说如果当晚陈剑臣能上得楼去,有所表现的话,起码那时的自己还是能给予陈剑臣一定的帮助,提携一番;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当今朝廷有靡靡之相,正需要挖掘像陈剑臣这般的人才,成长得好的话,他日或有可能成为朝廷栋梁之才,以正朝纲;但如今物是人非,局势翻云覆雨,自己要远奔金华做县令,无力顾及江州这边的事情了。 陈剑臣淡然一笑:“当晚之事,学生也颇感遗憾。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或者这正是学生必要经历的一番曲折吧。” 聂志远哈哈一笑:“你能如此豁达,端是难得。也是,圣贤书道‘学而优则仕’,可仕途凶恶,远非寻常,不经曲折,日后难成大事。” 两人又说了会话,聂志远就识趣地让开来,让女儿和陈剑臣说话。不过陈剑臣和聂小倩站到一块时,竟相对无语,千头万绪,总找不到说话的缺口。 半饷,陈剑臣率先开口,有些突兀地道:“聂姑娘,此去金华,你多多保重,我听说那边有一座荒废的寺庙,叫做‘兰若寺’,你可千万不要靠近。” 聂小倩一听,满头雾水,不知道何解,也无暇多问,道:“陈公子,今一别,不知道何时才有机会再见,你可不可以再送我一首诗词?” 不知怎的,听到她叫自己陈公子,总感觉有些别扭,不如直接叫“陈剑臣”更亲切些,笑道:“有何不可?” 从书d中取出文房四宝,在长亭里铺开,略一沉吟,提笔写了起来:“今日送君行,萧萧雁长鸣;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聂小倩拿起来,小声地念读着,把最后两句反复地念了多遍,不由得有几分痴了。 “倩儿,时候不早,我们该启程了。” 听到父亲的提醒,聂小倩才恍然醒觉,端端正正地向陈剑臣道了个万福,坐上马车。随着马夫一记鞭子,车辚辚作响,开始向远方奔驰而去。 陈剑臣目送车子走远,怅然若失。可他很快收拾了心情,折身向北而行,他走得方向,正是故乡景阳村。 他要回枫山一趟,找婴宁。 第七十二章:夜宿 (熬夜更新,求票票支持鼓励!) 陈剑臣背着书d,把木架上的布幔支起来,整个人远远看上去,就像一顶小型轿子。其实这支架布幔只能起到一般的作用,比如说刮大风下大雨就没辙了,主要还是当帽子,遮阳防晒没有任何问题。 陈剑臣身穿白sè的书生袍,带着儒巾,再背着书d,正是一个典型的外出游学的书生形象,并且一定是穷书生。 皆因有钱的读书人哪里需要自己背负沉重的书d?都是有下人或者书童代劳,自己则可以一身轻的手摇洒金扇,做逍遥状。 陈剑臣莫名地想起在《倩女幽hún》里面,张国荣就是这番形象出场的,相比起他一路上风餐lù宿,受风吹雨打,狼狈不堪,其实自己还算比较轻松。 陈剑臣没有代步工具,以前的小毛驴早卖掉了,也不堪大用,至于马匹马车俱属于稀罕物,很难弄得到。所以,就只有步行了。 换了一般文弱书生,步行十几里路肯定吃不消,只怕走得几百米远就脚板起泡,疲倦yù死了。但陈剑臣早锻炼习惯,健步如飞,一口气走了一个多时辰都不感觉疲惫。 中午时分,陈剑臣看到了景阳村的轮廓,不过他并没有进去,而是从旁边绕过去,直奔枫山。 ――又是一年秋天到,枫山又到了旅游“旺季”,不过由于前几天一直下雨,对出行有碍,所以路上并没有见到从城里出来的文人sāo客。否则,凭着陈剑臣这一身打扮,至少可以捞到个顺风车坐坐。 陈剑臣独自出城,奔赴枫山,其实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找婴宁。一方面枫山后山连绵浩大,他不知道婴宁的洞府在哪里,想找它等于大海捞针;另一方面,他选择这段时期离开江州,主要还是为了避开那烦躁的弘法大会。 江州城弘法大会持续三天,在城府广场处搭建一座巨大的场子,天天吹大法螺,高僧们轮流上去讲经,场下则是信众如林…… 非常热闹,热闹得近乎烦躁。 相比道门的我自逍遥,释家的主张却是大开方便之门,天下人人即可进入。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算是满手鲜血的魔王,只要愿意改过自新,放下屠刀,一样可以成佛。 这样的主张,使得释家门槛非常低,低得近于无的地步,很容易就获得巨大的群众基础。或者正因为如此,天统王朝历朝历代都反佛,也许是害怕释家扩张的速度太快,会动摇国之根本。 这一次,不知道正明帝为何一反祖训,开始弘法拜佛。 陈剑臣不在庙堂之中,不知道那许许多多的风云变化,但他还是隐隐感受到了一种“山雨yù来”的味道,从庆云道长所说的“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再到聂志远的被贬,陈剑臣大致能推断出某些不同寻常的趋势。 此种趋势是大势。 大势之下,个人的力量往往会显得苍白无力。 这也是陈剑臣一直很小心地为人处事的根本所在,他总把最内心的东西深深藏了起来,而不是张扬着要逆天。 眼下连天气如何变化都还没mō清呢…… 明哲才能保身。 毫无疑问,陈剑臣现在还没有达到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至高境界,他估计着,要想到达那一步,《三立真章》的境界差不多就是“立德”了。 这需要积累,需要不断的学习、反省、领悟、突破。撇开形式,《三立真章》和武术、道法等在本质上一样,只是没有鲜明的等级划分罢了,更加的玄妙。 有时候,陈剑臣甚至怀疑《三立真章》的真实来历,有可能只是披着一层儒家的外皮而已,总觉得里面还有许多的奥妙秘密没有弄明白。 或者,要想真正的弄明白,则必须修炼到最高的“立德”境界,立德可不朽。到了那时候,他泥丸宫的世界定将完全的明朗清楚,那辟邪笔,那个神秘的只能看见背影的人,都会展现出真正的面目来。 可以说,一直以来,陈剑臣仍在mō索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 有言道“知行合一”,说得堂皇,但现实中很多情况往往都是有知而无行。无它,只在于现实条件的限制,约束了实际的行为而已。比如说没钱又怎么能做慈善?没有力量又如何见义勇为? 有本心而没本事,最后终归都属于一场空谈。 故而陈剑臣一直都在追逐拥有力量。 力量多元化,在红尘间,权力无疑就是力量的源泉之一;而面对妖魔鬼怪,各类修士,浩然正气才是安身立命的依仗。 如何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是陈剑臣在思考的问题。 …… 傍晚时分,陈剑臣已来到第一次遭遇婴宁和狼妖的地方,吃了干粮,然后找了个合适之处准备过夜。他倒不怕遭遇野兽袭击,有鼠妖在呢。 小义就是最好的护卫。 别看它个子小,没卖相,但也是一只yīn神境界的妖怪不是?普通禽兽根本不敢和鼠妖叫板,敏锐地感受到了气息,早就望风而逃了。 有小义,寻找婴宁就比较有把握了。 篝火升起,陈剑臣还没有睡意,端坐着,借着火光看书――他书d里装了好几本书,可缓解路途的寂寞。 人在深山,点篝火,读诗书,若被人知道了,那不得要骂陈剑臣是个疯子。 其实有些书生秀才,每每在科举到来之前,为了能够专心读书,就不惜离群索居,搬离城市村庄,而在某些山清水秀的山岭处搭建茅屋,住进去,在里面苦读诗书。 诸葛卧龙的《阅微堂游记》里有不少篇幅,小故事里头的主角便是这一类的书生,他们晚上挑灯夜读的时候,就会遭遇到美丽善良的狐仙,一番纠缠之下,红袖添香,最后抱得美人归,上演活生生的东方版童话故事。 陈剑臣知道,这些故事都有一定的真实基础xìng。因为这座枫山内,就有一个善良可爱的狐狸精婴宁呢,只不知道,它今晚会不会出来。 C。 第七十三章:重逢 稍后还有一章! 篝火猎猎,烧得木柴噼里啪啦响。陈剑臣坐在火边,一丝不苟地看着,浑不受外界环境影响。 吱! 缩在一边的鼠妖两只小耳朵突然一竖,整副身子人立而起,似乎发现了什么,东张西望,样子很是警惕。 “主人,我感觉到有情况。” 它一个蹦跃,跳一块岩石面。 陈剑臣哦了声,站起身,张望间就见到右侧树林里一抹白色闪过,随即婴宁美丽的身子出现,飞快地朝他跑来。 “主人,小心!” 忠心耿耿的鼠妖不明状况,小小的身子一弓,就要扑过来拦住狐狸。 陈剑臣呵呵一笑:“别动,自己人。” 自己人? 小义脑筋一下子短路,下一瞬间,它就见到狐狸扑到了陈剑臣的怀里,很亲昵地蹭着主人的胸膛,倒似在撒娇一般。 鼠妖看得几乎小眼珠子都要掉出来,连忙转头面向另一边,嘴里喃喃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心下又忍不住,偷偷回头窥视,看到底是什么回事――虽然主人和它有过约法三章,不准窥伺陈剑臣的,但目前情形,它哪里忍得住? 鼠妖开了灵窍,触感灵敏,早感到了那狐狸和自己一样,都是成妖了的。只是对方气息远远强大于它,并且给予它一种非常纯正,非常醇和的感觉。由此可知,对方不是一般的妖,而是接受了正统道法传授,走了正道的妖。 羡慕…… 小义第一感觉就是羡慕。 其实无论人或妖,能被点化学到正统道法,都是非常难得的机缘。这也是鼠妖死心塌地要跟着陈剑臣的主因,它觉得如此才是最好的出路。 现在见到狐狸精,它更加确定主人不简单。 此时那边狐狸和主人终于分开了,都坐到火边,分别铺开文房四宝,在写竟是通过写字来交流。 原来那狐狸还不会说话。 想到这,鼠妖不免有几分小得意,觉得自己终于有一点强过对方了。不过看着狐妖端坐凝神,提笔写字的姿态,十分认真恭敬,一丝不苟,一看,就知道是长期练过的。 小义忍不住,悄悄摸过去,伸长脖子偷看,见到狐妖在纸写的字,个个端端正正,笔划均称,自有一种秀丽纤柔的风格,顿时想起自己爪子下写的那些鸡肠子纠缠不休的字体,便忍不住要惭愧欲死…… “婴宁,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呵呵,公子,别忘了我学了道法的。” “原来如此,倒是我疏忽了,道法之巧妙,远超寻常。” “嗯,公子,你怎么突然间来看我呢?” “不是突然间,其实我一直都想来的,只是没有机会,今天学院放假,正好可以出来。” “是吗?我还以为公子早把我忘了呢。” 看到这句似嗔非嗔的话,仿佛一个小女孩子在撒娇的口吻语气,陈剑臣满头暴汗,写道:“怎么会……嗯,来,给你介绍个小伙伴。” 他回头叫道:“小义,前来见礼。” 闻言,那边鼠妖立刻很麻利地一个前空翻,稳稳地落到婴宁身前,两只小爪子搭在一块,学人作个揖,嘴巴欲言又止,不知该如何称呼。 婴宁嘴巴弯成一个弧度,提笔写道:“要叫姐姐。” 鼠妖大喜,马甜甜地叫道:“姐姐好。” 它在读识字面天赋不高,但人情世故方面相当老道,可比婴宁强多了。 婴宁眼睛惊讶地眨了眨,又写道:“你居然会说话?” 鼠妖自卑的小心肝顿时又找到了尊严,微微的膨胀几分,当下把自己的经历一五一了出来。 婴宁听完,写道:“原来如此,嗯,既然你跟随了公子,我手正有些道法可以传授给你。” 看到这一句话,鼠妖心花怒放,差点就要来个原地三百大旋转,或者表演一套它拿手的鼠舞了,马拜倒在地,磕头感谢道:“谢谢姐姐栽培。” 连“栽培”一词都冒出来了,陈剑臣好气又好笑,这两只小妖精倒是挺投缘的。 婴宁又写道:“公子,夜深霜重,不如你们随我去洞府安歇。” “好。” 既然婴宁来到,自是要到那卧松洞看看的。只不知道那洞府有多远,如果道路崎岖险峻的话,恐怕不好走。 他正有顾虑间,却见到婴宁嘴巴一吐,吐出一物。 此物本来只有手指大小,出来后遇风变化,一下子变长大,颜色斑驳,看去像一幅卷轴。 也不见婴宁念了什么口诀,那卷轴便徐徐展开,只见面字画飘然,不知记载着多少信息,都是动态的,犹如水波荡漾流转,有一种引入入胜的吸引力,眼光放去,就不想挪移开来。 这是…… 陈剑臣惊喜交集。 婴宁写道:“这就是那幅《昆仑玉清法咒》,被师傅练成了道形式,具有诸种奇妙功效,炼化了后就能吞吐自如了……” 经过它的详细解释,陈剑臣终于明白到其中的奥妙―― 卧松洞本为昆仑术士“一叶知秋”的洞府,他死后留下完整的道统,被婴宁继承。因此,虽然两者素未谋面,但对于一叶知秋,婴宁从来都是恭恭敬敬的,尊称为师傅。那一幅《昆仑玉清法咒》为道,真正的正道法门,面记载着许多昆仑派的奥妙法术,高深莫测,可不是广寒道长随手送出的《隐身术》秘籍可能够向比拟的,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差得太多。 怪不得狼妖要不惜一切地出手争夺。 这道,一直被固定在卧松洞中,夺了洞府,就等于夺了道。那时候婴宁还没有把道炼化,无法带走,被狼妖夺了洞府后,偷学到一门简浅的法术。只是这法术当日被陈剑臣的辟邪笔破掉,两者激荡之下,激发得辟邪笔开锋,这才有后面《三立真章》的出世。 经过许多日的苦练,婴宁这才把《昆仑玉清法咒》炼化了,可以收入丹田中,不过道面的诸多法术,它也仅仅掌握了十分之一而已,而且大都是比较粗浅的。 说完后,陈剑臣和鼠妖便跳道,随后婴宁也来,念起法咒,这道就像一页飞毯般晃朝枫山后山飘荡而去了。 夜色阑珊,星月熹微。 道似船,穿梭于莽莽山林间,恰好形成了一幅奇异而美妙的剪影…… 第七十四章:洞府 看到评区里一片力挺的评论,南朝非常感动,这本,没有白写……嗯,说个事情,4架后,不出意外就会找一个副版主帮忙管理评区,要求常在线的,热情的,还需要一定的粉丝值,到时大家可以申请,我去择优批准! 卧松洞其实就是一个开凿在一堵断崖峭壁之的山洞,里面被掏开,形成一个近百平方的石室。 石室内布置非常简陋,只就地取材地雕出一架石床,一张石桌,两只石凳子;另外还有两块打坐用的竹编蒲团。 这地方十分隐蔽,一般人根本找不着,当初婴宁也是在玩耍的过程中才无意发现的。 石室虽然简单,但被打扫得一尘不染,显得干爽舒适,斜方开了天窗,可以让阳光或者月光照射进来;而洞口外面还有一个稍稍凸出的石台,被修葺得很是光滑――婴宁几乎每天晚都会坐在这石台,吐纳吸收月亮之精华。 一般的妖怪,靠吸收人的精阳血气而增进修为的,基本都算走了邪门歪道;只有得到正统道法传承的,才能吸取日月精华。 道降落,鼠妖刚落地,鼻子一嗅,顿时嗅到了那不同寻常的浓郁的灵气,欣喜得连打几个滚,到处奔跑着,张着嘴巴大力呼吸,表现得如饥似渴。 ――天地有灵气,不过因为地理位置的缘故,有些地方稀薄不堪,有些地方浓郁些;灵气最浓的地方就是有灵脉的地方。 不过天下灵脉,并不多见,很是难寻。而那些修士门派的所在地,基本都是有灵脉的。至于无主野外,有灵脉之处凤毛麟角,极少存在。 卧松洞内的灵脉只有一小截,不够完整,因此只能在洞穴内产生出浓郁的灵气,范围甚为狭小,但对于个人而言,却是足够的了。 也正因为洞府灵气浓郁的缘故,婴宁的修为才能突飞猛进,节省缩短不少苦修的时间。 对于灵气,其实陈剑臣是不懂的,也无法真切感触到,他只是觉得石室内的空气特别清新宜人而已,深呼吸一口,精神为之一爽。 环视四周,他不由感叹修道者的简朴刻苦,是真正的置身于红尘之外,忍受无穷的孤独寂寞,孜孜不倦地求那长生大道。纵然默默无闻地老死在野外,也无怨无悔。如果真有大机缘,窥得大道端倪,此时的人间,却已沧海桑田,时代变迁不可辨认,有诗为证: “有鸟有鸟丁令威,去家千年今始归:城郭依旧人民非,何不学仙冢累累。” 唧唧! 婴宁跳石床,一招手。 陈剑臣走过去,才发现石床头部,靠近石壁里面的一小块地方,竟鬼斧神工地形成了一处钟乳石,下面摆放着一个晶莹剔透的玉杯子。 咚! 每过一段时间,那钟乳石顶端处就会产出一滴小小的液体落入杯中。 此时杯中已有小半杯液体,看去,色泽乳白,莹莹有光,颇具卖相美感。 唧唧! 婴宁指着杯子,示意陈剑臣喝掉;鼠妖也跳来,站在一边,它可比陈剑臣识货多了,鼓着小眼睛眼巴巴地看着杯中的液体,垂涎欲滴,恨不得一个鱼跃跳进杯子里去。 依顺婴宁的意思,陈剑臣拿过杯子,小抿了一口,入口甘甜,本来喉咙有些干渴的感觉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那种清爽的感觉,就像大暑天吃到了块冰一般,浑然觉得全身的毛孔都开张出来,无一处不透,无一处不爽。 好喝! 莫不是传闻中的琼浆玉液? 要不是鼠妖在,陈剑臣差点就要一口喝光了。 “嗯,小义,这是给你的。” 把杯子推到鼠妖跟前。 鼠妖大喜过望,欣喜地拜谢一番。 它也懂礼仪,并没有猴急地用玉杯喝,而是问过婴宁后,取过另一个普通的瓷碗,把玉杯里的液体倒在碗里,这才端着碗,津津有味地喝起来。喝完了,还恋恋不舍地埋头进去,把瓷碗舔得干干净净,非常珍惜的样子。 问了婴宁,陈剑臣得知这液体乃是钟乳石所产生的灵液,每天可接满一杯,常饮之,有强壮体魄,延年益寿的功用。 此时婴宁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拿出一小块非丝非锦的布匹,再拿出针线来,穿针引线,非常娴熟地缝制起来。 她居然还会针线活! 陈剑臣发现自己的接受能力仍然不够,看到婴宁像个小女孩子般端正地坐着做针线时,还是觉得有惊讶感。 很快,婴宁就缝制成一件小型马甲,送给了小义,说是给小弟弟的见面礼。 小义接过,居然感动得稀里哗啦的,鼠泪婆娑,很快就把马甲披到身。 看到它穿着马甲的模样,有几分可爱,又有几分滑稽,陈剑臣第一反应就是想到了前世电视的那些经典的卡通老鼠形象。 好,过去的,永不会再来。重要的,是珍惜现在。 夜深了,陈剑臣睡到了床;而婴宁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当“师傅”了,把小义叫到一边,先拿出一根手指般粗的檀香,点着了,插在一口香炉这檀香,有安魂定神的作用,能保护阴神出窍不受伤害。 然后,两者就阴神出窍,这样才更好的进行道法传授。 小义的阴神形象,是个矮胖的小子,胖乎乎的,憨态可掬,比起以前第一次出窍,形体就清晰结实很多了;而婴宁的阴神形象,正是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孩儿,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容貌秀美,眉目如画――这阴神形象可不是随便能修得出来的,成型后也难以改变,等到它们修为高深,可以化出人身来,到了那时候,它们的人身形象,就是这副模样。 不过妖要化人形,需要元婴境界才行,正常情况下,要修炼五百年才有那般道行。 “见过姐姐!” 小义很有礼貌地施礼道。 “嘻嘻,小义你胖乎乎的,一定非常贪吃……” 它们阴神出窍,交流谈话,一边的陈剑臣是察觉不到的,除非两妖过来进入他的神魂内。但鼠妖哪里敢造次,因为一旦觉察有阴神靠近,陈剑臣身的那把正气之剑就会显露出来护主。 浩然养吾剑! 今时今日,这把剑,一定更加长大了些。 关于更新 ()这两三天的更新基本都被放在了晚上,可能有些书友不习惯,其实我更不习惯,天天熬夜,但没办法,今年的扫墓特别隆重,公山私山轮流来,村中又要大开宴席,各种忙。 好在,今天终于尘埃落定了,从明天起,尽量把更新规律调整回来。 另,聊斋4.1号愚人节零时将准时上架,南朝先厚着脸皮向各位预订几张保底月票了! 拜谢!C 第七十五章:乌云 ()江州,吴府,门庭若市,无论正门、侧门,还是后门,都排着一大溜的人,端端正正地站立在路边,等待接见。 这些站着的人可不是什么草头百姓,个个非官即贵,换了寻常地方,那都是八面威风的。如今在吴府外面,却只能谦卑地站立不动,不敢大声喧哗。一个个甚至都不让仆人伺候,任由天上的太阳晒着,要把汗晒出来,汗流浃背才好,才能表现出自己的“真诚”来。 他们的目光,间或瞄过去,可一旦看到守护在门口的黑衫卫,赶紧又低下头去,不敢正视。 如今吴府的大门口处,由四名黑衫卫把守,个个身材彪悍,气势肃杀,站立着,犹如标枪般直,仿佛四尊雕像,一动也不动。 府内正堂,两队黑衫卫排列开来,防卫更是森然。 堂上,吴文才正在陪着一位统领,以及一位身披大红袈裟的和尚饮茶说话。 那统领,身材不算高,四方脸,眉毛极粗,眉毛下面的眼睛却甚小,比较之下,好像只得一条眼缝儿。 纵然是在饮茶闲聊,但其身上依然身披甲胄,头戴钢盔,一把红缨在顶上撒开,显出他不同凡响的地位。 周统领。 正是这次全权负责护送弘法僧侣入驻江州的周统领,单名曰:“灞”,外号“千屠周”。他加入黑衫卫已经十年,以性格暴戾著称,在路上看见一只鸡不爽,也要飞一刀过去,斩鸡头而罢休。 那个和尚,身披一件肃穆的红色袈裟,面圆耳大,厚嘴唇,鼻若悬胆,一副非常福相,坐在椅子上,十分沉着,一看就像个得道高僧。 吴文才起身给他斟茶,尊敬地道:“了空大师,请茶。” 了空大师微笑合十道:“谢吴公子。” 吴文才满面春风:“大师客气了。这趟大师率领众弟子不辞劳苦地到江州说法,感化世人,我要代表江州百姓感谢大师才对。” 了空大师呵呵一笑:“公子言重了,老衲自入佛门,就发宏愿要感化天下世人,让他们脱离苦海,回头是岸。” 吴文才自又是恭维一番。 那边周统领忽问:“公子,江州附近,可有什么好地方能够狩猎的,我在城里呆着,好生烦闷无聊。” 一边了空大师眉头一皱,却没有说话:在佛门清规内,杀生属于戒律。不过这周统领乃是军中猛士,当然不会接受佛门法规的约束,也约束不了。 吴文才道:“周统领,说狩猎的好地方,附近还真有一处,名叫枫山,那里后山山高林密,存活着许多野兽,野猪、豹子,老虎……都有。” 闻言周统领大喜,粗粗的眉毛扬起来,道:“如此正好,明天本统领就带几个随从进那枫山打猎去。” 吴文才忙道:“周统领,如不嫌弃,我愿带路。” 他虽然贵为尚书之子,但本身并没有权位,在手握杀伐大权的黑衫卫统领面前,姿态必须要降低几分,才能打好关系。别说他一个官二代,就是他老子亲自来,见到周统领都得低声下气的。 皆因黑衫卫地位超然,直属皇上命令,完全独立于文武百官之外。 了空大师忽然插口道:“统领,公子,不如明天老衲也一同前往如何?” 周统领哦了声,有点惊讶地问:“大师莫非要随本统领而去,顺便替那些野兽超度不成?” 了空大师摇摇头,道:“实不相瞒,本次老衲蒙得圣上恩宠,来江州开弘法大会,实则还有一个意愿,就是要在江州地面建立寺庙,招收信徒,这才能更好地弘扬佛法,普渡众生。” 周统领桀桀怪笑:“我说大师,你建立寺庙,不是该在城内人口密集的地方吗?为何要到荒无人烟的野外寻找。” 了空大师合十道:“统领有所不知,我佛门寺庙,却不能随便选址,必须要有灵之地,如此,才能请得我佛降临显灵。” “好,如你所愿。” 周统领对于他一套一套的说教颇有些不耐烦,他练得是武功,只效忠于皇上,杀人不眨眼。无论道门还是释家,在他看来,都是邪门歪道。既是邪门歪道之说,他当然是不会入耳的。 从周统领的立场上看,了空大师简直就是满口假慈悲。如果了空大师敢来念经教化他,只怕木鱼还没有敲,就被他毫不犹豫地一刀杀了。 明天能出城狩猎,吴文才想着就有些兴奋,话说这几天的忙碌,老实把他折腾得不轻,正好可以纵马出去游玩一番。 要知道狩猎的刺激,有时候比逛青还要爽些。更是一个和周统领、了空大师打好关系的大好机会,不容错过。 …… 江州城的弘法大会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每天大会开始,都有数以千计的百姓前来听讲。 钟声悠悠,木鱼噗噗,再加上那甚具韵律的念经声,不知不觉间,人们就仿佛被引渡到那传说中的西方极乐世界,被万千祥光普照,整个人似乎脱胎换骨般,浴火重生。 念头起,信仰生。 百姓们,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信徒,接受了轮回之说,接受了苦难之说…… 如此盛事,官府有令,命令学院放假配合。 王复曾去听过一回弘法大会,不过听了一次后,打死他都不愿意再去第二次了,那对他而言,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什么今生受苦来生享福,我呸,哪里有我及时行乐来得潇洒? 对于弘法的许多观念,王复却是接受不了,不再去凑那热闹,还不如多跑几趟青呢,听听琵琶,让美人吹吹箫,何乐而不为? 本来王复想去叫陈剑臣一同享乐,但拜访陈家时,莫三娘说陈剑臣出外游学去了,不在家中。 闻言王复一愣:出外游学?几天功夫,游哪门子的学? 所谓游学,却是书生秀才们的一门行径,圣贤书有言:看万卷书,行万里路。大概如此,只是发展至今,游学越来越不受重视了,风尘仆仆,太苦。 比如说王复,要他去游学,他干脆就游上青了。时不我待,花开堪折呀,看今天中午太阳还好好的,傍晚时分天上忽然就有了乌云,又要下雨了…… C 第七十六章:夜雨 (新的一周即将来到,继续熬夜更新求各类支持!求推荐票冲榜!) 入夜的时候,果然淅淅沥沥又下起了雨,看来老天爷并不愿放晴多久。那哗啦啦的雨点洒过江州城头,洒过枫山山头。 夜sè苍茫,天地一片míméng。 陈剑臣坐在卧松洞口处,望着远方的míméng,在静静地发呆。 “主人,你在想什么?” 鼠妖跑过来,跳上陈剑臣的左肩膀,它本来也想睁大眼睛看,可看了一会,觉得一点看头都没有。 陈剑臣回答:“我在想雨下不停的话,明天就无法回江州了。” 鼠妖一愣,忙问:“主人,我们要回去了?” 说实话,它有些不情愿离开――卧松洞灵气浓郁,又有婴宁姐姐的悉心教导,能学到高深道法,它哪里会舍得离开?不过如果主人有令,它却万万不会违背的。 陈剑臣呵呵一笑,似乎早洞悉到它的心思,道:“就算回去,也只有我一个人回去。” ――鼠妖目前修为一般,需要提高实力,让它跟随婴宁,正是一个好路子。婴宁虽然继承了一叶知秋的道统,但它没有什么敝扫自珍的心理,只要小义愿意学,它都愿意教。 “主人,我……” 小义鼠泪又婆挲――这鼠妖感情未免太丰富了些。 陈剑臣手指一弹,噗的,轻轻弹了鼠妖一记,道:“小义,你以后就和婴宁一样,都叫我公子吧。主人长主人短地叫着,总感觉有些别扭。” “这怎么行?” “我说行就行。” “那好吧,小义多谢公子。” 其实它和陈剑臣之间,本没有什么契约协定,当初是陈剑臣放过它,它屈身为奴;后来见跟着陈剑臣能学到道法,好处大大的,就没有了其他心思;如今清晰地认识到陈剑臣的为人xìng格,又结识到婴宁姐姐,彼此就像一家人一样,倍感温馨,再不像以前那般孤单。 “公子,你准备明天就回去了吗?” 此时婴宁也坐到边上来,递过写出来的字。 ――它写的字,越发秀丽,字字均匀,进步很大,拿给别人看,别人还会以为是哪家闺秀的手笔呢。 陈剑臣道:“嗯,明天,那弘法大会差不多就完结了,假期也要结束了,我需要回学院学习。” 婴宁似乎有些伤感,写道:“我不舍得你走。” 陈剑臣呵呵一笑:“暂离而已。嗯,你和小义就该留在洞府中,好生修炼,等掌握那诸种奥妙道法,就可以真正的进入府城内游玩了。” ――婴宁成妖之时,为了读书识字,经常偷偷跑下山来,到村庄附近晃悠。它不敢进城,也难以进去。皆因城市人口太多,而它一身皮毛又太过于惹眼珍贵,若是被人发现了,纵然它成了妖身也凶多吉少。 故而那时候它只能在乡村下打转,尤其喜欢到那sī塾周围,找一处安全的地方,趴伏在地上,或者寻一株树爬上去,找个舒服的树杈躺着,静静地听着sī塾里面学童们朗朗的读书声。 它这么一个小小的狐狸精,就是通过如此笨方法,一点点地认识了很多很多的字――如今想起来,婴宁可以肯定,自己一定听过陈剑臣的读书声。认真的回想,总觉得脑海里那一片挥之不去的读书声中,公子的声音一定是最响亮的。 一定是。 未识君容,先听君音。 认了字,婴宁就找机会进入学堂,拿了好几本启méng书籍,比如《三字经》呀、《千字文》呀这些。 它可不认为自己是偷书,最多只能算是窃书,因为婴宁曾听一位白胡子先生摇头晃脑地说过:“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用偷来形容呢?” 更何况,拿了书后,婴宁都会在原定位置放下一串铜钱的。它亲眼目睹到,不见了书的学童看到钱后,非常开心,一点都不因为书不见了而感到懊恼,因为在他们心目中,钱财的地位无疑要比书本高的。 在村庄里久了,婴宁就想到县城里去,见识一番繁华的红尘世界。可以说,这是它的一个梦想。 然而婴宁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在它道法未精的情况下,城市对它而言,非常的危险。因为巨大的城池里头,守卫森然,稍有不慎,它就会被发现,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它不同小义,鼠妖身体具有先天xìng的优势,擅长隐匿逃窜,随便找个地方一钻,就可以逃离得远远的。 况且,婴宁还听说城市里三教九流,有高手异人出没,碰到了他们,自己死得更快,一定会被人“降妖除魔”了的。 ――虽然,婴宁还不怎么明白,为什么对方一定要降妖除魔。哪怕,自己从未曾害过一个人。 听到陈剑臣的话,婴宁知道公子言之有理,眼下必须先把道法研习通透了,才能拥有未来。 想了想,它忽然问:“公子,听小义说城里有个富家子弟要对你不利,你回去的话,会不会有危险呢,婴宁真是很担心。” 叫婴宁做姐姐后,小义嘴巴登时开闸,把很多事情都说了出来。 闻言,陈剑臣一笑,道:“不怕,我在学院里头,他不敢乱来的。”想及当日的计划,他不禁有些扼腕叹息,眼看就要还施彼身了,不料那弘法队伍进入了江州,一下子把所有的事情打乱。 如此,就留下了祸患。 当然,陈剑臣有秀才功名在身,吴文才要动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陈剑臣本身,明道恪守,择善坚定,早有防备,又哪里会轻易被吴文才寻觅到什么破绽来? 婴宁想了想,继续写道:“公子,要不还是让小义陪你回去吧,也好有个照应。等过一段时间,风平浪静后,它再来找我就好了。” 人心叵测,它没见过,却早有耳闻。 小义登时tǐng起xiōng膛,道:“主人……公子,婴宁姐姐说得对,我也不放心你一个人回去。” 面对两个小妖的关怀,陈剑臣心头有别样情绪流动,暖暖的,微一沉吟,道:“也好。”目前鼠妖虽然没有什么**力,但机灵敏捷,在许多事情上都能发挥出作用。他心里已有决定,回到江州后,等黑衫卫护送弘法僧侣离开,定要先下手为强。 抬头再看雨势,却是越来越大――树yù静而风不止,一入江湖风bō恶,大概如斯…… C@。 第七十七章:狩猎 (汗,晕头转向的,居然忘记今天是女儿两周岁的生日,老婆提醒后才想起的。于是陪着她们出去了一天……嗯,明天三更补回来,不补大家使劲抽咱!) 晨光微微,雨丝仍在飘洒不停。但如此小雨,无法阻挡住陈剑臣的归程。他决定一大早就离开枫山,返回江州去。 他去意已决,婴宁虽然不舍,但也不能多说什么。驱动《昆仑玉清法咒》,送陈剑臣和小义出山。 天色尚早,枫山里外人踪全无,因此婴宁驾驭起道书,在半空飘曳,不虞被外人看见,使人大惊小怪,引发慌乱。 告别时,婴宁神情依依,一直目送陈剑臣离去,到前方一个转角处,陈剑臣回首一挥手,这才继续前行。 婴宁还想看久一点,却被转角处的一棵大槐树阻挡住了视线…… 陈剑臣手撑油纸伞,迈开大步,约莫走了半个时辰,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 随着时间推移,官道之上不时出现了其他的人,他们基本都是前往江州的百姓,或想入城买东西的,或推着车子准备进城做小买卖的。 咚咚咚! 猛地前方一片震天动地般的马蹄声起,如突兀地打雷般,声势惊人。好像前方正有一大队人马冲杀过来一样,不见队伍,先闻其声,已感到那种不寒而栗的杀气。 马蹄声急,顿时吓得那些拉车的驴子骡子乱叫不停,慌张地寻地方跑,车主人连忙吆喝,挥着鞭子驱赶镇压,好一番周折才按捺住,赶紧往路边靠,躲得远远地。 ――在天统王朝,马匹甚是珍贵,能骑得上马的,非富即贵。一方面马匹价格高;另一方面,饲养一匹马极是耗费钱财,等闲人家根本养不住。这马不同牛羊,吃草就行了,还得吃豆料,蛋黄等物,如此方能养好,养得肥壮。 光是这些食材,就可以等同于中等人家的生活水平了。 因此,拥有马匹的不是地主就是官宦,而眼下这么多马匹一起奔走,肯定就是官府中人了,而且不会是寻常的衙役捕快,应该是军伍。 一队军马,竟然一大清早出现在官道上,实在令人感到震惊。 震惊之余,肯定要避之不及了。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更别说一般的平民百姓,如果不慎被官兵踩伤撞伤,根本没有诉冤讨说法的地方,典型的哑巴吃黄连。 杂在这些躲避的人群中,陈剑臣也是颇感疑惑,他定眼观看,过不多久,一队雄壮的骑兵出现在视线之中,一身漆黑如铁的装束远远就揭示出他们的身份来历。 黑衫卫! 竟然是黑衫卫! 人数达十余人。 黑衫卫不是应该在江州维持弘法大会的秩序的吗?怎么跑出来了?他们骑在马上,除了腰间标志性的斩鬼刀外,个个背上还挽着强弓,挂着箭壶,一副出外游猎的样子。 陈剑臣疑窦丛生,看得真切,就看见那吴文才也在队伍中,不过他是和一个黑衫卫共乘一匹马的。 吴文才一副早被酒色掏空的身子,骑在烈马上狂奔不久,就已颠簸得头昏眼花,面色苍白了,心里叫苦不迭――这样的狩猎阵势,他可是始料不及的。 马队领首者,头戴红缨盔,腰间佩戴的不是斩鬼刀,而是一口宝剑,他背上的长弓足有一人长短,非常威武,惹人注目。 而他的身边,居然是个身披大红袈裟的和尚,面相肥满,典型的大慈大悲的模样。 “了空大师,教你看一看本统领的箭术手段!” 说着,周统领双腿夹马,反手取下长弓,再从箭壶上取出一支狼牙箭,“呔”,一声吆喝,弓如满月,嗤! 脱手之间,箭似流星,飞一般向陈剑臣这边射来。 不好! 惊叫声中,那锋锐的狼牙箭正中一匹驴子,从它左眼穿入,由右眼透出,贯穿开来。那驴子一声哀鸣,立刻仆地死亡,只剩得那驴主人目瞪口呆地站着,一动不敢动,显然是被吓坏了。 “统领好箭法!” 一片喝彩声起。 那了空大师眉毛一垂,合十道:“善哉善哉!”除此之外,不见任何的举动。 周统领哈哈一笑,再度背好弓,策马狂奔,绝尘而去。 咚咚咚! 十几骑好像一股旋风,呼啸奔远。 他们的身后,死去的驴子鲜血如注般流出来,而眼睁睁的驴主人全身都在颤抖,半饷说不出一句话;周围则是一片低低的叹息声,连声音都不敢大了,唯恐传远了被人听到。 陈剑臣捏紧的拳头缓缓松开,先前一刻的绷紧慢慢放松,只觉得背部隐隐有冷汗流出来――黑衫卫的威风,要远比想象中更甚;对于那周统领,射杀一头驴子,不过是嬉戏之举,但对于驴主人,一头驴却意味着一份无法替代的劳动力。 驴死了,家中的栋梁就断了一根。 只是,除了他自己外,谁在乎? 就算有人在乎,也是有心无力的。 短暂的惊愕之后,诸人纷纷继续赶路,走得快了几分,只因怕半路上又会遭遇到某些不可测的意外。 人群散去,最后只剩得驴主人以及陈剑臣两个。 驴主人苦着脸,在想着要用个什么法子把死驴搬运回去。驴子被官兵杀死了,无可挽回,但驴子肉可以拿回去卖,或者自己吃掉,多少能挽回一点损失。 他看到陈剑臣,一愣神,好心提醒道:“这位公子,你还不赶快进城去?” 陈剑臣微笑回答:“嗯,我是出城游学的。” 驴主人哦了声,不再说话,还是找人来搬运死驴实在些,至于陈剑臣是出城还是入城,对自己而言,一点都不重要,毫无区别。 那边陈剑臣已大步掉头,背向江州,开始走回头路,又走向枫山。就在刚才,他隐隐猜测到吴文才一行人很可能是奔赴枫山狩猎的。 如今秋高气爽,哪怕下着小雨,都算得上是狩猎的好时节。 他们去狩猎,本和陈剑臣没有什么关系,不过婴宁可是居住在枫山后山的。虽然它成了妖身,学了道法,大把的自保手段。可黑衫卫的人马太过凶横,陈剑臣心中到底有几分不放心,要再跑回去看一看。 “小义,你马上去找婴宁报告此事!” “好的。” 鼠妖嗖的跳出来,口中念念有词,然后非常人性化的一个姿态,小爪子一指:“万物滋生,土遁!” 蓬,整个小小的身子钻入了地下,眨眼消失不见,只在地面上留下一个小小的坑洼。 它的这个土遁法术,正是跟着婴宁学到的,眼下情势不妙,鼠妖不假思索,立刻使用出来进行急赶路。 ¥¥¥¥¥¥¥¥¥¥¥¥¥ 推荐好友新书: 风啸两仪惊八宇,浑然一剑荡乾坤 剑者,凌驾大道,不修法,不问道,只问手中七尺青锋。 心一念,剑气直冲九万里,荡乾坤,碎星河,覆世始元。 意一动,弹指十万八千剑,斩星月,陨神魔,杀生归一。 有喜欢的可以去支持一二! 第七十八章:报信 (第一更送到,后面还有两更,求票票鼓励!) 昆仑派乃天下三大道门之一,被称为“世外昆仑”,擅长奇门法咒、九宫遁甲等。婴宁继承了昆仑术士“一叶知秋”的道统,又学会了《昆仑玉清法咒》上的多门道术,便因材施教地教授了一门《土遁术》给小义。 鼠妖自称“打洞老祖”,本身就善于钻土挖泥,和《土遁术》简直就是绝配,学得非常快,不过一晚工夫就掌握到了基本要领。 当然,其中也有婴宁悉心指点的原因。 学道一途,有师傅点化入门,比自己独自摸索不知要胜出多少。那门《隐身术》,小义独自儿苦心专研许久,至今仍未学到皮毛呢,昨晚干脆把秘籍给婴宁了,让姐姐先学,学会了再教自己。 黑衫卫一行人其势汹汹,到枫山狩猎,以他们的阵仗,肯定不会满足在前山打兔子射麻雀的,绝对会进入后山去猎杀凶猛的大型野兽。 如此,很有可能会对婴宁造成某些不好的冲击影响,稍有不慎,如果被他们发现了婴宁,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想起之前偷眼看那些军士的情形,小义便不禁有几分后怕――那些黑衫卫,个个身形彪悍,身怀武功,杀气冲天。面对他们,鼠妖自然而然心生胆寒之情,更不用说和对方正面对抗呢。阴神根本不敢出窍,一出躯壳,只怕立刻就会被强烈的血气所冲散、震碎。 故而,陈剑臣吩咐它急赶路,提前回枫山去,叫婴宁暂且离开卧松洞,避一避。 噗! 小义破出地面,张开嘴巴,呼呼地喘气――它的土遁术毕竟所学时间不长,某些窍门掌握得还不够娴熟。况且施展法术,需要耗费法力。鼠妖本身的法力就不够浑厚,所以土遁了一定的时间后必须探头出来休息一会,顺便,还可以看看到了什么位置,有没有遁错路。 喵! 突地一声猫叫在耳边响起,倒吓了鼠妖一跳。 那是一头甚为雄壮的家猫,本来正窝在屋边下打盹呢,不料身前突然有一只皮毛灰白的奇异老鼠冒出头来,状甚古怪,头顶上还顶着一丛草呢。 喵! 见到老鼠,那家猫顿时十分兴奋,耸然起身,条件反射般直扑过来,要把小义抓住,好生虐玩虐玩一番。 “找死!” 鼠妖蓦然口吐人言,小爪子飞快地在地上抓起一粒石子,狠狠掷打过来。 喵! 家猫被石头重重地打中额头,头破血流,大吃一惊,赶紧停住,和鼠妖两只绿豆眼一对碰,被两道幽光射入心神去,吓得全身的猫毛都炸开,四腿发软,匍匐在地,喉咙里呜呜然,仿佛在求饶。 小义很满意地拍拍爪子,脑海灵光一闪,猛地跳上猫背去,一道指令发出。那家猫不敢违背,驮着鼠妖迅速往外面奔去。 “那是什么?” 此时恰好一位村民路过,见状惊愕得连手中的扁担都掉到了地上,赶紧用双手去揉眼睛:一只猫驮着一只老鼠,我没眼花吧…… 可等他再睁开眼睛,一猫一鼠早走远了。 小义骑在家猫的脖子上,人立着,一只小爪子抓住猫耳朵,仿佛人骑在马背上一样,意气风发,大感痛快。 它刚才一阵土遁,到达的正是景阳村上,现在由于法力恢复不够,难以再施展一番土遁术,便抓了一只猫做“壮丁”、当苦力坐骑,骑猫上山,端是虎虎生威。 只是那家猫心里直喊苦,暗暗发誓,以后见到老鼠立刻掉头走,打死也不抓了! 一猫一鼠,不讲究任何路面状况,抄得是最近的捷径,所以并不用多久就到达枫山山麓下。此时那家猫已经累得不行了,直喘气。 鼠妖跳下来,拍拍屁股,喝道:“小样,你可以回去了。等本老祖忙完了这一阵,再去找你耍耍。” 家猫如蒙大敕,不顾劳累转身飞奔,心里早打定主意:有多远跑多远,咱不当家猫,不捧铁饭碗了;咱当野猫流浪去,看你怎么还找得着我…… 小义没有停顿,认准了方向,嗖的,又是一次土遁入泥。 哇! 可这一次它没有遁行多久便不得不在树林里冒头出来,小小的脑门上肿起老大一个“包包”,嘴里唠叨骂道:“忘记山体地形,多树根多石头了,根本遁不动呀,晦气!” 晃晃脑袋,只得发动小小的身子跳跃奔走起来。 …… 咚咚咚! 十八骑呼啸而来,奔到了枫山山麓之下。 此时的吴文才早已被颠得七晕八素,找不到北了,被一名黑衫卫抱下马,几乎站都站不稳,赶紧寻个地方一屁股坐下来。 周统领扫了他一眼,道:“吴公子,此山就是你所说的枫山了?” 吴文才喘了几口气,又喝了点水,这才回答:“正是。” 周统领四下打量一眼,满意地道:“此山绵延几重,崇峻高叠,果然有些气势,大师,你看如何?” 那了空大师显然也是善骑之人,一番疾奔,连粗气都不喘些,他眯了眯眼睛,观山的态度可比周统领认真多了,好一会才看完,道:“不错,此山形势起伏而有致,仿佛有神韵于其中,很有可能存在灵脉。” 周统领哈哈一笑:“大师,如果山中真有灵脉,你就决定要开山立庙了?” 了空大师合十道:“那是当然,灵脉难寻,岂有放弃之理。” 周统领嘴巴啧啧有声:“怪不得你们的庙观,总喜欢往深山里挤,原来有这么一层道理在。也罢,反正皇上有手谕,建庙之事,大师可以找知州办妥。一声令下,发动万余民夫壮丁过来开工,也不怕这山高林恶的。” 说完,他对吴文才道:“吴公子,你还要不要进山?” 吴文才连忙摇手,推辞道:“统领,我这身子骨恐怕不够折腾了,就留在外面看马吧。” 周统领呵呵一笑,也不勉强,再留下两名黑衫卫,然后把十八匹骏马放在山麓的小树林内吃草,他则和了空大师带领余下的十三名黑衫卫挽起强弓,上山打猎而去。 他们进山,基本不在前山逗留,直接就往深山里去,要去射杀那豹子,老虎等猛兽,方可尽兴。 第七十九章:杀人(求推荐票) (第二更,票票好少的说!) 咻! 犀利的狼牙箭好像长了眼睛似的,在空中划出刺耳的破空声,最后丝毫不差地射中五十步开外的那头野猪。 那野猪个头甚是壮硕,但颈脖被利箭洞穿,发出巨大的惨叫声,连挣扎的力气都在瞬间消失了,轰然倒地。 “统领威武!” 一片叫好声起,很快就有两名黑衫卫跑过去,利索地把野猪收拾干净,抬在肩膀上。 他们一行入得深山不过一个多时辰,已经狩猎了一头野牛、一只野猪、还有两只山羊,至于兔子之流,他们都懒得动手,可谓硕果累累。 而每当有野兽被杀,了空大师都合十念一声:“善哉!” 周统领开始时觉得奇怪,问:“大师,按照释家规矩,不是该念‘阿尼陀佛’的吗?” 了空大师微微一笑:“生即是死,死即是生,受难之身,沉沦苦海,既入轮回,自当可喜可贺。” 周统领哈哈一笑:“大师好一张利嘴,怪不得能说得天花乱坠,顽石点头。” 了空大师微一低头,道:“统领过誉了。” 周统领又问道:“大师,这一路来,你何曾见到那有灵之地?” 了空大师抬头顾盼,双目有精光暴射出来,忽然手一指,道:“那里。”他指的地方,正是位于左侧的一堵断崖,远远看过去,断崖笔挺,上面一片青绿,看上去,宛如一扇屏风般,丰神俊秀,其中自有风韵。 不好,被发现了…… 断崖之上,卧松洞中,婴宁和小义坐着,彼此对视一眼。鼠妖开口道:“婴宁姐姐,我们还是走吧。” 婴宁不服气地写道:“他们凭什么霸占我的洞府?” 小义摇头苦笑:“就凭他们是人,我们是妖;就凭我们打不过他们。” “不,不争一争,我不甘心!” 随即婴宁一个纵身,从洞口处跳跃了下去。 “婴宁姐姐!” 鼠妖大急,叫之不及,只得跟随着跑出去,希望能助婴宁一臂之力。 …… 日过中天,雨丝早就不下了。 枫山山麓下,吴文才坐在一块岩石上,满脸苦瓜之色――这趟自告奋勇要来带路,只怕是亏了。猎物没打着,反而是身子被颠簸得快要散架,当真是刺激过头了。 一点都不好玩…… 他伸了伸懒腰,长长打个呵欠,抬头看看天色,心里打着小算盘:嗯,不行,得到附近找辆车子坐回去,再骑一次马,那不得几天起不了床? 那黑衫卫的骏马实在太烈,奔跑速度又快,回想起来吴文才都觉得一颗小心肝扑腾腾乱跳,跳得慌。 如此想着,他便和两名黑衫卫说一声,说自己要到附近村子看看,要去找辆车子。其中一名黑衫卫道:“吴公子,我陪你去吧。” “好。” 有黑衫卫当保镖,吴文才求之不得。 两人走出树林子,沿着小道往外走,走了不过半里地,吴文才忽地停住,面现古怪之色:“陈剑臣?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的视线中,正看见背着书d的陈剑臣大踏步从前方转弯过来。 两边遇见,俱是一怔,不由自主停住了脚步。 陈剑臣心中更是惊疑不定,他急着往回赶,却不料在路上会撞到吴文才,避都避不及了,刹那间好几个念头翻涌出来,一时无法决断。 吴文才盯着陈剑臣,又看了看身边的黑衫卫,见四下无人之际,随即一个恶毒的主意不可压抑地涌上心头,连忙低声和那黑衫卫说了几句。 黑衫卫听完,嘴一撇道:“公子既然与其有怨,不如咱家上去一刀把他砍杀了事,就地埋了也不会有人知道,何必费那周折?一秀才耳,又不是举人,根本无需太过顾忌。” 人与人间,身份会随着对方的身份而产生变化。对于普通百姓,一个秀才功名能唬住不少人,但在黑衫卫眼中就不够看了。 吴文才呵呵一笑:“不必着急结果了他,一刀太便宜了,暂且把他活捉进树林里,泼屎淋尿,好好羞辱一番,方消本公子心头的怨气。” 其早就想对陈剑臣下手,不料上次高价请出马的张天师为“骗子”,白白亏了一笔钱财,正满肚气呢。眼下天可怜见,在荒野外撞到了陈剑臣,简直就是天赐良机,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 “那好吧,随公子意思。” 黑衫卫说完,迈开大步,“腾腾腾”地冲向陈剑臣,一如烈马奔腾。他腰间刀虽然没有拔出来,但光是奔腾的气势就足以令人肝胆俱裂。 那边陈剑臣果然被吓得不轻,面现惊慌之色,还转身想走,只是惶恐失措,没走几步就一跤跌倒在地,狼狈不堪。 黑衫卫脸上现出狞笑――百无一用是书生,这样的书生秀才他见得多了,嘴上说得大义凛然,一套一套的,但实则一点本事都没有,只需一吓,立刻就噤若寒蝉,两腿打抖,哪怕当场尿裤裆的都见过。 “书生,想活久点就不要挣扎!” 他快步走近,大手探下,犹如老鹰拽小鸡般要去把陈剑臣拎起来。 嗤! 眼前骤然闪过一抹寒光,寒光如电,已准确地刺入了他的喉咙之中。 咯咯…… 黑衫卫双眼睁得大大的,满是不可置信的神色,右手还想去拔腰间的斩鬼刀,可全身的力气都在飞快的流逝,仿佛只是一瞬间,他的意识便陷入了永远的黑暗之中,临死之前,其仍是疑惑不解―― 秀才杀人! 什么时候,秀才也敢杀人了! 他从哪里来的胆气和勇气,以及,那显然不同寻常的身手力气? 陈剑臣松手,让那柄半尺匕首的刃锋依然留在黑衫卫的喉咙里。下一刻,他反手拔出黑衫卫腰间的斩鬼刀,健步如飞,直扑吴文才。 刚才黑衫卫冲向陈剑臣的时候,吴文才也是信步走了过来,是以此时两人的距离极近。事发仓促,完全脱离了想象,吴大公子脑子里还想着等一会要如何折磨陈剑臣呢,但就在这时候,黑衫卫已经被杀;而陈剑臣仿佛一头凶狠的豹子,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手持利刃扑向自己―― 这,这怎么可能? 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感倏然捏住了吴大公子的小心肝,在电光火石之间,他其实想脱口说一句“我爹是朝廷尚书”来镇住陈剑臣的。可惜刀光不容情,呼的就劈了下来――那句话,就永远留在了喉咙之内…… 第八十章:血性 (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凡事都得两看,每个人心目中,都会有属于他的正义理解。一言以蔽之,看立场,看实际情形――所以,觉得主角修炼浩然正气就必须要当个“高大全”的道德帝,否则就是伪君子,就是立场不正的,我窃以为那是你们的立场有问题。用道德杀人一向是最高明的手段,但是对于咱这个废材作者而言却没有多少效果,故而,某些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断章取义地来打击本书的人,只怕你们要失望了……) 陈剑臣根本不容吴文才说话,手起刀落,一刀就把他砍翻,任由鲜血激溅而出――手刃两人后,他的心反而出奇的冷静。 他必须冷静。 秀才杀人,而且杀得是黑衫卫和高官之子,消息如果走漏半点,那么他陈家就会被满门抄斩,绝对不会再有生机。 面对天统王朝这般巨大而恐怖的国家机器,陈剑臣可不认为自己一个人真能逆天而行。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词作得好,写得洒脱,但天下间又有几人能真正做到“任平生”三个字?现实中总是存在太多太多的束缚制约,让你不得任性分毫。 这一次,陈剑臣手刃两徒,已算得上是一种莫大的任性,快意恩仇,血性淋漓!但同时也捅出了天大的篓子。 人生的意外,没有解释―― 陈剑臣原本针对吴文才的计划因为局势变化而不得不搁浅,深以为憾,不料却在这荒郊之外相遇上了。 典型的冤家路窄。 当黑衫卫如狼似虎地冲过来时,陈剑臣就知道此事无法善了,当机立断假装惊慌摔跤,示敌以弱,然后趁机手持一直带在身上防身的匕首,将那名猝不及防的黑衫卫当场击杀。黑衫卫既死,那吴文才也必须要死。 斗智斗勇,只在弹指间事,却足以决定谁生谁死。 事了之后,陈剑臣迅速观察四周地形,见不远有一处坑洼地,便把地上两具尸体拖过去,先用些泥土掩埋住。至于背负在身的书d,经过刚才的折腾,隐隐有散架毁坏的迹象,只得脱下来放在一边去。 他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吴文才和一名黑衫卫走出来,所以还要过去一探究竟,开弓没有回头箭,有些事情必须做得干净利索。 把诸种痕迹掩盖住后,陈剑臣手持斩鬼刀,悄悄摸过去。很快,他就到了那座小树林处,见到栓绑在树干上的十八匹骏马,以及一位躺在一块石头上睡觉的黑衫卫。 见状,陈剑臣顿时明白了个大概,敢情吴文才是和两名黑衫卫留下来看马的――正是一个好机会。 不过他不确定树林里的黑衫卫睡得如何,因此一时间也不敢造次,别忘了附近还有十八匹马呢。 这些骏马可不是普通的马匹,久经训练,一旦有生人接近,它们就会扬蹄嘶叫,躁动不安,从而把那名黑衫卫惊动起来。所以说动作要快,要准,机会稍纵即逝。如果正面和对方交锋,自己的胜算绝对不足三成。 陈剑臣隐在一棵大树后面,仔细端详周围环境,略一沉吟,有了计较。绕身过去,到另一个方向,此时距离那名黑衫卫的距离只有十余步了。 十余步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眼下只能拼了,时间拖得越久越不利! 陈剑臣长吸口气,从地面捡起一块石头,轻轻往旁边一扔,噗的一响。 “什么人?” 那黑衫卫只是躺着打盹而已,警戒立生,立刻跳起来,大手握上腰间刀柄,目光警惕地打量四周,但四周什么动静都没有。 “呵呵,我倒睡迷糊了,谁吃了豹子胆敢来惹黑衫卫?” 他自嘲一笑,放松下来,嘴里说着,但还是习惯性地往刚才发出声响的地方走来,要看个究竟。 机会到了! 见黑衫卫背对自己,不过三四步的距离,陈剑臣霍然动身,直扑过去,手里斩鬼刀化为一道寒芒,如电般斩向黑衫卫。果不其然,他一动,周围的马匹顿时嘶叫起来。 “哎哟!” 那黑衫卫觉得背后有劲风袭来,还来不及反应,马上就地一个“懒驴打滚”滚出去。 说时迟那时快,陈剑臣矫健如豹子,几乎整副身子都腾空了,手中长刀,呼啸劈下。 哧! 寒光出,血光现,黑衫卫惨叫一声,原来他一只左胳膊已被砍断下来。然而其毕竟不是寻常军伍,仓促之下还能一脚踢出,正中陈剑臣右肋,噗的一下,踢得陈剑臣差点要闭气过去。 但生死时刻,拼得就是谁更狠。陈剑臣咬牙忍痛,半侧身,斩鬼刀反转,从一个偏门角度反斩回来,正中黑衫卫腹间。 这一刀,又准又狠,那黑衫卫先是断臂,此时哪里躲避得开?当场一命呜呼。 呼呼! 搏斗回合之间,陈剑臣全身的力气几乎都用完掉,眼下终于把对方斩杀,再也把持不住,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看着地上的尸首,陈剑臣摇头露出一丝苦笑:看来自己有当武状元的潜质了……这自然是玩笑话,考武举,那不但要考身体,考力气,还得考十八般武艺,方方面面,很多。 闲话不说,对于持之以恒练出来的身子骨,陈剑臣还是觉得很满意的。最初的锻炼决定无比正确,把身体练好了,总会有大用的机会。 当然,其中还要感谢婴宁送来的“大罗果”,才能使得陈剑臣拥有一副强壮的体魄。 不过杀人终究是大事,戾气横生,虽然为时势所逼,但如今想起,陈剑臣的情绪未免有几分激荡,一颗心怦怦乱跳,一时之间,不知该作何处理,方为周全之策。如果鼠妖和婴宁它们在,想必会有奥妙的道法手段可以毁尸灭迹,不被黑衫卫的人追寻到。 想到婴宁,陈剑臣又有了几分担心――依照目前情况,那黑衫卫统领以及和尚等人肯定都进入枫山去狩猎了,只不知道他们是否会发现婴宁所在;万一真是发现了,双方很可能发生激烈的冲突斗争。 无它,只因为婴宁是妖,在和尚和黑衫卫眼中,绝对属于异类般的存在,人人得而诛之,灭之而后快。 另外,陈剑臣也无法知道小义到底有没有及时去到卧松洞通报,时间过去这么久了,还不见它回来呢。 但愿,它们不会出事…… 第八十一章:相救 山林莽莽,两名黑衣卫手执利刃在前头开路,惊得不少鸟雀扑腾腾飞散。 了空大师则跟在队伍后面,一边走,一边左右顾盼。忽地,他大喝一声:“统领止步,此处有妖孽!” 周统领咦了声,手一摆,命令队伍停止前进,沉声问:“大师,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何来妖孽?” 了空大师就地盘膝,合十坐下,双目一闭,他两个圆圆的招风耳朵忽然无风自动,好像两把小扇子般“哗啦啦”摇动起来。 这一幕,十分奇怪,引得众人目不转瞬地看着。倒是周统领视若不见,弯弓搭箭,一对小眼睛睁得大大,四下注意动静。 “呔!” 了空大师猛地张开双眼,一把脱下挂在颈脖上的一串念珠,喝道:“妖孽速速现形受死!” 嗤! 念珠飞扬而出,直往右侧盘旋飞了过去。 那里有着一片茂盛的草丛,念珠旋动而来,粒粒珠子上铭刻着的经文霍然发出道道毫光,现金色,犹如罩圈住了某个目标,直直扣下去。 唧唧! 果不其然,草丛被劲风所卷拂下去,立刻显出一只白狐的身子,皮毛似锦,正是婴宁。 见状,那边周统领忙喊道:“大师切莫下死手,当活捉之,剥其皮毛献于君上。”他眼力非凡,一看就看出婴宁身上的皮毛极其珍贵,举世无双,如果有什么损害那就可惜了,能完整地生剥下来,献给上司的话,如此重礼,起码能让自己官升一级,荣华富贵,指日可待。 ――世上有传言,深山有狐妖,修得一身灵气,食其肉,能延年益寿;服其丹,可武力大涨;穿其皮毛,则阴寒不侵。 对此,周统领一直半信半疑,但眼下一见,立刻就明白传言不虚,所以赶紧叫住了空大师,免得他一念珠砸下去,把狐妖砸得粉身碎骨,那就什么都完了。 要知道了空大师身为释家修士,已修得五转心身,有大法力,并不是普通的僧侣。他刚才发出的念珠也非等闲,乃是一件法器。 听到周统领的话,了空大师微一皱眉,他本想自己用法器将狐妖擒下,再用秘法淬炼,将婴宁炼成没有自主意识的护法珈蓝,供自己驱使。现在看来,周统领分明想横插一杠子,把狐妖抢走,拿去献功。 哼,便宜这武夫了…… 了空大师要依仗朝廷,依仗黑衫卫的地方还很多,没必要为了一只小小的狐妖翻脸,于是一合十,面目慈祥地道:“降妖除魔,本是我辈当仁不让之事。不过既然统领发话,老衲就暂且饶这妖孽一命,交给统领处置吧。上天有好生之德,善哉!善哉!” 唧唧唧! 他们在这边说话,那边婴宁被念珠法器散发出的一圈金色毫光定住,全身竟动弹不得,想要奋力挣扎都挣扎不脱,本来学的诸种道法,竟没有一种能破解眼下的困局――妖身比起人身,实在存在太多的短处,就算修为相当,法力伯仲,但真正动起手来,妖身肯定会落入下风,甚至不堪一击。 无它,只因修士有法器在手,而妖怪往往只能依靠本体。 ――工具的作用是巨大的,并且妙用多多。就说了空大师的这串念珠,有个名堂,叫做“伏魔加持圈”,专门能定住敌人的阴神精魂,被它定住,任凭一身法力道术都难以施展开来。 挣脱不得,婴宁急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后悔没有听从小义的话,在第一时间逃跑,出去找公子。 “婴宁姐姐,小义来救你!” 蓦然一把生涩的尖叫声响起,草丛下面一道小小的身子蹦Q而起,奋不顾身地一头撞向悬在半空的“伏魔加持圈”。 它跳得真高! 砰! 声音响亮,震人耳膜。 一撞之下,小义顿时觉得自己的小脑袋撞到了一座铁山似的,满天金星,七窍流血,直愣愣倒在了地上,肢体朝天,动弹不得。 被它一撞,那圈金光顿时现出一个破绽,婴宁立刻机灵地冲了出来,飞快抱起那摔倒在地的鼠妖,嗖的,掉头往密林里疾奔而去。 事发突然,了空大师猝不及防,怒不可遏:“大胆鼠妖,竟敢坏老衲好事,看尔等往哪里跑!” 伸手收回法器,脱下大红袈裟,一抖,跃身上去,坐着袈裟急追。 后面周统领也是又惊又怒,一声令下,率领众黑衫卫呼啸冲过去。 却说婴宁抱着生死不明的鼠妖,借助熟悉地形的优势,疾奔一会后,突然再掉头,从另一个方向悄悄出山。 半空中,了空大师盘膝坐在大红袈裟上,就像坐着一张飞毯,盘膝合十,再度施展出佛门功法,两只招风耳哗啦啦扇动起来――这是释家的一项法术,名曰《听风耳》,能藉此听到附近妖孽活动的声息。 但这一次,了空大师失望了,他在空中盘旋一圈,听了一圈,那两只小妖怪竟然凭空消失了一般,再无迹可寻了。 “怎么可能?难道它们还掌握有隐瞒气息的道法?哼,这两只妖孽倒有点来历啊,竟让它们走脱了,实在可惜可恨。” 他又搜索了一圈,仍然没有发现,本身法力消耗甚多,只得停下来,落到周统领面前,合十道:“统领,被它们走脱了。” 闻言,周统领狠狠拔出宝剑,一剑将身边一棵碗口般粗的树木砍断,恨声道:“该死!”眼看一场天大的富贵不翼而飞,岂能不恨? 顿了顿,问道:“大师,此山有妖孽,肯定有洞府,很可能就是你说得那灵脉所在之地,不如我们杀过去,将它们一网打尽!” 了空大师道:“善哉,统领所言有理。不过据老衲刚才观察,两妖孽应该反其道而行之,出山了。” 出山? 周统领倏尔脸色一变:“不好!” 了空大师问:“统领为何惊慌?” 周统领道:“两妖孽出山,如果撞到等在外面的吴公子,岂不会迁怒他们,暴然发难?” 听到这一层关键,了空大师也不禁变了颜色,道:“既然如此,我们应该先出山与吴公子汇合!” 吴文才身为礼部尚书独子,又是弘法接待特使,身份不一般,如果同行出来而被妖孽杀掉,不管是了空大师,还是周统领都难辞其咎。 一阵急行军,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奔出前山,回到拴绑马匹的树林里――十五匹骏马,一匹不少,但是吴文才和两名黑衫卫不见了。周围搜索个遍,一无所获,等了空大师施展出法术才嗅到一股血腥味,以及狐妖鼠妖停留过的淡淡的气味。 最不愿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周统领和了空大师面面相觑,都看到了对方眼眸中的一抹黯然…… 第八十二章:茫茫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陈剑臣背着书d,嘴里低低地哼着,昂然走进了江州城。守城的士兵扫了他一眼,没有任何动作,任由他进去。 ――近期虽然城内举行弘法大会,上司要求四门守卫打醒精神,注意把关。因此对于进城的百姓,比如推车的,背包的,检查的力度都比以前严格了不少。不过此例明显不合适用在一名秀才身上,除非全城索急,否则没有官兵会去搜查书生的书d。 婴宁和小义就藏在陈剑臣的书d中―― 最危险的地方就最安全,陈剑臣带着两妖返回江州城的家中,任由黑衫卫本事通天,都不会怀疑到他身上。 书生秀才,一向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代名词,谁会怀疑一名秀才能杀黑衫卫呢?那简直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况且,现场已被婴宁用特殊道法处理过,就算有厉害的修士侦查,也只能得出吴文才和两名黑衫卫都是被妖孽所杀的结论。 这是陈剑臣乐于见到的结果,如此,对方就不可能会迁怒于周围的百姓,胡乱找替罪羊,制造无端的杀虐。 至于如何向那尚书吴大人交代,那是他们头疼的事了。 此事事关重大,谅必他们不敢说谎,而且有了空大师在场,能比较好地证明事情的真实性。 世间,本就有妖孽! 这是大前提。 经此一事,婴宁的卧松洞很有可能保不住了,不过好在它已炼化了《昆仑玉清法咒》,有此道书依仗,损失不算太大。倒是小义受伤甚重,头破血流,并且精魂受损。那了空大师的“伏魔加持圈”真心厉害,一碰之下便伤了鼠妖的魂神。 头破了,属于外伤,敷药疗养几天就好了;但魂神受伤就比较麻烦,恢复的时间非常长,要数月之久,甚至更长。 无论释家,或是道门,他们修炼的都是魂神;不同的是,道门是直接修炼,而释家却是先修身,再修神,要到五转心身后,才算魂神小成――“终朝填满臭皮囊,何日超凡登彼岸?”那是要修炼到最高境界的九转金身,方能真正的抛弃掉原来的臭皮囊。 既修魂神,禁忌则多。 比如道门,阴神境界只能在安静祥和的夜间出窍;金丹结成后才能在白天出现,并可驱物;到了元婴就算跨入一片新天地,能进行附身夺舍,侵略性一下子变得极其强悍,与敌人对阵时根本不用动手,直接可元婴出窍,侵入对方魂神中,可杀敌于无形之间;而到了法相的高深境界,魂神终于可以现形,仿若真人一样,普通肉眼凡胎也能看得见了;至于人仙,那是修道的最高境界,奥妙百用,难以细表。 相比道门,释家的修为境界也差不多,只不过多了前面一些步聚,要到五转心身才能和道门的阴神匹比,后面则一一相对应――六转精身对应金丹、七转法身对元婴、八转真身对法相、九转金身对人仙。 其实陈剑臣修炼的《三立真章》,养浩然正气,也属于魂神一类。只是非常特殊,无论修炼的法门,还是诀窍都独一无二,难以找到参照。 立言、立功、立德,境界划分非常简单。而具体的境界功效,陈剑臣只有达到了相关境界才能实践出来。 现在,他处于“立言”的初级阶段,凝练出了一十二道正气,正气化剑,莹莹如线,十分细微,只处于一种自保状态。也就是说有阴神侵入他魂神时,那浩然养吾剑就会出现,保护主人安危。 除此之外,却还无法驱使此剑去击杀敌人。 这不得不说算是一个短板,局限性甚大,也可以说是陈剑臣修炼还不到家的缘故。相信随着凝练出的正气数量增多,浩然养吾剑逐步壮大,它就会发挥出更厉害的功效,甚至直接化身出来,有形有质,飞剑破敌,斩杀千里邪魂。 到了那时候,才算是真正意义的“浩然养吾剑”! …… 步行回到家中,莫三娘和阿宝喜出望外――陈剑臣说是出外游学,她们都有些担心。毕竟世道无常,意外丛生,陈剑臣单独出行,谁知道会不会遭遇祸端?现在他完好无缺地回来,两者自然欣喜交加了。 陈剑臣先回书房,把书d放下,婴宁抱着小义跑了出来,看着小义仍然不醒,婴宁忧心忡忡。 ――鼠妖因救她而受伤,她自是内疚不已。 陈剑臣婉然一叹,整件事情的发展变化,一下子来得太突然猛烈,就连他自己的情绪都像被一阵恶风吹乱了,需要梳理。当下安慰道:“婴宁,你不必太担心,小义它修养一段日子就会好的。” 婴宁从书d内取出笔墨,铺开,一字字地写道:公子,是否人间都是这般险恶?或者,只是因为我是个妖的缘故…… 陈剑臣心一紧,犹如被针扎了一下,有点疼,有点酸,看来此事对婴宁的冲击影响颇大,甚至要远远超过狼妖的侵袭,便认真地道:“妖也好,人也好,都分善恶。你看我,连我都成了杀人的秀才,世上本来就有很多事情身不由己。但只要我们坚守本心,执著善念,那我们就永远都会在一个圈子里。” 听到这句话后,婴宁一阵默然,好一阵似乎想通了,有力地一点头,提笔写道:“公子,你在路上哼的是什么调调?婴宁从未听过,觉得很喜欢,你能把词牌写出来吗?” 天统王朝,文风靡靡,很多文人骚客写出来的词都被谱成了曲子,传唱开来。其中的渠道,当以青楼为主要。那些姑娘们为抬身价,往往会高价聘请文人作词作曲,然后作为自己主唱的曲目表演,表演好的话就能大出风头,身家涨升。 在返回江州的路上,陈剑臣有感而发,情不自禁哼起了《倩女幽魂》,背上的婴宁听见,耳目一新,觉得非常好听,所以要请陈剑臣写词出来。 陈剑臣呵呵一笑,答应下来,取过一张白纸,微一凝神,刷刷刷地,就在纸上畅快地写了出来: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红尘里,美梦有几多方向,找痴痴梦幻心中爱,路随人茫茫……” 第三天,入驻江州的弘法僧队离去,开始返回京城。不过和来时的大张旗鼓,鼓乐喧天不同,他们离去的时候形色匆匆,似乎走得有些仓促,只是其中的真正因由,知道的人,根本没有几个…… (本卷终!) 第八十三章:开张 (新的一卷,求票票支持!) “兴酣仗剑劈山岳,笔走龙蛇鬼神惊!” …… “好句,好狂生!” …… 随着陈剑臣凝神完毕,当场提起一支狼豪大笔,在门口两边一气呵成地写下这副对联时,围观的众人立刻发出阵阵惊叹声,为之侧目不已。 “兴酣仗剑劈山岳,笔走龙蛇鬼神惊!” 这是何等的豪气? 一干被陈剑臣邀请而来助阵的明华学院生员面面相觑,这对子,他们自问自己无论如何都写不出来的――腹有诗书气自华,但这气,是豪迈、或是婉约;是涓涓、或是磅礴,区别大了去,有着非常多的讲究。 两位学院的夫子,抚须看得目不转睛,教书画的刘夫子看得是陈剑臣的字,教诗词的黄夫子偏重看的,则是对子的意蕴。 “好对子,当浮一大白!” 黄夫子年过六旬,留着一撇雪白的山羊胡,此时过于激动,一不小心竟把心爱的胡须撸断了几根,心疼得不得了。 “此子,定非池中物!” 刘夫子也是十分赞赏。 两者年近古稀,教人多矣,但如陈剑臣这般的门生,实属罕见,日后等其高中,必成得意门生。 师者,授业解惑者也。最为着紧的,便是门下能不能教出得意的门生,所谓“桃李满天下”,撇开清誉,就从实际的利益上讲,都是一张受益无穷的关系网。 师生师生,这般关系在天统王朝非常牢固,早被圣贤书列为基本纲常的,有违背者,属于犯罪。 “聊斋!” 此时陈剑臣已写好了横幅,正是两个笔墨酣畅的大字。 看到这个横幅,诸人颇感不解,那黄夫子上前,问道:“留仙,你这横幅,莫非有什么典故出处?” 陈剑臣灵机一动,恭敬回答道:“这是我以前一位业师的书斋名号,那位老先生对学生启蒙良多,学生不敢忘其恩义,故用此名号纪念之。” 黄夫子听得连连点头,陈剑臣能够尊师敬道,这一点,无论如何都值得肯定。 陈剑臣又道:“先生,我开这间书画店,不仅仅是为了做买卖,更是为了能有个清静的地方和朋友清谈聊天,故而用‘聊斋’二字,也是符合的。” 这一下,就连不苟言笑的刘夫子都露出了笑容,道:“留仙此言深得我意。我等身为读书人,自当信念高洁,岂能如商人般,每天孜孜不倦地追逐那蝇头小利?铜臭不可闻,沾惹上身就难以消除了。” 陈剑臣唯唯诺诺,表示受教。但心中未免有几分不认同,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无它,只因为没有钱财防身,莫说养家,就连自己都会饿死了去。不过他并不想在这方面和夫子发生什么争执,没必要,也争不出个东南西北来。 要知道,今天可是他书画店开张的大好日子。 在江州城中开一间书画店,一直都是陈剑臣的理想之一,和己身的兴趣息息相关,如今终于愿望达成。况且有了这间书画店,就算有了一份产业,可以把阿宝培训出来,然后再交给她打理,而母亲莫三娘,也不必要再很辛苦地织布了。 自从上一次对话,陈剑臣便开始尽量抽出时间来,教阿宝读书识字――他突然发现,自己颇有点“好为人师”的风范了,婴宁、小义、再到阿宝,个个都算是他的学生,莫非以后可以专门开个补习班了? 嗯,这方面真心可以考虑考虑…… 阿宝聪明伶俐,学东西很快,教了个把月,认识的字比鼠妖还多了,也能写出一手像模像样的字来。 当第一次,她写出自己的名字,居然激动地扑进陈剑臣的怀里,明眸有了泪花。 陈剑臣明白她的心情,在天统王朝,一般女子根本没有接触教育的机会,大都是文盲,那种目不识丁的滋味并不好受――虽然,很多女子都习惯了。 懂得读书写字后,阿宝如饥似渴地压出时间来,阅读陈剑臣书房里的书籍,那种勤学振奋的样子,外人不知道,还以为她要去考状元呢。 原来每个人心中,都有上进心的…… 陈剑臣对之持鼓励态度,也不怕她会发现婴宁和小义。皆因两只小妖早离开江州,又回卧松洞去了。 自黑衫卫护送弘法僧侣离开江州回京,多日以来,一直没有下文,婴宁便嚷着要回卧松洞,要争分夺秒地修炼道法。 对于它的要求,陈剑臣答允了,同时叫伤势有所好转的小义和婴宁一起回枫山去,好有个照应。另外特别嘱咐,要它们小心行事,一有什么不对路就走为上计。 它们走后,陈剑臣的书房冷清了许多,冷清得似乎有些不习惯,隐隐产生了一种叫做“怀念”的东西。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当陪伴已成习惯,骤然离别,心坎中就像空出了一个缺口,能让人感到难受。 好在如今书画店开起了,有新的事情要忙活,可以分散注意力,充实生活。 “哈哈,这位公子店铺新开张,可喜可贺呀,老道今天也来凑个热闹!” 一把似曾相识的声音响起,把陈剑臣的思绪拉回来。他定眼一看,就见到穿着一身百年不换的破旧道衣的广寒道长正笑嘻嘻地站到自己面前。他的身边,不见庆云道长的人影,倒有个虎头虎脸的小少年,约莫十二三岁,一张脸蛋稚气未消,头上绑一根冲天发辫,看上去甚是可爱。 见广寒道长朝自己眨眼睛,陈剑臣立刻心理神会地道:“请问这位道长,你要凑什么热闹?” 广寒笑道:“今日我带着这小徒儿刚好路过此地,遇到公子店铺开张,也算有缘,不如我师徒俩为公子表演一套戏法为公子助兴吧。” 小徒儿? 陈剑臣看着那小少年,若有所思,还不及说话,围观的众人听说有戏法看,立刻就起哄了:“好!” “快开始表演吧,演得好了,有赏!” 人群中王复很眼尖地认出了广寒道长,连忙走过来拉住陈剑臣耳语一番,意思是叫他小心提防,免得被广寒恶作剧戏弄了。 陈剑臣微笑道:“无妨。” 然后叫人让出一大片地方来,请广寒师徒表演。 第八十四章:偷桃(求一张推荐票) 众人散开,让出一大片空地给广寒师徒,看他们能做出什么戏法来,可否使人大开眼界,一饱眼福――这消息长脚了似的,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遍开,最后蜂拥而至的江州百姓竟达数百人,围在聊斋前面,堵得水泄不通。 面对黑压压的一片人头,陈剑臣眼睛放光,别的不说,经此一事,他的聊斋可大大的出名了,简直就像投放了爆炸xìng的广告一般,一下子就把注意力经济搞活起来。先前他还担心地方有些偏僻,店铺新开张人气不旺呢。被广寒这么一“忽悠”,哗啦啦人全来了。 至于广寒的戏法,一定会不同凡响,因为那些都是活生生的道术呀,随便施展出来,都堪称惊世骇俗的,等闲人何曾见过? 上一次种梨,便是明证。 见人群围得差不多了,广寒嘻嘻一笑,团团做个礼,倒有点像江湖卖艺的风范,朗声道:“贫道不才,曾学得一门异术,能颠倒时令,天下果蔬,但凭所需,只要这位公子提出要求,贫道都能变化出来。” 他所指的,正是陈剑臣。 听到广寒这话,观众们顿时一片sāo动――这戏法也太玄了吧,无中生有,而且逆反时令,把话说得满满的。如果陈剑臣提出一个不可能的要求,他如何变化得出? 顿时,大家的好奇心全部被钓了起来,伸长脖子探看,都齐刷刷盯着陈剑臣的嘴巴呢,不知他会提出什么样的要求。 “道长,我要桃子!” 说话的不是陈剑臣,而是其身边的王复。 ――广寒不是一般的道士,这一点王复是知道的,不过对方如何不一般,他却没有什么清晰的认识。上一次他想拜广寒为师,好一阵哀求才获赠一本《隐身术》,孰知根本练不成的,还大出洋相,便认定老道在耍自己,心有怨气。现在见广寒出现,夸夸其谈的样子,当即抢着提出一个无理要求,要让对方下不了台。 何解? 只因现在正是初冬时节,天气寒冷,哪里有桃子吃? 果不其然,广寒面lù为难之sè,眼巴巴看着陈剑臣,倒像希望他会开口替自己解困一般。然而陈剑臣心里亮堂堂的,这老道分明在装呢,便一声不吭。 见状,围观的群众立刻很识趣地嚷嚷起哄:“变!快变!” 广寒便叹了口气,对身边的徒弟道:“小虎儿,为师刚才说话过头了,现在人家要在大冬天变个桃子出来,你看怎么办?” 那少年也是个妙人儿,鼓着眼睛道:“师傅,为人当尊信守诺,推辞是不可能的了。” 广寒故作沉吟,良久才缓缓道:“天寒地冻,人间是绝不可能再有桃子的了,倒是天庭之上,王母的蟠桃园中的桃子不分四时季节,如此,咱们就需要上天去偷了。” 小虎儿睁大了眼睛问:“天高万丈,怎么爬得上去?” 广寒道:“无妨,为师有法术。” 说完,从随身背着的一个包袱里取出一捆绳子,不知多长,忽而抓住一端,往天上一抛。那绳子呼啸而上,就这般笔直地立了起来,简直就像天梯一样。另一端长不可见,飘渺入云,根本看不到头。 这一手,顿时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抬着头,目瞪口呆地盯着――如此戏法,当真闻所未闻。 此时广寒又对徒弟道:“小虎儿,为师年纪大了,体力衰退,爬不上去,只能靠你了。” 小虎儿抱怨道:“师傅,你这不是为难徒儿吗?这般纤细的绳子怎么能爬得上天?万一中途有什么意外,我就会摔得粉身碎骨,到时就没人为师傅养老送终了呀。” 广寒板起脸,喝道:“为师之术,岂会儿戏?你休得嗦,赶紧爬上去,摘得那蟠桃下来献与公子尝尝鲜,莫不要公子等久了。” 被师傅训斥,小虎儿就很委屈地拽紧绳子,敏捷地爬了上去,一路晃晃悠悠的,令人捏了一把汗。 不过一会儿,那小虎儿已经爬得很高了,人站在下面,几乎已望不见他的身影。 在场近千人,个个都被吸引住,抬头仰望,心中的惊诧已无法形容,根本分不清这是戏法呢,还是真实的事情。 就连陈剑臣都产生了恍惚之感――广寒道长所言天庭,难道这世界真得存在?而天庭里居住的,都是神仙? 忽然,那悬置的绳子发生一阵猛烈的晃动,仿佛上面被人抓住了,在大力往上拉扯一般。 广寒脸sè一变,失声道:“不好,徒儿被天兵天将发现了!” 连忙伸手,紧抓住绳子下端,死死地拉住不放。 这一番突生变化,令得围观者倒吸口冷气,有几名汉子就想扑身出来帮忙,要帮广寒抓紧绳子。 但就在这时候,那小虎儿出现在绳子上面,先是一个小黑点般的身影,随着他滑落的速度加快,不用多久,他的身体就完全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 噗! 下得近处,小虎儿扑通一下跳到地面,小脸儿通红,似乎累得不轻,他的手里,正抓着一颗拳头大小的桃子,sè泽鲜美,上面还沾有lù水呢,正是刚刚摘下的样子。 他捧着桃子,走到陈剑臣面前,恭恭敬敬献上,道:“公子,桃子已摘到,请笑纳。” 陈剑臣接过,闻着桃子散发出来的香味,正迟疑间,耳边忽而传来广寒的声音:“陈公子,此为蟠寿桃,食之能延年益寿,小小意思,只为和你结一个善缘,别无它意。” 闻言,陈剑臣若有所思,但没有开吃,而是一拱手,道:“谢道长赐果。”捧着桃子,转身走到坐在后面的母亲身前:“请母亲吃桃。” 莫三娘眼眶内有泪水dàng漾,含泪接过来咬了一口,顿觉得香甜可口,齿颊留香,简直是平生没有吃过的美味,忍不住赞道:“好吃!” 这一下,观众们都傻眼了――这根本已超出了戏法的范畴,好像是传说中的仙术了。 咦,道长师徒呢? 就在大家张望的时候,广寒师徒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谁都不曾看到他们是怎么不见的。 活神仙,遇见陆地神仙了…… 当场就有不少信男信女跪拜在地,祷告不已。 C!。 第八十五章:出行 “广寒道长来去如风,送一颗蟠寿桃来,只为了与自己结一个善缘……” 陈剑臣不顾场面的sāo动,自己陷入了沉思。他知道无论道门或是释家,都是讲究因果报应的,修行的过程,其实就是斩断因果的过程。此过程绝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反而充满了凶险,因此一些善算之士,在隐约捕捉到自己的气运后,往往会采取某些合适的措施,藉此来避免厄运劫数。 比如,与特定的人结善缘。 这是一种很玄妙的事情,言语难以解释清楚。 莫非广寒道长在赴京之时,看到了,或者经历了某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只可惜,他已飘然离去,无法问及详情。也许,就算问他,他也不会说得吧…… 陈剑臣长吁口气,把这些念头先搁置一边,开始热情地招呼客人。 不得不说,经过广寒的“戏法”助兴,他这间聊斋的人气一下子就飙升而起,第一天开张就卖出了一十八幅字墨,获利颇丰―― 这些字墨,都是陈剑臣写的。 其实如今整座聊斋,所有悬挂的三十六幅字墨,都是出自他的手笔。因为依照本身的谋划,陈剑臣开设聊斋,本就是为了自产自销,具备浓郁的个人特sè。 聊斋,就是他一个人的聊斋。 如此经营模式,世所罕见。 ――在天统王朝,秀才经营个人产业的情况倒是很普遍。时代不同了,一心死读书的书呆子已开始呈现减少的趋势。毕竟考取秀才功名后,本身拥有诸多权利,不好好利用的话,等于坐拥宝山而不懂采用。 就说王复,他借助家庭背景,已在江州增设了三家产业,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早成为了“青年有为”的少东家。 …… 忙碌的一天终于过去,阿宝和莫三娘都显得有些疲惫,不过当她们盘算起卖字墨所获得的钱财后,疲惫都不翼而飞了。 换了以前,两人根本不敢相信卖字能卖出这般高价来,虽然不至于“一字千金”那般夸张,但已比耕种胜过许多倍。如此一来,家里的日子终于要正式奔小康了。 想起以前的辛劳,莫三娘甚至直抹眼泪――她纺三天的布,所赚的都没有儿子一幅字的多呢。书中,果然是有黄金屋的;而日后等陈剑臣中举,那些媒人不得踩烂门槛,什么样的媳fù娶不得? 所以说,书中,也是有颜如玉的。 陈剑臣看见,内心最软的一块再度被轻轻触动,轻声道:“娘,我早说过了,总有一天孩儿会上你过上好日子的。好在这一天,并没有让你等太久。” 要知道“子yù养而亲不在”,那才是最为后悔莫及的憾事。 莫三娘擦掉眼角的泪花,哽咽道:“我儿辛苦了……嗯,这些钱我都会帮你存起来,再过两年就给你娶一房贤惠的媳fù进门。” 听得这句话,旁边的阿宝的身子微不可见地抖了抖,低着头,却看不见她的神情。 陈剑臣微笑道:“娘,孩儿年纪还小着呢,不急。” 莫三娘忙道:“再过得两年,那时你都二十岁了,不小了。你看以前隔壁家的狗娃,十六岁就当了爹。” 那狗娃陈剑臣自是有印象的,从小养了一房童养媳,十五岁就圆了房――这个世界,可没有晚婚晚育一说,都赶着当爹当娘,开枝散叶呢。 关于这个问题,陈剑臣没有太好的办法说服母亲,连忙错开话题,叫她和阿宝早点休息。 冬天来临,晚上天气寒冷,房间内都生了炭火驱寒。 陈剑臣坐在房中,情绪微微有几分bō动,首先想到回了枫山的婴宁和小义,它们肯定都在刻苦地修炼吧,因为不确定朝廷的人会什么时候再出动,把卧松洞霸占了去。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这方面,根本无法和朝廷的力量抗衡。人受了欺压,都得忍气吞声,更何况它们是不受待见的妖?属于异类?千军万马一冲,血气成云,杀气冲天,就算修为高深的修士都为之sè变的。 陈剑臣让它们回洞府修炼,一方面以目前情况,两者居住在自己家中并不方便;另一方面,卧松洞的浓郁灵气可以大大加快它们的修为进度。等待修为到了一定的火候,尤其是假如婴宁突破金丹,能化出人形来,那就好了。 说起来,陈剑臣不禁有几分期待,他还没有见过婴宁的yīn神形象,但想必应该是一个秀丽婉约的少女吧,知书识礼,带着一种怯怯的气质。 然后陈剑臣又想到远赴浙州金华的聂小倩,相别几个月了,音信全无,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是否适合新的环境?上次告别时自己曾告诫她不要靠近那兰若寺,也不知道她听进去了没有…… 呵呵,事实上陈剑臣并不确定金华那边到底有没有一座兰若寺,他只是存着万一的念头,才事先提醒聂小倩的。这大概就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吧。 入冬后,学院也放假了,要到明年二月才会重新开学。中间这段时间,学员们可以自由安排活动。 陈剑臣本想着留在家里,一边经营聊斋,一边攻读时文,为明年的科考岁考做准备。不料到了第三天,王复登门拜访,很热情地邀请陈剑臣作伴,到苏州去做一笔买卖。 天统王朝治下有十八州,江州为其一,聂小倩父亲被贬去的浙州为其一,如今王复提及的苏州,同样为其一。 对于苏州,陈剑臣似有印象,记得上次有个买他字墨的皇甫员外就是那里的人氏,那时候还曾开口请自己到那边做其女儿的业师呢。 而如今王复嘴上说是到苏州谈生意,但生意上的事情自有专门的掌柜负责处理,他实质是到那边游玩娱乐的。既是游玩,岂能无伴?他立刻就想到了陈剑臣。 “留仙,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我早听说苏州风景宜人的了,眼下有机会,不去走一趟,实在可惜。” 闻言陈剑臣微微一笑:王复肚子里的那点小心思他当然是看得一清二楚的,不过他本身也意动,沉吟一会后就答应了。读万卷书,走万里路。在交通不便的世界内,游历的机会确实不多,正好可以出去走走,见识一番。 对于他的决定,莫三娘和阿宝固然不舍,但也没有反对。男儿志在四方,一个江州城肯定无法束缚住陈剑臣的双脚。于是阿宝负责收拾行李,而莫三娘则连夜做了五斤干粮。 一切准备妥当,第二天早上陈剑臣就坐上专门来接他的王家马车,和王复汇合后,就冒着刺骨的晨风出城而去了。 第八十六章:大蛇 从江州到苏州,一路往东行,坐马车的话差不多要跑五天,可以说是一段漫长的旅行,旅途寂寞,就只能坐在马车内读书了。 何以解忧?唯有读书…… 陈剑臣和王复都是读书人,虽然王复性子有些散漫,但这般时候,除了读书他也难以找到别的乐子。 天时入寒,冷风萧萧,马车内都铺垫着棉被,甚为温软,陈剑臣拥被而读,十分怡然;至于坐在另一辆马车上的王复,此时应该在呼呼大睡吧。 突然听到车夫的吆喝声,然后马车停了下来,外面传来喧哗的声音。 陈剑臣一皱眉,撩开车帘子,探头出去看。见到己方两辆马车到达了一片险峻的山麓下,前面停着好几辆车子,还有许多行人,都聚在一块议论纷纷,停顿不前了,好像前方的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 另一边的王复也下了马车,叫一名机灵的仆从上去打探消息。 很快,那仆从就回来了,禀告道:“前面有蛇。” 有蛇? 无论是王复还是陈剑臣都吃了一惊,连忙问清楚,才知道事情大概――前面这座山叫东山,山势巍峨,连绵深远。从山麓下的峡谷穿过去,再走得五十多里路就是苏州城了,最多不过半天路程。 但就在上午,一行旅人经过那峡谷之时,突然山林里窜出一条巨蛇来,其粗若水桶,长达三丈,浑体青色,额头有一块梭形红斑,犹如第三只眼睛,看起来凶恶异常。 巨蛇出现,那队旅人顿时被吓得不轻,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末路狂奔,飞快退了出来,那青蛇才没有继续追赶。 消息传出,来往的旅人哪里还敢过去?只得堵在峡谷外面,商议对策。 ――东山峡谷,属于进入苏州城的一大捷径,如果要拐过去,从另一个方向到苏州,却要多走三天的路程,要浪费太多的时间。 这一条路存在久矣,一直风平浪静的,连贼寇都不见一个,缘何突然杀出这么一条巨蛇来? 众人疑惑不解,议论间倒有个人隐约知道些内情,说这蛇很可能是前几年被一个耍蛇人放生的。 所谓耍蛇人,就是靠着养蛇,然后在街头上耍蛇卖艺讨生活的人。他们往往会到深山大泽里寻觅伶俐驯良的小蛇,捉回来养,训练好后就能拿出来表演了。不过这些蛇一般以两尺长为标准,超过标准就不适合演艺了。因此,把蛇养到那个份上之时,耍蛇人往往都会把这蛇放生掉,让其回归山林。 放生本身一点问题都没有。 问题在于也不知道那条蛇是天生异禀呢,或是得了什么奇遇,居然能长成一条昂然大蛇来。 这蛇一大,问题就出来了,很容易就会溜出来攻击过往途人,成为祸端。 蛇祸! 那些被堵住的旅人面面相觑,既着急又无奈,谁都不敢以身冒险再往前走了,可往后走也不是办法,进退维谷间只能寄望苏州官府方面能收到消息,尽快派遣捕快衙役前来为民除害。 听到这个事实,王复嘴里嘟嘟嚷嚷地骂道:“什么世道,连蛇都能长得那么大,出来为祸人间了,难道成妖了?” 想到这一点,他心一慌,赶紧去和陈剑臣商议。 陈剑臣也有些把握不定,要知道蛇类是会成妖的,白娘子和小青就是典型的代表。但目前在没有见过对方的情况下却不好判定。毕竟种类特殊的话,蛇类的本体也会成长得异常粗大。 “留仙,你说怎么办?” 王复要陈剑臣拿主意,在这方面,他早认定陈剑臣是个高手。 陈剑臣一摊手,他能怎么办?总不能呈匹夫之勇一个人冲进去和大蛇搏斗,或者“谈判”吧,那根本就是找死。 “拂台兄,我们只能和大家一样,先等一等了。” 王复无奈,只好命人生火造饭,先把肚子问题解决了再说。 吃过午饭,打了一会盹,果然前面有消息传来。 好消息! 原来是苏州府衙接到报告,知州大人便派了一名总兵带领一百名官兵杀了过来――来得倒挺快的,不过他们在峡谷两边树林内一番搜索,并没有找到大蛇的踪影,只是发现了一张褪下来的巨大蛇皮。 有蛇皮为证,便直接能证明巨蛇的存在,拿回去,也算立了一功。 趁着有官兵护航,一众商旅赶紧冲了过去,进入苏州再说,至于归程,在蛇祸未除的情况之下,唯有另选路径了。 在穿过峡谷之时,陈剑臣从马车中探头回望,看着身后那片莽莽山岭怔怔出神。突然之间,他就看到那半山腰处的一大片树木仿佛被人在下面砍伐了一样,一根根地折断了下去。从下方观望,简直就像林海中猛然翻出了一道波浪。 而下一刻,陈剑臣就看到一条巨大无匹的青色大蛇缠绕着一株高大的乔木,盘旋而上,最后一颗硕大的蛇头出现在树冠顶上,对着下方的自己行“注视礼”。 是注视! 陈剑臣能清晰地感到,那青蛇就像人一样,居高临下,远远地注视着自己。 “蛇,蛇在那里!” 另一边恰好也有人和陈剑臣一样回望到同一个方向,见到树上的大蛇,顿时吓得失声惊叫起来。随着他的叫声,众人纷纷抬头张望,见到那震撼性的一幕,当场就有人双腿打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然而很快,那大蛇便溜下了乔木,迅速消失在茫茫林海之中了。 整个过程,总兵和一百名官兵都看见了,但没有一个人提出要上山打蛇的。 如此大蛇,简直骇人听闻,听都没有听过,显然不同寻常,谁敢上山寻它的麻烦?偌大一个人,被此蛇一口咬住,只怕塞牙缝都不怎么够。只能赶回府城向知州禀告,让上司定夺,请一些奇人异士来收服了。 马车辚辚,在飞快地奔赴苏州的路上,车内的陈剑臣却早没有了看书的兴致,回想刚才一幕,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那大蛇,难道真得开窍修出了妖身? 这个世界,真是越来越光怪陆离、波谲云诡了…… C 第八十七章:书痴 (凌晨12点准时上架,还请各位兄弟姐妹前来捧场呀!) 进入繁华的苏州城后,王复犹心有余悸,大叫晦气,说没料到大冬天的居然还会碰到蛇出没,而且是一条身形如此庞大可怖的巨蛇。 事有反常必有妖。 为此他特地问了陈剑臣好多次,问那蛇是不是成妖了;陈剑臣只含糊地回答说自己也不大清楚。 他的确不敢肯定。 或者说,就算肯定了又如何?眼下的情况他也不可能翻山越岭地去捉妖。倒是不知道官府方面会不会请能人出手,应该会如惯例般张榜悬赏吧,就像请人上山打老虎差不多。 进入苏州,找客栈住下,安顿下来,但就在当天晚上,也不知是受了惊吓、还是其他的缘故,王复居然发起了高烧。仆从赶紧出去请郎中,诊治开药了,说要躺两天才能完全康复。 刚到地头就出现这般事故,王复简直欲哭无泪,而本来说好要和陈剑臣一同出游的计划也只能暂且搁浅。 不过他走不动,陈剑臣却闲不住,与王复说了声,便一个人走出客栈,准备四下走走看看,了解风土人情。 苏州府城比江州大上许多,更加的繁华,哪怕天气寒冷的冬天,街道上也是川流不息,熙熙攘攘的。城中遍布亭台楼阁,又有小桥流水,颇有些江南水乡袅袅婷婷的气息。若是在阳春三月,天空下着小雨,撑一把油纸伞走在大街小巷上,应该更有一番风味。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忽而一阵朗朗的读书声从前面传来,定眼一看,却是一个身穿青色旧儒衫的男子,手里正捧着一卷书,一边走路,一边摇头晃脑地读着,旁若无人,完全地沉浸了进去,根本不理会外人的目光和看法。 天气正寒,他却衣衫单薄,左边脚上穿着的鞋履已破了个小洞,一只脚拇指都透了出来。整个人看上去,十分的落拓。 “看,那书痴又出来了……” “真是可怜,听说入冬后他家里都断炊了,可怜他的老母亲……” “能有什么办法?他读书都读呆了,据说其家中的藏书能卖不少银子,可他宁愿饿着,也不肯拿出来卖。” “呵呵,否则怎么叫书痴呢。那些藏书,都是他父亲留下来的,他爱之如命,别说卖,就连别人碰一下都不行。” 街道上诸人指着那落拓男子议论纷纷,摇头叹息者有之,可怜者有之,鄙视者有之。 听着这些议论,陈剑臣颇感好奇,便打听起来,这一打听,还真打听出了一个“极品型”的读书人。 原来此人姓张,名唤蕴,字玉柱,苏州本地人士,算是书香子弟,其先祖曾官至太守,不过因为为官廉洁,代代相传下来,财富寥寥,就剩一屋子的书了。 张唤蕴读书多矣,能做的一手好文章,十八岁便考得秀才功名,每年岁考科考,那都是名列前茅的,然而文章憎命,参加了好几次的乡试都榜上无名,一直不能中举。 他父亲早逝,和一个没有劳动能力的老母亲相依为命,自己又没有经营的能力,家境是一年比一年贫穷,最后东西都变卖光了,只剩下一屋子书,生活越发穷迫,几乎到了三餐不继的地步。 换了常人,快要生活不下去了肯定会想办法赚钱的,张唤蕴为秀才出身,如果动心思的话,赚钱还是比较容易的。可他倒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几乎整天都窝在家里读书,昼夜研读,冬夏不断,也不求婚配,至于有亲人宾客来访,说不得两三句话,他就把客人撂到一边,自己捧一卷书,大声朗读。 试问如此情况,那些宾客哪里坐得住?赶紧拍拍屁股走人。 其实张唤蕴并不是一心想中举当官,而是深信古诗名言:“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他之所以深信不疑,倒有些来历,原来一次他正在读书,猛地一阵大风吹来,把一卷书给吹跑了。张唤蕴赶紧去追,不料那书卷掉落的地方正是一个地窖,里面有腐烂的草丛,挖开来里面发现了许多腐烂的粮食,早已不可食用――此地却是古时候存放粮食的一个地方。 然而张唤蕴立刻就认定是那卷书有灵,带他找到了这地窖,印证了“书中自有千钟粟”这句名言。 又有一次,他在清理祖传藏书的时候,在一卷古书的第三十八页处,发现了一张用锦布剪成的美女画像。 这画像裁剪得十分均匀精致,用笔墨描画了容貌衣饰,眉目栩栩如生,简直就像要活过来一样。 张唤蕴看见,又惊又喜,立刻就想到了“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看着看着,立刻就有几分痴了。 自此以后,他天天把这幅仕女画放在桌子上,爱不释手地观赏着,甚至达到了“废枕忘食”的地步!晚上还经常做梦,梦见和那仕女相遇,恩爱缠绵,说不出的依恋迷醉…… 张唤蕴的老母亲见他形同走火入魔,怎么劝说都不听,只能唉声叹气了。另外,老人家还不得不拄着拐杖出去,到街边乞食,每天弄些饭菜回来,给年过三十的儿子吃。 俗话“说白发人送黑发人”,为人间至伤,那要“白发人养黑发人”呢? 那又是何等的无奈悲哀呀! 听到这里,陈剑臣莫名有几分气愤:诸如张唤蕴这般的书呆子,就算读破万卷书又有什么用?做不好学术,做不来经营,做不得实事,还要六七十岁的老母亲养活,简直就像寄生虫一般,实在百无一用。 咦! 陈剑臣脑海忽有灵光一闪,体味着拿听来的近乎荒诞的小故事,猛地想到:难道说那张夹在古书里的仕女图有了灵性,成了精怪?所以才夜夜托梦给张唤蕴,藉此迷惑住他的心性? 这并非不可能的事情,动物成妖,植被成精,石头能成怪,那么,一张仕女图成了精怪也大有可能。 想到这里,陈剑臣加快脚步跟上那张唤蕴――心里已决定,要管一管此事! 上架感言 明天,凌晨零点,《穿入聊斋》就要上架了,而上架后,立刻就会发布VIP章节…… 明天,注定会是南朝有生三十年以来最期待、也最为担忧忐忑的24小时。因为明天,有可能左右着南朝未来三十年的人生道路。 现在,我的面前就有两条路,成功向右,康庄大道;扑街向左,独木小桥。而此时决定我道路方向的权力,就把握在你们的手中――收藏本书的三万五千多名书迷朋友们。 你们的一次订阅,就是一次投票。 我希望,真得希望一朝醒来,就能看到一个能让我从此以后,可以专心码字的数字……因此,恳请有条件的读者还是正版支持一下吧,没有读者的实际行动支持,写手何以为继? 至于订阅的费用,高V千字两分,初V千字三分――这是个什么概念?就算我日更万字,你们所需要付出的,也只是两三毛钱而已。 两三毛钱又是个什么概念? 也许,掉在地上也没人捡吧……交给警察叔叔?拜托,那已经是很久很久年代的事情了…… 乍看风华正茂,转瞬明日黄花。 ――2009年,南朝结婚,2010年女儿出世,2011年儿子出世,只短短三年功夫,家庭的责任,养家糊口的压力,就像两座不可推卸的大山一样压在咱这个穷瘦挫身上,沉甸甸的,喘气都显得有些艰难。 做男人苦,做一个整天要为生计忙活的男人更苦。但人活着,有些事情就只能咬着牙,硬着头皮上,因为你的面前,别无选择! 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逍遥日子已一去不返,我怀念,却永不后悔――因为责任,才能成熟;因为压力,才能顽强。 成家的这一段日子,让我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我明白,我不是那一个书名就盟主云集的大神,不是那有万千铁杆粉丝前呼后拥的大人物,咱只是一个扑街了选择躲在一个无人角落里抹掉眼泪,再默默地重头来过的小小写手而已。 回望旧事,在起点断断续续地混迹了五个年头,但一直以来,基本都是瞎混,什么都不懂,写着一塌糊涂的所谓文章,随意地发上来,完全只是冲动的产物。断续熬了三年才第一次签约,第四年才第一次上架,还是没有强推的,至于收入,甚至连邮寄合同的钱都赚不回来…… 好吧,有些艰辛缅怀起来,或者自己都会流泪,那就含泪感谢所有支持本书、支持南朝的兄弟姐妹们,感谢作者群的一干肝胆朋友,感谢我的美女责编冬瓜,感谢主编胡说大人,并必须郑重感谢起点平台――数年以来,在这里懵懵懂懂、在这里跌跌撞撞、在这里倒了再起,不知不觉间,竟成为一种依赖性的习惯。 总之一句话,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今天。 南朝无以为报,唯有拼命更新回馈了。 在这里,作为两个孩子的爹再度向各位书友发出恳求,喜欢的,请正版订阅吧,一次几分钱而已,真得不多,但你的订阅,集腋成裘起来,就可以决定一个卑微写手全家的生活温饱。 最后,郑重向大家求月票,四月的月票战场,注定是一场神战,硝烟四起,烽火遍地,哪叫一个惨烈,可想而知,咱这细胳膊小腿的,委实有些心虚。但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么不想争月票的写手就…… 所以,不管如何,也得争一争。 但南朝是个矮瘦挫,底子薄,没有什么可依靠的,唯一能依靠的,就是你们――我亲爱的读者书友们。 南朝拜谢!。.。 更多到,地址 第八十八章:书魅(求首订) 先4000字章节,白天还有,争取第一天爆一万!订很重要,关乎生死,求订阅,求月票!) 寒风呼呼,张唤蕴瘦巴巴的身子紧紧地缩着,两条手臂交叉着抱住xiōng口,但其右手上仍牢牢地抓着一卷书籍,在一字一句地诵读着。 走了大半条街,他忽然停住,用手搔搔头,一脸茫然之sè,似乎忘记了某些事情一般。 “咦,我这是要干什么呢?” 陈剑臣站在后面看着,神sè冷然……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果然。这个书痴平时基本不出门口的,现在难得地跑出来一趟,必然有什么急事要做。但他倒好,一边读书一边走路,读着读着,连自己出来的目的都忘到九霄云外。 “哦,想起来了,我娘病了,我这是要出去请大夫!” 书痴一拍大tuǐ,终于记起。 听到这句话,陈剑臣恨群旱上去给他一记耳光,简直荒谬!身为人子,母亲病倒了他居然只记得读书,差点连请大夫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这已不能说是“痴”而是“魔”了。 走火入魔。 陈剑臣本就是一个孝顺之人,最看不惯如此作为。 想起来后,张唤蕴稍稍加快了脚步,来到街西面的一家药店门口,走了进去。但不过一会,他就被一名伙计赶了出来:“我说张相公,咱家杨大夫为了替你母亲看病,已经看好几回了,没有一回收到诊金药钱累积下来都有一贯钱了。咱家老爷是大夫,开的是药店可不是善堂。以前看见老夫人可怜才义无反顾地上门诊治,但也不能老这样呀。你家这样,他家这样,那我们岂不得要关门大吉,喝西北风去了!” 张唤蕴眼泪滚滚地哀求道:“我求你们了,再去帮我娘看看,她全身抖抽筋,快不行了呀,人命关天,就求你们大慈悲了!” 此时药店里走出一名年约五旬的大夫来语重心长地道:“张相公你娘的病情我是了解的,但我也不能次次都白帮忙啊……身为大夫,救死扶伤当为本分,但收取酬劳也是公道。嗯,不如这样,你把你手头上的这卷《德书十二重楼注疏》善本抵押到我店里来,我这就去看老夫人,如何?” 闻言,书痴却赶紧把手中的书卷抱住,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连连道:“不行不行,这卷书是我父亲留下来的,我不会卖掉……” 到了这个地步陈剑臣再也忍不住,大步踏出来,一拱手,道:“大夫,救人要紧,这位张相公所欠下的诊金,我都帮他出了。” 杨大夫打量了陈剑臣一眼,见他身材tǐng拔,器宇不凡,又穿着儒衫,料想不是等闲人,既然他愿意拔刀相助,杨大夫自然没有二话,马上回去拿了药箱,到张家去救人。 有人襄助,那张唤蕴对陈剑臣鞠躬行礼,道:“多谢公子大义!” 陈剑臣心里嘿嘿冷笑,话都不愿意回这般宁愿选择一本书而置母亲生死于不顾的人,有什么资格谈“义”?自己一本书都不愿意付出,却总是期望别人大义,大慈悲,其心可诛。 张家位于苏州南郭,距离不算远,走了约莫一炷香时间就到了。 张唤蕴请陈剑臣进屋,没有茶招呼,只能倒些开水,用个缺了一口的杯子装着,叫陈剑臣喝。 陈剑臣四下打量,见到张家屋子的格局倒不小,不过其中空落落的,很有几分“家徒四壁”的凄清败蒂感,想必本来摆放着的家sī都卖得七零八落了。 中堂左则,是张母所住的地方;右则一间房间,属于张唤蕴的卧室,房门紧扣,门上张着一幅字:“藏书房”。 张唤蕴爱书如命,睡觉的地方就是藏书室。 陈剑臣没有跟杨大夫进入张母的居所,而是问张唤蕴:“张兄,久闻你藏书千,汗牛充栋,不知可否让在下入室一观,开开眼界呢?” 张唤蕴xìng子木呆,没有想太多,道:“当然可以,不过其中藏书多为先父先祖所传,公子进去后,切莫随意翻动。” 陈剑臣淡然道:“我只求进去一看而已。” 当下张唤蕴把房门打开,与陈剑臣进去。 书。 好多的书! 陈剑臣也算是有阅历的人了,可看见室内的景象还是不禁一愣神房间约莫三十余平方,四面靠墙都摆着高及屋顶的巨大书架,书架上密密麻麻、层层叠叠全部放满了书,一本本,一卷卷,叠放得很整齐,粗略看上去,起码有几千本之多。 这里,符直就是一座书山。 张唤蕴睡觉的地方,就在这书山的中间,小小一张木chuáng,chuáng前摆一张矮桌子。而无áng上桌子上,同样都摆着许许多多的书。人在其中,甚至连转身都感觉困难。 陈剑臣的目光从书架上掠过,扫了一圈,最后定在矮桌子上。 桌子上除了书,还有一副笔墨纸砚,而正中处,正端端正正地摆放着一本古sè生香的古卷,只是相隔距离有些远,看不清古卷的名称。 那一幅仕女图,应该就是夹在这卷古籍之中了~~ 陈剑臣心一动,不动声sè地道:“张兄,大夫在那边诊治老夫人,你不过去看望一下?” 张唤蕴木然道:“既然大夫在,应该没事了,我还有一卷《春秋集注》没有读完呢。” 陈剑臣嘴里哦了声,心里却着实捏了一把无名火……真是枉为人子!当下忍住火气,又问道:“张相公,听闻你藏有一副惟妙惟肖的仕女锦布图,裁剪描绘得非常逼真生动,恰好在下酷爱丹青,能否拿出来让我观摩观摩?” 听到这句话不通人情的张唤蕴忽然lù出了警惕的神sè,迟疑推托道:“那不过是一副寻常的锦画而已没有什么好看的。” 陈剑臣剑眉一扬哈哈一笑:“人人都说张兄实诚,如今一看,却也未必。” 听到这句话,张唤蕴一张瘦脸憋得通红,支吾道:“这个那个……” 陈剑臣冷笑道:“不用这个那个了,既然张兄吝啬一观,在下也不会勉强,我这就告辞。” “公子请留步……好,我就拿出来,但是你不能用手触言陈剑臣不禁哑然失笑,瞧张唤蕴的那副认真模样,显然真是从心里把那幅仕女图当做是自己的老婆了,给人看一看都舍不得,更不用说触mō。 张唤蕴正要举步过去,后面杨大夫诊治完张母退出了房间,过来说道:“张相公,我刚才已用过针,老夫人现在没有大碍了。不过呢,她这病不是下针吃药就能好的,平时用膳必须按时,也不能让她有所操劳了。” 张唤蕴头点得像鸡啄米般,但陈剑臣却知道其根本没有往心里去,或者说,一直以来他的心里都是只有书,没有其他。 叮嘱完,杨大夫就眼巴巴看着陈斜臣,等他付账呢。 陈剑臣问:“杨大夫,请问张相公一共欠你多少钱?” 杨大夫回答:“一共一贯零八十三文钱,嗯,公子只要给我一贯零八十文钱就好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实不相瞒,我现在身上没有带那么多钱,如果大夫信得过我,你可以先回药店,钱我等会就亲自送上门去。” 听到这句话杨大夫顿时心凉了一截,同时又感到有些不悦,陈剑臣这分明要摆他一道呀,只是又不好作。 陈剑臣阅人多矣,――二看透杨大夫心中的顾虑,便道:“杨大夫,我敬重你的医德,但也请你相信我的品xìng。在下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也是堂堂秀才出身,读得圣贤书,知道仁义廉耻信,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 他说得斩钉切铁的,一种不容置疑的气势自然而。 杨大大听着,心有感触,一拱手,叹道:“公子能如此言语,老朽再以小人之心猜测就枉为大夫了。张相公能遇到公子,可谓得贵人相助。” 说完,便留下三服药,吩咐张唤蕴按时煎熬给张母吃,然后就告辞离去。 送走杨大夫,陈剑臣本想继续叫张唤蕴把那仕女图拿出来,可话还没有出口呢,内室便颤巍巍地mō出一位老fù人来,容貌枯槁,神情憔悴,看起来有七、八十岁了,但陈剑臣却知道她便是张唤蕴的母亲,章氏,今年不过六十出头而已。 岁月催人老,劳苦使人残。 一向都是明言。 看到章氏,陈剑臣莫名就想起自己的母亲莫三娘,或者,这就是他决定要过来一探究竟的主要原因。 章氏显然从杨大夫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见到陈剑臣,顿时忍不住的老泪纵横,抢过来要跪拜在地。 陈剑臣吓了一跳,赶紧把她扶住:“老夫人使不得!”连忙把她扶到旁边一张椅子上坐好。 章氏仍泪流不止,也不知道是恨自己儿子无用呢,还是感jī陈剑臣的tǐng身而出一她刚被下针诊治过,病还没好呢,不宜过于jī动,陈剑臣赶快把张唤蕴叫过来,一同扶起老人回房安歇。 躺在chuáng上时,章氏枯瘦的手一把拉住陈剑臣,浑浊的眼神直勾勾地看着他,可张口咿呀,说不出话来,似要委托嘱咐点什么,却又道不出口。 陈剑臣却仿佛全然明白,轻轻拍着老人的手背,道:“老夫人请放心。” 章氏才慢慢松开了五指。 出到外面,陈剑臣长长吐一口气,刚才他胳脖上被章氏抓住的地方,宛然留下了五个深深的指甲印,又想到对方那双充满了期盼的浑浊眼睛,心里便不禁有些堵着慌。他明白某些事情,自己是必须要做的。 此时张唤蕴并没有去煎药,而是又捧起一卷书在看了。 陈剑臣见到,真想走过去抢走他手中的书,一把火烧掉……倒不是说读书不好,但凡事应该有个,也要分时候情况,对。诸如张唤蕴这般的,根本就是一种病态表现了,好则生魔。如果陈剑臣猜测不错,其很可能是被妖魅míhuò了心xìng。 当下冷声道:“张兄,刚才你答应拿那锦画给我看的呢。” “哦!” 张唤蕴先是有点茫然,一会之后才醒神,讪讪道:“公子请随我来。” 陈剑臣跟着他进入藏书室,见到他坐áng上,先对着书桌上的那卷古书很有礼貌地做了一个揖,然后就像在和一个人说话那样,开始自言自语道:“如玉,我有个朋友想见你,希望你不要见呃” 陈剑臣眉毛一扬,问:“她叫如玉?” 张唤蕴难得地lù出了一丝笑容,道:“古诗有云‘书中自有颜如玉”,所以我就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做颜如玉,她也觉得很喜欢。” “你们都在梦中相会?” 陈剑臣又问,想藉此多了解点情况。而从一个类似“谈心闲聊”的角切入,张唤蕴就没有太多的戒心,能够如实回答。 “嗯,是的,在梦中,我读书,她织布,我们都非常快乐……我相信,迟早有一天,她就会现身出来,真正与我相会的。” 果然,想必那画像已经开窍,修出了yīn神,这才能进入张唤蕴的神hún之中。 只是听张唤蕴所言,双方似乎并没有做过什么逾越苟且之事,倒值得商榷。 不过目前状况,陈剑臣也不好细问,免得打cǎo惊蛇,让这书dāi子产生了额外的怀疑,那就横生枝节了。因为像张唤蕴这样的人,价值观念简直固执到了极点,企图说服他还不如一拳把他打晕了更直接,讲道理是讲不通的。否则他怎么会被人叫做书chī,怎么会成为现在半疯半颠的模样? 唠叨完毕,张唤蕴终于翻开古书卷,轻车熟路地翻到书页,随后很wēn柔地捧出一张人形锦布来。 其实说是锦布,不如说是纱布,薄若蝉翼,近乎透明般,被裁剪成一个裙带飘扬的仕女形象,又经过笔墨的精心描绘,把仕女的神韵勾画了出来,容貌端丽,仿佛下一刻就会活过来,变成个大美人活生生地立于眼前一样。 陈剑臣站在一边,凝神观看,就在此时,好像感受到他目光的敏锐锋利,那本来眉目hán笑的仕女五guān骤然生了一种奇妙怪异的变化,现出了畏惧害怕的神请来。 一张薄纱剪成的仕女形象,居然会产生害怕的负面情绪!!。 第八十九章:解铃 “一张用纱布裁剪描绘出来的仕女图画,在陈剑臣的目光注视之下,竟然会感得害怕,眉目间发生一阵扭曲xìng的变化,表lù出了畏惧的神sè,连身子都似乎在发抖,看上去,就觉得它要往后面躲闪,要躲回书本之中一般。 一陈剑臣修习《三立真章》,有正气,虽然还没有修到正气外放的火候,但一些非人类的妖魔鬼怪,修为浅薄的话,能感受到他身上的气息,就会天生忌惮畏惧,简直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 比如这张仕女画,也不知道该叫它做“怪”呢,还是叫做“魅”本体几乎没有任何的能力,只能依靠yīn神míhuò他人,但面对陈剑臣,它要是敢yīn神出窍的话岂不是自寻死路?只怕那浩然养吾剑根本不用挥动,光是剑气jī发,就能将其yīn神搅成膏粉,渣都不会剩。 仕女图的细微变化,书痴张唤蕴分明也感觉到了,他低头一看,一下子紧张得不得了,随即抬起头来,指着陈剑臣骂道:“你,你对我的如玉做了些什么?” 陈剑臣冷然地看着他,忽道:“张兄,你醒醒吧,梦中的生活并不是现实。” 张唤蕴忽地大叫一声,状甚狰狞,大吼道:“你敢伤害我的如玉,我要杀了你!”瘦巴巴的身子突然暴起,往陈剑臣冲过来,挥拳yù打。 陈剑臣轻轻一侧身就躲避开去,反手按住他的后颈处,把他按到书桌之上。为了避免其聒噪,又随手把一本书撕烂,揉成一团,结结实实地塞进张唤蕴的嘴巴里,让其出不得声。 张唤蕴还想挣扎,但被陈剑臣强壮有力的手臂重重地按住,老鹰抓小鸡般,所有的挣扎都是徒劳的。 一幸好那边的张母睡得深沉,并没有被惊动起身。 陈剑臣本不愿动粗,但如今情形之下,张唤蕴早陷入一种竭斯底里的状态,形同癫狂,和他做口舌之争毫无意义,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制服。 望着头发凌乱、双目通红的书痴,陈剑臣一声叹息,如果不是看着章氏孤老无依,他才懒得赶这趟吃力不讨好的浑水很多时候,好人并不好做。 他又就近在张唤蕴的chuáng头取下一条衣袍,搓成条,把书痴结结实实地困在椅子上。 张唤蕴一张脸憋得通红,双眸jī娄出野兽般的光芒,狠狠地盯住陈剑臣,能动的话,恨不得要扑上来一口咬过来。 陈剑臣却视若无睹,视线转到他的右手上,被其抓得死死的那张仕女图画,突然喝道:“颜如玉,我知道你能听得见,速速现身出来见我。”闻言,那仕女图画猛地缩卷成小小一条,嗖的,居然自动飞了出来。 见状张唤蕴大吃一惊,还想伸手出去抓,无奈被绑住,根本无法完成这一动作。 那仕女图轻飘飘地落在主桌上,软软的布质居然能站立,然后面对陈剑臣,做出一个弯腰鞠躬的动作,面有哀求之sè。 陈剑臣心一动,hún神世界内就见到一名身穿罗裙的年轻女子躲得远远的在向自己跪拜,口中jiāo声道:“公子饶命!” “你到底是什么妖魅?、,颜如玉赶紧如实回答起来… 原来她竟是一缕书hún化成的怪魅一既然沙石都能有灵,那么书本亦能生出hún灵来,对此陈剑臣也是能够接受的。眼下的这个世界,本就远超寻常,光怪陆离。更何况他是过来人?昔日曾看过画中仙之类的故事,明白个中道理。 不过书本开窍生灵不是易事,极难产生出来,也就是类似张家这般世代都爱书如命的家境中,才或有可能萌生。 张唤蕴自先祖起,就开始网罗藏书,一代代传下来,传到他这一代,中间不知经历了多少代人的积累,终于积攒下这么一屋子的书。 有这般先天环境的温养,如此,才能诞生出了颜如玉这一缕书hún。 书hún为一美女形象,诞生出来后xìng子淳朴,对周围的世界十分好奇,只是被一本古卷压看,yīn神竟无法离开一直到后来,书痴张唤蕴翻开了古书,把仕鼻图拿出来,书hún才得以现身出来。 对于张唤蕴,颜如玉其实是心怀感jī的,于是天天都yīn神出窍,和书痴sī会,过那想象中的夫妻生活。 换句话说,颜如玉并没有害书痴的念头,反而抱着一种报恩的想法。只不过张唤蕴自己全副身心都沉醉了进去,几乎达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两手不沾红尘活”的地步,成为举城闻名的一大痴人,浑浑噩噩,生活不能自理,简直就像个傻子了。 这一点,却是颜如玉所始料不及的。 听完整个过程,陈剑臣倒有些唏嘘,书魅本意要报恩,不料几乎把恩主给“报废”了,这是谁的过错?从他的立场上看,更多的责任应该在张唤蕴身上,就是因为他爱书成狂,走火入魔了,这才导致不可自拔。 读书人当严以律己,可在书痴身上,只顾沉溺于其喜欢的爱好之上,而对于身边其他的一切都置之不理,甚至包括自己的母亲安危。 凡事当有度,一旦超过了这个度,就会变成疯魔,并不可取。有诗为证:“只恐夜深huā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这就已经是一种超于常情的“痴”了。 叙说完毕,颜如玉再三请陈剑臣放过她和张唤蕴。 陈剑臣微微一笑,他根本无心去伤害张唤蕴,而对于颜如玉,也没有“降妖除魔”的准备。 心病还需心病医,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真正改变书痴的品xìng,最后仍然需要着落在颜如玉身上。 很快,陈剑臣就想到一个可行的办法,详细说了出来,颜如玉认真地听着,连连点头。听完后又是恭恭敬敬地一拜如果说刚才的跪拜更多的是源于畏惧,那现在这一拜则是诚心诚意的了。 颜如玉的yīn神很快就退了出去,转而进入张唤蕴的hún神里头。 “娘子,娘子你没事吧?”看见颜如玉来到,书痴惊喜交集。 颜如玉笑道:“我没事。” 张唤蕴犹自愤愤不平:“那恶人真得没有为难你?你放心,我绝不会轻饶了他的。” 颜如玉立刻正sè道:“相公,你错了,那公子可是我们的恩人!”“恩人?” 书痴大感愕然。 颜如玉却一本正经地道:“正是恩人,没有他,我们就无法真正地在一起了。”“此话怎讲?” 书痴连忙追问。 颜如玉道:“相公,你就别多问子,到了时候,妾身自然会告诉你的。不过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听我的。”“听,听,我何曾不听你的?” 书痴一个劲地回答。 颜如玉笑靥如huā:“那就好,那从今天开始,你不能再像以前那般死读书了,君之所以不能飞腾黄达,就是因为死读书,你看皇榜之上公布的举人名单中,有谁像你这样整天死读书的?” 听到这句话,书痴半天没有吱声。 颜如玉见状,立刻生气地道:“你如果还整天死抱着,那妾身就走了。” 杀手锏一出,书痴果然马上慌了,忙不迭答应。随后颜如玉又一连抛出了几个条件,要书痴日后多陪她走棋玩乐,熟悉人情世故,不再只埋头看书了,书鼻没法,只得都答应了下来。 “约法三章”之后,颜如玉才回到本体的仕女图中。 张唤蕴恍然醒觉,发现绑在身上的布条被解除了,而陈剑比正站在另一边观望书架上的书籍。 “这个……那个……” 书痴讪讪然,不知怎么开口才好。 陈剑臣道:“张兄,既然你醒了,那在下也该走了。”书痴脱口问道:“走去哪里?” 陈剑臣哈哈一笑:“在下要去付账呀!况且,我本非苏州中人,只是客旅而过罢了。” 说完,一拱手,举步往外走去。 他的干脆利索,让张唤蕴感到羞愧不已,猛地想起一事,追出去问:“公子请留步,还没有请教公子大名呢。日后若有机会,当涌泉相报公子恩义。”看来被颜如玉一番“调教”之下,书痴已经有所改变,起码懂得请教别人姓名了。 陈剑臣外后一挥手,淡然道:“那就等日后有机会再说吧。”飘然离去他管这趟“闲事”本就无yù无求,又何必留下姓名?至于书痴能否真正改变,做回一个正常的人,那就不是他所绝对能控制的,要看颜如玉的“调教”效果。 世上多痴人,有可笑者、有可怜者、有可恨者、有可悲者,形形sèsè,方成一世……, 嗤嗤嗤! 此时陈剑臣泥丸宫世界中心,悬挂的那副《三立真章》猛地再发光明,一连八个字熠熠闪亮开来,刹那间竟多凝练出了八道新正气。到如今,已足足有二十道正气jī发出来了。 正气! 到底如何才能凝练出正气,从来都没有什么绝对法门,更没有死板的规定。不是说穷经皓首,一丝不a地按照圣贤书所教导规划地为人做事,就能凝练出正气的了。“刚、正、通、明”“通”当为枢轴,不懂审时度势,不懂变通,其他诸种便会娄为一潭死水。 想通这一层,陈剑臣又多了一份明悟,脚步愈发地轻盈起来。!。 第九十章:复仇 离开张家,陈剑臣第一件要做的事情便是回到客栈取银子。然后送到杨大夫那里去。人无信则不立,这是必须要做的。 来到苏州的第一天就这般过去。 第二天,天空上下起了冬雨,淅淅沥沥的。 天公不作美,陈剑臣便没有出行,而是留在客栈内读书这场冬雨没有维持多久,第三天便停歇了,开始放晴,一轮冬日照出来,晒在身上,微微有些暖意。 王复躺了两天,喝了一肚子的药后身体终于康复了,见到天气好,立刻要拉着陈剑臣上马车,要出城到那苏州八景之一的苏州河去坐画舫。 苏州河位于苏州城府左侧,是一条风景秀丽的大河,这一段的河水水势平缓,两岸排排柳树庇荫,又多有野huā碧草点缀其间,景sè十分宜人。 此河正是苏州八景之一,享有盛誉,尤其到了晚上,河面上便会游弋着条条画舫,有管弦之入耳,有美人之入眼。 这些画舫,被油漆出各样的鲜艳颜sè,红绿橙紫,各有特sè。还分别起了好听的名称,或“蓬莱”、或“仙山”、或“温柔乡”充满了一种靡靡的气息。 事实上每一艘画舫,便是一座漂流在苏州河上的青楼。 以王复的禀xìng,来到苏州而不游苏州河,不坐一坐那声名远播的画舫,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人不风流枉少年,何况他已是青年? 正是青春鼎盛,如狼似虎的年龄段~ 旧日桃huā的yīn影已渐渐随着时间淡忘,王大秀才正要换地图换口味,重振雄风一番呢。 画舫多为晚上才出来漂流,但其实中午时分便开张接客了,到了这般时候,就有不少文人sāo客坐着马车奔赴而来,各有选择地坐上停泊在柳树下的画舫,摆开酒宴,先喝酒吃饭,酝酿酝酿“诗兴”。而等到日薄西山,星辰初上,画舫里的姑娘们就个个打扮得huā枝招展的,出来招呼客人了。 这个时候,就是苏州河上最热闹的时候。 十里繁华,夜夜笙歌,抱不尽的红颜,喝不完的美酒,如此生活,正是士大夫们所极力追求向往的。 王复无疑便是个中代表,他打扮了近乎半个时辰,最后全身上下穿得光鲜夺目的,还熏了huā香,这才施施然出门。 和他相比,陈剑臣就逊sè许多了,衣装简单,显得非常朴素,典型一个寒酸书生打扮。 坐在马车上,一路王复滔滔不绝地向陈剑臣介绍苏州画舫的情况,说得天huā乱坠。看来他病倒的这两天也没闲着,做足了功课,也不知道从哪个渠道打听来的这么多huā絮新闻,风流韵事。 陈剑臣仿佛在听,但早已神游方外,在修习感应《三立真章》呢。 如今他凝练出了二十道正气,凝聚成的浩然养吾剑已经如火柴梗般粗细了,威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除此以外,他还四下探索泥丸宫的混沌世界,试图找寻出辟邪笔和那个神秘人影的下落,不过世界内一片灰méngméng,似无边际,又没方向,除了居中悬立的那幅笔墨外,其他一无现。 秘密,依然隐藏在层层mí雾之中…… 对此陈剑臣并未感到沮丧…秘密就像上子锁的箱子,而他喜欢开锁。 “留仙,到了!” 王复充满了欣喜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陈剑臣抬头一看,现马车已停了下来,正停在一条宽阔的大河边。 苏州河甚大,几可与鉴江相比拟,不过鉴江水势bō涛壮阔,汹涌jī流,而眼下这段的苏州河却平静和缓,好像一名没有脾气的淑女般。 河岸两边,果然种植着一排排的杨柳树,而树下,便系泊着一艘艘张扬鲜艳的画舫,排成一行,看上去,起码有上艘之多。 这些画舫并不大,犹如一间间小房子,建造得很是别致:每条画舫上都会有二到五名的姑娘负责招待客人,而包下一条船的话,一晚上需要一链银元宝。 这只是包船费,饮食另计,娱乐内容则按程收费。至于所谓的娱乐程划分,这个来寻欢作乐的男人都懂的。 陈剑臣不曾来过,但他听了一次后,自然也是懂的。 一等级无处不在,苏州河上的画舫其实也存在等级问题,据说其中有三艘巨型画舫,每艘都能容纳上客人入座,上面的姑娘更是如huā似玉,个个都为里挑一的。当然,能进入这三艘巨无霸画舫玩的人,非富即贵,等闲人根本消费不起。 就算是王复,他也不敢去那些大型画舫,那里属于绝对的销金窟,别说银子,就算金子丢进奔都没个水huā泛起。 下了马车,王复开始在岸边上走动,要寻觅一艘合符心意的画舫,此时立刻跑来一名长相猥琐的汉子,笑嘻嘻问道:“两位公子可是要寻船?”王复扫了他一眼:“是又怎样?” 汉子道:“我这里有三十八条画舫的姑娘图像,不如找个地方,请公子慢慢挑。 听到这句话,陈剑臣顿时恍然,感情这汉子是名掮客苏州河上画舫不是一艘两艘,而是几十艘,上艘,它们的幕后老板更是来自不同的势力。如此,便存在jī烈的竞争问题。 有竞争,就会出现拉客现象。 拉客手段除了价位之外,舫上姑娘的姿sè就是最重要的了。 要知道来光顾的男人,文人sāo客也好,商贾官宦也好,基本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酒后可乱、xìng也。然而姑娘们不可能每时每刻站到画舫外面来,让客人“选秀”所以就出现了专门招揽客人的掮客。 掮客手里有许多姑娘的画像,以画舫为单位,归类放好,见到有新客人来寻船,马上就会迎上去招揽生意。至于这些姑娘画像的〖真〗实,有待商榷,存在一定的美化打广告嘛,可以理解。 王复第一次来,虽然事先做了些功课,但门路始终不通,现在有现成的画像看,正符合心意呢,笑道:“好,看赏!” 他身后跟着的仆从来福立刻拿出一串铜钱来。 那汉子接了赏钱,眉开眼笑,赶紧请王复到边上一座凉棚里坐下来,慢慢挑选。 陈剑臣没有走过去,而是自顾到岸边上观望风景。 此时天气已不算早了,冬日昏昏,慢慢地正往西山坠落,近黄昏的天气,寒气开始加重。 顾盼之间,陈剑臣就看见河面上一艘巨大的画舫正顺流漂下。这艘画舫,高达六尺,双层规模,看起来就像一座在江上移动的堡垒,普通画舫与之相比,小巫见大巫。 随着画舫漂流下来,一阵阵动人的弦乐就传了出来,其中夹杂着推杯换盏的爆笑声,看来正有客人在上面大开宴席呢。 突地,岸边处疾奔来一个丫鬟,年纪不过十二、三岁,穿一身蓝sè短袄,脸蛋圆圆的,正一脸焦急。 她跑得快,一时没注意,蓬的,正撞到陈剑臣身上来。 咦! 陈剑臣手疾眼快,大手一探,把对方抓住,那丫鬟才没有摔倒在地。 “对不起,对不起!” 丫鬟晕头转向的,嘴里忙不迭地道歉,最后看清陈剑臣的相貌,忽惊喜地叫道:“公子,怎么是你?” 陈剑臣眉毛一皱,问:“你认识我?”在他的印象里,似乎没有见过这么一个小丫鬟。 丫鬟却飞快地说起来了:“我叫香儿,我家小姐叫鲁公女”见到陈剑臣犹是满脸茫然,她又说道:“公子,你还记不记得的有一次你喝醉了,坐在街边上睡着了?我家小姐恰好路过看到,不忍见公子落拓街头,就吩咐我拿一根陈年葛根送给你解酒,只是当时你没有要……”她这么一提醒,陈剑臣顿时记起来了~皆因那一天,他和燕赤侠结识,一时痛快,陪着燕赤侠喝了许多酒,平生第一次喝醉了,走路回家时犯困,就在街边随便寻了一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不料坐着坐着就睡着了,然后这小丫鬟就拿着一份陈年葛根送过来当时陈剑臣还自我感觉良好,怀疑一不小心就被某位大家闺秀看中了呢。 原来这丫鬟的小姐叫鲁公女。 鲁公女? 陈剑臣猛地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仿佛听谁说起过,暗地一思索,终于恍然,是从王复那里听说过,说这鲁公女年方十四,姿sè无双,乃是江州遛鸟楼的当家清倌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会针灸医术呢,非常了不得。 只是,她怎么跑到苏州来了? 陈剑臣颇感疑huò,那香儿却一把拉住他的手,急声恳求道:“公子,你救救我家小姐。”这一下陈剑臣更纳闷,沉声问:“不要急,你慢慢说是怎么回事?”香儿眼泪哗啦啦地忍不住就流了下来,分说道:“我家小姐本出身苏州的大户人家,只因家道中落,家产都被同乡豪强强取豪夺了去,为此老爷夫人都被气得一病不起,双双撤手西去,剩得小姐一人孤苦无依,被迫流落到江州做清倌人,多年来忍辱偷生,只为等待机会回来为父母报仇。十天前,小姐带我回乡祭拜老爷夫人的忌辰,祭拜完后并没有返回江州,皆因小姐说找到了一个可以报仇雪恨的好机会,因为今天那豪强要来苏州河上包下一艘画舫请客,小姐就趁机赶来,想混上画舫之中,然后找机会手刃仇人。但此事之凶险,可想而知,我苦劝不住,小姐根本不听,还给了我一笔钱,让我离开。然而小婢自幼跟随小姐,岂能独自逃生?所以就追寻了过来,看还有没有回旋的余地。 天可怜见,让小婢撞见公子,公子你一定要救救我家小姐啊!”!。 第九十一章:上船 (今天带老婆去医院检查了大半天,查出竟然得了甲亢,真是时运不济……哎,更新晚了,大家多多海涵,稍晚时候应该还有一章,求安慰!) 状告无门,公道没处伸张,故匕首相见――这是最为简单的匹夫哲理。只是以鲁公女之身,年稚力弱,竟也敢铤而走险,做此“刺客”行径,复仇豪强,替父母雪恨,倒令陈剑臣为之动容,暗暗有几分佩服。 这种敢于抗争的勇气,等闲人岂能具备? 香儿眼巴巴地看着陈剑臣,心理忐忑,不知对方会不会答应下来――她过来寻求小姐,只凭一股信念,根本没有丝毫的把握,也不知该从哪里着手。天可怜见,让她撞见陈剑臣,虽然当初双方只是一面之缘,更不知彼此底细,但正所谓病急乱投医,香儿只得豁出去了,活马当死马医了。如果陈剑臣愿意帮忙,肯定比她一个小丫鬟要好办事得多。 “公子……” 陈剑臣一摆手,沉声问道:“你可知你家小姐大概会在哪艘画舫之上?”他并没有一下子就许诺答应。毕竟此事过于复杂,情况不明,以自己的能力不一定能帮得上忙,自不可能大拍胸口,说如何如何。到最后做不到,反而会亏欠于人。 香儿眉毛微蹙,想了一会,沉吟道:“这个我倒不知道……嗯,不过我知道应该是一艘大船,因为宾客数量有好几十人。” 既能确定是大船,那就成功踏出了第一步。 苏州河上,大型画舫只有三艘,搜索范围一下子就缩小下来,比较好办了,至少不再是大海捞针。然而就算如此,就算确定了船只,陈剑臣也无法闯上去救人的。那些画舫之上的客人非富即贵,身边又带有仆从护卫,基本个个都是地头蛇,陈剑臣拿什么上船救人?突兀地冲上去,岂不是自寻死路? 陈剑臣又问:“对方姓名,你可知晓?” 闻言,香儿面露恨色:“当然,他姓李,字逸风,为一名举人进士。” 这时王复已经挑中了画舫,兴冲冲跑过来,见到陈剑臣在和一个丫鬟聊天,觉得奇怪,便问:“留仙,怎么啦?” 陈剑臣摇摇头,没有第一时间回答,瞥见那掮客还在,连忙问道:“这位大哥,我想问下你这苏州河上那三大画舫都有些什么名堂?” 那汉子嘿嘿一笑,道:“公子可问对人了,对于这苏州河上,就连河中有多少水,河边有多少棵树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的……” 见他言语间东兜西转,言之无物,陈剑臣不禁一皱眉。 那边王复八面玲珑,立刻喝道:“说那无用的作甚,赶紧上正题……来福,看赏!” 接了赏钱,汉子眉开眼笑,言辞不再闪烁:“苏州河三大画舫,一名‘出水芙蓉’、一名‘黄龙饮水’、一名‘百花舫’,它们分属三家所有,船上的姑娘有近百数之多,个个都是花容月貌的……” 听后面的内容也没有多少价值了,陈剑臣一下子打断,开门见山地问:“据说今天李逸风李大官人大开宴席,不知定在那一艘船上?” 汉子果然是知道的,回答:“他们定在‘黄龙饮水’之上,乃是庆贺李大官人新娶第六房妾侍……” 说到这里,他不禁压低了声音:“他这妾侍,就是画舫的一名花魁,李大官人花了三千贯才赎得身出来的,千娇百媚,羡煞旁人……喏,就是这一艘。” 他手一指,正指着漂流而下的那艘大画舫。 陈剑臣顺着指尖一看,已经了然,呵呵一笑:“原来如此,多谢了。” 汉子连称不敢,告辞离去,到别的地方招揽客人了。 此时王复还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把陈剑臣拉到一边:“留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愚兄怎么觉得你突然间古古怪怪的。” 陈剑臣笑道:“没事……嗯,既然你挑好了画舫,那就先过去吧,不用等我了。” ――此事如果牵涉到王复,对他并无好处,反而有害。 王复纳闷,却不好继续追问,只得道:“那好,愚兄选中的画舫名曰‘公子多情’,嗯,就在那棵柳树下绑着呢。我先过去点好酒菜等候,你忙完了就过来吧。” 陈剑臣心不在焉地道:“好。” 王复带着来福,自顾过去了。 陈剑臣目光立刻就落在悠悠地漂泊在河面上的那艘“黄龙饮水”,眉头紧锁。 此刻“黄龙饮水”之上,不时有管弦乐曲传出来,音乐动人,其中夹杂着笑语欢声,正有许多宾客在上面饮酒作乐呢。 那鲁公女,就在船上。 确定了小姐的下落,香儿情不自禁就要冲过去,还要张口大叫,好在陈剑臣手疾眼快,一把抓住,捂住她的嘴巴,低声喝道:“你疯了吗?” 香儿还想挣扎,陈剑臣继续道:“你这一喊,一冲动,你家小姐立刻就要香消玉碎了。” 香儿这才软了下来,眼泪哗啦啦直流。 陈剑臣放开她,道:“我知道你救主心切,但这样只会打草惊蛇,坏了大事。” 香儿已六神无主,慌张问:“公子,那该如何?” 说实话陈剑臣现在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大画舫在河中缓缓漂流着呢,距离太远,哪怕他身怀轻功也无法跳跃上去。目前情况,简直就是一个无解的困局。 “咦,公子,画舫在向我们这边划来。” 香儿叫了起来。 陈剑臣一怔,看过去,果然见到那艘“黄龙饮水”正慢慢调转船头,往岸边靠过来。 这是个机会! 陈剑臣长吸口气,道:“香儿,如果你想救你家小姐,等会所有的事情都得听我的。” 香儿一个劲地点头。 陈剑臣并没有第一时间迎过去,按捺住性子,要看对方靠上岸边是何等缘故。就在此时,他见到从另一个方向,四个轿夫正抬着一顶轿子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他们走的方向,正是“黄龙饮水”要停泊过来的地方。 原来,这画舫靠岸,只为了迎接新的客人! ――这一段河道,分明是经过修葺的,吃水极深,那大画舫也能靠岸,不怕搁浅,现在已经越划越近。而那轿子也到了地点,停住,随即一个中等身材,衣穿华贵的员外走出了轿子。 陈剑臣远远的看见,心里一动,这员外他竟是认识的,正是那皇甫员外――那个在江州雪泥斋,买下他第一幅字墨的贵客。那时候,对方还要请自己来苏州,做其女儿的业师呢。 这算不算“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陈剑臣暗叫一声运气,疾步赶过去,叫道:“皇甫员外!” 听到叫声,皇甫员外侧头张望,见到陈剑臣时,先是一怔,随即面露欣喜之色――他显然对陈剑臣有着深刻的印象,这才能一直记忆犹新: “陈公子,你怎么在这里?” 笑呵呵着迎了上来。 这样就好办多了,陈剑臣一拱手,道:“在下是陪朋友来苏州游玩的,不想在此地见到员外,实在幸甚至极。” 皇甫员外一摆手:“哪里话,我能再见公子,才是幸运。” 两者一番寒暄。 皇甫员外问道:“陈公子莫非也是来此地坐画舫游河的?” 陈剑臣回答:“正是慕名而来,眼下恰好见到这一艘大画舫,制造巧夺天工,装饰富丽堂皇,不禁叹为观止,忍不住驻足观望,不想就望见员外坐轿子来到,这才冒昧呼唤一声。” 他指的,正是靠岸而来的“黄龙饮水”。 皇甫员外呵呵一笑:“原来如此……嗯,其实老朽就是受邀而来,要上此艘大画舫赴宴的。” 陈剑臣佯作恍然:“怪不得呢,员外来赴朋友之饮,好生逍遥享受。” 皇甫员外眼珠子忽而一转,道:“陈公子,相请不如偶遇,不如你随我一同上船吧,老朽不才,与这做东之主有几分生意来往。” 陈剑臣心一喜,但没有表露出来:“这个恐怕不方便吧。” 皇甫员外道:“如何不方便?公子满腹才华,不管到哪里都是贵客,别人求都求不得登门呢。就这么说定了,这位一定是你的贴身丫鬟吧,来,一起上船。” 说着,他不由分说,拉起陈剑臣的手就走。 后面香儿哪里会拒绝?立刻就举步,恨不得一下子就上到船去,阻止小姐的冒险行为。此时陈剑臣干咳一声,香儿顿时醒觉,微微低下头下,不让别人发现她的激动。她可是答应了陈剑臣,一切都听其安排的。不过这陈公子,果然有大本事,居然有熟人在苏州。看皇甫员外装束华丽,举至雍容,显然是大有来头的人。如此,救小姐就又多了一份希望了。 一路上皇甫员外又道:“陈公子,宴饮之后,无论如何你也要到庄上做客一番,呵呵,小庄距离此地不远,就在那边的东山山麓下。” 他一指,指着后面一片连绵的山脉,正是那横环状的东山。 陈剑臣来不及多想,他们就到了岸边去,而“黄龙饮水”画舫也划得距离差不多了,从船头上推出一张宽大的梯子来,一端留在船上,另一端则定在岸边,顺着这梯子走上船去,简直如履平地。 “皇甫员外姗姗来迟,当罚酒三杯呀!” 船头上,已簇拥出一个身材魁梧的大官人来,对着皇甫员外大笑着道。 第九十二章:图穷 这大官人,身材魁梧,相貌堂堂,留三缕胡须,年纪约莫四旬,身穿皂金袍,头戴儒巾,肚子微微凸出,使人一看,就觉得不怒自威,别有一番威风。 见到他,皇甫员外一拱手,笑道:“见过李大官人,老朽有礼了。”那李大官人瞥见其身后的陈剑臣,不由问道:“员外,这位是?” 皇甫员外身子一让,介绍道:“这位是来自江州明华学院的廪生,陈姓,名剑臣,字留仙,乃是老朽的忘年好友。” 其实他和陈剑臣不过是第二次见面而已,但介绍的功夫就有如此讲究,以免被对方看轻了陈剑臣,那他的面子就不好过了。 果然,李大官人立刻堆起了笑容,很是热情地道:“原来如此,员外的好友就是在下的好友,赶紧往里面请。” 刚才事情仓促,陈剑臣并没有从香儿口中得知这李逸风的底细,如今一见,第一印象就是觉得对方有枭雄之态,举止大方,滴水不漏,绝非好对付的。当下道:“不请自来,冒昧打扰,还请大官人见谅。”李逸风哈哈一笑,豪气干爽地一挥手:“留仙这是什么话?你我皆为读书人,所谓天下读书皆同窗,不分彼此。你这么说,可得罚酒哦!”说着,又是一阵大笑。 很快,他们就进入了画舫厅堂之中,见到里面十分宽敝,足足有三多平方其中摆了十余桌,宾客盈座,热闹非凡。 李逸风带着皇甫员外和陈剑臣到一张空桌子处坐下,吩咐shì女倒茶上酒,寒暄几句后他就去别的地方招呼客人了。 趁着空暇,陈剑臣问:“员外,你和李大官人很熟?”皇甫员外笑道:“不过是生意上的往来罢了。” 陈剑臣心里顿时亮堂堂的,明白宴甫员外和李逸风sī交并不怎样,又问:“员外,这李大官人应该是官身就职了?” 皇甫员外喝了一口茶,道:“不曾,他是去年中举的为二甲进士,本来可以到县城任职,不过他自己推脱了。”所谓“推脱”陈剑臣却一下子就听出了弦外之意,清楚到其中的道道一在天统王朝,中举后即可由吏部安排就职当官。但由于中举名次问题,以及出身阶级原因,这当官也分很多层次的。 一般的进士被分配的官职并不怎么样大都为文书、主薄等,好一点的才是县丞之类,能直接当县令的极少。 如此,就出现了一些选择xìng的问题,比如说秀才中举后由于暂时无法分配到好的乌纱帽,他就可以推脱不受,而是留起橡白的身子等待机会。 当然,这机会是不可能守株待兔就能等到的,需要大量的“活动”需要巨额的“金钱攻势”等等。 不过李逸风已经中举,无论如何一个官身是跑不掉的了,所以人皆称其为“大官人”这个世界的称呼各有讲究,秀才为“相公”进士就能当“大官人”、“老爷”了。 一自从陈剑臣不再纠结八股文的死板形式,有心仕途他就对这方面做足了功课,故而深有了解。毕竟在红尘世界最大的力量就源自权力,唯有把握住了,才能更好地大展宏图,实施自己的抱负。否则没有地位,不管怎么蹦醚,都难以蹦醚成气候。 有言道:“当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可在家里卖红薯,那是更不可能为民做主的。 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通过皇甫员外的回答,陈剑臣立刻就大概捉mō到李逸风的身份背景,以及,更深层次的xìng格野心。 皇甫员外目光闪动,忽问:“陈公子似乎对李大官人甚感好奇呀!”陈剑臣呵呵一笑:“那是当然,李大官人的进士出身,就是我辈所趋之若鹜的。”轻轻一句话揭过去。 皇甫员外哦了声,意味深长地道:“公子此言欺我,老朽不才,也曾会些面相之术,我观留仙,虽为富贵中人,但绝不会因此而热衷留恋,岂会为一进士功名而折腰?” 听到一句,陈剑臣心一动:这来历神秘的员外果然不是寻常人翁,嘴里应付道:“员外过誉了,正所谓“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学而优则仕,正是我等读书人的追求。” 闻言,皇甫员外耐人寻味地一笑,没有继续争辩。 陈剑臣这才松口气,找了个空当,说要四下走走,看一看,便离席面去。 望着他的背影,皇甫员外面lù沉思之sè,忽而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喃喃自语:“此子xìng格豁达灵通,为人洒脱不羁,不拘泥,乃是不二人选。 娜儿,不管如何,爹爹都会把他请回去给你当老师的” 出到外面,陈剑臣马上叫香儿过来,面授机宜。 香儿人小,但十分机灵,又是在遛鸟楼里伺候人的,所见所闻颇多,早养成一副聪明伶俐的xìng子,得到陈剑臣的吩咐后,连连点头。 他们两人就佯装闲逛,到处寻鲁公女的踪迹,不料找了一炷香时间都毫无现,心里不免有些急躁,尤其香儿,急得快又要哭了。 出来的时间太久,未免会让人生疑,无奈之下,陈剑臣只得又带着香儿回去。 此时画舫中庭的桌子上基本都坐得差不多了,宴席也早开放,胱筹交错,人声鼎沸,甚是热闹。 陈剑臣重新入座,和皇甫员外说些闲话。忽然站在他身后的香儿伸出小手在他背上捏了一下。 这丫头手上不知轻重,疼得很。 陈剑臣微一回头,就见到香儿在悄悄给他做手势。顺着手势一看,正见到中庭门口处进来两个女子,当先一个,满脸脂粉,披金戴银,小步子一扭一扭的,看起来就像个小姑娘,但论起年龄却是小姑娘的妈了! 她后面的女子才是真正的青春逼人,身形妖娆,穿的很朴素,但光从身段上看,已是不可多得的美人,只可惜她脸上méng着一层薄薄的面纱,只能看见一对漂亮月牙眉,以及眉下的如星辰明亮的大眼睛。 从香儿的表现,陈剑臣立刻就知道,此女正是她家小姐鲁公女! 陈剑臣目灼灼,密切注意鲁公女的一举一动,见她自进入中庭后,头便很自然地微微垂了下去,一双玉手,正捧着一具古琴。 利器,当藏于此琴中! 陈剑臣很快就得出了一个结论,皆因鲁公女身上,其他地方根本没有办法藏起来刀刃,最好的藏刃之处,显然就是古琴里头。 看来她也是苦心孤诣地准备了很久的,有备而来。 她们走进来,在座众人的目光一下子便看了过去,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落在鲁公女身上,不乏大有心思者。 李逸风第一个站了起来,走上前对那领头的女子道:“张妈妈,这位便是你所说的,那位来表演琴乐的陆姑娘吗?”那张妈妈笑道:“正是,陆姑娘的琴技当真是举世无双,人间不得几回闻呀!” 李逸风哈哈一笑:“张妈妈说话好不夸张,如果此女琴技如此厉害,怎么以前不曾听说过。”张妈妈回答:“陆姑娘不是本地人,而是路过苏州的,只是刚好没了盘缠,这才屈尊答应表演一曲,赚取些费用。” 李逸风哦了声,注视着鲁公女,道:“果真如此。” 张妈妈回答:“这哪里还有假……”却一下子被李逸风打断:“陆姑娘,你来回答。” 鲁公女微微一弯身,道:“妾身不敢虚言。”其声jiāonèn,犹如黄莺初啼,听得人耳朵一下子就sū软了。 李逸风大笑道:“好,不过你既然要来表演,何不揭开面纱,让本官人一饱眼福。” 后面立刻响应起一片哄然。 张妈妈小声道:“大官人,陆姑娘不是画舫上的,所以”“你闭嘴!”李逸风一声叱喝,道:“这小娘子既然上得画舫来表演琴艺,那就得依照画舫上的规矩做事,赶紧脱下面纱来让本官人以及所有的贵宾看一看。嘿嘿,小娘子你也不必害怕,本官人一向讲道理,如果你长得真入我眼,自有重赏。” 鲁公女头部越低垂,黑如云,道:“妾身容颜粗鄙,不敢惊吓大官人,以及一众贵客。”李逸风哪里听不出她的推搪之意,冷哼一声,道:“废话真多,莫非要等本官人动手?”跨前一步,作势要伸手去扯掉她méng面的面纱。 与此同时,陈剑臣分明见到鲁公女的右手正悄悄藏在古琴的底部下面,似乎把握到了什么利器一般,连手臂都在微微颤抖。 一她要等李逸风近身,然后抽出利刃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到了那时,定教刀光现,血光见。 “小姐,我终于找到你了!” 就在这千钧一之际,陈剑臣后面的香儿再也按耐不住,把陈剑臣的嘱咐抛到九霄云外,不经同意就快步冲了上来,一下子冲到鲁公女的面前去。!。 第九十三章:托付 (5555,咱聊斋终于有一位掌门坐镇了,不容易呀,在此感谢书友“拂晓黎明”的慷慨打赏,尤其在这般月票吃紧的情况下,真是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另外还得感谢“今日水犹寒”等书友的打赏和月票支持,谢谢大家了!南朝不是什么大神,没有一书评区的飘红张扬,但有各位兄弟姐妹的关爱呵护,足矣!) %%%%%%%%%%%%%%%%%%%%%%%%%%%%%%%% 眼看自家小姐就要受辱,护主心切的香儿再也把持不住,急叫出声,疾步冲了上去――这一下,全场哗然,纷纷注视过来,要看发生了什么事。 此时皇甫员外也觉得疑惑,转头看着陈剑臣――香儿不是他的贴身丫鬟吗? 陈剑臣心里叫糟,忽而作揖道:“员外,小生求你一事。”如今情况,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皇甫员外算是一根“救命稻草”。 皇甫员外哦了声,眼珠子一转,心道这正是一个契机:“公子有话请直言,老朽定然倾力相助。” 陈剑臣道:“小生请员外保那二女下船。” ――他指的,正是鲁公女和香儿。 皇甫员外呵呵一笑,答应得非常爽快:“小事耳。” 说着便起身离席,踏步走向李逸风。 香儿突然冲出,事发突然,不但李逸风,就连鲁公女都呆住了,看着自己的丫鬟出现在船上,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自然也没办法执行原先的刺杀计划,放在古琴底下的手缩了回来。 皇甫员外把李逸风叫到一边,一阵耳语。 后面陈剑臣察言观色,见到那李逸风一时激动,一时冷然,似乎并不愿意在众宾客面前丢自己的面皮。好在随着皇甫员外的继续说动,他终于长吁了一口,一摆手,不再言语,倒是朝陈剑臣这边扫了一眼。 看到这一幕,陈剑臣就知道事成了。 其实也幸亏鲁公女此时没有暴露身份,也没有亮刀子――话说回来,香儿突然冲出去,反而在客观程度上阻止了事态的恶化程度,不知算不算歪打正着。 当然,她家小姐的报仇计划也随之付之东流了。 可怎么说呢,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根据陈剑臣的观察,如果刚才鲁公女真要出刀,并不能保证一定能刺死李逸风,毕竟双方一个是魁梧男人,一个是弱女子,在力量上相差有些悬殊。 陈剑臣不知道皇甫员外用了什么法子,从而使得李逸风让步,但事情发展到现在的地步,他自觉没必要继续留在画舫之上了。 皇甫员外果然老道,早就想好了一切,安排妥当,已请李逸风让人把“黄龙饮水”划到边上靠岸,随后和陈剑臣等人一同下了船。 脚站实地,香儿终于确定自己和小姐都脱离了虎口,忍不住抱着鲁公女哭成一团。鲁公女本想责罚她一番,但话到喉咙又说不出去了。香儿忠心耿耿,本身并没有过错的地方。反而自己,在没有实际施行刺杀计划后,倒有些如释重负之感,全身软软的。 陈剑臣对皇甫员外一拱手,歉意地道:“劳烦员外了,还累得员外宴饮扫兴,喝酒不成,真是过意不去。” 皇甫员外哈哈大笑:“哪里话?其实老朽应该感激你才对,对于这一次的宴饮,老朽本来就不愿意来的,只是耐不住李大官人的催促,才不得不来而已。” 陈剑臣当然不会当真,又问:“对了,员外是怎么说服李大官人不追究的?” ――请来的歌妓,在满堂宾客之前,莫名其妙地半路被人截胡,被带下了船,算是面皮受损了。 李大官人属于有头有脸的乡绅进士,要他卖这个面子,绝不简单。 皇甫员外眨眨眼睛,道:“没什么,老朽就说这位陆姑娘是你的未婚妻,不过她不愿意嫁给你所以就逃跑出来,谁知逃到半路没了盘缠,就只好到画舫卖艺了。” 这也行? 但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个很有理由的说法,也不知道皇甫员外是如何想出来的。 陈剑臣哭笑不得,那边两女显然也听见了,连哭声都戈然而止,大感惊愕。 看见三人反应,皇甫员外吃惊地问:“陈公子,难道这是真的?”事先他可是真不知道三人的关系。 陈剑臣连忙解释,把事情缘由说了一遍。 听完,皇甫员外一拍手掌,赞道:“路见危难,不问亲疏,而救人于水火之中。公子果然有大义,老朽佩服。” 说着,恭敬一作揖。 陈剑臣赶紧还礼,然后走过去对那鲁公女道:“鲁姑娘,不知你们接下来有何打算?” 一阵沉默。 鲁公女忽而伸出玉手,牵着陈剑臣的衣袖,脆生生道:“公子请随我过来。” 陈剑臣不明所以,只得随她走到边上去。 此时夜幕遮天,星月熹微,苏州河上画舫如云,一艘艘地都漂流了出来,甚为壮观,灯火点点,反比天上的星辰明亮几分,每一处灯火之下,都有阵阵的笑语之声传出来,只不知其中的笑声,几分是真,几分是假;几分是买,几分是卖了。 鲁公女和陈剑臣面对面站定,她个子有些娇小,仰着头看着陈剑臣,一双明眸秋波贯注,突地伸手一扯,把蒙面的面纱拉下来,登时露出一张倾国倾城,粉面含羞的红颜来。 陈剑臣来到这世界时日不短了,也见识过不少娇娆,但眼下面对鲁公女这一张娇羞无限的容颜,心里仍是禁不住泛起一种惊艳之感。 ――如果说披上画皮的桃花,是那种机械性的完美;聂小倩的美,是自由蓬勃的美;那么这鲁公女的美,则如扶风弱柳,风吹微波般,使人一见,就想拥入怀中,一生呵护,有非常强烈的占有感。 陈剑臣眉头一皱,下意识问:“这是……” 鲁公女道个万福,道“妾身鲁姓,闺名‘惜约’,见过公子,多谢公子的救命之恩。” 陈剑臣干咳一声,道:“姑娘不必多礼了。” 鲁惜约螓首微垂,终于鼓起莫大的勇气,道:“公子,既然你救了妾身的性命,那么妾身就是你的人了。” 她说话的声音,一个字比一个字低,到后面细若蚊鸣,陈剑臣几乎要竖起耳朵来才听得清楚,不禁吓了一跳,连忙摆手道:“姑娘言重了!” 此事非同小可,他可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 鲁惜约忽而抬头,两行眼泪滚落脸庞:“莫非公子嫌弃妾身姿色粗鄙,不堪入眼?” 陈剑臣摇头:“姑娘姿色无双,万人仰慕不得。” 鲁惜约又问:“难道公子是嫌弃妾身出身有污?天地可鉴,妾身一向洁身自好,和那遛鸟楼签订的是自由清倌人合约,来去不受约束,每当演绎之时,更是轻纱蒙面,不曾有男子见过……” 她这一说,陈剑臣就知道其刚才在自己面前脱掉面纱的真实含义了――这个世界,一般女子的守贞观念非常强,男女授受不亲,互赠礼物,或者做某些特殊的举动,都包含着强烈的主观愿望。 比如说到庙里上香,倘若哪位小姐看上了某个路过的公子,就会派丫鬟送给对方一件随身物品。对方如果接受,那就等于是私定终生了。 这般契约,简单而直接,但远比现代世界的山盟海誓要来得坚定有效。 陈剑臣恰好就是来自现代世界的人,观念自然不同。倒不是说他是柳下惠,有美人投怀送抱而心不动,而是觉得太突然了。双方这才是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说话呢。况且,鲁惜约才十四、五岁而已,年纪稚嫩,正是含苞待放的岁月,不堪征伐。 虽然说在天统王朝,女子十四、五岁就到了合法婚约年龄,可以送入洞房了。但对于这一点,陈剑臣却始终接受不了,放不开手脚来,感觉怪怪的,就像自己会变成个“怪蜀黍”一般,自己那一关过不去,当下道:“姑娘出淤泥而不染,在下是很佩服的。” 青楼清倌人也分三种,一种是自小培养起来的;一种是买来的;还有一种是外来的。前面两种,基本都和青楼签约了卖身契,没有人生自由;第三种相对自由性大一些。然而青楼是什么地方?下三滥手段层出不穷,就算没有合约在身,可万一不够小心,在陪客的时候,一样会被人下药使手段夺了清白身子,到了那个时候,欲哭无泪,最后也只能破罐子破摔,同流合污了…… 鲁惜约冰雪聪明,自是明白这些道道。她本不惜身家性命,要与李逸风同归于尽,不料被香儿所阻止,平安下得船来。也不知怎么的,经此一事,她心中复仇的念头居然淡了许多,没有那么刻心铭骨了。并认定陈剑臣的出现,当是上天安排的缘分,便不惜放下矜持,要托付自己的终生给他,寻求一个幸福的归宿,不再过着那些担惊受怕的日子了。 换了常人,自是求之不得,但陈剑臣的表现明显不是如此,鲁惜约以为他心中嫌弃自己,满心凄苦,女子心中最为脆弱的一面袒露无遗,顿时泪花如雾。 香儿见到小姐泪流不止,便知道陈剑臣拒绝了,马上跑过来,砰的跪倒在地,哭道:“公子,在船上之时香儿莽撞,违背了公子的命令,香儿任凭公子处罚。但小姐和香儿,现在真得无处可去了,你就收留我们吧。” 砰砰砰地大力磕头。 陈剑臣大感头疼,这般场面他一点应付的经验都没有,只得强自把香儿扶起来,再慢慢分说计议…… (话说,请问各位亲们,该收不该收呢?) 第九十四章:怪异 (正版订阅是对作者的最有力支持,谢谢!看到有书友对于剧情走向有偏激看法,但南朝觉得,还是看书吧,答案都在这里!) 在盲婚哑嫁的世界里,良人真心难求。 “佳人后花园会才子”,那属于偷情,为私定终生;而“抛绣球”已经算是一项非常超前的相亲行动了,但这绣球丢下去,其实也就是和抛骰子差不多,并无绝对准确的把握。 那一天,在忙碌的街道之上,鲁惜约恰好路过,看见陈剑臣醉坐街边,形容落拓,又有几分洒脱,当时便有了几分爱惜之心,这才叫香儿送陈年葛根过去。只是当时陈剑臣怀有本能的戒心,并没有接受这一份好意。 而现在,两者再度在苏州相逢,而且可以说是救助之遇,鲁惜约便再没有丝毫的犹豫,,愿意将自己托付给对方――皆因她阅人多矣,直觉上觉得陈剑臣一定会是一个值得依靠的良人。香儿已经把整个过程都说给她听了,陈剑臣的表现,无可挑剔。 香儿病急乱投医,或者也是基于无可选择的信任,请求陈剑臣帮忙救助,属于赌博式的作为,但最后事实证明,她赌对了;现在,轮到鲁惜约来赌,她就直接把终生的筹码放了上去作为赌注。 她觉得这是上天赐给她的一次机会,一旦错过,再无法挽回! 鲁惜约的性子,看似柔弱,实则非常坚强,否则,也不敢做那持刀行刺、惊天动地的大事了。 只是从陈剑臣的立场上看,他思虑的东西更多,更复杂,忽问道:“鲁姑娘,父母之仇,你从此不愿报了?” 问完,眼光明澈澈地看着她。 被他注视,鲁惜约银牙咬着红唇,最后还是坦诚地一字字道:“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岂能不报?” ――这一次行刺李逸风的行为,无疑非常的冲动;事后她隐隐觉得有些害怕,却也是人之常情,常年萦怀心坎的仇恨一下子就消散了许多。倒不是说她忘却了,而是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复仇的艰辛,便深深埋在了心里。 陈剑臣叹了口气,道:“你是想借我之手,为你报仇雪恨?” 此言如刀,直扎心坎,鲁惜约面色煞白,嘴唇已经咬出血来,道:“妾身确有此意……”一顿之后,随即急促地解释道:“但妾身对公子之意,天地可鉴,如果有半点虚假,直教天打雷劈。”说到这里,这个外形娇柔的少女反而铿锵起来,抬着头,双眸干干净净地和陈剑臣面对着,不含半点杂质。 陈剑臣叹了口气,忽然望着河中漂流远去的“黄龙饮水”,冷然道:“香儿已将你家的遭遇都告诉我了,如李逸风这等鱼肉乡里、靠巧取豪夺起家之辈,和强盗何异?杀之又何妨?” ――不得不说,自从手刃黑衫卫和吴文才后,他心里戾气萌生,会影响心境,而利好方面,则是个性却变得更加鲜明果断。 闻言,鲁惜约惊喜地看着他:“公子,你答应我了?” 此时陈剑臣却佯作不解:“我答应什么了?呵呵,其实我只是临河观景,抒发抒发一些感慨而已。”说着,大踏步走向皇甫员外那边去。 此时香儿听得满头雾水的,问鲁惜约:“小姐,陈公子说得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怎么听得有些模棱两可,不太懂呢。” 鲁惜约抿嘴一笑,直如满天乌云间忽然照耀出一缕阳光,道:“你长大后就懂了。” 香儿一嘟嘴,心想:“小姐你也不大呀,不过嘛,嘻嘻,在某方面小姐的确比香儿的大……”但这些心思,她是万万不敢说出来的,光是想着,便觉得脸烧得慌了。 走到皇甫员外那边,陈剑臣见到皇甫员外正对着他挤眉弄眼呢,实在难以相信,如此顽皮性质的一个情态动作会出现在他的脸上,倒让陈剑臣对他又多认识了几分。 “搞定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也许吧。” 皇甫员外抚须微笑,忽又耐心寻味地问道:“陈公子,刚才你坦诚相告,就不怕老朽去揭发你们?” 陈剑臣正色道:“信任本就是一种赌博,赌大赌小而已。既然员外能不问原因就担保护送我们下船,小生又如何能隐瞒真相,欺骗员外呢。” ――信任,本就是很玄的一种存在。有些人相交一生,但最后依然会反戈一击,反目成仇;而有些人,萍水相逢,却能真正做到同舟共济,互相扶持。在其中,人为主因,环境则是诱因。 所以,要追求绝对的信任,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只能审时度势,因人而异。 听到这一句,皇甫员外又是一拍手:“快哉!留仙脾性,实在太对老朽胃口了。事不宜迟,此地不可久留,不如回小庄休息一晚吧。”老朽要与留仙秉烛夜谈,论尽天下之事。” 他乘坐而来的轿子就停在不远处,四名轿夫坐在一边歇息,见到老爷下了船,现在已走过来,等在一边听候吩咐。 陈剑臣此时想起王复,便道:“员外,小生还有一个好友在那边画舫中,我需要过去和他打声招呼。” 说着,便跑过去,寻着王复选中的画舫“公子多情”――这王复倒仗义,时候不早了却没有命令开船,而是停在岸边原地等陈剑臣。 见他跑来,王复埋怨道:“留仙,你跑哪里去了?愚兄一直寻你不着,还以为你出事了呢,担心得不得了。” 陈剑臣歉疚地一拱手:“拂台兄,刚才我有些急事处理,故而一时间走开了,还请你原谅。” 王复便招手道:“无妨,来了就好,就等你开船了。” 陈剑臣道:“今晚恐怕只能让拂台兄一人风流了。” “此话何解?” 王复惊讶地问道。 陈剑臣回答:“我刚才无意间碰到一名故人,所以受邀去他庄上做客。” ――他本就没有留宿画舫的打算,现在离开,倒是一件好事。 王复哦了声:“原来如此,也罢,反正愚兄知道你不好女色,也就不勉强你了。” 与王复告别后,陈剑臣回头与皇甫员外汇合,此时皇甫员外已经请了一辆马车过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苏州河边,因为画舫特色,一下子就带动周边许多生意。每到晚上,岸边便摆了许多的摊子,小吃、烧烤、各式买卖,车马行的生意尤其兴隆。 他们赚钱之余,也给客人们带来许多的便利。 皇甫员外雇了马车,把轿子让给了鲁惜约坐。他则和陈剑臣坐在马车上,一边走一边闲聊。 言谈中,皇甫员外旧事重提,再度诚恳地开口邀请陈剑臣去当他女儿的业师。 对于这一件事,陈剑臣其实是心怀疑惑的,觉得皇甫员外的表现甚有怪异,便忍不住问:“员外,恕小生多嘴,我实在不明白员外为什么非得要请我去当令千金的业师?偌大的苏州,才子遍地,何愁无人?” 皇甫员外面露愁容,道:“嗯,这个嘛,我那女儿,一般人教不得的。” “哦,员外之意,是说令千金脾性顽劣,不受管教吗?” 陈剑臣倒没有什么忌讳,直白询问。皆因此事必须要弄个明白,未来这才好应对。 皇甫员外干咳一声:“差不多吧……哎,也不怕公子你笑话。其实一直以来,老朽已经替小女请了八位业师。他们之中,有德高望重的鸿儒,有严肃严明的塾师,有初出茅庐的书生,只是到了最后,能坚持三天的,无一人矣。” 听这么一说,陈剑臣倒吃了一惊,实在无法想象皇甫员外的女儿会是个什么样的女子,能让八位业师教不满三天就跑掉,这也太狠了吧。难道是传说中的“超级学生霸王”?而且还是个年轻女子? 不过被皇甫员外一说,陈剑臣反而引起了兴趣,跃跃欲试,想去见识一番。 皇甫员外打量着他的神情,问道:“留仙窃以为如何?可愿一试,你放心,酬劳绝不会少的。” 陈剑臣哈哈一笑:“员外见外了……嗯,其实小生现在也不敢说能当令千金的业师,既然说得这么玄乎,我倒想去看一看。” 皇甫员外大喜,随即又提醒道:“留仙,小女虽然有些顽劣,但本质不坏,只是年少无知罢了。因无知,才常常会故作怪异吓人,实不相瞒,老朽也就直说了吧,那些先生,都是被吓走的。” 被吓走的? 陈剑臣再度感到意外,抬头与皇甫员外双目相对,却无法从对方眼中看出什么端倪来,微一沉吟,正色道:“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员外如此说辞,这个业师我还非要试一试了。” 皇甫员神情外欣然,拱手作揖道:“那就先多谢留仙了。” 马车跑的速度并不快,而那四名轿夫抬着轿子,健步如飞,竟然不落后多少。约莫大半个时辰左右,他们就来到一片柳树林外。 此时陈剑臣探头张望,观察地形,见到这树林面积颇大,蔓延生长,形成一个半圆状,其中开辟出一条石板路径来。 路径蜿蜒,终点处正是一座大庄园,飞檐走壁,灯火通明,很是辉煌。而越过庄园再望远些,远处有一片巨大的山脉阴影。 那,正是东山! 第九十五章:疑惑 (感谢“石头”等好几位热心书友的奔走,为聊斋拉票,谢谢你们了!写手本分为写书,写好书。至于订阅打赏投票等,就全靠大家支持了!) 望着那片崔巍的东山,陈剑臣竟有一霎那的失神,莫名地想起进入苏州之时所见到的,那条巨大的青蛇。 他心中早有几分肯定,那条大蛇定然开了灵窍,成为蛇妖――胫将王,必有妖孽。种种迹象,都在印证着庆云道长的这一句话。 是这个世界本来如此呢?或是近年的风起云涌,魑魅魍魉尽出? 陈剑臣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以及自己所在乎的人要在这世上活得好好的,他就需要有计划地开始做事,未雨绸缪。 其中做事的核心,当为谋取力量。 力量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泉力为其一;超能力同样为其一。 陈剑臣身怀《三立真章》,在凝练正气的途径上已渐入jiā境;剩下的,就是对于泉力的筹谋了,考八股,中举,当为最合适的路径。 不知不觉间,对于八股的态度,他已经从最开始的厌è,避而远之,而转变到揣摩研究,模仿而作了。 这意味着陈剑臣终于慢慢融入了天统王朝的体制里面,开始“入乡随俗”。 所不同的,只是他本心不变,不动摇,融进入的目的不是同化,而是为了改革。而改革,最jiā的路径无疑是从内部开始的。 马车辚辚,很快就穿过柳树林,来到庄园的大门口处。下车的下车,下桥的下桥,陈剑臣抬头一看,见到庄园正门檐下悬挂着两盏大红灯笼,光线荧荧地照耀在横匾之上,两个金漆大字―― hú庄! 这个庄名有点怪异,皇甫员外肯定姓“皇甫”,为何取个“hú庄”,倒容易让人误会庄主姓hú呢。 庄门两边,还铭刻着一副对联:山巅见曰月;心中识春秋。 这对子简单而意蕴深长,字体也飘逸有神,当出自名家之手。 而庄门外面,台阶两侧,则各安放着一尊石狮子。狮子雕刻得活灵活现,蹲在地上,鬃máo张扬,不怒自威。 朱门大户,这皇甫员外果然出身富豪,不是寻常人家。 此时皇甫员外笑道:“今晚留仙和鲁姑酿光临寒舍,真是令蓬荜生辉呀。”带着他们入庄,到宽大的主厅里奉茶。 陈剑臣环视四周,见厅堂里摆设的家具都是用珍贵的黄梨木所制造的,随便一张拿出去mài,没有百贯根本拿不下来;而墙壁之上,多悬挂笔墨字画,每一幅都装裱得非常精美,陈剑臣为此道中人,自是明白这些字画价值不菲。 咦…… 忽地他的目光定住了,面露古怪之sè,落在其中一幅工笔之上。 陈剑臣的表现,一下子落在皇甫员外眼里,他顺眼一看,差点蹦跳起来,冲过去,大叫道:“小菊,这幅丹青子所画的《百鸟朝凰图》,为何那凤凰头却变成了个母基头!” 小菊是站在一边侍候的侍女,闻言立刻慌张回答:“禀庄主,那凤凰头是被小姐剜掉了,说不好看,转而画了个基头补上去……” 皇甫员外痛心疾首地一跺脚:“家门不幸呀!阿福阿寿,你们赶紧把墙上所有的字画都收下来,搬到我房间里放好。” 很快,两名仆从就忙活起来了。 “小女顽劣,叫留仙和鲁姑酿见笑了。” 陈剑臣忍住笑,道:“员外不必生气,这个,不正是你三番几次要请小生来的原因吗?” 旁边的鲁惜约显然也是忍俊不jìn,连忙端起一杯茶来喝,借此掩饰――如果笑出声来,那就是对主人不敬了。虽然皇甫员外不会介意,但为客之道,自该遵守,不可失礼。 皇甫员外又对侍女道:“小菊,你去请小姐出来,就说老yé我又替她请了一位业师,叫她快点出来见礼。” 那小菊好奇地瞥了陈剑臣一眼,心想:这先生还真是年轻,hú子都没有蓄呢,就他这样,能管教得了小姐?嗯,肯定是tān图老yé的重金才要来应聘的,简直不知sǐ活,等见识到小姐的手段后,那不得被吓得屁滚niàoliú,哭爹喊酿了…… 对于前八位小姐的业师的下场,小菊可是qīn眼目睹了的,来之前个个气态端庄,态度俨然,自信满满。但待不了两三天,立刻就面sè煞白地连酬金都不敢收就慌慌张张告辞。离庄之时,这些先生们的形象狼狈不堪,不是衣服褴褛,就是鼻青脸肿,不少人hú须都被烧个精光了的,简直就是斯文扫地。 时至今曰,偌大的苏州地界,谁不知道皇甫jiāo娜的名号,有言道“宁教蛤蟆,不教jiāo娜”,不管皇甫员外出多少银子,那都是请不到先生的。 小菊返身进入内堂,过不多久,一个人走出来,禀告道:“老yé,小姐说她已经拖衣睡下了,要见明天再见。” 皇甫员外闻言就要发火,陈剑臣忙道:“员外,天sè已晚,不如就明天再说吧。” 皇甫员外哼了声,道:“既然留仙替她说话,也bà,那就明天再说。” 宾主之间又说了会话,皇甫员外便qīn自带着陈剑臣和鲁惜约主仆离开主厅,转到左侧的一间大院子里。 这间院子,足有三百多平方,分得是东厢和西厢两面,中间则种植着十余丛竹子――竟是珍罕的斑泪竹,一根根,风骨凛然,气节非凡,浑不以寒冬天气为意,苍翠碧绿,显示出勃勃生机。 皇甫员外让陈剑臣住东厢,西厢则安顿鲁惜约主仆。 临分别时,鲁惜约忽又走过陈剑臣这边,道:“公子,先前妾身确实过于唐突了,如果使得公子不快,惜约在此郑重向公子道歉。” 陈剑臣摆手道:“鲁姑酿不必如此,我心中实无介怀。” 鲁惜约却还是执著地道了个万福,盈盈看了陈剑臣一眼,这才进入西厢去。 陈剑臣目送她jiāo娆的背影,暗暗一声叹息:此女,大不易。 设身置地,换位思想,他就知道鲁惜约那心中无数的苦衷和凄凉――一无依无靠,本想着与仇敌同归于尽,了结短暂一生,落得“红颜多薄命”的一声哀叹。不料事有不济,计划失败,只得把深仇大恨深埋于心底,曰后再寻机会。 但她这么一个弱女子,又能寻着什么好机会? 天下茫茫,举目无家,又不想再返回那龌龊的烟huā之地,继续勾心斗角的mài艺生活。在这般情形之下,要寻qiú一份终生依靠,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要通过借助夫君的力量报仇雪恨,也是顺理成章。 其实这也是许多女子在面临困境之时所不得不做出的一个抉择,诸如“mài身葬父”之类,就是典型的作为。 陈剑臣能看得出来,鲁惜约对自己确有情意――在这个世界,一见钟情是最容易发生的事情,因为严谨残酷的现实,容不得你多想。只是陈剑臣心中自有道义,却不能就此糊里糊涂就要了鲁惜约,那多少就有点趁人之危了……嗯,话说回来,来曰方长,双方起码也得多了解了解吧。 举步进入东厢,见里面房间颇大,靠墙还竖立着一张大书架,架上书籍林立,有上百本书左右,而且都是印刷精良的好书,其中不乏古sè生香的善本,珍本等。 皇甫员外,果然安排周到。 陈剑臣蔚然一笑,他远来苏州,本就不想来去匆匆。可以的话,并不介意当皇甫员外的千金的业师,顺便能还一笔人情。等教一段时间后,要过年了才返回jiāng州即可。 略一沉吟,陈剑臣就在书桌边上坐下来,拿过文房四宝,写了两封信。一封信是给王复的;另一封,则是让王复带回jiāng州给母qīn莫三酿的,以免家人担心。 信写好了,封好,等明天就可以叫皇甫员外的仆从送进jiāng州,送到王复手上――王复在苏州不会滞留太久,最多五天就要回jiāng州去。 做完这些,陈剑臣拖下鞋子和外衣,上床安歇。闭着眼睛,他开始xí惯性开始思虑,主要想皇甫员外,以及他女儿的身份背景,其中颇有些疑窦之处。他原本以为,皇甫员外一家非人,但经过许多接触又觉得不像,皆因他体内的正气毫无预jǐng之兆。 身怀正气,xié魅不侵,说的是正气的防御能力;而正气在遇到xié魅之时,同样会有异动,从而发出jǐng兆――昔曰在笔架山,陈剑臣和那mài茶的黄老儿一个照面,体内的正气便有sāo动,就属于一种提醒。 然而如今和皇甫员外近距离笑谈却一点事儿都没有发生。如此,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皇甫员外的身份没有任何问题;第二就是对方修炼的是正统道fǎ,不沾xuè煞之气;并且修为高深,起码都是金丹境界以上,这才能变化出完全的人身来。 妖怪成人,可大摇大摆地进入闹市,并且和寻常人一样生活,这并非什么不可能的事。 当然,陈剑臣也就是心怀疑惑,多存一份戒备心思而已。至于真相,明天见过那刁蛮小姐后,大概就能水落石出了。 第九十六章:尾巴 一夜无事,第二天早晨,陈剑臣是被一阵清越的鸟鸣惊醒的一大冬天的有鸟叫,倒是一件稀罕的事情,他抬头望向窗外,就见到外面一株斑泪竹的枝桠上,正站立着一只怪鸟。 此鸟拳头大小,身体羽毛翠绿相间,尾巴极长,长度几乎可以和鸟身一般了:顶上有一簇羽冠,羽冠却为红sè,犹如一簇火焰:而两只小眼睛上方,长得像画眉似的,各有一条细长的白sè眉毛一好漂亮的小鸟! 陈剑臣不禁多看了几眼,这般的鸟儿,他可从未见过,根本不知叫什么名字。 唧唧! 那小鸟极为人xìng化地冲陈剑臣叫了两声,翅膀一振,扑腾腾地飞走了。 陈剑臣起chuáng洗漱,对面西厢的鲁惜约也早起来了,见到他,盈盈一笑。 清晨的天sè,寒意凛然,呼吸之间,都有一团白气出没。 洗漱完毕,皇甫员外就派人来叫他们过去吃早餐了。 皇甫家的早餐极为丰富,有各式糕点,有饭有粥,还有六碟精致小 菜一当然,陈剑臣的早饭是和皇甫员外一起吃的:而鲁惜约则是在内堂,和皇甫员外的女儿,也就是皇甫jiāo娜一起吃。 用膳之后,陈剑臣拿出书信,请皇甫员外派人送去苏州的宾来客栈给王复,顺便把他的书筐行李带来。 皇甫员外马上派一名伶俐的仆从送信去了,然后就带着陈剑臣去到女儿的专用书房此地,将成为陈剑臣为jiāo娜上课授业的专用地。 这间书房,甚为宽阔,收拾得十分整齐,一尘不染的,看样子,不像是个刁蛮女的书房。 面对陈剑臣的疑huò,皇甫员外干咳一声道:“此处虽然为小女书房,但小女平时甚少来往的。” 怪不得呢。 陈剑臣恍然,负手四下打量。 过了一会,那shì女小菊前来禀告道:“老爷,小姐吃过早餐后,会要出去〖运〗动〖运〗动,所以去爬山了。” 一胡庄位于东山山麓之下,走不多远就是东山,爬山倒方便。 只是这骨节眼的时候去爬山,当然不会如此简单。 闻言,皇甫员外面sè一沉,喝道:“胡闹,还不快去叫她回来!难道要先生久等吗?真是目无尊长。” 陈剑臣心里也是嘿嘿冷笑:这jiāo娜倒是tǐng有xìng格的,不见其人,先闻其名,先见其行,下一次,莫非还得先闻其声?这摆明是要给他一个下马威,要他知难而退,哪里凉快哪里呆去啊。 小菊走出去后,皇甫员外一跺脚,对陈剑臣道:“留仙,你看这个……………,哎,都是老朽管教无方。” 陈剑臣呵呵一笑:“员外不必动气,小生早有心理准备的。” 皇甫员外道:“留仙生xìng豁达,老朽果真没有看错人嗯,老朽今天另有要事,要出门一趟,所以不能留在庄中,等会小女回来,任凭留仙训导,不用顾忌老朽颜面。”陈剑臣忙道:“员外自顾忙去吧,1小生自有分寸。” 说罢,皇甫员外一拱手,离开了书房。 陈剑臣坐在书房内,信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来读。读了十余页后,那小菊回来了,低着头道:“留仙先生,1小姐说没有玩尽兴,所以暂且不回来了,叫先生不用再等,下午再来书房吧。” 陈剑臣眉毛一扬,对于这个结果倒也在意料之中,随口道:“知道了。”便不再言语,继续看书。 他的平静反应使得小菊一愣,她还以为陈剑臣会暴怒呢。毕竟学生不尊师道,对于很多先生而言都是逆鳞,不可冒犯。看来这先生虽然年少,但比一般老先生还要沉稳庄重嗯,这个情况得先告诉小姐去。 小菊告辞离开,直奔后山。 陈剑臣嘴角lù出一丝冷笑…jiāo娜的所作所为,在他眼中不过等同于顽童的淘气行径,1小打小闹耳,岂能搅乱他的心神。 读了三十多页书,陈剑臣才把书本放回原来位置,走出书房,并没有回院子东厢,而是准备四下走走,看这胡庄的规模布局。 粗略估计,庄子占地近十余亩,几进几出,分成好几个院子,其中长廊迂回,假山流水随处可见,布置得很是精致。 人在其中,如果不懂路的话,还会mí路呢。 陈剑臣也不敢走出太远,只是在附近转悠了一圈,欣赏一下景sè。 叽叽叽! 就在此时,陈剑臣又听见那美丽怪鸟的叫声,循声望去,见它正停在一座假山之上,居高临下,把下面的湖水鼻镜子,在对镜用尖尖的嘴巴梳理身上的羽毛呢。 tǐng有意思的一只小鸟。 陈剑臣看得入神,忽然对面的墙外有一阵悦耳的笑声响起,清爽jiāo憨,仿佛正有一位妙龄女子正从那边经过一般。 他还想听真切点,对方却渐渐离开了,正如古词所言“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 jiāo娜? 也许是吧…… 陈剑臣驻足久立不动。 唧唧! 鸟叫声接近,原来是那只鸟儿好黄地飞过来,在他头顶盘旋着,旋飞了几圈,终于振动翅膀,欢叫着远去了。 陈剑臣回到院子东厢,见到鲁惜约站在院中赏竹子,便干咳一声,道:“鲁姑娘好雅致。” 鲁惜约向他道个万福,道:“其实公子不必那么见外,直接叫我惜约就好了。” “呵呵,也好,繁文缛礼,能免则免,倒也干脆。” 听他这么说,鲁惜约内心不禁泛起一圈涟漪陈剑臣此言,清晰表明了他不拘泥古板的xìng格。 陈剑臣忽问:“惜约,你尽早可曾见过jiāo娜小姐?” “见过呀,怎么啦?” 她正是和jiāo娜一起在内堂吃的早饭。 陈剑臣问:“哦,她长得怎么样?” 鲁惜约一愣,忽而噗嗤一笑,道:“皇甫小姐年纪与妾氏相仿,容貌韶秀,无可挑剔,不过tǐng好笑的,也很好动嗯,怎么说呢,妾身觉得她还是很好相处的。咦,你不是答应皇甫员外做了先生吗,刚才没有见到皇甫小姐?” “没有,她去爬山了。” “啊,这时候爬山?” 鲁惜约心思玲珑,立刻想通其中关窍,不禁一皱眉:“皇甫小姐如此作为,实在有些胡闹了。” 一她可是旗帜分明地站在陈剑臣这边的人。 陈剑臣呵呵一笑:“1小孩心xìng而已嗯,我先回房准备了,下午就要正式上课的。” “好的。” 回到〖房〗中,陈剑臣所说的准备,就是练字读书练字,都是要持之以恒修习的才艺,最后造诣方能精益求精,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中间过程一旦中断,一旦怠慢,想要重拾起来就有些困难了。 书〖房〗中陈设的文房四宝,都是上等材质,可以说陈剑臣从未曾用过如此高级货sè。而对于一名书生而言,文房四宝就是他的武器,武器好不好,顺手与否,影响不小。故而提着上好的狼毫,礁着丰腻的好墨,再写在韧润的宣纸上,陈剑臣的状态非常好,一连写了几幅字墨,很有感觉,都是可以悬挂在聊斋墙壁之上销售的作品。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不知到了什么时辰,那小菊前来敲门,说道jiāo娜已经在书〖房〗中等候了。 终于要来了吗? 陈剑臣晒然一笑:他就知道因为皇甫员外的关系,jiāo娜不可能一直这般闹下去,必然要与自己见一见。 不过这见一见,可不是风huā雪月的约会,而是充满了火药味的正面交锋。 “且去看你能做什么怪,搞什么手段?” 陈剑臣略一沉吟,开门随着小菊走。 对面鲁惜约显然也听到了动静,出门目送,仿佛有所担心般,几番yù言又止。 来到书房,1小菊站定,道:“陈先生,1小姐就在里面了。” “嗯……” 陈剑臣怡然不惧,推开房门走进去,后面小菊显然得了吩咐,留在了外面,并没有跟着进来。 房间内光线充足,陈剑臣一进来就看到一位打扮入时的少女正趴在书桌上,百无聊赖地玩着一支毛笔。 此女子年纪不大,和鲁惜约相仿,一张瓜子脸,眉目如画,明眸皓齿,容貌韶秀,尤其一对大眼睛,非常的灵活,顾盼间充满了一种狡黠的意味。 “哦,先生你来了,jiāo娜见过先生!” 少女站立起来,她身材高挑,几乎能到陈剑臣的下巴处。 瞥了她一眼,第一印象不错,似乎tǐng守规矩的,没有作恶的端倪,难道这是先礼后兵? 陈剑臣不动声sè,道:“你就是皇甫小姐吧,不必拘礼了,请坐。” jiāo娜并没有依然坐下来,而是恭敬道:“家父已经交代过,师生第一次见面,学生必须要敬茶的。” 说着,便离开书桌,要到旁边的长桌去泡茶,端给陈剑臣喝。她走路的姿势中规中矩,穿着的,是一件分式罗裙。但就在这时候,陈剑臣分明地看见jiāo娜的裙下,一条尾巴正毛茸茸地冒了出来,随着她的走动,一耸一耸的,诡异而美丽。 一条火红的尾巴,明艳若火!。 第九十七章:交锋 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明艳若火,就这般从jiāo娜的裙底下伸出来,拖在地上。使人一看,顿然觉得诡异无比,只怕当场就要吓得夺门而出,逃之天天。但陈剑臣只是扫了一眼,镇定自若,就像根本没有看见一样。 咦! jiāo娜没有听见惊慌失措的声音,不禁微一回头,瞥了陈剑臣一眼,大感愕然这年轻得过分的先生居然不怕?难道他是个瞎子?又或者,以为我的尾巴是假的? 没有吓到陈剑臣,jiāo娜颇感不爽,却也知道尾巴的招数已然失效,便不动声息的,火红的尾巴又缩了回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陈剑臣看见,嘿嘿一笑:就在对方lù出尾巴的一霎那,他心中正气顿时被惊动,跃跃然,浩然养吾剑十分的〖兴〗奋,游弋不定,似乎要冲出来一般。 狐狸精! jiāo娜,乃至于皇甫员外等,应该都是狐狸精。 怪不得此庄叫“胡庄”而不是皇甫庄呢,原来另有涵义。 陈剑臣心中顿时了然,xiōng有成竹,只是他并未声张,也不揭穿。 皇甫员外父女能化出人身,而与常人无异,这就说明他们的修为非常高深了,起码都是金丹以上:更重要的是,他们身上没有血煞之气,属于修炼正统道法的妖类,吸收日月之精华,不杀生灵,并且与人为善。 后一点,从皇甫员外的行为就知道了。他化身为乡绅员外,在山麓之下建立庄子,奔走四方做生意,食人间烟火。种种作为,已经和正常人没有分别。 既入道门,即守道规。他们涉足红尘,莫非也是为了“体验生活”淬炼道心的? 陈剑臣以前听庆云道长说过:道心不在红尘中滚一滚,永远都修不成大道。 此为至理! 陈剑臣忽然想到,在许多志异小说里,那些倾国倾城的狐媚都会倾情于穷书生,其中除了落魄文人的幻想因素外,很有可能也是有事实根据的。 要知道涉足红尘,饮食、衣着、行走、读书识字等等都是常规功夫,情与爱才是核心,才算深入,才算刻心铭骨。 恍惚间,陈剑臣触类旁通,忽而又明白到一个道理他学做八股,未尝不可以当做是一种体验,以淬炼本心…… “先生,请喝茶!” jiāo娜好不郁闷,捧着茶过来这陈剑臣不识趣,不懂知难而退,令她甚感不愉。所以以前那些作弄先生的小手段她都懒得使出来了, 直接lù出尾巴,用绝招。孰不料陈剑臣视若无睹,毫无惊讶之sè,实在怪哉。 难道,父亲大人已经实言相告了? 按道理说不可能呀,父亲大人不可能如此轻易相信一个凡人的念头百转,jiāo娜始终找不到〖答〗案。 对面陈剑臣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受了学生茶,轻啜一口,放下,很老气横秋地道:“茶不错,乖了!” 闻言jiāo娜几乎暴走,咬得银牙咯吱响:可恶,居然敢调戏本小姐! 陈剑臣不理会她的反应,斯条慢理道:“皇甫小姐,既然皇甫员外请小生做了你的业师,那么我就得对你负责。故言道“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所以,为了卓有成效地传道授业,1小生会非常严格地制定一套规章制度来维护咱们的师生关系。” jiāo娜根本没有听进去,1小嘴一撇,只怕这番话从左耳朵还没有进,就已从右耳朵飘了出去。 陈剑臣瞥了她一眼,淡然道:“皇甫小姐,听说以前有不少先生教过你,他们基本都教了些什么内容?” jiāo娜懒洋洋道:“不外乎《三字经》、《千字文》之类。”陈剑臣哦了声:“这么说皇甫小姐识字不多了?”jiāo娜坦然道:“不是我不识字,而是本小姐觉得识字无用。”“荒谬!” 陈剑臣突然一拍桌子,倒吓了jiāo娜一跳。 “皇甫小姐,你不识字,如同明理?”jiāo娜便有些恼了,道:“道理不是用嘴巴说的,也不是用笔写的,有力量才有道理。” 陈剑臣冷哼一声:“一派胡言,你的那些道理,只是歪理,不算大道,剑走偏锋,迟早会招惹劫数。天地大矣,无所不有:古今变矣,瞬息千万。这一些真正的道理,法则,岂是单凭力量所能理解阐述得清楚的?” jiāo娜嗤之以鼻:“先生,你不要老是掉书袋,酸。 本小姐瞧你满腹诗书,但一身敝旧,不外乎一个百无一用的穷书生罢了。你这些话,糊弄些野夫稚童倒可以,然而在我这里,行不通!” 一既然要撕破脸皮,不接受所谓的教导,那么也不必顾忌什么了。 陈剑臣昂然道:“无知!”jiāo娜气得不轻,圆睁双目,像个发怒的猫儿,霍然立起来:“一介穷酸,你敢骂我无知?” “不尊师道,该打!” 陈剑臣先下手为强,手里一翻,拿起早准备好的一把戒尺,啪得一下就打在jiāo娜的屁股之上。 这一下,打得突然,打得沉重,打得jiāo娜一下子就愣住了一昨晚父亲已亲自嘱咐她,命令其不准作怪吓唬陈剑臣,更不准胡作非为,否则定然严惩。 父亲的态度前所未有的严肃,jiāo娜虽然不以为然,但也知道分寸,只想着lù出尾巴把陈剑臣吓走就算了,可没想到对方根本不吃这一套。 不但不吃,反而变本加厉,直接一戒尺就打了过来,竟然还是打在屁股上,火辣辣的疼。 这个先生,吃了豹子胆吗? jiāo娜心头无明业火三千丈,就要发难。 陈剑臣猛地大喝:“皇甫小姐,我是你父亲请来的先生,你对我不敬,则是对你父亲不敬,此为不孝:你不听教导,刁蛮胡缠,是为不礼:你颠倒黑白,不辨事理曲折,是为不智:既不孝不礼不智,敢yù何为?”他喝声如雷,正是要先声夺人。外面等候的小菊听见,不明所以,生怕出了什么大事,连门都顾不得敲了,赶紧冲进来。 “1小姐……”小菊是真正的凡人,并不知道皇甫父女的底细,她进入〖房〗中,jiāo娜的一些手段却不好使用出来了,只得生生忍住,反驳道:“不要拿那些帽子扣在本小姐头上,你们这些读书人,本小姐见得多了,个个都一肚子弯弯肠子,深沉虚伪,假仁假义,还自称君子呢,我呸!”陈剑臣哈哈一笑:“君子之道可不是天真楞直,不通人情世故,任人欺负骗诈,只有死读书的人才会如此。那不是君子,而是傻子。君子如玉,谦而不卑、善而不愚、勇而不莽、正而不胶。这一些,正是皇甫员外要请我来教你的东西。否则,依你这副冲动鲁莽的xìng子出到外面,不知要吃多少亏!” jiāo娜恶狠狠地盯着他,一字字道:“我吃多少亏不关你事,本小姐只知道很讨厌你,你死定了!”听着她仿佛小孩子般的赌气话,陈剑臣根本没有放在心上,笑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皇甫小姐有什么手段,尽量使出来,本先生一概接了!” 可恶,实在太可恶了……,……… jiāo娜只觉得平生从未曾如此憋屈过,又无法真正的对陈剑臣怎么样,几乎要抓狂大叫起来,只得转身,狠狠拂袖而去。 陈剑臣在后面叫道:“皇甫小姐请留步!” jiāo娜回头,冷然道:“你还想娄样?”陈剑臣面沉如水,慢悠悠道:“皇甫小姐,明天你可得按时来上课哦,否则,本先生戒尺无情。” 说着,把戒尺拿在手里,轻轻地拍打着。 看见那戒尺,jiāo娜莫名地感到屁股间有些sū痛,还有些痒痒的,说不出的难受:简直欺人太甚,哼哼,还想明天给我上课?居然敢打本小 姐的屁股,今晚不做法把你吓得屁滚尿流,跪地求饶,我jiāo娜就不是狐狸精……… 不再分说,出门而去。 这师生间的第一次见面交锋,便以陈剑臣完胜告终! 小菊看了他一眼,心中的惊讶难以明喻:前面八位业师,哪个看起来不比陈剑臣更加老成,更加有经验的,但下场一个比一个惨。眼前这年轻先生倒好,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就让小姐吃瘪,灰溜溜走了……………, 她不及多想,赶紧跟上小姐的脚步出去了。 陈剑臣却很怡然地重新坐下来,拿一本书,喝着jiāo娜敬奉上来的香茶,看一页书,喝一口茶,哪叫一个逍遥。 一jiāo娜气冲冲而去,以她火烈的xìng子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不过谅她也不敢乱来,最多不过就像皇甫员外所说的“作怪异吓生人”罢了。问题在于,陈剑臣最不怕就是这一招,倒不是说“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而是有正气依仗,他底气足得很,哪怕jiāo娜修为高深,却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傍晚时分,皇甫员外回来了,吃晚饭的时候,陈剑臣倒没有遮掩,一五一十把今天在书房发生的事情都说了出来不过忽略了jiāo娜lù出狐狸尾巴的那一段。 听到陈剑臣居然用戒尺打了女儿的屁股,老员外忍俊不禁,几乎把嘴里一口饭都喷了出来,一竖大拇指,用三个字评价:“打得好!”(。!。 第九十八章:赠宝 (喜欢的,麻烦打开自动订阅吧,南朝拜谢了!) “打得好!” 皇甫员外脸上笑眯眯的,若是旁人见到,肯定想不到他所说的会是自己的女儿――这老狐狸,倒有些老顽童的憨然风范。 对于皇甫员外,陈剑臣印象甚好,哪怕发现对方是一只老狐狸精,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相处宛如平时。 世上人心似鬼,恶人如麻,比较起来,他们远比妖类更危险,更会害人。而所谓人,所谓妖,根本不是分别善恶的唯一标准。而之前有了和婴宁、小义之间的相处基础,对于皇甫父女的看法观念,陈剑臣自是能做得更加自然平和了。 皇甫员外抚弄胡须,忽道:“留仙,只是小女顽劣,你今天打了她,恐怕她会不服气,叛逆之心更甚呀,可有法子解决?” 他本想直接点破女儿会萌生报复之念,可转念一想,如果点破了就无法掩饰自家父女的出身身份了。假如被陈剑臣知道真相,只怕他再豁达也会吓得马上告辞离开吧。毕竟世俗观念,根深蒂固,人就是人,妖就是妖,泾渭分明,哪怕读尽圣贤书都是枉然,难以抹平此间的裂痕。 陈剑臣道:“无妨,开始之时皇甫小姐肯定会有所抵触的,但只要处理妥当,小生自信能当好这个业师。” 既然答应了,上岗了,那就得不负人托――这一向都是陈剑臣为人做事的大原则之一。 皇甫员外起身躬立,作揖道:“留仙若能把小女调教好,老朽定然粉身碎骨相报。”眼眶内竟有了泪花,可见女儿在其心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人有情,妖何尝无情? 陈剑臣连忙还礼,道:“员外言重了,这只是我的分内之事而已。” 皇甫员外忽道:“留仙稍等,老朽有一礼物送你,聊表寸心。”说着,返身进入内堂,过不多久就走出来,手中拿着的是一具书d。 这具书d,长约两尺,宽有尺余,主体不知用什么木料打造而成,浑然嫩红,泛着一种柔和的光泽,远远看上去,给人一种非常舒服的观感。靠得近些,一股若有若无的芬香飘入鼻中,人闻着,精神为之一振,很是清爽。 这是…… 陈剑臣有些把握不准。 皇甫员外把书d放到桌子上,道:“此物乃是用采自海外的血檀木所造,百虫不蠹,水火不侵,刀剑不伤,还能自然散发出一味血檀木香气,能提神振奋,可算是一件宝物了。只是老朽留之无用,正好可以送给留仙。有言道宝剑赠英雄,美玉送佳人,这书d,却最应该送给留仙这般有肝胆、有担当、明大义的读书人。” 百虫不蠹,水火不侵,刀剑不伤…… 这听着就知道大有来头,非常厉害的样子。陈剑臣可不认为皇甫员外会说谎,无它,人家可是一只修炼几百年的老狐狸精呀,修为高深,家业庞大,送出去的东西岂会垃圾?虽然他不知道那血檀木到底是什么木料,但眼下光是看着这具书d,就足以明白此木价值远超黄金。 木比金贵。 “老员外,此礼太重了,小生不敢要!” 皇甫员外笑呵呵道:“所谓‘无功不受禄’,不过留仙不在此例,你愿意担当小女业师,对老朽而言,就是一件天大的功劳。故言‘长者赐,不可辞’,留仙你无需多说,收下吧。” 陈剑臣面露苦笑,忽道:“实不相瞒,此物小生见着就喜欢,不过我一介寻常书生,出外之时若背负如此珍罕宝贝,只怕祸福无门,惟人自招了,反会招来杀身之祸。” 俗话说“钱财不可露白”,陈剑臣若是背着这么一具血檀木书d到处走,那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极易招惹他人生出恶念,使人萌生杀人越货的想法。 昔日王复曾送一具价值不凡的紫檀木书d给陈剑臣,那书d制工精巧,也是值不少银子的,但与眼前这具血檀木书d相比,那就是瓦砾之比珠玉了。紫檀木书d最多能让人眼红,动心,而这血檀木书d则能直接让人动手。 所以,陈剑臣敢提着紫檀木书d出行,却不敢背这血檀木书d。只可惜那一天在击杀黑衫卫的时候,那紫檀木书d被撞坏了,后来虽然修复过来,但始终有了裂痕缺陷――这书d现已被皇甫家的仆从到苏州城府客栈内取来,就放在东厢中。 闻言皇甫员外心一愣,望着陈剑臣的眼神更多几分欣赏:面对宝物而不动心,反能冷静思虑周全,这绝非一般人能做得到的。其实他所说的诸种功能,不过是血檀木书d的一部分而已。 血檀木,产自海外岛屿,树木历经千年才能成型,而在这千年期间,此木会遭受九次雷劫,被九次霹雳劈中而不死,最后才算真正成材。由于特质非常,血檀木乃是修士们采集用来制造法器法宝的重要材料。价值岂止贵过黄金,简直等同于无价之宝。 事实上,这一具血檀木书d已被皇甫员外炼制成了一件法宝,不过属于一件鸡肋型的辅助性法宝,具有放风防尘防雨三大功能。然而这“三防”对于皇甫员外而言,毫无存在必要,送给陈剑臣倒很是适合,物尽所用。 ――他将一段血檀木炼制成书d形式模样,本来就是预备着送给一位读书人的。 现在看来,陈剑臣就是那位读书人! 血檀木固然珍贵无匹,但再珍贵,也没有女儿珍贵。 力邀陈剑臣当女儿的业师,除了表面的原因外,皇甫员外其实还有一个考虑,他本是一只修炼五百年的火狐,机缘之下获得高深道法传承,修为已达元婴之境,其女娇娜则刚突破金丹不久,恰好能化出人身来。 妖类化形,必受天劫。 天劫,对于道门之人而言,属于人人闻之色变的存在。皆因这天劫并不好过,稍有不慎,就会形神俱灭,化为灰灰。 为了让女儿安然渡过天劫,皇甫员外可谓绞尽脑汁,费尽了心思,他明白天劫属于一项天地法则,要想承受过去,除了本身强大的法力支撑外,还要熟悉法则之道。 法则之道,当从读书识字中获取。 此谓“明”。 “不读书,不明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然而娇娜天生顽皮好动,根本无心读书,这就成为一个最大的障碍,也是皇甫员外要不断给她请业师的原因所在了。之前的八位业师,其中有学富五车的鸿儒,有博览群书的学究,甚至还有高中皇榜的进士举人,但他们在娇娜面前,都被整蛊得狼狈不堪,恼羞成怒,待不了两三天就跑掉。 倒不是说他们都是被吓走的,更多的是因为觉得颜面受损,有辱斯文,这才拂袖而去。 现在,轮到了陈剑臣。 对于第一天陈剑臣的表现,皇甫员外非常满意,所以才会说“打得好”。为师之道,一张一弛,当严慈并济,掌握好了度,才能继续下去。 因此,皇甫员外便拿出血檀木书d来赠送给陈剑臣,算是一种丰厚奖励。但听陈剑臣这么一说,他才发现自己有些鲁莽了,略一沉思,忽道:“留仙觉得此书d过于招摇,不怕,老朽自有法子改头换面,你且稍等。” 又拿着书d进内堂,大概要用法术了吧。 陈剑臣心里亮堂堂的,不动声色。 果然,一会之后皇甫员外拿着书d出来,只见书d材质表面的红光色泽一下子就黯淡了,灰蒙蒙的,看上去,就和一个灰旧书d差不多,街头有卖,几十文钱,甚至连那自然散发的香味都消失了――如果不知情的话,还以为他换了一个书d出来呢。 “留仙你看现在如何?” 陈剑臣也不矫揉,站起来,施礼道:“多谢员外赠宝。”他倒没有多问原因,有些事情不问好过问,同时代表着一种信任。 皇甫员外呵呵一笑:“留仙客气了,小女的事日后还望留仙多多费心。” “我之所愿也。” 陈剑臣拿过书d,发现极轻,不过半斤左右的重量,背在身上,恍然无物,比起那笨重的紫檀木书d好得太多了。而材质本身的自然香味只是闻不到了而已,却仍是散发存在的,呼吸之间很是舒坦。 再仔细端详,伸手一拉,把四根圆形撑杆拉起来,支起上面的白色遮阳布。这遮阳布触手质感滑腻,非棉非锦亦非丝,十分特殊,当不是凡品,怪不得能水火不侵呢。拉这一片布幔出来,恰好能挡住头顶上的天空,下着大雨都不怕了。 而此时书d内格中,早已放好了一套上好的文房四宝,这些就算是额外的添头赠品了――皇甫员外所想周到。 用膳之后,喝茶闲聊了一会,陈剑臣便告辞回东厢。皇甫家的下人早给他准备好了沐浴的大木桶以及热水,洗好澡后,下人又把家什搬了出去。 洗了热水澡,穿上干爽的衣物,陈剑臣顿觉精神舒适。随后他坐于书桌前,先练了一会字,然后继续看书。他并不愿太早就上床睡觉,因为在直觉上,陈剑臣认定今晚肯定会有事情发生。 第九十九章:骷髅 夜深人静,陈剑臣房中的灯火依然通明。灯火之下,他捧卷而读,脸上丝毫没有倦sè,读书的时候,还微微的读出声来,显然已完全沉浸了进去。 沙沙沙…… 窗外忽然刮起了风,下起了雨。 冬雨不大,但十分密集,细细地打在窗棂之上。就在此时,也不知道是被风刮动还是什么的原因,咿呀一响,本来关住的窗户被打开了,一阵寒风冷雨登时xí击进来。 噗! 只弹指之间,书桌上的油灯便被吹miè。 陈剑臣眉头一皱,放下书卷,借着昏昏的光线,看了洞开的窗户一眼,忽然吟道:“远方风来有何事?夜雨敲窗似故人!” 站起身,重新把窗户关住。 房间内十分昏暗,几乎伸手不见五指,陈剑臣也没有了继续读书的兴致,mō索着走到床边,拖了鞋子外衣,准备睡觉。但他刚躺入被窝中,黑暗内忽然有人一下子把他抱住―― 是个女人! 并且是光着全身的…… 接触到一片凹凸有致的nèn滑身子,脑海里自然可生成无限美好的图像风光,陈剑臣全身却条件反射般绷紧――这演的哪一出? “公子,孤枕难眠,愿陪君寝……” 耳边吐气如兰,有甜腻的梦幻般的呓语响起,使人听着,骨头都酥软了,心猿意马,情不自jìn就要沉溺入无边际的wēn柔乡里去。 陈剑臣吃了一惊,沉声喝道:“什么人?”翻身一挣,居然挣拖不得那两条莲藕般的玉臂。 “嘻嘻,公子何必问奴家姓名?奴家但qiú一夕之欢而已,神不知鬼不觉的,何等逍遥痛快?” 陈剑臣迅速镇定下来,晒然道:“神不知鬼不觉?但你知我知,纵然此等苟且之事能欺瞒天地,却不能欺瞒你我之心。” “嘿嘿,你情我愿的,何来欺瞒之说……” 一翻身,一具曼妙之身已取了主动,骑在陈剑臣身上。 与此同时,陈剑臣的脑海里忽然出现一具如羊脂白玉般的胴、体,近在咫尺,纤毫可见。那身子还做出各种各样的旖旎动作,哀婉扭动,柔若无骨,仪态百般,直欲令人xuè脉烹张―― 嗡! 似干戈脆鸣,金铁有灵,一支细若火柴梗的白sè光芒骤然闪现。 这光芒不过五寸余,虽然微弱,但光芒之内,形神毕备,刃柄分明,显然是一柄小剑。小剑仿佛透明,犹如虚质,好像一动指头就能将其弹飞,震碎。但此时此刻,见到小剑出现,那具美轮美奂的女身却像见到了极其可怕的存在,发出尖叫,身子飞快要后面缩。 哧! 小剑也不见挥动,光芒激射,正射在玉体之上。哗啦啦,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那具玉体急剧地发生着可怕的变化,皮肉máo发,片片掉落,一一消融,只一眨眼功夫,最后变成了一具阴森可怖的骷髅。 ――之前完美无缺的胴、体,被浩然养吾剑的剑光一射,顿时变成了一具丑陋可怕的骷髅! 红粉骷髅,瞬息自分,尽见本来面目。 桀桀! 骷髅惶惶然,巨嘴张开,作势欲扑。 哧! 浩然养吾剑终于飞动而起,拖出一抹长长的光huá,小小一剑,瞬间却bào发出惊人的气势,当头劈下。 这一劈,毫无huā哨,毫无技巧,笔直得像用尺子量过一般,端端正正地劈在骷髅的头颅中间之处。 哗啦! 一劈之下,整具骷髅便毫无招架之力地化为齑粉,消失得无影无踪。 嗡! 浩然养吾剑似傲然而鸣,浑体光芒渐渐收敛起来,此间通体外面居然渐渐有形体凝聚,看上去,就像正在生成一副剑鞘,要把剑刃包裹起来。 嗖嗖嗖! 泥丸宫内悬挂的《三立真章》再放光明,十个本来黯然的大字,字字如珠玑,光huá烹薄而出。 …… 噗! hú庄西面,一座清雅的院子内,厢房中,jiāo娜本来正端坐在床上,闭目打坐,此时猛然张开明眸,仿佛被人重重打了一锤般,张口烹出一小口鲜xuè来。 “那,那是什么?” 她面露骇然之sè,就连嘴角的xuè迹都顾不上拭抹掉了。 “这怎么可能?我的《红粉骷髅大fǎ》就如此轻易被破解了,还引动心神反噬,怎么可能?对方的神魂内竟有一把剑在守护着,威力无匹,凌厉无比,难道,他竟是一名深zàng不露的修士?蜀山剑修?……不对,不像……” jiāo娜一颗芳心砰砰乱跳,顿时失去了方寸――她虽然修为甚高,达到了金丹之境,能化出人身来,但这些基本都是父qīn的功劳。 皇甫员外qīn自将女儿点化,引入道门,点化之时,直接损失本身一部分修为,进行醐醍灌顶,jiāo娜的境界才会突飞猛进。可她本身识字不多,学识肤浅,导致知识面狭窄得很,了解的东西并不多,所以不知道正气的存在,一时疑窦丛生,却统统找不到答案。 “怎么办?怎么办?爹爹到底知不知道?要不要告诉他?” jiāo娜平生第一次遭遇如此挫折,头绪如麻,混乱成一团,根本理不出一个由头来――此时此刻,她才恍然觉得自己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坚强,那么聪慧。原来心比天高,只是此心无知。 慢慢把心神的创伤抚平下去,只是先前陈剑臣神魂中小剑的当头一劈,简直就像劈在她的心坎之上,留下了一道难以愈合的悸动烙印。每每想起,就有一种惊惧感,连手脚都忍不住轻轻颤抖。 jiāo娜长长喘了几口cū气,一连运动心fǎ,这才让情绪渐渐恢复平静:“还是先不要告诉爹爹了,如果被爹爹知道我施展出《红粉骷髅大fǎ》去作怪,他一定会骂sǐ我的……” 此时她的心思还是停留在如何避免父qīn责怪的层面之上,直如一个孩童,做了坏事,只想掩饰,不愿坦白。 一夜风雨声,叶落知多少。 第二天清晨,雨水未止风未消,人已醒。 陈剑臣打开窗外,看着外面风雨飘零的景sè,便很舒坦地长长伸个懒腰。 笃笃笃。 敲门声起,开门一看,却是对面西厢的鲁惜约俏生生地立在门外,她身穿一件huā团袄子,脸上薄施脂粉,犹如画中人。 “公子,方便说话吗?” 陈剑臣做了个请的姿势,让她进屋来。 坐定后,陈剑臣问:“惜约,有什么事?” 鲁惜约微微一叹,问:“公子是否已决定在皇甫员外府上当皇甫小姐的业师了?” 陈剑臣回答:“嗯,既然答应了就不可半途而废。” 鲁惜约点点头:“如此也好,皇甫员外定然不会亏待公子的。” 陈剑臣眉máo一扬:“惜约莫非有心事?” 鲁惜约咬了咬嘴唇,道:“公子,你,你是不是觉得惜约很没用?”她自幼锦衣玉食,家道中落后投身青楼,学得一手琴棋书画,但这些在许多人眼里,尤其在男人眼里不过都是huā瓶式的技艺,只能用来取悦人的。然而她心中早立誓言,不再过那般强自欢笑tūn泪水的生活。如此一来,自然而然就觉得生活茫茫,没了个目标,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做才好。 陈剑臣呵呵一笑:“怎么会呢?” 鲁惜约道:“可妾身觉得自己很没用,什么都干不了。” 陈剑臣灵机一动,忽道:“听说鲁姑酿学得一手好zhēn灸?” 鲁惜约回答:“嗯,这门zhēn灸之术,还是我做梦的时候学到的呢。” 陈剑臣一愣神:“做梦的时候学的?”饶是他见多识广,也觉得有些荒唐。 “是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回事,就是以前小时候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遇到一位白hú子yéyé,说看我心地和善,便要教我一门歧黄之术,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妾身就学会了这一门zhēn灸之术,忘都忘不掉了……” 此时陈剑臣也觉得有些糊里糊涂了――做梦、白hú子yéyé、歧黄之术,这三者听起来怎么那么玄乎呀,简直就像…… 就像是阴神入魂一般。 他兴趣浓生,赶紧询问具体的详细情况,可时间已久,鲁惜约记忆恍惚,说得很模糊,并无多少有价值的内容。 不过陈剑臣思想敏锐,却明白天下间不可能有这般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定然鲁惜约曾经做过某些事情,帮助过某位修士,才会结下如此善果。然而鲁惜约当时并不知情,所以没有留下什么印象来。 过去的事情难以深究,陈剑臣道:“既然惜约掌握有zhēn灸之术,倒可以做一件有益众生的大好事。” “哦,妾身能做什么大好事?” 鲁惜约赶紧追问。 陈剑臣微笑不语,这时候倒mài起关子来,道:“现在该吃早饭了,早饭后我要给皇甫小姐上课。嗯,中午时分我再过去找你吧。” “嗯,好的。” 鲁惜约乖巧地答应着,只是仍想不明白陈剑臣的意思,但不管如何,只要她能做得来的,定然会听陈剑臣的意见去做的。 早饭如常,吃过后皇甫员外又有生意要谈,匆匆出门而去了。 陈剑臣则直接到jiāo娜的书房去,此时jiāo娜破天荒的已乖乖坐在里面了,侍女小菊立在一边,疑惑的眼神一时看着小姐,一时又瞟着进来的陈剑臣。 奇怪…… 第一百章:调教 (百章求订阅,求月票!) 娇娜本来坐在书桌后面的椅子上,神情有些懒散,可瞥见陈剑臣进来,登时像老鼠见到猫似的,没来由地一阵紧张,身子不知不觉就坐正起来,嘴巴紧紧地抿着,一本正经,很是严肃。看上去,宛如个“三好学生”。 陈剑臣暗自偷笑――昨晚的红粉骷髅,用脚趾头都能想到,肯定是娇娜作怪,藉此搞鬼,要把自己折腾走。如果换了旁人,经受不住红粉诱惑,堕入那虚拟的温柔乡中,自免不得吃尽苦头。 背负双手,施施然走进去,陈剑臣做足了先生的派头,来到属于自己的书桌边上,顺手抄起戒尺,干咳一声。 那边娇娜顿时心虚地站起来,道:“先生好!” 旁边小菊见到,吃惊得嘴巴张得大大的,几乎可以塞进一个拳头――曾几何时,小姐变得如此听话乖巧了?居然还会主动向先生问好?是我眼花了吗? 陈剑臣轻轻一点头,道:“孺子可教也,坐下吧。” 娇娜其实已经气得要爆炸开来,恨不得跳过来一拳打烂陈剑臣这副可恨的脸门,只是每当和陈剑臣那清明的眸子相对,她就莫名的全身发软,一点脾气都发不起来―― 昨晚那一剑,给予她心理实在留下太深刻的印象。莹莹小剑,竟能激发出浩浩汤汤的巨大威势。 威势之下,自己彷如蝼蚁,彷徨无助…… 这就是娇娜当时的第一感觉。 她的一缕心神本来寄托在红粉骷髅之上,却直接被一剑劈得粉碎,本体心神顿时受到牵连创伤,导致喷出血来。心神之上,就此留下了难以消除的惊惧烙印。她实在想不明白,陈剑臣魂神里藏着的那把剑,到底属于什么来路,竟有如此霸道威势。 陈剑臣坐到椅子上,道:“皇甫小姐,既然你识字不多,那我们就从识字开始,先学《千字文》吧。” 一路以来,他可算是做了多者的先生,婴宁、小义、阿宝等,因此对于教书识字,倒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然而陈剑臣根本没有所谓“好为人师”的嗜好,只是尽可能地想使得身边的人变得更好而已,扫盲当为第一关。如今的娇娜,事实上算是他真正意义的第一位学生,有着全套的礼仪规矩。 把厚厚的《千字文》摆上来,陈剑臣见到娇娜有些不情不愿的样子,便道:“皇甫小姐,先生有言在先,从今天起,每天教你三十个字,然后第二天进行默写考核。你有一个字写不出来,我就用戒尺打你一记手掌心;有两个字写不出来,我就用戒尺打你一记……” “抗议!” 娇娜立刻涨红了脸地嚷嚷起来:“不能打,要打,就打脑袋。” 陈剑臣昂然道:“抗议无效。” “为什么?” “打你脑袋,先生怕把你打傻了,无法向皇甫员外交代。” 娇娜顿时恨得牙痒痒的:这家伙,莫非想公报私仇,打自己打上瘾了?不行,需要想个法子才行…… 可她想来想去,居然发现毫无办法。 最好的办法竟然就是按照陈剑臣所说的,认认真真读书,把每天的学习任务完成好,把功课做得漂漂亮亮的。 可恶…… 娇娜情不自禁就握住了小拳头。 对于陈剑臣提出的诸种惩戒条例,后面小菊已经听得眼睛都直了,她本以为小姐听完后会当场发飙,就像以前那样,直接一把火烧了先生的胡子――哦,眼下这位先生实在太年轻了,还没有胡子……但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小姐一点过激反应都没有,而是乖乖地听着,简直就像换了个人。 难道,是老爷的命令起了效果? 小菊很快就想到一个可能性,就是老爷的高压命令,不准小姐在课堂上胡闹。如此,她倒觉得释然了,随即却为陈剑臣在课堂外有可能碰到的悲催遭遇表示极大的同情。 对于陈剑臣这位年轻得过分的先生,小菊印象挺好的,觉得这年轻先生不像其他先生那般架子大,老气横秋,说话也风趣。当然,个人长相总是能取得极大的印象分,当两位先生站在一起,一个五、六十岁,头发花白,一脸老皮;一位年少俊朗,形象潇洒,小菊的偏重选择可想而知。 这一堂课,娇娜出奇的配合,陈剑臣就教得很顺利,每当教生字时,娇娜都很积极跟着诵读,以及书写。 ――诸如这般的私人课堂,本就没有规定的时间,陈剑臣把三十个生字教完,就算完成一天的课程了。 三十个生字的学xí要qiú对于jiāo娜而言,只要她稍稍专心,根本不算难。别忘了,她可是一只金丹修为的狐狸精呀。 狐狸本来就聪明智慧,更何况成了精的? 以前jiāo娜只是心不在焉,无心于此,又不服管教,这才学不进去而已。 课堂上完,陈剑臣走出书房,出到外面正见到皇甫员外正笑眯眯地看着他,并在一个隐蔽的角度,冲他一竖大拇指,以示赞赏。看来这只老狐狸已回来一段时间,并在外面听了不短的讲课过程了。 “员外回来了!” 陈剑臣施礼问候。 皇甫员外春风满脸,很是兴奋,拉住陈剑臣道:“来来,留仙,我们去喝酒。” 许久jiāo娜和小菊才走出来,小菊道:“小姐,刚才老yé一直在外面旁听呢。”皇甫员外的出现,让她更坚定了为什么小姐会乖乖听话上课的原因。 jiāo娜哦了声,兴致不怎么高。 小菊见状便道:“小姐,等会你就要去爬山了吧。” jiāo娜侧过头,睁大了眼睛:“为什么要去爬山?” “昨天你不是和小菊说了吗?叫我做好准备的。” “呃,不去了。” 小菊就问:“那小姐要去做什么?” jiāo娜嘴一撇:“能去做什么呀,只能做那些该sǐ的功课了。” 啊! 小菊再度洒眼―― 客厅之上,早摆开了一桌jiā肴,皇甫员外满脸红光,一个劲地追问陈剑臣:“留仙,你到底使了什么fǎ子,竟能让小女对你前倨而后恭呢?实在太了不起了,快说给我听听!” 知女莫若父,对于女儿的脾性,皇甫员外最是了解的。说白了,女儿就是个任性的孩童,稍有不如意便会hú闹一番,完全不顾及后果,也不在乎旁人的脸面。 这种性格,往好方面说就是“敢爱敢恨,爱憎分明”;往坏方面说就是“刁蛮任性,缺乏教化”。 对此,皇甫员外头疼久矣,说过、教过、打过、骂过,但没有一样过得去。请来的先生也都是全部败落阵来,灰溜溜走掉。而这一趟请陈剑臣来,他其实心里也没有多少底气,生怕不用一天就被女儿赶跑了。 ――本来皇甫员外想qīn自出手,限制约束女儿的è作剧行为,但他转念一想就放弃了这番打算,依然如前般放任自由,无为而治。因为如果要自己干涉才能让得女儿折服的话,这对事情并没有多少裨益。女儿不服陈剑臣,就不可能真心听教;而陈剑臣无fǎ完全镇压得住jiāo娜的话,调教无方,这个先生也是当不长久的。 今天皇甫员外外出和人谈生意,但一颗心始终有些放不下,便提前回来,不料正听到一次在梦中才会出现的课堂情境。女儿居然安安分分地在听讲做功课,认认真真朗读写字,一点脾气都没有闹,实在太令人惊讶了。 陈剑臣是如何做到的? 惊喜之余,老狐狸不jìn往深层次想了想,在他眼中,陈剑臣一下子就变得有些看不透起来。 真是见了鬼了。 皇甫员外甚感纳闷,他在陈剑臣身上可没有发现任何fǎ力的迹象,完全就是一普通凡人。 一介凡人折服了自己的女儿,固然是他所极力希望的,可当事实真正的出现,皇甫员外又忍不住心生疑窦。 面对他的疑问,陈剑臣呵呵一笑,佯作神秘地道:“员外,这是我的独门秘fǎ,恕小生留个秘密。” 皇甫员外碰了个软钉子,心中更加好奇,只是不好再追问了,寻思着稍后直接去问问女儿,看有没有发现。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件天大的喜事,故而皇甫员外十分高兴,一个劲地劝酒。然而陈剑臣自知酒量浅薄,稍后还要去找鲁惜约谈事情呢,所以吃喝得很有节制,等喝得差不多就告zuì下桌了。 最后皇甫员外老怀开慰,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坐在厅堂上,手持筷子敲打着各式碗碟,口中哼唱不已…… 陈剑臣下了桌,回到所住的院子里,却见到鲁惜约没有在厢房,而是搬出椅子坐在门外屋檐下等着,不知等了多久,见到他回来,连忙欢喜地迎上去,一下子就闻到一股酒气: “公子,你喝酒了?” 陈剑臣虽然节制,但毕竟也喝了不少,头有些晕乎,道:“陪员外喝了几杯。” 鲁惜约赶紧让他进屋子,以免受了风寒,又叫香儿泡了一壶茶来解酒。 面对有点醉意的陈剑臣,鲁惜约忽又想起当曰在熙攘的街道上,她第一次见到陈剑臣时,也依稀这般。只是时至今曰,对于这位潇洒落拓的男子,她始终不曾有真正的了解。 但愿这一次,会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第一百零一章:针灸 喝浓茶解酒,对身体并无益处,只是间或喝喝倒无妨。陈剑臣喝了一口浓茶,精神振奋起来,叫鲁惜约坐下,问道:“惜约,你的zhēn灸之术有哪方面的作用?” 他心中已认定,此术来历不凡,功用效果定然会超过许多寻常医术。只是没有qīn身经历,不得明证。 鲁惜约道:“这门雌黄之术,有个名堂,叫‘玉女zhēnfǎ’,可疏通经脉、调和阴阳、扶正祛xié等……嗯,还能解酒呢。” 陈剑臣听她说得玄乎,顿时引起兴趣,道:“既然如此,不妨来给我试试。” 鲁惜约嗯了声,但没有马上行动。 陈剑臣心思玲珑,立刻恍然,道:“到我房间里吧。” ――鲁惜约房间内就一张床,是她睡觉的地方,怎么能随便让一个大男人睡上去?虽然她心属陈剑臣,但目前没名没分的,却也不愿太过于轻佻,以免被人看轻,惹人闲话。要知道人言可畏,众口铄金,一向都是shā人不见xuè的dāo。 带着香儿去到陈剑臣的东厢,陈剑臣躺回自己的床上,面部朝下,枕着一个枕头。至于下一步,就要听鲁惜约吩咐。 鲁惜约随身带一口小小的箱子,不过半尺长短,造工精致。打开,里面银光熠熠,长长短短,足有上百口银zhēn,另外还有许多cǎo本东西,林林总总,看得人眼huā缭乱――她的随身行李,本来都放在客栈之中,后来入住皇甫家后,才叫香儿进城取出来的。 “公子,银zhēn解酒,只需扎一zhēn后颈即可。” 陈剑臣道:“惜约尽管下zhēn。” 对于这门神秘的歧黄之术,他很感兴趣,就想qīn身试一试效果。 鲁惜约纤手一捻,灵巧地拿起一根máo丝般细小的银zhēn,坐到床边来,轻轻撩开陈剑臣后脑勺的头发,口中道:“公子,我来了……” 微一凝神,轻轻一zhēn扎了下去,正中xué位处,再慢慢地旋动了三下。 银zhēn入肉不过分毫,陈剑臣顿感到一股麻酥之意传来,其中又夹杂着酸酸的意味,使人非常的舒服。酸麻之后,便是胀胀的,感觉到有气liú在里面活动。 zhēn刺得气! 鲁惜约的造诣,果然非同小可。 片刻之后,她就起了zhēn,道:“好了!” 此时不用她说,陈剑臣都知道好了。皆因本来有些昏沉的脑袋,一下子就如沐春风般,变得清明shuǎng坦,本来的几分醉意消失一空,浑身一轻,霍然坐起,拍手道:“好zhēnfǎ,大有用处啊!” 鲁惜约问:“公子的意思是?” 陈剑臣娓娓而谈:“惜约有如此妙术,岂能zàng而不用?可用之开设医馆,有益众生。” 鲁惜约惊喜地道:“开医馆?这个,妾身真得可以?” 陈剑臣正sè道:“怎么不可以?京城太医馆中便有女太医一职,同为女liú,既然有人能当太医,那你当个民间女大夫自是绰绰有余。” 在天统王朝,男尊女卑观念由来已久,男女之防也颇为严谨,女子出来做事的例子并不多见,一般都属于特殊行业。 医师就可以算作一门特殊行业。 因此陈剑臣灵机一动,便建议鲁惜约当个女大夫,开设一间医馆起来,专门诊治女性病人;至于男的,麻烦出门左转,到别家找男大夫去。这般规定,自是为了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以及口舌――可定义为“女性专科”! zhēn灸之术,偏重由内到外的调理,不用yào,从而达到wēn通经脉、调和气xuè的作用,治病之余,附带还能美容呢。 如此,简直就是为女性病人量身定做的。只要鲁惜约把医馆开起来,打出名头后,门庭若市指曰可待。 听完陈剑臣的陈述,鲁惜约明眸闪烁,欢喜无比,弯腰道万福感谢道:“多谢公子指点迷津。” ――昔曰在遛鸟楼,因为mài艺不mài身的缘故,其实她所赚取的钱财并不多,还要上下打点,这才能保得清白之身。故而平时积攒下来的财富数量只能算一般,只不过用来开设一间医馆倒是足够的。 开设医馆,这可是鲁惜约以前不敢想象的事情,现在经由陈剑臣一说,顿时觉得面前现出一条康庄大道来。 陈剑臣又问:“惜约,那你准备到哪里开设医馆?” “jiāng州。” “哦,那你的父母之仇怎么办?” 闻言鲁惜约神sè黯然,低头不语――她一介弱质女liú,举目无qīn,无依无靠,想要击shā一名进士举人报仇,谈何容易? 所谓刺shā,铤而走险,也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个下策bà了。 陈剑臣忽而冷然道:“惜约不必忧愁,è有è报,那李逸风作è多端,我想,他迟早都会遭受到应得的下场的。” 他倒没有一时头脑发热,大招大揽下来要替对方报仇;就算真要这么干,也没必要张口说出来――人生之事,唯其义尽,所以仁至,并不需要大拍胸口嚷嚷不休。 鲁惜约冰雪聪明,隐约听出陈剑臣话中的意思,心里又是大感触动――她与陈剑臣只能说是萍水之交,至少到目前为止如是。而其最大的价值,无疑便是一副清白身子,之前鼓起勇气,直接开口愿意托付终生,不料被陈剑臣委婉拒绝,失望之余,实则更加欢喜。因为从这一点可以证明陈剑臣并非那些渔sè之徒,并不只是为了看上她的姿sè而伸出援手的。 这一点,实在难能可贵。 鲁惜约久居青楼,对于男人tān新忘旧的薄幸之心最是了解,明曰黄huā,秋扇见捐,诸如此类的事情不知道听说过多少,其中以“杜小酿怒沉百宝箱”为典范,说得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此事发生的地点不在jiāng州,而在杭州。 ――杜小酿为当地名技,一直就想从良,寻个好人家嫁掉,哪怕做妾氏也不在意。她千挑万选,最后挑中了一名叫“洛千城”的书生。 这书生出身大户,对杜小酿chī心不已,为了她不惜倾囊付出,最后沦落成乞丐都舍不得离开杭州回家。 为此杜小酿很是动心,就此认定洛千城通过了自己的考验,便自出银子赎身,离开青楼,带着洛千城坐船回其家,准备成qīn。不料在半途之上,洛千城为了区区千贯钱财,竟答应将杜小酿mài给一位纨绔è少! 知道此消息后,杜小酿万念俱灰――都说女人心,海底zhēn,难以捉mō;但这男人心,简直就是天上云,明明看着是这般,可一阵风吹来就面目全非了。 她悲愤交加,便拿出随身所带的一个百宝箱,里面装纳着她平身所赚取所积攒下来的金银财宝,本来想用来做嫁妆的,价值岂止万贯? 杜小酿当着洛千城和è少之面,把百宝箱里的财物一件件地倾倒入巨jiāng中,然后抱着百宝箱纵身跳jiāng自shā……而那洛千城人财两空,自是懊悔不已。 这个故事在各地青楼liú传甚广,几乎个个姑酿都是知道的,意在告诫各个姑酿:天下男子多薄幸,遇人不淑害一生,还是安安分分dāi在青楼的好…… 其中自不免带着许多别有目的的立场sè彩,有失偏颇,但鲁惜约却真心知道“易得无价宝,难qiú有情郎”这句话所言不虚。 倒是旁边的香儿听着,有些不以为然――李逸风乃苏州豪强,势力骄横,他本身又是进士举人,guān身唾手可得。以陈剑臣现在的身份地位,根本不能帮小姐报仇,只是说些空话好话来安慰小姐bà了,当不得真的。 随后鲁惜约提出,她要在三天后就坐车返回jiāng州去,以筹划开设医馆之事,要请陈剑臣去和皇甫员外说一声。 对此陈剑臣自无意见,只建议她最好能与王复一行一起回去,路上好有个照应。并且回到了jiāng州后,王复还能在鲁惜约开设医馆的事情上给予提供许多帮助。毕竟有不少事情,鲁惜约一介女liú不好出面应付。 第二天吃早饭之时,陈剑臣就把这事对皇甫员外说了,皇甫员外自无意见,咪咪笑道:“留仙,你这么快就舍得与鲁姑酿分别了?” 陈剑臣哑然,但也没有多做解释,有些事情越解释越无力,还是沉默是金为好,当下转个话题,问:“员外,昨晚jiāo娜小姐没有告小生的状吧。” 皇甫员外忽然面露古怪之sè,上下打量陈剑臣,瞧得陈剑臣心里有些发máo: “呵呵,老朽倒希望小女会告你的状,奇怪的是她半个字都不提,反而很乖巧地说她长大懂事了,要认真读书了云云。” 陈剑臣听得无语――这番话语从jiāo娜嘴里说出来,简直就是匪夷所思,反常得很。皇甫员外是成精的老狐狸,自然嗅到了其中怪异,从而疑心大起。陈剑臣不知道为什么jiāo娜不敢直言禀告,也许怕爹爹责罚吧。但她说与不说,陈剑臣都觉得无所谓,自有合理的理由解释过去。 皇甫员外笑道:“也bà,既然留仙你不愿说,娜儿不说,老朽也没必要追根问底了,乐得清闲。” 吃过早饭,陈剑臣准时来到书房,开始对jiāo娜的功课进行第一次的检查考核――默写生字。要看看经自己调教之下,这只调皮的小狐狸到底学得怎么样了。 第一百零二章:不懂 白纸铺开,毛笔提起,娇娜昂然抬头,摆开一副“尽管放马过来”的姿态,显然胸有成竹,做足了功课。 陈剑臣习惯性拿着戒尺,一手背负后面,在书房中踱步。走一步,便张口念出一个生字。然后那边娇娜听见,迅速提笔写在白纸上。 一个念,一个写。速度颇快,过不多会,昨天教的三十个生字就全部念完了出来,而娇娜也写了出来,写满了三张白纸0 陈剑臣拿过白纸,往上一看,不禁哑然失笑。 娇娜看不过眼,气鼓鼓道:“你笑什么?” 陈剑臣脸一板:“要叫先生!”课堂之上,先生必须要维护足够的尊严,这才能镇得住场子,在这方面,就算娇娜再多个分身也不是对手。 娇娜心道一句“我忍”:“先生笑什么?” 陈剑臣用戒尺指着上面那些字,道:“皇甫小姐,你写的字基本全部正确。” 娇娜顿时挺起胸脯,傲然道:“那还用说!”她昨晚可是秉烛默写,整整用功了一个时辰。 陈剑臣语气一转,接着道:“字是没有错漏,不过字体大小不一,笔划扭扭歪歪,不成模样。” ……娇娜写在白纸上的字,其难看度直追当初小义用爪子写出来的,笔画松散,架构崩乱,不认真看,都看不成个字样。 娇娜嘴一撇,回答:“只要我写对了就行了,管它难看好看。” 陈剑臣晒然一笑:“字如其人,难看好看区别大了去。譬如你穿衣服,如果只求遮体掩羞,又何必穿款式好看的?直接裹一张布匹就够了。” 娇娜鼓起眼睛,道:“我说不过你……” 陈剑臣乘胜追击:“那你可知为何说不过我?” 娇娜哑口无言……她平时也算牙尖嘴利,但不知道怎么搞的在陈剑臣面前居然处处吃瘪,心中有许多话都难以分辨说出来。 陈剑臣悠然道:“因为我占理天大地大,道理最大。” 娇娜犹自心不服,腹诽道:天大地大,拳头最人……如果换了别人,本小姐一拳头打过去,便把你这张讲出锦绣道理的嘴巴打烂了去,看你如何还能讲得出什么狗屁道理来。 “皇甫小姐,磨墨!” 闻言娇娜顿时鲠直起脖子:“先生你这是故意差遣我吗?” “非也。学生给先生磨墨,此为尊师敬道之举再正常不过了。” 陈剑臣支使娇娜干这干那的,主要就是为了磨掉她逆反的棱角,狠狠削一削她的脾气,不要为了逆反而逆反。 娇娜还不愿动手,可被陈剑臣一瞪眼,居然心虚得直打鼓,只好撸起两只衣袖,露出如玉皓腕,抓起墨块也不懂轻重,狠狠地在砚台上搓动。 哗啦! 她过猛,居然有墨汁溅飞起来,猝不及防地溅到了脸庞上,一点点的,似乎黑色的梅花,状甚滑稽。 陈剑臣摇摇头,很失望的样子道:“好了。你这不是磨墨,你是在打墨呢,莫非这墨块与你有仇?嗯,今天增加一个额外学习任务,学磨墨。香儿应该是会的,你就跟她学吧,明天再磨给我看。不要用这样的目光看着先生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香儿虽然是下人,但也有可取之过.……,。 顿了顿,正色道:“皇甫小姐,先生要你学磨墨,并不仅仅是要你学磨墨而是让你学会一种学习的态度,你懂吗?” “不懂!” 娇娜忽地狠狠把手中的墨块扔掉,情绪激动地冲出了书房。 “小姐,小姐!” 小菊一跺脚白了陈剑臣一眼,赶紧追了出去。 陈剑臣喃喃道:“纵然修炼百年但不懂教化,始终本性难移,宛若顽童心悔……发泄出来也好,压抑在心头毕竟不是好事…………,。 对比起婴宁,娇娜同是狐狸精,出身要好上无数倍,修为精深超出整整一个境界,但两者的心性反差奇大婴宁知书识礼,显示出了极高的学习天赋和进取心;而娇娜娇蛮任性,火爆冲动,总是原始本能占据了上风,支配决定着处事方式。 比较之下,差别宛然。 学生离场,课堂自然无法继续下去了,陈剑臣倒没觉得有什么。为师之道,一张一弛,该严的时候就严格,该宽松的时候也可以放松下,让娇娜自己想通了,才算成功。如果想不通,自免不得另一番敲打。 陈剑臣始终相信,时间站在自己这边。 不用上课,乐得清闲,陈剑臣便走出胡庄,要到周围瞧一瞧,观察地形一番。 胡庄依山傍水,门前种柳树林,地理位置非常优越,气派非凡。想来皇甫员外建立起这么一大庄园,很是下了一番功夫才经营起来的……他虽然为一只得道的老狐狸精,但恪守道观,也不会胡来,去做那盗抢的下做事,以积累财富。 如此,反会因为黄白之物而玷污了道心,得了金银,失去了信念,根本就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道心如堤,建筑起来千辛万苦,殊为不易,可一旦露出了破绽,哪怕极小的,都会变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灾难性后果。 胡庄上下,有仆从十余人,不过他们都是凡人,为苏州本地的百姓,见到陈剑臣走出来,都尊敬地问好,相必皇甫员外已下嘱咐,不可怠慢客人。 想着此事便有些荒诞,两只得道的狐狸精父女涉足红尘,化身乡伸,在城郊居住了许多个年头而没有被人发现,也没有修士来寻麻烦,大隐于野,乐也融融0如果事情的真相公诸于众后,又会引起多大的风雨反响? 陈剑臣又联想到当今朝廷局面,看似四海升平,实则已有大厦将倾的迹象:贪官污吏遍地丛生,豪强恶霸层出不穷,就连被视为国之根基的黑衫卫都骄慢横行成习惯,作威作福,草菅人命……当今圣上还一反常态,大力引进释家进入中原,要与道门一争长短,势必引起两家的纷争不休…… 总而言之一句话:山雨欲来风满楼! 大势欲乱矣。 人若适逢乱世,将何去何从? 抬头张望,望尽处尽是青山,青山处处,雨箭风刀,这其中蕴藏着的诸多险恶,其实陈剑臣也是有许多不懂的。 第一百零三章:蛇祸 黄昏时分,有仆从来到东厢向陈剑臣禀告,说有人寻访,出来一看,原来是王复他之前接到陈剑臣的书信,已然知道胡庄所在,趁着空暇时间,就过来看一看。 望见偌大辉煌的庄子,王复赞叹有加,道:“留仙,怪不得你愿意留下来当业师,愚兄打听过了,胡庄乃是苏州有头有面的大户人家,皇甫员外家财百万,黑白通吃,实在是了不得的一方大人物。1, 他言外之意,自是说陈剑臣当了皇甫小姐的业师,也就攀附上了皇甫员外这棵大树,大树好乘凉,好处无数。 人生在世,学问多多,找关系为其中首要。不过王复也听到了许多关于皇甫小姐的恶劣事迹,却不知陈剑臣如何吃得消? 陈剑臣属于寓居胡庄,不便逾矩在厅堂上招呼王复,就要带他进入东厢之中说话,刚迈入院子,看见鲁惜约走出来。 “咦!这是……1,在江州,王复可是远远见过鲁惜约一、两面的,万万没想到会在此地遇到,又惊又喜,张口说不出话来。 那边鲁惜约已向陈剑臣道个万福,道:“公子来了客人?1, 陈剑臣介绍了王复,鲁惜约又向王复施礼,然后就带着shì女香儿离开了。 王复这才从惊艳中回过神,jī动地道:“留仙,她不是遛鸟楼的鲁公女吗?怎么会在这里,你们还认识?“陈剑臣淡然道:“此话说起来一匹布长,1,带着他进入东厢,又问:“拂台兄,你不日就要返回江州了吧。1,王复回过神来,答道:“生意方面的事情都办妥了后天早上就启程。1,见他嘴角含笑的模样,看来不但生意妥当,其他方面也很妥当了,当下陈剑臣打趣道:“我还以为拂台兄苏州河上春水流,乐不思蜀了呢。1,王复哈哈一笑眉梢都掩饰不住的春风得意:“苏州河上春水流…啧啧,留仙大才,出口成章呀,可惜当晚留仙没有在,否则就凭这一句,当可叫姑娘们打个七折!1,陈剑臣无语但他也知道某些有才的书生可以凭着满腹诗华在脂粉堆里免费打滚,做个“一首诗词换过夜”的青楼才子,倒也令人所津津乐道的。 “拂台兄其实我也想去找你的,正有一事相托。1, 王复哦了声,大拍xiōng口道:“留仙你这是什么话,有何言语尽管开声。能做到的,愚兄绝无二话。1, 陈剑臣当即把鲁惜约的事情避重就轻地说了出来,建议王复和鲁惜约同路回去,好有个照应。 王复听完,一拍大tuǐ眼睛放光,眼勾勾看着陈剑臣,〖兴〗奋地道:“留仙,你太有才了。不声不响、神神秘秘的,原来是把咱们江州首屈一指的鲁清倌人给勾搭上了!” 陈剑臣大圃话说什么叫“勾搭1,呢。 王复随即一叹:“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愚兄几天风流,原来不及留仙春宵一度。1, 越说越没谱陈剑臣赶紧干咳一声,道:“拂台兄,事情不是你想象中那样的。1, 王复一摆手,道:“愚兄明白,此中情趣不可为外人道也哎,留仙你不知道,在遛鸟楼能请得动鲁姑娘弹奏一曲的都是能人,不知道多少豪少一掷千金求一夕之欢不得皆因鲁姑娘真是贞烈,卖艺不卖身绝不松口退让。啧啧,如果让那些达官贵人知道鲁姑娘选了留仙做了良人,不得跺脚擂xiōng才怪。1, 陈剑臣忽而心一凛,王复的无心戏言听在耳朵里,却别有一番警醒意味。 王复见他面sè有异,还以为是自己说得有些过界了,连忙正sè道:“留仙但请放心,从此以后,愚兄当将鲁姑娘视为弟妹,以礼相待。1, 一娶青楼女子,尤其是娶清倌人回家当妾氏,乃是当今士大夫阶层的潮流,很是普遍。在王复看来,自是以为陈剑臣终于动了心思,与鲁惜约郎有心妾有意的,互相之间就那般那般了,实属正常。但两者既然有了那般关系,陈剑臣当然不喜欢别人再对鲁惜约评头论足的了。 陈剑臣不想在这方面多加纠缠,问道:“拂台归途路径已经选好了?”王复突然叹了口气,面有愁sè:“这番恐怕得从另一个方向回江州了。”“哦,为何?1, 王复便愤愤然道:“还不是因为那条矢青蛇。1, 青蛇? 陈剑臣心一动:“难道那条大蛇又出来挡路了?1, 王复面lù苦笑:“岂止出来了,还吃了人呢。两个到官府揭榜的猎户上山杀蛇,都被它一口吞掉了。 不知怎的,这青蛇吃了人后,凶xìng大发,便时常出没山林之中,无论人畜,见到就咬。现在那边峡谷方圆数里地,基本无人敢走了。” 陈剑臣为之动容:“孽畜如此凶狠?” “可不是嘛,蛇祸怏然,官府又派遣了三百官兵手执兵器上山扑杀,但这些官兵平时在百姓面前作威作福,一看见巨蛇现身,登时吓得屁滚尿流,哭喊着跑下山了。自此以后,官兵就再也不敢出动了。” 陈剑臣眉毛一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朝廷养兵,不外乎定国安邦保百姓三者而已,他们如此表现,实在无能。” 王复赶紧摆手:“留仙勿作此言,抨击官府,小心隔墙有耳,被人听到可是一件大麻烦事。” 天统王朝,风气固然比较〖自〗由,但也有不少禁忌,比如冒犯圣人形象,抨击朝廷等,都属于不当〖言〗论,很容易就会祸从口出,被黑衫卫“请”去“喝酒”的。 喝什么酒? 有个名堂,叫做“七步断hún酒”! 陈剑臣忍住怒气,道:“蛇祸越演越烈,难道官府就此不管了?” 王复道:“也不是不管,张榜请人呗,但是官兵都不敢出动了,寻常百姓如何还敢冒头送死?” 陈剑臣问:“既然地方官府〖镇〗压不住,知州如何不发八百里急报,向朝廷求援,或者可能派遣黑衫卫来杀蛇?” 王复嘴一撇:“留仙你有大才,不过毕竟年纪尚轻,不懂得那为官之道…一条大蛇为祸管辖之地,不可收拾,如果此事被朝廷知道,那苏州知州少不得要戴上一个“治理无方,的罪名。说不定被御史一封劾书上去,他的乌纱帽就会被摘了下来。所以,对于此事,知州大人捂都捂不及呢,哪里会上报,自讨罪名?反正大蛇只是在山林间活动,又没有杀进苏州城去。” 陈剑臣本非笨人,立刻就想通了其中的关窍,莫说这苏州知州,放眼天下“瞒上欺下”的为官之道,简直放之四海皆为准。 王复道:“不说此事了,反正咱从另一条路回去,多走几天就几天吧。倒是留仙你,居于此地有些危险,应向皇甫员外建议,多做些准备。” 东山呈半圆形,山脉绵延,不知几千里深纵。胡庄所在,位于东山东边山麓之下,而那大青蛇为祸的峡谷却属于南面,两者相隔不下数百里,距离甚远,理论上不用担心。但这样的事情本就反常,牟以王复提醒陈剑臣也是必须的。 不过陈剑臣却知道,皇甫父女皆是修炼得道的狐狸精,法力高深,哪里会畏惧什么大蛇?而那大蛇如果修炼有灵,断然也不敢游走到这边来。他忽然想到一件事情,就是不知对于大青蛇的存在,皇甫员外到底持何种态度?大概是觉得大家都是妖类,井水不犯河水,就互不理会吧。 又说了会话,香儿敲门进来,用木托盘捧着许多点心,说是鲁惜约吩咐她拿来给陈剑臣招呼客人的。 鲁惜约如此细心体贴,王复不禁冲陈剑臣一竖大拇指,意思是恭贺他纳了一房贤淑的妾shì。 陈剑臣视而不见,只招呼他用茶。 王复没有在庄上盘桓太久,喝了几杯茶后就告辞了,他并没有直接返回苏州城府,而是就近抄道去了苏州河,显然食髓知味,要抓紧时间继续“苏州河上春水流”。 送他出庄后,陈剑臣有心事,眉头不展,抑抑地回到房间。 一今天皇甫员外出外谈生意,早就说好不回来吃晚饭的,剩得陈剑臣一个,他也不想一个人坐在宽敝的饭厅里用膳,干脆叫仆从送进房间里来,吃完后再收拾出去。 搞定了诸多琐事,陈剑臣一如既往地开始读书练字,修习了近两个时辰后才停止,然后浸yín《三立真章》,领悟其中之意。至于今天课堂之上jiāo娜的小脾气行为,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具体影响后果到了明天后自可见分晓。假如jiāo娜明天不来上课,那就得采取另外的手段办法了:而如果她准时出现在课堂上,那就表明事情要远比想象中好, 这只小狐狸精并非无可救药,拥有可观的调教空间。 至人无梦。 第二天起chuáng吃过早饭,陈剑臣大踏步迈进书房,一进去,正见到jiāo娜端坐在书桌后面,见到他来到,明眸闪烁,连忙假装翻起书页来。!。 第一百零四章:手段 (求订阅,正版订阅是对干作者的最大支持!) 娇娜准时出现在课堂之上,陈剑臣一点都不感到意外;不过令娇娜感到意外的是,陈剑臣并没有提及昨天交待下来的磨墨学习任务,仿佛忘记了似的直接教起了生字……娇娜暗自松了口气,她昨天负气跑出书房,奔到后山散心,静坐了许久这才把心中的郁闷排解出去。不过回家的时候依然没有释怀,更没有听从陈剑臣的意思去跟香儿学磨墨,如果今天陈剑臣再度逼她磨墨,结果只怕又是昨天的翻版。 陈剑臣明心见性,深知不能把兔子逼急的道理,于是闭口不提昨天的磨墨之事,转而缓冲地教起生字来。 娇娜一边记着生字,一边却觉得陈剑臣越发古怪起来,难以捉摸,行为举止,一点都不像以前的那些先生,尤其是其神魂内竟还藏有一把剑! 这是非同小可之事。 娇娜之所以肯低下头来,安分地坐在课堂上学习,其中倒有一大部分原因是为了弄清楚陈剑臣的底细…… 前天晚上,皇甫员外向女儿旁敲侧击地打听她为什么肯乖乖听讲的原因所在,而娇娜反而直接问起陈剑臣的来历。 对此皇甫员外倒没有什么隐瞒,直接把事情经过道了出来。只是听完之后,娇娜更觉茫然:陈剑臣的这些经历和他神魂里隐藏住的剑没有可联系的地方…… 由此想到,娇娜便认定陈剑臣绝对对爹爹隐藏了什么……她甚至怀疑陈剑臣是不是别有企图,故意化身先生来庄上的。 如此的话,陈剑臣会不会已经知道了他们父女的真实身份? “大忠似奸?” 小狐狸精顿时想到一个比较贴切的形容词,并想象力丰富地海阔天空起来,经过不断的完善补充,最后得出来的结果是:陈剑臣来庄上是有阴谋的…… 从小到大,娇娜经常被爹爹教训,说红尘世界,即大且杂,人心似鬼,狡诈无常……因此想在红尘打滚就必须读书明理,方能分辨真假是非云云;见女儿不肯向学,甚至不惜下了死命令,不准她离开庄子一里以外的地方,更不能进城去。 所以时至今日,除了天天往后山跑外,娇娜基本就没有其他社会活动了。 皇甫员外有大智,善经营,但这管教女儿的方法实在有些不妥,反而更加激发了娇娜的逆反心理,更加对学习不感兴趣了。 娇娜不爱学习,但爹爹所说的“人心似鬼”倒记得很清楚,并“学以致用”地扣到了陈剑臣的头上,皆因这个年轻得过分的先生身上着实有许多令人生疑的地方。 狐性本多疑…… 只是娇娜还没有向爹爹禀告的打算,只计划着了解更多掌握更多后才付之行动,最好能抓个现行什么的……而跟着陈剑臣上课,无疑是一条了解的好路径。 她的心思,陈剑臣自然无从知晓,不过他也明白要想真正地让娇娜变成个“三好学生”绝非易事,可不是三两天就能摆平的,也不是一剑破除了对方的小法术就行了的。潜移默化,正需春风秋雨。 今天的课堂又是顺利地结束了。 回到东厢,陈剑臣去叫鲁惜约收拾东西让她和王复同路返回江州的事情一早就说了,鲁惜约也没有不同意见。 因为王复要明天一大早就启程,加上路程方向不同,陈剑臣要今天就送鲁惜约主仆到苏州城府去,住进客栈内,与王复等人汇合。 鲁惜约随手行李不多,很快就收拾完毕,由陈剑臣带着,出到外面向皇甫员外辞行,并感谢他的款待。 “爹爹,女儿要随先生,以及惜约姐姐他们进城!” 娇娜忽然跑出来,兴冲冲地道一这些天她和鲁惜约倒聊得比较投机,成为了朋友。 皇甫员外立刻板着脸道:“不行,谁知道你出去后会闹出什么乱子来?” 娇娜嘟着嘴,撒娇道:“爹爹,你就让我去嘛。最多女儿保证听先生的话,不会惹是生非的。” 对于苏州城府,娇娜早向往已久,若不是被爹爹约束,她早就想去看一看了,要看看真正的花花世界,到底是何许模样。 “这个……” 皇甫员外望向陈剑臣,却是要先征询他的意见,把决定权抛给他。 陈剑臣扫了一眼满是期待的娇娜,便道:“员外,就让皇甫小姐跟着进城吧,认识一下外面的人情世故也好。” 他答应了,皇甫员外自再无意见,拱手道:“那就拜托留仙了,小女进城后,如果有什么不当之处,但由留仙训导。” 又叮嘱了娇娜几句。 能够进城去玩,娇娜心花怒放,什么意见都没有,统统答应下来。 坐上皇甫家的马车,一行人辚辚地进发苏州城。 目送他们离开,皇甫多外忽然脸色变得有些阴沉,喃喃道:“南面那家伙近日闹得有些过分了,事情越闹越大……只怕不好收拾,如果惊动了释家道门的修士来,那就不好了……嗯,看来需要用一用手呃……” “老爷,你说什么?” 站在边上的家仆见到老爷嘴皮子微微有些动,却听不见有声音传出。 皇甫员外呵呵一笑:“嗯,老爷我是说要出门一趟,今天晚上可能不回来了,等小姐他们回来,你告诉他们一声。” “哦!” 那仆从恭敬答应,老爷经常夜不归宿的,应酣嘛,很正常。 “嗯,阿福,今晚可能会行雷闪电,要注意门窗。” 皇甫员外临走前又嘱咐了一句。 行雷闪电?大冬天的? 那阿福顿时傻眼:老爷是不是说错话了…… 马车悠悠,鲁惜约和娇娜主仆都坐在车厢内,陈剑臣就坐在前面,和车把式一块儿,把身子靠在车厢边上,稳稳坐着。 车轮辚辚,声音单调,身后不时传来少女们清脆的说笑声。陈剑臣干脆拿出随身带在身边的一卷书来阅读。 坐车苦读,旁若无人。 马夫瞥眼见到,不禁暗暗佩服,心想读书人就是不一般,随时随地都能读得进去,怪不得能中举当老爷呃…… 驾驾驾! 猛地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以及粗暴的吆喝声:“官差办事,闲人退避!” 陈剑臣回头一看,见到后面官道上尘土飞扬,三匹骏马飞驰电掣而来,惊得路上行人纷纷躲避不迭。 车夫似乎也不是第一次遭遇这般事情,很娴熟地挥动鞭子,把马车靠边停住,以免马匹受惊狂奔。 嗒嗒嗒! 后面十二只马蹄轮番踏地,很快就超越过去了,只是三名骑士,只有两个身穿府衙皂衣,还有一个却是穿着寻常的麻衣。 “唔,原来是李大官人的张护院。” 车夫眼尖,认出了人。 陈剑臣心一动,问:“马六,你所说的李大官人,可是西关的李逸风李大官人吗?” 那车夫马六笑道:“可不是他嘛,苏州除他以外,哪里还找得着第二个李大官人?” “嗯,你知道些什么?” 马六重新赶马车上路,见到陈剑臣相问,马上滔滔不绝说起来:“回陈公子的话,事情是这样的,前一段日子那东山南面峡谷内,不知为何突然杀出一条大蛇来,那蛇真是大啊,公子如果你不亲眼看到的话,你根本不知道那蛇有多大,身长百丈,头像箩筐,眼若铜铃,身子能绕着山峰一圈,不知道多吓人……” 陈剑臣哑然失笑,这马六显然也是以讹传讹,根本没有见过大青蛇真面目。不过这都是民间传闻的特色,不足为奇的。一件事情经过三个以上的人口口相授,麻雀都能变成凤凰来。他也不分辨打断,只听车夫说下去。 “这条大蛇,以前听说是一个该死的耍蛇人放养山林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几年之后就变成偌大模样,能吃人,可吞象,很多人说,只要这条蛇吃够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它就能褪去尾巴,化身成龙呢……” 这个传闻就更不靠谱了。 陈剑臣虽然不确定这个世界会不会有龙,但却能肯定大青蛇吃人,只是属于一种低浅的吸取精阳血肉来增加修为的一种手段而已,距离化龙不知还有多远。 “大蛇害人,百姓人心惶惶,天天有乡伸带领百姓去官府门前闹,只是官兵也不敢上山杀蛇,无奈之下,官府就张榜悬赏,说谁能猎杀大蛇,可得金元宝十呃……啧啧,如此高额奖赏,前所未有过的,可惜咱家没本事,只能干瞪眼……” “期间倒有几个猎户艺高人胆大,去揭榜,上山杀蛇,但他们最后都是被巨蛇吞吃了。如此一来,就没有人再敢自告奋勇了。这奖金高也得有命拿呃……但昨天,我替老爷赶车的时候听说,李大官人派人去揭榜了,当时我还不信,今天看来估计是真的,刚才和两个官差在一起的,正是李大官人的张护呃……” 听到这里陈剑臣忍不住问:“李大官人会武功吗?” 马六道:“不会,他是读书人,怎么会练武呢。” “那他怎么会去揭榜杀蛇?” “呵呵,应该是派遣手下去杀吧。李大官人家境雄厚,性子又豪迈,爱好结交天下豪杰,家里不知养着多少门客呢。” 原来如此,陈剑臣一下子就明白了李逸风此举定然不会是为了拿悬赏,敢情是借此赚取声望名誉呢。如果斩杀大蛇成功,苏州一带百姓,对他自然是感恩载德的。这对于李逸风日后的仕途,有着非常利好的影响。 好手段…… 陈剑臣眼眸闪过一抹玩味的神色。 此时,苏州城到了。 第一百零五章:新生 (感谢书友“AlphaOmega”、“ǒ⑧?谩钡目犊打赏,成为聊斋堂主……嗯,现在还差7张月票可到500大关,有木有?) 川liú不息,接踵摩肩,是谓繁huá的苏州城。 自从进城门开始,jiāo娜就像出了笼子的鸟儿,按耐不住地一直伸头到车厢外,兴奋好奇地朝外面张望,看得不亦乐乎,什么都感到新鲜,什么都感到欢喜。 她本就生得一副姿sè艳绝的外貌,眼下毫无遮掩地露出姣好的面容来,一路上不知引来多少道热切的目光注视。尤其是恰好路过的书生秀才们,他们看见jiāo娜,还以为是哪家大家闺秀出游呢,心中窃喜,忙不迭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做姿态动作,企图xī引jiāo娜的注意。其中有两、三个,当即高声吟诗起来,抑扬顿挫,朗读得喉结一缩一缩的,唾沫横飞,当真是吟得一嘴好湿。 “吵sǐ人了,个个都像公基叫!” 皇甫小姐蓦然一声“河东狮吼”,那几个书生骇然失sè,赶紧灰溜溜没入人群中。 陈剑臣看见,忍jìn不jìn,但为了避免某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对jiāo娜道:“皇甫小姐,你还不坐回车厢内去?” jiāo娜看得正过瘾,哪里肯听? 陈剑臣脸一板:“你不听话,小心先生戒尺侍候。” 听到“戒尺”二字,jiāo娜这才不情不愿地坐回来,只是仍情不自jìn地撩开车帘子,撩出一条缝来探望。 “恩公……恩公果然是你……” 似曾相识的声音,就见到街边上一处书画摊子里激动地冲出一个人来,可不就是那个书chī张唤蕴吗? 相隔数天,书chī依然一身敝旧,只是全身上下干净利索了许多,不复之前的不修边幅,浑浑噩噩,起码看起来像个正常人了。 “哦,原来是张兄,你怎么在这?” 陈剑臣叫车夫把马车停住。 张唤蕴忽而朝着他深深弯腰一鞠躬,道:“当曰公子不留姓名,小生还以为再无见恩公之曰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举手之劳而已,不必挂齿。”又指着那边的书画摊子,问:“这是张兄开的?” 张唤蕴面有惭sè,道:“一介贫寒,无以为生,所以开设一小摊子,聊以补贴家计。” 陈剑臣心一动,已然知道自己吩咐那书魅颜如玉的策略有了效果――虽然到目前为止,张唤蕴还是不肯mài掉家中一部分的zàng书来改善生活,但他起码已经迈出了樊笼般的书房,走了出来,还放下颜面在街边mài起字画,真正做起了营生,以此补贴家用。比起以前的chīdāi洒愣的样子,已然算是新生。 “张兄,圣贤有云‘百行孝当先’,堂堂七尺男儿,而立之年,如何还需要老母qīnhán辛茹苦照顾抚养?躬身自省,当好之为之。” 张唤蕴叹道:“恩公一语惊醒梦中人,小生愧读圣贤书了……回想前尘往事,历历在目,宛如一梦,白chī之梦。小生已决定营生之余,苦读经义,明年参加乡试,博取guān身功名。” 他读书万卷,也擅于做八股文章,平时的岁考科考都是名列前茅的,因此也获得了明年的乡试资格。相信有颜如玉在一旁督促指引,张唤蕴倒很有机会中举。 陈剑臣一拱手,道:“那我就先预祝张兄明年榜上有名,一举天下知了。” 张唤蕴还礼,道:“小生观公子气宇不凡,定非池中物,相信他曰我们都会同朝为guān,到了那时,小生再请恩公为座上宾。” 闻言陈剑臣哈哈一笑:这书chī转性之后,果然心思敏捷了许多。 双方作别,那张唤蕴犹站立在街中,目送不已。 到了客栈,和王复一行碰头,交代了一些事情后,差不多就告一段落了。 想及即将的分别,鲁惜约黯然神伤,竟无语凝噎。 陈剑臣下得楼来,忽然发现jiāo娜不见了! 问起小菊,小菊回答:刚才jiāo娜说要出去方便一下…… 听到这句话陈剑臣就知道事情要糟――jiāo娜分明是寻个借口溜跑出去玩了;而偌大一个苏州城,该去哪里寻找? “hú闹!” 陈剑臣暗暗骂了句,也怪自己一时疏忽,明知道jiāo娜是个活泼乱动的性子,到了苏州哪里肯乖乖听话,像个淑女的? 那样,就不是jiāo娜了。 此时小菊也反应过来,吓得有些惊慌失措,连问陈剑臣该怎么办,如果小姐出事,那问题就严重了。 对于jiāo娜会出事的可能性,陈剑臣倒不担心,她可是得道的狐狸精,修炼出了人形,等闲人哪里能耐得了她?怕只怕她会到处生事,招惹到许多麻烦来。 想了想,陈剑臣叫小菊和车夫就在客栈这里等,他一个人出去寻找jiāo娜。小菊本也想去,被陈剑臣喝住――她一个小姑酿的,没见过多少世面,只怕去找人的时候,找着找着连自己都丢了。 这样的事情多有发生。 陈剑臣迈开大步,先到附近的街道上寻找。 …… 却说jiāo娜,找个借口支开了小菊,悄悄溜到了街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顿然觉得天空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这边看看,那边悄悄,蹦蹦跳跳的,不大一会就走出老远的一段路,连自己也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 她也不管,反正信步而行,恰好看见街边上有mài冰糖葫芦的,看着一串串,鲜红欲滴,非常的馋人,她不jìn走过去。 那贩子热情地摘下一大串递过来,吆喝道:“又大又甜的冰糖葫芦,这位姑酿尝一尝吧,包你吃一串mǎi三串。” jiāo娜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过就吃,眉开眼笑赞道:“真甜。” 三两下一串冰糖葫芦就进了肚子里。 小贩又问:“还要不?” “要。” 于是左右手各自拿了一串冰糖葫芦,左tiǎn一下,右咬一口,不知多shuǎng。 小贩笑容满面:“姑酿,盛惠十一文钱。” jiāo娜一听洒了眼,这才想起爹爹说过在人间拿人家的东西可是要给钱的,只是她从没有出过门,身边更不曾带得一文钱来,这可如何是好? 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有了决定,立刻撒开双tuǐ就往街边巷道里跑。 这一下轮到小贩洒眼了:什么世道呀,什么时候长得如huā似玉的小姑酿也会吃白食,坝王餐了? 他来不及多想,喝道:“姑酿你还没给钱呢。” 扛着家伙,奋力追过去。 jiāo娜不懂路,选择的巷道竟是一条sǐhú同,奔出几十步前面就没路了,而是光秃秃的墙。她不假思索,暗念一句口诀,用了个“穿墙术”,jiāo小的身子直愣愣往墙上一冲,瞬间穿了过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是…… 后面小贩见到,吃惊得几乎连眼珠子都要瞪得掉了下来:“妖怪,有妖怪呀。”吓得把手里的冰糖葫芦都扔掉在地,呼天喊地地冲了出去。 “阿尼陀佛!” 一声佛号,犹如晨钟暮鼓,骤然在耳边响起,震得耳膜晃动,脑海清明。小贩抬头一看,就见到一位身穿白sè僧袍的大和尚立在自己身边。这和尚天庭饱满,浓眉大眼,面目俊朗,非常的年轻,加上身材挺拔,僧衣洁白似雪,一尘不染,能给与人一种飘然欲仙的感觉,和寻常的僧侣截然不同。 他右手持一把九环禅杖,左手托着一个钵,底平口小,通体紫红sè,隐隐有光huáliú溢出来,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 和尚一合十,道:“这位施主有礼了,贫僧是金山寺的拂晓和尚,朗朗乾坤,你为何大喊有妖?” 小贩tūn了一口口水,当即把事情经过说了出来。 “哦,还有这等事?” 拂晓和尚心中已然明了,踏步进入那小巷之中,朗目四顾,到了尽头的墙壁之前,站定,忽地一口唾沫吐入到左手托着的钵盂之中。 嗡! 那钵盂内突生变化,水汽袅袅,只转眼工夫,里面竟然萌生出一汪清水来。 清水清澈见底,恍若一面能照出事物的镜子。 事实上里面正在映照出一片会动的镜像,仔细一看,竟是刚才jiāo娜跑进巷道然后施展出《穿墙术》穿墙而走的整段完整的过程。 “原来是一只修炼百年的小狐狸精……哼,光天化曰之下,居然也敢化作人形闯入闹市之中,简直不知sǐ活。也好,贫僧要祭炼黎明塔,正需要镇压炼化九百九十九只化形级的妖魔鬼怪,才能炼出塔灵来……” 想到此处,他嘴角露出一抹微笑,直如阳光般灿烂,如果不是个光头和尚的形象,而是一个书生的话,这么一个wēn和的笑容,不知会迷倒多少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呢。 “大师,是不是妖?” 后面小贩战战兢兢地跟着,这时小声问道。 “的确是妖,贫僧这就去降妖除魔了。”身子一跃,轻飘飘地飞过墙壁,身形异常潇洒,眨眼间不知去向。 小贩见状,虔诚之心顿生,跪倒在地,砰砰砰地磕了几个响头:都说金山寺里的和尚个个都fǎ力高深,皆为得道高僧,果然!看来曰后要多多去金山寺烧香拜佛才行了…… 第一百零六章:挡路 (一票难求,难于春运,真心不能和大神们比呀,咱还是洗洗睡了……) 繁华的街道,熙攘的人群,仿佛一模一样的叫卖声,人在其中,分不清东南西北。娇娜猛然发现自己迷路了。她跑得匆忙,甚至记不得原来客栈的名称,街道的名字,因此根本无法找人问路。 苏州城,真得很大…… 娇娜忽又想起爹爹语重心长的话语:“娜儿,天下何其大也。这天下的世界始终是人的世界,所以我们才要变人形,学人语,习人字,知书而识礼。如此,才能在这个世界活得很好。否则,不读书不明理,纵然开了灵窍,有了智慧,哪怕获得巨大的力量,但本性上依然还是茹毛饮血的兽类罢了。” 随即回响在耳边的,是陈剑臣的训导:“天大地大,道理最大……”很多事情,果然不是靠着一双拳头就能打得通的。 比如现在,虽然娇娜可以施展出特殊遁法直接回到家中,只是如此大型的道法施展出来后,肯定会惊动不少人,从而会暴露自己的身份。到了那时候,他们父女还能不能继续留在胡庄都成问题了。 娇娜虽然莽撞,但对于某些根本性的原则问题还是有些分寸的。 如此,站在热闹的街头上,娇娜彷如一叶孤舟,不知何去何从;又像一个走失路的小孩,举目茫茫,彷徨无助…… 猛地,娇娜视线之内就见到一个身穿白色的年青和尚―― 街道上行人何止百千?一望不到头,男女老少,高矮胖瘦,什么样的人都有。但是,当那个白衣和尚出现在其中的时候,其他所有的人似乎统统都不见了,不存在了。只剩得这么一个手持禅杖,掌托钵盂的和尚,迈着大步,足不沾尘般潇洒走来。 娇娜双眸瞳孔急缩,犹如被针刺着了,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就像被一只苍鹰盯住了一般,浑身寒毛都要炸开来。 就在这一刻,她竟然冷汗潸潸,仿佛下一刻就要现出本体来仓皇逃跑。 “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吾眼通天地,处处真谛在……” 拂晓和尚看着不远处的那只通体火红的小狐狸,嘴角又露出了足以颠倒众生的微笑。 嗡! 很细微的一声响,从左掌心出的钵盂发出,但他身边经过往来的人都没有发现那钵盂此时已经离手三寸,并在做着激烈的旋动,仿佛下一刻就会脱手飞出,把娇娜收入钵盂之中。 咦! 就在这时候,那狐狸精面前忽然跑来一个人,挡在了前面――怎么可能?此子有些古怪,竟然挡得住我的七转法身真眼? 拂晓和尚眉头一皱,眼瞳中骤然闪现出一圈金光来。 金光似无形,形成一圈,化作一张金铙模样,嗖的便飞了过去,视空间如无物,一下子就没入对方体内。 铿! 超越凡人耳根的声响激荡而起,对方体内猛然跃出一把莹莹小剑,通体洁白似冰,有质而透明。 相比金铙,那剑形微小得几可忽略不计。但就是这么一把小剑,毫无畏惧地迎上了金铙,根本不需要人挥使,直愣愣一剑劈下。 噗! 剑光现,金铙破,散作无形…… 嗯? 拂晓和尚右脚刚刚踏出,此刻就这般停留在虚空中,过了许久,才缓缓放了下来,踏在坚实的街面上。 那是正气,正气化剑…… 想来,这世间已很多年没有正气出现了,没想到居然会在苏州城内见到。 拂晓和尚面现凝重之色,抓住禅杖的手紧了紧。 陈剑臣挡在娇娜面前,俯首到她耳边轻语,告诉她回去客栈的路径,要她先上马车回家去。 他说话的时候,把气吹到了娇娜精致如玉的耳朵上,不知怎的,小狐狸精慌乱的情绪迅速得到平静下来,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伶俐地离开了。 陈剑臣目送她远去,这才转身过来,和那位缓步走过来的,风华绝代的和尚面对面。如此风采绝伦的和尚,他也是平生首见,暗地不禁喝一声采。 拂晓和尚来到陈剑臣面前,平静地道:“施主,你挡住了贫僧的路。” 陈剑臣眉毛一扬:“是吗?不过有言道释家大开方便之门,这一条路让小生走走又何妨?” 拂晓和尚合十,道:“施主乃读书人,读书当明理,不过贫僧观施主似已误入歧途,还是及早回头是岸为好。” 陈剑臣一动不动,淡然道:“妖魔道,人间道,我自行我道。在小生心中,此岸非彼岸。” 闻言拂晓和尚猛地哈哈一笑:“好一个‘我自行我道”施主心意坚毅,却不知道早已执迷不悟,看不透这天地奥秘,困身樊笼之中,可惜呀,可惜。” 陈剑臣晒然一笑:“道不同,不相与谋。道门自求逍遥,释家唯问皆空。而君子,士不可不弘毅。” 拂晓和尚双目精光爆射,猛然落在陈剑臣的面门上,似乎要看个透彻明白。陈剑臣毫无畏缩,迎目而向,针锋相对。 一会之后,和尚眼皮一垂,恢复成一副慈悲为怀的和顺模样,叹息道:“也罢,既然施主心意已决,贫僧就开一次方便之门,施主好之为之。” 说完,拄着禅杖,转身迈步,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陈剑臣暗松一口气,忽然冲着和尚的背影大声问道:“敢问大师在何处出家?” 拂晓和尚头也不回,朗声道:“贫僧出身金山寺,法号‘拂晓’;施主有意,可前来本寺一叙。” 说完,大踏步消失在人群之中了。 金山寺? 陈剑臣来到苏州后,却是几度听过这个名字的,还曾经萌生过“对号入座”的念头,只是如今一见,又不尽然。 这拂晓和尚看着年轻,只怕是驻颜有术吧,一身法力深不可测,若真走动手起来,自己不是对手。 陈剑臣目送拂晓和尚远去,若有所思――这个世界各方势力轮番浮出水面,局势是越来越复杂了。相比之下,自己还是单薄啊。 他驻留一会之后,拔足离开,要返回胡庄去。 第一百零七章:冬雷 (太激动了,聊斋第一盟终于诞生了,天花乱坠,感激涕零……嗯,月票过五百票了,明天三更侍候,后天应该也会三更,权为a盟主祝贺吧!) 金山寺,拂晓和尚…… 对于金山寺,陈剑臣进入苏州城后有所耳闻,乃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大寺庙,就建立在苏州河下游一个河湾边上,依山傍水,占地数百亩,非常的宏伟,本身就属于苏州十景之一,很是著名――在朝廷历年的反佛行动中,金山寺竟然不受牵连,屹立不倒,反而越发的香火旺盛,想必其中必有独到之处。 陈剑臣忽然想到道门有崂山、昆仑、蜀山三大流派,那么释家应该也有执牛耳者?难道就是这金山寺? 只是话说回来,这一次正明帝组织弘法,专门从那度印国请来诸多僧侣又是什么回事?释家根源,源远流长,但归根到底都是从度印国传进来的,然而那金山寺一脉进入中原后,经过多年的传教,无论形式或是内容上,应该都发生了诸多变化…… 和拂晓和尚的这一次照面,陈剑臣立刻就知道对方法力高深,只是具体不知高深到什么样的地步。与庆云道长的结识,让他了解到许多关乎道门的概念常识,但对于释家,所知就不多了。 或者,真要去金山寺一趟? 从拂晓和尚刚才的态度表现看来,对方并无任何恶意,并且还留下话来,要请自己过去一叙呢。 念头在心头盘旋着,陈剑臣已经回到王复所在的客栈楼下,却见到皇甫家的马车仍停留在原地,并没有走。 “先生,你回来了。” 车夫马六见到他,连忙问候。 随后小菊就从车厢内走出来,道:“先生,小姐要见你。” 陈剑臣哦了声,撩开车帘子,身子迈进去,就见到娇娜低着头坐在里面,一动也不动。陈剑臣吩咐马六赶车出城后就不说话了,坐下来靠着垫子,微微闭上眼睛,养神。 ――闹市街头,他和拂晓的交锋无形有质,虽然只是试探性的,但已让陈剑臣的精神遭受到极大的损耗,必须要安心休息两、三天才能恢复过来。 一阵难言的沉默…… “先生,你怎么不骂我?” 不知过了多久,娇娜终于鼓起勇气,开口问道。 陈剑臣冷哼一声:“骂你有用吗?” “先生,你是不是早知道我和爹爹的真正身份了?” “不错。” 到了这个时候,也没有任何掩饰的必要了。 娇娜浑身一震,抬起头来,盈盈地看着陈剑臣:“那先生为何不怕?” 陈剑臣哈哈一笑:“读书人当刚正通明,能明理,能通情,能辨是非曲直。故而在我眼中,人也好,妖也罢,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唯善恶一念而已。”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坦坦荡荡,心无私念,就像在说一种放之四海皆为准的大道理,掷地而有声。 哇! 对面的娇娜忽然哇的一声大哭出来,一头扑进陈剑臣怀里。泪水滔滔,片刻就把陈剑臣的衣衫给打湿了。 她哭得真大声,坐在外面的小菊听到动静,以为先生在打小姐呢――这先生可真心狠呀,果真下得了手,那不得把小姐打得开花了? 不过小菊先前已得到娇娜吩咐,不管出什么事都不能进入车厢里来。小姐说话一向说一不二,她也不敢违背,只能憋忍着。 看着哭得稀里哗啦的娇娜,陈剑臣谓然一叹:这狐狸精其实不过就是个淘气的孩子罢了,闯了祸后极度渴望寻求一份坚实温暖的依靠……或者,她之前把八位业师折腾走的症结并不在于其不爱学习,而是太无聊了。 人在无聊中总是会做出种种有悖常理的事情来,更何况一只狐狸精?闹得天翻地覆,家无宁日,也许只是想找一找消遣。 “好啦,皇甫小姐,你这么哭下去,如果被皇甫员外见到,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 娇娜依然深埋着头,道:“就是你欺负我了!” 陈剑臣哑然失笑,又道:“你再哭下去,眼睛都会哭肿成两个桃子,那就难看了。” 果然还是这句话有效果,娇娜的哭声戈然而止,抬头起来看见陈剑臣胸襟一大片地方都被自己的泪水滚湿了,不禁有些不好意思地脸微微红起来。 陈剑臣摇头叹息,喃喃道:“怪不得以前那些先生都自动请辞,当小姐业师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当得起,又要教书,又要做保姆的。” 娇娜罕见地露出了一分扭捏的神情,道:“哪里有?” 陈剑臣咪咪一笑,但也不愿在这方面过多的纠结不休,话题一转,问道:“皇甫小姐,你们涉足红尘人间,在胡庄居住有不少年头了吧。” 娇娜鼓起眼睛,忽然警醒起来:“你打听这些做什么?” 陈剑臣呵呵一笑:“只是想了解一下。” 娇娜道:“但是我还没了解你呢,那天晚上,你破去了我的法术……嗯,先生一介读书人,如何有那本事?” 陈剑臣昂然道:“那是你太小看天下的读书人了,子曰:‘吾善养吾之浩然正气。’读书人只要念头刚正,意志坚毅,自可百邪不侵,区区法术,又能奈得我何?” 关于《三立真章》的存在,属于自己压箱子般的隐秘,一般情况下他都不愿与别人分说,也没有那个必要。要知道在天统王朝,读书人修养正气的说法更容易让人信服――哪怕多年以来,大家都是只闻其说,不见其形。 正气? 娇娜一愣神,对于这个概念她倒是听爹爹说过的,皇甫员外以前淳淳教导的时候曾经提起过“正气”一说。但当时娇娜不以为然,只是以为那属于一种虚无缥缈的气质存在,属于虚拟的概念,本质和“良心”一样,看不见摸不着,更遑论有什么力量加成了?但在陈剑臣身上的表现却截然不同,能正气化剑,剑势威武,相当的厉害。 是先生在说谎吗? 还是,这才是真正的正气化形! 只一瞬间,娇娜心中已经有了定夺:近期发生的种种,使她本来很枯燥的生活状态一下子被打破,尤其之前在街头遇到的那个和尚,更是给与她一种近乎窒息般的感觉。娇娜根本不用怀疑,如果不是陈剑臣出现得及时,她肯定就被那和尚收了。 降妖除魔,本为和尚道士的天职,就像猫天生了就要抓老鼠一个道理。 以前娇娜以为自己修炼有成,凝聚金丹,能阴神化形,自此以后天大地大任逍遥,但今天偷偷跑出去玩耍后才耸然发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在真正的得道修士面前,自己是何等的弱小无助。 怪不得爹爹总是不肯让自己出去呢…… 时至今日,娇娜才恍然醒悟父亲的良苦用心,以及开始理解为什么一定要自己读书了。 读书能明理,能启智! 总以为百无一用是书生,原来是以偏概全。就说先生,他的一举一动,他的言行举止和那些寻常的书生秀才比较起来就截然不同,别有一份刚阳之气,气度凛然。 这就是他能凝练出正气的真正原因吗? 刹那间娇娜头绪百千,但依然有许多不懂的地方,她也不管了,反正今天陈剑臣救了自己一命,足以证明对方没有恶意;至于其他的一切,今晚回家后就向爹爹禀告,让他拿主意就好了。 马车飞奔,陈剑臣此时已离开车厢出到外面,而换小菊进去服侍小姐。 小菊一进去,看见娇娜双眼红肿,登时气愤地问道:“小姐,先生真得打你了?”她环视四周,没有看到戒尺所在,顿时想到可能陈剑臣是直接用手打的,这还得了? 不料娇娜淡然回答:“先生没有打我呀!” 小菊傻眼:“那小姐刚才哭得那么大声?” 娇娜嘴一撅:“本小姐喜欢哭就哭呗。” 小菊哭笑不得,这才记起自家小姐的脾气可是三月天,谁变就变的。 坐到外面,陈剑臣没有捧卷读书,而是和马六说着闲话。言谈中马六说道他打听到了李大官人为何揭榜的原因,却是近日其家中请到了一名法力高深的道士入门。这道士来历不得了,乃是龙虎山上的天师,唤做“张天师”,有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本事,斩妖除魔,只在一剑之间。 “什么?张天师?” 陈剑臣闻言一愣,唯一思索,马上想起来在江州之时也有这么一个张天师,那时对方被吴文才请动,收了重金而做法来对付自己。后来其法术被破,行动失败便连夜卷了细软,逃之夭夭,不知去向。 当时遗留现场的一块夜叉图案木牌,至今还放在陈剑臣的书d之中呢。 那个张天师和这个张天师有没有什么联系? 事情不会那么巧吧…… 轰隆! 突然之间,简直就是晴天一记霹雳,一声巨响,震得地动山摇般,人皆骇然色变。 陈剑臣霍然抬头一看,见本来还算晴朗的天空猛地乌云四合,铺天盖地垂落下来,仿佛直要压到人的心头之上,有一种令人发狂的压抑感。 寒冬惊雷,事有反常,实在罕见得很! 第一百零八章:风雨 天有不测风云,乌云四今,雷申交加,不过半晌功夫,倾盆大雨就从天空上泼了下来。好一场大雨! 就算在酷夏时节,如此浩大的雨势也很是少见,眼下在这严寒季节里发生,实在令人感到惊讶。 马车疾奔,马六没有带着蓑衣,几乎被淋成了个落汤鸡,不过他经验老道,把马车控制得妥妥的;而陈剑臣早已避入车厢之内。 听着雨点僻里啪啦打在车厢顶篷的声响,犹如雨打芭蕉般,密集成一大片。陈剑臣面色凝重,虽然他知道在冬天打雷下雨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只是眼下这一场雨来得特别蹊跷碰巧,让他不得不打醒一番精神来。娇娜坐在另一侧,神色也有些异样,不知在想着什么。 小菊在一边问道:“先生,你学识渊博,那今天为什力会打雷下雨?” 陈剑臣为之哑然,这小姑娘问得天真,就算他学识再渊博也不知道天为什么会下雨呀。他又不是龙王,又不是天上的神仙,便打趣道:“据说四时雨水都是由龙王主管的,小菊你应该到龙王庙里问龙王去,说为什么今天会下如此大雨。”娇娜道:“这世间哪里有什么龙王?” 小菊疑问:“小姐,世间怎么会没有龙王呢,否则,又哪里来那么多龙王庙?”娇娜哼了声:“说你也不懂。” 陈剑臣心一动,问:“皇甫小姐,你说这世间没有龙?” 娇娜回答:“爹爹说世间有龙,但龙是龙,龙王是龙王,两者不是一回事。据说龙族能腾云驾雾,呼风唤雨,可和民间传说的主管风雨的龙神是两码事。” 她虽然不好读书,然而长年跟在爹爹身边,倒是听闻到许多隐秘之事。 陈剑臣追问:“那皇甫员外说龙是什么样子的呢9”娇娜却摇摇头,道:“爹爹没说过,我估计他也没见过。” 这个当为大实话,虽然皇甫员外是一头老狐狸,修炼了几百年,见识无数,但是否见过真正的龙实在不好说,相信很多的也是传闻。不过从娇娜刚才的言语中,陈剑臣倒可以推测出许多深一层次的东西…… 所谓神,根本就是人民百姓的念头所化,所跪拜出来的;土地城隍这些就不用说了,直接由阴司派遣鬼魂担当。诸如各种关于神仙的传说,更只是修为高深的修士们的行迹而已。凡人少见多怪,不懂所以然,就把他们当做神来拜了。 而龙就算存在,也属于妖一类,天生本体强横,寿命长久,加上能呼风唤雨,自然而然就会被百姓们称为“龙王爷”所以各地龙王庙遍地开花,每到干旱之时便祭拜三牲,求龙王爷降雨。 然而无论他们多虔诚,祭礼多丰富,真正的龙能否听见实在值得怀疑;退一步说就算听见了,会不会施展法力来降雨救急更值得怀疑。 故而旱灾年年有,求雨年年求,及时雨却不见几场。哪怕下来了,估计也是适逢其会的多。不下雨的,某些神棍便把罪过全部推到求雨者身上,说他们心不诚。好一句“心不诚”足以秒杀一切质疑;和“莫须有”三字有得一比。 车子开始颠簸,陈剑臣坐得稳稳的,思想八方,在一点点地融合对于这个世界的考虑,尽量想得出一个完整的世界观来,从而得到清晰的认识。 “小姐,先生,到家了。” 不知多久,马车终于停到了胡庄大门之外。马上有仆从打着油纸伞出来迎接娇娜他们进去。 “爹爹呢。”娇娜刚下车就开口问道。 那仆从阿福恭声回答:“老爷中午时分便出门了,说今天不回来了。”娇娜哦了声。 阿福又道:“老爷真是神了,他出门之时曾对小人说今天傍晚时分可能会下雨,叫我们关紧窗户,我还不信呢,结果打雷下雨什么的,一下子全应验了。” “什么?”娇娜顿对面现紧张之色爹爹说今天会行雷下雨,难道这场雨是他搅起来的? 想到某个可能性,她一颗心顿时揪紧起来,转身就要冲出去。 陈剑臣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拉住,沉声道:“皇甫小姐,外面风急雨大,你要去哪里?”娇娜道:“我要去找爹爹。” 陈剑臣喝道:“这么快你就忘了今天之事?”娇娜一呆。 陈剑臣道:“老员外眼下根本不知道在哪里,也不知道做在什么,你能去什么地方找人?”其实听到阿福的话,他心底也隐隐觉得皇甫员外这话很有深意。只是目前情况未明,无法做进一步的推断证明。 又想起今天出门时的情况,陈剑臣敢断定皇甫员外就是想女儿跟随自己出去到苏州,把娇娜支开,他好一个人去做某些可能会危险的事情。 所以娇娜现在要出去,陈剑臣当然要制止。 “可人……”娇娜仍有些急。 陈剑臣沉声道:“遇事而乱,必受其害。皇甫小姐,难道你不相信你爹爹会安然无恙?” 顿一顿,又补充一句:“既然老员外知道今天会行雷下雨,那么他肯定就会有周全的准备,你贸然行动,反会坏了大事。”娇娜沉吟许久,终于还是听从了陈剑臣的建议,留在庄上。 陈剑臣回到东厢,没有进房,而是负手站立在走庇上,抬头张顾。雨幕如布,什么都看不清楚,但他心里明白,他看去的方向,正有一片崔巍的山脉泰然而立……东山南岭。 大雨肆虐,天地茫茫,但就在雨幕之中,拂晓和尚正现身而来,只见他一身洁白,足下蹬踏着一块三尺长板,任由满地泥泞,竟不沾丝毫污垢,飘然出尘,甚成奇景。其手执一柄油纸伞,不管多大的雨点打落,都在伞面数寸外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阻隔住,四散开来,丝毫不受力; “我来风雨来,一舟渡众生;任凭龙蛇舞,真身得永恒……” 三尺木板作舟,行云流水漂荡而去,仿佛不沾实地……他所去的方向,正是东山南岭。 第一百零九章:龙种 (第一更送到!) 苏州西郊,李大官人府上。 府上灯火通明,大门之外临时被收拾起来,形成一个大〖广〗场般的所在,周围一遭都搭建起凉棚。凉棚之下,人头涌涌,围观着数以千计的人们,都是闻风而来观看热闹的百姓。 今天,今晚,李大官人请来的龙虎山张天师要设坛作法,诛杀为祸东山的大蛇。 一根据那张天师的说法,说那蛇本是淮江里成妖的蛇妖,因与主管淮江的龙王爷起了冲突,这才不得不长途跋涉,逃跑到这东山来。 “区区蛇妖,大胆包天,竟敢为祸乡里,罪恶滔天,馨竹难书。 本天师自不能坐视不管,今晚就要请动飞剑,百里之外,一剑取其xìng命。”〖广〗场正中,祭台高立。 祭台上摆满了香烛黄纸,三牲果蔬,另外,不可少的是一大盆黑狗血。此时血已凝结,正中插着一柄小剑。 剑长半尺,光彩流溢,卖相十足。 这就是张天师口中所说的飞剑。 那张天师年过五旬,面皮枯黄,不正是在江州被陈剑臣断了财路的朝天观主持嘛。如今已成为李大官人的座上宾,千百人眼中的得道天师,要请飞剑诛杀蛇妖。 飞剑呀! 在诸多民间传说中那是神一般的存在,用奇物祭炼而成,能如意吞吐,驾取自如,更能遨游千里之外取敌人首级,实在非常厉害。 于是,看望黑狗血盆中的“飞剑”时,众人都觉得脖子凉飕飕的,仿佛自己稍有不敬,那飞剑就会斩杀过来一般。 其实今天下午时分,张天师就已上坛做了一回法。说也奇怪到了傍晚就罕见地响起了冬雷,紧接着下起了泼飘大雨。 种种异象,都在印证着张天师的卓越不凡。 祭台处也搭起了坚固的遮盖凉棚,张天师就盘坐在其中,闭目养神。他早就说明请动飞剑要择定吉时,至于具体的吉时,得依据天时而定。 李府大门处同样搭建起一座偌大的凉棚,里面摆着椅桌,人都是坐着的,一边坐着,一边好整以暇地喝茶吃点心以李大官人,以及苏州府衙几个官员的身份地位当然不会和平民百姓那般站着看。 苏州知州那些最高级别的大官倒没有来,只来了几名主薄主事,另外还带来一百名官兵过来压阵,维护秩序,由一名校尉带队。至于附近各乡的里正当然不能缺席,都要赶过来陪坐。 大蛇为祸,逞凶吃人,官府剿杀不力影响很是恶劣,搞得苏州地界人心惶惶的。知州大人不敢奢望能永远瞒住京城那边,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最快时间内将大蛇斩杀,挽回影响。 既然事情紧急,那就应该不择手段只要有办法都使上来了。 李逸风揭榜,一方面是因为有张天师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是想因时而动,做出一番事业来。如果投奔门下的张天师真有厉害的本事手段将大蛇斩杀,他自然受益匪浅,名望大增,在苏州府衙内谋取一份好官职就很容易了:退一步说天师无能,到时他李大官人也不用担当什么干系,最多不过把道士推出来受罪,好生打一顿。 因此李大官人的心情极其愉快更多的时间是在敬各位官员喝茶,对于祭台上的情形没有太多的关注。 更何况眼下大雨如瀑对于祭台上张天师的举动,不管大家怎么看基本都看不清楚的。 张天师看见雨幕如盖,无人窥见,正是求之不得的吉时,暗道一声:“天助我也““当即一把火将插在黑狗血中的“飞剑”烧掉,抬头望天,逮准一个时机,大喝一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飞剑出矣!”他几乎吼得喉咙都扯了,周边凉棚内的人听见,个个引颈而望,正见到苍茫乌黑的天空上,一道闪电如剑般划过好大一把飞剑! 风雨交加,山林莽莽,如斯恶劣的天气,漫山遍野漆黑一片,只有数不尽的风声雨声倾听入耳。 嗤! 黑暗中忽然亮起一点灯火,在茫茫雨幕冉显得昏黄一团,有点看不清楚。 灯火在移动,自下而上,走得不疾不徐的,看真些,原来是一盏白皮灯笼一把灯笼提在手上的,正是衣穿华丽的皇甫员外。只是此时此地此景,任谁见到他,都不会再把他当做是一名生意场上的老手,老于盘算的商贾了。 皇甫员外走得很稳,他的头顶之上飞舞着一枚铜钱状的物品,此物大如斗,就像一顶大斗笠一般,把上方丈余地方遮掩得片风不进,滴雨不侵,故而他全身上下,一点湿都没有。 如此宝贝,显然已超越了法器的范。。而是那传闻中的法宝了。 约莫一盏茶时间后,皇甫员外已经走到了一座巨大的峡谷上边,站定,凝目往下看,忽然扬声叫道:“二青,我知道你在这里,出来见我!”他的叫声,听似不大,但绵绵然传出去,风雨不能干扰阻隔。 嘶嘶嘶! 随着他的叫声传出,深幽的峡谷里猛地亮起两点红灯,点点如铜铃大小,一红灯会动,倏尔转移,高低起伏,犹如活物。 霹雳! 此时一道闪电劈下,映亮半边峡谷,依稀可看见其中情景。 那两点红光,哪里是什么红灯,分明是一条巨蛇的眼睛! 这条大蛇,粗若水桶,长不知几许,光是冒起来的半截前身已达数丈,高高地葡立而起,信子吞吐不定,全身鳞片片片大如指甲,整体青sè,边缘处却微微有一圈金边。而蛇额之上,有一枚棱形红斑,很是醒目,好像是一只眼睛如果陈剑臣在此,定然认出这条大蛇就是当日在峡谷内闹事的那一条。 “孽畜,见到主人还不低头!” 巨蛇可怖,皇甫员外却丝毫不惧,舌绽春雷,一声大喝。 嘶嘶嘶! 巨大青蛇蛇头摇摆不定,摇晃之间,风雨更甚,但没有如皇甫员外所言的乖乖低下头来。 皇甫员外圆睁双眼,胡须飞舞,气势威武:“二青,你捕食人类,已犯下弥天大罪,见到主人来到,居然还敢张狂!早知你如此,当日我就该一掌把你打死,免得让你留下来为祸人间。” 嘶嘶! 回答他的,是青蛇尖锐的嘶叫声。 啪啦! 又是一道闪电当头劈下,这一劈,正劈在青蛇的额头上,滋滋滋一阵怪响。青蛇状甚痛苦,猛地一头撞到下面的森林之中,咔嚓咔嚓,不知撞断了多少根巨大的乔木,轰隆作响。 “什么?” 皇甫员外终于lù出了惊讶之sè:“二青,你竟然修炼出了金丹,在渡天劫?这怎么可能?”他情不自禁就握紧了拳头很多年以前,皇甫员外化成人形,涉足红尘,游戏人间,体味人生百态,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其中就做过六年耍蛇人,以卖艺为生。 在这段经历中,他驯养过三条蛇,其中分别命名为大青、二青、1小青。 三蛇之中,二青天生异禀,乃是他从一处深山大泽无意间捉到的一条幼蛇,品种特别,带有一丝龙的血脉,可称为龙种。 耍蛇所用,蛇型不能太大,二尺左右就差不多了,再长大后,就只能把蛇处理掉。这个“处理”一般都是放生。毕竟相处一场,多多少少都有了感情,不会做杀蛇之举。 把蛇放生,本身并无任何问题。 问题是这一条二青天生异禀,被放生后并没有如皇甫员外所料的那样,回到深山大泽去,而是直接留在了东山,捕食野兽,渴饮山泉。多年以后,它〖体〗内的一丝龙血之脉居然无意间被jī发了出来,胃口一下子就变得极大。随着吃喝大量增加,体型也在急剧增长,最后成为一条水桶般粗的巨蛇。 巨蛇成型,灵窍自开,自然而然就成了一条蛇妖,只是灵智不甚灵光,更多的还是依仗本能行事。 事情的变化还是发生在它第一次吃人之后…… 当好奇地把那个哭喊着挣扎不休的人类吞进肚子后,从吞食的快感中,二青还吸收到了一丝人生阳气,让它身心感到无比的舒畅。 原来人的阳气,才是自己最美味最有营养的食物。 自此以后,二青一发不可收拾,频频找机会袭击行人,吞食入腹中。它吃的人越多,修为就涨得越快,直至凝结出金丹,要渡天劫。 一度天劫,蜕皮成蛟龙,龙能腾飞九天之上。 这一些事情的变化,却不是皇甫员外所能控制得了,更是始料不及的。俗话有说“养虎遗患”他却是养蛇成妖。 其实成妖也没什么,皇甫员外本身就是一个狐狸精。不过二青成妖的途径不同,它是吃人吃起来的,待其金丹大成,化身蛟无,只会为祸人间,肆虐生灵。 事情因己而起,早种下因果,所以皇甫员外必须要过来处理,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二青竟然修出了金丹,并且触动了天劫,难道,是其〖体〗内的那丝龙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辅助作用? “二青,你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就跟老夫走吧!”皇甫员外念一句口诀,本来罩在头顶上的那枚铜钱状物呼啸而去,直往大蛇颈脖处套过去。!。 第一百一十章:危机 (第二更到!) ……阴云四笼,昏黑如墨,回头一顾,后面哪里还有宏大辉煌的胡庄?但见坟冢如山,巍然而立,其下又有一口巨大的洞穴,深幽不见底,里面只听见阵阵鬼哭狼嚎不住地传出来,听在耳中,百爪抓心,难受得要大哭出声……忽而一声霹雳,地动山摇,急雨狂风,就见一鬼物从巨穴内轰然而出,利喙长爪,张牙舞爪地直向自己扑来…… 哎哟! 陈剑臣不由自主地一动,人离开桌面,这才霍然惊觉,见到室内一切安然,残灯如豆;室外风雨飘零,不辨时辰。 原来是南柯一梦…… 陈剑臣今天正气损耗过度,精神疲倦,刚才在看书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居然趴在书桌上睡着了。 回想那阴森可怖的梦境,他心中若有所思,睡意早消失得无影无踪,便披上一件衣服,打开窗户,见外面风雨如晦,苍茫似海,不禁思绪激荡。转身回到书桌前,铺开一张白纸,磨墨,提起狼豪大笔,略一沉吟,刷刷刷就在白纸上写起来: “遇合难期,遭逢不偶,傲骨嶙嶙,搔头自爱,叹面目之酸涩,来鬼物之揶揄……恰黄钟长弃,瓦釜雷鸣;借福泽为文章吐气,使天下人知半生沦落……” 他写得极其顺畅,简直一气呵成,不过一会儿,一篇百余字的文章便跃然纸上,笔墨淋漓,极是痛快。 好久都没有如此一吐为快的感觉了…… 陈剑臣把手中笔一掷,心情顿时愉快了许多―― 噗噗噗噗! 闭上眼睛,内观泥丸宫世界,光芒缭绕,那篇《三立真章》上的文字中段,几行字居然都放出了光明,一排溜下来,从头到尾,仔细一数,总数竟达五十字之多了。 五十道正气。 正气化剑,已宛如普通电线般粗细,长有五寸余。只是看起来,反而光彩内敛了不少,其中剑柄模样更加分明,连剑鞘的具体轮廓都凝聚出来了。由之前的一把剑,变成了剑刃和剑鞘两部分,构造得更加完整。 君子当佩剑。 在天统王朝,对于民间兵器有管制,但考取秀才功名以上的读书人却有佩戴宝剑的资格,右抓笔,左持剑,才算是真正的读书人。只是历史发展至今,潮流转变,懂得御射的读书人已凤毛麟角,很是稀少。笔当然不会丢,不过左手的剑就变成了各种各样的折扇,哪怕大冬天的,也习惯于一边烤炭火,一把啪的潇洒地把纸扇打开,娓娓而谈。 摇扇而赏雪,也是当今一大时髦。 一梦而突破,是否如道门的点化,释家的顿悟? 《三立真章》本就最讲究心境,心境固然虚无缥缈,就连自己都难以捉摸,却可以真实地反应到养气的功夫之上――“立言”之境,宛然已渐入佳境了。 陈剑臣心中欢喜,看来选择当娇娜业师的这一段经历,潜心体悟的话,也会有不少收获,属于“走万里路”中的组成部分。 笃笃笃。 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头发蓬松的娇娜,她没有穿外套,随意裹着一张棉被单就走了进来,估计是刚从床上爬下来的。 “先生,我睡不着。” 娇娜看着房间内被打开的窗户,又看了看书桌,问:“先生你在写文章吗?” “嗯。” 娇娜扫了他一眼,道:“先生你能不能不要那么严肃,老板着一张脸,容易老的。” 闻言陈剑臣有些尴尬的一声干咳――这小狐狸精今天扑到自己怀里大哭一场后,性子似乎发生了某些微妙的变化,不是最开始的敌视蔑视,也不是过渡期间的拘谨忌惮,而是活泼本色体现,恢复了狐狸原本狡黠的脾性。 这对陈剑臣而言,倒觉得有些不自然。 他为人大原则,一向讲究干净利索,朋友就是朋友,敌人就是敌人,泾渭分明;所以不管和谁打交道,其都不愿把关系搞得太复杂,还是简简单单的好。 只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事不如愿,开始往往是一根线,然后慢慢线就会分叉出来,变成千丝万缕的了…… 其实陈剑臣本性根本不是什么古板严肃的人,只是为了镇住娇娜才必须要做足先生的模样,才有足够的威严:“皇甫小姐,夜深人静,男女授受不亲,你还是早点回房回房睡觉吧。” 娇娜嘻嘻一笑:“你是人,我是狐狸精,人和狐狸精之间可没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 陈剑臣又板起脸,道:“此言差矣。既然皇甫小姐要跟随小生读书学礼,那就该遵守礼仪,这和身份来历没有任何关系。” 娇娜嘴一撇:“我说不过先生……不过人家真得睡不着呀,就想找个人说话,小菊早睡得像头死猪了;鲁姐姐又不在,你说除了找先生,我还能和谁说话去?” 陈剑臣眉头微皱,问:“你在担忧你爹爹?” “嗯!” 娇娜托着尖尖的下巴:“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未曾如此地担心过爹爹的安危。” 陈剑臣道:“那是你以前没心没肺,做事情浑然不顾至亲的感觉。” “也许吧……” 回想往事,一桩桩,自己的确都是胡闹居多:肆意涂改爹爹收藏的字画、故意躲起来让爹爹着急、稍不如意就大发脾气,掀桌子,扔饭碗……哪有一件事情有意义的?都是小孩子的任性行径。 陈剑臣又道:“老员外修为高深,老谋深算,一定会没事的。” 娇娜道:“口不对心,先生又在说好话安慰人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安慰人则能使人心神安定,身心愉悦,所以多说说也无妨。这不是虚伪,而是实际人情需要。” 娇娜眨眨眼睛:“真得是这样吗?不过听先生这么一说,我倒觉得爹爹真得不会出事了一般。” 陈剑臣哑然,道:“既然如此,那就赶快去睡觉吧,一觉醒来,老员外就回到家了。”、、 娇娜小嘴一撅:“可我还是没睡意呢。” 陈剑臣无语,发觉自己还是想得过于简单了,以为把娇娜镇服、乖乖听话了就万事大吉了,原来这才是麻烦的开端,心生一计,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礼书》往她怀里一塞,道:“你回房间把这本书读上一遍,很快就能睡着了。” “真的吗?” 娇娜半信半疑,不过还是告别离去。 夜,毕竟深了。 打发走娇娜,陈剑臣自己都没有了睡意,负手立在窗前――虽然他也不知道这突如其来的暴雨究竟为那般,但总觉得其中有什么问题,往深处想,就像心头处潜伏了一个巨大的危机,让人坐立不安。 夜已深,寒气越发的重了。 …… 啪! 一截可怖的巨大尾巴突然从森林内横扫而出,席卷起漫天风雨,恶狠狠地朝皇甫员外打过来。 皇甫员外双足一点,敏捷地跳跃到一边,手一指,飞旋在半空的铜钱状法宝再度呼啸而下,这一次要套的不是二青的颈脖,而是尾巴。 嘶嘶嘶! 二青双瞳红芒大炽,磨盘大小的头颅猛然回头,一头撞向皇甫员外的法宝。 蓬! 石破天惊一声响,铜钱状法宝在半空一个偏向,失准后直接将一棵大树给拦腰套断。 皇甫员外心中暗暗心惊:眼前的蛇妖力量之大完全超越了他的想象,虽然修为刚刚突破至金丹,根基不稳,但其本体实在太强横了,这在妖类一族中,显然占据着非常有利的优势。哪怕他手持一枚洞灵法宝都无法在短时间内占据到上风。 ――法器之上有法宝,法宝又被分为洞灵、洞神、洞天三级。功用效果依次递升,加强,据说最高级的洞天级法宝能开辟出洞天福地,自成一方世界,非常的玄乎。 皇甫员外的这枚洞灵级法宝,有个名堂,叫“困神金钱”,专套阴神魂魄,被它套中,阴神魂魄便被套离本体,仿佛被关进了监狱一样,被困在“困神金钱”之中,什么本事都施展不开了。 蛇妖二青知道厉害,凭借着本体灵敏地闪避而过,把头颅缩于后方,更多的是以尾巴出击,只是在有机会的时候才把巨头扑出来撕咬皇甫员外。 多年以前,二青是皇甫员外手中表演的小蛇,相伴多年,培养出了一份本能的朴素情感。但这一切,都在二青开窍后化为尘烟,有了自主意识,蛇妖便有了自己的追求,根本不可能再听老主人的话。恰恰相反,它反而激起了凶性,要将皇甫员外击杀,吞噬掉他的内丹,夺走他的法宝。 与此同时,天上乌云更加密集,电蛇乱舞,正中的上空,风云变幻,隐隐旋转不停,要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 漩涡成,天劫生。 到了那时候,情况将更加的复杂恶劣…… 皇甫员外心中有几分焦急,就要元婴出窍,不再手下留情,直接将蛇妖击杀也罢。 “阿尼陀佛!” 忽然之间,身后传来一声庄严浩大的佛号,惊得皇甫员外和蛇妖都立刻罢手,退缩到一边去,张望之间,就见到一名白衣胜雪的和尚脚踏木板,手撑油纸伞,飘然而来。 第一百十一章:托梦(第三更) “阿尼陀佛!” 这一声佛号,庄严而浩大,直如响在耳边,震得皇甫员外嗡嗡响,差点心神失守,元婴出窍;下方的二青更是不济,全身盘旋成一个圆圈,形成最严密的防御状态,一棵硕大的蛇头缩在最里面,微微有抖索之意。 拂晓和尚面目表情无悲无喜,一眼看下来,仿佛穿透一切表面的伪装,直透本质。 “好一条三目蛟蛇,本寺正欠缺一护寺灵兽,你可愿意皈依我佛?” 说这话时,无论是皇甫员外或是二青,都分明看到白色和尚的身后,风雨之中骤然有异像现出――红光道道,莲花朵朵,一尊高达丈余的大佛现身出来,其面目慈祥,盘膝坐在一片莲花座上,不动如山,双目微闭,面露微笑,手结法印于胸间,显示出一种非常安详的神态来。使人一见,倍感亲切,顿生佛性,当即就要跪倒磕拜,皈依佛门去。 “这是,这是八转真身,罗汉真身……” 皇甫员外失声惊叫。 而真身一出,蛇妖二青便马上伸头出来,巨大的蛇头冲着拂晓和尚连连点头,作磕头状,显然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瞧它的模样,双瞳无光,却是心神已被迷惑的迹象。 不好…… 皇甫员外活了几百年,属于真正的老狐狸,此时哪里还不知道事情危急,当下不假思索,伸手收回困神金钱,就要施展遁法逃离。 “见了贫僧,你这头狐狸精还想走吗?” 拂晓和尚一声大喝,喝声中分明蕴含进了极其厉害的佛门功法“狮子吼”,先震目标魂神。然后呼的,一口钵盂飞旋而至,遇风而变,最后大如箩筐,直向皇甫员外头上罩下。 “我命休矣……” 说时迟,那时快,皇甫员外手一抛,将困神金钱打出,随后呼的现出本体来,却是一只全身皮毛火红的狐狸,在间不容发之际施展出土遁,一头钻入了地下。 砰! 几乎同时,他抛出的困神金钱已被钵盂一个晃动,收纳了进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还想走!” 拂晓和尚喝声如雷,猛地拿出九环禅杖来,往地上一插。 嘭嘭嘭! 一条并不规则的线条之上,每隔数丈就爆发开来,泥块飞溅,石土翻扬。爆炸之后,原地随即出现一个个深坑,非人力所能挖掘的出的,只是坑中并无皇甫员外的踪迹。 “好狡猾的狐狸精,居然懂得施展出声东击西之计……哼!” 拂晓和尚冷哼一声,举目四顾,见风雨不止,夜色如墨,皇甫员外早不知逃遁到什么地方去了: “也罢,此妖已中我的禅杖遁雷,肯定身负重伤了,就算能逃得一时,却不能逃得一世,暂且饶它一遭吧……” 拂晓和尚把钵盂收回,对二青道:“你既然愿意皈依我佛,贫僧便赐名你为‘青叶’,且进入此钵盂来,带你回金山寺。” 蛇妖乖乖听话,把蛇头探入钵盂之中,随后绵长的身躯慢慢地全部没入进去。 那钵盂,其内竟犹如空阔无止境,把偌大一条大蛇装纳进去,一点问题都没有,随后慢慢恢复成原状,重新被拂晓托在掌心内。 做完这一切,拂晓继续脚踏木板,飘然离去。就在他离去不久后,天上的乌云渐渐散去,如注暴雨,终于开始慢慢停歇了。 …… “留仙,留仙救我……” 飘渺的声音,仿佛在耳边响起,似曾相识。哦,是皇甫员外的声音。 “员外,员外你在哪里?” “留仙救我,卯时风波亭,留仙一定来救我啊……” 唰,一头全身火红的狐狸影子骤然在眼前掠过,随后就不见了。 嗯! 陈剑臣霍然醒觉,从床上坐起身来――原来又是一个梦?我这是怎么啦?怎么接二连三地发梦? 他摇摇脑袋,坐在床上,回想这么一个模糊飘忽的梦境,又觉得似乎并不简单――皇甫员外的声音,火红的狐狸影子,难道是皇甫员外遭遇到了什么不测,要我在卯时去那风波亭救他? 想到这个可能性,陈剑臣立刻打醒精神起来,顾不上梳洗了,赶紧冲出去叫娇娜。 娇娜这时还没有睡醒,被他吵闹起来,埋怨道:“先生,就算你想上课也不用这么赶呀。”顿一顿很快又笑嘻嘻地接着说:“先生,你介绍的法子果然好使,我捧着那本书只看了半页,瞌睡虫就自动找上门了,一下子就睡着。” 陈剑臣无心和她讲这些,沉声问:“皇甫小姐,你昨晚有没有做梦?” “有呀!” 娇娜回答得很干脆。 陈剑臣忙问:“你做得什么梦?” 娇娜便有些扭捏地道:“这个不大好说出来吧……”她昨晚做得一个梦,却是跑到苏州城去把街道上所有出售的冰糖葫芦都给吃光了,甜甜的,真好吃。 察言观色,陈剑臣顿时就知道娇娜的梦肯定和自己的不一样,莫非皇甫员外只托梦给自己?因为生怕女儿性子莽撞会坏事? 应该如此…… 当下急声道:“皇甫小姐,你赶紧叫人备车,我们要赶去风波亭。” ――风波亭就建立在苏州北门外数里处,乃是一个长亭所在,属于南来北往的一处要地。 “去风波亭?去什么风波亭?” 娇娜却不认识那地方。 陈剑臣不由分说,拉起她就走,一面赶紧叫马六赶车。 娇娜气急地道:“先生,你到底要干什么?我牙都没刷呢。” ――这个世界,所谓刷牙,就是含盐水,用柳枝条刷的,仔细的话,还是能刷得很干净的。 于是陈剑臣言简意赅地把自己梦见皇甫员外前来求救的事情说了出来。听完,娇娜做声不得,奔跑得反比陈剑臣更快了。 坐在车厢内,娇娜心急如焚,只苦于自己不懂得风波亭的具体位置,否则恐怕立刻就一个人先用法术飞遁而去。最后她似乎抓到一根救命稻草般,紧抓住了陈剑臣的手,忙不迭地追问:“先生,你说爹爹会不会有事?你快说呀!” 陈剑臣摇头苦笑,沉吟一会才道:“皇甫小姐,你不要太着急,如果梦境为虚幻,当然无所谓;就算是真实的,那员外既然还能托梦过来求救,其中必然尚有余地。” “不,一定是真的。因为我知道,这是爹爹一门秘法,叫做《千里梦萦术》,不到逼不得已,他绝对不会施展出来的。” 《千里梦萦术》? 对于此门法术,陈剑臣自是没有听说过的,但这并不妨碍他能望文生义地理解,怪不得没有激发自己神魂里的浩然养吾剑呢,原来并不是类似阴神侵入的方式,而仅仅是一种非常柔和,只负责传递消息音讯的法术。 天下法术多矣,各有传承,流派百千,哪怕真正的修士,也不可能会全部知道,全部了解;尤其一些不传秘法,外者知道的可能性更加低微。 陈剑臣沉声道:“既然确定事情的真实性,那等会到了风波亭,皇甫小姐你可不要莽撞乱来,一切都要见机行事。” 娇娜一怔,随即答应道:“我知道了。” ――爹爹施展出救命之术,被施展的对象之所以选择了陈剑臣,而不是她,这本身就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一方面源于爹爹对于陈剑臣的信任;另一方面肯定是怕自己会冲动误事……至于其他还有什么原因就不得而知了,肯定会有的。那一些,唯有救下爹爹后才能得到答案。 他们在车厢内说话,声音并不大,因此不怕被车夫马六听到,以免引起额外的麻烦来;而要马六赶车到风波亭,亦是命令式的,无需其他解释。 风波亭距离并不算远,马车飞奔,约莫一柱香时间后就到达了。 到了地头,娇娜飞跃下车,四下张望,而陈剑臣跟随而下,就见到一座亭子建立在路边,此时空荡荡的,别说皇甫员外,鬼影都没有一个。 娇娜按耐不住地立刻跑进亭子里搜索,可里里外外都查了个遍,就连亭顶都跳跃上去看了,丝毫蜘丝马迹都没有发现。 ――话说她轻飘飘地跳上亭顶之时,倒把马六吓了一跳――原来自家小姐还是一名武林高手呢。 不过这也不算了不得的大事。 立在亭子内,陈剑臣举目四顾,眼线内没有出现任何值得怀疑的东西,又看了看亭子的牌匾,确实“风波亭”三字无异。稍一思索,就问马六:“马六,苏州城府附近,可还有第二座风波亭?” 马六为车夫,一天到晚走南闯北的,野外地理见识很是丰富,立刻回答:“先生,据小人所知,整个苏州地界都只有这里这一座风波亭。” 地点不错,难道错的是时间? 这个世界的时间观念可没有分得那么精确仔细,分秒必争,而主要是用时辰时刻来衡量,就算一刻的时间也算比较长的,可以发生很多事情了。更何况皇甫员外托梦之时只是说卯时,那范围就更大了。 错过了时间就等于错过了一切。 陈剑臣正疑虑不定,南面方向忽然马蹄嚯嚯,三骑飞驰而来;等他们来得近了,凝神一看,三匹骏马马背之上都用绳子束绑悬挂着猎物,而中间一骑的马背后面,一团火红的身子分外惹眼。 “咦,是李大官人府上的人。” 马六一下子就认了出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解救 (今天倒了大霉,儿子发高烧,摩托车被扣,罚单一千大洋,停电……仿佛集众霉运于一天了――我顶你的肺!) 马六认出对方的身份,属于李逸风那边的人,这让陈剑臣惊疑不定――事情未免太凑巧了些,难道果真如老话常谈的“无巧不成书”? 一时之间,他也无法细想,因为身边娇娜的目光早全部放在了马背那只被麻绳捆绑住的火红狐狸之上了。 不用问,那肯定就是皇甫员外。 现出原形的皇甫员外,身体多处受伤,可见血迹斑斑,分明受伤颇重,耷拉着脑袋,也不知是否昏迷了过去,一动也不动的。 陈剑臣一把拉住要发飙的娇娜,示意她不可轻举妄动,转面对马六低声道:“马六,你赶紧寻个由头,上去把对方留住。” 以现在的情况,还没有到直接“拔刀相向”的份上,如果让娇娜行动,她肯定一出手就把对方全杀了,这一杀,就无法再回头。 马六不明所以,不过陈剑臣发话,小姐又没有出言反对,自己就应该依命从事。他快步跑到官道上,嚷道:“石护院,我家小姐有请。” 他虽然为车夫,但随机应对的能力倒很强的。 闻言,陈剑臣立刻想到了一个办法,附耳对娇娜说了一番,娇娜本想不顾一切发作,出手抢回父亲,可与陈剑臣的眼睛相对时,看到了对方眼眸中的坚定,便答应了下来――或者,是先生说得对,在人间红尘办事就应该多靠智慧,光凭着武力蛮来的话,只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 这一些东西,不正是爹爹所渴望自己能够学到掌握的吗? 马六拦路,对方果然勒住马匹,他们三个都是李逸风门下的门客,凭着一些功夫,成为李家的护院,保镖,领首者姓石,所以马六叫他做石护院。 看见是马六拦在路中,石护院便有几分不耐,喝道:“你这车夫好生莽撞。”他为李家的人,一向都飞扬跋扈惯了,若不是顾忌皇甫家的背景,早一马鞭甩了过来。 马六陪着笑道:“不知石护院何去何从?我家小姐有请。” 皇甫小姐? 石护院三人登时把目光扫进风波亭里来,看见娇娜和陈剑臣并肩而立,心中好不疑惑:对于皇甫家的娇蛮小姐他倒是有所耳闻的,只是无缘无故为何她要找自己? 然而对方为皇甫家的千金,他们不好请而不见,纷纷下马,走过来,拱手问候道:“石弘见过皇甫小姐,不知皇甫小姐有何吩咐?” 皇甫家在苏州为顶尖大户之一,有头有脸,皇甫员外黑白通吃,本事不小,生意做遍好几个州府,与李逸风也有不少生意来往。石弘仅是李家的一名门客而已,对于皇甫小姐自然得客客气气的。 娇娜按捺住内心的冲动,按照陈剑臣的吩咐问:“石护院一大早去哪里打猎了?” 石弘回答:“禀告皇甫小姐,在下并非去打猎,而是奉我家大官人的命令到东山南岭峡谷内寻觅大蛇的尸体。” “大蛇的尸体?” 娇娜疑云大起。 石弘解释道:“近期有一条大蛇为祸东山的事情想必小姐听说了吧,为此我家大官人特意揭了官府榜文,并请张天师设坛作法,用飞剑斩杀大蛇。昨晚天师作法成功,大官人就命令我等三人一大早奔赴而来,到山上寻觅大蛇尸首,好做个见证。” ――张天师设坛作法的事情早传得沸沸扬扬,几乎整个苏州附近的乡里都传遍了,简直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 旁边陈剑臣听见,眉头一皱――事情似乎未如想象中的走向。 娇娜沉住气,又问:“既然如此,石护院不是该搬运大蛇的尸体回来吗?为何马背上绑着獐子兔子狐狸这些猎物?” 石弘讪讪然道:“我们并没有找到大蛇的尸体,只是看见那边峡谷内一片狼藉,树木断折,状甚猛烈,却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至于这些猎物却是我们在回来的路上顺手打的,而这头红狐狸更是在半路捡到的。” 说到这一趟大官人交代下来的任务,石弘三人本来很是抗拒。要知道天师作法虽然说成功了,但都是单方面的说辞,玄之又玄,谁知道是什么回事?万一大蛇不死,他们跑过去不等于自寻死路? 所以,这一趟行动他们很是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地摸过去,就看见昨晚狼藉激烈的战场,大吃一惊,难道果然是天师飞剑发威,飞射过来和大蛇激战了一大场?但如此的话,大蛇跑哪里去了?莫非并没有杀死,而是打跑了? 有了这一个判断,三人不敢久留,赶紧退了出来,但为了取信李大官人,就顺手打了些猎物,又在一段山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头皮毛火红的大狐狸,正受伤昏迷不醒地躺在哪儿呢。 简直就是送上门的大礼。 石护院用脚趾头都能想到,这头狐狸很可能就是被祸及池鱼的,当即用绳子绑了,准备带回去卖掉,赚点钱花,算是这一趟爱惊受怕的任务的奖励吧。 看着马背上被绑住的狐狸,娇娜心情激动,下一句话堵住喉咙,几番说不出来。 旁边上陈剑臣见状赶紧跨前一步,拱手道:“石护院有礼了,小生是皇甫小姐的新请业师,其实是这样的,皇甫小姐看这只狐狸的皮毛有些独特,便想问石护院是否愿意割爱,卖给我们?” 看见陈剑臣的衣装气质,就知道他是个读书人,石护院自不敢怠慢,连忙还礼,听说皇甫小姐要买那只狐狸,更是大喜―― 一身红色皮毛的狐狸,也算奇异,价值不菲。只是这一只全身血迹斑斑,多处受伤,伤痕累累的,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拿出去卖的话估计不好销售,如今半路上有皇甫小姐看中了,能卖给她的话自然会是一笔好生意。 当下道:“原来如此,既然皇甫小姐看上了,但请随便开个价就好了。”心中却想若是对方让自己随便开价,那敢情更好…… 其实娇娜张口就要说出这句话的,皆因她从没有做过营生,哪里懂得物价贵贱,钱财分别。好在陈剑臣反应更快,抢先道:“石护院一番辛苦,这价格自不可少,不如一百贯如何?” 此价格已超出石弘的底线,心中大喜,和两名同伴对视一眼,立刻答应:“没问题。”赶紧从马背上取下狐狸,递交过来,倒怕娇娜会反悔似的。 不料娇娜立刻接过,松绑,紧紧地将那火红狐狸抱在怀里,眼圈儿一红,甚至有泪水掉了下来。 这番表现倒有些异常了。 陈剑臣赶紧解释道:“不瞒各位,皇甫小姐年纪稚嫩,心底善良,最看不惯小动物受伤流血。见之,必生恻隐之心而设法解救之。” 石弘心中顿感懊悔:早知如此,先前捕猎那些獐子兔子之类之时就不该下狠手打死了,若是留得一口气在,多留点血,可能皇甫小姐也会大发慈悲一并买了下来,虽然价格不会太高,但起码比炖吃了强多了…… 那边马六听见陈剑臣的话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小姐有爱心?这话似乎有点假啊。不过眼前的情况,哪里轮到他一个马夫插上嘴的,就算能说话也不会拆自家人的台。 陈剑臣又道:“石护院,我们现在没有带够钱,不如你们随车一同到庄上去支取吧,不知你们方便不?。” 石弘连声道“方便”……内心也有些疑惑:这业师先生的表现是不是太“出格”了,简直就是他在主事做决定一般,而皇甫小姐倒根本没有什么意见。 莫非…… 打量着陈剑臣的样貌,顿时有了个猜测:莫非皇甫员外请先生是假,招上门女婿是真?否则天底下哪里有如此年轻的先生。 想通这一层他大感释然,不再纠结这方面的问题,反正只要拿到一百贯就好了,管谁发钱呢。 一百贯呀,等于一百锭银元宝,等于他五年护院的报酬了,就算三份分也是一笔横财。嘿嘿,看来这一趟没有白跑,回到庄后,李大官人另外还有赏赐呢。 很快,娇娜和陈剑臣坐上马车,开始驱赶回胡庄,而石护院三人则骑马不疾不徐地跟在后面,大声地笑谈着。 车厢内,对着满身伤口的爹爹娇娜一筹莫展,求救般望着陈剑臣。 陈剑臣问:“你没有学过什么可以医疗的法术?” 娇娜摇摇头:“没有。” “那你随身有没有带着什么外敷的药物?” 娇娜又是摇摇头。 陈剑臣一叹气,看来还得自己临时做个“兽医”了,抱过皇甫员外,仔细检查一番,见它身上的多为皮外伤,不算严重,可能有内伤看不出来,那他就没有什么办法了,唯有先回到胡庄再作打算。 不多一会,回到庄上,由娇娜出面叫账房支取了银子给石弘他们,三人拿着沉甸甸的钱,笑眯眯自去了。 娇娜则和陈剑臣进入皇甫员外的房间,要找药对之进行治疗。 第一百一十三章:治疗 (郑重感谢书友‘su,的两次飘红打赏……成为聊斋的第二位盟主――南朝何等何能,能得到大家的厚爱?故而,虽然月票榜上节节败退,但已倍感安慰了!) 看见娇娜手足无措,不知该何处着手的模样,陈剑臣哭笑不得,这应该是他所见到的最“失败”的妖精了吧,完全没有想象中那般“神通广大”的表现,简直就和一个孩童一样,嘴里说着很倔强,但真正遇到事故了刘不知该如何是好。要她独立处理的话必然只会按照本能来行事,而绝不会顾忌其他的影响和后果。 说她笨,显然不是;那就只能用“涉世未深”来形容了。 成妖不易,成妖了还得入世更不易。 要知道开窍仅等于灵智初开,必须要学各种知识来武装自己,这才能算学以致用。用个不大恰当的比喻,陈剑臣想起以前一些武侠书中的人物,如果自幼在寺庙里出家,不涉红尘的话,哪怕日后有了奇遇,得到一身强横无比的内功,但此人在情商方面也是很“悲催”的。容易被人欺骗不说,处理起事情来也是会偏倚失当,很不恰当。 娇娜自幼被皇甫员外带在身边,仿佛圈养,更主要的是其本身有强烈的逆反心理,对于外界说教一概不受。如此情况下,要她“成熟”起来的确不容易。 相比婴宁,两个同为狐狸精,那么婴宁自力更生,可算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一个典范,懂事成熟许多;而娇娜则是锦衣玉食、不学无术的“纨侉”出身。 娇娜所学法术,都源自爹爹,但因为本性问题,她只喜欢修习一些攻击倾向浓重的法术;而对于一些有实用的辅助性法术不感兴趣,根本不愿学。故而导致目前的状况,面对受伤昏迷的爹爹一筹莫展,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突然之间,娇娜对于自己浪费嬉戏的过去感到无比的懊悔: “先生,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没用?” 似曾相识的问题,一样的定位症结,找不到目标的进茫。就是这一句问话,让陈剑臣觉得娇娜的心扉终千完全打开了,换句话说,“问题学生”准备“浪子回头”了。 “既然觉得自己没用,那从此以后,就要做一些有用有意义的事情了。” “但我不懂呀。” “子曰:不耻下问,不懂就学。否则要我这个先生干嘛。” 听到这句话,娇娜终于破涕为笑。 皇甫员外的房间颇大,墙壁之上挂着许多字画,古色生香的,显然都为古董级别,价值不菲。本来陈剑臣准备叫娇娜在房间内寻找出治疗的丹药给老狐狸吃――在很多传闻里头,嗑一颗丹药进去,别说伤势痊愈,肉骨生人,原地复活都是大有可能的,更不用提修为一日千里,修炼一天比别人修炼一年快了,那是基本属性。 谁知道小狐狸精哭丧着脸说他们家中没有那般的丹药,跌打酒,创伤药倒有些。 这怎么可能? 陈剑臣眼睛都大了:话说他心底里一直想吃这么一颗来着。 “先生,具有玄效的丹药不是那么容易炼制的,首先原料就是大难题,其次丹方基本都在道门正统里面珍藏着,外人有谁能知道?” 陈剑臣先是愕然,后又释然……、这个世界,毕竟不是神佛满天飞,圣人不如狗的世界,妖魔鬼怪,得道修士,他们受到的束缚性非常大。也许,这才是天地之间真正的平衡规则吧。否则一巴掌把个星球拍得灰飞烟灭了,那凡人就成了真正的蝼蚁,再没有什么存在意义了。 陈剑臣更喜欢这样的世界。 跌打酒,创伤药都拿来了,是皇甫员外凭着自己的摸索而亲手改良调制面成的,效果自然比寻常药物好许多。 陈剑臣开动前世的记忆,先用清水把皇甫员外的体表伤口清洗干净,然后在仔细敷上药,然后用白布包扎好。 忙完这些,整整花费了一个时辰。 然后将皇甫员外放到床上躺着,盖上被子话说面对本体的老狐狸精,这一番动作坐下来,陈剑臣颇有些感触。 子曰:“一视同仁。”他现在的观念就与之非常接近了。 尔后娇娜又从后院刨出一坛酒来,说是皇甫员外十年前埋下的佳酿,药酒,对治疗身体有奇效,便打开坛口,倒出一杯来,亲手喂给爹爹吃。 咳咳! 果不其然,喂一大口酒进入后,老狐狸顿时发出一阵干咳声,犹如老人咳嗽,随后,它缓缓睁开了眼睛。 眼睛一睁开,它就看见陈剑臣和娇娜,挣扎着要起来。 “爹爹不可……” “老员外受伤甚重,不宜妄动。” 后一句,却是陈剑臣说的。 老狐狸定定地看着他,眼神十分复杂,忽然张口吐人言:“留仙你还愿意称呼一只狐狸做员外?” 陈剑臣呵呵一笑:“既然老员外敢于托梦给留仙,请求相救;那么留仙又如何不敢称呼狐狸为员外?” 皇甫员外身子一震:“莫非留仙早就知道老朽父女的身份了?” 旁边娇娜立刻插口道:“先生真得早就知道了。”然后再无隐瞒,把其中发生的种种,包括昨天在苏州遇险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 皇甫员外越听越震惊,听到拂晓和尚的现身后,更是嘴巴一抽,倒吸口冷气。奋力坐起来,对着陈剑臣恭恭敬敬一拜:“大恩不言谢,留仙对老朽父女之恩情,天高海深,永世不忘。” 陈剑臣连忙将他扶起,见其精神不错,便顺口问起其遭遇,如何会被凡人抓住。 皇甫员外也没有掩饰,从头到尾将事情经过叙述而出,其中的曲折惊险,难以言表。 听完,娇娜立刻气呼呼地道:“又是那该死的和尚,不都说‘众生平等’吗?为何他见到我们就要赶尽杀绝?” 皇甫员外摇头叹息不语……他虽然为狐狸精,但自问修行至今不曾伤过无辜之人,并且一心向善,经营所得许多都拿出来做善事,救济贫穷,简直比和尚们还慈悲为怀了。可拂晓和尚见到他,当即视为异类,立刻便下杀手,欲除之而后快。 陈剑臣亦不语:派别之见,族类之见,存在不知多少岁月,观念早已根深蒂固,岂是轻易会改变过来的? 此时皇甫员外对娇娜道:“娜儿,你能听从先生的意见,没有轻举妄动,鲁莽而行,爹爹甚感安慰。” 娇娜一撅嘴,道:“当时女儿见到爹爹受苦,真得很想马上施展法术,大开杀戒的。” 皇甫员外沉声道:“杀之又如何?一时爽而已,却会惹来无穷的后患,还会牵连到先牛,以及庄上一干仆从人等。” “谢爹爹教诲!” 说着,娇娜却冲陈剑臣做了个吐舌头的小鬼脸。 第一百一十四章:怒火 皇甫员外身上的皮外伤并不碍事,主要是他的hún神被拂晓和尚的法术震伤,需要静养好一段时间才能慢慢恢复回来。由于受创不轻,在这段时间内他甚至无法变化出人形来,只好躲在房间内,不被外人看见。 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平时没有命令,仆从们都不敢进入他房间的。 说了好一会话后,皇甫员外的精神越发疲软,倦伏在被窝里,垫高了枕头,但他还不愿休息,望着陈剑臣,慢慢道:“留仙身怀正气,万中无一,实在令老朽好生仰慕。” 陈剑臣回答:“不过是偶然养出的而已。” 皇甫员外叹一口气:“好一个偶然老朽本以为正气虚无缥缈,只是圣贤书上的胡诌之言,不料留仙竟能修养而出,啧啧,真不该说什么才好,………” 陈剑臣眨眨眼睛:“我小时候也以为神仙鬼怪都是满纸荒唐言的。” 皇甫员外哈哈一笑,不想牵动了伤势,顿时痛苦得咳嗽不止。 jiāo娜白了陈剑臣一眼,关心地道:“爹爹,你就不要再罗嗦了,早点安歇吧。” 陈剑臣也道:“皇甫小姐所言极是,员外有伤在身,应该多休息,那小生就告辞了。” 说着,和jiāo娜关好门退了出去。 出到外面,jiāo娜忽然道:“先生,今天不是鲁姐姐返回江州的日子吗?” 陈剑臣点点头,本来他答应今天要去苏州城府送行的,只是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耽误了。现在,王复和鲁惜约他们应该早就在返回江州的路上了吧。 jiāo娜自是知道陈剑臣没有去送行的缘故,心生内疚,忽道:“先生,以前娜儿不懂事,还请先生多多原谅。” 陈剑臣笑道:“皇甫小姐看我像个小气的人吗?” jiāo娜认真打量他一眼:“我只知道先生和一般读书人不同嗯,先生,我们该去上课了。” 学生能如此懂得上进,先生自不可怠慢了,举步yù行。猛地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不多一会,管家阿福就扶着一人走了进来。 王复,竟是王复。 只见他衣衫被撕破了好几条口子,左边脸颊被打了一拳,肿得像个大馒头似的,左眼几乎都睁不开了。 陈剑臣吃了一惊,忙问:“拂台兄,发生了什么事?” 王复看见他,嚎啕起来:“留仙,我们被打劫了,鲁惜约姑娘被人劫走了。” “什么?” 陈剑臣霍然sè动――这几天简直就是事故迭生,一桩接着一桩地发生着,没个喘息的空当。 当下王复坐下来,把经过道出――原来他们一大早就离开苏州,开始返回江州。在路上,鲁惜约对于陈剑臣没有前来相送而甚是黯然。 但就在他们途径一片林子时,边上突然杀出十余名méng面汉子,个个手持刀刃,不由分说冲了进来,三两下就把王复等人打倒在地,然后掳掠鲁惜约而去。shì女香儿紧抓住鲁惜约的手不肯放开,竟然被对方凶残地一刀杀了。 香儿死了? 陈剑臣的拳头不禁紧紧握起,对于这个忠义并全的小丫鬟,他相当有好感。没想到就这般没了,没得如此意外。 人生,本就脆弱如昙huā,乍看风华正茂,转瞬已凋谢枯萎。 被劫人了而且发生了命案,王复第一反应就是要返回苏州报官,只是人生地不熟的,不好着手,就先赶到胡庄找陈剑臣汇合,商量对策。 突然之间发生如此重大的事故,纵然陈剑臣也有些心乱,微微定神,忽问:“拂台兄,对方直接就掳掠鲁姑娘走的吗?可有抢劫其他?” “没有,连钱财都没有抢。” 王复回答。 陈剑臣长吸口气,心中已有些分明,道:“不管怎么样,报官那是一定的。走,我们现在就去苏州府衙击鼓报案。” 回头对jiāo娜道:“皇都小姐,你就留在庄上吧,不要乱跑了。” jiāo娜本想跟去的,但爹爹却要人照顾,就道:“先生,我会听话的。嗯,另外你也不必太担心,寻找鲁姐姐的事情,娜儿可以让松娘去打听打听…… 只是这两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松娘没有在庄上,不知飞哪儿去了。” 松娘? 很陌生的名字,不知道是谁…… 可陈剑臣也不及多想,急匆匆和王复出庄,坐了他的马车赶向苏州城府。两辆马车,香儿的尸首就放在后一辆马车之上。 这么一个年级稚nèn的小姑娘,对方说下手就下手了,当真是心狠手辣。 陈剑臣没有观看丫鬟的尸首,据说是被一刀刺入心腹间,死得甚为惨烈。他怕自己看了会当场忍不住掉眼泪儿。 马车飞奔,鞭儿飞响,入得苏州城后,直奔苏州府衙。 苏州府衙的建筑布局和江州差不多――其实天下间当官者办公的地方都差不多,首先是大,占地大,房子大:其次是威风,建筑风格森然,架势宽宏,建造得能让一般人还没有进来,光看一眼就心生敬畏了就最好。 府衙大门外左边鼓架之上,挂立着一面牛皮大鼓,白面红身。 陈剑臣动作迅捷,马车还没有停稳,他就飞身而去,疾步冲上台阶,就要去击鼓,让府尹升堂。可他奔到鼓前时却看到只有这么一面光秃秃的鼓,而没有鼓槌放在边上。 这是怎么回事? 他正疑huò地左顾右盼,一名上了年纪的官差慢悠悠走过来,打量了一身敝旧的陈剑臣一眼,有气无力地道:“你可要击鼓?” 陈剑臣道:“不错。” “老规矩,击鼓当收铜钱一贯,方能拿鼓槌。” 陈剑臣不曾进过府衙,哪里知道这些狗屁规矩,又惊又怒:“官差矢人,现在有命案发生,赶紧叫府尹大人升堂审案吧。 老官差置若罔闻,懒散地用小手指抠了抠耳朵,道:“死人了也得先交银子,这是规矩。” “哈哈哈!” 陈剑臣怒极而笑,顿觉得一团怒火在xiōng间猎猎焚烧,直要烧得他眼睛都要通红起来,勇从怒火生,举起拳头,猛地一拳打在鼓面上。 咚!!。 第一百一十五章:案子 上好的牛皮大鼓,极其坚韧,非常绷紧,肉身拳头打上去,顿时有巨力反震回来,指骨间隐隐作痛。但陈剑臣的双拳轮流上阵,毫无畏惧地一拳接着一拳打在鼓皮上。 咚咚咚! 声音虽然不算大,但稳定而有节奏,足以让官府里面的大老爷们听见了。那老官差勃然色变,喝声尖锐起来:“大胆刁民,乱打官鼓,好大的胆子!” 陈剑臣剑眉一扬:“此鼓本为鸣冤鼓,但凡百姓有冤,人人得而敲之。你这官差,私定规矩,乱收钱财费用,其罪可诛。” 老官差气得三尸神暴跳,自古“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这鸣鼓收费的规矩已定了不少年头了,何曾有人敢出来说话?不料今天碰到个楞的,直接就用拳头砸上了,简直要挑战官府的权威呀。 如斯想着,他就从腰间掏出一条铁链子,要去套陈剑臣。 陈剑臣凛然一喝:“我乃秀才出身,你敢无端动手?” 此时王复等人也上来,站到了陈剑臣一边。其实王复心里是毛毛的:官差要钱就给他嘛,区区一贯而已,况且这里是苏州不是江州,闹将起来,对方随随便便就可以下无数绊子,这案子就不好办了。 论及官府里的弯弯道道,黑黑白白,王复可是比陈剑臣清楚得多,但他不知道,陈剑臣就算清楚,也不会忍气吞声地跟着别人的规矩走的。 听到他的大喝,老官差脸色一变,有些犹豫:对方是秀才,他一介官差根本不能随意下手,还是进去禀告师爷再做定论。 一转身,很麻利地跑进了府衙。 鸣冤鼓响,升堂审案,此为定例。苏州府衙的升堂效率还是可以的,约莫一盏茶时间后,大堂摆开,两排官差站立,杵着根水火棍,笃笃笃地击打在地面上,嘴里则很例牌地喊着:“威武!” 陈剑臣和王复昂然进入――他们是秀才,有功名在身,有着见官不拜的豁免权利。 大堂气势威严,正中高悬匾额:“明镜高悬”,牌匾之下坐着一官,五短身材,身形如葫芦瓜似的,一张圆脸,小眼睛,留两撇八字须,看起来就像个不倒翁似的。 苏州府尹莫则宗莫大人在官场上的确可以说是个不倒翁,苏州知州换了三任,但他这个苏州府尹依然稳如磐石。 ――如果说在天统王朝,知州一职权高位重,为一州最高领导的话,那府尹一职则差不多相当于州府法院院长,主持审理一州大小的事故案子,其中肥水,多得堪比苏州河水,所以说这是一个人人都想坐上来的位置,大肥缺。 啪! 不管有事没事,先拍惊堂木再说,此为官威 “堂下何人击鼓升堂?见了本官缘何不跪?” 王复赶紧上前一步,作揖道:“学生江州明华书院生员王复,见过大人。” “学生明华书院廪生陈剑臣,见过大人。” 大人身边的师爷顿时喊道:“你们可有路引名牌?” ――所谓路引名牌,都属于证明身份的东西,尤其是离开本州到他州去,必须到官府办妥路引名牌,没有的话被官府查到,会论以“逃窜”,要依律定罪。换句话说,这是这个世界的“护照”。 王复和陈剑臣呈上路引名牌,师爷验过了没问题才还给他们。 两名秀才来击鼓报官,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官学里的廪生,身份有些特殊,往常对付百姓的那一套就不好使了,莫大人便道:“你们为何事击鼓?可有状子?” 状子为诉讼的呈文,升堂时必不可少。在路上陈剑臣早就提笔写好了,现在便呈交上去。 莫大人看完,吃了一惊:光天化日,拦路掳人,还杀了一人,这可是了不得的大案。赶紧打醒精神,和师爷商量几句话,首先叫仵作去验明死者的伤势,又一一录了口供,签字画押了,然后再派出两名捕快带领一队官差赶去案发现场勘察―― 这些都是办案的惯例做法,在程序上无可挑剔,办完了这些后,莫大人就叫王复和陈剑臣回客栈等消息了。 他们等得起,只是被掠的鲁惜约却是万万等不起的。 飞来横祸,出了这般事故王复长吁短叹,眉头紧锁,归程只能往后压了。晚几天回也没事,只不过陈剑臣把鲁惜约托付给他照应,无端被人掠走了,就有点交代不过去。其实陈剑臣并没有任何怪罪他的意思,陈剑臣心思玲珑,想及这桩事故,第一反应便是,对方可能是李逸风那边的人…… 李逸风和鲁家有着血海深仇,当初为了谋夺鲁家的产业,李逸风勾结地方里正,以及官府,无所不用其极,用极为卑劣的手段害死了鲁惜约的父母,从而把偌大的鲁家产业抢了去,这才能成为如今的苏州一大豪强。 其中的过程,鲁惜约俱深深地记在心上,并全部告诉给陈剑臣听了。 陈剑臣听完,对李逸风的评价就是九个字“如狼似虎,恶人猛于鬼”。 时隔多年,漂泊在江州的鲁惜约回来祭拜父母时萌生了复仇之念,只是在船上刺杀未果――不知道是不是在那个时候,李逸风就起了疑心…… 只是目前情况不明,很多东西都不好下定论。只能肯定的是,这定论不能坐等官府下。无数例子早已证明,等官府有了定论后,那母猪都已经爬上树了。 报官,只是表面程序上的常规动作。 暗地里的动作,就要动用身边所能帮得上忙的因素了,其中最大的助力,无疑便是皇甫父女。只可惜皇甫员外负伤在身,不能变出人形走动,否则有他出面会更加给力。老狐狸精行动不便,就只能退而求次,请小狐狸精出手了。娇娜固然有些莽撞,但她毕竟身怀法术不是? 况且,离开胡庄之时娇娜还曾提过一个名叫“松娘”的名字,说其能帮忙打探消息,莫非那也是一只妖? 陈剑臣暂时不明所以,嘱咐了王复几句后便只身返回胡庄去――留王复在苏州城府内,一方面为了聆听音讯需要;另一方面,有些事情被王复知道了的话,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的。 望尽青山,青山处处风刀雨剑,能真正承受得起的人并不多……( 第一百一十六章:怪鸟 心情有点焦急地回到胡庄,迎面jiāo娜走过来,道:“先生,报官的情况如何?” 陈剑臣皱着眉:“能怎么样?按章办事呗。” jiāo娜道:“爹爹叫你过去呢。” “嗯。” 应该是jiāo娜把鲁惜约被掳的事情告诉皇甫员外了,如果这个老狐狸能提供帮助的话,解决事情的渠道无疑会丰富许多,快捷许多。若是眼巴巴等官府查案,不知道要查到什么时候才有结果,时间越长,后果越不堪设想。香儿已出事了,陈剑臣绝不愿再看到鲁惜约出事。 房间内,皇甫员外就垫着一个枕头中躺着。看上去,一只全身皮毛火红的狐狸这般如人地躺在上面,能给人一种诡异而荒诞的感觉。 不过陈剑臣司空见惯,倒没有什么惊奇。 “留仙,听说鲁姑娘出事了。” “嗯。” 陈剑臣又把报官的过程简要地说了一遍。 听到他无视府衙规矩,以拳击鼓的作为,皇甫员外眼眸一下子明亮,随即伸出爪子习惯xing地掠了掠嘴边的长须,道:“留仙此举,固然意气风发,但只怕官府会趁机下绊子,拖延办案的速度。” 官官相护,那老官差敢于si定规矩娶钱,定然不是单方面的行为,而是代表了整个衙门的利益团体。 一边jiāo娜立刻插嘴:“都发生命案了还要先收钱,这规矩狗屁不通。先生打得好,要是我在,直接就把那鼓给敲破了,摆设之物,留之何用?哼,明明是鸣冤鼓,却要si设规矩收钱才能敲打,若果别人没钱那不得鸣冤无门了吗?” 皇甫员外登时瞪了她一眼。 jiāo娜却毫无退缩:“爹爹,虽然娜儿答应乖乖听话,但也不能如此不辨是非曲直地听话。先生,你说对不对?” 赶紧把先生亮出来。 练剑臣哈哈一笑:“皇甫小姐此言大快人心。我等之辈,读圣贤书,所为何事?” 读圣贤书,所为何事? 这一句话问得发méng振聩…读圣贤书,所为何事? 为名?求财?争权?夺利? 只怕四者正是天下读书人孜孜不倦地苦读的主要目的吧,所求所盼,不外乎一朝上皇榜,鲤鱼跃龙门,光宗耀祖,一世荣华。 陈剑臣忽而想起悒悒离开江州,被贬到浙州金华的聂志远,其上任江州知州后,励精图治,关爱民生,属于不折不扣、愿意为民做主的清官,只是“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浙州路八千”最后落得一个从三品知州罢黜为九品县令的下场。其中原因,绝非仅仅是为了反对弘法的缘故,必然还夹杂着其他许多的利益冲突。 学而优则仕,但仕图险恶,远超做学问的简单。 皇甫员外霍然动容,呼的坐起来,道:“留仙,听你这句话,我似乎知道为什么你能修养出正气了。哈哈,你能做如斯想,定然不会指望官府破案救鲁姑娘出来吧。” 陈剑臣眉毛一扬:“我等不起。” “那好,你现在有何说法,不妨一说?” 陈剑臣沉声道:“李逸凤,李大官人。” 皇甫员外凝神道:“你怀疑是他所为?” “对方的直接目的就是掳人,而鲁姑娘在苏州地界只有李大官人这么一个仇人,他必然会是第一嫌疑对象。” 皇甫员外眼睛眨了眨:“你的意思是说鲁姑娘身份被识破,故而对方要下手?” 陈剑臣道:“以李逸风的势力背景,他要打听出一个人的身份来其实并不难吧。更何况鲁姑娘回乡祭拜父母,肯定会留下不少线索的。” 皇甫员外又掠一掠胡须,连连点头:“留仙所言不错。” jiāo娜鼓起眼睛道:“既然有了线索,我们应该马上行动。鲁姐姐多留在对方手里一会,就多一分危险。、。 这是皇甫员外问:“松娘呢?有她在就好找人了。” jiāo娜回答:“娜儿也不知道她飞哪里去了,这两三天都不见人。” 陈剑臣好奇打听:“松娘是谁?” jiāo娜随口回答:“松娘就是一只鸟儿,嗯,先生你应该见过的。” 鸟心陈剑臣马上就想起那只美丽而怪异的飞鸟来,羽冠而白眉,尾巴极长。这么说来,这只鸟儿也是一只妖? 怪不得它的表现总是透着古怪。 皇甫员外仿佛洞悉了他内心的想法,解释道:“松娘本是一只奇鸟,偶然被老夫所获,便施展些手段点化了她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开窍,仅是开了一半而已。故而有些灵通,会说人话,尤其善于刺探情报等。呵呵,其实老夫是想找这么一只鸟儿给娜儿作伴,但不知怎么搞的,它和娜儿,天生不对头,常常吵架。”jiāo娜嘻嘻一笑:“爹爹有所不懂,一只狐狸和一只鸟儿吵架最是有趣了。” 皇甫员外翻了个白眼出来,难为他如今用狐狸原形做这么一个高难度的情态动作。 陈剑臣不关心这个,问:“那现在松娘到底在哪里了呢?” jiāo娜摇摇头:“就是不知道说也奇怪,她平时基本都在庄上的,能到哪里去?对了,前些日子她跟我说很喜欢鲁姐姐,会不会跟着鲁姐姐去了?” 一鲁惜约在胡庄上住了一段日子,她xing格温婉,和jiāo娜等人相处得都不错,现在听说一个半妖鸟也对她有好感,实在有些无语。 jiāo娜越想越像那么回事,道:“她肯定怕我和爹爹骂,所以就悄悄跟着我们出庄到了苏州城里去。” 陈剑臣问:“既然如此,当鲁姑娘遭难之时,它为何不出手帮忙?” jiāo娜没好气地道:“先生,松娘只是一只鸟儿,灵窍只开一半,yin神都还没有能出窍呢,除了半空投粪,用嘴巴叼石头扔人外,能奈人何?” 陈剑臣哑然,不过也知道jiāo娜说的是事实,人分老少壮弱,妖一样分。有些妖就算能开窍,但也不具备太大的本事。诸如盛妖小义,刚出道的时候除了披着画皮吓人外,一无长处,就算一个十岁孩童都能踩死它。开灵窍仅代表拥有了灵智,有了学习法术的基础,而本身力量并不能一下子就一飞冲天了。尤其本体孱弱的妖类,实在属于“弱势群体”之一。 皇甫员外忽道:“娜儿,如果你猜测正确,那松娘现在肯定和鲁姑娘在一起。它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飞回来禀告,是因为要跟随劫匪的行踪,要打探他们到底会在哪里落脚,然后才回来告诉我们。” 闻言陈剑臣一拍大tui:“聪明!” 山林莽莽,道路崎岖,本来罕无人迹的地方此时却有一队人在前行着一这些人,总数有十二个。 哦,应该有十三人。皆因其中一个被麻包套住,只lu出一双脚来。 这是一双长得很秀气的脚,或许因为挣扎的缘故,一只脚上的鞋子已经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剩得洁白的袜子。 前一段时间的挣扎无疑让麻包平人筋疲力尽了,或者已气急攻心昏mi过去,被两名汉子抬着走,一动也不能动。 十二名汉子,个个身形彪悍,身穿紧身黑衣,用黑巾包头褒面,行迹非常诡异。 急速走了一段路后,其中一名汉子叫道:“大哥,都走到山上来了,这面巾可以取掉了吧?包着口鼻难受。” 领首的大哥回答:“好吧。” 得到他的允许,众汉子立刻动手拿掉méng面的黑巾,lu出一张张或凶狠、或残暴的容貌来。其中不少人脸上甚至疤痕丛生,不是刀伤就是剑伤。 他们本就是为祸一方的山贼,有个名堂叫“流马十八贼”为首者姓王,名允,来历颇有些传奇。据说他本是武生出身,只是考了好几科都没有考上,一次在考场恶了教官,被逐了出来。一怒之下他便啸聚绿林,成为山贼头头,带领三干手下专门拦路剪径,劫杀过来客商。 经过多年的洗礼,流马十八贼剩下了十二个,个个都是背负命案怕亡命之徒,都上了苏州官府的通缉名单。 “大哥,这小娘皮的真他妈长得水灵,简直比整条苏州河上的huā魁还要人命,要不我们先……、。 这时一个左眼扣住一块眼罩的独眼汉子面luyin邪地说道。 身材不高,但极其雄壮的王允冷哼一声:“周炳,你少打这些huāhuā主意,至少现在不行。李大官人出的一千贯钱,你还想不想拿?” 听到一千贯钱的赏金,那周炳用力吞了吞口水:“老大,李大官人说什么时候上山?” “今天晚上,况且他说了,他玩完之后,这小娘子就归我们的了。” “真得?” 这一下,不但周炳,其他汉子都lu出了欣喜若狂的神sè,不怀好意的目光瞟向麻包时,看着lu出来的那一双白皙秀气的小tui,每个人都觉得热血沸腾起来。 “大哥,你看,那只怪鸟又出现了!” 此时忽有人嚷起来。 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王允就见到不远处的一株灌木之上,立着一只拳头大小的怪鸟,此鸟羽毛颜sè鲜艳,翠绿相间,长长的尾羽几乎等于体长,优雅地飘在后面:顶上一簇羽冠,火焰似火,两只圆圆的眼睛上方,各是一条细长的白毛,如人的眉毛,洁白胜雪。 怪鸟站立在一根树枝之上,直勾勾地看着王允等人,碧幽幽的眼瞳流lu出一股难以形容的冷意一冷得能让王允不由自主就把手放到了腰间的刀柄之上。!。 第一百一十八章:杀恶 “各位难道看不出我是个女人吗?” 如果陈剑臣在场,听到自己的学生说出这么一句充满了戏谑,而且显得非常酷的话语来,定然要大跌眼镜,要重新评估娇娜的小脑袋了。 但话说回来:古灵精怪,不正是狐性本色吗? 要知道娇娜可不是知书识礼的婴宁,只要有机会,她一定要搞怪一下,从中得到快乐的消遣。 流马十八贼,贼贼面面相觑,感到无比的惊讶,实在想不明白这少女是怎么出现在这荒山野岭的。 饶是王允胆气如山,也差点想开口问一句“神仙?妖怪?” “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毕竟是头领,越是关键时刻越要站出来压阵,免得自乱阵脚。 娇娜咯咯一笑:“你猜?” 这两个字差点让王允吐血,一咬牙:“本大爷管你是什么人,既然送上门了,那就别想走了。兄弟们,并肩子上。” 如此诡异的情况简直平生未遇,他固然对自己手中的刀很有自信,可也不愿讲什么江湖规矩,更不会讲什么好男不与女斗之类的虚套儿。直接一声令下,要一涌而上,乱刀把对方切了。 “冲呀!” 发一声喊,七八条汉子手执刀剑,蜂拥杀上来,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念头,寒光霍霍,直朝娇娜身上招呼。 后面鲁惜约看见,很是捏了一把汗,脱口叫道:“小心!” 但好个娇娜,视滚滚寒光于无物,依然咯咯娇笑,也不见她使出什么身法,轻盈盈就飘进了人群中―― 砰砰砰! 下一刻,三条大汉横飞着跌出战斗圈,摔出丈余外,仆伏在地,个个喉咙鲜血直冒,眼看不能活了。 “原来娇娜妹子会武功的……真看不出来呀。” 鲁惜约惊喜交集,她此时已看清娇娜右手之中执拿着一柄三指宽的七寸小刀。小刀非常薄,薄如宣纸,通体泛着一层红芒,不类凡品。 小刀翻飞,犹如魅影,几乎每一刀刺出,都有一名山贼喉咙中刀,倒地身亡――当一群自翊亡命的山贼,遇到一个修炼出金丹的狐狸精,结果可想而知。 娇娜本有十种以上的方法将对方全部解决掉,只是眼下她却选择了最为粗暴的一种,以武杀武,虽然要折腾些手脚,过程却自有暴力的快感洋溢。 嗤嗤! 又是两名山贼倒地,此时王允耸然发现自己身边就只剩下两名同伴了,其中陈佑还活着,正站在后面稍远的一个位置,双手都扣了飞刀,要寻觅一个最佳的出刀机会。 那个机会,或者是己方幸存的唯一机会了。 王允双目通红,呀呀呀大喊着:“死**,给我死吧!”刀光如雪,使出的正是看家本领《乱披风》刀法,奋不顾身地朝着娇娜卷过去。而另一名悍匪也相当配合地手持一面大板斧,从另一个方向夹击过来。 嘻嘻…… 只是娇娜的笑声依然清脆悦耳,笑得让王允心生绝望―― “着!” 后面的陈佑嘴巴刚习惯性地念叨出一个“着”字,双手还没有扬起,蓦然脖子间微微一痛,似乎被人扎了一针。他惊愕回首,就见到弱不禁风的鲁惜约站在后面,将一根长约三寸的银针刺入他的脖子,然后飞快后退了。 “你……” “天赐飞刀”只来得及吐出一个字,随即双眼一黑,仰天倒地昏迷过去――原来这个婉约如水的少女并非羔羊……不对,她的双脚不是被绑住了吗?什么时候挣脱了的? 只可惜陈佑永远都无法知道真相了。 看见他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的模样,鲁惜约莫名地感到阵阵反胃,急冲到岩石边上,哇的就吐了出来。 银针度人,亦可杀人! 这是在那个玄虚的梦中,那位面目慈祥的白胡子爷爷最后交代给她的一句话……但这一针,鲁惜约却是为香儿扎的。 陈佑的死,王允以及另一名悍匪并没有看到,因为在娇娜的刀下,他们死得比陈佑还快了那么几秒钟。 小刀锋锐如常,咚的,一滴浓浓的鲜血从刀尖上流淌下来,滴到地上。 “鲁姐姐,这些恶人全部死了,我们走吧。” 此时鲁惜约精神稍有好转,扶住石壁坚毅地道:“不,还有一个恶人没有死,其为首恶,不杀此僚,惜约誓不摆休!” “哦,还有谁?” 娇娜好奇地问。 当下鲁惜约把李逸风会过来的情况说了。 听完,娇娜一拍手:“如此正好,鲁姐姐报仇有望了,嗯,我会帮你把那什么大官人抓住的。” 鲁惜约双眼有泪水涌出,向鲁惜约鞠躬道:“多谢娇娜妹妹了……” 娇娜嘿嘿一笑:“你不用谢我,要谢就谢谢先生吧,是他派我来的!” “是公子?可他怎么知道我被人抓到了这里?” 鲁惜约惊喜不已。 娇娜学着陈剑臣的模样,把小手背负在身后,咳了咳:“先生本事大着呢,有句话怎么说的‘运筹什么屋之中,决胜多少里之外’。” 鲁惜约噗嗤一下被逗笑:“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对,就是这一句。” 经此一岔题,鲁惜约也就不再追问什么了。对她而言,重要的是结果,不是过程。 娇娜把地上的尸体收拾到一边,丝毫没有惊慌,鲁惜约看着,心知这妹子绝不简单,但也没有唐突地多问。 收拾完毕,娇娜问:“鲁姐姐,你确定那家伙会在夜里上山来?” “肯定会的。” 娇娜侧着脑袋,有点好奇:“这李大官人莫非是个白痴?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呢?也不嫌麻烦。” 鲁惜约眼眸迸射出仇恨的火焰:“因为他不仅只是想斩草除根……男人,总是很贪心,总是想得到更多。” 娇娜嘻嘻一笑:“原来是这样……不对,先生也是男人,可他似乎一点都不贪呀。” 鲁惜约脑海里闪过陈剑臣俊朗的脸庞,忽而觉得脸有些烧:“总有些例外的。” “嗯,那也是。” 扑腾腾,此时飞进一只漂亮而怪异的鸟儿来,直愣愣落在娇娜的肩膀上,忽而张口吐人言道:“娜娜,我可以说话吗?” 娇娜立刻示威地朝鸟儿举起了小拳头:“第一,你已经说话了;第二,不准你再叫我做娜娜。” 鲁惜约看见,不禁目瞪口呆。 然而那鸟儿喋喋不休:“好的娜娜,嗯,娜娜,其实我想说的是,刚才我看见有人上山了。” 有人上山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豺狼 jiāo娜以女流之身,手执利刃,击杀十余山贼,鲜血淋漓而sè不变对此鲁惜约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可接受的,以前她在遛鸟楼就曾见过一些江湖异人,武林高手,知道天下之大,藏龙卧虎。 鲁惜约阅人多矣,她看皇甫员外,就明白对方不会是寻常百姓,普通富家翁。爹爹如此,有个身怀绝技的女儿也是正常的事情。唯一觉得惊讶的是jiāo娜那种杀贼如杀鸡的狠劲,这实在和她jiāo媚的外表很不符合。 但由于对山贼的痛恨,鲁惜约反而觉得jiāo娜杀得好,她自己都扎了一个呢一扬善不除恶,善岂能声张? 为民除害,杀人亦善! 鲁惜约的坎坷出身,早已决定了她爱恨分明的xìng格。 虽然接受了jiāo娜的深藏不lù,但眼下忽然见到她和一只鸟儿在你一句我一句的拌嘴,鲁惜约反而不淡定了,眼勾勾看着那鸟儿,感到匪夷所思。 鹦鹉学舌,本为正常,遛鸟楼中就养了好几笼的鹦鹉八哥,它们被精心调教过,会模仿人说话儿,因为环境问题,时不时还会张嘴说几句令人捧腹的粗鄙之语:“公子,你好坏哦,mō人家那里……” “大爷,不耍嘛,不要嘛……嗯嗯……” 诸如此类,令人忍俊不禁。 然而学话是学话,就算天下间最聪明的鹦鹉,它也只会学说话,而难以和人进行复杂的情景对话,尤其还对得如此流利娴熟,十分人xìng化。 这样的鸟儿,还是鸟吗? jiāo娜看见鲁惜约惊愕的样子,微笑着介绍:“鲁姐姐,这是松娘很聪明的一只奇鸟,这一次我们之所以知道你被绑到了此地,全靠她呢。” 一“奇”字足以解释很多无法想象的问题。 鲁惜约惊喜地打量着松娘…前些日子在胡庄,此鸟就常常出现在自己面前,当时还赞美过它呢。真没想到这只名叫“松娘”的鸟儿会说话而且很灵通。算起来,这次能逃过一劫,还是依仗松娘的帮助。 “松娘,谢谢你。” 松娘一振翅膀,飞到鲁惜约香肩之上,张嘴说道:“鲁姐姐,不用谢,松娘可是很喜欢你的当然不会让坏人欺负你啦。” jiāo娜嘿嘿一笑:“松娘你可表错情了,人家鲁姐姐早有心上人了。” 松娘登时尾巴一翘,老气横秋地道:“我知道,但我一定会打败他的!” 噗! 鲁惜约差点喷饭也好在没碰到吃饭的时候。 jiāo娜嘴一撇:“就凭你也想打败先生,别白日做梦了,先生一笔尖下来,你白眉就会变成黑眉。” “嘎嘎!我好害怕哦!“松娘煽动翅膀,扑腾腾又飞出去了~她要去监视上山人的动静。 看见鲁惜约脸sè红扑扑的jiāo娜就道:“鲁姐姐,松娘就靠一张嘴厉害……” 鲁惜约忽而小声问:“宅是公是母的?” 一听,jiāo娜立刻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鲁姐姐,她的名字都叫松娘当然是母的啦!” 一嗯,鲁姐姐这话日后可以用作“打击”松娘的秘密武器,问一声公母,………, jiāo娜如斯想着。 扑腾腾。 松娘飞回来了表情似乎有些凝重、 看一只鸟的表情?估计也只有jiāo娜才看得出来了。 “怎么啦?” 松娘停在jiāo娜肩膀,张口说道:“来了五个人,其中有个道士。” “道士?” jiāo娜秀眉一扬:“莫非是那个张天师?” 李大官人的幕宾张天师,设坛作法,呼风唤雨,飞剑斩大蛇的事迹早已传遍苏州城虽然现场没有找到大蛇的尸体,但大面积狼藉的jī斗痕迹很清楚地告诉大家其中发生了什么事。而对于大蛇尸首不见的情况张天师是这样说的:“哎,都怪本天师错算一着没算到此蛇已有百年道行,所以飞剑之上欠缺了些火候只能将它刺伤。不过一剑之下,大蛇负伤远逍,以后都不敢再出来为祸害人了。”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表情非常痛心疾首,但其实是被李大官人派人再得紧,脱不得身去,正担心谎言被揭穿,暗暗叫苦呢。 对于东山南岭发生的诸种事情,张天师当然一无所知,他本名张自然,因为机缘曾拜在龙虎山外山学道。不过他根本没有学道的决心和耐心,打了半年坐后就受不了这般枯燥的寂寞而请辞下山了。 下山之前,他通过某些特殊的关系搞到了一枚“遣鬼差令牌”。 就是靠着这枚能通过一种小法术差遣到一名鬼差办事的令牌,张自然在江州混得风生水起,成为朝天观的主持,以天师自居。只是被吴文才说动,故技委施要去作*陈剑臣时,遇上了陈剑臣的笔墨正气,令牌被毁,丧失了作用神棍的根本依仗。 对于素未谋面的陈剑臣,张自然自是恨之入骨,在他看来,陈剑臣断了他的财路,此仇不共戴天。 但他也不能拿陈剑臣怎么着,话说回来,他只知道陈剑臣在江州的住宅之处,可连陈剑臣的样子都没见过呢。 张自然席卷了细软财物,因为害怕吴文才追究,一连跑了许多地方,每到一地就huā天酒地享受,huā钱如流水,卷跑的家sī用着用着就差不多光了。后来到了苏州,在苏州河上泡了几个晚上后钱袋就完全的干瘪了。 瞅着干瘪的钱袋多一眼,张自然对于陈剑臣的怨恨就深一分,他忽然有了决定,赚到钱后要重金找个杀手什么的潜入江州去,将陈剑臣杀掉,方泄心头之恨。 然而在杀陈剑臣之前,张自然首先要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正好听说李大官人xìng子阔疏,好结交天下奇人异士,于是投奔而去。 听了他的自荐吹嘘,李逸风当即要求以他的名义去揭官府诛杀大蛇的官榜――到了这时候,势如骑虎,张自然唯有硬着头皮答应下来,设坛作法,只等有机会再逃之天天,远离苏州。 无奈李逸风可不是好糊弄的主,对于张自然盯得紧紧的,又要派人去东山南岭寻找大蛇的尸体。 张自然心中叫苦不迭,心道:恐怕这次要yīn沟子翻船,原形毕lù了…但他万万没想到前去搜索的石弘三人回来禀告的情况大出他意料之外……………, 接下来,顺理成章地就是他终于得到了李大官人的极大信任,成为名符其实的座上贵宾,并狠收了一笔酬金。 整个过程,恍若做梦。 但张自然自家知道自家事,在没有搞明白大蛇的下场之前,他觉得自己还是要先离开李府,出外面避一阵再说。如果这段时间大蛇没有再出现,到时他自可大摇大摆地再回来,在苏州建立第二座朝天观不是问题。 于是乎,张天师对李逸风说要回龙虎山一趟。 对此李逸风没有反对,不过在张自然离开之前,李逸风要他跟在身上,在黄昏时分上山一趟。 张自然不知道为何大官人会无缘无故在夜里上山,但他是个聪明人,没有开口相问。反正等第二天他就可直接带着一笔横财远走高飞了。 除了他,李逸风还带了三名孔武有力的护院心腹一同前往,其中两个护院负责抬轿子。 山道蜿蜒,似一条无穷尽的大蛇,延伸而上。由于是冬天,两边也没听见有什么虫儿鸣叫,显得很沉寂。 李逸风坐在一顶小型软轿里闭目养神,想及鲁惜约那张惹人怜爱的jiāo容,他的心跳就不禁开始加快… 作为一名风月老手,而且是有身份的人,李大官人对于女人质素的要求很高,近年来,能让他动心的女人并不多见了。 无疑,鲁惜约是一个。再想到其鲁家血脉的身份,更可以增加额外的快感。 如斯想着,李大官人顿觉身体某处已经跃跃yù试了。 一对于鲁惜约和皇甫员外的关系,他也早派人调查出了个大概,双方并没有太深的交情,皇甫员外未必会替鲁惜约出头。退一步说, 就算皇甫员外插手又如何,任他黑白通吃,也无法在短期内查出个结果。 人力终有穷时,而时间,只站在自己这边。 今晚之后,鲁惜约就将尸骨无存,不管官府还是皇甫员外方面都无法再有线索,况且死得只是一个无亲无故的青楼清倌人而已,没有至亲的苦主打官司,谁会追究不休? 突然,轿子停住。 发生了什么事,难道到了鸡冠洞? 李逸风正想开口问。外面就传来一名护院的声音:“大官人,有狼!”有狼? 李逸风一愣神,liáo开轿帘子,就见到前面山道之中,不知从哪里跑来一匹灰棕sè的射狼,正蹲坐在路中间呢,一对三角眼正冷冽地望着他们。 荒山野岭,天sè已晚,山道上出现一匹射狼显然再正常不过,李大官人便有些恼火,对那名护院喝道:“既然有射狼当道,那你还不动手?难道要我去打吗?” 那护院唯唯诺诺,马上拔出腰间佩刀,大踏步走上去。 不料那射狼并未如预料般被吓走,反而人立而起,张开满是獠牙的大嘴,口吐人言:“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yù从此路过,留下命与财!”声音jiāonèn,彷如少女。 哐当! 却是护院手中的刀突然之间松手掉在地上了。!。 第一百二十章:附身 (撒花恭喜聊斋诞生第三盟主“拂晓黎明”,谢谢!) 傍晚时分,暮色四合,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风,呼呼的吹着,刮在脸上,隐隐有一种刀削的寒意。 但比这更寒的,却是内心的惊悸―― 一头貌似普通的豺狼,居然能口吐人言,说出这一番话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欲从此路过,留下命与财!” 如此应景的话语如果从一群山贼口中说出,那是威风凛凛,大杀四方,但从狼吻中吐出,却能让人油然从尾椎骨里生出一道寒气,寒气直冲上顶,弥漫全身,再浑身打个冷战,只觉得全身寒毛都竖了起来。 哐当! 本来拿着刀去驱狼的护院莫名地感到刺骨的惧意,五指一松,兵刃落地:“妖怪呀!”他肝胆俱裂地一干嚎,下意识就转身飞奔而去。 ――到底只是一个小小的护院,纵然身怀功夫,但不曾经过什么实战,一旦遇到某些诡异之事,胆气神立刻乱了。 他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大官人也顾不上了,仓皇地往山下逃窜。 有其带头,另两个抬轿子的护院也有些心慌了,也要逃跑―― “不许走!” 关键时候,李逸风一声大喝。他虽然只是个读书人,腹中诗书多于双臂力气,但临阵不惧的功夫却比那些武夫好得多。 他从轿子里钻出来,一把抓住边上的张天师:“我们有天师坐镇,岂怕一头狼怪!” 果然,这句话一出,两名护院的心定了许多,要知道张天师擅长飞剑之术,能于百里之外斩杀百年大蛇的,有他在,就算豺狼成妖也不怕。 “嘻嘻!什么狗屁张天师,欺世盗名一神棍而已。” 此时那豺狼再度发话,然后用两条后肢做腿,大摇大摆就走了过来。 李逸风等人大吃一惊,立刻躲在张天师身后,道:“天师快出飞剑!” 张自然额头汗水潸潸,背部早被冷汗所打湿,心里不禁痛骂:我有个屁飞剑出,尿倒吓出了一泡…… 其虽然为招摇撞骗的神棍,但毕竟在龙虎山打坐过一段时间,耳濡目染地对于道法一途有些粗浅的见识。所以张自然能看得出来,眼前这一头豺狼并非成妖了的,而是被某修士阴神附体,夺舍传神了。 之所以能得出如此结论,皆因张自然观察到这头会说人话的豺狼在言行举止上根本不符合一头狼妖的习惯,声音也不像,更可能是被某位女修士的阴神上了身,操纵者它做怪异吓人―― 也不说它只会吓人,一头豺狼咬起人来也不是吃素的。 阴神附体,夺舍传神…… 拥有如此功力者肯定凝练出了金丹,或者以上修为。假如普通修为,仅仅只得阴神出窍的话根本不敢轻易夺舍附体,因为阴神不稳,很容易就会遭到夺舍对象的反噬,稍有不慎,反而被冲得魂飞魄散,化为灰灰。 相比起人,夺舍禽兽类更容易些,但一样也要金丹修为――这是一道重要的门槛。 然而不管如何,这头豺狼后面的人物都不是张天师所能得罪得起,对付得了的,哪怕被对方骂做神棍,他也不敢吭声。 “天师,快出飞剑呀!” “咳……这个大官人我上次作法,损耗法力太多,如今出不了飞剑……” “什么?” 李逸风顿时慌了神,平时的雍容,平时的颐指气使,平时的家大业大,乃至于能让万千百姓畏惧如虎的举人功名身份,现在却刹那间失去了所有的意义,轻飘飘的,一点重量作用也没有。 ――在一头狼妖面前,对方岂会因他的身份地位而有所忌惮? 妖人殊途,分属两个世界,人世间的规则在妖魔眼中,并没有太多的约束限制力量。 原来,这世上竟真得存在妖怪…… “那怎么办?你是天师,一定有办法的。” 兔子急了会咬人,李大官人急了只好劈胸把张天师抓住,一定要他想办法。 张天师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将心一横,当即道:“大官人,我有办法了。其实这头豺狼并没有成妖,它是被人附身夺舍,借身传神的。” 当下立刻把心中所想仔细道出。 豺狼此时已走得近了,听得清清楚楚,嘿嘿冷笑道:“原来你这神棍还是有几分见识的嘛!” 李逸风听完,倒吸口冷气,不过既然知道对方不是妖,而是人类修士,倒觉得没有那么心慌了:“你,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装神弄鬼来吓人!” 豺狼冷哼一声:“告诉你,我可不是来吓人的,我是来吃人的。” 吃字出口,目露凶光,骤然腾身而起,恶狠狠地一嘴朝李逸风咬来。 “哎哟……” 李大官人反应得快,一个驴打滚使出――只可惜他经常性地流连于风花雪月之中,身体早被折腾得差不多了,这一招只使出了“驴”,“滚”却没有滚出来,干脆一坐到地上,尖声叫道:“狄梓、莫千枫,谁能杀此狼,上钱一千贯!”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加上之前两名护院也听说了,这狼并不是妖,而是被人附身上来作怪的,胆气更壮了几分,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大喊一声,拿着刀刃冲了上来。 只有张天师心中明白,如果幕后附身夺舍的高人出手,他们几个当炮灰都不够资格,于是他眼睛碌碌转,寻了个时机,转身就往山下跑去。 李逸风看见,惊怒交集,心中已经有了几分端倪,一咬牙,不管三七二十一,跟着就跑。 “桀桀,你们的主人都逃了,你们两个莫非就想当替死鬼!” 豺狼敏捷地在刀光中腾挪闪避,并没有进行凶猛的进攻,好像嬉耍一般。 那狄梓和莫千枫回头一看,不但大官人跑了,张天师似乎跑得更快,他们顿时心生胆寒,马上耍个破绽,什么也不管了,转身就跑。 于是乎,弯曲的羊肠小道之上出现了诡异而略显滑稽的一幕――最前头,一名道士跑得飞快,头也不敢回望;在道士身后,则是一个身穿华丽,脚踏粉底鞋的大官人,他跑得气喘吁吁的;再后面,则是两名矫健的汉子,大步如飞。 很快,两汉子就超越了李逸风。 李逸风看见,几乎眼前一黑,一咬牙,喊道:“你们快停下来背一背我,我跑不动。” 熟料两汉子对视一眼,有些犹豫,后面却传来了豺狼有条不紊的声音:“不怕死的,你们就留下来背他!” 回头一看,就见到那豺狼已经追到李逸风身后三步了。 如此情形,两名护院哪里还敢停留,跑得更快了,那莫千枫边跑便留话道:“大官人,我们下山去喊人来帮忙!”。 “混蛋!你们两个混蛋,快滚回来!” 李逸风竭力大喊着,脚步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而平时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手下再没有回头。 “嘻嘻……” 豺狼发出的笑声已近至耳边,充满了一种戏谑之意。 第一百二十一章:恶报 (嗯,直接发一大章了――今天终于把车子弄回来了,心情一下子轻松许多!新的一周,求推荐票,求月票!) 听到耳边传来慑人的笑声,李逸风双腿一软就摔倒在地,坐在地上双股战战:“你,你到底是谁,想干什么?” 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何无缘无故会遭遇上对方,也不清楚对方的身份。 豺狼就人立在他身前三步处,一双眼睛放出蓝幽幽的光:“不想多受折磨的,就乖乖跟我走!” 说完,率先回头,沿着山道往上方走去。 李逸风眼眸忽而掠过一抹狠色,在爬起身的同时,手底在身上一摸,瞬间摸出一把三指宽的匕首,悄悄隐藏袖中。 “快跟上!” 豺狼见他没有举步,有些不耐烦了,掉回头,要用嘴巴去咬李逸风的衣襟。 李逸风猛地暴动,手起刀落,一刀刺向豺狼的颈脖。 嗤! 刀锋如电,很是凶厉,几乎完全刺入了豺狼的颈中。 嗷…… 豺狼痛苦地发出一声嗥叫,还想用爪子拍打过去,却被李逸风飞起一脚踢中下巴处,一个翻滚,倒在了地上,挣扎不起了。 李大官人气喘吁吁,显然体力耗费了不少,脸色一片潮红,面现狰狞地道:“你个白痴,想要我跟你走,我呸!” 他不敢多做废话,此地不宜久留,至于山上流马贼他们出了什么事故都管不着了,保住自己性命要紧,于是掉头三步并作两步,狂奔下山。 此时天色已晚,幸好天空上有不少星子,加上一弯明月,借着星月的光芒可以看见山路,不致于两眼一抹黑,被石头等物绊倒。 桀桀桀! 猛地林子里传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沙哑笑声,随即扑腾腾的一只大鸟飞了出来,在李逸风头顶上空盘旋,原来是一只猫头鹰! 这只猫头鹰两只眼睛又大又圆,正紧紧地盯着下方飞奔的李逸风,张嘴忽然道:“你以为这样你就能跑得掉吗?” 李逸风听见,一颗心顿时掉落到冰谷去,哇凉哇凉的。对于未知的恐惧就像一只大手紧紧地抓住了他的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何曾得罪过如斯人物? 桀桀! 李逸风还来不及说什么,那猫头鹰就俯冲而下,一双爪子狠狠地抓向他面门,划出了数道血痕。 大官人吃痛入心,挥着匕首胡乱挥舞着。 桀桀! 猫头鹰从一个巧妙的角度扑下,狠狠往他手腕里一啄,登时啄出一个血淋淋的小洞来。李逸风的匕首再也把握不问,哐当一下掉落在地。 武器失手,李逸风再无依仗,忽而扑通一下跪倒在地,痛哭求饶:“神仙饶命!哪位大仙饶命呀!” 关于什么夺舍附身,他几乎一窍不知,完全等于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物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根本没有丝毫的抗争之力。不能抗争,就只能跪地求饶了。只希望这只是无妄之灾,希望是因为己方上山,而在无意中招惹到了哪位厉害的修士人物,对方要对他略施惩戒而已。 “卑鄙之徒,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 这句话像是一个被人欺骗的孩子在表达恼怒,但猫头鹰的动作毫不含糊,俯冲下来,锋锐的爪子在李大官人的另一边脸颊留下一排血痕 李逸风捂面痛号,相貌堂堂变成了“相貌伤伤”,连三缕飘逸的胡须都被抓掉了一半,面目之上,鲜血于眼泪齐飞。看上去,平时一副不怒自威的枭雄之态宛然变成了狗熊之态,狼狈得不得了。 ――凡人毕竟是凡人,哪怕当今皇帝,如果失去了保护,在修士面前都是渣。皆因俗世的权力威慑,对于真正的修士而言,并没有太多的影响作用。 李逸风之所以敢于对鲁惜约下手,只因他觉得鲁惜约无依无靠,区区两个江州生员根本没有被李大官人放在眼里,而皇甫员外他仅是有所顾虑而已,远谈不上畏惧。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世界并不简单。 一个有妖魔鬼怪的世界,怎么会简单呢? 更不简单的是,皇甫员外父女都是修炼的狐狸精,大隐隐于红尘――此事实,本来就是极其荒诞而且匪夷所思的事情。狐狸精不躲在深山里修炼,无缘无故化身商贾做买卖,跑东跑西,斤斤计较的,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所以就算李大官人心存志远,在仕途上表现出极高的手段智慧,可这些东西在超越了现实的力量面前,其实和小孩子的勾心斗角差不多,一场儿戏罢了。 猫头鹰不断地俯冲下来,爪子利嘴不断地在李逸风身上增添伤口,李大官人简直无能为力,最后被折腾得奄奄一息,躺在山道之上只有动弹不得――难道自己要丧身于一头猫头鹰的之爪?真是荒天下之大谬呀! 想到其中的荒诞意味,李大官人几乎要放声苦笑。 可就在这时候,扑腾腾的,猫头鹰飞走了。 咦! 李逸风大感惊诧,难道真如先前所想,对方只是想来惩戒自己一番?他挣扎着要爬起来,无奈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痛,稍一动弹就痛楚入心。他一向养尊处优,如何承受经历过这些?唯有继续躺着,心想如果对方要置他于死地,他想跑也跑不了,不如就这般躺着,等到援兵到来。 ――张自然或许已经跑了,但那两护院肯定会叫人来的。 嗒嗒嗒…… 不知过了多久,寂静空旷的山道上蓦然想起一阵脚步声,从上而下的。 啊,难道是山上的流马贼下来了?不对,脚步声只有两个人的,并且比较轻盈…… 李逸风很快就分辨出其中的差别问题,但不管如何,正所谓“空谷足音”,只要听到了人的脚步声,事情就会出现新的转机。于是他双手奋力撑地,不顾疼痛地勉强坐起,抬头看去―― 首先他看到的是一张婉约凄美的容貌,以及另一张韶秀狡黠的面庞。两位各有特色的美少女,就像山中的精灵,又像天上的女仙似的,出现在身前。 “你,你们!” 李大官人惊疑不定,实在有点把握不准――他之前可没有看见过鲁惜约的真容的。 “我姓鲁,家父鲁西平。” 这个名字一出,李逸风的头脑顿时嗡的一下,成了浆糊,无数纷乱的念头纷沓而至,乱成一团,久久无法得出一个清晰的结论。 很多事情,哪怕当事人都云里雾里,何况他这么一个外人?糊里糊涂的,只知道肯定发生了某些脱离控制的事情。 “贤侄女……” 李大官人干涩地吐出这三个字后,下一句却不知该怎么说了。 “哈哈哈!” 鲁惜约忽然大笑,笑得如此苍凉,笑声如雪――很多年以前,李逸风和鲁西平本为挚友,那时候李逸风还抱过幼年的鲁惜约呢。 不过,那的确是很多年前了,年代久远得,早不可记起,也不可能再记起。鲁西平和李逸风结交,最后落得家破人亡的结局,正应了那句颠扑不破的老话:“知人知面不知心”,又或者说,人心最难测地也,皆因人心似云,它是经常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难以捉摸。 “啧啧,枉你还是个举人,读得满肚子圣贤书都让狗给吃了,脸皮竟厚到如斯地步。本小姐就奇怪了,你脸皮那么厚,怎么长得出胡须来?” 娇娜冷嘲一句,心里却后悔刚才为什么不把对方的嘴巴给撕了――不用说,之前的豺狼当道,猫头鹰,都是娇娜的拿手好戏。她是为了不让鲁惜约看见,感到惊世骇俗,便先打坐,悄悄阴神出窍,附身上豺狼以及猫头鹰身上,先把李逸风狠狠收拾了一顿。然后才带着鲁惜约下来,让她亲手报仇。 听到“举人”二字,李逸风猛然想起自己的身份,大叫道:“我是举人,有官身,你们敢冒犯于我,就不怕朝廷怪罪下来,诛你们九族吗?” 娇娜冷笑一声:“朝廷?哼,朝廷于我如狗屎,如果不是嫌臭嫌脏,本小姐早上去踩几脚了。” 李逸风大吃一惊,指着娇娜:“你,你是谁家的姑娘,竟敢口出狂言,如此大逆不道。” 娇娜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白痴一样,懒得废话:“鲁姐姐,时候不早了,动手吧,先生还在等着我们回去呢。” 鲁惜约面色一紧,如今仇人就在眼前,她反而有点下不了手了,缓步走上前去,有些犹豫不定。 “你们都给我去死吧!” 地上的李逸风猛地一声大喊,奋力跳起,满脸血污,披头散发,手中不知何时捡拾到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手抓石头,状如恶鬼般朝着鲁惜约的头部砸过去――他积蓄了许久的力量,如今又只看见两个小姑娘家来到,一股求生的希望油然而生,心想对付两个小姑娘那不是小菜一碟?一石头一个,统统砸倒了再说。 “小心!” 这句话却是松娘说出来的。 “手里抓块破石头就了不起吗?**,吃本小姐一脚!” 有前车之鉴,娇娜早有防备,裙底飞出一脚,正踢中李大官人的――这一脚劲道非常,嗖,李逸风竟被踢得横飞而去,飞出两丈余远。蓬的,恰好撞在一棵大树干上,撞得脑袋劈裂,颈骨断折,一命呜呼。 “哎哟,踢大力了些,鲁姐姐,你看……” 娇娜本想让鲁惜约亲刃仇人的,不料被自己一脚结果了对方。 “娇娜妹妹,姐姐谢谢你!” 鲁惜约泪珠涟涟,忽地扑到娇娜的怀里来――亲眼看见仇人横尸于眼前,大仇得报,鲁惜约的心里百感交集,又是辛酸又是欣慰。至于是不是亲身杀掉李逸风,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李逸风死了,父母之仇报了,那就足矣。 关于复仇之事,多年以来,此念头就像一条毒蛇般常常盘踞在鲁惜约的心头,让她不得安寝。而辛辛苦苦筹备了许久,如今一朝成功,并且是以这么一种峰回路转的方式取得的,直如一场梦一般。 莫非,正像老话常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非如此,又怎么会让李逸风鬼迷心窍地对自己下手,掳自己上山,并最终引得娇娜出手? 只可怜香儿香消玉损了。 想到亲如姐妹的香儿,鲁惜约又不禁悲从心来。但很快,她就抹掉眼泪,扑通一下跪倒在山道上,朝着西面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那边,正是她父母安葬的方向。 “爹,娘,惜约替你们报仇了,你们安息吧!” 娇娜和松娘看见,唏嘘不已。 等待心情慢慢平复下来,鲁惜约站起身子,问:“娇娜妹子,接下来该怎么办?”李逸风毕竟身份不同寻常,他的死,肯定会引起官府的高度重视的。 娇娜毫不在乎回答:“鲁姐姐,你不用担心。上面石洞里不是还有十几具山贼的尸首嘛,把这**的尸体扔上去,放在一块,等官府的人马来到,就有得头疼了。” 一个举人在夜里偷偷上山,又和流马贼死在一块。这本身就十分值得怀疑,能很好地起到混绕视听的效果。官府查起来,李家人该如何解释都很成问题。 况且,整件事情,因为娇娜狐狸精的身份,她是主角,早已超越了寻常的案情,一般的捕快衙役根本查不出个头绪来。 于是,接下来娇娜把李逸风的尸体提到山洞离去,随便往地上一扔了事。反而是松娘灵机一动,在李逸风的轿子里找到一包银子,叫娇娜把包袱打开,将银子撒满山洞,又算制造了另一个假象。 做完这一切,娇娜把鲁惜约背起,叫她闭上眼睛,说要施展轻功带她回胡庄。但其实哪里是寻常的轻功?而是道门里的道术,施展开来,仿佛腾云驾雾,一路不留痕迹。以她的本事,要是想去做一个行侠仗义的侠女,那是绰绰有余。 鲁惜约紧闭双眼,感受到速度的飞快,心里对娇娜更加佩服,不过她并没有想太多。她这一天饱受惊吓苦累,早疲倦得不得了,不知不觉趴在娇娜背上就睡觉了―― 她做了个梦,梦见陈剑臣正背着她,健步如飞,迈跨深不见底的沟壑,穿越莽莽如海的山林呢。 以梦为马,无拘无束,真好! 第一百二十二章:金山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先生,作为修道者,我们是不能随便认师傅的!” 课堂上,娇娜一本正经地提出异议。 陈剑臣微微一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并不一定要三拜九叩后方能成师,此话讲述的是一种不耻下问的学习态度,而非要你见人就得拜师,不可一概而论……” …… “故天之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先生,这是什么大任啊?也太吓人了吧,简直比做苦力还惨……哎哟,先生你又打人家了。” 不得不说,娇娜确实聪慧过人,许多文章道理,一教就会。只是她天生顽皮,时不时会冒出些古灵精怪的念头来,令人哭笑不得。 …… 现在,已是十二月中旬,时光荏苒,距离鲁惜约返回江州,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关于鲁惜约被掳的案子,在陈剑臣的授意下,王复花钱在官府里悄悄销了案。 李逸风被杀,和流马贼死在一块,消息传出后成为轩然大波,产生了许多话题,一时间苏州城府满城风雨,什么流言都有。 不过这一些,陈剑臣并未刻意地去打听了解,反而一心留在胡庄,专心致志地教导娇娜。毕竟年关快到,不用多久,他就得启程回江州,并继续在明华书院里读书的了。 而皇甫员外也早有了决定,等陈剑臣离开后,他们父女俩也将离开胡庄,换到另一个地方去。至于具体地方还没有决定,以娇娜的意思,她却是希望能搬到江州。但皇甫员外给予了否定,皆因他在红尘打滚的时间不短了,淬炼道心已有成果,正需要隐居深山老林,消化这一切,并提高修为。 况且,娇娜需要渡劫,渡劫就必须要找一处幽静无人的地方。 所以,在短期时间内,他们父女将告别红尘闹市,远遁深山闭关。 黯然者,唯别而已。 对于不久就要到来的分别,其实陈剑臣也有些不舍。和皇甫父女相处的这一段经历,彼此之间已经有了不浅的情感付出。 娇娜同样不舍,现在的她,再不是以前没心没肺的那个她了…… “先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强自施加到别人身上,否则很容易让人反感。” 娇娜睁大了眼睛:“不对呀,我不喜欢吃鸡,但每次给小菊吃,她都吃得很开心呢。” 后面侍立着的小菊登时鼓起眼睛:小姐你如此野蛮地把鸡塞进我嘴巴里,我能不假装吃得香香的吗? 这句话,可也是不敢说出来的。 …… 这一天,天空下起了雪,温度严寒,就连屋檐下面都结成了一条条冰凌子,一根根晶莹剔透,看上去煞是好看。 房间中生着火炉,一块块规格统一,拳头大小的炭正烧得通红,散发出温煦的热量――这些炭可不是寻常木炭,而是名贵的“雷窑炭”,一斤卖一贯钱,烧起来,不生丝毫火烟味,热量丰富。但如此昂贵的价格,非富贵之家根本烧不起。 围着火炉,听完今天陈剑臣讲的故事,娇娜忽然问:“先生,为什么你讲故事,最后都只是说到王子和公主结婚,故事就结束了呢?不是应该接着往下讲吗?” 陈剑臣淡然回答道:“也许是因为结婚后就没故事了。” “怎么会没故事,可以讲生孩子呀,一胎二胎,能讲得东西还多着呢。” 陈剑臣暴汗无语――小狐狸精的脑袋思维,果然是和常人不同的。 ――这段时间,课堂之余,娇娜和松娘她们就缠着陈剑臣讲故事,于是,作为一名穿越众,陈剑臣终于又发挥出了一个特长,做起了“故事大王”。从古到今,无论中外,从三国水浒到《安徒生童话》,能记得的都讲了出来。 娇娜等自是听得津津有味,还打趣道:陈剑臣可以把这些故事写成书来卖,可以赚大钱…… 其实这条门路陈剑臣以前还住在景阳村、贫困潦倒的时候就曾想过了,不过后来一打听,才知道事不可为。 要知道天统王朝对于书籍印刷实行严厉的管制制度,不经批准是不可能出书的,而陈剑臣的这些前世故事,许多内容都属于行列,看诸葛卧龙就知道了:写历史,当局会说你“借古讽今”;写狐妖鬼怪,会说你传扬迷信,妖言惑众;写兵书,更会说你图谋造反,大逆不道……就连单纯的情爱故事都不能光明正大出书,因为那涉及男女私情,有违圣贤书《德书》、《礼书》上的条文规定。 故而,想靠卖点子写书来谋利根本不可行,只能像诸葛卧龙那样,通过手抄本来传播。但手抄本对于作者而言,能有什么收益? 虚名而已。 就连这虚名,都会被人刻意地菲薄踩低。 诸葛卧龙一生落魄,四海无家,不是偶然。他的文章思想,本就不相容于当今主流,只能靠怪异之言,露骨的情、色描写来吸引读者。怪不得他精于八股结构体式而不能中举,只因他不懂得揣测主考官的意思,主旨相左,文章做得花团锦簇的,但也是一朵落花。 “横竖点撇千千笔,墨水无多泪水多。” 那是何等的悲苦无奈? 严格的出版制度等于一把“文字锁”,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整出个“文字狱”来。可陈剑臣心知肚明,诸如王朝的统治理念,有文字狱实属正常。事实上王朝的过去历史,就曾多次施行了严酷的文字狱,不知烧了多少书,斩下了多少的人头, 历史的篇章笔墨,无论再恢宏辉煌,却都是醮着淋淋鲜血写就的。 白天讲课晚上讲故事,另外还有两个时辰独自的读书练笔,就是陈剑臣每天的生活主要内容,自然纯粹,而简单充实。如此逍遥的日子并不好得到,人生若等闲,只可惜往往都是等到白发苍苍都闲不下来。有时候人闲了,但一颗心总闲不住。 随着告别的日子临近,皇甫员外又送了一件珍贵的礼物给陈剑臣,是一件金蚕丝编织而成的背心。 这件背心,柔软如水,轻轻一揉,握在手中,便如弹丸大小,松开一抖,又恢复成一件规格整齐的背心。极轻,穿在身上,一点重量都感觉不到,可纹路之间,细致得好像天衣,天衣而无缝。 “此衣乃采自百年金蚕之丝,共用了九百九十九万根金丝才制造而成的,虽然不是法器法宝,但坚韧无匹,水火不进,刀枪不入。” 皇甫员外如斯道。 加上上一次赠送的血檀木书d,他已送了两件重宝给陈剑臣。这两样东西不是凡物,在俗世中几乎是不可能得到的。 “员外……” 有莫名的感动在心头荡漾,陈剑臣感触良多。 皇甫员外呵呵一笑:“留仙,比起你为我们父女俩所做的一切,这些东西又算得什么?老夫本想送你万贯家财,但黄白之物多戾气,得之非祥,不如尽皆散去,积攒功德。故而只好送这么一件金蚕背心了。” 陈剑臣道:“员外言重了,此礼之重,岂非那万贯财物所能比拟的?” 皇甫员外正色道:“留仙,恕老夫直言,我曾夜观天象,算得一卦。略略知道些天机,数年之后,必有天狗食月,凶星入主之相。天变则地变,地变则人变。故世途凶恶,刀兵乱起……” 陈剑臣眉头一皱:皇甫员外的这番话倒和庆云道长那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隐隐有互相扣合的意味。 皇甫员外又道:“留仙,你身怀正气,乃是儒家异数。反正老夫入世多年,走南闯北,眼中只见斯文扫地,不闻有圣贤。虽然我也不清楚你的正气到底是如何修养出来的,以及威力如何。但有此依仗,就不怕邪魅侵害,可护得神魂周全。只是你肉身有弱点,老夫特意送金蚕衣给你护身,或可避免某些血光之灾。” 闻言陈剑臣一躬身,作揖道:“多谢员外赠宝。” 皇甫员外把他扶起,叹道:“自古以来,人就是人,妖就是妖,留仙豁达开通,不以异类视我等,实在非常难得。此番一别,但愿他日我们还有相聚之时。” 陈剑臣微笑道:“一定会有的。” 皇甫员外又问:“那这几天留仙还想去苏州什么地方赏玩?苏州十景,景景如画,不去走一遭,可惜了。” 陈剑臣道:“嗯,小生正想去一个地方走一次呢,也是苏州十景之一。” “哦,是哪里?不会是苏州河吧……” 说着,老狐狸朝他别有意味地眨眨眼睛。 陈剑臣呵呵一笑:“苏州河上春水流,天上有人间。不过我要去的却不是那里,而是金山寺!” 金山寺? 这三个字仿佛有魔力般,皇甫员外一听之下,脸色一下子就变得苍白起来。 第一百二十三章:见佛 金山寺,苏州十景之一,一年四季,都有许多香客坐船漂liú而下,前往金山寺烧香拜神。据说寺里的菩萨十分灵验,心诚磕拜,往往有回应。故而此寺建立百年,香火是越来越旺盛――天统王朝向来反释,但金山寺饱经风雨而屹立不倒,其中必然有外人不知晓的独到之处。 陈剑臣要去金山寺的原因,缘于和拂晓和尚的见面,故而想过去走一趟,说不定会有收获。眼下看皇甫员外的反应,心里一动,觉得皇甫员外可能对金山寺有所了解,就问:“员外,莫非你去过金山寺?” 皇甫员外却摇摇头,面lù苦笑:“老夫哪里敢去?” 他这句话语焉不详,可陈剑臣大概也能猜测出些原因:妖类境界达到金丹,即可化出人形,敢于行走人间而不怕惊世骇俗。不过他们化出的人形,在没有真正达到至境之前,始终存在这样那样的弱点。 首先怕接触到和本体犯冲的事物――这一点蛇类最明显,它们化出人身后如果接触到雄黄等物,大受刺jī后便会原形毕lù; 其次人间太大,也不是什么地方都能去得的。比如xuè气极其旺盛之地,诸如jun营,等闲妖物化出的人形就去不得。皆因那里的xuè气太过于旺盛,连接成片,旺盛如云,被成千上万的刚阳xuè气一冲,妖物的人形就会受不了,同样会被打回原形来。而道门释家的修士修炼之地,一般妖物更不敢去了,过去岂不是自寻sǐ路? 至于普通的城府乡镇,人口固然密集,但xuè气多而不够凝聚,妖类变作人身从城门进去,一般都没有什么问题。 这是妖比鬼魔精怪所胜出的优势。 皇甫员外接着解释道:“老夫虽然略有修为,却也不敢去金山寺,必绕道而行。实不相瞒,金山寺中有两件威能无穷的fǎ宝,一为黎明塔,一为飞来钟。别的不说,光是飞来钟的钟声,老夫就听不得,一听必原形毕lù,hún神受伤不可。” 陈剑臣哦了声,看来这金山寺果然非同寻常,光是这两件fǎ宝,就足以用来镇寺了,难道朝廷不向其下手,是有所顾忌? “员外,你清楚金山寺的来历?” 皇甫员外手抚长须:“八百年前,度印胧图铱始内传入中原。第一批进入王朝传教的苦行僧,个个心志坚定,都曾在他们的佛祖面前立下宏愿,要将释家发扬光大。为表决心,他们进入中原后往往都是到最偏僻,最险峻的地方建立寺庙,而且都是靠自己的力量,一砖一瓦地把寺庙建立起来……” 对于这些事情,陈剑臣深有体会,就算在前世时空,也会有些虔诚的和尚,十年如一曰地在高山险峰处开凿山道,或者在山体之上雕刻佛像。 如此浩大的工程,如此繁重的工作量,独立完成,令人不得不佩服这些僧侣的顽强意志,以及信仰的纯粹干净。 陈剑臣没有出声打断皇甫员外的话,听他继续往下说:“释家内传,大开方便之门,并没有耗费多少岁月就让许多百姓信奉。相反本生本土的道门,因为讲究逍遥无为,游戏人间,反而得不到百姓的尊奉……只数十年间,王朝各州地界,许许多多的寺庙犹如雨后春笋般林立而去――当然,其中也有不少深居高山的僧侣传道未成而被豺狼虎豹吃掉的。也就是那个时候,当朝皇帝见释家势力扩张厉害,便有意识地屡屡颁下反释令,限制释家寺庙的建立,以及限制百姓出家的行为……” “在中原,释家最鼎盛的时期寺庙总数达万座,其中最出名的有三间,第一是北方的小雷音寺;第二是浙州金huá的兰若寺;第三,就是苏州的金山寺……” 听到兰若寺之名,陈剑臣霍然一惊,隐隐想到了某些能拉动神经的事情来。 “只是后来经过朝廷的屡次打压清洗,释家的昌盛jú面很快又衰落下来了,大部分寺庙里面的和尚被抓的被抓,被逐的被逐,其中寺庙自然而然就荒废掉。这就是现在许多山脉之中,总是能看见破落的寺庙的缘故。小寺庙基本丧失了生存的条件,而大寺庙也难以为继,小雷音寺和兰若寺都相继破败,唯独金山寺坚持了下来,至于到底为什么,其中深层次的原因老朽也是不知道的。” 皇甫员外修炼数百年,又爱好在人间走动,听闻见识就像一座历史博物馆一样,知道许多历史大事。现在他娓娓道来,将释家在天统王朝的发展历程概括xìng地说了出来,令得陈剑臣大长见识――要知道很多内幕xìng的东西,史书上的记载往往是以春秋笔fǎ而装饰过的,根本不可能是真实的真相。 陈剑臣一皱眉,忽然问:“员外,那当今圣上为何又要重新从度印肭肜瓷侣,大开弘fǎ大会呢。” 皇甫员外摇摇头:“这个老夫我也不清楚,人心难测,更何况一位皇帝的心思?老夫只听说京城弘fǎ大会召开之时,天下道门都派了代表出山前往京城的。而那时候的京城风云变化,可惜我无fǎ见到。” 这个情况陈剑臣是知道的,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结识到庆云、广寒两位道长,以及蜀山剑修燕赤侠。 京城盛会,饶是皇甫员外修为高深也不敢去看,别说那些道门释家的修士高手,光是镇守京城的数万黑衫卫,他就为之头疼,不敢轻举妄动了。作为京都,皇帝所在的地方,京城戒备岂是普通府城所能比拟的?皇帝居住办公的紫jìn城内更是高手如云,zàng龙卧虎。据说,紫jìn城中有厉害fǎ宝镇守着呢。 一代王朝,立虢千年,底蕴不知道深厚到了什么地步。关于皇室的各类传闻也是甚嚣尘上,千奇百怪,什么样都有,其中甚至有皇室xuè统非人的liú言―― 既然非人,那又会是什么?难道真是所谓的龙? 真龙天子? 当然,这些liú言极为滑稽,虚无缥缈,也不敢多作讨论。祸从口出,非议皇室,那可是诛九族的大zuì。 朝廷zhèng令,每一项推出后面都隐zàng着十分复杂的东西,纵然陈剑臣绞尽脑汁也无fǎ看透。皆因他现在一介秀才,没有参与到庙堂里去,又怎么能看透其中的奥妙? 思索无果,不如抛之脑后。 此时皇甫员外沉声道:“留仙去金山寺,莫非是为了会一会那拂晓和尚吗?他可是金山寺禅院首座,修炼出了八转真身的高僧。” 那一个风雨之夜,在东山南岭发生的事情,皇甫员外都没有隐瞒地对陈剑臣说了。 释家的八转真身,等于道门的fǎ相之境,能变化出一尊fǎ身来,奥妙无穷,灵用无比。这一些,就不是陈剑臣所能理解的。具体情况,哪怕皇甫员外也了解不多。他只知道拂晓真身一出,他就颤颤抖抖,心头萌生不出丝毫的抗争念头,逃跑是第一本能。 无它,只因皇甫员外所修炼的道门fǎ诀里面曾融合了某些释家的理念进去,并不纯粹。 他心中有佛! 既然有佛,面对拂晓强大的真身,自是一败涂地。 皇甫员外家传fǎ诀名曰《yīn阳玄海诀》,是其最核心的秘密,并没有和陈剑臣分说――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秘密,何况他是只老狐狸? 这就像陈剑臣身怀《三立真章》的秘密,不会轻易告诉别人一样。 陈剑臣点点头:“那时候,拂晓和尚曾邀我去金山寺一叙。” 皇甫员外喃喃道:“他知道你身怀正气,应该是请你去讲禅的。” “也许吧。小生觉得,去一趟见识一番也好。”=== 皇甫员外点一点头:“道佛儒三家,虽然理念各个不同,但并不乏可以互相印证的东西。或者,你去和他讲禅之后,能够提高你的正气修为。” 现在陈剑臣虽然凝练出了五十道正气,正气化剑已达五寸长短,但整体而言还是比较孱弱的。最大的缺点是不能外放,只可存在于神hún之中。遇到强悍的敌人对手,如果一心攻击他的肉身,那陈剑臣就捉襟见肘,就会出现致命的命门。 皇甫员外送他一件金蚕衣,就是要给他一种外物形式上的保护――但外物始终是外物,一件金蚕背心岂能保护得住周身所有的要害? …… “什么,先生你要去见那坏和尚?” 听到陈剑臣要去金山寺,jiāo娜一下子蹦跳起来。 陈剑臣淡然道:“见见又何妨?” jiāo娜嘟嚷道:“那和尚长得一副好皮囊,可居心叵测,要是他把你关在金山寺里,不放你出来了怎么办?” 陈剑臣呵呵一笑:“问题是他关我干嘛?没这个必要的。” jiāo娜撅起小嘴:“谁知道呢!” “你放心吧,我觉得这和尚虽然有些执念,但不至于蛮不讲理。否则上一次在苏州城,他就不会放过你了。” “哼,那是因为有先生挡住他的路……反正我觉得这和尚可è,不是好人。” 爹爹差点命丧拂晓之手,要jiāo娜对他有好感,那是不可能的。他们父女要搬走,主要也是担心害怕被拂晓找上门来降妖除魔。 陈剑臣道:“放心吧,没事的。” jiāo娜哼哼了两声:“好吧,既然先生心意已决,我也不好阻挡了,要是那丑和尚真敢为难你,娜儿就豁出去了,不惜把整条苏州河掀起来,水漫金山寺。” 啊! 陈剑臣一愣神,听到“水漫金山寺”这五个字,顿时有印象深刻的回忆画面闪现出来。只不过他心知肚明,这个世界不可能有那一青一白的蛇仙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了。至于青蛇倒有一条,但此青非彼青。 “呵呵,皇甫小姐,貌似你很害怕拂晓和尚哦,也敢去水漫金山寺?” jiāo娜大拇指一抹小鼻子,倔强地道:“谁说本小姐怕他,我只是打不过他而已。” 陈剑臣哈哈一笑,不过这小狐狸精对自己的这份关怀倒是十分真挚,毫无虚伪,听着心窝子一暖:自己穿越以来,没有结识到几个好友,反而和狐狸精们打起了交道,莫非冥冥中有注定? 第二天一大早,陈剑臣离开hú庄,到苏州河边坐船顺liú直下去金山寺。皇甫员外和jiāo娜一直送他上船才挥手作别。 船是那种普通的wū篷船,因为是顺liú的缘故,那艄公也无需划桨,只掌舵好了就行。 苏州河两岸景sè本来如画,只是在严寒冬天里,画境被霜雪多破坏了不少,放眼看上去,多有cǎo木枯黄的迹象,平添几分枯萎萧瑟之意。 “公子,你是要到金山寺里烧香拜佛的吗?” 一脸风霜的艄公搭讪问道。 “嗯?” “呵呵,公子一看就像外地人,你有所不知,金山寺里面的香火mài得可贵呢,你要是想上香的话我可以带你去另外一个地方mǎi,价格保证便宜三分。” 原来是个掮客…… 陈剑臣面lù微笑,淡然道:“我不是去烧香拜佛,我只是去金山寺见佛的。” 拜佛?见佛? 有甚不同? 艄公搔搔头,不明所以,不过他也识趣,不再唠叨打扰。 wū篷船的速度不算快,但漂得很稳,因为风大的缘故,陈剑臣在船头站立了一会后就转身回到蓬内坐定,闭目养神。 约莫过了大半个时辰的功夫―― 铛! 一声悠扬的钟声蓦然从远处传出来,如水bō涟漪,层层泛起,非常的悦耳动听。听起来,竟有一种“绕梁三月”之感,顿时一句古诗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万籁此俱寂,唯闻钟磬音!” 那是金山寺的钟声,飞来钟的声音,金山寺快要到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心门 钟声悠悠,从远方响起,越过漫漫山水,直送到陈剑臣的耳边,hún神为之一颤。嗡,浩然养吾剑应时而现,仿佛受到了外界敌人的liáo拨一样,非常〖兴〗奋,游走不定,似乎随时可出鞘而来。 但陈剑臣心知肚明,在剑鞘的包裹之下,现阶段养吾剑根本出不了。 如果它能出鞘现世,就等于修炼到正气外放的境界修为立功之境了! 铛! 过不了多久,又是一声钟声传来。 这一次钟声响得更加宏大,陈剑臣霍然sè变,面sè刹那间变得极其苍白,苍白如纸,一双拳头不由自主紧紧地握了起来,指甲掐进掌心处,深深地掐出红痕…… 铛! 随着第三声钟声扬起,就直如在陈剑臣的耳边敲打着,砰,hún神中的养吾剑如中锤击,骤然被击打得支离破碎~ 噗! 陈剑臣心头大震,一响之下,竟然一口鲜血喷出来,溅在地上,触目惊心。 不好! 他心里大叫着,赶紧定坐凝神,从血檀木书筐内取出文房四宝,就地铺纸磨墨,刷刷刷,不停地写起字来。写得都是同一个字:“定”字。 他一连写了足足十八个“定”字,才缓缓把心头的悸动压抑下来,内心渐渐恢复清明,重新闭目,乍见泥丸宫灰méngméng的世界,蓦然一道人形浮现:“…念头执定,一一而生,为信:信念高大稳固,可得意志形象,昂立,正面,不朽如玉,有声……” 似曾听闻的声音再度在心中响起,就见到那道人影慢慢稳定清晰起来,轮廓依稀,可见高冠长袍,衣袖飞舞,很是飘逸,只不过依然背立,见不到他的相貌如何。 此人像一出,陈剑臣心神镇定,再不受那钟声的敲打铛铛铛! 后面一连几道钟声响起,却再也无法侵入到陈剑臣的hún神世界里头,俱从耳边飘dàng滑过,消失于无形之中。 “这道人身难道是圣贤的映像?有他〖镇〗压住自己的心门,即可抗拒外力的侵入……” 陈剑臣疑云大起。 百姓家宅,都会贴上门神画像,以守家门:而富贵人家,除了门神像外,还会高价买来石狮子,石辟邪等摆放在门口两旁,增加气势威严,对于鬼hún有一定的威慑效果。 家有门,城有门,国亦有门。 当然,作为基本个体单位,人身更是有门。 心门! 心门因人而异,寻常百姓,心门破绽自是随处可见:尤其老弱病残,他们的心门破绽更是大而空虚,所以极易受到外界鬼魔侵害,容易产生各种幻觉魔怔:不说普通人,就算修士们都中心门弱点,所谓道心,所谓佛意,道门修仙,释家修佛,都是要修炼出一尊仙佛形象来〖镇〗压住心门,谨防心魔滋生。 陈剑臣修习《三立真章》,〖镇〗压心门的却是这么一尊儒巾青衫的人物形象,正贴近读书人的理念。 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到稍公的叫唤:“公子。金山寺到了。” 陈剑臣缓缓睁开眼睛,但身子并没有挪动原来金山寺的钟声,并不是人人都能听得的。怪不得皇甫员外根本不敢靠近,只怕他来到,钟声一起,他就要原形毕lù,避之不及的话甚至会hún飞魄散。 好厉害的钟声,飞来钟的钟声,这才是真正法宝的厉害之处吗? 而寻常的释家信徒,他们来金山寺烧香拜佛,听那钟声一点事儿都没有,反而有益,能洗涤身心,mí途知返,心旷神怡,是谓“晨钟幕鼓”的真正含义所在。但对于异端,对于异道,这钟声却存在致命的杀伤力。 陈剑臣修儒家之道,心中无佛,不信仰,不敬奉,对于释家而言,便属于异道者。 道释儒三家,各有理念观点,体系原则更是存在迥异,其中不乏冲突之处,至jī烈时,乃至于不共戴天。 有时候,观念之争,并不亚于杀戮之仇。党同伐异,本为常态。 立场决定态度,而态度决定行事方式。 想到这一层,陈剑臣茅塞顿开,之前诸多不连贯处尽皆连成一片,霍然明达,开始拥有了独自独立的个人认识架构。 “子曰: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脑海传出一声长叹,那尊儒巾青衫的磊落人物形象终于完全的分明起来,身形井岸,衣衫猎猎,他虽然仍是背立,可能看见其右手握住一支笔。 辟邪笔! 陈剑臣一下子就认出来了,原来辟邪笔就在此人的手里。 问题是,他到底是谁?是哪一位古代的圣贤?而或其就是《三立真章》的创立缔造者? 许多问号在心头盘旋不散,他如今虽然mō清了凝练正气的窍门,方法,但对于《三立真章》本身的奥秘,始终还隔着一层浓浓的mí雾,无法看清楚。 这一切,绝非偶然…… 陈剑臣如斯想着。 “公子,金山寺到了。” 稍公见陈剑臣久久没有出来,有些不耐了,又叫了一声。 “我不下船了,你再送我回苏州吧。” 陈剑臣的回话让稍公一愣,不禁问:“公子你不是要到金山寺烧香拜佛的吗?” “我早说过,我不是来烧香拜佛,而是来见佛的。 稍公搞不清楚拜佛和见佛的区别,懒得分辨,就道:“嗯,那你不见佛了?” 陈剑臣淡然道:“兴致已尽,不见了……” 一古有雅士三更半夜突然兴致大发,冒着大雪乘舟到百里之外的地方拜访好友:然而好不容易等船到好友的家门口了,雅士却又命令舟子划船回来,解释道:“兴起而来,兴尽而返而已。” 这种行为说好是“雅士风范”往坏方面说却是“犯抽了”。 现在陈剑臣来这一套,但其实,他是见不得。 或者对于天统王朝的其他许多读书人,书生秀才而言,他们能够毫无阻滞地进入金山寺里烧香,在佛前许愿。但陈剑臣不能,飞来钟的钟声已经明明白白告诉他了,他不能、也许其他普通寺庙陈剑臣可进入无阻,然而不是金山寺。 也罢,见与不见,陈剑臣并不在乎,他虽然没有见到拂晓和尚,但听到了飞来钟的钟声。和拂晓见禅和听飞来钟的钟声,其实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既定目标已然达到。 所以,他没有走出乌篷,没有看一眼闻名天下的金山寺一哪怕,近在眼前。直接就见稍公回航,返回苏州去。 那稍公走这条航线久矣,一年到头不知送过多少人来金山寺烧香拜佛,可没见过诸如陈剑臣这样的,这不折腾人吗? 准确地说,是折腾自己。 不过稍公倒没有多说什么,反正只要陈剑臣付足船费,他也没有什么可不满的。于是划着船桨,开始掉头,悠悠地又划回去了。 北风呼呼,吹动了滔滔江水,吹寒了姑娘们的俏脸。但哪怕严寒之时,前来金山寺求神拜佛的善男信女也不少,偌大威严的金山寺山门前,千级石阶之上,一看看去,都是人。有的人,还一步一叩首地跪拜前行着,要用最虔诚的态度期盼佛祖保估。 金山寺建筑辉煌,庙宇重重,除了正中的主庙堂外,周边庭院层层,佛塔成林。其中一塔,有百层之高,高高而起,简直就像一片灌木丛中的一株巨大乔木,木秀于林,远远一望,就能看见这一座八角高塔直刺入云霄般,非常的雄伟高峻。 黎明搭! 这就是金山寺最出名的一座建筑物:黎明塔。该塔不知在风雨中屹立了多少的岁月,饱经沧桑,看上去,自有一股悠远的古朴气息扑面而来。 塔名“黎明”源自其高,登高可观黎明日出。 塔顶之上悬挂一口大钟,通体金黄,沉甸甸不知多少斤重:而钟身之上密密麻麻铭刻着无数的梵文,以及各种各样的影像,非常的繁琐精密,别有意蕴在其中。 此时,塔顶之上,不胜寒的高处,拂晓和尚就立在上面,丝毫不以凛冽的寒风为意,居高而望远,他的目光,恰好就落在苏州河上。 苏州河上,各sè舟船来往漂流,一如岸上的马车。 拂晓和尚的目光就落在其中一艘乌篷船上,仿若能穿越时空的障碍,能把那艘船上的情形看得清清楚楚:“他走了……” 似乎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和另一个和尚说话。 那和尚垂垂老矣,一张老树皮般的脸面,皱纹折折叠叠的,形成无数的沟壑沟壑深不见底。他实在老得不成样子,胡须稀稀疏疏几根,双眼昏huā浑浊,竟如失去了视力,已看不见这世界万象。 拂晓言语,老和尚依然一动不动,如同连耳朵都失去了听力,成为聋子,只茫然地坐在塔顶上,一如老僧入定。 拂晓继续道:“是个聪明人呢,知道进退取舍嘿嘿,身怀正气,却不知是祸是福。” 老和尚仍然不动,本来还开一条缝的眼睛此时完全扣合起来了,浑然yù睡。 拂晓终于把视线收回,落在老和尚的脸庞上,打量一番:“大师兄,你的苦禅功夫越来越到家了,心门如死。只是,师弟还是当年那句话,你走的路,是错的……” 说完,并没有等老和尚回答就飘然离开了塔顶,下塔而去:“那里还有两个狐狸精呢,其中一个小的被压住了天劫,但是,有些事情是压不住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儒像 上得岸来,陈剑臣换乘马车,直返胡庄。坐在车上,他凝神静气,一直在感应泥丸宫里的魂神世界――那尊儒生形象自从在钟声的敲打之下浮现,就一直站立在那里,恍如静止,凛然不动。虽然只是背面,但也能领略到个中风采,不像那些道祖的飘然出尘,不沾丝毫烟火味;也不像佛祖的满面安详,慈悲都堆积在脸上;而是青衫磊落,萧然独立,背立望远方,心有忧患,留给陈剑臣一个瘦削而坚挺的背影…… 有儒像的存在,先前被钟声敲碎的浩然养吾剑很快就又恢复成原貌,漂浮在虚空内,不过颜色有了几分黯然。 陈剑臣深信,如果那儒生形象没有及时出现的话,自己绝对会在飞来钟的钟声中大受创伤,浩然养吾剑想要恢复过来,起码得三月之久。 自己的心门,被一位儒生形象镇守着……感觉非常玄妙,有一种相伴之感,再不复昔日的孤寂无助。 对于《三立真章》,陈剑臣的理解认识更加深入一层。先前之时,嗤嗤嗤,文章之上一排列的字体依次点亮,看上去,巨大的篇幅之上,已有不小的篇幅字样全部发亮起来。 一百一十五字! 仔细数落下来,数量已达一百一十五字,字字珠玑,熠熠有光,远远一望,璀璨耀目,好像天上的星辰。 ――突破神速,这速度之快就连陈剑臣自己都大感意外,但转念一想又觉得释然了。不管修道或修佛,他们境界的提升绝非单靠打坐冥想就能够达到的,更需要一定的实战,或者特殊情形下的催生,才能突破瓶颈。 《三立真章》应该也如此。 被飞来钟的钟声重击,神魂受伤,甚至呕吐出一口鲜血来。可也正因为如此,钟声惊动了隐藏在泥丸宫世界的儒生形象,得以现身出来。 儒像现,正气生! 直接凝练出六十五道正气,如今之下,那浩然养吾剑的形体已然粗若婴儿手指了。 “公子,胡庄到了!” 车夫在外面提醒道。 陈剑臣从冥想中脱身出来,付了车费,下车入庄―― “先生,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见到陈剑臣,胡庄的仆从都惊讶地问道。 陈剑臣道:“没了兴致,就回来了。” 听到消息,皇甫员外和娇娜都相继走出来,娇娜好奇地问:“先生,莫非你吃了闭门羹?为何短短时间就回庄了?” 陈剑臣一笑置之,忽道:“员外,小生有事和你商量。” 皇甫员外老成持重,立刻知道事非寻常,请陈剑臣入自己的书房里去,娇娜当然也跟了进去。 “员外,小生并没有进入金山寺,只听了几声金山寺的钟声就回来了。” 皇甫员外眉毛一扬:“感觉如何?” “很聒噪,令人讨厌!” 闻言,皇甫员外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陈剑臣将金山寺飞来钟的钟声定义为令人讨厌的噪音,实在妙不可言,从他的立场看来,当浮一大白,大快人心。 陈剑臣又道:“员外,拂晓禅师肯定早已知晓你们的身份,虽然不知道为何他没有找上门来,但此地不宜久留。” 皇甫员外撸一撸胡须,沉声道:“老夫知道,所以早打定搬家的主意,相信留仙你前脚走,我们后脚就要离开。” 陈剑臣微一沉吟,忽道:“小生决定明天就回江州。” 皇甫员外眼睛一亮,随即如常,心里却明白了他的心意,缓缓道:“既然如此,明天老夫和娜儿也离开此地吧。” 娇娜问:“先生,爹爹,为什么要那么急呢。” 皇甫员外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娜儿,世间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 娇娜侧着脑袋想了想:“爹爹你是怕那和尚会打上门来?” 皇甫员外道:“这是其一;其二,爹爹近日总有些心神不宁,觉得会有什么大事发生。我认真想过,如果还有什么大事发生,那定然就是你的应劫之事了。” 妖类修炼到金丹之境,要变化出人形时就会产生天劫,受雷霆之威的洗礼。但昔日因为担心女儿修为浅薄,又不曾读书识字,不懂理则,所以皇甫员外不惜牺牲修为,用秘法封印住娇娜身上的气息,藉此拖延天劫降临的时间。 这个时间并无准数,如果受到天地灵气的左右,或者娇娜本身的原因,天劫到来的时间随时都会发生不可测的变化。 当下皇甫员外再无隐瞒,把此事原原本本告诉了陈剑臣。 关于天劫,陈剑臣自是门外汉,好在皇甫员外讲述的比较仔细,他才得以初窥门径――所谓天劫,本质上说白了就是一项天地法则。这法则属于双刃剑,如果应劫者安然度过,本体阴神即可获得充沛的雷霆刚阳之气,壮大起来,就像小孩子吸取到了特殊的营养补品,能在短时间内茁壮成长,获得更强大的力量;但若是渡劫失败,自是魂飞魄散,化为灰灰了。 需要注意的是,天劫仅针对于道门修炼阴神的法门,而释家所讲的“无量劫”却属于另一种概念范畴,和天劫无关。而陈剑臣修习的《三立真章》里也隐晦点到,儒修亦有劫,谓“人劫”。 人有三衰,分别为“身衰”、“家衰”、“运衰”,正从反面印证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句名言。这三衰,融合起来讲,就是“人劫”。 听完皇甫员外的讲述,陈剑臣也从侧面了解到一些情况――皇甫员外的修为本来比现在是胜出许多的,只是对女儿实施过醍醐灌顶,又耗费巨力替她压住气息,以争取充足渡劫的时间,这才导致修为大幅度倒退,法力衰减,元气大伤,哪怕修养多年也没有恢复到巅峰状态。 天劫,那一天的冬雷风雨,陈剑臣就隐隐感受到天劫之威。如果娇娜的天劫到来,发生地点在胡庄的话,那事情真得一发不可收拾。 商议完毕,双方都决定明天就离开胡庄,各奔东西。 晚饭十分丰富,因此很可能这一顿饭后,他们就将远离而去了。至于善后之事,皇甫员外也早就交代清楚,而陈剑臣本就属于客居之人,更没有丝毫问题了。 推杯换盏,敬酒高歌,娇娜也一反常例,同桌吃饭,饮的酒反比陈剑臣多。 轰隆! 就在三人不亦乐乎之际,天空一声霹雳,震耳欲聋。皇甫员外手中筷子居然被震得落地,面色大变:“不好!” 第一百二十六章:办法 夜sè苍茫,极冷,倏尔有雪huā飘落,只转眼间,便见无穷无尽的鹅毛大雪一片一片地飘落下来,飘到苏州河上。 偌大的长河,如今早一片静寂,就连那些夜夜笙歌的画舫都不见了踪影,却都是系绑到了岸边的柳树之下,不敢飘dàng出去。 金山寺外的河段两边,同样种着许多柳树,其中一棵的树桩之上正系着一叶扁舟。扁舟不大,半圈乌篷,船上没有稍公,只坐着一个身材tǐng拔的和尚,一身洁白的僧衣在寒风中猎猎作响。不过飘落的雪huā落到距离其三尺外,就像碰到一层无形的力量,溅弹纷飞开来,煞是好看。 拂晓坐在船头,手里很写意地拿着一杆鱼竿,鱼竿顶端丝线长垂,垂入哗然流动的冰冷河水里头。 他一个和尚,现在居然在垂钓或者,并非钓鱼,而是独钓寒江雪! 片刻之后,拂晓仰天望望高空,喃喃道:“这天劫,来得正是时候。莫非,那就是天意吗?天意之下,不分大象蝼蚁,不分贫贱高低…阿尼陀佛,我佛慈悲,正有一无量劫将来,故而要卖给那书生一个面子,结个善缘。只是天意不可违,有些事情根本闪避不过,压制不住的。 越是压抑,爆发的能量反而越大,那小…狐狸精此劫,绝不好过。 只是,真想看看书生会作何选撤……” 哗啦哗啦…… 此时本来相对寂静的苏州河河水蓦然翻出一阵汹涌的bō浪,雪huā之下,浪涛之中,就见到一条长长的狰狞影子在河水中闪现,过不多久,汩汩声响,一只庞大如磨盘的巨大蛇头从水中缓缓升起出现在拂晓和尚身前。 这条巨蛇,长不知多少丈的身躯俱隐在水下,只lù出小半截的上半身,尽显峥嵘,额头处一块棱形红斑似是一只竖立起来的眼睛。 “师尊召唤二青来,有何吩咐?” 硕大的蛇头猛然张嘴说话,信子吞吐不定,如果普通人见到,那不得被吓得肝胆俱碎,hún飞魄散? 眼下这蛇所说的话语,虽然还有些生涩,语调转换间颇为僵硬但分明是一把jiāonèn的女声。 拂晓淡然道:“现出人形来。”“遵命!” 大蛇摇头摆尾,哗啦一下变化出一个人形mō样,跳出水面,落在扁舟之上这是一个美人儿,身材高挑,长发如瀑,长长的直拖到了脚下,仿佛一匹漆黑柔滑的缎子:她五官精致红chún隆准,一对水汪汪的桃huā眼流lù出风情万种,轻轻一转,便能把人的hún魄给勾引去了。 更要命的是她现在身无寸缕,蛇腰巨峰两点嫣红,下面沟壑深深,幽林曲径显lù出足令天下男子血脉喷张的无限美好风光。 再往后一看,竟是一截丈余长的蛇尾还拖在身后,正在顽皮地轻轻晃动着,说不出的妖魅诡异一她的人身,属于不完全的形态,还有一节尾巴无法蜕变。 拂晓平静地看着她,忽道:“你想勾引为师乱吾禅心?” 二青螓首连忙一低:“不敢。”拂晓道:“下次如果你再敢在为师面前光着身子,为师并不介意让你进去黎明塔第十八层娶住上一段日子。”二青浑身一颤轻轻往身上吹一口气,登时便有一件红裙套在身上遮掩住了那引人入胜的身体风光。 拂晓道:“今晚有天劫来临,你也去接受了些雷霆刚阳之气吧,此事之后,应该能把尾巴完全变化掉了。嗯,只准你距离三里之外,不准接近过去。” 二青一愣,问:“师傅,为何不让二青直接出手呢。” 拂晓一摆手,脸sè肃然:“这不是你该问的问题二青,为师再重申一次,如果你敢违背师命,恣意妄为,那你的归宿就不可能是黎明塔第一十八层,而是第一层。”“是!” 二青恭敬应命,朝拂晓做个礼后,轻轻一跃,跳入了河中,转瞬不知所踪。 拂晓望着水bō粼粼的河面,神情有些奇怪:“收此蛇妖为徒,难道我做错了吗?不可能,我是不会做错的……”轰隆! 天际飞雪,此时又有霹雳雷霆之声传下。 “留仙,请留仙救救娜儿!” 中堂之上,屏退了下人后,皇甫员外忽然对着陈剑臣双膝跪倒,huā即又侧头,对jiāo娜道:“娜儿,还不速速向先生跪拜!” jiāo娜未曾见过爹爹如此郑重之sè,态度表现得毋容置疑,她yù言又止,但还是听话地立刻跪倒在陈剑臣面前,和爹爹并排在一起。 见状,陈剑臣大吃一惊,连忙避开:“员外,皇甫小姐,你们这是为何?快快起来吧。” 皇再员外泣然道!”留仙,娜儿天劫将至,只是毫无准备,心境不稳。定然难逃此劫,故老朽斗胆请留仙施以援手,救救娜儿。”陈剑臣眉头一皱:“小生能做什么?若力所能及,必定不会袖手旁观的。”皇甫员外正要分说,陈剑臣又道:“你们还是先起来吧,如此大礼,小生愧不敢受。” 皇甫员外这才和jiāo娜一起起身,道:“老朽与小女,狐也。对此留仙是早就知道的,也知道天劫之事。我等渡劫,最难的其实并不是修为境界不够,而是心境不稳,容易遭受邪魔外道侵入心门,造成致命的破绽。”陈剑臣摇摇头:“小生还是不懂天劫,外人岂能帮得上手?” 皇甫员外却很认真地道:“也许一般人不能,但留仙你呢。皆因你身怀正气,正气,正是诛杀邪魅的不二神通。” 陈剑臣道:“请员外明示。” 皇甫员外道:“渡劫之时,娜儿将hún神出窍,直上云霄,受那雷霆刚阳之气洗礼。yīn阳薄动,合而为雷,代表着生与死的至高奥义。她出窍之后,身体空虚,必然会出现心魔。 这心魔最为厉害难缠,可让渡劫者产生诸种幻觉幻象,从而导致心神失防,空门大开,最后被雷劫轰……”听到这里,陈剑臣隐约明白几分,道:“员外之意,是想让小生驱动正气,替皇甫小姐护法,诛杀入侵的心魔吗?” 皇甫员外一拍大tuǐ:“正是!心魔之存在,无形无质,最是虚无缥缈,杂念、执念、怨念、贪念无数念头,只需一念即可形成心魔,实在防不胜防。历来都是修士畏之如虎的存在,但不管用何种办法,本心如何坚固,始终无法彻底祜除。” 陈剑臣提醒道:“员外,实不相瞒,:I…生的正气还没有强大到可以外放的地步。” 皇甫员外jī动地道:“无妨,留仙心中有正气,那肯定笔下也有正气,写一幅字帖,自可定住心魔滋生。,… 陈剑臣谓然一叹:“可皇甫小姐既为妖身,只怕小生的字帖连她的hún神都会产生影响。”皇甫员外一怔,这才发现自己欣喜之下却漏掉了最为重要一个基础条件:练剑臣的正气,对于jiāo娜也是极具杀伤力的这就是当日jiāo娜会迅速被陈剑臣降服的主要原因,jiāo娜可作怪异吓唬其他先生,但这一招对陈剑臣却丝毫作用都没有,反而会受到反噬。 那该如何是好? 从天堂跌落地狱,皇甫员外恍若被一桶冰水当头泼下,顿时手脚无措,不知该如何处之。他修炼多年,又在红尘奔走磨砺,本是老谋深算的一个老狐狸。然而关心则乱,事关女儿生死,他心生慌乱,无法再保持冷静。 “爹爹,你不用担心,娜儿会应付得来的。”此时jiāo娜插口道。 不料立刻招致皇甫员外的训斥:“你懂什么,那是天劫,不是下雨天打雷,雷霆之威,何其强横!爹爹当年渡劫都差点化为灰灰,更同况你现在的情况……哎!”一声长叹,无尽担忧。 陈剑臣沉声问:“员外,除此之外,就别无他法了吗?” 皇甫员外摇头苦笑,随即似想起什么,又道:“办法倒另外有一个,只是……哎,不说也罢。” “嗯,既然别的办法,为何员外吞吞吐吐?” 皇甫员外谓然道:“只因那个方法会让留仙置身险地,老夫又如何能做恶人?”陈剑臣眉毛一扬:“员外明言即可,小生自有抉择。”皇甫员外一咬牙:“此法可请留仙站于娜儿身侧,持一独门符剑,不管雷霆如何轰击,身子不可动,等心魔出现,自可引其入体,只是……………” 他所说的办法,说白了就是“李代桃僵”通过特殊法门,从而让jiāo娜的心魔进入陈剑臣的hún神内,最终达到祸水东流的效果。 这个办法,换了他人都是可以的,只是一般人难以承受,哪怕现阶段的皇甫员外都无法做到。心魔入体,如果没有对应的克制法门,简直就等手引火烧身,更会引起本身的心魔,加倍壮大,成大势,一发不可收拾。不但帮不了jiāo娜,甚至还会搭上自己的xìng命。 唯有陈剑臣身怀正气,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但心魔进入他hún神后,难免会有一番搏杀争斗,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某些不可逆的后果。 所以皇甫员外根本开不了。。 熟料听完之后,陈剑臣哈哈一笑:“小事耳,就这个办法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天劫(求月票!) (急求一张月票止血呀!) 小事耳…… 陈剑臣这一句话轻飘飘的,引心魔入体这样非同小可的事情在他看来简直等同于喝水吃饭般,,而且似乎还很美味。 皇甫员外和娇娜对视一眼,俱大感惊讶――要知道对于他们修者,最头痛的便是心魔,最难对付的亦是心魔。修为越高,心魔越厉害,属于正比规律。换句话说娇娜渡劫时所会产生的心魔将会非常强大,如果其进入普通人的魂神中,那人的魂神可能瞬间就会崩溃,人随即会走了魂,变成疯子、白痴、傻瓜……甚至直接死掉! 心魔无形无质,不同于外界邪魔,它由当事人本心产生。这就是其极难被完全消灭的主要原因,只要本心在,心魔就会一直存在。 心魔入体,并不仅是外侵那般简单,其侵入后,能在刹那间的时间引起对象心底的各种邪念歪念,产生共振,进而融合成一个整体,眨眨眼就蜕变成了承载者本身的心魔…… 陈剑臣身怀正气,念头坚定,恰恰表明被他压抑在内心深处的心魔也是十分强大的存在,如果强强联合,那将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实在无法想象。 “先生,你……” 娇娜接下来的话语却一下子被陈剑臣打断:“先生决定的事情,就不会再改变了。” 皇甫员外定眼看着眼前这个少年,回想起过去他表现的种种,无一处能和稍显稚嫩的年龄对号入座,只是想到其能凝练出传闻中的正气,其他事情反而都觉得很合理,能够接受了。当下一拱手:“留仙……” 下面的话不需要陈剑臣打断,自己都不知该说什么好。 ――大恩不言谢,只因任何言语上,以及物质上的谢答都无法匹配,不再是能用外物所能来衡量的了。陈剑臣与他们非亲非故,还不同种类,能平等平和对待已是非常难得,更何况三番几次的出手救助? 所以最后皇甫员外的话语就变成了深深一鞠躬。 陈剑臣笑道:“既然皇甫小姐要渡劫,我们还是及早做好准备吧。” 当年皇甫员外用秘法,不惜耗费莫力遮掩住女儿的气息,就是想拖延时间,好有个完全的准备,从而提高渡劫的成功率。时至今日,尽管已延后了差不多五年,但天劫在今晚降临还是始料不及的事情,很多东西都没有准备好,尤其是心理准备。听到陈剑臣的话后,皇甫员外父女立刻付诸行动―― 首先为避免惊世骇俗,皇甫员外先施展一个法术,让庄上十余个仆从下人陷入深度的睡眠中,不到明天早晨都醒不来;然后他再从书房里拿出一剑交给陈剑臣。 此剑长约三尺,三指宽,足有三寸厚,属于重剑一类。剑身之上,有着很规格的条纹,剑脊正中,一道红线笔直而下,虽然纤细,但清晰可见,仿佛一道血槽,微微的凹下去一条纹路。 剑柄黑黝黝,不知用什么材质打造而成,上面铭刻有“引魔”二字,应该是这把剑的名字:引魔剑! 这剑,当为法器。 陈剑臣拿在手里,觉得颇有些沉重,只怕不下二、三十斤的重量。 娇娜正式渡劫的地方安排在了陈剑臣所在的庭院,竹丛中间的一块空地上。搬来一块磨盘大小的石头,坐上去就可以了。而陈剑臣就手仗引魔剑,端端正正地站立在她身后。 雪依然在下,雷依然间或一响。 所有的注意事项,皇甫员外早和女儿以及陈剑臣说了,接下来的事情只能依靠他们两个,而他自己则负责警戒,以免被外人无端闯入来,干扰娇娜的渡劫过程。 娇娜忽而转面,目光盈盈地看着陈剑臣,好一会才吐出一句:“先生,你小心。” 陈剑臣还给她一个温和的微笑:“你阴神出窍后,更加要小心。” 娇娜重重一点头,“嗯”了声,正襟危坐,双目一闭,开始酝酿阴神出窍了―― 噼啪! 突然间一道闪电划过,划亮了陈剑臣和娇娜的发眉――陈剑臣第一次做这事,心中未免有几分忐忑,但他仗剑而立,稳定得如磐石般,大有“泰山崩于眼前而色不变”的风范。 在东南边的角落处,皇甫员外正一脸担忧地密切注视着,只要场中情形稍有不妥,他就会奋不顾身冲过去…… 风,在不知不觉间大了;雪,一片片下得更重。高空之上彤云滚滚,绞着拧着堆着,蜂拥成一大片,层层叠叠地压了下来,仿佛就像一口巨大的黑锅要把偌大的胡庄给扣起来。黑锅正中,风云变幻,形成了一个无底的漩涡,令人一看,头晕目弦。 哧哧! 漩涡中电蛇飞舞,猛地其中一道飞劈下来,正打中院子的一丛竹子,登时把苍翠的竹枝劈成焦炭,并传出阵阵焦臭味。 见状陈大秀才不禁心里隐隐打鼓,如斯天地之威,大自然的霸道,不管谁面对之,都该怀有敬畏之心。 但敬畏并不等于害怕。 陈剑臣长吸口气,心想此时娇娜的魂神该已出窍,迎向上空的雷霆了吧! 本来普通阴神,刚刚凝聚出来的时候,别说敢接受雷霆的洗礼,就算听一听雷鸣都不可以。雷声一响,只怕立刻就要被震得魂飞魄散了。故而阴神境界根本不敢在打雷天气出窍,那等于自寻死路。只有把境界修为提升上去,阴神壮大,结出了金丹,稳住了魂神才敢日游,以及驱物,甚至经受雷劫,吸收雷霆中的阳刚之气,感受阴阳之奥妙。 以阴神之体,毫无遮掩地直面雷霆之威。 这本身就需要莫大的勇气和胆量,修道修道,固然讲究逍遥,但更需要那一份斩荆披棘的信念和决心。 道路漫长而崎岖,吾将上下而求索。 嗖! 此时眼前又掠过一道电光。 这道电光是如此耀眼,闪耀得不可直视,下意识地陈剑臣就闭上了眼睛―― 啪啦! 只一瞬间,他就感觉一道电流从引魔剑的剑尖上导入,直钻入掌心处,麻麻的,酥酥的。他还来不及反应,眼前景象突然发生巨变,再不是那个满院翠竹的庭院,而发生了某些玄妙的颠覆变化―― 乌云四合,昏黑如墨,放目一看,密密麻麻,数不清的都是一座座坟茔,散乱地建立着,直如一座座蒙古包。 陈剑臣就被这么一大片坟茔包围着,四面八方都找不到出路;周围传出阵阵鬼哭狼嚎,直嚎得人心慌乱,惶惶然不知道何去何从。 如此之境,似曾相识…… 霹雳一声,地动山摇,急雨狂风骤至,本来生长在坟茔间的几株老树居然被连根拔起,轰然倒地。 鬼哭四起,噼里啪啦,座座坟茔不约而同地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随即泥土裂开,无数的鲜血喷涌而出,溢流下来成为沟流,红得渗人,红得能让人发狂。随着鲜血的喷薄,一只只骷髅爪子从里面攀爬而出。 ――这不是梦境,这是魂神之境,难道娇娜的心魔,便是这数以千记的坟茔,流不尽的鲜血,白惨惨的骷髅吗? 陈剑臣立在风雨之中,顿然有豪气自心间萌生,大喝一声:“剑来!” 于是,他的手中就多了一把三尺锋锐,锋锐如水,精光流溢,正是放大版的浩然养吾剑。 手执长剑,昂然踏步,不禁引吭高歌:“自寻道,向前找,自由人间道;山和水,走了多少不可数……” 随着他的歌声,随着他的前进,那无数可怖的骷髅已经纷纷从坟茔中爬了出来,张牙舞爪地往陈剑臣围过。 陈剑臣心无畏惧,歌声依然:“……风疾雷暴,天地鬼哭神嚎;大地旧日江山,怎会变成血海滔滔,故园路,竟是不归路,敢问世间,为何尽是无道……” 咿呀呀! 面目可怖的骷髅们已经围到了身前―― 嗤嗤嗤! 陈剑臣舞起手中剑,剑光缭绕,无需讲章法,无需讲套路,只是手起剑落罢了。剑光之下,数以千计的骷髅无一能靠近者。稍一接触,登时被剑芒所绞杀得支离破碎,化为一根根白骨,掉落在地上。 剑光如电,歌声似雷,陈剑臣竟仿佛永不知疲倦,在他的身后,一条白骨铺成的道路赫然可见,洁白如雪,依稀像是荧幕上聂小倩抛出来引导宁采臣离开兰若寺的那根白带子。 只是,为什么我会想起小倩呢? 一个念头从脑海里一划而过,陈剑臣心志却更加坚定,脚步更加稳定,就从最开始认定的方向,一路挥剑斩直直地杀出去,任何想要挡住他去路的骷髅,都在剑刃之下变成了白骨根儿。 轰隆! 又一声霹雳,震得整个魂神世界都要晃动起来,陈剑臣的身前之地突然崩溃,形成一口巨大深幽的地穴,阴风呼啸涌出。 地穴出现,不但骷髅们,就连散落的骨头都一根根地自动飞起来,投入到似无底部的地面去。 “鬼哭神嚎,尽是无道;养吾剑下,全数斩之。” 陈剑臣凛然而立,立在地穴边缘上,要看里面会蹦Q出什么东西。 啪啦! 怪响之下,就见到一鬼物轰然从地穴扑出,其大若虎,利喙长爪,张牙舞爪地直向陈剑臣扑来…… 第一百二十八章:心魔 (今天又渡天劫去了,只有一更,明天三更补回来……这个大家放心,明天必须九千字补的,不补的话全勤就飞了……) 这一只从地轰然扑出的鬼物,鸟头兽身,通体暗红,肢体指甲长达四、五寸,尖嘴利牙,形貌十分狰狞。咿呀大叫着,直扑陈剑臣,双爪往他心口处一掏,就要掏出陈剑臣的心肝来。 陈剑臣不懂剑法,先前击杀骷髅基本凭借信手一击,就能将动作缓慢的骷髅击杀。但现在面对来势汹汹的鬼物,未免吃亏,再不复先前的潇洒自若。 铿! 鬼物势大力猛,利爪一把抓住浩然养吾剑的刃身,滋滋滋,顿时它就像抓到一块滚烫的烙铁之上,掌心冒出阵阵青烟,有恶臭味传出来。 哇! 鬼物吃痛大叫,机警敏捷地退后几步,两只鼓起来的大眼睛透着红光,甚是忌惮地盯住陈剑臣手中的养吾剑。 ――浩然正气,万邪不侵。 此要诀正在“浩然”二字,唯浩然,方能势大,才能诛杀一切妖邪。而陈剑臣现在凝练出的正气不过一百一十五道而已,远称不上浩然,遇到强大的邪魅,未免吃力,甚至会出现“正不胜邪”的情况。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娇娜的心魔闯入了陈剑臣的魂神世界,很轻易地挑起陈剑臣潜伏于心底的心魔,两者结合,就形成这么一个鸟头兽身的鬼物来。 呱! 鬼物倘然作势,两条后肢猛地在地上一撑,整副身子高高飞起,从上而下,爪子如电,直挠陈剑臣天灵盖。 劲风呜呜,陈剑臣沉着应对,养吾剑直直往上一捅――这并非什么精妙剑法,简简单单,他所依仗的便是鬼物畏惧正气所化的养吾剑。不管是直捅,还是横插,或是挑刺,只要不让对方靠身,任凭心魔鬼物再厉害也拿自己没办法。 如此,即可防守反击,寻觅到对方破绽,再取而胜之。 嗤! 果不其然,见到森森剑芒掠到,鬼物怪叫一声,根本不敢正面相碰,生生止住冲势,啪得重重跳到地上,因为动作扭曲,差点摔一跤。它双眼红芒更盛,溜溜打转,死死地盯住陈剑臣全身。 陈剑臣仗剑不动,心里其实已打鼓:看来自己以前还是太顺了些,遇到的敌人对手太弱,往往不需要什么动作,单凭正气冲击就能将目标击杀掉。久而久之,虽然不会骄傲自大,但难免会产生一些怠慢的心理…… 是时候去寻找别的一些手段本事来武装自己了,或者可以找人学一套剑法。其实蜀山剑修燕赤侠是最佳人选,只是对方乃世外高人,神龙见首不见尾,自己能去哪里找人去? 一些念头在脑海闪过…… 呱呱! 鬼物怪叫几声,似乎想到了突破陈剑臣防御的好办法,四肢着地,开始绕着陈剑臣绕圈子。 不好! 陈剑臣心生警惕,但无论如何自己的速度都跟不上对方,十数个圈子之后头便有些晕乎。 呼! 鬼物乘其不备,哗然出击,非常迅猛,一下子就冲到陈剑臣面前,尖嘴一张,露出森然如锯的两排利齿,一口咬中陈剑臣左肩,深入血肉。 痛! 一阵入骨的的痛楚痛入心扉,感觉全身都在发麻。陈剑臣一咬牙,狠狠地挥剑直斩而下。 吼! 鬼物早有防备,一个狮子摇头把陈剑臣的身躯甩起,扑通一下摔到三丈余外,正撞在傍边一座毁坏了的坟茔之上。 幸亏不是掉到地去了。 陈剑臣奋力挣扎起身,靠着后面的土壁,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伸手往脸上一抹,殷红一片,竟全是血,他口鼻之中已流血…… …… 雪花片片,落在站立的陈剑臣头脸,肩膀之上,其中数片飘落到他的面庞上,陈剑臣鼻子口中正流出血来,濡染了洁白的雪花,红白分明,十分刺眼。 不好! 边上掠阵的皇甫员外看见,大吃一惊,一箭步冲上来,但并不敢触摸陈剑臣僵立的身体――现在的陈剑臣,他正在魂神世界里与心魔搏杀,这样的战争外人根本无法插手,只能站在一边干着急。 见到陈剑臣肉、身受伤流血,皇甫员外就猜测到他很可能处于下风,被心魔所创伤到了。 皇甫员外眉头紧锁,如果陈剑臣支撑不住,不说心魔会再跑出来重新进入娇娜的身体内,韭剑臣本身都会受创严重,结果难料。 如果陈剑臣真出了什么事,他怎生过意得去?在此事中,陈剑臣本可以完全置身事外的,却十分仗义地挺身而出,帮女儿斩杀心魔,如此道义,高风亮节,其若有损伤,皇甫员外定然会愧疚不已。 …… 魂神的世界里头,手持养吾剑的陈剑臣就等于本身的魂魄形象――魂魄受损,人身则受损,魂飞魄散则人失魂落魄。两者息息相关,属于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简单地说,魂神的战场同样能决定他的生死。 现在,心魔鬼物已经占据到了上风,它看破了陈剑臣的破绽,只需再进攻几个回合就能将他击杀。 呱! 鬼物仰天尖叫,伸出一条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边的鲜血,变得更加兴奋,哗啦飞身扑来。 “着!” 陈剑臣大叫一声,蓄力已久的一剑从肋下穿去,直点鬼物头颅。 这一剑,蕴含了他太多的祈望,只盼求一剑建功,将鬼物斩杀。否则时间拖得越久对他越不利。 桀桀桀! 鬼物怪笑刺耳,它本来冲势十足,犹如烈马奔腾,根本无法及时停住,看起来就像愚蠢地将自己的头颅送到陈剑臣的剑尖上一样,但就在间不容发之际,其发出怪笑,脊背暗红的皮肤之上猛然蠕动,转眼间增生出两片肉膜,舒展打开,竟是一对肉翅。 扑腾腾! 肉翅扇动,借着冲势一下子就掠飞而起,堪堪避过陈剑臣的当头一剑,一对强劲的后肢转化为爪子,一边一个,擒拿住陈剑臣的双肩,大力一提,将他整个人都拎了起来。 什么东西? 陈剑臣不禁心头一慌,双肩被对方爪子擒拿住琵琶骨,居然生不出半分力气,虽然养吾剑还抓在手里,但硬是无法出手。 呼! 妖物把陈剑臣拎到地穴的上空,爪子一松,将他从半空中扔下去。 耳边风声呼呼,眼前一片漆黑,仿佛置身于一个完全黑暗的未知世界,并且此世界没有尽头,没有终点,掉落进去,只会陷入无尽的沉沦之中,再也无法脱身出来。 这,就是生命的归宿? 人在其中,只觉得身边鬼哭神嚎,阴风凄凄,说不出的压迫挤压,简直要把人的一颗心给挤爆了去…… 砰砰砰! 猛烈的心跳声恍若就在耳边。 身处险境,但陈剑臣依然沉着,神明竟然出奇的空明澄净,仿佛只是一刹那,仿佛已是多时,只是心中无法明确时间的流逝程度: “诛心魔,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一行字,字字珠玑,突然就出现心头之上,大放光明。 这光明是如此浩然耀眼,直至透身而出,从陈剑臣的全身散发出来,变成一个光人,把周围照亮。如此情形,就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内突然燃起了一束光,一点烈焰,一根火把。让人可以看见身边的情形。 陈剑臣的身边,本来正密密麻麻地围聚着无数的骷髅头,一个个没有身子的头颅紧紧地聚合在一起,可怖的大嘴巴一张一合,正慢慢地靠拢过来,要撕咬陈剑臣,把他分食掉。最近的几个骷髅头已靠近陈剑臣三尺处了。 它们,要吃人! 嘴巴一张一合,还发出不明意义的磨牙声音,听得人心惊胆颤,只怕当场就要吓死。 就在此时,陈剑臣全身大放光明,无数的光线喷薄而出。光线之中,隐隐约约,是一个个的字符。 字符飘渺流转,犹如水波荡漾,根本无法明确看清楚那些到底是什么字。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字符恍若有自主意识般嗖嗖的就没入了周围无数的骷髅头中。 啊! 成千上万的骷髅头异口同声发出没有意义的惨叫,只一瞬间,俱化为齑粉,消失得无影无踪。 环境焕然一变,哪里还有什么深不可测的地穴?分明便是一个浅浅的坑洼之地。 陈剑臣拿着剑,站起来,重新面对心魔鬼物。所不同的是,他身上依然有光,光内依然有许许多多的字符在流转移动。 最后,光芒尽敛,字符皆收,凝聚出一幅真实的卷轴来,卷轴端端正正地就悬立在陈剑臣的身后,看上去,仿佛一面特殊的旗帜! 一幅写满字的旗帜。 《三立真章》! 陈剑臣持剑前行,《三立真章》卷轴就自主地跟在后面,迎着风飘荡。 那鬼物面对他,狰狞的面孔忽然流露出恐惧的神色,它浑身微微颤抖,不由自主地步步后退着。也许,它真正害怕的是那幅神奇的卷轴。 剑臣口中吐出二字,嗤的,身后的卷轴之上骤然飞出一个字符,依稀可见是个“定”字。 这“定”字光芒如团,不可抵挡地就没入到鬼物的体内,随即鬼物四肢一软,趴伏在地上,以头伏地,温顺得像一头家里豢养的猪。 接下来就十分简单了,陈剑臣手持养吾剑大步上前,不费吹之力就一剑斩下了鬼物的头颅。 当真小事耳…… 第一百二十九章:心鬼 陈剑臣一剑斩下鬼物之首,变化倏然,鬼物全身顿时化成一道青烟漂浮在虚空里,飘曳扭曲,最后凝聚成一个人形mō样。这人形依稀可见面貌,甚是奇异,他的面庞一时是男人,一时却是女人,面目仿佛为陈剑臣本身,以及jiāo娜的jiāo容,在两者之间轮流转换着,非常诡异。 陈剑臣眉毛一扬,正待再度驱使身后的《三立真章》,要将青烟人形彻底毁灭,但只眨眼间功夫,青烟人形极其人xìng化地咧嘴一笑,有飘渺的声音传出:“心无常形,人无常态,一念之间,生死有命” 随即随风飘散,再无迹可寻。 心魔,有心即有魔,极难做到完全彻底的驱除。 毕竟哪怕修为高深的修士,就算拥有超凡的力量,但其本身到底还是一个有着七情六yù的人,不是圣人,不是仙佛。 有情有yù就有魔! 陈剑臣心中默然,知道自己和心魔之间的斗争其实不过刚刚开始而已。现在的心魔形式,虽然和jiāo娜的心魔结合在一起,但仍属于一种低级形态。 “可以见否?” 就在此时,他耳中忽然传来一声细若蝇鸣的声响,似乎有个小人躲在他耳朵里一样,正悄悄地出声发问。 陈剑臣心一动,张口回答:“可以见矣。” 须臾之间,就感到左边耳朵痒痒的,很快就爬出一个东西来,轻轻跳到地上。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三寸高的小人,形体就像人的一根手指大小,容貌凶恶,仿佛一只夜叉鬼。 小鬼跳到地上抬头望见陈剑臣手中的养吾剑,以及身后大放光明的《三立真章》,大吃一惊,如同老鼠见了猫,现出惊慌失措的神sè撤tuǐ就想跑。 嗯,这是什么东西? 陈剑臣心生讶然,不假思索,一剑拍下。 “主人饶命!” 剑光如电,映照出小鬼骇然之sè,只见它扑通一下跪倒在地,两只青sè小手趴在地上,砰然磕头不已。 陈剑臣把养吾剑定住喝道:“你是何方小鬼,竟敢藏在我的hún神之内?” 小鬼磕头如捣蒜,声泪俱下:“小人乃是主人的心鬼,主人诛杀心魔,小人才能凝出体形出现。” 心鬼? 人人皆心中有鬼…… 陈剑臣对此闻所未闻,知道可能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范畴,自己不曾有所了解,略一沉吟也不怕它逃逍了去,从hún神世界里脱身出来,张开眼睛。 他一张开眼睛就见到皇甫员外和jiāo娜父女正一左一右地神情紧张地盯着自己看咦,这么说jiāo娜已经渡劫成功了? “爹爹,先生醒了!” jiāo娜最先叫起来欣喜若狂。她面有疲倦之态,显然是渡劫后的状态不佳,但仍坚持守在陈剑臣身边。 皇甫员外见陈剑臣醒来亦是高兴非常:“留仙你终于醒了,可急煞老朽矣。” 陈剑臣lù出一个微笑,这才觉得浑身疼痛,口鼻为甚,那流出来的鲜血被雪huā冻住,煞是难受。 “恭喜皇甫小姐渡劫成功!” jiāo娜看着他狼狈不堪的样子,难得见到先生“斯文扫地”的情形有些滑稽,本来想笑不料最后竟哗啦啦地流出了泪水,哽咽道:“先生……………” 陈剑臣将她的心魔引渡入体不惜以身犯险,为她分担了巨大的压力。如此恩义,绝不亚于救命之恩,她心情jīdàng之下,居然噼啪一下昏倒在地。 “娜娜你怎么啦?” 急切地呼唤声,原来是松娘急促地振动着翅膀扑到jiāo娜身上,用小 嘴去探她的呼吸,还很人xìng化地用翅膀做手去mōjiāo娜的额头。 皇甫员外倒算沉着,道:“松娘不必慌张,娜儿是心神耗损过度,体力耗尽才晕倒的,休息几天就好了。、。 jiāo娜渡天劫成功,但此过程等若是与人大战了一场,身心俱疲,本该马上就躺倒chuáng上休息。只是她担忧陈剑臣出事,一直坚持不肯回房。如今见到先生安然醒转,她绷紧的心弦一松,人就昏mí了过去。 当下皇甫员外抱起jiāo娜,就近抱进本来鲁惜约所住的西厢,将女儿放在chuáng上躺好,盖好被子,又喂了一枚丹药,然后叫松娘守在一边,自己再疾步出来看陈剑臣。 此时陈剑臣已挣扎着缓慢移动,离开积雪盈尺的庭院。 “留仙小心,不可妄动。” 皇甫员外赶紧冲过来将他扶住,扶搏着送回东厢房间chuáng上躺好。 陈剑臣道:“员外,小生有一事请教。”“留仙请讲。” 于是陈剑臣把心鬼一事说了出来。 皇甫员外一愣,随即笑道:“留仙此为因祸得福呀,把心鬼驱除出了hún神之内,可谓消除了一心头之患。” “此话怎讲?”陈剑臣问道。 皇甫员外道:“人皆心中有鬼,谓“心鬼”此鬼可作祟,míhuò心神意志,乱人作为,从而做出许多昏聩之事,招惹杀身之祸” 这个说法,陈剑臣倒好理解,现实中有些人有时候会无缘无故做出一些糊里糊涂、大违原则的事情,其中一些事情简直可以用“不可理喻”来形容,俗称“昏了头”。比如说一个平时很是稳重的人突然发狂,手提杀猪刀冲到街头上乱杀人:又比如一个本来十分实诚的人却见宝起心,做起了盗贼行径原来这些,都是因为有心鬼作祟,以致一时间méng昧了心xìng。 皇甫员外又道:“人有心鬼,更有病魔,名:竖子:可祸害人的本身……………,一鬼一魔,合称“身衰”乃人劫之一。” 人劫有三者:身衰、家衰、运衰,但身衰又分为心鬼病魔两部分…这一些,都是很重要的世界认识,陈剑臣听得津津有味,又问:“员外,既然小生驱逐出了心鬼,那该如何处置之?” 皇甫员外呵呵一笑:“宜驾取不宜诛杀!” 陈剑臣忙问:“如何驾取?”如果能驾驭心鬼,为自己所用,不失为一种巨大的臂助力量。 皇甫员外抚须道:“如果寻常修士,就算逼使心鬼现形但也很难将其诛杀,彻底消灭,更遑论驱使所用了。然而留仙与众不同,身怀正气,乃是役使心鬼的不二手段,老夫正有一门《役鬼术》,能役使百鬼,心鬼亦为其中之一,可传于留仙。” 陈剑臣一听,大喜过望,忙道:“多谢员外了。” 皇甫员外正sè道:“留仙大义,皇甫家铭记不忘,区区《役鬼术》 又算得什么?” 说完,凝神静气,忽然伸出右手大拇指一点,正点中陈剑臣的额头正中,一股意念传承刹那间进入了他的hún神世界内。 一陈剑臣修《三立真章》,本与道门释家的理念不同,格格不入,互相有冲突。只是《役鬼术》属于术,不属于大道法门。只要有师傅点化传授的话,还是可以学会的。然而点化传授,会让传授者永久xìng地损失一部分法力,若是普通关系,谁愿意牺牲自己成全他人?更何况修道中人,不知经历多少磨难,一身修为得之不易,珍之若宝, 更不会轻易付出了。 意念入脑,对于那门《役鬼术》陈剑臣轻而易举就掌握到手,心中暗道:原来如此……略一调整,念一句口诀,《三立真章》卷轴之上立刻飞出两粒大字,却是“意志”二字。 两个大字飞出来后,发生一阵扭曲变化,字体转散,化为两道白气,白气合一,正凝结成一个白晃晃的小圆圈模样,恰恰套在心鬼的额头之上。 心鬼战战兢兢,丝毫不敢动弹,被白光箍住脑门,更是整个小小的身子瘫软在地上,一动不敢动。 陈剑臣喝道:“此谓“镇鬼圈”我且饶你一命,但你从此以后不得有二心,否则我念头一动,定教你灰飞烟灭。 心鬼哪里敢吱声,磕头拜谢不已。 降服了心鬼,了却一桩心事,陈剑臣脱身出来,对皇甫员外道:“员外之术,果然奥妙,小生已将心鬼驯服了。” 皇甫员外叹道:“留仙非常人也。、。心中不免有些羡慕一心鬼虽然没有什么厉害手段,不是强横的鬼物,但其由心生,和心魔本质有得一比。心魔幻生幻灭,无穷无尽:心鬼则千变万化,精于藏匿,难以捉mō。而如今陈剑臣不但成功逼出心鬼原形,还轻而易举地把它驯服,为己所用,这番手段如果没有正气依仗,无论如何都无法做到。皇甫员外虽然是一只老狐狸,修炼数百年,但其一样有心鬼,只是暂时被〖镇〗压住了,难以跳出来作祟罢了。 当下道:“留仙稍等,我去弄一盆热水过来给你洗脸。” 举步走出过,过不多久就打来一大盆热火要给陈剑臣洗脸擦身换衣服。但当他回到房间时却发现陈剑臣已靠着枕头睡着,他的两边脸颊涌起异样的殷红,仿佛着了火一般。 “不好!” 皇甫员外连忙放下大盆,去mō陈剑臣的额头,顿觉滚烫如炭火,伸手把脉之后,脸sè凝重,狠狠一跺足,道:“心鬼刚除,病魔又来,竖子为虐,实在可恨!”!。 第一百三十章:红丸 陈剑臣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依稀听见两个拇指般大小的小人正在交头接耳地说话。只是它们说话的声音很低,低到无法听清楚,只隐约听到只言片字,说什么“害怕良医,要赶紧找个地方躲藏起来”云云……………, 然后,他就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是夜,陈剑臣发起高烧,烧得面目都通红起来,口干舌燥,脸sè苍白如纸。皇甫员外心急如焚,他身为狐狸精,修为高深,但对于歧黄之术并不精通学业有专攻,不是说修士就能全能全知,无所不能的了。 修者就是修者,不是仙佛。 皇甫员外身边倒有些药,不过治疗效果和陈剑臣的高烧病情风马牛不相及,食之无用。当下之计,只能到苏州城府里去请郎中。然而如今刚五更天,城门没有开,就算做法遁入城去,也难以带大夫郎中出来。 刹那之间,几个念头在脑海盘旋起,又纷纷否定了下去。 纵然他是只老狐狸,也萌生出一种无力感,更无力的是,他早就感应到在女儿渡劫之时,附近三里之外有一道强横的气息存在。 该气息似曾相识,应该就是二青。 当晚二青渡劫,渡劫未始就被皇甫员外打断,随后拂晓出现,现出八转真身,一举将皇甫员外击退,差点命丧当场,至于后面的事情他就一无所知了。后来传出李逸风请张天师飞剑斩杀蛇妖之事,皇甫员外当即嗤之以鼻,不以为然。 那么,如今二青出现在胡庄附近,是何打算?来意是善是恶? 皇甫员外不得而知。 昔年他为二青的主人,驯养二青多年,一起街头卖艺。二青对他千依百顺,十分乖巧听话。只不过眼下二青偶得机缘,开出灵窍,拥有了独立的智慧xìng格,并开始吃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开始恶化一皇甫员外要赶二青回深山大泽,而二青哪里愿意?jī烈的矛盾在那一个晚上就恶化掉,双方大战了一场,早结下粱子了。 现在二青出现在胡庄附近,气息比之前更加强横。皇甫员外不用多想就知道对方不可能是来求和的。 二青盘桓不去,皇甫员外也不敢轻率离开胡庄,而要命的是此时陈剑臣突然发病,不省人事,实在外忧内困,急如燃眉。 “爹爹,先生怎么了?” jiāo娜疾步冲入〖房〗中,头发蓬乱,显然刚刚醒转。 皇甫员外眉头一皱:“娜儿你刚刚渡劫完成,需要多休息。” jiāo娜扑到陈剑臣的chuáng前,看弃面sè被烧得通红的先生,赶紧一把抓住爹爹:“爹爹,先生到底怎么啦?” 皇甫员外摇摇头,叹道:“爹爹估计他是与心魔搏斗过程中心神衰竭过度,乃至于被邪寒之气入侵心肺,病魔仿佛已入膏盲矣。” “什么?” jiāo娜大吃一惊,失声问:“先生不是有正气护身,万邪不侵的吗?” 皇甫员外面lù苦笑:“留仙正气修为尚浅,只怕还没有达到那种至高境界。” 闻言jiāo娜登时大哭出声:“先生为娜儿而死,我何生矣?” 后面松娘落在员外肩膀上,鸣声如啼,同样凄切不已。 忽而jiāo娜坐áng头,捧起陈剑臣的头,用手指捏开他的嘴巴,然后她螓首垂落下去旁边皇甫员外见状,立刻大叫:“娜儿你想做什么?” jiāo娜微微一顿,垂泪道:“爹爹,除了此法难道你还有其他的办法可行吗?” 皇甫员外眼中居然也有泪光闪现:“可如此,你将要损耗百年法力,你可想清楚了?” jiāo娜神情毅然:“先生教我,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今先生为我而病废,不说付出百年法力,哪怕牺牲娜儿的xìng命,也要换先生一命。” “好!” 皇甫员外一拍手掌:“娜儿能作如斯言语,读书已明理矣。” 随即jiāo娜呵气如兰,口吐红丸如弹大,圆溜溜的,通体散发出一层淡淡的毫光,煞是美丽。 这红丸就停留在jiāo娜的舌尖之上,好像通灵得xìng般漂浮着。随即她俯身下去,和陈剑臣接wěn而呵之,用香舌推着红丸进入陈剑臣口中,啜然有声。 “呱,非礼勿视,羞煞老娘也!” 却是松娘口吐人言,把两只翅膀举起,遮拦在双眼前,只是又忍不住要从羽毛的缝隙里偷偷探看。 皇甫员外没好气地骂道:“就称多嘴。”带着鸟儿离开了房间,他决定要去再会一会二青。不管如何,也要弄清楚对方的来意目的。 踏出庄门,见四下无人,他捏个法诀:“风逍!”整个人恍如没有半点重量般,速度立刻大幅度提升,嗖的就向右方飘飞而去。不过十数呼吸时间,他就来到后山的一处山粱处。 “二青,我知道你在这里!” 皇甫员外目光扫视,喝晃过不多久,沙沙作响,从林之间一条巨蛇蜿蜒而出,额头红斑赫然,正是二青。 皇甫员外喝道:“二青,难道你还劣xìng不改,要来吃人吗?” 二青默然不语,望着皇甫员外,倏尔硕大的头颅在地上轻轻一点,作叩首状,随即偌大的身体转身,分开灌木丛林,悉悉索索,飞快就消失不见。 皇甫员外一愣:二青这是什么意思?告别吗? 他有点捉mō不准,沉吟片刻,自言自语道:“也罢,既然它自愿退去,谅必不会再胡作非为,咱也管不得太多了。” “太公,这条蛇也是你养的?” 此时松娘才从震惊中醒神过来。 皇甫员外笑道:“不错…不过当初养它的时候不过尺余长,放养之后它才能长得这般大小,要不也把你放养算了。” “吓,老娘耍保持苗条身材!” 鸟儿骄傲地扬起脖子,扇动翅膀飞回庄上,要看看jiāo娜和陈剑臣之间的“好戏”还在上演否。 不料它刚从窗户飞入,就见到jiāo娜和陈剑臣早分开了。jiāo娜正用一方湿毛巾仔细地贴在陈剑臣的额头上。 “娜娜,你亲完了?哎,先生这次亏大了” 松娘飞áng头,看看陈剑臣,又看看jiāo娜,小眼珠子溜溜打转。 “找打呀!” jiāo娜举手作势yù打,不料一阵眩晕,一点力气都使唤不出来。 松娘忙道:“娜娜我开玩笑的,你别jī动!” jiāo娜气呼呼地瞪了它一眼,眼角的余光却已转到呼吸平缓下来,高烧退去的先生脸上其实,先生真长得tǐng好看的,双眉如剑,鼻子直tǐng,嘴chún紧紧地抿着,抿成一条坚毅的线条咦,我在想什么呢? jiāo娜突然觉得心跳得很快,脸皮有些烧烫,赶紧起身来,长吸口气,道:“松娘你在此守住先生,一有什么状况马上就告诉我,或者爹爹。” 说完,步履勉强地返回自己房间休息了。 一她口吐红丸内丹,用舌头喂入陈剑臣口中,要用xìng命攸关的内丹帮先生治病,驱逐躲入膏盲的病魔竖子,足足要损耗百年左右的法力,若不是凭着一股顽强的意志支撑。只怕当场就要昏倒过去。 傍晚时分,陈剑臣悠悠醒转,浑不记得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全身乏力,好在精神倒甚是清爽,没有其他不妥。 听闻他醒来的消息,皇甫员外立刻亲自端着一盅上好参汤过来给陈剑臣喝。而jiāo娜一睡,居然整整睡了三天才醒,醒过来后腹中饥饿。 一连吃了五只平时最爱吃的烤鸡,才勉强缓解腹饥。 因为这些突如其来的事故,打乱了他们本来的计划,不能及时离开,也好在这段期间没午发生什么事情。 五天后,皇甫员外突然召集庄上的所有仆从,说自己父女两人要远迁京城,所以发布遣散令,每人发放银元宝十链,遣散归乡。 一干仆从固然大感愕然,但领到白huāhuā的银子后也没有什么话说了。倒是jiāo娜的shì女小菊十分不舍,嚷嚷着要继续跟在小姐身边。不过jiāo娜可是要远赴深山,闭关修炼的,哪里能再收留她?一番训斥后,额外多给了她十锭银元宝。 一皇甫员外在苏州经营久矣,但他乐善好施,积攒下来的钱财其实并不多,加上把庄子卖掉所得的款项,最后共计有钱金元宝五百链。 这笔巨款全部存入了王朝官办的钱庄“盛大钱庄”内开户人姓名为:陈剑臣。 仆从全部离开胡庄后,就剩下皇甫员外父女,松娘,以及陈剑臣了。由于皇甫父女执意要亲自送陈剑臣回到江州,于是他们倒可以一起启程,也不作法,就乘坐一辆雇佣来的马车,萧萧而行。 在这段最后的相聚时光内,每日陈剑臣都陪皇甫员外喝酒,还争分夺秒地辅导jiāo娜功课。 只是,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无论jiāo娜如何的不愿意,江州城终于还是到了。 三人在江州东门外就下了车,彼此作别,jiāo娜小手紧紧牵着陈剑臣的衣袖好一会才肯松开来:转而紧紧地抓住陈剑臣留下来的一幅赠别字帖。 陈剑臣一挥手,道:“员外,皇甫小姐,就此告别了:他日有缘,我们定然会再见面的。” “嗯,留仙保重。” 陈剑臣朝jiāo娜灿烂一笑,转身和其他进城的民众一起,大踏步朝阔别已久怕江州城走进去。 “爹爹,先责走矣“……jiāo娜扑进爹爹的怀抱,竟然大哭出声,泪水涟涟不止。 皇甫员外默然,打开陈剑臣所留下的字帖,见到纸上飘逸地写着一行诗句:踏遍青山人未老,青山处处是吾家!!。 第一百三十一章:消息(第三更) 江州的雪,下起来总比苏州那边大几分。只一夜功夫,偌大的江州城,万屋白头,白皑皑一片,莹莹地反射出雪光来。 如此大雪,为避免交通阻塞,府衙早早就派出快马到各条大街小巷里通报,要家家户户清理干净自家的门前雪,有怠慢者,罚款一贯。 一大早,陈剑臣就起来了,听到快马的通报声,就要提起工具准备出门扫雪。那边阿宝看见,慌张跑来夺下工具,道:“留仙哥,你怎么能去扫雪呢?” 回到家中已有一段时日,再过得三天又是新年,陈剑臣身上穿着全新的袄子,笑道:“阿宝,为何我不能扫雪?” 阿宝嗫嚅道:“留仙哥,你是秀才呀。” 陈剑臣哈哈一笑:“秀才又如何?自家门前雪都扫不了,何以扫天下?”不由分说,重新拿过工具,开门出去,哗啦哗啦地铲起厚达盈尺的积雪来。 阿宝拗不过他,唯有提着扫把出来帮忙。 此时左邻右舍,不少人都拿着工具出来扫雪,见到陈剑臣亲力亲为,俱大感讶然――作为秀才,作为明华学院的廪生,作为聊斋的老板,无论从哪个身份看,陈剑臣都没有必要亲自出来扫雪的。 但议论归议论,只是交头接耳罢了,陈剑臣的作为又不犯法。 约莫忙活了半个时辰,聊斋门前的积雪终于被清除得差不多了,陈剑臣出了一身汗,可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爽。 他拍拍巴掌,抬头一看,见到斜对面的金针斋咿呀一响打开门,一身素色装束的鲁惜约走出来,对着他嫣然一笑―― 在苏州,鲁惜约抱得大仇,与王复一同先行返回江州。破费了一些周折才从遛鸟楼脱得清倌人的身份,并由王复出面,盘下了聊斋斜对面的一间宅子,开了一间名叫“金针斋”的小医馆,又找了两名丫鬟做帮手。 果不其然,金针斋开起来后生意颇为红火,许多女子都过来诊治,短短时间,鲁惜约竟闯出了不小的名头,人称“鲁女医”。 相比起金针斋,聊斋的生意反而不温不火,甚至有些惨淡。无它,陈剑臣一去苏州数月,聊斋中摆卖的字帖没有新货,来来回回就那几幅,生意能好才见了鬼。 陈剑臣也不在乎,他回来后,就叫阿宝把墙上悬挂的所有字帖全部取下来,付之一炬。对于这个决定,阿宝又觉纳闷又觉心疼,那烧的都是钱呀,如果随便卖出一幅至少都能得到上百文钱,可以买多少斤肉了? 但她对于陈剑臣总有一种盲目的信从,虽然不舍,可还是一声不吭地按命行事。 烧掉以前的字帖,陈剑臣自然有自己的打算,说起来很简单,就是他觉得以前的字有些看不上眼了。 因为勤奋专心,而且善于钻研,陈剑臣的书法几乎每天都有进步,这说出来很是骇人。到如今他豁然贯通,将前世所记的书法名家风格和今生的经验结合而起,从而真正形成了个人的特点品性。 书法已小成矣。 既然小成,那么以前所写的作品就有点不堪了,于是一把火烧掉,等于烧掉自认为失败之作,免得卖出去辱没了自己的名声。 一直以来,陈剑臣都是一个严于律己,精益求精的人。 苏州一行,做了小狐狸精几个月的业师,陈剑臣付出良多,但所获也不少。如果说五百锭金元宝是俗世钱财,那么血檀木书d、金蚕衣背心则是超越凡尘的所在。如今的他,再不是以前那落魄潦倒的穷书生,而是身家不菲的富家翁了。 当然,对于存放在盛大钱庄的金子,目前陈剑臣并没有动用的念头,依然坚持本来的生活状态,不露富,不显摆。穿的是母亲亲手纺织的衣衫,吃的是阿宝亲手烧出来的饭菜,穿也暖暖,食也熙熙,足矣。 子曰:“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陈剑臣倒不是羡慕那种贫穷的生活状态,而是要学习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回来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陈剑臣都没有写出满意的作品,干脆长期关门打烊,不做买卖了,他甚少去金针斋里坐,倒是鲁惜约三头两天跑过来陈家。 ――其实在陈剑臣未回来之前,通过王复,以及自我介绍,鲁惜约早就和莫三娘、阿宝熟悉了,都是女人,她说话又乖巧懂事,很快就和阿宝大成一片,并甚得莫三娘中意。一次莫三娘生病,还是鲁惜约亲手针灸好的呢。对于她的医术,莫三娘赞不绝口。 她们相处得来,陈剑臣也觉得很欣慰,关于鲁惜约为什么偏偏要到自家对面开店的原因,自是心中有数。 …… 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金针斋门前的积雪并不多,两个丫鬟各执扫把,不大一会就扫干净了。对陈剑臣一笑后,鲁惜约就低着头回店子里去了。 陈剑臣站立在门口,双眼微微眯起,往街道两边张望,就见到一辆马车急匆匆本来,停在他身前,随即王复从车上走下来。 多时不见,王复明显宽胖了不少,肚子都凸出了一圈儿。 “留仙,快与愚兄进来,有话要和你分说。” 他神情有些焦急,似有心事。 陈剑臣眉头一皱,请他进入书房坐定,问:“拂台兄,发生了什么事?”心里便有些奇怪,这般时候,他能有什么急事找自己? 王复抹了一把脸,道:“留仙,今有一事,事关重大,愚兄必须要前来提醒你。” “哦,何事?” 王复压低声音,很神秘郑重地道:“留仙,愚兄昨日偶然打听到一条消息,说朝廷已颁发新律,名曰《文字法》,其中多有忌讳限制之处。法中规定,无论言语、诗词、文章、字帖等等都隶属管束行列。相信不用多久,此法条文就会印刷成书,刊行天下了。” 文字狱,文字狱终于来了…… 第一时间,陈剑臣脑海里立刻就闪现出“文字狱”这三个字,赫赫然,压得心头十分的不舒服。 早在以前,他就估计依照目前的形势,文字狱迟早都会出现,不料竟出现得如此,在年关之前就流传出了消息,只怕过得一些时日,新律《文字法》必将闹得满城风雨,成为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 王复又道:“据说此部《文字法》是由文华殿大学士何蟹何大人亲笔起草的,故又名《何蟹法》,法律条文多达千条,规矩甚严。有违反者,轻则罚款斥责,重则可杀头。尤其我辈读书人,受约更厉,稍不小心,随时都会被革除秀才功名,身家性命难保呀。” 陈剑臣眉毛一扬,心知肚明这《文字法》就是直冲着天下读书人来的,可谓来势汹汹。要知道普通山野村夫,他们大字不识,《文字法》如何套到他们的头上去?又联想起当今圣上自上位来实施的各种政纲,无论是“信佛弘法”,还是“新税法”,都饱受民间非议,又有不少读书人写文反对,由此可知这部新律《文字法》很可能是朝廷酝酿已久的,就是要出来堵住天下人的嘴巴。 然而老话有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难道只凭着一部《文字法》就能压住天下百姓心中的不平吗? 王复伸出手指敲了敲书桌,道:“留仙,愚兄看你聊斋门口的这副对子恐怕会属于《文字法》的限制行列,以愚兄之见,还是及早换一幅为好。” 陈剑臣一怔,随即释然,起身一拱手,正色道:“多谢拂台兄提醒。” 王复呵呵笑道:“如今《文字法》虽然还没有正式面世,千条法文内容知之不详,但大方向没跑的了。” 陈剑臣沉声道:“我知道怎么做的。” ――王复收到风声,第一时间跑来提醒告知自己,此心拳拳,正是患难之交的情谊。 接下来他们又喝茶闲谈了一会。 陈剑臣本想留王复在家吃午饭,不过王复呵呵笑道,说已和人约定在状元楼开了饭局,便拱手告辞。 陈剑臣送他出门,挥手作别,兹后抬头望着自家门口左右悬挂着的两幅字:仗剑风云劈山岳;笔走龙蛇鬼神惊。 看了一会,面露苦笑,搬出一张凳子,把两幅字拆了下来,随意地扔到院子地上。 阿宝看见,吃了一惊:“留仙哥,你要做什么,怎的把招牌都拆了?” 陈剑臣叹了口气,道:“阿宝,这两块木牌你砍碎了当柴烧了吧。” 闻言,阿宝眼勾勾地看着他,实在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莫非留仙哥昏了头?这一副对子可是被许多登门来买字的客人交口称赞的,其中还有人曾想出大价钱买下。 陈剑臣意兴萧索,不愿多说,摆手叮嘱道:“记着要烧得干净些……”随即负手走回书房中,坐在椅子上久久不动。 许久之后,他起身在书桌上铺开一张白纸,研墨提笔,沉吟了好一阵后终于落笔,写下一个大大的“乱”字。 这个世界,只怕就要开始乱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滋扰 《文字法》即将要推出的消息,让嗅觉灵敏的陈剑臣觉察到一丝息息相关的危险意味,回想前世历史,在另一个时空里头,无论是秦朝时的“焚书坑儒”还是清朝的“清风不识字”每一朝代的文字狱,必然会在天下造成轩然**ō,不知坑杀过多少读书人。 一陈剑臣现在就是天统王朝中的一位读书人,并且是一位不安分的读书人。为了身家xìng命着想,他就必须未雨绸缪,从此以后谨言慎行,1小心行事。 接下来几天,他huā费了许多功夫,开始着重收集这方面的消息。 只是庙堂太远,其上的风云变幻可不是他这么一个远居江州的小小秀才所能接触得到的,仅仅打听到一些擦边新闻而已。比如说朝纲派系之间不和的传闻:又比如说那位起草《文字法》的文华殿大学士何蟹何大人的一些秩闻趣事…… 何大人当然姓何,名领,字文贵。但由于他的嗜好爱玩螃蟹,爱吃螃蟹,爱画螃蟹,爱为螃蟹题诗词,并以此为乐事,于是当今圣上赐给他一个雅号,名曰“蟹大人”。故而民间对他的称呼都是直接叫何蟹大人,本名反而不用。 对此何大人不以为忤,反而沾沾自得。 了解不到实质的东西,陈剑臣干脆先把聊斋的生意停顿住,避一避风头再说,反正现在不差钱,并不一定需要卖字为生。 或者圣恩浩dàng,新律《文字法》姗姗来迟,并没有赶在过年前颁布。这样也好,可以过一个开心的新年。 算起来,这是陈剑臣穿越以来的第二个新年,天增岁月人增寿,十八岁了。在前世,这本是一个无忧无虑、阳光灿烂的huā季年华,而于今生,现在的他却是家中不容有失的顶粱柱,是母亲心目中的依靠。 回想起第一个年头时靠写对联过肥年的幸福时光,陈剑臣没来由地怀念过去那简朴单纯的快乐。 “母亲,阿宝,我要出去逛一逛。”关于年货,莫三娘和阿宝在几天前就筹备得差不多了,根本不用陈剑臣费心。他乐得清闲,便上街散心。 这时候的江州街道异常的热闹,来往的行人比平时起码多了一倍,两边摆卖的摊子更是多了两倍,其中尤其增添了许多写对联的摊子。 对联摊子陈设非常简单,一桌一椅,文房四宝而已,也不再招牌,更不会像别的摊主那样大声吆喝招揽客人。那一身正装的书生秀才们只是端坐在椅子上,没有生意时甚至还捧着一卷书在看。 出于对书法的喜爱,陈剑臣闲逛的时候不漏过任何一家写对联的摊子,要看看有什么好字。不过让他失望的是,那些书生写出来的字,无一例外都是匠气浓郁,仿佛是印刷出来的一样,标准过甚,而欠缺了独特的艺术意蕴,并无可取之处。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间就转了两条街,忽而看见前面有喝彩声起,见到围了一圈人,似乎在看什么热闹般。 陈剑臣心一动,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画摊子,有一个书生在帮人画画,画肖像。 这书生长得有点沧桑,看起来年纪模糊,分辨不出是二十多岁呢,还是三十多岁,眼睛稍嫌小,但很有神,下巴处欠缺修理的胡茬子特别唏嘘,为其平添几分忧郁感一俗话说艺术家都是走忧鼻路线的,看来此子深得其中三味。 陈剑臣有了兴趣,就去看他画的肖像画,一看之下,不禁拍手叫绝。 好画! 他本身喜欢书法,但对于丹青也有些见识,在学院的时候对于丹青课就兴趣浓生。只是相比书法,陈剑臣在丹青上的造诣有所不足,习作不少,但能拿得出手,可在公众前亮相的作品一幅都没有。 眼下看那书生画肖像,运笔如飞,寥寥几笔就能在白纸上画出对象的容貌来,眉目传神,惟妙惟肖一在没有照相机的时代,如此一幅逼真的肖像画,简直就是人们的梦想。 所以就算书生每画一幅肖像要收费一百文钱,价格高昂,但他的生意还是有不少人光顾,看热闹的就一大群。 一连帮三名顾客画完后,下一名顾客迟迟没有出现,书生不急不躁,放下毛笔,用一块湿毛巾擦手。 见状陈剑臣走上前拱手道:“在下是明华书院的学生,陈姓,字留仙,看兄台画法别出心裁,有神韵,未请教?” 闻言那书生赶紧起身还礼道:“学弟见过学长。” 陈剑臣一愣:“阁下也是明华学院的生员?” 书生回答道:“学弟萧姓,字寒枫,新晋秀才,明年将在学院进学。只是学费不够,故而在街边替人画画做些营生,。” 原来如此。陈剑臣顿时释然了天统王朝重礼,先进学者为长“后进学者为幼。故萧寒枫要叫陈剑臣做学长,以礼相待,不得怠慢。 “呵呵,画得不错,寒枫必浸yín此道久矣。”“学长谬赞了。”两人不咸不淡地说着些闲话,此时人群里挤进一个小丫鬟,走到摊子前脆生生对寒枫道:“这位相公,我家小姐想请你到家中去画一幅肖像。”这丫鬟打扮普通,态度平和,一张圆圆的苹果脸很是讨喜,很快又补一句:“画工价钱算多一倍,麻烦相公移步了。” 寒枫临街画画,顾客对象基本都是男xìng,而一般大家闺秀,或者小家碧玉要画肖像,都是会请画师到家中去的,防止被人围观。有人请,就代表着有生意,说不定还能有一番艳遇呢于是陈剑臣悄悄朝寒枫一竖大拇指。 这寒枫倒是个趣人,面皮一下子就有些涨红,道:“麻烦姑娘带路。”收拾起摊子,放在书筐内,又向陈剑臣告一声罪,便跟着丫鬟离去了。 陈剑臣一笑置之,反正彼此同窗进学,日后还有大把的机会相处,了解品行,届时再看值不值得结交。 逛得有些疲乏了,陈剑臣便兜转回家吃午饭。但他刚回到家门口,突地听见对面金针斋传出一阵吵闹声。 陈剑臣眉头一皱,走过去一看,就见到一个胖黑的汉子在那里满嘴酒气地大声嚷嚷,要鲁惜约给他看病。 这汉子个子不高,又黑又胖,满脸横肉,一双眼睛一大一小,显得有些凶光。 鲁惜约并没有出来,出来阻挡的是一名叫做“秋菊”的丫鬟:“这位大哥,金针斋向来只诊治女子,不医男人,你还是回去找别家吧。”那汉子不肯罢休,嚷道:“江州半城,谁人不识俺毛大?谁敢不给俺毛大面子?你这小丫头好生不识抬举,既然开设医馆,哪里有不看病人的道理?你毛大爷正头疼着呢。赶紧让开,让大爷进去。” 丫鬟秋菊死死地堵住门口:“毛大爷你还是回去吧,我家小姐无论如何都不会给你看病的。” 毛大粗眉一竖:“1小丫头你再不让开,小心大爷拳头伺候。”说着,举起钵大的拳头晃了晃。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胆敢伤人,当真是目无王法了吗?”后面传来一句冷冷的话语。 毛大嘻嘻一笑,回头看着陈剑臣:“你是哪里来的小白脸,敢来坏大爷好事,难道皮肉发痒了吗?”“放肆!” 陈剑臣一声大喝:“我乃明华学院廪生,你又是什么泼皮无赖,在此无端滋扰他人,敢擅闯民宅!” 听到他自报身份,毛大气势先弱了一分,讪讪无言,很光棍地转身跑了。 秋菊自然认识陈剑臣,连忙施礼道谢:“多谢陈相公。” 陈剑臣道:“举手之劳罢了,你家小姐呢。” “在里面,请huā我来。”此时就在街道的转角处,那毛大正目lù凶光地看着这边,咬牙切齿地喃喃道:“1小白脸进得,我进不得,我呸,不就是以前遛鸟楼的一个清倌人吗?自以为转行当了大夫就能清高了吗?” 说完,愤愤然离去。 金针斋的宅子只有一进,内院两间厢房,鲁惜约住一间,两个丫鬟住一间,前头的房子则用来坐诊,看病。 陈剑臣进去后在前堂里奉茶,鲁惜约亲自泡茶,倒了一杯给他。 “刚才的事,多谢公子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你我之间,不必太客气。” 闻言鲁惜约心里好像吃了一块冰糖般,顿时甜丝丝的,很乖巧地“嗯”了声,然后坐在一边。 陈剑臣又问:“惜约,你开医馆,想必常常会受到地痞泼皮的滋扰吧。”一在城中做营生本就不易,何况她一介弱质女流之辈? 鲁惜约回答道:“还好,只是刚才那毛大已来过几次了,鲁莽无礼,奂在烦人得很。” 陈剑臣眉毛一扬:“一无赖而已,如果他真敢胡来,我自有办法惩治。”对于他的本事手段,鲁惜约早信赖为主心骨了,当然不会有丝毫的怀疑。 不过陈剑臣倒想得比较长远仔细些,毕竟流氓地痞,谁知道他们会使什么卑劣手段?切不可马虎大意,他屈指一算,在时间上,不出意外的话,婴宁和小义应该就会在这几天赶回江州,与自己汇合了。 想到婴宁,陈剑臣嘴角就浮现出一丝温馨的微笑。!。 第一百三十三章:隐身(求订阅) “噼里啪啦!” 陈剑臣把一截竹子燃烧起来,那竹子登时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一如前世的鞭炮声――过年了。 与去年相比,搬进江州城府后,陈家反而冷清了许多,没有在静阳村时那般热闹,聊斋所在之地本就有些偏僻,街坊不多,彼此关系也很普通,没有太多的情谊。 大年三十,吃年夜饭,陈剑臣叫阿宝去请鲁惜约过来吃饭,那边莫三娘听见,等阿宝出去了就叫过儿子,问:“留仙,你和那鲁姑娘是不是有些瓜葛?” 陈剑臣稍一犹豫,含糊道:“孩儿与她在苏州那边经历了些事情。” 莫三娘点点头:“鲁姑娘是个好姑娘,虽然街坊说她以前在遛鸟楼做过清倌人,有些议论,但那又如何?清清白白的身子,性子也婉约,又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医术,娘很喜欢。” 一句“娘很喜欢”就等于鼓励陈剑臣去追求了。 莫三娘本就不是那些没有见识的民妇,比较开通。 陈剑臣笑道:“孩儿会有分寸的。” 过不多久,鲁惜约过来了,穿着一身合体的素色红边衣裙,外罩一件袄子,显得身形妖娆,一张俏脸之上薄施脂粉,明媚如水,自有风情荡漾。不知是不是因为年龄增长了一岁的缘故,身体开始长开,仿佛又高挑了些,胸前鼓鼓的,已经甚有规模。 她先向莫三娘和陈剑臣问好,然后就撸起袖子进入厨房,很娴熟地和阿宝一道张罗年夜饭。 莫三娘本来叫她不必动手,,可鲁惜约哪里肯坐在厅堂上等吃?见到她如此懂事勤劳,莫三娘又多了一分中意。 阿宝和鲁惜约这两名可以说还是“萝莉”级的少女一起动手,手脚麻利,不用半个时辰就张罗出了满满一桌年夜饭来,足有九菜一汤,很是丰富。 陈剑臣伸出筷子夹起一块鸡肉放进嘴里,顿觉滑嫩细腻,十分可口,便赞道:“这鸡肉烧得不错。” 鲁惜约脸色有些红,道:“多谢公子夸奖。” 原来这道菜是她做的,陈剑臣笑道:“惜约你就不必太拘束了,以后不如和阿宝一样,叫我留仙哥吧。” 鲁惜约心思一转,起身见礼道:“那好,谢谢留仙哥了。”在她心目中,自己这个“留仙哥”和阿宝那个“留仙哥”可是有着本质不同的,其中多了一份亲昵的意味。 阿宝在一边瞧着,漆黑的眼珠子一溜转,夹起一块狮子头放到陈剑臣碗里:“留仙哥你也尝尝阿宝做的红烧狮子头吧。” 陈剑臣不客气地咬了一口,赞誉道:“不错,阿宝的厨艺似乎更上一层楼了,家有阿宝,真有一宝呀。” 阿宝就笑得双眼都成了弯弯的月牙儿。 这一顿丰盛的年夜饭就在融洽愉快的气氛中过去了,陈剑臣胃口极好,开怀大吃,真是吃得痛快。 饭后,陈剑臣送鲁惜约回金针斋,到了门口分别时,鲁惜约有些不舍地牵着陈剑臣的衣袖,低声道:“留仙哥,你可以抱惜约一下吗?” 陈剑臣一怔,借着灯笼的微光看见鲁惜约一张娇羞无限的俏脸,顿时大生怜惜之心,伸出双手轻轻把她搂入怀中。 娇躯入怀,微微颤抖。 陈剑臣自身都觉得有些紧张――虽然为穿越众,可他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在这方面都还是个初哥呢,两只手都不知该摆放在哪里好。好不容易想好了位置,正想下手,怀里的鲁惜约却柔柔的离开了去,低着头道:“留仙哥,我进屋了。” 返身进入了金针斋。 陈剑臣摇头一笑,迈步走回另一边的家。 今晚异常的寒冷,到了亥时,天空上簌簌地又飘下了雪,雪落有声,一如片片洁白的羽毛坠落下来。 陈剑臣坐在炭火温暖的书房,喝着阿宝泡好的热茶,听着外面落雪的声音,心境空灵,什么都没有想。 吱吱! 忽而书房南边角落处传来一声非常熟悉的叫声,随即小义的身子很麻利就从那一个隐蔽的小洞里钻出来,它看见陈剑臣,立刻很兴奋地跳上书桌―― “嗯?” 陈剑臣故意一板脸。 小义见状连忙把两只小爪子搭在一块儿,恭敬作揖施礼:“小义见过公子,恭祝公子新年快乐!” 陈剑臣呵呵一笑:“小义,你怎么独自来的?”他看见小义,现在本体显然比以前肥胖了一圈儿,一身皮毛近乎全白,好像变成了个小白鼠。其身上穿着一件用崭新黄色布料缝制而成的马褂呢,想必是出自婴宁之手。 一只穿着黄马褂的小老鼠! 小义忙道:“公子是这样,婴宁姐姐一直在卧松洞闭关,近期她心有感应,可能很快就能够凝练出金丹了,所以她思量着要等金丹凝就,变化出人身后再来找公子。” “什么?婴宁快能结出金丹了?” 陈剑臣惊喜交集。 要知道妖类想凝结金丹可不是容易之事,除了某些天生异禀的种类外,普通妖类开窍明智后要想成就金丹大道,最紧要的便是拥有正规法门;其次更要漫长时间的修炼积累才行。而如今婴宁开窍的时间甚短,居然也能凝练金丹了,进度实在无比。 小义道:“婴宁姐姐修炼非常刻苦,她终于把道书《昆仑玉清法咒》完全炼化了,再加上卧松洞的灵脉加成,修为才能一日千里。” 陈剑臣哦了声,忽问:“婴宁行将结丹,那小义你呢?你苦修多日可有什么成果。” 小义嘿嘿一笑,有点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小义天赋远比不上婴宁姐姐,修为境界并没有太大的进步,只是终于学会了隐身术。” 陈剑臣板脸道:“只怕你也常常偷懒吧。” 被公子一语中的,小义顿时立正,低着头,像个犯了错的小孩子,要无条件地接受长辈的教训。 “你呀你……” 陈剑臣提起一根毛笔,轻轻在小义头上敲了三记。不过他也知道小义天性如此,难以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也不好过分斥责,便问:“你学会了隐身术,且施展出来让我看看。” “遵命!” 小义念一句口诀,原地一个三百六十度的转身,说时迟那时快,嗖的,通体发出一圈毫光,身子便消失在陈剑臣的视线之内了。 隐身术! 果然甚是奥妙…… 无论陈剑臣如何睁大了眼睛看,都看不见小义的所在。他顿时想起那些神话传说之中,神仙们经常使出这一招隐身术来戏耍敌人,端是屡试不爽,十分好用。 片刻之后,小义原地现出身形,道:“公子,小义法力低浅,隐身效果只有维持一炷香时间,婴宁姐姐才厉害,她能维持一个时辰呢。” 隐身术既然属于法术范畴,当然会损耗法力,决不能无限制地使用挥霍的。如今小义的隐身术固然只能维持一炷香时间,但在某些特定的时刻还是能发挥出重大的作用的。 陈剑臣略一沉吟,问:“小义,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枫山去?” 就听小义恭声回答:“公子,小义不会再回去的了,从此以后,将伴随公子左右,效犬鼠之劳。” 陈剑臣疑问:“你不回去卧松洞修炼了?” 小义道:“婴宁姐姐说朝廷的人会来抢卧松洞,所以她把从道书上学到的一个奇门阵法布置了下来。这阵法能加快卧松洞的灵脉发挥,同时灵脉枯竭的速度也会大大加快,按照估计,只怕这个月卧松洞就会变成一口普通的洞府了。” 原来如此,敢情婴宁修为突飞猛进也和此阵法大有关系。 陈剑臣脑海灵光一闪,忽急声道:“婴宁凝练出金丹,那不是也要渡天劫?” 小义道:“嗯,是要渡劫。” 陈剑臣一拍大腿,道:“渡劫的话,我可以帮她一臂之力的。嗯,小义,婴宁说她大概会在什么时间结丹?” 小义道:“这个没有准数,不过婴宁姐姐说最早也要三个月后。” 三个月,不算短了,还有充足的应对时间。 陈剑臣长嘘口气――他上次帮娇娜渡劫,手持引魔剑,将她的心魔引入自己体内,从而极大的分担掉娇娜渡劫时面临的危险和压力,让她顺利渡劫成功。这方法,同样适用于婴宁身上。 有见及此,陈剑臣和皇甫父女分别之时就早有预见地请对方把引魔剑送给了自己,如今就在书房中珍藏着呢。本想着婴宁不会那么快渡劫,不料事实总是超乎想象,引魔剑不用多久又能派上用场了。 陈剑臣忽然想到,自己能用浩然养吾剑诛杀心魔,帮人渡劫,这可是一项很实用的功能呀,莫非自己还有当“渡劫辅助专家”的潜力? 当然,他可不会傻乎乎的写副招牌扛在身上到处招揽生意的。偶尔帮帮身边的人或妖还可以,至于做个专业者,还是免了吧。 “嗯,小义,你还是回枫山吧,我写一封信,你交给婴宁。” “好的。” 很快,陈剑臣就奋笔疾书写好了一封书信塞进小义黄马褂左侧边上的一个口袋内――婴宁真是心灵手巧,居然还别出心裁地在褂子上留出了一个口袋,难不成是留给小义装红包的? 拿了信,小义作揖告别,跳下书桌,又从“御用“地道里出去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立言 春风又绿江南岸,今年的春节就在一片热闹和欢笑中过去了。手打吧手机小说站点中文网而新律文字法终归没有拖得太久,赶在元宵节前一天就刊行成本,开始发行销售。 第一批在江州销售的文字法数量逾千本,但在短短半天功夫就被抢购一空,行情异常的火爆。 陈剑臣没有去买书,而是请王复给自己捎了一本――不读不行呀,谁知道新律上规定的条文具体情况如何?不熟读,不理解其中的精神意思,保不准哪一天就祸从口出,罪从手来了。 文字法印刷得很是规整,黑皮封面,朱砂题字:文字法。 三个字体端正得一丝不苟,四四方方,一笔一划,简直像是用尺子量好出来的,不偏不倚分毫,使人一看,就能读出“严正”一词来,油然而生敬畏之心。 毫无疑问,书名题字出自当今圣上正明帝之手,正明帝本就是公认的礼法大家,楷书之中的第一人,又称“楷模”。 新律本子只有半寸厚,共有一百页,前面有序。和所有律法一样,这序同样是皇帝所写的――皇帝乃天子,受命于天,代表着尘世至高无上的权力。 君无戏言,其实天子的话才是不容违背的金科玉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何况百姓?说白点就算皇帝心血来潮,叫你马上放一个屁出来,你也得立刻“运功”,应景憋出。 因为皇帝随口一句吩咐就是律法。 从轻到重,文字法陈列的条文限制有六百九十九条,制约内容范围十分广泛,从言语到书籍,到书帖,再到诗词文章……反正和文字沾边的都牵涉到了。其中很详细地规定什么字眼,什么字句属于违禁之言,自律法颁布日起,不得再轻言书写出来,否则触犯律法,罪不容赦。 这,就等于在人们的嘴上,手上戴上了严密的枷锁…… 与千本文字法一共进入江州的,还有一队百人黑衫卫,骑着高头大马,腰挎斩鬼刀,气势肃然地在江州府衙上住了下来――他们属于新律执行卫队,负责文字法的实施推行工作,凡有抗议者,一律依法严惩,或枷号,或鞭挞,甚至直接枭首示众…… 武力之下,哪怕对文字法再有不满,人们也得噤若寒蝉。首发文字}有几个在江州士林阶层中薄有名望的儒生因为在酒席间表达出了愤懑之意,不料隔墙有耳,当天晚上就被如狼似虎的黑衫卫破门而入,擒拿下狱,殴打致死…… 又有儒生的亲朋好友们前往府衙击鼓鸣冤,不料马上被乱棒打出,直接打断了十余双腿,躺在街道上哀号不已。 ――黑衫卫,再一次在公众面前展示出了极其恐怖的监管手段,势若雷霆。他们是直接对皇帝负责的精锐军队,屠刀之下,什么臣子,什么百姓,什么读书人都是一样的。 一阵浓浓的腥风血雨笼罩住了江州――其实不但江州,王朝统治之下的其他各州想必也是差不多。在此期间,因为言行不当,因为笔墨逾矩而被摘除功名沦为阶下囚,乃至丢了身家性命的读书人不知道有多少。 天下读书人多矣,其中并不乏有傲骨,有气节者。然而这些傲骨气节在屠刀之下,俱变成了枉死鬼。 因为新法颁布的缘故,元宵佳节变成了鬼节。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正明帝重用何蟹的文字法,倒行逆施,这是激民愤于天下呀,势必会加剧矛盾恶化。 陈剑臣读完文字法,所见所闻各种惨状,立刻就知道局势大乱将起,心道:莫非统治近千年,天统王朝气数已近,皇帝才会出如此昏招? 但不管怎的,时光的河流始终没有分毫停顿地缓缓向前推动着…… 开春二月,学院又开学了。 陈剑臣收拾行装,与母亲等人告别,返回学院。没想到第一天他就听到一条噩耗,教书法课的刘老夫子因为写了一张书帖,其中措词不当被黑衫卫捕捉了去,又因为其拒不认罪,竟被当场杖打八十大棍,皮开肉绽,呕血而死…… 刘老夫子人瘦,颇高,年过花甲,为人简朴,经常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袍子。讲课的声调抑扬顿挫,很有节奏感,可以说是陈剑臣甚为敬重的一位先生,不料如今竟然也遭了毒手。 听到此讯,陈剑臣情绪激荡,记得当日聊斋开张之时,刘老夫子也是亲自来登门恭贺的,回想起他的音容笑貌,仿若昨日,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是日陈剑臣把自己关在学舍之内,不吃不喝,呆坐到傍晚时分终于忿然而起,铺开宣纸,提起狼毫,一气呵成地写成一贴: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荼毒天下,追惟酷烈;奈何奈何,号慕摧绝。读圣贤书,为何事学?正气不屈,浩然诛邪!” 四十个大字,行草体,先行后草,时行时草,双钩廓填,如斜而反正,形断而意连,纵长挺劲,轻重缓急,层次分明,笔墨淋漓尽致,动感强烈,蕴含了陈剑臣此际剧烈的情感变化过程。 横竖点撇,字字皆包含正气。 ――他在写此贴的同时,泥丸宫中的三立真章卷轴仿佛有感应般,跃然而动,一排溜下来竟不知有多少个字依次地被凝练出光芒,大放光明,到了最后,竟然有半壁书牍都亮了起来,蔚然壮观…… 字成而掷笔于地,陈剑臣看着眼前的字帖久久不语――他有一种直觉,这一副被自己命名为正乱帖的书帖很可能是他一辈子书法上的巅峰,从此以后,很可能无法再写出这般形意饱满,情感奔放的字帖了。 只是这字帖,注定了不能留存于世,必须要撕毁掉,以免受人把柄。 拿起字帖,陈剑臣心有不舍,犹豫不决,心想如果这幅字能隐形就好了。念想之间,骤然见到宣纸上的笔墨由浓变淡,发生了一种极其玄妙的变化,只转眼间,四十个大字最后竟凭空消失掉了,只剩得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就如同被人用法术抹掉了一般。 “咦!” 陈剑臣吃了一惊,稍一沉吟,连忙闭上眼睛,感受魂神世界―― 果不其然,蒙蒙的魂神世界再度产生新景象,除了当空悬立的三立真章,除了背立执笔的儒像,此时在三立真章侧边居然增多了一幅卷轴,规格比三立真章小了一号,但也是直直地打开垂落下来,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四十个拳头大小的字: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荼毒天下,追惟酷烈;奈何奈何,号慕摧绝。读圣贤书,为何事学?正气不屈,浩然诛邪!” 正乱帖! 正是陈剑臣刚才书写而成的正乱帖,不知何故居然跑到了他的泥丸宫魂神世界里头,成为和三立真章并列的一幅卷轴,在形式上如出一辙。 这,就是“立言”! 陈剑臣惊喜交集,不曾想自己在激愤之下,直抒胸臆之际就此突破了困扰已久的瓶颈,并借助数以百计的正气的帮忙,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立言”的境界,迈上了坚实稳定的第一个台阶。 用行话说,升级了! 如果说以前不断地凝练出新的正气,增加正气的数值属于获得“经验值”的话,那么现在就是量变引起的质变,两只脚跃然跨过了门槛。 终于升级了。 升级的喜悦刹那间充满心扉,略微冲淡了本来的哀伤悲愤之情。他坐定,闭目凝神,开始摸索立言境界的具体作用。 一个时辰后,陈剑臣有些疲惫地站起身,经过多次的实验,他总算把“立言境界”的功用搞清楚―― 简单地说,其现在克敌制胜的手段再不像以前那般单一,受制诸多了。虽然还无法做到正气外放,直接化剑杀敌,但起码“立言”后的蕴含正气的字墨不再像以前那样,过一段时间正气就会自然挥霍殆尽,失去特效。 现在的他写出一幅正气笔墨能够做到反复使用,能够随心所欲地收回魂神世界内滋养,大大提高精神恢复的速度,甚至可把某一笔墨炼制成一件法器,乃至法宝般的存在。比如这一幅正乱帖,它如今收藏在泥丸宫魂神里头,但只要陈剑臣愿意,可随时念头一动,笔墨即会现形而出,无需通过外界笔墨媒介,同样能破敌制胜。 更重要的是,这一幅正乱帖还具备可观的成长空间前景,本身还能大幅度提高效果威能,最终达到三立真章那般的作用。 当然,立言可不是随便立的,也不能滥立无度。归根到底,它毕竟要受到总正气量的限制。现阶段的陈剑臣,立出一幅正乱帖四十字已是极限。但他依然觉得很满足了,只要境界上去了就好,其他的东西细水长流,可逐步提升,“立言”已得,“立功”还会远吗? 咕噜噜! 此时肚子里忽然像烧开了水一样,咕咕作响。原来是一天没吃多少东西,他饿了。 .. 第一百三十五章:恩科 刘老夫子的死,在学院里引发了一场震动但也就是震动而已,震过之后,动过之后,十天工夫就又平息了下来。 斯人已逝,但自己还得活着。 在杀人如麻、权势滔天的黑衫卫面前,一切的抗争都似乎苍白无力。“百无一用是书生”血淋淋的事实又一次印证了这一句话。至于同是读书人出身的当官者,问题在于,当了官后,他们往往就不再是书生,也不再是普通的读书人了。 读书人本就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可以细化分出很多种利益阵营来。 对于血腥事件,人们总不愿记得太牢,于是不用多久,学院上下就没有人再谈论刘老夫子的遭遇,渐渐又恢复成本来一潭死水的模样。 陈剑臣的表现和以前差不多,只是更加用心地学习时文制艺,并能做出一篇规规矩矩的八股文来了。 说起来,这倒是一件颇具讽刺意味的事情。只有他心中清楚,时至今日,秀才的功名身份已不再是合格的护身符,反而属于一种无形的掣肘,会被人盯得更紧。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唯有往上更进一步,上皇榜中举,才或有可能跳上另一个广阔天空。 当官固然规矩更多,但手中的权力也更能便宜行事。 在学院中,陈剑臣果然见到了那个在街头替人画肖像的书生萧寒枫,彼此一搭讪,很快就熟识起来。 这萧寒枫也是个穷苦人家出身,家住距离江州甚远的北流乡,他来到明华书院进学,却是骑着一头黄牛来的。 骑牛上学,一来能代步:二来到了江州,可以将值钱的耕牛卖掉,将所得钱财用来交学费。然而在学院里进学耗费不菲,一头耕牛显然不够,还得到街头上卖画。 寒枫的xìng子看起来有些木讷,实则是典型的闷sāo,他和陈剑臣,以及王复熟络后,在王复的要求下,当场即席挥毫,足足画了十八幅春、宫图,一如表演十八般武艺般,各有姿态,纤毫毕lù,惟妙惟肖。 王复见之,奉若珍宝,爱不释手地赏玩着,然后目lù“精光”地盯着寒枫,盯着他一个大男人心里发毛,两股战战:“寒枫学弟,你发了!” 闷sāo男子满头雾水,不知自己发从何来。 王复问道:“萧学弟,你这一手画艺从哪里学的?” 寒枫便mōmō头,憨然道:“没有人教我,我是自学的。” 王复当即一竖大拇指,叹道:“天纵奇才呀,萧学弟,就凭你这一手造诣,何须在街头上卖画?何必在学院内每顿吃咸菜稀饭?” 寒枫渐渐有些明白了:“拂台学长是说这些面能卖钱?” 王复一拍手:“何止能卖钱,简直是能卖大价钱。寒枫,你跟着我多跑几趟怡红楼ā楼、遛鸟楼,你就知道你的这些画多值钱了。”听到“钱”字,寒枫登时双眼发光,他自幼贫困,在sī塾读书之时饥寒交迫,不知受尽多少折磨,对于金钱之物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占有感很强烈。 “好,拂台兄,以后就请你多多关照了。”于是,两个志同道合的大男人就勾肩搭背到了一块儿,倒把中间介绍人陈大秀才晾到了一边。 人与人结交,果然还得讲个“缘”字。 陈剑臣本来还想找寒枫,跟他学一些丹青之术呢,但目前看来还是算了。 开春雷响,一阵接着一阵,响过之后就是润如sū油的小雨,千丝万缕,牵扯着这天与地之间的距离。 听着那绵绵的雷声,陈剑臣忽而想起婴宁上次让小义送信回去,到现在也没个音信,估计都在闭关苦修吧。凝聚金丹是一件天大的事,渡劫成功,婴宁将会化出人形来,她的形象,一定会是个身穿白衣,知书达理,浅笑盈盈的女孩子吧。 想到婴宁,没来由就有一股暖意在心头dàng漾。对于这只曾在山村间相濡以沫的小狐狸精,他始终怀有一份别样的感情,很温馨,很可爱,与活泼好动的jiāo娜截然不同。 由于一些特殊的缘故,今年学院的联谊踏青早早就被取角了。消息传出,几个老光棍生员顿足叹息不已。 无法和清雪书院联谊,但学院推出了另一项活动。此活动却是由江州学政大人顾大人主持牵头的,具体情形要到三月中旬才公布,可已有小道消息传出,据说与今年皇上的恩科有关。 今年是当今圣上三十春秋,三十而立,按惯例,将会实施恩科。 恩科和乡试正科不同,每遇到皇室有喜事,当年一般都会增加恩科,特许附试,别立名册旱奏,称为……特奏名……,能上此名单者,一般都会被皇上批准中举。如此,方显皇恩浩dàng嘛:其中道理就和“大赦天下”有些相似。 当然,特奏名单不会过多,而且会进行竞争制度,在各大州府中选拔人才,择优而取――这也就是明面上的说法。 事实上每次的恩科特奏人选大部分都属于内定,简直就是为“官二代”、“官三代”量身定做的。 在江州,如果吴文才没有出事,那么他肯定就是特奏名中的一员。 一当天之事,礼部尚书死了独子,朝廷损失了两名黑衫卫,事件非常严重,可一直以来居然没有人前来查案缉凶,而是采取了冷处理,实在非常的蹊跷。难道是朝廷认定是妖物所为,为避免惊世骇俗,引发百姓恐慌,于是草草处理了事? 即使如此,其中内幕也有些不合常理之处,具体如何,那就不得而知了。 吴文才死无葬身之地,恩科怎么样就跟他没有关系了。 过了几天,有门路者又打听到了一些关于恩科,关于学院新活动的内幕消息:原来学政大人要在书院中挑选两名代表前往浙州的开泰书院,进行一次“学术”交流――名为交流,实则是一次才艺竞赛。 浙州开泰书院乃是天统王朝排名前茅的大书院,和湖州的岳麓书院,杭州的舜天书院,并称三大书院,仅次于京城国子监之下。 开泰书院历史悠久,不知培养出多少赫赫有名的才子,权高位重的朝廷重臣,地位在教育界可谓举重若轻。 今年,是开泰书院建院三百周东,故而要举办一场盛大的活动,其中广请各州书院的代表生员前来参加的才艺竞赛可谓是重头戏,还弄了一个“天下第一才子”的噱头来,吸引各方才俊参加。 明华书院自然也是受邀请的书院之一。 比起开泰书院,无论名气还是底气,明华书院都远远不如,前去参加才艺竞赛,十有**俱属于陪太子读书,最后灰溜溜打道回府。 不过既然接了邀请,那肯定就要派人去的。所以学政大人近期正在和院长,几位夫子等,看要选谁去比较合适。 数以百计的责员,两名名额,抉择并不容易。 听到这个消息,陈剑臣心一动,跃跃yù试。他倒不是说想去参加才艺竞赛,争夺名头,而是想去浙州。 聂小倩就在浙州金华。 可以的话,陈剑臣能够顺路探望一下聂小倩。 自江州一别,他和聂小倩之间基本没有通过书信,可以说音信隔绝,不通往来在这个信息闭塞的世界,距娄往往能扼杀一切。 对于聂小倩,陈剑臣还是有所关心,更为关心的是他知道金华那边真有一座被荒废掉的大寺庙―― 兰若寺! 曾与小雷音寺,金山寺其名的三大古刹之一。 兰若寺,聂小倩,当如此熟悉的名字走到了一起,冥冥中似乎总会有剧烈的碰撞发生。 陈剑臣想成为代表奔赴开泰书院,但其他所有的生员也想去。无它,这可是一次天大的机会,如果届时有所表现的话,说不定一下子就被学政大人赏识,举荐上了“特奏名”呢。 于是,众人的心思登时活络起来,开始各施手段,往各位夫子,院长家里送礼:有门路的,纷纷请人做说客,讲人情,走后门相比他们的忙碌奔走,陈剑臣反显得毫无动静,一来他没有什么裙带关系:二来嘛,以他的xìng格去奴颜婢膝地求人,实在很难。 代表人选迟迟没有定,生员们上课时都有点心不在焉了,谁都希望自己会被选中。与此同时,他们sī底里也交头接耳地议论着此事,各抒己见,猜测谁谁谁比较有机会。在这些议论中,陈剑臣的名字甚少出现。 作为童子试三试第一的天赋少年,陈剑臣本来是明华书院中的一颗耀眼的新星,只可惜在进学第一年间,他的表现差强人意,除了踏青那一次即时题诗之外,其他地方毫无出彩之处。而且岁考科考的成绩都被评为四等,还受到提学官的训责――此正应了那句老话:“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不怪他们不看好,严格地说,陈剑臣的第一年书院生涯真是不合格的,经常请假,课堂上毫无表现,除了书法之外更无别的才艺拿得出手,xìng子又不合群,总是独来独往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他继续如此懒散,只怕今年廪生的身份都难以保住。 这不,今天那陈剑臣又请假,又不知去哪儿逍遥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河神 (新的一周,求几张免费推荐票!) 今天微风,鉴江河水比往时平静了许多,汩汩而流,少见的没有发出咆哮的浪涌。河滩边上芦苇丛生,芦苇丛中的一块大石头之上,陈剑臣正坐在上面垂钓。 他本非闲人,也不是雅士,专门请假来此地钓鱼,仅仅是为了散心而已。鉴江河中水产丰富,如果能钓得一两条大鱼回去做菜,倒也不错。 只是陈剑臣垂钓了近半个时辰,鱼漂随波荡漾,不曾沉过分毫,竟没有鱼儿来咬钩。 难道地段选得不好?又或者诱饵不吃香,不够吸引力? 陈剑臣颇感纳闷,尤其是当他看见侧边不远处的那个黑瘦汉子每隔一会儿就钓起一尾活蹦乱跳的肥壮鱼儿时,就更觉得无语。 来鉴江河边钓鱼的人不少,每隔一处河段就有人在垂钓。但这么多人中,没有一个能和那黑瘦汉子比拟的。 这黑瘦汉子,年约三旬,个子不高,穿一身粗布衣裳,在其身边放着一个大竹篓。每隔一会儿就有大鱼上他的钩。然后其将鱼儿丢进竹篓里。不用多久,已装了大半竹篓的鱼。 钓鱼处于技术活,水段、鱼钩、鱼饵、手法等都有不少讲究,陈剑臣本以为那黑瘦汉子属于此中高手,所以才能如此丰收。可仔细观察一番后,觉得他也不过如此,并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倒是一边垂钓,一边端着一个紫黑色的葫芦喝酒,喝一口,随即又往河水里倒一口,嘴巴还不停地嗫嚅动着,似乎自言自语。 这个往河里倒酒的举动有些不类寻常,陈剑臣眉头一皱,涌起好奇心,反正自己这边没有动静,便走过去,一拱手,道:“这位老哥有礼了。” 汉子见到他文质彬彬,又头戴儒巾,知道是读书人,连忙放下钓竿,拘束地道:“公子你好。” 陈剑臣微微一笑,问:“老哥不必拘谨,我是见你钓鱼丰收,鱼儿很喜欢吃你的钩,所以想过来问一问,莫非老哥的诱饵是特制而成的?” 鱼儿喜欢上钩,关键就在于诱饵材料。 那汉子搓着手,道:“也无甚特殊,就是普通的蚯蚓。” 说着,还提起鱼钩来给陈剑臣看。熟料鱼钩提起后,水面处居然还蹦出一尾大鱼,仿佛追着要吃他的钩。 这样也行? 陈剑臣眼睛都有些大了,一种奇怪的念头泛起,又问:“刚才我见到老哥往河里倒酒,莫非是要用酒来吸引鱼的到来?” 汉子看起来是个耿直的人,不会说谎,摸摸头:“不是,我是倒酒给河神喝呢。嗯,河神很喜欢喝我的酒,所以托梦给我,要我每天给他送一壶酒来。然后他就把水里的鱼驱赶成群,前来咬我的钩。” 在天统王朝,百姓们几乎都很迷信,初一十五拜祭土地公那是必备节目,另外还经常会上山拜山神,到河边拜河神等,很多种形式;至于城里的城隍庙更是信徒蜂拥的地方,香火鼎盛得很。 对于土地,对于山神城隍等存在,陈剑臣却早已了解,知道它们实则为阴司委派的阴神,负责管辖一处地方,负责收集香火。 土地、山神、河神,这些基本都属于基层官吏,受管于城隍。而城隍算得上为封疆大吏,直接对阴司负责。 对于阴司的权力结构,以前陈剑臣是通过景阳村土地的坦白而有所认识的,但对于更核心的秘密却所知不多,比如说阴司收集香火的具体作用;又比如说人死后阴魂进入阴司的管理方式等。 这一些,都是陈剑臣比较感兴趣的东西,只是苦无门路,要想深入了解的话,可能要和江州城隍谈一谈才行。然而因为昔日的冲突,他和江州城隍有了过节,恐怕互相间说不上话了。而且,阴司是阴司,陈剑臣现在也没有进去阴司世界的路径和方法。 眼下听到汉子这番言语,立刻明白对方和鉴江河神搭上了线。那河神嗜酒,居然托梦给汉子让他倒酒入河水内,然后施展手段痛饮。 这不算不算以公谋私? 不过这河神还算地道,喝了汉子的酒,还懂得用驱鱼上钩来相报。 陈剑臣眉毛一扬:“大哥的酒是哪里买的?” 汉子憨然一笑:“是我自酿的。” 陈剑臣哦了声,不再言语,笑一笑,返回石头那边,继续无聊的等待,等得厌倦了,干脆从血檀木书d内掏出一卷书来看。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那边黑瘦汉子的竹篓里已装满了鱼,葫芦的酒也光了,便收起鱼竿,朝陈剑臣一笑,大踏步离去。 陈剑臣这边的鱼漂还没有丝毫动静呢,只怕诱饵都泡得没味道了。他嘴一撇,就要收杆回书院。 轰隆! 猛地河中有异响,随即数丈外的河面生成一波浪涛,浪头翻涌,以非常快的速度翻腾而来,目标竟直指陈剑臣这边―― 准确地说,如果这浪头不再发生偏移的话,直线而来,最后就会直直冲击到陈剑臣身边的那只血檀木书d之上。 浪头来得凶狠,并且诡异,一点都不自然,倒像是暗地里有人操纵指挥一般。只转眼间,咆哮而起,冲上了岸边,直扑过来。 “不好!” 陈剑臣反应不可谓不迅速,只是浪头的袭击太过于突然,从生成到上岸仅仅几呼吸间,他要拿起书d跳下石头已来不及。 轰! 浪头飞腾,在半空散开,隐隐形成一个波浪形的手掌模样。手掌摊开,就恶狠狠地朝着血檀木书d扣下来,仿佛要抓起书d拖进河里一样。 噗! 关键时刻,被皇甫员外施展法术掩饰住了原貌的血檀木书d巍然不动,通体乍然泛出一圈红光。红光如罩,护定周身上下。浪头铺盖而下,还没有近身就被一层无形的力量阻隔住,不得再进一步。 两者碰撞,发出巨大的声响。本来成型的浪头仿佛一头撞到了石壁之上,被反震得四分五裂,散成漫天水珠。幸而陈剑臣见机得快,早早躲到另一边去,才没有被淋成个落汤鸡。 四下都是水,但惟独血檀木书d所在的岩石周围一圈滴水不沾,干燥得很。 ――百虫不蠹,水火不侵,刀枪难入……这血檀木书d本就是一件辅助类的法宝,不是凡物,还能防风防尘呢。刚才浪头成型,飞扑上岸,目的明显就是书d,不料迎头被书d挡住了一击,化解得干干净净。 陈剑臣心一动,抢前一步将书d背负上身,支起撑杆,把遮顶的布幔架起来。他并没有在第一时间离开,而是重新登上了岩石,眺望恢复平静的河面,心里嘿嘿冷笑:河神吗?看中我的书d了吗…… 站立许久,河面波澜不兴,再没有发生异样。 陈剑臣跃下岩石,出到外面,转上官道,准备回江州城府。 驾! 官道之上,乍闻马蹄急响,回首一看,见到一骑疾奔而来。 马是骏马,马上骑士身材昂藏,穿一身丝边青鳞甲,头戴熟铜盔,背上插满兵器,一排列成扇形,都是一把把明晃晃的轻型朴刀,刃口寒芒迸射。 骑士年龄过三旬,上唇留两道浓密的胡须,远远看上去,倒有几分“四条眉毛陆小凤”的味道,一双丹凤眼炯炯有神,顾盼间自有威严施加;再看真些,其除了背着六把朴刀在身后,腰间还挎着一柄长长的宝剑。 敢如此背着一身兵器到处跑的,肯定就是官了。要知道天统王朝对于兵器管制甚严,等闲百姓只能拥有菜刀锄头等有限的铁器,劈柴的斧头都少见。长刀宝剑之物,普通人基本都是不敢拿的,一旦拿上手被官差捉到,立刻就能被套上一个“图谋作反”的大罪,喀嚓,杀无赦。 “律!” 奔到近前,那骑士蓦然勒住骏马,问陈剑臣:“这位公子,敢问你知不知道枫山该从何处走?” 陈剑臣一愣神,看着对方,道:“阁下要去枫山,可沿着此路向南直走,不入江州再向北转,路上驿站处都会有路牌指示的。” “哦,谢了。” 骑士一扬鞭,嗒嗒嗒一骑绝尘而去了。 陈剑臣眯起双眼,看着对方的背影若有所思――这骑士明显不是江州人氏,观方向,应该是从北方,坐船渡过鉴江来的。据他所知,鉴江河段不远处就有一个大渡口。 一名从北方来的骑士,带着周身兵器,威武又拉风,不去江州而直取枫山,难道是朝廷派遣下来调查那件事的人选?至于为什么来得是一名武者,而不是和尚,很可能是吴文才之死,来江州弘法的和尚们或多或少都牵涉其中,被问责了…… 要知道,死得可是当朝礼部尚书的独子呀,就算被认定是妖怪所为,但当时同行的周统领以及了空大师都必须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接受一定的惩罚。 至于这个看起来像是个独行侠般的骑士去枫山,量他也无法为难到早有警惕的婴宁和小义,反正在书信中陈剑臣已和婴宁说得很清楚了,她那么聪明,一定会有应对措施的。 一边想着,一边加快了回城的脚步。 第一百三十七章:帮忙(求一张月票) 回到书院,陈剑臣寻到王复,请他找衙门里的关系,看能不能打探出那位从北方来的骑士的身份背景――看骑士的装束打扮,一点都不像微服查案;既然不是微服,就应该有文书下达。.. 依惯例,官方文书分为两份,一份在当事人手里,而另一份则直接提前下达到地方府衙,让地方做好接待工作。 王复在府衙中认识几名衙役,消息比较灵通,如果有文书下达,他们或多或少都会收到些风声的。 不过打探消息不可操之过急,可能要两三天才有答案回来。 是夜,东风料峭,春雨无常,又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陈剑臣写完了几幅字后,吹灯睡觉,迷迷糊糊中,耳边似有人在呼唤,他魂神异动,倏然变化,现身出来,腰挎浩然养吾剑,青衫磊落,儒巾飘逸,昂然喝道:“谁在呼唤?” 就见虚空里现出一人,相貌堂堂,膀大腰圆,身穿皂袍,走到陈剑臣面前,作揖施礼道:“鉴江第七河神丁隐见过公子。” 陈剑臣眉毛一扬:“鉴江第七河神?” “正是在下。” “哦,这么说来,一条江河中莫非还存在很多位河神?” 丁隐诚实回答:“鉴江长大,故阴司将其分为一十八段,分段而治。” “原来如此……那你找我有什么事?” 丁隐目光中有些畏惧地瞧了陈剑臣腰间的养吾剑一眼,恭恭敬敬地说:“特为道歉而来,白天之时,小神鼓起浪头,冒犯了公子,还望公子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侧个。” 陈剑臣嘿嘿一笑:“莫非丁河神看中了在下的书d?” 丁隐忙道:“不敢,公子之威名,小神如雷贯耳,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对公子不利。” 陈剑臣眉头一皱:“此话怎讲?” 丁隐讪讪道:“公子何必明知故问呢。” 陈剑臣转念一想有些明白了,大概昔日自己连败景阳村土地,以及江州城隍派遣来的牛头马面,丝毫不给江州城隍的面子,此事在江州阴司界闹了起来,所以各路阴神都听说过自己了。 “既然如此,丁河神为何还要鼓浪攻击于我?” 说此话时,右手五指按上了养吾剑的剑柄,杀伐之气傲然而生。 丁隐急道:“公子,陈公子莫要激动,小神鼓起浪头,只为试探而已,绝无恶意。” 试探?翻起偌大一个浪头,披头盖面地打来,这样的试探,陈剑臣绝不会开心,不过他并没有抓住这点不放,话题一转:“为何试探?” 听到他没有问责之意,丁隐不禁伸手抹了抹汗,心想在陈剑臣面前所承受的压力远超寻常,对方气势竟比城隍大人还要逼迫些,忙道:“小神斗胆,请公子出手帮忙做一件事情。” 陈剑臣大感好奇:“你要请我帮忙?” “不错……公子放心,此忙不会白帮,事了之后,小神愿献上避水珠一颗,聊表寸心。” “避水珠?” 丁隐解释道:“此珠乃天地之灵物,食用之后,不管滔滔江河,还是汪洋大海,公子皆可如履平地,来去自如。” 听到他说得玄妙,陈剑臣问:“真有此物?” 丁隐呵呵一笑:“小神如何敢欺瞒公子?此珠世所罕见,小神这一颗还是因缘际会,在所管辖的鉴江河段深处发现一只大如箕斗的巨鼋,那时巨鼋已死,小神翻检其尸体之际,得以从它背壳内发现这一颗避水珠。” 如此宝物,对方都愿意拿出来做报酬,想来那件事情也不会简单。陈剑臣便问:“那么,你究竟要我帮你做什么事?” 丁隐道:“此事对于他人或许有难度,但对于公子,易如反掌耳……” 陈剑臣不愿戴他送来的高帽,直接打断:“丁河神还是说正事吧。” 丁隐心一凛:这陈剑臣果然不同凡响,面对重宝不动心,实在难得……当下开门见山道:“小神想请公子出面,对付笔架山山神。” 嗯? 这一下陈剑臣倒有些糊涂了:河神请他出手对付山神,难道阴司起内讧了吗? 瞧见他狐疑的脸色,丁隐叹了口气:“不瞒公子,小神和那笔架山神侯青确实有些无法化解的矛盾……简单地说,是那侯青欺我太甚,仗着修为境界高我一筹,便强行制订规矩,要我每个月收集到的香火分他三分之一。可怜小神所得到的香火本来就少,还要受他剥削,一年下来,总有五、六个月无法完成额度,为此被城隍老爷多次责罚。上个月城隍老爷放话了,如果小神再有亏空之月,他就要撤掉我的河神之职,贬罚回鬼籍……” “慢着……” 陈剑臣打断他的话:“笔架山山神要剥削你,你不会禀告城隍吗?” 丁隐面露苦笑:“侯青那厮只手遮天,城隍老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哪里会出面管这一摊事?” 对于这个情况陈剑臣也了解,阴司如人间,同僚之间的排挤打压必不可少。而一般情况下,受到打压的打报告给上司,上司基本都是不受理的。而当事人更难以越级告状,比如说现在丁隐就不可能跳过江州城隍,直接向阴司汇报。 那等于告御状了。 问题是,御状是那么好告的吗? 所以丁河神只能自谋出路,自己打不过,请人帮忙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陈剑臣沉吟起来――他如果答应了丁隐,就等于插手阴司中事了,只怕江州城隍会十分不高兴,到时双方或将结下更深的梁子。虽然对于这个城隍,陈剑臣并无任何好感,但也不愿让关系彻底恶化。 丁隐见他迟疑,登时扑通一下跪倒在地,嚎啕起来:“公子,世道艰难而鬼道更难,小神扪心自问,自从上任以来,不曾兴风作浪,不曾欺压良善,本本分分,以绵薄之力庇佑乡邻,就算想喝酒解闷,也驱鱼相报。当今有难,还望公子援手相助,伸张正义!” 砰砰砰的,磕头不已。 见状,陈剑臣默然而有所动,忽又想起当初那树妖化身黄老儿潜伏于笔架山巅的旧事,于是不再犹豫,慨然道:“好吧,丁河神,我答应了。” 丁隐大喜过望,一咬牙,道:“公子有大义,小神亦不能行小人之心,故公子明天可再到河边原地,我把避水珠先献于公子。” 说完,再三鞠躬,身形消弭于虚空之中了。 陈剑臣霍然而醒,发觉自己仍处于学舍之中,窗外小雨依然淅淅沥沥不止,但已是清晨时分。 这个,并不是梦…… 他若有所思,没有了睡意,起床洗漱完毕,此时晨曦冥冥,有些昏暗,学院内一片沉寂,许多人都还没有起床呢。 天时还早,陈剑臣并不急着出去,而是现在房间内锻炼了一通,出得一身大汗,等到时间差不多,这才拿着一把油纸伞走出房门。 “你又要请假?” 学监的脸色有些难看,盯着陈剑臣,似乎要看穿他的内心世界,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想法。新学期开学伊始就不断请假,这简直就是自毁前程的行径,荒废学业不说,更容易在先生、学院领导的心目中留下恶劣的形象,到时再给个“品行不端”的评语,那就彻底完了。 陈剑臣干咳一声:“实在有些急事,学生中午就会回来的。” 学监叹了口气,提笔批了假条:“留仙,你好之为之吧。” 陈剑臣谢过,撑伞离开书院,这一趟赶时间,就花钱雇佣了一辆马车,在熹微的晨光细雨中奔出了江州城。 马车当然比步行快许多,约莫大半个时辰就赶到了昨天的鉴江河边。为了避免惊世骇俗,横生枝节,陈剑臣吩咐车夫在车上等候,他一个人打着伞下车,回到岩石所在之处。 那车夫嘀咕一句:“有病。”便半躺着依靠在车辕上闭目假寐。 在他看来,大清早兴致冲冲地跑来河边吹风受雨,不是有病是什么?不过他也知道读书人都好这口,风花雪月嘛,如此才显得与众不同,潇洒逍遥,其实就是吃饱了撑着。 陈剑臣站到岩石上,江边风颇大,吹起他的衣袍下摆,猎猎作响,他紧紧把握住油纸伞,放眼看江面壮阔,清晨雨下的鉴江,别有一番风味。 魂神之内,那河神丁隐没有约定什么暗号之类的,但陈剑臣知道,只要自己站到了这里,对方肯定看得见的。 果不其然,没有过多久,前方不远的江面上泛起一道波痕,依稀可见有一条大鱼破浪而来,只转眼工夫,它就游到了岩石下方,显现出全身来,却是一条近一尺长的大鲤鱼,通体火红,还是一条难得的红鲤鱼。 扑通! 大红鲤鱼忽而跳动而起,跃到岩石之上,嘴巴张开,吐出一颗圆溜溜,如弹丸大小的白质珠子。 “陈公子,这就是避水珠,另送尺长红鲤一条,聊表寸心,小神去也。” 那大鲤鱼忽地口吐人言,随即身子一挺,一动不动了,只嘴巴一张一合,表示它还活着。 陈剑臣倒不客气,先把避水珠收起,装进口袋内准备回去后再好好研究一番,然后折下数根芦苇,搓成绳状,穿了红鲤的鳃帮,拎在手里沉甸甸的,恐怕有十余斤重。 回到马车那边,车夫见他拎着偌大一条红鲤鱼,吃了一惊,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这鱼搁浅了,刚才在江边捡到的。” 陈剑臣云淡风轻地解释了一句。 .. 第一百三十八章:人选 拎着偌大的红鲤鱼回到书院,念头一动,干脆叫来王复和萧寒枫,三人开起小灶,炖了一锅鲜美的鲤鱼汤,吃喝得不亦乐乎。 在下午的课堂上,院长突然lù面,宣布院内将会挑选出两名代表生员,前往浙州的开泰书院,参加今年四月一号举办的才艺竞赛,代表名单将会在三天后正式公布出来。 一石jī起千层浪,数以百计的上院生员无不情绪jīdàng,尤其里面几个上了年纪,胡子头发huā白的老秀才,更是撸起袖子,鲠直起脖子,恨不得跳将起来抓住院长,要对方挑选自己。要知道对于他们而言,想通过正式乡试中举的希望已经非常渺茫,唯一的希望就是恩科。哪怕最后得不到恩科,有所表现的话,成为“岁贡生”也是不错的选择。 所谓“岁贡生”就是朝廷每年从各州官学里选送个别成员上京,进入国子监就读,成为岁贡。 能在国子监读书,乃是天下读书人的愿望。 国子监为王朝第一等学院,中举率惊人地达到九成以上。换句话说,它的地位存在,等同于陈剑臣前生世界的清华北大,拥有非常特殊的地位。 不过岁贡生一般属于安慰xìng质,也就是在地方上颇有声望,以及上了一定年龄的生员才有机会被选上,年轻一辈基本没戏。 三天后公布人选,不少人按捺不住了,赶紧加大活动的力度,看能不能打探到些有用的情况。 不料这一次院长的口风异常紧密,只含糊说初步定了五个人选,然后上报给学政大人了,最后需要由学政大人拍板定夺。 学政顾大人住在江州府衙,想找他走门路难以上青天。毕竟在明华书院就读的生员,个个的背景来头都只算一般,比较好的就是王复之类的庶民地主阶层出身了,但想和学政大人搭上关系,中间还隔着不短的距离。 明华书院,论水平论名气,本就只是一间排名下游的书院。昔日吴文才是因为聂小倩的缘故才会屈就在此就读,否则如他这般背景显赫的,早就到其他大书院,乃至国子监了。 学校好坏往往能决定人的前程。 能否去浙州有待学政决定,而拜托王复去请人打探的消息有了结果―― 果不其然,那名骑士大有来头,乃是黑衫卫中的一名游击将军,身份超然并且特殊。其姓江,名钰,人称“左刀右剑”一身武艺出神入化,非常了得。 朝廷派这么一个人来江州调查吴文才的死,似乎有点不按常理出牌。既然认定是妖怪行凶,来的人就该是道释修士,如此才有针对xìng。难道说这江钰不但武功高强,还能捉鬼降妖? 对于武者,陈剑臣认识不多,基本停留在想象之中,比如说飞檐走壁的轻功,刀光剑影的武艺等等。在这个世界,他唯一近身接触过的会武功的对象就是聂小倩,但也只见识过她的轻功而已,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以前曾听庆云道长说过,练武之人身强力壮,hún魄坚tǐng,血气非常强大,薄弱的yīn神根本不敢侵入。按照这样的说法,武者能降妖除魔也是有一定的事实根据,虽然江钰只有一个人,但只要他个体力量超群,便能以一敌百。 如此想着,对于婴宁和小义的处境,他不禁又隐隐有些担忧。 当晚,陈剑臣坐在学舍内,心神不宁,读书读不进去,干脆拿出那枚避水珠出来赏玩观看。 这粒珠子,大若弹丸,入手微微有些重量,通体呈rǔ白sè,半透明状,闻着,有一股淡淡的腥味,但并不难闻。 陈剑臣看了半响,忽而吹灭灯火,黑暗之中,珠子全身有一圈光华散发出来,但不像传说中的夜明珠那般明亮,仅仅为一圈rǔ光,十分柔和。 他又点亮灯火,寻出一块锦布将避水珠包起来,贴身放好。 根据河神丁隐的说法,要避水珠发生效果,需吞食之。只是怀着本能的一份戒心,陈剑臣并没有猴急地吃下避水珠,而是准备先留起来。毕竟他和丁隐之间,不过泛泛之交,自己又缺乏一定的鉴别手段,故而凡事谨慎为上。 关于对付笔架山神,昨晚丁隐还没有详细说明,估计在筹谋着计划。等筹谋好了自会再来告诉陈剑臣。其作为河神,有职责在身,可不能轻率离开管辖之地,上岸远离的。如果被城隍老爷发现,自免不得受一番责罚。 接下来两天,bō澜不惊,很平淡地飘过,到了第三天,也就是学政大人要公布前往浙州的代表人选的大日子,这一天,上院所有的生员都打扮得衣冠楚楚,端端正正地坐在偌大的课堂之上。 江州学政顾大人,名“成”字“惜朝”今年刚四十出头,正值年富力壮的时期。他担任江州学政是去年的事情。 去年江州官场发生大震dàng,知州聂大人被贬,其下又有一批官员被摘掉了乌纱帽,可以说换了一大批人,顾惜朝就是在这般情形之下调入江州的。 学政主管教育科举,属于正三品的大官,拥有一份远大的前程。而学政要出政绩,出成果,当然要看管辖下的生员表现情况,中举人数可以说是一项比重相当大的项目。 江州的教育水平一贯低下,每届乡试的录取名额人数可以说在王朝十八州中倒数后三名的,于是,担任江州学政就变得不那么令人高兴了。 其实顾惜朝对于自己被调来江州确实有些不高兴,江州教育水平不好是一方面,地处偏僻,出产贫瘠是另一方面。但不高兴归不高兴,还得前来上任。 顾学政身材中等,偏瘦,手指很修长,被修剪得干干净净,很有美感,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的手很满意。 这是一个喜欢自己的手的中年男人。 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观察着顾学政的一举一动,心中有了初步判断。 顾学政来到,偌大的课堂上鸦雀无声,连掉一根针下来都能听得见,一道道期盼的目光蜂拥到学政大人的嘴巴里去,恨不得能钻进他的肚子里,看看最后的名单会是谁。 顾学政先进行了一番训导言语,他的声调有些慢,听起来仿佛一个个字抠出来的,并且非常多语气词。什么“嗯”、“啊”、“呀”等等诸如此类,拖得很长。 生员们表现得非常有耐心,但其实个个都焦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嗯,鉴于本学院受到浙州开泰学院的邀请,故要挑选两名生员代表前去参加,经过一番研究,本学政终于有了理想人选呀,他们分别是陈留仙,和萧寒枫。” 两个名字一出,下面顿时哗然一片,有两个老秀才仿佛受不了如此打击,居然噼啪一下倒在了地上,半饷才爬得起身,引发一阵sāo乱。 “学政大人,学生反对!” “学生也反对。” 又有许多的起哄声。 旁边院长见到,顿时恼了,把戒尺重重往桌子上一拍:“如此喧哗,成何体统?你们枉读圣贤书了,一点礼仪都不顾。” 院长德高望重,有威严,这一拍大伙儿顿时不敢吭声了。 顾学政哼了声,道:“陈留仙和萧寒枫你们且出来,本学政有话和你们讲。”说完率先走出课堂。 陈剑臣与萧寒枫自然没有异议地跟随其后。 院长似乎还不解气,又训斥了一大通,这才拂袖而去。 然而他一走,其他先生夫子都跟着离开了,课堂上顿时炸了窝似的闹将开来,怎一个气急败坏,义愤填膺来着:“这陈留仙和萧寒枫肯定送礼走后门了,否则学政大人怎么会选他们?” “可不是?两个rǔ臭未干的年轻人,何德何能可以代表书院?” “耻辱呀,简直是耻辱,那陈留仙虽然童子试三试第一,但在学院的表现一无是处,连一篇时文都做不好,居然能够代表书院参加天下第一才艺竞赛,那不是贻笑大方吗?而萧寒枫更不过是新晋学子,半点资历都没有……” “不行,学政大人一意孤行,我们不可就此罢休,眼白白看着两名小子败坏书院的名声。” “能怎么办?院长都发话了,胳膊拧不过大tuǐ……” “哼,我张蕾今天把话撂这里了,如果陈留仙和萧寒枫在竞赛上不闹一个灰头土脸,惹人笑话,我就把书桌给吃掉!” “我李长空把椅子吃掉……” “我叶明玉把笔墨吃掉……” 甚为奇观地,笔伐口诛一片,汹涌如浪潮,众人史无前例地同仇敌忾起来,要用口水将陈剑臣和萧寒枫淹没。 王复在其中倒听得有滋有味,灵机一动,提起毛笔在纸上刷刷刷地记录起来,要做个“现场备忘录”呢,尤其是各位生员满怀jī愤、奇葩般的种种誓言,更是一字不可错过。记完之后,可以将此给陈剑臣和萧寒枫看看。 然后他心中对于两名好友的入选同样感到疑huò不解,皆因除了年轻以外,两人在其他方面并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却不知学政大人到底看中了他们什么地方。 话说,为什么就没看中自己呢? 咱也算年轻呀!!。 第一百三十九章:筹谋 “知道本学政为何要选你们作为学院代表吗?… 陈剑臣和萧寒枫对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摇摇头,表示不大清楚。 在这种情况之下,不说话无疑是最聪明的选择。 顾学政叹了口气,道:“无它,只因你们年轻耳。” 闻言,陈剑臣顿时想起前世那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少年〖中〗国论》,归根结底一句话,年轻本就是最大的本钱。他今年才十八,而萧寒枫看起来很沧桑老成,但也不过二十一岁而已。 他们两人,正是明华书院内年纪最小的两个。 年龄小就代表有前景,有比较广阔的培养空间。本次开泰书院借着建院三百周年的名目,搞一场天下第一才艺竞赛,但明眼人都知道,这个“天下第一”就像镜huā水月,一般人是不可能指望得到的。 自古“文无第一。” 所谓天下第一,也就是个噱头而已。 明华书院千里迢迢奔赴浙州去参加,本就是陪太子读书,到场应景罢了。至于表现,根本无需有什么期待。 既然如此,何必要挑选那些老秀才去? 从顾学政的立场看来,不如选两个年纪最小的生员过去,一来到时就算表现差也有台阶下:二来嘛,让两个年轻人开开眼界是好事。眼界开,心xiōng阔,能锻炼提高人的气质,对未来参加科举有所帮助。 既然担当了江州学政一职,顾惜朝还是想做点政绩出来的。有政绩,他以后也好迁升嘛,息息相关。 所以,对于奔赴浙州的人选他早心中有数,其他人不管怎么蹦醚,都难以改变决定。 顾学政又道:“具体时间行程院长将会与你等分说,你们要记住,这可是一次难得的表现机会,不可怠慢以对。” 陈剑臣和萧寒枫自是点头应允。 随后就是院长的吩咐,主要是关于行程上的问题这次奔赴淅州开泰书院,除了他们两名生员代表,顾学政会亲自带队,另外还有两名夫子一共前往。阵容无疑是薄弱了,但总算勉强成队了。 谈完话,陈剑臣和萧寒枫脱身出来,到了外面迎面就遇见王复。 王复神神秘秘把他们叫到一边,1小声道:“你们现在千万不要到外面去。” 萧寒枫问:“为什么?” 王复眼一瞪:“为什么?你们已经娄为整个上院生员的眼中钉,肉中刺了,看看,这些都是他们刚才所说的话。” 说着,拿出笔录来。 萧寒枫拿起来一看,脸sè变得很难看,气呼呼道:“这些学长太过分了,彼此既然同窗,为何能作此恶毒之言来看我们的笑话?不但幸灾乐祸,并且落井下石。” 陈剑臣淡然道:“因为在他们看来,是我们抢走了本属于他们的机会。” 萧寒枫哼了声:“这是什么道理。“道理就是文人自古相轻。” 对此陈剑臣心里亮堂堂的一对于自己被选中去浙州,他还是有些〖兴〗奋的。既然顺利入选,那就不用采取其他的手段了。不过由于路程遥远,此去浙州要先走水路,再走旱路,差不多要走半个月呢,所以他们要在三月中旬就出发。 这个时间,将和另一件重要的事情发生冲突,那就是帮婴宁渡劫。 看来,需要回一趟枫山。 吃晚饭之时,在食堂内,陈剑臣和萧寒枫果然遭受到许多傲然鄙视的目光,以及一些难听的闲言闲语。 寒枫气不过,当场想反驳,不过被陈剑臣按住了。沉默是金,雄辩是银,此时和对方辩论,无论如何都属于下策,徒惹自己不快罢了。 用膳之后,寒枫心有郁结,要叫陈剑臣和王复出去喝酒。王复当然没有问题,只是陈剑臣婉拒了。 “留仙,难得寒枫请客,你如何又来扫兴?” 王复有些埋怨。 陈剑臣呵呵一笑:“拂台兄,你是了解我的。” 王复又劝道:“要不我们只谈风华,不玩雪月?” 陈剑臣微笑道:“何必呢?莫要因为我的缘故,而使得你们败兴而归。” 寒枫好奇问:“留仙学长不喜雪月?” 看他的神sè,分明已被王复濡染带坏了,不知风huā雪月了几回,食髓而知味。 陈剑臣眨眨眼睛:“不是不喜,而是不懂。” 王复嘴一撇:“留仙此言诛心呀。“陈剑臣哈哈一笑,和他们告别后自回学舍了。 寒枫目送其远去,忽而问王复:“拂台学长,留仙学长他当真不懂?没有去玩过?” 王复咂砸嘴chún:“别听他胡诌,走吧,他不去,我们去。” 人选既定,木已成。难以改变,一干生员除了发牢sāo外也没有其他法子了。毕竟院长已放话,这是学政大人的决定,说三道四者,就是对学政大人不敬偌大一顶大帽子扣下来,诸人只得忍气吞声了,最多只能用眼光表达出自己的不屑。 虽然,这种不屑,更多的是一种妒忌…… 妒忌往往能让人发狂,在近几天内,总有些生员故意找茬,要和陈剑臣,或者找萧寒枫切磋才艺,或比写时文,或比诗词歌赋,或比棋艺等等。 对于这些挑战,陈剑臣都避重就轻地推了,倒是萧寒枫被对方言语所jī,很是迎战了几场,可惜最后都灰溜溜地败下阵来。 如此一来,两名代表的才华再度受到广泛的质疑。 “留仙学长,我知道你有才的,何不lù一手出来,让他们统统闭嘴。” 在学舍内,萧寒枫愤愤不平地道。 陈剑臣看着他,摇摇头:“如果说有一群狗来找你,要和你比试看谁叫得最大声,你会答应吗?” 萧寒枫一愣,明白了他话语中的意思,但还有些不甘心地道:“只是任由他们吠叫,心中好不烦躁。” 陈剑臣道:“让他们住嘴的最好办法,就是到了开泰书院那边有好表现。” 萧寒枫搔搔头:“学长你这个办法难度太高了,那怎么可能做得到?” 陈剑臣呵呵一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寒枫不以为然,心道留仙学长有时候的表现果然如拂台学长所说的,有点故弄玄虚的味道。要知道这趟开泰学院举办的“天下第一才艺竞赛”全国各大书院都会派人来参加,甚至国子监那边也有人来,真可谓才子如麻,高手如云,他们想要有所表现的话,难于上青天。如果比赛画春宫,他还有些自傲的资本,至于其它项目,自家知自家事,洗洗睡吧。 同窗之间的挤兑,陈剑臣视若无睹,他的心思根本不在此,更多的是在河神丁隐所制定好的计划…之上。 就在昨晚,丁隐再度现身,和陈剑臣说了他所制定的,对付笔架山山神侯青的法子。 这法子有点曲折,首先要叫陈剑臣去笔架山附近的东安乡找到一位名叫席方平的书生席方平何许人也? 原来他也是一个秀才,可惜家贫,无法来到明华学院读书,只得在家里自修。其父生xìng憨直老实,在一次事件中和乡上的一位姓羊的财主结怨。几年后,羊财主去世,并在yīn司里打通关节,成为一名鬼差,正好隶属笔架山山神侯青手下。其睚眦必报,念及过去在阳间之时席方平的父亲曾冒犯于他,便想要报仇,要通过入梦勾hún的手段,要将席父的hún神勾去殴打折磨…… 此事还是丁隐在偶然间打听到的。 身为笔架山神,侯青约束属下不力,放任鬼差公报sī仇,无端干涉阳间之事,这可是违背yīn司法的法则。 捉住此痛脚,陈剑臣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出手对付侯青,到时就算城徨老爷出面也不怕。 听完此事,陈剑臣眉头一皱,看来yīn司内的弯弯道道要远比想象中还要混乱黑暗得多,其中有些事情,简直不可想象。 对于丁隐的筹谋,他自然明白,就是借席方平父亲的冤情,从而向侯青兴师问罪,师出而有名。而席方平为书生,天下读书皆同窗,陈剑臣去帮他,非常合乎情理。 在和丁隐商议的过程中,陈剑臣旁敲侧击,同时了解到不少yīn司里的程序规则,比如说人死产生yīnhún,这些yīnhún往往在第一时间内就会丧失自主意识,并被鬼差拘走。至于神话传说中的轮回转世什么的,基本都属于虚无缥缈的臆说,yīnhún夺舍的情况倒有可能发生。 yīnhún在yīn司内,可以通过积攒yīn德的方式使得自己强大起来,拥有新的力量,从而有机会被yīn司管理层选中,成为鬼差,供上级差遣。 表现好的话日后还会得到迁升,成为土地神、山神、河神等。 当然,这些都是少数yīnhún才能得到的待遇,绝大部分的yīnhún都是浑浑噩噩地被管理着,一如养分般的存在。 yīn德,等若是yīn司里的通用货币,拥有种种不可思议的功效,然而获得来源颇为神秘,就连丁隐自己都搞不清楚,只说很可能和香火有关系。 筹谋已定,事不宜迟。 陈剑臣的xìng子就是这样,既然答应了对方,又收了避水珠,自当要践诺。况且,他对于那笔架山神侯青本就看不过眼,正好趁此机会,去会一会对方。!。 第一百四十章:说动 今天忽又飘起了细雨,没来由的让人看着烦闷,总觉得那一道雨丝便是人的一道道思绪,千丝万缕,无穷无尽,难以整理干净。 马车奔跑的速度并不快,耩耩而行,车厢内,陈剑臣捧着一卷书在看一在这个交通不便的时空内,读书几乎成了打发旅途寂寞的最佳方式。 有时候他在想,如果自己能和那些修士一样,掌握各种逍术那就好了,念一句口诀,道一声“土逍”嗖的整个人就到了地下,御土而行,何等自在?只可惜,这般愿望只怕很难实现了。 一人的一生,从来都是充满选择,既然在岔道之前选择了一个方向,那么另一个方向的路径不管风光多美好,也与自己无关。 东安乡位于笔架山南侧,说起来和陈剑臣的家乡景阳村是属于同一方向的,沿着官道走,要先经过景阳村,再到王复家所在的书杨村,再往后就是东安乡了。 想着要路经家乡,陈剑臣就想要不要顺路先走一趟枫山。不过转念一想,走枫山的话估计要耽搁不少时间,还是先去找那席方平吧,解决了这一桩事后,再回来与婴宁汇合。而根据王复的反馈回来的消息,那名从京城来的黑衫卫游击将军江钰前日就入了江州城,成为府衙上的贵宾了。 他无功而返,就证明婴宁和小义安然无事,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倒是自己这一趟要和那笔架山神侯青正面交锋,只怕不会顺利。根据丁隐的讲述,那侯青的修为境界已是金丹大成,又在笔架山经营多年,根深蒂固了。 马车奔驰了近三个时辰,终于来到了东安乡。打听席方平的家居,很快就有村民指引,来到一座有些破败的瓦屋之前。 这就是席方平的家,家门口处挂着白绫,明显正在办丧事。 陈剑臣眉头一皱,下得马车,吩咐车夫在外面等候着,他自己踏步进入了席家。 席家内冷冷清清的,除开一些残破的家具,基本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了。 “阁下是?” 听到有人进屋的声音,一位披麻戴孝的国字脸青年走出来,见到陈剑臣大是惊讶。 陈剑臣属于不速之客,不过来之前他早想好台词对白,拱手作揖道:“在下明华书院廪生,陈姓,字留仙,专程从江州来拜访席兄的。” 这青年果然是席方平,席家本来就只有他和父亲相依为命,如今父亲逝世,就只剩下他一个了。他打量了陈剑臣一眼,讶然道:“你认识我?” 陈剑臣呵呵一笑:“不曾认识,但慕名久矣。” 在天统王朝,作为士大夫的基层,秀才们很是崇尚互相串门交流,遇到xìng格合拍投缘的就可以成为好友,所谓“望门投刺”是也,也算是一种结交朋友的有效手段。还别说,有时候这样得到的情谊非常牢固,并不亚于同窗之谊。 比如说在明华学院,所谓的同窗之谊薄如纸,陈剑臣得了代表书院奔赴浙州参加活动的资格,马上就招致一窝蜂生员的不满。 但不满就不满吧,这些情谊,不要也罢。 听到陈剑臣如斯说辞,席方平连忙还礼道:“陈兄过誉了。”神sè微微有些黯然。 同是秀才出身,同样有进学明华书院的资格,不过因为家贫,又不是廪生,席方平无法到明华学院里进读,和陈剑臣比较起来,难免会萌生几分自卑之感。 陈剑臣佯作四下看了一眼,问:“席兄府上这是?” 席方平悲从心来,眼圈儿一红,哽咽道:“家父前日因病去世了……………” 陈剑臣叹了口气,安慰道:“席兄节哀顺变,嗯,不知伯父患的是何种疾病,乃至手撤手西寰呢?“闻言,席方平有些茫然地抬起头来,双目垂泪道:“我也不知,家父发病甚急,前晚之时忽抓住我的手大声呼叫,说什么“羊子重买通鬼差,使棍棒杖打于我,云云,然后就他就全身红肿,呼号而绝。” 陈剑臣心一动,猛一拍手道:“如此说集,莫非伯父之死有蹊跷?” 席方平一愣,问:“有何蹊跷?” “如果没有蹊跷,伯父为何会口出此言,说那羊子重加害于他。那么这羊子重是谁,席兄可曾认识?” 席方平回答:“他呀,乃是本乡的一个财主,不过早几年前就死了。” 陈剑臣哦了声,随口问:“伯父以前是否和这羊某有怨?” 席方平恍然想起一事:“有怨只是那些都是陈年往事,缘何会牵扯到现在?” 陈剑臣嘴一撇,知道诸如yīn司这些事情就算如实说出来都难以让人置信,尤其作为读书人,席方平更不会轻易接受如此的说法。略一沉吟,张口吟道:“人人言净土,而不知生死隔世:意念都mí,且不知其所以来,又乌知其所以去。” 席方平一怔,他到底不是那般死读书的书呆子,听出了些意味,忙问:“陈兄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陈剑臣道:“席兄,实不相瞒,昨晚我做了个梦,梦见你的父亲被两名鬼差捉住,不停地用棍棒敲打着……” 他灵机一动,干脆用托梦的方式,将丁隐告诉自己的,又原原本本告诉了席方平,希望他听完后会有所触动。 果不其然,身为孝子的席方平听到父亲遭受如此酷烈之刑,又想及父亲身亡前的惨状,两者丝丝入扣,别无二致,顿时心神大受震动,一把抓住陈剑比的手:“陈兄,你之所言可属实?” 陈剑臣叹道:“席兄,我们素昧平生,你觉得我有必要说谎吗?我来寻访席兄,其实就是为了将此事直割日告。梦中伯父还有言,让我转告于你,叫你去笔架山之上,救伯父脱离苦海。” 其实他说的这些,其中因为隐瞒了关键的情节,所以导致出现不少漏洞破绽,有心人只要仔细思量推敲就能发现。不过眼下席方平方寸大乱,哪里还会想那么多,固然还有怀疑,然而陈剑臣说得有板有眼,更没有说谎的必要,顿时信了几分,便追问道:“陈兄,家父可曾说过要如何救他?” 陈剑臣道:“说过,不如席兄随我上马车,我们在路上再详谈吧,就算梦中所言荒诞,但也该到那笔架山上烧一炷香,告慰亡者之灵。” 最后这句话击中了席方平的软肋,他不再犹豫,稍作收拾,就和陈剑臣一起上了马车,奔赴笔架山而去。(。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叭mn比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鼻大的动力。) 11Gz口九PS 11人x。乙正!。 第一百四十一章:点香 (明天晚上7点,书评区有抢楼拿奖活动,详情可见置顶帖子,欢迎大家参加!) 席方平上了马车,其他就好办了。陈剑臣本以为他会是个死脑筋的书生,如今一看,却是一个颇有担当的孝子,不禁大有好感。 两人开始交流,说些闲话。 忽地席方平目光炯炯地盯着陈剑臣,问:“陈兄,在下始终有一事不解。” “请讲?” “家父与你素昧平生,缘何会托梦给你,而不直接托梦给我?” 看起来他还是个头脑清晰的人,反应过来后顿时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陈剑臣摇摇头:“这个说实话我也不明白。” 难以解释的原因干脆就用“不明白”三个字来搪塞,反正事件本身属于真实的,那就足够了。 席方平皱着眉毛,始终有疑团不解。 陈剑臣问道:“席兄,如果此梦属实,你将如何处之?” 席方平登时愤然而起:“我父朴讷,如果真是被恶鬼欺凌,身为人子,吾必将只身入阴司,替家父伸冤报仇。” “只是阴阳相隔,席兄不得其门而入,将何为?” 席方平一呆,无言以对。 陈剑臣微笑道:“如果席兄真敢以身涉险,闯那阴司讨还公道,我倒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席方平大喜过望,连忙道谢,忽而灵光一闪,问道:“陈兄莫非有进入阴司的法门?对了,可能家父正是看中这一点,才会托梦给陈兄吧。” 陈剑臣一愣,没想到如此恰好能圆了过来,便道:“我昔日曾遇一道士,蒙受他青睐,所以被传了些低微之术。” ――在这个世界,如果有什么摆不上台面的说辞,只要把道士和尚拉出来就可以自圆其说了。对于修士法术的存在,很多人都是信以为然的,其中就算“不语怪力乱神”的读书人,都是承认。 陈剑臣所掌握的进入阴司的方法,却是源于丁隐的传授,倒也简单,就是在身边点燃一根“闻不得鸡鸣香”,再驱动意念,魂神即可进入独特的阴司世界。 这“闻不得鸡鸣香”属于法器范畴,算是一种独门辅助类型的法器,但只是能帮助人进入阴司世界而已,其他并没有太多的功用。而且此香只能晚上用,额外还有诸多禁忌,比如说香火燃尽,人的魂神就要返回现实世界;又比如说香火点燃过程中,不能听见鸡鸣声,否则马上就会熄灭等等。 为了请陈剑臣出手对付笔架山山神侯青,丁隐这一趟真下了血本,不但奉上避水珠一颗,而且另外赠送了十根“闻不得鸡鸣香”。 这香固然不是什么稀罕宝物,但也颇难炼制,丁隐手上只得二十根存货罢了。不料陈剑臣知道有此好东西时,立刻狮子开大口要了十根。 要这些香火,陈剑臣自有用处,话说回来,始终是一道可以沟通阳界和阴司的桥梁不是? 知道陈剑臣有进入阴司的法门,席方平再三拜谢,对于父亲托梦之事又信了几分。 马车奔驰,堪堪在日落前赶到了笔架山下。此时春雨霏霏,犹自不息。 笔架山属于景区级存在,山下人口集聚,早在多年前就隐隐形成了一个小型集市般的存在,甚为热闹,各种店铺一应俱全。 陈剑臣支付了车马费,和席方平打着伞开始登山――笔架山的旺季在冬天,更何况眼下黄昏将近,又下着雨,所以选择在这般时候登山的人几乎没有。 经过多年的修葺,笔架山早修出了一条石阶路,盘旋蜿蜒而上,直达顶峰,高则高已,但不算险峻。 这是陈剑臣第二次来笔架山。 第一次当然是去年的踏青,那时候明华书院和清雪书院的学生一起联谊而来。当时日,除了陈剑臣外,其他人基本都是坐着滑竿上山的。 现在山脚下就还有一些依靠抬滑竿营生的苦力们没有收摊回家,三三两两地坐在一块,等待做最后一单生意,见到陈剑臣和席方平来到,纷纷热情地上前招揽生意。 不过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陈剑臣选择了步行登山,席方平当然没有意见。 于是,两人打着伞,迈步而上。 斜风细雨,纸伞荡然,两人拾级而上,在此过程,也是交谈的过程。对于席方平,陈剑臣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一言以蔽之,可怜天下穷苦读书人! 以前的陈剑臣也是穷苦出身,不过还有个勤劳的母亲在支撑起整一个家,支撑起他的书塾费用;而席方平自幼丧母,父亲有脚疾,行动不便,更不能干重活,故而他小小年纪就得做事补贴家伙。 其童年的生活基本都是靠放牛放大的。 这席方平到是性情坚毅,认定读书才有出路,故而经常赶着牛到乡上私塾附近去放,可以一边放牛,一边听课堂上的读书声。 这般自学的经历让陈剑臣油然想起了婴宁,所不同的是,婴宁学习的难度更大。 通过自学,席方平得以识数认字,等岁数稍稍长大后,便到处求人借书,借书不是为了看,而是为了抄写。要知道书店中出手的四书,以及各类注疏是,售价不菲,没钱的人是买不起的。 想读书就必须先有书,这是大前提。买不起书就只得借过来抄。因此,对于贫寒的读书人而言,抄书经历不可或缺。 席方平抄书用的是最便宜的黄边毛纸,由于白天要做事,只得晚上抄,因为点不起灯火,只能靠着月光的照耀下来抄写。 月下抄书,婆娑成影,但和一切的诗意无关,仅仅是一位不屈少年的奋斗历程罢了。 月光能有多亮?久而久之,不可避免地席方平就患了近视。近视还不浅,依照陈剑臣的估计,他没有五百度,也有三百五了。 其实在天统王朝,患近视的读书人不在少数,陈剑臣应该庆幸,当初这副身体虽然孱弱了些,但好在没有近视之疾。 席方平用功苦矣,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去年,也就是和陈剑臣同一年,他同样考取了秀才功名,算是一大突破,自此前程道路光明如芒――去年,他二十五岁。 考取了秀才,算是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但是他因为家境问题无法进学明华学院,本想着在今明几年内写字赚钱,改善家境,甚至赚取学费。不料飞来横祸,一直相依为命的父亲突然去世。 父亲之死,世上再无至亲,这对席方平的打击不可谓不大。尤其是现在突然跑出一个陈剑臣来,说父亲的死很不正常,是被恶鬼害死的,这更是一个晴天霹雳,同时心中激起了无比的愤怒,他心中发誓要查个水落石出。 山道漫长,不过陈剑臣身体强健,而席方平自小也是干活出身的人,不是寻常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故而两人倒可以应付得来,一路不用休息,攀援而上。 见到陈剑臣健步如飞,不喘粗气,席方平也是大感佩服。虽然他对陈剑臣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可不知怎的,在这个突然来到自家中传讯的书院廪生,他总有一种雾里看花终隔一层的玄妙感觉。 非池中物,或者,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了。 席方平没有想太多,因为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陈剑臣都没有害他的理由。 雨天不见日落,不过暮色就不可遮掩地覆盖了上来,下雨天路本来就滑,如果天黑了就更加难行了。两人虽然早有预备地拿了两只防雨灯笼,但终究不方便,唯有加快脚步,要赶到天黑前上到山顶。 随着暮色加重,雨势反而加大了,雨点打在油纸伞面上的声音啪啪声响。陈剑臣身背血檀木书d,防风防雨,任由雨点飘飞,但硬是近不得身边来。如此情形,被有心人见到肯定会大感诧异。 不过身边的席方平只顾赶路,哪里注意到这些?比起陈剑臣,他身上多处被雨点打湿,被山风一吹,微微有些哆嗦之意。 终于,两人在天黑之前赶上了笔架山山顶之上,举目四顾,见夜色苍茫,风雨交加,除了他们再找不出第三者了。 当日的黄老儿茶店早已废弃下来,也没有别的人接手,据说很多人觉得邪门,所以都不敢长期在山巅之上做营生了,只是白天之时,有个别小贩货郎挑着东西上来卖,等差不多时候就又挑担子下去了。 走进茶棚内,陈剑臣依稀看见,当日他题写在柱子上的诗句因为长期经受风雨,又没有人维护的缘故,早已字迹磨灭不可辨认了。 卖茶老儿归何处?前度陈郎今又来。 然而人是物非,当日的他一诗成名,只是长久以来没有新的表现,那些名声估计也差不多都被雨打风吹去了吧。 陈剑臣晒然一笑,叫上席方平,两人坐到以前煮茶的灶台之上,陈剑臣从书d内取出两根“闻不得鸡鸣香”,沉声道:“席兄,你准备好了没有?” 席方平重重一点头,紧闭双眼。 陈剑臣不再犹豫,又取出火折子,先把两根香火插好,再迎风一晃,晃着了火苗,将香火点燃起来。只一瞬间,香火头上便有袅袅的烟散发出来。 这烟的颜色,竟呈金黄之色,缭绕而不散,笼罩住他们的身子。 陈剑臣随即也闭上眼睛,驱动意念,下一刻,他就觉得自己的魂神飘荡而出,来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之中。 第一百四十二章:阴司 自己的魂神,仿佛剥离了身体,飘飘渺渺地走出来,踏入到另一个世界内――这种感觉非常奇妙,心灵都情不自禁地在微微战栗,似乎推开了一扇完全未知的大门,要面对一个全新不可知的世界,不可避免地怀有本能的敬畏―― 其实点“闻不得鸡鸣香”,让魂神进入阴司世界,在现实的世界里头,肉、身就等于走了魂儿,处于一种失防的状态。不过目前笔架山巅峰,别无人踪,因此也不怕有人走上来做什么动作。 况且,闻不得鸡鸣香还具备预警的作用,觉察到有危险发生,会即时把人的魂儿拉回体内。 魂神出窍,和阴神出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人皆有魂神,而阴神一般特指修炼道门的的修为境界,两者属于不同的概念范畴。魂神出窍,一出去后就可以进入阴司世界;而阴神出窍,所接触的还是现实的时空,自不可混为一谈。 陈剑臣和席方平在闻不得鸡鸣香的保护下,驱动意念,魂神出窍,脱离了身体,轰的一下,天地异变,再不是原来的天地,而是双双站立在一座巍峨大山之下。 天上没有日月星辰,但又是大白天的景象,可以看得很清楚周围一切的景物。 这,就是阴司世界的一部分吗?似乎和想象中不一样。 在陈剑臣的想象里,他觉得阴司就是十八层地狱,黑暗晦暝,愁云惨雾,悲象重重,鬼哭神嚎等等,血淋淋一片。可如今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反而如朗朗乾坤,若不是天空里到处都飘渺着透明质的云雾,看起来就和现实世界差不多。 这就是阴司? 陈剑臣和席方平对视一眼,彼此都看出了对方的惊讶。 “陈兄,这就是阴司吗?我第一次来,不懂。” 陈剑臣面露苦笑:“其实,我也是第一次来。” 席方平的魂神形象和现实差不多,陈剑臣依然,所不同的是他腰间多了一把剑,浩然养吾剑。 时过境迁,此剑更加的完美,剑鞘上纹饰清晰精致,正是一条龙状,盘旋缠绕着,剑柄很长,长约半尺,黑色,线条简单而大方,隐隐有幽光投射而出。 “咦,陈兄,你怎么有把剑,而我什么都没有?” 初入阴司世界,席方平很是新鲜好奇,到处张望,见到浩然养吾剑,自然心生疑窦,不知道为何陈剑臣有,而自己没有。 陈剑臣呵呵一笑:“昔日那道士高手曾传授给我一门剑法,故有有宝剑防身。” “原来如此。” 席方平大为羡慕,但也就此而已。他自小生活坎坷,知道世事无常,各有际遇,强求不得,当下问:“陈兄,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来到阴司,等于双眼一睁黑,不知该如何是好,他当然唯陈剑臣马首是瞻。 陈剑臣比较沉着,手按剑柄,抬头张望四周的环境,见面前这山,十分高大巍然,山上树木郁葱,正是好大一座青山。 只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他皱起眉毛,却思虑不到关键之处。 那边席方平忽叫起来:“陈兄,你快来看。” 陈剑臣走过去,就见到山麓之下,山道之前屹立着一块大青石,石面之上,用血红的朱砂铭刻着三个苍劲的大字。 “笔架山!” 这山,是笔架山?怎么看起来完全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陈剑臣大觉意外,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这山应该是阴司世界的笔架山。既然不同世界,当然不会相同形状了。 笔架山在此,那么笔架山山神自然就会在山上。 “走吧,我们上山!” 陈剑臣率先举步。 后面席方平紧紧跟上,想到父亲就被鬼差囚禁于此地,日夜殴打折磨,他一颗心早飞了上去,要去救父亲出来。 山道用青石板铺垫得很整齐,也很平,走上去,非常平稳。 陈剑臣左顾右盼,等走了一段路后,他终于想明白为何刚才觉得不对劲了―― 静。 太静了! 偌大一座青山,竟然沉寂得连风声都没有,更不用说鸟叫兽吼了。寂静一片,竟仿佛是一座死山,没有任何的生命活动迹象。 他不禁长吸口气,但没有停下脚步的念头,依然坚定地往上走着――既然是阴司世界,阴司本来就代表着死亡。人都死了,一座死山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席方平本来也有些惶恐,但在陈剑臣的濡染下,他的眼神渐渐变得坚毅起来,脚步反而加快,已迫不及待要上山营救父亲脱难。至于山上可能存在的恶鬼,他此刻竟丝毫不感到害怕,心想不管如何,哪怕把官司打到阎王爷前,也要讨一个公道回来。 只是他并不明白,现身所处不过是阴司管辖下的一座山而已,和阎王爷所在的地方相差不知多远,哪里能找得到阎王爷告御状去?最多闹到江州城隍那里就了不起了。依照丁隐的讲述,江州汪城隍和笔架山神侯青差不多同穿一条裤子,到时肯定不会帮席方平说话。 然而陈剑臣的想法却又不同,他来阴司,来寻侯青,本就是来找麻烦的,说白了,要前来踢山。 这固然有替丁隐出头的因素,但也有另外的原因;其中一个,他就是像试一试手中的浩然养吾剑。 古诗有云:“十年磨一剑”,就为了问一句“谁有不平事?” 所以,到了现在,陈剑臣闯上笔架山就拥有了太多的理由。 人的魂神形象走到阴司世界的山道上,感觉和现实一样,仿佛没有什么区别。两人踏步而上,一路听着自己的脚步声…… “呔,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擅闯笔架山。” 突然一声爆喝,在半山腰转弯处,一个青面獠牙的赤身鬼差手中拿着一柄钢叉,气势汹汹地蹦跳出来,拦在路中。 席方平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就往后微微缩了一缩。 陈剑臣毫无惧色,大步迎上,道:“这位鬼差,请速速上山禀告,就说江州陈剑臣来见山神。” 鬼差喝道:“你这厮擅闯山门,已犯了大罪,还想面见山神大人,简直痴人说梦,且吃我一叉。” 说着,举起钢叉就恶狠狠地刺过来。 第一百四十三章:山神 那鬼差不由分说,tǐng起手中的钢叉就往陈剑臣身上刺过来,来势士分凶猛。 陈剑臣面sè一沉,带着剑鞘将浩然养吾剑反手一拍,啪的,就挡住了对方的钢叉。剑叉相触,鬼差顿觉得一股强大的刚阳之力传递到手上,几乎全身都麻了,下一刻,它感觉自己要被拍得hún飞魄散了去。 噼啪一下! 身不由己就滚倒在地,半饷爬不起来。 陈剑臣并没有诛杀它的意思,冷笑道:“这位鬼差大哥,你还是乖乖上去禀报山神大人吧。” 从刚开始的嚣张跋扈到现在的噤若寒蝉,那鬼差哪里还敢吭声,挣扎着爬起,一溜烟往山上跑了。 席方平大开眼界,对着陈剑臣一竖大拇指:“陈兄果真了得。” 陈剑臣淡然道:“雕虫小技耳。席兄,到了山上,面见那山神大人时,你可不得怯场畏惧,要据理力争。” 想及刚才小鬼现身时的受惊,席方平面sè一红,拱手道:“陈兄所言极是,是方平少见而多怪了。” 其实他至今为止的表现已是很不错了,换了寻常的书生秀才面对凶神恶煞的鬼差时,表现只怕更不堪。 两人继续前行,过得半山腰时,山道两边影影绰绰出现了许多的yīnhún。这些yīnhún模样,个个都恐怖之极,有的没了头,有的只得半个头:有得下半身被齐根断折了,白huāhuā的肠子拖拉在地上就算面目体貌比较周全的,也是爆眼裂嘴,吐舌歪鼻,神情十分狰狞。 它们不断地从两边涌现出来,眼勾勾地盯着陈剑臣和席方平一这笔架山上存在的yīnhún不下数百之数,它们本不该存在山上。却都是山神侯青使用了手段截留瞒报下来的,要培养成自家的打手,鬼奴,等于sī蓄力量了。 而诸如丁隐这般尚能自律的河神,手下只有两名鬼差听使差遣而已。 侯青蓄养sī兵。属于违反yīn司律法。但世上无清官,yīn司无清神,违反yīn司律法的鬼神,百中有九十九,只要不出事,谁知道谁的屁股下有屎? 或者,谁的屁股下都有屎,多或少的区别而已,能不能捂住臭味散发出来就看谁的本事手段了。 这数以百计的yīnhún晃现,席方平看见,心中不免打鼓,两条tuǐ情不自禁就开始打颤。 “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旁边陈剑臣镇定自若,大声喝道:“席兄,如此云淡风轻,良辰美景,不如让我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吧。” 云淡风轻,良辰美景? 席方平几乎泪奔身边正有无数恶鬼冤hún虎视眈眈呢,这不,最靠近的一只吊颈鬼舌头几乎有一尺长,猩红地垂落在地上。令人不寒而栗。这是良辰美景吗?只怕自己平生以来都不曾做过如此噩梦! 视恶鬼于无物,陈剑臣胆子之大,实在令人咋舌,远超想象。 席方平双手都捏了把汗,不过受到陈剑臣的感染,他倒没有那么害怕了,打醒精神,问:“陈兄的故事一定精鼻绝伦吧,愿闻其详。” 陈剑臣便微笑着娓娓而谈:“古时有个人叫“宋定伯”年少的时候走夜路碰到了一只鬼……、。 宋定伯捉鬼的故事在前世可谓流传甚广,属于课本上的一遍热文,很多人都耳熟能详的。但席方平却不曾听说过,一下子就听得入了神,尤其当听到宋定伯机智过人地戏渍诓骗那鬼时,更是令人忍俊不禁。 原来,所谓鬼,也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彪悍凶残,反而显得笨笨的,很傻很天真。 如斯想着,对于身边围拢过来的诸多yīnhún,席方平竟没有再感到多少害怕,虽然还无法做到像陈剑臣那般谈笑风生,但眼神的中畏惧正如潮水般褪去,xiōng膛tǐng了起来。等听到宋定伯最后把鬼变成的羊卖掉后,更是会心地哈哈大笑而已。 何谓鬼,畏之它是恶,不畏之其便为羊。 实在大有道理。 无数的yīnhún以各种姿态越靠越近,但就在丈余距离时,陈剑臣养吾剑嘎然出鞘,正气如斗,莹莹jī发而出,笼罩而起。 呀呀呀…… yīnhún们顿时凄厉地怪叫起来,仿佛见到了极其害怕的存在,立刻潮水般四散逃避,再不敢靠近三丈内的范围,如不是它们顾忌命令,只怕早飞逍而逃了。 见状,席方平目光炯炯地盯着养吾剑,问:“陈兄,这是何剑?” 陈剑臣慨然道:“浩然养吾剑,吾善养吾之浩然正气也,此鼻正气所化!” 正气? 席方平听得眼眸一亮,他饱读圣贤书,也知道正气的传闻,但一向都归类于虚无缥缈的存在,不料眼下竟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面前,不禁大开眼界。 对于自己身怀正毛之事,陈剑臣如今并无太多的掩饰,也没必要刻意的掩饰,相信*方平懂得方寸,不会乱爵舌根子。其实就算传扬出去,对于他也没有什么损失。要知道正气所载,乃是圣贤书上所认定的,谁能有非议? 陈剑臣手持养吾剑,率先开路,无一yīnhún敢撄其锋,无不避而远之,目送他们离开。 一路再无阻挡,约莫半个时辰后抵达yīn司笔架山的巅峰之上。 这巅峰倒和现实中的山峰有些相似,都是一片平坦的空地:所不同的,现实笔架峰上周边多有观光凉亭,而此地却一座亭子都没有,唯有正中处屹立着一座巨大的宫殿式建筑,飞檐走角,碧瓦红墙,看上去非常的辉煌壮观,富贵逼人。 大殿之前架立一口巨大的黄铜香炉,路中插着许多的香火,正袅袅地散发出青烟。 两扇巨大殿门紧闭,横匾写着:笔架山山神殿! 两边有对子:天地制大也:山神得盛乎! 来到殿前站定,陈剑臣左右环顾,发现那影影绰绰的yīnhún几乎全部跟上来了,只是不敢接近,远远地围成一大圈。因为它们的存在,使得偌大的山巅平地一片鬼哭神嚎,yīnyīn森森的。 陈剑臣道:“席兄,该是你讨还公道的时候了,别怕,我会全力帮你的。” “嗯。” 席方平再不复之前的恐惧,大踏步上前,竭尽全力地喊起来:“笔架山山神,yīn司不管阳事,你放纵鬼差行凶,害我父亲身亡,我要向你讨一个说法,还我公道!、。 他越说越jī愤,声音越来越宏大,到最后几乎已是吼出来的了。 “还我公道……还我公道……” 山峰上竟有回音,缭绕不散,嗡嗡一片。 咿呀一响,沉重的山神殿门被缓缓打开,随耶冲出十名披挂整齐的鬼差,个个手执铁链兵器,两边排开,然后中间施施然走出一人:年纪看不出来,背负双手,身材魁梧,面若猴子的屁股,红堂堂的。乍一看,竟让人看不出他的五官如何。因为他的眉毛胡子都是鲜艳火红的,却不知是染的,还是天生如此。 他身上穿的,是大红sè的游蛇盘领大袍,xiōng前、背后各缀一方形补子,头戴双耳翅冠这一身装束,正是典型的山神装。 土地、河神、山神,它们都属于yīn司低级的官吏。但低级也分级,其中土地最低,管辖范围最小,以乡村为单位:其次到河神,再到山神。所谓山神,可不是随便一座山都有一个的,而是核定一片位置,才安排一个山神,比如这笔架山山神,就管理江州治下的半壁山头,颇有些权势。 因为职位的高低,对于担任者修为的要求也有层次,一般有yīn神境界,就可以担任土地公里,而要做山神,至少要金丹。 根据丁隐的说法,笔架山山神侯青的修为极其隐晦,只知道金丹以上,具体不清楚。反正他以前和侯青争斗,基本都在丹回合间就败落阵来,很是吃了几次闷亏。而丁隐,他也是金丹修为境界的。 不过陈剑臣明白,哪怕同境界,因为法术以及法器的问题,经常会出现战斗力悬殊的情况。 侯青修为不浅,但陈剑臣有正气化剑凭仗,倒没有太大的畏惧。 侯青走出来,眸子精光迸射,竟也是红sè的,隐隐有一种慑人的力量,盯住席方平,喝道:“你是什么人,如此莽撞无礼,敢擅长yīn司地界?” 被他一瞪眼,席方平内心竟有些发虚,膝盖处发软,情不自禁就要跪倒下去,向对方参拜。 “席兄,你要记着,你为何而来!” 陈剑臣的声音及时响起,同时一只有力的手掌搭住了他的左肩。 席方平心中勇气徒生,被jī起了傲然铁骨,戟指怒目道:“我乃东安乡席方平是也,山神手下有羊姓鬼差,睚眦必报,因为阳间旧事而违反yīn司律法,加害于我父亲,使得家父遭遇不测,我特来此地向山神讨一个公道。” 侯青扫了他一眼,又瞧了陈剑臣一眼,忽而一挥手,淡淡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何来此事?席秀才你不要受人唆使,被人méng蔽了而不自知。” 闻言,陈剑臣眉毛一扬,哈哈笑道:“好一句“生死有命,富贵在矢”嘿嘿,侯山神信口雌黄,心有sī念,安能称神?” 这一句话,非常的尖锐,直击关窍要害,哪怕侯青一张天生关公脸都徒然变黑了起来,双瞳如针,紧紧地盯着陈剑臣:陈剑臣毫无畏缩之意,坦然以对,气氛立刻就变得紧张起来。!。 第一百四十四章:争斗 “我知道你是谁,但本山神并不怕你。” 侯青忽然开口。 陈剑臣一笑置之,至于嘴炮实在没有必要多放。 侯青哈哈大笑:“你可知道汪城隍为何一直没有寻你麻烦?” 陈剑臣一摊手:“因为广寒道长?” “不错,若不是他和汪城隍协议好,你岂能活到今天?只是,本山神并没有和广寒有什么协议。” 陈剑臣冷然道:“这么说,你根本不会交出手下违规的鬼差了?” 侯青傲然道:“替本山神卖命的人,就是我的人。而我的人,绝不会交给任何人处理。” 听到他这句话,一干鬼差顿时欢呼雷动起来,几个马屁精马上纷纷开口表忠心。 陈剑臣转对席方平道:“席兄,你听到了没有?这里,没有你希望得到的公道!” 席方平拳头紧握,怒然道:“父若有罪,自有王法处置,岂是你等死魅之徒所能操纵左右的?你这泼皮山神,蛮横无道,我要去城隍老爷那里告你!” 侯青仰天大笑:“你们以为,擅闯本山神的山门,还能活着走出去吗?陈剑臣,你多管闲事,本山神要你来得回不得。” 说完,振臂高呼:“小的们,给我上,有功者皆赏百点阴德。” 如此重赏,不说两队鬼差,就连那数以百计游离在外的阴魂都蠢蠢欲动了,呱然大叫,慢慢地逼近。 陈剑臣沉着冷静,对席方平道:“席兄不可离我三步外。” 席方平自无不允。 陈剑臣养吾剑在手,正气凛然,指着侯青喝道:“你既为山神,不但和凶孽树妖狼狈为奸,而且放纵手下鬼差恣意妄为,实在罪不可赦,我今天就要替天行道,将你等不法鬼神诛杀!” 侯青咦了声:“你居然知道那事?”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与那千年树妖沉瀣一气,岂能瞒得过我?” 时到如今,陈剑臣终于明白当日为何自己能敏锐地发现黄老儿的异状,定然是那树妖附魂上身,饱含血煞之气,所以才会被自己体内的正气触觉到。 侯青脸色一变,狞笑道:“既然如此,那更留你不得了。” 他担当笔架山山神久矣,因为偶然的缘故和那千年树妖结识,甚是投机,很快就烧黄纸结拜为兄弟。 那千年树妖,寿命已达一千五百多年,其在一个行雷闪电之夜被一道霹雳劈中,意外地竟就此开出灵窍。并且不知怎么的,从此以后,脑海里自动多了一份功法,名曰《魔高一丈》,乃是一份极其霸道厉害的邪门道术,习之,必须长期以人的血肉为食。 为了修炼《魔高一丈》,数百年来,树妖杀人多矣,只是它行事小心隐蔽,一直都没有被人发现,而许多的百姓,还奉其为树神呢。 ――世人多愚,明明妖也,而以为神! 饱食血肉,树妖的修为境界进展不错,现阶段只差一步就能凝练出法相。只是它遇上了陈剑臣,被正气一冲,身份暴露,这才主动迁移到浙州的兰若寺去。正是为了能不受人打扰地潜修苦练,觅多些血食,早日突破法相之境。 侯青本身,其实并不是人的阴魂,而是一头修炼成妖的猿猴,因为渡劫之时失败,一缕妖魂不灭,进入了阴司。经过多年的拼搏,它先从鬼差做起,一路攀升,到最后才成为笔架山山神。 侯青和树妖结拜,本身不合阴司律法,属于隐秘的私事,不料被陈剑臣撞破,更加萌生出杀人灭口的念头。 “动手!” 他一声大喝,十名鬼差立刻争先恐后地扑出来,各执兵器围攻陈剑臣。 陈剑臣冷笑一声:之前侯青说得那么体恤部下,大义凛然,其实就是想驱使手下送死而已。 意念驱动,浩然养吾剑上光芒激射,一道道化身成一个个字。这些字,仔细一看,能辨认得出来,正是陈剑臣第一篇的立言作品《正乱帖》中的字词。 字字珠玑,荧荧发亮,凝成字体之后,嗖嗖嗖,好像一道道暗器,飞快地打向冲上来的鬼差――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荼毒天下,追惟酷烈;奈何奈何,号慕摧绝。读圣贤书,为何事学?正气不屈,浩然诛邪!” 这四十个字,并没有一下子就全部激发出来,也不一定排列整齐,而是犹如天女散花般飞舞着,字符混杂缤纷,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朵盛放的花朵。 如此手段,如此神通,简直前所未闻,见未曾见。 后面侯青看着,心神大震:去年之时,陈剑臣在笔架山巅题诗,笔下有正气,但树妖曾言,那些正气十分薄弱,根本伤害不到它。不料才过去一年,陈剑臣竟然把正气修炼到了“气炼字符”的地步,怎么可能? 字符飞舞,光华流溢,一如春天缤纷而落的桃花。只是这桃花,却要命。 桃花过处,鬼神辟易! 嗤嗤嗤! 密密麻麻的异声发出,每一名鬼差身上都中了至少两道字符。 字符入体,它们即时像被冰雹打了的茄子,不但焉了,而且残了,把手中的铁链兵器全部扔倒在地,一个个双手抱头,惨叫着在地上打滚,仿佛被什么东西插进了脑子里,只感到无比的痛苦。 那痛苦是如此惨烈,竟使得这些鬼差临阵反戈,滚爬着过来,大声叫陈剑臣饶命。只是为时已晚,不用多久他们就发现自己的身躯正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怪异的变化。开始时双腿先变作透明状,然后凭空化为乌有,一路化上来,到最后全身被溶成一缕青烟。 青烟袅袅,散作无形,再不复存在。 这是真正的神魂俱灭! 周围数目众多的阴魂见状,被吓得魂飞魄散,山神的命令都顾不上了,转身有多远就逃多远――奖赏可观,但小命更可贵。 侯青的面色变得很难看,红里透着黑,黑里透着白,白里又透出诡异的粉色来,不是变脸胜变脸,到了最后,终于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 “正气?” 他突然发现自己,对于正气的了解其实极其肤浅。 正气,到底是什么存在? 这个命题自古以来就有诸多争执,尤其在那些穷经皓首的儒生圈子里头,对此概念的争论最多。但争来争去,讨论来讨论去,最后始终没有一个定论,最多只是把正气定性为一种刚阳之气而已,和血气差不多的存在,只是更纯粹,更难练就。 正如汪城隍所说的:“正气,已很多年没有出现过了……” 而在侯青的认识里,他同样也是把正气当成是一种刚阳之气的存在,所以得知陈剑臣带着席方平来闯山后,立刻就准备了相关的手段应付。可目前看来,他所准备的家伙未免有些儿戏,无它,没看到陈剑臣都能够驭字杀敌了吗? 这哪里还是一种单纯的气?直接就是一种神通手段了,而且是前所未闻的新手段。 “此子,不可力敌……” 只转瞬之间,侯青竟萌生了胆怯之心。他一路从鬼差做到山神,早积累了无数的战斗经验,养成狡猾谨慎的性子。衡量判断之后,知道应该扬长避短,并不宜在这里和陈剑臣正面开战,当下心念一动,呼呼两声,在他的身后,左右两边便凭空出现两盏灯笼。 这两盏灯笼,浑圆若球状,白纸面,上面有三个大黑字:替死鬼! 说也奇怪,两灯笼一出,顿时席卷起一阵浓浓的黑雾,黑雾之中,鬼哭啾啾,哭得人心烦意乱。 黑雾涌起,不用多久便把侯青的身体遮盖住,然后再朝着陈剑臣和席方平两人冲来。 陈剑臣沉声道:“有古怪,此地不可久留,席兄先出去。” 席方平急道:“那家父如何是好?” 陈剑臣喝道:“子若不存,父安保之?明日我再和你到江州城隍庙处打官司去!” 席方平狠狠一跺脚,唯有凝神敛念,片刻之后嗖的,魂神就从阴司里脱身而去,在闻不得鸡鸣香的保护下,安然回到了躯壳中。 这就是闻不得鸡鸣香的巨大作用,如果没有此物,一般人魂神出窍来到了阴司,就会迷失于天地之间,再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黄泉路茫茫,一入难回乡。 魂神回不去了,俗话就叫做“走魂儿”,剩得一副躯壳,不过行尸走肉的白痴而已,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得请修士来做法,招魂! 席方平回去现实世界,陈剑臣少了一份顾虑,仗剑于胸前,凝神以对。 呼! 黑雾之中,一盏灯笼飞旋而起,急速撞过来。灯笼呼啸带起的风声,夹带着乱人心神的哭声,混杂不休。 “想要找我做替死鬼,找错对象了!天地有不朽,立言!” 养吾剑挥动,又有四个字符从剑刃上飞出,连在一起读,正是“浩然诛邪”四个大字。 啪! 四个字准确无误地打在了灯笼上面,登时将整盏灯笼打得粉碎,里面的灯火熄灭,化为一缕青烟消逝。 呼! 此时另一盏灯笼风驰电掣从另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闪现,目标是陈剑臣的后脑勺―― 第一百四十五章:意动 劲风来袭,极高频率的呜呜声响转眼间就在耳边响起,眼看就要狠狠地撞上陈剑臣的后脑勺。 蓬! 但比灯笼更快的,是《三立真章》。 卷轴仿佛一张巨大的画卷,又像一面猎猎迎风的旗帜,在灯笼和陈剑臣之间的缝隙内骤然出现,开张。 灯笼撞到卷轴之上,便如鱼儿投网,想要逃窜都做不到了,登时在字粒的照耀下化为灰烬,似乎滚水泼雪,不费吹灰之力。 黑雾中的侯青双眸蓦然收缩,在《三立真章》出现的一霎那,他的灵hún都在惊惧,仿佛感受到了极大的危险。而在他眼中,卷轴之下, 手执浩然养吾剑的陈剑臣愈发变得高深莫测一如此书生人物,平生未见。 黑雾越来越浓,弥漫开来,到最后几乎把整个笔架山巅都笼罩住,伸手不见五指。只是这些黑雾,无法侵入陈剑臣丈内方圆,都被字符的光芒驱逐在外。 想避战么…… 陈剑臣猜测出了侯青的思想所为,但他并没有轻举妄动。这里,毕竟是对方的主场,犯不着以身涉险,况且,真正的好戏还在后面呢。 于是,他微微一眯眼,意念转动,同栏离开了yīn司,让hún神返回肉、身里去。 hún身结合,陈剑臣缓缓睁开眼睛,听见外面雨声潺潺,而席方平就负手站立在边上看雨,他瘦削的身体看起来有点彷徨。 陈剑臣伸一伸懒腰:第一次进入yīn司的历程同样给予他一种新鲜刺jī的感觉,毕竟那是一个全新的地方,一个鲜为人知的地方。 一等同于另一个时空。 他感觉到,自己穿越而来的世界正在慢慢向他敝开所有的秘密,就像一个曼妙的女子开始除下身上所有的布纱…… “陈兄,称也回来了。”席方平回头,眸子竟出奇的明亮。 这个靠着放牛而自学成才的书生此时分外的坚毅yīn司之行,对于他的冲击无疑是颠覆xìng的。之前他愿意跟随而来看个究竟,最主要还是因为牵挂父亲处境的缘故,等真正的进入yīn司,他才耸然发现:原来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世界,并不简单。 “子不语怪力乱神”并不是说“怪力乱神”不存在,而是不主张而已。但知道存在是一回事,亲身亲密接触又是另一回事。 陈剑臣看着他:“席兄,你还好吧。”席方平点点头,忽问:“陈兄,为什么你要帮我?” 帮一个人,原因有时候只是念头一动:而有时候,却是念头长动…看了陈剑臣在册司里的表现,席方平震惊之余,还有无数的谜团。 陈剑臣走到茶棚边上,看着外面漆黑如墨的夜sè,风雨如晦,悠然道:“我以前听一位先生说过一句话:“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或者,这就是原因。”他的本意,本是接受河神丁隐的拜托,不过和席方平接触后,他觉得就算没有丁隐之求,自己也会出手一次。 这,本就是《三立真章》的核心要旨~不求伟大,但求正义:不得尽如人意,务须无愧于心。 席方平听完,拍手一赞:“好一句“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真是说出了我等读书人的心声。陈兄,方平在此向你一拜。” 说着,深深弯腰下去。 陈剑臣连忙把他扶起,呵呵一笑:“席兄礼重了。” 席方平朗声道:“这一礼,不为别的,就为陈兄愿意替家父伸冤便足矣。”说到正事,陈剑臣道:“笔架山山神狡诈,我们今晚徒劳无功,没有见到伯父,yù还清白,当前往江州城陛处申述方可。” 席父被羊姓鬼差公报sī仇,勾去hún神关于yīn司笔架山上的监狱内,现在看来,那羊姓鬼差不知刚才被字符杀了没,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要及时营救席父hún神出来,到时候,hún神归体,席父还有一线生机。 只是不知道,席父hún神被拘,到底已被做何种处理。听丁隐说,鬼差下暗手作恶,将凡人hún神强行拘到yīn司世界,属于违背重法,日后被查出,受罚严重,将被打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所以鬼差并不敢一下子就把人打死,而是先殴打折磨一番。而凡尘之中,亲属如果不懂因由,等过了头七就会把尸身入殓,到了那时候彻底断绝生机,hún神就自动丧失自主意识,成为一缕yīnhún,再没有蛛丝马迹留下来。鬼差们即可瞒天过海,不用担心被翻旧账了。 头七,也是hún神所能支撑的最长时限。 这般手段,屡试不爽,不知害了多少无辜xìng命。由此可知,yīn司的鬼差就和衙门里的官差如出一辙,都是玩弄黑手的高手高高手。 要知道无论古今,不管yīn阳,执法者乱法而行,才是最可怕的。 陈剑臣乃是过来人,自然深知其中三味。 听说还有希望挽救回父亲的xìng命,席方平长身而起,道:“陈兄,事不宜迟,不如我们连夜下山吧。”时间,确实很紧。不过再紧,也不能乱了方寸。陈剑臣沉吟片刻,摇头道:“不可,风雨不休,山道泥泞,赶下山去会有危险。更何况就算下山后又如何,夜深人静也找不到马车赶路。所以还不如就此休息,养足精神再说。” 他现阶段立言境界大成,正气充沛,只要节制使用,损耗就不会太大,不再像以前那样,写几个蕴含正气的字出来,就大汗淋漓,疲倦不堪了。简而言之,鸟枪换炮,档次提升。 闻言,席方平转思一想,觉得大有道理,便答应了。 当下两人收拾起茶棚,清理出一块干净干燥的地方来,可以半躺着进行休息。 此时,先前点燃起来的两根闻不得鸡鸣香已燃尽,熄灭。 在笔架山巅休息,陈剑臣小心谨慎,取出文房四宝,叫席方平打起火折子,他连写了三幅蕴含正气的字出来,正是“镇”、“定小“逐”三个字。 正式立言之后,陈剑臣还发现一个规律,就是自己写的蕴含正气的字,不能乱写一通。随便胡写的话,比如写什么“狗屎”、“之乎者也”之类的没有一定相对意义的字词,那么不管如何发力,字里行间蕴含的正气都不会多,效果大打折扣。 对此他自有理解:立言立言,并不是什么言都能立起来的。这道理就像古人所写的文章诗词,如果为糟糠,早就会被时间淘汰:能流传千古,传诵古今的,都是精警之言,才能经得起考验,立言而不朽。 又比如释家的“言出法随”道理也有相通之处,不是随便说什么闲话就能表现出法则来,而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字眼。 故而,陈剑臣笔下责正气,最喜欢也用得最顺手的,便是“镇”、“定”二字。 看见三幅大字,虽然因为环境的问题,写得并不算很好,但是其中真意淋漓,韵味十足,却足以掩盖住字法上的不足,席方平由衷叹道:“好字,真是好字。”他也是秀才,对于书法自有研究,见到别人写出的字好,登时就见猎心喜,很容易就沉浸了进去。 陈剑臣一笑,随即把三幅字贴在周边可以张贴的地方上。 席方平大感好奇:“陈兄,这是为何?”陈剑臣道:“防患于未然也。”席方平一愣:防患?写三幅字就能防患?防什么患?这又是什么道理? 诸多疑问大大的,缭绕不散,不过他见到陈剑臣并没有多作解释的准备,便识趣地闭口不问,反正在yīn司笔架山时,陈剑臣的表现足以惊世骇俗了,他的本事手段层出不穷,自己只要跟着他走就好。各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打听秘密不但不礼貌,而且容易招惹忌讳。 做好一切,两人开始闭眼休息。 风雨漓漓,席方平情绪飘曳,久久难以平息,无法入睡。他不过是一个安分的读书人而已,就想本本分分地赚钱进学,奉养父亲,使他老有所依,不料飞来横祸,只为了一件陈年旧事,父亲就横遭毒手。 这一切,究竟是为何? 席方平顿时产生了浓浓的怀疑。 不知过了多久,风雨声似乎小了,似乎远了,他眼皮越来越重,终于陷入了梦乡嗖,梦中忽然出现一个人儿,一张面目红堂堂的,不就是那笔架山山神吗? 山神手一挥,就地出现一座铁栏栅架设的牢房,牢房檐下卧着一人,白发苍苍,父亲,那是父亲! 席方平扑身上去,见到父亲身穿白sè囚衣,浑身血迹斑斑,状甚凄苦,席父举目见子,潸然流涕:“方平我儿,鬼差凶残,日夜捞掠,为父胫股摧残甚矣。” 席方平正想说话,山神又是手一挥,监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你如果答应本山神,不去城徨那里告状,本山神不但放你父亲的hún神回去,还赠送给你一场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如何?” 席方平听着,大感意动,竟隐隐想一口答应下来了救父出狱,不正是自己的预期目标吗?!。 第一百四十六章:侵梦 观察到席方平脸上的意动之sè,山神侯青心中窃喜,继续游说道! “席秀才,本山神知道你是受那陈剑臣盅huò而来,但此子包藏祸心,实则是想利用你的,席秀才你可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他不提陈剑臣倒好,一提之下,席方平霍然醒觉:我这是怎么了? 对方放回父亲,赠予一场荣华富贵,就可以当此事从来不曾发生过了么? 这就是自己所要讨回的公道? 如果就此答应了对方,那日后如何还能面对陈剑臣! 一想之下,冷汗潸潸,愤然道:“你这山神,休要在我面前挑拨离间。我要的是一个公道,而不是什么a且获得的荣华富贵!你如果知错,自应当马上放了我父亲,然后再向城陲爷负荆请罪!” 侯青勃然大怒:“好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休怪本山神手下无情了!” 说着,轰然而起,现出本体,原来是一尊九尺高大的猿猴,通体皮毛赤红若火,怒目巨嘴,咆哮着扑过来。 席方平大骇,情不自禁惊叫出声:“陈兄救我” 呼呼呼! 呼唤之间,虚空里蓦然飞出三幅字墨,依稀便是陈剑臣所写的那三幅字“镇”、“定”、“逐”。 这三幅字凭空出现,呼啦一下就围拢在席方平身边。 砰! 狂暴的猿猴一头撞过来,竟奈何不得三幅字,反被字上jī发出来的毫光刺在皮毛身上,铿锵有声…… “哎哟!” 席方平吃惊大叫,猛然起身,才发觉是南柯一梦夜正深沉如海,风雨却停歇了。 听到他的叫声,陈剑臣顿时醒觉,沉声问:“席兄,何事?” 席方平这才发觉后背的衣衫竟被冷汗濡湿了,枯糊糊的,心有余悸地把梦中所发生的事情一一说了出来。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地知道先前陈剑臣写三幅字,贴在周围的用意:果然是防患于未然呀! 只是如此手段,实在骇人听闻,莫非陈剑臣不是人,而是神仙? 听完,陈剑臣冷哼一声道:“卑鄙。”顿一顿,又道:“席兄, 你能坚守本心,不为外物所动,实在令我佩服。” 席方平面有愧sè,道:“陈兄过誉了,先前我已有一刹那的动心,若是真答应了下来,从此便再无颜面对陈兄你了。” 在天统王朝,四书固然枯燥死板,但字里行间无不深深地烙耳着两个字,一个是“忠”字,另一个是“信”字。 忠字所在,当然是忠于朝廷三而信字,则是强调人要言而有信,信为生之根本。有一个广为流传的小故事,说是有一个叫做“陈天赐” 的书生,因与人约定在桥底下见面,不料对方迟迟没有来,恰下起暴雨,河道泛滥,他竟死活不肯离去,最后抱着桥柱子被淹死了一至死也没有失信于人。 这个故事,在陈剑臣的角度来看,未免夸张迂腐了些,但其中的价值观却是许多基层书生所认同的。 故而陈剑臣来帮席方平,倘若席方平sī自和山神侯青达成协议,不再去伸冤了,便等于出卖了陈剑臣,食言而肥,传扬出去的话,肯定要受人唾弃的。 陈剑臣望望天sè,粗略估计了一下时间,差不多天亮了,便道:“既然风雨已停,不如我们现在下山吧,此地不可久留。” 侯青作为yīn司山神,修为也还没有到法相之境,故而不可能现形出来追杀。不过他能侵入席方平的hún神内,便是给他们敲响了警钟,还是尽早离开的为好。 席方平自无意见,于是两人稍作收拾,点起灯笼,掌挑着,开始下山。 由于下了一夜的雨,山道颇有些滑,泥泞满地,甚是难行。好在他们身子骨基础不错,走得很稳健。 一路顺利地下到山麓下,东边已泛起鱼肚白,相信经过一夜的风雨飘零,今天,会是个艳阳天。 来到山脚下的集市,已有赶早的饮食摊子推出来了,稀饭,油条,鼻饼,香气扑鼻。 经过昨晚的之事,陈剑臣和席方平俱饥肠辘辘,赶紧寻个干净的摊子,稀里哗啦地吃喝起来,等填饱了肚子,朝阳东升,普照大地,大放光明。 雇佣了一辆马车,开始返回江州。 在这之前,席方平只来过一趟江州,就是过年之时,他特地赶来在街边上开对联摊子,靠写字赚钱。但不知道是不是竞争对手太多的缘故,他开了十天的摊子,除了成本外,所赚不到一贯钱。那时候为了省钱,十天中有五天他睡在别人的屋檐下,有三天睡到附近的庙观外墙边,还有两天,直接睡小巷。 其实席方平的遭遇,就是天下基层读书人的一个缩影而已。如今的王朝统治,贫富阶层的分化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大,就算考取了秀才功名的书生,如果不懂经营,同样会贫寒交加。 要知道,中举实在太难,光是取得乡试的资格,就不是单凭一手好文章就能做到的,考场之外有人情,有门路,太多太多讲究。 死读书,已不再有出路。 第二次进入江州,席方平百感交集,他曾经发誓,他日要风风光光地进城就学,只是如今看来,是多少的遥不可及。 陈剑臣没有回学院,直接叫马车赶到自己的家中。到家后,和莫三娘、阿宝她们介绍,说席方平是他的同窗。 刚开始时席方平有些拘束,但慢慢就比较能放开了,来到陈剑臣的书房,见到书架上书籍琳琅满目,大声感叹,眼睛都直了。 陈剑臣嘴一撇,心道如果你见到苏州书痴张唤蕴的书房,那不得会马上幸福地晕倒过去了…… 既为读书人,当然爱书,这是常理。何况多年以来,席方平都是靠抄书学习的,对于书本更加的珍惜,珍之若宝。所以当他看见一本《八宝四书疏》被随意地丢到一边,书页被粗鲁地屈折起来时,登时心疼地赶紧拿上手抚平好。 见状,陈剑臣哑然失笑,看来这席方平也是爱书之人,便道:“席兄,这里的书你可以随意拿去看。” 他并没有说借,所谓“借书一痴,还书书这方面“借”字不该轻易说出口。 席方平大喜过望,连忙道谢,赶紧取下一般渴望已久的《八寸楼笔记》来看何以解忧,唯有读书。 如今陈剑臣的生活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早迈入小康水平,所以经常会在市面上搜集各类有用的书籍,买进书房里阅读。天文地理,经史子集,诗词歌赋,包罗万象。走万里路,读万卷书,最后才能做到“知行合一”他虽然是个穿越众,但这位面的书籍内容始终和前世大相径庭,截然不同的,必须重新修习。 自从解开了八股文那道心结,陈剑臣现在真正做到了“从心所yù而不违本心”的地步。 书房,是一个男人最为隐sī的地方,就像大家闺秀的闺房。陈剑臣让席方平进来,自是觉得这个人思想开明而有坚持,还是个孝子,不是一般的迂腐之辈,可以结交一番。多一个朋友,未来就多一份力量。 白天不能使用闻不得鸡鸣香,所以要等到晚上。 吃罢晚饭,陈剑臣寻个由头,就和席方平离去,早早去到江州城的城徨庙中。 江州城徨庙占地极大,建筑连绵,处处雕粱画栋。正殿处,大门两侧有对联,曰:善恶有报时候到:是非莫应论晚早。横幅:我处无sī。 这副对联,是吴文才的父亲,当今礼部尚书吴永标吴大人昔年担任江州知州的时候写的。 字很端正,很漂亮,笔画凛然,自有威严。对联的涵义更是充满了劝人向善的意思,横匾一句“我处无sī”却不知是吴大人自比呢,或是题给城徨爷的。但遑论如何,陈剑臣都心知肚明,这些不过是场面话而已。 场面话不可当真,当真就是自寻死路。 城徨庙内留香火客,因为里面有许多厢房存在当初广寒道长就是住在城徨庙里的。 在城徨庙里的厢房居住,无需费用,不过事先要捐赠一贯以上的香火钱才有资格入住。为此,陈剑臣特意捐了两贯钱,他一贯,另一贯是帮席方平给的。 席方平讪讪有些不好意思,但没有说太多的道谢话。只寻思着日后必将涌泉相报,这,才是最好的报答方式。 在厢房住下,等夜sè掩卷,月上柳梢头后,陈剑臣轻车熟路地拿出两根闻不得鸡鸣香,点燃起来,很快,他和席方平就驱使hún神,再度进入yīn司世界这一次,呈现在他们面前的不再是一座山,而是一座巨大的城池,城门之上,有古体字匾额,写着“江州、,二字。 陈剑臣本以为,他们会即时出现在城徨庙里头,眼下看来有些出入,并不是那么回事。 此时的这个江州城,不时有人进进出出,他们就像寻常百姓一样,衣装不一,情态各异。但陈剑臣却非常清楚,这一些,其实都是yīnhún, 一比较体面的类人yīnhún。!。 第一百四十七章:受刑 个座恍若〖真〗实的城池,出现在陈剑臣和席方平眼前,有城门。有护城河,还有来来往往的百姓,非常〖真〗实,简直就像现实世界的江州。只有看见那些进出的百姓,个个面目呆滞,行动飘忽,好像只得一具空空的躯壳般,他们就知道已经来到了yīn司管辖的江州地界。 yīn司,肯定也是一个偌大的世界,在这世界里头,一如天统王朝般划分出许许多多的板块区域,也有十八州。 眼前的江州,只是其一。 陈剑臣大感好奇,心想如果yīn司世界是相通的,那么是否也如现实中一样,有轿子,有马匹,有马车等交通工具,可以从这一州,走到另一州……………, 他正想着,就见一骑泼辣辣从另一个方向奔驰而来那一匹马,十分古怪,通体漆黑如墨,但仿佛是透明的,没有实质的肌肉骨架,乍看上去,似乎是一团气体组成的马匹,可揉揉眼睛,仔细一看,分明又是一匹骏马。 该马的鬃毛和尾巴出奇的长,飘飘扬扬,很是飘逸洒脱。 马上骑士,身材魁梧,头戴一顶宽檐毡帽,遮掩住了面目,只是他身上所穿的皂衣,皂衣上写着大大一个“差”字,就可以推知,他应该是一名鬼差。 得得得! 鬼差骑着马,飞快就超过陈剑臣两人,不作停留,从江州侧门跑进去了。 yīn马! 此时陈剑臣才猜测到那马的身份,应该就是一匹yīn马。 yīn马顾名思义,当然是在yīn司里行驶奔驰的马匹,却不知用何法凝练而成。 “走吧,我们进城去。”城内的景sè一变,与〖真〗实的江州相比,里面地方大就大了但建筑房舍非常稀疏,空dàngdàng的,街道只有两条,一纵一横,形成一个大大的十字形。 十字中心屹立着一座庞大的庙宇其中主殿高达六层,建造得金碧辉煌,飞檐走角,每一个檐角下面都悬挂着一盏古铜铃铛。 正是城徨庙。 铃铃铃! 突然之间,城徨庙上所有的铃铛都无风自鸣起来,发出急剧的铃声,尖锐刺耳,听起来就像在报警。 铃声大作,附近周围的那些人形yīnhún蓦然变得活泼起来,个个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不用多久,一双双呆滞的眼睛就全部聚焦到了一个地方一陈剑臣和席方平所在的地方。 被发现了…… 陈剑臣眉头一皱,右手已警惕地把握住了浩然养吾剑的剑柄之上。 轰轰轰! 巨大而整齐的脚步声,很快,一队十人鬼差组成的队伍浩浩dàngdàng地跑了过来他们都是人形,身穿黑sè软甲,头戴毡帽,装备非常鲜明整齐。无论精神面貌,还是气势都不知比笔架山上的那些鬼差胜过多少。 如果说侯青手下的那些鬼差是乌合之众,那眼前这些才是真正的正规军。 鬼差把陈剑臣和席方平团团围住,其中一名领首者喝道:“你们两个凡人为何闯入yīn司中来,好生不知进退!” 有了第一次的经历,第二次的席方平表现得大有进步,镇定地朗声道:“各位鬼差大哥,我乃东安乡秀才席方平是也,专程来找城徨老爷告状伸冤来了!”“告状?” 领首官差冷哼一声:“你这书生好没规矩,你要告状自当到地方土地哪里告去?咱城徨爷其实那么好见的。” 席方平昂然道:“只因我要告状的对象乃是笔架山山神,地方土地公如何能做得了主?”闻言鬼差首领吃了一惊,打量席方平一眼脸sè变冷:“好大的胆子,笔架山山神也是你能告的吗?你不可做负气之争,速速离去归家,否则其祸不远矣。” 语气之中,威胁之意毕lù。 陈剑臣哈哈一笑:“可笑!山神有错有罪,为何不能告?难道城徨爷是以摆设,听不得人言。” 这话一出,众鬼差皆勃然而动,对陈剑臣怒目而视,只怕下一刻就要群起而击之。 陈剑臣坦然以对,高声道:“如何?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吗?又或者,你等官官相护,置yīn司法令于不顾,可以任意践踏?所谓“我处无sī”其实是sī心满腹!”见他语言犀利,振振有词,那鬼差首领便问:“称又是谁?”“江州陈剑臣!”这名字一出,一干鬼差纷纷sè变,不加掩饰地lù出“原来你就是陈剑臣”的意思。 对于他们的反应,陈剑臣不以为然,似乎早就料到了,继续道:“你等速速去禀告城徨老爷,若不受理,我们将会奔赴枉死城,直接找判官申诉审讯。” 他连枉死城判官都知迎鬼差首领眉头紧皱,知道不那么好糊弄了,道!”哼,就算城隍老爷受讼,但按照yīn司律法,诉话人需要经受三大刑罚方能升堂,只怕到时诸苦加身,你等支撑不过去。还不如早早归去,免受苦难。” “嗯?” 陈剑臣剑眉张扬:“此事莫不是你等矫法而行,滥用死刑?”鬼差首领施施然拿出一本,正是yīn司律法原本,翻开,递过来:“律令在此,你们可分辨真假。” 那yīn司律本,一尺见方,不是凡纸笔墨所写就,一页一页,入手柔滑似水,上面写满诸多蝇头小字,颜sè鲜红,好像是用刀子刻在上面的,工整而有力,根本无法涂改伪造。翻开相关的那一页,果不其然,上面清清楚楚写明,如果凡尘中人不安规矩程序告状,越矩而行,就要依次经受鞭笞三十、火chuáng十息、吊高木二十息的三个刑罚。 而所谓的按照规矩程序办事,就是要先通过土地公,再经过河神或者山神,最后才能把案卷递交到城徨庙里来。 只是这栏一层层,一级级告上来,等到最后,黄瓜菜都凉了。况且,有侯青在中间阻隔,在下面不管递交多少状子,都不可能传递到高高在上的城徨老爷面前的。 隔一个官,多一个部门,中间就等于多了一座大山。 这从来都是至理。 官差首领得意地道:“如何?以我之言,你们还是回去的好,何苦来着?” 陈剑臣把目光看向席方平。 席方平神情坚毅,掷地有声:“受刑就受刑,事关家父冤情,就算把官司打到阎王爷那里,吾亦必告之!”“好汉子!”陈剑臣拍手赞道,这才是读书人的本sè,铁骨铮铮,不畏强权,不惧苦难,不贪富贵。 鬼差首领冷哼道:“那好,且随我来受刑,受刑之后才能见城陛老爷,递交状忪!” 他们来到城徨庙左边的一座小房子里,走进去,见里面yīn森森的,摆满了各种刑具。席方平为原告,正是他要上去受刑。 第一关刑罚,为鞭挞三十。 席方平趴伏在地,一名鬼差手执皮鞭,手起鞭落,噼里啪啦地毫不留情地抽打着。 一鞭打hún神,犹打肉、身,其中痛楚无比。席方平咬紧牙关,竟生生地一鞭不少地受了。 打完,鬼差首领喝道:“你还要告否?”席方平大喊:“必告之!”“好好,再上火chuáng!” 那火chuáng之刑,却是用一张铁chuáng,chuáng下生满炭火,火焰猎猎,热量奔腾,把一张铁chuáng烧得烫红,骇人听闻。 席方平倒吸口气,略一犹豫,终于迈步躺了上去,又有鬼差将他两臂按住,在火红的铁chuáng上反复滚动着。 铁烙之痛,无以复加,席方平骨肉都被烫得焦黑,他再也忍不住,狂呼出声,令人不忍再听。 陈剑臣听见,为之动容不已。 十息时间过去,鬼差拉席方平起来,只见他精神萎靡,似乎站都站不稳了。 鬼差首领又大喝:“汝还要告否?”席方平回答的声音有气无力,但依然坚定如山,不可动摇:“告!”“哼,再上吊高木!”所谓吊高木,并不仅仅是吊人,而是将人四肢拉开,用绳子吊住,下面又有鬼差提起椐子切割双tuǐ,其中痛苦,简直不是人所能承受的。 席方平被吊好后,马上就有鬼差动手,一边一个,去倨他的双tuǐ! “蕖………” 席方平疼痛yù绝,求死不得,呼号不已。 陈剑臣听着,双拳紧握,一股莫名怒意腾腾而生,就要暴起杀鬼。 只是心中一丝理智告诉他,切不可鲁莽行动。毕竟,他现在面对的是城徨爷,不是寻常土地公yīn神,如果大闹江州府,就再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后果将一发不可收拾。 下面鬼差首领再喊:“你还要告否!”席方平双目通红,已在万般痛苦的折磨下陷入了一种竭斯底里般的状态之中,力嘶声哑地狂呼起来:“大宴未伸,寸心不死,必告!”此刻就连那些鬼差听见,都不禁耸然sè变,他们同人多矣,可未曾见过如此坚强的人。 十五息的时间在陈剑臣看来,此时竟前所未有的漫长,等时间到了,鬼差将席方平放下,他已满身血迹斑斑,奄奄一息了。 yīn司此等规矩,实在残酷至极,不把人当人看! 鬼差首领扫了一眼席方平,淡淡道:“刑罚已受,城徨老爷可以升堂审案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交易(第四更) “席兄,你受苦了!” 席方平强笑道:“陈兄与我本素昧平生,都肯以身涉险,全力以赴:我为了父亲,受这一点苦又算得了什么?” 陈剑臣谓然一叹,之前还真没想到席方平能做到如此铁骨铮铮,不屈不挠,血xìng旺盛至斯。 “升堂!” 一拍惊堂木,两边鬼差就像阳间衙役一样,高声叫“威武”手中同样把持着一根红白相间的水火棍,笃笃笃地撞击着地面,以营造声威,能给上堂的人一种心理上的压迫感。 陈剑臣扶着席方平上堂,抬头一看,就见到一位身穿朱红飞蟒袍的官者高高地据坐在上面。 他生得非常大众化,脸庞微胖,留三缕胡须,双眼有点小,经常都是眯着的,显得很没有神采。 他,就是yīn司里镇守一方的城徨老爷? 江州汪城徨。 陈剑臣知道他姓汪,不过其他就不清楚了。 汪城徨旁边还站着一个留八字须的师爷模样的人,五短身材,长得像个葫芦瓜似的,体貌倒是能给人一种强烈的既视感。 此时师爷喝道:“堂下何人,见到城徨老爷还不快快下跪?”陈剑臣昂然道:“阳人不受yīn律,何须下跪?” “大胆!” 这是汪城徨发声了:“你等既口口声声说阳人不受yīn律,缘何又跑来yīn司告状?”他的声音倒是中气十足的。 还是陈剑臣回答:“无它,只因yīn司有人罔视yīn律,加害生人,故不得不来告之。”“嗯,真有此事?” 陈剑臣心里嘿嘿冷笑他根本不相信汪城徨一无所知,对方只是摆官谱罢了,也不恼火,当下井井有条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番,不过其中省略了去笔架山的过程。 这个省略大有讲究,属于给彼此一个缓冲的空间。毕竟练剑臣也不清楚汪城徨到底和那侯青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不到迫不得已,他并不愿意和对方撕破脸,大干一场。他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听完,汪城徨的小眼睛难得地张开到极限,两缕精光爆射出来,竟宛如实质般能刺入人的心坎之上。 好厉害的修为…… 陈剑臣心神一跳。 不过很快,汪城徨的双眼又眯上了,恢复成本来懒洋洋的模样,他把玩着手中的惊堂木,掂量了几回后,忽然一挥手,屏退了堂上的两排鬼差,随后又缓声道:“霍师爷席秀才受伤颇重,你且带他下去治疗一番,要好生伺候着,不可出了分毫差错。” 那霍师爷便道:“遵命。”下来便要扶席方平走。 陈剑臣略一犹豫,没有在第一时间放手那边汪城徨又道:“陈剑臣,你且放心,本城徨担保席秀才不会再受到任何伤害。” 陈剑臣晒然一笑:鬼知道你能用什么东西担保但转念一想在这个时候,对方也没必要做什么手脚,于是便放开手来。 霍师爷带着席方平出去后,大堂之上就剩下汪城徨和陈剑臣两个人了,你看我,我看你,气氛有些古怪。 汪城徨忽而一叹问:“广寒道长可好?” 既然撤走了鬼差,原告也下去疗伤了升堂变得面目全非,陈剑臣也不客气走上来一屁股坐到上首的一张太师椅上这本来是给旁听的人坐着的。 “好。” 陈剑臣的回答有些模棱两可,能给予人一种自己跟广寒道长很熟的错觉。 汪城徨呵呵一笑:“书生欺我,我想你应该很久都没和广寒见面了吧。”陈剑臣也不在意,道:“既然如此,城陲老爷何必明知故问?”汪城徨笑道:“就想试探一下阁下实诚否?” 陈剑臣针锋相对:“古语有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和实诚无关。” 汪城徨哼了声:“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嘴巴倒厉害!” 陈剑臣反chún相稽:“城徨老爷既然自称“我处无sī,缘何又官官相护?” “嗯?” 汪城徨登时双眼圆瞪起来,只是他天生的小眼睛不管瞪得再大,也没有陈剑臣的大,两人此刻竟如斗气的孩童,再进行互瞪,若是有旁人在,肯定觉得啼笑皆非,这上演哪一出呀,完全不是想象中的场面。 瞪了一会儿,还是汪城徨“败”下阵来,气呼呼道:“本城徨不和你这书生一般见识。”陈剑臣也觉得有些好笑,长吸口气,开门见山:“城徨老爷,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出来吧藏着憋着心不慌吗?, 汪城徨咪咪一笑:“你果然是个聪明人。” “既然知道我是聪明人,那大家就不做暗事了,什么道道,划出来吧。”其实从对方挥退一班鬼差开始,陈剑臣就知道闹不起,打不动了。 如此也好,能用语言解决问题,那最好不过,君子动口不动手嘛,正是他的强项。只是汪城徨看起来,显然也是一个聪明人。 哦,对,或者叫做聪明鬼更恰当些。 “爽快!” 汪城徨一拍手,起身走下堂来,悠然道:“实不相瞒,本城陲与侯青曾有些交情,所以,不管如何我都不会动他。” 陈剑臣冷然道:“你不动他,难道也要禁止我不能动?” 汪城徨呵呵一笑:“事实上你想动也动不了,因为他现在已不再是笔架山山神,而是被我调走了。” “调走了?”陈剑臣的面sè突然变得很难看。无论他怎么盘算,都不曾算到对方会来这一手呀。打也好,杀也好,怎么偏偏就走了呢。 “调到什么地方了?”汪城徨笑道:“这就是我们yīn司的事情了,只怕书生你无权过问吧。”陈剑臣哼了声,他心思玲珑,哪里不知道其中的猫腻这一“调”字大有学问讲究,某官在一个地方犯了错误,哪怕惹起当地百姓的怨声载道,但只要一纸调令下来,把他调走,不但可以平息民怨,而某官到了别的地方,依然还是官。 可谓一举两得。 这汪城徨玩这一手漂亮呀,他知道自己带着席方平找上门来,一方面因为某些缘故,不能和自己翻脸为敌:一方面又不忍严惩侯青,所以就使出了“调”字诀,把稀泥一搅,两边都圆过去了。 陈剑臣干笑一声:“城徨爷好手笔,只怕我这边的情况也早安排好了吧。” 汪城徨道:“确宴有些安排,你且听听满意否?” “请说。” “第一,席秀才父亲的hún神马上放回,助其复生:另,本城徨赠其银元宝一千链,聊作补偿:第二:新任笔架山山神一职,将由鉴江第七河神丁隐担当。你看如何?”陈剑臣当即跳起来,指着自己鼻子嚷道:“那我呢。” 汪城徨扫他一眼,淡然道:“一颗避水珠足矣。”他的眼神另有意味传出,那意思仿佛在说,不要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本城徨什么都知道。 对此陈剑臣倒没有感到太意外,城陲是何许人物?yīn司的封疆大吏,没有真本事,如何能坐到这个位置上来。 汪城徨又道:“其实本城徨真有点佩服那席秀才,竟能撑过三大刑异,真汉子也。” 这一句话有点不搭边际,可陈剑臣却听出了弦外之意,就是要他不要再得寸进尺,不依不饶地提条件,要见好就收。 其实汪城徨所提出的条件不失为一个团圆结局赶走了侯青,丁隐自己当上了笔架山神:与此同时,陈剑臣当然完成了对方的付托:而席方平的父亲死而复活,席方平又得了许多银子,就此可以到明华书院进学了……………, 唯一的遗憾是没有处置到侯青。 但这就是交易,想得到期望,就必须付出一部分代价。而这代价,对于陈剑臣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好吧,我答应了。”这件事情用这个方式了结,并不算坏事。或者从另一个角度上看,陈剑臣甚至觉得赶走侯青,其实很可能正顺了汪城徨的部分意思。 闻言,汪城徨顿时lù出了微笑,觉得很满意。 陈剑臣忽又问:“城徨爷,我想问一下,你对我另眼相看,以礼相待,是否都是因为广寒道长的缘故。” 汪城徨沉吟了一会,忽道:“广寒只得五分脸而已。”陈剑臣突然作揖道:“谢谢了。” 汪城徨笑着说:“书生,其实本城陲更想说的是,我们之间,并不一定会成为敌人。” 陈剑臣点点头:“的确如此。”说完,转身大踏多走了出去,要和席方平一共离开。 目送他背影远离,大堂上的汪城徨蓦然lù出一种很奇怪的神情,喃喃地低声自言自语:“侯青,本城徨这是最后一次帮你了,你到了黑山那边做山神,好之为之吧。若再执mí不悟,那就是自作孽,不可活了……………”声音渺渺,根本没有第二个人能听见,如果陈剑臣能在场,听见了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黑山”二字在他心目中可是代表了一份极其特殊而诡异的字号意义黑山老妖!!。 第一百四十九章:将军 三月huā开,山野灿烂,一朵朵的山huā就像一张张小孩的笑脸,争先恐后地探头出来,要向着全世界表现它们的美丽和魅力。 三月的枫山,与秋天之时截然相同,充满了另一种别致而生机勃勃的风情。看着抽出nèn芽的树枝,闻着若有若无的芬香,听着清脆的咚咚泉声一这,就是最快乐的踏青。 哪怕,只有一个人。 陈剑臣背着血檀木书筐,哼着前世的歌曲,悠然上枫山。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 前天刚下过雨,正是空山清雨后的光景,空气清新得呼吸进去都觉得心旷神怡他的心情同样飞扬,觉得诸多的烦心事终于可以卸开,可以轻轻松松爬一回山了。 得得得! 忽而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在空旷的山道上是如此响亮。 马蹄声打断了陈剑臣的心情,他眉头一皱,有些好奇地回头过来张望,不多一会,一匹骏马踏步而来。 此马非常高大,鬃毛雪白,一条长长的尾巴却是漆黑如墨,显得天生异禀,不是寻常马种。就算走在有些崎岖而且逼仄的山道上,都显得非常稳健。 马上骑士身材昂藏,全身披甲,义戴铜盔,背后一溜儿插着七把轻型朴刀,看上去,就像孔雀开屏一般,只不过他后面开的是刀。 见到那两道极其像眉毛的胡须,陈剑臣立刻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一黑衫卫游击将军江钰,朝廷派下来调查吴文才等人横死山林情况的人。 那江钰见到陈剑臣站立在一旁,双眸精光熠熠地打量了他一眼,忽问:“书生在此何为?” 陈剑臣作个揖:“踏青。” 现在正是出外踏青的好季节。 江钰哦了声,又说道:“只是听闻枫山后山之上多豺狼书生一人单身而行,恐怕会有危险,不如还是出前山吧。” 听得出来,他这话纯属从安全的角度出来,属于对于陈剑臣的关心。从这句话看根本无法想象他竟是一名黑衫卫的将军。要知道黑衫卫在天统王朝的存在,几乎等于侩子手的代名词。 不过想想也是,偌大一支军队,不可能人人都是冷血无情的屠夫:又或者,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冷血无情”也会因人而异吧。 陈剑臣回答:“多谢将军关心,不过前山无好景,在下还是想在这边走走。” 江钰修剪得很漂亮的眉毛一扬:“你知道我是将军?” 陈剑臣微笑道:“将军这一身装束岂是寻常人所能穿得起来的? 况且在下乃是明华书院的廪生,在城中曾听闻过将军的名讳。” 江钰进入江州后,经过一轮的官方洗尘宴席,消息很快就传播出来了,陈剑臣听到他的名讳也不奇怪。 江钰问:“敢问书生姓名?” “陈姓,字留仙。” “留仙?” 江钰眉毛一皱:“原来你就是留仙着,再度仔细地打量他一眼。 陈剑臣讶然道:“将军听过在下名讳?” 江钰双眼微微一眯“嗯”了声但他心里罕见地泛起一阵嘀咕对于陈剑臣,他何止听过其名,实质上更曾huā费过不少精力仔细地调查过。他很清楚地记得当日在京城,礼部尚书吴大人收到儿子的死讯后是何等的暴怒,一口气把一副价值连城的青huā窑瓷碗砸个粉碎:“查给我查!” 一当日周统领和了空大师回京述命,在军机处,将前因后果全部说了出来并没有隐瞒什么。 听完之后,军机处的头头们一片沉默,思考许久才给予出一个决定:要了空大师在圣上面前只说弘法,不涉其他。 很显然,没有人愿意让皇上知道狐狸成妖,老鼠成妖这样近乎荒诞的事情,皆因此事传扬出去后实在太难解释甚至会引起朝野震动。 因为在很多的文武百官眼中,这世上怎么会有妖怪呢? 简直荒谬无稽之谈。 而对于吴文才的父亲,礼部尚书吴永标大人军机处倒是给出了真相。但吴大人并不怎么相信,妖孽作祟,然后逃窜不知所踪,如此就失去了捕杀凶手的可能xìng,这让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吴大人如何能接受得了? 于是,经过反复的协商后,军机处终于同意了吴大人的意思,特别派遣一名游击将军下江州来侦查。 游击将军,在黑衫卫的体系中属于精锐中的精锐存在了,个人武力超凡,个个都拥有一手了不得的本事。就说江钰,人称“左刀右剑”有诗为证:“长刀指天虚空碎,宝剑dàng魔寰宇清。”同时,其在黑衫卫中拥有非常高的个人声望。 对于这个人选,吴大人表示满意。 江钰风风风火火下到江州,第一站就是到枫山现场勘察了一番,并依照了空大师的嘱咐,特意寻找到那卧松洞里查看。 找着了地方,卧松洞是存在的,可里面什么都没有,空dàngdàng,就是一个洞xué而已。 一无所获,没有发现,只怕那两只妖孽早就逃走了。 枫山之行无果,江钰回到江州,但并不打算就此罢手,而是从各方面着手,调查吴文才在江州期间的人际关系,着重看有没有与人结怨什么的。 本来呢,以吴文才在江州的超然地位,不可能有人敢和他过不去的。可一查之下,江钰居然就查出还真有一人曾与吴公子发生过不愉快之事。 这个人就是陈剑臣。 江钰登时大感好奇,马上开始调查,但最后令他失望的是,吴文才和陈剑臣之间不过只是一些捕风捉影般的吃干醋问题罢了:又或者说,从头到尾都是吴文才在主动地跟陈剑臣过不去。 以江钰办案无数的经验来看,用脚趾头都能想到陈剑臣不可能会和吴文才的死有关系吴文才出事的时候身边可是有两名黑衫卫的,虽然不是精锐,只是普通级别的黑衫卫,但比起普通官兵胜出一截来。 而陈剑臣呢? 一介文弱穷书生而已。 街坊有闻,书生连鸡都不敢杀,见血而晕,更何况杀人?如果陈剑臣能把吴文才以及两名黑衫卫杀掉,那他就不是书生,而是怪物了。 所以,江钰一笑置之,然而心里就此记住了陈剑臣的名字。 调查无进展,游击将军准备将此案终结,维持了空大师和周统领的判断:吴文才和两名黑衫卫确实是那两个妖孽所害的。 不过在准备返回京城之前,江钰最后还决定要走一趟枫山。不为别的,仅仅是一种直觉而已,属于经验上的惯xìng。 他骑马上山,恰好就遇见了陈剑臣。对于这个书生,他还是颇感好奇的,陈剑臣敢和吴文才“对台”想必会是一个有骨气的书生。 眼下一见,果然没有失望。 陈剑臣衣着打扮很是朴素,但身材tǐng拔,面目饱满,和一些寻常的面黄肌瘦的书生截然不同,显得十分阳光,有生气。和自己对话之时,更是不亢不卑,很有条理。光是后面这一点,便足矣让江钰有好感江钰此人,虽然在黑衫卫,但其所有的名声几乎都是当年在边关上杀敌,以及在军中的表现多博取来的。要知道黑衫卫,号称十万,是一个庞大的团体:而团体里头当然也不是铁板一块,而同样有阶层的存在。十年前进入的,基本都是在边关浴血杀敌过的,用军功换来的机会。 他们,被俗称为“娄黑衫卫”:而近几年天下太平,边关无烽火,大规模的战事几乎没有。太平时代,加入的黑衫卫新人基本都是从各地军队里抽上来的。 这个“抽”字,很有学问讲究。 由于黑衫卫的超然身份地位,手上有莫大权力,自然成为许多权贵子弟眼中的香饽饽,便通过走关系等等手段加入进来。 他们,被成为“新黑衫卫”… 作威作福,横行霸道的,多属于此类,无它,本xìng骄奢跋扈所然。 作为一名老黑衫卫,江钰阅历丰富,其个人平时也比较喜欢读书,故而对于书生秀才阶层,也是客客气气的。他调查陈剑臣,只是案件因素,不牵涉其他。当然,其中的内情江钰是不可能会跟陈剑臣说的。 见到陈剑臣坚持要在后山行走,不接受自己的善意提醒,江钰就不再多说什么,告一声别,一挥马鞭“驾”的一声,策马超过去,继续上山。他这马,果然是宝驹级别,久经训练,根本不为坎坷难走的山道所阻挡,如履平地,只是在速度上有所降慢而已。 目送他消失在山林之间,陈剑臣眉头紧锁:他本来想去找婴宁和小义的,不料半路碰到江钰,看来现在不宜上去:如果被对方发现婴宁他们,事态就比较严重了。这游击将军倒是锲而不舍,三番几次来枫山调查,倒不知道婴宁和小义是怎么应付他的…… 如斯想着,陈剑臣干脆在路边娄下来,坐一会,休息一下。 “嗷呜!” 突然前方传来一阵凄厉的狼嚎声,声音成片,似乎有一大群狼出现,紧接着,就听到江钰的怒喝。 江钰,遭遇了一大群狼!!。 第一百五十章:群狼 (继续求月票!) 枫山后山,莽苍雄峻,其中多处为不通道路的原始森林,人钻进去,抬头不见天日。其实对于后山,陈剑臣并未了解多少,他第一次进后山,但没有走多远就碰到了狼妖追逐婴宁;而第二次,直接是婴宁施展法术手段,坐着道书《昆仑玉清法咒》飘飞而行的。 后山多豺狼,有虎豹,这是陈剑臣知道的,可不曾真正遇到过,第一次那一头属于狼妖,早脱离了野兽的范畴。 所以眼下听见前方呼啸般的狼嚎,不禁有些心惊,听那些声帝,只怕不下几十头狼,真是狼群。 迪咕咕! 正胡思乱想间,前面马蹄声大作,却是江钰冲了回来。 相比去之前的从容,如今的他甚是狼狈,盔甲之上溅满了殷红的血,左手把持缰绳,右手提着一柄长剑,显然吃了闷亏。 傲呜傲呜! 在他身后,狼嚎阵阵,起码有三、四十匹灰sè的狼争先恐后地紧追不舍,兴奋地傲傲大叫着。 我顶你的肺!难道全枫山的狼都跑出来了吗? 陈剑臣这一惊非同小可,要他降妖除魔容易,对付这些恶狼就力有不逮了。 “书生速走,本将军帮你挡一阵!” 江钰看见陈剑臣呆头鹅似的站在路边,没有第一时间逃跑,心中暗骂:百无一用是书生,果然个个如此,一见到狼就吓得tuǐ发软了…… 然而他心中始终有懦隐,或者说有点欣赏陈剑臣,不忍见他丧身狼口,于是大喊,自己则跳下马来,左手反手抽出一柄朴刀,左刀右剑,要力拒狼群。 ―先前江钰正骑马往深山走着,突地哗啦啦四面八方,不知有多少匹狼蜂拥而出,好像打伏击一般,把他包了饺子。 江钰大吃一惊,饶是他身经百战,可徒然被如此数目庞大的狼群包围住也是很吃力,左支右绌。幸而他本事超人,又凭着马匹的优势,很是费了些手脚,斩杀掉十余匹狼后才杀出重围冲出来。 如此关头,对方竟然大义凛然帮自己挡住狼群,陈剑臣对于江钰的印象大为改观。要知道能做到这一点的人绝不多。 傲呜傲呜…… 但就在此时,山林周围,各个方向,源源不断地有狼扑出来。粗略一看,不下百数,把往来的山道堵得死】死的,形成一个大圈子,陈剑臣哪里还能走得出去? 那边江钰看见,黯然一叹,他正被十几条巨狼围困住,根本无暇分身去救人,心道:这书生要死了…… 咦! 随即发生的一幕却差点让他眼珠子都瞪掉了下来一―蜂拥而至的狼群的确来势汹汹,一头头张牙舞爪的十分凶猛。它们如潮水般从四面八方围上来,片刻之间就来到了陈剑臣身边,而这时候,陈剑臣甚至来不及把藏在书简中的引魔剑拿出来防身。 然而就在这时候,无数的猛狼似乎根本没有看见陈剑臣一样,傲呜大叫,如潮水般没有丝毫停留,呼啦啦全部扑向江钰那边了。 这一下,陈剑臣真有些呆了,眼瞅着一头头的猛狼从自己身边冲过去,气势惊人,但正眼都不瞄他一下,这个…… 这个上演的哪一出? 莫非突然之间自己修炼成了隐身术,群狼看不见? 又或者,是婴宁……。 几个念头在脑海里盘旋而过,做不得准数,等狼群跑得差不多了,赶紧冲向最靠近自己的一棵树,吭哧吭哧很快就爬了上去。 ―在这个时候,上树无疑是一大选择,可以先保护住自己的安危。 此时那边的江钰已是险象环生,围攻他的狼实在太多了,栏卜后继,简直无穷无尽一般,一头头悍不畏死,动作灵活而凶猛。至于他那匹骏马,却更奇怪,同样没有一匹狼去咬它,只是马不能爬树,只得孤零零地躲站到一边去,想走又不走,要等主人呢。 江钰何许人也,疑云大起,心中已有七八分肯定,这些突然冒出来的狼群就是专门来针对他的。 难道说是有人操纵这些狼的? 是什么人和自己过不去? 他冷哼一声,刷刷刷,刀光剑影,又将两匹狼杀死,蓦然将手中朴刀往地上一杵,整个人借力飞起,犹如一只大鸟腾空飞去。 傲呜! 一头大狼凶猛地扑腾而去,张嘴咬向他。 “找死!” 江钰也杀出了凶xìng,右手宝剑画一个光圈,蓬,血雨纷纷,硕大一个狼头被砍了下来,尸首两分,掉落在地上。 他身形随之一坠,但左手的朴刀及时飞快地在地面上一点,再度一个拉杆,转眼之间就飘出三丈多远,腾腾腾,正跃到自己的骏马之上。 “驾!” 一声吆喝,刀剑挥舞护身,要一路冲出去。反正他现在已确定对方要对付的只是自己,不会为难陈剑臣,自己离开后,相信那些狼群自然就会散掉。 “书生,本将军走矣,你好之为之!” 江钰心中实在窝火,连对方的面都没见到呢,就被群狼驱逐下山咦,不对?能有此通天手段驱使群狼为己所用,对方来头不简单呀。难道山中有修士在,由于不喜欢自己打扰而用此方法赶人? 无法无天,简直自无王法! 想到这个可能xìng,江钰更是恼火:这些修士,越来越蛮横了,居然不把自己堂堂一个黑衫卫游击将军放在眼里,回京之后,就要禀告军机处,好好整治一番才行…… 和修士正面搏杀,江钰都无甚畏惧,但对方用了法术,驱使群狼来他就没有太多的办法,就算几百头狼站着一动不动让他砍,都要砍半天,更何况狼群还是处于主动攻击的状态,稍有不慎就会被咬伤。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还是井,避过这一阵风头再说。 想到这点,不顾山道崎岖,江钰策马飞奔起来,挞咕挞,很快就突出狼围,跑下山去了。 傲呜傲呜! 江钰离开之后,群狼几乎同时仰天嚎叫,声浪惊人,然后很有秩序地排列开来,围绕着陈剑臣所在的树底下,形成一个偌大的狼圈子。 不是吧,赖着不走了,…… 陈剑臣正坐在上面一根树权上,抬头张望间,猛地见到下面的狼群自动分开一条路子来。不但如此,路子两边上的狼还一头头蹲得直直的,排得正正的,简直不是狼,而是训练有素的狗,神态一丝不荀,摆出非常严肃的样子,目不斜视,极富人xìng化。 如此阵仗,似乎在等待着某位大人物的到来。 一会儿之后,就见到前面走来一只通体洁白的小老鼠,用两只后肢站立,人立着,两只前肢居然用高难度的动作背负到后面去,学大人负手般,翘着几根白灿灿的胡须,施施然顺着狼群让出的小路,迈着八字步走了进来小义! 树上的陈剑臣差点爆―每:“别以为你现在换了一件惊马甲我就认不出你来了…… 小义的身上,的确由过去的黄马褂变成了一件绿油油的皮马甲,相信再戴一顶绿油油的高筒礼帽会更有喜感它的出现,正式印证了陈剑臣先前的猜测:这些狼,果然是婴宁驱使而来的,否则怎么会当自己是透明的,一根毛都不动? 另外,按照刚才的观察,狼群的表现虽然凶悍,但总是有一种“留一线”的感觉,这才让江钰比较轻松就突围出去了,更加没有狼去追击。 小义仰首凸肚地走过来,这小家伙一段时间不见,肚子似乎又胖了一圈。它走到树下,立刻低头弯腰,很有礼貌地道:“公子,小义请你下树!公子受惊了,小义罪该万死。”套话滑溜得像嘴上抹了油。 陈剑臣笑骂一句,然后问:“婴宁呢。” 小义回答:“公子,婴宁姐姐在前面梳洗,说要给公子一个惊喜。” 梳洗? 陈剑臣一呆,这个名词可非常人xìng化的呀,仿佛等同于女子的专用名词了。忽然他脑海灵光一闪,脱口问道:“小义,难道,难道……”如果真是美事成真的话,实在有些令人难以置信。 “嘿嘿!” 小义见他没有下来,干脆自己开动四肢很顺溜地就上了树,跳到陈剑臣肩膀之上,左顾右盼,确定没有人偷听了,这才凑近陈剑臣的耳朵,偷偷地很小声说道:“公子,婴宁姐姐本来要我先保密的,但小义一向对公子忠心耿耿,无论如何都不会知情不报,所以咱现在悄悄说了,婴宁姐姐她早就渡劫成功了!” “真得!” 陈剑臣又惊又喜,这真是个大惊喜。顿一顿,赶紧又问:“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婴宁她渡劫的过程顺利吗?” 小义搔搔脑袋,道:“那是上个月十五发生的事了,那个晚上春雷响得特别密,然后婴宁姐姐就说她要渡劫了,让我到外面去放哨。她渡劫事先一点征兆都没有,我可急坏了,本想着要通知公子的,又怕来不及了。但万万没有想到我出去转一圈后,不过半盖茶时间,回来时就发现婴宁姐姐穿着衣裳,化出人形,端端正正地在洞府里打坐了。” 半盏茶时间,渡劫就成功了? 陈剑臣一呆,这也太超越想象了吧:“走,赶紧带我去见她!” 迫不及待地嗖的一下就跳下了树,倒吓得小义一跳:啥时候,公子也学会轻功了?公子就是公子,厉害!!。 第一百五十一章:相见 (这一章的细节真心写得坑爹,修修改改,涂涂抹抹,整整花了五个小时,伤不起呀!最后希望能写出心中理想的婴宁来,更希望大家会喜欢!) 婴宁居然早就渡劫成功了…… 从小义口中突然传来的消息,让陈剑臣惊喜交集,大感意外。他本来还想着要帮忙呢,引魔剑都带在了身边,要替婴宁护法,驱除心魔;这但样也好,不用自己动手,只要婴宁没事,怎么样都行。 ――显然,小狐狸在陈剑臣的心中不知不觉就扎下了根,拥有不同凡响的位置意义。 群狼辟易,哼都不哼一声,任由陈剑臣带着小义离开。 “小义,这些狼?” 小义就回答:“公子,这都是婴宁姐姐用法术驱驭而来的,主要是对付那个眉毛长到了嘴唇上的狗屁将军。” 陈剑臣哑然失笑:“眉毛长到了嘴唇上?” 小义嘿嘿一笑:“可不是吗?一个大男人留这么两撇胡子,一点都不好看,还是公子这样面净无须,最潇洒。” 见缝插针地,鼠妖顺手送上一记马屁。 陈剑臣笑道:“我还是少年,当然胡子不会长。” 小义道:“公子会永远这般年轻的。” 陈剑臣嘴一撇:“你还是说狼吧。” “那将军前一段日子就来过一次,那时候婴宁姐姐还没有渡劫成功呢,只得带着我避出了卧松洞。这将军好坏呀,用兵器将洞府捣弄得乱七八糟的,连石床石凳都被他打烂了。” ――江钰要搜集线索证据,进入卧松洞自是不会客气。而婴宁对于卧松洞怀有深厚的感情,见到洞府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当然心痛。 “婴宁姐姐便有些气恼,这一趟又见到其骑着马,大摇大摆地跑来,就施展法术,把后山的狼群全部召唤了出来,要给他一个苦头吃……嗯,也就是刚才,见到他还有些担当和义气,没有贪生怕死,愿意帮公子挡住狼群,婴宁姐姐才放他离开。他要是弃公子于不顾,哼哼,定叫他掉几块血肉下来不可。” 听完,陈剑臣颇有触动――经历许多,但婴宁始终保持着一份朴素的价值观,实在难能可贵。 走得远了些,后面的狼群已不可见,四周都是茂密山林,陈剑臣又问:“小义,难道婴宁还在卧松洞里?” 小义声音有些黯然:“公子,现在已经没有卧松洞了。因为婴宁姐姐把它给封死了,说要留给师傅一份安宁。” 婴宁所说的师傅,就是昆仑术士“一叶知秋”,虽然彼此不曾见过,但既然继承了对方的道统,便是不可改变的师徒关系。 陈剑臣点点头,觉得婴宁做得不错。 小义又道:“婴宁姐姐就在前面不远的山泉边上,她说头发有点脏了,要洗干净后才好见公子。” 陈剑臣为之哑然,小狐狸这表现得也太隆重了点吧,不过这是她第一次化为人形和自己相见,心里难免会有些局促。 不知怎的,此时陈剑臣莫名地想起两句古诗来:“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这大概会和小狐狸现在的心情有几分相似。不说她,韭剑臣自己,此刻也有些迫不及待的激动之意。 沿着小道又走了十余米,前面已听见“咚咚咚”的流水声,清脆悦耳,仿佛琴声,一滴滴的能滴进人的心里去,可洗涤掉身心上的尘埃;再加上细细的山风从耳边飘过,实在让人心旷神怡,全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都舒张开来。 山风吹送,其中忽隐隐有笑声,嗤嗤不已,只是在风中听得不甚清楚,飘飘渺渺的,十分空灵。 这是婴宁在笑? 陈剑臣不禁加快了脚步。 等穿过一片枫树林,前方山泉滴落流动的声音变大了,哗啦啦的,潺潺而动。只是山风里的笑声却消弭不见了。 这时候,站在他肩膀上的小义忽而开口:“公子,你过去吧,婴宁姐姐就在那边。”说着,跳落下来。 陈剑臣好奇问:“你怎么不一起过去?” 小义乍然露出一个促狭的笑意:“公子,有些情景你见得,小义见不得的,所以,我就在外面了。”蹬蹬蹬地蹦跳着溜掉了。 啊! 陈剑臣一愣神。 什么意思嘛! 他不禁哭笑不得:什么叫有些情景只有我见得? 这鼠妖,不纯洁了呀! 不过小义的话也提醒了他,难不成这时候婴宁会在那边洗澡?如果这般的话自己贸然闯进去可不得了,要知道现在小狐狸化形了呀,再不是以前的模样了,男女授受不亲,如果撞见某些少儿不宜的情景,那不显得自己过于鲁莽唐突了吗? 咦,不对,婴宁明显知道自己来了,怎么会选择在这个时候洗澡…… 哎,看来自己也不纯洁了。 想到这里,陈剑臣有些尴尬地干咳一声,举起脚步,继续走过去。转过一道矮矮的山坳,山溪潺潺的声音再没有任何遮掩地流进耳朵里,迎面就见到一脉溪水,淙淙从一个斜坡上源流而下,恰好在下面形成一汪山泉。泉水清澈可见底,边上芳草茵茵,又有数丛不知名的野花,正开得灿烂鲜艳。 有水有草有花,只是不见人影。 嗯,婴宁呢? 陈剑臣张目寻觅,但见四周凉风习习,泉水叮咚,正是一副山清水秀的大好景色,可真没见到婴宁在哪里呀。 奇怪! 陈剑臣左顾右盼,找不着人,便出声喊道:“婴宁,婴宁你在这里吗?” 噗嗤一声,右侧的枫树林里突然传出一声笑,笑声娇憨,还带着一些不好意思的意味。陈剑臣顺目看过去,就见到一株枫树树干后面,正露出一角白色的衣衫来,洁白胜雪。 晕乎,原来躲在树后面跟自己捉迷藏呢。 陈剑臣无语,走过去,道:“婴宁我看见你了,赶紧出来让公子瞧瞧。” 下一刻,树后果然转出一人来,身材高挑,身穿一身洁白的衣裳,微微低着头,眉目如画,俊俏似描,忍笑而立…… 不对不对,不会吧,这是一身男装打扮啊,束着发髻,看起来怎么像个俊俏小郎君,坑爹呢?咱可完全没有那方面的思想准备。 陈剑臣心神大震,双眼地眨了几眨,又赶紧伸手揉了揉,要从婴宁身上找出某些特征来,但他还没有看仔细,婴宁已经轻轻咬着嘴唇,道:“公子目灼灼像贼呢。”说着,终于忍不住嘻嘻笑起来。 笑声如黄鹂初啼,百分百的少女笑声。 这时候陈剑臣也已注意到她胸前的山峦坟起,这才如释重负地松口气,不禁鼓起来眼睛,心道:没想到小狐狸也不纯洁,会捉弄人了…… 婴宁笑不可抑,伸手把束发的绸带松开,长发如瀑般垂落下来,及至腰间,不正是一个美少女嘛,含笑盈盈,容华绝代,就差手拈梅花一枝了: “婴宁见过公子!” 陈剑臣干咳一声,好奇问道:“婴宁你怎么要穿男装?” 婴宁笑嘻嘻道:“从此以后,婴宁就是公子的贴身书童了呀,当然要穿男装,穿女装不方便出入的。” 陈剑臣咦了声:“你说要当我贴身书童?” 婴宁乌溜溜的眼睛眨了眨:“莫非公子不愿意?” 陈剑臣支吾道:“愿意是愿意,不过这个嘛……” 婴宁却一本正经地道:“公子愿意就行了……嗯,其实一直以来婴宁都想做公子的书童呢,出门的时候帮公子背书d,打油纸伞;在家的时候就帮忙铺纸磨墨,看公子写字写文章,或者陪公子一起读书……” 说着说着,见到陈剑臣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不由脸一红,道:“公子你怎么啦?莫非婴宁有什么地方没说对?” 陈剑臣赶紧摇摇头:“不是,我只是恰好想到一句诗。” “什么诗?刚才忘了说婴宁也最喜欢听公子吟诗了!上次公子写的《正气歌》,以及那一首《人生路茫茫》,我都是记得清清楚楚,一字不漏的。” 闻言陈剑臣再度干咳一声,争取要把喉咙功能调整到最佳状态,这才缓缓地,声色并茂地吟道:“白衣捧砚送纸笔,红袖添香伴读书。” 吟完之后,心中大汗,感觉自己怎么那么像是某些“拐骗”无知少女的文艺青年呢…… 婴宁粲然一笑:“公子喜欢就好。” “公子,还有我呢!” 这时候,小义突然间从附近一片草丛里蹦跃而出,一路狂奔过来――这家伙敢情刚才是躲在周围偷听啊! 陈剑臣恨得牙痒痒的,高声道:“小义,你来得正好,公子家中正缺一名扫地工呢,就你了。” 小义差点蹦起三尺高,哭丧着道:“公子我错了,能不能换一个,话说我偷油偷银子很厉害的。” 陈剑臣忍住一脚把它踢飞的冲动,板着脸道:“没得商量。” 小义便耷拉着脑袋,很委屈地说:“那好吧,扫地就扫地,不过公子你要特制一把扫把给我用才行,就像上次那支特制毛笔一样。” 婴宁噗嗤一笑,道:“小义,你这样子能扫什么地?还是乖乖继续跟公子学习读书写字吧。” 回想起昔日陈剑臣手执柳条下的教育环境,读书读到喉咙痛,写字写到手抽筋的“惨况”,鼠妖这下真得跳到三尺高:“公子,你可是亲口说要我当扫地工的,不准反悔。” 陈剑臣扫了它一眼,眨眨眼睛:“小义,读书写字和扫地有冲突吗?” 噔! 鼠妖一个失神摔下来,尾巴向上,四脚朝天。 第一百五十二章:添香 一个人上山,两个人下山,外加一只鼠妖之前婴宁的男装实在不合格,不过在陈剑臣仔细的指点之下,她又微微用了些手段,终于把自己的形象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个俊俏小厮。白sè的衣衫也换成了蓝sè的,头上包一方蓝sè软巾,不过她的相貌实在太过于俊俏水灵一这是难以改变的,除非披上合适的画皮。 从外观上看,婴宁如今的模样很接近书童的定位了。 在天统王朝,有条件的读书人都会有书童跟随,仿佛一个小秘书一般。陈剑臣突然找一个书童并不会令人奇怪,只要帮婴宁捏造一个出身就好了。 为防江钰还会等在外面,陈剑臣和婴宁是分批出山的。 事实证明这个想法有点多虑,江钰早骑马不知走到哪里去了,也不知会不会回江州搬救兵。 然而陈剑臣管不了那么多了,到外面和婴宁汇合后,由婴宁施法,腾云驾雾般一路悄悄回到江州城门外,然后才慢悠悠进城。 整个过程只用了半盏茶时间,陈剑臣由衷感叹:身边有个神通广大的伴读小书童,真好! 入城后直接回家,跟母亲和阿宝介绍婴宁。当然,故事早就编排好了,滴水不漏,莫三娘她们自是没有丝毫疑心。 婴宁爱笑,年纪看上去和阿宝差不多,十四、五岁的样子,言行举止知书达礼,非常能讨人喜欢。 莫三娘还专门把陈剑臣叫到一边,交代道:“留仙,人家是来给你当书童的,你要好生对待,可不能随意打骂。” 陈剑臣啧啧嘴chún,点头称是。 在家里待了半天,吃了晚饭后,陈剑臣就带着婴宁回书院去一他在书院有独立的学舍,可以用东西隔开,另外设立一个单间出来,铺个áng让婴宁睡。 其实在书院中,很多生员都是带着书童一起进学的。书童的作用大着呢,可以帮忙整理房间,铺chuáng叠被,斟茶递水,整理书籍笔墨等等。不过一般生员不会和书童一起住,而是在学院另外租地方给他们住。 陈剑臣所认识的朋友中,只有王复家境稍好,但因为某些原因他并没有找专门的书童,而是需要时才到江州的店铺里叫跟班。陈剑臣带着书童回书院的消息,很快王复和萧寒枫都知道了,好奇地跑过来看,第三个到来的是席方平。 一自从救回父亲的xìng命,席方平得了汪城徨的诸多补偿,他自然就有了进学明华书院的本钱。 进学之后,由于陈剑臣的关系,他和王复,以及萧寒枫之间很快就打成一片。 “留仙,这就是你的书童?” 看见婴宁后,王复几乎眼珠子都要瞪掉了,一把抓过陈剑臣:“留仙,你从哪里找到这么一个俊俏可爱的书童?快给愚兄介绍介绍,我也去找一个。” 陈剑臣没好气地道:“我在半路捡的。” 王复当然不信他的鬼话,不过也没有继续纠缠多问了,说笑了几句就各回学舍去。 他们走后,婴宁一吐舌头:“公子,他们都是你的好朋友吗?”陈剑臣笑道:“嗯,一起读书不易,xìng情合拍也不容易。”婴宁哦了声,开始收拾学舍,不用多久就在东面铺出一张áng来,中间则隔着一鼻薄薄的木板。 此时小义探头出来,跳到书桌上,背负两只爪子,打量着那块木板,然后老气横秋地道:“婴宁姐姐,我觉得这块木板真心没有存在的意义。” 婴宁伸手就往它额头处一弹:“小义,还记得出身之前姐姐和你说的话吗?” 小义马上陪笑道:“婴宁姐姐,这块木板隔的位置实在太好了!”陈剑臣好奇问:“婴宁,你和小义说了些什么?”婴宁朝小义一努嘴,小义马上昂首tǐngxiōng,道:“打死我也不说。”一双小眼睛咕噜噜转,就怕公子给它一爆栗。 陈剑臣哈哈一笑,不去理它。 小义眼珠子一转,忽道:“公子,晚上我不必要一定睡在学舍里头吧。”陈剑臣随口道:“随便你。” 小义道:“那就好,其实我最喜欢睡的地方就是树洞了嗯,听说学院里养了三头猫,咱想去拜会拜会它们,公子可否?” 这家伙,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便有了“虐”猫兴趣,不想想它一只成妖的老鼠成天去欺负猫有啥意思。 “随便你吧,只要不闹事就行。” “好哩。” 小义〖兴〗奋地叫了声,嗖的一下就跑了出去,转眼不知所踪。 出到外面,它一溜烟跑远到一处墙角,自言自语道:“公子,婴宁姐姐,小义我算是配合了吧,决不当第三者,哼哼!嗯,那么本老祖接下来就要先去找只母猫耍耍了,母猫母猫…老祖来也一一一一一…, 夜sè渐浓,月亮升空,今晚倒是个月朗星稀之夜,窗外的蟋蟀,各类不知名小虫非常准时地就“大合唱”起来,煞是热闹。 喵喵! 在稍远的某处,却又不知那只猫发、春了,叫得很是哀怨缠绵“公子,你今晚是读书呢,还是写字?”婴宁很快就投入到了书童的角sè。 平时一般时候,陈剑臣晚上都是先看一个时辰的书,然后再练字的,便道:“先看书吧。”“哦,好的,那公子想看哪一本书呢,婴宁给你拿来。” 陈剑臣一怔,笑道:“不用那么麻烦了,我自己去拿就行了。”“那怎么行?” 婴宁却很坚持:“如果这些事婴宁都做不到,怎么能做公子的书童?”陈剑臣哑然失笑。 婴宁盈盈的目光半却非常认真。 “嗯,好吧,我今晚要看《八方笔记》。” 于是,很快婴宁就从书架上取来《八方笔记》,端端正正地放在书桌上,又去泡好茶过来给陈剑臣,然后她才自己到书架上浏览一番,最后很欣喜地拿下一本书来看,正是诸葛卧龙写得《阅微堂游记》,翻开,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室内有婴宁在,陈剑臣读书的情绪莫名受到了影响,罕见的难以做到专心致志,每看一页书,便偷眼瞟到婴宁那边去。 “目灼灼,贼腔未改……”婴宁嘻嘻一笑,打趣道。 陈剑臣老脸一红,道:“婴宁,我还是写字吧。” “嗯。” 婴宁很乖巧地答应,放下书,拿出文房四宝,先撸起袖子,lù出如玉的皓腕,十指芊芊,很认真地磨起墨来。 墨汁漆黑,玉腕晶莹,相映鲜明,仿佛就是一幅生动的画。 陈剑臣不是木头呆子,一颗心突然跳得好快,竟涌现出前所未有过的mí乱来,心猿意马,浑身不自在。 墨磨好了,婴宁又铺开白纸,问:“公子要用哪支笔?” 一个读书人,怎么可能只有一支笔了,起码三支以上,款式不同,类型有别。 陈剑臣随手提了一支,瞧了墨汁,长吸口气,刚要下笔。婴宁忽问:“公子笔下有正气,婴宁要不要避一避?” 陈剑臣回答:“无妨,我的正气收放自如,不会有影响的。”宁就站到一边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很认真地看着,要看公子写什么字。 “静、静、静、萧……,、,却见陈剑臣下笔如飞,一连反复写得都是同一个字“静”字。 婴宁一愣,随即似乎想到了什么,咬着嘴chún道:“公子,你这是?”一口气写了十余个静字,陈剑臣的情绪彻底恢复下来,笑道:“这是文字游戏。” “文字游戏?” “不错,嗯,我有时候觉得心烦气躁了,便要跟自己做个游戏,才能心平气静下来。比如说和尚们想静心,便要敲木鱼算念珠:道士们要静心就闭目打坐等,都是一种仪式。而我,就需要写字。” 这也是陈剑臣目前还没有把《三立真章》修炼到家的缘故,如果到了立德之境,哪里需要写字?直接一坐下来就能做到“心静如水”了。 婴宁又问:“公子今天烦躁的原因是否是因为婴宁?”陈剑臣怕她会胡思乱想,便呵呵一笑:“怎么会呢?其实我每个月都会有那么几天心烦气躁的。” 话出口才后悔,貌似和某句很出名的广告词给联系上了,幸好婴宁听不懂,否则真是无地自容。 婴宁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忽而lù出一抹狡黠的笑意,追问:“真得不是?”陈剑臣斩钉切铁地回答:“不是。、, 掷地而有声。 “嘻嘻,那这样也没事啦。” 那样? 陈剑臣还来不及开口桠问。 那边婴宁说着,香风闪动,一下子就飘到陈剑臣旁边,小嘴在他左边脸颊之上蜻蜓点水地轻wěn了一下,然后咯咯一笑,又闪电般退开,坐到原来的位置上,捧起《阅微堂游记》继续看起来。 “好香呀!”脸颊添香,陈大秀才突然觉得某处很不对劲,差点当场出丑,他怪叫一声,赶紧手忙脚乱地又铺开一张纸,提起毛笔“刷刷刷”起来。 只是这一次,他起码写满了三张纸,足足写了三十八个“静”字,可一颗心还无法平鼻下来。 狐狸精,真得是狐狸精啊!!。 第一百五十三章:启程 (今天五一,特地陪老婆小孩出城玩了一趟,似乎两个月没有出过乡镇之外的地方了,竟有莫名的陌生感,见到女儿和儿子雀跃兴奋的小脸蛋,自己竟有莫名的心酸……今天算请一次假了,少更,明天力争补回!) 今天晚上,前所未有的漫长。 陈剑臣躺在床上,双手枕肩,眼睛睁得大大的,望着天花板发呆。 “公子,你还没有睡吗?” “嗯。” “心又乱了?” “有点。” 嗤嗤的笑声从木板后面传来,不难想象,小狐狸精一定在掩口葫芦,得意偷笑呢。 这小妮子…… 陈剑臣好笑又好气,却又觉得有异样的温馨在心中泛起,犹如平静的湖面被投入了一颗石子,泛起一圈圈的涟漪,久久无法平息……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很快,光阴似箭,已经到了三月中旬,要启程前往浙州参加那天下第一才艺竞赛了。 离别在即,陈剑臣从学院返回家中,特地陪母亲莫三娘拉了两天家常,他徒然发现自己自从来了江州后,和母亲以及阿宝她们在一起的时间是越来越少了。 原来天下间人与人之间最长的距离不是时空,而是忙碌。一“忙”字可让咫尺天涯,可让至亲生疏。 不过莫三娘没有觉得什么,在她眼中,儿子是越来越有本事,越来越有能耐了。至于东跑西跑,走南闯北的,很正常。男儿志在四方,安能蜗居一室? 倒是阿宝的眼神十分幽怨,在闲暇之余总是偷偷看着陈剑臣,仿佛要多看他几眼,永远都不够看似的。 除了母亲和阿宝,陈剑臣还上去金针斋和鲁惜约告别,说自己要去浙州一趟,估计要一个月后才回来。 鲁惜约并没有说太多,只幽幽一句:“留仙哥,谢谢你来和我告别。” 对于她话中的意思,陈剑臣心里自然明白,唯告别有声,方知心中有伊…… 离开金针斋,跟在后面的婴宁笑道:“公子,那鲁姐姐很喜欢你呢。” 陈剑臣问道:“你又知道?” 婴宁有点小得意:“婴宁知道的东西多着呢。” “那你的意见?” 婴宁晃着脑袋:“我觉得挺好的。” 陈剑臣嘿嘿一笑,吩咐小义道:“小义,现在我要交给你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小义嗖的探头出来,仰首挺胸,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公子,你终于有任务要交给我了吗?小义还以为你已经忘记我了呢。” 陈剑臣嘴一撇:“怎么会?哪怕一片短短的竹篾,都可以用来刮,更何况你是堂堂的打洞老祖?” ――在天统王朝,由于纸张珍贵,所以一般普通百姓如厕之后,都是用竹篾,甚至树叶来刮的。 小义心里嘀咕:公子这是在赞我呢,还是损我? 陈剑臣正色道:“小义,我和婴宁离开江州之后,家中的事务就全靠你了。” 小义一呆:“公子你不带小义去浙州?” 陈剑臣回答:“总得要留一个下来护家吧。” 鼠妖虽然说本体孱弱,但跟随婴宁后学了不少法术,隐身术也练成了,可以说不再是一只光靠画皮吓人的小妖,而有了诸多可依仗的本领,看家护院,不在话下。 小义本想着公子也会带它一起去浙州的,不想另有安排。只是这安排,听起来也不错,起码自由多了;话说它心中早发下宏愿:要把江州城内的所有的母猫全部虐一百遍呀一百遍…… “遵命,公子,我一定会把家看得稳稳妥妥的,不出丝毫差错。” 顿一顿,又问道:“公子,那金针斋是否也属于我的任务?” “你说呢。” “明白了公子。” 小义反应迅速,脑子十分灵光。 交代了小义的任务事宜,其他就没有太多收拾了。婴宁在帮他把行李收拾好,一股脑装进了血檀木书d内―― 婴宁早就发现了血檀木书d的不平凡,好奇一问,陈剑臣没有丝毫隐瞒,把皇甫父女一家的存在,以及在苏州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听完之后,婴宁欢呼雀跃,说终于找到了同类,很是高兴。 而血檀木书d在她手中,诸种功能一一被开发使用了出来,物尽所用,真正发挥出法宝的效果来。防风防雨防尘倒是其次,关键在于其内空间得到最大限度的拓展,能够容纳下一屋子的东西而有余。 当真是内有乾坤。 不过此功能需要法力来驱使,陈剑臣却无法使用。但这如今也不是问题,有婴宁小书童在,一切无烦恼。 出行之时,书d自然着落到了婴宁那稚嫩的肩膀上。这倒不是陈剑臣不懂怜香惜玉,实在是婴宁的一力要求。 旅途遥远,需要提前而行。出发启程的日子也早就定好,而一同前行的,有顾学政,还有两名夫子――领导层人数要多于生员代表人数。由此足以证明这一趟明华学院的目标,不在于生员扬名,而在于领导联谊。 临行前一晚,王复在状元楼摆下酒宴,宴请陈剑臣和萧寒枫,藉此壮行。本来他还叫了书院内其他的生员,但几乎没有人愿意来吃喝这一顿酒。用他们充满了冷嘲热讽的声调说:他们没资格和代表同席吃饭啊…… 时至今日,一众生员对于陈剑臣和萧寒枫的当选依然耿耿于怀。无它,只因顾学政给出的挑选理由实在不够说服力。在很多人看来,年轻不仅代表着前景,更代表着没阅历,没本事,没资格…… 然而木已成舟,他们也无法改变结局,唯有通过种种表现来进行无声的抗议。所以,启程当天绝大部分的生员都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全部请假了,早早就溜得不见人影。最后导致送陈剑臣他们上船的人只有寥寥几人。 顾学政的面色有些阴沉,两名夫子则直接开骂。倒是两名当事人陈剑臣和萧寒枫很没心肝地谈笑风生,仿佛一点影响都没有。 在陈剑臣看来,一众生员的所作所为实在弱爆了,怎么能因为一盘沙而糟蹋了满腔的兴致呢,当用一句古诗来抒情: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第一百五十四章:不可 .从江州到浙州,先走水路,再走旱道。中文网水路就是坐船从鉴江顺流而行,要航行近十天;然后再走差不多五天的旱道,这才能进入浙州城府。 ――生活在天统王朝这般的世界,交通始终是个大问题,出一趟远门,动辄十天半个月的旅程,耗费时间实在太多。俗话说耗费时间就是耗费生命,况且旅途寂寞,驰驱劳球,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能令人愉快的事情。 一直以来,陈剑臣都想找个体例把交通问题解决失落,一劳永逸通用的马匹固然不得算,千里马都不敷看,所谓“千里马”其实也就是说着好听,不成持久,并且,骑马急速波动同样欠好受。 在陈剑臣看来,最好的赶路体例就是像修士那般飞天遁地啥的。不过详细问过婴宁之后,陈剑臣这才知道修士的世界也没有想象中那般美好。 修士基本快速赶路的体例,诸如风遁土遁什么的,又或者贴神行符之类的辅助道具,但无论如何都需要耗费一定的法力,不适合走远路。至于传说中的“腾云驾雾”始终还停留在传说阶段,不说一般人,普通修士一样没见到,估计要修为到法相这个品级才能施展出来。 就算施展出来,一样要耗费不菲的法力,皆因速度总是和损耗成正比。神仙之所以被叫做“神仙”不就是法力高深嘛。法力可当自来水使,自然能飞得更高,更快了。 婴宁还说了一种赶路的好体例,就是叫陈剑臣降服一头成妖飞禽,坐着飞,速度自是快速异常了。 飞禽,还要成妖的? 这起码需要鹰那一种级别才行,可遇不成求,也就说说罢了。--吾读#小¥说&网--手机小说站点 船只升帆,披荆斩棘,起航顺流而下。 这艘船是书院花了大价钱包下来的,乘客不多,就是顾学政,两位先生,以及他们几名书童仆从,和萧寒枫、陈剑臣主仆,总共十八人。 除萧寒枫外,顾学政,先生们,陈剑臣都有贴身书童。另外每位先生还带了两名仆从,而顾学政除书童仆从外,另外还有四名精悍的侍卫堂堂一州学政大人,身边岂能无人? 寂寞的旅途从登船的那一刻,几乎就开始了― 两位先生倒好雅致,每天小酒喝着,小菜吃着,几乎天天都在走棋,藉此打发时间;而顾学政甚少出来,在船舱内闭门不知干啥,归正很少在陈剑臣与萧寒枫面前说话,估计要连结距离,显示官威。 剩得陈剑臣和萧寒枫两个闲来无事,萧寒枫就在浸『淫』他的图画妙笔,屡有立异之作,然后拉陈剑臣过来欣赏,给意见。 对此道,陈剑臣并没有太多的兴致,究竟结果是过来人嘛,见过了猪爬树还稀罕猪走路?更何况有婴宁在呢,不得把小书童给带坏了。所以更多的时间,陈剑臣更情愿呆在船舱中,红袖添香,其乐融融。 起航第五天,傍晚时分,天有意外风云,突然乌云滚滚,雷声如鸣,不多一会就下起了大雨,天地白茫茫一片。 风云幻化,鉴江马上波澜汹涌,惊涛拍岸,船只飘展上面,犹如一片落--吾读#小¥说&网--然一叹。 这一场风雨来得猛,去得也快,半个时辰后就风收雨停了,咆哮的鉴江渐渐平静了下来。 而后数天,一直平淡无事,水路坐完,又开始坐马车,轿耕而行,直跑得人昏昏欲睡。 这一天,终于进入浙州地面金华县内,距离浙州城府不远了。但因为贪赶了些路,致使到了傍晚时分陷入到一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两难境地。道路苍茫,夜『色』迫近,顾学政有些心急,所可不肯随便『露』宿路边,就问车夫附近有没有可以借宿的处所。 那车夫想了一会,忽然道:“前面不远的山林中有一座烧毁的寺庙,叫兰若寺,挺大的,可以住人,对一晚。” 兰若寺? 听到这个名字,陈剑臣不由一呆,马上便有些急了,情不自禁就脱口叫道:“不成……” .. 第四卷妖魔道第一百五十四章:不可贴子管理 从江州到浙州,先走水路,再走旱道。水路就是坐船从鉴江顺流而行,要航行近十天;然后再走差不多五天的旱道,这才能进入浙州城府。 ――生活在天统王朝这般的世界,交通始终是个大问题,出一趟远门,动辄十天半个月的旅程,耗费时间实在太多。俗话说耗费时间就是耗费生命,况且旅途寂寞,奔波劳球,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能令人愉快的事情。 一直以来,陈剑臣都想找个方法把交通问题解决掉,一劳永逸通用的马匹当然不能算,千里马都不够看,所谓“千里马”其实也就是说着好听,不可持久,而且,骑马急速颠簸同样不好受。 在陈剑臣看来,最好的赶路方式就是像修士那般飞天遁地啥的。不过详细问过婴宁之后,陈剑臣这才知道修士的世界也没有想象中那般美好。 修士基本快速赶路的方式,诸如风遁土遁什么的,又或者贴神行符之类的辅助道具,但无论如何都需要耗费一定的法力,不适合走远路。至于传说中的“腾云驾雾”始终还停留在传说阶段,不说一般人,普通修士一样没见到,估计要修为到法相这个等级才能施展出来。 就算施展出来,一样要耗费不菲的法力,皆因速度总是和损耗成正比。神仙之所以被叫做“神仙”不就是法力高深嘛。法力可当自来水使,自然能飞得更高,更快了。 婴宁还说了一种赶路的好办法,就是叫陈剑臣降服一头成妖飞禽,坐着飞,速度自是快速异常了。 飞禽,还要成妖的? 这起码需要鹰那一种级别才行,可遇不可求,也就说说而已。 船只升帆,乘风破浪,起航顺流而下。 这艘船是书院花了大价钱包下来的,乘客不多,就是顾学政,两位先生,以及他们几名书童仆从,和萧寒枫、陈剑臣主仆,总共十八人。 除了萧寒枫外,顾学政,先生们,陈剑臣都有贴身书童。另外每位先生还带了两名仆从,而顾学政除了书童仆从外,另外还有四名精悍的侍卫堂堂一州学政大人,身边岂能无人? 寂寞的旅途从登船的那一刻,几乎就开始了― 两位先生倒好雅致,每天小酒喝着,小菜吃着,几乎天天都在走棋,藉此打发时间;而顾学政甚少出来,在船舱内闭门不知干啥,反正很少在陈剑臣与萧寒枫面前说话,估计要保持距离,显示官威。 剩得陈剑臣和萧寒枫两个闲来无事,萧寒枫就在浸淫他的丹青妙笔,屡有创新之作,然后拉陈剑臣过来欣赏,给意见。 对于此道,陈剑臣并无太多的兴致,毕竟是过来人嘛,见过了猪爬树还稀罕猪走路?更何况有婴宁在呢,不能把小书童给带坏了。所以更多的时间,陈剑臣更情愿呆在船舱中,红袖添香,其乐融融。 起航第五天,傍晚时分,天有不测风云,突然乌云滚滚,雷声如鸣,不多一会就下起了大雨,天地白茫茫一片。 风云变幻,鉴江顿时波涛汹涌,惊涛拍岸,船只飘展上面,犹如一片落叶,起伏波动,很是颠簸。摇晃得厉害之下,不惯坐船的人只怕当场要呕吐出来。 陈剑臣不曾遇到如此阵仗,担心船只会出事,便想走出来看看,不过被艄公拦住了:“这位公子,你还是留在船舱中吧,外面风急雨大,你出去后只怕有危险,如果不小心被风浪卷入江中就麻烦了。” 其实水对于陈剑臣而言早就不再具备什么危险性,无它,只因他服食了避水珠避水珠为原鉴江河神丁隐所送,不过当时陈剑臣并没有吃,而是等和婴宁一起后,让她检查验证过完全没问题了,他才吞食掉。 味道腥腥的,并不算好吃,吃进去以后,似乎也没有明显的变化,至少没有当初食用大罗果那时候那般大反应,问婴宁是何故?婴宁回答道:“公子,这避水珠乃天地奇物,极难遇到。不过它的作用只限于对水免疫,其他并没有什么效果。” 所谓“对水免疫”并不是说滴水不能沾身,而是不管在江河还是汪洋中,都能做到如走陆地,没有任何呼吸上的问题。说白点,一颗避水珠就等于一个水肺,而且是永久性的。 第一百五十五章:鬼讯(求月票) 听说要去兰若寺过夜,陈剑臣当下不顾身份,赶紧开口叫道……不可!”诸人皆好奇地望着他,顾学政眉头一皱:“留仙,有何不可?”陈剑臣随机应对,回答:“学政大人,那兰若寺既然废弃已久,定然成为了蛇虫鼠蚁的乐园,哪里还能住人?”顾学政本来就有点洁癖,闻言脸sè有些难看,又问车夫,看实际情况如何。 车夫恭敬回答说道:“那兰若寺建立在山麓之下,其中多树木,很是荒芜。加上废弃多年,平时极少人去前往。”其实他自己也不大清楚如今里面到底变成了什么样。 听这么一说,一座破旧崩坏,蛇鼠一窝的烂败寺庙跃然出现在大家的脑海之中。 顾学政顿时打起了退堂鼓,又问车夫哪里还能借宿。 车夫想了一会,说再往前赶一个时辰的路,就能赶到一个名叫“青田”的乡镇之上。 既有乡镇,顾学政不再犹豫,马上叫车夫继续赶路。 车夫挥起马鞭,吆喝着,驱使马匹奔驰。 坐回自己所属的车厢内,陈剑臣暗松口气:萧寒枫倒有些不以为然,道:“留仙学长,你管那么多干甚,我听说学政大人可不喜欢学生多嘴。” 身为学政,自有上位者威严,治下学生不经提问就出声,显然不喜。 陈剑臣嘴一撇,心道:你以为我想多嘴吗? 这一路走,他把车帘布liáo开,有些好奇地往路边外张望,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远远的,在一片苍莽的山脉之下,一大片碧绿的树林之中,隐隐可见有两三座尖尖的塔顶lù出来。在幕sè之下,显得颇为庄重肃穆一不难想象,在这些塔尖之下,树林的围绕中定然存在一座占地广阔的大寺庙。 兰若寺! 三个仿佛有魔力般的字眼,每每想及,陈剑臣便不由自主地想起前世荧幕上的种种经典情节来。 先前下意识的让顾学政改变主意,是他条件反射般的决定,总觉得去兰若寺过夜的话,必然会有一些不好的事情发生。只可惜眼下路过金华地界,却无法进县城去看望聂小倩,看来得先到了浙州府城再找机会出来了。 马车飞奔,不用多久,兰若寺便被抛到身后,渐渐连突出树林之上的塔尖都看不见了。 陈剑臣在车厢内坐好,一边婴宁凑近来,低声问:“公子,你是不是觉得那兰若寺有问题呀?”她凑得近,吐气如兰,呵得耳朵痒痒的,陈剑臣心神一dàng,点点头表示她问得正确。 另一边的萧寒枫见到两人如此亲近的姿态,心里顿时一叹:又来了,又来了,怪不得以前留仙学长说不喜风月,原来竟有断袖之爱,实在……………,太刺jī了…… 在坐船之时,他就常见到婴宁和陈剑臣之间有时候有些表现很不同寻常,根本不像是普通主人和书童之间的关系,反而带着一些暧、昧,一些玩味简单地说,有点像是“同志”关系。 在天统王朝的士大夫阶层,娈童之风并不少见,甚至被一些文人sāo客视为雅事,还写了不少对应的诗歌辞赋来歌颂,比如其中一句:“怀情非后钓,密爱似前车”其中姿态风情,不足为外人道也。而诸葛卧龙的《阅微堂游记》里就记载着一则类似的故事,名曰《黄九郎》,说是一个叫“何子萧”的书生,喜欢一名雄xìng狐妖黄九郎,两者反其道而用之,日久竟生爱。故事最后,故有“人必力士,鸟道乃敢生开:洞非桃源,渔篙宁许误入”之句。 因此,萧寒枫见到婴宁如此俊俏水灵,宛如处子,实在人见人爱,陈剑臣对其那样,其实并不算大惊小怪~ 书童书童,对于很多士大夫而言,不但铺装叠被,暖chuáng更是不可或缺。由此萧寒枫反而恍然大悟,灵感大增,心想自家的春宫图式,又可以进行创新,开辟新的一类题材了,定然红火大卖啊! 想到做到,他顿时不顾颠簸,铺开文房四宝,开始酝酿构思。 陈剑臣自不知萧寒枫心中所想的“龌磋”皆因从他的立场上来看,自己和婴宁表现集热些毫无问题。 约莫一个时辰后,天已全黑,终于抵达到那青田镇。却是一个人口并不算密集的小镇子,不过幸好有间客栈,名字十分大路货,叫“悦来客栈”。 投了客栈,安顿下来,诸人就在一楼用膳。 舟车劳顿,顾学政掩饰不住的倦意,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干咳了一声,道:“曾夫子,此处虽粗鄙,但肯定比那兰若寺好许多,呵呵,幸而留仙提醒,我们才不用借宿荒庙…, 一两位先生,一个姓曾,一个姓许。 兰若寺? 听到这三个字,客栈内其他的人立刻侧面而视,面lù古怪之sè死死地盯着顾学政看。 众人的异样,马上引起了顾学政的注意,可当他往周围一看时,那些注视的人连忙别过头去,装作若无其事,纷纷低头吃喝起来。 顾学政眉头一皱,心道:这客栈的人倒有些奇怪便叫做一名shì卫,叫他让店小二过来。 那小二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长得很是伶俐精灵。 “小二!” 店小二观颜察sè,自看出几分门道,连忙回答:“这位大人有何吩咐?”顾学政沉声道:“刚才本大人说及兰若寺,为何其他人都脸sè讶然呀。”话音刚落,那店小二面sè一下子就有些白了,双眼都直起来。 看见他的表现,顾学政更觉得奇怪,手指在桌子上一敲,语气重了几分:“嗯?快说其中有什么古怪”… 那店小…二大力吞一口口水,有点哭丧地回答:“禀告大人,大人一定不是本地人士吧。这才不知道那兰若寺的情况这个,兰若寺闹鬼呀!”闻言,顾学政反而放松下来,冷哼一声:“朗朗乾坤,圣上英明,四海升平,天下何处有鬼?简直一派胡言,快快走开,免得污了本大人的耳朵。” 店小二唯唯诺诺,不敢再说,赶紧退开继续去端菜了。 斥责店小二走后,学政大人犹觉得气愤难平,拂袖道:“还以为是什么事?却行此装神弄鬼之言,哼,都说浙江学风昌盛,教化得体,如今一看,不过尔尔。” 那许夫子劝说道:“学政大人何必动气?不过是些山野村夫的无端之说罢了。” 曾夫子同样出言劝说一对于他们而言,谨奉“子不语怪力乱神” 之句,却说不得听不得“怪力乱神”的存在,一律无视。 陈剑臣在另一桌,听见店小二的闹鬼之说,暗暗留意,准备找个机会好好询问一下对方,了解其中的情况一当日树妖拔根而起,不知去向:可从陈剑臣的想法上,他几乎有5的肯定,树妖应该是搬来了兰若寺。它若来到此地,不兴风作浪是不可能的。眼下结合闹鬼之说,正丝丝入扣,不差分毫。 吃过晚饭,开始回房洗漱安歇。陈剑臣故意拖到最后,等顾学政等人都上楼去了,才唤过店小二,先往他手里偷偷塞了一把铜钱,然后才问:“小二哥,我等是从江州赶赴浙州参加开泰书院举办的天下第一才艺竞赛的生员,初来贵地,人生地不熟,故而想向你打听些风土人情。”拿了钱,店小二眉开眼笑:“公子尽管询问,小的知无不言。”于是陈剑臣开始很零碎地问东问西起来,到了最后才佯作无意地问起兰若寺的情况。听到“兰若寺”三个字,店小二脸sè又有些发白,往四周瞄了几眼,这才压低声音道:“公子你不知道,那兰若寺荒废也有很多个年头了,以前朝廷灭佛,把寺庙里的佛像什么的都砸烂了…但不知怎的,去年的时候,有猎人在庙里借宿,无意中发现了金子,大发横财。这消息不知怎的就传扬了出去,于是附近很多人都蜂拥而去,都说那些金子肯定是以前和尚们埋下来的宝藏,谁能找到,谁就发了……” 听到这里,陈剑臣心里已有几分明了,钱财可通神,还有什么比钱财更能让人动心的呢?一个宝藏的传闻,就像一大口香喷喷的yòu饵,很容易就能引得无数鱼儿抢着来咬钩。 店小二接着说道:“去寻宝的人多了,还真有人从庙宇的旮旯里头发现了金子,欢天喜地地拿着金子就回家了。但不知道为何,那些得了金子的人不出三天,就被人发现全身乌青干瘪地死在了chuáng上,非常恐怖…到了此时,大家才知道兰若寺的金子拿不得,一旦拿了就会有恶鬼缠身,报应来到。久而久之,就没有什么人敢再去兰若寺了。”他讲述完后,陈剑臣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向店小二道了声谢,这才回到自己〖房〗中作为生员代表,这一路来他们的衣食住行都是学院报销的,不过由于规定,安排他和萧寒枫一起住一个厢房,再加上婴宁就有些不方便。有见及此,陈剑臣干脆自己出钱额外要了一间上房。 回房后,婴宁问道:“公子,要不要我去那兰若寺看一看?,!。 第一百五十六章:蔑视 对于婴宁自动请缨的行为,陈剑臣沉吟片刻后否决了,目前情况未明,让小狐狸精去打探消息并不适合,说不定还会遇到危险。 一夜无事,第二天一行人早早起来,吃过早餐之后就开始赶路,按照路程和速度计算,顺利的话,估计在黄昏时分就能进入浙州城府了。想到漫长的旅程终于到头,大家的情绪都开朗起来,有说有笑。 得得得! 马蹄声大作,往侧边看去,就见另一条岔路,从北方而来一大队人马,起码有二、三十骑,八辆车子,阵容很是庞大。那些马车一辆辆,都是非常标准的双马力拉车,车厢长而宽,装饰华丽精美,其上还各自插着一面旗帜。 旗帜清一色红体镶黑边,一面绣着一尊辟邪模样;另一边则绣着杏黄的大字――三个大字:“国子监”! 这是国子监的队伍,怪不得阵容如此庞大,不亚于朝廷大员出巡。 国子监,就是天统王朝最大、最富盛名的学院,建院历史几乎和王朝历史一样漫长,近千年来不知培养出了多少大儒,朝廷大官,可以说举足轻重,拥有非同一般的影响力。它仿佛就是王朝的心脏,专职给天下输送新鲜血液。 国子监建立在京都,但不在城府之内,而是建立在京都东郊,依山傍水而立院――当初国子监的缔造者就是赫赫有名的董圣人,他之所以把书院地址选择在城外,而不是城内,却是别有一番涵义,用他的话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若书院建立在繁华的京城之内,生员们哪里还能专心下来读书?只怕天天都想着出去玩耍了,定然会染尽红尘骄奢。 环境造人,从来都是至理。 经过近千年的发展,国子监早已成为天下读书人最为向往的梦想之地。只是进入里面读书的机会极其难得,除了有门路的权贵子弟外,普通寒门弟子要想进入国子监,则只能通过特招生、岁贡生、以及进举生来实现了。 岁贡生为朝廷恩科特立,但对象往往是那些考了一辈子都考不上进士的老秀才,关键不但要老,还要在当地有一定的声望名气,这才有资格被选为岁贡生; 至于进举生则是通过了乡试的生员,他们算是中举的了。这样以后,就能报名进学国子监,录取率非常高,几乎没有不录取的。问题在于,当生员们通过了乡试,取得进士功名,一般人都会直接参加会试,殿试了,哪里还愿意半途而废又去读国子监?只有少数的进士为了镀金才会暂时放弃会试,以及殿试,中途转入国子监之中。 撇开上面两个路子,特招生倒算大开方便之门,只不过门槛同样高得要命。 国子监每年开春二月就会开始招生,无论贵贱,不分年纪,只要有秀才功名的生员都能报名考试。只是每一年的考试内容都非常艰涩深奥,甚至说奇离古怪都不过分,简直比科举还要难几分。 如此之下,能通过考试的生员几乎凤毛麟角。 ――故而,作为天下最大的书院,国子监里面的生员人数,哪怕在最高峰之时,也没有超过三百之数。 这一次开泰书院举办“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基本给天下所有的有名书院都发了请帖,国子监当然不能例外。眼前这一队车马,想必就也是来浙州参加活动的代表。然而阵容比起江州这边来,不知强盛了多少倍。 “铛铛!” 国子监的人马前列,甚至有专人鸣锣开道,以此示意别人遇到,要退避三舍,让他们先行。这是非同一般的特权待遇,道理仿佛陈剑臣前世的警笛开路。 锣声一响,陈剑臣这边的三辆马车顿时安安分分地停住,往路边停靠。 “咦,这不是顾兄吗?” 突然之间,一把很有磁性的男中音响起,就见到国子监队伍中的一辆马车,车帘子被撩开,探出一张白白净净的国字脸来。 这脸的主人身材魁梧,头戴乌纱帽,浓眉,丹凤眼,鼻子很高,嘴唇线条分明,仿佛刀刻出来的一样。 他探头出来,正见到对面同样撩开车帘子的顾学政,便开口叫道。其呼唤顾学政为兄,但语调之中殊无敬意,反而隐隐有一种嘲弄之意,透着一种佯装惊奇的假! 果然,顾学政见到他,脸色顿时有些不自然,只是碍于礼节,不得不拱手道:“原来是风兄……想不到风兄也是亲自带队而来。” 那风兄吩咐马车先停一停,哈哈一笑:“没有办法呀,身为京城学政,既然国子监派了代表来,我当然也要随行压阵。” 顾学政淡淡地哦了声,并没有接着说下去的兴趣。 不过那风学政却还说不过瘾般,又问道:“顾兄,这一趟江州明华书院派了几名生员代表来?” 顾学政回答:“两名而已!” 风学政佯作惊讶:“缘何如此少?莫非顾兄对这两名生员大有信心?” 顾学政听到,心中不禁大骂,要骂对方故意装蒜,揭己方短处痛脚。要知道江州向来都是教育落后的地方,不说出什么有名的才子,就算一般的进士都少得可怜,这次来参加活动,完全就是来凑景的,对于比赛没有任何期望,哪里会有什么狗屁信心? 这风学政,单名“奕”,字“念歌”,其也是去年才担当京城学政的,和顾学政同年新官上任。话说回来,当初顾惜朝也是想竞争京城学政一职,无奈不够风念歌斤两足,竞选失败,最后只能到江州做官。 虽然同是学政,品阶相同。但一个在京城,天子脚下;一个在偏远的江州,孰好孰坏,一目了然,对比分明。 当年两人同时竞选,成为对手,不可避免就结下了一些恩怨。眼下双方半路相逢,风学政却不肯轻易放过显示作为一个胜利者的姿态。 顾学政忍着一口气,道:“风兄说笑了,我江州代表生员并无参赛之意,只是来观摩学习的。”说着,便叫陈剑臣和萧寒枫下马车来参见对方,又介绍起来。 这时候,国子监队伍中的马车内纷纷都有生员探头出来张望打量,不过基本都是只扫了一眼,就又坐回去了。在那些扫视的目光内,明显附带着某些倨傲、高高在上、乃至于蔑视的意味。 ――作为国子监的生员代表,蔑视明华书院的生员代表,实在非常正常。正常得,就像名牌大学生总会习惯性地看不起三流大学的学生一样。 对于这些蔑视,萧寒枫的面色有些涨红,倒是陈剑臣“玉树临风”地站在那里,没有丝毫的冲动反应。 见到他们,尤其是打量着连胡须都还没有长出来的陈剑臣,风学政不禁哑然失笑:叫这么两个少不更事,进学时间短暂的生员来浙州,那顾惜朝摆明了就是以退为进嘛,倒是个聪明人,有自知之明,懂得进退。 多看了陈剑臣几眼后,他笑着抚须对顾学政道:“此子十六岁考的廪生,还是三试第一,又长得一表人才,我可得恭喜顾兄了,治下有这等人物,前途不可限量。” 他说的,显然又是反话;至少在顾学政听来,就是反话。 顾学政没好气地扫了陈剑臣一眼,并不开声。其实他上任以来就曾对明华书院的生员进行过一番考察,毫无疑问,童子试三试第一的陈剑臣是他的重点考察对象。不过可惜,最后的结果让他非常不满意。 换句话说,陈剑臣在进学一年余的时间内,表现最多只能说是中规中矩,根本没有什么出众之处。而且在重要的时文科目之上,甚至是不合格的。这样的表现,无疑不能让顾学政满意。 然而不满意也没办法,生员的生活学习状态,只要不违反院规,别人都不能强自施压。牛不低头,无法强按下来饮水。另外顾学政也不愿逼迫得太紧,否则会起反效果。自古以来,不知道有多少神童级别的人长大后就泯然众人矣;原因很多,但管教过严无疑就是一个大原因。 况且,童子试毕竟只是童子试,在顾学政这等人物的眼里,童子试根本无法准确测验出一个人的真正才学。而在科举历史的长河里,不知出现过多少在童子试时头角峥嵘,而在正式科举中折戟沉沙的人。 比如诸葛卧龙,他就是一个代表。其童子试和陈剑臣一样,一样是三试第一,而且还是在浙州。但后来一直考到老都无法中举,心情愤懑郁闷至极,这才心灰意冷,开始浪迹天涯,写志异艳、情小说,聊以抒发胸臆。 所以说,风念歌的话,顾学政听在耳里,就是反话。 “好了,赶路要紧,进入浙州城府后,我再找顾兄说话吧。” 说完,风念歌吩咐车夫开始驱马奔行,辚辚远去。 “还傻站着干嘛,上车。” 顾学政被曾经的竞争对手奚落了一番,心情不好,越发觉得萧寒枫和陈剑臣两人很不顺眼,言语之间,立刻就带上了训斥的口吻。 第一百五十七章:行令 日落西山,赶在浙州城门关闸之前,陈剑臣一行堪堪入城府, 一路不作停留,直奔开泰书院。 开泰书院位于浙州城府东城,占地二十余亩,几乎比明华学院大上一倍,其内绿树成荫,宛如一个大大的庄园子,景sè宜人。巨大的院门坐北向南,右侧之处,和明华书院一样,竖立着一座笔直庄重的圣律碑。 碑上的书院戒律似乎比明华书院还要多几分,一眼扫下来,不下五百条。 一这些戒律,都是很有历史来历的,然而传承至今,有不少都名存实亡了,生员可以用捐钱的办法抵消部分律令的约束。 比如在明华书院,本来每个生员每个月请假的数额都有限制,但现在只要交纳翻倍的请假费,就可无限制请假,书院学监才懒得多管。 进入书院,开泰方面早安排了专人来接待,把他们带到西面的迎宾区去。迎宾区以书院为大单位,划分成一个个的独门独户的院落,因为明华书院的人最少,就被安排在最边上的一座小院子里头。 住宿环~不错,每个生员代表都有独立的房间。至于饮食,被发放了一块木制的“名刺”等若是身份证明了。 有证明,就能在开泰学院里的食堂内免费用餐。 安顿完毕,顾学政吩咐陈剑臣和萧寒枫两人要好生呆在院子里,不要乱闯,然后他就和两位先生出去应酬了。 “留仙学长,请过来一下,我有一幅画要请你题字!” 吃过晚饭后,萧寒枫叫道。 陈剑臣走过去他的房间,就见书桌上铺开一幅画,走近些一看,颜sè鲜艳,惟妙惟肖,正是一幅生动的春宫。 萧寒枫画春宫不奇怪,奇怪的是这一幅画上的内容,却是两名光溜溜的妙龄男子在一棵柳树下的草地上“干活”草地之上,还点缀着几朵小黄huā呢。 至于另一边,则是一脉溪水在潺潺而流。 一自从被王复带上道,萧寒枫就很少画纯洁的肖像了。一幅人物肖像最多两三百文钱,可一幅精美春宫都是五百文以上,价钱差太多,他当然选择春宫。 陈剑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寒枫学弟。你什么时候改好这一口了?” 萧寒枫当然不能回答说是受到你和书童的启发,随口道:“做我们这一行的,也要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创新,这才能保持销路。” 陈剑臣哑然失笑,问:“你要我题字?”“正是。学长书法上佳,正是不二人选。” 字画字画,两者往往不可分割。特别是画上,如果被题上一首好字好诗,身价倍增。 陈剑臣道:“题字可以,但我不会留印章。” 萧寒枫笑道:“这个无妨。”他自己同样没有留下印章的,为的就是减少某些麻烦。 于是陈剑臣提起笔,微一凝神,下笔就写了八个字:伊人何处吹箫起?隔江爱弄后庭huā! 萧寒枫读了一遍,拍手赞道:“好字!好诗!学长何不再写两句,合成一首七绝?” 陈剑臣笑着放下毛笔,道:“兴尽矣。”负手走了出去。 萧寒枫又读了一遍,心中顿时一叹:若不实践入微,又如何能写出如此妙句?一“吹”字,一“弄”字,意境尽出,实在深得其中三味,妙哉…… 出到外面,陈剑臣寻思现阶段距离竞赛正式开始还要三天,这三天时间正好可以过去金华一趟,看望聂小倩。 想到这里,他决定明天向顾学政告假,离开浙州。 夜幕下的开泰学院分外的热闹,近日来,受邀的各地书院代表都纷沓而至。正式的才艺竞赛还没有开始,sī底下书院生员代表之间的“以文会友”就已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了,或即席赋诗,或对联,或猜谜,各种形式,层出不穷。据说其中很是出现了几个惊采绝艳般的才子,有来自湖州岳麓书院的尘依,有来自杭州舜天书院的易风,有来自衡州石鼓书院的莫远等,都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属于竞争“天下第一才子”头衔的有力人选。 当然,除了他们,开泰书院本地的生员实力也不俗,另外,别忘了国子监那边的代表呢。 然而对于这些热闹,陈剑臣根本没有多少兴趣,一路颠簸,正需要休息,故而连每晚习惯xìng的读书练字的时间都砍掉了一半,早早áng睡觉。 “公子,你是不是另外有事才来的浙州?” 黑暗中,另一边的婴宁忽然开口问道。 “嗯!” “如果有什么要婴宁做的,公子不用客气,直接吩咐即可。” 陈剑臣又是“嗯”了声,因为有些话语,本来就不用说出口。 一夜无事,革上天我到顾学政请假,寻了一个要到浙州观摩的理由。不料当即被顾学政拒绝了:“留仙,你第一次到浙州来,如何能乱跑?此事勿要再提,还是安分留在开泰书院里吧,今天本大人要带你出席一个宴会,不可缺席。” 学政大人不同意,陈剑臣也不好偷偷跑掉,想了一下,便转一个方式,亲笔写了一封信交给婴宁,要她带去给聂小倩。 以婴宁的本事,让她去送信简直小菜一碟,做起法来,速度更是无以伦比。婴宁接过信,嘻嘻一笑,道:“公子放心,婴宁一定会把这信送到的。” 稍作收拾,出门而去。 顾学政所说的宴会就在黄昏之时举行,原来是一场比较正式的洗尘宴一今天,受邀的二十家书院代表全部到齐了,济济一堂,自然要大摆筵席,让大家互相碰个头什么的。 宴会定在浙州的摘月楼,三层全部包下,一楼让大家的仆从书童饮食,二楼则以各方才俊为座上宾,而三楼却是官员先生们的地方。 这一趟借着建院三百周年的机会,开泰书院别出心裁地举办一次“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可谓出尽风头,引得天下无数的目光注视。就连当今圣上正明帝都雅兴大发,亲笔写了一幅“天下第一才子” 的匾额,让国子监的代表带来,送到主办方手里,说不管谁在竞赛中折冠,便将这副匾额奖励给他。 圣上御笔所写的匾额,而且匾额内容为“天下第一才子”分量之重,重于万钧,这实在是一项无以伦比的荣誉,等于是由皇帝金口御赐的一个封号了,万金不换呀。 消息传出来后,所有的生员代表几乎都为之疯狂起来,眉飞sè舞,摩拳擦掌,定要夺得那“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 宴席开始,安排在二楼的各书院生员代表有七十余人,分桌而坐,一边吃喝,一边谈笑风生。 陈剑臣和萧寒枫同坐一桌,另外还有四名来自兖州北苑书院的生员代表一兖州和江州相邻,俱属于北方,地理偏僻荒凉。北苑书院名声同样不显,基本为三流水平。 而在东面临窗处的桌子,四名青年书生据坐而饮,风度翩翩,神态傲然,却是来自国子监的天之骄子。 啪! 就在此时,其中一名身穿蓝衫的书生把手中折扇打开,站起来,向周围团团作个揖,朗声道:“不才郑书亮,来自国子监,今日有幸,能和天下才俊同聚一堂,来,大家干了这一杯!” 说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诸人自不会拂了他的面子,纷纷举杯迎合。 这郑书亮玉树临风般,举手投足间,天生一种领导的气质,无论身在何处,都会是焦点。对于国子监四名生员代表的来历,在他们来到的当天晚上就被人打探了出来,这郑书亮原来是郑国公的孙子,在国子监内,属于不折不扣的“保送生”。而其他三个虽然也有来头,但比起郑书亮来就逊sè许多,国子监如此安排,显然就是以这郑书亮为核心,另外三人则属于保驾护航的存在。 无它,国子监作为天下书院的翘楚,除非不派出代表,既然有人来了,那岂能让这“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落入他家之手? 这一点,很多人都心知肚明的。 喝了一杯酒后,郑书亮目光炯炯地扫视了一眼,又道:“今晚良才云集,又有明月照人,饮酒岂能无诗?不如我们来行酒令助兴如何?在下不才,可忝作令官。 宴席之间,行令饮酒乃是常例,所以郑书亮要行酒令助兴,在座个人并无异议,反而跃跃yù试,看有没有机会表现一番。 郑书亮又笑吟吟道:“今晚的行令,就以诗令为主吧,以书院为单位,只要其中一名代表回答得出来,就算过关,过不得关的,每人当罚酒三杯。” 听到那些曲折的规则,陈剑臣大感头疼,他还真没玩过这些,便对萧寒枫道:“寒枫,等下轮到我们的时候,你上呀。” 萧寒枫苦着脸道:“学长,我也是半桶水而已。” 陈剑臣道:“要不直接弃权吧。” “这样好吗?如果被学政大人知道,定然会斥责我们的。” 其实这时候,三楼的官员先生们早听到了风声,并派遣仆从下来打探消息了行诗令,或妙语双关、或双声叠韵,或顶针回环,千变万化,很是复杂,最考人的才华,乃是正式竞赛前的一次大检验。 相信这一场酒令之后,有资格竞争天下第一才子的人选基本就浮出水面了。!。 第一百五十八章:差距 今晚的浙州,注定会是一个“词赋满江,酒色映月”之夜,只是这个夜晚无论多喧嚣,多热闹,多么充满欢笑,都似乎和陈剑臣无关。 他人在宴席间,心却早不知飞到哪里去了。当轮到他们明华书院行令之时,只是由萧寒枫出面回答,支吾几下,便宣告失败,每人罚酒三杯。 在场二十家书院的生员代表,其实回答不上酒令的不仅仅明华书院一家,另外还有好几家都在第一轮中便被淘汰出局。到了最后,一如事先预想的那般,只剩得国子监、岳麓书院、开泰书院、舜天书院、石鼓书院这五家书院的生员代表还在继续,竞争形势趋向白热化,很是激烈。 但这与陈剑臣何干? 他的注意力现在正全部放在桌子上的一碟油炸螃蟹,一只只地对付着,吃完一只又一只。 “好!” 不时发出的近乎雷鸣的叫好声听在耳朵里,实在有些不合时宜。终于把最后一只螃蟹干掉了,陈剑臣这才心满意足地打个饱嗝,擦了擦手,转头过去,正好听到郑书亮在意得志满地朗声道:“承让了!” 听到这三个字,陈剑臣就知道肯定是国子监的生员代表笑到了最后。 这个结果,毫无意外。 虽然俗话说“自古豪门多纨绔”,但郑书亮的存在,分明地申述出另一个道理:高富帅也会有才。 身边的萧寒枫明显一直在关注着别人的表现,此时幽幽一叹,满是萧索之意地道:“原来人和人之间,真得是有差距的;‘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诚不欺我也。” 陈剑臣呵呵一笑:“寒枫你不必如此妄自菲薄,各有所长罢了。如果叫他们和你比春宫,谁人比得过你?” 不料萧寒枫却非常认真地,拿起一只筷子,双手各握住一头,决然道:“留仙学长,今晚我萧寒枫对天发誓,从此以后,不再画春宫了,务必要发奋求学,才是正道。” 嗯…… 双手用劲,便想将筷子折断。不料那只筷子的材料用得是乌金檀木所制,非常的坚硬,他一连用了好几次劲都拗不断,只憋得一张老脸通红。 陈剑臣看见,忍俊不禁。 萧寒枫没办法,将筷子递过来,腆着脸道:“请学长帮我断筷成誓。”心中却想,自己折不断,陈剑臣肯定也没办法。 陈剑臣接过筷子,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抓住筷子两端,稍一用劲,啪得,坚硬的筷子从中断折开来。 萧寒枫看见,吃惊不小,不禁往他的双手多瞧了几眼,分明是一双白白净净的手,十指纤长,正是提笔写字的一双手。缘何他竟有这般巨力,一下子就能将筷子折断。 “留仙学长,你?” 陈剑臣淡然道:“如你所说的,人和人之间是有差距的。” 闻言萧寒枫暴汗无语。 酒令完毕,月上中天,大家也吃喝得差不多了,宴席撤散,开始返回开泰学院。 回到院子内,顾学政特别叫陈剑臣和萧寒枫来到房间训话:“今晚你们的表现,本大人都看在眼里,虽然说技不如人,差距如此之大,还是让本大人感到非常的失望。” 萧寒枫见到陈剑臣抿紧双唇,没有任何搭腔的意思,只得硬起头皮,道:“禀告学政大人,行令饮酒,本非学生所长……” 说到这里,立刻被顾学政打断了:“你不必多说了,本大人明白,尔等出身贫寒,何曾经历过几回宴席?缺乏这方面的历练不足为奇。不过你们不必灰心,本学政已打听到这一次的才艺竞赛,并没有行令一项,而是分成三大部分,一为‘时文’,一为‘诗词’,还有一项,则是书法。这三项内容俱为基础,也正因为基础,才可见真章。所以说,你们还是有一定机会的。” 说完,他扫了陈剑臣一眼,心底一叹――今晚在摘月楼推杯换盏之时,开泰学院的活动主办人公布了才艺比赛考核内容,以及相关规则。听完之后顾学政油然萌生出一丝希望,只要不考过于生僻艰涩的内容,陈剑臣和萧寒枫就不会输得太惨,起码还能留住几分颜面。 对于陈剑臣,顾学政知道他的那一首《黄昏》,确实为好诗,应时应景,更主要的是听说还是即时写出来的。管中窥豹,可见陈剑臣有诗才。 除了诗才,顾学政还知道陈剑臣在江州开了一间名叫“聊斋”的书法铺,自写自销,在书法上的造诣当然不会太差。 有诗才,有书法造诣,等于具备了两大竞争条件,只可惜陈剑臣的时文实在不敢恭维,去年岁考科考差点不合格。光此短板,就让他的综合实力下降了好几个档次。而如果陈剑臣的时文八股有一定实力的话,不敢说竞争前十,但起码能够保持在中流水平之内。 至于萧寒枫,作为一名刚进学的生员,乏善可陈,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训完话后,陈剑臣和萧寒枫退了出来,相顾无言,还是道一声晚安,早早安歇的好。 回到房间,陈剑臣读了一卷书,又练了一会字,这才躺上床,但没有什么睡意――他心里惦记着婴宁送信的结果。 婴宁去金华,给聂小倩送信,不知道结果怎么样。 自从江州一别,或者因为路途遥远的缘故,陈剑臣就和聂小倩断了音讯,不通书信,有好几次陈剑臣都想动笔写信给她,只是当铺开了纸,磨好了墨,提起笔时却无言,唯有又悻悻放下来。 ――终归到底,他和聂小倩之间,始终没有发生过什么,难以定义两人的关系,写信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但只希望,她不出什么事就好了。 噗! 就在漫无边际的乱想之时,窗外忽然轻轻地跃进一人来,在照射进来的月光之下,看得分明,不正是一身书童打扮的婴宁吗? 婴宁只身去金华,对外陈剑臣可没有和第二个人说过,只说自己的书童有点不舒服,所以留在房间内休息。 “婴宁,你回来了。” 对于小狐狸精一日之间往返,陈剑臣倒不感到奇怪。 “嗯,公子我回来了。” 婴宁坐下来,喝了一大口水,不等陈剑臣问就自动说道:“不过公子,我没有送到信给小倩姐姐。” 陈剑臣一愣:“为什么?” 婴宁道:“因为小倩姐姐根本不在金华,她就在浙州呢。” 聂小倩就在浙州城府内? 对于这个事实结果,陈剑臣始料不及,顿时想起一句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第一百五十九章:夜探 聂小倩就在浙州城府……,……… 这消息让陈剑臣觉得有些意外,再问真些,婴宁后面的话更让他大感震惊事情的真相远超想象。 原来聂志远从江州被贬后,来到浙州金华当县令只短短两个月,立足未稳之际就因为一桩无头公案受到牵连。到了最后,朝廷一声令下,聂志远银铛下狱,竟沦为阶下囚,被关押在浙州城府的监狱里头。 而聂小倩为了救出父亲,只得滞留在浙州城府内,各方奔走,只是不知她如今究竟在什么地方。 怪不得江州一别,聂小倩就和自己音讯断绝,遭逢如此大难,她定然是忙得焦头烂额,不可开交,哪里还有时间写信给自己? 写信也没用,在聂小倩心目中,陈剑臣就是一介穷书生而已,虽有才华,却无人脉,更没权势,根本帮不上什么忙。 而当时就算陈剑臣主动写信过来,只怕聂小倩也是收不到的。 本来陈剑臣担心聂小倩会遭遇兰若寺之殇,活生生上演一出“倩女幽hún”如今看来,倩女尚未幽hún,聂父却被摘去乌纱帽,被关入了大牢之内。 简直是祸从天降。 从聂志远被贬,再到下狱,短短两三个月时间而已。在其中,陈剑臣敏锐地嗅到了某些浓浓的yīn谋的味道。 这些味道本来距离陈剑臣还有很远的距离,本来要等他正式踏入仕途时才有机会闻到,不料现阶段一下子就扑面而来了,让他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公子,要不让婴宁去劫狱吧。” 陈剑臣面lù苦笑道:“哪里那么简单?” 劫狱说起来容易,但出来之后怎么办?成为通缉重犯后,天大地大,聂家父女却再没有容身之地。 沉吟片刻,陈剑臣缓缓道:“婴宁这事不可鲁莽,还是先找到聂小倩再说吧,具体情形,还得找她了解清楚。” 婴宁施法去金华,聂家父女的情况都是靠打听而来的,可其中内幕隐藏,要当事人才知道。 “哦,那该去哪里找?” “婴宁这事恐怕还得依靠你了。” 婴宁嘻嘻一笑:“公子尽管吩咐。” 陈剑臣道:“浙州城府太大,找人不易:你法术高强,能穿墙隐身,可先进入监狱之中找到聂大人,他和女儿应该有联系,通过他就可以知道聂小倩到底会在什么地方了。” 婴宁点头称是,道:“要不我现在就去吧。” 陈剑臣道:“婴宁,你刚从金华回来损耗法力不菲,还是先休息一下再去为宜。监狱乃府衙重地,肯定有兵马把守,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婴宁不过金丹修为而已,而监狱中怨气充斥戾气冲天,都是yīn神避之不及的存在,如果法力不够充沛很可能被怨气戾气一冲之下,登时会冲刷出原形来。 “嗯,说起来还真有点困了,公子,我先去睡了。” 婴宁说着,很慵懒地伸了个懒腰,曼妙的曲线尽显无遗只可惜xiōng部的山峦规模被特意地用布条扎住了,否则起伏之间能让人呼吸为之停顿。 “公子晚安!” 她甜甜一笑,走回到自己的áng上和衣而睡了。 灯火映照之下,可见婴宁的侧脸晶莹如玉,因为闭着眼睛的缘故,长长的睫毛扣下来,一帘如梦…… 随即陈剑臣吹熄了灯火,躺áng,双手枕头,但因为心里有事,久久无法入睡聂父遭难,就算没有聂小倩的关系,只要有机会的话,陈剑臣都觉得自己应该出手援助。只是不知道聂父到底触犯了什么事情,如果属于朋党上的倾轧斗争,那就比较难了。 夜渐深,月已残,陈剑臣终于mímí糊糊睡着。 另一边的chuáng上,婴宁却霍然睁开了眼睛,她蹑手蹑脚地起来,施展出一个穿墙术,不动声息地就穿墙而出。 外面,万籁俱静,星月熹微,隐隐照着路径。 婴宁乍然现出原形,正是一只皮毛洁白如雪的小狐狸,为防白sè的皮毛过于惹眼,婴宁早有准备地裹上一件青黑sè的特制披风,把全身遮盖得严严实实的。 嗖嗖嗖! 小狐狸动作敏捷灵动,飞快地在树荫下奔跑着,奔出了开泰书院,一时奔走在大街小巷里:一时飞檐走壁。 她之前并不知道浙州府衙在什么地方,不过作为城府中最为庄严宏伟的建筑,要找到府衙并非很难。 所以,约莫半个时辰后,婴宁就来到了浙州府衙的大门之前天下间所有的府衙设计几乎都如出一辙,大门都是朝南开,门前两侧都是各自摆放着一尊威猛作态的石狮子:而门前之外,都是一大排又高又阔的石台阶,以显示进门不易。 深夜,府衙大门之下悬挂着三盏大灯笼,光芒盈盈。婴宁一溜烟地悄悄跑上台阶,但就在此时,嗤的轻响,距离她最近的那尊石狮子,原本是石刻的眼珠子蓦然一轮,仿佛在这一刻活了过来,眼珠子居然会动了。 这一动,顿时有两道肉眼不可见的毫光〖jī〗射而出,直射向婴宁。 “汀…” 婴宁身形停顿,长长的尾巴呼的就甩了过来,将那两道毫光拍散,消失于无形之间。 毫光消散,石狮子再无异样,只是那两只本来雕刻得很是活灵活现的眼珠子猛地产生龟裂,滋滋滋,生成无数的裂纹,看上去,十分的诡异。 一这两只镇守府衙的石狮子明显是经过高人开光的,以致附带具备了一些法力,可以觉察到邪魅到来,如果只是孤hún野鬼想趁黑闯入府衙,即刻就会被石狮子双眼jī发的法力给击杀掉。 只不过,今晚闯关的是婴宁。 “老王,刚才我听到外面有些声音……” 守夜的四名官差本来正杵着水火棍挨着门打瞌睡,此时其中一名衙役恍然被惊动,小声叫道。 另一名身材肥胖的官差稍稍把眼睛睁开一条缝,没好气地道:“哪里有什么声音,你做梦了吧。” 先前出声的官差道:“真是有些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打破裂了。” 肥官差懒洋洋道:“既然你听到了声音,那你就去看看吧,老子继续睡觉。”说完,又闭上了眼睛。 听到怪声的官差始终觉得不放心,便真得一个人拿着棍子走出来张望,只是什么发现都没有,连老鼠都没见到一只:“奇怪……” 他当然不会留意去看石狮子蹲眼睛,扫了一遍周围,没见到个动静后就走了回去,重新加入瞌睡班子里头。 此时的婴宁,却早已施展出穿墙术进入了府衙之内。她并没有像无头苍蝇那般四下寻找监狱的所在,而是先沿着一根柱子爬上去,到了屋顶之上,然后人立而起,双眸顾盼,口中念念有词,施展出特殊的术法来一《望气术》。 法术施出,瞳孔如针,蓝芒似灯,立刻就看到南面不远处的天空被一片深sè的气体所笼罩住。那一片气体,分辨不出是黑sè还是红sè,黑红混杂,枯枯的,好像浆一般流动着:再看仔细些,如浆的气体居然隐隐间凝结成一个个人形来。 这些人形,浑不类正常,或跪倒、或匍匐、或侧卧,而且个个嘴巴都是张得大大的,仿佛在哀嚎,在怒吼,在狂呼“冤枉啊!” 一道巨大的声浪在婴宁的精神深处响起,咆哮而来,震得她心神一颤,差点hún不守舍,赶紧撤掉法术。 怨戾之气,好重的怨戾之气! 自古有言,无冤不成狱,果然**不离十。 婴宁闭上双眼,深深呼吸一口气,这才跳跃而下,朝南面奔去。 不用多久,她就找到了建于府衙后方的监狱入口。 “隐身术!” 到了这里,就必须施展出隐身术才能混进去了,只是监狱内的怨气戾气实在太重,必须要好好控制,才能稳定维持隐身术的效果。 进入里面,首先要经过牢头狱卒居住的地方,然后才进入真正的监狱里头。 杆声如雷,臭气崩天,监狱里头的环境实在不是人住的。 然而当进入到这一层,婴宁却犯难了:一来她不认识聂志远,二来也不知道聂志远被关押在哪里,该从何处着手找人呢? 这是个大问题。 左思右想之下,婴宁发觉只有yīn神入梦才是最好的办法,于是她退到牢头狱卒的居所,先鼻身于一个角落内,施展法术,yīn神出窍,进入一名熟睡的牢头hún神内…… 她这一次yīn神出窍,可以说相当有风险,可能会遭受到怨气戾气的冲击,导致出现某些不可预料的结果。 好在一会之后,婴宁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答〗案,那牢头远比想象中更不堪,稍用手段就什么都招了出来。 yīn神回体,稍作休息,婴宁便抓紧时间进入监狱之内。要知道她的隐身术时间可不是永久的,只能维持一个多时辰,还会受到相关环境的制约。所以,现在每一刻时间,都非常宝贵,必须合理运用。!。 第一百六十章:傀儡 (好友雾外江山的新书《神剑永恒》上三江了,有三江票的,请去投给他吧。在上个月聊斋竞争月票的最后阶段,江山发动他的书友给聊斋投了月票,此大义南朝没齿不忘,亦该投桃报李了!) 牢房,阴森的重犯牢房,不过一丈方尺,三面为铁铸的墙壁,一面为仅能探臂出来的水浸杉木栅栏,地上凌乱地铺着一层稻禾,却不知道多久没有换过了,早已发霉发黑,开始腐烂,散发出一股浓浓的臭味,其中还夹杂着屎尿的恶臭,搅合在一起,一般人光是闻一下,只怕就会当场呕吐出来。 聂志远就躺在稻禾上,用背部半依靠着冰冷的铁壁,他披头散发,手脚都带着沉重的铁链,身上本来素白的囚衣早多处乌黑,还沾染到斑斑血迹,显得褴褛邋遢。但这些,早不是他顾得上的了,从白天刚受过刑的双腿上无时不刻地传来阵阵入骨的痛楚―― 这痛楚是如此剧烈,似永无休止一般,痛如潮水,淹没了他全副身心,以至于连入睡都无法做到。 睡意被痛意所吞噬,只剩得一副麻木的身体,有气无力地躺在哪里,连一根手指都难以动弹。 就在面前木栅栏下方的一个空格中,摆着一碗饭。 说是饭,但其中的米粒简直比盛装的破碗还要黑几分,上面希拉地搭几条发黄的青菜,这还是上头特别恩准才具有的待遇――这碗饭,在黄昏时分就准时送过来了。不过如今聂志远的情况哪里能爬得过去吃饭?他也一点胃口都没有,潮水般的痛意甚至占据了他的喉咙,连一口水都难以吞咽下去。 他没有吃饭,这碗饭就原封不动地搁置在那儿,引来两只硕大的老鼠,只只都有拳头大小,皮毛光亮,表明它们在狱中的日子过得十分滋润。它们很熟练地就从阴暗的角落里奔出来,来到破碗边上,旁若无人地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聂志远在两只老鼠看来,和死人差不多。 哎…… 一声长叹从聂志远干裂的嘴唇艰辛地吐出来,在狭隘压迫的牢房内回荡着,然而那两只埋头吃饭的老鼠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伴着长叹,是两行浑浊的眼泪,从眼角处缓缓流落――蒙受冤案,从一开始的愤懑,到后面的不解,再到如今的苦涩,心境的变化让聂志远整个人都变得失去了生气。也许,他眼下唯一的希望,就是五天后将坐上囚车,被押赴京城接受三司会审。 京城。 也只有到京城,聂志远才有洗脱冤情的机会。 想到那突如其来的横祸,他就不禁怒发冲冠:庙堂之上的那些对手们,显然是不愿意让他继续活着呀! 一入仕途险如海,风大浪大,风云变幻,随时都会覆舟人亡…… 聂志远并不怕死,但如此含冤憋屈的死法可不是他所愿意的,其实他心中早已决定,到了京城,一定要面圣,要在圣上面前触柱,或者撞阶,要以死明志,以死向皇上进谏,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或者,他心中唯一不舍的,就是女儿小倩了。 “小倩,你现在哪里呢?” 算起来,女儿已经有十天没有来探望自己了。又或者,是外面的狱卒根本不让聂小倩进来…… 吱吱! 两只正吃得不亦乐乎的肥大老鼠突然间像是察觉到了什么,从饭碗里抬头起来,小小的眼 珠子掠过惊慌的神色,下一刻,嗖的,以非常快的速度掉头逃走,迅速逃遁到角落的洞去。 老鼠们的异动并未引起聂志远的注意,他双眼微微闭着,正在努力入睡。但猛然,聂志远本来已十分沉重的眼皮子蓦然一下子睁开起来,仿佛看到了某些不可思议的事情,睁得大大的。 他所看到的,正是一只全身皮毛洁白的小狐狸。 一只小狐狸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外面的甬道。 这怎么可能? 三更半夜,监狱内居然出现一只白狐,身形小巧而敏捷,灵动无比,无视坚硬牢固的杉木栅栏,柔若无骨般穿栅而入,立刻走进了牢房之中―― 难道是自己痛得过了头,以致使产生了幻觉? 聂志远大惊失色,本来难以动弹的双手也有了力气,赶紧抬起来揉揉双眼,再一看,哪里 有什么白狐,分明是一个面目如画的少女正站在面前,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这少女,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年纪和女儿差不多,娇媚无双,笑起来鼻子就微微一皱,好像吹皱一池春水,俏皮中带着可爱,简直灵气钟秀于一身。 “你,你是……” 聂志远心头疑云大起,惊愕地问道。 “小女子叫婴宁。” “婴宁?” 聂志远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却半点都想不起来从哪里听说过。或者,根本就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婴宁忽而俯身,从地上抽出两根比较完好的稻禾,纤长的十指飞快地活动着,很快就用稻 禾编扎成一个小人的模样,有头有脸,四肢俱全,看上去甚是趣致。然后暗暗念一句法咒,伸出右手食指,往稻草小人的头上一点,递过来:“聂大人,这是傀儡,你戴在身上,可帮你避免刑罚疼痛。” 聂志远并没有第一时间接过,声音徒然提高:“你到底是什么人?” 婴宁道:“我就是婴宁呀……嗯,聂大人,你不必慌张,我是来帮你的。” “帮我?” “对。” 聂志远忽然哈哈一笑:“我不知道你到底是谁安排而来的,但请你回去告诉你的主人,我聂志远忠于天地,忠于皇上,忠于天下百姓,要用此卑鄙手段来试探我,要我认罪,那是痴心妄想。” 婴宁一怔,不及分说,那边聂志远已双手抓起地上的稻禾没头没脑地扔过来:“你这女子快走吧,不要浪费时间了;年纪轻轻,有国色,奈何从贼?” 婴宁小嘴一撅,觉得自己一番好心无端被曲解了,有些委屈,为什么聂大人就是不信自己呢? 她为狐狸精,虽然知书识礼,但毕竟欠缺许多人情历练,在思想上可以说还单纯得很。又或者说,她下意识就不想那么复杂,更不愿意把自己变得复杂: “聂大人,我真是来帮你的。嗯,只要你告诉我小倩姐姐在哪里就好了。” 此言不发犹自可,一说出口,聂志远双目顿时圆睁,呼的竟站立而起,戟指怒目,骂道: “你这女贼,还想加害倩儿?别说我不知道,就算知道,又怎么会上当告诉你们?你们这群逆臣贼子,包藏祸心,蛊惑皇上,我跟你拼了!” 说着,状若癫狂地扑过来。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根本不是婴宁所能想象得到的,方寸便有些慌乱,赶紧念句法咒,凌空一点,点向聂志远额头处。 聂志远顿觉有什么东西钻进了自己脑袋里,随即像喝醉了酒似的,天旋地转,双眼一黑, 扑地沉睡了过去。 “聂大人,我真是来帮你的呀……” 婴宁嘟嚷了一句。 只是这时候还想打听到聂小倩的下落却已难,因为刚才的动静已警醒了看守的狱卒,甬道那边脚步声大作,骂声一片,正往这边走来。 “哎。” 婴宁一叹,伸指一弹,将手中的稻禾傀儡从聂志远上衣襟处弹了进去,贴身黏住了,随后她施展穿墙术,逾墙而去。 “聂志远,三更半夜你不睡觉,在这里鬼哭狼嚎什么?吵得大爷不得好睡!” 很快,两名狱卒奔到牢房前,破口大骂:“莫非嫌白天时还没有打够吗?” 此时扑倒在地的聂志远悠悠醒转,抬目顾盼,没有见到那名奇怪的美丽少女,倒是见到两名凶神恶煞的狱卒。 “哼,既然你皮肉还痒,那本大爷就再伺候你一顿!” 两名狱卒用钥匙打开牢房门,抢进来,不顾三七二十一,拳打脚踢,就往聂志远身上招呼。 聂志远虽然曾经为一州知州,大权在握,风光无比,但都是以前的事情了。现阶段乌纱被摘,沦为可怜的阶下囚,在任何一名狱卒心中,都是可以肆意欺辱的对象。甚至因为他以前的官身,狱卒们打起来更有快感些,出去外面,一句“老子打过前任知州”,倍感威风四射。 这种心理,实在为人之劣性。 拳拳到肉,脚脚中身,而聂志远本人也是清醒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狱卒的拳脚雨点般落在他身上,其居然一点都不觉得痛。 那感觉很是玄妙,就像对方的拳脚踢打的,根本不是自己的身子,而悉数打在了空气之中。 这是怎么回事? 聂志远大感惊奇,难道说己身已完全痛得麻木,失去知觉了吗? “好了好了,三哥,就打到这里吧,免得错手将他打死了不好交差。” 打了一会之后,两名狱卒终于罢手,心满意足地拍拍手,出去再锁住门,其中一个对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聂志远喝道:“聂志远,你再敢嚷嚷,本大爷棍棒伺候。” 大踏步离去了。 聂志远躺在地上,依然惊愕不已:不痛,真得一点都不痛呢…… 第一百六十一章:大事 (求订阅,求自动订阅!) 最后一点月牙终于完全沉坠下去,东方泛起了鱼肚白,从第一声鸡鸣开始,此起彼伏,城乡相闻,仿佛闹钟一般,响成一片。 婴宁的身形刚刚穿入房间,就见到陈剑臣正坐在书桌后面,手里提着笔,笔尖未动,他就这般在灯下坐着,似乎正在等待婴宁回来一样。 事实上,这本来就是一种等待。 “公子……” 犹如做错事的小女孩子,婴宁微微低下头去,一只手儿搓着一角衣衫。 “回来了。” 陈剑臣的声音很平静,就像婴宁不是冒险去监狱,而是刚出去串门儿了。 “嗯。” 婴宁见陈剑臣毫无怪责之意,悄悄一吐香舌,走过来,问:“公子在写什么字?”走过来一看,却见到纸上空白一片,什么字都没有。 而摆在一边的砚台,墨都还没有磨呢。 陈剑臣放下笔:“书童不在,求字不得。” 婴宁心里顿时甜丝丝的,便道:“公子,我帮你磨墨吧。”橹高袖子,拿起墨块,均匀地磨动起来。 一边磨,一边把前往浙州监狱探望聂志远的过程说了出来。 听完,陈剑臣陷入沉思:到如今,他心中已肯定聂志远从官身沦为阶下囚,肯定是被他人陷害的。 自古以来,党同伐异,庙堂之上的斗争从来都不见刀剑,不见血光,有的,只是口蜜腹剑;有的,只是构陷倾轧。三寸不烂之舌,半尺笔杆,却往往比神兵利器还要厉害几分,杀人,何须见血? 陈剑臣自想通了其中关节,拔掉了心中的那根刺,转而学时文八股,本就存心仕途,要驾驭“权力”这一个最好最有力的工具,但事实上,很多东西本就不能一蹴而就――乡野、江湖、市井,庙堂,四者之中,当属庙堂里的学问最大,最为深奥,最为难以捉摸。 “官”字两个口,一顶帽。然而头上的帽子其实并不好戴。怎么能戴得稳,怎么能戴得久,怎么才能戴得越来越大,都是学问。 陈剑臣为穿越众无疑,但穿越不是万能的,无论前世今生,他都不曾涉足过官场,哪怕拥有无以伦比的知识面,但涉及到官场领域的核心时,仍然是个门外汉,很多东西都要从头学起,从点滴学起。 他的性格,有书生意气,讲任侠之风,其实并不合适仕途。那时候庆云道长就看破了他这一点,就先种下一粒种子,心想等陈剑臣在红尘闯荡,饱经坎坷,受尽沧桑之后,到了那时就会头角磨钝,心性抹平,很容易就看破红尘,遁入道门……” 但如今,陈剑臣还只是一个秀才而已,还没有中举成为老爷,更没有参加会试殿试的资格,仕途对他而言,始终隔着一层不透明的纸,看不清,摸不透,对于其中各种翻云覆雨的手腕,仅仅只能猜想…… 聂志远在倾轧中失势,沦为阶下囚,关于里面的内幕过程,陈剑臣并不一定要详细了解,因为就算了解,那也于事无补。对他而言,无法用权力解决的问题,就是用超能力。倒是通过聂志远的遭遇,可以猜测出一些朝廷的大势趋向谗害忠良,奸臣当道,一系列有害民生的律令出台,再以后,就是乱世境况了。 难道说乱世真得不可避免地会出现? 提及乱世,陈剑臣油然想起荧幕上的那些极其恶劣的世界环境:府衙内,高高在上坐得是“嗜钱如命没钱不升堂的官老爷……”……、……城府中,来来往往都是手执大刀长枪,到处乱抓人、滥杀无辜的所谓“执法者”……而乡野之外,鬼哭狼嚎,阴风四起,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妖魔鬼仙…… 这,就是乱世。 乱世人不如太平犬,陈剑臣身在其中,容不得他不心生警惕,早作准备。 “公子,接下来该怎么办?” 婴宁又问道。 陈剑臣左手五指轻轻敲着桌面,沉声道:“按照聂大人所言,可能他也不知道女儿的下落行踪。” “这怎么可能?” 婴宁睁大了眼睛。 陈剑臣叹道:“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聂大人属于朝廷重犯,聂小债能否进去探监都不一定,既然如此,他们父女俩自然就会失去了联系。设身置地,如果我是聂小债的话,最开始肯定到处找人找关系,花银子打点,看有没有希望救出父亲。但据我所知,就算聂家有人脉关系,也不会在浙州,另外聂大人为宫清廉,哪里又有银子打点?所以说这些门路都行不通,以聂小债的性格,她最有可能的,反而是劫狱!” “劫狱?” 婴宁有点想不明白。 陈剑臣缓缓道:“聂小债自幼受异人传授,会武功。” 婴宁哦了声:“但但只凭小倩姐姐一个人,她也根本劫不了狱呀?” “她心思聪慧,有才智,粹想不会莽撞而行。但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聂大人会被解押进京,从而聂小债半路劫人!” 说到这里,陈剑臣一拍大腿:“对,很有可能就是这样。” ―依照朝廷惯别,聂志远并非普通的犯人,他被解押到京城去进行三司会审的机会很大。 这个机会,同样是聂小债的机会。 其中道道,婴宁却不了解的,只能静静地听着。 陈剑臣闭上眼睛,平息住内心的动荡,手指轻轻地在桌子上敲着,许久,这才睁开了眼睛。此时婴宁已磨好墨,他便提起笔,醺了墨,刷刷刷在纸上写着。 婴宁仔细观看,就见到公子写得是一首诗: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相思愁华年;对月影单望相互,只羡鸳鸯不羡仙。 她一个个字地读着,读完,一手托着下巴,秀眉微微皱起:“公子,你这一首诗好深奥呀。”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陈剑臣会在这个时候写这么一首“情诗,”完全不合景,也不搭调嘛。 陈剑臣呵呵一笑:“这是我以前送给一个人的一首诗。” 送给人的? 婴宁脑海灵光一闪,顿时想到了什么,已有七八分肯定,不过她并没有直接说出来,更没有问为什么。 倒是陈剑臣慢慢道:“其实,那时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这么一首诗送给她,其实也不怎么适合,但我还是写了。” 婴宁嘟起红唇,觉得公子的这番话有些怪,有些自相矛盾的样子。这一首,尤其是后面一句,分明就是表白的情诗嘛。莫非当时的情形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小狐狸迅速开动脑筋,不断地幻想补充着当时的情况,到了最后,竟脑补出一个以“穷书生追求富家小姐……”为主要核心的、曲折缠绵、荡气回肠的故事来。 “嘻嘻,公子贼所不小……” 这时候,天终于夫亮,日出东方,朝霞万朵。院子内其他人都纷纷起来了,开始洗漱。 接下来两天功夫,陈剑臣和婴宁分头行动,几乎把浙州城府找了个遍,但都没有找到聂小债的踪影,只在城府中的一间名叫白云庵的尼姑庵里找到一些线索,说前些日子聂小债曾在庵里借宿过三天,不过此后就再没有回来过了。 计算时日,似乎聂小传离开浙州已有十天之久了。 与此同时,通过打听,陈剑臣证实了聂志远要被解押上京进行三司会审的消息。这消息,官方并没有封锁,反而张榜了出来。不过榜单之上,语焉不详,同样没有公布出聂志远究竟犯了什么事,只定聂志远“贪赃枉法”一条罪名。 看到这个罪名,陈剑臣就想笑:官字两个口,果然不是说说而已。 聂志远要被解押京城受审,这就给聂小债半路劫囚创造了条件,如此,也可以推测知道聂小债为什么会离开浙州了,想必是到外面选择合适的动手地点,或者拉拢人手。皆因只靠她一个成功率绝不会高。 鲁惜约为报大仇,敢于只身藏刃,行刺仇人;而聂小债为救父亲,竟不惜冒着杀头大罪,要半路劫囚车。两女之行径,巾帼不让须眉,堪称奇女子,足以让陈剑臣打心底里感到佩服。 不过如此一来,对于聂小债处境的担忧,陈斜臣不禁又多了几分解押聂志远上京,浙州方面绝不会随便派几名官差应付了事,肯定会派出一队精兵来,甚至黑衫卫都有可能出动。 仿佛印证他的想法一样,当天晚上,陈剑臣就从顾学政的口中得知一个巧合至极的消息,那就是解押聂志远上京的领首者赫赫有名,正是黑衫卫游击将军江钰! 江钰本在江州,他正想回京复命之际,却临时接到朝廷的八百里快马急报,要他赶赴浙州,解押聂志远上京受审。 ―当时在江州,作为江州学政,顾惜朝请江钰喝了几回酒,有些交情。所以在江钰到浙州后,他第一时间就知道了,立刻奔赴浙州府衙,要和江钰把酒言咖…… 对于江钰为人,陈剑臣有几分了解,知其素耿直,不会半路出阴招;只是如此一来,聂小债又怎能从他的手里抢到人? 此事不小呀…… 陈剑臣摇头苦笑,其实对他而言:明天就正式拉开帷幄的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何尝不也是一件大事?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君子求名,得之以正。 这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对于很多人而言都是一次难得的,显露头角的机会,对陈剑臣亦然。 第一百六十二章:开考 今天有雾,清晨的开泰书院被一层迷蒙的白雾所笼罩住,就像漫天撒开了一张巨大的网,稍远一些的地方就看不清楚。 今天是重头戏“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鸣鼓开锣的大好日子,所以在很早的时候,许多开泰书院的工作人员就开始忙碌张罗起来。 竞赛会场就定在书院的中心处――此地本是一块偌大的石板广场,平时属于开泰书院生员们集体听讲,受训的地方,足有百丈方圆,地上都铺着规格整齐的花岗石,被打磨得很是光滑。 如今,花岗石上铺着数以百计的软垫团,都是给各方士子代表所坐的,每个软垫前都摆放上一张小几,供人写字用。而广场上方处建立着一座不算大的庙宇。 此庙浑然不同释家和尚们所建造的庙观,四四方方,端端正正,其实该说属于殿堂一类的建筑更加恰当,大门永远都是敞开着的,根本没有设计门板存在。门外设计有三级台阶,用汉白玉的料子砌就而成;台阶下面,左右两边很对称地种植着两棵树,一棵是柏树;另一棵,也是柏树。 两棵树不但种类一样,而且高度大小都相当接近,显然经常被人为地修剪过,树丫树冠什么的,都非常相似,看上去,就像两株一模一样的柏树。 柏树之下一排溜都是太师椅,两边排开,当然是给官员先生们准备的。 辰时刚到,“铛”的一响,从庙里传出来,声音清越悦耳。 随着钟声响起,从各州各书院奔赴而来的生员代表们,以及官员先生们便鱼贯来到广场之上。 原来那些软垫小几都早早预先分配好的,上面贴着写上姓名的纸条,生员们需要对号入座。其中又有规律,最前排的位置属于国子监的代表,其后属于岳麓书院、开泰书院这几家大书院的,就这般一路排下来,每况愈下―― 到了陈剑臣和萧寒枫,两人几乎都坐在广场最后面的位置了。 如此情景,陈剑臣顿时想起前世上学时,按照成绩分配座位的规则,也不管高矮,,哪怕长得虎背熊腰,仰首挺胸就能挡住小半边黑板,但只要成绩好就能坐到前面去――正是典型的排坐坐分果果,优秀者自然能分到好果果,而成绩差的,只得捡些歪瓜裂枣烂酸梨了。 竞赛之日,所有的生员代表都是穿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的,那郑书亮尤其夸张,除了一身洁白胜雪的儒服外,头上还戴一顶高高的帽子,正是一顶复古式的高冠,起码一尺高,巍巍峨峨,如山如峰,陈剑臣一看之下,就想走过去给他一记“夺命铰剪脚”。 “留仙学长,开泰书院果然不同凡响呀,那就是圣庙呢!” 萧寒枫所说的,就是广场上方的那座庙,叫圣庙。 ――天统王朝开朝至今,能当得上一个“圣”字的,千年以来,只有一人,那就是董圣人。圣庙,当然就是专门供奉祭拜董圣人的庙宇。 圣庙可不是什么地方都能建造的,更不像龙王庙土地公庙一样,属于烂大街的货色。而要建立圣庙,就必须是声名卓越,历史悠久的大书院才行。故而,像明华书院这般的三流书院,是没有资格建立圣庙的。否则就是逾矩,属于僭越,在礼制方面不符 陈剑臣在后面凝神看去,就见到开泰书院的圣庙并不大,也不高,台阶之上,建立有两块石碑,碑上龙飞凤舞,雕刻着许多字,应该是歌颂圣人的文字、文章。而董圣人的雕像,很特别的没有建立在庙里头,而是设计在门口处,身高六尺,高冠长袍,赤足,负右手而望天,背负在后面的右手中正捧着一卷书。 圣人观天色,双眉微蹙,左手则捋着三缕长须,仿佛在沉思,又似乎在忧虑着什么,正是一副忧国忧民的大儒模样。 生员代表,大小官员先生,他们进入广场后,并没有能第一时间坐下来,而是要先向圣人鞠躬执弟子礼后,这才能坐到位置上去。 随后,开泰书院的院长,一个外形清癯的老者开始讲话,不外乎欢迎大家前来,希望各位士子有好表现之类的内容…… 陈剑臣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间或左顾右盼,却见到其他人都是表现的非常认真端正。 老院长说完话,接下来就是士子的准备时间,于是纷纷从书d里拿出自己平时惯用的文房四宝来,一一摆放到小几上。 参加这次竞赛,无论仆从还是书童都不能带在身边的,严格得简直和科举考试有得一比。 数十名生员,数十个不同款式的书d摆放在地上,看上去,蔚然壮观。 一会之后,前台上又来一个身材矮胖的官员讲话,看服侍,不是小官,等他自我介绍,原来是浙州学政大人,柳姓。 柳学政主要是来宣布竞赛规则的,大致如下: 第一:竞赛的内容分为“书法”、“诗词”、“时文”三大部分; 第二:竞赛实施的是淘汰机制,今天先考“书法”,书法不过关的,直接就出局,后面就没资格继续了。明天就考“诗词”,后天考“时文”。 第三:竞赛每一关都会有三名德高望重、公正严明的夫子做裁判,审核评分。 一共考三关,分三天。 之所以把“时文”放在最后面,自是考虑到时文的重要性,要知道如果时文八股写得好的话,日后科举的希望就很大了。 “好了,规则差不多都讲完了。那么,今天的竞赛正式开始,为时一个时辰,各位可以提笔写字了。本大人最后特别提醒一句,书法一关,并不仅仅是考核你的书法……” 说到这里柳大人停住了,不过广场上的众生员都不是笨人,很快就领悟到其中的意思,也就是说用书法写出来的字句,如果别出心裁的话,会有额外的加分。 书法,有书才有法,其中这“书”所占据的比重不小,比如说就算你妙笔生花,章法如神,但写出来的内容粗鄙不堪,或者毫无涵义。那么,这一幅作品也就没有什么价值。更浅白地说,如果你用你的如橼大笔,酣畅淋漓地写出一个“屎”字,哪怕笔划纵横,法度严密,举世无双,可又有什么用呢?这么一个“屎”哪怕白送人,人家也不会要,总不能贴在茅坑之上吧。 所以说“书”字大有讲究,写什么内容很重要。 一个时辰就是两个小时,在时间上,可以说是比较充足的。于是,在场的生员们并不着急,而是不慌不忙地开始磨墨;而有一些人,把墨磨好了,就铺开白纸,开始先练练笔,找找感觉。 书法为一门博大精深的艺术,既是艺术,就要讲究灵感,而不是随便提笔刷刷刷就能写好的,写字容易,写好字难。这道理就和写文章一样,胡编乱造是文章,精工雕刻也是文章,但其中的差别如同天地之别,判若云泥,不可相提并论。 陈剑臣磨好墨,很熟练地铺开纸,微一凝神,提笔运劲,几乎一气呵成,就写出了三个大字: “思无邪。” 这三个字当然有出处,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这三个字并不是陈剑臣第一次写,事实上他写这幅字已有好几次了,熟能生巧,故而现在临场写出来并没有耗费太多的功夫和时间。 随后,他又在底下写上自己的名字,盖上印章,稍稍一吹,等墨汁晾干了,一举手,示意自己交卷。 到现在,不过半盏茶时间而已。 陈剑臣是第一个交卷的。 他的顿时引起不少人的注意,很多的目光显然还是第一次注意到陈剑臣的存在,目光中有惊讶,有愕然,但更多的是不解,等发现陈剑臣只是明华书院的生员代表时,所有的目光都流露出“原来如此”这四个字的意思―― 自从来到开泰书院,陈剑臣和萧寒枫两人的表现简直比鹌鹑还鹌鹑,全身上下,一根像样的羽毛都找不出来。事实上这也是正常的,三流书院出来的生员代表,也就是三流水平而已;俗话说“矮子里拔将军”,但怎么拔,在真正的高人面前,都是矮子。 所以,陈剑臣之所以这么快就写好字,交卷了,根本不是他实力非凡,不过是自知没有竞争力,所以草草写就,早早交卷罢了。 这样的事情例子见多了,屡见不鲜。所谓“破罐子破摔”,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坐在圣庙树下的顾学政看见陈剑臣不费吹灰之力就第一个交卷,不但不喜,反而眉头一皱:这陈剑臣怎如此草率了事?要知道这可是天下才俊云集的才艺竞赛,不是在江州卖字画。市井之中,卖字的话可以简简单单地写好,也许就能卖个几十文钱了。但在强者如云的竞赛之上,这样写出来的字岂能入得裁判之眼?只怕三位老夫子看过一眼后,就会直接揉成一团,扔进纸篓里去了。 哎,竖子不堪,烂泥终归扶不上墙…… 第一百六十三章:风头 (热热热!连心情都要被太阳照耀着烧着了!) ……你们想干什么?” 群情汹涌,萧寒枫哪里遇过这等状况?脸sè便有些发白,赶紧往陈剑臣这边靠了靠。 此时人群从中分开,郑书亮踏步而入,身后跟着的,正是张三一先前三管家“马失前蹄”地上演了一出“饿狗抢屎”的“好戏”早在第一时间就找水洗漱干净了。 郑书亮径直走到陈剑臣面前,只可惜他个子比陈剑臣矮了那么几公分,虽然依靠复古式高冠的高度弥补回来了,甚至还反超之,但依然让他心中颇感不爽,一拱手,很标准的一个礼:“陈公子,幸会了。” 一他出身名门,一向自傲,但该做的礼并不会少。 陈剑臣微笑还礼:“郑公子客气了。” 废话说完,郑书亮单刀直入:“陈公子想必知道自己的书法成绩了吧。” 陈剑臣摇摇头:“未知?” “咦,怎么可能?难道你书院的先生没有来报喜吗?” 陈剑臣问:“不知在下何喜之有?” 逼着要做那报喜使者,郑书亮心中更不爽快,便道:“陈公子在今天的书法竞赛中可谓大出风头呀,第一个交字,而且成绩被三位评判夫子评为甲等上品,评语为“笔法推陈,意气纵横,自成一家,。啧啧,这十二字评语一出,只怕今日之后陈公子就要蜚声天下,成为书法新秀了。” 听到这个消息,陈剑臣和婴宁倒没有什么表现,一旁的萧寒枫直接呆了一他固然知道留仙学长在书法上有造诣,但对其书法造诣到底达到什么样的地步完全没底,也没个衡量标准,只能含糊说写得一手好字。 这也不算是很厉害的本事。毕竟在天统王朝但凡读书人,有谁不写得一手漂亮的字来?又有几个秀才没有卖过字的? 字能卖钱,便可称之为“入流”了,只是会按名气价格再详细分为三流、二流、一流这样…… 故而,在萧寒枫的心目中陈剑臣最多是比自己高一个境界而已。 自己属于三流,那么陈剑臣便为二流水平。 只得二流水平,对于陈剑臣能否在书法竞赛中脱颖而出,萧寒枫其实持怀疑态度,更何况陈剑臣在〖广〗场上只用了区区半盏茶时间就交字了,如此短促的时间能写出多好的字来?实在让人没信心。 然而眼下一听,陈剑臣居然考得了甲等上品的成绩,还得到三位夫子评判的高度赞赏这一下子,按照文坛上的惯例说法,关乎陈剑臣的定位就不能用“流”来做单位了,直接飞跃而上,登堂入室,可称之为“书法家”了。 书法家中的后起之秀! 本次开泰学院举办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搞得非常隆重,遍邀天下书院的生员代表来参加:与此同时邀请而来的三大关卡的评判也是在各自领域里的名家人物。比如负责审核评审书法关的三位夫子,每一个,都是成名已久,久享盛誉的名家。 平时请他们去写字,题匾没有一百几十贯根本请不到。 身为名家,自矜身份,等闲也不会随便给人写字更不会信口开河。所以他们的威望和公信力,还是很得人心的,他们对于某人的评价,也为人们所认同,信服。这一次,本来默默无闻、一直在旮旯里的陈剑臣异军突起,骤然获得三位名家如此高的评价简直不可思议至极。 黑马,也不是这么一个“黑”法的起码得先来点铺垫前戏吧? 萧寒枫这下终于明白为什么会突然有那么多人来这里,敢情都是为了“看”陈剑臣的:学院要出名了…留仙学长要出名了… 猛地之间他忽而想起自己那幅“绝笔”春宫,本想着挂价两贯钱出售,可现在看来,因为上面有了陈剑臣的墨宝,哪怕没有盖章的,两贯钱都不算什么了,起码得卖五贯去! 名气,实在是个好东西! 自己所写的三个字“思无邪”能获得甲等上品的成绩,又得到三位评委夫子的赞赏,这个结果并非陈剑臣事先能料到的。毕竟书法这东西,从来都没有什么标准的判断依据,凡是艺术,总难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不是有标准〖答〗案,说一不二的数理化。但不管怎么说,陈剑臣绝不会抗拒这一份荣誉。 郑书亮又问道:“陈公子练字多久了?” 陈剑臣含糊回答:“有些年头了。、, 见其语焉不详,似要遮拦,郑书亮腹诽一句:小家底气道:“这次书法比试,获得甲等上品成绩者,唯你与我而已。” 陈剑臣眉毛一扬:“嗯?” 郑书亮昂然道无它,我只是想和陈公子再比试一场,并且下个小注,你看如何?” “哦……” 陈剑臣就很简单地哦了声,对于这附加的比试,以及赌注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郑书亮却自顾说了下去:“你我再写一幅字,再请三位评委评判一番,以此定输赢。我输了了,金元宝十链:陈公子输了,不用给钱, 只需将你的小书童输给我就好了。” 说了这半天,终于到了主题。 旁边一众生员见到郑书亮愿出十链金元宝的赌注,来对应陈剑臣的一个小书童,实在前所未有的大手笔,心中哄然:这一次打赌,陈剑臣可谓占尽了便宜…… 在天统王朝,仆从,书童、丫鬟之类的下人基本都会和主人签订卖身契,身子都卖了当然身不由己。对于下人,主人可打可骂,可任意欺凌侮辱,乃至转卖,随手送人,就当一件东西一般。而市面之上,一个资质不错的书童的价格不过几贯钱而已。虽然婴宁看起来俊俏得过分,粉雕玉琢般,可下人就是下人,长得好反而是罪过,会沦为玩物,遭遇凄惨尤其,作为一个男书童。 陈剑臣忽而哈哈一笑:“郑公子果然阔绰,出手豪迈。” 郑书亮嘴一撇,心想这么一个打赌,谅你不会不答应,十键金元宝,足够普通人家huā销一辈子了:“那好,来人,上文房四宝” “慢着!” 陈剑臣猛地打断他的话:“郑公子,可我并没有答应和你赌。” “什么?” 一片哗然声起,这么一个明显占了大便宜的机会,陈剑臣居然不愿意赌,是不是他明知必输才不敢? 郑书亮面sè一沉:“陈公子,莫非嫌弃我出得赌注太少?如果这样的话,我还可以加的。” 陈剑臣道:“不错,我的确嫌少了。但是,我的要求只怕郑公子你永远都加不到。” “哦,称说个数。” “万金。” 这两个字从陈剑臣嘴里说出,四下皆一片沉寂,都用奇怪的目光盯着陈剑臣,心想“他疯了。” 郑书亮面sè愈发yīn沉,冷笑一声:“敢情陈公子是在故意消遣我呢,本公子可以很负责任地和你说,我很不高兴。” 当他说“很不高兴”之时,天空顿时似乎飘来了一片乌云,笼罩在上面,似乎要压在大家的心头之上,压迫,沉重,有一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要知道郑书亮不但是才子,不但是国子监的高材生,他还是郑国公最为疼爱的独苗孙子。郑国公是何等人物?见到圣上都不用跪拜的三朝元老,门生满天下,权柄可通天。 看着利yòu不成,改用权压的对方,陈剑臣眉毛一扬,然后很云淡风轻地道:“郑公子,第一,我很高兴:第二:你不高兴真得和我没有太大关系。” 这句话一出,众人顿时倒吸口冷气,陈剑臣这是要和郑书亮彻底撕破脸呀,就为了一个小小的书童? 何必呢! 答应了赌,最后未必谁输谁赢:退一步说,就算输了,也不过输掉一个书童而已,但很明显就能得到郑书亮的友谊,皆因这般的打赌形式,最后往往会演绎成一段雅事,当事人很可能就此不打不相识。而有这一层交情在,日后陈剑臣不知能得到多少实惠,为何一定要和郑书亮闹僵,真不会做人呀。 为人处事,八面玲珑,长袖善舞才是王道。正所谓太刚易折,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郑书亮怒极而笑,他阅人多矣,但像陈剑臣这般的还真没见过,本想着自己已经够狂的了,可对方更狂,问题是,他凭什么? 一介贫寒士子而已…… 在书法成绩出来后,郑书亮第一次对陈剑臣产生关注,并派人打探清楚了他的底子来历,本想着吃定他了,不料无功而返,甚至还被对方在众目睽睽之下“耍”了一道一真是奇耻大辱,此子如此不识趣,真是自寻死路! 院子里的气氛,顿时剑拔弩张,很是紧张。众人眼睁睁看着,要看郑书亮发雷霆之怒,会如何惩戒陈剑臣。 “尔等在此何为?” 就在这时候,外面传来顾学政的训斥声。 诸人回头一看,见到顾学政带着曾、许两位先生来到,大家顿时有些畏惧地往两边退开去。 他们来到,郑书亮冷哼一声,双眼盯着陈剑臣,一字字地道:“陈剑臣,本公子相信,很快你就会高兴不起来了。” 说完,大踏步离去了。!。 第一百六十四章:高兴 第一百六十五章:叫板 人群散尽,1小院恢复了平静… 顾学政和两位先生也没有待多久,其间顾学政单独叫过陈剑臣说了一会话,但说什么只怕只有他们两个才知道了,反正萧寒枫见到顾学政出来的时候,嘴角含着笑,心情似乎不错。 “公子,你本不必如此……” 在房间内,婴宁对陈剑臣说道。 陈剑臣反问一句:“你觉得公子过于嚣张,得罪人了?” 婴宁撅起嘴:“公子哪里嚣张了?是哪个什么郑公子咄咄逼人但是,我是说其实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让他自讨没趣。” 陈剑臣坐在椅子上:“也许吧。 一他xìng格任侠,有书生意气,既然郑书亮摆明了要以势压人,自己当然不会忍气吞声。或者正如婴宁所说的,可以有另外的手段整治对方,但那非陈剑臣所愿。而且,如无必要,他并不愿意婴宁过于频繁地使用法力。 因为那栏,婴宁身份暴lù的危险槽大大增加要知道,一个狐狸精,哪怕善良不会害人的,也不会被其他人轻易接受,在红尘生活。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样的论调,一向为主流,早已根深蒂固。 得罪郑书亮,对于很多普通书生来说也许很要命,但对于陈剑臣并不算得什么。又或者说陈剑臣心中早认定一个道理:那就是无论你怎么八面玲珑、长袖善舞,但总有些麻烦从天而降,无可避免。他以前读《水浒》,看林冲,其固然小心慎谨、逆来顺受至斯,但最后一样会横祸临头,何苦来着? 既然郑书亮要打婴宁的主意,那么彼此之间便注定会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的早晚,绝不是关键………… “公子,婴宁又使得你增添麻烦了。” 婴宁虽然涉世未深,但也知道人际关系的重要xìng,陈剑臣得罪了郑书亮,对于其日后的仕途前程很可能会有不小的负面影响。而对于一个读书人而言,仕途几乎便是唯一的、光明的出路,断绝了这一条路子,差不多就等同于断绝了生路。 陈剑臣呵呵一笑:“婴宁你错了。,… “娄错了?” “其实现阶段而言,这个麻烦对于公子我反而是好事。” “啊!” 小狐狸愣住了,不知道为何公子会做如斯言语,只怕他是故意这么说来安慰自己的吧。 陈剑臣道:“你坐下来,等我好好给你上一堂课。” 婴宁依言乖乖地坐到对面去,趴在桌子上,两只乌黑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地好奇看着陈剑臣,要看公子能说出什么名堂来。 陈剑臣左手食指习惯xìng地轻轻敲着桌子,然后慢条斯理地道:“首先,郑书亮虽然是郑国公的孙子,但郑家也不是一手遮天的,他们抓不住我的把柄,就无法明着下手:至于背后下黑手,有你在,我怕什么?” 听到他不着痕迹的一赞,婴宁两颊顿时涌起两片淡淡的红晕,颇有羞意地道:“公子放心,婴宁会保护公子的。” 这一句话听着有些别捏,不过想到她身份的特殊xìng,陈剑臣倒觉得可以接受,被一个狐狸精保护,也不算是丢人的事情:“其次,对于一个读书人而言,婴宁你觉得他最需要什么?” “名声?” 婴宁冰雪聪明,一下子就想到关键处。 “对,就是名声,但出名不易,出名需趁早。” 在很多人心目中,名声就像是一只奇怪的鸟儿,有时候你听得见它,看得见它,但偏偏无法触mō。 听到这里,婴宁还有些不懂:“公子,可这些和得罪郑高帽有什么关系?”郑书亮要把自己抢过去当书童,她对之殊无好感,要称呼对方一声“郑公子”万万不可,于是灵机一动,直接很形象地取了个“郑高帽”的外号去。 陈剑臣哑然一笑:“婴宁,你觉得公子要如何才能出名?” 婴宁道:“公子有才华,写得一手好字,自然便舱出名了。” 陈剑臣摇摇头:“哪里会如此容易?正所谓“文章憎命,时数限人”出名,大不易。自古以来,怀才不遇者不知凡几,如果不通人情,时运不济,到最后也只能终老山林。” 婴宁听着点点头,虽然还有些不透彻,但听公子所说,似乎很厉害的样子,当然要点头附和。 陈剑臣淡然一笑,忽而想起在前世中那些让人看得眼huā缭乱的“炒作”五huā八门,各种奇离古怪的方式简直层出不穷,但其中不可或缺的必须要有人来“配合”演对台戏。如今郑书亮主动找上门来,不正是一个很合适的时台吗?本来他奔赴浙州,只是想顺路来看看聂小倩过得如何而已。 不过既来之,参加了所谓的“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有机会当然也得表现一下。 正如庆云道长所言,陈剑臣,富贵中人也,可不是逍入空门的僧道,可以做到游戏人间,四大皆空什么的。 对于名利,对于生活品质,陈剑臣从不曾掩饰过自己的追求一他穿越而来,不正是要做一番事业吗?至于“寻求人生意义”之类的假大空的东西,并不是陈剑臣现在所应该思前想后的。 一实力,逐步提高增加自己的实力,才是处身立命的根本所在。 “公子,我似乎有点明白了……” 沉思的婴宁忽而一拍手:“公子,你好坏呀……” 小狐狸的思维方式和说话习惯跳跃xìng颇大,突然来这么一句“公子你好坏”似嗔似笑的,让陈剑臣不禁心神一dàng,赶紧干咳一声:“婴宁,你明白到了什么?” 婴宁嘴一撅:“公子不就是想扮猪吃老虎,把郑高帽一脚踩掉嘛。 婴宁无条件支持你,踩得越狠才越爽,要不明天比赛之时,我去施展点小手段让郑高帽当众出丑,上吐下泻什么的?哼,让他敢打我的主意!” 陈剑臣听得满头暴汗,婴宁虽然不像jiāo娜那般jiāo蛮,行事作风肆无忌惮,但狐狸精毕竟是狐狸精,有些特xìng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当下咂咂嘴chún道:“婴宁,这些场面还是不用你插手帮忙了,没必要呢。” “公子,有这个必要吗?” “有这个必要!” 在浙州有名的大酒楼“太白居”三楼的一间厢房内,郑书亮正在一个人喝着闷酒,他的身后,毕恭毕敬地站着张三管家。 “三管家,你就按照公子我的吩咐去做就好了,不要轻举妄动。 对付一个小小的书生而已,如果这都需要别人插手帮忙,那本公子京城四大才少的脸面还往哪里搁?传扬出去的话,岂不得让人贻笑大方?” 郑书亮斩钉切铁地说道,他本就有千杯不醉的酒量,此时两坛佳酿入肚,眼神反而出奇的明亮,明亮得要杀人似的话说今天,他本抱着好奇,并且是有那么一点“礼贤下士”的态度去找陈剑臣的,按照正常剧情发展,他堂堂郑国公的孙子去找一个贫寒出身的秀才,对方就应该表现的诚惶诚恐,有求必应才对。 要知道在京城,天下脚下,平日里都不知有多少官宦子弟眼巴巴地来巴结郑书亮,投其所好地要讨他开心。这样的环境之下,自幼长大后,郑书亮不可避免就养成了一个习惯于俯视别人的态度。但说实话,他本质并不是那种骄横跋扈的豪门纨绔,只是xìng子高傲而已。 然而就在今天,一个突然间冒出来的小小秀才不但不领他的情,反而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下不了台,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哼,自以为写得一手好字便能和我叫板了吗?明天的诗词竞赛,本公牟要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才子!” 对于陈剑臣的字,郑书亮当然看过,确实写得还行,但他自问陈剑臣的书法造诣并比不上自己,否则他也不会找上门要和对方额外比一场了。一方面是要借此把婴宁赢到手:一方面自是怀着不服的原因。 皆因在他心目中,决不允许有人和自己并驾齐驱。尤其,对方还只是一名出身三流书院的穷秀才。 书法一途,有太多的主观因素左右,可到了诗词,时文八股这两关就是实打实的才艺对比了,郑书亮才不相信自己会输给陈剑臣,正要在明后两天的考场上,狠狠地将陈剑臣踩在脚下,报得今天之恨。 如此想着,又将慢慢一杯酒一饮而尽。 经过今天的书法淘汰,最后只剩得三十人的生员代表有资格参加明天的诗词竞赛。而关于诗词竞赛的具体规则也早已公布出来了一明天早上,有资格参赛的生员代表将会一大早就到浙州城中心的驮马塔中,登塔,临高赋诗。 这赋诗,又分为即时赋诗和对诗两关,至于详细题目要到明天,由主持的三位评委临时提出来。 如此,方显么正么平。 而不管是即时赋诗还是对诗,一直以来郑书亮不知做过多少,正是老手人物,他可是七岁能成诗、十三岁考秀才的神童级存在:想当年其七岁之时,他一首“鸭鸭鸭”就风靡整个京城的了,会比不过陈剑臣? 开什么玩笑!!。 第一百六十六章:高手 驮马塔,位于浙州城府中心地带,塔高一十八层,非常高耸,一向都是浙州有名的景点之一。 驮马塔边上,本还有一座驮马寺,和塔是同时期建立的,两者俱为度印国西来的释家弟子所筹建。只是后来朝廷反佛,寺庙被拆毁掉,只剩得一座塔孤零零地直指苍穹,塔上早不再有和尚居住,被官府接管了下来,派人专门定期清扫打理,成为一处观光景点。 …… 清晨,薄雾冥冥,正是佛晓将至而未至的时刻,四周昏暗一片,城中甚至连第一声鸡啼都还没有响起。 时候虽早,可街道上也有赶早市的贩子们开始挑担着东西,起早摸黑地奔走往来了。在这些忙碌的小贩们之中,一个身形非常的突兀显眼。 此人身形昂藏,布衫芒鞋,束一个简单的发髻,并没有戴帽子。他浓眉大眼,尤其是蔓延半边面目的虬须很是吸引眼球,根根如刺,看上去,宛若一把铁刷子。其身上并没有背负什么行李包袱,身后倒是挂一口巨大剑匣,匣中长剑深藏其形,但光露出来的剑柄便有半尺长短,黑沉沉的能给予人一种巨大的心理压迫力。 大剑如板! 敢如此背负着偌大一把剑行走于城府之中,不是官兵而是道士,这样的装束本就足够让人侧目而视了。 燕赤侠迈着大步,稳定地走在街道上――如果有心人观察就能发现一个惊人的情况,他的步子,每一步都似乎经过测量过的一样,每一步子迈出的距离都几乎一模一样,在误差上已超越了肉眼所能看出的范畴。 他迈着大步,过街穿巷,其中在路过驮马塔之下的时候步子停了停。燕赤侠抬起头,目光似乎要穿透上去,能把高耸的塔顶看个清楚明白。但也就是一刹那的功夫而已,很快,他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迈着有力的步伐转入浙州南街―― 南街的尽头,就是南门了。 此时南门之处早聚集了一些等待着要出城的人马。 辰时刚到,随着门卫长一声悠长的吆喝:“开城门哟!” 在吆喝声中,巨大沉厚的城门便依依呀呀地从两边拉开来,新的一天开始了! …… 辰时刚到,驮马塔下右侧的一个早餐摊子上,陈剑臣手里端着一碗米粉,正稀里哗啦地吃喝着。 “公子,慢点!” 看着陈剑臣的吃相,婴宁忍着笑道。她发觉自己和陈剑臣相处,几乎每一天的心情都是新鲜的。 不大一会就将第三碗米线吃掉,陈剑臣终于满足地打个饱嗝,伸一伸懒腰,心情畅快极了。 婴宁这时才小口地把面前的蛋花面吃了一半,抬起头问:“公子,为什么你今天突然要出来跑步呢?很奇怪哦。” 陈剑臣道:“有什么奇怪的,锻炼身体嘛,跑出一身汗来,精神就会爽,每天坚持的话,身子自然很棒。” 婴宁似想起来什么:“对了公子,你吃了大罗果,身子应该很有基础了……嗯,公子是否要学武?” 武功一途,陈剑臣还真有些意思的――这个世界本来也存在武林高手一类的人物,远的不说,光是聂小倩就能算上一个,虽然无法做到修士那般飞天遁地,奥妙百用,但飞檐走壁,刀法如神什么的,还是可以做到的。 只是,陈剑臣今年都十八岁了,这个年纪再去学武嫌不嫌晚了些。况且,练武得找师傅,寻常护院武师之类的本事,他也看不上。而身边虽然有婴宁这么一个狐狸精,可她对于武术一途并无研究。 所以,虽然陈剑臣有心学武,想弥补《三立真章》的短板,只是苦无契机。这时候他莫名地想起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蜀山剑客“燕赤侠”来,如果他在,蒙受他传授一套剑法下来,估计就能终生受用了。 然而,自江州一别,燕赤侠远赴京城参加弘法大会就音讯全无,天大地大,哪里找得着人?更不用说找着人后人家肯不肯传授的问题了,还没到那个份上。 哎…… 陈剑臣悠然一叹,抬起头,望着高高的驮马塔顶,心想这诗词比赛要定在这塔上,让一众生员代表爬上来实在有点够呛。 ――今天他和婴宁早早就离开开泰学院,在城中跑了一圈步,然后来到驮马塔下吃早餐,等待其他人的到来。只是如今时候尚早,其他人都还没有见影子。 “公子,如果你真想学武的话,婴宁可以去借几本武功秘籍给你学的。” 她所说的“借”,当然别有涵义,只是读书人的事情当要美其名曰,说白就没意思了,婴宁固然不能算是读书人,但起码也是一只读书的狐狸。 陈剑臣摇摇头:“不必了……嗯,就算拿着秘籍也无法照葫芦画瓢。”对于武功秘籍这一类的存在,他持怀疑态度,真那么好学,到处都是武林高手了。武学武学,其实应该和道释异曲同工,必须有师傅因入门,手把手地教,才能学出来。 况且,有了修士的世界,对于武林高手的定位,不可避免就降低了好几个档次。 “老板,来一大碗刀削面,加辣椒的!” 这时候,摊子上又来了一个客人。 此人身材不高,穿着蓝色的长袍,貌似普通,只是眼眸子间或一转,隐隐有精悍之意流露而出,他裸露出来的手掌,长大,厚实,充满了力量感,绝不想寻常人的手,一看就知道练过的。 陈剑臣不禁多看了一眼,随即结账,带着婴宁离去。 走出去一段距离后,婴宁忽道:“公子,刚才那人应该是练武之人,他身上的血气十分旺盛,功夫不浅的样子。” 身为狐狸精,她的触感敏锐,不会感觉错的。 高手? 说高手,就见高手? 陈剑臣忍不住再回首瞥了一眼,不料对方竟有感应地恰好回头过来,四目相触,有莫名的意味在空中荡漾。 嘿…… 陈剑臣展颜一笑,很自然地别回头来,负着双手,走向驮马寺。他却不知道的是,自己脚下这一段路,在半个时辰前,燕赤侠正踏步走过。只不过他们所走的方向不同,一个向南,一个向北罢了。 算算时辰,其他的人应该差不多要来到了;今天,应该会有一些精彩的事情发生…… 第一百六十七章:人妒 “看呐,那是岳麓书院的尘依公子…………” “舜天书院的易风公子在那里呢……” “哗,国子监的郑公子,郑公子!、。 一片尖叫声起,来自驮马塔边上栏杆处的几十名女子之口。这些女子衣着姹紫嫣红,打扮得huā枝招展的,见到郑书亮他们,几乎是扯着喉咙来喊这一幕,非常的给力,给力到能让陈剑臣无语。他压根没有想到会出现这一幕,既视感非常的强烈。以前常常听说才子出行,后面往往会跟着一屁股的“huā痴”前呼后拥,风光无限,但也就是听说而已,并未真正见过。 现在,终于见着了。 由此陈剑臣顿时想起一个典故,在前世的古时有叫“潘岳”的美男子,每当出行之际都会被无数的女子扔huā掷果,有诗为证:“潘郎车yù满,无奈掷huā何”。 无它,想得潘郎一顾而已。 陈剑臣也曾很“小人”地想,在这乱扔东西的过程中会不会有妒忌发狂的男人混在队伍里扔臭鸡蛋,乃至于石头呢? 〖答〗案显然有可能。 至少,现在陈剑臣身边的这位“萧春宫”便不无妒忌地道:“留仙学长,我决定再画一幅“才子相搏图。,破布帛为肉搏也。” 陈剑臣哑然失笑,道:“人和人,是有差距的。” 旧话重弹,萧寒枫黯然一叹:无可否认,在外貌上他与尘依、易风、莫远、郑书亮等实在相差太远。 本来陈剑臣也算是个气宇轩昂的美男子,但因为不着重修饰,衣装朴素的缘故,看起来难免就有些寒酸气,跟那几个声名在外的才子比起来立刻相形见拙。 人靠衣装,至理名言。不管在哪个时代落拓者都难以混得开。 只有在故事里头,穷书生才会是主角。 几大才子,个个衣袍飞舞,头戴儒巾,有风一吹背后两根绸带飘呀飘的,不知多飘逸,而手中一年四季都少不得的一柄名贵洒金折扇,时不时啪的一下打开,扇面上或有山水,或有诗词,或者字画合一从头到脚,无一处不彰显才子的风范来。 这风范可不是只靠一身行头就能穿出来的,而是要多年的积累沉淀才能完美体现。 除了行头,俊俏的五官搭配也是才子标志xìng的形象之一”“以貌取人”历来都是“潜、规、则”天生长得好的人总会额外能取得别人的好感。而生得一副好皮囊,日后如果有机会考上殿试面圣之时,显然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陈剑臣可记得很清楚在传说中,捉鬼天师钟尬虽然满腹才华,但就是因为长得丑陋而被刷了下来,一怒之下触柱身亡的传说未必属实,然而眼前所见却丝毫不差。 开泰学院举办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的事情,乃浙州一大盛事,早传得沸沸扬扬的几乎家喻户晓:而今天各地生员来驮马塔比试诗词的消息也早早就传播了出去,这才有大群女子过来围观的盛况出现。 如今的天统王朝,固然还讲究“男女授受不亲”但比起以前不知开化〖自〗由了多少,女子稍微大胆一点的,遇见心仪的男人马上就会赠以贴身物品,以表示“sī定终生”之意。因为特殊的时代背景所以导致大批“女追男”的情况出现,至于最后男方能否提亲成功那就属于另外的事情了。 郑书亮等人明显久经场面,此时纷纷lù出了优雅的笑容回报众女的尖叫。 女子们的喊声顿时更加震耳yù聋了,她们年纪都不大,最多二十出头,基本出身当然不会是大家闺秀,绝大部分都来自烟huā之地,属于迫切要找良人依附的类型。 “易兄,你看今天那边陈剑臣孤身只影,可见人缘差到极点,人缘差,自然便是品xìng有问题了。” 此时来自石鼓书院的莫远冷笑着道。 这一趟开泰学院举办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来自国子监的郑书亮当然是大热门,然后轮下来就到他莫远、易风、尘依三个了。他们三个,虽然出身不同,但彼此惺惺相惜,早就在游学的过程中结识,一起还得到一个“岁寒三才子”的美誉,可以说在文坛之上已薄有名声,属于一代青年才俊。 奔赴浙州,他们可谓雄心勃勃而来,在第一关书法考核中,三人的成绩都为甲等中品。这成绩也算不错,但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仅有的两名获得甲等上品的生异当中,其中一人居然为陈剑臣。 陈剑臣是谁? 事实上在此之前他们根本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相顾茫然,等出了成绩才四下打听到陈剑臣的来历,原来只是一个出身江州明华学院的生员。 被一个突然间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来自三流学院的生员压住一头,抢走了风头,岁寒三大才子如何心服?他们当即就去赏析陈剑臣所写的“思九邪”三个大字,并挥毫写文,从各个角度,把三个大字的一笔一划分解开来地分析,品头论足一番,说这一点点得不够正,那一撇撇得不够圆转等等。 反正行尽吹毛求疵之能事,归根到底就是说陈剑臣所写的三个大字根本不配三位评委夫子的评语。 他们的赏析文章,同时得到了一大批生员代表的附和。 到了后来,听说陈剑臣居然为了一个小小的书童和郑书亮交恶更是不免有几分幸灾乐祸,心道:此子无礼,果然是一副暴发户嘴脸,自以为写字得到甲等上品成绩就目空一切,自傲自狂起来了,连郑书亮的面子都敢戏耍驳斥,这不是自讨苦头吃吗? 果然,听闻陈剑臣和郑书亮的交恶后,本来有一些还想和陈剑臣走近乎的生员代表都裹足不动了,他们不是笨人,站队当然要站在有利的一边。而不管怎么比较,郑书亮都能够甩开陈剑臣几条街。如果这时候还去和陈剑臣交好,那不就等于和郑书亮交恶吗? 圈子,哪怕只是文坛上的圈子,也会这般利益分明。 陈剑臣的孤单,更加反映出他的势单力薄,而在文坛上,没有圈子庇护的文人,总会受到各方面的排斥…… 然而对此陈剑臣似乎毫无察觉,也无动于衷,他本就不喜欢拉帮结派,更加因为身上怀着的秘密太多而习惯xìng地总与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别人对他敬而远之,他反而求之不得。如果只是为了互相吹捧, 互相虚与委蛇而必须加入圈子里头,他宁愿独身其外! “今天的诗词考核正式开始,各生员代表请入塔内!” 随着学官的一声吆喝,获得诗词竞赛资格的三十名生员代表鱼贯而入塔内,而各大书院的先生学政大人都不得随行,更不用说各位生员的随从书童了。 “婴宁,你就在外面树下等就好了,我很快就会下来的。” “嗯,公子加油,把这些才子统统踩在脚下!” 婴宁的话声有些大,被不少边上的生员代表听见了,纷纷侧目而视,无不心想:“此子狂妄,就连跟在身边的小书童都狂得没边了,难不成想成为公敌吗?” 陈剑臣果然有了“公敌”潜质,入塔的时候,他落到了最后面,一个人孤零零的,和倒数第二人距离了好几步远,仿佛所有人都不愿和他站到一块一般。 这时候明华书院的许夫子有些愤愤不平道:“学政大人,那些书院生员忒无礼节了。” 顾学政不以为然,手捋胡须道:“许夫子,不招人妒是庸才,无妨。”说实话,陈剑臣的表现着实让他喜出望外,属于非常大的一个惊喜。 他本想着只要陈剑臣能通过第一关进入到第二关就满足了,就足以给江州,给明华书院,给他挣到了面子。没想到陈剑臣居然一飞冲天,在书法关内取得顶尖的成井,足以用“一鸣惊人”来形容了。 想到这里,他心情大好,虽然之前陈剑臣的态度有些问题,但回想起来,实在是其xiōng有成竹的缘故,反而是自己操之过急,语气过重了。不过这都是小误会,一席话后误会早就烟消云散,不复存在。 “此子果然有些门道,很可能今天也能胜出呀,要知道他当日那首《黄昏》可是脍灸人口,传诵一时,以其诗才,过今天这关应该还是大有机会的……” 水涨船高,对于陈剑臣的期望一下子就膨大起来。 抬起头来,见到国子监的风学政,念头一动,主动过去一抱拳:“风兄,承你吉言,我江州的学生果真考到一个甲等上品的成绩出来了。” 风念歌面sè有些不自然,淡然道:“第一关而已,顾兄可不要高兴得太早了。” 顾学政哈哈一笑:“我明华书院只是三流书院,本就期望不高嘿嘿,某人就不同了,如果铩羽而归,只怕要被笔伐口诛,无地自容吧。” 作为天下书院的执牛耳者,如果国子监的生员代表无法折冠,夺走圣上御赐的“天下第一才子“匾额,身为学政,难辞其咎,甚至乌纱不保都很有可能。 风学政顿时面sè铁青起来。 在政敌面前,顾学政难得的一次扬眉吐气,大感痛快,负手大笑而去。(!。 第一百六十八章:过关 驮马塔内很是清幽,里面几乎一无所有,不存在什么家si摆设一释家本来就主张朴素,加上之前经过好几次的清剿,塔内的原属于和尚们的东西差不多都被清除出去了,最后只剩下这么一座空塔架子留在此地。 近年传闻,释家中兴,驮马塔边上将会在原址处重建驮马寺,到了那时候,驮马塔将会恢复昔年鼎盛的荣华来。 这个传闻〖真〗实度非常之高,自从去年圣上正明帝大开弘法,各大州府都揣摩到圣意的变化,纷纷大兴土木,驱役民众,在城府中支持释家和尚建立庙宇,如此势头,直如燎原。 其实朝廷中反对弘法的声音不绝于耳,但都被〖镇〗压了下去。典型代表当为聂志远,因为反对弘法的缘故,上书给皇帝,不料迎接他的,是从知州直接被撸到九品知县,如今甚至知县都做不成了,一落千丈,直接沦为阶下囚…… 圣上的态度前所未有的坚决,黑衫卫活动的频率空前密集,到处都在抓人,打人,杀人,黑云压城城yu摧的紧张气氛开始覆盖住整个天统王朝,山雨yu来,一触即发。 因为交通不便,资讯蔽塞,关于局势的变化,陈剑臣并未了解太多,但管中窥猫,已见一斑。 『乱』世,真得快要来临了…… 如此环n,浙州这边还在大张旗鼓地举行天下第一才子竞赛,却不知道是暴风雨前的平静呢,还是粉饰太平。 “各位,请留在此处,容老夫分说一下今天诗词竞赛的规则。” 进入塔内后,塔门被扣上,众人都留在第一层,听评委论说规则一今天三位评委,来头不小,年纪都过huā甲,俱为文坛上的老前辈级的人物,德高望重,无一不是时下的诗词大家。 对于三老,陈剑臣还是昨晚才知道他们的身份,个个都成名几十年了的,在浙州,乃至整个王朝内都非常有名望。据说他们终生都没有入仕做官,而是选择做清闲的士大夫,寄情山水。这般作为,更可以增添他们在文坛上的清誉。 此刻说话的夫子姓苏,字春秋,擅长写五绝,可是出版了三本诗集的大诗人,人又称其为“苏五绝“。 “今天的诗词比试主要分为三关,第一关,就在第一楼处,过关者才能往上爬,第二关会设在第九层处:只有能通过第二关的人才能爬上此塔巅峰,迎接第三关的挑战。” “不过。补充一句,只要能完成第二关环生员都将获得明天,也就是最后一天时文比赛的资格。好了,该说的都差不多说完了,下面就由老夫出题,主持今天诗词的第一关。 说完,他站立塔梯口处,目光很威严地往下一扫,诸人顿时鸦雀无声,静静地垂手肃立着。 苏老很满意地捋一捋胡须,悠然道:“老夫平生擅于五绝诗体,就以此为体裁嗯,你们先拿出文房四宝,准备好。” 簌簌之声一片起,三十名生员代表当即从书筐内取出文房四宝来。 因为塔内没有摆设桌椅,就直接把纸铺到地面上塔内的地板都是用整齐的责砖铺成的,因此很是平整。 以地面为书案,磨好墨,提笔在手一这般的比试环境一干人等几芋都是第一次经历,紧张之余还有些新鲜。 见所有人都准备好了,苏老继续道:“如今春光灿烂,万huā齐放,当以“huā。为题目,你们即时赋诗一首,时间为十步之内,但大家要注意,除了题目之外,诗中不可出现任何一种huā名,乃至于huā字本身,否则便是违规,无成绩可言。” 十步时间,赋诗一首,五绝,以huā为题目,但诗中又不得出现一个“huā”字。这要求,说高但又不算太高,但也低不到哪里去。光是十步的时限,就足以把一批人拦在了塔下。 “现在开始,一……” 苏老既为评委,这计时的工作当然由他完成,只见他马上开始迈起步伐,从塔的一边走向另一边。 “一”字出口,所有生员代表立刻皱眉凝思,准备下笔。 “嘿,小意思而已。” 听完苏老的题目,郑书亮嘿然一笑,只沉『吟』片刻,很快就挥毫书写,转眼间便写好一首五绝在纸上。 “六……” 此时苏老才走出六步而已。 郑大才子很洒脱的放下笔墨,还往纸上吹了一吹。只恨这次规则不允许提前交卷,否则自己定然可夺得魁头,一骑绝尘。 他心中有几分得意地张望…其实主要是望那边的陈剑臣。一看之下,不禁一征。就见到陈剑臣坐在那儿一动不动,犹如老僧入定,手中的笔墨不知何时放了下来。看他模样,似乎很早就进入这般状态了。 难道说他比自己还要快就写出了诗作? 这怎么可能? 郑书亮心中惊疑不定,实在无法相信对方竟会快过他。莫非这陈剑臣早就知道了考题,以致早有准备…… 不,这更没有理由根据。 一泄lu考题,在王朝内属于杀头的重罪。一旦被人告发,被查了出来,不但身败名裂,而且人头不保。故而,无论是正规的科举,还是民间的竞赛,出题者都会三箴其口,力保考题不会被他人知道。 “十!时间到,停笔!、。 苏老停住脚步,立定。目光往下一扫,生员们手中的笔都不约而同地放了下来,其中有几个还没有完成诗作的,放笔的时候很不甘心,却又不敢违背评委的意思。 “收卷!” 一声令下,傍边站立的两名协助考核的助教立刻走下来,把所有的卷子都收了起来。 三十张纸,叠在一块并没有多厚。苏老拿在手上,马上进行评审,看到没有写完的,立刻丢到一边去。 纸张飘然落地,不用说,纸张笔墨的主人也落地了。 苏老评审的时候颇是投入,一时皱眉,一时失笑,一时作欣赏状。 不用半盏茶时间,所有诗作都评审完毕,入通关者,十人而已,又逐一地在对应诗作边上的空白处写了评语。然后他吩咐助教,将十张诗作用浆糊贴到塔壁之上,供所有人观看。 刚一贴好,众人立刻拥挤过来,要看自己有没有过关,神情迫切,仿佛在看科举皇榜。不过郑书亮,岁寒三大才子,以及陈剑臣都站在原地不动。当彼此的目光相碰,立刻有异样的情绪冲击在一块儿,好像无形的刀光剑影,错综交锋着。 看着镇定自若的五人,那边苏老大有赞赏之意,一挥手,示意助教念出过关的十人名单。 那助教不敢怠慢,拿着名单就宣读出来。其实就算不宣读也没有什么了,因为贴出来的十幅诗作,空白处的署名已清清楚楚地告诉大家,谁是过关者。 毫无疑问,郑书亮领崭,岁寒三大才子全部入围,其他还有数人,以及陈剑臣。 听到陈剑臣的名字,郑书亮心里不由自主地抽了一下,又想起对方比自己还要快的速度,这个事实让他不得不要重新审视陈剑臣一番。 一会之后,苏老宣布出局的生员代表全部要离开,不得留在塔内,最后只剩得十人,空间一下子就空闲了出来。 这时候,郑书亮等人再也按耐不住,走过去看贴出来的其他人的诗作,要诵读一下,用以比较。 自古文无第一,比较高下之心人皆有之。 “微风摇紫叶,清lu拂朱房:中池所以绿,待我泛红光。” 这就是陈剑臣所交的五绝:《咏芙蓉》。 从立意的角度上看,此诗称不得上佳,但无疑属于一首清新宜人的好井作,符yun规则,用来过第一关没有丝毫问题。 这,便足够了。 读完此诗,岁寒三大才子互相对视一眼,面sè变得有些凝重。对完眼后,他们不约而同地去看郑书亮的脸sè,却见到郑书亮表现得出奇的平常自然,似乎丝毫没有介怀。 “好了,你们可以上去了,老夫年老体弱,就在下面等候吧。” 今天三个评委,分关把持,早有安排,无需一起审核。 塔外,各家书院的领导,以及生员们的书童下人都在翘足等待,等待结果出炉。那三管家见到婴宁在一边坐着,立刻凑过来,道:“小哥儿,考虑得怎么样了?” 婴宁没好气地回答:“考虑什么?” “离开你家公子,过来郑国公府呀。你跟着你那寒酸公子,没前途的。我敢保证,一会之后你家公子肯定是第一批出塔的人。” 婴宁晒然一笑,诘问:“你能拿什么保证?” “你……” 张三有点被问怔住了,他又不敢说“拿人头担保”这样自绝退路的狠话来。就在这时候,塔门打开,二十名被淘汰的生员代表垂头丧气地走出。三管家立刻圆睁双眼看,要看出一个陈剑臣来,但令他失望的是,无论怎么样看,都没有见到陈剑臣的身影。 嘻嘻! 婴宁的笑声,清脆干净如风铃,但张三听到耳里,没来由就烦躁起来。(!。 第一百六十九章:先生 诗词比试第二关安排在驮马塔第九层,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高度驮马塔的建筑设计,一层高度约莫有七尺,梯子用坚实的杉木打造而成,拾级而上,走上九层处!对于体质孱弱的书生们而言,算是一次考验,更何况身上还背负着书筐? 走不到五层去,就有两、三个生员喘着粗气了,速度一下子降慢下来,拖在了后面,而本来落在最后的陈剑臣却一步步地毫不迟疑地超越了他们。 “今天比试,何以偏偏要安排在驮马塔内?没来由的累人” “谁知道他们是如何安排的?” “听说这主意出自横渠先生。” “一向以严格著称的横渠先生,新学大家?” “可不是嘛。” 提及横渠先生的名讳,诸人当即住口,不敢再妄作非议。大家眼前仿佛突然出现一位神sè严肃的夫子形象来,端正严明,气势压人。 关于横渠先生,陈剑臣有所耳闻,知道他是浙州文坛首屈一指的大儒,也是开泰学院的院长。 开泰学院院长之位,可不同于明华书院的院长之位,能坐上去的绝非等闲之辈。这横渠先生张姓,名“通”字“三变”他四十岁高中状元,官最高时做到了翰林院大学士。不过由于其xìng格jī进,和朝廷政令不合,一直不得皇帝赏识,故到了六十五岁时便自动上书告老还乡,回到家乡浙州,担任开泰书院的院长一职,专心教育树人。 横渠先生属于典型的实干派,严于律人,更严于律己,他所提倡的教育方针也与时势颇多不同,其中一项主张就是要求读书人不能只顾死读书,还要兼顾锻炼身体。在开泰学院的院规里头,便有相关规定,要求生员每天练《五禽戏》。 不但如此,他还提出“通经致用,躬行礼教”的理论,以及“民胞吾与”的伦理思想,反对空谈玄学,更明确表lù出反对释家的立场来。 横渠先生学识渊博,隐隐自成一派,名曰:新学。 只是这新学一直不受朝廷重视,而且常常受到其他儒家流派的攻击:说读书人就是读书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体面,何必要去练武? 练武,那属于武夫行径,匹夫之勇也,不足一提:又因为横渠先生的“通经致用”里提倡读书人着重见识实践,应该多参与到工艺这些行业去,学以致用。遂招致更加猛烈的攻击,说这些理论简直“误人子弟”要知道在天统王朝,工艺人的身份属于“下民”读书人一般是看不起的:又怎么能自降身份和他们厮混到一块儿去? 根本就是胡来。 来到开泰书院,陈剑臣听闻了许多横渠先生的传闻,甚是钦佩,从他的立场看,对方的主张极睿有远见,和前世的理论多有契合之处,充满了真知灼见。 陈剑臣也曾远远见过横渠先生一面,正是一个身材中等的清癯老者,衣装朴素,留三缕长须,长长的拂到xiōng前,根根雪白,看上去,倒有点像一把拂尘。不过彼此身份悬殊,却不得一谈。 由此,陈剑臣大概也知道为何横渠先生要安排诗词比试的场所在这高塔之上了,除了要生员们身体力行地登高实践外,只怕和驮马塔本身的来历也会有些关系。 陈剑臣走得快,并没有耗费太多时间便走到了九层处,半途中郑书亮等人见被他超过,当即不服气地咬紧牙关加快脚步。只可惜无论他们如何使劲,最后都只能落到了后面。心里只能自我安慰道:陈剑臣乃山野出身,自小肯定干过不少粗活,才具有如斯体力。一言以蔽之,山野秀才是 ……, 坐镇九层的夫子姓章,身材矮胖,此时正坐在一张椅子上,看着依次上来的十人,目光一扫,眉头不禁皱了皱:他本以为上来的生员代表会有二十人左右,看来第一关就淘汰了不少,当下轻咳一声,站起来,手指连点,指着最先上塔来的前五人,道:“你们,可以上去塔顶了。” 有指着后面五个:“你们,可以下去了。” “什么?” “怎么回事?” “搞什么名堂?” 诸人爬上九层来,汗水都还来不及擦,正担心无法聚精会神应试就听到评委一刀切地说谁谁过关,谁谁被淘汰了,简直就像当头一闷棍,一点反应都来不及表现出来,只是满脸的惊愕凝固在面目上,面面相觑。 被章夫子点名通过的五人,除了陈剑臣和郑书亮外。 岁寒三才子只有莫远入围…剩余两个,俱是来自开泰书院的生员代表。 “夫子,学生敢问一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何不比诗词就妄断结果了?” 尘依一步踏出来,大声问道。 别说他,就连陈剑臣都觉得此事发展到这个程度,实在太坑爹了。 又或者说,整个所谓的“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整个过程都有一种不类不伦的感觉。 章夫子一摊手:“这就是我这一关卡的规矩,最先上到的前五人直接过关,至于落后的,只能下去了别问我,这规矩是横渠先生定下来的。”“荒谬,简直荒天下之大谬!” 尘依气呼呼的,实在没有想到会有这么荒谬的比试规则,他们是来比才子的,不是来比谁的脚程快的。 章夫子也有点无可奈何地道:“你等有不满,可以直接回书院找横渠先生抗议。但是现在,你们还是先下去吧。” “我一定会将此事公诸于世的,哼!这般的规则传扬出去,开泰书院定然会成为天下之笑柄!”尘依一拂袖,蹬蹬蹬率先下塔而去,只是心情jī动,下楼梯的时候差点一脚踏空。 下去的下去,上去的当然继续往上走。 等所有生员都离开后,章夫子呼的一下坐回椅子上,苦笑着道:“张三变呀张三变,你要和圣上怄气,但不该拉我们下水呀,哎何苦来着?” 不说下去的五人觉得冤枉憋屈,就连上去的五人也是满头雾水,大有啼笑皆非之感,这次通关真是通得糊里糊涂。 莫远见到郑书亮如有所思的神情,心中一动,一抱拳,问道:“郑兄,对于此事,莫非你知道些什么?” 郑书亮呵呵一笑:“横渠先生一舟别出蹊径,以作风奇特闻名,就算制定这般规则也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莫远观其神sè,知他有所隐瞒。 莫远不是笨人,忽而脑海灵光一闪,似乎想到了什么,念及其中很可能涉及到庙堂之上的争斗,顿时噤若寒蝉,不敢多问了。如今正是多事之秋,不该问的东西还是不要问的好。关乎横渠先生所代表的新学和朝廷之间的政见不和,他也是多有耳闻的。 由此推测出去:这开泰学院立院三百周年,本来属于一大盛事,但大张旗鼓地举办这个“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再加上当今圣上御赐的牌匾,规格之高,实在百年难得一遇,两者情况一结合起来,不免就让能人想入非非。 此事不简单! 开泰学院,后院,曲径通幽处,正有一座青涛小楼。 此楼,名曰:先生楼,正是开泰书院院长横渠先生的居库。此时,横渠先生正在厅堂会客。 说是客人,其实应该说是学生。 当年风念歌可是跟随横渠先生学过三年时文的:“先生,圣上手谕你老已经看过了,还望先生三思。” 横渠先生面sè凛然:“念歌,当今圣上正青春年少,血气方刚,难免志气高远,要想创立宏图伟业。但yù速则不达,如此反而会被jiān佞所乘,致使种种祸国殃民之事发生。吾读圣贤书,所为何事?决不能同流合污,见风使舵而行。” 风念歌面sè一变:“先生,识时务者为俊杰呀。” 横渠先生面无表情:“吾本非俊杰,一读书人而已。念歌,明天之后,老夫自然就会辞去开泰书院院长一职,如此,上面那些人就能安心了。”风念歌惋惜地道:“先生何必一定如斯?其实圣上还是很欣赏先生的学问的,年前还想请先生进京,参加弘法论禅呢。” 闻言横渠先生哈哈一笑:“吾不修禅,何有〖言〗论?反正我就一句话,圣上要借开泰书院建院三百周年之际举办这个所谓的天才第一才子大赛,用意深远,我懂。但吾既为院长,一切就要由我来定规则,绝无商量余地。至于最后不管谁得到这个“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那就各凭本事了。” 风念歌见他意思坚决,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便起鼻告辞而去。 厅堂中,想及圣上手谕的内容,横渠先生犹意气难平,忽然喝道:“笔墨伺候!” 当即有书童走出来,在书案上铺开文房四宝,磨好浓墨。横渠先生提笔礁墨,刷刷刷就在纸上写字,八个大字:“无不知则无知,有不知则有知!”!。 第一百七十章:最高 (新的一周,求推荐票!) “又出来五个!” 驮马塔下围观的众人见到尘依他们出来,顿时嚷嚷道。不过见到五人面色厌厌,一看就知道他们是被铩羽而归的,心情不好。 “咦,那陈剑臣还没有被刷下来?” 张三管家瞪得双眼如铜铃般大,硬是没有看到陈剑臣的踪影:这穷酸秀才莫非有真本事? “我早说了,我家公子肯定会拿到第一的。” 旁边婴宁正拿着一串鱼蛋在美滋滋地吃着。 三管家冷笑一声,心里暗骂一句:天真。 他从京城来,早得到一些的小道消息,虽然不确定,但两三分把握是有的。说白了,这皇帝御赐的“天下第一才子”的匾额就是为自家公子量身订造的,旁人不管如何都只能干瞪眼,根本无法抢夺了去…… 只是这陈剑臣如此棘手,倒很有些出乎意料之外。 …… “大致规则就是如此,你们可先抽签,抽完签后老夫再出题目。特别说明一句,题目只有一道,所有人都相同的。” 驮马塔第十八层塔顶之上,高处多风,凉风四来,很是宜人;俯览而观,偌大的浙州城府尽收眼底,街道上人群如蚁,景色甚为壮观,让人油然生出登高望远、居高识微的旷阔胸怀来。 壮哉! 听完今天最后一关卡的比试规则,郑书亮等人皆是皱眉,好不郁闷:按照评委所说,抽到最先回答的人岂不是吃了大亏? 规则之下,本来每个人有七步的时间,但因为有先后次序,而且题目一致,如此就导致第一人只有七步;轮换下来后,第二个人就等同于有十四步,第三人则再增加到二十一步的时间了……越排在最后,准备的时间越充裕;时间越充裕,自然准备得越充分。 今天最后一关比试,并不是竞争第三天时文八股的比试资格,仅仅只是争一份名头罢了。但这名头,却是天下读书人所孜孜追求的,重要度不言而喻,谁都不愿轻易放弃。 这时候,主持第三关卡的黄老夫子已经把写好次序的五张纸条折叠好,放进书案上的一个小纸箱内,随即懒洋洋道:“抽签开始!” 说实话,这些规则过于儿戏,形式和平时举办的各类诗会词会截然不同,黄老夫子本来并不愿意执行,无奈横渠先生一意孤行,只得卖他一个面子,聊以爬到这塔顶来,做个评委罢了: “三变兄呀三变兄,圣上旨意,路人皆知,你又何必再逆圣意,徒惹圣上不快?” 想及当今圣上,黄老夫子不禁面露古怪之色,觉得皇上自登基以来,所行种种,皆有不同寻常之处,尤其《文字法》、《新田法》、《拆迁法》等新法的施行,由于施行的速度过猛,过急,不可避免的引起大面积民愤民怨,实非国家之福…… 如此种种,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皇上过于年轻,急于求成了。 当然,这些腹诽之言黄老夫子是不可能说出来的,只能在肚子里转悠一圈就平息下去,永远不会诉诸于口。要知道纵然名望如横渠先生,对于朝纲时令诸多不满,可不能摊开了说。 说实话,往往会导致祸从口出,此祸能致命呢。如年以来,朝野一片哀鸿,不都是说了实话的缘故嘛。 “啪”的,黄老夫子将手中折扇打开,扇上“明月入怀风过耳”七个大字赫然展现,凛然有古风。 第一个上来抽签的是郑书亮,他昂然而前,从纸箱内拈出一张小纸条,展开一看,嘴角露出了微笑: 三! 纸条上写着的是个三字,表明他会是第三个出场答题的。这个次序对他而言,足够了。 其后诸人鱼贯抽签,陈剑臣排在最后,但他抽到的,赫然是一张写着“一”的字条。 结果公布后,拿到第五次序的莫远心中好不畅快,摇着折扇笑道:“投机取巧者,不免恶果自种。”言下之意,自然是讥讽陈剑臣故意落到最后才抽签,想偷鸡,不料偏偏还是抽到了头筹。 对于他的讥讽,陈剑臣并不在意:大家本来就不熟,眼下又是竞争关系,冷嘲热讽在所难免:文人比试,固然是雅事,但其中的龌蹉也绝不会少。唇枪舌剑,并一定逊色于刀光剑影,尤其学派之争中,争吵到最后赤膊相见者也有之。 对于这个所谓的“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随着正是赛程的拉开,陈剑臣越发有看法,觉得和想象中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平时每逢佳节,元宵中秋什么的,在江州也是常常有诗会词会举行。这些诗会词会往往是读书人显露头角的绝好机会,一首佳作出来,传诵一时的话,个人的名望就算打出来了。 但对于这些文坛集会,陈剑臣基本没有参加过,他性子本就不好热闹,属于比较淡泊的类型;加上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对于诗词上的造诣本就肤浅得很,除了一肚子记忆之外,其他实在有些难以拿得出手。 因此,他还是偏向于书法一途,以及时文。 当今形势,时文八股才是科举主流,只要把这方面搞好了,并不愁出路。 抽签完毕,黄老夫子站起来,扫了诸人一眼,其中目光停留在陈剑臣身上的时间久了些――对于此子,他当然认识的,明华书院的生员代表,本来属于不入流的存在,不料在第一天的书法比试中脱颖而出,夺得甲等上品的成绩,实在令人眼前一亮。 关乎陈剑臣的字,黄老夫子也是看过的,不错,有功力,在年轻一辈子属于顶尖的水平了。 突然杀出来的一匹黑马,无疑算是这个比赛上的一大惊喜了。 这个比赛,其实根本不是开泰学院的本意,而是庙堂之上某些人所鼓吹出来的形式而已。以横渠先生务实的作风,他也不可能会主动举办这么一个才子竞赛。 其中内情,只怕得横渠先生才知道了。 今天陈剑臣同样来到了最高的塔顶之上,看来果然是有几分本事的,按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那匾额之争断然会萌生一些变数来。 只是这样,无端的又让人头疼。 “学生陈留仙见过先生。” 陈剑臣恭敬一作揖。 黄老夫子很满意地捋一捋胡须,道:“你就是陈留仙吧,不错。” 这都是不咸不淡的客套话,寒暄,一笔带过。 陈剑臣于是肃立,听对方出题。 黄老夫子靠近塔顶边上,举目远眺,一会之后,道:“就以此塔、此景为题吧,作七绝之体裁。” 这一个诗题比较空泛,比较适合发挥,借景抒情的空间很多,但也正因为如此,能出佳作的几率反而比较低,毕竟属于即时赋诗,时间有限。 诗题一出,后面还没轮到的四人立刻紧张地在心中酝酿起来,这个时间差,必须要掌握好,应该好好利用。 但陈剑臣只是略一沉吟,迈步走上前去,站在书案之上。 书案早就铺开了纸张,笔墨伺候好了。陈剑臣提起笔,不假思索,刷刷刷就开写起来―― 好快的速度! 不但其他四名生员代表,就连黄老夫子都为之一叹。 从书法到比诗,这陈剑臣所表现出来的速度实在令人咋舌,莫非这就是他的长处,长处在于有急才?传闻中有才子一篇文章下马而就,杯酒能成,堪称神速,如今陈剑臣的表现也没有差得太远去,如果他所写出来的诗作质量尚可的话,就凭这一手急才,已能蜚声天下。 陈剑臣下笔如飞,片刻之后七绝写成,搁笔立在一边。 黄老夫子抬头一看,情不自禁诵读而出:“浙州城上驮马塔,闻说鸡鸣见日升;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好诗,好诗,当浮一大白!” 读完之后,他不禁抚掌一拍,拍在书案上,差点要把砚台给拍翻了去。 黄老夫子乃是诗道名家,眼光老辣,一首诗词的好坏只需看一眼就能有个判断了。他读陈剑臣写得这一首七绝,不但完美契合自己所处的诗题,而且表达清晰,意境深远,尤其最后结句: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 结句警醒,完美结合此地此景,借景抒情,充满了一种朝气蓬勃,气势豪迈的志气来。“身在最高层”五字,先声夺人,无论诗境,意境都一下子拔到最高点去,隐隐有俯览众生之意。 再读多一遍,又有新的意境出来,“鸡鸣”、“日升”、“不畏”、“浮云”等等字词似乎都别有所指,包蕴涵义…… 好诗,端是好诗! 黄老夫子见猎心喜,心情竟然难以自抑制:“此诗一出,自此驮马塔无句焉!” 听到这句评语,余下郑书亮四人面色皆如死灰。其实就算没有这句评语,先前听到黄老夫子诵读之时,郑书亮等人的心就早乱了,本来酝酿构思好的诗句,一对比起来顿时就像孩童涂鸦一般,根本上不得台面。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这一上去,无疑等于自取其辱。本还想着陈剑臣第一个应题搭诗,吃了大亏,终于有机会看他出丑被打脸了。熟料此子率先上去,不声不响的一首七绝写出来,直接得到了夫子一句“此诗一出,自此驮马塔无句焉”的高度评语,把所有人的思路都堵死了。 真是不当人子啊! 第一百七十一章:打斗 入夜的浙州,和江州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天下城府多相似,一言以蔽之:很多的房子,很多的灯火。 时辰尚早,夜市正盛,街道上人来人往的,境况虽然比起白天有所式微,但总体而言还是比较热闹。尤其是小吃摊子,烧烤,粉面,琨钝非常之多,每一个街口处都摆了两三家出来,招呼过路的人吃喝。 此时陈剑臣就走在浙州的中街之上,旁边婴宁手提一盏灯笼,稍稍走前一些,举着灯笼照路。 “婴宁,你饿了没?” “呃,有点。” 陈剑臣呵呵一笑:“那我们去吃点东西吧,你想吃什么?” “烤鸡翅膀!” 婴宁脱口而出。她的爱好正和jiāo娜很相似,莫非俱为狐狸精出身的缘故? 陈剑臣道:“那就去那边那家吧。”率先举步,走了过去。 街角的一家夜宵规模甚大,看来是一家子全部上阵来做生意,一个中年fù人在擀面,男主人则负责下面:另外还有一名青年在边上做烧烤,看起来应该是他们的儿子。 摊子生意不错,等了一会陈剑臣两人才等到一张空桌子,坐上去叫了四只烤鸡翅,又叫了两碗云吞。 两人便面对面慢慢吃起来。 在江州,陈剑臣甚少出来吃夜宵,一般这个时候都是坐在书〖房〗中挑灯夜读,或者练字的。而负责他夜宵的,是阿宝。每到差不多时候,她便会端着夜宵进来给陈剑臣吃,或者是一盅汤,或者是一碗粉面,或者直接就是一碗用晚饭剩下的米饭炒出来的蛋炒饭阿宝是个贴心的好女孩子…… “公子,你在想什么?、” 对于陈剑臣的瞬间走神婴宁捕捉得很准确。 陈剑比道:“想起了一个人。” 婴宁嘻嘻一笑,却很理解的没有多问什么,倒免了陈剑臣一些尴尬。 “婴宁,快吃吧,我们也差不多时候要回开泰书院了。” 今天诗词比试陈剑臣再度折冠,获得最好的一个甲等上品成绩,独一无二:可以说是真正的大出风头,令无数人侧目。 皆因事前从没有人会想到有这么一匹黑马横闯而出,一点征兆都没有,简直可以说是横空出世,让很多人有一种措手不及的感觉,大大考验了诸人的心理准备情况。 获得了好成绩顾学政春风满面,午饭晚饭都是他请,请陈剑臣主仆,以及萧寒枫大吃了两顿。晚饭后,对于陈剑臣提出逛街的要求也很痛快的准了。 出来逛街,并没有什么东西要买,纯属于婴宁的主意。因为她想和陈剑臣一起提着灯笼逛街。 如此面已。 对于婴宁这样的要求,陈剑臣自无意见带着小狐狸精多在市井间走走也不是坏事,顺便,看还能不能打探到些关于聂小倩的下落来。 按照之前打探到的官方消息,聂志远被解押上京的时间会在才子竞赛后面,所以在时间上是能够安排出来的。如今聂小倩踪迹不明很可能出了浙州城府,那么跟着聂志远的囚车走,肯定就会找到聂小倩。 关于具体的计划…方案陈剑臣也有了草拟,只要找着聂小倩,即可见机行事了,有婴宁在身边辅助,解决事情的方式就大大丰富,也更加容易了。 婴宁津津有味地啃着一个鸡翅膀,浑然不顾形象。不过她现在作小 厮书童打扮在形象上也没有太多讲究:“公子,晚点再回去吧我还想再走一会呢。” 陈剑臣一耸肩:“那随你吧。” 开泰书院虽然到了时辰就会关门,但在婴宁面前一切凡间的门和墙都失去了屏障的作用。 晚点回去也无妨,反正现在的开泰书院肯定吵闹得沸沸扬扬的,自己就没必要再去搀和进去了。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此子有大才。” 开泰书院后院,小楼内,横渠先生面前正摆放着陈剑臣白天在塔顶上所写的这幅诗。而在他身边,一排溜坐着喝茶的,都是这次负责考核的夫子们。他们,本就是横渠先生的至交好友,这次受邀而来做评委。 黄老夫子抚着胡须道:“此诗虽然修饰简朴,但胜在言简意垓,并有深意,警句凛然。由此可知该子心xiōng产阔,他日必非池中物?” 这时候柳夫子疑问:“黄兄,你说那陈剑臣三步成诗,如此速度,只怕有些骇人听闻了。莫非他早有预料,猜测中你所要出的诗题,而早就做好了的?” 这并非不可能的事情,不要说这么一个规则松散的比赛,就连严格的科举,每年乡试估题估中的情况也大有可能会存在。 横渠先生一摆手:“那都是旁枝末节,陈剑臣能写出这一首诗,本身就属于了不得的事情。呵呵,老夫本想胡乱应付一番,不料竟涌现如此后生来,端是后生可畏。等此间事了后,老夫必须要和他见上一见。、, 黄老夫子忽问:“横渠兄,你果真去意已决?” 横渠先生摇头苦笑:“官家让步自有限度,我再不走,只怕会牵连九族,以及尔等身家了。” 他这句话说得严重,诸人无不sè变,从此话中隐约能得到许多不同寻常的信息来,事态发展,实在远超想象。 横渠先生再度看着陈剑臣所写的诗句,喃喃道:“不畏浮云遮望眼,无奈浮云已满天。也许老夫真得老了,再没有那般不畏的锐气。 换得年轻三十岁,哪怕金鉴殿上也会闯一闯,争一争,只是如今没法子了。不如挂冠而去,坐看风云还好些。其他的事情,只能靠年轻人去做了。”言语之中,意兴萧索,沉郁伤感之情显lù无疑。 在场诸人都是他相交多年的好友,彼此知根知底,却都是第一次见到其如此颓然消沉,心中俱一惊:莫非时势真已无可挽回了吗?又或者说,风云变幻,瞬间翻云覆雨,真是看不透呀伴君如伴虎,圣心最难测也。 “好了,我吃完了。” 婴宁拍拍手,掏出一方手帕来仔细擦干净小嘴边上沾染到的油啧,模样jiāo俏而可爱,穿着男装,更增另外的风情意味。 陈剑臣掏钱结了帐,两人正走出来,忽然前面哗然大作,紧接着兵器相碰声、惊呼声、惨叫声混成一团,俨然出了大乱子。 怎么回事? 浙州城府,平时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有衙役官兵巡逻,维护治安,等闲闹不出什么事情来。那么眼下为何会出现兵器交锋的声响来,难不成城中来了什么汪洋大盗? 陈剑臣一皱眉,事有反常,必有古怪,他就想带着婴宁上去看个究竟。 噼里啪啦! 他们还没有往前走多远,前面已有一群被恶斗吓得六神无主的百姓仓皇逃了下来,简直慌不择路,只想着能逃多远走多远。 “我等奉命缉拿贼人乱党,闲杂人等速速退避!” 前面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似曾相识,陈剑臣走近些看,正见到黑衫卫游击将军江钰手持刀剑,挥舞纷飞,将一名对手逼得步步后退。 那对手陈剑臣也看着眼熟,顿然想起,其不就是今天早上在驮马塔下吃早餐时所遭遇到的那个“高手”嘛。 当高手遇上了将军,明显不敌,身上已多处见红,有淋漓的鲜血溅出来,把衣衫都染红了。 江钰手中刀剑挥舞,章法严谨,毫无破绽,攻势虽猛,但并没有下杀手,嘴里喝道:“你是哪里来的贼子,竟敢趁夜潜入府衙,鬼鬼祟祟要作何勾当,速速束手就擒,百则别怪本将军辣手无情了。” 喊话很例牌老套,看来他想生擒对方,拷问来历。 那“高手”手执一柄奇门兵器,类似于铜,黑黝黝的一长条儿,颇是沉重,对于江钰的喊话丝毫不理睬,只找机会突围。每一次尝试,边上协助的衙役必有人受伤到底。 在自己眼皮底下被对方伤到己方的人,江钰面皮大感挂不住,怒气横生,攻势顿时一紧,嗤,其中精妙一剑从肋下传穿出,正中“高手” 右xiōng,刺入寸余,血huā飞溅。 高手往后便倒,在地上滚了两滚,将一个路边的摊儿滚倒。但他十分顽强,竟然没有就此丧失战斗力,将手中兵器往地上一杵,身子很敏捷地一耸,像个猿猴般弹跳而起,往街道黑暗处狂奔。 “还想走?” 江钰冷哼一声,如果这般情景之下还让对方走掉,那他黑衫卫游击将军的面子可就不用挂在脸上了。 “婴宁,救下那个人。” 在街道的另一边,静静立在街边屋檐下的陈剑臣忽然小声说道。 “嗯……公子自己小心。” 婴宁有些疑问,但没有问出来,而是嘱咐一句后,在第一时间使出术法,于没有第三者注意的情况下,骤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却是使出了隐身术,往“高手”逃跑的方向疾奔而去了。 有婴宁出手,相信能顺利救人下来,至于自己留在此处,反而不便。于是陈剑臣掉头往回走,撤回到先前吃夜宵的地方,却见到那一家子闻说有打斗,有官差缉捕贼子,生怕会被祸及池鱼,正在手忙脚乱地收拾摊子,要趁早回家了。 那男主人见到陈剑臣站着不动,赶紧好心劝道:“这位书生,你还是快走吧,1小心看热闹看出了祸端。,… 对于他的好意,陈剑臣报之一笑,但身子仍是站得直直的。!。 第一百七十二章:改变 (感谢书友“雪海梅香”的慷慨打赏,一路不舍不弃的支持,南朝铭记于心!) 夜,仿佛深了…… 春季的夜晚微微有些寒意,有风吹来,拂动街道上散落的垃圾,沙沙的发出轻微的声音来,似乎有什么小动物在上面走过一样。 哒哒哒! 急促的马蹄声从前面的街道上传来,显然有大队官兵在搜索着。看样子,婴宁应该是把那个江湖高手给救下来了,江钰追寻不着,故而要调动了守城的军队前来协助搜查。让对方从自己眼皮底下逃脱,江钰不火冒三尺才怪! 让婴宁出手,纯属来自陈剑臣的灵光一闪,根据只在于一点,对方既然前往浙州府衙窥探,显然不是什么杀人越货的汪洋大盗,反而很可能与自己一直苦苦搜索的事情有关联。而只要有可能性的存在,他都不愿轻易放过。 今晚无月,只得几粒寥落的星子挂在夜幕之上,散发出微茫的光。 突然起了一阵风,风中有黄光闪动,好像是一朵被吹落的小黄花――不对,如今季节,哪里有菊花盛放? 黄色的影子很快就飞到了身前,看得真切,很熟悉的样子,正是一只用黄符折叠而成的纸鹤。 纸鹤传信! 以前有过一次经验的陈剑臣很快就认出来了。 那小巧的纸鹤如通人性般径自飞过来,陈剑臣一伸手,它便扭扭歪歪地降落到他的掌心上,张口一吐,吐出一张小纸条来。 捻住小纸条,然后那纸鹤便失去了法力,被风一吹,就不知刮到哪里去了。 “公子,一切顺利,我回到书院了。” 纸条上娟秀的字迹写道,落款处还画了个指头大小的小狐狸,通体雪白,活灵活现,正朝着陈剑臣做鬼脸呢。 这婴宁,挺有心思的…… 陈剑臣哑然失笑,婴宁救下对方,直接躲回开泰书院倒是个明智的选择,毕竟官府方面很难进入开泰书院中搜索,那里会比较安全。既然确定事情的结果,他不再停留,径直返回开泰书院。 在前方的一个十字路口处,正见到一大队盔甲鲜明的官兵在把守,检查过往行人。这些官兵看见陈剑臣一副读书人的模样,一挥手就让他过去了。 畅通无阻地回到书院的小院子内,进入房间,就见到那“高手”斜靠着坐在角落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他身上的伤口经过了简单的包扎,止住了血流。 “公子,你回来了。” 婴宁从书桌后面站起,走过来,小声道:“他什么都不肯说……” 那相貌普通的汉子受伤不浅,因为流血过多的缘故,面色苍白如纸,一身的蓝袍到处都溅着血迹,看上去很恐怖,但其一双大手,犹自死死地抓住兵器,眼神警戒地盯着陈剑臣和婴宁。 “你们,为什么救我?” 他眼神一抹的变化,分明出卖了他的内心,显然也想起了早上一照面的邂逅,从而认出了陈剑臣两人。 陈剑臣坐在椅子上,忽然单刀直入地发问:“阁下夜探府衙,可否是打听聂大人的消息?” 汉子明显一愣,全身都绷直了,但转瞬之间,他又放松了下来,佯作惊讶地道:“什么聂大人?” 陈剑臣心里已明了几分,但神色不动:“当然是聂志远大人,莫非你想劫狱?” 这句话更是石破天惊,利刃一样插中汉子心坎,面色更白了些:“你到底是什么人?”他真想不出陈剑臣会如此说话,因为其明显只是一介书生而已。但回想起刚才被婴宁所救的过程,却是充满了诡异,古怪,自己根本没有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被救进这里来了。 汉子练武多年,自问在江湖上也算一把好手,但对于婴宁的手段完全看不透,如果自己能被称为高手的话,那婴宁岂不是高手高手高高手?又或者,他对方传闻中的修士存在? 想到这里,他心中凛然,越发摸不透陈剑臣和婴宁的来历了。 因为摸不透,所以不敢乱说话,只好保持沉默。 对于他的戒备,陈剑臣能理解,换了他,在搞不清状况的前提下,也绝不会托出自己的底细。 陈剑臣忽然笑了:“这位大哥,你可以放心,我们没有恶意的。” 他这么一笑,却更引起汉子的戒心,不知陈剑臣要玩哪一出?他可是老江湖了,哪里轻易就交底出去? 陈剑臣先是一阵沉默,忽然又问:“聂家小姐还好吧……” “你……” 汉子更加捉摸不定了,心中惊疑无以复加。 “实不相瞒,我是聂小姐的一位故友。” 汉子霍然要起身,却引动了伤势,痛得哎哟一声,不敢再动。可他真是顽强,并没有晕过去,而是侧着头问:“你是……” “陈姓,字留仙。” 到了这个时候,再隐瞒也没有多大的意义了,不如打开天窗说亮话,坦白了讲,更有助双方的交谈。 “原来是你!” 汉子惊喜交集。 陈剑臣眉毛一扬:“你认识我?” 汉子摇摇头:“不认识,不过师妹身上带着一幅字,她常常打开了看……我知道,写这幅字的人是陈留仙。” 师妹? 果不其然,此人不但认识聂小倩,而且还是聂小倩的师兄呢。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至于聂小倩身上所带的那一幅字,陈剑臣自是明白,就是当日送给她的那一首诗: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影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她倒是一直带在身边,哪怕遭逢大难,也没有遗失掉。 话说到这个份上,彼此都知道是“自己人”了,汉子的戒心烟消云散,先感谢婴宁的救命之恩,再自我介绍起来: 原来他姓夏,名棋,浙州本地人士,和聂小倩师出同门―― 聂小倩的师傅乃是一风尘异人,自称“山中老人”,但真实姓名来历就算作为徒弟的他们都不曾了解,其生平只收了四个徒弟,聂小倩属于最小的一个,被三位师兄亲切地称为“小师妹”。 这一次聂家遭逢大难,聂志远蒙冤下狱,聂小倩状告无门――她可不认同父亲的意见,觉得进京面圣后就能沉冤得雪了。皆因在外面,聂小倩打听到了许多小道消息,知道庙堂之上有些人就是一心想置父亲于死地的。 父亲留在浙州是死,上京后更是死。 看透这一层内幕后,聂小倩将心一横,决定劫狱,用武力解救父亲出来。但想在浙州城府中动手根本不可能,浙州守备兵强马壮,哪里是她所能应付得了的? 于是,几番思量之下,聂小倩有了决定:官方押解聂志远上京的途中,就是最好下手的时机了。 聂小倩自感自己孤身影单,力量单薄,于是便想找三位师兄帮忙,共谋大事。她的三位师兄倒也仗义,有任侠意气,听闻师妹家的不平遭遇后,个个义愤填膺,毫不犹豫就答应下来了,根本不顾虑劫囚车是诛九族的大罪。 有了三位师兄的臂助,聂小倩的底气一下子就大了很多,开始和师兄策划筹谋,要把计划做得滴水不漏,方能免除朝廷的通缉追捕…… 这一次二师兄夏棋进城,便是想进来打探消息的,不料在夜探府衙的过程中被江钰发现,一路追杀下来,若不是婴宁出手相救的话,只怕不死也得进监狱陪聂志远了。 听完这一段,陈剑臣长吁口气,聂小倩没事就好……起码一直所担心的“倩女幽魂”剧情还没有出现,当下问:“夏大哥,那你在府衙中可曾打听到什么消息?” 闻言夏棋霍然警醒,沉声道:“有,我打听到他们要将聂大人押解上京的时间改变,提前了。” “哦,提前到什么时候?” 陈剑臣连忙追问。 “明天。” “这么快?” 陈剑臣吃了一惊。 “嗯,不过这也是朝廷在押解犯人上经常使用的策略,以防止意外发生。” 夏棋缓缓说道――朝廷解押要犯,往往会对外说一个时间,但并不是一定会依照这个时间行事的,往往会突然改变行程,让人防不胜防。 这时婴宁道:“公子,明天你还要写文章吧。” 陈剑臣晒然道:“不写了,救人如救火,不能耽搁,这消息要第一时间告诉聂小倩他们才行。必要的话,我们应当尽绵薄之力。” 对于“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他本就没有太多的在意和期盼,虚名而已。和救聂大人这件大事相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况且,他这趟来浙州,本就是为了聂小倩而来的。现在听到了她的遭遇,更待不住。 夏棋懊悔地道:“可我现在身受重伤,如何能把消息传递出去?”说到急处,干咳起来,咳出了一小口鲜血。 陈剑臣忙道:“夏大哥不必着急,这不还有我吗?对了,一直以来你们在哪里安身?” 对于这个敏感问题,夏棋犹豫了一下,但自己眼下已别无选择,于是一咬牙,回答道:“为避免被官府发现,我们之前在城外换住过不少地方,前天刚搬到了一处安全的新地方去!” “什么地方?” “兰若寺!” 第一百七十三章:飞离 (一连续两周『裸』奔,点击推荐大幅度缩水,急求推荐票呀!其实,上架书也需要推荐!) 兰若寺! 这三个字似有魔力。陈剑臣已记不得自己是第几次听到这个地方“名词”了,但每一次听别人说起,都难以压制的情绪波动,脑海之中自然而然就会掠过一座庞大、破旧、阴森的巨大寺庙来。 巨大寺庙沉甸甸的压在心头上,挥之不去,怎么躲都躲不开。 那么,这个异时空的世界内已经有了聂小倩,已经有了兰若寺,千年树妖姥姥还会远吗? 回想起昔日在笔架山遇见黄老儿时的惊悚,回想起传闻中参天榕树的拔根而起,不知去向,仿佛一切,冥冥中都早已注定―― 注定陈剑臣终会有一天会走到兰若寺里去。 这一天,很可能就是明天。 种种似曾相识的故事套路,在一瞬间叠合到了一块,也许最大的不同是,他是陈剑臣,不是宁采臣。 陈剑臣有《三立真章》,有正气傍身,而故事上的宁采臣没有。既然如此,最后的结果会否改变? 只是,他现在也不知道,更没有完全的把握。一路来他对敌不少,但基本属于小风浪,然而这一次,假如真要对上千年树妖的话,绝对属于惊涛骇浪。 妖魔鬼怪,修为时间非常漫长,越是长,修为就越深,基本就可以用时间为衡量标准单位了,千年,无疑是一个分水岭般的单位。 虽然陈剑臣也没有真正面对过所谓千年妖怪,不确切此概念到底会有多狠,但起码他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积累千年,修炼千年,可不是偶得机缘开窍的狼妖鼠妖这些所能相提并论的,更不是阴司里那些没有实质形体的阴神所能比拟的。 树妖,植物通灵,其实应该说属于“精”一类,不过因为习惯了的缘故,还是叫树妖姥姥顺口些。此僚能拔根而起,将本体转移到万里之外,光从这一点看就知道非同寻常,属于陈剑臣平生未见的劲敌,大敌,只怕修为已达元婴之境了。 元婴者,金丹化婴,能出窍云游四海,速度瞬息千里;更能轻易侵入别人的魂神内,或直接击杀,或取而代之……诸种妙用,比起金丹修为不知胜出多少。 庆云道长的师叔,广寒道长本身修为深不可测,估计很可能就是元婴之境。广寒道长本身的道法,举手间号令金钱听命,顺手能取万里之外的宫廷好酒来饮用,又能施法上所谓天庭偷桃……这些术法,无一不是骇人听闻,匪夷所思的。 相比之下,或者树妖姥姥会有所逊『色』,但其本体经营千年,谁知道其强悍厉害到了何等地步? 当然,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就是树妖根本没有搬来兰若寺,而是飞到其他地方去了……但这个可能『性』陈剑臣实在不敢奢想。 有些巧合,一旦发生,就会发生得彻底。 对此,他深信不疑的。 见到陈剑臣面现古怪之『色』,夏棋一怔,问道:“陈公子,有什么问题?” 陈剑臣倒吸口冷气:“你们搬进兰若寺里面后,没有发生什么事吧。” 夏棋摇摇头:“没有,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陈剑臣还不死心,问:“实不相瞒,我进入浙州境内后曾听过一些传闻,说兰若寺闹鬼呢,而且闹得很凶,死了不少人了。” 夏棋呵呵一笑:“以讹传讹,妖言『惑』众而已,退一步说,就算闹鬼,我等都是习武之人,血气方刚,岂会有怕鬼的道理?其实,正是因为这些传闻,才使得兰若寺乃是天下间最为安全的地方。” 闹鬼之地,生人勿近,官府方面只怕也不会到里面搜素;就算有官兵去了,但那里地势复杂,极其易于藏匿,正是避难的不二选择。 听闻夏棋的讲述,陈剑臣眉头一皱,总觉得其中有蹊跷一般,但到底如何的状况,自己没有去兰若寺,也难以弄个水落石出。 夏棋又道:“兰若寺占地极阔,后院一大片榕树林,繁盛如山,其内树根盘旋,简直就像一座『迷』宫一样,只要往里面一躲,外人根本找不着。而且后方翻过一座山坳,有一条小路,可以直通到另一侧的官道,这官道,正是从浙州北上京城的不二路径!” 他说到这里,陈剑臣立刻明白了:敢情聂小倩他们选择兰若寺,就是想以此作为进退有据的后方大本营,进可以埋伏在路边劫囚车,救聂志远出来;退,救人之后立刻撤回兰若寺这边躲起来,不用仓促间亡命天涯。 只是说到后院的榕树林繁盛的情况,陈剑臣眼皮子不禁又跳了跳。 说了这么多,饶是夏棋身体强壮,但重伤之下此刻精神也十分萎靡不振了,道:“我去府衙打探,听到说明天卯时囚车就会启程,估计午时将到达兰若寺那边了,陈公子,你需要提前出城去兰若寺中传报消息才行。哎,只是眼下城门紧闭,你们又如何出得了城?” 事发仓促,他本身都准备不足,但如果错过这个机会,过了兰若寺,在其他地段再想下手就千难万难了;尤其是这次押解囚车的乃是一名黑衫卫游击将军,武功高强,技艺非凡,只怕要他们四兄妹一起联手才能对付得了…… 劫囚车的难度,一下子就飙高起来。 情况,更加复杂。更不用说他眼下身负重伤,不能动武了。 陈剑臣安慰他到:“夏大哥放心,我会想办法的。” 有婴宁在,连夜出城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如何善后,以及安置夏棋倒有点棘手。他叫夏棋先躺着休息一会,然后自己和婴宁走了出去。 “公子,需要婴宁怎么做?” 婴宁摇着脑袋问。 陈剑臣负手沉思,良久,缓缓道:“如果我们现在离开,到了明天学政他们找不到人,绝对会掀起轩然大波。” 现实就是现实,总是充满了条条框框――种种的人际关系,就像一张巨大的网,无处不在,将每一个人都紧紧束缚住,再联系在一起。而其中一个人想挣脱,想破网,就会牵一发动全身,连累到周围每一个人的存在状态。 对于这些,婴宁是不大懂的,仰着头,看着公子紧皱的眉头,忽然心中有隐隐的痛楚产生。 陈剑臣心中却早有决定,道:“但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今天晚上,我一定要出城。这就要靠婴宁你的法术辅助了。” 婴宁只简简单单地“嗯“了一声。 带着公子飞越城墙,对她而言不算是高难度的事情,只需召唤出炼化的道书即可承载,腾飞而去。 陈剑臣在走廊外面踱着步,反复思量其中的要害关系,忽又问:“婴宁,如果再带上那个夏大哥一起走,可以吗?” 夏棋如今的情况,留他在城内颇不安全,城中缉捕甚紧,更无法找大夫诊治,所以最好还是一并去为好。起码带到兰若寺去,他同门师兄或者会有金创『药』之类的『药』物,可以替他疗伤。 婴宁很干脆地回答:“可以的,公子。”一卷《昆仑玉清法咒》可以乘坐的人数达到五人,只要她法力充沛,便足以驱使飞行。 大前提没问题,那其他细节也没什么问题了。 咿呀一响,却是住在对面的萧寒枫闻声走出来,见到陈剑臣和婴宁两个站在房外,不禁一怔,心道:谈情说爱为何到外面来了?贪月『色』漂亮? 当下干咳一声,问:“留仙学长,夜深了你们还不安歇呀。” 陈剑臣心一动,道:“就睡了。”一拱手,拉着婴宁回屋子了去。 萧寒枫觉得他们有点神神化化,不过一路来两人给予他的印象都差不多,奇离古怪的感觉,也就没有多想,返回自己屋子继续睡觉了。 在屋中,陈剑臣提笔写了一封信,找一个比较紧迫的藉口,就算是一封留书了。明天顾学政他们找不到自己,也算有一个书面上的交代。至于他们对于自己的临时出走,会如何的大发脾气,那就顾不上了。 顾前瞻后,怕这怕那,从来不是陈剑臣的风格。 搞定这些,婴宁使了一个小小的法术让夏棋陷入沉睡之中,然后念动法诀,张口一吐,正是一卷《昆仑玉清法咒》的道书出来。 书卷本不过指头大小,遇风而变,最后铺展而开,犹如一幅华丽的画轴,卷上字符『荡』漾流转,莹莹有光。 婴宁率先上去,坐定;然后陈剑臣把夏棋抱上去躺好,自己最后上去,和婴宁并肩坐在一块儿。 婴宁玉指挥动,房门自动打开,等待道书飞出去后再自动关合住。 出到外面,道书流转,在法力的驱使之下很快就飞到了高空之上,下面的人,如果不是很有心的仔细观望,根本无从发现。 浙州城府的高空之上,一幅书卷正在飘飞着,情形玄妙而空灵。 这是陈剑臣第二次乘坐道书,但依然不变的是内心的新鲜和热望,人在高空,仰可见星月之光,俯可视红尘滚滚,飞动而行,能让人的身心都达到纯净的自由,繁杂的房屋,高巍的城墙,通通被甩到了后面,变成微不足道的小黑点存在。 身边的婴宁忽而将束发的头巾扯开,任由如瀑的黑发自由张扬开来,她看着陈剑臣,甜甜一笑: “公子,婴宁喜欢和你一起飞呢。” 第一百七十四章:兰若 道书飞行的速度甚快,什么千里马在其面前根本不值一。。简直就是汽车和飞机的区别。故而半个时辰后他们就飞到了金华县境内,在兰若寺外面的林子边缘处停了下来一驱使《昆仑玉清法咒》飞行,婴宁极为耗费法力,到了此地,已有所不支了。 陈剑臣带着夏棋下来,婴宁则张口收了道书,盘膝打坐,调息休养一会。 趁着空暇时间,陈剑臣张目四顾,借着微弱的星光,观察周围的环境,见到山林凶恶,黑黝黝一大片,不知深浅。边上本来有一条多年以前开辟出来的道路,可以直达里面的兰若寺烧香拜佛。然而不知多久没有人迹活动过了,因为长年累月欠缺修葺的缘故,蓬草过膝,哪里还有道路的样子? 路口右侧一坨巨石屹立,上面似乎写着字,陈剑臣走上去,拨开遮挡住的革丛,就见到三个大字铭刻在上面:兰若寺! 三个大字,用红漆写着,深达寸余,经久不褪,红得渗人。 呱! 陈剑臣的动作惊动了边上的一只夜枭,怪叫一声,扑腾腾飞出来,在半空打个转,最后落在傍边一株树丫上,竟不怕人,瞪着一对绿莹莹的大眼睛看着陈剑臣。 这扁『毛』飞禽! 陈剑臣从地上捡拾起一块石头,狠狠地朝夜枭掷过去。 呱呱! 夜枭这才受惊地飞起,投入一片黑暗的树林里了。 陈剑臣站立,久久不动,入神地想着事情这次出城来找寻聂小倩,要做那劫囚的大事,事态严重,必须要做得滴水不漏才行。不过他倒没有太多的畏惧,如果害怕的话也没必要出来了。陈剑臣以前杀过黑衫卫,早犯了弥天大罪,不在乎增添一条罪名。 况且,天下大『乱』将起。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能畏缩退避;反而要积极的入世,做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情。 “公子,我们现在就进去吗?” 不知什么时候婴宁脱离了调息的状态,走到他身后。 “嗯。” “那我们再飞进去吧。” “不用了,直接走进去就好。” “呃……” 婴宁并没有多问,依言从身上变戏法般拿出两盏灯笼来一她既为修者,掌握有类似于袖里乾坤这般的本事,可以携带很多东西在身上,而别人无法发现。 灯笼点着了,一人提一杆。 此时陈剑臣忽又问:“婴宁,你会法术,能帮我易容吗?” “易容?” 婴宁奇怪地问道。 陈剑臣想了想,道:“就是给我贴些胡须什么的。” 闻言婴宁问:“公子这是为了同般?” 陈剑臣笑道:“掩人耳目罢了。” “嗯,这个婴宁可以帮你做的,公子,你且闭目!” 陈剑臣当即双目闭上,倏尔似乎有一道风扑在面目上面,有些痒痒的,还来不及多想,听到婴宁嫣然笑道:“公子,可以睁开眼睛了。” 陈剑臣睁眼之时,立刻感觉到面目上仿佛多了些什么,俯首一看,正看到三缕胡须垂落下来,堪堪到脖子上。 婴宁仔细从上到下打量一番,很满意自己的手艺,嘻嘻笑着打趣:“公子,你现在越来越像个先生了。” 陈剑臣忍不住学起那些老先生的动作,伸手上来捋一捋胡须,还别说,平生头一回做这个捋须的动作,感觉还是ting有趣的。 弄好细节小问题,婴宁又问:“公子,那他怎么办?” 说的,就是还在沉睡的夏棋。 这倒是个辣手的问 ……, 目前情况,陈剑臣并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婴宁的狐狸精身份,这始终属于忌讳,还是保持修者的神秘感最好。只是夏棋眼下身负重伤,行动不便:另外,兰若寺那么大,还得依靠对方指点路线呢。 “先叫醒他吧。” “好。” 婴宁念动口诀,只片刻功夫,夏棋霍然而醒。他一醒神便很警觉地东张西望,见到兵器还把握在手里,这才稍稍定了定神,最后惊疑的目光看着陈剑臣和婴宁两人。 一现在,夜正深,毫无疑问漫长的一夜还没有过去。但四周环境山高林密,夏棋可认得清清楚楚的,这里属于兰若寺的外围,他曾经从这里经过。 推算起来,时间最多只过去一个多时辰,那怎么会从浙州城府跑到金华县境内了呢?这段路程,就算骑着快马,也差不多要耗费一天的功夫。 难道说,他们果真是修者,会荆这个可能xing呼之yu出,〖答〗案显然摆到了眼前,夏棋耸然,大生敬畏之心。作为武者,他以前曾听师傅隐约说过修士阶层的存在,但未曾遭遇过。因此一直以来,夏棋都只当修者属于传说中,只停留在听闻之间,没想到眼下竟能一见,如何不心情jidàng,大感好奇? 此时陈剑臣沉声道:“夏大哥,我知道你心中有疑窦,但有些事情不该问的,还请你不要问:不该说的,也请你不要和别人说了去。” 夏棋不是刚出茅庐的雏儿,算是老江湖了。在江湖之上,秘密多,隐si也多,稍不小心就会触犯到别人的禁忌上去,闯下大祸,更何况对方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修士?他立刻就体会明白陈剑臣的意思,朗声回答:“陈公子放心,你们救了我一命,又愿意出手帮忙,在下自当唯公子马首是瞻,绝不会说三道四。” 确认了对方修者的身份,夏棋毕恭毕敬起来,姿态放得很低一修士呀,一向等同于陆地神仙,天下只见传闻,不见真迹的。本来他还想问为何陈剑臣要贴胡子,但转念一想,或者这就是高人做派,便很识趣地不开口了。不过这陈公子贴的假胡须还真像,刚才差点没认出来。 “嗯,夏大哥,你能走吗?” 夏棋全身负伤多处,大都属于皮外伤,只有xiong口一处最为严重。 婴宁救下他回开泰书院,用金创『药』帮他包扎住了,又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伤势已颇有好转。他本身的身体素质本来就很好,只要不是断手断脚,或者其他一些致命的重伤,咬咬牙,还是能坚持下来的,便道:“可以走。 于是陈剑臣举着灯笼当先而行,沿着野草胡『乱』的道路往里头走着。 夏棋用兵器当拐杖,走得颇是稳当。 很快,两盏灯笼飘曳在道路之上,一路往前行。 “嗷呜!嗷呜!” 约莫走了几十丈,转过两个弯道了,两边黑暗的树林里头忽然传出阵阵狼嚎声。与此同时,又听到爪子划过泥土上的沙沙声,很是密集,似乎有上百头狼。 “狼群!” 夏棋登时轻呼出声,脸sè都有些变了一他们进入兰若寺,以及出来的时候都是白天,可没有遭遇到狼。没想到附近居然会游弋着一大群狼。若果狼群蜂涌而出,他根本无法对付。 夜间的林道,因风吹动树叶,有落叶簌簌而下,拂在人身上,没来由感到『毛』骨悚然。夏棋乃是江湖中人,艺高人胆大,可眼下面对yin森诡异的环境,以及此起彼伏的狼嚎声,也忍不住心头有怯意萌生。 他往前一看,见到走在前面的陈划臣脚步丝毫不见慌『乱』,一步步坚定地走着,就连拿着灯笼的手都没有颤抖半分。 如此镇定自若的表现,让夏棋由衷佩服他心里明白陈剑臣和婴宁两人,必有一人是修士,又或者,两人都是?可陈剑臣的衣装打扮,明显是一介读书人呀,不过那最有可能的婴宁又是一副书童打扮,全听陈剑臣吩咐…… 其中关系,很是让人看不透。 饶是夏棋为老江湖,阅人多矣,一时之间也分辨不出。1小师妹随身带着那幅字,每每有空闲的时候就捧出来看,三师弟曾经不无醋意地问过,问写这首诗的人是谁。1小师妹回答,是一个书生写给她… 既然小师妹早就和陈剑臣相识,而且颇有瓜葛的样子,那么陈剑臣怎可能是一个修士?修士装扮娄书生,大隐隐于学? 刹那间无数念头在脑海掠过,俱把握不定,到最后干脆全部压了下来一只要陈剑比和婴宁是自己这边的人,需根问底并无大意义嗷呜! 狼群奔跑的声音越发接近,它们被灯笼的火光所吸引,泼辣辣的,很快就奔出十余头来,黑影重重地冲出树林,穿过茂盛的野草,拦在道路中。又有一些涌现在道路两边,一双双碧莹莹的目光闪现出贪婪的凶光,好像看着一块块you人的血食一般,盯着行走在路上的三人。 夏棋武器一动,下意识地摆出防御的动作姿态来。 陈剑臣淡然一笑:“夏大哥,不用担心,这么狼很快就会自动离开的。” 自动离开? 夏棋一怔,但很快反应过来,哦了声,只是手中的兵器仍然不肯放下来。 嗷呜! 这时候靠得最近的几匹狼就想发动攻击了,但就在瞬间,它们尖尖的耳朵不约而同地同时一晃,好像接受到了某些不同寻常的、非常具有威胁xing的信号,顿时不安地低声呜呜地闷吼着,一步步开始后退。 退出丈余外后,飞快的掉头,『潮』水一般果然自动退走了。 在这过程中,无论是陈剑臣还是婴宁,夏棋都没有看到他们做过什么特殊的动榫表现,只是婴宁很自然地mo了mo头她的长发早有包了起来。 momo头,就把群狼吓跑了? 端是匪夷所思(!。 第一百七十五章:重逢 第一百七十五章:重逢 (正版订阅是对作者最有力的支持,求自动订阅,求首订!) 狼群散去,一路再无阻碍,依照夏棋的指引,三人一直往里面走――这一条路颇为曲折幽深,当年释家和尚们将兰若寺修筑在深山山麓之下,爬山涉水的,想必也是经过许多的磨难,以及波折,更不用说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了。 从这方面上讲,释家出家人的坚韧,虔诚,足以表现得淋漓尽致。 只是如今时过境迁,一纸政令下来,这天下名刹却成为深山里的破落寺庙,香火败尽,信徒全散,昔日煞费苦心经历经营起来的寺庙顿然成为蛇鼠蚁虫的乐园……不但如此,佛祖之地闹鬼,更是令人嗟叹惋惜。 约莫走了近大半个时辰,后面夏棋伤患发作,一颗颗黄豆般大小的汗珠滚落下来,只是他强忍住疼痛,没有呻、吟出声,倒是一条铁骨铮铮的汉子。 再走一会后,转过一个弯角,眼前豁然开朗,竟有一面大湖出现在眼前。 这湖颇大,连绵蔓延,不知远近。湖水荡漾,在星光的照耀下泛起片片粼光;忽有风吹来,吹皱一池水面,无数的波纹顿时一层一层地扩散,煞是可观。湖面上不少地方还遍植荷花,不过目前不是花季,看不见有娇艳的荷花盛放,只得一片片肥大的叶子张开于水上,绿叶碧波,浑然一色。若果换成阳光明媚的白天,光线充足,这湖光水色定然别具一番风采。 陈剑臣实在没有想到在兰若寺中居然还有如此美景存在。 只见湖边芳草茵茵,其中隐隐有不知名的花儿盛放着,在一片碧绿中摇曳着要表现出属于自己的颜色,可惜天色昏暗,看不真切;望远些,一道曼妙廊桥宛如灵蛇,从这一头蜿蜒着,驾湖而过,一直伸展到另一边去。 彼端又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树林深处有高耸的塔尖冒出来,下面依稀殿檐成片,端是一座规模宏大的寺庙―― 兰若寺! 那里面,才是兰若寺真正的主寺。 “陈公子,他们就借住在那儿!” 此时夏棋手一指,正指着这边湖岸不远处的一座建筑――原来他们并没有真正住到兰若寺里头去,只停留在外围地带。 那建筑不大,建立在湖畔上,远远看上去,应该属于副庙一类的存在。 既然到了目的地,三人再不迟疑,赶紧走过去。 “什么人?” 呼的一下,乍然从旁边一颗大树上跃下一人来,身材高挑,一身蓝衫,样子很年轻,不过二十出头,面目俊朗,手中把持一柄出了鞘的长剑,三尺青峰寒光熠熠。 他轻飘飘很是飘逸地落地后,耍一个剑花,玉树临风般。 “三师弟,是我!” 夏棋立刻就认出了对方,马上出声。 青年这时也看清楚了,惊喜交集:“二师兄,你回来了?”抢步上前,看到夏棋的情况,顿时急道:“二师兄你受伤了?发生了什么事?” 赶紧过来搀扶住师兄。 夏棋面露苦笑:“一言难尽矣,回到庙里再说了。” 那三师弟打量着陈剑臣和婴宁一眼,大感讶然――陈剑臣的装束打扮,就是一个先生学究的样子,而婴宁便是个小书童。两者的模样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最多就是先生比较潇洒,书童比较俊俏些,可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可称道的了。 一对普通的主仆为何会和二师兄在一起,并胆敢在深夜进入到兰若寺来? 这才是让三师弟感到惊奇的地方。 此时夏棋介绍道:“三师弟,他们都是师兄的救命恩呷耍没有他们,只怕师兄我就回不来了。” 因为之前得到陈剑臣的嘱咐,夏棋不敢多说,只能这般介绍。 原来是师兄的救命恩呷耍那三师弟顿时拱手弓腰,肃然道:“霍君感谢两位对于师兄的救助之恩。” 看得出来,他们同门感情端是不错,说情同手足也不为过了。 简单的寒暄后,四人很快就走到那庙去。霍君带着夏棋最先进入,一进门就叫起来:“大师兄,小师妹,你们快出来,二师兄回来了。” 陈剑臣和婴宁有意的落在后面。打着灯笼,陈剑臣便去看庙门口的匾额,却见到横匾积满灰层,不可辨认,两边的对联倒可以看得很清楚,分别是:东土耶,西土耶,古木灵根不二;风动也,花动也,,清池碧水湛然。 这副对子很是贴切,意境不凡,估计不是等闲人写得出来的。 霍君的叫声,马上把庙里的人给惊动了,脚步声嚯嚯,随即一把娇吣鄣呐声很急迫地道:“二师兄,二师兄你怎么啦?” 正是聂小倩的声音。 陈剑臣略一迟疑,终于还是迈步走了进去。 庙里甚为空阔,点着灯火,可以看清楚周围的环境。里面显然被收拾打理过了,没有废弃寺庙的脏乱,在中间的地方,摆放着一尊佛像,不过头颅不见了,只剩得半截残躯――兰若寺破败下来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附近有不少百姓都趁机冲进庙里大肆搜刮破坏,把值钱的能卖钱的东西都拿走了。 要知道释家空门,喜爱给佛像塑造金身,这些都是很价值不菲的存在。 当年官兵查封寺庙,自然先搜刮了一遍,后面的百姓所获取的,只是拾遗式的翻寻破坏而已。 霍君扶着夏棋,让他小心翼翼坐到一块蒲咄派稀A碛辛饺斯来协助帮忙,一个男子,年约四旬,留一丛短须,双目有神,气态稳重,应该就是大师兄了。大师兄旁边那个,身材高挑,一张白净净的脸蛋子,双眸如秋波,很好看的秀眉此时紧张地走起来,显然很是关心二师兄的伤势―― 不正是多时不见的聂小倩嘛! 一别如年,各有遭遇,眼前的聂小倩却清减许多了,本来有些肥腴的脸庞都瘦下去了一圈儿,但配合起一对娥眉来,反而显得更加的英气,以及那一份不屈的倔强。 看着她,陈剑臣差点就喊出“聂小倩”三个字来,只是话到咽喉又吞了回去,只和婴宁站到一边,静静地站立着。 倒是婴宁目光溜溜,一个劲地打量着聂小倩,要看看让公子动心的“小倩姐姐”是什么的样子。 聂小倩他们手头上有药,很快就重新帮夏棋敷药包扎好了。夏棋走了许多的路程,如今回到兰若寺,和师兄师弟们汇合了,心神大为放松,他虽然甚为疲倦,但还是强撑着把打探到的消息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听完,诸人大感愕然,尤其是聂小倩,表现得更是激动,道:“好贼子,如果不是二师兄及时打探到消息回来,只怕就被他们瞒过了。” 这一瞒过,就等于拱手让官吒的人把父亲解押到京城去了――京城一入深如海,自此生死两茫茫。 随后夏棋又介绍起陈剑臣和婴宁,其中虽然陈剑臣和聂小倩早就认识,但考虑到陈剑臣临时粘贴胡须的古怪行为,夏棋还是忍住了,没有直接点明陈剑臣的身份来历。 听到是夏棋的救命恩呷耍大师兄和聂小倩连忙过来感谢。 一番寒暄后,陈剑臣就知道了大师兄的姓名,吴姓,名“岩”。在双方客套的时候,近距离面对陈剑臣,聂小倩眉头一皱,似乎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可一时间又不敢肯定,只得不时地偷眼观察,心中大感惊奇:怎么这先生看起来是那么熟悉,那么像那个人呢……但不可能的,他只是一个文弱秀才罢了,身在江州,又怎么会万里迢迢来到浙州?更不会那么巧救得二师兄,并来到这阴森的兰若寺内…… 不可能的…… 然而越是这么想,内心的那个念头就越强烈,强烈到几乎不可压制的地步,最终开口问道:“敢问先生名讳?” 陈剑臣忍住笑,一本正经地回答:“陈姓,字留仙,江州人氏。” 啊! 聂小倩第一时间就跳了起来,指着陈剑臣:“你,你……” 陈剑臣谓然一叹:“小倩,好久不见了,你果然在这里。” 听到这一句话,聂小倩心中再无怀疑,霎那之际,百感交集,过去的种种,两人之间的短暂结识,哪怕只是很简单的邂逅,很平淡无奇的一句对白,此刻都是那么清晰分明的在脑海里出现着,搅合融汇在一起,最后变成了滚滚的热泪,很不争气地从眼眶内掉下来,一时间竟泪如雨下。 在告别的时候,她没有流泪;在父亲蒙咴,遭人陷害的时候她没有流泪。但是此时,这一刻,听着陈剑臣所说的那一句“你果然在这里”,一种前所未有的委屈感骤然涌上心头,一定要用眼泪来发泄叱隼矗 “陈剑臣,你怎么在这里?” 时空转换,蓦然重逢,不变的依然是彼此,依然是似曾相识的对白。 这一番变化落在大师兄他们眼内,纷纷表现出古怪的神情,实在想不到小师妹和对方居然是认识的,彼此的关系似乎还不浅的样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尤其是霍君,他看往陈剑臣的目光顿时变得有些古怪起来了。 第一百七十六章:解押 晨曦熹微,浙州城府南门刚刚开启,便有等待进城,或者等待出城的百姓们排着队,在守门护卫的目光注视下,井然有序地开始进进出出。而就在这时候,嗒嗒嗒的马蹄声异常引人瞩目,只见一队官兵解押着一辆囚车辗碎了天地间的晨风,依依呀呀地从城中驶出来。 官兵队伍约莫有三十人,衣甲鲜明。领首一骑,高头大马,马上骑士背负利刃,正是黑衫卫游击将军江钰。他目lù精光,骑着爱马,一马当先地从门户大开的南门侧门奔驰而出。随后便是官兵环卫的囚车。 那囚车用坚实的杉木订造而成,宛如笼子,犯人手销铁链,刚好能坐在里面。颈脖处被套得牢牢的,探头出来,就连左右环顾都难以扭转。 这犯人披头散发,年纪似乎不小了,散乱的头发huā白一大片,看上去,犹如霜结头上,白得心慌。 进出城门的百姓们很好奇地打量着,却都不认识囚车中的犯人,只是心里猜测,此人到底犯了什么罪?又将会被解押到哪里去? 一庙堂太高、太远,这个世界没有电视台没有报纸,不知有多少事情都是下面百姓所不能接触到,了解到的。 聂志远从江州贬来金华当县令,上台的时间太短,不要说浙州城府里的人,就算金华县的百姓认识他的都为数不多。故而,聂志远沦为阶下囚后,又有几个百姓去关心在意?别人也根本无法捉mō到他的身份。所以在一片猜测疑问的目光中,聂志远坐在囚车上,被解押出了浙州。 今天天气并不好,风有点大,呼呼的吹着。 江钰扬鞭策马,率先而行,密切注意着周边的环境,但目前看来他的警惕有些多余。在路上,行走的普通百姓看见队伍来到,远远就退避到一边去了,肃立在路边,有些胆小的都不敢多看。 囚车耩耩,速度有点慢,好在今天天sèyīn郁,没有阳光暴晒,倒免了不少苦头。到了黄昏时分,风一下子就大了,从西边卷来一大片乌云,遮盖住了天空,显得有些昏暗。 江钰勒住马匹,抬头一看,正是山雨yù来的前兆。他眉毛一皱,问旁边的一位副将:“朱副将,大雨将至,这附近哪里有可以避雨的地方。” 这朱副将是浙州本地人士,熟悉浙州附近的地理状况,等同于一个向导存在。他今年三十五岁,长得虎背熊腰,正是标准的军伍,听到江钰提问,不敢怠慢,手执马鞭,往前面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一指,道:“将军,那里有一座义庄,可以避雨。、, 所谓义庄,就是存放死人的地方,寄放棺柩。这些死人,或者是客死异乡者,或是贫穷无地安葬者,又或者是特殊死亡的人,故而他们的尸体被装进棺材内,运放进义庄里。这样的地方向来被视为禁地,一般人绝不愿进入里面去的。 听到是义庄,江钰心中不喜,问:“除此之外,就没别的地方了?” 朱副将摇摇头,道:“这一段路甚是生僻,前几年倒还有一两个小村庄存在,不过后来他们都搬走了。” “搬走了?” 江钰疑云大起:“难道他们遭遇了天灾**,所以才搬走的吗?” 一般百姓,乡土情结很重,等闲情况都不会背井离乡。况且,另外还有官府管辖,搬走可不是随便搬的。 说到这件事,朱副将蓦然面lù古怪之sè,摇摇头:“灾祸倒没有……………,其实是因为闹鬼的缘堋…” 闹鬼? 江钰更加纳闷了,追问:“闹什么鬼?”朱副将手中马鞭遥指前方一片高耸蔓延的山脉,道:“将军,依照我们的行程,明天中午就将到达那边那山叫朱厌山,山脉中有一座古寺,名曰“兰若寺”闹鬼的,就是兰若寺。根据传说,近年来被鬼害死的百姓已达百人了。” 江钰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听到鬼蜮之事,心头莫名火起,喝道:“胡说八道!当今圣上英明,一统天下,四海升平,哪里有什么鬼!” 被他一喝,朱副将唯唯诺诺,不敢吭声一江钰乃是黑衫卫游击将军,权柄极大,积威如山。不说他一个小小的官兵副将,就连浙州知州大人面对江钰,都是客客气气的。只是,兰若寺闹鬼的事情在浙州地界,尤其是金华那边早就传得沸沸扬扬,路人皆知的。然而由于此事过于荒唐,金华那边,浙州这边都不能声张,更遑论上报朝廷了。 管辖之地闹鬼,死人无数。这般的事情上报朝延。那不等于自找死路?只怕御史们登时群情汹涌,弹劾奏章如雪片般飞上去,迎接浙州头头们的,除了罢黜,不会有第二个结果。皆因有些东西,是上不得台面的。 兰若寺闹鬼,猛鬼害人,人心惶惶。官府当然不能坐视不理,可自从接连派出去的三批官兵衙役进入兰若寺后就泥牛入海,尸骨无存后,就没有人敢再进去搜查了久而久之,在兰若寺附近百里的村庄百姓都担惊受怕,靠得近些的,都搬掉了。如今偌大的地方,只剩下寥寥几个小镇子,寥落得狠。 当日陈剑臣一行从江州来,所路经的是兰若寺的南面,南面还有个青田镇:而现在江钰他们从浙州出发北上,所必要经过的却是兰若寺的北面地带。一寺存在,宛如成为一处交通枢纽般的存在。只因当年建造兰若寺的释家弟子们选址,很有独到之处,这才能把兰若寺经营得风生水起,成为天下三大名刹之一。 可惜,眼下俱已成云烟。 这时候,天上乌云更浓,沉沉的压下来,风呼呼吹过,一场大暴雨一触即发。 江钰无奈,只得吩咐队伍前往义庄,看先避过这一场大雨再说。 囚车萧箸,速度不由快了几分。但他们再快,也比不上风雨的速度。有闪电划…过,狰狞如银蛇,随即轰隆一响,黄豆般大的雨滴披头盖面就打落下来,打在人的脸皮上,一阵生疼。好在官兵们早有预备,纷纷从行囊里取出蓑衣斗笠披戴上。 江钰忽而打转马头,跑到囚车边上,拿过自己的斗笠,帮聂志远戴上,道:“聂大人,风雨不期,还望你能坚持住。” 聂志远沉声道:“江将军,聂某如今已为阶下囚,大人之称,从何谈起?” 江钰朗声道:“当年在京城,江某就听过大人之名,身为敬慕。 我相信到了京城之后,圣上一定会还聂大人一个清白。” 关乎聂志远的案子,江钰也有所了解,他不是笨人,很快就明白聂志远成为党派之争的牺牲品。但他认为,只要到了京城,聂志远就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或者说,他始终相信以聂志远以前的声名,圣上不会将他处死的。 皇上虽然年轻,但绝不糊涂,反而相当的英明神武,正是杰出的帝君形象。这就是正明帝给予江钰的印象。 在京城,三年前江钰曾经面圣过一次。 听到江钰的劝慰,聂志远心头上不禁掠过一丝希望。在其心目中,上京,争取到面圣的机会本就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因此一直存着这一份念想。按照惯例,按照聂志远的身份,押解他上京,本就有面圣的机会。 但是…… 但是这个机会真会按照正常的程序走吗? 聂志远心中实在不敢确定,对于官场仕途上的凶险,他可是心知肚明的。事态发展存在许多不可预知的变故。不过他也没有太多的畏惧和担心,鼻担心的,还是女儿聂小倩。 对于女儿脾xìng的了解,聂志远担心她会在半途劫囚车。这是很可能发生的事情,而如果一旦发生,那么整件事情就再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到了那时候,不但自己,就连女儿都会成为朝廷钦犯,天下无立足之地。 “倩儿,你可一定不要冲动做傻事呀。为父上京城,大不了一死…大丈夫何惧一死?只要死得其所,对得住天地良心,对得住天下苍生,死有何妨?” 聂志远看着白茫茫的雨幕,心里默默祈祷着。 这一场风雨来得急,急且大,不过一会儿工夫,就像泼盆一样倒下了。 “快!快!快!” “跟上!” “囚车陷住了,赶紧来帮忙……” 吆喝声,叫喊声在雨幕中混成一片,就算他们训练有素,但半路遭遇如此一场大雨,还是被淋了一个措手不及。本来只需半盏茶时间就能到达的义庄,足足走了近半个时辰才过去到。 这时候,全队上下很多人都被淋湿了。如此大雨,蓑衣斗笠都无法护住周身。江钰把马匹栓在义庄门外的一株树木上,抬头看了看这座四四方方、土墙灰瓦的房子,略一迟疑,走上前去,近距离一看才发现这座义庄似乎年久失修的样子,早就没人看守打理了。 他一推两扇掩住的木门,第一下没有推动,手臂上加力起来,大力一搡,噼啪一响,左边的木板门居然整扇砸落在地,四分五裂开来。 (。!。 第一百七十七章:迷踪(求月票) “兰若寺,占地极阔,连带起周边的树林,蔓延一大片,远远看上去,仿佛不亚于一座浙州城府的方圆大小。由此可以回想当年该寺鼎盛的时期,境况会是何等的繁华昌盛,道路上是络绎不绝的信徒们,寺庙里是日夜不断的香火,晨钟幕鼓,定时而发。光从外面进入寺内,都要走半个时辰的路程,就算跑马,也得跑一阵儿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寺庙被封,和尚尽散,剩下的,就是一座残旧的破落庙宇了。周边许多的副庙、尖塔、碑林都在岁月的摧残下崩塌下来,成为废墟和乱石堆:其中野草丛生,虫鸣啾啾,仿佛还在缅怀哀叹当年的盛景。 湖面廊桥,曲折而立,一行人正在走着。 正是陈剑臣和聂小倩他们,一共五人一夏棋由于负伤,留在湖边的庙内休养,无法陪同他们一起出来劫囚车了。 他的缺阵,不可谓不是一大损失。人手本来就少,再少了一个高手,未免就捉襟见肘了,底气都少了两分。 每每想到这一点,三师弟霍君就有点懊恼:二师兄无法上阵帮忙,就算多了另外两人又有什么用? 一书生和一书童而已。 书生长得斯斯文文,书童长得秀气纤弱得过分。在霍君看来,只需自己一巴掌,就能把这两个家伙拍飞出去:又或者伸tuǐ一蹬,对方两人不断几根肋骨才怪……1小师妹也是,这样的两个人应该早早把他们送出外面去,怎么能留在身边? 不但留在身边,还要带上他们一同去劫囚车,简直有点不可理喻。 开什么玩笑? 劫囚车可不是去坐马车,那是刀头上添血的行径,是杀头的作为。 陈剑臣一介书生怎么能让他们掺和进来?别的不说,只怕一见到刀光剑影的境况,他们主仆就会晕倒了吧。带着他们过去,不但帮不上忙,反而成为累赘! 霍君越想越不解,越想越烦躁昨晚小师妹拉着陈剑臣到湖边,悄悄的不知说什么,倾谈了近一个时辰后,回来的时候,本来一直都是愁眉不展的小师妹居然很开心的脸上展现出了笑容。 而原来一直很期盼小师妹能多笑一笑的霍君此时却陷入了挣扎因为他很明白,让小师妹笑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突然出现的读书人。 陈剑臣。 他也终于知道小师妹一直带在身边,珍之若宝,不时拿出来看的那幅字,哪一首诗,就是陈剑臣写的。 这个认知让霍君的心仿佛被针扎了下,很酸,很疼。要知道,自从聂小倩成为他的小师妹那一天开始,霍君就对聂小倩一见倾心了。 他也从没有遮掩住感情的流lù,只不过聂小倩不喜欢他罢了。 这一次,1小师妹家境落难,闻讯后霍君义不容辞第一个过来帮忙,他不但要搭救出聂父,还要借此真正的闯入到小师妹的心扉里头去然而万万没想到的,陈剑臣出现了。 霍君自认为自己不是个小心眼的善妒之徒,如果小师妹真正能获得幸福,他也绝不会从中作梗,背后伤人计么的,做哪些卑鄙之事来。 但是,对于陈剑臣,他始终有太多的不满意。 正如读书人看不起武夫,练武之人同样瞧不惯书生,文绉绉的,手无缚鸡之力,而陈剑臣三缕胡须都长到脖子间了,年纪不得好几十去了?虽然看着皮肤很好…… 陈剑臣配不上小师妹…… 这就是霍君的想法。 其实对于聂小倩坚持要带着陈剑臣主仆参加这一次行动的决定,大师兄吴岩也是不赞同的。毕竟他们的行动不是去摘huā写字,而是要去和官兵作战呀,一场恶斗不可避免,杀人不可避免,让陈剑臣和他的书童去这算怎么回事?指望书生能杀人?参加战斗?那真不如指望天上忽然掉下一个神仙来帮忙好过了。 然而聂小倩一口咬定坚持,拗不过她,吴岩只有同意了。为此他还专门去问夏棋,看看陈剑臣两人的来历是否有些不同寻常之处,可夏棋的回答语焉不详,根本得不到有价值的情况。 小师妹和二师弟的表现倒让吴岩觉得有些奇怪,想深一层次,莫非那陈剑臣主仆竟大有来头不成,正所谓真人不lù相什么的? 这并非不可能的丰情。 如此,大师兄倒有些释然了,对于霍君的抱怨只是好生安慰,并没有鲜明地表现出自己的立场来。 搭建在湖面上连接两岸的廊桥甚长,加上十曲八弯的,破费了些时辰才走完过去,上得另一边的岸来。 过得岸上,举目一看,又是别有一番景sè。只见树木郁葱,绿荫中殿塔林立,屋宇重重,煞是壮观。 一这一边,其实聂小倩他们都还没有进来看过,他们转移到此地的时间不过两三天功夫,还来不及到处勘察。现在聂志远被押解上京的时间大大提前了,他们才急匆匆地早早出门,要到后院另一边去伏击官府的队伍。 同样有一条宽阔的路径蜿蜒伸入,要伸入到真正的兰若寺主寺那里去。不过这路径表面上铺着大块的石板,是用石板拼成拼出来的路,野草欠缺滋生疯长的客观条件,不像林子外面的那条路一样,草都长得高过人的膝盖了。 沿着石板路继续往前走,但见四周环境清幽,凉风习习,空气清新,间有清脆的鸟鸣歌唱,很是舒适的样子。撇开别的因素,这样的环境在前世就是一处求之不得的类似于避暑山庄般的存在。 环境如公园,但陈剑臣却半点逛公园的心情都没有,一颗心绷得紧紧的,泥丸宫中《三立真章》上的字符不停流转旋动,如临大敌地密切注意着周围的一切动静。 无它,只因此地叫做“兰若寺”! 他们穿过一片荒凉的残墙断坦,越过几层前殿,却进入到主殿的院子里头来了,本打算从崩坏的院墙上走过,可以抄得不少近路。 兰若寺的主殿极为宏大壮观,殿门高阔无比,两扇朱漆大门只剩得一扇,门上的红漆经受多年的风吹雨打,风霜侵蚀,已经录落大片,lù出里面白sè的木料来。 “大雄宝殿!” 这是幸存的匾额所告诉陈剑臣的,这座主殿的名字。 殿门两边的对联只剩得上联存在:自在观,观自在,无人在,无我在,问此时自家安在?知所在自然自在:另一边的下联确毁坏得不成样子了,只依稀辨认到几个金漆大字:将来未来什么的,难以人全。 陈剑臣平生爱字,见这一幅对联写得意境壮阔,气派非凡,当即忍不住驻足多看了会。 霍君一见,立刻不耐烦了,嚷道:“陈公子,这破字有什么好看的,赶紧走吧,耽误了行程,救不得聂伯父出来,这罪过你担当得起吗?” 聂小倩看头一皱,道:“三师兄……” 其实时间并不算太紧,他们抄近路,穿过兰若寺后院,穿过树林直到后山,再翻过去就能找到合适的伏击地点了,比起要从浙州出发的囚车,在起点上领先的他们足足多出了一天的准备时间。 况且,解押囚车,官府的队伍肯定速度会比较慢。这样,时间就更充足了。 陈剑臣忽道:“1小倩,你们先行一步吧,我且进去主殿里看一看。” 这要求一出,别说霍君,就连大师兄吴岩都皱起了眉毛:眼下可不是游山玩水看景sè的时候,路上哪有功夫耽搁?这陈剑臣,末免有些不分轻重了。 聂小倩问:“留仙,你进去要看什么吗?”比起两位师兄,她绝对是无条件相信陈剑臣的,在她看来,陈剑臣不可能进入主殿里做无谓的事情。 陈剑臣略略迟疑了一下,回答:“我想进里面找一个人。” 什么? 此话一出,就连聂小倩也傻了眼,甚至旁边的婴宁都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一进兰若寺里面找人?这也太匪夷所思,不可思议了吧。简直就是异想天开的念头,难道说除了他们,兰若寺里头还住着别人?而这人恰好又是陈剑臣所认识的朋友? 种种逻辑,实在让人无法置信。 其实关于此事,陈剑臣也不知道该怎么和他们解释,因为根本解释不清楚的。他本身也不敢肯定寺庙里头,到底会不会有那么一位绝世剑客隐身在里面。只是既然还有时间,不进去看一看,实在有点不甘1心。 一怔之后,聂小倩一咬牙,道:“那我们陪你一起进去吧。” 霍君再也忍不住跳出来:“1小师妹,你怎能陪着他一起疯?聂伯父此时不知在忍受着多大的痛苦,我们应当第一时间过去营救他出来,这才是正事!”他把“正事”二字咬得很重,不无责备之意。 吴岩也道:“小师妹,三师弟说得不错”言下之意自然是反对进入这大雄宝殿的。 陈剑臣忽道:“我进去找的人,是一位绝代剑客,或许能帮得上忙?” “真的?” 聂小倩第一时间欣喜地叫出声来,她正愁己方势单力薄,难以成事呢。(。!。 第一百七十八章:受困 昨晚,聂小倩和陈剑臣倾谈许久,但并没有说太多实质上的东西,更多的是互述衷肠类的言语;其中陈剑臣提及,他要加入明天的行动之中,聂小倩当即毫不犹豫就拒绝了:开什么玩笑,他一介书生怎能掺合到里面来?打打杀杀?而且,是杀官造反的大逆之罪! 不过陈剑臣一力坚持,态度非常坚决,聂小倩拗不过,唯有答应下来。在她的认知中,陈剑臣毕竟不是普通的文弱秀才,有胆色,有见识,到了那边,应该还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小作用或许有,至于大作用嘛,聂小倩丝毫不敢奢想,现在听说兰若寺内居然住着一位绝代剑客,听起来还是陈剑臣的朋友,当真是柳暗花明,立刻决定要随着陈剑臣进去请人。 吴岩和霍君两人面面相觑,很是愕然,都流露出了不相信的神情来:兰若寺内住着人,此事本身就很玄乎,更何况住着一位绝世剑客?而且,陈剑臣又是怎么知道对方会住在里面?难道是以前约定过的…… 虽然不大相信,但他们也想一睹绝代剑客的风采,要看个究竟明白,自然都跟了进来。 大殿内崩坏大一片,本来富丽堂皇的庙宇早毁坏得不成样子,看上去,直如一座废墟,只是屋宇的总体架构还在,默默的支撑着,要向来者展现出其饱经沧桑摧残的伤痕。 这样的状况,怎么会有人居住? 无论是吴岩还是霍君,心头都疑云大起,如果陈剑臣不是聂小倩的旧识,他们定然会认定陈剑臣是信口雌黄,当场翻面了。 一路陈剑臣不在正殿停留,直直穿过去,到了后面的僧舍区才停住脚步。 兰若寺的僧舍区甚大,地方开阔一片,一排溜的僧舍形成个半圆形,围拢起来,正好围出一个大庭院。庭院中间有一口储水池。池内居然还有半汪清水,想必是下雨天的时候积蓄下来的。 池里头长着三株荷花,不过生长形态和外面大湖上的荷花相比差得太远,或者是缺乏滋养的缘故,这三株荷花都长得恹恹的,荷叶枯黄,仿佛随时会枯萎的样子。 放眼看去,周边诸多的僧舍,绝大部分都已败破,门窗敝旧,灰尘累寸,舍门外的野草都长得快要高过窗台了,一副荒凉的样子,行踪似绝,一看就知道不可能住着人。 “咦?” 这时吴岩忽然咦了声,目光投向南边。 很快,诸人都看那边去,就见到南面一个僧舍,门扉如新,用竹篾编制出新的门窗来安装好,看起来和别的僧舍截然不同,分明是近期经过人为修葺的。 陈剑臣心一动,率先走过去看:“请问,有人在吗?” 没有回答的声音,四周一片沉寂。 他又走上去轻叩门扉,还是没有任何的回应,没有人在,回头朝聂小倩摇了摇头。至于强自推门而入,到里面查看,却属于不速之客的行径,却不可取。 此时霍君忍不住出声道:“我早就知道,这里怎么会住着人?就算住着人肯定也早离开了,不可能会常住此地的,别人又不是疯子。” 中途被陈剑臣这么一搞,额外耗费了近半个时辰,霍君心中颇有火气,甚为不满,只是不好发作出来。 “走吧……” 陈剑臣一挥手――他进来这里,当然就是想看看那燕赤侠会不会寓居此地,如果真得在的话,自是可以拜会一番。但目前看来还是失望了,一座被人收拾整理过的僧舍无法说明任何问题,更不能证明就是燕赤侠居住过的地方。 两者本就没有必然的联系。 当下五人离开,转上正路。到了后院那边,前方树林一下子就浓密起来,而且居然都是榕树,不知道有多少株的样子,根须成林,连绵成一大片,看上去,简直就是一片榕树的海洋,碧涛如山,无边无际,无穷无尽。 看着这座榕树林,陈剑臣倏然色变,立刻就想起盘踞在江州鉴江河滩上的形成“鸟的天堂”的那株树妖来。只是相比之下,眼前这片树海规模更为繁盛广阔,广阔到了一种足以让人叹为观止的地步。 不知要生长发展多少年才有如此茂盛的一片榕树林。 这实在有些不同寻常…… 陈剑臣询问般地望了婴宁一眼,婴宁摇摇头,示意自己没有觉察到什么。不说她,就连陈剑臣本身的正气都没有任何波动的迹象。 如此情况,要么就是这座巨大的榕树林属于自然天生的,要么就是对方的修为已达到深不可测的地步,身藏如海不可测,不是他们所能感受得出来的…… 希望,会是前一种可能性吧。 没有过多犹豫,五人开始进入树林内,这一进入,顿然发觉进入到另一个世界,一个晦暝、潮湿、不见天日的世界―― 在这世界内,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一根根垂落下来粗如手臂的榕树根须,好像一根根藤蔓般,纠缠在一起,混合在一起。 刚开始的十余丈路还好走,但越往里面,越是森密,慢慢路都没有了。根须似蜘蛛网,其中或有留出一些刚好能容一个人通过的地方,就算是路了。然而这路,说成是树洞更贴切些,根本不知道通往哪里去。 情况,远比想象中复杂。 五人面面相觑,都看到了对方眼眸中的惊愕。 聂小倩面色郑重,道:“三位师兄……” 吴岩似乎早就知道她会说什么,当即打断道:“小师妹,多余的话你就不必说了,我们走吧。” 霍君也道:“不错,小师妹,师傅当年收我们入门的时候就曾说过,同门如同胞,一人有难,其他三人不管如何都要奋身出手。我们不畏刀剑,不怕官府,胆敢杀官造反,难道还会怕这一座树林吗?” 闻言,聂小倩大为感动,眼眶内出现了泪光,她又看着陈剑臣,劝道:“留仙,形势不同,你还是带着书童出去吧,回到庙宇里和夏师兄呆在一起。”她实在担心陈剑臣和婴宁受不了如此的苦累。 陈剑臣东张四望,忽然苦笑道:“只怕已经出不去了!” 什么? 聂小倩等人大感不解,不知道为何陈剑臣会回答这么一句话。不过,他们很快就知道陈剑臣所说的意思了。 一个时辰后: “大师兄,你有没有觉得奇怪?” “奇怪?” “嗯,我怎么觉得我们一直在原地兜圈子。” 吴岩面色沉重,显然也有同感,当即喝道:“三师弟,我们用武器做暗号。” 霍君应声答应,挥舞长剑,和吴岩一起,纷纷用手中兵器在经过的树干上刻画下独门的标识图案来。 …… 约莫几个时辰后,当有图案标识的树干出现在诸人面前,他们纷纷倒吸口冷气:果然是迷路了! 吴岩倒没有太多的慌张,沉声对聂小倩道:“小师妹,用轻功,向上!” 聂小倩嗯了声,施展出轻功踏着一根树干往上走,看看能否从上面走出一条路来。然而这些树干居然全都是某株大榕树衍生蔓延出来的根须,盘龙缠结,交错纵横,一层层的,就像一张没有破绽的巨网,根本穿不上去,而要用武器砍上去的话,工程太过于浩大,很不现实。 不得已,聂小倩又跳下来,微微喘着粗气,道:“大师兄,上面走不出去。” 霍君睁大眼睛,有点气急地道:“大师兄,不如我们用火烧吧。” 吴岩摇头苦笑:“难。如果真烧起来,只怕我们同样会葬身火海之中。” 聂小倩一咬牙:“再走!我就不信我们会被这一座林子困住。”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到了下午时分,也许已经是黄昏,当熟悉的路标指引再度出现在面前时,疲倦劳累的聂小倩等人几乎已经绝望了。 兜圈子,他们一直在兜圈子,只是小圈子、大圈子的区别罢了。 此时陈剑臣都有些急迫了,婴宁早就尝试过,暗暗用术法试探,但了无结果,周围所存在的,不可计算的榕树根须都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不是幻境,也不是鬼打墙。既然是真实的植物,陈剑臣的正气同样毫无办法。 他们,竟然在半路上就被困住了,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困境之中。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 聂小倩第一个慌乱起来,她的慌乱并不是担心自己的安危,而是牵挂父亲。如果他们就这样被困住一直出不去,只怕另一边解押父亲的囚车早就经过外面,北上京城了。 “我要出去,我要出去!” 她情绪激动地大喊着,狂舞起手中的宝剑去劈砍挡在身前的根须。 然而那些榕树根须,根根都有人的上臂粗细,又极其坚韧,纵然她具备武力,但砍断几根后力气就有所不继,动作明显缓慢下来。 轰隆! 骤然一下子雷鸣,仿若晴天霹雳,过不得就,泼瓢大雨倒下来,穿过茂密的枝叶,点点滴滴地滴落到他们的头上,身上。 这个时候,居然下起大雨来。随着雨下,本来就昏暗的树林内变得更加阴沉,几乎达到了看不到路的状况。 迷路,暴雨,天黑,种种不利的客观情况一下子全部汇集到了一起,再加上本身的劳累――困境,隐隐变成了绝境! 第一百七十九章:僵尸 (继续求首订!) 这一场大雨,来势汹汹,来得完全不是时候。 江钰狠狠一跺脚,双肩一抖,就像一个刚上岸的鸭子一样,动作非常的灵敏,坚决有力。一抖之下,身上沾儒的水渍便四散飞开,在地上洒了一圈儿。 别的官兵可没有将军那般的功力,只得脱开盔甲,把换用的衣服从行军囊内取出来换上,再在地上生起篝火,用树枝架着湿衣服,慢慢烤干。 在义庄内生火,江钰并不赞同的,只是这义庄荒废已久,显然属于被遗弃的所在,加上天下大雨,不在庄内生火烤衣服,做饭的话,根本没有地方可去,于是也不加以制止。他武功高强,练出了内功,功力流转之下,身上的湿衣服很快就全部弄干了,没有什么不妥。趁着空暇时间,便开始四下观察义庄环境。 这义庄不算大,『逼』仄的空间,举目一看,就能看个清楚,四下都是土胚墙,上首处一排溜,摆放着五具棺材,不用说,棺材里头肯定放着尸首的。存放这么久都没有人认领走,估计现在早成了骷髅架子。 江钰乃是黑衫卫游击将军,曾经上过边疆战场的人,出生入死不知多少回了,不说见过多少死人,就说死在他手下的就不可计算,一身杀气浓重得很,煞气冲天,哪里会有害怕棺材,害怕骷髅骨架的道理? 他信步走过去,看到五具棺材因为摆放的时间太久了,已经出现了腐朽的迹象,行将破烂了。 嗯? 突然,在一具棺材前江钰停步下来,眉『毛』扬了扬―一眼前这副棺材,棺材盖子被掀掉了,胡『乱』的倒在边上,而棺材里头空空如也,并没有尸首存在,倒是木板上有青『色』的斑斑点点,不知是什么东西留下来的。 江钰鼻子嗅了嗅,顿时闻到一阵淡淡的腥味,但分辨不出是什么味道。 “禀告将军,出去巡逻的王哥儿李哥儿还没有回来,你看要不要再派两个人去找他们回来?” 朱副将走过来道。 这一趟解押囚车,规格就等于行军,江钰的管理非常严厉,严谨。故而在义庄内安顿下来后,就派了两名官兵冒雨出到外面游弋巡逻,看附近有没有异常动静。 两名官兵出去差不多有半个时辰,按道理不管有没有发现都应该回来了,难道其中出了岔子? 江钰一皱眉,道:“好吧,你再派三个人去,嗯,要他们注意点。 “遵命。” 朱副将去调遣人手去了。 江钰并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背负双手,继续观察义庄的环境这是他多年以来养成的习惯,每到一个地方,必然要将该处的地形环境事无巨细地了然于胸。唯有如此,才能善于利用起来,不致于发生变故后双眼一睁黑,不知该怎么办了。 “将军,请喝水!” 这时候已经烧出了热水,一名官兵威了一碗,毕恭毕敬地捧过来这些官兵,都是从浙州兵营里挑选出来的精锐,是江钰亲手挑选的。他们虽然没有经受江钰训练过,但在这位富有传奇『色』彩的黑衫卫游记将军面前,那是一点脾气都没有,比面对自己的顶头上同时还要驯服。 接过水,江钰并没有喝,而是径直端到聂志远那边去,递过去:“聂大人,请喝水。” 聂志远没有推却,勉强用双手接过,咕噜咕噜地喝起来,片刻工夫就将一大碗水喝个底朝天。 江钰还想再叫官兵威一碗来,忽然听到外面一声惨叫异常突兀地响起来,在风雨声中是如此刺耳。 发生了什么事? 江钰反应非常神速,把手里的碗一扔,喝道:“全队戒备,保护囚车!” 哗啦啦,衣甲兵器,全副武装,在短短时间内,所有的人都披戴上了衣甲,乎执兵器,将囚车护在中间。 在第一时间,江钰当即判断可能有人来劫囚车!对于这个可能『性』,他早有心理准备,接下朝廷命令,解押聂志远上京,江钰已做足了各项功课。他已查出聂志远的女儿聂小债,自幼得异人传授武艺,具备不凡的武力―一 侠以武犯禁! 这一向都是公认的道理。 聂小债会武功,为了救出父亲,她很可能会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前来劫囚车。近期聂小债行踪成谜,更大大增加了这种可能『性』。 所以,现在听到外面传来的惨叫声,江钰立刻就想到有人来劫囚车了:好大的胆子,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 他面『色』阴沉,右手按在腰间剑柄之上,大踏步走出来,要看谁那么大胆。 外面依然大雨倾盆,在这般恶劣的天气下,派出去的官兵要进行巡逻实在难度不小。 噗通! 风雨之中突然冲出一人来,身上穿着的衣甲很清楚的表明了他的身份。他跑得急,脚步踉跄,来不及冲到义庄里面,便一头栽倒在泥水横流的地上。 江钰看得真切,见到殷红的鲜血顺着地上的水流溢流而出,染红了一大滩。 他不禁瞳孔一缩,掠身冲过去,一把扶起那官兵。 那官兵面『色』惨白,一条右臂竟然没了,齐根而断,伤口血肉模糊,很是吓人。这伤口一看就不像是被利器所伤,倒是像被外力生生拧断下来的。 “鬼,有鬼!” 官兵惊吓得大喊起来,还要说清楚点,但伤势的剧痛让他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后,当即晕厥过去了。 鬼? 江钰冷哼一声,呛咖,刀剑在手,凛然立在风雨之中,功力运转,朗声喝道:“什么人在此装神弄鬼?” 声浪极大,蕴含了他苦修多年的功力,喝出去,嘴巴外一尺处的雨幕都生生被吹散开来,甚为奇观。 除了不绝于耳的风雨声外,再没有任何的回应。 江钰眉头一皱,回头大声道:“朱副将,你率部众留在义庄内,好生看护住聂大人。如果真有人敢劫囚车,情况不妙之际,可直接将聂大人斩杀!” 他所说的,是朝廷的惯例,解押犯人,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出现,解押官兵可先斩后奏,力保不让犯人走脱。 江钰固然对聂志远有敬重之心,但人情抵不过律法。而且,如果聂志远的亲人来劫囚车,那就是犯了弥天大罪,可诛九族,其本身就是不可赦免的死罪了。 “遵命!” 那朱副将得令应声,手中亮出一柄明晃晃的鬼头大刀来,悍然站在聂志远身边,警惕地注意着周围动静。 吩咐完毕,江钰身形敏捷如一只狸猫,顺着刚才官兵冲过来的方向疾掠而去。其身怀绝艺,正所谓艺高人胆大,毫无畏惧就孤身冒险了,要去看一看那边还有没有生还者可以救出来。 风声,雨声,树叶摇曳的声音,混杂到一块,哗啦啦的『乱』纷纷,听得人心烦气躁。然而江钰久经战阵,平生不知经历过多少凶险诡异的争斗,心理素质不但好,而且经验十足,知道越是在敌我不清的情况,人就越是要冷静。 咚咚咚! 江钰飞步踏地的声音很有气势,每一脚步踏下,坚实的军靴都会踩出一朵水花来。 咦! 很快他就飞奔到一座小树林外,借着不时闪过的闪电光芒,四下顾盼,很敏锐地就发不远处横七竖八躺着好几具尸身。掠过去一看,正是派出来打探的官兵,每一具的尸体胸腹间都被粗暴地撕裂开来,掏出了心肝,死状极其惨烈,简直惨无人睹之状。 这是什么回事? 江钰大感震惊:他们的死状根本不像是被人杀的,若果是人为,直接杀死就算了,怎会再去割掉他们的心肝? 又联想到先前那逃出生天的官兵晕厥前所嘶喊出来的“有鬼,”江钰内心所受到的震动不言而喻:难道说,真得有鬼?只是,这怎么可能…… 他乃是杀伐之人,杀人如麻,平生最不相信就是鬼神轮回报应之说,对于释家弘法的那一套,向来嗤之以鼻。他知道世上有修士存在,但所谓修士,在江钰看来就是学习法术的凡人,和自己练武其实同一个道理,只是大家所学的东西不同罢了。然而修士的存在不代表就一定会有鬼神了。 鬼神之说,始终虚无缥渺,更多的不过是吓唬人的论调而已。 反正,他江钰从不曾见过,因此不信。如果真有鬼」神,那么自己杀人无数,怎不见那些鬼魂来报仇? 只是眼前这发生的一幕,却让江钰对于自己一直以来的信仰发生了动摇:不,应该是有人故意装神弄鬼,想动摇我的信心…… 想到这一点可能『性』,江钰十指把刀剑抓得更紧了些。 桀桀……―…… 树林内突然传出一声刺耳难听的低吼,就像有人用铁器互相摩擦着,沙沙的,停在耳朵里十分不舒服。 “什么人,快滚出来受死!” 江钰一声大喝,刀剑交错,摆一个护身的招式,一箭步抢身入内。只是风雨之夜,夜『色』如墨,伸手不见五指,树林内更加黑暗,只能单凭听力来分辨踪迹。入到树林后,他小心翼翼,立刻放慢了脚步。 啪! 此时恰好天空一道闪电掠过,照得树林有几分光明。光明之下,就在江钰前面不过三丈处,一尊恐怖的鬼物正坐在地上,突眼獠牙,巨嘴格叽格叽地在嚼咬着什么,嘴角沾染着淋漓的血迹。 借着电光的照明,江钰把对方看得很清楚,正是一只身高六尺的僵尸鬼物! 第一百八十章:剑光 (跑了一天,跟同学借了个本本回来,各种不熟悉,唉。看见书评区里大伙儿的留言,苍天呀,为啥一定要我穿越呢?就算一定要穿越,也请打发点订阅月票来送行吧!今天第二更会很晚!) 江钰不是胆小之辈,但骤然在如斯的环境下见到那可怖的僵尸鬼物,双瞳不禁一缩,莫名地有几分紧张。 闪电掠过的速度极快,转瞬即没,林子里又恢复成漆黑一片的情形。 “不好,逢林莫入,正犯了大忌!” 江钰心头警兆萌生,双足一踏,猛然踩在地面上,借力往后一弹。 咻,间不容发之际,一道劲力横扫而过,强横无匹,打在虚空内,发出抽鞭子般的破空声咻! 什么东西?难道是那僵尸对自己发动了攻击?好快的速度! 江钰气沉丹田,左刀右剑,根本不用眼睛看,就凭着灵敏的触觉,刀剑便往前方攻击而去。这一招有个名堂,叫“左右逢源”正是他独创的招牌招式之一。 一招使出,他立刻感觉到自己的朴刀结实地刺中了对方,虽然不知道刺中了哪里,但刀尖入肉的触感非常清晰就从手心里传了回来。 江钰心中正一喜吼! 黑暗中爆发出一声狂吼,似乎虎啸山林般,震耳yù聋。下一刻江钰感到自己的朴刀被对方一把抓住,大力往后扯去。 不好…… 江钰反应极快,明白此时不可力争,当即顺势脱手松刀,举过右手剑从下至上一liáo而起。 噗! 如中木石,浑不类血肉之躯,噗然有声,和刚才剑入肉的情况大不相同。 蓬! 说时迟那时快一股劲风轰然袭至,势大力沉,正打中闪避不及的江钰的xiōng口,他如受重击,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摔出丈余远摔到淋漓的泥水里头,一时半会竟难以挣扎起身。 噼啪! 恰好一道闪电掠过,照得分明,江钰xiōng前的软甲已被什么锋利的东西给划割开了,差一点就是破膛开肚的下场。 他倒吸口冷气,接着电光,正看到距离自己不过两丈的位置,那僵尸鬼物正目灼灼地盯着自己双瞳没有瞳孔,发出幽幽的两缕红芒。 这鬼物六尺高大,十分健硕,浑身黑茸茸一片黑毛,有些luǒlù的地方皮肤都是大面积地溃烂着,隐约有绿sè的液体渗透出来。它头颅极大,五官烂得广塌糊涂,双目鼻子,嘴巴,都烂得不成样子了,只剩下深深的洞孔模样,看上去异常的吓人。 一看之下,江钰顿时想起义庄内那一口被掀开子棺材盖子的空棺材,这僵尸分明就是从里面跑出来的。却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竟能蜕化成僵尸,变作妖孽害人。 他又是震惊又是愕然:人死而成魅,这样的事情他以前也曾听说过,但听说和亲身遇到截然不同。他还听说在岭南那边的荒蛮地方,甚至有赶尸一说,就是将客死异乡的人的尸体通过特殊的办法驱赶回家,不用车马而尸体不腐。而在赶尸的过程中需要念动符咒,又将特殊的道符贴于尸身额头上便能让尸身服服帖帖的,任凭驱使了。 那道符如果用来对付眼前这一鬼物,想必也是大有效果的。 只可惜,江钰是武将,不是道士,面对僵尸鬼物,只能依靠本身的力量来对付了。 吼! 僵尸鬼物又是一声狂吼,身法很是迅速,凌空扑来,双手早蜕变成了爪型,乌黑的指甲长达半尺,浑如铁爪,相信被它一爪抓中,不死也得重伤。 江钰刚才被对方一击,差点一口鲜血吐出来,气息已然有些紊乱。 现在见僵尸鬼物扑来,不敢怠慢,反手抽出背后朴刀,呼呼呼!一连三把,飞掷向僵尸鬼物。 他武艺非凡,早闯dàng出“左刀右剑“的名声,在黑衫卫中可谓声名赫赫。但其实,他还有一手绝艺,就是“飞刀” 其所飞的刀,可不是寻常几寸长的小刀,而是两尺长的特制朴刀。要知道江钰整天背负在后面一排溜的朴刀可不是背着好看,又或者纯属于备用的。对战之时,丧身手他这一手神出鬼没的飞刀之下的人不在少数。 三刀呼啸,划出尖锐的风声中,挟带起一片水huā,趁着天上闪电光芒还不曾消逝的一瞬间直飞向僵尸鬼物。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不过两三呼吸间三刀出手后,江钰没有丝毫的犹豫,一个鲤鱼打tǐng从地上跃起,然后折身疾步折返回义庄去。 一如果在光线充足的情形下,江钰并不畏惧和僵尸决一死战。 但是眼下这般恶劣漆黑的环境下,他绝不愿孤身涉险。更何况对方似乎完全无视黑暗,能做到行动自如,可以准确捕捉到目标所在。 此消彼长,自当先避其锋芒,方为上策。 江钰经验丰富,心中当即有了衡量判断,不再恋战。奔跑之时,风雨不休,因为使力的缘故,xiōng腔间没来由一阵恶心闷怔,却是引发了先前的伤势,发作起来,不禁眼前一黑,脚步踉跄起来。 他吃了一惊,看来被僵尸鬼物一击,伤势远比想象中还要严重,这可是大大的不妙呀。江钰一咬牙,仓促间从皮甲内的口袋mō出一颗药丸子塞进嘴巴了。不需要咬嚼,直接囫囵吞进了肚子。 这是黑衫卫秘制的军伍药,叫做“霸王丸”吃了之后能大幅度提升人的精气神,哪怕负伤在身也能在短期内焕发出惊人力量,做孤注一掷。不过这药丸不能多吃,它附带有强烈的副作用,吃得多了会严重损害寿元。 不过眼下情况危急,正是生死存亡之际,江钰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蓬! 他正提气加快速度,突然间前方的地面蓬的一下凭空炸开,那僵尸鬼物不知何时土逍而来,抄到了江钰的身前去,破土而出。 这僵尸鬼物还会法术? 突如其来的状况让江钰大吃一惊,来不及多想,僵尸鬼物已咆哮而至,张牙舞爪朝他扑来。 “嘻!” 江钰手中宝剑横档身前,被僵尸一对铁爪击中,受到无以伦比的重力撞打,连人带剑外后摔出,一连施展出两个身法才堪堪站稳。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喷出来。 那僵尸鬼物异常的灵敏,不给江钰任何喘息的机会,再度飞身而起,猛扑而来,在黑暗之中根本无法捕捉到它的攻击形式。 “我命休矣……” 江钰心里暗叫一声,但就在这时候,黑暗中一道寒光亮起,气势惊人,凌厉无匹。 剑光,这是一道剑光!(。!。 第一百八十一章:剑客 (谢谢各位读者的关怀,本子估计没戏了,明天进城给人看看……有救的话尽量救回来,还是用惯的本子好使!) 风雨之夜,漆黑之中,江钰被那只僵尸鬼物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平生所长全然无法施展出来,正处于绝对的劣势,眼看就要被对方杀死。幸而就在关键时刻,一道剑光凭空出现,疾掠而过,裹挟着一股壮阔无匹的气势横空飞来! 这一道剑光,如电如虹,浑然不像凡人所能驱使得出来的。剑光之下,蕴含一种劈开一切,斩断一切的大无畏气势,似乎能破开江河,刺碎人间一切黑暗…… 一剑光寒十四州,大概如斯! 剑光就在江钰眼前半尺外掠过,寒光照须眉,照得他脊背的寒毛都一根根竖立起来了,全身肌肉一条条都绷紧住。就在这一刹那,身经百战的他居然感到胆寒! 人不畏死胆至大。 而江钰,正是出生入死无数次的黑衫卫游击将军,早看破生死红尘,悍不畏死。但面对这一道剑光,油然而生怯意,好像面对一种全然未知存在,犹如未知的天威存在,毛骨悚然。 嗤! 剑光飞过,血肉翻飞,可见一颗巨大头颅脱离了躯壳,冲天而起。 那僵尸鬼物,就这般被一剑斩杀,没有半点挣扎的机会。 嗷! 冲天飞起来的头颅犹自裂开血盆大嘴发出一声哀嚎,状甚狰狞,它并没有就此直直掉落,而是很有目的性的朝另一个方向逃窜而去。 “还想走?” 风雨中响起一声吆喝,带着一些沙哑,略显低沉:“看剑!” 剑光再起,只是在气势上比刚才那一剑小了许多,彷如一根手指般粗细的白光疾掠而去,正中那僵尸鬼物的巨大头颅,将其死死的钉在一棵树干之上。蓬的,有异样的火焰焚烧起来,哪怕风雨不休也无法将此火淋灭掉。 如此惊世骇俗的手段,江钰心目中顿时条件反射般闪现出一个名字:蜀山。 蜀山剑客! 江钰不是寻常百姓人家,久在军中,见识渊博,自是知道很多鲜为人知的内幕,他当然听过天下修士的分布情况,知道道门正统三分,有“海外崂山,世外昆仑山,天外蜀山”的说法,这三大流派鼎足三分,主宰了天统王朝的道门势力。 三大道门,多有传说在民间流传,但能真正和他们打上交道的人并不多。一来修道者讲究逍遥自在,无欲无为,他们极少出世,就算出世,也是以各类奇离古怪的身份出现,等闲人根本不会知道他们为修士;二来三大道门虽然三足鼎立,但门下弟子都是非常稀少的。其中尤其以蜀山为甚,据说都是单弟子,独苗儿一根。 一个弟子,一柄剑,却足以笑傲苍穹,实在具有非同一般的气势。 身为武者,江钰其实对于修士阶层毫无好感,更多的是排斥之情。觉得正是这些道士们装神弄鬼,愚弄苍生,对国民生计毫无帮助。道门如斯,释家一样差不多。 而三大道门中,唯一让江钰感到有些好奇向往的,便只有蜀山了。无他,唯蜀山号称剑修是也。专门用剑的,自然而然和武者有许多相近之处。 江钰也用剑。 曾几何时,他心中还想着要找个机会和蜀山的弟子较量切磋一番,印证武道见解。 但现在一看,江钰就知道自己错了――简直错得离谱! 如果说出手相救的真是来自蜀山的剑客的话,相比之下,自己的武艺就像小孩子玩泥巴一样搞笑,幼稚到不行。 对比上的悬殊认识,让江钰很荒谬就萌生出原来自己只是个井底之蛙的感觉,糟透了,从根本上就动摇掉他一直以来的自信,和傲意。 风雨还不肯停止,淅淅沥沥,彷佛永无穷尽。 江钰身上的衣甲已被撕烂多处,雨水毫无阻滞地就侵入进来,濡湿了他的衣服,凉凉的,甚至带着些许的寒气。 他大口地喘着粗气,努力睁开双眼,但雨幕和黑暗隔断了他的视线,只模糊地看到右手边站立着一人,一个轮廓而已,根本无法看清楚那人的相貌。 “敢问阁下高姓大名,救命之恩,不敢相忘。” 在风雨声中,江钰的言语有些干涩。 就听到那人淡然道:“我本不是要救你,某家只是要杀那僵尸鬼物而已。” 江钰碰到个软钉子,忍住气,忽问:“阁下莫非是蜀山剑客?” 一阵沉默,只听到风雨声音的肆虐,好像要充斥满整个天地,再容不下别的声响,这种等待的滋味很不好受,尤其作为一向被人敬畏惯的黑衫卫将军,好在,一会之后那人终于出声回答了:“某家,一剑客。” 这句话有点琢磨不透,并没有直接承认他的蜀山身份,难道说对方别有师门?可如此剑光,剑法,除了蜀山之外,孰家能比? 又或者,只是对方特意的托辞罢了。 一丝不悦的情绪从心头掠过,不过很快就烟消云散,对方是不世出的剑客,不是见到自己避之不及的寻常百姓人家,更何况,刚才若不是此剑客出手,自己恐怕早就交代出去了。想到这一点,他立刻释然了,忽想起留在义庄的一种官兵手下,面色一变,当即一抱拳:“本……在下另有要务在身,先告辞了!” 那剑客忽道:“你想回义庄去?” 江钰一震:“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很简单,就是某家刚从那边来的。” 江钰听出了其中的不好的意味:“难道说……”他竟不敢接着说下去了。 “义庄内一共有三具僵尸,只有这一具跑了出来,不过剩下那两具被生人所惊醒,同样苏醒了……” 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江钰疾声问:“那义庄内的人?” “都死了。” 三个字直如钉子,狠狠地钉在江钰心坎上,纵然他意志坚韧也有点承受不住:都死了!猛然间,江钰似想到了什么,追问:“难道说义庄内的僵尸都是人练出来的?” “是被练出来的,否则区区尸身,哪里能轻易成魅作怪?” 江钰顿时怒气冲天,厉言喝道:“是谁敢如此无法无天,作此丧尽天良之事?” “它就住在兰若寺,不过,奉劝一句,你还是离开吧,兰若寺,不是你应该去的地方……某家走也。” 听不到脚步声,可隐约的人影已然不见。 江钰大急,扑出去找人,可哪里还找得到?风雨茫茫,不辨方向。 “兰若寺,兰若寺……” 他反复念叨着这个似有魔力的名字,又想起今天朱副将所说过的话――兰若寺闹鬼。神色渐渐坚决起来:“吾即为朝廷将军,岂能坐视鬼魅当道而置之不理,无论如何,本将军也要去那兰若寺中闯一闯……” 打定主意,江钰马上迈开大步,准备先回义庄看看,然后再去兰若寺! 第一百八十二章:乱局 (本子留在电脑城里维修,要后天才能拿,估计要花三四百,但更重要的是,老天保佑师傅是个好人,不要换南朝的电脑配件……) 雨幕下的兰若寺,漆黑一体,几乎不分东南西北。噼啪,偶尔飞扬而起的银蛇,仿佛天下间最为犀利的剑光,划破天地间的黑暗,带来一瞬间的光明。只是这光明,间或照耀到兰若寺那些摆放在庙宇门外的石像上时,照出石像那张扬的姿态,反而显现出一些别样的狰狞来。 主殿,大雄宝殿的大门外,石阶两侧本来摆放着两尊石貔貅,但经过岁月,或者人为的摧残。两尊本来雕刻得很是精美的兽像以毁坏大半,只剩下残缺的面目,面无表情地面对整个世间的风云变幻。 一道闪电一闪而过,在闪电的飞扬中,燕赤侠昂藏的身躯高高地站立在石阶之上,他的左手中此时正抱住一人,身穿白『色』囚衣,头发蓬『乱』,正是聂志远――在义庄的变故中,他到底还是被燕赤侠救了下来。只是如今昏『迷』不醒的样子,对周围的事态变动一无所知。 轰隆! 雷声异样的密集,漫天乌云旋转起来,恰好在大雄宝殿的正上空形成一个巨大无比的漩涡。 噼啪! 一道闪电宛如灵蛇,从高高的天空疾掠而下,激发出无比凌厉的气势,将宝殿外左侧的一株大树劈中,直像利刃巨斧般,将一枝大树丫砍断下来,轰然倒地。 闪电随即消失,黑暗再度笼罩四方,只是在这抹不开的黑暗中,一把异常尖锐的声音突兀响起: “牛鼻子,你是不是一定要和我作对!” 这声音似乎能穿透满天乌云,无边风雨,直直地送入到人的耳朵里,听起来,像一只气急败坏的鸭公在叫,语调生硬,而且艰涩,很不舒服。 燕赤侠哈哈一笑:“废话,我是人,你是妖,不作对,难道还要和你这死树妖配对吗?我呸呸呸!” “哼,别以为你是蜀山弟子我就会怕你,这些天我本还想敬你几分,但既然你一定要和我作对,那本姥姥就成全你!” 话音刚落,黑暗之中一道阴影席卷着漫天风雨呼啸而至,直往燕赤侠甩来。这玩意柔软自如,乍看像一根加大码的皮鞭,但上面枝叶皆备,竟是一根榕树的根须,长不知多少丈,挥舞之时,隐隐有鬼哭狼嚎的声音传出,能『乱』人心神。 面对根须的攻击,燕赤侠先将聂志远放下来,双手摆动,急速捏出一个剑诀,口中念念有词,腾身飞起,身后宝剑并没有出鞘,而是并拢食指,中指。以双指作剑状,指尖之间,有耀眼光芒形成,浑如剑气。 蓬! 指尖戳中席卷来的根须上,发出轰然之声,一下子就将那根须给破断开来,简直就像雷炸一样。 “牛鼻子,你敢毁我根须,本姥姥和你拼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尖锐的叫喊声中,本来一直下个不停的大雨骤然凝滞住,随即漫天席卷而来的重重暗影,不知有多少条根须一起发飙,一根根,一条条,狰狞如群蛇『乱』舞,前后左右,从一切所能攻击的方向角度汹涌而至。其中甚至有好几根的目标,直取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聂志远。意在『乱』燕赤侠的心,要使他分心顾忌。 面对如此阵仗,燕赤侠不敢怠慢,面『色』凝重。虽然到了他这等的修为,早视黑暗于无物,但对敌的树妖修炼千年,又得到极其霸道的术法修炼,一身修为深不可测,实在是平生未见之敌: “乾坤无极,天地借法,宝剑出鞘!” 口诀念完,背后巨大的剑匣通体光芒大作,莹莹一团。就在光芒之中,龙『吟』虎啸,一把阔剑呼啸出鞘,长逾丈余,正是一把浑身黝黑不知用什么材料铸造而成的大剑。 大剑自动出鞘,腾空飞起,具备自主意识般高高悬立于虚空。 此剑一出,围袭而至的无数根须似乎都感受到一股无以伦比的杀气从那黑乎乎的大剑身上飘溢出来,竟然也感到了畏惧似的,动作速度一下子变得有所变慢…… …… 大湖边上,那破落庙宇内,夏棋正躺在建议的床铺上休息,虽然双眼紧闭,但根本没有睡着,他也没有丝毫的睡意:早上大师兄他们出发,要去半路伏击囚车,不知到情况如何了,可曾顺利不?老天保佑,一切无恙…… 只是,今天这一场大雨端是来得急促,来得没来由。尤其天上的雷电,更是响得太过于密集响亮了些,一个接着一个炸雷,好像要将天空炸开一个窟窿一般。莫非天道不公,就连雷电也看不过眼了吗? 夏棋为武者,练得一身武艺,三年前也曾参加过一次朝廷武举,不料因为撞见考官舞弊,收取贿赂。他大感不平,意气用事,乃至于最后大闹考场,被逐了出来,自此上了朝廷的“黑名单”,永世都不能再进武举的考场了。 遭遇不公,心情愤懑,夏棋心中发誓不愿再为朝廷效力,这一次小师妹家庭遭难,他二话不说就过来了。哪怕干得是杀官造反的行径,也义无反顾。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更何况,帮助的是自己的小师妹?只可惜自己负伤在身,在最关键的时刻竟不能上场,实在遗憾。本来因为亲身见识过陈剑臣和婴宁的手段,知道他们必有一人是修士,对于这一趟行动夏棋倒是没有太多的担忧。然而眼下听着一声声的雷鸣不断响起,莫名的便有几分心绪不宁,实在无法躺着安歇,于是起身打起火折子,点着一盏油灯,在灯下坐定,怔怔出神。 不知过了多久,咿呀一响,庙宇之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了,一大团风雨吹了进来。 夏棋吃了一惊,如此时刻,大师兄他们断然不会那么快回来的,那么只有一个解释,就是有其他人进来了。不过在这阴森可怖的兰若寺内,怎么会有另外的人出现,委实有些不可理喻。 他反应很快,呛啷一声,兵器拿在了手上,摆出了防御的姿态――经过敷『药』,以及一整天的休息,他先前所受到的伤势大有好转,勉强能与人作战了。 随着风雨,一名全身湿透的人踏步走了进来,落汤鸡一般。固然如此,可他双手里,一手执刀,一手持剑,明亮的眼睛炯炯有神,同样吃惊地盯着夏棋―― 江钰本被庙宇里透出来的火光所吸引,心里已做好很多种心理应对准备,不管进来后遇到的是妖,是鬼,是怪,他都不会感到震惊。可万万没想到自己闯进来,在这荒山破庙里遇见的会是人,而且是一个熟人! “好贼子,原来你逃到这里来了!” 江钰一声怒喝,刀剑摆动,齐刷刷指住夏棋――他被燕赤侠所救,先赶回义庄,却见到义庄已然崩塌被毁了,砖瓦废墟中处处可见残肢断骸,情形十分惨烈。可见那一战的激烈程度,以及最后的结果。 所有人都死了,还有自己那匹爱马…… 江钰怒火攻心,当即『摸』黑杀向兰若寺,他一个人施展出轻功,专抄近路,速度极快,不料在此地遇见了夏棋。 “是你?” 夏棋同样大感震惊――江钰不是亲自押送聂伯父的吗?怎么会闯入到兰若寺里来了,难道是他们改变了行程?不对,他只有一个人,而去看样子似乎刚大战过一场一样,很是狼狈不堪…… 诸种纷杂的念头纷沓而至,搅合到一起,纠缠成一团麻状,怎么理都理不清。皆因此事的过程实在非常的奇离古怪,充斥着各样的偶然『性』。各样偶然『性』再磕碰到了一起,就此形成当下这一副『乱』七八糟的局面。 局面的来由几乎不可稽考,或者说也失去了稽考的必要意义,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力争破局而出罢了。 …… “出来了!我们出来了!” 无边际的榕树海洋内,大师兄吴岩疾步抢出,果然冲出到外面来了,虽然是又回到了兰若寺的核心范围处,但比深陷『迷』局里不知好上多少倍,起码又有了从头来过的机会。回想起今天的遭遇,实在有点心惊胆颤,心悸不已。 抬头看天时,却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可能都到下半夜里来了。 吴岩身后,是狼狈不堪的聂小倩四人。 重见天日,哪怕只见到风雨漫天,陈剑臣都暗暗吁了口气,在他的背上,婴宁静静地趴伏着,此时小声问:“公子,我们出来了吗?” “出来了,你先睡一会。” “嗯……” 他们之所以能终于走出那一片『迷』宫一样的榕树林,正是婴宁耗费法力,暗暗施展出了法术,这才破掉这个浑若天然的榕树大阵。但也因为如此,小狐狸损耗法力过度,身子极度的疲软,需要陈剑臣背负而走。 “小师妹,目前情形我们还是先回兰若寺休整一下吧。” 鬼打墙般转了一天,每一个人的体力都受到巨大的损耗,必须要调养一下才行。聂小倩虽然救父心切,但也知道磨刀不误砍柴工的道理,自是没有反对的意见。 于是,一行人急匆匆返回兰若寺而来。 第一百八十三章:危急 仿佛为了映衬今晚的不同寻常,那讨厌的风雨自黄昏时分降临就一直不肯消退。在偌大的风雨面前,聂小倩等人早被淋成个落汤鸡。他们身上并没有携带雨具,因此对于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异常天气毫无办法。 风有些大,刮拂到湿漉漉的身上竟使人觉得寒意凛然。在寒意的驱逐之下,聂小倩本能的往陈剑臣那边靠拢过去。等近身时莫名发现,从天而降的风雨居然开始稀少。她有些疑huò地抬头望望天空―― 依然是呼啸的风雨,纷纷扬扬,只是每每靠近到她和陈剑臣的上空丈余外处,便似乎被什么无形的力量阻隔住了一样,飕飕的朝四周弹开。 这个发现让聂小倩吃了一惊,她断然可以肯定这种力量不可能出自自己的身上,于是很自然就望向了身边的陈剑臣。 天sè漆黑,看不清陈剑臣的神态模样,伸出手去牵他的衣袖时,耸然觉得入手处一片干燥,殊无半点湿意:陈剑臣的全身,竟彷佛干燥的。 这怎么可能? 聂小倩疑窦丛生,再回想起陈剑臣突然出现在兰若寺的过程,其中总有些不可解释的因由在里头,无法做到分明。只是基于重逢的欢喜,以及那一份油然的信任,她并没有多问什么,只是眼下六小倩,你不用担心,伯父会没事的。” 风雨声中传来陈剑臣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淡然平定,没有丝毫改变。 听着他的声音,聂小倩总是能得到最大的安宁,这种感觉非常奇怪,按道理不可能出现在她身上的,但偏偏就拥有了。回想起和这个少年相遇相识的点滴,其实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历程,更没有海枯石烂的誓言,如果说一定有,那么就是那首诗了…… 书以寄情,诗以托意。 陈剑臣这一首“只羡鸳鸯不羡狙;”明显属于一首情诗,虽然里面有些措辞言语不甚明了,不合语境,乃至于偏离了平仄,但直白的诗句却很好地表明了这是一首情诗。聂小倩平生收到的情诗不少,在清雪书院读书的时候,总会有些书生秀才想出各样的手段办法来,给她写情诗,期望得到佳人心。但他们最后所得到的,却是如冰山般的沉默。 那时候聂小倩主动叫陈剑臣赠字,而陈剑臣写了一首情诗给她,在大众化的角度上看,非常wěn合“才子佳人”式的发展套路。在聂小 倩看来,这一首诗已是陈剑臣的表白之言了,甚至说是定情之物也不为过一虽然,陈剑臣那时候写这一幅字,更多的只是因为前世的某些怀旧情绪罢了。 家逢厄运,境况沦落,从出身权贵的富家女一下子变成囚犯的女儿,简直是从天堂跌落到地狱,换了一般女子,只怕早就整天以泪洗脸,凄凄惨惨戚戚,感秋哀春空悲切了。但聂小倩没有,不但没有,而去决意走上不归路,要劫囚救父,至于以后怎么样,浑然顾不上了包括,和陈剑臣可能的未来。 陈剑臣是书生,是读书人,按照正常情况,他肯定是要考更高级的功名,乃至于入朝为官的。这样的出身前程,当然要和劫囚救父的聂小倩划开界限,避之不及…… 如是,聂小倩和陈剑臣的人生轨迹就仿佛两条直线,本来相距甚远,然后不知何故很短暂地交接到了一起,最后又再度分开,越分越远,永生不再有二度交集的机会。 然而,人生之事总是充满变数,在兰若寺,两根直线居然又碰到了一块儿。不但碰到了,而去还很亲密地到了一起,隐隐有拧成一股绳的意思。 聂小倩惊喜无比。 这惊喜突然而迅猛,在短时间内掩盖了很多其他考虑的因素,以及冲掉了内心的担忧和内疚。 但就在现在,漫天风雨之际,聂小倩感受到了某些不同寻常的意味,许多的念头才哗然涌起来,看着身边这位背负着书童的少年,不知何故,产生了浓浓的新鲜好奇感:“留仙,你的衣服没有湿呢。” 她没有任何责问的意思,问得很自然,倒带着一些惊讶,以及赞叹的别样情绪。 陈剑臣背着婴宁,走得很稳,闻言呵呵一笑道:“我会法术的。” 这个〖答〗案明显超出了聂小倩的想象,条件反射地反问一句出来:“真的?” “当然是真的,在江州我遇到一位崂山道士,他说我有慧根,所以传授了一些法术给我防身。” 很玄乎的回答,但无疑是很有用的回答,不是为了掩饰己身,而是要为了掩饰婴宁的狐狸精身份。 这个回答对于聂小倩而言有些难以接受,但当回答的人是陈剑臣时,她接受起来就容易得多了,由此也就可以解释很多疑窦,心想:原来他安慰我并不是单纯的言语xìng质,他竟是会法术的有法术,就有力量,而力量往往和胆sè挂钩。由此可见,陈剑臣敢于参与到这一趟的行动来,绝非意气用事。 从这一点上看,符合聂小倩对于陈剑臣的认知,他依然还是那个落拓而自若的少年。 陈剑臣背着婴宁,婴宁又背着血檀木书筐,但其实正是书筐的防水防风的作用在发挥着,遮挡了周围一圈的天空,聂小倩进入到圈子里来,所以受到了书筐的呵护。至于她的两位师兄可没有如斯待遇了,他们率先走在前面,也没有留意到后面小师妹和陈剑臣之间的对话。 风雨太大,夜sè如墨,很多东西就想在意也在意不了。 蓬! 贸然前方一声巨响,好像炸雷一般,震耳yù聋。与此同时,有好几块重物裹挟着风雨呼啸而起,漫无目标地飞砸过来。 走在前面的吴岩和霍君大吃了一惊,纷纷施展身法轻功,凭着听风辨形的手段腾挪躲闪,避让开去:一边大声叫后面的聂小倩小心。 前面发生了什么事? “牛鼻子,今晚本姥姥定叫你死无葬身之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无边魔神,起!” 一声尖锐的喊叫,带着难以言喻的恨意,以及癫狂,从风雨声中穿透出来,直穿入到吴岩他们的耳朵里面,震得嗡嗡响,聂小倩双tuǐ一软,差点就要摔倒,幸而被陈剑臣一把扶住。 紧接着,在隐约的前方,募然有两团巨大的光华在发生剧烈的碰撞, 一边的光华,颜sè朱红如血,又似夕阳落下的彩霞,形成一道长长的剑形,看上去,宛若一柄巨剑。但天下间,哪里有如斯巨大的一柄长剑? 另一边的光华却乌黑一大片,边缘处又有一圈莹莹的绿光,藉此将天sè划分开来。黑光气焰腾腾,简直有铺天盖地之势,将红光团团围住。而红光左突右抢,始终无法杀出黑光的重围。 那是什么东西? 吴岩和霍君面面相觑,都感到无以伦比的震惊。他们真正感到那一边所发生的种种,都已不是他们所能理解,以及接触的。 “从后面走!” 陈剑臣忽然出声。 声调虽平,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意思。 吴岩和霍君并没有进行任何的疑问,以及争执,他们都不是笨人,很快就认同了陈剑臣的意见。虽然在他们心目中,这个书生一整天都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才能来,最多就是体力有点超出想象而已。但如今情况,陈剑臣的建议无疑是最合理的。 于是,他们凭着记忆,以及间或闪电的光明,从另一侧崩坏的围墙缺口处进入了大雄宝殿。位置很靠后,接近于白天他们所探望的僧舍一带。 入殿之后,诸人皆松了口气,吴岩和霍君又随身拿出火折子来点着了。 “大师兄,刚才那些光到底是怎么回事?” 吴岩摇摇头,苦笑道:“我哪里知道。” “要不我们出去看一看?” 武林中人,刀尖上过生活的人,胆子自然不会太小。 “我也去看看吧。” 这时陈剑臣说道,背上的婴宁下地了,她法力有所回升,精神稍微振作起来了。听到公子的话,赶紧用小手去扯一扯他的衣角,意思是叫他不要轻举妄动。就在刚才一刹那,1小狐狸感受到了战场那边强大凌厉的法力bō动,直如惊涛骇浪一般,根本不是她这个层次的修为所能搅合进去的。 陈剑臣明白她的意思,但没有改变主意,对于前殿外战斗的主角,他虽然不大肯定,但有些事情根本无法忍让躲避。别忘了,他们如今正身在兰若寺。身在漩涡之中又想置身事外,天下间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霍君斜眼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这书生胆子倒不小,不像寻常读书人,吓唬一下顿时就面如土sè了。 “那我们都出去看一看吧,大家小心点。” 聂小倩同样按捺不住,今天行程受阻,必须要争分夺秒绕道出去,才有拦住囚车的一线希望,救出父亲。 五人便打着火折子,一路小心翼翼往外走。 大雄宝殿极其宏大,殿宇几重,他们约莫走了半盏茶时间这才来到前殿。刚进入前殿内,砰砰砰,就听到了外面传来一阵猛烈的碰撞声。 呼! 大门外猛地有一个人影飞了进来。 “小心!” 吴岩等人大惊失sè,一时间不知深浅,马上兵刃在手,靠拢在一起,形成可攻可守的掎角之势。 但见那道人形来势巧妙,最后扑通一响平平地摔到南边的角落里去,一动不动了。 这又是怎么回事? 就连陈剑臣都不明所以,感觉自从到了这兰若寺后,事事都大违常理,糊里糊涂的,根本掌握不到根本去。 这时候霍君壮起胆气,提着宝剑走过去看个究竟,就见到是一个身穿囚衣的人昏mí不醒地躺在地上,急切一看,喜出望外,大声叫道:“1小师妹,快来,是聂伯父!” 聂小倩如遭雷击,半响才反应过来,脚步踉跄地奔过去,借着火光,就看到了父亲那一张因为饱受折磨而变得消瘦无比的脸! “爹!” 一声天下间最为亲切的称呼脱口而出:“爹,你怎么啦?” 平白无故,聂志远居然出现在兰若寺内,实在使人有匪夷所思的感觉。就在此时,呼!又有一人飞身进入殿内。其一进入,破旧的大殿门立刻就扣合起来,把漫天风雨关到了门外。 “谁!” “什么人!” 声声吆喝,吴岩和霍君不约而同拿着兵器就护在小师妹面前去。 借着火折子的光芒,陈剑臣很眼尖就认出了对方,马上叫道:“是自己人?” 自己人? 吴岩和霍君吃惊不小。 不说他们,就连扑进来的燕赤侠都微微一怔,没想到殿内会突然多出了好几个人来了,尤其是当看到粘着假胡须的陈剑臣时,更是倍感意外。他为蜀山剑客,修为精湛,早就有了过目不忘的本事,一对锐眼能去假存真,自是认出了陈剑臣来:“怎么是你” 话没有说完,心血翻腾,差点一口鲜血喷出,赶紧盘膝坐下调息。 陈剑臣一箭步冲上去,问:“燕兄,你没事吧。” 燕赤侠缓缓睁开眼睛,摇摇头道:“没事只是除妖不成反被妖伤,没想到此僚修为进展如此神速,竟堪堪达到了法相之境。” 听到“法相”二字陈剑臣不禁倒吸口冷气,他虽非道门中人,但也知道法相之境意味着什么。 燕赤侠忽然面sè一变,急促喊道:“你们缘何会在这里……赶快走吧,寺内有一千年树妖,作祟百里,刚才我只是将其稍稍击退,很快它就又将卷土重来了此僚一来,尔等将尽化为血食。” 陈剑臣苦笑道:“燕兄,此时此地,我们能走到哪里去?” 燕赤侠默然,忽面一跺脚:“可恨。” 听到“千年树妖”这些字眼,吴岩他们一片茫茫然,浑然不知怎么回事。但就在这时候,殿外周围猛地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沉闷而有节奏,不知是什么的存在,却把四周都围困起来了。 事态危急,陈剑臣忙问:“燕兄,可有方法解厄?” 燕赤侠缓缓站起,沉声道:“无他,唯一剑耳,稍后我且缠住此僚,你们可速走,不要回头,等天亮后就没事了。” 蓬! 话音未落,一截粗大的根须仿佛一条灵活的舌头一样冲破殿门,嗖的席卷了进来!!。 第一百八十四章:龙蛇 短暂叙旧的时间都没有,不过片刻工夫,一根不知多长,上面还生长着些许绿叶的根须就如毒蟒出洞般,一把洞穿腐朽的殿门,冲了进来。 这一幕情形,陈剑臣非常的熟悉,曾几何时,在少年的梦中也会出现,在梦中,那神出鬼没的根须一把勒上颈脖,能让人在梦中尖叫出声―― 现在,不是梦境,但同样有尖叫。 尖叫声来自聂小倩,少女望见那远超想象的存在时,一股突兀而畏惧的情感必须要取得宣泄的途径。 当第一根根须出现,不过转眼功夫,前面又有呼啸的影子不断浮动,不知多少根根须扭动着可怕又诡异的身子,如有灵xìng般在空中搜寻着,似乎在等待一个最佳的时机,然后席卷而至,饱餐一顿:“哈哈哈,这么多人,今天晚上本姥姥要大开杀戒!” 浑如利器划…过石头上的尖锐艰涩的声音震得风雨消散。 如此情形,想要往前面突围已极不现实。 “后面走!” 燕赤侠率先叫一声,陈剑臣等人没有丝毫的犹豫,由吴岩抱起昏mí不醒的聂志远,一行人急速退出前殿,退回到中殿中。但当他们还想往后撤退的时候,就见到一圈巨大的根须穿破了两边的土墙,从外面盘桓而过,直如一条择人而噬的巨蟒,封死了退路―― 他们,被包围了。 或者说,外面不知有多少这样的根须上下乱舞,把整个主殿都围了起来。这正是上天无门下地无路的绝境。 在第一时间,霍君顺手把前后两个殿门关上。虽然这么两扇门子不说树妖,就连他自己随便一拳都能砸破,但关上后却能在本能上给予一些安全感―― 自欺欺人的安全感。 怎么办? 在外面的,难道真是什么千年树妖?树亦能成妖?还能吃人? 纷沓而至的念头无时不刻都在颠覆着吴岩他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平生几十年所认识的种种简直如遭遇地震的建筑,一座座地崩溃下来,成为废墟,急需重新的证明。 他们本是胆sè过人的武者,然而遭遇到非人的存在,所谓胆sè,尽成虚妄。只有外面那个大胡子剑客,才是他们唯一的救命稻草。 剑客? 很快吴岩等人就想起白天陈剑臣说要在此地寻找绝世剑客的因由。 难道,他所要找的剑客便是外面那个大胡子? “陈公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刹那之间,无数的疑问涌上来,根本不知该从哪里问起。 陈剑臣倒显得镇定,沉声道:“现在不是问这些的时候。” 呃… 吴岩哑口无言。眼下确实不适合问东问西,可又能干什么?拿着兵刃冲杀出去?在还没有到真正要生死相博的时候,他们绝不情愿孤注一郑。 “公子,该怎么办?” 婴宁的语气稍显紧张。 陈剑臣浓眉一皱,伸手撸一撸假胡子,忽道:“婴宁,笔墨伺候。” 这一句话,说得非常的潇洒果断,就像某位大诗人,大文豪在登高望景时逸兴壮思发,要jī情挥毫一般。 只是,现在更不是泼墨挥毫的时候。 婴宁却一下子就领悟到陈剑臣的意思,马上取下血檀木书筐,居然真得就地一件件的摆开公子平常所用的文房四宝,开始磨起墨来。 这主仆疯了吗? 几乎忍了一整天的霍君当即忍不住喝道:“陈剑臣,你要干什么?”自从这名书生出现,浑身上下,没一处不透lù着古怪,行为乖张,简单地说,很有些不可理喻,和寻常读书人完全不同。 “我写字你有意见?” 霍君为止一怔,竟找不到什么驳斥的话头来。彼此之间,本就没有任何的约束关系,也谈不上熟悉。 陈剑臣并没有立刻付之行动,而是环视四周,见到这一间中殿空间不算大,正中处本来应该是供奉着一尊佛像的。只是佛像早被人搬走了,仅剩得一个残缺的坐台孤零零的摆放在那里。四周墙壁发黄,不少地方的粉刷都录落了,lù出了里面的青sè的砖头。 “公子,墨磨好了。” 此时婴宁有些〖兴〗奋地道。 一边的聂小倩大感好奇,问道:“留仙,你真要写字?” 如此危急存亡的关头,面对不可知的所谓妖怪,陈剑臣居然还说要磨墨写字,这简直不知要用什么来形容了? 临危不毗阵前发sāo? 似乎都不准确,回想起陈剑臣先前所说的其会法术的说法,难道说他所学的法术可以通过写字来表现出来? 涉及传闻中的术法,聂小倩登时睁大眼睛,要来看个明白。 地上摆着三支笔,有大有小,有小楷兔毛,有紫杆狼毫。尤其那根最为长大的狼毫,笔锋甚长,长长拖下来,形成一个饱满如拳的鬈头。 陈剑臣选择拿起的,正是这一杆大笔。提起来,大笔在手,顿时有气势萌生陈剑臣拿笔多矣,但从没有今天这一次那般迫切急促。 笔头礁浓墨,顿一顿,忽然有些担心地看着婴宁。婴宁心领神会地点一点头,示意无妨。 其实陈剑臣也是习惯xìng的提醒,他如今《三立真章》立言大成,在控制上早能使用得浑若自如,不复吴下阿méng那时候能发不能取了。 手中有笔,笔上有墨,不写何为? 于是陈剑臣提起大笔,以四周墙壁为纸,淋漓尽致在力所能及的高度上写下第一个大字:一个“天”字! “天地有正气……” 随着不断的抡笔,礁墨,挥写,一个个大字登时出现在墙壁上,开卷明宗第一句,便是“天地有正气”! 婴宁记得很清楚,不禁一拍手掌,叫道:“是《正气歌》。” 陈剑臣不假思索,没有半点犹豫迟钝,一个个字,一句句,顺接着写下去:“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山岳,上则为日星……………” 殿中光线昏暗,火折子的亮光难以照到边上去,但陈剑臣不以为意,这一首《正气歌》他以前不知临摹书写过多少次了,一句一字, 一笔一划,无不烂熟在心,哪怕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他也能闭着眼睛写出来。 一边写,一边走,不讲章法,纯以意行。后面的婴宁则端着砚台跟随,她看见墙上笔墨淋漓,竟有几分张牙舞爪的狰狞。近距离看着,那种久违的心惊肉跳的感觉再度翻涌上心头,情不自禁的两股在微微颤抖着。好在她知道公子笔下的正气已能做到收放自如,并且自己身心内外都没有丝毫的煞气血光,不会引动字里行间的正气攻击。但纵然如此,墙壁上众多字体散发出的正气威压仍然如山如岳的,让她不敢稍有所动,甚是紧张。 公子的正气修为增进许多了…… 小狐狸由衷地替陈剑臣感到高兴,觉得公子护身立命的手段终于开始显lù峥嵘出来了。如果说以前陈剑臣的正气如一把剑,那么现在他的正气,每写出来的一个字,每一个笔画,仿佛都能化成了一柄剑。 此剑可驱邪,能杀恶,敢诛鬼神! 陈剑臣的投入,婴宁的亦步亦趋,从另一方面却映衬得站在殿中观看的聂小倩等人很呆。他们不得不呆,一来根本不明白陈剑臣到底在做什么:二来更不明白他在墙壁上龙飞凤舞地写着那么多字有什么意义。 吴岩见多识广些,知道释家修士有一门高深法术,可用手指礁金漆在柱子上,或者墙壁上写字。这样写出来的字具有辟邪的作用。所谓“开光”便属于此类范畴的行为。然而,释家是用手指写,而去需要特殊的金漆,甚至自己的精血。 可眼下陈剑臣呢? 笔是上好狼毫:墨是好墨,浓而有光,层次分明,显然是出自徽州特级松烟。这样的一方墨链,一锭市价达到五贯钱,用得起的人并不多。在这一点上,毫无疑问地证明了陈划臣并不是一穷二白的穷书生。 这一副文房四宝的阵仗,典型的富家书香子弟做派。 不过做派归做派,哪怕陈剑臣能写出一朵huā来,这和对付外面的树妖都似乎没有什么关系。 简直一点关系都没有。 “悠悠我心忧,苍天葛有极!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sè。” 写到此处,一首《正气歌》恰好写完。他在墙上写字,纯用意行,因此最适合用的便是草书,一气呵成,字断意不断,意绵而墨连。看上去,所有的字都是连在一起的,首尾衔接,恰好成为一个整体。在四面墙壁上环绕一个圆周,遇到有门有窗的地方,也不避开,直接就写到了门窗上。 今有少年读书郎,壁上龙蛇会飞动! 陈剑臣将手中大笔掷于地上,本算是一个很潇洒的动作,不料hún, 神涌起一阵难以压抑的疲倦感,深到了骨髓处,双足一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公子……” 后面的婴宁在满室正气纵横的逼迫下,反应不禁慢了半拍,第一时间没有扶住。 陈剑臣摇摇头,道:“我没事,休息一下就好了。” 另一边在观望的吴岩和霍君面面相觑,俱lù出了古怪的神sè。!。 第一百八十五章:天明 第一百八十五章:天明 (本本明天拿回来,求订阅,求月票求祝福没有被狸猫换太子呀本本虽然是二手的,但不曾修过,都是原装额对电脑城师傅的某些高深手段有些怕怕的说,特别是本子的3g金士顿内存条……) 从陈剑臣开始在墙上题诗写字,到诗成掷笔于地,整个过程耗费的时间并不多。短短时间内,殿堂周围墙壁,以及mén窗之上便留下了一首整整三百字的《正气歌》。惊蛇入草,龙蛇飞动,恰好连成一个一片,其中笔墨不曾间断过分毫。 陈剑臣的草书写得有些潦草,加上因为写到了墙壁上的缘故,更加显得模糊,有些看不清楚。看上去,不像是一首诗,反像道士和尚画的符。 这一点倒是很出奇。 事实上无论吴岩还是霍君,就连聂小倩都感到非常的奇怪:如果说单纯从读书人的角度看,书生身临危机而提笔赋诗,这样的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某些有骨气的读书人,哪怕面对屠刀,面对死亡,也会哈哈大笑几声,然后大义凛然地即时赋诗一首,以表明自己不为强权不惧邪恶的铮铮铁骨。 然后,当然是观众们如雷般的掌声,以及,一捧捧的热泪。 这道理,倒和草莽英雄就义前高喊一句“我十五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差不多。只是读书人当然不会喊如此浅白的口号式的语句。 何以言志,唯有赋诗 陈剑臣写诗的时候倒没有笑,而是处于一种很奇怪的状态。奇怪到聂小倩三人根本无法捕捉到他这番行为的真正意义所在。 实在难以理解。 记得很久以前,师傅就谆谆教诲过:这世间每一件事情都会有答案,那么陈剑臣大发雅兴地在墙壁上洋洋洒洒地写下这么一首长诗的答案又是什么? 聂小倩很想上去问个清楚,不过当看到陈剑臣有些苍白的面孔便忍住了:至少,现在还不是问这些的时候。 读书耗神,写诗同样耗神,更何况陈剑臣只是个书生? 聂小倩心里仿佛被针扎了一记,翻涌起一种酸楚的疼痛――其实在整件事中,本来和陈剑臣毫无瓜葛,但就是这么一个少年,甘愿冒着前程尽毁的危险而来帮她。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歃血为誓,有的,只是低调的身体力行。 无疑,在聂小倩心目中,陈剑臣属于低调的人。当初在江州状元楼,其被吴文才用计赶走,哪怕事后知道了真相,在情绪上也没有多少bo动反应。甚至可以说,云淡风轻得过分。 少年郎血气方刚,如果不是读傻书的呆子,就应该心有豪情。但这些,在陈剑臣身上很难看到,很多时候他的表现实在太老成了,根本不像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这也是聂小倩为之动心的一方面。 聂小倩自幼习武,脾xìng好动,活泼,不愿循规蹈矩、不甘三从四德,对于自己的未来充满了许许多多的憧憬和期盼。而对于男人的期盼几乎永远都是这个时代nv子的终极愿望,她喜欢英雄,所以一直就想找一个英雄人物为一生的伴侣。 何为英雄? 锄强扶弱,伸张正义者为英雄;正气凛然,挽狂澜于既倒者同样为英雄…… ――聂小倩这般的想法其实很不成熟,说严重些就是少nv不切实际的幻想罢了,还带着许多幼稚的sè彩。 本来在江州,不出意外的话,聂小倩准备好好了解陈剑臣一番,或者就在江州,就可能上演一出她梦想般的剧情故事。 只是可惜,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 聂小倩对于陈剑臣的认识了解只是停留在很简单的言行观察上,直到,现在 然而越是接触多了,聂小倩心中反而越是觉得扑朔mí离:是陈剑臣有意的遮掩吗?还是不够了解的缘故…… 她心中无法确切肯定。 嘶嘶嘶 突然之间外面传来一阵可怕的噪音,简直不知该怎么形容,人听在耳朵里头,浑身都不禁冒起ji皮疙瘩来。 顺着声音往右侧的窗外看,从缝隙里可以见到一丝丝暗红的东西,很滑腻的样子,还会动,游动,仿佛要从窗子里游进来。 诸人心一紧,虽然不明白那是什么东西,但只要对方冲进来,此地将不再安全,生死一搏不可避免。 就在此时,刚才陈剑臣刚好写在窗台上的一句诗,数个大字猛地ji发出密密麻麻的一片白sè毫光,ròu眼可见,似乎千万根细小的针刺,狠狠地朝那片暗红扎了过去。 在昏暗的环境下,毫光莹莹入目,大家可看到那句诗为五个字:“鬼神泣壮烈……” 啊 收到千万毫光的攻击,窗外传来一声飘渺的嚎叫声,彷佛被人类打伤的豺狼,充满了入骨的恨意:“正气……”留下两个字后,那片暗红竟然消失不见了。 刚才字墨ji发出的毫光,聂小倩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看得清楚,可并不明白。不明白这一片毫光是什么存在,又有什么具体作用。但毫光击退了那片暗红却是不争的事实,毫光来自窗台上的笔墨,而笔墨来自陈剑臣之手―― 这更是不争的事实。 这就是陈剑臣所掌握的法术? 当下,望向陈剑臣的眼神,突然都变得有些复杂起来。 砰 前面的殿mén被人重重的推开,就在大家重新揪起一颗心的时候,睁眼一看,才认出来者是燕赤侠,于是又松了口气。 燕赤侠踏步而入,目光却没有停留在诸人身上,直接就看见了墙壁上的字,一目而过,当即赞道:“好字” 他身上颇为狼狈,经过ji战后的面目衣衫上都被溅上了点点滴滴的绿sè,好像被树汁濡染到了。 “留仙笔下正气,如旭日东升,刚阳渐盛,可见大有长进。” 燕赤侠视旁人于无睹,径直走到陈剑臣身前去,扫了一眼婴宁,双眸猛然一缩,背后所负的大剑竟然嗡一声响,无主自动地兴奋地鸣叫晃动着。 毫无疑问,这位蜀山剑客一照面就dòng悉了小狐狸的身份。 陈剑臣一惊,忙道:“燕兄,她是我的书童,叫婴宁。” “嗯?” 燕赤侠浓眉紧皱,显然有些不可理喻,看了看婴宁,又看了看陈剑臣,身上刚要升腾起的气势缓缓又沉落下来,道:“留仙,你随我出来。” 顿一顿,又对聂小倩等人说道:“天sè已亮,你们还是趁早离开兰若寺吧,有多远走多远,千万不要回头。此事,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殿外,滂沱的风雨不知什么时候停歇了,东方泛起了鱼肚白,这个漫长的风雨之夜,终于成为过去。 一唱雄ji天下白,天明了。 第一百八十六章:出入 东边一片鱼肚白中隐隐可见一线红芒跃现,晨光若隐若现,过不多时,渐渐的,一轮红日终于挣脱了无穷的困扰,破开云层跃然而出,大放光明。 经过了整夜风雨的肆虐,今天,必定会是个艳阳天。 向阳喷薄,带着不成遮挡的穿透力量,不知穿越过几多时空,最后照在陈剑臣的脸上。 陈剑臣喜欢这般和煦的阳光,温暖,并且很柔和。淡淡的照在脸上,有点像情人的抚摸。 一夜不眠,但他的精神似乎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相反的,一双明亮的眸里反而表示出〖兴〗奋的神色来。 昨晚一夜,风雨交加,经历曲折离奇,不过对兰若寺中的树妖仅仅只见到其无数的触手,不曾见到真身。很多事情的简直确都在产生着,却因为某些缘故,而陈剑臣不克不及切身体会。 既是不克不及,亦有所不情愿。 对方可是连燕赤侠都难以对的硬骨头,自己固然身怀正气,可不一定就能讨到廉价去。 “你的正气不错。” 燕赤侠忽然开口道:“否则此僚决然不会如此轻易退走。” 陈剑臣问:“燕兄,你一直住在兰若寺内?” 燕赤侠摇摇头:“不是,某家只是前些日来此地的。” 那一天的清晨,他离开浙州,在熹微的晨光中路过驮马塔下:同样的一天早晨,陈剑臣带着婴宁在塔下吃早餐两人失之交臂。 燕赤侠路过浙州,听闻到兰若寺闹鬼的传说风闻,这只身带剑而来。 他就在大雄宝殿后面的僧舍内清理出一个房间居住。两、三天时间来,他并没有和那树妖正面交锋过,相邻而居,井水不犯河水。只有在昨晚的时候,燕赤侠使出雷霆手段,一举诛杀了树妖蓄养在义庄的三具僵尸鬼物,双刚刚完全撕破脸皮。 那三具僵尸鬼物,本为树妖驱使之吞噬常人血肉的。 廖战之际,燕赤侠猛地发现自己严重低估了树妖的实力,以至于落了下风,从某种水平上讲,还真多亏了陈剑臣的正气,如此将对方惊退。也许,即将日出的天时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他很平淡地挑拣重点把过程说出来,就像在叙说一件和自己完全不相关的事情。 对燕赤侠,其实陈剑臣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在江州,他们仅仅只是在一起喝了一次酒罢了。 就那一顿酒,陈剑臣平生第一次喝酒。燕赤侠千杯不醉的酒量,以及豪迈奔放的气概给予他很深的印象。就算没有前世的记忆,但两个燕姓剑客的形象还是能相昔时夜的契合到了一起。 这样的感觉,犹如庄生梦蝶。 当下陈剑臣也没有几多隐瞒,将己身的来由经历说了出来。 听完,燕赤侠浓眉一耸,赞道:“留仙此举有大风古义,什么天下第一,嘿,虚名如狗屎,不足一踩。”陈剑臣呵呵一笑,其实就算没有这一档事,没有中途退出的行为,让他去加入第三关的时文八股竞赛的话,只怕他亦会力有不逮,难以取得理想的成绩。究竟结果他正式开始修习八股文的时间尚短,虽然有诸葛卧龙《石头记》的启蒙,但做八股文章可不是有捷径的事情,不是一天几天的事情,非得下苦工行。 天下念书人不计岁月,穷经皓首,但求有朝一日金榜题名鲤鱼跃龙门,可见科举之难。那股之艰。 此时燕赤侠又说道:“不过你等企图劫囚之事,始终会有些麻烦。那黑衫卫将军,就在湖那边的庙宇中。” 陈剑臣一怔,这却是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忙道:“燕兄稍等,我去去便回。” 燕赤侠知道他要回殿内和聂小倩他们商议,就说:“留仙,如果你愿意,可留于寺中。不过其他人等,还是尽量让他们离开吧。留于此地,祸福难料,不是好事。某先去也。” 顿一顿,似乎想到了某件要紧事,又道:“你那书童来历,相信你也是清楚的,狐媚入怀,红袖添香,固然为人生快事,但切记不成过堋…”他后面这一句鼻,意有所指。 陈剑臣听得啼笑皆非,忙道:“燕兄,你误会了,事情不是你想象中……………”燕赤侠一挥手打断道:“留仙你没必要解释,某家固然为道门中人,但不像那些老古董一般不知变通,人有人道,妖有妖道,道道道,向善则为正道。那小狐狸身上殊无血煞之气,甚好。俗语有云:人不风流枉少年,这些我都是可以理解的。” 说完,不由分辩,一耸身,施展出缩地成寸的手段,眨眼不翼而飞了,想必他不肯意和其他人有过多的接触。 陈剑臣转身回殿内,将江钰在湖对面的消息说了。 吴岩面色大变,立刻就想到因为受伤而留在那边的夏棋,马上和霍君提起兵器抢出殿外,返回那副庙去。 此时聂志远还没有醒转,聂小倩一顿脚,道:“留仙,劳烦你帮我照顾家父一下,我要过去帮师兄。” 陈剑臣颔首承诺。 等聂小倩冲了出去后,婴宁忽问:“公,刚那大胡说什么啦?” 先前被燕赤侠扫了一眼,她不由有些心惊胆颤。如果对方打着“降妖除魔”的旗号对自己下手,她根本没有任何逃脱的掌控。 陈剑臣微笑道:“没说什么”简略地把燕赤侠的来历情况说了些,也没体例说多。因为它自己就了解不多。心中已拿定主意,一定要留在兰若寺,如此就能和燕赤侠打交道,这是个好机会。 可以的话,和燕赤侠联手,同心协力把树妖给革除,不枉走这一遭。 平生何所为,但得胸中一点浩然气,这正是《三立真章》所坚持的宗旨。 婴宁听得连连颔首,对燕赤侠倒没有那么畏惧了。看来人间修士,也不全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人。 “嗯,婴宁,你去看下那边情况如何了?” 陈剑臣见过江钰的本领,所以有点不安心。聂小倩这边虽然以众敌寡,可到了这般时刻,却不克不及出半点篓。 婴宁自没有二话,悄悄施展身世法,疾掠了出去。 殿中,就剩下陈剑臣和聂志远两人。 望着皮开肉绽的聂志远,陈剑臣心中百感交集,倒不是说彼其间有很深的感情,而致使同仇敌忾,更多的却是关于自己命运的忧虑记挂。 自穿越来,他第一记挂的即是如何好好的活下去,不是苟且偷生,这绝对是一项大命题。辟邪笔,《三立真章》的呈现,相当于从根本上扭转了陈剑臣前途的标的目的。但认真一想,时至今日,正气的效果并没有使他产生什么天翻地覆的转变。 他还是他,还是一个书生秀,却是一路产生的和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之间的交集很值得称道,丰富了整个穿越人生,原本该是沉闷枯燥的生活一下变很多姿多彩起来。 可是,这些生活的色彩始终午些游离,具有强烈的不〖真〗实感。其中很多基本都是不克不及与人言的…… “公……” 一声呼唤打破了陈剑臣的寻思,他霍然醒觉,不由面露苦笑:自己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工具干嘛?果然文青是种病,得治! 婴宁回来了,回来得很快。 “公,你一定猜不到事情会如此顺利。” 陈剑臣疑问:“难道那将军正在睡觉?”婴宁嫣然一笑:“公果然伶俐。” 陈剑臣倒有些傻眼了,还真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忙又问:“他们脱手杀人了?” “没杀,而是直接敲晕,送外面去了。”这个措置体例比较明智,究竟结果整件事情,需要一个官方的人作证明,囚车不是被人劫了,而是遭遇到了僵尸鬼物,几乎全军覆没,包含聂志远。江钰一定不会想到聂志远还活着吧。 至于该如何向朝廷禀告,江钰肯定会很头疼。 很快,聂小倩和吴岩回来了,他们要带聂志远离开兰若寺,隐居到另外处所去,暂避风头。 陈剑臣固然赞同他们的决定。 “留仙,你真得不一起走吗?”聂小倩满含期盼地对陈剑臣道。 陈剑臣缓缓摇头:“我还有事情要做嗯,小倩,相信过不多久我就会回江州去的。” 言下之意,就是说聂小倩如果要去找他,即可到江州去,自己会在江州等她。 聂小倩重重一颔首:“留仙,我一定会去江州找你的。” 黯然者,唯别罢了。 陈剑臣一直送他们过廊桥,到湖的另一边,这挥手作别,目送聂小倩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野草丛生的林道,他若有所思,感觉有些怪,但又无法确切到“怪”在什么处所,只能说此事的终结似乎和想象中完全不合吧,收支太大,造成了心理上的反差。 然而话说回来,平安是福,无需太多的跌宕放诞起伏。 默立片刻,他浩叹口气,迈步赶回僧舍内去寻燕赤侠,聂小倩等人虽然离开了,但对留下来的他们而言,真正的考验不过刚刚拉开序幕罢了,需要好生策划准备一番。 第一百八十七章:生人 穿过大雄宝殿,来到后面的僧舍区,果然见到那一间的竹。。门敝开着,走进去,就见到燕赤侠安然地坐在里面,本来一直背负在身后的长剑被解了下来,端端正正地摆在身前一张小几之上。 小几窄小,越发显得剑匣巨大,几乎将整个小几面积都覆盖住,沉甸甸的样子,仿佛随时能将小几压垮下去。 燕赤侠抬起头,扫了一眼陈剑臣,没有看到后面有婴宁跟随,眉毛一扬:“那小狐狸怕我?” 陈剑臣呵呵一笑:“别说她,面对燕兄,1小弟也有忐忑之感。”这不是奉承话,面对燕赤侠时,他好像正面对一柄出鞘的利剑,隐隐有锋芒切肤之感,颇有些不舒服。 燕赤侠唯一沉默:“某家自幼在蜀山修炼,一心一意修炼剑道,平时甚少与人相处,倒失了些计较。”陈剑臣坐到他对面,叹道:“燕兄何必说如此客套话?大丈夫不拘小节,方见真xìng情,繁文缛节,不但浪费时间,而且约束脾xìng。” 燕赤侠哈哈一笑:“留仙此言深得我心,可惜无酒,否则当浮一大白。” 陈剑臣眨眨眼睛,忽而一拍手掌,外面转出婴宁曼妙的身子,施施然走进来,对燕赤侠倒个万福:“燕剑仙,美酒在此。” 她手里捧的,正是一坛酒,坛口已开,酒香飘溢而出,一室皆香。 燕赤侠赞道:“好酒,当是五十年佳酿!”其饮酒多矣,故而只需鼻子一嗅,便能大概嗅出酒的年份,以及好坏。 婴宁又变戏法般拿出两个白玉碗,只是一时间不知摆放到哪里好。 “1小狐狸,就放在某家剑匣之上吧。”婴宁道:“妾身怕污了剑仙之剑。、, 燕赤侠一摆手:“剑仙二字休提,如不嫌弃,直接叫某家一声燕大哥即可。” “多谢燕大哥。”婴宁欣喜非常,轻轻将两个白玉碗摆放在燕赤侠那剑匣之上。近距离接触,顿觉一股森森寒气映照须眉,好大一股杀气。光是剑匣1 已杀气冲天,不知其杀伐几许?她长吸口气,定了定神,稳稳地斟满两碗酒来。 酒水入碗,呈琥珀sè,更添酒香。 这一坛酒,可是婴宁通过法术,疾回到淅州,huā高价购买到的。 燕赤侠端起碗,一饮而尽,赞道:“好酒可惜有酒无肉,毕竟有些不欢。”婴宁抿嘴一笑:“燕大哥稍等。”走出去,不过片刻又进来了,手里居然端着一大煲,正有浓烈的肉香随着腾腾热气散发出来。 燕赤侠双眼发亮,拊掌大叫:“狗肉,好狗肉,狐狸妹子赶鼻端上来。”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这狗肉煲刚端上来,燕赤侠就有点乐极忘形的感觉了,什么高手态势,什么剑客风范,尽皆抛到了九霄云外。 陈剑臣看得眼睛都鼓了起来,他知道燕赤侠能吃能喝,却没想到他竟嗜好至斯,看来还是婴宁有心思。 狗肉煲刚放好,燕赤侠已迫不及待揭开,也不用筷子,嘴巴一张,煲里的一大块热腾滚烫的狗肉便自主飞进其嘴巴了,咕噜一下就吞进去。 这一嘴,端是让陈剑臣看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那一块狗肉的温度起码六、七十度高吧,有法术果然牛逼,连吃东西都比别人快,占据不容置疑的优势! 燕赤侠目光瞥向婴宁,笑道:“怪不得留仙要收小狐狸做书童,如此书童,某家都愿意收一个额,那应该叫剑童了。” 燕赤侠诸种表现,可谓形象全无,架子全无,婴宁心中的紧张拘谨慢慢消弭一空,道:“以燕大哥的本事,想找什么样的剑童都是轻而易举的的事情。”“某家始终惯于独来独往,身边却难以留住人1小狐狸,你也来喝点吧。” 于是婴宁又添了一副碗筷,三人不亦乐乎地吃喝起来,少说话,多享口福。相比燕赤侠,以及陈剑臣,婴宁的吃相斯文得像个大家闺秀。如此,最后一煲狗肉十有八九都进了燕赤侠的皮囊内。 一夜折腾,肚子咕咕叫。陈剑臣倒不讲究吃相,问题是他可不会视高温于无物的法术本事,他夹起一块肉还没有吹凉,那边燕赤侠已三五块入肚了。 吃喝完毕,婴宁收拾了残局。 这时候燕赤侠说要睡一觉,也不多废话,把剑匣反过来,当枕头,就地躺下,转眼鼾多如雷,隆隆而作。 陈剑臣嘴一撇,和婴宁退了出去,掩住竹扉,他并无睡意,就寻思打扫干净另一间僧舍居住。 这僧舍选择不能太远,远了的话不安全:可也不能太近,太近听着燕赤侠这般的打杆声,如何睡得着? 很快,地方就先好了,位于燕赤侠斜对面外的一间。僧舍本来的建筑面貌保存得比较完好,只需重新修葺了门窗,洒水打扫一番就好了。 当下陈剑臣负债修葺,婴宁负责清扫。两者分工合作,大半个时辰就收拾好了。陈剑臣弄得浑身脏兮兮的,便准备到外面大湖去洗漱一番。他去洗澡,婴宁却不好跟随,就丁嘱公子小心些,自己留在僧舍内铺chuáng叠被什么的这些物品,她都是随身带着的,因为用了法术的缘故,一般人却无从发现。 小狐狸本就细心体贴,心思玲珑,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让公子过苦日子。 陈剑臣穿过宝殿,很快就出到外面湖边。 此时太阳高照,朗朗乾坤,他倒不怕树妖会作祟。听燕赤侠说,一夜jī战,树妖也没占到什么便宜去。 兰若寺中无外人,陈剑臣几无避忌,在湖边树荫下脱了衣衫,只穿得一条衬kù,一个鱼跃,扑通一下跳进碧蓝清凉的湖水里头,恣意漫游清洗起来。 似乎,很久都没有如此畅快过了,宛如鱼儿,这汪湖水就是他的天地,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天地。 陈剑臣本身虽然生在偏北的江州,但凭借着前世的记忆经验,对于游泳一途他颇算精通。兴起之时,一口气来了个对岸折返游,端是畅爽。 随后一连三天过去,bō澜不惊,不见树妖出来作祟。燕赤侠也没有提出主动去诛杀对方:至于陈剑臣,同样很沉得气,也没有问东问西。平时日子过得如同隐居郊外的书生,每日读书识字。或者东游西逛,观赏兰若寺周围风景。 日子如画,只是绝不会持久,一旦风bō起,血光便滔滔。 第四天,下午时分,陈剑臣正带着婴宁在湖边漫步,忽然听到湖的另一边有人声噪杂。过不多时,竟有七、八人人趟过林道,走了进来。 远远看过去,领首三人都穿着白sè的儒衫,头戴书生巾,手中摇着洒金折扇,一步一摇的,说不出的潇洒写意。 后面诸人俱为下人家仆,牵着三匹马,徐徐的跟着。 兰若寺中竟有外人来? 陈剑臣微微吃了一惊,连忙踏上廊桥走过去看个究竟,等到了中断,看见了对方的面容,不禁站定了一来者竟全是熟人! 其实说“熟人”倒有些言过其实,彼此不过只是有过些许接触罢了。更何况这接触并不是一团和气?甚至应该说是针锋相对呢。 在淅州,在才子竞赛过程中,岁寒三才子可是很看陈剑臣不过眼的。如今几天过去,相信开泰书院的各种典礼早就收工了,各地奔赴而来的生员代表,以及官员先生估计也都陆续启程回家了。却没想到这岁寒三才子会结伴来到兰若寺里,看样子,个个都是一副游山玩水的模样。难道在他们眼里,兰若寺就是一处旅游胜地? 他们居然不怕兰若寺的闹鬼传闻,这倒有些稀罕。不过平心而论,撇开闹鬼一说,兰若寺清幽宁静,山水秀丽,还真是一处不错的地方。并且里面又有古寺庙建筑存在,能遮风挡雨。属于古迹范畴, 正符合读书人寻幽探胜的种种要求。 在以前,还没有闹鬼的很久以前,就经常有落魄书生跑到兰若寺内,寓居抄书,倒可以节省掉住客栈的钱财。 不过,那都是以前了…… 现在兰若寺在浙州,尤其金华一带早就凶名远扬,等闲人哪里敢轻易跑过来? 陈剑臣一皱眉,对方诸人的突兀出现,倒有些辣手,正想着要用什么手段将他们赶走,他们却看到了他和婴宁的存在,纷纷举步走上廊桥。 走得最快的是尘依,他打量了陈剑臣和婴宁一眼,有些疑huò… 陈剑臣脸上还贴着胡须呢,在面容上改变不小,尘依一下子无法认出他来。对于婴宁这个书童更不曾注意过,毫无印象。 他有些惊异,一拱手:“这位先生请了。” 陈剑臣衣衫高洁,三缕长须,飘飘然,不像寻常的读书人,倒像是高卧山林的隐士,高人。 所以尘依也不敢失礼,以“先生,称谓。 陈剑臣一愣神,暗自觉得好笑,看来偶然起心的细节倒发挥出了大作用,伸手撸一撸胡须,问道:“称们从何处来?难道没听说过兰若寺闹鬼的传闻吗?怎么到此地游玩来了。”尘依顿时正sè道:“子不语乱离怪神,闹鬼一说,不过是吓唬山野村夫的说法罢了。我们饱读圣贤书,岂会害怕?” 听他这么一说,陈剑臣就知道事情不好办了!。 第一百八十八章:黄金 听到陈剑臣论及闹鬼的言语,边上的莫远眉头一皱,不悦地道:“这位先生说话倒有些矛盾,既然闹鬼,先生为何又会出现在此处?先生既在,我等有何不可不在?”易风笑道:“远之此言正中要害,这位先生意图阻止我等入寺,恐怕是别有想法吧。” 这岁寒三才子,嘴巴上的功夫可一点都不含糊,说得陈剑臣无言以对。要知道有些东西上不得台面,就算摆上了台面,要让别人买账也是极难的事情。何况对方都是自信自傲的青年才子? 见他无言,尘依三人料到其词穷了,心中的隐士形象瞬间崩坏,嘿嘿冷笑,随意的一拱手,便越过去,径直往前方走着。 一路走,一路谈笑风生,不时有灵感爆发,诗词歌赋随口念出,互相应和,好不潇洒,都道不枉来兰若寺一遭,若不来此,没有见到这等空灵清幽的景sè,哪里又能获得如此灵感来? 他们三个,尘依来自湖州岳麓书院、易风来自杭州舜天书院、莫远来自衡州石鼓书院,都不是浙州本地人,代表各自的书院来参加开泰书院举办的“天下第一才子才艺竞赛”可谓意行风发而来。 不料风头名声都被旁人夺了去,如果说输给国子监的郑书亮虽败尤荣,可输给那个来自清华书院的陈剑臣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文人自古相轻,尤其对于少年成名的才子,要想他们轻易信服一个人,很难。他们信服郑书亮,一方面因为郑书亮确实有才华: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方为郑国公的孙子,又是国子监的高材生,败给他不算折辱。 但陈剑臣何许人也? 三流鼻院出来的贫寒书生而已,一向默默无闻,就像一株不知名的野huā,突然间绽放于山间,就算开得再灿烂再芬香,也休想和牡丹、芍药、兰huā这些名种贵品相媲美。更可笑的是到了最后一天时文的比赛,此子居然找了个蹙脚的理由,提前离开了书院,没有参加最后环节的比试…… 这算什么? 简直是目无尊长,恣意妄为,一点规则都没有,说缺管教都不为过难怪那江州学政顾大人气得直跺脚。 陈剑臣自动放弃最后一关的比试,等如是将第一才子的名头拱手相让给了郑书亮此等行径确实有些莫名其妙,引起了大面积的议论,各种猜测,满城风雨,有说陈剑臣是真有事不得不退出的、有说他时文水平欠奉,不敢登场的、也有说他怕了郑书亮,所以故意放水然而不管哪一种负面影响都很大。 在岁寒三才子看来,他们更偏重于后一种,理解为陈剑臣肯定感受到了郑书亮那边的压力,才不得不找个借口退出。问题在于,这样退出的形式根本不像话,毫无意义可言,反而让郑书亮承受到许多多余的怀疑反正这件事不管怎么看都算是陈剑臣进退失据,不会做人,枉读了圣贤书。 岁寒三才子带着家仆书童,一面走,一面说着诗词,间娄谈论起在开泰书院发生的种种。 谈论间慷慨jī昂,毫无掩饰故而被慢慢跟在后面的陈剑臣听了个明白。不过当晚飞离浙州城府,对于留下来的影响他早有心理准备因此也没有觉得什么。倒是隐约听清楚了为何对方会来兰若寺的原因。 热闹消逝,锣鼓声灭。 才艺竞赛落幕郑书亮不出意外地夺得了“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至于其他人等,各有收获。岁寒三才子却意兴萧索,便决定结伴游学,一路北上到京城去,好参加今年的乡试他们都是取得今年乡试资格的生员。 他们选择到京城参加乡试,自是信心满满,要在乡试中中举,然后直接参加会试,殿试,不用折返跑。 时间充足,游学的历程可规划饱满。而兰若寺,就是他们游学的第一站。对于这一座败落荒废下来的名刹,他们可是早就向往。此番既在浙州,不顺路来游玩一番,实在说不过去。 过了廊桥,岁寒三才子带着仆从往右侧的一片塔林里过去了:而陈剑臣则和婴宁直接回僧舍区。 在路上,婴宁问:“公子,这群所谓本子不愿离开,谗怎么办?” 陈剑臣一摊手:“凉拌呗”他可不是什么救世主,能搭救完天下苍生,反正该说的话说了,该劝的也劝了,别人不领情,反要怀疑他的一片好心,那就是他们的事情了。一言以蔽之:祸福无门,惟人自召。 回到僧舍区,见燕赤侠端坐在舍里,在例行地进行气息吐纳。其吐内出的气息,缭绕不散,在白天里,居然能肉眼可见一片霞红。 此时婴宁小声道:“公子,燕大哥的修为起码元婴了。” 这一点不用小狐狸提醒,陈剑臣也能猜得出来的。不过关乎修为上的事情,这两三天来和燕赤侠相处,对方并没有主动提一言半字。 他不说,陈剑臣也不好发言询问。毕竟这属于个人的核心秘密,除非主人主动相告,否则外人咨询,易招忌讳。 到了傍晚时分,人声喧哗,原来是岁寒三才子一伙人转了过来,穿过了大雄宝殿来到后面的僧舍区。 尘依等人立刻就发现陈剑臣和燕赤侠的存在,嘀嘀咕咕的商量起来。在他们心目中,更加坐实了陈剑臣之前所说的“闹鬼”之语别有用心,应该是怕他们众人来到,干扰到其的安静生活。 想到这一层,诸人面sè皆有愤懑。这兰若寺乃公众之地,大开方便之门,人人皆可进来游玩。这先生和那大胡子倒好,竟yù独占之,实在岂有此理。 当下易风等吩咐仆从,将尽头的数间僧舍清理干净,住了进去。又命人生火煮饭,忙活得不亦乐乎。 看样子,今晚是要留宿寺中了。 总有些事,不期而至,难以避免,陈剑臣面有异sè。燕赤侠看见,忽问:“留仙可是担心树妖作祟,祸害他人?” 陈剑臣点点头,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一条条鲜活的人命。 燕赤侠晒然道:“我猜,你一定劝过他们离去,只是对方不听。”陈剑臣又点头。 燕赤侠道:“大丈夫为人在世,岂能尽善尽美?但求无愧我心即可。”陈剑臣苦笑:“说来容易做起难。,… 燕赤侠目光炯炯望着他:“留仙好管闲事,书生意气颇重,只怕日后会有祸端。”“有些祸端,本就无法躲避得过的,既然如此,何须忍让?”燕赤侠哈哈一笑:“留仙此言大善,某家自谓行为乖张,愿与妖魔为邻也不愿行走人间,可得留仙为友,不枉半生矣。酒来!” 婴宁早就施展法术,用五鬼搬运之法从浙州大富之家中搬来许多酒水、肉类,存放在僧舍内,供日常食用。 一日三餐,陈剑臣都要和燕赤侠饮酒吃肉,端是过了好些快哉日子,连酒量都渐渐练出了两三分来。 眼下婴宁又取了酒肉出来,三者推杯换盏,吃喝不已。 夜sè一点点降临,今晚不见星月,风有些大,呼呼地吹拂着兰若寺中无数的树木,沙沙作响。 在尽头的僧舍区内,岁寒三大才子正围聚一室,煮茶品茗,高谈阔论。谈论的内容有诗词文章,有时辜政令,还有风huā雪月。他们谈论到了亥时时分,这才尽兴散去。 让仆从收拾了残局,尘依便躺上简易的chuáng铺睡觉。 或者因为居所简陋,陌生,住之不惯,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辗转反侧间蓦然听áng底下有细微的怪声响起,并且响之不断,依依呀呀的,没来由让人烦闷。 尘依心生烦躁,以为是chuáng底下躲藏着什么虫子,于是起身,重新掌起油灯,在僧舍内寻了根棍子,俯身áng底去搜寻,一看之下,骤然一抹金sè映入眼帘,明晃晃的,比手中的油灯还亮几分。 尘依大感惊奇,揉了揉揉眼睛,确认到金sè的闪烁确实存在于chuáng底一角。 莫名的他心跳得很快,侧耳仔细听一听外面,只得呼呼的风声,殊无动静。于是尘依不再犹豫,轻手轻脚把chuáng铺挪开去,仿佛做贼,务求不让第二人听见。 金sè的闪烁越发晃眼,他把油灯和棍子放到一边,双手做耙,小 心又快速地挖掘起来。 chuáng底处的泥土比想象中还要松软,很快,一链链光芒灿烂的金元宝便被挖了出来,绽放出世间最美丽的光彩。 尘依一颗心跳得好快,嘭嘭嘭的,简直要跳出xiōng腔来,等到确认泥土里所有的金子都被自己挖出来了,他咕一声大力吞口口水:“天可怜见,我尘依挖到了宝薅,菩萨保估祖宗显灵”他jī动得不行,几乎语无伦次:“不行,此事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任何人都不能知道。” 尘依眼眸掠过有些疯狂的精光,为怕那油灯会引来别人的注意,赶紧一口吹熄了,然后在黑暗中将所有的金子拢到身前来,堆成一座小山状,随即用双手死死地从两边抱住他抱得,是那么的紧!!。 第一百八十九章:人心 黑暗中,尘依抱着小山似的金子,心情jī动得几乎要癫狂起来:而住在他隔壁的莫远早就陷入了癫狂的状态。 莫远全身赤、luǒ,不着寸缕。这个岁寒三大才子之一,目空一切的书生此时正骑在一具曼妙的dòng体上,如同骑着一匹舒适无比的胭脂马,不停地起起伏伏,仿佛要将所有的精力都倾泻到在自己身下shēn、 吟承欢的女郎身上…… 黑暗中,尽头一排溜的僧舍内,几乎每一个人都在做着各类奇怪的事情,好像在放电影般,一幕幕的情形同时发生,一如méng太奇镜头,而绝无半点声音传出荨……… 月黑风高,这样的夜晚总能让人心生警惕,尤其,当己身处于兰若寺内。树妖真身不见,燕赤侠不言不语,也未觉察到有什么暗潮汹涌,但越发如此,越能使得人心情莫名的压抑。 夜,其实已经深了,可陈剑臣依然没有睡意,坐于灯下,捧着一卷书来看:婴宁同样没有睡,同样在看书。 两者面对面端坐着,间或从书页的裂缝里四目相对,彼此给予对方一个浅浅的笑容,自有温馨之意流lù出来,脉脉相传。 红袖添香,读书写字,皆为人生乐事。 在很久以前,陈剑臣做梦都不曾想过自己会拥有这些。在前世, 他不过只是一个平凡的大学生而已,哪怕成绩好些,但贫寒出身的身份背景毫无改变,跌宕起伏的生活状态亦为奢想。 然后,有些事情发生了:然后,又有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了一然后,他走进了故事里头。 这个故事,即使凶险,即使诡异然而比起以前那如同白开水般的岁月日子不知胜出了多少,总有引人入胜的环节出现。 陈剑臣,毕竟是年少方刚的青耸,骨子里绝不愿甘于平凡,内心不可避免的渴望干一番轰烈的事业出来。简单地说他想得到以前所不可能得到的种种…… “公子,外面的风更大了……” 婴宁忽而放下书卷,微微侧耳听了听。 风确实大了,呼呼的吹着,掠过窗台,拍打着一切可以拍打到的东西,发出各种各样的异响来。 “公子,你说那树妖会不会出手?,… 陈剑臣摇摇头:“不知道……也许应该会……” 对于这些不确定,其实他很不爽,这不是他习惯和喜欢的办事方式。不过实力相差摆在眼前,燕赤侠才是真正的主力。有些奇怪的是燕赤侠自留下他后,对于此事不曾有分说过什么。 当然,陈剑臣也没有问。 他没有问,是因为自己知道某些事情如果燕赤侠愿意说得话,不用问对方也会说出来:如果对方不说就肯定有不说的理由。 这是基于对燕赤侠的了解。 了解是一回事,但陈剑臣内心的好奇不可压抑。他也曾仔细思考过该如何消灭树妖,譬如说找到树妖本体,直接砍伐,或者火烧什么的…只是想得深入些了才徒然觉得天下间不会有如此简单的事情。 假如事情真能这么简单,燕赤侠肯定早就会直接去做了,哪里用等到现在? 树妖修炼千年已凝聚了法相之境~ 法相之境有多高?起码不得好几层楼高吧…… 陈剑臣陷入沉思,可惜欠缺对照,虽然知道道门的修为境界,可具体概念上的对比划分始终雾里看huā。 “公子,如果树妖出手,那我们该怎么做?救不救那些才子?”婴宁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有莫名的恻隐流lù出来。 陈剑臣道:“有机会的话当然要救的,只是谁知道树妖会出什么手段?我又不能跑去他们房间内眼巴巴的守护着。”这端是个难以解决的难题。 婴宁托着尖尖的下巴:“嗯,公子可以写字呀。”那一个风雨之夜陈剑臣执狼毫大笔,在殿中四周墙壁书写《正气歌》,以此惊退树妖的进攻。壁上龙蛇飞动,笔墨淋漓纵横。但事后第二天,因为正气消失的缘故,大字神韵尽失,迅速黯淡下来,又过得一两天,笔墨竟淡然如水,仅仅只留下浅浅的笔迹,几不可见了。 陈剑臣自立言大成,对于正气的控制已达到收放自如的境界,写出去蕴含正气的字,如果不再需要了,自当回收起来,兔得无谓的浪费。如此,就能最大限度避免因为耗费正气过多,而导致的心神疲倦,无精打采。 “呵呵,婴宁你倒想得周到。 可你想呀,如果公子我莫名其妙地跑去别人门口处写字,人家还不得以为我下战书,要群起而攻之呢。” 婴宁心思敏慧,很快就想明白其中的关窍,幽幽一叹:“原来做好事,也是很难的。…, 陈剑臣听她说得感怀,不禁伸手去刮一刮她小巧的鼻子:“人心本就很是复杂……唉,不说这些了,睡觉吧。” 在吹熄灯之前,他特地打开舍门,走到檐下观察一番。只是外面无边的黑暗,别的人,包括燕赤侠所在的僧舍都是漆黑一片,了无灯火。 他们,应该早就睡了。 陈剑臣自嘲一笑,返身回去,关门睡觉。 一夜在呼呼的风吹下过去,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可到了日中身份,岁寒三才子那边毫无动静,陈剑臣才觉得有些不妥,信步走过去,在怕门没应的情形下,强自破门而入一一进入,就见到了一具干瘪得呈青黑sè的尸体。 死了,所有人都死了…… 毫无动静的,一夜之间,岁寒三才子,以及他们的家仆书童们全部被吸尽了阳气精血,变成了枯木般的干尸。 看着一具具姿态各异的干尸,陈剑臣没有过多震惊和恐惧,只是有莫名的情绪,如同山中的溪流,潺潺的流过心头去。 “此僚的鬼蜮伎俩,无声无息,果然非比寻常!”燕赤侠面sè凝重。昨晚对方的行动,竟连他也被瞒过了。他眉毛一皱,想了想,缓缓道:“留仙,有些事情,恐怕某家必须要和你说说了。”陈剑臣点一点头。 他们先将这些干尸找个地方全部埋葬掉,忙完这些,他们便会聚在燕赤侠的僧舍内,开始商议事情。 “留仙,对于此僚来历,你可曾有认识?” 燕赤侠首先问。 陈剑臣当下把自己所知道的说了出来。 燕赤侠道:“不错,此僚就是从江州迁徙而到兰若寺的。当日某家在江州,路过鉴江时已有察觉。不过此僚见机得快,不惜耗费法力,直接将本体转移到了浙州来,占据此寺,为非作歹,以人为肉食,修炼魔功,不知害了多少人。” 陈剑臣问:“那我们该怎么办?” “此僚修为千年,堪堪凝就法相之境,其势已大。然某家既为剑客,又有何惧哉?必诛之。”燕赤侠斩钉切铁,掷地有声。 陈剑臣可没有他这般豪迈,沉声问:“燕兄,那我们该如何下手?”于是燕赤侠开始具体说起来原来树妖自从凝练出法相之境,元婴化神,千变万化,对于本体的依赖已经最大限度减少掉了,本体被淬炼成了一件极其厉害的法宝,能变幻出无数的根须,这些根须颇具威力,就像一根根触手,运用起来得心应手,穿墙破地,无往不利,加上数目繁多,端是令人防不胜防。 燕赤侠先前与它恶斗,就在这些根须上吃了大亏。 树妖裢去了本体,兰若寺后山的榕树却都是它使用大法力从别的地责搬来的,又用了特殊法门,摆列成一个树阵。 树阵最大的作用,是加快加大吸收天地灵气的速度喝力度。 兰若寺地底下,本就有一截灵脉存在,加上树阵辅助,灵气更加浓郁,在其中修炼,事半功倍。 那树妖,平时一直都在树阵的中心地带内修炼。 当年树妖被雷劈而开窍,可算天生异禀,又得天授魔功,更是不同寻常。其所修炼的魔功,要以大量人的阳气精血为食。 为满足需要,便用法术在寺内变出黄金来,以欺骗附近百姓进来寻找宝藏。 所谓黄金,其实是树妖凝练出的法器:罗刹鬼骨。人如果贪心拿了,那鬼骨就会截取人的心肝,再奉送给树妖享用。 这,就是兰若寺闹鬼的真相。 试问当金灿灿的财宝摆在眼前,孰人能把持得住?人心贪财,实属自然本xìng。万贯可通神,何况凡夫俗子? 靠着如此手段,树妖血食多矣。不过因为闹得太凶了,本地人都怕了,避得兰若寺远远的,再不敢靠近。血食不继,于是,树妖再生一计,想淬炼僵尸鬼物为手下,利用它们去杀人,替自己猎取血食一这个计划实施时间不长,便因为燕赤侠的来到而不得不中断了,义庄初步练成的三具僵尸鬼物都被他所斩杀。 与此同时,双方也正是撕破了脸皮,开始殊死之战。 听完这些,陈剑臣悚然而惊:如果坐看树妖发展下去,后果真不堪设想。本来人间有道,妖魔有道,可当妖魔要杀人成道后,就是灾难xìng的发展态势了。 “燕兄,有什么能做的,请尽管吩咐。”燕赤侠既然开口留他下来,定然有计较的。 燕赤侠目炯炯看着他,道:“某家想请留仙护法!”!。 第一百九十章:传剑 .“护法?” 燕赤侠口中说出来的话让陈剑臣怔了一下,无法一下子明确。 “某家有一剑法,需要元婴出窍,御剑而行。然而元婴出窍,本体缺乏保护,如果树妖分身来袭,难免顾此失彼。”陈剑臣明白了,燕赤侠这是生死相托~修道一途,主修hun神,但除非修炼到法相,又或者最高的人仙之境,否则本体都还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一旦毁坏,在修道长生路上便会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 本来修炼到元婴就可夺舍,但夺舍一来风险大,二来抢别人的躯壳哪里有原来的身体合适好使?倒有些走邪mén歪道的修士,在寿命将尽时会实施夺舍,藉此延伸己身的寿命。但这毕竟不是正途,亦为正道所不容。 因此,在大道未成之前,修士对于自己的身体都相当爱惜,不近nvsè,保持纯阳之身属于普遍原则更不会恣意与人争斗,以免有所损伤。修士求逍遥无为,在某个程度上也有这方面因素在里面。 眼下燕赤侠和树妖争斗,需hun神出窍,本体的安危便成问题,这才请陈剑臣护法。同时等于将自己的生死托付了出去,要知道本体如果被毁,与树妖争斗的元婴就会受到莫大的牵连,牵一发而动全身,乃至于陷入死亡的深渊。 陈剑臣有些明白住在兰若寺这些天燕赤侠一直保持沉默的缘故了,敢情在考察自己呢。这是很正常的程序,毕竟彼此之间还没有熟稔到那个地步。 “燕俊…”燕赤侠一摆手“留仙身怀正气,在斗室内替某家护法,当无纰漏。”陈剑臣霍然而起,拱手道“燕兄如此信任,留仙岂会推搪?”此时此刻,豪迈的誓言,决心的承诺俱为多余,既已jiāo心,愿赴患难,又何必再用言语证明? 当下燕赤侠详细与他陈述了具体的过程,陈剑臣一一铭记于心。 说完,燕赤侠从身上取出九个铃铛来。这些铃铛,个个都有拳头大小,造型古朴,通体古铜sè,体表上刻画着繁多的符文。 看见这些铃铛,陈剑臣顿时想起昔日为对付山*,庆云道长所送的铃铛。不过庆云道长的铃铛在个体上要小一些,颜sè也没有这般深沉。更奇怪的是,拿着这沉甸甸的铃铛,不管怎么摇动,都无法发出声响来。 铃铛的结构零件都是齐全的,无一缺失,但就是不会响,怎么摇都不响。 端是令人咄咄称奇。 随后,九个铃铛,按照一定的鼻布范围,依次全部被燕赤侠拿到外面,悬挂在僧舍区各个方位上。 望见屋檐下的铃铛,陈剑臣若有所思。对于道mén诸多匪夷所思的手段神通,其实他是向往的,不过因为《三立真章》的缘故,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所以才舍弃掉。 依照燕赤侠的说法,树妖视己方为眼中钉,他们一日不离开兰若寺,树妖便难以安心。 故而根本不需要主动出击,只需守株待兔即可。 陈剑臣只希望这几天外面不要再闯进不长眼的人来了,对于岁寒三才子等人的死亡,虽然看不惯对方,不是一个圈子的人,但生命如此脆弱,内心到底会有些唏嘘。 然而人生不如意,十有**,总是充满意外,吃午饭之际,风尘仆仆的聂小倩出现在僧舍区内。 “小 ” 陈剑臣一呆,没料到聂小倩会去而复返。 “父亲和师兄们隐藏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了,不会有什么事。”陈剑臣却跳起来“那你回来作甚?”“因为你还在这里。”似乎很平淡的话,但从聂小倩倔强的樱chun说出来,却带着另一层化不开的意义。释家有语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一切,皆为因缘。 因果种种,一如千丝万缕,栓绑在众生之间,虽然rou眼不可见,但却牵动着人与人之间的种种行为关系。 人身苦不能自己,又或者说,某些半途而废的行为其实就是主观上的取舍人生必有取舍。 明媚的阳光照在聂小倩有些憔悴的脸上,但她的眼眸没有丝毫避让的意思。陈剑臣就知道她既然回来了,在所有事情没有尘埃落定的情况下,肯定是不会再走的。她本就是极有主见的nv子,认定的东西就不会再轻易改变。 因此,其他一些儿nv情长的话也不必要多说“还没吃饭吧” 聂小倩摇摇头,此时才微微垂下头去,嘴角很翘起一抹很好看的笑意。 “婴宁,加一副碗筷。”狐狸很乖巧地又拿出一副碗筷来,看了看陈剑臣,再看了看聂小 倩,嘴角同样弯出一些弧度,显得有些神秘。 聂小倩过来,陈剑臣便给她介绍燕赤侠,聂小倩知道其为世外高人,不敢息慢,连忙*身施礼。 燕赤侠哈哈一笑,道“巾帼不让须眉,留仙,你倒是很有nv人缘啊,果然富贵中人也。”这话不免带着调侃的意味了。 陈剑臣一笑置之。 这一顿午饭吃得很是融洽,对于聂小倩的去而复返,燕赤侠甚为赞赏,常和聂小倩说话,说着说着,饭后居然主动提出要教聂小倩一套剑法。 聂小倩又惊又喜,但转念一想,道“燕大哥好意,小倩心领了,不过我已有师mén在身肌 燕赤侠一摆手“某家传剑,不执师礼,你不用介怀。” 于是聂小倩不再拘谨,恭敬一礼道谢。 燕赤侠对陈剑臣道“留仙,我这剑法,只传于聂姑娘,你和小狐狸先出去走走吧。” 他说到小狐狸时,聂小倩就很惊奇地看了一眼婴宁,不解为何燕赤侠如此说辞,不过她心有分寸,也没有多问。 “啊?” 陈剑臣啊了声,嘴一撇“燕兄,你这未免厚此薄彼了,我还想在边上观摩学习一二呢,你也太小心眼了吧。” 燕赤侠一本正经地道“法不传六耳,更不入四眼。这一套剑法虽然不属于蜀山秘传,但某些形式不可废弃。” 陈剑臣嘟嚷道“你们道ménmén户之见实在有些不讲理,框框条条,如同枷锁,长期以往这般敝帚自珍,很容易会造成后继无人的式微局面。” 燕赤侠不为所动“道可道,非常道。 道是自己的道,别人如何与我何关?修道讲究清心寡yu,自求安静,可不是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济济一堂地坐在一起读书念字。那是你们儒家的排场,不是我道mén的。” 他说得在理,道mén、释教、儒家,各有传承,历史上千年,在意识形态上泾渭分明,虽然也会存在互相jiāo流融合的情况,但基本都是他山之yu,取长补短,实质核心的东西是不会随便发生改变的。 这一改变,就是根本xing质的改变,面目全非了。 mén户之见,意识形态上的争执,很难取得统一,口舌之争更没有任何意义。陈剑臣便带着婴宁离开僧舍区,准备到湖边走走。 他们离开后,聂小倩忽然一咬牙,道“燕大哥,这剑法,我还是不学了吧。” 燕赤侠斜眼一瞥“你怕留仙会不高兴?” 聂小倩点点头。 燕赤侠叹道“关心则luàn,果不其然。傻丫头,你学了这套剑法,不就等于是留仙学了吗?况且,留仙身怀正气,修得是儒家神通,再学剑法,实在无益。刚才之言,戏言耳。” 聂小倩双眸顿时亮起来,面sè有些羞意的红“多谢燕大哥指点mi津…嗯,不过小倩始终不解,为何你突然间愿意传授一套剑法给我?” 要知道,如此规格形式的传授,可不是江湖娄艺的伎俩,简直可遇不可求。 燕赤侠淡然道“某家做事,向来爽xing而为,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这个问为什么,那个问为什么,天地之间,又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想好了就做,做了就绝不后悔,此心坦dàng,不负平生即可闭目定神,某家传你剑诀。” 聂小倩当即端坐不动,肃然定神。 燕赤侠嘴上说没有那么为什么,但世间万事总有因果,他要传剑给聂小倩,一方面是因为陈剑臣的缘故更重要的是欣赏聂小倩敢爱敢恨的xing子,并且,看得出来她很有修剑天赋,宛如璞yu一块,埋没可惜了。只是碍于规法,不能传授蜀山秘诀,索xing将另一套得意剑法传给聂小倩算了。 这一套剑法,乃是他平生自创,名曰《三生剑》于是右手食指凌空一点,相距聂小倩额头三寸。 嗡! 聂小倩脑海骤然闪现出一道光芒。 这光芒出现得毫无征兆,先是细细的一根,如同一根莹莹的绣huā针,出现在茫茫脑海之中。 随着光芒飞近,形体开始变大,光芒渐盛,炽热起来,好像一簇白sè的火焰。火焰长条状,越飞越近,依稀到身前处,卓然成型,乃是一柄长达丈余的巨剑,形神毕备,锋芒尽lu。 呼! 巨剑高高举起,裹挟着凌厉无么的气势,一剑当头劈下! 轰! 茫茫脑海一分为二,泥丸宫世界开辟而成,是谓开窍!!。 第一百九十一章:断桥 盘桓数天,神秘的兰若寺变成了自家后huā园,环境早mō熟了信步走出来,一路往外走着。听着林荫深处传来的鸟鸣,嗅着空气中隐约的huā香,除了心情之外,一切都是放松、以及慵懒的。 “公子,聂姐姐端是有情义,连燕大哥都很欣赏呢。” 燕赤侠传授聂小倩剑法,肯定不会是普通的剑法,很可能直接点化,点化聂小倩入门,这可是莫大的机缘。 “嗯。” 陈剑臣很随意地嗯了声。 婴宁侧着头,问:“公子莫非生气了?因为燕大哥赶我们出来的缘故?”陈剑臣哑然失笑:“怎么会?你就这样看你家公子的。” 婴宁嘻嘻一笑:“谁知道呢。”“好哇,敢打趣起公子来了!”陈剑臣佯作恼怒,伸手在小狐狸头上狠狠揉了揉,把头巾都揉掉了,如瀑的黑发散落下来。 婴宁咯咯笑着,赶紧逃跑开去。 陈剑臣就在后面追,一路洒下欢悦的笑声似乎很久很久,都没有这般放松快乐了,仿佛梦回到天真无邪的孩提时代,无忧无虑。 自穿越以来,生存的压力,生活的逼迫,总让陈剑臣觉得背后如有一根巨大的鞭子在无时不刻地驱赶着他一般。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术法,没有即将来临的乱世,没有形形sèsè的妖魔鬼怪,他倒可以专心致志的学八股时文,考科举,当个官老爷什么:或者也可以靠着前世的记忆,戴上才子的光环,天天风huā雪月,红颜随身,儿女情长,家长里短,不亦风流快活,逍遥自在? 可惜,这是个非比寻常的世界。 这是个暂时不允许他嬉游玩乐的世界。 追逐到湖边,婴宁不跑了,坐在一鼻石头上,脱了鞋袜,把一双白皙纤长的小tuǐ侵入到清凉的湖水里,轻轻地晃动着。 “公子,你说那树妖会在什么时候现身?” 陈剑臣摇摇头:“我哪里知道希望快一点吧,总不能拖得太久。”“嗯,你想回江州了?”“有点,毕竟家在那里,想家是人之常情。” 婴宁便托着尖尖的下巴,双眸忽然出现了雾水:“可婴宁没有家呢。”“谁说的?”陈剑臣正sè道:“公子的家,就是你的家。”伸出手去,将婴宁的身子轻轻搂抱入怀。小狐狸的身子先是条件反射般一愣,但很快就松软下来,温顺的靠在陈剑臣的xiōng膛上,如玉的脸庞泛起一抹羞红,呢喃道:“公子可是要做贼?”“额……” 温香软玉入怀,本来还不觉得什么,听小狐狸这么一说,又见到她含羞带嗔的huā容,不禁一阵心猿意马,浑身都燥热起来他陈剑臣又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更不是六根清净的出家人,而是血气方刚的少年郎。 刹那间婴宁便感觉到公子身体的反应,见到他下面一坨隆起,看起来硬硬的,不知为何物,心中大奇,脆生生问:“公子此处藏着什么东西?”她为狐狸精,自幼便生活在枫山里头,后来开窍学道,时常跑到人间听学知识,读书识字,学得人之礼仪,但对于男女之事几乎不涉及,只大概知道“男女授受不清”之类的教条主义,可具体操作的步骤程序根本不清楚,所以在这方面天然呆,憨憨然的,等若是未开化。 不说她,就说天下间的凡尘女子,这些知识也不是天生就会的,而是长大到了一定的年龄才会渐渐接触到,大都来自长辈的sī密传授,实在贫乏得很毕竟不是信息爆炸的时空,有着众多传媒的普及,几岁就能在电视,或者网络上有所接触,并模仿实践了。 一路来,婴宁和公子固然一直同房,可同房不同chuáng,并没有太多身体的接触,眼下这一次,算是最为亲密的一次了。 听到小狐狸的发问,陈剑臣忍俊不禁,却又有些尴尬的意味,不知该如何作答。 婴宁继续好奇地端详,漆黑的眼珠子看得目不转睛,终于有大发现般,叫道:“公子,你这里藏着根棍子吧,能伸缩变化的呢,好生如意,莫非是一件法器?” 陈剑臣暴汗无语,连忙干咳一声,思路,脑海有了比较体面回答的句半,这才很深沉地道:“确实是一根法器,很是奥妙,能生孩子的……………” “能生孩子?呃……” 在这些方面,小狐狸虽然是一张一尘不染的白纸,可毕竟不是白痴,总会听闻到某些关于男女区别的特征存在。半响她终于反应了过来,两颊酡红,如同熟透的苹果,却又很想笑,只是死死咬着红chún忍着。 一时间气氛沉默,有莫名的暧、抹气息在悄悄散播,薰薰的,仿佛无处不在。 咚咚咚! 猛地湖的另一边,传来一大片震耳yù聋的马蹄声,好像正有千军万马冲进来。 陈剑臣面sè一变,霍然站起,拉着婴宁,赶紧离开湖边,躲在后面的树荫内。 马蹄声越来越近,过不多久,一大队衣甲鲜明的队伍冲出林道,现身出来。他们腰挎独特的斩鬼刀,衣甲上所绣的独门标志尽显无遗一黑衫卫,正是一队百余人的黑衫卫精锐。 领首着,赫然为游击将军江钰! 说起来这江钰也是憋屈,奉旨离开京城到江州查案,在枫山被婴宁用法术驱使狼群,围赶得灰头土脸,最后只能落荒而逃:到了浙州押送聂志远上京会审,又莫名其妙的遭遇僵尸鬼物,全军覆没:后来闯入兰若寺,要一探究竟,不料竟在睡梦中被人打晕,五huā大绑扔到了野外去……………, 种种遭遇,江钰几yù暴走发狂了。 经过一番斟酌思虑,他敏锐地觉得兰若寺肯定有问题,于是利用手中权力,调遣起一支一百五十人的黑衫卫队伍,气势腾腾地杀向兰若寺。 汀…, 陈剑臣叹了口气,不过军队的出现并不算意外。当初聂小倩等人选择只是把江钰打晕,而不是杀死,就注定了会出现这个后果。他与婴宁疾步赶回僧舍区,和燕赤侠说及此事。 此时燕赤侠已传剑完毕,正与聂小倩说一些理论上的口诀法门,听到官兵杀进来的消息,神sè不动,道:“无妨,某家出去应付即可。”说完,大踏步出去了。 聂小倩一跺脚:“这游击将军yīnhún不散,真是麻烦。” 当日她未尝没有杀江钰的念头,父亲的嘱咐其实有些迂腐,都走到这一步了,决裂只是时间上的问题,哪里还有回旋的余地?可父亲语气前所未有的坚决,又说到江钰在路上送食递水的照顾,最后终是没有下得手来。 风卷残云,马踏野草,一百五十骑,穿过茂林的林子,惊得林中的兽类都纷纷躲闪到深处了。 这一队人马最后驰鹏到湖边上才停住,一字排开,遥望对岸。 湖水相隔,廊桥曲折,要过去的话必须下马,前马走过廊桥。就在此时对岸一个昂藏的身形突兀出现在一块大石头上,布衫芒鞋,虬须如刷,背负大剑,立在石上,衣衫飘舞,自有睥睨气概。 刷刷刷! 燕赤侠的出现,对岸所有的黑衫卫都齐刷刷地拔出了腰间无鞘的平头斩鬼刀,挥刀直指,遥指过去。 他们的动作统一而整齐,刀在手,肃杀气势立生。 江钰没有出刀,双眸瞳孔一缩,显然隐约猜测到了燕赤侠的身份来历。当下一拱手,朗声叫道:“道长可是蜀山剑客?” 燕赤侠傲然而立,没有正面回答:“兰若寺不纳生人,你们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吧。” 此言一出,一众黑衫卫霍然sè变,纷纷挥刀大骂,只等将军一声令下,便要冲杀过来,将那大胡子乱刀分尸。 他们身为黑衫卫,朝廷最为精锐的特权军队,所到之处,只有卑微和顺从只能有。故而都养成了高高在上的姿态,以及杀气,眼内岂能容纳燕赤侠的傲然? 江钰面sè凝重,沉声道:“道长,本将军要过去查案,只怕不能从命了。”一挥手,手下的黑衫卫就训练有素下马,牵马要上桥走过来。 “何苦来着……”燕赤侠低声说了一句,也不见他有何动作,嗡的一下,背后大剑龙吟虎啸,那巨剑自主出鞘,灵巧地落在他右手上。 大剑在握,挥手举起,凌空往湖间的那道廊桥呼啸劈去。 他要干什么? 因为距离的缘故,对岸的黑衫卫并不曾看清楚燕赤侠这一剑。但其实看不清楚过程不紧要,看清楚结果就够了。 轰隆! 剑锋所指,十余丈外的廊桥拦腰断折,发出巨大的声响,一大段桥粱瞬间崩溃,无数的木石残块扑通扑通地飞进湖水里。 此时已有数名黑衫卫牵着马走上廊桥,但面对燕赤侠这一剑,他们的脚步就像被钉子钉住了一样,再也无法挪动分毫。 一剑之威,虽然只是劈在桥上,但无形中劈到了所有人的身上,顿觉得脊背发凉这不是属于凡尘的一剑,远远脱离了他们认知的范畴。 “近期,出剑的次数似乎太多了,真没面子……” 宝剑回鞘,燕赤侠转身,头也不回地大踏步走回兰若寺。!。 第一百九十二章:将夜 剑气无而纵横,劈空飞去而廊桥断折,好像中间一大段凭空消失了。于是,桥,不再成桥。 就在燕赤侠出剑之时,黑衫卫中久经训练的骏马一匹匹都禁不住受惊,仿佛感受到了可怖的存在,扬蹄嘶叫,几yù挣脱主人的牵制,要撤蹄逃跑。 众皆色变。 “将军,此人如此嚣张,目无王法,我们不如发书浙州,请大军来围剿!” 燕赤侠修士的身份呼之yù出,但黑衫卫心性骁勇凶猛,却也不甘心就此被吓退,便建议江钰发书,要动用浙州数以万计的镇军,群起而剿之。燕赤侠一人再厉害,面对潮水一般的军队,只怕也敌不住。 江钰望着对岸的兰若寺,良久,忽而意兴萧索一叹:“有些修者,不是人多就可以的了。”确实,对于某些修为高深的修士,神通高深,已然具备千人敌,乃至万人敌的可能。况且,别人又不是傻子,打不过不会抽身离去吗?会傻乎乎地和你打持久消耗战。 那黑衫卫犹自不甘心地道:“浙州城中,有如愿、非凡各位释家大师坐镇,不如请他们过来……” 江钰一摆手:“不用了,此事本将军自有计较,走吧!” 飞身上马,鞭策骏马,哒哒哒地率众从来路疾奔离开了。 来得快,走得也不慢。 燕赤侠回到僧舍区内一字不提,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把剩下的一些口诀传授给聂小倩,正是一副玄虚在xiōng的高人作风。 经过近日的相处,对于燕赤侠的脾性,陈剑臣大概了解到几分,也没有问什么。自顾在书筐内取出一卷书,坐在僧舍前的台阶慢慢看着。 被燕赤侠传剑,开了灵窍,聂小倩脑海泥丸宫开辟出来,简直相当于打开了一扇独特的门,从此可以走进到另一个世界去。 这样的震动非同一般,严格来说需要闭关领悟一段时间才能完全的消化掉。想当初陈剑臣手中的辟邪笔开锋,《三立真章》涌现,他就把自己关在书房内敏思苦想了好些日子,才能理解透彻其中的奥妙。 因此,接受完所有的口诀法门后,聂小倩也端坐在僧舍里头,闭目冥想起来。 时间在一点点过去,不知不觉间太阳已西斜,那边婴宁已忙活着开始张罗晚饭。其实对于厨艺,小狐狸并不懂多少,一日三餐,酒是现成的,米饭菜肴大都也是现成,基本都是从城府中搬运而来享用。 不问自取,不算君子行径,但原地留下相当的钱财,对方就不会有什么损失。 日落的速度不可阻止,半天红霞出现在西边的天际,这一边的天空,已隐隐出现了昏暗的天色。 半空掠过一群群归巢的小鸟,鸣叫着,各自投林。 所见种种,看起来很是安详平和。 吃晚饭的时候,聂小倩启扉而出,容光焕发,眉目之间尽是掩饰不住的喜色她自有习武,在武功方面可算学有所成,但和燕赤侠所传授的《三生剑》相比,简直不堪一提,小巫见大巫。 她出来后先再次向燕赤侠道谢,然后坐到陈剑臣身边来,喜滋滋地道:“留仙,小倩现在也是修士了。” 聂小倩学剑,百利而无一害,陈剑臣自是替她高兴,自己想跟燕赤侠学剑不成,但小倩学会了,至少也是个安慰奖。 “聂姐姐的剑法一定很厉害吧。” 这时候婴宁说道。 对于婴宁的身份,聂小倩是极好奇的,直觉觉得其和陈剑臣之间的关系,绝不像寻常主仆,充满了各种的奇怪。不过没有合适询问的时机,聂小倩也不会直接问,微笑回答:“燕大哥传授的剑法比我以前的厉害多了。” 晚饭过后,夜幕已经带着月亮星子悄悄掩卷了上来。 这一晚,似乎和以往的几个晚上没有多少区别,但就在月上中天的时候,风卷来一大片乌云,把月亮挡住了。 这一阵风有些怪异,不知从哪个方向首先吹起,吹过那些高高的塔尖,吹过漆黑一片的林子,吹过大雄宝殿,吹进了僧舍区的庭院中一铃铃铃! 一阵悦耳的铃铛声音骤然而发,一下子把风声给掩盖住。 先前燕赤侠拿出来,陈剑臣拿在手里,不管怎么摇都摇不响的九个铃铛,此刻高高的挂在僧舍檐下,被那风一吹,每一个都发出急促的响声。 响声连成一片,回荡在空中。 陈剑臣脸色微微一变。 燕赤侠抬头望望天色,道:“今晚树妖必有所动。” 婴宁立刻很机灵地道:“我去磨墨。”折身跑回僧舍内,开始忙活了。 燕赤侠双眸精光闪烁,看着陈剑臣:“求留仙文字一观。” 陈剑臣大笑:“敢不从命。” 回到僧舍内,此时婴宁早就笔墨伺候了。 僧舍经过精心的整理,周围墙壁被打扫得很是明净,窗户处也贴裱上了崭新的空白宣纸。 聂小倩好奇地看着,眼睛睁得大大的,不肯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笔下有正气,这听起来似乎比自己所学的剑法,民间所传的各类关乎神仙的传闻还要玄虚些。在此之前,实在不敢相信读书人写出来的字也具备辟邪除魔的功用,难道说留仙已达到儒家的圣人之境? 怎么可能? 陈剑臣提笔,这一番倒没有酝酿多久,直接挥毫就在北面的那扇墙壁写了起来,所写的,却是《正乱贴》的词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荼毒天下,追惟酷烈:奈何奈何,号慕摧绝:读圣贤书,为何事学?正气不屈,浩然诛邪!” 四十个大字,一气呵成,竖立着全部写在北墙上。 “好句!” 燕赤侠拍手赞叹,不由自主就跟着冉读出声。 噼里啪啦,外面传来无数零碎的声响,密密麻麻,似乎鞭子挥舞,又像地面有数不尽的根须正在破土而出。 四面八方,都是这般怪异的响声:而本来急促的铃铛声此事反而沉寂了下来,再无声息,不知道是不是被树妖破掉了。 此僚来得好快! 小倩,小狐狸,你们护住门户,不要让留仙受到丰扰。” 话音未落,燕赤侠已飞了出去。!。 第一百九十三章:缠斗 (继续扯皮中一一一一一一) 燕赤侠仗剑飞出僧舍,又吩咐聂小倩和婴宁两女护住门户,不要让树妖的根须冲进来,打扰陈剑臣的书写一到了这个时刻,燕赤侠临阵授剑给聂小倩的效果凸显出另一层的深意来。 聂小倩现在已开窍,学得《三生剑》,顺利晋级成为修士。固然因为临阵磨枪的缘故,剑法掌握远称不上娴熟,但和婴宁联手,还是能发挥出不可小视的作用。 树妖来袭,四面八方都是根须破土而出的怪响,刹那间不知多少根须围攻而来。光是听着那一大片杂乱呼啸的声音,已令人感到胆寒。 聂小倩和婴宁却没有片刻的犹豫,掠身而出,聂小倩手执一柄普通的剑,而婴宁两手空空。 到了这个时候,聂小倩当然知道婴宁肯定为修士身份:只不知如何她会跟在陈剑臣身边,当一名书童。、 外面月黑风高,本来星月晴朗的天时,在树妖现身之时,竟然阴风大作,到处都弥漫着一股黑雾,光线很是昏暗。 在西面十余丈处,可见燕赤侠的剑光纵横,正在jī烈的与对手交锋。剑光映照之下,可以看见他的对手身高得离谱,虽然为人形,但丈余的高度显得匪夷所思,根本不像一个正常人的体貌。 其全身罩一件宽大的黑袍,身形飘忽,看不清具体的样子。 它,就是树妖? 聂小倩和婴宁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彼此的惊诧。婴宁还好些,聂小倩可是平生不曾遭遇面对这样的事情,真正的大姑娘上花桥一头一遭,内心不可避免的感到紧张。 噼里啪啦…… 不绝于耳的声响,如同爆豆子般从各个方向传来,就见到庭院的地面片片龟裂,隐隐有一根根盘结的根须从地底下翻出来,如同藏匿的巨蟒,终于要显露出它们的毒牙。破土翻腾之间周围的房子建筑都在微微摇晃。 阵势如此诡异而猛烈,就连婴宁都大感骇然,不知该如何下手。 如果此时突然有一根根须从僧舍底部出现,那留在僧舍内的陈剑臣岂不危险? 想到这里,1小狐狸忧虑非常。 僧舍内,油灯如豆,间或受到地面的震动而飘忽摇晃,似乎随时会熄灭一般。 陈剑臣写完北面的墙壁端着砚台,提着狼毫,立刻开始写东面的墙壁‘ 今晚树妖来袭,其势汹汹,必然会是不死不休的决战,局势如累卵,自当打醒十二分精神来,完成燕赤侠的托付:“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 “…不朽何所得?问之天地不答,问之苍生有言。子曰:吾善养吾之浩然正气也其气至大至刚,可纵横天地之间,可缩于七尺躯干。此气凝结能得意志,能得神通,名曰:仁者弘毅” 笔墨酣畅,写得正是《三立真章》。 这一篇文章,总共有九百九十九字,一面墙壁无法容纳,陈剑臣一边写一边挪移,要将僧舍四周所有空白能写到的地方全部写满了去最终形成一个正气充溢的气场。 “士不可不弘毅,君子如玉、务本,本立而道生。道所浩然也,养于天地心腹之间:微而显,志而晦,婉面成章,静而不污” 一字字,一句句,好像直接从陈剑臣的笔锋下奔涌而出的,一如泉涌,没有丝毫阻滞停顿,不过片刻功夫,墙上笔画纵横,龙蛇飞舞,已将东墙,以及开有窗户的北墙写了大半去…… 呼! 庭院中间的水池纵然破裂,一根粗大根须破土而出,带着水渍和泥土,摇头一甩,狠狠地朝僧舍抽下。 聂小倩一咬牙,脚尖一点,手中长剑如虹,迎上根须。 “1小心!” 婴宁连忙大喊,念动口诀,手指一点,庭院内一块磨盘大石飞起,狠狠砸向根须。 蓬! 大石砸在根须上,带起一片老皮,有碧绿色的汁液胡乱〖jī〗射飞舞出来。 隐约中,凄厉的嚎叫声起,仿佛负伤受痛的嚷叫。 这一根根须,是树妖利用本体练出来的,伸缩自如,变化无穷,和树妖息息相关,密切关联,说白了就是树妖的一支手臂。只是它这样的手臂,共炼化出了六根。施展出来时,神出鬼没,声势张扬,如同无数,令人防不胜防。 根须受创,树集自有感应。 “你们敢伤我根须,本姥姥要让你们戳骨扬灰,永世不得翻身!”根须尾端上骤然有变化,变幻出一张人脸来此脸狭长,比例不类常人,尤其下巴,尖尖的垂下来,眼上没有眉毛,瞳孔射出两缕怨恨的目光,死死的盯著护住僧舍的婴宁和聂小倩。 从这一张脸,看不出树妖的性别,不过它自称’,姥姥……,应该是雌性。鬼知道一棵树为何会分雄雌,大概是开窍成精的缘故。 先前一击,幸好婴宁及时出手,聂小倩才不用承受所有的攻击力量。但纵然如此,她手中剑和根须磕碰之下,也震得手腕酸麻,户口生疼。 “给本姥姥死吧!” 根端上的人脸张开大嘴,咆哮出尖锐刺耳的吼声。随着怒吼,根须轻巧一扭身,从另一个角度呼啸横扫而至…… 对方攻击速度太快,根本没有了闪避的空间,聂小倩和婴宁齐声jiāo叱,一把剑,一双肉掌,不约而同迎上去。不为别的,就为陈剑臣多争取一些时间,好完成书写。 “牛鼻子,今晚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在稍远的地方,燕赤侠正与树妖的真身斗得难分难解,除了真身外,本体炼化的四根根须也盘结在周围,联合攻击燕赤侠。 燕赤侠剑招挥斥,虽然落于下方,但不甘示弱:“我呸,你这丑八怪废话就是多!” 呀呀呀! 树妖被气得七窍生烟,大吼起来:“魔焰滔滔,无法无天!”嗤嗤嗤,双手一伸,从宽大袖子里飞出来的不是手,而是一根根纤细坚韧的藤状物,骤然一看,数不胜数。只一瞬间便到了燕赤侠身前,编织成一张藤网,竟将燕赤侠缠绕了起来。 “就你有绝招,某家没有吗?乾坤无极,剑灵通玄!” 燕赤侠昂藏的身形蓦然一缩,咬破舌尖,一口精血喷到大剑之上。 得到精血催发,剑光大盛,咔嚓一响,破开了藤网,人随即冲了出来:“这老妖婆果然厉害,不行,还得元婴出窍,此时留仙应该写好字了吧……………” 念头飞快掠过,燕赤侠不作停留,飞身折返回僧舍去。 藤网被破,树妖嗖嗖嗖又将所有的藤蔓收回袖中,尖叫道:“牛鼻子,你往哪里跑!”念头一动,四根根须如附骨之疽,破空从四个方向窜出来,要拦截住燕赤侠的退路。 “给我破!”燕赤侠身在半空,人剑合一,化成一道凌厉无匹的寒芒,一路毫无顾忌地冲刺。 咔嚓! 正与一根根须正面相撞,便如同利斧伐树般,将那根须从中破开,就此冲了出去。 那根须断掉的一截跌落在地上,犹如壁虎的断尾,一个劲在地上打滚,还想蹦跳起来和下半身连接回来。然而创面之处,滋滋滋不断冒出青烟,浑不似被利刃砍断留下的伤痕,反而像被烈焰焚烧过的,直接烧断了生机。 呜呜呜…… 身在地下的大半根根须同样如此,痛苦地胡乱拍打着地表,过不多会,慢慢收缩了回去,再不见冒头了。 “哼,中了我的阴阳割晓剑,还想断臂重生吗?简直痴心妄想!” 燕赤侠速度极快,转眼便回到僧舍庭院中,见到一根根须将婴宁和聂小倩逼得狼狈不堪,修为尚浅的聂小橡甚至被打吐血了,长发凌乱,只是两女苦苦支撑着,不肯退让半步。 “你们退回僧舍去!看剑!” 燕赤侠声到剑到,阴阳割晓剑发出一道剑芒,一剑就将那道根须砍为两截。 嗷呜! 断掉的半截根须在半空很不甘心地蹦了一蹦,然后躯干扭曲,成半圆状,恶狠狠地朝燕赤侠头颅上套落。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那就再死!”燕赤侠嘴里一口带血的唾沫吐出,在虚空凝滞,然后手指虚划,以这唾沫为墨,画成一个太极图模样:“去!”口水太极图,因为带血的缘故,暗暗显露一种猩红的颜色,随声飞去,轰的一声巨响,将半截根须炸得粉碎,七零八散掉下来。 被其连破两根根须,如断两臂,树妖气急败坏:“牛鼻子,我跟你没完!”加快速度,张牙舞爪扑来。 此时聂小倩和婴宁已识趣地退回到僧舍内,燕赤侠也不再犹豫,嗖的,闪入斗室之平,顺手将门关上“…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微言可存大义,字字珠玑,字字褒贬:上定王道,下辩人事。能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分善恶、知jiān贤……” 这个时候,陈剑臣还在不停地奋笔疾书,他左手端墨,右手挥笔,陷入了一种痴狂的物我两忘的状态,全副的精神,都只在手里的笔上。 婴宁三者的进来,外界发生的种种,通通无法让他分神分心。 写下去,一直写到最后一个字为止…… 这是陈剑臣当前唯一的念头,无声而固执坚定。!。 第一百九十四章:神通 “吾只浩然正气,不以事物变色:阅书卷而知事,执笔墨而明非;小人难养,逐之;奸佞似鬼,诛之……” 到了这一句,九百九十九字的《三立真章》终于全部书写了出来,个个大字如拳头,行草体,连绵成一片,写得极为潦草,字字盘才酷节,笔画缭绕。看上去倒不像个字,而是像一个个晦涩的符文。 繁多的字符将僧舍四周墙壁几乎全部写得满满当当的一―这僧舍本来就不高,人站着,举起笔来,几乎就能写到天花板上了。 不过天花板和地板,以改门扉倒是空白的,这些地方无需写字,其他处的字文所蕴含的正气足以形成一个严谨的气场,从而将整个僧舍保护起来。 陈剑臣在写完《三立真章》最后一个字后,魂神耗损严重,疲倦欲死眼皮子稍一耷拉就再也睁不开了。双足一软,僻啪一声倒在地上。 “公子!” “留仙!” 此时返回僧舍内的婴宁和小债不约而同呼叫出声,抢上来。一人一边,赶紧将陈剑臣扶持住。 ―陈剑臣挥毫之时,陷入物我两忘的状态,泥丸宫世界展现无遗,随着他走笔落墨,悬立正中的《三立真章》,卷轴上剩下还没有点亮的字眼像通电的路灯,依次全部发出了光芒。 一粒粒,又像在夜幕中崭露头角的星辰。 九百九十九个字,九百九十九道正气,至此全部凝练出来了,犹如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浩然正气可除妖诛邪,更可在除妖诛邪的过程中吸取养分,提高修为境界,两者本就相辅而成。 故而,陈剑臣想要快速提高正气修为,不可避免就要到处诛杀邪魔。 当卷轴上所有的字都被点亮,光华倏尔混成一片,璀璨如花,照耀得人眼花乱。 到了这个时候,只能看见光,不能看见字了。 字在变化! 转换,扭曲,消弭,似水波荡漾飘溢,到了最后,卷轴妾慢慢的自动卷起,收缩成轴状,嗤,消失不见了一―与之同时,昔日那一道人声再次响起,朗声诵念道: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天命所归,有王者则至,无王者而不至。今麒出而死吾道穷已。故作《三立真章》一晨……” 这念诵声绵绵不断,在陈剑臣的脑海响起眼下的他几乎油尽灯枯,只想闭眼沉沉睡去。但他知道自己现在不能睡,一睡就无法再听清楚对方所说的话语了。 声音滚滚,所朗读的内容应该属于《三立真章》楔子,或者前传一类的文字,介绍《三立真章》的来历,很是重要。 于是陈剑臣咬紧牙关,直咬得嘴唇都流出血丝来,让阵阵痛楚翻腾,刺激随时会陷入昏迷的神智。 旁边婴宁和小债不明所以,见到他死咬嘴唇,仿佛在忍受无比的痛苦,大惊失色,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唯有将求救般的目光投向燕赤侠那一边。 燕赤侠沉声道:“你们不用惊慌担心,留仙大概是魂神损耗过度的缘故,好好休息一阵就好了。” 室内正气纵横,岂场强大,他一走进来就感觉到了,心中暗暗吃惊。 正气,在红尘人间并不是陌生的概念,早就千年以前便有关乎它的说法,并一直被儒家视为最为高级的修身追求。 然而追求归追求,在无数读书人看来,正气只是一个虚无缥渺的目标而已,近乎假想存在。到了后来,久而久之,许多法门失传,不少大儒就把正气归纳到“胆色气节”一类的范畴里去了。认为有胆色,有傲骨,自有正气生。 这样的理解等于走向另一个方向,有胆色,有傲骨,等闲鬼魅就不能近身迷惑,阴神也难以入梦,确实有不凡的效果作用。不过这仅仅属于精神低级层面的东西,不具备实质力量,局限性很大,更不能说就是正气了。 因此,正气存在一向都比较虚无。 陈剑臣修炼出了传说中的正气,不但如此,随着时间累积,其正气修为还在不断地取得突破进步。 这才是无以伦比的前景和优势。 前几天陈剑臣在墙上写《正气歌》,正气凛然,威势赫赫。但今晚他在僧舍内所写的字文更多,气势更雄浑,简直可以用“磅礴”来形容了。 举目看墙壁上那些字,一笔一划,锋芒毕露,就像一把把形态各异的利剑。再仔细看清楚,那些利剑却会活动的,形同灵活的蝌料,缭绕盘结在一起。随着形态游动,能牵引人的心神波动,随之起伏游弋,越游越深,深处有凌厉的气息传来,一如利刃加身心神―震悸动,燕赤侠赶紧眼皮子―垂,阻隔住了视斑 幸好这时候婴宁有自知之明,而聂小债同样因为关心陈剑臣的缘故,她们都没有观摩墙壁上的字句。否则以她们的修为,看到那些大开大阖的笔墨,必然会受到伤害。 “好厉害……” 燕赤侠内心暗呼一声,他见识渊博,知道释家法门修炼到了极其高深的境界,可“言出法随”说一句话出来,就是神通,就是厉害无匹的手段。念经能念到你魂神颠倒,能念到你魂飞魄散―‘简单地说’那些修炼到高深境界的大和尚,不用动手,直接对你说一句话,你就死了。 当然,除了释家,道门也有十分厉害的神通,到了人仙之境,念头一动,即可杀敌,端是俗话所说的:“看你一眼你就死了……”。 只是燕赤侠没想到,儒家的正气也会如此犀利。 陈剑臣笔下有正气写出来的笔墨能成为神通……”并且已突破了只能针对鬼神的局限性,到了新的境界去,难道以后还能直接化形出和…… 一个念头不容忽视地跃闪着。 凯真章确立,可传与有缘晨……” 这时候脑海那道声音终于平息,只剩得余音袅袅,冥冥中那背向的儒衫书生的身影出现,非常的清晰,右手执辟邪笔,本来空着的左手,此时却多了一卷书。看起来有些熟悉,竟是收缩起来的《三立真章》,不知何故到了他手上去。 这人到底会是谁?缘何藏在自己的泥丸宫世界里头,又不肯正面示人? 陈剑臣心中的好奇心达到了顶点,就想大声呼喊,不过话语经过喉咙,从嘴唇里蹦出来时,却变成了一个奇怪的音节: “呃……” 这时候他突然睁开了眼睛,第一时间映入眼帘的是两张神色紧张的花容,他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挣扎着转头看着燕赤侠,挤出一句话来:“燕兄,接下来就全靠你了。” 燕赤侠还之一笑:“留仙,你且宽心睡一觉吧。小狐狸,小债,你们切记不可轻易观摩留仙写于墙上的笔墨,某家去也。” 说完,盘膝坐下,将阴阳割晓剑横陈于膝前,双手结出一个奇怪的法印,念念有词,只片刻间就入定般一动不动了。 “牛鼻子,速速出来受死!” 这时候树妖早就追赶到了僧舍庭院外面,它为法相境,虽然刚突破不久,境界不稳,但已跨身千年老妖行列,实力无以伦比。被燕赤侠连破两根根须,它的心头都在滴血,愤然追来,可见那座僧舍光芒激射,通体莹莹。看仔细些,竟围绕着不可计数的小剑。 每一道散发出来的光,就是一柄莹莹小剑。 这无数小剑,一柄柄,不过毫发粗细,无奈数目众多,簇拥合团,抱而成光,将整座僧舍团团保护住,还没有靠近,便有锋芒扑面而来,切割体肤,隐隐生疼。 正气? 黑色长袍掩盖之下,树妖双眸射出两道红芒,虽然看不清面目表情如何,可紧紧捏起来的拳头已出卖了它此际“咬牙彻齿”的怨毒愤恨。 正邪不两立,正气正是天下间一切妖魔鬼怪的克星,具有无以伦比的加成优势。树妖虽然凝就法相,但面对如此磅礴雄浑的正气阵势,也不禁大为忌惮。如果硬碰硬,树妖自信可以讲对方击杀,然而己身也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问题是,僧舍内还有一个燕赤侠呢。 和陈剑臣激战后必然元气大伤,这般的状态面对燕赤侠,无疑自寻死路。所以树妖不敢轻举妄动,而是通过言语叫燕赤侠出来单挑。 呼之不应,树妖无比恼火,心念一动,挥使两条根须左右包抄,豁出去了,要用根须去撞击僧舍,裹挟着两败俱伤的气势,要破掉僧舍的正气剑阵。 蓬! 根须呼啸着抽打下来,攻到丈内范围时,无数的毫发小剑顿时被激发,飕飕飕,细微的破风声大作,全部扎刺到根须之上,犹如雨打芭蕉,瞬刻将数丈长的根须体表刺了一个千疮万孔。 啊! 心神相通之下,根须被刺,树妖同样不好受,大叫一声,心中骇然:正气,那书生的正气怎得变得如此厉害了?和江州之时简直判若云泥。 正气激发,将树妖两根根须一举破掉,但环护僧舍的光华顿时黯淡下来了不少。 树妖一咬牙,就要用最后剩下的两条根须发起第二波攻击,不惜一切,必须要将陈剑臣所设下的正气保护彻底摧毁掉 嗡! 第一百九十五章:殊死 (逐步恢复元气中……) 嗡! 一声龙吟般的鸣叫从僧舍内传出,清越激昂,犹如石破天惊,随后一道剑光呼啸着从门扉中疾掠而出。 这一匹剑光,并不大,三指宽的模样,但极长,拖着长长的尾巴,不下数丈规模。整体看上去,光彩夺目,流转纷呈,从僧舍内席卷出来,目标直取凝立虚空的树妖。 树妖失声叫道:“元婴御剑!你竟敢元婴出窍驭剑!” 声音尖锐,同时带着一股惊悸之感。 元婴御剑,乃是蜀山极其厉害的一门剑术,施展出来,能翻倍发挥出己身的实力,杀伤无以伦比;只是这门剑法,需要元婴出窍,出窍后本体肉身等于失了魂魄,毫无自我保护的能力,别说敌人,就算遇到猫狗之类的小型兽类,都可以随意撕咬――而肉身一旦受到伤害,出窍的元婴就会受到波及,甚至再也无法返回到原身里去了,成为游散元婴,急需夺舍新的身体。 ――这样的情况,如同人失去了原来的舟楫,掉进漫无边际的大海里,哪怕本身会游泳,但在茫茫汪洋内也不可能只凭游泳就能到达彼岸,必须要爬上新的舟楫里去。不过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新的舟楫是绝对比不上正身的。 而如果在限定时间内不能夺舍成功,直接就会魂飞魄散了――这个缓冲时间,并不会太久。 故而,元婴出窍不是开玩笑的事情,极为凶险,尤其在面对强敌时,更不会轻易使用出来。 然而眼下燕赤侠将肉身留在僧舍内,慨然施展出了元婴御剑的神通,要与树妖决一死战。 到了这般时刻,树妖自是知道燕赤侠的打算。原来对方就是凭仗有正气护航,通过陈剑臣之手。把僧舍团团保护起来,从而实施出这般激进冒险的计划来。 树妖成精多年,常化人形在世间奔走,通晓人心世故,瞬间便果断有了决定,双手一挥,本来要朝僧舍发起第二波攻击的两道根须徒然转身,翻腾着纠缠向燕赤侠的剑光;然后它本身则从另一个角度闪电般扑下去。直冲僧舍。 “老妖敢尔!” 人剑合一的燕赤侠的元神立刻察觉到树妖的企图,念头一动,剑光打转,要拦住对方。 飕飕! 那两条根须早就灵活地一左一右,将剑光缠住,身子如蛇,柔软似鞭。没有在正面和剑光相触。只上下游斗,纯属为了拖延时间。 只几呼吸间,树妖已冲到僧舍门扉处,长袖挥舞,一片如雾的黑气就从袖中扑出,要从门扉中攻进去。 滋滋滋! 黑气涌现,堪堪到了门扉外半尺处,无数毫光挥斥,发丝粗细。肉眼可见地交织成一片密密的网状。黑气凶狠地扑到光网上,顿时像雪花掉进了滚水里头,消融得一干二净,分毫不存。 “给我破!” 一攻不成,树妖也有些急了,那两条根须能缠住燕赤侠的时间不会太多,正是分秒必争的局面。不由大喝一声,大口一张,一条长长的东西便吐出来,又粗又长,作舌头状。浑体猩红滴血,不断有不知名的液体滴滴答答地掉落在地上。 吓人的红舌头吐出。下一刻已凶狠冲破门扉,犀利地贯穿了进去。期间虽然有无数的毫光小剑从四面八方飞来,不停地刺扎在上面,刺出一个个小白点,可惜都无法阻止红舌突进的速度。 僧舍内,燕赤侠的身体盘膝而坐,身前横放巨大的剑匣,匣中空空无剑。他坐着一动不动,双目紧闭,元神早随着阴阳割晓剑飞出去了,只剩得一具没有任何活动能力的躯壳。婴宁聂小倩两女一左一右,紧张地注意情况的发展,不但替燕赤侠护法,同时还要保护陈剑臣。 陈剑臣就睡在地上,早昏沉地沉入了梦乡。 树妖的红舌突破正气保护,破门而入,惊悚的声响立刻传入耳中,聂小倩和婴宁投袂而起,不约而同地奋身扑过来抵挡。 两女性格心思各有不同,婴宁第一时间是抢在陈剑臣面前,而聂小倩则不顾一切地挺着长剑扑过去,一剑刺在红舌之上。 她的剑为凡铁所铸,在凡尘中算是利器,可面对树妖的红舌时明显不够看。剑尖刺上去,软绵绵滑溜溜的,根本不着力,使不上劲,连皮都刺不进去。 噗! 红舌一卷,鬼魅地将聂小倩拦腰卷住,嗖的便收缩回去,要在第一时间将聂小倩化作肉食,吞噬进肚子里。 婴宁见状骇然,这等精怪手段简直闻所未闻,一咬银牙,檀口吐出道书,见风而涨,化成一卷轴,飞快地将半截红舌裹住。 “爆!” 砰! 一声巨响,那道书通体符文字字发强光,瞬间激发,爆出的法力能量将正副门扉都破开了去,泥土飞扬,深坑赫然―― 啊…… 仿佛从地底传出来的叫痛声:“小小狐妖,也敢对本座动手,给我死!” 红舌一甩,将聂小倩抛到边上去,而后一个横扫千军,腥风满室,煞气冲天,裹挟着漫天霸道的气势横扫过来。 聂小倩重重的砸在墙壁上,竟砸出一个窟窿,飞身出去被砖石压住,无法动弹了。但此时此刻,婴宁根本无法去顾及救援,她的道书经过刚才一炸,光华收敛,全身黯然,变化成一卷有些古朴的卷轴掉在地上,法力尽失,还出现了不少破烂的痕迹,显然受创不浅。 没有了得心应手的法宝,婴宁等若被废了一臂,见到红舌狂扫而来,心中大急。 树妖这一扫,覆盖面几乎盖住了整座僧舍,一扫之下,小小僧舍定然会崩溃离析。更要命的燕赤侠的肉、身,和沉睡的陈剑臣都在对方扫打范围之内,覆巢之下,哪里能保得周全?不说直接被红舌卷杀,就算仅是被掉下来的砖瓦砸压到,也绝不好受。 此时墙壁上龙飞凤舞的字文,一道道白色毫光小剑仍然在前赴后继地刺击下来,在猩红的巨舍上留下一个个微小的伤口,不时有绿色的液珠溅出来,正是树妖的血。 阵阵麻痛通过红舌传递回来,像没完没了的浪潮,树妖却一一地全部承受住,只一心催动红舌,誓要将陈剑臣和燕赤侠两人毁杀――陈剑臣写于墙壁上所蕴含的正气,经过树妖一连几波的强横冲击,已然挥发过半,很是式微了,再难保持完好时的力量,无法在短时间内给予树妖重创。 这就是树妖最大的机会。 它修炼千年,心中坚韧而狠辣,只要有一线机会,必然会不顾一切地实现。 危急之际,婴宁没有片刻犹豫,奋不顾身冲上去,稚弱娇小的身子绷得紧紧的,带着一股“螳臂当车”的决绝勇气,高高跳起,然后和红舌猛烈地撞到了一起―― 哇,一口鲜血喷出,心头大震,转瞬被打出原形,随即一只雪白的狐狸打破墙壁,飞了出去。 这不怕死的一撞,一挡,只为整个战局争取到了两三呼吸间的时间,但就是这短短刹那,弥足珍贵,足以左右战局的形势了。外面燕赤侠的剑光大盛,终于将纠缠不休的残存的第二条根须劈斩破开,急速冲来: 刷! 剑光如芒,电光火石间,狠狠地钉在红舌的舌头尖上,一道绿色液体好像喷泉般喷出来,溅得到处都是。 啊! 树妖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再也顾不上攻击了,急速把红舌收回来,要脱离剑光的钉杀。要知道这一条红舌,乃是树妖性命攸关的存在,属于命根子,乃是它在脱去本体时,用树心炼制而成的一个器官,专门用来吞吃血食,吸纳天地灵气的。 如此击杀对方的良机,燕赤侠又怎么会轻易放过,元神驾驭剑光,死死地钉在红舌头上,任凭对方如何挣扎,绝不松手。 砰! 红舌带着一匹剑光又退出了僧舍,把战场转移到了外面庭院。经过一连串激烈的殊死搏斗,那小小僧舍多处破烂,摇摇欲坠,仿佛只要一阵风吹过就会完全崩塌下来。 这一塌,自会把还留在里面的陈剑臣和燕赤侠坑埋住。如果真是如此,他们没有死在树妖酷烈的攻击下,反而被砖头瓦石砸死,那真是无语的厄运了。 唧唧…… 小狐狸的哀鸣声,和树妖红舌一撞,身受千钧之力,可婴宁居然没有倒下,凭着顽强的意志又爬了起来,赶回僧舍内,用嘴咬着陈剑臣的衣领,挣扎着拉着他往外走。 一边拉,一边啾啾呼唤。 她本体的一对后肢都受了不轻的伤,鲜血殷殷地流下来,滴在地面上。因为伤势的缘故,步履艰难而蹒跚…… 唧唧…… 曾几何时听过的叫声,很熟悉,似乎早铭刻在心头上,脑海里,永远无法抹去,永远不会忘怀,只需要轻轻一个念头,所有的记忆都会刹那间鲜活跳跃起来―― 陈剑臣猛地睁开了眼睛,正见到行动艰难的小狐狸用嘴巴咬住自己的衣领,一步步往外吃力地走着,要赶快逃离随时会倒塌的危险的僧舍。 “婴宁……” 他飞快地起身,只往周边看一眼就大概明白了处境的变化,所有的疲倦一扫而空,赶紧过去把燕赤侠的肉身抱起,健步如飞的走出去。 轰隆! 身后已成为危房的僧舍再也支撑不住,轰然崩塌下来,冲撞起呛人的漫天灰尘。 第一百九十六章:解决 (求订阅,求月票!) 回头看一看那崩塌下来的僧舍,陈剑臣暗呼一声好险,如果自己醒转慢那么几分,后果真不堪设想。见到负伤累累的婴宁,又想着聂小倩此时还不知在哪里了,一双拳头不由紧紧握起来。 ――依照燕赤侠的计划,这几乎是唯一能诛杀树妖的机会。只是树妖的强大远超寻常,乃至于出现一系列的意外来。 其实这些意外,多少还算符合心理预期。毕竟这等规格的事情,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诛杀树妖,岂能不付出代价? “婴宁,小倩呢。” 陈剑臣沉声问。 “小倩姐姐在那边。” 听到公子的发问,婴宁连忙举起前肢指点,示意聂小倩的下落――她被打回原形,受创不浅,不过自从结出金丹后,本体炼化喉咙软骨,已能轻松地口吐人言了。 闻言,陈剑臣赶紧翻墙过去,在僧舍区外侧的一处废墟堆中找到了聂小倩。 头发蓬乱,身体多处被擦伤,因为受长舌席卷的缘故,罩在外面的一件软皮甲已被撕烂开来,露出了贴身的粉红色亵衣,不少地方都能看见雪白的肌肤了。 也幸亏因为备战劫囚的事情,聂小倩身上一直穿着一件质料上乘,防御能力强悍的软皮甲,不曾换脱下来。否则被树妖那恶心又可怖的舌头一卷,不死都得脱一身皮。 一个大姑娘家,如果被卷掉了一层皮肤,那就相当于破相毁容了。 伸手探一探鼻息,只是昏迷过去了。陈剑臣才放心下来,将聂小倩抱起,回到庭院里头。 天时已到了深夜,月已残,星子黯淡,寥落几颗的挂在夜幕之上。 此时燕赤侠和树妖的搏斗已渐渐脱离僧舍庭院,转到另一侧的树林子了。 毫无疑问,在破掉陈剑臣所布下的正气剑阵过程中。树妖损耗不小,另外炼制出来的六条根须也悉数被毁,等若是左右臂都被砍断了,实力大减。再和燕赤侠的元婴御剑对阵,明显力不从心。所以便想往后面的榕树林方向去。边打边走,显然存着放弃苦心经营的兰若寺,有遁逃的念头了。 燕赤侠洞悉到树妖的企图,攻势更紧,但见一匹剑光如练,上下挥斥,不离树妖周身。咔嚓,挥舞之间。一剑斩在树妖左臂之上,将长长一截手臂斩落下来。 “啊,牛鼻子,我和你没完。” 树妖咆哮着大叫,故技重施,猩红的长舌席卷而出,将人剑合一的燕赤侠团团裹住,一时半会。燕赤侠竟无法破开来。 ――庭院内,陈剑臣已翻找回血檀木书d,从中取出一个简陋的木瓢,在那储水池的角落内掬了一瓢水,先帮小狐狸清洗好伤口,又拿出外用药物敷疗住。 在这个过程中,婴宁大受痛楚。两眼都闪现出了泪光。处理完毕,她便跑进血檀木书d内休息调养了。 陈剑臣又去弄水,帮聂小倩洗脸。 少女身上表现出来的外伤不明显,反而裸露出来的皮肤晶莹如玉,偶尔摸在上面。触手如牛奶般细腻柔滑。不过此时此刻,陈剑臣心里哪里会有那些旖旎的念头? 受到冷水一激,聂小倩呻、吟一声,悠然醒来,睁开眼睛见到陈剑臣,一把抓住他的手,紧张地问:“留仙,你没事吧?” 陈剑臣爱怜地摸着她的长发,微笑道:“我能有什么事?倒是苦了你。”小倩对他的心意,他早已一清二楚,眼下见到少女受伤的柔弱,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别样的柔情。 聂小倩并没有受到太重的伤,刚才可能是被重击,一下子打闭气了,醒转过来后就没大碍。她挣扎着坐起来,问:“现在怎么样了,那妖孽被燕大哥斩杀掉了没?” 陈剑臣摇摇头:“还没呢……” 正说着,蓦然心一动,感觉到有危险的气息靠近,猛地侧头往左边一看,熹微的光线下,就见到一团黑影不知从哪里跳跃而起,目标正是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燕赤侠肉身。 这一团黑影,形状狰狞,五指张开,宛如一只长大得畸形的巨手。 一只断手! “小心!” 聂小倩本想第一时间冲过去阻挡,但刚一运劲,顿感气血翻腾,压都压不住,手脚根本难以完成动作,反而直接摔倒在地。 心有余而力不足,大概如斯。 这时候陈剑臣已飞身过去,一拳击打在断手上。 噗! 如击败絮,声音沉闷而难听。 他这一拳看起来有模有样,但对于断手的伤害简直就是隔靴搔痒,不痒不痛的。呼,断手五指突然变长,根根转化成藤蔓的形体,疯狂地长出来,将陈剑臣头颅团团绕住,并死命地要往他五官七窍里钻进去。 这一下变化,诡异迅猛,陈剑臣根本来不及反应过来,如今想要用手去扯脱都难以办到了。 地上的聂小倩抬头看得真切,悲声喊道:“留仙!”不知从哪里萌生出一股力气,挣扎着扑过去帮忙,双手难以出力,就直接张嘴狠狠地咬在断手的怪指上。 她咬得真狠! 战局那一边,燕赤侠的元婴忽有感应,张目回望,心中隐隐猜测到发生了什么事,喝道:“老怪物,刚才那一只手,你是故意让我砍断的?” 树妖桀桀怪笑:“牛鼻子,今天定叫你魂飞魄散,死无葬身之地。” 燕赤侠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先前的状况他都看到了眼里,小狐狸和聂小倩受伤不轻,陈剑臣更因为耗费魂神过度的原因而沉睡不醒。树妖这番卑鄙行径,利用断手杀个回马枪,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毁灭掉自己的肉身。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其不惜用修为攸关的舌头将自己困住。 这困住的时间无需太久,只要那边断手得逞,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呀呀呀!” 想到这里,燕赤侠仰天长啸,急速催动起剑光,要突围而出。 只是树妖哪里会如他所愿,长舌翻飞,又伸长了丈余,匝了一匝。 …… 断手变化成坚韧鬼魅的藤蔓状,犹如五条毒蛇,将陈剑臣的头颅缠绕得一团乱麻般,那森然的指头就往陈剑臣七窍内钻―― 这一钻进去,人就得当场交待了。 自穿越来,陈剑臣也遭遇过不少惊险的场面,但从没有眼下这般生死一线――命在旦夕的感觉非常不好受,感受到耳边传来嘶嘶的破风声,他脊背的寒毛都根根竖立了起来。整个世界顿时变得黯然失色,仿若不再存在。 存在的,只是缠绕着自己头颅的邪恶断手。 整个事情的剧变说起来长,但其实不过短短两三呼吸间发生的事。不过瞬间功夫,一根藤蔓状的手指已准确地找到了陈剑臣的嘴,就要钻进去…… 嗤! 指头刚碰到唇边,其猛然似乎感受到了某种极其危险的信号,居然一下子就卷曲起来,越卷越小,最后又变回本来的断手模样,通体微微颤抖,很畏惧的样子,飞快地掉落下来,以手指为脚,唰唰唰的,要远远逃离开去。 “还想走!” 陈剑臣爆喝一声,一箭步上去,举起右手,伸出食指,当下就以指为笔,凭空比划,写出一个字。 一个大大的“定”字! 这也行? 刚才断手缠绕陈剑臣不放的时候,聂小倩扑上去抓住一个手指就咬,无奈那手指不知是什么来历,极其坚韧,使出了吃奶的劲,银牙竟咬不进去。然后下一刻,断手竟主动恢复原形逃走了。 一攻一逃,变化倏然。 聂小倩还没有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呢,那边陈剑臣已开始凭空写字了。 陈剑臣笔下有正气,聂小倩是大概了解的,对于正气的功用也有模糊的认识,但仅仅局限于表面,比较肤浅。眼前陈剑臣不用笔墨,直接用手指虚空写字,无疑极其新颖出奇,难道说这样也能挥发出正气来,克敌制胜? 事实绝对是最好的证明――下一刻,逃到丈余距离外,想从另一个角度再度发起攻击,想再扑向燕赤侠肉身的断手,本来十分灵活的身形,随着陈剑臣的手指写完字,身形骤然一定,就像猛地有一大块石头压倒了手背上,沉重异常,哪怕开动五根手指走路,也难以挪动起来了。 它就那般一寸一寸地艰难行动着,看上去,滑稽而可笑。 这样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多久,砰,整只断手当中炸开,绿色的液体溅了一地。 “怎么可能?” 战局中的树妖失声惊呼――陈剑臣身上的正气不是早就耗费得差不多了吗?为何还能爆发出如此惊人的力量? “破!” 剑光如电,不可正视,纵横一斩,已将缠绕于身边的猩红长舌劈为两截,一举冲出,裹挟着无坚不摧的信念,嗤的,没有丝毫犹豫就冲向树妖包裹在黑袍下的头颅。 此剑之势,能断流水,何况头颅? 剑过头断,冲天而起。此时包住头颅的黑袍终于被吹开了,露出树妖的真面目,不过是一副初具五官雏形的丑陋面容罢了。它修炼来历不明的魔功,固然进度甚快,但也落得一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下场,说是进阶法相之境,毕竟境界不稳,不真实。 为防春风吹又生,燕赤侠不断催动剑光,将树妖残存的躯体绞杀个粉碎,这才算真正的解决掉此千年精怪。 第一百九十七章:尾声 穿入聊斋19 穿入聊斋正文第一百九十七章:尾声 天边忽然卷起了雾,一路蔓延过来,不需要太多的时间,就将兰若寺慢慢的覆盖了起来。这雾气带着一股湿润的水汽,濡染到人的身上,片刻就能把衣衫打湿了。 沾衣欲湿,但雾气却是新鲜的,嗅一口,很是舒爽。 陈剑臣等人的心情无疑也是很舒爽的,将盘踞兰若寺的树妖一举击杀,除此大害,无疑属于造福百姓的大事。套句行话说,叫“功德无量”。 可惜在这个奇特的异时空里,并没有“功德”一说。 无论释家,还是道门,而或儒教,都没有实质性的功德说法,所谓功德,只得一个流于空泛的概念名词罢了。 人无至善,乃是本性。 但不管如何,为害一方的树妖都是被歼灭了,对于燕赤侠,这是念头通达的一个明证;对于陈剑臣,却拥有别样的想法:这个世界,毕竟不是前世所熟悉的在荧幕上所演绎的虚幻世界,虽然有聂小倩,有兰若寺,有树妖,可最后倩女并没有离魂,书生也不曾断肠。 总归到底,就是个别场景似曾相似而已,足以证明对号入座并不明智。 这样也好,可以免却诸多的悲欢离合,哭哭啼啼。 元婴归窍后,燕赤侠极为疲倦,差点连坐都坐不稳了,一双眸子有些黯然下来,失去了一往的锐利。但他没有选择立刻睡觉休养,而是坚持着和陈剑臣说话: “留仙,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这句话问得突兀,旁边聂小倩就感到有些茫然。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 陈剑臣的回答很简短,更是一句老生常谈的话语。 聂小倩听得娇躯一颤:这一句话从陈剑臣嘴里说出来,无形中带着一股令人震惊的意味。要知道自从《文字法》颁布,诸多的用语便成为了忌讳。他所说的这八个字,如果被朝廷官方知晓,典型的杀头大罪。 然而转念一想,聂小倩就释然了。他们近期所做的事情,不正是杀头的勾当吗?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聂小倩自幼学武。骨子里天生“犯禁”的个性,可不是愚忠类型的百姓。就说她父亲聂志远都不算愚忠,只是认定皇上被奸佞蒙蔽了而已。而被燕赤侠指点开窍后,聂小倩走入另一个世界,眼界见识自然更上一层楼。再不会轻易大惊小怪了。 燕赤侠晒然道:“留仙此言无遮拦,不过正合我心。世间有千年之魅出世,为祸一方,实在连某家都感到吃惊。” 太平盛世,国泰民安,运道飞腾,四海晏清,自无妖孽作祟。这是人之共识。可近年来,陈剑臣所见所遇,光怪陆离,魑魅魍魉尽出,都是个什么样的世道啊,如果没有正气防身,他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某家,蜀山剑客也。这一次奉师命离开山门。为天下行走,主杀伐。一路来,诛杀妖邪数十,但不曾遇到如此僚悍然者,险些吃了大亏……” 燕赤侠拣一些重要的个人经历一一说了出来。 陈剑臣听得津津有味,燕赤侠的这些经历丰富多彩,极富传奇色彩。足以写成一本小说了;其实不说对方,就算陈剑臣自己的遭遇,写成志异小说也绰绰有余。无奈当下文字狱大行其道,这些怪异的文字却见不得光,见光就会死。少不得会被扣上宣传“迷信”的大帽子。 说起来这倒是荒诞的逻辑矛盾。不过和王法讲道理,实在愚蠢到家了。 对于文字狱,陈剑臣一向都是深恶痛绝的,看别的穿越者穿越后抄书窃文,一本小说惊天下,名扬海内,他却只能夹着尾巴做人,实在憋屈得很。 自从文字法颁布,对于那愤世嫉俗的诸葛卧龙先生的命运,他都常有担心。不过对方云游四海,行踪不定,却无法打听到他的消息,不知他近况如何了,但想必肯定不好过。 此时燕赤侠又说到北上京城,参加弘法大会的盛况,说昆仑山的与会代表乃是一位惊才绝艳的杰出才俊,法号“九幽”,其登法坛,和度印国的释家弟子辩论,整整说了三天三夜,连败九名释家高僧…… 这些听闻,都是陈剑臣所不曾接触过的,听得很是入神,等燕赤侠说完,他赶紧问道:“燕兄,常言道天外蜀山,难道你们蜀山山门真得在天上的?” 在他心中,很早就对于“天外蜀山、世外昆仑山、海外崂山”的说法感到浓厚的好奇,故而想找机会打探一下。 燕赤侠呵呵一笑:“世上无神仙,又何来天上?” 在诸多的传说中,神仙都是居住在天庭上的,燕赤侠这一句话,等于是直接否定很多的传说。 陈剑臣若有所思,脑海灵光一闪:“这么说,所谓的天上,只不过指的是很高的山顶而已?” 对于神仙一说,他早就有所怀疑。说白了,所谓神仙,就是修道有成者。只因为拥有了超越凡尘的力量而被百姓们跪拜信奉,久而久之,越传越玄,还煞有其事地起了各样的仙号,位列仙班云云…… 或者,对于平头百姓而言,那些高飞高去,掌握奥妙神通的人,确实是可以被称为神仙了。 燕赤侠倒没有明说蜀山到底在哪里,想必这是师门秘辛,不好与外人分说。不过通过想象,一座高耸入云,神秘莫测的山峰形象就跃然出现在脑海里头了。 “此事已了,明天我将返回师门,禀告掌教。” 陈剑臣道:“嗯,我明天也要启程回江州了。”来浙州一趟,发生了许多意外的事情,变数频生,到了这个时候,也该回去了。 两人又说了些话,这才找地方安歇。燕赤侠外貌粗犷,心思却很细腻,取出三个拳头大小的铃铛,悬挂在各自的门檐之下,用以警戒防备。毕竟兰若寺地形广袤,不知道其中还不会存在余孽。 经过一晚的搏斗,大家的身体精神都极其疲软,几乎躺下就睡着了。 一夜无事。 第二天,稍稍恢复法力的婴宁重新化作人形,现身出来。对于她的神出鬼没,聂小倩大感好奇,但碍于没有合适的时机,不好直言相问。 吃过早饭,略作收拾,诸人一起出到兰若寺外面。 和燕赤侠告别的话语非常简单,只是互相道声珍重,他便大踏步往西而去了,端是走得洒脱,手也不挥,头也不回,毫无羁绊。 目送他背影远去,陈剑臣叹道:“心自逍遥,天下可去。” 接下来和聂小倩的告别,却颇有些伤感,少女要回去和父亲他们汇合,安排妥当后才能到江州去找陈剑臣。 “留仙,你永远都会在小倩这里!” 少女伸出纤长的手指,指着自己的心坎,明眸内已溢满了晶莹的泪水,一字字念道:“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影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留仙,谢谢你,因为你,我必须要微笑地离去。” 念完这首诗后,她脸上就勉强露出一个微笑。虽然想笑得灿烂,但内心的苦涩却出卖了所有的情绪。挥手作别,竟无语以对,皆因说得话来,又怕眼泪会不争气地哗然直流…… 小倩,也走了。 “嘻嘻,我还以为小倩姐姐要亲公子一下才舍得离开呢。” 婴宁打趣道。 陈剑臣呵呵一笑:“小倩是个好姑娘。” 小狐狸眨眨眼睛:“那我呢?” 陈剑臣伸手去揉她扎好的长发:“你是个好的小狐狸精。” 婴宁又问:“那公子喜欢姑娘多些呢,还是喜欢小狐狸精多些?” 陈剑臣一手拍脑门,佯作很苦恼的样子:“婴宁你这话可问倒我了。” “啧啧,其实公子不用回答,婴宁也知道答案。” “真的?” “哼哼,男人都是花心的家伙……” 小狐狸用一句仿佛“放之四海皆为准”的话语做了总结,虽然陈剑臣有些不大承认,但也没有什么话语可以反驳。或者说根本不用反驳,在这个逛青楼合情合法,三妻四妾稀松平常的世界里头,男人“花心”的脾性,总会得到最大限度的放纵。也许该说那不叫“花心”,而叫“博爱”吧。 由于婴宁法力还没恢复的缘故,两人只得步行,走了好远的路才租凭到一辆马车,粼粼地奔上归途,然后准备等婴宁法力恢复了,这才作法赶路。 日起日落,又是夜晚。 清冷的月光斜照下来,把惨淡的月色映到兰若寺上――经过一连串的争斗,本来就敝破的寺庙更加破烂不堪,萧瑟不已。 月光式微,树影重重,显得很是冥暗。 就在此时,冥暗中突地亮起两盏大红灯笼,烛火莹莹,红得渗人。走得近些,两盏灯笼却是凭空漂浮在虚空里的,看不见提着它们的人,或者说,根本没有人掌灯笼。 灯笼开路,后面紧接着无声无息地出现一顶黑色的轿子,四四方方,有长长的黑色布幔随风飘荡。 这轿子,同样是漂浮着,没有轿夫。 这般天色,无人掌控的灯笼和轿子的出现,显得极为诡异鬼魅。 两者慢悠悠的,在主殿、以及僧舍区之间游荡着,所到之处,都带着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气,阴气中有莫名的声息传出来: “百年相识,百年相交,不料竟成永别,但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一定……” 穿入聊斋19 穿入聊斋正文第一百九十七章:尾声更新完毕! 第一百九十八章:发明 穿入聊斋19 穿入聊斋正文第一百九十八章:发明 本文来自(求五张月票上分类月票榜!有拔刀之大虾不?) 因为婴宁的伤势,陈剑臣并没有吩咐马车高速奔走,而是慢悠悠的,犹如游花园般,一路走走停停,一天下来,才走得百余里路。 这是一段缓慢的旅程。 旅程缓慢而且放松,换做前世,简直不敢想象。 车厢内布置一新,所需要用到的家什都添置齐全了,再算上高价雇佣马车的费用,整整花了陈剑臣三锭银元宝。 不过现在的陈剑臣并不缺钱,当初在苏州,皇甫员外可是赠予他一大笔钱财,多达五百锭金元宝,大部分都存放在朝廷官办的盛大钱庄内,有需要的时候,在全国各个州府分号都能取出来使用。 坐拥偌大笔钱财,如同富家翁。 有钱的日子真好,以前一个鸡蛋和母亲对半分着吃,想要买件新衣服都要仔细再三掂量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一举解决掉经济上的问题,让陈剑臣无此后顾之忧,花起钱来也无需斤斤计较。他本就是豁达之人,不拘小节。况且,雇佣马车进行好几天的长途旅程,不出几倍的价格,人家根本不会答应。 两锭银元宝放出去,便等若是包下这辆马车了。其实这个额度买下一辆马车都绰绰有余,问题是,他们总得需要一个车夫呀。业有专攻,没必要事事躬亲。 在路上,虽然心情是放松的,没有迫切赶路的奔波之苦,但旅程总是有些寂寞无聊,读书读久也会觉得厌倦。于是陈剑臣灵机一动,咨询过婴宁后,当即取来一截硬木,让小狐狸施展手段分割成一块块来。 每一块。四四方方,很是均匀。像袖珍版的砖头。 婴宁不知道公子要做什么,便问道:“公子,你拿这些小木块有什么用?” 陈剑臣道:“做棋子。” “棋子?什么棋子,围棋可是圆形的。” 在天统王朝,有黑白的围棋存在,规则大抵不变。不过陈剑臣对此没有涉及,也没有浸淫此道的念头,转而要搞出另一种自己前世熟悉并喜爱的棋来。 军旗。 有了规则的木块。接下来用毛笔在木块的一面写下字样即可。又分成两种,一种是用墨汁,黑色的字;一种是点红漆,红色的字。这些原料都备放在血檀木书d内,取出来就可以了,很是方便。 写在木块上的字样,不外乎“工兵、排长、连长”之类的。 婴宁从不曾接触听闻过。看得满头雾水。不明白公子写得是什么意思,理解不能。 不用多久,五十块小木块都写好了,黑红两边各二十五块,数量均等。然后陈剑臣又开始画棋盘,细的为公路线,粗的为铁路线,画得很是分明。 小狐狸看得更加纳闷了,心道:莫非这是公子新创造出的正气神通?这些线条形状倒真是有点像道士画的符。 ――经过兰若寺一役。树妖被杀,尘归尘,土归土,几乎没有留下什么战利品。不过在期间陈剑臣的《三立真章》修为倒增幅不小,渐渐已能脱离笔墨的依赖,而能直接用手指虚空写字,激发正气了。 这个形式。正是堪堪要达到“立功”境界的表现。 与额外的物质性战利品想必,大幅度提高了修为更加让人欣喜,以及难能可贵。 因此,婴宁见陈剑臣搞这些新鲜奇怪的玩意,便以为他拥有了新的正气神通。 棋子弄好。棋盘画好,陈剑臣就开口和婴宁说规则。 小狐狸一听。顿时引起了兴趣,她本就是心思玲珑,冰雪聪明,听陈剑臣说了三遍,基本就把规则弄清楚了: “啧啧,公子,你这是怎么想到的?” 同为狐狸精,娇娜爱听各样的故事,婴宁却偏向于喜欢学习新奇的东西,这个军旗,正中她下怀。 “你才知道公子我天赋绝伦吗?” 陈剑臣很无辜地鼓起了眼睛,却是要用这样的态度来掩饰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因为这样的身份,不管是谁都无法对他开口讲得,讲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婴宁抿嘴一笑,不置可否。 陈剑臣一耸肩:“好吧,其实这是我做梦的时候梦见的……这样说,你会相信吧。” “我相信。” 小狐狸回答得倒干脆利索,非常果断。因为她知道公子不会骗她,就算会骗,那肯定也是善意的。 这般毫无保留的信任,使得陈剑臣心窝子一暖…… 当下两人开始下棋,走翻棋,就是将写字的一面盖住,搅乱了摆开,摆好,然后一个个翻起来对弈厮杀。 相比高深的围棋,军棋无疑属于入门级的游戏,简单明爽,正符合了小白化的娱乐需求。 在天统王朝,除开整天忙碌讨生活的基层百姓,有大量空闲时间和金钱的士林阶层,他们日常娱乐的手段方式也少得可怜,不外乎吟诗作对,赏花赏月这些,最主要最纯粹的娱乐就是逛青楼,喝花酒,听歌看舞。 除了这些,基本就没有什么的了。 对此陈剑臣有些不适应,不过之前一直在为小康人生而努力,也没有太大的心思搬弄前世的发明创造。眼下旅程无聊,倒创造出了合适的时机条件来,于是搞出了军棋。 本来呢,他想把军棋上的那些“现代化”的名称给替换掉,换成更符合这个世界的说法,比如“士兵将军”什么的。不过转念一想,还是放弃了创新的想法。无它,没有那个必要。 一来陈剑臣不可能指望要搞这个发家致富,很不现实;二来嘛,只是存想着内部娱乐的方式,不想刻意地去广而告之。 说到适合推广流行的娱乐方式,他倒想起了一样:麻将。 然而话说回来,这些新奇的娱乐方式还是比较适合小范围的传播,也难以藉此扬名牟利什么的。现实的形势环境摆在眼前,如果闹得大了,保不定会被某位大官看不过眼了,直接扣一顶“宣扬奇技淫巧,玩物丧志”的大帽子下来。 那可是抄家充军的大罪。 故而,在这方面,陈剑臣一直持保守谨慎的态度,不过闲暇时间弄些出来和家里人玩一下,还是没问题的。 军棋属于前世产物,陈剑臣有经验有技巧,而婴宁只不过第一次接触而已,哪里是他的对手,一连三盘都被杀得七零八散,军棋早早就被夺了去。 “再来!” 小狐狸性子坚韧,虽然毫无悬念地连败三阵,但并不服输。与此同时,她很下心机地总结经验,并琢磨起各样的技巧,果不其然,到了第四第五盘,固然还是输,但局面就好看多了。 “嘿,公子,我把你的司令给炸了!” 婴宁顿时欣喜地拍着手掌笑起来,眼眸难以掩饰的流露出得意的神色。虽然这一盘她还是输得没有脾气,但能用炸弹炸掉陈剑臣的司令,可是前所未有过的战绩,实在很有满足感。 陈剑臣呵呵一笑,朝小狐狸一竖大拇指,以表示对她进步飞快的赞扬。 当晚他们投了客栈,一如既往的住在同一间厢房中,灯下陈剑臣在坚持读书练字,而婴宁则在一边一个人摆弄着军棋。 看着她托着下巴凝思的姿态,有一种知性的美,在灯火的照耀下翩然入画。陈剑臣莫名的心跳得很快,有些心猿意马的苗头,赶紧故技重施地开始在白纸上写“静”字…… 只是,这个老方法似乎越来越不管用了,头痛。 有了军棋作为调剂,旅途的无聊烦闷被驱除了不少。 经过大量实战的锻炼,婴宁的棋艺一日千里,到了第三天,她终于赢了陈剑臣一盘,高兴得跳起来,兴奋之下就有些得意忘形地扑到陈剑臣的怀里,亲了他一口。 陈剑臣佯作长叹:“婴宁,早知道你赢一局就会亲我一下,我早就该让你赢了。” 婴宁脸色绯红:“哼哼,婴宁才不用公子让。” 陈剑臣哈哈大笑。 新颖的军棋,犹若调剂,增添了许多乐趣。但主要的事情,该做的事情都不会荒废,到了第四天,婴宁所受的伤基本痊愈了,到了这个时候,没必要再浪费时间,把马车打发走,小狐狸开始作法,将修复回来的道书召唤出来,开始用飞的形式返回江州。 飞的速度自比马车快出许多倍,白天休息调养,晚上飞行,只需三天功夫就回到了江州城府,屈指计算行程时间,竟比先几天返回的顾学政一行人还要快几分。 然而回到江州后,发现有些不对劲,路上打听到消息,这才知道近期江州暴雨连连,鉴江河水暴涨,好几处堤坝都出现了险情,官府正在各地抽调壮丁去修复河堤呢。 听到这个消息,陈剑臣顿时想起当日乘舟而下时,那艄公和自己所说的话语,说“雨水多,鉴江乱”,因为古有传闻鉴江为龙,龙遇大水便腾空,致使河水泛滥,灾民如蚁,祸害不浅…… 将这个有点闹心的念头揭过,陈剑臣带着婴宁走进了阔别已久的江州城府,快步向家的方向走去。 家门最牵挂,却不知母亲鬓边是否又增添了几丝白发…… 穿入聊斋19 穿入聊斋正文第一百九十八章:发明更新完毕! 第一百九十九章:回家(求月票) 陈剑臣和婴宁的归来,给予莫三娘,以及阿宝一个大大的惊喜。 虽然算着日子,大概也是这几天回来,可盘算是盘算,哪里有陈剑臣精神抖擞地整个人站在面前来得欢欣?莫三娘当即就去后院捉那只老母鸡,要杀鸡盹汤。 家中的安宁和舒服感永远都是不可替代的,回到书房,刚刚坐下,阿宝便端着他最爱喝的雨前茶,摆放到了书桌上。 阿宝似乎长高了些,因为搬到城府里居住的缘故,皮肤白皙了不少。随着身子渐渐长开来,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模样相信不出两年就能完全展现出来了。 “阿宝,我离家后,家里一切可好?” “嗯,都tǐng好的……” 当下阿宝口齿俐伶地将一些家长里短的琐事说了出来,她怕陈剑臣不爱听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所以长话短说,只挑某些比较重要的。 听着她甚有条理的陈说,陈剑臣倍感安慰:近年来,阿宝的xìng子开朗了许多,通过读书识字,以及在城府的生活见识,以前的青涩和怯弱都渐渐褪去,慢慢变得自信起来。 环境养人,从来都是至理。 说完,阿宝就出去帮忙莫三娘张罗饭菜了。 很快,一桌丰富的饭菜便在厅堂中摆开,一家子坐在一起吃饭,婴宁自也不例外。本来一般大户人家,书童属于下人行列,却不能和主人家一起饮食的,不过这些规矩,陈剑臣怎么可能施加在小狐狸身上? 更何况,陈家本就算不上什么豪门大户,很多东西都没有讲究。 对于陈剑臣到淅州的历程,莫三娘并没有多问,儿子已经长大了,早就能独当一面,作为fù道人家,有些事情不宜多管,自己自有主张。 晚饭过后,洗碗收拾残局的活儿被阿宝和婴宁两个人包了,婴宁少有的洗过碗筷,此时却是偷偷瞄着阿宝,偷师。 陈剑臣看见,暗自好笑。 “留仙,这一路山长水远,舟车劳顿,你一受苦了。” 莫三娘打量着儿子,怎么看都像瘦了一圈。 陈剑臣微笑道:“孩儿让母亲担心了。” 在资讯蔽塞,交通不便的世界,出门在外无疑是最让家人忧虑的,出一趟远门,想互通音信都很难,根本不知道对方过得如何,又会不会遭遇到什么意外等等。诗云“家书抵万金”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陈剑臣有心改变这个情况,要驯服一只飞禽妖类的念头越发强烈。 不用多久,阿宝和婴宁都收拾完了,就一起来到厅堂上叙话,都是些家常话,虽然没有蕴含多少重要的信息,但能让人觉得倍感贴心。 到了掌灯时分,鲁惜约闻讯登门来了。 自从鲁惜约选择在陈家对面开金针斋,不管陈剑臣在不在家,她都经常过来串门,不是帮莫三娘针灸什么的,就是和阿宝说些sī心话。 两女年龄相仿,都是青春灿烂的huā季年华,有很多的话题,很快就亲如姐妹了。 对于少女爱慕儿子的心思,莫三娘自是知道的:鲁惜约的相貌品xìng无从挑剔,温柔若水,多才多艺,又有一手神奇的针灸本事,实在算是百里挑一的好女子。 虽然其以前当过青楼的清倌人,但能做到洁身自好,身子清清白白的,这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在天统王朝,书生秀才,乃至于权贵老爷,他们都经常会到青楼里替相好的姑娘赎身,娶回家中当妾shì。 这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恰恰相反,乃是韵事,雅事。 故而,关乎鲁惜约的出身,莫三娘并无成见。在她看来,儿子越来越有出息,日后高中不算难事,到了那时候,便有娶三妻四妾的本钱,现在先纳鲁惜约进门鼻个妾,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要知道,老人家抱孙子的心情是何等迫切。 论年纪,陈剑臣今年十八,按照风俗惯例,以及法律条文,早就到了娶妻生子的合法年龄段。而一般的女子,到了十六、七岁就要出阁嫁人了,双十年华还嫁不出去的,已然属于“大龄剩女”。 莫三娘同样看得出来,儿子对于鲁惜约亦有几分意思,正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她心里已在想,趁这次陈剑臣回家,要主动挑明这事。 “惜约,你来了,我正想等明天再去金针斋找你了。” 陈剑臣请她坐下,笑吟吟道。 鲁惜约今晚穿了一件蓝sè的百褶裙,裙身甚长,把她曼妙的身材完美地衬托了出来,蛇腰翘tún,起伏有致,表现出一种跌宕的优美曲线。 少女有些幽怨地看了陈剑臣一眼,微微垂着头道:“妾身听到留仙哥回来的讯息,却等不到明天了。” “咳,铺子生意还好吧,可还曾有泼皮无赖来sāo扰?” 陈剑臣不大习惯这样说话的氛围,于是当机立断转移话题。 鲁惜约摇摇头,抚媚一笑:“没了,自从上次留仙哥呵责走那个泼皮后,就再没有人敢来铺子里捣乱了,谢谢留仙哥。” 说着,起身道个万福,盈盈一敛身。 不得不说,她在做清倌人多年的阅历中,早已养出了一分媚意入骨的气质,举手投足间,自有别样风情流lù。 陈剑臣一摆手:“都是分内事,不必客气。” 心里自然明白,金针斋能保持平静的状态,其中只怕鼠妖小义发挥出了大作用,暗中用了手段,等会要找它过问一下。 鲁惜约昔日在遛鸟楼,气质清丽脱俗,乃是极其有名气的清倌人,不知有多少权贵富翁要替她梳拢呢。她虽然仗着合约上的优势,顺利脱籍从良,但失去这么一株摇钱树,想必遛鸟楼的大老板也是很不情愿的。 换句话说,她这样的一个弱女子忽然开起医馆来,肯定不会一帆风顺,绝对会遭遇这样那样的麻烦事。 不过鲁惜约看起来婉柔,但骨子里很是倔强,就算遇到烦心的事情,也不会对陈剑臣倾诉说太多的,却是不愿让陈剑臣担忧。 两人又说了些闲话,天sè渐晚,鲁惜约就告辞回金针斋。陈剑臣本要送,却被母亲叫住了,莫三娘亲自送鲁惜约回家,一路上一个劲地嘀嘀咕咕的,很是神秘的样子,不知都说了些什么。!。 第两百章:定亲 约莫一盏茶的时间后,莫三娘回来了,脸上笑眯眯的,很是开心的样子。陈剑臣瞧着有些古怪,便问:“娘亲,怎么啦?” 莫三娘没有正面回答,反而笑着问:“留仙,你觉得鲁姑娘怎么样?” “tǐng好的。” 陈剑臣回答得很千脆。 “呵呵,既然你都觉得灯,那此事就定下了。” “呃,什么事?” 不但他,就连边上的婴宁和阿宝都竖起了耳朵倾听。 莫三娘笑得合不拢嘴:“当然是你的亲事呀。刚才我已经问过惜约了,她说但凭我做主,那娘亲就把这事定下来了……”。 见到陈剑臣要开口,生怕他会拒绝,马上又道:“留仙,这事你就不要犹豫了,娘亲现在就期盼着你成亲,真正的成家立业。况且惜约的确是个好姑娘,娘亲很中意。” 当下陈剑臣起身肃立道:“娘亲所言极是,不过孩儿有一个要求,娶惜约过门,当明媒正娶。” 该发生的事情始终会发生,他也不想自欺欺人。将鲁惜约娶进门来属于皆大欢喜的事情,再找那些借口反而显得自己矫情作态了。 莫三娘大喜,拍手道:“太好了,娘亲明天就去找媒婆。” 在天统王朝,如果定性为娶妾,无需太多的礼仪,一顶轿子到金针斋去接新人就行了。不过陈剑臣并不愿意如此轻率,虽然对他而言,妻也好,妾也好,都是形式主义,不会看得太重;可对于鲁惜约来说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一个隆重而正当的名分,是少女梦寐以求的。 既要行妻礼,媒妁之言必不可少,要选择吉日,批八字等等,大有讲究,很多规矩礼节,非常繁琐。对于这些,陈剑臣甚感头疼,根本不想参与进去,只留下一句“但凭母亲做主,”就算把事情撂下来了,安心等着做新郎官即可。 陈剑臣要婚娶了,旁边阿宝心中微微有些心酸,但并不感到妒忌。皆因对于陈剑臣娶鲁惜约,她早就有心理准备了,属于水到渠成的事,而去她和鲁惜约之间很聊得来,乃是闺mì。这时候便笑着道喜。 同样道喜的还有婴宁。 道喜之时,便是促狭的一眨眼。视之,陈剑臣晒然一芜儿子终于答应娶妻了,莫三娘喜不可抑,赶紧先烧一炷香给亡夫,告慰亡夫在天之灵。 “发生的事情就这些了?” 书房中,陈剑臣一边悠然喝着茶,一边听鼠妖汇报情况。 这鼠妖刚从外面回来,见到陈剑臣和婴宁回来了,高兴得不得了。这厮身上套着一件特制的米黄色小袍子,看上去有模有样,人立着站在书桌上,向陈剑臣报告这段时期发生的事情。 总的来说,并没有什么大事。也就是几个不长眼的泼皮汉子想到金针斋sāo扰鲁惜约,但都被鼠妖施展出一些小法术给吓唬得鬼哭狼嚎,夜夜发恶梦,以为撞了邪,就再也不敢过来了。 小义还是很忠于职守的。 “嗯,小义,你没有在城中折腾出什么风浪吧。” 陈剑臣又问,鼠妖固然忠心耿耿,但性子未免有些轻浮,难保会到处惹是生非。 小义一听,马上举起细小的前肢,作发誓状:“公子,小义一向都安分守己得很,按时吃饭,按时睡觉,谨记公子吩咐,绝不会招惹事端的。” 陈剑臣哑然失笑:“如此就小……嗯,为了奖励你的功劳,特地放你三天假,自由活动去吧。 “遵命。” 鼠妖喜滋滋的。 这些日子在江州,它过得可滋润了。打洞老祖的名头在江州动物界那已是赫赫有名的了,偌大的江州城,家猫无数,可它们哪一只没有被小义吓破胆了的,被欺负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一大群母猫还被逼着在鼠妖面前做各样的姿态,走猫步呀,跳猫舞呀,甚至叫春都叫得喉咙沙哑了,实在邪恶得很。 这些折腾,凡人自是无从察觉,只可怜了江州城府的动物界,让鼠妖搞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影响最大的自是猫类,它们现在看见老鼠都绕道行了…… 对于鼠妖这些恶趣味,其实陈剑臣多少有所了解,知道它不可能完全做到一本正经,但也没有点破斥责。 水至清则无鱼,小义未开窍成妖之前,想必被不少猫给“追捕”过,如今好不容易翻身当主人了,难免会施展出报复性的手段来。 小义又和婴宁说了会话,很快就从御用地道里溜出去了。 随后陈剑臣看了会书,写了会字,便早早安歇了--在陈家,婴宁另外安排有偏房居住,却不好再和陈剑臣同房。 第二天,天色阴沉,又是一副大雨将至的天色。时入夏季,正为多雨季节。想到鉴江河河堤不乐观的境况,陈剑臣一颗心不禁微微沉了下去,万一真是决堤,水淹两岸,少不得会发生许多不可预粹的事故来。 今天他要回明华书院,计算日子,顾学政他们大概也就是这两天就回到了,陈剑臣必须要当面给他一个解释,才算善了此事。 顾学政为人固然喜爱摆官架子,但对于陈剑臣的态度,还算不错的。 当然,这也是陈剑臣本身够争气,有表现的缘故。 经过在浙州开泰书院的才子竞赛,明华书院可谓大大出了风头,令人刮目相看。这样的成绩,可以让顾学政底气大增,在政绩方面能大书特书一笔了。 出门的时候,恰好见到穿着一身淡红长裙的鲁惜约正倚在金针斋门口,两人对望,少女脉脉含情一笑,然后面颊绯红,螓首微垂下去了。她显然已知道了关乎己身的喜讯,对于陈剑臣要明媒正娶自己的决定,自然喜出望外,大为感动。 陈剑臣才华横溢,年少有为,他要娶妻的话,只怕许多大家闺秀都趋之若鹜。而其却一点都不嫌弃自己清绾人的身份,如此情义,足以让自己付出一切了。 陈剑臣回之一笑,肃挥手,带着婴宁离去了。 回到书院,一切如昔,王复和席方平闻讯来到他的学舍内,双方免不得一阵寒暄唏力。 对于陈剑臣独自提前回来的原因,王复大感好奇,就问了起来。陈剑臣含糊地说有事,所以就提前一步返回了。 王复哦了声,问:“那留仙你岂非最后连谁夺魁都不知道了?” 陈剑臣淡然道:“这个我倒收到了消息,最后这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被国子监的郑书亮夺去了。” 王复一拍大tuǐ:“果然如心……唉,这不明摆着吗?有国子监的生员代表在,定然是他们的人笑到最后了。” 闻子监声名显赫,早已深入民心,里面的生员无一例外都被视为高材生的代名词,满腹经纶,拥有显而易见的优势。况且,为了维护国子监的颜面,在评判方面亦会有所偏颇,郑书亮拿到了天下第一才子的名头,一点都不奇怪。 席方平问:“那我们明华表现如何……”。 一下子被王复打断,这厮一个劲地朝他打眼色0 席方平反应略微慢了一拍,但片刻后终于反应过来了:自己问得真不合适。 自家知道自家事,书院能在才俊云集的竞赛中取得什么好成绩,根本就是天方夜诌的事情嘛,结果显而易见,肯定铩羽而归了。没见到陈斜臣都提前回来了吗?敢情早早就被淘汰出局了。 这般明显的结果,自己还要开口问,岂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使得陈剑臣尴尬不堪? 想到这一点,马上干咳一声,以掩饰自己的失误。 王复及时救场地道:“留仙,既然你已经回来了,不如中午我们到状元楼吧,帮你接风洗尘。” 陈剑臣摇摇头:“不了……嗯,等寒枫他们回来再说吧。” 他一向性子淡泊,不喜宴饮,王复倒是知道的,勉强不得,说了一会闲话后就散去。 陈剑臣提前独自返回书院的消息很快就在书院中传扬开来,一干生员顿时议论纷纷,猜测其中的缘故,不用半天功夫,各种情节版本就出笼了。其中一个说是因为陈剑臣表现太过于差劲,故而被顾学政训斥赶回来了…… 此版本说得有鼻子有眼,深得众生员认同。虽然其中存在不少破绽漏洞,根本经不起推敲,无奈大家都宁愿相信这个说法。藉此可以论证到当初诸人慷慨jī昂的狠言狠话,是何等的英明准确。 除了幸灾乐祸的小心思,便是忿忿不平的牢sāo,每个人心里自是在想,如果当初顾学政挑选自己去浙州的话,无论如何都会比陈剑臣表现得好…… 流言蜚语的传播速度总是特别的快,婴宁听到耳里,哧哧冷笑,很不服气地要陈剑臣将事实讲出来,以平息非议。 陈剑臣淡然笑道:“这有什么好说的?他们爱非议就让他们说去,徒聒噪耳,改变不了什么。这种时候,你越是和他们争辩,越是争辩不清,最后反而陷入自困了。” “口哼,反正我就是看不得别人说公子不好。” 小狐狸朴素的立场观念总是不可动摇的。!。 第两百零一章:打脸 三天后,风尘仆仆的顾学政一行人回到书院中。顾不得休息,学政大人劈头就问陈剑臣在哪里,态度甚为恼火。 书院学监连忙回答说陈剑臣正在上课。 “马上叫他来见我!” 顾惜朝的面色深沉得要滴出水来。 学监心里嘀咕,肯定是陈剑臣惹得学政大人不快了。又联想到此子提前返回书院的行径,两两结合起来,答案呼之欲出,竟和近日生员们的猜测有几分吻合。 对于陈剑臣,学监并无好印象,不说别的,平时其他生员哪个不乐颠乐颠地给自己送礼?就陈剑臣没有,除了必须的节日礼外,其他了无表示,端是不会做人。 来到课堂上,学监打断了先生的授课,昂然道:“留仙,学政大人回来了,命令你马上去见他。” 众人为之哗然,纷纷对陈剑臣侧目而视,心里无不在想:这下陈剑臣可有苦头吃了,保不住学政大人一怒之下,直接就削了他的廪生身份,那就欲哭无泪。 陈剑臣镇定自若,竹没有流露出什么不安的神色,向先生一垩拱手,然后走了出去。 此时其实距离下课不久矣,好不容易挨到最后的一点时间过去,课堂完结,生员们便争先恐后地蜂拥而出,要去看看学政大人会如何处置陈剑臣。 学舍庭院内,仆从搬来一张太师椅,请顾惜朝坐到了上面,两位同行去浙州的夫子一左一右,也搬了椅子坐着。萧寒枫虽然回到了自己的学舍,但匆忙洗了把脸就赶出来,心情忐忑,暗暗为陈剑臣捏了把汗。 要知道陈剑臣留书出走后,顾学政当场雷霆大怒,差点没把桌子拍烂了:而一路回来,更是脸色阴沉,见不到一丝笑容。 留在学舍内练功的婴宁也听到了风声,蹑手蹑脚走过来,心里暗道:如果那学政大人敢为难公子,自己绝对不能袖手旁观的,定叫他没好果子吃。 在小狐狸眼里,可没有什么大人,只有公子。 不大一会,陈剑臣就随着学监回来了,快步站到顾学政面前,施礼恭声道:“学生见过大人。” 顾惜朝望着他,吃吃冷笑:“本大人还以为你眼中已看不见我了呢。” 陈剑臣佯作惊奇地道:“大人何出此言?对于大人,学生一向都是毕恭毕敬的,绝不敢有半点不敬。” “哼,少在我面前打哈哈,我问你,你可知错?” 陈剑臣道:“事起仓促,学生不辞而别,没有当面向大人告假,的确是错了。 啪! 顾惜朝一掌拍在椅子的扶手上,声音霍然,恰好被赶来看热闹的一众生员听到了,不禁被吓了一跳――学政何许人也,一州教育界的老大,对于生员而言,乃是需要高高仰望的存在。得罪了他,几乎便等于自寻死路了。别说科举无望,甚至还可能被剥夺掉秀才功名,那可真是生不如死了。 功名被剥,读书人还能干什么? 人生的意义没了,人生的追求没了,哪怕不出门,都会被无数人唾弃讥讽,如斯情况下,本人更是只能自暴自弃,堕落至死了。 陈剑臣惹得学政大人发火,可是大新闻。数以百计的明华书院的生员再也顾不得礼仪,涌在庭院外观看。挤不到位置的,就搬来凳子椅子,垫高了伸长脖子,从围墙外偷看。 这些动静不小,顾学政当然看得明白,不由眉头一皱。 边上学监察言观色,马上朝外面喝道:“你们何故在此围观,无端喧哗,还不快快退去。”就要赶人。 不杵被顾惜朝一举手阻止了:“无妨,既然大家都在,那都进来旁听吧,本大人有要事宣布。” 此话一出,众生员无不倒吸口冷气:陈剑臣完了…… 不过他们平时和陈剑臣殊无交情,加上当初在参加代表资格上的分歧,这时候不由暗暗有些幸灾乐祸的感觉一― “嘿,自以为能代表书院参加才艺竞赛就了不起了?这下好了吧,没有本事还想出风头,弄巧成拙,活该!” “年轻人终归是年轻人,进退失据,当惹此大祸。 与陈剑臣交好的王复和席方平面面相觑,都想不到事情会恶化演变到如斯地步。在浙州,陈剑臣到底干了些什么,乃至于惹得学政大人如此郑重其事地处理? 顾惜朝目光往外面一扫,人皆肃立,鸦雀无声,大气不敢喘一口。他伸手撸一撸胡子,悠然开始陈述到浙州的历经,言简意赅,属于总结性的。 听着听着,大家就有点觉得不对路了,主题仿佛一下子就从陈剑臣绕开了去,莫非学政大人要将事情的始末原原本本说出来,好显得他处理事情公正严谨,奖罚分明? 果然,很快就说到生员代表在才艺竞赛上的表现: “本次天下才子济济一堂,会聚浙州,而咱们明华书院的生员代表表现不俗,尤其留仙,在三关比赛中夺得两个甲等上品的佳绩,书法,诗词,冠绝当时,可谓大大给书院长脸了……”。 “什么?” “怎么回事?” “我没有听错吧.“.”。 一片惊愕,个个都是瞠目结舌的表情,好像迎面被打了一拳般,整副面容都僵硬呆住了,鼻子嘴巴全部歪的。 在众人的潜意识里,早已认定陈剑臣忤逆得罪了学政大人的事实,先入为主,正满心期待地接受下一步剧情的发展。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戏剧性的变化发生了,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急转弯,让他们一时间如何接受得了? 陈剑臣的表现不但不是预想中的那般不堪,反而连夺两个甲等上品的成绩。这个成绩,傻子都知道意味代表着什么。 怎么可能? 但话语是从学政大人嘴里说出来的,可信度便等于百分百,不可能的,都变成了铁一般的事奂。 王复失声叫道:“好个留仙,吓坏愚兄了。” 席方平暗暗捏起拳头:我就知道,留仙本事大着呢,哪里会轻易犯错…… “鉴于留仙表现突出,才华横溢,乃国家之才0本大人,以及横渠先生,两两联名特向朝廷上书,推荐留仙进国子监……”。 又是一个重磅消息扔出来,更具爆炸性,直炸得一干人等七晕八素,半天反应不过来。 关乎横渠先生,天下读书人基本都是知道的,如此德高望重的学派领垩袖,声名卓越,在士大夫阶层,基本等于泰山北斗般的存在。就算这个世界讯息再蔽塞,但有些东西是不可能塞得住的。 比如,名声。 这也是读书人天生爱求名的主因之一,有了名声,天下何人不识君?自然很能混得开了。 然而相比权利,名声尤为难得,能真正做到有口皆碑不是容易之事,诸如一般的读书人,能把自己的名声在本州府打响起来,已经是很大的成就了,何况天下? 横渠先生天下闻名,他却联名给陈剑臣写推荐信,保送陈剑臣进国子监,这一下,陈剑臣想不出名都难了。 “呢?……”。 对于这个消息,其实陈剑臣本身都有些猝不及防,出乎意杵。两世为人,他对于人心的把握已有一定的火候,知道凭着在开泰书院时的表现,顾学政不可能会重罚自己。退一步说,以他现在的情况,有钱有人,也不怕什么惩罚。 不过他着实没想到顾学政和横渠先生会联名推荐他进国子监。 “留仙学长要进国子监了……“……”。 萧寒枫眼勾勾的。 先前一刻顾学政还在大发雷霆,现在徒然大变脸,丢出这个消息来,实在令人目不暇接,思维急转弯撞车。 在天下士子眼里,国子监属于神圣梦想的所在,尤其贫寒书生,对于国子监更是虔诚得不得了,哪怕行出生命的代价,来换取进读国子监的机会,很多人都愿意。只是国子监门槛太高太高,进去的方式固然有多种,但无一例外条件都非常苛刻,寻常生员只能望洋兴叹。 名望之士和学政联名推荐,便属于一种方式,当归纳进“特招生”范畴。然而这个方式的达成十分艰难,能同时得到名士,以及学政大人的青睐,难度起码好几层楼高。 现在,陈剑臣做到了。相信等推荐书到了朝廷之上,批准书在三个月内就会下达,这基本就是走一个程序和过场,只要推荐者给力,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麻雀飞上了枝头,就算没有一下子变成凤凰,但也变成了一只高高在上的麻雀。于是看往陈剑臣的诸多目光,都变得有些古怪,以及卑逊了,更多的还是掩饰不住的羡慕,乃至于妒忌。 而之前大放阙词的某些人脸上都是火辣辣的,仿佛刚被人大巴掌甩到脸上来了,又麻又疼。 “哈哈,恭喜留仙了!” 王复的声音大而响亮,胸膛挺得高高的,他和陈剑臣走得近,以前就没少受到同窗们的冷落和疏远。现在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把了,以他和陈剑臣的交情,陈剑臣飞毒腾达了,他受益岂会浅了去? 晚上,就算架着陈剑臣,也要到遛鸟楼喝一顿花酒了……男人的友谊,总会在逛青楼的过程中升华一 不是吗? 给大家分享本经典小说【不朽丹神】尽在138看书网、纯文字版、排版好、无任何广告、界面干净舒适。更新最快谢谢支持。链接 第两百零二章:筹备 (高考期间,祝福要高考,以及将来要高考的读者书友们科科高分飘红,考上理想的大学,做很有研究xìng的大学僧!) 国子监在京城――在天下读书人的心目中,国子监属于圣地;而在天下人的心目中,京城则为世界的中心,核心。 自穿越以后,陈剑臣心目中不止一次两次地幻想过,该在一个什么样的时间段,在什么样的时机下去京城一趟,他甚至想过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直接举家搬到京城去居住。 向往大城市的繁华,乃是正常的人心本xìng,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然而陈剑臣却未曾想过,自己会进学国子监,且通过这样的方式,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去京城了。 消息有些突兀,但属于惊喜。 …… “留仙,你坐下来说话吧。” 学舍庭院外面的生员们已纷纷散去,震惊也好,嫉妒也罢,哪怕想亡羊补牢地重新和陈剑臣交好都一样,这些情绪念头眼下都不适宜表达出来。 此时顾学政移步来到陈剑臣的学舍内,先是环视一圈,然后毫不客气地坐了下来。陈剑臣的学舍四面墙壁上挂着不少条幅,都是他自认为还满意的笔墨作品。 聊斋的生意早就不经营了,“聊斋”二字,就成为了他书房的专用字号。 计划做书法店铺是当时的想法,想通过自己读书人的本事,卖字赚钱,改善家人生活。但现在,这个想法已经过时了。 看着那些条幅,顾学政眼眸掠过赞赏之意,道:“留仙如今你的字,可以卖半贯。”他所说的规格。就是说陈剑臣的字,一个字能卖五百文钱。算是很不错的价格了。 陈剑臣道:“大人谬赞。” 自己的字能卖高价,他当然不会推诿,只是有些客套上的讲究必须要做到位。 顾学政又道:“留仙,现在只有你我两个人了,有什么要问的,尽管问吧。” 陈剑臣略一沉吟:“大人,学生有一事不解。” 顾学政似乎早就洞悉到他的想法,直截了当地道:“你想问为何我们会推荐你进国子监?” 陈剑臣点一点头。 他可不会天真地认为凭着自己在才艺竞赛上的表现。就能让横渠先生和顾学政对自己青睐有加,联名推荐。 要知道这样的推荐名额几乎限定的,推荐了一个人,对应推荐的资格也就使用完了。陈剑臣自问自己和顾学政的关系非亲非故,还曾有过摩擦;至于那开泰书院的院长横渠先生,彼此连话都没有说过半句。 突然间两者联名推荐自己进国子监,这惊喜实在来得有些蹊跷。 顾学政的手指在书桌上轻轻地敲着。似乎在整理思绪。又仿佛仅仅是制造一种适合谈话的气氛:“实不相瞒,推荐你进国子监,其实是横渠先生的主意,然后先生说服了我。” 陈剑臣消化着他这一句话的信息,若有所思。 “横渠先生对你很看重,尤其你在驮马塔顶上写得那首诗,句云:‘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深得先生xiōng怀。他每每念及,都要喝一大碗酒……另外和你说一句,先生戒酒已三年了。” 顾学政说到这里,大有深意地瞥了陈剑臣一眼。 在天统王朝,横渠先生身份有些特殊超然,他不但是新学领袖,桃李满天下。在整个士林中拥有非凡的影响力,而且其和先帝还有过一段短暂的师生情谊。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当今圣上正明帝对他都是客客气气的。 这一次横渠先生难得地开了口,顾学政也是八面玲珑的人,一番思索后当即同意联名推荐了。 陈剑臣肃然道:“感谢先生和大人的抬爱。嗯,不知先生安好?” 顾学政道:“先生已经辞去开泰书院院长一职了……本来他想在竞赛之后找你说话。谁知道……哼!” 说到陈剑臣的临阵退缩,他始终无法介怀,同时觉得奇怪。他乃是老狐狸一般的人物,对于陈剑臣留书所写的原因自是不大相信的。想深一层,不可例外地也把因由归纳到了郑书亮身上去了。然而木已成舟,事已至此,再逼问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徒然让双方产生芥蒂罢了。 既然联名推荐了陈剑臣进国子监,那么双方的关系就算很是亲近了,拉近了一大步,从严某种意义上讲,陈剑臣俨然已是他的门生了。如果门生日后有出息,当老师的自然也风光。 横渠先生突然辞去开泰书院的院长一职,此事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正常的人事变动,很可能牵扯到其他更深层次的因素。只是那些深层次的东西距离陈剑臣太远,却是他所不能想明白的,无谓劳神。 两人又说了些话后,陈剑臣就送顾学政出学舍。顾学政新到江州当官,夫人子女都还没有跟随而来,却是一个人住的。 顾学政一走,王复、席方平、萧寒枫三人立刻冲了过来,王复还浑然不顾陈剑臣的白眼,直接给了他一个熊抱。 “留仙,这下你青云直上了,可不能忘了咱们这一班患难朋友,没说的,晚上遛鸟楼,愚兄请!” “拂台学长所言极是,无论如何,这一顿酒,留仙学长都要去喝的。” 陈剑臣笑着道:“好吧,我答应便是了。不过现在,却要先回家一趟。” “要的要的,如此喜讯,岂能不先禀告高堂?” 陈剑臣难得的答应晚上赴宴,王复等人兴高采烈,便先出去预定宴席了。 “公子,你这是要到京城进学吗?” 走在路上,婴宁轻声问。 陈剑臣微笑着道:“怎么,你不喜欢去?” 婴宁湛然一笑:“公子要去的地方,婴宁都喜欢。” 听着这一句话,内心仿佛全部都融化了,化作软软的一团,暖暖的,陈剑臣情不自禁伸手去牵住了婴宁的小手。 两手一扣,小狐狸神情扭捏,低声赧然道:“公子,我们在大街呢。” “唔,大街就不能牵手?” “不是啦,可婴宁现在身穿男装呀。” 果不其然,四下已有奇异的目光瞟了过来――大庭广众,一位公子亲昵地牵着一个俊俏书童的手,这幅景观,无论如何都很扎眼。 陈剑臣呵呵一笑,让小狐狸轻轻挣脱了去。 回到家中,阿宝见到他回来,怔了一下,惊喜地道:“留仙哥,你怎么回来了?”按照平时的情况,这个时候他肯定都是在书院的。 陈剑臣笑道:“想吃你的饭菜,所以就回来了。” 阿宝听得双眼笑成一条缝,心里暖呼呼的,道:“那我现在就去做去。” 丰盛的午饭很快做好,在饭桌上,陈剑臣把自己被推荐到国子监进学的事情和母亲说了。 莫三娘却有些听不大明白,问:“留仙你这是要当官了吗?” 她搞不清楚国子监是个什么样的机构,只着重听到儿子要去京城了。京城呀,天下间最大的城市,天子皇帝居住的地方,在乡野之间的传闻中具有无以伦比的地位。于是在fù女心目中,能进京城的,都是当官的人。 如今听陈剑臣这么一说,端是喜从天降。如果儿子真的当官了,那简直就是光宗耀祖的天大喜事,说出去的话,只怕整个景阳村都会被震住。她更无法弄清楚官阶品级这些繁琐的区别,但不管大官小官,只要儿子当官了,那都是做梦都会偷笑出声的事情。 陈剑臣解释道:“娘亲,孩儿还没有中举呢,只是有机会进入到一个更好的书院去。” 莫三娘总算分清楚了,有些失望地哦了声。不过很快,她转念一想,如果儿子真得能到京城的书院里读书,以后肯定更容易中举当官吧。 fù人的想法很是朴素简单,事实上就算中举,也未必马上有官当的,甚至更上一层楼的进士,想当官的话一样得多多打点,才有机会获得实缺外放,否则只能算是顶着品阶的虚衔。 两者有很大的区别,简单地说,实缺上位才算真正的拥有对应的权力,虚衔那是候补队员。 这一些门道,以前的陈剑臣不曾了解,而是到了后来才慢慢认识清楚的。之所以分实缺虚衔,却是因为当下朝廷机构臃肿,官太多了呀。基本上能塞人的位置都有人坐了,简直无立锥之地。后面中举的人如果后台不硬,或者打点得不充分,就只能坐在家里眼巴巴等待朝廷的任命书了。 这个等待的时间,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都是有的,那真是等得头发都白了。 仕途之难如斯。 随后莫三娘就和陈剑臣说起筹备婚礼的事宜来,说主要的东西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吉日也已定好,定在六月初八。 陈剑臣一边听,一边点头,等母亲说完,就问银子够不够。 莫三娘道:“银子花销都是阿宝在管的,母亲可不懂账目。” 那边阿宝立刻抑扬顿挫,很有条理地开始汇报账目,一清二楚,非常分明,精确到就算买一文钱的红线都熟记于心。洋洋洒洒,数以百计的款项,张口就念出来,居然分毫不差。 “嗯,以前怎么没发现阿宝有当“管家婆”的潜力天赋呢……这个不能浪费,应当好生培养一番才行。” 陈剑臣心中很快就有了决定。!。 第两百零三章:数字 因为陈剑臣的再三干涉,现在莫三娘已经不再纺织编布,拿出去卖了。不过闲暇时候她还是会自娱自乐地在相伴多年的机器上织布。然后将织出来的布匹裁剪缝制成衣服,给陈剑臣穿。 这些衣服,虽然款式有些单调,但非常的细致耐穿,一根漏出来的线头都找不着。 陈剑臣很喜欢。 不卖布,就不会有收入,故而养家的重任早早就交到了陈剑臣的肩头上,这也是他分内之事。 以前聊斋开张,卖字赚钱,所赚到的钱财数目自然都是由莫三娘在管理,并积攒起来。对此陈剑臣是从不过问的。 莫三娘没有读过书,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对于账目计算,只能说略通。这个“略通”之意,就是只能进行一些比较简单的小数目计算。她以前卖布,属于小生意,基本没有什么账目可算,自然能胜任。 不过自从搬到了江州,帮儿子管理聊斋生意,买卖便变得有些复杂了,复杂到莫三年感到有些吃力了。 好在这时候有阿宝在,她跟随陈剑臣读书识字,非常刻苦,慢慢就接过了盘算账目的活计,并完成得井井有条。 对于这个知根知底的干女儿,莫三娘自是喜欢得不得了。由于陈剑臣长期在外,基本上在家里就剩她和阿宝了,感情自非同一般。 于是,久而久之,莫三娘干脆把家里的财政大权都移交给阿宝打理了。 当然,这个所谓的“财政”其实是极为单薄的。 不卖布。不卖字了,主要进项就是陈剑臣每个月拿回家的一贯钱――这钱,他说是在书院中赚到的。 陈剑臣钱庄里有大笔款项,问题是他不敢拿回家来呀,见到如此庞大的财富,只怕母亲会当场晕厥。 况且,实在也没这个必要。 故而表面看来,陈家在江州城,只能算是中低等的家境,最值钱的就是一套房子了。这次为了筹备陈剑臣娶亲。莫三娘可是和阿宝再三合计,这才订制出一套可行的方案来。主要都是阿宝在负责花销账目。 阿宝口齿伶俐,一口气把各种花销出处说了出来,分毫不差。这才让后知后觉的陈剑臣发觉到她管理账目上的天赋。 对于这些花销去向,陈剑臣根本不在意。听完就过了。饭后,他叫阿宝进书房来,先是夸奖了丫头几句,然后才说道:“阿宝,你可愿学算术?” 算术一科,在天下各大书院都有课程,不过比较笨拙繁琐。主要以算盘为主要盘算工具,规则形式并无太大区别。 阿宝眼睛一亮,道:“留仙哥,我当然愿意了。” 陈剑臣略一沉吟。很快就在一张白纸上写下1234567890这样的字样来,却是当下世界还没有出现的阿拉伯数字。 这些宛如鸡肠子的字样一写出来,阿宝便睁大了眼睛,旁边婴宁也是饶有兴趣地看着,弄不清楚它们代表着什么意思。 陈剑臣干咳一声,觉得自己穿越者的优势终于可以慢慢展现出来了,能把一些实用的知识运用到这个世界之上,提高效率。总归是一件好事。于是他开始慢慢跟阿宝一个个地解说数字的代表涵义,以及最为简单的“加减”规则。 在学习方面。阿宝的天赋显然没有小狐狸那般突出,听了三、四遍后。婴宁已基本掌握上手了。不过她并没有出声,而是再一次向陈剑臣投以惊奇的目光:“公子实在太厉害了,他怎么就想得出这一套简易可行的方法来?还有上一次有趣的军棋。嗯,实在很奇怪呢。” 阿宝学习天赋比不过婴宁,可她刻苦肯学,性子坚韧,约莫一个时辰后,慢慢也明白过来了。 “留仙哥,你这门算术太好用了,有了它,我都不用拿着算盘算账了。” 确实,掌握了加减法,对于一般的账目,单凭口算心算就足以对付掉。 陈剑臣笑道:“你觉得好用就行,常言道‘熟能生巧’,你以后经常运用,不用多久就会完全上手的。” “嗯,我现在就回房间继续练习。”她要拿回房间自己研究,却是怕耽搁了陈剑臣读书的时间。 “好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再来问我吧。” 阿宝并没有询问这套计算方法从何处来的,因为对她而言,只需明确这个方法是留仙哥教的就可以了。至于其他,并没有知道的必要。 她没有开口问,可不代表婴宁不问:“公子,这些数字计算的方式,又是你做梦梦到的。” 陈剑臣眨眨眼睛:“我是想这么一说,只怕说多了你就不会相信了。” 小狐狸咯咯笑道:“只要你说了,婴宁当然会相信的。” 陈剑臣大有触动,觉得自己真是非常幸运,穿越而来,虽然受过不少的苦,但得到的却更多。 躺在家里美美地睡个午觉,醒来后刚写一会字,王复三人就登上门来了,自是找陈剑臣去遛鸟楼吃酒的。 陈剑臣去浙州期间,王复和席方平偶尔会来陈家问候,因此莫三娘都认识,知道他们是儿子的同窗好友。 同窗之间,结伴娱乐游玩,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随便交待几句,陈剑臣等人就出门了。 在门口处,王复望了一眼对面的金针斋,低声对陈剑臣道:“留仙,鲁姑娘对你一往情深,你可曾想过该如何安置?” 陈剑臣问:“依拂台兄意思?” 王复断然道:“此女品貌双全,当娶之。” 陈剑臣淡然道:“六月初八,但请大家来寒舍喝一杯喜酒。” 此言一出,王复等人都愣住了,半响才反应过来,纷纷大声道喜。 王复怨道:“留仙瞒得好紧,若果愚兄此时不问起,再过几天才知道的话,我等连筹备贺礼的功夫都不够了,该罚!” 萧寒枫和席方平马上附和,要罚陈剑臣喝酒。 四人笑闹着,一路而去了。 在他们身后,金针斋门口依稀探出一张宜嗔宜羞的jiāo容来,脉脉地注视着陈剑臣的背影――依照习俗,他们在这期间是不适合sī会见面的。因此少女只能用这样的方法,看着那个快要成为她男人的书生,只想能永远这般看下去……!。 第两百零四章:风波 到青楼吃酒,其实并不一定就要这样那样,也可以很纯洁地听听曲子,看看跳舞,然后起身回家。 当然,这样的情况不会多见。 人不风流枉少年,但青年中年内心的不满足感更加突出。况且,都到了地头上,朋友们打趣几句,姑娘们撒jiāo一番,多喝了几杯酒后,人就会陷进去了。最要命的是在这个世界,如此行为不用担当半点的道德负罪感,以及于律法上的承担责任。 或者,单纯从男xìng的角度上讲,在这样一个世界社会生活,确实很容易沉溺进去。 …… 在路上,王复等人还在议论不休,言谈的主题核心自是关于顾学政和横渠先生联名推荐陈剑臣进国子监的事情。 对于他们而言,顾学政态度转变得太快,快得有些无法接受,难以理解。明明还是一副雷霆模样,咋一转眼就变了呢。难道说开始之时都是装的,故意如此给陈剑臣一个下马威而已? 其中原因,顾学政已和陈剑臣说了个大概,横渠先生的作用毋庸置疑,但顾学政本身对于陈剑臣还是甚为欣赏的。虽然对于这个年轻人临阵无端走掉的行为甚为不爽,可在那漫长的旅途中,内心的怒火早就慢慢的磨消掉了。在书院中拍椅子扶手,还真是有许多形式主义的成分,却是要折一折陈剑臣的锐气。 顾学政老于政道,心思深沉。对于人心的驾驭甚为老道。自是很能把握到分寸。 陈剑臣同样如此,只是这些深层次的原因不好多说,当前唯有含糊敷衍了过去。 王复诸人也是聪明人,见到陈剑臣的神sè,当即识趣不再深究。转而扯到萧寒枫身上,嬉笑起来。 原来中午时分,萧寒枫在街上时碰到了一家姑娘,那姑娘居然使唤一名丫鬟过来。送给他一只绣花鞋―― 绣花鞋乃是姑娘家贴身穿戴之物,意义非凡,送鞋子给萧寒枫,自然便有些sī定终生的意思了。 当时恰好王复和席方平在场,两人看得眼珠子都鼓起来了。 萧寒枫样貌老成,无论如何都算不上是个美男子,在大街上居然有姑娘送定情信物,这让王复两人情何以堪?当即追问起来,这才知道萧寒枫和对方乃是旧识――以前萧寒枫曾经去过姑娘家替她画肖像,并且画过三回。 这三画。就把姑娘家的心给画走了。 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王复两人释然了,大为感叹,说萧寒枫走了狗屎运。得到了美人的青睐,或就此上演一出红尘雅事云云。 萧寒枫便涨红了脸皮,说此事断无可能,说女方乃是城东卞员外的掌上明珠,名叫凝然,小名“胭脂”。乃是典型的大家闺秀。其父卞员外为医者,在杏林中享有盛誉,眼界甚高,一直想把女儿嫁到豪门大族里去,占凤于朱门。只是目前还没有合适的对象,女儿才待字闺中而已。 而萧寒枫出身贫寒,又只是一介平凡书生。正所谓门不当户不对的,很不符合当下主流的婚配方式。 每每念及身份上的差距,萧寒枫便有自卑之感。不过他还是接受了对方送来的绣花鞋,藏在怀里,心想就算最后事不成,但还能当做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听到了这件事,陈剑臣呵呵一笑,拱手恭喜萧寒枫,弄得这个“萧春宫”再度红脸。看得出来,他对于那胭脂亦是很有好感的。然而如斯事情,外人实在不好插口干涉。 四人谈笑着,不用多久就到了遛鸟楼。 王复早在里面订好了雅间,人来到,酒菜片刻间便上桌,很是丰富。然后四名姿sè不错的姑娘各执乐器走进来,开始轮番演奏。一时间管弦悠扬,歌声渺渺,其乐融融。一女表演之时,其他三女则笑语晏晏地走上来夹菜敬酒。 对于这般的饮食氛围,陈剑臣并不怎么习惯,简单地说有些放不开,毕竟平生第一回,生涩得很。 况且,身后还站着一个婴宁呢。 王复等人将婴宁视为普通的书童,不怎么在意,陈剑臣却不能。加上他生xìng淡泊,本就不喜在风月红粉中打滚,还是正襟危坐地大快朵颐的好。 “哎呦,王公子你有阵子没来了,当罚三杯哦!” 人未到,声先来,一个满面扑粉的老鸨手里摇着一把小团扇,一步三摇的走进来,脸上不但堆满了脂粉,更堆满了笑容:“席公子,萧公子,你们好……咦,这位公子倒面生得很,难道是第一次来的,王公子可否给介绍介绍?” fù女的目光很是毒辣,一圈儿下来已把酒桌上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笑容满脸,一番话中将其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本事尽显无遗。 王复笑道:“王妈妈,这位乃是陈留仙陈公子,我们书院的廪生。”陈剑臣进学国子监的事情还没有完全确定,却不好亮这一层身份出来。否则的话,定能使得这老鸨刮目相看。 对于这个名字,那王妈妈却是不曾听闻过的,只当是王复的同窗,虽然有个廪生身份,但在她眼内也不算有什么了不起。看其衣着朴素,料想不会有什么来头。然而她常在欢场周旋,内心真实想法绝不会轻易显现于脸上,笑道:“原来是陈公子,难得前来捧场,日后可得多多来哦,来,我敬你一杯。” 说着,就很熟练地倒了两杯酒,自己端了一杯,另一杯则递给陈剑臣。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陈剑臣倒没有多加推诿,接过酒杯就喝了。 王妈妈是个大忙人,敬完一圈酒后就笑眯眯着出去了,要到别的雅间去赶场――拉拢客人,都是身为老鸨的基本功夫。毕竟青楼作为标准得服务行业,服务态度不可或缺。 “陈公子,雅翠也敬你一杯。” 四位姑娘中,其中一个身材高挑,长着一对水汪汪桃花眼的一阵香风地来到陈剑臣身前,举手却只倒出一杯酒来。先自己抿了一口,然后将酒杯递过来。媚眼如丝,勾勾的盯着陈剑臣。 此女善于观察,看起来陈剑臣年纪最少,但在王复等三人中,居然都隐隐以他为首的样子,实在有些奇怪。不禁多观察了陈剑臣一番,竟越看越是中意:少年剑眉朗目,鼻子隆准,英气中不失文雅,书卷气内又裹挟着一股极其沉稳的气质,在读书人当中可谓鹤立鸡群的存在,真美男子也。 最难得的是,看其模样,仿佛第一次来欢场,可是难得一见的“童子鸡”级别的,不由便动了些小心思。 她向陈剑臣敬酒,自己先抿了一口,再将酒杯递给陈剑臣。这可是有个名堂,叫做“留情酒”。说白了,就是说喝了这杯酒,晚上便请公子留下过夜吧――当然,情归情,该给的过夜费还是要给的。 王复三人算是老鸟了,尤其王复,在遛鸟楼中也称得上是一位常客,VIP级别的金主,否则那王妈妈哪里会专门来雅间敬酒?他们自是明白小翠这一杯酒的涵义,纷纷起哄。 要知道今天王复请来雅间弹奏歌舞助兴的四位姑娘,个个青春貌美,都有些身份,层次不低,等闲时候要包她们过夜,还得费一番周折,洒下许多银子才行。眼下陈剑臣一声不吭的,雅翠就自荐枕席了,当真是人与人之间有差距啊。 陈剑臣虽然不明白什么“留情酒”,可对于其中的暧、昧自是了解的,不禁一皱眉毛,正想着要用个什么方法推了去。 “公子,请喝酒!” 那雅翠见到陈剑臣面现窘迫之sè,心中莫名的欢喜,于是更进一步,tǐng起鼓鼓的xiōng膛,几乎要凑到陈剑臣的面前去了,tún部扭出一道蜿蜒的曲线,准备等陈剑臣喝了这杯留情酒,就一屁股坐到他大tuǐ上去。 “哎呀!” 她心头的小心思刚涌起,手腕莫名其妙的一抖,而且是诡异的往后抖的,剩下的大半杯酒全部泼了出来,淋漓的倒在她自己的xiōng口处,把xiōng襟全部打湿了。 在此过程中,可没有任何东西触碰到她的手,却不知为何她会如此不小心。不说别人,就连她自己都是一头雾水,赶紧用手捂住打湿的xiōng口,jiāo声道:“陈公子,酒水没有泼溅到你吧。” 这一句话,还是显示出作为一位训练有素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来。 陈剑臣仿佛已听到了后面婴宁恶作剧般的笑声,表面不动声sè,道:“我没事。” “那妾身先去换一身衣衫……” 微微垂着头,走出去了。 只是个无伤大雅的小插曲、小风bō而已,并不会影响大家的兴致,倒是忽然间门外传来的一声爆喝,一下子把诸人饮酒作乐的情绪全部打烂了:“什么?你说那鲁公女从良了?” 这一声喝,犹如霹雳一响,就算雅间关住了门,但本来就差劲的隔音效果,哪里听不到? 答话的是那老鸨王妈妈的声音:“禀告宋帮主,鲁公女真得在年前就从良离开本楼了,妾身如何敢欺瞒帮主?” 她的声音带着颤音,先前的大方从容无影无踪,很是畏惧的样子。 “哼,你敢让她从良,可曾问过本帮主?” 声音霸道,说出来的话,更是霸道。!。 第两百零五章:妄为 外面的言语涉及鲁惜约,不但陈剑臣,就连王复等人都竖起了耳朵听,然后把目光投向陈剑臣那边,生怕他会发怒暴起,出去与人争执。 对方虽然看不见面目,但声音奇大,似打雷,霸气十足,况且自称什么、‘帮主’”一听就知道不是善类,乃是江湖中的人物。 这些人物,往往就是“亡命之徒”的代名词。 这天下间有朝廷,怎么会没有江湖? 但所谓江湖,绝非武侠小说所写的那样,门派林立,占垩据名山大泽,永不止休地进行正邪相争之类的,却是更接近现代的拉帮结社,盘踞在各大州府之中,控制经营各类的生意,收取保护费等等,自免不得作出许多横行霸道的事情来。 龙蛇混集,黑白通吃,遇到这些人物,寻常百姓哪里敢声张,大部分都是忍气吞声了事,惹不起尽量躲开就是了。 那王妈妈道:“宋帮主,妾身也不愿意让她从良啊,无奈当初这丫头死活不肯签订卖身契,我怕把她逼急了会一拍两散,就暂且答应收留她下来。想着慢慢磨掉她的性子,耗得几年她就会屈从了。熟料年前她说回去祭拜爹娘,再回来时就提出跳出合约了……”。 鲁惜约跳出合约,一方面占了理,另一方面也是付出了大量的钱财,这才换得一个自由身,到城中开金针斋。 宋帮主冷口兰一声:“王妈妈,当初本帮主离开江州之时可是对你说过的,这鲁公女本帮主要定了。” 王妈妈喋若寒蝉,不敢搭声小这宋帮主单名叫“崇,”乃是北方虎豹盟的副帮主,武功高强,可裂石开碑,杀人如麻,正是噩梦般的人物,招惹到他等于是招惹到了阎罗王,简直自寻死路。 宋帮主又冷声问:“如今那鲁公女在什么地方?” 王妈妈知无不言地道:“据说她在东郭街头处开了一间医馆,叫金针斋什么的。” 宋帮主一愣,失笑道:“不做婊子改做大夫了,倒是有趣得很。正好,待本帮主去见识一番,看她能有什么本事,能走得出我的五指心。” 说完,大踏步走了。 那王妈妈如释重负的拍拍胸口,嘘一口气:“吓死,我了……”。 雅间内,陈剑臣霍然而起。 王复瞧得明白,吓了一跳,赶紧过来把他抱住:“留仙莫要冲动,我们报官吧。” 萧寒枫也开口劝道:“就是,留仙学长,你现在深得学政大人青睐,不如直接请大人出面的为好,谅那厮也不敢轻举妄动。” 君子动口不动手,这观念早已根深蒂固,在他们看来,陈剑臣始终是一个斯文读书人,要他和江湖人正面冲突打交道的话,那不等于秀才遇到兵了吗?会吃大亏的。 陈剑臣拉开王复的手,道:“报官的事情再说,现在人家可是打到家门口了,自得去‘接待’才行。” 他说得云淡风轻的,但内心已动了真怒。对方辱及鲁惜约,就是辱及他,叔可忍婶不可忍,别说那宋帮主不放在他眼冉,就算很厉害又如何?陈剑臣从来都不是贪生怕死之辈。 迈步开门,带着婴宇就走出去了。 房间内王复三人面面相觑,萧寒枫一跺脚,失声叫道:“这该如何是好?” 三人之中算席方平最为冷静,他可是见识过陈剑臣能进入地府,能和地府山神拼斗的手段,道:“不如我们先跟上去看看吧,留仙不是莽撞之人,杵必会有解决的方法。 于是三人也匆忙离席,紧跟陈剑臣而去了。 今天,正是个艳阳天,虽然近黄昏,太阳西斜了下去,但仍煌煌的发出灿烂的光线来,染得半天霞红,煞是美丽。 庭院中,鲁惜约托着下巴,看得这一副肃穆辉煌的日暮之境,不禁有些痴了,思绪云游天外:再过得一段日子,自己就能嫁入陈家了……多时的对门相望,终于得偿所愿,这就是幸福,而且是一辈子的幸福。 想到这,她嘴角微微地弯出一抹甜甜的笑意,别有引人入胜的一番韵味。鲁惜约本就是长着一副倾国倾城的容貌,此时更是显现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心有所托,充满爱恋的女子,本就是容光焕发的。 其实一直以来,少女的要求就不算高。在苏州之时,一颗软弱无依的心早就托付了过去,简简单单的,哪怕对于陈剑臣的了解很是肤浅。但在这个盲婚哑嫁的世界,男女双方的了解本就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远不可即。 然而有些人,只要见上一面,看上一眼,就能决定一辈子的了…… 少女的思绪又飘到更远的日子,飘到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境:繁华忙碌的街道,川流不息,一个是乘轿经过、青楼里的头牌清倌人,一个是偶然喝醉了酒,落拓地在街边坐下来歇息的少年书生,命运却在那一刻就定格了下来。 现在,应该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吧。 嘴角的笑意霎那间犹如湖面被投了巨石,涟漪一下子就慢慢扩散起来。 “小垩姐,小垩姐不好了。” 忽然间丫鬟翠儿惊慌失措地跑进来,因为跑得急的缘故,绊倒了门槛上,差点摔倒。 鲁惜约秀眉一蹙:“翠儿,怎么啦?” 翠儿上气不接下气地冲到近前,道:“小垩姐,外、外面来了一群人,很凶。 鲁惜约一怔,脱口问:“都是些什么人?” 翠儿摇着头回答:“不知道,都是些五大八粗,凶神恶煞的汉子……哗啦就冲进了前堂,拍打着桌子要小垩姐出去。” 听到这些,鲁惜约不禁吃了一惊,如此阵仗,少女哪里经历过?自从开起这金针斋,过程绝不算顺坦,但都咬着牙过来了,没料到好事将近之时,居然又闹起这一出,难道老天爷就看不得自己稍稍顺意吗? 少女蓦然一咬牙,明眸闪过一抹决裂的神色,举步要走出去。 翠儿慌忙把她拦住:“小垩姐,你不能出去呀。” 那些粗蛮汉子个个气势凶悍,一看就知道不是善类,冲进这金针斋,显然就是为了鲁惜约而来的,她一出去,不等于自投罗网吗? 鲁惜约面露苦笑:“翠儿,我不出去就能躲过去了吗?” 这翠儿倒是伶俐,道:“小垩姐,要不我去寻个梯子来,你先爬墙出去到陈公子那里躲一躲。” 想到陈剑臣,鲁惜约一颗心莫名地沉稳了许多。翠儿便去寻梯子,只是医馆之中本就没有添置这些家什,根本找不到,只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鲁惜约忽道:“翠儿,我还是出去应付一下吧,免得珠儿在外面受难。”珠儿是她另一个随身丫鬟,此时却被扣留在了前厅。 “小垩姐!” 翠儿却急得要哭出来了。 鲁惜约抚摸着她的头发:“翠儿不哭,不要怕,朗朗乾坤,他们定然不敢做出什么不轨之事来。况且,事情闹得这么大,公子肯定会回来救我们的。” 说到这,平添几分胆气。 翠儿便止住惶恐之意,转念一想也是。金针斋就在陈家对面,这些汉子冲进来,陈家的人肯定知道了,彼此一向交好,又是未来的亲家,绝对不会坐视不理。虽然那陈公子是个读书人,打不过对方,但能报官呀。 于是,两人便壮起勇气走出去,还没有到外堂,就听到怒喝声:“你家小垩姐怎么还不出来,惹得本帮主火起,一把火烧了这金针斋。” 声音入耳,记忆里一尊如铁塔般威猛的影子蓦然闪现出来,满脸横肉。那时候其是和江州县衙的几个大官坐在一起喝酒的。 鲁惜约的脸色骤然变得煞白,如纸一般。 “砰!” 却是外面摔了杯子,然后有女子的惊呼声。 鲁惜约心头一乱,直刻冲了出去。 金针斋的前堂本就不宽,眼下坐了七、八条汉子,个个虎背熊腰的,顿时更显得空间逼仄,无形中给予人一种烦闷得压迫感。 当中一人,身高近乎两米,一身爆炸般的肌肉撑得蓝色的衣衫都包裹不住,双目如铜铃,光芒莹莹,光是被他瞪着,人就会油然生出畏缩之心。 地上瓷片零碎,散得到处都是。 鲁惜约一出现,巨汉的目光就转过去,盯得眼珠子都不转一下,大笑道:“小美人终于舍得出来了,那我们就走吧。” 少女强自压制住内心的惊慌:“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强闯民宅,眼里就没有王法了吗?” “哈哈哈!” 这句话却引得一片哗然的笑声,巨汉的笑声尤其大:“小美人说话端是风趣,快快随本帮主走吧。” 伸手就去抓人。 他巴掌如蒲扇大,一爪探出,就算没有用上武功,少女也是难以逃避的。 鲁惜约又惊又怒,万万没想到对方会如此胆大妄为,在城府之中敢动手强抢民女,简直无法无天了。慌乱之下,虽然堪堪躲掉了巨汉的爪子,但也狼狈的摔倒在地上。 又引得众汉子一片大笑他们乃江湖草莽,根本没有什么怜香惜玉的念头,在他们看来,女人就是用来发泄的。 “你们,似乎很开心呀!” 猛然一声冷冷的话语从门外穿入,随着声音,一个斯斯文文的书生走了进来。声音冰冷,神色也是异样的冷静,眸子漆黑如星辰。不知怎的,被他看了一眼,那些葱意狂妄的笑声就像被刀子砍断了一样,骤然从中间断掉, 第两百零六章:黑白 .“你们,似乎很开心呀。{%%.首.发}” 清冷的声音骤然响起,狂妄的笑声顿时停歇,本来摔倒在地的鲁惜约全身涌起一股力气,迅速爬起,冲出来,躲在陈剑臣的身后。 “嗯?” 巨汉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出现的少年,皮笑肉不笑地道:“想不到居然有人会出来当英雄,你是什么人?” 在他看来,鲁惜约以前不过是青楼里的清倌人,从良后断无什么靠山,至于街坊邻居什么的,更不敢轻易出头。 世有强盗,有恶人,可陈剑臣也没想到对方胆大妄为至极,在城府中就敢动手掳掠妇女,在这种人面前,王法竟脆弱如纸,一点约束作用都没有,幸好自己回来得及时,否则还不知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 这些人,身后肯定有着不同凡响的官府势力撑腰。 对于其中的弯弯道道,两世为人的陈剑臣比谁都看得清楚,不外乎黑白混杂,权财交易之类的。 “我是她的丈夫,你说我是什么人?” 陈剑臣一手拉住鲁惜约的手,昂然回答。 少女的手细滑娇嫩,柔弱无骨,或者是因为受了惊吓的缘故,很冷。冷得陈剑臣有些心疼――当彼此的关系在名分上确定了下来,就不会再刻意的掩饰,以及畏缩。 被陈剑臣的大手握住,鲁惜约的心神很快就平定下来,同样的抬起头,甚至敢以露出了愤怒的目光,要通过如斯方式来证明自己: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会和男人将会同仇敌忾。生死与共。 巨汉微微一愕。忽而怒道:“小子信口开河,小美人身形婀娜,面皮未开,眉毛不散,分明还是处子之身,哪里来的丈夫?本帮主奉劝你一句,还是不要多管闲事强出头的好。” 此时莫三娘和王复三个,以及一帮街坊邻居都闻讯赶了过来。不过一般邻居们都围得比较远。只是抱着一种看热闹的态度观望事态发展。 “官差大哥,就是他们要抢人!” 这时候,阿宝带着四名巡逻的官差走了过来。 阿宝也是敏慧,第一时间听到风声后就赶紧去找官差了。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内,哪里来的贼子竟敢强抢民女,速速给……咦,这不是宋协管宋大人吗?” 走进屋子,官差中一个年纪稍大的率先一声大喝,可随即就飞速更新威风凛凛的台词立刻中断改变,连忙称呼起来,活脱脱变色龙。 巨汉却不认识他,浓眉一皱:“你是?” 那官差陪着笑道:“宋大人贵人多忘事。自然记不知小的了。昨天大人在和王总兵喝酒,我就在边上站着的。” 两边一搭讪,笑哈哈,味道全然变了。见到官差一副奴颜婢膝的模样,瞎子都知道怎么回事了。加上称呼对方为“大人”,难道说他还是个官? 阿宝一愣神。脱口道:“官差大哥,你们这是……” 那官差面色一沉,官威十足地道:“你这丫头好不胡闹,这位宋帮主乃是刚刚上任的州府协管大人,怎么会是强盗?” 原来前一段时间江州暴雨不断,鉴江河河堤大有决堤的危险。这一决堤,水淹千里。不知会有多少村庄受灾。到了那时候,灾民如蝗,就会涌入江州城中讨饭吃。灾民多了,江州的治安就大成问题,于是江州张知州灵机一动,上奏朝廷,特申请要从民间招募青壮,成立城府协管队伍,专门负责安顿灾民,维持秩序,以及从事整顿市容工作等。 于是,本来虎豹盟的副帮主宋崇摇身一变,就从一个江湖人变成了官。至于到底是怎么变的,却不足为外人道也,反正就那么回事,和金钱脱不开关系。以前常说“学而优则仕”,现在该说“钱而多则仕”了。 前财可通神,何况买官? “宋大人,你是来这里视察工作的吧。” 那官差察言观色,心思玲珑,登时一个软梯子递过去。 协管一职,从八品而已,芝麻绿豆的小官,可手里的权力不小,负责江州城府的民生秩序。而不管什么样的,凡是和“民生”挂钩的,定然会财源滚滚。加上宋崇出身威猛霸道,往高处说那是江湖高手,往低处说就是一流氓地痞。但不管如何,这样的人都是他一个小小的官差所能得罪得起得。 不能得罪,就要多拍拍马屁。 果然,宋崇哈哈一笑:“不错,本帮、本大人上任伊始,自然得四处走走,了解地方人情,不料来到这金针斋,却受到不法之徒的攻击,居然敢拿杯子偷袭本大人。” 他一伸手,就指着地上许多破碎的瓷片。 此人身材高大,貌似粗横,实则巧舌如簧,轻轻一句话,就把整件事请给颠倒过来说了。 鲁惜约等无不又惊又怒,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在这方面,要她们和宋崇交锋,简直不堪一击。 那官差顿时很配合地道:“还有这样的事?袭击朝廷命官,端是罪大恶极……” 陈剑臣突然哈哈一笑。 官差双眼瞪起来:“你笑什么?” 陈剑臣一摊手:“想笑就笑,难道还需要官差批准吗?” 官差勃然色变:“你是什么人,竟敢在此阻差办公,料必不是什么好人,先拿回去审问一番。” 他们都是办差十几年的老油条,对于扣帽子,混搅视听的勾当早已不知多熟了,张口就是一套。 说完,一挥手,两个官差就要拿着铁链动手了。 “你们敢!” 陈剑臣舌绽春雷,先在气势上镇住对方:“你们不问黑白是非,胡乱捉人,也配当差吗?” 见他气势凛然,没有丝毫怯弱之意,官差们一时间还真不敢胡乱下手了。 此时王复、席方平和萧寒枫都冲了上来,和陈剑臣并肩站立在一起:“我们乃是明华书院的生员,有功名在身,你们不得随便拿人。” 王复又道:“你们可知道他是谁?他乃是顾学政顾大人的得意门生陈剑臣。” 顾惜朝和陈剑臣之间眼下虽然没有师生之实,但既然和横渠先生联名推荐其进国子监,已相当默认陈剑臣为门生了。 呃…… 官差们毕竟不是黑衫卫,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加上王复又抬出了顾学政的名头来,不由大是踌躇。 宋崇双眸精光闪过,心中已有决断,哼了声:“本大人不和你们计较。”一甩手,率先走了出去。临近到门口,霍然回首,对着陈剑臣道: “陈秀才,你这娘子长得如此标致水灵,可得看紧点,免得哪一天就不见了。哈哈哈!” 留下一番场面式的大笑,扬长而去了。 他一走,那些彪悍的大汉以及官差们当然跟随其后地离去了。 离去之时,那领头的官差还朝陈剑臣一抱拳,却是打着“万事留一线”的主意,要知道他日如果陈剑臣高中,榜上题名,要清算旧账的话,他们可要倒霉了。 身为最下层的官吏,摇头草才是最适合的定位。说起来要摇来摇去,端是很辛苦的。 陈剑臣抱拳对王复三人道:“多谢大家仗义说话。” 三人连忙还礼。 王复道:“留仙你这是说什么话,愚兄这条命都是你救回来的,难道能坐视你被别人欺辱不成?” 席方平又道:“留仙大恩,方平没齿难忘,就算要动手,我也会撸起袖子上来帮忙的。” 萧寒枫亦道:“可不是?学长有难,我等如果畏惧不前,那真是枉读圣贤书了。” 这时莫三娘慌张进来,拉着陈剑臣的手:“留仙,你没事吧?” 陈剑臣微笑着道:“没事。” 莫三娘叹道:“怎么莫名其妙会招惹到他们呢?” 民不与官斗,一向根深蒂固,她属于传统式的妇女更是深受影响,说不担忧根本不可能。 边上鲁惜约面容一紧,走出来道:“都是我的错……” 陈剑臣一挥断:“不关你的事,不要胡思乱想。时候不早了,做晚饭吃吧,我饿了。” 晚饭是在金针斋做的,下厨的是阿宝和翠儿,鲁惜约想帮忙,只是她不曾做过这些事情,着实插不进手去,只急得眼泪儿在眼眶内打转。 王复三人自是都留下来用膳,吃饱喝足后才告辞离去。离去之时,萧寒枫一摸身上,面色顿时一变。 王复问:“寒枫,怎么啦?” 萧寒枫急道:“绣花鞋不见了。” 那绣花鞋,就是卞家小姐送给他的定情之物,本来贴身藏在怀内,不料现在却没了。 听到他遗失了东西,众人纷纷帮他寻找,可哪里还找得着?不知掉落到什么地方去了,或者被别人拣走了。 绣花鞋丢失,萧寒枫大为沮丧。虽然门户之见注定他和卞家小姐有缘无份,可藏得一件对方的私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也能拥靴而眠,慰藉相思,睹物思人一番。没想到如今连鞋子都留不住,叫他如何不懊恼? 王复诸人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很套路化地安慰他,然后提议结伴再去别的地方喝酒,要用酒水浇愁肠,却被萧寒枫拒绝了,他一个人满怀心事的先行离去。。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零七章:旖旎 第两百零七章:旖旎(第二更) (求订阅,求首订!) “留仙,我是不是很没用?” 月色洒落下来,庭院树木婆娑,偶尔有风吹过,枝叶摇曳,在地面上烙下零碎的不规则的图形。 金针斋后院中有一个小小的亭子,亭中陈剑臣和鲁惜约相依而坐,任由月光沐浴在身上。 少女神色迷茫,呆呆地仰着头,眼神空空的,仿佛没有焦点:“可我真得很努力很努力的了,但为什么有些事情怎么都避不开,逃不掉?” 念及白天的遭遇,心有余悸,许许多多复杂的情绪纠结到了一块,理不清,找不到答案。 这一次,又是陈剑臣挺身而出,为了她而得罪了黑白通吃的宋崇,于是在少女的心中,觉得自己完全成为了陈剑臣的累赘,一直在拖累他,而无任何的助力建树,哪怕想亲自下厨做个小菜来表示心意都做不到。 她阅人多矣,了解像宋崇这一类人,官不官,匪不匪的,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什么手段都会施展而出。今天得罪了他,其必然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不顾一切报复打击,稍不小心,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莫名的,鲁惜约又想起那仇人李逸风。只是相比李逸风,宋崇却更霸道,更不择手段,更难以应付。 这一次,没有了皇甫父女的臂助帮忙,留仙还能化险为夷吗?如果他受到了什么伤害,就是自己害了陈剑臣。 坊间已有不少的议论响起,很自然又翻起她那清倌人的卑贱出身,隐隐间把她形容成了只会“招蜂惹蝶”的害人精…… 这些非议,大都出自妇女之口;而那些妇女,其中不少人都曾接受过鲁惜约的针灸治疗,可以说是她的病人。 然而事端一起,流言蜚语满天飞,妇女们所记的就不再是少女精湛的医术,以及解除她们病痛的恩惠了,更多的却是心中涌起的妒忌。 这些妒忌,既源于少女的美貌,也来自妇女对于丈夫们每当经过金针斋时都会偷看几眼的干醋! 鲁惜约耸然发现,不管她如何的与人为善,如何的救死扶伤,但出身青楼的污点始终洗脱不去,一直都像大山般沉甸甸地压在自己身上。 原来所谓“从良”,只是一件笑话。 这林林种种,从根本上动摇了少女的信念,由于价值观上的自我否定,而产生出许多自卑自怜的负面情绪,乃至于开始思索“生存有无必要”那一类近乎要轻生的念头了。 “留仙,不如你去和伯母说,把我们的婚事退了吧。” 纵然百般不愿,但还是说出了这一句。月光内,有晶莹的泪水悄悄滑落――莫三娘出身乡野,性子淳朴,不去计较那些闲言碎语,可鲁惜约本身却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陈剑臣蓦然伸出手去,轻轻覆盖住少女的额头。 鲁惜约觉得奇怪,问:“留仙,你这是……” “你没有发烧。” 陈剑臣很认真地道。 鲁惜约轻轻咬着红唇:“我当然没有发烧。” “所以你不该说胡话。” 陈剑臣与她面对面,四目相对,一字字地说道。 “我……” 余下的话还没有说出去就被陈剑臣给堵住了,堵上来的是少年的嘴。 陈剑臣的这一记堪称狂野的动作,彻底把少女惊住了,只觉得自己的红唇被吻住,脑海嗡的一响,霎时变得空白―― 要知道,以往陈剑臣给予她的印象,都是文雅而且礼貌的。 礼貌得近乎冷漠,总是若即若离,更不曾做过什么超越礼仪的事情来,哪怕第一次拥抱,都能感觉到这书生全身肌肉因为紧张而绷紧。 如此生涩的反应让少女既感到喜欢,又觉得尴尬,总像是自己在主动勾引他一样,常常让内心有一股莫名的内疚感。同时对于陈剑臣“不开窍”般的榆木疙瘩表现有些嗔恼,会埋怨他不解风情…… 但眼下,今晚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变化来得突兀而且迅猛。猛烈到鲁惜约都不知如何面对是好,没有丝毫的思想准备,坐在那儿任由陈剑臣予取予求,自己反而变成了一个木头人。 仿佛过去了很久很久,又仿佛只是短短一瞬间,唇合,唇分。 陈剑臣继续看着她,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似笑非笑的,有点小得意,又有点小可恶:“现在,你不会再提什么退婚了吧。” 言下之意就是在说,你的清白都被我夺去了,就是我的人了。 鲁惜约整个人怔住,两片红霞却早已飞上了双颊,烧得一颗心都在砰砰砰地乱跳,脑子乱糟糟的,基本丧失了组织言语的思维能力。 她固然出身青楼,见过许许多多“儿童不宜”的情景场面,可作为一个清清白白的清倌人,时至今晚这一刻,她才深刻体会到:没吃过猪肉就是没吃过猪肉,就算天天望着猪跑,都是不可替代的。 第一次的滋味,很眩晕,很奇怪,就像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一样……并且,还很想尝试第二次呢。 其实陈剑臣也想。 他本就不是这个世界培养出来的谦谦公子,讲究“发乎情,止乎礼”什么的,一言以蔽之:想好了就去做! 亭子内的气氛似乎突然凝固了起来。 许久,鲁惜约终于适应了过来,鼓起勇气问道:“留仙,你真不是因为可怜我同情我才答应我们的婚事的?” 陈剑臣一耸肩:“你又开始说胡话了,难道还需要治疗一次?” 刚才那双唇结合的亲昵居然被他当做是治疗,少女不禁一跺脚:“哪里……我是真得很想知道。” 陈剑臣稳稳地抓住她的手,斩钉切铁地道:“不是。” 少女娇躯一颤,晶莹的泪珠不住地往下掉,然后整个人扑进了陈剑臣的怀里,她抱得是那么的紧,几乎想要把自己的身躯揉进陈剑臣的体内,合为一体。 时值夏天,天气颇热,大家的衣服穿得都有些单薄,如此亲密的拥抱,衣衫似乎都失去了膈膜的作用。陈剑臣顿时感到娇躯如火,无时不刻不在灼烧着,尤其少女的双峰,正要命地顶着自己的锁骨处,甚至能亲切感受到两点的凸起…… 少年人血气方刚,何况驾驭强壮的身体的是一个现代化的灵魂? 剑及覆及,一双大手早已绕过去覆上那极富弹性的翘臀之上。 敏感地带受袭,鲁惜约全身一抖,顿时软了下来,变得整个人都挂在了陈剑臣的身上,吐气如兰,媚眼若丝。 面对这一副千娇百媚的姿态,陈剑臣内心隐藏着的那头猛虎终于被彻底引动,右手一翻,已从衣衫间的空当里钻进去,非常准确地握住一团柔腻。手感如牛奶般丝滑,弹性十足。 要害被抓,少女一声嘤咛,小嘴微微地张开着…… “小姐,我可以过来吗?” 就在一发不可收拾之际,丫鬟翠儿的声音很不合时宜地响起。 嗯…… 鲁惜约赶紧脱身开去,本想站起来,可全身怯弱无力,只能保持坐着的姿态,一张脸早就像熟透的苹果,低着头,却连有些凌乱的衣衫都没有整理。看上去,倒像被人捉住偷情的可怜儿。 陈剑臣干咳一声,问:“嗯,怎么啦?” “回禀公子,莲子羹做好了,正准备端过来给你和小姐吃。” “那端过来吧。” 很快,翠儿就端了两碗莲子羹放到亭子中间的石桌上,偷眼看了看螓首低垂的小姐,不由抿嘴一笑,然后很识趣地又离开了。 她走后,鲁惜约才敢抬起头,两颊红晕未散,白了陈剑臣一眼:“没想到你这么坏。”神情似嗔似喜,风情无限。 引得陈剑臣内心又是一阵躁动,这种娇媚的女儿情态,对于正常的男人实在太具有杀伤力了,双臂一伸,又将少女拥入怀里,就要上下其手。 “留仙,留到我们大婚那一天好吗?” 少女忽然说道。 陈剑臣一愣,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双手不再乱动,道:“嗯,好吧。” “如果你真想要,我也是可以的。” 生怕男人会生气,鲁惜约马上补一句。 陈剑臣昂然道:“你看我像是那种急色之徒吗?” 鲁惜约咬牙一笑,瞥了一眼男人隆起如蛇的某处,脸色不禁又绯红而起。 陈剑臣自是意识到了己身的变化,可一时半会也没有办法平息,自己眼下更没有那“要硬就硬,要软就软”的莫大本事。他修炼的是正气,不是四大皆空的禅理,也不是古井无波的道法,更不是存天理灭人欲死板教条。正气就是正气,聪明正直,但对于正常的人道需求是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的。 “你一定很难受吧。” “有点。” “那我帮你。” 怎么帮? 陈剑臣还来不及发问,少女就乖巧地俯身下来,纤手轻拨,解开了裤腰带。随即陈剑臣就感到自己那一根火热被一处湿润温和的所在所容纳了进去…… 一时间,娇喘细细,旖旎无限。就连天上的明月都似乎感到害羞了,悄悄躲到了云层里。 * 第两百零八章:坦白 返回家中,莫三娘还没有睡,见到他回来了便伺道:“留仙,惜约没事了吧?” 陈剑臣回答:“孩儿已好生安慰了她一番,没什么事了。”其实这句话应该掉回头讲才比较符合实情,不过有些事情本属于两个人的私隐,自不能公之于众。 “那就好。” 莫三娘一声叹息。 对于聪慧伶俐的鲁惜约,她是甚为喜欢的,否则也不会主动替儿子去撮合提亲。没想到凭空生出这一桩事来,莫名的出现了一片阴霸,不担忧就是假的: “那你呢?” 陈剑臣一怔:“孩儿能有什么事?” 莫三娘道:“那恶人可是官来着。” 一“官”字,巍巍然,压在平民百姓头顶上数千年,积威不知多少时代,早已深深地烙印在他们的心坎上,等闲不敢触犯。 陈剑臣微笑道:“母亲多虑了,孩儿有秀才功名在身,哪怕他是官也不能轻易做手脚。况且,学政大人推荐孩儿进读国子监,如果有什么事的话,他一定不会坐视不理的。” 他说得是实情,但更多的是要安抚母亲的情绪。 其实有些事远比表面上复杂,三言两语难以解释清楚,还不如不解释,以免母亲更加的担心。 学政大人的面子果然够大,莫三娘果然显露出了轻松的神情来:“这样就好……”又说了些闲话,就让陈剑臣回书房中了。 婴宁在书房,本来阿宝也在的,可她知道陈剑臣回来后,先是出来见礼,然后就去煮夜宵去了。 夜宵是三碗鸡粥,面上撒几粒葱花,香喷喷的。 三碗粥,陈剑臣一碗,阿宝自己一碗,婴宁一碗,三者都稀里哗啦地吃着,尤其婴宁,吃得那一个快,到最后,一粒米都没有剩下,眼巴巴地瞧着陈剑臣,似乎还想吃。 “诺,给你。” 陈剑臣递过来的是一只鸡腿,不大,有些纤细的模样。婴宁顿时笑意盈盈,一双眼睛眯成了月牙,毫不客气地接过,放进嘴巴里。 “留仙是 ……” 阿宝有些急了小这鸡腿,可是她特意留出来,给陈剑臣补身子的,怎么随便能给婴宁吃了呢? 对于陈剑臣和婴宁之间的关系,阿宝早就感到有些奇怪,本来只觉得是留仙哥为人随和的原因,不讲架子。然而不管如何,再怎么平易近人,主人始终还是主人,书童毕竟是书童,如何能亲和到这个地步呢? 陈剑臣一摆手,示意道:“阿宝,时到如今,有些事情该是告诉你了。嗯,你能保守住秘密吗?” 阿宝精神一震,觉得留仙哥从不曾这般郑重地和自己说话,一种被信任的热血直冲头脑,马上道:“留仙哥,我一定会保守秘密的,打死我也不说。” 听她说得趣致,陈剑臣哑然失笑:“倒也不必如此隆重,其实这个秘密是关乎婴宁身份的。” …… 小狐狸耳朵一竖,好奇地望过来。 阿宝更觉得纳闷,搔搔头,问:“婴宁的身份?” 当初陈剑臣带婴宁回来,编造了一个借口,说婴宁是个父母双亡、无家可归的可怜孤儿云云,很是凄凉动人,难道另有玄机? 陈剑臣稍一停顿,缓缓道:“其实婴宁和你一样,都是女孩子。” 经过一番仔细思量,他觉得还是把一些事实说出来的为好,坦白开了,以后就无需再遮遮掩掩的,或者会引起莫名其妙的误会来。 “女的?” 阿宝吃惊地掩住了嘴巴,生怕会惊叫出声。 那边婴宁立刻就明白了公子的意思,站起来,略施手段,身体就发生了某些奇妙的变化。 高度还是那般高,只是腰更细了,胸前闪现出了山峦的规模,脸型更加柔和,白白净净的一张瓜子脸显露无遗,双眸如水,顾盼间自有媚意横生,虽然极为内敛,却更增添了一种引人入胜的韵味。 包头的头中扯开,长发如瀑,可不是一个俏生生的可人儿吗? 阿宝看得目瞪口呆:俊俏小书童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年纪和自己相仿,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子来,真像变戏法一般。 她上下左右反复地打量着婴宁,心头有许多的念头掠过,以前感到的疑惑尽皆化解而开:婴宁不但是女儿身,而且是漂亮到了顶点的女儿身,看上去虽然年纪和自己差不多,但身体仿佛全长开了,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难言的娇媚魅力。 这种魅力,纯属天然而生,根本不需要任何的扭捏造作。随便的举手投足间,自然而然就流露了出来。 怪不得留仙哥和她如此亲昵,原来如此…… 想到某个可能性,阿宝心中有莫名的酸楚苦涩涌起。 陈剑臣似乎看透了她此刻的心情,干咳一声,又道:“阿宝,婴宁可不是普通的女孩子,她会法术的,并且一直负责保护我。” 啊? 一个接一个匪夷所思的消息放出来,阿宝那小小的心灵完全承受不住,反应不过来。 婴宁盈盈一笑,走来拉起阿宝的手:“阿宝你别听公子瞎说 ……公子可是婴宁的救命恩人,没有他,我早被狼吃了。” 说着,立刻想起当初在枫山被穷凶极恶的狼妖追杀不休的情景,如果当时没有遇见陈剑臣,又或者陈剑臣没有挺身而出,那她真有很大的可能被狼妖一口吃掉了。 阿宝越听越有些糊涂,难以弄清楚他们之间发生的故事。于是婴宁整理好思路,将事情的大概说了一遍。 当然,同样是经过一定的改动。当初那还没有凝练出金丹无法化形的小狐狸身份被替换掉了。 如果让阿宝知道她是狐狸精所化,只怕当场就会晕倒吧。 毕竟人的接受能力,会有一定的范畴,超越太多,往往导致不可承受的后果。 半饷之后,阿营忽问:“可留仙哥说你会法术?” 婴宁回答:“是会那么一点咖 ……不是说了吗?我奉师父之命出来采药,不料遇到了饿狼,那时候我修为很浅,打不过。” 阿宝终于有些搞清楚了,慢慢消化着其中的细节问题,又问:“留仙哥,这件事情不能让干娘知道吗?” 陈剑臣略一沉吟,道:“还是先不说吧,免得母亲又会胡思乱想。” 常年伴随儿子左右,铺床叠被,磨墨送笔的贴身伴读小书童突然变成了女的,莫三娘不多想才怪。 婴宁忽道:“公子,婴宁觉得还是该和夫人说一说吧。这般欺瞒着她,我觉得过意不去呢。” “嗯。” 陈剑臣想了想,觉得婴宁所言有理,其实只要瞒住了主要的关乎狐狸精身份的内容,其他事情莫三娘知道与否都不算太重要了。 既然决定坦白,那就趁热卉铁,径直来到莫三娘房间去请安开说。 此时莫三娘还没有睡,正坐在椅子上做针线,待听到婴宁是女儿身的真相,以及看到她的真容后,自是免不了好一阵惊诧。不过说也奇怪,她接受的能力反而比阿宝要好,很快就有些责备地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就爱折腾,搞这奇离古怪的事情。” 陈剑臣暴汗:“禀告母亲,婴宁既为书童,伴随孩儿左右,若不作男装乔扮只怕会滋生出许多的麻烦来。” 莫三娘笑道:“我只是怪你一直没有说出真相来,其实这有什么好隐瞒的呢。知晓婴宁和阿宝一样为女儿身,母亲我只会更高兴。” 一双眼睛不住地打量着婴宁,越看越中意,心道:还以为儿子一心只顾着读书,无暇谈及男女私情,现在看来却是红袖添香,自有福气。嗯,婴宁一直伴随儿子左右,难道他们已经……。 想到这,陈母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反而心花怒放,看小狐狸的眼光立刻升级,变成了看媳妇的眼光了。 一―在这个古社会世界,男人三妻四妾实属正常,倒不是说这就是对的,而是国情如此。只娶一个老婆的并不是说他有多专一,而是因为这个男人没有本事没有经济能力娶多几个回家。 当然,事有例外,也会有些忠贞不二的模范事迹流传于世,不过实在很稀罕,改变不了主流规则。 故而,在莫三娘眼中,陈剑臣能取得多名女子的青睐,是儿子有能耐。更何况,无论是鲁惜约还是婴宁,都有着倾国倾城的容颜,像画中仙女一样,非常讨人喜欢,有这样的少女做媳妇,还能有什么不满意的? 于是笑吟吟的,就从手腕褪下一只玉镯子来,道:“婴宁,这是我给你的一个见面礼,虽然不甚贵重,但也算一番心意。如果你不嫌弃,以后就叫我一声娘了。” “娘!” 婴宁很自然就叫了出来――她本为不开化的一只小狐狸,在山间森林里懵懵懂懂地生活着,饥吃野果渴饮泉。后来机缘巧合,偶然得了道统,开窍成妖,却一直向往人间红尘的生活,于是刻苦自学,读书识文。 在这个过程中,对于百姓人家的温馨氛围,婴宁十分羡慕,总幻想自己也会有父母,有姐妹,一家团圆在一起,吃饭,干活,嬉戏欢笑,其乐融融的。 现在,她终于拥有了这么一个家。( 第两百零九章:横祸 .正版订阅是对作者的最有力支持!) 坦白身份后,婴宁还作俊俏书童打扮,不过不管她腻在书房中和陈剑臣呆在一起多久时间,莫三娘和阿宝都不会再投以奇怪的目光了。 第二天,陈剑臣早早起床,习惯性地开始进行一番新式锻炼,出得一身汗水,然后再度沐浴更衣。 舒服地躺在清凉的水中,他闭着眼睛,开始思考一些无法逃避的问题――进读国子监估计问题不大,但起码要等到三个月后才能接到朝廷正式的批准书;而眼下却另外有要紧的事情要处理好。 乱世将至已是不争的事实,一场前所未见,难以预料的暴风雨一触即发,自己的实力虽然有所增长,但距离“安全线”还是有不短的差距。 先说三立真章,固然已凝就出了全部的九百九十九道正气,“立言”境界大成,可迟迟无法突破到立功之境。中间始终隔着一层薄膜,无法跨过去,直白地说,练功练到了瓶颈处了。 立功不成,就难以打破正气的局限性,无法发挥大用。 再而,陈剑臣肉身上的短板越发明显。 吃过神奇的大罗果,坚持不断的锻炼,他身体已算十分强壮,不说往下和其他书生秀才比较,哪怕与一般武者比起来,也是能占得上风优势的。 然而人不能目光短浅地自我满足,而应该看长远点,看高处。 昨天和那铁塔般的宋崇正面对持,当时陈剑臣感受到了一股极为不舒服的压迫感。他相信。如果巨汉突然发难。他绝对不是对手,只怕被对方一拳就轰飞了。 高手,绝对的高手。 对于武林高手,陈剑臣之前接触过聂小倩同门四人。不过当时彼此都在同一条战壕内,互相没有敌意,自然感受不到他们的锋芒。 宋崇不同,他盯着陈剑臣的目光,似乎想直接通过眼神来杀死他一般。陈剑臣之所以敢于和他针锋相对的原因。一方面固然因为性子不屈,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婴宁站在他后面。 虽然说出来有些吃软饭的嫌疑,可毋庸置疑,一直以来小狐狸都给予了他许多的帮助,以及保护。 倒不是说陈剑臣反感这种保护,而是既然有办法能让自己变得更强,为什么不努力,不奋发一回呢。 他修习正气,不能学道,不能遁入空门。但能学习到“术法”,可惜术法往往要高人点化传授才能学到手,自己捧着秘籍苦修基本没希望――此与天赋无关,仅仅在于道不同也。 目前陈剑臣掌握到了一门术法:役鬼术。是当初皇甫员外灌输给他的。借助此术,他还驯服了自己的心鬼。无奈这门法术的用途颇为狭义,等闲时没有发挥之地。再祈望有高人耗费自身法力来传输术法给自己明显不现实,撇开兼容问题,别人辛辛苦苦修炼得来的法力也不是自来水,会廉价大放血的。 术法不好学。只得退而求次学武功了。但同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普通武学看不上,高深的又没有师傅入门,陈剑臣只希望某天走到大街上会碰到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扮,一见到他就露出激动的神色,紧抓着自己的手不放。语无伦次地喊道:“老夫看你骨骼惊奇,双目有神,一道灵气从天灵盖上飞出来,乃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留仙哥,你还没有洗好吗?” 阿宝脆生生的声音将陈剑臣从幻想中拉出来,他不禁自嘲一笑,取过浴巾,擦干净身子后,穿上衣服走出去。 “嗯,好了。” 阿宝便进来收拾残局。 看着她忙碌的娇小身子,陈剑臣心里不由暗叹:自己的穿越生活虽然还没有大杀四方,九天十地唯我独尊什么的,但已过上少爷级别的日子了。 以前他不是不想减少一些阿宝的服侍,可每当一提出来,少女眼圈子就红了:“留仙哥是不是嫌弃阿宝做得不够好呀……” 那么,陈剑臣还能说什么呢? 不管在哪个世界,每个人都要找到自己的定位,以及生存的意义所在。而在阿宝的心中,做饭给陈剑臣吃,为他洗衣服,端茶递水,就是一切快乐的根源 幸福,往往就是如此简单。 而身边有这么一个默默地甘愿奉献一切的女子,陈剑臣同样感到被巨大的幸福所包裹着。 回到书房,婴宁已经替他磨好墨了。 “公子,今天要回书院吗?” 陈剑臣点点头:“在家吃过午饭后就回去了。”毕竟现在还是明华书院的生员,不能肆意缺课。 ――为怕意外发生,昨晚他就又派鼠妖去保护鲁惜约了,他在不在,不是很重要。 将近中午,天气倏然变化,雷声轰隆,乌云满布,正是一副要下大雨的样子。 午饭开始,四人都围着桌子坐好,间或你夹给我一块肉,又或者我夹给你一条青菜,膳食的氛围十分融洽安宁。 ――家的温馨,倒有一半是体现在饭桌上的情形。 蓬! 突如其来的响声打破了这一片温馨,脚步急促,王复的叫声已传进来:“留仙,留仙!” 陈剑臣微微一皱眉,不知道王复何事如此慌张,便起身走出去,此时王复已进入前院了,见到他出来,忙喊道:“留仙,大事不好了。” “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沉声问,心里有几个念头掠过,但都不能确切。 此时莫三娘她们以为有严重的事情,都顾不上吃饭了,全部走出来看。 “寒枫被官府抓去了!” 王复这一句话出口,莫三娘和阿宝都是明显的一个如释重负的吐气动作:原来不是打上门的…… 陈剑臣颇感意外,问:“寒枫被抓了?为何?” 王复有些焦急地道:“愚兄也不清楚,刚才一群衙役来到学舍内,说寒枫昨晚杀了人,便不由分说地套上铁链,抓去县衙审问去了。” 还有这种事? 陈剑臣霍然动容――萧寒枫虽然有秀才功名在身,拥有诸多福利待遇,可牵涉到命案,被认定成了杀人凶手,这功名就无法发挥原有的作用了。毕竟不是传说中的免死金牌,不可能存在那么多的豁免权利。 问题在于,萧寒枫怎么会成为杀人凶手呢? 陈剑臣对萧寒枫颇有了解,这个骑牛进江州读书的书生家庭贫困,在明华书院的一切花销基本都是靠画肖像,画春宫赚取的,并且有骨气,从不愿接受别人的资助帮忙。在性格上,却算是个比较开朗乐观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莫名其妙成为了杀人凶手? 陈剑臣坚决不信:“昨晚寒枫去了什么地方?” 王复摇摇头,整理好思路,起来: 原来昨晚萧寒枫遗失掉那卞家小姐送给他的绣花鞋,心情极为沮丧,在金针斋附近没找到,然后又执意地一个人沿途寻觅,找了很久,将至亥时才两手空空的回到书院,倒头便睡。 丢失了爱恋女子所赠送的物品,萧寒枫可谓懊悔无比,一直睡到很晚都不愿起来。等到他起身的时候,官差就来了,说他昨晚杀了卞家员外,套上铁链便拿人。 飞来横祸,萧寒枫脑子都嗡了,大声叫冤枉。 书院其他生员,以及学监都被惊动,赶来过问情况,那官差振振有词说道卞家小姐已击鼓鸣冤,指证萧寒枫为杀人凶手,现场有带血尖刀一把,又有卞小姐赠送给萧寒枫的一只绣花鞋,真可谓人证物证俱在。 听到卞家小姐亲口指证自己杀人,萧寒枫如被当头打了一棒,心丧若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毫不挣扎地任由官差拖走。 他这副等同是“认罪”的表现顿时引得一片哗然,本来不信萧寒枫会杀人的同窗们都有些怀疑了。 “不可能,寒枫绝不会杀人。” 陈剑臣斩钉切铁地道。 王复苦笑:“愚兄也是不信,只是眼下那卞家小姐已告到了府衙之上,各方面都对寒枫不利,就算我们相信又有什么用?” 陈剑臣眉毛一皱:“你说现场出现了那只绣花鞋?” 王复回答:“是的。” “可是昨天寒枫不是说绣花鞋不见了吗?” “对呀,唉,鬼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复一摊手,完全想不明白其中的关窍。 陈剑臣沉吟片刻,一个论断慢慢浮现出来,不过还缺乏必要的论证,不能轻易说出口,道:“拂台兄,你不用太担心,不如我们先去府衙,看知府大人如何判案吧。” ――在天统王朝,管辖各州府中,都分设知州一名,知府一名,知军一名。知州乃是州府的最高长官,统辖全州,下面知府主要负责民生事务,知军则是带领军伍的。故而州府中发生的案件,基本都是由知府负责审判。 王复道:“也只有如此了。” 陈剑臣和莫三娘交待了几句,莫三娘关切地嘱咐道:“留仙,万一真没办法的话,你可千万不要强出头。”却怕儿子刚正的性子会触犯知府大人。 “母亲放心,孩儿会有分寸的。” 说完后,带着婴宁,和王复匆匆赶去府衙。。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一十章:案情 对于府衙。陈剑臣并不算陌生,当初在苏州,为了鲁惜约被掳一事,就曾到苏州府衙击鼓鸣冤过。并且因为所谓的“击鼓费”和守鼓的官差起了冲突,最后愤懑之下,以拳头击鼓。后来他得知,这击鼓费是近几年才大兴而起的,一兴而泛滥,蔚然风行,天下各州府的府衙都附和设立起来了,端是无比正确地验证了那句名言:“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巧立名目,豪取巧夺,贪官污吏当道,亦是乱世纷呈的一个信号。 来到江州府衙,大堂外已经围了许多的人,粗略目测不下百数,都是来看知府大人审案的。 官员审案,百姓有旁观视听的权利,这一规矩已维持千年。 陈剑臣和王复挤进去,里面早升堂了,萧寒枫正呆呆地跪倒在地上,目光并没有低垂,也没有看往上首的知府大人,而是怔怔地盯着旁边的一位女子。 这女子二八芳华左右,个字不高,可身材玲珑,凹凸别致,别有一番韵味。她脸上méng着一张白纱,lù出来的双眸已红,显然刚哭过不久。 她,应该就是那苦主卞家小姐了,眼下抛头lù面来告状,却需要méng着面纱遮掩住。 “啪!” 知府大人一拍惊堂木,喝道:“呈证物!”他姓许,字“梦泽”当这江州知府已多年,属于根基稳健的一员官员。 很快,官差便拿着两件证物上堂来,一件是一把牛角尖刀,刀口处犹血迹斑斑:一件却是一只绣huā鞋。 “萧寒枫,你可认得这只鞋子?” 萧寒枫有些茫然地看了看,点头道:“认得。” 许知府便一撸长须:“那你说说此鞋子来历。” 萧寒枫嗫嚅道:“这是卞家小姐赠送给小生之物。” 此言一出,围观百姓顿时哗然,一下子就被勾起了熊熊的八卦之火:大家闺秀,赠贴身之物给书生,情思暗系,两者眉来眼去…这是多少富有话题xìng的内容! 许知府面lù冷笑:“你拿到此鞋后,放置在何处了?” 萧寒枫回答:“贴身收藏……” 这句话一出,外面的陈剑臣心里暗道“糟糕”。 啪! 惊堂木再度重重的打在桌子上:“既然贴身收藏,缘何又会遗落在凶案现场?大胆凶徒,到了此时还敢狡辩,看来不用刑是不行了。来人,先打五十大板。” 上堂用刑,乃是审案判决的不二法门招数。 “大人,冤枉啊,请大人明鉴,昨日下午小生就发现藏在怀里的绣huā鞋已遗失掉了……” 萧寒槌急忙分辨。 许知府哈哈一笑:“可笑!你说遗失就遗失吗?依本官看来,此案早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了。好,既然你还心存侥幸,本官自有法子让你认罪卞小姐,本官问你,昨晚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么样的?” 那卞家小姐站立在堂上,被无数的目光注视着,jiāo躯在微微发抖,充满了一种孤立无助的软弱感,显然不曾经历过这般的阵仗,感到紧张而且有羞耻之意,听到许知府的发问,咬一咬牙,开始陈述:“昨晚戌时之际,萧公子拿着绣huā鞋来到我家中,要和妾身” 说到这里,螓首低垂下去,几乎和双脚平衡,声音一下子压低:“…妾身只是不肯如此暗通款曲,便要萧公子挑选吉日上门提亲争执之间,家父惊动而起,很是恼怒,便顺手拿过一把尖刀来赶萧公子走。。塬 她所说的尖刀,就是摆放在地上的凶器。 “然后他们就扭打起来,谁知道谁知道一会之后,就听到家父大叫一声,等妾身和母亲出来,只见到家父浑身是血的倒在了地上,家母当场昏厥,至今未醒“……说到这,早也忍不住失声痛哭了起来。 萧寒枫听她讲完,面如死灰,喃喃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嘘! 围观百姓一片嘘声,对着萧寒枫指指点点,丰些忍不住就开骂起来了。 许知府哼哼冷笑:“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话说?分明是你自知出身低微,上门提亲的话不可能得到允许。便心生一计,想着先与卞家小姐欢好,暗定终生,到了那时,生米煮成熟饭了,卞家自就无话可说。哼哼,只是没料到卞家小姐贞洁刚烈,不愿与你a且,乃至于惊动了老员外,双方一言不合,起了争执,你错手刺杀了员外,然后逃回书院中藏匿。” 他越说越〖兴〗奋,越说越觉得完整〖真〗实地还原了整个凶案的过程细节,简直丝丝入扣。一种莫名的成就感油然而起,直觉得自己简直是天下第一的青天老爷,洞若观火,势若雷霆,一切的罪犯皆无所逍形。 “许青天!” “许青天!” 围观的百姓已有人按耐不住大叫起来。 许知府捻须微笑,很是享用。 “留仙,这可如何是好?” 人群内,王复见势成狂澜,顿时六神无主。 旁边席方平眉头紧锁,嗫嚅道:“人证物证俱在,难道”接下来怀疑的话却说不出去。 其实他们本身也没有底,毕竟昨晚戍时之际,萧寒枫独自一人在外面,直到亥时才返回书院,谁都不知道他到底干了什么。在时间差上,和凶案是wěn合的。 许知府霍然而起,道:“萧寒枫,你枉读圣贤书,先不顾廉耻而偷情,后事情败lù,暴起而杀人,本大人要上报朝廷,削去你的秀才功名。眼下无可抵赖,还不速速画押认罪,免得皮肉之苦?” 一边的师爷早就草拟好了一份供词,拿到萧寒枫身前要他画押。 “寒枫不可!” 话语声中,陈剑臣已疾步抢出来,拱手对许知府道:“大人,以小 生看此案尚有许多疑点,人命关天,岂能如此轻率判决?” “你是什么人,敢扰乱公堂?” 小生乃是明华书院廪生陈剑臣。“哦,原来你就是陈剑臣”许知府却是听说过他的名字,一挥手:“你赶快退下,此案经过本官审讯,已水落石出,哪里容得你多说?” 此时两名官差已拿着水火棍过来,将陈剑臣橼住。 那边萧寒枫浑浑噩噩,浑然没了hún魄般,被师爷捉起手腕,瞧了红泥,已在供词上画押了。!。 第两百一十一章:法子 “愚蠢!” 陈剑臣心里暗骂一声,但眼下身在公堂却无计可施,这许知庐摆明就是一位州愎自用的官员,以青天自许,好判案且武断;而肴寒枫呢,属于典型的一个,书生秀才,缺乏阅历经验,被认作杀人凶手时便乱了方寸,再被爱慕的女子当堂指证,顿时六神无主,心丧若死了。 从陈剑臣的立场上看,他并不信萧寒枫会做出翻墙入室去窃香偷玉、的行径,更遑论暴起杀人了。再联想到绣花鞋丢失之事,一个答案呼之欲出,很可能是有人捡拾到绣花鞋,于是拿着鞋子来到卞家,意图通过此信物登堂入室,一尝芳法一 此大前提是,那人必须恰好是知道绣花鞋所代表的涵义。 这个推测或有根据,不过当前许知屁哪里听得进去?陈剑臣更没有对应的身份进言,就沪到惊堂木一响,许知屁喝道:“退堂!” 有官差拖着萧寒枫到牢房里去了。 审讯完毕,围观的观众纷纷散去,口中议论不停,都在说“知人知面不知心”之类的,对于那卞家小垩姐,同样没有好颜色,指着脊背嘀咕:若不是她不守妇道,弓狼入室,其父亲怎么会糊里糊涂送了性命…… 这些难哄的言语如刀如剑,符扎在胭脂的心坎上,娇躯摇摇欲坠,幸而身边有丫鬟扶持住,这才没有当场晕衙。 “唉,寒枫也真是……” 王复黯然叹息,他与萧寒枫情谊不薄,眼睁睁看着他认罪被收押,不免为之伤神了 那边席方平一声不发,这个时候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人证物证俱在,萧寒枫又认了罪,简直就是铁案如山了,相信禀告朝廷后,一个.“秋后问斩”的判决逃不掉。 他们所能做的,唯有间或送点好些的饭食到牢房里给萧寒枫吃,聊尽同窗之谊。 “留仙,我们走吧。” 见到陈剑臣还站着不动,作沉思状,王复便出声叫道: 陈剑臣恍然醒觉,忽道:“插台兄,你和方平且先回去吧,我想到处走走:” 王复脑海灵光一闪,问:“留仙,莫非你还有法子救寒枫出来?” 陈剑臣面露一丝苦笑,含糊地回答:“尽力而为吧。”他倒不是想做救世主般的烂好人,不过萧寒枫乃是他的同窗,彼此多有来往,一向相处融洽,总不能就此袖手旁观,目送他蒙冤而死而不救。 心道:如果萧寒枫没有认罪就好了…… 念头一闪而过,随即被否定一按照州才的情况,萧寒枫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不认罪,立竟就会棍棒加身,把他痛打一顿。而以他的身子骨,只怕十会棒下来人就晕了、人晕了,最后还不是任由别人摆弄?H手印再简单不过。 这就是“屈打成招”。 这般的审讯方式在天统王朝可谓滥觞,上得堂来一拍惊堂木,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吃一顿棒子再说。清寒枫得以免于此刑,还多得他的秀才身份,是个读书人,又没有挣扎,许知屁才没有真正的命人开打: “莫非留仙还有什么计诌,何不说出来参详参详?” 王复眼眸掠过一抹喜色。 席方平也露出了关注的表情他对于陈剑臣,可是很有信心的。 陈剑臣摇摇头:“如今心中纷扰,没有头绪:” 对于他的神神化化,王复和席方平都深有体会,于是也不追问,一抱拳,结伴回书院了。 “公子,你觉得萧公子是冤枉的吗?” 一直不吭声的婴宁开口了:淅州一行,她对于萧寒枫也颇有好印慕 陈剑臣微笑道:“婴宁你觉得呢?” 小狐狸微一思索:“萧公子虽然画那些羞人的画,不过婴宁还是觉得他谨于受礼,不像那穷凶极恶之徒。” 陈剑臣道:“或者人不可貌相呢。” 婴宁一怔,随即嗔道:“公子又来蚕我的话了。”咬了咬红唇,她却是知道陈剑臣心中已有定断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 “嗯,那公子想如何入手?” 陈剑臣忽然手一指:“我想找她谈一谈。” 他所指的方向,就见到蒙着面纱的卞家小垩姐胭脂,由一个丫鬟陪着,正慢慢的顺着街道小步而行。 “这位姑娘有礼了。” 很别捏的搭讪方式,不过入乡随俗,为了避免被人一照面就认定为疯子,该做的礼仪不可或缺。 胭脂一愣神,打量着眼前这位身材异常挺拔,但又作读书人打扮的年轻书生,虽然对方眉目俊朗,带着一和阳光般的微笑,很能给予人好感:只是她家中正逢巨变,父栾丧身,又被别人指着脊背非责备为……招蜂引蝶……的祸首……当下见到不认识的陈剑臣挡在身前,很自然就把对方归类为那些凯觎她容貌的登徒子行列了,秀眉一蹙,感到十分不愉。 丫巢叉腰而出,仅仅碍于身份上的差距,没有直接开骂:“你是什么人,好生没礼,挡住我家小垩姐的去路……呃,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划才在大堂上替那杀人凶手辩诉的人。” 她倒也伶俐,很快就认出来了。 陈剑比毫无异色:“卞家小垩姐,小生陈剑臣……” 胭脂却不由分说,掩面掉头就走,根本不给陈剑臣说话的机会: 陈剑臣并不气馁,疾步赶上,认真地问:“卞家小垩姐,小生只想问你一句话,昨晚你与凶徒可否面对面过。 这是关键的前提。 关乎男女偷情之事,必定卜是夜晚,光线晦暗,面目无法确切。更何况,胭脂根本没有答应对方的药且求欢之意。由此延伸出来,很可能双方没有照面了胭脂只是凭着绣花鞋而认定了萧寒枫的身份,想当然地认为他是凶手。 然而推测毕竟还是推测,始终需要胭脂点头确定,才好下定论: 胭脂心乱如麻,却是不客话,纸着头继续走: 丫巢见陈剑臣犹自纠缠不休,顾忌大减,叱喝道:“这位公子,如果你还厚颜纠缠我家小垩姐的话,我们就要报官了。” 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有伤风化,这可不是小罪。 陈剑臣突然一喝:“人命关天,请小垩姐三思。” 这一喝,声音极大,周边的行人纷纷侧目而视,胭脂更是心头一颤,呆立当场。 这是个难得的说话的机会,陈剑臣打铁趁热:“小垩姐与寒枫认识,当知寒枫乃是谦谦公子,举止得体,温顺文雅,若非如此,安得小垩姐信物相赠,青丝暗寄?试想他又怎么会暴起杀人?” 其实此案本来就疑窦众多,但许知庐升堂不过一时半煎就作了判决,乍看风风火火,干净利索,实则漏洞百出,说草菅人命也不为过。无奈这就是这个时空的判案程序,往往大人一拍额头,结果就出来了。因此导致的错案冤案不胜枚举,所谓“青天”,只是平民百姓对于上位者的殷切愿望。 陈剑臣的话语无疑击中了胭脂的心扉,她才姿惠丽,并非无脑,顿觉得得对方的话大有道理。 见其脚步放缓,陈剑臣当机立断:“卞家卜姐,如果小生没有猜错的话,所晚你肯定没有与凶徒当面相见过:” 胭脂一怔,不由回想起昨晚的情景:夜静之时,“清寒枫”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翻墙而入,穿过院子,径直摸索来到她闺房外,以指叩窗。当时她已经脱衣睡下,便问是谁。听得他低声回答:“我是萧公子……―……” 声音压得低,颇有些含糊,咕不出采口音。 那时候她惊喜交集,没有想到萧寒枫如此果敢,竟会半夜来与自己私会,还有些不相信,便问:“若是萧郎,可有信物?” “绣花鞋在此。” 待她把穿衣起来,不敢点灯,就把窗户开了一条缝,外面果然递进一只绣花鞋来,正是她白天时赠送给清寒枫的。 胭脂一颗心砰砰跳,念头纷乱后还是礼仪占了上风,就婉拒道:“妾所以念君者,为百年,不为一夕。郎果爱妾,该请冰人来:若言私合,不敢从命。” 就在这时候,外面卞家畜养的家犬发现了“萧寒枫”的踪迹,狂吠而起。胭脂大惊,赶紧把窗户关住。 狗惊起,和女儿比邻而居的卞家员外当即出来察看,后面就发生了凶案。等卞家下人们赶来时,卞家员外已然躺在了血泊之中…… 由此至终,胭脂确实没有见过对方。 只是,见与不见对于胭脂而言并不觉得很重要,重要的是他既然拿着绣花鞋而来,那肯定就是萧寒枫了,却没有想过信物会遗失,出现冒名顶替者的可能性。 想及父亲惨死的情形,她心中哀痛至极,一咬牙,脚步重新加快,再不肯听陈剑臣分说了。 这一下,陈剑臣没有继续追。 “公子,要不要婴宁出手?” “不用了,我另有办法。” 陈剑臣阻止了她,小狐狸频频出手干预,对于她本身不是一件好事,修者主修魂神,修心性,过多的牵涉到凡尘的琐碎杂事中来,对修为会有一定的影响,往玄虚哪方面说,便是牵扯到了太多的“因果”。 因果大如网,束缚不小。 故而,若非不得已,陈剑臣不愿小狐狸过多的出手相助。更何况,他另有法子可以一试呢,总不能次次吃软饭吧。 第两百一十二章:十天 在街上,陈剑臣张罗了一份自觉得拿得出手的礼,拎在手里。 婴宁问:“公子要去拜访顾大人?”陈剑臣微笑道:“婴宁你果然聪慧,一语中的。”他所准备的法子,自离不开顾惜朝的人脉关系,希望藉此打破一个口子,从而翻案重审。 刚来到顾学政的府邸外,就见到一顶轿子从另一个方向过来,两边相遇,轿子停住,下轿的居然是许知府许大人。 陈剑臣有些惊讶,先让到一边。 很快,神sè悒悒的顾惜朝就闻讯迎了出来,先很熟稔地和许知府寒暄一番,随后扫了一眼陈剑臣主仆:“留仙你来了。” “见过两位大人。” 陈剑臣拱手行礼。 顾学政脸sè有所缓和,瞥了一眼陈剑臣手中的礼物,晒然笑道:“留仙你倒很沉得住气。”陈剑臣心思玲珑,当即明白他话中有话~ 本来呢,顾学政和横渠先生两人联名推荐陈剑臣进学国子监,如此恩遇,对于一般读书人而言无异再造,简直就是搭好了龙门让陈剑臣去跳。 如是,陈剑臣自当对他顾学政感恩戴德才对。 孰料书院一别,相隔这么多天,此子不见踪影,甚让顾学政觉得奇怪,心道陈剑臣竟不通人情至斯? 直到现在,才终于见到陈剑臣登门拜访,心里不免几分嘀咕。他倒不是稀罕什么礼物只是觉得陈剑臣在人际关系方面过于生涩,不懂世故,需要好好敲打一番才行。当下给许知府介绍:“梦泽,这就是陈留仙。” 许知府捻须一笑,轻轻一点头却没有说出在大堂上的情形。 入得府邸,分宾主落座,开始用茶。顾惜朝和许梦泽两人高谈阔论,很是融洽的样子,原来他们为同期进士,一向交好,如今难得地再同地为官,便经常互相走动交情不薄。 他们交谈,陈划臣插不进嘴,只得坐在一边喝闷茶。 顾惜朝顺眼一瞥,忽道:“萧寒枫出事了,留仙知道否?” 和聪明人谈话,过于机巧反而会弄巧成拙,既然顾学政主动挑起了话头,陈剑臣更没有回避的必要回答道:“学生正为此事而来。”顾学政早料到他会说什么似的,一摆手:“虽然我和许知府有几分交情,但关乎命案,事态严重,岂是我们所能干预得了的你还是专心读书吧,免做此无用功了。”“大人,学生并非为萧寒枫求情而是来伸冤的。” “伸默” 顾学政眉毛一扬:“你是说萧寒枫是被冤枉的,凶手另有其人?” 一萧寒枫乃是明华书院的生员,作为一州学政,管辖下的学生逞凶杀人,顾惜朝肯定会被牵扯到,禀报朝廷后,少不得会被御史们参一本扣上“管治不力”的帽子。 所以,出了这一件事他心情十分烦闷。觉得自己被安排来江州做学政,真是倒了十八辈子的霉运。却先请许知府过来准备商议些事情。恰好陈剑臣也来了,眼下听他“伸冤”一说,便油然萌生出另外的念头。 心思活泛,但不动声sè,只有意无意地扫了一眼巍然正坐的许知府一要知道定案的是他,陈剑臣当面说伸冤,在某种意义上讲,算是打脸了。 此子果然不怕天高地厚,锐气如芒。 陈剑臣道:“不错。学生觉得此案另有蹊跷。”当下将心中的怀疑,以及一些推测一五一十全部说了出来。 正好当着许知府的面,良机稍纵即逝。 顾学政听完,陷入沉思。其实他本心里也觉得萧寒枫不会杀人,萧寒枫固然长得比一般书生高大些,有力气些,可始终还是一个秀才。 秀才杀人,不通常理。又偷眼观察许知府,见他虽然还坐得很安稳,但脸sè明显发生了变化,有些难看。若是换个场合,只怕其当场就会发飙,指着陈剑臣鼻子大骂“竖子信口开河”了。 片刻之后,顾学政悠然道:“留仙这些话或有道理,只是大都为推断猜测,上不得公堂:一来嘛,萧寒枫遗失绣huā鞋,你们都无法替他作证:二来嘛,昨晚案发之时,萧寒枫又是独自一人在外,同样没了人证……………,。” 萧寒枫说绣huā鞋遗失,无人看见,只能算片面之词,委实做不了证供。 “大人,既然案情有疑窦,有破绽,自当再仔细审查,人命关天,岂能就此囫囵定罪?” 关键时刻,立场必须要坚定。这话虽然是对着顾学政说的,但明显冲着许知府而去。 “一派胡言。” 许知府终于忍不住了,他做知府多年,不知审讯判断过多少案子,一舟以铁口铜牙自诩,眼下被一个少年生员当着面说他判囫囤。脸皮哪里挂得住?之前只是碍于顾学政,以及横渠先生的面子,才忍耐多时。 他昔日曾拜于横渠先生门下,多得教诲~ 前些日子,横渠先生还曾托顾惜朝带了一封书信过来给他,其中专门提及陈剑臣,字里行间的赞赏之意不加掩饰,实在令许知府大感诧异。在他印象里,横渠先生极少如此赞人,更何况对方只是个十八岁的学子? 因此,许知府早就想见一见陈剑臣,只是公务缠身,没有合适的时机。哪想到见面后,对方竟毫不客气地要拆自己的台,指手画脚的,真是不当人子。 顾学政撸着长须,双眼微微闭上:“留仙,你与萧寒枫sī交甚笃,为他说话理所当然。然而此事影响巨大,非你我所能干涉的。”陈剑臣道:“十天,大人只需给学生十天时间,定教此案水落石出。”“呃……” 顾学政一愣神,没有想到陈剑臣会如此果敢,竟敢下此诺言。他哪里来的自信?他是书生,不是捕快,又没有什么广袤的人脉,区区十天时间就能让案情柳暗huā明,水落石出了?又或者,只是年轻人一时冲动的产物,想必后者居多吧,年轻人终究是年轻人,意气用事,怎能成事:“留仙,有些话语不可儿戏,快快收回吧,我和许大人就当没听见。 顾学政突然严肃起来。虽然他也希望萧寒枫是被冤枉的,凶手另有其人,但无论如何,陈剑臣都没有陷身进去的理由,闹将起来,很容易会惹得一身麻烦,脱身不得。 陈剑臣长身而起,毅然道:“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恕学生斗胆,恳请两位大人宽限十天时间。” 他说两位大人,抓主意的当然是许知府。 许知府吃吃冷笑:“留仙,本大人不知你有何凭仗,但审讯之事一律归本府负责,你还是读书去吧。” 其中轻视之意不加掩饰,意思就是说你陈剑臣只适合读书,纸上谈兵。 陈剑臣目光炯炯,毫无退缩:“敢问大人,刚才学生所陈述之疑点,你可认同?” 他所陈述的疑点主要在两责面,第一,胭脂没有亲眼看见凶手样貌:第二:萧寒枫杀人动机值得商榷。 对于第二点,许知府当场给予反驳:“萧寒枫丑事败lù,和卞家员外临时起争执,错手杀人而已,无需考察动机如何。” 陈剑臣追问:“可胭脂未曾亲眼见到凶手相貌乃是不争的事实,仅凭一只绣huā鞋就定案,大人难道不觉得武断了些吗?” 许知府勃然道:“绣huā鞋是物证,胭脂是人证,物证人证俱在,再简单不过。本府不需要你教我办案。哼,如果不是看在横渠先生的面子,岂容你在此大放厥词?”火药味渐浓,顾学政忙起身做和事佬:“梦泽不必动气。”一边朝陈剑臣做了一个眼sè。 陈剑臣心中黯然一叹,觉得自己有时候的想法还是过于单纯天真了,没有绝对的力量,单凭三寸不烂之舌就想扭转局面,实在算是可笑的事情。“秀才遇到兵”和“秀才遇到官”的道理大同小异,当彼此的身份力量相差不成比例,就算说得再多,也是浪费口舌,难以打动对方的思维念头。 同一句话,由不同的人说出来,分量大不相同。如果是顾学政亲口请许知府宽限几天,或者许知府会认真考虑,然后再回答可否。只是以顾学政的身份立场,这样的话他显然不会轻易说出口的。 顾学政宁愿被御史参奏,也不愿轻易介入一宗恶xìng杀人案件中去这是衡量利弊所得出来的最佳选择。 故而,有些话只能陈剑臣自己说出来。 他的话,许知府听在耳朵里,自然被当做成是无知小儿的臆断之词,不予理会。 刹那之间,陈剑臣油然生出一种萧索之意,再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便告辞离开。 他走后,许知府犹自有些恼怒:“惜朝,真搞不懂你和先生为何会推荐此子进国子监,依我看来,不过一愣头青而已。” 顾学政撸须一笑:“前些日子我自己也不懂,不过现在反而有些明白了。” “哦,为何?” “不畏权贵,据理力争,头角峥嵘,好读书,必求甚解。这,正是先生年责时的模样呀。” 许知府眉头一皱:“你言下之意,难道也同意我宽限十天,重审此案,然后再上报朝廷?” 顾学政一摊手:“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呵呵,我相信梦泽你断案如神,是绝不会武断判决,冤枉好人的。” 许知府听出了他的弦外之意,心里不禁腹诽一句:老狐狸!!。 第两百一十三章: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