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谱》全集 作者:刘建良 声明:本书由奇书网( 感谢您在【新奇书网】下载小说,祝您阅读愉快,记住要好好爱护您的眼睛,别让它太累了哦!!! 简介 一部唯一让刘建良先生三易其稿的精心之作! 一部超越《美女江山一锅煮》的惊人构思! 一部尚未刊登已引发无穷猜测与模仿的百万巨著! 岁七月,火伏而金生。奸商吴不赊舒服地躺在自己客栈的门口琢磨怎么坑人骗钱,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走进了客栈,没想到,这两个孩子竟然是含冤而死的当朝忠良之后。在一个老秀才大义凛然的夸奖下,吴不赊的奸商本质和侠义冲动激烈交锋,竟然承诺千里送遗孤…… 风为刃,雷为箭,木为精,天地有奇术,生灭弹指间。 人间世,魔之道,妖之界,人与神对抗,妖与魔争锋。 利可数,武可量,侠无形,心与心搏杀,商与道挣扎。 一个诡秘奇异的江湖之旅霍然展开,一个以逐利为己任的奸商,如何计算衡量人间的恩怨情仇,财帛侠义?当木之精与猫之魄融入体内,他如何面对自己三位一体的奇异体质?他又靠着什么纵横人间,横扫妖界,震慑魔道,藐视天界诸神?神仙有其污,妖魔有其直,奸商逆天地,翻手为云覆手雨。 ――《逆天谱》!一个煌煌百万字的传奇即将上演 第一章 奸商 岁七月,火伏而金生。 东镇奸商吴不赊踱出平安老店的店门,手搭阳棚往西天看了看,又转头往镇子东头的路口看了看,嘿嘿笑了两声,抓起桌上的茶壶“滋溜”喝了一口,在门边躺椅上悠然自得地坐了下来。 吴不赊年纪不大,算起来今年还不到二十,中等个子,圆头圆脸,小眼睛,不能笑,笑起来两眼就只剩一条缝了。偏偏他见人就笑嘻嘻,初见面的人都会觉得这人和气,该是个厚道人,其实这小子骨子里就是一个奸商,说到做生意,整个东镇,没人比他更奸了。 今一早就有个卖泥鳅的,吴不赊说要买,但先要晾干水。卖泥鳅的厚道,照做,吴不赊却又找个借口出门了,快晌午时回来,但晾着的泥鳅没水又晒了太阳,全死了。吴不赊可就变了脸,说死泥鳅没人吃。这话有理,卖泥鳅的心里那个堵啊,只想抱着死泥鳅一起跳河去。吴不赊却又做好人,超低价把死泥鳅全部买下,把卖泥鳅的人感动得眼泪鼻涕齐来。他以为吴不赊吃了大亏,却不知吴不赊转身把泥鳅一剖一炸,金黄透亮。死泥鳅怎么着?油炸了不臭反香,正是下饭的好菜,五文卖出三百文,吴不赊能不笑吗?太得意了。 他刚躺下,远远的,两个小小的身影移了过来。吴不赊先没在意,小屁孩,不理,到两人在店子门前停了下来,吴不赊才斜眼扫了一下。 来者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小女孩高一点点,大约十一二岁年纪,梳着三丫髻,瓜子脸,秀秀气气;小男孩要小一些,大约七八岁的样子,虎头虎脑。两人背上都背着包袱,一脸的灰,好像是行远路的样子。 “吃饭吗?”吴不赊问了一声。 小女孩看向他:“住店。” 小男孩加一句:“要吃饭。”又拉小女孩手,“姐,我饿了。” 小屁孩儿身上刮不下几个钱,但能住店还不错,吴不赊也懒得起身,自有小二招呼。两个小家伙进去,果然就只要了两个便饭,小二应了一声,忽听得小女孩“咦”的一声,叫了起来:“爹爹。”然后便是哭声。 “怎么跑我店子里叫起爹来了。”吴不赊有些奇怪,回头看,只见小女孩带了小男孩离了座,却在神案前叩头,一面叩头还一面哭叫:“爹爹。” 旅馆客栈酒楼之类,一般都在大堂里供着财神爷,吴不赊的平安老店当然也一样,不过这半个月来,神龛前多了个灵位,供的是铁血御史越明心。 东镇属于后凉国,后凉王昏庸无道,信任奸臣,国政把持在以国丈汪士春为首的一班奸臣手中,弄得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一个月前,铁血御史越明心冒死上书,请求后凉王诛国丈汪士春以正朝纲,后凉王不听,反将越明心下狱。越明心当夜就死在狱中,说是自杀,但暗地里有传言其实是给国丈汪士春派人害死的。 消息传出,天下百姓骂声一片。 吴不赊脑子特别灵,别人只是骂,吴不赊却在这一片骂声里看到了商机,脑中一转,就在店里供了越明心灵位。果然,来店中吃饭住宿的旅客一见灵位就激动起来,祭的祭,骂的骂――祭要有酒啊,骂得激动更要有酒菜助兴。吴不赊高兴了,跟着大骂特骂,酒菜大卖特卖,铜钱大进特进,名利双收。恐怕连财神爷都郁闷了,怎么就给一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御史抢了风头呢?可吴不赊不管,灵位一直供着。 此时两个小家伙在神龛前叩头叫爹爹,财神爷肯定不是他们爹,那他们叫的是谁,不言自明。 吴不赊“啊呀”一声跳起来,急步进去,还有点不信,道:“两位少爷小姐,难道竟是越御史后人?” “是。”小女孩点头,拉了弟弟转身向吴不赊拜倒,“越青青、越小虎叩谢店东高义。” “啊呀,快快请起,快快请起。”吴不赊急忙扶姐弟两个起来,激动得全身哆嗦,两眼冒光。铁血御史的后人竟然到了他的店子里,他店子里竟然供有越御史灵位,越御史后人当场拜灵……这事要传出去,那是多大的名声啊!以后这一条路上的旅人,但凡没住过平安老店的,都没脸说到过东镇,那是多少客人,又是多少银子!吴不赊两眼里冒出的全是金光。 请姐弟俩雅间就座,上最好的饭菜。小二、厨子统统乱激动,“扑通”,那是店小二不留神绊着了凳子;“哗啦”,那是厨子打翻了碗碟。通通不管,没事,全砸了明天买新的,吴不赊只咧了嘴傻笑,在一边莫名其妙陪着。却又闻“啪”的一声,吴不赊嘴角抽了两下,继续傻笑。他有个习惯,特别激动而手足无措的时候,喜欢扳指头玩儿,刚才那一声就是扳的响指,不过有些重。 消息传出去,一镇轰动,把平安老店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甚至年过七十的赵老秀才都来了。赵老秀才可不是一般人,虽然十六岁考到六十岁也没中举,但教出的弟子却很有几个当官的,乃是一镇之望。平日路上碰到,赵老秀才从来不拿正眼看吴不赊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所以士农工商,商人身份最低,清高士子当然不肯放下身段与商人结交,何况是名高德邵的赵老秀才。 但这一次,赵老秀才狠狠地赞扬了吴不赊的义举,一个商人,竟然在自己店里供着铁血御史的灵位,这绝不是一般的商人,绝对是商人中的另类,要大力表彰。赵老秀才发誓回去就要写一篇三万字的长文,彰此美德。越青青姐弟俩也跟着谢了一通,把个吴不赊乐的啊,彻底晕菜了,犯下了一个无法原谅的错误。 当时赵老秀才问起姐弟俩为什么到了东镇,越青青答,朝廷把他姐弟俩当犯人家属,限他们在一个月内返回原籍。当赵老秀才得知他们姐弟两个没有其他大人跟随时,表示了严重的担心,乐晕了的吴不赊当即开口,表示愿意送越青青姐弟返乡。平安老店有一辆进货的牛车,明天他亲自挽车相送。于是赵老秀才又狠狠地赞扬了他一番,言道,三万字不够,要写个五万字的,并表态明天会亲来相送。 当时吴不赊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暗里对自己的英明佩服得不得了,千里送遗孤啊,比姐弟俩仅仅到店里打一转,名声那要大多少倍?就算耽搁一个月生意又算什么?百倍的回报啊! 明白过来,是因为第二天早上起行前,送行的赵老秀才的一句话。赵老秀才说:“贤侄高义,必定名传青史,不过老朽担心,国丈汪士春不肯放手,中途只怕会对越御史遗孤不利,所以这一路上,还要请贤侄多多留意。老朽代天下百姓,重重拜托。” 赵老秀才说着,深深作下揖去。他一个读书人,而且是有功名的秀才,给吴不赊这样一个商户作揖,若换做以前,吴不赊会乐得晕过去,但这会儿他却傻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汪士春难道会眼睁睁看着越小虎姐弟回去,长大了再找他报仇?不可能啊,必定会中途下手,斩草除根。京师到东平郡这一带尽是平原,人烟又密集,所以两个小家伙一路走来平平安安,但出了东镇,慢慢的就进入了山区,那些地方山高林密,数十里不见人烟,别说两个小孩子,就杀一百个人,也像裹了狼腹一般,不会有半点消息传出来。 “鸭子是怎么死的,那是笨死的啊!”吴不赊只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二十个嘴巴,什么千里送遗孤,是千里送小命啊!可这会儿赶鸭子上架,已是抽身不得,眼见赵老秀才颤巍巍看着他,老眼里似乎露出疑问,吴不赊忙一抱拳,昂然道:“老先生放心,奸贼不来便罢,若来时,我拼着一条命不要,也要护得忠臣遗孤周全。” “好,好,好!”赵老秀才连声赞叹,亲手敬了吴不赊一杯酒。 一辆牛车,越青青姐弟坐车上,吴不赊当车夫,驾的一声,缓缓出镇,赵老秀才率一干乡老,一直送到镇口。 先前当着众人的面,吴不赊鼓足了气势,昂头挺胸像只红冠子公鸡,这一不见了人,立马像霜打的茄子,莠了。老牛拉慢车,也不要他管,他坐在位子上就是发呆。任他平日自负奸遍宇内无敌手,这一会儿却再无半条奸计出来,无论如何都退身不得,当然,硬要退,把越青青姐弟往车下一赶,转身回镇,也没人能吃了他。可人不吃人,口水沫子淹得死人啊! “阎王爷啊,送货的来了,不要钱,白送。什么?我阳寿没尽,是没尽,可我不想活了行不行啊?我就不活了,就赖你家了,不要我死我偏要死,怎么着吧你?”吴不赊自个儿发狠,咬牙切齿,后面越小虎听到了,以为他在磨牙,扯他衣袖子道:“吴大哥,你在磨牙啊?我娘说,那是肚子里有虫,到前面镇上你找个郎中,抓副打虫药,包你就不磨了。” “哦,原来是有虫啊!”吴不赊点头,“回头一定抓一副吃。不,抓十副,打死这傻虫子。” 行了一日,也有三五十里,倒是风不起浪不惊,找客店宿了,第二日一早起程,慢慢地进了山区。人烟渐少,吴不赊紧张起来,弄得拉车的老牛都神经兮兮,但仍然没事。第三天,人烟越少,不过只要过了十里坡,下山就有个大镇子。过午无事,眼见就要上坡,吴不赊把老牛屁股催两催,十里长坡一阵风,提着的心也慢慢顺了。前面突地人影一闪,跳出三个人来,吴不赊心中猛地一跳:“来了。” 那三个人,最前面一条黑脸大汉,五大三粗,粗壮有力的样子,后面两个熊点儿,一瘦一胖,手中都提了大刀片子。那黑脸大汉舞个刀花,扬声道:“此路是我开,收费发横财,敢说一个不,管杀不管埋。” “只是仨剪径的?”吴不赊心中疑惑,缩着身子不敢动。黑脸大汉三人见他缩成一团,后面车上就两小屁孩儿,也懒得发威了,直通通走过来。胖子把大刀片在吴不赊脖子上一架,黑脸大汉两人就去车上乱翻,越青青搂着越小虎缩在车角,自然也不敢动。 越御史是清官,越家姐弟自然没什么钱,越青青包袱里就几件衣服,越小虎包袱里却是几本书,那是越御史的遗物。瘦子是个好睹之人,没翻到钱却翻到书,“书”与“输”同音啊,便连呸两声:“呸,呸,晦气。”抓起书就要扔。越小虎急了,一把抱住他手:“我爹留给我的,不准扔。” “小崽子,想死啊!”瘦子大刀片一扬,越青青吓一跳,忙抱住越小虎:“小虎,不要动。” 她声音娇嫩,瘦子斜眼去她脸上一瞅,嘿嘿一笑,对黑脸大汉道:“大哥,这妞还有两分姿色呢,卖到窑子里,至少也要二十两。” “嗯。”黑脸大汉点头,“咱哥三不能白跑一趟,这次的酒钱就着落在这小丫头身上了,带走。” “好嘞。”瘦子伸手去扯越青青,“小妞,跟大爷走,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夜夜做新娘,快活得很呢。” “不要。”越青青死命挣扎。 “不许碰我姐姐。”越小虎人小,倒有两分虎气,又踢又打。 吴不赊缩在一边,一直在心里暗拨算盘:“好像真是三个劫道的,要钱不要命,这是规矩,失点财没关系。不过这三毛贼一身土气,乡下土匪,没见过世面,说不定不守规矩,财也要命也要呢?那怎么办?撒腿就跑?回去就说碰上了汪国丈派出的杀手,越家姐弟都遇害了,我是死里逃生?赵老秀才肯定信,最多痛骂奸臣,到成全了我的名声――。” 吴不赊左右没想清楚,不料三劫匪搜不到钱也不要命却要把越青青抓了卖窑子里去,眼见越青青虽然拼命挣扎,究竟人小力弱,给瘦子扯着手臂拖出了车子,哭叫挣扎,清秀的小脸胀得通红,可怜巴巴的眼光正向吴不赊望过来。四目一对,吴不赊脑子里突然就昏了一下。 什么叫昏了一下呢?要承认,吴不赊已经足够精明,足够卑鄙,足够无耻,脸皮也足够厚了,反正平安老店厨下的大菜锅也不敢和他比厚度,但吴不赊有一个无法克服的毛病,偶尔会黑血上头,冲动,不理智。这是年轻人固有的幼稚病,他自己也知道,也下决心要改,但每每事到临头,却又忘了。 这一回又是这样,头一胀脑一昏,幼稚病犯了,忽地一指:“有老虎。” 他幼稚,那胖子却是个傻胖子,竟还信了真,吓一大跳:“哪里?”扭头乱看。 吴不赊随身带了一把短匕,逮着这机会,反手抽出,猛地和身往胖子身上一扑,叫道:“在那边。”他左手搂着胖子脖子,右手短匕正对着胖子心脏,借着扑下的势头,一刀捅了进去,直没至柄。 胖子“啊”的一声叫,踉跄后退,吴不赊左手始终死死搂着他,随着他的身子往黑脸大汉靠去。黑脸大汉和瘦子也给吴不赊那一声吓住了,原来早几年这十里坡确有一头老虎,这两年虽说不见了,但虎名在外,所以三贼都信了吴不赊。黑脸大汉和瘦子正往四周乱看,吴不赊带着胖子撞到了黑脸大汉身上,抽出短匕,一刀捅进了黑脸大汉的心窝里。 黑脸大汉吃痛,“啊”的一声狂叫,看清是吴不赊捣鬼,顿时死不甘心,急怒上头,手一扬,举起大刀就要劈下来。他这临死一刀,真若砍中了,吴不赊便只好和阎王爷做生意去了。 吴不赊当然不会那么傻,一刀刺入,他身子一矮,就势抽刀,然后从黑脸大汉肋下钻了过去。瘦子先前在车边拖人,在黑脸大汉前面,是斜对着黑脸大汉的,黑脸大汉这一叫,他便回过头。因为是斜着身子,他没看到黑脸大汉胸前射出的污血,不知老大中了刀,还以为是看到了老虎,猛吃一惊,退一步,眼睛顺着黑脸大汉面对的方向去看,全没注意从黑脸大汉肋下钻出来的吴不赊。 他迷糊,吴不赊可不客气,矮着身也不直腰,一扑,一刀就从瘦子胯下捅了进去,再势一滚,远远滚了开去。为啥?怕瘦子临死给他一刀啊! 胖子早没了气,黑脸大汉还有三分气,瘦子倒是气足,长声惨叫,但再追杀吴不赊是不能了。黑脸大汉后倒,瘦子前栽,盗兄匪弟,死了还抱团,颇有义气的样子。 吴不赊先前血上头,真杀了人,可就全身发抖,软坐在地,人仿佛抽干了,再无半丝力气。 越青青姐弟也吓坏了,越青青抱着弟弟缩在车角,不敢看地上的死尸。倒是越小虎胆大些,老半天不闻劫匪出声,从越青青怀里探出头来一看,顿时大叫:“吴大哥,他们都死了,都给你杀死了!你真了不起!” 吴不赊歇了一会儿,有了点力气,先前还不敢应声,确信三贼死透了,这才站起来,心中可又噼里啪啦拨开了算盘珠子。他先前缩成一团,形象太差,要解释两句啊!拍拍手道:“这有什么,三个小毛贼而已。本来我也不想杀人的,如果只是要钱,给他们拿几个也算了,大家都是辛苦人嘛,可他们居然存心不良,想卖良为娼,这就过分了。老虎不发威,他当我病猫,哼哼。”刚开口声音还有些颤,到这哼哼两句,已是气势十足,立刻换来越小虎的满脸崇拜之色。 “多谢吴大哥救命之恩。”越青青致谢。 “小事一桩,不用客气。”吴不赊嘴里谦虚心里发飘,越小虎还满口崇敬地追问神功绝技,他便又谦虚一通。谦虚到后来,吴不赊几乎要飘起来了,反正上牛车是飘上去的。其实最镇定的是老黄牛,不管你哭哭叫叫打生打死,它自顾吃草,老牛吃嫩草,那叫一个爽。吴不赊却要开路了,大声喝叱,一迭声的“驾驾驾”。老宾主了,吴不赊是什么人,老牛最清楚,就看不得那小人得志的嘴脸,驾什么驾。牛眼一翻白,巨鄙视他。 下山到了镇子里,吴不赊本来想要报官,千里送遗孤,路遇山贼,为护遗孤奋身搏杀,这事传出去,“吴不赊”这三个字可就名满天下了。不过吴不赊在心里把算盘反复拨了两遍,还是算了,名声传出去了,汪奸的人也引来了。名声诚可贵,小命价更高,还是闷声大发财吧。 光抱着脑袋还保不了命,还得另有手段。找店子住下后,吴不赊让越青青姐弟不要出来,自己到镇里走了一圈,找了家铁匠铺,想要买把弩。世道不太平,匪多贼多,加上又是山区,铁匠辅里一般都有兵器卖,这不稀奇。让吴不赊喜出望外的是,铁匠铺里居然有一把现成的手弩,小小巧巧,可安三支无尾铁箭。 手弩比大弩方便得多,不过威力没有大弩强,一般没现货,要临时定做,那可不是三五天的事,吴不赊居然瞎猫碰上了死耗子,当即花高价买了下来。 铁匠铺出来,他又碰上个捉蛇的,提着一条五步倒,要到药材铺子里去卖。吴不赊又起个念头,把蛇也买下来带回店里。到自己房中,他捉了蛇头,把铁匠配给他的六支无尾箭逐一送到蛇嘴里。那蛇好端端的出来逮只老鼠吃却给人捉了,正自郁闷,便逮谁咬谁,送到嘴里的就是一口,咬住了拼命地放毒,全不知道正中了吴不赊的诡计。 吴不赊把六个箭头全染得蓝汪汪的,小心翼翼地用双层油纸包了,再用细绳子密密扎好,这样放入革囊,既不会不小心划着手让自己中毒,而箭射出时,强劲的箭头自能穿破油纸,也不会减低毒性。弄完后,吴不赊叫来店小二,让做一锅蛇肉羹,那蛇卖力地工作了半天,还以为能饶它一命,结果蛇毒尽,蛇肉烹,郁闷得没等进锅就一命呜呼了。 第二天继续上路,吴不赊杀过了人试过了手,信心暴增,再加上有手弩毒箭,更是胆壮,连老牛也似乎受了感染,脚步轻快了许多,一晌就赶出了十来里地。越青青老家在阳城,约有八百多里,吴不赊算了一下,要是照这个速度,一个月左右就能打个来回。 “对付两个小屁孩,汪奸该不会派什么高手,昨天三条大汉给我三刀斩了,汪奸派出的低手难道比三贼加起来还强?就算强个一分半分,我有毒箭手弩呢,扮猪吃虎,不信就射不死他。而且汪奸要斩草除根的话也只是猜测,说不定人家宰相肚里能撑船,根本就没把两个小屁孩放眼里呢?低手都不屑派,就没有手,那可太爽了,一个月后回来,吴不赊名满天下,平安老店要扩张了,店面至少再增大一倍,不,两倍,可就发财了,哈哈。” 吴不赊正做美梦,突然见前面大松树底下好像坐着个人。没错,是个人,一个老道,搞不清六十岁还是七十岁,极瘦,估计个把月没捞着香火钱了,脸上不见一丝肉,骨头都快要从皮子上戳出来了,闭眼坐在那里,可能饿昏了头,也不知有气没气。 吴不赊这会儿心情好,包里带有干粮,想:“这老道,可怜见的,施舍他个馒头吧,说不定就救了老道一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一个馒头七级浮屠,太划得来了。” 车到近前,吴不赊刚要开口,那老道突然睁开眼睛,那眼光亮得就像划过两道闪电,刺得他身子一缩,到嘴边的话全吞了下去,心中怦怦狂跳:“妖道。”想反手去抓手弩,那手却好像不听指挥了。 还好,老道并没有暴起发难,只是看了一眼,又闭上了眼睛。老牛也镇静,迈着轻快的牛步,很快就越过老道,渐行渐远,吴不赊一颗心才慢慢爬回到腔子里,心下嘀咕:“那老道绝不是一般的老道,莫非是汪奸派来的?这样的高手出来杀两个小屁孩,太丢人了吧!而且他为什么不动手呢?” 吴不赊也想不清楚,但这会儿手能动了,他先把手弩端手里,箭是早已上好的。牛车慢慢而行,慢慢的看不见老道了。难道真不是冲着越家姐弟来的?吴不赊这个念头才兴起,心中猛地一跳,在前面一棵树下,他又看见了那老道。那张脸,像十二月里风干了的腊肉,绝对不会认错。 “妖道会飞。”吴不赊的心像发春的兔子,死命地往嗓子眼蹦,“先前可能没认准人,这会儿是真的要动手了。妖道能飞,会妖法,手弩威力太小,明里放箭绝对射不到他。这下死了,死定了。” 不知死活的老牛拉着牛车英勇向前,吴不赊恨不得一刀从牛屁股里捅进去。这么近的距离,妖道又是能飞会妖法的妖道,就算他舍下面子跳下车转身就跑,妖道也绝不会放过他。难道会留他一个活口去宣扬汪奸杀人灭口的事?不可能,妖道铁定先灭了他的口。 但奇怪的是,妖道却没动手。难道给老牛英勇无畏的气势镇住了?吴不赊心下打鼓,反复思量,突地想到一句话:“猫戏老鼠。” “这妖道是要吓破了我们的胆,他才动手,一定是这样。”吴不赊心中思量着,害怕中又有些恼火,光棍打九九不打加一,要命拿去就是,这么逗着人玩,什么意思啊? “伸头一刀,缩头也只是一刀,老子拼了。”吴不赊暗暗咬牙,脑中一转,已有主意,回头看妖道已在十余丈外闭眼坐着,转头凑到越小虎耳边道:“你们不要开口,听我说,路边坐的那个妖道是国丈汪士春派来的,我们用计杀了他。” 越家姐弟也看到了妖道,听说是汪士春派来的,姐弟俩脸色大变,但听说要用计杀贼,越小虎眼里立时放起光来,连连点头,倒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越青青的眼光却要复杂得多,即畏惧,又感激,还有几分疑惑。 吴不赊道:“小虎,你躺下,我用席子盖上你,你要一动不动。”越小虎莫名其妙,却听话地点了点头,果然一头就躺下了。车上有一床席子,晚上吴不赊打地铺用的,他盖在越小虎身上,再把衣包解开撒两件衣服堆上去。越小虎身子小,再有衣服掩饰,乍眼看上去,看不出席子底下有个人。 吴不赊又对越青青道:“你配合一下,我一叫,你也叫,就叫‘小虎,小虎怎么不见了啊’,这样的话,明白吗?”越青青也点点头。 两姐弟做好准备,吴不赊回头看,离着老道已有二十来丈,于是手按了按胸,猛地大叫:“咦,小虎哪去了?小虎?” 听得他叫,越青青也叫了起来:“小虎,小虎,怎么小虎不见了啊!” 一开口,吴不赊就勒住了牛车,跳下车,转身装做往车棚里看,手弩藏在背后,全部心神都放在妖道身上。只见眼角余光一闪,老道突地就出现在车上,速度之快,便如疾风刮过。 吴不赊吓得退了一步,老道的妖法还远在他想象之外,他几乎就要转身而逃了。如此妖法,他哪里还有信心。但老道蹲在车上往车里看,背心正对着吴不赊,近在咫尺,这么好的机会,如何能不搏一下?吴不赊胆气倏起,猛地扬手,几乎是贴着老道的背心扣动了板机。机括一响,老道闷哼一声,身子往前一蹿,倏地不见,只在车棚后尾厢上留下一个大洞。 手指一扣动扳机,吴不赊立即松手下蹲钻进了牛车底下,再一滚,滚到了路边,结果妖道并没有追杀他,耳听得越小虎欢呼出声:“妖道逃走了,妖道逃走了。” 吴不赊大喜,一步上车,先叫一声“驾”,催动老牛,再俯身捡起手弩,一面狂催老牛,一面装弩。这一路狂奔,直奔出了四五里地,看到了前面的一个小村子,吴不赊才缓下来。老牛奔得气喘吁吁,赶车的吴不赊也是气喘吁吁,兄弟俩大眼瞪小眼。吴不赊一脸兴奋,老牛却是莫名其妙,眼光里大有鄙视之色:知道你是奸商,也用不着这么奸啊,这不是压榨牛力吗? 不能怪吴不赊兴奋,他这一条计策,其实颇为冒险,以老道的眼力,又有妖法,就算刚才他没睁眼,十有八九也知道越小虎在车上,仅仅离得二十丈远便说越小虎突然不见了,妖道怎么可能相信,但生意场上,风险与机遇并存,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也要试一下。吴不赊赌的就是妖道心中万一的疑惑,只要妖道有一丝丝的信心不足,就能成功,而他真就成功了。虽然一扣扳机他就开逃,但还是亲眼看到三支铁箭全都射进了妖道后心。三支铁箭在这么近的距离内射入后心,箭头上还带了蛇毒,哪怕妖道妖法通天,也是必死无疑。昨天只杀了三个毛贼,今天干掉的可是会飞的妖道,太有成就感了,他能不兴奋吗? “哈哈,哈哈哈,滴哒,滴哒哒,呼呀嘿呀哈――”吴不赊手舞足蹈,哼起了怪腔,越小虎听得有趣,道:“吴大哥,你这哼的什么啊?” 吴不赊哼的其实什么也不是,就是大脑抽疯出怪腔,每每算计得手,坑人成功,就会来这么一出。听得越小虎问,他摆个架子,道:“这叫打花调,好听吧,好听跟我学。”于是越小虎也跟着一路滴滴哒,哈哈哈,嘿呀嘿呀,听得老牛全身发痒,冲着路边的母猪哞的一声,弄得那母猪大费思量:牛哥哥难道爱上俺了?这个……这个…… 在村子里打了尖,再又上路。走出十余里,始终不见妖道现身,估计死在哪个乱葬岗子了,吴不赊心中打算盘:“妖道这样的高手,汪奸绝不可能派两个出来,这一次的生意,本来是赶鸭子上架,结果鸭子上架变凤凰,看来真是赚大发了。” 说来也怪,吴不赊平日打算盘,九拨十响,从不落空,但今日一拨算盘,就出妖怪,只听一声怪响,黑影一闪,一股风直扑过来。吴不赊大吃一惊,还好,他虽然算定妖道必死无疑,但总是多留了一分心,本能地往车座底下一栽,再一滚,从车厢底下滚了出去。身子一停,他急回头看,只见两个黑衣汉子,都是三四十岁年纪,一前一后堵住了牛车。 扑击吴不赊的是前面的执刀汉子,一击不中,“咦”了一声,望向吴不赊,显然不服气,想要再追杀他。后面的执剑汉子道:“先料理正主儿。”说着一挥手打在车棚上,车棚远远飞出。越青青“啊”的一声惊叫,紧紧地抱住了越小虎,越小虎却担心吴不赊,喊:“吴大哥。” 执刀汉子放弃追杀吴不赊的打算,往车上看,道:“小崽子一刀杀了,小妞长得不错,咱哥俩先玩玩。”手一伸,抓着越青青手臂把她拖开,扬手一刀就照越小虎脑袋砍去。越青青虽然死命挣扎,却像虎嘴中的绵羊,莫想挣得分毫,只能骇声尖叫:“小虎!” 吴不赊这会儿刚站稳身子,但他站稳了也没用,因为手弩挂在车座板上,没拿在手里。赤手空拳往上冲?他知道自己是什么菜,豆伢菜是不能和黄瓜扳腕子的,心中低叫:“小虎,青青,不是我吴不赊不顾你们,我也实在是尽力了,谁想到奸贼会派这么多高手来杀你们呢?” 吴不赊脑中转着念头,转身就要往林子里钻,救不了越家姐弟,那就尽量保住自己的命吧。他刚要转身,眼角忽然有人影一闪,随即便闻得“叮叮铛铛”一阵响,眼前刀光剑影,完全看不清人。 打斗忽停,吴不赊这才看清,一时却是又惊又疑。中了他毒箭的妖道竟然没死,这时就站在车前,却是横挡在越青青姐弟前面,手中一把松纹古剑,横在胸前。 越青青不知是妖道从执刀汉子手中救出的还是自己挣脱的,跑回车上又抱住了越小虎,姐弟两个缩在车子一角,惊恐地往这边看。越小虎一眼看到了吴不赊,眼光还惊喜地亮了一下。 两条黑衣汉子并肩站在一起,离车子有十余步,各执刀剑,紧张地盯着妖道,执剑汉子惊叫一声:“飘风子?” “飘风子?”吴不赊心中猛地一跳。 车、船、店、脚、牙,这五类地方,消息最为灵通,吴不赊是开店的,南来北往的消息,自然知道得多,江湖典故,仙道魔妖中的成名人物,也是耳熟能详。 飘风子,仙道高人,传说早在数十年前,天庭便已在地仙榜中列下他的名字。他乃追风门的掌门人,不过追风门规矩古怪,每代只传一名弟子,飘风子掌的其实就是自己一个人的门,虽然人单势孤,但追风门在江湖上却是大名鼎鼎,因风成道,独门的摄风术在江湖上自成一派,任何人不敢小觑。 “他是飘风子?那岂不大错特错了?”飘风子乃是正道中人,绝不可能是汪士春派出来杀越家姐弟的,看现在的情形也正是这样,吴不赊一时间目瞪口呆。 “正是贫道,识相的自己滚吧。”飘风子哼了一声,冷眼斜视,显然没将这两名汉子看在眼里。 两名黑衣汉子对视一眼,执剑汉子抱拳道:“华氏双雄,华龙华虎见过飘风真人,既是飘风真人出手,我兄弟俩这点小小把式,自然不敢出来现丑,告辞。”两人说着转身就走。 “这就吓走了?”吴不赊狂喜,还真是人的名树的影啊。这华氏双雄他好像也听说过,名头当然远不如飘风子响亮,大鱼吃小鱼,大名吓小名,这真是管用。 “飘风子绝不是来杀越家姐弟的,而是来保护他们的,可我却射了他三箭,而且还是毒箭,这下可怎么好?”吴不赊一时有些抓狂了。 手足无措之际,华氏双雄替他解了围。两兄弟走出数步,忽地齐齐扬手,各往天上抛出一物,却是两个葫芦。两个葫芦里各射出一道黑气,黑气中各有一条蜈蚣,长约尺余,色为赤红,在黑气中张牙舞爪,嘴中嘶嘶做声。 华氏双雄同时转身,各捏一诀,向飘风子一指,齐喝一声:“疾”。两条蜈蚣立时恶狠狠地向飘风子扑过去,华氏双雄同时扑上,左刀右剑,夹攻飘风子。 第二章 摄风术 “小小妖物,也敢来老道眼前现宝?”飘风子冷哼一声,手中古剑一划,剑气激荡。两条蜈蚣对飘风子的剑气似乎颇为畏惧,与剑气一接,立刻斜飞开去,绕一圈再又左右扑上。这时华氏双雄也到了,刀剑相交,又是“叮叮当当”密如暴雨般的一阵响。 先前的打斗吴不赊看不清,这回却看清了,因为飘风子死挡在越家姐弟身前,只在车前左右移动,他看得清清楚楚。飘风子古剑展开,以牛车为中心的数丈方圆内,尽是剑尖,华氏双雄加两条蜈蚣,四面围攻,却是攻不进去。 攻不进去不稀奇,飘风子可是地仙一流的人物,玄功高绝,乃是一流高手,华氏双雄不过是二三流人物而已,敢去老虎嘴边拨毛,已经很让吴不赊佩服了。吴不赊想不清的,是飘风子为什么这么有耐心。和这样的小人物打斗有什么意思,两下解决了岂不痛快? 他这么想,其实是想一饱眼福。华氏双雄加两条蜈蚣,战力不弱,飘风子以少打多,剑法再精妙,想三两招解决华氏兄弟也是不可能的,剑法既然做不到,还有什么可以帮忙?华氏兄弟可以借法宝帮手,飘风子肯定也有法宝,虽然吴不赊听说功力越高的人就越不屑于用法宝,说什么有失身份,那样的谬论吴不赊是嗤之以鼻的。可惜他没法宝,他若有什么法宝,一定大用特用。身份?赢了就有身份,死人就没身份。 当然,他不顾身份,飘风子或许要顾身份。没关系,法宝不用,可以用道术啊!道术比法宝更好看,江湖传言,追风门因风成道,专研摄风之术,摄风、御风、聚风、凝风、破风,把风玩得神乎其神,呼风唤雨,拔树倒屋。其中最厉害的有风雷箭,摄风如放雷;更有什么风雷劫火,威力无穷。对付华氏双雄这样的小人物,呼风唤雨就不必,但凝风为刀,一记风刀把华氏双雄斩为两断;或者聚风化龙,来条风龙把华氏双雄抓上半空再摔下来,那就太好看了。 吴不赊开着这平安老店,各种各样的道术传说都把耳朵听出了茧子,却没见过一次,好不容易见个会道术的飘风子,偏偏只用宝剑。只是先前他射了飘风子三箭,现在不好意思开口,否则他一定要叫起来:用道术!放法宝!两个都上最好! 华氏兄弟似乎急了,华虎舞个刀花,忽地直扑进去,却“啊”地惨叫一声,飞跌出来。左臂上血花飞溅,已是挨了一剑。华龙吃了一惊,后退一步,横剑挡在华虎身前,道:“没事吧?”华虎咬牙道:“老不死的,没事。” 华龙看他一眼,道:“不要轻敌冒进,老牛鼻子受了伤,功力大减,只要缠着他,百招内,必能要了他的老命。” “好。”华虎暴叫一声,挥刀又上。华龙从侧面夹攻,一刀一剑两蜈蚣,把飘风子围得死死的。 吴不赊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以华氏双雄这样的小人物敢挑战飘风子这样的一流高手,飘风子为什么又不用道术痛痛快快结束战斗,原来飘风子受了伤,功力大减。吴不赊虽然没练过玄功,但他也知道,施用道术是非常耗费功力的,飘风子之所以不用道术,显然是受伤后功力大减,没办法再用那些厉害的道术了。而飘风子受伤的原因他也想明白了,铁定是拜他那三箭所赐,飘风子虽是一流高手,但三箭入体还带了毒,能保着性命就非常了不起了,绝不可能一点伤没有。 想明白这些,吴不赊老脸一时红一时白,变来变去,像个唱大戏的,不过吴不赊练有厚脸皮神功,虽然愧疚,但脑子里压根没有要去跳河这样的想法,他只是不解:“功力大减不能用道术,那就用法宝啊!难道这会儿还要死撑面子活受罪?” 华氏双雄久攻不入,华龙动起了脑子,嘴里呼哨一声,听到哨声,围攻飘风子的两条蜈蚣突地转了方向,竟然张牙舞爪向车中的越青青姐弟扑过去。 “卑鄙。”吴不赊怒骂出声,这会儿他好像忘了,他一直是以卑鄙为荣,不以卑鄙为耻的。 “孽畜找死。”飘风子一声厉叱,左手往腰间一个皮囊中一探,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白玉盒子,盒子打开,一条白光射了出来。吴不赊心中怦怦直跳:“终于要放法宝了!” 他凝目细看,却是大失所望,那白光乃是一只小小的玉蝉,约有拇指大小。蝉这东西,吴不赊小时候捉得太多了,前面没牙齿,后面没毒针,爪子也不锋利,难怪飘风子一直不放出来,这玩意儿放出来也没用啊,难道送给蜈蚣做点心? 叫吴不赊大跌眼镜的是,那玉蝉飞了一圈,忽地向一条蜈蚣扑过去,速度迅快绝伦,白光一闪,竟到了那蜈蚣的头顶,爪子死死地扣住那蜈蚣的脑袋,在蜈蚣头顶上吸起毒来。那蜈蚣吃痛,蜷起身子在空中翻滚,嘴中更嘶嘶痛叫,巨大的毒钳左右乱舞。但玉蝉伏在它头顶,它的毒钳无用武之地,挣扎一会儿,便撑不住了,跌落地面,在地下像跳虾一样翻滚蹦跳。任它跳也好翻也好滚也好,那玉蝉稳坐钓鱼台,就是死咬着它的脑袋不放。 “原来这小小蝉儿还有这般本事。”吴不赊在一边看得又惊又喜。 华氏双雄却是又惊又怒,先前两人和飘风子对了几招,发现飘风子中气不足,功力大减,先还有些不信,后来华龙眼尖,看到飘风子印堂中一团暗青,有明显的中毒之相,两兄弟这才冒险缠斗,不但想要完成任务,还想要杀了飘风子,搏一个大大的名头。没成想飘风子虽然功力大减无力施展道术,剑法却是精妙老练,放出的小小蝉儿也这般厉害,反折了一条蜈蚣。 那蜈蚣是华虎的,他痛怒之下暴吼如雷,挥刀猛攻。华龙脑子灵光,知道飘风子追风剑的厉害,自己兄弟想在招数上占便宜,绝无可能。他眼光在玉蝉身上一扫,生出个主意,呼哨一声,他那条蜈蚣在空中猛地转向,疾射向地下跳动的那条蜈蚣,双钳猛伸,一下子夹住了那条蜈蚣的脑袋。飘风子的玉蝉叮在那蜈蚣头顶,躲闪不及,顿时被拦腰夹住,身上吃痛,哀声鸣叫起来。 这玉蝉名为济世金蝉,最擅拨毒,是飘风子行走江湖济世救人的至宝,是他最爱之物。他中了吴不赊的三支毒箭,便是以济世金蝉拨出了大部份毒液,才能保得性命。这时眼见金蝉受伤,飘风子大是痛惜,口中厉叱一声,古剑一荡,将华氏双雄一刀一剑尽数荡开,身子一纵,倏地到了那蜈蚣前面,手腕一振,一剑将夹住济世金蝉的蜈蚣斩为两断。那蜈蚣毒钳松开,济世金蝉摇摇晃晃地飞进飘风子的玉盒中。 飘风子自以为一剑将华氏兄弟逼到了外门,却不知一切都落在华龙算计中,华龙知道济世金蝉是飘风子的爱物,通体雪白,他一见济世金蝉肚子上有一截黑色,就知道济世金蝉必是刚给飘风子拔毒不久,肚中毒液还未消化,行动不便。所以华龙就冒险一试,让蜈蚣去攻击济世金蝉,本来济世金蝉是毒物的克星,蜈蚣去攻击它,只是自己送死,结果济世金蝉刚刚吸饱了毒,然后又吸了华虎蜈蚣的毒,更是胀得肚子滚圆,行动不便,躲避不开。 华龙一见济世金蝉被蜈蚣夹到,就知道计策成功了,果然,飘风子一剑荡开他们,便去救金蝉,而早有准备的华龙装做退开,其实却是暗中蓄力,飘风子一剑斩上蜈蚣,伸手收金蝉之际,华龙闪电般扑出,一剑刺向飘风子后心。 飘风子正在收蝉,闪避不及,百忙中身子微偏,避开后心要害,但华龙长剑仍是透体而过。不过华龙一丝狞笑刚从嘴边泛起,飘风子的古剑已从肋下穿出,如毒蛇吐芯,把华龙一剑刺了个透心凉。 “大哥。”华虎一声狂叫,一个箭步上前,照着飘风子脑袋一刀劈下。飘风子身子堪堪转过来,手中剑一挑,挑得华龙整个身子直飞起来,正挡在身前。华虎这一刀猛恶,竟将华龙的尸身一劈两半。 没劈着飘风子,反劈开了大哥尸体,华虎一呆,飘风子右手剑还挑着半片尸体,左手却收了玉盒,一抖,一道银光射出,从华虎喉头射入,后颈穿出。却是一根细细的长约半尺的银针,正是飘风子闻名当世的追风针。 风云变幻,眨眼间,飘风子剑挑针射,劈蜈蚣刺华龙射华虎,华氏双雄成了华氏双尸。飘风子自己也成了个血人,华龙的那柄剑还穿在他身上,剑头滴血,恐怖至极,吴不赊直看得目眩神驰,呆立当场。 飘风子站稳身子,探手从怀中取一根银针,扎在剑伤附近,血竟然不流了。他又从腰间的皮囊中取一个玉瓶,倒出一粒红丸服下,然后盘膝坐下,微微闭目。过了片刻,他睁开眼睛,望着车中的越青青姐弟道:“你们就是越御史的一对遗孤吧?越青青,越小虎,是不是?” “是。”越青青点头,牵了越小虎下车,跪倒叩头,“越青青,越小虎,多谢仙长救命之恩。” “起来吧。”飘风子伸手虚扶,看着越小虎道,“你爹爹铁血钢骨,骂贼而死,忠义千秋。小虎,你长大后要向你爹爹学习。” “是。”越小虎重重地点头,“多谢仙长教诲,小虎记住了。” “好。”飘风子脸露微笑,转头看向一边发傻的吴不赊,道,“你叫吴不赊,是不是?你过来。” 吴不赊又惊又喜又还有些怕,挪步过去,道:“仙长,对不起,我――” “不必说了。”飘风子微微摇头,“我从东镇追下来,听说了你的名字。千里送遗孤,这是义;你不会武功,却敢偷袭贫道,这是勇,虽然有些孟浪,但不怪你。” “实在是我有眼无珠,不识――”吴不赊见飘风子竟然不怪他,还大大赞扬他,惊喜交集,还想表白两句,飘风子再次打断了他:“说了不怪你,但有重任交给你。国丈汪士春可能还派了杀手截杀越家姐弟,这后面一段护送的重任,你必须担起来。” “还有杀手?杀手是烂萝卜,不要钱啊?”吴不赊心中一颤,脸上却不露出来,用力点头,“仙长放心,除非我死了,否则绝不叫汪奸的人碰越家姐弟一根寒毛。” “我信得过你。”飘风子点头道,“但你的功夫太差,你可愿拜我为师。” 吴不赊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愣了一下,才“扑通”跪下,喜道:“愿意!弟子吴不赊给师父叩头了!”狂喜之下,一个脑袋就像捣蒜的杵,在地下不停地叩。 “好了好了。”飘风子倒笑了,让他起来,看着他眼睛道,“我正式收你为追风门第四十八代弟子,但为师已经没时间慢慢教你功夫了,而你要护送越家姐弟,又必须得有一点功力才行,所以为师只能用一种霸道的方法,以金针渡劫之术,强行打通你的小周天。这种方法逆天而行,劫中求生,至少会让你短十年阳寿,你可愿意?” 所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吴不赊虽然没学过功夫,但各种传闻还是听了一箩筐的,知道小周天是由凡到仙的最大一个关卡,惟有打通小周天,才能练出灵力,才能使用道术,打不通小周天,任你苦练三百年,蛮力打死牛,也永远不能运用道术,永远不能得道成仙。 十年阳寿,那算什么?吴不赊脑子里刹那打了一通算盘,假如他阳寿是一百岁,减十年就是九十岁,他老爹不到五十岁就死了,别说减十年,就是减三十年,也比他老爹活得长啊!这算盘怎么打怎么合算,吴不赊脑袋狂点:“我愿意,别说减十年阳寿,便是减三十年阳寿,我也愿意。” 吴不赊脑子里噼里啪啦的算盘珠子声飘风子是听不到的,见他应得爽快,还以为他是一腔忠义,心中欣慰,想:“这徒儿体质一般,年纪太大,但性情为人却是上佳。我择徒二十年不得,最终选了他,看来冥冥中自有天意。” 飘风子只在东镇停了一下,听到吴不赊千里送遗孤的议论便追了下来,如果他在东镇多停留两天,了解一下吴不赊平日里的行事手段――蚊子腿上削肉,菩萨脸上刮金,骨头缝里榨油――他就会知道,他这个天择的徒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盘膝坐好,然后服了这粒丹药。”飘风子从皮囊里取一个玉瓶,倒出一粒龙眼大小的红色药丸,递给吴不赊。 吴不赊接过,触手微凉,一股奇异的香气透鼻而来,沁人心脾,心中狂喜:“仙丹啊,服了我就可以成仙了。” 不料药到嘴边,飘风子的一句话却吓他一跟斗:“此药为聚风丹,服下后,你会死过去。” 不是成仙,是变鬼?吴不赊魂飞魄散,呆呆地看着飘风子:“师父――” 飘风子看着吴不赊的眼睛,一脸严肃:“魂飞魄散之际,一点阴灵将去未去,这时你需以至诚之心,抱一个念头:回来,不能死,如果你死了,就没人护送越御史遗孤了。只要你抱着这个念头,阴灵就终会还窍,为师再以金针渡劫之术,渡你复活。” “难道服仙丹都是先死后活?”吴不赊不明白,虽然飘风子一脸严肃,让他有些不敢开口,但不问明白怎么都不甘心。做生意,不明白对手的底线,如何敢下本钱? “这不是什么仙丹。”飘风子摇头道,“本门聚风丹,是增长功力的一种辅助药物,本来至少要练功十年,打下了深厚的底子,才可以在师门长辈护持下,以此丹强行助力,冲关开窍。拨苗助长,其实害多于利,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何况你连种子都没下,苗都没有。若平常时日,师父是绝不会给你服聚风丹的,但现在是没有办法,不过你放心,只要你抱着一点诚心,再借师父的金针渡劫之术,必能一气冲关,回阴转阳。你明白了?” 吴不赊不傻,飘风子说得这么清楚,他当然明白了。什么仙丹,根本就是刀斧,生生劈开他的经络,让他死上一回,只剩最后一口气,飘风子再以什么金针渡劫之术救他回来。可万一救不回来呢? 这生意风险太大,吴不赊犹豫起来:“可是,师父――” 话没说完,飘风子忽地咳嗽一声,一口血喷了出来。他又取出一根银针插在身上,微微凝气,忽地睁眼,厉声道:“抱元守一,至诚感天,记住了。”手一挥,一股劲风送出,托着吴不赊手中的聚风丹送进他嘴里。吴不赊猝不及防,傻呆之际,一股风早把那丹吹入他肚里。 吴不赊魂魄齐飞,“啊呀”一声跳起来,脚未站稳,只觉腹中一热,恍似点着了一把火,火苗腾然扩散,只是一眨眼,已通身烧了开去。吴不赊感觉,自己就是一块干柴,从里到外,轰隆隆地烧了起来,四肢百骸,五脏六腑,无一处不着火,那种灼痛,无可形容。吴不赊“啊”的一声惨叫,一跤跌翻在地,乱滚乱翻。那情形,生似一只丢进油锅里的大虾在垂死挣扎。 越青青姐弟在一边看着,齐声惊呼。 飘风子猛地站了起来,揪着吴不赊的头发提起来,闪电般连点他数处穴道,再往地下一压,吴不赊双脚立成盘坐之势,腰板挺得笔直。飘风子又把他双手拢到腹前成迭掌之形,反手一针插入他胸前膻中穴。 吴不赊盘膝趺坐,身板笔挺,比庙里的菩萨坐得还端正,但全身的肌肉却在不绝地颤抖,通体泛红,全身热气腾腾。 阴灵离体,必走神窍,飘风子两眼精光四射,专注地盯着吴不赊的眉心。他也是紧张到极点,万一吴不赊意志不够坚定,阴灵逸走,他也毫无办法。聚风丹强行劈关,本就是死中求活之法,九死一生,要想复活,吴不赊自己必须有坚定的求生之意,方能在鬼门关前强行抢命。 吴不赊这时已经什么都不知道,只迷迷糊糊有一个感觉,好像自己要死了。死便死吧,想到死,他好像还有一种渴望,就像疲倦的人看见了床一样,只想睡觉。便在撒手之际,吴不赊突然涌起个念头:“不对啊,我还没娶老婆没生儿子呢!张阿水两儿子,我一个都没有,那不是输给了他?不行,我还不能死,还得回去讨老婆生儿子去,怎么也不能输给那死小子……” 张阿水是镇西杂货店老板的儿子,打小和吴不赊不对眼,什么都要和吴不赊比一比,没一样赢的,只老婆娶得早,生了两儿子,这一点比吴不赊强。 飘风子盯着吴不赊的神窍,眼见红光数次似要离窍而去,却又缩回,他紧张得一颗心怦怦直跳。忐忑之际,吴不赊眉心的红光忽地转头向下,插在胸口的银针“嗡”的一声轻颤,这是精元下注,返窍归元之象。飘风子狂喜,手一挥,一针插在吴不赊丹田处。约三五息时间,丹田处的针银忽地颤动,嗡嗡做响,这是气足之象。若是平日练功,当无忘无助,任其自走,现在当然不行,飘风子左手揪着吴不赊的头发将他凌空提起,右手拔针,同时一针插在他会阴穴处。 吴不赊被飘风子凌空提着,仍是盘膝而坐,到会阴穴银针颤动,飘风子再拔针,复插入后背命门,同时把人放下,银针再动,再拔针,复插大椎、玉枕、百会,直至针入神窍、人中,再入膻中、丹田,直到到丹田处银针再动,至此循环一周。忽然,吴不赊“啊”的一声惨叫:“娘呀,烧死我了。”睁开眼来。 飘风子一路针法施完,顿时一口鲜血喷出,趺坐于地,一张脸霎时间惨白如纸。他本就重伤垂死,此时殚精竭虑,使吴不赊回魂,他却已耗尽了全部精力。 吴不赊也有一种全身脱力的感觉,但又不像,总之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觉得整个人从里到外就是空空的,好像不存在了。他也不是难受,但那种感觉从来没有过,心中一时惊疑不定:“死是没死,好像也没成仙啊!是不是出毛病了?”于是眼睛盯着飘风子看。 飘风子闭目定神,过了盏茶时分才睁开眼来,看着吴不赊,眼中露出欣慰之色:“一点诚心,终能动天,好,很好。”他真的很高兴,他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边缘,如果吴不赊失败了,死了,他就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吴不赊脑中不知道是清醒还是迷糊,空白一片,愣了一下才明白飘风子这话的意思,自己却吓了一大跳。什么要保护越青青姐弟而回魂的话,他早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之所以回来,是要讨老婆和张阿水比生儿子的。还好,比生儿子虽然不好听,倒也管用,终于是回来了,要是回不来可就冤死了。当然,这话就不说了,他傻笑了一下。 他傻笑,飘风子到觉得他憨实,更觉得他不错,道:“静心凝神,为师传你追风诀。” 追风诀是练气的法诀,是追风门一切秘法的基础,惟有练气有成,有了灵力,才能运用追风门摄风御风的道术。 追风诀深得大道至简之理,并不复杂,却分为十二层,打通小周天,至少要到六层以上的功力,然后层层向上,最高一层为“九天逍遥之风”,风起时,水击三千里,抟风而上九万里,天地任逍遥。 飘风子将一缕微音送入吴不赊耳中,吴不赊依诀行功,只觉腹中一热,忽尔成团,化成热流下行,从会阴过命门上大椎经玉枕,到百会穴略停一停,好像有块湿布压在头顶心上。稍顷,热滚复缓缓向下,头脑顿时一清,经神窍过人中下膻中最终回到丹田,此后便周而复始,无始无绝。先前他觉得整个人空荡荡的,气行一周天,立觉全身充满了力量,四肢百骸空灵舒爽,整个人有如脱胎换骨,直欲冲天而起,又欲仰天长啸。 飘风子却又喷出口鲜血,吴不赊一惊,叫:“师父,你先别传功了,先给自己治伤吧!” 华龙的宝剑这时还穿在飘风子身上,不过以吴不赊想来,飘风子差不多已是神仙中人,挨了他三支毒箭都没事,华龙这一剑自然不会有太大的妨碍。 飘风子微微摇头,道:“我追风门绝学,惟追风诀不立文字,口耳相传,以后你收弟子,也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只要追风诀不泄露,敌人哪怕偷到了追风经,也没什么用。” 他说着,解下腰间皮囊,取出一本薄薄的册子,递给吴不赊,道:“追风门以风立派,一切都因风而来,这《追风经》是历代先祖的心得,内中有各种摄风御风之术法,还有追风剑、追风手、追风步、追风针四大武学,为师无法亲自传授于你了。但你追风诀已有小成,小周天已通,自己慢慢地摸索习练吧。” 吴不赊接过来,是一本绢册,册页已暗旧发黄,不知流传了多少岁月,也不知经过了多少双手,封页上写着《追风经》三字。吴不赊略翻了一下,最前面是追风步,然后是追风手、追风剑,都是武功,绘有图样招式和文字说明,再后面是各种术法,什么剑啊掌啊,吴不赊不太感兴趣,打生打死哪及得打算盘把人算死?但道术可就太有诱惑力了,追风门秘悟风之始源,把风御使得神乎其神,呼风唤雨,吴不赊做梦都要笑醒了。最后面才是追风针,却不仅仅是各种施针的手法,还有医术,吴不赊全无兴趣,不看。 飘风子盯着吴不赊,见他看到各种御风的法术时眼光大亮,翻到后面的追风针却是一带而过,不免心中失望。对飘风子来说,所谓道术,不过小术耳,没有什么用处,而追风针一针济世,乃是救人济世之学,才是他最重视的。但明显吴不赊的想法和他不一样,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已经没有带着吴不赊学医的可能了。 “这是济世金蝉,是天下一切毒物的克星,吸毒拔毒极具神效,不过才吸饱毒,又受了伤,短时间内用不了。哪天你看它肚内黑色毒素消失,通体玉白,便可以用了;还有这个追风囊,可装千斤之物,也算得一宝;还有剑和针,为师都交给你了,盼你能将追风门发扬光大。”说着这里,飘风子神色转厉,眼中精光大放,盯着吴不赊道,“天无眼,但冥冥中自有因果报应,你要记住了。” 吴不赊吓了一大跳,忙肃容道:“弟子记下了。” “好。”飘风子把追风囊递给吴不赊,闭上眼睛道,“你去找点儿干柴来,有枯死的整树最好。” 吴不赊依言起身,到旁边林子里拖了两棵枯死的整树来,依飘风子的指点堆成两个柴堆,把华氏双雄的尸体和死蜈蚣堆在一堆柴上,飘风子自己却坐上了另一堆柴。吴不赊这才意识到不对,叫道:“师父!” 飘风子微微一笑,道:“你赶一下牛车,让小虎他们先走吧!” 吴不赊依言赶开牛车,回来道:“师父,你难道――” “风从松间来,曾经石上过;白云二三友,幽幽小院苔。”飘风子不答他的话,眼望远天,轻声低语,“这世间,最干净的是风,最自在的是风,最无牵无挂的是风,师父要与风做伴去了,你好自为之吧!”弹指生出两点火花,落在两堆柴上,复捏诀做势,轻喝一声,“风来。” 随着他的喝声,忽起两股旋风,围着两个柴堆呼呼转动,强劲至极。那火被风一吹,刹那间冲天而起,眨眼便把华氏双雄的尸体和飘风子全都掩在了火光中。 “师父!”吴不赊先还有两分侥幸,直到这时,才确信飘风子是要烧化自己,顿时惊骇交加,跪倒在地,哭叫道:“师父,你如此神通,为什么还救不了自己啊!不是说你已经成仙了吗?天庭地仙榜中都有你的名字啊,难道还会死?” 飘风子先中箭,又中毒,余毒未净又一场恶斗,更给一剑穿身,如果仅是吴不赊的毒箭,休养数日他就能复原,或者仅挨了华龙那一剑,因那一剑并未刺中心脏,多休养些日子也无大碍,但两者相加,他便有通天之能,也是回天无力。 飘风子召来的那股风强劲至极,不到一炷香时间,两堆柴连人带尸体烧得干干净净,只余两堆柴灰。 吴不赊也曾听过一些所谓的秘闻,说什么得道成仙,什么上天做神仙,很多都是误传,修道人真正修的是元婴,要想长生不死,惟有修成元婴,天劫来时以元婴转世,除此再无长生之法。 但这样的所谓秘闻真相,一般老百姓是不信的,宁愿相信那些消失了的高人都是上天做了神仙。神仙会死?神仙是永远不老不死的。人啊,最高境界不是做皇帝,就是成仙,都是这样的想法,吴不赊当然也是这样的想法,但在这一刻,眼看着飘风子身化为灰随风而去,他突然就有些相信那些传闻了:神仙也是凡人做,大难来时魂魄飞。 发了一会儿呆,吴不赊堆土把飘风子烧成的尸灰埋了,叩了一个头,道:“师父,你放心,我平日虽然喜欢打算盘,但生意人也讲究个诚信,我既答应了你,就一定会平平安安把越青青姐弟送到家。” 收了追风囊和飘风子那些银针,再把追风剑背在背上,吴不赊赶上牛车。越小虎道:“吴大哥,老仙长他――” “上天做神仙去了。”吴不赊想也不想,顺口答道,他宁愿师父死后是升天做了神仙。越小虎立刻就抬头往天上看,越青青年纪大,懂得事多些,就有些怀疑。飘风子伤重,她自然也看得出,但她也愿意相信吴不赊的话。 老牛不需要赶,自己紧一程慢一程地走,吴不赊有些闷,不想说话,暗里练了一遍追风诀,只觉全身力道充盈,飘飘欲飞,于是把《追风经》拿出来。他对其它篇章兴趣不高,便先翻到道术那篇,大致看了一下,始才明白飘风子所说没有追风诀,一切都无用的话。所有摄风御风的法术,都是以追风诀为基础的,没有追风诀,练不出灵力,你便把所有法咒口诀念烂了也是白搭,而有了追风诀,练出了灵力,施展法术就很简单了,有的只是一个咒,甚至都不要手法配合。 当然也有复杂的。江湖传说没有错,追风门确有风雷箭,风中起雷,迅疾如箭,力可开山碎石;还有风雷劫火,风一起,雷火齐至,是追风门无上绝学。不过这两种绝学,吴不赊现在都练不了,风雷箭至少要到十级风,腹中结丹,才能习练,否则练也白练。至于风雷劫火,乃是为元婴渡劫之用,元婴渡劫转生,最是凶险,暗藏的精魅,包藏祸心的小人,都可能趁着肉身化去、元婴脱体的那一刻攥取元婴。要知元婴大补,而元婴渡劫离体那一刻是最虚弱的,此时若无一点厉害的东西镇摄群邪,可就危险得很。风雷劫火既能镇摄群邪,它的厉害也就可想而知了,而这么厉害的功夫,岂能随随便便就能练?天上真能馅饼掉啊? 现在的吴不赊,堪堪打通小周天,有一点灵力,勉强也就是能练一点初级的道术而已,不过吴不赊已经很满足了。他先试了一个最基本的摄风术,运起玄功,右手捏诀,口中暗念咒语,一股风倏然而至,在吴不赊身前盘旋。 真的摄来了风!吴不赊惊喜交集,暗以心法指挥那股风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大太阳底下赶路,本来热得全身冒汗,有风这么一吹,立时就凉快多了。不过吴不赊刚打通小周天,灵力还比较弱,摄来的风并不太强,但他自己已觉得相当了不起了。道术啊,神仙才能玩的游戏,一般人再有钱也玩不了。就不卖游戏币给你,怎么着吧? 吴不赊玩了一回,把风散去。越小虎先前吹得爽,突然没了风,可就叫了起来:“又不刮风了,热死个人,快刮风啊!”越青青道:“你又不是神仙,说刮风就刮风啊。” 吴不赊在一边偷笑,不做声,忽然又来了一阵风。这风却不是吴不赊摄来的,乃是自来风,刮一阵想跑,吴不赊刚学了一个抓风诀,现炒现卖,把那风抓了个正着。抓自然风比摄风可省力多了,吴不赊只略以一点灵力引着,那风便在牛车左近盘旋来去,直到风力完全耗尽,自己散去。 “怪道经中说,‘风贵借,不贵摄,召风不终日,借风上九天’,还真是有道理啊!”吴不赊暗暗总结经验,再学其它法诀。这时一只鹰在林子上空盘旋,飞得不是太高,约摸二十来丈,吴不赊玩心又起,刚好一阵风过,他一把抓住,再施一个凝风法,五指向天,那风给他凝成一个爪势,忽然抓住了那鹰。 那鹰正在找点心,起床晚了,没吃早餐,突然给一只无形的手抓住,受惊之下猛扇翅膀,想要挣脱,吴不赊手上顿时感应到一股强大的拉力,暗叫一声:“力气不小嘛,今天非抓住你不可。” 吴不赊急运玄功,再催灵力,那鹰本来冲出数丈,吴不赊一加力,又给拉下数丈。那鹰越发惊慌,猛地一冲,吴不赊只觉一股大力一挣,胸中忽地一闷,气息一滞,灵力减弱,竟给那鹰挣脱开去,远远地飞走了。 吴不赊额头冒汗,胸中发紧,知道是自己功力太弱,又急不可耐地运用玄功,耗力过巨,因此造成身体不适,忙闭目练了一遍追风诀,胸口始才通畅。 这一次虽无大碍,吴不赊也算是受了教训,暗暗点头:“法术虽神奇,也太耗力了。难怪经中说,‘宁以剑杀十人,不以术伤一人’,还真是有道理呢。” 他先前对招数武功全无兴趣,受了教训,知道法术远比拳脚剑法耗力,而且如果练不到十级风,根本无法习练风雷箭,一般的小法术,唬老百姓还行,真若与高手放对是没什么用的,所以招数武功还是很有用处的。因此吴不赊又重视起来,翻到《追风经》的前面,先学追风步。他练出了灵力,法术中又有御风之法,已经可以御风飞行了,但看了追风步才知道,同样的御风飞行,学会了精妙的步法,不但省力得多,也快得多。明白了这个道理,吴不赊越发上心,在车上大致学会了追风步,晚间在路边打尖,越青青姐弟早早睡下,他却是精力十足,把追风步练了几遍,又练追风手和追风剑,甚至追风针的手法也学了个大概,只是医术就略过不看。 至于法宝,除了一只济世金蝉,飘风子什么也没留下,这个太郁闷了,但也没办法。 接下来两天,吴不赊如醉如痴,不仅各种法术烂熟于心,剑法掌法步法针法也都通学了一遍,尤其是追风步下的力气最多,也最熟练,这时他御风而行,一个时辰大约可以飞出百里左右,算下来,一天一夜十二个时辰,足可以飞行千里以上,可以从东镇一直飞到越青青姐弟老家。但一日千里并不算什么,《追风经》上说,追风步练到最高境界,一日一夜可御风而行三千里,让吴不赊神往不已。 玄功高手练出灵力后,身轻如羽,所以能御风而行,但身上若带了重物,飞行就大打折扣。吴不赊若带着越小虎飞,虽然慢一点,还是能飞起来,不过最多飞十里就会力竭,若想把越青青姐弟两个都带上,那根本连一里都飞不了,甚至都可能飞不起来。吴不赊记着飘风子的话,一直担心汪士春另外还派了高手截杀,他学了武功法术反而知道自己不行,所以想半夜御风而行,把越青青姐弟两个急速送回去,试了一下才知道完全不可能,除非能把越青青姐弟装进追风囊里。重物到追风囊里,自然变轻,所以飘风子才说追风囊可装千斤之物,不过追风囊口子太小,越青青钻不进去,惟一的办法只有苦苦练功。追风诀第一要下苦功,法术是他至爱,各种掌法剑法也同样不能放下,还好,连着几天,一直不见有杀手出现,不过吴不赊苦练功夫加上担心,可就瘦了七八斤,但精神却是出奇得好。 这夜在一个小村子里宿下,越青青姐弟睡下后,吴不赊溜到村外练功,追风手打到一半,忽觉有异,急忙扭头,面前竟现出一张阴森森的老脸!他大吃一惊,反手一掌,脚下急退时,却觉腰上一麻,全身僵硬,动弹不得。 第三章 阴阳 吴不赊大惊,知道中了暗算,这时也看清了暗算他的人,乃是一个青袍老者,一张皱巴巴的老脸,大约五六十岁年纪,个子不高,头发半灰半白。如果不看他的眼睛,这张脸很平常,东镇街头一抓一大把,但吴不赊与他眼光一对,竟是在心里打一个寒颤。这老者的眼睛并不大,却是精芒电射,而且眼光特别冷,看人时,恍若冰风刮过,让人情不自禁地打个冷颤。 “这老家伙是什么人?难道是汪奸派来的?这下可糟透了。”吴不赊正转着念头,青袍老者开口了:“你小子是飘风子的徒弟?” 吴不赊身子不能动,嘴巴还是能动的,应道:“是。”心中急转念头:“这老家伙知道我师父的名字?对了,师父威名赫赫,而且过世才几天,江湖上也没人知道,或许可以借师父的名头吓吓这老小子。” 他算盘还没打清爽,青袍老者忽地仰天狂笑起来,竟然眼泪都笑了出来。吴不赊莫名其妙,暗道:“做飘风子的徒弟很好笑吗?” 青袍老者笑了老半天才好不容易停下来,看着莫名其妙的吴不赊,道:“你小子难道不认识老夫?” “难道是因为不认识你好笑?”吴不赊越发迷糊。他是农盲,麦苗韭菜从来分不清,可这老家伙明明不是麦苗啊,难道是韭菜?就这张脸,那也太丢韭菜的人了,道:“不认识,敢问前辈是何方高人?” “也是。”青袍老者点头,“飘风子竟然收了这样的徒弟,怕也是不敢对人说,估计更不敢放你到江湖上跑,所以也不给你介绍江湖人物。”他望着吴不赊道,“但老夫的名号,你师父应该跟你说过,老夫阴风煞。” “什么?”吴不赊大吃一惊。 江湖上有两个摄风的高手,一个是飘风子,另一个就是阴风煞,所谓同行是冤家,两个玩风的人,天生便是死对头。阴风煞功力不在飘风子之下,两个斗了几十年,旗鼓相当,虽然飘风子死得太快,没有和吴不赊说及江湖人物和师门恩仇的事情,但两人的争斗在江湖上传得很广,可以说尽人皆知,所以吴不赊也知道。 知道面前的是阴风煞,吴不赊倒松了口气,阴风煞也是一流高手,虽和飘风子是鸡狗不到头的死冤家,但自重身份,不会把吴不赊怎么样。要找找师父,收拾人家徒弟不算本事,传到江湖上反招人笑话。 同时吴不赊也明白阴风煞为什么发笑了,阴风煞看飘风子什么都不顺眼,飘风子收了吴不赊这样的徒弟,一路追风手都打得半生不熟,他当然要笑了。可这怪不得吴不赊啊,他是照书自学的,飘风子根本没指点过他,他有什么办法? “原来是阴风煞前辈,小子吴不赊有礼了。”吴不赊不是什么愣头青,虽然阴风煞是师父的死对头又笑得他有些恼火,但功夫不如人,他可不会像那些二愣子一样不顾一切地愤恨怒骂,生意人永远是最实际的,他面上虽然冷着,嘴里却不咸不淡地打了招呼。 “吴不赊,哈,名字也俗不可耐。”阴风煞冷笑着,冰风般的眼光在吴不赊身上扫来扫去,突地脸色一变,叫道,“飘风子死了?” “没有。”吴不赊吓一大跳,冲口而出,“我师父好好的,你为什么咒他死?” “敢骗老夫,信不信老夫拔出你的舌头?”阴风煞盯着吴不赊的眼睛,冷风似乎要刺进他心底去。 这种老魔头,说到做到,吴不赊可不敢犟嘴,只好闷声大发财,心中却是惊疑莫名,怎么阴风煞在他身上扫了两眼,就猜到飘风子死了呢?忽然想到背上的追风古剑,他霍地明白了,江湖中人,尤其是名门大派的弟子,都讲究剑在人在,剑亡人亡。飘风子收徒,会授剑给徒弟,但不会把自己的随身长剑给徒弟。要给,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徒弟极其优秀,师父为示奖励,以随身长剑相赠,这样的例子有,但吴不赊明显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另一个就是死亡,师父死了,随身长剑自然就由弟子继承了。 除了剑,还有追风囊,阴风煞和飘风子斗了一世,飘风子身上的东西阴风煞自然眼熟,如果说授剑还有例外,追风囊就无论如何说不过去了。追风囊只是个收藏东西的袋子,收个徒弟,师父把装东西的袋子都要给他,那身上穿的衣服是不是也要脱给他啊?那也太夸张了,绝无可能。追风囊到了吴不赊身上,只说明一点,飘风子再也用不着了。 “是,前辈眼光锐利,晚辈佩服,我师父确实已经过世了。”猜到自己身上的破绽,吴不赊只有老实承认。 “飘风子真的死了?”阴风煞到好像不愿相信这个事实,死瞪着吴不赊。 说飘风子死的是他,不愿相信的也是他,吴不赊算明白了,这是一个老疯子,惹不起还躲不开,咱闭嘴行不?吴不赊闭紧嘴巴,装出悲痛的样子,一声不吭。 他只是装出悲痛的样子,没想要哭,阴风煞却哭上了,而且是嚎啕大哭,边哭还边猛捶胸膛。吴不赊这下可傻眼了,老对头死了他哭什么呢?后来阴风煞边哭边叫他才明白,阴风煞叫道:“飘风子啊,你这个老牛鼻子,你死了,我这一辈子再也没有赢你的机会了啊!” 敢情是黄鼠狼哭鸡呢,吴不赊哭笑不得。 阴风煞哭了半天,忽地一停,瞪着吴不赊,左看右看,却又拍掌笑了:“飘风子死了没事,师父死了有徒弟呢!等老夫也去收个徒弟,赢了你小子,那就等于老夫赢了飘风子了,哈哈,这个主意好,太好了。” 他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就如戏台子上老疯子唱戏,吴不赊给他逗乐了,强忍了笑,装出一脸正经道:“那晚辈就等着了,不过还请前辈放了晚辈,晚辈还要练功夫呢!如果前辈老是不让晚辈练功夫,可就是做弊了,传到江湖上――” 话没说完,阴风煞已是怒喝出声:“放屁,对付你这种傻小子,老夫随便收个徒弟调教三个月就可以打得你满地找牙,用得着做弊?”手一指,一股寒风射在吴不赊身上,他的身子立时就能动了。 “你小子等着,最多三个月,老夫的徒弟就会找上门来,挑了追风门。哈哈哈哈。”声落,阴风煞已消失不见。 “这老疯子到也有趣。”吴不赊摇摇头,也没心思练功了,转身回村。未出林子,身后忽地掠风声起,他急忙转身,却见阴风煞又回来了。吴不赊不知他回来做什么,心中奇怪,抱拳道:“老前辈――” 刚叫出这三个字,阴风煞已冲到面前,伸爪便抓,吴不赊没想到阴风煞会对他出手,一则无备,二则招法半生不熟,手格脚闪。样子做出来了,却哪里挡得住阴风煞,被一把扣住了脉门。脉门为人身大穴,脉门被扣,全身气血不流,身子立即麻木瘫软,再也挣动不得。 “老前辈,你这是做什么?”吴不赊又惊又疑又怒,“你想亲自对付我吗?你胜了我也没什么光彩啊!” “老夫不是想要对付你,老夫是要收你为徒。”阴风煞嘿嘿笑道。 “你要收我为徒?”吴不赊不明白了,他是飘风子的徒弟,飘风子和阴风煞是死对头,阴风煞收他为徒做什么? “是。”阴风煞点头,“老夫一生行事,最不喜与世俗雷同,尤其不愿和飘风子雷同。他收徒弟,我也收徒弟,然后我的徒弟打赢了他的徒弟,世人好像都是这么做,而且赢你也确实容易,江湖上说起来,也确实是老夫赢了。可又有什么意思呢?没意思。老夫要特立独行,要难中求难,所以老夫想到个绝妙主意,同样收你为徒。收对手的徒弟为徒,首先这一点就是世人想不到的,江湖上从来没有过的事,这就比飘风子胜一头了。然后让你同时练两门功夫,如果阴风门功夫能胜过追风门功夫,那说明什么?说明阴风门功夫强过追风门啊!说明老夫教徒弟的水平强过飘风子啊!老夫这样赢了,才赢得精彩,赢得有意思。” 他这想法实在有些疯狂,吴不赊脑子转了七八个弯才算彻底明白他的意思:他不知道吴不赊是自学的,他嫌吴不赊太傻,收徒弟赢了吴不赊没意思,他要标新立异,要在吴不赊的身上赢了吴不赊,用这种怪异的方法去赢飘风子。 吴不赊又好笑又好气,本来有功夫学是好事,但跟这老疯子学,估计不是短十年阳寿,已经活过的这二十年只怕还要倒找几年回去,还是不学的好。吴不赊眨巴眨巴眼睛,道:“老前辈这想法确实新奇,不过如果我不合作呢?我学了前辈的功夫却不练,只练追风门功夫,那最后输的还不是阴风门?” “哈哈。”阴风煞狂笑道,“老夫当然有办法,你不练是不行的,老夫也不偏心。你练追风门功夫的时间和练阴风门功夫的时间绝对一样,绝不跟死人做弊,但你自己想偏心,却也休想,老夫的手段用出来,麻麻辣辣,包你过瘾。” 他脸上笑,盯着吴不赊的老眼里却没有半点笑意,吴不赊情不自禁地打个冷颤。是啊,阴风煞既然想得出这样的主意,如何能容他耍鬼?这苦头有得吃了。 阴风煞大喝一声,带着吴不赊直飞起来。吴不赊感觉自己的身子好像给一股冷雾包着,大热的天竟是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阴风门所御阴风,与追风门的风确是全不相同。 “喂,你带我去哪里?”看着离村子越来越远,吴不赊急了。 “跟老夫回山,老夫传你功夫啊!”阴风煞冷哼一声,“而且你要记住了,不是喂,而是要叫师父。”左手凌空向吴不赊一点,一股寒风射向吴不赊,吴不赊感觉仿佛有一根冰针,生生刺进了他身体深处,情不自禁惨叫出声。 “记住了吗?” “记住了。”吴不赊慌忙点头,又补上一句,“师父。”阴风煞哈哈大笑,越飞越快。 吴不赊再不敢吱声,明天早上,越青青姐弟醒来找不到他要怎么办?他已经管不着了。是,做生意要守信,可他自身难保那就没办法了,自己老本都折了,还管得别人?现在能想的,是怎么保住自己的老本。跟阴风煞学功夫,好像也不错,虽然阴风煞是邪派,但吴不赊只是个生意人,生意人眼里惟一重要的就是利益,而利益是没有正邪之分的。难道银子还有正银子邪银子?那不成妖精了。对吴不赊这个奸商来说,现在老老实实听阴风煞的话,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自己的利益,其它的那就不必考虑了。 天明时分,进了一座山。一处小山谷里,有几间木房子,门前溪水潺潺,左近香花异草,环境倒是颇为清幽。不问主人姓名,还以为是哪个高人隐士的幽居之处,谁也不会和一个江湖邪魔扯上关系。 阴风煞把吴不赊丢在屋前草地上,道:“你那一趟追风手打得笨死牛,但玄功却不弱,怎么回事,说清楚。” “是。”吴不赊既然认定老实合作大家发财,便全无抗拒,将拜飘风子为师的全过程一字不漏地说了。 “原来如此。”阴风煞点头,冷眼看着吴不赊,“飘风子可说是死在你的手里,若非是带伤出手又余毒未净,华氏双雄那两条小蜈蚣岂能伤得了他。” “是,都是我的错。”吴不赊装出一脸沉痛愧疚,心里却叫屈:“那个能怪我吗?他额头上又没写‘飘风子’三个字,说起来我还冒了大险呢。难得一回义薄云天,结果说云里放着王母娘娘的鸡蛋,那我有什么办法?” 阴风煞想了一想,道:“我说了一定要赢得公平,但飘风子以聚风丹强行打通你小周天,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如果我还一步一步地让你练,以你这笨死牛的小子,十年都打不通小周天。那不行,大家要比,就要站在同一个台子上。” 吴不赊奇了:“可我已经打通小周天了啊!” 阴风煞嘿嘿一笑:“你知道为什么老夫大热天的御的是冷风吗?因为我阴风门走的就是反阴阳的路子,乃是逆运周天。” “逆运周天?”吴不赊张大嘴巴,愣了一下,道,“那不是气血倒流。” “对。”阴风煞哈哈大笑,“此乃我阴风门创造的最大奇迹,顺者成凡逆者仙,佛祖也要颠三颠。哈哈哈哈,小子,你就好好学吧。”说完从腰间一个袋子里掏出个玉瓶子,倒出一粒暗青色的丹丸,有大拇指大小,道,“这是阴风丹,老夫不占飘风子的便宜,但也绝不吃亏,也借这丹,打通你小周天,然后再学功。” “又要死一次!”吴不赊魂飞魄散,但知道抗拒不得,逃不掉更打不过,只有认命,吞下阴风丹。 聚风丹入体是火烧,阴风丹入体却是冰冻,吴不赊刹那给冻成一个冰人,从内到外,肌体血液,全部冻结,甚至脸上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冰。 “你小子死不了。”一看吴不赊额前结冰,阴风煞一声冷叱,揪着吴不赊的头发一提一甩,将吴不赊身子甩上半空,自己跟着飞起,猛地一掌打在吴不赊丹田处。 吴不赊本来觉得全身都已冻成冰块,阴风煞这一掌,却好像把丹田处的冰块打散了化掉了,化成了一股寒流。冰冻了不知道痛,化成寒流可就知道痛了,那种滋味,像千刀在搅,却是叫不出来――嘴巴冻住了啊! 阴风煞一掌把吴不赊打上半空,到他落下来,复又一掌,这一掌却是打在吴不赊膻中穴处,把膻中穴处的冰冻也打化了,与肚中的寒流汇成一股。吴不赊身子再起再落,阴风煞下一掌,却是打在吴不赊额头神窍穴,冰再化,寒流再上,果然是逆行周天,然后是头顶百会,再从后背打下去,最后回到丹田。 最后一掌,阴风煞不是从下往上打,却是从上往下打,吴不赊的身子被打得从半空中急跌下来,“扑通”一声落在草地上,摔了个昏天黑地。但这一摔,先前的冰和痛都不见了,只觉一股寒流,从前往后,逆行周天,缓缓地运行着,虽是寒流,但却不冷,全身十万八千毛孔,是一种舒服到极点的凉爽。 阴风煞站在他面前:“起来,装什么死!” 吴不赊慌忙爬起来,道:“不是装死,是觉得特别舒服,不想动。逆行周天,果然是夺天地之造化的盖世奇功。” 这马屁香,阴风煞哈哈大笑,一脸得意,道:“你再试着顺行周天看看,比一比,顺逆之间,哪一种更得劲。” “是。”吴不赊应一声,将心神凝于丹田,运起追风诀,丹田一热,顺行周天,一周天下来,刚想说出两者对比之下的感觉,忽觉腹中一震,气分两股,一寒一热,寒往上走,上膻中攀百会顺背而下;热往下走,过会阴,经命门,沿背而上。两股气流在后背正中相撞,狭路相逢,谁也不肯相让,立时战作一团。吴不赊“啊”的一声叫,一个跟斗栽倒,全身缩做一团,长声惨叫。 两股气流,就像两头斗牛,在身体里撞击搏斗。那种感觉还真不知道怎么形容,有兴趣的,自己去看看斗牛就知道了。 “怎么回事?”阴风煞一脸疑惑地看着吴不赊,看他不似做假,急忙伸手搭上他脉门,运功一探,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可就傻了,“怎么会这样呢?顺逆两股气斗上了,这可怎么办?” “救……救我……”吴不赊嘶声惨叫,身子翻来滚去,把草地滚得像个斗牛场。 阴风煞呆立着不动,这样的怪事,他事先完全没想到。他不会医术,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发了半天呆,忽地狂笑起来:“这不就是比上了吗?那就好好比一比,到看是我阴风门逆行周天强,还是追风门顺行周天强,妙啊,实在是妙啊!这样的比试,可说是千古未闻,无论输赢,老夫都是千古第一人。” 他竟然会这么想,吴不赊若爬得起来,铁定一黑砖拍死这千古第一人,可惜就是爬不起来,狂叫一声,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吴不赊睁开眼,面前现出阴风煞狂热的脸:“怎么样小子,谁赢了?” 吴不赊全身已再无丁点儿力道,不过感觉还是很清晰,两股气不在背上斗了,可能是分不出输赢,各自回头,却又在丹田中斗上了,仍是分不出高下,便僵持着。吴不赊一个肚子胀得有六月的孕妇那么高,更是坚硬如铁。 吴不赊睁着眼不答,阴风煞倒也不生气,猛拍额头:“啊,对了,飘风子教了你追风诀,那不行,有心法肯定要强一些。老夫教你阴风诀,你可运阴风诀驱气逆行,和顺行的追风诀好好斗一斗。”说着凝音把阴风诀送入吴不赊耳中,也不管他想不想听。 “记住了没有?啊,你小子脑瓜子不太聪明,老夫再多说两遍。”阴风煞又连着教了几遍,还细细解释,吴不赊不听也不行。他本来气愤到极点,这个老疯子,害得他这么惨却还拿他作乐,哪里还肯学他的阴风诀,但身体里实在难受,想着运一下阴风诀,让逆行的寒流赢了,或许就好了,便依诀运功。肚中寒流一动,逆行向上,要命的是,他明明没运追风诀,寒流一动,热流却也动了,顺行向下,两股气流又在后背撞在一起,这次更加猛烈,吴不赊直接昏了过去,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再醒来时,天已经黑了,阴风煞端了一碗肉汤过来喂给吴不赊喝:“来,喝碗肉汤,有了力气继续斗。” 吴不赊恨不得吃他的肉,不过恨归恨,肉汤入口还是不拒绝的。这么折腾了半晚,也实在是饿极了,肉汤入肚,肚中气流受了刺激,也不知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又斗上了,吴不赊便应声昏迷。再醒过来,阴风煞兴致盎然地看着他:“这次输赢如何?” 那眼光,仿佛看斗鸡。吴不赊差点气死,咬牙嘶声道:“不分输赢!但我要死了,我死了,就是你输了。” “死小子敢威胁老夫。”阴风煞暴怒,吴不赊回视着他,一眨不眨,先前担心激怒阴风煞会杀了他,但这会儿自己就要死了,还怕个屁。 阴风煞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拿他无可奈何,两人斗鸡般瞪了半天,阴风煞突然就笑了:“臭小子,想死,没那么容易。”说完破空飞起,眨眼不见。吴不赊脑子一转就明白了:这老疯子给他找大夫去了。 真要找了大夫来也好,吴不赊疲乏到极点,眼前一黑就睡了过去,再睁眼时,天已经亮了,阴风煞却还没回来。先前吴不赊并不是空言恫吓,他是真的认为自己要死了,但睡了这一觉,精力好像又恢复了一点,肚子里仍是两气僵持,腹胀如鼓,其它地方则是虚得厉害。但多少有了点力气,勉强能爬起来,他觉得肚子又饿了,见桌上瓦罐里有半只熟兔子,他昨夜喝的估计就是兔肉汤。 吴不赊也不管冷热,捞起来就吃,半只熟兔下肚,腿脚力气又增加了些,阴风煞还没回来,吴不赊可就想到逃跑了。他出了门,往山口走,御风是别想了,一运功就得半死,他在路上找了根棍子撑着。出了小谷,眼前一条山溪,说是溪,却足有两三丈宽,水量还极大,哗哗地流着,更不知深浅,但眼前只有这一条路,吴不赊一咬牙,拄着棍子试探着下水,走了几步,脚下突地一滑,一头栽进水中。 吴不赊小时候皮,上屋下河是常事,水性还不错,只是身上没力气,即然栽进水里爬不起来,索性就由得它往下冲,这时两股气又斗了起来,在水中翻翻滚滚,后来他又昏了过去。 再醒来时,吴不赊觉得身子颠簸,好像是在一辆车上,耳中听到一个声音:“总镖头,这人醒过来了。” 出声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随着他说话,一个人走过来,这人四十多岁年纪,紫脸浓眉,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到吴不赊面前展颜一笑:“小哥醒了?” 吴不赊估计是这人救了自己,想出声道谢,却是虚得厉害,发出的声音连他自己都听不清。中年人一笑,道:“小哥先休息,不要担心。” 吴不赊勉强笑了一下,索性闭眼再睡一觉,醒来时,终于有了点力气,请那中年人过来说话,弄清了状况。 中年人叫王虎山,是虎山镖局的总镖头,这会儿是交了镖往回赶。路边打尖时,王虎山的儿子王千烈在河边喂马,看到半泡在水里的吴不赊,试了一下还有气,就把他救了上来。 王千烈二十岁左右,脸形和他爹很像,皮肤要白净些,英气勃勃,吴不赊致谢,他爽朗地笑道:“举手之劳而已,吴兄弟不必挂在心上。” 王虎山问起吴不赊的事,吴不赊想着这一路的事太复杂,说不清楚,就说自己出门来办点事,不想在河边饮水时突然发病,栽进了河里,希望王虎山能多带他一程,他愿意付银子。 河水里折腾半天,背上的追风剑早已无影无踪,但腰间的追风囊和钱袋子还在。奸商的钱袋,肯定系得结实。他的话也没什么破绽,王虎山并不怀疑,但说到银子,王虎山却连连摇头:“反正是空车,顺便而已,要什么银子,这话再也不要说。小哥的病情看来不轻,我那城里倒是有个名医,到家可以请他看一看。” 这父子俩都是很爽直的人,吴不赊也就不多说,镖队一共有七八个人,三辆大车,吴不赊跟着走,时躺时坐,等于一个人占了一辆,其他几个人挤在另两辆车上。吴不赊乃开店之人,最善于和人打交道,他又大方有钱,每到一地,总买了酒肉请镖队中人吃,一句话,救命之恩,银子不要,酒总要喝一杯的,因此和镖队混得烂熟。 先前吴不赊担心阴风煞会追来,过两天没事,也就不想了,倒是偶尔想一下越青青姐弟,不知现在怎么样了。不过想也白想,他自己还保不住自己呢,两股气仍在肚中僵持不下,子时阳生,阳气顺行,阴气立即逆行抢道,到后背恶战一场;午后阴气转盛,阴气逆行,阳气也立马应战,又是一场恶斗。不过每次的交战都是半个时辰左右,而且除子午二时,其它时辰并不交战――当然,若吴不赊主动运功挑衅则又是另外一回事。 吴不赊每日苦忍两次,习惯了倒也能强撑下来,其它时辰和常人无异,手脚也渐渐有了力气,不过还赶不上往日。有时他自己想想,也是哭笑不得,先以为算盘打顺了,不但搏了名还学了一身功夫,结果人算不如天算,学的功夫没用,还把自己弄成了个半死人,这阴阳二气相斗,世间只怕没什么大夫治得了,一直要纠缠他到老死为止了。古话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说的就是他啊! 车行七八日,这日进了山区,近午时,感觉到两气又要开战,吴不赊先到车上躺着,镖队中人都知道他子午犯病,也不在意。行出一段,进了一段夹山道,吴不赊突然听到两边山上有响动,他体内两气僵持,不能运功,但功力还在,僵持的功力也是功力,听力视力远在常人之上。两边山上人不少,十九是山贼,他急忙要提醒王虎山,但这要命的时候,肚中两气偏偏就开战了,吴不赊强咬牙,嘶声叫道:“王总镖头,注意山贼。” 王虎山就在他前面一辆车上,闻言一愣,急忙往山上看去,只闻“嗖”的一声,一支响箭射过来,他急忙举刀一拨,跳将起来。两边山上人影晃动,至少有四五十人,怪叫着扑下来。 王虎山又惊又怒,他经验老到,眼见没有讲交情的可能,当机立断,喝道:“镖车不要了,陆小四,背起吴小哥,大伙儿并肩子冲过山道。”他只瞟了一眼就看出山贼中没什么好手,但这里地势狭窄,山贼人又多,对己方极其不利,只要冲过夹山道,他一把刀就足可断后。 陆小四就是吴不赊第一眼看到的年轻人,趟子手,活力十足,就是有些话多。他闻言背起吴不赊,王虎山在前,王千烈和另几名镖师分布左右,一起往前急冲,拉车的马要解下来要时间,而且在这山道上还不如人灵便,所以连马带车通通丢弃。 王虎山刀势如风,接连劈翻数名山贼,挡者辟易,但山贼人多,一拥而下,挡不住王虎山,却把其他人拦住了。尤其是陆小四,他本身功夫不怎么样,再背了个吴不赊,更是全无还手之力,只靠边上几名镖师护持,镖师要杀贼还要护人,哪里冲得动,有两名镖师先后中刀,虽无大碍,战力却又弱了两分。 王千烈护在最后,看情形不对,狂吼一声冲上来,大刀左右翻飞,接连砍翻数人,但山贼实在太多,竟是砍不散,慌急中陆小四腿上中了一刀,一个踉跄,勉强站稳,又有几把刀劈过来。王千烈急上一步,横刀一划,将几把刀一齐挡开,挥刀开路,但陆小四伤了腿,再背了人,根本跑不动。王千烈回头照顾他时,自己背上也挨了一刀。他急怒如狂,回刀反劈,把伤他的山贼一刀两断,复回身挡开几把刀,叫道:“小四,放下人,跟我冲。” 陆小四刚好一个踉跄,就手放开了吴不赊,吴不赊跌翻在地。陆小四略一犹豫,又有几把刀伸过来,他挡开一刀,左臂挨了一刀。另一刀却是王千烈给他挡开了,怒叫道:“快走。” “吴兄,对不起。”陆小四一抱拳,跟着王千烈往前冲。吴不赊肚中有如千刀在搅,挣动不得分毫,眼见山贼乌压压上来,只有闭目待死。突闻得一声虎吼,四围山贼纷纷中刀,却是王虎山返身杀了回来,手一扯,把吴不赊扯起来背到了背上。 眼见王虎山竟又背上了吴不赊,王千烈又急又怒,嘶叫道:“爹,你背着他,一个人都走不了。” “放屁!”王虎山嗔目怒吼,挥刀狂冲,但他背着人,身法可就慢了许多,而且没他开路,其他镖师也没有那么大的攻击力,眨眼又有两个镖师中刀。 “爹!”王千烈狂叫。 “啪!”却是王虎山伸手打了王千烈一个耳光。 王千烈想不到爹会打他,一张脸刹那间涨得通红,猛地狂吼一声,回身杀出,一把刀上下翻飞,如疯似狂,有他这疯虎开路,众人合力,竟然冲了出去。只有最后一个镖师被山贼围住,王千烈恍似疯了,又返身杀进,将那镖师救了出来。这时他已全身是血,一把刀更砍得坑坑洼洼,有如一把锯子。山贼眼见他如此神勇,竟是不敢再追上来。 出了山口,王千烈忽地往地下一栽,边上镖师急忙扶他起来,发现他已经断了气,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多达数十处。 王千烈的死,对镖队所有人都是一个重大打击,晚上宿营,王虎山一个人抱了王千烈的遗体到小溪边清洗,不要任何人帮忙。 所有人都默默不语,吴不赊心里更像压着一座山,他起身往小溪边走,其实他也不知道该和王虎山说什么,只是心中愧疚,想要说点什么。 远远的,吴不赊看到王虎山已洗净了王千烈的遗体,正在给他穿衣服,吴不赊到不好就这么过去了,靠林站着,王虎山给王千烈穿好了衣服,却并没有抱着过来,而是坐在儿子身边发呆,平日笔挺的身子,一夜工夫竟就驼了下去。 “孩子,爹知道你怪我,爹不该打你,是爹的错。”王虎山的声音嘶哑苍老,恍似一下子老了十年。 王千烈的做法本身没有错,那种情形下,再背着一个人,实在不是明智的做法,牺牲一个,保存大伙儿,换成吴不赊,他也会这么做,何况吴不赊还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但有些话,爹还是要跟你说,为人处事,要有始有终,要么就不伸手,但如果伸了手,就不能中途放弃。记得那一年,城里饿死了几万人,我们也只能看着,那是没有办法,而你救了吴小哥,遇到危难的时候却又丢弃他,这叫什么?这叫不义啊!”王虎山长叹一声,“爹知道你听不见了,听见了也没有用,但我是你爹,这为人处世的道理,做爹的,必须要说给你听。” 吴不赊胸口如受重槌所击,一时间,竟是痴了。 “你是个苦孩子,不到一岁就没了娘,爹又是个粗汉子,不会带人。记得你娘才死那一个多月的时候,你夜夜哭,爹想尽了办法都不行,后来学着你娘的调子唱了个摇篮曲,你竟就不哭了。爹知道,你在想你娘,是在哭你娘啊――”他的声音停了下来,过了一会儿,突然唱起了曲子:“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糖一包,果一包,吃一包,揣一包――” 他嘶哑的嗓子,断断续续,曲音飘过来,有一种直戳人心的悲凉。 吴不赊泪如雨下。 第四章 玄天石甲 五日后,吴不赊随着虎山镖局的镖队回到了镖局,便开始给王千烈发丧。王虎山还有一个比王千烈大一岁的女儿王小玉,看到弟弟的尸体,王小玉顿时就哭昏了过去。王虎山一夜白头。 吴不赊心中充满欠疚,王千烈先救了他,遭袭后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拖累,镖队冲出去就会容易得多,王千烈也就不会死。但他不知道该跟王虎山说什么,于是一路沉默,倒是王虎山有一次注意到了他,说不要多想,跟他没关系,还嘱咐陆小四,回局里后立刻去为吴不赊请个大夫。 他苍老的面容,嘶哑的话语,让吴不赊心中阵阵酸痛,想说点什么,却是开不了口。说谢谢吗?能说谢谢吗? 吴不赊的爹以前救过一个人,也是个行商,叫肖有根,来来去去都住平安老店。有一回他却在店里病了,身上钱也光了,吴不赊他爹帮着请大夫,所有食宿都为他垫付,还托人带信给肖家,一直过了差不多两个月,肖家才来人接他回去。肖有根走的时候,竟然没说一声谢谢,当时吴不赊有七八岁了,很生气,说这人真不懂道理,虽然把钱款结清了,好歹也照顾了他一两个月嘛,要换成其他店子,三天没钱就赶人了,还不早死了,更别说还帮他请大夫,他却谢谢都不说一声,岂有此理。他爹却笑眯眯的,什么都不说,大约一年后,平安老店遭了一把火,店面烧了个精光,就剩吴不赊父子两个光杆掌柜,眼见是要讨饭了,肖有根突然赶了过来,竟然出钱在原地重建了平安老店。吴不赊目瞪口呆,但肖有根回去时,他爹也没说一个谢字,吴不赊很奇怪,他爹就跟他说了一句话:大恩不言谢啊! 大恩不言谢。王千烈救了他,王虎山为了要带上他,却使得王千烈死在了山贼手里。救命之恩,活命之恩,这个谢字,他说得出口吗? 镖局所在地叫方城,地处通衢,人烟繁茂,陆小四替吴不赊请来的是城中所谓的第一名医,但对吴不赊的怪病却也是束手无策。吴不赊本来就估计是这个结果,再有了大夫证实,也就绝了治好的心。在虎山镖局养了五六天,他力气又足了些,只要不运功,差不多也是个正常人了,就想告辞回东镇去。这时候,却发生了一件事。 虎山镖局另外还有一路镖,由王虎山的大徒弟同时也是他的女婿盖一仑押送,这天盖一仑带镖队回来了,却是人人带伤。一见王虎山,盖一仑“扑通”一声跪在地下,王虎山神情一变:“怎么回事?镖丢了?” “弟子无能。”盖一仑低下头。他二十五六岁年纪,方脸,高高大大,胸膛宽得像门板,平时该是一条十分威猛的汉子,这会儿却蔫得如一只斗败的公鸡。 连遭重击,王虎山再也撑不住,头一晕,一个踉跄,王小玉忙伸手扶住他。 “师父。”盖一仑也跳起来要扶。 “你怎么这么没用?”王小玉一把打开他的手,怒视着他。 王小玉小巧秀气,性子却十分泼辣,盖一仑给她叱得胀红了脸,呐呐难言,却一眼看到了王小玉鬓间的白花,变色道:“怎么回事?”左右一看,叫道,“二弟呢?” “爹他们回程时遇到了山贼,二弟他……”王小玉眼眶一红,说不下去了。 “二弟。”盖一仑痛叫一声,冲进了屋里,哭倒在灵前。王虎山在一边陪着,老泪纵横。王小玉说了大致经过,盖一仑奇了起来,红着眼睛叫道:“不对啊,那一带好像没有什么成伙的山贼。” “爹也疑惑,但这会儿没心思去查。”王小玉点点头,看看盖一仑,“你又是怎么回事?怎么丢的镖?” “也是碰到了山贼。”盖一仑说到这里,忽地跳起来,“不对,我遇劫的地方,本来也是没有什么成伙的山贼,师父这边也是,为什么?这里面有鬼,是张武威搞的鬼!他就是要逼我们联镖!” “对,一定是这样!”王小玉也叫了起来。 “住口。”王虎山低喝一声,“没有证据,不要乱说。” “可……”盖一仑还要争辩。 “不要说了。”王虎山喝住他,“先说丢镖的事。镖能找回来吗?” “怕是不行。”盖一仑摇头道,“丢镖后弟子拜会了那一带开山立柜的老大,他们也奇怪,都说不知道是谁做的。弟子拜托他们查了一下,一点线索也没有。” “那就只有赔了。”王虎山颓然摇头。 “可要赔五千两银子啊,怎么赔得出?”王小玉急了,瞪一眼盖一仑,“你怎么就那么没用。” “不要怪他了。”王虎山摇头道,“把房子押了吧,应该能凑出来。” 吴不赊没有进大厅,但以他的功力,王虎山几人的对话一字不漏全落进了他耳朵里。他心中一动,五千两银子,他倒拿得出来,不过要回去才能带来,只是若明着说,王虎山只怕不肯要。最好的办法,是回去拿了银子来,赎出典当的房产,到时王虎山不要也得要了。沉重的欠疚感一直压着吴不赊,能多少替王虎山出点力,他心头也能轻松一点,不过镖局刚出了事,他马上开口告辞,好像有点儿开不了口,等明天再说吧。 下午,虎山镖局却又接了支镖,五口大箱子,挂着大铜锁,货主也没说明里面是什么,只声明保价是十万两银子。这是可以的,保镖,可以看货也可以不看货,随货主的意愿,只要货主给出货的价值,然后照镖行规矩,逢十抽一。十万两的货,一万两的保费,哪怕是空箱子,只要货主出得起一万两的保费,镖局也照保不误,当然,万一丢了镖也是照赔。 一万两的保费,先付五千两,到地头再付五千两。有这五千两银子,立马就能赔了盖一仑丢失的那趟镖,虎山镖局就能翻过身来。吴不赊也替王虎山高兴。 既然事情过去了,吴不赊还是想着第二天告辞。但第二天一早,他还没开口,镖局来了个人,四十来岁,师爷模样。其实他还真是师爷,盖一仑正从屋里出来,横身一拦,道:“张师爷,你来做什么?” 张师爷一抱拳:“敝人奉我家总镖头之命,求见王总镖头。” “我爹没空。”王小玉也出来了,“有话就说,有屁就放,不过若是什么联镖的屁,那就不要放了,趁早滚蛋。” 见她如此泼辣,张师爷皱了皱眉头,却也无可奈何,不甘心地道:“听说你们昨天接了支大镖?这样的大镖要是丢了,你们虎山镖局连人带房子全卖了只怕也赔不起啊!” “你说什么?”盖一仑勃然大怒,冲上去就要动手。 “师哥。”王小玉一把拉住他,盯一眼张师爷,“滚。” 张师爷嘿嘿冷笑两声,拂袖而去。 “岂有此理,简直欺人太甚。”盖一仑愤愤然怒叫,一眼看到站在门洞外的王虎山,道,“师父,那张武威也太欺负人了,见我们接了支大镖,就想来啃一口。” 王虎山却是一脸深思之色:“我们昨天才接的镖,价值十万两的货物,货主肯定不会到处宣扬,那张武威是怎么知道的?” “对呀。”盖一仑也叫了起来,却还没醒悟,“姓张的是怎么知道的?” 王小玉却已经想到了,惊叫道:“这是一个套子!” “什么?你说这镖是张武威下的套子?”盖一仑还有些不相信,“可他要付一万两的保费啊!他舍得花一万两银子来设套?” “如果我们撑过去,这一万两银子他当然是白花了,可张武威既然下套子,又怎么能让我们撑过去?”王虎山哼了一声,“既然我们撑不过,那就是我们赔十万两了,赔不出,虎山镖局也就完了。” “这老狗好毒。”盖一仑终于明白了,暴叫道,“我去和这老狗拼了!” “站住!”王虎山怒声低喝,“无凭无据的,你凭什么和别人拼命?” 盖一仑不敢动,站在那里呼呼喘气。王小玉看着王虎山道:“那怎么办?难道看着是套子还往里钻?要不我们退了这镖?” “退镖要赔一成的保费。”王虎山摇头,“而且这样一来,虎山镖局的牌子也就算砸了。” “那怎么办?”王小玉完全没了主意。 “嘿!”盖一仑猛地一拳砸在院中的大树上,砸得树叶簌簌而落。 王虎山想了想,道:“舍着这五千两银子不要,我去请几个老朋友。这一关,虎山镖局一定要撑过去。”这一刻,他因丧子之痛而驼下去的背,突然又挺直了。 吴不赊站在一边,所有的话都听在耳里,虽然还有些不明白,但现在走肯定是不合适了。他转了一圈,看到陆小四,便扯他出去喝酒。 陆小四对吴不赊的感觉比较复杂,那天听王千烈的话丢下吴不赊,他觉得有点愧疚,但后来王千烈一死,他又觉得是受了吴不赊的拖累。两种感觉凑到一起,倒不知怎么和吴不赊打交道了。吴不赊是个处世非常圆滑的人,更是会说话,扯了他出去,两杯酒下肚,一切便都说开了,随即问起张武威的事。 方城地处通衢,商旅众多,世道又不太平,保镖业便十分兴旺。一座城里,居然有七家镖局,其中以张武威的武威镖局最大。张武威是个野心勃勃的人,揽去了三分之一的生意,还觉得不够,想创一个七星联镖,七家镖局联手,同进同退,共同抬价。这本来是件好事,其它五家镖局也差不多都同意了,惟有王虎山坚决不同意。王虎山觉得张武威为人不地道,做事不择手段,不愿意和这样的人合作。王虎山坚决不同意加入,其它五家镖局也就犹犹豫豫,这让张武威很恼火,曾放言要对付虎山镖局,加上这两次遭遇山贼都比较奇怪,所以猜测是张武威搞的鬼。 说到做生意,吴不赊是成精八百年的老怪,明白前因后果,他立即肯定,铁定是张武威弄的鬼。两次山贼劫镖,只是小教训,这次才是真正的绝户计,只盼王虎山能请来几个高手帮镖。 傍黑时分,王虎山才回来。王小玉迎上去道:“爹,怎么样?” 王虎山黑着一张脸,摇摇头。 “没碰到人?”王小玉不死心,“擎天剑文叔我昨天还看见了啊!双刀吕大胖子好像是要娶第八房小妾,应该也在家啊!” “都在家。”王虎山嘿嘿一笑,“不过有的卧床三日了,说是只剩了一口气;有的喝醉酒从马上摔下来,摔断了腿,哈哈哈。”说到后来,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脸上却是一脸悲愤之色。 “他们都给张武威收买了。”王小玉明白了,一张脸胀得通红,“怎么能这样呢?姓文的上次请爹爹帮忙,爹还替他挨了一刀,姓吕的……” “不要说了。”王虎山低喝。 “都是一群不讲义气的王八蛋!”盖一仑怒骂。 “那现在怎么办?”王小玉叫道,“要不舍着退一成的镖银,退了镖。” “难道白赔一千两银子?”盖一仑瞪着眼问。 “那你说怎么办?”王小玉也瞪着他,“这明摆着就是个陷阱,姓张的就是要把我们往绝路上逼。”盖一仑呼呼喘气,拳头捏得格格响,却是毫无办法。王小玉看着王虎山道:“爹!” “别说我们拿不出一千银子来退镖,就算拿得出,退了镖,虎山镖局的牌子也砸了。”王虎山眼中射出锐光,“明日起镖。” “起镖?”王小玉惊呼一声,盖一仑和边上的镖师也全都吃惊地看着王虎山。明摆着这是个陷阱,张武威肯定安排了人手在前路劫镖,怎么还能眼睁睁往里面跳呢? “起镖!”王虎山重复一句,眼光坚凝如山,“大家都到厅里来,我有话说。” 吴不赊远远地站在月洞门口,所有的话都听在耳里,他也有些吃惊,看着王虎山迈步进厅,生满白发的头微微昂着,腰板如标枪般挺得笔直,吴不赊突然就明白了。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你可以叫我死,但休想让我屈服。 虎山镖局不算大,镖师、趟子手全加起来也不到二十个人,所有人都给叫进厅中,王虎山给每个镖师发了三倍的薪酬,一抱拳,道:“从今夜起,虎山镖局就没有了,没有诸位相帮,虎山镖局也走不到今天,我这里多谢了。” 王虎山的意思很明白,这趟镖是个陷阱,他要面对着陷阱跳下去,但不会拖累其他人,虎山镖局从今夜起没有了,账也和大家结清了,他王虎山的事,从此和别人无关。无论生,还是死。 众镖师激情汹涌,一个镖师道:“总镖头……” 王虎山猛地举手,拦住他的话头,缓缓看向众镖师,道:“大家要还看得起我王虎山,那就什么都不要说。” 话说到这份上,众镖师还能说什么,黯然而退,随即纷纷离开。 在与王虎山相遇之前,吴不赊从来不知道义气是个什么东西,他眼里只有利益,心里只装着一把算盘,任何事,都一定要先到算盘上拨一下,有赚才做,亏本不干。但这会儿,看着一众镖师纷纷离去,他却忍不住暗骂:“都是些没义气的王八蛋。” 吴不赊更恨自己,顺逆两气一天斗两次,他能明显地感觉到,两股气的力量都在变粗增强,虽然他的身体吃了苦头,两股气却在战争中日渐强大。果然是苦练不如实战啊,如果两气不相斗,别说二气合一,只要任一股气能顺利运转,他至少也能挤进三流高手之列。别说三流不是高手,三流玄功比二流武功还要管用得多,起码能御风而行。 “难道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躺在床上,吴不赊暗暗发狠。子时到,阳气发动,他一咬牙,运起追风诀,强力助功。在他运功催动下,顺行的气奋力上攻,但逆行的气却也是死战不退。吴不赊不信那个邪,强忍着痛,不顾一切地催功猛冲,猛地一下大震,一个身子直弹起来,口喷鲜血,昏了过去。 悠悠醒转后,全身瘫痪欲死,肚中情形也是一样,仍是顺逆对峙,互不相让。吴不赊彻底死了心,不知什么时候又睡了过去。 给院中响动惊醒时,他睁开眼,天已经亮了,身上有了点儿力气。吴不赊爬起来,到外进院子里一看,盖一仑已把五口大箱子装在了一辆大车上,王小玉也换了劲装,在一边帮着绑绳子,显然也要跟去。镖若失,十万两银子,无论如何都是赔不起的,生不如死,那就父女夫妻死做一堆。 王虎山在一边吸着一杆大烟锅,刀背在背上。转头看见吴不赊,他走过来,道:“吴小哥起来了啊?这些日子照顾不周,实在不好意思。”他脸上还带着几分歉意的笑,吴不赊看着他的脸,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装好车,王虎山冲吴不赊一抱拳,喝声“起镖”,王小玉打开院门,却突然惊讶地叫了一声。 院门外站着一群人,都是昨夜离开的镖师和趟子手,个个装束齐整,手执武器。王虎山跨上一步,叫道:“你们――” “总镖头,借你一句话。”最前面年纪最大的镖师一抱拳,“你若还看得起我们,那就什么话都不要说。” 看着一众镖师坚定的眼神,王虎山嘴唇颤抖,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那老镖师接过盖一仑手中的镖旗,高喝一声:“起镖!”众镖师齐声助威,镖车吱吱呀呀推了出去,忽听得一声叫:“等等我。” 只见陆小四从街角飞步而来,到近前一把抢过老镖师手中的镖旗:“这可是我的活。”王虎山变了脸色,喝道:“小四,你是家中独子,还有老母要奉养,绝对不能去。” “总镖头,你看这里。”陆小四指着额头上一个包,“这是我娘打的。昨夜我送银子回去,娘知道了原委,当头就给了我这一棍子。娘说,人无仁义,猪狗不如,这么多年来,总镖头一直关照我们,我没什么本事,总镖头却始终留着我,让我能养家糊口,现在虎山镖局暂时有了困难,我若做缩头乌龟,娘说了,她会亲手打死我。”说到这里,脸突地一红,“而且我有后了,我媳妇昨夜跟我说,她有了身孕,总镖头昨夜又多给了那么多银子,我再也没什么可挂心的了。” “有种了啊,那就好1”老镖师暴喝一声,“把招子放亮了,前头趟路。” “好咧!”陆小四脆应一声,当先便行。镖队启动,慢慢远去。吴不赊站了好久,没力气了,又在门槛上坐下来。他手足稀软,心里却像烧开的水,不停地翻滚。小时候读私塾,先生说过一句话: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独往也。吴不赊嗤之以鼻,顺口一改:利之所在,虽千万人,吾独抢也。把先生气得胡子翘到了头顶上。这么多年来,吴不赊一直这么想,也一直这么做,他人生的信条就是无利不起早。但这会儿,所有的一切好像都颠倒了。 这世间的每个人,心里一定都有一把算盘,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把所有的东西换成珠子放到算盘上,去随着利益得失而拨动。在有些人心里,正义,热血,良心,这些东西不能买卖。也许这样的人很少,但他们,却是这世间的脊梁。 当黑暗笼罩一切,当厄运横来,就是这铁一样的脊梁,挺立于天地间,光芒万丈,指引着人类最后一丝良心的回归。 吴不赊心里,有一股热血在翻腾着,他只想跳起来,只想仰天狂啸,只想做点什么,但那该死的顺逆二气却死死地缠住了他,让他什么也不能做。 午时,顺逆二气又发作了一次,恨极了的吴不赊只想找把刀,一刀把自己剖开,把那两股气像揪泥鳅一样揪出来,斩成千万段。 真的没有办法了吗?真的眼睁睁看着这些人去死?吴不赊平日自负智计,但这会儿绞尽脑汁,却想不出半点儿办法。 他无意识地拿出《追风谱》,胡乱往下翻,忽然看到一段话: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生天地间,阴阳二气而已,阴阳平衡,人身之常,然时分四季,天有寒暑,人身阴阳亦因时消长,此时当行补泄之法,以合天地之理…… 这段话后面,是补阴泄阳的各种方法,其中有一法,是以金针强行压制阴气或阳气,使过强的一气不动,以补足另一气。 看到这个法子,吴不赊眼前一亮。顺为阳,逆为阴,他体内顺逆二气,其实就是阴阳二气,二气争锋,所以他动弹不得。但如果压制其中一气呢?想到这里,他一颗心怦怦狂跳,忙取出银针,依照谱中所说的穴位封住膻中穴,再运起追风诀,阳气顺行,下会阴上命门。阳气一动,阴气立动,冲到膻中穴处被封住了,冲不上去,阳气却一口气冲上来,过百汇,一泄而下,到膻中穴处一阻,便往六阳经中钻过,出左手,肩上背下,最后从右腿钻回来。但到腹中时,阳气被阴气所阻,过不去了,只能在左手右脚之间来回窜动。 阳气一能动,追风诀立即就能用了,吴不赊直跳起来,却斜斜一栽。他这才发现,自己成了偏瘫,左手右脚中的气流轰隆隆运转,充盈着无边的力道,但右手左脚却和两气僵持时一样,全无力气。 偏瘫没关系,只要追风诀能用。吴不赊试着摄了一下风,一股风急掠而来,只是有些往左偏。得,风也成偏瘫了,他也不管,偏瘫的风总比无风好。不过有个烦人的地方,就是追风步不能用,成了单脚跳。他御风而起,一只脚在半空中乱跳,像个跳大神的神棍,左手使追风剑也不习惯,但再不习惯,哪怕是乱刺,灌注了玄功的剑招也不是一般人招架得住的。 吴不赊现在等于是半个人,但这是拥有玄功道术的半个人,再不是先前的半死人。半死人只能看着王虎山一行人等死,拥有玄功道术的半个人却能大大助他们一臂之力。如果张武威找来劫道的人只是普通山贼的话,半个人都不用,半只手就够了。 不过吴不赊没兴奋多久,给封住的阴气不肯甘休,在膻中穴处越聚越多,膻中穴鼓出老大的一团。吴不赊大约坚持了一刻钟的样子,如果再坚持下去,不拨针让阴气上行,他怀疑阴气会在膻中穴处爆炸。不过既然可以封阴气行阳气,同样也可以封阳气行阴气啊!吴不赊再用一支银针,反手封住后背大椎穴,截断顺行的阳气,左手右脚中的阳气如无根之水,断流立枯,然后拔出膻中穴处的银针,阴气一畅,急速上行,到后背大椎穴处受阻,便往右手阴经中钻去,最后从左脚回到腹中,却被阳气所阻,于是吴不赊又变成了偏瘫。不过这会儿瘫的是左手右脚,阴风诀能用,左脚跳,但右手剑却方便多了,不过也只能撑一刻钟左右。 左一刻钟,右一刻钟,左右交换,每次半个人值班,吴不赊自己想想也觉好笑。拔了针,两气又在腹中僵持起来,又成了半死人,吴不赊却已信心十足。他出了门,到街上铁器铺子里买了把剑,估计张武威再猖狂,也不会在方城边上劫镖,那就不用着急。吴不赊便又回到镖局中来,天黑以后,用银针封住膻中穴,单脚跳起,沿官道御风而行。 镖队一般行得不快,一天的脚程,不过百八十里,而吴不赊体内两气在恶斗了这些日子后,功力大大增强,御风而行的速度自也快了些。吴不赊在空中换了一次针,也就是将近两刻钟的样子,便在路边一间旅店的院子里,看到了虎山镖局的镖旗。 吴不赊心下寻思:“我要是这么进去,说要跟着镖队走,王总镖头肯定要劝阻,有些事又不好说,不如悄悄跟着。” 他打定主意,便不进去,索性前行一段,在路边看到一只兔子,顺手抓了。别看他单脚飘,四脚兔子还真跑不过他,把那兔子郁闷得想一头撞死。随后吴不赊在林子里生起火来,烤了兔子,饱餐一顿,倒头就睡,也懒得练功。他不用练啊,子午两时,两气自己发动,自己恶斗,功力就在恶斗中自然增长了,虽然身体吃了苦头,但也得到了好处。 天明不久,镖队过来了。吴不赊也不出去,等镖队过去,才远远在后面跟着,他现在的听力,可以远及数里之外,落后一里有余,前面的动静尽在耳中。 就这么走了几天,渐入山区,屋宇渐稀,行旅也少了起来。这天晌午,前行的镖队突然停了,吴不赊心中一凝,急忙以针封住膻中穴,御风前掠,赶上镖队,钻进旁边林子里探头看去。 镖队前面,大路中间,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盘膝而坐。这汉子个子不高,身子横壮,圆鼓鼓一张脸,坐在那里像个石礅,但两眼开合之际精光四射。吴不赊远远看到这汉子的目光,心中一凛:“张武威竟然请来了玄功高手对付虎山镖局!” 遇上劫道的,镖局中人一般先有一番场面话,能不动手,就不动手,但虎山镖局这一次的镖明显就是张武威的套,这中年汉子身怀玄功而学人劫镖,来历也不言自明,场面话就不必说了。王虎山一抱拳:“请问阁下是何方高人,也好让王某知道,虎山镖局是亡在谁在手里。” 中年汉子扫他一眼,哼了一声:“不必废话,镖留下,人滚。” 很显然,劫镖对他来说不是件很光彩的事情,不愿留名。 “贼子休要猖狂,看刀!”盖一仑暴怒,纵步上前,搂头一刀劈下。 “小心!”王虎山低喝一声,声未落,中年汉子身子忽地蹿起,叮的一声脆响,盖一仑下劈的刀猛然倒飞,一只铁锤同时出现在他头顶,猛砸他顶心。 中年汉子这一锤实在太快,盖一仑根本来不及躲,眼见一锤之下就要脑袋开花,他的身子却突然斜里飞了开去。原来是王虎山飞起一脚踢在他胯上,把他踢了出去。 王虎山一脚踢飞盖一仑,手中刀同时猛劈,这时看清了中年汉子手中的兵器,除了右手的锤,左手中还有一把钢钎,那架势,活像个石匠。 中年汉子一锤打空,大怒,左手钢钎一横,架开王虎山的大刀,右手锤迎头砸来。王虎山刀法可老到多了,一刀无功,斜身错步,反削中年汉子手腕。被踢了一跟斗的盖一仑这时也翻身爬起,怒吼一声,挥刀猛劈。他刀法不如王虎山老练,但力大招沉,翁婿两人的两把刀围着中年汉子左右翻飞,中年汉子全不放在眼里,左钎右锤,以一对二,反而攻多守少。 “大家并肩子齐上。”王小玉一声尖叫,众镖师一齐冲了上去。 叮叮两声,中年汉子架开王虎山翁婿的双刀,突地往后一纵,纵身跳到路边一堆山石上,斜眼看着王虎山一群人,冷哼一声道:“既然想死,那就成全你们。”脚在地下一跺,厉声喝道,“玄天石甲!” 随着他一跺一喝,那一堆山石突地飞了起来,附在了中年汉子身上,中年汉子立刻成了一个石人,整个身子,头脸四肢完全被山石罩盖,再无一点肌肤在外面,惟有两线眼光从石头缝里射出来。 中年汉子本来矮矮礅礅,披了一身石头后,立时就成了一个巨人,比盖一仑还要高出一头,披满山石的手脚更是粗如水桶,而他的两只拳头则根本就是两块大山石,每块至少有上百斤重。 “石敢当!”王虎山和吴不赊几乎同时惊呼出声。 石敢当本来是个石匠,一日开山破石,偶尔撞进一个山洞里,得了一册名为《玄天石甲》的道术秘谱,照谱修习,竟练成了谱上的玄功玄天石甲。玄天石甲传说为兵家秘术,披石为甲,敌不能伤,力大无穷,挡者披糜。这门秘术在江湖上十分罕见,会的好像就只是石敢当一个,所以石敢当一施展,王虎山和吴不赊就都认了出来。 一见石敢当突然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石人,一众镖师也齐齐惊呼出声。石敢当森然一笑,迈步向镖师群冲去,声音从石板后面传出来,嗡嗡的震人耳膜。 石敢当披这一身石甲少也有两三千斤,移动速度自然不快,但他离王虎山等人本来就近,巨大的步子迈动,几步就到了,石臂横扫,“叮叮当当”一阵响,刀剑乱飞,众镖师踉跄后退,有的直接给他扫翻在地。 王虎山一刀劈在石敢当左臂上,恰就如劈在山石上,除了自己震痛的手臂,就只见一串火星乱溅。石敢当却一点影响也没有,不闪不避,一臂横扫过来。王虎山知道硬挡不得,急叫道:“大伙儿退,和他游斗。”反手揪起一个被扫倒的镖师,飞身后退。 石敢当这玄天石甲刀枪不入,但披着一身石头过于笨重,王虎山看到了这一点,想到了和石敢当游斗的法子。任何道术玄功施展起来都是需要消耗功力的,石敢当披着几千斤石甲,不可能撑得太久。 吴不赊之所以一直没有出手,也是看到了这一点,不过他眼光一转,却暗叫一声“不好”。 王虎山和石敢当游斗,石敢当身法笨重,赶他不上,再刀枪不入再力大无穷也没有用,但王虎山有个死穴,就是他的镖车。石敢当一见王虎山等不敢冲上来,立即明白他的心思,嘿嘿一笑,不再追杀众镖师,径直向镖车冲去。 王虎山正庆幸得计,突见石敢当冲向镖车,立时脸色大变。石敢当砸不住他,但能砸到镖车啊!只要砸烂了几口大箱子,他这镖也就完了,石敢当根本不必再追杀他们,只要拍拍屁股走人,虎山镖局照旧完蛋。王虎山惊怒交集,急叫:“快推走镖车。” 众镖师先前一拥而上围攻石敢当,镖车边没人,这会儿想要推车,哪里来得及。王虎山一咬牙,狂吼一声:“我跟你拼了!”当头拦住,照着石敢当胸口就是一刀,石敢当不闪不避,硬挨了他一刀,一臂横扫。王虎山避无可避,横刀奋力一格,火光飞溅中,大刀断做两截,飞上半空,王虎山虎口震裂,踉跄后退。石敢当更不容情,迈上一步,巨大的石臂兜头一臂砸下来。 “爹。” “师父。” 王小玉和盖一仑齐声惊叫,却是救援不及,而王虎山退得两步,身子已靠到镖车上,即便他闪开,石敢当一臂砸烂镖车,他也是个死。左右是死,不如不躲,王虎山怒目圆睁,死盯着石敢当。 第五章 风虎 眼见石敢当一臂就要将王虎山连人带车砸得稀烂,吴不赊到了。这时他已将银针插在了后背大椎穴上,左脚御风,如风而至,一脚狠狠地踹在石敢当的面门上。 如果吴不赊这一脚是踹在石敢当胸膛上,石敢当摆好了势子,吴不赊未必踹得动他。但吴不赊是什么人,奸商啊,奸商审时度势的眼光绝对是第一流的。吴不赊早就看出,眼睛是石敢当身上惟一的弱点,虽然有石板拦着,一脚踹上去,踹不退他也能吓退他。 果然,这一脚踹上去,石敢当眼前一黑,两眼不能视物。他头一震,慌忙后退,伸臂在眼前一格,能看见东西了。不过此时他离着镖车已有数步的距离,车前更挡着一个人,他当然能猜到就是刚才踹他那一脚的人。方才的掠风声和那一脚的力度让他知道,吴不赊同样是玄功高手,不能小视。他将吴不赊上下一打量,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横里架梁?” “吴不赊。”吴不赊一抱拳,“江湖人称,那个,嘿嘿,哈哈……”为什么突然嘿嘿哈哈呢?他这是头一次在江湖中扬名立万,自然要有个外号,只是一时却想不起来。吴不赊做生意,一时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往往就是“今天天气哈哈哈”这样遮掩一下,石敢当却哪里知道,眼见吴不赊哼哼哈哈,还以为他念什么玄功秘术念咒,凝神戒备,两眼从石板缝里死盯着他,一眨都不敢眨。 王虎山一眼看到吴不赊,还有些怀疑,以为自己眼花了,吴不赊天天半死人一个,怎么突然之间会飞了?他试着叫了一声:“吴小哥。” 吴不赊却不像石敢当那么紧张,玄天石甲太笨重,根本不可能有突然袭击的事发生,扭头对王虎山道:“总镖头,你叫他们把镖车推开一点,这石头怪交给我。” “吴小哥,真的是你。”看清吴不赊脸,王虎山不再怀疑,一时惊喜不定,眼光十分复杂。 吴不赊和各种各样的人打过交道,也看遍各种各样的人心,自然知道王虎山这会儿在想什么:吴不赊既然身怀玄功秘术,上次遭遇山贼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能稍稍露一手呢?若说上次是玄功尽失,可这次为什么又可以出手了呢?镖车动身前,他还是个半死人啊! 吴不赊也没法解释,只是微笑点头:“是我,总镖头,你到一边歇一下,这石头怪交给我好了。” 他不解释,但转身之际,王虎山却留意到了他隔衣插在大椎穴上的银针,恍然就明白了,叫道:“多加小心。”让人推开镖车,自己也退了开去。 “吴不赊?”石敢当嘴里念叼。 “怎么,没听说过?”吴不赊斜眼看着他,话中大有挑衅的味道。 石敢当的玄天石甲笨重,最怕对上那种手脚滑溜的,而刚才吴不赊那一脚如风而来,力道虽然不是太大,速度却着实不慢。石敢当本来有三分忌惮,还想着能不能套套交情,如果吴不赊能不插手,那是最好,但吴不赊这话太不中听,他可就恼了,哼一声道:“是没听说过,怎么着?” 这也是挑衅了,一般人的反应,必然是哇呀呀一声叫,冲上来就动手,石敢当都做好准备了,吴不赊却是哈哈大笑:“没听说过就对了。” “什么意思?”石敢当不明白了。 “没什么意思。”吴不赊笑眯眯,他第一次闯江湖,石敢当若听说过才有鬼呢,道,“敝人外号概不赊账。” “概不赊账?”石敢当还是摇摇头,“没听说过。” “又对了,奖包子一个。”吴不赊大笑。 “臭小子,敢消遣你大爷。”石敢当以为吴不赊逗他玩,大怒,往前一跨,一臂横扫过来,劲风呜呜,刺人耳膜。 吴不赊不敢横剑去格,这一扫少也有千斤之力,拿剑去格,只怕剑两截人三截,剑亡人亡。吴不赊单脚御风,轻轻飘开,一剑疾刺石敢当的眼睛。石敢当唯一的弱点就是眼睛,伸手一推,胸前一块石板稍稍移一下就遮了个严严实实,吴不赊疾若星火的一剑只刺出三五点火星。石敢当一拳砸过来,吴不赊单脚再飘。 石敢当全身刀枪不入,惟一的眼缝又遮护严实,吴不赊一手追风剑虽然千变万化,但老虎咬天,无处下口。摄风术也用不上,他摄来的风,最多能吹起一股尘土,想把石敢当这千斤石怪掀翻是不可能的。凝风成风刀风剑风龙风虎?也没用啊,真正的青钢剑都刺不穿石敢当的玄天石甲,风刀风剑刺得穿了?风龙风虎又从何处下口?除非练成风雷箭,风中起雷,否则一般的风,再千变万化也没用,力道太弱。 无论武功还是道术,吴不赊拿石敢当可说是完全没有办法,但吴不赊不着急,他伤不了石敢当,可石敢当想伤着他也难。他围着石敢当飞速地转,整个人就像一股旋风,当然,这风有点不雅观,是股跛子风,因为他是单脚跳。不过跛子风无所谓,管用就行,石敢当身披数千斤石甲,就不信他不耗力,撑得一个时辰还撑得两个时辰啊?吴不赊打定主意,只要和他游斗,石敢当就会自己累死。 吴不赊奸,石敢当也不傻,早看破了吴不赊的心思。他也改了战法,不再理睬吴不赊,却向镖车冲过去,吴不赊若拦,无异螳臂当车,横扫就是;吴不赊在一边勾引骚扰,石敢当干脆不理睬,除了眼缝,全身上下,任你剑刺也好脚踹也好,就当搔痒了。 石敢当的目的本来就是镖车,毁了镖车就是他赢,吴不赊急了,叫道:“把镖车远远推开。” 王虎山忙指挥一干镖师推车,吴不赊嘿嘿笑,石敢当笨得像石滚,绝对追不上镖车,但下一刻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石敢当也在笑――边笑边长个子!原来石敢当把身上一些重叠的石甲往下移,一块一块接在脚下,石头接石头,接成两只长石脚,身高突然就长高了一倍不止。吴不赊本来比石敢当高一头,这会儿却连石敢当的屁股都够不着了,这么两条大长石腿迈出去,一步当平常人七八步,蹭蹭蹭,几步就追上了镖车。 吴不赊想不到石敢当还有这么一招,又惊又怒。他在前面拦不住,一眼瞅见石敢当下面接的两只石脚细细长长的,有了主意,蹿到路边林子里,一剑削下一棵碗口粗的大树,再去了头,剩下约摸丈许来长的一根大棒,一手夹住就来砸石敢当的细长脚。石敢当没防备,被他一树砸上去,还真把左脚下面的石块给砸掉了,石敢当一斜,差点栽倒,忙运功又把石头接上,顿时恼了,怒哼一声,把臂上重叠的石块接到手上,刹那接出两只长石手,双手突然加长,吴不赊再抱着树砸腿,他长臂迎着树干就扫了过去。 两下相交,嘭的一声,吴不赊连人带树往后倒飞,树干上冲来的力道,少也有千斤,震得他双手发麻,松手丢开树干。不过石敢当的石手臂也被砸断了,石块乱飞,但石敢当运功一吸,仿佛磁铁吸铁块一样,石头又一块一块地被吸了起来,眨眼又接成了一只长石臂,向吴不赊砸过来。吴不赊慌忙单脚后飘,树也不敢捡了。 吴不赊后退,石敢当就拿他无可奈何了,哈哈一笑,直冲向镖车。他长脚急迈,两只长手臂还像船浆划水一样前后划动,护住两条长腿,劲风呼呼。吴不赊即便想再抱着树干去砸,也会被石敢当的长手划开,砸不着他的腿。 “这石头怪,说他笨,他倒还笨成精了。”吴不赊暗骂,脑子乱转,忽地想到一法,把地下的黄土撮起一堆,喝一声:“风来。” 一股风应声而至,吴不赊这次用了全力,这股风可不小,吴不赊使一个旋风法,那风卷起地下尘土,呜呜卷向石敢当,在石敢当身周凝成一个数丈方圆的风场,连尘带土,声势倒也颇为惊人。吴不赊并不想靠这股风刮倒石敢当或借吹起的尘土打伤他,那也太天真了,他只想遮住石敢当的视线,让石敢当看不清路,找不到镖车,就算成功。 可惜他还是失算了,石敢当伸出手臂在眼前一拦,挡住眼前的风沙,眼光还是可以从石缝里看出来。刮起的风沙虽然连尘带土,视线不明,但还远不到让石敢当看不清路的地步,他只略略一停,仍旧急步追过去。 王虎山护在镖车前面,眼见吴不赊使尽玄功,始终无法拦住石敢当,顿时嗔目怒道:“我跟你拼了。”飞身纵起,一刀狂劈石敢当的胸膛。 “找死!”石敢当暴喝一声,迎着王虎山跃在半空的身子一臂横扫。王虎山不会玄功不能飞,身在半空,无法闪避,要是被扫上了,只怕五脏六腑都会被砸碎。 吴不赊没想到王虎山如此冒险,大吃一惊,忙收功散风,御风急掠过去,要把王虎山扯开。 石敢当矮矮礅礅,其实极富心计,他砸王虎山这一臂,乃是一箭双雕之计,明砸王虎山,暗中瞄的是吴不赊。吴不赊一掠而至,正中他下怀,挡在眼前的右拳早已蓄好了力,霍地一拳就砸了出去,拳头所击,正是吴不赊飞来的路线。 此时千钧一线,吴不赊若救王虎山,必定撞到石敢当的拳头上,而若不救王虎山,石敢当横砸的左臂必定要叫王虎山身死骨裂。 吴不赊脑中有刹那的犹豫,这是他奸商的本质,利益得失总要打一下算盘,但脑中突然闪过王虎山苍老的脸,还有那嘶哑的声音说的那句话:“这叫不义啊!” 热血猛然冲上头顶,吴不赊一声狂叫,右脚急蹬,身子同时一斜。他这时已将银针插在了胸前膻中穴处,能动的是左手右脚,所以用右脚蹬王虎山,这一脚把王虎山直蹬下去,堪堪闪过石敢当的左臂,但他自己却没能闪过石敢当拳头,一拳正中他前胸,刚好打在银针上。因为吴不赊身子是斜着的,石敢当拳头先碰着银针,把银针打了出来,才又猛力砸在吴不赊膻中穴上,把吴不赊的身子打得直飞出十余丈外,半空中鲜血狂喷。 膻中穴是人身十大重穴之一,石敢当这一拳满蓄劲力,又何止千斤,照理说,着了这一拳,吴不赊功力即便再强一倍,也是有死无生。但这世界上的事,就是那么巧,吴不赊身上逆行的气流给他以银针封在膻中穴处,便如一道坝,蓄了一坝水,石敢当的拳头先砸出银针,等于砸开了坝堤,一坝的水狂泄而出。这股力量可不是一般的大,如果说吴不赊体内气流在经脉中正常的冲击量是一百斤,那么这股积蓄已久的气流的冲击量至少是它的五倍以上,这股狂冲而出的气流刚好撞上石敢当的拳头,可就抵消了很大一部份拳劲。吴不赊虽然一飞十余丈,更是口喷鲜血,其实内伤不是太重,不过外伤倒是不轻,整个前胸一片青紫,一个多月都没能完全消除。 但最巧的不在这里,最巧的是,吴不赊体内狂冲而上的气流,在石敢当千斤拳劲的轰击下加速上冲,竟然一下子撞开了挡在上面的顺行气流,破关而上。关卡既破,随即直上重楼,终于百川归海;而逆行的气流一过,不再在前面挡路,顺行的气流也一泄而下,两股气流一顺一逆,竟是同时运行起来,很有点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味道。 人身经络,有如江河,一江春水向东流,很正常,若偶尔因为地势的原因一江春水向西流,那也行。但如果同一条江里面,左边的水向东流,右边的水向西流,或者上面的水向东流,下面的水向西流,那算什么? 吴不赊体内,现在就是这样。他身体“扑通”摔在地上,直挺挺躺在那里发呆,不是摔晕了,两气流动,他脑子出奇得清醒,他是傻了。 两股气,一顺一逆,各走各路,再不相斗,偶尔碰头,也是相安无事。先前的俩冤家,成了俩亲家,甭提多客气。而顺着两气的流动,经脉的畅通,他全身充盈着无穷的力量,不过永远是一阴一阳,阴气到左手的时候,阳气到了右手,阴气到右脚的时候,阳气到了左脚,一冷一热,一柔一刚,极其怪异。 “一条经络里面,怎么可以同时运行顺逆两股气呢?走火入魔了?可又不像,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吴不赊完全不明白。 “吴小哥,吴小哥。”王虎山连滚带爬扑过来,他以为吴不赊被石敢当一拳打死了。别怪他误会,吴不赊被打得一飞十余丈,口喷鲜血,然后四仰八叉一动不动,那不是死了吗?可王虎山到面前一看,不对,吴不赊大张着眼睛一脸诡异,好像看见了极古怪的东西。王虎山奇怪了,顺着吴不赊眼光也往天上看,难道天上有仙女?没有,就见一只大山雀飞过,嘴里还叼着一条毛毛虫。那条毛毛虫好像很肥的样子,但肥毛毛虫很奇怪吗? “莫非是被打傻了?”王虎山心中嘀咕,叫道:“吴小哥,你没事吧?吴小哥?” “住脚!”吴不赊忽地一声狂叫,一闪不见。王虎山到是一愣:“住脚?别人都是说住手,住口,啊呀,看来真傻了。” 不过他这个念头只闪了一下,立刻就明白了,原来石敢当已追上镖车,正抬起一只脚,朝着镖车狠狠地踩下去。只要踩烂了五口大箱子,哪怕箱中什么也没有,就是五口空箱子,虎山镖局这十万两银子也赔定了。 千钧一发之际,吴不赊到了。他横飞过来的,双手猛推石敢当高抬在半空的脚,推得石敢当连脚带人打了半个旋转,差不多是背对着吴不赊了。来除了眼缝,吴不赊对石敢当身上的任何地方都毫无办法,但这一次他好像魔了,竟然双掌齐出,一上一下,同时打在石敢当后心上。 石敢当后心像甲一样,是六块石板组成的石甲,防护得密不透风,吴不赊双掌打在两块石板上,左掌打中的石板寸寸碎裂,裂为七八块。可是四五寸厚的青石板啊,而且圆圆滚滚的。以说,若换在以前,吴不赊就拿一个大铁锤,尽力砸十锤,也未必有这种效果,吴不赊这一掌,掌力之强,他自己都难以相信。不过右手那一掌就没有这样的威势了,一掌打过,青石板上灰都没掉一点。 不明白的人,看到的就是这样,左掌强而右掌弱,只有两个人知道不是这样,一个是吴不赊,另一个是石敢当。 吴不赊的左掌虽然碎碑裂石威猛无俦,但劲在外面,这一掌其实只是打碎了那块青石板,对石敢当的身体毫无伤害;右掌却不同,打出的是阴劲,劲在里面,透板而入,外面的青石板灰都没掉一粒,里面的身体却结结实实挨了一下。石敢当后心一痛,如刀刺入,身子往前一栽,一口鲜血喷出,身上的石头纷纷落地,竟是再也披不起石甲,露出了里面的身子。他在地下打了一个滚,忽地一纵,狂掠出去。 吴不赊双掌打出前,只觉得体力充满了无穷的力量,不由自主地就要发泄出去,但能一掌打得石敢当喷血,还从石乌龟壳里钻出来,他事先却完全没有料到。因此石敢当抖落石甲,他还在发呆,不知乌龟出壳算什么绝招。到石敢当喷血飞掠,他这才明白,看看自己手掌,怪叫一声,展开追风步,御风急赶。这一起步才叫有趣,左脚迈出是阳,右脚迈出是阴,到左脚再迈出时,阳已转阴。吴不赊猝不及防,自己差点栽个跟斗,百忙中一个旋身才换过力来。阴阳却没法固定,这俩家伙自己飞跑,吴不赊一点办法也没有,只有用先前的老法子,一步一旋,却是迅快绝伦,石敢当虽然起步在先,给他几个旋子就追上了。 石敢当一听后面风声紧骤,越追越近,又惊又怒又怕,见路边山石片片,双手一吸,各吸了一块山石在手里,霍地回身,右手一扬,一石射出。这是玄天石甲中的飞石秘法,和一般的暗器不同,速度既快,力道又大,百余丈距离,一闪即至,军中强弩也不过如此。 石敢当对自己的飞石颇有几分自信,吴不赊也确实没料到石敢当还有这样一手绝招,全无防备,可以说,如果他是笔直追过来的,不说挨上一石头,至少也会吃一惊,或闪或避。他一停步,石敢当又可以跑出一段了。但吴不赊体内疯狂乱跑的阴阳二气帮了他的忙,他的身体顺着阴阳二气的规律在转,石敢当发石时,他是面对着石敢当的,但石到中途,吴不赊一个旋子,身体划一个弧线,早已不在原来的地方了。 石敢当手中两块石头,一石不中,第二块石头再次飞射,吴不赊便又近了许多,已不过三四十丈,石头打过去更快。但石头再快也没有吴不赊旋得快,石到中途,吴不赊又已旋开。 石敢当惊怒交集,双手急吸,再吸了两块石头在手里,却停手不射,也不动。他知道自己跑不了,只是狼一样盯着吴不赊。 他不跑了,吴不赊当然也要停下来,步子停了,两股气却跑疯了,一时停不下来,在原地连转了四五个圈子,踉踉跄跄,跌跌撞撞,生似午夜归家的醉鬼。 石敢当死死地盯着吴不赊,因为吴不赊一路是转着来的,他以为是一种独门身法,眼见吴不赊在原地转个不停,跌跌撞撞的,他还生怕吴不赊是诱敌,不但不敢出手,反而提心防备。他若知道真相,只怕要后悔得吐血。 吴不赊好不容易停下来,头昏脑胀,这么一路急旋下来,他能不晕吗?他连忙运气,二气各运转一周天,这才清醒。眼见石敢当双手各吸一石,身边还有一堆石头,他也心中暗凛,刚才两飞石给他阴差阳错地躲过去,但那种声势也着实让人心惊,真若隔近了被石敢当飞石连射,还真是不好挡。吴不赊脸上当然不露出来,斜眼瞟着石敢当,嘿嘿一笑:“石老板,做生意讲究有来有往,你这么招呼也不打拨脚就走,不太地道吧?” 吴不赊忌惮石敢当的飞石,石敢当却是有苦自知,他这飞石之法,不是暗器,是一种道术,把十余斤的石头打到百丈开外,而且要达到类似于强弩的速度,所消耗的功力非常惊人,尤其在受伤之后,根本撑不下去。这也是石敢当打了两石便不再打的原因,再打两块石头,伤势就压不住了,非吐血不可。见吴不赊不动手而是出声责问,他心中倒暗松了口气,一面暗调呼吸疗伤,一面冷笑道:“如此,倒是我石某人的错了?石某这里道歉,却不知吴……吴老板还有什么指教?” 吴不赊叫人老板,那是习惯,石敢当嘴里叫老板,可就说不出得别扭,心下暗道:“这小子莫名其妙,江湖上从来没听说过,突然钻出来,功夫怪,身法怪,和人打招呼还怪。” “指教不敢。”吴不赊嘿嘿一笑,“石老板身怀玄天石甲秘技,乃是江湖中声名赫赫的高手,居然来劫镖,难道不让人奇怪吗?总得有个说法吧?” 石敢当在江湖上的名头虽然不如飘风子响亮,可也不小,居然学山贼劫镖,确实有点失身份。听吴不赊一问,石敢当老脸一红,道:“明人不说暗话,石某不是来劫镖的,是受人所托来毁镖的。” “我说呢,”吴不赊点头,“以石老板的身份,怎么着也不会来劫一支小镖的。却不知是受何人所托啊?” 所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事情没办成也算了,再把托付的人也招出来,似乎是有点儿不地道。但石敢当冷眼看吴不赊的神情,估摸着若不把事主说出来,吴不赊必不肯甘休,而他胸中气血翻腾,伤势越来越难以压制,两相权衡,还是自己性命要紧,道:“这也不是什么说不得的,托我的是武威镖局的总镖头张武威。其实张总镖头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几家联镖,共同抬价而已,大家都有好处的事。既然虎山镖局实在不愿意,吴老板又出了手,那我石某人也不必在中间掺合了,告辞。”他一抱拳,回身就走,但两耳凝神,暗听风声,若吴不赊还敢追来,他便要拼着伤势加重的风险,以双石连发之术,竭力一搏。 吴不赊追下来的目地,不是要留下石敢当,主要是想确定这背后的主使。王千烈受他拖累而死,问清主使才好报仇。当然,如果石敢当是块肉,锅里煮得烂烂的,顺口也就吃了,但拎着两块石头的石敢当明显是块骨头,那就算了,狗才爱啃骨头,奸商只喜欢吃肉。看着石敢当溜走,他还抱拳笑道:“石老板好走,以后有生意还望照顾敝店,老宾主,八折优惠啊!” 这是他的惯话,却把石敢当郁闷得要死:当我什么人啊? 吴不赊回来,把石敢当是受张武威指使的话说了,众镖师纷纷怒骂。王虎山又连声道谢,吴不赊忙摇手道:“上次若不是少镖头相救,我早没命了,可惜我当时受了奸人算计,以致拖累了少镖头,不过既然是张武威指使的,一命偿一命,少镖头的仇,我必定要报。” 随后镖队收拾起行。镖还是要走,镖不送到地头,银子还是要赔的,吴不赊当然一路随行。 打了一场,错过了宿头,晚间便在路边宿营。众人睡下,吴不赊一个人摸了出来,身上阴阳二气太怪,要弄清楚才行。剑和掌好说,出掌,一阴一阳,出剑,时阴时阳,这反而是好事,阴阳不定,更具奇效,但追风步这么阴阳不定就不行了,这么打着旋子赶路,半天路赶下来,五脏六腑非翻过来不可。 吴不赊试着配合步子调气,一步阴,一步阳,身子打旋是因为两气互相赶着转,这是一害,但反过来也是一利。用滑步,当后面一股气急催上来时,身子斜滑出去,不但消了旋劲,反而借力前滑,身法又能快上一截,最重要的是省力,前步与后步之间根本不需提气,两气自动运转,他只要跟着前滑就是。不过不是笔直地往前滑,而是划弧,左一滑右一滑,像水里游动的蛇,既快又漂亮。 用这样的步法,再配上阴阳不定的剑法、掌法,威力倍增,吴不赊大是开心。 解决了步法问题,吴不赊想到了摄风术。想想有些头痛,一动追风诀,阳气顺行,阴气立时发动逆行,这样还能召来风吗?就算召得来,御使得动吗?一顺一逆,就好像同时下两个相反的命令,来,去,恐怕风要疯了。 吴不赊心中忐忑,试着一运追风诀,阳气发动,还好,风是给召来了,但阴气同时发动,可就出怪了。那风给追风诀召来,本来只是在吴不赊面前盘旋,阴气一动,那风突地一紧,猛然旋转起来,更发出暴怒的咆哮,恍似一只突然跌入陷阱的猛虎。 好好的风突然发狂,倒把吴不赊吓一大跳,细细一察,他明白了,原来那风同时被阴阳二气所摄,一股风在内里形成了两种力量,两力互较,相持不下,便旋转起来。本来无论是追风诀还是阴风诀,召来的风都是散的,这会儿在里面形成两股风互相争持旋转,就如两股麻绳,越缠越紧,散的风突然就拧紧了。俗话说五根指头要拧成拳头才有力量,风也一样,散的风,只能掀起尘土,但这一拧紧,力道可就成倍往上翻,同样一股风,突然之间就具备了惊人的力量。 吴不赊明白了原委,还有些不信,见前面横着一块山石,约有百来斤,本来他召来的风,不过能吹去石头上的尘土,最多再把石头边的小树吹弯了腰,若说吹起石头,那是做梦了。这会儿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把那风摄过去,那风咆哮着,猛然撞在山石上,竟把山石一下子翻了起来。 吴不赊狂喜,索性全力运功,召来的风又强三分,剧烈的咆哮声震耳欲聋。吴不赊再向那山石一指,那风便如猛虎扑羊,狂哮着扑过去,竟把那山石卷了起来,扔出七八丈远。 “发财了!下发财了!”吴不赊目瞪口呆,一时间喜得手舞足蹈。 先前和石敢当放对,吴不赊最恨的就是摄风术全然无用,功力太低,摄来的风,面对石敢当的石甲,吹不动,刮不痛,自己耗力,人家歇凉,真真气死,但如果是这样的风,打在石敢当身上,那就有威力了。 这会儿刚好刮起一阵夜风,掠过林梢,如无行的浪子,吹着轻浮的口哨。吴不赊急忙运功抓住一股,阴阳互拧,轻浮的浪子立即变脸成为暴虐的恶棍。吴不赊看准边上一棵大树,约有两三丈高,腰围有大海碗粗细,便向树身一指,那风一纵过去,“轰”的一下撞在树干上,“咔嚓”一声,那树拦腰折断,轰然倒地。 “风虎云龙,摧屋倒树。”吴不赊喃喃念叼,猛地狂跳起来,“师父,我练成了一股怪风,真的就像一只虎,风虎啊!”怪笑声惊起一群夜鸟,被惊起的鸟儿大发牢骚,鸟言鸟语,把这不讲公德的奸商狠狠地鄙视了一通。 原以为给阴风煞害惨了,谁知因祸得福,吴不赊兴奋得一夜没睡,把风虎呼来叱去,直折腾到天明。一林子树给他弄得乱七八糟,自己也折腾了个半死,回到宿处时,走路都有点跌跌撞撞了,更别说摄风。但他坐息半个时辰,两气运转,到王虎山叫他吃早饭时,便又精神熠熠了。当然,腹中还有些空,功力耗损实在太厉害,这么坐一下可补不回来。随后数日,每到夜间,吴不赊便出来练功,先把追风剑、追风手配合着追风步练几遍,然后再练摄风术。他把自己练出的怪风命名为风虎,揣摸精熟,威力日盛,最初要借自然风才能撞断大树,到后来不借自然风,就是摄来的风,也能有相当大的威力,不说海碗粗的树,茶杯粗的树是一撞两断,若是普通的壮汉,一风虎扑在胸口,绝对有死无生,即便是石敢当那一身石甲,当胸撞上一下,也要叫声痛。 “我这风虎和风雷箭比,也不会差太远吧?”吴不赊得意洋洋。他心里当然知道,风虎不可能比得上风雷箭,风雷箭风中起雷,凝风成箭,那是多大的威力,岂是风虎能比的。不过吹牛不上税,不吹白不吹。 后面的行程,风平浪静,毛贼都没见一个,到地头,交了镖,拿了剩下的五千两银子。吴不赊先前还以张武威想赖,既然没赖,怕是日后还有阴谋。吴不赊猜不到他到底怎么想,但无论他怎么想,王千烈死了,吴不赊就一定要他抵命。 当夜住下,吴不赊对王虎山道:“总镖头,你们慢慢走,我先行一步,和张武威去做笔生意。如果顺利的话,我就直接回家乡去了,总镖头一切保重。” “有劳小哥,我替烈儿多谢了。”王虎山深施一礼。 吴不赊展开追风步,阴阳二气交错追逐,左一滑右一滑,如一只风中滑翔的夜蝠,快得异乎寻常。吴不赊现在的功力,最多能跻身二流之境,与飘风子这样的一流高手比,差得老大一截,但吴不赊可以肯定,如果是比试御风而行,一天一夜之内,他绝对可以超过师父飘风子。当然,若再往下跑,随着功力的不足,他最终还是会输,但短期内一定可以赢。还有他的风虎,虽然他功力不如飘风子,但飘风子摄来的风,绝对没有以阴阳二气拧成的风虎那种暴虐的威力,除非飘风子用风雷箭。不过飘风子到底练没练成风雷箭呢?吴不赊也不知道。可以说,无论是飘风子还是阴风煞,若目睹了吴不赊的阴阳二气,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 吴不赊现在的速度,一个时辰可以飞将近三百里,全程五百多里,镖队走了十多天,吴不赊不到两个时辰就飞了回来。 到了武威镖局,天还没亮,所有人都睡得死死的。吴不赊没见过张武威,不过这难不倒他,摸到内宅,拍醒一个丫环,问得张武威宿处,说是歇在三姨太房里。丫环指了地头,吴不赊拍晕她,轻轻飘过去。 此时天热,窗子是开着的,打着竹帘,吴不赊轻轻掀起帘子,夜风一般轻飘进房。外间睡着两个丫环,内间呼噜声如雷,吴不赊走进去,只见一张大床上,光身睡着一条大汉,四十多岁年纪,高大魁梧,一脸的络缌胡子;床里间睡着一个年轻女子,也是全身精光,只在腰上搭着一点小被子,丰乳肥臀,白生生晃眼。吴不赊腹中情不自禁就是一热,还好,他虽没成亲,妓院隔三岔五也是去的,倒不是菜鸟,不至于流鼻血。 有丫环指路,吴不赊来前也大致问过张武威的长相,和这汉子差不多,应该错不了。吴不赊轻轻飘到床前,熟睡中的张武威浑然不知死期已至,光光的胸膛上,随着如雷的呼噜,一颗心一上一下怦怦地跳着,非常打眼,吴不赊左手一捂张武威的口鼻,右手同时击下,正打在张武威跳动的心脏上。 体内阴阳二气是同时动的,所以他出手一定是阴阳掌,左手阳,右手阴,打在心脏处,响声都没有,外表也绝不现半点伤痕,但张武威一颗心却给这一掌打得稀烂。张武威眼一睁,弹了一下,手都没抬起来,人已经断了气。因为被吴不赊捂着了口鼻,他也没能叫出声来,小妾虽与他近在咫尺,却是全无知觉。不过张武威那一抬手碰到了她,她打了个翻身,这个姿势太刺激了,双乳高耸,双腿还微微闭着,吴不赊忍不住轻吹了声口哨:“好一堆美肉,到明日,又不知要便宜谁了。” 他飘身出来,整个武威镖局上下还在沉睡着,谁也不知道总镖头张武威已是一具死尸。 第六章 捕头 “差不多个把月了,越青青姐弟不知到家没有,做生意讲究个诚信,得去看看。”吴不赊心下寻思,便往北飞,越家在阳城,距方城也有五六百里。吴不赊一面御风而行,一面寻思这些日子的经历:先想赚,借势扬名发大财,结果汪国丈派杀手,眼见要亏,突然碰上飘风子,大赚,却又碰上发神经的阴风煞,差一点血本无归,再又受王虎山仁义所感,头一次讲一把义气,结果又大赚了。 “这一趟生意,还真是惊险百出。”想着想着,他忍不住大笑起来。有一只夜鸟,先见他在天上飞,以为是个伴,虽然看上去像个人,无所谓,这世间鸟人多着呢,不管,跟着。谁知他突然怪笑,夜鸟就吓了一大跳,嘎嘎两声抗议:这鸟人,走夜路你鬼笑什么?不知道鸟吓鸟,也能吓死鸟吗?夜鸟拍拍翅膀,转头飞去,不跟他做伴了。 太阳出来不多久,吴不赊便看到了阳城,远远地落下。世间修道之人成千上万,真正成道的万中无一,御风飞行,内行人知道是刚入门径,但普通百姓是不知道的。他若是直接在城里落下,可就要给人围着看了,或许有人叫神仙,但万一有人叫妖怪,当头给他一臭鸡蛋呢?那也太划不来了,亏本的生意,吴不赊从来都不做的。 吴不赊进城之后,肚子饿了,别看是在天上飞,也是个体力活。他先找间酒楼填饱了肚子,顺便问起越家的事。 越家姐弟还真平安无事地回来了,到家已有十来天,名头大,店家也知道。听得越青青姐弟平安到家,吴不赊心中松了口气,这一趟生意圆满完成,终于可以结账了。 放下了心,吴不赊想了想,还是决定到越家看看。国丈当权,越家姐弟虽然回来了,不一定就没有麻烦,若能帮得上忙的,当然就要伸手帮一把,没麻烦,那就见面聊一聊,把自己中途失踪的事解释一下,这千里送遗孤的美名也就圆了。奸商永远是奸商,吴不赊偶尔热血上头,不代表改了奸商性子,就好比黄鼠狼偶尔不偷鸡只拖个萝卜走,并不表示黄鼠狼就改行吃素了。 越家在城北,有一座小小的宅子,院角有一株老槐树,也不知有多少年岁了,枯皮虬干,却是老当益壮,亭亭如盖,撑起满院的翠绿。吴不赊耳朵尖,远远的就听到院中有说话声,其中一个声音就是越小虎的。他脑中现出越小虎那张虎头虎脑的脸,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 这时院门开了,一个青年男子走了出来,还带着个童子,这青年男子二十四五岁年纪,长脸,面色有些苍白,但两道眉毛却很浓,儒生打扮,估计是个读书人,还有可能是个秀才。吴不赊最看不起秀才,包括赵老秀才在内。为什么?因为他爹打小要他读书赶考做官,第一个目标就是考上秀才,结果棍子打断八十根,私塾先生换了四十个,吴不赊愣是考不上,越考不上他就越看不起秀才:秀才算个屁啊,穷酸。当然,这话他只敢背地里说,至少当着赵老秀才的面是不敢说的。 秀才身后,越青青姐弟跟了出来,秀才看来是到越家做客的,越青青姐弟送客。吴不赊远远地看着,个把月不见,越小虎好像又长高了一截,越青青倒瘦了些,一个小女孩儿要撑一个家,看来不是那么容易。 吴不赊想等那秀才走了再过去,眼角却突然看到人影一晃。他一扭头,对街一个拐角处,几个脑袋探了出来,其中一个手中竟然端着一把弩,弩尖正对着那秀才的背。吴不赊吃了一惊,不及多想,纵身过去,耳中只听“铮”的一声,一点箭影急射那秀才后背。 吴不赊虽然讨厌秀才,但越家的客人就另说了。他眼睛盯着箭头,反手拨剑,一剑劈在箭头上,弩箭给一劈两断,跌落在地。 “吴大哥!”一眼看到吴不赊,越小虎顿时兴奋得大叫起来。比他更“兴奋”的是那几个杀手,眼见十拿九稳的一箭,竟被不知哪里钻出来的吴不赊劈落了,顿时哇哇叫着冲了出来。一共三个人,手中都高举着明晃晃的长刀。 今日的吴不赊,可不是刚护送越家姐弟上路时的吴不赊了。最初那一次,三个山贼吓他个半死,这会儿却是气定神闲,先冲着越青青笑了笑,还夸了越小虎一句:“小虎好像长高些了呢!”最夸张的是,他居然把剑插回了背上,因为他从三个杀手的脚步中听出,这三个家伙功夫平常得很,最多只是三流货色,对付这种三流货色若还要用剑,那也太丢面子了。 “吴大哥小心!”见杀手冲到背后了吴不赊还在装酷,越青青担心了,惊叫一声。叫声未落,她眼里突然失去了吴不赊的身影,急忙眨眼,定睛再看时,三个杀手已躺在地上,吴不赊却在那儿懒洋洋地拍手。那情形,仿似刚搬了两个破麻袋,拍手上的灰。 “吴大哥你真厉害!”越小虎早已欢叫着冲过去,拉住了吴不赊的胳膊,喜滋滋地道,“吴大哥,你是不是一直在暗中保护我们?你以为我们不知道吧?哈哈,我姐姐早就猜到了,后来我也猜到了。” 原来吴不赊被阴风煞抓走后,他姐弟俩以为吴不赊是在暗中保护他们呢。这借口好啊,比被阴风煞抓走什么的要光彩多了,吴不赊多机灵一个人,立刻就跳上了这顺风船,笑眯眯地夸越小虎:“这样都猜得到,小虎真聪明。” 他一夸,小家伙越发高兴了,小嘴笑得咧开有烧饼大,对那秀才道:“高叔叔,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吴不赊吴大哥,一直在暗中保护我们的。”又对吴不赊道,“吴大哥,这位高叔叔是新任的阳城县令,知道我们回来了,特地来看我们的。” 不是秀才,是县令!县太爷啊!奸商本来是三分衿持的笑,立时换成九分热情的笑。不过不等他开口,那高县令已先上前施礼:“高秋远多谢吴壮士援手之德。” “哪里哪里,高县令客气了,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吴不赊忙还礼,正要和这县太爷聊几句,拉点儿交情,忽听得搜嗖嗖连响,是弩箭破空声。 “小心!”吴不赊急叫一声,转身跨前一步,将越青青姐弟还有高秋远几个都拦在身后。但那弩箭既不是射高秋远,也不是射他或越青青姐弟,而是射那躺在地下的三个杀手。这箭射得极具准头,三个杀手一齐中箭,长声惨叫中,嘴中齐齐喷出黑血,几乎同时断了气。 中了箭会出血,但喷血就没道理了,而且喷的是黑血。吴不赊刹那就明白了:“毒箭。”他脚一点,身子如一只贴地飞行的雨燕般滑了出去,他就不信那放箭的杀手在他眼皮底下能跑得了,但他失算了,那杀手根本就没跑。他越过拐角,就见靠墙坐着一个汉子,眼睛还大睁着,却已经死了,嘴角渗着黑血。显然是服毒自杀,手边放着一具三发的连弩。 这些杀手功夫不高,却都是死士。吴不赊心中有些发冷:“这县太爷得罪的是什么人啊,心够黑的。”提了那汉子过去丢到地下,道,“这家伙服毒自杀了。”看着高秋远,却不吱声。高秋远或许知道这些杀手的来历,但吴不赊是个有眼色的人,高秋远若自己不说,他是不会问的。 高秋远本来有些苍白的脸这会儿更白了,但明显不是吓的,他浓眉紧锁,眼中隐含怒意。越青青倒是有些怕,紧紧拉住越小虎的手,越小虎两眼却大瞪着,忽道:“吴大哥,我们到家了,不再要你保护了,高叔叔是好官,你帮帮他吧。” 给县太爷帮忙,这生意不赖。吴不赊心中怦地跳了一下,不过俗话说,上赶着不是买卖,吴不赊心中火一样热,面上却不露出来,只是微以眼光瞄着高秋远。见高秋远眉毛一动,吴不赊便知有意,心中一喜,静等高秋远开口,却见高秋远双手平抱,重重一揖:“阳城令高秋远,以阳城数万冤魂之名,请吴壮士援手。” 他这礼重,说的话也让吴不赊听不懂,什么叫以阳城数万冤魂之名?吴不赊忙伸手相扶,道:“高大人礼重了,却不知数万冤魂是何意?” 高秋远浓眉竖起,牙齿咬得格格响,说了原委。 阳城是个大县,地势平,田地多,人烟繁茂,但这两年天降灾祸,前年遭了水灾,去年却又遭了蝗灾,赤野百里,颗粒无收,上报郡里,下拨了一百万石救灾粮。一百万石粮食虽然少了点,若真的能全部发到灾民手中,倒也勉强能熬过春荒去,但运粮的船队进入阳城县境时,突然遭劫,一百万石粮食全被劫走。没了救灾粮,阳城数十万百姓顿时陷绝望之中,走得动的逃荒去了,走不动的只能以草根树皮裹腹,后来草根树皮也吃光了,只能干等着挨饿。数月间,阳城饿死的人多达四五万,原任县令遭参罢职。但原任县令上头有人,拍拍屁股走了,高秋远上任后却得到密报,劫粮的不是什么山贼劫匪,而是本地豪富周有财暗中派人干的。 周有财是阳城第一大户,家财亿万,还有个小女儿嫁给了襄南侯,财雄势大,一直以来都是目无法纪,气焰嚣张。他早屯集了无数的粮食,救灾粮来了,他的粮便卖不起高价,黑心一起,竟劫了救灾粮,再高价卖出。他发足了黑心财,却生生害死了数万百姓。高秋远得到密报后,着手调查,惊动了周有财。周有财先送好处拉拢,高秋远不理,又以言语威胁,高秋远也不怕,今日竟胆大到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刺杀了。周有财如此无法无天,不会只刺杀这一次就算了,必然还有后手。高秋远要揪他出来,要替阳城数万饿死的灾民伸冤,只有请吴不赊出手相助,所以才行此大礼。 竟然劫了救灾粮卖高价!如此黑心,如此大胆,吴不赊听了,也是既震惊又愤怒,怒道:“这周有财也太歹毒了,高大人,你放心,你只管往下查,拿到切实的证据,活剐了这黑心狼。至于你的安全,包在我身上。” “吴壮士云天高义,有吴壮士相助,必能查到周有财劫粮的铁证,将他刑之以法。”高秋远又施一礼,面上却有几分犹豫之色。吴不赊看出他似乎还有话说,道:“高大人莫非还有什么担心,尽管明言。” “确实还有个不情之请。”高秋远略一犹豫,开口道,“要查案,靠我一个人肯定查不了,还要依靠下面的衙役,但周有财在阳城财雄势大,县中衙役都有些怕他,我竟是支使不动,一个月内连免了两个都头,都是一样,所以……”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有些为难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竟想要他当捕快都头,心中大喜,面上不动声色,道:“高大人的意思,莫非是想要我做捕快都头?” “实在是不好意思。”高秋远一脸欠疚,“要吴壮士屈就一个小小的捕快都头,确实有些不好开口,但如果吴壮士没有官身,就不好指使衙役,而指使不动衙役,这案子就查不下去,所以……” 高秋远以为,让吴不赊当一个县衙的捕快都头,是委屈了吴不赊,他却不知道,吴不赊是个见了衙役都要点头哈腰赔笑脸还要塞点好处的小生意人,现在居然能当上捕快都头,实是生平从未有过的风光。捕快都头虽然只是隶属于县令的役吏,不在朝廷官制之内,但好歹也是官面上的人,最主要的,跟着县太爷混,说不定能有个出身。 在后凉国,要做官,有四种途径:一是荫庇,从三品以上的官,子孙可以自动荫庇一个出来做官;二是考,考上了也能当官,这可能是最公平的一种,士农工商,人人可考,只要你读得起书,然后还能考得起就行。吴不赊他爹做梦都想吴不赊能中举当官,脱去商人的身份,可惜吴不赊做生意是天才,读书却是蠢才。三是军功,后凉开国时军功最重,不过这会儿重文轻武,军功已不受人看重,但好歹也是个出身;四是恩赏特荐。平头百姓,若是能立下特别的功劳搏下特别的名声,例如献个祥瑞什么的得到后凉王赏识,养个女儿妹子做了后凉王的妃子,再或者跟随上官立下了极大的功劳,后凉王恩赏,上官推荐,也能得个小官。 前三者,吴不赊是没份的,但如果能跟着高秋远做事,立下功劳,高秋远赏识他,到高秋远再升几级,做到太守或者州牧,就可以给他个小官当当,然后自己再慢慢往上爬。当然,再怎么爬,大官也是当不了的,什么封候拜相是不可能的,能做到个太守都要老天爷打瞌睡,指头缝里漏他过去,否则别想。但对吴不赊来说,别说太守,只要能做到个县令,那都是祖坟上冒烟了。 不过吴不赊是个精明透顶的人,心中狂喜,脸上不会露出来,只是装出一脸正义的样子:“什么屈就不屈就,只要能把周有财这黑心狼绳之以法,做什么都无所谓。” 高秋远果然就一脸感动,越青青姐弟也是敬佩得两眼发光,这时已有几个衙役得信赶来,抬走尸体。吴不赊便跟高秋远回县衙,高秋远叫书办给吴不赊记了档,发了腰牌和一套公服,又召集所有衙役礼见上司。衙役有十七八个人,都是些歪瓜裂枣,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不过吴不赊倒是看了欢喜,好歹是咱的兵嘛。高秋远介绍了吴不赊,又发了一通官威,严令大家都要听吴都头调派,若敢故意刁难,大板子伺候云云,随后自去公干。 高秋远说得没错,这些衙役都是本地人,了解周有财的势力,也多少得过一点好处,知道是要对付周有财,都有点出工不出力,尤其对吴不赊这天上掉下来的都头,更是没什么好感。高秋远在无人吱声,高秋远一走,轰一下就炸了锅,三五成堆,唧唧喳喳,斜的斜眼,歪的歪嘴,把吴不赊当街上的猴子看,就没一个人过来跟他搭话。 若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这种场面就不知道要怎么办,可惜吴不赊朝迎三江客,暮聚四海财,两眼赛夹剪,一舌通鬼神,什么人没见过,什么场面没经过?更何况此时身具玄功,更不把这种小场面放在眼里。他拿眼朝场中一瞧,立刻有了定见,这会儿换了身份,和气生财行不通,得换煞气来立威,于是打个哈哈:“诸位,是不是不服气啊?” “不服气怎么着?”左面一条大汉斜着眼睛道。这大汉一嘴络缌胡满脸横刀肉,刚才高秋远着意介绍过,叫做焦三,是最先一任都头,一身蛮力,凶横粗野。 “不服气就给本都头跪到服气为止。”吴不赊笑嘻嘻的,身子一晃,焦三只觉眼前一花肩上一痛,仿似一座大山突然压在了肩上,双膝不由自主一软,“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随即身子麻木,手脚四肢好像不是自己的,再不能动弹分毫。 一下制住焦三,吴不赊抬眼四顾,依旧笑嘻嘻的:“还有谁不服气?” “呀!”旁边一条大汉突地冲上来,毛拳带风,猛击吴不赊的脑袋。这大汉叫孟四,是焦三死党,也是做了几天都头被革了的。与焦三不同,焦三只是一嘴毛,这家伙却是一身毛,甚至每个指节上都生了一撮毛,所以说他打出的是毛拳。 毛拳看上去威风,其实不堪,吴不赊冷眼看得分明,伸指在孟四拳上一弹,孟四“啊”的一声惨叫,急忙缩手,生似给火烫了一下,还没来得及退,肩上又挨了一下,立刻并排和焦三跪在了一起。 “还有谁?”吴不赊笑嘻嘻的,一一看过去,这会儿众衙役再无人敢跟他对视。脸上是笑,怎么那么渗人呢,阴风惨惨,每个人都缩了缩脖子。 杀鸡惊猴的效果收到了,吴不赊嘿嘿笑道:“本都头要上街看看,买点被铺衣盖,哪位愿意陪本都头走一遭啊?”他斜眼瞟向一个瘦巴汉子,那汉子与他眼光一对,吓了一哆嗦,忙就赔下笑脸来:“小人王麻子奉承都头走一趟。” “王麻子啊?”吴不赊点点头,“你那一脸麻子生得还行,匀称,本都头看了喜欢,这银子是赏你的带路钱,本都头若开心了,还有赏。”说着一挥手,一块碎银子飞出去,落在王麻子面前。 麻子竟然还有生得匀称一说,因为生得匀称竟然还有赏,王麻子都乐傻了,先前他说带路是被恐吓的,这会儿可是真心了,一把捞起银子,点头哈腰在前面奉承:“都头您老人家请。” 其他衙役也都傻了,看着吴不赊身影消失,只留下一院呆鸡。吴不赊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不信这些家伙不服。 果然,到吴不赊逛街回来,众衙役全改了脸色,一齐围上来,人人赔笑个个奉承,唾沫与马屁齐飞,口臭共巴结同色,焦三孟四也早跪软了,眼泪鼻涕齐下,哭喊:“小人有眼不识泰山,都头且饶小的贱命,小的一定惟都头之命是从。” 服了就好,吴不赊笑嘻嘻放两人起来。两人带头,伙了众人要给吴不赊接风。还真是贱啊,不打翻天,打了上供,吴不赊自然应允。 做奸商有四大要素,一要眼尖,是阎王是鬼,一眼要能认七分;二要心活,心中没个弯弯绕,那就难发滚滚财;三要皮厚,黑心,没良心,银子到手就安心;四要舌滑,活人说死不算本事,死人给说得活转来,那才叫功夫。 吴不赊是真正的奸商,无论心机口才眼色,都是麻溜当行,而这些衙役更不是什么好鸟,一顿酒下来,都觉相逢恨晚,个个拍胸脯表忠心:“只要都头一句话,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 吴不赊自然也表态:“只要大家齐心,帮高县令立下这一次大功,好处自然大大的。” 于是皆大欢喜,铁板一块,第二天高秋远升堂,一帮牛头马面杀气腾腾,竟是面目一新。高秋远大喜,对吴不赊又高看三分。 劫一百万石粮食,一个人是做不下来的,要一大票帮手,周有财财雄势大,直接抓他不可能,只有先抓边上的人,拿到了铁证,最后才能动周有财。先前衙役出工不出力,高秋远虽得密报,拿不了几个人,尤其核心人物一个拿不到,这会儿吴不赊带队,几天之内拿了上百人,报信的望风的劫船的运粮的屯仓的代销的,一根根线摸过去,根根扯到周有财,证据已是堆积如山。 这日高秋远与吴不赊商量,证据已经够了,定好次日动手。当天晚上,吴不赊正在院子里纳凉,心中忽生异感,扭头看去,院墙上现出一个脑袋,随即跃进一个人来。 此人是一个老道士,五十来岁年纪,枯皮脸,山羊胡,看人眯着眼,却是精光如电,手中一支拂尘,却不是用来赶灰的,乃是追魂夺命的利器。 吴不赊这些日子带队拿人,虽然也隔三岔五碰上个拼命的,但玄功高手却一个没见。周有财也派出过几帮杀手,同样没一个高手,吴不赊倒怀疑,周有财袋子里是不是全是假钞,请不来高手?但此刻与这老道眼光一对,吴不赊心下便暗叫一声:“来了。” 吴不赊慢慢起身,看着老道,四目对视,老道眼中精光大盛:“你就是阳城新来的都头吴不赊?” “没错。”吴不赊点头,心中得意,“既然知道本都头名号,一百杀威棒的见面礼就算了,报名吧,本都头手底不拿无名之辈。” 老道气极反笑:“本真人一尘子,记好了,见了阎王记得报本真人道号,阎王爷或许会高看你一眼。” “一尘子?”吴不赊微微一惊,一尘子他听说过,名头虽不如阴风煞响亮,也是邪道中的成名人物。他本身功力一般,但据说练有一只木精,颇为厉害,想不到竟被周有财请了来。 “小子知道本真人名号?”看到吴不赊脸上微露的惊讶之色,一尘子一脸得意,轻捋山羊胡,“识相的,自己了断吧,本真人留你个全尸。” “全尸啊,那可多谢了,你老人家既然如此大方,那我就识相一点,自我了断了吧。”吴不赊口中叫,脚下向前挪了两步,右掌举起,反掌拍向自己顶心,堪堪碰到头顶,忽地往前一纵,一掌向一尘子胸口拍去。 一尘子老江湖了,当然没这么容易上当,冷叱一声:“找死。”拂尘一扬,兜头砸下,尘丝划破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 吴不赊身子却是滑溜至极,掌到中途,人早已滑到一尘子身侧,阳掌变阴掌,无声无息抹向一尘子左肋。这一掌虽无声,但绵劲内蓄,真若给他打上了,一尘子只怕就要改名喷红子了,吐血喷红。 一尘子当然不会给他打上,拂尘斜划,吴不赊却又已滑开。 吴不赊出来纳凉,没带剑在身边,最主要的,他自家知自家事,所有功夫都是自学的,而且习练不久,不但精微之处揣摩不到,甚至手法都有些半生不熟,惟一有点自信的,就是追风步。追风步本来精妙,再阴阳变换,更是诡异难测,借追风步游斗,即便不胜,也绝输不了,这就是吴不赊的打算。 他的应对是正确的,一尘子虽然不是什么一流高手,但久历江湖,一根拂尘不但招法阴毒,打斗的经验更是炉火纯青,吴不赊真若是见招拆招,只怕二十招都撑不住,但他只跟一尘子缠斗,就像烂泥潭里的老泥鳅,滑不留手,一尘子拿他半点办法也没有。 一尘子也是个有眼光的,只斗了数招便看出了吴不赊的师门来历:“追风手?你小子是飘风子的徒弟?”一尘子并不知道飘风子已经死了,飘风子可不好惹,是他的徒弟,下手可就要有分寸了。但话一出口,一尘子马上又觉出了不对,吴不赊的掌法招式,确实是追风手,但力道却不同,一阴一阳,时阴时阳,变换不定。掌法也罢了,追风门的劲力到底是不是阴阳不定,一尘子没和飘风子动过手,也不确定,但吴不赊的步法就太怪了,追风步虽然变化多端,飘逸轻灵,但走的是直线,而吴不赊的每一步都是斜着滑出去的,走的是弧线,这个就绝对不是追风步。 一尘子心中没把握,拂尘猛地一划,将吴不赊逼开,喝道:“且住,小子,报上你的师门来。” 吴不赊嘻嘻一笑:“你不是知道了吗?” “你真是飘风子的徒弟?”他虽然承认,但一脸奸笑,一尘子反而更没把握了。 “动手就动手,问那么清楚干什么?”斗得这么十几招,吴不赊对自己有信心了,却上了瘾,声落掌出,竟是中宫直入,直击一尘子前胸。 “猖狂!”一尘子大怒,拂尘一抖,软软的拂尘尖忽地扬得笔直,如无数个锋锐的枪尖,直刺吴不赊手掌。吴不赊当然不会直撞上去,掌到中途,早已变招滑开,两人复斗在一起,翻翻滚滚数十招,却没有一招接实的,但吴不赊的招法却是越来越熟练。不过也就是熟练而已,真若想和一尘子拆招,风险估计还是比较大,奸商做生意,有暴利绝对敢于冒险,但这种没什么利润的生意,他是不会冒险的,脚下便越发的滑了。 一尘子算是看出来了,这小子估计是躲师娘床底下学出来的,招法都半生不熟,纯是拿他练手。可看出来也没用,吴不赊身法实在过于滑溜,又不肯拆招放对,招法再精妙,碰上个只围着你打转的,你有什么办法?偏偏那身法快速绝伦,想截都截不住,唯一的办法,或许只能仗着功力深厚,慢慢拖,拖到这小子力竭了,或可有机会。本来这是个主意,但一尘子拉不下这脸,他好歹也是江湖上的成名人物,和一个无名小子真要拖上个千儿百招,最终赢了,传出去也丢人。 武功上是拿吴不赊没办法了,一尘子一咬牙,探手从怀中摸出个葫芦。那葫芦有拳头大小,色做紫红,他拂尘一划,将吴不赊逼开一步,顺手拔了葫芦塞子,一道青光从葫芦中射出来,约有两三丈高下,其粗如柱。 其实他一摸葫芦出来,吴不赊就在往后退了,一尘子摸葫芦绝不是打着打着嘴馋了,要摸粒蚕豆出来吃吃,必然是放法宝助力。想到法宝,吴不赊情不自禁就要唉声叹气了,除了济世金蝉,师父大人什么也没留给他,想哭啊! 叹着气,他一滑退开数丈,瞪大了眼睛。他想看看一尘子放的到底是什么法宝,莫非是传言中的木精?好的灵物难觅,即便觅得灵物,想练个法宝出来也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极少有人能拥有两件法宝的,当然,像追风囊这样的没什么大用的法器不能算。所以一尘子放出来的,十有八九就是仗以横行江湖的木精。 光柱一出,一尘子厉叱道:“木老现身!” 随着他叱声,葫芦中飘出一个人来,开始只有拇指大小,见风即长,刹那长成一个五短身材的老者,立在青光中,看不出多少年纪,一身青衫短褂,头上包一块四方巾,也是青色的,右手握一把手斧,左手横持一物,细一看,好像是把凿子。吴不赊倒奇了,看这身行头,好像是个老木匠啊! 吴不赊现在可以确定了,这老木匠必然就是木精,暗里凝神,看那木精如何动作。木精对着一尘子虚抱一拳:“见过真人,请真人法旨。” 一尘子向吴不赊一指:“拿了这小子。” “遵令。”木精一躬身,眼光向吴不赊扫过来,身子一纵,跃出青光,闪电般向吴不赊扑来,身到中途,手斧扬起,兜头急劈。身法之速,劲力之强,竟似不在一尘子之下。 “难怪江湖传言一尘子练的木精了得,果然名不虚传。”吴不赊心下暗凛,急步滑过。木精一斧不中,左手凿子跟着急刺,吴不赊再闪,木精右手斧反手又劈了过来。吴不赊不敢近身,索性只围着木精游斗,一面还要提防一尘子,一尘子好像觉得动用法宝对付吴不赊已丢了身份,倒没有上前夹攻,只是立在一边观战。 吴不赊心中倒奇了,这木精功力不弱,招式也古怪,但若说强过一尘子去,却也不至于,一尘子拿吴不赊无可奈何,这木精既不比一尘子强,那同样也对付不了吴不赊,一尘子放他出来做什么? 吴不赊心中奇怪,脚下不停。木精一斧斜劈,吴不赊一滑,到了木精侧后,眼前忽地一花,那木精背后竟又生出一只手来,却拿着一把锯子,照着吴不赊脖子便锯过来,仿佛吴不赊的脖子是根烂木头。 吴不赊猝不及防,急往后一闪,还以为自己眼花了,这木精怎么会有三只手呢?细看,确实是三只手,三只手不是小偷吗?吴不赊刚要笑,木精右肩又生出一只手来,这回拿的是个刨子,照着吴不赊脑袋就刨。 脑袋又不是木头,刨什么刨?吴不赊郁闷,急闪,只听吱吱声响,木精肩头又生出两只手,一手持墨斗,一手执角尺,全是木匠的家伙。生手还不算,另外还多生出两个脑袋来,竟是三头六臂,这下无论吴不赊往哪边闪,木精都能看见,更不需要转身,六只手抡着全副的木匠家伙,劈头盖脸打来。 这木精竟是如此玄异,吴不赊再也近身不得,也无法再像先前般游斗。往哪儿游啊,人家到处是手,往左闪左边兜过来,往右滑右边人家正等着,除了转身逃跑,再无办法。 “果然是好宝贝。”到这会儿,吴不赊终于知道一尘子为什么把木精放出来自己还不插手了,以木精这三头六臂的身手,又哪还用得着他插手? 这架没法打,两只手怎么和六只手打,吴不赊转身就跑。他可以肯定,木精哪怕再生出六只脚,想追上他却是没有可能。 他又错了,木精根本没追,嘴里“呀”的一声叫,那持凿的手突地暴长,一长十余丈,跟着吴不赊身影,闪电般戳过来。 吴不赊一直没用摄风术放风虎,风虎威力虽强,但道术不是法宝,消耗的纯是本身的功力,他功力又不是很浑厚,若不能一击而中,那就输定了,所以他要找一个机会。本想着闪身而逃是个机会,他逃,木精和一尘子必然要追,以他身法之滑溜,无论木精还是一尘子,必然都追不上他,给他拖疲了,就可借机下手,他却想不到木精还有这一手,手臂会突然变长。吴不赊猝不及防,避无可避,眼见木精一凿就要在他后心上凿一个透明窟窿,却听一尘子喝道:“不要伤他性命。” 木精手中凿子堪堪刺到吴不赊后心,闻言手腕一转,倒转凿柄,重重戳在吴不赊的大椎穴上。 第七章 热血 大椎穴为人身十大要穴之一,吴不赊要穴被击,气血立时僵滞,“扑通”一声跌在地上,心中叫糟:“这下亏老本了,早知如此,还不如先前放风虎拼一下。” 以他现在的功力,哪怕没有天地之风,以摄风术,风虎至少也可以支撑一刻钟以上,但他打斗经验不足,老是担心一击不中,若一尘子或硬拼或用游斗之术,拖到他气竭,那就输定了。他却没想过,若风虎实在无功,也可以在力竭之前开溜啊!经验,总是在沉重的教训中慢慢积累的。 吴不赊正在悔恨,却又一喜,原来他体内的阴阳二气,乃是顺逆双行的,木精这一下,制住了顺行的气,但逆行的气不受阻碍,照旧直冲过来,顺背而下,忽地一下便冲开了穴道,僵滞的身体立时又能动了。 吴不赊方要跳起来,脑中一转,却又改了主意,就那么仰躺着不动,嘴里还半死不活地“啊呀”着,那情形,就是被制住了穴道动弹不得然后还摔了个半死的样子。奸啊! 一尘子自然不可能有半分怀疑,收了木精,缓步过来,嘿嘿一笑:“小子,你师父到底是谁?” 一尘子心中始终有几分忌惮,虽然吴不赊的功夫古里古怪,和追风门功夫似像非像的,他还是要问清楚。追风门一代只传一个弟子,这个规矩谁都知道,若吴不赊真是飘风子的弟子,杀了追风门这一代惟一的传人,这个仇就结大了。若非不得已,一尘子不愿和这样一个强敌结下死仇。 吴不赊能猜到一尘子心中的想法,不过他这会儿心中另有打算,并不想借师父的名头来保命,口中“啊呀”一声,哼哼唧唧道:“我师父……我师父……是――”说到这里,忽地脚一蹬眼一翻,竟然昏死过去了。 他当然是装的,装死嘛,他太拿手了,小时候老爹拿棒子亲手培训出来的,技艺炉火纯青,开宗立派的人物。一尘子果然就上了当,以为木精那一下打重了,伸手就来搭吴不赊脉搏。 吴不赊装死是翻白眼而不是闭眼,一尘子的动作他看得一清二楚,眼见一尘子手到,他手腕一翻,反手扣住了一尘子的脉门,另一手急戳,重重戳在了一尘子的胸口。吴不赊本来想戳的是膻中穴,不过他所有功夫都是自学的,认穴不准,他也知道自己的毛病,戳一下是不保险的,于是连戳十七八下,边戳心里还暗暗发狠:“我戳,我戳,我戳,总有一下中的,还不信就戳不中你。” 膻中穴牵连心肺,乃是人身十大穴中排名前几位的重穴,一尘子的功力虽然强过吴不赊,但脉门被扣,气血无法运转,护体玄功失去作用,被吴不赊全力在膻中穴上戳这么十七八下,一尘子哪里受得住,一口血狂喷出来,一头栽倒,竟咽了气。倒霉啊,他好歹也是江湖上的成名人物,却莫名其妙死在了吴不赊手里。 吴不赊方才装死,他以奸商之心,渡妖道之腹,以为一尘子也是装死,于是冷笑。一尘子倒地时,脑袋在地上碰了一下,他还嫌不过瘾,一掌跟过去,重重一掌打在一尘子的后脑勺上。因为一尘子功力比他高,他怕一掌不管用,又打了两掌。可怜,一尘子死后还扮了一回猪头。 其实吴不赊并没想到要打死一尘子,这会儿看看不对了,一探鼻息,没气了。他也无所谓,死就死了吧。吴不赊的身子也有些发软,呆了一会儿,暗叫:“好险,若不是师父英名保佑,那木精一凿子凿上来,这会儿死的可就是我了。” 吴不赊把一尘子的尸体翻过来,往他怀里一搜,搜出个袋子,大小和追风囊差不多,打开后,一眼便看到装木精的葫芦,另外还有几个玉瓶子,也不知装的什么。袋子里还有几粒珍珠,一把金叶子,奸商见钱眼开,顺手数了一下,共二十张,一张差不多有十两的样子,也就是二百两金子。时下的价格,金银之比是一比十,该合得两千两银子。 “这妖道可比师父富裕多了,估计是周有财请他来杀我的价钱,这倒是送钱上门了。”吴不赊乐得上嘴皮抽下嘴皮,毫不客气地收了。 再来看装木精的葫芦,吴不赊倒犹豫了一下,他听过各种各样关于法宝的传闻,有的说收放法宝要念咒,有的说要捏诀,有的又说什么都不要,法宝认主,自动出去自动回来,没个统一的说法,而在《追风经》上,说到追风门的练器之术,收放都有口诀。那这木精的收放到底要不要口诀呢?其实吴不赊先前想制住一尘子,就是想逼问收放木精的口诀,紧张之下手一重,一尘子死了,这口诀也没法问了。 这木精是个好宝贝,可若是收不得,那就不敢放,无良商家搞噱头,经常有什么吐血价跳楼价卖老婆价,吴不赊这会儿却真是后悔得想吐血:怎么就把一尘子打死了呢,这下怎么办? 吴不赊翻来覆去拿着葫芦看,忽然看到葫芦底部画着一道符,心中一动,细细回想先前一尘子放木精时的情景,好像既没见嘴皮子动,也没见捏什么手势。难道收放木精不要法诀?当然,也有可能一尘子是在心里念,但也许根本就不需要,放木精只要拨塞子,而木精之所以自动回来,是因为葫芦底部这道符的克制。 吴不赊感应片刻,发觉这道符确实有一定的灵力,他一咬牙,暗道:“拼一把,真要跑了就算了,若还敢对付老子,老子就砸了葫芦,再放风虎和他斗一斗,倒看看哪个狠。” 木精功力虽强,玄功虽妙,但一尘子已死,吴不赊再把风虎摄来,两下合力,足可与木精一斗。虽然摄风虎耗力,但撑个盏茶时分还是不成问题。 他微一凝神,拨开了塞子,青光射出。但奇怪的是,先前一尘子放时,那光芒有两三丈高下,这一次却矮得多,最多丈余,光柱也略小了些,看来是有些不对。吴不赊心里紧张,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光柱,只见一个小人飘出,见风而长。木精现出身来,抱拳躬身,却突地一惊,“咦”的叫了一声,看看吴不赊,再看看地下一尘子的尸体,一脸不可思议。显然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明明他一凿柄制住了吴不赊,怎么吴不赊好好的,一尘子反而一动不动呢? 吴不赊自然明白他心中的想法,却不吱声,只暗暗凝神,提防木精异动。但那木精一惊之后,并没有扑上来,反而拜倒于地,高声道:“木长生叩见新主人,主人但有所命,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这情形意外,吴不赊又惊又喜,面上却不动声色,拿腔做势地点点头:“很好,今儿先见个面,让你认认人。木长生是吧?名字还行,好了,你回葫芦吧!” 他提着心呢,万一这木精说一套做一套,不回葫芦怎么办?但木长生却毫不犹豫地应了一声,起身还恭恭敬敬地做了个揖,跃回青光中。青光回收,吴不赊忙塞住塞子,一跃起来:“哟嗬!” 木精如此听话,收放如此顺利,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能得到这样一个宝贝,他实在是乐疯了。不过他心中始终有几分疑惑:“这木精如此听话,难道真是受制于这个葫芦?葫芦在谁的手里,谁就是他的主人,可以随意支使他?”但他又想,“这老木头怪有没有骗我呢?让我不提防他,再冷不丁给我一下?” 他心中一时惊疑难定,看了看地上一尘子的尸体,想:“先料理了这家伙,回头再问清楚。”他提着一尘子的腰带,御风而起。好在一尘子瘦,一百斤不到,吴不赊勉强能带着他飞起来,只是飞不高,十来丈的样子,但他也不必飞太远,到了城外往河中一丢了事。回到住处,他又掏出葫芦,再把木长生放出来。 木长生出来,立刻又跪伏在地。他先前见一尘子可是站着的,吴不赊暗察木长生的表情,心下暗暗盘算:“这么恭敬,是新换了主人不熟还是想装作畏服让我生出轻慢之心再算计我?如果是真怕,这葫芦该是个关健。” 不过吴不赊当然不会直问出来,抬抬手,道:“起来说话,我这人最好打交道了,你以后也不必跪着。” 木长生应了一声站起来,瞟了吴不赊一眼,又垂下眼,一脸恭敬地站着。吴不赊从他的表情上看不出半点破绽,道:“把你的来历说说吧。” “是。”木长生抱拳应了一声,“小老儿本是个木匠,木长生是我本名。小老儿五十岁时收了个徒弟,也姓木,叫木灵儿,心灵手巧,小老儿非常喜欢,却全没想到木灵儿根本不是人,竟是山中一株老树成精。一年中秋醉酒,木灵儿突发狂性,竟然要吸小老儿的血。小老儿本不是他对手,但小老儿当年学艺,从师父处学了一个心法,专克木魅的。因为木匠这个行当专门和各种木料打交道,而有些古树年久成精,木匠中也有修道之人,创下这个心法。小老儿危机之际,运起这个心法,反而克住了木灵儿灵窍,但就在这个时候,一尘妖道突然现身,竟然把小老儿和木灵儿同时打死。木灵儿内丹已然成形,只是灵智被小老儿所克,一尘妖道借我一点魂魄出窍之机,以妖术将我的魂魄与木灵儿的内丹融为一体,于是小老儿就成了这个样子,我的灵智,木灵儿的精元,人不人,妖不妖。” “原来现在的你,是你和木灵儿两下搭伴的结果?”吴不赊又惊又喜,他一直有个疑惑,木长生功力不在一尘子之下,一尘子到底是怎么收服的?木长生这么一说就明白了,原来功力高的木灵儿反而先着了木长生的道,一尘子只是捡了个死鱼。而木长生对一尘子显然也心怀愤怒,这更是个好消息。 “是。”木长生点头,脸上愤怒,羞愧,悲凉,无奈,表情复杂。也可以理解,他本是人,一尘子不但害死了他,而且还利用他的魂魄来控制木灵儿的内丹,收在这个葫芦中供他役使,人成了妖,而且永世不得脱身,怎能不感到悲伤愤怒。 吴不赊这会儿倒扮起了好人:“一尘子妖道确实太过份了,真是该死。” 他这一说,木长生“扑通”跪倒,连叩三个头:“主人杀了一尘子,替小老儿报了仇,小老儿这里叩谢了。” “不必,不必。”吴不赊一脸奸笑,心下转着念头,道,“你现在还有办法和木灵儿的内丹分开吗?” “没有办法。”木长生一脸无奈地摇头,“小老儿的肉身早死了,只是一点魂魄藏在木灵儿的内丹中,而木灵儿的内丹也是靠小老儿的魂魄才有生气。这就好比一间屋子,小老儿要借木灵儿这屋子才能遮风躲雨,而木灵儿这屋子也要借了小老儿这客人才有人气,若分开,这两个都是死物。” 他说不能分,吴不赊松了一口气,面上却一脸惋惜地道:“那就没办法了,否则我倒想放你的魂魄出来,早些转世投胎。” “多谢主人。”木长生深深一揖。 吴不赊突地想到一事:“这青光是怎么回事,先前光好像强一些啊?” “小老儿是木灵儿的内丹和小老儿魂魄的合体,这青光便是木灵儿的丹光,小老儿必须借这丹光才能进出的,要借丹光进出,便要耗费丹力。尤其像先前与主人的那种打斗,极为费力,消耗了丹力精元,所以这会儿这光就弱得多了。” 吴不赊吃了一惊:“打斗这么消耗丹力啊,那以后你是不是功力大减?” “那倒不是。”木长生摇头,“消耗的丹力是可以复原的,哪怕丹力消耗贻尽,只要休息十二个时辰便可完全复原,当然,如果打斗中小老儿受了伤又另说。” “这样啊!”吴不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开玩笑,好不容易得个宝贝,若打一架就去了一半的功力,那就亏大了,能复原就好。他又想到个问题:“那你在精力充足的时候,像先前那种打斗,可支撑多久?” “如果像先前主人那种只游斗不拆招斗力的打法,可以支撑半个时辰左右,若主人放手抢攻,硬开硬架,则最多一刻钟左右。” “那如果什么也不做,放你到外面,你能一直不回去吗?” “那不行。”木长生断然摇头,“天地阴阳,人身二气,内丹魂魄都是一样,子不过午,若在阴阳二气轮转之时小老儿不回去,小老儿魂魄立散,内丹没了生气,也会成为死丹,所以就算不与人动手,小老儿在外面也最多能呆六个时辰。” “那如果砸了葫芦毁了内丹呢?”吴不赊突然冒出一句。 “主人饶命!”木长生扑通跪倒,一脸惊恐。 吴不赊一直盯着他眼睛,看了他神情,不似做伪,暗暗点头:“这葫芦果然是个关健,很好,好极了。”他心下轻松,哈哈一笑道:“起来吧,不要惊慌,我开个玩笑。” 木长生战战兢兢爬起来,瞟一眼吴不赊,眼中尤有惧意。吴不赊暗笑,道:“对了,你那三头六臂是怎么回事?手臂又突然可以伸长,那又是什么功夫?” “这不是什么功夫,是本能。”木长生惧意未消,一脸恭敬地回答,“小老儿不是禀报过主人吗?木灵儿是山中古树成精,而树和人不同,是可以有很多枝干的,甚至主干都可以中途开杈,变成两个头三个头,所以――” “原来是这样啊!”他没说完,吴不赊已经明白了,三头六臂,原来是从树木的本能化出来的,手臂伸长也是一样道理,树木的枝和根不是可以伸出老长吗?只是木长生的手臂是突然伸长,但原理是一样的。 “那你还有什么本事?”吴不赊上下扫视木长生,三头六臂问出来了,吴不赊倒想把木长生的老底彻底打探清楚,以后用起来也方便啊。 “小老儿本是个木匠,做得一手木匠活。” “我不需要你帮我做木活。”他没说完就被吴不赊打断了,这样的宝贝当木匠使唤,有这么败家的吗? “不是简单的木活。”木长生看他一眼,摇头道,“小老儿能做木活,木灵儿有醒木令,小老儿的木活被醒木令一点,那就有了灵气,可以给主人使唤,不过灵气只能维持一个时辰。” “还有这样的本事?”吴不赊又惊又喜,“你做个我看看。” “遵令。”木长生一抱拳,看院角有一根木料,快步过去,像背上发痒一样,身子摇了两摇,身上一下子长出好几只手来,一只手拿起那木料,众手齐动,有的量有的锯有的劈有的刨。吴不赊只看到无数只手在动,却是眼花缭乱,什么也看不清楚。几乎是一晃眼,木长生就拼装出了一个木人,和他差不多高矮,四肢头脸眼耳俱全。木长生收了手,张嘴哈气,嘴中吐出一个小小的令牌,约一指长,二指宽,色为淡青,灵光隐现。木长生拿了令牌去那木人眉间一点,那木人倏地变成一个年轻后生,向木长生抱拳:“主人。” 木长生向吴不赊一指:“这位才是你我的主人。” 那木人转身向吴不赊抱拳行礼:“主人。” 吴不赊见这木人头脸四肢,惟妙惟肖,只脸上神情略有些木讷,但若不明真相,从这一点绝看不出这是个木人。世上二傻子多了,比木人更木的也一抓一大把。一时间他惊喜交集,见木长生手中的小小令牌,道:“这就是醒木令?” “是。”木长生点头,看着吴不赊的眼神里,很有点胆战心惊。 吴不赊明白他的心理,道:“果然神妙,你且小心收好。” 木长生就怕吴不赊起贪心要了去,闻言狂喜:“多谢主人。” “你自己都是我葫芦里的宝贝,还怕醒木令跑了。”吴不赊暗笑,道:“这木人能做什么?” “一般壮年汉子能做的事,它都能做,且不知疼痛,不畏生死,力气也更大。”木长生说着对那木人道,“给主人倒茶。” “遵令。”那木人嗡声答应,走到桌前倒了一杯茶奉给吴不赊,“主人请喝茶。”手脚灵便,神态恭敬,若不明就里,还真以为是家中的一个佣人。 吴不赊接了茶,木人垂手侍立一边。吴不赊越看越满意,心中算盘珠子乱拨,问道:“你说他这个样子最多只能维持一个时辰是吧?” “是。”木长生点头。 “那一个时辰后再用醒木令点醒他呢?” “当然可以。”木长生明白了吴不赊在想什么,道,“不过醒木令灵力有限,十二个时辰之内,最多可以用六次。” 吴不赊心中算盘珠子掉了一地:“就是说他一天之内,最多能活六个时辰?” “是。” “那如果是六个木人呢?” “如果同时点六个木人,则都只能维持一个时辰。” “这样啊。”吴不赊心中大是失望,他先前在想,有了这醒木令,一家伙点醒千儿八百个木人,不要钱的超级人工啊,干什么不行,立马发天财了,却原来天上并不能掉馅饼。 “如果过了一个时辰,不再用醒木令点醒,那这木人怎么办?”吴不赊向木人一指。 “如果不点醒他,一个时辰后,他就是个木偶,和那些庙里的木雕没什么区别。如果主人想要提前收功,那也是可以的。”木长生看着吴不赊眼睛,见他微微点头,转脸对木人叱道:“回去吧。” “是。”木人抱拳应令,双手抱着自己脑袋,一拧,竟生生把自己的脑袋拧了下来,头一离体,灵气消失,刹那又回复成木偶的样子,却失去了重心,“扑通”一声栽倒,再也不能动。 “不错。”吴不赊点点头,“好了,你也回葫芦里吧,有用得着你处,自会叫你。” “是。”木长生抱拳一礼,跃回青光中,青光回收,钻进了葫芦里。吴不赊先不动声色,塞上塞子,立马狂跳起来:“发财了。” 第二天一早,高秋远亲自出马,到周府拿人。周有财也是狂妄,虽然知道高秋远在查他,竟然不跑,吴不赊带人冲进去时,周有财反而在一大帮家丁打手的簇拥下迎了出来。他五十来岁年纪,中等身材,一身肥肉,脸上的肉同样的厚,板着脸,下巴斜抬,望着高秋远和吴不赊的眼光中充满了凶横、傲慢。 “你就是周有财?”高秋远的脸同样板着,周有财眼里的凶光撞在他脸上,就像撞在铁板上。 周有财哼了一声,并不回答。见他如此骄横,高秋远越发愤怒,厉叱道:“拿了。” “不怕死的就上来。”周有财边上一个年轻人跳了出来,手持一把长剑。这年轻人二十多岁年纪,眉眼间与周有财有几分神似,脸上的骄横更是一模一样。这人在阳城无人不识,乃是周有财的独生子,有名的花花太岁周小山。 见周小山发横,焦三孟四一时有些发怵,停步不前。吴不赊嘿嘿一笑,缓步走到周小山面前。他笑得}人,周小山心中发冷,“呀”的一声叫,一剑朝吴不赊的胸口直刺过来。不料他眼前一花,突地没了吴不赊的身影,耳中却突然听得“啪”的一声,同时脸上一痛,脑中一黑,身子腾空飞起。却是被吴不赊扇了个耳光,一耳光打飞了。 这一耳光重,周小山飞出数丈远,摔在地上昏头昏脑,挣扎不起来。周有财又惊又怒,厉叫道:“我养着你们吃饭吗?还不给我打!” 众打手这才醒过神来,哇哇叫着往上冲。吴不赊始终一脸笑容,身影连晃,追风步展开,左一穿右一插,也懒得动手,专门往对方腿上乱踹,但闻得满场“咔嚓”声响,然后是漫天的惨叫,却是被吴不赊踹断了无数条腿,只是一眨眼,满院打手尽皆倒地,人人抱腿惨叫。 周有财白脸发黑,狠狠盯着吴不赊:“吴不赊,你狠!” “知道老子狠,还不下跪。”吴不赊脚一抬,一腿砸在周有财肩上,周有财“扑通”一声跪倒,这一跪颇重,他简直双膝欲断,长声惨叫。 “拿了。”吴不赊一挥手,焦三抢步上前,铁链一套,拖了就走。带回衙门,高秋远当即开审,周有财先还想嘴硬,高秋远毫不客气:“不用重刑,量你不招,先打四十大板。” 四板下去,周有财已是鬼哭狼嚎:“我招了,我招了。”衙役望望高秋远,意思是招了还打不打?高秋远哼了一声:“招了也打,四十大板一板都不能少。” 他是恨极了周有财,众衙役眼见县令大人铁青着脸,哪敢再犹豫,抡起板子下死力招呼,打得那叫一个爽啊,周有财的屁股都乐开了花,剩下半条命,老老实实招供。高秋远下令将他打入死牢,七日后处斩,家产抄灭。 抄家产可是个肥差,自然是吴不赊带队,一众衙役如狼似虎,抄得周府鸡飞狗跳。众衙役自然顺手发财,吴不赊虽然见钱眼开,但他想得更远,他盼着以后高秋远升了官,能给他推荐个小官当当呢。真到当了官,捞钱不是一句话?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捞钱,是要给高秋远留一个良好的印象。不过他为人活泛得很,自己不要,却并不阻碍众衙役发财,于是皆大欢喜,众衙役个个捞得满脸油光,而高秋远暗中听了风声,知道吴不赊洁身自好,更高看他一头。 第三天夜里,有人来拜访高秋远,吴不赊就住在衙门里,不过是住在右侧的小院,与高秋远隔着两个院子。他能听到声音,但不知来的是什么人,担心来客对高秋远不利,便在暗中盯着。 来客做师爷打扮,四十来岁,自称姓马,带了两个随从。吴不赊扫了一眼,三人都平常得很,没什么功夫,也就放心了,并不出面,只在一边盯着。 两个随从留在外面,马师爷一个人进去,吴不赊耳朵尖,虽在一边,但高秋远与马师爷的对话仍一字不漏地落在他耳中。高秋远打了个招呼,问起来意,马师爷道:“敝人奉侯爷之命,特来请高县令高抬贵手。” “果然是来给周有财做说客的。”吴不赊暗暗点头,却听高秋远冷冷地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周有财已判斩刑,此事无情可讲。” 马师爷呵呵一笑:“高县令若能高抬贵手,我家侯爷自然会有个心意,敝人此次带来纯金一千两,另外我家侯爷还会推举高县令为襄南郡郡相,只要周有财出狱,七天后调令就会来到阳城。” 一千两黄金,就是一万两银子,这也罢了,最让吴不赊心跳的,是后面那个好处。 本朝官制,地方民政官系为牧、守、令。一州有州牧,总理一州民政;一州一般管五六个郡,每郡设一个太守,理一郡事务;大郡有十多个县,小郡也有五六个县,各县再设县令,县与郡之间,好像只是一级,其实不是。 本朝对州牧管得较严,一个州五六个郡,上百万人口,若是权力太重,那几乎就是个土皇帝。为免州牧权重难制,朝廷便加重了太守的权力,州牧对太守只有监察之责,并无任免之权,太守任免权直属中央。太守权重,下面属官就多,别驾、典尉、长吏、从事,数不胜数。那些管着十多个县的大郡,又加设郡相,郡相分管几个县,等于就是一个副太守。太守是正四品的大官,郡相是从五品,而县令不过正七品,可是连跳了好几级。到了郡相,升太守就要容易多了,而到了太守,就拥有了推荐任命县一级官吏的职权。 如果高秋远真做了郡相,吴不赊再跟他混得两三年,留个好印象,待他升了太守,甚至不用升太守,只要和太守关系好,就可以推荐吴不赊到下面的县里面来当官,县令不说,县尉、县丞之类,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吴不赊的心一时怦怦直跳。 却听高秋远断然拒绝:“侯爷好意,敝人不敢领受,师爷请回。” 马师爷显然愣了一下,好一会儿才道:“高县令是不想升官发财,还是嫌侯爷给的价低了些?” 吴不赊尖起耳朵,且听高秋远如何回答,却听得“砰”的一声,窗子突然被推开了,高秋远站在窗前,往城西一指:“马师爷,你来看。” “什么?”马师爷过来,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一脸的莫名其妙。 吴不赊也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这夜有星无月,远远的夜空中,挂着一天的星辰,神秘,悠远,寂静。 “看星星吗?星星有什么看的?”吴不赊大是不解。 “那边是城西,星光下面,有五个万人坑,去年饿死的数万人,大都埋在那五个坑里。那是数万个冤魂,数万双眼睛!马师爷,你看见了吗?” 他忽地转过身,狠狠地盯着马师爷,连问两次:“你看见了吗?你看见了吗?” “什……什么?”马师爷被他的样子吓住了,情不自禁退了一步。 “你没看见吗?可我看见了。”高秋远双手紧紧捏着,“我还知道他们也在看着我,也在看着你!升官发财!马师爷,你敢对着这数万双眼睛,把这四个字再说一遍吗?” 他牙关死死咬着,单薄文弱的躯体,这会儿竟发出一种凌厉的气势。马师爷不敢与他对视,又退了一步,看一眼外面黑黝黝的夜空,似乎真的看到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自己。马师爷猛地大叫一声,转身就跑,出院上马,急叫道:“快走,快走,这人疯了。”带着两个随从狼狈而去。 他竟然是被吓跑了,吴不赊情不自禁想笑,却又叹了口气,暗道:“高大人是真正的好官。唉,不过这世道,好官往往当不长啊。” 吴不赊回房睡觉,又喝了点酒,迷迷糊糊睡着了。 ……大王有令,阳城令高秋远为官清正,特旨升为太守,即日上任;因高秋远推荐,捕快都头吴不赊接任阳城令。 吴不赊喜出望外,有些傻了:“县令?我怕干不好啊!” 高秋远亲热地拉着他的手:“不要怕,你不是开过店吗?商道官道,其实是相通的,你别想你是县令,你就想你是阳城店的大掌柜,你能把店开得红火,自然也能让阳城兴旺起来。” 这话有理啊!换个角度想,当县令和当掌柜,还真有相通的地方,而说到做生意,嘿嘿,吴不赊若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吴不赊马上就有了信心,走马上任,衙役站班,焦三、孟四左右叉手,齐喝“威武”。有人告状,肖秃子家的狗咬死了金跛子家的鸡,金跛子一怒,又打死了肖秃子家的狗,肖秃子要金跛子赔狗,金跛子要肖秃子赔鸡。这个容易,且听吴老爷判来,肖秃子你回去剥了狗,金跛子你回去杀了鸡,狗烹了鸡炒了然后给老爷我提一瓶酒来,咱们三个打平伙,如何?老爷我判得公道不公道啊?众人齐声道:我呸―― 吴不赊突然就醒了,原来是黄粱一梦。他坐在床上发了半天呆,顺着梦境又狠狠地意淫了一把,自鸣得意:“高县令这话还真没错,当县令和当掌柜还真差不多,我要来当县令,就把这阳城当作店子开,铁定红火。” 眨眼到了第七天,摆下刑场,阖城百姓知道要斩周有财这黑心狼,倾城来看,个个叫好。午时三刻将到,忽地马蹄声骤响,几匹铁骑如飞而来,乃是几个官差,还有马师爷。 “刀下留人,刀下留人!”马师爷飞身下马,到高秋远面前,“高县令,刀下留人!” 高秋远冷眼看着他:“马师爷,你还有什么话说?” “太守朱大人有令,阳城令高秋远就地免职,另有委任,阳城令由马皮担任。这是公文。”马师爷从腰袋里掏出一纸公文递给高秋远。 高秋远脸色一变,不接公文,冷眼看着马师爷:“马皮,就是你了?” “正是区区。”马师爷一抱拳,回身向刑场上的周有财瞟了一眼,喝道,“周有财一案,还有不少迷团,需押回重审。来呀,把周有财押回去。”他带来的几个随从立时便要去给周有财松绑。 吴不赊想不到马师爷竟然还有这样的本事,竟然让太守下令免了高秋远的职,一时又惊又怒,却不知如何是好。 “啪!”忽听得一声脆响,却是高秋远猛拍了一下惊堂木:“谁敢动?” 几个随从一惊止步,马师爷愕然回头:“高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要清楚,现在你已经不是阳城令了,阳城令是我马某人。” “对不起。”高秋远扫他一眼,“我还没交印,没办交接,所以现在我还是阳城令。” 这话占理,马师爷又气又急,一张麻脸胀得通红,点点头:“很好,那你现在交印吧!”高秋远到笑了:“马大人远来辛苦,又何必急在一时,高某还有桩陈案未清,待理清手尾,自然清清爽爽交给大人。” 便在这时,鼓响三点,午时三刻到了,高秋远脸色一变,两眉齐竖,厉喝道:“午时三刻已到,斩!”丢一枝红签下去。 “高秋远,你――你――”到了这个地步,见高秋远仍然坚持要斩周有财,马师爷惊怒交集,却又拿高秋远无可奈何。眼见刽子手上台,马师爷情急之下,竟是放起刁来,指着那刽子手道:“你敢动手?高秋远马上就不是县令了,我才是县令,你现在敢动手,转眼我就叫你家破人亡。” 刽子手姓屠,有名唤做屠一刀,五大三粗膀阔腰圆,在阳城已做了十多年的刽子手,往日上街,胆小的都要绕着他走,都说他身上有杀气,但这会儿屠一刀却是气沮神消,迟迟不敢举刀。马师爷这话比他的刀锋利,是啊,转眼高秋远就不是县令了,马师爷才是县令,真要听高秋远的话动了刀,马师爷接手,铁定会拿他开刀。所谓灭门的县令,马师爷绝对能说到做到。 马师爷一到,周有财便知自己有救了,在刑台上高抬着头,这时眼见屠一刀迟疑畏惧,忍不住得意心起,眼光乱扫,哈哈狂笑:“谁敢杀我?谁敢杀我!” 第八章 死志 “我敢杀你!”厉叱声中,一个身影飞步上台,竟然是高秋远。 只见他两只袖子卷起,长袍掖在腰上,白净的脸,因为杀气而隐隐发青。他一把抢过屠一刀手中的刀,仰天一声厉叱:“我为阳城五万冤魂,斩你的狗头!”一刀斩下,周有财的脑袋直飞起来。飞在半空中,他还是一脸的惊愕,似乎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和他有同样神情的,还有马师爷。 围观的人何止数万,却是鸦雀无声,针落可闻。 这一刀,鬼神齐惧,天地皆惊。 吴不赊也完全看呆了,刑台上那个削瘦文弱的身子,突然如山岳般高耸。 “好啊!”叫好声忽地轰然而起,便如山洪迸发,一浪高过一浪,再不可抑止。马师爷脸色青白,如遭鬼扑,恨恨地盯了一眼高秋远,竟是带着随从走了。 虽然马师爷没接印,高秋远被免职的事已是满城皆闻,民声沸腾,喧嚣着写万民书,要上书太守,挽留高秋远。但高秋远自己却心灰意冷了,跟吴不赊说官场太过黑暗,他不想当官了,想要回老家设馆授徒去。纸清白,墨含香,或许清贫,但心自高远,比在官场中打滚要强得多了。 吴不赊是盼着高秋远留任的,还盼着他升官呢,但高秋远下定决心要走,他也没法多劝。 高秋远是个负责任的人,马师爷没来接印之前,他倒也没有挂印而去,不过估计也待不了几天了,吴不赊的都头自然也没几天当头。官梦醒了,吴不赊的财心又活了,阳城多蚕桑,丝绸便宜,贩一车丝绸到东平郡,约有三成的利。吴不赊刚好在一尘子身上捞了两千两银子,若贩了丝绸顺路带回去,少说也要赚五百两银子以上,平安老店一年的纯利也不过一二百两银子,这生意实在值得做。若是去下面一些小镇子上收丝绸,还要便宜些,衙中无事,吴不赊便接连跑了几个镇子,收了好几车丝绸。 这一天他去得远了些,收了丝绸再雇人运回来,前后花了五天工夫,想着马师爷该已经上任了,到时交了腰牌,拖了丝绸回东镇去,到时去郡里卖了丝绸,就拿这银子把平安老店扩张一番,名头也有了,钱也有了,哈哈,财源滚滚。 做着发财梦,吴不赊回到阳城,却是晴天一声霹雳:高秋远死了!高秋远是被周小山杀死的。周小山非常猖狂,带着一帮人,冲进衙门,直接一刀砍断了高秋远的脑袋。因是有明文免职的,高秋远只守印,不开堂,衙门里只有焦三带着两个衙役值守,拦不住也不敢拦。等城中百姓得讯聚拢,周小山早已离城而去,而马师爷则一直未来接印。 听到这个消息,吴不赊又惊又怒又愧,到高秋远灵前跪倒,放声大哭:“高大人,是我该死!我该想到周家会报复的,可我财迷心窍,为了两个小钱,让你被奸人所害,我该死啊!” 哭了一场,吴不赊咬牙发誓:“高大人,我一定把周小山揪回来,砍下他的脑袋,祭奠你的英灵。” 有消息传回来,周小山害了高秋远后,直接逃到了襄南郡,躲在了襄南侯府中。其实还不能说躲,这小子猖狂得很,每日在外面喝花酒,扬言就是他杀了高秋远。他有狂的倚仗,高秋远若是在任的县令,杀官如同造反,影响比较大,但高秋远既是给免了职的,只是个白身,以侯府的势力,官府即便听到消息,也是不会去管的。何况本朝规定,老百姓告状要到本县告,阳城百姓即便要告周小山,也只能在阳城告,可马师爷不来上任,想告也告不了,周小山自然更是有恃无恐。 “马屁不上任,可本都头是现管。”听得消息,吴不赊嘿嘿冷笑,他已替新县令收了告周小山害死高秋远的状纸,人证物证齐全,又请人做了一身崭新的公服,次日一早上路,御风而行,阳城到襄南郡二百多里,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 襄南侯马元是世袭的候爷,虽然没在朝中担任什么官职,但爵位高人脉广,拥有极大的权势。襄南郡相是太守的佐官,从五品,他说要许给高秋远,就是一句话的事,势力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侯府在城东,占了整整半条街,吴不赊一问就知道。他到对街一家酒楼上,要了一壶酒、一盘熟牛肉,慢慢吃着,盯着候府大门,等着周小山现身。 这件事他想过了,高秋远的仇要报,但要占住理,如果他以私人身份杀周小山给高秋远报仇,那就是杀人犯,官府会下海捕文书,全国通缉,但他以捕快的身份拿人,却是合法合理。马元权势虽大,最多在暗中对付他,明里无话可说。拿了周小山后,揪到高秋远灵前,一刀杀了,再找个借口,什么打伤衙役逃逸之类,马元也只能干瞪眼。马师爷是马元的狗腿子,可马师爷没上任啊。本来马师爷不上任,是想把阳城百姓的愤怒拖过去,但吴不赊却恰好钻了他不上任的空子:我抓了凶犯周小山,但新县令没上任,结果案犯想逃逸时失手杀死了,怪谁? 吴不赊是什么人,奸商啊,没空子他也要钻个空子出来,何况有空子可钻。 晌午时分,周小山出来了,带着七八个家丁打手。吴不赊将壶中剩下的酒兜底儿倒进嘴里,放一块碎银子,从楼上一跃而下,拦在了周小山前面,左手腰牌高举:“周小山,你的事犯了,跟我走一趟吧!” 他突然跳出来,周小山吃了一惊,众家丁忙把周小山围在中间。周小山定睛一看,叫道:“你是阳城县都头吴不赊?” “没错。”吴不赊点头,“认得本都头就好,乖乖的,跟我走一趟吧,免得伤了熟人脸面。” 周小山像看傻瓜一样看着他,突然仰天狂笑起来,一边抹眼泪,一边指着吴不赊:“你要拿我?你居然要拿我,哈哈哈哈。” 吴不赊任他笑,一点也不生气,他脸上反而也挂了一脸笑容,点头道:“没错,是我要拿你,清楚了吗?清楚了,咱们就开路。” “你凭什么拿我?”周小山还在笑。 “凭我是阳城县捕快都头,缉凶拿贼,是我的本份,有错吗?” “高秋远都死了,你还当的什么鸟都头?” “高大人虽然过世,可他过世前并没有免去我的都头职务啊!” “我可以让马县令马上免去你的都头职务。” “是可以。”吴不赊点点头,笑得越发灿烂了,“遗撼的是,马县令好像一直没来接印上任吧?要任免都头,是要书办记档,县令用印的,就算马县令现在站在这里,也没法子免去我的都头之职。” 周小山终于笑不出了,他从吴不赊笑眯眯的脸上看到了杀气,心中一寒,蓦地狂叫:“给我上,杀了他。”家丁一拥而上,他自己却往后退,想要躲进侯府里去。吴不赊以都头身份拿人,合理合法,但如果周小山躲进侯府里,吴不赊就没办法了,他小小的都头,没有权力进侯府拿人,硬闯,那就是犯法了。吴不赊既然咬死是以捕快都头的身份拿人,他就不敢犯法硬闯侯府,这是周小山的想法。 他自以为聪明,但他那点小聪明在奸商面前,也就是拍黄瓜的水平,吴不赊如何会让他得计,只是一闪,倏地从家丁群中穿过,到了周小山面前。 周小山刚转身迈步,眼前一花,便看到了吴不赊笑眯眯的脸,顿时魂飞魄散。他倒也练了两天功夫,骇急中伸拳就打,却是送货上门,吴不赊手一搭,顺手就扣了他的脉门,周小山立即便像一条死狗一样瘫在了地下。 众家丁突然不见了吴不赊的身影,急忙回头,周小山已被吴不赊拿下。众家丁大惊,哇哇叫着冲过来,吴不赊厉喝一声:“阻碍办差者,与案犯同罪。” 众家丁当然不会听他的,事实上也没人把一个小小的捕快都头放在眼里,叫得反而更厉害了,冲得也更快。吴不赊也知道他们不会听,他也不需要他们听,手中拿着一把办案用的铁尺,毫不客气,一铁尺一个,啪啪啪,真的是拍黄瓜了,一眨眼全部拍翻在地。 门前的打斗惊动了侯府里面的人,更多的家丁打手冲了出来,吴不赊来者不拒,一脚踏住周小山,他的身子不动,铁尺左右开弓,盏茶时间,至少打翻了二三十人,也惊动了一街人,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而这正是吴不赊要的效果。 眼见再无站着的家丁,吴不赊哈哈一笑,收了铁尺,掏出腰牌晃了一圈,道:“诸位,敝人是阳城县捕快都头吴不赊,我脚下这人叫周小山,是杀害前任阳城县令高秋远高大人的元凶。我现在拿他回阳城,明正典刑,各位让让了。” 其实也没人拦着他,虽是围观,少说也隔着七八丈远,但吴不赊这话说得漂亮,很多人只是看着侯府的人挨打解气,并不知道真相,吴不赊这么一说,又有腰牌,穿的又是公服,众人皆信,一时议论纷纷。更有大声叫好的,其中有一句吴不赊最爱听:“敢到侯府拿人,这公差牛气。” 吴不赊心中得意,提着周小山要走,侯府里出来一群人,其中一人喝道:“且慢!” 吴不赊一回头,见喊他的是马师爷,边上还有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这中年人个头不高,一身雪白的肥肉,打扮华贵,腰围玉带,帽镶宝石,双手还各箍着一个巨大的红宝石戒指,吴不赊心中猜测,这人必是襄南侯马元。 吴不赊其实早已瞟见,闻声回头,故作愕然道:“马师爷啊,你有什么指教?” 叫师爷不叫县令,马师爷的脸顿时沉了下去,喝道:“吴不赊,你好大的胆子,敢来侯府门前放肆!还不把人放了!”这时马元带出来的家丁已开始赶人,围观的百姓后退,却是退而不散。 “我胆子不大啊,不来不行,捕快都头,吃的就是这碗饭,不来怎么办?”吴不赊故意苦起脸。 “谁叫你来的?”马师爷哼了一声,“高秋远已经死了,以后阳城就是我说了算,你识相点,好处多着呢。” “阳城你说了算?”吴不赊故作讶异,“你谁啊?” 马师爷大怒:“我已被任命为阳城令,公文上次已经送去阳城了,你难道不知道?”这时马元插口道:“这人就是那个吴不赊?” “是。”马师爷点头。 “让他滚。” “是。”马师爷再应一声,喝道,“吴不赊,我现在以阳城令的名义,免去你阳城捕快都头的身份,你赶快给我放人滚蛋,否则我立马叫人把你抓起来。” “阳城令的名义?”吴不赊笑眯眯地道,“我听说县令大人上任,有个大印的,请问马师爷,你的大印呢?” “敝人尚未接任,大印自然在衙门里。” “那对不起。”吴不赊脸一冷,“本都头认印不认人,你没有大印,便无权任免我。” “你……你好大的胆子。”马师爷脸色发紫,指着吴不赊,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早说过了,本都头胆子不大,只是职责所在,抱歉了。”吴不赊冷哼一声,提着周小山要走。马元身边突地纵出一人,暴喝道:“看掌。” 吴不赊早有防备,急忙回身,一掌已到胸前。他也不惧,听掌风凌厉,力道不弱,便运阳掌,右掌一掌劈出,双掌相接,“啪”的一声,劲风飞炸。 与吴不赊对掌的,是一条三十来岁的汉子,面皮黝黑,身材健壮,不过刚才这一掌,吴不赊一动不动,这汉子却退了一步。 “阻碍办差者,与案犯同罪。”吴不赊冷冷盯着这人,“你叫什么名字,报上名来。” 吴不赊掌力之强劲,显然出乎这大汉意料之外,望着吴不赊却不肯通名。边上的马元却不耐烦了,喝道:“丁畅,杀了他。” “原来叫丁伥啊?”吴不赊嘿嘿笑道,“人家是为虎作伥,你却为狗作伥,这人丢的不是一般的大啊!” 这丁畅显然不是个善于说嘴的人,面皮胀得黑中带紫,却是回不得一句嘴,只是怒叫一声:“看掌!”双掌舞风,狂击过来,吴不赊已试出这人掌力并不比自己强,全然不惧,双掌一分,直迎上去。 丁畅掌法简单,就是力大,一招一式,虎虎生风。吴不赊的掌法却是阴阳交错,变化多端,再加上诡异难测的追风步,一起手就压着丁畅打,噼里啪啦,打得丁畅没有半点脾气。 斗了数十招,丁畅越发递不出手去,蓦然大喝一声,双掌齐出,趁着吴不赊一闪,他往后一跃,左手从腰中一个皮囊里一掏,对着吴不赊劈胸打来。 吴不赊先前以为他掏暗器,他一出手才知不对,丁畅放出的,竟是一道黑气,有海碗粗细,势道劲急,如一道黑蛇般狂射过来。 “放法宝?”吴不赊又惊又喜,惊有理,喜什么?没理由,他就是看见法宝高兴,不管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有人是人来疯,他是见宝疯。 吴不赊看不清黑气里是什么东西,不明虚实,自然不敢胡乱去接,滑步急闪。丁畅一击不中,一收,随后又一下打来,吴不赊再闪开。丁畅连打十七八下,虽然打不中吴不赊,|奇*.*书^网|却也逼得他左躲右闪。马师爷见有机可趁,暗暗挥手,便有两个家丁上前想要救回周小山。 吴不赊恼了,心下发狠:“你有法宝,难道我就没有?”往追风囊里一摸,却又转念想,“木精是一尘子的法宝,江湖上很多人都知道,我若当着这么多人放出来,好像不太好,有个偷儿名呢。而且这黑气黑咕隆冬的,木长生只怕也看不清里面是什么东西,若是挨上了一下,伤了宝贝,那就划不来了。” 这时刚好一阵风来,他立即有了主意,使一个抓风诀,抓一股风,阴阳二气齐动,那风左右一拧,风虎立现,咆哮一声,对着丁畅那股黑气就狂扫过去。 丁畅的黑气连打了十几下,已有减弱之势,吴不赊拧成的这风虎力道又是极大,倏地一下吹散黑气,里面原来是一块砖。看得清楚,吴不赊大笑:“你不但为狗做伥,原来还是个拍黑砖的家伙啊!”纵身过去,一掌拍在砖上,顿时把那砖拍得粉碎。 丁畅眼见破了法宝,惊怒欲狂,大吼一声,猛扑过来,双掌奋击,要与吴不赊拼命。吴不赊却已懒得和他斗了,手一指,风虎斜掠过去,猛击在丁畅胸口,把他打得飞出四五丈远,口中鲜血狂喷,摔倒在地,一时挣扎不起来。 风无形无色,众人只听得耳中咆哮如虎,随即丁畅的身子就飞了出去,而且鲜血狂喷,一时都吓住了。马元更是退了两步,看着吴不赊,再无人吱声。 吴不赊散了风,冷眼一扫马元等人,拍拍手,提着周小山要走。马师爷忽地道:“吴都头,且慢,听敝人一言。” “你还有什么话?”吴不赊斜眼看他。 马师爷拱手道:“吴都头大材,做一个捕快都头,实在是太屈材了,如果你愿意,敝人愿推荐吴都头为阳城县尉。” 县尉为县令的佐官,从七品,是官僚体系中品级最低的一种。但无论怎么低,至少是有了品级,是朝廷承认的一个官员。 “你推荐?”吴不赊冷笑,“你够资格吗?” “我是不够资格,但侯爷在这里啊!一个县尉,就是侯爷一句话的事。”马师爷看向马元,马元瞟着吴不赊,点了点头。他先前有些怕,胖脖子缩下去一截,这会儿却又得意了,下巴微抬,一脸倔傲之色。 见他点头,马师爷喜道:“侯爷答应了,吴都头,只要你点点头,升官发财,就在眼前。” 吴不赊做梦都想当官,说不动心,那是假的,那心脏着实跳了两下,但听到“升官发财”四个字,他突地大笑起来:“升官发财,升官发财,哈哈哈哈。” 马师爷不知他笑什么,道:“是啊,升官发财。” “马师爷,你还记得那天晚上去找高大人,你说到‘升官发财’四个字,高大人让你看什么吗?” “你――”马师爷觉出了不对,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高大人说,”吴不赊向阳城方向一指,“那一边的天幕下,有数万双冤魂的眼睛在看着他!而今天,这些冤魂里,还多出了一双,那是高大人的!马师爷,对着这几万双眼睛,你敢再说一遍吗?”他紧盯着马师爷眼睛,“马师爷,你敢吗?升官发财,你敢再说一遍吗?” 他的眼光像刀一样锋锐,马师爷嘴唇哆嗦,那四个字,却硬是不敢说出来。 他害怕,但让他害怕的,显然不是吴不赊的眼光,而是冥冥中那双无形的眼睛,是那张文弱而苍白的脸上,那亮若星辰的眼光。是的,吴不赊也看到了,在那天幕之上,那双眼睛划破黑暗,永不坠落。 吴不赊提起周小山,御风而起。周小山一百多斤,吴不赊提着他飞不了多远,到城西找家车马行,雇了两匹马,一直到晚上才赶回阳城。 吴不赊估计,马元不会这么死心,真要被吴不赊杀了他的小舅子,别的不说,他堂堂侯爷的面子往哪里放?只怕他会让马师爷连夜赶回来接印,县令上任,接手案子理所当然,到时怎么审,都是马师爷说了算。吴不赊功夫强,硬要杀了周小山也不难,但那样一来,马师爷就有理了,吴不赊就成了罪犯,马元就可以动用官府的势力来对付吴不赊,所以吴不赊要赶时间。他在去襄南郡之前,已先暗里嘱咐了焦三几个人在城外五里处等,吴不赊一回来,焦三等人立即飞马回去,暗中叫人满城放风,说杀害高秋远的凶手周小山被捉回来了,就要进城,但新县令拿了周家的好处,必然要保周小山,大家要给高大人报仇,最好是到城门口拦着,亲自动手。 这话风一样传遍全城,无数的人拥向城门口,看见吴不赊押着周小山现身,立刻便有人喊:“打死他,打死他!” 吴不赊还卖乖:“明日新县令就会来接印审案,大家不要乱来。” “新县令是周家的狗,肯定会放了凶手。” “是啊,打死他!打死他!” 愤怒的喊声此起彼伏,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响,周小山一生张狂,这会儿却是面色如土,全身颤抖。吴不赊突然闻到一股臭气,原来是周小山的屎尿都被吓出来了,吴不赊先前还装模作样拦一下,这会儿没兴趣了,往边上一闪,无数人拥上来,先是无数双手,再是无数双脚,把周小山踩成了烂泥。 周小山既死,便有乡老写下万民书:周獠该诛,阖城百姓共击之,踩为肉泥。 无数百姓咬破指头在万民书上按下血手印,第二天马师爷果然飞马来上任,接到的,却是按满了血手印的万民书。 无数的手印,带着浓烈的血腥气扑鼻而来,这是万民的愤怒,任你有滔天的权势,也绝不敢直面这种愤怒。 马师爷最终没有说一个字,竟又转身走了,再也没回来过。对他来说,这是一座愤怒的城市,是一座他不敢面对的城市。 看着周小山淹没在愤怒的人海里,吴不赊悄悄抽身,回到自己的小院里,公服脱了,腰牌压上面,然后叹了口气,虽然他只是一个小小的捕快都头,心里却有几分舍不得。这一辈子,还就威风过这么一回。狐假虎威,这会儿的心情,就像狐狸脱下虎皮的感觉。 因高秋远之死,先前收购绸缎的计划中断了,吴不赊手中还有五百多两银子,本来也没心思再收了,这时却听到个信儿,有艘大货船要去前凉,还有五天起行。吴不赊问了一下,船主愿意带货,吴不赊大喜,索性再等几天,再收几车绸缎。 襄南郡贩到东平郡,还是在后凉国内,利润不过三成,但贩去前凉国,利润则可翻倍。其实若能再走远一点,利润更高,越往西利润就越高,但沿途大小国家林立,关卡更是多如牛毛,过关费便是个天文数字。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路途不太平,战争、匪患、黑帮,除了人祸,还有魔妖之类。越往西去,人烟越少,妖魔越多,据说北方甚至已经有魔怪建国,西方虽然没听说,但谁敢担保呢?少赚一点,好过人财两空。 吴不赊又到下面跑了几趟,收了几车绸缎,只等船主那边卸了货就可以装船。这夜他一个人在小院里歇凉,算了一下,如果货能在前凉顺利脱手,刨去运费过关费,至少还有一倍的利,那就是两千多两银子,平安老店十年的纯利啊!吴不赊兴奋起来,想找个人说话,便放木长生出来,弄了一坛酒两个小菜,和木长生边喝边聊。聊了半夜,两个人都略有醉意了,始才兴尽。木长生回了葫芦中,吴不赊也摇摇晃晃地回房休息,忽听得一声猫叫,一只黑猫从墙角蹿出来,站在门口,扭头看着吴不赊。 这猫大,怕有十多斤。吴不赊嘿嘿一笑:“猫老弟,看着我做什么?哦,知道了,我发了小财,没请你的客,你有意见是吧?来来来,这里还有几块肉,别客气啊!”他转身端起盘子,送到大黑猫面前。 那猫倒也不怕人,真就过来了,猫爪在盘中挠了两挠,伸嘴叼肉。吴不赊醉眼蒙蒙,眼前忽地一花,脑袋上重重挨了一下,仰天一跤跌翻。这时他酒意略醒,定睛看时,眼前却是一对猫眼。原来那只大黑猫正站在他胸膛上,一对猫眼死死地盯着他。 吴不赊还没明白,骂道:“你这死猫,好好地吃你的肉啊!我又不和你抢,乱跳什么?啊呀好痛!”他想要爬起来,竟发现身子动弹不得,大黑猫虽大,最多也就是十来斤,但这会儿压在吴不赊的胸膛上,却仿佛重达千斤,吴不赊怎么也翻不起来。他挣了两挣,酒意霍地就醒了,定睛看大黑猫。 大黑猫竟口吐人言:“我叫黑七,你让襄南侯失了脸面,襄南侯出五百两金子买你的小命。冤有头债有主,到了阎王殿,别说自己是冤死鬼。”说着身子一摇,化成一个黑黑瘦瘦的汉子,个子虽不高,却是一脸的凶悍,还有一脸的得意。 这大黑猫竟然是只猫精,竟然是襄南侯买了来杀他的!吴不赊明白了,却已经是身处死地,他这时也发现了受制的玄机,黑七虽化为人身,左脚一直踏着他丹田,他体内真气顺逆双行,黑七若只是制穴,他一下便可冲开,但黑七这个却不是制穴,也不知什么功夫,仅一只脚踏着他,便制得他死死的,手足不能动弹,也无法运转灵力。 猫捉老鼠,自有一套拿法,吴不赊何其有幸,被一只大黑猫做老鼠拿住,可不必用什么点穴之术。 黑七伸手到吴不赊怀里,把葫芦掏了出来,颠来倒去地把玩,像猫戏老鼠。吴不赊眼睁睁得看着它,心下低叫:“拨了塞子,把木长生放出来啊!” 他盼着木长生被放出来后,给他帮忙,打走黑七或者解除黑七加在他身上的禁制。其实就算黑七拨了塞子放出木长生,葫芦在黑七手里,木长生也只会听黑七的话,但这是吴不赊惟一的机会,有个盼头而已。 黑七却一直没去拨塞子,把玩一会儿,捏着葫芦底,忽地用力一捏,那葫芦砰的一声,竟然炸开了。一颗珠子射了出来,大如鸽卵,其色青翠,有若凝碧,显然就是木精的内丹了。 吴不赊没想到黑七竟然捏碎了葫芦,“啊”的一声惊叫。黑七趁他张嘴,一手抓住珠子,猛地塞进了吴不赊嘴巴里。那珠子入口即化,刹那化成一道寒流,直入腹中。 黑七的举动,给了吴不赊第二次意外。他实在是想不清黑七搞什么鬼,毁了木长生这样的宝贝,如果说是要盗取木精内丹,那也有理,却为何又将木精内丹塞进他嘴里?据说猫是这世上最聪明的动物之一,难道这黑七是只大傻猫? 没弄清大黑猫是聪明是傻,吴不赊肚中已是奇痛无比,翻江倒海,五脏横移,两眼发黑。迷迷糊糊中,他暗想:“我就要死了吗?” 黑七不傻,成精的猫非常聪明,它确实是想要盗取木精的内丹,但木精内丹中的精元过于强横,如果直接吞服,它吸收不了,反受其害。就像人服补药,人参是好东西,你一次吃一斤试试?补不死你才怪。 黑七知道这中间的利害,想到个办法,先让吴不赊服下内丹,木精的内丹化在吴不赊体内,把吴不赊的五脏六腑捣个稀巴烂,但精元也给吴不赊吸收了,然后黑七再从吴不赊身上去吸收木精的内丹化成的精元。这样一来,害处给吴不赊承受了,好处却落到了黑七嘴里。老猫聪明啊! 黑七一爪按在吴不赊心脉上,以一缕灵力护住吴不赊心脉。它不是好心,只是吴不赊多撑一刻,就多分担一份木精内丹的霸道之力。感受到木精内丹力道渐弱,精元差不多全部融进吴不赊体内了,黑七仰头向天,“哈”的一声,吐出一颗珠子,差不多也有鸽蛋大小,其色漆黑如墨,不过通体散发着荧荧的灵光,乃是黑七修炼数十年而得的一颗内丹。 黑七将自己的内丹也送进吴不赊嘴中,同样是入口即化,下到吴不赊腹中。黑七以一缕灵力包裹着,让自己的内丹在吴不赊腹中缓缓旋转,吸收化在吴不赊体内的木精内丹以及吴不赊本身的功力,与它的内丹融为一体。约有小半个时辰,吴不赊体内所有的精华差不多都被黑七的内丹吸收,黑七感觉自己内丹胀大了一倍有余,心中狂喜:“如此丹力,回山只要静静修炼,最多三年,便可化丹成婴。” 黑七再让内丹转得数转,灵力催动,让那丹走小周天,从吴不赊丹田下行,下会阴上命门,沿背而上,过头顶百会,再下行到嘴里,然后黑七的舌头就会在吴不赊嘴里等着,把吸足了精元的内丹接过去。 感应着内丹慢慢上行,黑七心中怦怦地跳。它真的很兴奋,它这时的情形,就好比把新娘子娶进了门的新郎倌官,只等着进洞房了,一切都不可能再有变化,它心中也没有半丝的警惕。 但黑七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吴不赊体内经气的运行大异常人,乃是正反同行,本来吴不赊被黑七压着,手足不能动,灵力也无法运使,但这会儿黑七要收丹,为了让内丹运行通畅,它自然不能再压着吴不赊的身子。吴不赊虽被木精内丹弄得五脏俱裂,不过有黑七给他护着心脉,还有一线生机。 这时他身子一松经气一畅,黑七的内丹沿经脉顺行,他体内的另一股气立时逆向运行,顺行的内丹大,滞重,运行慢,逆行的气弱,却胜在轻快,黑七的内丹还没到后背大椎穴,逆行的气已经越过头顶,顺流而下,迎头撞上黑七的内丹。吴不赊逆行的经气本来衰弱之极,但一撞上黑七的内丹,立刻融为一体,刹那间变得强横无比,飞速下行,过命门回到丹田,全身生机立复。吴不赊霍地睁开眼来,张口骂道:“你这死猫。”一掌挥出。 黑七虽然意识到不对,却已经全无办法,它的内丹还在吴不赊后背大椎穴处,没了内丹的黑七,比一只普通的猫还要衰弱,它到底是近百岁的老猫了啊。吴不赊一掌打来,它躲不开,也是不想躲,只是圆瞪了猫眼,傻傻地看着吴不赊。它这会儿真的是大傻猫了,吴不赊一掌正中它脑袋,把它打出七八丈开外。直到死,它也没能明白,煮熟的鸭子怎么又飞了呢? 黑七偷鸡不成蚀把米,那吴不赊呢,便宜都叫他占了?哪有这么好?内丹非它物,乃精血所聚,内有魂魄,自具灵性,黑七内丹中魂魄的一点灵光忽然与本体失去感应,惊慌起来,魂魄乱窜。此时吴不赊刚翻身起来,尚未站稳,脑中忽然一晕,无数奇异的记忆涌进脑中,纷繁杂乱,便如打翻了一锅浆糊。他一个踉跄,仰天便倒,复一个翻滚,嘴一张,竟是发出“喵”的一声,而身子也变成了一只大黑猫。 吴不赊体内的真气虽然是顺逆双行,其中逆行之气完全是他的本体之气,但黑七结丹了,功力远在吴不赊之上,又吸收了木精内丹,甚至连吴不赊的精血也给他吸收了大半,最终结成的这个丹,实力过于强横,吴不赊逆行的本体真气如何能够抗衡?黑七内丹占优,黑七的灵性便成了吴不赊这个身体的支柱,所以吴不赊就变成了一只猫。 不过黑七内丹是吸收了木精和吴不赊本体精血,是个三合一的混合体,所以黑七的灵性虽然占据上风,却不能主宰一切。吴不赊虽然变成了大黑猫,脑中却仍是混沌一团,可以说,他现在身体是猫,脑中却不知自己是什么,好像是猫,好像是人,又好像是树,自己也弄不清楚。于是他一声怪叫,纵身而起,跃上围墙,直蹿出去。 吴不赊脑中混乱,心里烦躁,不停歇地乱奔乱窜,一会儿出城,一会儿上山,也不知跑了多久,饿了逮只山鸡吃,渴了便喝山溪水,渐渐安定下来,脑中虽仍然混乱,却已经可以接受。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日,跑了多少地方,吴不赊只觉北风渐起。这一日,突然下起雪来,雪漫山野,白茫茫一片,吴不赊放眼一看,脑中突然记起一些东西,身子一立,变成一棵大树,双脚化成树根,深深钻入地底,温润的泥土如母亲温暖的怀抱。他美美地叹息了一声:“真舒服啊!”一阵倦意涌来,闭上眼睛,且睡一觉。 这一觉也不知睡了多久,他身上热起来,睁开眼,却已是春暖花开,身周的树木都已是满身青翠,只有他还光溜溜的几根光枝丫。他不高兴了,身子一摇,刹那间抽枝长叶,一身新绿,随即又恼周围的树木遮住了他眼睛,身子一耸,嗖嗖嗖地往上长,眨眼长出数十丈高。 他立身处本是一个山坡,先前只是给周围树木遮住了,这会儿他傲立林中,便看到了山外的世界。山下便有村镇,再远处,隐隐有一座城池,但见红男绿女,好一个花花世界。 吴不赊心中一动,有一些记忆翻出来:“我是吴不赊啊,怎么像一棵傻大樟一样在这里站桩子呢?” 一个冬天的休眠,那纷乱的神思终于安宁下来,归窍还元,他也就恢复了自己的神智,脑子里还多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记忆,那是木长生或者说木灵儿和黑七的经历记忆,不过已不能干扰他的神智,只是多了一些见识经验而已,好比是多读了两本厚厚的书。 再有一样多出来的,是肚中的一颗内丹。吴不赊返观内视,那丹足有鸡蛋大小,比黑七和木长生的内丹都要大得多。肯定啊,这内丹本就是黑七内丹吸收了木长生内丹再加上吴不赊本体精血所凝,如何会不大? 木长生的丹是青色,黑七的丹是黑色,吴不赊体内这颗丹,却是两种颜色,但既不是青色也不是黑色,而是一半金黄一半银白。他一运功,还是顺逆双气,却已经有了形质,一气金黄,一气银白,黄走顺,白走逆,到头顶百会交融,却不像以前只是错身而过,竟是亲热得不得了,有如水乳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分开时,奇了,顺行的黄气成了银白,逆行的白气却化为金黄,重入丹田,又亲热一场,再分开,又变色,黄变白,白变黄,就这么变来变去。 这里面有什么玄机,吴不赊不知道,虽然他多了木长生与黑七两人的经历记忆,还是弄不明白,因为黑七和木长生也都不知道。 算了,吴不赊也懒得想了,身子一晃,变回人形,在身上左看看右看看,没毛,又摸摸屁股后面,没尾巴。他彻底放心了,哈哈哈大笑三声,摇摇摆摆下山去。 第九章 微雨 那城不知何名,不太大,人烟倒还繁茂。吴不赊一路过去,刚到城门口,忽听得前面马蹄声急骤,夹杂着一个惊慌的女子声音:“马惊了,快让路,快让路!” 吴不赊抬眼看去,只见一人一马狂奔而来,马是大黑马,高大神骏,不知如何受了惊,如癫似狂,不顾一切地狂奔而来。马上是个女子,十八九岁年纪,穿着一袭大红紧身劲装,身材高挑健美,瓜子脸,眉目如画,虽然一脸的焦急惊慌之色,仍让吴不赊眼前一亮。 吴不赊同时留意到红衣女子胸前起伏的双乳,随着马身的起伏,被紧身劲装紧紧包裹的双乳如玉兔般跳动,勾勒出优美的形状,吴不赊情不自禁地赞了一声:“漂亮。” 做为奸商的吴不赊对女人不是特别感兴趣,但黑七却是只淫猫,成丹后修得人身,不知玩了多少女人,经验十足,眼光毒辣。此时虽隔着衣服,吴不赊却能准确地判断出红衣女子乳房的大小形状:不大不小,弹力十足,最是上品。这女子显然常年练功,双乳才会如此结实有弹力。 城门口进出的人多,眼见惊马狂奔,纷纷四下躲避,偏偏有个孕妇,行动不便,又仿佛是吓傻了,看着马奔过来,竟是不知道躲,只是下意识地抱着肚子,仿佛抱着个大西瓜。 见那孕妇站在路中不动,红衣女子惊骇地急叫:“快让开啊,快让开啊!”她的双手死劲勒住马缰,马头被她勒得后偏,但马身却没有半点停留,轰隆前冲,眼见四蹄之下,便是一尸两命。 危急间,吴不赊动了,身子一闪,到了那孕妇前面,右手一伸,挽住了马缰。癫马狂奔,冲力何止千斤,吴不赊马缰入手,只觉一股大力涌来,几要将他的身子扯飞,不过吴不赊早有准备,施展木长生的玄木心法,双脚化为树根,深入地底,以大地之力,牢牢定住身子。奔马冲力再强,却也休想拉动深入地底的树根,终于被硬生生扯住,人立起来。 红衣女子身手颇为了得,惊马直立,她身子紧贴马背,并未摔下,随后跳下来,一看孕妇无事,大大松了口气,对吴不赊抱拳道:“多谢壮士援手之德。” 吴不赊忙也抱拳还礼:“举手之劳,小姐不必客气。” 这时又闻马蹄声轰隆,一队人马急驰而来,最前面是个小男孩,七八岁年纪,后面却是一队女兵,均着青色紧身劲装。那小男孩看到红衣女子,远远地便叫道:“姐姐,姐姐,你没事吧?” 红衣女子沉着脸不应声,小男孩下马,怯生生地道:“姐,是我错了,我下次再不顽皮了。”红衣女子哼了一声:“还好有这位壮士拉住惊马,否则闯下祸来,我绝不原谅你。”又向吴不赊一指,“快谢过这位壮士。” 小男孩圆脸大眼睛,该是个顽皮的家伙,不过这会儿倒是老老实实地对吴不赊抱拳一礼:“林强谢过壮士援手之德。请问壮士高姓大名?” 他小大人的模样,倒惹得吴不赊想笑,报了自己姓名,客气一番。红衣女子又请他去府中,要置酒相谢,吴不赊也不客气,一口应承。 这城叫扶风城,属风余国最北端的边郡了,与后凉国已是远隔千里。扶风城是扶风侯林国亨的封地,扶风林家,为风余国世镇北地,功勋卓著。不幸的是,林国亨前年过世了,留下一对子女,这红衣女子便是林国亨的长女林微雨,林强是林国亨的幼子,今年九岁。因为林家功高,这扶风侯是世袭的,所以别看林强小,可是正儿八经的侯爷。 林微雨将门虎女,虽然人比花娇腰比柳细,却骑得烈马开得硬弓,尤其林强还小,军务政务都是林微雨在管,十八岁的女孩子,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坚韧细腻,杀伐果敢,在扶风有口皆碑,不过就是拿林强这宝贝弟弟有些头痛。今日的惊马,就是林强一手鼓捣出来的,他不知从哪里听说马喝了酒跑得会更快,竟在马料里掺了烈酒。马吃了酒料,过于兴奋,偶尔受惊,若在平日,拉住马缰安抚两下就没事了,这天却如癫似狂,若不是吴不赊,就是一场惨剧,真会因为林强的恶作剧而闹出一尸两命的结果,林微雨心里将会非常不好过,所以对吴不赊的援手,她是真心感激。 到了侯府,林微雨两姐弟作陪,问起吴不赊的生平。吴不赊看出林微雨话中有招揽之意,只说投亲不着,正没个下落,林微雨当即请吴不赊入府帮忙,做林强的亲卫,他日若有功劳,可入军中补一个实缺,也是一份出身。 吴不赊神智恢复,但多了木长生和黑七的记忆,性格也就颇受影响,木精木长生还好,性子最野的是野猫精黑七。黑七狂野、凶悍、贪婪、狡诈,一生的经历丰富多彩,这些经历记忆,带给吴不赊的,就是经验,就是教训,自然就会影响到他的为人处世。黑七是只淫猫,玩弄过无数女人,那些香艳的记忆让吴不赊看女人时就会有一种另外的眼光。这会儿对着林微雨这样的大美人,吴不赊突然间对做官就不是特别热心了,反而对林微雨的美色垂涎三尺。做林强的亲卫,自然能时常接近林微雨,他一口答应。 林强有七八名亲卫,吴不赊与其他亲卫见过了,下人引到宿处。亲卫待遇好,有单独的房子,这一点很合吴不赊的心意――便于他弄鬼啊!到房里,吴不赊关上门,摇身变成一只大黑猫,从窗户里钻出去,直蹿后院。到后院做什么?偷窥美人春睡啊! 林微雨穿廊而来,后面跟着贴身丫头侍剑。天有些热,进了后院没男人,林微雨便把衣领处的两粒扣子解开了,露出一抹雪白的胸脯,吴不赊看得直流口水,情不自禁,“喵”的叫了一声。 “哪来的大黑猫,好大。”侍剑叫了起来。 “别那么大声。”林微雨做了个手势,“别吓走了它,这几日老鼠多,来只猫刚好抓老鼠。” “盼我抓老鼠啊?”吴不赊哼了一声,但林微雨的善意让他看到了机会,冲着林微雨“喵”地叫了一声,走上两步。 “这猫不怕人。”侍剑惊喜地叫道,“乖猫,来,跟我去捉老鼠,我喂鱼你吃。”说着走过来,伸手就来捉吴不赊。她先还有些提防,即担心吴不赊跑,又怕吴不赊抓她或咬她,却不知吴不赊正要拉关系,喵喵叫了两声,装出很柔顺的样子,任由侍剑抱他起来,顺势伸爪在侍剑的奶子上摸了一下,低哼道:“小丫头人小奶子倒大。” 林微雨也伸手过来摸吴不赊的脑袋,喜道:“这猫乖。侍剑,还记得以前那只小黑猫吗?也是这么乖的。” “小黑啊,当然记得,要是不走丢,也该有这么大了呢!”侍剑侧着脑袋对吴不赊左看右看,突然道,“这大黑猫不会就是走丢的小黑吧?” “咦,是啊!”林微雨也叫了起来,对吴不赊叫道,“小黑。” 很好,这种误会吴不赊太喜欢了,立即就应了一声:“喵。”还伸出舌头到林微雨的手背上舔了一下。林微雨的皮肤白如雪,滑如丝,细如瓷,非常的好,唯一的缺撼就是虎口处有两个淡淡的茧子,那是长年练剑磨出来的。 “真的是小黑呀!”林微雨大喜,伸手就把吴不赊抱了过去,吴不赊喜得喵喵叫,脑袋抵着林微雨左乳,双爪抚着林微雨右乳,林微雨的双乳既柔软又有着惊人的弹力,那种感觉,让吴不赊舒服得只想呻吟出来,而林微雨身上淡淡的体香,更让吴不赊熏然欲醉。 爱猫的回归让林微雨很开心,一路抱着吴不赊回到自己的小楼,吴不赊也就把林微雨的双乳把玩了一路。到了楼中,侍剑让小丫环倒了水,林微雨洗澡,把吴不赊递给侍剑。侍剑双乳不比林微雨的小,但弹力明显差得多,而且美人入浴,这样的机会吴不赊怎么可能错过?他在侍剑怀里打了个滚,一跃下地,侍剑还以为他想跑呢,急叫道:“小黑别跑啊,我呆会儿拿鱼给你吃。”却见吴不赊往里间跑,可又骂了,“小姐沐浴你跟进去做什么?你是只小色猫啊?” “大爷我不是小色猫,是大色猫。”吴不赊暗哼,到了里间,林微雨已脱了外面的衣服,身上只系着个大红的肚兜,回头看到吴不赊,也不以为意,笑道:“小黑啊,你跟进来做什么?也想洗澡啊?别急,呆会儿我给你洗。”说着脱了肚兜,一个绝美的身子完全裸呈在吴不赊眼前。 吴不赊先已把她的双乳玩得熟了,大小、形状、弹性,都已清清楚楚,这时亲眼看见,仍情不自禁地暗赞一声:“果然是极品,太漂亮了。” 林微雨双乳如玉雕,如雪凝,沟深峰险,极峻处更有红豆如珠,轻摇处惊心眩目,微颤时浪涌雪堆。玉峰险,往下却是一马平原,到臀部又乍然扩张,划一个优美绝伦的圆弧,再往下又是刀削斧劈,尤其两腿之间,并拢时绝无半丝缝隙,其直如柱。 吴不赊玩过的女人不多,妓院中也没什么极品,偶有红牌,他却还舍不得花钱,在他想来,什么红牌,无非是骗钱的噱头,过三五个月不红了再去嫖,不还是那么个玩意?所以吴不赊虽吃过猪肉,只是大堂大灶,没上过正席。黑七不同,黑七玩过的女人多,内中不乏绝品美女,所以眼光很刁,但就是以黑七的眼光来看,林微雨的身材也是上品之选,真要挑刺,那就是林微雨双腿内侧的皮肤应该不是太好,那是骑马的缘故。不过暇不掩瑜,在黑七玩过的女人中,林微雨至少可以排到前十名以内。 林微雨终于进了浴盆,浴盆不像浴桶,边缘浅,林微雨的一举一动全落在吴不赊的眼里,举手抬足,乳颤臀摇。那种诱惑,让吴不赊气血欲沸,只恨不得就这么扑上去,压住林微雨,狠狠地刺穿她,姿意地玩弄。林微雨是那种清丽中裹挟英气的女子,吴不赊相信,她略带痛楚的叫床声会有一种别样的风韵。 他会有这种想法,是脑子里有很多黑七强奸女孩子的记忆,不过记忆终究只是记忆,他是吴不赊,不是黑七。 吴不赊现在扑上去,可以轻松地制住林微雨,可以弄昏她迷奸,也可以在她的痛哭中强奸,林微雨虽是将门虎女,也有点儿功夫,但对着吴不赊,不可能有抗拒的能力。但那样不合吴不赊的性子,那样做,第一会毁了林微雨,这样的美人,就这么毁了太可惜了,第二也会给吴不赊带来麻烦。 天庭在人界设有五岳府,人与人之间的事,五岳府一般不管,传说最早时是管的,但后来人越来越多,事越来越繁,而随着文明的进化,人心也越来越复杂,五岳府管不胜管,终于撒手不管。人间自有官府,自有律法,自有习俗,人管人,用不着天庭操心。 但魔、妖、精、魅等非人的灵类与人类发生的事,五岳府却会管,五岳府下设判妖司,一郡一司,派一名判官主掌,但凡有妖类混杂到人间兴风作怪,判妖司判官便会过问,或驱赶或擒拿,不使为祸。 黑七以前奸淫妇女,给五岳府通缉,若不是它功力着实了得,又极度狡猾,早已死了十七八次,虽然最终逃脱,也算是教训深刻。风余国在西北,算来该是归西岳府管辖,黑七在西岳府还留有案底,若是一般的小民之女,死十个八个的无所谓,林微雨可是扶风侯的长女,奸杀了林微雨,扶风郡判妖司必然会听到风声,也必然会查。万一查出来,扶风郡判妖司判官可能拿不了他,但西岳府得报后必然派出高手追杀,那可不是件好玩的事情。 吴不赊理智,黑七这样的傻事他当然不会去做,另外一点,他现在还有个身份是林强的亲卫,有着大把的接近林微雨的机会,那为什么不能等一等呢?如果有机会让林微雨喜欢上他,让林微雨心甘情愿地为自己献身,岂不美妙得多? 有着这样的打算,虽然吴不赊心中气血如沸,却还是强自忍住了冲动。林微雨也终于洗完了澡,披上晚装,顺手又把吴不赊抱在了怀里。刚出浴的美女,又香又滑,吴不赊大大地吸了口气,忍不住呻吟了一声:“喵。” 被林微雨抱在怀里,吴不赊心醉神迷,而林微雨也似乎很喜欢抱着他。喜欢宠物,可能是女孩子的通病。到就寝时分,林微雨对吴不赊道:“小黑,自己玩儿去吧,乖乖的啊,不许再走丢了。” 自己玩儿去?跟谁玩?母猫还是老鼠?吴不赊很有意见,但林微雨全不顾他的抗议,把他往门外一放,和侍剑关上门睡觉了。吴不赊翻窗到也能进去,但进去也没用啊,难道林微雨会允许他钻到床上去?估计不可能。 不过被美人抱了大半夜,更又看了美人出浴,收获也不小了,吴不赊回到自己房里,转回人身,性欲冲动得厉害。本来也好解决,扶风城里还没妓院不成?只是想着第一天做林强的亲卫就出去嫖妓,影响不好,尤其要是传到林微雨耳朵里,她就难得对他有好印象了,太划不来。吴不赊便强摄心神,练起功来,黑七的功夫特别杂,各种小法术也特别的多,不练还好,一练倒是颇为上瘾,不知不觉,竟然天亮了,记忆中黑七和木长生的各种功夫也都给他熟悉了一遍。 白天吴不赊不好变成猫,他是林强的亲卫,得跟在林强身边。七八岁的小家伙,正是精力充沛的时候,除非睡着了,一天到晚不会停一下,所有的亲卫就只能跟着他跑,吴不赊当然也不例外。直到晚间林强睡下,吴不赊才有机会重新化为猫出现在林微雨眼前。 “小黑你不乖。”林微雨一见到吴不赊,立刻把他抱到怀里,“到处找不到你,还以为你又丢了呢。”原来一整天没见到吴不赊,她着实找了好几次呢。 “我还想整天给你抱着呢,但你那个臭弟弟,精力好得要死,满城乱跑,我有什么办法?”吴不赊喵喵抗议,林微雨当然听不懂,还以为吴不赊跟她撒娇求她原谅呢,便在吴不赊脑袋上戳了一指头:“知道错了就好,我给你留了条鱼呢,侍剑,拿鱼来。” 美女抱着还给鱼吃,这待遇蛮高的,吴不赊忍不住高歌:“老猫的生活啊,妙妙妙。” 不过他没得意多久,因为林微雨又要睡觉了,又把他赶了出来,对着冰凉的门板引亢高歌:“老猫的生活啊,不妙,不妙,不妙。” “得想个什么法子,让小美人对我产生好感,最终迷上我才行。”吴不赊在院中踱着猫步,转着念头。 机会还真就来了,第二天,吴不赊正陪着林强在校场上跑马,林微雨也在,突然一个小兵气喘喘跑来:“禀大小姐,小侯爷,有人在城东闹事,打起来了。” 林强一听就跳了起来:“什么人敢在扶风城闹事,好大的胆子。”打马就冲了出去。吴不赊等几个亲卫自然紧紧跟上,林微雨带着她的一队女兵也跟了上来。 到城东,远远地便听到喧闹声,转过街角,只见一群兵丁围住了五六个人,正在恶斗。那五六个人中有一条黑大汉,约摸三十来岁年纪,身材魁悟,十分凶恶。他双手使一条熟铜棍,身处重围,却是指东打西,口中暴吼如雷,挡者辟易,围攻的兵丁虽多,竟是近身不得。 林强人小火气倒大,勃然大怒:“恶贼,休要发横。”打马仗剑就要冲上去。 众亲卫哪会让他上去冒险,早有几名亲卫抢在前面,吴不赊倒还落后了一步。人多不好纵马,四名亲卫翻身下马,迎上黑大汉,另几名亲卫便护在了林强前面。吴不赊慢了一步,不好争功,也呆在林强身边看着。 小侯爷亲卫出手,兵丁散了开去,四面围定。保护林强的亲卫都是精选的好手,但那黑大汉实在了得,四人围攻一个,竟仍拿他不下。黑大汉看到林强姐弟,反而向这边冲过来,他力大棍沉,四名亲卫节节后退。其中一名亲卫咬了牙,持刀横挡,“铮”的一声,单刀飞上了天,成了曲尺,那亲卫也是踉跄倒退,口鼻中渗出血来,内腑竟被震伤了。少了一人,其他三名亲卫更是不堪,给黑大汉的熟铜棍扫得不住后退,便如虎赶群羊。 林微雨眼见黑大汉力大棍沉,叱道:“小弟后退,众亲卫,放箭。” 林强的亲卫和林微雨的女兵队,每人配有一把手弩,吴不赊也发了一把。听得林微雨下令,众亲卫纷纷取弩上箭,林强却恼了,叫道:“这么多人围着,还要放箭,没得叫人笑我扶风城无人,闪开,小爷亲自来拿他。” 这话应该是不知天高地厚,但众亲卫听了,却是个个面红耳赤。吴不赊听了也是一愣,瞟一眼林强:“这小家伙,是真不懂事呢,还是家学渊源?” 不过这会儿正是他在林微雨面前露脸的机会,不能错过,叫道:“哪要小侯爷亲自出手,待我来拿他。”身子一闪,到了黑大汉前面。 黑大汉一棍横扫,扫开前面几名亲卫,刚要冲向林强,眼前一花,定睛急看,面前突然多了个人,正是吴不赊。两人的脸相隔不到半尺,吴不赊露着牙齿笑,早晨吃的面条,一片葱舍不得外面的花花世界,顽强地留在吴不赊的门牙上看风景,这会儿白中带绿,黑大汉情急之下没看清楚,不知道是什么妖物,着实吓了一跳,狂吼一声,熟铜棍回扫。 这反应不慢,奈何吴不赊更快,一跳,熟铜棍从脚下扫了过去。他还是紧挨着黑大汉,嘿嘿笑着,还对着黑大汉吹了口气。牙齿上那根葱是墙头葱,立即从他的牙齿上叛变,飞身跃上了黑大汉额头,可算是攀上高枝了。黑大汉被吴不赊喷的冷风一吹,感觉到额头上好像多了点什么东西,退一步,伸手一摸,是片葱花。他一时眼急,没认出这葱花就是吴不赊牙齿上的葱花,叫道:“什么玩意儿?” 吴不赊嘿嘿笑道:“千里送葱花,礼轻情义重,兄弟啊,莫嫌弃。” 后面的侍剑扑哧一笑,林微雨也轻声一笑,林强却是哈哈大笑。 黑大汉被笑恼了,本应是胀红了面皮,奈何脸太黑,气血上涌,一张脸反而越来越黑,算是胀黑了面皮。他把葱花往衣服上一抹,大吼一声:“吃我一棍!”加力三分,兜头一棍砸下。 “啧啧啧,怎么这么不爱干净呢?告诉你爹,打你屁股。”吴不赊一面摇头轻叹,脚下略移,又闪过了黑大汉这一棍。 这话有趣,林强越发笑得打跌,座下的马感染了他的开心,也兴奋地打了两个响鼻,一众亲卫也笑,中间夹杂了女兵,咯咯的娇笑更是悦耳动听。 不过这些笑声落在黑大汉耳中,可就是戳心的钢针了。他连声暴吼,熟铜棍如风轮动,舞得风雨不透,扯裂空气发出的响声,有若天际闷雷。他棍法猛恶如虎,吴不赊却是不慌不忙,在棍影中闪展腾挪,体轻灵,蝶舞春光,态悠闲,闲庭信步。 吴不赊这身法,不是追风步,而是大黑猫黑七的灵猫步,追风步虽然精妙快捷,但说到窄小范围内的闪转,却以灵猫步为天下第一。黑大汉使的又是长棍,一来一回,好大一个圈子,如何能捞得着猫一样的吴不赊? 林微雨一直紧紧盯着吴不赊,先前见黑大汉棍上如此力道,着实担了两分心,待见到吴不赊的身法,那份轻灵悠闲,比之蝴蝶儿也不差半分,这才放下心来,暗暗赞叹:“先前只以为他力大,没想到功夫竟是如此之高。” 连砸数十棍不中,黑大汉又气又恼,霍地收棍,瞪着吴不赊道:“你只会躲吗?若是好汉子,可敢与我恶斗三百回合?” “三百回合?太累了。”吴不赊摇摇头,忽地伸手,抓住了熟铜棍的一端,道,“你力大是吧?那我们来比比力气,只要你能把棍子从我手里扯出去,我立即闪到一边,绝不挡路。”黑大汉哈哈大笑:“此话当真?” “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好,我也不欺负你。”黑大汉本是双手握棍,这时松开一只手,“抓紧了,开!”一声暴喝,犹如半空中打个炸雷,单手一抖一扯。在他想来,这一扯,定能将熟铜棍从吴不赊手中扯出来,吴不赊若死不松手,连人都要扯个跟斗。 不止他这么想,他身后的同伴,还有围在四周的兵丁亲卫,很多人都这么想。黑大汉臂若金钢体赛门板,刚才舞棍的那份力道也是人所共见,反观吴不赊,不过中等个头,那手掌可怜的,和黑大汉手掌摆在一起,便如婴儿的嫩手对上了黑熊的巨掌。比力气,蚂蚁能和狗熊去比力气吗? 但叫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是,黑大汉这一扯,竟未能把熟铜棍从吴不赊手里扯出来,却好像把吴不赊的手臂扯长了一截。 惊咦声四起,吴不赊竟然有这样的力道,谁也想不到,至于吴不赊的手臂好像给扯长了,大家都只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人的手臂又不是牛皮糖,怎么能扯长,扯蛋还差不多。 可事实上,吴不赊的手臂就是给扯长了,这是木长生玄木心法中的缠藤术。 真要比力气,吴不赊三个也抵不过黑大汉一个,但吴不赊运起玄木心法,脚下生根,深入大地,在外人眼里,只以为他双脚微微陷入了地面,实际上他的双脚化根,深入地底少也七八丈,根挽大地。但是吴不赊的手没有那么大的握力,于是他把手化成了藤,不是握着熟铜棍,而是像藤缠树一样,缠在了熟铜棍上。他不和黑大汉硬扯,只是以韧劲缠着,黑大汉力气再大,最多就是把他的手臂拉长一截,想拉断或者挣开,却是绝无可能。 旁人看不透这中间的玄机,黑大汉身为当事人,该能看出来吧?错,黑大汉身大力不亏,就是脑子有些亏,他一挣不开,顿时怒了,哇呀呀叫,也不单手了,双手握棍猛扯。不松?我左右摇。还不开?我上下抖。 他后扯前推左摇右摆上挑下压,吴不赊一只手握着熟铜棍,就像生了根。黑大汉力大,一挑之下,把吴不赊的手臂足足拉长了一倍,横里一摇一摆,也差不多扯长一倍,吴不赊的手臂给他扯得就像一根拉面,可就是拉不开。那情形,两个字:诡异。 黑大汉气喘如牛,再傻也明白了,叫道:“你……你施妖法。” “妖法?”吴不赊眯眯笑,举起左手,“这是什么?” “手啊!”黑大汉瞪起牛眼,“你的手。” 声未落,吴不赊手掌忽地前伸,一掌打在黑大汉胸口,忽来忽去,即便黑大汉这等身手,也没能看清吴不赊手掌的来去,只是眼一花,吴不赊的手掌又举在那里了:“现在呢?” “现在也――”黑大汉想说现在也是一只手,难道变成了一只猪脚?他真的想这么说的,还得意洋洋,别说咱粗,咱也幽默了一把是不?可说了三个字,胸口忽地一痛,好像一把尖刀刺了进去,血气狂涌,一口血不由自主地急喷而出,把后面的幽默话全堵住了。 “你……你……”黑大汉指着吴不赊,身子摇摇晃晃,“你”了两声,膝盖一软,栽倒在地,昏死过去。吴不赊这一掌用的是阴劲,外表无伤,内腑却已受了重伤,加之打斗半天,又和吴不赊比力气耗力大半,哪里还能撑得住。 他背后的同伴大声惊呼,齐扑上来,吴不赊闪身迎上,但闻“噼噼啪啪”一阵响,“啊呀”声中,扑上来的大汉倒了一地。打倒这些大汉吴不赊才发现,这些大汉背后,还有一具死尸,那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穿着华贵,长得也不赖,不过这会儿惊恐地瞪着眼睛。他喉头钉着一支短箭,显然是死不瞑目。 众兵丁上前,把倒地的大汉尽皆绑了,林微雨上前讯问,一问,却是花颜失色。 死了的这年轻人叫于之永,竟是朔风国大将军于承之子,朔风国与风余国相隔一条风水河,朔风国在上游,风余国所在的下游,已是风水河余脉,风余之名便是由此而来。朔风国只不过是个中等国家,但民风尚武,战力强悍,时犯边疆。于承和林微雨的父亲林国亨算得上老对手,一生交手数十次,互有胜负。 林国亨死后,于承三年不曾犯边,探子传回于承的话:“棋失对手,可惜可叹。”话中大有惺惺相惜之意。林微雨甚至推断,在林强十四岁行冠礼之前,只要于承继续掌着朔风国军权,就不会对风余国发起攻击,至少不会从扶风郡方向进攻。无它,对着林微雨姐弟,一个女子一个孩子,于承胜之不武啊!当然,这想法有点天真,但朔风国三年不动刀兵,倒好像验证了她的推断,但现在于之永突然死在扶风城里,于承必定勃然大怒,兵祸眨眼即至。 于之永为什么会出现在扶风城里?他来做什么?又是谁杀了他?这是林微雨急于弄清楚的问题,如果能给于承一个合理的交代,或许可免于兵祸。 黑大汉叫于刚,他倒也干脆,被吴不赊救醒后,直接说了来意。他们确实是偷偷入境,但没有恶意,只是听说风余国最近出了祥瑞,风余王得了一株芝人,经常在各国使节面前炫耀。于之永年轻人好奇心重,想偷入风余国都,请朔风国的使节带他到宴席上看上一眼,满足一下好奇心,谁知在扶风城打个尖吃个午饭,竟然被人暗算了。于刚追杀刺客,却惊动扶风城守军,厮杀之中林微雨等人就来了。 芝人的事林微雨知道,是最近一个老猎人献给风余王的,一株千年灵芝,据说有脸盆大小,最奇异的是上面还住了两个小人,一男一女,都只有拇指大小,能歌善舞。识者说这是芝人,乃是天地间罕见的祥瑞。风余王狂喜之下,天天大摆宴席,宴请王公亲贵尤其是外国使节,然后叫芝人在席间歌舞,林强当时听了都想上京去看一下,于之永会生出好奇心,也不稀奇,没想到却死在了扶风城里。国出祥瑞,扶风遭灾,林微雨可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至于刺客是什么人,却没有半点线索。于刚咬牙切齿,口口声声大将军必报此仇,林微雨交不出凶手,就要屠了扶风城,林微雨听了,好看的弯月眉皱成了一道愁墙。 林微雨下令满城大搜,城狐社鼠捉了不少,刺客却鸿飞渺渺。林强看她愁得茶不思饭不想,道:“姐你怕什么,又不是我们杀的,别人要刺杀他,关我们什么事?把尸体送回去,经过说一下,爱信不信,真要来打,我们也不怕。” 他这话没安慰到林微雨,反招起了林微雨的火:“你小孩子知道什么,以为打仗是好玩的啊?” 因为情形不明,林微雨晚间便不准林强出去,勒令他呆在家里,众亲卫也就没什么事了。吴不赊是新来的,本来另几个亲卫不太看得起他,今天露了这一手,却把所有的亲卫都镇住了,人人巴结他,也不要吴不赊值勤,请他自去休息。吴不赊倒乐得抽身,回房门一关,化身为猫,从窗子里蹿出去,钻入后院。 林微雨在洗澡,人半躺在浴盆里,上半身斜靠着盆沿,头发打湿了,垂在胸前,掩着半边雪乳,一只脚搭在盆沿上,让人情不自禁就会顺着脚尖一路看上去,半遮半掩之间,产生无际的暇想。 吴不赊气血轰地涌上头顶,鼻尖火热,差一点就鼻血直流。 第十章 妖鼠 林微雨正在想着什么事情,手只是无意中浇一点水淋在身上,清清的水从胸脯上流过,乳尖上沾了几点水珠,颤巍巍的,有若被露水打湿了的菡萏,越发显出一种让人心弦悸动的粉嫩。 眼光瞟到吴不赊进来,林微雨招手道:“小黑啊,你又跑哪去了,过来。” 有这样的好事?吴不赊屁颠儿屁颠儿地跑过去,林微雨伸手摸着他的头,眼光却有些出神,口中呢喃道:“小黑,你说怎么办呢?” 很显然,她是在为于之永的死发愁。 这么近的距离对着林微雨的裸体,吴不赊全身发火,头脑发热,差一点就要口吐人言,话到嘴边总算醒悟过来,“喵”了一声。 随着手的动作,林微雨的乳房微微颤动着,水润过的肌肤,细白如瓷,光滑如缎,吴不赊再也忍不住,偷眼见林微雨正出神,估计不会留意他,嘴里“喵喵”叫着,装作撒娇,嘴凑过去,在林微雨的乳房上亲了一下。 “小黑,你做什么啊,痒死了。”林微雨的身子情不自禁地缩了一下,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反而伸手在吴不赊头顶上又摸了两下,很亲昵的样子。 虽然乳房是女孩子的禁区,但林微雨显然不会提防一只猫。机会大好,吴不赊伸出舌头,在林微雨的手上舔了两下,见林微雨眼光发直,又陷入了沉思中,转头便去舔林微雨的乳房,舌头轻轻地滑过,像舔一层脆嫩的奶油,林微雨果然没什么反应。吴不赊抓住机会,一直舔向乳尖,那种嫩滑,还有微微的少女的体香,让吴不赊有种如饮醇酒的感觉。 林微雨终于被他惊动了,打着他的头,笑道:“坏东西,你在舔什么呢,这可不是给你吃的。”她笑着,不洗了,站起来抹干身子。吴不赊看着那如玉的身子消失在衣服之后,不由发出一声深长的叹息:“喵。” 弄清了于之永死的大致缘由,林微雨一面遣使向风余王禀报,一面让人护送于之永的尸体去朔风国。于刚等人当然也被放了回去,林微雨亲自给于刚敬酒,拜托他向于承解说。她人美如玉,又放下身段柔声恳求,于刚这粗汉哪里受得了,拍胸脯保证一定全力替林微雨解说,却把一边的吴不赊看得咬牙切齿。他吃醋了。 虽然于刚答应替林微雨解释,但林微雨还是愁眉不展,果然,十余天后,先是风余王的斥责下来了,责的是林强靖下不严,致使于之永死在治所,一旦引发刀兵,林强要负全责。随后便传来了朔风国那边的消息,于承见儿子死在扶风郡。勃然大怒,起五万大军,号称十万,正向扶风郡杀来。 得到军报,林微雨大惊失色,一面急报风余王,请求援军,一面再派使者去朔风国,希望能平息于承的怒火,同时整军备战。 扶风郡一郡四县,共有五千军队,其中风水河边上的小风城常驻有一千人,扶风城驻两千人,林微雨紧急调动,给小风城再增加了五百人,其他三千五百人全部调入扶风城。 小风城建在风水河边上的小风山上,紧扼扬风渡,对面便是朔风国的大风山,朔风国在大风山上也建有一城,名为大风城,大风小风,便如两把铁锁,锁着两国的边疆。 小风城极其险要,于承大军过扬风渡,若打小风城,急切难下,一旦师老兵疲,便有可能遭受扶风城主力大军的迎头痛击,扶风城距小风城不过五十余里,大军朝发午至,是顶在于承胸口的一把长枪。 若于承不攻小风城,直接挥兵攻击扶风城,就要时时提防小风城出兵断他的后路,截他的粮道。虽然他可以分一部分兵力看住小风城,但兵少了不管用,分兵多了,又削弱了攻击扶风城的力道,要知道扶风城本是坚城,后面还有整个风余国的援军。 这是一个连环扣,林家世镇扶风郡,以这个连环扣,百年来死死锁住了朔风国的北进之心。林微雨虽是女子,林强又还小,但林家百年来在这个连环扣上形成的战法,已可写成一本厚厚的书,林微雨只要依循先辈的足迹,便可有七分胜算,所以虽惊不惧。 吴不赊那次擒拿于刚露了一手后,林微雨看他的眼光有了几分不同,吴不赊本想着于承大军压境,林微雨惊慌之下,他再显两手本事,彻底俘获林微雨的芳心,谁知林微雨调兵遣将,不慌不忙,竟没有吴不赊显摆的机会。 吴不赊很有种失落的感觉,虽然变成猫能偷看林微雨洗澡,偶尔还能在林微雨的裸体上亲上两口,而林微雨只要看到他,也总会把他抱在怀里,这样的日子虽然香艳,却更让吴不赊心中火烧火撩。 数日后,于承大军压境,杀过风水河,林微雨最初推算,于承这次兵马极众,又是盛怒发兵,必然会直杀扶风城,小风城下最多留一部士兵监视,所以对扶风城的防守,林微雨做了最大的准备。 然而出乎她的意料,于承大军杀过风水河后,并没有杀向扶风城,而是摆在小风山下,大军截路,斥侯无法靠近,只是回报说每日攻打甚急,具体情况不明。 林微雨兵少,风余王又没派援军来,不敢出城增援小风城。前线情况不明,她急得心火上升,每日在扶风城头遥望,秀眉紧皱。 吴不赊看到了机会,向林微雨请命:“小姐,我愿到小风城走一趟,探明军情。” 林微雨大喜,当即任命吴不赊为斥侯营营副,领一队斥侯去小风城,嘱他小心谨慎,尽力探明小风城眼下的形势,最好能把于承的军队部署看清楚,看于承是怎么打算的。难道于承真的想先打下小风城再来打扶风城?应该不可能啊,小风城两面靠崖一面临江,只西面一条山道可以攻城,进攻的兵力展不开,于承兵马再多也没有用。可于承到底是怎么打算呢?这是林微雨最想解开的疑问。 吴不赊领了一小队斥侯出城,奔小风城而去。于承的大营扎在扶风城与小风城之间,截断了通道,离着小风城还有十多里,吴不赊便发现了于承军的探马。以吴不赊的功力,要留下于承的斥侯探马不难,但他不想过早暴露自己。于承五万大军,内中十有八九也会有高手异人,吴不赊若显露玄功,引起于承军中高手的注意,出马来对付他,他虽不怕,却有违打探军情的本意了。 吴不赊当下便率手下斥侯后退,见他们退去,于承的探马也不追来,便退到一处小树林里,吴不赊让手下斥侯就在附近打探,自己摇身一变,变成只大黑猫,往于承军中奔去。 到于承的军营,但见连营数里,刁斗森严,甲士如云,防卫十分严密。这种景象,吴不赊倒不陌生,他本人从进入过军营,对军事也一窍不通,但在黑七的记忆里,有一段军营的经历。黑七这只淫猫有一段时间迷上了一个将军的小妾,那将军姓常,叫常无敌,名字威风,其实是个嘴上把式,真打不行,嘴上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常无敌经常在小妾面前吹,遍数古今战例,若他指挥,便是如何如何。黑七趴在那小妾的怀里,香艳之中,也听了一耳朵兵法战例,如何排兵布阵安营扎寨,倒也明白个一两分。 穿过两层营寨,吴不赊到了小风山下,但见密密麻麻的兵马堆在山下,正在攻城。小风山依山而筑,沿山势展开,直至河岸,就一条道,于承数万兵马,结成数个方阵,但闻一通鼓响,一队兵马冲出,约有千人,沿山攻上。山上顿时箭矢如雨,于承的军队再近,山上便是滚木擂石,纷纷砸下。攻得有大半个时辰,于承军折了有二三百人,军中锣响,剩余人马撤下,城上的守军来不及歇息,又闻鼓响,方阵中又冲出一队人马,还是千人左右,再一次攻上。 吴不赊看了半天,始终是如此反复,于承军虽然冲不上去,但胜在人多,车轮大战;小风城中的守军就不妙了,守军人少,虽然也是分班守城,但最多两三班就是一轮,而且总有死的伤的,死伤一个便折一分力量,而且守城的器械有限。箭如雨下固然爽,但这雨有下完的时候啊!吴不赊只看了两阵便看出端倪,城上往往要等于承军近了才射箭滚石,明显是城中箭枝、擂石不足之故。 “于承虽然急切间攻不上,但若是这么日夜不断地攻打,耗也把守军耗死了。”吴不赊暗暗凝思,却不急,静待天黑。果然,天黑了于承军也不休息,军士轮班吃饭,点起火把攻城。 到这会儿不必再看下去,吴不赊已经确定,于承是铁了心要先拿下小风城,再稳扎稳打来拿扶风城。他想去回报林微雨,却又转念:“风余王援军没来,即便回报林微雨,她也只有干着急的份。于承摆的两道营寨,至少能拦住两万大军,扶风城合城不过三千多人,根本没有力量冲过来救援,真要出城,只怕救人不成,自己反被于承一口吞了,肉包子打狗。这馅儿还是个大美女,太划不来了。” 吴不赊要显手段赢得林微雨的芳心,既然回报林微雨无用,便自己想办法。他围着于承的军营绕了两圈,于承五万大军,铁打的营盘,吴不赊根本没有半点儿办法,把常无敌所说的战例拿过来,没一个能用的。五千对五万,实力过于悬殊,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智谋毫无用处。 “别急,别急,慢慢想。”吴不赊到风水河边洗了把脸,让自己冷静下来,思忖,“常无敌这嘴上把式不管用,得另想办法。俗话说商场如战场,那么战场也就如商场。”想到这里,他自己点头,“对了,就是这话。”觉得眼前有霍然一亮的感觉,于是再往下想,“现在就是一盘大生意,我是本郡商家,于承这个奸商要来抢我的生意地盘。他势力大本钱足,不惜血本砸货,我本钱小,像他那样砸货,根本砸不起,那要怎么办?” 想到这里,吴不赊理清思路了,接下来是想对付的法子。他忽地记起一个案例,后凉国有个姓王的绸缎商人,到前凉国都做生意,想要利用后凉国绸缎便宜的优势,以低价一举占领前凉国都的绸缎市场。前凉有个姓古的大绸缎商人,眼见后凉这个王姓商人来势汹汹,硬拼根本拼不过,他琢磨一番,想到绸缎是丝织品,织绸必要丝,于是他就悄悄摸到后凉国,用高出一成的价格收购后凉国的生丝。 后凉这个王姓商人只顾低价倾销绸缎,眼见占领了前凉国都的大部份市场,光顾高兴,根本没留意到自己国内的生丝出了问题。到存货差不多了,要新的绸缎稳固市场了,王姓商人才发现,用来织绸缎的生丝都给人收走了。不惜血本刚打下的市场,没有新货继续供应,又只有眼睁睁地放弃。而那个古姓商人呢,在积存了足够的生丝后,还张开大嘴吞下了一批王姓商人低价倾销的绸缎,到王姓商人无货撒军,前凉市场又成了古姓商人的天下。他把低价吞下的王姓商人的绸缎抛出去,又海赚了一笔。最终的结果,王姓商人赔了钱没占领市场,古姓商人稳固了市场还大赚了一笔。 “这两个例子有相通之处。”吴不赊拿根树枝在地下划,“我现在就是那个古老板,于承就是那个王老板。于承货足不惜血本,我拼不过,那就不能硬拼,得去阴他的后手,让于承接济不上,他自然就要退兵了。于承的后手是什么呢?兵马?他五万大军,一时半会儿死不完。兵器?估计也不会少。粮草?” 想到这里,他猛地跳了起来:“是了,粮草,五万大军人吃马嚼的,粮草可不是个小数目。于承的粮草就是王老板的生丝,只要断了于承的粮草,他非得乖乖退兵不可。”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道理,军中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吴不赊绕了半天才把这道理绕明白,还高兴得手舞足蹈。亏得他是一个人自言自语,要是到林微雨面前表现出这个样子,那林微雨真要对他另眼相看了。这倒不是说吴不赊是个二傻子,吴不赊绝对很聪明,只是聪明人都有这么个毛病,喜欢把简单的事情给想复杂了,结果绕半天得出的结论,还不如二傻子直接。当然,这也是吴不赊实在没经过战阵不懂兵法,一切都要摸索,才弄成了这个样子。 要断于承粮草,最好的办法是找到于承的粮草大营,一把火烧掉,吴不赊在于承的营中溜了一圈,见营中存粮不多,心中便疑惑起来:“难道于承的粮草大营设在风水河之南?” 想起先前看到风水河上的一条浮桥,他明白了,再到风水河边,遥望对岸的大风城,想:“于承的粮草大营必然设在大风城里,这样就不怕林微雨突袭,烧他的粮草,如果能打下小风城,再以小风城屯粮也来得及,而且十分稳妥。” 吴不赊往桥上看了看,浮桥两端都有守军,变成猫跑过浮桥,守军可能不会在意,但也可能引起怀疑,从上游或下游飞过去也是可以的,但吴不赊懒得费那神,在水边一滚,化成一段枯木,滚入水中,浮浮沉沉过了风水河,到对岸又化成猫,便往大风城跑来。 大风城建在大风山上,规模比小风城要大,地势也要平坦些,但仍然颇为险峻。当然,所谓的险峻,是对人而言,对猫就不存在。吴不赊到了城下,眼见城门紧闭,城上兵卒来往巡逻,守卫甚严,他也不在意,攀城而上。有个士兵见野猫攀墙而已,也不在意,却对边上同伴道:“好大一只猫,要是打了和着蛇肉一起炖,那叫龙虎斗,可是一道名菜呢!” 他的话引发了同伴腹中的谗虫,道:“你准备弓箭,看我引它过来。”说完闪身躲了起来,嘴中发出“喵喵”的叫声,倒也惟妙惟肖,不过他能骗自己,吴不赊全然不理,尾巴一甩,跃下城墙。背后还传来那人遗撼的声音:“怪了,我学母猫叫这傻猫居然不上当,莫非是个母的?” “你姐才是个母的呢?”吴不赊心中骂一句,在城里转了一圈,果然发现了数十个大粮仓,但守卫森严,少也有三千人马,而且粮仓与粮仓之间都有一定的间距,又备有灭火设施。以他的身手,突然暴起,点燃三五个粮仓自然不成问题,但惊动了守军,再想点火就难了,而且三五处火头也很容易打灭。可以说,凭他一个人,想要烧了这粮草大营,基本上没有可能。 “回去跟林微雨说,让她给我两千精锐,偷过风水河,突袭大风城。只要一把火烧了粮草,于承必然退兵。”吴不赊拿定主意,随即出城,到风水河边复化成枯木而过,再化猫穿营,找到自己那一队斥侯,飞马赶回扶风城。 回城见到林微雨,吴不赊说了探得的军情,林微雨变色道:“于承是欺我兵少,要打下小风城,再来打扶风城了?” “是。”吴不赊点头道。他先没有把放火烧粮草的计策说出来,军事他不懂,玩心眼可是一流,慢慢道:“于承这边有两道大营挡路,小风城下至少有三万大军不停歇地攻打,即便守军是铁打的,箭枝擂石也有用完的时候。若不急速援救,小风城撑不了几天。” “怎么办?”林微雨急得在房中转圈子,“我兵少,大王又不肯派援军,这可怎么办?” 她穿着一身藕合色紧身劲装,外面还套了件软甲,小腰略收,更衬出胸前优美的曲线。两条长腿笔直坚挺,身子转动时,紧绷的臀部让人生出想狠狠拍上一板的冲动。 吴不赊也装出一脸焦急忧心的样子,眼睛跟着林微雨的身子转,其实却是在欣赏林微雨款摆的身姿,在对比她穿着衣服和不穿衣服时的区别。 林微雨忽地停步,道:“惟一的办法,只有全军出城,佯攻于承的大营,或可牵制于承对小风城的攻击力度。” “于承的两道大营至少有两万大军,试探性的佯攻,起不了什么作用,若硬攻,咱们兵少,只是送死。”吴不赊摇头。 “我知道。”林微雨双眉紧锁,“可是――” “我有一计,或可一试。” “哦?”林微雨眼光一亮,“快说。”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餐不吃饿得慌,于承五万大军,人吃马嚼,粮草是个大问题,如果我们能想办法断了于承的粮草,于承必然退兵。” “断了于承的粮草?”林微雨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于承是沙场老将,用兵狠辣而不失稳健,大军粮草,事关生死,必有重兵守护,怎么断?” “我探营时,发现于承的粮草大营设在大风城里,守军约有三千上下,如果我们出一支奇兵,悄悄过河,突然掩袭,攻下大风城,一把火烧了粮草……” 吴不赊话没说完,林微雨断然摇头:“于承与我爹爹打了几十年,大小数十仗,他的粮草大营一直是设在大风城里的。大风城易守难攻,爹爹也曾数次偷袭,从无一次成功。” “啊?”吴不赊张口结舌,原来于承的粮草大营一直是设在大风城里的,根本不需要去打探,而他费半天劲想出来的妙计,林国亨也早就用过数次,而且还都失败了。 “惟有出兵牵制,或可让于承减缓对小风城的攻击,我再急催援兵,援兵到了就好办了。”林微雨下定决心,对吴不赊道,“你辛苦了,先下去休息吧。” “不。”吴不赊急忙摇头,“我刚才打探过于承大营,熟悉情况,愿随小姐出战。” “也好。”林微雨也不和他客气,“你率斥侯前面打探,我率一千人随后出城,看能不能趁着天黑偷袭于承一下。” “遵令。”吴不赊一抱拳,复率手下斥侯小队出城,先到于承大营前打探,一般的斥侯躲不过于承的探马,还是吴不赊亲自出马,偷到于承军的大营前。这回吴不赊看得细,两道大营,绝对不少于两万人马,林微雨区区一千人,即便趁于承不防备之下偷袭成功,也不会有多大作用,更何况于承军防备森严,刁斗哨探,巡逻小军,来往不绝,大营前后又遍挖陷坑,踏板挠钩也不知布了多少。 “林微雨说于承是沙场老将,打仗既狠又稳,确是实情。这营建的,水都泼不进,千把人来偷营,纯粹是送死。”吴不赊暗暗摇头,在营中溜了一转,想,“不过林微雨偷营时,我倒可以在营中放火,制造点混乱,或许可起点作用。” 吴不赊出营返回,不多会儿林微雨率军来了,果然只是一千人。吴不赊说了于承大营的布防,林微雨轻轻咬着嘴唇,天渐渐开始黑下去,暮色中,她凝思的样子,有一种异样的美丽。 “别的女孩子,只会在深闺中绣花养猫,她却要率军出征,将门虎女,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吴不赊一直只是痴迷于林微雨的美色,这会儿却突然生出几分感慨,也越发想替林微雨出两分力,倒不仅仅只是想吸引林微雨的注意,而是出于一种同情,或者说,敬重。 面对重压,有些人会逃避,有些人会诅咒,而有些人,却会默默地面对。他们不一定咬牙切齿,或许就会像林微雨一样,轻轻地咬着嘴唇,但绝不后退。 林微雨把一千人分为两队,天黑后,自率一队突出,攻向于承大营,守军欺她兵少,出兵迎击。林微雨打马便退,守军紧追,林微雨的后队猛然冲出,拦腰截杀,林微雨亦回军杀入。 吴不赊作为斥侯,本不必随军冲杀,但他担心林微雨,便紧跟在林微雨马旁,林微雨带头冲锋,吴不赊便也跟着身陷敌阵。四面都是朔风军,黑暗之中,箭矢乱飞,刀枪如雨,吴不赊从没经历过战阵,黑七与木长生的记忆中也没有这一类的经历,没有保护自己的经验,一眨眼,他便中了两枪挨了一箭。还好他功力深厚,反应迅捷,锋矢着体,护体玄功立时发动,受伤不重,却也吓了他一跳,急忙飞在空中。 他自以为得计,飘在空中,十多丈高,再长的枪也够不着啊,但一眼望下去,却是魂飞魄散,空中的大靶子,最是扎眼,但见朔风军中无数的弓弩与投枪齐齐指向他,眼见就是万矢齐下。 这会儿吴不赊若飞身逃开,以他的速度,倒也不怕,但就这么当了逃兵,林微雨会怎么看?吴不赊脑中一转,没有逃,而是往下一扎,混进战阵中,头顶“嗖嗖”风响,却是无数箭矢飞过,若迟一瞬,他便成了箭猪。吴不赊暗暗咋舌,这才知道大军交锋和单打独斗可完全不同。他也还有绝招,施展木长生玄木心法中的厚皮术,把一身皮肉变得比百年的古树皮还要厚上三分,乱刀乱剑再多,砍不开他的厚皮,也是白搭。 厚皮护体,狂呼酣斗,更无人能挡他一招半式,所到之处,如虎入羊群,虽然混战中也挨了几下重的,把厚皮都砍开了,却也不过是皮肉之伤,并无大碍,而被他斩杀的朔风军却至少有近百人。林微雨见他勇猛,便跟在他身边,百忙中,竟还对他笑了一下。 战阵之中,血染衣襟,这一笑竟有一种别样的妩媚,吴不赊一时间竟是看呆了,眼发直手发僵。这乱军之中,如何容得他扮呆瓜,刹那间连挨几下,其中一箭更是狠狠地钉在他的左脸上,把林微雨吓了个魂飞魄散:“怎么样了?怎么样了?好好的你发什么呆啊!” 还好,那箭力道不大,吴不赊又有厚皮挡着,只是入皮三分,自己也吓了一大跳。但看到林微雨惊慌,他倒强撑着,伸手拨下来,带起一缕血丝,笑道:“没事,我皮厚。” 林微雨看他确实没什么事,又惊又喜,手在丰挺的酥胸上轻拍两下:“吓死我了。”随即斜睇他一眼,“你还真是厚脸皮啊!”说着自己却是扑哧一笑,更显娇媚。吴不赊心中一荡:“奇怪了,别的女孩子要在风花雪月中才显美丽,她却反过来,上了战场更迷人。” 于承军追出的不过三千人,黑夜中又不知林微雨来了多少人马,不敢久战,败退回去,折了数百人。 林微雨休息一阵,率军再攻于承大营。天黑情况不明,于承军再不出战,只是以强弓硬弩劲射。林微雨无法靠近,搔扰一阵,无功而返,过半个时辰再攻,还是一样。吴不赊本想偷入于承大营放火,他要入营到是不难,但在于承军全军有备的情形下,他去营中放几把火,起不了什么作用,看了一圈,便放弃了。 林微雨骚扰一夜,没起什么作用,看看天明,怕于承派大军掩袭,只得收兵回扶风城。 吴不赊自请留在城外打探军情,林微雨允了。一夜无功,她神情有些憔悴,但腰肢仍然挺得笔直。 吴不赊让手下斥侯散开,留意于承军的动向,自己随便裹了一下伤。虽有厚皮术,但砍开皮也痛啊,不过他想着林微雨在刀光剑影中的妩媚一笑,伤口竟好像不痛了,便往大风城来。 要逼于承退军,只有一个办法,烧了于承军的粮草。林微雨说奇兵渡河偷袭大风城不可能成功,吴不赊这回细看了一下,确是如此。大风城虽不如小风城险峻,但也相去不远,加之防守又严,偷过风水河不太难,但军队到了城下也只能强攻,想偷袭夺取大风城,几乎没有可能。如果林微雨有数万大军,后顾无忧的情况下,像于承那样无休无止地强攻,十来天的时间也许真能攻下,但仅凭扶风城中的区区三千来人,那还是算了,别惹人笑。 “难怪林老侯爷数次无功,大风小风都一样,小风城对朔风国是一把锁,大风城对风余国来说,也是一把锁。偷城是不可能的,要烧于承的粮草,只有另想办法。”吴不赊暗暗凝思,在城内城外溜了几圈,却是找不到什么法子。 吴不赊在城里找不到法子,便出城四下乱逛。他越逛越远,忽见大道上来了一行人,披红挂彩的,还抬了一顶轿子,是支迎亲的队伍。新郎官骑着马,十七八岁年纪,得意洋洋,脸红得像猴子屁股,吴不赊无聊得要死,想:“不知新娘子长得怎么样。” 得,烧不了大风城的粮草,看看朔风国的新娘子也不错。他纵身过去,到轿子底下,“嗖”地一下钻了进去。 新娘子一身大红喜服,披着大红盖头,全身上下遮得严严实实,什么也看不到。不过这个难不住吴不赊,他“喵”地叫了一声,那新娘子身子一动,果然就伸手掀起盖头来,露出一张脸,白白净净,秀秀气气,不算什么大美人,却也有两分姿色。 突见花轿里多了只大黑猫,新娘子有些吃惊,不过好像也是个爱猫的,倒是没有惊怕之色。她看着吴不赊,反而轻轻学了声猫叫:“喵。” “调戏我?”吴不赊倒有两分惊喜:“莫非想抱我?”也“喵”地叫了一声,装出撒娇的样子,脑袋还在新娘子腿上蹭了两下。新娘子先还有些怕,见了他这个样子,开心了,果然伸手就来抱他。 “没抱新郎先抱野猫,嘿嘿。”吴不赊心中嘿嘿笑,老老实实给新娘子抱起来,到新娘子怀里,顺势便钻了两下,连蹭带摸的,把新娘子两只乳房摸了个遍。 新娘子大概只有十五六岁,身材还没长开,乳房不大,小小的圆圆的,像两只还带着青涩的桔子,不过紧绷绷的,碰一下,颤颤巍巍,另有一番韵致。那新娘子把吴不赊抱在腿上,还在吴不赊身上摸来摸去,免费按摩,他倒也舒服。 吴不赊正亨受小美人的温柔,忽听得外面惊呼声大起:“抢亲了抢亲了,有人把新郎官抢走了。” 花轿猛地停住了,新娘子“啊”的一声,小小的瓜子脸上本来喜气洋洋,猛一下就变了颜色,不知外面发生了什么事,但格于礼教,她却不敢掀开轿帘去看。 吴不赊也好奇心起,抢亲见过,都是抢新娘子,抢新郎官的却没听说过。他也不让新娘子抱了,“噌”地蹿了出去,一翻身上了轿子顶。站得高看得远啊! 还真是抢亲的,只见两个骑马的灰衣汉子,一左一右夹着新郎官的马,正在打马疾驰。迎亲队里只有新郎官骑了马,其他人都是步行,新郎官已被挟持着跑出了好远,但两条腿的人无论如何跑不过四条腿的马,大伙儿只能挤成一堆又叫又骂,说什么的都有。 新娘子这会儿也忍不住了,掀起一角轿帘往外看,吴不赊一眼瞟见,那惊惶的小脸上已是眼泪汪汪,又着急,又害怕,又委屈。也是,嫁个丈夫,没进新房就给人抢跑了,这也太欺负人了不是? “小乖乖别哭,冲着你刚才一抱的情份,猫大爷我替你把新郎官抢回来。”吴不赊嘿嘿一笑,“喵喵”一叫,纵身追了下去。 马比猫跑得快,可吴不赊这只猫是猫精啊,腿上带风,不多会儿便追了上去,远远地便听到那新郎官叫:“你们要做什么?你们要做什么?” 一个灰衣汉子嘿嘿笑道:“说了是让你去做新郎啊!” 新郎官显然不相信:“我本来就是新郎官,还到哪里去做新郎官?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到底要做什么?”另一个灰衣汉子喝道:“总之今夜让你入洞房就是,叫什么叫?”他恶声恶色,新郎官被吓住了,不敢再吱声。 吴不赊本来想着把新郎官给抢回来就算完事,这会儿好奇心起,想:“这抢亲的到底是什么人?我倒要看看。”他便没有动手,只是一路跟下去。 好奇害死猫,不过不好奇就不是猫了。吴不赊这一跟就是好几十里,进了一座庄子。庄上的人还不少,一见新郎官,立即“噼噼啪啪”放起鞭炮来,男男女女的,哄笑着迎了新郎官进去,又有侍女扶了新娘子出来,便有礼宾叫:“一拜天地。” 新郎官左看右看,又急又怒又怕:“我不和她拜天地,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礼宾是个中年汉子,嘿嘿笑道:“拜就进洞房,不拜见阎王。你想见阎王还是抱新娘?” 一众男女嘻笑,新郎官涨红了脸,却不敢再犟,委委屈屈地跪了下去。 吴不赊在墙角看着,这些男女不像是正经路数,好像是一伙盗匪,但最让他好奇的是,他闻到了老鼠的气味。庄子里有老鼠不稀奇,稀奇的是鼠味实在太重了,难道这些男女都是老鼠成精?可吴不赊一一看过,不像啊,这些家伙虽然不是什么好路数,但至少还是人,不是鼠。 吴不赊心中忽地一动,身子一摇,变回人身,哈哈笑道:“新郎官不愿意,不如让我来代替吧!”众男女闻言齐齐回头,一个汉子越众而出,一脸凶光地盯着吴不赊:“你是什么人?” “我啊?”吴不赊哈哈大笑,“你不认识我,我是生人,但下次见面,就是熟人。今天拜天地,我是新人,进了洞房,到明天早上那又是旧人了。生熟新旧,到底什么人,我也不知道。” 吴不赊嘴里笑着,脚下不停,从那汉子身边一闪而过。那汉子伸手一拦,哪里拦得住,吴不赊一步到了新娘子边上,左手把新郎官一扯:“你不情不愿的,还是我来吧!”扯开新郎官,却又笑道,“不过我拜天地有个规矩,要先见了新娘子再拜。”说着一伸手,猛一下扯掉了新娘子的盖头。 新娘子十七八岁年纪,小巧的瓜子脸,身材也是娇小玲珑,若论长相,比那个新娘子要强得多,被吴不赊扯到一边的新郎官本来心不甘情不愿,看了这新娘子的长相,也着实呆了一下。 不过吴不赊却一眼看了出来,或者说,闻了出来:这新娘子不是人,是一只老鼠精。他先前闻到的强烈的鼠味,就是这新娘子身上发出来的。 “只听说老鼠偷粮食,没想到人也偷啊!”吴不赊嘿嘿一笑,忽地呲牙,“喵”地一声厉叫。 “啊!”那鼠精惊叫一声,身子一矮,倏地一下蹿出大厅,到了屋外。 “往哪里走。”吴不赊一步追出。 那鼠精到了屋外,返身立住,一脸惊怒地看着吴不赊:“你是哪里的野猫,敢来坏我鼠娇娇的好事?” 咦!猖狂啊!吴不赊怒极反笑:“本大爷姓吴名不赊,江湖外号概不赊帐,你可听清了?速速束手就缚,本大爷看你修行不易,或可饶你个全尸。” “吹得好大气,倒要看你有什么本事?”鼠娇娇从袖中一摸,摸出两把短剑,舞个剑花,便向吴不赊扑来。 猫是鼠的天敌,但成了精的鼠可不见得怕猫精,那要看各自修行的手段,法力的高低。猫功夫要是差劲时,不好意思,不是猫扑鼠,而是鼠抓猫了。这鼠娇娇修行多年,着实有点儿道行,尤其吴不赊又坏了她的好事,自然是怒火中烧。 黑七的武器是一对钢爪,吴不赊不喜欢,身上一直背着把剑,见鼠娇娇剑来,他反手拔剑,长剑后发而先至,从鼠娇娇的剑光中直抢进去,追风剑展开,招招抢攻。 鼠娇娇却是个识货的,斗了十余招,忽地往后一退,惊道:“你使的是追风门的追风剑法!难道你竟是追风门弟子?” “你这小老鼠,眼光到是不错啊,竟然识得追风剑法。”吴不赊哈哈笑,“没错,本人正是追风门弟子,识相的早早束手就缚。” 佛道都说众生平等,其实极少收非人的异类为弟子,追风门势力虽不大,在正教中名气却不小。追风子竟会收吴不赊为弟子,这让鼠娇娇既惊又疑且惧,她虽自恃修为,却还没自负到敢去招惹追风子的地步。而追风子的死讯也一直没传出来,她也不知道追风子早已身死魂灭,更不知道吴不赊这正宗的追风门弟子其实只是半路出家,很多东西都没学到手,只不过是阴差阳错,乱凑了一身功力而已。 鼠娇娇双剑抱拳,道:“既是追风门高徒,鼠娇娇不敢得罪。今日的事,是我错了,我愿放回新郎官,赔礼道歉,还望吴兄高抬贵手,饶我这一次。” 吴不赊知道追风门在江湖中名头极高,但一听说他是追风门弟子,鼠娇娇竟会收剑求饶,倒是有些意外,心中得意。若是原先的吴不赊,说不定真就会这么算了,但现在他体内融化了大野猫黑七的内丹,骨子里带了三分猫性,而猫鼠是天生的冤家,绝没有讲和的可能,所以吴不赊断然摇头:“不行,既给我撞到,那你就只能怨自己命苦。” 鼠娇娇忿然生怒:“岂有此理,真当我怕你不成。”挥剑再上。又斗十余招,吴不赊剑招越紧,鼠娇娇眼见不是对手,猛攻两剑,伸手从怀里一掏,掏出一管竹筒出来,拨了塞子,放出一物,却是一只蜘蛛。鼠娇娇厉叱一声:“蛛儿,布千蛛万丝阵。”厉叱声中手一挥,将那蜘蛛送上了院角的一棵大树。 第十一章 万鼠之阵 那蜘蛛通体银白,有鸡蛋大小,一上树,嘴中“嗤”地一下便喷出一股丝来,几乎一眨眼工夫,便在树梢上织了一张网。那蜘蛛爬到网中间,又喷出一股丝,却是一根游丝。那丝色如白雪,随风而舞,越扯越长,很快便满天丝影。 吴不赊一见鼠娇娇从怀里掏出个竹筒,便知鼠娇娇要借法宝助力。他还是那德性,对法宝特别感兴趣,便住剑不攻,看清楚再说。他不攻,鼠娇娇也不主动进攻,而是站到了大树底下,眼见满天丝影,心中大定,双剑互击,对吴不赊道:“还敢与我再战三百回合吗?” 漫天丝影显然就是她主动挑战的倚仗,吴不赊不明虚实,倒有些迟疑。那丝看上去又白又细,说实话还蛮好看的,也不像有太大的威胁。那么细的丝,就算缠个几十圈吧,只怕也经不起两指一扯。但真会那般不堪吗?吴不赊很有些怀疑。 这时候却来了个帮手,正是先前劫持新郎官的两个灰衣汉子中的一个。他眼见吴不赊背对着大厅,以为有机可趁,便悄无声息地摸过来,忽地一刀向吴不赊后脑劈去。 吴不赊如何会被他砍中,头也不回,反手一撩,“铮”的一声,灰衣汉子手中的刀飞上了半空。吴不赊再顺手一抓一扔,灰衣汉子的人也被他扔上了半空,却是朝着那些游丝飞去。 灰衣汉子在半空中手舞足蹈,一碰到那飞舞的白丝,立刻便被缠住。那白丝比头发丝还细,但灰衣汉子虽然手足乱舞,却无法扯断沾在身上的白丝。“砰”然落地后,他又滚了两滚,身上已被白丝缠满,整个人被裹成了个棕子。 那白丝不仅坚韧异常,而且有很强的收缩力,灰衣汉子一被缠住,整个身子便被勒得缩成一团,而且越缩越紧。灰衣汉子被勒得出气不得,嘶声大叫:“勒死我了!大小姐,放开我,快放开我啊!” 他边叫边挣扎,越挣扎勒得就越紧。其他地方看不到,他脸上的情形吴不赊却是看得清清楚楚,只见那丝缠在他脸上,竟深深地勒进了肉里,勒得他脸上的肉一块块鼓起来。脖子上也勒了一根,同样深深勒了进去。他先还嘶声大叫,渐渐便叫不出来了,却把舌头伸了出来,不想一截丝飘过来,在他舌头上勒了一圈,眨眼便把他的大舌头勒成了个喇叭筒。 眼见灰衣汉子全身勒满白丝,身子挣了两挣,便再也不动了,显然被勒断了气,吴不赊暗暗咋舌:“想不到这蜘蛛的细丝竟是如此厉害,我若被缠住,想挣出来怕也要费一番手脚。” 鼠娇娇眼见吴不赊迟疑,得意起来,笑道:“怎么?堂堂追风门高徒,不会是害怕了吧?” “怕?”吴不赊冷笑一声,心眼一转,道,“看我破你的蛛丝。”身子往后一闪,进了大厅。大厅中挤了二三十个男女,吴不赊随手抓起两个便向那蛛网抛去。与灰衣汉子一样,这两人立时也缠了一身的丝,吴不赊手上不停,连抓连抛。他身手如电,厅中男女躲闪不及,眨眼间全被他抓着抛了出去,只留下新郎官。那新郎官呆呆的,还不时拿眼光去瞟鼠娇娇,也不知在想什么。 那蜘蛛喷出的丝虽多,但吴不赊短时间内抛出近三十人,还是把蛛丝卷了个干干净净。最后一个人抛过去,那蜘蛛口中再无游丝飘卷,那人直撞上网中的蜘蛛,将那蜘蛛连蛛带网一起挂了下来。那人“扑通”落在地下,打了个滚,随即胸前出现了一团白浆,却是那蜘蛛的尸体。那蜘蛛竟被压烂了沾在他身上。 “你敢毁我宝贝,我跟你拼了。”鼠娇娇目眦欲裂,狂扑上来,双剑急舞,如狂风,如暴雨,对着吴不赊劈头盖脸砍下。她一副拼命的架势,吴不赊倒也不敢轻视,展开追风剑,见招拆招。斗了十余招,鼠娇娇身子一旋,一个人忽地变成了两个,左右夹攻。吴不赊“咦”了一声,左拦右挡。鼠娇娇一闪,两个身子突然又变成了四个,四个身子左右前后一分,竟然四面夹攻。 这是鼠娇娇的真功夫,名叫“分身鼠影”,一身三影,三虚一实。敌手若看不透虚实,手忙脚乱,或者放实击虚,便会着了她道儿。 吴不赊一时也看不透她四个身子中哪个是实哪个是虚,但黑七有一桩独门功夫,名为“猫须量鼠”。他一运功,上嘴唇忽地长出四根胡子,各长尺余,四根胡子四面探出,对着鼠娇娇的四个身子。 猫嘴上的胡子,在捕鼠时有着独特的功能,洞子里有没有老鼠,不用眼睛看,嘴上的胡须就能生出特有的感应。而黑七的这门“猫须量鼠”便是这种功能的强化,四根胡子四面探出,哪是虚哪是实,立刻清清楚楚。吴不赊放过三个虚影不理,只对鼠娇娇的实体放手抢攻。 鼠娇娇想不到自己的这门绝学也骗不了吴不赊,情急之下,嘴中吱吱做声,其声尖利,远远传出。随着她的叫声,忽然有无数的老鼠钻了出来,而且越来越多,一串串,一嘟嘟,成千上万,无穷无尽。 呆立在厅中的新郎官突然见到这么多老鼠,吓坏了,骇叫一声:“老鼠,好多老鼠,老鼠成精了。”他惊叫着从厅中跑出来,跌跌撞撞地爬上自己的马,打马狂冲出去。 老鼠还在聚集,盏茶时分,至少聚集了数万只老鼠,放眼望去,院子里,墙沿上,大厅中,到处都是老鼠,甚至屋梁上都爬了密密的一层,有的大,有的小,有的黑,有的白,都瞪着红红的小眼睛,嘴中吱吱有声。 一只两只老鼠看着无所谓,但这么多老鼠同时出现,却只让人毛骨怵然,胸中做呕。吴不赊若不是骨子里有三分猫性,即便功力再高一倍,这会儿也要落荒而逃。没别的,}得慌。 鼠娇娇站在鼠群中,狠狠瞪着吴不赊道:“姓吴的,今天除非你有三头六臂,否则我看你有什么办法拿得了我。” 俗话说好汉敌不过人多,改一下,好猫也敌不过鼠多,鼠娇娇摆明了就是要打群架,万鼠齐上。吴不赊哈哈一笑:“三头六臂吗?你看好了。”身子一摇,左右肩膀上忽地各长出一个脑袋来,而全身上下,更有一只只手猛钻出来。哪里是六臂,简直是十七八臂。 鼠娇娇仗着毒蛛和“分身鼠影”,自视甚高,虽然都没能敌得过吴不赊,却始终不肯服输。但看了吴不赊如此神通,她终于怕了,尖叫一声,身子一旋,化成一只大白鼠,长约尺余,通体如玉,往鼠群中一钻,借着鼠群掩护,仓惶逃窜。 她一逃,万鼠乱窜,吴不赊虽然三个脑袋六只眼睛,可也看不过来,一恍眼间,已不见了鼠娇娇的身影。吴不赊冷哼一声:“你无非是钻洞,还能往哪里逃?”以灵力感应,果然就感应到鼠娇娇的所在,正是钻进了屋中地底。 老鼠进了洞,猫是没办法的,但吴不赊有办法啊,脚化成树根,往地下钻去。 这庄子的地底乃是一个大鼠洞,鼠道纵横,盘根错节,洞中又有洞,甚至还建有屋宇。原来鼠娇娇自修成人身,心暮风雅,不但在地面上建了庄子乔装大小姐,地底下的起居也是人模鼠样,轻易不愿变回鼠身。 鼠娇娇这会儿就在自己地底的香闺里喘气,心下又恨又怕:“哪来的野猫,竟是如此厉害。”她喘了两口大气,却又得意,“任你有通天之能,老娘我钻了地,你又能奈我何?” 正自得意呢,屋顶上突然钻下来一株树根,而且还在滋滋地往下钻,钻得屋顶上的泥土嗖嗖往下掉,鼠娇娇还以为是老树伸根,恼了:“这树根也来欺负老娘,岂有此理。”拨剑便要斩断树根。这时眼前一花,树根不见了,却是吴不赊嘿嘿笑着站在她面前。 鼠娇娇魂飞魄散,此时逃无可逃,“扑通”一声跪倒:“上仙饶命,上仙饶命,万望看在我修行不易,饶我一条小命。此后做牛做马,为奴为婢,报答上仙。” 如果吴不赊只是一只猫,必定不会饶了鼠娇娇,但吴不赊到底不是猫,而是人。听了鼠娇娇这话,吴不赊心里打起了算盘:“这小老鼠功力不低,收服了倒是个帮手。” 吴不赊心中盘算,往椅子上一坐,道:“饶你啊,那要看你是否有可饶之处。把你历年做下的事,一一报上来。还有今天抢新郎官,也说说清楚,一字不实,我便知道,必取你命。” 鼠娇娇听得吴不赊口风松动,大喜,点头不迭,说了自己生平。她本是一只白鼠,偶开灵窍,吸天地之精华,修成人身,又学了一身本事,却也并无大恶,无非偷偷摸摸,这也是鼠类天性。庄子是她所建,那些男男女女都是附近无赖子弟,被她收罗来。她自号大小姐,做些鼠窃狗偷的勾当,算是一个贼帮。其实对鼠娇娇来说,不过是玩而已,那些无赖子弟也并不知鼠娇娇乃是白鼠成精。 至于今天抢亲,倒不全是胡闹,说起来还有一段典故。十年前,有一次鼠娇娇去偷个东西,却撞上了本郡判妖司的判官,鼠娇娇被那判官打伤,好不容易逃得性命,化成一只小白鼠躲进了一户人家,却是这新郎官的家。这新郎官当时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少年,看到鼠娇娇奄奄一息的,并没有顺手砸她一下,反而拿了半块红薯喂她。鼠娇娇逃得一命,便把这少年记在了心上。这天偶尔听到少年长大了,娶亲了,她心里突然生出个想法,想要嫁给这少年,于是就有了这抢亲的一幕。 吴不赊听了哈哈大笑:“你倒还真是敢想,说起来也算是报恩了。不过人妖成亲,有违天条,判妖司若听得风声,必定不会放过你。” 鼠娇娇偷眼看吴不赊的神情,见他不以为意的样子,便故意嘟了嘴巴道:“我只是和他成亲,又不害他,天庭管得也太宽了。” 黑七的记忆中,对天庭也是满腹牢骚,这会儿翻出来,吴不赊便哼了一声:“现在的天庭就是这样,该他管的事他管不了,不必他管的倒是乱管一气。” “是啊!”见吴不赊赞同,鼠娇娇越发来劲,“人界乱七八糟,到处是战火烽烟,权贵醉生梦死,百姓衣食无着。就算人界的事天庭不管,可近千年来,妖界势力大张,九州之外,已有无数妖魔立国,天庭束手无策,这些小事反而管得严。” “嗯。”吴不赊点了点头。他见识不广,但黑七东奔西跑,却是见多识广,他承受了黑七的全部记忆,这些事自然知道。以前人类强势,又有天庭相帮,无论魔妖还是精魅,都成不了气候,但近千年来,人类自相残杀,天庭权威也越来越弱,魔妖之类因而势力大张。 以前只能躲在深山之中的各类妖魔精魅不住地从山中出来,抢占地界,掠夺人口。地盘占去还好说,最要命的是,妖魔强奸人类女子或女妖强与人类男子成亲生下无数异类,说是魔妖,都具人身,说是人,却长相怪异,竟是绿眼红发,而且还都拖着条尾巴。 这些异类非妖非人,自称兽人,彼此交配,繁延生息,渐渐生成一个庞大的种族。兽人身上有一半妖魔的血,对妖魔自然亲近,在一些妖魔的召聚下,或聚族,或立国,竟是成了气候。别说四处烽火的人类拿他们毫无办法,便是天庭也是束手无策,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装糊涂。 不过吴不赊不是个什么心忧天下的人,他就一奸商,无利不起早,才懒得操心这些烂事。发了几句牢骚,他心中生出个计较,道:“念在你修行不易,我给你个机会,你若是能把这件事做成了,我便放你一马。” 鼠娇娇大喜:“请上仙明示。”吴不赊道:“风水河南岸有座大风城你知道吧?大风城里有个大粮仓。你们鼠类不是喜欢偷粮食吗,如果你在一天之内,把大风城内的粮食全部偷走,我便放过你。” “大风城我知道,是朔风国的军粮重地。”鼠娇娇眼中露出凝思之色,“大风城中的存粮最少有十万石以上,听说最近又还运了不少粮食进去。”说到这里,她脸上变了颜色,叩头道,“大风城中粮食实在太多,我就算发动十万鼠兵,一天之内也搬不走所有粮食啊!请上仙略宽限数日。” “那不行。”吴不赊摇头,“朔风国大军正在攻打小风城,随时可能破城,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搬走大风城内的粮食,才能逼于承退兵。” “原来上仙是想让朔风国因无粮而退兵,止息战火啊!上仙心怀仁善,娇娇佩服。”鼠娇娇口中拍着马屁,小眼睛转动,道,“上仙的目地只是想要朔风国因无粮而退兵,并不一定是要把粮食搬走是吧?” 她并不敢说一个烧字,但吴不赊不客气,点头道:“是,也不一定要搬走,你就把粮食烧了也行。但大风城中有三千守军,粮仓之间又有间隔,防护严密,难啊!” “若只是放火,我倒有办法。” “哦?”吴不赊眼睛一亮,“你有什么办法?” “我可在半天之内,召集十万鼠兵,再十中选一,选一万健壮机灵的,各叼一截火绳,去大风城里同时放火。一万火鼠齐攻,别说三千守军,便是三万他也防不了这火。” “好主意。”吴不赊大力击掌,“你快快召集鼠兵,只要烧了大风城中粮草,我转身就走,绝不再找你麻烦。” “多谢上仙。”鼠娇娇与吴不赊出洞,传下号令,无数老鼠从四面八方聚集。鼠娇娇选出一万精壮,分为十队,每队指派一只大鼠为队长,各率一千鼠兵。 那些鼠队长只只身长尺余,尖牙利嘴,战意高昂,身后一千鼠兵排成长队,倒也齐整。鼠娇娇又令找来几大卷油绳,每只鼠兵叼两三尺长一截,天黑后,一声令下,十队鼠兵杀奔大风城而来,虽是鼠类,整队而行,也觉浩浩荡荡。 路上偶有行人,开始还喊:“老鼠,打老鼠!”抬眼细看,只见鼠队无穷无尽,无头无尾,叫声“老天爷”,转身就逃。老鼠多了也吓人啊! 到大风城,越墙而进,鼠娇娇命十队鼠兵撒在粮仓周围,再设十处火头。一声号令,十只鼠队长当先在火头上点燃了油绳,叼着便往粮仓中奔去,身后群鼠有样学样,点了油绳,排队而进,护粮的朔风军突见老鼠叼了火绳往里冲,大叫打鼠。群鼠得了鼠娇娇号令,悍不畏死,只往里冲,虽有不少老鼠死在朔风军的刀枪棍棒之下,但更多的老鼠却蹿进了粮仓中,爬上粮草堆,四处乱奔乱窜,所过之处,一片火光。先前的老鼠还要在火头处点火,粮堆中火一起,后面的老鼠干脆直接进粮仓引火。一座庞大的粮仓,刹那间火光四起,朔风军先前还狂呼灭火,随后便绝望了,放眼望去,竟是蹿来蹿去的火鼠,火头何止万点,还如何救火? 吴不赊站在高处,先见星星点点的火光冒出,便如夜幕揭开,一点点星光亮起,随后火点接成火龙,到最后再变成一座火焰山,他忍不住哈哈大笑。事前他怎么也想不到,于承的粮草大营,竟被一只老鼠烧了。 鼠娇娇也赔着笑,但眉间却隐见忧色,吴不赊以为她是担忧自己反悔,道:“好了,事成了,我替扶风城百姓谢谢你,你召了鼠兵回去吧。” 鼠娇娇却突地“扑通”跪下,叩头道:“上仙救命。”吴不赊奇了:“怎么了?” 鼠娇娇道:“我料事不周,其实来这粮仓中放火,不必召一万鼠兵,只要三五十鼠兵就够了。万鼠齐攻,虽然壮观,但事情实在太奇,必然轰传出去,传到本郡判妖司耳中,判妖司自然知道是我在做怪。我偷点粮食也罢了,烧了这么多的粮食,判妖司如何肯饶我,闻讯必来捉拿。上仙若不救我,我必死无疑。” 也是啊,老鼠放火,个子小,守粮兵看不见,有得三五只就可烧一大片。就算偶尔被人看见,也不见得就会起疑,但这么万鼠齐攻,事情过于怪异,朔风军一定会当作一件异事风传出去,消息一广,自然就会传到判妖司耳中。鼠精做怪,竟敢烧了这么多粮食,判妖司当然不会放过鼠娇娇,也难怪她忧惧。 吴不赊搔头道:“这个我也没想到,现在事情也做出来了,你要我怎么救你?杀进判妖司去干掉那判官?” “啊?”鼠娇娇一脸惊骇地看着他,“杀进判妖司去……去……” 莫怪她惊骇,吴不赊这话也太过胆大了,本郡判妖司判官或许功力不高,杀掉不难,但判妖司上面是五岳府,五岳府上面还有天庭。莫欺负人家小孩子,后面爹娘舅姑一大串呢。 话出口,吴不赊也觉出了不对,道:“那你说要我怎么帮你。” 鼠娇娇看着他,道:“上仙不是追风门高徒吗?天庭对佛道中的名门大派颇为敬重,追风门又是道家名门大派之一,尊师追风子又名列地仙榜,已入仙籍。如果上仙去本郡判妖司说明情况,说你派我放火烧粮,乃是一片仁心,是为了阻止两国交兵。说明了缘由,加上你名门大派的出身,判妖司必然相信,自然就不会再来找我的麻烦。” 她哪里知道,吴不赊要她放火烧粮,不是出于一片仁心,而是一片色心。他这个追风门的弟子虽然货真价实,可是追风子已经死了,追风子也没带他在江湖上走动过,更没给人引荐过,无论名门大派还是小门小派,黑白两道除了一个阴风煞,就没人知道追风子收了他这个徒弟。即便他找上门去,本郡判妖司判官未必就会给他这个面子。 当然,这些话吴不赊不能跟鼠娇娇说,他闻言点头:“有道理。你放心,我碰到本郡判妖司判官会跟他打招呼,不过本郡的判妖司我不熟,那判官叫什么来着?” “大风城该归扬风郡管辖,扬风郡的判官姓邓,上任不久,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不过我听说他兄长是扶风郡判妖司的判官。” “他兄长是扶风郡判妖司的判官?那更好说话了,你放心,一切有我,回去我就到扶风郡判妖司打个转。”吴不赊大包大揽,其实他不知道扶风郡的判妖司在哪里,更不知道邓判官是哪个。 虽然五岳府在每一郡都设有判妖司,但一般的老百姓既不知本郡判妖司在哪里,也不知判官是哪个。这是天庭的规定,如果判妖司公然开府设衙,老百姓有了冤屈,说不定不找官府,直接找上了判妖司,来个直达天听。这就有违天庭设立判妖司的初衷了,所以天庭立下禁令,各郡判妖司都不许公开设衙,非涉妖事,各郡判官也绝不许在凡夫俗子面前显露身份。 鼠娇娇听吴不赊应得痛快,顿时眉开喜笑,道:“如此小女子先告辞了,上仙往后但有差遣,一声令下,鼠娇娇无不尽力。”召集鼠兵而去。 吴不赊连夜赶回来,林微雨正在城头往南面看。扶风城虽然看不到大风城,但大风城粮仓起火,烧红了半边天,在扶风城都可以看到天边的红云。林微雨不知道是大风城起火,还以为是小风城被攻破了,于承在放火烧城,急得花容变色。 看到吴不赊回来,她急忙叫道:“是不是小风城被打破了,于承在放火焚城?” “小风城的情况我不知道。”吴不赊摇头道,“这火不是在小风城烧的,是在大风城里烧。” “什么?”林微雨一脸意外,“你说这火是在大风城里?大风城不是于承的粮草大营么,难道……” “是。”吴不赊微笑点头,“于承的粮草大营被烧了,五万大军没了粮草,最迟在明天,于承一定会退兵。”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这个消息的冲击力过于剧烈,林微雨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毛病,吴不赊只得微笑再说了一遍。 “真的?”林微雨确信自己没听错,于承的粮草大营确是给烧掉了,狂喜之下,无法表达自己的心情,只是一连串地叫,“太好了!太好了!是你烧的吗?你是怎么做到的?” “是我烧的。”吴不赊点头,“我摸进去,在粮草堆中放了几把火,就烧起来了。”鼠娇娇调鼠兵放火的事,过于惊世骇俗,他当然不会说。 “吴大哥,谢谢你,于承退兵后,我一定禀报大王,重重地奖赏你。” 吴不赊最想要的,不是风余王的奖赏,而是林微雨的另眼相看。这会儿正是个表现的好机会,吴不赊当然会抓住,一脸慨然道:“多谢小姐,不过我已经得到奖赏了。扶风城能免于战火,扶风郡百姓能安居乐业,便是对我最大的奖赏。” 这话说得太有水平了,林微雨果然大为感动:“吴大哥仁善之心,让人佩服。”对吴不赊的观感果然又高了三分。 第二天,于承果然就撤军了。林微雨得报,立即飞马向风余王报捷,对吴不赊立下的大功不吝言辞地大力夸奖,推荐吴不赊为扶风城游击将军。当然,林微雨用的是林强的名义,事实上,作为手握扶风郡军政大权的扶风侯,有权任命下属官员将领,向风余王禀报,只是走一个过场,所以吴不赊这将军是当定了。 居然做了将军,吴不赊太开心了。更开心的是,林微雨对他青眼有加,十分倚重。虽然他化身为猫,把林微雨全身上下看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甚至还连摸带舔的,但以人身接近林微雨,感受到林微雨对他的另眼相看,又是另外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更过瘾。 可惜好景不长,这天吴不赊正与林微雨议事,突报外面有人求见,说是有重要的事情通报。虽然于承暂时退兵,但林微雨一直悬着心,担心于承会挥兵再来,这时听说是重要事情,还以为是军情,忙命人请进来。 士兵领进来一条汉子。这汉子三十多岁年纪,长脸,颔下一丛短须,腿脚敏捷,两眼精光熠熠,竟是身具玄功。进来一见吴不赊,他忽地厉声大喝:“妖孽,还不速速现身!” 他这一喝,把吴不赊吓一大跳,随即就明白了,这汉子必是扶风郡判妖司的那位邓判官。吴不赊立刻恼了:“你谁啊?鬼叫什么?谁是妖孽?” 吴不赊从来没想过自己和妖怪有什么牵扯,是的,他是吸收了木精木长生和猫精黑七的内丹精魄,同时还接收了两妖的记忆经历,可这不说明什么啊!吸收了两妖的内丹功力,他只当是吃了两颗大补丸,至于两人的记忆,那更不在话下了,就相当看了两本书。难道说一个人看了两本讲妖怪的书,知道了一些妖怪的事情,人就成了妖怪了?那不扯蛋吗? 林微雨也被这邓判官突如其来的叫声吓了一跳,皱眉道:“请问你是哪位高人?又说谁是妖孽?”邓判官一脸傲然:“敝人西岳府辖下扶风郡判妖司判官邓易通。”说着向吴不赊一指,“这人便是妖孽成精。” 林微雨也隐约听说过判妖司的事,却没想到本郡判妖司判官突然现身,“啊”的一声,慌忙站起,抱拳道:“原来是邓判官驾临,小女子未曾远迎,还望恕罪。” “林小姐不必客气。”邓易通还了一礼,道,“林家世镇扶风,威名素著,邓某也是十分佩服的,但天庭严禁判妖司参予人界之事,所以邓某一直未来拜会。今天来,是因为此妖混迹小姐身边,意有不轨,特来擒拿。” “什么?”林微雨一脸讶异,“你说吴将军是妖精?怎么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邓易通一脸肃然,“林小姐肉眼凡胎,自然看不出来,但却瞒不过我判妖司。此妖乃黑猫成精,混迹人间兴妖作怪。”说着又是一声厉喝,“妖孽,还不现身?” 他这一喝,林微雨也情不自禁扭头看向吴不赊,心下嘀咕:“黑猫成精?难道他现在这个样子只是个幻影?” 一般的百姓,都以为异类化人,只是变出来的,随时会回复原形,其实不对,异类修成人身,那人身便是实体,而不是惑人耳目的幻影,只不过两种形体可以自由转换。这就好比一个人发了财买了两套房子,住哪套房子都可以,而不能说哪套房子是假的。不过异类修成的人身与真正的人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和人成亲后生下的后代形状怪异,红发绿眼,而且一定有一条尾巴,这是人妖成亲的最大障碍。 吴不赊本来没把邓易通的话当一回事,妖孽?谁是妖孽啊?我怎么会是妖孽。但邓易通“黑猫”两字一出口,林微雨眼光再这么一转过来,吴不赊心中可就“咯噔”一跳:“她会不会怀疑我就是小黑?这下糟了。” 吴不赊心中着慌,恼羞成怒,心中急转,想到一计:鱼目混珠。反正邓易通说他是判妖司判官并没有拿出什么凭证,他完全可以倒打一耙,先把水搅混了再说,当下大吼一声:“你这个妖孽,竟敢来此血口污人,看我拿了你,打出你的原形。”说完一掌击出,向邓易通猛击过去。 邓易通没想到吴不赊这么奸滑,竟然反咬一口,更没想到吴不赊还敢向他动手,惊怒之下也是一声大喝:“妖孽大胆。”反掌相迎。“砰”的一声,双掌相交,邓易通“腾腾腾”连退数步,口鼻间渗出血来,竟是一掌就被吴不赊打伤了。 各郡判妖司判官的本事并不均衡,有高有低,有的身手一流,有的却连三流都不到。这邓易通比三流强着一点,勉强能在二流队里加个塞儿,与吴不赊比,却还是差得老大一截。吴不赊本身的功力可能不怎么样,但黑七的内丹在吸收了木长生的内丹后,又化在他体内,岂同等闲。 林微雨其实完全没有把吴不赊跟小黑想到一起,听邓易通说吴不赊是黑猫成精,她只是有些疑惑,但吴不赊吼这一嗓子,反说邓易通是妖孽在这里血口喷人,疑惑就变成了迷糊。这时见吴不赊一掌打伤邓易通,林微雨急了:“吴将军,且慢动手,先把话说清楚。” 吴不赊怕的就是说清楚,说清楚他就完蛋,叫道:“不必说,看我三掌打出他的原形,一切自明。”复一掌击去。 邓易通没想到吴不赊的功力如此之高,一掌受伤,哪敢再与吴不赊对掌。这会儿他也来不及和林微雨说清楚,吴不赊不给他这机会啊,于是百忙中往后一纵,倏地飞了出去。 他这一跑,更加说不清楚了。吴不赊大喜,得寸进尺,狂叫道:“妖孽休跑。”飞身追出,还扭头对林微雨道,“这家伙可能是只耗子精,看我把他揪回来。” 林微雨还在发愣,眼前早没了两人的身影,邓易通说吴不赊是黑猫成精,吴不赊又说邓易通是耗子成精,林微雨彻底糊涂了。她急追出去,可那两人是会飞的,她怎么追得上? 邓易通一闪出了城,眼见吴不赊在后面紧追不舍,顿时惊怒交集。他自出任判妖司判官以来,只有他追妖,哪有妖追他。这也太猖狂了。虽然邓易通知道吴不赊功力高于他,但这口气也忍不下。他是背了剑的,忽地转身,反手拔剑,厉叱道:“妖孽休要猖狂,任你妖焰千丈,也终难逃天网恢恢。”这话虽有点儿色厉内荏了,但手上却不闲着,舞个剑花,迎着吴不赊当胸刺去。 说老实话吴不赊很气愤,他明明是人,邓易通怎么说他是妖了呢?而且还说他是黑猫成精,他哪一点像猫啊?这会儿林微雨不在,他想要讨个公道,将身一闪,喝道:“且住。” 他不打,邓易通还以为他是怕了,洋洋得意道:“你这妖孽,也知道畏惧天威吗?立即束手就缚,本官或许可留你个全尸。” “放屁。”吴不赊大怒,“姓邓的,你凭什么说我是妖孽?今天你若不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休怪我将你碎尸万段,还要去拆了你的判妖司。” “你这妖孽还敢不认?”邓易通冷笑道,“也罢,我且让你死得明白。告诉你,你在大风城伙同鼠精烧毁粮食的事已经败露,鼠娇娇已然被擒,她供出一切都是你指使,而且指明你是黑猫成精。” 鼠娇娇的担心没有错,万鼠放火,过于妖异,事情立刻就风传了出去。扬风郡判妖司判官是邓易通的弟弟邓易达,听到风声就开始调查,很快就查到了鼠娇娇头上。本来以邓易达的功夫,即便查到了也拿不住鼠娇娇,也合该鼠娇娇倒霉,刚好有一路观风使巡察到了扬风郡。 观风使是五岳府下设的一个监察机构,专用以监察各地判妖司的,观风使不多,一般是数国派一个观风使,不定期巡游。这观风使听到邓易达禀报,一只鼠精竟操纵万鼠焚粮,勃然大怒,亲率手下为邓易达的后援,四面围剿,捉住了鼠娇娇。鼠娇娇当然不肯背黑锅,立马把吴不赊供了出来。那观风使便发文到扶风郡判妖司,要邓易通出手捉拿吴不赊,于是有了今天这一出。 “是鼠娇娇说的?”吴不赊又惊又怒,“她说的你就信了?我让她给我帮忙烧了大风城的粮食,也是为了扶风郡百姓免于战火啊!你是扶风郡判妖司判官,不说帮忙,但至少不要帮倒忙啊!” “人类的事,判妖司不管。”邓易通断然摇头,“但妖类插手人类的事,判妖司却绝对不能允许。” 人和人打死不管,但异类若插身其间,哪怕是救人,判妖司也要干涉。这道理没法说,吴不赊也懒得和他争,点头道:“行,你判妖司牛,那你也不能因为鼠娇娇的一句话就说我是妖怪啊?你凭什么说我是黑猫成精?难道你没听过变化之术吗?” “哈哈哈哈。”邓易通仰天狂笑,“你这妖孽,居然用这样无知的话来狡辩,真是太好笑了。” “什么意思?”吴不赊真不明白了。 邓易通像看一个白痴一样看着他:“你以为鼠娇娇不说别人就不知道了?你以为你修得人身别人就认你不出了?天真啊,别说你只修得人身,哪怕你元婴脱体,身外化身,修到金仙之境,你身上来自本源的妖气也是遮掩不住的。” “来自本源的妖气?”吴不赊吓了一大跳,暗暗凝思:“内丹乃是精魄凝成,我体内化了黑七和木长生的内丹,也就吸收了它们的精魄,难道因此就带了它们身上的妖气?” “是。”邓易通点头道,“判妖司判官上任之先,天庭都会派人特别传援我们辨妖之术,任你千变万化,那一丝妖气绝瞒不过我们的眼睛。” 果然如此。吴不赊脑中“嗡”的一声:“我身上有了妖气,我成了妖怪了。” 第十二章 狼虎 “啊!”吴不赊猛地一声叫,转身狂掠出去,不是奔回扶风城,而是漫无目地地乱跑。 他这一叫,倒把邓易通吓了一大跳,见吴不赊逃走,这才放下心来,哼了一声:“妖孽,道行还真是不低,不过终是惧了凛凛天威。” 邓易通却也不敢去追,也不必去追,捉不捉得到猫妖并不重要,对邓易通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要送什么样的礼物,才能讨得观风使的欢心。 扬风扶风两郡妖孽作乱,烧了大批粮食,观风使必然要具文向西岳帝君禀报。这报告怎么写,大有学问,观风使可以写:妖孽作乱,虽然邓家兄弟捉到了鼠妖赶走了猫妖,但大批粮食已经烧毁,重大损失无法挽回。 但也可以把行文的顺序调换一下:妖孽作乱,纵火焚烧粮食,邓家兄弟及时赶到,擒拿鼠妖并打伤猫妖,制止了妖孽进一步的孽行,现在两郡妖气一净,民心安定。 如果是前一种写法,西岳帝君看到后必定大怒: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邓家兄弟干什么吃的?严惩。但如果是后一种写法,西岳帝君看了就会想:这些妖孽真是无法无天啊,但妖孽是无法禁绝的,突发事件也是无法预防的,邓家兄弟能及时处置,很好。重奖。 同一件事情,完全相同的事实,只是换一种语气,结果完全不同。 不要以为这是奇谈怪论,人界就有过一个这样的著名的事例,说有一个将军屡战屡败,眼见据实上奏,国王必定砍他的脑袋,他的师爷就给他出了个主意,把屡战屡败四个字调换了一下顺序,改成“屡败屡战”。果然国王看了大悦:屡败屡战,这将军勇气可嘉。不但没杀那将军的头,反而升了他的官。 神界与人界,官场的规则都是一样的,邓易通是官场老油条了,自然明白这中间的猫腻――事情不在于怎么做,而在于怎么说;升官不在于怎么干,而在于怎么拍。 不说邓判官怎么拍马屁讨观风使欢心,且说吴不赊,被一妖棒打得晕头晕脑,落荒而逃。这些日子,吴不赊可谓是春风得意,给美女抱,升了官――将军啊!林美人看他的眼光又日渐不同,只要不出意外,吴不赊有信心一定能娶到林美人。他的功力进展也十分稳定,有三五年时间,说不定就可以成就元婴。高官得做,美女得抱,最后还能成仙,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完美的人生吗? 但突然间当头一棒――身上带了妖气,官不能当,美女不能抱……做神仙?做白日梦吧!天堂到地狱,这落差实在也太大了,即便以吴不赊的心理承受能力之强,也有些受不了。 也不知跑了多远,滚烫的脑子终于慢慢冷静下来。见前面有个小镇子,他过去找家酒馆,喝了一顿闷酒,长叹:“这次可亏大了。” 吴不赊是个很现实的人,即然已经这样了,那就认命。往前看,扶风城是回不去了。他回去,不说邓易通不肯甘休,林美人只怕也对他生了疑心。他脑中浮现出林微雨的丰乳肥臀细腰长腿,没办法,便宜别人吧。那能去哪里呢?没地方去。回东镇吧,继续开他的平安老店,加紧练功,只要练成元婴,就有可能加入仙籍,只要天庭封了他做地仙,哪怕身上有妖气也无所谓了吧? 当然,即便练成了元婴,想要天庭封他为地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以前吴不赊不知道,把神仙看得很高大也很单纯,得了黑七的记忆后他知道了,凡人的认知其实有很大的错误。 首先神和仙是两回事,神是天庭的职事人员,例如五岳帝君,例如邓判官,都是神,职位不同,但都归天帝管辖。说白了,给天庭做事的,就是神,哪怕你一点本事没有,一分玄功不会,只要你在天庭供职,你就是神。 仙却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佛门道教,还有其他教派宗派的玄术异人,练成了元婴,法力强大,势力强横,他们不愿入天庭供职受天帝管束,天庭又无法忽视他们的存在,天庭便待之以礼,封之为仙,免得这些高人和天庭做对。佛道两派,受封为仙的最多,天庭对佛道两派也就最为礼敬。投桃报李,佛道两派也不去挑战天帝的权威,甚至在其他势力向天庭挑战时,佛道两派还会出力帮着镇压。神与仙,形成了微妙的平衡。 佛道两派势力强横,与天庭关系良好,封仙容易,但其他人要想得到天庭的赐封,相对就难多了,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这种现象,和人界的官场有得一比,世家子弟,哪怕是白痴,也可以轻易得一个官做;平民百姓呢,哪怕你天才横溢,想要做官也千难万难。 不是有才华就可以做官,不是练成了元婴就可以封仙,两者一个道理。 但无论如何,能练成元婴就有希望。而且吴不赊这人又不清高,很多仙人以投身天庭做官为耻,但吴不赊没有这种想法,投身天庭弄个官做做,像邓易通那样,做个判妖司的判官也挺好。神仙神仙,神还在仙之前呢,也不错啊! 其实很多仙人看不起神官,是受了佛道两派出世思想的毒害,佛道鼓吹不做人官也不做天官,而佛道两派之所以这么宣传,实际上是怀着与天庭争人材的目的。逍遥散漫的仙人越多,势力就越大,天帝也就越不敢轻视,佛道也就越尊祟,只是一般人看不穿这一点而已。吴不赊不在乎这个,不过要命的是,他身上既沾了妖气,想投身天庭做神官就有些难了。 “不管了,先回去把元婴练出来再说。”吴不赊把杯中酒一干而尽,扭头看到墙上贴了一张文告,并没看清写的什么,却突地想到忽视了一个大问题:“啊呀不对,如果姓邓的行文五岳府满天下缉拿我呢?那还怎么回东镇去开店?” 刚刚燃起一点火苗,兜头一盆冷水又浇熄了,吴不赊一时沮丧到极点。 吴不赊灌了一肚子闷酒,出店来竟是无处可去,顺路往前走,走到哪儿算哪儿了。 走了约摸五六里路,前面路边有一个亭子,一些人正在吵吵嚷嚷,吴不赊走过去一问,原来这些人是在为走哪条路争执不下。前面有两条路到山那边,一条近一条远,但近的那一条,据说有老虎伤人,可远的那条又实在绕得太远了点儿,所以犹豫难决。 “有没有老虎,只是传闻,也不确定,而且时当晌午,我们这一行又有十多个人,即便有虎,也不敢出来伤人。大家相信我,决不会有事的。”争执中,一个灰衣汉子跳出来,挥着胳膊叫。 这汉子三十来岁年纪,干干瘦瘦,背着个包裹,像是个走远路的,叫声高亢,一脸的激动。 他这话有理,时当晌午,太阳当顶,这一行人又有十多个,这么一大队人,如果每人手里再拿根棍子什么的,即便真的有虎,也是决不敢出来伤人的。但吴不赊往这人脸上一看,却看出了不对,这人神情激动,眼波却闪烁不停,而且印堂发青,好像曾险死还生,魂魄差点离体。 “这人不正常。”吴不赊心中暗暗嘀咕,再联想到这人的举止,心中忽地一动,“这人难道是个伥人?” 虎吃人,吃一个算一个,但如果是虎精,却有可能做长远打算,逮着一个人不吃,只是吸走这人的一魂一魄。人有三魂七魄,少了一魂一魄,人不会死,但魂魄被虎精吸走,这人就会受虎精控制,去引人类来给虎吃。这失了魂魄帮着老虎作恶的人,就叫做伥人,这也是“为虎作伥”这个成语的来意。 这人叫得激动,还跑到路边捡了几根棍子塞给其他行旅,加劲鼓动:“这么多人,手中又有棍子,别说不一定有老虎,就有老虎,哪里敢出来?快走吧,再拖下去天晚了就真的危险了。我走最前面,老虎要吃就先吃我。”他手中拿了根棍子,挥舞着往前走,他这么一鼓动,又带头前行,众行旅终于犹犹豫豫地跟了上去。 吴不赊心中冷笑,并不吱声,也跟了上去。 山路虽崎岖,一路下来,却并不见有恶虎挡路,灰衣汉子一直走在前面,不时还回头唠叼:“我说的没错吧?没有老虎吧?”一众行旅自然凑趣迎和,弄得吴不赊也迷糊了:“难道我走眼了,这人竟不是个伥?” 前面有座山峰挡路,峰前有一左一右两条路,左边路口松树下正坐着一个黑衣汉子。这汉子二十多岁年纪,看情形,好像是走累了,在树下歇脚。可吴不赊一看,立即看出了不对。 先前的灰衣汉子,虽然吴不赊不敢肯定是不是伥,但至少可以确定是个人,而这个黑衣汉子,吴不赊却一眼就看出他不是人,而是个妖精修成的人身。吴不赊嘴角不由自主地掠过一丝苦笑,就在这一刻,他明白了邓易通当时哈哈大笑的原因。 人头顶有一圈光,普通人看不见,练习玄功的人功力到了一定程度却看得见。妖精修成的人身,虽然也有一圈光,但光与光之间却有区别,先前吴不赊不明白,即便碰到鼠娇娇时,也只是禀着猫的先天特性闻出了鼠味,并没有去留意鼠娇娇头顶的光有什么不同,这会儿他特意留了神,人与妖一对比,果然就看出了不同。邓易通笑,就是因为吴不赊的光不同,明摆在那里,还要问,他能不笑吗? “难道这是只虎妖?这灰衣汉子便是这虎妖的伥?”吴不赊对灰衣汉子始终疑念难消,不过随即就知道不对,因为灰衣汉子和黑衣妖明显不是一路。灰衣汉子要带了众人走右边的路,黑衣妖突然插嘴道:“各位为什么不走左手这条道呢?都通山外,这条道还近点。” 灰衣汉子反唇相向:“我们为什么要听你的?”黑衣妖嘿嘿一笑:“右走有虎,不听我的,死路一条。”这话骇人,跟着灰衣汉子拐上右边山道的一众行旅齐齐停步,有两人还叫了起来:“原来真的有虎啊!” “放屁。”灰衣汉子急了,“大家伙儿别听他胡言乱语,哪里会有老虎,我们一路走过来不都好好的吗?”黑衣妖还是嘿嘿笑:“来路是没有虎,虎在右边道上等着。” 这话出口,一众行旅纷纷后退,齐齐拐到了左边道上,那灰衣汉子急得跳脚,却半点儿办法也没有。有两人还劝他:“走这边吧兄弟,何必去冒险呢?” “我也歇够了,大家一起走吧。”黑衣妖起身,扭头看灰衣汉子,“你一个人走右边好了,有命咱们再会。” “你们……你们……”灰衣汉子无法可想,一张脸扭曲着,忽地嘶声狂叫起来,“大王,大王,快来啊!” “果然是只伥。”他一叫,吴不赊再无怀疑。众行旅一时间却没明白,莫名其妙地看着他,黑衣妖叫道:“他在为虎作伥,是要把大家引去虎口里,大家快跟着我跑啊!” 这一叫炸了蜂窝,明白过来的众行旅惊骇欲绝,叫的叫骂的骂,抢路便跑。吴不赊冷眼看着黑衣妖,暗道:“你这妖精难道还安了什么好心?我倒是不信,且看你弄什么鬼。”便也跟在后面跑,同时悄悄留意黑衣妖,看黑衣妖是否能认出他,但黑衣妖显然无法看出他和其他人有什么区别。 但黑衣妖认不出吴不赊,并不证明邓易通的眼光有错误。看光也要分功力高低的,黑衣妖功力明显不够,事实上邓易通的功力也不高,所以他才说他看妖的眼光是经过天庭特别训练的。如果面前有镜子,吴不赊真想看看镜子里自己头顶的光到底是怎么样的,不过他又怀疑,镜子能不能显出他头顶的光晕。 忽听得一声虎吼,山鸣谷应,众人惊骇哭叫,有的更是吓软了,趴在那儿只是发抖。接着又是一声吼,已近了许多。吴不赊一抬头,就见山顶上站着一条大汉,看上去三十来岁年纪,身高体壮,膀阔腰圆,钢须如戟,银若铜铃,手中执着一把钢叉。那柄粗的,比吴不赊的手臂还要大上一圈儿。 “好一只虎精。”吴不赊暗暗点头。 灰衣汉子见了虎精,“扑通”跪下,指着黑衣妖道:“大王,是他……是他引这些人走那边的。”他即使不说,虎精也早已看见了黑衣妖,瞪眼怒吼道:“狈有计,又是你在坏我的事。” “原为这黑衣妖叫狈有计。”吴不赊冷眼斜视,“看来他们是老熟妖了,却不知这狈有计是什么东西成精。”吴不赊的功力虽到了看光的层次,能从头顶神光分出人妖,但想看透妖的本原,却做不到。 狈有计并不畏惧,哈哈一笑:“虎大嘴,你这话太霸道了吧?什么叫我在坏你的事?路是他们选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屡次坏我的事,今天任你舌灿莲花,某家也要取你的性命。”虎大嘴一声狂吼,身子一纵,钢叉前指,便从山顶上直扑下来。 云从龙,风从虎,这虎大嘴成了精,威势更添三分。这一扑,山风狂卷,草木倒伏,着实惊人。 蓦地里左侧林中一声厉叱:“虎大嘴休要猖狂。” 随声射出一个人影,却是个年轻女子,二十多岁年纪,个子极高,便相对于虎大嘴,也矮不了几分。她一张长脸,肤色有些黑,五官倒还勉强端正,就是嘴巴大了点儿。她穿一身大红紧身劲装,乳突腰细臀丰,最打眼的是一双长腿,紧绷有力,若不看脸,吴不赊还以为是林微雨突然到了这里。 这红衣女子双手持着一对钢爪,柳眉倒竖,一脸凶悍,横里截向虎大嘴。 “狼妩媚。”虎大嘴一声大吼,“我就知道,你夫妻俩狼狈为奸,狈有计既然来了,你也一定会出现。”他中途折向,迎了上去。 “狼狈为奸?”吴不赊猛地就明白了,“原来是狼狈成精,黑衣妖是狈,红衣女是狼。”想到两人的名字,忍不住偷笑:“狈有计,狼妩媚,这名字取得,还真不是一般的搞笑。” 虎大嘴与狼妩媚这时已斗在一起,虎大嘴力大,钢叉横砸直扫,招大力沉;狼妩媚力道不如虎大嘴,但双爪上锁喉下掏阴,也是招招狠辣,钢叉碰钢爪,满山叮当脆响,再加上两妖的吼声,山谷轰鸣,两妖相斗,却有千军万马混战的气势。 “娘子,我来助你。”狈有计翻手从腰间掏两把短刀出来,一声厉啸,飞身扑上,从侧面夹攻虎大嘴。 “来得好。”虎大嘴夷然不惧,钢叉左砸右扫,同时架住两妖。 狈有计刀短,不敢硬架,但身法灵活,逮着空子就往里钻,虎大嘴钢叉一回,他又旋身出来。虽然他一时间伤不了虎大嘴,但配合着狼妩媚的攻势,却也给虎大嘴带来了不小的威胁,至少虎大嘴不敢像先前一样全力猛攻狼妩媚。而虎大嘴的攻势一弱,狼妩媚攻势自然加强,本来虎大嘴占着上风,这会儿却差不多拉平了。三妖狂呼恶斗,一时间难分高下。 一众行旅先前吓软了,这会儿见三妖相斗,一时顾不上他们,趁机开溜。那为虎作伥的灰衣汉子急了,拦又拦不住,一转眼,却看到吴不赊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大喜,急忙蹿过来,恶狠狠地叫道:“你不许走,给我跪下。”伸手便来揪吴不赊。 他若不来揪吴不赊,吴不赊还真懒得理他。这世间狗腿子多了,不多他一个,吴不赊又不是什么道德君子,管不了也懒得管,没那闲工夫。但他惹到吴不赊头上,却是自己找死,吴不赊都懒得看他,瞟着他手掌近身,反手一拨一扫,正扫在灰衣汉子胸口。虽只是一扫,却把灰衣汉子扫出三四丈开外,口中喷血,翻滚了两下,腿一蹬,眼见是不活了。 三妖斗得眼红,山坡下的小小动静他们根本不知道,翻翻滚滚打斗了一个时辰,仍是不分高下。吴不赊都看烦了,找块儿山石坐下来慢慢看。他也看明白了,这三妖也就修成个人身,能驾阵妖风,除此并无出奇的本事,估计也不可能有什么法宝,即便与鼠娇娇比也还差着一截。只不过吴不赊实在无处可去,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看着玩吧。 虎大嘴性子躁,这半天拿不下狼狈夫妻,急了,蓦地里一声长啸,随着他的啸声,远远近近,到处传来虎啸声。 “这是叫帮手呢,打混战了,好看。”吴不赊又是兴奋又是好奇,“这山上妖精怎么这么多,本地的判妖司做什么吃的?” 各地判妖司良莠不齐,有的判官法力高责任心强,辖地内绝不允许有半个妖精存身;但有的判官既没本事更不负责,任由妖精出没,只要不是闹得太过份,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还与妖魅相互勾结,大发横财。这也是五岳府设观风使巡查的原因,可惜观风使同样良莠不齐,狼狈为奸的大有人在。但无论怎么说,一片山上有这么多精怪,那也太过份了一点儿。要知这是内地,又不是偏远的边塞,可以任由妖魔成群、兽人结队、开疆立国的,内地这么魔妖成堆,岂非天下大乱了? 不过吴不赊马上就知道自己误会了,随着啸声,蹿出来一只虎,却还没成精,至少没能修成人身,显然是虎大嘴手下的虎兵虎将虎子虎孙。一虎现,众虎随,眨眼从四周的林中钻出十余只老虎,咆哮着围向狼妩媚夫妻。 众虎虽未成精,可也是一个不小的威胁,狈有计眼见要落下风,张嘴也是一声长啸,随着他的啸声,远近群狼齐啸,上百只狼扑出来,扑向虎群。三妖缠斗,狼虎互咬,啸声混杂着惨嚎,皮毛夹裹着兽血,好一片斗兽场,好一场狼虎斗。 吴不赊得了木长生与黑七的记忆后,见识广了十倍不止,但记忆里也找不到这样精彩的恶斗,一时看得兴味大增,心下还在盘算:“要是在平安老店后面围上一片园子,每天来上这么一群虎狼斗,一定看客如云,那就发财了。可惜,可惜。” 他在做发财梦,有一只狼却盯上了他,呲牙咧嘴地直扑上来,吴不赊恼了:“这家伙,不去斗虎,却来惹我。”手一晃,那狼张嘴急咬,却不想吴不赊下面一脚飞起,正中狼肚子,被踢起七八丈高,半空中惨嚎连连,没等落地就断了气。 这狼在半空中惨叫,惊动了周边的几条狼,看清是吴不赊伤了它们的狼兄狼弟,大怒,目露凶光,齐扑上来。 “还来劲了是不?”眼见群狼齐上,吴不赊真恼了,双掌如粉蝶翻飞,挨着着死,撞着亡,刹那间连毙十余狼。 狈有计心思活泛,虽在恶斗中,眼角余光却还留意着周围的动静,他先前虽然瞟到吴不赊一直站在那里没动,并没放在心上,突见吴不赊大展神威,击毙群狼,顿时吃了一惊,急叫狼妻:“妩媚住手。”自己抢先一步跳出战圈。 “为什么住手?”狼妩媚虽是只母狼,但着实凶悍,虽然听话跳出战圈,却仍是气呼呼:“虎大嘴欺人太甚,这次一定要和他分个高下。” 虎大嘴斗这半天,也有些累了,狼狈夫妻罢手不斗,他也并不追杀,拄了钢叉喘气。狈有计看向吴不赊,将他上下扫了几眼,眼中起疑,喝道:“你是哪一路的朋友,敢伤我的孩儿。” 他这话倒还带了两分江湖气,吴不赊听着有趣,嘿嘿一笑:“我是过路的,走路累了,听人说烤狼肉比狗肉还香,便想打两只尝尝。怎么着?你有意见?” 狈有计禀性阴沉,狼妩媚却是生性暴躁,闻言大怒:“找死!姑奶奶刚好肚中空了,且生吞了你,长了力气好与虎大嘴厮杀。”厉嚎一声,飞扑下来。 “妩媚小心。”狈有计却看出吴不赊不是个好惹的,出声提醒,但狼妩媚哪里肯听他的,一个起落便到了吴不赊面前,一爪当头猛砸。 “倒看你这母狼精有几两力气。”吴不赊不闪不避,反手拔剑,举剑一格,铮的一声脆响。吴不赊只觉臂上发麻,一股大力直撞过来,情不自禁退了一步,心中也不禁暗赞一声:“这母狼精还真是了得,斗了这半天,还有这般力气。” 狼妩媚一爪没能击飞吴不赊,身子落地,大叫一声:“再吃姑奶奶一爪。”复一爪砸下。 吴不赊好玩心眼,却不好斗,懒得和母狼拼力气,眼见狼妩媚一爪砸来,右手举剑一格,左手忽地变长,突然掐住了狼脖子。狼妩媚本来还有一爪护胸,没想到吴不赊的手竟然会变长,全无防备,脖子受制,急要伸爪来格时,身子已被吴不赊提了起来,又猛地摔到地在,顿时给摔了个头晕脑胀,两眼金星。 吴不赊一把摔翻狼妩媚,又使一个拿法,狼妩媚骨软筋麻,再也动弹不得。 “妩媚。”狈有计一声骇叫,狂扑下来,双刀化风,刺向吴不赊,不过眼光比刀风更烈,“我杀了你。” 吴不赊嘿嘿冷笑,长剑一圈,左手一晃。不出他所料,狈有计扑得猛叫得凶,胆气其实不足,只盯着他的手,一见他的手动,直扑的身子立即斜闪,到了一块儿大山石后面,只探出一个头来狠盯着吴不赊。 “这小妖好玩,且和他玩个游戏。”吴不赊嘴角上扬,脚下一动,身子往左边移了移。狈有计因为只探出个头,他这一移,狈有计便只能看到他右边身子,左手看不到了。狈有计怕的是他手突然变长的怪招,看不见半边身子倒是不怕,却不知道吴不赊的手可以一伸十几丈。这会儿右手在狈有计眼前晃,吸引狈有计的注意力,左手却从山石后面绕了过去,从背后掐住了狈有计的脖子。 狈有计忽觉脖子上多了只手,惊骇欲绝,急忙反身挥刀时,吴不赊早把他提了起来,像摔狼妩媚一样,反手一摔,可怜,也摔了个发昏章第二十一。吴不赊复使个拿法,拿了他的经脉,狈有计便也和狼妩媚一样,骨软筋麻,动弹不得了。 虎大嘴在半山坡上,可就看了个呆头呆脑,狼狈夫妻和他斗了半晌不分高下,竟被吴不赊两招拿了个并肩倒。那手变长的,到底是什么功夫啊?他傻了半天,见吴不赊抬头看过来,急忙抱拳:“南山大王虎大嘴多谢这位兄弟助拳,请教这位兄弟高姓大名。” “南山大王?”吴不赊听得这个名号,脑中突地一闪,“我身上有妖气,人界是呆不得了,要不就和这些妖精一样,也来占山为王,做个逍遥大王玩玩?”这个念头一起,便像干柴堆着了火,轰隆隆烧破了天,便想:“要做大王,得要手下,这三个妖法力虽不高,好歹也能做喽罗。” 有心要收虎大嘴三妖,吴不赊便将脸一沉,喝道:“大胆,本王乃是追风大王吴不赊,这兄弟岂是你叫得的?过来给本王跪下。”他一时也想不到什么好名字,出身追风门,那就叫追风大王了,好像也还响亮。 虎大嘴对吴不赊的法力确是有些怕,但吴不赊这话也过于猖狂了,虎大嘴胀红了脸,道:“追风大王吴不赊?你是王,我也是王,凭什么要我给你跪下?” 吴不赊哈哈大笑:“本王现身的地方,就不会有王存在。”笑声中脚一抬,身子倏地到了虎大嘴面前,冷眼一瞪,“你是自己跪呢还是要我动手?我动手可不会客气,狼狈为奸便是榜样。” 他身法如此之快,虎大嘴吓一大跳,急退一步,钢叉斜举,又惊又怕地瞪着吴不赊。吴不赊冷笑:“看来真要我动手了?” 虎大嘴又退一步,虎眼瞪圆,死盯着吴不赊的两只手,猛地叫道:“你若真有本事,便不使妖法,与我公平一战。你若公公道道赢了我,我虎大嘴从此去了南山大王的名号,奉你为王。” “哦?”吴不赊先不动手,笑道,“你倒说说,如何才算是公平?” “你不使那手变长的邪法,便是公平。”虎大嘴嘟着嘴道。 “你是说我这两只手是吧?”吴不赊把手张开,“这两只手不变长,赢了你,你便心服?” “是。”虎大嘴用力点头,“说清楚了,两只手都不许变长。” “很好。”吴不赊笑了,“你看清楚啊,我两只手不但不变长,而且不动。” 吴不赊举着两只手,虎大嘴果然死死盯着。那虎眼瞪得,拿铜铃来形容好像都还嫌小,光闪闪的,若是在夜里,足可以当灯笼用了。 吴不赊暗笑,忽地一声喝:“看本王通天变化,无穷妙法。” 他双手不动,肩膀一摇,右肩上忽又生出一只手,迅急无伦地伸出去,兜头一把,正揪着虎大嘴的头发,反手一抡,就像抡一个破麻布袋。可怜虎大嘴,“哎呀呀”连声大叫,在地上半天挣扎不起来。 狼狈夫妻虽被吴不赊拿了经脉身子瘫软,但头脑是清醒的,都眼睁睁看着吴不赊对付虎大嘴,突见他双手之外,竟还能从肩头生一只手出来,骇得齐声惊呼。狼妩媚本来有些不服气,两眼凶光瞪着吴不赊的背影,但被这一吓,眼中凶光无影无踪,只剩两眼惧意。狈有计胆子要小得多,更是吓得身子抖了七八抖。 “如何?服是不服?”吴不赊背着手,看着虎大嘴。 虎大嘴揉着屁股,却还嘟着嘴:“你欺负俺是老实人,俺不服。” 他一副傻大个儿的嘴脸,吴不赊倒笑了:“我如何欺负你这老实人了?不对,该是老实虎。你说,我哪里欺负你这老实虎了?” “你背后还藏着一只手,却只说双手不动,我根本没防备,这不是欺负人吗?啊,欺负虎。”虎大嘴虎脸红得像红漆马桶的盖子,嘴巴嘟得像长颈子油瓶的嘴。 吴不赊哈哈笑:“什么叫我背后藏着一只手,难怪说傻大个儿傻大个儿,你还真是个傻大个儿啊!你且看着!”笑声中身子一摇,现出三头六臂的异象。 “啊!”虎大嘴惊得一个滚子,从山坡上直滚下去,摔了个嘴啃泥。下面狼狈夫妻亦是同声惊呼。 吴不赊心中得意,纵声长笑:“你且数数,看本大王到底有多少只手。”身子一晃,全身上下生出无数只手来。 第十三章 醉草 眼见吴不赊如此神通,虎大嘴和狼狈夫妻无不惊骇欲绝。狼狈夫妻动弹不得,虎大嘴却是翻身扑倒,不住叩头:“大王神通盖世,小的拜服,拜服。” “你是服了?”吴不赊收了法身。 “服了,服了。”虎大嘴再叩头,五体投地,“心服口服。” 吴不赊斜瞟了一眼狼狈夫妻,夫妻俩惊骇的表情尽收眼底,他却装作不知,道:“服了就好,只要老实听话,本大王自然不会亏待你。那狼狈夫妻是不服的,便赏了你吧,挖心掏肺炖肝炒腰子,随你怎么吃,本大王只要他们的舌头。”说到这里,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听说狼舌是天下第一美味,本大王还真没吃过呢!” 这话吓人,可怜狼狈夫妻,差一点魂不附体。不等虎大嘴应声,狼狈夫妻狼哭狈嚎:“大王饶命,大王饶命,我等真心拜服,真心拜服。” “哦?”吴不赊冷眼斜瞥着他们,“你们两个也服了?” “服了,服了。”狈有计连声叫道,“大王神通广大,我夫妻两人真心拜服,情愿追随大王鞍前马后,为奴为婢。” “既如此,便饶你二人性命也罢。”吴不赊也借驴下坡,却又转念,“虎狼之妖,性多凶残,顺风还好,万一哪天我翻了船,这些家伙未必不会落井下石,得有个手尾。” 吴不赊思量着,便从追风囊里掏一个玉瓶子出来,瓶子里是追风子留下的药丸,他也不识得是什么药。但体内有了木精内丹后,吴不赊于天下草木之性无一不熟,鼻子一闻,便知是一种泄热类药物,无大用,但用来吓吓这三个妖精不成问题。他倒出三丸药,道:“既是真心拜服,便服了这药。此药有好处也有害处,若老实听话,一年后,每人再赏一丸。如此服得三丸后,可增十年功力,便是此药的好处。” 虎大嘴大喜:“多谢大王,多谢大王。”狼妩媚也跟着道谢,狈有计的眼珠子却是转了两转,道:“不知此药的害处又是什么?” 吴不赊正要他问,嘿嘿一笑道:“说来此药也没什么害处。服下后,不过拉拉肚子而已,但若敢造反,一年后得不到药,便又会拉肚子,一拉不停,直到把五脏六腑六尽数拉出来,把身子拉成一个空壳。所以此药有个名字,叫泄空丸。” 吴不赊这个奸商,擅长的就是坑蒙拐骗,这会儿小试身手,直惊得三妖面如土色,一连声叫:“绝不敢反,绝不敢反。” 吴不赊解了狼狈夫妻身上的禁制,三妖服了药丸,再次拜倒:“小的们参见大王。”三妖身后,虎排队,狼成行,跟随三妖礼拜。 吴不赊高坐山石之上,纵声长笑,心中转念:“我真的成了妖了?” 不过吴不赊心理承受力强,最初的冲击已经过了,这会儿便也不做小女儿态,妖便妖吧,好歹也是妖王不是?他手一摆,道:“且起来,你等既奉我王,便要有个规矩。虎大嘴,本王任命你为威风将军;狼妩媚,本王任命你为威武将军。你两个各率虎狼,轮班巡山。” “遵令。”虎大嘴、狼妩媚抱拳应命。 他二人得了将军之职,狈有计眼珠子乱转,一脸渴盼,吴不赊道:“狈有计,你名叫有计,便做个军师好了。这一带妖情你熟,便随在本大王身边,筹谋策划。”狈有计大喜领命。 虎大嘴粗鲁,虽然修得人身,日常住的仍是个山洞子。狼妩媚虽是母狼,倒爱风骚,在山中有一座宅子,本是一个高官的山间别院,后因战火,高官死了,山里没人来,便被狼狈夫妻占了,当下贡献出来做吴不赊的王府。 那宅子便在山后,一个院子,院墙多坍塌,正房厢房加起来,约有十来间房子,倒也雕梁画栋的,能想及当年的精美。不过这会儿大抵都破败了,只余几个蛛网,随风招摇。 宅院里竟还有几个奴仆,是狼狈夫妻掳得的行旅,没吃掉,留在宅中任日常洒扫烹饪之职。这倒让吴不赊喜出望外:“原来妖怪也知道享受啊,这可太好了。” 进宅后,狈有计命奴仆置办了酒席上来,无非是野鸡野兔竹笋蘑菇,味道竟还不错。还有酒,像是山间野果酿的,淡了点儿,还行,都是那几个奴仆的手艺。吴不赊与三妖推杯换盏,醉眼朦胧间,倒有点人妖不分了。 席间吴不赊大致问了下情况,原来这山名双余山,还在风余国境内,但离着扶风城已有二三百里了。双余山是大娄山的支脉,大娄山绵延数千里,横跨十数个国家,山中精魅妖魔极多。此处山高林密,妖魔凶残诡诈,因此围着大娄山的判妖司虽几近百数,却并无一个判官敢进山擒妖,无非是有那胆大的妖魔出山闹事,才出手擒拿,不过一般的妖魔也轻易不敢出山就是了。 三妖虽不敢出山深入人境,但在山边上偶尔劫回路,弄个把人吃吃还是敢的,不过今天碰了巧,虎大嘴和狼狈夫妻撞在了一起,便闹了这么一出。 这一席酒直吃到半夜,三妖和吴不赊全都醉了。一起醉过一场,三妖看吴不赊更是不同,真正把他当成自己人了――不,应该是自己妖,看他的眼光都有两分不同。第二日又是喝酒作乐,三妖打发虎狼外出猎食,每日换着花样备办山珍讨好吴不赊,吴不赊这妖王的日子,过得倒也逍遥。 这夜吴不赊又喝醉了,睡到半夜,只觉口渴,爬起来灌了半壶冷茶,却没了睡意。月光正好,天地一片莹白,吴不赊看了一会儿,想:“林微雨这会儿该是睡了。” 想像着林微雨美人春睡的样子,天热,薄被斜搭在腰上,露出春葱般的两只手臂和白白的大腿,那是何等让人神魂激荡的美景。如果这会儿还是在扶风城里,吴不赊一定毫不犹豫地跳起来,化身为猫,溜到林微雨房里去欣赏一下美人的睡姿,再悄悄舔一舔她光滑的大腿…… 唉,以后都不会有这样的好事了,林微雨必会相信邓易通的话,怀疑他是猫精。况且,随着他的离去,小黑也失了踪,林微雨更会怀疑小黑就是他,对猫有了提防,肯定以后都不会再抱猫了,更不要说让猫看她淋浴还在她裸体上乱舔。 “该死的判妖司。”吴不赊骂了一句,又叹了口气,自己身上竟然有了妖气,有什么办法呢?真要怪,只能怪该死的黑七。 屋外忽然也传来一声长叹,随听到话声:“爹,娘,孩儿不孝,屈身事妖,有辱方家门风,但孩儿真的是不甘心啊!不论万难,孩儿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想办法洗雪冤屈……” “哦?这里还有个可怜人吗?”吴不赊好奇心起,闪身而出,只见院角一个男子跪在地上,正举头望月。这男子二十多岁年纪,中等身材,单单瘦瘦,好像是仆役中的一个。 这男子又轻叹一声,站了起来,一转头,忽然看到吴不赊,刹那间面色如土,“扑通”跪倒:“大王,小人不知大王在此,冲撞大王,万死。” 吴不赊知道,在这人眼里,自己是货真价实的妖怪,而且是妖王。他也懒得解释,哼了一声,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小人方……方轻舟。” “方轻舟。”吴不赊念叼了一声,“名字不错啊!我刚才听你说有什么冤屈,你倒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打扰大王安睡,小人罪该万死。”方轻舟又叩了个头,偷偷看了一眼吴不赊,战战兢兢地把遭遇的事说了出来。 双余山北面,有一座城池,名为双余城,是风余国有数的大城之一。方轻舟的家便住在双余城中,薄有资产,也算得小富之家。方轻舟读书不成,便学人做生意,经常在外奔波,有一次到国都风余城进货,碰到个卖玉器的,出售一尊玉罗汉,说是祖传宝物,只是手头急用,所以低价出售。方轻舟看那玉罗汉确是真品,销价又便宜,便买了下来,回来后就供在了自己家里。他却没想到,那玉罗汉其实是贼赃,更没想到的是,因为他经常在外面跑,他妻子闺中寂寞,竟与他表弟勾搭成奸。 玉罗汉失窃的事传出来后,他表弟为了长久霸占他的妻子,竟向官府举报,说方轻舟名为做生意,其实是个江洋大盗,玉罗汉便是贼赃。当时方轻舟在外面做生意,家中一个忠仆悄悄赶来报信,他才知道家中出了这么大的变故,顿时又惊又怒,却是无从辩白。玉罗汉确是贼赃,谁叫他贪便宜呢?有家归不得,方轻舟只得改名换姓四处流浪,不想却又落在了狼狈夫妻手中。这夜他睡不着,心中悲苦,在这儿向天哭诉,却叫吴不赊听见了。 听了缘由,吴不赊也怒了起来,他也是生意人,也做过行商,在外奔波,最担心的就是家里有什么变故,何况是这种勾搭成奸污陷主家的。吴不赊怒道:“那奸夫淫妇活该千刀万剐。” 他口里嘣出这么一句话,到让方轻舟惊奇不已。在方轻舟看来,他是妖怪啊!妖王啊!妖怪难道还讲道义?莫非妖怪做了妖王,便就不同了?方轻舟心中惊异,只是偷偷看一眼吴不赊,却不敢应声。 他心中的想法,吴不赊并不知道,倒是吴不赊自己有了想法,原来他做了几日妖王,虽然每日饮酒做乐,但放眼所见,无非虎狼,他到底是人啊,有些烦了,想去人世间走一走。于是吴不赊道:“那奸夫淫妇现在怎么样了?还在双余城吗?” “小人不知道。”方轻舟摇头,“想来该在。” “在就好。”吴不赊摆手道,“这事本大王替你做主了,你且去睡,养足了精神,明日随本大王下山。” 方轻舟傻了,妖怪竟然要替他做主?这是天公开眼,还是该天打雷劈啊?他不弄不清楚,眼泪也被风吹了去,硬挤都挤不出来。 第二天一早,吴不赊召集三妖,说自己要下山一趟,令三妖轮班看山,不许争斗,三妖诺诺连声,狈有计更奉上大包金银。 虎狼不识金银,但成了精,便也知道金银的作用,所以吃了行旅后,若有金银,也顺手带回窝中。不过三妖不敢下山,有金银也没处花用,狼狈夫妻成精十余年,着实积了不少财货。狈有计献上来,吴不赊也不客气,一包收了,挑了几样珠宝和十几张金叶子放在追风囊里,与方轻舟扮成主仆,便往双余城里来。 双余城不愧是风余国有数的大城之一,城池雄伟,人烟繁茂。当然,人多,玄术异人也多,不说判妖司,便是那些佛道高人也讨厌得紧,神、仙、人,三界虽也矛盾重重,利益冲突不断,甚至彼此内部也有争斗不休,但对于妖魔,却是一致对外。三妖不敢下山,也实在是敌视的眼睛太多,不过吴不赊艺高人胆大,并不在乎,大摇大摆入城,倒也没什么麻烦。 重入双余城,方轻舟激动无比,引吴不赊到自家门前,不敢进去,只远远在街角看着,却忽地神情一变,吴不赊眼尖,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对?” 方轻舟略一犹豫,道:“刚才进去那两人,一个便是我表弟,也就是那奸夫;另一个是给我报信的方成。方成说他偷跑出来了,怎么这会儿做管家打扮,而且他和那奸夫……” “这里面肯定有鬼。”没等他说完,吴不赊便明白了,摸块碎银出来,道,“你去那边店里坐坐,我去你家里打探一下,自然明白。” 方轻舟没想到吴不赊竟这么热心,接了银子,感激不尽,突然眼前一花,吴不赊不见了,变成一只大黑猫。方轻舟一时可惊得张口结舌:“这妖精,还真是神通广大呢!” 吴不赊化成大黑猫,一路小跑,翻墙进了方家。方轻舟家的家底还不错,三进的宅子,吴不赊一路进去,直入内宅。 方轻舟和吴不赊说过,忠仆叫方成,他表弟叫曹三省,妻子吴氏,和吴不赊同姓。曹三省二十多岁年纪,比方轻舟略高,长相也强于方轻舟,吴不赊进来时,曹三省到内宅打了一个转又出来了,随即带着方成和两个男仆出了门。一个女子叫了两声,追到二进门口,没再追出来,骂了句什么,转身进去了。 这女子二十来岁年纪,一张瓜子脸,皮肤细白,微有几粒麻子,也有两分姿色,应该便是方轻舟的妻子吴氏。 吴氏进了内宅,却在室中跪了下来,原来内室中设了一个佛龛,供着一尊玉罗汉。吴氏双手合什,不知在祈祷些什么。看到玉罗汉,吴不赊心中一动:“不是说玉罗汉是贼赃吗?曹三省既然举报,贼赃为什么还在方家?莫非不是同一尊罗汉?” 吴不赊心中起疑,身化树根,沿墙钻上去,到佛龛中伸出手来,拿起玉罗汉看了看,入手便知不是凡品。他疑念越重,见吴氏闭目合什,一脸诚心的样子,心中一动,生出个诡计,将手缩回墙中,只以一个指头抵在玉罗汉背后,张嘴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吴氏正闭目祈祷,突闻佛音,吃了一惊,急忙睁眼看,却四下无人。她以为自己听错了,闭目再又念佛,吴不赊却又宣了声佛号。这一次吴氏听得清楚,而且辨明了方向,佛音就来自头顶佛龛!她“啊”地一声惊叫,身子往后一倒,反手撑地,盯着玉罗汉,一脸惊慌。 莫怪她惊慌,就一面墙,一个佛龛,除此什么也没有,突然间却发出了佛音,实在也过于怪异。她又怎能知道,吴不赊竟然身化树根,钻在墙壁里? “是……是佛祖显灵吗?”吴氏紧紧地盯着玉罗汉,眼中七分惊,也有三分喜。那玉罗汉突地咧嘴笑了一下,随即还伸了个懒腰,叫道:“好睡啊好睡!” 这自然是吴不赊弄鬼,却是黑七的邪术之一,一个惑人耳目的小幻术。这样的小幻术,碰上玄功高手或者定力深厚之人,便没有什么用处,但用来哄吴氏却刚刚好。吴氏果然惊喜交集,伏身拜倒:“真的佛祖显灵了,信妇吴氏,给佛祖叩头。” 吴不赊“嗯”了一声:“意不诚,叩破三千蒲团无一用;心有鬼,念尽十万弥陀枉劳神。”吴氏一惊,更是叩头不迭:“信妇诚心礼佛,佛祖明察啊!” “你心中有鬼,诚从何来?” “啊!”吴氏一声低呼,身子颤抖,做声不得。 “我且问你,你与那曹三省是如何勾搭成奸,你丈夫方轻舟又是如何一年不敢归家?答得实诚,或可免你罪孽,若一字不实,佛爷我抬脚便走,报应自到。”随着吴不赊话声,那玉罗汉从佛龛里飘了出来,浮在空中。 “佛祖别走,千万别走。”见玉罗汉飘起来,吴氏心惊肉跳,连连叩头,叩一下还看一下玉罗汉,生怕玉罗汉飘走了,“信妇老实交代,绝不敢有一字欺瞒佛祖。” “你说吧,本佛爷听着。”玉罗汉又回到了佛龛中。 见玉罗汉归位,吴氏松了口气,再叩一个头:“谢佛祖。”略略一停,颤声道,“信妇确是不守妇道,与曹三省勾搭成奸,但那是曹三省趁我丈夫不在家,起心诱奸了信妇。信妇一个妇道人家,实有难言的苦衷,万望佛祖明察。” “不守妇道还有理了。”吴不赊心中暗哼,嘴上却要给吴氏一点甜头,道,“嗯,你的苦处,本佛爷自也知道,往下说,你们是如何设计,让你丈夫不敢归家的?” “多谢佛爷体谅。”听吴不赊口气松动,吴氏大喜叩头,道,“这一切都是曹三省的诡计,当时我丈夫在外面请了玉佛回来,曹三省认出乃是贼赃,便设下计谋,收买下人方成,让方成去给我丈夫报信,说曹三省举报他是江洋大盗,贼赃玉罗汉便是证据。我丈夫胆小,方成又是家生子下人,根本没想到方成会被曹三省收买,听了这个消息,果然就吓得不敢回家。这一年也不知流落何方,有命无命……”说到这里,吴氏哭了起来,也有几分惭愧之色,想来她虽不守妇道,但害了自己丈夫,心中终究也是有几分不安吧。 “果然如此。”吴不赊暗暗点头,先前方轻舟一说情形不对,他就隐约猜到,曹三省十九并没有真向官府举报,只是虚言吓唬方轻舟,以达到吓走方轻舟,鸠占鹊巢的目的。此时得知真相,果真如此。吴不赊心中感叹:“那曹三省虽然无行,倒还算个聪明人,随便动动嘴巴,别人的老婆家产就尽归他所有了。” 明了真相,吴不赊也懒得和这妇人纠缠,当即便出了方宅,来寻方轻舟。一见面,他把从吴氏口中套来的话说了,方轻舟惊怒交集:“奸夫淫妇,设下的好计!那方成,他爹就是我家老仆人,我待他也不薄,竟与他们合谋来骗我,我绝不轻饶。” 吴不赊看他激动得全身颤抖,仿佛立马就要冲进家去找曹三省等人算账似的,道:“你要怎么对付他们,是直接冲回家去呢还是报官?玉罗汉是贼赃肯定是没错的,你要就这么冲出去,只怕要吃苦头。” 方轻舟一听,便如兜头浇了盆冷水,一时面色惨白,猛地跪在吴不赊面前:“请大王援手,替小人报仇,小人结草衔环,世世为奴,以报大王。” 吴不赊微微一笑:“要收拾这么几只小麻雀,那太容易了,你附耳过来。”当下教了方轻舟一条计策。 方家世居双余城,在城里自然有亲朋故旧,吴不赊教给方轻舟的计策,便是叫他偷偷去聚拢亲朋,以为人证。吴不赊则在方家门前守着,待曹三省、方成回来,吴不赊再入方家,拿了奸夫淫妇,连方成在内,把三个人都剥光了,齐扔到吴氏床上,又藏了玉罗汉,再出来会合方轻舟。 计谋已定,两人分头行事。方轻舟请齐了亲朋故旧回来,远远看到吴不赊,吴不赊不想露面,做个手势,方轻舟明白了,一马当先,冲回家去。 家中下人见久不归家的主人突地归来,有的惊,有的喜,也来不及通报,方轻舟带人直冲进内宅,此时吴氏三人已被吴不赊制住了,光溜溜地躺在床上。众亲朋平日也听到点风声,这时亲眼所见,更是愤慨,一片声喊打,棍棒齐下,刹那间送了三人性命。因有亲朋作证,官府也不来问。 方轻舟随即将下人尽数赶走,倒是有个叫方信的老仆人,因为方轻舟久不归家,曹三省又和吴氏勾勾搭搭不干不净,愤而指责,被吴氏赶了出去,一家老小便在后街租房而住,给人打短工为生。方轻舟知道了,便把方信一家人招了回来,好歹有了打理家务的人手。 吴不赊化身为猫,在一边看着方轻舟率领亲朋打死了吴氏三人,知道再无变故,便懒得再看。从方宅出来,他在街头逛了一圈,看到一家酒楼,顺脚拐了进去,叫了两个小菜一壶酒,慢慢地喝着。无意中吴不赊发现那店东愁眉苦脸的,一则实在无聊,二则管了方轻舟这码事,他好像还来了瘾,当下便请店东过来,一问,原来这酒楼经营不善,顾客稀少,不但不赚钱,乱七八糟的负担税费下来,还要亏本。店东想要把酒楼卖了,却又无人问津,所以发愁。 吴不赊听了心中一动,四下看了看,这酒楼离方轻舟家有两条街,离正街虽然还有点儿远,但位置其实还不错,只要经营得当,大有希望赚钱。吴不赊心中盘算:“真个在山上当妖怪也没什么味道,如果在这双余城里开家酒楼,让方轻舟做掌柜,出头露面的事,尽量让他去做,我只在背后指点,应当不会引起判妖司的注意。” 吴不赊再一问价格,便宜啊,前面一间酒楼,后面一个两进的院子,统共只要一千五百两银子。便是在东镇,这样的酒楼少于两千两银子也是绝买不下来的,何况是在双余城里。看来这店东还真是急于脱手了。 吴不赊又到后院看了一下,两进的院子,正房厢房加起来有十一二间,院子也相当宽敞。吴不赊越看越满意,心下嘀咕:“这样的便宜不占,我可真是大傻瓜了。” 但他面上却还装出犹豫之色,奸商嘛,骨头里榨出油来,那才叫奸商,东指一个缺点,西挑一个毛病,弄得那店东心火上升两眼通红差点儿直接去跳井,最后才以一千二百八十两银子的价格成交。 写了文书,那店东请了乡邻里正做见证,交割了屋契,便匆匆搬走了,更不肯多看吴不赊一眼。 吴不赊到了方家,方轻舟请他上座,自己在下面跪倒,口称主人,愿永世为奴。吴不赊哈哈一笑,扶他起来,道:“什么为奴为仆的就不必了,你说你做过生意,这样好了,我刚买了间酒楼,你来酒楼给我做个掌柜吧!” 吴不赊这妖王竟然在城里买了酒楼?方轻舟又惊又喜,当即应命,吴不赊带他到了酒楼,方轻舟一看,却变了脸色,吴不赊看他神色不对,一问,可就傻了眼。 原来这酒楼生意不好,乃是有原因的。最初的主人是个外地人,受本地人欺负,折了本钱,不得不低价卖了酒楼走人,走时却咬破指头,把血涂在酒楼门柱上,发下恶誓:所有来这酒楼喝酒的客人,都要倒霉三年。 这样的牙疼咒,本来无非是出口气,没什么效验的,但这世上的人哪有个个顺的?总有那倒霉的,偏偏就在酒楼里喝了酒,偏偏又倒了霉,没地方出气,便全怪在这酒楼的恶誓上。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得,这酒楼成了倒霉楼了。只要知道的,谁还来啊?就算不是真的相信,也没必要硬来触这霉头啊!双余城里的酒楼多了,去哪里喝酒不是喝,偏要来这里?万一真的应咒倒霉呢? 有了倒霉楼的名声,接手这酒楼的,来一个亏一个。当然接手的都是不明真相的外地人,包括卖酒楼给吴不赊的那店东,现在轮到吴不赊了。 “我说那店东怎么跑得那么快,什么都不要,包袱一卷就走人,原来是怕我听到风声反悔啊?”吴不赊明白了,却是做声不得,心下暗自嘀咕,“从千里送遗孤开始,我算计来算计去,最终把自己算计成了妖怪。现在妖怪想买家酒楼做个良善活儿,还买了个倒霉楼,我是不是真有点儿走背时运啊?” 方轻舟见他不吱声,知道他有些想不开,便来安慰他:“主人也不必为难,酒楼不好开,我们改成其它辅面好了,待小人另寻一桩生意,必定能红红火火开起来。” 既是倒霉楼,做什么生意还不是一样,知道的都不会来买。吴不赊知道方轻舟是安慰自己,也不吱声,里里外外转了一圈儿,忽地道:“山里喝的那果酒,是你酿的?” “是啊!”方轻舟不知他是什么意思,点头道,“小人家里以前都是喝自酿的酒,打小看惯了,摸索着也能上手。狈军师当时问谁会酿酒,我说我会,因此而留得性命。不过我手艺其实不到家,但我家老仆人方信手艺不错,主人是想把酒楼改成酒坊吗?” “你觉得怎么样?” “主意是不错,不过,”方轻舟偷看着吴不赊的脸色,“不过双余城里酒坊有好几个,竟争会比较激烈。” “哦。”吴不赊应了一声,没再往下说。方轻舟不知他心里怎么想的,也不敢再说,他虽然感激吴不赊,但无论如何,吴不赊是妖怪啊!妖怪是吃人的啊!他可不敢触怒吴不赊。 吴不赊确实是想酿酒卖,因为他在木长生的记忆里,翻出来一个独门秘方。 酿酒,要有酒药,米才能发酵,才能出酒。酒药越好,米发酵得越彻底,酿出的酒才越好,越多,但一般的酒药,药力都不怎么样,蒸完酒后,会剩下大量的酒槽,就是药力不够米化不干净的缘故。 木长生为古树之精,熟知草木之性,他知道有一种草,药力奇强,因为药性特别烈,牛羊误食后,会像人喝醉了酒一样的发酒疯,因此被称做醉草。农家见了这种草,会顺手拨出来扔到一边,不让它生长,以免牛羊误食。农家只知道它的害处,却惟有木长生才知道它的好处,用醉草做药引酿酒,米几乎可以化得干干净净,不会有什么酒糟剩下。平时家饮的米酒,因为化不干净,出酒不多,一斤米出一斤酒已是好酒,但若用醉草酿酒,一斤米至少能出五斤酒,酒还要好得多。 双余城这么大一个城市,酒坊多是肯定的,若是一般的酒坊,竟争肯定激烈,但以醉草酿酒,人家斤米斤酒,他斤米五斤酒,成本只有五分之一,打价格战,谁争得过? 不过吴不赊暂时没有说出来,奸商做生意的宗旨,任何一桩生意,都要榨取它最大的价值,虽然醉草酿酒,一斤可卖别人五斤的钱,可他还是觉得不够,还想多榨点利润出来。 酒楼的外院有一口井,好像水量不大,井很深,大白天看下去也黑咕隆咚的。吴不赊无意中走到井边看了一眼,眼睛突地一亮,拍手道:“有了。” 方轻舟看着他,不知他想到了什么主意,却不敢问,吴不赊却又皱起了眉头,似乎又碰到了难题。这时一阵凉风刮过,吴不赊的眉头忽地松开了:“借东风,哈,就是这样。”转头看向方轻舟,“明天开张营业,你做掌柜,没生意不要紧,样子做出来就行。” 做样子?妖怪做生意就是这么做?方轻舟有些发晕,但不敢多说,应一声:“是。”而吴不赊随后的吩咐更让他如坠云中,吴不赊让他找人在内院挖地道,一直挖到外院的井底下,再在井底放一口大水缸,堵住泉眼,然后填死地道,这件事要做得很秘密。方轻舟便把方信和方信的两个儿子方大、方二叫了来,花了几天时间才把这些弄好。无论是方轻舟还是方信父子,对吴不赊的要求都莫名其妙,吴不赊也不解释,只要他们严守秘密。 这边忙,吴不赊自己也没闲着,他到城外采了一批醉草,做成酒药,就在方家酿酒。酿酒的同时,他又找了一家瓷器店,订做了一批陶瓷管,管子粗如鸡蛋,头大尾小。订的管子来了,井的改造也完工了,吴不赊化身树根,把陶瓷小管在地底下一根套一根地接起来,从方轻舟家的内院一直接到酒楼后院的井底下。 管子接好,酒也差不多了,便开始蒸酒,醉草的药力果然强悍,以一斤米四斤酒的比例得到的酒,度数还是极高。方轻舟喝了一杯,连声称赞:“好酒,好酒,想不到东家还能酿出这样的好酒,佩服。” 东家的称呼是吴不赊让改的,方轻舟也觉得这样的称呼好,他也没把吴不赊是妖怪的事告诉方信父子,方信父子便只是把吴不赊当成是帮助方轻舟的好心人,对他既尊敬又感激。 “还不算好酒。”吴不赊却不满意,“再蒸一遍。” 又蒸了一遍,酿的酒纯度又高了一大截,香醇满院。方轻舟只抿了一口,已是熏然欲醉,激动得满脸通红:“我走的地方不少,也喝过不少名酒,但与这酒一比,那些所谓的名酒只能说是水。东家,有这样的酒,酒楼的生意一定会红火起来。” “你是说就这么把酒拿去酒楼里卖?” “是啊!”方轻舟一脸兴奋,“有这样的酒做招牌,酒楼的生意一定会红火的,我保证。”吴不赊微眯着眼睛:“这酒你准备怎么卖?什么价?” “一般的酒,一斤也就是五六文的样子,好酒也有卖得一壶十文的。这酒嘛,”方轻舟想了想,“先要靠它打招牌,一壶八文好了。” “一壶八文?”吴不赊哈哈大笑。 “东家觉得价格太低了?”方轻舟的脸有些红,“也是,这样的好酒……不过酒楼的生意不太好,先要把招牌打响才行啊!” “是。”吴不赊点头,“如果像你说的那样,直接把酒拿去店里卖,以酒楼现在的生意,一壶八文已经是高价了,但我另外有一种卖酒的方法。” “另外的方法?”方轻舟有些疑惑,吴不赊却不再解释,只是让方信父子往陶瓷管里灌酒,让酒从方家的内院神不知鬼不觉地灌进酒楼后面的井里,自己又做法摄风,把酒香刮遍全城。如此三天,双余城始终笼罩在淡淡的酒香中,把一干酒鬼引得垂涎欲滴,却偏偏无人知道酒香的来历。 鱼饵放得差不多了,吴不赊慢慢收线,摄风裹住酒香,只在倒霉楼周围转动。倒霉楼名不虚传,开张数天没一个顾客上门,但这么酒香缭绕,却引来一班酒鬼。酒鬼这种生物,和苍蝇有得一比,苍蝇可以闻到三里外的臭鸡蛋气味,那么三里外有了好酒,酒鬼也一定闻得到。 “在这里,在这里了。”一班酒鬼耸着鼻子,冲进倒霉楼,“店东,上酒,上好酒!” 方轻舟被酒香熏了几天,整个人都有些发飘,不过还记得吴不赊的话,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只把一些平常的酒拿过去。酒鬼们不用喝,一闻就知道不对,拍桌子打凳子:“要好酒,拿好酒来!你以为爷们没钱吗?” 银子拍在桌上,“啪啪”做响。是的,便如再穷的赌鬼也一定凑得出赌资一样,再穷的酒鬼也一定拿得出酒钱。 方轻舟却拿不出好酒,装模做样:“本店最好的酒都在这里了,哪里还有好酒?”这话可以哄人,但不能骗鬼,尤其是酒鬼,酒鬼们“嘿嘿”笑着,鼻子一耸,狗一样循着气味往内院爬。方轻舟急忙拦住:“做什么啊?那是内院,没酒。” “滚开。”酒鬼们把他扫到一边,“别说没喝醉不会发酒疯啊,告诉你,喝醉了咱不发酒疯,没酒喝咱才真的发疯。” 众酒鬼一路爬进去,到了井边,也奇怪了:“难道酒在井里?”古怪。众人闻一闻,再闻一闻,没错啊!不管了,拿个吊桶放下去,打一桶上来,一喝,真的是酒,绝世好酒! 方轻舟还装傻:“井里怎么会打出酒来呢?天啊,我以后喝水可怎么办啊?” 第十四章 重逢 倒霉楼后面的古井里冒出了绝世好酒的消息,风一样刮遍全城,无数人涌向倒霉楼。太守也来了,一看一尝,没错,绝世仙酿,当即命名为“仙人酿”。仙人酿就此轰传八方,越传越远,也越传越神,当然,想喝的人也越来越多。 至此,奸商的奸计大功告成。 方轻舟目睹了仙人酿成名的全过程,对吴不赊佩服得五体投地:“原来妖怪也可以这么奸的。” 吴不赊并没有让方信不停地往井里灌酒,而是限量,每天只灌五十斤。五斤装的小坛子,刚好十坛。仙人酿的酒,每天还只出十坛,这下酒鬼们打破头了。吴不赊有办法,要买酒的,头天先来登记,第二天出酒后,头天登记了名字的都来竟买,价高者得。 第一天竟卖,竟者如云,十坛酒,最后以一千五百两银子卖出,方轻舟望着那一堆银子,全身发抖。时价,一两银子合铜钱一贯,一贯合一千文,一般所谓的好酒,一斤也就是十文钱的样子,也就是说,一两银子可以买到一百斤酒,而且是好酒。而吴不赊装神弄鬼鼓捣出的仙人酿呢?五十斤酒一千五百两银子,合三十两银子一斤酒,两者相差多少倍?方轻舟也是生意老手了,算了一个晚上,愣是没算清楚。 便是吴不赊自己,也没想到会卖到如此高价,“嘿嘿”笑着感叹:“果然卖什么都不如卖神仙啊!” 当然,不可能每次都能卖这么高的价,但吴不赊给方轻舟规定,最低每坛仙人酿不能低于五十两银子,咱披的就是仙人皮,卖的就是仙人价,要的就是仙人跳,爱买不买。 如果那一天真的没人买呢?好说,吴不赊让方轻舟在方家建了一个公开的酒坊,名为醉仙坊,卖不掉的仙人酿就送去酿仙坊做酒娘,酿的酒就可以低价卖了。取名仙人醉,其实就是吴不赊最初以醉草酿出的那种斤米四斤的酒,什么借仙人酿做酒娘,也就是骗鬼吧。仙人醉也是好酒啊,再借了仙人酿的名,虽然价格也不便宜,一斤要五十文,是普通的所谓好酒的五倍,但相对于仙人酿的天价,那还是便宜多了,卖得那叫一个火。 每天要往井里灌五十斤酒,方家自然酒香扑鼻,时间长了惹人疑,但建了这个公开的酒坊后,便酒香冲天也没人怀疑了。这是吴不赊在方家建酒坊的主要目的,但一段时间经营下来,仙人醉的利润并不比仙人酿低,量大啊! 倒霉楼也改成了醉仙楼,人家酒楼都出仙酒了,还倒什么霉?喝不起酒的那才叫倒霉呢,一时间顾客如云,连连扩张。 仙人酿,仙人醉,再加上酒楼的生意,一个月下来,刨去各种费用还有送礼的花销――送礼是大头,地涌仙酒,一本万利,眼红的太多,礼送不到,经营不下去的――纯利仍有两万多两银子。方轻舟下巴砸穿楼板,便是吴不赊听到这个数字也着实发了半天呆,想起可怜的平安老店,一年的纯利也不过几百两银子。一年啊,抵不上醉仙楼一天。 醉仙楼由方轻舟负责,醉仙坊由方信负责,吴不赊要做的,除了采醉草做酒药,就是收银子,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逍遥,双余山也不去了,管它三妖怎么死,做妖王又哪及得上做富翁呢? 为免万一有高手看到自己头顶的妖气生疑,牵连方轻舟败了生意,吴不赊轻易不与方轻舟、方信见面,他在城东另买了大宅子。酒药一次就做一大批,送酒药收银子都是下人的事,吴不赊自己只是每天去醉仙楼喝酒,彼此间的关系,就是店东与食客,再无人怀疑。这样就算判妖司找上吴不赊,也牵扯不到方轻舟。 已是初夏的时节了,天气渐渐热起来,服侍的俏婢换了薄罗衫子,俯身帮吴不赊系衣带的时候,领口处可以看到一抹酥白,吴不赊顺手捏了一下,小小的蓓蕾如春花般柔嫩,俏婢的小脸刹那红如晨霞。 “妖精既已修得人身,为什么和人生下的后代,一定会是红发碧眼还带一条尾巴呢?”吴不赊脑中突然就想到了这个问题,“我血中融合有木长生和黑七的内丹精血,那我的后代会怎么样?” 不过这些疑问也就是脑中闪了一下,随即吴不赊就扔到了一边,带了下人,施施然往醉仙楼而来,刚到门口,只觉眼角红影一闪。那身影有些熟,吴不赊扭头看去,嘴巴霍地就张大了。 面前来了一队骑兵,都是女子,最前面一骑,上身穿着红色武士装,外披白绸披风,竟然是林微雨!落后林微雨一个马头的,则是林微雨的贴身婢女侍剑。 没想到会突然之间在这里碰到林微雨,吴不赊一时有些发蒙,林微雨也同时看到了他,却是喜叫出声:“吴将军!” “难道她不在意我是妖精,还是……”吴不赊不清楚林微雨心中对他的看法,但林微雨脸上的神色他却是看清楚了,有惊讶,有惊喜,但没有疑惧,更没有厌恶。 “林小姐啊,幸会幸会。”吴不赊也装出一脸的意外惊喜,抱拳打招呼,眼睛却紧盯着林微雨的眼睛。乍然相遇的第一眼,林微雨可能没反应过来,所以眼中净是惊喜,但反应过来后,想到他是妖精了,该就会有疑惧之色,也就逃不过吴不赊的眼光。 但吴不赊并没有在林微雨眼中看到这样的神色,这时林微雨已经翻身下马,走过来施了一礼,看他的眼神里,满是喜色:“上次吴将军不告而别,我担心了好久,没想到在这里又遇到吴将军了,真是幸会。” “莫非我的鱼目混珠之策起作用了?她根本搞不清哪个是真的妖精?但应该不至于啊,难道那个邓易通后来没再去找过她?”吴不赊脑中电转,嘴上便试探着道:“上次那耗子精作怪,我追到这里,被它逃掉了,我怕它祸害其他人,所以守在这里,也没叫人向小姐招呼一声,实在抱歉。” “原来如此。”林微雨恍然,“吴将军仁义之心,让人佩服。” “她真的相信了,看来她是真的搞不清我的身份,邓易通估计也没再去找过她。”吴不赊脑中这么一转,这些日子渐渐冷下去的心刹那间又热了起来,道:“林小姐怎么来了这里?” 他这一问,林微雨神色黯淡了下去,道:“上次给吴将军烧了粮草,于承无奈退兵,但他心中不甘,这几个月来积蓄粮草,又有入侵的打算。以我扶风郡一郡之力,实在是无法抵挡,所以我提前入京,想面叩大王,调派援兵……” 说到这里她停了下来,话没说清楚。她要入京见风余王求兵,来双余城做什么?从扶风郡进京,不需要经过双余城,但吴不赊是成了精的人物,只略微一想就明白了:“小姐是想买几坛仙人酿送礼是吧?” 风余国的情形吴不赊多少知道一点,和后凉国差不多,国主昏庸,奸臣当道,林微雨虽是为国守边,请调援兵更是为了国家,但如果是空手进京,别说请来援兵,只怕连风余王的面都见不到。要见风余王,先要买通朝中权奸,权奸在风余王面前说了好话,林微雨才有面见风余王的可能。 林微雨也不否认,轻叹了口气,道:“这醉仙楼的仙人酿听说乃是地下自涌的仙酒,千金难求,也不知能不能买到。” “这个不成问题,包在我身上。”吴不赊拍着胸脯担保。 所谓每天十坛的仙人酿,从来也没在醉仙楼停留超过一天的时间,一般是出井就买走了,吴不赊虽然大包大揽,而且这鬼本就是他捣出来的,要酒也现成,但这日的酒早已买走,吴不赊也不敢马上就要方轻舟变十坛酒出来,只好定下了次日的酒。 林微雨虽然心急,也没办法,只得在双余城住一晚,自然都是吴不赊做东。到了晚间,林微雨回房休息,吴不赊化身为猫,溜到林微雨房外,一时却不敢现身。虽然在与林微雨的交谈中,试探出他当日的鱼目混珠之计确实起了作用,林微雨没对他疑心,但如果他化猫出现,林微雨会不会起疑呢,他有点儿拿不定主意。但也是巧,侍剑突然开窗,一眼就看到了吴不赊,立时就喜叫出声:“小黑?小姐,小黑在这里呢!我说这个坏家伙是跟吴将军跑了,你还不信。” 她话中的意思,小黑是跟吴不赊来的,吴不赊离开小黑也离开了。她们既然不疑心吴不赊,自然也没疑心小黑。 吴不赊狂喜,“喵”地叫了一声,纵身上窗。林微雨刚洗了澡,也是一脸惊喜地从内间跑出来,叫道:“在哪里?啊,真的是小黑!你这个坏家伙,还敢来,我才不要你了呢!”话是这么说,却一伸手就把吴不赊抱在怀里。 重入美人香怀,吴不赊深深地吸了口气,熟悉的体香让他沉醉,而在林微雨的双乳间连拱带摸,熟悉的感觉更让他热血沸腾。 他狂占便宜,林微雨却还以为他是跟她亲热,亲呢地戳他的头:“坏家伙,居然跟别人走,我才不要你呢!” 嬉戏一会儿,林微雨抱着吴不赊坐在窗前,默默出神,心事重重的样子。吴不赊知道她在为什么担心,但这会儿化身为猫,可不能劝,只是在林微雨手上舔了两下,“喵喵”叫了两声。林微雨倒是明白了他的意思,轻抚着他的头:“小黑,你也知道我的难处吗?是啊,于承蠢蠢欲动,这次进京,却不知能不能求得援兵,我真的很为难啊!小黑,你说这次进京,大王会给我派援兵吗?” 吴不赊当然不能开口,但他信心十足的叫声,林微雨却听了出来,咯咯一笑:“你是说会派兵是吧?呵呵,谢谢你了小黑,但愿能借你吉言。” “那你再说说,吴将军这次会不会跟我去扶风城呢?”她的手纤柔细长,在吴不赊身上轻轻抚摸着,舒服至极,吴不赊“喵喵”两声,意思是:“会,会。”但太过舒服,声音很有点慵懒的味道。 林微雨自然听不出来,笑了两声,却又轻叹一声:“我知道,吴将军之所以留在双余城,一是为了捉拿耗子精,另外也是对我有了成见,那天那个耗子精说吴将军是黑猫成精,我看吴将军的眼光带有疑心,就伤了他的心。吴将军为了扶风城出生入死,烧了于承粮草更是立下不世之功,我却毫无理由地怀疑他,换了我,我也伤心啊!” 原来她心里是这么想,吴不赊还真不知道了,心中暗乐,“喵喵”两声。 林微雨不知道他叫什么,自个儿叹了口气:“小黑啊,你不知道,爹爹过世后的这几年,我真的好难,扶风郡十几万百姓,全压在我身上,弟弟又还小,从来也没人给我帮把手,好多时候,我真的觉得喘不过气来。” 吴不赊抬头看着她的脸,他还是头一次听她吐露心声。她是尖下巴,从吴不赊的角度看过去,那一点下巴越发显得尖细,纤嫩。但就是这个纤弱的女孩子,她的肩头却压着十几万百姓和守边的重任,吴不赊突然又记起那夜突袭于承大营时,战阵中林微雨的笑容,刀光剑影中她的笑容那么灿烂。那是因为她另类吗?还是因为肩头的责任爆发出的勇气,让她的笑迎风绽放? “不知为什么,我今天见了吴将军,心中突然就松了口气,好像有了依靠的样子。”林微雨抱着吴不赊,尖尖的下巴抵着他的脑袋,幽幽地道,“小黑,你说,吴将军这一次还会帮我吗?” “会,一定会!”吴不赊血气上涌,差一点就口吐人言,还好,话到嘴边,总算是变成了猫语。 第二天拿到酒后,林微雨一行即刻起程,吴不赊为了消除林微雨的疑心,连夜用木头做了一只猫,临见林微雨时用醒木令点醒。那木猫点醒后,外形与吴不赊所化的黑猫一模一样,但叫声还是略有差异,其实不细听也听不出来。吴不赊为防万一,只叫木猫远远地露了一面。侍剑叫了两声,叫不过来,她的脸色便有些不好看,但显然不是动了疑心,而是吃吴不赊的醋。吴不赊在,小黑都不跟她亲热,小丫头不开心。 当着吴不赊的面,林微雨却不会去理一只猫,只是扫了一眼,与吴不赊话别。她心中欠疚,一直没提请吴不赊再去扶风城帮忙的话,但吴不赊听她昨夜吐露心声,已知她心意,面上也装作不知,只祝她马到成功,顺顺利利请到援兵。 随后分手,林微雨一行打马进京。吴不赊转过街角,立即收了醒木令加诸于木猫身上的灵力,自己化身为猫,疾追林微雨的马队,林微雨眼角瞟到一只猫的身影,扭头看清确是吴不赊化成的大黑猫在追赶,顿时大喜:“是小黑,小黑追上来了。” 吴不赊发力一跃,跃上马背。林微雨一把抱住,大是亲热,侍剑却“哼”了一声:“这个坏家伙,忘恩负义。” “什么呀。”林微雨笑着嗔她,“你和一猫生什么气啊?而且人家小黑不是追上来了吗?可见还是跟我亲啊,是不是小黑?”吴不赊当然要说是:“喵。” 林微雨乐得抱紧了他,随着马的起伏,跳动的双乳不住地砸在吴不赊的背上头上,这样的按摩,世上有几人亨受过呢?吴不赊连骨头都酥了,做猫的日子啊:“喵喵喵,妙妙妙。” 风余国不过是个中等偏上的国家,但从双余城到京师风余城,也有两百多里,林微雨心中着急,打马急驰,傍黑时分便赶到了风余城,连夜便带了仙人酿上下活动,以求援兵。 林家在京中有座宅子,林微雨出门打点,吴不赊当然不会跟去,老老实实呆在宅中。任何一个国家,京师的高手都是最多的,吴不赊可不想惹麻烦上身,虽然他不怕。他发现,融合了木长生和黑七内丹后的功力,自己强悍得有些出乎自己的意料之外,再加上玄木心法的千变万化和灵猫的敏锐灵变,他实在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何况还有追风门的摄风术。他先前不知道,那次摄风让酒香飘满全城才发现,他竟然可以连续几个时辰运功摄风,虽然摄的只是微风,但连续支撑几个时辰,事先他却绝对没想到,后来试了下风虎,若借天地之风,风大的时候,凝成的风虎隐隐带出雷音,竟是有点儿风雷箭的影子了,让他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不过让他沮丧的是,腹中丹气虽足,却始终不现成婴之象,元婴不成,便难登天道,也证明他的功力远不到大成之境。 林微雨上下活动,十坛仙人酿送得干干净净,却还是没能见到风余王,只等来了宫里的几声嘉奖,再无下文。林微雨欲哭无泪,知道再呆下去毫无意义,当日即飞马赶回扶风城。 在吴不赊想来,林微雨会再一次绕路,先到双余城打个转,邀请他一起去扶风城,但出乎意料,林微雨竟是直奔扶风城。 这夜打尖,侍剑道:“小姐,要不我去一趟双余城,请一下吴将军。” 吴不赊蹲在林微雨的膝头,微微转头,却见林微雨望着窗外,那是双余城的方向。客栈到双余城,不过四五十里,林微雨若有心,几十里路,不过耽误个多时辰。林微雨轻叹一声,摇了摇头:“算了,吴将军上次已经帮了大忙,这一次就不要再麻烦他了。” “什么叫麻烦他?”侍剑不以为然,“他是扶风郡游击将军,征召他理所当然。”林微雨却仍是摇摇头,不再做声。 吴不赊有些迷惑,上次林微雨吐露心声,对他好像很有几分依赖啊,怎么突然之间又改变心意了呢?女人心,海底针,吴不赊这个奸商虽然洞彻人心,但对女人却好像还是不太了解。 “小黑,你还是去找吴将军吧!”林微雨突然把他抱上窗台,摸着他的头,“如果你听得懂我的话,就替我给吴将军带个好,这次的酒,谢谢他了。” 吴不赊不理解林微雨为什么不请他去扶风城帮忙,但即便林微雨不叫他,他也要去,“喵”地叫了一声,跃下窗台,飞身出了客栈。他先赶回双余城,做了一批酒药交给方信,随后便赶往扶风城。 还在中途,吴不赊便听到风声,于承再起五万大军,跨过风水河,已经开始攻打小风城了。吴不赊急忙赶到扶风城,小兵通报进去,林微雨竟是飞步出迎,眼中尽是惊喜之色:“吴将军,你……你来了。” 与她眼光一对,吴不赊便明白,林微雨心里其实一直在盼着他来,不去请他,或许是不好意思,或许是不肯拖累他,总之没有不想见他的意思。他急忙一抱拳,朗声道:“吴不赊愿与扶风城共存亡。” “多谢吴将军。”林微雨越显激动,进府后当即商讨军情。 情形和上次几乎一模一样,于承还是五万大军,粮草大营仍是放在大风城里,以一路兵马拦截扶风城的援兵,一路兵马猛攻小风城。 “我去于承军中看看。”吴不赊想了想,道,“看有没有机会再烧了于承的粮草大营。”和上次一样,在没有援兵的情况下,惟一的机会,只有烧了于承的粮草。 吴不赊出城到于承军前一看,情形和上次果然一模一样,两道大营阻路,那面连环猛攻。他化成枯木渡过风水河,进入大风城,只见城中粮草堆积如山,守卫较之上次严了数倍不止,不但守卫的士兵增加了将近一倍,更有玄功高手轮班巡逻。吴不赊只在粮仓周围转了不到一圈,便两次感受到灵力的扫射,他只好尽力缩拢身子,意凝丹田,不使灵力有半点儿泄露,才没有引起怀疑。 人手之外,灭火的器具也准备得更加齐全,粮仓周围,除了水和沙土等必备的灭火器材,还有无数的竹扫帚和木锹木板,这明显就是用来打老鼠的。 “别说鼠娇娇已被判妖司拿了去,就算有鼠娇娇帮手,这火也放不起来。”吴不赊暗暗摇头。 在大风城里转了几圈,他找不到半点空档,只好回来。和林微雨一说,林微雨秀眉轻锁:“上次给烧了粮草,于承功败垂成,这次防备更加严密是肯定的。” 这条路走不通,林微雨道:“我知道于承必不肯甘休,所以这几个月我又练了三千新兵,我可用这三千新兵守城,引三千老军攻击于承大营,同时我已飞马禀报大王,只要我们的攻击能牵制于承一部分力量,让他不能全力攻打小风城,大王援兵一来,就能把他打退。” 她所说的了无新意,惟一多出来的,或许就是那三千新兵,至于风余王的援兵,上次没有,这次凭什么会有?不过这话吴不赊不能说,抱拳道:“我是游击将军,牵制于承大军,由我来领兵好了。” “将军可领一千兵马在前,我领两千兵马随后接应。”林微雨虽是女孩子,对吴不赊也极为倚重,但并不盲目。她看得出来,吴不赊虽身具异能,领军打仗却是个生手,真要让他这个游击将军名符其实,还要多打几仗才行,只是不好扫了吴不赊的热情,所以把兵马一分为二。 吴不赊领军一千出城,天黑后冲击于承大营。于承军上次吃了亏,这次便只是死守大营,绝不出战,吴不赊的军队一靠近,便是箭如雨下,根本冲不过去。 连攻两天,于承军都不出战,第三天,吴不赊再攻,刚冲到于承的军营外,忽听得一声炮响,左右两面各冲出一支兵马,刹那把他夹在了中间。 原来于承看破了吴不赊的牵制之意,料定他今夜还会来攻,竟预先在大营外面设下两路伏兵。 一闻炮响,吴不赊便知不对,引军急往外冲,但于承两路夹攻,足有五六千人,吴不赊一千人马,哪里冲得出去?还好林微雨接应的人马到了,前后对攻,终于与吴不赊合兵一处,但他的一千人马,却已折了将近一半。 两军合力,冲开了于承军的伏兵,走不到十里,忽闻一声炮响,左右各冲出一路人马。两路人马,加起来足有一万有余。先前大营外的伏兵,竟还只是于承的一个诱饵,就是为了把林微雨这一路人马诱出来。于承真正的杀招在这里。 眼见前有强敌,后有追兵,林微雨和吴不赊都是大惊失色,吴不赊尤其悔恨交加:“冲营之前,我就该摸一下左近有没有伏兵,这下把林小姐也陷了进来,吴不赊,你该千刀万剐啊!”想起林微雨见他来时那种欣喜的眼神,而他却因大意害了林微雨,顿时心中有若刀绞。 林微雨急叫道:“吴将军,你带大队从左侧杀出,回扶风城,我领五百人断后。” “不,我来断后!”吴不赊狂叫,林微雨还要争,吴不赊忽地在她马上猛抽一鞭,“快走。”回身狂呼,“今日死战,不死不休!” “死战!”他身后剩下的五六百人齐声怒吼,跟着他冲向于承军。 虽只有五六百人,但绝死的锋锐也让敌势一挫,竟是来不及合围,被林微雨率大队冲了出去,不过吴不赊这一小队人马却深陷重围之中,便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随时会被怒涛吞没。 吴不赊运起厚皮功,如一头厚皮的犀牛,在敌阵中左冲右突,身后数百骑紧紧跟随着他,凝成一把尖刀,虽在万军之中,仍然展现出冲天的杀气。但敌军实在太多,杀穿一层又一层,吴不赊若只是一个人,他可以御风而走,但身后随他死战的数百骑怎么办?惟有死战。 他虽有厚皮功,千年古树皮,坚韧无比,但强弩重斧,如雨而至,力道受得实了,再厚的皮也会被砍开。吴不赊一路杀去,身上也不知挨了多少下重击,至少有十多处皮开肉绽,血染战袍,而身后的死士也已大半战死,剩下不到两百骑。 突然一矛飞至,是投枪,劲风撕裂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久战之下,吴不赊精力消耗过巨,厚皮功的防御力也越来越弱,这一矛竟然刺穿厚皮,深深地钉进吴不赊肩膀,透肩而过。 “啊!”吴不赊长声痛叫,滚下战马。 “将军!”两边亲卫齐声惊呼。 “杀了他!”敌军却是欢喜狂呼,无数刀枪齐拥过来,数名亲卫扑至,一名亲卫挡在吴不赊身前,长刀连劈,格开数柄大刀,两支长枪却如毒蛇般突至,刺入他胸腹。 “啊――”这名亲卫嘶声痛叫,左手抓住枪杆,右手刀一扬,把两支枪杆一齐砍断,蓦地里刀光一闪,一刀如电而至,把他的脑袋砍得直飞起来,同时又有一支流矢,正中他面门,把他飞起的脑袋射得向旁边跌落,正砸在吴不赊身上。 吴不赊一把接住,满手的血,那怒睁的眼睛死不瞑目,此时又有两个亲卫倒下,夜色似乎也被染红了,有一种诡异的血色。 “啊――”吴不赊仰天狂叫,反手拨出肩头的长矛。左手有矛,右手抓着亲卫的脑袋,他两手已是不空,身上却突地长出七八只手来,随手捞起地下的刀、矛、斧、盾,车轮般狂舞。 他突然现出如此法象,周围的人,无论是敌军还是身后残存的士兵都吓了一大跳,敌军惊呼声中转身就跑,一时倒腾出一片空档。 “放箭,放箭!”也有见过世面的,并不怕他的法术,但军势既乱,一时稳不住阵脚。偏偏夜风又起,吴不赊狂喜,他这时灵力消耗得厉害,有天地之风可借,如何会放过。他立时抓一股风,施一个旋风法,同时运玄术心法,将那七八只手化成树根,在地下搅了沙土,再以旋风一吹,一时风沙狂舞,天地无光。本来就是夜晚,再这么黄沙漫天,再无人能看清眼前三尺开外的人影。 “跟着我,跟着我!杀出去,杀出去!”吴不赊抓住机会,一面搅沙舞风,一面狂冲,身后士兵紧跟着他,奋力一冲,终于冲出重围,落荒而走。到辨明方向,回到扶风城,吴不赊带出的千骑已仅余百骑,且个个带伤。 林微雨听到吴不赊回来,欣喜若狂。吴不赊俯身请罪:“卑职过于轻率了,害了兄弟们,请小姐治罪。”林微雨惊喜得声音发颤:“你自己回来了就好,罪不在你。”吴不赊能看得出来,林微雨的喜悦出自真心,但回看看身后的残兵,心中更觉愧疚。 “商场如战场,但战场终究不是商场,商场折损的不过是金钱,战场却是刀刀见血,每一刀都是人命。”那个亲卫的头,吴不赊一直提在手里,直到此刻,才默默为他合上眼眸。 林微雨乃将门虎女,见惯了生离死别,一战折损千余人,虽也伤感,但最关心的却还是生者,尤其是吴不赊。她亲命医官用心为吴不赊诊治,直到确认他没有生命危险,始才放心。 吴不赊看上去一身血糊糊的,到处皮开肉绽,其实大多数伤都不重,无论重斧还是劲箭,在破开厚皮功后,也剩不下多少力量再深入他的身体了,惟有钉入他肩头那一矛,透肩而过,算是重伤。 俗话说:猫有九条命。猫当然不可能真有九条命,之所以这么说,是说猫的生命力极强,尤其是受伤后的自我复原能力极强。吴不赊吸取了野猫精黑七的精血灵魄,自然也拥有了这种能力,伤势复原极快,尤其是还借助了树精木长生的能力。 草木自疗的本事,尤其是再生的能力,还远在动物之上,基本上只要根在,就不会死。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不过这种复原能力相对来说要缓慢一点。 吴不赊融两者之长,先借助古树天赋的本能,将双脚化成树根,深入地底吸取养分,深深地吸,缓缓地呼,再以黑七的心法,把吸取的养分化入肌体,让受伤的血肉快速复原,只是一个晚上,他身上的伤,除了长矛钉出的那个大洞,其它的差不多都复原了,只留下一道道的血痂。有些伤得轻的,甚至已能看见淡红的新肉。 林微雨并不知道吴不赊有如此神奇的自疗能力,还担着心,第二天亲自熬了肉粥送过来。吴不赊要起来,林微雨忙上前一步按住他,道:“躺着别动,我……我叫人喂给你吃。” “要是你自己喂给我吃就太美了。”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与林微雨目光一对,林微雨脸上微微一红,吴不赊心中一跳:“她莫非有这个想法,只是害羞?” 当然,这个念头只能在心里打转,他可不敢问出来。侍剑拿了调羹,一口口地喂给吴不赊吃。说起军情,林微雨秀眉又锁到了一起,昨夜一战,折损严重,林微雨再不敢轻易出城,一日三催,援兵却杳无音信。眼见小风城摇摇欲堕,却是半点儿办法也没有。 吴不赊也想不到什么办法,做生意算计人,他诡计百出,但在战场上,面对绝对的实力,一切阴谋诡全都没有用。但看林微雨焦急,他还是出言安慰:“我休息一天,明天再去于承营中看看,或许能想到点办法。” 林微雨急道:“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还能出去?绝对不行。” 她断然拒绝,吴不赊一时倒也不好解释,反正到时自己溜出去了,林微雨也拦不住,只不过能不能找到办法,他自己也很怀疑。 忽然吴不赊感觉到灵力波动,似乎有玄功高手以灵觉扫进来,随即便听到院中女兵的叫声:“你是什么人?”吴不赊心中一凝:“难道是于承派玄功高手摸到扶风城里来了?不对,晚上不来,大白天的来干什么?” 侍剑这会儿已喂吴不赊吃完了粥,闻声走到门口,忽地惊呼出声:“你不是那个判妖司的……耗子精吗?” 吴不赊立即便明白来的是谁了,但听了侍剑这话,他却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来的是邓易通,他自己说是扶风郡判妖司判官,吴不赊却说他是耗子精,所以这会儿到侍剑口里,就成了判妖司的耗子精。 他能想像到邓易通这会儿的脸色,因为邓易通话声中已带了怒气:“放肆。” 林微雨也到了门口,邓易通见了林微雨,抱拳道:“原来林小姐也在这里。” 林微雨却毫不客气:“你这妖孽,想趁吴将军受伤来捣乱是不是?来人,给我拿了。”林微雨当然更信得过吴不赊的话,这一顶大帽子直接就扣上去了,吴不赊暗笑,却也怕邓易通发狂,急忙起身站到林微雨身后。 邓易通白脸气成红脸,伸手从腰里掏出一块玉牌,怒叫道:“哪个敢动?某乃西岳府下辖扶风郡判妖司判官邓易通,林微雨,你为妖孽所迷,不分青红皂白,反说我是妖孽,简直岂有此理。” 他怒气勃发,又亮出了玉牌,众女兵一时都被镇住了,望着林微雨。林微雨一时也有些迷惑:“你真是判妖司的判官?”看一眼吴不赊,与上次怀疑的眼光不同,这次流露的是询问之色。 她眼光的变化让吴不赊欣喜,很显然,吴不赊在她心中的份量又重了几分,她不再相信吴不赊是妖孽的话,但邓易通到底是怎么回事,却让她迷惑。 迷惑就好。吴不赊继续搅浑水,嘿嘿一笑:“你这耗子精,竟然连判妖司的腰牌也敢偷,老实交代,你从哪里偷来的?” 这话绝,把个邓易通气得脸都绿了,狂吼一声就要扑过来擒拿吴不赊。他气急败坏,林微雨却越发信了吴不赊的话,厉叱一声:“拿下。” 众女兵四面扑上,虽是女兵,却都是和林微雨上过战阵的,不出手则已,出手绝不客气,乱刀齐下。邓易通见不是路,急忙跳在空中,还想再吼两嗓子,林微雨却不给他这个机会,叫:“放箭。” 邓易通吓了一大跳,刀枪还好,箭可有些要命,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扭头便跑,远远地传来他气急败坏的叫声:“林微雨,你人妖不分,必定后悔。” 吴不赊大笑,心中却掠过一丝阴影:“林小姐对我确是有了极大的好感,但邓易通死死缠着不放,这次虽然走了,却不会放手。我骗得了一次两次,骗不得三次四次,这却如何是好。” 第十五章 兽兵 林微雨怕邓易通再来找吴不赊的麻烦,调来一百士兵守在吴不赊的府中,各执强弩,下了死命令,只要有人想打吴不赊的主意,不管是神是佛,射了再说。 邓易通当天没有再来,小风城却传来急讯,在于承大军没日没夜的攻打下,小风城陷落了,城中千余士兵尽皆战死,于承随即移军扶风城。傍黑时分,于承前军已到了扶风城下,次日大军齐至,将扶风城围了个水泄不通。 听得噩耗,林微雨失声痛哭,无论如何,她终究只是个女孩子。看着她抽泣的身影,吴不赊心中突然生出一股冲动,想要把她搂在怀里,替她遮挡所有的风雨。 扶风城有四五万人口,边郡久历战火,民风强悍,而且林家在扶风郡极得人心,于承军围城,众百姓踊跃参战,相助守城,加之林微雨早料到于承必定还会入侵,多有准备,守城器械充足,短时间内,倒也不虞城破。 吴不赊第二日便上了城墙,协助林微雨守城,于承连攻十余日,双方互有死伤,城池巍然不动。于承眼见攻不下来,改用围城之策,林微雨日夜盼望援兵,却不见有半个兵来。 对于吴不赊来说,城被围,至少有一桩好处,就是邓易通没再来找他麻烦,但眼看林微雨日夜忧急,他心中却也很不好过。说句实话,吴不赊这人有些冷血,往往别人悲痛欲绝的事,放他身上,却没什么感觉。在女人这事上也是一样,有很多女人让他眼睛发亮,他惟一想要的,就是把人家剥光了抱到床上去,至于什么情啊爱的,他是不屑一顾的。 然而对着林微雨,却好像有点儿不同,到底不同在哪里,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看到林微雨开心,他心中好像也特别的畅快,看到林微雨忧急伤心,他心中也就隐隐作痛。 不过这些感觉,只是在心里模糊着,他还没有清醒的意识,也没时间去清理心中的想法,每日盘旋在脑中的,就是有什么法子能让于承退兵。 这天他突然想到个主意――刺杀于承。如果于承死了,朔风军说不定就会退兵。他把这个想法跟林微雨一说,林微雨大惊失色:“于承为一军主帅,身边大军围绕,护卫得水泄不通,刺杀他,绝对没有成功的可能,我不让你去。” “如果是正面交战,对着于承五万大军,我是没有办法,但暗里刺杀,却未必没有成功的可能。”吴不赊坚持着,“当然,我不会冒险,实在没有机会,我也不会提着脑袋冲出去送死。” 林微雨看他一脸坚决,加上知道他身具异能,即便不成功,逃应该逃得掉,只好同意,还殷殷叮嘱:“千万不要冒险,一切以自己为重,事若不可为,立即退回来。” 吴不赊感受到她的关切,心中暖暖的,为免她担心,故意开玩笑:“放心好了,我皮厚着呢,即便被于承发觉了,轻易也伤不了我。上次你不是见识了我的厚脸皮了吗?”林微雨扑哧一笑:“你脸皮还确实是厚,居然箭都射不进。” “也不厚。”吴不赊故意苦起脸,“我喜欢个女孩子,却一直不敢开口。” 林微雨脸一红,垂下眼光,不敢与他对视,却轻声道:“你怕什么嘛。” 这话里的意思,再明白没有了,吴不赊可不是傻瓜,心中一热,就要开口,却突地闪过一丝阴影:“邓易通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这些日子没出现是因为围城,城围一解,他必定要来罗嗦。”这么想着,到嘴边的话却又缩了回去,嘿嘿一笑,“那我先去了。” 林微雨眼中闪过一丝失望,追着他的背影叮嘱:“千万小心,一切以自己为重。” 吴不赊到了城墙边,找个无人处,化身树根钻出城去,又化身为猫,溜进于承的大营。 于承乃军中老将,大营布得严谨至极,若是个人想摸进去,还真有几分难度,一只猫就好说了。其实吴不赊化身树根钻进去更隐密,但化身树根在地下钻,一则耗力,二则看不到上面的情形,还是化猫灵便得多。 找于承的帅帐不难,有帐前的帅旗指引,吴不赊在重重大营中七拐八绕,直奔于承的帅帐。帅帐周围的守卫就严密得多了,周遭数十丈内,岗哨密布,灯火通明,更有巡逻小队交错游走,从任何角度靠近帅帐,都会被守卫发觉。人不行,猫也不行,不过看见一只猫溜过去,守卫有可能不加理睬。 吴不赊尽力收拢灵力,以免引起守卫中玄功高手的警觉,可惜他失算了,刚走了一半的距离,帅帐边的一个小帐篷里便钻出一个道士,横剑拦在帅帐前。随着这道士钻出帐篷的,还有一只老虎,吊额白晴,体长丈余,凶狠地盯着吴不赊。 这道士有四十来岁年纪,焦黄面皮,一把山羊胡,眼光微带煞气,冷冷地看着吴不赊,嘿嘿一笑:“藏头露尾,有失身份,阁下还是现身一见吧!” 随着这道士的话,周围守卫齐向吴不赊望过来,更有一队士兵围住了帅帐,刀出鞘,箭上弦,杀气有若实质般罩向吴不赊。吴不赊知道已经没了偷袭的机会,他倒也不怕,就他一个人,即便万军之中,想跑还是跑得掉的。于是他哈哈一笑,现出人身,抱拳道:“扶风郡游击将军吴不赊,敢问道长法号?” “贫道跨虎道人。”跨虎道人冷眼打量着他,“扶风郡游击将军吴不赊?”眼光忽地转厉,“你不是人?” 跨虎道人功力不弱,竟能看出吴不赊头顶的神光不对。吴不赊心中发苦,从跨虎道人口中,他再次确认,自己头顶上确实有妖光,一股怒气自胸中涌出,朝跨虎道人一指:“你又是什么东西?” “扶风林家竟借妖孽助力,看来气运真的是到头了。”跨虎道人嘿嘿冷笑,蓦地厉喝一声,“以为借妖孽之力,便可翻天吗?看贫道拿了你这妖孽。”声落身起,剑如星点,倏地一下便到了吴不赊胸前。 吴不赊身上背有剑,但再次确认自己顶有妖光,他便不愿再用追风门的剑招,双掌一错,十指屈张,以灵猫爪迎击跨虎道人的剑招。 跨虎道人功力不如吴不赊,长剑上的招数也远不如吴不赊的双爪灵动,只数招便被吴不赊抢得先手。吴不赊双爪翻飞,招招不离跨虎道人的头脸胸腹,逼得他步步倒退,汗流浃背。 跨虎道人眼见自己斗不过吴不赊,长剑虚晃一招,忽地往后一纵,到了那头老虎边上,斜剑指着吴不赊,喝道:“震山儿,上!” 难道老虎比人强?吴不赊心中冷笑,斜眼看着那虎,他感应到出,这老虎颇具灵力,但并不很强,真要扑过来,吴不赊有把握一掌就打碎它脑袋。 那老虎得了主人指令,往前踱了两步,铜铃大的一对黄晴死死盯着吴不赊,身子微屈,似乎便要扑过来。吴不赊右手五指松开,换爪为掌,只待它近身,不想那老虎身子未动,口先张,“嗷”地一声怪吼。 为什么说是怪吼呢?因为这虎的吼声和一般的虎吼颇不相同,声不大,却有一种奇怪的力量,由耳入脑,直震人心。吴不赊被它一吼,脑发胀身发麻眼发黑,竟是立身不稳,一跤栽倒。 原来跨虎道人这虎,不是一般的虎,虽然未得人身,但灵力已成。跨虎道人将之收服后,另劈蹊径,借用老虎爱吼的特性,训练它吼成一段魔音,名为震山吼,乃是以音伤人、以音制人的奇功。 那虎是拿惯人的,见吴不赊栽倒,身子一纵,双爪便已按住了吴不赊的身子,一爪按着腰,一爪按着头,熟练已极。吴不赊功力深厚,虽然一头栽倒,脑中仍有两分神志,察觉到那虎近身,却欲逃无力,想化成树根往地下钻,但神疲身软,钻不动。百忙中他只好将左手的一个指头化为树根,钻入地底。 草木与人类不同,只要根在,哪怕枝干尽去,也能留得性命,吴不赊头脑发晕神机难聚,如果此时那虎一口咬下他的脑袋,一般人必死无疑,但吴不赊借左手食指插入地底之际,已将体内丹元遁入地底。真元逃遁,哪怕身子化为齑粉,一点灵光仍能保存。不过人身已毁,以后便只能以树身存世,慢慢发芽长大,再像木长生一样,在悠长的岁月里苦苦修炼,再复人身。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当然,吴不赊还有最后一点没做――断指,那要在元神感应到大劫来临,急速逃遁时,才会骤然爆发。 这个法子,在玄木心法里,名为“舍本逐末”。 还好,那虎只是双爪按着吴不赊,并不来咬他,却扭头看着跨虎道人。跨虎道人得意地狂笑着,收了剑,便来擒吴不赊。有这段空档,吴不赊周天运转,头脑即刻清醒,力道尽复,左手抽出来,往上一翻,一掌打在那虎的肚子上,把那虎打得飞起丈许来高;同时,吴不赊身子纵起,追风步展开,只一闪,逃出了于承的大营。 变生仓促,跨虎道人完全没反应过来,直到虎身落地,他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一时惊怒欲狂,暴叫如雷:“快!放箭!射死他!”他身具玄功,反应尚且慢了一步,何况普通士兵?士兵们急忙举箭时,早没了吴不赊的影子。 吴不赊被那虎一吼震晕,虽未真的受伤,却也吓出了一身冷汗,那一掌便出了全力,将那虎打得五脏尽裂。跨虎道人过来一看,那头猛虎已是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跨虎道人气得三尸神暴跳,便要到扶风城里来找吴不赊拼命,好不容易才被众将们劝住,却把吴不赊恨到了骨头缝里。 吴不赊飞身逃出于承大营,看看身后无人追来,才有暇暗暗抚胸:“好险,差一点儿就成了一截树根了,明年发芽抽枝,林小姐若是出城踏青,倒是可以在我身上系马。”随即又骂,“那死大虫,吼起来居然那么怪……”想到老虎,他心中忽地一动:“对啊,没有援兵,我为什么不到双余山去招点儿虎兵狼兵来!” 吴不赊回到城中,林微雨正一脸担心地站在院中,看到他,惊喜地叫道:“吴将军,你没事吧?” “没事。”吴不赊摇头叹息,“不过于承大营防卫太严,没法子下手。” “你没事就好。”林微雨吁了口气,“下次不要去冒险了,我们还能撑一段时间,大王肯定会派援兵的。” “大王的援兵只怕靠不住,我另外去找点儿帮手来。” “另外找帮手?”林微雨眼睛一亮。 “不过我这些帮手学的是役兽之术,若是不明底细的人看到了,只怕又会说他们是妖怪。”吴不赊先把话说在前面,到时邓易通以虎狼来找茬,林微雨先入为主,自然不会理他。 “不会。”林微雨果然摇头,“将军请来的帮手若能打退于承军,便是我扶风百姓的大恩人,到时若有不明真相的风言风语,我扶风百姓绝不会答应。”吴不赊要的就是她这句话,道:“那我连夜就去,找到那些帮手后尽快赶回来。” 为免惊动于承军中的玄功高手截杀,吴不赊还是化身为猫,跑出十数里才御风而起。他也懒得变回人身了,猫的身子轻巧,飞起来还要略快一点点。这晚有月亮,地上有人看见,吃惊道:“快看,快看,猫在天上飞!”边上有人满脸不屑:“这世道,牛都满天飞呢,何况是只猫。” 吴不赊飞得急,自然听不到下面的对答,没用一个时辰,飞到了双余山。虎大嘴和狼狈夫妻闻讯齐来拜见,还带来了一条大汉。这大汉个头儿和虎大嘴差不多,皮肤略黑一点,两只暴牙齿,嗡声嗡气地给吴不赊施礼:“猪黑子拜见追风大王。” 猪黑子是只野猪精,住在北山坳,前些日子和虎大嘴起了冲突,两妖相持不下,狼妩媚便去帮忙。狼给虎帮手,猪黑子有些奇怪,一问,才知道虎狼都拜在了吴不赊这追风大王座下。猪黑子虽黑但不傻,知道人多力量大,妖多横着走,便也想求吴不赊收录。虎大嘴看他还有把子力气,和狼狈夫妻一商量,便留下了他,这会儿便一齐帮猪黑子说好话,请吴不赊收留他。 有妖怪来投?好事啊!吴不赊面上却不动声色,斜眼瞟着猪黑子:“你有什么本事?” “回禀大王。”猪黑子抱拳,“我老猪也没什么大本事,就是不怕死。只要大王一句话,我替大王出死力,攻如箭猪,守如豪猪,是我老猪。” 他边说边做动作,两只胳膊一屈一伸,十分夸张,吴不赊忍不住扑哧一笑,虎狼等三妖也笑。虎大嘴道:“大王,这猪兄弟确是一条爽直汉子。” “攻如箭猪守如豪猪?”吴不赊点点头,“很好,很强大,我便封你做个威猪将军。” “谢大王。”猪黑子大喜叩头。 “大王归来,又新收得部属,当摆酒庆贺。”狈有计连声喝令摆酒。 “喝酒不急。”吴不赊摇摇手,“虎大嘴,你手下有多少只虎?” “平常散在周围的也就三四十只吧。” “你手下只有三十四只虎?”吴不赊大是失望。 “也不是。”他的眼光让虎大嘴觉得失了面子,连忙解释,“这大娄山中,少说也有上千只虎,只要唤一声,尽可支使得动。不过不能把这么多虎都聚在一起,若全部聚在一起,哪来那么多猎物?” “哦。”吴不赊明白了,“若我能提供食物,三天之内,你最多可以召集多少只虎?” “三天?三百只虎应该不成问题。”虎大嘴见吴不赊觉得有点少,忙又解释,“一般一只虎,至少要几十里的猎场,所以我手下儿郎散得比较开,如果大王能多给我几天时间,十天,我至少能召集八百只虎。” “只有三天。”吴不赊转头看狼妩媚,“三天内,你们能召集多少只狼?食物也是我来提供。”他已经明白了,虎大嘴和狼狈夫妻身边的虎狼之所以少,是食物的限制。这一点上,虎狼和人类大军其实一样,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有钱有粮,百万大军易聚,无钱无粮,一百人也难以支撑。 “如果食物充足,三天之内,我至少可以召集三千头狼。”狼都是一群一群的,召集起来也相对容易些,狼妩媚的声音里便颇有几分豪气。 狈有计一直在边上转眼珠子,这会儿插嘴道:“大王是要对谁宣战吗?” “是。”吴不赊也不稳瞒,“最近朔风国在攻打风余国的扶风城,扶风城中有我一个故人,所以我想调集儿郎们去帮她打架。” “扶风城,是往南去吧?”狈有计想了想,“三天之内,我们最少可以召集三千儿郎,而去扶风这一路的山上,还可以召集一批,四千儿郎不成问题。” 吴不赊闻言大喜:“三百只虎,四千头狼,够了。” “大王待人不公,我不服!”猪黑子忽地大叫。 “哦?”吴不赊看着他,“你是说我没给你派任务是吗?可你手下是猪啊,猪能和人打仗吗?” “虎狼可以,我们为什么不行?大王可不要小瞧了猪,我手下的儿郎若发起狂来,别说是狼,便是虎,也未必敢正面迎击。” 狈有计插口道:“禀大王,猪将军说的是实,公野猪力气极大,獠牙锋利若刀,而且野猪喜欢在泥塘中打滚,又喜欢在树上蹭痒,树上的树浆和泥塘中的泥浆裹在身上,一层又一层,寻常的刀斧都未必砍得进。” “有这样的事?”吴不赊喜出望外,“猪将军,你三天之内,可以召集多少部属?” “三天之内,属下可以替大王召集至少两千头大公猪。”猪黑子得意了,大声道,“并且属下请为先锋。” “你为先锋?”两千头公猪让吴不赊很开心,但猪黑子要做先锋却让他有些拿不准,他是想让虎大嘴做先锋,三百只虎开路,以虎之威,先撕开于承的大营,后面的狼和猪再扩大战果。 猪黑子却猜到了他的想法,道:“大王是想让虎将军做先锋吧?虎将军有震山之威,但人类和兽类不同,人类作战,喜列阵势,老虎爪牙虽利,却未必撕得开人类的战阵,说到冲阵,反倒是属下更拿手。属下以猪突战术,两千头大公猪奋勇突击,便是铜墙铁壁,属下也能将它彻底撕裂。” “猪突战术?”吴不赊半信半疑地望望虎狼等三妖,三妖齐齐点头。狈有计道:“说到爪牙之利,猪确实不如虎狼,但猪的冲击力极强,若是直冲过来,无论是狼还是虎,都不敢正面去挡,猪突战术在兽界可以说非常有名。” “太好了。”吴不赊大喜,“猪将军,你威猪将军之名改一下,本大王任命你为威突将军,三天之内,你召集至少两千头大野猪,临阵时为我军前锋,以猪突战术,务必要突破敌阵。” “遵命!”猪黑子大声应诺。 “时间紧,酒不喝了,三位将军,你们连夜去召集部属,越多越好,去扶风城外三十里的西山集合。狈军师,你居中调度,我会把粮食送到那里,大家各自行动吧!” 四妖齐声应诺,个个一脸兴奋。无论做兽还是做妖,都是受人类欺压,这会儿竟要召集上万儿郎和人类正面作战,开天辟地头一遭啊,怎么能不兴奋呢? 四妖分头召集兽类,吴不赊便下山回到双余城自己的宅中,吩咐管家,买几千头羊外加两万斤红薯送到扶风城西。 吴不赊请的管家叫杨慎独,精明干练。双余城作为一个拥有十数万人口的大城,各类物资应有尽有,杨慎独当天便采购齐全,雇人送到扶风城。又照吴不赊的吩咐,先派人在扶风城西建了羊圈,羊一到,圈好了,所有人都撤回双余城。没有人知道这些东西居然是妖兽的战粮。 三天后,虎、狼、猪齐至,共有三百六十余头虎,四千零几十头狼,两千多头大公猪。那些大公猪个个体长七八尺,猪鬃如铁,身上更披了厚厚一层泥浆树脂,黑不溜秋,有如盔甲。这些大公猪看人时猪眼翻白,凶光四射,全不似家猪的温驯,而一嘴的獠牙,更让人不寒而粟。 月光下,两千余头大公猪整整齐齐地排成十队,月光在它们黑乎乎的脊背上反射出冷冷的光芒,恍然看去,竟仿佛是人类的重甲战士,战阵里,杀气冲天而起,边上的虎狼反而没有这种气势。 对猪黑子先前的夸口,吴不赊一直有几分怀疑:不就是猪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但这会儿看了这些大公猪列出的阵势,他心中的怀疑一扫而空。 野猪和家猪绝对是不一样的,尤其是有猪精指挥,有组织、有纪律、更激起了全部野性的野猪,绝对是这世上最凶悍的战士。 扶风城因是边塞,只有南北两座门,于承的主力大营设在南门,北门只有两千人,这两千人与其说是来围城,不如说是做做样子。林微雨要突围逃跑?好啊,于承巴不得她跑呢!他恨的就是林微雨不肯逃跑。吴不赊的兽兵只要能冲垮于承的南大营,于承便会败退,北门那两千兵,理都不用理。 夜半时分,近七千兽兵饱餐一顿,悄悄逼近于承的南大营。 于承治军严谨,数万人的大营错落有致,除了刁斗声声,再无半丝喧哗。吴不赊化身为猫,到于承大营边上转了一圈儿,心中大致有数。他回来后,近七千兽兵已列好阵势,猪在左,纵向十列,每列两百头大公猪;狼在右,也是纵向十列,每列四百只野狼;虎在中间,还是十列,每列三十只恶虎。 七千兽兵同样悄无声息,兽类不知道什么是军纪,但兽类也没有所谓的人情律法,有的,只有对强权的畏服,对成了精的妖兽的绝对服从,所以妖兽指挥的兽兵的纪律反而强于绝大多数人类的军队。 “猪将军,你率两千猪兵,十路直冲,要一股作气把敌营彻底冲乱。” “遵令。”猪黑子抱拳,大声应诺。 “虎将军。”吴不赊看向虎大嘴,“待猪将军冲乱敌营后,你率虎兵冲入,同样是十路冲进,先以吼声助威,使乱军胆裂,你再一冲,敌军必定彻底崩溃。” “大王放心。”虎大嘴大嘴一咧,“我三百儿郎齐吼,能留得胆子提刀的,不会有几个人。” “待敌军溃营逃跑后,狼兵才开始出动。”吴不赊看狼妩媚,“出兵之先,也是千狼齐嚎,却不需要分为十队,可七八只狼一小队,不要求咬死多少敌兵,关健是要拿出你们野狼善于千里追踪的本事,死死地跟着败兵,绝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更不能让他们聚集起来反击。” 人类战士有良好的防护,有锋利的刀枪,更有远射程的弓箭,如果反应过来结成阵势,远者箭射近者刀砍,同样数量的兽兵,未必斗得过训练有素的人类战士,何况于承有五万大军,因此一定要把这五万大军冲散,贴身厮杀。 “属下明白。”狼狈夫妻一齐应命。 “开始突击!”吴不赊一挥手,猪黑子往地下一滚,变回原形,乃是一头巨大无比的大公猪,体长丈余,粗壮如牛,背上猪鬃根根直立,有若钢矛,一嘴獠牙,更是锋利如刀。 “嗷――”猪黑子仰天一声长嚎,猪眼凶光四射,当先冲了出去,两千头大公猪亦齐声长嚎,随后跟进。八千只粗壮的猪脚踩踏着地面,发出腾腾的闷响,竟有着万马奔腾的气势。 猪黑子所带的那一队,冲的是于承大营的正门,巨大的木栅栏在他面前就像是根枯枝,一撞两断,破营直入。 猪黑子那一声长嚎,已惊动了于承军的哨兵,猪兵冲势一起,于承大营中便刁斗急响。于承军训练有素,但猪黑子所率猪兵的冲势实在太快,最主要的,猪兵不像人类的骑兵或步兵,面对木栅栏要先砍开或者翻越,猪兵是直冲过去,猪头突入,猪身一撞一挤,木栅栏立时碎裂,这让于承军反应的时间大大缩短。而抢出帐篷的于承军士兵抬眼首先是找敌人,结果一个敌人也没看见,只看见一群横冲直撞的大野猪,待得搞清楚袭营的不是敌军而是敌猪时,自己已被敌猪们撞翻在地。 两千头大公猪勇往直前,猪牙所指,所向披靡,不到一刻钟,将于承军整齐的大营穿了十个大窟窿,对穿而过。 吴不赊身在半空中,眼见于承的大营被猪黑子彻底穿透,五万大军乱作一团,知道时机已到,一挥手,虎大嘴一个滚子,化成一头吊额白晴猛虎,仰天狂吼,身后三百余头老虎亦是齐声怒吼。 虎有震山之威,一虎吼,十山应,万兽服,何况是三百多头老虎齐声作吼,于承军本来乱作一团,吼声一起,所有的乱兵身子竟然都僵了一下,惊恐地往这面看过来。 不知谁喊了一声:“老虎来了!”本来只是乱,没看到敌兵啊,难道说怕了一群猪?说出来也不好意思啊!虽然野猪的一撞之力,连老虎也不敢正面硬顶,但人怕虎,却绝对没有几个人会怕猪,可三百头老虎这么齐声一吼,于承军所有士兵的心里都生出惧意,再看到三百头老虎撞营直入,于承军彻底炸了营,所有人都只会乱奔乱跑,乱哭乱叫,没有几个人敢挺身斗虎。 一时间,于承大营如滚沸的水般沸腾开来,无数溃兵冲营而出,四散奔逃。 “大王神威,敌军大营已彻底炸了。”狈有计拍马屁,道。 吴不赊点头道:“你们可以上了。” “遵令。”狼妩媚早已等得心痒,一声狼嚎,千狼齐嚎,一时间天昏地暗。 狼狈夫妻带着四千头狼扑进于承军的大营,又跟着乱兵穿营而出,依照吴不赊的吩咐,四千头狼散成无数个小队,死死地跟着于承军的败兵,但见有成团的败兵,狼兵们便扑过去冲散他们。于承军惊骇欲绝,只能拼命地跑,不停脚地跑,很多人不是被狼咬死的,而是跑炸了肺,自己活活累死的。好不容易逃到风水河边的败兵也已筋疲力尽,不是倒在河边干睁着眼被狼咬死,就是溺水而亡,真正能逃过风水河的,十不余一。 狼兵们也有死伤,令人惊讶的是,往往三五个胆大的士兵抱成团,十来头狼也对付不了。在一个小山崖下,七个于承军的败兵背崖而立,其中三名枪兵两名刀兵一名盾兵加一个弓箭手,杀死了七十余头狼。 好在这样有胆敢拼的于承军士兵不多,绝大部分士兵宁可在背后被狼兵扑倒,也绝不敢提刀正面死战。 吴不赊并未参战,一直立在空中看,虽然在军事方面他仍然只是半桶水,却也看得出来已方胜局已定,于承便有通天之能,面对如此乱局,也已回天无力。 “林小姐知道如此大胜,一定喜坏了。”吴不赊转头往扶风城里望去,眼前现出林微雨的笑脸,心中霎时热腾腾的,小腹发胀,便想即刻进城见到林微雨。 就在这时,忽听得一声清叱:“何方妖孽,敢如此为恶?” 是一个女子的声音。其声清越,虽是厉叱,却如风过帘笼,清脆动听。 吴不赊转身看去,但见一个女子飞入于承大营。这女子一袭紫衫,头上戴着一个同色的纱帽,遮住了头脸。她手中持着一把长剑,剑光如电,一剑刺一虎,刹那间连杀数虎。 “何方妖女敢伤我儿郎!”虎大嘴眼见紫衫女子连杀数虎,急了,化回人身,取钢叉当胸猛刺。 “原来是你这妖孽,受死!”紫衫女子不闪不避,手中剑迎头对攻。 叉比剑长,虎大嘴见这紫衫女子竟和自己对攻,乐傻了,虎嘴本来就大,这一乐,能塞进个马桶。 眼看着钢叉就要叉中紫衫女子的胸膛,激起的劲风把紫衫女子的衣服吹得紧贴在身上,勾出优美的乳型,虎大嘴虽然有些不解风情,也看得一呆,心中还惋惜:“这奶子漂亮,可惜要被我一钢叉叉坏了。” 这份惋惜刚在心尖子上冒个头,猛然又吓了回去,便如早春的柳芽儿,刚吐出个芽尖,乍一下来个倒春寒,又缩回去一样。怎么回事呢?原来就在虎大嘴的叉尖堪堪要刺中紫衫女子挺翘的乳尖时,他手臂猛地一震,叉尖竟偏了出去,从紫衫女子的左肩掠过,而紫衫女子的长剑却闪电般刺到了他心口。 虎大嘴心胆齐裂,却已来不及躲避,惊骇之下,本来就大得夸张的嘴巴又大了一倍。得,能塞进两只马桶了。 “看剑!”吴不赊到了,叫声中一道剑光急射紫衫女子右肋。 吴不赊只一眼就看出,虎大嘴绝不是这紫衫女子的对手,却也想不到虎大嘴连一招都撑不住。他离得远,救援不及,百忙中脱手飞剑,射向紫衫女子。他这是攻敌所必救,紫衫女子如果收手,还能磕飞长剑,如果硬要前冲,他的飞剑就会透身而过。 紫衫女子当然不会和虎大嘴一命换一命,美女和野兽是不等价的。紫衫女子手腕一偏,“铮”的一声磕开了吴不赊的飞剑,但缓得这么一下,吴不赊已到了,一脚把虎大嘴踢了开去:“你去指挥虎狼追败兵,这里不用管。” 虎胆虎胆,虎大嘴这会儿其实已经吓破了胆,巴不得有这句话,连滚带爬地跑远了。 一脚踢开虎大嘴,吴不赊身子就势一滑,已把给紫衫女子磕飞的长剑捞在了手里,抱拳一揖:“这位小姐请了,在下扶风郡游击将军吴不赊,敢问小姐芳名?” “扶风郡游击将军吴不赊?”听到这话,紫衫女子倒没有立时出剑,仗剑斜睨着吴不赊,“你这妖孽,敢冒充将军?” 吴不赊脸上一僵,他早看出紫衫女子功力极高,自然能看出他头顶的神光不对,心中有些发苦,不过他皮厚,嘿嘿一笑,道:“什么叫冒充?本将军有风余王的任命,将军印在手,乃是货真价实的游击将军。” “竟让你混进人界当了将军,这是扶风郡判妖司的失职!既然你送上门来,我便替扶风郡判妖司取你性命。”紫衫女子冷哼一声,眼光忽又一凝,“不对,你身上妖气变幻不定,神光又有五分类人,这是怎么回事?” “就说嘛,虽然我化了两粒妖丹,本体还是人嘛,怎么就是妖了呢!”紫衫女子这话,让吴不赊得了一份全然没想到的惊喜,一时笑得大嘴咧开,和虎大嘴有得一比,道:“早说了我不是妖,我是人啊!货真价实的扶风郡游击将军!至于我役使虎妖,那是我功夫厉害,也是不得已,朔风军兵围扶风城,扶风城兵少,不借妖兽之力,打不退朔风军。” “你不是人。”紫衫女子却又摇头,“虽然你头顶神光中有五分类人,但还有五分类妖。五五开,你该是个人妖。” 这话把吴不赊气坏了:“你才是人妖呢!” 紫衫女子嘿嘿一笑:“老实交代,你到底是何妖成精,不但得了人身,更修出了五分人类的神光?我看你修行不易,若实话实说,或可饶你不死。” 得,她不认为吴不赊是吞了妖丹,却以为是修行独特,修成了人类神光。吴不赊知道说不清楚,难道说他体内的气是顺逆双行,猫精想占他的便宜结果反被他逆行的气把内丹吞了?谁信啊?算了,懒得费这口舌。他眼珠子一转,呵呵一笑:“古话说礼尚往来,想要问我话,小姐至少先要报上名号吧?” 第十六章 云州遗族 “你没有资格问我名字。”紫衫女子冷哼一声,“想死得痛快点儿,就老实交代,你到底是何物成精?修的又是什么妖法?” “什么何物成精,我本来就是人啊!要说成精,那也是人精。”吴不赊笑嘻嘻地道。紫衫女子从来没见过哪个人敢在她面前如此放肆,尤其是男人。她冷叱一声:“大胆!还敢狡辩,那就受死吧!”手中剑一扬,一线电光,瞬间乍现在吴不赊的眼前。 紫衫女子功力了得,吴不赊不敢轻忽,仗剑急迎,却突然想起一事:自己用的是追风剑,这会儿人妖不分,还是别给追风子脸上抹黑吧?但想变招却已来不及,他也不会别的剑法啊,百忙中松手丢剑,再来了一招飞剑术。 虽然只有名门大派才有“剑在人在,剑亡人亡”的说法,但一般来说,一个剑手,轻易不会丢下自己的剑。先前吴不赊飞剑可说是为了救人,这会儿再次松手飞剑,可就大出紫衫女子的意料。她着实吃了一惊,飞身急闪,同时长剑斜格,虽然格开了吴不赊的飞剑,眼中却现出怒色。被吴不赊逼得措手不及,她多少也有两分难堪,长剑一晃,蓦的剑光大涨,便如一座剑山般向吴不赊压过来。 吴不赊急忙伸手往腰间掏去。他现在腰间有三个袋子:自己看家的钱袋,追风子的追风囊,木长生的百草囊。本来黑七还有个灵猫袋,那只野猫,走遍天下又胆大包天,灵猫袋里着实有不少好东西,可惜吴不赊当时不知道,一掌把黑七打死后,灵猫袋也没拿。而木长生的百草囊却不同,乃是随身而藏,其实就是木灵儿当年成灵前的一个树洞练成的袋子,随丹走的,所以便宜了吴不赊。 木长生用的木匠家伙和醒木令,都是藏在百草囊里,吴不赊掏出一把斧头来,手一捋,短斧变成长斧,大吼一声,巨灵开山,照着紫衫女子的剑山一斧劈下。 为什么短斧要变长斧呢?因为紫衫女子的剑法实在太快,如果是追风剑,再借着追风步,吴不赊敢以快搏快和紫衫女子拼一场,但木长生的斧头他不熟练,招法有些笨,若是用短斧,被紫衫女子欺近身来,只怕招架不来,所以他要用长斧――招法笨不要紧,把紫衫女子远远地逼开外门,她就没办法了。 他一斧劈下,紫衫女子剑光一闪,侧身欺近,吴不赊早已料到,斧到中途,手腕一偏,斜斧便削。紫衫女子忽退忽进,从另一侧扑近,吴不赊的斧头也跟着变招。眨眼斗了数十招,吴不赊长斧抡开,呼呼嘿哈,大砍大劈。他没想过能砍到紫衫女子,以紫衫女子的功夫,不可能被他砍中的,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要逼得紫衫女子不能近身。 他这种打法近乎无赖,紫衫女子剑短力小,只敢以闪避扑击,不敢硬开硬碰,身子只能围着吴不赊转来转去,翩若飞鸿,却就是近身不得。 其实这种打法,紫衫女子很占便宜,吴不赊斧长力大,颇为耗力,他舞得了半个时辰,还能舞一个时辰?一旦力尽身疲,便是紫衫女子发威的机会,但紫衫女子心高气傲,偏是忍不得,忽地往后一退,左手捏个诀,向吴不赊一指,指尖上竟然射出一条火柱,如火凤之形,猛扑吴不赊。 “这丫头还会玩火?”吴不赊吃了一惊,斧虽长,却拦不住火,只有飞身急退。 “哪里走!”紫衫女子仗剑赶来。紫衫女子身法虽快,但吴不赊的追风步也不慢,他跑的方向是风水河,几十里地,片刻即至。吴不赊心下暗思:“丫头喜欢玩火,淋她个落汤鸡,看她还怎么玩!衣服淋湿了,说不定还有好风景看。” 这家伙心里抱着邪恶的思想,往下一栽,悬停在风水河之上,收了斧,双手十指屈张,朝着水面一抓,抓起两个大水团,翻身后甩,对着紫衫女子就砸了下去。 他用的是大野猫黑七的功夫:灵猫戏水。两个水团出手,随即又抓起两个水团,随抓随丢。黑七的功夫没大用,就是特别杂,像这么抓几个水团,真打在人身上也没什么力道,但用来对付玩火的丫头倒是刚刚好。 “以为有水就可以了吗?”紫衫女子冷笑一声,手一指,一道火柱喷出,竟是穿水而过。吴不赊前前后后扔出的四个大水团,都被这火柱穿透了,那火柱看似不大,偏偏遇水不熄,好像还旺了两分。 “三昧真火!”吴不赊差一点儿被火柱烧中,一时惊骇大叫。他虽然闪得急,脸上也是火烧火燎,很怀疑是不是燎出了几个大水泡。三昧真火非比凡火,乃是火中之灵,融金化水焚木焙土,普通的江河之水根本浇不息。 “算你识货。”紫衫女子冷然一笑,“看我以三昧真火,烧出你的原形。”说话间,又是一股火柱射来,迅疾如箭,吴不赊挡无可挡,飞身急闪,那火却跟着风追过来。 “臭丫头欺人太甚。”吴不赊真恼了,使了一个摄风术,刚好河风大,风虎咆哮立现,往河中一旋,旋起一条巨大的水柱,有如一条水龙,旋转着怒吼着,向紫衫女子扑去。 吴不赊自从知道法术极为消耗灵力后,很少使用法术,此时是真恼了,用风虎旋起的这条水柱,和灵猫戏水抓起的水团可是大不相同,力道强得太多了。紫衫女子虽见这水柱来势猛恶,却也没放在心上,仍以火柱透水而入。风虎裹着的这条水柱虽说还是灭不了紫衫女子的火柱,但水柱力道大,竟把紫衫女子的火柱冲得倒飞回去。紫衫女子没想到这水柱力道如此强悍,身子往后一仰,箭一般倒射出去,总算没被水柱撞上。 “臭丫头,再放火啊!”吴不赊哈哈笑道。 紫衫女子自出娘胎便高贵无比,从来也没被人这么骂过,一时羞愤难当。她却不知道,吴不赊乃是市井一奸商,可不是什么斯文人。这还是占了便宜,若是他亏了本,还有难听的话骂出来。 紫衫女子心中杀气激涌,左手忽地一抓,竟也从河里抓起一匹水来。为什么说是一匹呢,因为被她抓到空中的水,薄薄的长长的宽宽的,就像一匹展开的白布。 “这丫头不但会玩火,难道还会玩水?”吴不赊好奇起来,且不追杀,悬停在空中看着,只见紫衫女子抓着那匹水在空中甩动,就好像浣纱女浣纱一样,那水本来像一匹布,浣一下稀一点,浣得几下,却像一幅水帘子了,再浣得几下,水柱越来越细,像是水网了。 吴不赊曾见过一个拉面师傅拉面,一团面,几甩几拉,便拉成了细细的面丝,紫衫女子此时的动作,就像拉面师傅拉面,不过她拉的不是面,是水。 “这丫头莫非是在厨房里学的手艺?”吴不赊哈哈大笑,笑声中,紫衫女子手中的水越来越细,已是有若发丝。忽然她一声清叱:“着!” 叱声中她身子一旋,手一扬,那姿势就像一个撒网的渔女,对着吴不赊撒了过来。眼见一张水网铺天盖地网下来,吴不赊一愣,没闪也没躲,暗忖:“着什么着?打渔吗?就算大爷我是鱼,你这水网也网不住啊?难道水做的网还能网人不成?” 他猜对了,紫衫女子甩出的这水做的网还真能网人。吴不赊一被网上才知道,那细若发丝的水网竟是坚韧无比,一网住他便死死地缠着,他双手急扯,水丝越扯越长,却就是扯不断。吴不赊慌了,百草囊里掏出诸般家伙,斧子刨子锯子,连劈带锯,却是无可奈何。 “认命了吧?”眼见吴不赊在网中挣扎,紫衫女子轻声一笑,“我这千里烟波网不是你这小妖挣得出的,束手就缚,或可饶你全尸。” “水做的网竟能网人,这是什么玄法?没想到阴沟里翻了船。”吴不赊又惊又怒,脑中忽地灵光一闪,“水做的网,水不是会结冰吗?” “休得意,看大爷我也给你玩个玄的!”吴不赊一声长笑,背后生出一只手,手中持着一枚金针,倏地扎进大椎穴,同时运起阴风诀。大椎穴被金针制住,顺行的气上不来,全是逆行的气,阴风诀全力展开,刹那间寒风呼啸,滴水成冰,身上的水网立马冻成冰网。吴不赊身子一抖,叮叮当当,大冰小冰落玉盘,他又使了一个旋风法,把那些冰针卷起来,尽数刮向紫衫女子。 这时紫衫女子刚好要近身来拿吴不赊,发觉异变突生,万千冰针扑面射来,猛然吃了一惊,花容变色。真要说起来,吴不赊卷起的这些冰针并没有很大的力量,紫衫女子即使让这些冰针扎上,也未必会受多大的伤,但这里面要注意一点,紫衫女子是女孩子,而且是美女,美女的脸,比她的命更重要十倍百倍。吴不赊卷起的冰针确实要不了紫衫女子的命,可若是在她脸上扎上几针,面纱可不是钢甲,挡不了冰箭,扎几个小眼或者划几条细痕,那比要了她的命更加可怕。 好在紫衫女子功力超凡,千钧一发间,身子往后急仰,双手捂脸,身子闪电般倒射而出。这一倒射她尽了全力了,一去百余丈,停下来后,她也不管吴不赊了,先掏出镜子看自己的脸,确信玉脸无恙,这才放下心来,随即怒气勃发。不过有经验的朋友都知道,女孩子照镜子,那时间总是不够用的,等紫衫女子把自己玉脸前后照到了,吴不赊早跑得没影了。 吴不赊一跑十余里,回头再也看不到紫衫女子的影子,始才放下心来。若论功力之浑厚强悍,吴不赊犹在紫衫女子之上,先前风虎卷起的水柱能把紫衫女子的火柱冲回去便是明证,但若论功力的精纯,吴不赊的野路子与紫衫女子比可差着老大一截。三甩两甩,竟能把一匹水甩成一张水网,每一根丝都那么细而且那么均匀,就像绣花一样,那要多么精纯的功力?吴不赊的功力便是再强十倍,哪怕能把海翻过来,要想把水丝甩得那么细,也绝做不到。 “这臭丫头,半夜三更的跑到这荒郊野外来,不知道搞什么鬼?若是不小心被人拿住了,嘿嘿……”吴不赊正在脑中意淫捉住紫衫女子后的情形,却一眼看到了狈有计猥亵的脸。 狈有计化回了人身,站在一个小山坡上,山坡下跪着无数朔风兵,在外围,则是一队队满眼凶光的野狼,远处还有野狼在把朔风兵往这山坡下赶。 “狈有计,你在搞什么?”吴不赊奇怪起来,飞掠过去。 狈有计转头看到他,抱拳道:“大王,我军大获全胜,不过小的有个想法。” “哦?什么想法。” “这么多俘虏,全咬死可惜了,吃又一时吃不了,所以小的想把他们押回山里去。” “你是想留着他们慢慢吃?”吴不赊皱了皱眉头,他虽对身上的妖气认了命,但吃人还是接受不了。 “不。”狈有计却断然摇头,“吃人划不来,小的把这些人抓回去,不吃他们,打算让他们给我们追风寨种粮食养牲畜。” “种粮食养牲畜?”吴不赊奇怪地看着狈有计。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在畜养牲畜,包括把狼驯成狗,现在狈有计要反过来畜养人类吗? “是。”狈有计点头道,“以前我们手下儿郎虽多,因为缺乏食物,却不能聚在一起,如果有这些人给我们储备食物,儿郎们就可以聚在一起,我们的力量就会成倍增加。” “你真的是妖怪吗?”吴不赊目瞪口呆,好半天蹦出这么一句。 “小的是货真价实的妖怪。”狈有计搞不清吴不赊的想法,有些忐忑。 “你不是妖怪,你是天才!”吴不赊猛拍狈有计的肩膀,“你是天才的妖怪,妖怪中的天才,这个主意实在太好了!”狈有计惊喜地道:“大王同意了?” “同意了!”吴不赊用力点头,眼中放光,“这事交给你去办,所有的俘虏全押回去,但不能让他们空着手,让他们先当一回民夫,把于承大营中的粮草马匹什么的,全运回去,兵器也弄回去,不过兵器不能分给俘虏拿,打包成捆,放在马身上驮回去。” “大王高明。”狈有计拍拍马屁,在山坡上叉腰一声狂嚎,“朔风国众俘虏听了,我家大王有令,不吃你们也不杀你们,只要你们老老实实听话,帮我们把马匹粮食运回山里去,你们就可以活命。”众俘虏听他一声嚎,都转头看着他,听了这话,半信半疑,可怀疑也没用,不信不行,周围狼视眈眈,只得在群狼的监视下战战兢兢赶往先前的大营,搬运物资。 这些事吴不赊也懒得管,自往扶风城而来,远远的便看见了在扶风城头张望的林微雨。吴不赊飞上城头,林微雨一眼看到他,大喜道:“吴将军,外面是你请来的帮手在役使野兽吗?” 虎啸狼嚎,林微雨肯定听到了,吴不赊便点头道:“是几个朋友帮忙,役使虎狼趁夜突击,大获全胜,于承五万大军已经不存在了。” “真的?”林微雨双手绞在一起,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心中的惊喜,“吴将军,你再一次救了扶风城,救了扶风百姓,所有扶风百姓都会真心感谢你。” “扶风百姓感不感谢我,我倒不在乎。”吴不赊笑着摇头,“我只在乎你感不感谢我。” “我当然也感谢你,真心感谢。”林微雨用力点头。 “你的感谢就是一句空话吗?”吴不赊盯着她眼睛,语气暧昧。林微雨被他盯得俏脸发红,道:“当然不只一句空话,我一定禀报大王,重重嘉奖。” 微曦的晨光中,她羞红的脸说不出得动人,吴不赊心中好像有火在烧,只想把她抱在怀里,轻怜蜜爱,不过城头上人多,不好动作。他主意来得快,眼珠一转,抚着肚子道:“大王有奖当然好,不过现在如果能有几样酒菜做奖赏,那就更好了。” “看我只顾高兴了。”林微雨大是不好意思,“将军辛苦一夜,一定饿了,请跟我来,我立即叫人置办酒菜。对了,吴将军那几位朋友……” “他们还在追逐于承的败兵,现在不用管他们。”吴不赊摇头道。 “那我叫侍剑在这里等着,他们一回城就请他们来府上。”林微雨吩咐了侍剑几句,与吴不赊回府。早有女兵飞马回去吩咐置办酒菜,吴不赊跟林微雨到达府中时,菜已上席。林微雨陪着喝了两杯酒,吴不赊只盯着林微雨的脸看,林微雨被他看得满脸通红,不敢与他对视,朝他身上扫了一遍,道:“将军这次没受伤吧?” “还算好。”吴不赊心中一动,突然“啊呀“一声,反手摸腰。林微雨吃了一惊:“将军背上受伤了?”急步过来给吴不赊检查伤口。 吴不赊本来就是虚张声势,见林微雨过来,猛地伸手,一下子抱住了林微雨的腰。林微雨没防备,“啊”的一声,一下没站稳,跌坐在吴不赊的腿上,急忙想站起来时,身子却被吴不赊紧紧地抱住了,一张喷着热气的嘴更向她的樱唇伸过来。林微雨又惊又羞,急忙扭开脸,羞道:“吴将军,你……你……你别这样。” “微雨,我喜欢你,我真的好喜欢你。”吴不赊口中喃喃着,嘴巴只在林微雨脸上乱亲,但林微雨躲来躲去,却是亲不到她嘴。她老是躲,吴不赊急了,双手猛地一紧:“微雨,你不喜欢我吗?如果你真的一点儿也不喜欢我,那我立即放手,转身就走,从此再不见你。” 上次化身为猫,他就已经听出了林微雨的心意,这会儿是故意这么说。林微雨果然就不躲了,一脸羞急道:“不是的,我……我也……但是,两个人在一起,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 “只要你喜欢我就行,其它的先不管。”吴不赊趁机伸嘴,终于吻住了林微雨的樱唇。 一被吴不赊火热的唇吻住,林微雨身子便完全软了下去,头脑中更是迷迷糊糊,不知什么时候被吴不赊抱到了内间床上,衣服也被解开了,双乳跳出来,如一对雪兔般在吴不赊的魔爪下惊惶地挣扎跳动。 化身为猫时,吴不赊亲过林微雨的乳房好几次,但这次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因为给猫舔一口,林微雨最多是觉得有些痒,可不会有其它的感觉,此时被吴不赊抚摸亲吻,就像干柴点着了火,整个身子都燃烧起来。 燃烧的林微雨让吴不赊更加疯狂,他不顾一切地攻城略地,但当他把手伸进林微雨双腿间时,林微雨却清醒了过来,猛地抓住他手,喘息道:“吴大哥,不,不要……”吴不赊急了:“微雨,你不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吴大哥。”林微雨这次很干脆,“但是……但是,吴大哥,你托媒人来,成了亲,我什么都答应你。” 吴不赊哪能等到那时候,手指动了动,感觉到林微雨的身子就像风中的海棠花,不住地颤抖,但双腿却夹得更紧了,口中求恳:“大哥,求……求你了……” “那我呆会儿就去托媒人,过几天我们就成亲。”吴不赊还是不死心,“反正也就是几天的事啊!” “那不同的。”林微雨摇头道,也不知是羞的还是热的,她脸上沁着微微的汗珠,更显得妩媚,“成了亲,那是人伦大礼,没成亲,不……不成的。” “又没人看见。” “怎么会没人看见?天地神明都在看……”说到天地神明都在看着,林微雨羞急起来,身子猛地一滚,滚到了床里面。她身上这时只有一条淡粉色的亵裤,这么一滚,白光耀眼,香艳至极,吴不赊看得一呆,竟没来得及伸手去按她。 林微雨双手抱胸,羞羞地看着吴不赊道:“吴大哥,这样真的不行的,你去托媒人来。好人,求你了。” 她这么软语相求,吴不赊倒也不好再迫她,顿足道:“天一亮,我就去托媒人看日子,最好明天就成亲。”林微雨羞羞地看着他,眼中似有水波荡漾。 林微雨穿了衣服,再陪吴不赊喝酒。吴不赊把她抱在怀里,口舌相喂,一场酒喝得香艳至极,偶尔魔爪乱动,探胸抚乳,林微雨也半推半就,只是再往下就坚决不许,吴不赊也不用强。 于承南大营溃散,北营两千人马也趁夜遁走,狈有计收拢俘虏,约有八九千人,四五千匹马,虎狼在两边监视,中间人背马扛,把于承大营中的粮草辎重尽数搬走。林微雨当然不在意这些,还觉得过意不去,人家帮了这么大忙,酒都没喝一杯。吴不赊听了这话,便笑道:“他们的酒,我代喝了就行。” “你是坏人,才不给你喝。”林微雨羞嗔,吴不赊嘿嘿笑,全身轻得只有二两。 小风城是扶风城的咽喉,趁着朔风军大败,必须马上夺回来,吴不赊虽然急着去请媒人,但到底正事要紧,自请领一千军卒去夺城,对林微雨道:“我回来就去请媒人。” “嗯。”林微雨含羞答应,“要小心,我等你回来。” 于承全军溃败,北营撒出去的两千人马虽未伤损,却也吓破了胆,竟不敢在小风城驻防,直接撤过风水河去了,还一把火烧了浮桥。 吴不赊轻轻松松夺了小风城,安排一名偏将领军守城,自己急火火地赶回扶风城来。早一日请到媒人搞定亲事,便可早一日把美人抱上床,能不急吗? 他回到城中,到了林府,老远便听到林微雨的叫声:“我绝不相信!” 她的声音尖锐高吭,竟是急怒时的语气,吴不赊心中一凛,正要飞身冲入,耳中忽然传来邓易通的声音:“林小姐先前怀疑我的身份,乃是为妖人所惑,我也不怪你,但现在有洞玄大师证明我确实是扶风郡判妖司判官,如果林小姐还是这样的态度,我就要怀疑了,林小姐是不是有意与妖孽勾结呢?” 听到这个声音,吴不赊的身子僵住了,洞玄大师他听说过,是扶风郡有名的高僧,想不到邓易通竟把他请来了。有他做证,林微雨不会再怀疑邓易通的身份,吴不赊即便冲进去,也没办法再故技重施。 “你不要威胁我,反正随你怎么说,我绝不相信吴将军是妖怪。”林微雨的语气异常坚决,吴不赊心中既感动,又是火烧火燎:“我怎么这么蠢,早知道邓易通不会放手,为什么不一刀斩了他呢?” 想是这么想,但事情如果可以重来,他也未必就敢去做。真要杀了判妖司判官,西岳府如何肯甘休?那时不但同样没办法和林微雨在一起,只怕还会拖累她。 这时一个略带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两位不要争了,林家久镇扶风,世代忠义,说林小姐与妖怪勾结,任何人都不会信的。老纳可以肯定,如果那吴不赊真是妖怪,也只是因为他妖术高深,所以林小姐未能及时察觉。这也没关系,或者老纳陪邓判官、林小姐去一趟小风城,或者干脆等那吴不赊回来。老纳年纪虽然大了,还不至于老眼昏花,只要看上一眼,人妖立辨,两位以为如何?” 说这话的显然便是洞玄大师,邓易通立马接腔道:“谨遵大师之命。”林微雨久久没有应声,邓易通又补上一句:“林小姐,扶风林家百年清誉来之不易,你当好好珍惜,而且就算不为你自己考虑,你也要为你弟弟多想一想啊!真要因维护一个妖怪而闹得身败名裂,那就太可惜了。” 林微雨还是没有出声,吴不赊知道,她是在坚持,为了心中的爱,她在坚持着对他的信任。 “微雨,我确实不是妖怪啊!可我吞了妖丹,身上有妖气,说不清楚啊!”吴不赊在心中狂吼。 他心里在无声地吼着,脚下却在一步一步地往后退。他愤怒,他想要大声嘶吼,但他很清醒地知道,解释不清楚的,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楚。或许林微雨会信他,但邓易通、洞玄大师等人绝不会信,也绝不可能放过他,林微雨或许会为了爱不顾一切,可是,他不能让她那么做。林微雨不是一个人,她姓了这个林字,背上就有太多的东西,不能让她为了他,毁了这所有的一切。 “砰”的一下,他撞在了墙上,身子滑倒,慢慢化成树根,一点点钻入地底,远远地钻出去,再又化身成猫,穿城而出。 在街的另一面,也有一个人在听着院中的对话,吴不赊撞墙的声音虽轻,却引起了这人的注意,闪身过来,刚好看到吴不赊往地底下钻。 这人竟是那个紫衫蒙面女子。看着吴不赊钻入地底,她眼中闪过一抹笑意,灵觉散开,感应到吴不赊钻出地面后化猫出城,她也跟了出去。 吴不赊化猫出城,一路狂奔。远处是一块巨石,吴不赊对着巨石猛冲过去,到了近前,忽地化为人身,双掌齐出,猛击在巨石上,轰隆一声,巨石被他打飞了一角,碎石飞溅。他却不肯停下,左一掌,右一掌,一连数十掌,轰的一声,巨石终于彻底碎裂,化为一堆碎石,而吴不赊双掌也是不停地颤抖,又痛又麻,双掌更慢慢地肿了起来。 第一次离开林微雨,吴不赊心里没有太大的感觉,偶尔会记起,也不过记起她的裸体,但这一次被逼离开,他心里却是刀绞一样的痛,林微雨在他心里,已不仅仅只是一个美艳的裸体,而是一个人,一个他爱着的女人。 但他却不能爱。天庭不许他爱。 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在了这块巨石上,而手上的痛,却并不能抵消心底的痛。 “好功夫。”不远处传来一声轻喝。吴不赊霍地转身,是那个紫衫蒙面女子。 “是你?”吴不赊心中杀意忽地涌起。紫衫女子看出他眼光不对,急忙扬起手:“等一等,我不来找你麻烦的,而是给你指一条路。” “给我指一条路?”吴不赊冷笑道,“那可多谢了。说说看,什么路?鬼门关还是奈何桥?” “你喜欢林微雨,林微雨也喜欢你,但人妖不能通婚,这是天条。” “我呸!”吴不赊用力呸了一口,“人间那么多饿死的冻死的,不见他来管,却来管这种事。贼老天。” “天规有它不合理的地方,但不是你我有能力可以改变的。”紫衫女子摇了摇头,“天条不能改,但你可以改,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做得到,天庭可以将你录入仙籍,你成了仙,便可以光明正大地迎娶林微雨,再没有任何人会反对。”吴不赊心中一跳,脸上却露出一丝冷笑:“有这么好的事?你是比我大还是比我小啊?是我妹子还是我姐?” 紫衫女子并不动怒,淡淡地道:“天上当然不会掉馅饼,能让你荣登仙籍,这件事的难度自然是非常大,成功的机会,说实话,非常非常的小。”她这么说,吴不赊心中的怀疑倒小了许多,眼光微凝,道:“哦,你说说看,什么事?” 紫衫女子四下一看,道:“你跟我来。”当先向远处一片林子里掠去,到了林子上空,又围着林子飞快地转了一圈,复入林中,找到一片空地,让吴不赊站在中间,她从腰间一个绣囊里掏出五面旗子,按五行之位,插在空地周围。 五旗一插,立即有一层淡淡的紫雾弥漫在空地周围,吴不赊感应得出,紫雾中有一股淡淡的灵力。他不知道紫衫女子这五面旗上有什么玄功,但却感觉得到紫衫女子的小心谨慎,顿时他好奇心成倍提高,却不吱声,只是看着紫衫女子,等她开口。 “你比我大,我叫你吴兄好了。”紫衫女子微微一笑,“不知吴兄可听说过云州遗族?” “云州遗族?”吴不赊点点头,“听说过。” 九州一统时,也是天庭最强势的时候,人族在天庭的支持下,政权几乎遍及陆地上所有的地方,后来天庭势衰,人界更是四分五裂,妖魔气焰渐长。随着兽人越来越多,不断侵占人族的土地,几百年下来,除九州之外,人族所有的土地都已失陷。在很多人的头脑中,九州之外都是蛮荒之地,是人类根本未曾涉足过的地方,是妖魔精魅兽人的聚居地,是魔界。他们却不知道,那些地方,祖先曾经生活过,所谓的魔界,在先祖眼中曾经是天堂。 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被人族放弃了,北去数万里之外,有一个地方,叫做云州,至今还在人族的控制之下。 云州有一座城,叫做云中城,险峻雄伟,当年天下一统的时候,云中城曾是人族最西北的边疆锁钥,后来魔族入侵,数万里的疆域、无数的城池都失陷了,唯有云中城始终未曾失陷。数千年过去,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九州之外曾有过人族的足迹,云中城却还在耸立着。 云中城,就像一个遗失在外的游子,孤独而绝望地守候着,数百年的风雨,未曾隔断过游子南望的眼眸,但无论天庭还是人族,都没有半点办法。数百年来,天庭势力越来越弱,而人族自千年前分崩离析之后,便再也没有统一过。今日大国有五,小国数百,所有的军队加起来何止数百万,若能拧成一个拳头,魔族再强,也绝对抵挡不住,但谁也不能把这些力量拧成一个拳头,天上地下,所有的一切,人、神、仙,只是看着无数的拳头打来打去。至于天庭,昔年的十万天兵天将已成为风中的传说,再也找不到半点踪影。 云州,便成为了遗弃的云州;云州的人族,便成为了云州遗族。而更悲哀的是,那些掌权者,天帝和大大小小的人王,为了面子,集体选择了遗忘,非不得已,谁也不提“云州”两个字。于是,在无数岁月的风雨洗磨后,“云州遗族”这四个字,成为了传说中的字眼,很多人甚至以为那就是个传说,没有人知道,那南望的眼眸是如何得绝望。 吴不赊也只是听说过,不过黑七和木长生的记忆里有更多的补充,所以他知道的比普通人要多得多,但他不知道紫衫女子在这个时候提及云州遗族是什么意思。 第十七章 北行 “我想让你去云州走一趟,带一点东西去,有可能的话,再带一点东西回来。”紫衫女子望着他,道。吴不赊吃了一惊:“去云州?” “是。”紫衫女子点头道,紧紧地看着他的眼睛,“你敢去吗?” “你就算想要我死,也没必要把我弄去那么远的地方吧?”吴不赊这句话差点冲口而出,但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正如他想的,紫衫女子就算想要他死,也没必要把他弄这么远。他在紫衫女子的眼神里,没有看到丁点儿想要害他的意思,反而是强烈的期盼,一时他惊疑不定。 吴不赊不知道云州具体的位置所在,大致估计在西北方三四万里之外,以他的追风步,最多二十天应该可以赶到,但事实上却是不可能的。 以前吴不赊不会玄功的时候,对神仙最眼热的一点,就是他们能在天上飞。飞啊!多逍遥自在!等他自己能飞的时候,他才知道,飞行其实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美好。 首先这是件力气活。飞是要消耗灵力的,以吴不赊现在的功力,如果十万火急,不眠不休,估计可以连续飞行三天左右,如果中间休息一两个时辰吃点东西,大概可以飞五天左右,但也到极限了,而且飞到地头,人估计也只剩下半条命,做不了什么事了。 其次飞行还是件精细活。想要飞,先要看老天爷的脸,下雨不能飞。如果你想打把红纸伞上天,雨中还有雷,别说雷公不长眼来打你,他可不是你娘舅。 再其次,飞行也是件危险活,尤其是在魔界飞。魔界与人界最大的不同,就是人不吃人而妖魔吃人。在人界飞,除非是一些禁地要地,一般没人来拦你。拦你干嘛,要是熟人,拦下你还得管你一顿酒饭,划不来。有酒我不会留着自己喝啊?若是不熟,打一架,莫名其妙得罪个人,更加划不来。没好处的买卖,谁都不会做的。 但魔界就不同了,对于吃人的妖魔来说,人是美味,会飞的人尤其是好东西,有内丹的,打下来可以盗丹。就算没丹,会飞就意味着练成了灵力,那血喝起来大补。有灵力的人往往还练点儿功夫,肉也更加有嚼头。人类常说猪的全身都是宝,对妖魔来说,玄功高手就是大肥猪,同样全身是宝。当然,这猪要是大野猪,打不死猪反被猪咬了,那又另说。可你到底是不是凶悍狂猛的大野猪,别人可不知道,魔性贪婪,看见大肥猪从自己头顶飞过而不伸嘴咬一口,基本不可能。若是明里来还不怕,拿吴不赊来说,他对自己的功力还着实信得过,就怕暗里偷袭。万里魔域,无数魔妖,谁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成精,都有些什么稀奇诡异的妖法?你是防不胜防,而小命却只有一条,一不小心栽了,那就万劫不复。 所以,在魔界飞,只能飞一段休息一下,白天飞,晚上就要休息,保持充沛的体力,第二天飞时就算有妖魔拦截也有力气拼斗或者逃跑。但想要休息打尖,就有些奢侈了:你是在魔界啊,就能那么安逸地休息?放眼周围,不是妖魔就是兽人,那可都是吃人的…… 天上飞有危险,落地休息也有危险,万里魔域就是刀山火海,想过去,对任何人来说都意味着四个字:九死一生。 “你要我带什么去?又要我带什么回来?”吴不赊想要搞清楚,紫衫女子到底想要他做什么。 “带一封书信去,有可能的话……”紫衫女子说到这里停了一下,似乎将要说的话太重,一时难以出口,“有可能的话,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什么?”吴不赊这会儿真被吓住了,他眨了眨眼睛,伸出四个手指头,“这里是几个手指头?” “我没有和你开玩笑。”紫衫女子的眼光坚凝肃穆,“如果有可能,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怎么可能?”吴不赊大叫道,“如果你没疯,那就是我疯了,云州到人界最西北的边疆有多远你知不知道?中间又有多少妖魔兽人,你数过没有?除非云州遗族全是你这样的高手,否则就算他们个个会飞都过不来。” “正常情况下是过不来,但现在有一个特别的机会。”紫衫女子说着从绣囊里掏出一卷丝巾展开,原来是一幅地图。 “吴兄请看,这里是我赵国最西北的水城,由水城沿神女江往西七千里,便是古城神女台,只要我大军夺下神女台,神女江就可以成为我军的粮道。然后你再往西看,这里,离雁口古城距神女台五千里,且背靠离雁峰,易守难攻,云州遗族只要到达离雁口,我大军便可出兵接应,把他们接回来。” “神经病。”吴不赊没等她说完已经骂了起来,“我虽然没打过多少仗,到底也有个将军的名号,你以为我白痴啊?水城到神女台七千里,这七千里全是魔境,而且不是一般的魔族,是魔国!尸莲王几十年前就统一了神女江南岸的大小魔族,建立了九尸九莲国,你赵国大军就这么强悍,能打进尸莲国七千里?既然这么强悍,为什么年年要受尸莲国的掳掠,不直接打过去灭了尸莲国呢?” 尸莲国,全名九尸九莲国,传说尸莲王建国时,国中九朵异莲旱地开放,掘其根,每一朵莲花下面都有一具古尸,九朵莲花便生在九具古尸口中。尸莲王以为祥瑞,便将国都建于此地,更以九尸九莲为国名,人界一般就称为尸莲国。尸莲国国势极强,大小部族数百个,控地万里,是魔界面对人界的第一大国。 紫衫女子的想法过于天真,他也就毫不客气,但紫衫女子却并不动气,只是静静地等他说完了才道:“尸莲王去年死了。” “什么?”这个消息吴不赊倒是不知道。 “不但尸莲王死了,尸莲国也四分五裂了。”看到吴不赊一脸惊讶,紫衫女子的声音越发不温不火,“你也知道,几乎所有的魔国,都是一个个大大小小魔族的联合,尸莲王一死,为了争夺利益,尸莲国大小魔族便打了个昏天黑地,实力大损,所以我说我大赵有实力拿下神女台,控制神女江。” 尸莲王竟然死了,尸莲国居然四分五裂了?这个消息让吴不赊有些发呆,他吞了口唾沫,点头道:“好吧,就算你们能拿下神女台,云州遗族怎么能到离雁口?我虽然没去过云州,但我可以肯定,云州到离雁口,便是笔直一条路,也不会少于两万里,你可别说他们都会飞。” “吴兄看这里。”紫衫女子没有直接反驳他,指着地图道,“这里是魔鬼沙漠,如果云州遗族不笔直向东走,而是南下进入魔鬼沙漠,那么只要成功穿越魔鬼沙漠,就可直达离雁峰下。” “穿越魔鬼沙漠?”吴不赊张口结舌地看着紫衫女子,仿佛在看一个疯子。 “是,穿越魔鬼沙漠。”紫衫女子的语气里竟有着一种说不出得狂热,“魔鬼沙漠虽然号称比魔鬼更可怕,但不是没有成功穿越的例子。昔年九州一统,西击魔族,就曾创下过五十万大军横穿魔鬼大沙漠,突然出现在敌人老巢的奇迹。” “可那是军队,而且是人族最强时代的最强悍的大军。” “近千年漂泊的游子,那思归的心,再强悍的军队也比不上。” “阁下是疯子,鉴定完毕。”吴不赊傻了半天,背手而走。 “如果容易,我何必找你?”紫衫女子没动气也没追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吴不赊身子僵住了,站了好一会儿,他转过身,疑惑道:“你到底是什么人?”突然间他想起紫衫女子说的“我赵国”三个字,道,“你是赵国人?” “是的。”紫衫女子点点头,撩起面纱,“大赵国,西门紫烟。” 面纱下,是一张美极人寰的脸庞。吴不赊读书太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张脸庞的美丽,他只知道,无论是他自己,还是木长生或者黑七,所有的记忆里,没有一张脸庞可以和这张脸相比。林中的光线本来比较幽暗,但当面纱掀开时,整个林子好像都亮了起来。 “西门紫烟?”吴不赊呆了好一会儿才能去想这个名字,顿时就叫了起来,“紫凤?” 当世五大国,齐、赵、燕、楚、吴,号称五霸,吴楚在南,齐赵燕在北。而赵国又独霸西北,故称西赵,乃是控甲百万的超级大国,他周围的什么前凉、后凉、风余、朔风,相对这个庞然大物,都只是些小虾米。 而控制着西赵这个庞然大物的,乃是三大世家,管、鲍、西门。管家出将,世代将种;鲍家出相,四世三公;西门家出后,历代大赵王,娶的王后几乎都是西门家的女子。而西门紫烟,就是西门家这一代最杰出的女孩儿,西门家的公主,未来大赵国的王后――至少大赵国百姓都是这么认为的。 不止于此,西门紫烟还有一个身份,她的姑姑嫁给了西岳帝君,西门紫烟打小随西岳帝君学道,竟学成了一身玄功异术,因此不但各国王公卿相,便是江湖上也知道她的名号。因她喜穿紫衫,身份贵重,又貌美如花,便博得个“紫凤”的外号。 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突然出现在吴不赊面前,他脑中有一刹那的空白,但随即涌起疑念:西门紫烟何等身份,怎么突然间到了这里?不是说她不能来,风余国的国境对于大赵而言也就是邻家小院的围墙,高兴了就可以来串串门,但以西门紫烟的身份,便是串门,身边至少也要带几个侍女,怎么会孤身而至? 西门紫烟眼光锐利至极,看出了吴不赊眼中的疑问,微微一笑:“你是怀疑我为何孤身到了这里是吧?我就是来找能去云州的人的,这件事过于重大,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我只能亲自来。” “可你为什么一定要找上我?比我身手高强的人多得是,而且在你眼中我是妖怪,你会信我?” 西门紫烟微微一笑:“就因为你身上有妖气,所以才是最好的人选。至于信任,”她笑了一下,一脸自信,“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妖也一样。我想,只要有封仙的机会,谁都想做神仙而不会做妖怪的。” 人、神、仙三界对妖界有一种天然的歧视,由于仙界的极力反对,天庭极少录用妖魔为神官,更不会轻易封妖魔为仙。这是保持势力平衡的需要,大家心照不宣,却苦了无数异类,千辛万苦修成人身,也与世无害,甚至有些异类还做了很多好事,可就是成不了神也封不了仙,只能背一个妖怪的名头苦苦挣扎,哪怕修到元婴脱体,历劫长生,妖怪的大帽子也始终摘不掉。但话语权掌握在神仙手中,妖类一点办法也没有。当然,也有例外,一些妖类为人界或神仙们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也有可能成神或者封仙,例如西门紫烟要吴不赊去做的这件事,如果吴不赊真的将云州遗族接回来,成神封仙都不在话下,他可以随便挑。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妖怪都碰得到的,所以西门紫烟很自信。 其实人、仙、神对妖类有反感,除了势力之争,还有一些现实的因素,其中最要命的,就是妖类与人类成亲后,生出的后代会有返祖现象:多毛有尾,红发碧眼。生出的孩子是个小妖怪,为人父母都受不了,例如吴不赊与林微雨成亲,万一生这么一个怪物出来,难不难受啊?就算他们二人能接受,外人也接受不了。但天界有濯妖泉,人妖成亲后,取一碗濯妖泉的水给孕妇喝了,不论孕妇是妖还是人,生出的孩子都不会有任何异常,对于妖类来说,这也是个极大的诱惑。 吴不赊虽然不认为自己的后代成为兽人,但他也不敢保证。看着西门紫烟自信的眼神,吴不赊一时无话可说。 犹豫片刻,吴不赊咬了咬嘴唇:“好吧。就算你说的都行得通,我头顶有妖气,也便于穿越魔境,但我穿过魔境到了云州后,你有什么办法保证云州遗族一定会跟我回来?” “我没有任何办法保证。”西门紫烟摇头道,“我只是以一种常人的心理推断,疲惫的游子,必然会生出回家的心思,至于怎么让他们动身,是你的事情。” 吴不赊目瞪口呆,他真的有些上火了,但四目对视,他在西门紫烟眼中看到的,是山一般的坚毅。这个女人,外表与内在完全不同,从她不温不火的坚韧,策划云州遗族归来的胆略,对问题绝不回避的锋锐,吴不赊都能感觉得出,她晶清丽如雪的容颜下,是一颗冷硬坚凝如冰的心。这样的女人,她认定的事,会毫不犹豫地付诸行动,且轻易不会妥协。 “我要想一想。”吴不赊的嗓子眼有些发干。 “可以。”西门紫烟断然点头,“扶风城北有座紫竹庵,我会在庵里等你十天。”说完,她手一抬,五旗飞入袖中。她放下面纱,对吴不赊一抱拳,转身自去,干脆利落,再无半个字的废话。 吴不赊在林中呆了好半天,回望扶风城的方向,他似乎看到了林微雨绝望中苦苦挣扎的眼神。她这时一定在盼望,盼望他出现,断然击碎他是妖怪的谣言。吴不赊理解她的心情,心中更是刀绞般的痛。 答应西门紫烟,穿越魔境,把云州遗族接回来,如此巨大的功绩,成神封仙随他挑,然后可以招摇过市地抬着花轿去迎娶林微雨。林微雨怀孕后,他也可以理所当然地去天界讨要濯妖泉,也不用担心生下的孩子会是兽人。 但成功的机会实在是太低了啊!数万里魔域,百千魔国魔族,万千妖魔精魅,这条路,无异于刀山火海啊! 就算千辛万苦到了云州,还有两个大问题:一,西门紫烟的行动真的行得通吗?万一赵国接应的军队到不了神女台呢?到时候怎么办?离雁口到赵国一万多里,若赵国大军到不了离雁口,难道穿越了魔鬼沙漠的云州遗族再一路杀回赵国?二,就算赵国的行动顺利,云州遗族凭什么会因为吴不赊一句话就回来?拖儿带女的,穿越魔鬼沙漠,再击退魔族的阻击,这是多大的风险?中间会死多少人?云州遗族凭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险,就一句什么游子思归的心? 别人不知道,就吴不赊来说,他随便呆哪儿都无所谓,只要有钱赚,日子过得快活就行。是的,他是有些冷血,也有点儿没心没肺,但面对冰凉的刀锋和妖魔兽人带着口臭的大嘴,再热的血只怕也会凉下来。 “疯子才会跑这一趟,二傻子才会跟着回来。”左算右算,这是吴不赊最后得出的结论。 紫竹庵不必去了,让那个疯女人等去吧!扶风城也不能去,甚至不能想。以前吴不赊不知道心是怎么痛的,今天他终于知道了。回双余山?当他的追风大王?上次他不在乎,妖就妖吧,当个妖王还蛮新鲜,但这会儿,他恨的就是这个妖字。还是回双余城去,偷偷卖他的酒,当他的大富翁吧! “微雨,是我对不起你,你就当我是真的妖怪,狠狠地骂我,然后忘了我,找个清清白白的好人家嫁了吧!”吴不赊叹了口气,化身为猫,奔向双余城。 双余城平静如常,天还是一样的蓝,酒还是一样的香,人也还是一样的多,有穷的,有富的,有哭的,有笑的,红尘滚滚,并不因为一两个人而改变,不管他是人,还是妖。 点了酒菜,吴不赊又叫了妓女过来相陪,喝得半醉,两个妓女一左一右扶着他回到宅中。吴不赊往床上一倒,顺手把两个妓女也带翻了,娇声浪笑中,吴不赊淫性大起,将两个妓女三两把剥光了,狂呼酣斗,畅意中大笑着问:“爷是妖怪,你们怕不怕?” “奴家喜欢的就是妖怪。” “爷这么威猛,不是妖怪,是妖王。” 两个妓女浪喘淫叫。吴不赊哈哈大笑:“妖怪怎么了,老子有钱,就算是妖怪,照样大把的女人给我玩。”他笑了一气,却猛然间又哭了起来。他有钱,想玩多少女人都可以,但偏偏他心爱的女人,却不能抱在怀里。 疯狂过后,吴不赊睡了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惊醒过来。天还没亮,两个妓女一左一右搂着他,睡得死沉死沉,他先前的疯狂实在把她们折腾惨了。 吴不赊也不动,就那么躺着,望着帐顶,脑子里什么也没想,也不知过了多久,隐隐的有更漏声传来,一个妓女翻了下身子,腿搭在了他腰上。两个妓女都不大,只有十七八岁年纪,年轻丰盈的腿这么光光地搭上来,任何正常的男人都会欲望勃发。 吴不赊也一样,虽然刚刚疯狂过,但他是玄功高手,小周天通后,精力生生不绝,任怎么折腾,稍一休息,精力马上就恢复了,顿时便又蠢蠢欲动。吴不赊的手抚上那妓女的腿,细腻的皮肤柔滑如丝,丰隆的臀部曲线妙曼,但吴不赊的手突然却停住了。 “我以后永远就这样子了?”一个声音在问自己,然后一个更大的声音从心底冲出来,大声呐喊,“不!” 这一刹那,他终于下定决心,接受西门紫烟的任务,给自己一个重见阳光的机会。 “微雨,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光明正大地来娶你。”他的声音如磐石般坚定,而晨曦,就在这一刻跃上了窗棂。 下定决心,吴不赊并没有立刻去紫竹庵找西门紫烟,而是先上了趟双余山,给虎狼狈等三妖各服了一粒所谓的泄空丸的解药,说他们干得不错,这是奖励,把三妖感动得差点原形显化,赌咒发誓,誓死效忠吴不赊,便是猪黑子也跟着乱激动了一把。 吴不赊给三妖所谓的解药,是担心一年半载回不来,时限到了而三妖不但没泄空反而长胖了,会漏了风,以后便不能空手吓虎狼了。但他上山的主要目的还不是这个,是酒药。仙人酿太赚钱了,绝不能断,可他又不能把酒药的方子告诉方轻舟,虽然方轻舟一直表现得很忠心,可只要吴不赊身上挂着个妖名,方轻舟的这种忠心就很不牢靠,方子必须要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 吴不赊从俘虏来的朔风兵中选了十来个人,分为两班,一班专门采药――不仅仅采醉草,吴不赊还另配了几样草药,这几样其实不起作用,只是为了混淆视线;另一班专门制药,制好的药,再由狈有计派人送到双余城给杨慎独,最后由杨慎独依以前的老路子给方轻舟送去。这中间,除了方轻舟,谁也不知道这药是用来酿酒的,哪怕是杨慎独都不知道。这中间一环还是妖怪,因此泄密的可能性几近于零。药送给杨慎独,也不是送,而是卖,杨慎独再卖给方轻舟。当然,大部份银子杨慎独要留下来,只是极小一部分作为药钱送上双余山,正好补贴狈有计的俘虏种粮计划。 狈有计抓上山的朔风兵有近万人,还掠夺来不少粮食军资,但自己种粮放牧,不是一两月就见成效的,在此之前,不能让这些俘虏饿死了,卖药的银子刚好可以用来买粮,接上这个空档。 以前九州一统时,大娄山周围人烟繁茂,开出的田地极多,尤其是娄江两岸,更是良田万顷。后来因为战乱,路断人稀,人一退,魔就进,等人再渐渐多起来时,良田已经成了森林。森林中不但有猛兽,还有妖魔,人类只能望林兴叹。人类对大娄山可望不可即,狈有计做起来却容易,只要把树一砍草一清,良田重现,所以他的牧畜计划有非常大的可行性,不过吴不赊这会儿完全没有兴趣,狈有计爱玩,吴不赊就把一切交给他去管,只是吩咐他低调一点。开玩笑,妖怪大规模奴役人类来种粮放牧,传出去,天上非打雷不可。 一切安排妥当,吴不赊大吼一声:“小的们守好山寨,本大王去也。”纵身腾起,径往扶风城而来,背后万妖恭送,虎吼狼嚎猪叫。 围着扶风城转了两圈,吴不赊最终还是不敢进城,掉头往紫竹庵而来,见了西门紫烟,再敲定了一些细节,拿了信物,便往西走。 风余国到赵国,中间还隔了好几个国家,但为了保密,西门紫烟并不和吴不赊同行。吴不赊也无所谓,西门紫烟美则美矣,那双眼睛却过于深不可测,吴不赊有些怕和她接近,就像大海,掬在手中的海水是温柔的,但你若是一头栽进去,会有什么后果,只有天知道。 吴不赊索性化成猫,一路翻山涉水,进入赵国后一路往西,一直到最西端的水城。 水城紧扼神女江,水城下游的神女江是赵国的黄金水道,水城上游的神女江却是魔域,不过神女江的上游不在正西方,而在西面偏北,由水城出发,划一个略偏南的圆弧,行七千里,便是西门紫烟口中所说的神女台,九州一统时千舸竟流的水上名城。现在呢?现在也许是万魔竟嚎吧! 吴不赊本想沿着神女江南岸走,虽然绕了点儿路,但可以把西门紫烟所说的那条赵国接应的路线提前走一遍,但西门紫烟给他的建议却是走北岸,取直线,直接向北。因为南岸从水城到神女台这一段,是尸莲王的地盘,随着尸莲国的崩溃,这一段路乱得一塌糊涂,走北岸,沿途的魔族魔国虽也粗野,多少还算稳定,稍为安全一点。 其实战乱根本不是问题,对于玄功高手来说,除非是逼不得已的死战,就像吴不赊在扶风城外一样,否则军队在玄功高手面前,根本是老虎咬天,使不上力,玄功高手是会飞的啊,你百万军队,我抬脚就走,你有什么办法?恼火的是妖魔。 走北岸,部族稳定,妖也好魔也好,邻居之间,多少有两分熟妖的情份,吴不赊借着头顶的妖气,麻烦该会少点儿,而走南岸,到处都是战乱,各路妖魔为了怕别的妖魔侵占地盘,警惕性也要高一层,想过去,就要难得多。 这话西门紫烟没明说,吴不赊也知道,不过西门紫烟的操心其实是多余的,吴不赊另有打算。早在下定决心西行之时,吴不赊就盘算好了,轻易不飞,也根本不以人身强闯,而是化猫穿越。不飞,目标不明显,各路妖魔就不太会来注意他,化成一只猫,兽人也不会来找他麻烦,这样就将风险减到了最小。 水城扼江傍山,城不大,却是赵国北疆锁钥,古老的城墙上坑坑洼洼,净是战争留下的痕迹,吴不赊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但站在水城的城墙下,他却有着微微的感慨。出了城,就是魔界了,还能不能回来呢?他真的不知道。 不过这种感慨没持续多久,他很快就收拢思绪,飞纵出城。既然要走北面,就要横渡神女江,飞过去最简单,但他不愿冒险,虽然感应不到北岸有什么危险,但他还是化成枯树漂了过去。 这样的谨慎,实话说有些过份,属于典型的小商人心理,直接飞过去,就算对岸有妖魔,或者有兽人的弓箭强弩,那又怎么样?一定伤得了他吗?不见得吧?不过俗话说,小心无大错,谨慎点儿,还是有好处的。 事实马上就证明了,他的小心谨慎是正确的。 快到对岸时,在一片礁石群中,他看到了一条巨蟒。这条巨蟒的脑袋足有两个水牛头那么大,黑黑的,静静地浮在礁石中,乍看上去,就像一块礁石,狼亢的身子藏在水里,不知道有多长。吴不赊在水下面看了一眼,只见它盘满了整座礁石,就像一座小山,让人看了既恐怖,又恶心。 这样的巨蟒,最可怕的不是它的牙齿,也不是它狼亢的身子,而是它的吸力,血盆大口张开,猛然一吸,可以凭空吸食百步外的小羊。而且吴不赊感觉得出,这条巨蟒还修成了一定的灵力,它的吸力就更加可怕了,如果是一般的玄功高手,从它头顶百十丈处飞过,又没防备的话,说不定一口就被它吸进了嘴里,成了大补元气的美味点心。 事实上,一般玄功高手御风飞行,高度都在百丈以下,飞得越高,天上的风就越大。顺风还好一点,若是逆风高速飞行,那绝不是件轻松活,骑马骑快了还脸上难受眼睛难睁,何况是疾逾奔马的高空飞行!所以一般玄功高手御风而行,都不过是三五十丈,吴不赊刚才如果飞过江,也是这个高度,刚好就在巨蟒的吸力范围之内。当然,他有警觉,即便巨蟒想吸他也不可能成功,不过总会吓一跳。 巨蟒闭着眼睛,静静地浮在那里,也不知是在晒太阳还是睡着了,吴不赊也懒得理它。巨蟒可能结丹了,但想要杀死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取它的丹,绝不是张张嘴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吴不赊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到了岸边,吴不赊化身成猫,一跃上岸,往北疾奔。猫跑得不是太快,但吴不赊展开灵猫步,一天跑下来,也可以跑出近千里。不过化成猫最主要是安全,猫有天敌,但一般的天敌是对付不了吴不赊这只人猫的,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风一样掠过去。当然,他会劳累累,以灵猫步赶一千里,和用追风步在空中飞行两千里,消耗的体力差不多,只是不大消耗灵力而已。 中间吴不赊休息了一次,碰上只野兔,他找片林子取柴火烤了,却引来只大灰狼。吴不赊不禁想到了狼狈夫妻,想到狼妩媚的名字,自个儿乐了,却把那大灰狼吓一跳,退后一步,幽幽地看着吴不赊。 “你的眼光也很妩媚呢。”吴不赊哈哈一笑,把吃剩的兔头扔给大灰狼,化身成猫,继续赶路。 大灰狼一口就叼住了吴不赊丢过来的兔头,只觉喷香,没嚼一下就往肚子里吞,却突然见吴不赊化成一只猫。它做了一辈子狼,没见过这种怪事,惊讶之中,兔头卡在了喉头,差点活活哽死。 大灰狼的惊诧,吴不赊是不知道的,他认准了方向往北急赶,傍黑时又打一只野兔烤了,随后变一棵树,扎进土里,深深呼吸,恢复体力。 猫是夜的精灵,本来夜里也是可以赶路的,但吴不赊知道,身在魔域,风险莫测,多花点时间没关系,最紧要的是保持体力和精力,以随时应对可能的危险。 第二日天明,吴不赊又化成猫赶路,昼行夜伏,如此数日,深入魔域数千里,竟有惊无险。 途中他碰到无数兽人,大都碧眼红发,除此也与人类无异。兽人也喜群居,或因族而聚,或数族立国,也有贫有富,有美有丑,不过普遍比较穷。兽人也有村寨,大多破破烂烂的,也有城镇,大多是以前人族遗留下来的城池,很多都是残垣断壁的。兽人会修补城墙,不过他们修补过的城墙房屋往往就带了很重的野性。 让吴不赊最惊异的,是兽人中竟然也有美女,兽人普遍比人族要高大粗壮,男兽人个个跟狗熊似的,但女兽人个头却大多和人类女子相似,少妇丰韵健美,少女清纯娇俏。“清纯娇俏”这个词用来形容兽人有些怪,但一些兽人少女给吴不赊的感觉还真是这样,尤其兽人中一些王公贵族或族长富户家的子女,也是一身绮罗,佣仆如云,举止温柔娇美,和人族中的千金小姐相比一点儿也不逊色,当然,你要看得惯她们的红发碧眼,还有就是不能去掀她们的裙子,裙子下面会是各式各样的尾巴在摇动。 说起来吴不赊这人也无聊,他顺路还真的偷看过一个兽人美女洗澡。那个女子可能是兔族的,屁股后面有一截小小的尾巴,有毛,和平常所见的兔子尾巴一模一样。吴不赊看的第一眼是惊奇,第二眼觉得有些别扭,那么白白嫩嫩、曲线优美的屁股上面,竟然生着一条毛绒绒的尾巴!但多看得两眼,他倒觉得也无所谓,甚至就想,如果和这女子交合,来一个后入式,一面提枪奋战,一面抚摸她的尾巴,一定别有趣味。 不过这个想法只装在吴不赊的脑子里,没有付诸行动,但一路的风景就觉得优美了许多,族程也轻快了许多。 他一路也见了不少妖魔。相对于人界,魔界中的妖魔可就太多了,什么样的妖魔都有,也不仅是妖魔,还有各种妖魅精怪。 天庭定义,兽类修成人身为妖,草木类修成人身才称为精,所以黑七叫猫妖,木长生却叫做树精。而无论兽类还是草木类,修成玄功,却只有一个灵体,没有人身的,便叫做魅。 妖和人生下的后代叫兽人,兽人也有修成玄功的,但很古怪的是,兽类可以直接修得人身,兽人却无法修得人身,除非元婴脱体借壳转世,否则红发碧眼还有屁股后的尾巴怎么也消不掉,这一类就叫魔。 所以说,魔其实是妖的后代,兽人成魔,兽人所居之地便称为魔界,聚族而居称为魔族,建国便为魔国。 不过一般人根本分不清妖魔精魅兽人之间的区别,大而化之,统称妖魔,或者妖精、妖孽、妖怪、精怪、魔怪,反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怎么叫都无所谓。 吴不赊也分不大清楚,也无所谓,总之见妖就躲,绝不招惹。 又行数日,这日到了晌午时分,天越发热起来,吴不赊觉得口渴,耳中听到左面有水声,便奔了过去。左面是个小山坡,水声在山坡后哗哗地响着,吴不赊纵身就要跃过去,心中忽地一凛,水边有异声,好像有人。 吴不赊放慢脚步,悄无声息地上了山坡,透过草从往下看,只见下面是个小山谷,谷中一条小小的溪流在转弯处形成一个水潭,潭边有一个少女正在沐浴。 这少女大约十六七岁年纪,因为是斜对着这面山坡,吴不赊只能看到她一侧的脸,长长的红发打湿了,斜搭在肩膀上,两只雪乳在红发的衬映下,更显得晶莹如玉,腰肢极细,盈盈一握,再往下,兀然扩张,是让人怦然心跳的粉臀,半掩在水里。水极清亮透明,底下是细白的沙,少女屈身侧坐,交迭的双腿托着粉臀,水波荡漾中,那一弘莹白,让人神驰目眩。 吴不赊想不到会有如此妙景,一时间目瞪口呆,全然看傻了,直到耳边传来异响,他才醒过神来,转头看去,原来在他左面七八丈开外,一块山石后还有一个人也在偷看。 这人二十多岁年纪,身材极为魁梧,便在兽人中也该算是个高个子,一头毛发红中带黄,随便用根带子系了一下,蓬蓬松松的有些乱。他上身一个短褂子,下面一条大脚管短裤,腿手都露在外面,尾巴却看不见,不知是哪一类兽人。这人左额头上有一条刀疤,长红数寸,高高隆起,红红亮亮,像一条大蜈蚣趴在那里,估计是刀伤,看来也是个好勇斗狠的家伙。 吴不赊最初以为这家伙和他一样无聊,偷窥美女洗澡,但他在这人脸上一瞄就看出了不对。他看美女出浴,看得目瞪口呆口水横流,而这家伙看美女,却看得咬牙切齿,一脸痛苦,好像大便干结的样子。 “什么毛病,看不得美女出浴你别看啊!真是。”吴不赊狠狠地鄙视了这家伙一眼,转头再去看那少女。 这时那少女已经站了起来,上了岸,赤裸的身子全现,那妙曼的曲线让吴不赊看直了眼。这时他也看清了,那少女屁股后面有一截短短的尾巴,油黑发亮,像熊尾巴。 “难道是一个熊美人?”吴不赊心下嘀咕,想到边上偷看得大便干结的大汉那魁梧的身材,暗暗点头,“兽人都是聚族而居,这汉子如此雄壮,十有八九是熊族人,这美女自然也只能是熊美人了。”想想却又觉得不可思议,“大狗熊成了精生下的后代,竟然有如此美女,还真是让人想不到。” 那熊美人走到放衣服的山石前,吴不赊以为她要穿衣服了,加倍瞪圆了眼睛,想在她穿上衣服前拼命多捞两眼,不想那熊美人并没穿衣服,却伸手拿起了山石上的一个竹筒,用一束草在竹筒里沾了一点什么东西,涂在自己的乳房上。 她涂了左乳涂右乳,好像是一种什么东西捣出的的汁水,乳尖打湿后,在阳光下闪着红钻一样的光。她的动作很香艳,很迷人,却也让吴不赊非常迷惑:“这涂的什么东西?做什么用的?女孩子只喜欢往脸上抹来抹去的,她怎么抹乳房上啊?美乳?可她的奶子够迷人了,还要怎么样?” 第十八章 象斧 吴不赊正自迷惑,忽听得耳边格格响,却是那熊大汉在捏拳头,捏得骨头格格响,脸上的神情也更加痛苦。吴不赊更奇怪了:“人家美女往奶子上涂东西,你着个什么急啊?难道想吃奶?”这时一阵风吹过,是从熊美女那边吹来的,吴不赊鼻子里闻到一种异香,心下一愣:“失魂草!” 木长生并不是认识天下所有的草木,但失魂草他是认识的,失魂草草如其名,人畜若误食,便会神经迷乱,如失魂魄。 “失魂草能让人变疯,却没听说可以美乳啊!这熊妹妹往奶子上涂什么?”吴不赊实在是想不通,而边上熊大汉的咬牙切齿也让他莫名其妙,一时好奇心大起:“这里面有戏,倒要看看。” 熊美女在双乳上涂了失魂草的汁液,面向太阳晒了一会儿,想来是要把失魂草的汁液晒干,随后便穿上衣服,沿着山溪走了出去。远远的,有一个兽人村寨,熊美女的家该是在那里。 看着熊美女的背影消失,熊大汉猛地一拳砸在山石上。痛啊!不是熊大汉喊痛,是吴不赊替他痛,吴不赊看得很清楚,那一拳下去,血珠飞溅开来,山石上更留下大大的一摊血印,熊大汉这一拳,拳头上的皮肉只怕是全都裂开了。 “大力神,告诉我,我该怎么办?难道要我眼睁睁地看着芊芊去受象斧那魔头的蹂躏吗?”熊大汉向天低吼,双目怒睁,眼角有泪流下,竟然是红色的。 “难道熊族人流泪是红色的?”吴不赊心下奇怪,不过马上就明白了,不是熊族人流泪是红色的,而是这熊大汉激愤狂怒之下,崩裂了眼眶,渗出了血珠。 “这是个性如烈火的家伙,听他这话,好像有个叫象斧的魔头要抢他的心上人,他急得撕心裂肺了。”吴不赊心下思量,“芊芊,难道就是刚才那个女孩子?老天,熊族女孩子叫芊芊,这样的名字,也亏他们取得出来,不过这熊妹妹还真当得起这个名字。”胡思乱想中,他忽地想到一事,“熊芊芊把失魂草涂到乳房上,难道竟是要――” “不,大力神,我在你面前发过誓的。”熊大汉忽然站了起来,一双斗大的拳头捏得格格作响,“只要我熊彪活着,绝不容任何人欺负芊芊。绝不!” 最后两个字,他几乎是吼出来,在这一吼里,他显然也下定了决心,大步下坡,走的却是与熊芊芊相反的方向。 “这家伙叫熊彪,他想干什么去?难道是要为心上人去刺杀那什么象斧?”吴不赊打量着熊彪的背影,犹豫了一下,最终看热闹的心占了上风,其实最吸引他的是熊芊芊把失魂草涂在乳房上的举动。他猜到了,熊芊芊这么做,是想在那象斧与她交合舔她的乳房时让象斧中毒,这么巧妙的心思,这么决绝的意志,却出现在这么柔软的一个女孩子身上,虽然是熊族女孩子,却也实在让人动容,吴不赊就是想看一看,这中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最后又怎么结束。 吴不赊跟上熊彪,熊彪只是一个普通的熊族人,有身蛮力,看他后背背的一把刀,可能还会几招武功,但绝没有灵力,不可能发觉得了吴不赊。其实就算他看到了,也只是看到一只体形比较大的黑猫跟在身后,不会往其它方面想。 熊彪一直往北走,约摸走了十多里路,到了一座山下。那山颇为险峻,绵延极广,一进山,熊彪便把背后的刀拔出来拿在手里,神情也显得紧张起来,行动之间,十分谨慎小心。 “看来是到那什么象斧的老巢了。”吴不赊心下思量,“却不知那象斧是什么东西成精,本事如何?”这么想着,他忽地起心,“我何不先摸去看看?若是那象斧厉害,或者有什么了不得的法宝,先也有个提防。” 有了这主意,他便纵身赶到熊彪前面,照着熊彪走的方向。一路奔过去,翻了一道梁,吴不赊忽听得兵器交击之声,还有呼呼嘿嘿的加力声。他循声看去,但见下面是一个山谷,约摸有里许方圆,呈半月形,吴不赊能看到一边,另一边隐隐有屋角露出来,好像建有宅子。 这一面谷中的空地上,两个兽人在相斗,边上还围着三五十个兽人,上首是一把巨大无比的靠山椅。何谓巨大无比?吴不赊看了一下,那椅子腿跟吴不赊的腰不相上下了,粗上一分半分都有可能,高矮也到了吴不赊的半胸位置。吴不赊若是坐上去,那就不是坐了,横躺直躺都能躺下。这么样一把椅子,是不是巨大无比?总之就吴不赊这一生里,从来也没见过这么大的椅子。 那巨椅上坐着一条巨汉,红发碧眼,斗大一个鼻子,下面那张嘴,用什么形容呢?血盆大口好像挺合适,这会儿那巨汉正在笑,笑声从那巨口中轰隆而出,便如闷雷滚滚,笑得一身肉乱颤,就像一座肉山在抖动。吴不赊估计了一下,自己站着,还没他坐着高,至于比身板,这话不能说,说起来羞人,那巨汉一条裤腿,绝对可以把他整个人装下去。 巨汉身后,两条兽人大汉扶着一把巨斧,斧柄简直有吴不赊的大腿粗,那斧面干脆就可以做桌面,无法想象,这世上能有什么人经得起这巨斧一劈。 “这巨汉难道就是象斧?我的天爷,亏他娘怎么生出来。”吴不赊骇然惊叹,瞠目结舌。 场中两个兽人的比斗已分出胜负,又有两个兽人上场,一个使棒,一个使刀,也没什么招法,就是大开大架,硬砸硬砍,打得倒也激烈,十几招下来便气喘如牛,混夹着边上众兽人和象斧的哄笑议论,乱哄哄的,生似个斗兽场。 兽人本是人妖结合后生下的后代,魔界本来也是人族活动的地方,所以兽人继承的全是人类的文明,从吃穿住用到说话写字,都是跟人类学的。但一个师父教出的徒弟,却并不都是一个水平,吴不赊一路看来,有些地方和少部分的兽人,文明程度绝不逊色于人类,但大部分地方和大多数兽人,文明程度都远比人类要低得多,其中最差的,几乎混得和山野中的兽类一模一样,披兽皮住山洞,说话行事也同样粗野无比,若是四脚着地,根本就和野兽没有差别。 象斧这一群人,若不拿眼睛看,只是听他们的哄笑打闹,也就是一群野人,可一看他们的穿着,却能让人发呆。这伙兽人,穿得都相当不错,个个都是清一色的紧身劲装,若是站成一排,架子摆出来,那场面还是很有些威风的。象斧的打扮也不错,上身藏青短褂,下身同色长裤,腰间一根英雄带,钉有纯银排扣,左耳朵上还挂了一只硕大的银耳环,很有点风骚的样子。 吴不赊看了也有些惊讶:“这巨汉,傻大笨粗的样子,倒很会打扮呢。” 这时候侧面林中传来微微的响动,熊彪摸上来了,吴不赊也不动,想看他如何行事,只在心下嘀咕:“若是那巨汉是象斧,熊彪想要刺杀他,只怕够呛。” 他先前觉得熊彪也是一条少见的壮汉了,但这会儿有了象斧这个对比,便完全不够看。熊彪的个头,比象斧至少要矮一个头,身板只有象斧一半儿大,熊彪又没有玄功,吴不赊无法想象他有什么办法能杀得了象斧。 熊彪隐在树丛后,向山谷里张望了一阵,吴不赊还以为他要打退堂鼓,熊彪却斜溜着下去了,一直摸向另一边的山谷。 “这家伙难道想摸到象斧的老巢里去躲起来,趁象斧睡着了再偷袭?这主意好像不错哦。”吴不赊心中好奇,便跟了过去。 到了另一侧谷中,吴不赊眼前一亮,这一面谷中果然建有宅子,但叫吴不赊眼光发亮的,是这些宅子的精美程度,红墙碧瓦,飞檐画栋,隐隐可见假山流水,奇花异卉。这样的宅子,扶风城中都不多见,竟然在魔域,在这样的山谷里见到了,如何能不让人惊讶? 吴不赊转过来的时候,熊彪已借着花草的掩护摸到了宅子前,从一侧翻了进去。吴不赊跟过去,在另一面纵身上墙,眼光一扫,找到了熊彪,只见他藏身在门后不远处的花木丛中,似乎是想等象斧回来的时候暴起突袭。 吴不赊抱着看戏的打算,找了一段有树荫的墙头趴下来等着。小半个时辰后,象斧一行人回来了,象斧大摇大摆地走在前面,沉重的脚步跺得地面通通作响,后面两条兽人大汉抬着他的斧子,又有四条兽人大汉抬着他那张巨椅,十分夸张。 对有人会在宅子里偷袭自己,象斧显然没有半点儿心理准备,漫不经心地从熊彪藏身处走过。他身子堪堪过去,熊彪暴跳起身,手中刀抡圆,照着象斧的脖子一刀砍了下去。 象斧身子狼亢,反应却不慢,虽是猝不及防,但一听到风声,左手立即抬了起来,斜身一架,熊彪这一刀砍在了他左臂上。 熊彪这一刀倾尽全身之力,却未能砍断象斧的胳膊。吴不赊看得非常清楚,象斧抬起手的时候,左臂上的肌肉猛然间就鼓了起来,他的胳膊本来就粗,肌肉这一鼓胀,又大了一圈儿。熊彪的刀砍上去,就像砍在一张老野猪皮上,虽然也砍了进去,砍得却不是很深,也就三四寸的样子。当然,也是象斧的胳膊实在是粗,若是吴不赊的胳膊,这么直直砍进去三四寸,也就是两截了。 象斧中刀,痛嚎一声,便如平地打个炸雷,边上的花草无风自动,吴不赊的耳朵里也是嗡嗡作响,暗暗咋舌:“好家伙,若扯了他上天,雷公可以歇业了。” 象斧痛嚎声中,右臂已横扫过去。熊彪身子堪堪落下来,正想拨出刀再砍,象斧的胳膊已经到了,便如一截巨树,正扫在熊彪的肩膀上。熊彪也算一条壮汉了,这会儿却如秋风中的落叶,被远远扫了出去,直飞到七八丈开外,口鼻中都有鲜血渗出来。这一扫,受伤显然不轻。这熊彪性子也烈,在地上一滚,“呀”的一声,翻身又跳了起来。但这会儿哪还由得他发威,反应过来的兽兵一拥而上,要不是象斧嘴中喊了声要活的,只怕就被乱刀分了尸,很快便给绑了个结结实实。 眼见熊彪一刀无功,吴不赊摇头轻叹:“出刀还是太慢,不过这巨汉的皮肉也真是厚实,换了任何人,这一刀下去,怎么着也要断一条胳膊了,他却只是个皮肉伤。” 吴不赊之所以认为是皮肉伤,是因为象斧自己好像根本不当回事,只是伸着手让边上的兽兵上药包扎,他自己看都不看一眼,只是恶狠狠地瞪着熊彪,道:“你是什么人?敢来偷袭本公子?” “呸!”熊彪身子挣动不得,对着象斧吐了口血啖嗔目叫道,“象斧,我生不能吃你之肉,死也要噬你之魂。”这时一个兽兵禀报道:“公子,这人是南山那边的熊族人,好像叫熊彪,小人见过他两次。” “南山那边的熊族?”象斧皱了下眉头,“不是令他们今日给本公子送一名侍姬过来吗?怎么来了这么一条粗夯野汉?” 他自己比熊彪高大一倍,却把熊彪说成粗夯野汉,吴不赊听了嘀笑皆非。 “这人有点儿味道,倒要看看他会把熊彪怎么样。”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却并没有半点儿出手的意思,这天下的闲事多了去了,他可管不过来。而且就算管,对着象斧这一身粗肉,他也真有点儿束手无策。刺上一两剑,甚或运风虎撞几下,估计也就是给象斧搔搔痒而已,万一被象斧的巨斧捞一下,自己可就成了斧削面了。 “公子有令,他们不敢不送来的。”那兽兵看了看天色,“可能还要一会儿吧。” “嗯。”象斧点点头,忽地叫了起来,“这怎么包的?这么难看,重新扎过。” 他说的是伤口的包扎,那兽兵连连应声:“是,是。”真个就拆开布带,重新一圈圈地包过,象斧也不怕痛,待得重新包好,扎上,还打上个蝴蝶结,他才点头,把手晃了两下:“这样子才好看嘛。” 包个伤口,重新痛一次无所谓,只要好看!吴不赊直看得目瞪口呆:“这傻大个儿,还真够骚包的。” “把他押下去,待会儿侍姬送来了,边赏美人,边烤了这小子下酒。”象斧懒得问熊彪了,一挥手,转身进后宅去了。几个兽兵自将熊彪五马攒蹄绑了,关在了边上的杂房中。 待兽兵锁上门走开了,吴不赊溜过去,跳上窗台。熊彪被兽兵一脚踢翻在地上,因是五马攒蹄捆着的,爬不起来,只是侧身躺着,呼呼喘气。吴不赊冲他喵地叫了一声,熊彪竭力扭头看了一眼,骂了一句:“死猫,叫什么叫?”又骂自己,“熊彪,你这个笨蛋,为什么你的刀这么慢!为什么没能一刀砍下他胳膊!你真是比猪还笨啊!” “这小子。”吴不赊暗笑,往房中一跳,化回人形,呵呵笑道,“猪可不笨,我看笨的是熊。” 突见黑猫变成人,熊彪吃了一惊,下意识地一挣,没挣起来,喘着气看着吴不赊,一脸惊疑地道:“你这只黑猫精,想做什么?” “我不想做什么?”吴不赊笑眯眯地道,“问题是呆会儿熊芊芊给送来了,象斧想要做什么。虽然熊芊芊在身上涂了失魂草,但象斧既然上了她的身,她也就――” “你别说了。”熊彪一声嘶叫,黑脸胀得通红,额头青筋高高鼓起,状若疯虎。 “叫什么叫,要大爷抽你啊?”外面有兽兵经过,听到他叫声,骂了一句。 熊彪狠狠地喘了两口气,看着吴不赊:“你怎么什么都知道?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也不是什么都知道啊!”吴不赊摇头,“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送熊芊芊给象斧?这些我都不知道,还想要问你呢。” 熊彪瞪着吴不赊,想了想,道:“象斧是这一带的魔头,周遭百里都是他的势力范围,周围的几个部族饱受他掳掠,不但要纳钱纳粮,替他起屋建房服苦役,每一年,每个部族还要送一名最美丽的女子做他的侍姬。我们南山村今年抽签,抽到了芊芊。”说到这里,他咬了咬牙,“芊芊是我的,谁要伤害她,我就和他拼命。” 看到他咬牙切齿的样子,吴不赊有一刹那的失神,他突然就想到了林微雨,如果把芊芊换成林微雨,他也会为了林微雨去拼命。 “但我现在就想替微雨拼命也不可得,天庭,判妖司,我操你们大爷。”吴不赊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收回心神,冷笑一声道:“拼命,怕是送命吧,给人家送烤肉来了。”听到他这话,熊彪又挣了两挣,却哪里挣得开,呼呼喘着气,忽地望着吴不赊道:“大神,求你放开我好不好?” 得,要求人,大神也叫上了。古怪的是,明明是魔界,明明是兽人,却也祟拜神仙,害怕妖怪。没办法,妖怪并不因为他们是兽人而不欺负他们,弱小者永远都是压榨的对象,无论魔界、人界、神界、仙界,任何地方都是一样。不过兽人拜的神,不是天庭的神,而是他们自己的祖神或者魔神,他们挂了神的名目来拜,但在天庭眼里,他们拜的神其实都是些妖怪。 “放开你做什么,放开你去和象斧拼命?” “是。”熊彪狠狠点头。 “然后再给他抓住,再绑起来,再要我来救?”吴不赊嘿嘿笑道。熊彪傻眼了,却突然间开了窍,歪着身子在地下叩头:“大神,你帮帮我,救救芊芊。” 在想到林微雨的那一刻,吴不赊已经起了要救熊芊芊的心,不过奸商嘛,习惯性的利字当头,人家举头三尺有神明,他是睁眼三分有算盘。他哼了一声:“救芊芊,不难啊!不过有什么好处呢?你可别说什么做牛做马为奴为婢的废话,我用不上,也别说什么来世报答,我也等不了那么久。” 这些套话,熊彪确实是张口就想冒出来的,结果碰上吴不赊这号,未开口先给你堵上。熊彪一时间张口结舌,哽在那里了。吴不赊也不理他,心下寻思:“那象斧皮粗肉厚的,肯定也力大无穷,明里相斗,还真拿他没什么办法,得使个阴招儿。对了,可以向熊芊芊学一招,弄点什么药给他吃吃。是了,就是这话。” 他拿定主意,斜眼看熊彪,却见熊彪凝着眼神,两条粗眉毛紧紧皱在一起,毛绒绒的,就像两条红色的毛毛虫在打架。吴不赊心下奇怪:“咦,这小子想打什么主意?”不等他开口问,熊彪道:“大神,如果你答应救芊芊,我愿意告诉你一个秘密。” “一个秘密?”吴不赊大是好奇。他问熊彪要好处,其实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没想到弄出个秘密来,一时喜道:“什么秘密?不会是大力丸的秘方吧?” “大力丸?”熊彪摇头,“我不知道大力丸是什么东西。我说的秘密,是关于吹牛袋的,我知道吹牛袋的老巢在什么地方。” “吹……吹什么袋?”这名字过于古怪,吴不赊有些不敢确定。 “吹牛袋。” 确定了,还真是吹牛袋,吴不赊大为好奇:“吹牛袋是什么东西?一个喜欢吹牛的人?”他还怕自己没说清楚,“就是那种喜欢说大话的人?” “不是。”熊彪摇头道,“吹牛袋就是一个袋子,或者说一个袋子精,在我们这地方好几百年了,时不时有人看见它把一条牛吹在天上玩儿,所以我们这一带的人都叫它吹牛袋。” “啊?”居然有这种怪事,人吹牛是说大话,这袋子是真的吹牛,还吹到天上去玩儿?吴不赊大为惊疑:“真的假的?” “千真万确。”见吴不赊不信,熊彪急了,“不信你可以去问,我们这一带每个人都知道,在天气晴好的时候,往往就会看到一条牛在天上飞,翻跟斗,哞哞地叫,很高兴的样子。最初大家都很害怕,后来见惯了,不怕了,偷偷去看,原来是一个袋子,一鼓一鼓地吹风,牛就是被它吹上去的。” “真有这样的事?”看熊彪的样子不像说假话,吴不赊有些信了,“那牛有多大?” “一头大壮牛,至少上千斤。” “把一头上千斤的牛吹上天?”吴不赊倒吸一口气,“这吹功厉害啊!那袋子有多大,你见过没有?” “我见过的。”熊彪点头,“很多人都看见过。不大,用来装粮食最多能装百把斤的样子,外表灰不灰黄不黄,也不出奇,但鼓出的风奇大无比。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无法想像一个小小的袋子能吹出那么大的风。” “是个好宝贝啊!”吴不赊心头大热,“你说你知道这吹牛袋的老巢?一个袋子,会有老巢吗?” “有,我确实知道。”熊彪又有些发急的样子,“那还是十多年前,我看的牛走失了,去找,无意中发现的。吹牛袋的老巢在一个山洞里,后来我有事没事就去看,多次碰到它在那洞里进出。那牛也在,常在洞边吃草。” “那你为什么不抓住它?” “抓住它?”熊彪诧异地瞪大了眼睛,“谁敢去抓它?那风吹起来,百丈以内,千斤的石头都能吹飞,人要被它吹上了,七八里外只怕都落不下来,那还不摔成个肉饼啊!而且那牛也厉害,很多老人都说亲眼见过那牛斗虎熊呢,一掌能拍断一棵树的大黑熊,却被那牛一角就挑死了,普通人谁敢近身?但大神神通变化,法力无边,当然不怕。如果能收了吹牛袋,可是件好宝贝,大神千……千万不能错过。” 他先前把吹牛袋说得太厉害,到后面有些收不拢嘴,看着吴不赊的神情便有些尴尬,更有些着急,如果吴不赊害怕吹牛袋的威力而不敢去抓,他的希望便全都落空了。他的担心其实没必要,吹牛袋威力越大,吴不赊越喜欢,只是钉了一句:“你确信吹牛袋一直没换窝?” 熊彪急道:“前不久我都看到了,可以绝对保证,若有差错,大神可以把我和芊芊都杀了。”敢扯上芊芊,这保证显然出自真心,吴不赊点头道:“好,你呆着别乱叫,我去收拾象斧。”复化身成猫,从窗子钻了出去。 吴不赊打的是给象斧下药的心思,他先到后花园里找了一圈,没看到失魂草,也没见到其它厉害的药草,倒是看见了象斧。这家伙头发湿湿的,好像刚冲了个澡,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袍子,斜躺在后花园葡萄架下的凉床上,正在纳凉。两个兽人少女服侍着他,一个轻轻地摇着扇,另一个把葡萄一粒粒放进他嘴里,稍远处的一座葡萄架下,一个兽人少女在吹箫,箫声呜咽,自有一股轻凉之意。象斧闭着眼睛,摇头晃脑的,时不是吃粒葡萄喝口酒,说不出得轻松写意。 “这傻大夯粗的家伙,还蛮会亨受嘛。”吴不赊被他摇头晃脑的样子逗笑了,转身要到园外去找找药草,眼光却忽地被花丛中的一只蜂吸引了。这只蜂体形较一般的蜜蜂略大,细腰,黄尾,乍看上去和一般的细腰蜂没什么区别,但吴不赊却知道它不是细腰蜂,而是另一种蜂,这种蜂有个恐怖的名字:钻心蜂。 蜂蜇人,针会留在人身上,但一般的蜂,留在人身上的针只会扎在肉里,除了引起痛痒,不会再移地方,而钻心蜂的蜂针一旦进入人体,却会随血而动,一路跟着血脉运行,最后进入心脏,引发钻心的疼痛,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 象斧皮粗肉厚,别说小小地钻一针,便像先前熊彪那一刀,他也不当回事,可钻进心脏的蜂针,吴不赊却不信他能受得了。转目之间,吴不赊又在左近找到了护心草。护心草刚好是钻心蜂的克星,可钻心蜂偏偏就喜欢在有护心草的地方活动,正如毒蛇出没之处,必有解毒的草药一般,天地间的事物就是这么怪异而有趣。有了护心草,便可以控制象斧。本来让象斧活活痛死,即便痛不死,趁他痛得气息奄奄的时候收拾他,也是可以的,但吴不赊想到熊彪的话,不但吹牛袋吹风厉害,那条牛也厉害,抓吹牛袋的时候,牛在后边顶屁股,可是件麻烦事,留着象斧一条命,大板斧便可以抵住那头牛,抓吹牛袋的把握就大了许多。 吴不赊先采了一株护心草,还不能让象斧看明白,便放在嘴里嚼烂了,再使一个凝风法,摄一股微风,凝成一团,轻轻裹住那只钻心蜂送到象斧的脖子上。那只钻心蜂正逍遥地采蜜,突然被一股风裹住,又惊又怒,一沾上象斧的脖子,腰一摆屁股一翘,狠狠地一针扎在了象斧的脖子上。 钻心蜂的针,要到随血钻心才最痛,刚扎进去不怎么痛的,象斧皮又粗,挨一针根本没当回事,眼睛也没睁开,手都没动,只是脑袋移下来,用下巴在挨针处擦了两下,继续吃他的葡萄听他的箫。 吴不赊成竹在胸,显出人身。吹箫的兽人少女突然看到他,乍惊之下,“呀”地叫了一声,站起身来。这一下惊动了象斧,睁开眼睛,望着那吹箫少女,眼中微现怒意,不过随即就看到了吴不赊,眼中掠过一丝惊诧之色。但出乎吴不赊意料,他竟然又把眼光转向了那吹箫少女,道:“风度。我说过很多次了,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自己的举止,要有风度。” “婢子记下了。”吹箫少女躬身受训。 “现在继续吹箫,欢迎我们远来的客人。” “是。”吹箫少女盈盈坐下,又吹起箫来。 象斧这才转头看向吴不赊,脸上矜持地一笑:“那么,这位兄台,在这愉悦的箫声里,你是否能告诉我,你是什么人,来我这里又有何贵干呢?” 他这种作派,让吴不赊瞠目结舌,到后来便忍不住放声狂笑。见他哈哈大笑,象斧皱起眉头,道:“这位兄台,虽然我们素不相识,但我还是想说一句,风度,请注意你的风度。”他这话让吴不赊越发好笑,好半天才捧着肚子强自克制,道:“我叫吴不赊,我来这里,是想告诉你,你前世是我的奴仆,这一世也是,现在我需要你为我效力了。” “是吗?”象斧微微一笑,眉头不经意间皱了一下,“原来你前世是我的主人啊?不过俗话说空口无凭,不知你有什么证据吗?例如我前世的卖身契什么的?” 他这话,明显就是和吴不赊逗着玩,或者说,在装模作样地显示他所谓的风度,但吴不赊一直留意着他的神情,他眉头那微微一皱,自然逃不过吴不赊的眼睛,算算时候,钻心蜂的针也差不多该进入他心脉了。吴不赊装神弄鬼也算是行家了,先前左手就一直扣着两根指头,像捏着个诀的样子,这时竖掌于胸,道:“没有契约。但在你心中,有一枚归心针,如果你不肯归心,归心针就会发作,钻心裂肺。” 吴不赊料得没错,象斧皱那一下眉头,确实是因为心口处剧烈地痛了一下,而随着吴不赊的话,那一下一下的刺痛也越来越快越来越密,也越来越痛。 对吴不赊的话,象斧先前当然是不信的,他还要讲风度,想强撑,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慢慢地就撑不住了,不得不用手压着心口,牙齿也紧紧咬着,额头上的汗滚滚而下,每一滴都有寻常人家的酒杯那么大。 “这傻大个儿还死要面子活受罪,我看你撑到几时。”吴不赊心中冷笑,蓦地一声厉喝:“还不归心!” 象斧一吓,心中一跳,血行加速,心口猛地一下无可形容的剧痛,他终于再忍不住,“啊”地一声叫,狂跳起来,再轰然倒下,把一张凉床压得稀烂。边上的兽人少女尖叫着跑开,象斧却已再没心思训斥她们了,双手捧心,在地下滚来滚去,口中嗬嗬狂叫,葡萄架砰然倒塌,已经成熟或半熟的葡萄在他巨大身子的滚压下,立即成了葡萄汁。 外面的兽兵听到象斧的痛叫声,纷纷冲进来,这些兽人每一个都比吴不赊高大,力气也足,也够凶恶,但功夫就不怎么样了。吴不赊展开灵猫步,身如电闪,灵猫爪或擒或拿,或点或戳,进来一个打翻一个,眨眼打翻二十多人。 外面有兽人叫:“魔头厉害,用弓箭。”兽人少弩,大都用弓,但兽人力大,用的都是强弓,若是在空地上,有得七八个弓手列成阵势,还真是件麻烦事,不过这是在园子里,假山亭台围墙,到处都是障碍,吴不赊全然不放在心上。 他无所谓,象斧却撑不住了,嘶叫:“主人饶命,我归心了,归心了。” “真个归心了吗?” “真个归心了,归心了。”象斧竭力爬起来,俯身跪倒,拼命叩头。 “那好,叫你的手下都滚出去。” “都出去!出去!”因为痛,也因为嚎得过于厉害,象斧的嗓子有些变声,听起来便有一种凄厉的感觉。 外面的兽人依言远远撤出,里面被吴不赊打倒的也你扶我我扶你的相互搀扶着出去了。吴不赊喝道:“即然归心,且先饶你一命,抬头,张嘴。” 象斧依言抬头,张开血盆大口,护心草被吴不赊嚼烂了,团成一个丸子捏在手里,他手指一弹,飞入象斧嘴中,却过了好一会儿药才起效。这中间象斧自然还是边嚎边滚,外面的兽人远远听着,无不失色,而杂房中关着的熊彪则是又惊又喜:“象斧皮粗肉厚力大无穷,方园数百里无人能接他一斧,却给治成这个样子,这位大神果然是法力无边啊!” 他却不知道,吴大神的法力不过是从钻心蜂上借来的,真要开打,吴大神也绝不敢去硬接象斧的斧头。开玩笑,那斧头也是人接得的? 象斧止了痛,跪地俯首:“多谢主人饶命之恩。” “现在你信我是你前世的主人了?” “信了,信了。”象斧点头不迭,虽然心里知道这话是哄鬼,什么前世的主人,无非是使了什么妖法。但这世间,从来都是拳头大的说话,他哪敢说半个不字。其实,他若麻起胆子,真崩出个不字来,吴不赊还真拿他半点儿办法没有,护心草下肚,钻心针已经化掉了,而这种钻心蜂非常少见,种群很小,一时半会儿吴不赊根本没地方再找钻心蜂去,那就只有干瞪眼了,可象斧不知道啊! “信了就好。”吴不赊微笑道,上下看了看象斧,又滚又叫的,白袍子成了黑不溜秋的花袍子,还被扯破了,头脸上也是狼狈不堪,道:“你不是讲风度吗?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把风度摆出来,然后我有话吩咐你。” 象斧依言去了,随后便有两个兽人少女战战兢兢地端了果盘酒水出来服侍吴不赊。吴不赊也不客气,喝着酒,边等象斧出来边在心中琢磨:“吹牛袋竟然真能把牛吹上天!不可思议。有灵之物才能成精,袋子是个死物,应该不会成精啊!难道是什么上古仙人练出的法器遗失在这里?”一时心中大热。 第十九章 吹牛袋 不多会儿,象斧出来了,脸上还有些惶惧的样子,不过换的衣服却很漂亮。吴不赊算是明白了:这家伙长得粗,却很有些骚包,只不知是附庸风雅呢还是真的有修养,这个得慢慢看。反正就穿着打扮来说,吴不赊自认是比不上的。重实利而轻表象,这是奸商的本质。 “象斧,你听说过吹牛袋吗?”吴不赊本想要象斧下令放了熊彪,话到嘴边却又改了口。 “吹牛袋?听说过。”象斧点头道,“在我们这里好几百年了。”说着眼珠眨了两下,“公子是想收吹牛袋?”这粗汉脑瓜子看来也不笨,吴不赊反问他:“你觉得可行吗?”象斧嘿嘿奉承道:“公子神通广大,自然是手到擒来。” 这马屁太直接,吴不赊倒动疑了:“你既知有吹牛袋,没想过去收伏它?” 象斧的大嘴巴张了两张,有些发呆的样子,摇头道:“没想过。”吴不赊看不出他是装傻还是真的没想过,道:“吹牛袋吹的那条牛有几分蛮力,我收袋子,你替我挡住那条牛,做得到吗?” “包在我身上。”象斧应得气势十足。 “外面那熊彪也是替我做事的,你放了他吧,还有那个熊族送给你的女孩子,也是我收了。” “谨遵公子吩咐。”象斧有些恍然大悟的样子,叫人放了熊彪,又让人去通知熊族,按照吴不赊的话,只说那个女孩子不必送来了。 熊彪进来,亲耳听得不要送熊芊芊来的话,“扑通”拜倒,千恩万谢,吴不赊挥挥手:“这些话不必说了,吹牛袋的老巢离这儿远不远?白天它会不会在巢里?” “不远,离这里不过二十来里地,但白天在不在巢里,小人却不敢肯定。” “二十多里,不远嘛,不管在不在巢里,先去看看。”吴不赊有些急不可待了,望着象斧道:“你能飞吗?”他看得出象斧有点儿玄功,不过不高,最主要的是,象斧身子如此狼亢,那体重不说千斤,五六百斤至少是有的,这样的重量,除非打通了小周天,气到脉梢,身体自然轻灵,否则是不可能飞得起来的。谁如果说想带着他飞,那完蛋了,这人脑子一定是出了毛病,不是进了水,就是被驴踢了。 象斧果然有些脸红:“我不能飞,但我脚长步快,千儿八百里,一句话的事。”见吴不赊有些不信的样子,他急了,“公子莫要不信,几年前我和北面的野羊精打过一个赌,他半飞半跳,我就撒脚丫子跑,从太阳上山到太阳下山,整整跑了一千里。” 这话太夸张了。吴不赊斜眼看着他:“难道还是你赢了?” “应该算我赢了。”象斧似乎听不出他话中的怀疑味道,只顾咧开大嘴笑:“我们说好是看谁先到邪月城的东门口便算谁赢,结果他一直没来,我回来后才知道,这家伙只顾埋头赶路,刚好碰上双丝国的小王子出猎,见到这家伙飞过,便乱箭齐下。虽然那野羊精运气还算好,逃得一条命,但全身上下少说也有十几个窟窿。这家伙还不服气,不服气也得认输,哈哈。” 看着他傻笑的样子,再看看他一双粗壮的长腿,吴不赊倒有三分信了,暗忖:“千里不说,要是赶得急,象斧一天跑五六百里估计是不成问题。”于是点头道:“那就走,我带熊彪飞,你在下面赶过来。” “哪敢要大神带着飞,我骑马好了。”熊彪慌忙摇手。 吴不赊一想,他骑马也好,这么粗壮的一条大汉,虽说只带着飞二十来里,也不轻松,而且也确实不必那么急,便点头答应了。后来细细一想,他干脆也骑马,免得在空中飞,灵力波动,引起吹牛袋的警觉。 象斧的兽兵都装备有马,不过没有什么马能驮得了象斧,吴不赊和熊彪骑马,象斧步行,扛着他那大斧子,比吴不赊以前在家里贴的门神还要威猛三分,但真正让吴不赊瞪眼珠子的是他的步子,跨大八字,一步下去,将及丈余,吴不赊的马若是小跑时,竟还赶他不上。 “这种走法,若是一天不歇气走下来,七八百里还真不在话下。老天爷,这样的人到底怎么生出来的,虽然是兽,也太野兽了些。”看着象斧大步流星的巨大背影,吴不赊瞠目结舌。 象斧一斧当先,二十来里路,说话间便到了,过一个山坳,是一片谷地。熊彪一指谷中的一座山壁,道:“大神,就在那里,那下面有个洞,吹牛袋的老巢就在那洞里。” 吴不赊不敢运灵力去扫视,只是把灵力微微散开,感应了一下,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也不知吹牛袋在不在。他下了马,叫象斧不可莽撞,自己走在前面,放轻脚步进了谷。上了一个小土包,远远地看到草地上一条牛在吃草,熊彪一脸喜色道:“大神,那就是吹牛袋吹的牛,吹牛袋在洞里。” 那是一条大水牛,身躯极为雄伟,比一般常见的水牛要高壮得多,尤其是两只角,极粗极壮,弯角若是扳直了,只怕比吴不赊的身子还要长些,其色青黑,带着一种钢铁的冷硬之色。 “难怪熊虎经不起它一撞,这样一对大角,世间什么东西经得起它全力一撞?”吴不赊暗暗点头,对熊彪道:“你看住马,就呆在这里不要动。”又对象斧道,“你先也不要动,我去洞子里收吹牛袋,如果惊动了大水牛,它往洞口来,你就拦住它,它不动你就不动。”嘱咐完两人,吴不赊的身子往下一伏,化成一只猫,沿着草丛往山洞里溜去,身后传来象斧的赞叹声:“妙啊,公子果然神通广大。” 吴不赊心下暗哼:“这骚包大个先前是不服的,这会儿估计有两分心服了,无所谓,收服吹牛袋各自走路,用不着你真个心服。”象斧个高力大斧头也大,看家护院,那是一等一的料,但要带着他穿越魔界,那还是算了,还是化成猫一个人走轻便。 吴不赊一路走一路提着心神,到了洞前,却并无异样。那洞口颇为高大,估计除了吹牛袋,也是那大水牛的老窝,只看地面就知道,洞口一些石块光溜溜的,不知给牛蹄子踩过了多少遍才会有这个样子。 才到洞口,吴不赊忽地感应到一股灵力从洞中射出来,他慌忙收敛灵力,心下暗凛:“这灵力不弱,是吹牛袋,还是洞中另有高手?”他不敢运灵力往洞中探视,只是屏声敛气,竖耳倾听,洞中并没有呼吸声,不像有人,那股灵力却隐隐地罩着他。很显然,他虽然竭力收敛灵力,但这么近的距离内,还是被发觉了,可能就是吹牛袋。 吴不赊虽然想尽力不惊动吹牛袋,但既然引起了警觉,他就碎步进洞,灵力收敛,心神却提着,既防吹牛袋突然吹他一下,也防吹牛袋逃跑。 洞内高而且深,整体像一个倒在地下的大瓶子,入口处是一条甬道,顺着甬道进去数丈,洞壁陡然扩张,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大洞。整座大洞高十余丈,长宽各有数十丈。洞的尽头有一块大青石,形如卧牛,大小也和外面那大水牛差不多,大青石上,软软地搭着一个袋子,外表很平常,正如熊彪形容的,灰不灰黄不黄,也没多大,长条形,真就像农家用旧了的一个米袋子。 这就是吹牛袋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吴不赊即便看在眼里,也会视而不见。 先前吴不赊在洞口,吹牛袋运灵力扫视,一直提防,等吴不赊真的进洞了,吹牛袋反而收回了灵力。它的灵力收敛得非常好,吴不赊在洞口收敛灵力,还是会被吹牛袋发觉,可吴不赊站在洞里,眼睛明明能看到吹牛袋,却是感应不到它的灵力。不说灵力高低,只这一点儿,吹牛袋就比吴不赊强。要知吴不赊身上有猫丹,猫最善长匿迹隐身,偏偏在这方面输给了一个袋子,不能不让他感慨。 吹牛袋收敛灵力,估计是想蒙混过关,但它先前既运灵力扫视,这会儿收敛灵力又怎么骗得过人?这袋子匿迹的本事强,脑瓜子却好像还不太灵活。想到吹牛袋的脑瓜子,吴不赊总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一个布袋子,能有脑瓜子吗?不过这个布袋子还真的有脑瓜子,没脑瓜子,如何成得了精? 吴不赊继续往里走,直奔吹牛袋而去。这下吹牛袋忍不住了,一股极强的灵力直射过来,隐隐有警告之意。见吴不赊仍不停步,吹牛袋的身子突地膨胀起来,胀圆了,像一个粗水桶,袋口对着吴不赊。吴不赊左纵右拐,袋口也跟着它拐,袋子里面深黑如潭,好像隐藏着一双犀利的眼睛。不过直到此时,吹牛袋仍未吹风,鼓起身子的样子,最多只是一种警告。 说起来,吴不赊这人也蛮无聊的,吹牛袋鼓起身子,他就不动了,吹牛袋身子扁下去,他又往前走,再鼓再停,再扁再走。猫喜欢调戏老鼠,用来调戏袋子,却也管用,三番五次,直把吹牛袋闹得怒火中烧,再忍不住,对准吴不赊就是一股狂风吹来。 对吹牛袋能把牛吹上天的事,吴不赊一直不敢相信,安知不是那大水牛自己飞着玩儿?几百年的老水牛,修不成人身已该惭愧了,若还不会飞,岂不要愧死?但这会儿吴不赊却信了,吹牛袋吹出的风力之强,简直不可思议,他虽然早有防备,风一起,四肢便化成树根牢牢钻进地底,身子却仍被那风刮得直飞起来,把四肢拉有丈许长,身上的皮肤仿佛要被生生剥去一般,撕皮扯骨得痛,眼珠子也针扎也似的痛,好像要从眼眶里飞出来,他只得把脑袋低下,拿脑门迎着那风。 吹牛袋吹出的风力虽强,却不能持久,一股风一吹而过,风柱也就是袋口大小,越远越散。风一过,吴不赊四肢用力,“扑”的一下,皮弹弓一样把身子拉得弹了回去。这会儿他学了乖,四肢深深扎进地底,把身子在地面上扣实了,看还吹得起不? 吹牛袋见吹不走吴不赊,顿时大怒,猛一吸气。这一吸惊人,周围的空气在那一瞬间好像全被吸干了,吴不赊身上的毛发也尽皆倒伏,根根指向吹牛袋,这股吸力之强,估计比吴不赊初入魔界那日见到的那条巨蟒也不会差。 呼,又是一股风狂吹过来,比先前的风力还要强得两分。洞里可能经常吹风,几乎纤尘不染,倒没吹起什么灰尘,吴不赊将身子紧贴着地面,也没再像先前一样放风筝,只是身上的皮肤被扯得难受。还好,猫皮质量不差,若是伪劣产品,吴不赊就糟了,非被活剥了皮不可。 “我用摄风术把这风倒吹回去怎么样?”吴不赊埋头苦忍,心中突然灵光一闪,暗运摄风术。想不到的是,吹牛袋吹出的风柱凝成一股,强悍无伦,吴不赊的摄风术竟然摄不动,就像小孩子拉疯牛的尾巴一样。吴不赊暗叫一声惭愧,私底下也脸红,心下发狠:“有种你作死的吹,倒看你能把天吹破不?” 吹牛袋连吹七八口,停了。吴不赊眼珠子一转,身子往前一纵,急忙又伏下身子,四肢入土。吹牛袋果然鼓风又吹,这次吹了三四口,似乎真有些累了,到后来风力也明显有减弱的趋势。吴不赊暗喜,吹牛袋一停,他又往前连纵两步,离着吹牛袋眼见只有七八丈了,他憋足了劲,只要吹牛袋再吹一次,停下来时,他就一个猫扑,老猫拿鼠般死死掐住袋口。 黑七对盗丹炼器有不少独门邪法,只要拿住了吹牛袋,不信制不服它。其实《追风经》上也有炼器之法,不过那是道家正法,非常麻烦,对要炼做法器的灵物要求也多,什么血邪之灵不可炼,阴损之器不可镯,否则弄不好反嗜其主什么的,没练器,先吓身毛毛汗。所以吴不赊只略扫了一眼,一直没再看过,不过吴不赊这人蛮邪性的,真没办法了,照炼不误,最多炼成的宝物有邪气吧!邪气怎么了,他自己还是妖怪呢! 他一进,吹牛袋果然鼓气又吹,这次风不大,却带起一声异啸,那啸声高亢尖利,生似钢针钻耳,最要命的是,随着这啸声,吹牛袋一下子逃了出去,速度之快,吴不赊根本反应不过来。他呆了半天才想到,之所以有啸声,是吹牛袋故意压扁了袋口,风大口子小,风力回过来,就把吹牛袋倒吹了出去,这倒是个逃命的良方儿。 费了半天力,反被吹牛袋逃了,吴不赊又气又急,返身追出。 到洞口,只见远处一头牛狂奔而来,正是那条大水牛。吹牛袋已飞到了大水牛的头顶上,在丈许高处浮着,跟着狂怒的大水牛往这边跑。那情形,生似受了欺负的小妹妹叫来了暴躁的大哥哥。吴不赊小时候欺负小女孩,常碰到这样的情形,跑得慢就是一头包。 象斧还算尽职,大水牛一动,他横着大板斧也从斜刺里冲出来。大水牛本来只盯着吴不赊,颇有些鄙视,就一只猫,撑死十斤不到,不够打发,突然见了象斧这庞然大物,顿时乐了,这才是对手嘛!大水牛转头便向象斧冲去,堪堪冲近,头一低,飞角猛撞。它飞撞之势过于惊人,象斧虽然自负力大,却也不敢兜头迎击,大步往左一跨,横里一斧劈出,斩向大水牛的脖子。 象斧的大斧头抡开了,那该多骇人,从吴不赊这面看去,那不是一把斧子,而是一座山啊!在吴不赊想来,大水牛蛮力再大,也只有撒蹄逃命的份,可出乎他意料,大水牛不闪不避,横着两只巨角,竟是迎着大斧头顶了过去,“铮”的一声巨响,声闻四野。大水牛这一角,竟然架住了象斧的巨斧,尤其叫人瞠目的是,斧角交接处,竟恍然炸起一溜火星。 “我的天爷,难道那角竟是铁铸的?”吴不赊骇然惊呼,目瞪口呆。 对大水牛牛角的强悍,象斧也似乎有些难以置信,退了一步,呆了一下,暴喝一声:“好,再接本公子一斧!”运足了力,兜头又是一斧。大水牛夷然不惧,盘角相迎,一角挑开象斧的斧头,头一歪,另一角竟向象斧划过来,竟是有来有往了。象斧自然不会落了下风,挥斧再劈,顿时角来斧往,斗了个旗鼓相当。象斧一生里,大概从来没这么痛快过,巨斧狂挥,口中还狂呼乱叫,一头红毛飞舞,生似着了火。 “想不到这大水牛如此厉害,还真亏得把象斧叫了来。”吴不赊心中暗自嘀咕,抬眼见吹牛袋悬浮在斗场不远处,似乎也在看戏,他心中一转:“我且给它玩把阴的。” 吴不赊溜边儿走过去,不想那吹牛袋竟是十分警觉,他还没跑一半,吹牛袋就发觉了,袋中发出一声异啸。听到啸声,大水牛猛力一角顶开象斧的斧头,退了两步,头一低,大角扎进土里,猛然一挑。这一挑有力,仿佛挑起来一座土山。土山一起,吹牛袋鼓气狂吹,刹那间沙土飞扬,天昏地暗,吴不赊别说去偷袭,连路都找不到了。他眼睛看不见,但耳力还在,风声中听到象斧哇哇乱叫。象斧可是个帮手,要是被大水牛趁着风沙一角顶死了就划不来了,吴不赊急忙循声纵过去,大叫道:“快跑。”扯着象斧就跑。 两人逃出谷来,回头望去,谷中沙尘漫天,别说吹牛袋和大水牛,便是天上的日头都不见了。沙雾还在向外弥漫,还好,吹牛袋和大水牛并没有追出来。 熊彪早已变了脸色:“我早说了这吹牛袋厉害的,还好,大神你没有受伤。” 象斧也在一边喘气,点头道:“那牛还真不是个弱手,不过扬沙子可不算什么本事,公子稍待,风沙一息,我再与它斗。” “它再扬沙又怎么办?”吴不赊摇摇头,想了想,“今天惊动它了,我们先回去,下次再来。” 往回走时,吴不赊一路寻思,也想不到什么好主意。吹牛袋十分警觉,吹的风威力又大,哪怕冲到了面前,只要没能掐住袋子口,被吹上一口就不受不了。即使抓住了袋口子,真的能掐住吗?吴不赊很有些怀疑,能吹出那么大的风,那鼓出来的力量该有多大?换了象斧或许能掐住,吴不赊可没这个自信,但象斧根本不可能靠近吹牛袋。 走到中途,下起雨来了,三人一路飞跑回山庄,仆役远远看见,急忙打伞来接。进门后,仆役收了伞,吴不赊脑中突地灵光一闪,有了主意,让象斧找材料来,脑中回忆着吹牛袋的大小,做了一把小伞。 第二天一早,天晴了,吴不赊也不让熊彪带路了,打发他回去,就和象斧二人同去。吴不赊飞,象斧扯开步子跑,大步流星,比吴不赊也慢不了太多。 离山谷里余,吴不赊便落下地来,不多会儿象斧也到了。那牛还是在谷中吃草,吴不赊道:“跟昨天一样,看见牛往洞里冲,你就拦住。” “公子放心就是。”昨天没能收拾得了大水牛,还靠吴不赊把他扯出了风沙,象斧很觉得丢了面子,今天可是卯足了劲儿。 吴不赊把伞放进百草囊里,依旧化身为猫,往洞里跑去。跟昨天一样,他才到洞边,吹牛袋就发觉了,他也不犹豫,一闪入洞。如果吹牛袋还像昨天一样,见他进洞会收敛灵力,说不定他就可以打吹牛袋一个措手不及,一举扑住吹牛袋。不过这算盘他没打响,身到中途,吹牛袋已鼓起身子,迎头便是一股狂风吹过来。 吴不赊早有防备,风一起,立即四肢钻地,身子也尽量伏低,四肢用力,牢牢扣住地面。一股风过,吹牛袋开始吸气,吴不赊一直留着神,闪电般从百草囊里掏出那把特制的小伞,对准吹牛袋的袋口便急射过去。 伞尖他包了兽皮,不必担心会扎穿吹牛袋,所以他这一下用了全力,加之吹牛袋在吸气,还有股的吸力,两力相加,几乎只是一晃,特制的小雨伞就进了吹牛袋的肚子,吹牛袋便是想收口也来不及。吹牛袋不知吴不赊把什么东西射进了它的肚子里,这时气也吸足了,鼓气急喷。 伞射进去时是收拢的,圆圆的像根棒子,也不大,进入袋子时很容易,可往外喷时,风一带,伞就张开了,三十六根伞骨牢牢地撑住了袋口。这下好看了,但闻“啪”的一声,吹牛袋飞起来,狠狠地砸在后面的石壁上,因为风出不去,反挫的力全被吹牛袋自己承受了。 这一下摔得不轻,吹牛袋贴着石壁往下落,吴不赊也奸,伞上面还系着根绳子,不等吹牛袋落地,他狂跳起来,猛一扯绳子,一下就把吹牛袋扯到面前,一把死死地掐住了袋口。 吹牛袋先前那一吹,虽然把自己“叭唧”了个半死,却也把伞面吹破了,袋子内的气一泄,吹牛袋软软沓沓的。吴不赊先还担心掐不住,结果掐到手里就和条半死的泥鳅差不多,没精打彩的。吴不赊也不敢大意,死死掐住,绝不给吹牛袋吸气的机会。 吴不赊一手掐着袋口,一手慢慢取出伞骨,侧耳听洞外,安安静静,没有惊动那条大水牛,正好趁这机会收伏吹牛袋。他捏了一个诀,是黑七的一个邪法,一点神光凝聚成团,将吹牛袋裹在中间,厉喝道:“快快显出元神,否则要你袋破神灭。”不管吹牛袋是什么成精,既然修成灵性,必有元神,只要逼出它的元神,吴不赊便可抓住它的要害,彻底控制它。 吴不赊的神光虽如山压下,吹牛袋却好像并不畏惧,死鱼一样软沓沓地垂着,无声无息,看来黑猫这法儿无用,吴不赊一时也懒得去翻《追风经》,嘿嘿一笑:“跟大爷我装死是吧。” 掐了吹牛袋到洞外,看了看,大水牛还在远处悠闲的吃草,吴不赊找了几根柴,复又进洞,生起一堆火来:“大爷我烧化了你,看你还装到什么时候。” 在火上一烤,吹牛袋猛地往上一缩,袋子里立时便传出了哀叫声:“大爷饶命啊!大爷饶命啊!”叫上大爷了!吴不赊乐了:“终于肯开口了啊?我就说呢,你一软袋子,全身上下没个硬的地方,愣充什么硬汉。说吧,你到底是什么成精?” 吹牛袋不敢犟,老实交代:“小的本是黑风口上的一只大嘴蛤蟆,年月久了得了灵性,不想被人捉住,剥了皮做成了一个袋子。但小的元神未灭,灵性犹存,后来遇上青牛道人,他在我肚中画了一道风符,花了三年零四十九天练成一股神风,便是小的本源。” “青牛道人?”吴不赊想了想,无论黑七还是木长生,记忆里都没有这个名字,便问,“青年道人现在在哪里?” “青牛道人早已死了几百年了,被人偷袭,受了重伤,不治而死。” “被人偷袭死的啊?可惜,可叹。”吴不赊嘴中叹惜,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死了好啊,有主的东西怕主人来抢,没主最好了,于是笑呵呵地道,“外面那大水牛就是青牛道人的青牛了?” “是,青牛道人就是因牛得名。” “那牛该也是成了精吧?”吴不赊突然想起大水牛双角敢硬架象斧斧头的事,“那对角厉害,难道是铁打的吗?怎么斧头砍不断?” “何止是斧头砍不断,大青牛那对角,非比寻常,左角可避火,右角可避水,乃是水火神牛。” “这么神啊!”吴不赊啧啧称赞,口水流了一袋子,“不对啊,既然这么神,为什么没能修成人身?” “为什么要修成人身?”吹牛袋语气中很有两分不屑,“人有什么好?” 这一角顶得,吴不赊半天没能出得了声,忽地想到一事,道:“你为什么把牛吹上天?那是做什么?” “哦,那是青牛道人教给我的练功法门,控制风力的,吹石吹树把握不住力度,把牛吹上天,既不能太强,太强牛吹跑了,也不能太弱,太弱牛跌了下来,把握好了这个度,风力便能圆转如意。” “原来如此。”吴不赊恍然大悟,想到自己的风虎,就是一股猛劲。其实别说风虎,就是顺逆二气本身也不可控,半路出家的,就是不够精纯啊! “你说青牛道人在你肚中画了一道风符,在哪里?” 这一次,吹牛袋却没有马上回答,过了一会儿才道:“如果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便一切听命,否则你就烧化我好了。”它口气突然强硬起来,吴不赊奇怪了,道:“什么条件,你说说看?” “能把牛吹上天,这是本事,作为独一无二的吹牛袋,我是高贵的。”说到这里,它微微停了一下,“我可以为你所用,但你不能滥用,像普通的袋子一样用来装东西,绝对不行。” 居然是这样的一个条件!吴不赊哈哈大笑:“我怎么会拿你这样的宝贝装东西呢?只有二傻子才会那样做。我会用你吹牛,会用你吹风,但绝不用你装东西。你就是吹牛袋,高贵的吹牛袋,独一无二的吹牛袋。” 这话动听,吹牛袋也哈哈笑了起来,声音有些怪,总觉得像是只蛤蟆在叫:“你把我翻过来,风符就画在我肚子上。风符左边有一句翻袋诀,袋子翻过来,我便一点儿法力也没有了,这就是我的命门。右边有一句伏牛诀,你念诀,大青牛便认你为主。牛性最犟,一旦认了公子,永不会叛,不但双角可避水火,且力大无穷,日行千里,是个最好的脚力。” 不但能收服吹牛袋,还能收服大青牛,吴不赊简直要乐疯了,却仍保持着三分清醒,左手小心捏着袋口,右手托着袋底慢慢翻过来,果然在袋底见到一道符。那符以朱砂画成,符的左边有一句口诀,写着“翻袋诀”三个字,那口诀是:翻你的袋子掏你的胃。右边也有一句口诀,写着“伏牛诀”三字,那口诀是:牛不喝水强按头。两句口诀下面各有手势,显然光这么空口白牙地念是不行的,还要配合着捏诀,以特有的形式把灵力发送出去,诀才能起作用。 吴不赊记下口诀,把袋子翻好。坑蒙拐骗是奸商的拿手好戏,他当然也防着别人会骗他,面上不动声色,嘴里却暗念翻袋诀,倏的一下,吹牛袋飞快地翻了过来,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便把它再翻回去。吹牛袋大大地哼了一声,自然是很不满意。吴不赊脸皮厚,嘿嘿一笑,眼珠子一转:“吹牛兄,你有什么喜好?”想起木长生爱喝酒的事,“喝酒不喝?” 这话立马讨得了吹牛袋的欢心:“好啊好啊,吹牛打屁喝酒,那是本袋最爱,大青牛也爱喝酒。”他们说说笑笑走出去,到了洞外,吹牛袋道:“待我唤它过来。”发出一声尖啸。 远处的大青牛听到啸声,抬起头来,一眼看到吴不赊,立马红了眼,“哞”地一声怒叫,撒开四蹄,狂奔而来,速度比一般的马还要快得多。吹牛袋说它能日行千里,看来不是假话。吹牛袋打个哈哈:“牛兄误会了,待我和它说清楚。”又连啸数声。 吴不赊奇怪了,吹牛袋明明能说人话,大青牛也肯定听得懂人话,为什么就不说人话而要乱啸一气呢?好在它的啸声大青牛听得懂,速度明显放慢,牛眼往这边望,很有些迷糊的样子。 大青牛一动,躲在一边的象斧也蹿了出来,横里截击。吴不赊忙道:“象斧,不要拦它,放它过来。”象斧憋足了劲,突然不用他了,一时可就气鼓鼓的,跟在大青牛边上,两只铜铃大的眼睛鼓得比牛眼还大。 大青牛过来,口中哞哞叫,吹牛袋回以高高低低的啸声,两个显然是在交流,吴不赊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眼睛瞪得和象斧的牛眼有得一比。 大青牛摇摇头,后来又点点头,斜了牛眼瞟着吴不赊。以前吴不赊在市集上挑牛,就是这么看牛,这会儿倒过来,牛看他了。吴不赊也瞪着眼盯着大青牛,大青牛前蹄突地一软,跪倒在地,冲着吴不赊把头点了三点。吹牛袋笑道:“公子,大青牛也认你为主了。” “很好,你起来。”吴不赊笑嘻嘻伸手虚托,“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去做那些背车拉犁的杂活的,而且只要有酒喝,有我一碗就有你半碗。” 大青牛果然听得懂人话,哞的一声,颇有欢愉之意。虽说是认了主丛,吴不赊心中却还有几分不放心,主要是先前吹牛袋和大青牛的话他听不懂,不知道它们在说些什么,万一是吹牛袋的计谋,哄得他信了,大青牛再突然给他一角,他就成牛角上挂着的人肉葫芦了。吴不赊面上不动声色,暗里捏诀,念起伏牛诀,只听“扑通”一声,大青牛一跤翻倒,四蹄乱弹,口中怒叫连声,但牛头紧贴地面,仿佛被一只无形巨手压着一般,怎么也挣不起来。 青牛道人当年收伏大青牛和吹牛袋时,在它们身下施了禁咒,伏牛诀和翻袋诀便是启动禁咒的口诀,而不是区区两句口诀就有这么大威力,这一点吴不赊是明白的,却也暗暗好奇:“这大青牛力大无穷,便是象斧,只怕也没办法把它这么干脆利落地扳倒,青牛道人到底在它身上下了什么禁制,有这么大威力?” 吹牛袋早叫起来:“你做什么?快松诀,快松诀。”吴不赊松了诀,大青牛才能爬起来,吹牛袋大是恼怒:“公子,你这是做什么?怎么可以这样!” 吴不赊嘿嘿笑道:“你莫怪我,牛兄那角太厉害,我有些怕,这叫下牛威。是我不对,我赔罪,回去喝酒,喝酒。” 吹牛袋冲大青牛啸了两声,大青牛斜着牛眼看着吴不赊,“哞”地一声低鸣,很有些意见的样子。吴不赊一则皮厚,二则有伏牛诀在手心中笃定,装着没听见,只是嘿嘿笑道:“快走快走,今儿个咱高兴,大家不醉不休。” 象斧昨日和大青牛斗了一场,深知大青牛的厉害,眼见吴不赊无声无息就把大青牛放倒在地,暗暗骇服:“能以神法制住我,能收服吹牛袋,又能一下制住这条大蛮牛,还能千变万化,主人果然是神通广大啊!”他先前七分畏三分服,这会儿却是十打十的敬服了。 回到山庄,象斧命人摆上酒席,吹牛袋不吃菜,却是个老酒鬼,一口一杯,酒喝多了话还特别多,还真是个鸹噪的家伙;大青牛也是爱酒的,它不上席,象斧命人搬了一坛子酒放到花园中,它喝了个干干净净。与吹牛袋不同,大青牛却是个闷葫芦,偶尔长鸣一声,也不知发些什么感慨。 吴不赊本来的打算,只是借象斧抵住大青牛,收了吹牛袋就要拍屁股走人,这会儿既收了大青牛,就没法再化成猫一个人走了,便说了自己要去云州的事,问象斧愿不愿意去。他以为象斧会推拒一下,不想象斧点头不迭:“我在这山里早闷出病来了,公子千万带我走一遭。公子到哪里,我便到哪里,刀山火海也誓死跟随。” 第二天动身,象斧收拾了两个大包裹,如一副鞍桥般搭在大青牛背上,也不知装了些什么。吴不赊坐上牛背,象斧扛了巨斧,迈开大步走在前面,一行往北。 吹牛袋说大青牛能日行千里,象斧也自吹可日走千里,吴不赊倒是不急,急有什么用?说句老实话,他最没信心的,就是劝云州遗族全族南迁,于是只让大青牛迈开牛步走就是,不需要跑。大青牛却误会了,以为他是怕颠簸,哞的一声,拿出了绝技,下面碎步如飞,上面纹丝不动,一上午竟然赶出了两百多里。象斧在边上迈开大步,也是一步不拉。 午后不久,远远看到一座大城,象斧介绍说是双丝城,乃双丝国的都城。 这双丝国有个来历,第一任双丝王乃是一条蚕精,当地有个采桑女叫桑丝的,采野桑时发现了它,带回家喂养。双丝王既不吐丝,也不结茧,桑丝却一直喂着它,不肯丢弃。如此数年,双丝王得了人气,修成人身,便娶了桑丝。两人生下的后代,银发金晴,外形俊美,也没有尾巴,与一般的兽人大不相同。只是他们有一个毛病,像蚕一样要脱皮,每年春季脱一次皮,丝人脱下的皮用来蒙鼓乃是极品。不过丝人对自己脱下的皮极为珍惜,都是细细收藏,死后带入棺中,少有出卖的,所以丝皮鼓千金难求。 越近城池,丝人越多,果然个个金晴银发,面貌俊美,竟少见有特别丑陋的。不过丝人个子都不很高大,和吴不赊一样中等身材的居多。当然也有高大的,极少。 最让吴不赊惊异的,是丝人穿得都很漂亮,即便是穷人,明明脸有菜色,身上却也是一身鲜亮的绸衫。这么华美的绸衫,说老实话,吴不赊在东镇开店的时候也就只有一两件,要过年过节才穿,平时是不穿的。若只看穿着,这里最穷的人都比他富得多,问象斧才知道,作为蚕的后代,丝人对丝绸有着一种几近病态的偏爱,这里家家养蚕,户户纺绸,丝绸在双丝国,实是最常见的一样东西,不论贫富都穿绸,因为除了绸衫,没有其它衣服可以穿。 “老天爷,要是把双丝国的丝绸贩去人界,那就发天财了。”吴不赊啧啧惊叹,突然眼光被一个变戏法的丝人吸引住了。 第二十章 丝人神箭 这丝人二十来岁年纪,单单瘦瘦,个头比吴不赊还要矮半个头,眉眼不是很英俊,却活泼泼的十分灵动。他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绸袍,双手飞快地动着,不时变一样东西出来。他的嘴巴也特别活泛:“这位客官想要变什么?镯子?您看好了,变!这不就出来了!有玉的有裴翠的,您想要哪个?什么,那位客官,您说要什么?戒指?能变。您看好了,变。” 随着话声,各种各样的东西在这人手上时现时灭,快得异乎寻常,让人眼花缭乱。吴不赊能感应得出,这人身上有点儿玄功,但这人变东西,绝对不是用的玄功,就是手快。 这人的戏法吸引了不少人围观,也吸引了象斧。象斧看得有趣,哈哈大笑,他的笑声像打雷,再加上山一样的身材和门板一样的斧头,边上围观的丝人纷纷走避。没了看客就没了生意,那丝人瞟了一眼象斧,眉头一皱。象斧却没在意,反而凑过去,道:“真的什么都能变吗?” “你想要变什么?”这丝人语气淡淡的,也不看象斧,只是把手里的东西变来变去,戒指突然变成支笔,笔一弯,变成只青蛙,青蛙呱呱两声,突然变成了一朵花。 象斧牛眼瞪得溜圆,几乎贴到了那丝人的手上,却还是没看清那丝人到底是怎么变的。他嘴里啧啧有声:“还真是奇怪,到底怎么变出来的?本公子还真就不信了。”突地把肩头的巨斧往那丝人面前一伸,“走这半天,肚子也饿了,你把这斧头给本公子变成只鸡腿来看看。” 这话像是顶牛了,那丝人抬眼看着他,象斧其实是不服气,并不是顶牛,见那丝人看他,哼了一声:“怎么,变不出吗?什么都能变,这可是你说的。”这话倒真是顶牛了。那丝人本来就矮瘦,又是坐着,与象斧一比,就仿佛大狗熊边上盘了只小黄鼠狼,可那丝人看象斧的眼光里却没有半点畏惧,两眼微凝,反而发出刀锋一样的光芒。 “这丝人有趣。”吴不赊也不吱声,坐大青牛背上静静看着。 那丝人不怕象斧,象斧当然更不怕他,用挑衅的眼光瞪着他:“你到底是能变还是不能变吧?要是不能变,自己说一句,先前是放屁,本公子也不为难你。” “能变啊,怎么不能变?”那丝人突然笑了,“客官你看好了,这就给你变。” 象斧的巨斧是平伸在那丝人面前的,那丝人口中说话,左手伸出来,掌心向下放在斧面上,喝一声:“变。”手一翻,掌中突然出现一条青色的小蛇,随着他掌势,小蛇向上窜出,其势如电,射向象斧头脸。 象斧大吃一惊,往后急退,身子立定,小蛇却不见了。那丝人还是坐在那里,脸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客官,刚才的大鸡腿看见了没有?” “岂有此理。”象斧勃然大怒,风度也不要了,往前一跨,巨掌兜头便抓,“敢戏弄本公子,我捏死你这小毛毛虫。” 丝人是蚕的后代,说丝人是毛毛虫,是对丝人最大的侮辱。那丝人脸上变色,眼发锐光,忽地飞身而起,一掌向象斧脸上打去。象斧身子粗壮,反应可不慢,那丝人身法虽快,想打中他也没有可能。象斧不闪不避,反手便捞,以他的巨灵掌,真要是捞住了,那丝人的骨头只怕都要给他捏碎。 那丝人见象斧反应快,不敢打实,在空中翻一个跟头,避开象斧的手,脚尖挂向象斧左颈,脚到中途,寒光一闪,露出一点刃尖。他鞋尖竟藏有暗器。 象斧没看到暗器,却惊讶于那丝人的灵活,口中“咦”了一声:“你这小毛毛虫,还蛮灵活嘛,看你往哪里跑。”反臂便砸那丝人踢出的右腿,虽是手砸脚,可怜,那丝人的大腿也未必有象斧的小臂粗,这要砸上了,怕得断做七八截。 那丝人早就变招,却不逃跑,只是在象斧身边穿来穿去,灵活得像只猴子。象斧一只手捞不着,恼了,把大斧把地下一戳,双手来捞。 吴不赊在一边看着好笑:“这大狗熊,捞鱼呢,可惜你那网粗了点儿。” 不出吴不赊所料,象斧捞了半天,连丝人的半片衣角都没捞着,转得几圈眼有些花了,反被那丝人在身上打了两拳踢了一脚。象斧皮粗肉厚,打两拳只当挠痒,至于那一脚,其实是丝人躲避象斧时的一个动作,借着在象斧的腰上一踹,身子翻开,用的是脚底,鞋尖的暗器没用上。不过就算鞋尖踢一脚,用处估计也不大,熊彪扎扎实实的一刀还让象斧的手臂硬架下了来,丝人鞋尖那寸把长的暗器能有什么用?能不能扎穿象斧的厚皮都难说。 挨了几下后,象斧的火也上来了,暴吼如雷,两臂交错纵横,就像两根巨木在舞动。他越急,那丝人却越显得轻松,身子轻飘飘的,到后来几乎是顺着象斧的手臂飘动,仿佛他的身子是一根丝,沾在了象斧的手臂上。 “若论步法的灵动诡变,他还不如黑七的灵猫步,但他这身法却是另有长处,这么打下去,象斧只会自己把自己累死。”吴不赊看出象斧是完全没有取胜的希望了,这事很滑稽,这么大一条巨汉,竟然奈何不了这样的一个小个子,就好像森林之王的狮子奈何不了一只猴子,可事实是明摆着的。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到底是出手帮象斧一把还是喝住象斧?他对象斧的性子有一些了解,这家伙看上去傻大夯粗,其实特别骚包好面子,大个子打不过小个子还要别人帮手,他非郁闷死不可。 吴不赊一时间拿不定主意,场中的形式也没有什么变化,要说象斧粗是粗,体力耐力还真是强,捞了这半天,粗气都不喘一口。那丝人就更像个没事人了,事实上到后来他几乎也放弃了进攻象斧的打算,他可能也明白了,以他的拳力脚力,打在象斧身上,最多只是蚊子在狮子身上叮了一口,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索性笼起了手,展开身法在象斧的拳风中飘动,让象斧自己累死自己。 又斗了一会儿,那丝人突地抬头往远处看了一眼,脸色猛地就变了。这时象斧左臂横扫过来,丝人身子一伏,倏的一下就蹿了出去,再不回头,直往人群中钻去。 吴不赊一直留神着他的一举一动,倒不是怕他伤了象斧,而是留意他的身法,与自己的灵猫步追风步相参照。见那丝人脸色一变,吴不赊就知道有了意外,刚要扭头看过去,耳中早听到一声厉喝:“桑刀儿,哪里走!”同时传来急骤的破风声,是一支箭。让吴不赊惊讶的是,风起的同时,那支箭就出现在了他眼前,以他的目力,也只看到黑点一闪,那支箭便到了眼前,直指那丝人的背心。从那一声厉喝中,吴不赊知道了这丝人的名字,应该是叫桑刀儿。 “这一箭竟然如此之快?”吴不赊暗暗咋舌。 不过桑刀儿的身法也不慢,一闪就躲开了,蹿进人群,一闪又在另一个人前面出现。又是一声急骤的破风声,一点箭影出现在桑刀儿脑后,但箭影才现,桑刀儿又已闪开。前面有人,那箭掠过前面一人的左耳,再掠前面一人的右肩,又穿过更前面一人的头顶,铮的一声,钉在了旁边一间店辅的柱子上,没羽直入。 “这三人命大,以这一箭的力道,如果射中了,只怕会串成三只人葫芦。”吴不赊感叹中,后面还在连珠放箭,这条街怪,就一条长街,边上居然没有岔开的小巷子,桑刀儿只能往前面逃。偏偏街上人又多,桑刀儿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后面的箭总在他现身时追至,他一闪开,便会出现惊险场面,射空的箭便会射向他前面的人,但出乎吴不赊意料的是,每一箭总是差之毫厘的在前面的人身边掠过,并没有射中一个人。一箭两箭,吴不赊只以为是碰巧,箭箭如此,吴不赊便知道了,不是碰巧,是那人的箭技已到了神乎其神的境界,射桑刀儿的同时,也把桑刀儿前后左右的人全算了进去,即便射不中桑刀儿,也绝不会误射边上的人。 在人头攒动的大街上,追射敌人而不误伤旁人,如此箭技,真当得上神乎其神了,吴不赊骇然叹服。他不再看桑刀儿,转头看向射箭的人,想要看看拥有如此神箭的,是一个怎样的人。 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个子颀长高挑,尤其是双手双脚显得特别长,不过看起来并不觉怪异。他的脸也呈长条形,面上的线条刚硬险峻,有若刀削,却是一头红发,看来并不是丝人。他的眼睛细长,很漂亮,眼中的精光犀利逼人,就像那射出的箭。 他站在一个石鼓上,手中是一张银色的大弓,挺立的身形纹丝不动,仿佛万年的石雕,手中的箭倏张倏发,却是有若电闪。动与静,两个极端,形成鲜明的对照,让他的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极为独特的风采。 “好一个神箭手。”吴不赊情不自禁地喝了一声彩。边上的象斧却是一声怒喝:“兀那小子,谁叫你帮手的?” 这时桑刀儿终于逃过了长街,拐进旁边的巷子里不见了。那神箭手咬了咬牙,看了一眼吴不赊,又扫到象斧身上,道:“我不是给你帮手,他是我的仇人。”说完,身子一纵,凌空一翻,翻过了墙头。看去向,显然是想从斜刺里去截杀桑刀儿。 “就算那毛毛虫是你的仇人,可我是先动手的啊,你得有个先来后到啊!”象斧犹不甘心,跳起脚来追着叫。吴不赊对那神箭手印象极好,见象斧不肯甘休的样子,笑了,道:“风度!请注意你的风度!” 他早知象斧这骚包家伙对这两个字极为敏感,果然,话一出口,象斧立即就收敛了张牙舞爪的模样,咳了两声,挺胸凸肚,摆出一幅斯文架势道:“这个家伙,很没有礼貌。野蛮人啊,没办法。” 他这副样子让人喷饭,吴不赊也懒得理他,找了家店,打尖吃饭,随后出城。吴不赊在牛背上东张西望,不过他失望了,无论是桑刀儿还是那神箭手,都是踪影全无。 下午又赶了两百多里,一天下来,差不多五百里,吴不赊没费半点力气,而象斧、大青牛也好像都是行有余力的样子。这让吴不赊很开心,除非遇上大队的兽人或三五妖怪联手,否则以他现有的实力,谁也不怕,看来后面的路都可以这么走。 第二天,出了双丝国,走了百余里,碰上了兽人难民,原来前面有两个部族在交战,各有数万战士,打得昏天黑地。两族的战场刚好封死了前进的道路。 象斧满不在乎,两族不可能时时在打仗,前面也不可能每一处都是战场,总有空子可钻,或者趁夜摸过去也行,真要碰上了,那就杀过去。吴不赊却决定绕路,他打听了一下,往东绕一百多里,可以绕开两族的战场,绕百把里不算什么,真要一头踏进数万人的大战场,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兽人的弓箭极为强悍,三五人、十来人还好说,若是成百上千的箭阵,那绝不是吴不赊两人一牛可以抵挡的,就算他舍下象斧和大青牛自己飞走,可还有妖魔啊,单独的妖魔吴不赊不放在眼里,但作为部族,一个族里,说不定有几个妖魔,恐怖的话还能碰上一堆妖魔。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话听起来豪气,若是站一边看,吴不赊可能还会大声喝彩,但主角换做自己,这种傻事他可不干。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可以冒上绞架的危险,但不必要的冒险绝对要禁止,冲动和保守,这是两个极端,真正优秀的商人,应该同时具备这两种品质并应该在中间游刃有余。 两人一牛绕路而过,又行半日,忽听得一阵呜呜的哭声,是个男子的声音,似乎还有些熟,吴不赊心中一动,听哭声在一个小山坡后,便催牛上坡,一眼便看到那天在双丝城见到的神箭手,正跪在山坡上哭泣。 吴不赊等人上坡的声响惊动了那神箭手,抬头看见是吴不赊二人,神箭手脸色变了一下,伸出袖子抹了抹眼泪,转身便走。 “喂,你哭什么?哪个打了你吗?告诉我,看在一面之缘的份上,我帮你打回来。”象斧本来是恼那神箭手的,这会儿看见神箭手哭,他却又是同情心泛滥了,追着喊。 “你有什么本事?”那神箭手一停,忽地转身张弓,一箭闪电般射来。他张弓的速度快,箭更快,最主要的是,象斧根本没去想他会说射就射,全无防备,那箭倏地一下从他耳边掠过,却是穿过他左耳上的银环,带起的劲风把耳环扯得笔直,拉得象斧耳朵生生作痛。 这一箭明显是手下留情,只是想给象斧个警告,一箭射完,那神箭手转身就跑,两条长腿迈开,眨眼便消失在了山背后,便如一只疾奔的山鹿。那种速度,象斧即便撒开腿跑,也未必快得过他。 “我好意要帮你,你如何反而射我,简直岂有此理。你看不起我象斧吗?有种别跑,接我三斧头。”象斧反应过来,一时暴跳如雷。 “风度,风度。”吴不赊轻轻摇头。象斧好不容易收拢怒火,却兀自咬牙切齿:“莫怪我没风度,这小子实在也太可气了。” 吴不赊看着那神箭手身影消失的方向,暗暗出神:“想不到会在这里又碰到他,他来这里做什么?怎么又会在这里哭?男儿有泪不轻弹,看他的样子,是碰上了极伤心的事,却不知是什么事?” 虽然好奇,吴不赊也并不想去管闲事,而且他也看得出来,这神箭手是那种不喜欢别人管闲事的人,有的人一丁点儿小事也会依赖别人,有的人天塌下来也只会自己顶着,这神箭手该是属于后者。 又走小半日,远远看见一座雄城,象斧告诉吴不赊,这城便是邪月国的都城邪月城。邪月国号称邪月初升之国,乃是北方魔界有数的大国之一,疆域数千里,带甲五十万,更有无数小国部族依附于它。双丝国便是邪月国的属国之一,邪月国王公亲贵所穿的丝绸,都是双丝国进贡的。 邪月城人口多达数十万,各族兽人都有,也有人类,事实上魔界很多地方都有人类,尤其是在各个魔国,不过数量不多,一般都是一些工匠之类的手艺人,仗着独门技艺能为魔族所用,因而保得性命并子子孙孙传承下来。 吴不赊一行进城,这时还不到打尖的时分,不过见城中繁华,吴不赊并不想就这么穿城而过,在街市上逛了一气,又找了家酒楼喝酒。邪月城虽然聚集了各类兽人,高矮胖瘦都有,但如象斧这样的巨人,却也没见到第二个。有些一脸凶相的家伙,明显不是什么善类,尤其吴不赊又是个人族,若是他一个人在街上走,这些家伙必会来找茬,但有象斧在边上,别的不说,只看到他肩头门板一样的巨斧,任何人都要绕着走,吴不赊坐在牛背上,便是一脸的悠闲。 吃饱喝足,再又上路,快到北面的城门口,忽听背后喧哗声急起,吴不赊扭头看去,竟又看见了那个神箭手。不过这会儿神箭手的情形不太好,双丝城他追着桑刀儿射,这里却是别人追杀他,而且是一大队武士,至少也有五六十人,均着黑衣,个个高大凶猛,死死地咬着那神箭手追杀。神箭手箭技惊人,边跑边回身放箭,几乎一箭必伤一人,但那些黑衣武士勇悍至极,根本不怕神箭手的箭,对身边倒下的同伴看也不看,只是往前猛冲,不过那神箭手腿长脚快,又每每将追得最近的黑衣武士射死射伤,总算没被黑衣武士围住。 神箭手风一般从吴不赊身边跑过,直奔城门,城门口的守卫听到号声,上前拦截,神箭手箭如连珠,一箭一个,接连射倒十余人,竟无人能挡得他一箭。但他箭技虽然无敌,箭却有穷尽之时,眼见城门口拦着的只有七八个敌人了,他背上的箭却已经空了。 神箭手反手一下摸空,身形却并不停留,一声长啸,随手拨出腰间短剑,人如箭矢,朝着城门口的守兵疾冲上去,勇悍绝伦。 城门口守兵虽然只剩下七八个人,却仍摆下了一个品成形阵势,死死地拦在了城门正中。守军都是长兵器,如果乱哄哄地拥上来拦截,神箭手或可趁乱冲出,但这么摆阵拦截,神箭手想在短时间内杀出去,基本没有可能。看得出,这些守军受过严格的训练,邪月国的魔界强国之名,不是白得的。 “要糟。”吴不赊一直冷眼旁观,眼见神箭手没了箭而城门守卫布阵,立知不妙,心下暗叹,“若再有七八支箭,哪怕五支箭,他都能冲出去。没有箭,情势可就不妙了。”他心思转得极快,对象斧道:“你不要管闲事,只和大青牛出城就是,在城外等我。”说完跳下牛背,往人堆里一钻。那情形,仿佛他是吓坏了,其实他是想把水搅混,免得别人看清他就是骑牛的人,连累象斧和大青牛。 吴不赊在人群中混了片刻,往一个拐角一钻,见无人注意,往地下一伏,化身为猫,飞纵而出。那神箭手虽然腿长,但吴不赊是飞的,要快得多。在神箭手离着城门口还有五六丈,眼见要迎上守军的长矛时,吴不赊已赶了上来,对那神箭手道:“我给你开路,不要纠缠,直冲出去。” 猫吐人言,把一心猛冲的神箭手吓了一跳。他愣怔之中,吴不赊已飞身扑到最前面的守兵身上,右爪一伸,狠狠地在那守兵脸上挠了一爪,那守兵一声惨叫,丢了长矛,双手抱脸。吴不赊又跳到第二个守兵肩头,依旧是照脸一挠,他纵跃如飞,快若电闪,几乎只是一眨眼,拦在城门前的所有守兵都被他在脸上挠了一爪,抱头惨叫。 后面跟进的神箭手又惊又喜,跟着吴不赊直冲出去,一直跑出好几里地。到一个山坡后,吴不赊才停了下来,化出人身,神箭手一愣,抱拳躬身:“鹿银弦多谢恩公救命之恩,敢问恩公高姓大名?” “举手之劳而已,鹿兄不必客气。”吴不赊故作姿态,“我叫吴不赊。” “原来是吴恩公。”鹿银弦再次躬身。这时隐隐传来怒马疾驰之声,鹿银弦脸上变色:“邪月国武士追来了,不敢再拖累恩公,只要鹿银弦留得命在,千里万里,必将有报。”复施一礼,飞身蹿出。 “姓鹿,该是鹿族人,还真是一只山鹿啊!”看着鹿银弦只几个起落便消失在了山林中,吴不赊暗暗感慨,却没来得及问鹿银弦到底遇到了什么事。不过他也再次证实了先前的看法,鹿银弦属于那种不愿求人的人,若是换了他,碰上这样一个神通变化的人物,那还不紧紧贴着恳求援手啊!鹿银弦却一句不愿拖累,转身就走,还真是有性格。 邪月国国势强大,这一去数千里,又尽在邪月国境内,吴不赊可不想邪月武士四处追杀他,听马蹄声近,往地下一伏,又化成一只猫,在草丛中三溜两转,躲开追杀来的黑衣武士,赶到城门口。老远便见象斧巨大的身子在城门不远处杵着,吴不赊见边上没人注意,化回人身,一缕灵力往大青牛身上一送,大青牛立刻发觉,抬起牛头一瞅,看到了他,放蹄过来。它一动,象斧也看到了吴不赊,比大青牛还快一步赶到,叫道:“公子,那小子怎么样了?逃走了吗?没受伤吧?邪月国武士怎么会追杀他?对了,他上次挡在路上哭,莫非是和邪月王有仇?难道邪月王抢了他老婆?” 他两片厚嘴唇上下翻飞,一条大舌头起伏翻腾,南北纵横,直把吴不赊看得瞠目结舌,半天才道:“你还真是话多啊!”象斧搔头嘿嘿笑道:“好奇嘛。” 跟了吴不赊几天,象斧发现,吴不赊这人还是蛮好打交道的,没什么毛病,不难侍候,见人总是笑嘻嘻,虽然眯起眼睛的样子总让人想到奸商,不过并不让人觉得讨厌。而说到在日常生活上的挑剔,吴不赊其实还远不如象斧,象斧搭在大青牛背上的两个大包袱都是生活用品,有十几身衣服,精美餐具,以及其它零零碎碎的东西。在他想来,就算是出远门,日常起居也不能随便,穿着打扮也要讲究一下,而吴不赊对这些却全不在乎,马马虎虎,能对付过去就行。明白了吴不赊的性子,象斧在吴不赊面前也就有些随便,并无畏惧之感。 吴不赊也乐意象斧有这种感觉,他的看法,店东如果对小二过于严苛,小二固然畏之如虎,心里却会有疏离感,不会把店里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如果有机会,说不定还要弄点小动作,两者之间弄得象猫和老鼠,那样防不胜防,也实在太累。反过来,如果小二对店东有亲和感,把店里的生意当自己的生意,就会激发他全部的热情,不但不要防他,反而会得到一些额外的助力,这样一来,店的经营就会顺利得多。 当然,做滥好人也是不行的,亲和的同时,也要表现出足够的精明,要有规矩有原则,这里面有一个度的问题。这个度的把握上,吴不赊还是做得比较好的。 吴不赊在牛背上东张西望,并没有再看到鹿银弦出现,大约走了十多里,到了一条河边,远远的,忽然见一个女子纵身往河里跳去。 “啊呀。”吴不赊一声惊呼,来不及多想,从牛背上纵身而起,飞掠过去。 小河不是很宽,但水流很急,吴不赊速度虽然快,到河边时,那女子已被水流卷进了河中央。吴不赊头下脚上,一个灵猫戏水,把那女子抓出水面,送上河岸。那女子十六七岁年纪,穿着粗布衣服,看来是穷人家的孩子,但容貌清秀,算得上是个小美人,这时呛了水,已经昏了过去。 吴不赊知道她只是呛昏了,便屈腿蹲下,把那女孩子反过来架在自己腿上,猛地在她屁股上打了一巴掌。天热,那女孩子身上估计就是一条薄薄的裤子,圆圆的小屁股,丰腴紧凑,弹力十足,一掌打上去,手感真是非常的好。若她不醒,吴不赊想着还再打一掌,两掌也行啊,可惜算盘没打响,一掌下去,那女孩子一口水喷出来,哇的一下就哭了。 吴不赊刚想把那女孩子翻过来放地上,忽听得一声厉叱:“无耻贼徒,看剑。”随着喝声,剑风激响,吴不赊急忙抬头看时,一星剑点已到面前,其势如电。 吴不赊吃了一惊,脚下急蹬,飞身后退,手中还抱着那女孩子。后退间他也看清了,出剑袭击他的是个兽人少女,一袭青衫,大约十七八岁年纪,雪白的一张瓜子脸,极是秀丽。吴不赊这一路上见的兽人美女不少,当以此女第一,不过这会儿她柳眉倒竖,俏脸微红,一脸的怒气。一剑不中,她又一剑又刺过来,剑尖直指吴不赊的喉头,剑招凶狠,且功力极高,只是手腕转动间刺出的一剑,划过空气,竟发出刺耳的尖啸。说句实话,仅以剑术论,吴不赊便是全力刺出一剑,也没有这种威势。 “哪里钻出来这么一个青辣椒,这么漂亮还这么厉害。”吴不赊暗叫一声,身形急闪,口中叫道:“住手,姑娘是什么人?无缘无故为什么要杀我?” “无耻淫贼,天下人人得而诛之。”青衫女子两剑不中,怒气更盛,复一剑刺来。 “什么无耻淫贼!这位姑娘跳河落水,我刚才是在救她啊!”吴不赊急了,一面展开灵猫步躲闪,一面解释。 “还要狡辩,我明明看见你在摸她屁股,救人要摸她屁股吗?” 这下吴不赊有些傻眼了,溺水之人呛水昏过去,一般枕着肚子就可以把水咯出来,若不醒,掐掐人中也可以,但吴不赊一则心急了些,二则……圆滚滚颤巍巍的一个屁股摆在眼前,而且裤子湿透后更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他忍不住就想打一下。要承认,那一刻,他心理确实很阴暗,不过掐人中和打屁股在某些方面功效是一样的,都是给溺水者以刺激,让溺水者尽快醒来,虽然说过程不一样,目地还是一样的嘛!而且事实也证明打屁股确实有效啊!不过这会儿吴不赊却是无法解释,张口结舌间,他抱着的那女孩子却“啊”地一声叫:“快放开我。” 吴不赊连忙松手,那女孩子退开两步,却又捂着脸哭了起来,她好歹也说声谢谢什么的啊,什么也不说捂脸就哭,这不要人命吗?青衫女子怒发冲冠,手腕一抖,手中剑嗡嗡急响,如一座剑山般对着吴不赊兜头盖脸就罩了下来。 误会已成,解释不清,吴不赊又实在不想和这青衫女子莫名其妙地打上一架,看远处山势连绵,心中生出计较,一个闪身,转身就跑。 “贼子哪里走。”青衫女子还不依不饶,衔尾穷追。她功力极高,至少不在吴不赊之下,但吴不赊追风步展开,还是要快上一线。他往山中一钻,顺手砍了根树枝,边跑边取出木器家伙,拼成一只木猫,再取醒木令点醒,趁一个转弯,自己化身树根往地下一钻,就手把那木猫抛了出去,暗令:“逢山便入,见林就钻。” 木猫得令,钻草翻山,如飞而去,青衫女子不察,一路追去。听得风声远去,吴不赊舒了口气,暗骂:“臭丫头,不分青红皂白,就像个爆辣子,找得到婆家才怪。”却又想,“别说,这丫头还真漂亮,要是光溜溜地在床上辣起来,味道一定不错。”意淫一番,化猫出山。他回到河边,却见那跳水的女孩子还在那里,却多了一个老者。象斧也在,鼓着大嘴巴,似乎还有点气冲冲的样子。 “象斧,怎么了?”吴不赊化出人身,走过去问。 “公子,你回来了。”象斧一指那女孩子,“明明她跳河溺水,是公子你救了她,她却叫了人来追杀你,太岂有此理了,所以我和她理论。” “原来是这位恩公救了小女。”那老者“扑通”拜倒,又拉那女孩子,“珠儿,快谢谢这位大哥的救命之恩。” “我宁愿死了,倒落个清白。”那女孩子哭哭啼啼,还是依言跪倒。吴不赊忙扶她父女俩起来,道:“举手之劳而已,不必客气。”看那女孩子哭得伤心,老者一脸愁苦的样子,吴不赊奇了,道,“到底碰到什么为难的事情了,如此伤心?” 听得他问,那老者叹了口气,说了原委。 老者叫曾继祖,女孩子是他女儿,叫曾珠儿,就住在不远处的曾家村。曾珠儿跳河的原因,要从邪月王身上说起,邪月王不知什么缘故,年前突然阳痿了,邪月王不怪自己无能,却怪宫里的女人引不起他的性趣,一怒之下把宫里的嫔妃全杀了,又全国选秀,每夜召一个女孩子服侍,如果那女孩子不能让他兴起,第二天就要人头落地。一年来,已杀了好几百个女孩子,这次选秀,却选中了曾珠儿。曾珠儿想着入宫也是个死,还要被邪月王污辱,不如自己寻死,落个清白,便有了跳河的举动,偏生就被吴不赊撞上了。不过那个追杀吴不赊的青衫女子他们却不认识,也不知哪里来的。 曾继祖说着也是伤心落泪:“入宫也只是个死,可怜老汉中年得女,一生就珠儿这一点骨血,天啊,开开眼吧。” “贼老天从来都是个睁眼瞎子。”象斧哼了一声,“不过也是怪了,只是选中了你,又没当场带走,为什么不逃啊?” “往哪里逃?”曾继祖摇头落泪,“别说无处可逃,就有地方逃也不能逃,暴君刑法严峻,早有严令,一女逃走,九族尽诛。我曾家村一村老小,大都是亲族,珠儿若逃了,一村老小尽要丧命,唉。” “这就有些麻烦了。”象斧搔头。 吴不赊也皱眉,若是一般的豪强恶霸毒魔凶妖,例如象斧这样的,他都可以横里插一手,管了这闲事,但邪月王的闲事他可管不了,那是一国之王啊,何况是邪月国这样的魔界强国。象斧的山庄他能悄无声息地摸进去,邪月王的王宫他是绝对摸不进去的,当日摸到于承的帅帐前还有个跨虎道人守着呢,何况是一个强国的王宫。可看着曾家父女哭得伤心,尤其曾珠儿梨花带雨的,又让他不好就这么放手。苦恼中,吴不赊忽然在河边看到一物,眼前灵光一闪:“我或许有办法了。” 第二十一章 威阳草 他看到了什么东西呢?是一株草。这草有个名字:威阳草。 顾名思义,威阳草就是用来助阳的,就吴不赊所知,草木类助阳药物中,威阳草堪称第一。吴不赊确信,除非邪月王那玩意儿彻底给切掉了,否则必能兴阳。邪月王能行了,自然不必再杀女人,曾珠儿入宫也就没关系了,她不想入宫也行,作为治好邪月王的功臣,吴不赊提个小小的要求,留下曾珠儿,也完全不成问题。 不过吴不赊不知道邪月王阳痿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所以这会儿也不敢打包票,只对曾继祖道:“我有个方子,也许治得好邪月王的病,好了他就不杀人了,你们先别急,我入宫看看。” 吴不赊采了一些威阳草,回头又进了邪月城,找了间客栈住下,再找间药店,买了几味草药,与威阳草一起配成丸子。但他不能就这么揣着药直闯王宫,邪月王不是土地主,是个人献药都敢吃,要查要问要试,乱七八糟一通下来,黄花菜都凉了,想要快,要找特别的路子。 吴不赊打听了一下,有个乌国舅,妹子是邪月王的宠妃,以前邪月王行的时候,乌美人后宫专宠,后来邪月王不行了,其她后妃都杀了,乌美人却仍能留得性命,可见乌美人在邪月王心中的份量。乌美人得宠,乌国舅得势,这一年邪月王不去乌美人房里,乌国舅也就失势了,尤其担心万一哪天邪月王冒邪火,一刀杀了乌美人,他就彻底完蛋了,整天惶惶不可终日。找他献药,通过乌美人的手,药就能以最快的速度送到邪月王嘴里。 吴不赊找到国舅府,见到了乌国舅。乌国舅三十来岁年纪,高个子,长条脸,面白无须,算得上是个美男子,不过神色有些灰败。听说有吴不赊有壮阳的奇药,他脸上多了一丝神光,道:“真的有奇效吗?” “一试便知。”吴不赊一脸自信,“我这威阳丸,壮阳天下第一,哪怕就是个半死人,服了威阳丸,落气前他也要翘三翘。” 他话说得满,乌国舅脸上神色又亮三分,当场找了人试,果然神效。乌国舅还不放心,亲自试药,一丸下去,连御八女,裤子没系稳就抓住吴不赊欢叫:“果然神药!先生立刻随我进宫,把药献给大王。” 吴不赊随乌国舅进宫,乌国舅找到他妹妹乌美人,以最快捷的途径把药送到了邪月王嘴里。说是跟乌国舅进宫献药,其实一切都是乌国舅经手,吴不赊只是在一边等着,如果药有效,邪月王当然要召见吴不赊,药无效,乌国舅自然要找个替死鬼,那就要砍吴不赊的脑袋。 吴不赊并不怎么担心,安心等着,王宫中高手侍卫太多,他也不敢化猫乱闯,否则到真想去邪月王的后宫中看看,尤其想看看那个乌美人,后宫专宠,不知美到什么程度,还真是让人神往呢。 有小半天,乌国舅一脸喜色的来了,后面还跟着太监,吴不赊一看他脸色就知道成了。那太监果然是来宣他见驾的,献药有功,要重赏呢。 邪月王四十来岁年纪,小眼睛,大肚子,矮胖粗壮,吴不赊偷瞟了一眼,心中暗叹:“这矮胖子脸发红眼发春,看来刚从乌美人身上下来,唉,可惜了,一朵鲜花插在了牛屎上。”邪月王可不知吴不赊暗里在骂他,正高兴着,当场封吴不赊为威阳侯,专司给他练威阳丸,又赏了吴不赊黄金五百两,以充药资。 “威阳侯?你大爷的,我这个侯,就专管你的小弟弟吗?”吴不赊暗骂,但黄金他喜欢,也不客气,照单全收。他早已想好说辞,说威阳丸练制极难,练一丸,需要七七四十九种药材,所以他不能呆在邪月城里,要满天下去找药。又说城外曾家村有一味药,其药忌阳,男人不能碰,需得纯阴之女以舌尖采之,所以请邪月王不要再在曾家村一带选秀女,否则他找不到合适的女孩子采药,威阳丸就练不成了。 他鬼话连篇,把邪月王唬得一愣一愣的,满口答应,曾家村划为吴不赊的药莆,不交粮不纳税也不在村里选秀女。邪月王又给了吴不赊一面金牌,但凡邪月国势力所及之处,任何人都不得阻拦吴不赊采药,如果是在邪月国之外,只要是吴不赊需要的药,报上来,邪月王出动大军抢也要给他抢来。 他这一番许诺,可又把吴不赊听得一愣一愣的,心下感叹:“出动大军去抢?嘿嘿,为了他小弟弟的性福生活,还真是舍得下本钱呢。”嘴里自然是大声应诺,保证源源不断地把威阳丸给邪月王送进宫。 出宫之后,乌国舅又大摆酒席宴请吴不赊,又送了吴不赊一座大宅子,丫环仆役一大堆。这邪月国的宅子,吴不赊本来拿着没用,但别人送的,不收白不收,不收乌国舅还不高兴呢,收下再说。 眼见吴不赊进了次王宫,不但捞了大批钱财,还封了侯,象斧瞠目结舌,连声感慨:“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啊!” 住了一夜,第二日乌国舅还要宴请吴不赊,吴不赊推说有一味药眼见成熟了,要掐着时辰去采,便告辞出城。他这也不全是托辞,先前留心了一下,曾家村附近威阳草不少,但威阳草有个特性,花期极短,赶在开花时药效最强,及时采摘,制一批威阳丸出来送给邪月王,便可安心赶路。北去几千里都是邪月国疆域,有个采药的名头,便可以获得极大的便利。 到了曾家村,吴不赊一路问到曾继祖家,只却看到曾继祖,不见曾珠儿。女孩子家的,吴不赊当然也不好问,只把治好了邪月王阳痿的事说了,更说曾家村已被邪月王辟为他的药莆,曾珠儿不必再进宫了。听了这个消息,照理说曾继祖该高兴才是,不想他却是愁眉苦脸的,吴不赊奇怪起来,一问才知道,原来昨天吴不赊离开不久,那个追杀他的青衫女子就问到了曾家,问清了曾珠儿跳河的原因,竟然说要代替曾珠儿入宫,替邪月国所有的女孩子除掉邪月王这个祸害。官府是昨天下午来的人,也不知道不再在曾家村选秀女的事,那青衫女子竟然冒充曾珠儿跟着进宫去了。曾珠儿偷偷躲去了外婆家,但问题是,一旦那青衫女子刺杀成功,查下来还是会祸及曾家村,所以曾继祖发愁。 “先是不问青红皂白追杀我,现在又强行冒名顶替进宫刺杀邪月王,还真是个青辣椒啊!”吴不赊哭笑不得,眼见曾继祖发愁,道:“没事,我再进宫一趟,把她揪出来就是。” 曾继祖大喜拜谢,吴不赊再次入城。曾继祖告诉他,那青衫女子叫叶轻红,不过吴不赊知不知道她名字都无所谓,叶轻红肯定是顶曾珠儿的名字,只要把曾珠儿揪出来就行。 “叶轻红,我看不如叫叶青椒。”吴不赊哼了一声,却想,“姓叶,不知是什么族?” 兽人因是人与妖结合的后代,有些父亲是妖,随父姓,往往指本源而姓,如象斧、熊彪这一类,但有些母亲是妖,随父姓,便是人类的姓名,例如曾家村这种,虽然是兽人,却是姓曾,典型的人类大姓之一。叶轻红这个叶姓也一样,所以从她的姓名上,吴不赊猜不出她是哪一族的。 象斧昨夜在城里住得爽,见吴不赊再次掉头入城,乐了,道:“公子,不如我们不去云州了吧,在这里做侯爷,比去云州不舒服得多?” 象斧并不知道吴不赊去云州做什么,以为去不去都无所谓的,所以有这个想法,吴不赊听了,却也怦然心动,如果说身有妖气在人界受岐视的话,在魔界,那就百无禁忌,现在他封了候,邪月王又倚重他,若是在邪月国住下去,过的那就是真正的公侯生活,想想都心动啊!但想到林微雨,他终又强自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吴不赊心中正自叹气,象斧忽然叫了起来:“那不是那个神箭手吗?公子说他叫什么鹿的?” 吴不赊顺着他眼光看去,果然就看见了鹿银弦。他骑在马上,双手却被反绑着,前后左右都是黑衣武士,显然是给捉住了,正押进城来。 “都隔了一天了,怎么还是给捉住了。”吴不赊叫一声糟,心下急转念头。 救曾珠儿,可以借采药女的名头,只说叶轻红就是那个体质最合适采药的纯阴之女,邪月王绝不会怀疑,也一定会答应。可要邪月王下令放了鹿银弦,却找不到借口,而且他也根本不知道邪月王为什么要捉鹿银弦,若是冒冒失失乱开口,只怕就会惹得邪月王生疑。 “明里只怕不好要。”吴不赊左思右想想不到借口,“不过只要不把鹿银弦押进王宫,暗里救他出来,不是难事。”吴不赊打定主意,便掉转牛头,远远地跟在后面。他运气不错,黑衣武士果真没把鹿银弦押进王宫,而是押进了一个衙门。 吴不赊不想引起注意,不在衙前停留,记下衙门所在,绕路进宫,求见邪月王,直说他在曾家村选定的采药女进宫了,他得要回去,没有那女孩子的纯阴之体,采不了药。这样的小事,邪月王自然一口答应,吴不赊也不想见叶轻红,只叫办事的小太监把叶轻红送出宫,让她自己回去就行了。 捞出了叶轻红,吴不赊回自己宅子里来,半夜时,化身为猫,直奔关押鹿银弦的衙门。那衙门院墙高大,守卫森严,也不知是什么衙门,估计是关重犯的地方,吴不赊从侧后纵上院墙,刚跳下墙,眼角瞟到一物掠过,扭头急看,却是一个人。这人一身黑衣,黑布蒙面,个子瘦小,比吴不赊好像还矮着一点点。这人也是从墙外摸进来的,虽然与吴不赊不在同一个方向,但以吴不赊的功力,不可能听不到一点声息,可事实是,直到眼角瞟到这黑衣人掠过的身影吴不赊才发现他,心下一时大是惊疑:“这人翻墙时竟然一点声息也没有,我就是化身为猫也做不到啊!好功夫。这人是谁?来做什么?” 黑衣人落地之后伏身不动,四下打量,也看见了墙角的吴不赊,却没当回事。这又让吴不赊颇为迷惑,吴不赊虽然尽量收敛了灵力,但黑衣人的功力若真的非常高,这么近的距离,该还是可以感应出吴不赊身上泄出的微弱灵力,便会知道这只猫不是一般的猫,可黑衣人为什么视而不见呢?是大意之下没发觉?还是功力高到根本不把吴不赊当一回事? 黑衣人没发现什么异常,手一扬,对着的方向是前面的一棵大树。吴不赊眼睛瞪得溜圆,却没看见有什么东西从黑衣人手里打出来,心下疑惑:“什么意思?突然挥手做什么?唱戏吗?” 没等他琢磨明白,黑衣人的身子突然飘了起来,是的,是飘,不是纵,不是跃,也不是飞,就是飘。仿佛他不是个人,而是一条黑丝巾,风一吹就飘了起来。吴不赊张大嘴:“没有风声,显然他没用力,没有灵力的波动,也不是在飞,难道他不是人,是一个随风走的鬼魂?” 忽然吴不赊感觉眼前一闪,极微弱的光线中,好象有一根丝荡在空中,即便吴不赊是猫眼,暗夜里的一根丝也绝对看不见的,只是那根丝在飘荡中恰好迎住了光,反射过来,所以被吴不赊看见了。吴不赊愣了一下,刹那就明白了。 黑衣人不是功力高到不可思议,而是借助了一些技巧,说白了,是借了一根丝,他手一挥,是射出了一根丝。因为丝过轻过细,所以落在吴不赊眼里,就像他只是莫名其妙地挥了一下手;他无风飘起,就是借着丝的牵引,不需要用力纵跃,就没有风声;他不是在飞,所以也就没有灵力的波动。 有一种吃树叶的虫子,如果突然受到惊吓,身子会蜷起来从树叶上落下,但却并不是真的落到地下,它身上会吊着一根丝,把身子吊在半空中,等危险过去,又会慢慢地沿着丝爬上来。吴不赊小时候,经常玩这样的游戏,树上踹一脚就会落下好几条,在半空中荡秋千,好像是死了,过一会儿又活过来,一二三四地往上爬,若是再踹一脚,又会掉下来,笨而有趣。 现在的黑衣人,就像那种虫子,不过他可不笨,身子借着丝线一吊之力,往前一飘就是十数丈,无声无息,除非恰好看到了,否则哪怕是吴不赊这样的高手,也难以发现他。 “这虫子功用来穿墙入户,还真是一流。”吴不赊暗赞一声,索性跟在后面,看这黑衣人想做什么。 黑衣人飘一段停一下,吴不赊跟着走,到了一侧的监狱里,前面小房中两个值夜的衙役在喝酒聊天,黑衣人摸到窗前,看了一下,手指轻弹。这会儿借着灯光,吴不赊看清了,黑衣人手指弹出的,是两根丝,非常细,就和蜘蛛丝差不多,飞行也不急,好像就是飘过去的,完全没有半点风声,吴不赊又奇怪了,这么软绵绵轻飘飘的一根丝,能有什么用? 定晴细看,只见那两根丝飞到两个衙役面前,一个衙役举杯喝酒,那根丝飘在他酒杯上面,滋的一声,连丝带酒,一起喝进了嘴里。那衙役似乎觉出了异样,伸手去嘴里摸索,手方伸到嘴边,头突地一栽,趴在了桌子上。 “怎么就醉了?”另一个衙役嘿的一声,却没喝酒,拿起筷子去夹盘里的猪头肉,另一根丝飘在他嘴边,随着他一吸气,竟从他鼻孔里钻了进去。 “什么玩意儿。”那衙役伸手摸鼻子,手刚抬起来,也“扑通”一下栽倒了,却是栽翻在地上,带倒了酒杯,杯子清脆的碎裂声在静夜里传出老远,两个衙役却像死过去了一般,一动不动。 “丝上沾有毒药,或者是迷药。”吴不赊刹那就明白了,暗暗点头,“这法子妙啊!” 两个衙役一倒,黑衣人闪身进屋,取了钥匙,打开牢门,闪身进去,吴不赊自然跟了进去。牢里是一条过道,左右两列牢房,关着不少人,墙上有昏暗的灯光,各种气味混杂着,已经不是一个臭字可以形容了,如果仅仅是跟着黑衣人看热闹而不是要救人,吴不赊绝对会转身就走,实在是让人受不了啊! 黑衣人却似乎毫无感觉,身法如风,在左边一转,好像没找到他要的人,又转回右边,随即在一扇牢门前停住了,取钥匙开锁,套了两把没套开,竟把钥匙一丢,从怀里取了根钢丝出来,两下就打开了锁。 “看来是积年的老贼了。”吴不赊暗暗点头,“他看来也是来救人,却不知救的是谁。” 他先前怕引起黑衣人注意,跟得远,这会儿跟过去,溜着牢门边走。有个没睡的犯人,发现了进来的黑衣人,正攀在牢门边盯着,这时见吴不赊过来,这家伙竟伸手来揪吴不赊的尾巴,吴不赊恼了,运尾如鞭,“啪”地在这家伙手上打了一鞭。这人吃痛,“啊”地一声叫,慌忙又捂住嘴巴,惊恐地看着黑衣人。黑衣人转过头来扫了一眼,那犯人慌忙赔个笑脸。敢劫狱的人,当然不是好惹的,这犯人是个聪明人,这笑脸的意思,一是黑衣人千万别生气,他不是故意的,高抬贵手,不要杀人灭口;另一个意思是讨好,如果黑衣人顺手能把他这边的牢门打开放他出去,那就太好了。 不过他的打算有些落空,黑衣人既没来杀他,估计也不想放他,刀一样的眼光只在他脸上扫了一下,便落在了吴不赊的身上。一只猫跟进来,他似乎有些奇怪,不过随即便扔开了,推开门走了进去。 吴不赊与他眼光对视,却是一愣:“这人的眼光好像有些熟。”念头方起,牢里已是一声低喝:“桑刀儿,你来做什么?”是鹿银弦的声音。 “我说熟呢,原来是那个会变戏法的丝人。”吴不赊恍然,心下奇怪,“桑刀儿难道是来救鹿银弦?不对啊,上次鹿银弦不是追着他射吗?他怎么会反过来救鹿银弦,莫非是落井下石,另有想法?” 吴不赊跑过去,趴在牢门边上往里看,这间牢房小一些,也不像别的牢房一样一间关几十个,就只关了两个人,一个是鹿银弦,另一个……怪了,另一个好像也是鹿银弦!两个人竟是长得一模一样!不过细看之下,吴不赊还是看出了分别,其中一个额角上有一块赤褐色的胎记。吴不赊记得,上次救鹿银弦时,没看到鹿银弦额角上有胎记,那这人不是鹿银弦。两人如此相象,这人应该是鹿银弦的双胞胎兄弟,只不知是哥哥还是弟弟。 “原来这头鹿还有个双胞胎兄弟,还先一步被抓进来了。两人看来是做重犯押着,不知犯了什么罪。”其他犯人在牢里手都是放开的,鹿银弦兄弟却上了重镣,不但手上有手铐,脚上还有脚镣。 “不论有什么话,出去再说。”桑刀儿冲鹿银弦说了一句,上前就要给鹿银弦开锁。鹿银弦却猛地一挣:“我不要你救。”桑刀儿愣了一下:“老二。” “你滚!”鹿银弦双目瞪圆,好像有火要喷出来。 “老大。”桑刀儿又朝鹿银弦那个兄弟说。既然叫老大,此人该是鹿银弦的哥哥。 鹿银弦的哥哥有些犹豫,看了鹿银弦一眼,嘴巴动了动,不等他开口,鹿银弦已抢先叫了起来:“我死也不要领他的情,若不是他,我们兄弟又何至于此。” “鹿银弦追着桑刀儿射,他入狱,桑刀儿却又来救他,他却还不要桑刀儿救,这到底唱的哪一出啊?”吴不赊在外面,彻底迷糊了。 桑刀儿愣了一下:“老二,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真的是烛台意外倒塌,烧了鹿族圣物。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啊!” “我哥哥当初警告过你没有?”鹿银弦直问到桑刀儿脸上去,“要你收起你那该死的好奇心,绝不要偷进圣殿里去,你为什么不听?不是故意的?你说起来轻松,圣物被毁,我哥俩被逐出族中,永不得归家,你一句不是故意的就全抵过去了?” “是我的错。”桑刀儿重重点头,“要打要杀,出去再说,好不好?” “不好!”鹿银弦断然顿喝,“你救了我兄弟出去,我兄弟两个就欠了你的情,我宁可死,绝不领你的情。” “这小子犟。”吴不赊暗暗摇头,“看来他们之间有大过节,以前好像关系还不错,后来桑刀儿不听话烧了鹿族的什么圣物,害得鹿家兄弟不容于族人,所以被鹿家兄弟恨上了。” 桑刀儿没有办法,看向鹿银弦的哥哥:“老大。”鹿银弦的哥哥性子好像没有鹿银弦那么激烈,犹豫了一下,望着鹿银弦道:“老二……”话没说完,鹿银弦突然张嘴大叫起来:“快来人啊!有人劫狱啊!” 这一叫乍然而起,吴不赊都被他吓了一跳,暗骂:“这条犟鹿,还真是犟到家了啊!” “老二!”桑刀儿也一跳起来,伸手要捂鹿银弦的嘴。鹿银弦手铐一扫,扫在桑刀儿肩头,把桑刀儿扫了个踉跄,冷眼看着他道:“快点滚吧,否则衙役把门一封,你就是会变虫也爬不出去。” “老二。”鹿银弦的哥哥也吃了一惊,一顿足,对桑刀儿道,“刀子,你快走吧,迟恐不及。”桑刀儿退开一步,看看鹿银弦,又看看他哥哥,忽地里把头上头套一摘,盘膝坐了下来,伸手往后腰袋里一摸,摸出个小小的葫芦来,拨下塞子仰头喝了一口,看向鹿家兄弟:“你两个要不要喝?” 他这个举动过于怪异,吴不赊又惊又奇:“那葫芦里装的看来是酒,不赶快跑,竟然喝起酒来,这胆子是不是太大了点儿?难道是功夫厉害,来再多人也不怕?” “刀子,你这是做什么?”鹿银弦的哥哥脸上变色,“这时候喝什么酒?快走啊,再迟就来不及了。” “酒葫芦留下。”鹿银弦死也不要桑刀儿救,看见酒却伸手了,一把抢过酒葫芦,仰头灌了一口,大赞,“好酒。”把酒葫芦递给他哥哥,“哥,来一口。” 他哥哥不接酒葫芦,只是一脸焦急地看着桑刀儿:“刀子,快走,快走。”桑刀儿摇摇头:“欠你们的赔不了,陪你们坐牢吧!”鹿银弦的哥哥急了:“刀子,你发什么傻?这是要掉脑袋的!快走,快。” “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有什么了不起的。”桑刀儿满不在乎。 鹿银弦斜瞟着他:“想拿脑袋赔我们,你一个脑袋赔两个,打得好算盘啊!” “我呸。”桑刀儿猛呸一口,“赔什么赔,我欠你什么了?”四目对视,两人蓦地里齐声大笑,鹿银弦点点头:“你这桑赖皮,行,以前的一笔勾销,大伙儿结伴上路吧!” “你才是个赖皮呢。喂,小口些喝行不行,给我。”桑刀儿伸手去抢酒葫芦,鹿银弦急忙往边上一闪,仰头就灌。桑刀儿急了,猛扑上去,两人扭做一团。鹿银弦的哥哥急得在一边猛跺脚:“神经病啊你们。” 事情最后竟然变成了这个样子,吴不赊看了也自好笑,却闻脚步声杂沓,一队衙役闯了进来,大约有十来个人,手中都拿着兵器,有两人手里还端着短弩。衙役们涌到牢门口,其中一个都头模样的往牢里一看,叫道:“重犯还在,锁门。” 一个衙役叫道:“都头,牢里多了个人。”那都头大怒:“我看见了,你以为我是瞎子啊!先锁门,看住了,大队来了再拿人。” 这到是个稳妥的做法。吴不赊暗暗点头。众衙役进来时,他便已闪身后退,这时众衙役挤在牢门前,他反而退到了最后面,也没人注意他。谁来注意一只猫啊。 那都头要等到大队衙役来,吴不赊当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悄无声息地纵身而起,跳上最后面一个衙役的肩头,手爪在那衙役后脑一拍,那衙役眼前一黑,往前便倒。吴不赊一爪拍过,早已跳到另一个衙役的肩头,依样画葫芦。 吴不赊身法如电,连环跳跃,几乎只是一眨眼,十几个衙役全被他拍翻在地,都没人来得及叫一声。牢中的鹿银弦一眼看到吴不赊,“腾”地跳起来:“恩公,又是你。” 吴不赊一点头,却并不化出人身,道:“叫桑刀儿给你们开锁,我们走。” 看到鹿银弦叫一只猫“恩公”,这只猫还口吐人言,桑刀儿呆了一下,随即醒悟过来,应道:“是。”急忙给鹿银弦兄弟开锁,他颇具急变之才,这一声,意思是奉吴不赊之令给鹿银弦兄弟开锁,鹿家兄弟不必领他的情。事实上有了吴不赊的话,鹿银弦也不会再犟。 开了锁,吴不赊当先出了大牢,鹿家兄弟随手就把衙役的短弩操在了手里,不过衙门里值班的可能就是那十几个衙役,外面静悄悄的并没有什么人。 眼见没有危险,鹿银弦道:“恩公稍待,我兄弟俩的弓乃是祖传,且容我去取回来。”说完去衙门里取回了兄弟俩的弓,扔了短弩,翻出衙门。吴不赊引着三人回到自己宅子里,象斧还没睡,一眼看到鹿银弦,哈哈一笑:“你这小子。”再一眼看到桑刀儿,脸色又一变,“你这小毛毛虫怎么也来了?啊,我知道,你也被抓住了,也是我家公子救出来的。” “反正你这大狗熊抓不住我。”桑刀儿嘴角一翘,一脸不屑。这神情立马激起了象斧的怒火,狂叫道:“那就来试试。”张开巨爪就要来抓桑刀儿。 “住手。”吴不赊这时已化回人身,狠狠瞪他一眼。 见吴不赊有些生气的样子,象斧不敢再动,只是气鼓鼓地瞪着桑刀儿。桑刀儿全不怕他,也挑衅地瞪着他。吴不赊哭笑不得,这两人还真是天生的冤家对头。 鹿银弦扑通拜倒,道:“恩公不但两次救了我,还救了我哥哥,我兄弟两无以为报,情愿一生为奴,替恩公牵马坠蹬。恩公旦有所命,水里火里,万死不辞。”他哥哥也一同拜倒。桑刀儿略一犹豫,也跟着拜倒,道:“他二人若死了,我也跟着死了,公子救了他们,也救了我,桑刀儿这条命,从此就是公子的了。” 吴不赊对鹿银弦的箭技早已垂谗欲滴,鹿银弦这话正中他下怀,再搭上个桑刀儿,更是意外之喜,嘴里自然假惺惺地推拒一番。认了主从,吴不赊立刻叫人摆酒,席间问道:“你三个之间好像有点儿恩怨啊,怎么回事?” “回公子话,我们之间本没什么过节,只是一点小误会。”鹿银弦的哥哥一脸恭敬地回答,这时吴不赊已知道他名字,叫鹿金弦,和鹿银弦是双胞胎兄弟,只早生得盏茶时分,性子却与弟弟大不相同。鹿银弦性子飞扬跳脱,冲动活泼,做事顾头不顾尾,而且爱负气使小性子;鹿金弦却生性沉稳,为人处事厚重宽容,总能替别人着想,毛病是没自己的主意,典型的老黄牛性格。 “什么叫小误会?”鹿银弦斜瞟着桑刀儿,一副龇牙咧嘴的样子。 “怎么着?想咬我啊?”桑刀儿也挑衅地看着他。吴不赊发现,这家伙最喜欢以这种眼光看人,任何看到这种眼光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火往上窜。 “别急,哪天我总要把你烤着吃了。”鹿银弦点头。 “那我等着。”桑刀儿嘿嘿笑道,“记得把香料备齐了,不好吃小心我退货。” “你两个莫吵了。”他两个贫嘴,鹿金弦急了,尴尬地看一眼吴不赊,解释道:“他两个平日这么闹惯了,其实没什么,还望公子见谅。”吴不赊哈哈大笑:“没事,这样子我喜欢,老大你也不要太拘谨了,大家日常相处,倒是活泼些好。” 象斧在边上见桑刀儿和鹿银弦斗嘴,哈哈大笑:“有趣,有趣。”桑刀儿的眼光马上斜瞟过去:“你这大狗熊,也知道什么叫有趣吗?”象斧立马被他挑起怒火,吼道:“你这毛毛虫想死是不?”不过顾忌吴不赊,倒没跳起来。 这下轮到鹿银弦哈哈大笑了:“得,又一个想吃你肉的。”桑刀儿哼了一声,全不在乎:“只要牙口好,上来就是,不过大狗熊就算了,这一世莫想抓到我。” 象斧被他激得呼呼喘气,忽地却又咧嘴笑了:“本公子是象族,不是熊族,你骂大狗熊没骂到我。”桑刀儿立马反驳:“我是丝人,也不是毛毛虫,那你说毛毛虫,就是在放屁了。”鹿银弦笑:“你不是毛毛虫,是小白虫。” 桑刀儿马上掉转枪口:“你这只淫鹿才是精虫上脑。” 几人轮番斗口,酒水与口水齐飞,倒也热闹,几人间的过节也终于问清了。原来桑刀儿和鹿家兄弟打小就认识,关系一直不错,几个月前桑刀儿在鹿族玩,鹿银弦无聊,偷偷地把桑刀儿带进了鹿族藏着圣物的禁地,鹿金弦发觉了,忙把两人扯了出来。桑刀儿这人好奇心特别重,不顾鹿金弦的叮嘱,竟一个人偷摸进鹿族圣地偷看圣物,谁知不慎引发火烛,差点儿把圣物给烧了。 桑刀儿知道闯了大祸,连夜逃走,鹿族长老抓不到桑刀儿,把过错全怪在鹿银弦兄弟身上,把他两个轰出族去。兄弟两人没办法,想到个主意,以前他们那一支鹿族被邪月王征服时,族中重宝鹿王金冠也被邪月王抢去了,鹿家兄弟如果能偷回来,或可重回族中,谁知偷冠不成,鹿金弦反而被捉住了。鹿银弦一个人逃了出来,刚好碰上桑刀儿,他急怒之下,所有怒火全发泄在桑刀儿身上,千里追杀,所以才有了双丝城那一幕。 桑刀儿嘴刁心热,知道错在自己,得知鹿金弦被抓,赶来相救,不想鹿银弦也被抓进来了,这头鹿还犟得很,桑刀儿也是个犟性子,若不是吴不赊,几天之后,他们三人只怕都要被砍了脑袋。 鹿金弦忽地想到一事,道:“公子,邪月王凶残暴虐,刑法严峻,我们三人呆在公子这里,万一被发觉了,只怕会拖累公子。”鹿银弦和桑刀儿也一齐看着吴不赊。 “没事。”不等吴不赊开口,象斧已抢先叫了起来,“我家公子神通广大,不但能救你们,还给邪月王治好了病,刚被封为威阳侯,借着采药的名号,可以在邪月国里横着走。” “真的?”鹿银弦和桑刀儿三人都是又惊又喜。吴不赊嘿嘿一笑:“是真的,也是碰巧。在我这里,官府不会来搜查的,先呆几天,我炼一批药,走之前我再弄点草药给你两兄弟易一下容,做我的亲卫,大摇大摆出城去就是。” 第二天,吴不赊带着象斧出城,鹿家兄弟三人就留在宅子里。吴不赊到了曾家村,见了曾继祖。曾继祖告诉他,叶轻红被送回来了,又走了,也不知去了哪里。曾珠儿也回来了,父女俩对吴不赊千恩万谢。吴不赊笑道:“也别谢了,给我帮个忙吧。”让曾珠儿叫几个女孩子,帮他去采威阳草,曾珠儿自然连声答应。 采了一批威阳草,吴不赊回城,连日制了一大批威阳丸送进宫中,随即以药已用完,要外出采药为名,动身北行。行前吴不赊先到药铺里买了点药,给鹿家兄弟脸上改了色。邪月城里鹿族人不少,而且鹿族人都是这种手长脚长的长相,鹿家兄弟相貌变了,又是吴不赊的亲卫,以吴不赊现在的走红程度,谁敢来问他,横着膀子出了城。 再过曾家村,就没必要进村了,免得曾家父女左谢右谢的。吴不赊直接过河,走没多远,风声忽起,一个人拦在了路前,竟然是叶轻红。只见叶轻红长剑横斜,怒视着吴不赊,厉声道:“狗官,留下命来!” 第二十二章 轻红 听了她这话,鹿家兄弟双弓齐扬,动作整齐划一,奇快无比,只一闪,两把弓已张如满月,两点冰冷的箭尖牢牢指定了叶轻红。 “不要射。”吴不赊摆了摆手,望着叶轻红道,“叶小姐,你这是什么意思?曾小姐的事是误会,你该是已经清楚了,怎么还要喊打喊杀的?” “珠儿的事是清楚了,但你给暴君治病,还做了暴君封的官,那便该死。”叶轻红不依不饶地道。 这纯粹属于不讲理了,吴不赊苦笑不已,斜眼向叶轻红扫了两眼,只觉她脸尖乳翘腰细臀圆腿长,实是个绝色的美人坯子,偏偏却要做出一副横眉怒目的模样。吴不赊叹了口气:“这邪月国这么多官,难道你都要杀了?” “那我不管。”叶轻红摇头,“我杀得一个是一个,休要罗嗦,上来领死吧。” 象斧恼了,怒吼一声道:“你这丫头,既不知死活,看本公子一斧头把你劈成两半。”大步跨出,兜头一斧劈下。 巨斧临头,叶轻红不闪不避,直到斧头离着她头顶不过尺余,她身子始动,往左一闪,同时前扑,长剑“刷”地一下指到了象斧喉前,其速如电。 象斧吃了一惊,巨斧来不及收回,若是后退闪避,便会被叶轻红抢到先手。这家伙好面子,一招被个女孩子逼退,他拉不下这脸,于是咬牙冒险,身子微微一斜,闪开喉头,同时间手腕一翻,巨斧横里扫过去。这一来,叶轻红固然可以一剑刺伤他,但若闪避不及,被他的巨斧扫上,那娇俏俏的身子必然会被一劈两半。 这是以命搏命的打法,这样的一个巨汉,却用这种招法对付一个女孩子,颇有点无赖的味道,但象斧也实在没办法,像他这种巨汉,其实适合于千军万马的战阵,单打独斗,实非他所长。叶轻红当然不肯和象斧拼命,象斧才一变招,她早已闪开,一剑刺向象斧的右耳。象斧的斧头再兜转回来,面前又没了叶轻红的身影,却闻得脑后生风,叶轻红的剑尖已到了他脑后。 象斧虽然力可拔山,斧大如桌,但十余招过去,却被叶轻红逼得束手缚脚,团团乱转,怒吼如雷。眼见叶轻红一飘一转,剑尖突地刺到了象斧的左耳后,象斧的斧头无论如何也不及收回,鹿银弦一箭便射了出去。 叶轻红虽与象斧相斗,一直分神留意着吴不赊三人,尤其是鹿家兄弟手里的弓箭。鹿银弦箭一出手,叶轻红立即回剑,翻腕一格,把射到面前的箭格飞。 鹿银弦箭一出手,再不停留,连环箭发,刹那间连射七箭。鹿金弦也同时放箭,鹿银弦射了七箭,他也射了七箭,两兄弟的箭技,不相上下。 像叶轻红吴不赊这样的玄功高手,最怕的是战阵中的乱箭,像鹿家兄弟这样正面放箭,箭手少的话,想射中功力到了一定程度的玄功高手,基本没有可能,但鹿家兄弟箭技惊人,虽然射不中叶轻红,却也逼得她不住格挡闪避,再也递不出招去。这会儿反倒是象斧多了几分君子风度,不但不肯上前夹攻叶轻红,反而嘟着嘴看着鹿家兄弟,明显是不乐意鹿家兄弟帮手。 吴不赊其实也并不想这样的小美人给一箭射死了,见射不中叶轻红,他微微一摆手,鹿家兄弟住手不射。吴不赊嘻嘻一笑:“丫头,知道厉害了吧?我这狗官还真不是你杀得了的,赶快回家去,要不然老爷我恼了,抓你到衙门里,脱了裤子打屁屁,到时别哭哦。” 他语含调笑,叶轻红俏脸微红,眼中怒气更甚:“你叫他们再放箭啊!狗官,箭射完了,你的死期也就到了。”她这么死缠烂打,吴不赊有些恼了,嘿嘿一笑:“是吗?”忽地纵身而起,身到中途,手中已掣出兵器,左手曲尺,右手短斧,曲尺护胸,短斧兜头便劈。 “找死。”叶轻红和先前对着象斧一样,不闪不避,长剑一抖,迎面疾刺,直指吴不赊前胸。问题是,吴不赊不是象斧,他左手曲尺一拐,斜架叶轻红长剑,右手斧便到了叶轻红头顶。叶轻红一招不敢用老,剑随身变。吴不赊一招抢得先手,跟着变招,仍是尺守斧攻,刹那间拼了十余招,吴不赊却渐落下风。 吴不赊身上有来自追风门和黑七及木长生的三套武功,论招式之精妙,追风门功夫最强,但吴不赊自从身上有了妖气,便不再带剑,而且就算他用剑,也斗不过叶轻红。追风剑虽然博大精深,可惜他是自学的,半桶水都不到,跟叶轻红斗剑,纯粹找死。他身上最强的,是灵猫爪,不过黑七的功夫诡异毒辣,上抓头脸下掏阴,对付男人管用,对付女孩子就有些拿不出手,尤其是美女。掏阴?流氓。抓脸?你比流氓更流氓。美女对脸蛋的看重,更甚于身体,竟然要抓破美女的脸,较之禽兽你还要返祖三分啊! 吴不赊没办法,只好把木长生的功夫使出来,但木长生劈木头的手法,又怎么斗得过叶轻红?不过吴不赊另有办法,咱两只手打不过,多来两只手啊,四只手还不行,咱来六只。在鹿家兄弟的惊呼声中,吴不赊的肩头一下子生出五六只手来,斧、尺、刨、斗、锯、凿,全套的木匠家私。 象斧早知吴不赊神通广大,不像桑刀儿三人那么惊讶,看得有趣,哈哈大笑:“公子,你怎么把木匠师父的家伙全拿出来了,难道想打家具?” “是啊!”吴不赊笑,他手多,守的守攻的攻,手上轻松,嘴上可就有余暇了,“材料不错,我想着要打个梳妆台,先打下墨线。”说话间突又生出一只手,从墨斗里抽出墨线,瞄着叶轻红猛地一弹。这一下并没有弹中叶轻红,可墨线上有墨汁,墨汁弹出去,溅了叶轻红一脸。 叶轻红“啊”地一声惊叫,翻身飞退,伸手往脸上一抹,顿时一手黑。象斧偏偏还在边上叫:“大花脸,好看,好看。”真想不到,这样的一个巨汉,却有着八婆的性子。叶轻红一时想死的心都有了,扭身便走,一闪不见。 “臭丫头,不给你点厉害瞧瞧,你不知道哥哥的手段。”吴不赊嘻嘻一笑,也不去追,返身上了牛背。没走多远,吴不赊忽觉灵力波动,叶轻红竟又杀来了。她已经洗净了脸,但脸上却凝了一层霜,杀气弥漫,也不说话,飞身一剑便刺过来。 “臭丫头,看来真要给你点厉害瞧瞧才行。”吴不赊这回真有点恼了,飞身相迎,还是六只手,车轮齐上。斗了十余招,叶轻红架不住,虚晃一招,往后一跳,从左手腕上一捋,捋下个碧玉的手镯子来,往空中一抛,口中厉喝:“天海凝光。” “法宝?”吴不赊又惊又喜,爱的就是法宝啊!他也不逃,要看是个什么宝贝,不过他也多了份小心,两只脚先钻进了土里,六只手把兵器横拿竖摆,将头脸尽皆护住。那碧玉镯随着叶轻红的喝声,在空中滴溜溜转动,隐隐能感觉得到灵力波动。叶轻红左手剑指突地向吴不赊一指,厉喝:“镜!” 碧玉镯中间本来是空的,随着叶轻红的喝声,中间忽地凝了一层光,像面镜子一样,忽地一斜。吴不赊只觉眼前绿光一闪,一道光打在了他身上,竟然像镜子反射过来的太阳光一样。 光打过来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吴不赊完全来不及闪躲,吃惊之下,神意发动,双脚往地下深入一截,六只手运足十成力,舞得风雨不透。 奇怪的是,碧玉镯凝成的镜子反射过来的光,真就像一道太阳光一样,只是颜色呈淡绿色,其它并无二致,打在吴不赊身上,一点感觉也没有。 “这是玩的什么把戏,难道是想用光射的我眼睛?”吴不赊心中疑惑。因为身上不受力,他弄不清那光的作用,只以为叶轻红是要借光束迷他的眼睛然后好动手。不过心念才起,他就知道不对了,那道光最初打在身上时,全无感觉,但慢慢地就越来越重,越来越重,眨眼之间,吴不赊身上就如同压了一座山。这山还不仅仅是从上往下压,而是四面压过来,四面往中间挤。吴不赊先前六只手舞得像风车一样,慢慢的就舞不动了,这会儿的情形,就像陷身在烂泥沼里,四面牵扯着,而且还没了顶,不但身子手足动不了,连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打过来的光竟然能够变重,这是什么宝贝?”吴不赊大吃一惊,却没想到跑,他还想看看除了让光变重,这宝贝还有什么妙处。叶轻红却不给他机会了,右手一扬,手中剑飞射而出,射向吴不赊胸膛。 “休伤我主。”鹿家兄弟看情形不对,齐声厉呼,双箭齐发。两兄弟配合默契,鹿金弦的箭射飞剑,鹿银弦却是一箭射向空中旋转发光的碧玉镯。两箭一出,那碧玉镯忽地一转,射出的绿光划了一个圈,鹿家兄弟射出的箭本来疾若电闪,在绿光上一撞,竟忽地变慢。绿光一扫而过,两箭再飞出数丈,竟掉头栽了下来。很显然,能够变重的绿光抵消了箭上的劲力,箭上没了劲,只有往下掉,而叶轻红射出的剑却是不受半点阻滞地飞向吴不赊。 吴不赊若是不能钻地,这一剑势必难挡,便是能竭尽全力挥动兵器格开了这一剑,也挡不开下一剑,只要无法从光中脱身,叶轻红连环飞剑,绝对能要了他的命。而在光的重压下,像追风步、灵猫步这样的身法步法,根本就施展不了。 “这宝贝灵力之强,不在吹牛袋的吹力之下。”吴不赊心下暗暗点头。他两只脚本来就已钻进了地底,借着重压,往下一钻,倏地一下,整个身子钻进了土中。 叶轻红一剑落空,意外至极,手一招,飞剑回收,手执长剑四下张望,吴不赊却从另一面钻了出来,呵呵一笑:“果然是好宝贝。丫头,这宝贝叫什么名字?我猜肯定不是你自己练的,是从师门偷出来的吧?” “想不到你这狗官竟然还能钻地,能钻地也跑不了。”叶轻红冷笑一声,“想知道我宝贝名字,去阴间问吧。镜。”剑指一张,碧玉镯一旋,绿光又向吴不赊身上打过来。吴不赊身法再快,也快不过光,而且在地下钻,其实也不是很快,但叶轻红手一动,吴不赊立马往下钻,碧玉镯上的光还没打过来他就没影了。叶轻红气得咬牙,两眼紧盯着地面,等吴不赊钻出来。鹿家兄弟四个先前担心吴不赊,这会儿不担心了,抱着手在一边看着。 吴不赊钻出来,才露出个脑袋,叶轻红便已发觉,剑指一引,光又打过来。她快,吴不赊当然也不慢,她手一动,吴不赊倏地一下又下去了。他再钻出来,叶轻红再指,他再钻,如此十来个回合,叶轻红始终拿吴不赊无可奈何,却也始终不肯放弃。 “我到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吴不赊心中暗哼。他在地下钻来钻去,尤其是急钻,颇耗力气,但他相信碧玉镯更耗灵力。碧玉镯灵力虽强,终有耗尽的时候,吹牛袋那么大吹力,吹得十来口还没气了呢,碧玉镯就能永远这么转下去?绝无可能。 果然,约摸过了盏茶时分,碧玉镯发出的绿光便慢慢地淡了下去,吴不赊心中一动,待绿光再打来时,故意挺着上半身不动,一试,压力轻了许多。叶轻红却还面露喜色,以为他是钻不动了,右手剑刚扬,吴不赊哈哈一笑,又钻进了地底。他从另一面钻出,看那绿光,好像又淡了些。他知道自己判断不错,碧玉镯发出的劲道大,消耗的灵力也大,撑不了太久,哈哈笑道:“丫头,你的宝贝镯子快不行了,还是收手去吧,再玩下去,耗得油尽灯干,可就要哭了。” 叶轻红却是犟得很,厉声道:“今天不杀了你这狗官,绝不罢休,我看你能在地下钻得什么时候。”将左手食指在嘴中一咬,屈指一弹,一滴血珠射在碧玉镯上,碧玉镯本来慢慢淡去的绿光霍地加深,又像先前一样脆绿如碧了。 她竟是不惜牺牲自己精元,也要取吴不赊性命。吴不赊先还只有些恼,这下真个怒了:“你这死丫头,我和你有什么仇,定要分个生死?你既不留情面,我也不客气了。” 他往地下一钻,再钻出来时,却化出一只手远远钻出去,从叶轻红后面钻出来。叶轻红剑指一引,吴不赊一钻闪开,再钻出来,另一只手却已到了叶轻红背后,疾往上长。鹿家兄弟四个远远看着,眼见土里长出一只手来,那只手还在不断地变长,个个看得瞠目结舌。叶轻红全神贵注盯着吴不赊,全然不知道后面来了只手。吴不赊本来想一下制住叶轻红,却又转了念头,制住叶轻红后怎么办?叶轻红剑法精妙功力深厚宝贝奇异,无论哪方面看,出身都不低,别说这样的小美女吴不赊舍不得辣手摧花,便舍得,也还要顾忌她背后的势力。若制住她,杀又杀不得,放又放不得,是个麻烦,给她个教训,让她知难而退,那就够了。 打定主意,吴不赊手掌抡圆了,照准叶轻红圆滚滚的小屁股就是一巴掌扇过去。“啪”地一声脆响,这一掌扇得结实,叶轻红身材绝妙,腰细臀丰,小屁股肉乎乎的,又紧又翘,弹力十足,这一掌打上去,手感实在是太好了。 叶轻红“啊”地一声尖叫,给打得往前一栽,差点从半空中栽下来。她急转身,看到了吴不赊的手,像一根竹子似的伸在空中,五个手指头还在轻轻摩梭,那情形,便仿佛一个叫化子刚吃了一顿美味大餐,正在舔着舌头回味呢。 “怎么样?滋味如何?”吴不赊哈哈笑,“再不走,我再打。” 叶轻红反手抚着屁股,俏脸胀得通红,大眼睛里波光闪动,仿佛要哭的样子。眼见吴不赊手一动,她大吃一惊,不敢再犟,剑指一招,碧玉镯飞过来套在她手上,身子一闪飞出数十丈,回过头恨恨地道:“狗官你等着,我不杀你,誓不为人。”再一闪,远远地去了。 “野丫头,不抽你屁股就不知道怕。”吴不赊哈哈大笑。 当天,叶轻红没再出现,吴不赊以为就这么把她吓怕了呢,谁知第二天一早,外出打猎准备早餐的鹿家兄弟向他禀报,远远地看到了叶轻红的身影,叶轻红该是跟在他们后面。 “这丫头跟我耗上了是不?”吴不赊有些气恼又有些好笑,留了心,果然时不时就能察觉到灵力的波动。叶轻红一直就跟在他身周,有时在左有时在右,有时在后,有时还窜到了前面,不过总隔着一段距离,并没有冲过来厮杀。 叶轻红功力高剑法好还有件厉害宝贝,这么死盯着不放,让吴不赊十分挠头,明里他不怕,但万一失手给捞上一下,可就划不来了。 “上次看来打轻了,还不知道怕。”吴不赊眼珠子一转,有了主意。这夜傍着一株大树宿营,第二天一早起来,吴不赊把树身上削了一大块皮,用炭灰写了一行大字。感应到灵力波动,吴不赊知道叶轻红就在左近,便让象斧扯开嗓子大喊:“野丫头,不要脸,跟着别人屁股走,我家公子把你不要脸的行为刻在树上了,你要再跟着,后面我们还会刻。” 吴不赊等人上路后不多久,叶轻红出现在大树前,却见大树上写了一行字:叶轻红是个不要脸的野丫头。叶轻红气坏了,拔出剑来削树上的字,吴不赊忽地从她身后现身出来。叶轻红听到风声急忙回头,不料双手一紧,已被吴不赊扣住脉门。 叶轻红是远远看着吴不赊骑在牛背上离开的,看到树上的字后,又气昏了头,所以全然没有防备。她哪里知道,吴不赊昨夜偷偷砍了棵树做了个木人,那个骑在牛背上离开的,就是他用醒木令点醒的木人,他自己却钻在大树前的地底下。如果叶轻红不来大树前看树上的字,他也没办法,可叶轻红偏偏要送上门来,便就着了道儿。 叶轻红猝然受制,惊吓之下,尖声大叫,拼命运气想要挣开,但她脉门被扣住,自身功力比吴不赊还略低,哪里挣得开。吴不赊一扣住叶轻红的双手,立刻生出四只手从地底下钻过去,绕到大树后,把叶轻红双手双脚全扣在了大树上。 大树有合抱粗,吴不赊扣住叶轻红的手脚后拉紧,等于把她绑在了大树上一样。树是圆的,叶轻红手脚被拉紧,树干顶着后背,胸就往前挺。她的双乳本来就十分丰满,这么一来,更显得挺耸,吴不赊只瞟了一眼,腹中就是一热。 叶轻红身子受制,惊骇欲绝,尖声怒叫道:“狗官,放开我,你……你要做什么?”说到后面,声音可就有些发颤了。 “我要做什么?”吴不赊嘿嘿笑着,他的声音还好,但表情就可怕了,说是在笑,看在叶轻红的眼里,却是那么阴险,淫荡。 “别碰我。”叶轻红颤声尖叫道。 “我没碰你啊。”吴不赊笑道,“我的手根本没动啊,哪里碰你了?” 他的手是没动,可他笑得太可怕了,叶轻红不由自主就要往那方面想。吴不赊这么一反问,她倒是不吱声了,只是惊骇地盯着吴不赊。看着她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奸商心底的阴暗情节如潮水般涌出来,笑得越发淫荡了:“哦,我明白了,你其实是想要我碰你是吧?” 这个坏人,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叶轻红心脏狂跳,尖叫道:“不是的,不是的。”吴不赊有些犹豫地道:“真不是的吗?” “真不是的。”叶轻红连连点头,眼睛不住地扫向吴不赊的手,生怕他摸到身上来。 “臭丫头,看来真有些怕了。”吴不赊暗笑,“不行,还得吓吓她。”他并不想把叶轻红怎么样,更不想杀她,倒真想摸两下,甚至生出把她剥光了再狠狠蹂躏的念头。但女孩子往往视贞节如生命,强奸她还不如直接杀了她,所以吴不赊也只能想想,不过既然制住了她,那就要吓住她,免得她阴魂不散继续追杀。 怎么吓呢?翻转屁股狠狠地打一顿?这个念头一生出来就吴不赊推翻了,他素来崇尚智力而鄙视暴力,要想吓得叶轻红看见他的背影都怕,打屁股绝对不是个好主意。往叶轻红身上一扫,他忽地有了主意。 “咦,这是什么?”他手指着叶轻红左乳。 天热,叶轻红身上衣服穿得少,外面是一件青罗衫,里面就是一个肚兜,她的手被拉紧后,上半身又被树干顶得往前高高挺起,双乳顶着衣服,乳珠便清晰地显露出来。吴不赊指的便是她的乳珠。叶轻红却还没明白:“什么?” “这里,这个东西。”吴不赊手又近了一点,“突起来的,像豆子一样,是什么啊?”叶轻红明白了,又惊又羞,尖叫:“不要碰,不要碰。” 她害怕,吴不赊偏偏也装出给吓坏了的样子,手闪电般后缩,一脸惊怕的样子:“不能碰的吗?是什么东西啊?咬人吗?” 叶轻红有些迷惑,看吴不赊脸上的神情又不似做假,心下转念:“这狗官难道真的不知道?”这么一想,她心中便生出要吓住吴不赊的想头,点头道:“是,是的,咬人的,千万不能碰。” “顺杆子上来了,臭丫头。”吴不赊暗笑,脸上的神情越发做作,手又缩回去了一些:“真是咬人的啊,还好我没摸。这是什么东西啊,能告诉我吗?” 人家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告诉他这是什么东西,难道说这是乳珠?叶轻红心中羞臊,咬着牙不吱声。 “莫非是暗器?”吴不赊自说自话,“不对啊,暗器怎么会自己咬人呢?难道是法宝?啊,是法宝,是不是?” “这狗官,怎么这么傻啊!”叶轻红哭笑不得,这话倒是可以接,忙道:“是,是法宝,你快放开我,千万别碰,否则这法宝就会一口咬死你。” “这么厉害啊,我好怕。”吴不赊装模作样的退了一步。 “害怕就放开我,我不让它咬你。” “我倒是想咬它呢。”吴不赊暗笑,忽地向叶轻红的右乳一指:“啊呀,这边还有一个,你怎么这么多法宝?” “我法宝很多的,快放开我,否则我真不客气了。”叶轻红涨红了脸,却还想吓唬吴不赊。看见她那样子,吴不赊暗笑:“这丫头说傻应该是不傻,只不过比较天真,哈哈。”他猛一变脸:“不对,你骗人,我师父说,法宝难得,一般的修行高手,能有一件法宝就不错了,你一个小丫头片子,怎么会有三件?绝无可能!啊哈,我知道了。” 叶轻红以为他明白那是乳珠了,俏脸羞得通红,狠狠地瞪着吴不赊,但吴不赊的下句话,却差点让她喷血。 “这不是什么法宝,是虱子,两个大虱子。”吴不赊边说,边拍掌大笑,“你这个脏丫头,身上居然藏着两个这么大的虱子,也不知多少年没洗澡了。” “才不是呢!”叶轻红几乎要崩溃了,世上居然有这样的人,“我天天洗澡的,这个不是虱子。” “怎么会不是虱子!虱子我认识的,吸饱了血后就是这么圆滚滚胖乎乎的,我绝不会认错。”吴不赊一脸肯定,“你看,你现在在颤抖,是它在咬你,你特别痒,所以才会发抖。是不是,我没说错吧?” 叶轻红双乳丰满,弹力十足,这会儿是又气又羞,呼吸急促,双乳自然就颤动不绝,吴不赊却说是被虱子咬的。可惜叶轻红不能动,她要是能动,只怕要扑上去咬吴不赊一口,尖叫道:“不是,你这个傻瓜,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不要怕,虱子没什么了不起的,我马上帮你捉掉。”吴不赊双手微屈,摆出鸡爪疯的姿势,“你不知道,我最喜欢捉虱子,有经验,一个指头压住,大拇指中指前后合拢,十拿九稳。放到嘴里,啪地一咬,那声音,清脆动听,别提多美了。” 他脸色怪异,眼中更放出奇异的光,死死地盯着叶轻红的乳珠,双手慢慢地伸过去。叶轻红羞骇欲绝,心中闪念:“他不但是个傻瓜,难道还是个疯子?”眼见吴不赊的双手就要捏上她的乳珠,她“啊”地一声尖叫,不知从哪里生出一股真气,猛地冲向双手脉门。惊骇之下,她激发出了全身潜力,这一股力道极其强大,吴不赊也有意放水,被这股力道一冲,就势松手,叶轻红一下子挣脱开去,身子一旋,闪到了树背后,飞身便逃。 “不要跑,我帮你捉虱子,放心,绝对不要工钱。”吴不赊大呼小叫地追过去。坏人可怕,比坏人更可怕的,是又疯又傻的坏人,叶轻红全然不敢回头,身法全速展开,当真是疾若电闪,一眨眼便跑了个无影无踪。 “臭丫头,这回不敢再跟着我了吧。”看着叶轻红背影消失,吴不赊嘿嘿阴笑,“别说,这丫头还真有一对好奶,刚才要是不说捉虱子,直接抓在手里揉两把,味道一定不错。不过要吓住这丫头,捉虱子的效果更好些。” 吴不赊赶上象斧等人,象斧这巨汉八婆得很,自然要问,吴不赊也不说细节,只说赶跑了,以后不会再来了。象斧还有些不信,不过随后几天再也不见叶轻红露面,他这才信服,但象斧却生出了另外的想头。有一晚宿营,吴不赊听他和鹿银弦、桑刀儿三人议论,三人都认为,以叶轻红的野性,不可能吃点亏就退缩,这么多天不露面,只有一个可能,当时被吴不赊捉住了。但怎么处理的,三人却生出了争执,鹿银弦认为吴不赊是把叶轻红先奸后杀,象斧却反对,认为是先杀后奸,桑刀儿更绝,认定是先奸后杀再奸。吴不赊听了哭笑不得:“只说奸商心理阴暗,这些家伙心里更阴暗啊。” 倒是鹿金弦说了句公道话:“我觉得公子不是那样的人,他说把叶小姐赶走了,肯定就是赶走了。”他这话,却换来三人异口同声的哄声:“切,你知道什么?” 中间竟然还夹着“哞”的一声,原来大青牛也在一边旁听,它的意见看来还和鹿银弦三个一样,只是牛嘴不愿吐人言。 他们走了这么久,依旧是邪月国的疆域,邪月国说是疆域万里,其实真正纳入行政管控的地方并不是太多,很大一部份疆域是属国或属族控制着,只是向邪月王纳贡称臣而已。吴不赊一行走了几天后,拦路的兽人就多了起来,不过当吴不赊亮出邪月王给他的金牌后,倒也没有哪个部族敢在明里阻拦他,但吴不赊感觉得出,很多部族对邪月王都是畏多于敬,甚至可以说是又恨又怕。他可以肯定,如果不是象斧和他的大斧头过于惊人,必定会有人暗中偷袭,因此一路上还是颇为小心,不敢大意。好在鹿家兄弟是天生的猎手,极为机警,桑刀儿身上的小玩意儿更是层出不穷,每到宿营地,他必在周遭百步内设下机关,任何想偷偷摸近的人,首先都要过他那一关。 真正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只有象斧一人,每天睡觉打鼾就像打雷,不尽毫无警觉,毛病还不少。每天宿营时,他一定要找个地方洗个澡,换一身衣服,他那两个大包袱里,竟然带着十多身衣服,他吃饭也一定要用餐具,摆出的架势,不像万里远行,倒像是国王效游,看得鹿家兄弟和桑刀儿大眼瞪小眼。 象斧虽然讲究食不厌精,自己却不会弄,不过鹿金弦是个好男人,一手好厨艺,所以野外宿营时,一般都是鹿银弦打猎,鹿金弦下厨,象斧安排帐篷,桑刀儿布置警戒,分工合作,倒也井井有条。相对于最初的化猫狂奔,吴不赊这会儿的日子就要舒服多了,吃得好睡得好不费力而且不用时时提着心神,好像还胖了一点儿。 横跨魔界而能这么优闲,他自己固然没想到,估计西门紫烟也绝对想不到。在西门紫烟想来,现在的吴不赊必然是提心吊胆,步步危机,与兽人厮杀,与妖魔周旋,虽然身上有妖气,但妖魔们未必卖账,这会儿也许已经埋骨魔域了。她又怎猜得到吴不赊现在竟然是上了牛背哼小调,下了牛背吃美食,袖着两只逍遥手,头上还顶个侯爷名,舒服得很呢。 不过吴不赊偶尔也发愁,他就发愁一件事:到了云州后,怎么才能劝得云州遗族随他南归!那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事,乡愁,真的像西门紫烟说的那么有魔力吗?吴不赊真的很怀疑。不过愁也没用,到云州再说吧。 又走了几天,已到了邪月国势力的边缘,邪月国的影响力已大大减弱了,但是并没有人来找碴子,反而一路都是难民。吴不赊问了一下,原来前面在打仗,三国打一国。挨打的叫白鸟国,抗不住另外三国的大军,大部分领土都失陷了,只守着一处险关垂死挣扎。这些难民便是白鸟国人。 吴不赊就怕麻烦,只好绕点路,从白鸟国的邻国双梧国绕过去。这天到了一个镇子,已经进入双梧国了,却仍然处处都是白鸟国的难民。 吴不赊一行人进了镇子,见前面街上围着一大堆人,都是难民,拥挤不堪,好像在争抢什么东西。吴不赊估计是有善心人在施粥什么的,也懒得看,想从侧面的巷子里绕过去,这时难民中忽地跳出一个人来,竟然是叶轻红。叶轻红跳起来悬停在难民的头顶,蓬头散发,脸上还有个黑手印,手中却抱着个大箩筐,一脸急怒的样子。 “这傻丫头竟然到了这里。她在做什么?莫非被难民抢了?那就太搞笑了。”吴不赊大是好奇,看见叶轻红的样子,更觉好笑。象斧几人自然也看到了叶轻红,立时一片“咦啊”之声,鹿金弦叫道:“这是叶小姐啊!我就说嘛,什么先奸后杀先杀后奸,你们这些家伙。” 象斧三人都有些尴尬,但三人脸皮贼厚,还在死撑,象斧就装傻:“叶轻红?哪里?哪里?我怎么没看到?”巨大的脑袋乱转,就是不往叶轻红那个方向看。 鹿银弦道:“那边好像是有个人在飞,看不清楚,难道是仙女?”桑刀儿哼了一声:“会飞的就是仙子吗?也许是鸟人呢!”话题一转移,鹿银弦立马摆出一幅争辩的架势:“鸟人成了仙,那就是仙女啊!” 象斧也马上掺和进来:“你这话不对,难道鸟人都是母的吗?要是公鸟人怎么办,也叫仙女?” “公鸟人就叫仙公好了。”桑刀儿冷笑。 “这几个鸟人。”吴不赊又好气又好笑,懒得理他们,让他好奇的是叶轻红,不知她在做什么。 第二十三章 缩阳 叶轻红正在空中顿足,哑着嗓子叫:“没有了,没有了,真的没有了。”说着,还把手中的竹筐倒过来。 “什么东西没有了?”吴不赊心下奇怪,眼一扫,在几个难民手中看到了铜钱,明白了,原来叶轻红在这里发善心,施舍铜钱。只是难民太多钱太少,争抢之中,还把她抹了个大黑脸。 见竹筐真的空了,难民散了多半,但也有不肯走的,还眼巴巴地望着叶轻红,远处还有刚得了信的难民正往这边赶。 “居然散钱,吃了这顿,下顿怎么办?这傻丫头。”吴不赊暗暗摇头。 此时,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从吴不赊身边奔过去,小男孩约摸五六岁,小女孩大些,可能有八九岁了。小女孩牵着小男孩,小男孩走不动,小女孩给他鼓劲:“弟弟,再加把劲,仙女姐姐还在那里呢,拿了铜钱,我们就可以买包子吃了。” 原来是听到风声来领铜钱的。小男孩走不动,听到“包子”两个字,猛地又加快了脚步,不料一个踉跄,“扑通”摔了一跤,“哇”地哭了。 “弟弟不哭,仙女不喜欢爱哭的小孩,看见你哭就不给你钱了。”小女孩扶他起来。小男孩摔得有些重,裸露的手肘处破了皮,有血渗出来,痛得直吸气,却被小女孩吓住了,不敢哭,抽泣着道:“小杰不哭,不哭。” “来,姐姐背你。”小女孩把小男孩背了起来。小男孩瘦瘦的,估计可能二十斤都不到,但小女孩也瘦,只是高些,比小男孩重不许多。她背着小男孩,踉踉跄跄地往叶轻红那边走。 “大家都散了吧,我真的没钱了。”见还有人不肯走,叶轻红又晃了晃空竹筐,还在筐底拍了两下。小女孩也听到了这话,身子踉跄了一下,站住了,似乎有些犹豫,却终于还是迈步向叶轻红走过去。那瘦小的脚步,有一种绝望的坚持,走得两步,一个踉跄,一跤栽倒。 “姐姐,姐姐。”小男孩伸手挽她起来,小女孩眼里已含着泪水,眼见便要掉下来。 “姐姐,你很痛吗?不要哭,你哭神仙姐姐就不给钱了。” “姐姐不是痛,我们来晚了,仙女姐姐没有钱了。”小女孩说着,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姐姐不哭,姐姐不哭。”小男孩帮她擦泪,“你很饿是不是?别怕,小杰可以吃,你和娘吃了小杰吧。” “小杰,不许说这样的傻话。”小女孩猛地捂住他嘴:“姐姐绝不会吃你,娘也不会吃你。” “没关系的,小杰不怕。”小男孩摇头,“村里的小五子他们不都是被人吃了吗?不过我不要易子而食,别人吃我会痛,姐姐,你吃我的时候轻点儿,我怕痛。” 隔着有数十步,但吴不赊的耳朵很尖,小男孩说的每个字都清晰地钻进了他耳朵里,他自认是个心硬的人,这时候心脏也猛地缩了一下,好像被针扎着了。 “老大,你去买两笼包子给这姐弟俩。”吴不赊摸出一块银子递给鹿金弦。鹿金弦接银子的时候,吴不赊注意到他的眼眶也红了,便是象斧等三个厚皮的家伙,脸上也都有不忍之色。 鹿金弦买了两笼包子,拿给姐弟二人,姐弟俩立时欢呼起来,小男孩一手拿着一个包子,小女孩却将其它包子一起包了,牵着弟弟往回走。远远的街角处,倒着个女人,该是姐弟俩的娘,估计是饿昏了。小男孩把包子往她嘴里塞,两口包子下去,那女人慢慢地爬了起来,带着姐弟俩远远地向吴不赊等人叩头。 吴不赊担心边上的难民抢小女孩的包子,一直看着,见那女人带着姐弟俩向这边叩头,他摆了摆手,转身走开。不料刚转身,却见叶轻红走了过来。一见叶轻红,吴不赊眯着眼睛便笑了,道:“叶小姐,别来无恙啊!对了,你身上的虱子捉掉没有?”叶轻红脸一红,瞪他一眼,把竹筐挡在了胸前,咬咬牙道:“我们先前的过节一笔勾消,我问你,你身上有钱没有?” “一笔勾消?真大方啊,好像一直是你喊打喊杀吧!”吴不赊呵呵笑道,却也不生气,“有钱怎么着?想借钱?可以,不过得有什么抵押才行,要不我可信不过你。” “我不借钱。”叶轻红摇头,一指周围的难民,“你看见这些难民没有,他们背井离乡,境况非常惨,有的已经易子而食了。你若有钱,发发善心,多少施舍两个,救救他们吧。” “你倒是一片善心啊。”吴不赊笑道,“不过像你那样撒钱好像不行,难民太多了,你救得了一个也救不了十个。” “救得一个是一个吧。”叶轻红瞪着他,“你别推托,反正你的钱也是那暴君赏赐给你的,拿出来救人,还是积德呢。” 其实在看了那姐弟俩的境况后,吴不赊便有心拿点儿银子来帮帮这些难民,不过叶轻红的话怎么就那么难听呢?她不是说“好人,发发善心,施舍两个吧”,倒好像是说“你大爷的,有钱没有,快拿出来”。 好在打了两回交道后,吴不赊也大致能摸到叶轻红的性子了,别看龇牙咧嘴的,其实就是个涉世未深的傻丫头。吴不赊也懒得和她计较,却想逗逗她,嘻嘻笑道:“积德?好啊。不过要积我两个一起积吧,我可以拿一千两银子出来,你拿多少?” “一千两银子?”叶轻红眼睛一亮,“我也有八十多两银子,不过刚才换了铜钱都撒出去了。” “你才撒了八十两银子啊,我不能占你的便宜,我也撒八十两好了。” “你有钱,不能和我比啊!”叶轻红急了,略一犹豫,换了语气,“吴……吴大人,你就捐一千两银子吧!虽然这里米价长得厉害,但一千两银子还是可以救很多人的,到时我让那些难民给你立功德牌坊,那你就算帮着暴君为虐,有了这些功德也抵得过了。” “不行不行。”吴不赊大力摇头,“说了要积德一起积,一句话,你出多少银子,我就出多少银子。”叶轻红急得顿足:“可我根本没有一千两银子,我身上真的一两银子也没有了。” “你可以向我借啊,我出一千两,算借给你五百两好了。”吴不赊笑道,“不过你得拿东西来抵押。” “你要什么东西抵押。”叶轻红咬牙看着他,虽然神情有些恨恨的,但细细的小虎牙很好看,很诱人。在黑七的记忆里,有个女子,每每欢爱时怕羞不敢叫,就这么轻轻地咬着嘴唇,她却不知道,越是那个样子,就越能激起黑七的兽性。 看了她那个样子,吴不赊的记忆翻出来,心中情不自禁地一荡,急忙收敛心神,眼珠一转,道:“你那个镯子不错,我吃点亏,马马虎虎算你五百两好了。” 提出这个条件,吴不赊斜着眼笑嘻嘻地看着叶轻红,心下暗笑:“臭丫头,我到看你怎么推托。” “好。”叶轻红毫不迟疑,“我便以这天海凝光镯为抵押,向你借五百两银子。” 吴不赊顿时怔住了。要说,吴不赊偶尔也做做好人,若是碰上看得顺眼的僧尼乞丐,那吃不了的饭菜,过了夜的包子,也施舍两个,并不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但一次拿一千两银子出来,绝无可能。他就是看叶轻红身上没钱了,只有那个镯子可以抵押,所以存心将一下叶轻红。天海凝光镯这样的宝贝,别说五百两银子,便是五百两金子,甚至五千两金子也换不到。叶轻红再傻再天真,也不至于到这个程度吧?吴不赊却怎么也想不到,叶轻红竟然如此痛快地答应了。吴不赊看了叶轻红半天,心下嘀咕:“这丫头不会是当真的吧?”对鹿银弦一偏头:“老二,把镯子拿过来我看看。”他暗暗凝神,提防叶轻红以镯子为饵,暴起发难。 鹿银弦走过去,叶轻红把镯子递到他手里,没有半点儿花样。吴不赊接过镯子,灵光湛湛,绝不是假货。他哈哈一笑:“叶小姐果然是个痛快人,如此我便暂时替小姐收着这镯子了,哪天叶小姐有了钱,欢迎随时来赎,不要利钱。” 吴不赊将天海凝光镯收在追风囊里,从腰间钱袋里拿出邪月王赏赐的十张金叶子,数了五张交给叶轻红,道:“叶小姐,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见他真的掏出钱来,虽然这五十两金叶子是叶轻红拿天海凝光镯抵押来的,但叶轻红却高看吴不赊了一眼,语气上也客气了几分,道:“吴大人请说。” “像你刚才那样子撒钱,有的领到了,有的没领到,可不是个事。” “是啊,是啊。”不等他说完,叶轻红已连连点头,“我那样撒钱的确不行,力大的往前乱闯,力小力弱的根本挤不过来,很不公平,只不知你有什么法子。” 奸商做事,永远追求利益最大化,他只担心叶轻红听不进去,既然听得进,那就好办。吴不赊笑道:“这样吧,天已近午,想来你也饿了,我们找间客栈吃点东西,然后商量个法子。” 众人找了间客栈,叫了几个菜,说是商量,其实都是吴不赊的主意。他先问了米价,顿时吓他一大跳,居然斗米五百钱,涨了差不多十倍。吴不赊几乎要跳起脚骂娘了,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么算下来,一两银子只能买两斗米,一千两银子买两千斗,也就是两百石,两万五千斤。而难民有多少呢?仅拥进这小镇的,大约就有五千到八千人,就按五千人算,一人分不到五斤米,能吃几天?何况外面的难民听到风声还会涌进来,一千两银子,用不了三五天,就会吃得精光,仍旧是哀鸿遍野,易子而食的惨剧仍会发生。 叶轻红一腔热血满腹慈悲,只想着要救人,听吴不赊这么细一算账,可就傻眼了:“这么算来,一千两银子,也只是救得他们几天的性命。” “是。”吴不赊点头,笑着看她,“几天后就算你还有宝贝来抵押,我可也没银子了。”没银子是假话,不算邪月王赏赐的,他袋子里还有十多张金叶子,可全用来救济难民,他可不干,天下遭难的人多了,救得过来吗? “那怎么办?”叶轻红双眉紧锁。 “办法有。”吴不赊眼睛微眯,“天救不如人救,人救不如自救。” “自救?”叶轻红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他们什么都没有,怎么个自救法儿?” 吴不赊当下便把他的法子说了出来。 他们先买米,以施粥为名,召集难民,以有锅的人家为中心,以家庭为最小单元,凑足一百个人左右为一伙。一伙人中,选一个伙长;十伙为一队,选一个队长。队里健壮的的男子组成打猎队,出去打猎捕鱼;健壮的女子组成采摘队,出去采集野果野菜。一天所得,统交到队里,全队人共享。每个队,吴不赊每天发五斗米,如果这队人勤快而且运气好,说不定就可以吃饱,如果运气差或者懒,这五斗米煮成粥,也不至于饿死人。最主要的是统一分配,每个人都可以分得一份,不像叶轻红那样撒钱,手快力气大的能抢到,手慢力气弱的就没有,已经吃饱的能吃更饱,已经饥饿的最终饿死。 吴不赊的法子说出来,包括叶轻红在内,人人赞同。按五千难民算,就是五个队,每个队一天五斗,就是二十五斗,两千斗米可以支撑八十天,那时战争或许已经结束了,可以回乡了。 只是象斧插了一句嘴:“一千人一天才五斗米,是不是太少了点儿。” “是太少了点儿。”吴不赊点头,“可这一千个人上山下河的,一天下来,别的不说,草根也总能挖个一两百斤吧,和着米煮了,好歹也能混个三分饱。如果只是坐在那里等施舍,那对不起,就五斗米喝清粥吧,饿死了那也活该。” “是这话。”鹿银弦点头,对吴不赊道,“公子,我和我哥还有刀子,可以带三个队上山打猎,这里山多野物也多,运气好的话,说不定人人有肉吃,还能吃饱呢。”叶轻红也兴高采烈地插口:“我可以带着女人们去采野果摘野菜,高山上采不到的野果子,我都可以采下来。” 吴不赊微微一笑:“叶小姐,有件事我要预先说一下,我们要去云州,所以只能在这里停三天左右,到时银子交给你,后面的事都要靠你去管。” “你们要去云州?去云州做什么?”叶轻红有些惊讶,点点头,“你放心,所有的银子我都会用在难民身上的。” “我不是怕你把银子截下来。”吴不赊呵呵一笑,“我是说,如果三天内你凑不到五百两银子的话,我就要把天海凝光镯带去云州了。” 他微眯的眼里,带着一丝狡猾的光看着叶轻红,倒要看叶轻红怎么回答。叶轻红犹豫了一下,明显有两分舍不得,道:“三天内我肯定凑不到五百两银子的,以后我去云州找你吧。天海凝光镯是我师父留给我的遗物,我总要赎回来的。” “这丫头虽然有几分傻气,倒还算光棍。”吴不赊暗暗点头,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随后召集难民,听说先前发钱的仙女又要发米,难民们蜂拥而至。众人就照吴不赊的法子,把有锅的人家挑出来,以他们为中心,十几户二十户凑成百人为一伙,千人一队。吴不赊等人将他们带到镇外,觅地安置。因为是第一次发米,吴不赊让人翻倍发,每队十斗,保证男女老少每人至少能有一碗清粥。肚子里有了东西,才能出去打猎觅食啊! 饥饿的人是最疯狂的人,也是最听话的人,一说有米发,听话得不得了,一伙伙的凑在一起,不到一个时辰,四千多的难民就凑成了五队。领了米,一齐开火,一时粥香四溢。闻到米香,断继续续还有难民赶来,老规矩,一百人凑一伙,归到不满伙的第五队。 五队的队长都是难民中有一定声望的老人,协助吴不赊把一伙伙人安置好,发米领米,煮粥分粥,秩序井然,别说争抢,喧哗都没有一声。 眼见数千难民轻轻松松就被吴不赊安置了下来,叶轻红暗暗佩服:“这狗官虽然助纣为虐,但确实有两分真本事。” 象斧等人就更不用说了,明里暗里,都是一个字:服。桑刀儿认吴不赊为主,其实是不想和鹿家兄弟分开,跟着凑热闹,但这一路下来,他眼见吴不赊不但神通广大变化多端,而且心计手段都是一流,也终是心服口服。 难民们肚中有了东西,踊跃行动起来,年轻健壮的男子组成两个捕猎队,跟随鹿家兄弟上山打猎。为什么只有两个捕猎队呢?因为年轻男子实在太少,大部分年轻男子都被白鸟王征去当兵打仗了,鹿家兄弟这两队人,两百人都不到,而且多是十四五岁的少年或四五十岁的中年人,真正二三十岁的壮年男子极少。他们倒是有几十把弓箭,不过有鹿家兄弟在,其他人基本上没有发箭的机会,半天下来,收获颇丰,打了三头大野猪,十几只野山羊,还歼灭了一个小型狼群,干掉二十多只狼,至于山鸡野兔,至少上百只。全部野物加起来,大概能出两千多斤肉。 年轻健壮的女子则要多很多,组成五个采摘队,分片采摘野果野菜,半天下来,若论重量,还远在打猎队之上。叶轻红先还有些担心,眼见收获如此之丰,喜出望外,对着吴不赊深深一礼:“吴大人,谢谢你,有了你这法子,这些人绝不会再饿死了。” 她这么庄而重之地行礼道谢,倒闹得吴不赊有些尴尬起来。他拿这一千两银子,实在是有些肉痛,不过看着火光中难民欢愉的笑脸,尤其看到围着母亲笑闹的那对小姐弟,心中也有一种意料之外的开心,想:“算了,就算积了阴德吧,师父当日说我要减十年阳寿,积这份德,老天爷说不定又给我加回来了呢,也不亏。”却又想,“啊呀,不知老天爷记账没有,贼老天经常是又瞎又聋的,骑驴他就看见了,骑马却往往看不见。”不过他这担心可没处问去。上天要是知道他,嘿嘿,诛妖台上他只怕就要挨上一刀。 打猎队人少,把先前的计划改了一下,打来的猎物不按队分,而是全交到吴不赊这里,吴不赊再让叶轻红与五个队长一起组成一个管理处,总计一天所得,再统一分下去。女人们多,第二天便只派四队人出去,留一队人下来,把皮子硝了,卖到皮货店去,也能换回一部分粮食。 如此过了两天,情势完全稳定下来,第三天吴不赊便不再插手,全交给叶轻红去打理,有那五个队长帮着,纵有一些小的意外,也能处理。吴不赊打算第四天就要动身了,叶轻红如果真舍得,嘿嘿,那不好意思,天海凝光镯他就带走了,算下来也不亏。 但第三天午后不久,难民突然多了起来,原来这里有人发粮的事终于传了出去,饿极了的难民自然蜂拥而至,当天就来了一万多人,天黑了也没停,第二天又来了一万多,到第三天,新到的难民总数超过了四万。这个数字是非常精确的,因为叶轻红都是照着吴不赊的旧法子,百人一伙千人一队安置下来的,绝不会错。 吴不赊这会儿非常后悔,没有在难民大量增加前离开,因为他也没想到难民会突然增加这么多,五千一下子增加到近五万,涨了十倍,这一带的野物野菜再多,也养活不了这么多人啊! 吴不赊意识到不妙的时候,已经抽不出身了,主要是象斧这几个家伙突然之间热心得不得了。要吴不赊袖着双手出主意他乐意,要他动手帮忙他就有些懒,象斧等人却是勤快人,各带一队人,打猎的打猎,捕鱼的捕鱼,整天鬼影子都见不到一个,好不容易逮着了,也是满脸红光一身汗,不等吴不赊开口就报喜:今天又来了多少人,咱们又打了多少猎物,老天保佑公子福荫,总算没饿死人……最后还很夸张地擦一把汗,转身又没了影子,把吴不赊晾在那里,张口结舌,生似神庙里的菩萨。 丢下这几个家伙自己一个人走?但这一路过来,舒服日子过惯了,还真下不了决心。直接和这个家伙明说,后面的咱不管了?可他出了银子又出主意,在这几个家伙心里刚塑造出个高大形象,自己再砸了,好像也有些划不来。 而吴不赊最担心的事也终于来了,这天叶轻红一头大汗地找到他,“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吴大人,求求你,再买点粮食吧!人太多,野物野果太少,实在是撑不下去了。” “我没……”吴不赊这个“钱”字刚到嘴边,却被叶轻红一句话堵了回去:“象斧大哥说,邪月王一次就给了大人五百两金子。大人,求求你了。” 吴不赊伸了半天脖子,好不容易才把这个“钱”字咽下去,牙齿咬得格格响,想咬自己一口。那天他一得意,在象斧面前显摆了一下,说邪月王不但封了他做侯爷,还赏了五百两金子。财不露白,这个古训怎么就没记住呢?他更想咬象斧一口,那张大嘴巴,八婆就算了,怎么这个也报出来啊! 他还想咬叶轻红一口,这天下遭难的人多了,你管得过来吗?就算要管,那你自己管好了,一定要扯上别人做什么? “钱我有。”吴不赊恶狠狠地点头,“拿钱出来也容易,不过还是那句话,一人一半,哪怕你借都可以,只要有抵押。” 天海凝光镯都押出来了,还能拿什么出来押?叶轻红俏脸胀得通红,猛然迸出一句:“我把我自己抵押给你,我功夫勉强还过得眼,做侍卫,做丫环,都可以。” 为了不相干的人,不但把天海凝光镯这样的宝贝押出来,最后连自己也搭上,这世上竟然真的有这样的傻瓜?这会儿吴不赊已不仅仅只是想咬她一口,直接就是想吃她的肉了,不为别的,就想尝尝这稀有傻瓜的肉,和一般的肉有什么不同。 “侍卫我有好几个了,用不着。做丫环,嘿嘿,外面那么多难民,说句不好听的,一个包子可以买两个,难道你这丫环就格外值钱些?”吴不赊嘿嘿冷笑。 “我……我……”叶轻红咬着牙齿,“我可以给大人做奴仆,做……做侍姬,都可以。”吴不赊真要被她气疯了:“做侍姬?嘿嘿,做侍姬要本钱的,光脸蛋漂亮可不行。真要做,脱了衣服吧,本大人先来验验货,本钱足,可以考虑。” 叶轻红的本钱明摆在那里,兽人女子的身材本就普遍比人族女子要健美,何况叶轻红长年练武,身上没有半丝赘肉,腰细乳丰腿长,若论相貌,较之西门紫烟或许略有不如,主要是稚嫩了些还一脸傻气,气质全无,但若论身材,吴不赊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里,她绝对可以排到第一位。吴不赊这话,纯粹就是要羞辱她。 人可以做好事,但好事做得别人都感到羞愧了,那就过份了。 叶轻红的脸红得仿佛要喷出火来,但她只是略为犹豫了一下,便伸手解开衣扣,脱了外衣,里面是一件淡绿色的肚兜,紧裹着异常丰硕的双乳,两条玉臂赛雪欺霜,晃得人眼晕。她绝不显胖,但肌肉丰腴,两抹锁骨不像一般女孩子那样瘦瘦的,而是有着很厚重的肉感,如果摸上去,手感一定会非常好。 脱下外衣,叶轻红停了一下,羞涩地瞟向吴不赊的眼里有两分渴望,盼望吴不赊能叫停,但吴不赊铁青着脸,没有半点容情的意思。她的手迟疑着,终于伸向肚兜的带子。 忽闻咚咚声轰响,地面微微震动,随即便响起象斧打雷一样的声音:“叶小姐,叶小姐,你在这里吗?”叫声中,象斧一头撞进来,一眼看到叶轻红,急叫道,“还有几千人没分到东西,眼见是要打起来了,怎么办啊!”话一出口,他猛然意识到不对,急忙扭头,“啊,对不起,我什么也没看到。”却又嘀咕一句,“身材还真好啊!”随着这话传出来的,还有咽口水的声音。 吴不赊终于被他气笑了,飞起一脚:“滚蛋,拿斧子压着他们,谁敢乱来,直接劈了做肉汤,粮食随后就有。” “得令。”象斧如飞而去,一个人的脚步声却如十头牛在狂奔。 吴不赊掏出十张金叶子甩给叶轻红:“你先去买粮食,随后我再验货。” “多谢大人。”叶轻红穿上衣服,也飞快地奔了出去。 细细的腰肢一扭,圆滚滚的屁股翘起来,长腿迈开,说不出得诱人,吴不赊喘了半天气,只有无奈地想:“就冲着这身材,一千两银子,差不多也值了。”但他突地想到一个大问题,“这一千两银子完了,她还会不会要我掏钱?虽然她人都押给我了,可这傻丫头已经完全疯了,谁知道还会有些什么疯狂举动出来?不行,得赶快走。” 拿定主意,吴不赊飞步出镇,来寻鹿家兄弟几个,方到镇外,恰撞到鹿银弦带了一支打猎队回来。他们这次收获颇丰,光抬着的大野猪就有七八头,估计是摸着猪窝了,其它猎物也不少,一帮小屁孩儿围着欢闹,其中就有那个叫小杰的小男孩。鹿银弦一眼看到小杰,招手让他过去,从怀里掏了个小小的兔子出来,小杰欢呼起来:“小兔子,小兔子。”接过去,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 “去拿给你娘,晚上要她烤给你姐弟两个吃。”鹿银弦呵呵笑着,因为那天的因缘,他们几个待小杰姐弟都要格外亲切些。 “我不。”小杰大声拒绝,“它好可爱呢,我要养着它。”鹿银弦逗他:“这小兔子就是分给你的晚餐,你不吃它,晚上可就要挨饿了。” “挨饿我也不怕。”小家伙看来是拿定了主意。 “哦?”鹿银弦笑,“不怕把小肚子饿扁吗?” “不怕。”小杰人小声音大,“我娘说了,吴叔叔和叶姐姐都是天上的神仙,是特意来救我们的,有他们在,我们一定不会饿着。” “得,成仙了。”吴不赊叹气。成仙也不行,有钱鬼推磨,没钱佛跳墙,见鹿银弦把猎物交给了那几个队长,吴不赊便想唤他过来,刚要张嘴,忽地看到一物。 那是小杰拿来喂小兔子的一棵草,那草却不是一般的草,他认识,名为缩阳草。缩阳草和威阳草刚好是两个极端,便好比冰与火,威阳草壮阳,缩阳草却是缩阳的,若是不小心吃下肚,别说是人,便是牛也阳痿,虎也无鞭。 一棵威阳草,帮吴不赊弄了顶侯爷的帽子不算,还得了五百两金子,还加一块畅行数千里的金牌,让吴不赊做梦都能笑醒来,但这样的好事,不是每天都有的,真正没到年纪而阳痿的人不多,可见了缩阳草,吴不赊的脑子里突地闪过一道金光。为什么是金光呢?因为他看到了金子。 小杰手中的草不是他自己扯的,而是从妇女们采摘来的大堆野菜野果中随手拿的。没办法,食物不够,野菜野果摘完了,嫩些的草也采回来,和着熬成粥也能吃。吴不赊到草堆里翻了一下,除了找到十几棵缩阳草,还找到了十几棵威阳草,这就齐了。吴不赊把小杰的娘叫过来,让她安排一队女子,专采这两种草,有多少采多少。 随着难民的增多,先前的管理处增大了,管事也增加了好几个,小杰的娘因为鹿银弦等人的关照,处于管事的地位,不必外出,只管在家分配东西。掌握分配权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饿着自己,这也算是鹿银弦等人的私心了。小杰的娘对吴不赊异常感激,恭恭敬敬地答应了,立刻安排下去。吴不赊随即又吩咐鹿银弦,天黑后把桑刀儿他们全叫回来,有事安排。 不到一个时辰,采摘的妇人便采了大堆的草回来,威阳草、缩阳草都有上百斤,这地方这两种草数量如此之多,倒有些出乎吴不赊意料之外。缩阳草够了,他就吩咐人只采威阳草,越多越好,又吩咐几个妇人给他打下手,熬汁配药丸。威阳草配的是威阳丸,缩阳草配的自然就是缩阳丸了。不过这名字不能说,奸商只能在心里嘿嘿奸笑。 晚间鹿家兄弟、象斧、桑刀儿全回来了,便是叶轻红也来了。一见吴不赊把象斧几个全叫了来,她有些担心,鹿家兄弟等人是打猎队的主力,别说鹿家兄弟的神箭,便是象斧,看上去该是粗笨至极的,事实上不然,他巨腿撒开,野鹿都跑不过他,而那些在一般人眼里所谓的猛兽,无论熊虎还是狼豹,对象斧来说,都只是小猫小狗,伸手就抓,无一能逃。可以说,差不多一半以上的猎物,都是他们四个人打的,吴不赊若是把他们四人叫走,难民头顶的天也就塌了半边了。 吴不赊不知道叶轻红心中惴惴不安,也懒得理她,如果不是偶然之间看到缩阳草想到了个主意,说实话都懒得看她,虽然她长相漂亮身材喷火,可这种只会败家的傻丫头,再漂亮十倍都是个扔货。 吴不赊把一袋配好的缩阳丸递给桑刀儿:“刀子,你连夜摸进栖凤城去,把这些药丸扔进井里,一眼井扔三丸,每眼井都要扔到,尤其是那些大户人家。”栖凤城是双梧国中距这小镇最近的大城,这小镇的名字后来吴不赊也知道了,叫鸣凤镇。然后他又对鹿家兄弟道:“呆会儿我再给你两人易容,你们明天一早也进栖凤城去,到酒馆茶楼里散布消息,就说治好邪月王阳痿的威阳侯到了这鸣凤镇,消息传得越广越好,可以拿些钱给街头小儿,让他们到处去说。” 叶轻红一听就急了:“公子,他们都去栖凤城了,那明天谁带打猎队?没了鹿大哥他们,猎物起码要少打一半。”吴不赊就烦见到她,眼一横:“有他们帮着打猎,就能吃饱了?五万人啊,这山上能有多少猎物?就算多,还打不绝了?打尽了怎么办?” 他这一说,叶轻红傻眼了,象斧却猛然开了窍:“我知道了,公子要鹿老二他们宣扬公子行踪,是又想卖威阳丸了。这生意好,一本万利,卖威阳丸的钱用来买粮食,比打猎可强多了。”他这么一说,叶轻红也想到了,虽然她一个女孩子,听到什么威阳丸脸红心跳,但看着吴不赊的眼光里,却满是热切。 “不对啊公子。”象斧又搔起头,“你叫小刀儿把威阳丸投井里做什么?栖凤城人和着井水喝了,哪还会来买你的药?”桑刀儿三人也都一脸疑惑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嘿嘿一笑:“实话说吧,刀子往井里投的,不是威阳丸,是缩阳丸。” “缩阳丸?”桑刀儿拿出一丸来看,“公子的意思是……” “一般正常的男人,如果不是到了年纪,最多是不能持久,阳痿还是不至于的,但我这个缩阳丸却能叫人阳痿。栖凤城的男人,只要喝了溶有缩阳丸的水,下面那玩意儿便不管用了,到时候再听到我这治好邪月王阳痿的威阳侯到了鸣凤镇,却又如何?” 先把人弄阳痿了,再来给人治,这样的主意他也想得出来。桑刀儿等人面面相觑,异口同声道:“奸,真奸。”叶轻红听得面红耳赤,在心里大大地啐了一口,但也不得不承认,吴不赊这法子确实管用。男人嘛,挨一刀未必皱眉,可下面那玩意儿若是不行了,那就天塌地陷了。 “我问过了,栖凤城是紧挨着白鸟国的第一大城,城里有十万人以上,内中的壮年男子哪怕只有两万吧,如果两万人来向我买药……嘿嘿。”吴不赊眼睛眯得只剩一条缝。 “两万人,乖乖?”象斧几人一齐咋舌。桑刀儿心算最快,道:“每人便是一两银子,也是两万两银子,老天。”报出这个数字,他舌头伸出来,再缩不回去。 “不要银子。”吴不赊摇头,“象斧,你明天在镇上贴几张布告,就说本侯爷到了,专治阳痿,不收钱。要治病的,背十斗米来,一丸包治。” “两万人,每人十斗米,就是二十万斗。五万难民,猎物少了后吃米要翻倍,算千人十斗,不,算二十斗吧,一天就是一千斗,十天一万斗,百天十万斗。天爷,只这一粒小丸子,这五万难民能挨到明年开春了。” 桑刀儿把这组数字一报出来,所有人全傻眼了,叶轻红更是满眼放光,也不知道害羞了,只是死死地盯着吴不赊。吴不赊却只是嘿嘿笑,小眼睛眯得几乎针都插不进了。 第二十四章 公主 桑刀儿连夜进城,鹿家兄弟第二天也进了城。出邪月城时他们是易了容的,后来洗去了,吴不赊担心栖凤城的人认出他们,所以又给他们易了容。其实就是找点草药把肤色改了一下,涂两张黄脸,弄得像两个痨病鬼。象斧去贴布告,叶轻红依旧安排照顾难民,男打猎女采摘。虽然猎物少了许多,叶轻红心里倒是不急,有时想到吴不赊的诡计,一城人,背着米,排着队,来治阳痿,忍不住就又羞又笑,暗叹:“这样阴损的主意也想得出来,难怪师父说,最要提防那种眯着眼笑嘻嘻的家伙,还真是没错。” 第二天一早,鹿家兄弟动身不久,桑刀儿便回来了,他照吴不赊吩咐,在栖凤城所有的水井里都投了缩阳丸,除了那些特别偏僻的,不会有多少遗漏,尤其是那些屋宇华丽的大户人家,绝没有错过一户。 象斧贴了布告,然后在镇上租了个大院子。当天就有人来看病,是小镇上的居民,吴不赊治了十来例,收了百来斗米。第二天人就多了,来了几百个,都是来自栖凤城;第三天人更多,一上午就来了上千人,把个小镇挤得水泄不通。 吴不赊早有准备,桑刀儿在镇口发竹签,所有人按竹签上的号排队,象斧叫号加维持秩序,叫到的人到鹿家兄弟处交米,再到叶轻红处领威阳丸。吴不赊是存心的,一个个大男人,领的都是治阳痿的药,把叶轻红羞得,脸上就像蒙了块红布,一天没变过颜色。 吴不赊自己做什么呢?稳坐钩鱼台。象斧每叫到一个人就会问,就是领药还是坐诊,若要威阳侯坐诊,诊金十两银子,药费另计。十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一般的小老百姓出不起,出得起十两银子的,那就是年猪一个品系的,磨刀霍霍,等的就是你。当然,年猪也看肥瘦,这个吴不赊拿手,他把药费分两种,一种是一瓶药十两金子,另一种是一瓶药百两金子。你说贵?这可是专贡邪月王的御药,一丸下去,石龟都要抬头,别说你个人龟了。 吴不赊的一根舌头,活人说得死,死人急得跳,又戴了个威阳侯的大帽子,谁不信服?而且有钱人娇妻美妾多,下面那玩意儿看得重,也舍得花钱,再被吴不赊一忽悠,自然就有人信,前后十天左右时间,百两金子的年猪,杀了十多头,十两金子的,杀了近两百头,三千多两金叶子入袋。至于一丸十斗米那种,两万有余,以至于要专门租了粮仓来存放。 十天后,人终于少了下去,吴不赊也捞得心满意足了,心情愉快,看见叶轻红也就不那么讨厌了:“傻丫头,这回看到了吧,好人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但做好事也要脑瓜子灵活。像你那样,救不了几个人,还把自己搭了进去。我呢,不但救了人,还捞了钱,惠人利己,这就叫本事。” “公子智慧如海,轻红拜服。”叶轻红发药的地方就在吴不赊隔壁,吴不赊捞了多少钱,她一清二楚,目瞪口呆之余,佩服得五体投地。 小美人送上的马屁格外叫人受用,吴不赊心中畅快,看着叶轻红身材喷火,俏脸红红,可就起了淫心,嘿嘿笑道:“对了,一直忘了件事,还没有验货呢。” 这话一出,叶轻红一张脸红得像三月里的桃花,吴不赊心中的火越发突突直冒:“脱衣服啊,怎么着?想赖账?”他伸手托起叶轻红的下巴,叶轻红不敢抗拒,脸抬起来,眼光却不敢与吴不赊对视,只是低声求道:“公子……我……” 她的下巴不是特别尖,肉肉的,滑滑的,吴不赊手往下移,顺着脖子滑下去,落到锁骨处,那种丰腴的肉感,从指尖处似乎能一直传到心尖子上。虽然只是一个指头,叶轻红却仿佛承受不起,她踉跄了一下,身子勉力站稳,全身的力量却似乎都消失了,声音若临死之前的哀鸣:“公子,不要……” “不要什么?我又不做什么,只是验货,不行吗?收货验货,这可是规矩。”吴不赊嘿嘿笑着,说什么验货,那笑声里的淫荡之意,二傻子也听得出。 他手指下移,沿着乳峰爬高,叶轻红有本钱,山势陡,手指慢慢爬,一路风光无限。眼见到了峰顶,叶轻红全身都在轻轻颤抖了,吴不赊的手指却突地拐弯,不直上峰顶,却绕起圈来,一圈一圈,叶轻红身若火焚,心若蚁爬。吴不赊突地屈指一弹,正弹在乳珠上。这是黑七当年玩女人的绝技,淫娃荡妇也经不起这七圈一弹,更别说叶轻红这种未经人事的少女,叶轻红“啊”地一声尖叫,全身的力气在刹那间被抽得干干净净,身子一软,吴不赊手一带,便倒在了他怀里。 这时坏事的又来了,地皮一震,雷声乍起,象斧吼道:“公子,有人求见,好像是个大官。” “我要在你脑袋上敲个大包。”吴不赊勃然大怒,叶轻红却已挣了开去,闪身出房。 “什么鸟人,来坏大爷好事,大爷我要他一世挺不起来。”吴不赊狠狠地喘了口气,方要出房,院子里忽传来一声惊呼:“公主?” “公主?”吴不赊耳朵一动,“来了个公主吗?长什么样?”念头才起,那声音又道:“右相雷起潜拜见公主。” 吴不赊这时已到了门口,只见叶轻红站在院中,她前面跪着几个人,当先是一个老者,五六十岁年纪,一脸的惊喜:“公主,你总算是回来了。” “公主是这傻丫头?这傻丫头是公主?”吴不赊的脑子一时有些抽筋。 叶轻红先前火红的脸这时却有些苍白,神情也有些怪,她抬了抬手:“雷大人起来吧,你怎么来了?” “还真是公主啊!”吴不赊确认自己没听错,立时就恍然大悟了:“我说这丫头怎么这么傻呢,为了不相干的人,押出宝贝还陪上自己,原来根本就是她属下的百姓,她是不得不救,嘿嘿,行啊,不管你公主不公主,想要赎回去,那就得拿钱来,可惜迟了一步,早点儿验了货,那就赚了。” 先前吴不赊看叶轻红,就是个傻丫头,虽然漂亮,总有点儿不待见,这会儿突然戴了顶公主的帽子,再看就顺眼多了,更漂亮了三分,别说奸商市侩,人就是这个样。 “大王听说邪月国威阳侯到了鸣凤镇,并大发善心救济灾民,特命老臣来请,大王要当面致谢,没想到公主也在这里。便请公主一起回宫,见到公主,大王一定会非常高兴。”雷起潜恭敬的老脸上满是喜色,叶轻红却微微锁着眉头,竟是不情愿回去的样子。 “这位便是威阳侯吴不赊吴侯爷。”叶轻红向吴不赊一指,与吴不赊的眼光一对,她俏脸情不自禁又是一红,忙错开眼光。 吴不赊心中偷笑,与雷起潜见了礼,雷起潜对吴不赊十分恭敬客气,献上白鸟王给吴不赊的礼物,恭请他去王宫,白鸟王要当面致谢。叶轻红一直不插话,吴不赊不知她心里想什么,反正也不急着赶路,人家命右相来请,这面子不能驳,一口答应。 吴不赊安排了一下,命人将那两万多石粮食看好了,随后动身,跟雷起潜一起去王宫。白鸟国大半领土都已失陷,王都也被人占了,白鸟王现在的王宫在落凤城,离鸣凤镇其实不远,就是百来里地。鸣凤镇也好,栖凤城、落凤城也好,都和传说中的一只凤凰有关,传说很美丽,沿路的景象却很凄惨,到处都是背井离乡的难民,妇孺老幼居多,壮年男子极少。白鸟国举国的青壮,除了战死的,大都在前线御敌。 进了落凤城,白鸟王随即召见,至于叶轻红,自然有人引去后宫,人家都是公主了,吴不赊自然不好再把她当丫环一样拘在身边,什么抵押的话当然是不说了,不过天海凝光镯也没还,他在装糊涂。 白鸟王四十来岁年纪,有些虚胖,还一脸憔悴,日子过得看来不是那么开心,接见吴不赊的时候倒是很热情,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很亲热随和的样子。不过吴不赊并没有被感动,奸商的眼睛毒得很,他总觉得白鸟王虚胖的笑脸下有什么东西不对,但到底哪里不对却猜不出来。 酒席很丰盛,虽然外面难民盈野,易子而食,白鸟王的供应还是不会少的,吴不赊也不是那种不通世务的愤青,不吃白不吃,反正吃了也白吃。 白鸟王请吴不赊在城中住下,拨了一所大宅子,仆役上百,这还不算,还连着几天宴请他。吴不赊越发觉出不对,白鸟王的举止,像极了那些推销劣质产品的行商,他心下疑惑:“这鸟王想把什么东西推销给我呢?不会是那个傻丫头公主吧。” 叶轻红进宫后,便再没有半点消息,吴不赊当然也不好问,倒是大嘴巴象斧打听来了一些消息,原来叶轻红不是白鸟王的女儿,而是他的侄女。上一任白鸟王,也就是叶轻红的爹在几年前突然暴死,没有男性继承人,就由他的弟弟接任了王位,也就是现在的白鸟王。有传言说叶轻红的爹其实不是病死的,是被现在的白鸟王毒死的,不过没有证据,而叶轻红跟她叔叔的关系显然不好,她叔叔一接位,她就离家出走了,至于为什么会在邪月国碰上,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有一点吴不赊猜对了,白鸟王确实有求于他,却没全对,白鸟王不是要把叶轻红推销给他,而是想把叶轻红嫁给邪月王。作为能在邪月王身边说得上话的红人,白鸟王希望吴不赊能帮他把叶轻红送去邪月国,再在邪月王面前说说好话,请邪月王出兵,救救白鸟国。 “那傻丫头先前恨不得要吃邪月王的肉,这会儿要她嫁给邪月王,她怎么会干?难怪这几天消息全无,看来是被这白痴鸟王押在后宫了,不嫁也要逼她嫁。”得知白鸟王的真实目的,这个想法立时就在吴不赊脑中冒了出来。 不过这种事情吴不赊也管不了,但帮白鸟王送亲的事他是绝对不做的,叶轻红虽然是个傻丫头,不招吴不赊待见,可要亲手把她送到邪月王那肥猪一样的身子底下惨遭蹂躏,吴不赊也做不出来。当即他便以帮邪月王配药为名,一口拒绝了,随即向白鸟王告辞,第二天便要动身。 当天晚上,叶轻红却来了。几天时间,她好像变了许多,以前吴不赊看她,就是一个青不拉叽的傻丫头,但这天夜里看去,她脸上却多了一些另外的东西,淡淡的笼在眉眼间。是忧郁,还是成熟,吴不赊弄不太明白,就是觉得她好像一夜间长大了,像个女人了,气质上也高贵了许多,若是再加把劲,说不定还真可以和西门紫烟一较高下。 一见吴不赊,叶轻红盈盈拜倒,吴不赊吓了一大跳,傻丫头现在可是公主,白鸟国就算要亡国,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吴不赊可不敢像先前一样受她跪拜,忙闪到一边,请她起来。他还不敢去扶,公主的手,金贵着呢,不是一般男人可以碰的。他就没去想,别说是手,上次他还在人家玉乳上划圈儿呢,还在乳珠上弹了一下,把个小丫头弹成了棉花糖,若不是时间赶巧,棉花糖还就被他吃了。 “公子,求你救救白鸟国。”叶轻红却不肯起来,只是一脸企盼地看着他。 “我救白鸟国,怎么救啊?”吴不赊有些莫名其妙,突然间就明白了,“你是说,让我送你去邪月国,请邪月王出兵。” “是。”叶轻红点头,“我知道公子要去云州给邪月王配药,但如果赶得急,到邪月国跑一趟,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公子能在鸣凤镇一停十多天,所以我猜这事应该不是太急。” 叶轻红这话说得吴不赊有点儿脸红,先说三天要走,后来有金子收了,十天也不动窝,谁说丫头傻,这时偏偏精明了。既然她这么说,吴不赊也摊开了:“配药的事,是不太急,我无所谓,我是为你着想,你对邪月王恨之入骨,我就给邪月王治了下病,你都恨不得活吃了我,现在你自己要嫁给邪月王,难道你愿意?” “我愿意。”叶轻红点头。 “你是不是受了你叔叔的胁迫?”吴不赊放低声音,“你要是想逃走,告诉我,我帮你,虽然这是在落凤城里,但只要准备得好,带你逃出去不难。” “不是。”叶轻红摇头,“我真的是自愿的,王叔他并没有胁迫我。” 吴不赊看着她的眼睛,不像是假话,可有些恼了:“你又发傻气了是不?你和你叔叔的事我听说了,据说你爹很有可能就是你叔叔毒死的,你该是你的杀父仇人,那他亡国关你什么事?亡国了更好啊,正好帮你报了仇。” “爹爹的死,确实有可疑之处。”叶轻红眼中掠过一抹悲伤,随即便抬起头,道,“但我没有证据,而且我这么做,不是为了我叔叔的王位,是为了白鸟国的百姓。百姓们的惨状,公子你是亲眼见到了的,早点儿打退敌人,百姓们就能早点儿还乡,就能少受一点儿苦。为了他们,无论要我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公子,求你了。”说着,她拜伏于地。 为了白鸟国的百姓,竟然心甘情愿去忍受她极度痛恨的邪月王的蹂躏,这种傻,让吴不赊无话可说,呆了半天才恨恨地道:“既然是你自愿的,我也管不了你,但明知你犯傻我还亲手送你去,这样的傻事我是不做的。这样吧,我把邪月王给我的金牌拿给你做凭证,再写封信,假说白鸟国有一味药是必不可少的,可产药地被占去了,请邪月王出兵夺回来。他看了信,就为了这味药他也会出兵的。” “多谢公子。”叶轻红大喜,看着吴不赊,有些歉意道,“公子,对不起,我本来是抵押给你的,但我不得不去邪月国,国家有难,也没有银子把自己赎回来,只有请公子多多原谅了。” “行了行了,说实话我看见你有些怕。”吴不赊挥挥手,把天海凝光镯也拿了出来,“这镯子你也拿去吧!”见叶轻红想要张口,一摆手,“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算了,大家相识一场,也是个缘份,就算我送你的,给你护身,行了吧。” “公子是个好人。”叶轻红接了镯子,眼眶竟微微有些红了,“我叫你大哥吧,吴大哥,谢谢你。” “你自求多福吧!”吴不赊叹口气,写了封信,连着玉佩一起交给叶轻红。 “叶小姐是个好人啊!”鹿金弦感叹。 “是叶公主。”桑刀儿补了一句。 “公主就是公主,什么叶公主,没见识。”象斧不屑地斜他一眼,望着吴不赊道,“公子,你真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她去给邪月王糟蹋啊?” 这话稀奇了,吴不赊瞪着他:“什么叫眼睁睁?她自己要去的,我有什么办法?难道我扯着她?” “公子给她想个办法啊,退了那三国的兵,救了白鸟国,叶小姐就不必去邪月国了。” “是啊!”桑刀儿接口道,“公子,想个办法吧。”鹿家兄弟也一脸热切地看着他。吴不赊大大摇头:“三国近二十万大军堵着,我能有什么办法?没办法。” “别人是没办法,但公子一定有办法的。”象斧一脸八婆地看着他,“你可是我们几个公认的天下第一奸呢。” “天下第一奸?”吴不赊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 “是啊,是啊。”象斧等人一齐点头,“救灾民能还能赚黄金万两,把一城人弄成阳痿还让人家哭着喊着叫你菩萨,如此奸计,满天下谁能想得出来?天下第一奸,公子名副其实。”吴不赊哭笑不得。 “要不给那三国送点钱行不行?”鹿银弦出主意,“反正公子这次也挣了不少。” “你以为是黑帮敲诈啊?”吴不赊很听不得这话,捞进来的钱是越多越好,送出去,一个铜板都心痛,蚊子虽小也是肉。 “就是啊!”象斧点头,吴不赊头一次觉得他那巨大的脑袋竟然也有可爱的地方,但他后一句话出口,吴不赊又又恨不得打爆他的头了,“两国交兵,送钱肯定不行的,要送就要送珍宝,公子若拿这几千两金子买一批奇珍异宝,说不定能让那三国退兵。” 眼见吴不赊就要暴走,鹿金弦及时插了一句:“白鸟国一个国家,该是有宝啊!白鸟王真要想求和,他自己可以送啊!” “他还有个屁的宝?”象斧重重地哼了一声,“以前白鸟国倒是以富裕出名,金银珠宝也多,可王都一失陷,所有的宝都归了人家。说起来白鸟王一条命还是王都藏宝买来的呢,我听人说,当时三国攻陷王城,为了王宫藏宝,竟然打了起来,白鸟王才能逃到这里,要是三国连夜追击,嘿嘿……” [奇]三国为抢宝打架……吴不赊脑中灵光一闪,霍地飞身蹿出,象斧等莫名其妙,对视一眼,几乎同时张嘴:“公子一定又想到什么奸计了。” [书]叶轻红的车驾没走多远,听到风声,叶轻红打起车帘,一眼看到急火火追上来的吴不赊,叫道:“吴大哥……” [网]“玉佩和信给我。”吴不赊伸手道,“暂缓三天,如果三天内那三国不退兵,我亲自送你去邪月国。” “三天内让三国退兵?”叶轻红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话若换个人说,她绝不会相信,但吴不赊说就另当别论。这人竟能弄得一城人阳痿后还哭着喊着来送银子给他,如此匪夷所思的事他都做得到,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叶轻红毫不犹豫就把信和玉佩还给了吴不赊,吴不赊顺手塞在怀里,道:“进宫去,我要连夜求见大王。” “好。”叶轻红立命飞马引路。路上,吴不赊又叮嘱叶轻红,三天退兵的话绝不要说出去。叶轻红越发相信他有了诡计,只有阴谋诡计才不能见光啊!她抚着胸脯保证绝不说出去,倒引得吴不赊多看了两眼。 见到白鸟王,吴不赊要白鸟王给三国联军写一封信,提一个要求,如果三国能保证白鸟王的性命,并能把白鸟国的至宝通灵玉凤还给白鸟王,让他在宗庙里继续供奉,白鸟王愿意投降。 投降的想法在白鸟王脑子里已经转过好多次了,就是怕性命不保,所以一直没提出来。真要能保得性命,降就降了吧,所以白鸟王并没因吴不赊说投降而跳起来,反而一脸疑惑地道:“通灵玉凤?我国宝库里宝贝不少,但没听说过什么通灵玉凤啊!” “有的。”吴不赊一脸肯定,“只是因为大王宝库里的宝贝太多,所以不知道,其实白鸟国所有的宝贝加起来,都及不上那一只通灵玉凤。通灵玉凤,灵通天地,十年不鸣,一鸣惊人。大王若能早知此宝,白鸟国不至于会到今天这个样子。不过现在也不算太迟,只要三国能把此宝还给大王,则白鸟国终有重兴之日。” 吴不赊说得神乎其神,白鸟王听得哭天抢地。为什么?不识宝啊!当即白鸟王命人写了信,送往联军营中。吴不赊回到自己宅,象斧等人立刻围上去,问吴不赊又玩了什么阴谋。 “什么阴谋!我就叫白鸟王写封信,提几个投降的条件,有什么阴谋。”吴不赊把让白鸟王写降书的事说了。就只叫白鸟王投降?象斧等人当然不信,鹿银弦道:“你不是说三天就可以让三国退兵吗?”这下吴不赊不承认了:“谁说三天退兵的?我可没说过。” 这皮赖的,象斧四人一脸鄙视,吴不赊却是洋洋自若,一概无视。 象斧等人从吴不赊嘴里问不出什么,只好整天在街头扯长耳朵听消息,第二天没什么动静,第三天就有风声传出,说三国联军好像互相打起来了,也不知什么原因。再问有没有因此退兵,却没有确定的消息。 第四天早上,叶轻红疯了一般跑来找吴不赊,兴奋地尖叫:“退兵了!退兵了!吴大哥,三国真的退兵了!” 象斧等人虽然早知吴不赊必有诡计,但听得三国真的退兵,还是瞠目结舌,连忙细问详情,叶轻红知道的也不是太详细,只是听说三国为通灵玉凤彼此争执,最终开战,三败俱伤,联盟土崩瓦解,赶在昨天天黑前各自撒军回去了。 “我就知道公子在信里提到通灵玉凤没安好意,果然就为这个打起来了。”象斧一脸先知先觉的样子。 “很惭愧。”叶轻红一脸惭愧地看着吴不赊,“我长到这么大,竟然不知道我国还有通灵玉凤这样的宝物。” “奇怪,公主都不知道,公子你是怎么知道的?”象斧等人都一脸奇怪地看着吴不赊,叶轻红眼中也露出疑惑之色。 “根本没有什么通灵玉凤。”吴不赊摇头。 “什么?”象斧等人齐跳起来,“没有通灵玉凤?” “是。”吴不赊一脸奸笑,“白鸟国宝库里的宝贝我怎么会知道,更何况宝库还失陷了,所谓通灵玉凤,纯粹就我瞎编的。” “难怪我没听说过呢。”叶轻红一脸恍然。 “其实就算真有你也未必听说过。”吴不赊笑道,“难道白鸟国宝库里的宝贝你全都知道吗?别说宝贝了,就你的衣服鞋子,到底有多少你知道吗?除了那些特别漂亮合意的,其它的到底有多少,你能说出来吗?” “我不知道。”叶轻红俏脸微红,老实地摇头。 “你不知道,你叔叔也不知道,他当时也疑惑,可我坚持说有,他也就真以为有了,哈哈。” “宝库里到底有多少宝贝,我叔叔可能不是知道,但三国抢了宝库,中间有没有通灵玉凤他们应该知道啊,怎么会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宝物打起来了呢?”叶轻红奇怪地看着吴不赊,象斧几个人也是一样。 “我说个故事你们听。”吴不赊眯眯笑,“以前有个国王,宝库失窃了,丢失了很多珍宝。偷宝贼很高明,国王虽然屡下严令,却查不到偷宝贼的半点踪迹。这时候,有一个大臣向他献了一条计策,让他贴出榜文,详细地列出失窃珍宝的清单,并向偷宝贼许诺,只要把国王最珍爱的一件宝物送回来,国王就不再追究。结果过了不久,偷宝贼中的一个就向官府自首了,在他的指点下,所有的偷宝贼被一网打尽。但这时出了件怪事,官府根据国王列出的珍宝清单查点,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件国王最爱的珍宝,而反复审问所有的偷宝贼,都说没见过。审案的官员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向国王请罪,谁知国王却笑着告诉他,那件宝贝根本不存在,是他编出来的。” 说到这里,吴不赊停下了,象斧等人却还是一头雾水。象斧道:“这个故事和你的计策是一样的啊,可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啊?”吴不赊笑眯眯地道,“那么多珍宝,一个人是背不走的,偷宝贼一定有同伙。既然是一伙人,彼此之间就不可能完全信任,故意把一件根本不存在的宝贝列在中间,偷宝贼们一看,不对啊,分赃的时候根本没看到啊!那是怎么回事呢?国王在清单上列出的其它珍宝都对,那这一件也不会错,一定是给他们偷出来了,偷了出来而分赃时没有,只有一个可能,有人偷偷昧下了那件宝物。于是偷宝贼就起了内哄,你怀疑我,我怀疑你,打成一团,其中一个被同伙追杀,躲无可躲,索性向官府自首,最终偷宝贼被一网打尽。三国也一样,占了宝库,分赃肯定是不均匀的,突然出现一件镇国之宝,三国肯定都会起贪心,都想要,又都没见着,便都以为在另两国手里。谁也不甘心,那就只有打了。” “竟然是这样。”叶轻红等人终于明白了。 吴不赊嘿嘿笑道:“至于不把真相告诉白鸟王,是怕他身边有叛徒,万一向三国告密,戏法就玩不转了,不告诉你们几个也是一样。所谓臣不密失其身,君不密失其国,巧计和保密,同样重要。” “连我们也瞒着,不愧是天下第一奸。”象斧几人一齐翘起大拇指。 白鸟王从叶轻红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竟然亲自带群臣到吴不赊宅中重礼相谢,便是象斧他们也均得了重赏,乐得象斧满嘴牙慌慌,为啥,上门牙找不着下门牙了。 三国兵退,白鸟国趁势收复失地,吴不赊也就不必绕路了,直接从白鸟国穿过去。白鸟王派一队骑兵护送,叶轻红一路跟随,出了白鸟国国境,骑兵回去,叶轻红却不肯回头,吴不赊奇了,道:“你不是想跟着我去云州吧?” “是啊!”叶轻红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我是把自己抵押给大哥了的,没赎回来之前,大哥到哪里,当然我也跟到哪里了。” 她冒傻气时莽撞天真,日常生活中却有着细心体贴的一面,一路照顾吴不赊的起居,比最勤谨的侍婢还要尽责。吴不赊知道,她这么做是心中感激,如果没有吴不赊的诡计,她誓必要去邪月国和亲,供邪月王凌辱以换取援兵,更别说吴不赊先前还救了那么多的白鸟国难民,所以她虽以公主之尊而行侍婢之事,却是心甘情愿。 虽然明白她的心理,吴不赊却总觉得怪怪的。要说吴不赊这人,有着典型的小市民心理,王族,公主,在他心里面,天然就是高高在上的,一定要仰视着心中才会平衡,一个公主突然以侍婢的身份出现,他就受宠若惊手足无措了。不过叶轻红坚持,他也没有办法,当然,他的推拒也不是太坚决,基本上属于半推半就那种――啊呀,我自己来,你可是公主,你真的要做啊,那么……好吧――然后就是一脸飘飘然的样子,象斧、鹿银弦四人便是满眼的鄙视。 美女公主当侍婢,飘飘然中,吴不赊奸商还起了淫心。如果没有公主的身份,他淫性一起,说不定就直接推倒了,但对一个公主用强,他虽然心理阴暗,强迫一个公主或许更有快感,却还是有些做不出来,逮着机会,也只是用言语试探,最大的借口就是验货。上次没验完,不算数,要重新验,头两次叶轻红只是红着脸推拒,到后来越发亲昵,便会羞笑着躲开,而且还跟吴不赊学会了赖皮:“已经收下的货物,验了也不能退换,不必再验了。” 吴不赊不好强迫她,只能看着火辣辣的小美人羞笑着逃开。当然,只要逮着机会,他就会提出验货的要求,叶轻红照例是羞逃开去,到后来,这几乎成了两人之间一个固定的游戏,有趣,又有些暧昧,旅程也因此带着了一点玫瑰色的轻松。 说起来,吴不赊这趟魔界之旅,还真的没碰到什么特别惊险的事情,先前化猫狂奔那一段不算,后面虽然是以人身行走,象斧等人又都是兽人,沿路的兽人天生就有认同感,再加上象斧巨大的身躯、骇人的巨斧,任何想找茬的兽人都要先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妖魔也一样,吴不赊在发现实力可以有效的吓阻挑衅者后,只要感应到妖魔邪力的扫视,立即便会全力反击回去,也吓退了一些想打主意的妖魔。 不过在离了白鸟国十余日后,还是遇上了麻烦,当时是途经狼族的属地,狼族酋长垂涎叶轻红的美色,要吴不赊把叶轻红送给他作为过路费。公主侍婢,吴不赊正美得冒泡呢,送给你,想得美啊!他一口拒绝,强冲过去,群狼一拥而上,吴不赊也不客气,象斧在前开路,巨斧抡开,左一斧右一斧,车轮般往前滚,无论是人还是马,擦着死,挨着亡,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向前的脚步。 鹿家兄弟则左右开弓猛射。以前两兄弟就是背上背两壶箭,跟了吴不赊后,吴不赊有着生意人天生的谨慎,在大青牛身上一左一右各装了十壶箭,一壶箭五十枝,二十壶就是一千枝箭,箭枝供应充足,鹿家兄弟射得不亦乐乎。 桑刀儿断后,他身形飘忽,手中的武器变换不定,一会儿刀一会儿剑一会儿钩子一会儿甚至还会钻出条活蛇,诡异毒辣,让人防不胜防。他给人的感觉,就像黄蜂尾巴后面的那枚毒针,任何想要从后面摸上来的人,都会毫无例外地挨上一下。 叶轻红紧傍在吴不赊身边,长剑如电,偶尔有漏网之鱼蹿过来,没等近身已是人头落地。不过她主要的任务是挡箭,任何射向吴不赊的箭都会被她一剑斩落,绝无落空。 吴不赊呢?说起来吴不赊功力最高,却只有他无事可干。他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人动手,生意人嘛,和气生财,对打打杀杀天生的就有几分反感。当然,实在是逼不得己,他也会出辣手,但能不动手就绝不动手。不过到后来他有个担心,鹿家兄弟射得太快,一眨眼,箭壶便空了好几个,两兄弟的神箭对狼族骑兵是一个极大的压制,不能断。吴不赊便招呼叶轻红,不要斩箭了,交给他。他身子一摇,就在大青牛背上现出三头六臂,四面八方来的箭全被他接下来,顺手放到箭壶里。他就没去想,鹿家兄弟再天赋异禀,终究不是铁人,也有力尽的时候,射一千枝箭已是极其夸张了,还能射更多吗?他抓再多的箭又有什么用? 还好,象斧的巨斧和鹿家兄弟的神箭已经给了狼族巨大的震撼,吴不赊再现出如此神通,终于吓住了凶残贪滥的狼骑兵,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后,没有再追上来。 又走了十多天,进了雪灵国,雪灵国是紧挨着云州的的魔国,先祖是一只雪狐,号称雪中的精灵,因而得名。又走数日,这日上了一座山岭,远远地看见一座城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那就是云州城,人族遗弃在魔界千年的弃儿。 第二十五章 圣女 云州遗族能在魔界屹立千年,和云州城所占地利有极大关系。 云州城建在飞云山下,前有飞云江,后有飞云山,形状如一个尖尖的纺锤。这个纺锤以云州城为中心,南北长约七八十里,宽约三四十里。纺锤的尖,深深地扎在飞云山的肚子里。飞云山终年积雪,高极险峻,飞鸟难渡,魔族要攻打云州,只有横渡飞云江,也就是从纺锤的尾巴上打进去。可纺锤的尾巴不是那么好摸的,要摸上这个尾巴,必须先横渡飞云江。魔族渡江,云州遗族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云州遗族在飞云江边建有一座飞云关,堪堪封死了纺锤的尾巴。 飞云关高十丈,长百余丈,全以麻石砌成,险峻不说,选址也极为刁钻,离岸百多丈,刚好封住山口。魔族进攻,在船上,哪怕用强弓也够不着城头。可一旦上岸,进攻队伍就暴露在飞云关强弓的射程内,要在箭雨下建立滩头阵头,白痴也知道有多难。就算顶住了箭雨,还要防关中骑兵的突击,如果魔族有小股部队上了岸,不等站稳脚跟,关中铁骑就会狂冲而出。当然,关中铁骑冲出来,魔族船上的箭也就够得着了,可百丈的距离,铁骑瞬息便至,两军混到一起,魔族的箭又往哪里射?而上岸的小部队,又怎能经得起铁骑的猛烈突击? 雪灵国建国不到百年,云州城却已在魔界屹立千载。千载岁月中,无数的魔国魔族想冲过飞云江,撕碎这一枚人族嵌在魔界的刺眼的钉子,却全在飞云关冷硬的麻石城下撞得粉碎。便是雪灵国,百年里也曾数十次打过云州遗族的主意,但没有成功过一次。飞云关,横江的铁锁,不倒的雄关,就是因为这座关,云州城在魔界安稳如山,写下了千年的奇迹。吴不赊一行人在山顶上看到的,其实就是飞云关,而不是云州城。云州城还在飞云关后面三十余里的山谷环抱之中,这在山岭上是看不到的。当然,这一点吴不赊现在并不知道,他以为那就是云州城。“终于看到云州城了。”事前想着千难万难,结果云州城突然就出现在了眼前,吴不赊一时竟有些感慨。 “公子,到底是一味什么药啊,只有云州才有?”叶轻红好奇地问。 她先前因感激吴不赊而叫大哥,后来要跟着吴不赊走,以侍婢自居,便又改口叫公子了。吴不赊没去管她,也没想要她改口,说实话,他更愿意叶轻红叫他公子。你想啊,人家甜甜地叫你大哥,你却去调戏人家,心里总有那么两分罪恶感吧。叫公子嘛,嘿嘿,丫头天生就是给公子调戏的,理所当然。 象斧几个也一脸好奇地看着吴不赊,他们也只以为吴不赊是来云州采药的。吴不赊心中转了两个念头,是不是该跟他们说实话了?但随即一想,没必要,反正他们是兽人,没办法跟到云州城里去。让他们呆在雪灵国,不知道真相还好些,如果知道真相,万一说漏了嘴反而麻烦。而象大嘴这张嘴嘛,不是万一漏,根本就是个筛子,到处漏。 “这味药啊,嘿嘿。” 吴不赊眯眯地笑,“说起来还真是少见,据我所知就只有云州有,只要找到了,哈哈,咱们就发财了。” “公子还不够发财啊?”象斧撇了撇嘴,“金子多得大青牛都快驮不动了。” “哞!”大青牛哞了一声,也不知是赞同还是反对。“没有谁会嫌钱多的。”吴不赊哈哈一笑. “云州城你们进不去,就不要去了,在山下的城里等我,我找到了药,自然会出来找你们。” 雪灵国在飞云江边建了一座大城,口气很大,叫灭云城,与飞云关隔江相对,不过对峙了近百年,也没能把飞云关怎么样。灭云城苍灰的城墙,倒有些像怨妇的脸,憔悴苍老。 灭云城有四五万人口,加上已经有十多年没打过云州城的主意了,市面繁华,人心安定,不过构成很复杂,各类兽人都有。其实在魔界,除非那些聚族而居的兽人种单纯些,其他地方都很混杂,尤其是立了国的,必定是多类兽人混居。象斧一行人进城,城门口交了进城税,也就没受什么刁难。倒是吴不赊被多看了两眼,他外形不是兽人啊。吴不赊神色自若,下巴微抬着,趾高气扬,最终也没有人过来问他。守卫搞不清他到底是人还是妖,这世道,披着人皮的未必是人,正如长着翅膀的也不一定就是天使一样。当然,也是因为吴不赊身边有象斧这样强悍的兽人侍卫,若只是他一个人,守卫就不只是要盘问了,只怕一见面就会拿下他。这里到底不比其他地方,隔一条江就是顽固、可恨的人族。 进城后,他们找一家店住下,顺便打听了一下云州遗族的情况。兽族店小二和人族店小二一样的话多,一锭碎银子到手,知道的不知道的,兜底儿全倒了出来。从兽族店小二那里,吴不赊对云州遗族的情形也就知道了个大概,也终于知道,白天看到的不是云州城,而是飞云关。至于其他的,无非是云州遗族被压在飞云江南岸,过不了飞云江一步,雪灵国看他们可怜,也差不多十年没打他们了。店小二这话有吹嘘的成分,吴不赊也不揭穿他,眯着眼睛,只管听他口若悬河。但有一件事引起了吴不赊的兴趣,是关于云州遗族所谓的圣女的。 云州遗族最初是郡县架构,最高行政长官是太守,下面有县令,当然,那会儿的云州有七八个郡,和人界的治理方式是一样的。被遗弃后,太守逃走,城中百姓便公推有德望的长老管理一城事务。长老数目定为四人,有固定职称,号为司风、司弦、司雨、司蛇,包含着风调雨顺的寓意。但有一年,长老之间生出了争执,因为是四大长老,二对二,彼此僵持,无法作出决断。这时出了一个奇女子,这女子生而眼盲,却练出了心眼,人眼只能看到事物的表象,心眼却能看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奇女子解决了云州遗族遇到的难题,被奉为圣女。 圣女并不处理城中杂务,只是当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或者是事关全族的重大事务时,四大长老总要征询圣女的意见,且往往以圣女的意见为主。圣女的天眼是可以修炼的,她收了徒弟,练出心眼的徒弟继任为圣女,就此传承下来。每一届的圣女继任之后,都要精选七名七岁的女童,精心培养。女童中练出心眼的,便是下一任的圣女。近千年下来,圣女的地位在云州遗族中越发神圣,几近于神。族中事务,只要圣女作出决断,便不会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这一代的圣女名叫颜如雪,据说不到十岁就练成了心眼,十五岁便继承了圣女之位,今年还不到二十岁,是历届圣女中最年轻的一个,据说也是最美丽的一个。她的美丽,兽人店小二的形容是:除了飞云山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世间万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拟她的容颜。当然,这话也是兽人店小二听来的,却把吴不赊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心下嘀咕:“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啊,傻丫头估计是没法比了,长得是不差,可惜是个青辣椒,再过两年熟了,也就是个红辣椒,却不知比西门紫烟如何。” 圣女地位如此尊崇,南归的事,若能说得圣女点头,或许可行,但颜如雪十岁就练成了心眼,又岂是一般的言词可以轻易说动的? 吴不赊最初没听明白,后来见店小二提起颜如雪时一直啧啧叹服,他才问清楚。原来圣女选徒弟,并不一定选那种生而眼盲的。生而眼盲,在某些方面占一定的优势,对世象无知无觉,便不受表象的蒙敝,但也正因为对世象完全无知无觉,又会陷入另一个误区。 所以习练心眼最好的人选,是能见世象而不为世象所动的人,修炼才返观内视,有目如盲,最终达到以心观象,万象无形的境界。说得明白点儿,就是本来一对好好的眼睛,生生练到看不见了,而只是以心中的感受去体验这个世界,其中的难度,任何人用脚后跟都能想象得到。历届圣女中,以完好眼睛练成心眼的不在少数,但一般都是三四十岁年纪,看透了人生,心如死灰,始才成功。颜如雪一个十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需要怎样的天赋,便是白痴也想得到。这样的女孩子,是那么容易说动的吗?或者说,是那么好骗的吗?头痛啊。 不过吴不赊对说服云州遗族南迁,本来也没抱太大的希望,喝了两杯酒,这事儿也就放一边了,心中只是想:“不管怎么样,见那颜如雪一面是不成问题的,倒要看看,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美到什么程度?” 入夜,吴不赊拿出两张金叶子给叶轻红做住店的费用,又嘱咐象斧几个不要闹事。随即化身为猫,出了灭云城,到飞云江边,往对岸的飞云关看了两眼,化身树根,漂过江去。到岸边,化猫上岸,感觉没有什么异样,便来到飞云关下。吴不赊抬头仰望这座雄关,麻石的墙面上,也到处是坑坑洼洼的箭眼枪眼,有很多地方,不是麻石的淡青色,而是一种怪异的黑褐色,那是血,浓厚的血,一层又一层,岁月的沉积下,才会显出那种颜色,这样黑褐色的斑块,遍布城头。无法想象,到底要多少炽热的血,才会把关墙染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这血里有多少是人族的,又有多少是魔族的! 吴不赊不是个爱发感慨的人,直白一点儿说,他是那种心中没有多少热血激情的人。英雄情结,在他心底非常淡漠,他甚至常常觉得那种情结有些可笑。但这会儿,他心中却也生出一种深深的感慨,他似乎看到了无数的战士前仆后继,他们面对着人族的遗弃,处身魔界的中心,千年守护着心中的家园,那种绝望的悲壮和坚持,早已远远超出了守护的本意。 “英雄啊,万魔围绕,永无援兵,换做是我,早就完蛋了,云州遗族却能死死地撑下来,了不起啊。”感慨一番,吴不赊溜到关墙下,十丈高,猫是跳不上的,成了精也不行,飞则有灵力波动,可以肯定,关墙上除了普通士兵,一定还会有玄功高手值班。这不是人界普通的关墙。这是在魔界,万魔围绕之中,如果警惕性低,那就是自己找死,云州遗族也绝对撑不到今天。跳不上也不能飞,如果仅是吴不赊自己或是黑七,那就无法可想,可他还有玄木心法。身一长,化身为藤,沿墙攀上,手攀到墙头,腰一弓,把整个身子拉了上去,无声无息。关墙宽达两丈有余,可并行数马。箭垛下,一堆一堆,整整齐齐地码着滚木石雷石等守城器具,左右有鼓楼,各有两名哨兵值守,还有两队巡哨在关墙上巡逻,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东,就这么面对面不停地走。除了明哨,还有暗哨。吴不赊没有仔细去搜索暗哨所在,只是隐隐感觉到,暗哨必然是玄功高手。真是戒备森严啊,不过也很正常,如果就只一两个岗哨,给魔功高手摸上去干掉了怎么办?身处群狼之中,想要活下去,就要时刻睁大眼睛。关墙内,中间是宽敞的驰道,两边是一排排的军营,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儿声音。吴不赊估了一下,这些营房,至少可以容纳三千人,这分眼光,是他在扶风城里当将军的收获之一。 军营两侧的山上,有好几个石台子,是烽火台,每个烽火台上都有士兵值守,吴不赊留意了一下,即便烽火台上的士兵,也没有一个打瞌睡的。“烽火台设在兵营后,即便关墙突然失守,也能点燃烽火发出警讯。云州遗族能苦守千年,真是费尽了心思啊。”吴不赊暗暗感慨,以树根之形悄然爬行,下了墙头,索性便从地底下钻过去。 如果说整个云州的地形像个纺锤,那么飞云关也就是这个纺锤的尾巴,而且还微微带着一点儿弧度。顺着驰道,大约五百步左右,是一条河,这条河叫出云水,刚好将整个云州一剖两半,在飞云关西侧的山壁上泻出,飞流千尺,泻入飞云江。河上一座石桥,两边都有驰道,这两条驰道沿河而上,笔直通向云州城。吴不赊在桥边上钻出地面。理论上说,站在桥上,可以看到云州城,不过出云水两岸密密地栽着两排树木,这些树木挡住了视线。在人界,河岸两边一般都栽柳树,但云州遗族栽的却是梓、椿、白杨等树木,而且不知栽了多少年了,最小的一株也有合抱粗细,四五丈高。有这些树拦着,哪里还能看得到云州城。 “人家栽柳树,这里栽杨树,还真是别具一格啊,一点诗情画意也没有。”吴不赊摇了摇头,但这个感慨刚从心底冒出,却突然间明白了:云州遗族不栽柳树而栽白杨、椿树,是有目的的。当大战发生,守城物资紧张时,这些树砍下来就是天然的滚木、箭支、枪杆,就近的可以拖着走,远的可以顺着河水放下去。而之所以选杨、椿等树木,也是因为这些树长得快,易成活,不像柳树矮矮墩墩,十年不过丈把高,还弯弯曲曲的。 不是不懂诗情画意,只是诗情画意没有选择云州,没有选择云州遗族。 一路行去,两岸的树桩证实了吴不赊的推测,照他估计,那种需要砍河两岸树木的恶战不是很多,所以剩下来的才能长那么大。出云水不是很宽,最宽处也不过十七八丈的样子,水流平稳,堤岸修得整整齐齐,很多地方还是用大青石码砌的,苍冷青黑,给人一种安稳的感觉。这样的河堤,水再大,也该是不会冲垮的。 远远近近,有夜钓的渔夫,啜一口老酒,静看着鱼儿咬钩,那是神仙也不换的安逸。两岸是一片片的稻田,稻子已经半熟,很吃力地低垂着头。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座村子,有狗叫,不凶,没有战乱中那种惊慌的狂躁,这里的狗叫两声就歇下了,却惊起了夜蝉,唧呀唧呀地叫,显然是个昼夜不分的家伙。吴不赊沿着堤岸一路走,一路看,飞云关到云州城三十里,他走了小半夜。后面一段,河堤上的杨、椿、樟、梓突然就换成了柳树,柳枝摇曳中,就看见了云州城。靠近城墙栽柳树,是为了浪漫吗?肯定不是,恐怕是防患于未然,万一魔族攻到城下时,不让他们顺手砍了河堤上的大树做云梯吧。虽然那拖不了多少时间,但孤独绝望中的坚持,多拖一刻钟,便多了一刻钟的希望。 安逸,富足,还有处处透露出的坚持到底绝不放弃的决心,在吴不赊看到云州城时,一颗心已经完全沉了下去。除非云州遗族所有的人全都疯了,只要有一个人是清醒的,就决不会放弃这安逸平稳的生活,拖儿带女历经万险去穿越魔域,随他南归。云州城比飞云关要略微矮一点儿,但那巨大身躯透露出的厚重,却绝不是飞云关可以比拟的。银色的月光下,云州城就像一个张开双臂的巨人,傲视天地,无论是风雨,还是雷电,都休想动它分毫。吴不赊横穿数万里魔域,从没有一个魔国的城市能如云州城一般给他这么雄壮的感觉,人界的城池也很少有,哪怕是一些所谓大国的都城。 出云水环绕着云州城,形成了天然的护城河,吴不赊化木而过,老法子,沿墙攀上。夜已经深了,云州城却如精力充沛的少年,并没有睡去。吴不赊上到城头,入眼便是满城的灯火,远远近近,大大小小,是那么得多,在最远处与天上的繁星连成一片,仿佛天上的星,都化成了城中的灯火,又或者这些灯火,本就是天上的星辰。吴不赊几乎是痴了,呆立城头,好半天不知道动一下。到最后,他没有进城,反而悄无声息地退了回来。他已经彻底绝望:云州遗族是绝不可能跟他南归的,进城说项,只会闹一个天大的笑话。“看来我是没机会做回人了。”一路回走,吴不赊一路苦笑,虽然沮丧,脑子倒还很清醒,暗自寻思,“真个去邪月国当侯爷,那也不错,路上找个机会把傻丫头按倒了,还可以做白鸟国的驸马。对了,白鸟王的江山是现任国王抢傻丫头她老爹的,也就是我岳父老大人的,我把王位抢回来不为过吧。做了王,后宫三千不说,至少弄三百,要不也太寒酸了点儿。 那几个心理阴暗的家伙也可以跟着本大王亨点儿福,象大嘴可以做个护殿将军,鹿家兄弟可以做左右神箭将军,桑刀儿嘛,对了,让他做个秘探头子,谁要想反本大王,桑刀儿一根丝弹出去,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嘿嘿……” “啪”,一条大鱼跃出水面,尾巴在河面上拍出清脆的击打声,吴不赊猛然就醒了过来,忍不住仰天大笑,笑着笑着,心中却是一酸,他看到了一双眼睛,林微雨的眼睛,是那般的绝望。 “微雨,我尽力了。真的,我真的尽力了。”他抱着脑袋,在一个树墩上坐下来。吴不赊有一种深重的无力感,命运的手死死地压着他,在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哪怕是抬一根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夜风轻拂,带来喃喃的低语,不是人言,是树语。这样的树语,人耳中听来,只是树叶沙沙的响声,但木长生是树精,吴不赊自然听得懂。先前也没在意,其实本来也没什么意思,无非就是些家长里短的八卦――昨儿有人在前面的歪脖子树上吊死了啦,那树上总共已经吊死三个了,弄得歪脖子不招人待见,它自己也很郁闷;某某男女在对岸柳树下约会,居然就在树下做起了那种羞人的事;甚至有杞树忧天的,说,不会打仗吧?才过了小十年的安心日子,可千万别打仗,仗一打,说不定就要拿大伙儿开刀呢,刀劈斧锯的,好恐怖的。这样的树语便招来旁边树木一致的痛啐:呸呸呸,乌鸦嘴,大风吹吹去,小孩子的话不要听……说来说去,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内容。吴不赊先前也没留意,后来不知怎地,他脑中突然灵光一闪,猛然就想到个主意,前后一想,越想越通透,猛击掌自语道:“反正是破罐子破摔,摔得好,破罐子砸死老神仙,那也不是没有可能。” 树语,吴不赊能听,当然也会说,随即便开猫口说树语,说:“听说有对凤凰要从南边来。整个云州,就出云水两岸的树最高大,凤凰要在云州停,肯定要在出云水两岸选一棵树落脚。凤凰是自高自大的家伙,喜欢别人恭恭敬敬的,如果哪棵树能向南低头,摆出有礼貌的姿态,那对凤凰说不定就会落在它身上。落凤之木,无灵也光,那份荣耀,可是有得吹了。” 他这番话立刻就传了开去,树也八卦啊,而且比象大嘴更八卦,你想啊,树叶沙沙,那是多少张嘴,风捎树语,其实却比风还快,眨眼间,谣言就成了事实,半信半疑就成了确信不疑。也不知是哪棵树最先向南低头的,反正到天明时分,整个出云水两岸所有的树,全部向南弯腰低头,像极了一排弓腰低头的家仆,等着迎接它们的主人。 这个消息又飞快地向四周扩散,到后来,不但是出云水两岸,整个云州的树,前前后后全知道了,也全都向南低头。有的树还忿忿不平:只能落在出云水两岸的树上,凭什么啊?你们身上长了花啊?嘿嘿,我也向南,我腰还弯得低些,说不定凤凰就会落我身上了,别说沾着灵气,咱就沾粒凤凰屎,那也是荣光。 眼见这几近恶作剧的把戏还真成功了,吴不赊差点儿把肠子笑断,便朝云州城走去。虽然这会儿开城了,他可不敢走城门,他顶上有妖气呢,云州城警惕性高,城门防备必然严密,如果进了城,混进人群中就会好得多。于是他从城墙上攀进去,化成人身,找间面馆吃了早餐,然后便在城里乱逛,一边看城中风物,一边等着大家的议论传开。没让吴不赊失望,中午时分,出云水两岸树木尽皆南向的消息便在城中传开了。 一时间,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妖孽,有的说祥瑞,有的说昨夜风大吹弯了腰,马上有人反驳说你才是昨夜得了床上风,那么大的树,风吹得弯吗? 而吴不赊最想要听的那句话也终于冒了出来:树木也思乡啊,弯腰向南,是在南望故土。这话一出,立刻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更招来了无数的感慨――众人眼泪哗哗的,武士把栏杆拍遍,更有那文人骚客,诗如泉涌。自然,酒店里的酒,也像出云水一样,滚滚流出,铜钱银子,滔滔涌进。吴不赊在一边暗哼:“云州城里的酒店,今天至少要多一倍的生意。”议论起来了,吴不赊也不急,在城中住了三天,到第四天,出城,再又返身进城。 城门守卫果然严密,城门口的守军队长竟然是玄功高手,而且功力相当不俗,竟能看到吴不赊头顶的妖光,立刻便发出了警讯。百姓飞快地闪开,两侧城门瓮洞里,一队队武士急奔而出,长矛如林,箭点如星,刹那间便将吴不赊围得严严实实。远处同时传来灵力的波动,玄功高手电掠而来,隐隐的还有大队人马的脚步声,沉重有力,不是百姓在跑动,而是军队在紧急朝这边赶来。 “好家伙,果然了得!”吴不赊暗暗点头。他不慌不忙地从追风囊中取出西门紫烟给他的玉佩和文碟,高高举起,朗声道:“西岳帝君使节吴不赊,奉西岳帝君令,穿越魔域,求见云州遗族执政长老及圣女。”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惊住了。 那队长手一举,道:“都不要动!”同时如电的眼光在吴不赊和他手中的信物上扫来扫去,“你说你是西岳帝君使节,你从南边人界来?” “是。”看他难以置信的样子,吴不赊朗声重复,“西岳帝君使节吴不赊,奉西岳帝君令,横穿魔域,求见云州遗族执政长老和圣女。” 那队长终于确信自己没听错,凑近来看了看吴不赊手中的玉佩和文牒牌,伸出手,想接,却似乎又不敢,飞快地缩了回去,道:“吴使君稍等。” 这时,一个身穿将军服饰的身影已在街角现出,正是吴不赊感应到的玄功高手。那队长跑过去,低声禀报。那将军脸上也露出惊疑之色,他疾步走过来,紧盯着吴不赊的眼睛道:“你头顶有妖光,西岳帝君怎么会派你为使节?” 吴不赊直视着他眼睛,微微一笑:“我若顶无妖光,如何过得了数万里魔域?” 这话得体。吴不赊的神情也很得体,他知道自己的缺点,眯眯眼,笑起来太奸,所以竭力控制自己的眼皮,不眯,笑得也郑重,这才符合特使的身份。那将军也不敢接他手中的玉佩和文牒,很显然,他半信半疑。但就是这半信,也让他对吴不赊手中的玉佩、文牒充满了敬意,不敢验看。 “我引特使大人去见长老,你小心警惕。”那将军吩咐那队长,随又命令道,“传令四门封城,我没回来之前或没有长老印信,不许开门。” “是。”那队长大声应命,立即喝令关上城门,吴不赊看得暗暗点头,还真是谨慎啊。那将军先遣小兵飞马去通报,随后调一队士兵,亲自护送吴不赊去见长老。 长老处理政务不在衙门,而在宗庙,四大长老一般是轮流处理事务。但吴不赊到宗庙的时候,已有四个老者在等他,两边还站了几十个人,有的惊有的喜有的疑,神情各不一样,四个老者则都是一脸凝重。吴不赊一现身,四人便一齐看了过来。吴不赊一眼便猜出这四个老者必是四大长老:司风,司弦,司雨,司蛇,司风为首。他早有定计,努力扮出庄重的神情。这会儿他才意识到,活了这么多年,见人对事,自己一直都是一脸奸笑的,嘻嘻笑,眯眯眼,一般人或许不在意,但只要稍微精明点儿的人,一眼就能得出结论:奸。 不过他也纳闷:“师父当日看我怎么就顺眼呢?莫非当时看师父重伤,我没有笑?”仔细回想,却是怎么也记不起来。他一脸凝重,其实还有点儿走神,但落在四大长老的眼里,却觉得他是个庄重人,是可以肩负这种大任的人。 那将军先疾步过去低声禀报了,回首大声道:“请特使呈验信物文牒!” 吴不赊双手递上,那将军这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递给最左手的长老。这位应该是司风长老,个头却是四人中最矮小的,年龄可能也是最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胡子最长,都垂到胸口了。他边上的司弦长老个头也不高,胖乎乎的,一脸和气的样子。与他相反,他边上的司雨长老却阴沉着一张脸。难道他这个雨是梅雨季节的雨?司蛇长老个子最高,风度翩翩,竟是个老白脸?美男蛇?吴不赊打量着四大长老,四大长老却都盯着玉佩,眼中都闪耀着激动的光芒。 “这玉佩莫非有什么古怪?”吴不赊心下嘀咕,对西门紫烟拿这么一个玉佩给他做信物,他一直有些奇怪,这玉又不出奇,魔族要想冒充,难道还弄不出这么一块玉?司风长老将那玉佩翻来覆去看了两遍,与其他三大长老对视一眼,手一抛,将玉佩抛上半空,左手捏个剑诀,对着玉佩一指,那玉佩立刻悬停在半空中。他忽地紫光大盛,玉上射出一道光柱,光柱中显出四个紫玉大字:威震西岳。 “果然是西岳帝君随身宝玉!”四大长老齐声低呼,一齐拜倒。 吴不赊仿佛听人说过,天帝任命五岳帝君,各有三大信物,剑,印,玉。难道这块玉,竟然是天帝赐给西岳帝君的那块玉? “这可是宝贝啊,我一揣数万里,竟没当回事儿。”吴不赊一时大恨自己迟钝,想来也是,西门紫烟那么郑而重之地交给他的信物,岂能简单。 “云州遗族恭迎特使!”司风长老颤声长呼,霎时间礼乐齐鸣,四大长老惊喜激动地恭迎吴不赊入庙。吴不赊忙也收敛心神,一脸庄重地随四大长老入庙,先以为会有一些繁琐的礼节,结果却没有。四大长老迎他入庙,互相见了礼。吴不赊猜得一点儿没错,四大长老都对得上号。事实上也不可能错,华夏之人,最讲究礼仪辈分,一站一座,各有位置,照着排名去猜,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有错误的。 文碟有两份,一份是以西岳帝君的名义写给云州遗族的,无非是抚慰之意。另一份则是吴不赊的身份证明,却是西门紫烟写的,有大赵国的印,特地说明了一下吴不赊顶有妖光的事,解释很简单,顶有妖光才方便穿越魔域。 四大长老看了文牒,与吴不赊略说了几句话,无非是感谢天帝,感谢西岳帝君、感谢大赵王,再就是特使一路辛苦等套话。看得出来,四大长老异常激动,除了几句套话,根本说不出有什么实质意义的话来,估计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当然,也是守着礼仪,便是一肚子话,也不便这会儿就倒出来。 随后便请吴不赊去圣殿见圣女。圣女居于圣殿,平时不理杂务,长老难决之事,便去圣殿请示。自有圣女始,圣殿便成了云州遗族最神圣的地方,也是云州城防卫最森严的地方,或者说,是整个云州武力最强悍的地方。每一代圣女收七个弟子,一人成圣,其他六人便成为圣女的护法侍卫,这些护法侍卫,个个都是玄功高手。云州遗族屹立千年不倒,圣殿强悍的武力也起了很大的作用。要知道,飞云关虽险,挡得往普通的魔族士兵,挡不住飞来飞去的魔族高手,但进入云州的魔族高手,却很难过得了圣殿这一关。 但圣殿也就成了魔族高手的眼中钉肉中刺,几乎每一代圣女都没有善终的,颜如雪的师父就死于五年前魔族高手的一场偷袭。幸好颜如雪练成了心眼,否则圣女之职就要由没练成心眼的弟子代掌了。事实上,数百年来,有好几代的圣女都是没练成心眼的弟子代掌的,圣殿为云州遗族做出的牺牲,可见一斑。 宗庙与圣殿相隔不远,显然已得到通报。吴不赊一行人到时,圣殿外已站了一群迎接的人。一群白衣女子,有老有少,分为两排,最中间,是一个少女,白衣如雪,正是圣女颜如雪。 对这个十岁就练到有目如盲成就心眼的女孩子,吴不赊心底实是充满了好奇,就着实多打量了她几眼:单薄的身子,甚至显得有些瘦弱,小巧的瓜子脸,皮肤是一种近似透明的白,淡淡的眉,明眸如水。应该是有目如盲,可四目对视的时候,吴不赊总觉得她在看着自己,而且是那种可直透心底的目光。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她,肯定不能单纯地说她美,更不是艳,虽然吴不赊确信,她的瘦弱其实只是因为袍子的宽松,如果真能看到她的身体,应该是玲珑如玉,但美艳这两个字,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在她身上。 是什么呢?吴不赊突然想到了雪。有一个早晨,突然下起了雪,一片雪花,飘飘洒洒从窗口飞进来。它是那么的晶莹,身姿是那般的轻巧,它在天地间独舞,所有的一切,都已失却了颜色。 颜如雪,就是那片雪花。 第二十六章 艳福 “这世间竟有这样的女孩子。”吴不赊脑中有一刹那的空白,他本来是故作庄重,但与颜如雪一对,心中却是一片晶莹,好像给水洗过一般。“圣殿第十九代弟子颜如雪恭迎特使。”颜如雪俯身为礼,其声空灵清脆,如风过帘栊,玉佩丁当,吴不赊慌忙还礼。 迎入圣殿,颜如雪与四大长老客座相陪,吴不赊说了天庭与西岳帝君对云州遗族的歉疚与抚慰,以及盼望云州遗族回归及西门紫烟的计划,当然是以赵国的名义。 颜如雪与四大长老表示了感谢,还表示事体重大,急切间难以决断,千年间特使第一次来到云州,这样的大喜事,当使全族皆闻,因仓促之下不及准备,请吴不赊谅解,稍后当有一个盛大的仪式,恭迎特使。说了一会儿话,都是那种场面上的对答,四大长老在过了最初的激动之后,都显得心事重重。颜如雪年纪虽轻,却淡定得多,语气温婉,空灵纯净,与她对话,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随后以吴不赊远来辛苦为由,请他暂去休息。在圣殿左近为吴不赊清出了一座宅子,除了数百名士兵,更有两名白衣女子随身护卫。这两名女子都有四五十岁年纪,从称呼来看,该是颜如雪的师叔辈,也就是上一代没练成心眼的六大弟子中的两个。入住圣殿之旁,又出动这样的人物来保护吴不赊,可见圣殿对吴不赊的重视程度。 “我的身份至少没被怀疑,但会不会跟着南归,那就难说了。”吴不赊心下思量,“万木向南低头的事,可能会起点作用,只怕不会太大。”但该做的已经做了,他已经尽了全力,云州遗族若不肯南归,他也没有办法。他又想到了颜如雪:“这云州遗族的圣女,不知道可不可以嫁人。要是可以嫁人,她这样的女孩子,却要什么样的男子才配得上啊?”搜遍记忆,无论是他自己的,还是黑七、木长生的,所有记忆里,竟找不到一个能与颜如雪般配的男子。 晚间,颜如雪与四大长老设宴给吴不赊洗尘。对于南归的事,四大长老和颜如雪之间肯定有过争议,虽然嘴上根本不提南归这件事,但吴不赊感觉到气氛有些压抑。他当然也不会提,所谓无欲则刚,他心中并不抱太大的希望,倒是言笑晏晏。他见多识广,颜如雪等人对现在人界所有的一切又充满了兴趣,争相提问,倒是一席尽欢。 席间颜如雪起身了一次,吴不赊偷偷留意了一下,因为他搞不清颜如雪的有目如盲是不是真的看不见,如果真看不见,心眼能看见东西吗?如果心眼能看透人眼却看不到表面的东西,颜如雪行动之际,是不是要摸着走,或者是由弟子侍女之类引导?这一留意,他发现了件奇事,颜如雪袖中竟藏有一只鸟,麻雀大小,但明显不是麻雀,通体雪白。颜如雪走动之际,这只鸟或前或后,竟是在给颜如雪引路。 “把自己眼睛练瞎了,却用鸟眼来代替,高明啊。”吴不赊暗暗感慨,“却不知那鸟是公的还是母的?颜如雪洗澡的时候,它会不会偷看?”吴不赊有过化身为猫调戏林微雨的经历,一看到那鸟与颜如雪寸步不离,首先便想到这一点,虽然这么想有些心理阴暗,但没办法,他就是一个这么猥亵的人。 特使北来的事早已传了出去,而不论有什么样的争执,对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来说,特使北来,都是一件极为重大的事件,告祭宗庙,通报万民。随后数天里,一连串隆重而繁琐的礼节弄得吴不赊眼花缭乱、疲惫不堪。吴不赊不好溜出去,但却可以用游赏云州风物为名,公然去城里闲逛。他最想听到的话也听到了:难怪所有的树木都转头向南,原来是特使要迎我们南归啊。 “看来没人知道是我弄的鬼。”吴不赊心下暗笑,但是否南归,却没有结论。到城里的任何地方,都会听到热烈的争执,有些还是激烈的争执,却没有任何一方形成压倒性的优势。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支持回归的也有不少人,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争执到最后,不分高下的时候,颜如雪就会给抬出来:相信圣女,圣女的心眼一定会做出正确的判断。这一点,是众口一词。 在城中呆了几天,吴不赊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在云州遗族的心里,圣女是全知全能的,是绝不会犯错误的。但吴不赊与颜如雪相处这几天,却没有觉得颜如雪有什么特异之处。颜如雪每天都会和吴不赊见几次面,聊一段时间,她对人界所有的一切都充满着兴趣,什么都问。好多时候,吴不赊都会产生一种错觉,他面对的不是什么云州遗族的圣女,而是隔壁邻居家的小妹妹,娇俏清纯,又善解人意,和她在一起,哪怕呆一整天也不会觉得气闷。在她面前,自己心中特别得空灵,特别得淡,没有火气,没有欲望,没有烦恼,就像阳春三月坐在桃树下,沐浴着春风,察觉不到时光的流逝。除了这一点,吴不赊感觉不到有什么特异之处,无所不知的智慧,洞察一切的慧心,神鬼莫测的机巧,惊天动地的神功,什么都没有。有时候,吴不赊甚至想出手试一试,突然出手偷袭,看看颜如雪有什么本事应对。可颜如雪那看不见东西的明眸对他轻轻一笑,他突然就什么都忘了,再想起时,颜如雪的背影必已消失半天。 “还真是邪性啊。”半夜醒来,吴不赊会情不自禁地扯耳朵,“传言中能看透一切的心眼,难道就是用来陪人聊天的?”想不透,便不去想,也不问,既然对着颜如雪会有一种无力的感觉,那就干脆不用力,不管颜如雪要做出什么样的决断,都由她去。 第七天,颜如雪与四大长老约见吴不赊,说云州遗族愿意随他回归人界。吴不赊非常意外,最初的一刹那,他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但看着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诚挚中带着激动的神情,他才确定自己没听错。 “云州遗族真的……真的……决定南归?”吴不赊微微有些结巴,“所有人都回去?” “是的。”颜如雪点头,“云州遗族阖族上下,十二万四千八百八十一人,全部回去。” 十二万人,老人、孩子、妇女,至少要占一多半,穿越数万里魔域,全部回去!吴不赊脑子里一时像是被灌满了糨糊,混混沌沌一片,呆了好一会儿才道:“照西门紫烟设定的路线,那个,我是说,先要过雪灵国吧?”“是。”司风长老做了个手势,一名侍女拿上来一幅地图,“照特使传达的线路,我们要到达魔鬼大沙漠,先要穿过雪灵国,然后横跨五大鸡族控制的雄鸡原,最后才能进入大沙漠。” 地图上看过去,云州城到魔鬼大沙漠,直线距离也将近万里。吴不赊脑子还是有些发蒙:“雪灵国好像是大国啊,占的地方可真宽。” “雪灵国也不算什么大国,若论国力,不见得比它边上的飞雾国强,在北方魔界,也不过中等而已。”司风长老摇着头道,“不过占的地盘确是不小。”颜如雪似乎明白了吴不赊心中在想什么,道:“我们不是直接横穿过雪灵国。” “哦!”吴不赊脑子清醒了三分,想来也是啊,从雪灵国中间穿过去,雪灵王又不是云州遗族的娘家亲戚,就那么眼睁睁看着?杀过去?云州遗族可不是象斧,那是十二万老少,心里盘算着,随口问:“你们的打算是?”司风长老道:“我们的打算是,绕一点路,先顺飞云江下去一千二百里,控制雪灵国的边境关卡锁灵城,从锁灵城东侧山麓进入雄鸡原,五大鸡族一直受雪灵国和飞雾国欺压,势力不强,横穿雄鸡原的风险不大。”地图上,云州城在飞云江北侧,南侧是雪灵国和飞雾国,横挡在南归的路上,再过去是雄鸡原,然后才是魔鬼大沙漠。司风长老的手指沿着飞云江往东,画一个弧,基本上错开了雪灵国,再斜斜切入雄鸡原,走直线,可直达魔鬼大沙漠东侧。 这还差不多,吴不赊脑子又清醒了三分,想了想,道:“雪灵国控制着灭云城,我们顺飞云江而下,他们不会就那么看着吧?” “雪灵国当然不会眼睁睁看我们走。”司雨长老手往下一切,“所以我们的第一步是,打下灭云城,控制灭云城十天左右。控制灭云城的同时,以精锐的小部队飞流急下,赶在雪灵国醒悟过来之前,再打下锁灵城。锁灵城易守难攻,即便雪灵国醒悟过来调集大军攻打,短时间也攻不下来,只要我们入了雄鸡原,雪灵国再想挡住我们,可就难了。” 看来他们已经有了周全的计划,吴不赊一时无话可说,看向颜如雪。颜如雪眼睛看不见,却立即感应到了他的目光,道:“吴使君觉得我们这计划有什么漏洞吗?” 吴不赊虽然在扶风城当了将军也打了两仗,其实还是半桶水,战术上的排兵布阵他是不行的,但若从大的战略上卖卖嘴皮子耍耍阴谋诡计,倒是他的强项。不过云州遗族所处的环境地势他完全不熟,四大长老这个计划到底行不行得通,他是两眼一摸黑,完全插不上嘴,遂摇头道:“这一带我完全不熟,一切由圣女和四大长老决定好了。” 颜如雪向四大长老坐的方向侧了下脸,道:“既然吴使君没有疑义,就这么决定了,择吉日告祭天地,随后开始准备。”又看向吴不赊: “因为是合族回归,老人、小孩比较多,所以准备的时间会很长。现在快立秋了,估计在明年春三月左右可以行动,四月左右进入雄鸡原,那时春草已生,天气转暖,也便于大队行动。对魔鬼大沙漠我们了解得不多,不过四五月的天气,应该也是比较合适的。吴使君觉得这样可以吗?” “看来他们确实是有过通盘筹算的了。” 听她这么说,吴不赊一颗心彻底放了下来,道:“我没有什么意见,准备得再长一点也是可以的。” 决定一下,择吉日告祭天地,阖城沸腾,族民的脸上有各种表情,却并没有听到反对的声音。吴不赊暗自惊异:“到底是颜如雪的威望真有这么大,还是云州遗族南归的心真有这么强?不可思议!” 不过在城中逛了几圈后,他就明白了,云州遗族想回归人界的决心是一个因素,对颜如雪的信服是一个因素,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他的诡计起了作用。万木向南,偏偏他这特使来接云州遗族南归,两下凑合,便成了所谓的天意。天意不可违,这一点,促使颜如雪和四大长老下了最后的决心。也是这一点,在颜如雪做出决定后,整个云州遗族没有反对的声音。得知真相,吴不赊躲在被窝里偷笑。他也只敢躲在被窝里偷笑,如果云州遗族知道所谓的天意竟是他的诡计,后果不堪设想。 阖族南归,准备工作可就多了,小的不去说,大的首先就有两件事:一是暗里为攻占灭云城作准备;二是船,攻占灭云城后,雪灵国必会反攻,不会给云州遗族太长的搬迁时间,船越多,一次装运的人也就越多,守灭云城的时间就可以大大缩短,同时也就会减少伤亡。攻打灭云城的准备在暗处,造船却是在明处,出云水两岸,一时到处都是船厂,吴不赊可就奇怪了,出云水是在山壁上泻下的,船造好了,怎么放入飞云江呢,也从山壁上放下去?那是船还是石头啊?不过这么简单的问题,颜如雪和四大长老不可能想不到的,吴不赊也没问,不过他估计,出云水肯定是另有暗道,只不过外人不知道罢了。呆了几天,吴不赊想起了灭云城里的象斧几个人,不出去打个招呼,那几个家伙只怕会惹事。一天与颜如雪四大长老碰面,吴不赊便提了这件事,道:“我一路北来,途中收了几个兽人侍卫,他们现在在灭云城里,我久不出去,怕他们惹事,得去招呼一下。另外,既然要攻打灭云城,我也可以准备一下,到时做个内应。” 他这话出口,四大长老一齐看过来,脸上的表情颇为丰富。他们会有想法,或者说有疑心,这很正常,换了吴不赊也是一样,所以四大长老的反应可以说是在吴不赊意料之中。唯一让他拿不准的是颜如雪,果然,颜如雪的表情一如往常,似乎还略带着两分欣喜:“能有内应,那是太好了,有劳吴使君。” “她当然不是傻丫头,肯定知道其中的关碍,可为什么这么自信呢?就不怕我泄露机密?也根本不怀疑我有可能是魔族的奸细,出云州城是为了通报他们的计划?难道心眼真能看透一切。” 吴不赊心中暗叹,“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 这夜,吴不赊与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打了声招呼,出了云州城。看着他身影消失,司蛇长老道:“就算他的身份不假,让他去灭云城,我总觉得不妥。”“是啊,我也有这种想法。” 司弦长老随声附和。司风、司雨却看着颜如雪。颜如雪没有马上回答,静了一会儿才道:“这些日子,我与他交谈,细察过他从呼吸到心跳的每一个细微动作,可以肯定,他说的一切都是真实可信的,这绝不会是魔族奸细设下的骗局。他说灭云城里有侍卫,也是可信的。担心他泄密,根本没必要。能横穿数万里魔域出使云州的人,绝不简单,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吴使君的事,不必我们去管。” 心眼,并不像吴不赊想像的那样,未卜先知,看透一切,而是在最平常的地方洞烛识微,见微知著。吴不赊还是用老办法出了飞云关,进灭云城,到先前的客栈。隔半条街,便听到了象斧打雷一样的呼噜声,吴不赊狠狠地鄙视了他一把:“这家伙,拆房呢。” 翻身上墙,察觉侧院有人走动,这会儿天色不早了啊,他心中好奇,沿着墙头走过去,探头一看,一胖一瘦一男一女,瘦的是店老板,胖的是他婆娘,肚子像个大水桶,两个奶子像两个吊着的大冬瓜。两口子一前一后在院子里转圈,胖老板娘的大奶子就摇啊摇地乱晃,不过没什么美感,要是换了叶轻红这么走动,两个奶子颤啊颤的,那才叫诱人。吴不赊扫一眼不想看了,扭头要回,忽听得胖老板娘暴叫道:“明天一定要跟他说。”瘦老板一脸苦相:“人家又不欠店钱,怎么好开口。” “什么叫不好开口!老娘的店子,不想做他生意了,行不行啊?” “可他那大斧子,”瘦老板要哭的样子,“爷爷啊,别说砍在身上,就是擦着点儿风,也是有死无生啊。”吴不赊先不知他们在说什么,听到这会儿明白了,这两口子在说象斧,好像是不想做象斧的生意。可又奇了,为什么呢,那瘦老板也说了,象斧不欠他店钱啊。 “我不活了。”胖老板娘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下,张嘴哭道,“天天受他这呼噜的折磨,我宁愿死了算了。” 吴不赊终于明白了,可就笑翻了,失脚从墙头上摔了下来。一只猫,打着哈哈从墙头上笑翻下来,可吓坏了店老板夫妻。胖老板娘尖叫一声:“妖怪!” 噌一下跳起来,飞快地钻进房间,身手竟是敏捷至极。店老板别看瘦,还真赶不上她。吴不赊笑得猫打滚,好不容易爬起来,穿过中间的院子,回到这一面的侧院,途中听到象斧的呼噜声,忍不住又笑了一气。到这面院子里,在象斧巨大的呼噜声中,却还听到了若有若无的水声,吴不赊心中一跳:“傻丫头在洗澡?” 水声来自一侧的厢房里,吴不赊猫手猫脚摸过去,到窗下,一纵而起,猫脚倒挂金钩,蘸一点唾沫打湿窗纸,戳一个小洞看进去。房中央,摆着一个浴盆,一个女孩子屈身坐在浴盆里,往身上撩着水。吴不赊一眼看见,身上立刻就像着了火,通身都热了起来,眼睛当然也不看好地方。不过只扫了一眼他就有些发愣了:不对啊,怎么小了?什么东西小了?奶子啊!吴不赊不看好地方,第一眼看的就是奶子。 叶轻红的裸体他没见过,但平日里隔着衣服见多了,那可是有料啊,十足真金。若说是衣服撑的,他可是在叶轻红奶子上划过圈圈,料足质优,绝非假冒伪劣。可这会儿看到的,却是缩小了差不多一大半,小小的鸽乳,比吴不赊的拳头大不了多少,倒还挺好看,紧绷绷的,峰尖一点儿殷红,小小的,嫩嫩的,异常得秀气,沾了水,像给晨露打湿的红豆。这绝不会是叶轻红的奶子。 新品上市,吴不赊又是兴奋又是疑惑。洞小看不清楚,他把身子移了一下。往上看,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十四五岁年纪,小小的瓜子脸,还没完全长开,却有着惊人的秀色。见过了西门紫烟和颜如雪,吴不赊也算是见过美女了,可见了这小女孩儿,却仍然情不自禁地瞪大了眼睛。如果说西门紫烟是秋夜带霜的冷月,颜如雪是冬晨飘逸的初雪,叶轻红是夏至喷火的青椒,这小女孩儿,就是春风中堪堪抽芽的柳尖。仅就相貌来说,林微雨远不能和这几个女子相比,不过林微雨是吴不赊第一次真正爱上的女孩子,心爱的人,身上会有另外的一些东西,那东西勾心,牵肠挂肚,与外在的相貌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小丫头长大了不得了。”吴不赊心中暗赞,却又疑惑,“这丫头哪来的?店老板的女儿?那胖婆娘养得出这么漂亮的女儿,还真是鸭婆子生出凤凰来了。不对啊,店老板的女儿怎么在这边院子里洗澡?” 心下嘀咕,眼睛自然也不会闲着,拼命在那女孩子的裸体上扫来扫去,只恨不得咬一块下来,一时没留意,呼吸稍微急了点儿,却就被那女孩子发觉了。这女孩子竟练有玄功,而且功力不低,灵力扫过来的同时,手忽地一挥,打飞刀的姿势,打出的却不是飞刀,是一股水波,水到中途,竟然凝成冰箭,急射过来。这女孩子挥手时,小腰扭动,两个小小的乳房轻轻地颤动,说不出得诱人。 吴不赊一时竟是看得呆了,直到冰箭快射到面前才蓦然惊觉,百忙中一个老猫扭腰,凌空翻出,冰箭从额前数寸飞过,猫眼差一点儿完蛋。冰箭掠过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另一边房里立时传出叶轻红的声音:“小丽,什么事?” “傻丫头认识这女孩子,很好。啊呀,得走,傻丫头知道我会变猫的,出来见到我偷看女孩子洗澡,这个老脸无皮,不臊也光啊!”吴不赊心中电转,飞溜出院子。还好,叶轻红并没有追出来,不过暂时也不好回去了。马上回去,傻丫头虽傻也会生疑,若洗澡的是傻丫头,看了就看了,她要敢问,吴不赊敢当面承认,不怕傻丫头翻脸。再说她知道了也只会红脸,红脸可爱啊,顺便还可以调戏一番。但偷看另外的女孩子洗澡就是两码事了,前者勉强可以算得上闺房之乐,虽然还没把傻丫头真个吃下嘴,也算得上是碗里的肉了,后者却是要上升到道德的高度了。 虽然吴不赊一直认为,道德就是个婊子,谁给的钱多就会对谁张开腿,可婊子也要立牌坊不是,尤其傻丫头有些较真,或许,还会有些吃醋,所以绝不能让她知道。不能回店里,那就在城里溜达,这一溜不要紧,至少看到了一百场人肉大战。这也罢了,最搞笑的是,给母猫调戏三次,引来至少十只以上醋火中烧的公猫。最后还引来了狗,“汪、汪、汪”,狗拿耗子也算了,管猫的闲事,明显捞过界了嘛。 吴不赊一怒之下,猫爪一敲,狗眼翻白,找个废园子把狗剥了,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烤狗肉。天气热,狗肉下去,心里猫抓一样得难受。突然看见一家妓院。有办法了,进去找两个妓女解决一下内部问题。这还是他头一次遭遇兽人女子,两女都是兔族,娇小玲珑,丰满白嫩。三人战斗临近高峰,二女的短尾巴乱颤,有如抽筋,别有一番韵味儿。这让吴不赊对叶轻红充满了期待,他先前一直有个想法,抱了兽人女子上床,看着那尾巴会不会有心理障碍呢,万一真有心理障碍就麻烦了。 一试,不但没障碍,还格外上火。两个姿色平平的妓女就这样了,如果是叶轻红,嘿嘿。狂战数场,心里的邪火这才堪堪平息,天也亮了,回店里来。象大嘴几个都在店里吃早餐,叶轻红和那叫小丽的女孩子都在。象大嘴四个一桌,叶轻红和小丽一桌。 小丽穿着一袭水湖绿的薄罗衫子,梳着三丫髻,清爽中带着三分稚嫩,有如晨光中初出水的菡萏,任何看到她的人,都会眼光一亮,却绝不会生出丁点儿色欲的幻想。不过吴不赊这个人也许是心理过于阴暗了,他竟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昨夜看到的情景,水湖绿衫子不见了,是清秀玲珑小巧妩媚的裸体,小腹腾的一下就热了起来,生似着了火。 “公子!”象斧几个看见他,都一脸兴奋地站起来。叶轻红过来:“公子你回来了,吃了早餐没有?” “没有。”傻瓜这会儿才说吃过呢,吴不赊摇头,眼光顺便就扫到小丽身上,道,“她是?” “她叫小丽,身世孤苦,流落街头又生了病,我刚好上街撞到,就带了回来。”叶轻红说着拉过小丽.“这是我家公子。” 小丽盈盈拜倒:“小丽叩见公子。但求公子收留,为奴为婢,皆心甘情愿。” 世上竟有这样的好事,这不是天上掉馅饼,这是天上掉美女啊,吴不赊乐得差点当场抽疯,忙伸手相扶:“快起来,快起来!小丽是吧,姓什么啊?” 扶得实,这一下顺手便宜是绝对要占的,触手处,冰如玉,滑如丝,手感真是好极了,吴不赊心下更乐。 “婢子姓刺。” “啊?”吴不赊愣了一下,心下嘀咕:“姓刺?刺丽?刺你?不是吧!”看刺丽,神色正常,难道真有姓刺的?不过魔界有很多怪姓,姓刺也不稀奇吧。 “好好好,来来来,先吃早餐。” 吴不赊打个哈哈,在叶轻红这一桌坐下。叶轻红早替吴不赊叫了早餐来,刺丽还不敢坐,站在吴不赊身边要服侍他用餐。 “你也坐下吃,在我身边,没有那么多规矩的。”吴不赊笑着拉她坐下,很亲和的样子,那个,手感真的是好啊。刺丽看一眼叶轻红,叶轻红一笑:“坐吧。我早说过了,公子是个大好人,而且很随和的。” “哦,傻丫头在背后会说我的好话吗?”吴不赊斜眼看着叶轻红。叶轻红与他目光一对,俏脸却是微微一红,吴不赊立马就明白了,好人可能是说了,不过色狼的评语估计也跑不了。哼哼,这样更好,公子调戏丫环,天经地义,虽然是小丫环,可没说小丫环不能调戏,先吹了风,更方便下手。叶轻红可能猜到了吴不赊心中的阴暗念头,俏脸更红了。刺丽看叶轻红脸红,她小小的脸也红了,大美人脸红和小美人脸红,各有各的美。吴不赊一时看得有些发呆,讨厌的象大嘴却又来打岔:“公子,药采到没有。” “怎么了?”吴不赊有些恼,“这么好吃好喝的住着不舒服啊?你别说你不舒服,有人还巴不得你不住呢。” 想到瘦老板和胖老板娘半夜里转圈子的事,吴不赊差点又笑起来。“原来公子已经知道了啊。”象斧气呼呼的样子. “我们又不欠店钱又不闹事,竟然要办什么暂居证,还要十两银子一个人,真是气死了,要不是老大拉着,我一斧子劈死他。” “暂居证?”吴不赊有些发愣,象斧说的看来是另一码事,“暂居证是什么东西,从来没听说过啊,随便到哪里住店,最多就是登记一下吧。”他看向叶轻红:“大家都办暂居证了?” “是。”叶轻红点头,“他们说灭云城是魔界中唯一靠近人界的城市,有些特别,对外来人口管得严些,但凡居住超过七天的,就要办暂居证。我不知道公子什么时候回来,所以连公子在内,大家都办了。” “四……五……六……七,七十两银子。”吴不赊顿时就怒了.“他们怎么不去抢?” “公子,是我不对。”见吴不赊作恼,叶轻红有些慌神,“我……我……” “你没做错。”吴不赊摆手止住她的歉意,嘿嘿两声,“暂居证,很好,很强大。”见他着恼,象斧更是风随火势,道:“公子,只要你点头,我立马去劈了那衙门,反正公子的药也采到了,我们一路杀出去就是。”他这一叫,瘦老板和店中吃早餐的几个人都向他看过来。吴不赊留意到了这些人的目光,心下电转,哈哈一笑,道:“算了,几十两银子嘛,小事。药我见到了,还没熟,咱们还得住下去呢。吃好了没有,吃好了回房。”听他说还要住下去,瘦老板两眼翻白,生似给人勒住了脖子。 吴不赊心中偷笑,回到房里,对象斧道:“管住你那张嘴,别有事没事穷咋呼,记住了,咬人的狗不叫。” “我又不是狗。”象斧嘟嘟囔囔,出房和鹿家兄弟几个胡吹去了,只一会儿便传来他打雷一样的嚷嚷声。吴不赊暗暗摇头,心下凝思:“做内应,到时让他破门是把好手,不过这么爱嚷嚷麻烦,鹿老二、桑刀儿也是两个惹事精,这么一住大半年,非惹出事来不可。”刺丽泡了茶来,是那种细白的小茶杯,她小巧的手托着杯子,有一个指头搭在杯上,一样得白,或者更白三分,恍眼之间,吴不赊竟然有点分不清哪个是杯子哪个是手。 “她练有玄功,这手也不是做惯丫头活的手。”吴不赊心中掠过一个念头,“她必是大户人家的女孩子,非富即贵,不会和傻丫头一样,也是个什么公主吧?” 吴不赊一时间为自己的这个念头兴奋起来,“两个公主丫环,要是抱上床,一床上躺俩公主,哈,我家二弟只怕要兴奋到爆裂。”端茶递水本是叶轻红的活,刺丽做了,叶轻红便有些无所事事,眼见吴不赊盯着刺丽看,她倒有些脸红了。因为吴不赊一路上对她也是这样,盯着看,端茶递水的时候,顺手就会占占便宜,虽然不用强,却总是让人防不胜防,也没法防不是。看吴不赊现在的眼光,明显又打上了刺丽的主意。 “公子,”叶轻红轻咳了一声,引得吴不赊转头看她,“这几天住店,总共用了三两多银子,但办那个暂居证用了七十两,剩下的都在这里了。”她手里托着一张金叶子和几锭银子。 “你收着吧!”吴不赊不接,“以后日常的支用就从你这里走,象斧他们几个,每月五两的零花银子,小丽也一样,你按月给吧。”发月例银子,一般都是主母的活,吴不赊要叶轻红发,把她当什么人啊。叶轻红“啊”的一声,一张脸霎时间红得有如西天烧着的晚霞,捧着银子,不好收,也不好推。吴不赊心下偷笑,他就是喜欢看她羞窘的样子,美人脸红的时候,是最可爱的时候。 “对了,你带小丽去逛过街没有?”吴不赊转换话题,美人害羞很可爱,却不能让她羞急了,“要不本公子带你们逛街去?” “好啊!”叶轻红立马答应,刺丽脸上也露出微微的向往之色,逛街永远是女人的最爱,不分公主还是丫环。吴不赊提出去逛街,其实有个另外的想法,想找个略偏僻的地方租个宅子,搬出客栈去。不过明面上当然不会说出来,陪逛街就是陪逛街,陪逛街而顺便租房子,那叫一举两得。租房子而顺带逛街,那叫没品味,一定会给美女们鄙视到全身起毛。刚出店门,咚咚咚,象斧踩着大街而来,声若擂鼓,老远就叫道:“公子,公子,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吴不赊眉头微皱,先前不觉得,但一想到要做内应,象斧的一切突然就非常刺眼了,无论是那庞大的身子巨大的斧子还是打雷一样的嗓门,都过于夸张。他这样的人,一定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而做内应,最重要的就是低调,隐密。万目关注,这内应还怎么做? “我听说雪灵城要举办一年一度的斗鸡大赛,我们去看吧,免得呆在这鸟城里憋气。” “斗鸡有什么看头?”吴不赊刚要一口拒绝,却猛又把到嘴边的“不”字吞了回去。因为他眼角余光瞟到,在听到斗鸡两个字时,刺丽突然变了脸色,那小小的春蕾一般的脸,突然就绷紧了。 “公子,你可能误会了,这斗鸡不是一般的斗鸡呢。说是斗鸡,其实是斗人。”象斧兴奋得口沫横飞,“只因为是鸡族的人相斗,所以叫做斗鸡。” “斗鸡是鸡族的人相斗?”他这话也引起了吴不赊的好奇心,不过吴不赊真正的好奇心是在刺丽身上,嘴里说着,眼角余光始终瞟着刺丽。当听到斗鸡是鸡族的人相斗这话时,刺丽脸色大变,牙关明显在死死地咬着,眼中射出极度激愤痛苦之色,秀气的手紧紧绞在一起,小小的身子似乎因过于激动而在轻轻颤抖。 第二十七章 推倒 “她为什么这么激动?”吴不赊心念电转.“鸡族,难道她和鸡族有关系?” “是啊。”象斧道.“我可打听清楚了,雪灵国和飞雾国年年去雄鸡原打猎,不是猎动物,是猎人,猎五大鸡族的人,然后在每年的秋季,两国以猎来的鸡族武士相斗,名为斗鸡。热闹着呢,公子,反正我们在这鸟城里住得也憋气,不如去看斗鸡吧。” “看斗鸡,行啊!”吴不赊对看斗鸡本身没什么兴趣,说起来,他对任何热闹感兴趣的都不是热闹本身,而是热闹带来的商机。斗鸡也好斗人也好,他兴趣都不高。这会儿之所以答应,有俩原因:一是把象斧带出城,免得在城里闹出事来,引起官府的注意,给将来作内应带来麻烦;二是刺丽古怪的表情引起了他的好奇,说斗鸡就变脸,看斗鸡会怎么样呢? 既然要去雪灵城看斗鸡,街也就不逛了,买了辆马车,叶轻红、刺丽坐车,吴不赊骑牛,鹿家兄弟几个都骑马。只有象斧吃点儿亏,骑的是自己的两只大脚板,没办法,这世上就找不到他能骑的马。众人一路赶往雪灵城。雪灵国人口不是太多,两百多万,但占的地盘特别大,相对于邪月国也小不了多少。 灭云城到雪灵城,竟有一千五六百里,中间要穿过七八座城池。马车慢,走了将近十天才到雪灵城,倒刚好赶上斗鸡大会。雪灵城虽是雪灵国的都城,城池却不是很大,大约只有云州城一半的规模,人口估计也不到十万。不过由于举行斗鸡大会,来看斗鸡的人不少。不但有雪灵国的,甚至周围一些魔国也有不少人闻讯而来。看热闹的、做生意的,至少进来三四万人,把一座不大的雪灵城挤得满满当当。 放眼望去,满大街到处都是人,热闹非凡。象大嘴几个都是好热闹的,看见人多就傻乐,也不知乐什么。吴不赊懒得看他们几个的嘴脸,倒是一路留意刺丽,那小小的眉眼间一直笼着一层忧色。吴不赊也不问,可以肯定,刺丽必然与鸡族有关,如果她不是鸡族人,那就是鸡族有与她关系亲近的人。说起来吴不赊特别后悔,那天撞到刺丽洗澡,只顾盯着人家奶子看,却忘了看看屁股。也不对,严格说起来,屁股也看了的,只是把屁股上的尾巴自动过滤了。当时要是留了神,从刺丽的尾巴上,该可以判断出她是不是鸡族。后面可就没机会了,沿路叶轻红两个也洗澡,也许是那天洗澡被偷看,两丫头留上了神,每次洗澡,都是一个洗一个把门,再没给过吴不赊机会。吴不赊也不好去问叶轻红,他担心问得不好,惊动了刺丽。雪灵城每年都会举办斗鸡大会,可能是举办的次数多了,有了经验,因此虽然拥进雪灵城的人多,都还能找到住宿的地方。 有不少人家干脆就拿自己家的院子出租。吴不赊一行人在城东租了个独院,小小一个内外两进的院子,一天的租金就要一两银子。贵啊,拿鹿银弦的话来说就是:贼贵。不过吴不赊还是毫不犹豫地租了下来。特意租这种内外两进的院子,他有目的,他确信,刺丽身上有秘密。如果有机会,她就会有所行动,那就有了揭开她身上秘密的机会。 象斧四个住外进院子,吴不赊和两女住里面。内进有一正两厢三间房,本来刺丽都是和叶轻红住,这会儿却说要一个人睡,吴不赊装做不知道,心下却是暗喜:有戏。托言路上有些累,刺丽早早就睡下了。吴不赊进屋,坐床上练功,竖耳朵留意着刺丽房里的动静,突地想到一事:“不行,傻丫头功力不低,刺丽穿窗出房,要是被她发现了,戏就没法唱了,得先封住傻丫头的嘴。” 吴不赊住正房,叶轻红和刺丽一左一右睡两边厢房,吴不赊下床,就从地底下钻过去。叶轻红还没睡,盘膝在床上练功。吴不赊虽然已经尽量小心了,但刚一露头,还是立马被叶轻红发觉了。叶轻红的剑就放在床边,她反手就握住了剑柄。吴不赊脑袋先钻出来,急忙把手指头放到嘴边轻嘘一声,运玄功凝音成丝,送入叶轻红耳中:“别出声,小心惊醒了小丽。” 叶轻红看清是吴不赊,一愣,再听了他这话,不知想到了什么,刹那间满脸通红,惊慌失措地想站起来,却又改了主意,猛一下钻进被子里,把整个身子紧紧裹住,双手还死死地攥着被子边缘,脸也遮住半边,只露出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像受惊的小兔子,又羞涩又紧张地看着吴不赊。叶轻红这个突兀的举动,倒把吴不赊弄呆了,伸着个脑袋傻看着,都忘记把整个身子拔出来,不过他马上就明白了,一时间哭笑不得。天地良心,钻过来那会儿,他真的没往那方面想,但叶轻红这么一弄,反到勾起了他的色心,一时小腹发热,脑袋往前一伸,整个人就到了床边。 眼见吴不赊靠近,叶轻红脸更红了,轻叫一声:“公子,不……”吴不赊倒也不急,眯眯笑道:“什么?我没听清楚,不什么?” 他装作侧耳朵的样子,把脑袋又伸过去一截。叶轻红急促的鼻息几乎都要吹到他脸上,很热,也很香,美女的气味啊,尤其是美女害羞激动的时候,那热热的鼻息里,仿佛有一种神秘的香味,特别诱人。 “不……不要。” “不要什么?”吴不赊笑,再凑近些,深深地吸口气,一脸迷醉的样子,这表情落在叶轻红眼里,那不是迷醉,那是淫荡啊。她心跳得更急了,却又无法说出来,不要,不要什么,大色狼,不要碰我,但这话不能说啊。“不要什么啊,怪了,今天这耳朵,怎么就听不清呢。” 吴不赊还装傻,手却不客气地伸了出去,伸向叶轻红的面颊。看着伸向自己的手,叶轻红如见魔爪,情不自禁地往后缩,可人在被子里,能缩到哪里去。她倒想拿被子把脸也蒙起来,可又怕吴不赊动其他地方,不敢不看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吴不赊手抚到自己脸上。 吴不赊用的是食指的指背,轻触叶轻红的脸。她的脸通红滚烫,轻触处,几乎有些烫手,却又是那么的舒服。而在叶轻红的感觉里,却不是舒服,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很可怕,一被吴不赊的手挨上,整个身子就像被雷击中了,又麻又酥,再也不能动弹,只是双手紧紧地攥着被子,口中惊惶急叫:“不要,公子,不要。” 手指体验着那种如丝滑般的感觉,吴不赊身子也热了起来,但叶轻红双手紧攥着被子,他无法再像上次一路摸下去。他不想用强,对美人用强就像牛嚼牡丹,太煞风景。天热,被子薄,叶轻红双乳却又过于丰满,虽是躺着,一眼看去,仍是波涛如怒,峰峦如聚。 吴不赊手从被子上滑过去,一路下去,顺坡而上,却如逆水行舟,不急不徐又坚定有力地滑向峰顶。叶轻红经历过一次,尤其那最后的一弹,差点儿弹得她魂飞魄散,后来甚至好几次梦见,醒来时身上就有好多羞人的感觉。这会儿眼见吴不赊故技重施,她又惊又羞又怕,偏偏躲无可躲,惶急中却想到个主意,猛地一翻身,趴在了床上。这个姿势,把身前的重要部位都遮住了,却把一个丰硕的香臀凸在了吴不赊眼前。 被子这么一翻之下,大半掀开了,根本遮不住身子,她是换了睡衣裤的,下身就一条薄薄的睡裤,身子紧张之下又绷得紧,把两瓣香臀清晰地勾勒了出来。那种诱惑,其实比胸前的双乳更诱人。而最要命的是,上面的睡衣一翻之下撩起了一截,露出了一截细白的腰肢。 吴不赊眼光立马就直了,手毫不犹豫地伸出去,像抚摸一件珍贵的瓷器一样,抚上了叶轻红的细腰。肌肤相接,叶轻红“啊”的一声轻叫,肌肉猛地一缩。她的小蛮腰本来就是韧劲十足,这一绷紧之下还带着轻轻的颤抖,那种诱惑,真的能叫人发狂。吴不赊顺着腰肢往下滑,从裤腰滑了进去。叶轻红大惊,身子侧抬,惊叫:“公子,不要。” 下身同时往里缩,她却没注意,这么一抬起身子,压着的上半身就松开了。吴不赊手顺着腰肢往上一滑,那真是滑啊,几乎就收手不住,猛地撞上一堆软肉。他顺手就抓住了,真大,他一只手根本抓不过来,而且又软又滑,从五个指缝里往外挤。他这一下实在太快,叶轻红反应不及,惊叫一声,身子急急压下时,却连吴不赊的手一起压住了。吴不赊就势便倒在了她身上,还作鬼作怪:“啊呀,你压着我手了,好痛。” 那么丰软的地方压着他手,会痛吗?可惜叶轻红实在是羞得出不了声,否则真是要骂出来了。她倒是个好人,抬了抬身子,意思是,压痛你手了,抽出去啊。可惜吴不赊得了便宜卖乖,不但没抽出去,趁着能动,反而着力抓了两把,把叶轻红抓得全身稀软。 更可怕的是,吴不赊突然吻上了她的耳垂。她只觉耳垂一热,脑中“嗡”的一声,一片空白,再也不能想任何事情,身子也完全软了。到这会儿,可以说,叶轻红已完全是吴不赊口中的肉,随便他怎么吃了。吴不赊有着对付女人的丰富经验,自然也感觉得到,便也不客气,把叶轻红身子轻轻一翻翻转来,手往上一推,宽松的晚装就推了上去。叶轻红两个丰硕无比的乳房便如两堆雪浪呈现在他眼前,还在微微地荡漾着,仿佛无声的呼唤。吴不赊手抓一个,俯嘴便含住了另外一个,随即全身火发,伸手便脱自己的衣服。好死不死,便在这时候,吴不赊耳中突地传来“吱”的一声轻响,是窗子被推开的声音。吴不赊一个激灵,万分不舍地抬头,凝神倾听,那“吱”的一声明明就是刺丽房里传出来的,可这一声过后,那边却没了动静。吴不赊一愣之下明白了,刺丽没什么经验,窗子的响动惊动了吴不赊,也吓住了她自己。他在叶轻红身上听动静,刺丽铁定也在那边的窗子边上尖起耳朵听这边的动静。 这中间的关窍,吴不赊略微一想就明白了,眼睛一扫就有了主意,俯嘴去叶轻红乳上“叭”的亲了一下,这一下响,还加上叶轻红的一声呻吟。“听房,小脸儿该是红了吧!” 吴不赊暗笑,口手还不停,只尖着个耳朵。至于叶轻红,已经完全陷入迷糊中,星眸如醉,鼻息急促,外间的一切,全然不闻不问。果然,这边响动一起,那边马上就动了,有微微的掠风声,该是从后墙翻了出去。吴不赊抬起头,叶轻红乳尖给口水打湿了,在夜光中闪现着诱人的光芒。加上叶轻红的娇喘低呻,离开与留下,要在这两者之间作一个选择,真难啊。吴不赊想死的心都有了,不过最终是想明白了,叶轻红是自己碗里的肉,迟早总是可以进嘴的,刺丽身上的秘密却藏在别人的锅里,还是先逮着那个要紧。 分清主次,吴不赊不再犹豫,一跳,下了床。他一跳下来,倒是惊醒了叶轻红,星眸微睁,与吴不赊目光一对,又急急闭上。吴不赊轻声一笑,去她嘴上“叭”地亲了一下,道:“小丽出去了,我跟去看看,你乖乖在家里睡觉,等我回来。” 说着将身一摇,化身为猫,从窗子钻了出去。 “小丽出去了?”叶轻红一惊起身,要问缘由时,早没了吴不赊身影,想要坐起来,却猛然看到了自己身上的样子,睡裤滑下了一截,上衣更给推到了双乳之上,两只硕大的乳房就那么光光白白地挺立着,一只上面还沾着吴不赊的口水,在夜色中发着暧昧的光芒。 “啊!”叶轻红一声轻叫,身子一下就羞得软了,急钻进被子里,紧紧地裹着,半天不敢动一下,红红的脸上却慢慢现出了笑意,低低地骂了一声:“坏人。” 叶轻红最初见到吴不赊时,在她眼里,吴不赊是真正的坏人,居然给邪月王治阳痿去祸害女人,再没比他更坏的人了。后来鸣凤镇救人,虽然救了数万百姓,竟然要叶轻红以身相抵,不说全是坏人,至少也是个奸商。真正完全改观,是后来的送亲,想着自己清白的身子,要巴巴地送给邪月王去凌辱,叶轻红的心就仿佛堕入了十八层地狱,再见不到一丝阳光。 可吴不赊一条无中生有的奸计竟把她救了出来。从那一刻起,吴不赊在她心里已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再加上后来一路上真真假假的调戏,少女的心啊,再不属于自己。 所以,今夜吴不赊摸进房里,她心生误会后,不是拒绝,而是莫名其妙地钻进被子里。色狼进屋你往被子里钻,这与其是说躲避,不如说是隐隐的诱惑了。在少女的心里,坏人是有很多种意思的。 吴不赊突然就打了个喷嚏,狗打喷嚏天大晴,猫打喷嚏起灰尘,离地面太近啊。他可不知是叶轻红在念叨他,心里反而寻思:“难道方才伤风了?不至于啊,衣服都没脱呢。” 猛地缩头,原来刺丽突然停步往后看过来了。 刺丽功力虽赶不上叶轻红,但也不弱,至少能飞是可以肯定的。不过她不敢飞,雪灵国的国都里,警备森严,高手众多,在空中乱飞,灵力波动被玄功好手发觉,岂非自找不痛快?所以只是展开身法在街头急奔,吴不赊的猫喷嚏虽然不太响,还是惊动了了她。她也看见了吴不赊,不过街头上的一只野猫,没人会在意。 她扫了一眼,也没放在心上,继续前行。她似乎在找什么,又不能确定的样子,奔了几条街,突地“喔喔喔喔”地叫了起来。她学的公鸡叫,略有些怪异,不过若是隔远了听,还是听不出来的,真只以为是哪家的小公鸡发了癫,半夜打鸣呢。她突学鸡叫,吴不赊又是吃惊又是好笑:“还真是只小母鸡啊,学小公鸡叫,怎么着,找鸡哥哥呢。”想到鸡哥哥,他心里不自觉就有了两分酸味儿. “这么小就有了鸡哥哥啊,小母鸡发春倒是早。”他也不想想,人家发春早不早,干他什么事?心理阴暗啊。 刺丽叫了两声,停下来,凝神细听,倒是引发了几只骚鸡唱和。难怪把诗人叫骚人,彼此唱和,不就是这个味儿吗?骚哥哥……骚哥哥……喔喔喔……咯咯咯……刺丽却有些失望,显然这些唱和的骚鸡中没有她的鸡哥哥。她拔步又走,奔出数条街,停下来又叫。吴不赊在后面看着她叫,一肚子酸意中,不免就往猥亵处想:“要是把这小母鸡抱上床,弄到好处时,是不是也会这么喔喔喔地叫啊,那倒是别有一番韵味儿了。” 刺丽走走停停,又过了几条街,远处突然传来应和声。就吴不赊听来,好像也没什么两样,无非就是骚哥哥啊什么的,可刺丽身子却明显地抖了一下,立刻便迎着那叫声掠了过去。“找到骚哥哥了。”吴不赊心中低叫,跟着溜过去。叫声是从一堵大墙后传出来的,刺丽在墙下听了听风声,飞身掠了上去,一闪不见。 吴不赊也跳上去,先以为是栋什么大宅子,上去一看才知道不对。围墙后,竟是一个极大的广场。广场周围有几栋房子,整体看上去,就是一个大的演兵场,也确实有兵。广场前后两角有刁楼哨卡,布有岗哨,还有一队巡哨,围着左面的一排房子不停地转圈巡逻。右面也有一排房子,里面呼噜声震天,吴不赊估计了一下,里面至少睡有五百人。“这是什么地方,守卫森严啊,难道小母鸡的鸡哥哥是雪灵国的军官?好像不对啊。” 吴不赊心中疑惑,眼光一扫,找到了刺丽。她正伏在一株花丛后面,那队巡哨一绕到屋后,她立时就动了,小巧的身子像乳燕一般贴地急掠,一眨眼便摸到了左面的屋子前,消失在围墙后。吴不赊跟着跑过去,他是猫啊,翘起尾巴狂奔也没人在意的,到屋前翻墙而上,只见里面一个大院子,一排房子。 刺丽小小的身子蹲在一间房子的窗台上,那个窗子的窗棂竟然是铁铸的,窗棂比刺丽的手臂还要粗,刺丽进不去,只是把双手伸了进去,里面有一双大手握住了她的手,刺丽口中在低低地哭叫:“哥……哥。” “真的是来找哥哥?亲哥哥还是情哥哥?”吴不赊心下嘀咕,围墙隔得远,看不见房子里的情形,见院中有棵大树,下墙上树。吴不赊终于看清了,握着刺丽手的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汉子,高大壮实,脸颊有些削瘦,给人一种苍岩一般的感觉。 “小丽,你没事就好,我就怕你落到那帮畜生手里。”这汉子也很激动,上上下下地看着刺丽,还伸手去摸她的脸。吴不赊几乎马上就确定了,他是刺丽的亲哥哥,他看着刺丽的眼神里,是纯粹的亲情。 “我没事。”刺丽哭着摇头.“他们打伤了我,但没捉到我,我一路逃到灭云城,被一个好心的姐姐收留了。哥,你呢,你是不是被他们选中了,要做斗鸡武士?” “是。”她哥哥一脸无奈,“我不答应不行,我一天不答应,狗王就一天杀我们十个族人。” “可是你会死的。”刺丽“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沙杀煞太厉害了,你打不过他的。”“那没有办法。”她哥哥摇头.“小丽,别哭了,你快走,小心被狗王的人发觉。” “不。”刺丽摇头,一脸坚决,“哥,我要救你出去。”说着,跳下窗台便要去找门。 忽听到一声冷笑,风声骤起。吴不赊急扭头,左面围墙上,跃上一个人来,这人三十来岁,中等个头,却极为粗壮,下身一条灯笼裤,上身就是个短褂子,扣子也没扣,露出胸前浓密的金毛,长相凶横,暴着个大牙齿。一看他牙齿,吴不赊就笑了,他大舅子的,竟是镶着满嘴的金牙。“半夜鸡叫,我就知道不对。” 这汉子“嘿嘿”一笑,看清刺丽相貌,顿时射出满眼淫光来,“原来是个小美人啊,好极了!你就是九斤黄鸡族的小公主九斤丽吧,果然是名不虚传呢。” 五大鸡族,分别是沙鸡族、松鸡族、九斤黄鸡族、芦花鸡族、锦鸡族。五大鸡族原本同源,老祖宗是同一只大公鸡,这只大公鸡后来修身成人。九斤黄鸡族便是这只大公鸡的一个儿子的后裔。 大公鸡的这个儿子生下来时,形若三黄鸡,重九斤,于是他的后人便指九斤为姓,以九斤黄鸡为族名。因怀疑刺丽和鸡族有关,所以五大鸡族的事吴不赊打听了不少,这时听得那汉子的话可就又惊又喜:“还真是个小公主啊,却原来是九斤丽,不是刺丽。九斤丽,哈,这名字有趣,以小丫头的姿色,若是过称,九斤足有呢。轻红那傻丫头若论长相也不过九斤而已,但身材就火爆多了,这个若是九斤,那个就该有九斤半。” “是金牙狗。小丽,快走!”九斤丽的哥哥惊急大叫。 九斤丽身子应声而起,往上一翻,翻上屋面。“想跑?没那么容易。”金牙狗“嘿嘿”一笑,身子往前一扑,其势若恶狗抢屎,凌空扑向九斤丽。九斤丽翻上屋面,身子前扑,却突地停住,一屈身,掀起两块瓦,回头望月,急射金牙狗。 双瓦飞出的同时,她双脚一蹬,身子倒飞出去,迎向金牙狗,手中寒光微闪,乃是一把短匕。原来她根本就没想要跑,装作逃跑,乃是引诱金牙狗追来,然后暴起发难。吴不赊蹲在树上看得明白,点头又摇头:“小丫头倔,心机也巧,可惜功力差点儿火候,伤不了金牙狗,却只怕是鲜花往狗嘴里送。” 九斤丽的哥哥也看出了九斤丽的打算,急得跳脚:“小丽,你不是他的对手,快走!” 叫声中,九斤丽已迎上金牙狗,先前两块瓦,被金牙狗双掌一拍,拍成粉末,九斤丽短匕当胸急刺。金牙狗不闪不避,“嘿嘿”淫笑中,左手斜格,右手竟抓向九斤丽小巧的胸脯。九斤丽手腕一勾,短匕借回腕之势,斜划向金牙狗手腕,身子却已闪开,纤足一弯,踢向金牙狗耳门。 金牙狗缩手回劈,九斤丽又已变招。两人在半空中以快打快,九斤丽小巧轻灵,攻击角度又快又刁;金牙狗却是力大招沉,不论九斤丽从哪个角度来,他总是采取最短的线路直迎上去,打的就是硬碰硬的主意,非要害处,挨上一匕,估计他也不当回事儿。 但九斤丽若迟得一线,被他逮住了,那就要糟。九斤丽自也明白,只有频繁变招,一把短匕,舞花一样,寒光四射,但实力相差太远,舞得四季花开也是白搭,反让金牙狗步步进逼。而两人的打斗也惊动了守卫,无数武士向小院围过来,一个个张弓搭箭。金牙狗倒是自信得很,大声下令:“看住犯人,不许放箭,谁射伤了她我要谁小命。” 有了这命令好一点儿,九斤丽至少暂时不需去防备下面的箭雨,可金牙狗的攻击越来越凶悍,她已被逼得只能采取游斗之术,却仍是不肯离开。 “小丽!”九斤丽的哥哥猛地一声厉喝,兄妹知心,九斤丽闻声往下一栽。她哥哥手中持了一物,却是个茶壶,劲道发出,壶中的茶水被震得激射出来。九斤丽堪堪迎上,左手划圆,激射的水流被她手一带,凝成一个小小的圆球。九斤丽一抓,虚虚抓住水球,小腰一扭,手一挥,水球猛地向金牙狗当胸射去。 水球一离手,她左手立成五指屈张之势,水球离手三尺,忽地分开,中间一裂,犹如花开,分成五股,再飞三尺,五股水箭凝成五支冰箭。正是那夜射吴不赊的功夫,不过那夜只是一箭,这夜却是五箭,劲道也凌厉得多。先前无论是飞瓦还是九斤丽疾刺的短匕,金牙狗都是硬开硬架,满不在乎,但一看这五支冰箭,却是不敢大意了,前扑的身子猛地一旋,急闪开去。他的动作似乎在九斤丽意料之中,九斤丽手臂跟着他身子动,急射的冰箭竟在空中转弯,跟着金牙狗射去。先前九斤丽落在下风,吴不赊却一直只是在树上看,没有插手,因为他见识过九斤丽的冰箭,知道九斤丽的法术没用。这会儿看了九斤丽的冰箭再看了金牙狗躲避的神情,心下嘀咕:“金牙狗好像怕得厉害,小丫头的冰箭难道真的有这么大威力?就算给射一冰箭,以金牙狗的功力,该也不会有太大的事啊,莫非这冰箭另有玄机?”他还真猜对了,九斤丽幼时曾跟异人学艺,学得这凝水为冰之术。这冰箭有个名目,叫附骨寒冰针,一针之力,有如利箭。但这附骨寒冰针最大的威力不是射,而是附,附骨寒冰针射上人身,一丝寒气钻脉透骨。中针处,气血冰结,寒冷无比,如堕冰窟。最恼火的是那丝寒气纠缠经脉中,没有独门术法,再也拔不出来,就像附在骨头里一样,一年四季,那一处就是块冰,六月天还得拿块棉被包着,冬天更是冻得作鬼叫。 金牙狗是九斤黄鸡族这些俘虏的最高管理者,从九斤丽的族人处听说过九斤丽的这门本事,当然不敢硬挡。“小丽快走!”眼见逼开金牙狗,她哥哥暴声急叫。九斤丽先前不肯走,就是想借着附骨寒冰针的特性制服金牙狗,救出她哥哥。这时见金牙狗不挡反躲,便知道自己这门奇功漏了风,让金牙狗知道了。 附骨寒冰针虽奇异,她功力不深,两击不中,灵力便有减弱之象,附骨寒冰针的速度也略有放缓,她知道今夜再没机会了,再不走,自己说不定真会落到金牙狗手里,那就生不如死了。随即,她左腕再转,带着五支冰箭追射金牙狗,自己却反向掠去。金牙狗旋身再闪,忽地双手前撑,做恶狗蹲地之势,口一张,“汪”的一声,口中喷出一股黑雾,黑雾中一物急射出来,闪电般击向九斤丽。 九斤丽的哥哥担心九斤丽,扑在窗子上,只恨不得把脑袋从铁窗子里挤出来,这时看得清楚,急叫:“小丽当心!” 九斤丽也听到了风声,再听到她哥哥这一急吼,不及回头,凌空一翻,先闪了开去。金牙狗口中喷出的那物呈银白色,有拳头大小,微微发着白光。一击不中,金牙狗再“汪”的一声,那物划一个圆,回头再击向九斤丽,身后的金牙狗同时扑向九斤丽,两面夹击。 “小丽当心!这是金牙狗的狗宝,不可硬挡。”九斤丽哥哥又叫。双方交道打得多,金牙狗固然知道很多鸡族的事,鸡族俘虏对金牙狗也多有了解。九斤丽得她哥哥提醒,果然不去硬挡金牙狗的狗宝,只是往一边闪去。金牙狗却已扑了上来,斜里截住,双爪扑击,口中淫笑:“小美人,你逃不掉的,乖乖地服侍狗爷吧。啧啧,这小腰扭的,我见犹怜啊,留着点力气,到大爷身下来扭吧。” 那狗宝再击不中,没得到金牙狗指引,不再夹击,而是在九斤丽身后不远处慢慢划着圈子。它虽然不动,对九斤丽却同样有着很大的威胁。九斤丽既要对付金牙狗,又要防着狗宝,本来功力就比不上金牙狗,这时心中一慌,更是不堪。一不留神,她被金牙狗抓上肩头,急闪身时,却闻“嘶”的一声,一只衣袖连肩给扯了去,露出光光的手臂。 “啊!”九斤丽一声惊叫,短匕猛地脱手飞出,急射金牙狗面门,自己则反身急掠。 “好一身细皮嫩肉!”金牙狗“嘿嘿”淫笑.“想跑,没那么容易。”头一偏,闪过短匕,口中“汪”的一声,半空中划圆的狗宝得了指引,猛地向九斤丽斜击过去,金牙狗则从另一面截击。 九斤丽若不转向,便会撞上斜里拦截的狗宝;若转向,则很有可能被金牙狗追上,她手中短匕也丢了,赤手空拳还光着一只膀子,更不是金牙狗对手。屋子里她哥哥急得双眼怒突,咬碎钢牙,却是半点儿办法也没有。 这半天,吴不赊在做什么呢?他在等,等什么?等法宝,或者说,等着看还有什么法宝出来。这人对法宝的偏爱,实在是近乎病态的痴迷,当然,也不全是在呆看,还是做了一下准备。 他看到了院角的一个大灶和一堆灶灰,那大灶估计是给鸡族俘虏煮饭用的,就砌在屋椽下,灶大,积了老大一堆灶灰。吴不赊先就把吹牛袋拿在了手里,这时眼见九斤丽情形不妙,暗对吹牛袋道:“袋兄,先吹,把那灰吹起来,再吸,把那狗宝吸进来。” 说起来,做老板,吴不赊还是不错的,自得了吹牛袋,未曾有半点儿亏待,但凡喝酒的时候,有自己一碗,就一定有吹牛袋一碗。这一路酒喝下来,吹牛袋已把他当成铁杆酒友,真正得死心塌地,这时要它出力,自然尽心。吹牛袋低哼一声:“放心,交给本袋!” 在树杈间微浮起来,深吸气,袋口对准那堆灶灰,猛地一吹。这一吹猛恶啊,可以说,吴不赊自出娘胎始,从没见过这么猛恶的风力。灶灰是什么?是烧过后的柴炭的细末,真正可以说得上是这世间最细碎的东西,被这猛风一吹,可就热闹了。 无数的灶灰如复活的精灵,疯狂地舞动起来,漫天盖地。只是一刹那,天地之间便已被它们细碎的身影铺满。院子内外,所有的人,不但眼不能睁,而且口不能吸,口鼻一吸气,便是满鼻口的灰尘。吹牛袋一吹便吸,吸的时候对准的是金牙狗的狗宝,离得本就不过十来丈距离,狗宝没夹击九斤丽,又是在空中盘旋,轻飘飘的没什么力,一下就被吹牛袋吸到了肚子里。 吴不赊同时行动,不过动的不是身子,而是两只猫爪。猫爪忽地伸长,左爪如软鞭,一下便缠住了九斤丽的小腰肢,口中同时凝音送入她耳中:“小丽,是我,快跟我走!” 右爪可就没那么温柔了,捏成个拳头,照着金牙狗左肋就是一猫拳打过去。吹牛袋一吹之力,如狂风怒吼,金牙狗正扭头往一边看呢,对吴不赊的这一老猫拳全无防备,猫拳虽小,结实啊,一拳就打了他个踉跄。 他差点儿从空中直栽下来,好不容易站稳了,天地间已飞满了灶灰,伸手不见五指,张口不能呼吸,先没注意,吸气急了点,顿时就急促地咳嗽起来,越咳,吸气越急,就咳得越厉害,恶性循环。 他咳,周围的武士自也一样,一时咳声一片,而吴不赊搂着九斤丽,早已出了院子。吴不赊出院的方向,与来路刚好相反,一到墙外,松开九斤丽,道:“小丽,你快回店里去,跟来一样,走,不要飞,我引开金牙狗。” 他这时还是猫身,不过猫吐人语,声音没变。九斤丽也从叶轻红口中听说过,知道吴不赊神通广大,能变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这时便也不觉得吃惊,一手掩了光膀子,道:“多谢公子!” “快走!有话回家里再说。”说话间,吴不赊自己当先掠起,凌空飞去。果然,他飞出没多久,感应到灵力波动的金牙狗便钻出灰雾,急追下来。到嘴的小美人飞了不说,还失了狗宝,金牙狗急怒攻心,这一追可是用了全力。可惜吴不赊的灵猫步本来就快,又是起步在先,出城十里,往林中一钻,随即猫腰轻扭,猫步摇摇,大摇大摆地回了城。 至于金牙狗,还在满山做狗叫,惊起一城狗到处汪汪,气势倒也颇为庞大,不过除了吓得耗子不敢出洞,再无所获。打探到了九斤丽的秘密,出手救了小美人,还捞了个狗宝,可说是大获丰收,吴不赊乐得一路大跳猫舞。不过他暂时不敢把狗宝从吹牛袋里拿出来,对金牙狗这狗宝,他有些拿不准,内丹肯定不是,没有谁会把内丹作暗器用的,可这狗宝好像又颇有灵性,到底怎么回事儿,他一时还弄不明白。不过有一点他可以肯定,这狗宝是个好东西,牛黄、狗宝,都是极难得的名贵药材,狗宝的主要功用是拔毒清火,主治一切痈疽疮疡、无名肿毒,极为灵验。 说白了,狗宝其实是狗胃中的结石,金牙狗是狗族,可已经是兽人了啊,虽有尾,已经是人了,怎么会有狗宝呢? 这也是让吴不赊迷惑不解之处。不过他也懒得多想,反正狗宝到手就行了。回到租的小院里,九斤丽、叶轻红都在院子里等着,九斤丽已经换了衣服,不过眼眶红红的,显然哭过。叶轻红脸上也带有微微的担忧,见了吴不赊,两女脸上都露出喜色。叶轻红与吴不赊目光一对,俏脸微红,九斤丽却“扑通”跪了下来:“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这话不是虚词,她自己很清楚,如果没有吴不赊出手,她绝对逃不出金牙狗的魔爪,最好的结果是及时自尽,若落到金牙狗手里,这会儿只怕已是生不如死了。“小事一桩。”吴不赊忙伸手相扶。九斤丽却不肯起来,道:“望公子恕婢子隐瞒之罪。” “你有难言之隐,自然是不好明说的,要恕什么罪。快起来,快起来。” 九斤丽却还是不肯起来,反叩下头去,哭道:“求公子救救我哥哥!” 第二十八章 美女相求 吴不赊等的就是九斤丽出口相求。他路上盘算过,九斤丽作为九斤黄鸡族的小公主,虽然族破家亡,但真想把她像一般的丫环一样收在房里,还是有些难度的,可如果救了九斤丽的哥哥,承了这个大人情,这小美人就飞不出他的手掌心了。她虽然还略小了一点儿,可收在房里两年,嘿嘿,小美人绝对会是个迷死人的大美人。 另一点,明年云州遗族要进魔鬼沙漠,过了雪灵国那一关还不算,还要过雄鸡原,有了九斤丽兄妹引路,方便会是大大的。救她哥哥,是一举两得啊!不过奸商精明得很,虽然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吴不赊却没有马上答应,反而微微沉吟起来。 九斤丽哪有他这样的奸商心机,见他不答,抬起头来,清汤挂面的小脸上泪珠儿滚滚,可怜巴巴地看着吴不赊,真正是我见犹怜啊。叶轻红素来就是滥好人的,一见九斤丽这模样,她眼眶马上就红了,也在边上求道:“公子,你帮帮小丽吧,可怜她家破人亡,就一个哥哥眼见还……” 她没有说下去,九斤丽泪珠已是滚滚而下。吴不赊忙道:“你莫哭,莫哭。这样吧,你起来,到房里把你们的事说清楚,你既然叫我一声公子,能帮的我自然一定会帮。” 先小小打个钉子,你叫我公子,咱两个有关系我才帮的,到时你哥哥救出来了,嘿嘿,想来你也不好意思反口说咱们什么关系也没有,拍拍屁股跟着你哥哥走吧!“谢谢公子!” 九斤丽起身来到房里,把她兄妹的事说了。 九斤丽的哥哥叫九斤刺,九斤丽先前说她的名字叫刺丽,其实是把她兄妹俩的名字合在了一起。九斤刺是现任九斤黄鸡族的族长,以前九斤丽的爹爹当族长时,面对雪灵国的欺压掳掠,九斤丽的爹爹总是委曲求全。 她爹爹过世后,九斤刺上任,年轻人血热,受不得气,拉起族人和雪灵国干。可惜实力相差过于悬殊,一场大败,连他自己也被雪灵国俘虏了。九斤丽当时和族中的妇女老幼退入了雄鸡原深处,听得哥哥被俘,不顾危险偷入雪灵国,想救出哥哥,但雪灵国戒备森严,九斤丽救人不得,反遭雪灵国高手追拿并受了伤。 她无处藏身,便一直逃到灭云城,如果不是叶轻红收留,她还真不知道要逃到哪里去。这次吴不赊来看斗鸡,她估计雪灵王会让她哥哥成为斗鸡,所以想救她哥哥出来,若不是吴不赊暗里留了心,今夜不但救不出哥哥,只怕还会把自己搭进去。“居然叫九斤刺,嘿嘿,这名字有个性,难怪敢和雪灵国斗。” 吴不赊一面听九斤丽说,心中一面转着念头,从九斤丽的话里知道,九斤黄鸡族虽然吃了一次大败仗,族长九斤刺也被俘虏了,但九斤黄鸡族并不是给灭了族,他们大部分族人退入了雄鸡原。 如果救出九斤刺,以他族长的身份,明年云州遗族进入雄鸡原的时候,可就不只是个引路的向导了,好处会比向导大十倍以上。无论从哪方面说,这个九斤刺都值得救,也一定要救。“后天就是斗鸡大会了,刚才听你哥哥说,他好像被选做斗鸡了是吧?”吴不赊问。 “是。”九斤丽点头,一脸悲愤,“我哥哥本来死也不做斗鸡的,但为了族人,没有办法。” “对了,”吴不赊想到件事,“先前你说到个什么沙杀杀的,那是什么人?”“是沙杀煞,他是沙鸡族有名的武士,飞雾国以武力相逼,让沙鸡族族长把他送去做斗鸡。沙杀煞武功极强,这三年来,雪灵国与飞雾国的三场斗鸡都是飞雾国获胜,沙杀煞立功最大。因为他听话卖力,听说飞雾王已还给他自由,还封他做了将军,沙杀煞也就更加卖命了,三年来,我族不少勇士都是死在他手里。” “你哥哥估计也不是他对手?” “嗯。”九斤丽犹豫了一下,点头,一脸恳求地看着吴不赊,“斗鸡大会的规则是抽签的,我就怕哥哥抽上沙杀煞。”斗鸡大会的规则,吴不赊也听到了一些。雪灵国与飞雾国各出十二名鸡族武士做斗鸡,两方一对一地对决,对决一次是一场比赛,每天比四场。双方出场武士实行抽签制,抽到谁就是谁。出场的两个人中,只能有一个活着。 比赛极其残酷,十二场比完,二十四名武士最多只能剩下十二名。为什么说最多呢,因为也有同归于尽的,或胜者伤重随后死去的。剩下这十二名武士,重新抽签分组,如果是两国各剩六人,那么和前面的一样,一对一;如果一国剩九人而另一国只剩三人,那就要一个对三个。总之一句话,场上只能有胜利者,输的那一国必定要死得干干净净。 “那倒是个问题。”吴不赊皱眉,从牢房里救九斤刺相对要容易些,真要进了斗鸡大会再想救人,那就绝无可能了,如果九斤刺运气不好,刚好第一天就对上沙杀煞,想救他更是难于登天。“这样吧,我现在再去一趟。”吴不赊想了想,拿定了主意。九斤刺一定要救,迟救不如早救。他见九斤丽、叶轻红都想开口,知道她们担心什么,道:“虽然惊动了金牙狗,但金牙狗失了狗宝,可能还在城外找我。还有一点,我们才去过一次,他想不到我会再去,警惕性说不定反而降低了。” 说着把吹牛袋解下来递给叶轻红,道:“金牙狗的狗宝在里面,万一我遇上金牙狗,他对这生出感应,就是个麻烦。你先帮我收着吧,不要打开,这狗宝好像颇有两分灵性。”叶轻红应了,接过吹牛袋。 吴不赊化身为猫,再往关押九斤刺的地方来。也不知金牙狗回来了还是没回来,反正警卫森严了许多,先前的一队巡哨变成了两队。不过这对吴不赊没什么用,他悄悄溜过去,翻墙入院,四下无人,只是多了满院子的灰。房间里面,九斤刺焦躁地走来走去,显然是在为九斤丽担心。吴不赊跳上窗子,九斤刺霍地扭头看过来,看到是一只猫,又转开了头。吴不赊跳进房里,九斤刺却在床上躺了下来,看都懒得看他。 也是,一只野猫进房有什么看头?他无动于衷,吴不赊倒想和他开个玩笑,跳上桌子,一猫屁股坐下,伸出猫爪,拿起茶壶,往杯子里倒水,壶里的水先前已经被九斤刺给倒空了,吴不赊其实只是做个样子。但这个样子骇人啊,一只猫坐在桌子上,左爪撑着腰,右爪拿着茶壶往杯子里倒水,这情景,老天爷,也太妖异了吧!九斤刺一眼看到,眼睛霍地瞪大,腾地一下就跳了起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一笑,说实话,这一笑更诡异,吓得九斤刺往后一跌,一屁股坐在了床上。“别怕。”吴不赊知道这玩笑不能再开下去了,不过他没想到自己的猫笑很诡异,还笑了一下,没办法,这样的笑他习惯了. “小丽叫我来的。”九斤刺怕见他的笑,“小丽”两个字对他来说却是仙音:“小丽?”“是。”吴不赊点头,“你不要担心,刚才就是我吹起灰尘救走了小丽,她现在很安全。她不是说一个好心的姐姐收留了她吗?现在她两个在一起。”“多谢恩公!”九斤刺惊喜交集,爬起来“扑通”就拜。先前突然漫天灰尘,然后所有人都失了踪,九斤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直悬着心,虽然也猜是好心人在给九斤丽帮忙,可到底不确定啊,这会儿弄清了,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不必客气,你起来吧!”吴不赊伸伸手。当然,严格地说,在九斤刺眼里,他是伸伸猫爪。他也没去扶九斤刺,一则猫扶人很怪异,二则他也懒得动,九斤刺又不是九斤丽。他解释了一下自己来的原因:“小丽知道你做了斗鸡担心你,所以让我来救你出去,金牙狗他们没在你体内下什么毒药之类的禁制吧?” 他之所以没先打开门,就是要问清楚,如果金牙狗给九斤刺下了什么禁制,那就先要想办法把禁制解开才能开门,免得打草惊蛇。“原来是小丽请恩公来的,辛苦恩公了!”九斤刺又叩了个头,站起来道,“毒药之类的禁制倒没有,但金牙狗事前给我说过,我们被挑中的这十二个人,如果有谁敢逃走,逃一个他就杀我们一百名族人,所以我们不能逃。” “啊?”吴不赊这下有些傻眼了,“可我听说飞雾国那个沙杀煞非常厉害,你若不走,最后有可能会死在他手里。” “是。”九斤刺点头,“沙杀煞确实很厉害,我可能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没办法,雪灵国俘虏了我们三千多族人,我死了,至少他们暂时可以活下去,虽然是做奴隶。” 说到这里,他忽地又跪下了,道:“恩公,我是不能走的,请恩公照顾小丽。九斤刺这一世报答不了恩公,来世做牛做马也一定会回报恩公。”说着“通、通、通”地往地上叩头。他叩得重,吴不赊这会儿倒是不好不伸手,猫爪一伸,一股灵力发出,虚虚托起九斤刺。只这几下,九斤刺额头已是叩出血来了。 “你不能走,这是个麻烦。”吴不赊想了一下,道,“那我先回去和小丽商量一下,看另外有什么办法不。至于小丽你不要担心,有我在,没有人能伤着她的。” “多谢恩公!”九斤刺一脸的感激。“那我先走,你放宽心,会有办法的。”吴不赊跃上窗子出去了。 回到住处,九斤丽和叶轻红都在等着。吴不赊把九斤刺不能走的话说了,九斤丽眼泪倏一下就涌了出来,哭道:“哥……”“小丽!”叶轻红抱着她,眼圈儿也红了,看向吴不赊道,“公子,还有什么办法没有?”吴不赊皱起眉头:“要救小丽的哥哥,先要救出他的三千族人。救一个人容易,救三千人就难了。就算救出来,三千人啊,往哪里跑?往哪里藏?这里可是雪灵国腹地!” “轻红姐,别再为难公子了。我哥是族长,维护族人是他的责任。”九斤丽抬起泪眼,“公子,谢谢你。” “你先去休息吧,不要太过悲伤,我再想想办法。”吴不赊让叶轻红陪九斤丽回房休息。先想着今夜要把傻丫头吃掉的,这会儿却是有些不合时宜,只好先忍着。他拿过吹牛袋,到自己房里,刚要把狗宝掏出来,吹牛袋却开了口,道:“主人,这狗宝我问过了,是金牙狗强抢一只狗精的。那狗精只修成一点灵性,被金牙狗禁锢在了狗宝里,所以这狗宝也颇有点儿灵性。”原来吹牛袋先前听了吴不赊的话,恰好狗宝在它肚子里,它就便审了一下,竟是审了出来。 “我说金牙狗明明不是狗,怎么会有狗宝呢,原来是抢的。”吴不赊大喜,把狗宝掏出来。狗宝里禁锢的狗精虽无法现身,却能吐人言,道:“小的拜见主人,但请主人饶小的一命,小的愿为主人效死。” “免礼。”吴不赊点点头,“你说你本是一条狗,被金牙狗害死的?” “是。”狗宝回答的语气恭敬中带着愤恨,“小的本是北城花面狗,好不容易修成灵性,眼见要得人身,却被金牙狗害了。他害了我命,取了我体内狗宝,又施邪法,将我一点灵光禁在狗宝中为他所用。” “这金牙狗真不是个东西。”送了句便宜话,吴不赊道,“你也是个成灵的,可有什么本事?” 狗宝道:“小的肉身已灭,先前练的功夫便都用不上了,现在还有两样本事,一是这狗宝。狗宝本是良药,拔火清毒治恶疮最具灵效,加上小的一点灵光在内,比平常狗宝更强数分,但有无名肿毒、痈疽恶疮,一般狗宝需砸碎敷上,我却不必,主人只需取我出来,悬空浮于患处,不论怎么样的恶疮,盏茶时分,必定火灭疮消。” “不错,不错。”吴不赊赞了两句,其实不以为意,给人治病,那是医生的事,与奸商无关,济世金蝉在他身上,还从来没用过呢,他眯眯眼笑道,“这是一,那二呢?” “二是小的鼻子特灵,虽然肉身已灭,这禀自先天的灵性却还留着,并且还有所加强,主人若要追踪哪一个人,只要能让小的闻到这人的气味,上天入地,小的都能追踪得到。” “你竟有这门本事?”吴不赊大喜,这个比治病的本事可有用得太多了。 “小的绝不敢虚言欺哄主人。”狗宝微有两分得意,道,“金牙狗就是借了小的鼻子,在捕捉鸡族武士的围猎中屡屡立功,才得了这从四品斗鸡郎将的高官。”“原来金牙狗还是斗鸡郎将啊。”吴不赊信了狗宝的话,想到一事,问道,“对了,金牙狗除了把你禁锢在狗宝里,另留什么禁制没有?我若带你在身上,金牙狗知不知道?”“他都是把小的收在肚子里。小的肉身已灭,也逃不掉,所以没有什么禁制。小的本身和他无关,所以他也不可能感应得到。” “那就好。”吴不赊放心了,道:“你安心跟着我,找个机会,我必杀了金牙狗替你报仇。” “多谢主人!小的愿替主人效死。”狗宝大是激动。“还好,把狗宝收了来,要不金牙狗就会追到这院子来了。”把狗宝收入百草囊,吴不赊躺在床上,暗自得意,一时睡不着,便又想起了叶轻红,那丰乳入手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仔细听了一下,叶轻红和九斤丽是睡在一起,不好摸过去。叶轻红害羞,估计也叫不过来,只好算了。他开始想九斤刺的事,眼前却又浮现出九斤丽的光膀子。九斤丽虽小,另有一番诱人处。胡思乱想,在床上翻来覆去烙了几十个烧饼,终于睡了过去。第二天一早,听到他房中响动,叶轻红打了水进来给他梳洗。一路上,这些活都是九斤丽抢着做了,但九斤丽昨夜一夜没睡好,到天明时才睡了过去,这会儿还没起床,所以就是叶轻红送水进来。叶轻红上身着一件窄袖轻衫,下面一条洒脚裤,腰肢处略收,更衬得胸前双峰如怒,走动之际,一步十八颤。 吴不赊一眼看到,眼神立刻就直了。叶轻红本就有些脸红,再被他这色眼一看,两颊上立时腾起两朵红云,比东天的晨霞还要红上三分,不敢与他对视,转身到洗脸架前去放洗脸盆。吴不赊却是馋得狠了,看她转身,一个色狼步,恶狼扑向小绵羊,双手一伸,从背后搂住了叶轻红的腰。叶轻红“呀”的一声轻叫:“公子,不要,水要洒了。”她双手端着脸盆,腾不出手来。吴不赊一看,太爽了,遂双手搂紧,嘴巴凑到她耳边道:“你端好,不要动,水就不会洒了。”口如蜜,手如蛇,倏一下就从叶轻红衣服里钻了进去,同时抚上了双峰。叶轻红腾不出手来,只有任他轻薄,又羞又急,低声求道:“公子,等我把水盆放下来。” “不要放,就这么端着好。”吴不赊低笑,一手攀峰,一手便往下探去。叶轻红腰肢扭动,那有什么用,根本不可能躲得开,只有夹紧了双腿,却是难以抵挡。吴不赊得了意,偏偏就出了个昏招,突地吻上了叶轻红的耳垂。好怪,高峰低谷都能碰,偏偏就是这耳垂碰不得,叶轻红虽被吴不赊轻薄得全身稀软,本来还是竭力端着水盆,耳垂被吴不赊一吻,她身子一颤脑中一昏,水盆失手落地。 “嘭”的一声巨响,吴不赊吓一大跳。叶轻红也被惊醒了,腰一扭逃了开去。吴不赊醒过神来再要狼捉羊时,小绵羊成了小山羊,一蹦就到了门外,随即便传来“格格”的娇笑声。 “昏招啊昏招。”看着娇笑着逃远的叶轻红,吴不赊唉声叹气。这一声响,也惊醒了九斤丽,不久九斤丽便端了水进来。叶轻红也跟着进来收拾水盆,俏脸红红的,眼角还带着笑。吴不赊有些牙痒痒,不过当着九斤丽的面,倒是不好下嘴,反要安慰九斤丽,不要着急,总会有办法的。能有什么办法?说实话一点儿办法也没有。象斧几个不知情,却是兴奋得做鬼叫。其实不只他们几个,满雪灵城的人都是一样,斗鸡,对于雪灵城中的很多人来说,和过节一样刺激。雪灵城南,有一个巨大的斗鸡场,一次可以容纳数万人观看斗鸡。斗鸡场是国丈狐披虎投资修建的,这狐披虎极有生意头脑。以前的斗鸡,放在宫里,看到的人少,狐披虎修了这个斗鸡场后,雪灵城中想看的人差不多都能去看,当然进场是要买票的。门票,还有在斗鸡场内外做生意的摊位费给狐披虎带来了丰厚的收入。 但狐披虎真正的暴利来自于赌鸡,狐披虎做庄,任何人都可以参赌。参赌的人可以买任何一方胜,并不是说雪灵国的人就一定要买雪灵国胜,赌场之上无父子,也无国家,只有输和赢。狐披虎的这个立场,赢得了赌客们的极大好感,也给狐披虎带来了天量的暴利。据说一场斗鸡会下来,狐披虎仅抽头的收入,就达百万两银子以上。 象斧几个之所以兴奋得像斗鸡,不是有斗鸡可看,而是有鸡可赌,几个人也唆使吴不赊参赌。奸商做生意,要看准有利可图才会下手,吴不赊对赌兴趣不高,而且还有九斤丽夹在中间,他自然就是一口拒绝。第三天,斗鸡大会正式开始。作为鸡族,九斤丽不愿看斗鸡,可又关心哥哥,不能不去看。吴不赊、叶轻红自然也就陪她去。象斧几个不知情,他们不去看是不可能的,不仅看,而且还赌。 但不能就这么去,金牙狗见过九斤丽,虽然在人山人海的斗鸡会场里,金牙狗这个管斗鸡的斗鸡郎将几乎没有撞上九斤丽这个看客的可能,但还是谨慎些好。动身前,吴不赊买了点草药,给九斤丽的脸换了一下肤色,小美人成了一个瘦不啦唧的黄脸丫头。叶轻红看了直皱眉头,九斤丽关心哥哥,却是毫不在意。 斗鸡场的座位分三类,一类是王公亲贵的包厢,独占一面,这一面的座位,一般人有钱也买不到。一类是贵宾位,是给没什么地位但银子很多的人准备的,一般是富商,越靠前的位置价格越高。第三类则是普通座位。狐披虎很聪明,普通位的价钱很便宜,图的不是门票钱,图的是个人气,人多,参赌的就多。 吴不赊几人买的自然是贵宾位。进了斗鸡场,那人叫一个多。吴不赊粗略估计了一下,场内场外加起来少也有四五万人。贵宾位在正东,正南是王公亲贵的包厢,这两面的人暂时还少些,时间还早,到的不多。正西正北两面的普通位上,却差不多是坐满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个个兴高采烈,恍眼看过去,便如两个大鸭棚,数万只鸭子一齐“嘎嘎嘎嘎”,吵得人头晕。中间位置是一个巨大的斗鸡场,四面用铁栏杆围着,铁栏杆里面,环环站了一圈军士,防止场内的斗鸡突然发狂往外冲。铁栏杆外面,则是一圈摊位,主要是卖各种小吃的,斗鸡还没正式开始,各个小吃摊上都是热闹非凡,处处爆满。堪与小吃摊比肩的,是遍布场内场外的赌档,这时已经公布第一天四场斗鸡的名单,任何人都可以参赌,可以买任何一方胜,也可以买单个的场次胜。飞雾国第一场的四只斗鸡中,有一只是去年的胜者,抽到的是三号签,买他胜的人非常多。 但买雪灵国三号斗鸡胜的也不少,因为赔率高啊,赌档开出的盘口是一比八,万一雪灵国三号斗鸡胜了,一百两银子就成了八百两了。狐披虎还有一招让吴不赊大为称赞,他居然会公布总赌额的大小,而且是每半个时辰就会公布一次。那巨大的赌额,吸引了更多的赌徒,你越疯狂,就越有人跟,真的是妙招啊!九斤刺并没有在第一天被抽到,九斤丽明显松了口气。 吴不赊这人,对暴力没有太大的兴趣,他以前看过斗鸡,是真正的斗鸡,不是这种鸡族的武士相斗,是两只斗鸡连啄带抓,血肉模糊,很多人激动得当场兽化。吴不赊看了一眼却就没了兴趣,从头到尾,都是忙着做生意。这次人鸡相斗也一样,而且他还要照顾九斤丽的情绪,因此在场外看抽签的名单上没有九斤刺,他就不想进场了。 九斤丽却想进场,九斤丽对吴不赊的性格为人还不是很了解,象斧几个着魔了一样想看,她以为吴不赊也是想看的。另外一个,虽然没有她哥哥在内,但她也关心她的族人,希望族人获胜。第一轮十二场,如果雪灵国能连赢十一场,最后十一对一,那怕沙杀煞再厉害,也必死无疑。当然,这只是她的美梦,可她还是想看,盼望着出现奇迹。吴不赊是可看可不看,叶轻红则是滥好人,九斤丽如果说不看,他两个就会陪着不看了;九斤丽想看,那就进去看。 吴不赊一行人进场没多久,一队武士就开了进来,在包厢区戒严,雪灵王来了。雪灵王三十多岁,个头和吴不赊差不多,肚子却要比他大了整整一圈,方长脸,留着两抹八字胡,看人时,眼光有些发飘,在他眼里,也许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重视吧。 他好像特别喜欢看斗鸡,喜欢那种残忍血腥的感觉。听说只有在看斗鸡时,他的眼神才会特别专注,特别狂热。跟着雪灵王来的,有飞雾国主持斗鸡的特使豹无疆。豹无疆四十多岁年纪,身材高大威猛,但眼光却很阴,在飞雾国被封为万胜侯。以前雪灵国与飞雾国斗鸡,有胜有败,自从豹无疆上位,飞雾国已连赢三年,可见这人的本事非同一般。吴不赊也看到了狐披虎。 说实话,狐披虎才是吴不赊真正感兴趣的人,能把一场斗鸡弄成这样的规模,实在是了不起啊。可看见狐披虎的第一眼,吴不赊却有些发愣,狐披虎五十来岁年纪,中等身材,胖乎乎的圆脸。让吴不赊发愣的就是他这张圆脸,笑嘻嘻,眯眯眼,怎么就这么眼熟呢,在哪里见过?想半天才想起来,镜子里的自己就是这么笑的。雪灵王到,斗鸡大会差不多就可以开始了,赌档也不再接受下注,随后公布了第一天的总赌额和各场的赌额及赔率。赔率最高的是第三场,盘口是一比八,总赌额高达一百三十多万两银子。听了这个数字,连吴不赊也有些发蒙,象斧几个更是丑态百出,有的石化,有的狂化,有的直接兽化。 “真正老百姓的钱不会有几个,下大注的是那些王公亲贵和富商。”吴不赊眼光在包厢区和贵宾区扫了两眼,有钱的人真多啊!金牙狗带一队武士,押了雪灵国十二只斗鸡进场,其中自然也包括九斤丽的哥哥九斤刺。一看到九斤刺,九斤丽的两只小手便死死地攥在了一起,眼眶也红了。叶轻红搂着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飞雾国也有一队武士押了十二只斗鸡进场,领头的一只斗鸡二十多岁,身材高大,一身的腱子肉,下巴微微抬着,站在那里,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把出鞘的刀,刀上还淋漓着鲜血。吴不赊只扫了一眼就可以肯定,这人必是沙杀煞。 “这人身上的杀气果然凌厉,九斤刺他们十二人里,没一个比得上的。”吴不赊暗暗嘀咕,“雪灵国今年又会输,九斤刺对上沙杀煞,必死无疑,除非其余十一场连胜,或至少胜个八九场,最后以多打少,否则绝无希望。”除了沙杀煞,飞雾国十二斗鸡中,还有两名气势凌厉的,与沙杀煞一样,这两人也是去年斗鸡的胜者,就是他们三个,奠定了飞雾国去年的胜局。这三人中的一个抽到了今天的第三场,也就是飞雾三号斗鸡,赔率一赔八。“情况不妙啊!”吴不赊心下计算两方胜败,暗暗摇头,斜眼看向雪灵王那一面,斗鸡场太大,他视力虽然了得,还是无法看清雪灵王脸上的表情,心下道,“去年斗鸡输了,听说大发了一场脾气,着实杀了几个人,若今年又输了,不知会怎么样?” 锣声一响,斗鸡正式开始,两国斗鸡退到两面,各出一只斗鸡。这两人都是二十来岁年纪,高大魁梧。斗鸡的规矩就是没有规矩,随便你用什么招式什么武功什么兵器,活着你就赢,死了你就输,死不认输是不行的,死不瞑目倒是允许。 雪灵国的斗鸡选的是一把巨斧,当然,这巨斧不是象斧手中那样的巨斧。严格说起来,象斧舞那么一把斧子是很让人鄙视的,太没道德了,跟他的斧子一比,别人的斧子还叫斧子吗?所以象斧的斧子要打入另册,直接无视好了。雪灵国斗鸡选的这把斧头,估计能有百斤左右,那就是巨斧了,不过他的名字不叫巨斧,姓九斤,以斧为名,叫九斤斧,又好像有点名实不符了。飞雾国斗鸡选的是刀盾组合,这人的名字不知道。斗鸡的规矩,斗鸡是没有名字的,只有编号,按抽签的顺序,第一天第一场就是一号,一到十二,不再改,直至胜利或死绝。胜者倒有可能留下名字,像沙杀煞,败的就算了,估计阎王爷知道。不过据吴不赊所知,民间传说不正确,有天庭有天帝,但没有阴间和阎王。 无论人、神、仙、妖、魔,死了就死了,魂灵若不散,就成精作怪,若散,便是一缕气,好在没臭味,比放屁强着点儿。人生一世,细思量,费思量,不经思量,一个屁,能臭三五个人,人活一世呢,真正让你牵挂的,真正牵挂着你的,又有几个人呢?真以为活着万姓仰望,死后阎王爷还惦记着,一笔一笔给你算总账?别瞎掰了。九斤斧的名字是九斤丽说的,那还是因为他是族中有名的武士,否则九斤丽也不可能知道。打斗一开始就很惨烈,生死相搏,九斤斧力大斧沉,抡圆了猛劈;飞雾一号斗鸡盾挡刀迎,也是有攻有守。场中斗得激烈,场外叫得火爆,买九斤斧赢的,狂吼:“好样的!加把劲!劈死他!”买飞雾一号赢的,怒骂:“你傻啊你,上面挡着,下面割鸡鸡啊,一刀就齐活,缩什么缩啊你。” 这老兄也不知是干啥的。吴不赊听了好笑,叶轻红听了脸红,九斤丽全神贯注,充耳不闻。至于象斧几个就算了,本是兽人,这会儿就是人兽,比禽兽好点儿,身上有衣服,不过现而今这世道,穿漂亮衣服的兽多了,有个词:衣冠禽兽!太形象了。 斗了百余招,九斤斧渐渐力有不逮,攻势渐缓,飞雾一号斗鸡趁势反攻。九斤斧一斧劈空,飞雾一号斗鸡斜刀猛斩,九斤斧斧到外门,收斧不及,索性借着斧势斜里一跨,闪身开去。这时他是斜身对敌,飞雾一号斗鸡抓住机会,不等他回身,反手一刀就削了过来,九斤斧要回身放对,已是慢了一步,不得已,只有往前跑。飞雾一号斗鸡占到上风,决不给九斤斧回手的机会,手中刀如附骨之蛆,步步紧逼。九斤斧没办法,只有奋力往前跑,希望能拉开与飞雾一号斗鸡的距离。 “情形有些不妙啊!”吴不赊心中暗叫,偷眼看九斤丽,却看到九斤丽嘴角微微抿着,眼光里满含期待。那情形,让吴不赊想到小时候吃凉粉的情形,妈妈买了凉粉,放了糖,轻巧地搅拌着,只要搅拌好,他就可以吃了。那种期待,让人心旷神怡,九斤丽现在的神情,就像一个看着妈妈搅拌凉粉的小女孩儿。 “有古怪。”吴不赊心下低叫,看向九斤斧。 第二十九章 斗鸡开始 象斧突然一拍桑刀儿和鹿银弦的肩膀,奸笑道:“我赌九斤斧会赢,你两个哪个敢和我赌?” 桑刀儿、鹿银弦对视一眼,桑刀儿“嘿嘿”一笑道:“我两个都和你赌,我赌九斤斧输,十两银子。” 鹿银弦接口道:“我赌九斤赢,也是十两银子。”象斧一愣:“我赌九斤斧赢的,你只能买九斤斧输。”鹿银弦狠狠地鄙视他一眼,道:“‘买大小’你懂不懂,你买大,我可以跟啊,难道你买大,别人就都只能买小了?哪有这样的霸王档?” 买大小确实是这样,参赌的人,可以跟大也可以跟小,但桑刀儿、鹿银弦分买大小,都是十两,象斧无论输赢,都没有一分银子进账。象斧伸了伸脖子,很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仿佛咽下只苍蝇,恨恨地道:“不赌算了。” 吴不赊暗笑,却更证实了心中的想法:九斤斧这么撒腿狂奔,必然有鬼,象斧因为也是用斧的,可能知道一些用斧的怪招,所以看了出来。只见九斤斧忽地一个踉跄,往前一栽。飞雾一号斗鸡狂喜,飞身跃起,一刀直戳九斤斧后背。 “啊!”叶轻红一声低叫,像她这么发出惊呼的,场中还有不少人。便在这无数的惊呼声中,九斤斧左脚前跨,扭腰,大回身,手中巨斧顺着扭腰的势头,猛地回身劈出。 这一斧快若闪电,飞雾一号措手不及,盾在身侧,刀离着九斤斧还有尺余,却是眼睁睁地看着九斤斧一斧兜头劈下,正中脑门。这一斧猛恶,将飞雾一号一劈两半,身子分两片倒下,腹腔中的东西咕噜噜滚出来,使人又惊心,又恶心。 偌大的斗鸡场,好几万人,在最初的一刹那,没有一个人吱声,仿佛呼吸都静止了,鸦雀无声。忽地,有一个女声一声尖叫,就像暗夜的闪电划破无尽的夜空,霎时间尖叫声四起,就如群魔乱舞。 “回身大劈风,又叫拖斧计,我就知道!” 象斧猛拍大腿,哈哈大笑。“你象大嘴突然说赌,必然没安好心,我就知道。”桑刀儿一脸鄙视地看着他。 “赌场之上只有白痴,没有父子,愿赌服输,不赌拉倒,休要在这里唧唧歪歪像个娘们儿。” 象斧大翻白眼,并不觉得小算盘给桑刀儿看破了有什么脸红的。执事宣布第一场雪灵国获胜,几个武士进场,拖走飞雾一号斗鸡的尸体,九斤斧下场休息。一刻钟后,第二场开始,飞雾二号对雪灵二号。飞雾二号体壮如牛,雪灵二号斗鸡也是个壮小伙儿,不过九斤丽不知道他的名字。事实上雪灵国十二名斗鸡里,九斤丽知道名字的,除了她哥哥,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九斤斧,还有一个人名字挺有趣:九斤酒。他们都是九斤黄鸡族声名极响的勇士,九斤酒和九斤刺一样,都没有抽到第一天的场次。吴不赊对带有血腥味的东西不太感兴趣,第一场斗鸡,因为新鲜,他注意力还算集中,到第二场,他就没怎么看了,眼睛好像在看着,脑子里却在放羊。他先往雪灵王那边看,琢磨了一下刺杀雪灵王的可能性,如果在云州遗族动手之前能够刺杀雪灵王,雪灵国一乱,对云州遗族夺取灭云城必然会有好处。然而他只扫了一眼,就否定了这种想法。 雪灵王的包厢前后,戒备森严,最外围一圈武士,各执长矛;第二圈武士少了一半,手中却是一色的强弩;第三圈是八名腰系金刀的武士,个个眼光锐利如鹰,很显然都是玄功高手。或许他们的功力不如吴不赊甚至还及不上叶轻红,但八人联手,即便吴不赊、叶轻红合力也很难闯过去。但真正吸引吴不赊眼光的不是这八个人,而是一左一右站在雪灵王包厢两侧的两个老者。一个高瘦如枯竹,恍似风略大点儿就会被吹走;一个矮胖如圆球,走路仿佛都带喘。但吴不赊却看得出,这两人才是真正的高手,哪怕吴不赊化树根从地底下钻过去,三丈之内,只怕也难以瞒过他们的灵觉,想刺杀雪灵王,无论如何都要先过他们这一关。 看个斗鸡,雪灵王身边的护卫就是如此严密,在王宫中就更不要说了,想在云州遗族出发前深入王宫中刺杀雪灵王,吴不赊可以肯定地说,成功的希望不到百分之一。确定事不可为,吴不赊立即就放弃了,这一点上,他倒是个很干脆的人。他随即转头琢磨起斗鸡大会的收入来,越琢磨就越佩服狐披虎,心道:“这老狐狸是个真正的高手,这件事要是我来做,决不可能比他做得更好,收入也不可能比他更高。” 便在他的感叹中,第二场已分出了胜负,居然又是雪灵国获胜。兴奋的九斤丽忍不住拍着小手欢呼起来。天热,她脸上有一层细细的汗珠,红馥馥的小脸洋溢着喜悦,说不出得俏丽可人。 “还真是个小美人啊,再过两年,真真不得了,就算现在这样子抱到床上去,她害起羞来也能把人迷死。” 吴不赊脑中幻想,小腹发热,忍不住瞟向叶轻红。叶轻红察觉到了他色迷迷的眼光,斜瞟他一眼,不看他,但小脸儿却不自觉地红了。这脸红得暧昧,吴不赊一眼瞟到,腹中欲火更是腾腾燃烧,忍不住狠狠地瞪了叶轻红一眼。上两次的轻薄,吴不赊知道,叶轻红心里其实已是肯了,只要能有单独相对的机会,绝对能把叶轻红吃下去。但这丫头平日傻,这两天偏生成精了,时时刻刻和九斤丽在一起。若是平日,九斤丽在边上更好,借着调戏叶轻红,就便勾起小美人的春心,为以后动手吞吃小美人打下底子。 可问题是有九斤刺这件事啊,小美人不开心,这时候他不表示关心却露出色心,必然给小美人留下个不好的印象。所以当着九斤丽的面,吴不赊就不好对叶轻红动手动脚,只能强忍着,恼啊,猫抓心一样得难受。 又休息了一刻钟,第三场开始,飞雾国三号斗鸡出场,在他身上压注的人很多,他的出场,引来了比前两场更疯狂的叫声。 这是一个阴冷的家伙,脸上有一道深深的刀疤,斜划过眼眶,看人的时候,眼光有一种凶残的凌厉。雪灵国三号斗鸡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身体很壮实,胆气却不是很壮,他的脸色过于青白,眼光也不敢与飞雾三号斗鸡对视。吴不赊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人绝不是飞雾三号的对手:未战,胆已先落。但大多数人没有吴不赊这样的眼光,很多买雪灵三号胜的便疯狂地叫嚣,给他打气加油。 果然,仅仅三个回合,飞雾三号斗鸡突地冒险抢进,雪灵三号斗鸡没想到对手会如此疯狂,略一迟疑,给飞雾三号斗鸡一肘撞在胸膛上,他身子往后一倒,飞雾三号反手一刀,他的脑袋就飞上了半空,眼睛还在大睁着,满眼的惊骇。 “啊!”九斤丽一声低叫,捂住了自己的脸,伏到叶轻红怀里低声抽泣。全场骂声一片。押在雪灵三号身上的骂,骂雪灵三号是个废物,骂飞雾三号是个丑鬼。押飞雾三号的也骂,虽然赢了钱,可飞雾三号赢得实在太快了,太不精彩,也太不够刺激。 “蠢鸡,要是我,就一刀柄打晕他,再慢慢地折磨,一刀一刀割他的肉。”不远处一个胖子口沫横飞,手还在空中比划着动作。九斤丽心痛族人惨死,正自恼怒,听着这话实在刺耳,她手里有叶轻红进场时买的话梅,遂猛地手一扬,一粒话梅飞出去,正打进胖子的嘴里。 一下子被卡住气管,胖子立时咳作一团,好半天才面红耳赤地抬起头来,怒叫:“是谁?是什么东西?” 他并没看到九斤丽的动作,不知道是谁扔的,而且话梅直接下了喉,也没尝出味儿来。桑刀儿眼珠子一转,啊呀一声叫:“那位胖子老兄,刚才好像有一只食心蟑螂飞过,一下不见了,难道是给你吃下去了吗?哎呀哎呀,这下可就不妙了啊。” “什么?食心蟑螂?”胖子吓一大跳道,“那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不妙?” “蟑螂你知道吧?又叫偷油婆,专门偷油吃的。” “我知道,我知道,我家厨房里老多,你是说我刚才吃了个蟑螂吗?呕……”胖子红脸变白脸,卡着脖子就想呕。 “你呕不出来的。”桑刀儿摇头道. “这个食心蟑螂,和一般的蟑螂不同,一般的蟑螂偷油吃,食心蟑螂不吃油,它吃什么呢?”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胖子眼珠子有些发直,问道:“吃什么?食心蟑螂!难道,难道它吃心吗?” “对了!”桑刀儿猛地击掌,笑道,“这位老兄,你真是个聪明人,你真是太聪明了。”胖子不经夸,一夸就笑,咧着嘴道:“过奖,过奖!” 但笑容猛然就停滞了,“吃心,吃什么心,吃谁的心?” “吃人心啊?”桑刀儿摇头道,“你这位老兄,还是经不起表扬啊,食心蟑螂既然钻进你肚子,你说它吃谁的心?当然是吃你的心啊!看你这么胖,一颗心该有半斤以上吧,食心蟑螂食量不大,你的心该够它吃十天半个月了。” “啊!”胖子猛地捂住心口。 “心脏是不是猛跳了一下,有点痛?” “是。”胖子点头。其实只是心理作用,他心脏本来也有点毛病,这一吓,反应就比一般人强烈。 “你完了,在咬了。”桑刀儿闭上眼睛,一脸悲痛欲绝。 “啊!”胖子一声惨叫,眼一翻,身子往后一倒,晕倒在地。边上人惊叫道:“快来人!这人晕过去了。” 各处走道都有值勤武士,两名武士跑过来,一人探一下鼻息,哼了一声:“不是晕了,是死了。” 胖子竟然被吓死了,边上知道的,都往这边看。九斤丽也有些惶然,她恼胖子嘴贱,并没想要胖子的命。桑刀儿却是满不在乎,嗑着瓜子儿,嗑一粒,噗,吐出来,瓜子皮儿乱飞。两个武士抬了胖子的尸体出来,鹿银弦还有些不信:“真死了?不会吧?” 那武士瞟他一眼,眼中很有些少见多怪的意思,不屑地道:“这位第一次来看斗鸡吧?输钱输死的,赢钱赢死的,哪一年没有几个,见怪不怪了。” 得,这两位以为胖子是输了钱或者赢了钱受不了刺激所以死了。鹿银弦被他们鄙视了一把,一脸的郁闷。象斧哈哈笑,摸着胸口凑到桑刀儿面前:“杀人不用刀,好怕怕哦。” 桑刀儿斜眼瞟着他:“谁杀人了,我跟你说,咱们熟归熟,诬蔑我我照样告你的。” “啊呀,我也吓死了。” 象斧做晕倒状,倒向鹿银弦肩头。鹿银弦却不配合,肩头一撞,道:“去!你以为你是小丽那样的美女啊!”象斧立刻叫了起来:“什么叫小丽那样的美女?啊,我知道了,你这个心理黑暗的家伙,是不是在想着要小丽靠在你身上啊?” 鹿银弦哪会落了下风,冷笑道:“我心里想什么你也知道?哦,原来你不是象斧,你是象蛔虫啊,这么大一条蛔虫,呕……”在这些家伙的唧唧歪歪中,第四场又开始了。 飞雾四号斗鸡与雪灵四号斗鸡的比斗就残酷多了。两人武功不相上下,都有拼命求胜的意志,输即死,只要有一口气,不想撑也要撑下去。两人的打斗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时辰,两人都尽了最大的力量,给了对方最大的伤害。那飞溅的鲜血、残酷的厮杀,给了现场数万观众最大的快感,他们疯狂的叫声一浪接一浪。如果说平日里兽人还应该算人的话,到这时就已完全兽化。不过,换了人族又怎么样呢? 人族的兽性,其实比兽人更强烈。人作恶的时候,说他是兽性发作,其实这真是侮辱了兽。从没有一种兽类会像人类那么残忍地对付同类,也从没有一种兽类发明出那么多对付同类的器具;更没有一种兽类残杀过那么多同类。在残害同类这一点上,唯有人类达到了登峰造极的高度,任何种类都无法超越。 反倒是吴不赊这个奸商对这种血腥的东西不太“感冒”,他有一眼没一眼地看着,在看到雪灵四号鲜血飞溅的时候,他突然有了一个奇异的想法:血可不可以卖?在斗场上,在战场上,人失血太多就会死,可如果有血卖呢?能给人输血呢?这生意一定会非常好,而且不会退货。不过他马上就想到了具体操作的难度,最终只有黯然摇头。 客观地说,这实在是一个天才的想法,只是奸商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而已。飞雾四号斗鸡与雪灵四号斗鸡最终也没分出胜负。最后一下对抗,让两人面对面倒下了,都还有一口气,却没有人能撑着这口气站起来给对方最后一下。 数万观众分为两派,疯狂的喊叫有如海浪,都想要自己下注的那一方站起来,站起来就是银子啊。在不少地方,两派人甚至发生了小规模的打斗,但场中的两个人始终都没能站起来。 执事出来,宣布这一场平局,两名执大刀的武士进场,分别砍下飞雾四号斗鸡和雪灵四号斗鸡的脑袋。输即死,平局一起死,唯有胜者才能离场。这规则好像很残忍,其实很公平。在兽族这种文明未开化的地方,这规则都是通用的。反倒是在人族中不太流行。人类也说,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但仅仅是一伤,不是必死。文明的力量,果然很强大啊。第一天比斗下来,雪灵国胜两场,飞雾国胜一场。 这个结果,让九斤丽有一点点开心,但她更担心的是她哥哥,因此一夜未眠。第二天也是四场。抽签结果出来,九斤刺抽到了第二天的第一场,也就是雪灵五号,他的对手不知名。沙杀煞抽到了第二天第二场,飞雾六号。九斤丽最担心的就是哥哥抽上沙杀煞,看到抽签结果,她悬着的心暂时放了下来。斗鸡开始,九斤刺和飞雾五号斗鸡进场。 九斤刺用的是枪,枪为百兵之王,闪烁吞吐,见隙就钻,本是以灵动为主,九斤刺的枪法却是大开大阖,非常霸道,枪把一抡,甩起的枪花足有桌面大。吴不赊虽然是半路出家,但听得多,知道枪花并非越大越有威力,枪花小的,有时候反而更实用。碗口大枪花,变化只是在方寸之间,其势若贼,其闪若蛇,才是真正得了枪的精髓。九斤刺这种,离枪法大家差得很远。不过那是严格的说法,说起来,九斤刺枪法也算不错了,尤其相对于他的对手来说。飞雾五号斗鸡用的是双斧,也是大开大阖,双斧如轮,直上直下,与九斤刺那种霸道的枪法打起来,颇有臭味相投的感觉。乒乒乓乓,两人打得爽,观众看得痛快。九斤刺的枪是长兵器,枪法也要好上一截,飞雾五号斗鸡虽然勇悍,却近不了身。二人拼了数百招,被九斤刺逮到个空子一枪扎在他腿上。 飞雾五号斗鸡大声长嚎,他这么嚎叫,其实不完全是因为痛,而是因为知道自己输了,已经死到临头。嚎叫声中,他往地下一滚,连人带斧向九斤刺滚去。九斤刺却不肯与他硬拼,绕着圈大跨步躲闪。 飞雾五号这套地斧有其独到之处,但灵活性终究差了许多。九斤刺绕得两圈,飞雾五号的空门就露了出来。九斤刺自然不会放过,霍地一枪刺出,正刺在飞雾五号斗鸡小腹上,这一枪重,不但刺穿了飞雾五号的身子,更把他整个人钉在了地面上。虽然九斤刺的对手不是沙杀煞,而且武功也明显不如九斤刺,但整个厮杀期间,九斤丽仍是非常得紧张,小小的双手捧在胸前,十指交叉,紧紧扣着,两眼更是没有离开过斗场,甚至眨眼的次数都很少。直到九斤刺一枪把飞雾五号斗鸡钉在地上,她才长长吁了口气,随即闭上眼睛低声祈祷道:“这位大哥,我哥哥也是不得已,请你原谅他吧!”她的声音很小,不过吴不赊还是听到了,他轻轻摇了摇头。一刻钟后,第二场开始。沙杀煞进场,他双手使刀,却是一长一短,长短双刀相对来说比较少见,不过沙杀煞既享凶名,这双刀上必有独到之处。吴不赊本来想问一下九斤丽,但看看九斤丽有些紧张又有些害怕的神情,也就没开口。只要沙杀煞不死,九斤刺迟早要对上沙杀煞,九斤丽显然是在为这一点儿担心。雪灵六号斗鸡是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身材看上去比九斤刺还要壮实些,但面上明显有畏惧之色。他用的是一根粗大的铁棒,该是以力气见长,打斗中,也应该是以进攻为主,可一起手,他大棒一横,摆的却是个防守的架势。 “没打已经输了。”吴不赊暗暗摇头,“沙杀煞的凶名,还真是有些吓人啊!”但沙杀煞一动手,吴不赊就知道,沙杀煞确实名不虚传。他扬手一刀,长刀直劈,招式非常简单,气势却是凌厉无伦,即便是远远隔着百余步,吴不赊也能感受到他刀上那种一往无前的惨烈气势。雪灵六号铁棒横架,“铮”的一声,铁棒上火花飞溅。便在那火花一闪之间,沙杀煞又是一刀劈出,还是右手长刀,一提便劈,电光石火之间,连劈七刀。雪灵六号对沙杀煞的刀法似乎有一定的了解,铁棒纯是守势,连挡七刀。自第三刀起,雪灵六号挡一刀,退一步,挡到第七刀,已退了四步。沙杀煞七刀劈过,忽地一声厉喝。这一喝,正是雪灵六号抬腿后退的一刹那,雪灵六号膝盖一软,一个踉跄,身子一斜。 沙杀煞倏地横里一刀,竟将雪灵六号斗鸡一个高壮的身子一劈两段。说起来八刀,其实只是眨眼之间,雪灵六号斗已是身为两截。他一时却没有落气,上半身扑在地下,大声痛号,竟然是在喊妈妈:“妈妈,我痛,妈妈,我痛……” 他也许已经神志不清了,这么壮实的一个大小伙子却喊妈妈,换了其他任何场合,一定会招来无数的哄笑,但这会儿,全场数万观众却无一人吱声,也不知是被沙杀煞的惨烈的刀法惊住了,还是被雪灵六号的惨相吓住了,没有一个人张嘴。全场真正的鸦雀无声。执事进场,宣布沙杀煞获胜,武士把雪灵六号斗鸡两截身子拖了出去。雪灵六号一直在叫,照理说,武士可以给他一刀,但却没有动手。他们是故意留下这种叫声烘托场上的气氛,还是要想让这凄惨的叫声激起数万观众心中的兽性? 场上这时才议论声哄起,沙杀煞这一场,盘口开出的赔率是一比十五,是所有场次中最高的。要是雪灵六号胜了,压雪灵六号胜的可就发天财了,只可惜他输了,场上便是一片的唉声叹气之声。 “咦,你们发现没有,沙杀煞的短刀根本没用过啊?”象斧突然有了新发现,惊叫道,“一般双刀的配合,根本不是他这样的,既然不用,他提着把短刀干吗?吓人吗?” “你知道什么?”桑刀儿斜他一眼,道“沙杀煞的长刀完全是进手招数,是没有防守的,但万一对方功夫高呢?若避开他长刀攻进来怎么办?这时候他的短刀就可以挡一下。” “是。”九斤丽在一边接口道,“沙杀煞刀法最可怕处就是完全不防守,永远都是狂风暴雨一样地进攻,我们的族人在他刀下根本没有还手的力量。”吴不赊先前也不明白,沙杀煞的短刀完全没有用,提着干吗呢?听她两个这么一说,明白了,暗暗点头,一般的武功,总是攻守兼备的,你不能保证你一刀就一定能杀了别人啊,所以即便有九分攻,也要留一分守。而像沙杀煞这样,长刀只攻不守,那就是用十分力进攻,攻击的力量自然比一般的刀法要强得多。 万一攻击落空,敌人攻了进来了,他的短刀也可以挡一下。他这长短双刀,不经意看,似乎配合不好,效果不怎么样,但其实把攻守分开,反而达到了最佳效果。 闲聊间,第三场又开始了,这一场是雪灵国胜,第四场却又是飞雾国胜了。第三天的比斗,雪灵国却连输三场,只有九斤丽认识的那个九斤酒一个人胜出。三天下来,两国竟是打了个平手,都只剩下了五个人。随后休息一天,再开始第二轮的比斗。斗鸡大会的规矩,第一轮比斗是初选,当天抽签当天比斗,当天下注当天开盘。从第二轮起,先公布抽签的结果,给赌客一天的时间了解所有斗鸡,决定要押注的对象,钱不够的,也可以在这一天调集资金。所以在第三天斗鸡一结束,第二轮的抽签结果立马就公布了,九斤刺运气非常好,抽到的是飞雾八号。飞雾八号虽然胜了雪灵八号,武功其实不怎么样。无论是吴不赊还是桑刀儿几人,异口同声地认定九斤刺可以获胜。这等于给九斤丽吃了一颗大大的定心丸。 飞雾国去年获胜的三个,沙杀煞,还有飞雾三号和飞雾九号,也全都胜出了。九斤丽怕的就是这三个人,只要九斤刺不抽中三个中的任何一个,不要吴不赊几个说,她基本上也还是安心的。另外几签,九斤斧的运气也不错,抽到了飞雾十二号,倒是九斤酒运气差些,抽到了飞雾九号。吴不赊看得不专心,对这两人都没有太深的印象。象斧、桑刀儿四个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象斧认定九斤酒会胜,桑刀儿认定飞雾九号会胜。鹿银弦拿不定主意,但他们三个永远是各唱一调的,纯粹出于捣蛋,鹿银弦也绝不会和那两个相同,于是他认定是平局。没去赌档赌,三个人先赌上了。九斤丽当然希望九斤酒胜,可她也不敢肯定,叶轻红便安慰她,九斤酒有六成的希望可以获胜。吴不赊还真以为她眼光这么老到,后来私下里一问,才知道她也没把握。只因为她和九斤丽关系好,帮边,所以就是九斤酒胜。吴不赊被噎得伸了半天脖子。休息了一天,第二轮开始。第一天三场,第二天两场。不出吴不赊几人所料,九斤刺轻松胜出,似乎比第一轮那一场胜得还要轻松。九斤斧也胜出了,吴不赊发现,这家伙虽跟象斧一样用斧,脑瓜子却好像要灵光些,常会用些小诡计,不是个完全只会蛮干的家伙。 但九斤酒却输了,死得很惨。他一个不慎,先被飞雾九号砍下了半边脚掌,然后四肢全被砍了下来。那个飞雾九号实在是个非常嗜血的家伙,但他的举动,却赢得了场外观众疯狂的叫好声。到底谁更嗜血,还真是很难说。九斤丽最初的幻想是,哥哥这边连胜十一场,最后以十一比一的超级车轮战,打死沙杀煞,打不死也拖死他,但现在的结果却成了二比三,飞雾国剩下的三个还是最强的三个,飞雾三号,飞雾九号,加上沙杀煞,这还怎么打?第五场一完,公布了第三轮的抽签结果,九斤刺对沙杀煞,九斤斧对飞雾三号和九号。如果九斤刺能成为逆天的强者,就还会有第四轮。当然,九斤斧也一样,如果九斤刺输了而九斤斧赢了,也会有第四轮。要是他两个都输了或他两个都赢了,那这场斗鸡大会就结束了。 九斤丽不关心有没有第四轮,她只知道,哥哥抽上了沙杀煞。看到抽签结果的那一瞬间,她胸口好像突然被压上了一块千斤巨石,再不能呼吸,四肢也再没有半丝力气,身子摇摇欲坠。还是叶轻红手快,急忙扶住了她。回到宅子里,九斤丽就躺倒在了床上,默默地流泪。叶轻红陪着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因为沙杀煞的名气,吴不赊、叶轻红几个都特地留意了,他的武功比九斤刺强了不止一筹。虽然叶轻红很想说九斤刺也许能打败沙杀煞,但她是个直肠子的女孩儿,违心的话她真说不出口。吴不赊也不知道要怎么办,象斧几个也安静了。晚间桑刀儿出去了一趟,他本来是想来一个釜底抽薪,暗中刺杀沙杀煞的,最终却垂头丧气地回来了。飞雾国对沙杀煞等人的保护异常严格。就是雪灵国也派了大批人手在外围戒备,如果沙杀煞在斗鸡之前被人杀了,丢的可是雪灵国的脸。虽然雪灵国和飞雾国都恨不得一脚踹死对方,可明面上却丢不起这人。 吴不赊知道了,对桑刀儿的阴狠暗叹不已,说实话他还没想到这一招呢,不过从桑刀儿口中知道,即便他自己出手,只怕也未必近得了沙杀煞的身。桑刀儿留意了一下,守在沙杀煞身边的除了雪灵、飞雾两国的武士,至少还有四名以上的玄功高手,想要无声无息地靠近沙杀煞,几乎没有可能。第三轮要休息三天,斗鸡进入高潮,赌局也进入高潮,真正的大赌客,这一轮才会出手。狐披虎的赌档随时更新着赌额,象斧几个虽然同情九斤丽,但按捺不住八卦心理,总是每天一早就跑去看。 仅仅过了一天,押注在九斤刺和沙杀煞这一场上的银子已达到了五百万两,不过大部分是买沙杀煞赢,赔率是一比十二。冲着这惊人的赔率,出手压九斤刺赢的也不少,后面两天肯定会越来越多。这是斗鸡大会最后的疯狂,也一定会出现最疯狂的赌客。事实上每一届斗鸡大会都是这样,上一届的最后一轮,沙杀煞那一场,总赌额高达两千一百万两银子。仅仅是一个场次,两千一百万两,不可思议。吴不赊不知道雪灵国国库一年的总收入是多少,但他可以肯定不会超过两千一百万两银子。一场斗鸡大会上飞过的银子,远远超过一个国家的总收入,疯狂啊。 当天晚上,吴不赊还是摸到沙杀煞的住处看了一下。雪灵国给飞雾国特使豹无疆安排了一座大宅子,沙杀煞几个全跟豹无疆住在一起。斗鸡是俘虏,是奴隶,但能给国家赢得面子,奴隶也是可以住豪宅的,更何况沙杀煞已经是将军了。而住在一起,也利于凝聚力量保护沙杀煞三人。和桑刀儿说的一样,这个宅子果然护卫森严,外圈是雪灵国武士,至少有五百人,内圈是飞雾国武士,也有好几百人。明岗暗哨,一层又一层。这些普通武士拦不住吴不赊,无论是化猫还是化树根,可以轻易穿过去,但靠近沙杀煞几个住的小院子,普通武士就换成了玄功高手。 化猫,即便收敛得再好,靠近这些玄功高手时也会被感应到,化成树根也不行,在地底下钻动更瞒不了全神戒备的好手。吴不赊化作猫试了一下,他还没靠近小院的院墙,就有两股灵力扫了过来,一寒一热,功力都不低。虽然距离还有些远,他又收敛得好,这两人没发现异常,可若有若无的,总有灵力微微地扫着他,就像有人用眼角余光看着他一样。普通人看到一只猫,或许就不再理睬,但玄功高手不会,猫是可以成精的,万一这猫是一只猫精呢?就算暂时感应不到威胁,也一定会略加提防。吴不赊知道没办法摸进去,只好回到住处。九斤丽的房里还亮着灯,叶轻红在陪着她,两人都没睡,估计九斤丽也睡不着。 “这丫头,兄妹感情重,九斤刺要真死在沙杀煞手里,她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吴不赊心中叹了口气,但没有办法,他也尽力了,摇摇头,自回房休息。第二天一早,叶轻红打水进来给他梳洗,眼圈有些红,似乎一夜没睡。吴不赊问道:“小丽还没起来?”“她担心她哥哥,一夜没睡。刚刚我用了点小手法,好不容易让她睡下了。”九斤丽睡着了,这机会太好了,吴不赊心中的邪念立刻便如听到了春雷的野草,呼啦啦地往上长。他笑眯眯地看着叶轻红道:“来,过来。” 他那眯眯眼,以前是奸,这几天纯粹就是淫光,叶轻红当然看得出来。她俏脸一红,走上两步,却又停下了,道:“公子,你想个法子,帮帮小丽吧,如果她哥哥真的有事,她……她……” 提起这话头,吴不赊可就有些叹气了,皱起眉头,把桑刀儿和自己昨夜的行动跟叶轻红说了,道:“九斤刺为了族人不能跑,沙杀煞又杀不了,还能有什么办法?”去刺杀沙杀煞的念头,其实昨夜叶轻红也起过,这时听吴不赊一说,可就绝望了。她走过来,边给吴不赊梳头边说:“公子,再想想吧,象斧几个都说你的脑瓜子最聪明了,只要你想,一定会有办法的。”“那几个狗嘴里不吐象牙的家伙,什么说我最聪明,一定又是什么天下第一奸第二奸的。”吴不赊哼了一声,接着道,“但这是局死棋,别说天下第一奸,便是天上第一奸也没办法啊!” 叶轻红也知道吴不赊是真没办法,恨声道:“这雪灵国也真变态,别的地方也斗鸡,可斗的是真鸡啊,他们却拿人作斗鸡,真是岂有此理。” “是啊!”吴不赊叹了口气,脑中突地灵光一闪,猛地叫道,“有了!” 第三十章 继续 “公子,你有办法了?”叶轻红又惊又喜,抚掌欢叫,“我就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 吴不赊坐着她站着,她欢呼雀跃时,两个丰硕的大奶子便花枝般乱颤,吴不赊一眼瞟见,先前有些开小差的淫心便如看到老师的学童,立刻又天天向上了。他眼珠一转,就有了主意,遂“哎呀”一声叫,摸着脑袋道:“刚才好像想到了个办法,怎么突然就跑了呢?” “公子,你有办法了?”叶轻红又惊又喜,抚掌欢叫,“我就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 吴不赊坐着她站着,她欢呼雀跃时,两个丰硕的大奶子便花枝般乱颤,吴不赊一眼瞟见,先前有些开小差的淫心便如看到老师的学童,立刻又天天向上了。他眼珠一转,就有了主意,遂“哎呀”一声叫,摸着脑袋道:“刚才好像想到了个办法,怎么突然就跑了呢?” 叶轻红哪知是计,急道:“啊?怎么会跑呢,公子,你快想想!” “就是啊,怎么会跑呢?”吴不赊敲脑袋,道,“唉,越来越糊涂了啊。” “公子你别急,慢慢想。”叶轻红看他很着急的样子,忙柔声劝慰道,“要不我给你揉揉脑袋吧。” 到吴不赊身后,轻轻替他按摩。她身子微贴着吴不赊的身子,吴不赊索性往后靠,他是坐着的,脑袋差不多就靠在叶轻红的胸脯上。叶轻红双乳极为丰满,又充满弹力,吴不赊脑袋靠在她两乳之间,真如枕着一个世上最柔软的枕头。 吴不赊最初靠上来时,叶轻红还往后缩了一下,但要给吴不赊揉脑袋,她又能缩多远。这奸商滑头得紧,靠在她乳房上,却只是表现出很舒服的样子,口中还在赞道:“不错,这么揉一下,脑子果然就清醒多了。再揉揉,我好好想想,一定能想起来的。” 叶轻红虽然害羞,但听了他这话,只好任他枕在自己丰乳上。吴不赊偏偏还不老实,左动右动,叶轻红却只能一动不动,俏脸上恍似挂了晨霞,红灿灿的,说不出地动人。 “不错不错,真的清醒多了。”吴不赊一面体验着叶轻红双乳上那惊人的弹力,一面连声称赞,忽然却又皱眉道:“不过好像总觉得差着点儿什么,奇怪啊,难道真要那样按摩才灵吗?” 叶轻红这手法是跟她师父学的,师父在世之日,她常给师父按摩,手法已算是颇为精湛。她听吴不赊这么一说,好奇地问:“公子是说另外一种按摩手法吗?公子说说看,那手法是怎样的?” “哦。”吴不赊装着不经意地应了一声. “是我以前认识的一个大东主,这位东主五六十岁了,脑子却特别清醒,哪怕是过去了很多年的事,他只要略加回忆,也能想起来。别人都觉得很奇怪,后来他自己不经意透露了出来,原来他有一套非常独门的按摩方法,就算是想不起来的事情,这么按摩一次后,也一定能想起来,百试百灵。” “真的吗?”叶轻红的好奇心彻底被勾了起来,几乎都忘了害羞了,急切地问道:“他那种按摩方法到底是怎么样的,公子知道吗?” “知是知道,不过……”吴不赊故意装作有些为难的样子. “我怕你不愿意。” “按摩的方法有些独特是吧?”叶轻红慨然点头道. “只要公子能把忘了的法子想起来,救得小丽她哥哥,不论那手法有多难,我都愿意学。”傻丫头这会儿又露出初碰面时那种愣头青般的侠气了。吴不赊看了暗笑,道:“这样啊,我先说给你听吧,你要是觉得为难,不试也无所谓的,我慢慢想就好了,这种事我有经验的,当时忘了,过得十天半个月,它突然又会自己冒出来。” 再过两天九斤刺就要与沙杀煞比斗,他却说十天半个月想起来,那时候想起来还有什么用啊,黄花菜都凉了。 叶轻红道:“公子,你就说吧,不论有多难,我都要试一试。”“其实也不难。” 吴不赊眼看火烧得差不多了,偷偷一笑,道:“那个大东主有个小妾,每当脑子糊涂想不起事的时候,他的小妾就会脱掉上半身的衣服,用两个奶子给他做头部按摩,给奶香一刺激,那个大东主的脑子马上就清醒了,就算是五岁前做过的事,他也能一件不漏地想起来。” 叶轻红先前只以为是一种很难的手法,心下可是下定了百折不挠的决心的,没想到竟是脱光衣服用奶子做按摩,霎时间她脸如火烧,再不敢应声。吴不赊虽是闭着眼睛靠在她的丰乳上,却能猜到她心中的想法,遂装作有些遗憾地道:“那个法子灵是灵,好多人试过,确实管用,不过起码得有人愿意做按摩啊。” 说到这里,他突地一抬头,竟是把脑袋从叶轻红丰乳上抬了起来,道:“有办法了,这城里该有妓院,我去找个妓女试试。” 叶轻红还是黄花女儿之身,要她脱掉衣服尤其用奶子去给吴不赊作按摩,她心中真是羞得厉害,但吴不赊说要去找妓女,她突然就不愿意了。吴不赊那两次轻薄后,在她心底已经把自己当作吴不赊的人了,同样,也把吴不赊当作她的人了。 自己的男人去找妓女,换了天下任一个女人都不会同意的。“公子,我……我……” 她“我”了两声没“我”下去,却红着脸飞步跑去闩上了门,又关上了窗子,回到床前,再把帐幔也放了下来。 吴不赊说要去找妓女,其实是以退为进,上两次调戏叶轻红,他看得出来,叶轻红虽害羞却不抗拒,也就说明心里有他,心里既有了他,怎么肯放他去找其他女人,所以他故意出言相激。不过叶轻红跑去关门的时候还是吓了他一跳,以为砸锅了呢,看叶轻红闩门关窗,他心中立时生起了野火:“有门儿。” 叶轻红站在床边,脸红得像熟透的红柿子,低垂着头,完全不敢向吴不赊这边看,声如蚊蚋地道:“公子,到床上来好不好?” “好。”美人邀上床,哪有不好的,吴不赊应一声,倏一下就上了床,手脚奇快无比。叶轻红也上了床,先把床前布幔放了下来。见吴不赊看着她,她脸更红了,低声道:“公子,你能不能……能不能向着床里。” 她的样子实在是娇羞无限,动人至极。吴不赊强忍着心中邪火,应一声,就背身向着床里屈腿坐下。一阵轻轻的脱衣声后,叶轻红靠了过来。吴不赊极想回头,不过还是强忍住了。叶轻红先是双手抚了上来,抚住他脑门,然后两个柔软又极有弹力的物事便压在了吴不赊后脑上,自然便是叶轻红的双乳了。什么大东主要小妾以双乳按摩的故事,并不是吴不赊编出来的,他是真听说过,但自己从来没试过。 这会儿,叶轻红手捧着他的头,双乳压上来,先明显有些害羞,不敢动,慢慢地就动了起来,那份柔腻,那份香软,那份火热,实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吴不赊全身的血液仿佛都要沸腾了。而从叶轻红急促的呼吸中可以听出,她的感受只怕比他还要强烈,到底她还是个黄花女孩儿,光着身子主动用双乳去给男人按摩,那种刺激,格外难以承受。“公……公子,好……好些了没有?” 叶轻红哑着嗓子,声音像是挤出来的,略带嘶哑,却另有一种动人处。要是换了个急猴子,这会儿早翻身把叶轻红压在身下了,吴不赊倒还是忍得住。他吃了叶轻红不难,但在叶轻红还是黄花女儿身的时候,享受她的乳压,一生也就这一次吧。他一本正经地道:“果然是好多了,真是灵验啊,尤其是后脑这块,清醒得不得了,只是前脑这块还有些模糊。” 他并没说要叶轻红到前面来给他按摩,因为他摸不准叶轻红的承受能力到底有多强,万一真羞急了,噌一下跳下床去,那就划不来了。叶轻红果然迟疑了一下,好一会儿才低声道:“那公子……你……你闭上眼睛好不好?” “还真是个可心的丫头啊!”吴不赊心下大乐,忙道,“好的。” 说着,果然闭上眼睛。从前移的呼吸声中,他猜到叶轻红伸过脑袋在看他。随即她的身子便移了过来,压在他头上的丰乳却没离开,反是一直压着磨过来,估计是怕他睁眼,一下就压在他双眼上,连额头带半边脸全压住了。 双乳在前面的感觉与在后面又自不同。叶轻红呼吸也更加急促,硕大的丰乳死死压在吴不赊脸上,双手还抚着他头,自然是怕他后退睁开眼睛。她的乳房太大,压扁了挤开,一团乳肉便时不时地擦过吴不赊嘴边,不过都是一触即走。 吴不赊歪心转动,道:“下来一点点,额头处很清醒了,只是下面还有些模糊。”叶轻红双乳果然就往下移,吴不赊细察那两粒红豆在脸上移动的轨迹,突地嘴一偏,一口叼住了一粒。叶轻红“啊”的一声惊叫,急往后退。吴不赊双手却早揽住了她的腰,口中狠狠地一吸,再突地一咬。叶轻红又是“啊”的一声轻呼,身子却完全瘫软了下去。 吴不赊双手顺着她腰肢往下,轻轻巧巧地脱了她的裤子。叶轻红整个儿便成了一只大白羊,却是白中透着粉红。这一阵乳压,也实在是勾起了她全部的春心,少女的身子,便如三月的桃花,粉粉嫩嫩地开了。 吴不赊只扫了一眼,魂儿便上了天,再难忍耐……草径未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叶轻红似痛苦似快乐的呻吟声中,少女变成了少妇,桃花却开得更艳了,好不容易风停雨住,早已是落红一片。“宝贝儿,方才好不好?” “坏人……” “坏人?先前是谁叫好哥哥来着……” “坏……坏人。”声音如丝,是那般的无力,却又那般的柔媚。 吴不赊哈哈一笑,神清气爽,起身下床,又回身在叶轻红唇上吻了一下,道:“好宝贝儿,乖乖地睡一觉,我出去一趟。”叶轻红先前是闭着眼睛的,听说他要出去,睁开眼睛:“大哥,你……你想到办法了?”“早就想好了。”吴不赊嘿嘿一笑。 “坏人……”叶轻红满脸羞红,轻啐他一口。她身上只搭了一点小被子,大半个身子都裸露在吴不赊眼前。只见她屈身斜卧,白嫩如雪,曲线如峰,实在是诱人至极。叶轻红也知道自己这个样子很羞人,但实在是全身瘫软,就是想动一个指头都难,只能任由吴不赊的色眼在身上逡巡。 吴不赊又是一笑,伸手在她丰乳上抚了一把,大笑出门。走起路来,他身体好像都有些发飘,不是虚,而是爽快。他玩过的女人不少,但以前玩的都是些妓女,口里要死要活喊他亲哥哥,其实盯的是他袋子里的银哥哥,真正以真心对他的,只有叶轻红一个。 先前的抵死缠绵中,少女发自灵魂深处的颤抖让他知道,他真正是她心底的人儿,而他的心里,从此也会多出一份牵挂。吴不赊来到外院,叫上象大嘴、鹿银弦、桑刀儿三个一起上街,留鹿金弦看家。他是人,如果独自在兽族大街上行走,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功力高的兽人看他头顶妖光自然不会来惹他,但一般的兽人就难保不会找他的麻烦。 人就这样,满瓶不响,半瓶乱晃,吴不赊怕的就是那些半瓶晃荡的普通兽人。虽然他不能把你怎么样,但麻烦啊,癞蛤蟆爬到脚面上,不吓人却恶心人。 有象大嘴在就好多了,半瓶敢摇,瓶子给你砸烂。为什么独留鹿金弦看家呢,没办法,老实人好欺负啊。要说留象大嘴这三根油条看家,非翻天不可。本来带上鹿金弦也无所谓,但今日不同往日,九斤丽还在睡,叶轻红才破身,估计也要一场好睡才恢复得过来,家里还是留个人的好。现在叶轻红在他心里已经有了位置,九斤丽嘛,嘿嘿,以后也是要收在房中的,自然要上点儿心。四人到街上,吴不赊先找了家药店问了一下,把自己想要的药买了,便一路往王宫来。斗鸡,渊源古老,很多地方都有。 而与斗鸡同时流传的,还有一些旁门左道的把戏――用一些独门的手法、药物刺激斗鸡,让斗鸡变得凶猛无比。黑七就知道这么一种药:雄鸡丸。雄鸡丸是用几种刺激性特别强的药混在一起配制的,鸡吃了后,特别凶悍、特别好斗,到死都保持着进攻的姿态。雄鸡丸本来是为斗鸡发明的,后来有人无意中吃了,对人竟也有效果。 吃了雄鸡丸的人,不但和斗鸡一样特别凶悍好斗,而且力气会凭空增大,就像变了个人一样,与人放对,一个抵得平时两三个。当然,有利也有弊,雄鸡丸对人体的副作用也非常大,雄鸡丸的药力消失后,服药的人都会大病一场,底子弱或者有暗疾的,甚至有可能一命呜呼。先前叶轻红提到人族中的斗鸡,突然就触发了吴不赊的回忆,想到了雄鸡丸。 杀不了沙杀煞,九斤刺又不能跑,那唯一能救九斤刺的就是让九斤刺打败沙杀煞,在斗鸡场上给自己挣命。九斤刺的功夫吴不赊留意过,比沙杀煞要差上一筹,平手相斗,绝对斗不过沙杀煞,可如果服了雄鸡丸呢,别说功力增强一倍,就是能增强一半,胜沙杀煞也是大有把握啊。至于事后是否会大病一场,那不在吴不赊的考虑之中,而以九斤刺的壮实,相信也不至于一丸送命。 有了雄鸡丸,直接去找九斤刺啊,跑王宫干什么? 九斤刺不是沙杀煞,虽然这会儿肯定也在重重保护中,但送药不是杀人。要杀沙杀煞,外围的护卫不说,沙杀煞自己就是一把好手,即便近了他身,想杀他也不容易。送药就不同了,只要吴不赊引开护卫,桑刀儿或九斤丽都可以把药送进去。这还是硬闯,其实就径直去找金牙狗,只要说可以助九斤刺取胜,金牙狗铁定会让他见九斤刺,不必到王宫绕一转。吴不赊去王宫,是出自奸商的本能:争取利润最大化。 前几场斗鸡,吴不赊留意过雪灵王,发现他看得十分专注,情绪也颇为激动,显然是个斗鸡狂热分子。而雪灵国这次要输,雪灵王估计也看得出来,吴不赊若说自己能让雪灵国赢,雪灵王必定会见他。果然,到王宫前,吴不赊打出邪月国威阳侯的幌子,说是特来献计助雪灵国获胜的,雪灵王立马召见他。 雪灵王在偏殿见的吴不赊。近看雪灵王,眼泡浮肿,脸色青白,有些酒色过度的样子。吴不赊拿起架子来,也不下跪,只是躬身一礼。你的货差,摇头摆尾扮笑脸装小;货俏,那就该抬下巴斜眼睛爱理不理。这是生意场上的学问,尤其是他还打的邪月国威阳侯的幌子,更要把架子端起来。 “敢问大王,这一届斗鸡大会,最终胜负会是如何?”吴不赊开口直问。 他把握得很准,架子拿起来,雪灵王反而高看他一眼。本来这么直白的问答,场面话是要绕一下子的,直说雪灵国会输?不可能这么答,但雪灵王给他的气势压住了,略一迟疑,竟就直接摇头:“以孤看来,十九要输。不知吴侯有何妙法,可助我雪灵国获胜?” “我就是为助雪灵国获胜而来,自然有法子。”吴不赊点头道,“不过我助雪灵国获胜后,有几个小小的要求。”雪灵王还真是个斗鸡迷,而且连输了三届,眼见这次又要输,心中正暗自丧气,听吴不赊说有法子助他取胜,他立即就兴奋了起来,急切地道:“你说,只要能赢了飞雾国,但有所求,无所不准。” “这是个心急的。”这样的客,最好赚钱,吴不赊心下暗喜,道,“听说这次大王一共俘虏三千多只斗鸡。我的要求不高,我助雪灵国获胜后,请大王把这三千多只斗鸡都赐给我为奴,包括最后胜出的这两只斗鸡在内。” “那三千只斗鸡可以赐给你,但这两只斗鸡不行。”雪灵王摇头道,“如果最后这两只斗鸡胜出,明年就还要替我雪灵国出场的,怎么能赐给你?” “这两只斗鸡赐给我,明年依然代雪灵国出战。”雪灵王的回答早在吴不赊意料之中,他胸有成竹地说,“我之所以要这些斗鸡,就是想训练他们,希望多选出几只斗鸡参加明年的大会。要不然我要这些斗鸡做什么,红烧了来吃啊?又不是真的鸡。” “原来吴侯是这个意思啊!”听吴不赊说得有趣,雪灵王笑了,手一挥,道,“好,孤应允了,只要吴侯能助雪灵国获胜,所有斗鸡全赐给你为奴。” “多谢大王。”吴不赊躬身一礼,道,“另外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大王能预借我一万两金子,斗鸡大会之后立即偿还,五分的息,如何?” “你想参赌?”雪灵王眼睛一亮。 “是。”吴不赊眯眯笑,“大王放心,大王不必把金子交到我手里,只要把赌档的收据给我就行。我助雪灵国获胜,赌场上赚点银子花花。” “吴侯可是雅人啊,孤喜欢。”雪灵王大笑,他也是个好赌的,赌鬼见赌鬼,那叫一个亲切。他略一沉思,道,“不过万一输了呢,吴侯拿什么赔给孤?” “我自己有四千多两金子,还有些珠宝,凑一起全押下去,事前我会把收据给大王看,大王见了我的收据再借给我钱。”吴不赊看着雪灵王,道,“我一个外人,敢在雪灵国身上下五千两金子的重注,大王就害怕赔这区区一万两金子吗?” “有气魄!”雪灵王大笑道,“开场前,只要孤看到收据,自会命人帮你下注,收据会交到你手里,利息就算了,区区几两金子,还真不放在孤眼里,哈哈哈……” 事情说定,吴不赊又献上一瓶威阳丸。雪灵王更觉开心,也赏赐了吴不赊几样东西。随后,雪灵王命人带吴不赊去关押九斤刺的地方。斗鸡一开始,九斤刺和九斤斧就换了地方,换成了一座大宅子,守卫森严,管事的还是金牙狗。不过金牙狗并不认识吴不赊。因为雪灵王有令,让金牙狗一切听吴不赊吩咐,金牙狗立马对吴不赊摇起了狗尾。象斧几个眼见吴不赊以威阳侯的名义见了一次雪灵王,眨眼就大摇大摆地见到了九斤刺,都是惊讶不已。象斧道:“雪灵王看来又是被公子忽悠瘸了,可公子到底有什么办法助九斤刺打赢沙杀煞呢?” “难道公子有办法能让九斤刺短时间内功力猛增?”桑刀儿也是一脸疑惑。 “公子不会是给九斤刺服威阳丸吧?”鹿银弦一脸怪笑,道,“九斤刺服了威阳丸又没地方出火,憋上斗鸡场,可就够沙杀煞喝上一壶的了。”这个想法太富有天才的创意了,一般人是理解不了的,不过象斧、桑刀儿都不是一般人,都是黑暗世界的高手啊,遂一齐点头道:“有可能。”然后都是一脸的怪笑。 吴不赊让他们守在门外,也不要金牙狗作陪,自己一个人走进了九斤刺的屋子。上次吴不赊是化猫见的九斤刺,所以九斤刺并不认识他,眼见突然进来个陌生人,便有些疑惑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一笑,身一摇,忽地化身为猫,一个猫笑,道:“不认识了?”再一摇,又变回人身。 “原来是恩公!”九斤刺惊喜交集,急要下拜,吴不赊伸手扶住他,道:“好了,好了。”九斤刺拜不下去,躬身行了一礼,一脸惊喜地请吴不赊坐,又问起九斤丽,知道九斤丽在吴不赊身边挺好,他吁了口气,又谢了一番。他如此重情多礼,倒有些出乎吴不赊的意料,看来族长不是白当的。随后说起比斗的事,吴不赊道:“后天与沙杀煞的比斗,你有把握没有?” “没有。”九斤刺摇头道,“不过我会竭尽全力,哪怕杀不了他,也要让他带点伤。如果九斤斧能赢了另外两场,沙杀煞又受了伤,最后我们就有可能赢,三千族人的日子也就会好过些。”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也要替族人闯一条路出来,这就是一个族长肩负的责任了。吴不赊点点头,道:“我有个法子,或可助你取胜。不过事后你会大病一场,弄得不好,甚至也可能因此送命,不知你愿不愿意?” “我愿意!”九斤刺用力点头,一脸坚决地道,“只要能胜了沙杀煞,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那好,明天我再过来。”雄鸡丸还没配好,吴不赊今天来见九斤刺,是先问一下他的意见。回来的路上,象斧几个自然追问吴不赊又生出了什么奸计,可以助九斤刺打败沙杀煞。吴不赊知道这几个家伙都是大嘴巴,暂时不能对他们说实情,遂反问道:“若是你们几个对上沙杀煞,有什么办法赢他?” 象斧一撇嘴,道:“要什么办法,他敢砍我,我一斧子对砍过去,连人带刀砍他作四段。”他这话还真不是吹牛,沙杀煞右手长刀纯是进攻的招法,这种硬碰硬的打法,最适合象斧了。桑刀儿道:“刚不可久,柔不可守,沙杀煞的刀法虽刚猛,耗力必大,我跟他拖,不接招,三两百招后他就是条死鱼。”与沙杀煞对攻,桑刀儿确实不是对手,但他身法飘忽,若与沙杀煞游斗,沙杀煞想杀他也没那么容易,拖得久了,必定败在他手下。当日象斧便拿桑刀儿这法子无可奈何。鹿银弦道:“若我和哥哥联手,一百箭内,一定可以射死他。若是我一个人,就算射不到他,他也休想近得了我的身,三百射内,我会力尽。他若挡我三百射,嘿嘿,他那手也休想再握得住刀。” 吴不赊摇摇头,虽然雄鸡丸能激发九斤刺的全部潜力,让他短时间内力道大增,吴不赊还是想在招法上让九斤刺有所长进,但象斧几个各有所长,这些长处九斤刺却都学不来,看来还得在九斤刺自己的枪法上打主意。吴不赊想了一想,道:“九斤刺的枪法霸道上不输给沙杀煞,只是功力略有不如,如果九斤刺突然间功力大增,以攻对攻,你们说有没有希望?” “那当然有希望啊!”桑刀儿用力点头,道,“对付进攻最好的方法就是对攻,沙杀煞刀法纯以进攻为主,如果九斤刺功力大增,以攻对攻,枪比刀长,必然大占优势。” 象斧却叫道:“公子,你真有办法在短时间内让九斤刺功力大增啊?” “公子,你不会让九斤刺吃威阳丸吧!”鹿银弦则是一脸的怪相。 “吃威阳丸做什么?”吴不赊莫名其妙,问清了鹿银弦几个背后的猜测,又气又笑,把鹿银弦一脚踹飞,道,“你小子要想吃,倒是可以给你两粒,不过不准你去找女人,憋不死你!” 回到住处,九斤丽、叶轻红都起来了。叶轻红看到吴不赊,脸飞红霞,但与往日间女儿家的娇羞不同,这会儿却是羞中带媚,眼里好像汪着一汪春水,不敢与吴不赊对视,眼光却又总停留在吴不赊身上,情意浓得化都化不开。看了她的眼波,吴不赊心中就是一荡,不过转眼看九斤丽神情憔悴、恍恍惚惚,他把小肚的邪火压了压,道:“小丽,你不要担心,我想到办法了。” “真的?”九斤丽脸上就像炸开个春雷,一脸的惊喜。 “当然是真的。”吴不赊便把自己想到的主意及刚才去见雪灵王和九斤刺的事全都说了,道,“药我买齐了,呆会儿配好,明天给你哥送去。后天上场之前服用,一鼓作气就能杀了沙杀煞。” “多谢公子!”九斤丽喜极而泣,俯身拜倒。吴不赊忙扶她起来,道:“不过这雄鸡丸副作用不小,事后你哥可能会大病一场,如果身有暗疾的话,因此丧命也不一定。你哥哥平时没什么隐疾吧?” “没有,没有!”九斤丽连连摇头,道,“我哥哥虽然不会玄功,但从小练武,身体结实得很,从来也没生过什么大病,只要能赢了沙杀煞保得性命,病一场也没关系的。” “那就好。”吴不赊道,“我跟雪灵王说好了,只要能助你哥哥他们赢了飞雾国,雪灵王会把连同你哥哥他们在内的三千多族人全赐给我,我会给他们自由,他们就不必给别人做奴隶了。”无论雪灵国还是飞雾国,掳得五大鸡族的人,除了精选的斗鸡,其他人都是卖做奴隶。吴不赊这话更给了九斤丽意外的惊喜,道:“婢子生生世世,愿永为公子之奴。”一边的叶轻红也是十分高兴,这时却插口道:“让你做奴隶,公子是舍不得的,以后做少奶奶还差不多。” 九斤丽霎时间脸飞红霞,哥哥的事有了转机,心中高兴,一时俏皮起来,蹲身给叶轻红行了个礼:“婢子先拜见少奶奶吧。”原来叶轻红先前声音有些大,惊醒了九斤丽,这时可就拿她打趣了。 “死丫头!”叶轻红大羞,便要去撕她的嘴,迈步急了点,忘了自己才破身不久,身子一动,“啊呀”一声,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吴不赊忙一把扶住,道:“怎么了?”叶轻红更羞了,这事可说不得,遂拧他一把,道:“都是你,坏人。” 吴不赊明白了,嘿嘿直笑,伸手搂住了她的腰。九斤丽还在边上,叶轻红忙伸手推他,九斤丽却红着脸一溜烟出去了。边上没了人,叶轻红也就任他搂着,一双粉拳在吴不赊胸膛上连捶几下,娇嗔道:“坏人,坏人,都是你害的。”呜呜声中,却是嘴唇被吴不赊吻住了。吴不赊的魔手更直探衣内,把她一对雪乳揉出千奇百怪的形状,不过再要探手向下时,被叶轻红挡住了。她喘着气求道:“不要,那里还痛。”吴不赊也知道她受不住,不忍勉强她,道:“叫一声好哥哥来听,便容你这一遭儿。”听他调笑,叶轻红大羞,捶他:“才不叫,你是坏人。” “坏人啊,那就不客气了。”吴不赊怪笑着,手又往下伸。叶轻红花容失色,捉他不住,只得低声叫道:“好哥哥,饶了轻红这一遭儿。”粉脸藏在吴不赊肩后,却是尽耳根子通红了。吴不赊呵呵而笑,抱了叶轻红坐在膝上,轻怜蜜爱,其中香艳处,实是难描难画。温存一会儿,想到雄鸡丸还没配好,只好放开叶轻红。听到是配药,九斤丽也来帮手。她为哥哥的事着实卖力,吴不赊只要动动嘴,杂事都是她包了。不多会儿,配出三丸药来,一丸给九斤刺,另两丸是给九斤斧准备的。 吴不赊道:“九斤斧那一轮,要连对飞雾三号、飞雾九号,中间还要歇一刻钟,一丸药只怕支撑不下来。不过如果连服两丸药,即便胜了,事后他只怕也是个废人了。”叶轻红道:“要是九斤斧三两斧就能劈了飞雾三号就好了,那就不用拖太久,一丸药够了。”吴不赊想了想,微微摇头:“雄鸡丸只能增加力气激发狂性,武功却是练出来的,九斤斧的斧法我留意过,说实话只是一般,想要数招之间杀了飞雾三号,怕没有这个可能。” “象大哥不是也用斧吗?”九斤丽眼光一亮,“要是象大哥能指点九斤斧一番,也许能有点儿长进。” “象斧好像就是凭的力大吧,他的斧法很精妙吗?”吴不赊很有些怀疑,不过事到如今也只有死马当做活马医。找了象斧一问,象斧牛皮梆梆地道:“不是吹,我这套疯象斧乃天下一等一的斧法,九斤斧有我老象指点三招,那什么飞雾三号、九号便是两个人齐上,也绝不是九斤斧的对手。” 这牛皮吹的,桑刀儿在一边“嘿嘿”冷笑,有心要刺他两句,但想到吴不赊是要他去教九斤斧,便不好吱声。其实吴不赊也很是怀疑,不过既然开了口,就让象斧试试也无所谓,最多教不好,教坏还不至于吧。 第二天一早,吴不赊带了象斧来找九斤刺,顺便把九斤斧也招了来。九斤斧见了象斧的巨斧,如见天神。吴不赊本来想看看象斧有什么东西能教给九斤斧,这家伙却烧包得很,硬拉了九斤斧躲去一边,说要私下里传授。吴不赊一时哭不得笑不得,便也不去理他,便把雄鸡丸交给九斤刺,嘱咐了一些服药的细节。 “雄鸡丸服下后,你力气会增大许多,但药力不能持久,好在沙杀煞的刀法纯是以进攻为主的,你就和他对攻,枪长力大,以攻对攻,争取数十招内就杀了他,若是拖到一百招外,你的力气就会飞速减弱,那时就麻烦了。” “我记住了。”九斤刺信誓旦旦地道,“恩公放心,有雄鸡丸助力,我舍出性命不要,只攻不守,就算一枪对一刀,他砍我一刀我就刺他一枪,拼也要拼死他。” “你若死了,小丽就会伤心,她也就不会那么感激我了。”不过这话吴不赊只是放在心里,九斤刺有拼命的决心,那是好事,气可鼓,不可泄。 也不知象斧教了九斤斧些什么,他象皮烘烘的,吴不赊也懒得问他。都交待清楚了,吴不赊便赶了回来。他还有事呢,什么事?参赌啊! 白鸟王送给吴不赊的珍宝里,着实有几样值钱货,吴不赊找家珠宝行,全部卖了。加上手中的金叶子,他总共凑了五千两金子,全部押在了九斤刺身上。他把收据给雪灵王看了后,雪灵王果然帮他押了一万两金子。 一万五千两金子,一赔十二,那就是一十八万两,合一百八十万两银子。 吴不赊忽然觉得呼吸发紧,胸口处好像压着一座山,什么山?金山啊! 这一夜,给金山刺激着的吴不赊亢奋无比,在叶轻红身上耕耘不休。可怜叶轻红还只是初破瓜的新妇,如何经得起他如此挞伐,一夜求饶不绝。等吴不赊好不容易尽了兴时,她已是一摊软泥,第二天差点儿就起不了床。 第三十一章 九斤斧 吴不赊精神倒是好得很,一早爬起来,先到九斤刺处,再叮嘱他几句,想了想没什么疏漏,这才回来。这时叶轻红已经起来了,九斤丽正在服侍她梳洗,听到吴不赊的脚步声,她从镜子里看过来,如水的明眸里似嗔似喜,春意盈盈。 吴不赊忍不住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在脸上亲了一下,作怪的手也抚上她乳峰,捏了两下。雨露浇灌后,果子已经完全成熟了,似乎又大了一圈,那种沉甸甸的质感,让人爱不释手。 “大白天的,坏蛋。”叶轻红娇嗔着在他手上掐了一下,不痛,反带着丝丝的甜意。一边的九斤丽羞得不行,飞快地退了出去。 “晚上就不是坏蛋了。”吴不赊笑。 “晚上你是大坏蛋。”叶轻红羞嗔,春意无限。 吴不赊大笑,心中得意:傻丫头成了女人后,还真是别有一番风情呢。吃过早饭,一行人赶去斗鸡场。 象斧几个都下了注,当然是买九斤刺胜。象斧这家伙爱挥霍,虽说先前也是一方恶霸,手中现钱却不多,兜底儿押了十两金子。桑刀儿押了二十两银子。 鹿金弦不想押,鹿银弦要押,自己的掏出来之后,把鹿金弦的也给兜底儿翻过来,两兄弟也凑了二十两银子押了下去。 鹿金弦射箭时双手稳如山岳,看着鹿银弦押出二十两银子,他双手竟微微有些颤抖。吴不赊看在眼里,心中叹道:本分人啊。 一声锣响,九斤刺和沙杀煞分头上场。上场之前,九斤刺该已是服下了雄鸡丸,这时两眼赤红,嘴中呼呼喘着气,脖子上的青筋剧烈地跳动着,给人一种极度狂躁的感觉。 “雄鸡丸的药性发作了。” 吴不赊心里暗忖。九斤丽纤长的十指相互扣着,指头处因为失血,呈现出一种青白色。 “小丽,不要担心,相信公子。”叶轻红安慰她。 象斧也在一边插嘴:“小丽不要怕,公子是天下第一奸,他既然插了手,就一定会……” 话未说完,忽地住了嘴。只见场中九斤刺猛地仰天狂啸,啸声中,两股热血从鼻腔里激射而出,一飞数丈。 “啊!”九斤丽一声惊叫,猛地站了起来喊道,“哥!” “公子,我哥他……”她一脸惊惶地看向吴不赊。吴不赊也瞪大了眼睛。他只知道雄鸡丸的药性能激发人体的全部潜力,能让人狂暴若狮;也知道副作用非常大,但具体有多大,他并不清楚。 九斤刺突然喷鼻血,全然出乎他意料,一时间他也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九斤丽。“怎么会突然流鼻血?这架还怎么打?流血过多,不打先自败了。可惜我的十两金子啊。” 象斧还在口罗哩口罗嗦。吴不赊恨不得抓把泥巴塞进他嘴里。九斤丽泪水已在眼眶里打滚。这时又是一声锣响,比斗正式开始。沙杀煞抢先出手,一刀凌空劈下,并不因九斤刺突然流血而容情。九斤刺再一声狂啸,猛然吸气,鼻中喷出的血竟给他吸进了嘴里。他枪把一抡,迎着沙杀煞长刀一枪刺出。 “铮”的一声脆响,刀枪相击,随后便是一连串的撞击声。 两人都是进攻招数,沙杀煞一刀接一刀连环猛劈,九斤刺一枪接一枪不停地狂刺。一连十余招,竟是枪刀相交,谁也不肯后退一步。九斤刺服了雄鸡丸力气大增,沙杀煞一把长刀竟半点儿也不输给他。沙杀煞功力之强,让吴不赊大为惊叹,他一时间也紧张起来。忽地“嚓”的一声,九斤刺的枪头飞起,原来枪杆被沙杀煞一刀劈断了。 “啊!”吴不赊一声惊呼,腾地站起,和他一同跳起来的还有九斤丽。九斤刺即便服了雄鸡丸,即便力气大增,但手中枪给砍断了,又如何拼得过沙杀煞?这个意外,吴不赊事前完全没有预料到,心中一时怦怦狂跳,两眼急眨,却是半点儿办法也没有。 一刀砍断九斤刺枪杆,沙杀煞狞笑一声,又一刀劈出,直劈九斤刺脑袋。九斤刺往后一退,忽地张口,一道血箭猛喷而出。他口中会射出血箭,任何人都没想到,沙杀煞也一样。他收刀不及,一刀迎着血箭劈出,将血箭一劈两半。血箭虽分成两股,去势不衰,一左一右,同时打在沙杀煞脸上,竟有如利箭般,打得人生生作痛。但最要命的不是血箭的力道,而是他的眼睛一下子被飞溅的血花蒙住了。沙杀煞一惊之下,左手挥袖急擦眼帘的血迹,胸口却猛地一痛,然后就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身子似乎突然变轻了。 他终于抹去了眼上的血,能看见了,也看清了,却有些难以相信:自己被一根枪杆透胸而过。他突然记起了小时候去抓鱼的情形:他一矛下去,数尺长的大青鱼被长矛透胸而过,鱼嘴大张着,尾巴左右乱摆,却再也挣脱不开。自己就是那条鱼吗?他不知道,他想弄清楚,黑暗却如潮水般涌来。 九斤刺这时已松手放开枪杆,退开数步,口中却还在呼呼喘气,鼻血也还在流。先前突然间喷出鼻血,也吓了九斤刺自己一跳,而他用嘴吸鼻血,并没有想到可以用血做武器,只是不想让自己失血太多。 直到枪杆被沙杀煞劈断,他退无可退,就顺嘴喷出吸进嘴里的血,没想到却蒙住了沙杀煞的眼睛,而被沙杀煞劈断的枪杆,顶端锋利如矛,竟一招制胜。一枪杆捅穿了沙杀煞,九斤刺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里面实在有着太多的意外,直到沙杀煞直挺挺地仰天栽倒,他才知道自己确实是赢了。他想举起双手欢呼,双脚上却忽然间再没有半丝力气,猛一下跪倒在地,而一直流个不断的鼻血,在这一刻竟然停了。 “赢了?公子,我哥赢了是不是?”九斤丽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中间的过程转变实在太快,吴不赊一时也有些反应不过来,不过还是肯定地点了点头:“是,赢了,你哥赢了。” “哦,赢了!哥!”九斤丽欢呼起来,抱着叶轻红又蹦又跳。吴不赊也终于反应过来了:“赢了!啊,赢了!金子啊,十八万两金子啊!我要死了。” “什么十八万两金子?” 象斧他们几个一齐看着他。吴不赊下注的时候,没让他们看见,也没给他们提起过,这会儿狂喜之下突然叫出来,自然引起了象斧他们几个人的疑惑。还好,周围是一片狂躁的叫声,输了的如癫似狂,赢了的直接疯狂,没人往这边看。 吴不赊“嘿嘿”一笑:“轻声。”掏出收据道,“我下了五千两黄金的注,押小丽他哥胜。” “啊?”象斧几人的嘴齐齐张大,仿佛被人生生塞进了个鸭蛋。桑刀儿反应最快:“一赔十二,五千两金子也只能赢回六万两啊。”“我还向雪灵王借了一万两金子,也押在小丽她哥身上了。”吴不赊笑,两眼眯成一条缝,缝里金光灿灿。 “天神!” “佛祖!” “灶王菩萨!” 稀奇古怪的惊呼声中,象斧深吸一口气,仿佛下了一个极大的决心,道:“公子,我来世若变女人,一定要嫁给你。皇天后土,共鉴此誓!” “哇。”桑刀儿前倒,鹿银弦后翻,吴不赊在象斧毛丛丛的胸口扫了两眼,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哇……” 武士把沙杀煞的尸体拖出去,休息一刻钟,九斤斧上场。鹿银弦眼尖,惊问道:“九斤斧好像在发抖啊,搞什么搞?公子不是给他增加了功力吗?” 九斤斧身子确实是在发抖,吴不赊也有些疑惑:“难道是药的副作用?九斤刺流鼻血,他抽疯,应该不至于啊?” 转头问象斧道,“你教了他什么?”象斧没开口。桑刀儿突然叫道:“不对!这家伙去教九斤斧斧法,却没有在九斤斧身上下注。” 几个人一齐看着象斧。象斧却是满不在乎地道:“一对二,我在他身上押注,我傻啊我?不过我放句话在这里,押他身上的,十有八九会赢。”自己不押,却说别人押会赢,谁信啊,众人一致鄙视。不过象斧皮厚得很,鄙视无效。吴不赊其实也不对象斧抱什么希望,他把全部的希望都放在雄鸡丸上面。如果九斤斧的颤抖是因为受不了雄鸡丸的药力,一起手就输了,那就麻烦了。九斤刺已经服过一粒雄鸡丸,如果还要打下一轮,必须再服一粒雄鸡丸。但两粒雄鸡丸下来,即便赢了,也是个废人了。 “老天保佑,让九斤斧最少干掉飞雾三号。九斤刺独对飞雾九号,不吃雄鸡丸也有赢的希望。”吴不赊心中暗暗祈祷。 锣声一响,斗鸡开始。飞雾三号抢先进攻,一刀斜劈。九斤斧不挡不架,忽地转身就跑。一招不接转身就跑的,自有斗鸡大会始,从来还没出现过。 一时哄笑声四起,吴不赊心下一沉。九斤斧服了雄鸡丸,即便本身武功不如飞雾三号,在雄鸡丸的刺激下也该奋勇进攻,怎么转身就逃呢?难道服了雄鸡丸后,不但没能增加力气增长胆气,反而气沮神消了? 沙杀煞的死,其实给了飞雾三号很大的打击,但九斤斧竟然不敢接招撒腿就跑,却又激起了飞雾三号的凶性,他愣了一下后,挥刀猛追。九斤斧跑出十余步,突地一个踉跄,竟然一跤栽倒在地,摔得狼狈不堪不说,斧子都脱了手。 “啊!”包括吴不赊、九斤丽在内,全场一片惊呼。飞雾三号则是心中狂喜,他虽然猛追九斤斧,却也一直凝着心神。他知道九斤斧有回身大劈风的斧法,所以不敢追得太近,但九斤斧摔这一跤,甚至把斧子都摔脱了手,他心中再无迟疑,别说回身大劈风,就是一只蚂蚁,没斧子你也劈不了。九斤斧撅着屁股正想爬起来,飞雾三号到了,一刀直劈,劈的是九斤斧高翘的屁股。他刀法不错,瞄得也准,这一刀正瞄着九斤斧的屁股缝,他有把握,顺着屁股缝,一刀就能把九斤斧劈作两半。 刀到中途,九斤斧屁股下面突然现出个脑袋,一晃不见,却猛然飞出一堆黄沙来。黄沙扑面,飞雾三号大吃一惊,左手急拦在眼前,刀出不停,却砍了个空,没有砍中屁股肉的感觉。他情知不好,舞一个刀花急要退时,只听风声飒然,迅疾若雷, “砰”的一声,手一震,手中刀脱手飞出,虎口火辣辣作痛,该是裂开了。他魂飞魄散,偏偏眼前沙雾漫天,目不能视。他反应倒还快,脚下一纵就要往后退,却是迟了。风声再起,九斤斧一斧正中他腹部,将他拦腰砍作两截。这中间说来口罗嗦,其实只是一瞬。场外观众看到的,是九斤斧撅起个屁股要爬起来,飞雾三号照着屁股砍下去,九斤斧屁股下面突然飞出一股黄沙,把飞雾三号罩在了沙雾中,然后九斤斧往前一扑,抓住地下的斧头,回身照着沙雾里面就是一斧,刀飞出,再一斧,飞雾三号就成了两截。“哈哈……”象斧双掌猛击大腿,纵声狂笑,“成了!成了!” “这是你教他的?”象斧双掌拍击大腿的声音实在太过于刺耳,吴不赊虽然在问他话,却不得不把头侧到一边。 “是。”象斧得意洋洋地道:“武功是慢慢练出来的,短时间内想提高斧法,不可能。我只能教他战法,示敌以弱,以沙遮眼,再趁势进攻。这小子不错,这个徒弟我收了,哈哈……” “切。”桑刀儿就看不得他那得意样儿. “还有下一场呢,你再示敌以弱看看,倒看怎么死?” “我只包他赢一场,第二场不包,所以我不在他身上下注。”象斧看着吴不赊道,“公子,你先前说要尽量减低第一场的时间,我帮你做到了,该给我记一功吧?” “嗯。”吴不赊点头,“算你一功。”象斧大喜:“那有什么奖赏?”他两眼冒金光,吴不赊一场赢了十八万两金子,随便从手指头缝里漏点儿,也该有个三五百两吧? “奖赏啊,”吴不赊想了想.“就你先前说的,下辈子做女人嫁给我吧。” “扑通!”倒翻一大片。九斤丽笑倒在叶轻红怀里:“姐姐救命,肚子好痛啊!”说话之间,一刻钟的休息时间已经到了。 九斤斧再次上场,对飞雾九号。奇怪,九斤斧这会儿的手脚竟是不抖了,难道是药性过了?该没那么快吧?锣声一响,九斤斧狂吼一声,一斧兜头劈去。 飞雾九号斜刀一格,反手前削,划向九斤斧肚子。这一招连消带打,颇为精妙。九斤斧却是不闪不避,反而前跨一步,肚子往前送,手中斧一抡,又是迎头一斧。 两人若都不收手,飞雾九号这一刀铁定先划开九斤斧的肚子,不过九斤斧这一斧他也躲不开,被九斤斧这么劈柴似的一斧,整个人只怕真要像块柴一样被一劈两半了。飞雾九号不敢与九斤斧赌命,斜步跳开。九斤斧却是不依不饶,跨步上前,又是一斧劈下。 他一脸狞恶,状若疯癫,吴不赊心中暗自古怪:“这么如疯似癫,药性没退啊。”转念一想,突地明白了,九斤斧之所以先前手脚发抖,不是药性刺激的,而是因为听了象斧的话要示弱,要强行压制药力,强行克制之下,所以发抖。 这会儿手脚放开,大河奔流,反是不抖了。仅以武功论,飞雾九号强于九斤斧,但九斤斧以命搏命,力大斧沉,反是压着飞雾九号打。好几次飞雾九号抢得先手,但九斤斧不管不顾,宁可挨一刀也要拼一斧。飞雾九号不愿与他拼,就只有收手。偏偏九斤斧服了雄鸡丸,力气大增,十余招下来,飞雾九号已是手臂发麻,虎口震裂,再这么拼得数招,只怕刀都握不住。 眼见九斤斧又是一斧劈来,飞雾九号一咬牙,忽地松手脱刀,一刀向九斤斧飞去。这样的生死比斗,兵器脱手,纯是自己找死。九斤斧虽然形若疯癫,其实没癫,见对手如此拼命,他也愣了一下,斧头一偏,打开飞刀。不想飞雾九号人随刀进,竟是合身扑上来,一下便抓住了九斤斧的斧柄,倒身便抢。原来飞雾九号眼见九斤斧斧头上力道实在太沉,招架不住,情急中想到一计,丢了刀来抢九斤斧的斧头。大家都没兵器,看你怎么个拼命法。他这一招过于古怪,九斤斧不防,竟是被他抓住了斧柄。 说来又有一层古怪,飞雾九号就是受不了九斤斧的重斧才出的这一怪招,可九斤斧明明力大,飞雾九号便与他抢斧头也铁定抢不过啊,还不是找死?飞雾九号当然没有这么傻,原来他身上不只一把刀,后腰上还有一把短刀。飞雾九号这么抓着斧柄一扯,照理说九斤斧会回抢,飞雾九号便可就势扑进去,钻进九斤斧怀里捅刀子,不信捅不死他。算盘打得响啊,正常情况下,九斤斧必然中招。 不想服了雄鸡丸的九斤斧却是有些不正常了,眼见飞雾九号硬抢他的斧头,他心中燥火一起,忽地松手丢开斧头,飞雾九号不防,一个踉跄,向后跌倒。九斤斧狂吼一声,合身扑上,一把抱住飞雾九号,嘴一张,竟一口咬在飞雾九号的脖子上。 小朋友都知道,打架不能咬人,咬人的是小狗儿。可九斤斧这么壮实的一条汉子,竟然咬人!对手使用这样下三滥的招数,飞雾九号做梦都想不到。他被九斤斧一把扑倒,脖子吃痛之下他开始狂呼乱叫,但九斤斧状若疯虎,抱住了他,死也不松手,更不松口,反是大口吸起血来。雄鸡丸药性躁,九斤斧连战两场,估计是口干了,口干了你也别吸人家的血啊。可怜飞雾九号,先还狂吼乱叫,慢慢地就不吱声了。 血被吸干了,还怎么叫?九斤斧这一怪招也把吴不赊几个看傻了,九斤丽却抢先欢呼起来。雪灵王那边也开了锅,前面已经连输了三届,这一届原本毫无胜算,现在居然赢了,能不高兴吗? “赢了斗鸡大会,说不定那一万两金子也不要我还了呢。”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一天赚了十多万两金子,他竟是仍不知足。退了场,吴不赊先找了家酒楼开了一席,准备吃饱喝足了,人也散得差不多了,再去赌档取红利。 喝酒,当然有吹牛袋一份,喝到一半,吹牛袋突然吞吞吐吐地道:“主……主人,和……和你商……商量件事好不好?”吴不赊正等着数金子,开心地道:“什么事袋兄,不要客气,痛痛快快说就是。”“是这样,主人,你赢来的金子,能不能放在我肚子里?”“金子放到你肚子里?”吴不赊愣了一下.“你上次不是说,你是高贵的吹牛袋,不要拿你装东西吗,怎么突然想到要装金子了?” “是,我是说过不要拿我装东西。主人说话也算数,本袋这里谢过了。不过,”它略一迟疑道,“金子不是东西啊。” “金子不是东西?”吴不赊搔搔头,“那是什么?”“是金子啊。”金子不是东西是金子,这话有点像绕口令了。看吴不赊嘴巴张了半天没绕过来,吹牛袋解释道:“金子,能把黑变成白,能把白抹成黑;能让烈妇张开大腿,能让英雄变成狗熊。这世上,再没有比它更神奇的东西了,所以我说它不是东西。” “啊?”吴不赊愣了半天终于反应过来,点头道,“有道理!袋兄果然高见。好吧,只要你自己愿意,呆会儿我就放几锭金子到你肚子里,一百两够不够,要不一千两?” “哎,主人好生小气!你不是赢了十八万两吗?什么一百一千两,打发叫化子啊?”这话说的,吴不赊一时哭笑不得,道:“那你说要放多少?你说个数,我照放,要不全放进来都行,只要你装得下。” “那就全放进来。”吹牛袋应得那叫一个快。 吴不赊却有些傻眼了,问道:“袋兄,没喝醉吧?十八万两呢,十六两一斤,一万多斤呢,你这小小肚子装得下?” “主人小看我了。”吹牛袋呵呵笑道,“你知道为什么我吸一口气,能吹出那么猛烈的风吗?只因本袋肚中另有天地,别说一万斤,便再来一万斤,只要进得了嘴,本袋统统装得下。” “有这回事儿?”吴不赊又惊又喜,又有几分疑惑。有灵力的袋子和一般的袋子不相同,同样的大小,所装的东西却是普通袋子的十倍数十倍甚至上百倍,而且装再重的东西都不会让主人感受到重量。 吴不赊身上的追风袋、百草囊就是这样,他先前的几千两金子就是分装在追风袋和百草囊里面的。几千两金子也有好几百斤,带个百斤的人飞五十里就要脱力,带几百斤金子飞,那还不被压死?这两个袋子都有灵力,替吴不赊托起了里面的东西,吴不赊感受不到重量,才负千斤如无物。 但两袋灵力有限,追风袋大约能装两百斤左右的东西,再装,重量就会显现出来;百草囊是树袋练成,装得略多些,约能装三百多斤,再要多装也是不能了。 这一袋一囊再多装,重量就要由吴不赊来承受了。例如装五百五十斤,追风袋和百草囊托起五百斤,另外五十斤的重量就得由吴不赊来背。两袋负重的大小,是吴不赊先前装金子的时候试出来的,也是他把几千两金子分装两袋的原因。吹牛袋大小和追风袋、百草囊差不多,竟说可装数万斤,那也太夸张了。 “主人不信,一试便知。” 看吴不赊似乎不相信,吹牛袋有些恼了。 “我信,我信。”它既然说得这么肯定,吴不赊倒是不好疑它,却想到一事,“不过你肚子里若装满了金子,还吹得出风吗?”吹牛袋可是个好宝贝,吴不赊看中的就是它吹出的那股狂风。至于装金子的东西,只怕钱少,绝对不会说有钱没袋子装。“吹得出!” 吹牛袋毫不犹豫地回答,“早说了我肚中另有天地,主人只管放进来就是。有了金子压袋,我吹出来的就是金灿灿的风,嘿嘿。” 它说得玄乎,倒是勾起了吴不赊的兴趣。看看人也散得差不多了,他到赌档前交了收据,赌档执事引去库房交割红利。押的是金子,赔的也就是金子,说来这狐披虎还真会做生意。要是十八万两金子换成一百八十万两银子,吴不赊可就要挠头了。赌档交割的金子不全是金叶子,金元宝居多。 象斧这时露了一手,拿一个金元宝,双掌一合,金元宝立刻成了金叶子。吴不赊接过来,像码瓦片一样一片片往吹牛袋里面码。还真神了,十八万两金子进去,吹牛袋竟是不见满,吴不赊提在手里也感受不到重量。库房里的伙计们看得眼珠子都要掉了,吴不赊也傻了半天,没想到这个小小的袋子竟然这么能装。吹牛袋心中得意,笑道:“现在信了吧?其实我还不算什么,牛兄两耳装得更多。” “你说大青牛的耳朵?”吴不赊大是好奇。 “是啊。”吹牛袋道,“主人不知,牛兄耳朵是通着两只角的。上次我说过,牛兄乃水火神牛,两角有莫大神通,内中更有天地。我的肚子最多装两万斤,牛兄一只角就可以装这么多。”“那它两只角岂不是能装四万斤?”吴不赊瞠目结舌,吹牛袋没装之前,他绝不会信,但有了吹牛袋的先例,他却是不再怀疑,连声称赞,“了不起,了不起!” 吴不赊收了金子回来,已有太监在等着,说是雪灵王有请。来到宫里,但见雪灵王红光满面,显然是开心已极。吴不赊趁着他高兴,假意掏金子要还钱。雪灵王果然就是大手一挥:“不要还了。你助孤赢了这场斗鸡,区区几个小钱,便算孤赏你的吧。”吴不赊乐得想抱着雪灵王狠狠啃上一口。 当然,雪灵王也有条件,要吴不赊替他训练斗鸡,明年斗鸡比赛的事就着落在吴不赊身上了。吴不赊满口答应,不过提出要求,说自己训练斗鸡的方法与众不同,可能要到处跑,雪灵王不能干涉他。雪灵王也是满口应承,只要吴不赊能让他赢,其他一切都好说。吃了一天酒,吴不赊出了宫,发现金牙狗正候着他。金牙狗把包括九斤刺、九斤斧在内的三千鸡族尽数交割给吴不赊。金牙狗又带他看了城外一座庄子,说是给吴不赊训鸡用的,住三千人足够。吴不赊大喜,随后退了租的小院,带上众人来到城外的庄子。这处庄子占地极广,只是现成的屋子少了点儿,不过这个容易,现搭就是。雪灵王俘虏的这三千多人是用来挑选斗鸡的,都是精壮汉子。 吴不赊最初向雪灵王要这三千人,本只是想让九斤刺兄妹承他个大人情,到时不仅小美人入怀,云州遗族入雄鸡原时,九斤刺还得给他尽力。但这会儿看了这三千多精壮汉子,吴不赊心中又生出个念头。他暗自盘算:“灭云城守卫森严,尤其中间还隔了一条飞云江,大队过江,必定会被守军发觉。即便我带象大嘴几人做内应,想要夺城也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死伤必重。但如果有这三千斗鸡在城中,云州遗族渡江时,我们先夺下北门,做好接应,一切就轻松多了。雪灵王答应我可以到处跑,我带三千斗鸡去灭云城,他也不会怀疑。九斤黄鸡族和雪灵国仇深恨大,也不可能不听我的话。不过要弄到三千人的兵器装备却是个麻烦,但眼下也不必着急。”正自筹算,九斤刺引了三千斗鸡下跪拜谢。 九斤刺道:“若无吴恩公的雄鸡丸,这次我和九斤斧必定会输。暴君先前有话,若我们输了,必将我九斤黄鸡族三千俘虏斩尽杀绝。这里三千二百多条性命,都是吴恩公所救,从此就是吴恩公的,恩公但有所命,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吴不赊心中大喜:“我正要借你们出力呢。” 嘴上当然不能这么说。他忙扶九斤刺起来,朗声道:“言重了,言重了。我能与小丽巧遇,也是缘分。在我心里,小丽的哥哥,便是我的哥哥,小丽的族人,自然也是我的族人,大家以后都是兄弟,有我在雪灵国一日,绝不会再让大家受雪灵王欺压。”这话说的,好像九斤丽已经是他房中人,九斤刺就是他大舅哥似的,暧昧啊。九斤丽那俏脸儿红得就跟刚盛开的鸡冠子花一样。 安顿下来之后,什么事儿都无需吴不赊操心,他只管掏银子就是。三千多人的嚼用,那可不是个小数目,不过吴不赊刚赢了座金山,几个小钱,他也满不在乎。九斤刺觉得很不好意思,看他的样子,恨不得马上就带着三千族人给吴不赊挣出银子来。 吴不赊就是要他不好意思,而且还要让他愈发觉得欠他吴不赊的情。 他命人请来九斤刺,关怀备至地道:“九斤族长你安心将养身体,其他的不要你操心。一句话,有我吴不赊一碗饭,就一定有九斤黄鸡族半碗粥。”吴不赊这一招,把个九斤刺感动得只恨不得把心掏出来送给他。 一边的象大嘴都快乐傻了:“袋中揣着十八万两金子,却说什么半碗粥,不愧是天下第一奸啊。” 雄鸡丸的副作用果然厉害,当天晚上,九斤刺、九斤斧就全病倒了。吴不赊早有准备,已让九斤丽提前请来老郎中开方拿药。三千鸡族被雪灵王关了这么久,身体也不是太好,索性都在庄中调养,什么事也不做。 其实也没什么事,难道都去种田?吴不赊是要他们去灭云城做内应的。吴不赊也着实舍得下本钱,每天大鱼大肉管饱,约莫有半个月时间,包括九斤刺、九斤斧在内,身体都将养好了,三千多条精壮汉子,看着就养眼。 要这三千条汉子做内应,有两个关键的要点:一是要把这三千条汉子带进灭云城;二是要将他们武装起来,赤手空拳不行啊。吴不赊想了一计,去跟雪灵王说,要将三千鸡族奴隶严格训练一年,然后优中选优,挑十二只斗鸡出来参加明年的斗鸡大会,不过要训练就得有兵器,所以想在庄中自己打造几样兵器,请雪灵王批准。 训练要兵器,这有理,吴不赊也说得轻描淡写、含含糊糊的,好像就是打个百八十把刀枪的样子。 雪灵王果然没有怀疑,一口就答应了,写了个手诏给吴不赊。有了这手诏就好办了,鸡族俘虏中自有铁匠,吴不赊叫人买来精铁,生起炉子,便在庄中打造兵器。为什么不去买而要自己打造呢? 一是买兵器划不来,奸商的脑子,能省是一定要省的;最重要的是,三千人的兵器不是个小数目,全部去买,必然引起有心人的怀疑。自己打就不同了,慢慢来,反正又不急,零敲碎打的,两三个月,三千人的装备也就齐了,而且神不知鬼不觉。至于如何把这三千人带进灭云城,吴不赊也盘算好了。 反正时间还早,不用着急,暂时在这庄里呆着。需要仔细筹划的是,三千条壮汉连人带兵器要藏在城里,不是件轻松活儿,首先得找几座大院子,这三千人才藏得住。 九斤刺带了族人在庄中边造兵器边训练,吴不赊自己却住在城里。他为雪灵国获胜立了大功,袋中还揣着威阳丸,又善于左右逢源,因此着实招雪灵王待见。 斗鸡比赛结束的第二天,雪灵王便赏了他一座大宅子。对于这个雪灵王身边新蹿起的红人,雪灵国王公亲贵也是着力结交。奸商属于那种把你卖了还让你帮着数钱的人,吴不赊应该是奸商中的佼佼者。所有与吴不赊打过交道的王公亲贵,都觉得吴不赊这人好打交道,不是那种恃宠而骄的人,值得结交。一时,吴不赊名声大振,很有几个要和他割脖子砍脑袋相交的酒友嫖友赌友。 吴不赊顺便就大卖威阳丸,卖得那叫一个贵。当然,这种卖法是带有很高技术含量的,可不是摊子上声嘶力竭地叫卖的那种,而是私下在袖子里的交易――兄弟,不行了是吧,老弟我这里有好东西,邪月王要夸一声好,咱们大王也要叫一声妙,至于王妃怎么叫,咱没听见,你可以去想。 来一百丸?得,你以为地里泥巴撮的,压袋底也就是三五丸,别人一丸十两金子,咱哥们儿,谈钱多没意思。什么?真要给,不给跟我急?你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呢?那兄弟我就收下了。这样好了,下次我再精心炼一批,专给哥哥你送过来……这种王公亲贵中的买卖,效果比在鸣凤镇卖给平常老百姓还要好得多,数钱数到手抽筋儿。对这些王公贵族来说,脸面比钱重要多了,尤其是这种房中的事儿,死都不会说自己不行。吴不赊让这些不行的男人找回男人的尊严,区区几两金子,他们谁会在意?转瞬之间,已在雪灵城住了一个多月,吴不赊几乎都不想动窝了,只是偶尔半夜醒来,想到应该去灭云城买几个院子弄几处产业藏人了,不过这念头往往就是一闪而过,随后就淹没在叶轻红的乳波臀浪中。这日子太爽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温柔乡是英雄冢,这话套奸商身上照旧管用。雪灵王最近却有些上火,怎么回事呢?原来雪灵王赢了场斗鸡,得了意,派人给飞雾王下书,约飞雾王一起去雄鸡原打猎,国书中自然有些炫耀的语句。 飞雾王却不是个心胸宽广的人,看了这国书就恼了火,也派人来见雪灵王,送给雪灵王一盒香粉,说一起打猎也可以,不过雪灵王身上的狐臭味儿实在是太难闻了,会面之前,请雪灵王先在身上打点儿香粉。 雪灵王是雪狐族人,狐狸身上有狐臭,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可不能公然拿这个说事啊。看了信,雪灵王气得七窍冒烟,当场斩了飞雾国使节,随即下令调集大军,攻打飞雾国。 雪灵国与飞雾国之间有一处险隘――雄鸡岭,两国便是以此为界。若论国力,两国差不多,雪灵国或许还略强点儿,雪灵国有十五万大军,飞雾国不过十一二万,但雄鸡岭却是控制在飞雾国手中。雪灵国要攻打飞雾国,只有两条路,一是强攻雄鸡岭,一是绕道雄鸡原。绕道雄鸡原,路途太远,后勤上吃不消。雪灵国与飞雾国的历次战争中,雪灵国都是选择强攻雄鸡岭,这一次也是一样,雪灵王调集十万大军,日夜猛攻,却是急切难下。战争与吴不赊无关,他左手搂美女,右手搂银子,忙得不亦乐乎。 这一日,他又卖出了二十粒威阳丸,正忙着数钱呢,九斤丽突然在他面前跪下了,道:“请公子恕罪。” 第三十二章 入宫 好好的恕什么罪啊,吴不赊莫名其妙,忙扶她起来:“恕什么罪啊?是打了碗还是摔了杯子啊,你说清楚,不要怕,万事公子都可以替你担待的。” 他这话其实几近胡扯,打烂个碗摔烂个杯子要恕什么罪?不过这话说得亲切啊,摆出的姿态更亲切,双手拉着九斤丽的手,自然是绝不肯松开的,眼光在小美人的脸上扫来扫去,鼻中闻着淡淡的女儿香,下面的坏家伙竟然是有些探头探脑。 他心道:“最近给轻红这丫头勾动了火,好像有些色心泛滥呢。”得,他还怪叶轻红了。 九斤丽果然就被他感动得眼眶微红,不但没挣开手,反倒是轻轻靠在了他身上,摇头道:“不是我,是哥哥,他们要攻打雪灵王的王宫。”“什么?” 吴不赊大吃一惊,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你哥哥要攻打王宫?为什么?找死还是吃饱了撑的?” 说到后面可是有些恼了。他给九斤刺等人配兵器,是要他们给云州遗族做内应的,可不是要他们去攻打雪灵王的王宫。 王宫就是那么好打的了?别说雪灵城中的上万驻军,就是王宫中的五千禁卫,也不是九斤刺这三千人啃得动的。一旦失败,不但以后的内应没有了,还会牵连到吴不赊身上,一切完蛋,他能不恼吗?见他发怒,九斤丽忙又跪了下去:“公子恕罪。” 她这么一跪,吴不赊刚好能从她的衣领里看进去,可以看到一抹浅浅的乳沟,香肌如雪。只一眼,吴不赊心中的火气就消了大半,扶她起来,道:“是你哥哥的事,跟你没什么关系。你起来,说清楚。” 再扶她起来,却顺手揽住了她的腰。叶轻红腰肢丰盈,充满了弹力,尤其在床上,小腰扭起来,能让人癫狂。九斤丽身材就单薄多了,小小的腰肢揽在手里,不盈一握,让人爱,更让人怜。 不过吴不赊这会儿没心思去细细体验,因为九斤丽说到了一样稀罕物儿:公鸡蛋。五大鸡族本是同源,老祖宗是同一只大公鸡。这只大公鸡得天地灵气,修成人身之前,竟然生了一个蛋。公鸡生蛋,亘古未闻,大公鸡的子孙把这个蛋奉为神蛋,认为是天赐的神物,是鸡族繁荣昌盛的征兆。也许真是神蛋的保佑,大公鸡的子孙在雄鸡原上越繁衍越多,到五大鸡族分裂时,已多达百余万人。 人多有人多得好,人多也有人多得烦,后来终于起了争执,整个鸡族分裂为五大鸡族。鸡族分裂了,边上的雪狐族和豹族却日渐强大,最终立国。趁着五大鸡族内斗的当口,狡猾的雪狐族竟然抢走了那枚公鸡蛋。五大鸡族已在内争中斗得气息奄奄,虽然都说要抢回公鸡蛋,却又不团结。 近百年来,不但没能抢回公鸡蛋,反而在雪灵、飞雾两国的欺压下日渐衰落,现在五大鸡族的人口估计已不足百万,而且非常穷困。鸡族都是善斗的勇士,却穷得买不起刀枪。 九斤刺上次尽集族中勇士与雪灵国斗,数万战士,刀枪不过千余,大多是削木为枪,箭头多是骨镞。这样的装备,怎么可能打得过武装到了牙齿的雪灵国大军?但这一次,吴不赊暗中给三千俘虏装备了精良的兵器,却激起了九斤刺的雄心。 本来若只是九斤刺这一族人,感于吴不赊的恩义,九斤刺即便有心,也决不会去攻打王宫。但雪灵城里鸡族奴隶多,五大鸡族都有,其余四大鸡族的人得知九斤刺手上有三千多装备良好的队伍,而且雪灵国正和飞雾国开战,其他四大族长竟同时找上了九斤刺,鼓动他攻打王宫,夺回公鸡蛋。五大鸡族所有人都认定,只要夺回公鸡蛋,五大鸡族就可以重兴。四大族长不但本人来了,还各自带了本族的精锐武士。 现在吴不赊的那个庄子里,除了原先的三千二百人,还多了其他四大鸡族的一千多精锐,总数已将近五千人。在有了吴不赊提供的足够的精铁后,日夜开工,差不多已给这五千人配齐了兵甲。 “就是说,仅仅是两个月时间不到,他们在庄子里就武装起了一支近五千人的军队?” 吴不赊简直有些瞠目结舌了,这速度,也太快了吧。他先想着,把九斤刺那三千人武装起来都要三四个月呢,结果俩月时间,人家武装了五千人。要是被雪灵王发现了,这还得了? “是。”九斤丽一脸愧疚,“公子信任我,给我钱又让我从宽里用,公子也招呼了是要给我哥他们全部配上刀枪的,所以他们说要多少精铁我就给买了多少,却没想到他们竟是要去攻打王宫。我也是昨夜偷听了他们商量才知道。事先不察,都是我的错,请公子责罚。” 她说着又要下跪,却给吴不赊拦住了。吴不赊道:“这不怪你,是我说了要给他们配刀枪的。”他想了一想,道:“你哥他们是怎么计划的?就算五千人,攻打王宫也不够啊。宫墙可不矮,守卫森严,禁卫五千人,城内守军一万多人,城外南大营也有一万多人,加起来近三万人呢,你哥他们打得过吗?” “我哥他们的计划是,出其不意,突然发起进攻,城内的兵散在四城,不可能一下子就调集拢来。至于城外的兵,得到消息再赶到王宫,至少要一两个时辰,有这么一段时间,该可以攻进王宫了。” “要是万一攻不进去呢?”吴不赊反问。九斤丽顿时就傻眼了,道:“我……我只是偷听了他们的计划,他们好像没有说过攻不进去。” 得!就没说过攻不进去这回事儿,吴不赊苦笑道:“好吧,五千人,两千人阻击城内援兵,三千人进攻,而且真攻进去了,也抢回了公鸡蛋,你确信那是个公鸡蛋吗?不是什么母鸡蛋冒充的?” “确实是公鸡蛋。”九斤丽一直表现得一脸愧疚、娇娇弱弱的样子,但听了吴不赊这话,她小小的腰板却挺了一下:“公鸡蛋是我族的圣物,是天赐的神蛋,绝不会是假冒的。” “这小母鸡倒有两分斗鸡的性子。”吴不赊心道。他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道:“好吧好吧,神鸡蛋。我是说,就算你哥他们攻进去了,也抢得了神鸡蛋,然后怎么办?撒腿就跑?” “是啊。”九斤丽点头,“五大鸡族之所以衰落,受尽欺负,就是因为丢失了神蛋。只要我们拿回了神蛋,神鸡保佑,五大鸡族必然重兴。”“哦,原来神鸡保佑。” 吴不赊给她气笑了,“你哥他们有刀枪,好像没马吧?雪灵城到雄鸡原,一千多里,你哥他们就那么慢慢地游着山玩着水走回去,雪灵王就在后面看着?就不派军队追杀?” 九斤丽又是哑口无言,估计九斤刺他们没讨论过这个问题,就算讨论过,九斤丽也没听到。她发了一会儿呆,道:“是,雪灵王肯定会派军队追杀的,我哥他们没有马,根本逃不掉。公子,你说怎么办,是你救了他们,你再帮帮他们吧!” “我救他们,可是因为你呀!”吴不赊要笑不笑,说实话他心里非常恼火,而且有些乱,现在的情势很要命,不知道九斤刺他们什么时候会动手,也不知道雪灵王有没有发觉。如果自己现在去劝九斤刺放弃,九斤刺会不会听呢?提起公鸡蛋,美人小母鸡都会立马变成斗鸡,又有另外四族夹在中间,九斤刺未必就那么听话。 “公子对我的好,我都知道,我……我……”九斤丽小脸通红,“我”了半天,不知道要怎么说。她忽地伸臂抱住吴不赊的脖子,在他脸上“叭” 地亲了一下,道:“公子若不嫌弃,我愿与轻红姐姐一样,替公子叠被铺床。”说到后面几个字,声音已经像蚊子叫,身子更是羞得伏在吴不赊怀里,再不肯抬起脸来。 吴不赊大喜,这些日子着力在叶轻红身上癫狂,还没来得及挑逗小美人,想不到小美人自己倒送上门来了。吴不赊当然不会客气,手一紧,把九斤丽一个纤巧的身子搂在了怀里。与叶轻红的丰腴相较,九斤丽小小的身子确实单薄了些,但玲珑有致,抱在怀里非常舒服。 九斤丽被他一抱,嘤咛一声,有如天籁。吴不赊轻托起她的下巴,便要向她嘴上吻去,却忽听得“扑哧”一声笑,却是叶轻红进来了。 听到笑声,九斤丽大羞,身子一挣,挣出吴不赊怀抱,飞步跑了出去。叶轻红似笑非笑地看着吴不赊,道:“这大白天的,也太性急了点儿吧。”眼见到手的小美人给惊跑了,吴不赊有两分着恼,一把搂过叶轻红,在她丰乳上狠狠揉了两下,坏笑道:“越来越丰满了。” “坏蛋,大白天的。”叶轻红打他手,“雪灵王召你进宫呢。” “雪灵王召我进宫?”吴不赊心中一跳,“莫非庄子里的事被雪灵王发觉了?”他忙问道:“知道是什么事吗?” 吴不赊会来事儿,每次太监来宣召,他总是不吝重赏,宫中大小太监对他的印象普遍不错,总是主动提供宫中的各种消息。 “那位公公说了一下,好像是前方战况不顺,雪灵王在大发雷霆,召公子去喝酒解闷吧。” “喝酒啊?”吴不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他把九斤丽叫进来,道:“我现在要进宫去,你去跟你哥哥说,若不想鸡飞蛋打,先老老实实呆着,我回来后自有话跟他说。”九斤丽答应着去了,吴不赊自进宫去。 一路进宫,吴不赊还是提着小心,生怕是雪灵王知道了九斤刺聚众练兵的事,诱他进宫伏杀,不过也不是太害怕。若说要他进宫来刺杀雪灵王,他自信没那个能力,可若只是从王宫中逃出来,以自己的本事,再有吹牛袋帮手,他还真不信雪灵王能留得下他。还好,雪灵王确实只是心中烦躁,召几个亲信近臣喝酒骂娘。吴不赊放下心来,自也不甘人后,把飞雾王着实损了一通,骂着骂着,心中忽地一动,想出个主意,散席后,便单独求见雪灵王。“吴侯还有什么事,不能明天再说吗?” 雪灵王已是醉眼蒙目龙,一滴口水滴下来,长长地牵成一根线,让吴不赊想到那些街边乱晃的二傻子。 “也不是什么大事。”吴不赊垂下眼光,不去看雪灵王那副痴呆模样,回道,“不过我有一个法子,可以替大王出气。” “哦?”雪灵王眼光亮了一些,问道,“吴侯有什么法子,快说,若能替孤出了这口气,孤不吝重赏。” 听说有赏,吴不赊开心了,雪灵王的痴呆样在他眼中也不是那么难看了,道:“上次斗鸡获胜,大王将鸡族俘虏赐给我,这些日子我着意训练他们,别的不说,光给他们打造刀枪,就花了我不少银子。可不给他们配兵器不行啊,斗鸡要的就是一股悍气,平时不摸刀,上了斗场脚跟都发软,我又怎么能优中选优去参加明年的斗鸡大会呢?” 先打下个钉子,把九斤刺他们大规模打造兵器的事钉死了,不等雪灵王接口,他续道:“训练他们的过程中,我却听到件事,说鸡族有一样古怪物事,一个蛋,竟然说是公鸡下的,真是让人笑死了。这公鸡蛋不知大王知不知道?” “孤知道。”雪灵王傻笑,“那公鸡蛋就在孤手中,就是一个鸡蛋,偏偏说是什么公鸡下的神蛋,真是笑死人了。吴侯要是有兴趣,明儿个咱们把它煎了下酒。” “不能吃!” 吴不赊立马接上话头,“千万不能吃!”他叫声有些大,倒把雪灵王的酒意惊醒了三分。雪灵王惊奇地问道:“怎么了,不就一个蛋吗?有什么不能吃的?是不是担心放久了坏了啊,那倒是有可能。” “不是。”吴不赊摇头道,“大王可能不知道,我听鸡族的那些俘虏说,那个还真是公鸡的蛋。但为什么公鸡会下蛋呢,因为那只公鸡是给阉过的,阴不阴阳不阳,居然就下了个蛋。” “原来不是公鸡蛋,是阉鸡蛋啊。” 雪灵王瞪大了眼珠子,“这个倒还真是头一次听说,不过阉鸡蛋就不能吃吗?没吃过,也许另有一番味道也不一定啊。” 他还想吃呢,吴不赊眯眯笑道:“味道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只听他们说,男人如果吃了这个阉鸡蛋,会立马阳痿,也变成一只阉鸡。” “啊。”雪灵王大是兴奋,道,“真有这样的事吗,是不是真的,要不找个人试试?” “是可以找个人试一试。”吴不赊笑道,“不过大王有没有想过,把这蛋弄去飞雾国,请飞雾王试一试呢?” “让飞雾王试蛋?”酒喝多了,雪灵王脑袋一时还没转过来。 “是啊,飞雾王吃了阉鸡蛋,变成了一只阉鸡,他不是送了大王一盒香粉吗?大王就送他一个美女,用这香粉扑得香喷喷的,请飞雾王享用。飞雾王看着美女不能动,那会是个什么滋味?” “让飞雾王阳痿,把飞雾王弄成一只阉鸡。”明白过来的雪灵王蹦起老高,不迭声地下令,“快、快、快!把那个公鸡蛋找出来,想办法弄给飞雾王吃了。” “大王且慢。”吴不赊忙止住他,“飞雾王宫中防卫森严,想要他吃下阉鸡蛋,可不是急切间能做得到的事情。” 雪灵王也回过神来了,一脸情急地看着吴不赊道:“吴侯有什么办法?只要吴侯能把这个阉鸡蛋弄给飞雾王吃了,要什么孤都可以答应你。” “金子银子女子我通通要,倒是帽子无所谓。” 吴不赊心下暗笑,道:“想要飞雾王吃下这个阉鸡蛋,不易,也不难,请大王给我一个月时间。另外答应我一件事,事成之前,阉鸡蛋的事绝对不能说出去,若是漏了风,飞雾王留了神,鸡蛋都不吃了,那我就没有办法了。” “有道理,要保密。”雪灵王连连点头,“这事就交给你,咱们说好了,一个月啊,一个月后,孤要飞雾王变成一只阉鸡。”“我保证他就是一只阉鸡。”吴不赊笑道,“弄得不好,说不定他还会下蛋呢,却不知飞雾国会不会把他下的蛋奉为神蛋。” “哈哈……”雪灵王狂笑,立即命人去宝库里把公鸡蛋找出来,交给吴不赊。装公鸡蛋的是一个半尺见方的玉盒子,由整块黑玉雕成,入手沉甸甸的。天气本来有些闷热,又喝了酒,吴不赊出了一身汗,可玉盒甫一入手,他立觉通体清凉,像捧了一块冰。这枚蛋是不是神蛋,吴不赊不知道,但这个玉盒却绝对算得上是件宝物。打开玉盒,只见锦缎之上放着一枚白色的鸡蛋。这话似乎有些别扭,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鸡蛋,鸡蛋当然是白色的,公鸡的蛋也不例外,没见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千万别以为蛋上有角,有角的是蜗牛。这蛋也不大,比一般的鸡蛋还小些。 吴不赊左看右看,实在看不出什么特异之处,更无法证明这蛋是公鸡下的。 “这就是鸡族的那个公鸡蛋?”吴不赊疑惑地看向雪灵王。雪灵王也正偏着脑袋看,听了这话,又歪头去看身旁的太监,很显然,他也有些怀疑。不过司库监确认这就是从鸡族缴获来的那个公鸡蛋。 雪灵王皱着眉头道:“说实话,孤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过从鸡族那什么神鸡殿搜来的就是这个玩意儿。” “看来还真是阉鸡了。” 吴不赊笑,凑到雪灵王耳边,“这蛋比一般的蛋都要小上一号,看来那阉鸡的鸡鸡肯定不会大。” “哈哈……吴侯真趣人也。”雪灵王再次狂笑,“这个笑话要是传出去,这雪灵城里非笑死几个人不可。”“保密,保密。”吴不赊做鬼做怪地嘘了一声,然后在雪灵王的狂笑声里,捧了公鸡蛋出了宫。 “五大鸡族舍了性命要来抢的这个神物,不费吹灰之力可就到了本侯爷手中,哈哈!”吴不赊洋洋得意地自语,“这个可就是奇货可居了,得和五大鸡族谈谈价钱,谈得好,明年云州遗族进雄鸡原,那就可以横着走了。”出了宫,他也不回家,直接出城进了庄子。当然,公鸡蛋连同玉盒一起放进了百草囊,他不会就那么捧着进去的。 吴不赊在庄口留意了一下,还好,九斤刺在庄子周围安排了人手布哨,不让外人接近,除非是玄功高手有意刺探,否则别说在庄子里舞刀弄枪,就算闹翻天也不会有人知道。 “虽然野了点,还不算太傻。”吴不赊暗暗点头,心中火气倒是小了点儿。九斤刺得到通报,飞速到庄口迎接,一见面就“扑通”一声跪下了。吴不赊也不理他,径直进庄,来到大厅。九斤刺复又跪下,一脸羞愧地道:“九斤刺孟浪,险些给恩公惹来天大的麻烦,请恩公责罚。” 九斤丽是跟着九斤刺迎出来的,却没有跟着九斤刺一起跪,而是站到了吴不赊身侧,俏丽的小脸板着,一脸生气的样子。如果她跟着九斤刺一起跪,就表明她站在哥哥那边;不一起跪,这表明她站在吴不赊的立场上。 这个姿态好,吴不赊非常欣赏,火气便又小了三分。吴不赊看一眼九斤刺,道:“起来吧,你是一族之长,老给我下跪也不合礼仪。”这话有些诛心,九斤刺涨红了脸,不敢回一句嘴,只是叩头不迭。吴不赊看出他是真后悔了,遂放缓了语气,道:“别叩头了,九斤族长,说句实话,你让我有些失望。不是因为你暗中联系其他四族没有告诉我,我失望的是你们做事不用脑子。一族之长,仅凭心中热血冲动去做事,那怎么行呢?你先前的冲动,不但给九斤黄鸡族带来了巨大损失,自己还做了俘虏。这样的亏,吃一次还不够,你还想吃几次呢?” “恩公教训得是。”九斤刺深深俯首,一脸羞愧,“是我们太冲动了。正如恩公所说,别说我们没有攻城器具,不一定攻得进王宫,就算攻进去了,抢回了神蛋,雪灵城到雄鸡原近两千里路,途中到处是关卡,我们又没有马,雪灵王只要派一支三千人的马队,前堵后截,我们这五千人非死绝不可。”他自己把话说出来了,吴不赊也就不必再口罗嗦,看一眼九斤丽,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好,小丽扶你哥起来,我们好好说说话。”九斤刺站起来,看一眼吴不赊,似乎有话要说。 吴不赊知道他要说什么,他是想给吴不赊引见另四大族长。吴不赊这会儿却不想就那么见那四大族长,他对九斤刺有恩,跟其他四族可没什么关系,那四大族长出来了,他得把人家当族长看待,有些话就没法说。吴不赊的想法是,公鸡蛋既然到了手,铁定可以拿住五大鸡族了,那就要一步站到最高处,把五大鸡族全拿得死死的。族长?嘿嘿,在我面前,就不能有族长。吴不赊故意装作不明白九斤刺的意思,沉凝了一会儿,才道:“那个公鸡蛋,对你们五大鸡族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 “是。”九斤刺非常庄重地点头,“神蛋为我五大鸡族镇族之宝,是我五大鸡族的无上圣物,五大鸡族衰落,受尽欺辱,就是因为神蛋失落,只要能重新迎回神蛋,我五大鸡族必能重兴。” 吴不赊冷眼留意着他的神情,暗暗点头:“这个小鸡蛋在他们眼里还真是有千斤之重呢,很好,就怕你们不是真的看重。你们看得越重我就越有办法。” “不过雪灵王肯定也知道神蛋对你们五大鸡族的重要性的,神蛋既然落在他手里,你们想拿回来,恐怕难度相当大。”吴不赊把眉头皱成个川字,似乎在狠狠地替九斤刺着想。 “雪灵王自然明白神蛋对我们的重要性,所以他对神蛋看管得非常严。近百年来,我们数十次派人潜入雪灵王宫,想找回神蛋,都没能成功,所以我们才想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冒一下险,强攻王宫。” “弄了几十次都没成功啊,很好。”吴不赊暗暗点头,道,“强攻王宫的事不要再提了,那纯粹是找死。” “是。”九斤刺点头。 “不过神蛋对你们也确实很重要,五大鸡族要振兴,神蛋是一定要迎回来才行。”吴不赊略停一停,“这样吧,我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帮你们把神蛋迎回来。”他当然不能把公鸡蛋就这么掏出来,就这么掏出来,五大鸡族当然领情,不过这情就轻多了,要装出是经历了千难万险的样子,五大鸡族捧着蛋,才会感受到千斤的重量。这中间的拿捏收放,奸商在生意场上早已锻炼得炉火纯青。 “这……太给恩公添麻烦了吧?”九斤刺一脸的惊喜,又觉得特别过意不去。“没事,我试试看,也不一定成功的。”吴不赊装出不经意地挥手,“不过你们这里要收敛一下,刀枪可以继续打造,但绝大部分要收起来,不能人手一把耀武扬威的。虽然一般人进不了庄发现不了,但万一给玄功高手发觉了禀报给雪灵王知道,那会非常得麻烦。” “谨遵恩公之命。”九斤刺连声应诺,“我会让他们把大部分刀枪藏起来,只把小部分留作训练用,绝不再给恩公添麻烦。” 说到这里,他又有些迟疑,其实还是想给吴不赊介绍四大族长。吴不赊却不给他机会,起身断然道:“那就这样,雪灵王说晚间还要见我,我先回去了,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把神蛋迎回来。”带了九斤丽回城,九斤丽坐马车来的,吴不赊跟着她坐马车。 “公子,谢谢你。”九斤丽的眼光清澈真诚,她的感激是发自内心的。最初她请吴不赊原谅,只是觉得吴不赊救了她哥哥,她哥哥就不应该瞒着吴不赊做那种事,无论出于什么理由。但当吴不赊把她哥哥他们的行动分析给她听,她才知道,哥哥他们是多么的孟浪。如果不是她及时赶到制止了五大鸡族的行动,五千鸡族这会儿可能早已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可以说,吴不赊又救了她哥哥一次,不仅仅是她哥哥,还有五千鸡族人。这种感激,用什么言语可以表达? “你用什么谢我?”吴不赊说着,伸手一揽,让她坐在了自己腿上。她的身子很轻巧,触手处柔若无骨,淡淡的女儿香沁人心脾。九斤丽脸上红霞轻染,眼睛却勇敢地看着吴不赊:“我整个人都是公子的,无论公子要什么,我都心甘情愿。”这话中的意思太明白了。 吴不赊这会儿哪会客气,伸嘴便吻住了九斤丽的樱唇。九斤丽的唇小而薄,亲在嘴里,嫩嫩的像初打蕾的花瓣。她的舌头也非常得小巧,像条小小的蛇儿,先前有些怕,往后缩,但很快就热情起来,缠在吴不赊的舌头上,倒有点儿树缠藤的架势。 “红丫头乍看上去火辣辣的,上了床其实放不开手脚;小丽年纪虽然不大,倒是比她放得开。”吴不赊心中闪念,手从九斤丽腰间探了进去,抚住了九斤丽的乳房。叶轻红的乳房极为丰硕,吴不赊两只手抓一个,都有些抓不过来。九斤丽的乳房却只有拳头大小,很轻松就可以抓在手里。她的乳珠更小,如米粒,吴不赊只轻轻地拨了两下,她的乳珠便硬了起来,像一粒才灌浆的葡萄,青涩,却带着青春的朝气。 吴不赊经验丰富,手法老练,九斤丽哪经得起他的挑逗。只一会儿,她便喘作一团,小小的身子软在吴不赊怀里,像惊雷下的小白兔,眼睛更是闭得紧紧的,好像喝醉了酒。不过当吴不赊的手往下探时,她突地睁开了眼睛,低叫道:“公子,不要。”她把头往吴不赊怀里靠了靠,低声道,“公子,今天……不要了。” “可我什么都还没干啊。”吴不赊苦笑,见九斤丽像根煮熟的面条一样软在自己怀里,他也不好再动,就这么抱着她进了城。到家,九斤丽一下马车就飞快地钻进了自己的屋子。叶轻红瞟一眼九斤丽,似笑非笑地看着吴不赊,直直地说:“大坏蛋。” 她这话里有明显的酸意。女人吃醋很正常,不吃醋的那是蟑螂,学名偷油婆的那种。不过吴不赊感觉自己真的很冤枉,他就只摸了一下九斤丽的尾巴,还真没把她怎么样呢,不过癞子剃了和尚头,不光也光,没地方说理去,跟女人说理也没用。他嘿嘿一笑,懒得动嘴,手却不闲着,一把抱起叶轻红就进了房,往床上一扔,三两把剥光了就是一阵狂风暴雨。 叶轻红身子软了,倒有了心情给他洗刷冤屈:“你怎么还这么有劲儿,莫非小丽没给你得手?” “什么叫没给我得手,就是你两个一起上,你家公子我也是三两把收拾了,还有时间吃晚饭,不信你试试。”他牛皮烘烘,倒还真不是吹。玄功高手,周天通畅,精力源源不绝,加之黑七本身是只淫猫,床上功夫花样繁多,经验十足。叶轻红虽也一身功夫,却根本不是对手,常给他弄得半死,哪里敢反驳他,只是在他身上轻轻掐了一把:“知道你是只大色狼。”吴不赊嘿嘿笑,手指在叶轻红的裸背上轻轻划动着,脑中转着念头:“还得进宫一次,然后回来说道一番,经小丽的口传给九斤刺他们,然后再掏出公鸡蛋,这人情在五大鸡族面前才做得十足。” 想得通畅,伸手去叶轻红的丰臀上拍了一下,道:“起床安排饭菜,呆会儿还要进宫。” “还进宫做什么?”叶轻红问着,起床命下人准备了冼澡水,却被吴不赊拉着又洗了个鸳鸯浴。叶轻红洗得眉如春水,然后美滋滋地安排了饭菜。这时九斤丽也出来了,却也是满脸桃红。她服侍吴不赊吃了饭,听说他又要进宫,便猜到了三分,道:“公子,你切不可冒险。”“放心。”吴不赊知道她的担心,心下偷笑,嘴里自然要安慰她,“王宫守卫森严,我又不知道神蛋收在哪里,想冒险也无从冒起。”“那公子进宫是……”九斤丽有些疑惑。吴不赊眯眯笑:“你们不是说我是天下第一奸吗?我进宫去奸上一奸,说不定就把神蛋从雪灵王手里奸出来了呢。”两女一齐娇笑,一个清纯,一个娇艳。吴不赊看得心中大动,遂一手一个抱过来,一人亲个嘴儿,双手也不老实,同时抚住两女的乳房,各捏了一捏。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单独抚摸九斤丽的乳房,虽然小点儿,也还不错,但这么一手一个与叶轻红一对比,手感确实差得很远。“女人的奶子都是男人摸大的,看来本公子任重道远啊。”吴不赊心中淫光闪烁。两女却同时挣了开去,都是一脸桃红,两女还是头一次当着彼此的面被吴不赊轻薄,尴尬、羞涩自然都有。吴不赊哈哈一笑,心下暗想:“红丫头其实不傻,我当着她的面一人一个嘴儿,她自然知道我的心思,不会再把小丽当做丫头看。 小丽的身份上去了,九斤刺自然更会死心塌地。嘿嘿,有拿回公鸡蛋的情分,再有九斤刺在中间撑着,不怕五大鸡族不给我出力。”一路转着念头,一盏茶的工夫便来到王宫。见到雪灵王,吴不赊说他去见了鸡族俘虏,鸡族俘虏答应配合他,不过他要去飞雾国一趟,亲自把药引送到飞雾王身边才行。如果让鸡族奴隶配合他,就不要惊扰这些奴隶,所以让他们多配刀枪,严守庄子,请雪灵王下令不要让旁人去打扰他们。雪灵王并不知道吴不赊在这里面埋下了钉子,他的要求只有一个,让飞雾王阳痿就行。他想也不想,张口就答应了吴不赊的请求。 吴不赊回来,两女都在等着,吴不赊把装公鸡蛋的玉盒子掏出来,打开,九斤丽一声惊呼:“神蛋!” “你确定这就是神蛋吗?”吴不赊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这公鸡蛋有假,或者失灵了。 “我确定。” 九斤丽毫不犹豫地点头,“公子,你把左手掌心轻轻压在神蛋上面,闭目凝神,便知真假。” “哦。”吴不赊兴致大起,依言用左手掌心轻轻压住公鸡蛋,闭目凝神,眼前忽地白光一闪,脑海中现出一幅图像――一只极为雄壮的大公鸡,红冠如火,昂首站在一块巨石上遥望远方,蓦地里引颈高啼,啼声激昂清越,直欲穿云裂石。 第三十三章 神蛋 “好一只大公鸡!”吴不赊松手睁眼,忍不住大赞。 “这便是先祖之灵,烙印于神蛋之中,鸡族后辈只要抚上神蛋,得闻先祖啼音,自然而然,便会生出奋发上进之心。”九斤丽一脸的崇敬。 “闻鸡起舞?”吴不赊点头,“我刚才听到一声鸡啼,心里就跃跃欲试的,只想做点什么才好,原来是这样,看来这神蛋确实是真的了。” 口中赞叹,心下却颇有些失望:“还当这神蛋真有什么神奇呢,原来就是啼一声啊,爷娘棍棒打着子女尚不争气,何况是鸡啼,难怪五大鸡族四分五裂受人欺负。 不过吃了亏,这会儿若是齐了心,倒也是好事。”叶轻红道:“公子,这神蛋既然如此神奇,雪灵王怎么就信了你,肯把神蛋交给你呢?” 叶轻红虽然已是吴不赊的女人,但没有拜天地正式迎娶,私下里叫吴不赊大哥,上了床给逗弄着叫好哥哥,但在外人面前对吴不赊仍是以公子相称。吴不赊知道她心中颇有怨意,她把身子给吴不赊虽是心甘情愿,但心底里仍希望吴不赊能给她一场婚礼、一个名分。 女人都一样,不过吴不赊另有想法,林微雨是他第一个爱上的女孩子,而且他也觉得很对不起林微雨。他心中有一个念头,他要拜天地娶亲,第一个一定是林微雨。至于叶轻红和九斤丽,只能先拖着,待林微雨进了门,才能正式迎她们进门。 当然,这话不能说,当着一个女人的面说先要跟另一个女人拜了堂后再来跟你拜堂,那可真是傻出浆了。 吴不赊只会装傻,叶轻红有怨气,嘿嘿,一抱一摸,自然怨气变春意了。 “哪有这么容易,”吴不赊故意叹了口气:“雪灵王有条件的。” “雪灵王有什么条件?”九斤丽一下子紧张起来。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紧张,吴不赊就装轻松:“因为飞雾王羞辱了雪灵王,雪灵国大军又打不下雄鸡岭,没办法,雪灵王就给我提了个条件。在一个月时间内,把飞雾王弄成阳痿,那么神蛋就可以归还给五大鸡族;否则他就收回神蛋,还要砍我的脑袋。” “啊?”九斤丽大吃一惊,“这样的条件公子怎么能答应?公子快把神蛋还回去,我们另想办法。” 叶轻红也摇头道:“是啊公子,虽然你有缩阳丸,让飞雾王那个不难,可要深入飞雾国,更要进入飞雾国的王宫才能放药。桑刀儿身手虽好,也绝不可能做得到的。” “要深入飞雾国王宫下药,刀子是不行,所以我准备自己去一趟。”叶轻红先前只是摇头,这回真急了,道:“你自己去飞雾国?那怎么行?太危险了,我不要你去。” 九斤丽也是一脸焦急:“公子,你把神蛋还回去,虽然神蛋对五大鸡族很重要,但绝不能让公子冒险。”看着两女着急,吴不赊倒笑了:“放心吧,如果说要去刺杀飞雾王,我还真没把握,但去放粒药,那绝不成问题。”两女虽然担心,但见他说得肯定,也不好再劝。 九斤丽心下感激,只是死死牵住吴不赊的手,再不肯放开。吴不赊自然明白她的心意,叶轻红眼睛也尖,笑了一下:“公子为了鸡族,命都不顾了,小丽可要用点儿心服侍公子才行。”说着自回房去了。 九斤丽大羞,松开手,飞步跑回自己房里,到门口,却停下步子,倚着门框,眼波斜瞟一下吴不赊,羞羞一笑,入房去了。 那含羞回眸的眼波,恍似钩子,钩得吴不赊一颗心怦怦跳。他读书不多,这会儿却蓦然想起听过的一首曲子,内中有一句: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初听这曲子时,并没有什么感觉,这会儿见了九斤丽含羞回眸的情形,才知道曲中的香艳,嗅青梅是假,回首羞看情人是真。 虽然心中冲动,吴不赊还是没有径直跟进去,而是先进了叶轻红的房。虽然叶轻红和九斤丽关系不错,可先前话中的酸意,吴不赊哪怕是个老鼻炎,也闻得出来。叶轻红正一脸落寞地坐在床沿,她当然听得出吴不赊的脚步声,却是不肯回头。吴不赊过去,从侧后搂住她:“怎么了宝贝儿?不高兴了?” 口中说着,手自然也不闲着,从叶轻红衣服探进去,摸向她前胸,嘴也去她颈后轻轻吻着。叶轻红打他手:“你不去小丽房里,来招我做什么?”“是啊,小丽是想扯我进她房里去的。”感觉到叶轻红身子一僵,吴不赊轻笑,“不过你刚才小腰儿一扭,不知如何,我的魂儿就给勾进来了。”“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叶轻红“扑哧”一笑,身子却也软了,感觉到吴不赊手往下探,忙抓住他手,“行了,你去小丽房里吧,别招得人难受。”“那你不许生气。”“男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有什么气好生的。”叶轻红回眸斜瞟着他,“小丽该还是女儿家吧,正是最新鲜的时候呢。”“你怎么知道的?”吴不赊倒是奇了,“未必你还会看相?”“我不会看相。”叶轻红眼波如媚,在他手上掐了一把,“我只知道你是个大坏蛋,小丽真要给你上了手,一天半天的,只怕路都走不得,哪里还能那么活蹦乱跳的。” 这倒是实情,吴不赊“嘿嘿”一笑。叶轻红在他腰上狠掐了一把,这一把却是有些重了,也不知是对当日起不得床的报复,还是恨吴不赊的喜新厌旧。吴不赊在鬼叫声中,被她直推了出来。叶轻红心中的不满肯定还是有的,把自己的男人推去其他女人房中,任何人都不可能开心。不过吴不赊先进她房里打了这一转,她心中还是好过了许多。 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今夜小丽是第一次,过了今天,把你两个抱到一张床上,雨露均沾,也就用不着生气了。” 到九斤丽房里,九斤丽也坐在床沿,双手摆在腿上,纤纤十指轻轻地扣着,看得出她有些紧张。房中点了两根红烛,烛光轻摇,她的小脸上像蒙了一层红纱。看到吴不赊进来,她的脸更红了,站起来叫了声“公子”,上前两步,却绞着手不敢动了。吴不赊走过去,轻托起她的下巴。九斤丽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又把眼光垂了下去,脸更红了,一直红到脖子以下,仿佛胭脂落在水中,染出红红的一片。 “小丽,其实你不该叫九斤丽。” “什么?”九斤丽有些不明白,抬眼看他。 “你该叫十斤丽。”吴不赊笑。 “十斤丽?”九斤丽更加不明白了。 “因为你的美丽足够十斤,怎么会少一斤呢?” “公子。”九斤丽终于明白了,又羞又喜,却是撑不住,直扑进吴不赊怀里。吴不赊凑到她耳边:“我想看你的尾巴。” 九斤丽身子重重地颤了一下,整个人便软软地往下滑,好像突然间被人抽去了骨头。 九斤丽的身子远不如叶轻红丰腴,却也并不是干瘦,那种纤秀中的柔嫩,与叶轻红的丰腴比,另有一番韵味。这一夜吴不赊神魂颠倒,九斤丽却一直颤颤巍巍。不出叶轻红所料,第二天早上,九斤丽根本下不来床。 叶轻红虽然吃醋,到底心善,亲自来照顾九斤丽,只是在吴不赊腰间又狠狠掐了一把。吴不赊本来得意洋洋,神清气爽,结果这一把下来,便吸了一早上的冷气,生似害牙疼病。 “果然美人恩重手也重啊。”被教训的奸商美美地仰天哀叹了一回。第三天,身子略好的九斤丽陪着吴不赊去城外庄子里。见了九斤刺,吴不赊把公鸡蛋拿了出来。那一刻,九斤刺仿佛被重锤击中,身子猛然一震,竟就呆了,好半天才开口:“神蛋!神蛋……神蛋终于回来了。” 随着他的话声,旁边厢房里出来四个人,年纪都比九斤刺要大,最大的估计已有五六十岁了,最年轻的看上去也是四十出头。四人见了公鸡蛋的神情,和九斤刺一模一样,都是一脸的震惊激动,随即齐齐拜倒。 吴不赊估计这四人便是其他四大鸡族的族长,听说他来,在旁边等着见他的。果然,激情略略过去,九斤刺与这四人排成一队,齐齐在吴不赊面前拜倒。九斤刺颤声道:“五大鸡族叩谢吴恩公替我们迎回神蛋!” “先别忙着叩头。”九斤丽在一边插口,“雪灵王虽然把神蛋拿给了公子,却也给公子提出了苛刻的条件,如果公子做不到,一个月后,不但神蛋要收回,还要取公子的性命,所以神蛋先还不能拿回神鸡殿去。” “是什么条件?”九斤刺和另四大族长一齐抬头看向吴不赊。九斤刺道:“神蛋为我鸡族圣物,雪灵王自然不会轻易拿给恩公,但请恩公示下,不论雪灵王有多苛刻的条件,五大鸡族一定竭力替恩公做到。” 吴不赊这会儿却怪起了九斤丽,装作不耐烦地道:“小丽,说过这件事不要说了嘛,雪灵王的条件,对我来说,很容易的。” 装模作样一番,他才说了雪灵王的条件,道,“飞雾王说雪灵王身上有狐臭,送香粉过来羞辱他。雪灵王气不过,又拿不下雄鸡岭,听说我要神蛋,他便给我开出个条件,要我在一个月内把飞雾王弄成阳痿,否则就收回神蛋,再取我脑袋。” 居然是要把飞雾王弄成阳痿,这条件也太怪了,五大族长面面相觑。九斤刺一脸为难,道:“这比去刺杀飞雾王还要难啊。” 九斤丽道:“所以说神蛋现在还不能送回神鸡殿,如果一个月之内做不到那件事,只有把神蛋还回去,再求求情,或者……”不等她话说完,吴不赊断然挥手:“小丽,这事不必说了。”眼光扫过五大族长,道,“神蛋是五大鸡族的圣物,既然回到五大鸡族,就绝不能再失去,现在我就把它交给你们,你们马上送回神鸡殿去。 我能完成雪灵王的要求最好,如果完不成,我也不会束手待毙,到时说不定便会逃到雄鸡原。” 吴不赊拿回神蛋,本来就让五大族长感激不已。这一番表态,更让五大族长热血沸腾。五大族长对视一眼,忽地齐齐咬破左手中指,把血涂在公鸡蛋上,古怪的是,血涂上去,居然转眼不见,仿佛那公鸡蛋能吸血一般。“吴恩公,请你将左手掌心轻压在神蛋之上,然后闭目凝神。”九斤刺一脸郑重地看着吴不赊。 “又要我看大公鸡吗?”吴不赊心中转念,左手依言轻压在公鸡蛋上。闭上眼睛,他又看到了上次那幅场景:一只大公鸡,站在高岩上。但这一次,那大公鸡没有引吭长啼,却忽地转过头来,两只黄澄澄的鸡眼仿似会放光,倏地伸嘴,对着吴不赊一嘴啄过来。吴不赊猝不及防,“啊”的一声叫,急退一步。他的手掌离开公鸡蛋,脑中幻影立即消失了,却感觉左手虎口处剧痛无比,低头看时,虎口处红了一块,生似被鸡嘴啄了一口,还好,没脱皮。 “拜见神蛋大护法!” 五大族长对着吴不赊又一齐拜了下去。“神蛋大护法?”吴不赊托着手,一脸迷茫。九斤刺道:“恩公看虎口处的红印,像个什么?” “像什么?”吴不赊细看,那红印有拇指大小一块,布在虎口处,他把手转了两下,道,“像只长啼的大公鸡!” “这就是了。” 九斤刺一脸庄重,“以五族之血,呼唤祖灵,祖灵神鸡感应到我们的诚意,认识了恩公,在恩公手上留下神鸡印,也就是应允了我们的请求,认可恩公做神蛋大护法。恩公从此便是我五大鸡族的守护神,恩公但有所命,五大鸡族无有不遵。” 神蛋护法原来是这个意思啊,在五大鸡族,他是成神了。吴不赊大喜,嘴上自然有盐无油地客气两句,随后商议把神蛋即刻送回神鸡殿的事。九斤刺几个商议的结果是,每族各抽二十名精锐好手共一百人,跟随五大族长护送神蛋回雄鸡原,其余人众还留在庄里。不过吴不赊要去飞雾国,便不再去护送神蛋,其实吴不赊也不想去。 吴不赊带了九斤丽回城。马车上,吴不赊揽九斤丽坐在自己腿上,天还有些热,但九斤丽的身子却不给人热的感觉。 吴不赊看了看左手虎口,道:“奇怪啊,神蛋又没破壳,大公鸡啄一口,怎么就能在我手上留下个印子呢?这所谓的神鸡印,有什么用没有?” “我也不知道。”九斤丽摇头道,“我只是听说过,如果五大鸡族愿共奉一人为神蛋护法,必须用五大族长的血奉献给神蛋,唤醒祖灵神鸡,如果祖灵神鸡允许,就会在那人左手虎口处留下神鸡印。手有神鸡印的人,便是神蛋大护法,神蛋大护法可以代祖灵神鸡引导五大鸡族。对五大鸡族来说,神蛋大护法的话,便是祖灵神鸡的话,五大鸡族必须无条件遵从。” 她这话和先前九斤刺的话差不多,没有太多的新意,只是印证了一点,神蛋大护法在五大鸡族的地位十分尊崇。吴不赊先前只想尽量让五大鸡族领他一个大人情,明年云州遗族过雄鸡原可以多一点方便,不想却得了个神蛋大护法头衔。想的是芝麻,却得到个西瓜,换一般人,会有肚子撑爆的感觉,但吴不赊和一般人不同,奸商啊,永远都是不知足的。 “这神鸡印要是能和鸡族的祖灵神鸡通灵就好,打架的时候,祖灵神鸡飞出来,就像法宝一样,那就爽死了。” 这话当然不好说出来,看九斤丽,这小丫头却是仰着头,痴痴地看着吴不赊。小丫头成了小妇人,加之吴不赊对鸡族的大恩,在九斤丽心里,实在是爱煞了吴不赊,全不知奸商这会儿还在打鸡族祖灵神鸡的主意。看到九斤丽痴迷的眼光,吴不赊心中一荡,俯嘴亲在九斤丽唇上,手也从衣服里探了进去。上次在马车里只是摸了九斤丽的尾巴,这一次吴不赊倒想真刀真枪试一下。吴不赊还担心九斤丽害羞不肯,不想小丫头却是百依百顺,顺着吴不赊的手,自己脱了衣裙。 马车的“吱呀”声,伴随着九斤丽压抑的呻吟,让吴不赊感受到一种异常的刺激。吴不赊怜惜九斤丽破瓜未久,便草草了事。攀顶之际,他眼前忽地红光一闪,吴不赊大是惊讶,细看,却是左手虎口的神鸡印在他精关大开时突然亮了起来,像一团通红的火苗,甚至还有一种灼热的感觉。“咦?这是怎么回事?”吴不赊吃了一惊,抬手细看,除了红得发亮,外皮并无异常,倒是有一股热流沿着虎口直入心脉,随后注入丹田中,而随着热流入丹田,虎口处的神鸡印也慢慢淡化下去,最后又变得和先前一样了,只是一块淡淡的红印。九斤丽白玉般的裸体软得像一碗面糊,无力地瘫在车座上,但听到吴不赊的惊呼声,还是勉力转头看过来。 “公子,怎么了?” “没事。”吴不赊弄不明白,不想她担心,摇摇头,自己却有几分担心,闭目凝神,周天运转,并无异常,反是觉得神清气爽。倒有些怪,他虽有玄功,但每次交合后,还是有些累,这种神清气爽的感觉要到睡一觉后次日醒来才有,这一次怎么一运功就有了呢?“莫非这神鸡印可以助我采阴补阳不成?”吴不赊心中忽地生出这么个念头,一时又惊又喜。喜的是,如果神鸡印真能助他采阴补阳,那就可以在交合欢爱中增长功力了,世上还有比这更美妙的练功方法吗?他这人,兴趣最高的永远是赚钱,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所以练功一直不是很勤快。如果和女人交欢就算是练了功,那可是一举两得。惊的是,如果真的是采阴补阳,那就会伤害和自己交合的女人,若是妓女也无所谓,但自己心爱的女人怎么能行。“小丽,你感觉怎么样?”他把瘫软的九斤丽抱进怀里。九斤丽没明白他的意思,羞红的小脸深藏进他怀里:“坏,不告诉你。” “不开玩笑,是真的,你感觉身上怎么样?”听他的语气不像是调笑,九斤丽抬头看他一眼,羞羞地道:“为什么突然问这个啊,羞死人了。”微微感觉了一下,还是有些羞,低声道:“麻酥酥的,好像在云里飘,一点力气也没有,那里……那里……好像……好像没有了,都是你,那么大力……” 她的回答,只让吴不赊心里一荡,可没问出个名堂。吴不赊突然想起九斤丽也是会玄功的,道:“你试着运一下气,看有没有气息减弱或迟滞的感觉?” 九斤丽依言闭目,真气运转一周天,然后摇摇头道:“没有,身子虽然没力,真气还是和以前一样。公子,到底怎么回事?” “那就怪了。”吴不赊把自己高潮时神鸡印发红发亮然后有热流入丹田的事说了,道,“本来和你轻红姐亲热后,都会有些累,精神会有些疲倦,但这一次却反过来,精神头反而足了些,我担心神鸡印在助我采阴补阳,所以问一下你的感觉。” 九斤丽明白了,吴不赊是在担心她,心下感动,再次闭目运功,睁眼后还是摇头,道:“没有,我的功力本来不是太强,如果真是给公子采……采阴补阳的话,一定感觉得到,但我完全没有功力受损的感觉,应该不是采阴补阳,可能就是……” 说到这里,她突地“啊”了一声,道,“公子,告诉你件事,传说中的祖灵神鸡特别神勇,阳气特别足,一生不但好斗,更好色,祖灵神鸡后宫中的女人,据说有上千人,没纳入他后宫的更多。” “哇。”吴不赊惊呼,“这么厉害啊,难怪俗话说骚鸡公骚鸡公,还真是只骚鸡公。” “不许对祖灵神鸡不敬!”九斤丽粉拳轻捶他一下,“我猜,留在你手上的神鸡印可能带来了祖灵神鸡这方面的一些异能。你宠幸女人,不但不会损耗阳气,反而会增加阳气,不过不是采阴补阳,只是纯粹地提升你的阳气。” “有道理。”吴不赊点头道,“吃公鸡提阳火,这也是事实。哈哈,这下发财了,本公子以后也不要练功,只要天天宠幸你们就好。”说着,他的眼光去九斤丽身上一溜,九斤丽这时还什么都没穿,就那么光溜溜地钻在他怀里。他一时欲火又起,道:“小丽,来,陪本公子再练一次功。” “啊……不要。”九斤丽吓坏了,“公子,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了,那里……那里好像也坏掉了,公子再要,只怕……只怕……” 加上破瓜那次,她还是第二次被吴不赊宠幸,没什么经验,自然害怕。看她花容失色,吴不赊倒也不好逼她,哈哈一笑,道:“傻丫头,那里不会坏的,只是还没熟。好吧,也快进城了,回去收拾你轻红姐。” 回到宅子里,叶轻红迎了上来。她眼光在九斤丽脸上扫了一下,便看出了异样,道:“看来一路上的风景不错。” 叶轻红话中的酸气,吴不赊两个如何听不出来。九斤丽本来就不善于掩饰,否则也不会让叶轻红一眼看出来,听了这话,她俏脸更红了,又飞步躲进自己房里。 吴不赊“嘿嘿”笑:“外面风景好,家里风景更好啊。”一把将叶轻红抱了起来。叶轻红“啊”的一声,羞红了脸,捶他:“小丽给你一路啃回来,还没够啊。” “不够不够。”吴不赊笑着摇头,“你家公子我新得一宝,以后可是没个够的时候了。” “新得一宝?什么宝,这么兴奋?”叶轻红有些好奇。 “先别问,一试就知。” 吴不赊抱了叶轻红进房,两把剥光了往床上一丢就开始疯狂。叶轻红功力本来就比较高,这些日子又与吴不赊夜夜缠斗,战力大增,不似九斤丽那般娇怯。这次,叶轻红身心软下来之后,感觉到吴不赊仍是神勇无敌,既惊且羞又喜,暗中琢磨:“看小丽脸上的春意,路上他们肯定就是浪过了,他怎么还这般狂浪,说是得了个什么宝,却不知是什么?” 吴不赊却一直在留意自己的左手,果然才一上马,神鸡印便开始微微发红,并逐渐加重,到后来就是红得发亮,当他达到精关大开时,神鸡印猛然大亮,仿佛一团火突然就点燃了,随后化成一股热流,流入丹田,红亮的神鸡印才慢慢淡化。 吴不赊再闭目运功,神完气足,一切和先前一模一样,当然,也没有功力明显增加的感觉。想来也是,要是和女人交合两次就功力大增,那还得了,虽然感觉不到功力明显的增加,但精神好这一点是肯定的,至少说明,和女人欢好,没有损耗精气神。 “太好了,发财了。” 再次得到印证,吴不赊欢喜得手舞足蹈。叶轻红看他那个丑东西乱跳,羞啐了一口,奇道:“什么东西发财了?” “对了。”吴不赊想到一事,“轻红,你运一下功,看有没有真气减弱或迟滞之感?” “这会儿人家还心跳得厉害,练什么功啊。”叶轻红莫名其妙,但吴不赊坚持,她只好运了一下气,然后睁眼道,“和以前一样,没什么区别。莫名其妙的,到底怎么回事啊?” “真的和以前一样,没有气虚的感觉?” “只有气喘的感觉。”叶轻红白他一眼,又娇又媚。“那就行。”终于证实神鸡印不是靠采阴来补阳,吴不赊高兴坏了,便说了神鸡印的事。“有这样的事?”叶轻红有些疑惑。 “千真万确,车上我和小丽亲热了一次,现在又和你来了一次,不但没有半分累的感觉,精神反而更好了。” 吴不赊色迷迷地扫视着叶轻红:“我以后就在你和小丽身上练功了,业精于勤荒于嬉,要不我们再来一次?” “不要!”叶轻红吓坏了,慌忙缩进被子里,“你去找小丽,我真的不要了。”吴不赊哈哈大笑,也不再勉强她。晚饭后,他对两女道:“我今夜就动身去飞雾国,你们都去城外庄子里住,对外只说我有点儿不舒服,别让人知道我去哪儿了,也别让象斧几个出去惹事。” 两女虽然担心,却也知道不能陪他去,一一点头应了。吴不赊就在内宅化身为猫,出雪灵城,直奔飞雾城。出了雪灵城不久,吴不赊就飞了起来。飞比在地下跑还是快多了,雪灵城到飞雾城有一千多里,真要顺顺当当地飞,第二天中午就可以到。 不过吴不赊飞经雄鸡岭的时候,碰上了玄功高手,先是雪灵国这边的,见吴不赊想要越境,以为他是飞雾国奸细呢,一通猛赶。吴不赊哭笑不得,也不好解释,只好加力闯了过去。到雄鸡岭上空,飞雾国玄功高手也出动了,横里拦截,而且紧追不舍。吴不赊身法快,真要追,他们是追不上的,但吴不赊不想被他们一直追到飞雾城去,到时合城大搜,不好办事。于是他绕一个大弯,突地往地下一栽,钻进了林子。 一只猫进了林子,又感应不到波动的灵力,飞雾国追赶他的玄功高手便只有望林兴叹。 吴不赊穿林而过,不再飞了,雄鸡岭到飞雾城不过五六百里,午后不久,他便进了飞雾城。飞雾城大小和雪灵城差不多,不过没有雪灵城热闹。这个不用说,雪灵国刚举行完斗鸡大会。 把缩阳丸弄进飞雾王肚子里,不是件太容易的事情。吴不赊估计自己需要在飞雾城呆一段时间,便也不急,找家小店住下,顺便了解了一下城中的情况。天黑后,他化猫出窗,直奔王宫。飞雾王的王宫占地颇大,戒备森严,外围武士多,高手少,越往里,人越少,高手却越多。吴不赊当然不会傻到直闯飞雾王的寝宫,抓住他塞一粒缩阳丸到他肚子里。说实话他没那本事,单打独斗,或许这王宫中没人是他对手,当然,这一点只是猜测,不过即便如此,好汉也架不过人多,硬闯只是找死,他可不会那么傻。 用半夜时间,他把王宫的情况大致摸了一遍。将近天明时又化身为藤,缠在一棵大树上,又观察了一天,情况基本上就摸得差不多了。飞雾王身周,时刻有好手护卫,不是一个,是一批,越靠近飞雾王,防卫越严。但除了飞雾王身周的小圈子,其他地方防卫就要松懈得多,至少对于吴不赊这样的高手来说,这种防卫基本不起什么作用。此时,吴不赊也摸准了飞雾王三餐的规律,知道哪些是送给飞雾王吃的,哪些不是。 这样就容易了,到晚餐时分,他摸进御膳房,在送给飞雾王的酒里下了一批缩阳丸。御膳房的东西在吃进飞雾王嘴里之前,近侍的小太监还要先试一下毒,尝一下,不过缩阳丸不是毒药,也没有什么味道,小太监又根本不存在阳痿一说,试不出来,放了缩阳丸的酒就径直进了飞雾王嘴里。吴不赊当然不可能凑到近前去看飞雾王有没有喝酒,但瓶子空了是可以看见的。一夜无事,飞雾王就算阳痿,偶尔一两次,估计也不会当回事儿,吴不赊也不着急。到第二天晚上,半夜时分,有小太监急火火地把御医召进了后宫。吴不赊远远看到,知道这事儿成了。但他转念一想:“阳痿对男人来说可是件丑事儿,这飞雾王性子不知道怎么样,若是像邪月王一样闹得天下皆知最好,可万一他要是不声张呢?能不能硬起,他自己不声张,别人也没法儿知道,我得把事情给他捅破了。” 吴不赊年纪不大,面白无须,弄套衣服扮成个太监,便开始四处放风。他就一句话:“喂,听说没有,大王阳痿了呢。”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八婆一般多,不论是在民间还是在王宫。一夜之间,这个消息几乎就在王宫中传遍了。然后飞雾王就开始杀人,一见飞雾王动刀吴不赊就乐了:“‘肉食者鄙’,古人诚不欺我。还真是这样呢。”那玩意儿长在飞雾王身上,是不是硬得起,除了他自己,就是侍寝的妃子知道。飞雾王要是个聪明的,不理不睬,别人也没法子证实,难道侍寝的妃子会说?她敢不要脸呢,还是敢不要命?或者太医会说?知道什么叫诛九族吗?太医肯定不会拿自己九族的性命去换一时口爽。所以说,只要飞雾王不动声色,这件事完全可以在小范围内给掐死。可飞雾王恼羞成怒之下,偏偏选择了杀人,他或许希望杀人能堵住消息的传播,却不知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这件事就越闹越大了。连杀了十几个妃子,百余名宫女、太监,宫内好像没人敢说了,可是宫外却传开了。吴不赊可以对天发誓,宫外的消息不是他传出去的。也许是这消息长了腿,或许是生了翅膀,反正绝对和他吴不赊无关。数天之内,阖城皆闻。吴不赊大乐,拍拍屁股,走人。 第三十四章 战旗 吴不赊在飞雾城呆了几天才走,等他回来时,雪灵王早已得到飞雾王阳痿的消息。 阳痿,任何男人都难以接受,何况是后宫佳丽三千的国王。确认把飞雾王弄成了阳痿,雪灵王高兴坏了,赏吴不赊美女十名,黄金千两,外加一大批珠宝,又封吴不赊为折阳侯。吴不赊来雪灵国另有目的,不是来当官的,侯不侯的无所谓,当然,封侯更好,行事更方便。不过“折阳侯”这三个字却让他颇为郁闷:“折阳侯,什么意思嘛,就是说我把飞雾王那玩意儿给折了,因此封一个侯?这好像说不出口啊。” 郁闷归郁闷,封了的侯还不能退。还好有美女黄金,美女就算了,说是美女,与叶轻红、九斤丽一比,差得远呢。黄金是吴不赊的最爱,可惜少点儿,这又让吴不赊狠狠鄙视了雪灵王一回:“先前赢个鸡还一万两呢,这会儿给你出了这么大一口恶气,才赏一千两金子,小气。” 叶轻红、九斤丽两女见到吴不赊,开心得无与伦比。 象斧几人几天没见吴不赊,好奇地问吴不赊。吴不赊只说去帮雪灵王做了件事,不过具体什么他没说。这事儿属于机密,如果飞雾王知道他的阳痿是被吴不赊弄的,不定怎么报复他呢。这事绝对说不得,闷声大发财吧。晚间,和二女在房中说话,吴不赊便把这次的经历说了一遍。其实也没什么说的,无非是跑到飞雾王宫中放了粒缩阳丸,无惊无险。两女听得津津有味,听说飞雾王真的阳痿了,两女都是红着脸格格娇笑。叶轻红笑道:“上次在鸣凤镇你把一城人弄成那样,后来又给人治病骗银子,这次不会再去给飞雾王治吧?” “为什么不?”吴不赊嘿嘿笑道,“看飞雾国御医的手段吧,如果真治不好,到时本威阳侯倒是可以露一手,要价不高,黄金万两起,嘿嘿。” 说着,心中还真转开了念头:“年后回灭云城,赶在云州遗族动身前跑一趟飞雾国,完全来得及,嘿嘿。” “其实不给他治最好。”叶轻红哼了一声,“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有了那玩意儿,就专门祸害女人。” “什么叫祸害女人?”吴不赊斜眼瞟着叶轻红。叶轻红本来就丰腴俏丽,让吴不赊雨露滋润后,更是艳丽无双,虽然不怎么会卖弄风情,但本钱实在是过于雄厚。吴不赊几天没见了,这时色心一起,腹中顿时火烧火燎,嘿嘿淫笑道:“那就让哥哥来祸害你一下吧。” 说着,他抱住叶轻红就去亲嘴儿。九斤丽大羞,急要走时,却给吴不赊反手抱住丢在床上。九斤丽虽然害羞,却不敢违逆吴不赊。叶轻红跟着吴不赊久些,知道他性子平和,虽然奸,喜欢算计人,但如果别人不上当,他也不会用暴力去勉强。就像街市上的生意人,你买就买,买贵了是你笨,但你硬是不买,也不至于强扯着你搜钱包。所以叶轻红敢在吴不赊面前使点儿小性子,但叶轻红有个命门,吴不赊压住她,嘴上一亲,很快就转到了耳垂处,火热的嘴唇含着她耳垂一吮,叶轻红魂儿就飞上了天,哪里还知道拒绝。一番云雨,两女都软成了一团泥。 吴不赊精神却好得不得了,甚至越发抖擞了。他猛地纵声长啸,声音高亢,虽然含着几分淫荡,但气势十足。 “叫什么叫啊,骚鸡公打鸣一样。”叶轻红羞掐他一把。吴不赊嘿嘿一笑,却猛地想到一事,他“啊”的一声坐起来:“不好,打了神鸡印,过久了我不会真的变成一只大公鸡吧。” “什么过久了变成大公鸡?”两女不解地看着他。 “你们见过公鸡爬母鸡背没有?” “什么呀。”两女羞嗔,同时伸手掐他。 “我说真的。”吴不赊一边左躲右闪,一边笑着道,“我小时候见公鸡爬了母鸡背后,一般都会扬扬翅膀,然后长啼一声,很得意的样子。我刚才也是一样,不是故意叫的,胸中好像有一股气,不自觉就叫了出来,所以我担心这个神鸡印是不是有些古怪,过久了会不会真把我变成一只大公鸡。”“公子真会瞎想。”九斤丽娇笑,“神鸡印到底怎么回事儿我也不知道,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祖灵神鸡乃是大公鸡修成的人身,怎么可能会把公子变成一只大公鸡呢。” “也有道理啊。”吴不赊点头,“那我在关键时候为什么会叫呢,就像公鸡打鸣一样?”“因为你本来就是一只骚鸡公。”叶轻红娇嗔。 “骚鸡公是吧?”吴不赊嘿嘿一笑,猛地把叶轻红翻了过来。已是深秋,窗外秋风渐起,窗内却是春风春雨。 次日,象大嘴却一早打听来个消息。原来雪灵王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竟然把飞雾王阳痿的原因揭穿了。说是吴不赊用鸡族阉蛋作的法,更说吴不赊之所以这样做,是受他之命。吴不赊一听,跳起来骂道:“你个白痴,你要显摆威风无所谓,别把我扯出来啊。飞雾王还不恨死我,金子捞不着了,还要防飞雾王的杀手,你这不是害人吗?” 其实骂也是白骂,还只能在家里骂,到雪灵王面前去骂是要掉脑袋的。况且,话既然已经说了出去,也休想再让雪灵王改口。吴不赊本来要带叶轻红两女进城去住的,现在只能住庄子里了。庄子内外设防,布置守卫,还好有近五千鸡族战士,这些人防不了玄功高手,却能撑场面。吴不赊又花重金买了一千把强弩,装备一千名鸡族武士,并分作两队,鹿家兄弟各领一队,布在内宅左近。哪怕你是大罗金仙,只要现了身,千弩齐下,射不死你也射你满身洞。象斧与九斤斧各领巡卫,庄外十里就设下明暗哨。 只桑刀儿没安排进去。吴不赊心中另有打算:去灭云城买几处产业,年后好找名目把五千鸡族战士弄进城去。桑刀儿为人精细,脑瓜子灵活嘴上还阴损,正是做这些细活儿的最好人选。被人弄成阳痿,飞雾王若不报复,除非他天生喜欢做太监。 吴不赊每日悬着心,时时提防高手刺客。叶轻红、九斤丽两女也被他时时拘在身边。自己挨一刀肉痛,若伤了两女却是心痛。况且把两女拘一起也有好处,一龙双凤,艳福无边。先几次两女还害羞,到后来也就习惯了。只是吴不赊有些索需无度,他有神鸡印在手,越战越勇,两女没这个本事,给他搅得身倦神疲。九斤丽年纪小,功力也不如叶轻红,格外吃不消。 本来买了几个侍女,雪灵王还赏了十个美女,但哪有把自己男人往其他女人身上推的道理,便是九斤丽也绝对不肯,二女便奋起相迎。二女本就秀丽无俦,春雨浇灌后,更是艳光逼人,迷得吴不赊也没心思留意其她女子。如此过得半个月,吴不赊意想中的刺客却一直没有出现。庄外却传来消息,飞雾国大举入侵,雪灵国节节败退。 雪灵国军力强于飞雾国,怎么会节节败退呢?吴不赊大是奇怪,反正桑刀儿无事,便派他进城打探详细消息。 原来,雪灵国十万大军攻打雄鸡岭无功,吴不赊把飞雾王弄成阳痿后,雪灵王觉得已报了仇,不想再打仗,便命各路大军回撤。雪灵王却没去想,他把飞雾王弄成了阳痿,飞雾王会不报复?也许他认为雪灵国军力强于飞雾国,飞雾不敢从雄鸡岭进来。可飞雾国军队偏偏就从雄鸡岭上杀了下来,而且一次集结了十万大军,怒涛般狂卷而入。 雪灵国集结的十万大军这时分成了四五路,正各自往自己的驻地撤,结果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而且雪灵国每一路的兵力都远少于飞雾军,被飞雾军以多打少,打了个落花流水。 半个月不到,雪灵国丢了六座城池,十万大军也损失惨重。各路大军一直退到朝阳城,聚集残兵,加上雪灵王从雪灵城紧急调去的援兵,才堪堪抵住飞雾国军队的攻势。朝阳城已是通向雪灵城的最后一个关卡,朝阳城以东大片国士尽皆丢失。飞雾王显然也没有就此罢手的意思,不但不撤兵,还有增兵的迹象。吴不赊本来有些恼雪灵王,现在飞雾王不派刺客来刺杀他,却派大军攻打雪灵国,这让吴不赊很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至于雪灵国的胜败,他根本不操心,别说打到朝阳城,就打到雪灵城他也不着急。他还盼着飞雾国打到雪灵城,那时他就有借口,可以领着五千鸡族战士公然前往灭云城。因此他每日除了听听战争的进展,便是领二女饮酒作乐。 这一日,桑刀儿打探来一个消息。飞雾王陈兵朝阳城,没有急着攻城,却派了使节来见雪灵王。飞雾王的使者提了一个条件,要雪灵王把吴不赊送去飞雾国,同时赔款黄金二十万两,飞雾王便撤军回国。 “我说飞雾王这么久不派刺客,原来埋伏在这里呢。”吴不赊一时又惊又怒。桑刀儿道:“是啊,飞雾王阳痿是公子弄的,公子又有给邪月王治好阳痿的名头,无论是治病还是报仇,飞雾王都不会放过公子。而打得雪灵王俯首称臣,乖乖把公子送过去,比派刺客刺杀公子,明显要高明得多。”叶轻红道:“公子给雪灵王帮了这么大的忙,雪灵王该不会把公子送出去吧?” “那不一定。” 九斤丽摇头,她年纪虽然比叶轻红小,却比叶轻红现实得多,“在这些当权者眼里,可没有什么情义之说,飞雾国要是在朝阳城攻得太急,雪灵国撑不住,只怕真会把公子送出去。” “那我们怎么办?”叶轻红急了。九斤刺和其他四大族长一起把公鸡蛋送回神鸡殿后,前两天刚赶了回来,这时也在。他出主意道:“大护法去我们雄鸡原吧,现在雪灵王还没有说要把大护法送去飞雾国,不会拦,就算拦咱们也不怕。雪灵国剩下的军队,一半在朝阳城,一半在雪灵城里,其他地方的军队基本都抽空了。 我们有五千鸡族战士,可以一路杀过去,如果雪灵王从雪灵城抽军队出来追,他兵少我们吃掉他,如果他兵多,我们就占住一城,等五大鸡族的援兵。神蛋回归,五大鸡族团结一心,一声令下,至少可以聚集十万战士,只是没什么武器,但为了接应大护法,便是赤手空拳,我们也敢和雪灵军斗。” 九斤刺说得慷慨激昂,法子也确实行得通。是否把吴不赊送交给飞雾王,雪灵王一时还没表态。吴不赊现在有五千鸡族战士在手,只要进了雄鸡原,雪灵王便奈何不了他。叶轻红几个也都觉得不错,齐看着吴不赊。吴不赊有苦说不出,雄鸡原要去,却是在把云州遗族顺利接到灭云城之后。现在去做什么?不过接应云州遗族的事他和叶轻红两女都没说过,这时也说不得。他想了一想,道:“灭云城的雪灵军应该也会抽来雪灵城吧。” “应该会。”桑刀儿点头,“但到底有没有抽调,抽调多少却不知道。” 他心思灵活,道,“公子莫非是想以五千鸡族战士去占领灭云城?”“占领灭云城做什么?”九斤刺莫名其妙。叶轻红跟九斤丽说过吴不赊去云州采药的事。九斤丽以为吴不赊想占领灭云城是想着明年采药,便解释道:“公子明年春后要去云州采药,如果去了雄鸡原,自然没那么方便,所以想占领灭云城吧。” “那也可以。”九斤刺慨然点头,“神蛋大护法的事,便是我五大鸡族的事,那我们就去占了灭云城,死守到明年春后。”桑刀儿皱眉道:“只怕雪灵王不肯放公子走。从雪灵城到灭云城,有好几个关卡,这一路杀过去可不容易,又不像去雄鸡原,后面有接应。而且灭云城是防备云州人族的前线,驻有重兵,这次就算抽调,也不会完全抽空。灭云城又是雪灵国出了名的坚城,我们即便能一路杀过去,只怕也进不了灭云城。到时前无去路,后有追兵,那就麻烦了。” 吴不赊本来确有趁机占据灭云城之心,况且九斤刺答应得也痛快,但桑刀儿这么一说,他就知道行不通了。心中转念,吴不赊道:“雪灵王肯定不会跟我讲什么义气的,只要朝阳城一吃紧,他觉得守不住,立马就会派人来抓我,看来真的只有去雄鸡原了,还要趁早。”见九斤刺看着他,他忽地想到一事,问道:“雪灵、飞雾二国去雄鸡原猎鸡,好像都很方便,那从雄鸡原去飞雾国呢?” “是一样。”九斤刺点头,“雪灵国和飞雾国正对着雄鸡原,所以他们进雄鸡原方便,我们要进这两国也方便,不过两国面对雄鸡原都建有关卡。”“关卡驻军多不多?”“不多。”九斤刺脸有些发红,“五大鸡族以前不团结,势力比较弱,所以他们两国面对雄鸡原的关卡驻军都不多。护法的意思是――”吴不赊嘿嘿两声:“飞雾王集结大军攻入雪灵国,国内防守必弱。如果五大鸡族派一支队伍从雄鸡原攻入飞雾国,飞雾王是撤军还是不撤?” 九斤刺眼光一亮:“好主意!我们从屁股后面打进飞雾国,飞雾王非撤军不可。我立即派人回去,让四大族长调集五族勇士,就从沙鸡族进兵。”“等一等。”吴不赊止住他,“你们缺少兵器,能武装起来的不过万人左右。” “有一万勇士就够了。”九斤刺不等他说完,抢先开口,“飞雾国面对雄鸡原的关卡,驻军本来就不多。攻打雪灵国,那里肯定还抽走了一部分兵力,我们若进攻,他们肯定不堪一击。我们只要攻下一两座城池,抢了兵器,便可武装更多的勇士。”说到这里,九斤刺已然兴奋了起来。五大鸡族缺少兵器,如果趁此机会从飞雾国夺得一部分兵器,五大鸡族就可以武装更多的勇士;武装的勇士越多,实力便越强大,便可以免受雪灵、飞雾两国的欺负。 吴不赊当然明白他的心思,道:“惹怒了飞雾国,他们撤军后,十万大军若攻入雄鸡原,你打算怎么办?”九斤刺一时有些傻眼,想了一想,道:“那也不怕,只要我们能抢到足够的武器,我们一个可以打他们两个,实在不行,我们可以退入雄鸡原深处。冬天马上就来了,飞雾国不敢深入雄鸡原的。” “那明年开春呢?”吴不赊似乎有些不依不饶。九斤刺一时无话可答。确实,如果惹怒了飞雾国,飞雾国便会派大军进剿雄鸡原,缺少武器的五大鸡族绝对挡不住。即便借助地形优势免受灭族之戮,五大鸡族也必然会损失惨重。五大鸡族本来就穷,要是被飞雾国狠狠扫荡一番,族人的日子就会更加难过。 “那大护法的意思是――”九斤刺迟疑着问。 吴不赊没有回答他,反问道:“你们有没有办法避开两国关卡,直达雄鸡岭?”雄鸡岭不是一座孤立的山岭,而是雄鸡山的一部分。雄鸡山如一只巨大的雄鸡,鸡头深深地伸进雄鸡原,鸡脖子两侧便是雪灵、飞雾二国。雄鸡岭是出入两国最便捷的通道。如果不走雄鸡岭,就要从鸡头处绕,至少要绕行一千多里。 吴不赊对雄鸡山不熟,但他相信两国的关卡都不可能卡得那么死,应该会有山间小道能越卡而过。九斤刺点了点头,道:“有。无论是雪灵国还是飞雾国,对五大鸡族盘剥得都非常重,我们要进两国换点东西,货物至少要被夺去一半。没办法,我们便冒险从雄鸡山开出了几条小道,不过比较险,人能过,马不能过。”“能过人就行。”吴不赊大是兴奋,见九斤刺疑惑地看着他,道,“如果有五千鸡族勇士偷偷摸上雄鸡岭,能不能一举攻占雄鸡岭。”“平日不一定。”九斤刺略一犹豫,道,“平日飞雾国在雄鸡岭上驻军不多,但岭下驻有重兵,可随时支援。现在飞雾国大军齐聚朝阳城,岭下不可能有重兵驻扎,我们有五千勇士,夺下雄鸡岭应该不成问题,可我们夺下雄鸡岭做什么?”“雄鸡岭是飞雾国的粮道啊。”吴不赊两眼放光,“夺下雄鸡岭,然后死死守住,飞雾大军无粮必乱。 雪灵国趁势发起反击,十万飞雾大军,别想活着回去一兵一卒。”九斤刺眼光一亮,大是兴奋:“护法妙计!如果飞雾国十万大军全丧在雪灵国,那他们就再没有实力入侵雄鸡原了。”桑刀儿插口:“关键是五千人能不能守住雄鸡岭?”“完全可以。”九斤刺信心十足,“雄鸡岭易守难攻,飞雾国在雄鸡岭上的守军,从来没超过三千人。我们有五千人,只要偷袭得手,绝不可能守不住。” “很好,好极了。”吴不赊兴奋得搓手,“我马上进宫去见大王。”借五大鸡族的力量卡住雄鸡岭,置飞雾国十万大军于死地,这是一票天字号的大买卖,一定要卖个好价钱。 主意打定之后,吴不赊立刻进城求见雪灵王。战况不利,雪灵王有些上火,通红的两眼里显出两分凶性。他一见吴不赊就道:“吴侯是听到风声了吧?放心,孤绝不会把你交出去。 飞雾王那只阉鸡,他绝对打不破朝阳城。他敢偷袭我雪灵国,孤就要他做一世的阉人。”他挥着手,口沫横飞,简直就是一只气急败坏的蛮横斗鸡。 “大王神勇无敌,飞雾王那只阉鸡虽借偷袭暂时占了便宜,最终一定会败在大王脚下。下面那话儿都阉了,还挺得起来吗?”吴不赊先奉承两句,才转入正题,道,“我今日进宫,不是担心大王会向飞雾王那阉鸡妥协,而是有一条小小的计策献给大王。”“哦?什么计策,快说!”“飞雾国十余万大军齐聚朝阳城下,后方空虚,粮道漫长。如果我们出一支奇兵拿下雄鸡岭,卡死飞雾军的粮道……” 雪灵王并不是白痴,军无粮必乱,这一点还是知道的,道:“如果卡死雄鸡岭,截断飞雾军粮道,飞雾国十万大军便会一夜溃败。可我们哪有什么奇兵去打雄鸡岭啊?” “我们是不行,可五大鸡族行啊。”吴不赊笑眯眯地看着雪灵王,“此时飞雾国大军齐聚朝阳城下,如果五大鸡族沿雄鸡山东侧突进,从飞雾国屁股后打进去,一举打下雄鸡岭并死死守住……” “五大鸡族从飞雾国后面夹攻?”雪灵王腾的一下站起来,死死盯着吴不赊,“吴侯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五大鸡族和我雪灵国一直有些矛盾,他们会帮我们吗?”说到后来,他声音几乎都有些颤抖了。 “会。”吴不赊断然点头,“对五大鸡族来说,飞雾国才是他们的头号敌人。我受大王重恩,一直在替大王筹划,要给飞雾王那阉鸡一个教训,想来想去就想到了这一计。五大鸡族也同意出兵,只不过,他们提了两个条件。” “说!不论什么条件,孤都可以答应他们。” “五大鸡族缺少武器,这一点大王是知道的。要从飞雾国后面进军,没武器可不行,所以五大鸡族的第一个条件是,请大王拨付武装十万人的兵器粮草。”“可以。”雪灵王一口答应。吴不赊是生意人,所谓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十万人的兵器粮草,可不是个小数目。粮草就罢了,兵器却是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武装十万鸡族,这可不是件开玩笑的事。即便打败了飞雾国,五大鸡族也成精了,后果不是一般得严重。所以吴不赊认定雪灵王不会轻易答应,即便应下来,至少也要缩水一半。哪知雪灵王这会儿气急败坏,脑子里想的只是一件事,就是打败飞雾国,根本就没去想武装五大鸡族的后果。他应得急,吴不赊倒是愣了一下,一肚子的讨价还价全落了空。 “第二个条件,那就是军饷了,五大鸡族出兵,至少要十万两黄金。” 打仗打的就是钱。这些日子雪灵国与飞雾国大战,银子就像流水一样淌了出去,雪灵王的国库着实有些发虚,但雪灵王还是一口答应了。吴不赊又被闪了一把,他暗自后悔:“这雪灵王太富了,早知道就要二十万两了。”和雪灵王商议定了,吴不赊飞马回来告诉九斤刺,当然,首先要表一下功。装备十万人的兵器粮草,雪灵王不当回事,在五大鸡族眼里,那可是天大的事。吴不赊当然要说是自己苦口婆心才要来的,口水至少流了一脸盆。至于十万两黄金,他根本没提。已经替五大鸡族要到了十万人的兵器粮草,那点儿金子,算吴不赊的辛苦费也不为过吧。果然,九斤刺得知吴不赊替他们要来足以武装十万人的兵器,先是震惊,再是狂喜,然后拜倒叩头。他差一点儿当场抽疯,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与五大鸡族联络的事,雪灵王完全交给了吴不赊。吴不赊与九斤刺商议,五大鸡族边接收粮草兵器,边调集精锐勇士潜入雄鸡山,偷袭雄鸡岭。雄鸡岭被五大鸡族攻占,飞雾国国内驻军必定要反击,朝阳城下的飞雾军也会回师夹击。 因此,必须谋好两点:一,由五大鸡族调集重兵猛攻飞雾国边境关卡,让飞雾王留在国内的驻军自顾不暇,无法抽兵攻打雄鸡岭。二,雪灵国死死拖住朝阳城下的飞雾军,不让飞雾军回攻雄鸡岭。 如此,最多十日,雪灵国境内的飞雾军便会粮尽。到那时,雪灵国即便不发起攻击,十万飞雾军也会被活活饿死在雄鸡岭下。 议定之后,九斤刺发信回雄鸡原,通知四大族长出兵。吴不赊再进宫,把商议好的办法说给雪灵王。先前的十万大军虽然溃败,但这些日子雪灵王紧急从全国调兵,加上先前的残兵,又组成八万大军,四万守在朝阳城,四万守在雪灵城。听了吴不赊的计划,雪灵王当即从雪灵城抽调三万大军送入朝阳城。若五大鸡族攻下雄鸡岭,雪灵军便会死死缠住飞雾军,不让他脱身回救。五大鸡族勇士潜入雄鸡山并发出攻击,需要一些时日。吴不赊边交割最后一批兵器粮草,边等消息。到第二十天,鸡族传来消息说,六千鸡族勇士已打下了雄鸡岭。 雄鸡岭一失守,飞雾军立马就乱了,朝阳城下的飞雾军连夜撤退。早得到消息的雪灵军随后跟上,也不直接攻击,只是死死咬住,给飞雾军施加压力,使飞雾军不敢全力攻打雄鸡岭.飞雾王得到雄鸡岭失守的消息也慌了,想抽调国内兵力从后面夹攻雄鸡岭,但五大鸡族却从边境全面压上。 鸡族勇士刀枪刚刚入手,刀柄还没捂热呢,更别说训练,但那种气势却是高昂得惊人。飞雾王不但抽不出一兵一卒,反要从其他地方抽兵去巩固边境。飞雾军先前进兵快,军中存粮不多,不到十日,军中粮尽,全军溃败。虎视眈眈的雪灵军趁势发起攻击。 飞雾军军心已乱,加上饥肠辘辘,毫无抵抗之力,只有挺着脑袋被雪灵军砍。雪灵王为人狠厉,下令不要俘虏。因此,十余万飞雾军几乎被斩尽杀绝。飞雾军被全歼的消息传来,吴不赊立刻被雪灵王宣进宫大大赏赐了一通。吴不赊醉醺醺地从王宫出来,发现九斤刺正在宫门口等他。见到吴不赊,九斤刺郑重地道:“我五族共议,要趁飞雾国大败之际,攻占飞雾国,兹事体大,请大护法亲去主持。”飞雾国举国不过十四五万军队,雄鸡岭下十万精锐损失殆尽。剩下的绝对挡不住鸡族十万勇士,因此五大鸡族起了吞并飞雾国的野心。吴不赊喝多了酒,脑子还有些乱,嘴中胡乱应着:“这主意好,是个机会,看到这一点的是个天才,抓不住这个机会就是蠢才了。” 他心下却想:“云州遗族要入雄鸡原,只经雪灵国,即便五大鸡族占了飞雾国,也不能给云州遗族增加丁点儿方便,爱占不占,干我鸟事,不如在家抱着两个小美人喝酒。” 想到这儿,他正要找个借口推脱,突地起了个念头,对九斤刺道:“我有一计,你附耳过来。”听了吴不赊的计策,九斤刺一脸狂喜,领命自去。吴不赊折身再次进宫去找到雪灵王,说既然歼灭了飞雾军,五大鸡族的任务也就完成了,要撤离雄鸡岭,请雪灵军派兵接防。同时他蛊惑雪灵王趁势进兵,彻底灭了飞雾国。雪灵王正有此心,即日下令,七万雪灵军跨过雄鸡岭,攻入飞雾国。雪灵军一过雄鸡岭,吴不赊也动了,跟着进入飞雾国。他说亲眼看一下飞雾王的阉鸡像,雪灵王当然不会拒绝。 飞雾国精锐尽失,根本挡不住雪灵军兵锋。但飞雾城里还有几万残兵,又征召了城中青壮,凭着城墙死守,雪灵军一时却也攻不进去。 吴不赊到飞雾城下,趁夜进了飞雾城,摸进飞雾国王宫,进得宫,公然现身,要见飞雾王。飞雾王年纪和雪灵王差不多,身材要高大些,却是一脸憔悴,吊着两个大眼泡。听到吴不赊的名字,这位国王眼睛霍地瞪大一倍,露出要吃人的样子,怒狠狠地道:“你就是雪灵王封的那个折阳侯,孤的病就是你弄的?”“没错。”吴不赊坦然承认。 “大胆!”飞雾王暴怒,“来人啊,给我拿了,斩为肉泥!不,先把他阉了,再慢慢消磨,否则难消孤王心头之恨。”吴不赊哈哈大笑:“看来我的药可以省下了。” 飞雾王一愣,止住扑上的侍卫:“什么药?”“两丸药。”吴不赊伸出两个手指头,“一丸可治大王的病,一丸可救飞雾国。”“是吗?”飞雾王嘿嘿冷笑,“药在哪里?” “药当然在我身上,不过价格不菲。” “你要什么价?”“治大王的药,一丸十万两黄金。”把人弄阳痿了,再来卖治阳痿的药,一丸还要十万两黄金,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飞雾王恨得磨牙,不过他被吴不赊先前的话勾住了,强压着心里怒火,冷笑道:“不算贵。另一丸呢?” “另一丸可救飞雾国,却要二十万两黄金。”吴不赊狮子大开口。“金子好说,药在哪里?” “我不怕你不买。”吴不赊暗哼一声,随即道:“药在雄鸡岭。大王知道,飞雾国十万大军丧在雄鸡岭下,是因为鸡族卡住了雄鸡岭。如果大王出得起价,鸡族可以再做一次买卖,再次封死雄鸡岭,那么飞雾城下的七万雪灵军将和先前的飞雾军一样,一朝溃败。” 这个计划确实行得通,飞雾王腾地站起身:“吴侯这两丸药,孤全都买了。” “大王真是个爽快人。”吴不赊眼前金光乱闪,立马从怀中取出一瓶威阳丸. “这是威阳丸,一丸下去,大王立刻恢复男人雄风,此药请付现金。至于另一丸,待鸡族封死雄鸡岭,雪灵军撤兵,药性见效,大王再付钱不迟。”“就依吴侯。” 两人各取所需,相视大笑,一时很有点儿老宾主的味道。吴不赊即刻出城,发出命令。先前攻占雄鸡岭的鸡族勇士说是撤离,其实没撤多远,就藏身在雄鸡山中,接到大护法的命令,霍一下钻出来。雪灵军在雄鸡岭上不过驻了一千兵,哪里是对手,雄鸡岭顿时易手。 人是铁,饭是钢,一餐不吃饿得慌,雪灵军和飞雾军一样,粮道一断,立时陷入绝境,自然大骂鸡族卑鄙无耻。可人是骂不死的,雄鸡岭更不是可以骂得开的。数日之后,堵在雄鸡岭下的大军粮尽溃散,飞雾王恼恨雪灵军先前的屠杀,也下令不要俘虏,把七万雪灵军杀了个干干净净。 第三十五章 神秘女郎 听得鸡族突然翻脸,雪灵王一下子惊呆了,急命人寻找吴不赊,又哪里找得到。雪灵军一败,吴不赊立马入飞雾城收账。飞雾王心里其实恨死了他,却也不敢赖账,他若赖,鸡族翻脸放开雄鸡岭粮道怎么办?金子多了也愁,吹牛袋是再也放不下了。还好吹牛袋说的话不假,大青牛两角中确是另有天地,可以充做两个大金库。不过这金库只能装金丸子,要取时只要说一声,牛头一侧就可以一个个溜出来,倒也方便。收了金子,静看飞雾军屠了雪灵军,吴不赊随即命令进攻飞雾国。 飞雾军还在追杀雪灵军,一时来不及缩进飞雾城,在十万鸡族联军以多打少的猛烈攻击下,或死或降。 数日间,飞雾国亡国,飞雾王自杀身死。随后鸡族大军越过雄鸡岭,杀入雪灵国。雪灵国精锐尽失,已是个空壳,也是一战而亡。雪灵王和飞雾王一样,在咬牙切齿将吴不赊诅咒一番后自杀身死。 吴不赊毫不客气地占了雪灵国王宫。不过两王的死倒让他感慨一番:人族的王,吃了败仗一般是投降;魔族的王却没一个投降的,气节上可是强得多了。雪灵、飞雾两国一朝而亡,五大鸡族扬眉吐气。这便是吴不赊当日教给九斤刺的计策,有个名目,叫做两虫争食,公鸡得利。 但真正的大赢家应该是吴不赊,他本来只是想进灭云城做个内应,到头来却把雪灵国都给灭了。在五大鸡族眼里,现在的他,几近神佛一般,云州遗族要借道,只是他一句话的事。大的方面,为云州遗族的南归打开了通道;小的方面,不但收了九斤丽这样的小美人入房,更收了几十万两金子入账。几十万两金子啊,吴不赊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有这么多金子。 回想在东镇开店的日子,一年到头,算计来算计去,不过数百两银子的利润,回首前尘,真的就像做梦一样。 其实打下雪灵、飞雾两国,吴不赊若想要钱,还可以捞得更多,但两国杀来杀去,民生凋敝。五大鸡族占了两国后,要收揽人心、安置流民、恢复生产,处处都需要钱。吴不赊不好意思再伸手捞钱,他顶着个神蛋大护法的帽子呢。五大鸡族奉他为神,他不为五大鸡族考虑而只想伸手捞钱,面子上终究有些过不去,况且九斤丽还是自己的房中人。 五大鸡族对吴不赊的尊敬感激,其实还远远超过吴不赊自己的想象。想想也是,在吴不赊出现之前,五大鸡族四分五裂,受尽雪灵、飞雾两国的欺压,除了做奴隶,就是做斗鸡。吴不赊一出现,不但将神蛋从雪灵王手里拿了回来,最后甚至把雪灵、飞雾两国给灭了。 以前只能做奴隶做斗鸡的五大鸡族,现在翻身做了主人,天与地的差别啊。别说吴不赊想拿点儿金子,就是把雪灵、飞雾两国国库完全搬空,五大鸡族也绝不会有半点儿意见。 夜,渐渐地深了。冬夜的风,撕扯着,呼啸着,在天地间尽情地展露它的威严。但雪灵王宽大的寝宫里却是春意盈盈,叶轻红、九斤丽一左一右紧紧偎依着这里的新主人吴不赊。这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神鸡大护法此刻正在享受美人粉拳的轻捶慢落。 在这个夜里,云州城的圣殿里,也是灯火通明,四大长老全聚集在圣殿中,颜如雪也在。 “综合几处伏桩的报告,情况大概就是这样。吴使君先是帮雪灵王赢得斗鸡,取得了雪灵王的信任。然后他在帮雪灵王捉弄飞雾王这件事上,替五大鸡族拿回了神蛋,成为五大鸡族的神蛋大护法。随后他借着雪灵国与飞雾国的战争,借力打力,最终助五大鸡族灭了雪灵、飞雾两国。” 说到这里,司弦长老停了下来,微一犹豫,道,“可以说,现在只要吴使君愿意,他完全可以借五大鸡族立国,成为鸡族之王。” 凭借心眼的观察,颜如雪认定吴不赊是可以信任的,但四大长老还是派出了暗探,留意吴不赊在雪灵国的动静。暗探最新的回报,竟是在吴不赊一手主导下,五大鸡族灭了雪灵、飞雾二国。 这个消息过于惊人,四大长老这才连夜向颜如雪禀报。“反手之间,连灭两国。”司雨长老啧啧惊叹,“难怪圣女说敢孤身横穿魔境的人绝非等闲,果然如此。吴使君之能,实让人不可思议。” “事实上,一个顶有妖光的人能得到西岳帝君的看重、信任,并被授予接应云州遗族南归的重任,他一定不是等闲之辈。但在几个月之内赤手空拳连灭两国,还是让人难以想象,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司蛇长老也是一脸惊叹。司风长老没吱声,只是看着颜如雪:“不知圣女有什么看法,我们是不是应该派人联系吴使君?” 摇曳的烛光倒印在颜如雪不能视物的眼眸里,像两个舞动的精灵。颜如雪想了一会儿,摇摇头:“不必。我想吴使君在彻底掌控局势之后,会跟我们联系。只是,船不必造了,让大家停下来吧。” 就在颜如雪说这番话的同时,吴不赊也真就想到了这件事:“是不是该到云州跑一趟了,免得云州遗族拼命造船,结果却用不上?”不过这个念头只是闪了一下,很快就被他放到了脑后。随即他便投入到天下男人都热爱无比的伟大事业之中。夜已经很深了。疲惫至极的二女已进入梦乡,心满意足的吴不赊抚着锦被下叶轻红饱满的乳房,回想着这些天恍若梦境的经历。九斤丽不知做了个什么梦,格格笑了两声。 吴不赊轻笑一声:“野丫头。”自己也闭上了眼睛。迷迷糊糊中,吴不赊眼前忽地一亮,看到一幅景象:一只大公鸡站在一块巨石上引颈长啼,它忽地一个回头,照着吴不赊脑袋啄了过来。吴不赊一惊而醒,睁开眼睛:刚才难道是做了个梦?怎么会做这样的怪梦呢?而且他觉得自己并没有睡着,如果没有睡着,不是做梦,那刚才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看到鸡族的祖灵神鸡,祖灵神鸡为什么又要啄他呢?正自百思不得其解,鼻间忽闻到一股香味。叶轻红、九斤丽都不喜欢用香料,她们身上只有淡淡的女儿香,这股香味绝不是她们身上的。那是哪儿来的呢,吴不赊鼻子耸了两耸,香味似乎更浓了些,而脑子竟有些昏昏沉沉了。 “迷神香。”吴不赊心中猛地一跳,终于辨出这种香味到底是什么了,是迷神香。这是一种非常厉害的迷香,用醉芙蓉的花粉和其他几味药物合制而成,人一旦闻到,便会昏迷,数日不醒。 “有刺客!”一认出迷神香,吴不赊脑中立时闪过这个念头,同时想到,“刚才祖灵神鸡那一啄,难道是在提醒我?神鸡印除了壮阳,危机来临前还能报警?”这时也不及多想,他并没有感应到刺客所在的位置。但既然放了迷神香,刺客就一定存在。想着,他便把脚伸了出去。脚垂在床沿,往下伸,化做树根,整个身子便从土中钻了进去。青砖地板,还好有缝,否则还真是个麻烦。钻到屋外,他探出头来。 只见窗子前面站着一个黑影,看背面,是一个女子。这名女子应该很年轻,纤细的腰、微翘的臀、修长的腿,曲线在紧身夜行衣下展露无疑。 “这女子是什么人?难道是雪灵王的嫔妃,想杀了我给雪灵王报仇?”吴不赊脑中转念,腹中可就热了起来。雪灵王妃子上百,自然都是千挑万选的美人,但在吴不赊搬进王宫之前,叶轻红与九斤丽这两丫头以安全为名,把所有的嫔妃全赶了出去,也不知弄去了什么地方。 吴不赊很想假仁假义地关心一把,但看着两女要笑不笑的眼神,终于没敢开口。如果眼前这女子真是雪灵王的某个嫔妃,就悄悄捉了,趁两女还在昏睡,自己倒可以风流一把。奸商心中打着小算盘,身子悄悄钻出来,便要在背后一下制住这女子。这女子身材不错,甚至可以说相当好,只要相貌勉强过得去,那他就不客气了。制住她剥光了往床上一扔,嘿嘿,有得玩。人有时候会冒一些莫名其妙的傻气,尤其在上面的大脑袋和下面的小脑袋都发热的时候。拿吴不赊来说,他的手是可以变长的,要偷袭这女子,手突然变长,猛地一下,便可手到擒来,可他这会儿竟然忘了。 他想把整个身子钻出来,然后再猛扑上去,招法也想好了:灵猫扑鼠。可惜他这灵猫刚把身子从地底拔出来,没来得及往前扑呢,那女子竟就给惊动了,忽地回过身来。 这女子脸上蒙了一层黑纱,看不到脸,只一双眼睛露在外面。她的眼睛是那种修长的丹凤眼,很漂亮,但眼光却是异常得锐利,锋锐若刀。随着她眼光扫过来的,是一道刺目的剑光,其速如电,只是一闪,就到了吴不赊眼前。吴不赊见过几个使剑的女子,西门紫烟剑法就相当好,叶轻红也不错,却都及不上眼前的女子,不说招法,这女子至少占了一个快字。那真的是快啊,说起来吴不赊是偷袭者,绝对没有措手不及这一说,可那女子剑光一起,他却真的有措手不及的感觉,竟是来不及招架,百忙中往后一翻,腾空翻出。蒙面女子一剑不中,次剑复至。吴不赊的感觉中,第一剑和第二剑之间根本就没有间隔,他身子翻出,蒙面女子第二剑也就来了。他甚至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去百草囊里取兵器,没办法,扭身再闪。 蒙面女子第三剑又到了。蒙面女子长剑有如附骨之蛆,吴不赊根本没时间取兵器,而且就算他取出了兵器,也没把握战胜这名蒙面女子。她的剑实在是太快了,吴不赊只有再闪。雪灵王的王宫很大,但对于在空中飞行的玄功高手来说,还是太小了。吴不赊几次闪躲,身子已到了王宫之外,再闪得几次,甚至就出了雪灵城。 飞出雪灵城时,吴不赊终于掏了两样兵器出来,一斧一尺。蒙面女子再一剑攻来时,他曲尺一格,短斧回身就劈。短斧刚举过头顶,眼前一花,蒙面女子的长剑竟已到了他喉头。 他那一尺,根本就是在量空气。吴不赊大吃一惊,再想格挡已是不及,百忙中往后一翻,堪堪躲过,喉头处却是一阵微凉。他心中怦怦乱跳:“我的娘,这女人使的什么鬼剑,怎么如此得快。”念头起时,后脑劲风激荡,那女子长剑已跟踪而至。吴不赊学了乖,先不还手了,拉开距离再说,于是他左一闪,右一滑,躲了开去。 蒙面女子剑法快得异乎寻常,身法却不比吴不赊快,逃的人反而能掌握主动。吴不赊屁股一通乱扭,终于摆脱了脑后的长剑,与蒙面女子拉开十七八丈的距离。压力一松,吴不赊霍地转身,转身的同时,玄木心法运转,肩头生出六只手来,四只手各拿尺、斗、锯、刨,用来防守,守得风雨不透;正面两只手,左手斧右手凿,用来进攻,如癫似狂地攻。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大爷我六只手,就不信我打不赢你。吴不赊心中咬牙,迎着蒙面女子就扑了上去。蒙面女子剑法再快,也快不过六只手啊,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吗?蒙面女子好看的丹凤眼里满是鄙视,不过奸商皮厚,刀枪不入。蒙面女子没法近身,对手四只手防着呢,又有斧凿左右夹攻,她只有闪。吴不赊乐了:“臭丫头,还以为你天下无敌呢。” 小人得志,六只手还来了个长短变,忽长忽短,长的一去七八丈,绕到蒙面女子背后去凿她屁股;短的看上去还正常,行动却很流氓,墨斗一扯,溜了墨线去弹人家乳房,莫非想量大小?蒙面女子俏脸红没红不知道,眼光却是要吃人,她小蛮腰一扭,闪开身去。 吴不赊哈哈笑:“小妞别跑,哥哥抱抱。”说着追了上去。蒙面女子左手去腰间一掏,掏出一物,手掌大小,上宽下窄。吴不赊又惊又喜:“宝贝?不对啊,像是个沙漏。”吴不赊猜对了,对方拿出来的确实是个沙漏,漏的也确实是沙子。 蒙面女子把沙漏对准吴不赊,“呼”的一声,一股沙子从沙漏里流了出来。沙子初出来时只是细细的一股,大约小指头大小,离了沙漏,却忽地变大,迎风便有大水桶粗细,迎着吴不赊就疾撞过来,还呜呜带声,那情形那声势,不像一股沙,倒像一条龙。 “这么大一股沙子,想埋人啊?”吴不赊吃了一惊,最前面的两只手迎着沙龙猛击过去,手往前长,身子却往后退。双手迎上沙子,细沙乱飞,打得手生生作痛,却无法把整股沙柱击退。好在吴不赊退得快,要是给沙柱罩上了,陷在沙中眼耳难睁,蒙面女子随便一剑就能要了他小命。那沙柱仿似活的,吴不赊躲闪,沙柱一扭头,跟着撞上来。吴不赊知道打不散沙柱,也懒得打了,身子连闪,沙柱始终死死跟着他。吴不赊百忙中看了一眼,原来那蒙面女子一直用沙漏尾部跟着他移动。 吴不赊没办法,撒腿开溜。蒙面女子持了沙漏在后猛追。先前吴不赊六只手欺负蒙面女子,现在蒙面女子用沙漏欺负他,二人也算是扯平了。 “可惜吹牛袋不在身上,否则用吹牛袋一吹,沙柱回卷,迷了眼睛,顺手就可以拿了她。剥光了扔床上,不怕你狂,就怕你不狂。” 吴不赊暗暗可惜。他身上除了一条短裤,什么也没有。百草囊随丹走,时刻在身,追风袋、吹牛袋却是不行,连裤腰带一起放在了床头,这时他也只有暗叹的份儿。他心下打着主意,要转回城里去。蒙面女子也不傻,她不知道吴不赊是要回去拿吹牛袋,可她知道吴不赊若回城,至少可以找到帮手。因此她留了个心眼,总是把雪灵城挡在身后。 吴不赊连玩了几次身法,都没能绕过去,还差一点儿把自己绕进沙子里。无计可施,他只有拼命往北跑。吴不赊身法全力展开,如风似电。蒙面女子身法真是不错,不过想追上他却也做不到。两人就这么一追一逃,一晃就是百里。 吴不赊身上只穿了一身短裤,光膀子加两条无毛腿全露在外面,冬夜的风刮在身上,就像千万把小刀子在割肉。在空中飞,尤其光着膀子在冬夜的寒风中飞,真的是一件非常要命的事,可不跑又不行,蒙面女子的剑更要命。“喂,你又追不上我,别追了行不行?”吴不赊冻得实在受不了,便在肩后生出个脑袋,冲着蒙面女子大叫。 叫的同时,他还笑了一笑,买卖不成仁义在,笑脸待客是行规。蒙面女子根本不理他,反是狠狠瞪了他一眼。笑脸贴上冷屁股,这事常见,顾客是上帝啊。吴不赊也不在意,道:“你到底是什么人?是雪灵王的妃子还是飞雾王的妃子?都不是?啊,莫非你是雪灵王的女儿?不对,年纪大了点儿?要不是他妹子?算了,不管是他姐还是他妹,总之一句话,你死追我没道理啊,真正灭了雪灵、飞雾两国的是五大鸡族。我就算在中间玩了点儿心眼儿,可若没五大鸡族,我一个人也成不了事啊,所以你不能把账算我一个人头上。”不论他怎么说,蒙面女子就是不理他,却也绝不放弃追赶,不过她把沙漏的沙柱收了回去。这个正常,任何法宝都是靠灵力支撑,沙柱绝对不可能一直放在外面。但蒙面女子手中的沙漏却始终对着吴不赊,很明显,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把沙子放出来,罩住吴不赊,再顺手给他一剑。吴不赊嘴里打商量,心里打算盘,想了好几个主意。 先是想用摄风术把风虎召来,用风虎把沙柱吹回去,但估算了一下沙柱的力道,除非是吹牛袋,以风虎的威力,只怕无法吹得沙柱倒头回飞,反要白白耗损了自己的灵力,划不来。又想到钻进从林中,化猫化树藏匿逃遁,却也没有信心,要化猫化树,必须拉开一定的距离。没有灵力的感应,变化了才能瞒过去,现在蒙面女子死死追在他身后,变什么都瞒不了她,而变化中会有一刹那的停顿,说不定就会挨上一剑,岂非自己找死? 左右无计,吴不赊恼了起来,咬牙:“我冷,不信你就不冷,倒看谁挨得住。”吴不赊看得出来,蒙面女子穿得不多,女孩子嘛,爱漂亮,美丽冻人。这名女子虽是长衣袖,比吴不赊强不了多少,而且吴不赊还感觉得出来,蒙面女子功力不如他,撑到最后,一定撑不过他。打好死撑的主意,吴不赊也懒得回头了,笔直往前飞,慢慢地,似乎鼻子冻硬了,耳朵不见了,厚脸皮也不遮风了。蒙面女子却始终不放手,吴不赊只有继续撑下去,不过他相信蒙面女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飞了一夜,天渐渐亮了,太阳像个穿着厚棉衣的懒汉,慢慢从山旮旯里逛了出来。吴不赊身上一暖,心中也活泛了,他很佩服那蒙面女子的韧劲儿。吴不赊索性在背后生一个脑袋,盯着蒙面女子看,眼光落在蒙面女子高耸的胸部,嘿嘿笑道:“叫你别追了你要追,看你两个奶子,冻硬了吧,嘿嘿,女人的奶子就是要软绵绵的才迷得住男人,你奶子冻得像过了夜的包子,可就不招人爱了。”他这神情话语,像极了街头调戏妇女的小流氓。这番话把那蒙面女子气得七窍生烟。蒙面女子功力不如吴不赊,追了一夜,已是强弩之末,但给吴不赊一激,陡然加快速度,竟然拉近了丈许距离。吴不赊吃了一惊:“只说老虎屁股摸不得,难道你是母老虎?”竭力前挣,总算没给蒙面女子追上。又飞了一段,前面隐隐现出一城,吴不赊发现这城却是非常眼熟:城前有江,江前有关。 他恍然想起,这是灭云城。灭云城这会儿自然也给鸡族控制了,不过城中没什么好手。吴不赊若是要躲,往下一扎,人堆里一混,也能摆脱蒙面女子。但他被赶了一夜,心中作恼,倒不是觉得被女人追杀有多丢人,他这人皮厚,不在乎这个。他恼的是冻了一夜,这苦头吃大了,要找回来,没好手相帮可捉不住这蒙面女子,所以不进灭云城,却是笔直往飞云关飞去。云州遗族好手众多,蒙面女子若是一直追进来,云州遗族高手升空拦截,到时吴不赊亮明身份,四下围攻,必能捉了蒙面女子。这会儿他不但想把蒙面女子捉住折辱一番,最眼馋的还是那个沙漏,法宝啊。奸商有法宝情结,不管什么法宝,也不管自己能不能用得上,总之是法宝他就喜欢。果然,才一靠近飞云关,立刻有两个玄功高手升空,都是军官打扮,其中一人厉声道:“此为云州人族地界,魔族异类不许进入。”一听他出声,吴不赊便知要糟,急回头。蒙面女子果然就住脚不追,眼光惊疑地四下看了看,然后狠狠瞪了吴不赊一眼,扭身就走。 你追我赶跑了一夜,吴不赊知道就身法论,蒙面女子并不比他差。这时蒙面女子起步在先,自己想追上去可就难了,就算他一个人追上去也没有用,一时大是丧气。 飞云关那两个军官却还死死盯着他,吴不赊这会儿光着膀子,白晃晃一身肉,那两个军官也没认出是他。他也不好打特使的招牌,索性便不进飞云关,返身进了灭云城。百草囊里有金子,他买了身衣服,喝了点儿酒,再热热吃了碗面,身上这才暖和过来。 “那蒙面女子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冷的天还不死不休地追杀我,该不是有不共戴天之仇吧?这么看来,要么是雪灵王的妃子,要么是他的姐妹女儿。不过这样的高手,先前怎么就没听说过呢?” 吴不赊想了半天不得要领,最后想到一点,“这女子心劲儿强。我没死,她肯定还会来,到时布个套子捉住她就知道了。” 拿定主意,吴不赊索性不再去想,既然到了飞云关,他决定进城走一趟。只不过他先前只说是进雪灵国做内应,结果把雪灵国给灭了。 反差太大,有些话可不知怎么说,想了半天,才有个眉目。他出了灭云城,用老办法过江进关,到云州城下时变回人身,让守卫通知四大长老。得到通报,四大长老把吴不赊接入圣殿。颜如雪在圣殿门口迎接,还是白衣如雪,眉眼间也还是那么空灵纯净。 见了礼,进殿坐下,寒喧了几句,吴不赊道:“圣女,四位长老,我这次进雪灵国,有一点奇遇,云州遗族南归的路线或许可以改一下。” 便把自己去雪灵城看斗鸡,直到最终助五大鸡族灭亡雪灵、飞雾两国的事说了,中间当然有隐有略,但大体不差。这件事,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早已得知,这会儿虽也惊叹一番,却并没有特别的惊讶之色。无论是颜如雪还是四大长老,都不是喜欢作假的人。 这让吴不赊心中生出几分猜疑,不过他随即便想到云州遗族在雪灵、飞雾两国必是派有探子,遂暗暗点了点头,不过他心里还是有些不快。 司风长老道:“特使神通惊人,让我等佩服,却不知特使所说更改南归线路的事,要如何改法?” 吴不赊道:“五大鸡族身为魔族,对云州遗族肯定也还是有一定成见的。但我做了鸡族的神蛋护法,我的话,他们一般不会反对。如果我找一个借口,例如说我急需一味什么药,这味药只有云州城才有,然后你们与我交易,以这味药交换南归的通道,我想五大鸡族不会反对。” “好主意。”四大长老一齐点头,均看着颜如雪。颜如雪也微笑点头:“一切听特使安排。” 五人既无一句疑问,更无半字反对。吴不赊心中的一点不快也就烟消云散了,遂笑道:“我对云州遗族和魔界都不是太熟,不过既然圣女和四大长老都认为这法子可行,想来是没有太大的毛病,那就这样。我问了一下,进入雄鸡原的最好时间是开春以后,所以年前还是要多做准备。年后我跟鸡族的五大族长说好,我们便可正式踏上南归之路。” 听到“正式踏上南归之路”这几个字,四大长老和颜如雪脸上都有抑制不住的激动之色。吴不赊心中也有一种特别的激动,把云州遗族接回去,封仙封神,再光明正大地娶林微雨。 这些都是看得到的好处,但吴不赊这会儿却没想那么细,就是觉得胸间有一种东西,像火一样在燃烧。 商量停当,吴不赊也不停留,即日返回雪灵城。太阳出来了,飞起来没那么冷,点灯时分也就回到了雪灵城王宫中。 吴不赊被蒙面女子追出王宫,自然惊动了宫中护卫。大家把叶轻红、九斤丽救醒了,却找不到吴不赊。九斤刺等五大族长急得团团乱转,阖城大搜。见吴不赊回来,众人都是一脸喜色。叶轻红、九斤丽两女更是激动得泪眼婆娑,九斤丽直接就扑到了吴不赊怀里,死死抱住了他。 叶轻红年纪大些,比九斤丽怕羞,不敢当着外人的面扑到吴不赊怀里,却也是紧紧地攥着吴不赊的手。 不过九斤刺几人见吴不赊安然无恙,随后就出去了。两女的紧张担心,让吴不赊十分感动。他轻抚着九斤丽的背,道:“好了,没事了,我好好的,不要担心。” “听说那刺客是先下了迷香的,又追着你杀了出去,然后一天一夜找不到你……”说着说着,九斤丽“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没事了,没事了。”吴不赊温言抚慰,“那刺客一放迷香我就发觉了,我想捉她,所以没叫醒你们。不想那刺客剑法颇为厉害,反过来追杀我,不过你家公子跑得快,她追了我一夜也没追上。” “轻红姐也劝我不要担心,说公子最狡猾了,那刺客只要第一下没刺到公子,后面一定不是你的对手。” 九斤丽说着笑了起来,俏丽的脸上又是泪又是笑,像只涂花了脸的小猫。 “你轻红姐说得没错,不管什么人,只要第一下没能置我于死地,后面再想弄翻我就难了,往往还会吃我的苦头。” 吴不赊笑道:“你轻红姐就是这样,最终还给我抱上了床。” “大坏蛋,还说。”叶轻红掐他,眼中满是娇羞。 九斤丽却大是好奇:“轻红姐也吃过你的苦头是不是?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快告诉我。” “可以啊。”吴不赊笑,在九斤丽小腰上捏了一下,“不过要到床上去说,到时我可以给你全程演示一遍。” “不可以。”叶轻红大羞。“人都是公子的了,还有什么不可以的?”九斤丽笑道。 “死丫头,想看我的笑话,看我怎么收拾你。”叶轻红扑上来挠她的痒痒,九斤丽娇笑逃跑。两女一时闹作一团。 吴不赊脸上笑眯眯的,却一直微凝着神,以蒙面女子追杀他的那股狠劲儿看,必定不会善罢甘休,说不定已先他一步回到宫中潜伏。雪灵王的嫔妃虽给叶轻红两女弄走了,服侍的宫女却没有全部遣散,虽然散了多半,也还有一两百人留了下来。那女子之所以蒙面,吴不赊猜她可能就是宫女中的一名,不过这会儿却并没发觉什么异样。 两女担心吴不赊,一天水米未进,吴不赊回来后,她俩又闹了一阵,肚子就咕咕叫了起来。吴不赊赶紧吩咐安排酒席,他顺便把五大族长一起请了来。 席间说起刺客的事,吴不赊心中一动,道:“那刺客身手极为了得,一直追杀我到飞云关,人族高手出面拦截,她才不得不逃走。说起来,这次我还承了云州人族一个人情,有机会要谢谢他们才是。” 说着话,他用眼角余光扫视着九斤刺几人脸上的神色。五大族长脸上并无异样,却是顺着他的话点头,均道:“有机会是要谢谢他们。” “看来他们对人族的成见不是很深。” 吴不赊心下暗暗思量,“也是,五大鸡族以前一直受雪灵、飞雾两国欺压,根本没有和云州遗族产生冲突的机会和实力。没结过梁子,心中没怨气,成见自然就低些。” 想到这里,他又加一句,道:“他们知道我的身份后,对我十分客气,他们的四大长老和圣女都亲自出来接待我。哈哈,我可是沾了五大鸡族的光呢。要不是五大鸡族灭了雪灵、飞雾两国,展现了惊人的实力,以人族对魔族的成见,必不会这么客气对我。”“那是我们五大鸡族沾了大护法的光。” 九斤刺连忙摇头,“不过云州人族怕我们也是事实,以前一个雪灵国就压得他们死死的,何况我们现在挟五大鸡族及雪灵、飞雾两国的实力,他们如何不怕,又如何敢不善待大护法。”其他四大族长也纷纷点头,均面有得色。九斤丽想到一事,道:“公子,你上次不是说云州城有味什么药是你需要的吗?既然打了交道,那采药就方便多了。” “是有一味药,只云州才有。”吴不赊点头,这话头接得太好了,他恨不得当场狠狠地亲九斤丽一口,“不过那药还没熟,我和他们说了。 他们的圣女和四大族长异口同声地答应了,欢迎我随时去采药,呵呵。” 他笑,九斤刺几个也是呵呵而笑,都是一脸得意。吴不赊理解他们心里的想法,五大鸡族先前只是奴隶斗鸡,这时却处处受人奉承,怎么不得意。吴不赊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这时叶轻红轻启朱唇,道,“那公子就是承云州人族两个人情了,还真是要好好感谢他们才行,却不知他们缺什么?”这丫头是个好人,得了别人丁点儿好处都要以十倍回报。这话也说到了吴不赊心里,他眼光去叶轻红艳唇上一转,心道:“傻丫头这话乖,呆会儿亲死你。” 心里打着小九九,表面上却庄重地说:“是啊,我就是这么想的,不管人族魔族,谁对我好,我十倍报之,谁对我坏,我也十倍报之。” “正是这话。”九斤刺几个齐声赞同,豪气十足。 吴不赊道:“我也真问了一下,他们倒是客气得紧,什么也不要。后来我逼急了,他们才提了件事,说想要全族南归,回到人界去,想跟我们借一条道。” 第三十六章 借道 “全族南归?借道?” 五大族长都有些愕然。 “是啊。”吴不赊也装出有些想不清的样子,“这里离着人界何止万里,他们居然说要阖族南归。一族人,老的老,小的小,怎么走啊,真是疯了。” 五大族长面面相觑,都是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九斤刺道:“不会是开玩笑吧?” “我当时也以为他们是开玩笑,追问了两遍,才确定他们的这一决定是真的。他们还跟我说了大致的计划,向我们借道,先是穿过雪灵国,然后横过雄鸡原,再穿越魔鬼大沙漠。” “穿越魔鬼大沙漠?” 不等吴不赊说完,五大族长已是纷纷惊呼出声。九斤刺一脸骇然,道:“魔鬼大沙漠凶险莫测,即便是最强壮的汉子也不敢轻易深入,更何况是穿越,云州人族竟然要拖男带女老老少少闯进去,这不是找死吗?” “他们是没有办法。”吴不赊解释,“我问了一下,他们说了难处。全族陷在魔界,实在是撑不下去了,阖族老少都有南归之心。如果直走,沿路魔族必不会放他们过去,所以只有选择穿越魔鬼大沙漠。魔鬼大沙漠虽凶险,相对于万千魔族的拦截,还是要多一线生机。”“原来是这么想的,那倒也有一定道理。” 九斤刺一脸恍然之色。 叶轻红心善,却是一脸恻然:“阖族闯进去,老的老小的小,即便闯过去,只怕也十不余一。”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吴不赊不想就这个问题深入下去,他有些恐惧。云州遗族是他接回去的,路线是他照西门紫烟的设定画给云州遗族的,如果死伤太重,他到时不知道要怎么去面对,这时只有选择逃避。不过他又留了个心眼儿,道:“不过他们借道的事,我当时答应的是可以考虑,我对他们说,回来问问你们五大族长。” “大护法这是什么话。”九斤刺脸上腾然变色,“大护法是我们五大鸡族最尊贵的神蛋护法,五大鸡族的一切事务,大护法均可一言而决。”鸡族崇敬勇士,九斤刺杀了沙杀煞,勇名雄冠五大鸡族。加上是他最先与吴不赊接触,然后九斤丽还成了吴不赊的女人。 所以,九斤刺年纪虽是五大族长中最小的一个,说的话分量却是最重。他这么庄严表态,其他四大族长自然也同声附和。 吴不赊其实也料到会是这种情形,不过听了这话,他还是非常高兴。他嘴里客套几句,云州遗族借道的事儿就这么定了下来。这件大事搞定,吴不赊心下轻松,又想到那蒙面女子可能隐在宫女中的事,遂提了出来。五大族长自然上心,立马决定从五族精选出两百名鸡族少女进宫,把所有宫女全换出去,又增加数层护卫。一切安排妥当,吴不赊搂了两女回转寝宫。两女受了惊吓,这时给吴不赊搂着,都有些情动,服侍吴不赊脱了衣服,两女也各自脱衣。美女脱衣,极具观赏性,吴不赊眯眯眼看得一眨不眨。但叶轻红脱了外衫,里面亵衣却不肯再脱。 吴不赊嘿嘿一笑,道:“怎么着?要哥哥给你脱啊,乐于效劳。”两女和吴不赊混惯了,平日虽也害羞,并不扭捏,叶轻红突然这样,吴不赊还以为她是撒娇要他帮着脱呢,便伸手去搂叶轻红纤腰。叶轻红却是羞笑着一闪,闪到一边,道:“不要。” “真不要还是假不要啊。”吴不赊嘻嘻笑着,女人嘛,不要就是要,倒是别有一番风情,伸手又去捉。叶轻红闪不开,却捉住了他的手,红着脸道:“公子,是真的不要,你先前说那刺客可能还会来,要是我和小丽都陪你,万一刺客再来了怎么办,所以让小丽陪你吧,我守着。” 原来她是这个意思,吴不赊一愣。九斤丽早已脱得光光的,半掩在被子里笑嘻嘻地看着他两个呢,听了叶轻红这话,也是一愣,道:“啊呀,忘了那刺客了,要不姐姐陪公子吧,我来守夜。” 说着爬起来要穿衣服。“哪要你们守什么夜。” 吴不赊呵呵一笑,伸手搂住了叶轻红纤腰,同时揽住了九斤丽,“刺客来了,我自然知道。” 九斤丽光溜溜的身子给他一抱,立时就软了。叶轻红也是身子半软,却撑着吴不赊胸膛,道:“我知道你功夫高,不过在……在那……那个时候,肯定……肯定是没法子分神的,所以……所以……” 她没说完,九斤丽也明白了,道:“是啊,公子,那个时候,魂灵儿都飞了,哪里还能防刺客,所以我和轻红姐还是轮流值守吧。”叶轻红脸本来就红,听了九斤丽这话,更红得像要冒出火来,身子就便挣了一挣,想要挣出吴不赊怀抱。吴不赊哪会让她挣脱,不过也理解两女的担心。神鸡印的事,他自己也有些好奇,便问九斤丽道:“小丽,关于神鸡印,你知道多少?” 九斤丽想了想,道:“我知道得不多,只知道神鸡印是祖灵神鸡留在神蛋护法手上的独有印记,有了神鸡印,便会受到祖灵神鸡的保佑,五大鸡族会对手有神鸡印的人唯命是从,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她的回答在吴不赊的预料之中。鸡族自祖灵神鸡传种起,并没有出过几个神蛋护法,若代代有神蛋护法,五大鸡族也不至于分裂了。神蛋护法少,关于神鸡印的传闻也少,自然也没几个人知道神鸡印到底有哪些奇处了。不过吴不赊还是有些失望,神鸡印能壮阳他可以肯定,但昨夜祖灵神鸡那一啄,是偶然的,还是神鸡印遇到危险真的会报警呢?这一点他还不敢肯定。“你们知道昨夜我是怎么发现那刺客的吗?” 吴不赊想了想,开口道,不敢肯定也要说,否则两女真要是轮流值夜,双飞的乐趣可就没有了。哪怕是冒险,也不能失去这种乐趣。何况吴不赊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把握,神鸡印有遇到危险报警的异能。“是怎么发现的?”两女都有几分好奇。 “神鸡印告诉我的。”吴不赊扬起手,声音放低,把刺客放迷香时祖灵神鸡突现并啄他一口的事说了,两女都是十分惊异。 九斤丽点头道:“祖灵神鸡既然在公子手上留下神鸡印,自然就会保佑公子,这下我就放心了。” “放心了是吧,那就来吧。”吴不赊嘿嘿笑着,把两女压倒。眨眼,娇呻声便已在宽大的寝宫中回响起来。 吴不赊说得肯定,其实还是分出一部分心神留意窗外,不能全心全意享用身下的美女。吴不赊着实有几分恼怒,但没有办法,小命更重要,别说伤了自己,就是伤了两女,他也心痛,倒是两女信了他的话,和往日一样,在极度的欢娱中飞速迷醉,浑忘一切。 不过刺客并没有出现,这夜没有,随后的日子也一直平平静静。吴不赊倒是有几分奇怪了,难道那刺客真是隐身在宫女中,宫女一换就进不来了?不可能啊,以那刺客的身手,摸进宫太容易了。 鸡族护卫虽多,也应该难不住她,鸡族长期受雪灵飞雾两国欺压,稍有个出名的高手,立即就会引起两国的注意,不是给捉了去做斗鸡,就是死于反抗,所以五大鸡族没有什么了得的玄功高手,派在宫中的护卫中虽也有两人略有玄功,功力低得可笑,说他们能吓住那刺客,没人会相信。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那一夜不死不休地追杀,然后再不出现,反差太大了啊,吴不赊想不清楚,日子一久,也懒得想了。 眨眼便到了年节,吴不赊派人以拜年为名给云州遗族送了点儿礼,云州遗族也回了礼。在吴不赊的提议下,云州遗族又和五大鸡族开了互市。魔族体质、力气普遍强于人族,但智慧、灵巧方面却远远不如。云州遗族精美的产品受到了五大鸡族的热烈欢迎,而云州遗族要穿越万里魔域,需要的物资也是一个天文数字,很多东西也只能从魔族采购。穿越魔鬼大沙漠所必需的骆驼,云州遗族一头都没有,全部要从五大鸡族购买。 互取所需,两族的互市一打开口子,立时便如决堤的洪水,铺天盖地地扩展开来。这种热闹红火的场面甚至使一部分云州遗族产生了动摇心理,既然能和魔族和平共存,又何必一定要万里迢迢地回到人界去呢?当然,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多,也没人敢说出口。 这样的场面,当然是吴不赊乐于见到的,然后他又以采药为名公然进了一趟云州城。四大长老配合着他演戏,一直把吴不赊送到灭云城,顺便与九斤刺等五大族长见了面,商定了借道的全部事宜。 商量好,云州遗族从灭云城过江,横穿雪灵国,穿越雄鸡原,然后进入魔鬼大沙漠。在雪灵国与雄鸡原的路线由五大鸡族指定,并派三千鸡族勇士一路陪同。云州遗族沿途所需,可以向五大鸡族采购,十几万人的物资消耗,这可是笔大生意。吴不赊随意给五大族长算了笔小账,五大族长顿时笑得合不拢嘴,再没有生出其他任何疑虑。南归的日子定在三月初六,启程仪式本来是要吴不赊主持的,但吴不赊身为神蛋大护法,特使身份不能暴露,便没有让他参加,只是让他在雪灵城等着。 吴不赊在雪灵城里,直到三月八日才接到消息:云州遗族在飞云江上架了浮桥,全族十二万人顺利过江;队伍在灭云城外休息了一晚,已动身南来;九斤斧率三千勇士一路陪同,中间没有发生任何意外;灭云城里的鸡族和原雪灵国族人没有任何攻击谩骂的行为,颇为平静;一些小地方,甚至还颇为热情,有生意做啊。 吴不赊悬了两天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却突然又想到一件事,暗叫一声“不好” 自语道:“我是要跟着云州遗族一起回去的,可找个什么名目呢?我是鸡族的神蛋大护法,可不是说要跟着走就可以跟着走的,这却如何是好?”居然弄出这么大一个漏洞,吴不赊一时很有些心急上火。 不过奸商到底是奸商,奸计层出不穷。他很快便想到一计,就说自己做了个怪梦,梦见一只大公鸡飞出了雄鸡原,一直飞上南天门,在南天门上引吭高啼。风声放出去,包刮五大族长在内,所有人都十分兴奋,认定这是鸡族振兴的预兆。等众人议论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吴不赊把五大族长找了来,道:“大公鸡自然是祖灵神鸡的化身,祖灵神鸡在南天门上引吭长啼,当然是预示着鸡族必将振兴。可神鸡为什么要飞出雄鸡原呢,这说明什么?”五大族长一时陷入了沉思中。 待他们想了一会儿,吴不赊才道:“我这几天细思梦境,觉得这梦应该是应在云州遗族南归这件事上。云州遗族南归,对人族是件大事,天庭必定会嘉奖,如果我们鸡族在中间出了力呢,天庭是不是也会嘉奖我们?我想这是肯定的,所以我有个决定,跟云州遗族去一趟人界。如果云州遗族真能平平安安回归人界,天庭必定对我鸡族刮目相看。” 人族与魔族天生相互仇视,但无论是人族还是魔族,对天庭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崇敬和畏惧。天庭对人族素来高看一眼,五大天门也全部开在人界。魔族极少能与天庭拉上关系,如果真如吴不赊所说,借云州遗族南归这件事与天庭拉上关系,对鸡族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五大族长面面相觑,既惊疑又兴奋。九斤刺道:“大护法的推测有一定道理,只不过这中间风险莫测,大护法地位尊崇,不应该亲冒风险。” “这中间确实有风险,但云州遗族阖族老少都不怕,我怕什么。” 吴不赊断然挥手,“祖灵神鸡已借梦提点,鸡族要大放异彩,这机会绝不能错过。我意已决,跟随云州遗族去人界一趟,为鸡族打开通往天庭之路。” 吴不赊未学玄功之前,一直以为抬头看到的天就是神仙住着的天界。 其实不是那么回事,抬头看到的,是整个天宇,而天界并没有那么大。天界是浮在天宇中的一块陆地,大小相当于下界九州中的一州。当然,在天庭控制的这一大块陆地之外,还有一些小的陆地飘浮在天宇中,那就另当别论了。反正下界所认定的天界就是这块陆地,神界所控制的天庭就在这块悬浮的陆地上。 天界开了五扇门与下界沟通往来,名为天门,依方位,为东天门、西天门、南天门、北天门、中天门。五门相对于下界的五岳。下界的人也好妖也好魔也好,要上天,只能走这五扇门,而且必须要从五岳走。为什么只能从五岳走呢?因为天界其实是裹在一大团云雾中的,正是借助了云雾的托力,天界才能漂浮在天宇中。这团云雾能托起天宇,那该有多大多厚,不用想也能知道。 如果不走五岳直上天门,从其他地方上天,例如从雄鸡原上天,首先你就未必找得到天界。天界面积相当于地界九州之一,说起来不小了,可在茫茫天宇中又算得了什么呢?就算你碰巧找到天界了,找不到天门也是白搭。你看到的就是一团云雾,无边无际,云雾里面伸手不见五指,任你有通天的神通,在如此浓雾中,也休想找得到天门,只能在浓雾中瞎摸乱走,活活累死饿死。云雾中还有异兽,还有雷电,弄不好便是尸骨无存。要上天,只能走五岳,而五岳全都在人界。人族当然不会允许魔族经五岳上天,所以魔族就算有投效天庭之心,无路上天也是白搭。如果吴不赊能借助云州遗族这件事与天庭搭上关系,天庭允许鸡族使者借道五岳上天,鸡族成为魔族中唯一能与天庭沟通的族类,必将震动整个魔族,引起所有魔族的关注,更会吸引无数魔族来投奔,鸡族将会像滚雪球一样飞速壮大。这件事如果成功,好处极大。五大族长心知肚明,虽然有风险,但在五大族长眼里,吴不赊绝非常人,而且他已经下定决心,五大族长自然不好反对,于是就这么定了下来。云州遗族到雪灵城后,吴不赊将伴随云州遗族去人界。 五大族长的意思是,让吴不赊带上两到三万鸡族勇士做护卫。这事当然不行,他伴随云州遗族进入人界后要在人界活动,到时带着数万鸡族勇士,会引起人族的恐慌。吴不赊摆明道理,五大族长也就不再坚持了。 云州遗族长达半年的准备做得非常细致,虽是老少同行,行进速度却不慢,十多天时间就到了雪灵城。吴不赊虽然在脑中多次幻想过云州遗族全族迁移的情形,可当他真正看到那长达十余里的队伍时,还是吃惊得张大了嘴巴。 云州遗族十五到五十岁的男子共有五万人左右,其中十八到三十岁的健壮汉子三万左右。这三万人分为十队,处在整个云州遗族的最外层,冲在最前,挡在最后,可以说是云州遗族最坚硬的外壳。第二层便是那另外两万汉子,他们主要的任务是负责整个云州遗族稳定地前进。第三层是十八岁到三十岁的壮年女子,她们负责照顾所有的老人和小孩,以及为整个部族提供饮食之类的后勤保障。第四层也就是最核心的一层,便是全族的老幼。 整个云州遗族十二万余人,精密地编组到了一起,像一个肢体极度发达的巨人,缓慢而坚定地前行。 部族的每一个人,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最强壮的战士还是最柔弱的少女,他们的脸上,都有着昂扬的情绪,每个人的眼里,都闪耀着火一样的光芒。 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他们的脚步,他们一定可以回到人界去,这是吴不赊发自内心的感慨。他先前确实有几分怀疑,对前途有着莫名的疑惧,更害怕此事功败垂成而让自己成为葬送云州遗族的大罪人。 现在,他再也不这么想了,他心里好像点着了一团火,只想融进这支坚强的队伍里,一起前进,一起燃烧。 当然戏还要做,吴不赊先偷偷见了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把自己的想法说了,然后在公开的欢迎宴席上,再当着九斤刺等五大族长的面向颜如雪几个提出来。颜如雪自然代表云州遗族热烈欢迎他的加入。 休息一天后,云州遗族庞大的队伍里便多了吴不赊几个人。因为有吴不赊同行,在九斤斧率领的三千人外,又多加了三千鸡族勇士护卫,因为雄鸡原除五大鸡族外,还混居着其他十余个部族。这些部族对人族会有着天然的敌意。九斤斧率领的这六千鸡族勇士将作为云州遗族的前驱,警告和扫荡所有对云州遗族意图不轨的部族。云州遗族出了雪灵国,进入雄鸡原,行程近万里,风平浪静,无惊无险。这日终于看到漫漫黄沙,眼前便是凶名赫赫的魔鬼大沙漠。九斤斧所率鸡族勇士的护送也就到此为止。 前面的路,完全要靠云州遗族自己去走了。进入魔鬼大沙漠之前,云州遗族休息了七天,做好了充足了准备,尤其是水,做了最大的备份。另一个是向导,九斤斧找到了一个据说曾带领商队十一次穿越魔鬼大沙漠的向导,将他带到了吴不赊面前。 这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干瘦,有些驼背,似乎身上所有的水分都被那酷热的大沙漠吸干了。他脸上的皮,一层一层皱在了一起,眼睛很小,有些眯,但眼光却非常锐利。吴不赊确信,即便是狂沙漫天,这双眼睛也能在眼帘后找到前面的路。 “我叫蜥流沙,沙蜥族人。首先感谢您的雇用,但有件事我要说在前面,进入沙漠,我的话就是命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您能答应吗?”蜥流沙看向吴不赊的眼里炯炯发着光。吴不赊可以肯定,如果他摇头,蜥流沙立即会掉头就走,不会再接这桩生意,虽然吴不赊为这桩生意付了五百两金子。 “当然。”吴不赊毫不犹豫地点头,“蜥老十一次穿越魔鬼大沙漠,你才是沙漠之王,进入沙漠,你的话就是王命。”蜥流沙笑了,层叠着的脸皮像漾起的春波,一层层地荡开去。 他抚胸施了一礼:“谢谢您的信任。明天一早动身,顺利的话,三个月的时间,可以走出魔鬼大沙漠。” “有蜥老带路,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顺利走出魔鬼大沙漠。” 吴不赊也回了一礼。蜥流沙犹豫了一下:“吴东主,有句话我不知当不当说。” “你说。”吴不赊点头。 “吴东主应该听说过,魔鬼大沙漠非常凶险,酷热难耐的气候会让最壮健的汉子也难以支撑,但您的族人里面却有半数的老弱,所以我建议――”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似乎在探询吴不赊的眼光,“把老弱留下来,不要让他们进入魔鬼大沙漠。” 颜如雪就站在吴不赊边上,吴不赊瞟她一眼,摇摇头:“这个恐怕不可能。” 蜥流沙留意到了吴不赊的眼光,转眼看向颜如雪,道:“让老弱进入魔鬼大沙漠,其实就是让他们送死,明知他们进去是死,为什么不把他们留下呢?” “蜥老,谢谢您对我的族人的关心。”颜如雪施了一礼,“但我不能让他们留下。” 似乎感应到蜥流沙心中的恼怒,她补充了一句,“我们可以死在路上,但绝不会因为死亡而停下回归故乡的脚步。” 她永远是那一袭白衣,面对广阔的魔鬼大沙漠,她单薄的身子是如此得孱弱,但她的面容坚定沉静,显露出百折不屈的决心。 “你们是云州遗族吧,我听说过你们,虽是异族,但你们是值得我尊敬的族类。” 蜥流沙施了一礼,不再坚持,“我会尽力的。” 第二天一早,大队进入魔鬼大沙漠。初次踏足传说中的魔鬼大沙漠,吴不赊甚至还有几分兴奋。起伏的沙丘在晨阳的照射下,仿佛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轻纱,非常得迷人。叶轻红、九斤丽两女也被这种景色迷住了,两女都配备了骆驼,这时却宁愿走路。尤其是九斤丽,在松软的沙子里蹦蹦跳跳,十分得兴奋。四大长老散在队伍的前后,颜如雪却和吴不赊在一起。叶轻红、九斤丽两女在见面不久就和她成为了朋友。她的美是一种宁静的美,相对于九斤丽的活泼和叶轻红的爽脆,有着很大的反差,但她的温婉亲切却如一块磁石,牢牢吸引住了两个女孩子。两女有些话,甚至是不愿意说给吴不赊听的,却毫无顾忌地向颜如雪倾述。 她们似乎已经完全忘记,她们是魔族,而颜如雪是人族。颜如雪这种让人如沐春风的亲和力,吴不赊早已领教过,此时见三女之间能合得来,他也很开心。他没有其他任何的想法,他只是觉得,自己的房中人能和颜如雪和睦共处,无论是对旅途还是对以后的事情都有极大的好处。 象斧几人和人族也还合得来,因为他们是吴不赊的侍从,所以虽然他们是异族,云州遗族所有的人对他们都是尊敬有加。即便是对于魔族来说,象斧那小山一般的身躯和门板一样的巨斧也是让人惊怵不已,更何况是身体力气都普遍弱于魔族的人类。云州遗族所有的人,看着象斧的眼光都是非常崇敬,这极大满足了象斧的虚荣心。 而鹿银弦在很骚包地露了一手箭术后,也赢得了类似于看象斧的那种眼光,而且是来自于最强悍的那三万人族战士。厚道人鹿金弦是不会那么骚包的,|奇*.*书^网|可一般人根本分不清他们哪个是兄哪个是弟,于是鹿金弦也就顺便沾了弟弟的光,被大家不时崇拜一下。 这让这个老实人常常处在一种惶恐的情绪中。倒是桑刀儿不显山不露水,对于人族他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感,最多是看在吴不赊的面子上不反感而已。他对蜥流沙的兴趣却高得多,几乎整天跟在蜥流沙身边。象斧、鹿银弦怂恿他拜蜥流沙为师,以后可以在魔鬼大沙漠里做向导。吴不赊却很高兴,魔鬼大沙漠的可怕绝不是开玩笑的,做为向导,蜥流沙有着异乎寻常的重要性,这是他一直跟着蜥流沙走的原因,估计也是颜如雪要跟在他身边的原因。但他两个不方便每时每刻都跟在蜥流沙身边,现在有个桑刀儿贴身跟随,无论从哪个方面说,都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早晨的沙漠是美丽迷人的,但晌午后,太阳渐渐高升,晒热的沙子便越来越显露它火爆的性格。行走于上的旅人可就慢慢地难受了,吴不赊和象斧几个功力高深或体力强悍,可以不当回事,但对云州遗族的其他人却是一种考验,尤其是老人和孩子。云州遗族十二万多人,不可能每个人都配备骆驼,大车在沙漠里不适用,给老人、孩子配备的是沙橇。这是一种类似于雪橇一样的东西,下面两块板,前端翘起,不会陷入沙中,板上再辅上横板,类似于车厢,可以坐人也可以放东西,由骆驼牵引,速度还不慢,在沙漠里非常实用。 但沙橇相对于大车来说要低矮得多,晒热的沙子吐出滚滚热浪,坐在上面的人,就仿佛是坐在火炉边上,一天烤下来,几乎能把人烤干。尤其是体质相对较弱的老人和孩子,这无异于一种巨大的煎熬。 从第三天起,便陆陆续续有人死亡,主要是一些病弱的老人。四大长老对这种情况预先做了准备,带了一些干透的木料用以火化尸体。老人们的遗体火化后,他们的亲人便把骨灰坛带在身边。一张张悲痛的脸上,却仍然写满着回归的坚定。 吴不赊接受带云州遗族南归的任务,带有强烈的功利性,但一天天与云州遗族相处下来,他的心逐渐被感染,一种使命感日渐在他胸间充盈――回去,一定要让云州遗族回到人界去。 又走了十多天。这一天,中途休息的时候,颜如雪突然对吴不赊道:“吴使君,你注意到没有,蜥老似乎有些心神不宁,好像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是吗?我没有注意到啊。”吴不赊确实没有留意,但他相信颜如雪的感觉不会错。现在他有些知道了,颜如雪的心眼,不是下测鬼神上通天地,而是一种敏锐的感知能力,能从一些最细小的地方感知事情的变化。“我问问看。”蜥流沙在前面,吴不赊催动大青牛赶了上去。蜥流沙看到他,回了下头,没有说话,但只是一眼,吴不赊还是看到了他眼底的忧虑。 “蜥老,怎么了?”吴不赊跟着蜥流沙走了一段,看蜥流沙没有主动开口的意思,他问了出来。 “也许是我多虑了。”蜥流沙没头没脑地嘟囔了一句,手搭凉棚往天边看。他紧皱的眉头,透露出了他心中的焦虑,那绝不是什么多虑。“蜥老,到底怎么了,你感应到了什么,提早说出来,我们也可以提早做好准备。”蜥流沙带有掩饰性的态度让吴不赊有些急躁。 “吴东主,你知道魔鬼大沙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蜥流沙没直接回答他,却反问了一个问题。 “听他们说起过,好像是说魔鬼大沙漠里有一股特别大的狂风,威力之强,能把整座整座的沙山刮上半空,所过之处,天昏地暗,没有任何生物能逃过它的魔爪,因此被称为魔鬼风。魔鬼大沙漠的名字也就是这么来的。”吴不赊说到这里,心中猛地一跳,惊叫道:“你是说有可能会刮魔鬼风?不会吧?”骇然四望,烈日高挂,天边一丝风也没有,燥热的空气似乎能把人的肺烘干,哪像是要起大风的样子? “希望我的感觉是错误的。” 作为十余次穿越魔鬼大沙漠的权威向导,平日从蜥流沙嘴里冒出的话语都是坚定有力的,似乎每一个字都绝不容人反驳,但这会儿冒出的这句话却是如此的虚弱无力,没有半分自信。吴不赊当然听得出他话中的不自信,连带着吴不赊心中也没了半分信心,可他又实在是看不出来天气的变化迹象。他愣了好一会儿才道:“如果真的碰上了魔鬼风,那要怎么办?”蜥流沙半天没有吱声,最终轻轻摇了摇头,这个意思非常明显:没有办法。如果真的天不佑云州遗族,碰上了魔鬼风,这十二万人将会被吞噬得干干净净。难道受尽苦难的云州遗族真要葬身在这魔鬼大沙漠里?这贼老天难道真的就瞎了眼?吴不赊心中似乎有一团火,刺辣辣地燃烧着。“公子,怎么了?”九斤丽赶了上来,发觉吴不赊神情有些不对,问。 “哦,没事。”吴不赊摇摇头,对九斤丽笑了一下。漫漫黄沙遮不住她俏脸的清秀,展开在吴不赊面前的笑靥,还是那么明艳,却又带着一丝已为人妇的妩媚,动人至极。魔鬼风挟着的沙山会淹没一切,也会让这张笑脸永远失去颜色。吴不赊心中猛地缩了一下,不敢再想下去,转头看向侧面的叶轻红,眼光最后落在颜如雪脸上。 颜如雪视而不见,但却准确感应到了吴不赊的眼光。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吴不赊开口,她还是问了出来:“蜥老说了什么?” “没什么。”吴不赊摇了摇头,有些心虚,又补了一句,“他说晚间可能有雨。” “哦。”颜如雪应了一声,她的心灵感应到了吴不赊的言不由衷,但没有再问。吴不赊其实也知道她不相信,却没再解释,如果真的撞上魔鬼风,云州遗族根本没有任何抵抗的能力,告诉她,又有什么用。这个看上去如雪花般空灵的女孩子,心事其实有万钧之重,她的心中装着整个云州遗族啊。吴不赊实在不忍心再加重她心中的负担。 “老天爷,开开眼,千万保佑。”吴不赊在心中默默祈祷,也许他的祈祷真的起了作用,这一天什么也没有发生,除了傍黑时刮的一阵凉风。让吴不赊悬了一天心的魔鬼风并没有到来,吴不赊偷偷留意了一下蜥流沙,他的眉头似乎也松开了。 “看来老天真的开眼了。” 吴不赊心中喜悦,晚上也就格外神勇,在两女的娇呼求饶声中,心中畅快的吴不赊沉沉睡去。睡梦中,他忽地梦到一块巨石,一只巨大的公鸡站在巨石上,大公鸡长啼一声,忽地回头,对着他脑袋一嘴啄来。 “啊。”吴不赊惊呼一声,直跳起来。两女疲乏至极,叶轻红只是翻了个身,九斤丽甚至动都没动,光溜溜的身子像小猫一样缩在他怀中,微微打着呼噜。 帐篷外面,天已经渐渐亮了。吴不赊放开的灵觉也告诉他,周围绝没有什么刺客。神鸡报警,不是刺客,那是什么?难道真的是魔鬼风? 第三十七章 魔鬼风 吴不赊冲出帐篷,破晓的天空带着一点淡淡的蓝色,悠远,宁静,像少女清澈的眼神。 这不应该是一个刮魔鬼风的天气啊,吴不赊有些迷茫,但神鸡报警是怎么回事呢?蜥流沙已经起来了,跪伏在一个沙丘上,面向东方,好像是在祈祷。 吴不赊待他起身才走过去。蜥流沙回头看见是他,笑了一下:“吴东主早啊。”瞟见吴不赊神情有些不对,他又道,“吴东主,怎么了?昨夜没睡好吗?” “不是。”吴不赊犹豫了一下,道,“蜥老,你说今天会刮魔鬼风吗?” “吴东主是在为这个忧心啊。”蜥流沙抱歉一笑,“昨天是我不对。唉,人老了,老眼昏花还又疑神疑鬼的。今天天气不错,不会有事的,放心吧。” 他以为吴不赊还在为他昨天的话担心,就安慰吴不赊两句。颜如雪也起来了,走过来,她养的那只名叫灵犀的小鸟停在肩头,偶尔会叫一声,声音很好听。吴不赊猜测小鸟的叫声其实是在给颜如雪指路。 蜥流沙根本不知道颜如雪有目如盲的事,还夸了一句:“好漂亮的鸟儿。” 打了招呼,吴不赊看出颜如雪神情好像有点儿不对,道:“颜小姐,有什么事吗?”吴不赊本来也叫她圣女,但颜如雪认为自己这个圣女只是云州遗族的圣女,和外人无关,吴不赊又是特使的身份,她坚持不让吴不赊那么叫,所以吴不赊叫她颜小姐。 “不知怎么回事,我总是有点儿心绪不宁。”颜如雪微微锁着眉,转头看向蜥流沙,“蜥老,今天不会刮魔鬼风吧?” “呵呵,都是小老儿害的。”蜥流沙以为颜如雪和吴不赊一样,都是为他昨天的话在担心害怕,一脸抱歉,道,“颜小姐不必担心,今天……” 他话没说完,吴不赊猛地就打断了他,道:“颜小姐,是不是你的心眼感觉到了什么?” “我心里莫名地有些发慌,但又说不出具体的原因,所以来问问蜥老。”把自己不敢肯定的事说出来,颜如雪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她的心眼最善于窥微察幽,但并没有预知的能力,可她又明显觉得心里发慌,所以才一早来问蜥流沙。 虽有神鸡报警,吴不赊并不敢肯定是魔鬼风,现在颜如雪的心眼也觉出了不对,吴不赊立时面色大变,道:“我也觉出了不对,是魔鬼风,今天一定有魔鬼风。蜥老,你有办法没有?快想想办法。” 他说得如此肯定,颜如雪、蜥流沙同时变色。蜥流沙还有些怀疑,道:“吴东主,你对魔鬼大沙漠很了解吗?你为什么说今天会有魔鬼风?”“我对魔鬼大沙漠没什么了解,” 吴不赊摇头,“但我对危险有一种特别的感应能力。先前我问你,就是感应到了这种危机。颜小姐的心眼也是一种非常神奇的功夫,她说她心发慌,明显也是感应到了这种危机。” “有可能。” 颜如雪点头赞同,“虽然我不敢确知是不是会刮魔鬼风,但心中忐忑,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感觉。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这样的。” 蜥流沙虽然对自己的经验十分自负,但他也知道,吴不赊、颜如雪不是平常之人,若是一个人这么说,还可以说他杞人忧天,两个人都有这种反应,那就不正常了。 他神色一时也凝重起来,又看了看东方天际,不像是刮魔鬼风的日子。但魔鬼风之所以有魔鬼之名,不仅仅因为它的狂暴,也因为它的不可测度,前一刻艳阳高照,下一刻狂风怒吼,也完全有可能。 “如果是昨天刮魔鬼风,那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但如果是今天刮,或许还有一条活路。” 蜥流沙一脸凝重,“据我估计,我们距第一个补水点风雷峡,大概是三十至四十里的路程。我们现在起程,加快步子,若是魔鬼风在午后刮过来,我们就能赶到峡中避风。” “那就这么决定了,立刻拔营起程,不吃早饭了。”身当大事,颜如雪异常得干脆利落。一声令下,云州遗族立刻就行动了起来,不到盏茶时分,庞大的队伍便上了路。蜥流沙带过很多商队,但就是那种二三十人的小型精干商队,反应速度也还没有云州遗族快,况且这是十二万人,而且有老有小。“云州遗族名不虚传啊。”蜥流沙点点头,看看远方的天际,“苍天有眼,当不灭此族。”蜥流沙带路,一通急赶,晌午时分,就看到了风雷峡。而就在这时,天象也猛然间就有了变化,上一刻还是风轻云丽,烈阳如火,这一刻却是阴云密布,天昏地暗。远处的天际,黑蒙蒙的,仿佛一只巨兽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 一看到这种突变的天象,蜥流沙老脸上冷汗如泉而下:“吴东主,圣女,亏得你两位感应通神,这确实是要刮魔鬼风的先兆。若没有两位事前的警示,我们还像往常一样吃了早饭慢慢走路,走不出十数里就会迎头碰上魔鬼风,那就全完了。” 他说得那么肯定,天象又在那里摆着,吴不赊、颜如雪也是一阵后怕。颜如雪对吴不赊深施一礼:“吴使君,谢谢你,若不是你,云州遗族就要全体葬送在这魔鬼大沙漠里了。” “颜小姐太客气了。” 吴不赊忙伸手虚扶,“你不是也感应到了吗?” 颜如雪摇头:“那不同,我只是心中忐忑,不敢确知,若不是吴使君说得肯定,我是没法子作出判断的。” 她一脸庄重,吴不赊也就不再客气,心下想:“其实说谢,真要谢的是祖灵神鸡,祖灵神鸡果然可以提前报警。它是怎么知道的呢?了不起啊。”风雷峡长约十余里,呈月牙形,最宽处约有里余,最窄处不过十数丈。峡中有一处泉眼,形成一条小小的溪流。就是这处泉眼,所有从雄鸡原进入魔鬼大沙漠的商旅都会在这里停留,补充饮水。至于风雷峡能避魔鬼风,倒是一个次要的功用,因为魔鬼风不是那么容易遇上的。 蜥流沙十一次穿越魔鬼大沙漠,也只是遇到过一次魔鬼风,还只是擦了一点边,并没有迎头撞上。当蜥流沙在途中把这件事说给吴不赊听的时候,吴不赊很有些哭笑不得――蜥流沙走了十一趟才遇到一次,还是擦边球。云州遗族头一次进来就撞上了,这老天爷真就和云州遗族这么大的仇?让他们在魔界困了千年还不甘休,想要回归人界你还要死命折腾他们一下子?云州遗族火速入峡,天象也越来越狂暴,那种黑云漫天、风云激荡的架势,让人胆战心惊。 吴不赊无法想象,魔鬼风刮起来时,会是什么样子。颜如雪一直站在峡口,看着族人依次入内。很显然,在最后一个族人进入风雷峡之前,她是不会入峡的。吴不赊身上有特使这顶帽子,自然也只好陪她站着了。这时断后的司蛇长老一脸焦急地奔了过来,对颜如雪道:“圣女,后队有五个人因为寻找受惊的骆驼,一直没有跟上来。” “什么?”颜如雪还没应声,她边上的司雨长老已抢先叫了起来:“简直是胡闹!骆驼丢了就丢了嘛,明知有魔鬼风,丢几匹骆驼还去找,不是找死吗?” 四大长老中,司雨长老性子最为急躁,但其实却是刀子嘴豆腐心,往往骂娘的是他,做事的也是他。 “我马上带人去找。”司雨长老看向颜如雪,果然,抢先请命的又是他。 “还是我去吧。”颜如雪转脸望向司蛇长老,“他们是往哪个方向去寻找的?”“说是往西面去了。”司蛇长老答,“圣女,你不能去,还是我去好了。” “说了我去!”司雨长老暴叫。 “还是我去。”颜如雪拦住他,“他们可能追骆驼追得远了,迷了路。我有心眼,最有把握找到他们。” 她这话让司雨长老无话可说。吴不赊却急了:“你往哪里去,魔鬼风随时可能刮过来,这时候出去不是找死吗?” 颜如雪道:“如果不在魔鬼风刮来时找到五位族人并引他们进峡,他们必死无疑。吴使君放心,我应该能在魔鬼风刮来之前找到他们的,他们走不远。” “如果你一离峡魔鬼风就刮来了呢?” 吴不赊急了:“那不是把你自己也搭上了?” “应该不会那么快吧。”“你怎么知道不会那么快?”吴不赊气极反笑,他就想不清楚,颜如雪以圣女之尊,怎么会为了几个普通的族人而轻率地自陷险地。 颜如雪一愣,摇头:“我不知道,但我还是想试一试。”她的固执让吴不赊无话可说,若是换了其他人,吴不赊会拍拍屁股就走,但眼看着颜如雪去送死,他心中却有几分舍不得。他咬咬牙,道:“圣女,如果你还尊重我这个特使,那就请你不要去。我知道你看重族人的性命,可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如果你出去,很有可能救不回人,反而会搭上自己的性命。”这算是重话了,所有人都有些发愣。司蛇、司雨两个一起看着颜如雪。颜如雪身子明显僵了一下,道:“吴使君,云州遗族上下,包括我在内,对吴使君都无比尊重,但我不能答应你。我去,当然有危险,但也有可能救他们回来;如果我不去呢,他们却必死无疑。事涉族人的性命,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我也绝不会放弃。” “你……”吴不赊气极。颜如雪感受到了他的怒气,脸色变得无比庄重:“吴使君,我明白你的心情,但你可能不明白云州遗族。” 说到这里,她微微停了一下,道,“云州遗族是曾被遗弃的族类,因为我们被遗弃过,所以我们绝不会遗弃任何一个族人,只要还有丁点儿机会,我们就绝不会放弃。” 她这话像一个炸雷,在吴不赊心间轰然炸响,让他全身气血如沸。他明白了,为什么明明对颜如雪这圣女尊敬无比,颜如雪要出去冒险,司雨、司蛇两长老却半句反对的话也没有,因为绝不放弃的理念已深深烙在了整个云州遗族的心中。 因为我们曾经被遗弃过,所以我们绝不会遗弃任何一个族人。悲痛、悲凉、悲壮,这话里,蕴含着怎样的血与泪,又是要经过怎样的痛苦,才会迸发出这样的一句话?这是整个云州遗族的呐喊,被遗弃的族群,和着血泪的呐喊。喊出这个声音时,坚持,和绝不放弃,已深深地融进了他们的血液中。“吴使君!谢谢你的关心。” 颜如雪微施一礼,飞了出去。“我和你一起去。” 这句话,吴不赊几乎是冲口而出,身子也同时掠了出去。“吴使君。”颜如雪回身急叫。不等她说完,吴不赊却已抢先打断了她:“你一个人,即便靠心眼找到了族人也无法带他们回来,加上我,把握要大得多。”他边说边往前急掠,话落音,身子已在百丈开外,同时往上拔高,一直飞到数丈之上。颜如雪见无法阻止他,只好紧跟在他身后飞过来,也跟着拔高。 飞得高,看得远,但这会儿已经起了风,空气中沙尘比较多,平时若是飞到百丈以上,可以看十余里,这会儿却连两三里都看不到。 “沙尘太厚了,看不远。”颜如雪眼睛看不见,但她的鸟能看,不过鸟眼显然不比吴不赊的人眼强。 “是。”吴不赊把目力运到极致,道,“我们顺着来路往后找,要快,魔鬼风随时可能刮来。”说到这里,猛地想到一事:“颜小姐,你的心眼有感觉没有,那五个人在哪个方向,离我们有多远?” “对不起,我感应不到。”颜如雪摇头,面色微微有些发红。她先前说心眼有感应能力的话,其实是骗司雨长老的,没想到吴不赊跟了来,倒像是骗他了。 “那我们最好分开一点儿,你在左,我在右,一起往后搜。”吴不赊丝毫不以为意。 “好的。”颜如雪应一声,当先往左面掠去。便在这时,忽听得轰隆一声,有如闷雷,声音并不是很大,吴不赊却觉全身汗毛都竖立了起来,骇然回头。只见远方天际一股黄流滚滚而来,有若山洪陡发,又若万马奔腾,沙浪卷起的烟尘越来越高,速度也越来越快。那一瞬间,仿佛天崩地裂,无数恶鬼从地狱里狂奔出来,边跑边发出骇人的嚣叫。吴不赊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如此的天地异象,一时间惊呆了。 “魔鬼风刮来了吗?”颜如雪眼不能视物,但如此天崩地裂的声势她还是感应到了,她肩上的灵犀却没回答,恍似也给吓呆了。 “快跑!”吴不赊给她这一声叫惊醒过来,身子一纵,一把抓住她的手,向前狂掠。颜如雪的手纤长瘦弱,柔若无骨,身子更是轻飘飘的。她身法不如吴不赊,差不多是被吴不赊带着飞,但她一个身子轻若飞雪,吴不赊感觉不到半点重量。魔鬼风迅疾无伦,吴不赊身法虽快,较之这威倾天地的恶风,却还差得很远。 几乎是一眨眼间,刚刚还远在天边的沙暴便已席卷而来,咆哮着,怒吼着,犹如恶鬼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远看还不觉得怎么样,到近前才知道是如此可怕,魔鬼风扑天盖地压过来,那种声势,没有言词可以形容。 吴不赊没想到魔鬼风带起的沙尘暴如此之快,如此之恶,一时魂飞魄散。他知道他们跑不过魔鬼风,情急生智,带着颜如雪猛往上飞。魔鬼风虽强,不让它带起的沙尘暴罩住应该就没事吧,远远飞到数百丈之上,魔鬼风也只能在下面哭吧。 吴不赊想得挺美,世上却没有这样的美事。魔鬼风铺天盖地,下面一截挟带了沙尘,刮得慢些,上面一截风却要快得多,吴不赊带着颜如雪往上一钻,猛然撞到一股风流上。那股风流之强悍,恍若大河奔涌的暗流,他和颜如雪撞上去,就仿佛两只小蚂蚁失足跌进了暗流中,刷地一下就给刮了出去。 吴不赊身子被甩出去,牵着颜如雪的手也是生生作痛,差一点儿就要松开。吴不赊大惊之下,左手变长,绕到颜如雪背后,环住了她的肩,右手再变长,搂住了她的腰,猛一用力,把颜如雪紧紧地搂在了怀里。颜如雪猝然受力,“啊”的一声,察觉到自己被吴不赊抱在怀里,而且是死死地搂着,霎时间面红耳赤,出于少女的本能,挣扎了一下。 “不要动,不要怕。”吴不赊大叫一声。不大声叫不行,风声如雷暴,声音小了根本听不见。吴不赊脑子转得快,往上走不行,那就往下,吴不赊想到了自己钻地的本事,就想带着颜如雪钻入沙子,魔鬼风总不会把整个沙漠翻过来吧。 如果他最先想到的是往下钻而不是向上升,或许管用,这会儿却迟了。他往下一钻,一头就撞在了魔鬼风带起的沙尘暴上,漫天黄沙霎时就吞没了他和颜如雪。 吴不赊只觉眼前一黑,眼不能睁、嘴不能开、鼻不能吸,身子更被疯狂的沙暴卷着不由自主地飞了出去。身处这样的大沙暴中,人类所谓的玄功只是个笑话。吴不赊唯一能做的,只是死死抱住颜如雪,用胸膛护住她的头脸,免得被飞沙打伤。 吴不赊二人被裹在沙尘暴中,昏天黑地,也不知过了多久,吴不赊终于清醒了过来,睁开眼睛。风停沙住,一轮弯月,挂在天际,天上的星星,又大又亮,蓝得好像被水洗过,近得更好像触手可及,景色之美,恍若梦中。 吴不赊有一刹那的迷惘,不过马上就清醒过来,手一动,怀中没有人,颜如雪呢?吴不赊翻身坐起,叫了一声:“颜小姐!” 四望是绵延起伏的沙丘,温婉秀气如少女曼妙的躯体,没有看到颜如雪,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不过还在魔鬼大沙漠里倒是可以肯定。 “颜小姐,颜小姐!”吴不赊又叫了两声。四周无人应答。他飞上半空,四下看了看,只有沙丘,不见人踪,又叫了两声也没人应。 “记得我明明是抱着她的啊,难道后来迷迷糊糊地松了手?”吴不赊心下暗暗思量。他有些发慌,可能是他自己后来在沙尘暴中转晕了头,不知不觉松了手。那颜如雪去了哪里呢?他松手后,她被沙尘暴卷走了?被卷起的沙堆埋住了? 想到这里,吴不赊急往下看,随即就苦笑了。沙埋人不像土埋人,土埋人会有新土,会有土包,沙埋人却什么异常的痕迹也不会有。颜如雪就算被埋在了沙丘中,又怎知埋在哪个沙丘之下?吴不赊身子僵了一会儿,又想到个主意,把灵觉放开,往四下搜索。如果颜如雪真被埋在附近的沙丘下,她有玄功护体,不一定会死,只要还有气息心跳,他的灵觉或许能感应得到。不过搜了一圈,一无所获。 吴不赊一时有些发呆,颜如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是自己,也不知被风刮到了哪里?更不知风雷峡在哪个方向?就算放弃颜如雪去找云州遗族,也不知往哪个方向去找。而且吴不赊也放不下颜如雪,想到她那单薄的身影,那冰雪空灵的容颜,就这么埋骨黄沙,也太残忍了。吴不赊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这种想法,他确信颜如雪一定活着,也一定要找到颜如雪。 可怎么去找呢?漫漫黄沙,放眼望去,那种无边无际的广阔让人绝望,根本不知道要从哪里找起。无奈之间,他突然想起追风袋里还有个好东西――从金牙狗手中抢来的狗宝。吴不赊忙把狗宝掏出来,道:“狗兄,你不是说你鼻子灵吗?帮我找个人,这个人在我衣服上留下了气味,看你能不能循着气味找到她。” “只要有这人的气味,上天入地我也能找到她。”狗宝一口应承。 吴不赊先前紧抱着颜如雪,鼻间好像还能微微闻到颜如雪身上留下的香气。他拿着狗宝,让狗宝在身上闻。狗宝道:“这是个女人吧?她身上这香气还真好闻,是纯净的体香,这么清纯的体香我还是头一次闻到。” “是个女人。”吴不赊应着。狗宝的话,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抱着颜如雪时的情形,先前情急,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没去想,这会儿细细回味,心神儿竟是微微一荡。 叶轻红、九斤丽身上都有体香。林微雨身上也有,尤其是被吴不赊抱在怀里的时候,体香更为浓郁,往往刺激得吴不赊兽血沸腾。但颜如雪的体香却不同,特别得空灵纯净,闻了不但不会兽化,心中反而特别得宁静。 “还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子,莫非她前世就真是一片雪花?”吴不赊遥望远空,悠然神往。 狗宝从吴不赊手中飞出,在周围飞了一圈,猛的“咦”了一声。 吴不赊一震,从回味中醒过神来,道:“怎么了?” “奇怪,奇怪。”狗宝叫着奇怪,把圈子放大,绕了一大圈回来,却不开口,又去吴不赊身侧闻了两下。 吴不赊心往下沉,道:“是不是闻不到气味?” 狗宝道:“很奇怪,主人身上留下的气味很新鲜,说明这女人离开不久。照理说,这女人所过之处,气味会非常鲜明也非常浓厚,可我却闻不到。不可能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吴不赊苦笑:“这里是魔鬼大沙漠,先前刮了一阵魔鬼风,她是从我怀里给风刮走的。” “原来如此!”狗宝大叫起来,“我说我的鼻子怎么突然失灵了呢。” “那你还有办法找到她吗?”虽然在问,吴不赊心里其实已经不抱希望,那么大的魔鬼风,所有的气味都给吹走了,狗宝鼻子再灵十倍也白搭。 狗宝还是第一次替吴不赊办事,却是不肯放弃,道:“这女子的气味已记在我心里,哪怕是千里之外,只要这股气味再次出现,我马上就能闻出来,只不过这就要辛苦主人了。” “你说。”吴不赊精神一振。 狗宝道:“所谓狂风不终日,魔鬼风再强,也有停的时候,那女子给风刮得再远,也一定有落下来的时候。我的办法是,请主人以此地为圆心,划着圈往外飞,最终我一定可以闻到这女人的气味,只要气味出现,就是到天涯尽头,小的也能找到她。” “好办法!”吴不赊猛力击掌,把狗宝抓在手中,道,“我现在就开始绕圈飞,狗兄多留点神。”照狗宝说的办法,吴不赊先往东飞出数里,然后开始绕圈。圈子越绕越大,在距吴不赊落地处百里时,这圈子已广及数百里。眼看着天亮,太阳出来,又慢慢落下去,还好,吴不赊追风袋里有水有干肉,也不虞饥渴。但这么不停不歇地飞,也实在是有些累人。吴不赊却从没想过停下来,狗宝的话有道理:狂风不终日。颜如雪给风刮得再远,也一定有落下来的时候,只要她落地,以狗宝的鼻子,肯定可以嗅到她的气味,就一定可以找到她。吴不赊不敢停留的原因还有一个,他担心颜如雪受了伤,就算没受伤,万一颜如雪的灵犀鸟给刮走了呢。颜如雪虽有心眼,眼睛却看不见,在这大沙漠里,有眼睛的人也找不到路,何况是看不见的人。吴不赊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她。 第三天早晨,太阳出来的时候,吴不赊已经飞了好几千里路了。就在他心中有点儿沮丧的时候,狗宝猛然叫了起来:“我闻到了!我闻到了!” 吴不赊狂喜:“你确定吗?不会错吗?” “绝不会错。”狗宝语气中透着不容置疑的肯定。说着,它飞起来,绕了一圈,然后沿着西北方往下飞。吴不赊紧随其后。飞了几里路,狗宝道:“她是往这个方向去了,不过她身边还有其他人。” “她身边还有人?”吴不赊既惊又喜且疑,是些什么人呢?是云州遗族的人抢先找到了她?应该不可能啊?想了一会儿却不得要领,便问道:“那些人多吗?” “多,气味非常杂,至少有上百人,而且有骆驼的气味。” “该是一个驼队。”吴不赊明白了,心中暗想,“她给风刮到这里,找不到我,也不知道怎么回风雷峡,恰好碰上支骆队,所以跟他们走了。”又想,“希望那支驼队里的人不会伤害她。”这种担心不无理由,颜如雪是个美丽的女孩子,又是人族,而出现在魔鬼大沙漠里的驼队,只可能是魔族。人族的美丽女子落难撞上魔族,就像一只羊撞进了狼群,危险不言而喻。 想到颜如雪有可能受到伤害,吴不赊心急如焚,一把抓过狗宝,道:“狗兄,我带你飞,你留着神,不要跟丢了。”狗宝灵力不够,不能长时间飞行,只能由吴不赊带着飞。 “主人放心,绝不会跟丢。”似乎听出吴不赊话中的紧张情绪,狗宝信誓旦旦地保证。 “如果谁敢伤害她,我一定会让他付出百倍的代价。”吴不赊一面飞,一面暗暗咬牙。他性子比较平和,很少有特别暴虐的时候,这是生意人的本性。生意人打开店门就在算计人,却轻易不会想到暴力。这一次却例外,一股黑色的火焰在吴不赊胸中悄悄燃烧,随时有可能变成冲天怒焰。 其实颜如雪身具玄功,吴不赊虽然没和她动过手,但能感觉出她功力不弱,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吴不赊也能想到这一点,却依然特别地担心。 一飞百里,远处的天际突然现出一抹绿色。最初吴不赊以为是自己眼花了,揉揉眼睛细看,是真的绿色,成片的树林。飞得越近,现出的树林越大。 “难道已经出了魔鬼大沙漠了?”吴不赊心中疑惑,再飞近些,似乎又有些不对,树林的左右两面都是沙漠,好像还是在沙漠之中。吴不赊把握不定,索性高高飞起,一飞数百丈。这下看清了,果然还是在沙漠之中,那些树林,只是沙漠中的一处绿洲。和外人想象得不同,魔鬼大沙漠里并不全是沙子,其实也有树有水,水多树多的地方形成绿洲,就有人居住。蜥流沙和吴不赊说过,魔鬼大沙漠里的绿洲大约有十几处,大小不一。云州遗族南归的线路上就有好几处,饮水主要就在这些地方补充。 吴不赊现在看到的,也是一处绿洲。这处绿洲比较大,半圆形,约有数十里方圆,绿洲的中间有一座城,人烟似乎还比较稠密。 吴不赊不知道这是哪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颜如雪跟着骆队进了这处绿洲。这绿洲里面的居民肯定是魔族,他是人族,为免麻烦,他便化身为猫。狗宝若放进追风囊,它便闻不出味儿了,便把狗宝放在腋下卡住,然后蹦蹦跳跳进了绿洲。为什么是蹦蹦跳跳呢,因为腋下卡着狗宝,前爪便不太好动。三脚猫走路,只有跳着。 颜如雪跟着骆队一直进了城。循着气味,狗宝悄声对吴不赊道:“主人,你要找的女子和驼队分开了,又有另外的人和她在一起。” “和驼队分开了?”吴不赊心下疑惑,难道颜如雪只是跟着驼队走了一段,驼队带她进绿洲就分开了?可另外的人又是什么人呢? “不管他,一直到找到人为止。”反正目的是找到颜如雪,其他一切不管。 “是。”狗宝应了一声,“主人步子稍慢一点,人多味杂,小的怕出错。” 吴不赊依言放慢脚步,在狗宝的指点下绕了几条街,到了一座宅子前。狗宝道:“主人,你要找的女人进了这座宅子。” 吴不赊抬眼看那宅子,似乎是大户之家。宅门是打开的,庭院广阔,可以看到男男女女的佣人穿来穿去,像是很忙碌。门楹上挂着红绸,难道这一家有喜事?颜如雪进了这个宅子,喜事难道与她有关?吴不赊心中猛地一跳:“莫非颜小姐落到了这家主人手里,这家主人看她美貌,竟是想要强娶她?” 想到这里,吴不赊心中怒火冲天而起,闪身跳进大门,一路猫牙咬得格格响。颜如雪没受欺负便罢,若是受了欺负,他誓要大开杀戒。 宅子极大,在狗宝指点下,吴不赊绕了好几重院落。进了一个月洞门,他突然看到一个背影,是颜如雪,她正背手站在一个亭子里。 一眼看见,吴不赊差一点喜叫出声,随即却又是一愣。看身材背影,绝对是颜如雪,可这会儿的颜如雪却是做男装打扮,最古怪的,是她的一头黑发竟然变成了红色。 似乎是听到了背后的响动,那背影转过身来。吴不赊霎时间张大了嘴巴。确实是颜如雪,这张脸再不会错。但这会儿的颜如雪,不但身穿男装,一头红发,而且眼珠子也变成了绿色的。 如果吴不赊不认识颜如雪,那么出现在他眼前的就是一个风姿俊逸的魔族美少年。可她明明是颜如雪啊,但为什么会身穿男装还变成了红发绿眼呢? 是颜如雪化成了魔族?还是这人根本不是颜如雪? 吴不赊张着嘴巴,半天没有吱声。这时从颜如雪袖中飞出一只雪白的小鸟,这只鸟没有变,正是颜如雪的那只灵犀鸟。看到灵犀,吴不赊终于确定,眼前的人就是颜如雪。但颜如雪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颜如雪走下亭子,从一侧的月洞门出去了。吴不赊一时还没理清头绪,没有叫她,只是远远地跟着。她进了一间屋子,有丫环送了点心进去,那屋子可能是颜如雪的起居之所。吴不赊凝神感觉了一下,周围好像没什么高手在监视。看颜如雪的样子,她功力未失,也没人监视,吴不赊更疑惑了。吴不赊左思右想不得要领,干脆摸过去。一到窗下,他便觉得有一股微微的灵力扫在自己身上,力道不强,如春风拂体。吴不赊知道是屋中的颜如雪发现了他,他虽然化成了猫,虽然竭力收敛灵力,但三五丈之内,仍瞒不过颜如雪这样的高手。 吴不赊只担心周围有监视颜如雪的人,他的出现,弄不好会给颜如雪造成伤害,倒是不担心自己被颜如雪发现。既然周围并无异常,他毫不犹豫地直蹿上窗台,一跃进屋,外屋没人,他径直钻进里间。颜如雪独自站在窗边,这时她回头看着门口,肩头的灵犀也歪着脑袋盯着这边。吴不赊一出现,灵犀叫了一声,吴不赊听不懂鸟语,却大致猜得出来,灵犀一定是在叫:“一只猫。”或者是:“一只死猫。” 屋中没有其他人,周围也无异象,吴不赊将身子一长,现出人身,叫道:“颜小姐,我是吴不赊。”他话一出口,灵犀也急促地叫了两声。 颜如雪身子猛然一震,脸上现出惊喜之色,激动地道:“吴使君,真的是你吗?”她没想到吴不赊会突然出现,惊喜之下,声音有些大。门外站着的丫头听到声音走进来,在外屋道:“公子,有什么吩咐吗?”颜如雪忙道:“啊!没事,我逗鸟呢。你出去吧,有事我叫你。” 听着丫环脚步声出门,颜如雪不好意思地一笑,低声道:“吴使君,你是怎么找到我的?难道你也给刮到了这飞驼国?” “这里是飞驼国吗?”吴不赊听蜥流沙介绍魔鬼大沙漠中的绿洲时,说起过飞驼国。飞驼国是魔鬼大沙漠里最强的一股势力。他们占据着魔鬼大沙漠中最大的一块绿洲,同时拥有着周围数百里内四五块大小不一的绿洲。 “风没把我刮这么远,我是用另外的法子专门找过来的。颜小姐,你没事吧?” “我没事。”颜如雪听吴不赊是专门找过来的,心下感动,道,“你也没事吧?” “我没事。颜小姐,你是怎么到这里的,怎么又弄成了红发绿眼呢?”对颜如雪的红发绿眼,吴不赊始终难以索解。 “先前吴使君……那个……护着我。”颜如雪说着脸有些发红,显然是想起了先前吴不赊抱着她的事,有些难为情,“我昏天黑地的,醒来时,风已经息了,却不见了吴使君。我在附近找,没见到吴使君,却撞到了一支驼队。我要找个向导,便变了装,跟着骆队来了这飞驼国。” “变了装?”吴不赊听出来了,这一头红发、绿眼好像还是颜如雪自己弄出来的,他有些难以置信,“你是说这个是你自己弄的?” “是啊。”颜如雪知道他心中疑惑,笑道,“吴使君是奇怪我怎么能变出这副样子吧?说来话长,云州遗族久居魔界,四面都是魔族围困,为了能摸到魔族的动向,防止魔族突袭,我们就要派探子打入魔族探听消息。人族面孔进入魔族肯定不行,我们就摸索着改变面貌的方法,久而久之,终于找到一些法子。我的头发是用一种岩石磨成的粉末染红的,绿眼用的则是一种草木的汁液,只要每只眼睛滴上一滴,眼眸就会变成绿色,事后要改过来也容易,有专门配的药。我进沙漠之前,随身的灵犀袋里就带了这些物什,情急之下便改容易貌,再换了男装,倒没引起他们的怀疑。” “原来是这样啊。”吴不赊终于明白了,心下感叹,“云州遗族能在魔界久撑不倒,还真是有两手绝学呢。我要是知道这门本事,可就不用硬着头皮闯了。”却想到一事,道,“既然你们有改变容貌的秘技,那何不全体易容呢?装成一个游牧部族,一路穿越魔界南归,虽然也有风险,该比穿越魔鬼大沙漠要好些吧?” “那却不行。”颜如雪摇头,“这种染发的矿石粉不能见水,见水就脱色。穿越魔界,迢迢数万里,不可能天天风和日丽吧,只要一场雨,身份就会暴露。这个还好说,最主要的是眼睛,让眼眸变色的这种汁液有一定的毒性,三五天还好,要是十天半个月的连着染,眼睛会发红流泪,痛痒难当。如果坚持的时间再长一点儿,甚至眼睛都有可能会瞎掉。” “原来还有这些副作用,那是不行。”吴不赊明白了,云州遗族这种秘药,临时易容可以,却无法长久。其实就算能长时间易容,扮成游牧部落穿越魔界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一个十多万人的部落,说小不小,说大可也真是不大,沿途碰上大的魔族部落或者魔国,随时有被吞没的危险。这一点吴不赊没去细想,云州遗族的人却早在几百年前就想过。 “对了,这支驼队主人是谁啊,好像对你挺好的,他们今天是有喜事吗?”吴不赊想起了先前在门口看到的红绸。 “这支驼队的主人叫驼玉儿,人挺好的,对我尤其不错。今天的喜事,是驼玉儿的婚礼。” “哦,看来还有喜酒吃喽。”吴不赊笑,“却不知新郎官是谁,若是这城里的高官,吃了喜酒,倒不妨请他帮我们找一个老练些的向导来。” “新郎官是我。” 第三十八章 假婚 “什么?”颜如雪有些扭捏,声音不大,落在吴不赊耳里却像个炸雷,“你……你是新郎官?” “是。”颜如雪面孔微微一红,“我跟着驼队见到驼玉儿,想请她帮个忙找个向导,她却提出个条件,要我帮她演一出戏,假意和她成亲。” “你帮她演一出戏?假意成亲?为什么?”吴不赊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如果说驼玉儿看上了女扮男装的颜如雪,硬要嫁给她,那有道理,女装的颜如雪晶莹如雪,男装的颜如雪却也是俊逸如龙,虽然显得略瘦弱了点儿,那张脸却实在是太俊了。 魔界要找肌肉男那是一砖头能砸死一大片,可要找颜如雪这样的翩翩美书生却是翻遍魔界也未必能找一个出来。那个什么驼玉儿被迷住完全有可能,可说什么演戏假成亲,却着实让吴不赊莫名其妙了。 “事情是这样。”颜如雪定了定神,道,“驼玉儿跟我说,这飞驼国的国王为人异常荒淫暴虐。他发布了一个极为无耻的法令,但凡飞驼国的男子娶亲,新娘的初夜权都是属于飞驼王。飞驼国人恨极了这个法令,却没有办法,所以驼玉儿想到这个假成亲之计,要在洞房中诱杀飞驼王。之所以选我,是因为她看出我有玄功在身,她杀了飞驼王后,我能及时逃走。” “竟然会发布这样的法令,这飞驼王也确实太荒淫了,该杀!” 吴不赊骂了一句,似笑非笑地看着颜如雪,“不过驼玉儿独选你帮她演戏,怕也是因为看上了你吧,心中只怕是还想着要假戏真做呢。”驼玉儿当时确实是有那个想法的,颜如雪当然感觉得到。她便有些不好意思,道:“吴使君说笑了。”眼见颜如雪有些尴尬,吴不赊不好再说,转过话题,道:“婚礼就在今天吧?” “是。”颜如雪道,“本来驼玉儿还想多要几天作准备,但我不能等。也不知风雷峡中的族人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事?估计他们还在找我们。” “我们在峡外遇到魔鬼风,又几天没回去,在他们心里,只怕已把我们当成死人了呢。”不过吴不赊这话并没有说出口。 他开口道:“我去城中走走,问问这里离着风雷峡有多远,婚礼完后我们就走。对了,你那个易容的药物给我一点儿,易了容才好打听事情。”“好。”颜如雪的灵犀袋放在衣下,她微微侧转身,从腰间取下灵犀袋。袋身黄旧,看来也是师门传承的旧物。吴不赊感应出,她这袋子灵力之强,不在自己的追风袋之下。 颜如雪从袋中取出一个铜盒子和一个小小的玉葫芦,铜盒子里装的是染发的矿石粉,玉葫芦里装的是变眼的树汁。矿石粉要化在水里,然后用水洗头,一般人操作,要弄一大盆水,但颜如雪不用,她取一撮矿石粉放在铜盒的盖里面,用半杯水化开,充分溶解后,她右手凌空一抓,盖子里红色的汁液被她悬空吸起,点滴不剩,如一个红色的小球悬停在空中。颜如雪让吴不赊打开头发低下头,将小球压在吴不赊头顶上,手掌慢慢旋动,小球化开,红色的汁液渗入吴不赊发中。汁液全部渗入后,她掌心又发出微微的热力,头发很快就干了,前后不过盏茶工夫,吴不赊一头黑发便成了红发。吴不赊低着头,颜如雪就站在他身前给他染发,两人相距不过尺余,颜如雪身上淡淡的女儿香扑鼻而来,吴不赊心中不自觉便有些异样的感觉。 其实颜如雪心中也有些异样,染发完毕,她退开数步,脸色已是微微发红。她拿起玉葫芦道:“吴使君,我眼睛不方便,这个树汁你就自己点吧。” 吴不赊心中虽然有一个念头,希望颜如雪能帮他点,不过她都这么说了,自己自然不好开口。他拿过玉葫芦,在双眼中各点了一滴汁液,那树汁色作碧绿,入眼清凉,事后对眼睛有没有损害不管,至少初点上去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吴不赊非常佩服云州遗族前辈的苦心,竟然能配出这样的树汁来。染了发、点了眼,镜子里看过去,自己红发碧眼,和魔族人再无区别,硬要挑毛病,或许就是个子矮小了点儿,不过魔族男子虽然普遍高大,小个子也是有的,并不岔眼。 “我去城中打听一下。”和颜如雪打了招呼,吴不赊依旧化猫而出,到外面找个僻静处复化为人身,便在城中乱逛起来。飞驼国不大,人口也不多,吴不赊估计,城中人口最多两万,不过街市还算平静。吴不赊找了家酒店,叫了几样酒菜,顺口向小二打听风雷峡所在。不出他所料,小二还真就知道风雷峡在哪里。听小二说,风雷峡在飞驼城东南,约摸有七八百里。“竟然刮到了七八百里外,这魔鬼风还真是厉害。”吴不赊暗暗咋舌。他却不知,之所以把他和颜如雪两个一刮七八百里,是他两个都运起了玄功,身子轻了,所以被风一直刮过来。若是不会玄功、身子滞重的普通人,绝对刮不了这么远,说不定一阵风就会猛甩在地下,再被沙子埋得结结实实。其实吴不赊倒是希望给沙子埋在地下,他会钻土,再厚的沙山也埋不了他,只是这个由不得他选择。 当然吴不赊也不会只听小二一个人的。吃饱喝足,他又去街市上乱逛,顺口打听,相互印证。那小二说的还真是没错,确在东南方,不过有的说是有千把里,有的又说是五六百里,这个倒也无所谓了,方向没错就行。确定了方位,吴不赊便盼着早点儿动身。 他心下想:“云州遗族心志坚韧,就算没有颜如雪,他们也会动身,不会在风雷峡久呆。但轻红丫头和小丽几个该不会跟着他们走,这两个傻丫头,这会儿不知哭成什么样了呢。” 颜如雪既然想帮驼玉儿一把,吴不赊自然也不会阻拦,那就等等吧,多耽误一天时间也无所谓。回到驼玉儿的宅中,吴不赊把打听来的信息和颜如雪说了。 颜如雪也有些急切,不过应下的事,不好反悔。 颜如雪住的这宅子虽是驼玉儿的产业,驼玉儿却不住在这宅子里。宅中除了颜如雪,只有一些丫环婢仆。吴不赊先前连着几天不眠不休地寻找颜如雪,这会儿还真有些累了,左右无事,便说要睡一觉。颜如雪当然不好找丫环另给他安排房子,便叫他就睡在自己床上,她去外间歇息。 吴不赊也不客气,上了床,闻到被子上淡淡的香气,他不由一愣,抱着被子,竟突然忆起抱着颜如雪时的情形,脑子里热烘烘的,一时反而睡不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吴不赊才睡过去,再听到敲门声醒来时,窗外天已经黑了。敲门的是颜如雪,这会儿她换了衣服,一身新郎装。颜如雪应该是看不到吴不赊的眼光,但吴不赊眼光在她身上一扫,她却感应到了,脸红了一下,道:“驼玉儿已经接来了,我还要陪客人,只随手给你拿了几样吃的。听驼玉儿说,飞驼王可能很快就会来,同来的有大批武士高手,到时你小心点儿。” “我知道。”吴不赊有些担心颜如雪,“驼玉儿杀了飞驼王后,肯定会乱,你要小心。” 颜如雪道:“驼玉儿说她有万全的计划,还有她师父万恨师父帮手,不要我插手的。”说到这里略一犹豫,道,“万一驼玉儿失手,我希望助她一臂之力,到时还望吴使君助我。” “好。”吴不赊一口答应。颜如雪递给他一个食盒,匆匆到前厅去了。吴不赊打开食盒,里面有一只鸡、一盘牛肉、两样小菜、几张大饼,还有一壶酒,准备得挺充分,真不知她拿这些食物时,以什么为借口。吴不赊有些饿了,风卷残云吃完,化猫出窗。 前院比较热闹,不过客人好像不是太多,颜如雪这会儿该是在前厅陪客。飞驼王还没来,前厅不会有什么事,吴不赊懒得去,倒是生出一探新娘子的心,想:“敢诱杀飞驼王,那驼玉儿胆子不小,却不知长得怎么样?”想着,吴不赊便往后院去了。新房在左侧院子里,吴不赊猫步轻舒,一溜烟过去。当然不能从前门进新房,驼玉儿敢刺杀飞驼王,身上绝对有功夫,吴不赊从后面绕过去。后面有个小园子,新房的窗子开着。他站在假山石上,从窗子里看进去,见一个新娘子装饰的女子坐在床沿,应该就是驼玉儿了。 驼玉儿低着头,脸上还蒙着月白的轻纱,看不到脸。吴不赊有些失望,“喵”地叫了一声。驼玉儿竟然转脸向窗外望来。一看到那双眼睛,吴不赊差点儿失声惊呼:“怎么是她?” 这个驼玉儿,竟然是那次在雪灵王王宫中刺杀他、更追杀千里的蒙面女子。她一击不中,鸿飞杳杳,想不到竟在这飞驼国出现了,而且还要设计诱杀飞驼王。 “这女子到底是什么人啊?如果说是雪灵王的嫔妃,刺杀我是为了替雪灵王报仇,一击不中就逃来飞驼国躲避,那她该隐姓埋名躲在高门大户里不出头啊?现在竟又要诱杀飞驼王,莫非她和以前的轻红丫头一样,纯粹就是个刺头,撞到看不惯的就要出手?” 吴不赊脑中杂乱纷纷,毫无头绪。这时驼玉儿忽然站起身来,到窗前往外看。吴不赊慌忙一缩头,躲到假山石后,心中寻思:“不管她是什么人,与我无关,我还是溜一边去。事一完,拉了颜小姐赶去风雷峡是正经。”借着假山石掩护,他溜出去,上了侧面的院墙。吴不赊正要沿着院墙回先前的院子里去,前面却来了几个人,一个中年女子,还有两个丫环,一个丫环手中还端着一个盘子。吴不赊一眼看到那中年女子,脑袋立时缩了一下,同时收敛灵力。看得出来,那中年女子身具玄功,而且功力不弱。 “这女子难道是驼玉儿她娘?” 中年女子四十来岁年纪,雪白的一张瓜子脸,风韵犹存,看得出年轻时也该是个大美人。不过吴不赊没见过驼玉儿的脸,没法对比,只是从这女子的年纪算,做驼玉儿的娘足够了。到院子门口,中年女子站住了,接过丫环手中的托盘,道:“你们回去吧。” “是,师太。” 两个丫环施了一礼,回去了。“师太?”吴不赊想起先前颜如雪说驼玉儿师父叫万恨师太的话,“如果是驼玉儿的娘,家里的丫环绝不会叫她师太。难道她是驼玉儿的师父万恨师太?万恨?嘿,这名字取的,恨得过来吗?” 中年女子并没有马上进去,看两个丫环的身影消失,她从怀里掏出一个玉瓶子,倒了一样东西出来,像是一丸药,黄豆大小,淡红色。她拿着药,停了一下,似乎有一刹那的犹豫,最后还是丢在了盘中的碗里,随后走进了院子里。 她的举动让吴不赊有些迷惑,托盘里的东西,肯定是送给驼玉儿吃的,那她放的是什么药呢?毒药?补药?迷药?春药?最重要的问题是,她为什么要放药?她到底是什么人?如果她就是驼玉儿的师父万恨师太,那她应该不会有害驼玉儿之心,放的药也就不可能是春药、迷药什么的,更不可能是毒药。可为什么她要犹豫那一下呢? 奸商的眼睛可是贼奸的,中年女子那一刹那的神情都落在他眼里,那一刻,中年女子眼中明显有着迟疑、不忍、痛惜诸般情绪,甚至还有一丝的愧疚。而在最后投下的那一刹,她又明显地咬了咬牙,仿佛抛开了一切。吴不赊本来不想和驼玉儿见面,有多远躲多远,可突然间插进中年女子这一出,他却又有了兴趣。于是他沿路返回去,又来到假山石上,猫伏着,往里看。驼玉儿一直站在窗前,听到脚步声,她回过头去,看到是中年女子,她叫声:“师父。” “真是她师父万恨师太?”吴不赊大奇,“有意思啊有意思,倒要看看这唱的是哪一出。” “玉儿,我给你端了碗鸡汤来,趁热喝了吧。” “我不饿。”“不饿也要喝。”万恨师太微微加重了语气,“你一天没吃东西了,这怎么行?我理解你的心情,眼见大仇得报,自然很兴奋,但要报仇也要有力气才行。” 这话里透着明显的关爱之情,吴不赊当然听得出来,心下迷惑:“她们师徒之情看来不错啊,该不可能下毒,那是补药?补气提神的人参片儿?可又犹豫什么?而且咬牙切齿像要吃人肉的样子,不合理啊。”又想,“大仇得报?看来驼玉儿是和飞驼王有仇,而不是轻红丫头那样的刺头侠客,那先前刺杀我也是因为仇恨?难道她真的和雪灵王有关系?” 房中的驼玉儿听了万恨师太的话,乖乖地端起碗喝了起来,喝了几口,道:“那暴君不会不来吧。” “已经来了,我过来的时候,接到通知,说暴君已在路上,很快就到,叫新郎官不许乱来。” 要人家新娘子的初夜,先还派人发个通知,不许新郎官先吃。听了这样的话,吴不赊简直有些佩服那飞驼王了,什么叫嚣张,这才叫嚣张啊。驼玉儿道:“颜大哥没和他们起争执吧?” “说了只是演戏,他当然不会和他们争,只是说了两句。玉儿,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那个颜如龙。” 颜如雪女扮男装,叫“如雪”肯定不行,改成了“如龙”。吴不赊先前听她说了,不觉得意外,只往驼玉儿脸上看。 “师父。”驼玉儿娇叫一声,虽然蒙着面纱,但那种娇羞的神情,还是一眼就看得出来。 “得,她还真是喜欢上了颜小姐。”吴不赊暗中笑得打跌。 这时有杂沓的脚步声传来。万恨师太脸色一变:“暴君来了!记住我的话,先制住暴君,可以刺他两剑,别刺死,利用他做人质才好杀光他的手下,然后杀了暴君后我们才能走得掉。” 万恨师太交代完,从后窗穿出,一闪过墙去了。吴不赊早已有备,假山石上有洞子,他找了个小洞子钻了进去,万恨师太差不多就是从假山石上飞过去,却没发现他。 一队武士围了院子,然后进来两个黑衣劲装汉子,把新房里外搜了一遍,连新娘子的床底下都没放过。两人都有玄功,不过功力一般,虽然搜了一下假山石,但吴不赊钻的洞子深,最主要是小,两人根本发现不了里面藏着一只猫。 搜完了,两人一个站在院前,一个站到院后。随即便听到院门口传来一阵得意的笑声。吴不赊钻出来,沿墙过去,站在院角。只见两个人走进院子,前面一个四十来岁年纪,水桶腰不见脖子,下面肚胀如猪,穿着倒是非常华贵,笑声就是从他嘴里发出来的,一脸的得意,带着股淫荡味儿,应该就是飞驼王了。飞驼王后面,跟着个青衣老者,五六十岁年纪,高瘦,老脸板着,像风干了的橘树皮,眼光却是极为锐利。 他一进院子,吴不赊便感到一股燥热的气息扫过,那种感觉,便如午后走在魔鬼大沙漠里,热风扑面。 “老家伙功力不弱啊,看来飞驼王身边的第一高手就是他了。”吴不赊暗暗缩头,“驼玉儿剑快,会放沙的漏斗也扎手,功力可比不上这个老家伙,就是万恨师太好像也要差着点儿。难怪万恨师太叫驼玉儿抓了飞驼王做人质,若没有飞驼王在手,这老家伙加那两个黑衣汉子,就够驼玉儿师徒喝上一壶的了。”飞驼王本来走在前面,进新房时,青衣老者却抢先一步进了房。吴不赊绕到房后,怕惊动青衣老者,他步子不敢太快。只听到那老者叫道:“驼玉儿,把衣服全都脱了。”“不会吧,给飞驼王污辱也就算了,难道所有新娘子都还要当着这老家伙的面脱光衣服?”吴不赊暗暗摇头。其实青衣老者的意思很明白,是怕驼玉儿身上有刀剑之类的凶器。但这一关弄个女人或者太监来也行啊,当着青衣老者的面脱,没人受得了吧?这么想着,吴不赊心中倒是一跳,驼玉儿要诱杀飞驼王,不会反抗,那就只有屈从了。美女脱衣,好看啊!吴不赊情不自禁加快了步子,一跃上了后面的假山。驼玉儿自然害羞不肯脱,但青衣老者补一句:“你是自己脱还是我给你脱。”这下没得选择了,驼玉儿只好自己动手脱。她背转身子脱了外衫,脱得只剩肚兜小裤时却怎么也不肯脱了。青衣老者却仍不肯放过她,抓着她手臂转了个圈。很明显,薄薄的肚兜小裤下什么也藏不住,青衣老者这才放手,对飞驼王微施一礼,退出房去。青衣老者转动驼玉儿身子时,吴不赊自也看了个通透。早在上次驼玉儿刺杀他时,他就觉得驼玉儿的身材相当不错,这会儿看得清楚,不由大赞。薄薄的肚兜下,玉乳如峰,驼玉儿的乳房不像叶轻红那么夸张,也不像九斤丽那样得青涩,却是一个真正的成熟女孩该有的形状,不大不小,饱满挺翘。玉乳下,纤腰如束,薄薄的小裤裹着挺拔的长腿,让人生出无限的想象,裸露的后背玉肌如雪,不知道该是怎样得光滑。 “脱到这个样子,差不多就是全裸了,这丫头为了杀飞驼王,还真是舍得下本钱啊。”吴不赊暗暗感叹,却突地又觉出不对。驼玉儿身具玄功,哪怕再收敛,也不可能瞒得过近在咫尺的青衣老者,何况青衣老者还抓住了她的手,不可能不运功试探。如果说在青衣老者运功试探的情况下还能把灵力藏起来,那也太不可思议了。可如果不是这样,那么青衣老者怎么会放过她呢?对于普通人来说,一个玄功高手有没有刀剑都是非常危险的,难道这飞驼王也身具玄功,根本不怕赤手空拳的驼玉儿,哪怕她练有玄功? “驼玉儿,好名字!”看着缩在床沿的驼玉儿,飞驼王一脸淫笑,就像大灰狼看着嘴边的小绵羊,“宝贝儿,不要怕,服侍得本王开心了,本王重重有赏。” 飞驼王说着,伸手摘下了驼玉儿的面纱,面纱下是一张莹光如玉的脸。吴不赊也算是见过美人了,无论是叶轻红、九斤丽,还是颜如雪,都是罕见的美人,但看了驼玉儿的这张脸,他仍是愣了一下。其实仅以长相论,驼玉儿并不比叶轻红、颜如雪几女强,真论起来可能还要略输一筹,但她有一对非常独特的丹凤眼,这对眼睛再配上这张脸,就有了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让人乍见之下,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女人的美,外与内同样重要,就好比颜如雪与叶轻红、九斤丽两女比,论相貌三女并无高下,但颜如雪眉眼间那种空灵的气质,便让她有了一种独具的韵味儿。三女若站在一起,叶轻红两女自然而然就被比了下去。能和颜如雪相比的,或许只有西门紫烟,那种绝对的冷静与锐利,那种透在骨子里的高贵,与颜如雪的空灵飘逸刚好是两个极端,如佛的出世与入世。 当然,如果驼玉儿仅是生了一双丹凤眼,并不能显出她的独特,显出她的独特的,是那双丹凤眼里流露出的狠厉和倔强。这样的容颜再配上这样一双眼睛,这张脸就有了一种异常另类的美,便如一把出鞘的名剑,那冷冽的剑光既让人爱,也让人惧。 飞驼王似乎也被驼玉儿的美貌震住了,尤其与驼玉儿眼光一对,他甚至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但随即就笑了起来:“小宝贝,想不到你还真是个大美人呢,孤王后宫佳丽过百,没一个比得上你。太好了,不但你的初夜孤要了,你这一生的美貌,孤都要了,哈哈哈哈……” 淫笑声中,他伸手去托驼玉儿的下巴。驼玉儿本来笼着手坐在床沿,看飞驼王毛绒绒的爪子伸过来,她右手猛地一格,左手同时叉向飞驼王脖子。“小丫头这就动手了,那老家伙呆会儿知道走了眼,不知会是怎么样一副神情,应该是很精彩。”吴不赊在外面边看戏边笑,但笑着笑着却觉出了不对。吴不赊和驼玉儿动过手,驼玉儿功力虽然不是很高,可也不弱,应该勉强可以跻身二流之境。像飞驼王这样的普通人的手臂,她应该轻易就能格开。她左手那一叉,叉住飞驼王的脖子只要一捏,稍重一点儿能捏碎飞驼王的喉管,稍轻一点儿也可以让飞驼王两眼发黑,束手受制。但实际情形不是这样,驼玉儿那一格,虽然把飞驼王的手打偏了一点儿,却没有完全格开。而她叉向飞驼王脖子的左手虽然叉到位了,却好像没什么力气。不过她的速度太快,飞驼王闪避不及,喉头给撞了一下。飞驼王“啊”的一声,退了一步,咳嗽了两声。“大王,有事吗?”外屋的青衣老者听出了不对,出声询问。 飞驼王咳了两声,反倒“呵呵”笑了起来:“没事,小宝贝儿有点儿辣,孤王喜欢。小宝贝儿,再来。” 伸手又去托驼玉儿的脸。驼玉儿这会儿却在看自己的两只手,丹凤眼里满是惊慌之色,似乎有一件绝不可能的事出现在她面前,她却是怎么也无法相信。看到飞驼王的手伸过来,她和先前一样,又是反手一格。她是练武之人,手法又快又准,但这次的后果却还不如上一次。这一次飞驼王有了准备,无论如何说,飞驼王都是一个壮年男子,仅以力气论,普通的女孩子绝对及不上正常的成年男子。所以,驼玉儿这一格,飞驼王的手只是偏了一下,但还是伸了过来,一下就托住了驼玉儿的下巴。吴不赊能清楚地看到驼玉儿眼中的骇异和惊慌,现在的情形,显然不但是吴不赊意外,驼玉儿本人更加意外。 “怎么回事?难道驼玉儿散功了,先前那老家伙不是走了眼没有察觉她身上的灵力,而是她的灵力被散掉了?驼玉儿自己也不知道啊?出了什么意外?”吴不赊脑子急转,却是摸不着头脑。 “真滑啊。”飞驼王在驼玉儿下巴上摸了一把,“嘿嘿”淫笑,“宝贝儿,来吧,留点儿力气到孤王身下来扭吧。”说着,他双手齐伸,抱向驼玉儿。驼玉儿似乎终于是醒过神来了,知道自己散功后力气不如飞驼王,不再打格开他手的主意。她身一矮,从飞驼王腋下钻了出来,她功力虽失,反应仍远在飞驼王之上,这一下,速度极快。但飞驼王也是久经操练,你想啊,强夺别人新娘子的初夜,有些新娘子可能老实,但不老实的也有啊,就算没刀子打打杀杀,躲躲逃逃是免不了的,这事经得多了,飞驼王也练出来了。驼玉儿闪得快,飞驼王反应也不慢,身子猛地一转,就手一捞,竟就捞住了驼玉儿纤腰,顺手一甩,驼玉儿惊叫声中,被他一下子甩到了床上,甩了个四脚朝天。 她急爬起来时,飞驼王已站在床沿,“嘿嘿”笑道:“小宝贝,早跟你说了,逃不掉的,留着力气到孤身下来浪吧,孤王一定会让你欲仙欲死的。”他一面淫笑,一面脱自己衣服。驼玉儿虽然爬了起来,却是无处可逃,只能缩在床里。她和师父商量好的,她制住飞驼王后,用飞驼王做人质,威胁飞驼王的护卫放下武器束手就缚,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现在出了这个意外,她莫名其妙散了功,没能制住飞驼王,就算万恨师太赶过来,面对飞驼王的护卫,也是有败无胜。可就这么眼睁睁地被飞驼王凌辱,驼玉儿又实在受不了,眼见飞驼王在脱裤子了,驼玉儿终于忍不住尖叫起来:“师父,救命!” 驼玉儿突然功力全失,吴不赊也是意外至极,听得驼玉儿叫师父,他扭头看向先前万恨师太隐去的方向。照理说,万恨师太躲得应该不远,至少一定是在这个宅子里,绝不可能躲出去。以驼玉儿的尖嗓子,以万恨师太的功力,无论在哪个角落,万恨师太一定可以听到。 但驼玉儿连叫了三四声,万恨师太却一直没有出现。难道万恨师太也出了事?吴不赊心下存疑,突地想到先前万恨师太在鸡汤中放药的事,他心中突然生出个念头:“驼玉儿突然功力全失,可能就是吃了那粒药的原因,让驼玉儿散功,呼救也不现身,难道她是有意让驼玉儿被飞驼王凌辱?为什么?”吴不赊虽然有这个猜测,却实在找不到理由,而在房中,飞驼王已经脱得赤条条的,就要往床上扑,驼玉儿眼中已满是绝望。 “不能让驼玉儿被飞驼王凌辱。”吴不赊脑中闪过这个念头,虽然上次驼玉儿千里追杀让他狼狈不堪,若是驼玉儿落到他手里,他说不定也会先奸后杀,但这样的一个美人儿被飞驼王这肥猪蹂躏,他却绝没有在边上欣赏的恶趣味。何况颜如雪对驼玉儿也有几分好感,驼玉儿将颜如雪带来飞驼城,颜如雪也要领她一份情,如果没有她,也许颜如雪会在沙漠里吃不少苦头。包括颜如雪在内,整个云州遗族都有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美德,颜如雪愿拖延去风雷峡的时间帮助驼玉儿,也是出于这种心理吧。那么眼睁睁看着驼玉儿被侮辱,颜如雪一定会不开心,吴不赊可不敢面对事后颜如雪责备的眼神。念头一起,吴不赊身子已溜下了假山石。 青衣老者就在外屋,虽然吴不赊自信功力要强于他,还是不敢孟浪。他用的是碎猫步,猫捕鼠的绝技,快而无声,如一道黑烟,上窗,入房,起跳,如风飘柳絮,轻轻沾在了飞驼王肩上。飞驼王正往床上跨呢,忽觉肩上多了个东西,反手来拂,手到中途,突然全身僵硬,再不能动弹。 第三十九章 美人的身世 “不要吱声,否则杀了你。”事情太怪,吴不赊另有想法,所以没有制住飞驼王哑穴,他口中威吓飞驼王,两眼却盯着床上的驼玉儿。 驼玉儿脱得只剩肚兜小裤,刚才被飞驼王一抱一甩,肚兜还被撕破了一角,露出半边雪乳,恍似倒扣着的玉碗露出了一角,在烛光下发出惊人的诱惑力。丝绸料子的肚兜太薄,又紧贴在身上,丰乳高耸,两个乳珠都清晰可见。 还有下面的一截小腰儿,像削了皮的黄瓜,掐一掐只怕都会出水。如此香艳的场面,奸商绝对不会舍弃不看,自然是大饱眼福。 莫名其妙地身陷绝境又突然被救,从地狱到天堂的巨大反差让驼玉儿完全没有心思去顾及吴不赊的色眼,只是惊喜地看着吴不赊,轻声道:“是颜大哥吗?”她以为是颜如雪英雄救美。也难怪,万恨师太没有化猫的本事她是知道的,在本宅中,会帮她的玄功高手,只有颜如雪,她心中盼望的也是颜如雪。危难之际,心爱的人脚踏彩云手执长剑现身相救,正是所有思春少女都会有的梦想。现在颜如雪来救她,虽然化做了一只猫,也同样让她狂喜不禁。 “把我当成了颜小姐啊?也行,便冒充一回颜小姐,也好看戏。” 吴不赊脑中一闪便有了主意,微点猫头道,“照先前的计划,喊你师父来。”他虽然捏尖了嗓子,但声音还是和颜如雪有很大的差异。但驼玉儿先入为主,又想着颜如雪是化成了猫的,声音有差异也在所难免,爱屋及乌,自然不会去多想。她答应一声,爬起来穿衣服,这才想起自己还是半裸着呢,很是娇羞地看了一眼吴不赊。这一眼,她放出的是看情郎的春情,又羞又喜,欲拒还迎,可就把吴不赊迷得魂儿半飞,差一点儿鼻血飞涌。他眼睛瞪得溜圆,要知道看美人脱衣和看美人穿衣是同样的精彩,手足伸展之际,乳突臀摇,每一处都是无尽的诱惑。看他眼巴巴地看着自己,驼玉儿却是羞喜不胜,又瞪了他一眼:“坏,不许看。”虽是话儿嗔,却是半分儿推拒半分儿肯,这种娇羞薄怒,最是迷人。吴不赊骨头都要轻了三两,差一点儿忘了人家本意不是对他,是对着颜如雪。 驼玉儿穿上衣服,到梳妆台边打开梳妆盒,竟然从盒底抽出一把短剑来。吴不赊要看戏,不想过早现身,把飞驼王往床上一推,自己钻进了床底。驼玉儿走到床边,把短剑搭在飞驼王脖子上。飞驼王身子被吴不赊制住了,不能动,嘴巴是吴不赊故意留着的,倒是能开口。他这会儿不淫笑了,颤声道:“不……不要杀孤。”驼玉儿方才差点受辱,真恨不得一剑割了他脑袋,但想到先前师父的话,只是狠狠地瞪一眼飞驼王,长声叫道:“师父,我制住飞驼王了,快来啊!”她话音一落,万恨师太没现身,外间的青衣老者噌一下蹿了进来。他一眼看到房中的情形,飞驼王倒在床上,全身僵硬,驼玉儿一柄剑白晃晃放在飞驼王脖子上,顿时就傻了眼,急喝道:“快放开大王,否则我灭你九族。”驼玉儿斜瞟他一眼,冷声道:“驼铁蹬,识相的就放下武器,否则我一剑斩了这暴君。” “原来这老家伙叫驼铁蹬啊。”吴不赊往床底又缩了一步,这会儿驼铁蹬离着他不过丈许距离,突变之下,驼铁蹬也绝不会想到床底下藏的有人。他若暴起突袭,别说驼铁蹬本身功力还不如他,就算强过他,只怕也躲不过去,但吴不赊心底有个大疑团,自然不会动手。 “不要乱来,不要乱来!”驼铁蹬果然就给吓住了,“驼小姐,你要什么条件,尽管开口,千万不可乱来。”驼玉儿见吓住了他,哼了一声,不再理他,扯长脖子又喊:“师父,师父!” 其实万恨师太已经过来了,到了院外,只是驼玉儿功力突失,没能听到。驼玉儿声音未落,万恨师太已穿窗而入。院外的黑衣武士这会儿已经乱了套,根本拦不住她。万恨师太一眼看清房中情形,脸上有一瞬间的讶异:“这么快?” 她得意地一笑,道,“做得不错。”随即又转头对驼铁蹬道,“让所有人把武器全部放下,不得反抗。” 驼铁蹬并不认识万恨师太,只是感觉到万恨师太功力不弱。本来飞驼王受制,情势就已经非常不利,再来这么一个高手,他更加心慌,喝道:“你是谁?想要做什么?我警告你们,千万不要乱来,若是伤了大王,你们必会九族遭诛。” 虽是威吓,却是色厉内荏。驼玉儿更是把他的话当耳边风,短剑在飞驼王脖子上一压,喝道:“要他们放下武器,不得反抗!” 冰凉的剑锋一压,飞驼王差点尿都吓出来,急叫道:“驼铁蹬,叫所有人放下武器,不得反抗!若你们反抗伤了本王,孤必将你们九族尽诛。” “是。”驼铁蹬无可奈何,下令所有人放下武器,自己先一步扔了手中长剑。万恨师太往前一纵,一下制住了他,随即飘身出去,只听外间“扑通”声一片。显然,所有的武士都被万恨师太制住了。 形势已经完全一边倒,万恨师太师徒已占尽上风,万恨师太再回到房里时,飞驼王颤声道:“请……你们放……放了孤,不论要什么条件,孤……孤都可以答应你……你们。” 万恨师太冷冷地看着他,蓦地里仰天狂笑,状极疯狂。驼玉儿也跟着笑,道:“师父,现在就动手吧?对了师父,我不知怎么回事,突然间功力全失了。” 万恨师太却仿佛没听到她的话,只是狠狠地瞪着飞驼王,蓦地咬牙道:“玉儿,先刺他两剑,但不要刺死了。” “好。”驼玉儿早就手痒了,短剑下行,一剑刺在飞驼王肩头。她功力突失,手上无劲,刺得不深,却也是鲜血飞溅。飞驼王痛声尖叫,驼玉儿却是绝不留情,双手用劲拔出短剑,再又一剑狠狠刺在飞驼王大腿上。飞驼王又是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不要伤害我王!你们好大胆,我誓要将你们千刀万剐!”驼铁蹬却是个忠心的,这会儿自己还躺在地下动弹不得,却仍出言威吓驼玉儿。 万恨师太冷哼一声:“千刀万剐,哼!” 说着,她手中长剑忽地挥出,划过驼铁蹬脖子。驼铁蹬顿时身首分离,他似乎到死也没想到万恨师太真敢不顾一切地下死手,脑袋飞出,两眼却仍瞪得大大的。眼见万恨师太一剑杀了驼铁蹬,飞驼王吓得两眼一翻,昏了过去。 万恨师太瞟他一眼,道:“再给他一剑,刺醒他。”驼玉儿依言在飞驼王左腿上又刺了一剑。 飞驼王在剧痛中醒来,眼泪、鼻涕齐流:“饶命啊,饶命啊!只要你们不杀我,什么条件我都可以答应。” 万恨师太两眼直勾勾地看着飞驼王,似乎是在尽情欣赏他的丑态,看了一会儿,眼光又转到驼玉儿脸上。驼玉儿觉得她眼光特别得怪,心中有些不安,道:“师父,一剑斩了这暴君吧,免得夜长梦多。” “玉儿,你真的要杀了他吗?” 万恨师太的声音好像也变得有些怪。床下的吴不赊听得直起鸡皮疙瘩:“这老女人说话的声调怎生这么别扭,不会是个老处女吧,一辈子没男人摸,有些变态。” 驼玉儿也觉得万恨师太的声音不太对,却没想那么多,道:“当然,难道还留着他的狗命不成?” “不要啊!”飞驼王哀叫,“驼小姐,饶命啊!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万恨师太突地又笑了起来:“玉儿,你知道这暴君是你什么人吗?” 这话有些怪,驼玉儿愣了一下:“什么?”看看哭得一脸鼻涕的飞驼王,再看看万恨师太,问道,“师父,你说什么啊?” “如果我告诉你,他其实是你的亲生父亲,你信不信?” “什么?”驼玉儿一呆之下,猛跳起来,“不可能!师父,你和徒儿说笑吗?这话我绝对不信的。” “我没有和你说笑。”万恨师太摇头,“他确实是你父亲,你是他的亲生女儿。” “不可能!”驼玉儿一脸的芒然,“师父,你怎么了?开什么玩笑!我父亲是飞驼国太子,这暴君当年为争王位,暗害了我爹,他是我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这些不都是师父你告诉我的吗?” “我骗你的。”万恨师太声音不高,落在驼玉儿耳里却像一个炸雷。她一时间完全不知道如何应对,嗫嚅道:“师父……” 万恨师太不再看她,转头看向同样有些呆愣的飞驼王,道:“驼五乘,你真的不认得我了吗?” 飞驼王疑惑地看着她,眼睛微眯,忽地一睁:“你……你是萍儿?” “萍儿,萍儿。”万恨师太尖声大笑,“好多年没人叫这个名字了,你还认得我啊?现在你相信了没有,驼玉儿是你的女儿,那个出生三个月神秘失踪的女儿。” “原来玉儿是你偷走了?”飞驼王恍然大悟,看向驼玉儿,“原来你真是我的玉儿!” “不!我不是。”驼玉儿尖叫一声,跳下床来。事情太怪,她跳得有些急,踉跄了一下才站稳。“师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别和我说这样的笑话,我受不了。” 她声音颤抖着,整个身子也在颤抖。突然之间,所有的一切全都颠倒了。杀父仇人成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师父却又变得那么怪,而且和飞驼王好像还是老相识。她为什么要设下这样的计谋?若要她父女相认,为什么又要她刺飞驼王几剑?她脑子里乱作一团,完全理不清思绪,只是绝望地看着万恨师太,希望她改口,希望先前她说的一切全都是假的。 “说起来那还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万恨师太似乎也不忍看她的那种眼光,微微抬起了头,“当时我还只十六岁,比现在的你还小,认识了他,也就是你的父亲,驼五乘。当时我疯狂地迷上了他,偷偷把身子给了他。 我对他是如此得痴迷,我可以为他生,可以为他死,不论他要什么,我都会为他去做。他很变态,总会有一些很古怪的花样。我虽然害羞,却从来也不拒绝他。他有时候会弄得我很疼,身上疼着,心里却总是甜甜的。”她眼神迷蒙,脸上泛起微微的红晕,神情像极了一个怀春的少女。驼玉儿脸上也有些发烧,有些话,实在不是她这个做徒弟的应该听的,万恨师太也实在不应该说出来,但她却肆无忌惮地说出来了。听在驼玉儿耳朵里,虽然有一点点羞,却也能清晰地感觉到万恨师太的心意。她说她羞,她说她痛,但其实那些正是她最美好的回忆,压了这么多年,她想要说出来,已经顾不得羞了,也完全不考虑是否合适。 飞驼王眼光也有些迷离,他似乎也回忆起了当年的一些事情。“他当时也很宠我,说我是个小妖精,迷死他了。那些日子,是我最幸福的时刻。”她的脸越发红了,眼波如醉,她的情绪感染了驼玉儿。驼玉儿似乎也忘了身前的一切,反而痴痴地看着万恨师太。 “直到那个贱人出现。”万恨师太的声音突地变冷,“驼雪娇,你个贱人,我一定要你付出代价!”她脸色铁青,两眼射出阴毒的火焰,牙齿更咬得格格作响。她本来风韵犹存,但这一刹那,那张脸竟是如此得狰狞,怀春的少女,眨眼变成了恶毒的巫婆。她的神情,让驼玉儿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颤声道:“驼雪娇,是什么人?” “她是你娘!” “什么?”驼玉儿身子重重一抖,又退了一步,是因为这个结果,也是因为万恨师太的神情。万恨师太指着她,神情是如此得狞恶,似乎随时都会扑过来,把她撕成碎片。 “你娘那个贱人,也迷上了他。那个贱人是个丑八怪,本来根本不能和我争,但她爹是大将军,而驼五乘只是老五,他头上还有几个哥哥,要想踏上王位,必须要有武力的支持。驼雪娇那个贱人以这个作为条件,逼驼五乘娶她。本来这也没什么,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三宫六院七十二妃都还嫌少,恨不得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收在房中才能满足。他身边多些女人也无所谓,就算不能娶我,我不能做王妃,但只要能让我留在他身边,我也认了,能让他登上王位,能让他满足,我甚至会高兴,会感激驼雪娇。” 她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房中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呆呆地看着她,结果显然是明摆着的,却没有人愿意去想。这实在是一个痴情的女子,她的要求也不高,在这一刻,甚至是驼玉儿都有些站在她这一边了。 “但是驼雪娇那个贱人,她忌恨驼五乘对我的宠爱,逼驼五乘离开我,不让我留在他身边,哪怕我跪下来求那个贱人。我跟她说,我什么都不要,我甚至可以不和他同房,只要能远远看他一眼,我就甘心了。可就是这样,那个贱人也不同意,她一定要我走,要我离开飞驼城。当时我已经身怀有孕,本来孩子是我最后的梦想,可老天无眼,孩子没了。我一个人,在沙漠里,看着血从身下流出来,看着我没成形的孩子一点点离开,我甚至听到了他喊娘的声音。你们听,他在喊,娘……娘……” 她的声音嘶哑,带着一种梦幻般的温柔。但忽然间却变得尖亢疯狂,她双手向天,十指戟张:“我的孩子啊!娘没用,你爹是个懦夫,留不住你,但娘会给你报仇的。从那一刻,那个会做梦的萍儿死了,我心中只有恨。” 她看着床上的飞驼王和床边的驼玉儿,眼神狠厉阴毒,如刀,如钻,如针。驼玉儿身子一颤,往后一退,坐在了床上。飞驼王也受不了她的眼光,却还想解释,嗫嚅道:“萍儿,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怀孕了。” “知道了又怎么样?知道了又怎么样?你说!” 万恨师太跨前一步,狠狠地盯着他的眼睛。飞驼王根本不敢和她对视,嘴唇颤抖着,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万恨师太不再看他,道:“在驼雪娇她爹的支持下,驼五乘终于登上了王位。驼雪娇那贱人也如愿做了王妃,年后生下了你。我偷入宫中,把你抱出来,本来是想让那贱人急几天后,再把你的尸体送进宫,让那贱人也尝尝失去孩子的痛苦。可我带你的那几天,抱着你,喂你,却好像是在抱着自己的孩儿,所以最终下不了手,一直把你带大。” 听到这里,吴不赊突然明白了她先前放药时犹豫的原因,虽然是仇人的女儿,但养育了这么多年,也有了感情,不过最终还是下了手。仇恨的力量,真的就有这么大吗? “师父!”驼玉儿也激动地叫了一声。“不要叫我!”万恨师太一声厉喝,与驼玉儿眼光一对,她又摇了摇头,声音放低,“我不是你师父,我带大你,另有目的。知道你今天为什么会突然失去功力吗?是我在鸡汤里放了药。” “师父,是你……”驼玉儿惊叫出声,“为什么?”“因为我想报复驼雪娇那贱人,因为你是那贱人的女儿。”万恨师太的眼光转为狠厉,“那贱人害得我没了丈夫,没了家,没了孩儿,我岂能轻易放过她?让她死都是轻的,我要她生不如死。为什么要散去你的功力?就是要让驼五乘强奸你。驼雪娇那个贱人,我让她的丈夫,她孩子的亲爹,强奸她的亲生女儿。然后呢,再让她的亲生女儿,杀了她女儿的亲爹,她的丈夫。驼雪娇那贱人知道了这一切,她会怎么想?她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哈哈哈哈……” 万恨师太纵声狂笑,尖亢的笑声刺破夜空,远远传了出去,是那么得人。明白了万恨师太的全盘计划,所有的疑惑彻底解开,吴不赊却只生出一个念头:“这个女人疯了。” “你疯了,你疯了。”飞驼王也是喃喃低语。驼玉儿却是痛声尖叫:“啊!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 “玉儿!”一个身影从窗口闪进来,是颜如雪。“颜大哥!”驼玉儿猛扑进颜如雪怀中,死死抱住她,“颜大哥,带我走,我再也不要见他们了,我要永远离开这里。” “好,我带你走,我带你走。”颜如雪早就到了院子外面,把一切都听在了耳朵里。她自然能理解驼玉儿的痛苦,不论大人之间有什么恩怨纠葛,受伤最深的却是驼玉儿。 “解药。”颜如雪看向万恨师太,感觉到万恨师太的犹豫,她补了一句,“你们父辈之间的恩怨,何必要玉儿来承受呢?”这句话让万恨师太仇恨的心化开一角。她从怀中掏出一个玉瓶子,倒一粒药抛给颜如雪,瞟一眼驼玉儿,微微叹息了一声,眼角也飞过一丝不忍之色。 “我带玉儿先出城。”颜如雪把药塞进驼玉儿嘴里,带她穿窗而出,这句话却是对吴不赊说的。万恨师太几个人心情激荡之下没能发觉床底下的吴不赊,颜如雪却是知道的。驼玉儿却又突然穿窗进来,在万恨师太面前跪倒,道:“师父,无论你出于什么目的,终是你养大了我,谢谢。” 说着叩了三个头,复穿窗而出,两串珠泪,却留在了窗内。她没有去看飞驼王,虽然万恨师太说飞驼王是她的父亲,她也相信了万恨师太的话,可一直以来培养出来的仇恨让她短时间内难以释怀。更何况飞驼王刚才还想要强奸她,她还刺了飞驼王几剑,这个时候要她认父,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她唯一能选择的,只有逃避,远远地躲开。 “玉儿――”万恨师太伸出手,却停在了空中。在这一刹那,无数的回忆掠过脑际,一点儿一点儿地把驼玉儿带大,虽然她有时候会想起驼玉儿是仇人的女儿,狠狠地责罚。但驼玉儿不知道内情,把她当师父,把她当母亲。她打骂得再狠,驼玉儿事后也会当没事人,还是亲着她,缠着她,一心一意地相信她。而在那些恍惚的时候,在她忘记仇恨的时候,她也一样,也真当驼玉儿是她的女儿,会不由自主地去记挂,去关心。 但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恨也罢爱也罢,驼玉儿三个头叩下,过往的一切,永不再来。她是报了仇了,似乎是很快意,却突然间又觉得非常的失落。她以前总是想,大仇得报的一日,一定会非常的快乐,但真到了这一日,却体验不到那种快乐的感觉。 她回头,看向床上的飞驼王,眼光复又转为凌厉。飞驼王被她刀锋般的眼光一扫,身子一抖,颤声叫道:“萍儿,是我错了,我改,我回宫立马废了驼雪娇那贱人,立你为王后。我把那贱人交给你,你想杀也好,想打也好,都由得你,好不好?” “真的吗?”万恨师太眼光狠狠地瞪着他,忽地里桀桀长笑,“好啊,那我就跟你进宫去。”伸手揪了飞驼王,出房去了。外面的武士随后也被禁制,跟随而去。吴不赊从床底下钻出来,摇了摇头:“以前听人说什么情场如战场,我还不信,今天看来,这情场比战场还要凶险三分。万恨师太竟然能一忍二十年,竟然能把仇人的女儿带大来报复仇人,竟然能设下让父亲强奸女儿、再让女儿杀死父亲这样的计谋,厉害啊。” 感慨一番,也没兴趣跟进王宫再去看戏。万恨师太是强者,那驼雪娇也不弱,家里还有人撑腰,最后的戏码,难说得很。不过那些都不关吴不赊的事,他现在只想尽快赶去风雷峡,把叶轻红、九斤丽抱在怀里,恣意怜爱一番。情场可怕啊,还是自己的两个小宝贝乖一些。出城,颜如雪带了驼玉儿在南门外等他。驼玉儿在颜如雪的安慰下,情绪稍稍好了一点儿,见了吴不赊化成的黑猫,一愣:“你不是颜大哥变的?” 吴不赊“喵”的一声,身子一摇,化出人身。驼玉儿“啊”的一声低叫,指着他道:“你是吴不赊,鸡族的神蛋护法。” “嘿嘿。”吴不赊一笑,“你千里追杀,我可是以德报怨,刚才可是我救了你!”驼玉儿神情一黯:“是。谢谢你。”吴不赊转换话题:“对了,你上次为什么要杀我啊,我和你好像没什么仇吧?” “我和雪灵王的一位妃子情如姐妹,鸡族灭了雪灵国,雪灵王自杀前,怕自己心爱的女人被鸡族凌辱,把几个最受宠的妃子叫到一起喝毒酒自杀了,其中就有我那位姐姐。我知道鸡族之所以能灭了雪灵国,都是你在中间弄风弄雨,所以想杀了你替我那位姐姐报仇。” “老天!”吴不赊拍着额头,“这圈子绕得还真远啊,你叫我怎么弄得清楚。”他神情夸张,驼玉儿倒是一笑,瞟一眼颜如雪,低声道:“既然你和颜大哥是兄弟,又救了我,我们之间的恩怨自然一笔勾销了。我会和我那死去的姐姐说,想来她也不会怪我。” “那就好,那就好。”吴不赊赶忙抱拳作揖,“你们女人记仇太厉害,我是怕了。”颜如雪“扑哧”一笑:“没想到吴使君也这么贫嘴。好了,我们赶路吧,玉儿说要跟我走。”吴不赊看着她眼睛,意思是问驼玉儿知不知道她是女扮男装的事。颜如雪目不视物,心眼的感应却是敏锐无比,竟然知道他的意思,微微摇头。吴不赊马上就明白了她的意思,驼玉儿今夜受的刺激太大,这会儿误会颜如雪是男子,一缕情丝系在她身上,心有所依,还能撑得住,若是说破了,还不知驼玉儿会怎么样呢。所以先瞒几天,待驼玉儿情绪稍稍平复了再跟她说要好一些。吴不赊点头:“好,我带路。”说着当先飞起。三人都有玄功,都能飞,夜里又有星斗做参照,方向不会偏得太远,所以没有向导也没关系。天明时分,终于赶到风雷峡,云州遗族竟还没动身,看到颜如雪、吴不赊回来,欢声雷动。叶轻红、九斤丽两女更是扑到吴不赊怀里放声大哭。虽然云州遗族上下亲眼目睹了魔鬼风的威力,蜥流沙也反复说过,撞上魔鬼风的人,如果没有合适的躲避之处,任他玄功通天也是必死无疑。但颜如雪和吴不赊的身份过于重要,所以这几天云州遗族一直不肯动身,风一停就开始找人。即便是到了今天,如果吴不赊两个没回来,四大长老还会派人出去找。至于叶轻红几个兽人就更不要说了,他们是跟吴不赊的,跟着吴不赊,哪里都去;没有吴不赊,哪里都不去,即便云州遗族动身,他们也会留下来。 蜥流沙看到吴不赊两个回来,一脸的难以置信,连声叹服。大家情绪稳定之后,便即动身。先前走失的五个族人,一直没找到,估计是被黄沙埋了,也没法再找。 此后一路行去,没再碰到魔鬼风。魔鬼大沙漠的气候虽然严酷,但云州遗族做了充分的准备。人多有人多的麻烦,但人多也有人多的好处,彼此照顾,整体的力量显示出来,即便是魔鬼大沙漠也能顽强地闯过去。死亡的高峰期在第二十天左右,再往后,慢慢适应,死的人就越来越少。一天天过去,这支队伍一点点前移,缓慢而又坚定地趟过漫漫黄沙。留下的足迹,风吹过,沙埋过,却印在了天地之间。远远的天际,一点山峰露了出来,便如春雨后的笋尖,随着云州遗族的脚步,不可抑制地钻出地面。蜥流沙只看了一眼便非常肯定地告诉吴不赊,那是大雁山。吴不赊说的离雁峰在西北山麓,下有离雁口,为人族古城,有古烽火台。 司风长老派出哨探,不久回报说,前方确实是山,不是海市蜃楼。云州遗族,已经走出了魔鬼大沙漠。得到确认,整个云州遗族霎时间成了欢乐的海洋,无论男女老幼,每张脸上,都绽放着笑意。吴不赊也禁不住傻笑,心下狠狠地吁了口气:“又一个大关迈过来了,老天爷总算还没有完全瞎眼。” 看山跑死马,尤其在这平坦的大沙漠上,虽然看到了山,离着山至少还有百里路程。云州遗族虽然加快了步子,当日无论如何也是出不了大沙漠的。对叶轻红、象斧几人,吴不赊一直隐瞒着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真实意图,先前是有意瞒,后来根本就忘了解释。这会儿眼见就要走出魔鬼大沙漠了,才想到这个问题,该和他们说清楚了。最重要的当然是自己的女人,这天夜里,和两女欢爱时,吴不赊便留了一手。以往欢爱,两女虽是飘飘欲仙,却也每每疲极欲死。吴不赊本来功力高精力足,身有神鸡印后,更是斗志昂扬,欲望仿若是个无底洞,这夜却只是稍稍尽兴便放过两女。两女倒是奇怪起来。 九斤丽挤在他怀里,一脸娇媚地道:“公子,你今夜怎么这么温柔啊?” “温柔些不好吗?”吴不赊指背在她的肌肤上滑动,触手处,如丝般得嫩滑,“是不是还没尽兴?” “不,这样最好了。”九斤丽偷偷看一眼吴不赊,“总之只要公子开心就好。”她年纪小,身子还没全部长开,有时实在是撑不住,却又担心吴不赊难以尽兴不开心,只是强撑。今夜这样,正合她意,却是担心吴不赊另有想法,她虽然撑不住有些怕,却并不希望吴不赊多爱叶轻红少爱她。叶轻红却是不领情,哼了一声:“为什么这么温柔?想是快到人界了,留着精力好享受人族美女吧。” “你这小妖精。”吴不赊在她雪嫩的丰臀上“啪”地打了一掌,“转过身来,看我收拾你。” 叶轻红有着肥硕的丰臀,完美的臀形和如雪的肌肤对男人有着致命的诱惑力。叶轻红吓一大跳,身子后缩,可怜巴巴地道:“公子,是我错了,饶过我好不好?” 吴不赊哈哈笑:“求饶就算了,且放过你。说件事,其实我是人,不是妖,去云州也不是采什么药,是受西岳帝君之命,接云州遗族返回人界。”他两手搂着两女,一边说,一边留意两女的反应。失望的是,两女一点反应也没有,两具娇柔的身体紧贴着他,动都不动一下,难道睡着了?好像没有啊,不过九斤丽随后的一句话,便让他哭笑不得了。“还以为我们又多了个姐妹呢,就这事啊?早知道了。” 吴不赊架了个大势,结果一拳却打在了空处。他一时有些丧气,又有些好奇,问道:“你们怎么知道的?我好像没跟你们说过啊,难道是我说梦话?” “啊,我想起来了。”叶轻红突然坐起来,“微雨是谁?” 她先前没反应,昏昏欲睡,突然间又反应激烈起来,盯着吴不赊问。吴不赊便如一个蹩脚的将军,重兵出击,敌人狡诈如狐避而不战,等到己方懈怠了放松了警惕,敌人却又奇兵突出。 他一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道:“微雨?” “是啊,微雨,你好几次在梦里喊她的名字。她是谁?”事关切身利益,九斤丽也坐了起来,两人眼巴巴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没想到自己说梦话竟然喊出了林微雨的名字,不由得苦笑,果然枕边人是最难瞒啊。 “微雨,她姓林,林微雨,扶风郡侯长女。应该算是你们的姐姐。” “林微雨,好美的名字!”九斤丽低声念叨。 叶轻红却微嘟起了嘴:“你做梦都在喊她的名字,她一定是美若天仙了。”叶轻红自从成了吴不赊的女人后,有些地方没变,例如善良的本性,这一点甚至还变本加厉地婆妈起来,就见不得人受苦。 有些地方却变了,例如毛躁的性格,或许以前是没有依靠,心气不定,任事爱走极端,现在有了男人有了依靠,心气儿就静了许多,不再那么冲动了。变化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爱吃醋了。 稍有不对,就抱着醋坛子猛灌。像那次在雪灵王王宫,把雪灵王所有的嫔妃全部赶走,就是她的主意,九斤丽只是附和而已。还有这次驼玉儿跟着回来,她也着实吃了半天醋。因为颜如雪是女子啊,驼玉儿这么跟着他二人回来,肯定是对吴不赊有意思。后来吴不赊把驼玉儿迷上的其实是女扮男装的颜如雪一事讲清楚了,她才转开心思,笑了个饱,反而和驼玉儿成了好朋友。这会儿这个样子,又是吃上醋了,吴不赊“呵呵”一笑,在她雪乳上揉了两把,道:“微雨也算得上是个美人,但说实话,真要比,还真比不过你们两个。”叶轻红眼睛一亮,嘴却仍然嘟着:“我才不相信呢,要是比我两个还差,为何你做梦都在喊,怎么就不见做梦喊我两个!” “你两个很差吗?”吴不赊皮笑肉不笑地端视两女。两女本就秀丽,云雨刚过,春意犹存,那种艳丽妩媚,实在是难描难画。他却故意相戏,道:“你两个是不怎么样。” 话出口,两女同时嘟起了嘴。九斤丽年纪小心理承受力要差些,眼里都起雾了。吴不赊却又一笑:“不过能和你两个相比的,我也只见过两个人。” 这话又勾起了两女的好奇心,齐道:“哪两个?”叶轻红想了一想,嘴巴又嘟起了:“一个肯定是林微雨了,另一个……”她一时没说出来。九斤丽接口道:“我知道,另一个一定是颜姐姐。其实驼姐姐也不错,不过她眼里有股狠劲儿,但有时样子又很可怜,让人摸不透。” 颜如雪回来后,不知怎么和驼玉儿说的,反正驼玉儿知道她是女扮男装,却也没有离开,反到黏得更紧了,几乎就成了颜如雪的影子。她性子却有些狠厉,看人时眼光特别冷,尤其是男人,对那些靠近颜如雪的男人尤甚。在一些偶然的时候,她也会露出伤感的情绪,孤零零的,特别无助的样子。吴不赊就看到过两次,也明白她的心情,却是帮不了她。她对吴不赊却一直不热情,甚至是有些冷,却和叶轻红、九斤丽成了好朋友。 “颜小姐倒是算一个,驼玉儿就算了。”吴不赊摇摇头,“至于另一个也不是微雨。” “那是谁?”两女一齐看着他。所谓眼光可以杀人,该就是两女现在的样子。“首先声明,这女人和我可没什么关系啊,我和她天差地远的。”吴不赊怕了两女的目光,先把自己摘出来,“这人叫西门紫烟,大赵国未来的王后。” “西门紫烟。”两女同时在嘴中念叨。女人是这世上最奇怪的存在,有些事,哪怕前一刻她还在赌咒发誓,后一刻已忘到九霄云外;但有些事,哪怕和她半点儿关系没有,她却能牢牢记着。西门紫烟这个名字,在叶轻红两女心中,估计是永远都忘不掉了。虽然她们和西门紫烟八竿子打不着,只因为吴不赊说西门紫烟不比她两个差,她们便牢牢记住了。 乱七八糟绕了一通,两女忘了吃醋了。吴不赊却想起件事,道:“对了,你两个是怎么知道我是来接云州遗族这件事的?”九斤丽道:“就是上次啊,你和颜姐姐遇魔鬼风那次。我们和四大长老说起你,后来就明白了。”“哦。”吴不赊明白了。吴不赊的真实身份一直瞒着叶轻红几人,四大长老并不知情,他们以为叶轻红两女是吴不赊的女人,象斧四个是吴不赊的仆从,自然一切都明白的,所以嘴中不留意就说出来了。 “那象斧几个也知道了?”“是啊。”九斤丽抿嘴一笑,“象大哥那个人神神道道的,随便拉个人就可以说上半天,尤其是美女。估计他是最先知道的。”“有可能。”象大嘴的嘴,和他的斧子一样夸张,吴不赊已深有领教,眼光看向两女,“那你们是怎么想的?还要跟我去人界吗?” “当然。”九斤丽毫不犹豫地点头,“我是公子的人,公子到哪里,我就到哪里,要是公子不要我了,我就去死。” “傻丫头,我怎么会不要你。”吴不赊揽住她,“以后再也不许说这种傻话了。” 心中方自感动,忽地腰间一痛。叶轻红掐住了他腰上的一块软肉,恶狠狠地道:“什么叫我们要不要跟你去人界!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没有我的允许,你休想抛下我,记住了没有?” 口气如此彪悍!不过更彪悍的是她的手,她掐着的肉不多,只是一点点,可古怪的是,掐得越少,掐起来越痛,尤其她掐住了还要来个大旋转,痛得人吸冷气。吴不赊已多次领教,连忙点头:“记住了,记住了!小姑奶奶,千万别掐了,千万别掐。” “看到了吧?”叶轻红得意洋洋地看着九斤丽,道,“这人是只骚鸡公,梦里微雨梦外紫烟,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呢,所以对他绝不能留情。”九斤丽只是笑,可不敢应声。她可没有叶轻红那么彪悍,也没有叶轻红那么强的承受力,万一吴不赊发起狠来,狠狠地折腾她,她真怕自己会死过去。“姑奶奶,总有一天我会死在你手里。”叶轻红还是掐了一把,虽然略松了手,还是痛得他乱揉。闹了一会儿,吴不赊道:“那象大嘴他们几个什么意思,你们知不知道?” “没什么意思啊,有什么意思?”叶轻红有些奇怪地看着他,“他们是公子的仆人,无论公子是在魔界还是人界,这一点不会变啊。” “是啊。”九斤丽的眼光和叶轻红的差不多,“他们和我们姐妹一样,都是公子的人,自然公子到哪里就跟到哪里了。”她说得理所当然,不过这话听起来怎么就那么别扭呢?看着两女雪白粉嫩的身子,再想想象斧那满胸脯的黑毛,吴不赊差点儿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过他心里是清楚了,看来象斧几个已是彻底归心,真正从心底里把他当做了主人。 仆人跟着主人走,就像女人跟着自己的男人,至于去的地方是人界还是魔界或者天界,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吴不赊先前有心事,心悬着,就是怕自己要去人界,叶轻红两女或象斧四个不愿跟着他走。这会儿终于松了口气,他心中高兴,目光在两女裸体上一扫,“嘿嘿”笑道:“刚才好像没尽兴,咱们再来一场。” “啊,不要。”两女的惊呼很快就变成了娇吟,却是半夜不息。 第四十章 狗眼看人低 第二天早上,哨探回来报告:离雁口古城现在控制在一个小部族手中。这个小部族都是雁族人,总人口不到两千,以放牧、打猎为生。离雁口周围百里之内,都是他们的牧区。 “我们的计划,以一千精锐,突入离雁口,不进城,直杀雁回头,然后扼守古烽火台,决不放一人逃走。另以五千精锐,分为五队,一队进入离雁口古城,另四队四面出击,以雷霆万钧之势,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雁族斩尽杀绝。这样,既可以不暴露我们的消息,也可以夺取雁族的物资补充我们的粮食储备。” 司弦长老说完,四大长老一齐看着吴不赊,眼中都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急切之意。 吴不赊理解他们的心情,任何人在沙漠中走了几个月,都恨不得一步跨出去。吴不赊自己也是这样,他略微想了一下,看向颜如雪:“我没有意见,看圣女的意思。”颜如雪微微犹豫了一下:“那些小孩子……”她没有说完,最终轻轻叹息了一声,道,“就这样吧。” 她的意思,四大长老和吴不赊都明白,不想斩尽杀绝,至少留下那些没有什么危害的小孩子。但后面呢,云州遗族走了后,这些小孩子怎么办?就需要再留下一些妇女。可是,没有男子,这些妇女、孩子能活下来吗?不可能,所以她只能叹息。“她心地和红丫头差不多。” 吴不赊看着她的侧脸,想,“不过她肩头担子比红丫头重,考虑得也多,若是换了红丫头,说不定就要做滥好人了。” 四大长老随即布置下去,前锋六千人突然杀入离雁口。对从身后大沙漠里杀出的人族军队,雁族完全没有想到,所有人都是目瞪口呆,人头落地,两眼中还完全是呆愣的神情。 整个行动顺利至极,前锋六千人狂飙突入,后面云州遗族大队跟进。午后不久便有消息传来,从离雁口古城到雁回头,雁族的地盘已被完全控制,雁族上下也几乎被斩尽杀绝。搜索小队还在四下搜索,力求不让一个人漏网。得到消息,吴不赊几个人都松了口气,有了这块地盘,云州遗族就可以暂时安定下来。只要严格控制消息不使走漏,云州遗族可以在这里安安心心等待赵国军队的接应。用了差不多三天的时间,云州遗族十二万人才算真正安置下来。雁族残余也基本肃清了。周围的魔族根本不知道雁族已经被消灭,控制雁族地盘的,竟然是万里南归的云州遗族。 不过吴不赊没有等那么久,占领雁族地盘的消息一传来,吴不赊就动身了。云州遗族虽然以雷霆手段灭了雁族,封锁了消息,可谁也不知这消息能封锁多久,一旦消息泄露,周围的的魔族绝对会作出反应。就算消息真的完全封死了,云州遗族在离雁口也不能呆太久,雁族的地盘太小,支撑不起云州遗族十二万人的嚼用。所以吴不赊一天也不能耽搁,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把赵国军队引来,将云州遗族接应回去。 离雁口距离赵国最西北的边城水城有一万二到一万五千里的样子,如果吴不赊不眠不休地飞行,四五天可以赶到。不过他不敢冒险,这里和水城中间尚隔着尸莲国。虽然西门紫烟说尸莲王死后尸莲国正在内战,但这会儿已过去年余,谁知道情势有了什么变化?就算尸莲国仍在内战之中,他从各个部族控制的头顶飞过去,那些部族的高手若误会他是其他部族的哨探什么的,也会阻击。吴不赊就化猫而行,一路无惊无险,十天后,他终于看到了水城。 隔了差不多一年,重新踏入人界,吴不赊心中也很有几分感慨。进入水城后,吴不赊化回人身,找家酒店美美地吃了一顿,睡了一觉,再又上路,却还是化猫而行。照理说,进了赵国境内,在空中飞已经没事了,水城到赵国都城悲歌城近三千里,在空中飞,一天可到,化猫而行,却要两天。吴不赊却宁可多拖一天,多拖一天无关紧要,但若因心急而出点什么事,那就一切都完了,吴不赊不冒这个险。 做生意,越是最后关头,越要谨慎,钱不入袋,永远都不是自己的,这一点吴不赊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但也正因为他骨子里是个生意人,他才会这么谨慎,若换了其他人,有他这身功夫,根本就不会考虑这么多。 第三天晌午,吴不赊看到了悲歌城。作为五霸之一的赵国,其都城悲歌城的雄伟自不用说,而人烟之稠密,市井之繁华,也远非一般的小城可以比拟。吴不赊是生意人,进城的第一感受就是:“真是个做生意的好地方啊!” 他现在资本雄厚,等云州遗族回来,他更成了大功臣,人望也有了。找一个合适的行当,海量资金注入,他立马就可以成为呼风唤雨的大商家。 不过这会儿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他进城找家店子随便吃了点儿东西,问清西门家所在,一路过去。 吴不赊接云州遗族南归的行动,是直接由西门紫烟指派的。他回来了,自然是去找西门紫烟,而不是直接求见大赵王。但看到西门家那富贵逼人的大门,吴不赊心中突然有些忐忑:“西门紫烟不会卸磨杀驴吧?拿了信,一脚把我踹开,然后找他们西门家的人来领这不世之功。” 别怪他以奸商之心度女人之腹,要知道以一人之力深入魔界找到云州遗族并最终把云州遗族带回来,这份荣光,足可惊天动地。西门家若起贪心,完全有可能出手抢夺,杀了吴不赊,找个西门家的人顶替,这天大的功劳便完全落到了西门家头上。至于事后云州遗族的反应,西门家有无数种法子可以掩饰过去。即便颜如雪的心眼看破真相,那又如何?云州遗族身处赵国,最终也肯定是在赵国拨一块地方安置全族,求赵国的事多着呢,难道为了一个吴不赊,就敢把西门家这样的超级强权往死里得罪?不可能!吴不赊不怀疑颜如雪的善良和正直,但颜如雪肩头的重担却让他确信,在整个云州遗族和一个吴不赊之间,颜如雪只会选择前者。 “要不直接求见赵王,或者至少先放点儿风声出去?”吴不赊心下犹疑,不由自主地想起当日与西门紫烟对视时的情形。他猛地就下定了决心:“这丫头冷酷而骄傲,或许不会顾及别人的生死,却一定不会抛下心中的骄傲,这种事,她还不屑于做。” 到门前报名求见,这才搞笑地发现,即便他不怕见西门紫烟,西门紫烟却不是任何人都见得到的。那门子听说他求见西门小姐,斜着眼在他身上扫了一眼,两个字打发了他:“滚蛋!”说完,回身关门,挥挥袖子,带起两只苍蝇。 “你大爷的,还真是狗眼看人低呢。”吴不赊差点儿破口大骂出来,却也没有办法,踹门进去肯定不行。他绕到侧面的小巷子里,摇身化成黑猫,一跃上墙。西门家占地极广,高处看去,但见大院套小院,大园套小园,屋宇连绵,不下几百间屋子。穿来穿去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吴不赊后来才知道,仅西门家养的门客就有三千,加上武士、仆佣、丫环、姬妾、歌女,整个西门家有近万人。要在这么大一座宅子里找到西门紫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过吴不赊有自己的办法,西门紫烟是女孩子,住的地方肯定在后宅。他一路溜过去,边走边观察。路上,他看到一个中年女子在骂丫环,估计是个管事的。等了一会儿,待那女子骂完了,身边无人之时,吴不赊飞步过去,一把揪了那女子,把她带进旁边的空房子里。那女子被吴不赊制住了,身不能动口不能言,倒还没晕过去,只是一脸惊恐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化出人身,手一扬,手中多了条蛇,红舌吞吐。这是黑七的幻术,瞒不了玄功高手,骗一般人却是足够。 “问你两句话,老实回答呢,我就放了你,若有一字虚言,我把这蛇从你裙子里放进去。蛇会钻洞,往哪儿钻我就不知道了。”那女子本来只是怕,听了吴不赊这话,脸还红了,心下啐了一声:“这人是流氓啊,却来调戏老娘,看来老娘风韵犹存。”她惊恐中还有一分得意。吴不赊可猜不到她心思,气机略收,让那女子嘴巴能动起来,道:“西门紫烟在不在府中?”“小姐……在……在……府中。” “怎么走?” “左手回廊拐进去,穿怡心院,右拐,过重门,然后……” 这女子一说一大串,吴不赊听得头都晕了:“等等,你好像是个管事吧,应该可以见到西门紫烟是不是?” “是,不过我……” “行了,你带我去见西门紫烟,这锭银子是你的。不老实,这条蛇是你的。”吴不赊左手摸出一块银子,有七八两的样子。见到银子,那女子眼睛亮了一下,却还是摇了摇头:“我没法带你进去,内宅根本不许男人进去。”“男人不许进,猫可以吧?” 吴不赊一笑,身子一摇,化身成猫,“你只管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没人知道是你给我带的路,而且还有银子拿,这笔账你会算吧?” 吴不赊解了那女子禁制,就手把银子抛给了她。那女子见吴不赊好好的一个人突然变成了猫,一声“妖怪”没叫出口,一锭银子到了手,她突然就不吱声了。收好银子,她起身往外走,口中还嘟囔了一句:“我本来就有点儿事要到小姐院中去一下,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 大宅院中勾心斗角,这女子也是成了精的人物,这话说得巧,意思非常清楚,她本来就是要去见小姐的,吴不赊是自己跟着她,任何事都和她无关。 吴不赊一笑,在后面跟着,曲曲弯弯穿了好几条回廊,来到一座小红楼前。那女子一指,道:“那就是小姐住的绣楼,我有事跟这边的张管事说,先过去了。”说着拐进了旁边的一座院子,吴不赊估计她也不会骗自己,没拦她,径往小红楼来。进了院子,忽闻得一阵叮叮铮铮的琴声。吴不赊心下思忖:“一般人不会在西门紫烟住的地方弹琴,莫非是西门紫烟在弹?”琴声自楼后传来,吴不赊绕过去。一个小小的园子,园中一亭,一个女子坐在亭中弹琴,正是西门紫烟,亭外站着两个丫环。在吴不赊耳朵里,银钱叮当,那是世间最美妙的音乐,但真正的音乐呢,说句脸红的话,他还真听不懂。他没有打断西门紫烟,一是觉得中途打断别人有失礼数,二是西门紫烟弹琴的姿态非常养眼。直到西门紫烟一曲弹毕,他才现出人身,轻轻鼓掌:“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听不懂曲子没关系,但美女弹琴若马屁也不知道拍一个,那就是白痴了。吴不赊突然现身,那两个丫环“呀”地叫了起来。其中一个尖叫道:“你是什么人,快出去!” 另一个则奔向西门紫烟。在自己住的地方突然听到男人的声音,西门紫烟也吃了一惊。扭头看到吴不赊,她一声惊呼,猛地站了起来:“吴兄?”身子起得急,撞翻了琴台,古琴落地,发出“嗡嗡”的颤音。她的琴,绝非凡品,她却看也不看,只是一脸惊喜地看着吴不赊:“吴兄,真的是你?你……你回来了。” “是,西门小姐,我回来了。”吴不赊施了一礼,西门紫烟的惊喜,正是他心中期待的。 “那……那云州遗族呢?” “如小姐所命,云州遗族已到了离雁口。” “真的?”西门紫烟喜叫出声,“你真的……真的把他们带回来了?”“当然是真的。”吴不赊从追风袋里取出一封信,“这里有云州遗族表示感激和请求接应的书信,是云州遗族圣女颜如雪亲笔所书。”吴不赊没说错,这信还真是颜如雪亲手写的。颜如雪明明看不见,却能写信,不可思议,但是吴不赊亲眼所见,却绝对假不了。 一个小丫环过来,接过信呈上来。西门紫烟打开,看了一遍,眼中露出疑惑之色:“云州遗族给吴兄的,就只是这封信?” 吴不赊自然留意到了她眼中的神情,心中苦笑了一下,想:“看来还是留不住,倒是怪了,她怎么就知道呢?”道,“还有一物。” 他从追风囊里掏出来的,是七枚令牌,形状大小一样,都是一掌长,二指宽。当时颜如雪把这七枚令牌交给吴不赊的时候,并没说这令牌有什么用,只说见了西岳帝君交出令牌,西岳帝君自然明白。吴不赊一路琢磨,也没弄明白这七枚令牌有什么奇处,但先前去云州,临走时,西门紫烟给他一块玉牌,乍看上去也是平平无奇,结果却是个宝物。 所以他也怀疑这七枚令牌是什么宝物,如果西门紫烟见了信不起疑心,这七枚令牌他倒是想留下来,不过看西门紫烟情形有点儿不对,只好拿出来了。西门紫烟接过令牌,仔细看了一遍,忽地往空中一抛,令牌悬空,她手一指,指尖一道火焰射出,裹住七枚令牌,竟是要以三昧真火烧了这七枚令牌。吴不赊当然不会认为她是要烧了令牌,心下想:“这七枚令牌果是宝物,她是在试宝,却不知这七枚令牌有何奇处。” 西门紫烟指尖发出的是三昧真火,非常厉害,可熔金化铁,但七枚令牌被她烧了好一会儿,却是毫发未伤,不但没有给烧毁,甚至颜色都没变一下。不过也就这样了,除了烧不坏,再不见任何奇处。吴不赊心中颇有些失望:“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啊,难道就是用来给人烧的?可它柴不像柴炭不像炭,烧不了火还煮不了饭,要来干什么啊?” 吴不赊不知道,这七枚令牌乃是九州一统时,军中特有的一种军令,名为无归令,以玄铁所铸,色作青黑。接到此令的军队,必须就地死守,哪怕战至最后一人,也绝不许后退。接令者无命可归,所以称为无归令。 当时人族溃退,云州遗族本也想要退回人界,可七日中连接七道无归令,让他们据城死守,拖住魔族大军,并保证人族军队援兵到齐后,必会反攻。这就是云州遗族留下来的原因,可人族一退千里,再退万里,终于永远地遗弃了云州遗族。而七枚无归令,也就成了云州遗族永远的恨与痛,也是云州遗族坚守的凭证。现在既然接云州遗族回来,云州遗族自然就可以交回无归令了。这是当时军中的常识,西门紫烟是知道的,所以吴不赊迟疑着不交出无归令就惹起了她的疑心。 她又哪里知道,奸商在上次的玉佩上受了教训,当无归令是宝,想据为己有呢。验证了无归令,西门紫烟再无怀疑,喜动颜色,竟然施了一礼:“是我无礼了,吴兄莫怪。” 吴不赊忙还了一礼:“西门小姐见外了。”西门紫烟道:“云州遗族是全族归来了吗?现在还有多少人?情势怎么样?在离雁口安全吗?”她一连串地问了出来,一脸情急之色。 “云州遗族是阖族南归,男女老少共十二万余人,现在占了离雁口古城,封锁了消息,周围的魔族还不知道云州遗族钻进了他们的腹心中。西门小姐这穿越魔鬼大沙漠的法子,确是妙招,云州遗族暂时是安全的。但消息能封锁多久却很难说,而且粮食也不是很多,所以急盼大军接应。” “暂时安全就好。”西门紫烟立时作出决定,“我立即进宫见太子,以最快速度派兵接应。吴兄辛苦了,暂在府中歇息,太子必会召见,到时再派人来请。”西门紫烟让丫环通知管事,给吴不赊安排了客房,以贵客之礼招待,自己匆匆入宫去了。 “她年纪也不小了吧,怎么还没和太子成亲呢?奇怪……”看着西门紫烟背影消失,吴不赊心下疑惑,本来这话没地方问去,只能放在心里。不想他到房中时,先前给他带路的那中年女子竟也来了,带来两个丫环。那女子看到吴不赊竟然成了贵客,一脸惊讶,随又换成一脸惊喜。 也是,吴不赊真要闹出点儿什么事出来,事后说不定就会查到她身上,现在吴不赊不闹事还成了贵宾,她就再不要担心了,还得了银子,能不开心吗?吴不赊问得她姓乔,看她话多,就便问了几句关于西门紫烟和太子的婚事,知道了个大概。西门紫烟确实还没和太子成亲,事实上,西门紫烟并没有确定许配给太子。 赵王成年的王子十多个,个个都想娶西门紫烟,但西门紫烟的父亲西门树非常狡猾,让西门紫烟挑选她有好感的王子交往,却就是不肯选一个定下婚事。 虽然只知道个大概,吴不赊还是立马就明白了:“这是典型的不见兔子不撒鹰啊!难怪西门家能成为后妃世家,谁最后得势就嫁给谁,想不成为后妃世家都难啊。” 但听得西门紫烟没成亲甚至没定下许配给哪个王子,吴不赊心下竟隐隐的有几分开心。他还没自大到对西门紫烟有什么幻想,哪怕他有着迎回云州遗族的盖世之功,与西门紫烟之间也还是天差地远。但自己不敢想是一回事,看到她归于别人又是另外一回事。鲜花在枝头,比被人摘去,要赏心悦目得多。 在吴不赊想来,西门紫烟进宫见了太子,太子必会即时召见。但出乎他意料,整整一天过去,并没有任何人来见他,直到傍黑时分,西门紫烟才遣人来相请,却不是进宫,而是说给吴不赊洗尘。 “太子不想见我?”吴不赊心下疑惑,随着丫环到一个小园中。园中一亭,西门紫烟在亭外相候,见了吴不赊,笑道:“吴兄辛苦了,我在这里略备水酒,给吴兄洗尘。” 她虽然在笑,吴不赊还是看得出她笑容中有几分勉强。亭中也没有其他人,就西门紫烟一个。照理说,这样的大事,出面的应该是男子,西门紫烟的父兄却一个不见。先前西门紫烟也只说直接进宫去见太子,根本没说先要和父兄商量,实在大违常理。吴不赊心中奇怪,面上不动声色,忙还了一礼:“西门小姐太客气了。” 入亭中分宾主坐下,丫环倒上酒,西门紫烟敬了吴不赊一杯。与西门紫烟这样的绝世美女对饮,任何男子都无法保持常态,吴不赊自也一样,虽然他房中有了叶轻红、九斤丽这两个并不输于西门紫烟的美女,但西门紫烟的一颦一笑,仍让他心气浮动,难以自持。 他就奇怪了,西门紫烟这样的美女,这样高贵的身份,她父兄怎么就会让她和陌生男子单独相处,虽然西门紫烟把酒席摆在了花园亭中,可到底还是有些不妥啊。 这些话,吴不赊当然不能问。酒过三巡,吴不赊道:“西门小姐,不知你见到太子了没有?太子有什么吩咐?什么时候能发兵接应?”西门紫烟道:“吴兄放心,我白天见过太子了。 太子也是异常兴奋,对吴兄更是非常佩服,对云州遗族毅然南归,更是打心底里敬重。不过要出兵接应,不是件小事,要慎重考虑、多方商量才能最后决定。吴兄不必心急,最多三天,一定会作出决定的。” 要出兵深入魔界万里,确实不是小事,太子谨慎些也有道理。吴不赊也就没有多想,喝了一轮酒,西门紫烟对吴不赊的魔界之行非常感兴趣。吴不赊说了个大概,他素来是舌头打死狗的,平平常常一件事到他嘴里也能起三分波澜,何况这样的惊险之旅,自然是波澜起伏。而西门紫烟不知是敬佩他此行的辛劳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也极是凑趣,说到惊险处,她讶然惊呼;说到有趣处,她又是格格娇笑。她本绝美,笑起来更如鲜花怒放,让吴不赊看得屡屡失神。这样的天之骄女,竟也有着邻家少女般亲和的一面,吴不赊一时间浮想联翩:“要是能经常和她在一起对月小酌,说说笑笑,那可真是做神仙也不如了。”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一掠而过,可不敢真个往深里想。无时兴尽,撤了酒席。西门紫烟道:“明天我一早进宫,希望早朝可以作出决定,太子明天也可能召见吴兄,总之吴兄不必心急,今夜安心休息便是。” 吴不赊应了,随丫环自回房休息,一夜梦中,净是西门紫烟的俏脸。第二天,吴不赊一早起来,抖擞精神,想着太子若在朝堂上召见,面对满朝重臣,该如何回话。还好,去魔界走了一趟,也见了几个王,算是有了点儿见识,虽有几分忐忑,也不是太担心。吴不赊突地想到一事:“西门紫烟一直只提到太子,难道这事没有向赵王禀报?” 留了心,便问服侍的丫环,这些小丫头知道的事不多,吴不赊也只是顺嘴一问,本也没想到定会有答案,结果那丫环却还真知道。原来赵王在几个月前病倒了,现在是太子监国,朝中大事,都是太子与群臣商议着决定。赵王病重,太子监国,这是天大的事情,所以丫环也知道。 “让我接云州遗族回来这件事,本就是太子推动的,现在太子监国,必然更加上心。”吴不赊心中喜悦,更认定太子随时会召见自己。然而一天过去,没见太子派人来,甚至西门紫烟也没出现。 “怎么回事?”吴不赊一直等到差不多半夜才睡,心下实是疑惑万分。太子要与朝臣商量接云州遗族回来,不可能闭门造车啊。对吴不赊这个唯一的知情人,照理说无论如何都要召见他,把各方面情况问清了,才好作决定啊。太子怎么就不召见他呢? “可能是另外有什么事拖住了吧,赵王病了,也许赵王的病恰好在这几天有了反复也不一定。朝廷无法在赵王病重的这几天作出决定,所以太子不好见我吧。”想不出原因,吴不赊只好强找些理由出来安慰自己。但第二天还是一样,没有任何人来找他。第三天也是如此,太子没有派人来,西门紫烟也一直没有露面。吴不赊急了,求见西门紫烟。 丫环告诉他,西门紫烟进宫三天了,一直没有回来。 “莫非真是赵王病得要死了,所以不但太子无法作出什么决定,西门紫烟也只能守在宫中回不了家?” 吴不赊暗中思忖,不得要领,但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个理由,心下烦躁,“这赵王病得可真不是时候啊。老天保佑,要么快点好,要么快点死,要这么拖得一两个月,事情就糟糕了。”第四天傍黑时分,突然来了个小太监,说太子召见,要询问云州遗族的事情,让吴不赊立即入宫。 “天可怜见,终于是来了。”吴不赊狂喜,他每天都是一早换了衣服坐等的,当即动身,随小太监入宫。 作为控甲百万的大国,赵国的王宫相比雪灵国那样的小魔国的王宫要宏伟得太多了。吴不赊随着小太监进宫,看着那些宏大精美的建筑,兵甲威严的禁卫,不自觉感慨:“不愧是五霸之一,仅这王宫的气势就不是一般的小国能比的。” 小太监带他到一座宫殿前,道:“在这里等着,不要乱走,更不可大声喧哗。”小太监不过十三四岁,瘦弱的身子加上怪异的尖利嗓音,落在耳中十分得别扭。吴不赊却是躬身应命,不敢多想。 “太子即然召见,必是朝中有了决定,见了我问清了详情,该就是要出兵了。尸莲国还在四分五裂之中,虽是万里迢迢,打进去也不难。 接了云州遗族回来,必然轰动天下,也必然上奏天庭。云州遗族该是在赵国觅地安置,颜小姐和四大长老说不定能封神封仙。我那一份也绝跑不了。 对了,我到底是封神好还是封仙好啊?封神,天庭自要安排我个官位,什么判妖司的判官我是不做的,或可在西岳府觅个职位,不过要受人管。要不封仙,弄个地仙做做,光明正大娶了微雨,拥着三个小美人,逍遥自在,想住人界住人界,人界住烦了就去魔界。白鸟国是轻红丫头的娘家,可以走走,邪月国也可以去玩玩,雪灵国当然是可以长住的,雪灵王的王宫就做别墅好了,哈哈。” 小太监一走,吴不赊一个人呆着,脑子里跑马,胡思乱想,一时又想到了林微雨:“微雨这些日子该是受了不少苦,只怕瘦了好些,不过苦日子马上就到头了。啊呀!不知她对轻红、小丽这两个魔族姐妹怎么看?若是她没什么成见,姐妹三个合得来,三个人抱一张床上去。嘿嘿,不过微雨虽说是将门之后,上了床却保守害羞得紧,只怕不肯几个人大被同眠,不过只要跟我上了床,总有办法让她乖乖听话……” 想着美事,不免摇头晃脑,眼睛也闭了起来,反正也没人来管他。小太监一去无踪,殿前只有几个禁卫远远地站着,也没人看他。月亮渐渐上来了,虫声一片。便在这时,吴不赊眼前突地现出幻影,大公鸡现身出来,猛地一嘴啄向他脑门。 吴不赊吃了一惊,“啊”的一声叫,猛地睁开眼睛,退了一步。 第四十一章 神鸡报警 “神鸡报警?”吴不赊心中惊疑,急往四周看,静夜悄悄,并无半丝异动。没道理啊,这是王宫中,会有什么危险?他定了定神,细思刚才情形,和前两次一样,确定是神鸡报警,而且前两次都应验了,绝对没有错,可这一次的危险来自哪里? 吴不赊凝神警戒,脑中飞快地转动:“太子召我来的,难道不是要问云州遗族的事,而是要杀我?没理由啊,他杀我做什么?不可能,莫非是……”心中突地想到一个可能――西门紫烟。 西门家为了抢夺接引云州遗族回归的盖世之功,要杀了他,取而代之。先前他认为不可能,以西门紫烟的骄傲,做不出这样的事情。可联想到太子连续数日不肯召见,这三日中,甚至西门紫烟也消失不见了,却又有些怀疑。西门紫烟不屑做的事,若她父兄听到了风声想做呢?完全有可能啊。可反过来又想,西门家若真要夺他的功劳,他在西门家的时候,不是更好下手吗?又何必要引他进王宫再动手?脑中千头万绪,怎么也想不清楚,但神鸡报警是确定不疑的。 左右一想,不管是什么原因,离开再说,就算是得罪了太子,只要保得小命,事后总能说得清楚,若莫名其妙死在这里,那就什么都完了。当然,既是太子召见,就这样突然离开肯定是不行的,得有个理由。 吴不赊一抱拳,对殿前禁卫道:“太子说要看一样东西,我走得急,偏生忘了,要回去取,请回禀太子,我取了信物立马就回。”不等那禁卫回答,翻身便走,展开灵猫身法,倏一下转过回廊,往外疾走。 “小贼走了,快截住他!”一个尖利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听嗓音该是太监,但声线如针,透耳而来,明显身具玄功。随着这喝声,四面都有玄功高手现身,无数股灵力往这面扫过来。有的阴寒有的燥热,有的温润如水有的刚猛若雷,有的瞬间锁定吴不赊身子,有的却还在乱扫。 作为五霸之一,赵国玄功高手多是铁定的,王宫中自然更是高手集聚之地。现在的情势,这些高手明明是四下合围,只不过是吴不赊有神鸡报警,合围圈子还没有形成罢了。如果说先前还有些惊疑不定,生怕神鸡弄错了,报假警,得罪了太子,这会儿吴不赊再无怀疑,心下惊怒至极,再无保留,纵身飞起,向宫外急掠。 “哪里走!”前路一人跃在空中,乃是一名禁卫军官,手持长戟,一股刚猛的灵力罩定吴不赊,便如盯着猎物的猛虎。这军官灵力虽然刚猛,但吴不赊感觉得出,他功力不是很强,较吴不赊相去甚远。吴不赊胜他容易,最怕的就是被他缠住,只要缠得三五招,四面高手围上来,大罗金仙也走不了。 吴不赊不敢直闯,侧身疾走。左侧不远处却又有一名军官现身拦截,而就在这会儿,身后已连着有数名高手现身。虽然吴不赊警觉得早,针对他的包围圈没有形成,但王宫禁卫本来就极为森严,四下都布有高手,无论往哪个方向闯,必定都有人拦截。意识到这一点,吴不赊知道,想不硬闯是不行了,于是,便怒喝一声,笔直闯过去。 前面的军官使一柄砍金刀,见吴不赊直闯过来,他大喝一声:“看刀!”一刀照头劈下,功力不弱,与先前那持戟军官差不多。吴不赊早从百草囊里掏了一把手斧出来,心有计较,双手执斧横架,“铮”的一声,刀斧相交。那军官功力不高力气倒大,劈得吴不赊斧头一偏,正要再劈第二刀时,却不想吴不赊胸前突地又生出一只手来,直通通一拳打出,正打在那军官鼻子上。那军官“啊呀”一声,鼻血飞溅,翻身跌落。 假做以双手执斧挡刀,却以胸前突生第三只手打暗拳,这便是吴不赊生出的计较。一拳打翻那军官,飞闯出去,一闪出了王宫,身后风声倏然,至少有七八名玄功高手赶了上来。不过吴不赊起步早,身法又快,众人一时赶他不上,却是死缀着不放。“往哪里去?到底谁要杀我?西门紫烟知不知道?” 一出王宫,吴不赊脑中便是念头急转。王宫高手围杀他,肯定是太子下的令。可太子为什么要杀他?是受西门家指使吗?如果不是西门家指使,太子并无杀他的理由。若是受西门指使,那西门家就再也去不得了。西门家若去不得,却还往哪里去,接应云州遗族的事又怎么办? “这事铁定和西门家有关,看来我先前疑得没错,西门家果是要夺这一功,否则杀我做什么?” 认定是西门紫烟在搞鬼,吴不赊心中狂怒,牙齿咬得格格想,眼前现出西门紫烟的样子,暗骂:“这女子生得如此美貌,心地竟如此歹毒,哄我千辛万苦去魔界接了云州遗族回来,她竟横里夺功,嘿嘿,想过桥抽板,没那么容易。” 这一会儿工夫,他已经飞出了悲歌城。后面王宫高手仍是紧追不舍,吴不赊往地下一栽,未着地,已生出七八只脚来,扎入地面,一通乱搅,搅出一大堆黄土。他手上早取了吹牛袋出来,令吹牛袋对着黄土堆拼力一吹,霎时间黄尘漫天。吴不赊收了吹牛袋,将身一摇,化为黑猫,一路曲曲弯弯,进了城东一座林子。黄尘漫天,吴不赊又收了灵力,追兵目不视物,也感应不到灵力的波动,便再也找不到吴不赊的踪迹,在黄尘中乱哄哄搜了一圈,黄尘慢慢散去,找不到人,只好回头。吴不赊到了林子里,虽然甩开了追兵,心中的愤怒却是不减反增。他知道愤怒也无用,索性化成一棵小树,将根深深扎入地底,深深呼吸。好一会儿,才心火略息,他定了定神,想:“西门紫烟杀我,只是要抢功,我现在即便回头摸进西门家杀了西门紫烟,也没什么用。西门家权高势重,她又铁定是未来的王妃,我便提了西门紫烟的脑袋去王宫告状也是告不准的,没人信我。难道这事就这么算了,任由西门紫烟把这盖世之功抢了去?” 自己手里的东西给别人硬生生抢了去,任何人都不会甘心。但吴不赊左思右想,却也想不到办法,西门紫烟能引他进王宫再杀他,说明西门紫烟在太子心中的分量。吴不赊便有千万张口,也抵不过西门紫烟一声媚笑,想太子出来主持公道是不可能的。那么另走一条路呢?――去城中放风,把这事说出去……可也没人信啊。 云州遗族还在万里之外的离雁口,还在魔界,谁也没见到,谁也不知真相,也根本没有办法证明,谁信啊?吴不赊若去城里喊,西门紫烟都不要拦他,听到的人十个有九个要把他当成疯子。 可又怎么办呢?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看着,看西门紫烟引领赵军把云州遗族接回来,别人骑大马戴红花,他在一边借酒浇愁?那也太不能让人甘心了!吴不赊当初去魔界,就是冲着西门紫烟许下的美好前景而去的。后来与云州遗族同行,为云州遗族的精神所感,功利心渐去,但也并不是说有好处不要啊。尤其是这好处要被别人生生抢去,他无论如何是不甘心的。“对了。” 吴不赊突然想到一点,“西门紫烟只是要抢功,可不是说不去接云州遗族回来。太子不认识我,在赵国朝堂上我说不清楚,可云州遗族却只认得我。我只要赶回去,守住云州遗族,赵国的接应大军一来,与云州遗族一对面,明对明,我这功劳就任何人也抢不走。” 想到这里,吴不赊又兴奋起来,方要拔身而起,忽觉不对。悲歌城方向隐隐有灵力传来,人还不少,吴不赊心下疑惑:“莫非是派出来捉拿我的人?可他们先前都追丢了,现在还怎么找得到我?” 身子往下扎进去一截,灵力收敛,只竖起耳朵凝神倾听。他化成了小树扎进了土中,即便追兵从他头顶上飞过,也很难发觉。他藏身的树林与先前逃走的方向不是一条直线,绕了个弯子,如果这些人是追兵,该会沿着直线追下去,可情形却好像有些不对。追兵渐近,有十来个人,都是能御风飞行的玄功高手。这些人在空中转了个弯,竟是直奔这林子而来。吴不赊又惊又疑,心中一闪,忽地想到一个可能,急忙从土中拔出身子,纵身而起。他猜得没错,追兵的前面飞着一条狗,像上次他借狗宝寻找颜如雪一样,追兵也是借着狗鼻子的灵敏嗅觉在追踪他。 “在那里!” “抓住他!”吴不赊反应得有些迟,他纵身而起时,追兵已近。他一运功,灵力波动,立时便被感应到。不用借狗鼻子,追兵已经发现了他,疾掠过来。追来的人都穿禁卫服饰,显然都是王宫中的高手侍卫,配合默契,扇形包抄,瞬间便把吴不赊围在了中间。眼见包围圈形成,吴不赊倒是不急了。其实他心中也有一种渴望,想要问清楚,到底是谁想要杀他。但这会儿他脑中却离奇地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先前在王宫中,抓我的人还没现身,神鸡就会报警。可这会儿我都感应到了追兵,神鸡为什么不报警呢?”不过这个问题才生出来,自己一想就明白了,“是了,三次神鸡报警,都是在我完全没有提防的情况下,迷迷糊糊的,所以神鸡才出来提醒我。这会儿我时时凝着心神,自己能发现追兵,神鸡也就懒得管我的闲事了。” “吴不赊,你跑不了了,快束手就缚,免得我们动手。”出声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一张脸就像一块方砖,还烧得有点儿过了火,黑中带紫,语气沉凝。他站在吴不赊侧面,吴不赊扭头看他,眼光一对,微吃一惊,这紫脸汉子的眼光锋锐犀利,有若实质。 “高手。”吴不赊心下闪念,暗暗凝神。 自从得黑七和木灵儿内丹功力大进以来,吴不赊也经过了不少事,更远行万里走了一趟魔界,但是,他就没碰到过一个一流高手,传说中的一流高手好像集体失踪了。便是练成了心眼的颜如雪,功力也不到一流之境,虽然没动过手,但吴不赊感应得出来,她功力不高。虽然他后来也知道了,心眼要求的是心对外界的灵敏感应,要成心眼,首重悟性,并不是要求功力有多高。其他人如叶轻红,剑法不错,功力勉强可到二流之境;驼玉儿那剑快得跟鬼一样,身法也了得,功力其实还不如叶轻红;倒是西门紫烟的三昧真火了得,但也只是功力精纯,也无法跻身一流之境。 不过今天总算是撞到了一个,这紫脸汉子绝对是一流高手,虽然还没动手,那种眼光气势,吴不赊能感应得出来。追来的人一共十二个,吴不赊以神光一扫,除了这紫脸汉子,左侧竟还有一个高手。那人是个三十多岁的军官,长相颇怪,高而瘦,却顶着个大脑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棵没发育好的豆芽。可吴不赊绝不敢轻视他,灵机微触,这人的气机阴柔缠绵,像带着粘性一样,让人摸不到深浅。看着紫脸汉子,吴不赊有些兴奋,终于碰到了一流高手,但一家伙撞上两个,可就有些惊心了。 他心下暗哼:“出动十多名玄功高手对付我一个人,中间还有两名一流高手,太子为了西门紫烟还真舍得下本钱。”作为五霸之一的赵国,人口多,练习玄功的人也多,玄功高手自然也多。但吴不赊可以肯定,真正能达到一流之境的,搜遍赵国,不会超过十个。 为了对付他,一次派出两个一流高手带队,确实是比较夸张了。不过略微一想吴不赊也就明白了,太子之所以弄出这么大阵仗,要拜他穿越魔境接回云州遗族这样的奇功所赐。能视魔境如无物的人,绝非等闲之辈,太子自也不敢等闲视之。 “不知这位将军贵姓高名,能否赐告?” 吴不赊抱拳,一流高手啊,打一架连名字也没弄清,那也太遗憾了。“左伏虎。” “好名字!人如其名,果然气势雄浑。”吴不赊大赞一声,扭头看向那豆芽菜似的瘦子,“这位将军呢?”豆芽菜冷然一笑:“习半闲。”“人生难得半日闲,将军这名有雅气。” “吴不赊,不必废话,老老实实束手就缚吧。”见吴不赊摆出一副街头老熟人见面的架势,左伏虎有些不耐烦了。 “束手就缚,也行啊。”吴不赊依旧笑嘻嘻,“但左将军能不能告诉我,我到底犯了什么罪,要出动这么大阵仗来拿我。” 他心中愤怒,仍拿出笑脸,就是想要弄明白,西门紫烟拿什么名目让太子派人来对付他。 “太子下令拿你,你是吴不赊就对了,其他的我们不管。”左伏虎一句话就封死了吴不赊暗里的主意。 “既然没理由,那我就不能束手就缚。”吴不赊眼光在左伏虎和习半闲两人脸上一扫,“你两个一起上,或者全体都上?” 赵国护卫王宫的禁卫中有四大高手,左伏虎、习半闲分别排名第二、第三,太子一下子派出两名一流高手对付一个无名之辈,左伏虎很有些不以为然。虽然见了吴不赊后,发现他功力比自己预想得要高,左伏虎也并不放在心上。这会儿听了吴不赊的狂言,左伏虎气极反笑,喝道:“废话少说,既然顽抗,那就拿出真本事来,看接得我几招吧。” 伸手去后腰一探,却是一对月牙双钩,双钩一分,左钩护胸,右钩前探,倏一下到了吴不赊胸前,钩尖在月光下闪着清冷的寒光。吴不赊先前笑嘻嘻,既是想以笑脸迷惑左伏虎,打探自己想要的消息,也是想尽量让左伏虎等人放松警惕。对方人多,本钱厚,不用点儿心机是绝对不行的,愤怒只能炸裂自己,可伤不了人。笑脸无功,又用激将法,能激得左伏虎等人神智大乱也可以混水摸鱼。这一招好像见功了。 左伏虎话中已颇有怒意,可到双钩一出手,一攻一守,守者端凝而攻者刚猛,全无半丝缝隙可钻。吴不赊知道自己所有的心机都白费了,既叹且赞:“果然是一流高手,动起手来就绝不给人半点儿侥幸。” “那就让吴某人来领教一下大赵国王宫禁卫高手的风范吧。” 吴不赊长笑一声,迎着左伏虎月牙钩一斧劈去,一斧势急力猛。左伏虎存心想试一下吴不赊功力,却是不闪不避,钩斧相撞,“铮”的一声,左伏虎月牙钩给劈开。他只觉手臂微麻,低喝一声:“好,再接我几钩试试。”双钩展开,如弧而进,连攻十余钩。吴不赊双手持斧,硬砍硬劈,将左伏虎双钩尽数劈开。月牙双钩属冷门兵器,既可刺,亦可锁,十分难缠。吴不赊身上的功夫,无论是木长生的还是黑七的,对着左伏虎这月牙双钩都没有什么好办法,只有以拙胜巧,钩来斧挡,硬劈回去。这么十余招下来,左伏虎看出吴不赊功力还在自己之上,但功夫一般。他心中冷笑,手上一紧,双钩连环,如波如浪,不给吴不赊半点儿喘息之机。吴不赊还是老法子,钩来斧挡,慢慢的似乎就有些力有不支,御不了风,落下地来。左伏虎跟着落下,双钩又紧了三分。习半闲等人眼见左伏虎占到上风,自然更不会上来帮手,只是松松散散围成一个圈子,个个一脸轻松。吴不赊冷眼看得清楚,心下暗笑。论招数,吴不赊确实斗不过左伏虎,但他的玄木心法千枝万叶,可以生出数十只手。左伏虎双钩上招法再妙,双钩斗得过几十把斧头吗?吴不赊之所以没用玄木心法,而只以硬开硬劈的笨办法对付左伏虎,就是想诱左伏虎下地。左伏虎人多,吴不赊手再多,比不过人多,功力有限啊。要想破围而出,一定要出其不意,在空中,四面空荡荡的,把戏不好玩,落地才有办法。眼见左伏虎上当,吴不赊越发装出力气不支的样子,大口喘气,双脚也站住不动。其实却是想从地底下钻过去,要从左伏虎背后打他个措手不及,一招制敌,有了左伏虎这个人质在手,破围就有了希望。不过左伏虎功力极高,吴不赊只能运三分力在地底下钻,若是用力太大钻得太快,有可能被左伏虎发觉。又斗了十余招,吴不赊一只脚已钻到左伏虎身后丈许处,更以一化三,化出了三只脚。即便左伏虎生出警觉躲开了后心一脚,左右两脚也一定能踹翻他。就在吴不赊要起脚之际,忽有一人如电掠来,远远便是一声高喝:“住手!” 是个女声,竟好像是西门紫烟。吴不赊扭头看去,果然是西门紫烟。一袭紫衫,月光下看去,她急掠的身影真的就像一抹紫色的轻烟。 左伏虎当然也听到了西门紫烟的声音,双钩一荡,往后跳开一步,看一眼西门紫烟,眉头一皱,扭头对习半闲道:“拦住她。” 习半闲脸上一苦,道:“要快。”眼中的意思,西门紫烟显然不好拦。 “吴不赊,你再不束手就缚,我就不客气了。”左伏虎嘴中喝叫,双钩已是如风而上,攻势比先前竟还快了三分,看来是压箱底的功夫全拿出来了。 “西门紫烟来做什么?这些家伙情形不对,难道不是西门紫烟指使他们来的?”奸商察言观色的本事何等厉害,吴不赊立马就看出了情形不对,暂时便不出脚,只把斧头抡开,有一斧没一斧,挡着左伏虎攻势。他一边打,一边斜眼看着西门紫烟,看她玩什么花样。 西门紫烟飞得急,裙衫被风带得紧贴在身上,妙曼的曲线尽数展露出来,尤其丰满的胸乳最为打眼。吴不赊瞟了一眼,暗赞:“好一对美乳,虽然没有轻红丫头得大,胜在匀称,若能握在手里,足可揉上一天不要吃饭。” 这会儿有心想这个,说实话他自己都有些佩服自己,其实这也是一种逆反心理。西门紫烟虽然绝美,但在今夜以前,吴不赊几乎没对她起过色心。初次见面,西门紫烟那种冷厉的心气完全掩盖了她的容貌,吴不赊几乎都有些怕她。从魔界回来,心中因云州遗族这件事激荡着,只想向西门紫烟报喜,只盼着她早日让赵国出兵接应,同时心里还有着对西门紫烟的佩服,能筹划出这样疯狂大胆的行动并最终真的成功了。这样的女子,是让人仰视的,吴不赊根本不敢对她起色心。但这会儿就不同了,这会儿在吴不赊心里,先前高高在上的西门紫烟被一踩到底,仰视换成了鄙视,敬佩变成了愤怒。再看西门紫烟的眼光,自然也就完全变了样,也就自然而然带了色眼,偏偏西门紫烟这会儿丰乳突兀,他当然便会有这种想法了。 习半闲留下四个人四面围住斗场,自己带着另外几名禁卫迎上西门紫烟,抱拳道:“习半闲见过西门小姐。”手上行礼,身子却牢牢拦住去路,眼光也偷偷在西门紫烟丰耸的胸乳上扫了一眼,却飞快地抬起了眼睛。他身后的禁卫则是眼光乱扫,有的向下,有的向上,有的向左,有的向右,很显然,都是先去西门紫烟身上溜了一圈。没办法,西门紫烟长得实在太美,曲线毕露的样子又实在过于诱人,是个男人就免不了起色心,这会儿不起色心的反倒是有病。至于把眼光错开,那是因为不敢看,西门紫烟虽美,她的美却不是他们可以放眼欣赏的。西门紫烟早已看到了吴不赊,眼见他虽然落在下风,还好并没有什么事,心中也吁了口气,喝道:“让开!” 西门家的权势,西门紫烟必然会成为王妃的背景,换了以往,再给习半闲十个胆,他也绝不敢挡西门紫烟的路。但今夜是太子亲自下令,所以习半闲不敢让路,只是陪笑道:“西门小姐,是太子亲自下令捉拿这人的,我们只是奉命办事,请西门小姐莫让我们为难。” “让开!”西门紫烟眼中射出冷光。 “西门小姐,这个……”习半闲一脸为难,眼光却总不由自主地往下移,西门紫烟挺耸的丰胸似乎像两块磁铁,而他的眼光就是那不知死活的铁针。 “挡我者死。”西门紫烟再不多话,一剑便向习半闲刺了过去,势劲力疾,下手毫不留情。 “西门小姐,我绝不敢跟你动手,可实在是太子有令,我没有办法啊。”习半闲嘴中叫,手上早多了一杆双头软枪,枪头打缠,架开西门紫烟这一剑,身子同时后退一步,却仍死死地挡在西门紫烟前面。 “就算赵炎在这里,他也不敢拦我。”西门紫烟大怒,一剑接一剑猛攻。 “太子当然不敢拦你,可我不是太子啊。我不拦你,脑袋回头就没了。”习半闲心中苦笑,西门紫烟天之骄女,偏偏赵王仅成年的王子就有十几个,个个想吃天鹅肉,每一个都变着花样讨好她,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违拗她。所以说西门紫烟这话还真不是吹牛皮,太子赵炎在这里,还真不敢拦她。 习半闲功力在西门紫烟之上,双头软枪看上去软绵绵的,招法自有其独到之处,虽是步步后退,却是把西门紫烟剑招封得死死的。他当然不敢还手向西门紫烟进攻,可西门紫烟想要一剑杀了他却也是不可能,而且就算是退,他身子也始终拦在西门紫烟前面。 “西门紫烟这是什么意思?她为什么和这些禁卫动手,听他们话中的意思,想杀我的只是太子,和西门紫烟无关。西门紫烟这么急匆匆来,竟好像还是来救我的。可为什么啊?太子为什么要杀我?”吴不赊看了半天,糊涂了。 左伏虎竭尽全力进攻,吴不赊却还在脑子里煮粥,立落下风,一下不防,给左伏虎左手钩抢进来,急闪时,手臂上已经钩了一下,鲜血飞溅。他不由痛叫一声,一腔怒火直冲进来,三只脚还在左伏虎后面伏着呢,便要给左伏虎一脚。却听那面西门紫烟惊叫一声:“吴兄当心!”原来西门紫烟一直在留心这边,看到吴不赊受伤,担心惊叫。 吴不赊心神一凝,住脚不发,“呼呼呼”一连三斧将左伏虎劈开,扭头对西门紫烟叫道:“西门小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你要杀我吗?” “吴兄千万别误会,我怎么会要杀你呢。”西门紫烟语气愤怒中带着无奈,似乎有些话说不出口。她冲不过来,眼见左伏虎攻势越发凌厉,急了,厉叫道:“左伏虎,你若敢杀他,我必将你碎尸万段!赵炎也护不住你,不信你试试。” 左伏虎本想抢在西门紫烟冲过来阻拦之前杀了吴不赊,听到这话,钩势一滞。他怎会不信西门紫烟的话?在太子赵炎眼里,西门紫烟是天上的月亮,而他左伏虎呢,虽是一流高手,可实际上就是一条看门狗。赵炎会为了天上的月亮来护着一条看门狗吗?绝对不会。如果西门紫烟真要杀左伏虎,根本不要亲自动手,只要一句话,赵炎就会抢先砍了他脑袋去买她的欢心。 可就此放手,事后太子也一定不会放过他。赵炎得罪不起西门紫烟,可如果他们为了西门紫烟而违背太子的命令,太子也绝不会开心的。 这就是做人属下的悲哀。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左伏虎咬一咬牙,再又猛攻上去。 左伏虎想哭,吴不赊却就有些想乐了,斜眼瞟着左伏虎,暗笑:“门缝里的乌龟,扁了吧?风箱里的老鼠,傻了吧?” 他这边莫名其妙傻乐,确实是傻乐。这种情形下,换了一般人绝乐不起来,可奸商还就不是一般人,有时候,他的想法还真就和一般人不一样。 他乐,西门紫烟却有些急。西门紫烟有着良好的教养,虽是天之骄女,骨子里高高在上,但平日为人处世,却绝不张狂轻浮。今夜像个没家教的小魔女一样出言威胁习半闲、左伏虎,实在是心中忧急愤怒,迫不得已。可她拉下了面子,习半闲、左伏虎竟还敢不听她的,习半闲还拦着她,左伏虎犹豫了一下,还在猛攻吴不赊,可真把她气坏了。她也更加担心,知道左伏虎两人这么拼命,乃是太子赵炎下了死命令。她若想不出办法,吴不赊只怕真会死在左伏虎钩下。 这时西门紫烟一剑刺出,习半闲软枪打旋,转半圈,枪头斜斜划个半弧,指向西门紫烟前胸,如果习半闲的对手不是西门紫烟,这一枪顺势就会扎下来。现在他当然不敢,习半闲只是吓一下西门紫烟,西门紫烟能退更好,不退,奶奶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咱好男不跟女斗,你不退,我退,这就是习半闲的想法。 但他还是小看了西门紫烟的疯狂,像西门紫烟这种世家贵女,扮淑女的时候,那是绝对的温柔贤淑,端庄守礼,可以做得天下任何女子的仪范。她本来就是作为王妃培养的,一出生,母仪天下四个字就写在她脸上。但这样的女孩子,心底往往藏有巨大的逆反心理,平时给压抑着,一旦受到什么刺激,撕下面皮,那种疯狂,会是非常得骇人。此时的西门紫烟正是到了这个边缘,巨大的打击已经快让她崩溃了,偏偏她拉下面子的威胁还不管用,又哪里还压得住火!面对习半闲的枪尖,西门紫烟便要往前冲,也要格开才行,可西门紫烟剑到外门,不收回来,却把胸膛一挺,迎着习半闲枪尖就撞上去,口中厉叫:“习半闲,你有种就杀了我!” 风压着紫衫,她鼓翘的双乳是如此得尖挺,那颤巍巍的乳尖,几乎可以与习半闲的枪尖媲美。若在床上,有这样的女人,用这样的姿势撒个娇儿,习半闲非迷晕了不可,但这会儿西门紫烟胸膛这么一挺,却吓得习半闲脚软,反枪急撤,同时大退一步,心中更怦怦直跳。西门紫烟迷死人的丰乳,这会儿却是吓死个人。 不怕不行啊,别说真个一枪刺死西门紫烟,只要擦破点儿皮,甚至不擦破皮,只要枪尖在西门紫烟的乳尖上碰了一下,回头太子就会诛了他九族。大赵国未来的王妃,她的美乳,是习半闲这样一个小小的禁卫军官能碰得的吗?亵渎王妃什么罪?九族尽诛。习半闲能不怕吗? “你不敢杀我吗?那我就杀了你。”西门紫烟得势不饶人,顺着习半闲枪的退势,她一剑就刺了过来,直指习半闲咽喉。剑势又快又狠,这一剑真要刺中了,怕不是在习半闲咽喉上扎个洞,习半闲整个脑袋只怕都会给削下来,下手狠啊。 习半闲一时还没完全醒过神来,没记得先前的教训,双头软枪依常势,反把抡,枪头一点,五点梅花势,锁住西门紫烟头脸胸腹,枪把一送,可任扎一点,难挡难防。西门紫烟根本就不挡,也完全不防,老法子,酥胸一挺,习半闲软枪一个尖,她双乳两个尖,迎锋直撞过去。 “啊呀,不对!”枪一出,习半闲终于是醒过神来了,后手捋枪把,急撤,气送而逆,胸口一闷,差点儿吐血。枪势在直,最怕的是中途急撤,只这一下,习半闲自己伤了自己,没十天半个月调息,气顺不过来。西门紫烟却并不领情,双乳破枪,习半闲枪尖一撤,她顺手一剑又刺了过来,狠啊,剑风呜呜,刮面生疼。 这架还怎么打?欺负人啊,习半闲心中吐血,嘴里咬牙:“小娘皮,你要不是西门紫烟,你要不是太子要的女人,老子我……” 天无眼,他的对手就是西门紫烟,就是太子要的女人,不仅是太子要的女人,也是赵国所有王子想要的女人。任何一个王子登基,王妃之位一定会给她留着的女人。 她美,绝世之美,但不仅仅是她的美,还因为她是西门家的女儿,还因为她是西岳帝君的外侄女。她的美,挟势而来,如天风海涛,任何人都无法阻挡。 她若不是西门家的女儿,她身后若没有那种势力,再美十倍,王妃也未必是她。或许所有的王子做梦都想把她抱上床,但为了王位,所有的王子都可以舍美女而抱母猪。但她有了那背后的势力,她再丑十倍,王妃的位子还是她的。 和这样的女人打架,纯粹是找罪受,习半闲心中郁闷,胸口逆着的气更像门板一样堵上了。习半闲再也不敢挺着,枪把一打,身子跟着一翻,远远跳了开去。姑奶奶,咱惹不起你,咱躲开行不行? 其他几名禁卫军官散在习半闲身后,呈半圆之势,若是其他人,即便冲破了习半闲的阻截,也会被这些禁卫军官拦下来,但西门紫烟是另类。习半闲一退,她不管不顾就直撞过去,武夫直,可不傻,几名禁卫官面面相觑,同时往两边跃开。秋风至,落叶飞,很霸道啊。 唯一不识趣的是那条狗,这狗能飞,说起来该已经成精了,可偏偏却是条傻狗,竟迎着西门紫烟就扑上来,口中还汪汪狂吠。西门紫烟大怒,柳眉一竖,顺手一剑,登时就把个狗头给砍了下来。边上带狗的禁卫作声不得,打狗也看主人面,可这主人在西门紫烟跟前就没面子。缩头吧,别像那狗头一样也被一剑砍了。 西门紫烟一剑砍了狗头,身子往下一扑,合身如剑,疾射向左伏虎,长剑直指左伏虎后心。她心中恼了左伏虎不给面子,这一剑可是尽了全力。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是高手最基本的素质。左伏虎虽在竭力猛攻吴不赊,心神却始终留意着西门紫烟这一面。西门紫烟冲开习半闲几人的阻拦,他当然知道,听得剑风,知道西门紫烟动了真怒。他心下叹息,却也吁了口气。他是真下不来台,不杀吴不赊,太子那面交不了差,真要杀了吴不赊,自己的下场却也是难以想象。女人是不可以得罪的,尤其像西门紫烟这样的美女。左伏虎绝不会认为只要抢先一步杀了吴不赊就万事大吉,真要抢先一步,西门紫烟一定会秋后算账。现在西门紫烟冲了过来,他总算是有了个台阶下。 左伏虎双钩一收,左钩横在胸前以防吴不赊有可能的反攻,右钩后扬,犀牛望月,幻起无数钩影,拦截西门紫烟长剑。 “铮”的一声脆响,钩剑相交,左伏虎功力高于西门紫烟,可再高十倍也没用,他钩上只敢发出三分力。这一撞,他踉跄后退,连退数步,身子一旋,回转身来,双钩护胸,左钩外弯而扬,右钩前飞而斜,摆出的架势是可攻可守。可瞎子也看得出,他这是不攻不守,是看戏的架势。 西门紫烟当然不傻,不会再逼上来进攻,长剑斜斜指着左伏虎,眼睛去吴不赊身上一溜:“吴兄,没事吧?” “我没事。”吴不赊冷着脸,“只是有些糊涂。” 西门紫烟脸上现出愧疚之色,道:“没事就好。你先走,有些话呆会儿再说。” “好。”吴不赊收脚拔身,斜飞出去。侧面几个禁卫军官还动了一下。 西门紫烟眼光如剑,电射过去:“想死的就追一个试试。” 没人想死,傻瓜才想死,几名禁卫军官顿时僵立不动。西门紫烟瞟一眼左伏虎,冷哼一声:“回头我再跟你们算账。” “是。”左伏虎双钩一收,躬身应命,眼泪差点儿就要掉下来。 这话是救命的福音啊,回头她要算账,太子就不会在她算账之前杀了他们,只要当时不死,这命就保下来了。 西门紫烟当然是有意这么说的,她清楚地知道,若凭真本事,她根本无法从习半闲、左伏虎手中救人。能救出吴不赊,是人家手下留了情。不听话,要往死里揍,听话了,当然也就要给个甜枣,这就是世家之女为人处世的智慧。 西门紫烟受西岳帝君看重,得所有王子追捧,绝不仅仅因为她的美貌和家世,她本人的才智也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因。事实上,当日说服吴不赊远赴魔界,凭的就是她的才智气度,而不是什么美貌家世。奸商这人滥俗,而且没心没肺,美女他爱,却更重利益。正如当年在东镇狎妓,宁可让别人先上,他在后面捡残汤剩水,图的就是个便宜实惠。西门紫烟当然不能拿去和妓女比,但事理差不多,若西门紫烟仅凭一张脸,休想说动他一个脚趾头。 吴不赊飞得不快,他要等西门紫烟,一肚子话要问。不多会儿,西门紫烟跟了上来,也不吱声,又飞了十余里,忽地转向。吴不赊知道这是为了躲开左伏虎等人有可能的跟踪,便跟了上去。又飞出数十里,进了山,西门紫烟折身向下,落在一个小山谷里。吴不赊跟了下去,像上次一样,西门紫烟取五色彩旗,将两人立身处圈了起来,紫雾弥漫,月光一照,如梦如幻。 吴不赊板着脸,看着她动作。见她弄完了,他冷哼一声道:“这事还真是见不得光啊,说吧,西门小姐,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四十二章 追杀 “对不起。”西门紫烟深深施下礼去,一脸愧疚。初见面时,冷厉锋锐的西门紫烟;魔界初回时,亲和动人的西门紫烟;方才威胁左伏虎、习半闲时,泼辣狠决的西门紫烟;到这会儿,仿佛背负千斤的重担、不堪压迫的西门紫烟――四个西门紫烟,同现在一张绝美的脸上,吴不赊心中如紫雾飘荡,他实在已弄不清哪一个才是西门紫烟的真面目。 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张脸后,事实的真相,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他万里迢迢历经千辛万苦接回来,绝不应该受到这样莫名其妙的追杀,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你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西门紫烟深深吸了口气,道:“接应云州遗族回来,其实不是赵王的想法,也和我姑父西岳帝君无关,只是太子赵炎的主意。”这算是当头一棒!吴不赊一直以为,接云州遗族回来,这个行动的幕后推手,是赵王,是西岳帝君,甚至是天帝,但结果竟然只是太子赵炎的主意。 他咽了口唾沫:“我听说,赵王病重,太子监国,赵国的国事都由他决断,那太子的意思,也就是赵王的意思。” “不是。”西门紫烟摇了摇头,“太子监国是近几个月的事,你动身前,太子还没有监国。”“你的意思是,当时只是太子私人的主意,和赵国无关。” “是。”吴不赊有些发晕,想了想,却什么也想不清楚。无论怎么说,把云州遗族接回来,都不是坏事,太子监国了也没道理就要追杀他。“你就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说清楚。” 西门紫烟自出生以来,这么跟她说话的,吴不赊大概是唯一的一个。若在平时,吴不赊也绝不敢这么跟她说话,但这会儿顾不了这么多,他心中乱透了,有火还是无名火,不知要冲哪里发,现在就是天帝站在他面前,他也是这话。 西门紫烟却并不在意,事实上她心中也是非常乱。微微凝神,理了下思绪,道:“吴兄应该听说过,大王成年的王子有十多个。太子赵炎虽是太子,却不是嫡长子,事实上他排行第三。当年他母亲信姬得宠,大王才封了他做太子,但近几年来,信姬年老,色衰爱驰,连带赵炎也失了宠。 近年来最得宠的,是十一子赵掷和十六子赵抟。尤其是十六子赵抟,母亲吴姬为大族之女,家族势力雄厚,赵抟自己也长得英武非凡,文武双全,大王如果换太子,他的呼声最高。” 王国争位,家族争产,都差不多。吴不赊见得多也听得多,并不稀奇,只是静静地听着,不插话。 “当时赵炎被贬到了西北,名为代大王镇守西北边疆,其实谁都知道,他是失了宠,被贬出了权力中心,太子之位随时可能失去,以后就是个镇守西北的亲王。那还是最好的下场,无情最是帝王家,权力争夺残酷无比,新太子出现或新王登基,那些有威胁的势力必定会被清扫一空。真若失势,最后可能死无葬身之地。赵炎当然不肯束手就戮,他想要做点事情出来,如果立下大功,即便失了宠,民望如山,大王也不好轻易换他。但一般的边功没什么用,思来想去,他想到了云州遗族。云州遗族是整个人族的痛。如果能接回云州遗族,那绝对是能震动整个人族包括天庭的大事,有这样的大功,他的太子之位谁能动摇?” “有道理。”吴不赊点头,“这太子还真敢想,看来不是个傻瓜。”他话中有话,太子不是傻瓜,可为什么现在要杀他呢?当然,话没听完,他不好直接骂出来,只是忍不住,小小地刺一句。西门紫烟当然听得懂,摇摇头:“赵炎绝不是傻瓜,他其实是个非常聪明的人。想到这个办法,他来求我,在我窗前跪了一夜,我没办法,答应帮他。”“赵炎只是去求你,难道西门老大人也不知道?” 吴不赊想起了心中的一个疑惑,为什么西门家的事,好像都是西门紫烟在弄,她的父兄在做什么呢? “是,我爹不知道。”西门紫烟说了一句,不肯再往下说。这里面有原因,她爹西门树老奸巨猾,看不清花落谁家,便不肯全力出手,又不好得罪哪一个王子。为免纠缠不清,便以有病为借口,深居不出,却放出西门紫烟和众王子打混。不论西门紫烟和哪个王子交好哪个王子交恶,随她自己的意。西门树只交代一点,女儿身不能丢,到最后,任他哪个王子登位,哪怕以前和西门紫烟闹过不愉快,都没关系。到时候西门树站出来,一句话,小儿女家,打打闹闹做不得真。 什么东西就都搪塞了过去,然后他还是可以风风光光嫁女,后妃世家,绝不落空。 这中间的算盘,西门树没明说。以西门紫烟的聪明,当然也是知道的。她是个骄傲的女孩子,就她本意来说,不屑于这么做。但这是家族的需要,她的面子,必需放在家族利益的后面,所以她不得不遵照父亲的意思,和众王子平等交往。不过她还是有自己的底线,她最有好感的是太子赵炎,往来最多的也是赵炎,对其他王子,她都是不冷不热。 如果最后赵炎登位,那是最好,如果不是赵炎,她当然也会为了家族的利益放弃赵炎,但至少在她做女儿家的时候,她不会给人一个水性杨花的印象。只是这些话,这里面的内幕,她当然绝不会跟吴不赊说,也完全没有必要说。 “我决定帮他,偷偷去西岳求我小姑。小姑拿我没办法,替我把姑父的玉佩偷了出来。” “什么?”吴不赊吃了一惊,“你是说,西岳帝君的信物,那块玉佩,其实是你偷出来的,西岳帝君其实不知道?” “是。”西门紫烟一脸惭愧,“吴兄,对不起,是我骗了你,但我不是要害你。我之所以帮赵炎,也是觉得这是件好事,如果真能接回云州遗族,除了赵炎得到的好处,对整个人族都是一件有益的事情。请相信我,我当时真是这么想的。”她绝美的眼眸里满是诚恳,面对这样一双眼睛,任何人也无法生出怀疑之心。吴不赊点点头:“我相信你,这也确实是件好事啊。可赵炎又为什么要杀我?” “因为后来情势突然变了。”西门紫烟苦笑。“情势变了?”吴不赊一愕,“太子又得势了?你不是说那什么赵抟最得宠吗?哦,对了,太子现在监国了。怎么弄的,突然就咸鱼翻身了?” “本来是赵抟最得宠。”西门紫烟叹了口气,“但赵抟小人心性,一得志就猖狂,他竟然淫乱后宫,诱奸大王的妃子。” “有这样的事?”吴不赊最爱听这样的八卦了,尤其是由西门紫烟这样的美女口中说出来,“是不是谣传啊?”他后面这话其实是引子,就想引得西门紫烟往详里说。这样的绝世美女微含着羞说人偷情的事,实在是再不可多得的享受。心理黑暗的家伙,没办法。西门紫烟虽聪明,却不可能明白奸商的黑暗心理,道:“不是谣传,是事实,而且是赵掷举报的,并且还是他带人捉的奸。” “弟弟诱奸母妃,哥哥去捉奸,这戏唱大发了。”吴不赊兴味盎然,“后来呢?” 这种事,是奸商这样的市井之人的最爱。像西门紫烟这样自恃贵重的天之骄女,却是深以为耻的,她瞟他一眼,似乎是奇怪他怎么有这样的恶趣味,又似乎带着微微的责怪。奸商皮厚,但像西门紫烟这样的绝世美女的责备,那还是很有力量的。他倒也难得脸红了一下,不过这份羞耻心并不持久,就像垂死之人的回光返照,一闪就不见了。 “赵抟给捉奸在床,无话可说,但他恼恨赵掷带人捉奸,就举报赵掷私藏兵甲,意图造反。大王令人一搜,果然在赵掷府中搜出大量兵甲。” 吴不赊奇怪了:“搜两把刀剑出来有什么稀奇?我在悲歌城里,也到处碰见背刀挎剑之人啊。” “吴兄误会了。”西门紫烟摇头,“所谓兵甲,不是寻常的刀剑,是武士上战场配备的铁甲和长兵器,还有两石以上的弓和射程一百步以上的弩。寻常刀剑铺,只有刀剑,长兵是没有的,铁甲更绝对没有。在我大赵,私藏长兵铁甲,五副以上便视同造反。” “是这样啊。”吴不赊明白了,刀剑无所谓,不过江湖争雄。长兵硬甲是用来装备军队的,私人装备军队,不是造反想干什么? “那赵掷不是也完了?” “是啊。”西门紫烟轻叹口气,这几个王子都像捧凤凰一样地捧着她,虽然她对赵炎最有好感,可赵掷几个失事,还是让她颇为伤感。 “赵掷、赵抟失事,大王一气之下,病倒了。赵炎虽然失宠,却是名义上的太子,只好召他回来监国。谁知大王病情越来越重,现在赵国的国政,几乎已完全掌握在赵炎手中了。除非大王突然好转来另立太子,否则未来的赵王铁定就是赵炎的了。” “这是好事啊。”吴不赊更奇怪了,“赵炎既然完全掌握了朝政,再把云州遗族接回来,立一大功,他的王位不是更加稳固吗?他为什么要杀我,莫非要杀我的不是太子,而是另外的人?可左伏虎他们好像是王宫禁卫啊?太子监国,能指挥得动左伏虎他们的,应该只有太子吧?” “他们是赵炎派来的。” “为什么?杀了我有什么好处?”吴不赊叫了起来。“不是杀了你有什么好处,而是不杀你有很大的害处。” “什么?”吴不赊犯傻了,“我不明白,你说清楚。” “他应该是个精明至极的人物,能穿越魔界,尤其真个能说服云州遗族全族南归,更说明他的能力,怎么会不明白这中间的原因呢?”西门紫烟瞅一眼吴不赊,心中微有几分疑惑。她心中愧疚,不想亲口说出来,但却不知道吴不赊是真不明白还是装傻。 “赵炎接云州遗族回来,是为了借这件大功稳固他的太子之位。但现在时局突变,赵掷、赵抟被圈禁,赵炎更手握监国之权,地位已稳如山岳。只等大王百年之后,他便可以登基为王。大赵国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动摇他的王位,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一切求稳,一个稳字,压倒一切。”说到这里,西门紫烟略微停了一下,看吴不赊还是一脸迷糊的样子,只得再往下说:“离雁口距大赵边境一万多里,尸莲国虽乱,但中间魔族数十,要接应云州遗族回来,我大赵至少要出动三十到五十万大军。 接应成功,对赵炎来说,只是增加一点他的声望。在他眼里,其他一切都是假的,王位才是真的,而王位本来就是他的,所以接应云州遗族回来,并没有真正让他得到什么。 但如果失败了呢? 一切的罪责都要由他承担。外部的指责――五霸不和你是知道的,其他四霸一定会借这个机会大肆指责赵国,这会形成一股巨大的压力。然后还有内部政敌的攻击――王位的争夺残酷无比,亲如父子兄弟也绝没有任何情分可讲。其他的王子是绝不会眼睁睁看着王位落到赵炎手里的,现在有这样的好机会,他们也一定会兴风作浪,剥夺赵炎的监国之权,甚至废弃他的太子之位。” 吴不赊明白了:“就是说,太子接回云州遗族,对他想要的王位没有多少帮助;去接云州遗族,兴师动众,反而有可能把眼见到手的王位丢出去,所以一动不如一静。” “正是如此。” “至于我这个中间人,就干脆杀了灭口,免得风声泄露,让他名声受损。”吴不赊随即又想到一点,“更害怕我落到其他王子手里,成为他的政敌攻击他的利器。” “是。”西门紫烟最觉得愧对吴不赊的就是这里,“我先前没想到赵炎会这样,进宫报喜,后来才明白他的心思。我一直想劝他回心转意,所以连着三天呆在宫里。没想到赵炎这个人这么虚伪,明里稳住我,暗里却对你下手。好在我听到消息,来得及时。哦,对了吴兄,你的伤没事吧?”“我没事。”吴不赊冷眼看着西门紫烟,想看出她是真心还是假意,“她是真关心我还是另有诡计?不过若是想杀我,刚才根本不必来救我,她该不会预先算到我其实是能突围而出的吧?那么是真心来救我,对了,她一直叫太子的名字,莫非真是和太子闹翻了?” “其实我的死活无所谓,关键是云州遗族怎么办?就让他们在离雁口自生自灭?”他只是一个人,已经没有多少利用价值了。如果西门紫烟另有诡计,必是用在云州遗族身上,有可能西门紫烟现在支持的是太子赵炎的政敌也不一定。想到这里,吴不赊便出言相试:“太子不愿自找麻烦,其他人会不会出手?”西门紫烟眼中现出凝思之色,月光照着她的侧脸,微微地发着光,脸型极为优美。 吴不赊不是没见过美女,仅从容貌上论,叶轻红、九斤丽都不输给西门紫烟,但西门紫烟那种内在的气质,叶轻红两女却绝对比不上。说起来叶轻红是公主,九斤丽在鸡族也算得上是个小公主,但魔国、魔族的公主与西门紫烟这种人族大国的世家贵女相比,还是差得太远。文明的熏陶,文化的底蕴,并不是金钱物质可以铸就的,叫化子披上龙袍也不像皇帝,差的就是那种内在的底蕴。凝思中的西门紫烟,便如一尊美的雕塑。天上的明月看着她,也仿佛失去了光彩。吴不赊更是看得呆了,脑中一片空白,浑忘一切。“吴兄,吴兄。”西门紫烟回过神来,见吴不赊呆看着她,脸上微微一红,也不在意。没办法,从小到大,她就是在这样的眼光中一路走过来的。男人为她发呆失神,太正常了,如果吴不赊不这样,倒会让她怀疑:是不是男人啊?倒是吴不赊有些尴尬,好在他脸皮厚,忙道:“西门小姐想到能帮手的人吗?” “赵炎现为监国,大权在握,政敌虽然不少,但真正能掀起风浪的不多。而云州遗族孤悬离雁口,周围都是魔族,一旦漏风,便会四面受到攻击。我们要赶时间,我想来想去,只有去找我姑父。” “你姑父?”吴不赊情不自禁地缩了缩头,“西岳帝君?” “是。”西门紫烟眼光微凝,“我左右想过了,唯有借姑父的声望,压迫赵炎。赵国必须团结一致,尽全力才有可能成功接回云州遗族。真要在国内借政敌掀风搞雨,即便逼得赵炎出了兵,只怕也不能成功。” “有道理。”吴不赊大喜,西门紫烟的眼光,似乎让他又看到了初见面时说动他远赴魔界的那个冷锐智慧的女子,“不过西岳帝君会管这件事吗?” “人界一般的事情,天庭和五岳府都不会管,但接回云州遗族是大事,姑父肯定会管。”“那我和你一起去西岳?”吴不赊语气中有些迟疑。黑七可是西岳府通缉的重犯,虽然不能说他就是黑七,可总是有些不由自主地畏惧。 “当然一起去。”西门紫烟却没有半点儿迟疑。 “西门紫烟若是做将军,绝对是杀伐决断的厉害角色。微雨将门虎女,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被动的,担子压下来只能担着,可不像西门紫烟这么主动。若有得选择,估计微雨更愿意做一个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轻红丫头和小丽也没得比,那俩丫头其实都还没长大,倒是颜小姐的性子更坚韧些。颜小姐聪明不下于西门紫烟,借着心眼,在细微处的把握还在西门紫烟之上,但她也没有西门紫烟的这股锐气。” 几个女子在吴不赊脑子一一闪现,一时想得有些出神。西门紫烟并不知道吴不赊在心里将她与另几个女子作对比,只是飞快地收拢五色小旗,随即在前头带路,飞往西岳。紫衫飘飘,月光下,她飞行的身姿妙曼无伦,看得吴不赊心醉神迷。奇怪的是,他竟然没有起色心,哈哈,这小子有些怕,不过他自己不知道。吴不赊没起过色心的还有一个颜如雪。对颜如雪倒不是怕,那单薄的身子和瘦弱肩膀上的重担,面对她时,无比的尊敬中又混杂着丝丝的怜惜,他从心里就没想过要去亵渎她。悲歌城到西岳有近两千里,飞了几个时辰,天光渐亮时,西门紫烟找一处山谷落了下来。两人休息了一会儿,吴不赊打了一只兔子烤了。西门紫烟却先去山溪边洗了脸,女孩子爱美,清洁比填肚子重要。吃了兔子,重又上路。午后不久,远远看到一座大山,巍峨雄奇,气象万千,吴不赊估计是西岳到了,暗暗留神。又飞一程,已入山中,忽见一峰,兀立天地之间,奇高奇险。最特异之处,是峰顶有一股云柱,盘旋直上,隐入天际,便如一道楼梯一般。 无论黑七还是木长生都没上过天,这些成精的异类,对于开着五道天门的五岳有着天生的畏惧。别说上天,甚至轻易不敢靠近五岳千里之内。至于吴不赊,那就更加不要说了,他脑中所有的讯息都是传闻,只知道天庭在五岳开五门,于五岳极高处设有天梯,乃凝云而成,因此又叫云梯。凡人上天,登梯而上,练有玄功会飞的,不爬梯子也得跟着天梯飞。天门在九天之上,每一层天都有厚厚一层云包着,不跟着天梯飞,一个不好就会在云中迷路。破开九天云层后,始见天门,但天门也不是说进就进,门口有天兵天将守卫,若神界无职,仙榜无名,则轻易不得进门。江湖传言,有一种万金贴,是天庭一些权势人物发出来的,只要持有万金贴,任何人都可以进门,不过这万金贴可不便宜,贴如其名,一贴万金,普通人是不要想了。西门紫烟看吴不赊一直仰着头往天上看,轻笑道:“吴兄没上过天吧?” “我哪有这个机缘。” “接回云州遗族,如此盖世之功,天帝必会召见,到时吴兄就可上天了。” “西门小姐一定去过天界了,不知天界到底是怎样一番景象。” “我去过,有几次。”西门紫烟抬头看了看天际,“其实也就是山山水水,和下界也没什么两样。” “不会吧?”西门紫烟的回答让吴不赊颇为失望,传说中的天界处处和仙境一样呢,怎么会和下界一样? “也许她去得多了,见惯了也就不以为奇吧?”就好比穷人家的孩子和富人家的孩子,穷人家的孩子过年才有新衣服穿,看见新衣服自然稀罕得不得了;富人家的孩子也许一天都要换几身衣服,自然也就不会把什么新衣服放在眼里。 “西门小姐,你见过天帝吗?天帝长什么样?”无论对于黑七、木长生这样的异类,还是吴不赊这样的凡人,天帝都是至高无上的存在,他心中既充满了敬畏,也实是满怀着好奇。 “姑父虽然带着我上天赴过几次宴,但都是和女眷在一起,没能见到天帝。”西门紫烟摇头。 “天帝是人吗?”话出口,才觉得大有语病,忙又解释,“我是说,天帝长得是人的样子吗?” “吴兄真有趣。”西门紫烟格格娇笑,“天帝和你我一样,都是人身,你以为他是什么样子啊。” “我想象中,他一定是特别威风的样子。”吴不赊有些尴尬地笑笑。“天帝当然很威严。”西门紫烟说了这一句,却就住了口。其实她远远拜见过天帝一次,天帝就是个老头子,和人界老去的帝王没什么两样。而天界其实也和人界差不多,各种势力充斥,为了权,为了利,勾心斗角,无所不用其极。就拿天帝的家事来说,和现今的赵国就是一模一样,天帝渐老,儿子数十,位子却只有一个,谁都想坐,谁都不想让,那就只有争。天帝儿子们的争执,比赵王十几个儿子的争斗要火爆得多,只不过天帝不像赵王一样病得迷糊了,至少他还是清醒着的,这些争执便只能放在暗处,不让天帝看到,或许天帝已经看到了,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下界的人,不知道天界的事,只以为天界什么都好,上了天就是住在仙境里,做梦都会笑。其实哪有这样的好事,上了天就只管享受?谁给你供应?吃、穿、用、住哪里来?难道上了天就不要吃东西啊?就不吃你还不穿衣服了?就算大家都是神仙,总需要穿衣服遮羞不是。有需要就有利益,有利益就有争斗。人界如此,魔界如此,天界亦如此。 天梯所在的最高峰便是西岳峰,西岳帝君府就在西岳峰下。不过西门紫烟没有直接飞过去,远远地便落了下来。她扭头对吴不赊道:“西岳府前二十里,不准任何人御风飞行,要步行上山。” 这个规矩,吴不赊还真不知道,当然也不敢反对。他就算是个铁脑袋,也绝不会去试着飞一下,顶撞一下西岳帝君的威严。 进山,是一条宽阔的青石板路,两旁苍松翠柏。行人往来不绝,屋宇鳞次栉比,沿街都是店面,最多的是酒家客栈,几乎走不了几步就有一家。天庭在下界设五岳府,除了辖制判妖司,统管妖事,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为天庭收受供奉。 人王的统治,要得到天庭的支持,自然要向天庭纳贡。天开五门在五岳,九州各国的贡物便就近向当地岳府交纳,再由岳府送上天界。天庭庞大的神官系统能维持下来,靠的就是下界各国的供奉。天庭对人界控制最强的时候,也是人界九州一统的时候,那时候人界的贡品如山堆积。五岳府运送贡品的石板路每天都被挤得水泄不通,天庭也才养得起让妖、魔、人三界胆战心惊的十万天兵天将。后来人界四分五裂,战乱不休,贡品大幅度减少,再加上天庭神官系统的贪污腐败,天庭财政吃紧,再养不起那么多兵,十万天兵的神话也就随风而散。 现在的天庭,名义上还有五万天兵天将,其实大抵是神将在吃空额。真实的数字,别人说天知道,其实天都不知道,反正这么多年来每次魔界入侵,各地人王向天庭发了无数的求援信,却从来也没看到过一个天兵下界。无数人族的国家被魔界毁灭,天庭除了空言恐吓,再无任何实际的动作。江湖传言,天兵真实的人数,最多一万,而且几乎没有任何战斗力。与此相反的是,近千年来,天庭的神官系统膨胀了近十倍不止,现在的天庭,神比狗多,但神越来越多的天庭,却越来越没有威严。魔界步步入侵,人界贡奉日渐减少,仙界步步紧逼,各地道观、寺院多如牛毛,神比狗多,道士僧侣却比狗身上的虱子还多。 神多,仙多,神仙多了却不保佑人。人族的日子一日苦过一日。现在的天庭就是一个怪物,而整个神界、仙界、人界也都在这个怪物的带领下扭曲着,黑云压顶,不见天日。 当然,这些内幕,一般人是不知道的,无论是黑七、木长生这样的小妖,还是吴不赊这样的凡人,最多是能听到一点儿江湖传言。在小妖眼里,天庭是恐怖无敌的存在,在凡人眼里,天界是浪漫的向往,上天做神仙,那是最高的理想。这会儿吴不赊看着宽广的石板路,看着路两边热闹的景象,心中就只是景仰羡慕:“我要是生在这附近就好了,每天进贡的人那么多,来来往往,那是多少的生意啊。” 这就是奸商看到的和想到的。奸商如此,其他人也差不多,繁华之下的腐烂,极少会有人注意。 吴不赊突然想到个问题,道:“西门小姐,这些贡品,轻便些的还好,像那笨重的,要马车才能装运的,经天梯怎么上去啊?” “吴兄以为,天梯和人界的梯子一样,是直上直下的是吧?”西门紫烟抿嘴轻笑,“很多听到天梯这两个字的人都是这么想,我小时候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她抿嘴轻笑的时候,颊上会现出一个细细的酒窝,嘴角边细腻的肌肤恍若凝脂。吴不赊不敢多看,好奇地道:“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当然不是。”西门紫烟微笑摇头,“天梯其实就是云路,路面比这石板还要宽广平整呢,不过是环绕向上的,每百步绕一环,斜行向上。远远看去,环行的云路就像梯子一样,又是上天的,所以才有了天梯之名。”“原来是这样啊,和那环山路差不多,之字形上去的。” 吴不赊恍然大悟,“不过这么绕着上去,绕久了也头晕吧?” “所以天分九层,称为九天啊。”西门紫烟解释,“就是天路太长,中途给人休息的。” “分九层好!”吴不赊大赞,“不愧是天庭啊,就是想得周到。”西门紫烟不应声,身为权势之家的女儿,又是西岳帝君的外侄女,知道的内幕要多得多。不过她当然不会跟吴不赊说,看吴不赊脸上似乎还藏着话,道:“吴兄还有什么疑问吗?” 吴不赊没想到她眼光这么尖,尴尬地笑了一下,道:“我听说五岳都有诛妖旗,由天帝亲授,安于五岳峰顶,威力绝伦,妖魔之类只要靠近五岳,诛妖旗上便会放出天雷,斩妖除魔,绝不容情。我顶有妖光,虽是跟着你来的,但万一诛妖旗认妖不认人,突然一雷打来,可就要命了。” “原来吴兄担心这个啊,其实传言有误。”西门紫烟摇头。“五岳确实都有诛妖旗,也确实都是天帝亲授,为五岳镇岳之宝,不过不是安于五岳峰顶,乃是由五岳帝君亲掌,不会突然放雷的。不过西岳附近百里范围,都有黑衣卫巡逻是实,越靠近西岳峰,防卫越严,一般的妖魔是绝无法靠近主峰的,不过有我带路,不会有事,吴兄放心就是。” “原来是谣传啊。”吴不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说话间,前路转出一队黑衣汉子,约有十一二个人,均着黑色紧身劲装,个个神情骠悍,便是西门紫烟所说的黑衣卫了。 天庭规定,五岳各有护卫五百人,分色着装,西岳的着黑色,称黑衣卫。内中很有几把高手,当年的黑七就曾被西岳府派出的高手赶得上天入地,十分狼狈,这时见了这些黑衣卫,不免有些缩头缩脑。其实眼前这队黑衣卫不过是寻常角色,会玄功的,不过领先的一名队长,而且功力不高。 黑衣卫中真正的高手,是不会派出来巡山的。那名队长显然认识西门紫烟,急步上来,抱拳施礼:“原来是西门小姐来了,小的给你引路。”“有劳了。”西门紫烟微一点头,也不和他客气。又行数里,眼前一阔,现出一个广场。这广场极为巨大,方圆只怕有十数里。 广场尽头,一峰耸天,直插云际,正是西岳峰。广场中后部,西岳峰前面,横亘着一座巨宅,气势雄浑,便如一头巨狮卧在那里,雄视着所有踏入广场的人。“这便是五岳府之一的西岳府了。”吴不赊久久地盯视着那座巨宅,有些畏惧,又有些兴奋。 第四十三章 斗转星移 到西岳府门前,自有人进去通报,西门紫烟嘱咐只报知她小姑便是。怕吴不赊误会,她悄声对吴不赊道:“这件事,我上次求的是小姑,姑父全然不知根底,现在最好也是先找小姑,让她先跟姑父说,以免姑父生气。”“一切但凭西门小姐安排。”吴不赊其实根本没往这方面想,他被西岳府宏大的气势、威严的护卫震慑住了。他一面竭力收敛灵力,期盼顶上妖光能矮上三分,一面缩头缩脑,竖耳凝眼,观察着四下的动静,体验着西岳府的威风。兴奋、羡慕、感慨、畏惧诸般情绪并存,吴不赊哪里还有心思去揣摸西门紫烟话中的小小心思。 从小门进去,西门紫烟安排人带吴不赊去休息,道:“吴兄,你安心静待。我先去找小姑,把事情说了,再请小姑去跟姑父说。姑父知情后,到时自会见你。” 进了西岳府,自然是西门紫烟怎么安排,吴不赊便怎么做。他点头答应着,便随下人去住处休息。西门紫烟自入内宅去了。虽说是西岳府,这情形,和在西门家差不多,服侍的丫环婢仆也不过是平常之人,并非吴不赊想象中的神将引路、仙娥奉茶。不过他还是心中惴惴,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到房中,丫环奉上了茶水点心,服侍停当,便退了出去。丫环出去之后,吴不赊始才松了一口气,东看看,西看看,想:“我竟然住进了西岳府,嘿嘿,祖宗,这缘分大了。” 心中虽然兴奋,却是不敢乱闯,门都不敢出,更不敢放出灵力探视,只在窗口看看。伸头缩脑间,忽听得一声轻叫,却是个女声,吴不赊心下一凝:“这是什么?”声音来得远,约摸在二三十丈开外,高墙拦着,看不过去,吴不赊也不敢出窗,但应该就是在隔壁院子。 又有个男声:“好人,求你了,来吧。” 先前那女声道:“要死了,大白天的。啊呀……死人,晚间好不好?”“都憋了小半个月了,哪里还能憋到晚间,到晚间我就死了。宝贝儿,求你了,我快着些好不好,没人知道的。” “你哪一次不快?人都说你是快枪张三了,哼!”这会儿的话里却是有些娇嗔了。 “难道这西岳府里竟有人大白天偷情?”虽然隔着座院子,但吴不赊功力高深,别说二三十丈,便是百丈外,这样的话声也瞒不过他。竖耳听得真切,大是骇异,但听到快枪张三这话,他忍不住“扑哧”一笑。 那面的男声也“嘿嘿”笑:“这一次一定让我的好翠儿满意,我的心肝肝,啊,可舒服死我了。” 随着那女子一声轻叫,随后便是断云零雨之声。吴不赊尖耳听着,又是惊讶,又是兴奋,心下揣测:“真是偷情,这可是西岳府啊,这胆儿肥的。”又猜想两人身份,可能是丫头、仆役之类。大户之内男女婢仆日久生情,偷嘴打野食,也是常有的事,可西岳府竟也会这样,可真就出乎吴不赊意料了。 没多会儿,那面一声叫,喘气如牛。然后便是女人的埋怨声:“你个死人,每次都这样,把人吊在半天你就完事了。”然后是男子“嘿嘿”的赔笑声,不久两人离开,重归于寂静。 吴不赊在这面听了一场戏,笑得一回,进府时那种紧张兴奋的情绪突然就不见了。西岳府,原来也就是这样啊! “不知西岳帝君生什么样?传闻五岳帝君代天帝牧守下界,明察秋毫,但凡一言一行,均在五岳帝君掌握之中,哪怕暗室亏心,也瞒不过帝君神眼。不过传言只怕就是传言吧。” 吴不赊心下暗想,“真若什么都知道,下人偷情,他却是知也不知?”近午时,丫环送了酒菜来,颇为丰盛,虽只是一个人,也摆了一桌子菜。估计西门紫烟打了招呼,和在西门家一样,又把他做贵客招待了。吴不赊尝了几样,味道其实还不如西门家的水准。 在他心中,西岳府神秘崇高的面纱一时又去了一层。吴不赊暗道:“还以为神仙吃的都是仙酿呢,看来还不如人界富贵之家。”能在五岳府之一的西岳府吃饭,对吴不赊来说,本应是一种做梦也想不到的奇缘,是祖宗十八代的福荫,还想什么口味。可偷听了一场偷情戏,他的心境突然就有些变了。其实他不知道,他心境的变化,不是在知道西岳府中也有人大白天公然偷情才开始的,太子赵炎那一棒,已经让他有了隐约的清醒――帝王神仙,并不干净――只是这种心境的变化比较隐蔽,他还没有很清醒地意识到。上午西岳帝君没召见吴不赊,下午也没有,眼见着天黑下去,丫环又送了晚餐来,却比午餐还要精致三分。 若说午餐吴不赊还有心品味对比,晚餐却是味如嚼蜡了。他心中忐忑难安:“这情形怎么和在西门家一样?西岳帝君会不会和那鸟太子一样?应该不会吧?做为五岳帝君之一的西岳帝君,可是天帝派在人界的五牧之一,一定是公正无比的,怎么会和赵炎一样!” 安慰着自己,却总忍不住要去猜疑。天越黑下去,心中的阴影也越大,一个大胆的念头在他心中突然冒了出来:“西门紫烟该会和西岳帝君还有她小姑一起吃晚餐,或许会说起这件事,要是能偷听到他们说什么,总比闷在鼓里强。” 这个念头一起,再难抑制,看看窗外天色,已完全黑透,而且没有月光,利于行动。吴不赊一咬牙,化身为猫,从后窗跃出。出了院子,吴不赊却有些发蒙,到哪里去找西门紫烟呢?西岳府较之西门家好像还要大上几分,这么大一座宅子,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西门紫烟先要找她小姑,内宅靠后,去后宅一定错不了。” 吴不赊看了看方向,往后走,猫步轻展,落地无声,两耳尖尖竖起,留神听着周遭动静。开玩笑,这可是在五岳府之一的西岳府中,高手岂能不多,守卫岂能不严,他虽然麻起了胆子摸出来,却是不敢有半点儿孟浪。出乎吴不赊意料,一路上居然没有碰到什么高手,也没见到什么护卫,堂堂西岳府,防卫竟是松懈得很。吴不赊一时有些愕然,穿过几个院子,反是疑神疑鬼地停了下来。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停了一会儿,他还是决定往里摸。其实是吴不赊想差了,作为五岳府之一,西岳府的护卫是相当得严密,但首先是对外。 如果吴不赊想从外面摸进西岳府,那难度就大了。但吴不赊已然被西门紫烟带进府中,西岳府内部的防卫自然要松懈得多。 当然,也不是进了府就可以乱闯,在一些重要地段,例如西岳帝君放置机密公文的书房,守卫就异常严密。别说吴不赊化成一只猫,就算变成一只苍蝇,只要带有灵力,也很难飞进去。另外一个地方就是宝库,西岳帝君藏宝的地方,守卫也极严。至于其他院子,防卫就很散漫了,大部分地方根本就没有人巡查,也没有吴不赊想象中的明岗暗哨。西岳府实在太大,吴不赊摸了小半个时辰,发现自己还在层层叠叠的院落之中,也不知到了哪里,更没有发现西门紫烟的影子。他又不敢像在西门家一样,抓个下人来问,西岳府的下人,即便和西门家的下人一样,就是些普通人,他也不敢动手。所谓打狗也看主人面,西岳帝君的下人,他敢胡来,事后被发觉了,西岳帝君的雷霆之怒,不是他承受得起的。 又走了几个院子,还是老样子,吴不赊正自有些丧气,忽听得一个女声传来:“怎么可以这样?” 声音有些远,至少在百丈开外,但吴不赊还是听清了,是西门紫烟的声音。吴不赊精神一振,循声摸去,过了两个院子,远远看到一个园子,门口有黑衣卫,内中有高手。 “莫非西岳帝君也在这里面,这些高手是西岳帝君的亲卫?”吴不赊心下微凝,不敢直闯过去,顺着墙根往侧边溜,溜到侧后,凝神静听,周遭无人,他悄无声息地跃上墙头。里面一个园子,有数百亩大小,遍种奇花异草,假山点缀其间。中间一座水榭,亭中坐着几个人,一个是西门紫烟,陪在她边上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美妇,穿一袭淡黄裙衫,丰韵端庄。还有两个男子,一个四十来岁,酱紫脸,卧蚕眉,身材高大,不怒自威,不过有些发胖了,肚子尤其大,如果他是女子,看上去至少有八个月身孕。另一个男子则非常年轻,最多二十四五的样子,瘦高个儿,白惨惨一张脸,没有半丝血色,脸型倒还不错,一个典型的小白脸,比吴不赊长得俊。 这四个人,除了西门紫烟,吴不赊一个都不认识。他心下猜度:“那黄衫女子韵致非凡,应该就是西门紫烟的小姑。女子不见外人,那中年男子可能就是西岳帝君,果是威严。但那年轻人是哪个,难道是西岳帝君的儿子,西门紫烟的表哥?”西门紫烟的脸正对着这面墙头,一脸愤怒委屈的样子。黄衫女子拉着她手,似乎在安慰她,不过声音太小了,吴不赊又离得比较远,听不清楚。西门紫烟却叫了起来:“那也不必杀了吴不赊啊。” “要杀我。”吴不赊吓得一缩头,一时间又惊又怒,“又要杀我?为什么?谁要杀我,西岳帝君吗?凭什么啊?” 先前情不自禁地缩头,随后心底狂怒涌出,差点儿跳起来。他几乎可以肯定那个中年男子必是西岳帝君,死便死,但他要当面问问,为什么要他死,他到底做错了什么?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就被压住了,西门紫烟的叫声又传了过来:“赵炎,你走,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以后也绝不会帮你做任何事。” “赵炎?赵国太子。”吴不赊心中一凝,如果说先前的狂怒如一盆火,赵炎这两个字却就像一盆水,当头浇水,火灭烟消,倒是好奇心狂蹿起来。西门紫烟这话是看着那青年男子说的,难道他就是赵国太子赵炎?他怎么突然来了西岳?来做什么?一个个念头在吴不赊心中闪过,盯着赵炎细看几眼,想:“这么一个小白脸,竟然就是赵国的太子.不出意外,便是未来的赵王,地数千里,掌雄兵百万,也不出奇嘛。” 赵炎的小白脸上,这会儿却是一脸凄苦:“紫烟,我知道你怪我,可我真的是没有一点儿办法。盯着这个位子的,不知有多少双眼睛。只要有一丁点儿消息泄露出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抓住了吴不赊,我就完全陷于被动之中。不出兵,大义有亏;出兵,无论成败,我这个位子都绝对保不住――败,天下滔滔,自不用说;成,大军在外,都城空虚,他们有无数机会发动政变。” “你不用说,我不想听。”西门紫烟打断他。这些话西门紫烟先前和吴不赊说过,吴不赊自然一听就明白。他在心底暗骂:“我是一只棋子,云州遗族也是一只棋子,想用就用,想扔就扔。我操你祖宗十八代王妃!”“紫烟,听姑父一句。”见赵炎尴尬,中年男子开口,果然就是西岳帝君,“这件事牵扯实在太大,小炎也是没有办法。我看就算了,你也不用生他的气了。” “姑父!”西门紫烟顿足,“那云州遗族怎么办?就让他们在离雁口自生自灭?” 水榭中几人都不吱声,吴不赊心神也提了起来。西岳帝君眉头皱得像两只斗红了眼的公牛,狠狠地撞在一起,谁也没有退后的意思。好一会儿,西岳帝君才道:“你白天的想法,我想了一下。现在五大国不和,就算把这事禀报给天帝,请天帝下旨,另四国也未必会派兵和赵国组成联军去接云州遗族。” “天帝下旨,他们敢不派兵?”西门紫烟眼中寒光一闪。吴不赊一眼瞟见,暗赞,“这丫头心中还真有几分杀气。”西岳帝君面带犹豫,似乎有些话不方便说。黄衫女子插口道:“小炎也不是外人,紫烟啊,有些话你姑父不好说,其实你应该想得到。五大国彼此不和,五岳府难道就一团和气了?天庭难道就一团和气了?五大国牵扯着五岳府,五岳府背后也各扯着一股势力,利益纠结,你消我长,是容不得半点儿退让的。 是,接回云州遗族是好事。可这件事是你姑父发起的,首功自然要落到你姑父头上,其他四岳帝君肯定不会高兴,他们背后的势力也肯定不乐意。即便有天帝下旨,明里暗里,他们也会使绊子,弄到最后,一件大好事,十有八九便会弄成一件大坏事。” 她的声音细细的,非常悦耳动听,可落在吴不赊耳朵里,却如一片片的冰凌,将吴不赊整个人都冻住了。吴不赊先前就是这么想的,跟西门紫烟来,把这件事禀报给西岳帝君,西岳帝君再禀报给天帝。天帝下旨,别说赵国必要出兵,甚至可以让五大国组成百万联军,合力杀入魔界,接回云州遗族。合整个人族之力,共襄盛举。听了黄衫女子这番话,他终于明白了,利益之争无所不在。赵国内部有争斗,五霸彼此之间有争斗,五岳府也一样。接回云州遗族,对人界、天界整体来说是好事,但具体到功劳利益的分配,一方势力的好事就成了另一方或者几方势力的坏事,别人一定会眼红,一定会破坏。有个小故事,一只小螃蟹被渔夫捉住了,它爬呀爬,爬出了渔篓,逃回了河中。过了没几天,它又被渔夫捉住了,它也不害怕,再爬出去就是。不过这天被渔夫捉住的,还有它的几个兄弟,它大哥看见它往上爬,一下夹住它的脚,说:“让我先上去。” 二哥看见了,又一下夹住大哥的脚,说:“还是我先上去吧。”后面恼了三哥:“你们吵什么吵?一边去,我先!” 夹住二哥的脚。就这样,一个夹住一个的脚,螃蟹兄弟夹缠成一团,结果谁也没出去,最终全都变成了渔夫桌上的美餐。人、神、仙三界,无论人口、文化、兵甲、经济实力,亦或是玄功术法,都远超魔界。如果三界合力,彼此齐心,扫平魔界,易如反掌。 昔日九州一统,人族的足迹遍及四宇,妖魔精魅,无论有多深的邪功、多么厉害的法宝,都只能躲在深山古泽中,惶惶不可终日,只要露头,必死无疑。但就是因为利益的争夺,三界彼此相争。人皇想尽可能多地从天帝手中争回权力,虽然也确实拿回了许多权力,除了供奉和判妖司,天界几乎再不管人界的事。可人界自己却分裂了,昔日的九州一统,变成了数百个小国争战不休。仙界为了抑制神界,拼命地帮助人界争权,若无仙界相助,天帝未必会向人皇妥协。人界争权成功,仙界也得了大好处,佛寺、道观遍地开花,僧尼道侣到处游荡。结果不但佛、道之间起了争执,内部也纷扰不休,佛有无数宗,道有无数派,谁也不服谁。 人界、仙界如此,神界也一样。天庭上,无数股势力纠结,而五岳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五岳府明面上是天庭派在人界的,彼此乃是同僚,暗里却有若生死仇敌,敌对之势,比人界的五霸有过之而无不及。人、神、仙三界,彼此互斗,内部争斗,造成的后果就是,魔界年年入侵,步步进逼,但越是如此,三界却争斗得越发厉害。 这样的情形,与渔篓里的螃蟹是多么相像啊。最终的结果,也只会像那些螃蟹一样,全都成了妖魔腹中的美餐。 “好了,有些话,不必说得太多。”明眼人不只是一个,西岳帝君能代天帝在人界牧守一方,也不是个傻瓜。他当然也看得出这种内斗的害处,可身在局中,又能有什么办法?情势所迫,你便不相争,也只有争;你便不相斗,也只有斗。他叹了口气,对西门紫烟道:“云州遗族这件事,大家都有难处,就这么算了吧!也实在是没有办法。” 有他这句话,云州遗族等于彻底的被抛弃了。吴不赊身子猛然一震,脑中霎时一片空白。 西门紫烟脸沉如水。赵炎偷瞟她一眼,道:“那吴不赊是紫烟请来的,我们有难处,那没有办法,但不能让紫烟失信。这样好了,吴不赊这趟魔界之行的功劳我给他记下,就封他为归云侯吧。他若愿为官也容易,异日登位,一切都好说。他远赴魔界,无非就是想要得一点儿好处,封了侯得了官,他必对你感恩戴德。不过在此之前,他绝不能现身。” “是啊紫烟。”西门紫烟的小姑接口,“没办法的事,别多想了,那个吴不赊,呵呵,这名字倒是有趣,你许他点好处就是了。你上次好像说,他之所以答应去魔界,是因为他顶有妖光又想娶那什么扶风侯之女是吗?让你姑父写道奏章,替他讨个散仙的封号也就是了。若想封神,来你姑父手底下做事则更加容易,他封仙、封神还能娶得娇妻,跑这一趟也该知足了。正如小炎说的,他只会对你感恩戴德,不会再怪你什么。” 西岳帝君点了点头:“要讨个封号啊,很容易的事,封仙还是封神,他自己挑。这人能深入魔界还能说动云州遗族阖族南归,也算真有些本事,若愿来我西岳做事,我自不会薄待他。” 这些话,像一只只大头苍蝇,在吴不赊耳边“嗡嗡”掠过,他好像听见了,又好像没听见。他眼前闪过的,是无数的影像:――单薄的身影,削瘦的肩,孤零零地站在沙丘上,无明的眼,却在遥望南方,空灵如初雪的眉宇间,满溢着神圣,那是颜如雪,那是她在遥望故土。――苍老的脸颊,杂须,白发,却有着火热的眼眸,腰已不再挺直,前进的身躯,却有如拉犁的老牛,尽着全部的力量,向前,向前。那是四大长老,把云州遗族一个不少地带回去,是他们的使命,是祖祖辈辈的重托。――沙尘迷住了眼睛,汗流浃背,大口地喘着气,骄阳如火,吸进肺里的空气也好像裹着一团火,整个人仿佛都要烤干了,似乎再也迈不动步子,又似乎下一步就会倒下,却仍然在坚持着,步步向前,这是整个云州遗族。迷蒙的沙尘中,那一张张面孔,满写着的,都是两个字:坚持。――就是那些倒下的人,眼睛哪怕已经不甘地闭上,倒下的方向,却仍是故乡。狐死首丘,身虽死,魂魄还要归去。 无数个身影,无数张脸,无数双眼睛,在吴不赊眼前闪动,飞速地旋转,整个天地好像都在转动,眼前是无尽的黑暗。 突然有一个声音响起:“我们曾经被遗弃过!”是颜如雪,她的身影在一点微光中闪现出来,越来越大,越来越亮,终于站在了他面前,身子似乎更加单薄了,无明的双眼却大睁着。 “我们又一次被遗弃了!”无尽的悲凉,如渊的绝望,一字字,一声声,如刀,如钻,狠狠地扎进吴不赊心里。 “不!”他猛地狂叫起来。 “是谁?” “有刺客!”吴不赊的叫声惊动了四围的护卫,刀剑声四起,无数身影向这边围过来。 水榭中的西门紫烟几个也向这边望过来。西门紫烟道:“是吴兄吗?” “是我。”吴不赊现身出来,站在墙头上,看着水榭中的几个人,西门紫烟几个也看着他。 “你就是吴不赊?”赵炎的眼光闪了一下,阴郁中有一抹狠辣,但消逝得非常快,这是一个善于隐忍的人,小白脸只是假象。以不是嫡长子的身份而坐稳赵国太子之位,这绝不是个只会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他能突然出现在西岳府,能让西岳帝君夫妇亲热地叫他小炎,先前能完全不顾西门紫烟的反对下令截杀吴不赊,事不成又能立即翻脸讨好西门紫烟和西岳帝君。由这些便可知,此人心眼灵活,心狠手辣,善于隐忍,一击必杀,这正是枭雄之性。任何被他苍白脸蛋儿迷惑的人,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西岳帝君看向吴不赊的双眼中,却是凌厉中带着两分欣赏,这是典型的上位者的眼光。又因为已经知道了他是吴不赊,也知道了他的事迹,想要拉拢他,所以威压中带一点欣赏。如果吴不赊懂味,就该跪拜于这种威压之下,感激于这种欣赏之中,就此死心卖命。西门紫烟小姑的眼光却带着三分好奇三分玩味,为一个女人而肯远赴魔界,这样的男子,引发了女人普遍都有的好奇心。西门紫烟的眼光最复杂,却又最单纯,羞愧无奈并存,还有点儿不敢见他的意思在内。 “他就是吴不赊。”西门紫烟向赵炎一指,“吴兄,这位便是赵国太子,这位是我姑父西岳帝君,这位是我小姑。” 太子,西岳帝君,这都是高高在上的人物,吴不赊应该立即从围墙上跳下来,恭恭敬敬地拜倒。如果没有听到先前的那番话,吴不赊也确会这样做。他可不是什么粪土王侯的狂生,相反,他是一个极度向往权势的极俗的生意人,能给他好处,能提拔他往高处走,就值得他顶礼膜拜。但这会儿他却是背手而立,冷眼斜视,一动不动。 西门紫烟微有些尴尬:“刚才的话,吴兄都听到了?”“是,我听到了,归云侯,带甲百万的大赵国的侯爷,嘿嘿!封仙封神也随我挑,神仙啊,天上的神仙,竟然可以随我挑。” 一种绝大的讽刺,从狂怒中涌出,吴不赊蓦地里仰天狂笑起来。“无礼!” 吴不赊肯不顾凶险远赴魔界,在赵炎眼中,这该是一个极度热衷功名权势的人,见了大赵太子,见了西岳帝君,而且还有封侯封神封仙的许诺,这人理该感激涕零地叩拜才是。不想他不但不拜,反而如此放肆,这让赵炎大为气恼。他善于隐忍,却不是心胸宽厚,反是那种心胸狭隘眦睚必报的人,尤其容不得地位不如他的人在他面前无礼。 西岳帝君面容也沉了下去,他对吴不赊有点儿欣赏不假,却也容不得吴不赊在他面前放肆。倒是西门紫烟的小姑的眼光中带了两分笑意,很有趣地看着吴不赊。其实看第一眼的时候她对吴不赊已经有几分失望了,吴不赊长得实在过于平凡,但吴不赊现在表现出的这种狂气,却让她生出了几分欣赏之意。 “无礼?”吴不赊冷笑,“礼、义、廉、耻,无礼无所谓,我倒是想问问太子殿下,你知道耻字怎么写吗?你知道什么叫无耻吗?为了你的太子之位,把一个在魔界苦撑千年的云州遗族骗回来,却又过桥抽板,把他们遗弃在魔界。你就算坐上了赵国的王位,你坐得安心吗?” “你……你……放肆!”赵炎气得全身发抖。所谓有耻无耻,他是不放在心上的,为了王位,他可以下地狱。他恼怒的是,吴不赊这个鄙夫也敢指责他,尤其是当着西岳帝君的面。 “吴兄!”看西岳帝君面色越发阴沉,西门紫烟怕他发火,为难吴不赊,道,“封仙封神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姑父也是看在你穿越魔界接回云州遗族的大功上,这是对你的欣赏。” “谢谢了。”吴不赊一抱拳,忽地转身,“你们往西看,那遥远的天际下面,那个叫离雁口的地方,那里有十二万云州遗族,十二万双眼睛,你们看到了吗?”水榭中几个人情不自禁地顺着他手指往西天看去,无月,却有星,星光闪烁,真好像无数双眼睛。 吴不赊似乎又回到了阳城,似乎又看到了高秋远,那个同样有着单薄身躯的热血县令。高秋远的话,一字一字在他耳边回响:“你们没看到吗?可我看到了!十二万双眼睛,孤悬魔界,很快就会在魔族的围攻下变成十二万个冤魂。 升官发财,封神封仙,面对着这十二万双眼睛,你们谁敢再说一遍?”“吴兄。”西门紫烟低叫。西门紫烟身躯颤抖,血气翻腾。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吴不赊竟然能当着赵炎尤其是西岳帝君的面说出这番话来。虽然她找了吴不赊去接云州遗族,虽然也惊奇于吴不赊真的能把云州遗族接回来,但在她的内心里,她其实并没有真正正眼看过吴不赊。 首先吴不赊顶有妖光,其次吴不赊长得也实在过于普通,还是一个最低下的商人出身。这样的人,对于她这样的世家贵女来说,只是蝼蚁一般的存在。她看不起吴不赊正常,看得起才是反常,但在这一刻,她眼里的吴不赊突然就有了另外一种形象,所有外在的一切全都不存在了。 她看到的,是山一般身影,耸立于天地之间。 “云州遗族是我带回来的,就让我成为那十二万双眼睛中的一双,看着你们升官发财吧!”冷笑声中,吴不赊拂袖而去,蓦地里纵声狂啸,山岳回声,久久不绝。吴不赊胸中血气激涌,一路急飞狂啸,直飞了大半夜,到天明时分,脑子才慢慢清醒过来。 “现在怎么办?”彷徨四顾,仰望苍天,竟是看不到一条出路。赵国不能出兵,西岳帝君不愿上禀天帝,其他四霸、四岳就更不用说了。四霸中便是有愿出兵的,先还要过赵国这一关。即便是雄霸西南的楚国愿出兵,可离雁口还在西北。 西南、西北,虽然都占一个西字,其实隔得远,赵国到离雁口都还有一万多里呢,何况是偏了方向的楚国,即便楚王是白痴也不会出兵。云州遗族靠自己打回来?如果云州遗族不是十二万人而是一百二十万人,精锐勇士不是三万而是三十万,那有可能,或者说,就是三万精壮,没有老幼的拖累,那也有可能,但拖着六七万老幼则绝无可能。 回头?重新穿越魔鬼大沙漠,回云州去?魔鬼大沙漠不是邻居家的小院,想串门你就可以去串一下子的,说来就来说去就去,云州遗族能走过来,是一种内心的狂热在撑着,是死也要头向故土的乡情在牵引,这种精神的力量是巨大的。如果失去了这种精神动力,再被一种悲伤绝望的情绪笼罩,云州遗族不可能再有穿越魔鬼大沙漠的能力,很多人会死在大沙漠里。 沙埋恨骨,甚至有可能整个云州遗族都会在漫漫黄沙中消亡。就在离雁口坚持下去?把离雁口当成第二个云州?可离雁口不是第二个云州,没有飞云江,小小的离雁口古城更不能和飞云关相比,而且大雁山也不是不可翻越,魔族甚至可以在翻越大雁山后从沙漠中杀出来。云州遗族哪怕真有逆天之力,也绝对没有办法把离雁口变成第二个云州。 等着赵王死,赵炎成功登位,王位稳固了,接回云州遗族,倒是增加赵国和赵炎声望的一粒绝佳的棋子。赵炎一定愿意再把这粒弃子捡回来,捧在手心,而在赵国能独力接回云州遗族的情况下,西岳帝君也一定愿意锦上添花,上禀天庭,把这件事弄得人、神、仙三界皆知。那时要接回云州遗族绝不是件太难的事情。可天知道赵王什么时候落气?赵炎什么时候登位?他登位后又什么时候能清洗完毕,彻底坐稳他的王位? “老天爷,你真的瞎了眼吗?云州遗族真的就造了这么大的孽,在魔界苦撑了千年不算,还一定要灭绝他们?” 吴不赊仰天长啸。天阴如晦,没有半丝回音。天有路,天路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走。天帝有眼,但天帝的眼睛看不到下界那些苦难。那些信着他奉着他的子民,在他眼里,只是卑微的蝼蚁,不值得他关注。 化身成猫,吴不赊往西北狂奔,想不到办法,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哪怕云州遗族被所有人遗弃了,至少还有他吴不赊陪着他们。来时兴匆匆,归去心伤悲,归途虽远,终有尽时。这日傍黑时分,远远地已望见了古烽火台,吴不赊心下突然怕了起来。他害怕见云州遗族,害怕见颜如雪,见了他们,要怎么说?在得知真相,知道他们再一次被遗弃了,整个云州遗族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吴不赊无法想象,也不敢去想。夜幕降临,新月升起,无数的星星睁开了眼睛。这时候,颜如雪在做什么呢?穿越魔鬼大沙漠的时候,吴不赊发现,颜如雪有个习惯,每天总是天不亮就起来了,一个人站在沙丘上,就着将晓的晨光,向南方遥望。而在这个夜晚呢?吴不赊相信她肯定不会早早睡下,也许,她就站在哪一个草丘上,遥望东南,盼望着吴不赊,盼望着接应的援兵。 吴不赊情不自禁地往后缩了一下,似乎颜如雪那无明的双眼穿破夜空,看到了他,而他身后什么也没有。吴不赊完全无法面对,当得知事实真相后的她的眼眸。 斗转星移,天渐渐地就亮了,焦虑迷惘中,吴不赊不知什么时候竟然睡了过去。醒过来,一嘴的燎泡,喉咙里更像着了火。不远处有条小溪,他捧两捧水喝了,溪水中现出他的倒影,两眼刺红,蓬头垢面,像个赌一夜又输红了眼的赌鬼。吴不赊苦笑一声,在溪水边坐下,遥望远处高高的烽火台,嘴巴发苦,脑中更是一片空白。一片树叶飘落,落在溪水里。树叶上有一只小蚂蚁。 凌空飘落,蚂蚁惊着了,想离开树叶,探了一下,四面是水,这下更是吓坏了,团团乱转,却是毫无办法。溪水带着落叶下行,不远处有个回湾,回流带住落叶,慢慢靠了岸。小蚂蚁还在团团转呢,猛然有了出路,喜滋滋地上了岸。吴不赊目睹了小蚂蚁溪流历险记的全过程。眼见小蚂蚁上岸,他移开眼光,再看向烽火台,脑子里突地掠过一道闪光,猛然间狂跳起来:“有了!” 第四十四章 所谓侠义 穿越大沙漠时,吴不赊常和蜥流沙聊天。蜥流沙和他说过,离雁口这条线,他极少走,这条线虽是往南,却是带着东行的弧度,因为离雁口在雄鸡原的东南方。蜥流沙走得多的,反是向西划弧,走西南向。离雁口向西,走五六千里,就到了海边。这里有个海沙国,海沙国面海背沙,沙地上觅食艰难,便向海里求生,最初是打鱼,后来去得远了,发现做生意收获更大,越来越多的人便改行做了海商。 这些人去得极远,有的东去万里,竟然到了人界。人与魔是天生的对头,其实主要还是利益的冲突,海沙国的海商虽是魔族,但当他们带着人族少见的奇珍异宝过来时,人族的商人对他们魔族的面孔已是视而不见,利益是不分人与魔的。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几千年下来,几乎形成了固定的商路。不但海沙国的海商去人界做生意,人族的商人也西行数万里来海沙国做生意,甚至更往西行,远至黑沙红海。陆地上,人魔争战,海面上,人与魔却是帆船往来。那些大海商,无论是人还是魔,一趟下来,都是数钱数到手抽筋。 吴不赊想到的,就是转头向西,照蜥流沙说的,沿着魔鬼大沙漠与大雁山的边缘往西走,一直走到大海边,到海沙国雇船,再由海路东归,回归人界。 前后一想,确实可行。事实上这个法子蜥流沙当时就说过,说赵国派大军深入魔界万里接应太麻烦,不如到海边直接走海路。当时,一则与西门紫烟约定在先,二则真要在海沙国雇船把十二万人送回去,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吴不赊没有答应。现在看来,却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心跳了两下,吴不赊又想到一个问题:“不过要怎么跟云州遗族说呢?直说,难免人心浮动。撤个谎,回到人界再说?嗯,是这个理。” 生意人嘛,编个谎话那是随口就来,吴不赊脑子一转,一套谎话就出来了,抬脚便往烽火台来。守卫的云州遗族勇士都染着红头发,做魔族装扮,不过自然是识得吴不赊的。吴不赊也懒得和他们口罗嗦,径直飞进离雁口古城。听说吴不赊回来,颜如雪、四大长老、叶轻红等人全都接了出来。九斤丽年纪小性子最急,也不怕人笑话,见面就挽着吴不赊胳膊,道:“公子,接应的赵军动身了没有?什么时候能到?” 这也是颜如雪等人想要问的问题,所有的眼光都热切地看着他。吴不赊一笑:“急什么,先倒杯水我喝吧,渴死了。” 颜如雪等人其实都有些担心,吴不赊轻松的回答,让众人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一时都笑了起来。进了大厅,叶轻红倒了水来。吴不赊先前心急上火,喉中火烧火燎,连喝了三大碗,看一眼四大长老和颜如雪,略带些不好意思地一笑,道:“我到了赵国,见到了赵王,然后又见到了西岳帝君。”“赵王和西岳帝君怎么说?”四大长老几乎是异口同声。吴不赊不答,却笑道:“原来你们给我的那几枚小令牌一样的东西,叫做无归令啊。” “是啊。”颜如雪面露歉意,“原来吴使君不认识啊!是我疏忽了,以为吴使君既然来我云州,自然是认识的,所以没说。” “我哪里会认识什么无归令啊。”吴不赊笑,“我不认识,也以为那个不重要,给忘了,只把信掏出来。结果西门紫烟小姐和赵王都怀疑我,当我是个骗子,以为我不知到哪里溜了一圈,随便在街头找人写了那封信去骗封赏呢,差一点儿就要推了我出去砍头。” 一厅的人都哈哈大笑,九斤丽更是笑得捂着肚子钻进叶轻红怀里:“笑死我了,啊呀我的肚子!” 吴不赊轻松的说笑,彻底打消了众人的担心疑虑。吴不赊知道火候差不多了,道:“赵国朝野上下,包括西岳帝君,知道云州遗族无恙,并且阖族南归,到了离雁口,都是赞不绝口、激动万分,连夜商议接应的计划。本来的想法是,出动五十万大军,照原计划一直打到离雁口。后来一推算,这样太不保险,五十万大军打进魔界,影响实在太大,耗时也实在太久,魔族也不是傻瓜,必然会猜疑,会推测赵国大军的目的。这样一来,弄不好就会察觉云州遗族藏在离雁口的事,那就有可能先调集重兵对云州遗族下手,给赵国的接应大军来个釜底抽薪,那时就糟透了。” 厅中众人齐吸一口冷气。司风长老道:“是啊,五十万大军打进魔境,可不是说着玩的,西方、北方的魔族只怕都会被惊动,有些魔崽子也确实有几分小聪明,只怕真会猜出来。赵国大军莫说打,便是走到离雁口也要好几个月,这中间只要稍有一点儿风声漏出去,魔族调集大军给我们来上一下,一切成空。”司蛇长老道:“吴使君,那赵王和西岳帝君商议的结果是什么?”“商议的结果是,取消原定计划。”吴不赊扫一眼四大长老,最后眼光落在颜如雪脸上。他能在颜如雪眉宇间看到忐忑担心,心下微叹,道,“不出动大军,不引发魔族的怀疑,云州遗族既然悄无声息地到了离雁口,那就证明先前的行动是正确的。身在魔界,保密为第一要务。那么在没有大军接应的情况下,云州遗族怎么回去?西岳帝君为我们另选了一条路,这条路向导蜥流沙蜥老曾经提过。我们再退入魔鬼大沙漠,沿着大雁山和大沙漠一直向西,走六千里左右,会到大海边,那里有个海沙国。海沙国多海商,常组成庞大的船队去人界进行贸易,买卖货物。我们可以在海沙国雇佣一支大船队,全族十二万人经海路东归,在人界东南沿海上岸,神不知,鬼不觉,魔族更无法拦截。”一时有些冷场,四大长老面面相觑,谁都拿不定主意。好一会儿,司风长老道:“我们全族有十二万多人,当时我们想从飞云江放流而下,算过的,要的船可不是小数目,海沙国有那么多船吗?”吴不赊一笑:“海船可不是河流中的小走舸。我听蜥老说过,大海船其大如山,一船可装万石之货,若装人,多时一次可装三四千人,十二万人,最多五十艘大海船足够。”司雨长老道:“海沙国也是魔族,会雇船给我们吗?”“海沙国是魔族,但海沙国和一般魔族不同,多海商,常去人界经商。在他们眼里,只有铜钱银子,没有人族魔族之分。当然,没钱肯定不行,没钱别说你是人族,你便是魔族他爹也不行。”一时又哄笑起来。司风长老道:“租这么多船,费用不低吧?”云州遗族孤守云州,并不富裕,全族南归,采办各种应用之物,耗费极大,已是穷得叮当作响。“这个不用考虑。”吴不赊一挥手,“赵王从国库中拨出了足够的金子给我,若不够,可到人界再结算,到时自然有天庭付账。”吴不赊狮子大开口,把所有能拉的旗子全拉过来。他打下的主意,自然是自己身上的金库,他身家六十多万两金子,怎么也够了。他私下问过蜥流沙,雇一艘大海船走一趟人界,一般是一万到一万二三千两银子,也就是一千多两金子。他便雇一百艘船,也不过十来万两金子而已,虽然肉痛,但不至于伤筋动骨。四大长老一时无话,齐看向颜如雪。颜如雪秀眉微凝,道:“我也听蜥老说过,海沙国的人和一般魔族之人不同,因多出海经商,常去人界,所以对人族成见不深。正如吴使君说的,他们的习惯是只认银子不认人,雇船应该是不成问题。大海船也多,若一时实在没有那么多船,做两次、三次走也是可以的。走海路有风险,陆路也有,我们退回沙漠中,沿着大雁山和魔鬼大沙漠的边缘西去,沿路没有什么魔族阻拦。” 说到这里,她看向四大长老,道,“我觉得这个计划可行,西岳帝君和赵王替我们想得非常周到。”四大长老本来已是心下赞同,她这一说,众人再无疑义,当即作出决定:阖族准备,三日后启程,退入魔鬼大沙漠,经沙漠边缘去海沙国。这样既可以在大雁山中取得水与食物的补给,又可以尽量避开沿路的魔族。 “老天保佑,终于是骗过去了,但求中途千万别出什么事才好。”吴不赊心下暗舒了口长气。这时,他发现颜如雪好像在看他,转眼去看,颜如雪却又转开了头。“她的心眼没发现我在撒谎吧?”吴不赊虽然作足了心理准备,还是有些担心。不过颜如雪这会儿在和四大长老商议启程的细节,他只能看到她的侧脸,尖细的下巴,颜如冰雪,却看不到她脸上的神情。计划改变,没有援军接应,反要重新退入沙漠,换成其他任何部族,都一定会造成混乱,但云州遗族却没有。这是一个极其独特的族群,被遗弃过,抱成一团才坚持了下来,团体的向心力比磁山都强烈。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解释了改向的原因,虽也有人提出异议,却坚决服从,无人反对。族人连夜开始收拾,古烽火台留下一队精锐殿后,以迷惑突然闯入离雁口的魔族的游骑。其他人在第三天破拂时分动身,由山口重入沙漠,沿着沙与山的边缘,一路西去。 人界在东,却要往西去,一边走,一边还是有不少人回头看。吴不赊不吱声,却在心中骂:“看什么看,天上是王八,地下是王八蛋!走着瞧吧,再这么咬下去,总有一日会被人揪出来,砸得稀巴烂。”当然,也有几个人特别高兴,首先是叶轻红、九斤丽两女。其实她两个的高兴和改变路线无关,只要吴不赊在身边,她们就开心。至于去哪里,往哪个方向走,根本无所谓,跟着自己的男人走,地狱也是天堂。真正因改变路线而高兴的,是蜥流沙。蜥流沙去海沙国的次数多,那边熟,自吹还有相好的姑娘。 “那皮肤,摸上去,啧啧,丝一样得滑。那腿有力啊,缠上来,老夫这把老骨头都差点儿被她夹断。” “是不是啊?”吴不赊笑,两个色男在一起说女人时的模样,就不必形容了,“蜥老这次银子也赚大发了,要不就干脆娶了她,在海沙国落脚算啦!” “吃不消,吃不消啊!”蜥流沙哈哈笑,老眼中却是亮光闪烁,显然颇为心动。“到底是银子吃不消还是身子吃不消啊?”吴不赊斜眼看着他,一脸坏笑。蜥流沙也嘿嘿笑,脸上的情形也差不多。当然,两人所在处是远离大队的,远远走在大队前面。如果颜如雪在,吴不赊是打死也不敢露出这嘴脸的。 “都吃不消,都吃不消。”蜥流沙笑,“她以前也算是个红姐儿,虽然我有一年多没去,估计真要赎,没有个两三千两银子,开不得口。海沙国地盘小,偏偏海商多巨富多,在那里买个房子养个娘们儿,不易啊。” “蜥老穿越魔鬼大沙漠都有十几次,挣的钱不少吧,莫非以前都送进了姑娘们的销金窝?”蜥流沙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得意:“吴东主,我也不瞒你,穿越魔鬼大沙漠不易,若是那顾家的,带一趟商队,除了海沙国,在周围任何地方都可以娶个娘们儿安个家,再不进沙漠冒险。老汉我却走了十几趟还是穷困潦倒,挣的钱,还真是都送在了姑娘们的肚皮上,但我也不后悔,人生不过几十年而已。不是吹,我可是着实玩过几个漂亮娘们儿,哈、哈、哈、哈……”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蜥老你这性格,我喜欢。”说笑一回,吴不赊道:“蜥老,海沙国人对人族的看法,你真的能确定吗?是不是先要化装成魔族,上了船再说,上了船,就算露出破绽,也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了。” “不、不、不!”蜥流沙大大摇头,“我说过,海沙国人真是魔族中的异类,真的只认银子不认人。只要你有钱,别说人族,便是地狱里的魔鬼他们也不当回事。遮遮掩掩的完全没必要,说不定反而坏事,万一到船上露出来,引起惊慌,反而不好。别说到船上就没事,真正到了船上才是麻烦,海船不是河船,大海不是小河,茫茫大海上,没有熟练的水手,纯粹是找死。”“也是啊。”这一点儿吴不赊倒是没想到。 “放心,吴东主。”蜥流沙大包大揽,“我认识的人不少,到了后,我找人联系几个大船主。一个两个船主没有那么多船,多找几户组成船队。他们有钱赚,其他一切就包在他们身上,任何人要找云州遗族的麻烦,就是抢他们的钱包,不要你们动手,他们就会提着刀子上。” “有道理,那就一切拜托蜥老了。” 共同的利益,是最坚固的锁链,那些船主要赚钱,自然要维护云州遗族的利益,即便有少数人对人族有成见,首先也要过他们那一关。 “蜥老,不要怕花钱,找最有实力的船东,我应句话在这里,只要平平安安把云州遗族送到地头。我额外送蜥老五百两金子。这笔钱,赎出你相好的再买个房,差不多了吧?”把蜥流沙也绑在利益的战车上,更保险。蜥流沙果然眼光大亮,连连点头:“够了,够了,那就多谢吴东主!” “说什么谢字。” 吴不赊哈哈笑,“不过到时蜥老抱得美人归,一场酒可是躲不了。”“一定,一定!”蜥流沙偷眼向后看了一眼,道,“到时让我家那个叫几个相熟的姑娘相陪,吴东主也尝尝海沙国娘们儿的味道。” “一言为定!”两人相视而笑,那叫一个猥亵。跨下大青牛都起了一身牛皮疙瘩,“哞哞……”地抗议着。叶轻红、九斤丽和颜如雪在后面,驼玉儿就是颜如雪的影子,自然也跟在一起。远远地看着,九斤丽好奇道:“公子和蜥老说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 “这么笑,一定在说女人。”驼玉儿哼了一声,“男人都没一个好东西。”九斤丽不乐意了:“不对,我家公子就是个好人。”看驼玉儿撇着嘴不屑一顾的样子,她转向颜如雪道,“颜姐姐,你说是不是?” “是,吴使君英雄侠义,乃是一等一的伟丈夫。” “我说是吧?”九斤丽乐了,小姑娘抚掌欢跳。她就是个小姑娘,虽然已为人妇,不过十五六岁。这样的年龄,正是爱情充分发芽生长的时季。“吴使君心里好像藏着什么事?”颜如雪面上笑,心中却有一丝隐忧,她的心眼儿敏锐无比。吴不赊虽在生意场上千锤百炼,舌根上跑得马,牙槽上立得兵,谎话编得天衣无缝,可那一丝丝的虚怯,却还是瞒不过颜如雪的心眼。但到底是什么原因,是这事从头到尾是一场骗局,还是中间出了岔子,是出在赵国天庭那一面,还是出在吴不赊身上,颜如雪就无从知道了。她只知道,一定有一些地方不对,突然改道,也绝不像吴不赊说的那样,是天庭和赵王在替云州遗族打算,其中必然另有原因。她没有说出来,也没有去问吴不赊,她也不能问,或者说,不敢问。问出来又如何,知道了真相又如何?她问,吴不赊或许会说,可真相是她可以承受的吗?她不敢肯定,她只知道,照吴不赊现在的计划,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只要云州遗族能平平安安回归人界,其他任何东西都不重要。云州遗族沿着山边走,前面派出精锐小队,探路兼打猎,更有玄功高手沿山飞行,搜杀魔族猎人。 大雁山南麓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各类魔族,北麓是大沙漠。沙漠能有什么东西,没有人会单纯地翻越大雁山过来看黄沙。因此,大雁山北麓除了偶尔可见的几个猎人,极少有人。猎人逃不过玄功高手的搜山,即便偶有漏网的,下得山去,说在这一面大沙漠里看到一支绵延数十里的队伍,而且还都是人族,有人信吗?即便有人信,一般的小部族会翻过山来截杀吗?既然是几十里长的队伍,人自然不少,魔族一两百人翻山过来,无非找死,想组织成千上万的人过来,那可不是说句话打个唾沫花儿的事。真等一些大部族组成大队翻山过来,云州遗族早走远了。南麓魔族组成大军过来截杀的话,只是吴不赊和四大长老的推断,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发生。一路行去,倒也无惊无险。这日哨探来报,前面不到百里,山势便断,有城池乡镇,人不少,像个国家的样子。蜥流沙没有沿着大雁山这么走过,不过据他推断,该是到了海沙国。这夜大队扎营,颜如雪、四大长老、吴不赊请来蜥流沙一起商议。吴不赊道:“我的意见,还是不要一头撞进去,稳妥一点儿,明天大队就不走了,沿山扎下。我和蜥老先走一趟海沙国,找到船东,雇好船,口风也探好了,一切敲定,大队再开过去。也不在海沙国停留,立马上船,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风波。” “其实没事的。”蜥流沙不以为意,“不过你们实在担心,稳一点儿也行。 吴东主跟我去,无论雇船还是通关,都是一句话的事。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没钱不行,海沙国我去得多,行情知道一点儿,那种五千人以上的大海船,跑一趟人界,包银至少一万。你们十多万人,至少要五十艘大海船,这银子可是海了去了。” “银子不成问题。”吴不赊看着颜如雪、四大长老,道,“没问题的话,明早我和蜥老动身,最迟三五天就有消息。”说完,他看向蜥流沙。蜥流沙点头:“当天就能有消息,我保证。” 颜如雪道:“如此有劳吴使君和蜥老了,花费的银子,算云州遗族欠的,以后自会补上。” “这叫什么话!”吴不赊作色道,“这本就是天庭拨下的银子,天庭的银子也是人族供献的。云州遗族苦守云州,为人族作出这么大的贡献,回归花点银子,谁敢说个不字。这话以后再也休提,包在我身上就是。” 说得爽气,十几万两金子花出去还是肉痛。吴不赊心里大骂:“瞎了眼的贼老天,你割老子的肉,总有一日老子捅你屁眼儿。”就算云州遗族回到人界,就算最终知道真相,知道银子其实是吴不赊私人垫的,吴不赊也不好要他们还。他们的回归,是吴不赊一力促成的,差一点儿就害得整个云州遗族万劫不复,花点儿银子怎么好意思要他们还。虽然他皮厚,终究也没厚到那个程度。 第二天一早,吴不赊和蜥流沙动身,他没骑大青牛,大青牛两耳中几十万两金子,可不能出差错。他身上吹牛袋里也有差不多二十万两金子,按蜥流沙说的行情,即便翻一倍的价,也够了。蜥流沙也有点儿功夫,可不会飞,二人骑了两匹骆驼。蜥流沙心急,一路猛催,午后不久便出了山,到了海沙国。吴不赊对这海沙国颇为好奇,在半山腰,远远地朝下看:蓝天碧海,海边一城,不大,但城内城外屋宇极多,一座海港,桅杆林立,一片繁华之象。“小国大港口,难怪说海商多,还真是以商立国呢。”吴不赊暗暗估摸了一番,尤其留意港口中的海船,虽然隔得远看不太清,但看到那一片桅杆林立之象,租船就应该不成问题。 出了山,蜥流沙越发心急,把骆驼打得几乎要发疯。吴不赊看了好笑:“我说蜥老,上了床可是急不得呢,在床上若也是这么急急火火,三两下就清洁溜溜,小心红姐儿一脚踹你到床底下。”蜥流沙那相好的叫红姐,蜥流沙一早就和吴不赊说了。 “去!”蜥流沙却是牛皮烘烘,“莫看我老蜥今年快五十了,却是打熬得好腰力,出名一夜七次郎,那不是吹。姐儿爱钞也爱俏,但红姐儿爱我,迷的还就是我老蜥的床上功夫。”吴不赊大笑。 说笑间进了城,城小人多,街头摩肩接踵,各种异味掺杂在浓烈的海腥味中,带给吴不赊一种极为另类的感觉。 “这里是做生意的天堂。”刺鼻的气味没有让吴不赊生出反感,反而让他兴奋。蜥流沙带着吴不赊进了一座妓院,果然是熟客,立即便有一堆姐儿围上来。 “这不是蜥爷吗?好久没来了,可是想死奴家了。”莺莺燕燕,叽叽喳喳,五七个女子,却如一千只鸭子下了池塘。蜥流沙两眼放光,老脸通红,层叠的皱纹神奇地拉平。看得吴不赊目瞪口呆,他也不是初哥,以前妓院中也常去的,却没见过一个人像蜥流沙一样,进了妓院会有这么大的变化。“红姐儿呢,叫红姐儿来。” “啊呀,什么红姐绿姐,姐姐我就不红啊?”妓女们一片声怨。老鸨过来,打了招呼,不多会儿一个女子出来。这女子二十四五岁年纪,已是过了妓女的黄金时段,但体态风流,风韵犹存,尤其眉眼间那一股媚意,最是勾人。吴不赊暗赞一声:“好个风流媚物,难怪把个蜥流沙勾得像丢了魂一样。” “你还知道来啊,我还以为你掉进了哪个温柔乡里,早把我忘得干干净净了呢。” 红姐儿娇嗔薄怒,抛一个媚眼,如泣如诉,手却早勾住了蜥流沙的胳膊,借着近身,她那鼓俏的奶子更在蜥流沙胳膊上着实狠蹭了几下。吴不赊留了心,看得细,眼见蜥流沙魂飞天外,忍不住暗笑。 蜥流沙介绍了吴不赊。妓院中嘛,吴不赊是自来熟。不过蜥流沙给红姐儿迷失了魂,有赎她的意思,吴不赊便也正经不正经地打了招呼。摆上花酒,自有两个姐儿相陪吴不赊。 蜥流沙却是被红姐儿霸着的,或者说他就只迷红姐儿,不要其他女子相陪。 喝了一杯酒,神魂稍定,蜥流沙道:“吴东主放心,正事先办,这一点儿规矩我老蜥还是知道的。”便问红姐儿,“城里的事你熟,有哪几家有五千料以上的大海船?越多越好,至少要凑够五十艘大船才够。”“这么多啊?” 红姐儿惊呼一声,疑道,“你不是走魔鬼大沙漠给人引路吗?改行要走海路了?” “是吴东主,”蜥流沙向吴不赊一指,“吴东主要雇船出海。莫看吴东主年轻,可是大财东。小红我跟你实话实说,这次只要吴东主满了意,你的赎金就有了,还能买个房子,海沙国生意最好做,随便做点小生意便是你我以后的依靠。” 戏子无情,婊子无义,蜥流沙被红姐儿迷失了魂,一片心只在她身上。红姐儿却是漫天撒网的,不过眼见年纪大了,皮肉饭也吃不了几天,真有个人真心相赎,那可是天大的好事。红姐儿一时也上心起来,媚眼儿在吴不赊的脸上溜了两转,正色道:“大海船尽有,但没有哪个船东一家能有五十艘大海船的,要几家凑。这样好了,与其一家家去谈,不如就找鲨四爷。”蜥流沙道:“鲨四爷是什么人?靠得住吗?他有多少条船?” “鲨四爷船不多,但他是大货东,为人豪气,在货东中有极大声望。一般货东若单雇一船,船东不肯,多雇船货东又划不来,都是组成船队。往年都是鲨四爷在中间牵头,若是他肯应承,租几十条船,一句话的事。” 吴不赊大喜:“有这样的人,那是最好。”发了帖子去,鲨四爷很快就来了。鲨四爷是个五十多岁的汉子,手长脚大,个头足足比吴不赊要高出一半,脑袋硕大。 若站得近时,居高临下,给人一种极为压迫的感觉。吴不赊见过海里的鲨鱼,即便被钩上船,仍是龇牙咧嘴一脸凶相。这鲨四爷外表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条鲨鱼,只是上了岸,多出两只脚。变体的鲨鱼会不会更凶?吴不赊心里“咯噔”一下,但他一看鲨四爷的眼睛就放心了。这眼神太熟悉了,典型的生意人的眼神,亲切啊!吴不赊热情地迎上去,而鲨四爷也从吴不赊的眼神里看出来,这人是他的同类。酒过三巡,吴不赊说了要一次租五十条大海船的事。鲨四爷外鼓的鲨鱼眼霍地内敛,眼睛眯起来,眼光却反过来亮了五分,道:“吴东主好手面,一次五十条大海船,莫是要横扫海沙城吗?”一次五十条大海船,若是从海沙城购货,差不多可以买空海沙城小半的货栈。等到贩货进来,天量的货物又将如海潮般冲击海沙国的市场。海沙国国小人少,本地市场不大,主要是中转,东去人界,西走黑沙红海。吴不赊若真是野心勃勃,以天量的资金狂泻进来,带给海沙城的将是海啸一般的破坏力。吴不赊当然明白他心中所想,哈哈一笑:“四爷误会了,吴某无心破坏海沙城市面的平稳,我租船,不是贩货,而是运人。”“运人?”鲨四爷半信半疑,“去哪里?” “人界,吴楚一带。” “五十艘大海船,至少可以装十万人以上,人界有这么大的市场吗?”鲨四爷眼中疑惑之色更重了。 人界的王公贵族喜欢在家中蓄养魔族艳姬,以狐族、兔族为首选,鹿族、羊族次之。宴席之中,召几个狐姬、兔姬出来歌舞一番,那是很有面子的事。反过来也一样,魔族中的贵族同样也会在府中蓄养人族美女,以示炫耀。因此人魔之界的奴隶交易一直存在,但规模都不大。为什么呢?很简单,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美女都是一种稀缺资源,人贩子能搜罗到的,决不可能太多。鲨四爷见过很多奴隶贩子,从没有一次能贩运百人以上的。而其中真正的极品美女,最多两三个。那么男奴隶呢?美女难求,男奴隶好找吧。问题是男奴隶没人要,人族视魔族为死敌,王公贵族蓄养魔族艳姬视为风雅,同时也是因为艳姬是养在府中不出门的。若蓄养魔族男仆,要他们怎么出门,怎么做事?魔族男奴在人族没市场,人族男奴在魔族也没市场。人族普遍个小力弱,养他们做什么?所以奴隶交易只可能是女子,只可能是美女。吴不赊能一次搜罗到十万名美女?除非是纸上画的,否则绝无可能。吴不赊自然知道鲨四爷又误会了,道:“我不是奴隶贩子,运到人界去的,不是魔族美女,而是流落魔界的人族,总数约在十二三万左右。” 这么一说,解释了鲨四爷心中的一个疑问,另一个疑问又出来了:“流落在魔界的人族,十多万?”鲨四爷当然也听说过云州遗族,但他绝不会去想竟是云州遗族要东归。魔界有人族存在,数量极少,多为工匠,且各族各国看管极严。一次十多万,吴不赊怎么搜罗来的?吴不赊这一次却没想给他解惑,单刀直入,道:“现在的市价,一艘五千料的大海船去人界一趟,一万二千两银子足够,鲨四爷给我租五十艘,我每艘多给一千两银子,但具体的价格由四爷去谈,我不问,怎么样?” 批发价便宜,任何地方都一样,单艘船一万二千两,但若一次把船东手里所有的船租空,每艘便宜千把两绝对不成问题。你是船东,你有五艘船,租一艘一万二,仍有四艘闲置。 我一次租你五艘,只要你每艘便宜一千两,租不租?傻瓜才不租。吴不赊每艘加一千两,批发价每艘便宜一千两,五十艘,十万两银子,只是在中间过一下手,这不是天上掉馅饼,这是天上掉银子啊。鲨四爷心中飞快地一算,鲨鱼眼霍地睁大了,所有的疑问全都抛去外婆家,爽快地道:“吴东主有什么条件?” “装的都是人族,魔族可能看不顺眼,但这些我不管,全交给你摆平。我要的结果就是,所有人平安上船,中间所有的事全是你的。” “这个自然。” “银子照海沙国的规矩,先付一成的定金,上船再付四成,船到人界,再付余下的五成。当然,多给四爷的那一千银子,我上船就付清。”这是行规,租金起行一半,到岸付另一半。中间若出事,货主自然损失惨重,船东也要损失一半的租金,风险共担,才能齐心协力。 “成交!”鲨四爷伸手。吴不赊手举到半空,却没有击下去:“十二万人族可不是三五十来个人,四爷确定没有麻烦?官府那边不会管?” “官府只收税。交了钱,无论你是人是怪,通通不管。不交钱,无论你是神是佛,通通拿下。”鲨四爷一脸豪气,似乎颇为海沙国这种作派骄傲。 “成交。”吴不赊从他的神色中,确认了蜥流沙说的这里是认钱不认人的话,放下心来。三击掌,二人相视大笑。当然,还是要有个文书,商量了细节,一切没问题,写下文书,签字画押。入境人多,还要到衙门备案,同时交人头税,每人十文钱。吴不赊按十五万人交的税,一次过境十五万人,那官员竟是眉毛都不动一下,只是飞快地算了钱数,收钱,盖印,再无二话。吴不赊暗暗点头,又安心两分。 不过鲨四爷还是告诉了他一个入城的规定,带刀剑者,五十人以上不得入城。当然,这规定有空子可钻,六十人拆做两队就好了。可十多万人就没法子拆了,只能绕城去港口。这个无所谓,吴不赊一口应承,不会有大队人马入城。第二天午后,鲨四爷来找吴不赊,船租好了。 吴不赊跟去港口,看了船,果然都是五千料以上的大海船,每艘船都可装到三千人以上。云州遗族十二万多人,每艘船只装两千多人,轻松得很。看了船,约定七日内上船,交了定金,吴不赊立即回赶。 第四十五章 释然 回到云州遗族营地,吴不赊把租船前后的经过,细细说给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见大家听完都神色凝重,吴不赊又道:“蜥老、鲨四爷都是这么说,我又特地预交了人头税。十五万人过境,那官员只算钱,其他一点反应也没有。所以我想应该不会有问题。海沙国商风浓厚,确实是只认银子不认人。” 颜如雪想了想,道:“这样最好,不过我们还是要预防一下。我的想法是,大队到山口后先停一下,以三千精锐装扮成魔族,先去港口看看,暗暗控制港口左近,大队再动身。同时以五千精锐在山口附近准备,一旦情况有变,随时接应。” “这样稳妥。”四大长老都点头赞同。吴不赊也是暗暗点头,内心道:“西门紫烟敢想敢干,甚至敢去偷她姑父的玉牌,其人如剑,锐利而果断。但说到细心稳重,她相比颜小姐就差得多了,若她两个易地而处,又会如何?当时若把颜小姐换了西门紫烟,可能根本就不会策划这么疯狂的行动。”这么想着,却又摇头,“颜小姐敢下定决心让云州遗族跟着我回来,那也是要胆子的,若论心中那股狠劲,只怕不比西门紫烟差。嘿嘿,这些女子,还真没一个是省事的。”晚间,搂着叶轻红两女,细看半晌。把两女看得又惊又羞,以为他又有什么新鲜磨人的花样出来呢。不想他在两女雪臀上各拍一掌,长叹一声:“还是你两个省心些,好,好,好。” 竟就睡了,把两女弄得莫名其妙。第二天一早,大队拔营。照商量好的计划,到山口后,选三千精锐装扮成魔族武士进入海沙国,不进城。吴不赊联系上鲨四爷后,带这三千人到港口,看一切风平浪静,这才传信回去,大队赶过来。鲨四爷只在中间联系照应,其他的一切不问,只是嘱咐了一句:“吴东主的护卫果然精悍,不过切莫让他们靠近城边,免得引起守军误会。” “四爷放心,我这些人绝不靠近城墙百丈之内。”吴不赊一口答应,心中却突然冒出一个异想天开的念头,“云州遗族有三万多精锐,如果突然抢城,却又如何?说不定真能一举占了这海沙国呢。”不过这也只是想想,没敢说出来,更没敢试。到后来听了海沙国的一些故事,他才庆幸自己只是想一想而已。海沙国国小人少,全部国民加起来不到三十万,军队也不过区区一万人,但海沙国商业发达,税收丰厚。钱多,军队的装备就好,训练有素,忠诚度极高。除了军队,海沙国国民的爱国之心也极为强烈。说起来其实非常简单,国民富裕,家中财产多,自然舍不得被别人抢了去,敌人若要来抢,不说大道理,就为了家产也要舍了命干。海沙国虽只有一万军队,紧急情况下,半天之内可征召十万人守城,海沙城本来就不大,十万人齐心协力来守,谁打得进。历史上,海沙国曾多次遭到外敌入侵,敌人有从海上来的,也有从后面沙漠中远道杀来的。有几次,甚至是两面受敌,敌人最盛时达到五十万人,鲜血染红了海滩,浮在海中的死尸几乎堵塞了港口,却最终没能攻进海沙城。云州遗族虽然精锐,但真若像吴不赊想的,起心夺海沙城,十有八九会折在海沙城下。 十二万人上船,还有途中的嚼用大采购,云州遗族已经穷得丁当响,但海路和陆路不同,骆驼、马匹无用。鲨四爷精明至极,立马看到商机,一口将云州遗族所有的骆驼、马匹全数吃下。他发了大财,云州遗族也换来了丰裕的物资。吴不赊本来想大包大揽,但既然云州遗族愿意和鲨四爷交易,而且骆驼、马匹也确实不能带上船,等于是废物利用,他也就不管了,倒是在中间帮着杀价,再又兴高采烈地去城里进货。除了必需品,他们还采购了一些人界走俏的货物,到了人界后,如果情形不好,不受欢迎,那云州遗族卖了这些货物,也可以发笔财,作为立足的本钱。 吴不赊和鲨四爷商定的,船队在红蔗国靠岸。红蔗国是人界最西南的小国,拥有西南海岸最优良的海港。魔界去人界,最近的海路,就是从海沙城到红蔗国。红蔗国是楚国的属国,云州遗族回归,这种有可能轰动三界的盛事,红蔗国肯定主持不下来,得要楚国来主持。像楚国这样的大国,国内政局必然是千头万绪。最要命的是,云州遗族并不是楚国主动策划着接回来的,最初策划这件事的是赵国,那么楚国会是一种怎么样的反应呢?楚国国内的政局又是怎么样的呢?是一个声音,还是多个声音?是热烈欢迎,还是另有想法?真的只有天知道。 云州遗族蒙在鼓里,自认为回去后必然受到整个人界的欢迎,千年的游子归来,要什么没有?所以穷得叮当响也不当回事,对吴不赊顺路还要带货回去的事更是不以为然。吴不赊却是有苦说不出,这个苦其实还不算苦,最苦的是,一旦回归人界,事情要怎么说?把前因后果全说出来?云州遗族会怎么看他,最主要的,云州遗族会怎么想?本以为是人、神、仙三界共迎的骄子,结果其实只是赵炎的一粒棋子,而且还被做了弃子。 云州遗族十二万颗心,会被伤到什么程度?如果不说呢,真的就顺着谎言来,把改道回归当成赵国和西岳帝君的英明策划。消息传出,赵炎和西岳帝君肯定会帮着圆谎,这样送到手的功劳,傻瓜才不要。可一则吴不赊实在不甘心,二则功劳归了赵国和西岳帝君,楚国和南岳帝君会怎么想?功劳是赵国、西岳帝君的,却要他们负责接待,装笑脸,捧臭脚,供云州遗族吃喝拉撒?难道他们愿意?世上有这样的好人?他们会不会在中间使阴招下绊子? “不想了,回去再说。”吴不赊想得头痛,只有甩到一边,拿出更大的热情奔走进货,讲价杀价。 杀得货主愁眉苦脸泪流三尺,也杀得跟着他进货的四大长老目瞪口呆惊为天人更兼远站三尺。吴不赊杀价之狠,连他们都觉得不好意思。他们脸上的表情就是:别看我,我们不认识这个人。所有人上船到准备停当起航,用了差不多十天时间。启程前一天,吴不赊先把答应蜥流沙的酬金付了给他。蜥流沙果然在当日就把红姐儿赎了出来,他先已买了个小院子,便请吴不赊为媒证,娶了红姐儿。当夜请酒,蜥流沙搂了红姐儿大笑狂呼:“十年前初见小红,我就发下誓愿,终有一日,我要一个人拥有她,再不让任何男人碰她一指头。天幸让我撞着吴东主,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哪怕我明日便死了,红姐儿也是我的婆娘,这一点天老爷也改不了。” “说什么傻话呢。”红姐掐他一把。蜥流沙狂笑,连尽三斗,身子软在红姐儿怀中,烂醉如泥。扶蜥流沙到房中躺下,红姐儿出来,歉然一笑:“他酒量不好,吴东主见谅。我敬吴东主,一点儿心意,尽在此杯。” 初见时,她媚态横生,此时虽为新妇,却是铅华尽去,素面朝天,神态端庄持重,良家好女子,不过如此。阅尽红尘,她心已死,蜥流沙一腔真情,却又让她重新焕发了做女人的尊严。吴不赊能理解她此刻的心思,一饮而尽,道:“祝两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第二日启程,蜥流沙估计是宿醉未醒,也未来相送。长帆起,船队东行。开船之前,鲨四爷该拿的那一份儿便全数付清。这一次鲨四爷可真是赚大发了,最主要的是他还没费什么力。鲨四爷笑得大嘴巴咧到耳根处,吴不赊的船开出老远他还在招手,很有点依依不舍的样子。颜如雪跟吴不赊一条船,四大长老则还是按照老规矩,分别在船头船尾照看。叶轻红、九斤丽都没见过海,更没坐过大海船,兴奋无比。不过海浪一起,两女晕船,吐了个天昏地暗,顿时就愁眉苦脸起来。同病相怜的还有个驼玉儿,她在吴不赊面前一直有些冷,恶狠狠的样子,这会儿却吐得像一只软脚虾,可怜兮兮。吴不赊不晕船,商人应该是这世上适应力最强的人。 一直以来,吴不赊发现只要有钱赚,还没有他适应不了的事。颜如雪也不晕船,倒让吴不赊惊讶了一把。叶轻红、九斤丽两女终究身有玄功,几天后适应了,便不再晕船。九斤丽迷上了钓鱼,每钓上一条鱼,便是大呼小叫,尖叫声、欢笑声满船挥洒。驼玉儿几天后也不晕船了,和九斤丽一样迷上了钓鱼,钓上鱼来也是拍手尖叫,倒是有点儿女孩子的味道了。叶轻红、颜如雪两女自然也陪着她们玩,四个都是年轻女孩子,每天欢笑声不绝。颜如雪最初觉得吴不赊藏有心事,有点儿担心,这会儿阖族平安上船,顺利东归,她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也是敞开心怀和三女玩闹。唯有吴不赊,一肚子心事,船行一日,便近人界一分,他心中的烦恼便也增加一分。到底要怎么办?说出来,让云州遗族直面残酷的真相?还是不说?便宜了赵炎那缩头乌龟无所谓,问题是中间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既然云州遗族是赵国接应回来的,自然要安排在赵国定居,赵炎顺利登位还好,若万一翻了盘呢?其他王子登位,对赵炎的功绩十有八九是要全盘抹杀,那时云州遗族就麻烦了。 还有最要命的一点,云州遗族是在楚国的势力范围内登陆,如果楚王或南岳帝君眼红使坏,暗里控制住云州遗族,或压云州遗族改口,或者干脆把云州遗族全体屠灭,一了百了呢? 先前吴不赊绝不会这么想,先前的他对神界、仙界还有威严的岳府充满了浪漫的幻想,但见过了赵炎尤其是西岳帝君的嘴脸后,再黑暗一百倍的事他也敢去想。赵炎、西岳帝君为了利益可以遗弃云州遗族,楚王、南岳帝君为了利益也完全有可能举起屠刀。事涉利益的争斗,人心的黑暗,只会无限制地放大,没有什么不可能,如果他们需要的话。 没有最卑鄙,只有更卑鄙。对这一点儿,现在的吴不赊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对神仙们,他再也不会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了,现在在他眼里,所谓的神仙,其实和在东镇的他一样,都是奸商,甚至比他更奸更黑。东镇的他只是算计几个银子,而这些家伙算计的,往往是一国一族的人命。 不过他表面上还要装得若无其事,尤其是在对着颜如雪的时候,颜如雪的心眼过于敏锐,吴不赊可不想被她看出来。然而,到底要瞒到什么时候呢?瞒得再紧,到了人界还能瞒吗?吴不赊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和先前一样,拖,瞒一天是一天。眨眼过去了月余,船队已远航数千里,大海显出了它枯燥的一面,便是兴致最高的九斤丽也有些厌厌的。但这一日,却出了桩新鲜事,前头的司弦长老送了个人上船来,说是从海中救上来的。这个人的出现,突然之间就打断了吴不赊的迟疑。 这人叫南释权,身份很不一般,在天界拥有官身,而且不是普通的神官,是天庭采办司的一个执事。这次下界,扮成普通客商,想去魔界采办一批珍宝,不想海上遇风。海上的大海暴可不比魔鬼大沙漠里的魔风差,而且神鬼不忌,没把南释权这个神放在眼里,照刮不误。海船倾覆,南释权身有玄功能飞,大风里却飞不起,也被一股风刮落海里。好在他会水性,抱着块船板浮浮沉沉,好不容易挣得性命,风过后飞起来,就碰上了吴不赊这一支船队。司弦长老问得他身份,吓一大跳,天上的神仙啊,怠慢不得,赶忙送到吴不赊船上来。受到惊吓的并不止司弦长老一个,南释权似乎也被吓着了,上得船来,也是一脸的惊疑不定。他四十岁左右年纪,中等个头,大肚,圆脸,没有脖子。好怪,脖子哪儿去了,人没有脖子怎么行?脖子当然还是有的,只是脸太胖了,肥肉从下巴处直接放到两肩,占了脖子的位置。当然首先要给吴不赊介绍,他是特使啊。 可南释权一见吴不赊,霍地面色大变,竟然转身就跑。只不过吴不赊的船在中间,前后左右都有船队,而颜如雪和四大长老为防海怪,把族里的玄功高手均匀地撒在了各条船上。南释权这生面孔一慌张乱窜,各条船上的好手便立刻挺身拦截,没飞出多远便被四面合围。还算好,颜如雪这条船上信号发得及时,众人只是围住他,没有发起攻击,而南释权看到如此之多的玄功好手,情知突不出去,也死心了,乖乖地又被押回颜如雪船上来。这回司弦长老动疑了,喝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南释权,天庭天宫采办司从六品执事。” 这话司弦长老可就有些不信了:“你既是天庭神官,为何见了吴特使慌张逃窜?”南释权瞟一眼吴不赊:“他……他是妖孽。”颜如雪好像有些明白了,笑道:“大人可能误会了,吴使君因要穿越魔界接我们回归,所以顶有妖光。”她以为南释权是看到吴不赊头顶的妖光,所以才慌不择路地逃跑。但南释权左右看了两眼,却突地暴叫起来:“你们不要再勾结起来骗我了,死便死,也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我看你们顶上并无妖光,如果只是受了这人的骗,那么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抓了这妖孽,我自会替你们分说,或者还有功劳。” “你这人,好生无礼。”司弦长老有些恼了,“不是给你解释了吗?吴使君之所以顶有妖光,是为了方便穿越魔界,你是听不懂话还是怎么的?” 南释权“嘿嘿”冷笑:“休拿这话来骗我,什么方便穿越魔界,天庭什么时候派出特使穿越魔界去接云州遗族了?我只是告诉你们,如果你们是受了这妖孽的骗,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如果你们是心甘情愿和这妖孽勾结,那便杀了我。嘿嘿,不过后果你们可得考虑了,我走这一趟,天庭是有备案的。我回不去,天庭自然会查,什么云州遗族回归,到时一揭就穿。” 不论天界还是人界,搞采办的都是肥缺,南释权能捞到这样的肥缺养得脑满肠肥脖子飞,自然也是个心眼灵活之人。 他看出情况不妙,可左看右看,除了吴不赊,其他人顶上并无妖光,虽有可能是与吴不赊勾结,但也有可能是受了吴不赊的骗,所以这会儿才放胆赌一把。反正他这次运气不好,翻了船钱财尽失,回去必受斥责,如果真的赌赢了,这些人是受了吴不赊的骗,他立下一功不说,以这船队的实力,他也完全可以完成采购的任务,甚至还可以替自己捞上一大把。他胆子其实不大,但心眼极快,这么一算计,胆气也就出来了。 “你说天庭根本没有派人来接我们云州遗族?”司弦长老怒极反笑,“在你眼里,吴特使是假,甚至我们云州遗族也是假的了?” “你们是人不假,这点眼光我有,但天庭绝没有派什么特使去接云州遗族,所以我说你们可能是受了骗。”他一直犟嘴,恼了边上的九斤丽,九斤丽冷哼一声道:“穿越魔界,事涉云州遗族生死,何等重大,行事自然极为隐秘,你小小一个从六品执事,自然是不知道了。” “天界的事,只要天帝知道的,就没我不知道的。”南释权“嘿嘿”冷笑,一脸狂傲。这话还真是狂啊,天帝知道的,就没他不知道的,未必他是天帝,或者天帝事事还要向他禀报?这不是扯蛋吗?别说,这南释权还真不是胡扯,天界势力盘根错节,天帝身边,从妃子到护卫到宫女到太监,几乎都被各方势力收买了。一些当红的近侍或者太监甚至受到多方收买,四面收钱,自然也四面通风。天帝被这些人围着,一举一动,从起床到睡觉,全在这些人的眼皮子底下。说得夸张点儿,天帝一天打几个饱嗝、放几个屁,都瞒不过这些人。有了这些人的通报,各方势力对天帝的一切言谈行止自然也就清清楚楚。 南释权属于十七王子阵营,出身也是大家族,加上采办使送礼方便,他在十七王子阵营中是处于核心的重要人物之一。但凡十七王子这一派知道的事,几乎没他不知道的。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天帝要遣使接回,那不是一拍脑门子就可能决定的事情,必然策划良久与重臣反复商讨才能最终决定。这样的一件大事,十七王子阵营会一无所知?他决不相信。天天喊着老天爷开眼、天老爷保佑的平头百姓们,又怎么知道天帝其实就是个透明人,甚至在宠幸妃子时用的什么姿势都无法保密。他们眼里的天帝威严无比,自然也不可能相信南释权有着这样的能量,对他的话,众人理所当然嗤之以鼻。 司弦长老要喝斥,九斤丽要反驳,吴不赊却看出了名堂,这南释权不简单。他一扬手,道:“南大人,我们并无歹意,不过有些话不好明说,且入舱中,我们自有证据向南大人证明。”南释权脑袋缩了一下,不过他是聪明人,马上就想明白了,入舱无非一刀。可不入舱人家也同样可以抽刀,四面围着的都是吴不赊的人,对他来说,伸头缩头一个样。入舱,摆上酒席,自然要酒过三巡的,然后才好说正题。吴不赊先把西岳帝君的玉佩摆了出来,南释权当然是个识货的,知道玉佩不假,面色就变了,再看了信,细看了印章,倒有些瞠目结舌了:“你们真是云州遗族,真的从魔界回来了?这可是几万里啊,还阖族老少一起回来。我的天爷,知道你们云州遗族狠,可也不能这么逆天啊。” 这回是信了,司弦长老一脸得意,颜如雪笑容却还有几分牵强,若不留神看不出来。吴不赊特意留了神的,也知道她心中的想法,不说破,只对南释权道:“不过这事,是赵王和西岳帝君一手策划推动的,并没有上禀天帝。 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防止消息走漏,二也是怕万一不能成功,徒增笑话。”这话出口,颜如雪微凝的眉头顿时便松开了,南释权则是击掌大叫:“我就说嘛,这么大的事,真要先禀报天帝再召来三星、九曜乱纷纷议一下,怎么可能会没有消息传出来?” “先拖着,这姓南的不简单,看看再说。” 吴不赊暗中吁了口气,也另有了想法,不过还是要看看。南释权对云州遗族能穿越魔界回归,非常感兴趣,吴不赊一路说,他不时地发出惊叹。吴不赊是个人精,看得出来南释权心中总藏着点什么,暗里便留了个心眼儿。随后几天,南释权就留在了吴不赊船上,吴不赊每日酒席相待,着意拉拢,又把在海沙国买的准备去人界贩卖的珍宝送了几大箱给南释权,哄得南释权眉开眼笑,只恨不得和他刎颈相交,无话不谈。 吴不赊那夜偷听西岳帝君和赵炎等人的对话,知道天界和人界一样,各种势力也是盘根错节,争斗不休,只是具体的情况不知道,于是便有意无意地跟南释权打探。南释权本就被吴不赊哄得圆了,而且这本来也不是什么秘密,自然不会瞒他,细细说给他听。 天界和人界,其实就是一样,各种利益的争端,甚至比人界还要过火。天界小人界大啊,饼小,争抢起来自然就要激烈些。而在执政的天庭上,现在主要是三股势力,一股以十七王子为首,一股以十九王子为首,都是未来争夺天帝之位最强大的两股势力,另一股则以权臣姬洪光为首。天庭政权以三星九曜架构,三星类似于人界国家中的丞相,一正相两副相的味道;九曜相当于各部门的尚书,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姬洪光为三星之首,为紫微星君,执掌朝政数十年,天庭政要,大抵是他提拔的亲信。 说起来,三股势力中,以姬洪光这一股势力最大,十七王子和十九王子都想拉拢他。可这家伙老奸巨滑,两面逢迎,并不表态站在哪一方,只是牢牢地把持朝政,不管任何一方当政,最终都离不开他。 吴不赊听了目瞪口呆:“这不和赵国的情形一模一样吗?” “赵国我知道。”南释权每天被吴不赊灌得半醉,舌头打结,“还就是一模一样,几大王子争位,权臣在一边看风等着下注。其实何止赵国如此,哪个国家不是这样呢?天界如此,人界如此,就算魔界也是这个样子。国之下,小到一族一家,为了族长、家长,还不是争来争去。嘿,我算是看穿了,神也好,人也好,魔也好,只要还张着嘴要吃,就离不开那利益圈、是非场。” 他醉醺醺的,这话却很有些发人深省了。吴不赊抬眼看天,突然就笑了,西岳府走那一趟,给他的刺激很大,但直到这一刻,他才彻底清醒过来。战场如商场,情场如商场,官场如商场,都对,但还没说透。其实人活着,就是一场生意,无论他在哪里,也无论他身上披着一张什么样的皮。 “做生意啊,这个我拿手。” 吴不赊“嘿嘿”奸笑着,上看天,下看地,左看魔,右看仙,越看越得意。南释权醉过去,醒来继续喝,在他半醉半醒之间,吴不赊明白了一切。南释权身属的十七王子这一股势力,略弱于十九王子的势力。 尤其三星之一北辰星君的老病,使他们更趋势弱。北辰星君虽不能完全算是十七王子的人,但至少倾向于十七王子,他若退位而十七王子不能塞一个己方的人进去,天庭上的声音立时就要弱上半分,若取代北辰星君的是十九王子的人,那就更糟。能取代三星的,当然不会是一般人,只可能是位望略次的重臣――九曜,或者五岳帝君。五岳帝君虽在下界,但代天帝牧守一方,品次和九曜是一样的,更因为卡着下界的供奉,重要性甚至还在九曜之上。取代北辰星君的,最有可能是五岳帝君中的一个。 五岳帝君中,南岳帝君是十七王子的死党,西岳帝君则是十九王子的死党。其他三大帝君没有明显的偏向,可说是姬洪光的人。 还有个南斗星君,算是清流,也算一派,在两王子、姬洪光中间摆来摆去。姬洪光踩两只船,他这一派踩三只,水平高,不过势力极弱,不受重视。天帝虽然昏庸老病,但把持天庭数十年,是玩平衡的高手。姬洪光的势力已然强得可怕,天帝只会想方设法削减他的势力,不会再给他加码,尤其像三星这样的重要位置。 所以姬洪光这一次只能看着,能上位的,只能是十七王子或十九王子的人,说白了就是南岳帝君或西岳帝君。南释权这次冒险去魔界搜寻珍宝,就是受十七王子之命,为南岳帝君上位助力,希望能以珍宝讨得天帝最宠爱的梅妃的欢心。若得梅妃樱口一张,在天帝耳边吹几句枕头风,南岳帝君星位有望。 “原来他以神官之身去魔界冒险,是为了替南岳帝君抢官。”明白了,吴不赊忽地就想到了西岳帝君,“西门紫烟给我的玉佩,真是她小姑替她偷出来的吗?她那个小姑,看上去笑嘻嘻的,其实厉害得很,会像西门紫烟一样,做这种小女孩子才会玩的游戏?不可能,她十有八九告诉了西岳帝君,玉佩很有可能是西岳帝君主动拿给她的。赵炎真能接回云州遗族,西岳帝君也有大功,给上调增加了一股强大的助力。 若失败,他也没什么损失。”嘿嘿,吴不赊一直以为一切都是赵炎在弄,原来后面还有只黑手。吴不赊对神界的黑暗有了更深的认识,也终于促使他下定决心,撕开面纱,哪怕云州遗族会心痛,但心痛总比身痛好。心冷了,活得也许会更长些。这一天,吴不赊复又置酒相邀。酒兴半浓,吴不赊道:“南兄,兄弟我想请你帮个忙。” “吴兄休要客气,尽管开口。” “云州遗族回归,你知道了,都是赵王和西岳帝君在后面策划推动,外界并不知道,更不知道云州遗族已经穿越魔界,到了海上。” 南释权被酒意熏着,眼光本来有些散,这会儿微凝起来:“吴兄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想把这件功劳送于南岳帝君,请南兄帮忙在中间讲和。” “什么?”南释权手一抖,一杯酒有半数倒在了衣服上,“你这话当真?” “当真。”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突然回归,必将轰动三界,而接回云州遗族的人,功劳之大,自也不言而喻。南岳帝君与西岳帝君争星位,本来还略处下风,若有了这件功劳在身上,立刻便可上位。而南释权在中间促成了这件事,功劳也是大大的,以后无论在十七王子还是南岳帝君面前,他都会有着无法取代的地位。可这样的好事,吴不赊为什么要送给他呢?吴不赊虽然肯定地点头,南释权犹是难以尽信,道:“吴兄不是喝多了吧?”“南兄看我像喝多了的样子吗?” “有理由吗?” “和南兄在海上相遇,也是缘分。我相信南兄能替云州遗族要到更多的好处。”好处两个字入耳,南释权眼光一下子变得狂热无比:“吴兄你尽管说,我可以代表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表态。只要做得到的,全都可以答应吴兄,做不到的,我们也会尽力去争取。” “南兄爽快。”吴不赊腹中早有成案,“一,楚王要在楚国的势力范围内挑一块地方安置云州遗族。先说清楚,是挑,云州遗族上岸之前,要派人先挑好,要有楚王明发的诏令。” “这个容易。”南释权一口答应,虽然神权萎缩,天庭对人界的控制力越来越小,五岳府几乎沦为催收供奉的衙门,但若只是要块地,南岳帝君开了口,楚王绝不会不给。何况云州遗族回来,楚王也有面子,楚国本来就要划地安置不是。“二,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不夺其志,这一次阖族回归,南岳帝君须禀报天帝,大力表彰。” “这一点吴兄放心,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说句心里话,对云州遗族,没有谁不佩服的,现在竟能穿越魔界回来,当然要大力表彰。” “有南兄这话就行了,我的要求就这两点。”“什么?”南释权死死盯着吴不赊眼睛,他一直在等着吴不赊开出天价条款来呢,怎么就完了?吴不赊提的这两条,只是最基本的条件啊。他又哪里知道这背后的内幕,本来是最简单的,吴不赊都已经无法替云州遗族做出保证。 南释权是那种极度聪明的人,见吴不赊笑嘻嘻地看着他,立马就自以为是地明白了吴不赊的想法――另外的,也就是吴不赊自己要的,在等他开口。 “吴兄送这么天大一份人情,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当然不会亏待吴兄。” 南释权立即作出承诺,“在人界,楚王那一面,一个侯爷的封号是绝少不了吴兄的。神界呢,却不知吴兄有什么想法?” 吴不赊最初是完全抱着功利之心答应的西门紫烟,但到了这会儿,这份心思却已经很淡了,笑道:“我自己无所谓的,只要云州遗族安排好了,我沾一点光就行。” 这话南释权当然是不信的,微一凝神,道:“别的我也不敢大包大揽,但我可以代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答应一句,南岳府的官位,到时可以任由吴兄挑。当然,这是最基本的,十七王子必要尽力,吴兄的位子绝对低不了,吴兄以为如何?” 他这话是实打实的,送给南岳帝君这么大一件功劳,南岳帝君也不会小气。南岳帝君坐镇南岳府,府中的官员他当然可以随意安排。吴不赊倒是想封仙,不过他现在知道了,神仙神仙,好像是并肩子的两兄弟,其实是两条互相龇着牙齿的狗,时刻都想咬对方一口。 吴不赊若说他是受南岳帝君之命接回的云州遗族,那就纯是神界之力,与仙界半点儿关系也没有。他若要求封仙,当然也可以,只是就有些莫名其妙了。弄明白了这中间的关系,他当然不会要求再封仙,笑道:“我说了无所谓,以后请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多多关照就是。”“吴兄果然是聪明人。”南释权大赞,“吴兄替十七王子立下如此大功,只要十七王子登位,吴兄必定飞黄腾达。那就这么说定了?”吴不赊举杯:“一切拜托南兄。”南释权举杯与他一碰,一饮而尽。 两人哈哈大笑,随后商量细节,要把吴不赊弄成是南岳帝君派出去的,中间的各种安排,自然要弄得妥帖。南释权却还担心西岳帝君那面,问清楚外人确是一无所知,西岳帝君也只是给了吴不赊一件信物,吴不赊也从未在西岳府或赵国担任任何职务,绝对和西岳帝君扯不上任何关系。南释权这才放下心来,到时西岳帝君即便想要争功,也没有半点儿证据。至于吴不赊曾回过一趟赵国去过一趟西岳府的事,吴不赊当然不会说,在他想来,也没必要说。两人商定,吴不赊和南释权带云州遗族的代表离船先走,去见楚王和南岳帝君。南岳帝君把信物给吴不赊带回来,云州遗族的代表选定一块地方,然后吴不赊和云州遗族的代表回船。南岳帝君那一面就可以放消息,随后大张旗鼓接人,声势闹得越大越好。 去见楚王和南岳帝君,越早动身越好,但这里距人界至少还有一万多里,以吴不赊的身法功力,不眠不休也要连续飞上四五天。南释权功力有限,根本飞不了这么远,以他的功力,最多一次连续飞六个时辰就要趴下。若在陆地上,可以飞一段休息一下,海上可没地方歇脚去,所以只好在船队离人界较近时才能动身。不过那也无所谓,到时若是来不及,可以让船队在人界近海停几天就是。商定好细节,眼见天降奇功,南释权心情大好,与吴不赊交杯换盏,喝得大醉。吴不赊却清醒得很,让人扶南释权回舱。 他洗把脸,换了一身衣服,除了酒气,便来见颜如雪。颜如雪在和叶轻红三女闲聊,听吴不赊相请,便回到舱内。她的心眼立即敏锐地感应到吴不赊心情的变化,却是平心静气,先上了茶,才道:“吴使君有什么事吗?”“有件事,现在不得不说了。” 吴不赊也看得出颜如雪神情上细微的变化,知道颜如雪有所察觉,也不绕圈儿,索性直说。 无论颜如雪会有怎么样的反应,那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定一定神,理了下思绪,吴不赊把前因后果尽数说了,甚至把他想通过和西门紫烟的交易达到封神封仙以期娶林微雨的事也一体托出。 第四十六章 偶遇神官 回到云州遗族营地,吴不赊把租船前后的经过,细细说给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见大家听完都神色凝重,吴不赊又道:“蜥老、鲨四爷都是这么说,我又特地预交了人头税。十五万人过境,那官员只算钱,其他一点反应也没有。所以我想应该不会有问题。海沙国商风浓厚,确实是只认银子不认人。” 颜如雪想了想,道:“这样最好,不过我们还是要预防一下。我的想法是,大队到山口后先停一下,以三千精锐装扮成魔族,先去港口看看,暗暗控制港口左近,大队再动身。同时以五千精锐在山口附近准备,一旦情况有变,随时接应。” “这样稳妥。”四大长老都点头赞同。吴不赊也是暗暗点头,内心道:“西门紫烟敢想敢干,甚至敢去偷她姑父的玉牌,其人如剑,锐利而果断。但说到细心稳重,她相比颜小姐就差得多了,若她两个易地而处,又会如何?当时若把颜小姐换了西门紫烟,可能根本就不会策划这么疯狂的行动。”这么想着,却又摇头,“颜小姐敢下定决心让云州遗族跟着我回来,那也是要胆子的,若论心中那股狠劲,只怕不比西门紫烟差。嘿嘿,这些女子,还真没一个是省事的。”晚间,搂着叶轻红两女,细看半晌。把两女看得又惊又羞,以为他又有什么新鲜磨人的花样出来呢。不想他在两女雪臀上各拍一掌,长叹一声:“还是你两个省心些,好,好,好。” 竟就睡了,把两女弄得莫名其妙。第二天一早,大队拔营。照商量好的计划,到山口后,选三千精锐装扮成魔族武士进入海沙国,不进城。吴不赊联系上鲨四爷后,带这三千人到港口,看一切风平浪静,这才传信回去,大队赶过来。鲨四爷只在中间联系照应,其他的一切不问,只是嘱咐了一句:“吴东主的护卫果然精悍,不过切莫让他们靠近城边,免得引起守军误会。” “四爷放心,我这些人绝不靠近城墙百丈之内。”吴不赊一口答应,心中却突然冒出一个异想天开的念头,“云州遗族有三万多精锐,如果突然抢城,却又如何?说不定真能一举占了这海沙国呢。”不过这也只是想想,没敢说出来,更没敢试。到后来听了海沙国的一些故事,他才庆幸自己只是想一想而已。海沙国国小人少,全部国民加起来不到三十万,军队也不过区区一万人,但海沙国商业发达,税收丰厚。钱多,军队的装备就好,训练有素,忠诚度极高。除了军队,海沙国国民的爱国之心也极为强烈。说起来其实非常简单,国民富裕,家中财产多,自然舍不得被别人抢了去,敌人若要来抢,不说大道理,就为了家产也要舍了命干。海沙国虽只有一万军队,紧急情况下,半天之内可征召十万人守城,海沙城本来就不大,十万人齐心协力来守,谁打得进。历史上,海沙国曾多次遭到外敌入侵,敌人有从海上来的,也有从后面沙漠中远道杀来的。有几次,甚至是两面受敌,敌人最盛时达到五十万人,鲜血染红了海滩,浮在海中的死尸几乎堵塞了港口,却最终没能攻进海沙城。云州遗族虽然精锐,但真若像吴不赊想的,起心夺海沙城,十有八九会折在海沙城下。 十二万人上船,还有途中的嚼用大采购,云州遗族已经穷得丁当响,但海路和陆路不同,骆驼、马匹无用。鲨四爷精明至极,立马看到商机,一口将云州遗族所有的骆驼、马匹全数吃下。他发了大财,云州遗族也换来了丰裕的物资。吴不赊本来想大包大揽,但既然云州遗族愿意和鲨四爷交易,而且骆驼、马匹也确实不能带上船,等于是废物利用,他也就不管了,倒是在中间帮着杀价,再又兴高采烈地去城里进货。除了必需品,他们还采购了一些人界走俏的货物,到了人界后,如果情形不好,不受欢迎,那云州遗族卖了这些货物,也可以发笔财,作为立足的本钱。 吴不赊和鲨四爷商定的,船队在红蔗国靠岸。红蔗国是人界最西南的小国,拥有西南海岸最优良的海港。魔界去人界,最近的海路,就是从海沙城到红蔗国。红蔗国是楚国的属国,云州遗族回归,这种有可能轰动三界的盛事,红蔗国肯定主持不下来,得要楚国来主持。像楚国这样的大国,国内政局必然是千头万绪。最要命的是,云州遗族并不是楚国主动策划着接回来的,最初策划这件事的是赵国,那么楚国会是一种怎么样的反应呢?楚国国内的政局又是怎么样的呢?是一个声音,还是多个声音?是热烈欢迎,还是另有想法?真的只有天知道。 云州遗族蒙在鼓里,自认为回去后必然受到整个人界的欢迎,千年的游子归来,要什么没有?所以穷得叮当响也不当回事,对吴不赊顺路还要带货回去的事更是不以为然。吴不赊却是有苦说不出,这个苦其实还不算苦,最苦的是,一旦回归人界,事情要怎么说?把前因后果全说出来?云州遗族会怎么看他,最主要的,云州遗族会怎么想?本以为是人、神、仙三界共迎的骄子,结果其实只是赵炎的一粒棋子,而且还被做了弃子。 云州遗族十二万颗心,会被伤到什么程度?如果不说呢,真的就顺着谎言来,把改道回归当成赵国和西岳帝君的英明策划。消息传出,赵炎和西岳帝君肯定会帮着圆谎,这样送到手的功劳,傻瓜才不要。可一则吴不赊实在不甘心,二则功劳归了赵国和西岳帝君,楚国和南岳帝君会怎么想?功劳是赵国、西岳帝君的,却要他们负责接待,装笑脸,捧臭脚,供云州遗族吃喝拉撒?难道他们愿意?世上有这样的好人?他们会不会在中间使阴招下绊子? “不想了,回去再说。”吴不赊想得头痛,只有甩到一边,拿出更大的热情奔走进货,讲价杀价。 杀得货主愁眉苦脸泪流三尺,也杀得跟着他进货的四大长老目瞪口呆惊为天人更兼远站三尺。吴不赊杀价之狠,连他们都觉得不好意思。他们脸上的表情就是:别看我,我们不认识这个人。所有人上船到准备停当起航,用了差不多十天时间。启程前一天,吴不赊先把答应蜥流沙的酬金付了给他。蜥流沙果然在当日就把红姐儿赎了出来,他先已买了个小院子,便请吴不赊为媒证,娶了红姐儿。当夜请酒,蜥流沙搂了红姐儿大笑狂呼:“十年前初见小红,我就发下誓愿,终有一日,我要一个人拥有她,再不让任何男人碰她一指头。天幸让我撞着吴东主,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哪怕我明日便死了,红姐儿也是我的婆娘,这一点天老爷也改不了。” “说什么傻话呢。”红姐掐他一把。蜥流沙狂笑,连尽三斗,身子软在红姐儿怀中,烂醉如泥。扶蜥流沙到房中躺下,红姐儿出来,歉然一笑:“他酒量不好,吴东主见谅。我敬吴东主,一点儿心意,尽在此杯。” 初见时,她媚态横生,此时虽为新妇,却是铅华尽去,素面朝天,神态端庄持重,良家好女子,不过如此。阅尽红尘,她心已死,蜥流沙一腔真情,却又让她重新焕发了做女人的尊严。吴不赊能理解她此刻的心思,一饮而尽,道:“祝两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第二日启程,蜥流沙估计是宿醉未醒,也未来相送。长帆起,船队东行。开船之前,鲨四爷该拿的那一份儿便全数付清。这一次鲨四爷可真是赚大发了,最主要的是他还没费什么力。鲨四爷笑得大嘴巴咧到耳根处,吴不赊的船开出老远他还在招手,很有点依依不舍的样子。颜如雪跟吴不赊一条船,四大长老则还是按照老规矩,分别在船头船尾照看。叶轻红、九斤丽都没见过海,更没坐过大海船,兴奋无比。不过海浪一起,两女晕船,吐了个天昏地暗,顿时就愁眉苦脸起来。同病相怜的还有个驼玉儿,她在吴不赊面前一直有些冷,恶狠狠的样子,这会儿却吐得像一只软脚虾,可怜兮兮。吴不赊不晕船,商人应该是这世上适应力最强的人。 一直以来,吴不赊发现只要有钱赚,还没有他适应不了的事。颜如雪也不晕船,倒让吴不赊惊讶了一把。叶轻红、九斤丽两女终究身有玄功,几天后适应了,便不再晕船。九斤丽迷上了钓鱼,每钓上一条鱼,便是大呼小叫,尖叫声、欢笑声满船挥洒。驼玉儿几天后也不晕船了,和九斤丽一样迷上了钓鱼,钓上鱼来也是拍手尖叫,倒是有点儿女孩子的味道了。叶轻红、颜如雪两女自然也陪着她们玩,四个都是年轻女孩子,每天欢笑声不绝。颜如雪最初觉得吴不赊藏有心事,有点儿担心,这会儿阖族平安上船,顺利东归,她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也是敞开心怀和三女玩闹。唯有吴不赊,一肚子心事,船行一日,便近人界一分,他心中的烦恼便也增加一分。到底要怎么办?说出来,让云州遗族直面残酷的真相?还是不说?便宜了赵炎那缩头乌龟无所谓,问题是中间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既然云州遗族是赵国接应回来的,自然要安排在赵国定居,赵炎顺利登位还好,若万一翻了盘呢?其他王子登位,对赵炎的功绩十有八九是要全盘抹杀,那时云州遗族就麻烦了。 还有最要命的一点,云州遗族是在楚国的势力范围内登陆,如果楚王或南岳帝君眼红使坏,暗里控制住云州遗族,或压云州遗族改口,或者干脆把云州遗族全体屠灭,一了百了呢? 先前吴不赊绝不会这么想,先前的他对神界、仙界还有威严的岳府充满了浪漫的幻想,但见过了赵炎尤其是西岳帝君的嘴脸后,再黑暗一百倍的事他也敢去想。赵炎、西岳帝君为了利益可以遗弃云州遗族,楚王、南岳帝君为了利益也完全有可能举起屠刀。事涉利益的争斗,人心的黑暗,只会无限制地放大,没有什么不可能,如果他们需要的话。 没有最卑鄙,只有更卑鄙。对这一点儿,现在的吴不赊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对神仙们,他再也不会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了,现在在他眼里,所谓的神仙,其实和在东镇的他一样,都是奸商,甚至比他更奸更黑。东镇的他只是算计几个银子,而这些家伙算计的,往往是一国一族的人命。 不过他表面上还要装得若无其事,尤其是在对着颜如雪的时候,颜如雪的心眼过于敏锐,吴不赊可不想被她看出来。然而,到底要瞒到什么时候呢?瞒得再紧,到了人界还能瞒吗?吴不赊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和先前一样,拖,瞒一天是一天。眨眼过去了月余,船队已远航数千里,大海显出了它枯燥的一面,便是兴致最高的九斤丽也有些厌厌的。但这一日,却出了桩新鲜事,前头的司弦长老送了个人上船来,说是从海中救上来的。这个人的出现,突然之间就打断了吴不赊的迟疑。 这人叫南释权,身份很不一般,在天界拥有官身,而且不是普通的神官,是天庭采办司的一个执事。这次下界,扮成普通客商,想去魔界采办一批珍宝,不想海上遇风。海上的大海暴可不比魔鬼大沙漠里的魔风差,而且神鬼不忌,没把南释权这个神放在眼里,照刮不误。海船倾覆,南释权身有玄功能飞,大风里却飞不起,也被一股风刮落海里。好在他会水性,抱着块船板浮浮沉沉,好不容易挣得性命,风过后飞起来,就碰上了吴不赊这一支船队。司弦长老问得他身份,吓一大跳,天上的神仙啊,怠慢不得,赶忙送到吴不赊船上来。受到惊吓的并不止司弦长老一个,南释权似乎也被吓着了,上得船来,也是一脸的惊疑不定。他四十岁左右年纪,中等个头,大肚,圆脸,没有脖子。好怪,脖子哪儿去了,人没有脖子怎么行?脖子当然还是有的,只是脸太胖了,肥肉从下巴处直接放到两肩,占了脖子的位置。当然首先要给吴不赊介绍,他是特使啊。 可南释权一见吴不赊,霍地面色大变,竟然转身就跑。只不过吴不赊的船在中间,前后左右都有船队,而颜如雪和四大长老为防海怪,把族里的玄功高手均匀地撒在了各条船上。南释权这生面孔一慌张乱窜,各条船上的好手便立刻挺身拦截,没飞出多远便被四面合围。还算好,颜如雪这条船上信号发得及时,众人只是围住他,没有发起攻击,而南释权看到如此之多的玄功好手,情知突不出去,也死心了,乖乖地又被押回颜如雪船上来。这回司弦长老动疑了,喝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南释权,天庭天宫采办司从六品执事。” 这话司弦长老可就有些不信了:“你既是天庭神官,为何见了吴特使慌张逃窜?”南释权瞟一眼吴不赊:“他……他是妖孽。”颜如雪好像有些明白了,笑道:“大人可能误会了,吴使君因要穿越魔界接我们回归,所以顶有妖光。”她以为南释权是看到吴不赊头顶的妖光,所以才慌不择路地逃跑。但南释权左右看了两眼,却突地暴叫起来:“你们不要再勾结起来骗我了,死便死,也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我看你们顶上并无妖光,如果只是受了这人的骗,那么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抓了这妖孽,我自会替你们分说,或者还有功劳。” “你这人,好生无礼。”司弦长老有些恼了,“不是给你解释了吗?吴使君之所以顶有妖光,是为了方便穿越魔界,你是听不懂话还是怎么的?” 南释权“嘿嘿”冷笑:“休拿这话来骗我,什么方便穿越魔界,天庭什么时候派出特使穿越魔界去接云州遗族了?我只是告诉你们,如果你们是受了这妖孽的骗,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如果你们是心甘情愿和这妖孽勾结,那便杀了我。嘿嘿,不过后果你们可得考虑了,我走这一趟,天庭是有备案的。我回不去,天庭自然会查,什么云州遗族回归,到时一揭就穿。” 不论天界还是人界,搞采办的都是肥缺,南释权能捞到这样的肥缺养得脑满肠肥脖子飞,自然也是个心眼灵活之人。 他看出情况不妙,可左看右看,除了吴不赊,其他人顶上并无妖光,虽有可能是与吴不赊勾结,但也有可能是受了吴不赊的骗,所以这会儿才放胆赌一把。反正他这次运气不好,翻了船钱财尽失,回去必受斥责,如果真的赌赢了,这些人是受了吴不赊的骗,他立下一功不说,以这船队的实力,他也完全可以完成采购的任务,甚至还可以替自己捞上一大把。他胆子其实不大,但心眼极快,这么一算计,胆气也就出来了。 “你说天庭根本没有派人来接我们云州遗族?”司弦长老怒极反笑,“在你眼里,吴特使是假,甚至我们云州遗族也是假的了?” “你们是人不假,这点眼光我有,但天庭绝没有派什么特使去接云州遗族,所以我说你们可能是受了骗。”他一直犟嘴,恼了边上的九斤丽,九斤丽冷哼一声道:“穿越魔界,事涉云州遗族生死,何等重大,行事自然极为隐秘,你小小一个从六品执事,自然是不知道了。” “天界的事,只要天帝知道的,就没我不知道的。”南释权“嘿嘿”冷笑,一脸狂傲。这话还真是狂啊,天帝知道的,就没他不知道的,未必他是天帝,或者天帝事事还要向他禀报?这不是扯蛋吗?别说,这南释权还真不是胡扯,天界势力盘根错节,天帝身边,从妃子到护卫到宫女到太监,几乎都被各方势力收买了。一些当红的近侍或者太监甚至受到多方收买,四面收钱,自然也四面通风。天帝被这些人围着,一举一动,从起床到睡觉,全在这些人的眼皮子底下。说得夸张点儿,天帝一天打几个饱嗝、放几个屁,都瞒不过这些人。有了这些人的通报,各方势力对天帝的一切言谈行止自然也就清清楚楚。 南释权属于十七王子阵营,出身也是大家族,加上采办使送礼方便,他在十七王子阵营中是处于核心的重要人物之一。但凡十七王子这一派知道的事,几乎没他不知道的。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天帝要遣使接回,那不是一拍脑门子就可能决定的事情,必然策划良久与重臣反复商讨才能最终决定。这样的一件大事,十七王子阵营会一无所知?他决不相信。天天喊着老天爷开眼、天老爷保佑的平头百姓们,又怎么知道天帝其实就是个透明人,甚至在宠幸妃子时用的什么姿势都无法保密。他们眼里的天帝威严无比,自然也不可能相信南释权有着这样的能量,对他的话,众人理所当然嗤之以鼻。 司弦长老要喝斥,九斤丽要反驳,吴不赊却看出了名堂,这南释权不简单。他一扬手,道:“南大人,我们并无歹意,不过有些话不好明说,且入舱中,我们自有证据向南大人证明。”南释权脑袋缩了一下,不过他是聪明人,马上就想明白了,入舱无非一刀。可不入舱人家也同样可以抽刀,四面围着的都是吴不赊的人,对他来说,伸头缩头一个样。入舱,摆上酒席,自然要酒过三巡的,然后才好说正题。吴不赊先把西岳帝君的玉佩摆了出来,南释权当然是个识货的,知道玉佩不假,面色就变了,再看了信,细看了印章,倒有些瞠目结舌了:“你们真是云州遗族,真的从魔界回来了?这可是几万里啊,还阖族老少一起回来。我的天爷,知道你们云州遗族狠,可也不能这么逆天啊。” 这回是信了,司弦长老一脸得意,颜如雪笑容却还有几分牵强,若不留神看不出来。吴不赊特意留了神的,也知道她心中的想法,不说破,只对南释权道:“不过这事,是赵王和西岳帝君一手策划推动的,并没有上禀天帝。 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防止消息走漏,二也是怕万一不能成功,徒增笑话。”这话出口,颜如雪微凝的眉头顿时便松开了,南释权则是击掌大叫:“我就说嘛,这么大的事,真要先禀报天帝再召来三星、九曜乱纷纷议一下,怎么可能会没有消息传出来?” “先拖着,这姓南的不简单,看看再说。” 吴不赊暗中吁了口气,也另有了想法,不过还是要看看。南释权对云州遗族能穿越魔界回归,非常感兴趣,吴不赊一路说,他不时地发出惊叹。吴不赊是个人精,看得出来南释权心中总藏着点什么,暗里便留了个心眼儿。随后几天,南释权就留在了吴不赊船上,吴不赊每日酒席相待,着意拉拢,又把在海沙国买的准备去人界贩卖的珍宝送了几大箱给南释权,哄得南释权眉开眼笑,只恨不得和他刎颈相交,无话不谈。 吴不赊那夜偷听西岳帝君和赵炎等人的对话,知道天界和人界一样,各种势力也是盘根错节,争斗不休,只是具体的情况不知道,于是便有意无意地跟南释权打探。南释权本就被吴不赊哄得圆了,而且这本来也不是什么秘密,自然不会瞒他,细细说给他听。 天界和人界,其实就是一样,各种利益的争端,甚至比人界还要过火。天界小人界大啊,饼小,争抢起来自然就要激烈些。而在执政的天庭上,现在主要是三股势力,一股以十七王子为首,一股以十九王子为首,都是未来争夺天帝之位最强大的两股势力,另一股则以权臣姬洪光为首。天庭政权以三星九曜架构,三星类似于人界国家中的丞相,一正相两副相的味道;九曜相当于各部门的尚书,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姬洪光为三星之首,为紫微星君,执掌朝政数十年,天庭政要,大抵是他提拔的亲信。 说起来,三股势力中,以姬洪光这一股势力最大,十七王子和十九王子都想拉拢他。可这家伙老奸巨滑,两面逢迎,并不表态站在哪一方,只是牢牢地把持朝政,不管任何一方当政,最终都离不开他。 吴不赊听了目瞪口呆:“这不和赵国的情形一模一样吗?” “赵国我知道。”南释权每天被吴不赊灌得半醉,舌头打结,“还就是一模一样,几大王子争位,权臣在一边看风等着下注。其实何止赵国如此,哪个国家不是这样呢?天界如此,人界如此,就算魔界也是这个样子。国之下,小到一族一家,为了族长、家长,还不是争来争去。嘿,我算是看穿了,神也好,人也好,魔也好,只要还张着嘴要吃,就离不开那利益圈、是非场。” 他醉醺醺的,这话却很有些发人深省了。吴不赊抬眼看天,突然就笑了,西岳府走那一趟,给他的刺激很大,但直到这一刻,他才彻底清醒过来。战场如商场,情场如商场,官场如商场,都对,但还没说透。其实人活着,就是一场生意,无论他在哪里,也无论他身上披着一张什么样的皮。 “做生意啊,这个我拿手。” 吴不赊“嘿嘿”奸笑着,上看天,下看地,左看魔,右看仙,越看越得意。南释权醉过去,醒来继续喝,在他半醉半醒之间,吴不赊明白了一切。南释权身属的十七王子这一股势力,略弱于十九王子的势力。 尤其三星之一北辰星君的老病,使他们更趋势弱。北辰星君虽不能完全算是十七王子的人,但至少倾向于十七王子,他若退位而十七王子不能塞一个己方的人进去,天庭上的声音立时就要弱上半分,若取代北辰星君的是十九王子的人,那就更糟。能取代三星的,当然不会是一般人,只可能是位望略次的重臣――九曜,或者五岳帝君。五岳帝君虽在下界,但代天帝牧守一方,品次和九曜是一样的,更因为卡着下界的供奉,重要性甚至还在九曜之上。取代北辰星君的,最有可能是五岳帝君中的一个。 五岳帝君中,南岳帝君是十七王子的死党,西岳帝君则是十九王子的死党。其他三大帝君没有明显的偏向,可说是姬洪光的人。 还有个南斗星君,算是清流,也算一派,在两王子、姬洪光中间摆来摆去。姬洪光踩两只船,他这一派踩三只,水平高,不过势力极弱,不受重视。天帝虽然昏庸老病,但把持天庭数十年,是玩平衡的高手。姬洪光的势力已然强得可怕,天帝只会想方设法削减他的势力,不会再给他加码,尤其像三星这样的重要位置。 所以姬洪光这一次只能看着,能上位的,只能是十七王子或十九王子的人,说白了就是南岳帝君或西岳帝君。南释权这次冒险去魔界搜寻珍宝,就是受十七王子之命,为南岳帝君上位助力,希望能以珍宝讨得天帝最宠爱的梅妃的欢心。若得梅妃樱口一张,在天帝耳边吹几句枕头风,南岳帝君星位有望。 “原来他以神官之身去魔界冒险,是为了替南岳帝君抢官。”明白了,吴不赊忽地就想到了西岳帝君,“西门紫烟给我的玉佩,真是她小姑替她偷出来的吗?她那个小姑,看上去笑嘻嘻的,其实厉害得很,会像西门紫烟一样,做这种小女孩子才会玩的游戏?不可能,她十有八九告诉了西岳帝君,玉佩很有可能是西岳帝君主动拿给她的。赵炎真能接回云州遗族,西岳帝君也有大功,给上调增加了一股强大的助力。 若失败,他也没什么损失。”嘿嘿,吴不赊一直以为一切都是赵炎在弄,原来后面还有只黑手。吴不赊对神界的黑暗有了更深的认识,也终于促使他下定决心,撕开面纱,哪怕云州遗族会心痛,但心痛总比身痛好。心冷了,活得也许会更长些。这一天,吴不赊复又置酒相邀。酒兴半浓,吴不赊道:“南兄,兄弟我想请你帮个忙。” “吴兄休要客气,尽管开口。” “云州遗族回归,你知道了,都是赵王和西岳帝君在后面策划推动,外界并不知道,更不知道云州遗族已经穿越魔界,到了海上。” 南释权被酒意熏着,眼光本来有些散,这会儿微凝起来:“吴兄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想把这件功劳送于南岳帝君,请南兄帮忙在中间讲和。” “什么?”南释权手一抖,一杯酒有半数倒在了衣服上,“你这话当真?” “当真。”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突然回归,必将轰动三界,而接回云州遗族的人,功劳之大,自也不言而喻。南岳帝君与西岳帝君争星位,本来还略处下风,若有了这件功劳在身上,立刻便可上位。而南释权在中间促成了这件事,功劳也是大大的,以后无论在十七王子还是南岳帝君面前,他都会有着无法取代的地位。可这样的好事,吴不赊为什么要送给他呢?吴不赊虽然肯定地点头,南释权犹是难以尽信,道:“吴兄不是喝多了吧?”“南兄看我像喝多了的样子吗?” “有理由吗?” “和南兄在海上相遇,也是缘分。我相信南兄能替云州遗族要到更多的好处。”好处两个字入耳,南释权眼光一下子变得狂热无比:“吴兄你尽管说,我可以代表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表态。只要做得到的,全都可以答应吴兄,做不到的,我们也会尽力去争取。” “南兄爽快。”吴不赊腹中早有成案,“一,楚王要在楚国的势力范围内挑一块地方安置云州遗族。先说清楚,是挑,云州遗族上岸之前,要派人先挑好,要有楚王明发的诏令。” “这个容易。”南释权一口答应,虽然神权萎缩,天庭对人界的控制力越来越小,五岳府几乎沦为催收供奉的衙门,但若只是要块地,南岳帝君开了口,楚王绝不会不给。何况云州遗族回来,楚王也有面子,楚国本来就要划地安置不是。“二,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不夺其志,这一次阖族回归,南岳帝君须禀报天帝,大力表彰。” “这一点吴兄放心,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说句心里话,对云州遗族,没有谁不佩服的,现在竟能穿越魔界回来,当然要大力表彰。” “有南兄这话就行了,我的要求就这两点。”“什么?”南释权死死盯着吴不赊眼睛,他一直在等着吴不赊开出天价条款来呢,怎么就完了?吴不赊提的这两条,只是最基本的条件啊。他又哪里知道这背后的内幕,本来是最简单的,吴不赊都已经无法替云州遗族做出保证。 南释权是那种极度聪明的人,见吴不赊笑嘻嘻地看着他,立马就自以为是地明白了吴不赊的想法――另外的,也就是吴不赊自己要的,在等他开口。 “吴兄送这么天大一份人情,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当然不会亏待吴兄。” 南释权立即作出承诺,“在人界,楚王那一面,一个侯爷的封号是绝少不了吴兄的。神界呢,却不知吴兄有什么想法?” 吴不赊最初是完全抱着功利之心答应的西门紫烟,但到了这会儿,这份心思却已经很淡了,笑道:“我自己无所谓的,只要云州遗族安排好了,我沾一点光就行。” 这话南释权当然是不信的,微一凝神,道:“别的我也不敢大包大揽,但我可以代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答应一句,南岳府的官位,到时可以任由吴兄挑。当然,这是最基本的,十七王子必要尽力,吴兄的位子绝对低不了,吴兄以为如何?” 他这话是实打实的,送给南岳帝君这么大一件功劳,南岳帝君也不会小气。南岳帝君坐镇南岳府,府中的官员他当然可以随意安排。吴不赊倒是想封仙,不过他现在知道了,神仙神仙,好像是并肩子的两兄弟,其实是两条互相龇着牙齿的狗,时刻都想咬对方一口。 吴不赊若说他是受南岳帝君之命接回的云州遗族,那就纯是神界之力,与仙界半点儿关系也没有。他若要求封仙,当然也可以,只是就有些莫名其妙了。弄明白了这中间的关系,他当然不会要求再封仙,笑道:“我说了无所谓,以后请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多多关照就是。”“吴兄果然是聪明人。”南释权大赞,“吴兄替十七王子立下如此大功,只要十七王子登位,吴兄必定飞黄腾达。那就这么说定了?”吴不赊举杯:“一切拜托南兄。”南释权举杯与他一碰,一饮而尽。 两人哈哈大笑,随后商量细节,要把吴不赊弄成是南岳帝君派出去的,中间的各种安排,自然要弄得妥帖。南释权却还担心西岳帝君那面,问清楚外人确是一无所知,西岳帝君也只是给了吴不赊一件信物,吴不赊也从未在西岳府或赵国担任任何职务,绝对和西岳帝君扯不上任何关系。南释权这才放下心来,到时西岳帝君即便想要争功,也没有半点儿证据。至于吴不赊曾回过一趟赵国去过一趟西岳府的事,吴不赊当然不会说,在他想来,也没必要说。两人商定,吴不赊和南释权带云州遗族的代表离船先走,去见楚王和南岳帝君。南岳帝君把信物给吴不赊带回来,云州遗族的代表选定一块地方,然后吴不赊和云州遗族的代表回船。南岳帝君那一面就可以放消息,随后大张旗鼓接人,声势闹得越大越好。 去见楚王和南岳帝君,越早动身越好,但这里距人界至少还有一万多里,以吴不赊的身法功力,不眠不休也要连续飞上四五天。南释权功力有限,根本飞不了这么远,以他的功力,最多一次连续飞六个时辰就要趴下。若在陆地上,可以飞一段休息一下,海上可没地方歇脚去,所以只好在船队离人界较近时才能动身。不过那也无所谓,到时若是来不及,可以让船队在人界近海停几天就是。商定好细节,眼见天降奇功,南释权心情大好,与吴不赊交杯换盏,喝得大醉。吴不赊却清醒得很,让人扶南释权回舱。 他洗把脸,换了一身衣服,除了酒气,便来见颜如雪。颜如雪在和叶轻红三女闲聊,听吴不赊相请,便回到舱内。她的心眼立即敏锐地感应到吴不赊心情的变化,却是平心静气,先上了茶,才道:“吴使君有什么事吗?”“有件事,现在不得不说了。” 吴不赊也看得出颜如雪神情上细微的变化,知道颜如雪有所察觉,也不绕圈儿,索性直说。 无论颜如雪会有怎么样的反应,那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定一定神,理了下思绪,吴不赊把前因后果尽数说了,甚至把他想通过和西门紫烟的交易达到封神封仙以期娶林微雨的事也一体托出。 第四十七章 西湖帝王 “你是说,西岳帝君也赞同赵炎的做法,放弃了对我们的接应,让云州遗族十二万人在离雁口自生自灭?”颜如雪身子颤抖,犹似有些难以相信。赵炎把云州遗族当棋子,事后反复又当弃子,颜如雪并不特别生气,人性本就如此。但西岳帝君不同啊,他是神,代表的是天庭,是天帝。人界百姓尊崇上天,膜拜天帝,人人供奉,户户上香。天帝与天庭,该是要佑护下界的这些子民啊。天神们高高在上,也应该高贵无比,怎么可以做这种肮脏的事呢?为了自身的利益,竟然可以舍弃一个族群,竟然要让十二万百姓无声无息死在魔界! 吴不赊知道的情况越发多了,看得也越清楚,道:“这几天我和南释权聊天,对天界的事知道了些,天庭三星之一的北辰星君老病将退,西岳帝君和南岳帝君都在争这个位置。 如果西岳帝君把这事声张出去,南岳帝君所属的势力就会借机打压。而赵炎又不会为了西岳帝君上位而牺牲自己的王位,西岳帝君为免被动,当然只好放弃云州遗族。天界的勾心斗角、利益争夺,其实比人界还要激烈得多。” 颜如雪抬眼向天,她的眼睛本来就看不见,又是在船舱中,可吴不赊有一种感觉,她似乎一直看到了天尽头,看遍了天界,也看遍了所有的神与仙。她的失望是如此得强烈,让吴不赊心中也泣血生痛。 “颜小姐,你也别太往心里去,有利益的地方就有争斗,这也是免不了的事情。其实以前是我们对天界不了解,把神仙们想得太好了,真正了解了,所谓的神与仙,就是那么回事。” 颜如雪轻轻点了点头,站起身,对吴不赊深深一福:“吴大哥,谢谢你。” 吴不赊忙伸手虚扶:“颜小姐这是什么话来,快别客气。” “若非吴大哥云天高义,不肯舍弃云州遗族,又慧心独具,带云州遗族绕行海路,我云州遗族十二万老少,便要埋骨黄沙,永远莫想踏上故乡的土地。” 她看着吴不赊,一脸真挚,“让如雪叫你一声大哥,如雪无以相谢,只是在如雪心里,会永远把你当做大哥。” “这是我应该做的,说起来我还是骗了你们。”吴不赊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又是激动,又是抱歉。 “我一直瞒着你们,就是不想让你们因知道真相而失望,但我又担心。我特意和南释权聊了几天,他对天界是非常了解的。西岳帝君和南岳帝君为争星位,他们本人及他们背后的势力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云州遗族要从楚国过,楚国属于南岳帝君的地盘,我就怕南岳帝君为打压西岳帝君,对云州遗族起歹心。正好又撞上了南释权,他和南岳帝君都是十七王子一派的。我左思右想,干脆把这个功劳送给南岳帝君,免得南岳帝君另起心思,所以不得不把真相告诉你们。” “我知道大哥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好。”颜如雪激动的心绪略略平息,道,“我请四位长老来,商量一下,一切请大哥作主。我请四大长老安排一下,让大家改口就行了。” 吴不赊有些犹豫:“让所有人都知道真相吗?会不会乱起来?” “不能让所有人都知道真相。”颜如雪摇头,“云州遗族十二万乡亲,是怀着最美好的向往回来的。如果让他们知道真相,让他们知道再一次被遗弃了,我怕他们会受不了,所以这事只能告诉四大长老。不过要安排一下,让大家把说法改过来,这事不难。” 颜如雪安排人去请四大长老,她虽然强作镇定,但颤抖的声线还是暴露了她心中真实的情感。这件事对她的打击,绝不像她外表显现出来的那么容易接受。吴不赊心下黯然,却是无一字可以劝慰她。 四大长老虽然散处船队首尾,但都身具玄功,得到通知,很快便飞了过来。吴不赊却有些不敢与四大长老对面,只是让颜如雪和他们商量。他自己躲去了一边,偷看着四大长老来,再偷看着四大长老去。他不敢看他们的脸,却可以想象得出他们脸上的愤怒。颜如雪随又派人相请,告诉他,一切由他作主,四大长老会安排全族改口。 船队又走了十多天,从海图上看,沿线每隔千余里便有一两座岛屿可以用来落脚。虽然仍然会很辛苦,但南释权立功之心热切如火,下决心动身。吴不赊本来希望颜如雪能让四大长老中的一个人跟去挑地,颜如雪却拒绝了,一切拜托吴不赊。于是便由吴不赊陪了南释权动身,当然,为沿途安全,云州遗族派了八名好手做保镖。赶个早,吴不赊与南释权向东飞去,八名保镖前后护卫,吴不赊功力最高,身法最快,不过他得就着南释权。第一程飞了三个多时辰,赶了五六百里。 若吴不赊单独赶路,三个时辰他能飞千里左右,一个时辰三百多里。南释权一个时辰却只能飞两百里左右,已是气喘吁吁,见一个小岛,便落下去。几名保镖警戒,又捉了海鱼烤了,填饱了肚子,休息半个时辰,复又赶路。赶出一段,见了小岛,再又休息一次,如此反复,到第三个小岛时,也只赶出一千五百里左右。这是南释权一生中头一次在一天内赶这么远的路,到岛上,往地下一倒,再也不想动弹一下,烤好的野味也不吃了,就这么睡了过去。八名保镖都是颜如雪挑出的精锐好手,功力不见得比南释权强多少,身子骨却强健得多,尤其性子坚韧,赶路那一点点辛苦,他们根本不放在眼里。中途歇息时,他们分出人手轮班警戒,打野物烧烤也全是他们做了,根本不要吴不赊操心。 吴不赊功力最高,又是慢悠悠地飞,根本没费什么力。南释权全身骨头都要散架了,他却像个没事人,吃了东西休息了半个时辰,又盘膝打坐,最后才睡了一会儿。 第二天一早,南释权被吴不赊叫醒,只觉全身无处不痛,咬了牙才爬起来。看吴不赊神采奕奕,他暗暗叹服:“怪不得他能穿越魔境把云州遗族带回来,果然非比常人。” 南释权起来,随便洗把脸,吃了东西,活动一下手脚,皱着眉又飞了起来。吴不赊在后面暗暗点头:“这人脑满肠肥,不是个吃苦人,能忍住不叫苦继续赶路,也算不错了,功名富贵,果然最动人心啊!”这一天,南释权身子乏了,虽然咬着牙苦撑,却是飞不动,大约飞了千二百里。看海图,再飞三四百里还有一个海岛,可南释权实在是吃不消了。吴不赊想着反正也不急在一时,便早早歇下。第三日也差不多,到了第四日,南释权渐渐适应了,这一日竟飞了将近两千里。不过仅仅几日时间,他瘦了一大圈,脖子竟奇迹般地显了出来,大肚腩则神奇地缩了回去。 “南兄这几天辛苦了。”吴不赊递给南释权一条烤好的小银鱼。这种鱼毕生在礁丛中活动,长不大,最大的也不过三四寸长,二指粗,肉却极为鲜美,只一根整骨,烤了吃,火候到时,外焦里嫩,是下酒的极品。 “吴兄说哪里话来。” 南释权哈哈一笑,目光在自己身上溜了一圈,“我本来只谢吴兄一次,这会儿倒是要谢吴兄两次了。吴兄帮我减了肥啊。若是平常时候,打死我也不会这么赶,这一身肉又如何减得下来。”吴不赊也忍不住哈哈大笑。 此后数日,南释权精神越来越好,每天稳定在两千里左右。数日后终于到了人界,八名保镖就在最近的岛屿上等,吴不赊与南释权两个上岸。找了个小镇,南释权先买了几身衣服。近十天路赶下来,他体重至少减了三分之一,本来是个胖子,这会儿成了瘦子,而且很有点儿皮包骨的趋势,原先的衣服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完全不像个样子。 吴不赊倒是没什么变化。在店里洗了澡,睡了一觉,吃了东西,南释权立刻便精神熠熠了。他轻笑道:“动身前我还在想,到这边要易一下容,免得被老十九的人看见了另起风波,因此还带了张人皮面具。现在看来,完全没必要了,这个样子,谁认得我啊?” 笑了一阵,南释权又道:“吴兄,我的意思是,先偷偷去见南岳帝君,与帝君商量定了,再由帝君派人去跟楚王打招呼选地,这样方便些,你说呢?” “一切听南兄安排。”吴不赊不熟,提不出什么建议。一路下来,他也看出南释权是个功名心极重的人,脑子也灵活,这样的人,有了动力,认真去做,事情一定能做得极好,根本不要吴不赊操心。第二日便往南岳府赶,也有三千多里,南释权却是长了脚力,第三日午后便看到了如柱而立的南岳峰。南岳与西岳比,又是一番景象,处处奇花异草,鸟飞蝶舞。吴不赊到西岳,是八九月间,已是入秋,闻得见果香,看不到花开。后来云州遗族改道西向,离雁口到海沙国便走了几个月,海上又走了一个多月,这会儿却是夏天,景致如何不好?南岳峰和西岳峰一样,顶峰处一道天梯,远远看去,便是一道云柱,直接天穹。那种沟通天地的气势,给人一种巨大的威压感,但吴不赊经历了西岳那一次,这会儿见了,却只是在心里冷笑。他暗暗寻思:“那南岳帝君,却不知是怎么一副人模狗样的扮相?” 南岳是青衣卫,果然不认得南释权。南释权有腰牌,青衣卫一见,不敢怠慢,立即通报引见。南岳峰半山腰处,一座巨宅,较之西岳府丝毫不差,便是南岳府了,因是建在山腰,居高临下,更觉气势凌人。 进宅,南释权报了名,都是十七王子一路人,听说有急事,南岳帝君马上接见。当然,他们先要私下里说,吴不赊也不急,慢慢在客厅里喝茶。 约摸小半个时辰,有青衣卫来请。曲曲弯弯,穿堂过院,进了一座小楼,青衣卫带着吴不赊直入内室。南释权在门口接着,引他进去,室中一个五六十岁的老者,中等身材,却是一身好肉,有肚子没脖子,若把脸蒙起来,与没减肥前的南释权简直就是一个人。此人脸上比南释权多了三绺长须,颇显威严,这时却是微微而笑。 “吴兄,这便是南岳帝君。”南释权又指着吴不赊介绍,“帝君,这位便是穿越魔界克成大功的吴不赊吴壮士。”“吴不赊拜见帝君。”即便是相互合作卖人肉,人家位子摆在那里,起码的礼数要有,吴不赊跨前一步,作势下拜。 “吴壮士不须多礼。”南岳帝君自然不会让他拜下去,抢前一步扶着,呵呵笑道,“吴壮士英姿飒爽,果然好一表人材,难怪能克成如此不世之功。”不愧久居高位,这话说得,让人心发飘。可惜吴不赊见过此君同党,那叫一个黑,自然不会上当,面上却是诚惶诚恐:“帝君缪赞了,在下愧不敢当。”他重礼在手,还这般识得进退,南岳帝君大是欣赏,呵呵而笑,携手上座,装模作样问询一番。无非旅途辛苦,碰到过什么危难,仿佛吴不赊真是他派出去的一般。吴不赊自也凑趣,说了一些没油盐的话,倒是越发融洽起来。 便是南释权也对吴不赊高看一眼:“这人还真是个人精,又有接回云州遗族的奇功,十七王子必然看重,倒值得下大力结交。”南岳帝君随后表态,云州遗族回归的事,南岳府愿一力担当,也就是说,这个交易,他和吴不赊做了。吴不赊装模作样道谢。南释权便后脚跟接前脚跟地接口,一些交易的细节,南岳帝君要顾面子,当然不能亲自说,开口的只能是南释权。“吴兄,恭喜了,帝君的意思,吴兄即是代表南岳府去的云州,当然不能是白身,所以帝君任命吴兄为象南道掾曹,这可是从五品的要职啊!云州遗族回归,克成大功,吴兄,不,吴大人就从这里往上升,有十七王子和帝君保举,借着云州遗族回归的大功,天帝绝对会越级提拔。说不定吴大人能一步登天,做到一道的提举。” 南释权先前许官,跟吴不赊详细说过岳府的官制,因为他能许的,只能是南岳帝君能给的,当然先要和吴不赊说清楚。天庭给岳府的官制,分为三级十品。三级分别是府、道、司。 府是岳府,帝君为正二品神官;道为贡天道,主官称提举,正四品;至于司就是判妖司了,主官为判官,正七品,吴不赊和黑七打交道最多的就是这一级。贡天道一般是一国设一道,当然,大国可以多设几个道,贡天道做什么呢?理论上,贡天道管着判妖司,但人与妖的事情贡天道其实不大去管。贡天道的主业,是催收各国的贡品,在人界,贡天道又叫催贡道,再歹毒一点儿的,又叫催命道。贡天道主官为提举,掾曹,是提举的几个副手之一。贡天道催收贡品,肥得流油,做为提举的副手,自然也是让人眼红至极的肥差。贡天道提举为正四品,岳府虽然可以保举,却不能任命,岳府能任命的,最多是提举的副手。南岳帝君给吴不赊一个象南道掾曹,算是给出他出价的极限。 “帝君厚爱,在下必舍命以报。”吴不赊也没想到南岳帝君出手这么大方,不但先给了官,而且是从五品的高官。他慌忙起身致谢,感激涕零的神情虽有几分是装的,但也有两分真,心里也赞一句:“这老儿大方,舍得下本钱,倒是值当这份大礼。” “错了,吴大人应该称下官了。” 南释权呵呵笑。“是,下官多谢帝君厚爱。”吴不赊也笑。三人相视大笑,后面的就容易了,都是南释权和吴不赊讨论,南岳帝君当场点头拍板就行了。云州遗族安置容易,南岳帝君派人给楚王打个招呼就行。吴不赊这一回把细,早问清了楚国的事。 还好,楚王登基不久,二十来岁,不存在赵国那种争位之事,只是权臣有些麻烦。云州遗族回归,刚好可以增加楚王的声望,稳固他的地位。便不要吴不赊提,他也会挑一个好地方,妥善安置云州遗族。四大长老和颜如雪也会另有封赏,他们当然不能像吴不赊一样由南岳帝君先给个神职,但带领云州遗族回归,天帝的封赏绝不会低,神职或许不会高,爵位却必定极高。天庭的神官系统,和人界差不多,一是实职,如三星、九耀,武职中的帅、将、尉等,是掌有实权管事的职务;一是虚衔,各种各样的封爵,清贵,但无实权。 不过这些东西吴不赊也弄不太懂,一个虚衔,也懒得替颜如雪他们去讨价还价,确定会有就行了。 细节上,说好吴不赊回船队后,南岳帝君就把风声放出去,楚王那边准备人接。船队一到岸,就把声势大大地造起来,然后就只等着摘果子了。商量停当,到外间摆上酒席,先有人奉上吴不赊的官服、官印、腰牌、告身诸物。吴不赊拜谢了,还要去挑地,还要回船队去,暂时以不声张为好,官服也没必要换,先收好,随后便往楚国来。南释权就不必去了,跟着走,反惹人生疑,虽然他身材大变,真正相熟的还是能认出来的。南岳帝君的人带吴不赊秘密见到了楚王。楚王中等身材,苍白瘦弱,好像终年没见过阳光似的,和赵炎的小白脸有得一比。听说云州遗族归来,他也激动了一下,脸上显出了一丝潮红,应得非常爽快,楚国境内的郡县,任由云州遗族挑选。吴不赊在和南释权去南岳府时,留神问过,楚国最富饶的地方都在东南,但那里人也多。西南要贫瘠些,但人少,开发的潜力巨大。尤其是象山山脉,是战乱后抛荒的,重新开发不难。 说是选地,但如果云州遗族真抢了别人的土地,名声不好,颜如雪等人未必乐意。选在象山附近,既易于开发又避了争地的恶名,一举两得。吴不赊开口,楚王倒还真是大方,一挥手,象山周围百里之地尽数划给云州遗族。吴不赊呆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慌忙道谢,当面便赞一句:“大王气度恢弘,不愧是大国之主。” 乐得楚王哈哈大笑。他笑声有些尖,像个小孩子,明显里中气不足。吴不赊冷眼看着,心想:“同样是小白脸,这家伙比赵炎要差得远,以后应该好打交道些。” 楚王还要派人带吴不赊到象山去看,吴不赊说没必要。拿了象山县地图,他离了楚国,到海岛上会合了八名保镖,回头来找船队。数天后迎上船队,颜如雪、四大长老接了。吴不赊说了全过程,南岳帝君封了他从五品掾曹的事也说了。然后他拿出象山地图出来,道:“楚王对云州遗族的回归还是非常欢迎的,象山周围百里全划给了云州遗族。 边上的不说,中间这一段,依山傍河,河两岸可开良田无数。别说十余万人,便是百代之后,上百万人也可轻松养活。最妙的是这里曾遭战火,人迹稀疏,这一带全是无主之地。” 颜如雪不等他说完已是轻吁了口气:“这就好,若为安置我们而让当地百姓流离失所,可就心中不安了。” 司蛇长老却看着地图出神。吴不赊一直在留意他们几人的神色看是否满意,注意到了司蛇长老脸上的神情,问道:“司蛇长老,你有什么想法吗?” “我是在想,”司蛇长老有些迟疑,一些话似乎不好说出口,见所有人都看着他,停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万一我们遇到战争怎么办?” 司风长老几个脸上都露出凝思之色。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吃足了苦头,无论是谁,都要抱一点儿同情心。不说怎么样来照顾云州遗族,至少不应该来打他们。但世事难料,三五十来年或许没人会来找他们麻烦,以后呢?三十年五十年之后,可难保别人还会善待云州遗族。吴不赊也有些发愣,这个问题不好答。 颜如雪接口道:“云州遗族的先辈能在魔族环绕之下屹立不倒,我们和我们的后辈,自然也能在人界繁衍下去。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会被人欺负了去。”这话说得豪气,四大长老齐声应是。吴不赊也是暗暗点头,对颜如雪又多了一分认识。 船队一路东行,偶遇风浪,甚至还遇到过一次海怪,总体来说是有惊无险。这日前头来报,楚王遣使来迎。过了数日,又报南岳帝君遣使来迎。这算是真正见到家里人了,云州遗族上下都十分兴奋。 又行数日,远远地看到陆地,已是到了人界,云州遗族上下欢呼雀跃。叶轻红、九斤丽、象斧几人也上了甲板,均十分兴奋。他们当然不是为回到人界而兴奋,是头一次看到人界,好奇而已。早有船迎上来,却是红蔗国太子亲迎,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皮肤黯黑,腰上还挎着一把刀,看上去倒有两分英气。 吴不赊和颜如雪的这艘船最先进港靠岸,四大长老全都到了这艘船上。上岸,颜如雪轻轻跪倒,以头触地:“我们回来了!云州遗族,终于回来了!”语声哽咽,如泣如诉。四大长老一齐跪倒,都是老泪横流。 千年的游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多少个日夜枕戈待旦,又有多少回凝眸远望,盼望着王师北去。希望,失望,血泪,坚持,到今天,一切都过去了。千年的游子,终于是回来了,怎能不激动,怎能不伤感,又怎能不热泪横流! 五体投地,只盼能把自己的心掏出来,与这片土地最密切地融为一体。后面的船队陆续靠岸,所有上岸的人几乎都和颜如雪几人一样,激动万分,有的更是号啕大哭,有的却是边哭边笑。 十二万人上岸,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好在早有准备,红蔗国只是个小国,南岳帝君和楚王都派了人来,他怎么敢轻慢,各个方面都准备得非常充分。两天时间,十二万人上岸,先安排住下。海上颠簸数月,不休息几天,绝对缓不过来。使节一拨拨地来,先是楚王的使节,后是南岳帝君的使节。南释权跟着来了,仅仅一个多月,他瘦下去的那一身肉竟然又奇迹般地复原如初,让吴不赊叹为观止。这胖子见了吴不赊眉开眼笑,装模作样一揖:“吴大人高升在即,南某这厢恭贺了。”被吴不赊揍了一拳,他又挤眉弄眼道,“十七王子和帝君对吴兄才能都十分赞赏。我可听说了,帝君推荐吴兄为象南道提举,这可是正四品啊!嘿嘿,不错吧?另外十七王子让我告诉你,事了后会召见你,另有重赏。” “多谢十七王子和帝君厚爱!还要多谢南兄居中美言!”“吴兄这话见外了,咱俩谁跟谁啊,说起来我还要多谢你呢!不过我们两个也别相互谢了,说起来咱们是缘分。”拿肩膀在吴不赊肩上挤了一下,低笑道,“吴兄知道我升了什么官吗?” “什么官?” “采办司都管,正五品。” “南兄先前好像是从六品。”吴不赊一算,吃了一惊,“连升三级!”“怎么样?还行吧?”南释权嘿嘿笑,“若没有十七王子,我最多升一级,甚或有可能功过相抵。 十七王子对有能力又忠心的手下,从来就不吝重赏。吴兄,咱们可是跟了个好主公。”吴不赊明白他的意思,忙表忠心:“吴某以后一定尽心替十七王子办事,但有所命,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又过几天,天帝的使节来了,对云州遗族厚加抚慰,有功人员各有封赏,吴不赊果然被任命为象南道提举。 云州遗族所在的象山就归象南道,听得吴不赊被安排到了象南道,颜如雪等人也十分高兴。 这时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全体上路,赶往象山县。先到红蔗国都城红蔗城,红蔗王亲迎,全体歇了一日,不顾红蔗王挽留,复又起程赶路,沿途还有几个国家,都是热情接待。很明显,有这种待遇,乃是天帝、南岳帝君、楚王这三头巨象的压力所致。 吴不赊心中庆幸,如果不是遇到南释权,真要万里迢迢从楚国的势力范围内赶去赵国,南岳帝君便不使绊子,这一路都不好走,况且肯定会使绊子,那时步步艰难,哪有如今的风光?象山县本属于象南国,不过象南国已灭,就被一分为二,一半属于象西国,一半属于楚国。象山下原有象南国的一座王城象南城,从使节口中得知,楚王先替云州遗族修葺了象南城,改名归云城,只等他们入住。到地头一看,果见一城,依山而筑,象南河环绕城郭。城不大,但云州遗族十二万人是住得下的。 而且十二万人不可能全住在城里,总得有人耕种、猎狩吧?否则吃什么?不过今年暂时不用考虑了,楚国调来了大批粮食,云州遗族可以全族先去城中住下,再慢慢沿着象南河修建村庄、开荒种地,那至少是明年的事了。颜如雪和四大长老在得知赵国和西岳帝君把云州遗族当弃子的事情后,心中满是悲愤,对回归人界后的前途也颇为绝望。但踏上人界后的一切,让他们重又恢复了信心,心中又充满了感激和憧憬,也更感激吴不赊。吴不赊倒是不要他们感激,云州遗族终于回来了,也得到了妥善安置,他也就松了口气。最初接受西门紫烟的条件北去,他一腔的功利之心,这一番折腾下来,这份儿心思却是已经淡了。 云州遗族在他眼里,不再是谋取利益的工具,而是他真正的亲人。他们能平安回来,能安居乐业,就是最让他高兴的事。当然,他最初想要的,也都得到了,而且远远超出了最初的预想。当初他只想封个散仙,或者弄个小小的神职,现在呢,正四品的神官。当初赶得他欲哭无泪的邓易通,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七品判官,今日再见面,邓判官该要躬身叫“大人”了。 云州遗族进了象南城,大体安置后,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要去楚国拜谢楚王,据说南岳帝君也要召见。本来吴不赊也要去,不过吴不赊和楚王见过面了,而且他是神官,不归人王管,便不想去见楚王。最重要的是,他想去扶风城找林微雨,南岳帝君给了他一个月的假,可以推后一个月上任。利用这一个月,完全可以把婚事办了,把林微雨娶回来。 这个念头一起,再不可抑制,吴不赊当即与颜如雪打了招呼,便安排前往扶风郡。叶轻红、九斤丽、象斧几人自然就留在象南城内,他们是红发碧眼的魔族,云州遗族见惯了无所谓,若带着他们在人界乱跑可不行。虽然他是神官,虽然也向南岳帝君禀报过象斧几人的身份,说他们为云州遗族的回归出了力,南岳帝君特地给象斧几人都发了腰牌告身,允许他们继续替吴不赊效力,可处处解释起来也麻烦。 最重要的是,把叶轻红、九斤丽带去见林微雨,这不是自找不痛快吗?是个男人都不会做这种傻事。这日一早,吴不赊与叶轻红、九斤丽两女作别,独自一人往扶风郡来。象山到扶风郡,有好几千里,吴不赊招招摇摇,飞了两日。他没穿官服,但别着腰牌揣着官印。他很盼望沿途判妖司出来管闲事,到时亮出身份,看那些判官们前踞而后恭,必然有趣得紧。可惜让他失望的是,一路飞过去,除了几只鸟,什么也没碰到。他现在大致也知道了,五岳府下面,贡天道是最富的,哪怕里面从九品的微末小吏,也要有很强的关系才进得去。判妖司是最穷的,捞不着多少好处,管的事还多,而且还有危险,真有那闹事的妖魔,可不会束手就缚,运气不好,碰上了,还不知谁捉谁呢。所以判妖司判官虽是正七品,愿去的神官不多,打发去的往往都是些倒霉蛋。倒霉蛋嘛,怨天尤人,自然就有些消极怠工,除非妖怪进了城,闹得有些不像话了,他们才会象征性地管一管,否则一般不会出头。头顶上有什么东西飞过,他们看见也当没看见,当你是只鸟,嘿嘿。 本来五岳府都有观风使专以巡查各地判妖司,但观风使不是常设衙门,只是五岳帝君派出的特使,偶尔有,多半时间没有,就有也只是抽查,哪查得那么多。最主要的,观风使其实就是要钱使,观一趟风,妖风不净,倒是金风滚滚,哪起得什么作用! 飞了几日,远远见一座大山,没到近前,忽听得吼声如雷,声音有些熟悉,好像是虎大嘴。 第四十八章 追山寨 “咦,难道到了双余山我的追风寨?不像啊……” 吴不赊打眼看了看,这山确实不像是双余山。这时又飞得近了些,过了一个山岭,不由就“嘿”的一声,原来山背后一处平地,却摆了一个大斗场。斗场中,两条大汉正在相斗,一个果真是虎大嘴。另一个是条黑面大汉,个头与虎大嘴相若,身板锯开来,基本上也是可以做门板用的。有趣的是,他手中使的也是一把钢叉,力道也不弱于虎大嘴。两人在那山谷里叉来叉去,直叉得满山叮当,却是不分上下。虎大嘴斗得兴起,虎吼不绝。 那黑大汉也是怒吼助威,却声如牛鸣。他顶有妖光,吴不赊自是看得出来,暗想:“莫非是条黑牛精?” 除了虎大嘴,狼妩媚、狈有计夫妇加上猪黑子全在,站在一边的山坡上观战。边上自有一些猛虎恶狼,还蹲了一排獠牙闪亮的大公猪。吴不赊的妖怪班底全在这里了,却还多了一些兽头人身的家伙。吴不赊虽然不识,却知道这是些功力不够,没完全修成人身的妖兽,还不少,有好几十个,参差列队。“看来本大王的追风寨还添丁进口了。” 吴不赊暗笑。虎大嘴这边观战的妖多,黑大汉那面也不弱。另一面山坡上,还站了两条大汉,背后也有些兽类和一些半人半兽的小妖。虎大嘴和黑大汉都是力量型选手,打得倒是激烈热闹,不过翻来覆去也就是那么几下,你叉我胳膊我叉你腿。吴不赊看了一会儿,没什么味道,倒是不明白原因,轻轻落了下去。狈有计心眼灵泛,耳听八方,听得风声,猛回头,一眼看到吴不赊,他又惊又喜,大叫:“大王!” 他一叫,狼妩媚、猪黑子几个全扭头看过来,个个喜出望外。妖怪这个东西,兽类练化而成,其实还是蛮纯朴的,说高兴,是真高兴,个个咧着嘴笑,蹦着脚跳,就像些孩子,绝不扭扭捏捏。那全不掺水的高兴也感染了吴不赊,与几妖打了招呼,道:“看来我追风寨又长了势力嘛,几位将军辛苦了。” 几妖也不知道客气,狈有计洋洋得意,道:“禀大王,大王离开的这些日子,我追风寨确是势力大长,这些都是手下孩儿,比一般兽兵倒是好用些。” 一群妖兽拜见,吴不赊自然勉励一番。诸妖单纯,听得大王和言悦色,个个跃踊,都是一副恨不得当场把心掏出来的架势。吴不赊看了,越发感慨:“人、神、仙三界,总是把妖类视为洪水烈火,其实真说起来,妖类比他们要单纯干净得多,脑子里绝没有他们那么多弯弯绕,也没有那么复杂的利益争斗。便有争斗,也直接得很,拿出叉子来,大家面对面对着叉就是。不像那三界,杀人不用刀,当面嘻嘻笑,背后使绊子;明明是偷情,反说是风流;明明是扒灰,反唱长恨歌;公公偷媳妇,今生不见来生见,断了连理枝,还要比翼鸟。” 吴不赊问起场中打斗:“这是怎么回事?和虎大嘴打斗的黑汉子是哪个?为什么打架?” 狈有计道:“禀大王,那黑汉子是鬼哭原的牛八角。他和盘狮洞金毛狮、枫树坳象白牙是结义兄弟,号称鬼哭狮吼三结义。他仗着有些勇力,竟敢不许孩儿们去鬼哭原放牧,简直胆大包天,因此我们出兵讨伐。”“鬼哭狮吼三结义?” 吴不赊皱了皱眉头,“还真是够难听的。鬼哭原在哪里?放牧又是怎么回事?你们把吃人改放牧了?”猪黑子插嘴:“大王不知,我们早不吃人了。人有什么吃头,现而今我们顿顿吃大餐,那叫一个香。”“顿顿吃大餐?” 吴不赊有些疑惑,“红薯拌玉米?你倒是吃斋,可虎狼要吃肉啊。” “大王容禀,是这么回事。大王记不记得,上次大王不是带我们和人类大军打了一仗吗?还押了些俘虏回来。我追风寨的大发展,就从那些俘虏身上来的。” 狈有计洋洋得意,说了原委,却是听得吴不赊瞠目结舌。原来,狈有计抓了俘虏回来后,真是让他们种粮食搞开发。那些俘虏本以为被妖怪捉到,还不知怎么死呢,最好的下场也是被虎狼吃吧,结果竟然只是要他们种田放牧,他们哪里会不答应。娄山山脉,沿娄江两岸,以前本就是开发过的,后来因为战火,草进田退,妖进人退,因而荒废。这时重新开发不难,一把火下去,满目都是良田。俘虏怕妖怪翻脸吃人,下死力气劳作。狈有计却是个异妖,又与俘虏约定,俘虏劳作所得,逢十抽三,先期提供种子农具,后期提供保护。给人类地主种田,最少还要逢十抽六抽七呢,妖怪还逢十抽三,竟有这样的好事,不过反正人在妖手,不信也得信。结果种了一季,真的只逢十抽三,中间又还少了许多口罗唆:一没有官府的摊派徭役,二没有地痞恶霸的敲诈勒索,三没有土匪强盗。开玩笑,在俘虏开出的田地周围,狈有计可是派出了虎狼巡逻,强盗土匪敢来?莫非是来送肉包子?那些虎狼也决不扰人,人类的法纪,再严密也有人违反,但妖王一声令下。兽类却决不会冲犯。野蛮的令,强过于文明的法。俘虏们的牛羊便是野放在外。明明虎吼狼嚎,却只管安心睡觉就是,绝不会丢,生可见牛羊,死可见尸骨。天堂啊,一季下来,看着满仓的粮食,吃着香喷喷的饭菜,俘虏们沸腾了,疯狂了,向妖王们顶礼膜拜。众人一致认定,这些妖怪不是怪,九天神仙下凡尘,倒把几个黑脸的吃人妖弄成了红脸的傻笑怪。第一季收获之前,俘虏是不能离开山区的。一季收获下来,狈有计放出话,愿意离开的,可以离开。追风寨真正的大发展,就起始于狈有计这句话。 真有人离开,结果没过半个月又回来了,把一家人全接了来。其他人本来在观望,怕妖怪是在试探,发现真的可以走,这下走的人多了,但回来的更多。第一批出山的俘虏们,后来几乎都回来了,不但接来了家人,而且还带来了乡亲。一传十,十传百,进山的人越来越多。人多不怕啊,娄江东去三千里,两岸无数荒田,烧一把火就是良田。这会儿狈有计又聪明了一把,从俘虏中选出一批德高望重的人做村长。满千人建一个村,十村选一个乡长,立下乡约。村民交税,虎狼护法,而且还减税了,逢十抽一。这一家伙传出去,进山的人都疯了。“大王可知,我追风寨辖下现在有多少人口吗?”吴不赊都已经听傻了,狈有计那些举措,匪夷所思啊。这还是妖吗?这是绝世的圣人啊!他看狈有计,头顶的妖光都好像有七彩的颜色了,非比寻常啊! “多少?”“今年开春之前,整整三十万。”狈有计满面红光,“而且陆续还有人进山。” “千人一村,从我们追风寨沿着娄江往下铺,到上月为止,我们建了整整三百个村子。十村一乡,三乡一镇,数万人的大集镇现在就有近十个。”村镇建设归猪黑子负责,他也是一脸得意洋洋。 狼妩媚也不甘落后,硕大的胸脯一挺,抱拳道:“禀大王,现在我们有巡山虎兵五百,每月初一、十五应卯领食的虎丁五千;巡山狼兵一万,应卯领食狼丁十万;猪兵五千,应卯领食猪兵无数。猪吃食杂,也不要专门发放食物,随便散点儿,一来就是一窝。” 猪黑子插口:“大王放心,一声令下,五万猪兵,应声可至。”“好家伙!”吴不赊十分惊异,他眼光在猪妖脸上扫来扫去,猪妖满脸放光,不像有假,开口道,“方才说千人一村,十村一乡,三乡一镇,大集镇就有近十个,那不是很热闹吗?”“热闹非凡啊,人来人往。” 猪黑子咧嘴笑,“进山做生意的人也越来越多,酒楼就开了十几座,那什么仙人醉,可真是好酒啊!听说还有仙人酿,真是神仙酿的呢,可惜出得太少,买不到。” “仙人醉都卖到妖怪窝里来了,不错!”吴不赊暗笑,斜瞟着狈有计,“既然千人一村,十村一乡,那管理应该是规范了。” “那是。”狈有计点头,“村有村长,乡有乡长,镇有镇长,任有什么事,一声招呼下去,镇到乡,乡到村,那是高山流水,一泄到底,没有半点儿阻碍。”得,高山流水都来了,吴不赊笑,忽道:“这些真的都是你想出来的?” 狈有计抓耳挠腮,扭捏半天,知道瞒不过,嘿嘿笑道:“不是我,是俘虏中一个叫乌静思的。我无意中发现他识字,而且还有点儿识见,就招他在身边作参谋,这些村乡镇什么的规划都是他出的主意。” “原来如此!”猪黑子跳将起来,“我就说你狈有计怎么这么聪明了,原来都是别人的主意。” “什么叫都是别人的主意?”狈有计急了,“最初说把俘虏抓进山种田放牧,可是我想出来的。大王,这个你要给我做证。” “是,最初这主意是狈军师想出来的。这一功我给你记着。”狈有计头顶彩光消失了,不过最初还真是他提出的想法,该鼓励的还是要鼓励。吴不赊倒是对那个乌静思产生了兴趣,更对妖口中的热闹景象生出了憧憬。二三十万人,沿着娄江一村村、一镇镇排下去,那该是什么样的景象?最诡异的是,守护这景象的是几个妖怪和一群兽兵,人妖混杂,盛世大同?天,太不可思议了,实在是让人产生无限的向往啊! “那个乌静思呢,现在在哪里?”“乌先生说,乡镇多了,太散不好管,可以设一县衙,我同意了,他现在在县衙坐镇。”狈有计说着又急急补上一句,“我说了是让他暂管着的,真要他做县令,得大王回来任命才行。” 这妖怪,还知道忌讳了。吴不赊暗笑,摇头道:“不必。这事我说了让你管,就全由你管,那乌先生算是个人材,倒是不可怠慢了。”“属下对乌先生一直很尊重的。属下出身妖类,人类的很多东西都不明白,真要管好这么多人,必须要依靠人类,这一点属下很清楚。” 狈有计躬身应命,“不过乌先生做县令的任命,还是由大王下令得好。” 吴不赊先前知道一切是乌静思的主意,有些儿看轻了狈有计,听了这话,倒又高看这妖怪一眼,遂暗暗点头:“知道自己不懂要任用人类,这狈有计还是有点儿脑子的。”道,“回去看看再说,到时我和那乌静思谈谈。”这时场中仍是打得热闹非凡,虎大嘴忽地一叉刺空,往前一扑。牛八角斜里叉出,虎大嘴拖叉便走,一个踉跄,差点儿栽倒,手中叉也丢了。牛八角见机,飞身一叉刺来。这边狼妩媚几妖“啊呀”一声,吴不赊却看出了蹊跷。雪灵国斗鸡场上,这种把戏他可是见过几回,难道虎大嘴那粗汉也会玩?不过世间的事难说,若论粗,虎大嘴难道有象斧粗?但那象八婆外表粗,肚子里可是一肚子黑水,所谓妖不可貌相,魔不可斗量啊! 与象斧、鹿银弦几个家伙打惯了交道,吴不赊可是从来都要高看这些家伙一眼的。 虎大嘴果然有诈,动作却是匪夷所思。听得背后风声,他也不回头,也不捞叉,双手却飞快地解开了腰带,裤子往下一褪,身子往前一趴,硕大的虎屁股向天高翘,弹出一根黄中带黑的尾巴来,微微一抡,猛抽出去。牛八角猝不及防,“啪”的一声,被拦腰抽中,斜里飞出。虎大嘴这一招,怎么说呢,奇招,怪招,绝招。 吴不赊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了,直看得目瞪口呆,倒是边上狼妩媚的一声啐把他惊醒过来。 “呸!这个流氓。”狼妩媚一声啐,竟然还错开脸,很有些扭捏的样子。不过她五大三粗,最要命一点,她该是学的人类女子,偏偏没学到家。正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犬,这一含羞扭捏啊,可把吴不赊全身的鸡皮疙瘩全扭起来了。吴不赊急忙扭头往场中看,头扭得太急,脖子咯吱响,还好,试了一下,没扭伤。虎大嘴一尾抽翻牛八角,转身哈哈大笑:“老虎屁股摸不得,你不知道吗?” 这家伙平时人模虎样,这会儿得了意,妖形露出来了,裤子也不搂起来,就那么叉着腰哈哈大笑,后面翘着条尾巴,差不多有一丈长短,前面还挺着根玩意儿。若是人,这玩意儿不能说,谁说谁流氓。虎嘛,咱们可以直说,就是虎鞭了,这玩意儿可也不短,吴不赊瞄了一眼,大是羞惭。他在床上龙威虎猛,每每杀得叶轻红、九斤丽两女丢盔弃甲娇声讨饶,可若与虎大嘴那玩意儿比啊,嘿嘿,没得比。虎大嘴得意大笑,前鞭后尾乱颤乱摇,狼妩媚可就骂了:“虎大嘴你个流氓。” 她骂,虎大嘴越发得意,也不系裤子,将身一摇,化出虎形,一声吼,凌空扑向牛八角。牛八角挨了一虎尾,受了伤,却无大碍,不过钢叉脱了手。见虎大嘴扑来,他却也并不畏惧,红了眼,身子一摇,化出原身,乃是一头大公牛,有近一丈高下,两三丈长短,光那一对角,怕不就有六七尺一只,黑黝黝的,暗光闪烁,触目惊心。牛八角一声狂嚎,头一低,角一摆,迎着虎大嘴就是一脑袋抵上去。虎大嘴没想到他挨了一虎尾还这般凶悍,一扑扑在牛角上,可没讨得了好,甚至还吃了点儿小亏,翻身跃开,一时气得虎吼不绝。 牛八角大笑,牛做人笑,又杂牛腔,总之就是不着调,话倒是清楚:“红了眼的公牛你莫惹,这话你没听说过吗?” 一声嘶吼,一脑袋又撞上来。初生牛犊不怕虎,成了精的老公牛呢?那不是不怕虎,是虎怕牛。虎大嘴爪牙虽利,却斗不过牛八角那一对如铁铸的牛角,他不敢硬挡,侧里跃开。牛八角一斗不中,飞速转身,牛蹄在地下扒了两扒,复一头撞来。虎大嘴再闪,知道原身斗不过老公牛,身子一立,虎鞭招摇间,化成人身,裤子一搂急打个结,闪步捞起钢叉。这时牛八角又一头撞来,虎大嘴闪步间,斜里一叉刺向牛八角脖子。 虎爪斗不过牛角,虎爪变成手,钢叉却可置老公牛于死地。这会儿轮到牛八角闪了,虎大嘴得理不饶人,进步挥叉,牛八角牛角一格。不想虎大嘴这是虚招,一晃,反扎向牛八角右耳,若从耳根扎进去,晚上就可以吃红烧牛肉了。 牛八角见不是路,牛皮厚,倒也不怕丢脸,牛屁股往后一坐,避开钢叉,反身一滚,化成人身,一扑,钢叉在手。虎大嘴钢叉已到,牛八角反叉一抡,“铮”,叉声满山谷,一叉架开虎大嘴钢叉。牛八角反身抡叉,扳回劣势,叉来叉往,又回到了先前的样子。 两妖这么叉叉叉,太没有技术含量,吴不赊不想看了,最主要他想去看狈有计所说的娄江两岸村镇成排的盛景,飞身跃出,喝道:“住手!” 莫说叉来叉去没技术含量,叉久了那也累,两妖闻声,齐齐住叉后退。虎大嘴先前斗得紧,没看到吴不赊,听声音有些熟,回头一看,又惊又喜,急忙拜见:“原来是大王回来了,虎大嘴拜见大王!” “免礼。”吴不赊手一抬,“你且退后。”斜眼看向牛八角,“你叫牛八角。” 又扫一眼他身后两妖,“哪一个是象白牙,又哪一个是金毛狮?”两条大汉上来,身材魁伟,也都是可以锯门板的料,一个满头金发,外加一脸金色的络缌胡,巨眼环瞪,说实话,胆小的不敢跟他对眼;另一个倒是黑睛黑发,大耳朵,厚嘴唇,鼻如悬胆?不对,如果硬要这么形容,那几人胆就是人工吹足了气的,那叫一个大啊,满脸看过去,就这鼻子占地方。 “我是牛八角。”牛八角应了一声,大口喘着气。“某家金毛狮。” 一头金毛的应,脸上金毛算胡子?好吧,那就是满脑袋金毛的。“咱是象白牙。”大鼻子称王,好像还有些鼻塞,瓮声瓮气的,不知道是天生的老鼻炎还是患了感冒。 其实吴不赊扫一眼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他接着问道:“我是追风寨寨主,追风大王吴不赊,你们不服气?” 这话横啊,人家凭什么服气啊,没听见先前满山叉叉响?要是服气就不斗叉了,酒桌子上叉红烧肉不更过瘾?三妖嘻嘻哈哈一阵笑,牛八角跨前一步:“你有什么本事,就能叫我三兄弟服气?”吴不赊嘿嘿一笑:“我也没别的本事,就是会牵牛鼻子。” 说笑之间,他双手往后背,肩上却突地生出一只手,快如闪电地伸出去,而且是一伸四五丈,一下就捏住了牛八角的鼻子。怎么个捏法儿?这里有诀窍,大拇指按,食、中两指倒插,插进鼻孔里,内钩,大拇指再直按。牛鼻孔里有块软骨,这一钩一按,刚好抠住那块软骨。牛鼻子入手,别说牛精,牛仙也只有徒自喊天。 先不说牵牛鼻子的诀窍,让人上火的是吴不赊的做法。他双手往后背,人只有两只手,手往后背,那意思就是不会动手了,却从肩头生手出来偷袭,太卑鄙了,太无耻了,太……太痛了啊。这后一句是牛八角叫出来的,吴不赊一抠住牛八角的鼻子,一钩一带一甩,竟把牛八角凌空甩起来,狠狠地甩到身后。那姿势,就好比搬运工甩一个麻布袋。 牛八角被抠住了鼻子,挣动不得,这一甩,甩得结实,“啪”的一声巨响,灰尘起了丈八高。话说老牛该要减肥了,这一下,地都被他砸出一个坑。这体重,不减肥不行。吴不赊这一下太意外,也太快,灰起灰落,边上的象白牙、金毛狮竟还没反应过来。牛八角则是疼晕了,仰天直哼哼。吴不赊一声喝:“虎大嘴,给我拿了,敢不服,本大王拿你下酒。” “遵命。”边上虎大嘴喜滋滋应了一声,扑上去反剪了牛八角的双手。他没绳子,这货也搞笑,竟把腰带解下来,把牛八角连手带脚一起绑了,然后一手拄着钢叉,一脚踏着牛八角,不过另一只手就在那里提着裤子,怪模怪样,笑倒狼、猪一片。象白牙、金毛狮这会儿总算清醒过来了,均是又惊又怒,齐叫一声:“放了我兄弟!” 同时扑上来。象白牙双手执一柄金瓜锤,那锤不小,有水桶粗细,真若是金子,怕不有几百斤。不过估计是铁,外面刷了层金粉。那柄有一丈七八,黑黝黝的该也是铁铸的。这一柄大锤,虽不如象斧的那柄巨斧那么夸张,但也算是重兵器了,可见他也是个大力汉。 金毛狮使的是一把大砍刀,也是长兵器,不比象白牙得短,重量肯定要轻些,但那刀片子若劈下来,大青石只怕也劈得开。两妖都是大踏步往前冲,象白牙金瓜锤直捣,金毛狮大砍刀横劈。吴不赊呢,竟又是双手往后背,难道想故技重施?两妖便留了神,齐盯着吴不赊的肩膀,生怕他肩上又生出手来。 但吴不赊的肩膀上却是空空的,什么也没生出来。两妖疑惑之间,忽听得背后惊呼:“小心!”小心什么呢?两妖心中惶惑,捣的也不捣了,砍的也不砍了,两双眼睛四只眼珠子齐鼓起来,死死地盯着吴不赊,生怕看走了眼。他们哪曾想到,小妖们喊他们“小心”的,是他们身后。 原来吴不赊这一次没出手,却出了脚。两只脚从地底下钻过去,从两妖背后钻了出来,却又一脚化两脚,两脚化四脚。这四只脚,悄无声息地掩到两妖背后,两只脚对准一妖,两个鞋底子张开了,忽地一合。仿佛手掌打苍蝇一般,打的却是两妖的脑袋,方位也选得怪,是两妖的耳朵。两鞋底拍着耳朵,两妖但听得“嗡”的一声,耳朵里钟鼓齐鸣,眼前发黑,脑中发晕,摇摇晃晃,便如喝醉了酒一般,踉跄几步,齐齐软倒。 吴不赊这一招鞋底子轰耳,看上去不雅,其实有来历。所谓的双风贯耳,就是这种打法,这可是普传天下的著名招法。木长生的玄木心法,依的是树木的生长本性,想那树类,上面枝干杈生,下面根须横结,若比做手脚,简直数不胜数。吴不赊借这种心法,玄生手脚,轻轻巧巧就制服了三妖。 背后群妖欢呼不绝,猛又生出一声骂:“虎大嘴你个流氓!” 开口骂的是狼妩媚,为什么骂呢?原来虎大嘴欢呼中忘了去提裤子,身子一跳,裤子一掉,虎鞭迎风笑。象白牙那一边剩下的几个小妖则吓坏了,齐刷刷跪下:“大王神威,大王饶命!”这面自有小妖过来,按住象白牙两妖绑了。三妖跪作一排,吴不赊在三妖脸上一扫:“现在可服了?”象白牙、金毛狮都有些怕,不是怕别的,吴不赊的手段实在太诡异,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打晕了,能不怕吗?只不过面子撑着,一时张不得口,你看我我看你,其实在等别人开口。倒是牛八角的牛脾气暴,头一歪脖子一犟:“用阴谋诡计算计人是什么本事,我不服!” “什么诡计阎王计,输的是鬼,赢的就是阎王。”吴不赊是奸商不是好汉,可不会受激放了他再重新打过,嘿嘿一笑,“不服,那好,今晚上老火浓汤,咱们吃牛肉。” “吃了我的肉我也不服。”牛八角脖子歪得更厉害了。“嘿嘿,还起高腔是不是?那就再加一道红烧牛排。”牛八角声音果真就高八度:“嚼了我的骨我也不服。” “看样子还真来劲了。”吴不赊在他身上一扫,“那就再加一样,清蒸牛蛋。”这个有些挠头,牛八角横着脖子,倒是不敢应声了。“原来你也有怕的。”吴不赊暗笑,狈有计说追风寨的大发展让他动了心,他想多收几个妖怪了。 突然他猛拍额头,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叫道:“看我这脑筋,怎么把牛鞭忘了呢?那可是好东西啊。”扭头看向狈有计,“狈军师,看你瘦瘦的,床上行不行啊,弄条牛鞭补补?” 狈有计大摇头,瘦瘦的胸脯拍得山响:“不要,不要!大王莫看我瘦,床上精神着呢,我家婆娘每次都被我弄得……” “要死了你,说什么呢?也不怕人家说。”狼妩媚红了狼脸,捏扭一把。等一下,这里有错误?应该是扭捏?不,没错,是捏扭,怎么个捏扭法呢?听我细说,狼妩媚伸出狼爪,捏着狈有计腰间软肉,这叫捏。然后扭,呵呵,明白了吧。其实谈过恋爱的都知道,这个捏扭狼爪手嘛,人界妖界通行,而且都是不学自会,只是个人造诣不同,具体来说,有九十度角,一百八十度角,三百六十度角。 吴不赊扫着狈有计的小身板,半信半疑:“真的假的?就你那小身板……” 狼妩媚莫看外表粗,是个顾家的好婆娘,尤其怕别人看低了自家男人,竟就点头:“是真的大王,他……他好厉害的呢,奴家好些时候都还要讨饶的。” 若是人类女子,打死也不会说这样的话,不愧是妖啊,就是纯朴。吴不赊差点就笑喷了,虎大嘴几个也哈哈大笑。 “虎大嘴,你呢,要不要补一补?”吴不赊好不容易收住笑,已经是牙帮子都疼了。 “我才不要呢,”虎大嘴一撇嘴,“他牛鞭哪有我虎鞭补?”这话对啊,吴不赊拍拍脑袋:“是我昏头了。算了,你们都用不着,我自己吃吧。我床上有两个小妖精,还真是迷死个人,不补补不行了。清蒸牛蛋,红烧牛鞭,晚上这两个菜给我单独做,本大王吃独食。” “不要!”牛八角犟着的脖子终于垂了下去,“我服了,大王给我个痛快的吧!” “怎么着?”吴不赊一脸好奇,“既然死都不怕,如何吃你条牛鞭就怕了?” “咱是爷们儿,死了没关系,不能没卵子啊。”牛八角彻底服气,叩下头去,“求大王高抬贵手,给八角一个痛快的吧。” “你是服了。”吴不赊看向象白牙、金毛狮,“你两个呢?”“愿服,愿服,大王饶命。”这两个吓坏了,再不敢看风向,直接叩下头去。 “要本大王饶命?那就是说,你们愿意服从本大王的命令了?” “愿替大王效死。”这会儿两妖异口同声了,“只要大王一声令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赴汤蹈火啊!嗯,说得倒动听,不过在本大王座下,也没什么汤给你们赴。若是听话呢,反倒是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不信你们看看虎大嘴他们几个,原先也是被本大王打服的,现在日子过得比你们强得多吧!”打了一巴掌,也该给个甜枣了。“就是,就是。”两妖大力点头,金毛狮道,“我们之所以与大王手下作对,其实也是看他们日子过得红火,眼红想要分点儿油水,如何会不信大王的话?” “我早说这些家伙是眼红了,是吧?”猪黑子大大地哼了一声。吴不赊看牛八角:“你呢?”牛八角如何还敢犟:“大王若肯收留,八角愿效死力,一牛到头,永不背叛。”妖兽之类,文明不曾开化,性子野,但野有野的好处,一旦心服,很少背叛,这一点儿比人类或者神仙们都要强得太多。所以无论是先前的虎大嘴几个还是后投的猪黑子,都没说过什么永不背叛的话,因为他们心底就没想过这一层。反是奸商当时多留了个心眼儿,不过这会儿听到牛八角这话,倒也高兴。 奸商会做戏,亲手解了三妖绑缚,笑道:“如此,便让本大王与你等共创大业。”三妖纯朴,果然就感激涕零了。 三妖与部属尽数归服,追风寨又添助力,狈有计几个也甚是高兴。尤其是吴不赊回来了,几妖更是咧着嘴笑。原来随着进山的人越多,追风寨名头越响,也越引起外界的注意。吴不赊不在,诸妖心中无底,可着实发慌呢,吴不赊回来了,便有了主心骨。 虎大嘴与牛八角争斗处,离着追风寨所在双余山,竟然已有将近两百里,难怪先前吴不赊看着眼生,都隔着几百里,怎么能不眼生? 飞在空中看,这是好大一片平原,方圆将近百里,便是鬼哭原了。牛八角介绍这里原有一座大城,原中尚有古城遗址,后来暴发大战,古城毁于战火,原中死了几十万人,每逢雷雨之夜,常闻异啸,有如鬼哭,鬼哭原之名便由此而来。追风寨移民的田地其实还没开到这里来,是乌静思的想法,说可以专选一个地方养牛养马。狈有计手下的小妖找到了鬼哭原,牛八角的手下发觉了,一问是要用鬼哭原放牧,就说要征一半的马羊,否则不许来原中放牧。于是恼了狈有计几个,怒而相斗,却刚好吴不赊就回来了。 鬼哭原西行数十里,沿着娄江一线,都是荒山茂林,只闻兽吼,不见人烟。再往上行,吴不赊眼前忽地就是一亮,森林少了,村庄出现了,人来人往,鸡犬之声相闻。娄江两岸,无数良田,金黄的稻谷低垂,一片等着丰收的好景象。隔着几座村庄,便可看到一处大的集镇。并没有城,但屋宇密集,人流如织,吴不赊以前住的东镇仿佛还没有这般热闹。这里房子全是新的,起得最早的也不过一两年,却是雕梁画栋,气象万千。 吴不赊开始以为那些流民进山,无非是搭两个茅棚,收两季庄稼,看风向对就留下,风向不对随时会走。要知追风寨到底是妖怪当家啊,怎么可以久居。可看这些屋宇,如此气象,简直就是在建祖屋,是要留给子孙、传诸万世的。这些人,真的就不在乎狈有计这些妖怪吗? 不可思议,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他也不信。现在便是亲眼见着,也恍如做梦。 吴不赊心底偷偷算了一下,先是偷袭于承大军,狈有计把俘虏押回山,他被逼离开林微雨。然后西门紫烟找到他,他再动身去魔界,最后到达云州,这中间用了三四个月时间。云州遗族答应回归,作准备,到第二年春后动身,这里是大半年时间。前后算起来一年有余。然后横过雄鸡原,穿越魔鬼大沙漠,又是大半年时间过去。当时蜥流沙说什么三个月能穿越魔鬼大沙漠,实际上走了六个多月,连老带小十二万人一起走过来,那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不过吴不赊估计蜥流沙不是计算错误,可能是故意把时间说少,以激起云州遗族的勇气。后来,回赵国求援失败,西行海沙国,又用了几个月时间,这加起来又是一年了。 接着海路回归,到云州遗族终于在象南城安置下来,又已是三个多月。总算下来,从狈有计押俘虏回山到现在,已是两年多时间过去。 “原来竟然已经过去了两年多,我还以为最多是年把时间呢。”这些日子,吴不赊心中都像有山在压着,云州遗族的命运跟他死死地绑在一起,竟是不觉岁月的流逝。现在意识到已是两年多过去,吴不赊心中突然就冰凉一片:“这么久的时间过去了,还来得及吗?微雨有没有嫁人?” 初识林微雨时,林微雨已有十八九岁。寻常女孩子十四五岁就已嫁人,十三四岁成亲的都非常多,林微雨拖到十八九,实在是因为弟弟和扶风郡的拖累。现在两年多过去,林微雨已经二十多了,无论放在人、魔、神哪一界,都已经是老姑娘了。嫁人是非常现实的选择,不嫁人反而不正常,除非是出家做了姑子。 他去魔界,就是为了回来后能风风光光、正大光明地迎娶林微雨,但难道千山万水之后,再见面时,心爱的女孩儿竟已是别人的新娘了吗? 第四十九章 乌先生 吴不赊心中针扎一般得痛。 他已经拥有了叶轻红、九斤丽两女,就相貌来说,叶轻红两女都强于林微雨,但林微雨在吴不赊心中的地位,却没有人可以取代。爱与容貌无关,便如再贫穷的家也是家。昏黄的灯盏代表的是牵挂,是否辉煌,是否灿烂,无关紧要。 “大王,看,那幢高楼,还没有完工的,就是新建的醉仙楼。那将是我追风寨辖下最高的一幢酒楼,听说双余城里都没有这么高的酒楼呢。”狈有计一脸的得意。吴不赊强自收敛心神,狈有计手指处,已是一座大镇子的规模,江两岸屋宇鳞次栉比,绵延数里。他粗算一下,至少有数千幢房子,两岸居然架了三座索桥,可以想见交通的压力之重。吴不赊道:“这索桥架得好啊,谁想出来的?” 所谓索桥,便是以粗索凌空飞架,索上铺以木板,远远地看,有若飞虹。不过吴不赊以前走过一次索桥,摇摇晃晃,吱吱呀呀。尤其风大时,桥整个在风中晃荡,初见的人还真是不敢走,走惯了其实却无所谓。狈有计道:“娄江两岸以前住的人多,就有架的。江面宽的地方,百船相连架船桥;窄的地方凌空飞索架索桥。铁链都不要,山中老藤搓结,只要不有意拿刀斧砍,比铁链还耐久,五年换一次索,天牢地稳而且不费钱。” 娄江宽的地方宽达数里,窄的地方不过数十丈,两岸汲水而灌,可以开发出无数良田,以前住的人自然会想到架桥的方法沟通两岸。这种架桥的技术早已成熟,狈有计他们只是拾古人牙慧而已。 吴不赊道:“这镇子应该是我追风寨辖下人最多最热闹的地方了吧,有名字没有?”酒楼要生意好,必要人多。酒楼老板舍得在这里洒下血本,这里必然是最繁华热闹的。 “是,大王明见。”狈有计小小地送了个马屁,“这地方地势好,两面山包着,中间一条江,江面极窄,偏偏又破出方圆十多里一块平地,整体看上去像个大木鱼,所以就叫木鱼坪。不过不是我们取的名字,以前就有。”“木鱼坪,倒也形象。”吴不赊点点头。 “乌静思乌先生就在镇东理事,他的意思是扩建一下,建一个县衙。”一片高房子后,一座平房露出来,狈有计一指,“就是那幢屋子。” “那我们下去,我们进镇,没什么事吧?” “会有什么事?”狈有计一脸诧异,“这镇子是我们的地盘!” 吴不赊一直都有些恍恍惚惚,听得这话,倒是笑了起来。其实狈有计几个都已修成人形,一般人看不出来,就算这镇里的人和外面的人一样仇妖,分辨不出,也不会有异常举动。 “那些半人半兽的家伙呢?”半人半兽的小妖不能御风飞行,只能走路,这时已远远甩开不见,“他们也能大摇大摆穿过镇子回追风寨?” “那些蠢货当然不能。” 狈有计摇头:“乌先生最初就有过建议,虽然我们是妖,明摆着的事,但平时最好还是少出面。乌先生说,我们收税,同时负起保护乡民的责任,平日少碰面。兽兵在各山口巡逻,发下严令,除非有人闹事,否则绝不可对人使用武力。依附我们的乡民自然也不会去伤害兽兵。乌先生还说,这情形,就像平常人家养的家畜一样,两不相伤,相安无事。 最初我听着还有点儿恼火,我们才是老大,什么叫养家畜一样,但反过来一想,有道理,就都依着他。还真行,这两年从来也没起过冲突。” “平常人家养家畜,鸡狗猪牛羊,和人都是平安相处。呵呵,有道理。” 这说法有趣,吴不赊笑了起来。他突然又想起一事,道:“这些半人半妖的妖兽,以前寨中好像没见过啊,怎么突然冒出来了这么多,都是各山投奔来的?” “是不少,现今寨中在册有两百多了。有各山投奔来的,不说远了,沿娄江上下,五百里之内,咱追风寨是这个。”狈有计一跷大拇指,“不过大多是咱们寨里的家生子儿。” “咱们寨里的家生子儿?”吴不赊糊涂了,据他所知,无论是妖与妖交配,还是人与妖交配,生出来的都是兽人。兽人只是红发碧眼,但至少人像是变全了啊。而这些妖兽,根本没变全,其实就是能站起来走,勉强算一个人身,那头还是兽头,可差得太远。他摇摇头,问道:“哪个生的?和人还是和妖?” “大王误会了。”狈有计见吴不赊眼光在他身上扫来扫去,知道吴不赊搞错了对象,笑道,“大王知道,山中老兽得了灵气,修炼得法,便可成妖,得一个人身。兽类要修成人身,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要安心修炼,肚子怎么办?兽不像人会生产粮食,存点儿粮,三五个月不生产也饿不着。兽类觅食本就艰难,三日打食,未必能有一餐入肚,更别说存三五月的粮了,这是其一。其二,修炼时,有其他兽类打扰,稍一不慎,道未修成,小命没了。 其他问题还有,也说不了那许多,总之修行不易。”狼妩媚不耐烦了:“你好多废话啊!” 狈有计摇头:“不是我废话多,不从源头说,说不清楚。”他话到这里,吴不赊大致已经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追风寨按时放粮,兽兵肚子有了保障;立了寨,其他兽类、妖类不敢轻犯,安全有了保证。有灵的兽兵能安下心修炼,所以修炼有成的就多了起来。” “是啊!”狈有计击掌,“就是这样,尤以今年为多,大半都是今年修成的。” “为什么不叫他们接着练呢?弄成这个样子,人不人,兽不兽的,多难看!” 狈有计摇头:“头脸最难修。修成人身容易,腰上那一关打通就能站起来。四肢血脉一畅,毛发自然就少了,人身便出来了。但头脸这一关太难了,像我当年,突然醒悟,七天便修成人身,可把头脸修出来,却花了三年。何其难也。我还算个聪明有悟性的,一般的家伙,十年二十年未必修得出来,很多到死都修不出来的。” 他这一说,倒勾出了吴不赊脑中黑七的记忆。果然如此,黑七也是突然醒悟,一个多月修成人身,但真正把猫头修成人头,却花了将近五年的时间。“是这样啊。”吴不赊点头,“我倒是忘了,那就让他们在寨中慢慢修炼吧。” “属下也是这个想法。”狈有计点头,“这些家伙修成人身,比纯粹的兽兵还是要好用得多。咱们寨里自己培养出的家生子儿,忠心上也靠得住,所以外边有什么妖兽来投的,我都不太爱收。”“嗯。”吴不赊点头,“修成了人身,使唤起来是要方便得多,不过让他们进镇里收税还是不行吧?” “那当然不行。”狈有计大是摇头,“这些家伙若进镇,比虎狼进镇还麻烦。这里的百姓见惯了虎狼,知道狼虎不伤人,也就不怎么怕,几乎就是当狗看。便是大街上有虎狼闲逛,也不会有人大惊小怪,所谓见怪不怪啊。可这些家伙就不同了,人的身子狼的脑袋,太怪了,一般的老百姓谁受得了?所以兽兵偶有进镇的,只要不闹事,我也不怎么处罚他们。这些家伙却绝对不行,乌先生也是这个意思。 他说我们是妖,所有百姓都知道,但知道是一回事,亲眼见着又是另一回事。拿他的话来说,就是,可以为尊者讳,也可以为妖怪讳嘛。我们稍稍掩饰一下,百姓也就可以装作看不见,这样有利于人心的稳定。” “视而不见,掩耳盗铃!呵呵,是这个理。”吴不赊笑,“这乌先生的见解还真是独特,不过倒是抓住了人心。” “乌先生实是大才,咱追风寨能在短短两年多时间发展到这种规模,他的建议居功至伟。” “我先就奇怪了,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你狈有计怎么突然就变聪明了?主意一个接着一个,原来都是乌先生的建议啊。”虎大嘴撇嘴。 “是乌先生的建议怎么了?”狈有计哼了一声,“一人计短,三人计长,能用百人计,便是王中王。” “这话说得好。”吴不赊击掌。吴不赊称赞,狈有计一脸得意,道:“乌先生出了很多主意,不过就我个人来看,乌先生对我追风寨贡献最大的一条主意还是寄税之法。” “寄税之法?”这说法新鲜,吴不赊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却还是头一次听到,“怎么个寄税法,说说看。” “大王知道,我们寨中都是兽兵,除了猪黑子的猪兵,其他兽兵都是要吃肉的。百姓交税,也就以猪羊牛鸡为主。这里面就有个问题,若一次把税交齐,交得多了,山寨中吃不了,都是活物,不像粮食一样可以收仓里,又不可能养着,也不会养啊,怎么办呢?乌先生就想了个主意,专找一批人替我们养,称为寄税户。百姓交上来的猪羊鸡鸭,连着粮食一起,全分给寄税户。他们代我们养,但我们也不亏待他们。怎么个不亏待法呢?猪羊是可以产仔的,鸡鸭是可以下蛋的,这是额外的收获。这些额外的收获我们不要,全给寄税户,算是我们寄税的工钱。” “妙啊!”他没说完,吴不赊已是击掌大赞,“收来的税寄养,可以分批吃,细水长流,还不要自己操心。猪产仔、鸡鸭下蛋,也不是个小数目,寄税户收入也高,也乐意,也用心。一举数得,妙啊!真是好主意。” “现在我们寄的税,已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别的不说,光羊就有数十万只,鸡鸭无数。嘿嘿,真要全赶拢来,那可是不得了。”狈有计两眼迷离,脸上的神情,就仿佛大地主看着满仓的粮食,又仿佛守财奴摸着满箱的金银。狼妩媚在边上道:“不过也有个麻烦的,羊啊、牛啊多了,所需的草料就多,反倒是百姓家的耕牛没草吃了。所以乌先生才说要去鬼哭原放牧,说干脆专建一个牧场。以后进山的人会更多,要种子尤其要耕牛,不是个小数目,建个牧场以备不时之需。” “要耕牛容易啊。”牛八角三个新进的,一直陪在边上插不进嘴,这会儿终于插进话来了。牛八角拍着胸脯道:“鬼哭原上,本就有数千头野牛,我一声令下,要多少耕牛,牵就是了。” “这下好了。”狈有计大喜,“有牛兄协助,可就解决大问题了。”金毛狮也忙着表忠心:“鬼哭原的守护就交给我三兄弟,保证万无一失。” “很好!”吴不赊点头,“回寨后商量一下,到时统一调配。咱们先见乌先生。”说话间已到了乌静思的宅子前。门房通报进去,不多会,一人迎了出来。这人四十来岁年纪,中等个头,穿一件青布长衫,有些旧了,但洗得干干净净,方长脸,偏瘦,脸上的线条看上去很是硬朗。“原来是狈军师,还有各位将军。” 乌静思抱拳作了一揖。“这就是乌先生。”狈有计在一边介绍,“乌先生,我家大王回来了,这位便是我家大王。” 乌静思早看到了吴不赊,这时又多看了他一眼,抱拳深深一揖:“小民乌静思,拜见追风大王。” 态度恭敬,却没有下跪,语气不卑不亢,声音稳定,看吴不赊那一眼里,没有畏惧,却似有探询之色。吴不赊暗暗点头:“这人有识见,也有风骨,是个人物。” 他笑呵呵地回礼道:“先生不必多礼,本王不在的这些日子里,辛苦乌先生了,这里多谢先生。” “这是乌静思本分,不敢称谢。”乌静思眼里微露讶异,似乎惊讶于吴不赊的亲切,道,“大王里面请。” 进宅,到客厅分主次坐下,乌静思在客位相陪。童子献上茶来,乌静思道:“不知大王回山,乌静思未去拜见,实在失礼,还请大王恕罪。” “这是在试探本大王是否礼贤下士了。”吴不赊暗笑,道,“乌先生客气了,本王今日才回来,一路上便听了先生许多事迹,所以特来拜会。先生果是奇人,我追风寨能得先生相助,真乃如虎添翼。以后还望先生不吝指教,本王这里先行谢过了。” 乌静思还是第一次见到吴不赊,除了狈有计口中偶尔提及的一些事迹,他对吴不赊的心性为人,完全不了解。他刚才说的是客气话,也有一定的试探之意。眼见吴不赊笑嘻嘻的,一脸和气,话语也是谦和有礼,不是那种野蛮倨傲之辈,他顿时就松了口气,回礼道:“大王谬赞了,愧不敢当。小民本是百死余生之身,能得大王见爱,但有一分可用之处,敢不尽力。” “乌先生客气了,先生大才,本王以后必将借重。” 一番客气话下来,宾主颇为相得,后面的话也就轻松了。问起身世,这乌静思还真是身世坎坷。他是朔风国人,少年时就中了秀才,几年后又中了举,到一个小县任县丞。 那县令是个贪官,刮得天高三尺的那种。乌静思年少狷狂,搜集了证据就去举报,他却不知上官和这县令是一伙的。举报不成,反被县令倒打一耙,诬陷他贪污。结果他官丢了,还被判了个流放,几年后好不容易活着回来,却已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就此他流落各地,给人家坐馆教书为生。后来于承军中少个书吏,有人推荐了,他便投了军,结果被吴不赊的兽兵抓了俘虏。自以为要身入妖腹尸骨无存了,结果他却碰上狈有计这个怪妖,居然说要抓了俘虏种粮食。乌静思经历得多,胆子也大,插了句嘴。狈有计就看上他了,什么事都找他商量,而且还听得进话。他也就不遗余力,帮着狈有计出主意,一路就走到今天。 一番闲聊下来,吴不赊对乌静思的心性、为人有了基本的了解。百劫余生,却风骨犹存,尤难得的是既饱读诗书又遍尝辛酸、见多识广,不是那种读书读傻了的迂腐之人。用得好,这人便是一大助力。不过吴不赊还是有点儿不放心,有个关键的卡没过。闲话一回,他忽地问道:“乌先生,我们是妖怪,你真的不在乎?”乌静思似乎就在等吴不赊这句话,他冷然一笑,道:“人如何?妖又如何?妖吃人,那么人不吃人吗?我活了三十多年,走了不少地方,举目所见,到处都是人吃人。若真论人与妖的区别,在我看来,妖吃人还吐骨头,人吃人却是骨头都不吐。” 他这话说出来,狼妩媚、虎大嘴、象白牙几个面面相觑,都是一脸活见鬼的神情:原来我们还是好的,原来人比妖更可怕啊! 吴不赊却是彻底放下心来,乌静思不是曲意奉承,是真看开了,可以大用。乌静思这番话也勾起他心中感慨,遂叹道:“是啊,人、神、仙三界自以为了不起,其实为了利益权势勾心斗角,其黑暗肮脏处,正应了乌先生这句话,真正是吃人不吐骨头啊。” 云州遗族这一次被赵炎当棋子用,若不是吴不赊带他们从海路归来,十二万人就要生生丧命在离雁口,死后消息都不会有一点儿。这不是吃人不吐骨头是什么?乌静思道:“倒是大王这追风寨辖下,十才税一,人、妖、兽和谐相处,说起来是妖界,其实是世外桃源。大王有大德于民啊,乌静思在这里代数十万百姓谢过了。” 说着起身深深一揖。吴不赊大笑摇头:“这个我可不敢居功,用俘虏种田的主意是狈军师出的,后来也一直是他在为此事辛苦操劳。乌先生真要谢,谢狈军师好了。” 乌静思果然又对着狈有计深深一揖。狈有计忙起身还礼,一张脸红得如猴子屁股,连声道:“哪里敢当,哪里敢当!若无大王信任,我还在双余山上吃人呢,一切自然都是托大王的福。” 吴不赊大笑:“你别谦虚,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呆会儿回山,自然还要论功行赏。”狈有计一张脸一时更红了。 吴不赊查探乌静思的心思,乌静思其实也在暗中窥探吴不赊的心性为人。初见面亲和有礼,但乌静思见的人多,用得着你时笑脸相迎,用不着立刻翻脸无情,这样的人多的是。然而吴不赊不肯居功,直言一切都是狈有计的主意,这让乌静思眼前一亮,暗暗点头:“他虽是妖王,却胸怀博大,此人主之德也。”复又对着吴不赊一揖,道:“大王,我有一个请求,请大王延续追风寨的德政,只要进山的,请大王赏他们一碗饭吃。”奸商是何等聪明之人,立刻就明白了乌静思的意思,怕他回来了改弦易辙呢。他忙道:“我可以在这里保证,十税一,永不加税。我们追风寨,愿人妖和谐相处,绝不做那吃人不吐骨头的事。” 吴不赊这追风大王露面,他吃人也好,暴虐也好,喜怒无常也好,这些乌静思其实都不是特别担心,百劫余生,最多给他吃了,还能怎么样?乌静思最担心的,其实只有一条:吴不赊会改变追风寨的税率,横征暴敛。一手弄出娄江两岸的繁荣局面,三十多万人吃得饱穿得暖,乌静思真的非常有成就感。这种局面若被吴不赊毁了,那就太可惜了。 看出吴不赊颇有容人之量,所以他趁机相试,不想吴不赊不但看破他心思,更立马作出回应,而且允诺永不加税,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乌静思一时激动得全身颤抖,猛然拜倒在地:“大王大德感天,乌静思愿拜在大王麾下,百劫残生,愿供大王驱驰,虽百死而不悔。” 吴不赊忙扶他起来:“先生大才,愿屈身相佐,本王幸甚,追风寨幸甚。本王在这里发誓,必不相负于先生。” “大王厚爱,乌静思必百死以报。”吴不赊的话,更让乌静思感激涕零。随后摆上酒席,乌静思认了吴不赊为主,放开心怀,尽心尽意替吴不赊策划起来。他首先便提到一件事,赵国征楚,军资由沿途各属国供应,各属国横征暴敛,无数百姓流离失所。今年的冬天,明年的春荒,包括风余国、朔风国在内,往南这十多个国家百姓的日子定不好过。而赵军一路杀过去,楚国的一些属国城破国灭,流离的百姓更多。 今冬、明春,这些百姓必然形成大股的流民潮。赵炎不是要以稳为主吗,怎么突然征楚了?楚国可不是小国,若拿楚国和尸莲国比,四分五裂的尸莲国还不到楚国一半的实力。尸莲国赵炎都不敢打,怎么就敢打楚国了?细一问,原来赵王半年前就死了,赵炎早已做了大王。至于他为什么突然出兵攻打楚国,却没人知道。乌静思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战火一起,无数百姓流离失所,若大王十税一并永不加税的王命传出去,今冬明春拥进山中的人,至少过百万。” “这么多?”吴不赊大吃一惊。 乌静思却毫不犹豫地点头:“百万恐怕还是少的。百万流民进山,要吃,要穿,要耕牛,要种子,要农具,这些都要作准备。所以我前几天跟狈军师商议,找个地方养牛养马,为明年春耕作准备。” “乖乖!”先前乌静思请狈有计找牧场,只说养牛养马,却没说有可能会有百万流民进山的事,这会儿说出来,狈有计也给他吓住了。 他向牛八角一指:“牛好说。缺多少牛,找他。” 牛八角拍胸脯:“耕牛包在我身上。多了不敢说,明年春耕前,我至少可以招三万头壮牛进鬼哭原。”“三万头壮牛?”乌静思眼光发亮,“这可解决大问题了!”狈有计却仍是愁眉苦脸:“牛的问题解决了,其他呢?百万人哪!我的娘,要吃,要穿,要住,这可不是说着玩的。还有一个,农具。农具尤其麻烦,铁器在任何地方都是管制品,量少还好,量一多,有钱也买不到。” 乌静思道:“农具确实是个问题。追风寨的事,外间多有所闻,进山的关卡,一个盐,一个铁,管得非常严。不过我有一计,娄山不缺铁矿,可以找人挖,炼出铁自己打制农具。盐呢,我们可以放船沿江而下,到南方去买。百万流民进山,要撑到明年夏收,山中存粮肯定不够,最好趁现在南方马上要进入秋收、粮价便宜的时候,多买点儿粮食回山。”“是个好主意。”狈有计又想到一事,“还有房子怎么办?一入冬就下雪,若今年冬天进山的人多,没房子住,就会有大批的人冻死。” 乌静思、狈有计讨论得热火朝天,虎大嘴几个也时不时地插口。吴不赊在一旁听得兴味盎然,脑中却冒出个念头:“这是一群妖怪?还是一群父母官?” “还请大王示下。”几个人,不,一个人、几个妖突然一齐看着吴不赊。吴不赊走了神,没听到他们说什么,不过他反应极快,道:“流民多,事情杂而乱。乌先生先说是要成立一个县衙,是吧?一个县的架子太小。这样好了,本王决定,拜乌先生为右相,一应民政,都由乌先生执掌,人才的选拨、官员的任免,都由乌先生决定。我的想法是,十万人设一县,暂不设府,由右相府直辖,乌先生以为如何?” “多谢大王信任,乌静思必不辱命。”乌静思离席相谢,一脸庄重。“狈有计,本王任命你为左相,一切军政,由你主持。百姓既然交了税,我们就有责任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你调派兽兵,严密防护,不得有失。交上来的税由你和乌先生共管。若真是百万流民进山,可不是笔小支出,钱粮的事,你和乌先生商量着办。” “属下遵命。”狈有计有样学样,也离席抱拳应命,不过脸上是难抑的喜悦,没有乌静思那份庄重,更少了几分大任在肩的沉重感。不过他一个妖怪能有这个样子,已经是大出吴不赊意料了。 “虎大嘴、狼妩媚、猪黑子三位将军,你们这些日子也做得不错,再接再厉。” 吴不赊又看向牛八角三个,“你们三个,先分在虎、狼、猪三位将军辖下做偏将。山寨自有规矩,各位须自重,做得好,本大王自不会亏待你们。”牛八角三个也躬身应了。一时席罢,吴不赊要到追风寨看看。乌静思要迎接有可能的百万流民进山,无数的事要安排,便不跟去。吴不赊温言勉励了乌静思一番,随后与狈有计几妖往追风寨来。 木鱼坪离追风寨有五十余里,不多会儿上山。眼前一亮,山上竟然已多了一座石城,虽然略显粗陋,但较之原先虎大嘴几个的石洞,已是天壤之别。城内、城外,一些小妖或训练兽兵,或率兽兵巡逻,很有点儿样子。听说大王回山,山呼万岁,一片虎吼狼嚎猪叫,震山盈耳,好不威风。城中也有人类开的酒店、商铺,街头也有人,虽然不多,可也不少。吴不赊问了一下,原来狈有计几个管得严,无论妖兽还是虎狼,绝不许伤人。虎狼还好,妖兽虽是兽头人身,却已能做人言,也学穿衣打扮,更想吃口熟食。有市场,妖兽不像兽兵,又是有薪水的,狈有计给的薪水还蛮高,这些妖兽性子粗犷直率,花钱最是大手大脚,可以说是最好的顾客,又有不许伤人的严令,便有那大胆的人类进城开铺子。这些人发了财,一传十、十传百,进城的人便越来越多。狈有计统计了一下,这城中长住的已有近千人,可以说是真正的人妖混居了。这让吴不赊惊讶了半天。 狈有计在城中给吴不赊建了一座大宅子做王宫,还请了几十个男女仆人。到宅中,立刻便有丫环、仆役迎上来服侍。几个小丫环,细皮嫩肉,都有几分姿色,不比吴不赊在双余城宅中的丫环差。 吴不赊恍如梦中,半天才问道:“这些人真的都是自愿的?” “当然!”狈有计一脸得意,“他们的薪水可不低哦,小丫环一月也是二两银子,管家一月五两。最初当然没人来,后来城中做生意的人多了,也不太怕我们了,又从来没有伤人的事,应召的人就多了。现在可是有人抢着来,我们几个的府中只要说招人,几乎要挤破头。” “做得好,真是不错。”吴不赊连声感叹,在宅中喝了杯茶,又在城中走了一圈,越发感慨,“区区两年,这些家伙竟是帮我弄出这么大一份家业出来,了不起。看来我这妖王还真是有前途啊!我到底是就在这山中做妖王呢,还是去象南道当神官?” 吴不赊一时竟是很有些迷茫了,眼前突地冒出一张脸来,却是林微雨。 “我还是先去找微雨,如果她没嫁人,就由她来决定。” 和狈有计几个打了声招呼,吴不赊便下山了。他顺路先进双余城,和方轻舟见了一面。两年不见,方轻舟生意越做越大,人也发福了。他当年本是要裹妖腹的人,结果遇着吴不赊,竟成就一方富翁。 方轻舟心中感激无限,见了吴不赊,十分激动。追风寨大发展,他也是知道的,又祝贺了一番,便要盛宴相待。吴不赊急着去见林微雨,却是没有喝酒的心情,好言推拒了。吴不赊绕个弯又来见了杨慎独一面。杨慎独把家业打理得不错,方轻舟每月送来的银子他也收得好好的,总数目竟然已有五十万两。吴不赊吓了一大跳,不过想想仙人酿、仙人醉的暴利,收入这些钱也在情理之中。他想起乌静思先前说流民若多可能缺粮的事,便叫杨慎独开家粮店,去南方多多购粮,蓄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杨慎独做事稳重,买粮只为蓄备不为求利,也不怕亏本,不需吴不赊多操心。 吴不赊随后便往扶风城来,傍黑时分进了扶风城。自从上次于承惨败在吴不赊兽兵手中后,朔风国再没有派兵攻打过扶风城。没有战火,百姓安居乐业,与两年前相比,倒是热闹了好些。眨眼竟是过了两年多,吴不赊总有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那日的离别,仿佛就还在眼前呢,越靠近林家,他心中就越跳得厉害,竟是有些害怕见到林微雨了。其实他完全可以先找个人问一下,林微雨有没有成亲?可他却不敢问,他心底有一个强烈的念头,一定要见林微雨一面。如果问了,如果知道林微雨成亲了,他生怕自己再没有了去见她的勇气。 犹豫间,天色便完全黑了下来。老办法,化身黑猫,侧院翻进去,来到后院。后院静悄悄的,林微雨房中亮着一盏灯,吴不赊能听到微微的呼吸声,林微雨应该是在房里。吴不赊沿柱而上,一跃上了窗台。 林微雨一个人坐前桌前,手支着下巴,呆呆地望着灯火,不知在想什么。烛光剪出她的侧影,有一种异常的美感。吴不赊一时竟是看得痴了。林微雨是侧对着窗子的,吴不赊的动作无声无息,但林微雨眼角的余光却扫到了他跃动的身影,转过头来。吴不赊有些发痴,也没拿定主意到底是先躲开还是不躲开?每次小黑出现他就出现,他走小黑就消失不见,会不会引起林微雨的什么想法呢?或许林微雨不会在意?吴不赊还没想清楚,林微雨已看到了他,霍地站起来,呆呆看着他,脸上透着惊讶,喜悦,似乎又有一丝丝迷茫。吴不赊无法判明她心中的想法,就呆呆地直视着她,细细地看着她的容颜。这个让他牵肠挂肚的女人,这张脸,并不是特别得完美,不如九斤丽精致,不如叶轻红丰艳,没有颜如雪的悠远空灵,也没有西门紫烟的高贵典雅,但看在眼里,却是那么得亲切,那么得舒服。 “你……你真的是一只……一只猫?”林微雨张了张嘴,声音很轻,却清晰地传入了吴不赊耳中。吴不赊脑中设想过一种情形,林微雨见了他化成的黑猫,会不会惊喜地叫起来,像以前一样溺爱地张开双臂把他抱在怀里。他还想过,那种情形下,他要不要显身出来,就此解释清楚。或者还是弄一个人猫分离,先化猫和林微雨亲热一阵,然后再变人上门。但现在的情形显然和他设想的不一样,林微雨已经明白了,小黑就是他,他就是小黑。让吴不赊心中发紧的是,林微雨话中的意思,似乎真的把他当成了一只猫,以为他是一只黑猫精。“决不能让她认定我是妖怪。” 吴不赊脑中思绪有若电闪,他了解林微雨的性子。林微雨是所有他认识的女人中最保守、最重礼教的一个,如果林微雨真的认定他是黑猫成精,哪怕他当场拿出官印,甚至再夸张一点,就把南岳帝君扯来帮他说话,林微雨只怕也不会嫁给他。 怎么办?化出人身解释,只怕林微雨误会已深,难得说清楚。不过奸商脑瓜子还真是管用,想起以前用过的一计鱼目混珠,不妨再玩一次,先把水搅浑再说。林微雨不是认为他是黑猫成精吗?那就再变两变,吴不赊猫脸贼笑,猫爪抬起。窗台上放着一盆花,是一盆吊兰,长长的枝条垂在窗台下,看来是林微雨的爱物,照管得挺好。吴不赊猫爪插进花盆里,来一个单爪倒立。这情形诡异啊,一只猫,一只肥硕的大黑猫,左爪插在花盆里,全身凌空,屁股向天。如果林微雨不知道黑猫就是吴不赊,必然会惊叫起来,然后会顺手给他一剑。 不过这会儿林微雨没有叫,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吴不赊当然明白她的心情,她显然也思念着吴不赊,却无法接受吴不赊是猫这个事实。她不知道要怎么办,只能呆立。 “当我是猫精吗?我就变盆吊兰给你看看。”吴不赊心底暗笑,身体慢慢变化。他故意变得慢,先从插入盆中的左爪变起,毛绒绒的猫爪慢慢变成青绿的吊兰枝,有些细,撑着个十几斤重的猫身,不由得有些摇摇欲坠。林微雨眼神中都透出担心了。还好,猫身慢慢也变了,变成了散开的吊兰叶,尾巴最高,一枝凌空,还结了一朵小黄花。 “啊!”林微雨一声低呼,嘴巴张成了圆形。确如吴不赊猜测的,林微雨一直思念着吴不赊,对他是猫妖的事也是半信半疑。吴不赊突然化猫现身,她以为吴不赊真的是一只猫精,一颗心正往无底的黑渊坠落。吴不赊却突然玩了这么一手,猫变成了吊兰,她绝望的心迷糊了:吴不赊到底是黑猫还是吊兰呢?或者说,到底是一只猫精还是一盆花精?当然,无论猫精花精,都是精,都是妖,都不是人,林微雨心中也就都无法接受,但奸商的诡计,当然不会只是变一盆吊兰那么简单。 猫尾化成的小黄花突然变成了一只手,冲林微雨勾了两下,意思很明显:过来,看这边。手指一转,向窗外伸去。林微雨不知他还要玩什么花样,倒是明白他的意思,也没有犹豫。或许吴不赊是妖让她无法接受,但她绝不怕吴不赊伤害她,她心里也根本没起过这个念头。 楼下的院子里有一株桂花树,此时正是桂子飘香的季节,满树的桂花,满院的香。小黄花化成的手一直伸下去,到桂花树边上,钻入土中,这一面整个身子就从花盆中拔了出来。先前是猫爪入盆猫身倒立,这时是一枝入土,兰花倒立,然后还和先前一样,慢慢开始变化,插入土中的兰花枝变成了树干,大小粗细和边上的桂花树一模一样,从下面,慢慢变上来。凌空的吊兰,慢慢变成巨大的树冠,也是桂花树,还开满了桂花。黑猫变成吊兰,吊兰变成桂树,吴不赊知道这样还是不行,一枝桂花枝又变成了一只手,向林微雨扬了扬,意思是让她再仔细看,然后便向楼下的房中伸去。 一进房,吴不赊立刻拆了房中的圆凳,五六只手操了木匠家伙出来,眨眼便拼成一只木虎,再以醒木令点醒。他心下却苦笑,醒木令也算是个好宝贝了,到他手里一直没什么用,用了两次却都是用来骗自己心爱的女人。木虎一点醒,吴不赊化成的桂树便随着枝条整体钻进了房中,随后一声低吼,木虎跃了出去。院子里突然出现一只吊睛白额猛虎,第一眼,林微雨还着实吓了一跳,不过随即知道必是吴不赊变的,又放下心来,看着木虎,兴味盎然。木虎在院中跳跃一阵,跃回房中。吴不赊拆了木虎重新拼装,拼成一匹马,而且和林微雨平日骑的那匹几乎一模一样,木马一声长嘶,跃入院中。他立即便听到林微雨一声惊叫。吴不赊知道差不多了,如果说黑猫化吊兰、桂树这些死物,林微雨还会想是猫精的变化之功,那么再变出猛虎、红马这些活物,林微雨的想法就绝对会改变。 林微雨不可能再认定他就是猫精,他也可能是花精、树精、虎精、马精,既然有这么多精,那难道就不能是人精吗?猫也好花也好树也好,不过是吴不赊这人精功夫高法力深,变化万千而已,林微雨该要欣喜,不会再犹疑。拆了木马重新拼成圆凳,吴不赊化出人身,顺着楼梯上去。林微雨听到脚步声,转过身来,吴不赊笑嘻嘻地看着她,头一摇,左边生出个脑袋,再一摇,右边生出个脑袋,张开手,手掌一拍,胁下又生出一双手,再一拍,肩头又生出一双手。三头六臂,三张脸,一张笑,一张哭,一张呆呆傻傻,六只手却都张开了,迎着林微雨走过去。 第五十章 卑鄙 “不赊。”林微雨扑进吴不赊怀里,死死抱住了他。 吴不赊的鱼目混珠之计再一次取得了成功,林微雨已不再认为他是猫精,只认为他是法力高深,判妖司的邓易通是误会了吴不赊。 吴不赊收了法象,反手抱住林微雨。他托起她的脸,细细地看着,柔声道:“微雨,你瘦了。” “都怪你,都怪你。”林微雨捶他。 “怪我,怪我。”吴不赊替她擦着滚滚而下的泪珠。 “那天邓易通和洞玄大师来找我,你肯定是在外面听见了。”林微雨看着吴不赊。吴不赊不想撒谎,点了点头。 “你真傻,其实只要你进来,无论有多少人说你,无论有怎样的人作证,我都只相信你。九天九地,神佛鬼仙,哪怕所有人都站在你的对立面,我也会和你并肩而立。” “微雨。”吴不赊怎么也想不到,林微雨竟是情深至斯。他什么也不能说,只是紧紧抱住她,只想把这个柔软的身体融化在自己身体里。 “你也黑了。不赊,这两年,你一定受了不少苦。”林微雨轻抚着吴不赊的脸,忽地想到一事,道,“对了,这些日子一直有人在传,说云州遗族回来了,是南岳帝君派一个叫吴不赊的使节接引回来的。那个吴不赊不会就是……” “就是我。”吴不赊微笑点头。 “真的?”林微雨犹似不信,“传说中那个吴不赊本是南岳府官员啊,可你……” “这中间说来话长,那天邓易通带了洞玄大师来找你,我确实就在门外,但怕说不清楚,就出了城,却碰到了西门紫烟……” “西门紫烟?好像是个女孩子的名字啊!西门?”林微雨眼中露出疑惑之色,“啊,我想起来了,这个西门紫烟是赵国西门家的小姐,大赵预定的王后,一定是个大美女了。” 吴不赊可不敢接口,林微雨已经有酸味了,怎敢再往上浇醋。他顾左右而言他,道:“当时我可并不知道她的身份,还打了一架。后来她才说起她的身份,她是西岳帝君的侄女,交给我一个任务,穿越魔界,到云州接云州遗族回来……” “穿越魔界?”林微雨花容失色,“太危险了,你绝不能答应她。”她仿佛忘了吴不赊已从魔界回来了的事实。 “是有些危险,不过我不能不答应她。邓易通他们不是说我顶有妖光吗?如果我能接应云州遗族回来,封神、封仙随我挑,那我就可以风风光光地迎娶你了。” “你是个大傻瓜。”林微雨情泪涌出,“那么凶险,我不值得你这样的。” “对别人来说是凶险,对我来说嘛,小菜一碟。”吴不赊倒不是想要在林微雨面前吹牛皮,只是不想她太担心,“其实我若不是收了几个侍从,一路化猫过去,会更顺当。谁会去怀疑一只猫啊,当时你不也没怀疑吗?还把我当……”说到这里,突然想到有些情节是少儿不宜、猫也不宜的,急急住口时,已来不及。林微雨耳根子通红,“呀”的一声羞叫,猛地把他一推,扭身就跑进了里面房里,房门也关上了。 她是想起了当日没防备吴不赊这只淫猫,洗澡的时候也让他呆在边儿上,什么都给他看去了,所以害羞。吴不赊当然明白她心中的想法,嘴角含笑,眼见门紧紧关着,这会儿林微雨羞急了,想要她开门是不可能的,说不定今天晚上都不会再见他。吴不赊却自有办法,门有缝呢,他身子一摇,化成吊兰枝,就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林微雨就站在门背后,背靠着门,一张俏脸,如红霞染过,烛光映照下,说不出的娇羞动人。 吴不赊看她虽然有些羞急,不像生气的样子,顽皮起来,复又化身为猫,就藏在林微雨裙子下,“喵”地叫了一声。 他进来得太贼,林微雨又是羞极了的,这会儿只担心吴不赊会不会来推门,心中在打鼓,那冤家若是推门时,给不给他开?想着那几次洗澡,一点儿也没防备,什么都给他看了去,真不知道要找个什么东西才能把脸遮起来,还怎么好意思见他。可如果这冤家软语相求呢?哼,不管他说得多可怜,今夜绝不给他开门。 她在心中发着狠,全没想到吴不赊早已溜进来了。这时乍闻猫叫,好像就在自己裙子下面,急提了裙子看时,果见吴不赊那贼猫探头探脑的,就藏在她裙子下面。见她看下来,他还仰起脸,猫笑了一个,那笑容,贼淫。 林微雨已经洗了澡换了晚装的,裙子里面就是一条薄薄的纱裤,其实见不得人。吴不赊这贼猫这么贴着她的腿站着,还不知看见些什么呢。林微雨“啊”的一声惊叫,直跳起来,差一点儿就要照着那猫头踹一脚,还好及时想起猫不是猫,是冤家化的,中途收脚,人却疾蹿出去,飞扑到床上,钻进被子里。 林微雨急往床上钻,根本不敢去看吴不赊。她却不知道,吴不赊贴着她裙角跑。她上床,吴不赊也上了床;她钻进被子里,吴不赊也钻进了被子里,就藏在她背后,不过没吱声。被中她幽幽的体香让吴不赊着迷,闻着她的体香,想着她接下来的反应,吴不赊心中被一种巨大的惊喜感充塞着。说实话,色欲在这会儿反而变得非常得淡。 林微雨一直担心吴不赊会掀开被子,那时真不知道要怎么藏,要是给他看到脸,非羞死了不可。等了一会儿,却是无声无息的,难道他出房去了?林微雨有些奇怪,又微微有些失落。唉,她还是不很了解吴不赊,像吴不赊这种超级厚脸皮,这种时候怎么会出房去呢?难道是害怕羞了她,嘿嘿,她越害羞他就越得意呢,想看的就是她害羞的样子。 林微雨把被子拉下一点点,露出眼睛,果然没看到吴不赊,想到他是化猫的,可能藏在床边上呢,她轻叫了一声:“喂。” 吴不赊偷笑,当然不应声,只撅起嘴,在林微雨雪白的脖子上虚虚亲了一下。 林微雨全然不知道吴不赊就藏在自己背后的被子里,没听到吴不赊应声,她微支起身子,探头向床脚下看去,四面看了一下,没看到吴不赊,心下失望起来,轻嗔道:“冤家!” 她探身往床下看,屁股撅起来,差点儿撞到吴不赊。吴不赊退得快,她优美的臀形却让他爱煞,口中“喵”的一声叫,身子一钻,从她裙子里面钻了进去。 林微雨心中方自有些失望,突闻猫叫,就在床上,随即感觉到腿弯间钻进一个东西来,毛绒绒的,这惊喜可就太大了,“呀”的一声低叫,急用手去按裙子,却哪里按得住。吴不赊这贼猫一钻两钻,直钻进了她两腿间。林微雨羞叫:“色猫,坏猫,快出来,不要。”身子却已是软了,半点力气也没有。 闹了一会儿,吴不赊化出人身,搂住林微雨。林微雨星眸如醉,双颊尽染,红艳艳的嘴唇半张着,微微喘息,说不出的诱惑。吴不赊吻住她红唇,细细品尝,人口如百合花瓣,柔嫩清香,又把她的小香舌勾出来,手也不闲着,一点一点把她的上衫剥了,探手入怀。林微雨哪经过这些风流手段,被动地回应着,身软若绵,灵魂飘飘荡荡的,浑不知身在何处。 吴不赊抬头,林微雨半裸的上身尽现眼前,她的羞意从双颊一直延伸下来,到脖颈,到胸脯,一直漫延到双乳。她雪玉般的双乳这会儿竟是被羞红染得淡粉一片,颤巍巍地兀立着,再给烛光一照,竟仿似粉玉雕成。吴不赊玩过的女人不少,更拥有叶轻红、九斤丽这样的绝色美女,但从未见过这般奇景,一时竟是看得痴了。 “想不到微雨会是这般害羞。”他知道,林微雨这是羞到了极处,才现出这般艳色,却又想,“不知真个交欢时,她又会如何。”一时大是期待,伸手去解林微雨的裙子。 不想他方才呆看了一会儿,林微雨却有些醒过神来了,感觉他去解她的裙子,她忽地伸手,抓住了吴不赊的手,轻叫道:“不赊,不要。” 看吴不赊有些失望,她也顾不得羞,看着吴不赊眼睛,道:“不赊,你是要娶我,还是只纳我做侧室?” “我当然是要娶你的!”吴不赊不知道她怎么会有这么个怪问题,若只是纳个小妾,犯得着费这么大力吗?还千辛万苦跑魔界,真以为魔界是外婆家啊。 “不赊,谢谢你。”林微雨反而双手抓住了他手,“你为我吃了这么多苦,受了这么大罪,要什么,我都应该给你,我也愿意。如果你只是想纳我做侧室,随你怎么都可以,但你要娶我,我是要做吴家媳妇的,现在就……就不能。” “为什么啊?”吴不赊不明白了。 林微雨这时脸上却是一脸庄重:“不赊,谢谢你看重我,既然我要做吴家的媳妇,我就要对得起吴家。我要以最干净清白的身子进入吴家,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端庄自重。我的一切,都要让吴家引以为傲,而绝不能让吴家遭别人半句闲话。” 吴不赊明白了她的想法,心下感动,对他来说,只有欲望,心中想的,就只是她的身子,就只想在她身上得到乐趣。可对林微雨来说,欢爱不只是身体的欢娱,她身子要托付的,是未来的丈夫,是白首到老的婚姻。这是一件非常神圣而庄严的事情,不能受半点儿的玷污。不过吴不赊还是有些不甘心,道:“反正我现在可以光明正大娶你了,再没有人能拦着,过几天我们就成亲,这事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也没人知道。” 这是现话了,上次也说过,哪里都说得通。林微雨庄然摇头:“天地神明都看着呢,无论吴家还是林家,列祖列宗,他们都是知道的。不赊,好人,求你了,让我做无可挑剔的吴家儿媳吧,我想要我们两个的婚姻受到天地神明的佑护,这是最圣洁的,天地作证,从此以后,无论有什么样的力量都无法分开我们。” “微雨。”吴不赊把她楼在怀里,紧紧地抱着她。这个女人,她细细的话语里,包含的是海一样的深情。欲望如潮水般退去,只有爱,如烛光包裹着两人的身心。 两人相拥着,说了一夜的话。天光微亮,吴不赊便跳了起来:“我现在就去找媒人来提亲,挑个最快的日子娶你过门。” “哪有你这么性急的。”林微雨伸手拉住他。 “怎么能不急,好好一只猫看见一碗糖醋鱼,却偏不让吃,你说急不急?” “馋猫。”林微雨又羞又笑,“现在天刚亮,你也得要媒人起床啊。这么大清早的赶过去,真要笑死人了。” “娶媳妇生孩子,这是世间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什么好笑的。”吴不赊犹自不甘心。 林微雨双手楼着他脖子,去他唇上吻了一下,笑道:“馋猫,我叫侍剑送点儿早点上来,先让你解解馋吧。”忽地想到一事,羞道,“啊呀,昨夜你这大色猫这么闹,一定都叫侍剑听了去,可不要见人了。” “这个倒不要担心。”吴不赊笑,“我昨夜来时便让侍剑睡过去了。” 林微雨这才放心,下楼叫醒侍剑,让她安排早餐点心,多做一份。她自己上楼来服侍吴不赊梳洗,柔情款款,真如一个贤淑的小妻子。不多会儿,侍剑端了早餐上来,看到吴不赊,大是惊讶。她是林微雨的贴身丫头,自然知道林微雨的心思,眼见林微雨羞喜不胜,也替自家小姐高兴。 吃了早餐,吴不赊急急便要去觅媒人。林微雨害羞,说去早了显得太性急不好,直拖到近晌午时分才放吴不赊动身。吴不赊刚下楼,丫环来报,门外有个叫西门紫烟的,求见林微雨。 “西门紫烟?”吴不赊听了一愣,“她怎么找到这里来了,她来做什么?” 西门紫烟来得太怪,吴不赊倒是不急着去找媒人了,和林微雨一起出来,客厅中坐着的,果然是西门紫烟。 “西门小姐,你怎么来了?”吴不赊大是讶异。 “吴兄。”见到吴不赊,西门紫烟脸上一喜,似乎有话要说,张了张嘴,却又收了回去,先与林微雨见了礼。吴不赊为了林微雨不惜远走魔界,这让西门紫烟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不知林微雨到底有何奇处,这时见了,暗暗点头:“容貌也还罢了,难得眉宇间一缕英气,不似寻常脂粉女儿家。” 林微雨对西门紫烟的看法却颇为复杂,既怪着西门紫烟引吴不赊去魔界冒险,却也因为西门紫烟引吴不赊冒险,吴不赊今天才能回来光明正大地娶她。是怨是谢,还真是难说得很。倒是西门紫烟那清丽高贵的容貌让她颇有压力,不过在西门紫烟的眉宇间,她却看出一缕忧色,心下疑惑:“她莫非又碰上了什么为难的事,来找不赊?” 生意人最善察言观色,西门紫烟眉宇间的忧色自也瞒不过吴不赊。侍剑奉上茶来,吴不赊道:“西门小姐一早到此,莫非有什么指教?” 心中猜侧,莫非赵炎和西岳帝君不忿他把接回云州遗族的功劳送给了南岳帝君,想要找他的麻烦。可西岳、南岳是同级,而且双方彼此水火不融,西岳帝君即便恨得想要吃他的肉,可也捞不着啊。至于赵炎,吴不赊直接当他是死人,不屑一顾,他们拿他根本无可奈何。可如果不是他们要对付他,西门紫烟这么巴巴地找到这里,还这么愁眉苦脸的,又是为什么? 西门紫烟道:“赵国正在调兵,准备攻打楚国,吴兄听说没有?” “听说了。”吴不赊点头。赵国打楚国,这样的庞然大物相斗,跟他说做什么?若是两只狗打架,请他去,两棒子都敲死,大家吃狗肉。两个超级大国就算了,没那么大胃。 “吴兄知道赵国不惜代价攻打楚国的目的吗?” “赵国攻打楚国的目的?”吴不赊有些费解,“无非是争地盘,或者是出口气,或者发现了个什么宝物。不过,无论他们争什么,和我没什么关系吧?”诸侯国之间,哪天不在打,打的原因无非也就是这些吧,没什么说头。 “吴兄错了。”西门紫烟摇头,“还就是和吴兄有关。” “和我有什么关系?”西门紫烟找上门来,果然和他有关。只是吴不赊怎么也想不清楚,赵国攻打楚国,能和他有什么关系。打呗,不死不休,没落气前千万别撒手,谁先撒手谁是孙子。嘿,这口气怎么和街头混混打架似的。 他不以为然的眼光自然落在西门紫烟眼里,她叹了口气,道:“赵国三十万大军三路齐出攻打楚国,兵势不弱,也不是太强,楚国尽可抵挡得住。可有一些消息吴兄可能不知道。三个月前,尸莲国重又复国了。一个月前,赵炎与尸莲王达成协议,在边界互市。尸莲国以战马和皮革与赵国交换所需的生活物资,其中甚至包括盐铁等历来严禁出关的管制品。而赵炎之所以作出让步,是尸莲王答应了他的一个要求,与赵国同时出兵,在西北方向对楚国发起进攻。” “赵炎野心不小啊。”吴不赊哼了一声,“看来是想一口吞下楚国了。不过与魔国联手,一旦消息泄露,他就不怕天下悠悠之口吗?不过这倒也符合这小子爱行险的风格,上次接引云州遗族回来的主意,不也是这小子出的吗?这次不会把尸莲国当弃子吧。” 西门紫烟不理他的牢骚,继续往下说:“楚国地广人多,赵国一国之力,兵势再强楚国也不怕。可如果尸莲国与赵国联手,赵国北来,尸莲国西进,楚国要挡住就有些为难了。而在陈兵边境后,尸莲王会向楚王提一个要求,请楚王把新近回归的云州遗族的圣女颜如雪嫁给他。答应,他就退兵,否则就要与赵国联手,一直打进来。” “岂有此理!”吴不赊勃然大怒,“他们打架,扯上颜小姐做什么?”忽地醒悟,“是赵炎在中间弄鬼。可他要颜小姐嫁给尸莲王,他有什么好处?尸莲王免费送马给他?不对啊。” “楚国不想也没有能力两面作战,只能答应尸莲王的要求,把颜如雪嫁给尸莲王。赵炎好像是没得到好处,可只要颜小姐一下嫁,西岳府立即就会向天庭上奏。颜如雪不是平常人,她是云州遗族的圣女。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里,好不容易万里迢迢回来了,本应妥善照顾,以慰其心,可楚国迫于压力,竟然把云州遗族的圣女嫁给魔王。这种行为,也太伤人心了,消息只要放出去,必然三界大哗,天帝也必定严厉斥责……” “我明白了。”吴不赊眼中喷火,“云州遗族地位独特,作为云州遗族的圣女,颜小姐更有着非同一般的影响力。楚王被逼把颜小姐嫁给尸莲王,赵炎他们就可以用这件事打击南岳帝君。南岳帝君接回云州遗族有功,可接回了云州遗族,却迫于魔国的压力,把云州遗族的圣女送出去以避战火,这却是大过。不但一举抵消了接引云州遗族回来的功,反而会遭受斥责,那么南岳帝君再想坐上北辰星君的位子就难于登天了。一扬一抑,西岳帝君无功也无过,倒是可以轻松登上北辰星君的宝座,是也不是?” “是。”西门紫烟一脸痛苦羞愧。她一直没提她姑父,但事实的真相她是知道的。一切都是她姑父和赵炎商量出来的,目标就是北辰星君的位子。吴不赊把接引云州遗族回归的功劳送给了南岳帝君,本来略处弱势的南岳帝君一时呼声大涨。眼见北辰星君之位已非南岳帝君莫属,西岳帝君根本无力与抗,才想出了这一招绝户计。 “好阴谋,好算计!居然绕这么大一个弯子,连魔国也拉拢了,真真了不起啊。”吴不赊气得全身颤抖。 林微雨是敬神的人,吴不赊不太想破坏她心中对天地神明的好印象。先前和她说及魔界之旅,赵炎和西岳帝君把云州遗族当弃子的事就没说,只说改了海路回来。林微雨对神界的肮脏事全然不知,这会儿听到这么黑暗的勾当,惊得目瞪口呆。当着西门紫烟,她又不好插嘴,只是担心地看着吴不赊,又亲自沏了茶上来,道:“不赊,先喝杯茶,消消火。这内中也许另有隐情也不一定呢,你别气坏了身子。” “当然有隐情,怎么会没有隐情呢?”吴不赊嘿嘿冷笑,心中却忽地生出一个疑问,道,“西门小姐,这消息你是怎么知道的,怎么又要告诉我?” 西岳帝君是这个计划的幕后黑手,可他是西门紫烟的姑父啊?西门紫烟为什么要把这么隐秘的消息告诉吴不赊呢? 西门紫烟当然也明白吴不赊心中的想法,一脸愧疚地道:“接引云州遗族回来那件事,是我太孟浪了,随随便便就相信了赵炎的话。后来他们把云州遗族当作弃子遗弃,让我非常的痛心和失望。赵炎登位后,家里逼我成亲,我看透了他,绝不想嫁给他。烦不过,就躲去了西岳府我小姑那里,无意中却得到了这个消息。是,这个计划是赵炎想出来的,也主要是借助赵国的力量,但我姑父至少没有反对。上次的事,姑父不愿上奏天庭,他有他的难处,我理解他,可这次呢,这次就太过分了。上次的遗弃,已经伤透了云州遗族的心,难道为了一点私利,还要把这颗心碾碎吗?” 西门紫烟语带硬咽,痛心疾首:“虽然他是我姑父,为尊者讳,是做晚辈应有的孝道,可我不能。如果颜如雪真的因为他们的阴谋而被逼嫁给尸莲王,我这一辈子都会内疚不安的,所以我偷跑出来找你,希望吴兄能阻止这件事。” 西门紫烟给吴不赊的印象,就如同她的外号“紫凤”一样,天上的凤凰,美艳高贵,高高在上。或许她有着极高的智慧,但绝不会有等同于智慧的同情心,她可以想出一个个精妙绝伦的计划,至于小老百姓为她这些计划而付出的一切,包括生命,她都不会多看一眼。但今天这事却让吴不赊生出了不同的看法,原来西门紫烟的内心也不是那么冷酷。她清冷高贵的容颜之下,同样有着一颗炽热的心。 “我替颜小姐谢谢你。”吴不赊站起身来,“我现在就去找南岳帝君,揭露赵炎的阴谋。” “找南岳帝君没有用。”西门紫烟摇头,“赵炎与尸莲王的约定非常隐秘,又不是联军,只是分头进攻。说他们相互勾结没人信,赵炎一句巧合就避开了。借着魔族进攻,在后面捡好处的事,也不是头一次见。以前楚国就有趁着魔族进攻赵国的时候在背后出兵的先例,其他国家也有过。” “可赵国与尸莲国互市啊,这个瞒不了人吧。” “互市很正常啊,听说云州遗族回来,就是租的海沙国的船。人界和魔界做生意也是常事。” 吴不赊一时有些傻眼:“照你这么说,就算南岳帝君明知道这是赵炎的阴谋,也是毫无办法?” “是的。”西门紫烟点头,“除非楚国能挡住赵国与尸莲国的两面夹攻,不受尸莲王的威胁,否则就全无办法。但尸莲国是魔族大国,以前就一直是楚国和赵国在西方的大威胁,应付尸莲国一国的进攻,楚国就非常吃力了,何况赵国还会牵制楚国一半的兵力。所以,如果没有特别的助力,楚国只能接受尸莲王的要求。” 阴谋明摆着,却就是无法破解。吴不赊又惊又怒,忽地想到一点:“西门小姐既然来找我,是不是有什么破解的法子相告?” “我没有办法。”西门紫烟苦笑,“我来找吴兄,是因为吴兄屡创奇迹,在那种情况下,竟然能把云州遗族安然带回来,这一次或许你也能想到法子。” 原来她是对吴不赊产生了一种盲目的信任。吴不赊一时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他想了想,道:“奏请天帝,让天帝下旨,阻止赵国攻打楚国呢?如果能阻止赵国,只尸莲国一国入侵,楚国还是扛得住吧?” “人界的事,天帝不会管的,尤其在天界兵事废弛,天兵府只剩一个空架子后,这种国与国相互攻伐的事,天帝更绝不会管。无论什么理由,天帝都不会管。”西门紫烟断然否决。 “为什么?”林微雨插了句嘴。除了妖事,天界再不管人界的任何事,这一点林微雨听说过,却是不知道原因。她对天界的盲然和天真,和以前的吴不赊一模一样。或者可以说,世间绝大部分老百姓,对天界、对神仙的认知,都是一样。 “天界不管人界的事,这话说来很长。”西门紫烟一时不知道要怎么跟她解释,“国与国之间的攻伐,天帝不管,也是没办法管。天兵府形同虚设,以前的十万天兵天将,现在真搜罗起来,据说一万人都凑不拢,而且缺乏训练,兵甲不齐,欠饷严重。总之一句话,现在的天兵府对下界没有任何威摄力。如果天帝硬要管,假设赵炎抗旨不听呢,天帝拿什么来制裁他?惹恼了他,把勉强维持着的面子撕开,索性供奉都不交了,到时天庭怎么办?赵国可不是一般的小国,小国有大国看着,大国,却是天帝也不敢正眼去看的。” 林微雨瞠目结舌,西门紫烟的话,对她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她以前从来也没去想过,事情竟然会是这样子。她脑子里一片空白,仿佛数九寒天下的水流,完全被冻结了。 吴不赊已经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自然不会吃惊,想了想,道:“其他几大国有可能出兵援助吗?听说燕国和楚国关系不错,如果能说动燕国攻打赵国后背,赵国不可能不收兵吧。” “他有时候精明,这些国家大事上还是糊涂。”西门紫烟在心底叹了口气,道,“不可能,国与国之间,纯以利益相交,口头上关系再好,也绝不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去帮助别国。燕国本身实力不如赵国,如果楚国攻打赵国,燕国或许能陈兵牵制。若再进一步,楚国大胜,不用楚国打招呼,燕国都很有可能出兵。但赵国攻打楚国,要燕国出兵帮忙,那是绝不可能的。” 左也不行右也不行,吴不赊百思无计,脑中现出颜如雪的身影,那么个空灵如雪的女子,难道真要被逼去嫁给尸莲王吗?难道她一生为云州遗族打算,为了心眼甚至练瞎了自己的眼睛,好不容易回到人界了,她自己竟还要送去被魔类污辱吗? “无论如何,我绝不会让颜小姐嫁给尸莲王。”吴不赊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我现在就赶去象南城。微雨,对不起,我解决了这件事,立刻回来托人说媒求亲。” “嗯,我等着你。”林微雨心中担忧,却知道不能劝阻,“你自己小心些。” “没事的,不要担心。”吴不赊看向西门紫烟,“西门小姐,谢谢你。”言罢,吴不赊与两女道别,疾飞而去。 林微雨呆呆地看着吴不赊身影消失。西门紫烟也是一样,眼中更有异彩闪烁。 上次云州遗族被遗弃,吴不赊绝然而去,不惜与云州遗族同死。这次又是一样,楚国受到巨大的军事压力,楚王必会逼颜如雪下嫁,吴不赊要横里挡住楚王的压力,想得到多难,他却是义无反顾。 何谓英雄? 摧锋于正锐,挽澜于极危,是为英雄。 西门紫烟眼里,吴不赊,就是英雄。 吴不赊一路疾飞,几天后就到了象南城。颜如雪和四大长老都去楚国王都凤凰城向楚王致谢去了,都不在城里,吴不赊又赶去凤凰城。 远古相传,楚国王都凤凰城所在地,有凤凰歌舞,因建城,名为凤凰城。天下分崩后,楚国建都于此,又大加修葺,是天下有数的名城之一。 吴不赊可没心思欣赏凤凰城的景致,远远看到凤凰城,他便落下地来,步行进城。 一路赶得急,其实到底怎么解决这件事,吴不赊却还没想到办法。他只有一个念头,先见到颜如雪再说,保护她,无论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能让她给楚王威逼着去嫁给尸莲王。 吴不赊不知道颜如雪几个是住在王宫中还是住在驿馆,当然不能乱闯。他先找了家酒楼,颜如雪和四大长老作为云州遗族的代表来凤凰城答谢楚王,可不是件小事,必然有各种消息传出。而酒楼、客栈从来就是消息渊薮之所,只要喝上一壶酒,定有所获。 果然,酒客闲话之中,多有提到云州遗族的,吴不赊两杯酒下肚,想要的消息已到了耳中。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来凤凰城后,楚王十分高兴,让他们住在王宫中。吴不赊一听暗暗叫苦,他见识过赵国王宫的守卫。楚国作为与赵国同等重量的大国,王宫的守卫也不会差,必然高手众多,想去王宫中找颜如雪并带她离开,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不知尸莲王的信送到没有,如果尸莲王的信没到,楚王没起心打颜小姐的主意,对她看得就不会太严。通知她一声,让她赶紧告辞回象南城去,回到了象南城,楚王再要逼婚就没那么容易了。”吴不赊心下盘算,心急火燎,但天色还早,要摸进王宫去,大白天还是不太方便,只能耐着性子静待天黑。 这时酒楼又上来两个酒客,一个青衣儒生,一个圆脸胖子,都是三十来岁年纪。吴不赊眼毒,看了一眼就断定,这两人该都是官身,不过不是很得意的那种。两个小官,相约喝酒,吴不赊对他们不感兴趣,扭头看窗外景致。 两人喝酒谈笑,说的果然都是些官场中勾心斗角的事情,无非欺上瞒下,媚上压下,小伎俩而已。吴不赊不是个什么高雅之人,若在平时,还真就爱听这些八卦,用来下酒,胜过猪耳朵,不过这会儿没什么心情,要听不听,苍蝇过耳,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我听到个小道消息,说尸莲国死灰复燃了,尸莲王派人给大王送了信来,说要大王把新近回归的云州遗族圣女颜如雪嫁给他,否则就要起大兵犯境呢。” 这话若是苍蝇,也是苍蝇中的异类。吴不赊耳朵立即竖了起来,斜眼看过去,是那圆脸胖子在说,压低了声音,很神秘的样子。 青衣儒生道:“你也听说了啊?我也听说了,看来是真的了。” “原来你也听说了啊,当然是真的。”圆脸胖子用力点头,“宫中的事,哪有瞒得住的。我听说大王暴跳如雷,一个内侍只是轻咳了一声,当场就给拖出去打杀了。” “大王素来体弱,见不得风听不得大的声响,不过轻咳一声就杀人,也是怒极了。那尸莲国,区区魔类,竟敢来威胁我堂堂大楚,是可忍,孰不可忍。”青衣儒生摇头晃脑,很有些书生意气。吴不赊本来看他两个不顺眼,这会儿却顺眼三分。 “尸莲国前段时间内斗,这会儿听说是新立的王,却是兵锋更盛,控弦之士有五六十万呢。” “五六十万?天爷!”青衣儒生摇晃的脑袋一僵,脖子往下就缩了一截,书生意气本是墙头草,见不得大风吹。 “若只是尸莲国犯境,也不可怕,以前也不是没来过。最要命的,是这次恰巧赶上赵国入侵,两面对敌,我楚国可是抗不住。”圆脸胖子摇头叹气。 “赵国是不是和魔族约好的?”青衣儒生很气愤的样子。 “约好的又怎么着?”圆脸胖子哼了一声,“这种军国大事,哪还有什么人魔之分,便约好的也只能看着,何况也没证据。” 吴不赊想到了西门紫烟的话,暗暗感叹:“果然如此,就算明知是赵炎和尸莲王勾结的,世人也拿他无可奈何。” 青衣儒生道:“那怎么办?看来大王真个只有答应尸莲王了。” “不答应还能怎么办?”圆脸胖子叹了口气,“那圣女颜如雪进城时,我也远远看了一眼,果然是绝色的美人,可惜便宜尸莲王那魔类了。” “可惜,可叹。”青衣儒生也叹息两声,脸上忽又显出兴奋之色,“和亲也是常事了,能以一女子而换边境平安,也算是妙策。对了,我得了两句诗,‘天家青史上,最妙是和亲’,你觉得如何?” “放屁!”吴不赊勃然大怒,猛地一拍桌子,怒视着那青衣儒生,“堂堂大楚,带甲百万,无数男儿,却要缩身女人裙子底下,靠一个弱女子的血泪来换你们的苟安,却还什么‘最妙是和亲’,真不知一个羞字怎么写了。” 他突然发怒,把两人吓一大跳。两人本还有些恼,可吴不赊怒气勃发,眼中锐光如电,两人不敢与他对视,更不敢回嘴,嘟囔两句,结账走了。 吴不赊本想着尸莲王的信或许还没来,可以打一个时间差,先带颜如雪离开,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就这些小官吏也赞同和亲,看来楚王必是要逼颜如雪下嫁的。先前若说对颜如雪只是加以保护,这会儿只怕是严密看管了。想要偷进王宫带人出来,更要难上三分。 吴不赊却也并不把这些难处放在心上,只想着颜如雪得到这消息后的感受:“颜小姐这会儿心中必是气苦已极,上次被赵炎、西岳帝君遗弃,她已伤了一次心,这次又给楚王出卖,她的心只怕已是碎了。” 喝了半日闷酒,天渐渐黑了下去,吴不赊结了账,到旁边一个巷子里,看四下无人,摇身一变,变成黑猫,便往王宫来。 第五十一章 闯宫 暮色中的楚国王宫,像一头静卧着的巨兽,给人一种狰狞恐怖的感觉。 吴不赊从侧后翻墙进去。他先后进过西门家、赵国王宫、西岳府,正如俗话所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何况他还是吃过两回猪肉的。在这种庞大却又禁卫森严的地方找人,他有着相当丰富的经验。小心摸进去,一点也不心急,避开明岗暗哨巡哨,在一个院子里看到一个闲在那里的小太监,他摸过去,伸手制住。 为什么要找闲着的小太监呢?因为他制住了人是要问话的,问完话即便不下手杀了,也至少要打晕过去。若是忙着的,半天不见人,必然会查,闲着的就不要担心这一点。 吴不赊左手掐着小太监脖子,右手变成一条蛇,草木之类,躯干构造比较简单。吴不赊有玄木心法,可以千变万化,可以变吊兰,也可以变桂花,但动物就不行了,所以吴不赊虽然有黑七的内丹,却就只能变猫,蛇是变不出的。他右手变出的蛇,还是用过多次的黑七的小幻术,只能骗普通人。不过小太监也就是普通人而已,身子不能动,面前一条蛇张开血盆大口,长长的信子吞吐着,几乎就要舔到脸上来,小太监吓得魂飞天外。 “问你两句话,你要老实回答,若有一字不实,我就放蛇咬死你。”小太监哪里敢抗拒,点头不迭。吴不赊略松开掐着他脖子的手,随便问了几个问题,小太监果然回答得老实,吴不赊这才问起颜如雪的住处。 王宫看上去禁卫森严,其实是这世上小道消息传递最快的地方,因为它的圈子实在太封闭了。宫女、太监、后妃,反正就是那些人,就像一张蜘蛛网,中心的蜘蛛动一下,每一根丝都会知道。尤其像颜如雪进宫这种既是大事又不需要严格保密的事,更是在宫里肆无忌惮地疯传。颜如雪长什么样,一餐吃多少东西,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宫女传宫女,小太监传大太监,不要一个时辰,能传遍整个王宫,颜如雪的住处那更是人尽皆知。 颜如雪没跟四大长老住在一处,而是被王后接进了内宫,住在王后寝宫侧旁的海棠院。吴不赊也不要小太监带路,问清楚大致方向和距离,反手就把小太监掐晕过去。他心想:“颜小姐住在王后寝宫附近,这倒是好事。即便楚王派人监视,也该不会派男侍卫,太监和宫女中该不会有特别了得的高手吧。” 他还是化身成猫,照着小太监所说的方位摸过去,大致到了地方时,便一个个院子找过去。到其中一个院子的后窗时,吴不赊忽觉一股微微的灵力扫上身来。这种感觉他上次就有过,很显然,颜如雪就在房子里,她的心眼感应到了他。 吴不赊大喜,跃上窗子,一眼就看到了颜如雪。她站在床边,脸对着窗子,一脸的惊喜,先就叫道:“吴大哥,是你吗?”她肩头的灵犀一见吴不赊就叫了一声。她其实已经确定了,这问话,其实是有些喜难自禁的意思。 “颜小姐轻声,是我。”吴不赊进房,变回人身。 “我就知道大哥一定会来的。”颜如雪迎上两步,不过还是站住了,因为强自抑制,身子有些微微的颤抖。 她的激动却让吴不赊产生了另外的想法,道:“是不是楚王一直在威逼你?这软蛋昏君,岂有此理。” 颜如雪确实受到了楚王的威胁,不过和吴不赊想象的有些不同。吴不赊想象的情形,楚王为了威逼颜如雪答应下嫁,还不知摆出了怎样的刀山剑林呢。其实并没有那么夸张,人家好歹也是一大国之王,朝中不乏无数玩阴谋诡计的高手,在王宫中威胁一个女孩子,有的是手段,根本不可能摆刀摆枪的。颜如雪的激动,是因为另外的原因。 吴不赊远赴魔界接引云州遗族,在云州遗族包括颜如雪在内所有人的心里,吴不赊就是他们的亲人。在见识了赵炎和西岳帝君的卑鄙无耻后,在颜如雪心里,吴不赊是云州遗族在人界绝对信得过的唯一的亲人。现在云州遗族再次遭到了遗弃出卖,谁能信得过,谁会坚决站在云州遗族一边?只有吴不赊!听到消息,无论千里万里刀山火海,吴不赊一定会赶过来,颜如雪坚信这一点。 而现在,吴不赊真的来了。 有一个人始终和你站在一起,无论是天塌还是地陷,海枯石烂还是地老天荒,你都可以相信他。这种感觉,叫颜如雪如何能不激动,她还是有着很强的自制力,换了其他的女孩子,只怕会直接扑到吴不赊怀里。 颜如雪激情略抑,道:“楚王倒也没怎么威逼我。” 吴不赊疑惑起来:“他没有说让你……”他没有把话说全。如果楚王还没有以云州遗族作威胁压颜如雪下嫁,那他当然不必先说出来。不过那似乎应该不可能啊,外界都传开了,未必颜如雪这个当事人不知道。 颜如雪却知道他留在嘴中的话尾巴是什么,道:“说了,说楚国受到赵国攻击,尸莲国也来落井下石,趁机要挟,要我嫁给尸莲王,否则尸莲国就要和赵国联手夹攻。” “你答应了?” 颜如雪神色一黯:“云州遗族住的是楚国的土地,吃穿用住,受惠良多,现在楚国有难,我理当……” 她的意思,竟然是答应了,吴不赊气得顿足:“你糊涂!” “大哥。”颜如雪看着他,眼中已微见泪光,“我知道你关心我,我也不愿意。可受人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等一等。”吴不赊伸手止住她,“有些事情你可能没搞清楚。没错,云州遗族是住在楚国的土地上,也得了楚国不少好处,但请记住一点,这是一桩交易。云州遗族得了好处,南岳帝君和楚国楚王也得了好处,说白了,这只是一桩买卖。当时我出了价,南岳帝君和楚王还了价,如果他们买不起,我会另找买主,沿着海岸线,我还可以找吴国,甚至更远的齐国。” 竟然把云州遗族当作货物,有些过分了,但颜如雪听了,却没有太多的反感。一,从某些方面来说,这是事实;二,这话是吴不赊说的,吴不赊能赶来,他说任何话,她都不会反感。“大哥!” “赵国突然之间攻打楚国,尸莲国也来凑热闹,你不要以为是巧合,这中间有一个大阴谋。” “什么?”颜如雪有些发愣,“这中间有阴谋,什么阴谋?” 吴不赊犹豫过,是不是要把真相告诉颜如雪?真相会再次伤害这个纯真的女孩子,但不说出来显然不现实。 “南岳帝君和西岳帝君争天界北辰星位,楚国是南岳帝君一系,赵国是西岳帝君一系,这些你都是知道的了。我把云州遗族回归的功劳送给了南岳帝君,南岳帝君声势大涨,把西岳帝君踩了下去。如果没有意外,北辰星君的位子肯定是南岳帝君的。西岳帝君不甘心,赵炎就给他出主意,勾结尸莲国攻打楚国,威逼楚王把你嫁给尸莲王。云州遗族有着独特的影响力,你又是云州遗族的圣女,地位超然,南岳帝君和楚王竟然把你嫁给一个魔王,风声传出去,赵炎、西岳帝君再在边上稍稍扇点儿风,必然人神共愤。那个时候,南岳帝君还有可能上调吗?” 西门紫烟和吴不赊说的时候,一直到把真相差点儿全部揭出来,吴不赊才明白。他虽然奸滑,只是生意场上的小聪明,但他给颜如雪说,只说到是个阴谋,提到西岳帝君和南岳帝君的争执,颜如雪便隐隐猜到了事实的真相。她是一族的圣女,大层面上的政治智慧,远超吴不赊。因此吴不赊只说到一半,她的双手已紧紧攥在了一起,身子微微发抖,脸上血色全无。 “竟然是这样,他们为了自己……怎么可以……他们是神啊。” 她仰首向天,无明的眼神似乎要穿透屋顶。 上次在船舱中,她也是这种神情,吴不赊这已是第二次看见了。 她就像一片雪花,空灵纯净,不含半点污垢,可这世间却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能让她容身。难道她终要陷身污垢,便如雪花,飘飘荡荡地寻觅后,最终还是要飘入尘土? 吴不赊心如刀搅。 或许他没有那么浪漫,但他知道珍惜,如果颜如雪是雪花,他愿把她捧在掌心,让她永离污浊的尘世。 “如雪,不要怕,有大哥在,他们的阴谋不可能得逞。”吴不赊走到窗边,他先前进来时,已留意过周遭,守卫不是很严,这一刻又凝神细听,并无异常,“有什么东西要收拾没有?收拾一下,现在就跟我走。” 颜如雪站在房中,整个人好像冰结了,一动不动。吴不赊知道她受到的刺激比较大,也不催她,只是静静地等着。好半天,颜如雪却摇了摇头:“大哥,谢谢你,但我不能跟你走!” “为什么?”吴不赊急了,“你是担心云州遗族吗?担心楚王会对云州遗族不利?这个你不要担心,云州遗族地位特殊,楚王绝不敢像对其他小国一样对付云州遗族。就算他狗胆包天,楚国现在面临赵国和尸莲国两方的压力,兵力非常紧张,也抽不出多少人来对付云州遗族。云州遗族的战力我知道,全族动员,就有五万勇士,能在魔界撑下来,他们的战力一定非比寻常。多了,楚王没有这么多军队可派,少了,不管用。再说,就算楚王调二十万大军来,云州遗族依城而守,总可以撑一段时间。我们把风声放出去,云州遗族万里归来,楚王竟然为了一个魔国的威胁就来攻打。这可是人神共愤的事,万众声讨,楚王哪怕真是狗胆包着天,也不敢动你们。” 这些是他苦思所得,一长串说下来,自以为可以说动颜如雪。颜如雪却是苦笑摇头。吴不赊真恼了,一把抓住她手:“如雪,你怎么这么固执?都告诉你这是个阴谋了,你难道还有什么报恩的念头吗?”他以为颜如雪还是有报恩的想法,即便云州遗族没事,她也在为楚国担心呢。 “不是。”颜如雪摇头。 “那是为什么?” 颜如雪犹豫了一下,道:“其实楚王派人和我们说的时候,四大长老也是激烈反对的。” 这一点吴不赊想得到。云州遗族的圣女,竟要嫁给一个魔类,四大长老不反对才是撞鬼了呢。 “司雨长老也说过同样的话,他性子暴烈,当场和楚国大臣吵了起来,并说要杀回象南城去,楚国有本事就派大军来打,有种就把云州遗族给灭了。” “是啊,有本事就来打啊。云州遗族在魔界都撑住了,还怕了区区一个楚国。”司雨长老这话说到了吴不赊心里去,“我谅楚国也没种真个把云州遗族灭族。云州遗族真要有事,楚国只怕也要亡国了,至少楚王这王位难得坐稳,所以我说你不要担心。” 颜如雪苦笑:“大哥知道楚国大臣是怎么回答的吗?” “不管他们怎么回答的。”吴不赊摆手,“这些狗官我知道,真本事没有,勾心斗角个个成精,对付他们,斗嘴没用,得用拳头。就司雨长老的法子,云州遗族守城,他们有种来打,我们四下放风,三界共同声讨,不信那软蛋昏君撑得住。” 他这话蛮横,颜如雪再次苦笑,转换话题:“我们住的那象山县以前是象南国,大哥知道象南国是怎么亡国的吗?” “听说象南国是被楚国和象西国联手灭掉的,两国平分其地。”吴不赊突然就觉出了不对,以楚国之强,灭一个小小的象南国,用得着和象西国联手吗? “莫非里面另有缘故?” “是。”颜如雪点头,“象南国国小人少,但勇悍好斗,尤其善驯象兵助战。楚国虽强,多次征讨,却一直没取得什么战果。” “这么厉害,楚国可是大国!”吴不赊有些惊讶,若不是想到楚国要把象南国一半国土分给象西国的事,他还真有些不信。 楚国大臣当日为威逼颜如雪和四大长老就范,详细地说过灭掉象南国的过程,其中的细节,颜如雪全都知道。她静静地道:“每次楚国来打,象南国就兵分两路,一路守城,一路上山。上山的是象兵,楚国大军若全力攻城,象兵就攻其后背,楚国若分兵防备,攻城的兵力可又不够。象兵沿着象山四下出击,时不时的还去拦截楚国大军的粮道,象兵战力极强,楚国护粮的兵若少,粮食会遭劫;若兵多,则攻城的兵更少。因此,楚国虽强,竟是奈何不了象南国。” “那后来是怎么灭的象南国呢?莫非从象西国也调来象兵参战,象兵斗象兵?”大象皮粗肉厚,力大无穷,冲击起来,步兵挡不住,骑兵也挡不住。在吴不赊想来,楚国必是从象西国借来了象兵助战。象西国既有个“象”字,十有八九也是有象兵的,楚国分一半国土给他们,便是有力的佐证,谁知却是大谬不然。 “不是,象西国好像没有象兵。”颜如雪摇头,“但象南国最终灭国,却和象西国有很大的关系。象西国地势比象南国高,象南河的源头就在象西国,距象南城五十余里,是象西国的双象口,象南河就是从双象口流出来的。当日楚国拿象南国无可奈何,象西国却来献计,愿助楚国一战灭亡象南国,条件是胜利后得到一半象南国的国土。” “一战灭亡象南国,莫非是用水攻?”吴不赊隐隐觉出了不对。 “是。”颜如雪点头,“象西国在双象口拦河筑坝,十天后,开坝放水,洪水汹涌而下。” “不对,楚王在撒谎。”吴不赊猛然插口,嘿嘿冷笑,“他们是说用洪水淹了象南国是吧?不可能,五十多里的距离,再高的洪水泄下来也剩不下多少。而且,象南国又是依山而筑,洪水想要淹掉象南城,绝无可能。” 他的意思,颜如雪他们是被楚国那些鬼精鬼精的大臣骗了,可颜如雪和四大长老又不是小孩子,能在魔界苦撑不倒,更绝不是等闲之辈,如果真是这种小伎俩,他们怎么可能看不穿。吴不赊也是话出口才想到这一点的,果见颜如雪摇头。她苦笑道:“洪水是淹不了象南城,但能把象南河周围的庄园、农田给淹了。” “水会退下去啊?” “泄了洪,象西国马上又把水坝筑起来,过半个月,再又掘坝放水。” 吴不赊脸如死灰,他明白了,泄了洪再蓄,过半个月又泄。洪水确实淹不了象南城,甚至可能淹不死一个象南国的人,但象南国的田园却毁了。人是要吃饭的,不种田,没有粮食,哪来的饭吃?这一计,釜底抽薪,可真是毒啊。 “象南国坚持了半年,终于再也坚持不下去,全军出城突击,大半战死,小半逃进象山,就此流落异乡。象南王在王宫中堆积柴草,王族百口和城中不愿投降的大臣、百姓数千人聚在一起,一把火自焚而死。” 吴不赊遥想当日的情形,心生敬佩:“这象南王比楚王这软蛋可是有骨气多了。” “是啊。”颜如雪脸上也有神往之色,“这世间有很多的黑暗,也总有那么几根不屈的骨头。” 吴不赊忽地想到一事:“楚王不是说把象山周围百里之地全数划给云州遗族吗?双象口距象南城不过五十多里,该也是云州遗族的地盘啊。云州遗族接收过来,筑卡防守,不就没事了吗?” “楚王说的百里,是指楚国境内,双象口在象西国境内,怎么可能划给云州遗族?”颜如雪其实还有些话没说,楚王说得大方,其实很大一部分是纸上的画饼。象南国多山,北和南都是山,根本没什么用,西去三十多里就是象西国边境了。只往东沿着象南河有几十里地,当然,养活云州遗族十多万人,这块地也足够了。只是相比于楚王的大饼,实得的少了太多,真要算起来,五分之一都没拿到。吴不赊若是知道实情,只怕会跳起来,颜如雪不想他自责,实情便藏起来没有说。 “楚国那些大臣就是用象南国的例子威胁你们?”吴不赊咬牙。颜如雪没有直接作答,好一会儿才微微叹了口气:“云州遗族不会轻易屈服,但我们也不可能比象南国做得更好。有些时候,光有勇气是没有用的,云州遗族区区十几万老幼,没有办法和楚国这样的大国对抗,何况楚国还有那么多属国帮手。” “楚国若真敢那么做,象西国若真敢助纣为虐,必将引得人神共愤,成为全天下的公敌。” “做与说是两回事。”颜如雪眼光悠远,“魔界有句话,真理只在弓箭射程之内,我觉得很有道理。云州遗族真个灭了族,便全天下人人同情,也是无用。没有惩罚楚国和象西国的利剑,全天下人人诅咒也拿他们无可奈何。而且面对强权,也未必有人人诅咒的胆气,便是天帝,在没有天兵天将撑腰的情况下,也不一定就敢下旨斥责。” 看到西岳帝君的真面目后,颜如雪对天界和神仙们少了几分盲目的祟拜。这些日子留神打听,对天界的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以前威震魔界的十万天兵天将已是昨日黄花。天帝和天庭在很大程度上其实只是一个唬人的空架子,她因此而有了这番感叹,其实也是绝望。若天庭真有无上的威摄力,她会死扛到底,天有眼,天有报,颜如雪就不信楚国敢拿云州遗族怎么样。可天帝有眼不敢看,天庭更无力主持公道,她还能指望谁? “大哥,谢谢你,你能来,我真的高兴坏了,但我不能跟你走。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吃了无数的苦,受了无数的罪,现在好不容易回来了,我只想他们过一点安生的日子。我的族人,他们真的累了,再也经不起折腾了。”她的语调痛苦而深情,让人泪下。 “可是,你是要嫁给尸莲王啊,一个魔类。” “只要我的族人能得到安宁,别说只是嫁给尸莲王,就是让我下地狱,我也甘之如饴。”她的语调轻柔,内中却蕴含着无比的坚决,“我只盼望,这是云州遗族付出的最后的代价。苍天开眼,再也莫要让我苦难的族人为难了。” 她外表瘦弱,可这瘦弱的身躯下面蕴含着的力量,吴不赊从来也没有怀疑过。她既然作出了决定,就很难有力量可以改变。 可真的要眼睁睁看着她嫁给尸莲王吗?这个如初雪般美丽的女孩,真的要在污垢的尘世中毁灭? 吴不赊双脚化成树根,深深扎进地底。他胸中憋着一口气,他想要撑裂大地,他想要撕开天空。 “不,我把你从魔界带回来,不是让你受辱的。”吴不赊忽地伸手,一下子制住了颜如雪。 颜如雪根本没去想吴不赊会对她动手,身子一软,已被吴不赊抱在怀里。又惊又羞,她叫道:“大哥,你要做什么?” “我要带你走。” “不行。”颜如雪身子发软,语气却是异常坚决,“大哥,我知道你关心我,但为了我的族人,我绝不能跟你走。” “你以为建立在你痛苦之上的安宁欢乐,你的族人能够安心享受吗?”吴不赊猛然抓住她双肩,怒狠狠地直视着她双眼。颜如雪看不见,却似乎又看见了那眼光中的愤怒和痛苦,“如果你的族人能够在你的痛苦之上安心享乐,他们不值得我多看一眼。如果他们不能,那你为什么这么做。你要让十二万族人因你的牺牲而痛苦终生吗?那你的牺牲又还有什么意义?” “可是……”颜如雪还想分辩,一时间却找不到措词。吴不赊不再管她,这家伙手多,把她往背上一背,多生出两只手牢牢箍住她,弓身便从窗子里跳了出去。 背着人,不能化猫,但先前进来时记了路,悄无声息地穿院而出。过另一个院子,越墙,左侧不远处忽有一个声音传过来:“什么人?”随即便响起尖叫声,“有刺客!” “刺你妹子哦。”吴不赊心中正没好气,暗骂一句,腾身飞起,要以最快的速度突出王宫。颜如雪身材纤瘦,最多不会超过九十斤,吴不赊背着她,速度只是略有降低。若无拦截,他有把握可以用这个速度在片刻之间飞出五十里之外。 世间的事,总没有想象得好。事实上,飞越王宫怎么会不遭拦截,一般禁卫反应不过来,值夜的玄功高手反应可不慢。吴不赊身子才一飞起,数道灵力同时扫上身来,呼叱声中,前后左右都有身影闪动。吴不赊不管不顾,往前疾掠。 “大胆狂徒,还不放下人来。”一名侍卫兜头拦住,手中枪如毒蛇吐信,点击吴不赊咽喉,枪势如风,既稳且狠。 “这软蛋昏君的王宫中倒还真网罗了不少好手。”吴不赊暗赞一声好,不闪不避,左手一晃,曲尺在手,往外挂,右手一扬,短斧高举,劈。 那侍卫枪势灵动,枪尖吞吐,一抽一放,闪过吴不赊曲尺,枪尖寒光闪烁,已指向吴不赊胸膛,一抽一送,抽屉枪,枪中王,此人枪势,已尽得枪中三昧。吴不赊见过九斤刺使枪,霸道或许要强上三分,但论使枪的精妙,与这侍卫比,相差不可以里计。而看这侍卫的服饰,不过是普通的军官,年龄也不大,最多三十岁。 “巫楚之地,云蒸泽蔚,藏龙卧虎,传言果真不虚。这一个小小的侍卫头领,仅以枪论,便是大师级的人物。”吴不赊心下大是感叹,楚王拥地万里,藏才无数,偏生却是如此软蛋,这老天还真是瞎了眼啊。心中感叹,手却不慢,论武功他和这侍卫不是一个档次,他强的是手多,曲尺格空,胸前竟又生出一只手,还是把曲尺,再挂。他作好了准备,这侍卫的抽屉枪若反复抽呢,他就反复出手,同时两胁生出两只手来,左手凿,右手锯。招式说实话还真不怎么样,关键摆出那架势吓人,仿佛就要把那侍卫当成烂木头,一锯两断。 这侍卫武功高,玄功一般,也就是能飞的水平,如何挡得了吴不赊这多手怪,不退也得退。他回身大撤步,反把旋枪,丈许大一个枪花,将吴不赊所有的兵器全挡在枪花之外。 吴不赊自然没心情去破他的枪圈,步子一错,嗖一下就蹿了过去。他虽然背了个人,身法仍比那侍卫要快得多。那侍卫后把一抽,枪花如流星幻灭,顺把一送,枪尖跟着吴不赊背影就扎,身随枪进,灵动如蛇,优雅如龙。但吴不赊去势实在太快,他这枪势,不过是自舞自看,仿佛墙角的梅花,独自香着。 吴不赊其实留了心,大师级的枪王啊,不知还有没有其他绝招,颜如雪可在他背上呢,自己挨一枪无所谓,扎了颜如雪就要老命了。结果那侍卫拉下去老远,他放心了,眼光却是一凝,前面又有两名侍卫现身拦截,四面还有侍卫往这边赶。高手太多,而且会越来越多,一个人无所谓,最怕伤了颜如雪,只有以最快的速度冲开前路的拦截,在包围圈形成之前溜之大吉,才有可能保得颜如雪不受伤害。 颜如雪身子软麻,眼耳不失,自也看得清形势,道:“大哥,还是放下我吧。这件事,不能这么解决的。” 吴不赊的蛮横让她有些恼,又有些甜,但全族十二万人的重量压在她背上,如果真因她的逃避而给族人带去灾难,她实在不情愿。 吴不赊已经发了蛮,又哪里肯听她的,道:“叫我大哥就听我的话。” “可是……” “不叫我大哥你就当我是采花贼,既然落到我手里,那就乖乖的。” 这叫什么话!颜如雪一肚子心思,也被这话逗得扑哧一笑。 说话间,已冲到那两名侍卫面前,两名侍卫用的都是刀,一左一右,摆出双虎拦路的架势。吴不赊一声狂吼:“我要发狂了,谁拦着我谁倒霉。”吼声中扑扑一串响,他双肩、两胁,无数只手生出来,也搞不清有多少只手。两名侍卫四只眼一通乱眨却还是没数清楚,当然,这里要把话说清楚,不能冤枉人,不是两名侍卫眼力不济,也不是蒙学没学好,一二三数不清,而是吴不赊那些手不老实。十多只手,斧、刨、锯、凿、尺、斗,风车一般就抡过去,老天爷,谁看得清啊,又谁挡得住?怎么挡?招数绝不精妙,但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乱锯气死老木匠。两名侍卫根本没法子挡,更莫说见招拆招,疯子打死人不偿命,得,咱不跟一疯子见识。两人是识时务的,左右一分,吴不赊“噌”一下便从两人中间蹿了过去。过去了就过去了吧,他所有的手却反过来,反手拍巴掌,那手还变长了,两名侍卫只得再往后跃,口中乱骂。 其实这怪不得吴不赊,他过去了还反手拍苍蝇,是怕两人追得太快或放暗器之类,伤了背后的颜如雪,倒不是得了便宜卖乖,临走还要捞一把。 吴不赊眼见是冲出去了。离着宫墙不远,忽地冷哼声起,一个身影露出来,挡在了前面。这是一个青衣老者,须发皆白,身量不高,背着手站在那里,也不见什么兵器,却给人一种渊停岳峙的气势。 颜如雪一眼看清这老者,低呼一声:“大哥快放开我!这人是楚国侍卫总管席元主,身手极高。” 放开她,她十有八九不肯再跟着走,吴不赊可不做这种傻事,嘿嘿一笑:“手高有什么了不起,看我手多。”往前一扑,还是十二三只手,风车般抡过去。 席元主老目如电,看得清楚,却是不慌不忙,右手伸出来,在胸前划一个圆圈。他手中原来拿着一把黄纸,一圈划下来,黄纸在胸前布成一个圆圈,难道他想用这一圈黄纸挡住吴不赊的狂攻?这可是纸啊,又不是钢板?未必纸能化钢?这法术可了得,值大钱了。 吴不赊心中诧异,手下倒是留了神,其他手略缓,只一只手执斧猛劈,正劈在那圈黄纸的中心,堪堪劈到,那黄纸上红光一闪。吴不赊这才看清,黄纸上原来是画了符的,黄纸刚好是八张,画着八卦,被吴不赊一劈,八卦亮起来,每一卦都发出半尺长的红光,八道红光连在一起,形成一道亮眼的红圈。吴不赊斧头劈上去,刚好劈在这一圈红光的中心,红光突地大亮,光芒射起三四尺。吴不赊只觉手上一股巨力传来,虎口巨震,竟是握不住斧头,脱手飞出,一只胳膊也是又麻又胀。他大吃一惊,胳膊疾往身体里一缩,到身子里面忍痛去了。 “大哥当心,这是黄天飞卦,威力极大,不可硬挡。”颜如雪在宫中听说过这席元主的名头,也知道他有这一门法术,极为了得。 “黄天飞卦?”吴不赊先前不以为意,碰了一斧,斧头居然都给震飞了,不免惊心,细看那卦。 先前席元主在胸前放卦,八道卦不过拼成尺余方圆一个圈子,这时红光亮起,卦圈放大,竟有丈许方圆,红芒闪烁,那情形,仿佛早晨喷薄的红日,美丽眩目。 席元主仍是背着手,斜斜立在卦后,一脸傲然:“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一卦在手,万法俱空。那妖孽,还不放下人来,束手就缚。” “你这老儿想逆天造反啊,好好好,我举三只手赞成。”吴不赊嘴中呵呵笑,果然又多出三只手来,却拿着三个墨斗,甩手把墨斗对着黄天飞卦打过去,“不过你这光太单调了,我给你染染色吧。” 墨斗撞在黄天飞卦上,果然厉害,三个墨斗撞得粉碎,当然,吴不赊用的劲也大,要的就是这效果。斗若不碎,墨汁哪里洒得开,斗一碎,墨汁飞溅,刹时把红亮亮一圈黄天飞卦,染成一个黑锅底。 席元主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吴不赊竟然有如此怪招。他猝不及防,急收卦时,已污了宝贝,一时气得哇哇大叫。趁着他看卦,吴不赊早斜里蹿了出去。 席元主的黄天飞卦妙悟玄法,若论防守,实是天下最厉害的法器之一,也可用于攻击,同样威力奇大。不过席元主识得颜如雪,知道楚王要把她嫁给尸莲王以挡兵灾的,干系重大,所以不敢放卦,打定的主意是以卦相拦,只要后面的侍卫围上来,那时再慢慢捉拿吴不赊。不想吴不赊出一怪招,污了飞卦,竟是逃了出去,再看宝贝,暂时已是不能用了,这跟头栽得大。他一时间须发戟立,反手拔剑:“老夫今夜若不将你碎尸万段,誓不为人。”狂追下去,后面自然跟着一长串侍卫。 第五十二章 合欢 “碎尸万段啊,太辛苦点了吧,你老人家一把年纪,可别闪了腰。”吴不赊哈哈大笑,撒开脚丫子狂掠。 吴不赊一身乱七八糟的功夫,最差的是武功招式,最怪的是玄木心法,手多啊,别说我招式不行,乱拳打死老师傅。他最强的是身法,灵猫步轻灵小巧捷变无双,阴阳双生的追风步虽然怪里怪气,若论快,实算得上天下最快的身法之一。反正就吴不赊见过的,除了一个驼玉儿,没人快过他,就是驼玉儿也并不比他快,这会儿不要命地狂掠,虽然背上背了个人,席元主狂怒之下也拿出了当年吃奶的劲儿,可还是越拉越远。 颜如雪回头看席元主的身影越来越小,终至不见,替吴不赊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她心情比较怪,不赞成吴不赊的横蛮霸道,却又不希望吴不赊被席元主追上。她自己劝吴不赊回心转意是一回事,吴不赊硬被席元主逼得放下她可又是另一回事。 “大哥真是了不起。”她轻笑,“尤其你那一招墨汁污卦,亏你怎么想出来的。” “做生意嘛,就是要出奇招。”吴不赊也大是得意。说实话,刚才那一招还真是灵光闪动呢,这会儿想来,也是很有成就感。“那老儿的卦怕是要重画了,若是师门祖传,他只怕还画不来,拿水洗吧,哈哈哈,可别洗成纸渣。” “他顽皮起来像个孩子。”颜如雪也笑,却想起自身的事,道,“大哥,你还是放下我吧,这样不行的。” “说了你叫我大哥就听我的,小丫头哪卿喳喳的,想要讨打吗?”吴不赊说着,搂着颜如雪大腿的手抬起来,竟真个在颜如雪屁股打了一板。 吴不赊抬起巴掌的时候没想那么多,真个一掌打下去才意识到不对,冲口想说对不起,好像也不对。女孩子的屁股是个很怪异的地方,有资格打的人不用说对不起,没资格打的人却不能说对不起,一时大是尴尬。 颜如雪也没想到吴不赊会说打就打,男女授受不亲,吴不赊强背着她,还可以解释为事急用权,可打她屁股,这个怎么说?她一时间也是透耳根子通红,有些怪,倒不是怒,却是羞得厉害,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思绪在心里头乱窜。本来挨了打,应该是羞恼愤怒身子紧绷,这会儿却是全身发软,仿佛那一掌下去,打空了她身上所有的力量,脑子也打空了,再不能张口。 颜如雪身子虽然轻巧,但吴不赊想一直这么背着她飞也是不可能的,又不能放开她。楚王也绝不会任由颜如雪就这么被劫走,席元主等人必会死追不放,唯一的办法,就是引开他们。 楚国多山多泽,吴不赊看前面一座高山,他在空中盘旋了一下,看到一处断崖,有了计较。他落下来,把颜如雪放在地下,道:“如雪,你坐一会儿。” 吴不赊自己入林,伐木做了一只木猫,回到颜如雪身边。颜如雪脸色颇为尴尬。吴不赊也不知该说些什么,静静等着,不多会儿,感应到灵力波动,席元主追上来了。吴不赊取醒木令在木猫身上连点六下,往断崖对面一抛,喝道:“逢山而入,见林就钻。” 木猫在半空中化为黑猫,钻林而去,醒木令在它身上加的灵力足,其势如电。 “可惜不能飞。”吴不赊微觉遗撼,抱起颜如雪,跳下崖去,隐在崖下。 席元主追上来,突地往下飞,贴着林子飞了过去,很显然,他感应到了木猫身上发出的灵力波动,跟着追下去了。 “成了。”吴不赊暗喜,却不敢上去,反往崖下钻。席元主后面,肯定还有其他的侍卫,而且吴不赊也不知道木猫能逃出多远。虽然他用醒木令点了六下,理论上木猫可以支撑六个时辰,但如果给席元主提前追上了呢?现在的有利条件是,席元主已被木猫引了开去,后面的侍卫也会追下去。如果吴不赊带了颜如雪从另一个方向走,在席元主察觉木猫真相前,不怕他会追上来。但吴不赊背着颜如雪,又能飞多远呢?所以吴不赊干脆往下走,在崖下藏个一两天甚至三五天,席元主彻底失去他的踪迹,再没法追踪他,他才好带颜如雪远走。 断崖深达百丈,崖下有小溪,形成一个小小的水潭,三五奇石,隐于花草矮松之间。吴不赊两个下落,惊起一群松鸡,却不飞远,十多丈外就落了下来,歪着脖子看着吴不赊两个。 离着水潭不远的崖壁上,有一个山洞,洞口有丈许方圆,约摸五六丈深浅。吴不赊抱了颜如雪进洞,道:“如雪,对不起,一个时辰后我放开你。” 以木猫的速度,一个时辰至少可以跑出两百里以外,如果席元主追到两百里外才追上木猫,也不可能再回这断崖处搜索。一个时辰,吴不赊至少又能飞出几百里,他还搜什么搜,却绝不会想到吴不赊偏偏不跑,就藏在崖下。 如果席元主不多会儿就回头搜索呢,那就说明木猫提前出了问题,吴不赊能躲就躲,实在躲不过就带颜如雪突围。关键在于,万一席元主回头搜索,颜如雪不能捣乱。所以他说一个时辰内不能放开颜如雪,其实他不知道,就算他放开颜如雪,就算席元主神机妙算来这崖下搜索,颜如雪也绝不会吱声给他捣乱,不是说颜如雪已经回心转意,只是不会让他为难。 听了吴不赊的话,颜如雪也不吱声,倒是她肩头的灵犀冲吴不赊唧唧叫了两声,很有意见的样子。不过吴不赊脸皮厚,反正不懂鸟语,装作不在意,不理不睬,道:“你坐一会儿,我在外面看着。” 到洞外,凝神听着崖上的动静,风声呜呜,虫声唧唧,除此并无异常响动,看来席元主既没有追上木猫,也没有发现木猫有假。 “只是到底要怎么才能说服她呢?”想要说服颜如雪,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吴不赊很有些挠头。忽听得洞中颜如雪一声惊叫,吴不赊吃了一惊,急掠回去:“如雪,怎么了?” “蛇,我给蛇咬了。” 随着她的话声,吴不赊果然看见了一条蛇。这蛇不大,拇指粗细,两尺来长,色作青碧,怪异的是,这蛇头顶上有团肉冠。吴不赊也不识得这是什么蛇,他恼的是这蛇竟敢咬颜如雪,这蛇正想逃,他手一伸,一下便拿住了这蛇的七寸。猫是蛇的天敌,他这一伸手,看似简单,其实有个大拿法,那蛇全无挣扎的余地,给他顺手一掼,那蛇便如箭一般射了出去,远远地被射在对面石壁上,撞成了肉酱。 “咬着哪里了?我看看。”看颜如雪手上没什么伤痕,吴不赊情急之下,竟要去掀颜如雪的裙子。 “你不要乱看,放开我。”颜如雪又羞又急,虽然给吴不赊强行搂搂抱抱过,但来掀她的裙子,可也太孟浪了。 吴不赊确实也是一时急昏了头,这时也意识到不妥,忙解开颜如雪禁制。颜如雪微微侧身,想不要吴不赊看,但感应到吴不赊情急上火的样子,又不好开口,略一迟疑,掀起裙子,再捋起裤脚。她莹白如玉的小腿上,浅浅两个牙印,却没有血渗出来。 “你感觉怎么样,是痛还是麻?”吴不赊听人说过,无毒蛇咬了痛,真正毒蛇咬了反而是麻。 “是麻。”这种粗浅的经验颜如雪也有,“可能是毒蛇。” “都怪我。”吴不赊只恨不得扇自己两巴掌,“我要是不制住你,怎么会被蛇咬?” “大哥你别自责,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不怪你的。”颜如雪忙开解他,“我身上有解毒药,应该不碍事的。” “又不知道是什么蛇,一般的解毒药只怕管不了用。”吴不赊急得上火,忽地记起身上有宝,喜叫道,“有办法了。我身上有宝贝呢,济世金蝉。” “济世金蝉?”颜如雪自然没听过济世金蝉的名字,一脸疑惑,不过听吴不赊兴奋的语气,是好东西是不会错的。 吴不赊掏出济世金蝉,可怜这宝贝儿,当年随着追风子时,不知救了多少生灵,到吴不赊手里,几年了,别说救人,便天日也没见几回。 济世金蝉从盒子里飞出来,先知了知了地欢叫了两声,在吴不赊、颜如雪头顶飞了两圈,却引起了颜如雪肩头灵犀的注意,啾的叫了一声。吴不赊这才想起鸟可是吃蝉的,济世金蝉虽是灵物,灵犀可也不是凡品,若一口叨了可是麻烦。他忙虚按着灵犀道:“我的姑奶奶,这可不是你吃的,乖乖不要动,呆会我去潭里捞几条漂亮小鱼犒劳你。” 他一脸巴结,灵犀却不领情,见他手按上来,一张翅飞到了颜如雪右肩,不让他摸着。颜如雪倒是扑哧一笑,伸手摸了摸灵犀的羽毛,道:“大哥放心,灵犀颇有灵性,不会乱来的。” 她这么说,吴不赊放下心来,奇怪的是,济世金蝉围着两人头顶飞了几圈,不往颜如雪的伤口上落,却又回到了玉盒子里。 “怎么了?”吴不赊大是奇怪,“不合胃口?我说大爷,这是救命的事,不是酒楼里点菜呢。即便不合胃口,你老也将就着尝口儿?” 他着急,颜如雪听得新鲜,却又是一笑。因为颜如雪地位超然,吴不赊在她和四大长老面前,一直端着架子,摆出正儿八经的态度,油腔滑调的话从来不说。今夜这样子说话,还真是头一次听见。她心下想:“原来他也有不正经的时刻。” 给吴不赊一催,济世金蝉又飞了起来,飞了两圈,却还是落在了玉盒子里。搞什么啊,吴不赊真急了,伸手捉了济世金蝉放到颜如雪腿上:“大爷,看你这老花眼重的,这里呢。” 真是怪事了,本来济世金蝉闻到毒,便如老酒鬼闻到美酒,可这会儿就算被捉到了颜如雪腿上,却仍不肯吸毒,不但不肯吸毒,反而特别害怕的样子,暌幌戮头闪似鹄矗笔直钻进玉盒子里。 吴不赊再捉,济世金蝉唧唧直叫,放到伤口上,却好像挨着了烙铁,又是甑囊簧就飞回了玉盒子里,须臾不敢停留。 怎么回事?未必济世金蝉怕了这毒,不能啊?吴不赊又惊又疑:“不会是无毒蛇吧。”贴身看颜如雪伤口,鼻中闻到一股香味。这股香味非常奇怪,好像带着股甜味儿。吴不赊先前背着颜如雪,后来又抱过她,她身上的体香算是很熟悉了,绝不是这股味儿,这股味儿哪来的? 女孩子身上的味道,甜也好香也好,不是特别亲密的人,不好问的。吴不赊这会儿不糊涂,明白这禁忌,抬头看颜如雪道:“如雪,你感觉身上有什么异常没有,济世金蝉怪得很,竟然不肯吸毒。我怀疑这蛇可能是无毒蛇,伤口无毒,所以济世金蝉不吸……如雪,你怎么了?如雪。” 这时候的颜如雪,面色酡红,眼光迷离,仿佛喝醉了酒,如点朱般的红唇微微张开,轻喘着,竟微微带着一丝呻吟。这声音吴不赊熟悉得很,叶轻红、九斤丽每每动情时,喉咙里都会发出这种声音。颜如雪素来端庄,怎么突然之间这个样子了? 给吴不赊一声急叫,颜如雪身子一震,仿佛从梦境中醒来,“啊”的叫了一声,一时面红如血,嘴里啾啾吐出一串急音。灵犀啾啾应了两声,颜如雪火红的脸突地惨白如纸,道:“是合欢。” “合欢?”吴不赊一愣,“什么合欢?” “刚才那条蛇,是合欢蛇。” “合欢蛇?”吴不赊想了一下,“没听说过,有毒没毒?” “有毒,它的毒比较怪……”颜如雪吞吞吐吐,似乎有些难以出口。 “有毒,那济世金蝉为什么不吸?比较怪?”吴不赊糊涂了,这毒难道怪到济世金蝉都不敢下口。看盒子里的济世金蝉,身子缩着,很畏惧的样子,估计便再捉了它去,也不敢吸。吴不赊急了,猛地蹲下,把颜如雪小腿架在膝头,头一低,含着伤口就往外吸。 “不要,这毒吸不得!”颜如雪急推他头,哪里推得开,看吴不赊吸一口吐一口,不停顿地连吸数口,便知道他已经中毒。而她体内那种奇异的变化又已生出,心中暗祷:“列位师祖有灵,非是如雪轻浮,实乃天意,吴大哥有大恩于我族,我便是没中毒,他中了毒,我也要救他,何况我自己也中了毒,刚好可以互解,列位师祖在天有灵,原谅弟子。” 吴不赊吸了数口,看伤口处渗出新鲜的红血,他对治蛇毒没有经验,只是听说过伤口中黑血吸尽转成红血那就可以了,抬头看颜如雪:“如雪,怎么样,好些了没有?” 颜如雪却又变成了先前的样子,无明的眼波瞟着他,竟满是媚意,嘴中的喘息也剧烈了好些。听到他问,她道:“好些了,大哥,谢谢你,你真好。”声音柔媚,大异往昔,最怪异的是,她竟然伸出手,轻抚吴不赊的脸,随后另一只手也伸出来,双手钩住了吴不赊的脖子。 颜如雪容颜绝美,尤其是她那种如冰雪空灵的气质,非常得独特,这样的美女,是个男人都会动心。吴不赊还是个有点好色的家伙,更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若换了其他女人有这样的美色,他便不敢公然调戏,也一定会在心里意淫一番,但对颜如雪,他却从来没有往男女情事方面想过。这个比冰雪还要纯洁的女孩子,她削瘦的肩膀上担着如此的重担,让他怜惜,让他崇敬,他绝不敢玷污她,哪怕在心里想都不行,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颜如雪会突然这么对他,一时竟呆住了。 “如雪,你怎么了?你别……”话没说完,颜如雪突然直扑进他怀里来,喷着热气的红唇一下子吻住了他。她的唇火辣、柔软,不像叶轻红的唇那么丰艳肉感,却有一种另外的韵味,噙在嘴里,仿佛噙着两片花瓣。 吴不赊心中觉得有些不妥,一时却舍不得推开,便在犹豫间,忽觉腹中一热,这股热气一发便不可收拾,热腾腾奔流满身,只一刹便全身火热,脑子也迷糊起来,浑忘一切,心里眼里,只有怀中的这具火热躯体。他狂热地吻着她,手去她衣服内摸索揉搓。颜如雪回吻他,手在他身上抓着,大声地喘息呻吟。这更刺激了吴不赊,他几乎是用撕扯的方式,三两把就脱光了颜如雪身上的衣服。却还有丝丝清明,记得先把衣服铺在地上,再把颜如雪放上去。 颜如雪看上去瘦,其实是骨架小巧,长年练功,她身上的肌肉非常的匀称结实,乳房不大,却也不算太小,腰极细,臀部却颇为结实。一般体形削瘦的女孩子,最难看的就是臀部,瘦得像块板,摸起来像三角架。颜如雪的臀虽小,却浑圆如球,紧凑富有弹性,整体看上去,她的身子玲珑有致,便如一枚精雕细刻的美玉,经得起细细的品尝,越品越有味。不过这会儿吴不赊脑子昏沉,腹中如火,哪有心思细细品尝,两下把自己也脱光了,一个虎扑…… 原来这合欢蛇乃是蛇类中的一个怪胎,蛇毒奇淫。任何人只要沾着一星半点儿,千贞百烈的贞妇也会变成荡妇,古井不波的老僧也会成为淫棍。颜如雪眼睛看不见,先前不知道,后来发觉不对,向灵犀问清了那蛇的模样,才知是合欢蛇,却已是晚了,自知无力可抗。合欢蛇的蛇毒无药可解,唯一的解法就是男女合欢,否则男会暴阳而死,女会脱阴而亡。这种毒,便是济世金蝉也不敢沾,因为它其实不是毒,算起来应该是一种春药,而且是天地间最厉害的春药之一。济世金蝉是天下一切毒物的克星,拿这春药却是毫无办法。而且吴不赊给颜如雪吸毒也中了毒,就算颜如雪顾惜自己的身子,神智迷失前不惜一死,吴不赊怎么办?她不能不顾吴不赊,只能舍着自己身子,既救人,又救己。 吴不赊不知什么时候睡了过去,迷迷糊糊中,猛然一个激灵,急睁开眼来。颜如雪正坐在他身旁,痴痴地看着他,眼光里柔情无限,身上衣服好好的。吴不赊以为先前是做了个恶梦,可一看自己身上,不对啊,自己身上光光的,仅在腰上搭了件衣服,下面那子孙根还麻麻辣辣的微有些痛。绝对是出了事,自己都微有些痛时,颜如雪女儿之身,会是怎样的伤害? 他坐起身来,刚要开口,颜如雪却伸出一根指头压在了他唇上。她的手指纤细修长,柔嫩如玉,吴不赊竟是开不了口。 “哥,别说对不起,这是天意,更是缘分。”颜如雪眼中满是深情,微微的吐息吹在他脸上,清幽如兰,“你在人界,云州遗族深处魔境,如果不是千年的缘分,我们不可能相见、相识。哥,我喜欢你,敬重你,爱你,不是因为你为云州遗族做了那么多事,而仅仅是因为你这个人。人、神、仙三界,无数英雄人物,千年来,却没有一个人敢深入魔界去寻觅云州遗族,你去了。赵炎身为大赵太子,掌兵百万,西岳帝君为天界大神,替天帝牧守五岳之一的西岳,可这样的一些大人物,为了自身的利益,竟然连起码的良知都不顾。可你呢,绝境中你没有抛弃云州遗族,最终凭一己之力,把云州遗族带了回来。这是怎样的勇气,怎样的智慧,又是怎样的胸怀,我所见过的男儿中,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你。” 吴不赊本来满心的歉疚,都不知该怎么开口说道歉,更不知要怎么弥补这件事。再没有想到,颜如雪竟会对他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竟是如此的深情,对他又是如此的崇敬。他一时就傻在了那里,玉人深情款款,他却只以为是在梦中,除了是梦中,他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直到颜如雪肩头的灵犀“啾”地叫了一声,他才乍然清醒。他伸手轻触颜如雪的脸颊,玉肌如雪,触手生凉,绝对不是做梦。 四目对视,却一时找不到话来说,吴不赊突然觉得颜如雪眼光有异,道:“如雪,你的眼睛?” 颜如雪笑容如鲜花开放:“我的眼睛能看见了。” “真的?”吴不赊又惊又喜,“为什么,难道说男女的欢爱还可以治眼睛?”颜如雪脸现羞红,微垂眼帘,美到极点,轻声道:“是,也不是。” 这叫什么话?什么叫是也不是,吴不赊越发好奇,道:“好妹子,快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颜如雪却害羞起来,有些扭捏,半天才道:“心眼的心法非常独特,心眼要求明察秋毫,见微知著。但做人家媳妇不能这样,夫妻相处,不能事事明白,更不能事事较真,所以习练心眼,必得是处女,心如冰雪,不染半丝尘埃,而一旦破身,心眼也就废了,只能做平常的女孩子。心眼本为返观内视之眼,心眼既废,光向外看,眼睛自然也就能看见了。” “心眼竟然这么古怪。”吴不赊又是好奇又是好笑,“也是,两口子过日子,若事事明察秋毫,可就难得较真。嘿嘿,创下这心法的师祖还真是个妙人呢。”颜如雪含羞带嗔地瞪着他:“说得好听,其实还不是你们这些坏男人想在外面做坏事,却还想瞒着我们。” 吴不赊举手发誓:“我绝不敢瞒着我的亲亲好媳妇儿在外面做坏事的,若是做了,叫……” 话没说完,颜如雪已封住他的嘴,却直扑到他怀里来,娇声道:“哥,我相信你,心眼已废,就让我做你傻傻的媳妇儿吧。我不要明察秋毫,这一生一世,只要睁开眼睛的时候能看到你,我就非常满足了。” 睁开眼睛的时候能看到你,这是怎样的傻话?这傻话里却是怎样的深情!吴不赊紧紧抱着她,只恨不得把她小小的身子嵌入自己的身体里。他俯下唇,吻她。她的耳垂晶莹如玉,鼻子小巧玲珑,眉很浅,眼波却很深,她的红唇柔嫩芬芳,带着微微的清凉,贝齿雪白,粒粒圆润如珠。吴不赊记忆中的女孩子里,只有她的牙齿最好,舌头小小的,还有些俏皮,碰一下就往后缩,实在逃不了,就缠丝藤一样缠上来,勾得人心里痒痒的,仿佛心尖子都要勾出来。 吴不赊的手从她衣服里伸进去,抚住了她的一只乳房。先前没留意,这会儿细细揉搓品尝,盈盈一握,柔软中又带着丝丝的坚挺,实是难得的极品。被他揉着胸乳,颜如雪情不自禁发出一声呻吟。吴不赊却猛然醒悟过来,急忙放开她,道:“如雪,我先前是不是伤着你了?” 这话头有些羞人,颜如雪不敢看他,轻声道:“没事。” “怎么会没事,我自己都觉得痛,你又是女孩儿家,第一次。”吴不赊急了,“快,让我看看,一定伤得很厉害。” 虽然已经是他的人,但这样的话却让颜如雪羞极,扑到他怀里紧紧捉住他的手,道:“不要,没事的,真的,有一点点伤,我自己上了药呢,你不要担心。” 她羞得厉害,吴不赊倒也不好勉强她,道:“那你好好休息,我们在这里刚好可以躲几天。”说起这个话头,又想起云州遗族的事,吴不赊道:“云州遗族的事你放心好了,我已经想到了办法。” “嗯。”颜如雪伏在他怀里,也不问他想到了什么办法,百依百顺的神情,真像一个伏首低眉的小媳妇儿。吴不赊搂着她温软的身子,却又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了。 席元主不知被木猫引去了哪里,并没有回头搜索,也没有看见其他人。吴不赊两个在洞中住了三天,崖底多有松鸡、野兔,潭中还有鱼,日子过得十分逍遥。头一天颜如雪还不行,第二天差不多就好了,放开了胸怀。女孩儿家的娇憨尽显,有时胡搅蛮缠,让吴不赊目瞪口呆。这还是那个冷静沉着洞烛先机的云州遗族圣女吗?这就是邻居家的傻丫头啊。不过这样的反差却更让人心动,可惜颜如雪身上有伤,虽然每夜相拥而卧,却是不能真个销魂。得到颜如雪的身子是在迷迷糊糊之中,便如猪八戒吃人参果,一口吞下去却不知是什么滋味,更是期待在清醒的状况下细细品尝。不过日子长着呢,也不急在一时。这个女孩,真就像那晶莹的雪花,是那么完美又那么脆弱,只能捧在掌心细细呵护,丁点儿的粗暴,都会带给她无可挽回的伤害。吴不赊可绝不会做那种傻事。 第四天傍黑时分,吴不赊道:“楚王要找我们两个,必是去象南城一带,王都附近应该松下来了。我们出去,他们主要注意的是西南方向,我们向北,回追风寨。” 这几天,两人痴缠在一起,无话不谈。吴不赊的一切,全都掏给了颜如雪。林微雨、叶轻红、九斤丽,加上颜如雪,吴不赊的四个女人中,唯有颜如雪对吴不赊了解得最多最彻底。吴不赊和林微雨有婚姻之约,吴不赊没有瞒她,跟她说了。在追风寨还有一个基业和一批妖怪手下的事,当然也跟她说了。而吴不赊想到的法子,就是像上次起兽兵帮林微雨对付于承一样,再起兽兵攻打赵军后背,在后面牵制赵国的军队,帮楚国减低压力。楚王没有了军事压力,自然也就不会逼着颜如雪去嫁给尸莲王了。这个结也就解开了。 吴不赊先前没想到起兽兵攻打赵军,是心中放不开,带妖怪起兽兵,他又变成妖王了,那么这两年的辛苦岂非白费了。但现在为了颜如雪,尤其在得到颜如雪的身子后,他已不惜一切。如果说林微雨让他珍惜,颜如雪也一样。如果有办法,他绝不会这么做,但现在没有办法,那就只有破釜沉舟了。他绝不能失去颜如雪,更不能容许颜如雪受到伤害。至于林微雨那里,万一事情实在压不住,天庭要把他当妖王捉拿,那也没办法,他只有跟林微雨解释,相信林微雨会理解他。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他这么做,可以说是帮了南岳帝君的大忙,南岳帝君总该站出来帮他说几句话,最后的结果或许不会太糟。 吴不赊把家底儿掏给了颜如雪,但中间的一些过碍却没说,颜如雪也不问。作为拥有心眼的云州遗族的圣女,点滴的疏漏也瞒不过她,而现在,明摆着的漏洞她也视而不见。正如她自己说的,她要做的,就是一个傻傻的小媳妇,只是跟着自己的男人走,到底是往西,还是往东,到底是对,还是错,她根本不管。她格格笑道:“还真是好奇呢,你这大妖怪的妖寨,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那自然是威风凛凛了。”吴不赊轻托着颜如雪下巴,“多了你这绝色天香的压寨夫人,那更是锦上添花。” 他一脸色色的样子,颜如雪害羞起来,轻打开他手:“去,谁是你的压寨夫人了,我才不要做。”小小的拳头一握,“我要做山大王。” 她那一个小小的拳头,就像一个玉骨朵,美则美矣,可没半点儿力量感。吴不赊忍不住大笑,颜如雪给他笑得恼了,使出兰花指满谷追杀他,最终成功掐住吴不赊腰间软肉,让他那一块肥肉裸体狂奔三百六十度。吴不赊抚着腰恨天怨地:“果然天下的乌鸦一般黑,哪怕是云州遗族的圣女,掐起人来也是一般得痛啊。” “现在你知道本大王的厉害了吧。”颜如雪满脸得意。 为免不必要的麻烦,颜如雪换成了男装,又把脸涂黄,看上去就是个二十来岁的毫不出众的黄脸汉子。至于吴不赊,干脆变成了一只猫,一下跳进颜如雪怀里,顺爪在颜如雪玉乳上摸了两下。颜如雪大羞,掐着他腰肉威胁:“大色猫,乖乖的,不许乱动。” 颜如雪肩头的灵犀见吴不赊化猫跳进颜如雪怀里,歪着脖子,啾啾叫了两声,那眼神儿里面,满透着鄙视。吴不赊恼了:“怎么着,气不忿啊,占了你地盘?嘿,小姐,如雪可是我的,气不忿也是白搭。” 灵犀又叫了两声,叫声里很有两分愤怒了。吴不赊嘿嘿一笑,忽地伸出舌头,用了玄木心法,这舌头长,至少有一尺三四,红红的舌尖在灵犀面前卷过,吓得灵犀一声尖叫,急飞起来。这下它恼了,叽叽喳喳,一连串鸟语,又多又急,明显是在向颜如雪告状。 颜如雪笑了,伸手让灵犀落在她手上,道:“好了好了,不要吵了。”伸出指头一点灵犀脑袋,又点点吴不赊脑袋,“你们都是我的宝贝,我给你们做个和家,谁也不许再吵。” 这叫什么话,吴不赊差点晕倒,灵犀也同样气不顺,把脑袋扭到一边。得,一对冤家结下了。倒让颜如雪哭笑不得,掐着吴不赊腰肉一扭,恨恨地道:“你和一只鸟儿较什么劲啊。” 这话又恼了灵犀,它可是灵鸟该不是一般的鸟儿。它啾的一声叫,大是恼怒。颜如雪又点它脑袋:“你也是,和一只小色猫较什么劲啊。” 吴不赊再次晕倒,不过在灵犀看来,他根本就是在占颜如雪的便宜,因为他丑陋的猫脑袋就枕在颜如雪丰隆的胸乳上,因此又愤怒地叫了两声,不过吴不赊听不懂它叫什么,只以为余怒未息,也不以为意,脑袋当然是不肯移开了,这世上还有比这更美妙的枕头吗?颜如雪倒是能听懂,脸一红,却也没有推开吴不赊。 上到崖顶,颜如雪往北飞。吴不赊赖皮,不肯自己飞,总是要颜如雪抱着,还好化猫后不过十来斤重,颜如雪倒也带得动。颜如雪本来有些羞,但吴不赊死皮赖脸,也没办法,只是灵犀意见提了一路,吴不赊反正听不懂,只当欣赏鸟叫了。 正如吴不赊猜测的,楚王派出大量高手搜索颜如雪,主要搜索的方向却是象南城一带,都在南边,北边没怎么留意。颜如雪又是化了装的,一路北去,无人来管她,不数日上了双余山追风寨。 方到双余山下,眼前的情形就把吴不赊吓一大跳,只见无数百姓,拖儿带女,排着老长的队伍往山里赶,一眼看过去,少说也有数千人。 “莫非乌先生的话真的应验了?”吴不赊大吃一惊。 颜如雪落地,找了几个百姓一问,正是吴不赊想的。赵国攻楚,令属国提供粮草军资。这些属国横征暴敛,百姓交不出税,只有逃亡。赵国的属国还只是交不了税,楚国的属国更倒霉,夹在中间的几个小国被赵国大军一路扫过去,更是家破人亡。听说追风寨无偿分地,而且只要交十分之一的税,一些胆大的百姓便纷纷往山里逃,管他妖不妖,反正是个死,裹身妖腹和死于兵乱,好像也没有太大区别。万一传言是真,真的妖不吃人还分田分地,反倒是登了高枝,比在家乡还好。 “啊呀。”吴不赊大叫,“这才几天啊,流民真的就进山了,乌先生只怕还没准备好。”他化出人身,拉了颜如雪急急上山。 猫突然化人,把周围的流民吓一大跳,顿时乱成一团。见吴不赊急急而走,一群流民倒又疑惑了:“莫非追风寨的妖真的不吃人。”相互议论,胆气又壮起来了,管他呢,死就死,上山。吴不赊不知流民在身后议论,上山进寨。寨中只有猪黑子留守,忙得一脸猪哥像,一见吴不赊,大喜,道:“大王回来了,太好了,流民实在太多,大家都撑不住了。” 吴不赊道:“到底有多少流民,狈有计他们几个呢?” “狈左相他们几个都在帮着乌右相安排流民。”猪黑子抹一把汗,“流民实在太多,山下的人好像疯了一样,拼命往山上拥,具体多少,狈左相那里有帐册。到昨天为止,共有七万三千多人进山。今天的还没统计出来,已送走四大批了,估计不会少于一万。这些人都要吃、要住、要田、要农具种子,天啊,我从来没见妖怪是这么当的。” 猪黑子嘴角大张着,很得意地叫着苦。这时一个猪头妖兽气喘吁吁撞进来,也没看见吴不赊,嘴哈哈着对猪黑子抱拳道:“将军,又有一大堆人上山了。” 猪黑子见吴不赊摆手,也就不喝斥那妖兽无礼,道:“多少人?” “一大堆。” 猪黑子没好气:“堆红薯呢,一大堆是多少?” “就是一大堆啊。”猪头妖兽一脸憨,“好多。” “具体数目是多少,你不会数一下,你是猪啊?” 猪头妖兽拉拉耳朵:“我是猪啊,南洼小花猪。” 吴不赊扑哧一声笑,猪黑子气得要发飙。吴不赊忙拉住他,猪黑子一脸尴尬地解释道:“狈左相先前有规矩,满一千人为一批,送去木鱼坪。乌先生那边按村统一安置,这样就不会乱。可惜能数数的几个妖兽都押人去了,剩下这猪头,教了几天都教不会。”忽地想到个主意,“你去,城左不是有个羊圈吗?把人往羊圈里赶,狈左相说过,一羊圈差不多就是一千人的样子,满一圈你就送,知道了没有?” 这样也可以,吴不赊目瞪口呆。那猪头妖兽却是狂喜:“将军高明!”拍一猪屁,乐哈哈去了。 “大王你看,这些猪头,实在是没办法。” “不错不错,这办法挺好。”吴不赊实在是要拿手托着下巴才不会掉下来,还不得不点头。人家是妖怪啊,能想到一羊圈就是一千人这样的点子,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还要怎么样?颜如雪在边上抿嘴而笑,凑到吴不赊耳边道:“你这些手下还真是有趣得紧呢。” “没办法了,乡下妖怪,没见过世面,就这样了。” 吴不赊摇头,逗得颜如雪又是扑哧一笑,道:“要不我帮着去看看吧,人吃人而妖怪反倒救人,其实他们不错了。” “好。”吴不赊点头,对猪黑子道,“你派个小妖给左、右相国送信,晚间要他们来山上一趟,我有事吩咐。” 猪黑子抱拳应了,命小妖送信下山,然后带了吴不赊、颜如雪出去。 仅仅几天,城中人口又繁密了好些,颜如雪走在街头,眼见人来人往,开店铺的、做小买卖的,一派红火景象。偏生人流丛中,时有虎狼经过,又有兽头人身的妖兽匆匆奔走,却人兽相安,妖人共路。这样的奇景,在天下任何地方都绝看不到。颜如雪先前听吴不赊吹嘘,说他追风寨如何人妖和睦,她还不信,这时亲眼所见,再无半点儿怀疑,暗暗叹服,道:“能让人妖和谐共存,你那左、右相国确实了不起。” “乌先生是奇人,狈有计则算得上是奇妖。”对乌静思与狈有计这一人一妖,吴不赊心里也颇是佩服,转首看着颜如雪道,“以仙子之容而在妖怪窝里安之若素,你也算是奇女子了。”颜如雪俏巧的鼻子一耸:“你是人我就是人,你是妖我就是妖,总之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吴大王,这一世小女子我是跟定你了。”这话说得俏皮,却是情深款款。吴不赊心下感动,握住她手,凑到她耳边道:“我晚间上床睡觉,你也跟着我上床吧。” 颜如雪大羞,想挣脱他手,哪里挣得开,挣了两下也就放弃了,瞪了吴不赊一眼,却是风情无限。吴不赊心怀荡漾,道:“如雪,嫁给我这个半人半妖的家伙,委屈你了。”他虽然从来都认为自己是绝对的人,但顶有妖光,却一直让他有心理障碍。 “不,哥,你不是半人半妖,你是真正的男子汉,是顶天立地有担当的大英雄。如雪能嫁得如此夫郎,才真是三生有幸。”颜如雪紧紧地扣住吴不赊的手,“如雪愿与哥生同床,死同穴,海枯石烂,此心不变。” 这本应是花前月下的誓言,却在这妖怪窝里发出来,然而在两人心里,却并没有半点儿的怪异,反是心情激荡,两手互扣,恨不得就此融为一体。 第五十三章 妖威 狈有计先前的安排是,上山的流民不必进城,就在城外找平地安置,满一千人作为一批,送到木鱼坪,由乌静思统一送往下游,一体安置。猪黑子带着吴不赊和颜如雪两人出城,只见城东的空地上,聚集着黑压压的一大群人。先前那猪头妖兽正把人往羊圈里引,他不是强赶,而是让几个妖兽抬着装有大饼的筐子守在羊圈边上。他站在羊圈门口大声喊:“进来,进来!每人先领两个饼子,小孩、老人减半。满一千人下山,右相的规矩,一千人一村,到时统一分地,分种子、粮食、农具。大家不要挤,不要挤啊!都有,都有……” 他挥汗如雨,喊得嗓子都嘶哑了,但人实在太多,前面的还好些,后面的人挤人、人推人,叽叽喳喳,乱得像一锅粥。 这时人群中忽地起了骚动,却是两帮人打了起来,好几个汉子厮打在一起,估计是亲帮亲、邻帮邻。人挤得多,这一开打,四下乱推乱挤,顿时叫骂声、哭喊声乱成一片。 猪黑子在吴不赊面前失了面子,大怒:“这些家伙,妖怪不发威,当老子是病猪?”一声狂吼,“都住手!” 他这嗓门大,场中数千人,顷刻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向这边看过来,却不知谁叫了一句:“妖怪发怒,要吃人了!” 这一句炸了场子,数千人齐动,跑的跑、逃的逃、哭的哭、叫的叫,比被捅的马蜂窝还要乱上十倍。猪黑子没想到一嗓子会弄出这么个结果,顿时傻眼:“狈相国说,初进山的人不摸底,最不能吓,还真说对了。这下怎么办?” 吴不赊一时也有些傻眼,他也想不出办法,总不能再把嗓门扯大些吼两嗓子吧?人群已经慌了神,越吼只怕越乱,可若任由人群这么乱下去,你推我挤的,只怕不少人会被活活踩死。一时,两人全无主意。 颜如雪这些天跟在吴不赊身边,娇憨痴缠,就是一个恋爱中的傻丫头,全无半分昔日圣女的形象。这种时候,她久经大场面的智慧、经验便显了出来。她双手往脸上急急一擦,又反手把头发放了下来,随即飞身而起,道:“大家不要乱,听我说!” 她悬空而立,衣袂飘飘,容颜如画,声音虽不高,带着玄功的音量却穿透全场,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这样温柔的声音便如春风拂过,所有人心头的慌乱霎时便消去了大半,再看她如仙子临空般的身姿,一时再无人作声,也没人再乱跑乱动,都眼巴巴地看着她。 颜如雪抓住机会,道:“大家不要慌,不要怕。饼还有很多,田地、种子、农具也准备得非常充分,每个人都可以分到。现在分两路走,以那只虎为界,左边的去左边领,右边的往我这里来。猪将军,麻烦你抬些大饼过来。” 真是玉旨仙音,所有的人全都安静下来,就照她说的,以那只傻呆呆的虎为界,左边的人仍进羊圈里去,右边的人便往她这边来。两路一分,减了一半的压力,尤其她绝美的微笑,如春风化雨,化去了人们的急躁慌乱,竟再无一人推挤叫骂。 猪黑子狂喜,立叫小妖抬了饼子过来,颜如雪亲自发放。最先领到饼的是一个四口人家,一对三十来岁的夫妇、一个老人、一个小孩,领了饼子,一家四口一齐下拜:“多谢仙子!” 颜如雪忙扶他们起来,只叫“不要拜”,后面的人却纷纷下拜。更有议论声起,一人道:“不是妖怪,是仙子临凡!” 另一人道:“我就说嘛,妖怪哪有那么好心?果然是仙子化身,拯救万民。” “那这些妖怪是怎么回事?” “你傻啊你,当然是仙子以大法力点化了妖怪,所以妖怪才跟着做善事了。” “原来如此。” 这些人似乎恍然大悟。一传十,十传百,所有人都悟了。 吴不赊傻了半天,苦笑摇头:“得!狈有计他们费了老半天的力气,结果白费了。” 吴不赊帮着计数,总共三千多人,不到一个时辰,大饼便分发完毕。猪黑子派小妖带吴不赊和颜如雪去木鱼坪,临走前,所有人一齐给颜如雪叩头:“多谢仙子!” “人长得漂亮,就是占便宜啊!”吴不赊在颜如雪背后感叹。颜如雪也觉好笑,得意地道:“人家就是漂亮,怎么着啊?” “漂亮也是我媳妇,越漂亮越好。” 颜如雪小鼻子一耸:“哼,算你会说话。”却又格格笑道,“你的狈相国他们,若知道忙半天最终被我摘了果子,只怕要气坏了。” “有可能。”吴不赊笑道,“其实这样也好,更利于人心的稳定。我倒有个主意,我出兵的这段时间,你可以沿着娄江所有村寨巡视一遍。就照他们的说法,说我这个妖王其实是被你这仙子收服了,之所以有此善举,都是因为你这仙子的善心。” “真的这样说啊?”颜如雪格格笑着,眼波妩媚地斜睇着他,“你这妖王真的被本仙子收服了吗?” “服了,绝对服了。”吴不赊用力点头,“颜仙子石榴裙所至,吴妖王生死相随。”颜如雪格格娇笑,看呆了满山的狼头猪脑。 下午,狼妩媚几人先回来了,拜见了吴不赊。吴不赊又介绍了颜如雪,狼妩媚几人以主母相称,颜如雪也含羞应了。狈有计和乌静思却是晚间才到,短短十来天,两人竟都瘦了一圈。精神倒还好。尤其狈有计这妖怪,被一种前所未有的激情支配着,脸颊上潮红片片,如三月里的桃花开到了脸上。 “忙死了,忙死了!”拜见了吴不赊、颜如雪,不等起身,狈有计便是一迭声地叫,“乌相先前说要到明年春荒才会有一百万人,这估计绝对错误。照这几天的人流量,我可以肯定,最多三个月,过年之前,上山的流民就会超过一百万。” “辛苦两位了。”吴不赊安慰一句,道,“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是不是这两天多些,后面会少下去?” “后面会不会少下去我不知道。”狈有计一面摇头,一面却偷眼看颜如雪,“反正这几天的人是越来越多,今天一天上山的人已经超过一万了。从流民反映的情况看,追风寨分田土、管饱饭的消息还在风一样传播。上山的越多,跟风的也就越多,这话是乌相说的。乌相你跟大王说句实话,你估计,到底会有多少人?” 狈有计在偷看颜如雪,乌静思其实也在偷偷观察颜如雪。颜如雪清丽无俦,但最罕见的,是她那种空灵纯净的气质,这种气质,对人有着强烈的吸引力,对妖也是一样。倒不是两人敢起色心,狈有计想的是:“大王果然了不起,竟然把天上的仙子娶了来做压寨夫人,这要一亮相,我追风寨可就太有面子了。” 乌静思的想法却又不同,他对吴不赊非常佩服,也是真心替吴不赊做事,但在内心深处,仍觉得自己是人而吴不赊是妖,存了一个人妖之分。颜如雪这样纯净如仙的女孩子竟然嫁了吴不赊这妖王,他心里未免就有些遗憾:“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可惜如此美女,却委身妖怪。” “啊?”乌静思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忙拱手道,“大王见谅,我先前的估计确实大有失误。赵国下手太辣,也可能是准备不足,又裹带了几个属国的军队。人越发多了,军资便缺得厉害,对沿途楚国的属国竟是一路横扫过去,见人杀,见东西抢,家破人亡的百姓太多。还有,大王十税一的消息也恰在这个时候放了出去,所以上山的人特别多。” 狈有计、乌静思偷瞟颜如雪的眼光,吴不赊当然注意到了,也不在意。男人拥有漂亮女人,就一定得忍受别的男人对自己女人的各种眼光。这种眼光既可以让你恼怒,也可以让你得意,关键看你的胸怀了。吴不赊心中有的就是得意,不过这会儿他没心思得意,满脑子担忧,道:“乌相估计最终会有多少人?” “我同意狈相的看法。”乌静思略一沉吟,“年前至少会有一百万人上山,明年青黄不接的时候,还会有个大爆发。最终的人数,我想最少不会少于一百五十万,多则,有可能翻倍。” “翻倍?”吴不赊失声惊呼,“三百万?别的什么都不说,光一个吃,每人每天就算半斤粮,一天也要一百五十万斤。天爷呀!”他在鸣凤镇救过灾民,最头痛的就是灾民的嘴。当时靠卖威阳丸撑了过去,可那时才有几个人啊!三百万,真真吓得满嘴牙齿翻跟斗。 乌静思道:“不仅是要吃,还要住,田地好说,种子和农具尤其要命。还有一个非常可怕的事,春秋两季都是疫病多发季节,这人一多,要是发起疫病来,简直不得了,所以还要准备大批药材。” 吴不赊头都大了一圈,咬牙道:“实在不行,那就封山,让后面来的流民去其他地方。” “那怎么行?”狈有计、乌静思竟是齐齐摇头。 狈有计道:“流民能去哪里?眼见入冬了,流民无衣无食,一下雪,不知有多少人死。我们怎能见死不救呢?” 这语气里,透着十足十的悲天悯人,这还是妖怪吗?吴不赊眼珠子瞪得有冬瓜大,狠狠地瞪着狈有计,却硬是看不出他这话是真心还是假意。 乌静思道:“大王三思,人多有人多的害处,可人多也有人多的好处。只要撑到明年夏收,这片地,这些人,就是大王的基业啊!大王给了他们吃,给了他们住,给了他们田土、家园,这是活命之恩啊!他们会以最诚挚的心感谢大王、支持大王。只要撑到明年夏收,我们就可沿江立国,追风寨完全可以改名追风国,大王这称号才真正实至而名归。” 他这么一说,吴不赊也是怦然心动,挠头道:“可也要撑得到明年夏收才行啊!” “大王莫愁。”乌静思先前愁,眼见吴不赊更愁,他反倒安慰起吴不赊了,“说是三百万人,其实只是估计,不一定就有这么多人。就算真有这么多人,也不是一下子就会全拥进山来的。我估计会分做两个高峰期――一段是打仗这段时间,来的人会比较多。但仗不会永远打下去,一立冬,最迟一下雪,赵国即便不撤兵,战事也会稳定下来,那时流民会减少。另一段是明年春末夏初,青黄不接的时候最要命。但这中间有几个月,有这几个月时间,前面进山的我们也早就安置下来了,缓了口气,再接后面的,不至于太吃力。” 他这么一说,吴不赊吁了口气:“依乌相这么说,我们好像还真能撑下来?” “十有八九,应该是可以的。这些流民,不会让他们白吃饭。”乌静思扳起手指,“虽然入秋,山里气候相对温润,还是可以种一点东西的,能收多少算多少。然后可以安排流民烧荒积肥,先把田地平整出来,水利要修,沟渠要齐备。各家各户,凡壮年男子都不能闲着,出力的就记工,当场给粮食,不出工的每天只给一顿粥。另一项就是开矿,娄山矿脉不少,既然人多,那就多开矿。有了矿石,冶炼、百工就都要人。女子也不能闲着,山里兽多、皮毛多,可以让她们织布裁衣,也是收入,不至于吃白饭。另外我们羊多、牛多,南方粮多而牲畜少,我们可以组商队,去南方以牛羊换粮食,自己要造船,这也安排不少人。总之一句话,绝不会让一个壮年汉子闲着。” “若照你这么说,安置这些灾民好像也并不难啊!”狈有计一脸怪异地看着乌静思。先前乌静思对着他时,可从来没说过这些,他的话,一个字:愁。两个字:愁。三个字,还是愁。 乌静思微笑不答,只是看着吴不赊。狈有计算是妖怪里的异类,可还是差着点儿火候,他就没去想,乌静思说了这么多法子,都是空中楼阁,最底层要有个支撑,就是启动的钱粮,没有钱粮的支撑,一切都只是镜花水月。而前期投入的钱粮,绝对是个天文数字,追风寨会被掏得干干净净,甚至有可能要从兽兵口中夺食。狈有计他们热心安置流民,到最后难道还要自己饿肚子?没道理嘛!所以,乌静思不能说,要等吴不赊拍板。不过要吴不赊支持,可不能吓着他,因此乌静思在狈有计面前说难,看吴不赊也说难的时候,他反过来又以立国诱惑吴不赊。只要吴不赊进了套,不愁流民不能养活。乌静思其实还有个打算,真正撑不下去的时候,那些兽兵是可以给人吃的。虎狼吃人,人也可以吃虎狼肉嘛,不但肉可以吃,兽兵还可以进山帮着打猎。娄山东西三千余里,南北最宽处千里,最窄处也有百十里,山中多少野物啊!若有妖怪配合打猎,还怕养活不了人?不过这些得一步一步来,若一口说破,吴不赊和所有妖怪都会反对。 不过他这种算计,能不能瞒得过吴不赊,或者说,能不能套得住吴不赊,他并没有太大的把握。看吴不赊眉头松开,他心中一喜,忽觉有一道眼光落在自己脸上,却是颜如雪在微笑地看着他。那笑容清纯如水,可乌静思无由地却有些发慌,急忙低下头,心中暗暗打鼓:“这王妃好像并不简单呢。” 颜如雪心眼虽失,再不能对人的心思产生玄妙的感应,可她曾是云州遗族的圣女,有着丰富的民政经验,只一眼就看穿了乌静思的心思。不过以她的聪明,当然不会现场说破,而以她善良的本心,即便看破乌静思在这中间另有心思,她也会鼓动吴不赊接受。吴不赊肯定会有难处,但她会和吴不赊一起承担。 不过吴不赊可不是个傻瓜,若说到经济之道,便是颜如雪也远不如他。乌静思话音一落,吴不赊马上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道:“乌相大才,这些都是妙法。不过无论是修整水利还是开矿或者经商,前期都不会有收入,这投入可就大了。如果入冬前以一百万流民计算,需要多少钱粮,乌相算过没有?” “具体没有算过。”乌静思躬身,他知吴不赊胸怀宽广,是妖怪中的异类,没想到如此精明,迟疑着道,“臣下大体估了一下,这两年山中丰收,寄税多有富余,百姓也有余粮,且一百万流民也不是一下子拥进山的,这么算下来,前期的安置应该是够了,但后期恐有不足。” 他只说不足,不说不足之后的办法,吴不赊也没去多想,心中算了一下,道:“山中的钱粮,杨慎独那里也在买粮,方轻舟每个月还有至少两万银子,我袋子里还有几十万两金子,真要撑,还是可以撑得下来的。”但想着钱从自己袋子里哗哗地流出去,却又肉痛,而且还要打一仗,虽然不开饷,消耗的肉食却不会少。想到打仗,他眼前忽地一亮,道:“寨中寄税积蓄的钱粮,以每天进山一万流民计,乌相估计能支撑多久,一个月够不够?” “一个月没问题。”乌静思不知吴不赊心中想法,疑惑地看着他,“但是一个月之后……”他突然想到一个可能,“大王是说到南方买粮吗?一个月的时间只怕不够。” “买粮食多费钱啊!”吴不赊笑着,看着狈有计道,“三日之内,可以调集多少兽兵?” 狈有计一愣:“大王要开战吗?开战耗粮啊!” “谁说开战耗粮来着?”吴不赊笑眼看着他,“上次扶风城外那一战,打于承,你是亏了还是赚了?” 狈有计狼眼放光:“大王的意思是说,咱们抢敌人的军资?” “是啊,买粮多费钱,哪及得上抢啊!” “好哎!”群妖一时大呼小叫,个个喜形于色。乌静思脸色却有些不好,道:“不知大王是要跟谁开战,若师出无名,可就败坏了我追风寨好不容易得来的名声,于大王的基业有损。” 他在救流民一事上算计吴不赊,这话却是真心。不难理解,吴不赊的基业,便是他一生的功业,吴不赊成功,他也荣耀,救活数百万人,即便屈身事妖,他也敢挺起腰杆子面对天下人。可吴不赊若不成功,他可就真的成了为虎作伥的卑劣小人了,毁了自己不算,还辱及先人,所以他着急。 吴不赊当然明白他的心理,不答反问:“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数百万流民?” 乌静思愣了一下,有点儿明白了:“就是因为赵国无端挑起战火攻打楚国,所以才造成了这无数流民……大王是要攻打赵国?” “不是赵国,是攻打赵军,把赵军赶回去,同时抢他们的军资赈济流民。” “好主意!”狈有计狂喜。 乌静思也是一脸喜色:“赵军害苦了无数百姓,大王吊民伐罪,消息传出,必得万民感戴,我追风寨名声更响。大王之智,臣下拜服。”脸上又微现忧色,“不过我听说赵国出兵三十万,加上几个属国的军队,多达四五十万人,这个……” “乌合之众耳,有什么怕的?”狈有计一口打断他,向吴不赊抱拳道,“大王,三天之内,寨中可调集虎兵五千,猪兵五万,狼兵十万,大王若觉不够,稍延时日,还可多调。” “狈相不可忘了我兄弟三个。”象白牙三个齐跳起来。金毛狮抱拳道:“大王,三日之内,小的至少可以调集一千狮兵,请大王允许小将调兵出战。” 象白牙也急道:“大王,小的可调集至少一千象兵。小的象兵力大无穷,闯关冲阵,最是有力,也请出战。” 牛八角道:“三天之内,我可以……” “牛兵就算了。”吴不赊止住牛八角,“数百万流民,正少耕牛,牛兵一个不调。”见他嘟起嘴一脸沮丧,又道,“但你可以出战,到时就做大军的先锋官吧。” 自己可以出战还得了先锋官,牛八角又高兴了,抱拳大声应诺:“多谢大王,八角必不辱命。” 狼妩媚、猪黑子诸妖均跃跃欲试。吴不赊略一沉思,道:“赵国联军多达四五十万,我们出兵就不能太少。我命令,调集一千狮兵,一千虎兵,一千象兵,五万猪兵,十万狼兵,所有兽兵三天内必须到位。” “谨遵大王之令!”众妖齐声应诺。 乌静思只知追风寨妖兽狼虎极多,却也没想到多到这个程度,一声令下,竟可调集十数万虎狼。他心中既惊惧,又兴奋,想:“大王帐下有如此虎狼,再要得了数百万民心,大业如何不成!”他脑子一转,道:“大王,我有一策,十数万大军出征,粮草不是个小数目,可在流民中征集十万民夫,既替大军送了粮草,又给了他们饭碗,免得吃饱了闲着生事。” “这一策不错。”吴不赊击掌,“民夫征集交给你,我知道你忙。狈有计,你总督粮草,送粮的事就不必麻烦乌相了。” “是,大王尽管放心便是。”狈有计应命。 一切安排完毕,众妖散去。乌静思连夜赶去木鱼坪,征调民夫。寨中钱粮尽在狈有计手里,又是寄税的,他也要连夜拿出方案,调集出征的粮食,一时忙得四脚朝天。倒是其他几妖略清闲点儿,象白牙、金毛狮赶去鬼哭原征调象、狮兵,牛八角无事也跟了去;狼妩媚、猪黑子一声令下,狼奔猪跃,齐往追风寨赶。 真正清闲的是吴不赊,俏婢服侍着洗了澡,来寻颜如雪。颜如雪也已洗了澡,换了宽松的晚装。见了吴不赊,她却顽皮,矮身道:“臣妾迎接大王。”遂又抿嘴笑道,“一声令下,数十万虎狼立至,臣妾今夜可真是被大王吓坏了。” 她也是开心,吴不赊先前说有办法,可以用兽兵攻打赵军逼赵炎退兵,她还是有些担心。今夜见吴不赊调兵,虎狼之众竟多达十数万,简直不可思议,有如此恐怖的实力,让她悬着的心放下了大半。 吴不赊见她俏皮,也笑道:“哦,哪里吓坏了,孤王看看?不是吹,孤法力无边,不论哪里坏了,一摸准好。” “只是吓着了,没真个坏呢。”见他色手伸来,颜如雪忙娇笑着闪开。她一袭淡黄晚装,明媚轻笑,红烛之下,说不出得诱人。吴不赊心中一荡,这几天因颜如雪身上有伤,一直没有亲热,这会儿只觉腹中火热,不过还是有些担心,道:“你身上伤好了没有?” 颜如雪当然明白他话中的意思,霎时间透耳根子通红,摇头道:“没好,哪里就好了。” 吴不赊倒信了实:“真有那么重?我看看。”伸手搂住了颜如雪。 颜如雪大羞,双手推着他胸膛:“不要看,我没事。” “不行,这么多天了还没好,我一定要看看。” 吴不赊把她往床上抱,颜如雪羞坏了,只得求饶道:“真的不要看,我骗你呢,已经好了。” 这话坏了,吴不赊把她往床上一压,嘿嘿笑道:“已经好了吗?那就更要看了。” “啊呀,你好坏。”颜如雪双手撑着他胸膛,哪有什么力气。吴不赊压下来,早已吻住了她红唇。颜如雪身子发软,魂儿飘飘,再不知拒绝,宽松的晚装很容易褪去,冰雪般晶莹的身子露出来。颜如雪的声音恍若梦中:“哥,先……先把蜡烛……熄了。” “不……”吴不赊语音含糊。没办法,嘴中含着东西呢,他偷空把颜如雪的手拉开。颜如雪羞得声音变调:“不要看,不要……”双腿却还是打开了,忽觉一股火热贴上来,她“啊”的一声叫,魂飞天外,飘啊飘,再也不肯落下来…… 颜如雪这样的极品美女,吴不赊第一次得到她,却是稀里糊涂,这一次当然不会重蹈覆辙。他也不是没见过女人的初哥,腹中虽热,并不性急,细细品尝,韵味十足时才狂嚼大咬。风暴初歇,美人慵懒处,如雨后鲜花绽放,另有一番风味,又慢慢赏玩。颜如雪被他翻来覆去,无一处可以遮掩,羞到了极处,却也是美到了极处,整个人似乎就成了初出锅的酥糖,又软又糯,再没有半丝力气。 红烛到头,慢慢地熄灭了,床上两具光光的躯体却仍在交缠颠动,时高时低的呻吟,绵绵如潮,招摇整夜,直到将近天明时,才总算风平浪静。 吴不赊醒来时,天光早已大亮,也不知什么辰光了。颜如雪偎在他怀里,四肢交缠,像一头八只脚的章鱼。吴不赊心中舒爽,颜如雪身子虽不够丰艳,却是精致绝伦,昨夜这一夜,品尝着这个美人,实在是把他爽到了极点。虽是一夜癫狂,他全身上下,却无半分疲态,反觉得每一个指尖,都是说不出得空透爽利。 “她该是累坏了。”吴不赊倒是担心颜如雪,想要轻轻起来,尽量不惊醒她,低头看时,却发觉颜如雪眼际的睫毛在微微颤动。 “这丫头在装睡。”吴不赊立刻就明白了,大是惊喜,诡计暗生,故意出声道,“这丫头倒是睡得熟,正好,昨夜推来推去的没看得爽利,现在可以从容观赏……” 颜如雪确实已经醒来了,只是害羞,不敢睁眼,盼着吴不赊先起床她才好起来呢,不想被吴不赊看出破绽。这大坏蛋竟说什么要趁着人家睡着了偷看。颜如雪大羞,急睁开眼睛,把吴不赊一推,身子便往被子里缩:“人家早醒来了呢,你是大坏蛋。” “好啊,原来是装睡,看我怎么收拾你。”吴不赊一脸淫笑扑上去,一床被子里,能往哪里躲,晚上还好点儿,这大白天的,颜如雪羞得不得了。奈何吴不赊脸皮厚,求也好推也好,死缠上来,最终只能如他所愿。这一缠又不知多少辰光,真个起床时,太阳已经偏西了。 终于是起了床,梳洗毕,这会儿才起来,颜如雪可不敢出去见人。她在小房里吃了点儿东西,见吴不赊一脸贼笑,大大地抛他一个白眼:“哪有你这样的,好像前世都没见过女人,还看!” 吴不赊大笑,摇头晃脑地道:“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看了看自己手臂,他一惊一乍地道,“啊呀,好像真的瘦了呢!” 好好的一首词,却被他怪腔怪调弄得淫秽不堪,颜如雪咬着银牙,却是被他气乐了。 第五十四章 兽战 饭后在城里走了一圈,两人上了城北的小山。 双余山地势高,天气好的时候,站在小山上,周遭数十里尽收眼底。 已经是夕阳西落的时候,娄江披着晚霞,如一条金色的长蛇,蜿蜒向东游去。娄江两岸,一排排的房屋,鳞次栉比,炊烟袅袅。老牛在田埂上慢悠悠地归来,时不时停下啃两口草儿,背后的农人也不着急,和乡邻打着招呼。急的是老黄狗,远远地跑在前面,见主人没来,停下来等着,回头张望的模样,似乎就是在催促。突然蹿出的一只田鼠却引起了它的注意,虽然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就是忍不住要去管,只是往往徒劳无功。这时牛动了,主人也动了,老黄狗便又巴巴儿地赶在了前面。菜地里,眼尖的主妇远远便瞄见了熟悉的身影,知道是当家的人回来了,把剩下的半桶水一股脑儿倒在地里,提起园边的菜篮子急急往家赶。饭已经是熟了,当家人回来歇口气儿,菜就能上桌。精明能干的媳妇儿都能把时间掐得非常得准。油皮的是那些半大小子,在屋前屋后的晒谷坪上疯玩,喊三两句全当耳边风,不拿棍子来赶就不知道回去,嬉闹声在夕阳里传出老远。 颜如雪看得如醉如痴,这让她想起在云州时的情景,她多么盼望,回到人界的族人也能拥有这份平静安逸啊。轻轻叹了口气,她回头看吴不赊。她在看景,吴不赊却在看她,他斜倚在一株小树上,抱着胳膊,望着她的眼神里,一片痴迷。 颜如雪被他看得又羞又喜,娇嗔道:“看什么啊,都给你看了一天一夜了,还不够吗?”说着大羞起来,回想昨夜今天的癫狂,真是太疯狂了,这个人,是那么得没皮没臊。她在痴迷之中,却又经不住他的软磨硬泡,做出那么多羞人的举动。那样的举动,即便是想一下都要羞死的,当时却不知怎么就依了他。这个人啊,真是可恨到了极处。 她的羞嗔薄怒却并没有让吴不赊收回眼光,他反而是越发的痴迷了:“如雪,你知道我最初听到你的名字是在哪里吗?是在灭云城里,魔族的店小二说到你,一脸的崇敬,说你不是人间的女子,是高山悬崖上的雪莲花。” 云州遗族在魔界有探子,魔族对颜如雪的看法,颜如雪当然也听说过,心中也有着微微的得意,却道:“什么高山悬崖上的雪莲花啊,我可不敢跟雪莲花比。” “我当时就想,能被魔类比做雪莲花的,那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女孩子呢?”吴不赊眼神悠远,似乎看到了当日的情景,“后来我见到了你,第一眼,我整个人好像都呆住了。我当时没有想到雪莲花,却想到了雪花。冬日初雪,一片晶莹无瑕的雪花,如圣洁的精灵,在天地间飞舞。” 他的语气如梦如幻,颜如雪听得又羞又喜,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吴不赊竟还能说出这么动人的情话来。她心里满溢着喜悦,嘴里却道:“我哪有你说得那么好啊。” 应该承认,吴不赊是那种可以把厚皮神功练到极致的绝品人才,不过今天的这些话,他却还真不是有意讨颜如雪欢心,而是纯粹的肺腑之言,也因此而超水平发挥。有些话,有些词,平日他好意厚起脸皮扮肉麻,却还说不出来,反倒真心一片,自然而然冒了出来。 “我当时就想,到底要怎么样的男子,才能配得上你这样的女孩子呢?”他伸出手,搂着颜如雪的腰,“但最终拥有你的人却是我。如雪,说句真心话,你知道刚才我看着你的感觉吗?到现在,我都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颜如雪心中感动,伸臂钩住他的脖子,深深地看着他:“不,哥,你不是做梦,我并没有你说得那么好,我只是个平平常常的女孩子,能做你傻傻的媳妇儿,我非常地高兴。你不知道,其实你痴痴地看着我,我是多么地开心。” 她挤进吴不赊怀中,紧紧地拥抱,四唇相接,如痴如醉。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出老长,与山峰融为一体,天与地,共作证。 眨眼三天过去,兽兵齐聚,白天还好,尤其是晚间,漫山遍野,放眼所见,到处都是绿油油的眼睛。颜如雪胆子算大的了,一眼看见,也着实吓了一大跳,挽着吴不赊的手,再不肯离开他身边半步,也许有了男人的女人更软弱一些吧。反倒是城中的生意人有些见怪不怪,事实上狈有计第一时间便放出了消息,召集兽兵,是要攻打赵军,为家破人亡的流民们讨回公道,无关的人不必惊慌。惊慌的人当然也有,却也有欢呼的,是那些真正家破人亡的人,咬牙切齿地欢呼,甚至买了酒肉去喂兽兵,边喂边商量:“大兄弟,帮我咬死他们,嚼碎了吞到肚子里去,回来我再买肉给你们吃。” 人与兽,该是天敌,但仇恨来时,兽是兄弟,人反而是仇敌。颜如雪看到这一幕,只能在心中感慨。 吴不赊对颜如雪道:“我去踢赵炎的屁股,你要是在家里呆着闷,就去山下走一走,让流民们见见仙子的仙容,为了安定民心,我不吃醋就是了。” “说什么呀。”颜如雪捶他,“我去流民中巡视帮你安抚民心,你吃什么醋啊?” 吴不赊笑:“流民中有一半是男人不是?他们看着你,个个哈喇子流得八尺长,我怎么能不吃醋?” “只你的哈喇子才流得八尺长,别人才不像你一样。”颜如雪给他气笑了,心中却担心,“赵国联军有四五十万,内中也必定有很多高手,你要小心,要不我跟你一起去吧?” “高手哪及得我手多。”吴不赊身子一摇,肩头数只手一闪而逝,“你不必担心,稳定民心很重要。谣言既然传出去了,你这仙子自然要借机露面,而且我带的是兽兵,十几万头兽凑在一起,那股臭味,你也吃不消啊。就算你能忍,我也舍不得,熏坏了我冰清玉洁的香宝宝,我非心痛死不可。” 十几万头野兽凑在一起,那种腥臭,确实能让人把苦胆水呕出来。颜如雪不再坚持,不是为了这个,她是理解了吴不赊的苦心。她是云州遗族的圣女,她若跟着去,万一消息走漏,说她跟妖怪混在一起,驱使兽类攻击人类,她自己无所谓,对云州遗族的影响却非常不好。这事因她而起,她却只能藏在背后。 至于吴不赊自己,这一仗后,神官变成了妖王,代价极大,但颜如雪更不能阻拦他,甚至不能开口。他为了她,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既然是她的男人,就该替她挡在前面,她能做的,只是以全部的身心去爱他。 “你一定要小心。”她紧紧地抱着吴不赊,只恨不得能挤进吴不赊身体里去。 “放心。”她越担心,吴不赊表现得就越是大大咧咧,“赵炎这阴贼小白脸,不把他的屁股踢作八瓣,我就不姓吴!” 大队出发,十五万兽兵,十万民夫,将有狼、虎、狮、猪、牛、象。狈有计却没去,忙啊,忙得狼脚都打狼屁股了,哪有时间去打仗。 颜如雪站在山顶,看着大队远去,夜风有些凉,但远方吴不赊晃动的背影,却让她心中一团火热。 楚国北面,面对赵国一线,虽然有几个属国,也有几道所谓的雄关,但真能支撑楚国北面防线的,只有楚国自己的竹枝城。 竹枝城左依竹山,背靠枝水,城周六十里,有民三十万,是楚国北面的第一雄城,有“一枝横关,飞龙莫渡”之称。 作为防御北面的大本营,竹枝城长年驻有十万军队。赵国大举来犯,楚王又急调十万大军进驻,驻军总数达到了二十万。虽与号称一百五十万、实际上却也有近五十万的赵国联军相去甚远,但依坚城而守,赵国联军想要一口吞下,也是绝无可能。 赵炎的目的,本就不是真想一口吞下楚国,他还没这么大胃口。他就是想拖住楚国的兵力,给尸莲王制造施压的机会,所以他也不急着攻城。五十万大军驻在竹枝城下,将竹枝城北门、东门堵得严严实实,水泄不通。为什么只是北门和东门呢,因为竹枝城背靠枝水,南门是水门,可直接通过水路得到补给,没水军可没法子堵,这也是竹枝难打的一个极重要原因。至于西门,出门是竹山,山高而陡,上面驻有三万精锐楚军,与竹枝城成犄角之势。赵军若去堵门,楚军居高临下一冲,山洪决堤,那滋味可不好过,所以这一门也不能堵,也没必要。赵军只在城西扎下一寨,盯着竹山。这情形,就好像恶狼盯着一只猴子,猴子上了树,恶狼在下面守着,你敢下来我敢咬,你不下来我也只好看着。 攻城的主力放在东、北两门,其实只是头在两门。五十万军队,开玩笑,可不是三五里地能摆得开的,连营数十里,头在两门,牙爪俱利,张牙舞爪,笨拙的尾巴却摆在数十里外。 双余山离着竹枝城近两千里,但吴不赊麾下可不是笨拙缓慢的人类军队,而是狂野凶暴、骠悍若风的兽兵。先锋官牛八角率十妖兽、一千狼兵,三天就摸到了赵军的屁股后。第二队金毛狮将一千狮兵沿路散开,隔绝行军途中的人类。十数万虎狼一路行进,沿途人类看见了,非吓坏不可。吓死了无所谓,吴不赊可不是那种将个把人命看在眼里的道德君子,怕的是吓不死,传出风去,走漏了消息。人类秘密行军,沿途为保密,也是这么做的,不过是派出精锐斥候一路搜杀。金毛狮却不同,几头狮子摆出去,一通吼,人惊、鬼走、狗奔、猪逃,再在路口摆几头狮子守着,扫出数里宽一条走廊。十五万兽兵过境,竟没有走漏半点儿消息,只是事后回来的百姓看到一路兽粪,绵延千里,惊得魂飞魄散。素来后知后觉的沿途判妖司也急火火开始调查,不过在那时候,不要他们查,事情的真相早已清清楚楚了。 几天后,吴不赊率大军赶到,牛八角早已安排好营寨。其实,也就是找了几座山,把周围的人赶绝了,兽兵们就满山蹲着。倒是给吴不赊准备了一座宅子,依山傍水,还颇为精美。至于宅子的主人,当然是给吓走了,兽兵们非但没咬人,也绝没吃人。 大军出发前,吴不赊当着追风城里百姓的面可是下过严令,对赵军,要往死里咬,但不准吃人,吃人者,万兽撕其身。人怕兽怕妖,就是因为兽、妖吃人。咬死赵军,那是吊民伐罪,给流民们报了仇,流民们顶礼拜谢,杀鸡打酒,但要是吃人,这性质就不同了。吴不赊当着流民百姓的面宣布这条铁律,就是要给兽兵们戴一顶正义的大帽子。仙人伏妖的大旗下,再来个狼不吃人改吃草,流民们那还不死心塌地地拥戴? 吴不赊刚一进宅,妖兽就打了水来。这里要说一下,妖兽有公有母,给吴不赊打水的当然是母妖兽。一母虎,一母狼,本来牛八角是想挑一母猪,后来突然聪明了一下,改挑了头母虎。搞笑,弄头母猪来服侍,万一传出去,说吴不赊和母猪有点儿什么,那成什么体统?这苗头绝对要掐死。其实这是白担心,妖兽身变过来了,脸没变,吴不赊就色到这个程度,对母猪也不放过?不过也不能完全不担心,妖兽脸没变,身变了,妖兽在山中跑,身子健美异常,好比魔界中的兽人女子,身材均要比人类女子好一筹。 刚洗了脸,牛八角进来禀报:“我大军距竹枝城五十里,东南十里,有一座城叫汇城,是赵军的粮草重地。赵军所有的辎重补给都在这城里,守军不到三万。汇城东西两面,百里内有三道关卡,横在汇城与竹枝城之间。各关卡三五千人不等,主要是防备楚军偷袭汇城,可提前预警。不过他们不可能想到背后会有敌人,而且我军都是兽兵,可翻山而过,这些关卡对我军无用。” 老牛认路,牛精这方面当然不会错。难得的是,牛八角居然还会画图,虽然画得简略,倒也像模像样。牛八角一边说,一边在简易地图上指给吴不赊看。 吴不赊先前只知牛八角比较犟,不稀奇,犟牛嘛,盛名之下无虚牛,却没看出牛八角还颇具军事才能,给大军选的营寨不错,侦察也细,难得还能作出分析推断。他暗暗点头,道:“嗯,说得有理。赵军的主力呢?竹枝城下是个什么态势?” “赵军主力四十万人左右,各属国的附庸兵约有十万。他们分为前后两座大营,后营距竹枝城二十里,有大军十五万左右,尤其有十万骑兵,这是赵军的精锐主力。前营就布在竹枝城下,分为东、中、西三个大寨,其中的西寨主要是盯着竹山上的楚军,另两座大寨对着竹枝城的东门和北门,这两寨才真正是用来攻城的。不过这些日子赵军一直没有攻城,只是在大张旗鼓地准备攻城用具。” “赵炎的目的本就不在这里,会攻城才怪。”吴不赊哼了一声,看着地图,在脑中想象赵军的态势。自在扶风城帮着林微雨打仗始,他也算是见过几回战阵了,但还是有些难以上手的感觉,这就好比一个象棋生手,虽是下也能下,就是有些手忙脚乱。 其实也要怪赵军主帅布的这营不地道,粮草大营放在后方也罢了,还摆什么前营、后营?前营又还分几个大寨,怎么打嘛?若像上次于承在扶风城外一样,就一个大寨,那吴不赊会打,先猪后虎最后狼,猛冲就是。像赵军这样,营寨一多,先打哪个?要是对方有了来援怎么办?吴不赊很头痛。 吴不赊玩阴谋诡计不错,可面对面拔刀子对砍,永远都是他的短项。商场如战场,话是这么说,其实商场和战场还是有区别的。把商场上的长处发挥出来,像雪灵国那次,一玩两玩,借力打力,两个国家被他轻松玩死了。但是直接面对面砍刀子呢?吴不赊有着深刻教训,那次他带一千人袭击于承大寨,结果反是中了于承的埋伏,背地里玩阴谋他算计人,面对面对砍人家算计他,长与短,清清楚楚。 一时间想不清楚,边上虎大嘴、象白牙几个叉手凸胸,摆着清一色猛将兄的架势,主帅喊打我就杀,主帅不下令嘛,那就没咱们什么事了。 倒是牛八角皱着斗牛眉,好像很有主意的样子。吴不赊索性把难题交给他,道:“八角,情况是你摸来的,你最熟,说说看,面对赵军这种态势,这一仗咱们要怎么打?” 别说,牛八角还真有想法,也不客气,一抱拳,道:“那属下我先说说,不对的地方,还请大王指点。” “牛走直道,你就痛痛快快说吧。”虎大嘴在他肩头捶了一下,“别像个老母猪一样哼哼唧唧的。” “老母猪”这几个字得罪了猪黑子,猪眼翻了虎大嘴一下,却没开口。其实猪黑子现在最不爽的就是牛八角抢了他的先锋官位置,倒没太在乎虎大嘴嘴上的无心之失。猪眼盯着牛八角,看这老牛说些什么,若有明显的漏洞被他抓到,对不起,这先锋官还得要争一争。前面输了不要紧,正式大战的时候能抢个先锋,那才有面子。 牛八角可没想到猪心黑暗,全没理他,道:“我想了一下,我们有两种打法。” 得,吴不赊一种还没想出来呢,他竟说有两种。人比牛,不如牛啊。吴不赊眼睛一亮:“说说看。” 牛八角道:“第一种,咱们直接打汇城,我们的目的之一不是来抢粮草物资吗?打下汇城,前面守着,后面民夫就搬,搬多少算多少,实在搬不了的,一把火烧了。咱们肥了,赵军五十万大军只怕就要饿肚子了,咱们再骚扰一下他们的粮道,赵国十有八九要退兵。” “这主意不好,”猪黑子摇头,“不痛快。” 虎大嘴也反对:“出动十多万孩儿,就抢几粒粮食回去啊?那怎么行?怎么着也得打几场恶仗,把赵军干死个三四十万,那才算是出兵一场嘛。” 这俩暴力分子!吴不赊无语了,道:“第二种打法呢?” 牛八角道:“第一种打法以断粮为主,第二种就是直接的恶战,以消灭赵国军队为主。” 话没说完虎大嘴已经叫了起来:“好啊,好啊!这才痛快。”给吴不赊一瞪,忙捂住嘴巴,“嘿嘿”傻笑。一旁,狼、猪、狮、象都是一脸踊跃,很明显他的话大得妖心。 牛八角道:“赵军精锐,最主要是后营十万骑兵,骑兵来去如风,我们若打前营,后营骑兵半个时辰便可赶到增援。所以,要打,我们先打后营,把后营的骑兵消灭了;前营赵军虽多,但都是步兵,移动缓慢,而我们兽兵奔跑迅速,必定可以找到机会吃掉他们。打后营还有个好处,赵军统帅想不到有谁能威胁到后营的十五万大军,就算闻警,短时间内也不会全军增援,甚至有可能不增援,这就给我们全歼赵军后营创造了极好的机会。” “妙啊!”吴不赊击掌大赞,“八角,我看你颇有帅才,这样好了,先锋也别当了,你到我身边来做副帅,这一场仗,就由你指挥,本王给你全权。” 牛八角大喜,抱拳躬身:“大王厚爱,八角敢不从命?” 还有个喜得跳的,谁?猪黑子啊,他跳起来就叫:“老规矩,大王,还是我老猪做先锋,攻如箭猪,是我老猪。” 边上象白牙、金毛狮却也不甘猪后,齐齐抱拳道:“大王,末将请为先锋。” 猪黑子急了:“攻如箭猪,守如豪猪,是我老猪,你两个有什么本事,就敢来跟我老猪抢?” 象白牙斜他一眼,八大围的腰一叉,大哼一声道:“你那猪突攻击,在别人面前能显摆一下,别到我大白牙面前显摆。你的猪突,及得上我的象突吗?一千大象突阵,山也踩平它,你的几千头野猪有这个本事?” 猪黑子猪眼翻白,一时无话可说,大公野猪的突击力非常强,狮虎避易,但说和象比,却还真不是一个档次。他嗫嚅半天,总算想到个理由:“可我有五万猪兵,你才不过一千象兵而已。” “兵在精,不在多,踩破赵军大寨,一千象兵足矣。”象白牙抱拳请命,“大王,属下请为先锋,我老象愿立下军令状,若不能一举踩平赵军大寨,自己割头以谢。” 若论突击力,猪不如象,吴不赊略一沉思,转头看牛八角。他一直以来都不太喜欢打仗,以前没办法,现在既然有了牛八角这个将才,哪有不抓差的道理:“八角,我说了这一仗你全权指挥,先锋官也由你挑,你看谁突阵好一点儿?” 做大王的,指挥权可以下放,人事权是一定要抓在手里的。虽然先锋官只是临时的官位儿,可这意味着信任啊。牛八角心下感激,道:“多谢大王信任,虽然赵军前营十有八九不会来增援,但事有万一,所以突袭后营这一仗,要抓住一个快字,猪将军的猪突作战兽界知名,不过短促的突击力,确实不如象兵。所以我的看法,以象偏将为先锋,猪将军为副先锋,一千象兵正面突击,两万猪兵分左、右两路,交叉突击,将赵军大营彻底冲烂,随后虎将军、狮偏将各率一千儿郎突入营中。虎将军两位最紧要是惊马,以狮、虎将十万匹马惊散,骑兵没了马,战力至少减一半。” “有道理。”吴不赊大赞,猪黑子先还有些不服气,听到后面,也暗自点头。他只想到突寨,进寨后先惊散马匹,这一点他绝对想不到。 “最后是狼兵。”牛八角看一眼狼妩媚,“请狼将军调八万狼兵,在狮、虎二将把马匹赶出大寨后,狼兵突入。八万对十五万,我军居劣势,但人对狼天生有畏惧之心,又是在夜里,又先惊了寨,狼将军只需率领孩儿们奋勇突击,可保必胜。” “我还有两万孩儿呢?”虽然牛八角说得一套一套的,但本来是偏将的突然成了副帅,狼妩媚心里还是有疙瘩。她却又怪起了狈有计:“这个死鬼,偏就忙死,若也在这里,哪由得这牛鼻子发狂!” 其实狈有计就算在这里,也不如牛八角。就某些方面来说,狈有计与吴不赊有得一比,都是阴谋型人才,算计人有一套,但战场上这种要刀对刀的特殊场合,尤其是战术上的指挥,他两个都有点儿抓瞎。 这就好比人类中的军师,运筹帏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可真正上了战场面对面厮杀呢?十有八九还及不上一个小兵。 牛八角道:“我说过赵军前营基本不会增援,但为防万一,留下三万猪兵、两万狼兵。其中两万猪兵、一万狼兵布在赵军前营、后营的中间,万一前营增援,猪突狼攻,坚决把它打回去。另外一万狼兵、一万猪兵由我亲自掌握,作为总预备队,哪里需要投向哪里。” 听到总预备队一句,吴不赊是真正有点儿吃惊了。他为帮林微雨,也着实强塞了两本兵书到脑子里,还有黑七以前听那将军的嘴上谈兵,对预备队都看得很重。战争中,一支预备队,哪怕只有五百人,关键时候也会起大作用,甚至直接决定战争的成败。牛八角这妖怪或许打惯了野架,从打架中悟得了打仗的法子,那并不太奇怪,但竟然知道留预备队,这绝对有古怪。 诸妖应命,各去准备,吴不赊留下牛八角,道:“八角指挥若定,真是将才,你是不是读过什么兵书啊?” “是啊。”牛八角坦承,“我本是家牛,家主是个老将军,本是将门之后,只是不得重用,才回家以耕田读书为乐。老将军别的书不读,就爱读兵书,又常以战法教导子弟。我那时已有灵性,听得多了,也略有领悟。老将军过世后,我修成人身进山,进山前把老将军一箱兵书带了出来,无事时也学老将军读兵书为乐。后来与金老二、象老三起了争执,我以兵法驰牛,虽然狮有利爪、象有长牙,却每每败在我手下,所以他们才尊了我做老大。” “原来如此!”吴不赊恍然,就说这世上哪有这么多天才型妖怪,果然另有渊源。 “不过与人类作战,又是这么大一场战争,属下心中实在有些惶恐,还望大王多多指点。” “打仗我不行。”吴不赊直接摇头,拍拍牛八角肩膀,“放手指挥,我相信你,这仗若大胜,孤便任命你为大将军,追风寨中战事尽数交给你。”临行前,追风寨已经被乌静思改名为追风城,说寨有匪气,不利安民。吴不赊当时应了,却还不大习惯,说得兴起,追风寨又出来了。 “想不到大王如此谦逊。”牛八角心下暗赞,恭恭敬敬地抱拳道:“属下必竭尽全力,定不负大王厚爱。” 出去不久的虎大嘴却突然又跑了回来,口中呼呼喘气:“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怎么了?”吴不赊莫名其妙,“咋咋唬唬的,干什么啊?谁摸你屁股了?” “你问他。”虎大嘴气呼呼地指着牛八角。 “八角怎么了?他一直和我在一起呢,招你惹你了?”刚摸清牛八角的底,吴不赊正有大用的意思,虎大嘴这态度让他很不高兴,板起了脸。 他帮牛八角说话,却不知牛八角在偷看他,心下正在暗想:“大王法力通玄,胸怀广大,尤难得知人善任,实为英明之主。唯一的缺点,就是对人过于和气了点儿。宽严相济,方是驭下之道啊。” 追风寨诸妖,尤其是虎大嘴这样的粗豪之辈,在吴不赊面前总是大大咧咧,全无礼数。吴不赊却并不生气,常是笑眯眯的,这让牛八角颇为感慨。他却不知道,吴不赊还有几个兽人手下,那才叫变态,虎大嘴与他们比,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当然,象斧几个有和吴不赊共闯魔界的经历,情分不同,不过也是吴不赊这人心性过于平和。平常心,百姓心,商人习性,却没有上位者应有的心术。说白了,到今天为止,他其实还没有生出上位者的觉悟,妖王之称,就好比小孩子扮家家,闹着玩呢。 “是那虎百威的事吧?”虎大嘴为什么咋唬,牛八角不用猜都知道。 吴不赊可是不知道,奇道:“虎百威是什么人啊?” “一只虎妖,好像是被赵军哪个玄功异人收服的,这次赵军打楚国,也跟了来出力,只是没有进城,带了百多头虎,在汇城周围打食。” “哦。”吴不赊明白了,他能收妖怪率兽兵,别人当然也行,不过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啊,“一只虎妖嘛,你那么大反应做什么?” “什么叫那么大反应?”虎大嘴声音却又高了八度,“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别的妖不说,有我虎大嘴在的地方,哪容得其他虎妖作怪?那我的面子往哪里摆?这个绝对不行!” 得,还有这话,吴不赊无语了。 “牛副帅早知那虎百威在,却不告诉我,这是存心拆我的面子。”虎大嘴一脸愤恨,抱拳,“大王,请你下令,我立马去擒了那虎百威来,割了虎鞭给大王下酒。” 吴不赊是要重用牛八角的,这会儿他却来提什么割鞭的旧话,吴不赊只恨不得把他的鞭割下来下酒。牛八角倒是并不在意,反是一脸凝思之色,道:“我先前不说,也没对付虎百威,是怕打草惊蛇,不过大军明夜即动,今夜拿了那虎百威,倒也无碍。” 虎大嘴大喜:“得令!大王、副帅且坐,最多盏茶时分,我必定拿了那不开眼的家伙来,割了鞭给大王做夜宵。” 他还真跟那鞭较上劲了,吴不赊哭笑不得,道:“鞭就算了,左右无事,一起去看看吧。” 从狈有计身上看到奇迹,然后乌静思更进一步,现在牛八角又给了他个惊喜,吴不赊越发感觉到人才的重要性。起码一点,自己有了闲啊。追风寨中,任何事不要他操心,都是乌静思、狈有计去做,他只要在大事上拍板就行了,多舒服啊。以前时间多得无聊,现在不同啊,美女多呢,尤其在拥有颜如雪后,他甚至赚钱的心都淡了。颜如雪的美,实在是有着不可思议的诱惑力:初看,她除了气质上强过叶轻红两女,相貌上并不超出;相处几日,却是越看越美,越看越爱,越看越舍不得放开,只要有时间,他恨不得时时伴在她身边。当然,不是有了颜如雪他就忘了叶轻红、九斤丽,还有林微雨,忙啊!他以前对女人是不太在意的,从林微雨始,女人在他心中占的分量越来越重,这种感觉至颜如雪而达到极致。拥着自己心爱的女人,比抱着一大堆金子感觉更开心。这种感觉有点儿怪,女人怎么可能比金子更让人赏心悦目呢?为这一点儿,他还琢磨过两次,却一直没明白,只是觉得,金子没了就没了,可这些女人却让他牵肠挂肚,少了哪个都不行。后来他隐隐想到了,这些女人已经不仅仅是女人,而是亲人,金子只能装在袋里,这些女人却勾着心呢。 女人要陪,如果把时间都浪费在无聊的军务、政务上,又哪有时间陪自己的女人?可事又不能不做,那就得找人替他去做,忠心有能力的下属,越多越好。虎百威能被人收服而且跟来效力,可见也有点儿本事,若能收服,或许可用,反正闲着也闲着不是? 虎大嘴不知他的真实想法,还以为吴不赊是给他长脸呢,大喜道:“有大王助阵,三招我就能把小妖给收拾了。” 牛八角虽然没去动虎百威,却派了狼兵牢牢盯着。虎百威不改妖性,临时巢穴设在汇城外五六里的西山上。牛八角给大军选的营地在汇城东北十多里,两下相隔虽有二十多里,不过也是说到就到。 到地头,小妖来报,虎百威在洞中喝酒,百多头老虎大半散在山中打食,小半守在山前。虎大嘴点了两百虎兵过来,下令把山围了,到山下,张嘴一声怒吼:“虎百威,出来受死!” 这一声吼,山鸣谷应。回音未落,半山腰处,一块巨石上,现出一条大汉,执一把九环大砍刀,左手搂着个酒坛子,个头与虎大嘴相仿,便是虎百威了。 “何方鼠辈,敢来招惹你家虎爷?”这虎百威的声音也自威风,同样是山鸣谷应。吴不赊差一点儿就要塞耳朵:“这些家伙,一个二个,都好去做传令兵,嗓门还真是大。” 虎大嘴钢叉一振:“本大爷来了,你小子一是跪地叫大王,一是自个儿了断,敢说一个不字,本大爷必将你剥皮煎骨,切鞭蒸蛋。” 虎百威大怒,“哇呀呀”一声叫,只一个起落,便从半山腰处纵了下来,扔了酒坛子,双手执刀,照着虎大嘴兜头便劈:“鼠辈,吃我一刀!” 虎大嘴全然不惧,举叉相迎,“铮”的一声,又刀相交,溅起一溜火花,随后便是铮铮之声不绝。两妖都是有力的,招式也以力为主,不尚花巧,打得火花四射,十分激烈,不懂行的朋友看了,一定鼓掌:“哇,好看好看。”吴不赊见了却是撇嘴:“两个笨笨,只晓得拼力气。” 虎大嘴嘴大气粗,倒也不全是吹牛,功夫还真是要强得两分,百十招过去,渐渐占到上风。虎百威突地使一个虚招,霍地一下跳出圈外,举手喝道:“且住!” 虎大嘴冷哼一声:“如何,想要投降吗?跪地叫三声虎爷,我便饶你。” “呆会儿看是谁跪地投降。”虎百威嘴中冷笑,手自腰中虎皮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腰鼓出来。那鼓面约有大海碗大小,他把鼓系在腰间,又从袋里掏出一个鼓槌,看模样,像是什么动物的大腿骨。 “难道他要擂鼓助威?”吴不赊大是奇怪,“可一手使刀一手擂鼓,怎么着也不方便哪。” “给虎爷擂鼓助兴吗?”虎大嘴大笑:“好、好、好!打得好时,且留你个全尸。” 虎百威并不理他,准备停当,往前一跨,右手刀前指,虎大嘴举步相迎,却见虎百威左手腿骨扬起,猛地在鼓面上敲了一下。 第五十五章 百威 “嘭”的一声巨响,仿佛山崩地裂,吴不赊被惊得一跳,面上变色。他远远站着,尚且如此,面对面的虎大嘴更是不堪,乍闻鼓声,双膝一软,竟“扑通”一声栽倒在地,钢叉也扔了,身子抖作一团,化成一只大虎,竟是现出了原形。 吴不赊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虎百威这一面小小的腰鼓,竟有如斯之威,不仅虎大嘴,就连吴不赊旁边的牛八角也是脸上变色。周遭围山的虎狼之辈更是屎尿齐流,个个匍匐在地,瑟瑟发抖。 “好家伙!”吴不赊暗自惊心,若是两军交战时,虎百威拿着这鼓敲起来,他的兽兵都这个样子,那还要打什么? “说了看是谁跪地求饶来着。”虎百威哈哈大笑,刀一扬,举刀便劈。若是一般的虎,自是挣扎不得,虎大嘴好歹成了精,最重要的是背后还有个吴不赊,心中有支撑,倒还挣得起来。他一个翻滚,躲开虎百威的刀,却是不敢再与虎百威相斗,回头便跑,钢叉也不要了,远远绕到了吴不赊背后,估计是不好意思,也不变回人身。 “想跑,没那么容易。”虎百威当然不肯就此放过虎大嘴,拔步追来。吴不赊往前一跨,挺身拦住。虎百威斜眼看着他:“你是何方鼠辈,报上名来,虎爷刀下不斩无名之鬼。” 吴不赊手背在身后,微微一笑:“看不出来,小小一面鼓,响声倒大。” “那是。”虎百威一脸得意,“鼓大有什么用?莫看我这鼓小,一声起有百鼓威,所以称为百威鼓。三通鼓响,千军辟易,何况是区区鼠辈。” “百威鼓,好名字。我军中倒是缺一面鼓,你可愿投我军?”吴不赊起了招揽之心。作战时,若能擂起此鼓,必定大振军威。 虎百威却是不领情:“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招揽虎爷?不要走,且吃我一刀!”一刀兜头劈下。 吴不赊双手不动,肩头忽生出一只手来,执一把大斧,刚好架住虎百威大刀。光光的肩头,突然就能生出手来,如此玄功,虎百威也自惊心,他第二刀又劈,左手却又扬起了鼓槌,自是要故技重施。 吴不赊若是不知情,说不定也要吃个亏,便如上次对着跨虎道人的老虎一样,既知鼓声有异,自不会束手受制,一直冷眼瞄着虎百威左手呢。见他手一扬,吴不赊腰间忽地又生出只手来,闪电般伸出,一手握着虎百威手腕,另一手抓着虎百威腰带,一发力,把虎百威一个身子倒提起来,打个旋子,“哈”的一声,倒摔麻袋,将虎百威狠狠摔在地下。 这一下摔得重,虎百威给摔了个七荤八素,一时头昏眼花,挣不起来。虎大嘴见机快,这时腰也不软了腿也不颤了,一个虎扑,按住了虎百威,显出人身,狂笑道:“你小子敢跟我家大王动手,纯是找死。”扭头看着吴不赊,“大王,这小子交给我,且看我慢慢炮制了他,大王只等着夜宵便是。” “不急。”吴不赊看着虎百威,“虎百威,你可服气?” “我不服。”虎百威身子挣动不得,强犟着脖子,“以妖术暗算,算什么本事?” “大王,把他交给我,看我切了他鞭蒸了他蛋,看他服是不服。”虎大嘴叫着,弯腰把虎百威腰上的百威鼓解了下来,翻来覆去看了两眼,道,“这鬼鼓怪,且看我一叉把它戳穿了,看它还响不响。” 当日吴不赊以切鞭蒸蛋威胁牛八角,牛八角立马服软,这会儿虎大嘴以此威胁虎百威,虎百威却并不在意,但一说到要戳穿百威鼓,虎百威顿时脸色大变,急道:“不要!” “那你是服了?”虎大嘴其实不愿吴不赊收服虎百威,他在虎百威面前丢了面子,以后不好相见,嘴上问,脚下用力,踩得虎百威龇牙咧嘴。 虎百威嘴里吸气,却仍自摇头:“我自有主公,如何投你?你若要我性命,取了去便是,只莫毁了百威鼓。” 自己性命不要紧,鼓重要,吴不赊倒也暗自佩服虎百威这一分痴心。他伸手接过百威鼓,入手极沉,分量竟也不轻,鼓面黄中带黑,该是有年月了,铜环磨得精光铮亮,可见虎百威对这鼓极是爱惜,铜环上有两个古篆字:百威。 “好鼓!”吴不赊赞了一声,拿过鼓槌,敲了一记,嘭的一声巨响,山谷轰鸣,奇怪的是,近在咫尺,传到吴不赊耳朵里的声音却颇为平和。虎大嘴、虎百威、牛八角等人却齐齐色变。 “大王莫敲,大王莫敲!”虎大嘴连连作揖。 吴不赊心下奇怪:“莫非鼓声对敲鼓的人没什么影响?” 这时虎大嘴却又叫了起来:“不对啊?” “什么不对?”吴不赊奇怪地看着他。 虎大嘴说不出来,歪着脑袋想了一会,搔头:“我也不知道,反正不对。” 吴不赊看牛八角,牛八角皱着斗牛眉,也自点头:“是不对,先前那一声,魂飞魄散,骨软筋麻,只想跪地叩拜。但大王刚才敲这一声,却让人有气血沸腾的感觉,只想提着刀与人大杀一场。” “对了对了。”他这一声,虎大嘴也是连连点头,“就是这种感觉,我闻大王之鼓,只想冲锋陷阵,先前若是这鼓声时,我能把这小子一叉叉死。” 吴不赊明白了,看向虎百威。虎百威颇有得意之色,道:“我这鼓,共有三种打法,第一种摧魂,闻者失魂落胆,手软脚麻;第二种百威,闻者气血如沸,百死不回;第三种千凝,其音肃穆端庄,一声起,天地鬼神皆闻,乃祭天之鼓。” 虎大嘴哼了一声:“一只破鼓,偏生这么多讲究。” “你知道什么?”虎百威人在脚底,嘴巴倒硬。 “找死!”虎大嘴脚下用力,踩得虎百威骨头啪啪作响。虎百威一脸痛苦之色,却是不肯求饶。 “大嘴,且莫要折辱他。”吴不赊止住虎大嘴,转身对牛八角道,“押下去好生看管,待破了赵军后,再行处置。” 小妖过来绑了虎百威,押回营中,百威鼓自然落到了吴不赊手里。他也没有再敲,暂且收着。 这只是战前的一个小插曲,随即吴不赊就放到了脑后。第二天傍黑时分,牛八角亲自指挥五千狼兵包围了三个关卡中最偏东的一个关卡。这个关卡不大,可以遥遥望到枝水,取名就叫望枝口,有两千守军,兽兵可以溜过去。但打破赵军后营,后营中十多万匹战马可是一注天财。南方缺马,十多万战马弄回去卖到南方,至少可以解决百万流民的吃饭问题。吴不赊怎么可能放过,而要赶马回去,关卡就绕不过,牛八角便选了最东的望枝口。 兽类中,狮、豹、熊都会爬树,同为食肉动物的狼却不会,然而狼有一样本事,会一个搭着一个的肩头搭成狼梯。不过在传说中,狼群中要有狈,才会想到这个办法,所谓的狼狈为奸就是说的这个。望枝口本只是个小关卡,矮矮的土墙,连着箭垛也不到两丈高,五千狼兵四面一围,搭成一条条狼梯,狂嚎而进,人天性畏狼,何况狼比人还要多得多。虽然城中两千守军也给狼兵造成了一定的杀伤,却是无力回天,小半个时辰,城中再无半个活口。 派出狼兵封锁望枝口四面的交通,十五万兽兵穿城而过,都是一路小跑,却听不到很大的声音。这是虎狼等兽类和马最大的区别,若是十五万匹马跑动起来,二十里外都能感应到地皮的震动,因为虎狼的爪子底部有软软的肉垫,跑动起来几乎是无声无息。声响稍大一点的,是那五万猪兵,不过与马比,却也小得很多,声音也不同。即便远处有人听到,也会一脑门子问号:什么东西?五万头猪在跑?谁也猜不到,猜得到的那不是人,是什么?是猪啊,唯有同类最熟悉不是?象跑快了声音也大,稍放慢点儿就是。 赵军后营是骑兵,立营处是一片平原,略带有丘陵,视界良好,极易于骑兵展开,又于偷袭不利。本来吴不赊属下是兽兵,体形低矮,因此不利于偷袭这一条可以排除。然而兽兵有一个缺陷――眼睛。虎狼的眼睛在夜色中都是会发光的,体形矮,可会发光的眼睛老远就暴露目标了,一头两头还好,一家伙十几万头,除非哨兵是瞎子,否则不可能发现不了。所以兽兵在离着赵营四五里处便停了下来,这里有一线丘陵,挡住了视线,不会被赵军哨兵发觉。 照先前规划好的,兽兵整队,自有妖兽带队,休息半个时辰,全体不许吱声,狼虎不许磨牙,猪不许吧嘴,象不许乱拍耳朵,军令下去,万兽凛遵。 吴不赊和牛八角、虎大嘴等头领在一个土丘上张望赵军大营。牛八角道:“孩儿们一直严密监视着赵军大营,十五万赵军,大约十二三万匹马,大数上绝对不会错。领军的是老将,寨立得严谨。不过防的是人类军队的袭击,绝防不住一千大象的冲击。最妙的是因为是骑兵大寨,寨子周围没有挖陷坑之类的防御设施,不怕跌进陷坑里,象兵的冲击力将达到最大。” “斥候不错,情况摸得很透。”吴不赊赞了一句。 十五万大军加上十多万匹马,这样的大营,可不是个小小的寨子装得下的。光寨子周围刁斗哨楼上的灯笼连起来,便是长长的一条光链,在土丘上远远看过去,极为壮观,同时也显示着光链背后可怕的实力。说句实话,如果吴不赊带的是十五万人类军队,他绝对不敢去袭寨。军队数量相同,人家有坚寨可守,去袭寨,换了于承那样的名将或许敢试一下,吴不赊可是袭寨吃过亏的,自家知自家事,不去丢人得好。 即便是兽兵,吴不赊心中也有几分忐忑,看了一会儿,道:“八角,你有几分把握?” “象兵破寨,猪兵穿透,狮虎惊马,赶马溃营,加上狼兵夜可视物而人类不行,这么多有利条件,我有十足的把握打赢这一仗。”牛八角的牛眼在夜色中发着淡淡的光,坚定有力。 “好,听你的,一切照计划,半个时辰后准时发起进攻。”人要牛来鼓劲儿,很搞笑,但牛八角坚定的语气确实让吴不赊安心了许多。 牛八角指挥能力极强,至少到现在为止表现的是这样。吴不赊下定了决心,也没什么再要说的,奸商、财迷的特性只让他想到一件事,看一眼虎大嘴、金毛狮两个道:“我再给你两个说一遍,狮虎只惊马,可别咬,那些马可都是钱呢。” “大王放心。”金毛狮抱拳躬身,“我已反复叮嘱过,孩儿们绝不敢违抗,呆会儿出发前我会再说一遍。” 金毛狮后进寨,和吴不赊不太熟,又没立什么功,态度十分恭敬。虎大嘴却是大大咧咧:“早说过了,不必再说,谁敢耳朵不进风,我剥了他的皮。” 吴不赊并不在意,倒是牛八角冷眼斜视,微微哼了一声,也没吱声。 象兵因为移动速度慢,也是怕快了响动太大惊动赵军,所以是最后到的,不过这会儿也列好阵势了。静静的夜色里,一千象兵一字排开,仿佛平地上突然多出了一千座小山,白白的象牙反着月光,一根两根,有一种迷蒙的莹白,还很漂亮。可一千象兵列开,两千根象牙整齐排开去,味道却变了,仿佛是一列刀阵,弥漫着骇人的杀气。 象兵后是一千狮兵、一千虎兵。在兽界,狮、虎也算是庞然大物了,可惜是跟象兵在一起,又都是蹲着的,与前面的大象一比,便显得十分矮小,杀气也淡了许多。猪兵左右分列,与象兵成一条不太直的弧线,也都是蹲着。最后才是狼兵,站在土丘上,一列列整齐的狼兵,无声无息,唯有绿色的眼睛在静夜里闪烁。十余万双狼眼蔓延开的绿光,任何人看了,都不由自主要打一个寒战。 牛八角背手站在土台上,平日一脸憨厚的牛脸,这时却森森地透着威严。 “序列为,象兵、猪兵第一,寨破后,虎、狮跟进,对方马惊营溃后,狼兵突击,清楚了没有?” “清楚了!”象白牙等群妖齐声抱拳。 牛八角眼中射出凶光,手一挥:“开始攻击!” 人类出兵,一般还要说一下战场纪律,不进者斩、擅退者杀什么的,兽兵不要,说到守纪,野蛮的兽远强于开化的人。 猪黑子、象白牙早就跃跃欲试,闻声齐齐往地下一滚,化身为大猪、毛象。吴不赊还是第一次看到象白牙原身,好家伙,他比一般的象足足要高壮一倍,两根长牙,仅露在外面的就有一丈长短,两只大耳朵足可以给吴不赊做一张床,随他横睡竖睡都不会摔下来。象白牙现出原身,仰天一声长嚎,巨大的耳朵张开,当先向赵军营寨冲去,身后一千象兵齐声长嚎,紧紧跟上。莫看大象笨重,这一跑起来,竟是疾逾奔马,庞大的身躯砸在地面上,带起的声势,却比一万骑还要惊人。 猪黑子领着猪兵随后跟着,象兵破寨直冲,一直到底,猪兵跟进后却是左右穿插,将赵军大寨彻底插烂,这是预定的计划。 象兵奔腾的巨响立即惊动了赵军营寨的岗哨,夜色中更有人飞上半空,是赵军中的玄功高手。牛八角手一挥,身侧一百妖兽跟在猪兵后面冲了出去。 追风寨中的两百多妖兽,除一百多机灵些的作为小校率领兽兵外,狈有计单选了一百妖兽专门练弩。这些弩是当日从于承军中缴获的,妖兽力大,弩又进行了改装,射程更远。于承军中的黄杨大弩最远射五百步,有效射程三百步,一百步内可射透双层重甲,乃是人类发明的威力最大的单兵型远程利器。被追风寨中的工匠改装后,最远射程达到了惊人的八百步,有效射程五百步,三百步内可透重甲。当然,这样的强弩,人类战士中除非是玄功高手,否则无论如何都是上不了弦的。狈有计当日因追风寨名气渐大,担心沿山一线的判妖司高手联手来找麻烦,所以训练了这一队超级强弩兵,专用来对付玄功高手。拿虎大嘴的话来说,射的就是那会飞的鸟人,无论你怎样的玄功、怎样的法术、怎样的法宝,在这超级强弩的攒射下,也是有死无生。不过山下判妖司一直没来找麻烦,倒是这会儿用上了。 果然就有几个玄功高手飞出寨来看,反正他会飞,你象也好、猪也好,冲力再强也冲不上天,不想后面另有好菜,看看敌人到了射程之内,带队的妖兽小校一扬手:“射!”一百强弩是分为两队的,一队五十架弩。随着小校的手势,抬弩便射,五十支强弩闪电般射出,力太强速度太快,划破空气,发出尖利的啸声,犹如厉鬼突然的嚎叫。 一名玄功高手猝不及防,也实在想不到妖兽的强弩是如此之快,根本来不及闪避,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弩箭射过来,一个身子,霎时被撕成一堆碎肉。 一般的箭,射上人身,就会钉在身上,但妖兽的强弩力道实在太强,人类肉身根本阻不住,强弩一穿而过,铁翼尾羽如三棱刀锋,强力切割皮肉。那人至少中了三十支箭以上,弩尖钻,尾翼割,因此这人不是被射成了一只刺猬,而是被割成了一堆碎肉。肉块掉下来,下面有一只猪兵跑过,一抬头,好像是块肉,也不客气。你别说猪不吃肉啊,有肉咱也吃的,一张嘴叼住了,边跑边嚼,吧唧吧唧,有滋有味,血从嘴角溢出来,染红了獠牙,星光下,诡异而残忍。 另一名赵军高手机灵些,一看到下面的弩阵便闪身拔高,倒让他躲过了第一阵。不过妖兽的弩阵是两队的,领队小校紧紧盯着他,手一指:“第二队,射!” 又是五十支强弩急射而出,竟在半空中追上那名赵军高手,不过这会儿远了点,中的箭少,死是死得透了,没给割碎,却直挺挺摔下来,摔成了一个肉饼,再被随后的兽兵踩踏,踩成了肉泥,千点万点,沾在了千万只兽脚上,想要还他命全尸,神佛也束手。 妖兽强弩的威力,吴不赊也暗自心惊,不过也只是瞥了一眼。他最关心的,是象白牙对赵军大寨的冲击,只闻“砰”的一声巨震,最前面的象白牙首先撞上了赵军营寨,海碗粗树干编成的寨墙,被他一下撞得粉碎。随后便是上千声巨响,在数里长的横线上同时传来,赵军看上去坚固无比的寨墙,如枯枝般碎裂。 “成了!”吴不赊抑止不住心中的喜悦,握拳大叫。 牛八角也是紧紧盯着象兵的冲击,却是不动声色,眼见破寨成功,猪兵正在跟进往里穿插,他手一挥:“狮偏将,率军跟进!” “是!”金毛狮暴应一声,却不化身,大刀一扬,“孩儿们,随我杀进去!”他当先杀去,一千狮、一千虎咆哮跟进。狮、虎由他率领,虎大嘴则是率领最后的狼兵。狼妩媚不在这里,她率一万狼、两万猪堵在赵军前营和后营之间,以防赵军前营回援。 象兵撞寨时,赵军大营还只是一片惊呼声;到猪兵突人,惊呼声便越来越响,夹杂着哭喊声;再到金毛狮率领虎狮突入时,马的惊嘶声也成片响起,赵军大营便如受惊的马蜂窝,人喊马惊,哭叫呼喊,乱成一团,也有聚将的鼓声,可惜没响几下便哑了声。 听到惊马群嘶,牛八角再挥手:“虎将军,最后一击,看你的了,尽量把赵军冲散,不要让他们聚在一起。” “你瞧好吧。”虎大嘴暴应一声,钢叉一扬,“狼崽子们,跟本将军冲进去,先冲乱了,吓破了胆,再慢慢往死里咬。”一声虎吼,他当先冲出,背后八万条狼齐声长嚎,天地变色。吴不赊差一点儿就要去捂耳朵,最终还是忍住了。 虎、狮赶着惊马,彻底踏乱赵军大营,到狼兵突入,这次突袭已再无悬念。吴不赊这时只担心一点,赵军前营会不会派援兵。牛八角派出狼兵到狼妩媚那边,一刻钟一报,又把一百妖兽弩兵调去支援。不出他所料,赵军前营虽派出了玄功高手查探,见识了妖兽们的强弩后便半途折返,到天明也没派出一兵一卒支援。想来也是,后营有十五万大军,内中更有十万骑兵精锐,什么力量可以吞下这支大军?支援,只是个笑话!但事实上,笑话并不好笑,这世上,偏偏还有吴不赊这个妖王,手下竟能调集十多万兽兵,谁也想不到,但事实就是事实。 哭叫声响了一夜,十多万人的哭叫惊喊,加上十多万匹马的奔走惊嘶,再加上十多万头虎狼的吼叫,这里是什么?人间地狱?还是修罗场?没有言调可以形容。 天明时分,清点战果,赵军大营全溃。周遭十里之内,留下近七万具尸体,差不多有一半是被踩踏死的,兽踩的,马踩的,惊慌乱跑人推人、人踩人,自己人踩死的也不少;少部分给砍死的,吓疯了,又视界不良,一通乱砍,自己人砍自己人;余下的,便是死于虎狼之口。真算起来,死于虎狼之口的,不到三分之一。 有差不多四万俘虏,几乎个个目光呆滞满脸惊恐。别说你看到十万余虎狼不怕,不怕的那不是人,尤其是在夜里,没吓疯过去,心理承受能力已经算是强悍的了。 围住了八万多匹马,这是最大的收获,一匹好的军马,价格在八十到二百两银子之间。北方相对较便宜,南方相对较贵,假如平均按一百两银子一匹算,那就是八百万两银子。这个简单的数字吴不赊算了四五遍才最终确认,幸福得差点儿晕过去。这仗打得过啊,太打得过了,但如果乌静思、狈有计的推算是真的,三百万流民进山,每人也只能分得二两多银子。乌静思那里有数字,安置一个流民,从进山到收一季粮食能自给自足,至少要二十两银子。那还是十户共用一头牛,住的还是他们自己搭的草棚,即便如此,二两和二十两,也还相差十倍。 还好,除了马,另外还有收获。首先是粮食,一座大营,一般要储备十到二十天左右的粮食。赵军后营前两天刚补足粮食,十五天的储备,还有马料,几座大仓堆封天高。 粮食之外,其他物资也有几大仓,且不算它。真正让吴不赊开心的是另一个大收获:兵器。赵军死了的、被俘的,兵器自然都留下了,便是那些逃走的,也差不多都是光身而逃。刀枪、衣甲,遍地都是,装备十多万人的兵器、衣甲啊,再加营中储备的,仅刀枪就有近二十万把。吴不赊手下是兽兵,除了妖兽,虎狼用不了刀枪,那为什么高兴呢?刀枪用不了,可以化剑为犁啊,铁器农具难得呢,也最耗钱,而且有钱都没处买。乌静思说自己开矿,嘿嘿,说起来容易,真要等他把矿挖出来炼成铁打成农具,黄花菜都凉了。尤其是几百万流民要种粮,乌静思就自己是块铁,也打不了几个钉,而有了这批衣甲兵器,炉子里一化,至少可以解决百万流民的农具问题。 情况汇总,吴不赊兴奋得搓手:“让民夫们全部运回山去,全部运回山去,一件兵器一粒粮食都不要留下,一粒都不要留。”几乎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反是牛八角镇静,道:“已经安排下去了,民夫要午后才能过来,但这么多粮食、兵器要运回去,可不是一两天做得到的事情,还好,有马可以驮。” “乌先生真是高才,十万民夫,不错。”虎狼主要吃羊,可以赶着走,甚至不要人,虎狼就可以赶。真正消耗粮食的是象兵和猪兵,但这两类都是杂食动物,可以到处找东西吃。所以先前乌静思派出十万民夫,吴不赊还很有些不以为然。民夫消耗的粮食比纯粹的流民要多一倍以上,本来家底就紧,这不亏上加亏吗?不过他对乌静思颇为尊重,没有反对。到这会儿他才明白乌静思打的主意,人家就不是纯为了送粮食,为的就是往回搬。 牛八角道:“大王,这些俘虏怎么办?” “养着还耗粮食,依我看――”虎大嘴在一边插嘴,没说完,舌头在嘴边舔了一下。 他的意思再明白没有,养着耗粮食,不如就给虎狼吃了,省了粮食还做了军粮。这个算盘打得响,吴不赊脑子里拨得哗啦哗啦的,不过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追风城基业要长久,就要把妖气遮盖起来。传令下去,绝对不能吃人,无论是活人还是死尸。对了,不是说有几万尸体吗?给俘虏找点事做,不能白养着耗粮食。要他们挖坑把尸体埋了,民夫来后和他们一起搬运东西,东西搬上山后放了他们。” “大王英明。”牛八角吩咐下去,又道,“天一亮,赵军前营必会得到准确消息,却不知他们会是什么反应。我找了俘虏打听清楚了,赵军主帅是管季,老将了,也是赵国名将,作战风格以稳健为主,一生少有败绩。” 赵国三大世家,管、鲍、西门。管家出将,世代将种;鲍家出相,四世三公;西门家出后,赵国王后多姓西门。赵军主帅是管季,必是管家之人。 吴不赊道:“你推测赵军这位主帅得到消息后,会作何反应?”牛八角道:“管季知道准确消息后,有一点可以肯定,必从竹枝城下撤军。他就算想围我们,到汇城的粮道被我们截断了,他也围不下去。撤围后无非两种反应,一是对我们发起攻击,打通到汇城的粮道;二是绕道而走,往西入新麻国,或就此撤军回去,或稳住军心估计还要请示了赵王后,再决定是不是找我们报复,不过那会儿我们早上山了。” 虎大嘴叫道:“哪能让他们跑,我们马上发起进攻,和楚军里应外合,全歼赵军!” 猪黑子哼了一声道:“哪要什么楚军里应外合,就我们手下的孩儿们足够了,跟昨夜一样,一个冲锋搞定。” “猪将军这话我不同意。”牛八角摇头,“咋夜是意外,赵军既不知能有一股威胁到他们的力量,更不知这股力量居然是兽兵,又是在夜里的突袭,一慌之下乱了,所以才有这样的战果。但管季是赵国名将,当摸到我们的底细后,必加防备,昨夜那样的战例,绝不会重演。” “防备又怎么着?”虎大嘴嘿的一声,“难道那些孱弱的人类还斗得过我们的虎狼之兵?” 牛八角斜眼看着他:“如果是一个人与一只虎斗,世间能斗过虎的人,千人里找不出一个,但如果是一千虎与一千人斗,尤其这一千人是训练有素的军队并且预先准备,那么我可以肯定,败的一定是虎,而且伤亡有可能会非常悬殊。” “放屁!”虎大嘴勃然大怒,“你挑一千人来,随你怎么准备,我也不要一千虎,就一百孩儿,且看谁输谁赢。” “不信,上了战阵就知道了。”牛八角不理他,只看着吴不赊。吴不赊却知道牛八角的话有几分道理,道:“不要吵了。八角,你说说看,管季撤围后到底是溜走还是对我们发起进攻?” 牛八角想了想,道:“从管季的性格分析,他应该会对我们发起进攻,不会就这么溜走。就算要走,也一定会先和我们打一场,一仗不打就走,事后他无法交代。但攻是攻,他不会全力出手,更不会因后营十五万大军被歼而昏头,轻率冒进。” “有道理。”居然能从敌军主将的性格来分析敌军的行动,吴不赊对牛八角是越来越欣赏了,“还是一切都交给你,军略布置,是攻是守,都由你负责。不遵军令者,斩!”说着瞟一眼虎大嘴,虎大嘴脖子一缩,有些怕,嘴里却还嘟嘟囔囔:“我只说他在放屁,又没说不遵军令。” 这会儿还有这样的话,吴不赊简直无语了,突然就想到了象斧那个八婆。某些方面,虎大嘴和象斧还真有两分像呢,不过象大嘴嘴巴更大,也更八婆。 虎大嘴、猪黑子几个都想在夜里再次突袭赵军前营,牛八角却绝不打这个主意。兽兵长于野战,真正去攻打防守严密的营寨,绝非所长,尤其是管季那样有准备的名将防守的营寨。反正截断了赵军粮道,无论管季要报仇还是要打通粮道,都会移师来攻,只管等着就是。当下他安排兽兵,死死盯着赵军大营,看招应招,以静制动,同时大肆搬运物资回山。这工作吴不赊喜欢,干脆亲自指挥,看着一队队的物资往后运,吴不赊咧开的嘴就没合拢过。说起来他的家底儿也算是丰厚了,但这副小家子气的嘴脸,却是改不过来,穿起龙袍也不像皇帝,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 十五万大军被一夜歼灭,而且是被一支兽兵,这个消息显然给了管季巨大的震撼,一时半会儿消化不过来。当天他居然是无声无息,既无撤围,也无移营,更没有派兵来攻,仿佛是傻了,就那么看着。 不过牛八角知道,管季这样的老将,是不会就这么趴下的。他严令狼兵斥候不许有半分懈怠,稍有异动,立刻禀报。无论是猪黑子、虎大嘴、狼妩媚,还是金毛狮、象白牙,对牛八角的紧张都是不以为然,不过吴不赊有话在先,倒是不敢有违军令。牛八角也懒得和他们说,自己画了图,一个人在帐中琢磨。吴不赊的重视,让他异常感动,而他也深深地知道,真正训练有素的人类军队,绝不是那么好打的,这一仗,无论是对吴不赊还是对他自己,都输不起。 第二天一早,赵军动了,近三十万大军,一日工夫就撤得干干净净,却并没有走远,在西北面扎下新营。新营距竹枝城五十里,距吴不赊大军二十里。管季遣一军先动,到新营地警戒同时筑营,后军逐次而进。傍黑时分,新营立起,大军全师进入新营。牛八角问得详细,仰天而叹:“盛名之下,果无虚士。” 赵军新营立在西北,与吴不赊大寨和竹枝城呈三角之势,既可以随时对吴不赊大军发起进攻,又避免了楚国与吴不赊的两面夹攻。再看了他的移师筑寨,攻守兼备,老辣锋锐,牛八角只觉肩头一紧,仿佛无形中加了一副重担。 这一仗,绝不轻松。 虎大嘴诸妖知道管季没有撤兵远遁,有仗可打,个个兴奋得狂磨爪子。吴不赊看出牛八角眉间的凝重,拍拍他肩,道:“我相信你。” “多谢大王。”牛八角心中激动,他不是怕,但心中确实异常忐忑。吴不赊的鼓励让他突然间一下就放开了,一股豪气直涌上来:“来吧,且看我这妖怪和你这人类的名将,到底谁强谁弱。” 次日,管季移师来攻,牛八角全师迎上。 大战一触即发。 第五十六章 狂战 秋高气爽,风轻云淡。 杀人的日子,天气总是那么的好。 广阔的战场上,一边是人类大军,旌旗招展,刀枪如林,近三十万大军布成一个个方阵,盾兵、枪兵、刀兵、弓箭兵,彼此搭配,繁密有序。人类无穷的智慧,首先就用于屠杀,尤其是兵种齐全的大军,几乎就是人类从古到今所有智慧的缩影。 另一边是兽兵,没有旗子,也不见什么刀枪,更别说那种繁复的搭配,但有妖兽率领的兽兵却不缺纪律。一队队兽兵同样是整齐地排列着,横成行,纵成列。中军是狮、虎、象,两边是十万狼兵、五万猪兵,狼兵和猪兵都是蹲着的,狮、虎也一样,唯有象兵站着,如山而立。兽兵不像人类士兵那样组成大的方阵,而是一到两千兵组成一队,由一到两头妖兽率领,无数的队列排成大的阵列。论阵法的精密,指挥的灵活,远不能与人类军队相比,但兽兵能做到这个样子,能基本上有个秩序,已是非常得了不起了。这要归功于狈有计,他在这两年统一的训练中,从于承军降将中学到了统兵之法,虽不像人类一样五人一伍、二伍一什这么复杂,至少也弄了个百兽一队,十队千兽一营,十营万兽一军,以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统之,再统归于各妖怪将军,虽简陋,却也有了个基本的指挥序列。正因为如此,牛八角才敢和人类军队征战,若是一群散兽,牛八角无论如何不会来做这个副帅。 人类军队展现出文明,兽兵展现出野蛮,弥漫在战场上空的,是杀气。 兽兵中军筑有一个土台,吴不赊和牛八角站在台上,猪黑子诸妖分列台下。几个妖怪早就忍不住了,不停地扭脖子看台上,只恨不得马上就冲出去。但吴不赊颁有严令,牛八角不下令,诸妖就不敢动。而牛八角叉开双脚站在台上,却是一动不动,站得比那些大象还稳,两只牛眼,死死盯着人类军阵。 单个比,人不如兽,无论力量、速度、爪牙的锋利,甚至是对痛苦的忍受力,猴子进化成的人都远不如兽。 但偏偏是人类统治着这个世界,似乎不可思议,却是事实。 轻视人类,轻率冒进,只是找死。猪黑子、虎大嘴等想不到这一点儿,想到了也不会信,但牛八角深深知道这中间的差距,当以文明为刀时,人类的锋锐绝非兽类的利爪可以抵挡。而指挥面前这支人类军队的,是赵国的名将管季。如果把以文明武装的人类军队比作一把刀,管季就是那只握刀的手,坚强而有力。 “咚、咚、咚……” 赵军阵中战鼓擂响,一个万人方阵缓缓出列。众妖踊跃,齐看向牛八角,牛八角扔下一面令旗:“猪将军,你率五千猪兵出战,冲垮他们就是,不许深入敌阵。” 猪黑子大喜:“得令!”抓了令旗喜滋滋地去了,随即猪嚎声起,五千猪兵出列。 五千猪兵均衡地排成五列,每列相隔十步。猪黑子化成大公猪,其形如象,长嚎一声,当先冲出。背后五千猪兵嗷嗷嚎叫,只只目露凶光,獠牙前突,凶悍不下虎狼,狂野之势,犹在虎狼之上。 赵军万人方阵在距兽兵千步外便已立定布阵,眼见五千猪兵狂冲而来,前阵立见慌乱,将佐竭力约束才勉强稳住阵脚,前列长枪手将枪放平,刀盾手立于后,最后面是弓箭手。赵军虽然精锐,却从未与兽兵打过仗,军法虽严,却压不住心底的恐慌,远在三百步开外,便慌慌张张放起箭来,猪毛都没挨到一根。将佐心中也慌,有用无用,只叫放箭。 猪兵突进极快,数息之间,便冲到百步之内。赵军箭如雨下,但猪兵皮粗肉厚,箭射上去,有如搔痒,只有那特别倒霉的,被射中鼻孔、眼睛才起点儿作用,却更激发出野猪的野性,嚎叫声越发凄厉凶悍,突击也更快更猛。 猪黑子数息突到阵前,口中尺余长的獠牙一摆,将面前的数根长枪撩开,直撞进去,轰的一声,赵军阵列被他撞得狠狠地凹了进去。随后猪兵的整体突进彻底撞塌了赵军枪阵。也有猪兵被长枪刺穿,从嘴巴眼睛里戳进去,眼见是不活了,但濒死的野猪狂嚎乱叫,乱突乱冲,周边的赵军都被撞倒,后面的猪兵又已突了进来,东倒西歪的赵军不及整阵,霎时便被彻底冲乱。 这应该是人类军队与兽兵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战争,人类军队数量上占优势,但勇气上却处于绝对的劣势,弓箭无用,枪阵无用,严厉军法下鼓起的丝丝勇气立刻冰消雪化,眼中所见,是凶光毕露的猪眼,是有若刀枪的獠牙,是比恶鬼残嚎更恐怖的嚎叫,又有谁还鼓得起勇气。五千猪兵入阵一冲,一万赵军彻底崩溃,扔了刀枪,丢了弓箭,转身便跑,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如果像野猪那样有四条腿,那就最好。 当然也不是没有勇士,不就是一只猪吗?老子不但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杀猪时还帮着捉过猪腿呢,会怕你个猪?刀砍枪刺,猪血飞溅。可惜啊,这样的勇士只占极少数,而就个体的力量来说,人还真不如猪,勇士的下场往往便是肉酱。 赵军一触即溃。其实真正被撞死的人并不多,咬死的更少,甚至可以说一个也没有。说到咬,那是虎狼的专业,猪嘴虽大,专业不对口,真想咬死个人,难。赵军留下一地死伤,有近千人,伤者多而死者少,死者一半是被撞死的,一半是被踩死的。 猪黑子志得意满,看着管季大军,一声长嚎,化出人身,却又“哈哈”一阵狂笑。他有信心,就率着这五千猪兵冲过去,必能将管季三十万大军冲得七零八落。不过后阵锣响,他不敢违令,只得率军回阵,一路猪嚎不绝,猪尾招摇,得意洋洋。 “我没说错吧,人类军队,根本不堪一击,我十五万大军只要一个冲锋,这仗就赢了。”虎大嘴在阵后暴跳。牛八角全不理他,只是紧盯着对面的赵军。 赵军溃兵回去,大阵中奔出一队甲兵。喝叱打骂中,溃兵重新列阵,几名将佐被押出来,便在阵前斩首。军中战鼓复又响起,又一个万人方阵开了出来。 “还敢来?”虎大嘴又惊又喜,大嘴咧开足有尺许宽,“这次轮到我了!大王,副帅,这次我率一千孩儿们上,不,五百就够了,要不两百也行,必让赵军抱头鼠窜,比刚才跑得还快。” 牛八角忽地一声暴喝:“胡乱喧哗,乱我军心者,斩!” 虎大嘴既惊且怒,瞟一眼冷着脸的吴不赊,终是不敢还嘴,缩了缩脖子,嘟嘟囔囔退后两步。不想牛八角又是一声暴喝:“虎大嘴!” “啊!”虎大嘴猝然一惊,莫名其妙看着牛八角,“我在这里,做什么?” 牛八角根本不看他,厉声道:“我给你五千猪兵、两百虎兵,先以猪兵冲阵,敌军乱后,再以虎兵溃阵,多咬死几个,以落敌军之胆。” 虎大嘴本来已经灰心了,不想喜从天降,狂喜抱拳:“遵命!副帅你就瞧好吧。” 猪黑子那五千猪兵休息,虎大嘴另调五千猪兵、两百虎兵出阵。与猪嚎不同,这次却是虎吼先行,群虎齐吼,风云激荡。 牛八角偷眼瞟一下边上的吴不赊,道:“大王请看,管季大军阵列森严,主阵之前,均列有车阵,其势如墙。若全军突击,万一赵军不乱,依车阵拼死阻击,他们有阵列有秩序,我军却东零西散,给管季抓到机会于薄弱处突击,胜败可就难说了,所以我不能赞同虎将军说的全军突击的举动。” 吴不赊明白他说这番话的意思,道:“我相信你,说了由你指挥,你就放胆去做,胜了是你的功劳,败了本王与你共同承担。” 牛八角虽然以军法喝住虎大嘴,心中却还是有些忐忑,听了吴不赊的话,放下心来,心中感激,他却是个不善言词的,只是抱拳躬身:“多谢大王!” 其实牛八角心中也不是没有过冲动,赵军虽比兽兵多出差不多一倍,但人天性畏兽,十五万兽兵一冲,真有可能一下冲垮赵军。不过牛八角不敢冒险,或许在虎大嘴等人想来,就算冲不垮又如何,最多咱们退回来就是,人类步兵难道还追得上虎狼吗?可牛八角不这么想,十五万兽兵,全靠一百多妖兽和几个妖怪约束,如果全体突击,赵军死守,再以精锐弓弩手或玄功高手射杀妖兽和几个妖怪呢?没有妖兽、妖怪指挥的兽兵将会比人类军队更乱,想退回来重组队列,绝无可能,这场仗就败了,牛八角败不起,也绝不敢冒这样的险。 吴不赊没有牛八角想得这么多。人啊,不能懒,一懒脑子就不转。如果不放权,自己指挥,吴不赊想得会多些,一放权,他想的东西就少多了,扛着个脑袋,却不太想事,很有点只等结果的味道。当然,即便懒了点,比虎大嘴几个还是要想得多些。在他想来,稳一点没有错,多打几场仗有什么关系啊,何必要一下就把赵军冲垮呢。 虎大嘴率兽兵冲出,对面一万赵军已列好阵势。初看和先前的阵列差不多,反正虎大嘴没看出名堂来,照牛八角军令,将猪兵与虎兵分为两部,嘱咐率队的妖兽听他吼声为号,自率猪兵,一声怒吼,猛扑出去。身后五千猪兵如五千支利箭,跟在他身后激射,两百虎兵列阵观战。 虎大嘴一动,赵军也动了,阵列后面突地冲出一队强弩手,列在阵前。牛八角远远看见,暗叫不好。虎大嘴却不以为意,先前的弓箭他可看见了,直射的穿透力,弩比弓强,那又怎么样,他根本不放在心上,反而狂吼一声:“冲啊!撕碎他们。” 这次的赵军没有慌乱放箭,弩阵前小校一直死死盯着虎大嘴。约摸三百步远,小校手中刀往下一劈,“嗡”的一声,如黄蜂炸窝,万千黑点迎着猪兵急射,其中至少有三十支以上的弩箭射的是虎大嘴。 虎大嘴带的是猪兵,虽作虎吼,却未化虎,眼见箭来,疾如电密如雨,他虽狂傲,也自惊心,手中钢叉急舞,水泼不进,箭虽多,尽给挡开,倒没有一箭射到他身上。但背后的猪兵就不行了,霎时间惨嚎声起。弩不像箭,穿透力极强,猪兵一旦中箭,立时就透体而入,肩背之处还好,射在眼睛鼻子嘴巴处,竟是直入脑中。前列的猪兵,一场箭雨倒下数十,受伤的更多。不过野猪凶悍,直接透脑而入的,死了就死了,没死的却更加凶悍,跟在虎大嘴身后,狂嚎着往上冲。但冲得越近,弩的穿透力越强,两百步时,又是一阵箭雨,这一次至少倒下了近两百猪兵。一百五十步时,又是一拨;一百步时,最后一拨儿。前后四拨儿箭雨,射死了将近一千猪兵。 虎大嘴眼见属下死伤惨重,激怒若狂,纵声狂啸,猛地加速,但赵军阵前的弩手却转身撤进了阵中。 弩的力道比弓箭要强得多,但上弩费事也费力,从三百步处开始发弩,哪怕是人类步兵冲锋,也最多发一弩,何况是快得多的兽兵,绝没有发第二弩的机会。三百步到一百步,赵军射出了四拨儿箭雨,是把两千弩手分成了四列,而不是上了四次弩,三百步内若能上四次弩,弩兵就天下无敌了。 弩兵退入阵中,后列抢出无数盾兵,一人多高的铁盾往地上重重一顿,盾牌下面的尖头插入土中。盾手左手挽盾,肩膀死死靠着盾牌,一盾一盾挤紧,霎时列成一道盾墙。后面枪兵成列,丈八长枪架在盾上,锋利的枪尖直指向前,枪手之后,立一刀手,盾、枪、刀,形成一道死亡之墙。但这样的死亡之墙并不止一道,十步之后,又有一列死亡之墙,再后面还有一道。 一万赵军,共分为两千弩兵,两千盾兵,三千枪兵,三千刀兵,最前面一列是盾兵,最后面一列是刀兵。敌军若冲破盾、枪组合,刀兵上前近战,但刀兵的另一个作用是,监督前面的枪、盾兵,无论任何情况下,不得军令,枪盾兵不能后退,否则,刀兵径斩之。若前列刀、枪、盾皆退,后列径斩之,所以最后一列是刀兵。枪盾组合,是步兵对付骑兵的最强防守阵列,赵军在与兽人骑兵的长年战争中,摸索出了丰富的经验,这时用来对付兽兵,管不管用,没有任何人心中有底。这边的牛八角、吴不赊,那边的管季,都死死盯着战场。 虎大嘴终于冲到阵前,一声怒吼,钢叉一抡,将伸到前面的两把长枪击飞,肩膀往前一靠,狠狠地撞在盾牌上。他是何等力气,那盾兵如何挡得住,顿时连人带盾被撞得倒飞出去,同时带翻了身后的枪兵和侧后刀兵。 虎大嘴一步跨进阵中,左一叉,叉住枪兵的脑袋,他那叉子大,力道又猛,可怜那枪兵被他一叉,竟把整个脑袋叉了下来。虎大嘴叉子下压,左手一个盾兵身子藏在盾后,虎大嘴这一叉,正叉着他的背,便如叉一条泥鳅,透背而入,手一抖,那兵直飞出十余丈开外,半空中长声惨叫,狠狠砸在第三列枪盾墙中,砸翻了一名枪兵。 虎大嘴长叉抖空,反手回扫,右手边刀、枪、盾三名赵军都惊呆了,眼看着钢叉扫过来,既不会格挡也不知道闪避。他这一叉,先扫中最后面的刀兵,带着刀兵扫中枪兵,最后压在盾兵上面。三兵一盾,同时往前轰然栽倒,刀枪两兵眼见是不活了,那盾兵好像没什么事,不过一时也挣不起来。 虎大嘴扫开一个缺口,看前面还有一排盾墙,大怒,一步跨上,故技重施,钢叉一扫,扫开长枪,一脚踹出,连盾带人一齐踹飞。他仍不甘休,又是两脚,盾都是紧密挨着的,被他接连几脚,踹翻一片。失了盾牌的保护,背后的枪兵、刀兵踉踉跄跄,被他钢叉抡圆了一扫,刀枪乱飞,鲜血乱溅。虎大嘴大笑,却见前面又是一道盾墙。 “大爷我一道道扫过去,你便有一千道盾墙,今天也拦不住你家虎大爷。”虎大嘴豪气勃发,钢叉下压,盾尖插入地中,下沿还是有空隙,虎大嘴便是看到了这一道空隙,钢叉插入,一挑,铁盾挑飞。赵军铁盾质量极佳,这种重盾,外包铸铁内镶硬木,整体重达七十斤以上,被虎大嘴一挑,飞出去数十丈,再重重砸下来,把后面的赵军砸翻好几个。 虎大嘴手中叉不停,霎时间连挑十余叉,挑飞了十多块盾牌。盾牌后的枪手、刀手醒过神来,数枪攒刺,几名刀手更是吃了豹子胆,竟然抢近身来,抡刀就砍。可虎大嘴是虎啊,吃了豹子胆也对付不了虎,虎大嘴钢叉一抡,将面前刀枪尽数荡开,再“嗖嗖”数叉,抢到面前的几名刀兵立时了账。有一个赵兵倒霉,被虎大嘴钢叉一叉,身子往后倒,后面一名枪兵刚好一枪往前刺,得,前面钢叉透背而出,后面长枪穿胸而人,到了阎王殿,这账只怕都不好算。 忽地一枪刺来,迅疾如电。虎大嘴钢叉一格,枪头倏忽不见,一晃,却又到了他喉前,斗大的枪花带着风声,扑面而来。虎大嘴吃了一惊,叉把上挑,“铮”的一声,正撞在枪颈处,那枪一荡,划过圆,竟又到了虎大嘴胸前。 “高手!”虎大嘴心中念头一闪,却是大喜,斜跨一步,钢叉反把一扫,看敌手时,乃是一名军官,三十来岁年纪,单瘦高挑,腰细肩宽,双手极长,有如猿臂。那军官一步闪过虎大嘴钢叉,长枪一抖,“嗖、嗖、嗖”连刺数枪。 “好!”虎大嘴叫一声好,挺叉相迎,枪叉相交,“铮铮”数声。那军官力气明显不如虎大嘴,但枪法精妙,一时间竟斗了个旗鼓相当。边上又有枪兵盾兵围上来,虎大嘴狂呼酣斗,看上去神勇无比,却被围得死死的,再不能如先前般一路破墙。 这时猪兵也早已撞了上来,盾牌虽是铁铸,盾兵却撑不住野猪的大力猛撞,第一排盾墙如薄纸般被撞开。 若论冲力,野猪的冲力其实还及不上骑兵的冲力,马本身比猪要重,跑起来也要快得多,连人带马全力一撞,其力几近万钧,可猪兵破开盾墙,似乎比骑兵还要容易,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猪兵体形要矮得多,盾墙的威力,一半要借助于盾上的长枪,骑兵冲过来,若马上骑兵不能劈开长枪,马就可能被枪刺中。马是一种非常敏感而胆小的动物,明晃晃的长枪会让它们不由自主地闪避退让,这一害怕,冲力自然就小多了,弄不好,一些马甚至会在枪尖前来一个急停,马停住了,倒霉的骑手可就腾云驾雾了。猪却不同,猪身形比马要矮得多,盾上的枪想要刺到它们比较难;其次猪胆子大,尤其是发狂的野猪,所以对付骑兵威力极大的盾墙在猪兵面前竟是不堪一击。 不过在破开第一排盾墙后,最前面的一列猪兵冲势已衰,而挤在一起的猪和人又阻挡了后面猪兵的通道,后面的猪兵能把失了盾牌保护的人撞飞,却也就只能撞飞人而已,到第二列盾墙前,已是没了冲力。野猪力极大,盾牌插地肩膀顶着还有后面枪兵刀兵推着,人的力也不弱,不能借势飞撞的野猪再想撞开盾墙可就难了,当然也有极少数撞开了第二列盾墙,但也只能停留于第三列盾墙之前。 这时的情势,虎大嘴在第三列盾墙与第四列盾墙之间恶斗,少量猪兵停留于第二列与第三列盾墙之间,其余猪兵全在第二列盾墙外乱窜。组成第一列盾墙的赵军士兵被发狂的猪兵连咬带撞,很快便死伤殆尽。但猪兵的力量也到此而止,撞不开第二列盾墙,反被盾墙后的枪手扎得一头血。赵军撤到后阵的弩兵也重新上了弦,便有军官调了弩兵来,在盾墙后狂射,这下猪兵死伤惨重,惨嚎声不绝。 虎大嘴这会儿已占到上风,正自斗得兴起,忽闻得长嚎声不绝,回头一看,惊怒交集,一声怒吼。 背后两百虎兵早就跃跃欲试,只是不得军令,不敢妄动,听得这一声吼,两百虎兵昂头齐吼,齐扑过来。 猪个头矮,腿短,冲撞有力,但跳不高,赵军的盾墙对付猪兵,正是克星。但虎不同,虎善扑善跃,一跃之力,高丈余,远可及数丈,盾墙不过齐人肩高,如何拦得住,两百虎兵到盾墙前一跃便过。枪兵中也有机灵的,挺枪对空便扎,但这样的人不多,又没有经验,也扎穿了几头虎兵的肚子,总体效果不大,大多数枪兵干脆就那么傻站着,眼睁睁看着两百虎兵翻盾而入。 人对猪不是太畏惧,到底见得多了,别说吃过,有人甚至还杀过,不就一条猪吗,不怕,所以就算猪兵冲到面前,不少人也敢挺刀挺枪狂砍猛刺。可虎不像猪,那真是要吃人的,赵兵先就吓破了胆,虎入盾墙,不说扑咬,只一声吼,刀兵、枪兵大抵脚软,扔了刀枪,抱头就跑。那还是胆大的,胆小的干脆就是傻了,就那么直挺挺站着,等着猛虎下口。说起来倒是盾兵便宜,本来就是半蹲着的,这会儿索性地下一矬,盾牌盖头,不怕猪踩,不怕虎咬,反是保得一命。只可惜一道盾墙,瞬间崩溃。 虎大嘴大喜,身子一摇,将身化成一头巨虎。那军官久经疆场,死人堆里杀出来的,倒不怕一头虎,照旧挺枪就扎。虎大嘴张嘴对着枪头便咬,他虎嘴钢牙,这要咬中了,铁枪也要咬碎。那军官后把一旋,晃起斗大枪花,虎大嘴竟是咬不着,反扎向虎大嘴脖子。虎大嘴头一偏,步一斜,纵身便掀。何谓掀?说白了就是拿身子往上靠,他这么巨大一个身子,真要靠上了,那还不得骨折肉裂啊。 眼见巨大的一个虎身靠上来,膻腥气直冲鼻孔,枪又还空在虎脖处,那军官不得不退,顺着退步,后把一捋,抖一个枪花,便要一枪挑向虎大嘴肚子。就在这时,他忽闻一阵风声,躲闪时,却已经迟了,一股巨力打在腰上,将他打得直飞起来,重重地撞在后面盾墙上,竟是抱盾墙撞了个缺口。 原来虎大嘴这一咬二掀三摆尾,乃是连起来的绝招:一咬不中,头偏身往上靠;还靠不着,后面还有条尾巴,顺着往上扫,借了势,力足,更是快如闪电。而且虎尾先是偏着的,藏在后面,还非常隐秘,除非经常打虎的,一般人谁知道啊?这军官沙场百战,与人对阵的经验十足,与虎对阵却还真是平生头一次,又怎么会想到要提防后面的虎尾巴,便就中招,虎尾一扫,其势如鞭,何况成了精,这一鞭力大啊,那军官估计是活不成了。 一鞭扫开那军官,虎大嘴大声狂吼,巨大的脑袋一晃,边上还围着的十几个刀兵、枪兵魂飞魄散,转身就跑。虎大嘴大笑,他化成人身笑起来也好,虽然粗野难听些,还将就看得过去。这虎一笑,诡异啊,胆破数百,鸡皮疙瘩更落了无数。 所谓马不知脸长,虎大嘴也不知自己笑起来有这么大杀伤力,他一声吼,凌空跃起,过了第四道盾墙。两百虎兵和他一样,见着盾墙就跳,连扑带咬。盾墙一松,猪兵嚎叫着便是一顿乱拱,彻底拱烂。小半个时辰,一万赵军,十余道盾墙被拱得稀烂。但这会儿赵军大阵中却擂起鼓来,又出来一个万人大阵。 吴不赊在后面看着,以为这一万人是上来助阵的,不想这一万人在距先前的盾阵五百步开外便停了下来,照旧列成枪、盾阵,阵前布下弩兵,不论是冲过去的虎兵、猪兵,还是赵军溃兵,三百步外便是一通乱射,阵中更是战鼓不绝。 赵军盾阵已经崩溃,但先前已杀将立威,立下军法,这会儿又以一个万人阵布在后面,进亦死,退亦死,赵军无可奈何,只得与猪兵、虎兵死斗。有的赵军狂呼乱喊,有的却是边哭边砍,各种情状都有,勇气也好,无奈也好,总之猪兵、虎兵伤亡直线上升。 赵军不能退,虎大嘴当然不会退,在数十万人十余万兽的注视中,一万人、数千兽浴血死斗。兽的长嚎声,人的惨叫声,兽的怒吼声,人的狂叫声,混杂交集,不断有兽倒下,不断有人被撕裂,这是天地间最残酷的斗场,人血与兽血,染红了大地。 这一场血战,持续了一个多时辰,人终究没能斗得过兽,一万赵军死伤殆尽,到最后,再没一个人能站着;兽兵也死伤惨重,先前冲阵就被强弩射死了一千多头,再一场血战,五千猪兵回来的五百不到,虎兵伤亡的也不少,约有百数,便是虎大嘴身上也有几处伤口。 虎大嘴率残兵回阵,虽还是咧着嘴笑,却已不复先前的猖狂。猪黑子、象白牙几妖脸上也多了两分凝重。 这一战,兽兵虽胜,但赵军不死不休的悍勇,却也给了包括吴不赊在内的所有妖怪、兽兵一个深刻的印象,看似孱弱的人类,当他们激发出决死的勇气时,也并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诸妖都有些沉默,唯有牛八角始终神情不变,静静地看着赵军。赵军中出来一队士兵,收拾战场,用大车将死亡的赵军尸体装了回去,未死的,也都抬了回去,阵中战鼓又起,先前那个万人队缓缓上前,离着先前的战场左移数百步,列下阵势。 “愈挫愈勇,管季不愧是沙场老将啊。”牛八角轻叹一声,手一挥,“狮偏将,你率五千猪兵、五千狼兵出战,还是猪兵前冲,狼兵后扑。记住不要缠斗,赶开弩兵,狼兵就越墙而进,破了盾墙,这一仗就胜了。”狼的跳跃能力不如虎,但要跳过盾墙还是很容易。而狼个体小,赵军枪兵想要扎中它们,相对于虎,又还要难一些。 “遵命!”金毛狮信心满满:“这一阵我必会胜得干净利落,赵军不死心,我就要他们死尽死绝。” 金毛狮点兵出阵,一声吼,当先冲锋,背后猪叫狼嚎,若论勇,兽兵来自先天野性中的悍勇,更强于人类。 赵军战法与先前一样,弩兵分四队列于阵前,三百步左右第一队开射,一队射完,撤入阵,二队复射,兽兵冲到五十步左右,四队弩兵已尽数射完撤入阵中。赵军随即变阵,却不像先前一样列成方阵,这会儿却是列成圆阵,百人一队,列成小圆阵,三十盾兵于最外围竖盾,后面三十枪兵三十刀兵,最内是十弩兵,弩兵一入阵,便加紧上弦。 一百个小圆阵,合成一个大圆阵,每个小圆阵之间,相隔二十步左右。兽兵不受阻挡便冲进了大圆阵中间,但四望所见,是一个个铁盾长枪的小阵,便如老虎咬乌龟,粗看逮住了,细看,不对啊,怎么四面是壳,无处下口? 吴不赊惊道:“管季变了阵势,这百十个圆阵,是什么名堂?” 牛八角道:“这阵叫万点梅花阵。” 他一言提醒,吴不赊晃眼一看,点头:“万点梅花阵,还真是有点儿像呢。” 牛八角眉头双皱:“这万点梅花阵似弱实强,放手让敌方入阵,实则是以阵势将敌方隔开,然后各点梅花相互呼应,以坚硬的内壳,聚力歼敌。” 吴不赊“啊呀”一声叫:“这阵法原来如此阴险,看来这一战不妙!” 虎大嘴道:“我再率五百虎兵上去。” 猪黑子、象白牙齐道:“我上!” 牛八角摇头:“不急。一万对一万,先前赵军绝不上前助战,我们若另派兵助阵,这气势就弱了。先前一战,赵军以惨烈之血,助长军心,若我军示弱,赵军的气势上来,便再压他们不住了。” “可是――”虎大嘴几个有些不甘心,一时却又找不到理由。牛八角道:“即便死尽死绝,气势不能输,何况这一阵我们也未必会输。” 他语气坚决,诸妖不再开口,吴不赊也不吱声,看着斗场。 金毛狮冲在最前,手中刀舞如飞,瞄着他的箭虽多,却是射不透他的刀圈,冲到阵前,赵军却已变阵。看着一个个铁乌龟一样的圆阵,金毛狮着实愣了一下。这只老狮怪脑子不太灵光,一时有些发蒙,回头往自家阵营里看,鼓声如雷,并无收兵的锣声,也没有另外的指示。他脑子虽不太灵光,倒有一股王霸之气,既然无退兵指令,那就继续进攻,管它是盾墙还是乌龟墙,统统撕裂,长刀一扬:“小的们,狠狠地咬,狼翻猪突。” 声未落,身已起,金毛狮一刀格开刺来的两杆长枪,大喝一声,一刀猛劈,正劈在一面盾牌上。这一刀猛恶,竟将那盾牌一劈两半,盾后的盾兵一个脑袋去了半边,两只眼珠往两边倒着,却都是一样的惊恐。金毛狮复一声吼,狮威烈烈,大刀左右一扫,缺口处四五面盾牌尽被扫飞,进步狂劈,数刀之下,十余名刀枪兵身首分离,余者无不惊栗。这一个小圆阵,眼见是破了,忽听得一声怒吼:“妖孽休要发狂!” 喝声中,两名赵军军官跃进小圆阵,一个使刀一个使枪,一左一右夹攻金毛狮。 “来得好!”金毛狮夷然不惧,大刀一抡,硬开硬架,与两将斗在一起。那两名军官都是好手,使刀的军官更身具玄功,拼了数招,竟凌空飞起,凌空一刀直劈下来。这一刀声势极烈,不过力道不如金毛狮,金毛狮横刀一架,那军官被巨力一冲,翻身便回,在空中打个旋子,复又一刀劈来。下面那使枪军官趁势夹击,枪势如蛇,金毛狮上格下挡,一时斗了个旗鼓相当。 金毛狮被两名军官挡住,后面的猪兵、狼兵还未冲上来,破开的小圆阵趁机调整,把尸体丢出去,剩下的赵军又布成一个圆阵,比先前略小,却更紧凑有力。 这种小圆阵,最大的长处就在这里,可随时进行调整,哪怕少一半人,还是可以组成圆阵的,论小规模的防御力,阵法中不说第一,也是名列前茅。 这时猪兵也冲了上来,和先前一样,损失了近一千头猪,好在猪兵不把损失当一回事,得了金毛狮号令,分头冲阵。 小圆阵成孤线,不像方阵那般受力,猪兵冲撞的效果差强人意,最前面的圆阵受力最大,借着奔跑之势,有一些小圆阵被撞开了好几个缺口。有几个小圆阵甚至在反复的撞击中彻底碎开,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小圆阵撑过了第一轮。一些圆阵被冲开,收缩阵形后,复又组成了小圆阵。第一轮的撞击过去,无势可借,猪兵再要撞,力道就小了许多。盾兵拼死抵着,猪兵和盾兵,就这么较上了劲儿,几乎每个小圆阵前都是这样子。 这时狼兵也冲了上来,跃墙而入。但赵军已有了准备,看见狼跳起来,长枪兵就是一顿乱刺,有刺中的,也有没刺中的。刺中的翻身跌落,有些狼兵肚腹被长枪刺穿,就那么穿在了枪上;没被刺中的跃入阵中,阵中却还有三十名刀兵在等着。 狼与虎一样,有尖牙利爪,但狼体形比虎要小,力气也小得多,一个健壮的士兵持刀与狼相斗,输赢还真得两说。但赵军在这里有一个优势,阵小而兵多,小小的圆阵里,几十把刀挤着,狼的灵活性大大降低,一跳进去,四面八方数把刀齐砍下来,立马成了一摊肉泥。尤其在第一轮砍杀后,人活狼死,赵军信心暴涨,后面再进来的狼,基本上就是有死无生。 狼兵先前悍勇,慢慢地死得多了,气势使弱了,不敢轻易再往阵里跳,围着圆阵转圈子,等着猪兵把盾牌拱开。猪兵也不是不尽力,可要想拱开插入地底后面又有赵军顶着的盾牌,难啊。而没了狼的骚扰,赵军小圆阵的弩兵来劲了,上了弦,在阵内往外射,这么近,一射一个准,狼兵不往里跳,想着没事了,结果碰上这样的大杀器,霎时间死伤惨重,周围狼兵一空,猪兵紧跟着倒霉。 “鸣金收兵!”牛八角一直紧盯着战局,知道败势已成,他不需要像赵军一样,以惨烈的牺牲去激发军心,既然败了,那就尽量减少损失。 “想不到赵军的万点梅花阵威力如此之大。”吴不赊感叹,猪黑子几个也是一脸沮丧。牛八角“嘿嘿”一笑:“无妨。阵是死的,人是活的,下一阵管季若仍用此阵迎战,我为大王破之。” 第五十七章 火攻 以一万对一万,本拟大破赵军,结果反而大败,五千猪兵死了三千,狼兵更惨,回来的一千不到。金毛狮一脸羞愧请罪:“属下无能,请大王、副帅治罪。” “此人类阵法之利,非战之罪。”牛八角一摆手,“我只问你,下一阵还敢出战吗?” “有什么不敢?”金毛狮又惊又喜,“大王若许我戴罪立功,下一阵我必定杀赵军一个尸横遍野!” “还尸横遍野?”虎大嘴在一边撇嘴,“下一阵若赵军还是摆出这个万点梅花阵,你就能破了?” 不过这话虎大嘴并没有说出口。他虽然粗,还没粗到傻。最重要的是,他自己也没办法破管季的这个万点梅花阵,倒是牛八角先前的大话让他疑惑:牛八角又有什么办法能破呢? 金毛狮等着立功赎罪,虎大嘴、猪黑子包括吴不赊在内,则等着看牛八角破阵的妙法。可赵军收队回去,却不再出战,不多会儿一骑驰出,到阵前大叫道:“今日累了,有胆明日再战!”连叫三遍,打马便回,赵军大营移动,竟就退军了。 金毛狮几个气得哇哇大叫,纷纷请战,要随后突击,不让赵军退去。牛八角却不肯下令,道:“急什么?不是说好了明日再战吗?那就明日再战好了。” 收兵回营,吴不赊发现,牛八角说得轻松,脸上却始终一脸凝重,偷偷召他过来,道:“那万点梅花阵,是不是另有变化?” 牛八角点头:“万点梅花阵变化极多,每一个小圆阵,就如一瓣梅花,在令旗的指挥下,各瓣梅花之间可以互相呼应,前后旋转,左右碰撞。敌军即便整体上兵力占优,但各瓣梅花互相穿插呼应,切割敌军,反可在小范围内形成优势兵力,一口一口吃掉敌军,最终以少胜多。” 听他这么一说,吴不赊也愁起来:“那阵要怎么破?今天管季好像并没变阵,明天肯定会变,这就有些麻烦了。” 牛八角先前另有心思,没去多想,这会儿才明白吴不赊是在担心什么,忙道:“大王不必忧心,这万点梅花阵虽然变化繁多,威力极大,但我要破它容易得很,我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 看他神情,不像虚言安慰,吴不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好奇心又起:“另外一件事?什么事?” “火。” “火?”吴不赊“啊”的一声叫,“对了,兽兵普遍怕火,管季为什么不用火攻呢?” “管季为赵国名将,只看今日一战,每次一万人出战,无论胜败不损大局,得一个稳字;一万赵军死到最后一人也绝不撤军,得一个狠字。稳健、狠辣兼具,绝非浪得虚名。这样的人,不可能不想到火攻之法,三阵不用,他想要留到什么时候用?” “是啊。”吴不赊被他说得悬心,却是想不到原因。 “大王不必忧心。”见他担忧,牛八角道,“事只怕无备,而不怕无法可破,我既然留着心,自不怕他弄鬼。” 这话有理,吴不赊点点头:“我相信你。”这是真心话,心下感叹,牛八角非凡的军事才能一点点冒了出来,见识之广,思虑之深,竟远在他之上,妖怪中也真是卧虎藏龙啊,哦,卧虎藏牛。 第二日,赵军果然又开了过来,两军对圆,赵军中战鼓擂响,又是一个万人方阵开了出来,到阵前千步处立定,布下阵势。 金毛狮急不可耐:“末将请战!” 牛八角点点头,道:“我给你两千猪兵、三千狼兵外加一百象兵,仍以猪兵前突,驱赶赵军弩手,象兵与狼兵分组搭配,一象兵配三十狼兵,对赵军一个圆阵,你明白我的意思了?” 金毛狮还真愣了一下。虎大嘴先叫了起来:“好办法!狼兵跳阵遭枪刺,干脆用象踩,那几百盾牌在大象脚前,不如一张糊窗纸。” 他一说金毛狮也明白了,狂喜抱拳:“末将明白了!” 牛八角点头:“明白了就去调兵。先编好组,不要急着冲,磨刀不误砍柴功。” 吴不赊明白了牛八角的破阵之法,大觉有理,心中畅快,听到最后一句,心下暗笑:“不愧是家养的牛成精,说话就见功底。” 金毛狮得了诀窍,喜滋滋下去调兵,果将象、狼编组,并分派了前后左右,各破一阵,不使挤撞。调派停当,赵军催战鼓已响了两遍。 “既然赶着投胎,狮爷爷就来送你们一程吧。”金毛狮大吼一声,手中刀一挥,当先冲出,背后猪叫、狼嚎、象吼,烟尘滚滚,狂卷而去。 赵军果依旧法,弩兵一通狂射,退入阵中,随即变阵,布下万点梅花阵。昨日凭此阵胜了一仗,赵军信心十足,但随后接战,他们的信心便被击得粉碎。冲击盾墙的不再是猪,狼也不再跃墙而进,而是跟在象后面。盾墙挡得住猪突,却如何挡得住象撞。到盾墙前,那些巨象一声怒吼,人立起来,差不多有盾兵腰那么粗的两只前脚在半空中一顿,狠狠踩下,铁盾便如枯纸,应脚而裂,至于盾后的人嘛,那就不要说了,找不到人,只有肉饼。 象除了脚,还有鼻,象脚踏开缺口,象鼻左右一扫,便如狂风扫落叶,缺口处的赵军四面跌飞。象兵后面的狼兵、猪兵如洪水般从缺口处涌入。圆阵既破,赵军再无可恃,阵内赵军虽有长枪利刃,一则军心已丧,二则巨象难敌,象兵长鼻子甩开,刀枪近不了身,便能近身,皮粗肉厚,刺一下砍两刀,说实话起不了什么作用,而后面的狼、猪已冲到了面前。 几乎是在顷刻间,赵军大阵彻底崩溃。昨天杀得兽兵一败涂地的万点梅花阵居然败得这么快,谁也想不到。赵军看呆了,吴不赊和诸妖也全都看呆了,好半天,诸妖才欢呼出声。对阵却敲响锣声,崩溃的赵军退了回去。短短数刻时间,死伤者几近三千,一地的尸体,还有无数的哀嚎者。 “咦?今天怎么不死撑到底了,莫非破了万点梅花阵,管季落胆了?”吴不赊颇有些奇怪,其实他就盼望着管季落胆撤兵。 牛八角摇头:“人对兽类天生有一种畏惧感,管季昨天命赵军死撑,是要激起赵军胸中的血勇,驱除那种畏惧感,勇气激起来就行了,若明知不敌还要士兵送死,可就会寒了士兵的心。” “原来是这样啊。”吴不赊有些失望。 兽兵撤回后,赵军仍是派一队士兵出来,收拾尸体,扶了伤者回去,随即战鼓擂响,又一个万人方阵开了出来。 “还真是块打不碎的牛皮糖啊!”象白牙“嘿”的一声,抱拳道,“这一阵无论如何轮到我了。” #奇#“好。”牛八角点头,“我照旧给你两千猪兵三千狼兵一百象兵,战法与刚才一样,且要小心,或许赵军另有花招。” #书#“副帅放心,我自省得。”象白牙一抱拳,点兵出阵。 #网#最先的打法一模一样,这边猪突,那边弩射,似乎管季有些傻,既然弩箭有用,为什么每次都是两千弩兵,翻一倍不行啊?一万更好啊!这种想法,猪黑子、虎大嘴脑子里都有,只不过没说出来。其实不然,强弩威力奇大,但上弦太慢,以最远射距五百步起算,哪怕是步兵,跑步攻击,也一定会在弩兵二次上弩完毕之前冲到面前,更何况最远射距和有效射距是两回事。要有效伤敌,三百步起射是最佳选择,以兽兵的突击速度,三百步,不过数息而已。两千弩兵梯次而射,勉强可以在五十步内避进阵中,还微留有变阵的时间。若是四千弩兵,那在兽兵冲到阵前时,至少有一半进不了阵,更没有变阵的时间,阵外的弩兵就要完蛋。没来得及严密结阵的所有赵军都得完蛋。除了这一点,还有战阵的防御力,弩兵多便意味着枪兵或刀兵相对要减少,也就意味着防御力相对要降低,所以一个万人方阵,两千弩手是最佳配置。 猪兵冲到赵军阵前五十步,所有弩兵都已进阵,猪兵死伤惨重。不过相对于前几次,猪兵有意拉开了彼此间的距离,所以损失其实要小一些,约摸折了五六百头猪。 赵军飞速变阵,却不是万点梅花阵,又换成了最初那种一层一层的墙阵。千余猪兵嚎叫冲到,轰然巨响,最前面盾墙给撞成了一面筛子。盾墙虽破,赵军却死战不退,还能爬起来的盾兵持盾掩护,三人一组,左枪右刀,狂战野猪。没有盾兵掩护的,前枪后刀,也是狂呼酣斗,与最初交战时畏怯的赵军相比,这会儿的赵军犹如脱胎换骨,对兽兵的畏惧差不多已完全消失不见。 心中若无畏惧,手中有了刀枪的人类,杀伤力并不比兽类差,甚至更强。 第一排赵军盾墙崩溃,后面的赵军兀立不动。这时象兵与狼兵也冲了上来,象白牙没有冲在最前面,而是和象兵在一起。赵军换了阵让他有些疑惑,却也不惧,狂叫道:“冲上去!踩死他们,冲垮他们!” 狼嚎象叫,狂冲而上,距赵军大阵二十步,差不多已能踩着前面猪兵的尾巴,忽听“嗡”的一声,弓弦成片响起,无数支箭从赵军后阵射出来,却不是一般的箭,而是火箭。 吴不赊眼尖,早看到赵军阵中燃起火把,眼见火箭如蝗,叫道:“赵军终于开始火攻了!”牛八角却不吱声,只是凝神看着战场。 兽兵中,猪兵和象兵皮子最厚,强弩能穿透猪皮,弓箭却不行,最初赵军以弓兵应成,有的猪兵身上钉了二三十支箭,还是嗷嗷叫着乱冲乱咬,一点事没有,象皮的厚度还在猪皮之上,若非要害部位,甚至强弩射上几弩都无事,更不要说弓箭了。可火箭不同,箭射不穿,但箭上附有燃烧物,钉在身上烧,即使皮子再厚也受不了,更何况兽类天生畏火。火箭一射出来,冲锋的兽兵立刻就慌了。象兵躯体大,少的也要钉四五支箭,多的十数支,一时被烧得痛嚎不绝,转身就跑。狼兵遍体狼毛,烧起来火势熊熊,惨不忍睹。倒是猪兵好一点,和赵军搅成了一团,没有受到火箭的威胁,但象兵、狼兵惊退,猪兵也自慌了。 象白牙第一次领军出战,本拟打一个胜仗,不想还没接战就败了,又惊又怒,手中金瓜锤狂舞,一面拍打箭支,一面狂叫:“不许后退,不许后退!冲上去,不要怕!”可兽兵慌了神,最重要的是身上钉着火箭,烧得痛啊,哪里还听得进,只顾往后跑。象白牙拢不住手下,焦躁中正不知进退,后阵锣响,只得悻悻然撤军,到牛八角前请罪:“末将无能,愿领军法。” 牛八角挥手道:“兽兵畏火,此非战之罪,你且到一边。”召狼妩媚过来,道:“狼将军,泥池可准备妥当?” 狼妩媚回道:“已经准备好了。” 牛八角大喜:“好,虎将军、猪将军、象偏将,你三个选两万猪兵、三万狼兵、五百象兵,去阵后泥池中,叫孩儿们把皮毛打湿了,可左进右出,各依队列,不许喧哗拥挤,免为敌军察觉。” 三将领命,调兵自去。吴不赊倒是有些不明白,道:“什么泥池,你的意思,是叫它们打湿皮毛应战吗?” “是。”牛八角点头,把泥池的事说了。 原来牛八角深知兽兵畏火的天性,一直忧虑管季火攻,偏偏管季好像把这件事给忘了。但牛八角不会相信他真忘了,越不动声色,动起来就越可怕。因此,牛八角暗调狼妩媚在阵后堵死一条小河,调一千猪兵将堤岸上泥土拱进河中,然后往来踩踏,踩成一个稀泥池。兽兵身上沾满稀泥,火箭钉身自熄,这是牛八角想出的应对管季火攻的绝招。 赵军胜了一阵,方阵撤回,不多会儿战鼓擂响,又一个万人方阵出列。 吴不赊奇道:“每次一个万人阵,不痛不痒的,管季玩小孩子把戏吗?” 牛八角冷笑:“管季为人求稳,他不敢全军与我军对战,又不能一仗不打就撤回去,所以一次一个万人队。小打小闹,胜败都无伤大局,对赵王也有交代,同时还练了兵,摸索了与兽兵的战法,可谓是一举数得。不过,他想玩,我却不想跟他玩了。” 这时虎大嘴、猪黑子、象白牙先后回来交令,所有兽兵都已经在泥池中打了滚,身上皮毛尽湿,且已颁下严令,遇火不许后退。先一仗是措手不及,这会儿有了准备,当不会再遇火溃败。 “好。”牛八角牛眼中精光闪烁,“象偏将,你领三百象兵、一万猪兵、两万狼兵在中路,猪前、象中、狼后,先给我冲垮正面的万人阵,然后直冲管季中军,一冲到底,不突穿赵军大阵,不许回头。” 象白牙狂喜领命:“有三万儿郎在手,我必将赵军大阵兜底儿戳穿。” “猪将军,你领五千猪兵、五千狼兵在左,虎大嘴,你领五千猪兵、五千狼兵在右,左右同时发起进攻,要求是一样的,彻底穿透赵军大阵。” 两将齐声应命。这面急了金毛狮:“那我呢?我干什么?” 牛八角道:“你整备三万狼兵,赵军若败,你率军加入,扩大战果。至于狼将军,余下的兵力皆由你统率,为总预备队。” 金毛狮嘟嘟囔囔应了,倒是狼妩媚应得爽快。吴不赊有些奇怪,狼妩媚虽是母狼,好战之心不在虎狮之下,这一战却如何不甚踊跃?这话当然不能问,只放在心里。他却不知,原来狼妩媚怀孕了,要保胎,所以不积极,牛八角是知道的,因此不安排她冲阵。 那面赵军接连催战,这一边却在调兵遣将,赵军正不耐烦,突闻兽吼连天,这面万兽齐出,象白牙一象当先,迎着场中的方阵便狂冲上去。左右两路,猪黑子、虎大嘴也同时率军冲出。兽兵突然大队出击,场中赵军已知不对,但管季军法严峻,未得军令,不敢擅退,仍是老战法,先放弩,后结阵放火箭。 猪兵都在泥池中打过滚,身上厚厚一层稀泥,稀泥不仅能防火,对强弩也有一定的防御力。赵军这一番弩箭,只伤了不到五百猪兵,随后火箭射上身来,更是不当回事。轰然撞上,猪突、象踩,赵军一道道盾墙犹如一排排枯篱,干脆利落地倒塌。实力对比过于悬殊,不死的赵军魂飞魄散,再无斗志,扭身便跑,却如何跑得过兽,不是被猪兵獠牙撞倒,就是被象踩倒,要不就是被狼兵顺势一扑一咬,一万赵军,旋如春花寂灭。 撞翻赵军万人队,象白牙一声长啸,当先扑向赵军中军;左右两路,猪黑子、虎大嘴早已抢在前面。三路兽兵,如三支巨大的黑箭,射向赵军大营。 兽兵距赵军大营有三千步左右,这边兽兵一动,那面管季看得清楚,军中令旗挥动,大军旋即调动,霎时间,整个赵军大营都动了起来, 赵军具体的调动,牛八角、吴不赊这面看不清楚,只能看到最前面的一些变化,在兽兵距赵军大阵千步左右时,赵军大阵中起了无数火头,这些火头在极短的时间内连成一条火线,便如一道火墙,挡在了兽兵前面。这些火墙有薄有厚,中军最厚,火势熊熊如山,抽起的火苗子有好几丈高,隔着数千步,吴不赊似乎都能感受到那种灼热。左右两军较薄,只是薄薄的一条线,这条线还有缺口,并没有完全连在一起。 吴不赊叫道:“原来管季等在这里,这么大火,是早有准备了,不是火攻,是用火来守。” 牛八角“嘿嘿”笑:“管季下的本钱大,火油、车子、柴草,估计在他军中堆积如山,不过还是太求稳了一些,我倒看他能守多久,又准备了多少柴草来烧。”喝令道,“击鼓!中军压迫,左右两路坚决穿进去!” 管季中军火势实在太大,象白牙无论如何也突不进去,全军只能在火线前游走。左右两路火线薄得多,更有缺口,猪黑子、虎大嘴先前还略有犹豫,听得军令,挥军突火猛进,但突进数百步,眼前又现出一道火墙。这道火墙就厚了,以车成线,上堆柴草,浇火油,火焰高达数丈,宽及丈余,以虎狼之能,便跳得那么远,也绝跳不了那么高。 火墙后,赵军结成盾墙,有投手不断把成捆的干柴往火线上投放,盾墙后是小山一般的柴堆。这样的柴堆,隔着数十步就有一座,沿着火线成弧形延展开去,无边无涯,赵军准备的柴草之多,不可想象。 火线稳住,兽兵过不去,赵军便在火墙后放箭,强弩攒射,不住地给兽兵以杀伤。最初是兽兵攻,似乎大占上风,但到这会儿,反是赵军占了便宜。无论中路的象白牙还是左右两路的虎大嘴、猪黑子,都急得暴吼如雷,却是毫无办法。 吴不赊等人隔得远,看不太清,只看到左右突破第一道火线后,赵军后退组成了第二条火线。第二道火线强,把左右两路兽兵都拦住了。金毛狮急得跳脚:“这些笨蛋,慢腾腾地以为回外婆家呢,这下被拦住了吧?” 吴不赊看牛八角一脸凝重,道:“不急,管季便搬了一座柴山来,也有烧尽的时候。” 牛八角神色却半点儿不见轻松,斗牛眉反拧得更紧了,口中喃喃:“不对,不对……” 吴不赊看半天看不出个名堂,道:“什么不对?” “大王请看。”牛八角道,“管季中军不动,左右两路后退,与中军却又似断非断,火线只是形成两个大弯,整体看去,像什么?” 牛八角这一说,吴不赊也看出了点儿名堂:“是啊,中军不动,两边两个弯弯,这像什么?像一个横写的弓字,又像一只大鸟张开了翅膀。” “这是大鹏金翅阵。” “大鹏金翅阵?”吴不赊脑子里一通乱搜,好像在林微雨给他看的兵书上有那么一个阵法,印象有了,脑子里却是一塌糊涂,“管季摆这么一个阵做什么?这阵威力很大吗?” “管季胃口奇大。”牛八角“嘿嘿”冷笑,“大王请看,他中军不动,两翅张开,我左右两路大军已被他斜斜兜在两翅中。” 吴不赊明白了:“他是想围杀我左右两军?” “大鹏金翅阵威力最大的就是它的两翼,变化也全在两翼,可在左右两翼的任一翼形成局部兵力优势,若兵力足够,可两翼同时围杀,若再多,甚至可以两翼合成大圆,将敌方整支大军围进去。与万点梅花阵比,万点梅花阵强的是点,大鹏金翅阵强的却是势,但这个阵势对士兵的要求极高,三十万大军,如心使手,如手使臂,管季不愧名将,赵国更不愧五大强国之首。” “果然了不起!”经他一说,再对照兵书,吴不赊也终于弄明白了,对管季的用兵之能,赵军的训练有素,也不得不赞一声好。边上金毛狮、狼妩媚不太明白,听着好像是要被赵军围住了,急得跳脚,但吴不赊冷眼看牛八角的牛眉松了开来,便不着急。 赵军两翼稳住,随即开始调动,两翼张开,慢慢兜转来,前面是车,堆积柴草,浇以火油,车子的柄极长,数名赵军推动,形成一条火线斜推。先还不明朗,慢慢便看了出来,管季野心极大,两翼张得极开,竟似要把兽兵左、中、右三军全兜进去。 牛八角“哈哈”大笑:“好、好、好!这样的对手,值得尊敬。我老牛出山第一战,能碰到这样的对手,更值得浮一大白。”神情一凝,“狼将军,你率一万狼兵,把皮毛打湿后,从左阵后潜出,在赵军左翼一千步外潜伏,等我号令。” “是!”狼妩媚抱拳应了,自去调兵。 “金偏将,你也选一万狼兵,打湿皮毛后,从右阵后潜出,在赵军右翼一千步外潜伏,同样,等我号令!” “遵命!”金毛狮也调兵去了。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吴不赊略一想就明白了,看一脑子兵书,就是临阵不会用,但别人摆下了棋子,他还是看得懂的。 “大王英明。”牛八角心情舒畅,倒不吝马屁,“管季野心大,我就让他吞,在他两翼将合未合之际,狼将军与金偏将两路齐出,攻其后背。嘿嘿,大鹏折了翅膀,我看他还飞不飞得起来。” 赵军大阵两翼渐渐合拢,将合未合之际,牛八角发出号令,左右两路,狼妩媚、金毛狮各率一万狼兵飞扑而出。 虽然是与妖怪、兽兵作战,管季却并没有存半点儿轻视之心,不认为牛八角看不破他的阵法,所以他早有准备,左右两翼赵军的外弧又各烧起一条火线,挡住两翼狼军,赵军仍是坚决推进。牛八角一看不对,急调一万猪兵一万狼兵中路突进,颁下严令,死死守住口子,绝不让赵军合拢,同时传令诸妖:“只要见哪里火势稍弱,坚决突击,撕开一个缺口,赵军大阵就破了。” 此时的情势,猪黑子三妖所率左、中、右三军被赵军两翼包着,撕不开赵军火线,只在阵中乱转乱吼。赵军两翼外侧,狼妩媚、金毛狮又各率一万狼兵盘旋,给赵军两翼施加了强大的压力。不过赵军有备,两条翅膀强劲有力,兽兵撕不开,但赵军两翼想合拢却也做不到,后加入的兽兵死死挡在中路,整个战场最激烈最残酷的战斗,就发生在这里。 赵军前面以火开路,后面强弩跟着,不断攒射,给拦路的兽兵以巨大杀伤。兽兵虽然怕火,但牛八角下了死命令,也是死战不退。无数猪兵身裹稀泥,迎着火墙,发出决死的嚎叫,不顾一切往上冲,撞翻燃烧的推车,撕开火墙,连着火墙后的赵军一起撞翻。但火势实在太大,推车即便给撞翻,火还在烧,冲过去的猪兵几乎被烤熟,后面的猪兵又被拦住了。即便撕开了一处缺口,赵军准备充足,马上又会从阵后推车出来,点上火,堵住缺口。 赵军坚决推进,兽兵死战不退,内外兽吼不绝,更有战鼓隆隆,亘古未有的人与兽大兵团作战,竟是比人类的战争还要惨烈得多。 战事僵持,吴不赊看牛八角一脸凝重,似是有话要说,道:“八角,有什么不对吗?” “赵军准备的柴草火油异常充足,阵中兽兵身上的稀泥慢慢给烤干了,这样僵持下去不行,我想率一军绕到赵军后面去,攻他的后阵。” “那你去啊,中军我来守;要不我去攻他的后阵,你在中军指挥。” “但是我心中隐隐的好像总有几分担心。”牛八角脸现犹疑,看着战阵,好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大王,请你坐阵中军,我把五百象兵和五千狼兵留下,其余的全部带走,攻他后阵。” “要不你把象兵也带走吧,象兵的突击力最强,用它们冲寨,或可一击建功。” 牛八角摇头:“象兵力大,但跑起来太慢,我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对,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绕到赵军阵后,一举破阵。迟了,只怕有变。” 他说得有理,几十万人的赵军大阵,可不是个小城寨,围着大阵绕一圈,十好几里呢,要绕到赵军阵后,还要尽量不让管季发觉,要再拉开一点距离,那么至少要绕十里以上,大象短促急跑的速度不慢,可十里路急跑下来,只怕也没力气冲寨了。至于牛八角心里的担心,吴不赊倒认为那是一种心理作用,牛八角头一次指挥如此大规模的作战,对手又是赵国名将,他心里有压力也是正常的。 留下五百象兵、五千狼兵,牛八角率余下的猪兵、狼兵从阵后绕出,奔袭赵军后阵。 吴不赊坐镇中军,心里估算着牛八角赶到赵军后阵的时间,想:“后寨遇袭,赵军必乱,到时我率五百象兵、五千狼兵从中路突进,一举打破管季的大阵,哈哈,赵军名将败在一个妖怪手里,估计他要自杀了。” 前面的战事仍在僵持,吴不赊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让五百象兵和五千狼兵都去泥池中打滚,把身上皮毛打湿,准备冲阵。便在这时,耳中忽闻异声,举目一看,又没什么不对,他心下犹疑,将左脚化成空竹,插入地下,霎时间脸色大变。空竹传音,有一支骑兵,正从他的左面侧后急袭而来,听蹄音,至少在两万骑以上。 “赵军骑兵不是早给一锅烩了吗?这是哪来的骑兵?”吴不赊心中惊疑不定。论爪牙之利,马不如虎狼,但马蹄是一件非常利害的武器,尤其是万马奔腾,无论是狮虎还是狼猪,无兽可撄其锋,更莫说马上还有骑兵。 赵军左翼外侧,只有一万狼兵,绝挡不住上万的骑兵,一触就会崩溃。扫清左翼狼兵,赵军骑兵或攻中路或攻右翼,可将外围兽兵逐一扫清。然后大阵合围,阵中的兽兵一个也跑不出来。当然,赵军阵后还有牛八角,可管季既能伏下骑兵,能不考虑到敌军从后偷袭这一点吗?牛八角未必就能打破管季的后阵,后阵若僵持,前阵兽兵被消灭,这一仗就输了,而且是大败。 吴不赊脑中电闪,惊怒交集:“怎么办?” 牛八角不在,他无人可问,不过有一点儿是明摆着的,就是拼死也要堵住赵军的骑兵:“传令给狼妩媚、金毛狮,把左右两路狼兵撤回来,跟在我后面,拦住赵军骑兵。” 吴不赊一面让小妖传令,一面把手头仅余的五百象兵、五千狼兵全召集拢来,五百象兵在前,一字排开,以巨象庞大的身躯,硬抗骑兵的冲击。只要第一击抗住了,有小半个时辰,狼妩媚、金毛狮在左右两翼的狼兵就能收拢来,左右两路不败,管季这一记阴招便失去了作用。 这时赵军骑兵已出现在地平线的尽头,一条黑线,滚滚而来,吴不赊飞上半空,放眼看去,竟是无始无绝,何止两万骑,至少在三四万骑以上。 吴不赊脸色惨白,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管季从哪里搜罗出来的这么大一支骑兵。他不知道,当日赵军后营溃败,却还有几万人逃了出去,其中有两万多是骑兵,虽然赵军的骑兵主力在后营,可前营也不是没有骑兵,也还有一万多人,两下一凑,便有四万骑,管季伏下这四万骑,便是他的绝地杀招。 吴不赊手中只有五百象兵、五千狼兵,便是狼妩媚、金毛狮两军及时撤下来,也不过两万五千狼兵,还不计伤损,面对四万骑兵,怎么可能拦得住?最要命的是,狼妩媚、金毛狮短时间内还撤不下来。现在真正能用的,只有五百象兵、五千狼兵。这五千多兽兵能扛住第一下,狼妩媚、金毛狮才能接着往下扛,若第一下扛不住,次第而上的狼妩媚、金毛狮只会如洪水中的土堤,被逐一冲散。 能不能扛下第一击,吴不赊一点儿把握也没有。脑中急转,却是百无一计,赵军骑兵越来越近,轰隆的声响惊天动地,身后的象兵、狼兵都有些惊慌起来,虽没有逃跑,却是惊躁不安,到真正接战时,它们能拼死顶住吗? “就算这次败了,老子回去调集兽兵再来,咱们不死不休。”吴不赊咬牙发狠,心中却突地一动。 数万骑兵的疾驰,激起漫天的灰尘,如一片黄云,跟在骑兵的身后,触发吴不赊灵机的,便是这一片黄云。 “所有象兵,以牙犁地,犁一下,退一步,犁二十下后,一百象兵为一队,密集结阵,不留空隙,任何情况下,不得退缩,不得慌乱。” 吴不赊高声下令,带队的妖兽立即把他的命令传了下去:“犁地,退一步,犁地,退一步……” “密集结阵,密集结阵。快,快!” 在妖兽的喝叱中,象兵犁一下退一步,象牙长而有力,又是慌急拼命,一牙下去,少也有三四尺深,翻出的泥土堆成一道土垅,后面是一条土沟,二十下后,二十条土垅土沟成形。象兵随即以百象为一队,五百头象排成五队,密集结阵,五百头巨象挤成一个方阵,便如一块巨大的岩石。 第五十八章 泥偶 吴不赊本来的想法,是要用吹牛袋把大象犁起的灰尘吹起来,迷住马匹的眼睛,可一看犁起的土垅顿时就有些傻眼,犁得太深,是泥土不是灰尘,这怎么吹得起来?就勉强吹得起来,也漫不开去啊!不过象兵密集结阵的结实感,总算给了他一点点安慰。他取出吹牛袋,死马当做活马医,对吹牛袋道:“袋兄,这次兄弟全靠你了,帮我尽力把泥土吹起来。” “好咧,看我的。”吹牛袋信心十足,猛吸一口气,对着土垅就吹了过去。老袋妖是个讲义气的好妖怪,吴不赊日常好酒相待,此时有难,它把吃奶的力气都拿了出来,一股风出去,不但是灰尘,便是泥土也尽数吹了起来,二十条土垅,如二十堵矮墙,被它这一吹,一条土垅竟差不多被吹平了,灰尘泥土,漫天而起。 “怎么样,还行吧?”吹牛袋得意地一笑,身子一移,回头又吹。如此连吹二十下,二十条土垅尽数吹平。漫起的泥土一层混一层,密集混在一起,最终形成一堵宽达千步厚达数十丈的灰墙。 “幸不辱命。”吹牛袋最后一口气吹完,身子软软地落了下来。吴不赊忙一把接住:“辛苦袋兄了!” 这时赵军骑兵已一头撞进灰墙中,灰墙中自然是目不视物,无论是马还是人都绝对看不到身前一尺开外。可骑兵这个东西,本身就是与灰尘打交道的,尤其大队骑兵疾驰时,前面的吃风,后面的吃灰,基本上就是盲人骑瞎马,吴不赊想以灰尘蒙住赵军骑兵的眼睛让他们慌乱退缩,这根本就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灰墙没起到预想的作用,但大象犁起的泥沟却起了作用,而且是大作用,疾驰的骑兵突然踏入泥沟,顿时纷纷栽倒。这时灰墙的作用也出来了,前面的骑兵栽翻,后面的骑兵看不见,还是一头撞进来。若只是一条泥沟,作用也不是太大,栽翻的人与马一下就填平了,可泥沟偏偏多达二十条。这下热闹了,狂奔的骑兵一批批栽翻,后面的撞上前面的,赵军前锋整个儿就乱了套,好不容易有冲过来的呢,又一头撞在象阵上,五百头巨象密集结阵,别说赵军骑兵在泥沟前人仰马翻失了速度,就是无障无碍地一直冲过来,想撞开这样的象阵也基本上没有可能。 赵军骑兵本以楔形结阵,整支骑兵就如一只巨大的箭头,泥沟一拦,象阵一挡,箭头立即折断。偏偏灰尘漫天视界不良,赵军主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急命变阵,剩余的骑兵略一调整,成横阵压了上来。 便在这时,牛八角心急火燎地赶了回来,就他一个人,背后一兵不见。一看现场形势,他猛吁了一口气,扑通拜倒:“属下无能,没能算到管季伏下的骑兵,若非大王神勇,这一仗我们就败了,请大王治罪。” 吴不赊也一直悬着心呢,还好,瞎猫撞上个死耗子,灰尘不灵泥沟灵,效果不错。牛八角赶回来,他更觉安心,道:“你是听到骑兵的响动赶回来的?管季没在后阵设有伏兵吧?” “是。”牛八角点头又摇头,“我刚要开始攻击,忽听得地面震动,情知不好,所以一个人先赶了回来。管季后阵并没有伏兵,只不过立寨严谨,我已经让他们撤兵了。” “好。”管季后阵没有伏兵就好,吴不赊这会儿真是有些怕了,道,“你别说什么治罪的话,输给管季这赵国名将也不丢人,况且我们现在还没输呢,这边还是由你指挥。” “遵命!”此时形势紧急,牛八角也不多话,场中形势他看得明白,高声下令道,“五百象兵在前,密集结阵,不要散开;五千狼兵在后,紧跟象阵,不许散开。突击!” 赵军骑兵结方阵,牛八角就结楔形阵,以五百象兵为前导,就如一个锋利无比的箭头,深深地楔进赵军骑兵阵中,五千狼兵为箭身,阵体渐次增大,在赵军骑兵阵中撕出的裂缝也越来越大,最终穿透赵军骑阵。赵军骑兵如水漫过礁石,却没能给礁石带来太大的损失,不过踩踏斩杀了两千余狼兵而已,自己却处于一种非常危险的境界。因为象兵穿透骑阵后,划一个弧,再次结阵,回头又撞了过来,这时,狼妩媚、金毛狮的近两万狼兵已经撤了下来,反把赵军骑兵夹在了中间。 赵军骑兵主将一看不妙,不敢与战,从侧面撤出了战场。这时先前去袭击赵军后阵的兽兵也撤了回来,牛八角才终于松了口气。但战场又回复了最初的态势,而过了这么久,兽兵身上的稀泥几乎完全烤干了,围在阵中的猪黑子、虎大嘴、象白牙三支兽兵已处下风,被赵军火阵逼得步步后退,慢慢挤成一团。若不是中间缺口处死撑着,赵军两翼始终无法合拢,阵中兽兵只怕就炸了营。 “赵军撑不了多久了。”牛八角却并不担心,“管季柴草准备得充足,但他最大的后手是他的骑兵,骑兵无功,管季必定撤军。这一仗,属下无能,幸亏大王英武,勉强算是平手。管季赵国名将,果然不是吹出来的。” “能跟管季打成平手,你很不错了。”吴不赊安慰他。能打成平手,吴不赊心里确实已经很高兴了。要知道先前他都有彻底失败从头再来的打算呢,有这个局面,真是喜出望外。 他两个盼着就此收手,管季却不甘心。说话间,忽听得管季中军一声异啸,忽地立起一座山来,细看,不是座山,竟是个人。可世间哪有这样的人啊,高有二三十丈,胸宽少也有一二十丈,腿不长,但粗得很,就小腿肚子便有一只巨象的腰那么粗,两只手同样又长又粗,伸出来有十余丈长短,一只手掌摊开,足可以让四头大象在掌心睡觉。 这巨人仰天一声长啸,一跨步,从火墙中踏出来,一脚将两猪三狼踏为肉泥,横臂一扫,身前数十丈范围内的兽兵给一扫而空。飞跌的猪兵、狼兵在空中长声惨叫,周围的兽兵吓得纷纷后退,便是猪黑子、虎大嘴这些夯货也吓坏了,傻站着不知道要怎么办。 “泥偶人?”牛八角失声惊呼,“我的天爷!赵军竟然有如此术法的高人。” 牛八角一防火,二防赵军中的术法高人,一百名妖兽强弩手始终护住中军,但几天来,管季没派出一个高手偷袭或挑战,再想不到,今天一出就全出来了。火来了,术法高人也亮相了,可这一露面竟是这样的一个巨人,这也太可怕了。 撒豆成兵,撮土为偶,点木为人,销金为将,凝水成龙,五行法术,并不稀奇,赵军中这个巨人,明显就是撮土为偶的泥偶人,但恐怖的是它的巨大。 像吴不赊怀中的醒木令,一根通源,万木之灵,同样可以点醒木人,但点醒的木人,身高只和普通人差不多,力量也差不多,即便把所有的灵力全点在一个木人身上,木人身高也最多能有吴不赊一倍左右。要知身材越高力量越大,耗费的灵力就越多,不是不能高不能大,只是灵力支撑不住。像赵军这个泥偶人,如此高大,不说用来作战,便动一下走一步,耗费的灵力便让人咋舌,更何况这泥人手臂一扫之力,如此巨大,可见这泥人体内的力量之大,也就可推测施术的术法高人给它注入的灵力之强。如此之强的灵力,老天爷,吴不赊想想都要胆寒,这世间怎么会有如此高手? “我明白了,难怪这几天我日防夜防,从不见管季派出术法高人袭营,原来他们凑在一起练阵,弄了这么一个大家伙出来。”牛八角拍着牛头,恍然大悟。 吴不赊实在是被惊呆了,牛八角这话,一下把他惊醒过来。他顿时也醒悟了,这世间哪会有这样的高手,管季必是将军中玄功高手、术法高人凑到一起,结阵凝力,然后借阵法把灵力转注到这泥人身上,才成就了如此巨大的一个泥偶人。 “他大爷的,本大王还差点儿就给他唬住了呢。”吴不赊狠狠地鄙视了一把管季的无耻。可明白是明白了,看着这泥偶人却又发愁,如此一个庞然巨物,如此之大的力量,拿什么去对付它啊?难怪有句话说,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计谋都只是笑话,这泥偶人便是最好的注解。吴不赊便有千万条诡计,挡不住泥偶人的拳头,便全都无用。 吴不赊没办法,道:“叫孩儿们撤下来吧,幸亏中间缺口没堵住,撤下来不为难。” “不。”牛八角断然否决,又马上觉悟到自己态度有问题,忙抱拳躬身道,“大王明察,古话说,夫战者,气也。管季今天这一仗,火阵在前,骑兵在后,更暗练泥偶人于中,可说拿出了全部解数。如果我们撑住了,赵军必定气沮神消,管季也只有撤兵一途;我们若撑不住,赵军必然气势如虹,管季就会死缠烂打,继续纠缠不休。所以我们一定要撑住,绝不能退。” “你说得有道理。”吴不赊并不为他的态度着恼,道,“只是这泥人实在太强,谁也对付不了,不撤军怎么办?在阵中死撑?我军死伤必重啊。” “死伤无所谓,哪有打仗不损兵折将的?兽兵没了可以再招,士气散了再想聚起来就难了。今天这一仗,只要我们撑住了,我追风城的军魂也就铸成了,与五大强国之首的赵国数十万大军恶战得胜,哪怕最后只剩下一兵一卒,从此天下也再无人敢多看我追风城一眼。”牛八角牛眼放光,一脸激昂,“而且这泥人力道虽巨,但身躯实在太大,消耗的力量也必定巨大无比,赵军中术法高人再多,也绝对撑不了多久,有一刻钟,再多算点,最多半个时辰吧,若我军不崩溃,这泥偶人必定崩散,赵军中施术的人只怕还个个要大伤元气。” 他说得有道理,吴不赊便不再坚持。牛八角传下令去,让阵中的虎大嘴三个稳住阵脚与泥偶人游斗,死撑到底。狼妩媚、金毛狮同时派出,猛攻赵军两翼,又加强中间缺口处的兵力。数招齐下,慌乱的军心又稳定了下来。 赵营中军帅旗下,立着一员老将,五短身材,肤色如铜,须发尽白,却是双目如电,这老将正是赵国名将管季,眼见着自己的杀招一一失败,最后的绝招泥偶人出来,兽兵也只是最初一慌神随即就稳定了下来。他知道再无取胜的可能,颓然长叹:“我管季征战一世,难道竟要败在一个妖怪手中吗?”眼望苍天,久久,喃喃自语,“妖怪中竟然有如此人才,老天爷,这世道到底是怎么了?” 令旗挥动,赵军两翼缓缓后撤,火墙拦路,兽兵身上稀泥尽干,无法追得太近,加上赵军还有强弩,也就只远远看着,不再追击。 两翼撤回,中军也缓缓后撤。那个泥偶人也不再威风凛凛地追杀兽兵,却像累极了的巨汉一般就地坐了下来。坐着就是一座山啊,兽兵也不敢靠近,只是远远看着。泥人先还挥挥手,后来慢慢地就不动了,再然后,脸上身上的泥土一块块往下掉,最终崩散,化成一座土山。土山崩散之际,赵军中十余人呕血,有僧有道,也有赵军中的军官,都是玄功高手。泥偶人便是他们聚力结阵凝练成形的,先前驱使泥人厮杀,后来又要掩护赵军撤退,耗力过巨,所有人都大伤了元气,却正如牛八角所料。 赵军撤退,这一仗终于是胜了。苦撑过来的猪黑子、虎大嘴几个仰天长啸,众兽兵也是齐声作啸,虽是个个毛发焦燎,却难掩兴奋,猪狼尽踊跃。 牛八角忽地在吴不赊面前跪倒,庄然三拜:“恭喜大王,与五强之首赵国数十万大军恶战得胜,大王威扬海内,追风城基业固若金汤。” “那是你指挥得当,众将士奋勇作战,本王该是要多谢你们。”吴不赊忙扶牛八角起来。他心中也高兴,也发愁,千辛万苦跑去魔界,好不容易把个妖名消脱了,得,一仗下来,咱是名扬海内的大妖王了。想想颜如雪,不后悔;只是觉得实在对不起林微雨,想着林微雨的深情,想着林微雨的坚持,他真的希望能给林微雨一个人人祝福的婚姻。或许林微雨能理解他,还是能接受他,可他知道林微雨的性子,她是那种受世俗影响特别深、特别看重礼教的人,背着一个妖名的婚姻,她就算愿嫁,内心深处也一定会有遗憾。 “大王谬赞,属下惭愧。”牛八角老牛脸一红,先前见招拆招,他心中颇为自负,到后来管季杀招连环使出,若非吴不赊死撑,若非大象不能赶急途留下了象兵,这会儿已是一败涂地,那他真是百死莫赎了。 虎大嘴、猪黑子几个没有老牛妖这样的心理负担,只是兴奋地狂叫:“追击,追击!不要放过一个。” 牛八角也想扳回一局,道:“大王,管季此番退去,必定撤军,我兽兵的机动力远强于人类军队,可以一路死缠着他们,或沿途骚扰,或断其粮道,管季数十万大军,走又走不快,粮食又接济不上,不出十天,必定崩溃,到时我军趁势追杀,可轻松将其全歼。” “那还等什么?追上去,追上去。”虎大嘴跳脚叫。这老妖怪冲得凶,脸上被火燎了一下,大半边脸都红了,也不知弄点什么油涂了一下,这时兴奋之下,半张脸更是油光发亮。 吴不赊心想:“打败赵军,还有个威风,但真要全歼了赵军,那可就不是威风了。妖怪带兽兵干掉了几十万人,必定引起整个人、神、仙三界的恐慌惊怒,天帝只怕都会被惊动。那老家伙虽然只是个虚架子,可真若下了诏,还是有几分面子,到时三界共讨,我追风寨可撑不住。现在打得恰恰好,楚国的围也解了,威风也有了,若弄得好,说不定我这神官还能做下去,就还可风风光光地迎娶微雨。” 想到这里,吴不赊断然摇头:“不必追了。我们的目的,是借替流民出气为名来抢粮食,打痛了赵军,流民的气出了,回头夺了汇城,粮食也抢了,赈济了流民,赢得了民心,我们所有的目的全都达到了,何必再打下去。等一日,若管季确实撤军了,我们也就回军,围了汇城,送信进去,粮食物资留下,放他们走,若敢弄半点儿手脚,就把守军全体做了兽粮。” “遵令。”牛八角发下令去,大军回营,派出斥候监视赵军。 管季一撤,果然就再不停步,一路撤了下去,先撤到新麻国,脚下不停,一直就撤回了国内。 吴不赊是个财迷,对汇城的粮食辎重是志在必得的,在与管季大军对阵厮杀时,也一直派有兽兵在汇城四周监视,截断道路,不使城中物资有半点儿流失。得报管季真个撤走,大军立即调头,十数万兽兵把小小汇城围得水泄不通,十数万兽兵齐声作吼,城头守军吓瘫一片。吴不赊信使进城,守将已吓得半死,听说留下物资就能活命,哪还有半点儿迟疑。兽兵让开北门,两万余守军战战兢兢出来,确认妖王守信,是真个放他们走,立时撒脚便跑,那叫一个快。 守军一撤,被吴不赊关在营中的虎百威竟也找个机会跑了。小妖来报,吴不赊不以为意,跑了就跑了吧,白得了件宝贝,只是不太会敲。他关心的,只是城中的粮草辎重。 近五十万大军的辎重补给,那是一个怎样的数字!吴不赊进城,看到的就是一座座的山。大山之外,还有小山,山虽小,却发光,为什么发光?金山银山啊,珠宝也堆成山,哪来的呢?原来赵军一路扫过来,但凡打破楚国的属国,自然不会秋毫不犯,而是纤毫不留,不说烧光杀光吧,抢光是一定的。这一路抢下来,金银珠宝就堆成山了,这些宝贝当然不能放在军中,便堆在汇城,准备回国时带回,结果便宜了吴不赊。管季后面之所以死战不休,一是为了面子,二也是为了这批金银珠宝。小妖点了数报上来,珠宝不论,光金银就有五六百万两,吴不赊一时就笑傻了。 笑傻了的不止吴不赊一个,像虎大嘴、猪黑子这些大老粗是无所谓,狈有计就不同了,看着绵延进山的车队,他直接就笑爆了狼牙;然后是乌静思,乐得差点扯光了胡子。 笑靥如花的,还有一个颜如雪,不过马上就满脸通红了,因为吴不赊不顾还有外人在,直接就抱住了她。 “啊呀,有人呢,快放开。” “哪有什么人,就一帮子老妖怪。”吴不赊呵呵笑,哪舍得放开她,一直抱进房里。颜如雪知道他要做什么,只是没想到他这么没脸没皮,当着外人的面就把她往房里抱,面上羞得厉害,心中却像有一团火,身子早软了,红唇微喘。吴不赊嘴伸过来,两唇相接,便如干柴碰着烈火,腾一下就烧上了房顶。 也不知过了多久,两具赤裸的身子已被汗水浸得精湿,却仍是颈股相缠,旖靡的气息在红罗帐中弥漫。人倒是终于安静了下来,良久,颜如雪轻嗔一声:“坏蛋,你最坏了。” 吴不赊嘿嘿笑:“先前是谁叫好人来着?” 颜如雪羞羞地掐他,沾了汗,掐不住,她突然就紧紧地抱住了他,道:“哥,谢谢你。”吴不赊伸出手,在她汗津津的小香臀上打了一板:“再说一个谢字,家法伺候。” 颜如雪轻轻叫了一声,在他怀中挤得更紧了,好一会儿,道:“我想去见见微雨姐,跟她说声对不起。” “傻丫头。”吴不赊明白她的心理,又在她的香臀上打了一板,“你和微雨一样,都是我的女人,如果你和微雨换过来,我同样会这么做。” 颜如雪臀上吃痛,心中却如蜜一样得甜,道:“那你多去陪陪微雨姐吧。”吴不赊也很想去见林微雨,想了想,却摇了摇头:“赵炎吃了这一场大败仗,必然会查,也一定查得出来,然后就会大肆叫嚣。先不说是否敢调军队来打,至少口头上是要拼命讨伐的。这会儿我去见微雨,万一被判妖司发觉了,必然带给微雨巨大的麻烦,所以暂时还是不去见她的好。” “那……那微雨姐心里……” 吴不赊知道她想说什么,林微雨当然会听到风声,心里当然会难过,他心里又何尝不难过。不过这话当着颜如雪却不好说,颜如雪本来就有些歉疚,若这么说,她更难过了。他装出不以为意的语气道:“没事的。上次就经历过一次了,我去魔界,不是一去两年多吗。微雨将门虎女,心里承受力很强。”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颜如雪有些恼了,半撑起身子,嘟着嘴看着他。那模样儿可爱极了,可爱无敌,吴不赊立马投降:“是我错,对不起,不过情形未必就会坏到不可收拾。无论如何,我这次至少是帮了南岳帝君一个大忙,明里暗里,他总得还我个人情,他背后还有十七王子,也该会伸手,到最后,这事或许就能不了了之。” 这话很有几分道理,颜如雪道:“那你快去求见南岳帝君,越快越好。万一西岳帝君恶人先告状,天帝下了旨,那就麻烦了。” “好。”吴不赊点头,“你也回象南城去一趟吧,免得四大长老和乡亲们担心。” “嗯。”颜如雪应了一声,却见吴不赊看着她的眼光怪怪的,道,“怎么了?”下意识往自己身上看了一眼,光光的,俏美的胸脯还带着一抹情欲未曾完全消退的淡粉色,美则美矣,却着实羞人。她害羞起来,掐他:“看什么啊?” 吴不赊呵呵笑:“我是想,你这次回去,算是回门呢还是……” “什么呀!”颜如雪大羞,用力掐他,“人家都还没嫁给你呢,什么叫回门。”吴不赊痛得龇牙咧嘴,慌忙讨饶,闹了一会儿,道:“如雪,说真的,你这次回去,让别人做圣女吧,我只想你做我的媳妇儿。” 他后面的话没说完,颜如雪却是明白的。云州遗族的圣女,肩上的责任太重,像这一次的事,云州遗族其他女孩子可以缩在后面,颜如雪却必须挺身而出。而如果吴不赊不发蛮,就算发蛮,没有追风城十余万兽兵的实力,最终的结果,颜如雪只怕还是得去给尸莲王做妃子。 “我心眼已破,当然要另挑一个人做圣女。”颜如雪紧紧地搂住他,“我以后就只做哥的媳妇儿,只要哥不嫌弃,我就一辈子做哥傻傻的小媳妇。” “一辈子可不够。” “那就十辈子。” “十辈子也不够。”吴不赊满腔霸道,“不论多少辈子,你永远都是我的,哪怕下辈子是小狗,也是我的。” “你才是小狗呢。”颜如雪咯咯笑,“敢说我是小狗,看我咬你。” “啊,真咬啊?看来你真的是小狗了,啊……痛……” 痛并快乐着,一个白天就过去了。晚间,吴不赊召集群妖议事,乌静思当然也来了,其实人家午后就来了,不过那会儿吴妖王忙得很,做属下的自然不会强去床上扯他起来,也就只有等着了。 群妖到齐,先兴高采烈地议论了一阵战事,得个空档,乌静思出席,对吴不赊庄然一揖,道:“大王,属下有一个请求。” 他神情太过正式,吴不赊有些发愣,忙道:“乌先生不必客气,有话尽管说就是。”说来吴妖王确实缺乏一个上位者的自觉。追风城在他嘴里冒出来的经常就是追风寨,明明封了乌静思为右相,开口闭口却又叫先生。不过乌静思和他打了一段交道,倒对他的性子有些了解,也不往其他方面想。 乌静思一脸庄严,看了看群妖,直到众妖怪全都住口看着他,才道:“我请大王立国。” “什……什么?”吴不赊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请大王立国。”乌静思又说了一遍。 吴不赊这会儿终于是明白了,却有些发愣,眨巴半天眼睛,道:“先生之意,让我正式开国称王?有这个必要吗?” “当然有这个必要。”乌静思一脸庄重,“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大王英明神武,仁德无双;追风城世外桃源,救济了无数百姓;更以悍勇之师,吊民伐罪,痛击暴君,声播四野。此时立国,正当其时。”说着跪了下去,长声道:“臣请大王为追风城数十万百姓和每天至少一万以上进山的流民考虑,顺天应民,开国称王,天地佑护,我追风国当国祚绵长,万世其昌。” 诸妖也明白了,顿时就大呼小叫:“乌相这个提议好!” “开国,称王!” “我追风国天下无敌!” 吴不赊与赵国开战这些日子,颜如雪在城中无事,便由乌静思陪着巡视村镇。她清丽若仙,又是在云州遗族当惯圣女的,最擅长的就是和百姓打交道。先前所谓仙子伏妖的谣言也借流民之口广为流传,这一圈巡视下来,流言坐实,追风城上下,都认定颜如雪是天上仙子临凡,伏妖降怪,再指挥妖怪、野兽开此一方乐土,赈济万民。这一来,追风城上下,无论先来的后到的,都是心中大定,从心底对追风城有了认同感和归属感――咱们不是领妖怪的情,更不是和妖兽同流合污,这是仙子赐给我们的土地,这就是我们的家园。 乌静思是个心思极为敏锐的人,立即就感受到了百姓们心境的转变。狂喜之下,他又推波助澜,再放出一则流言,说吴不赊也不是妖怪,前世为佛祖座下伏魔金刚,天帝万仙大会,吴不赊与颜如雪相识相恋,佛祖嗔怒,将吴不赊打下凡尘。吴不赊转世前发下宏天大愿,必要赈世济民,以无上功德向天地祈福,让天帝成全他和颜如雪的姻缘。他做到了,在追风城伏妖降怪,开此一片福园,赈济万民。于是苍天开眼,让颜如雪来到凡间,成全了这段姻缘。 这则流言和上一则有抵触的地方,上一则说吴不赊这些妖怪、妖兽是颜如雪这仙子收服的,这一则却变成了前世姻缘。然而后面这一则故事太浪漫了,百姓的心理,自动从上一则往这一则跳,于是不但是人心安定,更带着满心的祈愿看着颜如雪、吴不赊两个。到这会儿,乌静思所有的布局便全部完成,舆论上,追风城百姓已完全占据道义的制高点,不论谁想指责追风城,不要狈有计这些妖怪出面,追风城百姓就会自动地大耳刮子扇他,流民进山也更加踊跃,最多一天竟多达三万多人,最少一天也有一万多人。 其实乌静思心中还有点儿忐忑,一是吴不赊率兽兵与赵国开战,不知是胜是败;二是流民进山如此之多,最终是否能安置下来。结果吴不赊居然大获全胜,赵国可不是小国,那是五霸之首啊。五霸之首的五十万大军都败了,这追风城的基业谁还撼得动,不但胜了,而且带回来了如山的粮食、马匹和兵器,仅带回山的这些物资,便可至少安置一百万的流民。 所有这一切,都好得不能再好,因此乌静思才在这会儿郑重提议,请吴不赊开国称王。至于众妖怪,自然不会有他那么复杂的想法,反正吴不赊本来就是王,又打了胜仗,开国称王理所当然,不跟着起哄才有鬼。 吴不赊却是心底苦笑,他并不知道乌静思后面又编了一则流言,追风城百姓的心态已完全改变。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像乌静思那般想当然,流言可以骗山里的百姓,却无法阻止西岳帝君和赵炎对他的攻击。妖怪率兽兵打败了赵国,还消灭了数十万人类军队,西岳帝君肯定会上禀天帝,如果南岳帝君和十七王子没有翻天之力,则天帝必然会下旨讨伐他,他这会儿开国称王,不是火上浇油吗? 不过这些话当然不能说,吴不赊想了一想,道:“乌先生有心了,这事不急,赈济流民才是第一等的大事,等流民都安置好了,大家伙都有饭吃有衣穿,那时候我开国称王,才能安心。” “大王仁德。”乌静思一揖到地,眼眶竟然都湿了。诸妖自然也跟着拍了一阵马屁,随后转换话题。现在流民进山的速度,平均是每天一万人左右,到年底如果按最大量一百五十万人计算,运进山的粮食加山中原有的储备,差不多就够了。明年春荒进山的流民,山寨还有八万多匹马呢,刚好可以慢慢地卖。赵军装备精良,一些好的兵器盔甲也能卖大价钱。然后还有那几百万现银和珠宝,统一算下来,即便真有三百万流民,这一仗的收获也足够安置一多半,缺的慢慢再想办法。况且,也未必就一定会有三百万流民,所以再不必心急上火。 这一问题解决,吴不赊也吁了口大气。牛八角道:“大王,赵军此仗,虽败未溃,尤其回去的二十多万精锐,还有和我们作战的经验,赵国又是五霸之首,输得了仗,却丢不起脸,我只怕他们还会调兵来打,所以我们得提前作一点儿准备。” “什么叫怕他们调兵来打,我就怕他们不来打,来了就好啊!”虎大嘴大叫。 猪黑子重重地“哼”了一声:“要作什么准备,我们倚山而战,更具优势,赵军便再多一倍,也绝不是我们的对手。” 象白牙嘿嘿笑:“多一倍,那就是多一倍粮食军资,狈相、乌相是最喜欢了。” 这几个都是脑大胳膊粗的家伙,唯恐天下不乱的典型,爱的就是打仗,见了敌人龇牙咧嘴往上冲就是,其他的一概不会去想,更不会去管。吴不赊暗暗摇头,看牛八角道:“八角,你有什么想法,都说出来。” 牛八角道:“这几天,我把与赵军这一仗细想了一下,我们是胜了,但胜得颇险,经过严格训练并有着精良装备的人类军队,绝不可轻辱。如果他们还有一个优秀的统帅,就更不能轻视。赵军已经有了与我军交战的经验,如果下次再来,以这次的二十多万军队为核心,以管季为统帅,我们想取胜,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管季只怕未必还敢来吧。”虎大嘴“哼”了一声。猪黑子几个“哈哈”大笑。 吴不赊不理这些家伙,点头道:“有道理,继续说。” 牛八角也不去看虎大嘴几个,道:“刨去计谋、阵法什么的不说,这一仗,赵军给我军的最大威胁有两个,一是火,二是弩。” 说到这两样,诸妖都不吱声了。赵军的强弩每一次都给了猪兵巨大的杀伤,诸妖自然都是看见了的。而最后的火攻,那冲天的火墙,烤得群兽皮焦毛臭,若不是牛八角预先有备,兽兵们身上先滚了一层稀泥,后来又下令死撑到底并死死堵住了中军缺口,被围在阵中的兽兵们难保不炸营,而只要一炸营,那就彻底败了。诸妖先前不服气,这时回想当日的情形,也不得不承认,胜得确实有几分侥幸。 吴不赊叹道:“是啊,赵军的火墙确实让人恼火,强弩也实在是厉害。这里我要给猪将军记一大功,每次突阵,若非猪兵不顾死伤地悍勇突击,我们绝难取得这么大的战果。” 猪黑子忙道:“该当的。攻如箭猪、守如豪猪,本就是猪突战术最基本的要求,下次若战,还是我老猪冲头阵。” 妖怪们就是朴实啊!吴不赊心中很是欣慰,连声赞扬,又对狈有计道:“这次参战的兽兵,要给予重赏,多准备点儿好吃的,妖兽每名赏一百两银子,额外立有功劳的加倍。”狈有计躬身应了。 “但这么硬抗敌人的强弩也不是办法。”吴不赊看牛八角,“八角,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办法?” 牛八角微一凝神,道:“强弩是人类发明的最具威力的远程武器,别说兽兵,便是神仙也无法硬抗,人、神、仙、妖、魔、兽、禽,七界通杀。对付强弩唯一的办法,也只有强弩。在这方面,妖兽因为力大可上硬弦,反占上风。这一仗,我一直在想,赵军中术法高人不少,为什么一直不敢来我军偷袭,最大的原因,应该是当日赵军后营遇袭时,前营来侦察的探子领教了我军妖兽弩兵的威力,所以不敢轻身以试。但我军弩兵太少,只能集中起来对付少量的精锐高手,如果我军能有一千甚至两三千名弩手,以弩对弩,以妖兽弩手更远的射程,可轻易破去赵军弩手,那我军不但再不吃亏,反可大占上风。” “好主意!”吴不赊大赞,随又皱眉,“可妖兽难成,到哪里去找那么多妖兽来做弩手啊?” 第五十九章 大计 招弩手,是让吴不赊最头疼的一件事。这弩手,必须到妖兽这个级别才能胜任,而一般兽族修炼到妖兽这个层次比较难,所以妖兽难求。 狼妩媚怀孕,狈有计一直陪在她身边,极少说话,这时插口道:“要妖兽,也不是太难。” 吴不赊大喜:“有什么办法?快说。” 狈有计道:“我城中这两年之所以妖兽大增,是因为食粮有了保证,一些有了灵机的兽类能潜心修炼之故。现在既然要妖兽,大王可下令,遍选灵智略开的兽类,保证其食物供给,让他们潜心修炼。我追风城辖下数十万兽兵,多了不敢说,三五千妖兽还是练得出来的。” “有道理。”诸妖纷纷点头。 “这件事不能拖,马上进行。”吴不赊在诸妖脸上一扫,道,“狼将军,这事我交给你。” 狼妩媚有孕,后面的仗,最好不让她出战,召集、培养妖兽,既重要又不太费力,她该是最好的人选。 狼妩媚应道:“包在我身上!我明日便发下令去,召集有灵之兽类,三个月内,至少训出三千妖兽。” “好。”吴不赊大喜,三千妖兽强弩手,那是何等强悍的杀伤力啊,想想就让人兴奋,对狈有计道,“给妖兽专配的强弩要改装,这一点你要保证。” “大王放心。”狈有计应了。 想到下一战能有数千妖兽强弩兵在手里,牛八角也是异常开心,道:“至于火攻,猪将军说我们依山而战,靠着山,我们占便宜,但敌人放火也方便。” “这一点我没想到。”猪黑子搔头。 虎大嘴哈的一声:“你那猪脑袋能想到什么?” 猪黑子恼了:“你想打架怎么着?” 虎大嘴当然不会怕他,眼一斜:“来啊,怕你。” “不要吵!”吴不赊喝了一声,“有力气留着战场上用。” 两妖不敢再吱声,只是一个鼓着猪眼,一个瞪着虎眼,互相对视。 牛八角道:“针对这一点,我有两个建议。一是请乌相发动百姓,在追风城所有百姓定居点的周围砍出防火带,免得被敌人一把火从头烧到脚。” “牛将军这一点顾虑周详。”乌静思拱手,“我明天就安排下去,在追风城外围,以及村镇之间,都要砍出防火带。” “乌相谬赞了。这个其实是以前我做家牛时,老主公他们村的人常做的,我不过拾人牙慧。”在追风城呆得一段时间,牛八角对虎大嘴这些家伙不大看得上眼,但对狈有计、乌静思却是颇为尊敬。他拱手还了一礼,道:“第二点,就是对于战场上赵军的火墙围困,我的想法是,应准备一批水龙,近战时,可分出一部分妖兽弩兵持水龙灭火。只要灭掉一段火墙,我军就可破墙而出,以点带面,一举破掉敌军的火攻。” “好办法,好办法!”吴不赊大赞。 话没落音,象白牙忽地插口道:“大王,我有个想法,不知当说不当说?” “嘿嘿,你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又是虎大嘴,这家伙嘴还真臭。 象白牙斜他一眼,只望着吴不赊。 吴不赊道:“象将军,有好主意你就说出来嘛,哪怕错了也不要紧。” 牛八角看着象白牙,牛眼却亮了起来。 象白牙一看他眼光,道:“老大你猜到了?”牛八角道:“你说。” 象白牙不再犹豫,道:“说到灭火,用妖兽有些浪费了,最主要,敌军在火墙后的弩手、弓手非常恼火,会给妖兽以极大的杀伤。我们象类,有一样长处,鼻子能喷水,如果以一队象兵背负水桶,碰到敌军火墙时,以鼻子吸水喷出灭火,不是同样可以灭掉敌人的火墙吗?而且象兵皮粗肉厚,即便是强弩,非要害部位也休想一箭致命,比用妖兽合算得多。” “此法大善!”牛八角双拳猛击,“我还真是猪啊,当初怎么就没想到呢?” 这下猪黑子插嘴了:“你只是牛而已,别污辱了我们猪。” 这一嘴插得有趣,一时哄堂大笑。又议了一阵,尽皆妥帖。 吴不赊道:“大致就是这样了,民政还是乌相负责;财税狈相监管;八角于此战有大功,军略皆熟,升大将军,城中军事由你负责;金毛狮、象白牙此战亦奋勇争先,皆为将军;诸将军各赏银五千两,以后每月的饷银均为一百两。此战,黑子的猪兵和白牙的象兵居功至伟,两将的赏银翻倍,各一万两。” 猪兵每次皆突阵子前,独挡强弩,死伤惨重;象兵在最初的突阵和最后迎击骑兵时中流砥柱,也是人历共见,诸妖皆服。 妖怪们以前不敢下山,拿了银子买不了东西,银子便是无用的死物,因此,吴不赊初时上山,虎大嘴几妖还有大把银子供奉。后来流民上山,追风城中酒楼、店铺越开越多,这下银子用得着了,妖怪们可就穷死了。吴不赊一赏几千、上万两,而且以后每月固定有一百两饷银,妖怪们如何不喜,一时欢呼声一片。 安排妥当,次日,吴不赊与颜如雪下山南行。和上次一样,颜如雪换了男装,吴不赊还是化身为猫,时不时就往颜如雪怀里钻,恨得灵犀叽叽喳喳很有意见。吴不赊不理不睬,颜如雪也拿他无可奈何,其实在心里,能这个样子把吴不赊紧紧抱在怀里,她也乐意。 不日到了象南城,现在该是叫归云城的,也无所谓,左右乱叫。进城,四大长老闻讯,带着大队护卫,全副武装来接。见面还没说话,远处街面一阵骚动,一队人冲过来,都做禁军打扮,为首的正是席元主。 原来席元主没能搜到吴不赊、颜如雪两个,得楚王令,带了一队禁军来象南城要人。四大长老虽然恼怒,但知道颜如雪被吴不赊救了去,也就不好彻底撕破脸皮,任由席元主一队人在城里住着。不想席元主消息倒灵通,颜如雪两个才回来,他就听到了风声。 “站住!”司雨长老一声厉喝,数十名护卫冲上去,刀出鞘弓上弦,拦在了前面。席元主眼光一冷:“你们想造反吗?区区云州遗族,三四万丁壮,敢抗拒我大楚百万大军?”司风长老“嘿嘿”冷笑:“我云州遗族屹立魔界千年,从来不怕威胁,何况你这条狗?” 席元主大怒,他身手高绝,艺成以来,从没被人这么骂过,敢骂他的都已是死人。不过四大长老身份特殊,又是在归云城里,他不敢动手,只是脸色青白得怕人,“嘿嘿”一笑:“双象口大坝已蓄水半月,今日你们若不交出颜如雪,不要大王出兵,一声令下,只是洪水便能淹了你云州遗族。” 四大长老不怕战争,但双象口的洪水却如一柄悬在云州遗族头顶的利剑,而且推不开挡不住,四人皆尽变色。司雨长老“锵”的一声拔出了背上长剑,便要冲上去拼个鱼死网破。 吴不赊蓦地里仰天长笑,缓步过去,笑吟吟地看着席元主道:“多日不见,席老风采依旧啊!不知你那黄天飞卦上的墨汁洗掉了没有?” 不提这一茬还好,提起这一茬,席元主肺都要气炸了,厉喝道:“吴不赊,你为神官,却逆天而行,必遭天罚,还不束手就缚,随我去宫中请罪。我家大王宽仁为怀,或可免你死罪。” “我逆天而行?”吴不赊哈哈大笑,“人不要脸,一至于斯。”仰首向天,却又冷笑,“不过这贼老天也够不要脸的了,你们是大哥、二哥,一个娘胎里生出来的。” “吴不赊,你大胆!” “呸!”吴不赊对着席元主猛呸一口,“大胆?没错,老子我胆大包天。逆天?嘿嘿,我就逆天了,怎么着吧?” 席元主被他暴烈的气势惊得退了一步,怒道:“你敢逆天而行?好,好!你不怕死,但你不怕水淹象南城,毁了整个云州遗族吗?” “水淹象南城?”吴不赊仰天长笑,一脸轻蔑,“席大人的消息好像不太灵通啊,不过赵国退兵的事你应该知道了吧?” 席元主一直守在象南城,消息确实不太灵通,但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至少赵国退兵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赵国是打了败仗。最诡异的是,打败赵国的据说是一个妖王带领的百万兽兵,这个消息过于不可思议,他还在半信半疑之间。 “赵国是退兵了,那又怎么样?”他以为吴不赊的意思是赵国退兵了,楚国没了压力,不一定再要把颜如雪嫁去尸莲国换取和平,所以吴不赊才敢这么胆大包天。他冷笑道:“赵国退兵,你就可以肆意妄为了?吴不赊,我告诉你,老实点儿,乖乖跟我去大王面前请罪,看在你接回云州遗族的功劳上,或许能保下颜小姐还有你自己。” “是吗?”知道他不明白,吴不赊冷笑,“看来席大人的消息是真的不灵通了。你就没打听打听,赵国为什么退兵?逼着赵国退兵的,到底是什么人?” 他反复这么说,席元主有点儿疑惑了,道:“我知道赵国是被一个妖王率百万兽兵给打败了,所以退兵……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妖王率百万兽兵打败了赵军,消息果然是传邪乎了。”吴不赊心下暗叹,脸上却一脸邪笑,“两年多前,在扶风城外,同样是兽兵,一夜之间灭了于承的五万大军,这个消息不知席大人可曾听说过?” 那件事席元主也隐约听说过,知道是吴不赊做的,这时两下一联想,猛一下就惊跳起来:“率百万兽兵打败赵军的就是你?” “不敢,正是区区在下。”吴不赊嘻嘻一笑,忽地脸一板,眼发锐光,“席元主,你给我滚回去,楚王那软蛋昏君竟然要靠一个女人来换取和平,你要他摸摸胯下,还有卵蛋没有?” 他的手指差点戳到席元主的鼻子上。席元主一惊之下,疾退一步,手一扬,黄天飞卦挡在了胸前,不是想进攻,却是被吓住了,下意识地防御。 “除了问问他有没有卵蛋,你再给我传一句话,云州遗族圣女颜如雪是我吴不赊的女人。我能打败赵国五十万大军,也同样能带兽兵打到你凤凰城去。如果那软蛋昏君再敢打我女人的主意,我会让他后悔为什么会来这个世界上。” 颜如雪没想到吴不赊会公然说出她是他的女人,心中既羞又喜,看着吴不赊挡在前面的背影,眼中一片迷离。女人想要的,不就是这样的男人吗?或许他不是太高大,或许他不是太英俊,或许偶尔还有些不解风情,甚或还有一点点坏、一点点招人恼,可当危难来临时,他会挺身而出,挡在你的前面,无论是风雨,还是刀枪,都不会让他退缩。 席元主再退一步,不过他到底是一代高手,心中虽惧,面子上还勉强稳得住。他深看一眼吴不赊,收了黄天飞卦,抱拳道:“既如此,我会回禀我家大王。告辞了。”带了禁卫匆匆而去。 云州遗族欢呼声一片,颜如雪这会儿净剩下羞了,偷眼瞧四大长老,四大长老都是笑意盈盈。颜如雪面色更红,心里倒是舒了口气,看四大长老的情形,显然并不反对她嫁给吴不赊。 颜如雪身上的威胁解除,这一日,归云城成了欢乐的海洋。颜如雪跟四大长老说要辞去圣女的职位,另选弟子担任,四大长老却集体反对。四大长老的意思是,颜如雪是带领云州遗族回归的圣女,是圣女中无上的智者,无论她是否心眼已破,是否嫁人,她永远都是云州遗族的圣女。 四大长老坚持,颜如雪也没有办法,跟吴不赊说了。吴不赊笑道:“做不做圣女无所谓,只要做我的媳妇儿就行。要不我现在就去跟四大长老求亲,选个日子咱们拜了天地吧。” 颜如雪又羞又喜,却断然摇头:“不好,我现在不能和你成亲。” “怎么了?”吴不赊急了,“为什么呀?你不是想要培养出下一代圣女才和我成亲吧?你那心眼玄得很,天知道还有没人练得成啊,难道要我等到八百岁?” 颜如雪眼光迷离:“哥,真要能活八百岁,你会不会一直陪着我?” 女人是浪漫的动物,男人是现实的动物,颜如雪想着夕阳下相搀着走过八百年岁月的老公、老太,几乎就要醉了。吴不赊却急得磨牙:“我当然一直会陪着你,不过真要是过八百年才拜天地,那老胳膊老腿的,只怕一个跪得不好,两颗老门牙都会磕掉呢。” 颜如雪大是恼恨,狠狠掐他一把:“你就是会煞风景!” 吴不赊慌忙赔礼道歉,闹了一会儿,又提出来。颜如雪轻叹了一口气,伏在吴不赊怀里,道:“哥,我也想现在就跟你拜天地,但不行啊。这件事,我已经对不起微雨姐了,怎么还能抢在她的前面,以后进了门,叫我怎么见她?” 说到林微雨,吴不赊也不好再说。其实颜如雪也是为他着想,他是想娶林微雨为正妻的,若现在娶颜如雪,怎么个说法儿?难道直说只是要颜如雪做妾?虽然在他心里,他所有的女人都是一样,颜如雪肯定也能理解、也能相信,但四大长老和云州遗族的百姓那里过不去啊!他们尊贵无比的圣女竟然要做妾?如果林微雨与吴不赊先成了亲,事实已成,那没办法。现在吴不赊没成亲,只是把正妻的位置留着,云州遗族不会有一个人想得通,哪怕娶颜如雪的人是吴不赊。 “不过就算没拜天地,若回追风城,你也得跟我走。”吴不赊退而求其次。 “那怎么可以!”颜如雪故意吊他胃口,眼看着吴不赊抹脖子上吊的情形,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吴不赊明白她是故意逗他的,咬牙道:“好啊,敢捉弄你家相公我,看我怎么收拾你!”伸手去呵颜如雪的痒。颜如雪在他怀里惊笑躲避,眼见躲不过,只得求饶:“好哥哥,我再也不敢了。” “那你跟不跟我走?” “跟,跟。” 看她笑得娇软的身子,吴不赊腹中发火,凑到她耳边道:“现在先饶了你,晚间看我怎么收拾你。”颜如雪羞笑斜睇着他:“你不是还有两个好宝贝吗?晚间你不陪她们?小心她们收拾你!” “晚间你们三个一起陪我,我三个一起收拾。” 吴不赊信心满满,却是把颜如雪羞坏了,脸红如火,狠狠捶他:“大色狼,你休想!”一把推开他,娇笑着跑走了。 吴不赊一把没捞住,想想暂时也不可能把颜如雪跟叶轻红、九斤丽两个抱一张床上去,只好罢了。 四大长老给吴不赊安排有大宅子,叶轻红、九斤丽两女和象斧几个都住在里面。和云州遗族在一起,叶轻红、象斧几个是没什么避忌的。但云州遗族回归,影响极大,来象南城看热闹的人极多,各国的人都有,人多嘴杂,叶轻红几个怕给云州遗族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便轻易不出宅子,因此得到吴不赊归来的消息较晚,不过在吴不赊回宅之前,他们还是知道了。见了吴不赊,九斤丽直扑到他怀里来,叶轻红也是脸染红霞,满腔的相思都写在脸上。 晚间接风洗尘,吴不赊说了率兽兵大败赵军的事,叶轻红两女也还罢了,象斧几个却炸了窝,一个个义愤填膺。别误会,他们恼的不是赵军,而是吴不赊。吴不赊这才想起,这些家伙都是些典型的暴力分子,有架打而没叫上他们,比捅他们三刀还难受。吴不赊一时大叫失策,眼见众怒难平,想到一计,道:“不过赵军必然还要来报复,再来,必然没那么轻松。唉,还有得恶仗打啊,想起来真让人头痛。” 一听说还有恶仗打,几个暴力分子气也平了,火也消了,几张奶奶不亲舅舅不爱的脸齐凑了过来:“有仗打就好,这次一定叫上我们。” 若还不知道借驴下坡,奸商就不叫奸商了,吴不赊忙点头:“你们原来喜欢打仗啊?好好,我正发愁军中无将呢,你们几个都做将军,专给我统帅妖兽。” 这句话出口,几个暴力分子开心了,象斧举一酒坛子相敬:“老大,我爱死你了,我象斧今日便以酒神之名发誓,来世若变女人,一定……” “停!”吴不赊魂飞魄散,急抓一个猪脚整只塞他嘴里,“总之,有仗打一定叫上你们,其他的话就不要说了。” 鹿银弦几个大笑,象斧尤自嘟嘟囔囔,不过他嘴虽大,那猪脚也不小,到底是给塞住了。随后鹿银弦几个吹嘘打仗的本事,个顶个的不服输。吴不赊略听了几句便知道,这些家伙冲锋陷阵不会比猪黑子几个差,但说到将略,没一个能和牛八角相比的。不过有几员勇将也不错,吴不赊手中将少,猪黑子几个统帅十几万兽兵已经有些捉襟见肘,再真要有三千妖兽出来,还真缺几个将军去带。兽人与妖兽差不多就是一家,而妖兽能学人话又避免了这几个家伙不懂兽语的短处,正是一双两好。 象斧几个有了酒又有了话题,闹到天明不稀奇。吴不赊可不想把大好时光浪费在这些家伙身上,身边两个小美人,娇躯若水,眼波如媚,他如何不知道。喝过数巡,便带了两女回房,所谓小别胜新婚,自有一番春光,倒也不须细表。 无时雨收云住,两女便如两根软藤缠着树枝,缠在吴不赊身上。趁着两女无力,吴不赊说了颜如雪的事。叶轻红嘟起嘴:“我就知道……”九斤丽则是欢呼一声:“雪姐姐也做了我们姐妹,太好了!公子你真了不起。” 九斤丽还好,叶轻红这个态度好像不太正常。吴不赊这会儿的心态,就好像小老鼠看见了桌上的一碗红烧肉,主人家竟然忘了收起来,甚至都没拿纱罩子罩一下,情形未免太好,一时就有些患得患矢。他试探着道:“你们不吃醋?” “不吃。”九斤丽连连摇头。 叶轻红哼了一声:“美了是吧?算便宜你了,雪姐的醋我们是不吃的,我还知道有个微雨姐,那醋想吃也吃不着。至于其他人……”说到这里,突一下掐住了吴不赊腰间软肉,“你给我仔细了!” 她的手明明半搭在吴不赊脖子上,突一下就到了腰上,掐的还是最嫩的那一块肉。她又没抬头看,怎么就那么准呢,真所谓神乎其技也。吴不赊又是吃痛,又是佩服,忙赌咒发誓:“不敢,不敢,绝对不敢!” “是吗?”叶轻红冷眼看着他,牛马市上验马牛,看了眼睛看牙口,“那驼玉儿,你没有什么想法?” “绝对没有。”吴不赊举双手发誓,剖开心来说,对驼玉儿,吴不赊还真是没什么想法。驼玉儿长得不错,身材极妙,与叶轻红几个比,也是别有风味,不过一直没对上吴不赊的眼。当然,若真是摆明车马往上送,他也笑纳,没有男人会嫌美女多的。不过驼玉儿好像也从来没想过要白送礼的样子,现在叶轻红又磨刀霍霍向腰肉,吴不赊自然是咒天誓地,那情形,仿佛就是驼玉儿要强奸他,他也要做一个贞男,抵死都不从的。 别说模样儿呕心,总算是把叶轻红哄过去了,松了手。吴不赊悬着的心正往下溜达,叶轻红的手突然又掐了上来:“总之你小心就是了,今夜的话,我和小丽都是记住了的。” 可恶啊,吴不赊小心肝一时又是扑通乱跳,倒是九斤丽帮他岔开了话题。九斤丽道:“我看玉姐姐根本就不喜欢男人,她喜欢的就是雪姐姐。” “乱扯,哪有女人喜欢女人的?”叶轻红不以为意,却是有些累了,钻在吴不赊怀里,不一会儿就发出了轻微的鼾声。吴不赊知道,驼玉儿还真的曾经爱上过女扮男装的颜如雪,颜如雪曾和他说过,要他不说出去,所以他没说,叶轻红两女也就不知道。不过这会儿他当然也不会说,也没想那么多,管他呢,抱着两个千娇百媚的小美人,哪还有心思想其他的。 赵国既然退了兵,吴不赊又摆出了所谓百万兽兵的强弓硬马,楚王不可能再起妖娥子。但吴不赊并不想坐实这妖王之名,而且明摆着是帮了南岳帝君的忙,南岳帝君该要出一把力。第二天吴不赊去找四大长老和颜如雪商议,是不是主动去和南岳帝君说一声?只是颜如雪有个担心,万一南岳帝君起个歹心,突然翻脸对付吴不赊怎么办?西岳帝君铁定上报天帝说吴不赊是妖王,然后南岳帝君又马上提了吴不赊上报,那天帝还不爱死他,他的北辰星君之位只怕马上就能到手。可别说南岳帝君做不出来,更莫说吴不赊是帮了南岳帝君的忙,这世间恩将仇报的事儿多了。颜如雪本来对神界、仙界想得单纯,但吃了几回亏,尤其又涉及自己心爱的人,便不吝把南岳帝君往最黑暗处想。 四大长老也觉有理,至于吴不赊,他对这些神仙们的认识还在颜如雪几人之上。在必要的情况下,南岳帝君和西岳帝君绝对是一个娘生出的两个崽,那是兄弟同心,见利无心。不过不去和南岳帝君说一声好像也不太好,到底只是猜测,南岳帝君并没有摆明车马就要对付他啊,自己先拉开距离,岂非把有可能的朋友硬推到敌人一边? 司风长老道:“要不稳妥一点吧,送封信去,把原因说清楚。至于吴使君为什么不自己去,可以解释为怕给外人看见,传出去对南岳帝君不利。”虽然吴不赊已做了神官,云州遗族的人却始终是叫他吴使君,似乎这样更亲切。 “这样好。”颜如雪和吴不赊几人都觉得这样能说得过去,当天便写了信,派人送去南岳府。 虽然推测楚王不敢再玩花样,但还是不得不提防。云州遗族派斥候,尤其盯紧双象口,就怕象西国听了楚王的唆使,突然决堤放水。还好,十多天中,楚王一直没动静。不过这十多天也有一件让吴不赊烦心的事,是颜如雪。颜如雪害羞,既不肯宿在吴府,也不肯让吴不赊在她房里留宿,让吴不赊看得着吃不着,恨得整日磨牙。 这日晚间,吴不赊带了两女要回房休息了,突然有侍女来报,颜如雪派了人来相请,说南岳帝君派人来了。 叶轻红听了笑:“真的假的?不会是雪姐春心动了,半夜来抢男人吧?” 颜如雪怎会做这样的事,真有这心倒好了。吴不赊又气又笑,刮她鼻子:“你个大醋坛子,不信就跟着一起去啊。” 叶轻红要笑不笑地看着他:“万一真被我说中了呢?难道还跟上床去?” “你不敢!”吴不赊心下怦怦跳,一龙三凤,他是做梦都想了。不过,过三女这一关,颜如雪那一关最难过,先不管她;叶轻红这丫头一则胆大,二则和九斤丽混惯了,三则特别缠人,只要吴不赊在身边,晚上抱不到手,那眼泪立马便是哗哗的,鱼与熊掌相权,估计她是顾不得害羞的,先试试她。叶轻红呸了一口,道:“只要雪姐敢,我有什么不敢的?” 试出来了,吴不赊心里乐得连翻了十七八个跟头,明里当然不敢说,道:“行了,不可能有那样的事的,不信就一起去。” 带了两女一起来,颜如雪却不在府中,而是在司风长老的府中。颜如雪、四大长老都在,陪着一个大胖子,不要看脸,只这身板儿就熟,正是南释权。 “南大人,怎么是你来了!” 南释权闻声,“啊呀”一声跳起来,先不打招呼,却是斜眼看着吴不赊,嘴里还啧喷连声。他这作派让吴不赊有点儿摸不着头脑,笑道:“怎么了南大人?不会是不认识兄弟我了吧?” “确实是不敢相认啊!”南释权叹着气,对颜如雪、四大长老道,“难怪当日西门小姐会挑中他去魔界,这位兄弟,果然是有惊天动地之能,神鬼莫测之机,让人不得不服啊!” 见着是南释权来,心先舒了一半,再见了南释权这作派、话语,心又落下去三分,看来南岳帝君、十七王子还是要拉拢他,不至于反手一刀杀了卖肉。吴不赊呵呵笑道:“这是什么话?咱们自家兄弟,说这等话,没得惹人笑。来、来、来,坐、坐、坐!如雪,叫人上酒,南大人远来辛苦,先敬三杯。” “不是说笑。”南释权一脸正色,“这话不是我说的,十七王子、南岳帝君都这么说。” 不管真假,这话听着还是开心,吴不赊笑道:“得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谬赞,吴某愧不敢当啊。” “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还有几句话让我带给吴兄。”南释权说着,正了正衣冠,恭恭敬敬一揖下去。 这个有点正式了,看他神情端严,吴不赊道:“南兄,你这是?” “西岳帝君这个无耻之徒,为了自己上位,不恤万民,不顾廉耻,设此毒计,让赵炎勾结魔类,攻打楚国。若不是吴兄挺身而出,力挽狂澜,我们即便知道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毒计成功。这一礼,便是南岳帝君托小弟代谢的。南岳帝君还说了,若不是值此非常时期,他当亲来道谢。” 这一揖竟然是南岳帝君带来的,虽然是实情,吴不赊也忙还了一揖:“不敢当,不敢当!吴某哪敢当南岳帝君如此大礼,实实折杀了。” “吴兄无需客气,我这里还没完。”南释权说着,又是端然一揖,他没说名目,吴不赊没让,却也不能就这么受着,也回了一礼。 南释权道:“先送大功给南岳帝君,这一次又挺身助力,实在是受惠良多,这一揖,是十七王子要我代谢的。十七王子说了,吴兄之功,他永不会忘。” “不敢当,不敢当!”吴不赊忙又逊谢一番。 南释权却还没完,复又一礼;吴不赊心下疑惑:“这又是谁的?” 南释权道:“赵炎与尸莲王勾结攻打楚国,虽然是西岳帝君指使,但除非当事人自招,谁也拿不出证据。吴兄打败赵军,剿灭数十万赵国士兵,偏生率领的又是兽兵,西岳帝君奏上天庭,天帝必然信他。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眼睁睁看着,却是反驳不得,心下着实愧疚。因此,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请我代他们向吴兄道歉,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都说了,实在是没办法,否则便拼了性命,也要替吴兄说话。” 这是事实,赵炎勾结尸莲王,虽然明摆着,却谁也拿不出证据,而吴不赊率兽兵打败赵军却是铁证如山。如果他率领的是人类军队,哪怕将赵国五十万大军斩尽杀绝也没人会放半个屁,但率领的是兽兵,无论有理无理,都会引起人、神、仙三界的反感。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无法替他开脱,是实实的力有不逮。两人身居高位,却为这种无奈之事给吴不赊道歉,足见诚意。若换了其他人,或换了去魔界之前的吴不赊,只这一揖,就可以让吴不赊感激涕零到把心掏出来,再奉上全部身家性命。然而现在的吴不赊,见惯了神界的黑暗和神仙们丑恶的嘴脸,再不肯上当。说白了,他与十七王子、南岳帝君,就是一桩交易而已,既是交易的对象,交换的就只是利益,而绝不可能站在道德的高度。 当然,心里这么想,嘴里可不会这么说,南释权太会演戏了,能成为十七王子的亲信,确实有点儿真本事。可奸商也不傻啊,面上乱挤,把感激从十万八千毛孔里尽数挤出来,好险,差点儿还挤出了眼泪,道:“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的关照,我感激不尽。真是,真是,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说了,只恨不得把心掏出来。总之一句话,只要我吴不赊不死,必然有报。” 这态度好,南释权很满意,也一脸激动地道:“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早知吴兄是性情中人,王子和帝君看重吴兄的,也就是这一点,不过十七王子还要我带一句话。” 吴不赊端然道:“请说。” “西岳帝君不会死心,上奏天帝后,必然借天帝诏令,让赵炎再起大军去攻打你的追风寨。十七王子要我跟你说,不要怕,只要赵军敢来,你就往死里打,打得越厉害,就越有办法。” “呵呵,在这里等着了,什么叫打得越厉害越有办法,最好我把赵国灭了,他不是更有办法?”吴不赊心下冷笑,彻底明白了南释权今夜这番作派的意思,领了情,空口谢两句,然后再拉拢拉拢,让你出死力替他们做事。但他们这番作派,吴不赊还挑不出毛病来,如果赵军真打来了,他还真要往死里打。 什么计谋最厉害?不是阴谋,而是阳谋。阴谋虽让人出其不意,可一旦看破,阴谋也就失去了作用。而阳谋呢,他就明摆在那里,你还是得照着他的脚步走,十七王子拉拢人心这一招,算得上阳谋中的极品。 吴不赊一脸凝重:“请南兄转告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只要赵军敢来,我一定往死里打。若是打顺了手,说不定我趁势还打进赵国去,即便不能灭了赵国,也要让赵国大伤元气。西岳帝君的利益与赵国是挂在一起的,到时伤了赵国,我看西岳帝君哭是不哭?” 这正是十七王子想要的结果。南释权一张胖脸笑得像个煮烂了的南瓜,道:“我相信吴兄的能力。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都说了,明里咱们虽然不好支持吴兄,暗里必竭尽全力,吴兄但凡有需要的,打声招呼就是。” “代理人战争啊。”吴不赊心中冷哼,不过南释权这话有用,他正需要呢,借杆子往上爬,道,“这一次赵炎勾结尸莲王使毒计,楚王没办法,我也不怪他,但不希望有下次。云州遗族是我从魔界接回来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在前面和赵国打,却时刻要担心楚国在后面捅我的刀子,这仗还怎么打?所以我想向楚王要块地――双象口。” 南释权愣了一下:“双象口好像是象西国的地方吧?” “那我不管。”吴不赊断然摇头,“赵国想要打过来,人少了不行,至少要动员五十万大军以上,那不是一天两天做得到的事情。而我的兽兵行动迅速,又可翻山而行,从追风寨到双象口,用不了半个月时间。楚王若是要不到,那我就自己率兽兵来取。五霸之首的赵国我都打败了,小小象西国想来不会比赵国更强,打完象西国,我再回军迎战赵国,应该来得及。” 南释权面上变色,强笑道:“吴兄与云州遗族关系深厚,双象口威胁着云州遗族生存,确实不像话,这事交给我了,十天时间,必有答复。” “如此多谢南兄!来、来、来,喝酒喝酒,今夜不醉不归。” 两人一般的虚伪,执手共笑,边上四大长老却也乐傻了。倒是颜如雪对吴不赊了解得多些,到底是枕边人啊,她心下甜甜蜜蜜地骂了一句:“这个鬼。” 第六十章 错爱 在天庭失去强大的威摄力后,人界与神界,尤其是人王与神界的关系,基本上就是互相需要互相利用的关系,例如南岳帝君和楚王。南岳帝君向楚王和楚国的属国要供奉,楚王可说是南岳帝君的大金主。楚王呢,要维护自己的统治,要以天命来强化自己正统的地位,就必须要得到天庭的支持,拉起虎皮才能做大衣,天庭和南岳府就是楚王的虎皮。 有了这层关系,事情也就容易了。南释权代表南岳帝君跟楚王一说,南岳帝君、十七王子的面子要给;另一个,吴不赊的威胁也是实打实的,居然能打败赵国的五十万大军,楚王想想都要打寒战。因此,楚王二话不说,立刻派使者去了象西国。象西国只是小国而已,楚国都怕吴不赊率兽兵来打,象西国凭什么不怕?而且楚国也不是白要象西国的地,另拿一个县来换。象西王非常爽快,立马就答应了。 双象口就是两座大山包,粗看上去,还真像是两头斗架的大象。象西国在最窄处修了一座拦河坝。实话实说,最初修这座拦河坝,不是想要水淹象南国,而是浇灌下游田地用的。没有这座坝,象南河是条灾河,年年山洪,下游颗粒无收;有了这座坝,象南河成了福河,下游沿河数几十里良田,旱涝保收。就是象南国,当年也很得了些好处,最初还着实谢过象西王呢,大善人啊!结果象南国亡也亡在这大善人身上,倒是怎么也想不到了。 大坝两侧的象山上,可筑军寨,最有利的一点,敌人若来攻,只能从河谷那面来,其余三面皆是险峰悬崖,大坝一修,可就易守难攻了。敌人来少了没用,来多了,干脆就开闸放水,都不要动手了,一股洪水就冲了去。 吴不赊带了颜如雪、四大长老一看,个个称赞。吴不赊道:“有山势之险,又有山洪之利,若说地利,不比你们在云州的飞云关差,只是里面小了点儿。” 司风长老老脸放光:“里面小点儿无所谓啊。吴使君请看这两侧,沿山势下来,都颇为险峻。只要修上几个关卡,或者干脆修上两道城墙,中间这十多里长的河谷便谁也进不来了。我族可依山而居,沿河而种,若有强敌,往山上一退,敌弱我打,敌强放水,比飞云关只强不差。” 其他三大长老个个点头,兴高采烈地满山踩点,商量何处修墙,何处建卡。颜如雪陪在吴不赊身边,脸上的笑,灿烂如山花,看得吴不赊发呆。 “哥,谢谢你!” “怎么谢?不会就一句空话吧,要不亲个嘴儿?” 香吻没捞到,捞到一指掐,吴不赊嘟起了嘴。颜如雪“咯咯”一笑,甜甜蜜蜜地吁了口气:“族人有此一地,再不必我操心。从此以后,我就真的只要安安心心做你的傻媳妇儿了。”这话吴不赊爱听,乐得下巴差点砸断脚面子。 云州遗族沿山建卡修墙的事不急,事实上,有了先前对赵国那一仗,楚王已经非常清楚地知道云州遗族的背后是吴妖王和他的百万兽兵。在赵国再起大军打败吴妖王之前,楚王无论如何不会来打云州遗族的主意。而在西南这一块,楚国不动,谁又敢动一动?所以这会儿最重要的,是全力准备迎接赵国必然的进攻。确实是必然,几乎是在云州遗族接手双象口的同时,天帝的诏令也下来了,对吴不赊严加斥责,说他恃功而骄,无法无天,居然率兽兵残害人类,令他即刻解散兽兵,自缚去西岳府请罪,否则天兵一至,定要他粉身碎骨。 天兵是没有的,即便下界各国掏了军费,那万余腐败到了根子的天兵天将也打不了仗。能出兵的,还是赵国和他的属国。当然,天帝的诏令不止是发给赵国,是发给人界各国,令天下诸侯共讨之。可这种费力不讨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的事,谁管啊?口头上喊得热闹,出手的没有。倒是南岳帝君奉天帝诏令,撤了吴不赊的职,下令通缉,可私下里南释权却和吴不赊称兄道弟,带来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的话,都是一个意思:往死里打,咱们支持你,打得越厉害,就越有办法。 吴不赊也知道拳头硬才是真道理,云州遗族的事一了,便动身回追风城。叶轻红、九斤丽、象斧等人自然是要跟去的。颜如雪本有些害羞,如果吴不赊不是公然说她是他的女人,那无所谓,可这么大喊大叫天下皆知了,却又没拜堂成亲,这么跟着去就有些羞人了,可架不住吴妖王死皮赖脸,只得随行。后面还跟了个尾巴,是驼玉儿。 上山,众妖接着,追风城越发是热闹了,多了很多人,更多了不少铺面房屋。算时间,从吴不赊去象南城到回山,前后不过个把月时间,这追风城几乎就变得不认识了,变化之快,让人瞠目结舌。甚至旧城墙都拆了,没办法,先前的老城太小,容不下这么多人。新城却还没开始建,一个月时间,狈有计和乌静思定了三次墙址,结果都推翻了,因为进城的人,每天都是翻着跟头往上长。人啊,就是这么一种爱跟风的动物,先前说城里是妖怪住的,除了那些要钱不要命的家伙,没几个人敢进城来住。现在说法不同了,妖怪是仙子收服的,而那个妖王也不是妖,是佛前伏魔罗汉转世,仙子和罗汉,当然是我们人类这一边的。至于妖怪、妖兽、兽兵,那都是仙子和罗汉收来给我们看家护院的,就像看门的狗,耕地的牛。还好,没说是养肥了等着过年的猪,着实给面子了。但主人翁的心态不同啊,没有主人怕看门狗的,更没有牛住主宅而主人睡牛棚的理儿,所以进城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当狈有计把新城的规模大略指给吴不赊看时,吴不赊张开嘴半天没合拢来。这新城的规模,居然比山下的双余城还要大上一圈,最少可容五十万人口,它也将是未来追风国的王城。 吴不赊发了半天愣,脑子才重新转起来:“这要多少钱、多少人、多少年才能建起来?” “大王不必担心,很快的。”狈有计呵呵笑,“钱是要花不少,但要看怎么算,钱花出去,至少养活了人,不让他们白吃饭;要的物资多,来做生意的人就多,开的店子多,我们收的税也就多了。各种产业也能借机兴盛了起来,要铁便要开矿、要匠人、要铺子,要砖便要窑、要工人,那么多人要吃要穿,衣服、布料、菜蔬,哪怕就是小小的针钱,都要有人做才行,这样就又可以养活人。我以前也只知道建城就是花钱的,后来才知道,建这一个城,是可以养活很多人,成就很多产业的。可以这么说,这个城建成,我追风国的各种产业也就配套成功了,以后做任何东西,都不用出山。” 得,追风国直接出来了!吴不赊也没心思问这个,他关心另一件事:“人呢!有那么多人吗?” “哪会没有人?”狈有计呵呵笑,“现在进山的人,每天最少也在一万五千人以上,有时候一天有两万多人。” “每天都有?”吴不赊大是奇怪,“难道消息在山下没有传开?” “就是传开了啊!听说大王是罗汉转世,与颜仙子是前世仙缘,收服妖怪只是替百姓尽力,大王与颜仙子镇着,妖怪再不会害人的。”狈有计嘻嘻笑,不过一看吴不赊脸色,他马上知道自己是误会了,“哦”了一声道,“大王是说天帝那个诏令啊!早传开了,都知道,可那又怎么样?赵国还想提兵来打,穷搜国内不说,也在众属国拼命搜刮。听他们说,赵王要一两银子,到郡里至少就要刮十两,再到县里至少就要刮出二十两来。层层过手,这么一刮,老百姓哪有活路,家破人亡的数不胜数。而在我追风国呢?不论建城、烧砖、开矿、打铁,又或修路、开渠、垦荒,只要有把子力气,就能挣条活路出来。便是女子,上山采野菜,下河捞鱼虾,有手艺的织布纺纱,没手艺的哪怕去别人家帮佣,只要肯做,哪里不讨碗饭吃。实在是那些老、病不能动的,每天也有两顿救济。这么些日子,每天这么多流民进山,我们追风国就没饿死过人。” 狈有计得意洋洋地喘了口气:“最重要的,我们分田土。只要进山,安心住下的,我们就分给他田土,而且十只税一,所有人冬天不会饿死、冻死,明年开春还有分的田地在等着。这世上,还有比我们追风国更好的地方吗?还有比大王更仁德的君王吗?天帝也好,神仙也好,赵王也好,一边喊大王是妖孽,一边自己做着妖孽不如的事;而他们口中的妖孽,却比九世善人更仁慈。百姓不只是有耳朵,还有眼睛,不只是会听,还会想,两下一对比,有人信他们的话吗?没有。所有进山的人,亲眼看到的人,亲身感受到好处的人,异口同声就一句话:天帝受骗了,天帝身边有小人。消息传得越广,进山的人反而越多。” 吴不赊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事情竟然会是这个样子,一时都不知道该是惊是喜了。还有一件让他惊喜的,仅仅一个多月时间,狼妩媚竟然训练出了两千多妖兽,就是母鸡孵小鸡,好像也没这么快啊!细一问才知道,原来还是沾了人的光。这两年兽类与人类打交道多了,多沾人气,渐渐开化。狼妩媚再从数十万兽类中遍挑有灵者,给以食物让它们安心修炼,又让猪黑子等妖怪讲授修炼的心得,开悟的兽类自然就多,才有了如此神速的效果。 象斧几人不喜欢兽兵,一听说已有了两千多妖兽,顿时就争了起来。最终吴不赊给他们定下名额,两千妖兽分为四队,象斧挑五百最高大有力者,每妖一把大斧,编为巨斧队,专司劈锋破锐;桑刀儿相反,挑最小巧轻捷者,也是五百人,组成斥候队,专司敌情打探,消息传递;另一千妖兽,尽数交给鹿银弦,组成强弩队,专破敌军弩兵;鹿金弦性子沉稳、办事妥帖,便统帅先前山中的一百妖兽弩手。这一百妖兽弩兵可是见过战阵的,算得上是妖兽中的老兵,真正的精锐,专司护卫中军,对付敌军的术法高人、玄功高手。当然,弩兵还少了些,不过狼妩媚信誓旦旦地保证,到年底之前,至少还能给吴不赊练出两千妖兽来,到时可全数充为弩兵。三千妖兽强弩手,足可横行天下。 象斧几个倒不嫌少,从光杆司令到五百部下,实力翻了五百个跟斗呢,还有不乐的?就是看着妖兽的兽头有些不对眼,可人家看着他们的碧眼红发也怪异啊。说起来,还是真正修成了人身的妖怪漂亮些,妖兽虽是人身也没有尾巴,却有个兽头,兽人虽然身子、脸都变过来了,头发、眼睛却怎么也变不了,若脱了裤子时,屁股后面还吊着个尾巴。妖,妖兽,兽人,三者恰如三兄弟,大哥莫笑二哥,二哥莫笑三弟。当然,要论渊源,哥弟的比喻不太恰当,妖怪是妖兽进一步修炼而成,兽人干脆是妖怪和人的后代。真要论起来,妖兽是爷爷,妖怪是爸爸,兽人其实是孙子了,不过一辈论一辈,讲究不了那么多。 山中以前也偶有兽人,都是被妖怪强掳进山中的女子所生,不过往往没个好结果,妖兽把兽人当杂种,妖怪则把兽人当孽种。现在象斧这几个兽人竟然要当将军,最初还有妖兽不服气,虎大嘴先还以为象斧的斧头是木板削的呢,真真假假地向象斧挑战,给果被象斧三斧头把钢叉劈成了半轮弯弓,再不敢嘟囔一声。鹿家兄弟也是一样,两手箭术一露,上千妖兽鸦雀无声。倒是桑刀儿那里无声无息,不知桑刀儿玩的什么把戏,反正手下五百妖兽尽皆服气。吴不赊打听得明白,知道四人都能服众,也就安心了。 硬要说不那么顺心的,便是吴不赊的后宅。吴不赊总想来个一龙三凤,可颜如雪怎么也不愿意,吴不赊也没法子强逼她,只有每夜唉声叹气地换房。不能陪叶轻红的那些晚上,可怜的腰间软肉便要遭受无情的报复。吴色狼痛并快乐着的同时,憧憬往后的日子,想到还要娶林微雨进门,林微雨也是个怕羞的,必也不肯和其他女子大被同床,那时候叶轻红还不知道要怎么掐。只自空想,他腰间那块虐肉已是欲仙欲死地颤抖起来。 这样不行,一定得想个办法,先把如雪摆平了,以后微雨进门,若见如雪这仙子一般的人物也肯跟我胡混时,说不定便从了我;若如雪摆不平,有她这例子在前面,休想微雨会依我。”吴色狼暗暗咬牙发狠,可天一黑三女各自进房,他半点儿办法也没有。 所有人都很忙,颜如雪是不用说了,经常到各村镇巡视,她露一面对流民的安抚作用,拿吴不赊的话来说是抵得过三个大饼。当然,嘴贱者自挨一掐。便是叶轻红两女,也招了两百女妖兽来,每日训练。唯有吴不赊,以前撒手惯了,山中有他没他一个样,倒是清闲得很,所以没事就发花痴。 这日午后,颜如雪到下面巡视未回,叶轻红两女包括象八婆几个全去训练妖兽了,吴不赊无所事事,在城里转了一圈,回家倒头要睡,驼玉儿突然回来了。吴不赊一喜,以为颜如雪也回来了呢,因为驼玉儿几乎就是颜如雪的影子,到哪里都跟着的,谁知驼玉儿却告诉他,颜如雪在山中发现了一件异物,请他去看。 “什么宝贝儿,还巴巴地叫我去看?”吴色狼嘴中嘟囔,暗里早乐得屁股肉乱癫,“莫不是亲亲小宝贝想约在野地里亲热,所以找个借口?” 随驼玉儿出城,一路往山左而来。为什么说山左?因为追风城的开发就是沿着娄江一线往下,江两岸山林开发较少,所以山左山右,除了进出的通道,还是兽多人少。 飞了数十里,见一奇峰,驼玉儿忽地下掠,一个幽谷,小潭矮树,景致与当日遇合欢蛇而一亲香泽的悬崖之底颇为相似,最妙者,谷底也有一洞。吴色狼越发想得实了:“小宝贝果然是想与我野外约会,就地方都选得和当日一样。” 驼玉儿落在崖壁一株矮树上,一指山洞道:“雪姐在洞中守着那物,你自进去,我在外面望风。” “这丫头是个知情识趣的。”吴不赊心里狠狠将驼玉儿赞扬了一把,道一声有劳,自进洞去。 洞子不大,倒是较深,内里还拐了个弯,吴不赊把声音里放上三斤糖,叫道:“如雪,雪妹!”颜如雪没应,吴不赊有些奇怪,不疑有他,只想,“难道真守着个什么东西,怕惊动了,不敢应声?”往里又走去一程,忽听身后呼啦啦一声响,天光立暗。 “怎么回事?”吴不赊扭头,却见无数沙子山一般倾泻下来,眨眼便将洞口堵得死死的,漫进来的黄沙甚至把洞子淹了半截。 “驼玉儿,你搞什么鬼?”吴不赊叫了一声,又叫,“如雪!”不见应声,急往里走,洞子拐一个弯,里面不过数丈方圆一个小洞,除了四面石壁一地山羊屎,哪有颜如雪的影子? 到这会儿,吴不赊终于清醒了过来:“驼玉儿故意诱我到这里来,想用沙子活埋了我?”明是明白了,却又糊涂了,又惊又怒,“驼玉儿你这疯婆娘,搞什么鬼啊,难道你想活埋了我?我跟你没仇啊?” 说起来他跟驼玉儿真的没仇,硬算起来,甚至还有点儿恩呢。往日既无仇,近日又无怨,驼玉儿为什么要这样?开玩笑?有这么开玩笑的吗?而且平时这丫头冷冷的,好像也没熟到开这么大玩笑的地步啊? 再叫了两句,沙子封了洞口,声音闷闷的,震得耳鼓嗡嗡作响,余声散去,侧耳听了一下,听不见外面的响动。其实事情是明摆着的,驼玉儿沙漏能放沙子的术法他也见过,只是有些想不清楚驼玉儿为什么要这样。 “沙子埋得了人,还堵得了人吗?这丫头还真够傻的。”吴不赊冷笑一声,手化树根,就从沙子里钻进去,钻到洞口,却碰到一处硬壁。 “说这丫头傻,也不蛮傻嘛,还知道搬块石头堵着,可你堵得过来吗?”吴不赊哈哈笑,他以为驼玉儿放了沙子后,还移了几块石头来堵洞口。洞口有丈许方圆,以驼玉儿的力气,绝不可能移整块的石头来堵洞口。那样的石头,便是象斧也搬不动,最多就是移几块几百斤的石头垒起来吧,这样能把洞口堵起来,可石头与石头之间不可能严丝合缝,吴不赊只要找到缝隙,轻轻松松就可以钻出去。 吴不赊手上下移动,怪了,那石头竟好像是块整的。这怎么可能?驼玉儿若搬得动这么大的石头,她就不是驼玉儿了,是驼山儿了。吴不赊不信邪,沿着洞壁往外探,还真是邪门了,四面洞壁处也是堵得严丝合缝。即便驼玉儿搬得动那么大块石头,洞口是不规则的,总会有缝啊,堵得这么严实,就像塞子塞住似的,这就不是一般的古怪了。 “这丫头另有法宝,可如意变形,像塞子一样塞住了洞口。”吴不赊心中又惊又怒,拳头拧紧,摸着堵的石壁,微退半尺,一吸气,吐气出声,一掌打在石壁上。他这一掌用的是阳掌,刚猛无俦,以他今天的功力,哪怕是尺厚的石板,也要被他打裂。然而一触手就觉不对,那石壁仿佛不是石头做的,倒像一大坨没干透的泥巴,软中打带,竟把他掌力消了大半。 “还有这样的古怪?”吴不赊真是不信邪了,他体内阴、阳二气,石壁能消得了他刚猛之气,柔力却又如何。他手掌微退三寸,深吸气,气往下走,内圆而敛,轻飘飘地打在石壁上,外表轻,却是劲力内敛,哪怕堵的真是团泥巴,也应该被打飞。谁知,接掌处无碍,手背处却要被震碎。他又失望了,那团泥巴厚重无比,吴不赊掌力发出去,竟完全打不透。 “好宝贝,好宝贝。”吴不赊不怒反喜,当然不可能打不透,之所以这样,只说明这宝贝内蕴极厚,以本力抵消了他的掌力。 奸商素来是个爱宝贝的,好奇心大起,若说实话,更还起了三分贪心。他以手拨沙,要看是个什么宝贝。却又出了怪事,那沙子似乎无穷无尽,就仿佛前面是个沙海,拨去多少,涌过来多少,吴不赊身后都堆成沙山了,前面沙子却丝毫不见少。 吴不赊心下起疑:“莫非……”也懒得拨沙了,把脚化成树根,去地下左右一探:洞是石洞,却不是整个洞子都是石头,探着泥土松软处,钻地龙一般,嗖、嗖、嗖,不多会儿就钻了出去。先不化人,就化成一株小树,探出个头来,一看,果然,堵在洞口的,是一个大沙漏,整个把洞口罩了起来。洞口再不规则也无所谓了,同时他也能理解涌出的沙子为什么无始无绝了,就是沙漏里放出来的啊。 “想不到这丫头的沙漏居然还是可以变大的,果然是好宝贝!”吴不赊暗叹。看了宝贝,记起驼玉儿了,却见驼玉儿跪在沙漏前面,口中喃喃低语。 “我且听她说些什么。”吴不赊小树化藤,沿着地面爬过去,到近前,听驼玉儿低语道:“如雪,我听不到里面的响动了,他可能被沙子埋掉了。” 吴不赊心中冷笑:“臭丫头,想得美,区区沙子能埋得了大爷我?不知你家吴爷有化木钻地之术吗?哼哼!”不过听得驼玉儿叫如雪,自然是颜如雪了,却不知是什么意思,他也不急,只看着她。驼玉儿似乎在凝神倾听,左手也一直捏着个诀,想来是在掌控着沙漏。过了好一会儿,驼玉儿的神情慢慢松了下来,突然就哭了起来:“如雪,我知道你会怪我的,我知道你会怪我的。可我真的是没有办法啊,我真的控制不了自己。你知道,每当他去你房里的晚上,我在外面听着,听到你被他弄出那样羞耻的声音,那就像刀子在扎我的心啊!” 吴不赊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从驼玉儿嘴里听到这样的话,一时淫荡地惊奇起来:“原来我和如雪亲热的时候,这丫头竟然在外面听壁角啊!如雪平日里害羞,真到动情处,也是火辣辣的,这壁角听起来可难受了。不过为什么说像刀子在扎她的心呢,难道她爱上了我,妒忌如雪?” 驼玉儿半跪在地下,挺拔的腰肢带着一缕弧线,颀长优美。虽已入冬,但她身有玄功,衣服穿得不多,又是做了打斗准备的,穿的是紧身劲装,只下身多了条洒花边裙子,上身紧绷绷的。吴不赊侧对着她,可以看到半边优美的乳房。 “这丫头身材一流,若是在床上,这个姿势……” 不过在吴不赊还未曾进入深度意淫时,驼玉后面的话却像一盆冷水,猛然就浇了他个透心凉。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是最卑鄙、最肮脏、最无耻的畜生。”驼玉儿这话是咬着牙在说,吴不赊可以清晰地听到她磨牙的声音,“如雪,你比玉还纯洁,比雪还干净,怎么能让男人污辱呢!是,杀了吴不赊,你可能会伤心,可能会悲痛,但我可以告诉你,那是错误的,我会安慰你,我会保护你,你是属于我的,在以后的日子里,除非我死,谁也不能把你夺走。” “这臭丫头不是喜欢我,而是爱上了如雪。”吴不赊清醒了过来,却是目瞪口呆。这个结果,也实在太出乎他意料了,那日九斤丽的话,不想真就应验了。 过于吃惊,吴不赊不知不觉显出身来。驼玉儿兀自咬牙切齿,眼角忽瞟到有物晃动,急回头,一眼看到吴不赊,顿时惊跳起来:“吴不赊?你……你怎么出来的?”看那沙漏,好好地罩在洞口啊?她不知吴不赊有钻地之术,实是惊讶到极点,“难道……难道你……你已变成了鬼?” 她往后退,吴不赊被她吓一跳,竟也往后退了一步。他见美女而后退,驼玉儿是第一个。没办法,她竟然真个爱上了颜如雪,实在让吴不赊太吃惊了,变态到极处,神鬼皆畏啊,何况吴不赊不过就一奸商加半个色狼而已。 “我看你才是鬼呢,你一个女人,竟然说什么爱上了如雪,你拿什么去爱?难道……呕……”不是吴不赊作态,他是真有些呕。这一年多与叶轻红、九斤丽两女同床,偶尔玩闹,也会让两女虚情假意地玩玩,那只是玩笑,略带点刺激,但真说一个女人爱上另一个女人,这种事,他情不自禁就有些反胃。 “啊,我杀了你。”驼玉儿先以为见了鬼,吓得后退呢,吴不赊竟敢污蔑她的爱,这可刺激到了她,拔出短剑,不顾一切就扑了上来。女人为了爱,神挡杀神,鬼挡诛鬼,最柔弱的躯体,为了爱却有最坚强的决心。 吴不赊领教过驼玉儿的快剑,见她扑过来,他不躲不闪,身一摇,肩膀上刹时生出七八只手来,一半挡在身前,布下好几道防线;一半四面出击,上下左右,钢锯斧头凿,暴风雨般杀过去,可没什么客气讲。 驼玉儿一只手一把剑,如何敌得过吴不赊四五只手,便想拼个同归于尽,吴不赊还有几只手挡着呢。她知道凭武功不是吴不赊对手,身一扭,斜斜退开,翩若惊鸿,虽然她的变态让吴不赊作呕,但她的身法之优美,吴不赊也不得不赞叹。 驼玉儿上次与吴不赊相斗,是借沙漏占到上风的,这一次当然不会忘,左手捏诀,手一招,堵在洞口的沙漏忽地变小,到了她手中。洞中的沙子如一条沙龙,“嗖”一下飞进了沙漏中。驼玉儿沙漏在手,心中大定,沙漏口对准吴不赊,厉叫道:“吴不赊,识相的,就从如雪身边滚开!否则我一定要你埋骨黄沙。” “呕……”吴不赊懒得答话,只是呕了一下,这一次只是作态,不是反胃。 驼玉儿凤目如电,厉叱道:“无耻臭男人,纳命来吧!”声未落,沙漏中黄沙飞出,先小后大,丈许外已是粗如巨蟒,嘶吼着猛扑向吴不赊。 “你有宝,我便没有吗?”不惊不慌,上次没带吹牛袋,被驼玉儿一追千里,今日吹牛袋在手,可没什么怕的。驼玉儿叱声方起,他已把吹牛袋取在手里,袋口张开,一见沙至,喝道:“袋兄费力!” 吹牛袋牛皮烘烘:“主人放心,看我老袋的!”迎着沙柱,一口气狂吹过去。 两人之间相隔不过四五丈,又是沙柱到吴不赊丈许前风才吹出,以吹牛袋吹出的那风之猛恶,那声势,可以想象是个什么结果。但闻“哗”的一声,沙柱迎风就散,更有小半倒卷回去,反把驼玉儿罩在沙中,余下的满谷飞扬,在午后的冬阳里尽情飘荡。 驼玉儿没想到吴不赊的吹牛袋有这般威力,措手不及,尖叫声中,人已被罩在沙中,急捏诀收沙时,忽觉腰间一麻,身子立时僵硬,仰天一跤栽倒――却是吴不赊趁沙而进,以灵猫的定脉术制住了她经脉。 黄沙散去,驼玉儿沙头灰脸,仰天躺着,睁开眼,见吴不赊正笑眯眯地蹲在她身边,手里拿着她的沙漏,颠来倒去地看,口中兀自啧啧赞道:“确是好宝贝,若与我的吹牛袋相配,迷人眼睛那是绝杀。喂,我说丫头,这宝贝怎么用?” 驼玉儿情知他想夺宝,哪会如他之意,呸了一声,不想嘴边有沙,这一张嘴,进了不少的沙子,一时连呸数口。 看她狼狈,吴不赊哈哈大笑,斜着眼睛在驼玉儿身上扫来扫去。驼玉儿只觉阴风阵阵,心下发寒,惊叫道:“你想要做什么?不要看我!” “我想要做什么?嘿、嘿……”她怕,吴不赊越发就一脸淫笑,伸手去驼玉儿脸上抚了一下,一手的沙子,手感太差。驼玉儿惊怒声中,他手往下移,忽一下抓住了驼玉儿一个乳房。 “放手!”驼玉儿尖叫,“你这猪狗不如的臭男人、畜生,无耻,放手!” 她越骂,吴不赊越笑,揉搓着她乳房,嘴里嘿嘿笑:“不错,果然够大,也弹力十足。丫头我跟你说,你该骄傲呢,我四个女人,论奶子大小,除了轻红,其他几个都不如你。即便是微雨,与你比好像也还要差着点儿。” 竟然拿她的乳房去跟他的女人比大小,驼玉儿羞得几乎要晕过去,气得更仿佛要炸开来,嘶声叫道:“你这猪狗不如的臭男人,除非你杀了我,否则我发誓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吴不赊根本不怕她威胁,玩了一个乳房,又玩另一个,嘴里嘻嘻笑:“杀了你,我暂时还舍不得。我知道你身世有点儿苦,对男人恨,也不稀奇,不过你不能一棍子打死天下所有的男人啊。其实男人的味道还是蛮好的,你不是听了我和如雪亲热吗?她动情时那种叫声,你应该听得出来,那是幸福到了极处的呻吟,当然,不亲身经历,你想象不到。我们能在魔界相遇,也算有缘,我就给你帮个忙,让你尝尝男人的滋味。我保证,尝了男人的滋味后,你会觉得欲仙欲死,从此再也离不开我。” 说着,他的手从驼玉儿衣领里伸进去,男一只手开始解驼玉儿的衣带。驼玉儿惊怒欲绝,尖叫:“不要!住手!你敢强奸我,我一定要……啊――”却是吴不赊伸手进了她衣领,突地抓住她乳尖,猛地捏了一下。 吴不赊冷笑:“不敢强奸你?你都要杀我了,我为什么不敢强奸你?至于以后……”说到这里,他嘴角边又掠起淫笑,“尝过男人的滋味,以后只怕要你杀我,你也舍不得了。” “你放屁!绝不可能!” “是吗?”吴不赊哈哈笑,“试试看就知道了。”他一只手在驼玉儿衣领内揉着乳房,一只手已解开她的外衫,月白色的肚兜露出来,他伸手去解肚兜的带子。 第六十一章 吐丝的美女 这会儿,驼玉儿突然不再挣扎了,吴不赊大是奇怪:“这丫头难道这般敏感,只是揉搓奶子就动情了?”往驼玉儿脸上一看,手上却就是一僵。驼玉儿脸色不对,羞愤之色已去,却也不是动情下的娇羞,而是一脸的阴冷,眼中反有两分得意,就仿佛隐在暗中的蛇,看到了近前的猎物。 吴不赊心下惊异,嘴中冷笑道:“怎么样?摸爽了吧,还说什么天下的男人都猪狗不如,其实是自己想男人想疯了。” “呸!”驼玉儿本来心中得计,却受不住激,猛呸一口,道,“你这臭男人摸我,我就当狗爪子在抓。哼,手别停啊,继续摸,撕开我衣服,强奸我,来啊。” 这情形有点疯,吴不赊拿不准她心思,激将法继续:“果然是急不可待啊,呵呵,女人啊,口不应心的动物。” “急不可待,是的。”驼玉儿反而笑了起来,“我真是急不可待地想看到那一刻的情景。” 吴不赊一愣:“哪一刻的情景?” “如雪听说你强奸了我那一刻的情景。”这回换驼玉儿嘿嘿笑,笑得那叫一个冷气四冒。 本来玉乳在手,丰柔香软,她这一笑,吴不赊手情不自禁一抖,竟是抽了出来。不过马上就笑了,手又伸出去:“那又怎么样?如雪听了,最多也就有点儿不高兴,然后呢,然后只怕会来劝你吧。反正已经是我的人了,就从此跟着我好了,哈、哈……” “是,如果只是这样,如雪可能还真会跟你想的一样。”驼玉儿阴笑,“但我不会如你所愿的,我在告诉她你强奸了我后,我会自杀。” “什么?”吴不赊一吓,手又抽了回来。驼玉儿说要杀他,要把他挫骨扬灰,他根本不放在心里,因为他不相信驼玉儿能杀得了他,可自杀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任何一个人,哪怕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小孩,杀人或许不行,杀自己一定做得到。以驼玉儿的性格,她说要自杀,那可不是说着玩的,一定会做到。 驼玉儿嘴角冷笑轻扬:“如雪一直说你和其他男人不一样,说你是真男儿,大英雄,我倒要看看,当我告诉她你强奸了我,然后我还横尸在她面前时,她会怎么看你,哈、哈、哈……” 这笑声如惊雷,炸得吴不赊直跳起来,一蹦丈远。再一个踉跄,好不容易站稳了,却是一脸苍白,看着驼玉儿,如见厉鬼:“你这个女人,还真是毒啊。” 想象那种情形,如果驼玉儿告诉颜如雪说吴不赊强奸了她,再当着颜如雪的面自杀,颜如雪即便再爱他,心里也一定会留下阴影,甚至有可能就此离他而去。毒啊!真毒啊。还好,他不是色中恶鬼,又小小地玩了点儿奸计,套出了驼玉儿的毒计,真要给她得逞,那就全完了。 “怎么?怕了?”驼玉儿阴笑,“来啊,再来啊,摸我的乳房,不是说我的乳房很大很软吗?来摸啊,来强奸我,让我尝尝男人的滋味,看怎么个欲仙欲死法?”她得了意,越发的肆无忌惮。 吴不赊却是全身发软,不但手脚软,下面的子孙根先前龙威虎猛的,这会儿也是软绵绵,缩得像条鼻涕虫。 他抱一老拳:“拜托!你太毒了。强奸你,这话再也不要说,我也不怕丢人,真的是阳痿了。以后看见你的背我就绕着走,这样可以了吧。” 吴不赊转身要走,猛地想到一事:“如雪呢?早上如雪是跟你一起出去的,她在哪里?” “我不会告诉你的。”一提到颜如雪,驼玉儿牙根立时就咬紧了,“如雪是我的,你这猪狗不如的臭男人,不配看到她,你给我滚!” 她这话里的意思,非常明白。吴不赊心中一凝:“如雪落在你手里了,你制住了她,她在哪里?” “说了我不会告诉你的。滚!” “驼玉儿,你莫要逼我,”吴不赊眼光发冷。 驼玉儿全然不惧,斜眼看着他:“你又想怎么样?强奸我?来啊!” 她是死蛇不怕开水烫,但吴不赊可不是那种一句话就能拿住的老实人。驼玉儿虽然变态,心志也坚忍狠厉,但心机实在也太差了,根本就不是吴不赊的对手,先前一个激将法套出了她的毒计,这会儿一句话又把颜如雪套了出来。 她若是个有心计的,只说颜如雪去了村镇巡视,她是中途回来行计的,吴不赊也没办法验证,可她却直说了出来。 吴不赊嘿嘿冷笑,灵力光四下一扫,发现不远处的洞中有一条蛇正在冬眠。说来这蛇也冤,已经钻进洞里冬眠了,没碍着别人什么事,偏生就撞上了吴不赊这两个冤家对头。吴不赊手变长,探进洞中拿住它的七寸,提了下来。 驼玉儿先还得意洋洋,忽见吴不赊施法,手一长,缩回来时,手上多了一物,细一看,却是一条花不花黄不黄的蛇儿,张着嘴、吐着舌抗议着缠在吴不赊手上。女孩子嘛,天生就怕蛇、鼠之类的东西,她顿时就一声尖叫。 她要不叫,吴不赊还真没把握会让她害怕,听得她尖叫,再看她一脸恐惧,吴不赊笑了,慢慢走过去,在驼玉儿身边蹲下来。驼玉儿漂亮的丹凤眼大瞪着,满眼恐惧地瞪着吴不赊手中的蛇,口中惊恐连叫:“你要做什么?别过来,不要!” “女人嘛,一般说不要,那就是要。”吴不赊嘻嘻笑,斜眼看着驼玉儿,忽地脸一板,“说,如雪在哪里?” 驼玉儿本来怕得厉害,但一提颜如雪,她突然就不怕了,牙一咬眼一闭:“我绝不会告诉你的,来吧,放蛇咬死我。” 不过她颤抖的肌肉暴露了她内心的恐慌,吴不赊看得清楚,嘿嘿冷笑:“咬你?不、不、不!放蛇咬美女,咬得血淋淋的,那多煞风景啊。” 吴不赊不放蛇咬,却来掰她的嘴,驼玉儿心中疑惑,睁开眼睛道:“你……你想做什么?” “做好事。”吴不赊笑,“我听说蛇怕冷,冬天要进洞,我把你的嘴撑开,让它试试,看能不能钻进去……” “不――”吴不赊话没说完,驼玉儿已是尖声骇叫,“你不是人,你是魔鬼!――不要。” “不要怕嘛。”吴不赊笑得越发灿烂了,“它又不咬人,只是钻钻洞,怕什么?钻到你肚子里,在里面盘着过冬。” “不要说了,求求你。”驼玉儿尖叫,全身剧烈地抖动起来,口中甚至发出干呕声,再也撑不住,“你把它丢掉,我告诉你,我带你去。” “这样啊,那就太遗撼了。”吴不赊得意洋洋,“这蛇不错,丢掉可惜了,晚上回去炖汤。”就手把蛇放进追风袋里,解开了驼玉儿下半身的禁制。 黑七的这个定脉术颇为精妙,驼玉儿的玄功只能在下半身运转,上半身虽能动,却施展不了玄功,这样既不怕她弄鬼又方便找颜如雪。 驼玉儿一得自由,立刻远远跳了开去。她一头一脸的沙子,女孩子爱美,一拍头发,黄沙乱掉,想吃吴不赊的心都有了。不过她本来就有想吃吴不赊的心,吴不赊也无所谓,只在一边笑吟吟地看着。 驼玉儿拍着身上的沙尘,胸前双乳颤动,让吴不赊情不自禁去回想揉搓她乳房的手感,暗想:“这丫头虽毒,奶子摸起来倒真是舒服。” 他笑得淫荡,驼玉儿磨牙,却拿他无可奈何,伸手:“天沙斗还我。” “原来这宝贝叫天沙斗啊。”吴不赊把天沙斗在手里抛了抛,最多斤把重,可天沙斗里装的沙子,少也有十数万斤。大青牛一对角能装几万斤已是让他佩服不已,这天沙斗肚子之大,还远在大青牛之上,只不知用来装金子行不行。 “先找到如雪再说。”抛了几下,吴不赊反手把天沙斗塞在了百草囊里。驼玉儿气得瞪眼。吴不赊却笑嘻嘻地看着她,双眼还时不时往她胸乳上瞟。驼玉儿性子阴狠刚烈,但这时失了宝贝更兼经脉被制,也实在是怕极了吴不赊那条蛇,一顿足,飞了起来。 翻了一个山头,驼玉儿往山谷里落去。这边的情形和那边差不多,不过没有水潭,一条山溪穿谷而过,驼玉儿飞到山谷上空便叫了起来:“雪姐,如雪姐姐!” 吴不赊也放眼搜索。山谷并不是很大,虽然矮树丛生,但如果不是有意躲藏,该可以一眼看见,却并没有见到颜如雪的身影,也不见她应声。 驼玉儿落在一株歪脖子松树旁,四下张望,又喊了两句,一脸疑惑。吴不赊这时已确认谷中没有人,冷眼瞟着驼玉儿。 驼玉儿看他眼光不对,急道:“我确实是让雪姐在这里等我的。” 她飞起来,在山谷上空绕了几圈儿,肯定地道:“绝对没有错,就是这里。” 吴不赊看她神情不似作假,最重要的,是他摸到了驼玉儿的性子,不太会作假,道:“如雪有没有可能自己回去了?” “不可能。”驼玉儿断然摇头,“我骗如雪吃了我师门秘制的散功丸,六个时辰之内,没有我的解药,她绝对无法运转玄功。” “就是上次你师父给你吃的那药?” 驼玉儿点点头,看吴不赊一副要吃人的样子,忙道:“我只用了一半的量,所以只能控制六个时辰。” “你是人还是猪啊?”吴不赊猛然咆哮起来,“这荒山野外,毒蛇猛兽妖怪精魅到处都是,你竟然把她留在这里还让她无法运功,你……你……” 他指着驼玉儿,咬牙瞪眼,太阳穴上两根青筋高高鼓起来,剧烈地跳动着,非常打眼。 驼玉儿没想到他暴怒起来如此可怕,退了一步,急道:“我只用了一半的量,雪姐虽然不能运转玄功,身上力气不失,手中有剑,身边还有灵犀,所以……所以……” “所以怎么样?人呢?”吴不赊怒吼。颜如雪玄功受制,而且在这荒山野外失了踪,他一颗心急得几乎要炸了,飞身而起,以山谷为中心,飞快低绕了几圈,边绕边喊。 后来驼玉儿也飞了起来,帮着找,惊起飞鸟无数,还有鹿奔兔惊,却就是没看到颜如雪的身影。 吴不赊猛地飞到驼玉儿面前,劈胸一把揪住她衣襟,叫道:“你确定你没有骗我?” 驼玉儿一直以来都觉得天不怕地不怕,可这会儿对着吴不赊恶狠狠的眼神,心下却不由自主地一颤,道:“我确实没有骗你,真的是让如雪在这里等我的。我走的时候,她就坐在松树下面的青石板上。” “那人呢?”吴不赊暴叫,一把推开驼玉儿,“如雪若是少了半根头发,我要你生死两难。” “我……我绝对没有伤害雪姐的心。”驼玉儿心中也自慌了。她先前只是恨,骗得颜如雪吃下散功丸,想着颜如雪有剑又有灵犀在身边,也就不管不顾了,这时回想,才知道确实是孟浪了。不过她这话吴不赊倒也相信,她或许想生吃了吴不赊,却绝不会想要去伤害颜如雪。吴不赊微一凝神,忽地想到一物:狗宝。 “你说如雪是坐在这青石板上的是吧?”吴不赊把狗宝掏出来,到青石板前,对狗宝道,“狗兄,帮我闻闻看,这里有没有人呆过?” “好咧。”狗宝脆应一声,围着青石板飞了一圈,道,“有人呆过,三个,其中两个的气味我有印象,一个是上次在沙漠你让我找的,她身上的气味最好闻了;另一个……”说话间,驼玉儿也过来了,风刮过来气味。狗宝“咦”了一声,围着驼玉儿绕了一圈,道:“另一个就是她了;还有一个有脂粉香,应该也是女子。” 狗宝这话,证明驼玉儿没说谎,颜如雪确实在这里呆过,这里也确实另有人来过,估计颜如雪就是跟那人走了,但颜如雪在这里不可能有熟人。 吴不赊心下焦急,道:“狗兄,带我找到那个人。” 狗宝应道:“好咧!”绕了一圈,道,“这两人往东去了。” 吴不赊抓过狗宝,狗宝指路,往东疾飞。 驼玉儿没想到吴不赊身上还有这样的异物,跟在后面,看吴不赊心急火燎的样子,心中便闪过一个念头:“他对如雪的关心倒像是真心的。” 狗宝带路,时而高飞,时而落地。这说明三点:一,带走颜如雪的女子会飞;二,那女子也解不了驼玉儿师门秘制的散功丸;三,一飞一落之间,最远不到十里,也就是说,那女子带颜如雪飞,最多飞十里就要落下来歇脚养气,这说明那女子功力不高。 大约飞了五六十里,过一个山岭,山脚下现出一个庄子,红墙碧瓦,绿柳垂杨,颇显清幽。吴不赊估计带走颜如雪的女子就住在这庄子里。果然,狗宝一直就引着他往庄里去。 吴不赊不知这庄子的主人是什么人,尤其颜如雪在庄子里,他更不敢孟浪,围着庄子绕了一圈。狗宝确认颜如雪没有出庄,吴不赊到庄门前,朗声道:“追风寨吴不赊求见庄主。” 顺眼看了一眼庄门,门上写着“竹影山庄”四个字,名字还不错。 庄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老苍头探出头来看了一眼,老苍头很老了,弓腰驼背,发须尽白,脸上的皮肤如折叠的千层饼,一层又一层,更有些老眼昏花的样子,眯着眼看了吴不赊好一会儿,才点点头道:“稍待,小老儿与你通报。” 他眯着老眼看吴不赊,吴不赊也眯着眼睛看他。老苍头头顶有妖光,是个老妖怪。 “老妖怪看门,带如雪来这里的莫非也是个妖怪?”如果庄主是个隐居于此的修行人,若看到吴不赊头顶妖光,再看了驼玉儿的红发碧眼,一个妖一个兽人,必生反感,反而麻烦。若庄主本身是个妖怪,倒更好打交道。 不多会儿,庄中便有人出来,脚步声轻盈,几不可闻,却夹杂着环佩叮当。狗宝的鼻子果然灵通,庄主确是女人。 “女妖怪,却不知何物成精,长得怎么样?”吴不赊心中一时存了一份好奇心。其实妖怪修成人身,一般都比较漂亮,即便身材高大如狼妩媚,一张脸也还耐看,再加上细腰丰乳,身材一流,颇有引人目光之处,只极少数完全不在乎品相的,才有些吓人。 正寻思间,一个女子现身出来,后面还跟着两个丫环,均顶有妖光,果然都是妖怪。这女妖怪十八九岁年纪,跟驼玉儿差不多高,略瘦,一张瓜子脸,下巴尖尖,肤白如雪,两个眼眸黑若点漆,十分灵动,在吴不赊、驼玉儿脸上一溜,展颜笑道:“原来是吴城主大驾光临,小妹有失远迎,恕罪,恕罪!吴城主庄里请,待小妹奉茶。” 她一笑起来,脸上两个酒窝,配着灵活的眼神,颇为诱人。若不看她顶上妖光,这就是一个好客的女主人,神情语气,让人挑不出半点儿毛病。一般的人类女子,即便是久在风尘或有着严格家教的大家闺秀,待人接物,也未必有她这种风仪。 “这是个积年的妖精。”吴不赊暗留一分心神,而且他报的是追风寨,这女子却称他吴城主,也是个知根底的。妖怪,知他名而不惧,那就有想法了。 他抱拳道:“是吴某来得冒失,敢问庄主贵姓。” “小妹姓熊,熊秀秀。”这倒有些妖气了,一般人类女子,报姓不报名,不会把自己的名字轻易告诉别人的,尤其是陌生男子。 “原来是熊庄主。” 吴不赊嘴中见礼,心下嘀咕:“姓熊,难道是山中大狗熊成精,可她这个头也太轻巧了点儿啊。”道,“我有一个同伴,在西面山中游玩时走迷了,仿似来了这里,却不知……”他没有直说颜如雪进了庄,却冷眼瞟着熊秀秀,看她如何回应。 熊秀秀抚掌叫道:“原来颜小姐是吴城主的同伴啊!太好了,颜小姐中了毒,我恰好经过,请她来庄中品茶,顺便想替她解毒,只是不得其法。吴城主来了就太好了,快庄里请!” 她一脸真挚,即便以吴奸商阅遍天下人的眼光,也看不出半点儿虚假,谢道:“原来是熊庄主援手,多谢多谢!如此吴某叨扰了。” 随熊秀秀进庄,到客厅中,果见颜如雪坐在厅中。 玉人无恙,吴不赊一颗心喜得几乎要炸开来,叫道:“如雪!”疾步过去,“你没事吧?” “我没事。”颜如雪也是一脸欣喜。 驼玉儿过来,颜如雪没事,她悬着的一颗心也松了下来。她固然怕吴不赊想一些古怪名堂折辱于她,也是真心关心颜如雪,却又有一些涩涩的,叫道:“雪姐。”却不肯说对不起,她并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如果事情重来一遍,她还是会这么做,至于颜如雪被熊秀秀带走,那是意外。 “解药。”吴不赊脸一冷,可没什么客气。 倒是颜如雪心胸宽广,拉了吴不赊的手道:“哥。” 驼玉儿取一个玉瓶子出来,倒出一粒药丸。 吴不赊却劈手抢过玉瓶,道:“你先吃一粒。” 驼玉儿一怔,脸现冷笑,毫不犹豫地把手中的药丸丢进嘴中,道:“我会害天下任何人,但绝不会害雪姐。我对她的喜欢,只会比你多,不会比你少。” 彪悍!当着颜如雪面还这么说,吴不赊完全被她打败。颜如雪脸一红,拿过玉瓶倒了一粒药丸进嘴。 熊秀秀在一边,只是笑吟吟地看着,并不吱声。 吴不赊这边说话,其实一直分心留意着熊秀秀。眼见并无异动,颜如雪功力已复,他一口气终于松了下来,想:“这妖虽是积年成精,看来倒不想作怪。”熊秀秀既无歹意,又于颜如雪有援手之德,他倒起了个收揽之心。熊秀秀命丫环奉上茶来,相谈甚欢。驼玉儿不吱声,吴不赊也装作忘了,不给她解开身上的定脉术。 一时丫环来报酒席齐备,熊秀秀道:“吴城主,颜小姐,三位远来,小妹水酒一杯相待,简慢之处,还望担待。” 吴不赊自也客气一番,他其实不想喝熊秀秀的酒,但没个推辞的理由,当下入席,却暗存了个心眼儿,以玄木心法,在下巴处另开一嘴,酒食不入腹,从假嘴入腹前树袋,不过好像并没有什么古怪。 酒过三巡,熊秀秀命丫环歌舞助兴,一曲舞罢,熊秀秀站起身来,道:“小妹吹笛一曲,以待远客。” 丫环递过一管竹笛,熊秀秀试一下音,吹了起来,笛音清亮,曲调宛转,颇见功底。 吴不赊是个不懂音律的,却也觉得好听,暗赞:“这妖怪却是个雅妖。” 笛声拔一个高音,忽地转低,渐或不闻。吴不赊凝神倾听,始闻其音,便如一个绝世的美人,于花树间渐行渐远,须凝眸看去,才可隐约见到身影。本来吴不赊不懂音律,也没有太大的兴趣,若笛音清亮,他反而要听不听,这种若有若无的笛音,引得好奇心起,因而凝神去听,心神便一直被笛音若即若离地引着,浑然忘我。 忽然间,脑中现出幻象,一只大公鸡,现出身来,一声长啼,随即转头,对着他额头猛地便是一啄。吴不赊“啊呀”一声,惊醒过来,却见颜如雪、驼玉儿两个神情痴迷,正一步步往熊秀秀身边走,便是他自己也已站起身来,颜如雪在他前面两步,驼玉儿最是不堪,几乎已走到熊秀秀面前。 “这笛音有鬼!”吴不赊霎时醒悟,他怎么也想不到,千防万防,酒无鬼菜无鬼,结果鬼在笛音上。 “好个妖精!”吴不赊暗骂一声,左手一把抓住颜如雪的手,右手便要一爪向熊秀秀抓过去,运的玄木心法,手变长,要一把抓过熊秀秀的笛子。但一运功,却觉心烦意乱,功力凝聚不到平时三成,想要凝神运功,心神却总被笛音吸引,情不自禁就要去听。颜如雪也完全痴迷了,被他抓住,竟不回头,反一甩手,把他的手甩开了去,身子依旧往前走。 “想不到这鬼笛音如此古怪。”吴不赊惊怒交集,抢前一步,再一次抓住了颜如雪的手,怕她再甩,索性扣住了她脉门。这时驼玉儿已走到熊秀秀面前,熊秀秀背后的丫环上前,在她眉间点了一指,驼玉儿身子慢慢软倒。 驼玉儿死活,吴不赊并不放在心上,拉了颜如雪要往外走。 颜如雪虽被扣住脉门,仍是不住地挣扎。门口响起脚步声,现出几条大汉,人身兽头,都是妖兽,不过形状奇怪,个个一副白眼圈,颇引人发笑。若在平时,吴不赊一定要笑出来,这会儿却笑不出,其中两名妖兽手中,竟然端着弩。 若吴不赊功力不受笛音干扰,这几个妖兽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即便受到干扰,若仅只这几个妖兽,他也还不放在眼里,可边上还有个熊秀秀呢。这妖精心计深沉,谁知道她还有什么手段。 这时颜如雪心神为笛音所迷,自卫的能力比三岁的婴儿还要不如,稍一不慎伤着了哪里,可就麻烦了。所以吴不赊不敢冒险,脑子急转,从熊秀秀手中竹笛,忽地想到一物,却是虎百威的百威鼓,同是以音伤人,以鼓对笛,岂非正好笛鼓相当。 吴不赊松手放开颜如雪,身子前跨一步,挡在了颜如雪前面。颜如雪身得自由,见吴不赊挡在前面,她眼光发直,却是不识,便要从吴不赊身边绕过去。这时吴不赊已把百威鼓掏了出来,左手执鼓,右手执槌,一槌便敲了下去,也不管是什么鼓音,他也管不了。 虎百威是逃走的,所说的三套鼓法,吴不赊根本就没弄清楚,但有一点他知道,百威鼓威力奇大,不管什么鼓法,且乱敲就是,便伤不了熊秀秀,至少可以干扰熊秀秀的笛音。若无笛音干扰,他凝神运功,熊秀秀无论有多少花样,他都不怕。 熊秀秀这笛曲名“竹林风影”,仅论笛曲,不过如此,但熊秀秀手中这笛却大有来历,名为紫竹魔笛,乃紫竹得灵,修成魅影,未得人身之际,被熊秀秀祖辈制服,修竹成笛,囚魅于中。因笛中有魅,便能作怪,奏出的笛音,最善诱人神智,于不知不觉中伤人于无形。熊秀秀祖辈得此紫竹魔笛之助,着实伤了不少成名的魔怪。紫竹魔笛在妖界也算得上是声名赫赫,奈何吴不赊是个半路出家的妖怪,颜如雪和驼玉儿都是从魔界中来,根本没听说过,所以全无提防。 熊秀秀为什么要打吴不赊三个的主意呢?熊秀秀遇上颜如雪,确是巧遇,颜如雪容颜清丽,有若仙子,熊秀秀又是女子,也无色心,知道颜如雪是被人下了药,反而大是同情,带颜如雪回庄,倒真是想给她解毒,若是投缘,或可深交。 颜如雪是个谨慎的女孩子,也没提吴不赊的名字,因为她有过经历,知道吴不赊有狗宝,必能找来。她的谨慎确实起了作用,熊秀秀始终没起过半点儿对她不利的想法,然而吴不赊一来,报上追风寨的名字,熊秀秀立即就有了另外的想法。 这两年来,吴不赊的追风寨在妖界闯下了极大的名头,竟可人妖混居,以人类替妖怪耕作,实在是不可思议。前不久打败五霸之首的赵国,赵国五十万大军一败涂地,更是举世皆惊。熊秀秀的庄子离追风城不是太远,这些消息自然都是知道的,对吴不赊之能,惊叹之余,却又有两分不服。当然,追风城势大,她也没孟浪到去追风城挑战的地步,却下了决心,追风城势力日渐扩张,若是主意打到她头上,她也会毫不客气,必要给吴不赊吃点儿苦头。谁知机缘巧逢,追风城的势力还没扩展过来,她就碰上了颜如雪,然后吴不赊就追来了。她便起了心,要借这个机会,一举制服吴不赊,夺了吴不赊的基业。 先前吴不赊三个听了笛音陷入痴迷,熊秀秀暗庆得计,不想吴不赊突然清醒了过来,熊秀秀暗暗佩服之余,却也不惧,因为她这紫竹魔笛不但能惑人神智,更能扰人心神,哪怕是清修百年的僧道之辈,在她笛音全力吹奏之下,也无法全神运功。吴不赊声名赫赫,她倒要看看,在无法全力运功的情况下,吴不赊还能发挥出多少本事,反正她已经抓了个驼玉儿,实在不行,也有人质在手。不想吴不赊不出手攻击,却掏了个小鼓出来,心下疑惑:“他这鼓难道也能以音伤人?” 方自惊疑间,鼓音已起,“咚”的一声巨响,心神俱震,熊秀秀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吴不赊手中这小小一面鼓,竟能擂出如斯巨响。一惊之下,她手一偏,笛音中断,只觉心中气血翻涌,昂然有若拨云之势,除此却并无异状,一时大是惊疑:“这是什么鼓法,不像要伤人,倒像要激起别人胸中斗志?” 百威鼓三套鼓法,摧魂,百威,千凝。其中的摧魂和千凝都有专门的手法,没有师父教,不知心法手法,根本打不出来,唯有百威,任何人都可以打出来,当然,经过专门练习的,有专门手法心法的,才能打出百威鼓的真正威力。一般人打,像吴不赊这样的,三分之一的威力都打不出来。即便只是三分之一的威力,也已是惊人至极,也同样能催发人的热血。 吴不赊也不知自己打出的是什么,反正就是一通乱敲,狠命地敲,虽然没能摧得了熊秀秀的魂,但至少笛音断了,笛音一断,吴不赊心神急凝。玄功凝聚,他先前运不起玄木心法,变不出手,要打鼓,甚至还要放开颜如雪,这会儿功力凝聚,肩一摇,一下子生出七八只手来,一手鼓一手槌,一手去牵颜如雪,一手去抓熊秀秀的笛子,另外几只手则如鞭抡起,对着门口的几个妖兽就狂抽过去。 手多,乱,咱们一只只手说。牵颜如雪的手,手到牵来。打妖兽的几只手呢,也是只只不落空,几鞭抡下去,门前一空。妖兽嘛,人身都没变全,哪抵得过吴不赊,全给抽翻在地。剩下的就是抓熊秀秀笛子的手,这只却落了空。熊秀秀身子一闪,闪到了一边,笛子凑到嘴边,又吹了起来。 吴不赊是早就清醒了的,笛音一断,能及时凝聚功力,但颜如雪几个心神迷醉,笛音虽断了,却仍是痴痴迷迷,一时难以清醒。熊秀秀笛音再吹起来,颜如雪立刻又陷了进去,反是要挣开吴不赊的手,而吴不赊心神为笛音干扰,又无法全力运功了。 当然,笛音中断那一刻还是给了他极大的好处,先前最多能运三分功,这时有将近五分,至少可以多变一只手出来,一面打鼓,一面还可以多一只手牵着颜如雪。 先前熊秀秀带颜如雪来庄子里,吴不赊就看出来,熊秀秀功力不是很高,刚才看她闪避的身法,虽然灵活,也不见奇处。这时吴不赊就有两个选择,一是全力扑杀熊秀秀,他虽只能运起五分功力,对付熊秀秀估计也绝不成问题;一是借鼓音干扰熊秀秀,尽量减低熊秀秀笛音威力的同时,带了颜如雪快速退出庄去,等脱离了熊秀秀笛音的控制,让颜如雪清醒过来,再进庄找回场子。 第一个选择,或可当场扑杀熊秀秀,但颜如雪在痴迷中,自保之力太弱,万一不慎,伤了颜如雪,可就没地方哭去。 第二个选择虽暂时示弱忍一时之气,颜如雪的安全却能够保证。 只是稍微一想,吴不赊便有了决定,相对于颜如雪的安全,其他一切都不重要。面子,嘿嘿,奸商从来不知面子为何物,至于驼玉儿落到了熊秀秀手里,那更不在吴不赊考虑之列。 吴不赊一手扣住颜如雪脉门,另两手擂鼓,带了颜如雪疾往外退。熊秀秀心机灵醒,立刻看出了吴不赊的本意,知道若让吴不赊脱出笛音控制,颜如雪清醒过来,到时两人联手,即便只能发挥出一半的功力,也足可要她的命,因此亦步亦趋,竟是边吹笛边跟了上来。她身边的丫环同时发声作啸,顿时便闻脚步声四起,她庄中养有成百妖兽精怪,得讯便四面围杀上来。 吴不赊出了厅,眼见熊秀秀紧跟不舍,四面又有妖兽妖怪现身,其中很有几个端着弩的,一时大是惊怒,他以五成功力,想带着颜如雪疾飞脱身是不可能的,而百威鼓的鼓音虽能对熊秀秀的笛音起一定的干扰作用,用处却是不大,反倒是那些听到鼓声的妖兽个个热血激昂,不顾一切地扑了上来。 眼见百威鼓作用不大,妖兽众多,要脱身必得另想主意,吴不赊脑子转得飞快,突地就想到了吹牛袋,心念急转:“不知吹牛袋会不会受笛音的影响。”急把吹牛袋掏出来,道:“袋兄,能吹牛不?” 吹牛袋倒奇怪了:“主人为什么这么问?” “你心神不受那笛音影响吗?” 吹牛袋大笑,笑声嗡嗡:“我是大嘴蛤蟆呢,对蛤蟆吹笛,与对牛弹琴,有区别吗?” 吴不赊大喜,去熊秀秀身上一瞟,熊秀秀一身裙装,功力高,又是太阳天,穿得不多,能看得出来,外面裙子,里面就是肚兜小裤,再无衣着。 他恼恨熊秀秀心机阴沉,想要她出个丑,道:“袋兄,对这吹笛的女子吹,尽力一口,若能把她身上衣服吹掉,回去咱们大干三坛!” “好咧。”有酒喝,吹牛袋精神百倍,往前一飘,飞近一丈,离着熊秀秀约摸还有三丈左右,忽地往下一栽,紧贴地面,斜着嘴,对准熊秀秀裙底,尽力一口气吹去。 第六十二章 打妖鞭 熊秀秀并不知道吹牛袋是什么东西,虽然知道必是宝物,却也不惧,只是微微留了神。这也是不得已,吴不赊的百威鼓虽然没有打出十足的威力,却给了她心神极大的震动,她必须分出一部分心神来抵抗鼓声。吴不赊先前变出七八只手的玄术也让她惊惧,也要分出一部分心神提防,哪还能全神贯注来注意吹牛袋。 吹牛袋吸气,张嘴。熊秀秀眼光转过来,盯着它的嘴。在熊秀秀的猜想中,吹牛袋嘴里可能会喷出毒烟、飞剑、金丹之类的东西,没想到,吹牛袋吹出的就是一股风,一股强大到不可思议的风。只听“呜”的一声响,强风起处,熊秀秀身子飘摇欲飞。她大吃一惊,下意识地拿桩用力,却忽觉身下的裙子往上翻,立知不妙,急忙伸手去按。哪里还来得及,裙子忽地一下翻了起来,以一种无可阻挡之势往上狂扯,速度之快,熊秀秀根本来不及反应,裙子脱离腰带,连着上身的衫子往上疾飞,霎时间便离体而去。 熊秀秀下身是一条粉色的宽洒脚纱裤,裤脚比较宽松,也被狂风卷起来,紧贴在裆部,把两条雪白粉嫩的美腿尽数露了出来;上半身外衫扯脱后,里面是一件粉色肚兜,肚兜也被翻了起来。还好熊秀秀及时醒悟,笛子也不吹了,双手死命抱着胸部,肚兜系在后面的带子也还算牢固,总算是没有被扯脱。护住了雪乳,但一大截莹白细软的腰肢却露了出来,晶莹圆润的脐眼清晰可见。 虽然最关键的部位都拦住了,但眼下的情形,仍是不堪至极。熊秀秀一声尖叫,小腰一扭,翻身进了内院。 吴不赊哈哈狂笑:“臭丫头,叫你猖狂!” 狂笑声中,忽觉手上一轻,急低头看时,手中的百威鼓和鼓槌都不见了,眼角身影闪动,扭头,却是先前开门的老苍头,双手拿着百威鼓和鼓槌,束身急退。开门时,老苍头苍松老态,这会儿竟是灵活至极,便在吴不赊一转头间,他一闪,已到了侧面屋顶上。 吴不赊大怒,急收吹牛袋,但颜如雪在边上,笛音虽逝,还在慢慢清醒中,一时无法离开她去追老苍头。不过老苍头没有再跑,到了屋顶上,却是手舞足蹈起来,口中狂笑,如癫似狂:“百威鼓,是百威鼓!苍天有眼,我雷家的仇终于能报了。” 这话有些古怪,吴不赊冷眼看着,一手搂了颜如雪腰,另一手输入灵力,助颜如雪气血运转,尽快清醒。其实灵力无用,颜如雪不是受伤气血阻滞,只是心神被乐音所迷,笛音一消,不多会儿便醒过神来,看着吴不赊道:“哥。” 吴不赊道:“你没事吧?”颜如雪微一凝神,道:“我没事。”终于彻底清醒过来了。 吴不赊兀自担心,道:“你试着运转周天,看有什么滞碍没有?” 颜如雪感受到他的关心,回以甜甜一笑,依言运转周天,自然没什么事。吴不赊这才放下心来,百威鼓当然是要夺回来的,到手的宝贝哪还能让别人抢了去? 熊秀秀又出来了,换了一身纯白紧身劲装,衣袖裤脚扎得严严实实,腰间束一根带铜扣的腰带。她身材极好,这一身打扮说实话挺好看,可吴不赊一看,却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她这么打扮,明显不是因为好看,而是为了防备衣服再被吹牛袋吹飞。 熊秀秀本来就丢了脸,吴不赊还笑得这么暖昧,若有可能,她铁定会把吴不赊生吞活剥了。不过屋顶上做老癫子狂舞的老苍头也同样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再一看老苍头手中的百威鼓,她又惊又喜,叫道:“雷双重,你在做什么?你会打鼓吗?擂鼓与我合击,拿了这厮,我与你一世富贵。” 熊秀秀出来,吴不赊倒不急于抢鼓了,熊秀秀有笛,听这老家伙先前的语气,是识得百威鼓的,能识,说不定也会打,笛、鼓合击,这可不妙。吴不赊心想:这老癫子话有古怪,我且退后,万一被他们笛、鼓夹击,伤了如雪可不好。 吴不赊一拉颜如雪道:“退出庄去。”两人飞上半空。到了庄外,颜如雪转眼没看到驼玉儿,道:“玉儿呢。”随即醒悟,“被熊秀秀笛音迷住了,失陷在庄里了是不是?” 驼玉儿的死活吴不赊并不放在心上,见颜如雪立住不动,道:“熊秀秀这鬼笛音十分古怪,要救驼玉儿,明里进庄怕是不行。” 颜如雪一笑,道:“哥,你好像一直有些小看我呢。” “不敢。”这话头坚决要堵死,吴不赊道,“云州遗族的圣女,我怎么敢小看呢?” 不过说句心里话,吴不赊还真是有些儿奇怪,身为云州遗族的圣女,可颜如雪的功力并不是很高,也一直没见她施展过什么玄功妙术,特异的只―个心眼,虽略有些玄,也不过如此,被他抱上床还一下子破了。云州遗族的圣女若只这点儿本事,如何坐镇云州,对抗魔族高手? 颜如雪何等灵慧的女子,知道吴不赊所谓的不敢,无非是哄媳妇开心的话。她轻哼一声,伸手就在吴不赊腰上掐了一把:“口不应心的家伙,别以为我不知道。哼哼,今天就让你看点儿真本事。”说话间,去腰间灵犀袋里掏一物出来,却是巴掌大一片青荷叶,翠绿欲滴,就手一抛,那荷叶迎风变大,霎时有一张席面大小。颜如雪往上一跳,招手道:“上来吧。” “这是什么?”吴不赊看得眼直,也跳了上去,脚底下一软,那青荷叶恍似一张软垫子,不自觉一跄,忙一把抱住颜如雪。颜如雪咯咯一笑,打了一下他的手:“做鬼做怪。” 吴不赊嘿嘿笑,自然是不肯松手了,道:“这是什么?” “苦海青莲,人坐莲上,可渡无涯苦海,任它激流三千丈,我自巍然不动。”颜如雪口中说,左手捏诀一指,青莲叶往庄里飘去,虽载了两个人,却轻飘飘的恍似毫不吃力。 吴不赊又惊又喜:“这可是好宝贝啊,居然载得动两个人!能飞多远?” “千儿八百里不成问题吧。” “好宝贝,好宝贝!”吴不赊连声赞,“有这宝贝,即便被熊秀秀的笛音迷住,也可借宝离开。不知这宝贝飞得快不快?” “不是太快。”颜如雪却又掐他一把,“还说你没有看不起人,我的宝贝,就只是用来逃命的吗?” 吴不赊腰间那块虐肉久经考验,倒真有点任你千指来,我自巍然不动的气势了,赔笑道:“哪有!”奇道,“难道这宝贝能对抗笛音?还是坐在上面就听不到笛声了?” “怎么会听不到笛声?不过笛声就只是笛声了,借笛而出的魔力却会被青莲叶挡住,便如水中的风浪,浪再大,只要身在青莲叶上,风浪便打不到身上来。” “这么厉害,果然是好宝贝。”吴不赊连声赞,眼睛往颜如雪腰上瞟,“你这袋里,看来宝贝不少哇!” 他那神情过于猥亵,仿佛恶狼看见了小绵羊。颜如雪“呀”的一声,粉拳就捶了过去:“你别用这种眼光好不好?好恶心的。” 吴不赊嘿嘿一笑:“光挡得住笛声不行啊,熊秀秀若仗剑杀上来呢?不会剑也挡得住吧?” 颜如雪哼了一声:“她若敢杀过来,我自有宝,让她有来无回。” 吴不赊大喜:“果然还有宝贝,是什么?拿出来看看。” “宝贝多着呢,这会儿可不能让你尽看。”颜如雪一脸得意,她本不是个爱炫耀的女孩子,若换了其他人,她绝不会这么说话。不过吴妖王不是其他人,最恶心的是吴妖王那眼神,颜如雪情不自禁就想逗逗他。 吴妖王眼中果然就冒出光来:“照你说,宝贝还不止一件,啊呀呀,快拿出来,快拿出来,可是忍不住了。” “就不给你看。”颜如雪故意逗他。吴不赊急了,伸手去她腰里掏。颜如雪怕痒,笑得软作一团,急道:“熊秀秀杀过来了。” 原来青莲叶已飞进庄子里,熊秀秀看他两个坐在一张青莲叶上飞了进来,心下惊疑,却没动,冲雷双重喝道:“雷双重,你发什么神经,想死是不是?” 雷双重过于激动,对熊秀秀先前的话恍若未闻,这时忽地神情一凝,转头看吴不赊道:“吴城主,敢问你这百威鼓是从哪里得来的?” 他情形怪异,吴不赊也不想瞒他,道:“我从一个叫虎百威的虎妖处得来的。” “虎百威?”雷双重眉头微凝,“没听说过。”他冲吴不赊一抱拳,转头看向熊秀秀,目光一冷,“熊秀秀,你可听说过轰雷山雷家?” “轰雷山雷家?”熊秀秀冷眼看着他,“你问这个做什么?”眉间露出思索之色,“轰雷山雷家,我听爹爹说过,四十年前,雷家家主雷一木来我庄做客,颇为无礼,我爹爹一怒之下,杀了他,更赶去轰雷山,将轰雷山雷家灭门。”说到这里,眼眉一挑,“你叫雷双重,难道是轰雷山雷家余孽?不可能啊,爹爹说雷家满门尽诛,绝不会错,你到底是什么人?” “什么叫来庄中作客颇为无礼?”雷双重冷笑,“这么无耻的话也只有你熊家这样无耻的人才说得出来。作客不假,却是你爹爹看上了雷家祖传的宝物,找个借口杀人罢了。你爹爹如此,你也如此,这些年来,但凡入得你眼的,借着魔笛,你杀了多少人了?” “放肆!”熊秀秀被他揭破脸皮,大是羞怒,“你莫非真是雷家之人?” “没错,”雷双重一脸悲愤,“我便是雷家最小的儿子。当日你爹杀上门来,我才三岁不到,老管家眼见不对,让他的孙子跟我换过衣服,带我躲在山洞里才逃过一劫。” “原来你真是雷家余孽。”熊秀秀冷笑,“那你不过四十来岁啊,作出这老态龙钟的样子,倒是装得像。” 雷双重嘿嘿一笑,腰一直,身上骨骸啪啪作响,身板挺直,脸上皱纹也平了好些,霎时便如换了个人。先前他看起来已是七老八十了,这会儿却是四十来岁的精壮汉子。 “灭门之仇,焉能不报,可惜我幼失双亲,老管家又没能学得我雷家绝学。我潜身竹影山庄,却是报不了仇,但苍天开眼,竟然让我得到了百威鼓。我雷家满门之仇,终于是可以报了。”雷双重仰天长啸,“熊秀秀,把你那坐关的几个叔叔都叫出来吧,熊家上下,今日不会有一个活口留下!” “竟是世仇。”吴不赊摇头,“看来熊秀秀突然出手暗算我们,也是起了贪心。一个女孩子家家,这么贪,还真是想不到呢。”他虽是对颜如雪说,声音却不低,以熊秀秀的耳力,自然听得到。 熊秀秀脸上又是一红,恼羞成怒,指着雷双重道:“你有什么本事,尽管拿出来,区区百威鼓我还真没放在眼里。” 她敢放这大话,也是因为她刚刚才见识了吴不赊打出的百威鼓,虽也有些威力,却也不过如此。她却不知,吴不赊根本就是乱打,百威鼓三成的威力都没打出来。雷双重先也听到了鼓声,自然是知道的,嘿嘿一笑:“你既不知死活,那就先拿你祭鼓。”说话间,他神情一凝,仰首向天,微祷数句,霍地里眼发电光,手一扬,一槌擂下,“轰”的一声巨响。熊秀秀“啊”的一声叫,一个踉跄,身子摇摇摆摆。雷双重连擂数下,熊秀秀猛地一个后翻,一翻数丈,身子往地下一滚,化出原形。那物怪,似熊非熊,身上皮毛黑白夹杂,毛茸茸的,煞是可爱。 “这是什么?”颜如雪自长大便一直呆在云州,见识不广。吴不赊倒是识得,道:“这是猫熊,又叫大熊猫,最爱吃竹子,难怪会吹竹笛。” 颜如雪道:“皮毛倒是好看。” 熊秀秀身上皮毛虽好看,这会儿的情形却实实不堪,受鼓声轰击,在地下滚来滚去,哀声惨叫。吴不赊先前击鼓,只能略微干扰熊秀秀的笛音,想不到在雷双重手里,百威鼓竟有如此威力,便与虎百威相较,似乎也还要强上三分,吴不赊暗暗咂舌。而苦海青莲的玄奇也让他惊叹不已,熊秀秀离着雷双重十余丈,吴不赊两个离着雷双重也不过二十余丈,熊秀秀闻鼓声如遭雷轰,吴不赊耳中听来,那鼓声虽暴烈却悠远,仿佛在数里外敲击一样,心神不受半点儿撼动,显然都是苦海青莲的功劳。 “停――停――”熊秀秀再受不住,嘶声叫停。雷双重数十年的仇恨,也不想一下子就要她的命,止槌不击,道:“你还有何话可说?”熊秀秀趴在地下,张着嘴,喘了好半天气,才勉强缓过神来。雷双重也不急,只是冷眼看着她,享受着报仇的快感。 熊秀秀道:“我爹爹当年打进雷家,曾得一物,据说是你雷家宝物之一。” “想还宝求命吗?”雷双重嘿嘿一笑,“拿来我看。” 熊秀秀掏出来的,是一个玉盒子,拳头大小,熊秀秀爬起来,把盒子递过去。雷双重盘膝坐下,百威鼓放在两腿之间,看熊秀秀退开,这才打开盒子。他十分谨慎,把玉盒子放在身前两尺开外,不用手,而是用手中的鼓槌挑开盒盖。 盒盖打开,里面是半盒胭脂似的东西,雷双重不识,疑道:“这是什么东西?” 熊秀秀身子忽地一直,化出人身,笑盈盈地道:“这是酥骨香,人闻之,身酥骨软,如饮醇酒。”雷双重“啊”的一声叫,猛地明白过来,翻身往后一跳,一去数丈,竟然就站不稳了,踉踉跄跄,从屋顶上摔落下来,带下一地瓦片。这一跤摔得竟似不轻,雷双重挣了好一会儿才站起来,却是站不稳,只能坐着。他性子坚毅,即便跌下屋面,仍一手执鼓一手执槌,恶狠狠地盯着熊秀秀,嘶叫道:“你这卑鄙无耻之徒,竟然用此毒计,我绝不会饶你!” “什么卑鄙无耻,什么毒计,成者王侯败者贼,你不知道吗?活着就是有理,死人永远无理。”熊秀秀嘻嘻笑着,从怀中掏出一面小镜子,梳理起先前弄乱的头发来,对雷双重的威胁视若不见。 雷双重深吸一口气,举槌擂鼓,然而那不到半斤重的鼓槌这会儿仿似重若千斤,举到一半,竟是举不起来。他咬着牙,竭力擂下,鼓与槌相碰,声音没多大,因为他能使出的力气实在是不大,然而就是这一点点力气,从鼓槌上弹回来时,却让他大声叫了起来。他手上的肌肉仿佛完全酥化了,只是稍微有一点儿力道碰一下,便又酸又痛,难受到极点。熊秀秀不怕他擂鼓,正因为深知酥骨香的功效。 吴不赊、颜如雪远远看着,虽不明雷双重的感受,但大概猜想得到。吴不赊摇头:“这丫头还真是狡猾得紧,雷双重也算小心了,还是着了她的道,这仇眼见是报不成了。” 颜如雪轻轻叹息了一声:“现在你知道了吧,心眼明明无赫赫之威,为什么我们却特别看重它?” 云州遗族深处魔界之中,周遭尽是魔族,明里的敌人固然可怕,暗里的算计更可怕,心眼窥微察幽,再狡猾的魔类,在心眼面前也无所遁形,能先一步察觉敌人的诡计,这可比什么玄功妙术都要有用得多。吴不赊自然也明白了,却叹道:“可惜你的心眼给我破了。哦,对了,能有什么办法补起来吗?” “身子破了,还怎么补?”颜如雪羞掐他一把。吴不赊嘿嘿一笑,也不知是该遗憾还是该得意。 “啊、啊、啊!”雷双重惨然长叫,仰首向天,“爹,娘,双重无能啊!眼见大仇得报,竟又中了毒计,我为什么这么蠢哪!” “行了,别叫了!看在你服侍我熊家这么些年的分上,我不会要你的命。”熊秀秀收起镜子,笑道,“我最多就是砍下你的双手双脚,把你作个人肉碾子养着。” 吴不赊两个先听她说不要雷双重的命,还以为她真是起了两分善心,谁知竟是要砍了雷双重双手双脚慢慢折辱。 “这丫头真毒。”吴不赊冷哼一声,道,“如雪,你坐在莲叶上别动,看我去收拾了她。”颜如雪却笑道:“你不是要看宝吗?尽管坐着,我让你见识我师门宝物。” 吴不赊一听大喜:“是什么宝物?亮出来看看。” 颜如雪含笑不答,左手捏诀,苦海青莲往前飞去。 熊秀秀先收了酥骨香,这才笑盈盈走向雷双重,要收了百威鼓,突见吴不赊两个坐在莲叶上缓缓飞来,她取了紫竹魔笛在手,恨声道:“吴不赊,我今天誓要将你碎尸万段。”举笛就唇,吹将起来。先前吴不赊听到笛声,心血沸腾,功力无法凝聚,颜如雪更是痴迷其中,魂魄若失,但这会儿听到笛声,却再无这种感觉。笛声清亮,曲子也很动听,却好像是在数里外吹奏,有一种不真实的飘忽感。 熊秀秀吹了一会儿,见吴不赊两个行若无事,大吃一惊,立马便明白过来,必是那青莲叶有古怪,抵消了她笛音中的魔力。她心机灵动,反应极快,一生出明悟,立刻住笛不吹,反手去腰间袋里掏出一物,却是一个竹筒,有小儿手臂粗细,往空中一抛,左手捏诀一指,厉喝道:“竹影七杀,疾!”随着她喝声,竹筒中飞出七把小刀来,这些小刀约六七寸长短,二指宽,恍眼看去,真像是一片片的竹叶。 熊秀秀一脉乃是猫熊成精,祖上修得这七柄飞刀,命名为竹影七杀,却是真功夫。七把飞刀一离竹筒,立时分为三批,成一个倒品字形,前面两批都是两把,分别射向吴不赊、颜如雪,后面一批是三把,却是射向两人身下的苦海青莲,打的显然是割开青莲叶的算盘。 吴不赊哪会让飞刀近身,熊秀秀刀多,他手多,身一摇,肩上生出七只手来,刀斧锯凿,照着飞刀便砸。不想那飞刀灵活至极,眼见他砸来,七把飞刀哄一下散开,彷佛散了一团马蜂,却又不回头,只是绕着青莲叶疾飞,寻机进攻。吴不赊自也不惧,身一摇,又生出两个脑袋,三头六只眼,四面八方都顾得到,不过那些飞刀来去如电,见风便跑,遇隙便钻,吴不赊三头七臂舞了半天,却如狗熊捞鱼,半条也没捞着。吴不赊又不敢离开青莲叶去追,熊秀秀的笛子还抓在手里呢,他若下了莲叶,熊秀秀笛子吹起来,他无法凝聚功力,可变不出这么多手。不能离开青莲叶,只是四下防护,这下就有些郁闷了,吴不赊舞了半天,突地想到一事,对颜如雪道:“你说的法宝呢?” 颜如雪扑哧一笑:“你还记得呀?”这下吴不赊更郁闷了,看着颜如雪笑得花枝乱颤,咬牙道:“使坏是吧?好,看晚上我饶不饶你。” 颜如雪大羞,却还真有些怕。你想啊,叶轻红、九斤丽两个加起来都不是吴妖王的对手,颜如雪一个人哪行?她低声求饶道:“好人,是我错了。” 男人一生,最得意的两个时候,一是敌人下跪,二是美人服软。吴不赊得意洋洋地道:“算你乖,快出法宝。” “遵命。”颜如雪娇声应了,忍不住又是一笑。 以前在云州遗族,她也多次对敌,每一次都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和吴不赊在一起,面对敌人,却一点紧张的情绪也没有,对敌之时,却在打情骂俏,竟然那么多废话。说起来,真是不可思议,可就是沉迷于这种感觉,一颗心儿啊,就像是在春风里飘着,拔也拔不出来,自从把身子给了这个男人,自从下决心跟着他,让他去遮挡一切,颜如雪的这种感觉就从来没有消失过。 颜如雪从灵犀袋里掏出一物,是一根小小的钢鞭,长七八寸,大拇指粗细,上有符印,像是小儿的玩具。 吴不赊奇道:“这是什么?” “这是打妖鞭,专打天下一切妖物。” “有这么厉害吗?”吴不赊大是怀疑,“倒是精致,以后我们有了孩儿,不缺玩具了。”他伸手摸了一下,鞭上忽地传来一股大力,竟把他手震到一边。吴不赊猝不及防,着实被吓了一跳,叫道:“啊呀,这鞭子咬手,不能给咱们儿子玩。” 颜如雪咯咯一笑:“说了这鞭专打天下妖怪,你头顶有妖光,这鞭可不会跟你客气。” 吴不赊一边跟颜如雪笑闹,一边还伸出七八只手护在青莲叶周围。他被打妖鞭震了一下,一个防护不周,有一把飞刀竟就射到了近前,急划向青莲叶。颜如雪眼角余光瞟到,轻喝一声:“疾!”就手一抛,打妖鞭疾飞出去,迎风变大,霎时便有五尺来长,儿臂粗细,迎着那飞刀,“刷”的一鞭打了下去。 熊秀秀这飞刀是祖上修成,邪气深厚,察觉鞭来,斜里疾退。不想那打妖鞭神机已成,气机牵引,忽地加速,斜刺里兜头赶上,拦腰一鞭,“叮”的一声,把那飞刀拦腰打作两截,跌落尘埃。 眼见毁了一把飞刀,熊秀秀又惊又怒,厉叱一声,左手掐诀一指,剩下六把飞刀齐向打妖鞭射来,上下左右,四面攒射,似乎想把打妖鞭斩作数截。她却不知,颜如雪这打妖鞭来历久远,乃是云州遗族第十一任圣女练成,灵力浑厚,区区妖灵之刀,如何在它眼里。打妖鞭舞一个花,蓦地一旋,只闻丁丁当当一阵响,剩余六把飞刀尽被打断。 眼见毁了宝贝,熊秀秀狂怒交集,抽出宝剑,厉叫一声:“我跟你拼了!”冲上来便要拼命。她左笛右剑,心中自有主意,吴不赊若下莲叶,她便吹笛。可惜吴不赊不是个太勤快的人,有宝贝效力,他才懒得凑热闹,根本没有下来迎战的意思,反而笑嘻嘻地搂住颜如雪的小蛮腰,大有携美看戏的架势。 当着熊秀秀的面,颜如雪不好意思被吴不赊搂着,右手抓着吴不赊的手,左手捏诀一指,打妖鞭迎着熊秀秀疾飞过去,兜头便打。熊秀秀挺剑一架,打妖鞭力大,“铮”的一声,竟把剑打折了。熊秀秀大吃一惊,往地下一滚,化出原形,左一纵,右一纵,隐入屋后。大熊猫的外表痴痴憨憨,胖胖呆呆,其实速度极快,尤其这成精的大熊猫,更是狡猾,打妖鞭往左一追,熊秀秀早往右去了,竟是追不上。 吴不赊大乐:“果然是好宝贝!好、好、好!以后打架不用费力了,搬凳子看戏就是,最好还来点儿小酒儿,身边还伴一个美人儿。”他的手作怪,在颜如雪腰上捏了一下。 颜如雪害羞,毫不客气就掐了他一把,要笑不笑地道:“只怕不止一个美人吧。” 原来是吃醋了,吴不赊嘿嘿一笑。 熊秀秀却从庄中又钻了出来,已化成人身,押着驼玉儿,冷冷地看着颜如雪两个:“你们要她死还是要她活?”吴不赊哈哈大笑:“无所谓,她活你未必活,她死你一定死。” “哥!”颜如雪嗔他一眼,道,“熊庄主,你我往日无怨近日无仇,请你放了我同伴,今日的事,一笔勾销,你看如何?” 吴不赊先前三头六臂,即便在紫竹魔笛下也能强撑不倒,显示了惊人的玄功。颜如雪袋中宝贝更是层出不穷,熊秀秀心中实有两分畏惧,然而看了颜如雪的宝贝,还有雷双重手中的百威鼓,她心中的贪念却不可抑制地滋生出来,就此收手,怎么也舍不得。她眼珠子一转,道:“你毁了我庄中宝贝,若就此放你们走,几位叔叔必会责骂于我。两位稍待,我禀报三位叔叔后,再行商议。”说完,熊秀秀押了驼玉儿,进屋去了。 有驼玉儿在她手里,颜如雪也不敢动手。吴不赊则根本无所谓,转头看向雷双重,他记起了百威鼓,先前只以为虎百威打出的百威鼓很厉害了,原来雷双重打出的鼓声威力更大,他的兴趣也就更大了,不看还好,这一看却惊呼出声:“喂、喂、喂!你要做什么?” 雷双重在做什么呢?他手中多了一把小刀,刀尖儿正指在鼓面上,他中了酥骨香,擂鼓无力,可再无力,用刀尖儿划破鼓面还是做得到的。宝贝啊,若就这么被他划破了,吴不赊能生吃了他,哪怕他看上去三十年没洗过澡。 还好,雷双重只是用刀尖几点在鼓面上,并没有划下去。他斜眼看着吴不赊:“带我出庄去,我有话说,不要乱动,否则人死鼓破。” 吴不赊吹胡子瞪眼睛,哦,没胡子,吹起的是颜如雪的头发,但没办法不受他威胁,奸商是财迷,更是宝迷。吴不赊龇牙道:“我拎你出去,不许乱动啊。”想威胁雷双重一句,话在肚子里打一转,又回来了,像去外婆家的娃子不认识路,为什么呢?他想起雷双重全家都死光光了,再加上他自己不怕死,还能拿什么威胁他? 吴不赊手伸得慢,轻轻拎着雷双重的衣领子,到庄外,雷双重道:“放我下来。” 吴不赊依言放他下来,咧咧嘴,无话可说。雷双重道:“吴城主,我和你做一个交易。” “什么交易?”吴不赊悬着的心松了三分,有交易就不怕,怕的是疯狗进死巷。 “吴城主好像不知百威鼓的打法秘诀?” “想诈我?”吴不赊心下冷笑,道,“摧魂,百威,千凝,三套鼓法是吧?我有谱,不过宝太多,又有美人儿醇酒,没来得及练。”这话半真半假,有谱当然是假,美人儿、醇酒是真,他本来也想找个闲儿练练鼓法,虽然虎百威溜了,但打鼓嘛,乱敲就是,敲着敲着自然就有感觉了,不过有事忙着,没事身边又有三大美女,乱七八糟,竟就没抽出时间来练。 不过这话好像没瞒得过去,雷双重嘴角泛起一丝轻笑,道:“原来百威鼓还有谱哇?却不知是哪个雅人谱的?不过这三套鼓法之外,还有一套雷动九天,不知吴城主有谱没有谱?” 做生意嘛,真真假假,靠的就是诈,不过对手既然看破,倒不妨光棍一点儿,而旦吴不赊也好奇:“雷动九天,没听说过。难道你会?” 雷双重道:“百威鼓出自我雷家,雷动九天,又名九槌炸心雷,百步之内,鼓音锁住敌人,击鼓九槌,可让敌人炸心而死。” “真有这么神奇?”吴不赊又惊又喜,随又生疑,“你既有此鼓法,刚才怎么不用?” 雷双重咬牙切齿道:“我雷家满门灭在熊家手中,四十年来,我日夜想要报仇,若九槌炸心,岂非太便宜了她?只没想到这无耻贱人如此狡猾。”这话不假,仇恨太深,一刀了账难免不能解恨,抓住了慢慢炮制,有如猫戏老鼠,那气才出得透彻。只不过老鼠反把猫戏了,却是意外。 雷双重道:“吴城主,百威鼓灵异非凡,雷动九天威力奇大,你若肯应我一件事,我便将鼓法传给你。” 吴不赊心中怦怦跳:“什么事?”他有宝贝吹牛袋,可吹牛袋风虽大,伤人不行,若真像雷双重所说,百威鼓击出雷动九天能在百步内九槌炸人之心,这宝贝就太有用了。 “以我之骨,我之血,我之灵,擂出雷动九天,槌杀所有熊家之人,一个都不要放过。” “我之骨,不对,你之骨之血!还有什么来着,什么乱七八糟的?”吴不赊听得有些乱,“你的意思是要用百威鼓擂出的雷动九天槌杀熊秀秀是吧?这一点儿我明白,不过那什么骨,你的骨,在哪里?” “我之骨,我之血,我之灵,我自会给你。”雷双重狠狠地瞪着他,“你只说这交易肯不肯做?” “你之骨,你之血,你之灵?”吴不赊感觉还是有些乱,而且念着特别拗口,不过看雷双重的眼神,不像开玩笑,道,“做了!” “好,你发誓。” “我发誓。” “天死了神瞎了,不要借天地鬼神之名。”雷双重摇头,向颜如雪一指,“用你身边女人的名字发誓,如果你背誓,让她被人轮奸致死。” “不行!”吴不赊断然拒绝。 “难道吴城主一开始就想背誓?”雷双重眼光越发狠厉。 “我是生意人出身,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个诚信,交易前欺也好诈也好,只要你有本事,但讲定了的交易,就一定会守信。” “那你为什么不敢发誓?” “我没说我不敢发誓,”吴不赊摇头,“但我不能用她的名字发誓。”他伸手搂住颜如雪的腰,“她是我最心爱的人,别说区区一个百威鼓,便是万威鼓,也及不得她一根头发,” 颜如雪最是害羞,当着外人的面被吴不赊搂着纤腰,一般情况下她都会挣开,但听了吴不赊这话,她心底有如蜜甜,没有挣开,反向吴不赊怀中靠了一下。 雷双重瞪着他眼睛,看他并无妥协之意,道:“那好,你以吴家祖宗之名起誓。” “好,我以吴家列祖列――”话没说完,颜如雪却抢先一步封住了吴不赊的嘴。 “怎么了?”吴不赊莫名其妙。 颜如雪嗔他一眼:“重女人不重祖宗,哪有你这样的人!” 这话不能说,说起来还真是好笑,雷双重嘴角边就带了笑意,吴不赊倒是不以为意。颜如雪脸一红,看着雷双重道:“雷老伯,我起个誓吧。如果我们放过熊家人,就让我不得好死。” “如雪!”吴不赊忙去封她的嘴。雷双重先已点头,道:“好!熊家遭了天谴,这一代其实没人了。熊秀秀三个叔叔,加上熊秀秀那贱人,杀了这四个人,便不算背誓。” 他看吴不赊,吴不赊磨着牙点头:“如雪既然说了,那就是这样。熊家这四个人,追到天涯海角我也替你杀了。” “好。”雷双重点头,“我先传你雷动九天鼓法。雷动九天,共九记槌法,前三槌锁心,鼓槌中有我之灵,你打鼓,我与你气机感应,你之气锁住敌人,我之灵便能锁住敌人,以我功力,气机可到三十步之外,吴城主玄功高深,当可到百步之外;次三槌为同心,三槌之下,敌人心跳会与鼓音同步;最后三槌为炸心,心跳与鼓音同步,鼓便是心,三槌轰击,槌一下鼓,便是轰一下心,三槌之下,除非敌人功力远高过吴城主,否则必定心脏炸裂,七窍流血而死。当然,雷动九天威力虽大,因为气机同步,也会耗损击鼓之人的功力,但以吴城主功力,击杀熊家四人,当不会过于耗力。” 打鼓还要耗损功力,这可没有打妖鞭好玩,不过什么三槌锁心、三槌同心、三槌炸心,听起来很威风,吴不赊大是心动,耗费点儿功力也就不当回事了。 雷双重说完,又传了鼓法。所谓的鼓法,鼓点儿没什么稀奇的,就是用力的技巧。先前吴不赊说他有三套鼓法的鼓谱,雷双重听了冷笑,吴不赊还不知错在哪里,这会儿知道了,三套鼓法,不是三套曲子,而是三种用力的技巧。他说有谱,自然只能是骗鬼了,不过吴妖王厚皮功早已炉火纯青,也不在意。 雷双重传了鼓法,忽地取刀在双手上各戳了一刀。吴不赊莫名其妙,看雷双重眉也不皱一下,他倒是替雷双重肉痛。雷双重中了酥骨香,肌肉酥麻,各戳一刀后,疼痛加上放出一部分血,毒性略消,气血流动,手劲略有恢复。雷双重手中刀扬起,猛砍自己右腿,他尽了全力,那刀也快,竟一刀将自己右腿从膝盖处砍断了。 “痛啊,你怎么就不痛?”眼见一刀断腿,血涌如泉,吴不赊在一边直吸冷气,不过雷双重随后的动作更让他目瞪口呆。雷双重不去管伤口,左手抓起砍下的右腿,右手持刀削起腿肉来,他下刀又狠又快,不像削自己腿肉,倒像在削猪脚,“嗖、嗖、嗖”几刀,血肉横飞,白生生的腿骨剥了出来。雷双重双手执了腿骨,闭眼不知念了一段什么咒语,忽地倒转腿骨,“嘿”的一声,对着自己胸膛猛刺,竟把腿骨刺进了自己的胸口。 第六十三章 雷动九天 他的举动一步比一步怪,颜如雪、吴不赊同声惊呼。雷双重脸上却没有半点儿表情,转眼看向吴不赊,竟然嘿嘿一笑,眼光慢慢发直,笑容渐渐僵硬。吴不赊以为他已经死了,不想他手突然一动,竟把腿骨从胸腔里拔了出来,双手齐伸,一手执鼓,一手执腿骨,就那么向吴不赊伸着,胸口一个血洞,像一只血红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人。 吴不赊不是个怕事的人,但这样的狠人,却也是头一次碰到。眼见雷双重一动不动,他试着叫了两声:“雷大伯,雷大伯!”没听应声,差点儿就叫雷大神了,不过雷双重双手这么伸着的意思他还是明白的,一时却有些犹豫。过了一会儿,吴不赊才过去,接过鼓,还有雷双重新剥出来的腿骨。 白生生的腿骨上,还有几丝余肉,带着血丝,刚从肉里剥出来,骨面是一种新鲜的颜色。这个怎么形容呢?又不是猪骨头,猪骨头是越新鲜越好,这人骨头嘛,说真的,吴不赊实在有些头皮发麻。若雷双重是敌人,他一刀杀了也就杀了,半丝眉头也不会皱一下。偏是这么一来,心底就有些发怵。颜如雪却在一边叹息了一声:“熊家看来做得实在是太过,雷大伯的仇,刻骨铭心了。” 便在她的叹息中,庄中人影闪动,几个人出了庄子。前面三个老者,后面是熊秀秀带着驼玉儿,两个丫环把驼玉儿带刭一边,举刀架在脖子上。这三个老者,便是熊秀秀的三个叔叔,熊竹奇,熊竹异,熊竹实。三人在庄中坐关,练一邪宝,得熊秀秀报信,出手来找场子。 熊竹奇瞎了左眼,一只右眼贼亮,在吴不赊、颜如雪脸上一扫,盯着吴不赊,冷哼一声道:“你就是吴不赊,追风城的城主?好大的名头,我还以为是怎样三头六臂的好汉子呢,原来不过如此。” 他身侧熊竹异、熊竹实皆笑。熊竹异却一直盯着颜如雪,一脸色迷迷的样子,不用说,他必定在脑中意淫把颜如雪衣服剥光的情形。身为漂亮女人,这样的目光是常见的,也是必须忍受的,颜如雪纤巧的下巴微微抬了抬,根本不看他,却转脸看向吴不赊,甜甜一笑。意淫脱她的衣服有什么用?你便意淫到脱阳都是白搭,这世间能脱她衣服的,只有身边的这个男人。自心眼破,身子归属吴不赊,尤其在吴不赊率兽兵打败赵军后,颜如雪觉得自己变了很多,越来越像个小女人了,但她乐意。 吴不赊哈哈大笑:“三头六臂吗?你想不想见识一下?”身一摇,肩头突地冒出三头六臂来,直比雨后的春笋还要快上三分。 熊竹奇本来意存轻视,眼见吴不赊如此玄功,大吃一惊,不过老妖怪是老姜之性,虽惊不惧,嘿嘿一笑:“看来还真有点儿功夫了,那便让老夫兄弟三个来领教阁下玄功吧。” 开口就是三打一,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吴不赊自负皮厚,也要甘拜下风,他不是象大嘴那些暴力分子,对打架一直都有些兴致欠缺,尤其一打三,傻瓜才上去流傻汗呢。吴不赊大是摇头,凑到颜如雪耳边道:“我喜欢妖怪打架,但跟妖怪打架的兴趣不高,还是亮你的法宝吧。” 颜如雪知道妖怪打架的意思,脸一红,却是好功夫,一手掐吴不赊腰肉,另一手掏出打妖鞭,手一指,打妖鞭飞向三妖,兜头便打,双管齐下,都是奇准无比。 熊秀秀见颜如雪祭出打妖鞭,急叫:“就是这鞭,毁了我的宝贝!” 熊竹奇见打妖鞭来得威猛,不敢怠慢,竟不升空,贴地而进,脚踩八卦,掌中剑斜斜上撩,“铮”的一声响,火花四溅。熊竹奇嘿的一声,连退三步,只觉手臂发麻,小小一根鞭,其力竟有如山岳压顶。打妖鞭往上一弹,复一鞭打下,熊竹奇挺剑再格,剑划弧线,斜向上,带一股往外的拖力,这是熊家剑法中以小力应大力的秘诀,乃是从竹林中悟得。 狂风吹竹,毛竹弯腰弓身,看似不敌,却是屈而不倒,风一过,立即又反弹回去。大熊猫爱吃竹子,久在竹林中打混,因竹悟道,悟得此剑法。 熊竹奇一剑格开打妖鞭,手臂上感觉果然好了许多,正庆幸得计,打妖鞭却又兜头打了下来。打妖鞭不是风,风力再猛,终也是一股柔劲,打妖鞭却纯是一股刚猛之力,最要命的,是连绵不绝,熊竹奇根本没有喘息之机,被打妖鞭一连十数鞭,打得不住倒退,额头见汗。 熊竹实见大哥情形不妙,大吼一声,飞身纵出,双手抡剑,照着打妖鞭一剑斩下。他使的是剑,这一招却是刀的路数,刚猛凌厉,安心一剑就要把打妖鞭一斩两断。打妖鞭堪堪一鞭打退熊竹奇,眼见熊竹实剑到,借力反弹,迎向熊竹实长剑,速度比长剑下砍之势还要快上两分。“叮”的一声脆响,鞭、剑相交,火光飞溅,熊竹实手中的剑受不了这般大力,竟然碎作十余截:熊竹实也翻身后退,一个跟头去了十余丈,落地还不能站稳,踉踉跄跄又退了两步,这才站得实了,嘴角却已见了血丝,双手虎口处同时有血渗出来,虎口皆裂。 即便打了起来,熊竹异也花了一多半精力在偷看颜如雪。熊竹实一鞭败退,剑折、血出,这下惊跑了他的色心,急拔剑挡在熊竹实前面,道:“三弟,没事吧?” 熊竹实全力下斩,抵不过打妖鞭力大,不但是虎口受创,内腹也受冲击,只觉胸口气血翻腾,情知不好,硬吞一口气,把翻腾的气血压了下去,只觉喉中一股腥气,知道已受内伤。他倒硬朗,摇头道:“没事。二哥要小心,这鬼鞭力道极大。” 这时打妖鞭又在压着熊竹奇打,熊竹奇步步后退,但脚踏八卦,虽败不乱。熊竹异是色中恶鬼,却不是战场猛将,而且熊竹实榜样在前,他虽是老二,功力在三兄弟中其实最低,冲上去也没用,叫道:“这鬼鞭厉害!大哥退回来,用黑手遮天。” 熊竹奇也已撑得非常辛苦,知道不出绝招,赢不了打妖鞭,闻言左手袖子一抖,袖中飞出七个黑点,上尖下实,倒像七个冬笋,分别钻入土中。熊竹奇一剑格开打妖鞭,身子一旋,化一股黑雾,忽地不见,却从身前丈许外土中钻了出来。打妖鞭除妖务尽,兜头一鞭打下,正中顶心,熊竹奇尸身倒下,却是一根竹笋,顶上毛尖已被打裂,仿似冬笋开花。 吴不赊看得奇怪:“这家伙难道不是个熊精,竟是个笋精?”念头方起,却见丈许开外,熊竹奇又从土中钻了出来。吴不赊大讶:“达笋精竟是打不死,而且能钻土?” 草木之精能钻土并不稀奇,若熊竹奇真是笋精,自然是会钻土的,奇的是这家伙竟是打不死。打妖鞭见又钻出个熊竹奇,也不客气,兜头又是一鞭。这熊竹奇是个呆的,既不会动也不会挡,挺着光脑袋迎鞭而上,倒是好勇气,只是不经打,一鞭下去,伏地便倒,又是一个冬笋,同样打了个笋开花,但丈许开外,土中却又钻出个熊竹奇来。 打妖鞭不嫌辛苦,扬鞭再打,总是熊竹奇尸身一倒,不远处又会钻出一个来。如此连打七个,始才尽绝,土中再无熊竹奇钻出来。 其实这七个熊竹奇,并无一个真身,皆是虚影,这是熊竹奇秘练的邪术:七笋化形。 熊竹奇的真身借黑雾的掩护,早已溜到后面,打妖鞭猛打七笋时,熊家三兄弟已站在了一起,盘膝坐下。三人成三才阵势,口中同时喷出一股黑雾,黑雾越来越大,越来越浓,将三人身子团团包裹起来,最终凝成一个丈许方圆的雾团,内中漆黑如墨,再好的视力也看不透。 打妖鞭打了七个竹笋,颜如雪将指一引,打妖鞭飞到黑雾上空,眼见这丈许一个雾团,内中漆黑难测,必有邪异。打妖鞭乃有灵之物,知道孟浪不得,并不贸然打下,只在黑雾上空绕来绕去,鞭上竟然发了异啸之声。吴不赊暗暗称奇:“好家伙,这鞭上还长着嘴呢,却不知喝酒不喝。” 雾团中黑气翻腾,一股黑气突地冒出来,竟然凝一个手爪之形,猛地一伸,抓向盘旋的打妖鞭。那手臂下粗上细,爪上五指清清楚楚,每个指头都有一尺长短,指尖锋锐尖利,诡异凶恶。黑雾变出的这黑手虽凶,打妖鞭却是不怕的,迎着黑手便打了下去。黑手只是黑雾凝成,被兜头一鞭,把个五爪连着半截手臂尽打散了,但黑气散而不走,反把打妖鞭裹在中间,随又凝聚成形,仍是一只黑手,五个指头却紧紧抓住了打妖鞭,往下便扯。 颜如雪吃了一惊,急捏诀,将指往上一引,打妖鞭发出一声异啸,往上疾冲。这一冲力大,一下子冲上去四五丈高,那黑手却死也不肯放开,黑爪紧紧抓着鞭身,黑手拉长,那情形,让吴不赊想起了水里的蚂蟥。蚂蟥身子拉长时,便是这个样子。 三妖以黑雾凝成的黑手,名为黑手遮天,乃是三兄弟吸五毒之气,于腹中百练而成,奇毒无比。若是人身,只要被这黑手沾上了,莫说抓破皮,只要吸得一丝黑气入肚,便必死无疑。打妖鞭不是人,不怕毒,但黑手虽是黑雾凝成,却坚韧无比,打妖鞭冲到五丈来高,力道已尽,却是既没能挣开黑手的抓握,更没能把黑手拉断。 打妖鞭一冲不成,左钻右突,鞭上不住发出异啸。黑雾团突地变大,黑手同时变粗,原来三妖眼见打妖鞭力大,若被挣出,再抓不易,拼上了老底,将肚中黑雾尽数吐了出来。三妖拼命,打妖鞭便有些撑不住了,被黑手扯着渐渐下移,虽是拼命挣扎,仍是寸寸下移。 吴不赊急了:“我去帮手,用吹牛袋吹散黑雾。”颜如雪道:“不用。”她左手捏诀,指住打妖鞭,右手去灵犀袋里取一物出来,却是两颗珠子,各有鸡蛋大小,一黄一白,珠光莹莹。 吴不赊奇道:“这又是什么宝贝?” “这是日、月双珠,乃前代祖师得之于无明之海,双珠莹光之下,无物可遁其形。” 吴不赊大赞:“你师门中宝物还真是多啊,还有没有?”看他口水流出八尺长的猥亵样,颜如雪嗔他一眼:“不告诉你。”娇笑中,把日、月双珠丢了出去。 日、月双珠飞到黑雾上空,忽地珠光大涨,天地间为之一亮。三妖的黑手遮天本来漆黑如墨,无人能看透,但珠光却能直入黑雾之中,照定三妖身形。三妖却浑然不知,捏诀静坐,张嘴吐气。熊竹实先前受了伤,这时竭力运转丹元,力有不支,额头上冷汗直冒,却是死撑着。 吴不赊、颜如雪能看到珠光下的三妖,熊秀秀自也能看到,惊叫一声:“小心!” 三妖尚不知道要小心什么,日、月双珠已双双急打下去,正中熊竹奇和熊竹实的顶门。两妖顶门塌陷,血光激溅,“啊呀”都来不及叫一声,仰天便倒。 两妖一死,黑雾立散,黑手失了本源,自也散了。打妖鞭感受到力道散去,舞一个鞭花,长啸一声,一鞭打下,正中熊竹异顶门。日、月双珠只把熊竹奇两妖顶门打塌,打妖鞭力大,这一鞭,却把熊竹异一个脑袋打得稀烂,红红白白飞溅开来,便如打烂了一个大西瓜。 一鞭双珠打死三妖,熊秀秀尖声痛叫,往前冲了两步,醒悟过来,往后一蹿,一把揪住了驼玉儿。她红了眼,盯着吴不赊两个,只是大声喘气,眼中既恨又怒,却还带着三分畏惧、三分疯狂。 驼玉儿在她手里,颜如雪投鼠忌器,不敢进逼,只是看着熊秀秀,到这时候,看她还有什么花样出来。熊秀秀喘了半天气,眼见颜如雪不敢挥鞭打下,自知得计,道:“颜如雪,你有种便把我也一鞭打死了!不过我死之前,一定先杀了驼玉儿。” 颜如雪道:“你要如何才肯放人?” 熊秀秀眼珠子转了两转,道:“要我放人,容易,用这鞭和双珠来换。”却是一字不提报仇之事,此女之贪,真不知怎么形容。吴不赊嘿嘿冷笑:“你倒打得好算盘。”颜如雪却是毫不犹豫:“好。”吴不赊急了:“如雪!”颜如雪扭头看他:“哥,物是死的,人是活的,玉儿跟我从魔界来到人界,我可不能不管她。” 驼玉儿虽然受制,神智不失,只是一直垂着眼光,脸蒙寒霜,听得颜如雪竟肯用打妖鞭和日、月双珠换她,身子一颤,抬眼看向颜如雪。 颜如雪手指一引,打妖鞭和日、月双珠悬停在熊秀秀面前。熊秀秀心中紧张,两眼扫来扫去,紧紧盯着两宝,左手揪着驼玉儿衣服,右手剑架在驼玉儿脖子上,由于紧张,手上力道有点儿大了,竟将驼玉儿脖子上皮肤割开了一线,流出血来。驼玉儿也是心下翻腾,却是不知道疼。 颜如雪道:“熊庄主,记好口诀,收了两宝。”将声音凝成一线,送入熊秀秀耳中。 熊秀秀半信半疑,却仍凝神记了,左手捏诀,暗念口诀,“嗖”的一声,打妖鞭先飞入她掌中,又化成手指大小,七八寸长短,随后日、月双珠也飞入掌中。双宝入手,熊秀秀又惊又喜。颜如雪道:“现在可以放人了吧。”熊秀秀眼珠一转,不应声,却忽地把打妖鞭抛了出去,不是抛向颜如雪这面,而是抛向左面侧后一个妖兽。打妖鞭迎风变大,被熊秀秀手势一引,兜头一鞭,正打在那妖兽头顶,把一个兽头打得稀烂。 “口诀竟是真的!”熊秀秀欣喜若狂,收了鞭,却又把日、月双珠丢了出去,这次打的是右面侧后的妖兽,双珠打下,两个妖兽应声而倒,边上本还立着几十个妖兽,眼见自家主人发狂,个个惊惧,发一声喊,霎时跑了个精光。 熊秀秀全不在意,却是哈哈狂笑。颜如雪道:“试过了,可以放人了吧?” “是可以放人了。”熊秀秀点头,盈盈而笑,“不过我还想试一下。”手一挥,打妖鞭抛出,手指一引,竟向吴不赊、颜如雪打来。 吴不赊大怒:“这贱人好生狡猾,她是存心要骗宝贝。如雪,快把鞭收了。” 颜如雪摇头:“打妖鞭是她打出来的,气机牵引,我就有口诀也收不得。” 吴不赊大急:“那怎么办?” 颜如雪微微一笑:“哥莫急。”探手去灵犀袋里,竟又取出一物,却是一面小小的旗子,色作杏黄,上以银丝绣了北斗七星。 眼见她宝贝层出不穷,吴不赊又惊又喜:“这又是什么宝贝?” “这是混元七星旗。”颜如雪说着,把旗子抛了出去,那旗子也是个见风长的,霎时变大,旗面约有两三丈长、丈许来宽,大旗迎风招展,就立在两人头顶,旗面上北斗七星隐隐发出灵光。打妖鞭打过来,混元七星旗展开,护在两人顶上,旗面一荡,竟把打妖鞭荡了开去。打妖鞭连打数鞭,始终打不下来,急得鞭上发啸。 熊秀秀骗了颜如雪两样宝贝,不想颜如雪还有宝贝,且隐隐克制着打妖鞭,又惊又怒:“莫说一般人,便是天上神仙,想觅一样宝贝也是极难,她袋中宝贝却是一件又一件,却是如何得来?” 云州遗族屹立魔界千年,独对无穷魔类,历代圣女,穷心竭力,着实收了不少好宝贝,而颜如雪身为云州遗族继任的圣女,历代圣女的宝贝自然都归她收藏,袋中宝贝层出不穷,也就不稀奇了。也正是因为宝多,所以云州遗族对圣女继任者的唯一要求就是练成心眼,而不是以功力高低为选择标准,功力低不要紧,只要看得透魔类的诡计,自有宝贝降魔伏怪。 眼见打妖鞭打不得颜如雪,熊秀秀恼了,索性把日、月双珠也丢了出来。但混元七星旗威力极大,纯是防守,数丈长的旗面展开,将颜如雪二人护得严严实实。打妖鞭和日、月双珠打不破混元七星旗的防护网,便碰不着二人一根头发。一鞭两珠围着颜如雪二人盘旋翻飞,只是打不下来,熊秀秀也没有办法,只得捏着诀,瞪眼看着,两下僵持着,却恼了吴不赊。 雷双重要以雷动九天杀了熊家满门,他口中雷动九天的威力也确实诱惑人,但他白生生新鲜带血丝的腿骨却过于}人,吴不赊不愿去碰,这会儿恼将起来,却是顾不得了。百威鼓本就在手中,他拿起骨槌,气机微锁着熊秀秀,一槌擂下。 鼓声一响,熊秀秀立时惊觉,不过一看到敲鼓的是吴不赊,再听了鼓声,威力比先前还要不如,也就没放在眼里,嘴角泛起一丝冷笑,一脸不屑地看着吴不赊。 槌与鼓面一碰,吴不赊生出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自己的气机与鼓声融为了一体,一齐罩向熊秀秀,又仿佛是一只无形的手,搭在了熊秀秀身上。第二槌,他好像感应到了熊秀秀的心跳;第三槌,他清晰地感觉到了熊秀秀心脏的跳动。 通过无形的鼓声,竟可以感应到远在数十步之外的人的心跳,这也太玄奇了。吴不赊简直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是事实。第四槌,鼓声与熊秀秀心跳同步。第五槌,更进一步,鼓声与心跳声似乎混为一体。第六槌,鼓声与心跳声同声震荡,便如江中的浪,同起同伏,节奏完全相同。昊不赊这会儿已确信不疑,无形的鼓声,确实可以感应到人的心跳,再不迟疑,第七、八、九三槌接连槌下。 熊秀秀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像在跟着鼓声跳动,不明白怎么回事,也不以为意,谁知鼓声越来越响,心跳也越来越响,鼓声咚、咚、咚,心跳也咚、咚、咚,仿佛心不是在跳,而是在擂鼓,又仿佛吴不赊的鼓就在她的胸腔中擂击,一下比一下重,一下比一下响。熊秀秀头昏眼花,耳中更是嗡嗡作响,除了胸腔中如鼓的心跳,再听不到任何声音,整个天地间,就是自己的心脏在咚、咚、咚地剧烈跳动。最后一下,她的心脏猛地一下狂跳,咚的一声巨响,砰然炸裂,鲜血从七窍中齐喷出来,一射数尺。 最后三槌,吴不赊也确是一下比一下重,全身力道都用在了手臂上。无形的鼓音,似乎能把他的力道送出去,吴不赊这会儿才明白,雷双重为什么说雷动九天会耗损他的灵力,确实是这样。 打个比方,被鼓声锁定的人的心脏是个石头,无形的鼓声就是个铁锤,吴不赊这个握锤的人要把石头打碎,就要一下一下加力。石头越硬,费的力道就越大。不过熊秀秀功力不深,这石头不太硬,吴不赊费的力道不是太大。或者说,他其实用不着费这么大的力就可以炸裂熊秀秀的心脏,只不过他没经验,而造成的后果倒是惊人至极。熊秀秀那七窍中血喷数尺的景象,让他着实呆了好一会儿。 熊秀秀一死,灵力立断,打妖鞭和日、月双珠没了指引,顿时乱舞起来。颜如雪也被熊秀秀的惨相惊得呆了一下,还好,及时醒悟,忙捏诀收了两宝。 熊秀秀和她三个叔叔都死了,庄中妖兽、小妖先前又被熊秀秀赶散了,没有人再胁迫驼玉儿。颜如雪收了苦海青莲,吴不赊给驼玉儿解了上半身禁制。颜如雪道:“玉儿,你没事吧?” “我没事。”驼玉儿摇头,道,“雪姐,对不起。” 颜如雪拉了她:“算了,以后别做这种傻事了就行。” 驼玉儿担心地道:“那你――那你以后会不会讨厌――讨厌我?” 颜如雪笑了起来:“傻丫头,说什么话啊!你跟我从魔界到人界,我一直把你当姐妹的,以前是,以后也永远是。” “谢谢你,姐。”驼玉儿吁了口气,转眼看向吴不赊。吴不赊还以为她也要说声对不起了,准备大人大量,打个哈哈放她过去。谁知梦做得太好,驼玉儿竟然俏脸一板,厉声道:“吴不赊,你若敢负了雪姐,我便是做鬼乜绝不会饶了你。” 吴不赊一个哈哈给堵在嗓子眼里,差点儿憋死,咳得面红耳赤。颜如雪忍着笑,给他捶背,对驼玉儿道:“玉儿,你去把庄中的小妖、妖兽叫出来吧,熊秀秀和几个叔叔都死了,别让其他妖兽作怪。” 驼玉儿应声去了。吴不赊好不容易顺过气来,拍胸道:“我的娘啊,这小姑奶奶,太恐怖了。”颜如雪笑道:“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吧。” “总之我是怕了她了。”他从袋里掏出天沙斗,“呆会儿你给她吧,再多看得两眼,晚上一定阳痿。”颜如雪让他说得又羞又笑,掐他:“没那坏玩意儿作怪更好。” 众妖兽、小妖虽然惊散,并没有逃走,只是躲在了庄中,远远地望风。熊秀秀一死,众妖兽想跑,被驼玉儿一喝,却又不敢跑了,都乖乖地出来了。修得人身的女妖有三四个,都作丫环打扮,该是熊秀秀的侍女。其他都是妖兽,也有七八十头,―个个畏畏缩缩,跪作一团,只叫饶命。 依驼玉儿的意思,是要把这些妖怪尽皆杀了,然后一把火烧了庄子。吴不赊却不干了,这么好一座庄子,烧了也太可惜了吧,败家女啊!便是这些妖兽,也尽用得上,他开口道:“我是追风城的城主吴不赊。你们的庄主不知天高地厚,竟敢捋我的虎须,连着她三个叔叔在内,都被我杀了。念你们不过是些下人、丫环,我也不与你们计较。你们有愿意跟着我的,可去我城中效力,不愿意的可自行散去。” 众妖兽原以为必死,不想还有一条活路,齐道愿效死力。 点查众妖兽,有妖四,妖兽八十三。吴不赊将妖兽分为四队,四妖各领一队,先把熊秀秀几人尸体掩埋了,收拾庄子,再又清点庄中产业。熊家在此立庄百年,着实有点儿积累。吴不赊现在家大、业大,花销也大,看着十几箱金银珠宝,也自高兴。 第二日,叶轻红、九斤丽两女率五百妖兽赶到,也觉得这庄子不错,景致清幽,庄子也够大,索性便住了下来。 赵国口口声言要报仇,但调动大军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筹集粮草兵器,更不可能是一句话的事。天帝下诏讨伐,还仅是入冬,但到年底,赵军仍然没准备好。直到第二年春草已生,赵军才准备完毕,赵国倾全国之兵,共五十万人,加上各属国五十万大军,共计一百万,号称两百万大军,仍以管季为主帅,浩浩荡荡杀来。吴不赊听到一百万大军,连连叹气,他不是怕,是心里在打算盘,这一百万大军的粮草,若是送给他,多好啊。 吴不赊这么叹气,当然是有原因的。流民一直在往山里拥,即便是大雪封路也没断过.到年底时,上山的流民已有整整两百万,比乌静思预计的最大数字一百五十万还要多五十万人。年后闹春荒,又来了一个大暴发,到赵军开到双余城下,流民始绝,总算下来,已有四百万出头。四百万人啊,四百万张嘴,又是天寒地冻、无种无收的季节,那种消耗,只能用恐怖两个字来形容。 若没有赵军留下的那五十万人的粮草,还有夺来的那八万多匹马和几百万金银珠宝,吴不赊就是把自己切碎了磨成粉,也绝对喂不饱这四百多万张嘴。 人多有人多的麻烦,但人多也有人多的好处,人多力量大,这话也一点不假。追风城在年底之前,居然就建成了,北靠山,南依江,周长五十余里,即便是骑马,围着城墙跑一圈,也要小半个时辰。山下的双余城周长不过二十余里,比追风城足足要小上一半。便是风余国的都城风余城,周长也不过三十余里。这样的一座大城,不到半年时间建成,如果不是亲眼见到,吴不赊打死也不相信。 人多不仅是力量大,人多还意味着热闹;建城不仅意味着消耗,庞大的物资流动也意味着繁华。追风城向上一百里,向下三百里,娄江两岸,人流如织,各山口进进出出的商队络绎不绝。在一些近便的山口,商队的脚步,一直要喧嚣到半夜。与山路相比,水路也同样热闹,来来往往的船队,有如春水中溯江而上的鲫鱼,密密麻麻,一队又一队。 流民们种下的第一季庄稼还远没到收获的时候,数十万无法靠手艺或力气挣到一日三餐的老幼,还要乌静思每日派人施粥,但追风城的繁华热闹,却已是一日胜过一日。吴不赊只要到竹影山庄住得小半个月,回城就必然要目瞪口呆一番。变化之快,实在是无法想象。 乌静思有个大概的统计,到年底,来追风城做生意的人流量,将不会少于五十万。别的不说,仅每日的税收,就有差不多一万两银子。据乌静思所知,风余国一年的税收也不过一百多万两银子。就是说,追风城一年的税收,差不多是立国已近百年的风余国的两倍。 追风国也叫了开去,追风城自然便是这还没有正式立国的追风国的王城。乌静思仍在规划,以追风城为中心,沿娄江两岸,每隔一百里建一座大城,暂时先建三座,只要夏粮一入库,立即动工。建三座城,在他嘴里,好像建三栋屋子一样,吴不赊张着嘴,竟是无话可说。 吴不赊隐隐有个担心,流民们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躲避战火进山的,听到赵军来攻打追风城的消息,只怕会再一次闻风远避,无论吴还是楚,富裕的南方有着更好的选择。但出乎他的意料,赵军来犯的消息传开,并没有引起流民的慌张,反有一种愤怒和同仇敌忾的情绪在流民中涌动。不但没有什么人逃离,反有无数的人请战,吴不赊大是不解,问乌静思。乌静思道:“这些人背井离乡,就是赵国害的。现在大王给了他们土地、家园,眼看着夏收在望,马上就能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赵军却又要来打,要来抢夺他们口中的粮食,要来毁掉他们辛辛苦苦建立的家园,他们怎能不愤怒!大王,这正是凝聚我追风国人心最好的机会,请大王下令,征召健壮国民入伍,建立我追风国真正的军队。” 吴不赊有些犹豫:“有兽兵应该就够了吧,真要建军队,死伤必重。” “大王此话差矣。”乌静思大大摇头,“兽兵不能取代人类的军队,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死伤是必须付出的代价。”看吴不赊还有些迟疑,他一脸凝重地道,“国民的一切都来得过于容易,不流血,他们便不知道珍惜。追风国要真正立国,要让国民有真正的归属感,就要让他们的血和汗,流在这片土地上。” 吴不赊悚然动容,深深一揖道:“先生高见!” 第六十四章 再战 年后不久,吴不赊发下征兵令,追风国所有十五到四十五岁的壮年男子均要入伍,共得兵二百一十余万人,这些人统称乡兵。乡兵不给粮饷,更不发兵器衣甲,一切自备;相应的,乡兵也不外出作战,以村为单位,村村自保。这是乌静思的主意,人人出一份力,守护自己的家园,不是为别人,只是为自己。当每个人都为了父母妻儿、家园、田土出尽死力时,迸发出的力量,不可想象。 在乡兵中选兄弟多又有力敢战者,得三十万人,给粮饷、衣甲、兵器,统一训练,统一作战,是追风国的正规军。不过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在夏粮入库之前,吴不赊想征召、装备三十万军队,根本不可能。缴获的赵军的衣甲、兵器,绝大部分回炉做成了农具,还卖掉了一部分。再说粮饷也是个问题,三十万军队可不是三十万流民,要把三十万条汉子训练成健壮的士兵,可不是每天提供两顿粥就行的,而且不是只喂饱这三十万张嘴就行,他们后面还有家人,不给饷,他们的家人怎么办?给饷,就算每天有近万银子的税收,吴不赊仍是穷得丁当响。这种窘境,必须要到夏收之后,流民能自己喂饱自己了,吴妖王才能富起来。所以,最终的结果是,追风军在册人数三十万,实际集中起来训练的不过三万人。不过乌静思向吴不赊保证,一旦兽兵作战不利,三十万追风军可随时征召起来。吴不赊听了苦笑,兽兵有尖牙利爪,不训练还打不了仗呢,何况是人?不过吴不赊当然不会打击他这种热情,三十万追风军,就做后备军吧,空中画饼,那也不错。 吴不赊真正倚重的是兽兵,共征召了十五万狼兵、十五万猪兵、一万虎兵、一万狮兵、一万熊兵、一万豹兵,还有一万象兵。象兵好啊,力大还不吃肉,好养活,吴不赊希望象白牙多召点儿来,可惜娄江两岸只有这么多象了。 兽兵三十五万,加上五千妖兽,共计三十五万五千大军,也够恐怖了。不过虎大嘴诸妖和管季打了一仗后,知道训练有素的人类军队并不好对付,得知赵国联军多达百万,便觉得三十五万兽兵还少了点儿,吴不赊的头都要爆了,实在是养不起了啊。 桑刀儿的斥候和象斧的巨斧兵都扩充到了一千妖兽。早在赵军进入风余国之前,桑刀儿的斥候便摸了上去,把赵军的情况摸了个八九不离十。赵国本军二十万骑兵,三十万步兵,颇为精锐,尤其那三十万步兵,行进之间隐带杀伐之气,气势慑人。桑刀儿走南闯北,即便是在强壮的兽人军队中,也极少见到如此强军。吴不赊一听便知道,赵国这三十万步兵,老底子绝对是和他打过一仗退回去的那一批赵军。 “看来是不好对付啊。”吴不赊暗自牙痛。 至于诸侯国的联军,虽也有五十万人,不过是乌合之众。赵军若胜,跟着捡死鱼,这些家伙还能起点儿作用;赵军若败,这五十万人直接当羊一样赶着就是,吴不赊全不放在心上。 这一日,追风城中,吴不赊召集大家商议退兵之策。 牛八角的压力比吴不赊重,也比吴不赊用心得多,赵军点点滴滴的信息他都不放过。他第一个站出来道:“管季这次敢来,看来是有一定信心的。我的想法,出山作战,把赵军挡在双余城下,若战况实在不利,再退回来依山而守。即便要守,也要先磨掉赵军的锐气。” “一切你拿主意。”吴不赊同意,“我随军出征,给你掌旗。” 有了吴不赊这话,牛八角放手施为,当日便调集三十五万大军出山作战。吴不赊亲征,颜如雪等三女及狈有计、狼妩媚率三万追风军守城。叶轻红、九斤丽两女训练了五百女妖兽,个个能开强弩,也要出战,其实主要是想呆在吴不赊身边。吴不赊以防人类玄功高手偷袭追风城为理由,把她们留了下来。 赵军已到双余城下,依域布下左右两个大寨,互为犄角之势。左寨为赵国二十万精锐骑兵,右寨为四十万诸侯国联军,管季中军驻在双余城里,四十万人。 吴不赊率兽兵到城外,管季率军出战。 赵军阵前,一辆辆小车排成长线,上堆柴草。很显然,上次的火墙立功极伟,管季故技重施,只要兽兵大队冲近,他们立刻便会燃起火墙。 吴不赊看了一会,笑道:“管季先作好了防守的准备,莫非又是像上次一样,一万人一万人地拼,再突然来记狠招?” 牛八角点头:“以管季的性子,不会一起手就全力一击的,估计还是和上次一样。” 话未落音,赵军战鼓擂响,一个万人队开了出来。 象斧急不可耐地跳出来:“我来,我来!我只要五百巨斧兵,必将这一万人斩尽杀绝。” 牛八角没有表态,扭头看向吴不赊,吴不赊却仰头向天。象斧几人是跟着吴不赊闯魔界的旧人,牛八角对他们比对虎大嘴等妖客气。牛八角明白吴不赊的意思,脸一冷,取一面令旗,象斧喜得大嘴咧开一尺宽。牛八角却把令旗扔在了鹿金弦面前,道:“鹿将军,本大将军任命你为军法官,但凡不守军法者,无论任何人,立即给我乱箭射死。” 这个好,吴不赊偷笑,眼见鹿金弦眼光瞟过来,便暗暗点了点头。手下将军踊跃请战,本是好事,不过象斧这些家伙都有些没大没小,军中若个个大喊小叫,可就乱套了。这不能怪别人,只能怪吴不赊自己,他性子过于平和,任何人只要跟他打得几天交道就知道,这人虽然狡猾卑鄙、诡计多端,却实在没什么脾气。除非是真的踩到了他的尾巴,否则他基本上不会发火。这种性子平日相处尚好,用来掌军可不行,吴不赊自己也知道这个毛病。牛八角借这个机会严肃军纪,他哪里会不支持。 鹿金弦接过令旗,躬身应命:“是,但凡不守军令者,统统乱箭射死。”他身后两百妖兽强弩手发出的杀气,却有若千军万马。 牛八角板了黑脸又板红脸:“象斧将军,你的巨斧兵威力奇大,是我军的一支奇兵,今日初战,不可现形,到关键时候,自然用你。” 象斧本来被一棒打得有些发傻,听了这话,心头又好过些,抱一抱拳,退了回去。 牛八角道:“虎将军,你率五千猪兵、五千狼兵出战。” 虎大嘴大喜应命。 牛八角又道:“鹿银弦将军,你带五百强弩兵助战,先把赵军的弩兵射散了。” 鹿银弦也喜滋滋地应了,点了五百妖兽,先行出阵。虎大嘴率一万兽兵随后出阵。 赵军果然还是老样子,一个万人阵,两千强弩手列在阵前。鹿银弦率五百妖兽到五百步处站定,赵军强弩最远射距五百步,有效射距三百步。妖兽力大,经过改装的强弩,最远射距八百步,有效射距五百步,鹿银弦率妖兽在五百步外立定,刚好是有效射距,而赵军即便还箭,射到面前,箭支也没了什么力道。 鹿银弦带的是弩兵,自己却用箭不用弩,立定,取弓在手,瞄着赵军弩兵降前的一个军官,一箭射去,只闻“嗖”的一声,那军官仰天便倒。 一边是数十万人类军队,一边是数十万兽兵,无数双眼睛盯着他这一箭,鸦雀无声。这么远的距离,他竟可一箭伤敌,如此高明的箭法,实在是不可思议。 鹿银弦是个烧包的家伙,却还抱拳:“学艺不佳,见笑了。”这话一出,叫好声轰然响起,多出自赵军阵中。如此箭技,便是敌人也佩服的。鹿银弦还笑嘻嘻地四下作揖,风度绝佳,叫好声越发得响了。 便是虎大嘴诸妖也是佩服不已。唯有象斧大撇嘴:“这骚鸡公,打仗就打仗,发什么骚?” 鹿银弦谢了一圈,手一扬:“给我射!” 五百妖兽弩兵分为五队,连环发射,强弩撕裂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未消,赵军弩手成片栽倒。 鹿银弦在这么远的距离能射中人,那是他箭技了得,可弩的射距是有限的。妖兽扬弩时,赵军弩手大都一脸不屑:“妖怪就是妖怪,拿着弩也不会放。”到劲箭入体,这才知道不对,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怎么可能呢?五百多步啊,妖怪的强弩到底是怎么做的?怎么就可以射这么远?难道是估错了距离?可先前明明试射过啊!赵军弩手怎么也想不清楚,惊慌之下,也回射过来,但五百步的射距,赵军强弩即便射过来了,哪里还有什么力量? 鹿银弦站在阵前,随手接箭随手回射,飘到他面前的十余支箭,被他尽数接了又射了回去,箭箭夺命,霎时间便射死了十余人。 五百妖兽弩手第一轮射毕,随即上弩,再射。强弩只是上弦慢,并不是射一箭就上不了弦,妖兽力气比人类士兵大得多,只要给他们时间,每名妖兽射二三十箭不成问题。 妖兽第一轮箭,至少射死了两百多名赵军弩手,第二轮也是如此。赵军还射的箭,即便勉强射到妖兽阵中,也无法造成伤害。赵军弩手眼见不对,要还这么傻站着等妖兽射下去,两千强弩手非死光不可,忙命进阵。 赵军弩手进阵,鹿银弦住箭不射,背后的虎大嘴一声怒吼,一万兽兵狂冲而出。五千猪兵在前,五千狼兵在后,狼兵冲到中途,却分作两队,斜刺里包抄上去。 上次击退赵兵后,吴不赊诸人、妖都知道赵军必然会卷土重来,牛八角当然不会闲着,开始大力训练兽兵。经过大半年的苦训,兽兵的指挥系统不但更加完善,战法也多有变化,这种猪兵中路冲锋、狼兵两面包抄的战法,便是牛八角训练出的最基本战法之一,若赵军是盾墙阵,狼兵可以绕到赵军侧后,赵军盾墙阵立马就会崩溃,但若是碰上万点梅花阵,这种战法就没什么效果。 赵军布的果然是盾墙阵,弩手进阵换弓,搭上火箭,这是管季在上一战中用过的战法,即便冲阵的是象兵,火箭攒射之下,兽兵也不能不后退。没想到牛八角把兽兵来了个侧后包抄,这下赵军有些乱了,急忙变阵,方阵变圆阵。圆阵中冲出两千长刀手,各执明晃晃的长刀,连刀带柄,约有一丈七八。这两千长刀手在圆阵之外又结成方阵,正迎上狼兵,战鼓声中,长刀齐起齐落,明晃晃的长刀便如一面刀墙,将冲到面前的狼兵一刀砍作两截。也有长刀手被狼扑倒,但后面的长刀手立即补上缺口。扑到面前的狼兵、猪兵死伤惨重,刀手也接二连三地被扑倒、撞倒,但有后面的刀手补缺,刀阵始终屹立不动。 眼见赵军突然列出这么个长刀阵来,而且威力奇大,吴不赊一时间挢舌难下:“这是什么阵?”牛八角不应声,斗牛眉挤成一团,只是紧盯着战场。 赵军方阵与圆阵相隔三十步左右,互相呼应。圆阵主守,盾在前、枪在后、弩在里,方阵主攻,就是一队一队的刀手,前面的倒了后面的补。狼兵、猪兵想绕到刀阵侧后去,圆阵中赵军弩手可不客气,绕到侧后的兽兵成片栽倒。狼兵、猪兵想全力冲击圆阵,方阵却是会动的,刀阵围着圆阵缓缓移动,将圆阵周遭的兽兵尽数砍翻。 兽兵虽然数量不在赵军之下,先前的弩战还占了上风,可这一接战,却是大落下风。虎大嘴咆哮如雷,冲到刀阵前,两柄大刀迎头狂劈。他钢叉横扫,架开大刀,叉柄一抽一送,一叉正中一名刀手前胸,刚要发力把这刀手挑起来,左右各有一刀劈过来。他挡无可挡,抽叉疾退,刀落,再往前冲时,倒下的刀手处又站了一名刀手。虎大嘴大怒,钢叉一扬再进,铮铮铮,三把刀被他一叉架开,挺叉欲刺,眼角白光闪动,却是左右两边的刀手利用刀长的便利,刺他两胁。虎大嘴钢叉左右格挡,他力大,一荡而开,但迎面三把刀却又劈到,他挺叉架时,左右两把刀又刺了过来。 虎大嘴不知道,管季编的这个刀阵,五刀一伍,是可以互相掩护的,中间劈,左右两面刺,除非有三头六臂,否则对着这五把刀都毫无办法。 虎大嘴没有办法,只有后退。赵军的军官却盯上了他,他所到之处,都是五把刀对付他。他力气虽大,面对五把刀左、中、右三路夹攻,也只有连连败退。他口中咆哮如雷,却半点儿办法也无,而身边的狼兵、猪兵更是死伤惨重。 鹿银弦射散了赵军强弩手,本来躲在远处看戏,这一看不对了,急令妖兽上前,对着赵军刀阵放箭,一轮弩下去,赵军刀手倒下一片。 虎大嘴大喜:“鹿兄帮忙,给我射,射死他们,胜后我请你喝酒!” 忽闻赵军阵中鼓响,圆阵前移,方阵后撤,圆阵移到了方阵前面,盾墙挡住了妖兽的弩箭。隔得近了,躲在盾墙后的赵军弩兵还箭射击,鹿银弦猝不及防,数十名妖兽被射死、射伤了。鹿银弦的妖兽非常宝贵,他急令后撤。 虎大嘴急了:“兄弟你别撤!猪兵,给我上,撞散他们!” 猪兵闻令,红着猪眼,嗷嗷叫着往上冲,但赵军盾兵死死顶着,盾墙后还有长枪不住攒刺,猪兵想要冲开盾墙,却也并不容易。 像鹿银弦这种烧包,当然不会临阵逃脱,一脱离赵军弩箭的威胁,即刻停步,看了一会儿,他嘴角掠过一丝邪笑:“刀阵要靠圆阵掩护啊,嘿嘿,看哪个跑得快一些。”他手一挥,“跟着我,绕到那一边去。”他带着五百妖兽弩兵绕一个圈,跑到西面,刀阵正在西面发威,大杀兽兵,圆阵却在东面。 “预备,放!” 鹿银弦的口令,是自己先射出一箭,嗡嗡声随后响起,弩箭形成的黑点遮天蔽日,有如一片蜜蜂飞过,但这是一群杀人蜂,正在挥刀大杀的赵军长刀手霎时又倒下一片。 赵军军官眼见不对,急令刀阵转向,想要再移到圆阵后面去,但鹿银弦会是那种轻易放手的人吗?他把五百妖兽分为五队,前队射,后队上弦,到第五队射完,第一队差不多又已上弦完毕,一边射,一边跟着赵军刀阵转动。 赵军刀阵还有一千多人,转向并不容易,况且四围都是咆哮的兽兵,赵军必须把路上的兽兵清空才能移动。鹿银弦的妖兽本来跑得快,前路又没有什么障碍,赵军刀阵如何跑得过他们。五百妖兽弩兵便如附骨之蛆,死死盯住赵军刀阵,不停地放箭。赵军刀阵围着圆阵差不多转了一圈,却怎么也摆脱不了妖兽弩手,死伤惨重。 赵军大阵中鼓声擂响,圆阵突地开了个口子,长刀手倒退入阵。在付出上百刀手阵亡的代价后,剩下的终于全体进了圆阵,只不过剩余的长刀手也已不过千人。 刀阵入了圆阵,赵军就成了一只铁乌龟。虎大嘴指挥兽兵四面围困,赵军虽然处于挨打之势,但虎大嘴想攻进去却也有些难。猪兵撞不开盾墙,狼兵能跳,不过圆阵中不但有长枪手还有更恐怖的长刀手,跳进去的狼兵眨眼间就是一堆肉酱。 这会儿鹿银弦也帮不上什么忙了,赵军有盾墙掩护,弩箭大打折扣,先前急射了几轮后,妖兽也需要休息,恢复体力。鹿银弦带了五百妖兽远远看着,看赵军还有什么花样出来。 鹿银弦能等,虎大嘴却等不得,眼见猪兵撞不开盾墙,他恼了,率一军,亲自上阵,钢叉挑盾,只要把盾墙破开一个缺口,背后兽兵一涌而入,这圆阵便破了。 赵军盾兵竭尽全力,能抗住猪兵的冲撞,却挡不住虎大嘴千斤兽力,眼见被他连挑带扫,破开一个缺口,赵军阵中突地射出密集的箭雨来。这箭雨还不是普通的箭,是火箭,烧得兽兵狼哭猪嚎。虎大嘴也被烧去了半边头发,他心中狂怒,哇哇大叫,冒着箭雨便往前冲。但兽类天生怕火,虽然牛八角加强了这方面的训练,但兽兵畏惧之心始终不能完全消去,加上赵军的火箭实在太密,兽兵冲不过去。虎大嘴虽勇,火箭全冲他一个人来,他也撑不住,而赵军盾墙已经飞快地补上。战势又进入僵持状态,虎大嘴喘了两口气,调集兽兵准备再攻。赵军大阵中一片锣响,赵军圆阵随即缓缓后退。虎大嘴不甘心,想追,可赵军火箭如雨,射得多了,形成一道火墙,阻住了追兵。。 牛八角一挥手:“鸣金退兵!” 听到锣声,虎大嘴虽怒,也只得收兵回来。 这一仗,看上去兽兵占了上风,赵军先被逼成了个乌龟势,后又被迫退兵。计算战果,却是兽兵吃了大亏。猪兵、狼兵损失惨重,折了差不多三分之一;赵军伤亡则要少得多,而且大多是折在鹿银弦的强弩之下。如果不算鹿银弦先前射死的赵军弩兵和后面射死的赵军长刀手,赵军基本上没什么损失。也就是说,虎大嘴的一万兽兵,在折了三分之一兵力的情况下,却没能给赵军带去任何实质性的损伤。 “方、圆、动、静,刀、盾、火、弩。”牛八角击掌轻叹,“管季果然了不起。” 吴不赊点头道:“确实了不起,不愧赵国名将。” 象斧却是不服:“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我们胜了。” “似胜实败,似胜实败啊。”牛八角摇头,“管季这一阵势,以圆阵之盾守,以方阵之刀攻,可破我狮、虎、狼、猪。若我军出动象兵,他阵中还有火箭,可说兼顾了我军所有兵种。如果没有强弩这个秘密武器,这一仗,我军必然大败。刀阵围着圆阵转,会将我兽兵扫空,刀阵被鹿银弦将军逼入圆阵时,前面的退,后面的掩护,进退有序,绝不慌乱,显然是有专门的训练,目的是,刀阵残败或疲累时,退入圆阵休整,或换人,或缓劲,然后再又杀出来。如此反复,兽兵攻不破盾墙,挡不住长刀,无论有多少兽兵,最后都会被方、圆两阵杀绝。” 他这么细细一说,象斧也明白了,不再吱声。 吴不赊叹道:“亏得我们有了强弩兵,要不这仗就不要打了。” 牛八角道:“最重要的,我们的强弩兵射程远远超过赵军弩兵,若射程和赵军一样,这仗也难打。现在嘛,头疼的该是管季了。” 吴不赊笑道:“何况我们还有个秘密武器――巨斧兵。” 象斧一听,马上就端一个大架子:“那是。赵军区区长刀手,还真不放在我巨斧兵眼里。下一阵,大将军可派我巨斧兵出战,横扫赵军长刀手。” 赵军回阵,竟不再出战,大军移动,缓缓回城去了。象斧还伸长脖子盼着呢,气得跳脚大骂,却也无可奈何。 吴不赊笑道:“管季估计是对付不了我军的强弩手,不敢再战,回城想办法去了。” 象斧一听急了:“那老家伙若再不敢出战,我这巨斧兵岂非白练了?” “那不可能。”牛八角摇头,“管季老而弥坚,越挫越勇,必会想出法子来接战。” 次日,赵军果然又挥军出城,摆下阵势,随后又是一个万人队开了出来。牛八角早有定计,令鹿银弦率五百强弩兵,象斧率五百巨斧兵,猪黑子率两千猪兵、三千狼兵、一百象兵迎战。 赵军仍依旧法,在阵外摆了两千强弩手,但一见鹿银弦率妖兽出战,立即便缩了回去。赵军阵法随即变动,却不是昨天的方、圆二阵,而是散成上百个小圆阵。这阵眼熟,正是杀得兽兵大败后又被象兵霎时踏破的万点梅花阵。 “这是万点梅花阵!”虎大嘴倒长了记性,一脸兴奋地叫,“管老儿没辙了,弄点剩饭出来炒。哈哈,象兵一冲,这一阵稳赢,倒便宜了猪黑子这厮。” 他想得简单,吴不赊却绝不认为管季的脑子和他的一样简单,上次万点梅花阵吃了大亏,管季再摆出来,难道是不要钱的糕饼,送给敌军吃?绝不可能!管季既摆出万点梅花阵,必有所恃。牛八角斗牛眉拧着,也是一脸凝重。 鹿银弦的强弩兵主要是压制赵军弩兵,然后射杀赵军长刀手,赵军变阵,鹿银弦也就不动。象斧的巨斧兵是用来冲击赵军刀阵的,这时也不动。猪黑子一声长嚎,一象配二十猪、三十狼,分成一百个小队,踏向赵军的万点梅花阵。 眼见兽兵冲过来,赵军一动不动,到一百步左右,各梅花阵中便有火箭射出来。火箭极为密集,而且只对准一个目标――冲在最前面的大象。 一百兽兵小队冲踏一百梅花阵,每队兽兵前面,就只是一头大象,每个梅花阵中,至少有三十名弓手,一放就是三十支火箭,对准的又只是一个目标。偏偏大象体形巨大,目标明显,三十支火箭,至少有二十多支能射到大象身上。而且弓不像弩,一百步距离,一般的弓手至少也可以射出三箭以上,好的弓手甚至能射出五到七箭。兽兵冲到五十步内,每头大象身上至少都钉了五十支以上的火箭。虽然大象受过严格的训练,可这么多火箭钉在身上烧,军纪再严也没用。大象受痛不过,有的转头就跑,有的狂吼乱跳,有那悍勇的,冲到三十步内,却再也忍耐不住,翻倒在地,满地打滚,凄厉的象吼声直冲云天。 “竟然只射大象,太卑鄙了。”虎大嘴看得惊怒交集。 吴不赊却是暗暗点头:“早知管季旧阵必有新法,果然如此。且看他还有什么手段。” 赵军火箭之下,一百象兵无一象能冲到二十步之内,不是活活烧死,便是掉头逃跑,后面的猪兵、狼兵没挨到火箭,却是狂冲上去。 第一次对上万点梅花阵,兽兵吃了个大亏,这一次象兵被火箭烧退,当时的情势好像又重现了。然而不止如此,赵军阵势一变,一百个梅花小阵突然裂开,阵中冲出一队队长刀手来,每队长刀手都是三十人左右,列成三队,背靠梅花阵,挥刀狂斩冲近的兽兵。 兽兵爪牙虽利,但面对近两丈长锋利的长刀,哪里是对手,刀墙之下,皮碎骨裂,惨叫声不绝。想绕到敌人背后攻击吧,赵军刀手又始终死死地靠着梅花阵,虽然也还有个几步的空隙,可阵中还有长枪手啊。狼兵、猪兵想钻这空子,阵中长枪却不是吃素的。两侧呢,阵中还有强弩手,这么近的距离,强弩射出来,哪怕是几百斤的大野猪也是一射对穿,而且一百个梅花小阵是一阵挨着一阵,彼此间隔,最远不到二十步,一般都是十七八步不等。各阵互相照应,各阵前面的刀阵也能相互关照,刀墙交错,兽兵无论往哪个方向窜,都是一片片的刀墙压过来。 鹿银弦一看长刀手出阵,大喜:“我的买卖来了。” 赵军一百小刀阵,鹿银弦就把五百强弩兵拆开,乜分成一百个小队,每队五名弩兵,围着赵军万点梅花阵转动,专射刀阵。 虎大嘴、象白牙几个眼见鹿银弦如此应招,均大喜,齐道:“不愧是鹿老二,脑子就是灵光。”吴不赊也暗暗点头,想:“战场上随机应变,就是要这些捣蛋家伙。” 赵军一直在盯着鹿银弦的弩兵,他弩兵一散,赵军忽地变阵,一百个圆阵往外急速移动。那情形,若从大里看,真就像一朵巨大的梅花急速开放,只一眨眼,一百个梅花阵在外围布成一个大圆,把一百个小刀阵包在里面。鹿银弦的强弩兵想射赵军刀阵,四面却有梅花阵拦着,远了射不到,近了呢,又进了赵军强弩手的射程,自己必受损伤。鹿银弦抓耳挠头,竟是毫无办法。 一百个梅花阵虽是在外围布成圆圈,阵与阵之间是有空隙的,也是有意留出的空隙,兽兵撞不开梅花阵,只有穿到内阵去围攻赵军的刀阵。没有梅花阵的掩护,刀阵的防御力本该下降,谁知刀阵靠在一起,又是一变,每二十个小刀阵靠在一起,结成一个大刀阵。三千长刀手,结成五个大刀阵,彼此呼应,穿插来去,将冲进阵中的兽兵尽皆斩碎。 外围一百个小盾阵,像一百朵铁青色的梅花,内里五个大刀阵,像五瓣莹白的雪花。阵形转动,花瓣忽收忽放,好看煞人,而阵中无边的杀气,却让人彻骨生寒。 “好阵法,好阵法!”牛八角击掌狂呼,“如此变阵,才是真正的阵法大家。得此对手,我牛八角哪怕今日便死了,也是不虚此生。” 他为得一对手而欣喜若狂,如痴如醉。吴不赊、虎大嘴几个看着战场的惨象,却是目瞪口呆。此时鹿银弦的强弩兵起不了作用,象兵溃败,狼兵、猪兵冲不破梅花阵,却被大阵砍瓜切菜一般斩杀。再不设法,兽兵将会死尽死绝。吴不赊在商战中诡计多端,这会儿却是半点儿办法也没有,诸妖更是脑袋空空,齐看着牛八角。牛八角却令鸣金收兵:“这一战我们败了,管季如此阵法,如此奇变,我们败得不亏。” 牛八角给象斧的军令,是要得到中军号令才能冲出,眼巴巴等半天,等来的却是鸣金收兵的号令。军令不敢违,他却怒气冲冲来找牛八角麻烦:“为什么鸣金收兵,为什么不让我的巨斧兵冲上去?” 牛八角斜眼看着他:“你有几百巨斧兵?” “五百,怎么着?”象斧红着眼睛,“我五百巨斧兵能抵赵军五千。” “你的巨斧兵是不是箭射不死?” “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牛八角冷笑,“你没看见赵军外围的梅花阵里有强弩吗?难道你的巨斧兵箭射不死?” “有弩又怎么样?”象斧全不服气,“我舍着几十巨斧兵,轻而易举便可以砍开一个那什么梅花降。” “砍开一个是容易,你没见外围的梅花阵一直在缓缓转动吗?你砍开一个,另一个转上来,再砍开一个,再有一个转上来,每一个梅花阵都射死你几十个巨斧兵,我且问你,你五百巨斧兵经得几次射?” 象斧有些哑口,他也想起来了,赵军外围的梅花阵确实是从左向右缓缓转动的,砍开一个容易,一百个梅花阵无休无止地转上来,却有些头痛。他仍不服气,强道:“我砍开一个就往里冲,不理外面那鸟阵,先杀光了里面的刀手,再由内向外冲。” “冲进去?”牛八角大声冷笑,“你冲进去,外面的梅花阵围着你,四面放弩,嘿嘿……” 他没有说完,象斧却想明白了,真要不顾外围的梅花阵往里冲,被梅花阵绕着圈子在背后一射,绝对是有多少死多少。他一时面红耳赤,呼呼喘气,便如铁匠铺里扯开了风箱,却再无话说。 诸妖和象斧的想法差不多,听牛八角一说,大眼瞪小眼,个个无言。 吴不赊道:“八角,管季这阵法难道就无术可破?” 牛八角道:“大王不必忧心,阵是死的,人是活的,除非强弱悬殊,否则这世上绝没有破不了的阵法,下一阵且看。” 不知搞什么鬼,管季胜了一阵,竟又收兵回城去了。吴不赊又气又笑:“赵国是不是粮食多得发霉,弄这百万人来帮他吃饭啊?这么打一仗歇一仗的。”牛八角却是一脸凝重,管季绝非等闲之辈,这么做,必有他的理由,只是他暂时看不出来。 次日,管季又挥军出城,复派一万人出战。牛八角这次却不派猪兵,只派一万狼兵,以象白牙为主将,密密嘱咐,待赵军梅花阵散开,狼兵不必入内阵,只缠死外围梅花阵,不使赵军弩兵从容放弩便是大功。又令象斧的巨斧兵均披重甲,巨斧兵本来是不披甲的,但军令如山,只得披上。便是象斧也穿了个铁甲背心,随即出战,同出的还有鹿银弦的五百强弩兵。 赵军直接就摆出了万点梅花阵,强弩兵也不在外面装相了,象白牙率兽兵冲过去,赵军梅花阵中箭如雨下,也伤了几百狼兵。没见象兵,赵军也就不放火箭,火箭贵啊,用来射狼,显然有些划不来。 狼兵冲近,赵军万点梅花阵破开,阵中冲出一百队长刀手组成刀阵。鹿银弦已得嘱咐,仍如昨日一般,将五百强弩兵散开。赵军一见,也是如前变阵,梅花阵外散.刀阵内收。象白牙得了嘱咐,狼兵不进内阵,只把外面的梅花阵密密包围。狼不像猪,狼是能跳的,无数狼兵四面往阵里跳,赵军梅花阵里只有枪手、弩手,顿时闹了个手忙脚乱。 赵军眼见不对,想要把内阵的刀手调出来,沿着梅花阵大圈的内沿,斩杀狼兵。在梅花阵大圈的内沿,等于还是受到梅花阵的保护,鹿银弦的强弩兵还是射不到,却又可以掩护梅花阵内圈的一侧,专心对付外圈一侧的狼兵,压力自然要小得多。而且若梅花阵实在撑不住时,内侧还可以张开,放刀手入阵相助,这万点梅花阵的变化,确实是精妙绝伦。 如果牛八角没有后手,战局将就此僵持,双方斗狠,只看谁能撑到最后,但牛八角还有象斧的五百巨斧兵没动呢,此时的情势正在他计算中,一声号令传下,只听象斧一声狂吼。这吼声却比虎大嘴的虎吼声还要烈上三分,巨斧一挥,象斧率五百巨斧兵狂冲过去。当面一个梅花阵,四面被狼兵围着,僵持不下。象斧冲到近前,大吼一声,巨斧照着铁盾一斧劈下,“咔嚓”一声巨响,铁盾居然被他一斧劈为两半,盾后的赵军一个身子也成了两半。一斧劈出缺口,巨斧再横里一扫,那斧实在太大了,一斧扫过去,数丈方圆,荡然一空。象白牙就在不远处,见了象斧如此威势,暗自悲伤:“说来兽人只是我妖怪的后代,怎么却生得如此巨汉,真是愧杀祖宗。” 象斧可不知象白牙在一边悲叹,巨斧挥动,口中嗬嗬狂呼,一眨眼,一个梅花阵便花落香残。象斧不管左右的梅花阵,率着五百巨斧兵只往里冲,霎时间冲入赵军刀阵。 赵军长刀手都是彪形巨汉,否则也挥不动丈八长刀,再列成刀阵,威力确实惊人,然而碰上象斧这个怪物,却又是小巫见大巫了。象斧巨斧一挥,齐斩下来的五柄长刀竟然齐被打飞,最夸张的是,其中一柄刀头断裂,两柄成了曲尺,而五个赵军士兵的双手无不虎口迸裂,鲜血淋漓。 这还是人吗?赵军如见鬼魅。象斧可不管别人的眼光,挥斧狂劈,身后五百巨斧兵列成横队,与赵军长刀手对劈。 巨斧兵的斧较赵军长刀略短,但妖兽力气要大得多,也凶悍得多,一格之下,顺斧便劈,赵军被荡开的刀还在半空呢,怎么挡?再加上还有象斧这条恶汉,只是一个对冲,赵军刀阵便被巨斧兵冲了个七零八落。 “哇、哈、哈、哈……”象斧杀穿赵军刀阵,心中畅快,仰天狂笑,也不管他的笑声有多骇人。 “斩尽杀绝!”象斧巨斧一挥,回头复又杀入阵中。 第六十五章 暗招 赵军刀阵已乱,被兽军反复一搅,便彻底崩溃,兵卒四下奔逃,一半被巨斧兵所杀,一半逃进了盾阵中。管季见形势大坏,便鸣金收兵,然而赵军梅花阵被狼兵围着,哪能说退就退。象斧又自发恶,率领巨斧兵,一个个梅花阵扫过去,人哭狼嚎中,便听他的狂吼声来回震荡,犹如地狱来的恶鬼。 从上一次接战起,管季和牛八角好像就有了默契,各遣一军交战,无论胜败,不派援兵。赵军这一个万人阵明显已经溃乱,管季却始终不派一兵一卒接应,赵军最终撤回去的,不到三千人。败兵逃回,赵军阵脚移动,竟收兵回去了。三天三仗,算起来,兽兵真正胜的只此一仗。象斧得意洋洋,虎大嘴几个虽不服气,却也不敢吱声。象斧那巨斧,门板一样,实在有些骇人,莫说妖怪胆大,那也要看对象。 无论胜败,管季一天只打一仗,吴不赊、牛八角心中都有些疑惑,但管季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却都猜不透。 次日,管季复又挥军出城,又派了一个万人队出来,直接就摆了一个万点梅花阵。 吴不赊道:“管季那老儿莫非又有什么新花样,能破巨斧兵?” 牛八角道:“有可能。”仍是派一万狼兵出战,猪黑子领军,象斧率五百巨斧兵,鹿银弦率五百强弩兵助战。 象斧、鹿银弦率一千妖兽抢先冲出,在五百步外停住。猪黑子随后率狼兵冲阵。赵军万点梅花阵张开,外扩成一个大圆,每朵梅花中放出一队长刀手。长刀手比昨日明显要少,一队只有二十人左右。留在阵中的长刀手也有二十人左右,其中十人,是长枪手转换来的。吴不赊略微一想就明白了,管季的梅花阵昨天吃了亏,阵中只有枪手、弩手,狼善跳,跳进阵中,枪手应付不来。减少枪手,每一小阵配二十名长刀手,狼兵再往阵中跳,死伤必重。 “这一应招不错。”吴不赊暗暗点头,“但以昨天的刀阵尚且应付不了巨斧兵,今天人数减少,岂非更加不是对手?管季莫非还有后招?” 猪黑子率狼兵冲近,赵军梅花阵中竟无一箭射出,让猪黑子意外了一下。他脑瓜不大想事的,也不管这么多,挥兵冲阵,狼兵狂嗥着往阵里扑。阵中赵军长刀手布成半圆,长刀挥舞,扑进去的狼兵撞上刀墙,往往一斩数段,惨嗥声不绝,但兽兵军纪野蛮森严,狼兵本就悍勇,却是前仆后继,争先恐后地往阵里跳。狼一多,长刀手杀不胜杀,而且挥舞近两丈长的长刀也绝对是件力气活,数十刀后,力气渐减,刀阵散乱,也有不少长刀手被狼扑倒。人与兽陷入恶战。 混战一起,象斧率巨斧兵猛扑出去,和昨日一样,先扫开一个梅花阵,扫出缺口来,随即恶狠狠地扑向阵中赵军的刀阵。今日赵军刀阵人数略少,只有两千人,分为五队,如五芒星状,严阵以待。象斧进阵,刀阵中杀出两名军官,各使长刀,迎向象斧,两柄大刀一横扫一直劈,两下夹击。象斧冷跟一看刀势,便知这两名军官是高手,心下大喜,狂吼一声:“来得好!”巨斧一抡,不管两柄刀的来势,横里就扫过去。 象斧蛮勇,话多,却不傻,真要说起来,心眼还蛮多。他这一横扫,看上去不管不顾,好像拼的是同归于尽,其实留了巧。昨天他就量过,他的巨斧比赵军的长刀还要长上半尺,大家对拼,嘿嘿,他能砍上对方,两名赵将的长刀却很难砍得到他。 两名赵将当然也不傻,不与他对攻,更不与他硬碰,傻瓜才去和门板大的巨斧硬碰硬。两名赵将左右一闪,各舞刀花,复又冲了上来。象斧抡开巨斧,直劈横扫。两名赵将闪避居多,但身法灵动,刀法灵活,虽然胜不了象斧,却也死死缠住了他。 五百巨斧兵扑向赵军刀阵,赵军单个的战力远不如妖兽,即便列成刀阵,刀阵对斧阵也不是对手,但赵军列的是五芒星阵,一对上巨斧兵,阵法转动,五芒星耀,一队队刀手穿插来去,眨眼间便把巨斧兵冲得七零八落,分割包围起来。 妖兽再厉害,若一妖对上五六把、七八把长刀,挡不胜挡,防不胜防,也绝对是有败无胜。但这里有点儿巧合,巨斧兵是象斧训练出来的,象斧鼓吹的是无拘无束的浪战,要他训练一千妖兽进行整齐的阵战,别说他没这个本事,就本性来说他也不喜欢。不过牛八角跟他反复强调过人类军队配合作战的威力,他也听进去了一点,百人、千人列阵而战他没练,却让妖兽五人一组,训练的时候,就是五人一组混战。这会儿巨斧兵被赵军分割开,阴差阳错,倒合了巨斧兵的口味儿。巨斧兵五人一组,在赵军小队中狂呼酣战,反倒大占上风。赵军的刀手,本身战斗力远不如妖兽,强的就是阵战。小队与巨斧兵小组斗,看上去是赵军围住了巨斧兵,其实却不是对手,便仿佛群狗围上了恶虎,恶虎咆哮来去,群狗哀号四散。 “我明白了。”吴不赊远远看得明白,击掌大笑,“管季的后招,便是以高手缠住象斧,再以阵法分割巨斧兵,以收分头歼灭之效,招法不错,可惜实力不行,哈哈哈哈……” 牛八角也笑:“我猜管季也只有这个法子,不过还需要防梅花阵中的强弩,但两军混战,强弩的威力只怕也要大打折扣。” 他猜得没错,巨斧兵一入阵,先前一箭没放的梅花阵里便四面放箭,但巨斧兵冲得太快,眨眼便与赵军混战在一起。强弩不像弓,弩是一种压制性武器,准确率远不如箭,两军混战,弩手便只有干瞪眼,即便先前的一轮箭,效果也不是太大。妖兽难得,损失一个就少一个,因此牛八角下了大本钱,尤其是象斧手下的一千巨斧兵,要冲阵近战的,每个妖兽都配了重甲。妖兽身高力大,负重能力至少是同等身高人类战士的两倍以上,配的重甲因此也格外加厚,除非是正中脸部或胁下,其他部位,哪怕是强弩,轻易也射不透妖兽的重甲,但想射中面部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象斧这个变态,皮粗肉厚,一般的刀剑根本不在乎,只脸部脆弱一点儿,所以冲阵之时,他的巨斧往往就挡在脑袋前面。他手下的巨斧兵当然也学了这一招,横板着斧头往前冲,弩箭哪里射得到。 这一场大战,杀得天昏地暗。外围,赵军略占上风,狼兵虽有尖牙利爪,身上无甲,挡不住赵军长刀手雪亮的长刀。内圈,却是巨斧兵大占上风,赵军阵法虽妙,实力太差,再一次遭到妖兽们野蛮的蹂躏。半个时辰不到,赵军两千长刀手战死多半。巨斧兵伤亡不过百余人,真正战死的不过十来个,而且越打到后来,优势越明显。 象斧被两名赵将缠着,想赢赢不了,想甩甩不开,气得他吼声连连,直想吐血。 还有个鹿银弦,远远站在五百步外,说他是闲人吧,他是来参战的;说他来参战,他又闲得脚底板发霉。有力使不上,他也是一腔郁闷,无处诉说。 以鹿银弦箭技,倒是可以在五百步外参战,一箭射一人,说射左眼不会射右眼。但五百步射距,弓要全满才能中的,这么鼓足全身力气开弓,最多二十箭,他的手就会发抖。上万人的战阵,射死一二十个人,起不了半点儿作用,不如不射。 其实说起来,真正郁闷的是管季。昨日一战后,他回城苦思对策,今日接战,实践证明,他的对策是有效的,外围占到了上风,两名赵将缠住了象斧,内圈也把巨斧兵成功分割开了,可长刀手实力不如巨斧兵,人类战士砍不过妖兽,那有什么办法? 眼见长刀手要被巨斧兵全歼,管季只得无奈地下令鸣金收兵。 他无奈,象斧却十分恼火,憋了半天,一口气没地方出,追着撤退的梅花阵乱砍。巨斧如轮,一斧过去,便是五六名赵军被腰斩,杀得赵军魂飞魄散,哭爹叫娘。赵军被迫急了,调集上百名弓手、弩手,强弩火箭一通乱射,这才把象斧压住。吴不赊也怕象斧有失,象斧皮虽粗,但眼睛、耳朵什么的万一挨上一强弩,那也够呛,连忙下令鸣金。象斧这才骂骂咧咧地撤回来,后来这一通杀,他也砍了几十人,厚厚的血浆,油一样沾在斧面上,血腥气冲人欲呕。 赵军依旧是老规矩,无论胜败,打一仗就退回城中。吴不赊只能感叹:不愧是大国,果然实力雄厚,硬敢拿一百万人来耗粮草。 次日,赵军复又出城邀战,仍是一个万人队出战,摆的仍是万点梅花阵。吴不赊笑道:“不知那管季老儿今天又有什么花样出来。” 牛八角笑道:“我也很好奇。”仍是一万狼兵出战,象斧率五百巨斧兵,鹿银弦率五百强弩兵助战。 鹿银弦知道自己是配相的,赵军弩手根本就不敢到阵外来,他的强弩兵有什么用,无非就是站着看戏,所以便有些懒洋洋的。象斧却兴致勃勃、摩拳擦掌地准备大开杀戒。 金毛狮领军冲过去,赵军这一回却不客气,强弓硬弩一阵乱射,看来不打算留着射巨斧兵了,倒也射死、射伤了好几百狼兵。赵军万点梅花阵随即打开,放出长刀手进入内圈。梅花阵往外圈扩展,老一套,没什么新花样,唯一的变化,是长刀手的数量又增加到了三千人左右。梅花阵中枪手数量则明显减少,以刀手为主,阵中刀手对扑阵的兽兵占有优势,这一点管季看到了,自然不会放弃。 狼兵一缠住梅花阵,象斧立即率巨斧兵冲锋。象斧的巨斧兵,成员多是狮、虎、牛、熊、象之类,本就身高体壮,再加上重甲、重斧,若过秤,最轻的也有六七百斤,站在那里,就是一座座小山,跑起来时,巨大的脚板踩得地皮轰隆作响,一个妖兽还好,五百妖兽齐奔,声势犹如万马奔腾。 象斧的老规矩,扫开拦路的梅花阵,然后冲向内圈刀阵。这一次却是三名赵将迎上来,两名使刀的是昨天交过手的老朋友,另一个人使枪。象斧很郁闷,他知道绝对甩不开这几名赵将,对手多一个两个倒无所谓,他手长、脚长、斧长,大斧抡开,十余丈方圆内,无人抢得进去,多一个敌人和多十个敌人,没有区别。他恼恨的是,捞不到人杀。 象斧战住三名赵将,五百巨斧兵冲向三千赵军长刀手。赵军仍是五芒星阵,依旧将巨斧兵割裂,然后小群混战,却依旧打不赢巨斧兵。 外围,梅花阵中,赵军先占上风,慢慢体力下降,不说处于下风,也陷入了苦战。内圈,赵军刀阵人数占了优势,以多打少,但多了一千人的长刀手却一直是在下风中苦撑,五百妖兽巨斧兵在三千赵军长刀手中纵横来去,那叫一个猖狂。一边,象斧对阵三名赵将,仿佛戏台子上唱戏,怎么说,打得热闹,就是不见血。至于场外,鹿银弦几乎要打瞌睡了。 打了一个时辰,赵军三千长刀手倒下了一半有多,妖兽巨斧兵也死伤了上百。论数量,赵军仍是巨斧兵的三倍,但胆气已泄,而且体力也跟不上了,丈八的长刀,一个时辰舞下来,再强壮的战士也是摇摇欲坠。妖兽则要强得多,虽然负重远在赵军长刀手之上,但妖兽强悍的体力也远远超过赵军。管季明白,再打下去,一定是赵军长刀手崩溃,刀阵一完,巨斧兵回头扫荡梅花阵,那就是惨败。他是一代名将,当然不会坐视这种情况发生,一看撑不下去了,干脆利落地下令鸣金收兵。 赵军一鸣金,牛八角也下令鸣金,缠战下去没太大意思,如果兽军趁对方收兵追杀上去,对方的强弩、火箭会给兽兵不小的杀伤。兽兵总数不如赵军,拼伤损,划不来。 三名赵将落在最后,始终死死缠着象斧,一仗下来,象斧没捞着一个人来杀,气得一斧头砍在山石上,小山一样的大青石,竟被他一劈两半。这变态,熊、虎见了他也绕着走。 管季又收兵回城了。吴不赊道:“三千刀手也斗不过五百巨斧兵,管季看来计穷了,若想不到新法子,你说明天他还会不会出战?” “肯定会出战。”牛八角毫不犹豫地点头,“管季为人坚韧,即便想不到新法子,他也一定会出战。” 果然,次日赵军又挥军出城,依旧列一个万人阵。牛八角部署没变,仍是一万狼兵加一千妖兽出战。赵军变阵,再无花样,一百个梅花小阵,三千长刀手,看来是要死撑到底。 牛八角看清赵军变化,冷哼一声,一挥手,阵后冲出一百象兵,狂冲向赵军战阵。 两军大阵,相隔约五千步,吴不赊本阵距斗场,约有两千步,大象平日移动缓慢,但狂奔起来却是疾若奔马,两千步的距离,说到就到。 象兵一冲出来,赵军便知道不妙,梅花阵中弓手立即准备火箭,象队一冲近,他们立即放箭。但牛八角早在阵后挖有河沟、泥池,一百象兵身上都是厚厚一层稀泥,火箭射在身上,多数熄灭。牛八角在暗伏象兵时便已秘密嘱咐,象兵成扇形冲阵,十头象冲一个小阵。赵军一个小阵最多不过三十名弓手,每人最多射五箭,也不过一百五十箭,分到十头象身上,不过十来箭,象身上还有稀泥,再说也不可能每一支箭都那么准,这些箭对大象基本构不成威胁。十头大象一踏,一个梅花阵霎时崩溃。踏翻一个,再踏下一个,象兵狂奔长吼,眨眼之间,赵军一百个梅花阵便士崩瓦解,又好比暴雨打残花。 梅花阵一散,刀阵也慌了,赵军长刀手本来就敌不过妖兽,这时哪还有战意,撒腿就跑,大部分刀手把长刀都扔了,刀太长、太重,拖着跑不动。 赵军梅花阵只是被大象踏散了,死的人并不多,除了正面的盾兵,其他人不可能傻呆呆地横挡着任由大象踩。这一溃散,虽被狼兵扑翻不少,也还有六七千人逃了回去。 牛八角一直盯着战场,眼见赵军败兵逃回,冲击本阵,他令旗一挥,战鼓擂响,阵后又冲出五百象兵。五百象兵在前,五万猪兵随后,然后是五万狼兵、十万兽兵。其势如山洪陡发,咆哮着向赵军大阵冲出。 听到鼓声,象斧和战场中的一万兽兵当先突击,紧紧咬住赵军败兵。象斧狂吼若雷,兜尾猛赶,直把前面逃跑的赵军吓得骨软筋麻,胆小些的,更是屎尿齐流。 管季一代名将,牛八角这种借势冲阵的法子,他自然会有防备。吴不赊这边鼓声一起,兽兵一冲,赵军中令旗舞动,立时便点起火来,十几名传令兵嘶声大叫:“大帅有令,不许逃!回身接战,回身接战!” 败兵早已乱了,而且战鼓声、嘶叫声、人哭声、兽吼声混杂在一起,也听不清军令,跑在最前面的败兵就算听清了,想回头,后面的败兵拥上来,他们也收不住脚,只能裹杂在一起往本阵冲。 “放箭!”管季站在中军帐下,苍老的身子挺直如枪,挥手下令,脸上表情没有半点儿改变。慈不掌兵,他打了一辈子的仗,眼里已只有胜负,没有仁慈。 赵军大阵中箭如雨下,将溃兵成片射倒,后面的败兵这才惊觉,前无去路,后有追兵,死到临头。赵军哭声四起,有的抱头等死,有的咬牙切齿回头迎战,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不过碰上象斧,这背是垫不了了,被他那大斧一抡,赵军士兵的身躯直接呈段状或片状飞出去。 象斧扫开赵军败兵,冲到赵军大阵前,赵军大阵已燃起火线,兽兵怕火,象斧这兽人却是不怕。他那斧柄也长,巨斧一抡,连车带柴一起抡开,霎时便撕开一个缺口。他连着冲了几天,又是这样天神也似的一个巨汉,早受到了赵军将领的重点关注,不少人盯着他。眼见大车布下的火墙拦不住他,立时便有一名赵将领了一队士兵冲上来:“大车推上去,多泼火油,放火箭。” 大车挤上来,车后赵军把火油一罐罐往前抛,火箭如雨而下。箭雨虽被象斧巨斧抡开,但多加了十倍火油的大车疯狂燃烧,抽起的火苗子直有十余丈高。这样的火墙,不要近前,隔着十余丈,便能感受到那种灼人的热浪。象斧冲得近了点儿,一头红发刹时便卷了起来,脸上手上也火辣辣地痛,其实火墙离着他还有两三丈。他咬着牙想往上冲,跨出一步,一吸气,鼻腔里火烧火燎,只得无奈地退后。他想从其他地方突进去,但那名赵将死死盯着他,带着一队士兵跟着他跑。他左移,那赵将也左移,他右奔,那赵将也右奔,总在他前面布成超级火墙。象斧半点儿办法也没有,唉,巨汉也烦恼啊! 象斧冲不过去,一百象兵也冲不过去,虽然身上涂了稀泥,能抗得住一部分火箭,但却抗不住大车布成的火墙。狼兵就更不要说了,火箭都抗不住,一身毛,若中上一支火箭,立即会烧成火狼,只不过牛八角给它们特别训练过,身上着火,一不要慌,二不要乱跳,就地打滚,把火滚熄就是。火箭阻止不了狼兵,但火墙还是让它们躲得远远的,再说,即便它们冲近也没用,以狼兵那小小的身躯,难道还破得开火墙? 象斧和前冲的一百象兵、一万兽兵被阻住,但牛八角后面派出的五百象兵就不同了,这五百象兵不但全身沾满稀泥,每头大象还背负了几个木制的大水桶,一冲到赵军阵前,鼻子回转,到背上木桶中吸水就喷,连吸连喷,五百头大象排成一队,五百股水柱连着喷下去,顿时就把火墙喷熄了,便有一些火墙没熄,也是奄奄一息。火墙成了风中之烛,大象长牙一挑,柴车被轻轻松松挑到一边。火墙破开,象兵当先突入,背后猪兵、狼兵狂冲进去,赵军一时大乱,但赵军军法严峻,又有射死溃兵的例子在先,在各级将官的指挥下,赵军虽乱不退,拼死抵抗,但有象兵在前,猪兵的突击力也是极为强悍,狼兵同样是扑咬兼具,赵军虽鼓勇反抗,却是抵挡不住。 管季眼见不好,亲率一军断后,多备火油、火箭,布下一道道火墙,掩护大军撤退,实在撤不下来的,便断然舍弃,连着兽兵一起隔断在火墙之外。混战一个时辰有多,赵军大部终于撤回城中。赵军左右两军则一直是在看戏,牛八角没有派兵冲击左右两军,赵军的左右两军看到中军战败,也不敢派兵出援,反倒先缩了回去。尤其是右军的诸侯联军,退得那叫一个快,而且兽兵明明没冲过来,他们竟也在寨后燃起了火墙,烧得那叫一个热闹。左军是赵军骑兵,不愧精锐之名,退得也快,却严整有序,一退回寨中,立刻便布下拒马硬弩,杀气腾腾,恍若铜墙铁壁,不过身为骑兵而布下拒马,也算得上是个笑话了。 兽军杀了一阵,收兵回营,清点战果,歼灭赵军约有两万之数,己方伤损兽兵不过数千,诸妖均喜气洋洋。这里要说说猪黑子,那还真是个厚道人,居然说:“一直以来,大家都是出一万兵交战的,咱们突然出援兵,不厚道吧?这要传出去,江湖上招人笑话呢。” 诸妖大笑,牛八角也被他气笑了,道:“这是打仗,可不是江湖打斗。这次管季玩得稀奇,一天一仗,我虽然猜不到他有什么阴谋诡计,但有一点,打仗,不能依着敌人的节奏打,而要想办法打乱敌人的节奏,所以我不陪他玩。一仗突袭,打乱了管季的节奏,我看他明天怎么办?” 打仗还有节奏一说,别说诸妖,便是吴不赊也是头一次听说,也不懂,不懂怎么办?凉拌,大家喝酒,反正牛八角懂不是? 酒桌上却打起了赌,管季今天输了一阵狠的,明天很有可能不会出战,当然也有说会出战的,两方对赌,好不热闹。 赵军果然连着五天不曾出战,诸妖不耐烦,吴不赊倒是耐得住性子,赵国联军一百万大军,每天的粮草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只要赵国支撑得住,便陪他玩。 第六天,管季复又挥军出战。管季中军在城中共有四十万大军,但并不是全军出城,前几次出战,牛八角估算了一下,最多十五万人左右,这一次却多了些,佶计有二十多万人。牛八角心下寻思:“管季莫非是想正面硬撼?” 摆好阵势,管季依旧派一万人出阵挑战。牛八角冷笑,懒得和他玩这游戏,直接催动大军扑上去,一万猪兵前冲,其后五百象兵,各背木桶负水,其后是五万猪兵、五万狼兵,象斧率五百巨斧兵跟在象兵后面,另五百巨斧兵暂留中军。 牛八角这边大军一动,战场中间的那一万赵军忽地变阵,一万人却变成了一个进攻的锋矢阵,后面赵军大阵同样变动,一个个方阵前移,以锋矢阵为先导,迎着兽兵就冲了上来。 赵军竟不用火墙防守,而是正面与兽兵硬撼,太不可思议,也太刺激了。象斧兽血沸腾,直冲入赵军阵中,抡开大斧,不管前面是什么东西,总之就是车轮一般扫过去,一斧之下,少说也有四五名赵军丧命,鲜血一蓬蓬飞溅,鲜艳如初春的杜鹃花。不过在两名赵将迎上来后,象斧的杀人运也就到了头,再一次被缠死了。放眼望去,人山人海,却是空不出手捞人来杀,也怪他的身材过于魁梧,大斧过于惊人,百万军中,赵军也能一眼找到他,重点盯防,他的杀人运自然就不长久。 两军撞在一起,兽兵牙尖爪利,但赵军训练有素,身上有甲,手中更有锋锐的刀枪,一个训练有素、装备齐全的人类士兵与兽兵斗,胜负在两可之间。两军结成阵势相斗,人类士兵刀、盾、枪、弩互相配合,胜率又要大上几分,俚兽兵中有象兵这样的庞然大物,又有妖兽巨斧兵这样的异类做前锋,锐利无比,赵军极难抵挡,但赵军前仆后继,浴血死战,不负天下强军之名。 牛八角明白,管季这是下了狠心,显然,他不相信一个全副武装、训练有素的人类战士会斗不过一头兽,五天不战,必是在城中整军,激起赵军的血性。 牛八角心底冷笑,主帅的决心,并不能完全代表全军的决心,赵军要激起血性才能奋发,兽兵的野性却是天生的,野蛮的军纪加一定的组织,兽兵哪怕是以十对百,仍敢死战。 两军混战,杀声震天,兽吼动地,远远看去,便如一大群蝼蚁。人与兽,其实也没有太大的差别,而胜负,更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分出的。 这时赵军左军战鼓擂动,赵军骑兵冲了出来,赵军骑兵敢于与兽人骑兵野战,赵军天下精锐之名,主要就是靠骑兵打出来的。上一次赵军骑兵于完全无备中被牛八角偷袭全歼,这一次新调来的骑兵都是边防军,真正的百战精锐,万骑驰动,风云变色。 牛八角上次虽然轻轻松松歼灭了赵军十余万骑兵,心里并没有半点儿大意,早有准备,一万余象兵,除了留在中军的六百头,其余全部放在兽军左军。―声令下,左军迎战,一万头大象列成纵横各一百头的方阵,密集结阵,迎着赵军骑兵往上冲,赵军骑兵再精锐,马跟象对冲,还差着点儿。 一万象兵之后,是一万虎兵、一万狮兵、一万熊兵,紧跟着象兵推进,再后面,是六万狼兵。整个左军,便如一个巨大的锥形箭头,狠狠扎向赵军骑兵,无论象、虎、狮、熊,都是大力之兽,可以说,牛八角布置的左军,在整个兽兵中实力最强。 赵军二十万铁骑潮水般扑上来,但象阵屹立如山,便如海边的礁石,潮水再汹涌,也撞不烂礁石。赵军骑兵主将眼光极为锋锐,眼见兽兵中路强悍,急传令大军两路分开,让开中路,两面夹击。兽兵的中间是狮、虎、熊,都是恶兽,是马的天敌。人只要心中有勇气,面对任何东西都可以无所畏惧,但马不行,面对自己的天敌,难免惊慌害怕。虽然赵军战马经过了兽类训练,胆气大了许多,但万兽齐吼,仍让无数战马软蹄、拉稀。 赵军铁骑本想化剑为刀,两把尖刀狠狠扎进兽兵两胁,结果碰上狮、虎、熊这群恶兽,刀尖还没扎就软了。赵军骑兵整齐的队列一散,狼兵就扑了上来,马不太怕狼,或者说,马其实不太看得起狼,尤其万马奔腾时.狼只有逃命的份儿,敢挡路,铁蹄下就是狼饼,但被狮、虎赶散的马又是两回事,已经落了胆,狼再一赶,马群顿时就四下惊蹿。 赵军二十万铁骑,若与三十万步兵对冲,二十万骑兵稳操胜券;与兽兵斗,若中军是二十万步兵,浴血死战,能给兽兵巨大的杀伤且略居上风;可二十万铁骑与兽兵对阵,却是一战而溃,一个冲锋之下,前面的骑兵四散而逃,后面的转身就跑,好在战马跑得快,折了不到一万骑。 相对于赵军右军来说,左军还算好的,在左军发起冲锋的同时,右军也发起了冲锋。牛八角在右路布有三万狼兵、五万猪兵,赵军一冲,五万猪兵迎头对冲,后面三万狼兵跟上。可笑的是,诸侯联军率先发起冲锋,可兽兵一迎头对冲,诸侯联军竟转头就跑。好比麻秆打狼,诸侯联军的麻杆想冒一下险,挥起来吓狼,本想把狼吓退,结果狼不退,反而上来了,这下诸侯联军的麻杆可就怕了,只有转身就跑,跑得快,而且离寨不远,后军飞快撤进了寨中。前军倒霉,一时半会儿撤不进去,兽兵已经冲了上来,诸侯联军可没有与兽兵白刃战的勇气,鬼哭人嚎,喊爹叫娘,四下奔逃,自相践踏,兽兵踩死、咬死的,其实还没有诸侯联军自己踩死得多。一战下来,诸侯联军损兵近五万,兽兵伤亡一百不到。 勇气啊,没有勇气的成争,就是这么哭笑不得。 这时仍在死战的,只有赵军中军。牛八角留在中军的六百象兵最先威风了一阵,后来被赵军强弩重点围杀,这会儿已死亡殆尽。象斧被几名赵将缠住了,他是巨斧的锋,缺了他,巨斧兵在赵军密密麻麻的围堵中,也有些冲不动了。五百巨斧兵,到底是太少了些,不过赵军只能围着,想把这五百巨斧兵吞下去,也并不容易,因为还有十万兽兵。赵军刀劈、枪刺,兽兵爪抓、牙咬,人与兽,同样舍死拼命,兽兵虽凶,但数量不如赵军,爪牙也不比赵军的刀枪锋利,渐渐便落入下风。 最初与兽兵交战时,管季和其他人类战士一样,都没有信心,但两场大战反复争斗下来,他的信心却鼓了起来,这一次挥军与兽兵正面硬撼,事实证明,不必借助火墙一类东西,只用手中刀枪,照样可以与兽兵拼一下,数量占优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占到上风。 让管季想不到的是,左军竟是一触而溃。没道理啊,赵军骑兵可是天下精锐,尤其是北疆边防军,与兽人骑兵也敢对撼,骄横悍勇,天下知名,怎么可能败得这么快?不过他很快就明白了,问题出在马上,人勇马怯,左军败得冤。至于右军,对于管季来说,本就是鸡胁,就是用来消耗的,只要能拖住吴不赊一部分兵力,那就是成功,所以右军的败,他完全不在乎。但左军也败了,仅仅一个中军可就撑不下去,管季摇头暗叹,只得下令收兵,自率精锐断后,大部分人马撤出后,再又烧起火墙。牛八角也不再缠战,鸣金收兵。 这一战可说是兽兵大胜,但管季敢挥军与兽兵征战,并且隐隐占到上风,这份勇气,还有这份战力,也让诸妖暗暗咋舌。 人类能统治世界,不是妖,不是魔,更不是兽,并非侥幸,一定有他内在的道理。 上次打赌,虎大嘴输了,酒桌上便大叫:“开赌开赌!我赌管季明天绝不敢再出战,纹银一千两,谁跟我赌?” “得了。”猪黑子回他一个白多黑少的大猪眼,“管季今天输得这么惨,明天肯定不会出战,谁和你赌!” 诸妖都是一般心思,谁也不肯和虎大嘴赌。吴不赊悄悄问牛八角:“管季输了这一仗,什么时候才敢出战?” “明天必定出战。”牛八角一脸笃定,“管季的中军今天其实没输,左军输在马上,管季这会儿肯定明白了。右军输不输,我估计管季根本不放在心上,他不在乎,诸侯联军在乎,他要稳定人心,明天必然出战,而且必是大战。他要让诸侯联军明白,正面硬撼,人类军队不会输给兽兵,诸侯联军才敢继续留下来。” “有道理。”吴不赊点头,“与其用嘴劝,不如直接开打。” 果不其然,第二天,管季又挥军出战,左军、右军不动,中军三十万大军排山倒海般压了上来,牛八角挥军迎战。 这样的正面作战,没有阴谋,没有诡计,凭仗的,就是纯粹的实力,还有勇气。赵军占有数量优势,勇气也不差,半日下来,竟是略占上风。不过牛八角今日也巧,他把象斧的一千巨斧兵配上一千头大象作为一把尖刀,哪里兽兵撑不住,就把尖刀捅向哪里,勉强保持了一个不胜不败之局。赵军虽然未胜,但诸侯联军的军心明显稳定了下来。 第二日、第三日都是如此,管季每战都是在中军集中优势兵力,大兵团突击,胜不了兽兵,但也没输。休息三日后,遂又出战,战局似乎就这么僵持了下来。吴不赊、牛八角都没料到,有一把刀,正悄悄从他们背后扎了过来。 第六十六章 家园 十万人,穿着不同的衣服,拿着不同的武器,如果他们手中的东西也能叫武器的话:木棒、竹枪、铁叉、锄头、九齿耙…… 这是一支军队吗?世上有这样的军队吗?十万人中也找不到一把钢刀的军队,有吗? 也许有,也许没有。但现在站在这里的,确实是一支军队,追风军。乌静思在一天之内紧急召集起来的,造了名册但无力装备,退回家务农的二十七万追风军中的一部分,也有不在册的乡兵,但现在,他们都是追风军。 乌静思站在十万追风军前面,山风吹拂着他的衣袍,风并不冷,他的身子却在微微地颤抖,不可抑制地颤抖。不是害怕,绝对不是。是激动,是愤怒,或者还有一丝丝的怜悯,面前这十万人,一战之下,还有多少能活下来?他的目光从一张张脸上扫过,有熟悉的,有不熟悉的。熟悉的,还能再见到吗?不熟悉的,在以后的日子里,还有熟悉的机会吗?他不知道。 “乡亲们!”喊了一句,却又停了下来,他胸中有无数的话,就是不知道怎么说,好半天,他向南面一指,“乡亲们,那边是什么?” 那边是什么?偷偷掩袭过来的十万吴军,谁都知道,却无人应声。看乌静思眼光扫过来,所有的眼光都垂了下去,畏怯之色,清清楚楚写在每张脸上,那是十万装备到牙齿的吴军啊! 乌静思身子抖得更厉害了,他的手指猛地转过来,指着十万追风军的身后:“这边又是什么?告诉我,这边,你们的身后,有什么?” 好半天,有一个声音低低地道:“有俺娘。” 另一个声音道:“我媳妇,还有我妹子。” “咱二娃。” “还有咱的牛。” “是!”过于激动,乌静思的声音带着几分嘶哑,“这边,我们的身后,是父母妻儿,是田园乡土,是去冬才犁出的田,今春才播下的种,是眼见就要入嘴的粮食!”他停了一下,转身,“而那一面,是吴军,是敌人,是要来抢走我们所有的一切的敌人!乡亲们,士兵们,扪心自问,我们能答应吗?我们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冲进来杀害我们的爹娘,凌辱我们的妻妹,烧毁我们的田园,我们能够就这么看着吗?” “不能!”这一次的声音大了起来,先还参差不齐,但随后就变成了山呼海啸般的怒吼,“杀死他们!” “把他们赶出去!” …… 乌静思的身子突然不再颤抖,眼前十万双愤怒的眼睛,给了他力量。 “退后一步,父母妻儿,退后一步,田园乡土,退后一步,家破人亡。”他的牙关紧紧咬着,一个个字如铁钉般崩出来,钉在天地之间,“今日死战,一步不退。” “一步不退,一步不退!” “死战!” “死战!” 对面,吴军的成旗已从山后转了过来。 吴军来得非常诡异,也非常隐秘。乌静思得报时,他正在相府中处理政务,最初怎么也不敢相信,远在南方的吴国会派兵来偷袭。虽说吴国和赵国是盟国,可这种盟约,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吴国怎么可能应赵国之约出兵呢?就算有天帝的诏令,但天帝诏令真的有用吗?尤其是那五个大国,真的把天帝的诏令放在眼里吗?别搞笑了,这个话,估计天帝自己都不相信。 然而这是事实,乌静思反复查证,确实是十万吴军,已悄悄杀到了家门口。 追风城建在娄江北岸。娄江两岸都安置有流民,但相对来说,南岸更平缓一些,村镇便大多建在南岸,乌静思以前理事的木鱼坪就在南岸。后来,人越来越多,沿江下行建设的村镇便也越多。距木鱼坪两百多里,有个双蛟口,地势比木鱼坪广阔得多,乌静思的相府便建在这里,随着相府的建立,周遭的村镇店铺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现在的双蛟口,以乌静思的相府为中心,上下数十里内,有近五十万人口,无数的店铺、作坊,繁华的程度,甚至还在追风城之上。如果吴军杀进来,所有这一切都会被毁灭,然后沿江上下,四百多万流民全都保不住。 但乌静思手里却没有军队,所有的兽兵都被吴不赊调出山了,三万经过训练也有武器的追风军驻在追风城里,即便他们得信赶来,三百多里的路程,行军至少要两天,而吴军离双蛟口已不过五十里。吴军是从侧面穿过来的,所以下游的村镇巡哨没有发觉,到发觉时已经晚了。乌静思没有办法,只有紧急召集双蛟口周围在册的追风军,加上一部分壮健的乡兵,集中在南山坳,竭力挡一下,给追风军和山外的吴不赊争取一点点时间。 虽然成功鼓起了这十万追风军的斗志,但能不能挡住吴军的突击,乌静思心中半点儿把握也没有。 南山坳,地如其名,穿过这个山坳,便可看到繁华的双蛟口。坳口不宽,仅容双马并行通过,两侧是连绵的山包,都不是很高,不走坳口,不负重,这些山包很容易翻越,要拦住吴军,不但耍阻死坳口,还要在两侧的山包上布防。 十万追风军虽然没有武器,不过好歹训练过一段时间,而且军中将佐大部分出自昔日朔风国那八千战俘,都是些久经战火的老兵,熟悉战争,建立起的指挥体系相当严整,布置的防线也十分合理完善。 十万追风军,按编制有十名偏将,但追风军无战功,一直没有将军,只设了两名副将,张猛,周江。张猛统率守城的三万追风军,另外二十七万在册而不归建制的追风军由周江统率。乌静思征召追风军,军令便是由周江传下去的。这会儿,这十万追风军也是由周江统率。乌静思鼓动起人心,具体的指挥,便交给周江负责。 周江三十出头,个子不高,结实壮悍,为人沉毅少言,但头脑非常灵活,属于那种讷言敏行的人。牛八角就非常喜欢他。 周江把十万追风军分为二十个营,八个营四万人散在两翼,沿着两侧山包布成防线。十二个营六万人守在坳口,其中两个营一万人在坳口前列成方阵,正面拦截,剩余十个营五万人布在坳口两面山坡上。 周江知道,缺少武器的追风军绝不可能是吴军的对手,要想成功拦截住吴军,唯有勇气、决心,和不断往里投入的人命。他的打法是,正面拦截的方阵一旦崩溃,两侧的山包上就各投下一个营,利用山坡,借势狂冲,再一次堵住坳口,投入的两个营死光了,就再投入两个营,一直到十二个营死光了为止。 铁血军人,军人铁血。 乌静思虽然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但提到“死光为止”四个字,心中仍情不自禁地颤抖了一下。周江眼中却只是冰冷的光,带着一点点异样的闪烁,便如一柄森冷的剑,印出了一星血光。 吴军秘密偷袭,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而且也知道吴不赊的兽兵全在双余城外与赵军苦战,以为不会受到阻挡。他们突见前面坳口有军队拦路,着实吃了一惊,不过在看清追风军手中的装备后,立时就松了口气――木盾、竹枪,布衣、草帽,人是不少,列出的阵也像模像样,可一把刀也没有的军队,无论如何都不能叫做军队。 吴军主将钟山晚,是吴国军界的一颗新星,将门之后,年轻骄横,但家学渊博,深明军略,作战每不依常规,极爱冒险。吴军以十万轻兵疾进突袭,就是他的主意。看了前面追风阵的战阵,他哈哈狂笑:“吴妖国中无兵,以流民充兵,这也叫军队吗?不要犹豫,给我冲过去,进双蛟口吃中饭。” 南山坳整体如一个长脖子水葫芦,入了坳口,霍然开阔。颈部一段,却颇为狭窄,周江一个万人方阵堵在坳口,把坳口塞得严严实实,却在前面留下了长长一段脖子。钟山晚虽有十万大军,一次却无法投入太多兵力,不过他确信,面对兵器都不齐全的追风军,前军五千人一个冲锋,就可以冲破坳口。 吴军冲到八十步时,开始放箭,追风军没有刀枪,自然也不会有制式铁盾,列在最前面的是一片木板,大部分是门板,也有柜子门,有几扇柜门还涂着新鲜的红漆,估计是新娘子的嫁妆被拆来了,虽然看上去不伦不类,挡箭还行。吴军的箭雨并没有给追风军带来很大的损伤,箭镞打在木板上,只听到“叮叮当当”的脆响,痛叫声很少。 吴军放了两轮箭,呐喊着发起了冲锋,吴军训练有素,冲锋时跑得极快。百步以内到接阵,是敌军箭雨遮盖的范围,跑得越慢,挨的箭就越多,跑得快,才能最大程度地躲避箭雨。箭雨并没有落下。敌军不但没有刀枪,也没有弓箭,一些脑子灵光的吴军士兵首先明白过来,兴奋得大叫:“冲啊!冲垮他们。” 吴军好比嫖客看见了妓院,跑得更欢了,追风军果然没有一支箭射出来,最前面的吴军距追风军的门板盾墙已只有十步,就在这时,奇异的破风声突地响起,这种破风声绝不是箭,只要略有经验的士兵就可以拿全副身家性命和任何人打赌。 吴军士兵惊异地抬头。确实不是箭,这世上不可能有这么长这么大的箭,而是竹矛,长约丈许的竹矛,粗如儿臂,密密麻麻,带着奇异的呼啸,遮盖了半片天空。 这是周江能找到的、威力最大的武器。惨呼声冲天而起,冲在最前面的百余名吴军尽数被竹矛覆盖,有的透胸而入,当场死亡,更多的却是被穿透肩臂、大腿,甚或是钉穿了脚掌,一时死不了,恐惧和疼痛却让他们惨呼不绝。 吴军没想到追风军还隐伏有这么一手绝招,攻势重重顿了一下,仿如洪水撞上了堤坝,但后阵催战的鼓声很快打消了这种迟疑,浪头复又涌起。吴军不顾一切,冒着如雨的竹矛往前冲,在付出数百人伤亡的代价下,终于与追风军前阵撞在了一起。 吴军手中锋利的钢刀三两下就劈开了门板,门板后的追风军却并不后退,有的身边有木枪,有的腰间有菜刀,也有少部分手中什么也没有,却就那么空着手扑上来,抱住吴军士兵的腰,掐他们的脖子,咬他们的耳朵。这是一群疯子,这种疯狂的打法让吴军的攻势再顿了一下。但吴军此次来偷袭的,都是百战精锐,吓是吓不住的,稍一愣神,手中刀剑便毫不留情地砍了下去。 追风军的方阵每五百人一列,几乎是一个照面,最前面的五百人就倒下三百多,飞溅的血,霎时就染红了坳口略带黑色的土地。然而后面的追风军并没有被吓住,更没有人后退,成排的竹矛、木枪疯狂地往前刺。这些人,明打明就是些新兵蛋子,紧张的手、苍白的脸、愤怒中带着畏怯的眼神,所有这些,都说明他们从来没有打过仗,更没有杀过人,但他们却不肯往后退,手中的竹矛、木枪没有什么招式,甚至没有什么准头,就是不停地往前刺。边刺,一些人口中还在不断地念叨。耳朵灵光些的吴军在多听得两遍后,终于听了个大概:“为了俺娘。” “想欺负俺媳妇,俺跟你拼了。” “想抢我的牛,我捅死你。” 乱七八糟的话,非常搞笑,但那些通红的眼睛却让吴军士兵笑不出来。 这些追风军,他们不是战士,他们只是儿子、丈夫、兄弟,和一个个贫寒的小家的主人。他们未曾经过战士应有的训练,甚至没有战士手中应有的刀枪,但为了家人,为了身后的家园,他们却像最英勇的战士一样勇往直前,拼死战斗。 追风军的杀伤力并不强,他们手中的竹矛、木枪本就不甚锋利,而且他们杀敌的技巧也太差,倒下一个吴军士兵,至少有五到七个追风军士兵先行倒下。但吴军的攻势突然就停滞了,仿佛一柄砍卷了刃的钢刀,再不复先前的锋锐。 坳口的僵持让钟山晚莫名其妙。他站在一个山包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战场的全貌。追风阵的方阵已凹进去老大一块,有些地方,追风军的防线已经非常薄弱。在钟山晚眼里,那样的防线,就是一张纸,吴军只要努一把力,一个急冲,就能轻易把它撕裂,可吴军就是冲不过去。 追风军的抛矛手一直在不停地抛射,持续不断地给吴军造成死伤,但钟山晚绝不认为这个是吴军冲不动的原因,两军纠缠,即便把追风军换成精锐的吴军,杀伤力也不会太大,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又看了一会儿,钟山晚再无法忍受,下令鸣金。 “撤下来,撤下来!我倒要看看,他们是不是撞了鬼。”他一直是骄傲而冷静的,这种大发雷霆的时候并不多见,传令的亲兵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战。 吴军一开始冲锋,乌静思的心便悬到了嗓子眼儿,他虽然相信追风军会为了家人、家园而战,但实力悬殊太大了,木枪怎么抵得过钢刀,新兵怎么斗得过老兵?他生怕吴军一个冲锋,追风军就会彻底崩溃。但他害怕的情形并没有出现,追凤军的抛矛手首先给吴军造成了杀伤,随后接战,追风军也没有后退,更没有崩溃。是的,追风军成片倒下,但更多的追风军士兵拥了上去,最后,吴军竟然鸣金退兵了。 战斗的过程其实并不长,在乌静思眼里,却仿佛过去了整整一个世纪。 “敌军退兵了!好样的,你们是好样的!”乌静思欢喜狂叫,全身颤抖,眼眶里闪着泪花。 周江却不像他那么激动,他知道,吴军的第二次冲锋马上就会来,立刻下令:“第一、第二营退入坳口休整,伤兵和尸体全部带回去。剥下吴军的战甲和刀枪,尸体丢在路上,吴军要想再战,就踩着他们自己人的尸体冲上来吧。” 乌静思激动的情绪终于略微平息,道:“这样是不是太不人道了?” 周江冷然摇头:“活着才有人道,死人没有人道。” 乌静思哑然,平日辩论,文人出口成章,但在铁血的战场,文人却辩不过铁血的军人。 血战余生的追风军从坳口退了出去,战场清空,把吴军的尸体丢在路前。两边坡上早已热血沸腾的追风军第三营、第四营即刻冲了下来,再一次布成了方阵。 战果也飞快报了上来,这一战,追风军死亡将近两千人,伤残或重伤不能再战者也有差不多两千,还能一战者,六千出头,但大都身上有伤。 吴军也丢下了一千多具尸体和一些重伤者。双方战损比约是四比一,这个战果,乌静思听得心痛,周江却认为非常不错。 “杀过一次人,受过一次伤,就是老兵,这六千人如果不死,有了刀枪后,他们就是追风军未来最坚实的底子。” “我一定会请大王给他们配备刀枪的,只要撑过这一仗,一定!”乌静思咬着牙齿,仿佛在发誓。 这会儿,钟山晚也终于弄清了吴军攻势不利的原因。百战精锐的吴军,面对竹矛、木枪的追风军,竟然产生了敬畏的情绪,杀了一个又一个,追风军的悍不畏死,竟然让他们手软了。 “把校尉以上的将佐全都杀了,悬首示众!”钟山晚气急败坏,“你们的刀发软,我的刀却绝不会发软。” 虽然气急,钟山晚却没有马上发起攻击,因为吴军的尸体塞住了进攻的道路,尤其是一些重伤未死的,还在尸体堆里不停地哀号。如果让吴军踩着他们的身体往前冲,必然大大挫伤士兵的情绪。虽然明明看到追风军在换防,山坡上冲下来的追风军还有些乱哄哄的,若是冲得快,不等他们列好阵,说不定就可以冲过去。钟山晚还是咬牙忍住了这种诱惑,先让人清空了进攻的道路,这才重新发起进攻,但这会儿追风军早已列好了阵势,严阵以待了。 “对面的妖兵,就是一帮流民,他们没受过训练,甚至连刀枪都没有,而你们呢?你们是吴军精锐,如果连这帮流民都打不过,你们还有脸活着吗?”钟山晚锐利的眼神扫视着五千精兵,猛地挥手,“我会亲自为你们擂鼓,但绝不会下令鸣金,或者冲过去,或者战死,你们只有这两个选择。给我冲!” “冲啊!”吴军发起了决死的冲锋;钟山晚亲自擂鼓,更让他们狂热的情绪上升到了顶峰。 坳口布阵的第三营、第四营先前在坡上观战,第一营、第二营与吴军的血战,让他们吸取到了宝贵的经验,也更激起了他们誓死保卫家园的斗志。第一营、第二营能打退吴军,他们为什么不能? 吴军冲近,追风军老战法,先以抛矛伤敌,有了经验,手更稳,落点也更精确,两军接战之前,至少有三百名以上的吴军死在了追风军抛矛手之下。这个成绩,非常值得骄傲。 “轰”的一声,两军撞在了一起,战斗立刻进入白热化。吴军似乎狂化了,进攻的势头犀利无比,一波紧接着一波,狠狠地撞击着追风军的阵列。追风军则完全癫狂了,前面的倒下,后面的扑上,红着眼,咬着牙,枪矛断了用手,手断了用牙,拼死阻截吴军的攻势。 周江的方阵分为两部,前面五千人,十个横队,后面四千五百人,九个横队,前队与后队之间,相隔十丈,布列五百名抛矛手。几乎是一眨眼,吴军就刺穿了追风军的前队,吴军最犀利的几个箭头突现在了追风军第二队眼前。 “抛矛手退后,后队第一排,上前,杀死他们!”指挥的小校大声下令。 抛矛手往后退,退入后队的阵后,已经靠近了坳口,坳口地势较陡,加上前队还在和吴军缠战,抛矛手再不能抛矛。没有抛矛手对吴军后阵的压制,吴军的攻势更加猛烈,但刺穿追风军前队的几股吴军却也没能继续疯狂,被追风军后队拥上来的长矛手以多打少,眨眼刺死。 刺穿追风军前队阵列的吴军越来越多,终于,追风军后队与吴军全面缠战,前队还有追风军在浴血死战,但已只是少数,指挥的小校犹豫了两次,终于嘶死狂叫:“抛矛手准备,目标,前队阵地,抛射!” 抛矛也许会射中还在誓死抵抗的追风军,那又如何?让我们和敌人同归子尽吧,让我们的血,淹灭敌人的身影。 再次落下的矛雨,给了吴军一个猝然的打击。但吴军已经疯了,只是略微顿了一顿,攻势复起,追风军后队阵列眨眼又被刺穿。 “抛矛手,冲上去,扎穿他们。”小校当先冲上,一矛将一名吴军透胸扎穿,就手夺过吴军手中的钢刀,反手一刀又砍在另一名吴军的肩上。那吴军凶悍至极,受伤狂嚎,一刀捅入小校腹中。小校“啊”的一声痛叫,微退一步,松手丢刀,忽地往前一扑,猛地抱住了那吴军脖子。这一扑,扎入他腹中的刀破背而出,他却也一口咬住了那吴军的咽喉。那吴军惊痛之下拼死挣扎,长刀将那小校肚腹绞得稀烂,但那小校双手死死抱着他,一排牙齿更仿佛是铁镶的,怎么也挣不开。两个身子滚倒在地,慢慢地,两人都不动了。 同归于尽!决死的心,牙齿与钢刀一般锋利! 周江站在山坡上,两眼死死盯着坳口,后队阵列多处被突破,抛矛手也已大多战死。 “吴军疯了。”他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但我会比你更疯狂。”手一挥,“第五营冲下去,先抛矛,全阵地遮断抛射。” 残酷的命令,不得不流的血,誓死的心。第五营冲下,最前面五百名抛矛手各背五支竹矛,边跑边抛矛,竹矛如雨,竹矛无眼,钉穿吴军,也射死了不少追风军。有一支矛竟同时将一名吴军和一名追风军钉在了一起,那名追风军哈哈狂笑:“射得好!谢谢你了兄弟,我有个妹子,活着你娶她,让她报答你。” 吴军以五千对一万,虽然几乎成功穿破了追风军防线,也已经成了疲兵。追风军养精蓄锐的第五营冲下,而那种冷血的无目标遮断抛射,更让剩余的吴军胆寒,第五营一个冲锋,吴军的凶浪眨眼便被扑灭,只有百余名吴军逃了回去。 “后退者死!”钟山晚气红了眼睛,命令弓箭手将退回来的一百多吴军射死在阵前,复调一军冲上,同时加大对坳口两侧山坡阵地的牵制力度。南山坳的地势较怪,面对坳口的山坡较缓,而对着吴军的山坡却较陡,且石多、树多,仰攻非常困难,茂密的树林也给防守者带来极大的便利。周江八个营一线排开,即便吴军在一些地段取得小规模突破,周遭追风军立刻便会增援,而吴军想要增援却困难得多,钟山晚唯一的突破口,仍然只有坳口。 第五营整队清理战场之时,第六营冲了下来,排在了第五营前面,刀枪一把把往前递,第六营前列木枪换钢刀,终于算是有了兵器。第三营、第四营的残兵退出坳口到后面休整,但能自己走出坳口的,竟已不足两千人。这一仗,惨。 吴军冲上来,追风军仍是以抛矛先行攻击,随后接战,战斗越发酷烈,两边都打疯了。吴军不能退,退也是死,唯一的活路就是冲垮追风军。追风军不能退,退了不但自己死,一家老小都要死,唯一的活路,是杀光入侵自己家园的贼子。 两支抱着必死之心的军队,不死不休地苦斗,飞溅的血,比当顶的太阳更炽热。 吴军的攻势仍是锋锐无匹,虽然追风军有一多半换上了钢刀铁枪,仍然阻不住吴军的进攻,比上一阵的时间拖得稍久,后阵还是被小股吴军突破了。周江毫不犹豫地投入了第七营,钟山晚也立即调一军上来。坳口前,数百步窄窄的地段,近两万人挤在一起厮杀。周江的第八营几乎无处插足,直到数千人战死,腾出了空间,周江的第八营才能冲进去。 空间腾出来了,地面却铺满了死尸,活着的人,就踩在死人的尸体上拼杀,不管踩着的是敌人,还是自己的同袍,生死之间,没有选择。 钟山晚已经疯了,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一支没有受过什么训练,甚至兵器都没有配备的流民军队能挡住他的百战精锐。他血红的两眼死死盯着战场,人影略一稀少,立刻便调一军上去。 他发疯,周江也只能陪着发疯,先前还能把伤者从坳口撤出,把死者也移出去,但现在也顾不得了,唯一的念头就是守住坳口,死守!死守!只要后队阵列一被突破,立刻往里投入军队,第九营,第十营,十一营,十二营,预留的十二个营全部调空,又从两侧挤出四个营,不断往里投入兵力。 大半个白天,坳口处的激战没有停过一刻钟,尸体铺了一层又一层,当周江把他的第十四个营投入时,尸体已经铺到了半山坡上,吴军要先爬上尸山才能与追风军接战。 太阳落山,钟山晚身子摇了一摇,眼前突然一片漆黑,好半天的时间里,竟然看不见任何东西。他虽年轻,打过的仗却已不少,他家世代将种,听过的战争更是车载斗量,可从没有一场战争如此激烈,如此残酷,没见过,也从来没听说过。 而敌人,只是流民,甚至,没有配备武器。 钟山晚想哭,却哭不出来。他突然极其强烈地想见吴不赊一面。这个妖王,他到底是凭什么,让这些流民为他战斗,不惜一切,不死不休。 吴军阵中终于响起了鸣金声,吴军潮水般退了下去。钟山晚随即派了一个人来见周江,请求找回吴军士兵的尸体。周江答应了,但只给尸体,衣甲、兵器一概不给。 尸山被搬空,在这段短短的坳口,大半天的时间,追风军三万多人战死,重伤或伤残的也有三万多人。十万追风军,还能站在乌静思面前的,仅有三万出头。即便这三万人,也几乎个个带伤,但残酷的战斗和战友的死亡并没有让他们退缩,默默收埋战友的遗体,他们的眼神越发坚毅。 沥血的刀,虽然崩出了刃口,却也磨砺出了杀气。 吴军也清出了两万多具尸体,这是奇迹。只有木枪、竹矛,且大都是新兵的追风军硬撼百战精锐的吴军,伤亡比居然达到了三比一,死亡率几乎接近。若非事实摆在眼前,谁也不会相信,钟山晚不会,乌静思也不会。 追风军的勇气是一个原因,地利也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因,坳口狭窄,周江又不断投入兵力,逼得钟山晚也不得不投入兵力。人挤人、人推人,百战精锐的吴军,别说战阵,甚至个人的武技都难以用上,就只是砍,只是刺,前后左右,到处是人,逮着一个是一个,所有的功夫在人堆里全都是笑话。抵消了吴军大部分的优势后,这样的伤亡比也就正常了。 吴军遗留下来的兵器尽数落到了追风军手里,剩余的三万追风军终于有了武器,也终于有了一点军队的样子了,在他们血战余生之后。 但乌静思还是非常忧心,今天这一仗,打得实在是太惨了,明天呢?若吴军明天还是这样的进攻势头,追风军能挡得住吗?算算路程,追风城的援军最快也要到明天午后才能到,这三万残兵还必须撑大半天,能撑得下去吗? 远处忽然有火把亮起,一点两点,三点五点,很快就连成了线,如一条火龙般游了过来。 “援军?”乌静思心中怦怦跳,按道理说不可能,追风城的援军除非是坐船顺江而下,才可以来得这么快,可追风城根本没有这么多船,最近这段时间,出去的船多,进来的船少。乌静思先前没注意,这会儿却猜到了,必是吴军搞了鬼,拦截了进来的船,让追风军无船可用,也就无法沿江机动,没有运兵的船队,难道两条腿有这么快,一天三百余里? 乌静思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但事实让他失望了,来的不是追风军,而是双蛟口县令江风送来的五万乡兵。不过让乌静思略为惊喜的是,不少人手中有一把铁枪,或者说,木枪上多了一个铁制的枪头。 “昔日化剑为犁,今日融犁为剑,只要能打退入侵的强盗,我们不惜一切。”江风的身世和乌静思颇有相似之处,也是个落魄秀才,在入出被乌静思看中前,同样是颠沛流离,郁郁不得志,但刚骨不损,意气犹存。看着他,再看着五万乡兵愤怒而坚定的眼神,乌静思本有些忐忑的心突地就安定了下来。 “我们倒下了,但我们的亲人能站着。明天,让我们追随勇士的脚步,死战!”他嘶声狂吼。 “死战!”五万个声音跟着他怒吼,夜鸟惊飞。 周江从三万残兵中选出一万伤势较轻的,并入五万乡兵,做伍长、什长、校尉、偏将,这一万血战余生的老兵便如一副钢架子,支撑起一支战意盎然的军队。这六万人做为主力,布在坳口,硬抗吴军的进攻,另两万残兵沿山部署,防线有如铜墙铁壁。 有一万经历过残酷血战的老兵打底,缴获的兵器加上江风化犁为枪送来的一万杆铁枪,追风军能有四万多人装备上趁手的兵器,这让周江充满了信心。 朝阳初升,橘红色的朝霞披洒下来,照着一座座新坟,昨日的战士英勇倒下了,今日的战士仍将挺直脊梁。 战! 第六十七章 援手 钟山晚心中其实已经没有了必胜的信心,唯一翻腾着的,只是不甘的心而已。这日他换了战法,五千人一军,每军以半个时辰为限,半个时辰一到,前军退,后军上,不间断地冲击。 他承认,斗狠,眼前的流民一点也不输给他手下的百战精锐,但精锐到底是精锐,流民终究是流民,精锐的冲击力,绝不是流民可以比拟的。不间断地突击,绝不给流民哪怕喘一口气的时间,他相信,到一定程度,流民的防线必然崩溃。 要承认,钟山晚这一招确实捅到了追风军的软胁,虽然有一万老兵打底,但乡兵没受过什么训练,勇气可圈可点,彼此的配合却实在太差。同样是十个人,十名吴军凝力为一,可以形成一个锋锐的箭头,无坚不摧,而十名追风军却松松散散,十个指头各顾各,根本凝不成拳头。吴军的冲击一波接一波,从山坡上冲下的追风军虽然每一次都是优势兵力,却极难布成严整的阵势,几乎每一次都在乱战,靠着人多,靠着地势狭隘,靠着永不言退的勇气,但还是有很多次,吴军锋锐的箭头刺穿了追风军的后阵。庆幸的是,五万生力军的加入让周江手中有着充裕的兵力,靠着乱战也能死死撑住。 从早晨一直打到午后,没有昨日酷烈,却持续不断,钟山晚的七万余精兵差不多轮着攻了一遍,周江的十二个营却差不多轮了两遍。死伤者并不是很多,吴军留下了近万尸首,追风军战死的也相差不大,略多几千人而已。但防线却一直是摇摇欲坠,岌岌可危,让周江又愤怒又无奈。他也真是无奈,勇气可以激发,但士兵彼此间的配合,尤其是数千上万人的配合,若不经过严格的训练,是不可能达成默契的。这与勇气无关,也没有任何技巧可以一蹴而就,这是经验,唯有时间能让它沉淀。 “妖军主将开始急躁了。”钟山晚非常敏锐地捕捉到了周江的无奈和躁怒,嘴角掠过一丝得意的冷笑,“流民就是流民,不是拿把刀就能称为军队的,虽然你们勇气可嘉。” “江海奔流,双连击。”钟山晚扫视面前的一万精锐,这是他特意留下的,一直没有参战,“前军一直往前突,后面没有退路,我不会给你们留退路。妖军撑不住增援时,后军杀进,击其中流。妖军本就不会布阵,居中一击,必然大乱,前后连击,必可撕开坳口。我大军随后跟进,一战而胜,杀!” “杀!”一万吴军精锐齐声顿喝,杀向坳口。 每次从山坡上冲下的援兵不等布好阵势就被吴军冲乱,然后在败势中等待新的增援,新的增援同样没有布好阵势又被吴军冲乱。周江已经有些心急上火,而就是这时,钟山晚的双连击来了,养精蓄锐的吴军一个猛冲,几乎只是一眨眼,前锋就刺穿了追风军后阵。周江急令一营增援,援兵下到一半,等在一边的吴军突然杀进来,攻势狂猛暴烈,有若山洪暴发,下到坳中的追风军立即被冲乱,而另一半援军却被堵在山坡上。没办法,地方就那么大,除非一批人倒下,否则上面的人绝对挤不下来,吴军战力本就占优势,这时数量上也占到优势,步步前进,后军眨眼与前军接在了一起,眼见就要彻底撕裂追风军的防线。 “坳口外所有士兵列阵,拼死堵住坳口,拼死堵住!”周江通红了双眼,嘶声狂叫,自己也拼命往坳口外赶。 另一面的钟山晚却是哈哈狂笑:“大军跟进,两侧各布一千弓箭手,射住山坡上的妖军,我军已胜。” 吴军占据坳口通道,追风军抛矛手可从山坡上往下抛矛,但抛矛的距离远不如弓箭的距离,钟山晚只要在两侧布上弓箭手,两侧山坡上的追风军再多也冲不下来,坳口便将完全落在吴军手里。没有坳口的地势之利,以追风军散乱的军阵,在坳口外广阔的旷野上,绝对敌不过训练有素、阵法严整的吴军精锐的冲击,可以说,若无意外,追风军败势已定。 吴军今日的攻势,论酷烈程度,明明远不如昨日,乌静思在军事上虽然是个外行,但这一点也能清楚感受到,可那种绵绵若水的攻击,为什么威力反而更大呢?乌静思想不清楚。他只知道,追风军快要守不住了,苦守了近两日,死伤了近十万勇士,难道最后还要失败吗? “老天爷,你难道真的没有眼睛吗?”他仰天长啸。 便在他的啸声中,忽地有喊杀声冲天而起,这股喊杀声是来自吴军的阵后。乌静思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凝神看去,没错,是在吴军的阵后,确实有一支军队杀了进去,将吴军的后阵冲得大乱。 “这是哪里的军队?”耳边有人问。 “我也不知道。”乌静思顺口答,忽地觉出不对,扭头一看,喜叫出声,“大王,原来是你派援军来了,来得可太及……”话没说完,他停住了,意识到了不对。 来的确实是吴不赊,不过吴不赊是一个人飞过来的。他确实带了援兵,追风城的三万守军没动,吴不赊带来的是一万豹军,不过这一万豹军离着南山坳至少还有两百里,吴不赊根本就是光杆妖王一个。 “不是大王带来的援兵,那是哪来的军队?”乌静思大是疑惑。 两人往那股军中看,吴不赊突地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司弦长老?”吴不赊喜叫出声,“是云州遗族!” “云州遗族?”乌静思又惊又喜又疑,“这是云州遗族派来的援兵?他们可在几千里外呢,又怎么知道我们遇险,恰好赶来增援?难怪云州遗族能在魔界屹立千年,果然是有神迹呢。” 吴不赊早已飞了下去,乌静思也反应过来,急声下令:“援军来了,全线反击,冲下去,杀下去!” 钟山晚预想过吴不赊的援军,但没想过援军会来得这么快,尤其没想到的是,吴不赊的援军竟然来自他的身后,且刚好是他全线发起进攻、箭已离弦、本体最虚弱的时刻。吴军完全没有招架之功,后军霎时被冲乱。中军感到不对,回头看时,也自慌乱,不知该进还是该退。至于前军,一部分冲过了坳口,还在往前冲,不知道后面的事啊,一部分在坳口里面的,同样就慌了神,挤作一团,不知进退。 随着追风军的全线反击,吴军彻底乱了,大败。钟山晚只带着身边千余人逃了出去,余下的或被斩杀,或自相踩踏而死,尤其是挤在坳口中的,大部分被踩死,另有三万多人投降。 突然间反败为胜,周江脑子里一片空白,一个人坐在山坡上,只是发傻。不过这种后事的处理,乌静思比他更拿手,喜滋滋下令,打扫战场,收押降俘。 云州遗族这次来了三万援军。吴不赊与云州遗族伴行数万里,云州遗族的底子他摸得非常清楚,三万精锐,正是云州遗族全部的家底,统军的是司弦、司雨两长老。吴不赊心中感激,又有些担心,他身上可是背着个妖名呢,诸侯征讨,可是天帝诏令,云州遗族不顾一切来援,冒的险也太大了,见了两长老,道:“云州遗族千里来援,我感激不尽,不过万一传出去……” “吴使君这是什么话,”司雨长老一口打断了他,“吴使君带我族万里归来,在我族民心里,吴使君就是我们的族人。是我们的族人,我们就一定会来援手,不管千里万里,不管刀山火海,更不必去管一切牛鬼神蛇,仙佛魔妖。为了我们的族人,我们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他慷慨而言,气势昂然。看着他激昂的脸,吴不赊一肚子的话,却再说不出一个字。他突地想起风雷峡口颜如雪说的那番话:“因为我们曾经被遗弃过,所以我们绝不会遗弃任何族人。” 他的嗓子哽咽了,好半天才道:“能成为云州遗族的一员,是我一生最大的骄傲。” 有一件事很奇怪,云州遗族怎么会来得这么巧,吴不赊一问才知道。还真是巧,原来各地去归云城的人一直络绎不绝,各国使节、看热闹的闲人、各地商贾,没一天停过。哪个地方的人都有,尤其以南方之人居多。其中便有商贾说起,说有一支吴国军队,出现在了别国境内,偷偷摸摸的,也不知想要做什么。这事不仅个别商贾在说,有好几伙商贾都在说,十万吴军数千里远袭,虽尽力遮掩,还是露出了蛛丝马迹。 云州遗族久居魔界,警惕性特别高,吴国与楚国之间有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国家,吴国的军队取道他国,偷偷摸摸往楚国这边来,想干吗?当然,这里到底是人界,不是魔界,说吴国偷偷派军队来打云州遗族,那是不可能的,但四大长老一说起,突然就想到了吴不赊这边。吴军鬼鬼祟祟,莫非是想去偷袭吴不赊?越想就越觉得有可能。而吴不赊与云州遗族有天大之恩,便不看颜如雪的面上,也不能坐视不理。四大长老一商议,一致同意出兵。但到底是猜测,也不声张,悄悄出兵,以斥候远远吊着吴军,结果还真猜对了,吴军真是来偷袭吴不赊后背的。云州遗族军队先隔得远,所以当日没来得及救援,好在追风军拼死挡了吴军一日,紧急关头,云州遗族军队刚好就上来了。 先前赵国来攻,吴不赊证颜如雪送了信回去,有绝对把握打败赵军,不需要云州遗族插手,也实是因为他头上戴着个妖王帽子,云州遗族若插手,干系极大。不想云州遗族一直在默默关心着他,在关键时刻,仍毫不犹豫地出兵相助。吴不赊心下越发感激,不过他知道司雨长老两人不想听他说什么道谢的话,也就不说。他略一凝神,便有了主意。此战既胜,追风军后背已然无忧,这会儿最重要的,是替云州遗族保密。他当即召了乌静思、周江来,密密嘱咐,只说云州遗族是吴不赊另召来的妖兽援军,把这个和司雨长老二人说了,也说明双余城那面不要云州遗族帮忙。赵国的杀招就是背后这一支吴军,吴军既败,赵军败亡在即,云州遗族完全不必再担风险。两长老便也依了他,当即率军撤离战场,随后悄悄返回归云城。 送走云州遗族援军,战场善后。这一战,追风军死者过万,伤者过万。清点两日伤损,四万多追风军战死,重伤不治和终生残疾者也在两万以上。吴不赊听了,既激动又伤感,激动的是,这些流民,连武器也没有,为了父母家园,竟迸发出如此巨大的勇气和战力,竟能硬抗五霸之一吴国的百战精锐;伤感的是,夏收在即,这些战死的勇士,竟未能尝一口自己亲手种下的粮食。他心情激愤,当周江请示俘虏怎么处置时,吴不赊想也不怨,一个字,杀。 乌静思忙劝阻道:“杀俘不详,请大王三思。”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杀人。”一直以来,吴不赊心中都有几分顾忌,做事不愿太绝,像上次管季败走,吴不赊就没有追击,然而打蛇不死,反遭蛇咬,不但赵军来了,八竿子打不着的吴军竟然也摸过来了。他终于明白,退让,只会让敌人更加猖狂,要想让敌人害怕,只有往死里打:“杀!” 一声令下,三万多吴军俘虏人头落地,一坑埋之,筑一大坟,坟旁留一大坑,立一石碑,吴不赊亲写一行字雕了上去:留此坑以葬来敌。 吴奸商算盘打得好,一笔字写得实在不堪,但这句话杀气腾腾,一笔一画,有刀张戟扬之意,见者无不心惊。乌静思随后在南山坳建一关卡,名南山关,后世百年,南山关不见战火。此坑、此碑,功莫大焉! 这一战,追风军伤亡惨重,但悍勇的种子已经埋下,南山关血战余生的老兵成为追风军坚不可摧的钢铁骨架。 周江此战有大功,升为将军。吴军留下的兵甲装备了近十万追风军,一个个踊跃请战,不过吴不赊没打算让他们去和赵军拼死,大多数人身上带伤呢,养好伤再说。周江派出小队沿江巡逻,以防吴军再以水军偷袭。吴不赊随即返回双余城前线,直接翻山飞过去的,甚至没有回追风城与颜如雪、叶轻红三女见面。吴军的偷裘,激起了他心中的邪火,这邪火哪怕三女同床也承受不了,能承受的,唯有管季的百万联军。 吴军从后偷袭的事,牛八角也知道的,正暗暗担着心,筹思着万一战况不利,收缩防线,沿山死守。明摆着啊,追风城里只有三万追风军,牛八角根本不相信那些没怎么训练过,更从来没见过血的土兵能打得了仗。吴不赊只带了一万豹兵回去,怎么可能抗得住十万吴军精锐。结果吴不赊半天就回来了,云州遗族援兵突来是一奇,流民组成的追风军竟能在南山坳硬抗吴军精锐,更让牛八角惊呼不已:“难怪人类能统治世界,人类的潜力,有时候真的不可思议。” 吴不赊道:“不过死伤也惨重。这仇,要算在赵炎身上,先从赵军身上找回来。” 牛八角道:“难怪管季先前一天只打一仗,后来又不顾伤亡和我军死拼,先是拖时间,等吴军来,后是想竭尽全力拖住我军兵力,让我军腾不出手去救援后方。但吴军一败,管季的阴谋也就破产了,必然退兵,嘿嘿,百万大军想轻轻松松退回去,没那么容易。” 吴不赊想了想道:“要让吴军出兵偷袭,得吴王点头,管季只是一军之将,国与国的事,他管不了,该是赵炎在背后策划。这小子,玩阴谋还真是有一手。” 从把云州遗族做棋子,谋求巩固太子之位,到逼楚国嫁颜如雪给尸莲王,以为西岳帝君争权,再到这一次的吴军偷袭,赵炎每次出手,都是异常的毒辣阴狠。吴不赊虽然很瞧不起这小子,但对他的心机手段也颇为叹服,道:“不过阴谋是要实力支撑的,赵军精锐,大部分都在这里,只要留下管季这五十万人,赵国也就完了。”他看着牛八角,“八角,你有信心没有?”牛八角慨然点头:“有!” 吴不赊大喜:“好,一切由你做主,我不掺和,要求只有一个,竭尽全力,把管季这五十万人给我留下。” 管季与偷袭的吴军之间,必然有联系,吴军败亡,管季也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牛八角判断,管季得到消息后,会很快撤兵,但管季随后的反应,却有些出乎他意料。第二日,管季没有出战,静坐城中。第三日也是如此。牛八角断定管季已然得到了吴军败退的消息,撤兵只是个时间问题。谁知到第四日,管季竟又挥军出战,仍是全军压上,与兽兵混战,大战一场,各有死伤。第五日却又出战,如此接连七日,管季指挥的诸侯联军竟有了一点越战越勇的势头。 吴不赊大是迷惑:“难道管季不知道吴军已经完了?应该不可能啊。”牛八角道:“管季和吴军之间肯定有联系,他绝对知道吴军败亡的事。” “那管季这是做什么?真以为能在正面战场上打败我们?” 牛八角凝眉道:“这些日子打下来,赵军虽然已不输给我军,但说想在正面硬撼中打败我军,却也绝无可能。我估计,如果赵炎没有另外的阴谋的话,管季玩的就是以进为退的心理战术。” “另外的阴谋?”吴不赊吓了一跳,“吴军都败了,还能有什么把戏玩出来?” 牛八角凝着眉头,把所有的可能都想了一遍,缓缓摇头:“我也看不透。” 直到第八日,斥候来报,赵军突然连夜撤军,跑了。牛八角紧凝的眉头松了开来:“果然是以进为退的战术,不愧一代名将,老辣啊。” 吴不赊兴奋地道:“立刻追击?” 牛八角摇头:“不。”随后解释,“管季虽被迫退兵,必然有备,若猝然追击,恐遭赵军埋伏,不妨让他们先退。赵军除二十万骑兵,其余全是步兵,跑得再快,一天也绝不可能超过一百里,正常情形下,一天能走五十里就非常了不起了。大王算一下,赵军去年就说要打我们,年初就开始起兵了,到双余城下用了多久,三个多月,嘿嘿,一天三十里不到。我军不同,全是兽兵,一天赶个两三百里,轻轻松松。我的想法是,让赵军先走五天,五天最多三百里。这时,赵军警惕之心已经松懈,到时我军连夜突袭,必可一击而溃。” “有道理。”吴不赊击掌赞叹,“一切由你安排。” 牛八角令全军休息,养精蓄锐,只将桑刀儿的斥候和鹿银弦的强弩兵放出去,叮嘱两人,斥候离赵军三十里,远远吊着,不必靠近。强弩兵以扇形搜索,战场遮断,两侧五十里内,但凡可疑之物,尽皆射死,为大军随后的突袭作好准备。 桑刀儿一日三报,赵军第一天跑得最快,居然跑出了八十多里。一个人一天跑一百八十里也不稀奇,但一百万大军一天能跑八十里,那就非常了不起了,管季的组织能力,实实让人叹服。但第二天就慢了下来,不过五十来里。第三天更慢些,五天下来,不到三百里。诸侯联军因归途不同,已有二十多万人离开,管季大军这会儿大约还有六十万人左右。 吴不赊道:“诸侯联军不过是些饭桶,杀不杀无所谓,赵军没跑就行。” 牛八角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诸侯联军.实在不堪一击,最重要的是歼灭赵军精锐,也差不多了。”传令追击。 兽兵跑得快,一天两百多里,小菜一碟儿,傍黑时分,距赵军已只有三十里。牛八角令大军停下,休息两个时辰,饱餐一顿,小步靠近,到离赵军大营五里处,全军猛烈突击。 因吴不赊一直没有追赶的迹象,赵军的警惕心早已松懈下来,每日要赶路,宿营时便只随便立个营盘,未立坚寨。这样的营盘,怎么阻得住兽兵的突击,数十万兽兵四面突进,赵军后营瞬间崩溃。 六十余万赵军,连营将近百里,跑得最快的是赵军骑兵,最慢的是诸侯军,所以后营大部分其实是诸侯军。兽兵一开始突击,中军的管季立知不好,严令死守,不得乱跑,但兽兵赶着后营溃兵往前冲,铺天盖地,兽如潮水,人如蝼蚁,中军霎时被冲乱。虽然有些地段及时烧起了火墙,但没有连成片,起的作用也就不大。 大营只要一乱,别说管季只是凡人,便是天上神仙,也只有徒呼奈何,跑吧,亲兵护着,往前军猛跑。前军是骑兵,听得响动,先已戒备,接到管季,撒腿便跑。乱军中与兽兵夜战,管季除非疯了,四条腿跑得快,一夜狂奔百里。天明后,管季派玄功高手回头打探,四十万赵军和诸侯联军灰飞烟灭,数十里战场,尸横遍野。管季听了大叫一声,一口血狂喷出来,仰天便倒。 管季也是大意了,前后两战,赵军完全被管季训练了出来,对兽兵再无畏惧之意,也积累了足够多的对付兽兵的经验。如果管季缓缓退兵,步步为营,即便牛八角敢偷袭,想要占到便宜,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一则有竹枝城那次的经验,那次管季退兵,吴不赊就没有追;二则连着五天兽兵都没有动静,管季自己也放松了,以为兽兵确实是不敢追击;三则管季也有些迷信赵军的战力了,双余城下连场大战,赵军没有半点儿输给兽兵,那么追上来又如何,最多打一仗呗,谁怕谁!管季就没去想,人类哪怕经过再严格的训练,装备再精良,有些东西也是比不上兽类的,那就是夜战。兽类视黑夜如白昼,这一点儿,人类无论如何都做不到,数十万兽兵半夜袭营,赵军怎么抵挡得了?管季这也是百密一疏了,几下凑到一起,管季无备,兽兵有心,数十万悍勇的赵军精锐便这么灰飞烟灭了。 管季又羞又愧,连着吐了几天血,没等回到赵国就死了。 前后两战,赵国折了数十万精锐,名将管季也死了,赵国实力大衰。而吴不赊率兽兵两胜强赵,一时天下震动。前战,诸侯还只是惊,后战,诸侯就有些惧了,尤其是挨着娄江两岸的诸侯国,先前只想着讨好五霸,突然间,五霸之中又多了一虎,而且是两败强赵一挫强吴的猛虎,谁能不惧? 不过这会儿最害怕的,则是风余王,先前风余王支持赵军打吴不赊,双余城借给赵军做营寨,现在赵军被打跑了,吴不赊能放过风余王?听到赵军败讯,风余王直接就吓呆了,朝堂上一班臣子也吓傻了,对着一班木雕菩萨,风余王嚎啕大哭:“孤要变兽粪乎?” 什么意思?原来吴不赊虽严令兽兵不许吃人,但别人不知道啊,只见兽兵咬人,咬死人干吗?那自然是顺口吃了,前面进去是兽餐,后面出来是兽粪,风余王这话就是这个意思。说起来,风余王这人还是蛮有想象力的。 后来还是一个大臣献计,派人向吴不赊递顺表,请为属国。双余城给赵军做过营寨,是罪恶之源,那就把双余城割让给吴不赊,以为赔罪之意。风余王立即就准了,派人快马加鞭给吴不赊送顺表去,生怕去得晚了,吴不赊挥兵来攻,把他变成一堆狼粪。 其实他不知道,放着一个林微雨在那里,他得罪吴不赊的程度哪怕再严重十倍,吴不赊也不会来打他。就是风余王递了顺表来,说了要割让双余城,吴不赊还犹豫不定,这城是要好?还是不要好?要了,林微雨会不会生气,后来还是颜如雪说了句:“林姐姐迟早要嫁过来的,就当林姐姐的嫁妆好了。”吴妖王这才笑纳了。倒是乌静思、狈有计是真开心,眨眼便有两座大城了啊。随即乌静思旧话重提,请吴不赊立国,追风国威震天下,此时不立国,更待何时? 吴不赊仍有些犹豫,主要不是担心林微雨那边,他这时有个想法,两败赵军,赵国实力大衰,如果威逼一下,有没有可能和赵炎及西岳帝君达成妥协呢?诬称他为妖王,主要是这两个家伙在捣鬼,若是能和他们两个达成协议,有没有可能让天帝撤销对他的讨伐?这不是不可能的。例如原告与被告,若原告不告了,被告自然也就不是罪犯了。接回云州遗族有功,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再在中间出把子力,吴不赊被抹掉的官职说不定能要回来,哪怕是连降三级。级别无所谓,和神官沾点儿边就行,那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娶林微雨了。若立了国,一国之王或许比小小的神官威风,不过林微雨心里肯定不乐意。 有这个想法,吴不赊便暂时不想立国,当然,乌静思和诸妖的热情也不能泼冷水,便使个推身计,老话,收了夏粮再说,有一季粮食入库,民心安定,才真正有了立国之本|奇*.*书^网|。鸟静思自然称善,不过离夏收也不远了,便就开始筹备起来。吴不赊则想着要怎么才能逼得赵炎、西岳帝君这俩原告撤诉?直接率兽兵打过去那肯定不行,一则无粮,二则赵国和追风国相隔数千里,那些诸侯国肯定是不会给兽兵让道的,一路打过去,那就不是两个原告了。明里打不了,怎么办呢?一时却是无计。 这一日,忽有人求见吴不赊,却是林微雨的丫环侍剑,说林微雨想见他一面,请他下山。 吴不赊又惊又喜,道:“你家小姐让我下山,知道是什么事吗?” “好像是为二公子的婚事吧,婢子也不太清楚。”可能是进城时看到了人、妖、兽混杂的情景,侍剑的脸有些不正常得白,笑得很勉强。 “婚事?林强那小子?”吴不赊一愣,一时有些失笑。 吴不赊印象中,林强还是个十岁不到的小顽童,精力极度充沛,捣蛋天下第一,很有点儿小聪明、小心计,是天生的侯爷料子。记得当时于承之子莫名其妙死在扶风城,那几个手下闹事,侯府护卫拿不住,林强说了一句:“你们不行就我来。”小小年纪,激将法用得老辣之至,让吴不赊又好笑又叹服。真想不到,那个小屁孩现在居然要娶亲了。想想也是啊,最初相识到现在,四五年了呢,算虚岁,小屁孩也该有十五了,是可以娶亲了。 “林强娶亲,微雨为什么要我下山去?”吴不赊心中一跳,“是让我以姐夫的身份帮着拿拿主意?那微雨的意思……”想到这里,吴妖王一时兴奋得头顶妖光直冒,当即收拾了,与颜如雪几个打了招呼,也不带人,便跟了侍剑下山。 进城,到林府,林强在门口接着。看到林强,吴不赊眼睛一亮。十四五岁的少年,看上去却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个子比吴不赊还要高出一截,身材匀称结实,脸形和林微雨不太像,略呈方形,还有些稚嫩,却是英气勃勃。尤其一双眼睛,看人时,射出剑一般的光芒。年轻就是好啊,什么都不怕,敢于挑战一切。 上次吴不赊从魔界回来时,林强刚好去了风余城,林微雨说了一下,好像是林强年纪渐长,趁一个长辈世交寿诞的日子入京拜见,求得支持,为以后正式接掌扶风城作准备,所以吴不赊没能见到林强。再想不到,几年不见,这小子变化竟然如此之大,再不是小屁孩儿,已经是个棒小伙子了。 “小侯爷。”吴不赊拱手。 “我可当不起。”林强双手急摇,苦着脸道,“我说姐夫,咱们几年不见面了,见面你就害我啊,这话要让我姐听见了,那还不得揍我?” 竟是个有趣的家伙,尤其这一声“姐夫”叫得爽,吴不赊大笑,大感亲切,道:“你这家伙!你姐呢?” “在床上躺着呢。” 吴不赊一慷:“怎么了?” “没事,”林强嘻嘻笑,“想姐夫想的。先前姐夫大战赵国,姐姐又担心又害怕,想去看你又不敢,茶不思饭不想的。昨天给我说通了,让侍剑去找你,结果太兴奋,听小丫环说是一夜没睡,可能吹了风,有点儿头晕,上床躺着去了。”说着,林强在吴不赊肩上捶了一下,“我说姐夫,我姐对你可真是没说的,你以后若负了她,可别怪我不客气。” “不会不会。”吴不赊慌忙保证。 “我相信姐夫也不是那样的人。”林强嘻嘻一笑,“你自己进去吧,我就不跟着凑热闹了,要不我姐一急,又该揍我了。” 吴不赊大笑,也在林强肩上捶了一下:“你这家伙。”自个儿进去,斜眼间,似乎瞟到侍剑眼光不对,也没在意。侍剑对他,似乎一直都有点儿意见,不过一个小丫环嘛,可没放在他心上。 吴不赊上楼,进房,红罗帐中,林微雨侧身向里躺着,天气早热起来了,林微雨身上就一个薄罗衫子,一点儿小被子搭在腰间,从腰到臀,隆起一道美妙的曲线。香泽微闻,吴不赊心中怦怦直跳,仿佛与林微雨初次幽会一般,轻手轻脚走过去,打起红罗帐,细看林微雨的睡容。 他不想唤醒林微雨,林微雨自己却醒来了,睁开眼,翻转身子,一眼看到吴不赊,迷蒙的眼光一亮:“不赊。” 衣服有些宽松,她翻转身子时,吴不赊看到了她半边乳房,深深的乳沟,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吴不赊腹中一热,俯下身去,吻向林微雨的红唇。林微雨“唔”的一声娇呼,宛转相就,双臂张开来,紧紧回抱着吴不赊。 两唇相接,香泽醉人,吴不赊心下却涌起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似乎是有些不安,亲吻自己最爱的人,怎么会不安呢?吴不赊觉得自己很莫名其妙,也许刺激不够吧,他伸出手,从林微雨衣服里伸进去,抚向她的丰乳。抚上她的乳房时,吴不赊眼前忽地一闪,是刚才偷看到的林微雨乳房的情景,她左乳偏上一点的乳球上,有一粒黑痣。林微雨的乳房吴不赊并不陌生,亲过、摸过更细细欣赏过,从来也没见过什么黑痣。 “她不是微雨。”这个念头在脑中闪电般掠过,吴不赊下意识地便要跳起,却忽觉背上一麻。 第六十八章 樟古佬 吴不赊体存阴阳二气,无论是点穴还是制脉、定脉,对他作用都不大。那假冒林微雨的女子双手如弹琵琶,在吴不赊督脉上一路点下来,用的是点穴功,其气阴柔,如针如钻,一下一下,深深扎进吴不赊的经脉里。吴不赊顺行的气被封住,立即逆运真气,那女子点的穴道虽多,功力也不弱,但只要略略给他一点儿时间,便可冲开穴道。 那女子左手腕上戴着三个银环,她把吴不赊后背所有穴道一封,立即去腕上撸下银环,捏个诀,三个银环迎风变大,银光闪闪。她把吴不赊一推,吴不赊身子一仰,半坐起来。她右手拿着一个银环,从吴不赊头上套下去,落到吴不赊脖子上,随即收紧。再一个银环套下,落在吴不赊腰间,连双手箍住,那一收,好家伙,便如铁箍箍木桶。吴不赊双手紧贴着腰,再挣不动半分。又套一个,落在小腿处,一收,吴不赊双腿并拢,腿骨似乎都快要被勒断了。不过最难受的还是他脖子上的那一个,箍得他面红耳赤舌头外吐,几乎要被憋死。 吴不赊惊怒交集,一见这三个银环,他就知道了这女子的来历。她乃是西岳帝君座下高手银环女,黑七以前就被她追杀过,差一点儿被她的银环套住。银环女本身功力不强,但最可怕的是她手腕上三个银环,善套一切有灵之物,闭锁气机,随灵而变,任你变化万千,只要被银环套住了,便休想逃脱。 银环女三环套毕,一脚把吴不赊踹下床来。吴不赊被摔了个七荤八素,不过这一脚也有好处,气一冲,把他后背所有穴道尽数给冲开了。真气运转,吴不赊双脚化为树根,便要以钻地之术脱去银环。他脚化树根,细不盈指,那脚上银环却也随身变化,细得有若一个戒指,却仍死死地箍着他的双脚。他往地下钻,那银环跟着往地下去,脱不了身。 带着银环先逃开,然后再想办法,吴不赊只能这样打算。他钻得快,眨眼之间大半个身子钻到了土里,却忽觉身上一紧,三个银环同时收紧。其他两个也还罢了,最要命是脖子上那个,只一下,几乎把他的脖子箍断,更别说呼吸了。 吴不赊被箍得半晕过去,虽竭力运功,勉强吊得住一口气,却无力再运功钻地,头皮一紧,却是银环女揪着他的头发把他从土里拔了出来,便如拔出个大白萝卜。 “着了姑奶奶的银环,任你大罗金仙,也休想脱得身去。”银环女“咯咯”娇笑,提着吴不赊跃窗而出。院中已围满了人:林强、侍剑、十几名林府侍卫,各执强弩,看面目,都是吴不赊的老熟人,还有一个熟人,却是邓易通。 邓易通一见银环女,满脸谄笑,作下揖去:“仙姑出马,果然是手到擒来。” 银环女得意娇笑:“难怪你们拿他不住,这妖孽果有几分神通,点了穴仍能运使妖功,便是我,也差点儿失手。”银环女说着,从脸上揭下一张薄薄的皮来,露出本相。她约莫三十来岁年纪,也是瓜子脸,与林微雨有五分形似。 仙家变化之术只能瞒得普通人,瞒不了吴不赊这样的高手,尤其银环女功力还不如吴不赊,银环女要骗吴不赊,只能借助于人皮面具,另以术法于小处修补,即便如此,仍有破绽。吴不赊为情所迷,一近身就只想亲嘴,话都没说半句,便有破绽,又哪里看得出来!若不是银环女乳上黑痣使他惊觉,他醒得还没这么快。至于祖灵神鸡有没有被银环女瞒过,吴不赊不知道,他只知道,在他清醒的时候,敌人再多再凶险,祖灵神鸡也不会出来报警。 这是一个圈套,吴不赊脱身不得,倒也不惧,这时只琢磨一件事,这个圈套是谁设的,林微雨知不知道? 林强嘻嘻一笑,也是大拍马屁:“仙姑神通广大,除却妖孽,本侯替扶风城百姓多谢仙姑。” 一眼见到林强,吴不赊还只有五分猜疑,听了这话,便明白了十分,这圈套有林强的分儿。看着那张笑脸,想想先前进门时那张笑脸,吴不赊心下感叹:“这小子居然有这般演戏的天赋,我还是小看了他。世家子弟,果然是不一般啊,演戏都是祖传的套路。” 侍剑的一张脸却是半青半白。侍剑骗吴不赊下山,明显也事先知情,有意为之,不过神情不那么自然,与林强的洋洋得意的样子有很大的区别。可这会儿吴不赊也没心思琢磨她的心理,只是四下扫视,却没有看到林微雨。 银环女斜眼瞟着林强:“林小侯爷助力擒妖,我自会禀报帝君,自有嘉奖。” 林强大喜:“多谢仙姑!我命人备了水酒,仙姑若不嫌简陋,且喝一杯再走。” 银环女显然不领情:“不必了。”揪着吴不赊头发提起来,对邓易通道,“走。” 这时忽听得脚步声急响,吴不赊心中一动,扭头看去,只见林微雨从左面月洞门急奔出来。两个护卫伸手相拦,她双手猛力一推:“滚开!”用力极大,两个护卫被她推得踉跄后退。林微雨抢进院中,一眼看到吴不赊,急叫道:“不赊!”看清吴不赊身子僵滞,被银环女揪着头发提在手里,她的眼泪突地涌了出来,“不赊……” “微雨不知道这件事。”一看到林微雨惊急的脸,吴不赊揪紧的心蓦然就松开了,这圈套只要不是林微雨所设,吴不赊便即刻死了,也是死得安心。 “拦住她!”看到林微雨,林强脸上变色,几个护卫上前,拦住林微雨。林微雨过不来,又急又怒,怒视着林强:“林强,你还是人不是?” 林强冷笑:“姐,你我一个娘生的,我若不是人,你脸上好像也没什么光彩吧?” 林微雨被他堵着一口气,一张脸涨得通红:“吴大哥是好人,你勾结奸人害他,你……你……” “好人?”林强依旧冷笑,“姐,你还是不要睁眼说瞎话了。好人?他根本不是人,就算你看不到他顶上妖光,可他远去魔界就是为了一个妖仙的封号,那便是他不是人的铁证。” 他这话,林微雨无法反驳。吴不赊自以为化猫、化树、化虎,鱼目混珠瞒过了林微雨,但他远去魔界接引云州遗族回来,就是为得一个神仙的封号好光明正大地迎娶林微雨。这么做,反过来就是铁证,他不是人。 “就算他是妖,他也是好……好妖!” “好妖?”林强狂笑,“妖就是妖,居然还有好妖。这话,你敢当着死去的爹娘说吗?” 林微雨身子晃了一晃,林强这话,如当头一棒,彻底打垮了她。她身子慢慢跪倒,望着吴不赊。哭叫道:“不赊……” 吴不赊身落敌手,虽惊不惧,中了林强的圈套,也并不当回事,做生意嘛,有输有赢,有亏有赚,别人赚了,那是别人的本事。这一点,吴奸商最是想得开,但却看不得林微雨悲痛欲绝的样子。银环女的银环箍着他的脖子,他呼吸艰难,勉力提音道:“微雨,不要哭,没事的。” 林微雨听到他的话,反而哭得更厉害了:“不赊,对不起。” 吴不赊明白她的意思,虽也恼着林强这小子不讲姐弟情分,但吴不赊反是要帮林强开脱。他看得出来,林微雨的痛与悲,七分是为他,三分则是因为林强做的这事不地道。 “微雨,这事其实不能全怪林强。”吴不赊斜眼瞟着林强,“小侯爷,不是我小看你,你戏虽然演得不错,但设这圈套的人绝对不会是你,你虽有点儿小心机,但没这份智力。” 林强哼了一声,不承认也不否认。林微雨却有些明白了,道:“林强,你上次进京,是不是有谁给你说了什么坏话?” “什么叫坏话?”林强哼了一声,“是,我上次进京,见到了赵王的特使,设下此计。姐,这是为我林家好,你不要再糊涂了。”很显然,他终究还是有几分姐弟之情,不想因着这件事,让林微雨彻底恨上他。 “赵炎,果然又是这阴贼。”吴不赊点头,“小侯爷,不知赵炎给了你什么好处?” 林强脸上放光,不看吴不赊,却看向林微雨:“姐,赵王答应我,只要擒下吴妖,他便扶我做风余国之王。我林家为风余国世代尽力,终于化家为国,林家列祖列宗,包括爹娘,一定会说我做得对。” 林微雨又惊又怒:“你糊涂!我林家世代忠良,怎么可以起这篡逆之心?” 林强大笑:“什么叫篡逆?风余王丧权辱国,竟然把双余城割让给吴妖。赵王说了,必将禀明天帝,取其王位,诛其九族。我们林家世代为风余国尽力,我又擒拿吴妖有功,取其王位而代之,正是合情合理。” 这番话,有几分道理,林微雨被他说得哑口无言。 林强洋洋得意:“姐,你也别固执了。赵王答应不计前嫌,纳你为妃,以后姐在赵王身边,还要……” 他话没说完,林微雨已尖叫出声:“住嘴!” 林强脸上现出三分怒意:“姐,你何必这么固执?” “我与不赊心心相印,虽未拜堂,但我心里,只有他一个。”林微雨看着吴不赊,眼中深情无限,“不论结果怎样,我生是吴家的人,死是吴家的鬼。” “姐!”林强高声怒叫,银环女、邓易通都在边上,这话传出去,对他极其不利,“你太糊涂了,我为林家家主,绝不能任由你这么糊涂下去。待会儿你跟我进家祠,对着列祖列宗、爹娘的灵位,我一定要让你认错。” 重男轻女,任何时代都是一样,这些年,虽是林微雨掌着扶风城大权,但扶风侯的称号始终是林强的,而进家祠祭拜先祖,也一定是以他为主。 林微雨看着他,身子摇摇欲坠,忽地伸手拔出腰间长剑。 吴不赊以为她要自杀,惊叫:“微雨!不要做傻事。”身子往前一扑,却不记得手脚都是被箍住的,一下子扑倒在地。林强也吃了一惊,身子却没有动。 林微雨并未自杀,只是反手握着自己长发,挥剑一割,青丝落地。她冷冷地瞟一眼林强,不说话,转眼看向吴不赊,坚定的眼光,便如这一剑的坚决。这是无声的誓言,削发明志,即便林强拿出家规,也休想逼她嫁给她不愿嫁的人。 “你……你……”林强气得身子颤抖,一张脸青了白,白了青,却是说不出话来。 银环女蓦然仰天长笑:“好!好!好!”林强吃了一惊:“仙姑,你听我说。” 银环女根本不理他,眼光只在吴不赊、林微雨身上扫来扫去:“一个为了心爱的女人,不顾凶险,远走魔界,只为立功而得迎娶之资。一个为了心上人,宁肯青灯古佛,枯守一世,也绝不变节。好啊,虽然人妖殊途,我不赞成你们的婚姻,但你们的痴情让我非常感动。林微雨,看在你一片痴心的分儿上,我会去跟赵王说一声,打消他纳你为妃的心思。”说着,她转头看向吴不赊,左手捏诀,吴不赊身上三个银环便是一松。她叹息一声道:“吴不赊,我告诉你,银环在身,任你有通天之能也是脱身不得的。看你一片痴心,我不想折辱你,老老实实跟我走吧,若中途起异心,那便是你自取其辱。” “多谢仙姑对微雨的关心。”吴不赊躬身为礼,银环松动与否,却并不放在心上。 银环女哈哈一笑:“走!” “不赊,不赊。”林微雨痛声哭叫,但被护卫拦住了,哪里冲得出来,眼见银环女带了吴不赊越去越远,她心中一痛,一口血喷出来,昏了过去。 林强哼了一声:“王妃不做,竟要死守着个妖怪,偏是你生得贱。”扫一眼边上的侍剑,“你做得不错,你家人我会放出来。” “谢小侯爷。”侍剑躬身相谢。 “错,你该说谢谢大王。”林强嘿嘿一笑,伸手托起侍剑下巴,“晚间到孤房里来,孤赏你一个妃子做做。”侍剑身子颤抖,终于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来:“谢谢……大王。” 林强仰天狂笑。 银环女的银环灵力颇强,箍着吴不赊的身子,轻若无物。银环女先前是揪着吴不赊的头发,这时感于他二人的痴情,不再这么提着他,用一根丝线系着他的腰,就这么带着飞。以她的功力,如果没有银环,她带着吴不赊十里都飞不到,此时却仿似牵着一只轻飘飘的风筝。 与银环女同来的还有几名西岳府的高手,赵炎虽用计,西岳帝君还是有一番严谨的布置。吴不赊往返魔界,又两败赵军,说他有着翻天覆地之能也毫不为过,西岳帝君虽自负,却也绝不敢轻视他。邓易通为扶风城判妖司判官,他的前期准备也算是立了功,也跟着走,一路笑得见眉不见眼。 吴不赊不是那种老实等死的人,银环女虽然警告过他,一路上他还是不停地琢磨脱身的方法。然而银环女这银环传承十数代,灵力极强,随机而应,随灵而走,吴不赊体内气机只要略有异动,银环便能发觉,瞬间作出反应,无论他变小变大变长变短,银环总是随体变化,不给他半点儿脱身的机会。中途休息,吴不赊双脚挨地,便去钻土,可只要他一钻,银环感应,银环女就知道。哪怕他带着三个银环钻进了地底,银环女一捏诀,银环发紧,吴不赊受箍不过,也只能自己翻腾出来,白受一番苦头。银环女看着他挣扎,只是冷笑,并不额外惩罚他。吴不赊脱身不得,她眼底甚至微微有两分失望的情绪,竟好像盼着吴不赊能脱身而去似的。 吴不赊无意中留意到银环女的这种眼光,心中颇为古怪,银环女怎么会希望他脱身而去呢,没道理啊?他却不知道,银环女也曾有过甜蜜的爱情,但因为世俗的原因,心爱的人最终离她而去。她也带发修行,遁入空门,所以虽在西岳府效力,却有仙姑之称。吴不赊与林微雨至死不渝的爱情,让她联想到了自己,如果自己的心上人当年也能有吴不赊的深情,她又何至于单身只影,独对青灯!抛却身上的职责,她乐意见到吴不赊脱身而去,最终能与林微雨携手百年。 数日之后,到了西岳府。吴不赊身后,还有个追风国,还有数十万兽兵,西岳帝君颇为忌惮,生怕夜长梦多。验明正身,即刻把吴不赊押往后山戮妖谷问斩,随即宣示天下,同时向天帝奏报请功。 戮妖谷在西岳峰后,其谷幽深,四面群山如斗,怪崖壁立,终年不见天日。崖壁上有神雷八法,四方各悬一剑,西方青木剑,东方日精剑,南方桃符剑,北方黑水剑,谷内杀气腾腾。 一入谷中,吴不赊便觉一股巨大的威压罩在身上,他虽胆大,这会儿也觉魂魄不安。举头望去,只见天若斗方,青雾蒙蒙,白日当空,其光不见。远远近近,白骨如山,乃各类精魅妖怪之骨,阴风时掠,异啸陡生,有若鬼哭。 银环女道:“吴不赊,今日便是你毙命之期,若有什么话要留给林微雨的,有机会我会告诉她。” “多谢仙姑。”吴不赊道了声谢,仰头望天,好一会儿才道,“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请转告微雨,若是缘分不够,让我们再修一千年。” “再修一千年,再修一千年。”银环女低声呢喃,眼光迷蒙。 “斩。”行刑的神官一挥手,刽子手一脚踹在吴不赊膝弯中,踹得他“扑通”一声跪倒。刽子手鬼头刀高扬,一刀斩下,吴不赊一个头颅飞将起来,刽子手顺势一脚,远远踢开,无头尸首栽倒。奇怪的是,脖腔中却没有多少血流出来,刽子手诧异地盯了一眼,看一眼边上的银环女。银环女眼光迷蒙,不知在想什么。那刽子手张了张嘴,却又闭上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领了赏钱,待会儿下山找乐子去是正经。 无论是银环女还是行刑的神官都没有发觉,吴不赊被踹倒时,脑袋往下一栽,额头竟微微栽进了土里,额头一入土,立时生出一只角来,深深钻入土中。鬼头刀加颈,皮破血出的刹那,吴不赊全身所有的气血精魄霎时凝聚,借着灭灵前的血光之力,尽数注入了角中。人灭灵时那一刹的血光之力是如此的强大,精血的去势是如此的猛烈,独角根部瞬时炸裂,强大的力量更将离体的独角远远送出,深入土中数十丈。 这就是玄木心法的最终保命绝招:舍本逐末。 一棵树,砍了它的枝,干亦能活;伐了它的干,根亦能活;掘了它的根,只要有一粒种子,明年春来,仍将破土发芽,三五十来年后,又是一株参天大树。舍本逐末的心法便是来源于此。当日在于承军营中,吴不赊被跨虎道人的虎一吼喝晕时,便差点儿用这心法。当时没用,这会儿终于是用上了。莫小看那一个独角,吴不赊体中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精血都得以保存,这便是脖腔中出血极少的原因。不过精血虽大部得保,失了本体,再要发芽成体,修补元气,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无论如何说,一点灵光是保住了。 独角一去数十丈,终于停住,深埋土中,吴不赊一点灵光抱元守一,绝不使半丝元气泄露。一是体受重创,元气实在泄露不得;二是担心被银环女或其他人发觉,此时他本体已失,只一点灵光未灭,便有如当日被装在葫芦中的木长生的丹元,自保之力极其微弱,若被银环女发觉,即便不补上一刀,提了他去炼做宝物,那也冤枉。 微微呼吸,密密深藏,还好,无论是银环女还是行刑官都没有异动。银环女叹了口气,收了银环自去,行刑官、刽子手也跟着出谷去了,戮妖谷又陷入一片死寂。日落月升,斗转星移,子时一刻,元气勃发,吴不赊于一片死寂中醒觉,知道危险过去了,此后只需慢慢养气培元,来年春天发芽生枝,待重新修成灵体,便可重活。这过程很漫长,也颇具危险,好在戮妖谷虽是戮妖之地,平时却极为冷清,非戮妖之时,等闲不会有人来,倒是个修炼的好场所。 吴不赊微微放出灵气,查探周遭情况,固本修元,要寻一个好地方,同时也查看一下,周遭有没有其他的异类。万一有居心叵测的异类潜藏身周,关键之时突然扑出来吸元夺体,那乐子就大了。好比人类的修真之士,闭关之时,不但要深藏密室,还要有同门高手守护,便是这个道理。吴不赊这会儿找不到什么师门高手来守护,就尽量把周围情况摸清楚,该躲的躲,该防的防,事先做好准备。 周遭数十丈内,只有一只穿山甲,几只老鼠,还有一窝兔子,并无有灵之异物。放出灵力时,吴不赊心中忐忑,这会儿心神略松。不过探测距离太短,戮妖谷是个狭长的山谷,南北宽不过数十丈,东西长却有十数里,吴不赊当然不知道有这么长,但还是要尽量去探一探,不说把整个山谷扫一遍,事实上以他的灵力也做不到,但查探里余之内还是做得到的。西方是谷口,西岳府戮妖的神官出入之所,便有异物,不敢潜藏于此,只要往东方探查便行。吴不赊灵力顺着山谷一点点往东方延伸,查了里余,均无异样,灵力已衰,方要回收,突觉有异。他的灵觉猛然撞到了一股巨大的灵力上,那股灵力的力量之大,不可思议,如果把吴不赊的灵力比做一道山溪,他撞上的这股灵力就是一条大江。 吴不赊大吃一惊,灵觉闪电般回收,但那股灵力敏锐至极,比他回收的灵觉更快,抢先一步找到了他的本体,随后一卷,把他疾卷出去。吴不赊根本来不及反应,更别说觅地躲藏了。 吴不赊魂飞魄散,心下低叫:“完了,完了。”却又惊骇至极,“这灵力之强,胜我十倍以上,这世间竟有如此灵物,却不知是人是怪,或者是这西岳峰的镇山之神?” 吴不赊自得黑七和木长生内丹,阴阳双修,三气合一,见到过武功比他强的,见识过法术比他妙的,但仅此就功力而言,还从没碰到过强于他的,但今天撞上的这个,不但强过他,而且不是强得一点儿半点儿,这让他在极度的惊骇中,却又生出极大的好奇心。他实在无法想象,天上地下,到底要怎么样的灵体,才能修成如此强劲的灵力。 一卷之势,疾若流星,吴不赊也不知被掠去多远,忽觉身上一松,那股巨大的灵力倏地消失。吴不赊头昏脑胀,摇摇头,睁眼看,发现自己落在一个巨大的洞里,面前坐着一个老者。那老者须发尽白,老态龙钟,双手拢在腹前,下半身却是一个古树的树墩。 “呵呵,老夫等了差不多一千年,终于等来一个后辈子孙。”老者呵呵而笑,状极欢娱。 吴不赊本体虽灭,脑子仍是灵光得很,一看老者下半身的木墩,隐约就有了想法,听了老者这话,哪里还会不明白。这老者和木长生一样,也是一个木精,听他的口气,知道吴不赊体内有木精内丹后,认做了后辈,颇为开心。 吴不赊反应极快,现出灵体,却不是自己的本相,而是木灵儿之相,其形乃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长得可比吴不赊俊多了。如果吴不赊本体还在,木灵儿的本相是出不来的,这会儿他只是一个灵体,倒可以四相变形。哪四相?吴不赊本体一相;猫精黑七一相,是个黑瘦汉子,还不如吴不赊耐看;木灵儿一相,便是这俊少年;还有木长生一相,是个老木匠。若比外貌,四相中最俊的就是木灵儿。 “后辈子孙木灵儿,叩见祖爷爷!”吴不赊叩下头去。 老者呵呵而笑:“好、好、好!木灵儿是吧?长得倒俊,你是南樟一脉吧!老夫樟古佬,却是北樟。” “原来是古樟成精。”吴不赊忙又叩头,他显木灵儿之相,思想还是吴不赊,木灵儿是南樟成精,和樟古佬是本家,他却没这个自觉:“原来是樟爷爷,小子不幸遭诛,却因祸得福,得见樟爷爷,万幸,万幸!”是不是万幸,只有天知道,以樟古佬灵力之强,吴不赊区区灵力,樟古佬一口就能吸得干干净净,只是听樟古佬的话,好像是不想吸他的灵气。 人老成精,树老呢?树老当然也是成精,樟古佬是精中之精,自然听得出吴不赊语气中的忐忑之意。他呵呵一笑:“你不要怕,既是我之后辈,我不伤你。你是如何遭诛,倒不妨说来我听。” 吴不赊大喜,忙应了声“是”,脑中转了十七八转,有些话不必说,但有些话不妨直说,道:“小子修得灵体,占山称王。为一个女人,得罪了赵王。赵王率兵来打,我率兽兵两败赵军。赵王设计,请西岳府派高手拿了我,就在这谷中问斩。但小子习得有遁灵的小术,得保灵体,却被祖爷爷拿了来。祖爷爷法力之强,小子叹服,叹服!” “原来是为一个女人啊。”樟古佬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道,“老夫困于此谷,也是因为一个女人。” “啊!以祖爷爷法力之强,天下还有什么人困得住祖爷爷?” 这不是拍马屁,是真的惊讶,以樟古佬的灵力之强,吴不赊无法想象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能困住他。像银环女的银环,能把吴不赊箍得死死的,可若箍在樟古佬身上,只怕会被轻轻松松地撑裂。 樟古佬又叹了口气,停了一会儿,似乎在回想以前的事,道:“你不知老夫来历,老夫本是西岳峰南麓的一棵老樟,修成灵性,未得人身。那一日,帝君之女在樟下青石板上歇息,我见她美貌,一时手痒,在她脸上摸了一下,却就惹恼了她。她禀报帝君,将我连根掘出,压于谷中,移山峰镇之。这女子小气至极,一刀诛了我还不解恨,要世世代代压着我,到今天为止,已是千年过去了。” “杀人不过头点地,竟将祖爷爷一压千年,那女人也太可恶了!”吴不赊大是愤慨,至于这愤慨里有多少水分,不必计较。不过有一点儿他想不明白,奇怪地问道:“以祖爷爷功力,什么山峰压得住?即便整个西岳压上来,祖爷爷也可以钻土出来啊?” 樟古佬摇头:“西岳帝君知我乃古樟成精,有钻土之功,他却施法,取我灵根七寸,应我七窍本元,以油浸七七四十九日,每寸书一雷火之符,压于山峰的最底层。我功力虽强,别说钻土,便是掀了身上的山峰也不为难,可只要我灵根一见天日,灵根上七符震动,雷火齐发,灼我本元七窍三魂。雷火之下,我三魂齐灭,等于见光即灭,脱身即死,所以脱身不得。” “竟然以油浸灵根,再一寸一符,嘿嘿,好手段,好心机!”吴不赊暗暗惊骇,他怎么也想不到,西岳帝君竟能以灵根镇符之法,死死压制住樟古佬。不过有一点儿他可以肯定,千年前的樟古佬功力不深,西岳帝君要取他灵根贴符,他毫无办法。若是今天这样的功力,西岳帝君是抓不住他的。但今天功力再强,本体灵根被符镇住了,却也再无脱身的可能。 吴不赊忽地想到一事,道:“祖爷爷,你的灵根被压在何处,小子钻过去,揭了根上雷符,祖爷爷便可脱身了。”以樟古佬的功力,若承他这一个人情,以后的好处可是大大的。别的不说,至少修炼灵体时,不必再担心有什么人能够来打扰他。 樟古佬却又摇头:“没用的,那一代西岳帝君不像后世这些帝君,乃是有真本事的,七道雷符极为灵异,只要稍有异动,立即雷火齐发。我的灵根在松油中浸了七七四十九日,油入灵脉,只要沾着丁点儿火星,便会烧得根须成灰,所以我不但不能让人去揭那雷符,反要层层守护,不让异物触碰。”说到这里,他伸手在身下的树墩处摸了几下,很显然,他本体灵根十有八九就在他身下。千年来他功力大进,把山峰顶开,因此有了现在的这个大洞子,不过却深藏地下,不敢见光。 这下吴不赊傻眼了,呆了半晌,恨声道:“那女子实在可恶!祖爷爷,你告诉我那一代西岳帝君叫什么名字,那臭丫头又叫什么名字,小子只要一脱身,必替祖爷爷出这一口恶气。” “好!”樟古佬大喜,“果然是自家子孙亲些,老夫等了千年,就是要请一个自家子孙帮我出气。” “祖爷爷快说!”吴不赊也是大喜,他那小心肝儿一直怦怦乱跳,樟古佬功力实在太高,呆在他旁边,很有些伴君如伴虎的味道,但能出得上力,小命儿便牢靠上三分。 “那一代西岳帝君姓顾,他女儿叫顾惜惜。”樟古佬眼睛眯了一下,有些出神,轻出了口气,道,“她长得真的是漂亮,可惜过眼烟云,红颜白骨。唉,那一个早晨,仿佛还在眼前。她穿的是淡绿的衫子,头上戴了一朵小小的黄花,花儿上好像还留着露水,却就如她肌肤的颜色……”说着说着,声音渐低,久久无语,他嘴角边却泛起一抹微笑,千年岁月,他脸上的肌肤苍老如枯木,但这一缕笑,却如十七八岁的少年。 这世间,最说不清的就是男女间的事,爱恨情仇,从来也没个界限。顾惜惜一怒把樟古佬压了上千年,这千年的仇,千年的怨,该有多深?可看樟古佬这个样子,这仇真的就有那么深吗?假如顾惜惜到今天还活着,站到樟古佬面前来,抿嘴一笑,莫说一笑泯恩仇,只怕樟古佬魂都没了。 唉,男女啊,世间无非男女,世间事,无非男女之事,正是这男女之间的恩怨纠葛,才有了这纷繁精彩的人间。 “刚刚说到哪儿了?”樟古佬仿佛突然醒过神来,“哦,她叫惜惜,可惜寿年不长,娘胎里先天带了个病,十七岁就死了。葬在老家西岳峰北三百里的浣花城,城外有惜惜祠、惜惜墓,她老爹有大恩于当地百姓,所以传了下来。三十多年前这里斩了个蛇妖,蛇妖的灵体告诉我,他去过惜惜墓,墓与祠都在,香火颇盛。” 墓在又如何?难道要吴不赊替他挖坟鞭尸?不过看了樟古佬方才的情形,这话在吴不赊心里转了一圈,立刻又缩了回去。 樟古佬道:“木灵儿,老夫助你成体,送你出去,你带老夫一节灵骨,到浣花城找到惜惜墓,钻进墓中,把老夫灵骨放在惜惜身边。” 这就是千年之仇吗?吴不赊打了个寒战,暗暗庆幸方才掘坟鞭尸的话没说出口,否则这会儿自己只怕尸骨无存了。 这时樟古佬两眼忽地暴出精光,狠狠盯着吴不赊,其光之盛,有若实质,便如两柄利剑。他厉声道:“惜惜下葬时,口中含了保颜珠,尸身千年不坏,芳颜永存。你小子若见色起意,意图不轨,老夫誓将你挫骨扬灰,让你永世不得轮回。” 吴不赊吓一哆嗦,慌忙赌咒发誓:“小子绝对不敢乱来,绝对不敢乱来!一定以至诚之心,三跪九叩,安放祖爷爷灵骨后,即便退出,并大修惜惜小姐坟墓。” 他说得诚恳,樟古佬眼光慢慢淡了下去,点了点头,道:“老夫且信了你。”声音忽又拔高,“老夫三魂被封,雷火一起,自然三魂俱灭,但老夫从七魄中分出一魄,千年修炼,已可离体,魄不藏灵,但可持咒,你且发个血咒来。” 第六十九章 黑砖 吴不赊脚前地底突地钻出一物,是一节暗青色的木头,五六寸长,二指宽。青木上坐着一个小人,有拇指大小,腰间系一个大红肚兜,粉藕圆臂,看着吴不赊,嘻嘻一笑,十分可爱。吴不赊知道这小人便是樟古佬七魄中分出的一魄修成,不能真个当小人看,自是一脸恭敬,心下却越发佩服:“三魂七魄从来一体,这老儿灵窍被封,魂动不得,却能分出一魄,另成精怪,真真不可思议。” 人身三魂七魄,魂守七窍,随形变化,本体长什么样,三魂就长什么样。民间常有言,看见某某人的魂了。为什么看见魂就知道是某某人了?就因为魂与本相是一模一样的。魄藏三焦,随气盛衰,上焦色红,中焦色青,下焦色暗。这小人肚系红兜,该是上焦一气所化,魄为气,不随本相走,只看气之强弱。气盛,则魄强;气衰,则魄弱;断了气,魄先散,魂后散,三魂七魄一失,人也就死了。若三魂失了一魂,只是精神恍惚;若七魄灭了一魄,那就是大病,灭了两魄,便是病入膏肓。 魂在七窍,离体极易,魄在三焦,要离体,必走七窍。樟古佬七窍被雷火符所封,上焦之魄竟仍可离窍而出,实实不可思议。七窍都被封了,要出来,总得要有个口子啊,吴不赊惊服的,就在这里。 樟古佬道:“木灵儿,你咬破指头,弹血为誓,若敢有半点儿辱及惜惜处,全身精血枯干,三魂齐灭。” 何为气?气就是精血,魄为气精,所以魄对气机的感应最为灵敏。吴不赊以血发誓,樟古佬的精魄得了他精血,算是认了门。他若有异动,樟古佬精魄便能循着他的气血找上他。除非他精血枯干,或者全身精血尽数换过,否则不死不休,天上地下,无处可逃,当真比狗宝的追踪术还要强上十倍。 吴不赊慌忙咬破指头,弹了一滴血。他这会儿本体已灭,每滴血都是精华,实在舍不得。可不舍不行啊,敢说一个不字,那就不是弹一滴血,估计是大出血,甚至是血本无归了,这生意不做也得做。 血弹出,樟古佬精魄一吸,血入嘴中,他嘻嘻一笑:“嘿嘿,我认识你了,你要不跟我玩,我可会去找你。” “跟你玩,跟你玩!”吴不赊吓一大跳,慌忙举手发誓,“本人木灵儿,诚心起誓,奉祖爷爷灵骨入顾惜惜墓,若敢有半点儿不诚之心,让全身精血枯干。” “很好。”樟古佬呵呵一笑,那节青木和小人一闪不见。樟古佬道:“老夫刚才带你过来,把过你的脉,你本体虽灭,但精血大部得存,且颇为强劲,要重练本体,并不太难。只不过气血倒灌时,经络鼓胀,有点儿难受,你咬牙忍着,不去管它,慢慢自消。” 他话中的意思,似乎是要给吴不赊灌输灵力,世上竟有这般好事,吴不赊犹是不敢相信,道:“祖爷爷是要给小子灌输灵力吗?” “是。”樟古佬点头,“你我同类,灵力灌输不是太难,这也是老夫苦等千年的原因。只不过老夫的大部分灵力都是吸自谷中被戮的妖类,吸过来后强行融合的,进你体内后只怕有些不太安分,不过不要怕,忍忍就好了,翻不了天。” “我说他这么强悍的灵力是怎么来的,原来是强行吸取其他妖类的灵力。”吴不赊明白了,戮妖谷戮的妖多,被戮的妖类灭灵时,樟古佬便躲在一边偷偷吸取灵力,所以他这一身灵力才如此强大。 “爷爷放心,不论有什么苦楚,小子必定咬牙忍受,绝不会给爷爷添麻烦就是。” “好,你五心着地,老夫这便灌输灵力给你。” 吴不赊照着樟古佬的指点,双脚双手化为树根深入地底,腰弯下,头顶生出一角,也扎入地底,双手手心,双脚脚心,加头顶顶心,是为五心。 灵力有一个灵字,其实无灵,只是一股气,在不同的身体之间转换,颇为凶险,无论是强行吸收,还是主动灌输,若不得法,便如大河倒灌,有死无生。当日黑七偷木灵儿内丹,先要在吴不赊体内把丹火化掉才敢吸取,便是此理。樟古佬只说灵力灌输,却没说法子,也不知行不行得通,吴不赊心下忐忑,可不敢拒绝,把眼一闭,权当自己先前被砍头时就死了,再死一次也无所谓。 “抱元守一,丹运阴阳,灵力入体,若胀时,微以一点意念,河车搬运,化入气海,到一丹明净,海中日出,本体自成,可记住了?” “小子记住了。” 声落,吴不赊只觉五心中同时有灵力进入,仿佛开了五个口子,溪水潺潺,汩汩流入,其势轻柔,并不像吴不赊想象的,洪流陡发,狂灌进来,可见樟古佬颇有经验,也不是个急躁的性子。 吴不赊大喜,不去管流入的灵力,只是抱元守一,意守丹田,流入的灵力越来越多,丹田渐渐充盈,鼓胀如球,热如火炼。吴不赊学有正宗的追风门心法,不急不慌,若守若忘,直到腹中越来越热,隐有骚动之象,始才微运意念,河车搬运,热流分出,行一周天,流入气海,循环一成,后面的自然跟随,在体内形成一个阴阳鱼,游走不绝,进入体内的灵力,尽数化入气海,先前燥热亦息。 少时,腹中复热,越来越热,热到极处,气海中忽地一亮,似午夜的一点灯火,火光渐亮,越来越亮,也逐渐放大,幻成一个火球,充盈腹中。火球越来越热,也越来越大,又不知过了多久,火球忽地一炸,气海一暗,只余一点亮光,这点亮光越来越亮,却是一颗内丹,色作暗红,大小如拳。 吴不赊耳中传来樟古佬的声音:“丹运三十六周天,虚丹变实丹,实体乃成。” 炼丹、化丹,《追风经》上有详细记载,其实不需樟古佬指点。吴不赊惊讶的是,他体内成丹,樟古佬如何立马就知道了,不过随即便想明白了,樟古佬既给他输入灵力,气脉相接,他体内的一切变化自然都瞒不过樟古佬。 《追风经》上的说法,虚丹成时,最好将养百日,虚火去尽,始才运转周天,则丹体结实,又不会有燥热之害,但樟古佬既然催促,吴不赊可不敢拖延,就他本心而论,也等不了一百天。他立即以意运丹,周天运转,转一周天,那丹便亮一分,十余周天后,那丹有若实质,也越来越亮,三十六周天后,虚实相生,吴不赊一声长啸,化出本体,却是吴不赊的形象。 木灵儿长得俊,不过若是木灵儿的相貌,颜如雪、叶轻红几个肯定不会让他上床,还是自己的本相靠得住些。不过吴不赊是白担心了,本体一成,略一运气,体内灵力充沛至极,与先前比,强了一倍不止。先前只能是吴不赊一个相貌,那是功力不够,关窍未开,此时打开关窍,已可任意变化,不但可随时变成木灵儿、木长生、黑七,甚至可男变女,人变兽,肉变石。一颗金丹,滴溜溜地圆转如意,任意变化。 不但变化随心,摄风之力亦是大增,微运摄风术,风虎现身,有若实质,真若一头吊睛白额猛虎,咆哮若雷,往前一扑,竟响起炸雷之声。风虎这一扑,已有追风门绝学风雷箭的神力在内,虽距风雷劫火的无上境界仍有差距,但假以时日,练成风雷劫火想来也不太难。 吴不赊欣喜欲狂,眼见樟古佬在一边笑眯眯地看着,他“扑通”拜倒:“小子多谢爷爷助力之恩!” 樟古佬呵呵而笑:“起来,起来!你小子不但是人、兽、木三体三相,还学过玄门正宗心法,真是大出老夫意料之外。” 他这一说,吴不赊倒有些担心了,他不是纯粹的木精木灵儿,尤其还是玄门正宗的弟子,与樟古佬这个木精是天生的对头,樟古佬不知会有什么想法。还好,樟古佬虽彻底摸清了他的底子,却似乎并不在意,捋着胡子道:“不错,不错。你打的是玄门正宗的底子,难怪能轻松吸收灵力,既不浪费,也不难受。” 吴不赊这才记起樟古佬说过灵力灌入时会比较难受,自己却没有半点儿难受的感觉,只觉得十分畅快,原来是玄门正宗的底子打得好。他好久没想起追风子了,这时倒念师父的好。其实他错了,与其谢追风子,不如谢黑七。黑七当日化丹,已把他的经络梳过一遍,所以今日才不难受,和玄门正宗的心法可没什么关系。不过樟古佬既不知道这些,而吴不赊这中途出师的半桶水更全然不知。 吴不赊体内灵力充盈,心绪激动,道:“祖爷爷,请把灵骨给我,我即刻赶去浣花城,将祖爷爷灵骨与惜惜小姐合葬。” “不急,不急。”樟古佬却连连摇头,见吴不赊一脸疑惑,他解释道,“西岳府开府时,在戮妖谷四方八壁设有四剑八雷,组成阵势。戮妖谷其形如斗,又极利于阵法发挥,你现在功力虽然不错,可若硬冲出去,便不死也要受重创。” 吴不赊吃了一惊:“这戮妖谷里还布有这么歹毒的阵法,西岳府吃饱了没事做啊,都没了命,还怕妖类造反?” 樟古佬摇头:“你想得简单了,西岳府布下阵法,一是戮妖时防妖类同党劫夺;二来,有些妖类即便掉了头,也不一定会死,隐身谷中,修成元气,又可出而为祸。像老夫就吸了数十个灵光不散的妖类的灵气,若老夫不吸,他们很有可能再次成精。不过有了四剑八雷,即便重新成精,只要一露头,妖光一现,撞上四面四剑、八方八雷,也是有死无生。” 他这一说吴不赊明白了,也是,吴不赊自己不就是典型的例子吗?天下万物,各具其能,可不是一刀就可斩尽天下的。 “那我怎么出去啊?”吴不赊想了想,道,“我不声张,悄悄从谷口地底下钻出去行不行?” “不可能。”樟古佬摇头,“四剑悬于四壁,八雷布于八方,整个戮妖谷,俱在四剑八雷监控之下,你一近谷口,雷符便会发觉。除非你身上没有妖气,否则只要靠近谷口十丈,雷符便觉,雷符一动,八雷迅发,四剑齐至,你是有死无生。” “我从地底十丈下钻过去也不行?”吴不赊真是有些不服气,“就算他能发觉,我藏身地底下,泥土挡着,四剑八雷也伤不了我啊。” “年轻人啊。”樟古佬呵呵一笑,“年轻人不吃苦头不得到老,那雷岂是如此简单?上有轰天雷,下有沉底雷,雷符一动,天地交轰,泥土怎么挡得住?你也太天真了,除非你是藏身坚石巨岩之中,不过岩石你该钻不动吧?” 吴不赊一时涨红了脸,涩涩地道:“那爷爷有什么办法避开那四剑八雷吗?” “避是避不开的。”樟古佬凝神想了想,道,“但老夫有个硬碰硬的笨办法。老夫七窍被封,一现身,七符发火,虽然灵根浸足了油,也不可能将老夫瞬间焚化,只要有一息的工夫,老夫就可裹着你将你送出去,四剑八雷再强,用在老夫身上也是白搭。” 吴不赊惊道:“可雷符一动,灵根被焚,爷爷岂非身灭灵消?” 樟古佬呵呵而笑:“我在这山峰下压了千年,实在是憋得很了,只是想再见惜惜一面,否则早就不顾一切冲出去了。惜惜绝代红颜,也要香消玉殒,生生死死,有何惧哉!况且,我有一魄随灵骨伴在惜惜身边,还留着这边的残躯做什么?” 说到这里,他白须飞扬,颇有几分慷慨之气。顿了一顿,他又道:“灵根上七火齐发,四剑八雷又八方齐至,到底撑不撑得住,老夫心中也没底儿。万一雷火一起,老夫一口气竟然提不起来,无法送你出去,那就万事休矣,所以还是稳一点儿好。稍待几日,遇大雨天,天雷骤发之时,雷符震动,感应之力便要低了许多,那时老夫突然发动,必可出其不意。” 天雷交轰,雷符震动,到樟古佬真个发动时,雷符便会有刹那的错觉,会以为是天雷引发的,樟古佬便有了刹那的可趁之机。吴不赊明白了他的打算,暗暗点头:“果然是千年老精怪,算盘打得滴水不漏。” 樟古佬道:“你安心静待几天,勤加修炼。老夫为你梳理经络,于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什么叫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有这样的高手帮着梳理经络,那是天大的好事,吴不赊虽是中途出身的半桶水,却也知道。各门各派,唯有撑门面的大弟子,师父才会帮着调理气机,其他弟子,想都不要想,因为那是颇耗灵力的事。唯有樟古佬,反正只要一动就会雷火灭灵的,灵力留着也是浪费,所以才先为吴不赊灌灵力,后帮他梳经络。 随后数日,吴不赊每日苦练。他功力大进,等闲十天半个月不吃不喝也无所谓,樟古佬也没打算弄个桃儿、杏儿的给他吃吃,至于野鸡、野兔就更不要想了。 樟古佬本是树精,未成人身就被压在了山下,人类那种吃鸡吃肉的毛病还没学会,先要抓,后要杀,去毛、开膛还不够,烧烤煎炸花样繁多,然后还要油盐酱醋,烦都烦死了。树多好啊,上面张开万臂,采日月之精,清风佐餐,露水润喉,下面根须盘结,吸大地之灵气,蚯蚓松土,啊,还有老鼠…… 吴不赊每日练功,樟古佬便以一股灵力随他经络运转,替他梳通经络,增长气血。这就好比一个千金的小买卖,却得到了一个十万金大铺子的支持,生意成倍地红火起来。虽然大铺子的资金最终会撤走,可借着这股大资金,小铺子的实力已获得了质的飞跃。 吴不赊也不知过了几天,只觉功力每日都有进益。先是扎扎实实地练出了风雷箭,这风雷箭一扑,万斤的巨岩轰然炸裂,而在此前,别说让岩石炸裂,这么大的石头,便想推动也做不到。又过几日,风中出火,其火先红后青,风虎现形,呈现在眼前的,便是一只火虎,外围一圈淡红色火焰,往里去,颜色渐白,到腰腹处,便是一团白光,立身风虎三丈外,便觉炽热灼人,所过处,热浪滚滚,万物焦燎,同样往岩石上一扑,风雷箭只是把岩石炸裂,这风虎却是把岩石烧化,顷刻之间,万斤巨岩化为石灰粉。 《追风经》上记载,风雷劫火一发,销铁融金,无物不化。吴不赊试了一下,盏茶时分,可化去一把钢刀,与铁匠的化铁炉有得一比,但相当耗力,且前面的化得快,后面的化得慢,最后剩下一团铁核,得连续催气才能化完。把一把刀彻底化完,自己也要喘上一会儿,吴不赊知道,风雷劫火已基本练成,只是功力不纯而已,此后慢慢打磨,由粗入细,终有大成之日。即便现在这样,也已经非常骇人,钢刀碰着也化,以之打人,将会如何? 追风门以风雷劫火渡劫,确是有它的道理,平日打斗,哪用得着风雷劫火,便如弹弓打鸟,人家用泥丸你用金弹子,便打下鸟来,划得来吗? 即便是风雷箭,等闲都用不上,吴不赊试了一下,一次最多连放七箭,真气便接不上了。莫要小看这七箭,天底下有几人接得了一箭呢?即便是樟古佬,看了风雷箭的威力,也道最多接得三箭,第四箭若硬接,也会受伤,而像樟古佬这样的人,搜遍天下能有几个?天地之大,不敢说一个没有,但反正吴不赊是不知道哪儿还有。 “追风门能在玄门正宗中站到一席之地,也确实有点儿真功夫。”看吴不赊演示风雷箭,樟古佬点头赞叹,“不过平日相斗,用风雷箭有点儿牛刀杀鸡的味道,老夫这里有一物,倒有些意思,平日用起来或许更加顺手。” 樟古佬是何等样人,他说有些意思,那意思可就大发了。吴不赊眼光大亮,道:“祖爷爷看得入眼,必非凡品,却不知是什么宝贝?” 樟古佬笑道:“这东西你看了,一定大失所望。”伸手去地底一探,掏出一物,黑巴巴的,模样像块缩小了的城砖,五六寸长,高与宽都是两三寸左右,却又不正,头有些大,尾有些小,腰还有些歪,还疙疙瘩瘩地生着几个砖麻子、砖豆子。说白了,这就是一块砖,而且是残次品,同样的物事,吴不赊家的茅厕板下有半块。 樟古佬掏块茅厕砖来开玩笑?当然不可能,吴不赊左看右看看不出名堂,试探着道:“祖爷爷,这到底是何宝贝啊。” “看不出来吧?”樟古佬得意大笑,竟然很有点儿老顽童的味道,“这就是一块砖,也没有名字,就叫黑砖。我也不记岁月,反正是早年间的事,戮妖谷中斩了个小妖,名叫什么黑砖大王的,随身带了这么一块砖。你知道的,一般妖类问斩之前,身上的好东西都被搜去了的,不会有什么宝贝留在戮妖谷里,但这块黑砖品相实在太差,竟是没人看得上眼。” 樟古佬说着又笑,吴不赊看一眼那黑砖,也不由得摇头。 西岳府神官拿了妖类,肯定要搜一遍,银环女没搜吴不赊,是看在他那份痴情上面,若换了其他人监斩,吹牛袋、百威鼓什么的,都会搜走,不过身上若揣着这么块黑砖,估计还真没人会看得上眼。 “这黑砖到底有何奇处呢?”吴不赊左看右看,实在看不出名堂来。 樟古佬一笑:“你接过去就知道了。”说着话,便把黑砖抛了过来。吴不赊伸手接着,忽觉手上一沉,那黑砖竟是重得不可思议,慌忙间,他另一只手也伸出来,双手用力,却仍然没能接住,急松手时,左手指尖仍被压了一下,“呀”的一声叫,指尖已是通红了,再看那砖,黑乎乎地趴在地下。樟古佬哈哈大笑起来:“现在明白了吧?” 看那砖的大小,哪怕就是用金子铸成,最多也不超过十斤,可吴不赊敢打赌,这砖绝对不会轻于五百斤。樟古佬一笑,他明白了,这黑砖奇就奇在它的重量上。 “这黑砖到底是什么鬼东西铸成的?怎么就这么重?”他甩着手骂,指尖回过了血,生生作痛呢。 “我也不知道。”樟古佬笑,“这黑砖奇就奇在它的重量。当年那小妖放黑砖打人,不知道有多少人上过当,被这黑砖打得头破血流。” 一块黑乎乎的砖,外形既丑又怪,块头也不大,自然不会有人放在眼里,看着砖打来,估计就是顺手一拨,还不会用全力。拨开一只撞来的苍蝇,谁会用全力啊,结果一挨手,不是苍蝇,是头大象,吃苦头就理所当然了。 这种阴人的勾当,吴不赊最喜欢了,黑砖在他眼里顿时就放起光来。左看右看,黑砖上好像还有字,蹲下来看,却是一首打油诗:十年铸一砖,拙憨未曾试,今且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吴不赊大笑:“好,好,好!”越发爱了,伸双手托将起来,掂量了掂量,五六百斤上下,若掷将出去,比重型投石机的威力只怕还要大上三分。他随即又愁眉苦脸了,这么重,托着已经费老力了,哪还能掷出去打人,黑砖掷不出,怎么能黑着人? 樟古佬明白他的心思,笑道:“这砖不是你那么拿的,另有一个拿法。老夫看这砖有趣,那黑砖大王灵光散前,倒是问出了口诀。”当即便传了吴不赊。 吴不赊左手捏诀,依诀念了一遍,那砖立时变得轻飘飘的,不过五六斤上下,随手打出,轰的一声,那砖深深砸进了洞壁里,洞壁震动,泥土簌簌而下。不知情的,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种震动会是这一块小小黑砖砸出来的。口诀有放有收,吴不赊捏诀一引,黑砖自己又飞了回来,有了口诀,一放一收,并不费什么力道。这个若用来打人,威力或许不如风雷箭,却是经济实用得多。吴不赊收了砖,躬身道谢:“多谢祖爷爷赐此宝物。” 樟古佬呵呵一笑:“不用谢。泥土潮湿,今夜该是有雨,便在今夜,送你出去。” 吴不赊躬身应了。 傍黑时分,果然大雨倾盆,电闪雷鸣。樟古佬将灵骨取出,用玉匣盛了,交给吴不赊。吴不赊小心翼翼收入百草囊中。从上次在雪灵国被驼玉儿追杀,脱了衣服没拿吹牛袋在手吃了一回苦头后,吴不赊就学了乖,所有重要物事,如吹牛袋、百威鼓、狗宝等,尽数收在百草囊中。百草囊是随丹走的,像这次,即便本体灭了,百草囊也随丹得存,宝物也就不会失落。 樟古佬道:“盘膝静坐,抱元守一,不要怕,也一切不要操心。” 吴不赊依言照做。樟古佬伸出一只手按在吴不赊头顶上,灵力注入,不是随脉而走,而是如一个气囊般裹住他全身。吴不赊知道,樟古佬是要以千年苦修得来的浑厚灵力替他硬抗四剑八雷的轰击。他虽对樟古佬信得过,也有两分担心,微微凝住了神。樟古佬灵力直入他体内,气机连着的,他气机微有异样,樟古佬立时发觉,哼了一声:“信不过老夫吗?” 吴不赊刚要抱歉,耳中蓦地传来一声低喝:“凝神定意,走!” 吴不赊闻声神意急凝,只觉身子重重一震,便如抛石机打出的石弹,从地底飞射出去,霎时间便破土而出。 气机相连,樟古佬固然能感应到吴不赊的一切,吴不赊也同样知道樟古佬身上的变化。樟古佬一发劲,身上忽地发火,七道雷符燃起七道雷火,正烧着他的七窍,而谷中四剑、八雷亦受震动,虽是迟了一刹那,但吴不赊身子一出谷,四剑八雷也同时发动。四柄古剑,杀气腾腾,闪电般射至,齐斩在樟古佬身上,紧随着便是八道雷符,如电裂长空,轰然齐至,八面狂轰。 樟古佬先已被雷火灼着七窍,再被四剑一斩、八雷一轰,身子瞬间寸寸碎裂,只余一个虚影,却是他的灵体。如此三下强击,他的灵光尤自不散,也真是强悍到了极点。只听他一声长啸,声震山岳,灵体一缩,猛然炸裂,其声之烈,有若天雷,炸裂迸出的白光,将整个戮妖谷照得一片通亮。 他本体已经碎裂,这一炸,灵体也彻底毁灭,当真惊天动地,而这一炸的力量,更不知用什么形容。吴不赊被樟古佬的灵力裹着,这一炸,把他疾射出去,竟如一颗流星般,把他一射千里。当然,也正是因为他被灵力裹着,自己又凝着气,身子轻了,才能射这么远,若是一百多斤的一团死肉,那是不行的。 樟古佬在山峰下一压千年,最后这一炸,把千年憋闷之气出得干干净净,而以这种强烈至极的爆炸,也可以把吴不赊有多远送多远。樟古佬自认为设想周全,但他却忘了一件事,他灵力与吴不赊是连着的,灵力这一炸,吴不赊也受到了波及,巨大的灵力轰然冲入体内,吴不赊只觉脑中一晕,再不知天光天暗。 不知过了多久,吴不赊醒转过来,脑子里乱糟糟的,好像有几百只马蜂在嗡嗡乱叫,无数的记忆、无数的念头,潮水般涌来,只一刹那,吴不赊的脑袋就有一种要炸裂的感觉。他狂叫一声,抱着脑袋乱叫乱跳,忽地一头撞在一棵大树上,脑袋微微一晕,起了个意念,身化为树,双脚化根,深深扎入地底,深深地呼吸,脑子里还是乱七八糟的。他不去想,不去管,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去管这个问题,只是看着日升日落,感觉着一呼一吸,慢慢的,意念中只有呼吸,再无其他。心息相依,大定真空。 吴不赊当日逆夺黑七内丹,便有了木灵儿、木长生、黑七加上自己的四个记忆,好在内丹是化在他体内,性自本源,最终占得优势,稍一凝神就知道自己是谁。而这一次,钻进他脑中的记忆却不只三个,樟古佬在戮妖谷吸取妖灵,仗着自己强悍的功力,都是强行压服,可不像黑七那样慢慢化丹,他灵光不灭,其他妖灵的记忆便不敢作乱,可刚才一炸,樟古佬灵体俱灭。这下好了,好比一个大强盗头子领着一帮大盗来吴不赊的地盘上作客,本来大头子和吴不赊关系好,作客嘛,鸡鸭鱼肉流水席,放肚儿吃,吃好了,喝爽了,你好、我好、大家好,但好死不死的,大头子突然死了。蛇无头不行,一伙盗匪争做首领,你一言我一语,你有你的主意,我有我的想法,便全然乱了套。本来还有吴不赊这个主人,客人再乱,只要主人强势,大门一关,刀子一摆,你们慢慢争,但不许在我屋里捣乱,那也行,再乱也翻不了天。可问题是樟古佬炸灵那一下,冲力实在太强,吴不赊一下子被冲昏了头。就好比那些脑袋受撞击暂时失忆的人一样,他主体的思想昏睡了,无法出来压制其他想法。 这下热闹了,强盗头子死了,主人还失了踪,那还有不乱的?可以说,在吴不赊这个主人现身之前,这乱局一直会持续下去。 幸运的是,吴不赊最初学的是玄门正宗的心法,玄门正宗把脑袋里纷乱的念头统称为心魔。对付心魔,玄门正宗自有一套法子,最有效的对策就是不理不睬,只守着呼吸,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若不是有这个心法,而是跟着各种念头乱想,无所适从之下,到最后必得疯癫之症,变成一个疯子。 不知过了多久,吴不赊脑中纷繁的意念终于安静了下去,头脑清明,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敢去想,一想就乱,就头痛。他干脆什么都不想,呼吸着清风明月,只当自己天生就是一棵树,简单地逍遥着,也简单地快乐着。 这一天,树下来了个人,一个老者,大约五十来岁年纪,穿戴还行,看模样也还富态,可却愁眉苦脸的,唉声叹气地在树下坐了半天,最后搬了两块石头垒着,解下腰带系在树杈上,脖子套进去,脚一蹬,身子就这么挂在树上了。 吴不赊脑子里无思无想,把老者当一只蚂蚁,但老者这一挂,吴不赊心思动了:“咦,这人要上吊。”下意识地,他一缩手,那树杈“嗖”一下缩了回去,老者“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下。 老者闭目待死,没成想摔了下来。他爬起来看看腰带,没断,再看看树杈,也好好地伸在那儿。怎么就掉下来了呢?老者想不明白,这会儿倒是学了个乖,脖子挂上去之前,先用手扯了两下。结实着呢,才又把脖子挂上去。 看老者扯绳子,吴不赊心念一动,使个玄法。 “扑通”一声,老者又摔了下去,又是一个四脚朝天。老者莫名其妙,睁开眼,先看看树――好好的!再一看腰带,明白了,腰带断了。老者不死心,把腰带打个结,再次挂了上去。吴不赊用老法子,又把老者的腰带弄断。老者几乎要哭了,却是个毛驴性子,犟着呢,再打一个结,再挂,当然也是再断。老者终于愤怒了,破口大骂卖腰带的,边骂,边把腰带打结,再挂,几个结打下来,那腰带早已短得不能再短了。悲愤啊,老者一屁股坐在地下,仰头就叫起来:“老天爷,你不让我活,还不让我死啊?我姜连枝是招你了还是惹你了啊?” “他叫姜连枝。”吴不赊救那老者一命,于他本身却受益匪浅,他发现只要本体强势一些,那些繁杂意念的干扰就弱了很多。大喜过望,他使一个分枝法,树不动,变出个人来,货郎打扮,长相却是木灵儿。 吴不赊手里托一根腰带,从林子里转出来,嘴中便喊:“卖腰带,卖腰带,我的腰带好啊!系了我的腰带,夏天不流汗,冬天不进风,男人系了腰板更直,女人系了裤腰更紧,说不尽的好处……”装作才看见姜连枝的样子,便叫,“这位老丈,可要买腰带?” 可不是要买腰带嘛,姜连枝擦一把眼泪鼻涕,点头道:“小哥,你这腰带多少钱,我买了。” 要买就好,吴不赊道:“我这腰带啊,非比寻常,它有个名字,叫做解烦带。” 姜连枝急于求死,却懒得听他说,道:“十文钱够不够,要不十五文?腰带给我,你且到前面吆喝去吧。” 吴不赊脑袋乱摇:“不急,不急!我这腰带,来历颇大,不说清楚,这生意咱们做不成。” “你这小哥!”姜连枝无可奈何,好吧,死前先歇口气,道,“那你倒说说,有什么来历,说是什么解烦带,怎么个解烦法儿?” “哎,这就对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情急解不开裤腰带。”吴不赊一拍巴掌,搬个石头在姜连枝面前坐了,道,“说起这解烦带啊,有来历。人生一世,赤条条来,却不能赤条条去,上有父母高堂,下有娇妻幼子,左有亲朋,右有邻舍,一二知己,三五仇人,七八间屋,十来亩地。会做的,或许还有上百的金,成千的银,这牵牵绊绊、七七八八,哪里能够说去就去了,那一口气啊,难得咽下去呢。” “说得是呢。”姜连枝听了这话,引发心思,却就垂泪,“谁家没有父母妻儿,谁又没个牵挂,也是没奈何吧,要不谁会走这条路!” “这就是了。”吴不赊击掌,“我这解烦带,解得生前之烦,也解得身后之烦,但是呢,也不是什么烦恼都解得的。先要问清楚了,你老丈有什么烦恼,你的烦恼,解烦带解得,然后你又出得起价,咱们这生意才做得成。若是你老的烦恼解不得,价再高,咱这生意也做不成,生意人就讲究个诚信是不是,砸牌子的买卖,我木佳木是绝对不做的。不讲诚信,那不是佳木,那是烂木,木烂木,那多难听啊!” “小哥说得是,小哥说得是。”姜连枝连连点头。 鱼儿咬钩,吴不赊心下暗喜,道:“却不知老丈有何烦难,先说来听听,若解烦带解得时,还请老丈做成我这桩生意。” “说起我这事啊,唉……” 姜连枝就是前面牛邑镇上人,开了家商铺,主要做兽人的买卖。 说到做兽人的买卖,吴不赊可就好奇起来,一问才知道,这里是山阴国牛邑镇。山阴是一个小山国,夹在赵、燕、尸莲三国之间,五六座城池,百余万人口。这样的小国,放在尸莲国这样的庞然大物眼里,不过就是一盘凉菜的料,但山阴立国竟已有三百多年,就是说,这盘凉菜尸莲国啃了三百多年还没啃完。原因有两个,一是山阴国多山,多险要之地,尸莲国若入侵,山阴国城门一关,依险而守,包子虽小,石头的馅,啃不下。二是背后有赵国、燕国支持。山阴国不偏不倚,既不是赵的属国也不是燕的属国,可两国还不能给他脸色看。没办法,山阴连绵的群山同时屏障着两国北部的边境,山阴若亡,兽人骑兵翻过山来,燕、赵都要头痛至极。对两国来说,山阴至少都值十万大军。 牛邑镇紧挨着尸莲国,一般来说,边境城镇都是荒凉穷困的,时不时蹿起的战火不允许经济的发展,可牛邑偏生颇为繁华,原因就在姜连枝这些行商身上。兽人多牛马、香料、药材、砂金,缺茶、盐、铁、丝绸、瓷器,其中缺得最厉害的是茶与铁。兽人的战马到了人类的国家也是身价百倍,有需要,也就有市场。行商从人类国度带了茶、盐、瓷器过去,带战马、砂金、药材回来,一趟少说也是三五倍的利。有了经济来往,有了行商穿梭,牛邑也就发展起来了。 姜连枝的铺子是祖传老店,这次押上店铺筹了一批货,准备卖了之后给儿子娶媳妇。不料想却被飞虎帮给扣了,索要十万两银子的赎金。这批货几乎就是姜连枝全部的家当,却也不值十万两白银。走投无路,姜连枝只好找个歪脖树上吊。 吴不赊全明白了,咂咂嘴,道:“这生意我做了。不过,这腰带的用法非同寻常……” 姜连枝大喜过望,到了这一刻,死马也只好当活马来医了,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木大哥……” 吴不赊一把扶住他:“你且起来,若是我的解烦带解了你的烦恼,这笔生意就做了,一两银子一条,你可不许赖账……” 姜连枝心道:“我的祖爷爷,若是解了我的烦恼,一百两银子我也愿意买。”他忙开口应道:“那是,那是!”他这会儿也是急昏了头了,也不管吴不赊是不是在骗他,起身径直头前带路。 二人来到一山坡,只见一个偌大的商队被一伙兽人围着。一干行商见只是他们两个,绝望的神色又加重了几分。 吴不赊倒乐了,上前去打个招呼:“哥们儿,来了啊。” 众盗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和谁说话呢?好像没人认识你啊?一个盗匪越众而出,喝道:“咄!飞虎夜叉大王在此,识相的赶紧送来银钱,不然刀枪齐下,身首两处,可就悔之晚矣。” 吴不赊呵呵一笑:“原来是飞虎夜叉大王,却不知哪位是大王?”其实他早就看出来了,一贼立在路中,左手叉腰,右手执刀,巨眼环口,身高臂长,外加两粒爆门牙,看身材,门板料,看卖相,门神像,是个有力的。吴不赊却在心里叹气,不好玩啊不好玩,明摆着,这什么飞虎夜叉,明摆着就是个夯货,身高力大,却也只是如此而已,没什么真本事,全用不着吴不赊自己出手。 “这位便是我家大王。”那盗匪却还得意洋洋地介绍了。 飞虎夜叉瞪着眼一声喝:“咄,哪家的俊哥儿,叫你家大人出来与本王说话,若是相熟的,也有三分情面。” 还是个有情有义的强盗呢,吴不赊呵呵一笑,也不搭话,背后一只手出来,握着黑砖,一砖飞出,正砸在飞虎夜叉脑门上。只见他仰天往下一倒,抽抽两下,就不动了。 这一下,可就热闹了。盗匪全乱了,众行商却全都呆了,乐的只有吴不赊。 这种效果,就是护送商队的镖师们也有些难以相信,见贼首死了,镖师们底气也就上来了,迎着众贼就冲了过去。一番激战,贼众四散奔逃。 商队安全了,便上路前行。在路非止一日,这日出了山口,眼前陡然一阔,无边无际的大草原,直到天际,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偶尔还有光屁股,男女偷欢的!这便是天马原了,天马族世居于此,已历千载。 尸莲国是由大小不等的部族组成,东部天马原的天马族,是尸莲国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天马族最盛时,有族众数百万,五个分支各有英杰强兵,称雄一时,但天马族有一个特性,性子烈,爱打架,慢慢就衰落下去,到今天,天马族部众已不到百万,散落于天马原各处。天马原也不再属于天马族独有,很多肥美的草场被更强盛的部族夺了去,天马族反而穷困潦倒。 牛邑正对着天马原,姜连枝等行商主要就是和天马族交易。天马族虽穷,但在天马原上,再穷的人也有几匹马、几十头牛羊。几匹马加几十头牛羊,若是卖到人界,可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呢。可问题是,天马原上别的没有,牛羊遍地,不值钱,几十头牛羊看似多,其实只是勉强能果腹。天马族不像人类吃粮食,他们吃的就是牛羊。 行商看中的就是这里面的商机,这里牛马不值钱,人类世界丝绸、瓷器不值钱,两下交换,都觉得占了便宜,皆大欢喜。 进了天马原,吴不赊随姜连枝去正北的花马镇。 商队入了天马原,基本上就安全了。其实那些盗匪对行商从来都不会赶尽杀绝,行商给天马原带来的是急需的物资,给盗匪带去的是年年不断的买路钱。对给自己送好处的人,没有谁会傻到对他们下重手的,本来就是心照不宣的潜规矩,可惜碰上吴不赊,竟然把一路的盗匪扫平了。盗匪固然切齿痛恨,就是牛邑镇的镖师们只怕也在暗里骂娘,没了盗匪,还要镖师干什么?这不是砸大家饭碗吗? 花马镇名为镇,其实远不如牛邑镇,占的地盘不小,却没什么规范,东几座屋子,西几座屋子,而且大抵破败,看得过眼的房子极少,好在酒店客栈不少,倒不愁没有喝酒的地方。 这天晚间,吴不赊正独自在一家小酒店里喝闷酒,耳中忽听得一声惨叫。这叫声其实离得很远,也就是吴不赊,换了其他人根本不可能听得到。 “有好玩的。”吴不赊丢一粒碎银子在桌上,出了酒店,循声掠去。 酒店后面不远处是座小山,那叫声还在山背后,吴不赊的听力,也算是变态了。 吴不赊一掠上山,一眼便看到了半山坡上的两条汉子,一条汉子背倚大树,身上中了三箭,左肩、右肩各有一箭,另有一箭在后心。换了其他人,那汉子后心这一箭轻易难以发觉,但吴不赊听力变态,视力同样变态,远远的距离,竟能看到这汉子胸前突出的一点箭头。显然,这汉子后心中箭,一箭透胸,所以才有一点箭头突了出来。 左右两箭也还罢了,后心这透胸一箭已是致命的伤,这汉子却兀自强撑不倒,靠着大树,一脸悲愤地瞪着身前那汉子:“为什么?花秃尾,我和你有什么仇,你要暗害于我?” “花秃尾,这名字难听点儿。”吴不赊啧啧摇头。 天马族一枝散五叶,白马、黑马、青马、红马、花马,花马镇周围主要是花马族的聚居地,花马族指花为姓,族人全都姓花。 “我和你无仇。”花秃尾摇头,“但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一个马群里,也容不得两匹马王。有你花摇尾在,我便永无出头之日,我要出头,只有杀了你。” 这汉子居然叫花摇尾,吴不赊狠狠汗了一个。 “仅为了我压你一头,你就要害我?你我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你……”花摇尾悲愤至极,但突然间神色一变,“不对,你我同为百夫长,虽然你功夫不如我,可你和少族长关系好。少族长要组千狗卫,千夫长十有八九会选你,到时你反而超我一头,你杀我,别有原……啊。” 他这一声叫,却是花秃尾又放了一箭,正中他咽喉,后面几个字竟是没能说出来。他两眼鼓出,眼中是无尽的愤怒。这愤怒,显然不全是为花秃尾暗害他,应该还有另外的原因。 花秃尾站了一会儿,慢慢跪倒,叩了三个头:“摇尾,你莫怪我,我实在是不得已。” “果然另有原因。”吴不赊暗暗点头,“这个倒是好玩了。” 花秃尾叩了头,拔出腰刀掘了个坑,把花摇尾浅浅埋了。他先前一直背对着吴不赊,这会儿转过脸来,也就是二十多岁年纪,和花摇尾差不多大,身材不如花摇尾魁梧,长相却要强上三分。 埋了花摇尾,花秃尾匆匆下山。吴不赊左右一想,摇身化一只猫,跟在后面。 第七十章 夺权 花秃尾下山,进了一家客栈,有一个汉子在等着,花秃尾做了个手势。那汉子一点头,翻身上马,急驰出去。花秃尾却往镇东来,吴不赊跟着他来到镇东一间客栈,刚进入左跨院,只听一个声音叫道:“摇尾!” 花秃尾应了一句:“是我,族长。”那个苍老的声音道:“是秃尾啊,摇尾呢?” 花秃尾道:“我不知道,我先也想找他喝酒来着,找了一圈儿没找到。” 吴不赊也进了院子。窗子是支起的,里面靠窗坐着个老者,五十来岁年纪,正一个人独酌。这老者叫花长眉,是西洼花马一族的族长,向姜连枝买过货。 吴不赊想:“原来都是西洼花马。” 花长眉“哦”了一声,喃喃道:“这小子又到哪里灌猫尿去了……秃尾,收拾一下,早点儿睡,明天一早回去。” 花秃尾应了一声,自进房去了。 花长眉房中有个服侍的小子,十四五岁年纪,瘦瘦小小的,却很精神,道:“族长,我再去找找摇尾大哥吧?” 花长眉哼了一声,脸上微有怒意,过了一会儿道:“你去找一圈儿,让他早点儿死回来!” “是。”那少年应声出房。花秃尾听见响声,探身出来,道:“小四儿,你去找摇尾啊?去西头那边的酒店找找看,东头我找过了。” “好的。”小四儿应了一声,却又回了一句,“摇尾大哥平时不这样的啊,也不知今儿怎么了。”他这话,明显是说给房中的花长眉听的。吴不赊暗笑:“这小四儿倒乖巧,看来和那摇尾巴死鬼关系不错。” 小四儿出门东去,吴不赊顺脚跟着。小四儿见酒店就进去找一圈儿,花摇尾僵手僵脚地在后山土里埋着呢,怎么能找得到!吴不赊跟到一个无人处,一纵上前,跃上小四儿肩头,左爪在小四儿后脑一敲,小四儿晕了过去。吴不赊也不化出人身,就用猫爪提了小四儿的脖子,掠向后山。 到林子里,吴不赊放开小四儿,与他脸对脸。小四儿悠悠醒转,方睁开眼睛,眼光就是一直。这是吴不赊用的一个转魂术,可控制人的心神,被转魂术控制的人,形如呆傻,问什么就会答什么,要他做什么就会做什么,术一消,醒来就像做了个梦,梦中情形却一概不知。 花秃尾暗害花摇尾,似乎另有苦衷,引起了吴不赊的兴趣,他本来想用转魂术问花秃尾的,听出花秃尾房中还有人,一时难以下手。 小四儿中了转魂术,问什么答什么,竹筒倒豆子,一古脑儿全倒了出来。吴不赊当然首先问花秃尾为什么要杀花摇尾,可小四儿根本不知道,吴不赊也估计他不可能知道,看刚才的情形,包括花长眉在内,没人想到花秃尾会杀了花摇尾。问不出原因,吴不赊突地想到一个好玩儿的主意,问起了花摇尾的事,当然,也杂夹着把花马族的事问了个七七八八。 花马族总计有十多万族人,散在天马原上,西洼花马族这支算是比较强盛的,有近两万族人,仅精壮男丁就有三四千。族中有族兵,设了五个百夫长,说是百夫长,真到战时,一个百夫长至少可统领三四百人。花摇尾、花秃尾都是百夫长,在族中均有勇名,不过花摇尾名气比花秃尾更大,与族长的儿子花逐天并称西洼双马。花摇尾父母都已经过世,也未娶妻,先有一个相好的姑娘,本来说定了亲事,那女孩儿却被镇守使抢去了,花摇尾就一直没有娶妻。他和小四儿关系不错,平时都当小兄弟带在身边的,所以小四儿出来寻他。 没什么问的了,吴不赊把小四儿提回先前的街面,收了转魂术。小四儿眼珠儿一动,觉得脑子有些发晕,踉跄了一下,随即站稳了,转头看了一下,揉揉眼睛,嘟囔了一句,又继续往前面酒店里去了。 吴不赊已有主意,不再跟着他,径去后山,到花摇尾埋骨处,把花摇尾从土里翻出来。找了团泥巴,和着水揉得粘手了,细细糊在花摇尾脸上,摄风吹干,轻轻揭下来,便是一个泥脸儿。他把泥脸儿蒙在自己脸上,随形变化,再揭下泥脸儿,他一张脸,竟变得和花摇尾一模一样了。 今日的吴不赊,可任意变形,但变陌生人容易,变成别人熟悉的人,细处便不易掌握,先以泥巴拓了泥范,自己再因范变形,那就不会有差错。变了脸,再变身容易多了,高矮胖瘦相同就行。花摇尾又没娶妻,若娶了妻就麻烦点儿,回去同房,身上或有暗记,胎纹、伤疤什么的,枕边人会看出来,没这个担心,细处就不必去管。 脸蛋、身材全都变过,再换上花摇尾的衣服,弓箭、腰刀带上,把花摇尾光溜溜的尸身往土坑中一推,翻土埋了,另一个似模似样的花摇尾便出来了。 “那秃尾巴马明明亲手射死了摇尾马,还亲手把他埋进了土中,摇尾马却又突然现身,秃尾马不知会是怎么个想法。”想着花秃尾见了自己这假花摇尾的精彩神情,吴不赊一时忍不住大笑,却突然想到一事:“啊呀,这戏要唱下去,还是有些难呢,得想个法子。” 无论是花长眉还是小四儿,对花摇尾都是熟悉至极,吴不赊虽然从小四儿口中问到了花摇尾的一些事,可如果跟他们回去,长期相处,生活中的细节很有可能露出马脚。他不是怕,只是露出了马脚就不好玩了,不过他脑子里的主意多得是。至于花秃尾,嘿嘿,自有法子对付,若不是想看看花秃尾见了他这假花摇尾的精彩神情,这会儿就可以摸过去把花秃尾悄无声息地干掉,不过看了戏再动手也不迟。 既然要看戏,白天更清楚,也就不急,吴不赊先打了一只野鸡烤着吃了,第二天天亮,这才施施然往店里来。进店,花长眉一群人在大堂里吃早饭,花秃尾也在,另外还有七八个汉子,估计都是花长眉带来的花马族人,小四儿也在。 小四儿最先看到吴不赊,喜叫一声:“摇尾哥,你回来了。” 另几条汉子都向花摇尾看过来,纷纷打招呼。花长眉扫了一眼,哼了一声,脸上有明显的怒意。花秃尾是斜对着店门的,吴不赊进门时,他正在专心对付一个羊肉大饼,把大饼卷了,夹一根大葱,在肉汤里蘸一下,咬一口,再夹一块酱牛肉,吃得津津有味儿。小四儿叫“摇尾哥”,他恍若未闻,或许听见了,但在他心里,花摇尾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绝不可能再在店里出现,也就没把小四儿的叫声当一回事。不过当花长眉哼了那一声后,他突然有些醒悟,好像是真的不对,难道花摇尾真的回来了?不可能啊!难道那一箭没射死花摇尾,他又从土里钻出来了? 他抬头,向吴不赊看过来,脸色霍地一变,眼光霎时就直了。吴不赊就想看他的戏,笑嘻嘻地走过去,一直走到花秃尾身前,故意把声音放轻,轻飘飘地叫道:“秃尾。” 花秃尾没应声,他的眼光从吴不赊脸上移下来,移到他咽喉处,那里光洁油亮。为什么油亮?吴不赊这人,说实话有点懒,以前要上颜如雪三女的床,还天天洗澡,一番遭遇下来,加上旅途也不太方便,这一路便不知洗澡为何物,发油光便也纯属正常。光洁呢?喉头处皮肤完整光亮,没有半点儿疤痕。 怎么可能!昨夜明明挨了一箭啊,整个脖子都被射穿了,后来为了好埋,还把箭支拔了出来,扯出一个大洞。花秃尾清晰记得,铁箭头拔出来时创口皮肉翻开的样子,可现在为什么没有? 花秃尾伸出手,似乎想去摸吴不赊的喉头。吴不赊也不躲,只是笑嘻嘻地看着他。花秃尾手伸到一半,身子猛然站起,喉中发出一声低哑的嘶叫:“鬼……”仰天便倒,带翻桌凳,稀里哗啦一阵响。他倒在地上,却再没动弹一下,两眼大张着,嘴也半张着,嘴里还含着一口大饼。这也是他刚才声音低哑的原因,这口饼却再也吞不下去,竟是活活被吓死了。 花秃尾突然倒下,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唯有吴不赊暗笑:“竟然吓死了!不错,好玩。” “秃尾!秃尾……秃尾死了。”几个大汉边扶边叫。花长眉哼了一声,听得情形不对,这才变了脸色,过来一试呼吸,也吃了一惊,一时好一阵乱,揉了揉胸。有人去花秃尾嘴里掏大饼,有人叫灌姜汤,还有人叫请大夫,甚至有人叫请僧道的。花秃尾却是死得透透的,脸上现出青色,那是吓破了胆。 花长眉把吴不赊拉到一边:“摇尾,到底怎么回事?”吴不赊早有主意,只是嘻嘻笑,叫道:“秃尾,喝酒。” “什么?”花长眉脸现怒意,“你傻了不是?” 吴不赊仍是嘻嘻笑:“秃尾,来,我敬你。”端过一碗酒伸向花长眉。 花长眉这下觉出了不对,他倒是个杀伐决断的,伸手“啪”的给了吴不赊一个老巴掌。 对神迷了的,猝然打一巴掌,说不定就能醒过来,花长眉是个有经验的,这样处理非常妥当。吴不赊却被打得咬牙切齿,暗里大骂,为免露出破绽,他想到的法子就是装傻。他本来算定花秃尾在看他装傻后,为免暴露,必会替他掩饰,事后必然再一次暗杀他,也就有好戏可看,结果花秃尾直接被吓死了,出乎他意料之外。而花长眉扇他巴掌,则是第二个意外。嘿,这一巴掌是白挨了,如果不醒,保不定花长眉还会有第二巴掌,吴不赊心思灵动,也学一下花秃尾,往后就倒。 “摇尾哥,摇尾哥!”小四儿最关心花摇尾,急在后面扶着,吴不赊不能装晕,若是晕过去,天知道会灌他些什么,那个不好玩。他摇摇脑袋,看着小四儿,眼里装出迷茫的神色,迟迟疑疑地道:“你……你是小四儿?” “是我啊,我是小四儿。摇尾哥,你这是怎么了?” 吴不赊不理他,装作有些糊涂地四下乱看,看到花长眉,他眼光直了一下,凝着眉细看,仿佛不认得花长眉似的。花长眉早觉出了不对,竟也紧张起来,死死盯着他。吴不赊同样以迟迟疑疑的语气道:“你是族长?” 他能认出人来,还算好,但绝对是出了问题,花长眉心中叫苦,点头道:“是我。”眼光一凝,“摇尾,你是怎么回事?昨夜你到哪去了?碰到了什么?”花秃尾死,吴不赊扮的花摇尾傻,花长眉认定,两人一定是碰到了什么事。 “昨夜?”吴不赊装出努力回忆的样子,“昨夜我和秃尾喝酒来着。”他脸色突地一变,“秃尾,你为什么打我,你喝醉了吗?”说着,却又嘻嘻一笑,“你这个醉鬼,喝醉了打人,打得我脑袋好痛。” 他东一句西一句,花长眉却从他的话中听出了足够的信息。昨夜花秃尾其实找花摇尾喝酒了,然后还打花摇尾的头,花摇尾今天这个样子,铁定和花秃尾有关系,那花秃尾是怎么回事呢?花秃尾是被吓死的,再联想到他死前叫出的那个鬼字,花长眉全明白了。花秃尾找花摇尾喝酒,然后暗害他,打他的头,自以为打死了花摇尾,埋在了什么地方,不想花摇尾突然复活了,花秃尾以为花摇尾是变了鬼来找他,所以吓死了。这个推论还有个佐证,就是吴不赊衣服上到处沾着的泥土,这一身,明显是刚从土里面钻出来。 “该死的。”花长眉自以为得出了正确的结论,勃然大怒,居然冲着花秃尾的尸身狠狠踹了一脚。其他人还没明白,讶然看着他。花长眉铁青着脸道:“他昨夜明明和摇尾在一起喝酒,然后暗害摇尾,埋在哪个地方。不想摇尾没死,今天自己回来了,他以为是摇尾的鬼魂找来,活活吓死了。” 他一解释,众人全明白了,纷纷怒骂。小四儿表现最激烈,竟也学着花长眉的样子在花秃尾尸身上狠狠踹了一脚。吴不赊暗笑,还装傻,嘻嘻笑道:“秃尾,哈哈,我找到你了,不许跑,再喝三碗。”端一碗酒,要和花秃尾的死尸干杯。 “小四儿,你照顾摇尾。”花长眉脸有忧色,“摇尾被这黑心贼打了,脑子好像出了点儿问题。” 这话吴不赊最爱听了,小四儿过来扶着,他也不拒绝,嘻嘻笑着说:“喝酒,喝酒!” “我们走。”花长眉也没心思吃早餐了,让人背起花秃尾的尸体,一行人出了花马镇。吴不赊装傻,又不装全傻,装全傻又不太好玩不是。马依然会骑,不停地嘻嘻笑,还认得人,又好像记忆不全,这一来,所有的破绽全掩盖了。他玩得兴高采烈,姜连枝和众镖师却是在花马镇猛找他。吴不赊哪去管那么多,他就是找乐子玩儿,这边有得玩,那边一切不管,再说,那边和他本来也没有什么关系。 从花马镇到西洼,有一百多里,快马急赶,不过一两个时辰就到了,这会儿也没事,又驮着花秃尾的死尸,吴不赊假扮的花摇尾脑子又好像有问题,马颠急了怕对他不好,花长眉便吩咐慢慢走。中午打了尖,还有好几十里路,正赶着路,忽然见一骑从对面飞奔而来。眨眼间,来人已飞驰到近前,是个二十多岁的汉子,若是花摇尾,自然是识得的,吴不赊却是不识,但能看出来来人是个信使。 信使一头一脸的汗,抹成了一张五花脸。花长眉一皱眉:“什么事这么急?” 信使张了张嘴,喑哑无声。他喘了口气,勉强出声,却极为嘶哑,从西洼到这里,不过数十里地,累成这个样子,可见事情的急切。 “族长,几位长老请你赶……赶快回去。”信使又喘了口气,才把话说完,“少族长要向你挑战,另立族长。” “什么?”花长眉面色大变,“这孽畜,岂有此理!”小四儿等人也纷纷色变,却是不敢出声。花长眉略一凝神,向带着花秃尾尸身的族人一指,道:“你带花秃尾的尸体慢慢赶回来。”又看小四儿,“摇尾可能赶不得急途,你也慢慢走,其余人跟我走。”一打马,当先驰出,众族人随后跟上。 那信使带着马打了个圈儿,看一眼吴不赊,又看一眼花秃尾的尸体,眼中有讶异之色,一打马,竟又强自跟了上去。 少族长要向花长眉挑战,另立族长……吴不赊不明白,问小四儿:“刚才他说什么,要另立族长,族长不好好地在这里吗?为什么要另立族长?”小四儿一脸怒色:“少族长太过分了!老族长这么做,还不是为了大伙儿好,他竟然要向老族长挑战,想废了老族长。简直岂有此理!” “少族长向老族长挑战就可以废了老族长吗?”吴不赊大是不解。小四儿讶异地看着他:“我们天马族一直有这个规矩啊,只是极少用,摇尾哥你不记得了?” 破绽出来了,吴不赊忙伸手抚头:“好像是有这么个规矩,但我头痛得厉害,不能想事,一想事,脑袋就像要炸开了。啊呀,好痛,痛死我了。”小四儿慌了,忙道:“摇尾哥,你快别想了,我说给你听。”要的就是他这话,吴不赊点头道:“也好。我也不知是怎么了,想事就头痛,这可怎么办啊?”小四儿安慰他:“摇尾哥你莫急,你是脑袋受了伤,慢慢地就好了。”随即说了天马族这个挑战族长的规矩。 天马族带着马的禀性,如果谁觉得族长不合格,或者有谁自觉比族长强,就可以向族长发起挑战,如果成功,他就可以成为新族长。以前这种挑战常见,但近几百年来,文智渐开,规矩渐多,这种挑战就少见了,但也不是没有。花逐天向他老爹花长眉挑战争夺族长之位,虽然有些无礼,但也符合天马族的老规矩。 “老族长年纪虽大,功夫可没搁下,少族长能赢得了他吗?”花长眉虽整天愁眉苦脸、忧虑深重的样子,可一举一动,沉稳有力,上马下马,干脆利落,身手显然不弱。 小四儿又讶异地看他一眼,不过马上就想了起来,道:“老族长功夫是没搁下,不过少族长年轻力壮,近些年比武,除了摇尾哥你,没人是他十合之敌。族长自己也说过,即便是当年他最壮盛之时,也不一定能稳胜少族长,何况是现在。”说到这里,他眼光突地一亮,道,“摇尾哥,少族长若真向老族长挑战,不如你也向他挑战吧,你赢了,你就是族长了。” “我可以向少族长挑战吗?” “当然可以啊,只要老族长接受了挑战,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挑战,你当然也可以向少族长挑战。” “我只怕不是少族长的对手呢。” “摇尾哥,你别骗我了。”小四儿笑,“这些年你和少族长比武,虽然你没赢他,可也从没输过。大伙儿包括少族长都知道,你是看在老族长的面子上,故意让着他呢。”说到这里,他突地咦了一声,“怪了,少族长应该知道自己不是你的对手啊,怎么突然就敢向老族长挑战了呢?他对老族长不满意,可摇尾哥你是老族长最看重的人啊,他不怕赢了老族长却输给了你,最终白忙一场吗?” 他没想清楚,吴不赊却已经全明白了,少族长花逐天对老族长花长眉不满,要推翻老族长取而代之。不过花逐天也不是傻子,知道花摇尾要强于他,一直不敢动手,昨夜花秃尾暗算花摇尾成功,那个骑手便是去给花逐天报信。花逐天得了信,最大的竞争对手死了,所以才肆无忌惮地发起了对族长之位的挑战。 “花摇尾不傻啊,也猜出了这个原因,花秃尾怕他喊出来,最终一箭射死他。花秃尾死,固然是吓的,只怕也是急的。呵呵,好玩啊,太好玩了。”想到随后的一连串好戏,吴不赊差点儿就手舞足蹈起来。 不过还有些事吴不赊不明白,道:“族长其实不错啊,少族长怎么就对他不满意呢?啊呀,头好痛。” 小四儿忙道:“摇尾哥,你别用脑子……这还不是尸莲王引起的,祸根其实是那什么西门紫烟。少族长这么做,其实也是不得已,一部分长老支持他,也是有原因的。” 吴不赊猛然听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脑子重重震了一下:“西门紫烟?”他好像想到了很多东西,但又仿佛隔着一层迷雾,怎么也看不清楚,竭力去想,脑子里念头纷起,却是真的头痛起来,双手抱头呻吟。 小四儿急了:“摇尾哥,你没事吧,你没事吧?要不下马歇歇?” 吴不赊先前吃过念头纷涌的大亏,虽然不甘心,也只得放弃,深呼吸三口,意念移开,摇头道:“我没事。你说,到底怎么回事,那西门紫烟又是什么人?” 小四儿看他确实没事,放下心来,道:“那西门紫烟是赵国未来的王妃,尸莲王闻得她美貌,向赵王求婚,赵王答应了。尸莲王非常开心,听说西门紫烟有紫凤之称,便下令建凤阁龙楼,以迎娶西门紫烟。凤阁龙楼规模极大,要的物资民夫极多,尸莲王不但到处抓夫,还在各族大肆搜刮物资金银。就我花马族来说,要上缴的物资金银竟是往年的三倍。老族长忍辱负重,西门紫烟到底只有一个,尸莲王也不可能年年娶妃子,想着忍一忍就过去了。这次亲来花马镇,也是想买一件贵重礼品送给那搜刮的官员,让他们多少抬一抬手。可少族长年轻气盛,受不了这个气。以前的一些事他看不惯还能忍,这一次实在太过分,他实在也是不能忍了才这样的。” “原来是这样啊,我好像记起来了。”吴不赊随口敷衍,口中喃喃:“西门紫烟,西门紫烟。”但这个名字却像晨雾里的春花,似隐似现,怎么也看不清楚。 西门紫烟嫁给尸莲王,这是怎么回事呢?说起来,和吴不赊还有一点儿关系,或者说,其实一切都是他引起的。 赵国在吴不赊手底下两次大败,损兵折将,元气大伤,这就让赵国的老对手看到了机会,几乎是一听到赵国在双余城下的败讯,燕、齐、楚三国就都开始蠢蠢欲动起来。齐、楚还好,这两国都受到吴国一定的牵制,燕国就不同了。燕国和赵国是世仇,在赵国手中吃过不少的亏,这会儿有了机会,哪会不趁机找回来。赵国败兵还没返回国内,燕国就调动大军对赵国发起了攻击。赵国为攻打吴不赊,抽空了国内兵力,抵挡不住燕国优势兵力的攻击;连失三十余城,还是从西面紧急抽调精锐边军东下,这才扼住燕国的攻势。燕国攻势虽被压住了,燕国的胜利,却让其他国家看到了赵国的虚弱,无论是楚还是齐,都在往边境增兵。 在这三大国向赵国施加压力的同时,尸莲国也来凑热闹。上次赵炎忽悠尸莲王,说云州遗族圣女颜如雪如何如何漂亮,鼓动尸莲王出兵,结果赵国自己先败了,尸莲国独木难支,也只好收兵。但尸莲王对颜如雪的色心却被勾了起来,不知从哪里听到了西门紫烟的艳色,本来也只是流流口水而已,现在赵国势衰,尸莲王立刻化口水为行动,要赵炎把西门紫烟给他送过去,否则就要提兵自己来抢。赵国面对燕、楚、齐三国的压力已经焦头烂额,几乎抽空了西北防卫尸莲国的边军才勉强撑住,这会儿尸莲国若出兵,大赵非亡国不可,赵炎没办法,只好答应。 这里又要说到西门紫烟,云州遗族那件事上,赵炎的做法让西门紫烟非常恼怒。西门家世代出后,几乎是她一出生,就已注定了王后的名分。就她自己来说,也不反对嫁给赵炎,但因为云州遗族这件事,西门紫烟却改变了想法。当时赵炎一登基,就向西门家求过亲,希望能立西门紫烟为后,西门紫烟坚决不同意,赵炎也拿她无可奈何。西门紫烟为什么却同意嫁给尸莲王呢?这也是没办法,她自己可以耍小女孩脾气,但西门家扎根赵国,面对赵国有可能的亡国之祸,她没得选择。她不愿嫁给赵炎,赵炎没办法,可赵国大难,西门家却不能不出力。一个人对婚姻的选择和一个家族对国家的忠诚,完全是两回事,甚至西岳帝君也在侧面劝西门紫烟作出牺牲。赵国若真的亡国,不但西门家完蛋,西岳帝君这个位置也坐不稳,无论从哪个方面说,西门紫烟都没有办法推托,她只有答应。 尸莲王得知赵炎答应了亲事,狂喜,一面提大军压迫楚国边境,给赵国减轻压力,一面下令修一座凤阁龙楼以迎娶西门紫烟。凤阁龙楼修得大,便有了对辖下百姓的死命搜刮,而花长眉父子,一个想忍辱求全,一个想奋起反抗,也就有了花秃尾暗害花摇尾,然后花逐天向花长眉挑战的事,而吴不赊却刚好碰上。 吴不赊若记忆不失,听了西门紫烟的事,必然会飞速赶回去。云州遗族那件事上,西门紫烟后面的态度,让吴不赊心生好感。后来颜如雪被逼着嫁给尸莲王那件事上,正是西门紫烟的及时通知,吴不赊才得以及时出手救下颜如雪并最终拥有颜如雪,这让吴不赊更是心怀感激。他绝不会眼睁睁看着西门紫烟落到尸莲王手里,他会想尽一切办法阻止这件事,实在不行,哪怕像上次救颜如雪一样,直接出兵赵国。总之一句话,他一定会竭尽全力。 他现在本体记忆并未完全醒转,只是复苏了一部分,最初听到这个名字震了一下,却想不起来更多。他现在唯一想的就是一个,这件事很好玩,狠狠凑一脚热闹再说。 大致搞清了事情原委,吴不赊可就不想拖在后面装病了,万一错过了热闹怎么办,急道:“小四儿,我们赶上去,去给老族长帮忙。” 小四儿有些担心:“你的伤?” “没事。”吴不赊一打马,抢先疾驰出去,小四儿慌忙打马跟上。 吴不赊不要命地催马,不多会儿就赶上了花长眉一行,一路疾奔回去。 吴不赊远远看到一座山,不高,山名西洼峰,峰西有洼,西洼花马族便是由此得名。大大小小的房屋依山而筑,住有一万多人,房屋看上去相当密集,不过都十分简陋,没有几栋好房子。 吴不赊急火火地赶上花长眉,是想着花长眉一回家就会和花逐天打起来。其实哪有这样的事,向族长挑战,事涉族长的更替,岂同等闲。花长眉回来,先要了解事情的原委,询问族人尤其是族中长老的反应,才能相应地作出决定。 西洼花马一族,有十多个长老,都是族中德高望重的老人或者大家族的家长。这些长老中,约有半数是支持花逐天的,另外半数虽然支持花长眉,但族中后辈向族长挑战以争夺族长之位,符合祖制,这些支持花长眉的长老也没办法反对。花长眉当然也没办法反对,大致问了一下情况,当场表态,次日在祖祠宗庙前接受挑战。 吴不赊跟在花长眉身边,眼见今天没什么戏看了,大为失望。天黑了,人也散了,他才想起一件事:他不知道花摇尾住哪里。不过这个好办,小四儿一直跟着他呢,他假说头突然痛了,要小四儿扶他回去休息,嘿嘿,这不就到了花摇尾房里了。 花摇尾的住处显得很寒酸,就一个小院子,三间半石半土垒成的茅草房。其实这还算好的,花摇尾是百夫长,有一定的权势,族中有不少人还住不上这样的房子,就是一个帐篷一驾大车,那便是一个家了。不仅西洼花马如此,整个天马族,白马、黑马、青马、红马,都差不多,穷啊,整个天马族都穷,被尸莲王压榨得太厉害了。 不过吴不赊是不在乎住房的,他只图热闹,回房一躺下,他心里便琢磨开了:“没看见那个花逐天,那小子能说动花秃尾杀了花摇尾再动手,有胆有谋,是个角色,倒不让人太失望。明天花长眉接受他的挑战,他会不会今夜暗里对他老子下手,就像对付花摇尾一样?” 想到这里,吴不赊兴奋起来。小四儿一直就是跟着他的,就住在隔壁。吴不赊招呼一声,说要睡觉,吩咐小四儿不要来打拢他,随即摇身一变,变成只大黑猫,从窗子里穿了出去,径往花长眉住处来。 其实花逐天既然明里向花长眉挑战,自然想要光明正大地战胜花长眉,族人才能心服,若用诡计,族人不服,岂非偷鸡不成蚀把米。吴不赊这么想,纯粹是睡不着,无聊乱想,但有时候,无聊也有无聊的好处。吴不赊摸到花长眉的住处。花长眉身为族长,住得只是比花摇尾略好,一个两进的院子,也是泥石墙,茅草顶。花长眉站在院子里,正在练刀。无聊带给吴不赊的好处,就是花长眉的刀法。 吴不赊脑子里妖怪聚堆,各种武功也是多到打堆,但他想的是要在明天的挑战中插一脚,凑一下热闹,这些妖怪的武功他却不能用,说花摇尾被花秃尾打伤了脑袋,脑子不灵光,记不清事可以,但说伤了脑子却出来一堆奇招怪式,那就太说不过去了,尤其要是这些功夫很厉害,那就更要命,谁都要拿砖拍自己脑袋了。自己拍不算?行,找人互相拍,别给咱省力,拍得越厉害,越出功夫,拍死了算我的,那整个西洼花马就热闹了。吴不赊要凑一脚,只能用花摇尾的功夫。可花摇尾的功夫吴不赊不会啊,花长眉这一练刀,瞌睡送上枕头,再好不过。花摇尾打小父母双亡,差不多就是花长眉带大的,刀法武功也是花长眉所教,他的刀法和花长眉一样,没人会怀疑。 花长眉的刀法大开大阖,招法不多,来来去去,不过二十来招,但简洁实用,颇具威力。花长眉练了几遍,出了一头汗,收刀回房歇息,不多久便传来很响的呼噜声。 吴不赊却舍不得回去,捡了根棍子,便在院子里把花长眉的刀法学了两遍。他也不变回人身,一只猫,直立着,右爪抓着一根棍子舞来舞去,嘴角不时还掠过一丝得意的笑,妖异啊,有那胆小的撞见,非吓破胆不可。 吴不赊脑子里武功多,对花长眉这种简洁的刀法,每一招他至少都有十种以上的破法。花逐天的武功是花长眉亲手所传,纵有变化,不会太大,吴不赊同样也可以轻易破掉花逐天的刀法。不过这种破法要藏在花摇尾的刀法中,这也不难。吴不赊嘴角诡异的猫笑,就是他能成功改动花长眉的刀法,似是而非,却刚好又是花长眉刀法的克星。明天花逐天见了这种刀法,将会是怎么样的一种精彩表情呢? 第七十一章 西洼花马 吴不赊差不多到天亮才回去。他功力大进,精力充沛,也不用睡觉,拿了花摇尾的腰刀,到院子里练了两趟刀法,熟熟手。小四儿也起来了,他看着吴不赊,眼里满是亮晶晶的光。吴不赊知道这小家伙打的什么主意,踹他一脚:“去,弄点儿好酒好菜,待会儿可有大场面呢。” “是。”小四儿喜滋滋地应了,走出两步,又担心地回头,“摇尾哥,你的伤……” 吴不赊摇摇脑袋:“不痛了,不过还是迷迷糊糊的。”他故意搞怪,盯着小四儿,“你叫什么来着?小猴子?小臭虫?” “不是,我叫小四儿啊。”小四儿不知真假,急了,却又不敢露出来,心下只想:摇尾哥伤好了,怎么脑袋反而更糊涂了,这可怎么是好?他却不知,看着他小小的脸上忧心忡忡的样子,吴不赊早乐翻了。 这天是个阴天,乌云在天边堆着,像羊圈外蹲着的恶狼,似乎随时会扑进来大撕大咬。雨下不来,各种小虫却慌了,乱飞乱舞。整个西洼花马,近两万的族人,被一种莫名的烦躁情绪笼罩着,就和这些虫子一样。 低沉的牛角号吹起,花长眉先祭了天地,随后大声宣布:“我接受所有族人的挑战。任何人,只要胜过了我手中的刀,就可以继任族长。” 没有人吱声,东面一堆人闪开,一条汉子大步而出。这人二十多岁,脸形和花长眉颇为相像,却要高上半个头,腰细手长,因为打小骑马,双脚有点内拐,但跨出的步子坚定有力。 吴不赊不认识来人,但他仍可以肯定,这人便是西洼花马族族长花长眉的儿子花逐天。 花逐天到场中站定,持刀抱拳:“我,花逐天,向族长挑战。” 宗庙前站着一排长老,其中一个须发尽白的老者走上两步,道:“花逐天,你的刀,会为花马族而战吗?” 花逐天大声应道:“我的刀,永远为我的族人而战!” “你的血,会为花马族而流吗?” “我的血,永远为这片土地而流!” “好。”长老大声道,“我们允许你向现任族长挑战。” 花逐天行了一礼,到花长眉面前站定,又行了一礼,道:“爹,对不起,为了族人,我必须拔刀。” 花长眉点点头:“天马族是个崇拜强者的种族,只有最强悍的头马,才能带着整个族群走向强盛。来吧,拿出你全都的本事来。” “锵”的一声,他拔出了手中的刀。 花逐天也拔出了手中的刀,眼光却突地向吴不赊这边瞟了一眼。吴不赊立即装出眼光发直、一脸傻笑的样子,他知道花逐天忌惮花摇尾。这会儿必须安下花逐天的心,让他放开手脚全力赢了花长眉,然后的戏才好看。若花逐天心存摇摆,中途放水,那就不好玩了,这种可能是存在的。花逐天让花秃尾害死花摇尾之后才出手挑战他的现任族长老爹,可见他心里完全没有赢花摇尾的把握。现在,吴不赊这个假花摇尾没死,花逐天费半天力,最终便宜花摇尾,那还不如放水,继续让他爹当族长。 花摇尾没死,花逐天确实心存顾忌,虽然听说花摇尾伤了脑袋,他心中还是七上八下的,所以临到拔刀了还向吴不赊看了一眼。吴不赊眼光发直、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便如一颗大大的定心丸,立刻便让他安下心来,信心百倍地拔刀。 吴不赊眼光锐利至极,花逐天情绪的变化虽极为细微,却仍被他尽数捕捉到。他心下暗笑:小子加油,打败你老爹,然后你爷爷我再突然给你来一个麻麻辣辣的,包你过瘾。 花逐天一刀出鞘,大吼一声,抢先发出进攻。他的刀法与花长眉的果然是一模一样,但年轻力壮,狂野剽悍,气势上便要强上很多。 花长眉知道自己气力已衰,与花逐天硬拼斗力肯定是不明智的,一起手便展开游斗,七分守,三分攻,要先消掉花逐天的锐气,最后再趁机反击。不能说他这个策略不好,只是他低估了花逐天的体力和实力。花逐天刀势如龙,越战越勇,六七十招过去,全无半点儿疲劳之相,以势借力,刀上的力道反而强了三分。花长眉本来七分守三分攻,到后面却是一刀也攻不出去,只能全力防守,却是越守越吃力,心下暗暗叫苦。 小四儿张口结舌:“原来少族长的刀法这么厉害了!看来半年前那次,他是隐藏了实力。” 吴不赊是不知道花逐天的本事的,他只是听小四儿说过,半年前花逐天和花摇尾比过一次,两人平手。不过小四儿认定花摇尾当时没有出全力,但看了花逐天现在的实力,小四儿就有点儿替他的摇尾哥担心了。这也让吴不赊侧面了解到了花摇尾的真实功力,估计还比不上现在场中狂攻的花逐天。 “嘿嘿,可惜我不是花摇尾,花逐天刀法便再强一倍,也不过是盘儿豆芽菜。”吴不赊暗暗冷笑。 又斗十余招,花逐天一刀猛劈,“铮”的一声巨响,花长眉踉跄后退,连退五六步,脚下忽地一软,一个屁股墩坐倒在地。 “爹!”花逐天叫了一声,上前两步。 花长眉摇了摇头,撑着刀站了起来,却随手把刀扔在地下,看向诸长老:“我输了。” 先前那位须发皆白的长老出列,看向四围族众道:“花长眉弃刀认输,花逐天获胜。” 一时欢呼声四起,大多是年轻人。他们和花逐天一样,都不甘受人剥削欺辱,他们是花逐天坚定的支持者。年轻的血,总是热的,哪怕明知道前面是刀山火海。一些中年人和老年人则是摇头叹息,他们已经知道了生活的艰难,也知道现实的无奈,血未必一定就冷了,只是已经流过了血,已经知道了痛,而且背上背负的也更多。 欢呼声稍停,那长老道:“还有谁向花逐天挑战吗?” 霎时,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敛气屏声,有不少人向吴不赊看过来,也包括花逐天。吴不赊只是嘻嘻笑,他看到有些眼光冷下去,那是期待他出来挑战的;一些眼光热起来,那是支持花逐天,希望花摇尾不要出战的。花逐天的目光也在变化,由警惕到喜悦。 那长老的手扬了起来。吴不赊觉得把众人的胃口也吊得差不多了,猛地大叫一声:“小四儿!”小四儿猝不及防,惊得一跳:“啊?” “拿酒来!” “啊。”小四儿是失望者之一,没盼到吴不赊拔刀,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酒,可不敢问,手忙脚乱地取了一袋酒来。 吴不赊接过酒,仰天狂灌,这一袋马奶子酒,少说也有十来斤,被他一气灌了半口袋下去。 “好酒啊好酒!”吴不赊大赞两声,把袋子丢给小四儿。小四儿眼巴巴看着他。吴不赊自然知道他盼的是什么,心下暗笑,身子摇了两摇,摸摸头:“啊,好像是喝醉了,且去睡一觉。” 小四儿炽热的眼光霎时黯淡下去。同时黯淡下去的,还有无数的眼光。众人期待中的情景,花摇尾抛了酒袋后,应该是豪气干云,拔刀挑战,他却要睡觉!很有一些人恨得脚发痒,只想上来踹他两脚。倒是小四儿和他亲厚些,小嘴张了两张,说出来的却是:“摇尾哥,我来扶你吧。” 吴不赊醉眼迷蒙:“你在这里做什么?”他故作四下一看,嘻嘻笑道,“好多人,都在这里做什么呢?” 这下子,就是小四儿也想踹他两脚了。叹了口气,小四儿道:“少族长在向老族长挑战啊!唉,摇尾哥,你醉了,我扶你回去吧。” 那位须发皆白的长老也一直在看着吴不赊,这时也摇了摇头,举起手:“既然无人挑战……” “慢着!”吴不赊猛地一声大喝。小四儿又被他吓一大跳,小心肝儿一时扑通扑通猛跳。 吴不赊叫道:“少族长向老族长挑战,就刚才那样的刀法,难道要他做族长吗?” 原来摇尾哥还是醉着的,小四儿苦着脸道:“这半年来,少族长刀法大进,便是摇尾哥只怕也……” “也什么呀也?”吴不赊大喝一声,“拿酒来!” 还好,半袋酒就挂在腰上,小四儿慌忙递上去,却也不敢劝,心里只是在想:早些醉倒了也好。他以为吴不赊是醉着的,只想索性醉翻了他。 不想吴不赊把剩下的半袋酒灌下去,却并没有倒下。空袋子一扔,“铮”的一声拔出刀,他大踏步就向场中走去:“就你这样的刀法,也配做族长吗?来、来、来,让我教教你怎么使刀。” 看到他醉,花逐天眼中已有喜色,这时被刀指着,却也不怒,只是看着那长老。那长老看吴不赊,轻轻摇了摇头:“摇尾,你醉了。” 这长老是族中德望最高的花斑长老,对花摇尾,他一直是十分欣赏的,这会儿眼中却只有痛惜。花逐天让花秃尾暗害花摇尾的事,花长眉并没有说出去,只大略说花摇尾喝醉了酒撞伤了头,花斑长老以为吴不赊这个假花摇尾是酒醉误事,所以才有这种惋惜的眼神儿。 吴不赊却不理他,大咧咧地道:“这样的刀法,我便是醉了,也可以轻松赢他。” 花逐天本来有些忌惮吴不赊这个假花摇尾,如果吴不赊不上场,以酒醉错开这件事,他会很高兴,但吴不赊这般说法,他却恼了。他想,花摇尾脑袋有伤,又喝了个半醉,那就趁势将其打败,以后便再无人有话说。拿定主意,他对花斑长老一抱拳:“我愿接受花摇尾的挑战。” 花斑长老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好吧,刀枪无眼,各自小心。”他其实是在隐晦地替吴不赊这个假花摇尾求情,希望花逐天下手不要太狠。花逐天却装作没听见,长刀向吴不赊一指:“小心了。”一声大喝,身子前跨,一刀劈下。他这一刀有个名目,称作马踏飞燕,乃是借跨步前冲之势,如骏马急奔,到近前腾空而起,借势一刀劈下。全身力道融于一刀,再借了前冲的势,又是居高临下,直有一刀开山之势,是花长眉所传刀法中攻击威力最强的一招。 花长眉刀法中,应付这一招乃是用野马惊群,如受惊的野马,猝然一跳,避开这一刀的锋锐,再使老马回头,横刀猛扫。 这些招法,吴不赊昨夜已从花长眉处学到。当然,招法名字是不知道的,怎么拆解也不知道,但以他的武功,自然能挑选相应的招法拆解,而且吴不赊还在这些招法中加了其他的武功。同样一招野马惊群再来老马回头,他于似是而非中,阴招奇出,必可杀花逐天一个措手不及。 但昨夜是昨夜,今天是今天,妖性本就善变,何况吴不赊脑袋里还有很多其他妖怪的思想,主意自然五花八门。这会儿一对上花逐天,他的想法突然就变了。 花逐天这招马踏飞燕,跨三步,第四步腾空而起,一刀直劈。吴不赊不使野马惊群,却同样使出了马踏飞燕,他临时变卦,起步略迟,只踏了一步,身子便腾空而起,也是一刀劈下。 同样的马踏飞燕,吴不赊出刀略迟,可腾身更高,下劈更快。花逐天刀到中途,吴不赊大刀已到了花逐天的头顶,凛冽的刀风,破脑欲开。 花逐天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吴不赊不使野马惊群来拆解他的马踏飞燕,却同样使一招马踏飞燕来与他以攻对攻。他更想不到的是,吴不赊这一招马踏飞燕竟是如此得快。一时间他魂飞魄散,急扭身,半空跨步,却是凌空使野马惊群,身子斜跨开去,脚一落地,大旋身,招使老马回头,横刀急扫。 于急切间凌空变招,心惊,步不乱,应招严谨狠辣,不愧西洼花马的人中之杰,确实了不起,便是吴不赊也暗暗点头。花逐天一落地,他同样收刀入地,斜跨,野马惊群,大旋身回刀横扫,老马回头。还是一模一样的招式,出招比花逐天慢一步,刀势却又快了一步,花逐天刀到一半,吴不赊刀尖又到了他腰间。 花逐天先前吃了一惊,这一次心神略稳,急收刀,身子一起,左脚提,一刀顺势下劈,这一招名为悬崖立马,正是老马回头的拆招。刀一格,再使一招小马过河,乃是格住敌刀后,顺着敌刀前削上撩,前削指,上撩颈。 但吴不赊不等他刀格上,一见花逐天收刀,吴不赊也马上收刀,同样使一招悬崖立马。两个人同使这一招,可就有趣了,面对面提左脚,各舞各的刀,不似两人对敌,倒仿似相互对舞。花逐天这招悬崖立马,没格上吴不赊的刀,小马过河还是接着使,斜削上撩。吴不赊相应也是一招小马过河,后出手,刀却又先到了。他的刀在花逐天的刀上面,抢先一步削到了花逐天胸前。 先两招,花逐天可说是无备,这一招他留了神,一见吴不赊收刀便知又是同样的套路,花逐天的小马过河便放心大胆使出来,心一放胆一提,便用上了十二分力。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出刀在吴不赊之先,落刀却反会在吴不赊之后,这一刀,他下了死决心,一定要抢在吴不赊前面。但他再一次失望了,虽然他放手而为,而且使上了吃奶的劲儿,却还是落在了吴不赊后面。这种打击,几乎让花逐天崩溃。不过花逐天也不是那么容易死心的,再变招,刀出如风,越使越快,这时他已不管胜负,也不管是不是会挨上吴不赊一刀了,唯一的想法,就是要快过吴不赊。 吴不赊非常了解花逐天的想法,却并不想要他的命,也不想砍他一刀。他嘴角带着一丝邪恶的笑,见招应招,招招和花逐天一模一样,招招起手在后,落刀在先。眨眼二十余招过去,花逐天把一套刀法从头到尾使了一遍,却没有一招抢到先手,刀刀落在吴不赊后面。如果吴不赊想要杀他,他早死二十次以上了。 吴不赊如此使刀,震惊的不止花逐天一个。花长眉老眼本来有些黯然无光,这会儿却是陡然发亮,他虽然输给了花逐天,只是输在力气上,却不是输在刀招上。若论刀法的老辣,他还要强于花逐天。吴不赊这一套刀法,刀刀起手后而落刀先,其中的难度,别人不知道,他却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秋风未动蝉先觉。这是刀道的至境啊,摇尾的刀法怎么到了这个境界?”他两眼一眨不眨地看着吴不赊转动的身子,明明是那般熟悉,感觉偏偏是那般陌生。 还有一个小四儿,这小家伙儿,本来是失望到了极点的,这会儿却是惊喜到了极点。地狱到天堂的感觉,嘿嘿,不好形容。他不会花长眉的刀法,内行看门道,他是外行看热闹。他只知道一点,吴不赊是刀刀压着花逐天打,看得他小嘴大张,足可以塞下一个鸡蛋。 一套刀法使完,花逐天吸气收刀,并脚而立。对面的吴不赊以同样的收式,却又比他先一步站好。花逐天死的心都有了,点点头:“摇尾,好,好,我知道你一直在让着我。半年苦练,以为至少可以和你一战了,却原来差得如此之远,好,好。”说着,他转身向花斑长老一抱拳,“我输了。” 花斑年轻时也是一条好汉,现在他虽然身手慢了,眼光迟了,但眼力还在。吴不赊如此使刀,也看得他有些发呆,愣了好一会儿才道:“还有谁上来挑战?” 连喊三次,无人应声。 花斑道:“既无人挑战,花摇尾便是最后的胜者。花长眉、花摇尾,你两个跪下,祭告天地祖宗,交换族长信物。花摇尾便是我西洼花马新一任的……” 花斑话未说完,忽听得轰隆声震响,地皮震动,远处一个马队奔了过来,隐隐看去,似乎是一队骑兵。花斑、花长眉几人均是脸上变色。吴不赊不明就里,只管不动声色地看着。片刻,马队到了近前。看得清楚,马群前面是一匹小红马,上面一个少女,伏马狂奔。吴不赊眼尖,看那少女,十五六岁年纪,鸭蛋脸,长相颇为甜美,这会儿却是一脸惊慌。后面约有两百余骑,作雁翅形散开,隐隐兜着这少女。看这些骑兵的装扮,该是尸莲军。 这一代尸莲王,本是狮族族长,得虎、熊二族相助,登上王位,因此以狮、虎、熊三族为上三族。尸莲军兵员也主要来自这三族。以牛、羊、狗、猪、驴五族为下五族,其丁壮多在军中充为杂兵,数量多,装备却差。眼前这一队骑兵个个人高马大,装备精良,该是尸莲军上三族骑兵。 天马族强盛时,黑、红、白、青、花五族各筑一城,争相夸耀,后来衰落,五城不复已有。这一代尸莲王得国后,在五城各派一个镇守使,外御燕、赵之军,内摄天马五族。这一队精骑,当是花马城镇守军。 少女奔得近了,众人已能看清她的脸。花逐天先就叫了起来:“百合,是百合!”持刀奔上两步,却又停住,看一眼花长眉,复看向吴不赊,炽热的眼神,如地底积聚的岩浆,如果得不到宣泄,必然猛烈爆发。 这少女叫花百合,是花斑最心爱的小孙女,也是花逐天苦苦追求的心上人。不过花斑不喜欢花逐天,觉得他冲动得有些狂妄了,所以一直未曾允婚。他喜欢的是性子沉稳厚重的花摇尾。当然,这些事吴不赊是不知道的,眼见又有了事,他是两眼放光。 花百合奔到近前,翻身下马,嘴里哭叫:“爷爷……”急扑过来。花斑忙抢上两步扶住,道:“怎么了,是怎么回事?” “我赶羊儿去喝水,给他们看见了,就要抓我。”花百合颤声哭叫,眼见后面骑兵奔近,忙躲到花斑背后,娇俏的身子不住地颤抖,如见了狼群的小羊羔。 其实花斑不问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这样的事情太常见了,只是没曾想让自己的孙女遇上了。他又惊又怒,身子哆嗦,白发乱颤,就像一头愤怒的老山羊。他和花逐天一祥,先看了一眼花长眉,又看一眼吴不赊,眼中惊慌却多于躁动。 那队尸莲兵奔近,纷纷勒马,一人越众而出。这人三十来岁,身材高大,一个特大号的鼻子尤为刺眼。这人叫虎勾鼻,是花马城镇守使虎啸风的亲信,凶狠残暴,且极为好色,花马各族闻名色变。 虎勾鼻扫一眼花马族众人,眼光落在花长眉脸上,嘿嘿一笑,道:“原来都在这里啊,很好。花族长,你们西洼花马的税准备好了没有?这就交上来吧。” 花长眉看一眼吴不赊。吴不赊不了解情况,依旧装傻。花长眉略一犹豫,上前两步,赔个笑脸道:“虎将军,这一次镇守府要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些,我西洼花马真的拿不出来啊!能不能请你替我们说说好话,减免一部分啊?” “你西洼花马好几万族众,三十一支花马里面,你西洼花马实力是最强的吧,这点儿东西都拿不出来?”虎勾鼻冷哼一声,眼光溜到花斑背后的花百合身上,又“嘿嘿”一笑,道,“免是不能免的,但可以宽容你们些时日。叫这小姑娘跟我走吧,现在有多少交多少,余下的,过两个月我来收。” “多谢虎将军宽容。”花长眉连声道谢。他摆摆手,一个汉子搬了一个木箱子来,打开,是一对瓷瓶。这瓷瓶吴不赊倒是识得,便是花长眉从姜连枝手中买来的。花长眉奉上瓷瓶,赔笑道:“虎将军,这是我西洼花马的一点儿小小心意,还望将军笑纳。” 看到礼物,虎勾鼻脸上现出笑意,拍着花长眉肩膀道:“不错,不错!呵呵,本将还可多容你些时日。”手一挥,“拿上东西,把这小姑娘带上。” 一名尸莲兵过来接了木箱子,另两名尸莲兵却去拉花百合。 花长眉忙闪身挡在前面,赔笑道:“虎将军,您高抬贵手,这女娃子已经许了人家,没资格再伺奉将军了,还望将军――” “许了人家?”虎勾鼻眼光去花百合头上一扫,还是女孩儿家的打扮,不过许了人家没成亲也是可以的,道,“许给谁了?” 花长眉一滞,说许了人家是他灵机一动,可到底是许给了谁家,可不能再灵机一动了,便看向花斑。花斑转头看吴不赊。吴不赊要笑不笑地在那里站桩,花斑却以为他是不愿应这一句。花逐天也在看吴不赊,吴不赊不应,他冲口就应了下来:“许给我了。” 花斑本不喜他,但这种时候,他出口应下,花斑心下叹口气,便不再吱声。花百合的脸却已经红了。 “你?”虎勾鼻斜眼看他,走上两步,“你算什么东西?”扬鞭就打。 花逐天哪是个干挨打不还手的人,反手一把捞着了虎勾鼻的鞭子。 虎勾鼻没想到他敢还手,两下扯不出鞭子,大怒:“给我拿了!” “将军高抬贵手,将军高抬贵手。”花长眉慌忙上前,侧身拦着冲上来的尸莲兵,就手扇了花逐天一个耳光,“兔崽子!你要把一族老小都害死吗?还不放手?” 花逐天愤恨地放开了手。花长眉拦在他前面。虎勾鼻倒也没想再打,他冷眼看着花逐天,忽地大笑起来:“不服气是吧?好,有性格,我喜欢。你的女人我先带回去,玩厌了自然还给你,哈哈哈……”一挥手,“带走!” 几名尸莲兵上来拉花百合,花长眉忙又去拦,只是赔笑:“虎将军,虎将军,这女娃子许了人的,与礼不合,您高抬贵手,您高抬贵手!” “滚开!”当面的尸莲兵一推。 花长眉仰天一跤摔倒,却又飞快地爬起来,左手去腰里一掏,竟是一锭小银子,强塞在那尸莲兵手里,口中只是叫:“虎将军,您大人大量,放了这女娃儿。”他虽有了年纪,功夫却不弱,尸莲兵一推,本不可能推得倒他。摔一跤,乃是苦肉计,希望引起虎勾鼻的同情,又塞银子,伸手未必不打笑脸人,但伸手却绝不会推开银子,那尸莲兵手中抓了锭银子,虽然推推搡搡,用的力却小了许多。 吴不赊冷眼旁观,一切尽看在眼里,只不吱声。花逐天也看着,为花长眉的苦心悲哀,却更愤怒。无论如何,那是他爹,要给虎勾鼻赔笑脸,要假摔,他这做儿子的,心里怎么会好过。他胸膛剧烈起伏,咆哮的火山,随时都会爆发。 虎勾鼻虽狂不傻,自也看得透花长眉的作派,冷笑一声,忽地翻身上马。花长眉以为他真个放手了,却见他斜眼看过来,道:“花族长,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是让这女孩子跟我走;二是我拍马就走。不过我下次再来嘛,嘿嘿!”他冷笑着,伸手拿起木箱子里的瓷瓶,转着圈儿看了一下,忽地松手。瓷瓶落下,正撞着另一个瓷瓶,“啪”的一声,两个瓷瓶同时碎裂。花长眉脸上变色,虎勾鼻啧啧摇头:“瓷瓶好看,就是太容易碎了。西洼花马较之这对瓷瓶,不知哪个更坚固些?”说到这里,他神情一冷,“我数十下,一……二……” 他一下一下数下去,全场上万人,无一人吱声。花长眉脸色惨白,花斑身子摇摇欲坠。虎勾鼻数到六,花百合忽地从花斑背后转出来,跪在花斑面前,叩了三个头:“爷爷,孙女不能再服侍你了,你自己保重。” 花斑老泪喷涌而出,扶着花百合:“百合――”刀子在割他心头的肉,他却没有能力阻止。 花百合到花长眉面前,跪下,也叩了个头:“族长,谢谢你这么多年对百合的照顾。爷爷老了,还请你多多照顾于他,百合给你叩头了。” “百合,孩子。”花长眉眼中含泪,扶她起来,“是我无能啊。” “百合,不要去!”花逐天狂叫,像一头疯虎般扑过来,边上几个花马族人都拦他不住。花百合转头看他:“逐天哥,我知道你喜欢我,我应你,若有来世,我一定嫁给你,但今天你若发蛮,却要害了阖族老小,我不能应你。” 她悲哀而坚定的眼神,如一只强力的手,阻住了花逐天的脚步。他猛然跪倒,双手插入泥中,以头叩地:“苍天啊,为什么啊?” 花百合扭过头,强忍着的泪却还是洒了下来,走向自己的小红马。虎勾鼻仰天狂笑,忽地又有一个笑声响起,竟把他的笑声压了下去。 “有趣,有趣!你们在唱戏吗?又哭又笑又叩头又捶地的,哈哈……” 大家闪目一看,却是吴不赊。这个时候他竟然打哈哈,花长眉以为他头伤发作,昏头了,低声叱道:“摇尾!” 花百合也回头看过来。吴不赊不理花长眉,却看着花百合,道:“你是花马族人吗?”这话问得怪,花百合当然是认得花摇尾的,愕然道:“摇尾哥,你……” “你既是花马族的人,要跟人走,怎么不先问问我?” 花百合不知道吴不赊挑战族长成功,一脸迷茫:“摇尾哥,你……你……” 虎勾鼻却不耐烦了,瞪着吴不赊道:“你是谁?” “我是谁?”吴不赊脸上忽地现出迷茫之色,摸着脑袋道,“对了,我是谁来着?”花长眉叹气,就知道他是头伤发作了。边上的小四儿却急了:“你是摇尾哥啊。”吴不赊恍然大悟:“是了,我是摇尾哥。” “摇尾哥?”虎勾鼻嘴中念叨,这名字不熟,他念的声音不大。吴不赊却就听到了,偏生这回应得快:“哎,叫哥哥啊!乖,待会儿哥哥拿糖给你吃。是了,你这么大的宝宝,可以喝酒了吧?待会儿跟哥哥喝酒。” 小四儿“扑哧”一笑。花长眉暗中叫糟。 虎勾鼻勃然大怒:“作死!”纵马过来便要去打吴不赊。 花长眉闪身急拦,忽地眼前一花,定睛看时,前面一匹空马,马上却没了虎勾鼻。哪儿去了?听身后好像声音不对,急回头,却见虎勾鼻躺在地下,吴不赊一只脚踩在他胸膛上。论个头,吴不赊即便变做了花摇尾,仍比虎勾鼻要矮得一头小得一号。可他一只脚踩着,虎勾鼻却是挣动不得,一张脸涨得通红。尤其他那个大鼻子,充血肿胀,更像一个霜冻过的大红柿子。他双手扳着吴不赊的脚,双脚乱蹬,却好像蜻蜒撼玉柱,莫想动得分毫。 花长眉大惊:“摇尾,快松脚!”伸手来推吴不赊。吴不赊身子却像座山,竟是推不动。吴不赊不理他,看着虎勾鼻“嘿嘿”一笑:“我的话你听到了吗?想带走我西洼花马的人,你问过我没有?没听到我的话吗?那你生着耳朵做什么?不如撕了下酒吧。”说着,他伸手去虎勾鼻脑袋左右两边一摸一撕,抬起身时,手中已捏了两只血淋淋的耳朵。花长眉本来还要加力来推他,突见他手中两只耳朵,惊得踉跄后退。倒不是他没见过血,问题是,见了虎勾鼻的血,这祸就闯下了呀! 花长眉大惊,虎勾鼻大叫。尸莲兵也反应过来了,当然是大怒,拔刀便冲了上来。虎勾鼻带的尸莲兵有两百多人,围在他身边的只有二十多人,其他人退在四五十步外,所以冲过来的就是这二十多人。花长眉心头正惊骇不已,尚没计较出个好歹来,眼前一花,又没了吴不赊的身影。 吴不赊迎着尸莲兵冲上去,他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迎面的尸莲兵眼前一花,下意识一刀猛劈,却劈在了空处,突觉左腹下一痛,低头看,有东西,那东西好古怪的,像一圈半黑不白的黑绳子,又像一条盘起来的偷油蛇。真要形容得像点儿,就是一挂猪肠子。猪肠子怎么到了这里?尸莲兵忽地明白过来,那不是猪肠子,那是他自己的肠子啊!唉,真是猪啊! 吴不赊一晃而过,腰刀从第一名尸莲兵腰间划过,绕过马尾,扎进了第二名尸莲兵肚子,也只是一下,反手划开了右侧尸莲兵腰背。他一矮身,从马肚子底下钻过去,出现在第四名尸莲兵马前。那尸莲兵突见眼前现出一物,没来得及看清楚,左肋一痛,一只脚已踏进了鬼门关,而吴不赊的身影又早消失了。到死,这尸莲兵也没弄清自己是怎么死的,嘿嘿,这官司到了阴间,有得打了。 冤死鬼不止这一个,只是一眨眼,吴不赊就围着这二十多名尸莲兵转了一圈,每人送了一刀。那身法快得像风,像电,说得恐怖点儿,像鬼。 虎勾鼻刚觉得胸口松开,忍着痛要爬起来时,胸口忽又一紧,吴不赊又回来了。这回来得也实在太快了吧?欺负人啊?虎勾鼻委屈得差点要哭了。就在他狂怒地挣扎中,那二十多名骑兵先先后后落马了,“扑通”,一个,“扑通”,又一个。虎勾鼻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些兵怎么了?难道就是刚才那么一下,就被吴不赊全砍死了?不可能啊,那也太快了吧?他眨巴眨巴眼睛,女人玩多了,难免眼花,但事实和女人无关。眼睛眨到第三下时,马上没人了,所有的人全都掉到了马下。 惊骇的不止虎勾鼻一个,没看清的也不止虎勾鼻一个。事实上,包括花长眉在内,大多数人都没看清。一时,所有人都惊呆了,大张着嘴巴,就那么看着。 最先反应过来的,反倒是不远处那些尸莲兵。一看不对,纷纷拔刀。吴不赊可不会给他们冲起来的机会。马停在原地,杀二十个人如捏死二十只虱子,马若奔驰起来,这一百多骑兵可就没那么好对付了。他刀一指:“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花马族人一时没反应过来。花逐天愣了一下,终于清醒了,狂跳起来:“族长有令,杀光他们!” 他一叫,所有花马族人终于都清醒了,本来支持花逐天的年轻人就多,都是喊打喊杀不怕把天捅个窟窿的主儿,只是被强压着。这时花逐天一带头往上冲,族人顿时纷纷冲上去。 那些尸莲兵被花马族人围在中间,骑兵若没冲起来,没有速度,比步兵更麻烦,高高骑在马上,目标太明显了。花马族人又多,四下一围,也只是一眨眼,近两百尸莲兵全被砍下了马,而且基本上都是乱刃分尸。没办法,刀子多啊,被这位砍一刀,不被那位砍一刀,不公平不是? 一阵乱起,尸莲兵完了。随后,花马族人慢慢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往吴不赊这边看。花长眉身子摇摇晃晃,终于慢慢软倒。 吴不赊也不看他,冷眼看向虎勾鼻。虎勾鼻先前狂,这会儿吓坏了。一碰上吴不赊的目光,顿时就打个哆嗦,眼泪鼻涕“刷”的一下全出来了,颤声叫道:“饶……饶命啊!饶命……” “饶命?”吴不赊嘻嘻笑,“我只听说饶狗命,没听说过饶人命。” 虎勾鼻竟是个聪明的,忙道:“小的是狗,小的不是人。族长,你饶了小的狗命啊!” “你是狗,我怎么没听到狗叫?” “小的会叫的,汪……汪汪……汪汪汪!” 杀了尸莲兵,闯下灭族大祸,花马族人都有些发愣。虎勾鼻这么一叫,花百合第一个笑了起来,然后是小四儿,然后是哄堂大笑。众人心中的恐惧,被这笑声冲去了大半。 吴不赊也笑:“原来是狗不是人啊,人命不饶,狗命嘛,且饶你一狗命。”放开虎勾鼻,“快滚!记住,要一路狗叫。若敢变回人时,狗命就没了。” 虎勾鼻没想到吴不赊真会放他,喜出望外,连连点头:“是!是!”被吴不赊一瞪,醒悟过来,忙叫,“汪,汪,汪汪!”挣上马去,一路叫,一路打马往回跑。 周遭花马族人围着呢,他所到之处,一片笑声。虎勾鼻一直悬着心,只怕吴不赊是在玩他,可还不敢不给吴不赊玩。好不容易冲到外面,见吴不赊不动,他急打马,没命地逃了开去。身后笑声震天,数里外都听得到。 真个放了虎勾鼻,花长眉几个都有些疑惑,但吴不赊刚才露那一手过于惊人,他不开口,谁也不敢问。 虎勾鼻一人一马消失,吴不赊扬声大叫:“大家看见了没有?” 笑声齐收,上万人一齐看向他。 吴不赊目光环视,道:“我们若忍辱吞声时,他们会骑到我们头上;而当我们奋起反抗时,他们就会像一条被打痛的狗一样,哀哀叫着,有多远滚多远。” 花长眉脸上露出羞愧的神色。花斑却皱了皱眉,作为长老,他理解花长眉的难处,但别人并不理解。他边上的花逐天、小四儿眼光全亮了起来。和他们一样眼光大亮的,还有无数的年轻人。 “男人,就应该保护自己的家园、牛羊、妻女姐妹。花马族的汉子们,你们是男人吗?可敢与我一道,为了我们的家园和女人,奋起血战?” “战!”花逐天猛地拔出腰刀,纵声长叫。 “战!战!战!”无数条汉子站起来,无数把刀直指苍天。 第七十二章 巧取 成功激起了花马族人的血性,吴不赊宣布成立天马军。天马军曾是天马族当年全盛时横扫大草原的无敌铁骑,吴不赊本不知道,是小四儿絮絮叨叨念出来的。花马族汉子踊跃报名,汰老去弱,共得四千精壮。四千条汉子,个个热血激昂,散布在草原上,自觉声势凌云。吴不赊看了,却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吴不赊本人在军事上是半桶水,但他脑中那一群妖怪的意识里,却着实有几个深通军事的妖才。花马族汉子是天生的骑手,也是天生的勇士,但战争并不是有血性或热情就一定能取得胜利的,没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训练,勇士也就永远只是勇士,而不是军队。不过,他脑子里既然有深通军略的妖才,办法也就多得是。吴不赊下令,以比武的方式选拔人才,建立最基本的军队建制。十人一什,四千人中选四百名什长;百人一队,四百什长中选四十名胜出者为百夫长;千人一营,四十名百夫长中选四名胜者为千夫长。 “尸莲王有一百万大军,仅这天马原上,天马五城五个镇守府,便有近十万尸莲兵。我们只有这四千人,若败了,西洼花马将族灭人亡。” 吴不赊冷眼扫视,选出了什长、百夫长、千夫长的四千勇士归什归队,排出了整齐的方阵。气势已然大变,但还差一点点东西:军纪。 吴不赊霍地拔出腰刀:“立族之战,有进无退。一营退,先斩千夫长;一队退,先斩百夫长;一什退,先斩什长。千夫长若战死,一营溃败者,所有百夫长皆斩。百夫长战死,一队溃败者,所有什长皆斩;什长战死,一什溃退者,全什尽斩。只有进,没有退;只有胜,没有败。” “只有进,没有退!只有胜,没有败!”四千汉子拔刀狂呼,声遏行云。四千双眼睛里,是火一样的激情。 花长眉远远站着,身子禁不住微微颤抖,有了严谨的组织再有了严厉的军令,四千条激起了血性的汉子,那种凶厉的气势,会比草原上的大风暴还要惊人。他看着吴不赊的背影,一脸迷茫。这个人,真的还是他看着长大的那个花摇尾吗? 他不知道。他只是担心,这个背影,到底能带着西洼花马走多远。 吴不赊可不知道花长眉在忧心忡忡地看着他,就是知道也不会理睬。激起了西洼花马人的血性,四千人跟一百万人打,太好玩太有挑战性了。他全身的血,都激动得近乎沸腾起来。 花逐天也参加了选拔,一路打上来,成为了四个千夫长之一。另三个千夫长分别是花摆尾、花扬蹄、花左耳。没办法,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不像花逐天这族长的少爷一样能取个好名字。但名字虽俗,三人也都是族中赫赫有名的勇士。 当夜军议,四个千夫长、四十个百夫长全部参加。吴不赊把花长眉和花斑也请了来:“大家可能都有些奇怪,我为什么要放虎勾鼻回去。” 放了虎勾鼻,确实没一个人想得通。吴不赊不提,大家不好问,他自己主动提出来,众人的好奇心全都翻了起来。四十多双眼睛,齐齐看着他。 吴不赊一笑,让小四儿把地图拿出来,摊在桌子上。整个白天,四千名天马军整训,他则在拼命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四千挑战一百万,刺激,好玩,但如果打输了就不好玩了。当然,他不是关心西洼花马的死活,千万别以为他有什么人性,不要忘了,他脑袋里还装着一群妖怪。虽然那些妖怪已经对他的本体构不成威胁,但那些妖怪的记忆、思维还在。人的死活,从来不在妖怪的考虑之列,真摆出妖怪嘴脸,还吃人呢,更莫要说别的。他只是不想输。但四千要胜一百万,挑战不是一般得大,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借力。他不是花摇尾,对天马原的形势,对花马族的内部情况,完全不了解,只有赶紧多问多了解。 军议之前,他对天马原的了解,基本上已不在死鬼花摇尾之下。 “诸位请看。”吴不赊指着地图,“花马城在南,黑马城在北,我西洼花马虽属于花马族,可离着黑马城也不过八百余里,与距离花马城的路程基本上差不多。” 花逐天几人眼光在地图上瞄着,其实不看他们也知道,西洼花马族,左走花马城,右走黑马城。两城中间一千多里范围,没这些野小子们不熟的。有时候疯起来,大家便赛马取乐,从花马城跑到黑马城,只看谁能抄到最近的路,哪条小河沟什么季节有多深的水他们都知道。吴不赊即便了解了大半天,无所不问,但真正在这些细节上,与他们相比还是差得太远。他们就是弄不懂,吴不赊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我们重立天马军,扯旗造反,消息很快会传出去。花马城镇守府得到消息,出兵镇压是一定的。黑马城镇守府呢?如果他们也同时出兵怎么办?一个军镇一万五千人,仅一个花马镇守军,兵力便是我军的四倍。要再加上黑马镇守府的兵,一比十,我天马军便是四千块铁,能打几根钉?” 他说到这里,花长眉隐隐有些明白了,捋着胡子,却不吱声。花逐天几人仍是一脑子糨糊。吴不赊道:“虎勾鼻是花马镇守使虎啸风的亲信,受了这么大的污辱,他会忍得住吗?我可以肯定,这会儿他一定在拼命往花马城赶,进了城,他必然向虎啸风哭诉。造反是大事,伤的又是亲信,虎啸风绝不会等,必定马上出兵。” 说到这里,花逐天终于明白了:“虎啸风一收到消息就出兵,不会通报给黑马城镇守府。这样,我们就只要专心对付花马城一路兵就可以了。而且虎啸风不可能倾城而出,至少要留下三五千兵马守城。如果他出兵一万,差不多就是一比三,我花马族勇士,一个可以打他们五个,一比三,我军必胜。” 他越说越兴奋,边上的花长眉却皱起了眉头。尸莲军绝不好惹,尤其是狮、虎、熊上三族军。什么一个打五个,除非个个是他花逐天。普通族人,个打个也未必能胜得了尸莲军的上三族兵。不过尸莲军中上三族兵不多,尤其是外派的镇守府兵,一般是五比一的比例。一个军镇,一万五千人中,最多能有三千名上三族兵。 吴不赊却点头赞同:“我军必胜,但要看怎么打。”他环视花逐天几个。花逐天冲口而出:“敌军一到,全军进攻,军纪如铁,有进无退,敌军立足未稳,必可一击而溃。” 强冲猛攻,差不多就是蛮牛斗架,纵能胜,杀敌一千,也要自伤八百。可西洼花马有几个人,经得几下死,花长眉几乎立马就要喝叱出来,一张嘴,却又合上了,张眼看向吴不赊。吴不赊这一天的表现,已给了他太多的意外,他倒要看看,这“花摇尾”还有什么东西拿出来。 吴不赊看花扬蹄几个,都是和花逐天一般的口气。他心下暗叹,摇了摇头,道:“敌强我弱,不可硬撼。明日我军全体出动,偷跑到花马城外潜伏下来。虎啸风出兵后,我们趁机打下花马城。我族穷困,兵甲多缺,打下花马城,一可消灭虎啸风一部分兵力,二可补充兵甲,三可补充兵力。花马城中有五六万人,大多是我花马族人,其中绝不缺勇士,补充个四五千人不成问题。虎啸风得信后,必定回师救援,一来一回,必然人困马乏。我军兵甲精壮,再以逸待劳,再若不胜,我们这些人也就不必活在世上了。” “好计谋!”一直没有吱声的花斑击掌高呼,因为激动,身子竟是不停地颤抖,有些混浊的老眼,这时却是亮若晨星。 他和花长眉一样,虽然震惊于吴不赊这个假花摇尾的身手和突然间的性情大变,可心里对吴不赊并没有太大的信心。再锋利的刀,也要手去握,握刀的手若没有力量,刀越锋利,反而越危险。但这会儿吴不赊的表现,有勇有谋,实在已远出他意料之外,扯旗造反,搞不好就是灭族之祸,但有了吴不赊这样的族长,西洼花马,也许真的能成为纵横草原的千里马。 花长眉也和花斑同样兴奋,却是瞪一眼花逐天:“野小子,现在知道你和摇尾差多远了吧?” 花逐天涨红了脸,“嘿嘿”而笑,眼中隐有羞愧之意。他一直对花摇尾不服气,这一日下来,却是真心服了;至于愧,是因为指使花秃尾暗害花摇尾这件事,不过他心中的本意是为了族人,所以倒不至于不敢看吴不赊。他想不到的是,这个他心服口服的花摇尾,早已不是花摇尾本人,而是一个有着离奇遭遇的奸商。 吴不赊对花长眉道:“老族长,我军全军出动,族里就交给你了。我军打下花马城,如果虎啸风没能及时得报回兵,或者他就算得了信也不肯回军,那就是个麻烦,这一点必要防备。老族长可远派探子,万一虎啸风直扑过来,请老族长带大家及时离开,人走就行,东西可以不要。打下花马城,我们什么没有?” “放心,我必不会让虎啸风占了便宜去。”花长眉点头应诺,对吴不赊的嘱咐没有半点儿反感。他不是尊敬吴不赊族长的身份,而是佩服吴不赊这一天来的才智勇武。 吴不赊又对花逐天道:“我西洼花马在花马城中讨生活的族人应该也不少吧,你派几个精细的人入城去,联系他们。我军取城时,要他们做内应。” 花左耳抢着答应道:“这事交给我!我叔叔在花马城中杀羊卖肉,他为人豪爽,认识的人多,做内应最好。”获得同意,他带了几个人,竟是连夜往花马城去了。 第二日,吴不赊率四千天马军赶往花马城。花长眉选了一批未能入军的半大小子,远派到百里以外查探情报。族里也作好准备,万一虎啸风直扑过来,那就阖族撤退,天马族人老幼皆会骑马,撤起来也是一阵风。 西洼花马靠近人类边境,已是天马原的边缘,离着花马城有近六百里,若快马急赶,一日可到花马城。不过人到了,马也累死了,吴不赊当然不做这样的傻事,也用不着这么急。他们当天赶了四百余里,第二天天亮动身,在离花马城五十里的地方扎下大队。花左耳随即就来了,禀报说虎啸风已率大军一早出城,全军一万人左右。城里留了四五千人,上三族兵可能有三四百人,其余是下五族杂兵。虽然杂兵中军官多是上三族的人,但没什么战力。天马军若只是对着这些杂兵,倒真可以以一对五。花左耳和他叔叔也联系上了,他叔叔答应联系一批人做内应,半夜子时打开南城门。 吴不赊大喜,给花左耳记下一功。一切准备停当,只静待天黑。太阳一落山,全军开向花马城,在城南五里停下,花左耳带一小队兵悄悄掩近城门。子夜时分,花左耳的叔叔果然带人打开了城门。吴不赊全军入城,尸莲兵军营在城西,仍是花左耳叔叔引路,到兵营前,一鼓而入。留守的尸莲兵虽有近五千人,却全无防备,被天马军如疯似狂地杀进去,哪里能够抵挡,一击而溃,小半被杀,大半投降。倒是防守镇守使府的上三族兵不愧精兵之名,奋起抵抗,但寡不敌众,而且又是措手不及,也是顷刻被扑灭,大半被杀,小半被俘,仅有一二十人冲了出去。吴不赊就是让他们出城报信,下令不必追杀。 控制全城,吴不赊下令,所有上三族人,包括虎啸风和其他军官的家眷在内,全部抓起来,不多,也有五六百人,下五族降兵却有三千挂零。吴不赊命把上三族人带进军营,对下五族降兵道:“压榨、欺辱我们天马族人的,主要是上三族人,你们下五族人其实也是他们压榨的对象,所以,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机会。你们可以选择杀了这些上三族人,天马族人和你们的恩怨从此就一笔勾销,我放你们回去。当然,如果你们愿意继续给上三族人卖命,我也不反对,但那样就是我天马族人的死敌,所有的账一起算,不死不休。” 他看着三千降俘,眼光所到之处,没一个人敢和他对视。吴不赊手一指:“想继续给上三族人卖命的,站到那一边去。” 好一会儿,没一个人动。谁是傻瓜呀?虽然杀了上三族人后果难测,可站出来的后果却是明摆着的。 “都愿做我天马族人的朋友啊!好,我欢迎!”吴不赊哈哈一笑,“现在请你们拿出诚意来,我以天马神的名义发誓,你们只要拿出诚意,杀了这些上三族人,你们从此就是我天马族人的朋友。你们可以走,也可以留下,来去自由。” 还是没有人动,也没有人吱声。吴不赊举起手:“我五指屈起,再张开,五指全部张开时,若上三族人还有活着的,你们所有人都要死。”说着,他屈起了一个指头,三千降兵顿时骚动起来。当他屈到第三个指头时,一个降兵猛然冲了出来,狂叫着冲向上三族人,一拳就把一个中年妇女打倒在地。 有一个带头的,跟风的就多了。吴不赊屈到第五个指头,三千降俘全冲了出去,场中哀号、惨叫声四起。降俘没有兵器,赤手空拳把上三族人打死,比用刀枪更加残酷。尤其这些上三族人大多是老幼妇孺,周围的天马军战士虽都是勇士,很多人脸上却都有不忍之色,花逐天便是其中的一个。 吴不赊留意到了他脸上的神情,道:“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吧?” 花逐天点点头。吴不赊嘿嘿一笑:“尸莲王号称百万大军,上三族军最多三十万,大半是下五族军。我杀上三族,放下五族,就在他们中间放了一把刀,再要下五族降俘杀了上三族俘虏,这把刀就见了血。有了这把见血的刀,尸莲王的百万大军,战力至少要降低三成。” 花逐天大悟,慨然拜服:“族长深谋远虑,非我所及。” 约有一炷香时分,场中哀号全息,五百多上三族老幼被三千降俘活活打死了。 吴不赊大笑:“好!从此我们是朋友了。愿意留的可以留下,愿意走的,每人一匹马,可以带走你们自己的东西,但刀枪必须留下。” 草原儿女,马是必须的,但能带走自己的东西,可是喜出望外了。三千降俘一哄而散,没一个留下的,连夜逃散了,也没人敢去找虎啸风,或是逃向其余四城,或是干脆逃出天马原。三千降俘,三千张嘴,他们逃到哪里,风声就会传到哪里。吴不赊这把见血的刀,就借这三千张嘴,狠狠插在了上三族和下五族之间。 去了上三族和下五族人,城中基本上便是花马族人了,也有少量的黑马、白马等四族人,总之是天马族人,一个祖宗下的种,都是自己人。阖城欢腾!吴不赊下令打开府库,放粮招兵,得勇士五千人。吴不赊把这五千人编入天马军中,设一万户,以花逐天为万夫长,即日操练。别说只练一日半日,哪怕就是一个时辰,只要明了军纪,各归营伍,进退有序,战力便可成倍提高。同时派出斥候,打探虎啸风的动静。 虎啸风虽然亲率大军平叛,走得却不急。救兵如救火,他这个不是救兵,只是平叛的兵,一天也就走了两百多里。第二天一早拔营,晌午时分,花马城中的败兵赶上来禀报,城中发生剧变。虎啸风闻报惊怒交集,下令大军立即掉头,火速赶回花马城,这会儿才是急如星火了。他是镇守使,丢了城,那是要掉脑袋的,更何况城里还有他的家人。他却不知,他和所有上三族军官的家人都已被下五族降俘打成了肉泥。报信的是防卫镇守使府的几个上三族兵,后来降俘打杀上三族家眷的事,他们不知道。至于那三千降俘,肯定不会来给虎啸风报信。 骑兵快,两百多里,真个跑起来,不过一两个时辰的事。吴不赊得报,出城二十里迎战。九千天马军,编为九个营,左翼三个营,右翼三个营,中间三个营。吴不赊一挥手:“不要战阵,不要战法,有进无退,杀!” “杀!”花逐天拔刀出鞘,当先杀了出去,两眼血红,霎时兽化。身后九千勇士狂呼乱叫,如决堤之水,狂泻而下。 吴不赊自己却没有动,他喜欢找一些刺激、有挑战性的事来玩,仅仅冲锋陷阵,没什么意思,不就是砍人吗?血糊糊的,有什么好玩?一刀又一刀,单调。 小四儿做了他的亲卫队长,带着一百亲卫跃跃欲试。吴不赊不动,他也只有忍着,满脸的失望。 虎啸风手中有一万大军,其中两千上三族兵,八千下五族杂兵。人数比天马军还要多一千,战力也不弱,真若两军对圆了,天马军即便能胜,也必定损失惨重。但虎啸风这会儿心急赶路,一万大军拉成了一条长蛇,两千上三族兵在前,八千杂兵蜿蜒在后,根本来不及组阵。另一个要命的是,急赶了两百多里,已是人困马乏,吴不赊这么不管不顾地迎头一棒,正打在虎啸风的软肋上。 虎啸风能做到一城镇守使,倒也不是草包。吴不赊大军一发动,他立知不对,却也不惧,此时或避或退,都不是良策,不如迎头对攻,各凭勇气。两千上三族兵在前,几千乱哄哄的暴民,还不是一冲就散。他即刻下令:“冲上去,冲散他们。吹号,让后军跟上来,两面包抄,一个也不要放过。” 他信心十足,两千上三族兵也和他们的主将一样,嗷嗷叫着往上冲,但一接战,才发现坏了。敌人的刀并不像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软弱,自己的刀却又没有自信中的那么锋利。在天马军怒潮般的冲击下,两千上三族兵霎时就给冲散了。至于后面的杂兵更是不堪,一接锋就放了鸭子。八千只鸭子,可也够天马军捉的。 上三族兵战意顽强,虽被冲散,仍各自为战,但在千军万马的大战场上,没有组织的散兵,哪怕个人武技再高、战意再强,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点点星火,很快被扑灭。小半个时辰,战斗结束,两千上三族兵,千余战死,受伤被俘的还有七八百,中间包括虎啸风,还有那个倒霉的虎勾鼻。 正如吴不赊所料,撕耳之痛、狗叫之辱,让虎勾鼻恨到极点,也顾不得耳朵上的伤了,跟着虎啸风就来报仇。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仇没报成,自己又落在了吴不赊手里。一成了战俘,他心里可就琢磨开了:是不是再学一次狗叫,保下狗命呢?他还犹豫呢,上次学狗叫,周围没有自己人,学狗叫也不丢人,这次被俘的可有好几百人,若学狗叫,这么多人听到了,以后还怎么见人?不过反过来又想,学狗叫才能活命,能活下来的,就都是学了狗叫的,大家彼此彼此,白狗哥莫笑黑狗哥。一时想通,心胸大开,古话说,朝闻道,夕死可矣,他以前不明白,这会儿突然就感悟到了那种心境,一时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只等着吴不赊现身。失望的是,吴不赊却根本不理他。 八千杂兵,倒有六千做了俘虏,还有一些跑散了,真正战死的没几个。吴不赊把六千战俘拢到一起,老办法,让六千下五族战俘去打死八百上三族战俘。上三族战俘死,他们活,不敢动手的,自己先死,而且还举了城里杀俘的事做例子。 面对生死时,任何人都一样,何况吴不赊还举了先前的例子。六千下五族战俘略一犹豫就动了,这八百上三族战俘可不像城里那五百人一样是老幼妇孺,一场好打,也更加残酷。半个时辰之后,八百上三族战俘终于死绝,虎勾鼻临死悟道,却终是没能学得一声狗叫,很有些死不闭眼。八百上三族战俘的临死反击,竟也给下五族战俘造成了四五百人的死伤,虎死不倒威,就整体而言,倒比悟得狗叫之道的虎勾鼻要硬气三分。 和城里那三千降俘一样,吴不赊挥手放人,每人一匹马,五千多降俘一哄而散。城里的三千加上这五千,八千多下五族人,八千多张嘴,这下天马原热闹了。 吴不赊随即派人回西洼给花长眉送信,同时向花马各支系派出信使,约各族来花马城会盟。 吴不赊刚打下花马城时,还有人观望,等他全歼了虎啸风的大军,花马族便整个儿沸腾了。花马族共十余大支,数十小支,接到信使的没接到信使的,族长、长老、英雄好汉,不分昼夜地往花马城赶。对了,还有美女,纤纤小手都狠狠捏着马鞭子――草原上的风俗,姑娘喜欢一个男子,就把亲手做的马鞭子送给他,他接受了,便算是答允了亲事。大英雄花摇尾还没成亲呢,那还不带着鞭子去?可怜吴不赊问东问西,地势、河流、城池全都问到了,却就是没问过人情风俗,突然间无数美女冲他抡鞭子,着实吓出他一头冷汗。 花马族所有支系加起来,有二十多万人口,报名参加天马军的男子就有五六万。吴不赊选其精壮,得了三万多人,加上先前的九千勇士,天马军已有四万挂零,编为四个万人队。花逐天外,花摆尾、花左耳、花扬蹄全做了万夫长,便小四儿这个亲卫队长也水涨船高,一百亲卫增加到了五百,整天昂首挺胸,神气得像只刚学会打鸣的小公鸡。 吴不赊请花长眉做了花马城的城主,一帮长老辅佐,民政的事全交给他们,他自己只管军事。他放出风声要攻打黑马城,随后整队出征,走了一日,第二日却转了方向,催动大军向另一面的白马城狂奔。 花逐天十分奇怪,问吴不赊。吴不赊反问他:“你若是白马城的镇守使狮长毛,得到我要去打黑马城的消息,你会有什么反应?” 花逐天想也不想:“出兵攻打花马城啊!花马城是空城,不管最终能不能打败我们,他收复花马城就是一功。”说着,他猛然就明白了,“原来族长故意放出风声说要攻打黑马城,就是诱狮长毛出城,然后打他的伏击。族长好计谋!” 吴不赊“嘿嘿”一笑:“我们虽有四万勇士,兵力是白马城的两倍有余,但缺少攻城的器械。狮长毛若依城坚守,会非常麻烦,出了城,打起来就容易多了。” 花逐天兴奋地道:“狮长毛全军就一万五千人,哪怕一个兵不留,全军出动,我们也能轻轻松松一口吞掉!” “一口吞掉,尝不了味道,为什么不做两口呢?”吴不赊眼睛微微眯着,里面奸光闪烁,“距白马城两百里有一条白马河,我们留两万人在河这边埋伏,另两万潜去城外。等狮长毛大军一半渡河,我们突然冲出,一口吃掉一半。他另一半必急着回城,进城时,城下两万人再冲出来,连残兵带白马城一口吞下。你说,那样是不是更过瘾些?” “族长高明!”这不是马屁,是真心叹服,一仗仗打下来,花逐天是越来越佩服吴不赊这个假花摇尾了。 正如吴不赊所料,狮长毛在听得花马族造反,夺了花马城又出兵要去攻打黑马城后,又惊,又怒,又喜,当即亲率大军掩袭花马城。他打的好算盘:花马族去攻打黑马城,花马城空虚,他必能一举破之。然后,趁势与黑马城镇守军前后夹击吴不赊,必可一击而胜。即便不能击溃吴不赊,而夺得了花马城,他也会得头功。他却不知道,他的算盘小了点儿,整个儿就落在了吴不赊的计算中。 狮长毛行军至白马河,架起浮桥渡河,军马才过得一半,吴不赊两万大军狂潮般杀来,尸莲兵猝不及防,人数也少,过河的六千多人,哪是吴不赊两万大军的对手。尸莲兵大半被杀,小半投降,只有极少一部分从浮桥回了对岸,还有一部分则淹死在了河里。 天马军冲出时,狮长毛尚未过河。浮桥狭窄,他既不能把过河的大军迅速撤回来,河这边的士兵也无法快速过河支援,眼看着六千大军被天马军摧枯拉朽般歼灭。狮长毛气得直欲吐血,却也知道犹豫不得,一把火烧了浮桥,残军火速回城。他手中还有六千人,城里还有三千人,近万大军,依城坚守,还不至于一败涂地。 狮长毛率残军一路狂奔,差不多半夜时分便回到白马城,叫开城门,前军堪堪进城,忽然地皮震地,无数骑兵四面杀来。 后面的追兵绝不可能有这么快,即使再快,也应该会有响动,这么悄无声息地杀至,必是早已埋伏在城外的伏兵,等的就是他开城的这一刻。狮长毛霎时想通了前后关节,却已是回天无力,城门被塞,人困马乏,既关不了城门,也无力挥军阻击,此时便有通天之能,也是死路一条。他倒也干脆,腰刀一横,自己抹了脖子。 城内城外共有尸莲兵九千余人,降者六千多人。其中,五千下五族杂兵,一千多上三族兵。吴不赊还是老规矩,让下五族杂兵打死上三族兵后,放他们回家。 夺了白马城,大集白马族众,封白马族德高望重的老族长白飞尾为城主,另请几个长老辅佐,白马城的民政全交给他们。白马族从族长到族人,尽皆大喜,族中青壮纷纷要求参加天马军。白马族也有二十多万族人,青壮五六万,汰除一些热情有余而体格不足者,又得四万勇士,尽数编入军中,随即回军攻打黑马城。 先前听得吴不赊要打黑马城的消息,黑马城镇守使熊推山是又惊又喜,惊的是吴不赊竟能全歼虎啸风大军,实力惊人,喜的是吴不赊竟要送上门来。他摩拳擦掌地等着,结果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突然又得到消息,说吴不赊打白马城去了。熊推山大怒,随又大喜,当即出兵,杀向花马城。他就和狮长毛一般心思,想趁着花马城空虚,占个便宜。唉!世上人都是这样,却不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便宜不是那么好占的。熊推山堪堪杀到花马城下,吴不赊大军回来了。尸莲兵差点儿被包了饺子,熊推山丢下三四千具尸体急往回撤,到黑马城下,城头已换大王旗。原来黑马族听得花马族扯旗造反,不但成功打下了花马城,还要来打黑马城,黑马族也骚动了。熊推山在,他们还不敢怎么样,熊推山率大军一出城,黑马城阖城尽反,杀了留守的尸莲兵,夺了城池。 熊推山一看不妙,急率残兵要跑,却哪里跑得掉。天马军在后面追,黑马族勇士又开城杀出,两下一夹,尸莲兵就是个饺子馅儿。 黑马族推了乌去厚为族长,与吴不赊会盟,阖族愿听吴不赊号令。吴不赊便请乌去厚为城主,管理黑马城政事。黑马族人口有三十多万,青壮便有七八万,吴不赊倒不好厚此薄彼,也只挑了四万人入天马军,随即便杀向青马城来。 此时声势已大,军到中途,青马族族长青山照便率族中勇士迎了上来,言说青马族愿追随吴不赊造反,夺回青马城,而且也联系上了城中勇士,只待吴不赊大军一到城下,便可里应外合夺城。 吴不赊大军十多万,再有青马族人做内应,夺城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吴不赊插在尸莲兵上三族、下五族中的那把刀也起了作用,上三族兵是咬牙切齿加疑神疑鬼,下五族兵则是出工不出力加兴灾乐祸。一万五千人的守军还绳分两股,那还有什么打的。吴不赊军一到,青马族人开门夺城。吴不赊几乎嘴巴都没动一下,青马城就到手了。 太容易可就不好玩了,吴不赊热情不高。别人热情高啊,马不停蹄,簇拥着吴不赊便往红马城来。军到中途,红马族族长烈红达率族人迎了上来。一问,好么,红马城镇守使逃跑了,红马城已重回红马族怀中,吴不赊都用不着去了。 吴不赊以四千勇士起兵,旬月之间,横扫天马原,夺回天马五城,武功之盛,前无古人。五族会盟,共拜吴不赊为天马汗,整个天马原,陷入了欢乐的海洋中。 吴不赊追求的是刺激好玩,可不是想当个什么天马汗。当然,不是做了天马汗就没得玩了,尸莲王肯定不会就此放弃天马原,一定会调兵来打,热闹多着呢。不过,尸莲王要调集兵马打过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这会儿找点什么乐子来玩玩呢? 这天有消息传来,赵国的送亲队伍已进了尸莲国。尸莲王正准备出王都千里迎亲呢,没空来打天马族,这给了天马族更多的准备时间。花长眉等五大城主都很高兴,不开心的只有吴不赊一个。他闲得无聊,突地起了个念头:“那什么西门紫烟,名字很熟,抢了来看看,看是个什么鬼。” 第七十三章 千梦 尸莲国王城尸莲城在赵国西南,距赵国边境好几千里,且中途多山。天马原在赵国东北,斜里插过去,完全可以在中途把赵国送亲的队伍给截下来。吴不赊念头一起,便不可抑制,他也不跟花长眉等五大城主打招呼,叫小四儿带上五千亲卫铁骑,只说出猎,悄无声息地出了天马原,随后换上缴获的尸莲兵军服,直插尸莲国腹地。一路问着赵国送亲队伍的行踪便追了上去,小四儿吓成了小雀儿,劝了两句,被吴不赊抽了三鞭子,也就不吱声了。 吴不赊疾奔七八日。这日前面出现一支队伍,有尸莲兵,有赵军,还有不少女子,彩旗招展。吴不赊一看就知道,是正主儿没错了,手一挥:“冲,女子留下,男子全部杀光。” 赵国护送的队伍只有五百人,丫环婆子、佣人执事倒有七八百。入境后,尸莲国派了三千骑兵护送,可吴不赊却有五千人,而且这五千人是吴不赊的护卫,都是五族中精选的勇士。尸莲国护送的军队又没有什么提防,见吴不赊率兵冲过来,还大声喝骂呢,刀子临头才知道闭嘴,却已是迟了。五千铁骑一个冲锋,三千尸莲兵被干掉一多半。天马军回头再一冲,尸莲军死伤殆尽。五百赵军见两支尸莲兵打架,他们摸不清状况,只是护着西门紫烟车驾,不插手,结果天马军干掉户莲兵,又冲着他们来了。五百赵军,天马军一个冲锋就全灭了,只剩一堆女子,围着西门紫烟的车驾发抖。 西门紫烟的座车是加长加宽的,四马拉车,与普通马车比,至少大一倍。西门紫烟出嫁前,赵炎与她认了兄妹,封了公主的,倒也摆得起这么大的排场,不过这会儿,面对周围血淋淋的马刀,这巨大的车驾便显得格外的突兀。 吴不赊一闪身上了车,掀开车帘,车中一个软榻,一个女子仰躺在榻上,双手轻搭腹前,眼睛闭着,仿佛是睡着了。吴不赊一看她脸,猛然惊呼出声:“西门小姐!” 一眼看到西门紫烟,吴不赊本有些迷糊的本体猛然完全苏醒,所有记忆潮水般涌来,霎时间恢复了自我本性。先前在他脑子里还能稍微折腾一下的妖怪,彻底乖乖缩头。各种记忆,通通化为知识和经验,被吴不赊本体意识毫不留情地吸收掉。 “呀!”一声尖叫,伴随着青光一闪,一点儿剑尖儿刺到吴不赊喉前,稳,快,力道也相当足,剑尖撕破空气,竟然带着丝丝的锐音。剑的主人可能不知道对手是谁,吴不赊只是伸出两个指头,轻轻松松地便夹住了剑尖儿。 出剑的是一个女孩子,十六七岁年纪,瓜子脸,长得相当不错,侍女打扮。她先前藏在床榻后,突然袭击,准拟一剑穿喉,没想到吴不赊身手高得不可思议。她急忙收剑,却还收不回去,俏脸挣得通红。 “吹雪?”吴不赊叫了一声。这侍女他认识,是西门紫烟的贴身丫头,他在西门家见过两次。 认识西门紫烟的人很多,但叫得出西门紫烟贴身丫头的名字,除了西门家的人,外边的人不会有几个。吹雪愣了一下,看着吴不赊:“你认得我,你……你是谁?” 吴不赊这才想起自己还是花摇尾的扮相,嘻嘻一笑:“你看我是谁?”身子一摇,变回吴不赊本相。 “你是吴……吴城主?”吹雪喜叫出声,“你果然没死,这下小姐有救了。” 吴不赊倒是奇了:“什么叫我果然没死,你知道我没死吗?” 他被西岳府斩于后山戮妖谷,西岳府必定宣示天下,西门紫烟主仆也一定是知道的,凭什么就说他果然没死呢? “是小姐猜的。”吹雪小脸儿涨得通红,一脸喜色。看得出来,吴不赊活着,至少她是真心高兴的:“当时吴城主被斩于戮妖谷,小姐还哭了一场,后来突闻戮妖谷中异变,小姐便猜,吴城主你可能没死,异变十有八九是你弄出来的。” 吴不赊还是好奇:“戮妖谷中异变,西门小姐怎么就猜是我弄出来的呢?” “小姐说,城主你神通广大,而且天佑好人,你不该遭此厄运。” “西门小姐对我的感觉看来还不错。”吴不赊瞟一眼西门紫烟。很奇怪,西门紫烟一直合眼睡着,这么吵,居然没醒过来,可又不像昏迷的样子。 吹雪没注意到吴不赊的眼神,仍是兴奋地往下说:“戮妖谷出了那件事后,小姐去打听了一下,没打听到什么,又去了一趟追风城,看你是不是回去了。小姐见到了颜小姐,你虽然没回去,颜小姐却也说戮妖谷的事一定是你弄出来的,因为颜小姐有一门奇功能感应到你,一直都知道你没事。” 颜如雪的心眼颇为奇异,破身后,心眼消失,但破身的刹那,元阴之血与吴不赊的元精融为一体,她心眼玄异的感应能力不再能感应外界,却能感应到吴不赊。无论千里万里,她总能生出感应,虽然不知他具体所在,但是死是活,她却知道。这门奇功,名为心心相印,颜如雪跟吴不赊说过,当时吴不赊还不相信,这会儿倒是暗暗点头:“如雪这门功夫果然神奇,亏得有这门功夫,否则她和轻红三个还不知怎么伤心呢。” 颜如雪几个正是他最关心的人,吴不赊道:“原来西门小姐去过追风城了啊,不知颜如雪她们怎么样?” 吹雪道:“颜小姐她们还好,你被冤杀的消息传出去,追风城所有人都特别愤怒,要尽起兽兵来攻打赵国和西岳府替你报仇呢!还是颜小姐压着,说你一定没事。现在追风城中以颜小姐为首,听说练了好几十万大军,也没人敢去惹他们,一城人都在翘首盼城主回归呢。” “收了夏粮,追风军看来是被乌先生、狈有计扩编了。这两个还好,虎大嘴、象八婆那几个,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若不是如雪压着,几十万追风军加几十万兽兵,再有八角为帅,够赵炎那小子喝一壶的。”吴不赊嘴角掠过一抹微笑,追风城中兵强马壮、群情激愤的情景,他完全能够想象得到,甚至都能幻想出象斧、虎大嘴几个的大嗓门,却不知颜如雪是怎么说服他们的。 “对了,西门小姐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昏睡不醒啊?”吴不赊终于觉出了不对,西门紫烟身有玄功,而且功力不弱,无论怎么疲劳,哪怕就是三天三夜没睡,这会儿也该惊醒了。她一直不醒,那就不是睡着了,而是处于昏睡中。 他一问,吹雪忽地就跪了下去,泣声拜道:“吴城主,你一定要救救小姐。这世间,只有你能救小姐了。” 吴不赊忙扶她起来,道:“你别哭,起来说话。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你放心,西门小姐于我有旧,于如雪有恩,哪怕天塌下来,我也一定替她撑着。” 他话声不大,但吹雪却能感受到他语气中的坚定,还有那种霸气。她惶惑的心猛然就安定了下来,抹了抹眼泪,道:“赵军两败于城主,损兵折将,燕、齐、楚三国趁势相逼,尸莲国也跟着来落井下石,竟然强要大王把小姐许配给他,否则就要提兵犯境。” 这事吴不赊听小四儿说过,大致知道,点点头,不吱声。 吹雪白白的小牙齿咬了咬,恨恨地道:“大王是个软骨头,也是出于报复,因为小姐一直不答应做他的王妃,他竟然就答应了尸莲王的要求。” 西门紫烟和赵炎的事,吴不赊倒不是很清楚,道:“西门家世出王妃,赵炎既已登位,西门小姐怎么就不答应嫁给他呢?” “是为了云州遗族的事,小姐恼他过于阴险,所以不肯允婚。”吹雪瞟一眼吴不赊,作为西门紫烟的贴身丫头,知道的事,比一般人要多得多。西门紫烟不肯嫁给赵炎,固然是云州遗族那件事引起的,但也还有另外的原因。吹雪隐隐感觉到,自家小姐好像是在拿吴不赊与赵炎作比,而且明显对吴不赊有好感,尤其是吴不赊冲冠一怒为红颜,为颜如雪出动兽兵打败赵军后,她的心思更是明显不对。不过西门紫烟没有明说,她这会儿也不敢说。 “赵炎给老爷下诏,以赵国安危相要挟,老爷没办法抗旨,小姐也只有无奈答允。” “这些事我大致听说了。”吴不赊点头,“不过西门小姐怎么会昏睡不醒呢?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小姐想的一个法子。”吹雪眼中露出几丝无奈之色,“为使国人免遭战火,小姐只好答应和亲,但小姐也绝不想受辱,便想了个法子,进了尸莲国国境后,假作吃坏了东西,就此昏睡不醒。这个样子,尸莲王也就没法逼小姐成亲了。” 这还真是个无奈的法子,不过不能成亲又怎么样?看了西门紫烟美色,尸莲王难道忍得住?她还不照样要受到污辱?吴不赊摇头:“那要怎么样才能让西门小姐醒来呢?你能叫醒她吗?” “我不行。”吹雪摇头。 “难道就这么一直睡下去?” “小姐昏睡,是吃了一味奇药,名为千梦。” “千梦,名字不错。”吴不赊念了两遍,突然醒悟过来,“不会是千年一梦吧!那岂非是说,永远也不会醒?” “除非采来春晓给小姐服下,否则确实是永远不会醒来了。”吹雪眼中有着难掩的悲伤。 “原来还有药可解啊。”吴不赊却没留意她的眼神,喜叫道,“那什么春晓是什么药?哪里有卖,还是生在哪个深山大泽中?” “春晓生于天宫晓春园万春泉旁,就一棵报春花,一年仅开一次,一次仅开一朵,而且只开一个时辰。报春花开,人间春到,花开了,就晓得春到了,所以名为春晓。因天地间仅此一棵,一年才得一朵花,天帝极为看重,每年春到,必携后妃赏花,不等花谢,便摘下来泡水吞服,以求春颜常在。便是天帝最宠溺的妃子,也从来没求到过一片花瓣,更何况别人。” 吴不赊被她说得傻眼,叫道:“依你说来,这春晓花就是天帝老儿独享的了,别人是一片花瓣也沾不到?” “是。” “除了春晓,千梦真的就无药可解?” “是。”吹雪摇头,眼中早含了泪,这一摇,两滴泪珠滚落,她捂着脸,抽泣出声。初见吴不赊,她激动之下,只以为小姐有救,这会儿才想起,即便吴不赊真有翻天覆地之能,也是救不了西门紫烟的。 “你别哭。”吴不赊倒是不信邪,道,“只要那花树不死,总有办法把花摘来的。”他眉头一皱,“你方才说那春晓是要春天来才开花是吧?现在可刚入秋,西门小姐岂非有小半年睡?” “你真能替小姐采来春晓?”吹雪犹是难以相信,但吴不赊坚定的眼神,却给了她希望,“是要春天才开,不过这没关系的,服了千梦,只当是睡觉,但不能过一个对年。若过了一个对年,小姐便永不能醒了。” “那就好办。”吴不赊捏拳,“明年春晓花开,我必要替西门小姐采到春晓花。尸莲国就不必去了,你两个跟我去追风城。” “不行,不行!”吹雪急忙摇头,觉察到自己态度不对,她涨红了脸,道,“对不起吴城主,我太性急了。小姐之所以答应和亲,就是怕尸莲国起兵犯境,她虽昏睡,至少人到了,昏睡可以借口说是尸莲国提供的饮食有问题,尸莲王便怪不到赵国头上。可若跟城主走,尸莲王看不到人,十有八九还会来打赵国,那小姐这番苦心就全白费了。” 吴不赊急了:“难道还真要到尸莲城去走一趟?……噢,对了,我这会儿是扮作天马族的人,天马族劫走了西门小姐,尸莲王只会去找天马族,不会再和赵国为难。” “这……”吹雪有些为难,“虽然这样,可也不敢担保……小姐说,赵国受三国压迫,再也无兵可调了,万一尸莲王……” 她边说,边拿眼偷瞟吴不赊。吴不赊的兽兵两败赵军,天下震动,现在又练出了数十万追风军,武力之强,让人咋舌。他若肯应一句,万一尸莲国来打赵国,他追风国可出兵相助,那就一切好说。可赵国和吴不赊有大仇,尤其这一次还差点儿害了他性命,他又怎肯帮忙,所以这话吹雪也说不出口,只盼吴不赊自己开口才好。 吴不赊却没往这方面想,他也不会往这方面想,追风国帮赵国打仗,别扯了。他想到了天马族身上,道:“这事容易,天马族本来就要和尸莲王打仗,干脆就说是天马汗抢了尸莲王的王妃。好好打一仗,便打不死尸莲王,也叫他伤筋动骨,元气大伤。” 天马族和尸莲王开打,这对吹雪来说是个意外。天马族是什么,她还真不知道。可尸莲国的强大她是知道的,若这话是别人说出来的,她理都不会理,但这话是吴不赊说出来的,她不敢小看,道:“天马汗,他很厉害吗?” 吴不赊哈哈一笑,忽地变回花摇尾的样子,指着自己的脸:“这家伙就是天马汗了,厉不厉害我不知道,但打打尸莲王嘛,估计不成问题。” 天马汗吹雪没听说过,但吴不赊的厉害她是知道的,能两败赵军,岂同等闲。他既说可以和尸莲王一战,那就一定可以。 吹雪大喜,俯身下拜:“一切请城主作主。” 吴不赊哈哈一笑,出了马车,车外一群女子兀自抖个不休。吴不赊若仍是一脑子妖怪,这些女子的死活便全然不会放在他眼里,但记忆恢复,奸商虽奸,有些事却还是做不出来。但这些女子却也是个麻烦,他眼珠一转,道:“所有女子全换上尸莲兵衣甲,不会骑马的,便由天马军带着,尸体车驾,尽数一把火烧了。” 吹雪下车安抚那些使女仆人,众人剥了尸莲兵的衣甲换上。天马军拖了大批柴草来,把赵军、尸莲军所有尸体堆在一起,连着车驾一把火烧了,只留了一辆较为结实的小马车,吹雪抱了西门紫烟坐进去,大队掉头回天马原。 吴不赊要把祸事引到天马族身上,本来带着西门紫烟的车驾一路招摇效果更好,更能激怒尸莲王,但此时深入尸莲国境内数千里,自己又只有五千兵,顾虑最深的,则是昏睡中的西门紫烟,万一伤着一点儿可是不好。尸莲国雄兵百万,高手如云,吴不赊虽自负,带着西门紫烟却是不敢冒险,所以要毁尸灭迹。 一路飞驰,数日后回到天马原,吴不赊随即宣布,他抢了赵国送到尸莲国和亲的西门紫烟。这个消息传出来,天下震动,尸莲王得报,自是暴跳如雷。便是花长眉等五大城主也是目瞪口呆,倒是花逐天等年轻人兴高采烈,果然是天马汗啊,竟然去抢了尸莲王的王妃,为这份豪气,便值一醉。 安置了西门紫烟,吴不赊召集各城主、将领商议军情。天马族反,吴不赊更抢了尸莲王的女人,尸莲王是无论如何不会甘休的,必然提兵来打。天马族倒也不怕,却有一点,兵甲不足。天马族男儿,个个都是英雄豪杰,人人骑得劣马,个个开得强弓,但大草原缺铁,兵器难得。天马族人所用的弓箭,箭头大抵是骨制,刀枪也多残破,虽然打下天马五城,从尸莲兵中得了一点装备,可要装备二十多万天马军,这点儿装备可是远远不够。 说到兵甲不足,人人发愁。花长眉道:“大草原什么都有,就是缺铁。赵国、燕国,士兵的个头不如我们,勇气也不比我们强,可屡次大战,我们兽人从来占不到多少上风。尤其是赵国的具装甲骑,不但人披重甲,甚至马身上也裹着铁甲,冲起锋来,就像一具具钢铁怪物,草原上的勇士除了望风远避,再没有半点儿办法。” 他眼神迷离,三分恐惧,倒有七分羡慕,其他人也是个个感叹。吴不赊却没他们那种感受,道:“赵国的兵甲,我们能不能买得到?” “那不可能。”花长眉等人齐齐摇头,“人类对我们兽人防备得特别紧,便是一般日常用的铁锅、菜刀也限制得非常厉害,更别说兵器刀甲了。” “赵国现在其实虚弱得很。”不过吴不赊这话只说了半句就没再说下去。赵国是虚弱,可赵国有坚城雄关啊!若野战,便是对着赵国所谓的具装甲骑,吴不赊也有取胜的信心,但若去攻城,那还是算了吧,赵国一万人守的城,天马军十万人也只有干瞪眼的份儿。天马族人不善于攻城,尸莲兵也不善于攻城,或者说,所有兽人都不善于攻城,兽人擅长的是野战。退一步说,便能打下一两座城,又能搜刮到多少铁器?弄不好,都不够补充损耗的,而且尸莲王很快就会挥军来打。尸莲军就够头疼了,再招上赵国这个强敌? 吴不赊吸收了无数妖怪的记忆后,见识成倍扩大,突然想到一事,道:“山阴国的铁山城有铁啊!铁山城的兵器名扬天下,据我所知,就算是赵国、燕国这样的大国,也会去铁山城买兵器。” “是。”花长眉点头,“赵国的具装甲骑,就是铁山城给他们打造的。赵国自己打造的甲骑重,防护力远不如铁山城的好。”他说了这一句,却不再往下说了,乌去厚等几大城主也都不吱声。吴不赊有些奇怪,心下琢磨:搞什么鬼,哪里错了? 铁山城产铁、产优良兵器的消息,吴不赊是从一个妖怪的记忆里知道的,但那个妖怪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铁山城产铁、产兵器,却不知铁山城是山阴国最难攻打的险关。尸莲国数次从天马原进兵,每次都能打破牛邑关。过牛邑关,山阴国便敞开在了尸莲国面前,可以随意攻打任何一城。最初的时候,尸莲兵每次都先挑铁山城来打,无他,铁山城有铁,却每次都无功而返。到后来,尸莲国再打山阴国,什么城都敢打,甚至越过山阴国打赵国、燕国,却唯一不去打铁山城。历任尸莲王从天马原进军,天马族人必是先锋,铁山城下,留下无数天马族人的血泪,也给了天马族人一个最深刻的记忆――铁山城,不能打。 妖怪不知道这些,吴不赊也不知道,但花长眉这些老人,心底却有着血淋淋的记忆。吴不赊的意思,竟然是想去打铁山城,他们怎么会接口? 吴奸商是多滑头一个人,虽然不明白,但马上就看出里面有问题,便不再问了,很滑溜地转过话头。打了一阵哈哈,几大城主回去,吴奸商把小四儿招了来。 其实不要叫,小四儿就像他的影子,一直是贴在他身后的,哪怕上个厕所也在旁边站着。幸好吴不赊这段时间没玩女人,若玩女人,边上便不多一个观众,也绝对要多一个听众。吴不赊为什么不玩女人呢?天马汗要女人那是一抓一大把,问题是吴不赊脑子里喧闹的妖怪中,有不少女妖怪。这下明白了吧?还有一个问题,一般的女人吴不赊还真看不上眼,一想女人,就想到颜如雪、叶轻红三女,实在是想得厉害,对别的女人也就越发没了兴趣。 问众人对铁山城如此讳言的原因,当然要问得技巧点儿,不过他有个百试不爽的理由――头痛不能想事。这还真是万灵药啊,小四儿再不起疑,一五一十说了个中原因。吴不赊明白了:敢情是给铁山城打怕了啊。 他左右一想,有了主意,当即点五万精骑,径奔铁山城来。花长眉等五大城主管政事,军事不管,当然也问了一句,吴不赊没吱声,也就不敢问了。没办法,以四千人起家,短短月余时间打下天马五城,这是何等的武功。包括花长眉在内,五大城主几十个管事长老,有一个算一个,对吴不赊那都是绝对地敬畏有加。 兵到牛邑关,休息一夜,吴不赊下令取关。 牛邑关依山筑卡,得一险字,关不大,兵也不多,牛邑关对山阴国来说,与其说是个关,不如说是个烽火台。魔族若真的大举进兵,牛邑关是挡不住的,最多是及时举火烧烟,让后方作好准备,这次也一样。花逐天率五千精锐,一个冲锋就翻了过去。当然烽火没拦住,一见大队兽人骑兵,关上就放起了烽火。不过吴不赊根本不在意,却颁下严令,不许扰民,抢劫、偷盗者斩首,杀人者砍头,强奸?嘿嘿,不想死就自己切了小弟弟做太监吧!以吴不赊这会儿在天马族中的声望,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没有任何人违反。牛邑镇百姓本来以为大祸临头,没想到兽人竟然不扰民,这就好像狼不吃羊改吃草一样的稀奇啊!有不少天生的贱骨头,死也不相信,逮着人就问:真的假的?我不是在做梦吧?你给我一耳光试试,下力气打,别给咱省着。一时,牛邑镇上,耳光响如鞭炮。 牛邑镇上有旧人,不过吴不赊这会儿也没心思跟姜家父子玩了。尸莲王出兵在即,早一日打下铁山城取得兵器,便可早一日装备天马军,天马军武备完整了,才有把握打败尸莲王。打败尸莲王,不是为了天马族,说句实在话,迄今为止,吴不赊对天马族还没什么感情,爱死不死。就如姜家父子,对吴不赊来说,这些都只是生命中的过客,便如以前在东镇开客栈,来来去去的,都只是顾客而已,笑脸相迎,背脸即忘。他关心的,是西门紫烟。 西门紫烟带给吴不赊的印象,一直是高高在上的。虽然她言笑晏晏,虽然她客气地称吴不赊为吴兄,但在吴不赊心里,即便是两人面对面谈笑时,西门紫烟也是远远站在高高的云端。西门世家的贵女,五霸之首赵国注定的王妃,西岳帝君的侄女,这样的身份,她再亲和,再没有架子,吴不赊也从来没想过能去高攀一下,更何况西门紫烟还是如此的美丽,如此的聪明,更让吴不赊不敢面对。 然而,这样的女孩子,竟也要做家族的牺牲品,竟然要遭受如此残酷的厄运。一想到西门紫烟昏睡的样子,吴不赊心头就一阵阵地刺痛。如此美丽,如此高贵、骄傲的女孩子,却只能用昏睡这样最无力、最软弱的武器来保卫自己,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 直到今天,吴不赊心里从来没有对西门紫烟产生遭任何一点儿非分的想法,他也从来不知道,西门紫烟其实对他很有好感。他只是为西门紫烟感到不平,就好像一件精美的瓷器,有人要摔碎它,吴不赊就想要救下来,只是因为对美的珍惜,并不是出于占有。 一入牛邑关,吴不赊随即挥兵直扑铁山城。牛邑关到铁山城有两百多里,中间还有些山路,前锋五千精骑却是一天赶到。 第二天晌午,五万大军尽数赶到,铁山城早已接到烽火,关上守备森严。铁山城是山阴国数一数二的大城,城中守军一万,居民近十万,城后便是铁山谷。谷长数十里,中多分岔,一座座山遍立谷中,山多铁矿,谷中便有无数矿山铺子。挖矿、炼铁,打制兵器农具,都在谷中完成,然后运到城中交易。铁山城之所以难打,有两个原因,一是铁山城比普通的城池要坚固高大得多,别的城池用泥巴砖石,铁山城建城用矿渣,或者干脆用铁矿石,你说坚固不坚固;另一个便是铁山谷中的大量矿工和匠人。据说仅矿工就有将近四万,还有一两万匠人,这些可都是精壮啊!挖矿的、打铁的,哪个不是一把子力气?铁山城虽说只有一万守军,可只要到谷中吆喝一嗓子,随随便便就可以拉个三四万人上来守城,你说这城怎么攻? 花逐天是个不怕死的,而且牙口坚固,也不怕崩了大门牙,当即请战:“大汗,我请为先锋,一天之内,一定拿下铁山城。”帐中诸将也是跃跃欲试,吴不赊却是眯眯笑:“不急,不急,且歇歇脚力。” 大军休息,吴不赊却使个法身,化黑猫进山,随便溜了一圈,便抓了七八个花精、树怪。其中有一个毛竹怪,竟还修成了人身,只是灵力还弱,藏在竹林中不敢出山。其他诸怪则是半人半树,勉强也是成了精,却是见不得人,丑啊。 吴不赊劈脸一句话:“要死要活?” “上仙饶命,上仙饶命!”那毛竹精为首,众精怪跪拜不迭,纷纷求饶。 吴不赊一指毛竹怪:“尔可取了姓名?” 毛竹怪顿首:“小的指竹为姓,空竹有节,自名竹有节。” 咦!倒是个好名字,吴不赊暗里点头。扫一眼其余诸怪,不成人样,也就懒得问了,道:“竹有节,你若想做竹有命,须得出一番力气。” “小的力气尽有,但请上仙下令,小的必竭尽全力,竭尽全力。”竹有节连连点头,边上众怪也是连声保证。 “好。”吴不赊点头,“光你们几个可能还是不够,尔等可满山找去,但凡那成灵有力的,都找了来,去铁山城正门下扎根。今夜子时,一起发力,给我拱开城门,便算尔等功成。” “这个容易,包在小的身上。”竹有节胸脯拍得山响,众怪也均跃跃欲试,当即四散,呼朋唤友,把一山树精树怪尽招了来,都在铁山城正门下扎根。一般城池,都是东、南、西、北门,铁山城为什么说正门呢?原来铁山城与一般城不同,它是卡着山口建的。谷内、谷外,对开城门,两侧是没门的。正中一大门,是为正门,左右两小门,是为侧门,无论正门、侧门,都是巨大的铁闸门。这也是吴不赊找竹有节等树精、树怪助力的原因,若是一般的木门,他舍着伤一点元气,以风雷劫火烧穿便成,而这种巨号铁闸门可就无可奈何了。 大军休息一日,入夜后,吴不赊命饱餐战饭,挽马待命,又命花逐天率五千精骑为前锋,等他将令,城门一开,即刻抢城。花逐天等人莫名其妙,城门一开就抢城,这个明白,可谁给开城门啊?吴不赊不说,他们也不敢问,看着吴不赊的眼神里便更显畏服。 竹有节等树怪扎根正门,各蓄力气,子时一到,竹有节细竹腰一挺:“兄弟们,全把子的力气都拿出来,给我把闸门顶上去!” 众怪各出枝丫,托住铁闸,打一声号子:“顶啊,顶啊,呼儿嗨哟,顶起来呀!” 众怪的号子声中,万斤巨闸缓缓上升。城门守军听到响动,急点火把看时,但见数十万树根,托在铁闸下面,举着铁闸往上升。那些树根根根粗如大腿,根须纠结,如一只只巨手,又如一条条巨蟒,或红或黄的躯体里,仿佛蕴藏着无穷的巨力。 众守军尽都看呆了,也不知谁当先叫了一句:“妖怪!”霎时一哄而散。 众怪顶起闸门,选两个有力的,化根为干,便依墙做了两个撑,撑住闸门不使落下。竹有节屁颠屁颠跑到吴不赊面前:“上仙,幸不辱命。” “很好!待我军控制城楼绞起闸门,尔等可自去,容后有赏。”吴不赊打发了竹有节,赶回军营,“城门已开,全军进城,守军敢于抵抗者格杀勿论,但不可扰民,以后这铁山城便是我天马族的兵甲之源。” 眼见城门竟然真的无声无息打开,花逐天等无不惊服,齐声应诺。花逐天五千精骑抢先入城,直奔城西,先控制了通向铁山谷的西城门,余下大军一哄而入。城中虽有一万铁山军,但天马军无声无息进了城,守军大半还在熟睡中呢,怎么抵抗?魔族折戟无数次的铁山城,轻轻松松落入了吴不赊手中。 第七十四章 尸莲王 入城之后,吴不赊先找到铁山侯。铁山侯是个四十多岁的白胖子,这会儿白脸已被吓成了青脸。吴不赊也懒得嗦,一句话,问他要死要活? 除了二傻子,哪有要死的?铁山侯自然要活。要活就好说了,只要肯做事就能活。吴不赊吩咐他,天一亮,骑了大马满城去喊话,叫老百姓不要害怕,天马军只要铁不要命,大家原来干什么还干什么,只要不反抗,刀子绝不会落到头上。 铁山侯哪有不应的,天一亮,果然就骑了大马满城跑。除了铁山侯,还有一帮高官、城守什么的,果然都是明智之人,没一个说不要命的。这一帮高官扯着嗓子一通喊,惶惶不可终日的百姓果然就安定了下来。 民心安定,吴不赊随后与铁山侯等一干高官商议,铁山城守军换成天马军,城中民政仍交给众官负责,仍是铁山侯坐镇。吴不赊什么都不管,只管伸手要铁、要兵器,铁山城一年出产多少精铁兵器,吴不赊就要多少。因为铁山城出兵甲,来做生意的人也多,铁山城两大财源,一是卖精铁兵器,一是商税。吴不赊连商税也不要,全交给铁山侯等人,至于他们怎么分,吴不赊不管。他只要求,民心要稳,产铁不能少,打出的兵器更不能少,质量也不能差。 城池失守,铁山侯等人本以为必死无疑,没想到不但没死,反而仍有发财的机会,一时惊喜交集,只以为身在梦中。吴不赊离开,议事厅中又是噼噼啪啪一阵响,这响声吴不赊在牛邑镇上便听过一回了――这些家伙在互相扇耳光呢。 互相扇了几巴掌,确信大家都是清醒着,铁山侯等人拿出了百分之一千的热情来满足吴不赊的要求,首先就是兵器。铁山城吃的就是这碗饭,大小库房打开,再去各个铺子里一搜,便是吴不赊也惊呆了。兵器之多,别说二十万天马军,便是再多二十万,装备起来也是绰绰有余。当然,也是时势使然,燕、齐都想攻打赵国,赵国要防备,兵器需求量特别大,铁山城中备的货也就特别多。如果是一年前,想一次搜罗这么多现成兵器是做不到的。 最大的收获,却是一万套骑甲。吴不赊也还罢了,花逐天看到那一万套骑甲,便如久旷的嫖客见了妓女,疯一般扑上去,又看,又摸,又亲。最后吴不赊实在看不下去了,这家伙居然在骑甲堆中打起滚来了,边打滚边吼叫连连,却不知是哭还是笑。 “具装甲骑啊大汗,具装甲骑啊大汗。”颇来倒去,他就这么一句。 吴不赊一时目瞪口呆,仍是小四儿理解他:“赵国的具装甲骑,箭射不透,刀砍不开,数百年来,我天马族人吃尽了苦头。再想不到,今天,我们天马族也有具装甲骑了,怎么能不开心呢?”他边说边笑,却又边落泪,十几岁的小孩子都能激动成这个样子,也怪不得花逐天要发疯了。 吴不赊点点头:“行了花逐天,这一万具装甲骑就交给你了,尸莲王若敢来,就由你的具装甲骑打头阵。” 花逐天呆了一下,猛跳起来,重重拜倒:“多谢大汗,花逐天必不辱命。” 那激动的样子,叫吴不赊暗暗摇头。不过到一万具装甲骑装备完毕,列成战阵,但见人披重甲,马着铁铠,一人一马立在那里还罢了,一万重骑列成战阵,那种威势,便是吴不赊也吸口冷气,暗叫:“难怪花逐天疯癫了一样,这具装甲骑果然威风。” 兵器既得,吴不赊令五千骑守铁山城,余者押运兵甲回天马原。他倒不怕铁山侯等人作反,失了铁山城,铁山侯等人便是死罪,即便他里应外合助山阴军夺回铁山城,数十万兵甲被掠,也是重罪,基本上还是个死。跟着吴不赊呢,既无性命之虞,又有财发,何乐而不为!别说吴不赊是魔族,性命关头,便魔鬼也顾不得了,所以铁山侯等人不但不存异心,反是要尽心尽力助吴不赊守城。城中百姓也一样,吴不赊大手一挥,人头税减半,这是人人都有好处的事。当然,铁山侯等人收入要减几分,可铁山城多少财税啊,便减一半,也是天财了,铁山侯等高官能不知足吗?一城俱欢,吴不赊这个魔类在铁山城倒成了菩萨。 竹有节几个也开心,当日尽了力的,吴不赊全封了将军。怎么个封法儿呢?简单啊,拿块木板,写好了封号盖上吴不赊的大印往树上一挂就行了。封号的名称还可以自己取,例如竹有节,便取了一个“凌云将军”的号,其他树怪、树精也个个取号,皆大欢喜。 吴不赊率军回到天马原,花长眉等五大城主早得了消息,远出千里来迎,见了如山的兵甲,皆叹服不已。 天马军共有二十一万多人,除去花逐天的一万具装甲骑,小四儿的五千亲军铁卫,余下是二十个万人队。全军换装,即刻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大练兵,天马族男儿禀马之烈性,本来个个都是勇士,此时手中有了精良的武嚣,无不意气风发,求战之心,直冲云天。 就在这时,探马传来消息,尸莲王集结了七十万大军,御驾亲征天马原,其中上三族精兵二十五万,下五族杂兵四十五万,号称一百万。 “战!”自从得了具装甲骑,花逐天整个人就处在一种半疯魔的状态中,得到消息,他第一个冲到吴不赊面前,“大汗,我天甲重骑请为前锋。不管尸莲王有多少人,我天甲重骑都将把他们踏为齑粉!”天甲重骑是花逐天自己取的名号,吴不赊由他臭屁,也不管他。 “战!”花长眉等五大城主、数十长老看向吴不赊的眼神里,也是战意旺盛、信心十足。如果说以四千骑夺得天马五城还有点儿侥幸,突然抢了西门紫烟又有点儿孟浪,到吴不赊举手之间打下铁山城后,再持重沉稳的人,对吴不赊的能力也不再有半分怀疑。所有人都确信,有吴不赊这头马率领,二十万兵甲精良的天马军不会输给天下任何军队。 不过吴不赊不再是先前只爱刺激玩闹的妖怪了,虽然吸收了一些妖怪的经验记忆,军事上也算内行了,但奸商谨慎小心、永远只想以最小的本钱博取最大利益的心态却又回来了。他扫一眼众人,微微一笑,道:“战,这是肯定的,但不能冲动。尸莲王七十万大军,光上三族兵就有二十多万,虽然我天马军个个都是勇士,但上三族尸莲兵也不是泥捏的,何况他们还有四十五万杂兵助战。” 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众人狂热的眼光已有所收敛,尤其是花长眉等老成持重的,都已暗暗点头。尸莲兵绝不是泥捏的,便不说上三族精锐,就是那四十五万杂兵,只要后面有上三族兵压阵,战力也颇为可观。想当年,天马族勇士也只是充为杂兵而已,可对上燕、赵大军,照样敢于冲锋陷阵。 众城主、长老开始低声议论,花逐天却不耐烦了,挺身而出道:“大汗,我们听你的,你说怎么打就怎么打,有大汗的英明神武,我军必胜。” 他这话一出,无论年轻冲动的,还是老成持重的,纷纷点头称善。吴不赊要的就是这心态,他最怕的就是天马族阖族信心膨胀,不顾一切地蛮干,烈马唯有上了鞍子,才能成为千里马。 “我军必胜。”他首先给众人吃一粒定心丸,“但要大胜,不能惨胜。如果灭掉了尸莲王七十万大军,我天马军却死伤十万甚至更多,那就划不来了。没有了情郎,少女的情歌要唱给谁听;没有了勇士,尸莲国巨大的领土又有谁去巡视?” 前面的还罢了,听到最后一句,众人无不气血沸腾。吴不赊的意思,不但是要守住天马原,还要打下整个尸莲国啊,那是多大的功业!一时间,所有人都是两眼放光,紧紧盯着吴不赊。 鱼咬钩了,吴不赊心底暗笑,道:“花摆尾、花扬蹄,你两人各率一个万人队,前去红马城一千里迎战尸莲军,轮番迎战,交错掩护,许败不许胜。” 花摆尾性格沉稳厚重,抱拳应一声:“是。”再无多话。花扬蹄性子则要暴烈跳脱得多,很有些不甘地道:“许败不许胜?” “那就许胜不许败。”这种人,吴不赊懒得和他嗦,冷眼斜看着他。 一万人打七十万,许胜不许败,花扬蹄就算是个疯子,也知道没有可能。他张了张嘴,终于抱拳应命:“是,许败不许胜。” “算你识相。”吴不赊心底冷哼一声,道,“你两个败回红马城后,不必进城,花摆尾退向白马城,花扬蹄退向青马城。途中我会命人接应,仍是一路败退,败进两城后,据城坚守,城在人在,城破人亡。” 这后一句话两人爱听,齐齐抱拳:“是!” 吴不赊看向花长眉等五大城主,道:“红马城所有百姓即刻撤退。红马城与青马、白马两城之间的所有牧民、百姓、牛羊,总之一句话,一切可以被敌人利用的东西,全部带走。” “遵令!”五大城主齐应。 吴不赊道:“但这些百姓不能进这两城,一直要退到花马和黑马城。青马、白马两城的百姓也要退一大部分出来。” 这话却让五大城主犹疑了,花长眉道:“大汗,这是为什么?难道放弃了红马城不算,青马、白马两城也要放弃吗?” 吴不赊知道众人都会有这种疑问,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尸莲王兵多,打下红马城后,我们两路退兵,尸莲王会怎么办?” 花长眉略略一想,道:“尸莲王以武力登位,自以为天下无敌,性子极为骄横,加上他有七十万大军,可以肯定,见我军两路退兵,他必定分兵攻打。” “是。”吴不赊点头,“尸莲王七十万大军,两路分兵,他摸不准我军主力所在,两路分兵,基本上会是平分,七十万便变成了三十五万。红马城估计还要留两三万人,那个可以不算,就算一路三十五万,比直接对上七十万,我们的压力就减了一半。白马城与青马城相隔将近三千里,一人三马地狂奔,至少也要五天以上。数十万大军是不可能以那种速度行军的,两城要互援,至少要十天以上。有十天时间,我们就可以专打一路。至于说让百姓尽量退到花马、黑马两城,是因为我们实力有限,一次只能打一路。尸莲王每一路都有三十多万人,我们打一路,另一路若攻下城池怎么办?百姓多退一些到花马、黑马二城,万一城破,也可减少损失。” 众人都明白了,纷纷赞叹。花长眉暗里看着吴不赊,心下的疑惑越来越深:“他真的是摇尾吗?摇尾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才智?” 战略既定,花摆尾、花扬蹄即日率军远出红马城迎战。两人各率一个万人队,交错接敌,互相掩护,一路败退。两人都善战不善败,往往一个不好就弄成苦战,既定的战略,一路败下来,两人竟然各损了四五千勇士。吴不赊得报,哭笑不得。不过这样也有好处,两人的苦战,让尸莲王误会天马军是真的不敌败退,而不是诈败诱敌。尸莲王不再怀疑,率兵放手狂追。 花摆尾两个退入红马城后,休息一夜,随即分兵退往白马、青马两城。中途,吴不赊又各派两个万人队接应。尸莲王得报天马军两路败退,且每一路都有大队精骑接应,摸不清天马军主力所在,他也懒得多想,实力雄厚啊!他当即留两万人守城,兵分两路,亲率一路,三十二万大军,攻向青马城。另一路由亲信大将熊怒川率领,三十五万大军,攻向白马城。 天马军十六万主力,一直停在花马城中训练。得报尸莲军分兵,尸莲王杀向了青马城,吴不赊立即率天马军赶向青马城。 吴不赊把西门紫烟安排在花马城,并给吹雪留下了五百精骑,嘱咐她,万一战况不利,她可率精骑护着西门紫烟去铁山城。吹雪先前只知吴不赊是追风城之主,手下数十万兽兵两败赵国大军,却怎么也想不到,死而复活的吴不赊竟然又做了什么天马汗,手下更有精骑数十万,而且还要向尸莲王挑战。尸莲王百万大军,身为五霸之首的赵王赵炎也闻名丧胆,吴不赊却是信心百倍,逆风直上。 “小姐,也许吴城主真的能救你。”握着西门紫烟冰凉的手,吹雪潸然泪下,泪光中却有希望在闪烁。 小女孩儿的心思,吴不赊是不知道的,他现在关心的只是军情。探马打探得清楚,熊怒川所部兵马虽然比尸莲王所部多三万,但尸莲王所率兵马中,上三族精锐超过二十万,杂兵只有十万。熊怒川手中却只有三万上三族精兵,其余均是杂兵,兵虽多,战力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只要歼灭了尸莲王这一路,熊怒川那一路,不战必溃。 但要歼灭尸莲王这三十二万大军,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分出三万兵守白马城后,吴不赊手中只有十七万兵力,还没有尸莲王的上三族精兵多。若正面硬撼,花逐天等人是信心十足,吴不赊却是没什么把握。不过吴不赊擅使诡计,到青马城中一看,眼珠儿一转,便有了主意。他当即命青马城主青山照组织所有百姓退向黑马城,却在城中堆积大量柴草、油脂等引火物资,然后招花左耳过来:“你率三万军守城,守三日,三日后傍黑时分从西城门撤出,到五十里外歇马。天明时见尸莲王败兵,迎头截杀便是。” 守三天败出城去,却又说什么见了尸莲王败兵尽管截杀,花左耳听得直犯迷糊。还好他话不多,对吴不赊又是打心底里敬服,只是直愣愣地应了。吴不赊随即率大军离开,他前脚走,后脚尸莲王大军便到了。 尸莲军攻占红马城,发现是空城一座,尸莲王一腔怒火无处发泄,就怕青马城也是一座空城。发现青马城不是空城,尸莲王狂喜,虽然下午才到城下,赶在太阳落山前竟然还攻了一阵,虽未破城,却也试出城中守卫极强,至少有数万精锐。尸莲王大喜,当即命大军四下合围,休息一夜,第二日便挥军猛攻。 花左耳得了吴不赊嘱咐,前两日死命抵抗,到第三日便抽出一万精骑集结于西门,不使参战,休养精力。这一万人抽出,城头兵少,防守的力量就弱了。尸莲王得报,以为守军疲乏,大喜,增调精锐,狂攻不休。到傍黑时分,东门先破,尸莲王挥军进城。花左耳却突然打开西门,以休养一日的一万精骑为前锋,狂冲出去,冲破尸莲军的合围,两万多人消失在了夜色中。 花左耳率军逸走,青马城除了死尸,半个人影不见。尸莲王得报又是一座空城,气得暴跳如雷,不过被大臣一劝就想清楚了,天马族通共不过五座城池,一城一城扫过去,不怕扫不平天马军。尸莲王转怒为喜,摆驾进城,三十万大军,一半跟他进城,一半留在城外。跟他进城的当然都是亲信、上三族精兵,留在城外的,除五万上三族兵,余下都是杂兵。 吴不赊当日嘱咐花左耳,撤退时,城中房屋绝不可破坏。现成的屋子,尸莲兵自然不会再扎帐篷露宿,尸莲王本人则挑了城主府为驻驾之所,下令好生休息一夜,第二日兵发花马城。 苦战夺城,尸莲军从上到下都没什么警惕心,军官敞开供应酒水,士兵狂呼乱饮,喝醉了倒头大睡。半夜时分,城中突然火起,吴不赊准备了半城的干柴、油脂,这一烧起来,岂是等闲,几乎是火头一现,便已满城通红。尸莲王在醉梦中被高手救出,十五六万尸莲兵却已被烧得鬼哭狼嚎,满城乱窜。救火是没有可能的了,想活命,唯有逃出城去。但这不是白天,也不是有着严整指挥序列的军阵,十五六万精锐,半夜梦醒,满城是火,秩序大乱,土兵是没头苍蝇,喝醉的士兵火烧屁股了居然还在打酣,更莫说发令整队,这么乱哄哄的,又有几个人能逃出城去。若是十五个人或一百五十个人,这把火就未必能有什么作用,说不定一个都烧不死,但十五万人挤在一起,反而一个也出不去。当然,像尸莲王这样有高手保护的,逃命自然不在话下。一些身有玄功的,也能自个儿出城,可这样的人有几个,千人里一个都不到。十五六万尸莲兵,大部分葬身火海。 城外杂兵先叹命苦,夺了城还要露宿野外,城中大火一起,可就是惊喜交集了,看戏的看戏,谢天的谢天,当然也有叫进城救火的。杂兵们还没来得及有所动作呢,忽听万马奔腾,其势如雷,骇然扭头,借着城中大火看得清楚,但见无数钢铁怪物,乌压压狂冲过来。 吴不赊的主力先前离城百里,傍黑时分摸到了离城二十里外,城中火头一起,他们立刻发起进攻。这些钢铁怪物,便是差点儿乐疯了的花逐天的天甲重骑。城外的尸莲兵主要是杂兵,战意从来都不是很强,尤其是在没有上三族兵压阵的情况下,加上这会儿城中起火,正自惊慌呢,更没有什么战力。除了五万上三族兵,余下十多万杂兵几乎是一哄而散。那五万上三族兵虽然敢战,却一头撞上了花逐天的具装甲骑,一冲之下,也是七零八落。 尸莲王被高手救出城来,本来还只是一腔怒火,但一见城外乱象,便知大势已去,急怒攻心,狂喷鲜血,昏了过去。护卫倒是忠心,还想带着他突围,可吴不赊早就盯上了他。怎么盯上的,嘿嘿,吴不赊变作一只夜鹰,就在青马城上空盘旋,一堆高手护着尸莲王冲出来,如此明显的目标,怎么可能瞒得过吴不赊的眼睛。他并没有扑下来亲手搏杀尸莲王,杀王斩将,很多人会热血沸腾,不过吴不赊却不是这样的人,打打杀杀的事,他一直都没有太大的兴趣,而且尸莲王身边围着一堆高手,真要自个儿扑上去,费力不说,未必就能得手。他落下来,又化为花摇尾,给小四儿一指:“交给你了,死的活的都要。” 小四儿大喜,他所率五千铁卫,中间有一千强弩手,这些强弩当然是从铁山城弄来的。他当即带一千强弩手狂扑上去,箭如飞蝗,扎堆攒射。尸莲王身边,一流高手有三四个,二三流的有二三十个,若是放阵拼杀,小四儿这一千骑还真不放在他们眼里。但强弩之下,高手灰飞烟灭,机灵些的,一面挡箭一面飞蹿,倒还逃得性命。那些愚忠的,死死护着尸莲王,跑不了又挡不住那么多强弩,霎时就被射成了箭猪。尸莲王自然也没能例外,尸莲王被射成了箭猪王。 尸莲王一死,尸莲军彻底崩溃,死的死,降的降。天明清点战果,杂兵投降的将近九万人,上三族兵投降的也有一万多人,其中有数千人身带火伤,是从城中逃出来的。另有少部分逃散的,不过吴不赊早已在去白马城的方向伏了花左耳这一支兵,残兵想去白马城向熊怒川报信是做不到的,向其他方向逃散的便无所谓。 这一战,尸莲王三十二万大军全军覆灭,连尸莲王也死在了军中。这样的战果,谁都想不到,便是吴不赊自己,先前也没想到。他算定尸莲王必会率军进城,却没想到竟是一半大军进城且全是上三族精锐,更没想到一把火的威力有那么大。虽然他在城中下了血本,天马族中将近一半的油脂堆在了城中,但这些油脂、柴草竟然烧掉了十五万尸莲军精锐,事前打死他也不敢这么想,然而事实就是事实,轻轻松松,这场大战就这么赢了。 最不爽的是花逐天,他的具装甲骑憋了全身的力气,本拟血战沙场、连番恶战。赵军的具装甲骑若碰上尸莲兵精锐,肯定也得苦战,结果只一个冲锋,战事差不多就结束了,虽然冲的也是上三族精锐,可大火中惊慌的上三族兵又有多少战力。如果面对的是轻骑,尸莲兵必会厮杀一番,可对手是具装甲骑,他们再有勇气也是没办法的。 搞笑的是,吴不赊那条杀了上三族兵就可以活命的规矩在杂兵中尽人皆知。俘虏刚站好队,杂兵一边,上三族兵一边,不等吴不赊开口,也不知谁带头,那些杂兵猛然就向上三族兵冲了过去。八万多对一万多,杂兵基本身手完好,上三族兵人人带伤,而且所谓的杂兵,只是因为尸莲王故意的歧视,并不是杂兵就一定比上三族兵差,天马族原先连做杂兵的资格还不够呢,个人勇力真的就比上三族兵差?下五族兵当然也一样,这一冲,以多打少,小半个时辰,一万上三族降俘成了肉饼。吴不赊哭笑不得,却也不加阻止。 一万降俘尽死,斗场安静下来,八万杂兵跟巴巴看着吴不赊。 吴不赊点点头:“本汗的规矩你们都知道,很好,不过现在的形势变了,本汗的规矩也要变一变。”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奸商不地道啊,说话哪有这么大喘气的?规矩要变一变,怎么变?原先的规矩是杀了上三族兵表明态度就可以活命,现在变了,难道……一时间,场中八万杂兵至少有四万人心脏不跳,另外四万人嘛,嘿嘿,则是心脏狂跳。面对生死也脸不变心不跳的,只有妖怪。 “大家都看到了,尸莲王死了,本大汗立马会挥兵尸莲城,所以现在本大汗给你们两个选择,一是像以前的下五族兵一样,一人一匹马,你们自己回去。一是向本大汗效忠,跟着本大汗,一起打回尸莲城。好了,现在你们可以选择了。” 有这样的好事,你别大喘气啊!八万杂兵,心不跳的重新跳了,本来就跳的跳得更急了,但闻“扑通”之声山响,八万多人全跪下了:“愿向大汗效忠!” 这也在吴不赊预料之中,当日,让下五族人手上沾上上三族的血迹,已把那把刀插了下去,尸莲王强势还好,他一死,这把刀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劈向上三族。 倒是花逐天等好战分子不太乐意,要这些杂兵干吗啊?不过一战而灭尸莲王三十万大军,吴不赊此时的威望便如史前的大洪水,一直涨到了天上。他的决定,没人敢说半个不字。 熊怒川一直在围攻白马城,花逐天等人在青马城下没打过瘾,都急着往白马城赶。吴不赊却不急,从八万杂兵中挑出一个身有玄功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军官来,让他去暗里联系熊怒川军中的下五族杂兵。下五族杂兵若能起事,擒了熊怒川来献,便算一大功劳。 当然,不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杂兵起事这一粒棋子上。那军官屁颠屁颠先飞了去,吴不赊随后催动大军赶去,那八万杂兵也跟着,不过却没有兵器。吴不赊说了,白马城还有三十多万下五族兵,不给他们兵器,不是信不过他们,只是不想他们自相残杀。话说得漂亮,真实意图大家也心知肚明,只是不敢反对罢了。 青马城到白马城将近三千里,快马也要赶七八日。走了五日,探马回报,熊怒川军中兵变,下五族兵和上三族兵打了起来,上三族兵少,已被击溃,小部逃散,大部被歼,熊怒川被擒。 吴不赊大喜。果然,小半日后,先前那军官引了几名军官来迎。见了吴不赊,那几名军官拜倒于地,各自报上名字,乃是五个姓氏,分别是五族军的代表,诚心向吴不赊效忠,愿意拥戴吴不赊为尸莲王,请为前锋,替他扫荡尸莲城中上三族残余。 这种结果,叫花逐天等人又欣喜又郁闷,而整个天马族却已沸腾开去,仿佛做梦一样,不久之前还受尽压榨,朝不保夕,眼睛一眨,自己却要做整个尸莲国的主人了。花长眉、花斑等人闻讯,不免老泪纵横。 天马军欢歌笑语,军营成了集市。吴不赊却想得更深一层,叫人偷偷把熊怒川带入帐中。熊怒川是个五十多岁的干瘦老头子,败兵之将,身上难免狼狈,眉宇间却颇为镇定。只看了一眼,吴不赊便认定,这人能成为尸莲王的亲信重将,凭的是脑中的智慧,而不是手中的刀子。 作为生意人起家的吴妖王,最喜欢的就是和聪明人打交道,聪明意味着灵活,灵活才能机变,穷则变,变则通。最烦的就是那种一根筋的人,开价五百,还价二百五,卖不卖,不卖转身就走。吴不赊最烦的就是二百五,而熊怒川显然不是。 “熊将军请坐。”吴不赊笑着请熊怒川坐下。既然看得出是个好说话的人,那就好好说,和气生财嘛。他叫人奉上了茶。熊怒川不吱声,也不多话,一脸从容地坐下,喝茶。这正是聪明人的反应。吴不赊既然叫他来,请他坐又奉茶,那是有话说,这时候他若愣着脑袋吼一嗓子:“要杀就杀,废话少说。”那就是傻蛋了。 “现在的情势,不知熊老将军是否清楚?”吴不赊笑嘻嘻地看着熊怒川。 熊怒川抬眼与他对视,眼中并无畏怯之色:“苍鹰展开了翅膀,千里马扬起了马蹄,尸莲国从东到西,从南到北,万里疆域,再没有人能拦阻大汗的脚步。” 形势认识得很清楚,话也说得很漂亮,难怪他能成为尸莲王的第一亲信重将。尸莲王把数十万大军交给他掌管,看来不仅是他脑子活,姿态也活,身段更活,但他平静的神情,却又不给人谄媚之感。人只知隔山打牛是武功中的无上绝学,却不知隔山拍马更是绝学中的神学。 吴不赊喜笑颜开:“老将军眼光犀利,很好。我想拜托熊老将军一件事。” “大汗请说。”熊怒川眼中亮光微闪,若不是吴不赊眼光犀利,还真看不出来,老家伙喜怒不形于色,藏得那叫一个深。 “我想请熊老将军偷偷潜回尸莲城,与狮、虎、熊三族商议,如果三族能拥我为王,献上尸莲城,我便赦免三族,不使三族遭灭顶之灾。” 上三族精锐大部葬送在了天马原上,若吴不赊挥军尸莲城,再有下五族做走狗,上三族必将遭受灭顶之灾。这一点,熊怒川非常清楚。现在,吴不赊竟然要给三族一个机会,他虽然人老成精,这会儿也禁不住心跳加速:“大汗的仁慈,比草原上的太阳更加宽广,三族若得赦免,子子孙孙必念大汗的恩德。只不过,大汗能够给我一点点保证,让我确认大汗的诚意吗?” “我不能给你什么保证。”吴不赊摇头。 熊怒川老眼微凝,疑惑地看着他,之所以只是疑惑而不是惊怒,是因为他也看得出,吴不赊是那种绝顶的聪明人,而不是那种信口胡诌的疯子,吴不赊既然这么说,后面应该还有话。 “我第一句话就问大势,现在看来,熊老将军还是没明白大势。” “哦?”熊怒川眼中疑惑更深,“请大汗指点。” 吴不赊微微一笑:“熊老将军刚才只看到了尸莲国的情势,是,上三族精兵尽丧,下五族更无战心,尸莲国已是本大汗的囊中之物。但更深一步呢?我天马族要以一族之力掌控尸莲国,力量够吗?尸莲王还要拉上虎族、熊族帮忙,我天马族可不见得比狮族更强吧?如果我挥兵尸莲城,将上三族斩尽杀绝,对暂时形势的稳定,确实有一点儿好处,但以后呢?以后我天马族将独对下五族!没有人愿意永远跪着的,下五族也一样,尤其我天马族本来下五族都列不上,却突然展翅高飞,更会激起下五族的野心。下五族,就是五把火,只要情势稍一不对,他们必会想取天马族而代之。但如果我留下上三族呢?我可以明着告诉你,我即便赦免上三族,也会削夺上三族一半的草场分给下五族和其他小族。下五族不但背叛了上三族,杀了上三族不少勇士,又还夺了上三族的草场产业,这是不死不休的仇恨,上三族和下五族永远不可能勾结到一起。以后下五族若哪一族有野心,哪怕就是整个下五族全反了,我天马族至少还能拉到上三族作为帮手。” 说到这里,吴不赊停了一下,深深地看着熊怒川:“平衡,为了天马族的基业,我必须保持尸莲国各种势力的平衡,这就是最大的保证。老将军只要略微想一想,就该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 熊怒川也深深地看着吴不赊,他久经风霜的老脸也终于变了神色,不是震惊于吴不赊的心术手段,而是震惊于吴不赊的直白。 智者不会这么直白,总是说半句留半句,剩下半句你去猜,猜对了是你聪明,猜不对更显得他神秘。说中了,神机妙算。说不中呢?智者怎么会错,还是你傻,没弄明白里面的真意。智者与神棍,差不多也就是师兄、师弟的关系。 英雄也不会这么直白,英雄不但要头上戴花,还要舌灿莲花,哪怕放个屁,也会是百合花状的。高大才是英雄的形象,这么阴暗的话,绝对不能从他们口里说出来。这么直通通说话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隔壁二傻,另一种人,与英雄差一个字,枭雄。 以四千人起兵,旬月之间席卷天马原,故意抢走西门紫烟,激得尸莲王率兵亲征。他却不接战,反是诱敌深入,利用尸莲王大意分兵,一战而灭尸莲王精锐。尸莲王血战得国,也算一代雄杰,竟就无声无息死在了他手中。随后他又策反下五族,事实上在起事之初,用下五族降俘杀上三族降俘之法,他便在上三族和下五族中间埋下了一个深远的钉子。到现在,他却又来拉拢上三族以制衡下五族,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除了绝世的枭雄,谁有如此的心术手腕? 熊怒川猛然拜倒在地:“熊怒川愿为大汗效死!”他的声音竟微微有些发颤,百战余生的老将,本已不惧鬼神,不畏生死,可面对吴不赊,他却从心底里生出了深深的畏俱。 第七十五章 佛前 吴奸商本来就诡计多端,吸收了一大堆妖怪的见识、经验后,眼界、手腕于诡诈中更见阴狠,当然,这里面也有运气的成分,便是吴不赊自己,也绝想不到事情会如此顺利。夺天马五城顺利得异乎寻常还可说是天马族久受压榨后的强力反弹,青马城中一把火,居然烧掉了尸莲王十五万精锐,这可真正得要老天爷帮忙才行。当日若尸莲王不进城,或只派两三万人进城,近二十万上三族布在城外,即便见城中火起,即便吴不赊占了偷袭的便宜,想要击溃尸莲军也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更莫说一举击杀尸莲王。但这里面的侥幸成分,熊怒川是不知道的,他看到的,就只是吴不赊的狠辣手段。如此枭雄,如此手段,他如何能不害怕。 吴不赊听出了他语调中的畏惧之意,哈哈大笑,忙扶他起来,道:“熊老将军若能建此大功,本汗保你荣华富贵,三世不衰。” 当夜,熊怒川即在几个好手的保护下,偷偷潜回尸莲城去了。 熊怒川所率上三族兵虽被击溃,也还有一万多俘虏。照吴不赊的老规矩,本是要下五族杂兵杀了他们以表忠心的,下五族兵也都在眼巴巴等着。吴不赊却好像把这规矩给忘了,待青马城、白马城两路下五族兵会合后,他即命整队。下五族,每族合为一军,总数二十五万。不是所有的杂兵都是下五族兵,其中还有很多其他小部族的兵,数量还不少,有十万人,也整合为一军。吴不赊以下五族兵为前锋,其他小族军为中军,天马军为后军,总数将近六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开向尸莲城,却把一万多上三族降俘带在天马军旁边,别人也不敢来问。 天马原在尸莲国的东北,如果把尸莲国比作一匹马,天马原便是这匹马的马头。马嘴咬着燕国的屁股,马脖子和马的前半身靠着赵国,马屁股坐着楚国,若论领土面积之大,赵国、楚国加起来也还要差着一截。要从最东端的天马原赶到中部的尸莲城,快马也要将近一个月时间。吴不赊也不着急,上三族精锐已丧,虽还有点儿实力,尸莲王也留有一大堆儿子,但绝对翻不了天。他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熊怒川必能说得上三族献城效忠。 果然,军行半月,探马便已送回消息。狮、虎、熊三族造反,血洗王宫,把尸莲王的十几个儿子还有直系亲属杀得干干净净,宣布向吴不赊效忠。三族长老正在熊怒川的带领下,远出数千里来迎吴不赊王驾。 下五族联军本是一马当先,回去剿了上三族,不但向吴不赊表了忠心,还可出了长期受上三族欺压的恶气更兼大捞好处。这样的好事,做梦也要笑醒的,谁知竟得了这么个消息,他们一下就傻了眼。天马军倒是欢声雷动,不过也有郁闷的,花逐天就郁闷欲死――怎么就捞不到仗打呢?当即就跟吴不赊发牢骚,尸莲城他不去了,要回天马原去。万一赵国或燕国来打,他的天甲重骑或许还用得上。 赵国肩上还压着几座山,燕国这会儿也只是一心想要把赵国再压下去一截,没事谁到大草原上来招惹魔族啊!吴不赊明白花逐天的心情,便交给花逐天一桩任务,让他率甲骑回去,接了西门紫烟来尸莲城。 对于西门紫烟,所有天马族人都充满了好奇,大赵国的公主,听说还是神界五岳帝君之一西岳帝君的侄女,尸莲王的王妃,美得就像冰山上的雪莲花,却整天昏睡。这样的女子,怎么能不勾起人的好奇心。便是花逐天这种完全没什么八卦心思的好战分子,也是一肚子的痒痒肉,只不过吴不赊下有严令,谁也不许骚扰西门紫烟和她身边的人,花逐天自然不敢违令。这会儿竟要他护送西门紫烟来尸莲城,这个任务不错,他当即欣然接受。 吴不赊为什么要把西门紫烟接去尸莲城呢?他有他的打算,其实说白了,他是想不清楚到底要怎么处理西门紫烟的事。 西门紫烟和亲,只是因为受到了尸莲国的压力,现在吴不赊做了尸莲王,尸莲国的压力自然是没有了。一国的公主和亲,可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说不玩了,掉头就回去,没有这样的事。西门紫烟既然来了尸莲国和亲,她就是尸莲王的王妃,回不了头了,即便吴不赊这新尸莲王说亲不和了,西门紫烟也回不了头。西门紫烟本就是嫁的前任尸莲王,吴不赊这新尸莲王若肯接手,别人也没话说,不肯接手呢,西门紫烟就是前任尸莲王的遗孀。总之一句话,西门紫烟身上这尸莲王妃的印记是无论如何也消不掉的。 好了,这个先不管。首先一件事,要把西门紫烟救醒过来,要解千梦的药性,必要春晓。春晓一年一朵,还是天帝那老花痴的养颜专宠,想要弄来,可不是说句话的事情。到底要怎么弄到春晓呢?吴不赊想了半天,一时还不得要领。他只是隐隐觉得,尸莲王的百万雄兵或许能有点儿用,无论做什么,哪怕是上赌场下嫖院,有本钱的都是大爷。既然有可能要用到尸莲国之力,那么西门紫烟这尸莲王妃的身份或许也用得上。当然,他也不敢确定,只是脑中有那么一点儿想法,所以才要把西门紫烟以尸莲王妃的身份接去尸莲城。若不是为了西门紫烟,他早拍拍屁股走人了。别的不说,实在是担心林微雨,还有颜如雪三女,可是想坏他了,好几夜做梦都梦到与三女欢爱。在梦中,颜如雪居然应允了他大被同床的淫荡要求,那份娇羞、那份风情,真真是迷死个人。一梦醒来,吴不赊恨不得立马疾飞回去,但西门紫烟的事不处理好,却是动身不得。 熊怒川等上三族族长果然远出三千里外来接驾。吴不赊要笼络上三族平衡下五族的势力,自然温言抚慰。他与上三族约定,交出一半草场产业,三下均分,下五族一份,其他小族一份,天马族一份,向吴不赊宣誓效忠,吴不赊便可保三族活命,且不受其他部族欺压。三族自然无有不允。而下五族和其他小族听说还多少有点儿好处,心中纵有不甘,也只有放下。吴不赊随又宣布,凤阁龙楼不造了,且免各族一年赋税。这下整个尸莲国都沸腾了。自有尸莲国以来,从来没有哪任尸莲王像吴不赊这么仁德呢。吴不赊还没进尸莲城,声望已涨到了天上。 “尸莲国这把刀是磨快了。”吴不赊举头望天,暗暗咬牙,“天老爷,但愿你好说话,否则本大魔王便把天翻过来,也要和你斗一斗。” 吴奸商性子平和,从来也不是个狂热的好斗分子,但不知为何,此时心里却有一股暴虐之气,不知是多了一些妖怪的记忆,还是被赵炎诱杀积下来的火气,竟有一种横刀向天的冲动。 到尸莲城之后,吴不赊大会诸族,万族自然拜服其下。其实别人服不服,还是看你刀子够不够快,手段够不够强。吴不赊以四千众起事而横扫天下,赫赫声威,如日中天,这是刀子快。他留着上三族平衡下五族,却又给了下五族和其他拥戴的小族足够的好处,这是手段强。两手齐出,两只手都够硬,谁能不服,谁敢不服,择吉日登位,一国欢腾。 花逐天也护着西门紫烟的车驾进了尸莲城。吴不赊没宣布西门紫烟是他的王妃。若顺利拿到春晓救醒西门紫烟,他是尸莲王,西门紫烟是王妃,这戏怎么唱?虽然西门紫烟这王妃的烙印是无论如何也消不了的,他却不好意思占这个便宜,心里也从没有过拥有西门紫烟的念头。说起来吴妖王也不是什么君子,但对西门紫烟,他真的从来没有过什么非分之想。对着西门紫烟这样的绝世美女,他最初是有点儿怕,后来是敬重,再后来,是感激。西门紫烟与尸莲国和亲这件事,则让吴不赊在同情中带着巨大的愤怒,他唯一不曾有的,就是拥有西门紫烟的野心。 见了吹雪,吴不赊先解释一句:“吹雪姑娘,我接西门小姐来,并没有别的意思。本来,从花马城就近去赵国更方便,但国与国之间和亲,不像一般老百姓订亲,西门小姐若那么回去,不知赵国会怎么想。如果换了别人还好,偏生又是我做了尸莲王,赵王和西岳帝君对我偏见很深,所以……” 他是想要吹雪别误会,谁知话没说完,吹雪却突地拜倒在地,泣声道:“这世间能救小姐的,唯有大王,还请大王不吝援手。” “我不是这个意思。”吴不赊忙伸手相扶,“我不是不管西门小姐的事了,只是有些事我无法明里出面。西岳帝君是西门小姐的姑父,如果让西门大人去求情,西岳帝君再去向天帝恳求,然后我以尸莲王之名再施加一点儿压力,效果会不会好一些?天帝若肯答允把明年的春晓花给西门小姐,我还可以用尸莲王的名义,向天帝表示臣服什么的,天帝好面子,也许会答应也不一定呢。” 吹雪这才明白吴不赊的真实意图,她刚才确实是急了。没办法,吴不赊表现得过于变态,不但死而复活做了天马汗,眼睛一眨,真的只是一眨眼啊,这家伙居然又做了尸莲王。老天爷啊,一国之王,而且是魔族之王,说做就做了!厨房里做包子也没这么容易,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吹雪对他的期望也就格外得水涨船高起来。她确信,只要吴不赊不撒手,就一定能把西门紫烟救醒来。刚才误以为吴不赊有袖手旁观的意思,她就慌了神,这会儿知道不是,一颗心才重新落到肚子里。她试探着道:“大王的意思是,暗里禀告老爷去求恳西岳帝君,然后大王在明里以尸莲王的名义施压是吧?” “对了!我就是这个意思。”吴不赊点头,“不过西门家的事,还有神界的一些事,我不太清楚,所以先要问问你。西门小姐是西岳帝君的侄女,西门家暗里托告,他该会援手吧!我明里再以尸莲王的名义推一把,能不能行得通?这里面有什么妨碍没有?”他奸商出身,深明事理,万事都有明、暗两面,这世间很多事,明面看上去好像就那么回事,而真到做起来,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所以他要问清楚。其实他最不清楚的,还是西门紫烟在西门家到底有多大分量,西岳帝君对这个侄女到底关不关心。以前他没想过这一点,西门紫烟,那就是天之骄女,但这会儿却知道,天之骄女在某些人眼里也只是一枚棋子。 “我不知道。”吹雪想了好一会儿,却摇了摇头,“我从来没想过,他们都会来逼小姐和亲,老爷、少爷、姨奶奶、姑爷,他们……他们……”泪水从她眼里滚滚流出。虽然她没有详细说,但吴不赊能想象出那种众口一词逼婚的情形,暗暗摇头,对西门紫烟这天之骄女,越发生出了同情心。 “这样好了,我们先试一试。”想了想,吴不赊道,“你派个人回去向西门大人禀报,别提我,只说西门小姐服了千梦,必要春晓才能解,请西门大人去跟西岳帝君说说。我这边,便以尸莲王的名义派使者去向赵炎那小子施压,也给西岳帝君带封信,给他点儿压力再给他点儿甜头,这事或许能成也不一定。” “一切请大王做主。”吹雪一个小丫头,本也拿不了什么主意,自然一切听吴不赊的。 吴不赊道:“这事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也不急,反正春晓花要开也是明年春天里的事,还要小半年呢。我先要回人界一趟,若西岳帝君不肯帮忙,到时我再想办法。” 商量停当,吴不赊即日派出信使,吹雪也挑了亲信家仆送信回去。 西门紫烟的事暂时解决了,但还不能马上动身。吴不赊封了花长眉为左相,负责国事。可一国之君远离国中,那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这个还得想办法。吴不赊便想了个主意,召了花长眉及下五族、上三族等重臣长老来,言说夜得一梦,梦见九个老人,责他杀孽太重,要他闭关百日,忏悔过错。九老说完化为九具古尸,每具古尸口中都吐出一朵灿烂的莲花。 这鬼话一说,花长眉等人无不又惊又喜。尸莲国全名九尸九莲国,就是第一任尸莲王在王城掘九莲而见九尸,因以名之,那九具古尸口吐莲花,必是此城之灵。惊的是,吴不赊得国犯下的杀孽,竟然让九灵现身责备;喜的是,九灵既说吴不赊闭关忏悔百日便可赎罪,只要依言诚心忏悔,以后必然会得到九灵的佑护,国运大昌。众人当即齐齐请命,请吴不赊为国运计,斋戒沐浴,诚心忏悔,同时也会颁下王命,请国人同为王上祈祷。 吴不赊要的就是这话,便命花长眉全权处理政务,众长老重臣辅佐,他自己闭关忏悔。回宫后他又交待,宫中一切事务交给吹雪,所有人都归她指派。他又叮嘱小四儿,严加守卫,除了吹雪,谁的话都不要听。西门紫烟昏睡不醒,实在是一点儿自保之力都没有,虽然现在的尸莲国不可能还有人敢来挑战吴不赊的权威,但吴不赊还是要叮嘱一番。小四儿自然信誓旦旦地保证,没有吹雪点头,绝对不会让一只苍蝇飞进来。 安排妥帖,吴不赊化成一只猫,连夜溜出宫去。出城,又化为一只大雕,凌云直上,向东南急飞。 大雕飞行的速度,其实还不如追风步全力施展开的速度,没办法,做惯了人,也习惯了用人的方式赶路,化雕变鹰的,两只翅膀扇啊扇,总觉得有些别扭。不过,再别扭,雕在空中飞,比猫在地下跑那还是要快多了。其实他现在也完全可以化出人身赶路,随便化成木灵儿、黑七的样子,没人认得,但相对于雕,人的麻烦总是要多一些,万一有那热情的,拦住他套套交情怎么办?吴不赊急着回去抱自己的女人,不想耽搁哪怕万分之一炷香的工夫。一只雕在天上飞,那就没人感兴趣了,而作为鸟类中的王者,也没有鸟类对他感兴趣。 归心似箭,可距离也实在太远,差不多是日夜不停地飞,也飞了七八日才进入风余国。化劫之后他功力大进,飞一日一夜,只需落下来打坐一个时辰,差不多就可以恢复精力。其实也是化身为鹰的好处,鹰是用翅膀飞的,若是用追风步这么赶路,那要辛苦得多。 吴不赊非常想把颜如雪、叶轻红三女抱在怀里,再狠狠地疼爱她们,但他最忧心的却是林微雨。唯一的亲弟弟背叛,害的还是她想要托付一生的爱人,林微雨心中的痛,吴不赊完全可以想象得到。 “但愿她没有做什么傻事。”吴不赊心中隐隐作痛,“若无事,那就一切都好,若有事,林强你个兔崽子,也就活到头了。” 落地化人,先问了一下,林强果然做了风余王。搞笑的是,这小子竟还整兵和追风城打了一仗,想夺回双余城。牛八角牛蹄轻扬,差点儿把他的粪都踩出来,数万风余大军全军覆灭。还好,牛八角没有追击,估计还是颜如雪感应到吴不赊没死,看林微雨的面子,放过了他。不过林强缩在风余城里再不敢动弹,林微雨没跟林强进风余城,还待在扶风城。吴不赊问的就是林微雨的情况,随又化鹰,赶往扶风城。 太阳落山,余晖映着天边的红云,半片天仿佛被烧着了。吴不赊心里也像有火在烧,疾飞如箭,不多久便看到了扶风城古老沧桑的城墙。 吴不赊化身为猫,进城之后穿墙过巷来到林府。小楼依旧,他即刻便感应到了林微雨的气息,悄然上楼,看到眼前情景顿时一愣。 林微雨将门虎女,尤其一肩挑着扶风城的安危,在外面杀伐决断,颇有男儿之风,但内里到底是个女孩子,香闺和其他女孩子也没有两样。各种各样的零碎摆设和装饰,脂粉味儿极浓,吴不赊以前进来过多次,不要看,鼻子闻一闻也知道是女孩儿家的香闺。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房中只有一桌一椅一床,红纱帐换成了青纱帐,锦被也换成了淡白的麻布被。晚霞如火,房中却青冷如灰。 一个女尼,面墙而坐,前面并没有什么神龛佛像,就是一面白墙。她的袍子有些宽大,松松地垂着,可以看到两抹肩胛骨在衣服下突兀着,竟然是那般得瘦。林微雨的身子吴不赊很熟,由于练武的缘故,她肩上、臂上的肉比一般女孩子还要壮实得多。有一回她还撒娇似的问,是不是肉太多了,不像女孩儿家?但这会儿,竟然只剩下了骨架了。 形销骨立,那要一种怎样的痛?吴不赊的心,刀绞一样地痛了起来。 林微雨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回过头来。看到她的脸,吴不赊心中又是一痛,那下巴是如此得尖,就像针一样,扎得人心痛。 林微雨看到了吴不赊,轻轻吐了口气,道:“猫啊,你没有吃饱吗?到厨房里去看看吧,我这里……啊――” 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眼睛霍地睁大,猛一下就站了起来,死死盯着吴不赊,身子急剧抖动着:“你……你……”她的眼神很快又黯淡了下去,“不可能的,不可能的!虽然你和他那么像,可是……” 看到她急速黯淡下去的眼神,吴不赊再难以克制,身子一摇,化出人身。 林微雨“啊”的一声尖叫:“不赊,真的是你?……”由于过于激动,她身子晃了一下,竟然昏了过去。吴不赊抢前一步把她抱在了怀里,她身子是如此得轻,如此得瘦,吴不赊的手情不自禁地抱紧了。 林微雨醒了过来,却不敢叫,大眼睛死死看着吴不赊,牙齿咬着嘴唇,有血丝渗出来,很显然,她怀疑自己是在梦中。 “傻丫头,是我。我没死,西岳帝君想杀我,他还没那个本事。”吴不赊轻抚她的嘴唇。她尖尖的下巴骨,让人心痛死了。 “不赊。”林微雨终于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猛然尖叫起来,死死抱着吴不赊,号啕大哭,“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如雪妹妹说你没事的,一定会回来的,可西岳府发的告示却又说……呜……” 她不停地哭着,不停地诉说,只是一会儿,眼泪就打湿了衣襟。吴不赊只是抱着她,心痛地凝视。好一会儿,林微雨的情绪终于略微平缓了下去,她痴痴地看着吴不赊,摸他的脸:“真的是你,不赊,真的是你。” 吴不赊点头:“傻丫头,是我。你早知道我脑袋很多的,西岳帝君砍我一个头,我怎么会死呢!”说着,肩膀耸了耸,左边生一个头,右边生一个头,左边的脸哭,右边的脸笑。林微雨“扑哧”一声,终于咧开了一个笑脸。 “傻丫头,这么瘦,笑起来难看死了。”吴不赊故意板起脸,心头却是暖洋洋的,世间所有的一切,都比不上怀中女孩儿展颜一笑。 林微雨的笑容突然黯淡了下去。她轻轻推开吴不赊,眼光垂下,道:“没事就好,你走吧。” “怎么了?”吴不赊伸手去拉她,却落了个空。 林微雨退了一步,恭身一礼:“林强年纪小,糊涂,我替他给你赔礼了。” 吴不赊其实能理解林微雨心中的想法,上前一步抱住她,急道:“傻丫头,说什么呢!小舅子不懂事,我做姐夫的,不和他计较就完了。” 林微雨身子松了一下,却又绷紧了:“而且我已经出家为尼……” 话没说完,吴不赊已狠狠吻住了她。林微雨还要挣扎,吴不赊抬头,恶狠狠地道:“你命中注定是我的女人,生是我的,死是我的。别说你出了家,你就成了佛,还是我的女人。”说着,狠狠吻了下去。他的霸道,终于彻底摧垮了林微雨心底残留的那一丝挣扎,身子软下去,反手抱向吴不赊。吴不赊的手伸向她衣中,林微雨脑中一片空白,什么也不能想了。直到一阵刺痛传来,她微微睁开眼,发现身子已在床上,身上是梦里梦外的那个人。她深深叹息了一声,双手双脚缠上来,像一根藤一样缠在了吴不赊身上。 风声雨声,起了又停了,翻来覆去,仿佛是把玩一件心爱的收藏。林微雨很有些羞的,却是没有一丝力气,哪怕是手指头也动不了一下。她细语轻嗔:“佛祖要怪的。” “哪个佛祖敢怪,报上名来,我去拆了他的佛堂。” “不可以这么霸道的。” “我就霸道了,以后更霸道!跟你说,屁股小了,限三天内把肉给我长起来。” “你当是养猪呢!” “你比猪漂亮。” “坏蛋,拿人家和猪比。” “奶子也小了,限两天内鼓起。” “这个怎么长?”带着羞,却是撒娇的语气。 “不管,反正是要长起来。” “霸道!”嘟着嘴,语调中已尽是小女孩儿家的声气。 吴不赊在心底轻轻叹了口气,好了,心障终于是去了。他“嘿嘿”笑道:“微雨,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吗?” “什么时候?”女人天生是八卦的,将门虎女也一样。 “就是第一眼。当时你不是惊了马吗?骑马闯出来。”吴不赊“嘿嘿”笑,眯着眼睛,“马一颠一颠的,你胸前双乳也是跟着动,花枝乱颤啊!” “什么呀!”林微雨大羞,伸手去掐他。 吴不赊边闪边笑:“真的。我当时就发下誓言,一定要娶到你,洞房花烛夜,让你在我身上,那么一颤一……” “啊呀!”林微雨羞急了,掐着他两片嘴唇,不许他再说下去。她这么撑起身子,又费力动手,吴不赊看着她胸前,便是一脸坏笑。林微雨反应过来,忙缩身捂胸,却被吴不赊伸手一抱,呀的一声轻叫,随后又是轻风细雨,再到狂风暴雨,夹杂羞嗔轻吟、喃喃私语。 林微雨猛然睁开眼睛,腾地坐起,窗外已是天光大亮。身边,吴不赊四仰八叉睡着,被林微雨的响动惊醒,道:“怎么了,做噩梦了?” 林微雨绷紧的身子霍地就松软了,伏在他怀里,脸贴着他胸膛,听着他强壮的心跳声,好一会儿才道:“我以为昨天是做梦,还好,不是的。” 吴不赊心中怜惜,轻抚她的背,道:“以后我们再不会分开了。” “嗯。” “待会儿你打声招呼,城里的事不管了,今天就跟我到追风城去。” 林微雨微微犹豫了一下,吴不赊以为她还想替林强操心,却听她迟疑着道:“可我光着脑袋。” “这个好说。”没说林强,吴不赊开心了,“就说生了一脑袋虱子,捉又捉不干净,所以干脆剃了头发,给它们来个一锅烩。” 林微雨恼了:“你才生一脑袋虱子呢!” 吴不赊大笑。想了想,无论如何说,林强终究是林微雨的亲弟弟,唯一的亲人,而且吴不赊也没事,就此让林微雨彻底不管,还是不好,或许她不好提,但他不能不提。他笑道:“你弟弟做了风余王,该是开心了,就让他开心着吧。我跟牛八角打一下招呼,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他若是会做,我这姐夫以后还可以帮他撑撑场子。” “不赊,谢谢你。”林强的事,林微雨确实是不好提。吴不赊这么大量,而且还答应以后会有所关照,让林微雨实在不知道要怎么感激。 “啪。”吴不赊在她雪臀上拍了一板,“真要谢我,那就快些把肉长起来。” “啊呀,轻着些。肉本来就少,再打全没了。” “还有更坏的,不过那会儿你是叫好人来着……” 又是一场风雨,真个起床已是午后,林微雨把城中几个主事的召进府中,手头的事交代了,随后与吴不赊一起上山。 吴不赊心急,骑马太慢,但若带着林微雨飞,又飞不了多远。不过这会儿吴不赊神通变化,复又化为一只大雕,翅广数丈,背比马背还宽,让林微雨坐了上去,展翅飞起,一翅上了追风城。 追风城中,颜如雪一夜辗转,心绪总是难以安定。她的心心相印能生出玄妙的感应,但却不能确定。第二天午后,她心跳越发厉害起来。叶轻红、九斤丽两女看她心绪不宁的样子,奇怪地问:“怎么了?” 这些日子,全靠颜如雪的坚定,追风城才没有乱。也全是颜如雪坚持说吴不赊没事,叶轻红两女才能勉强撑持。若颜如雪也失了主意,她们可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我也不知道。”颜如雪摇头,“好像是哥回来了。” “什么?”两女愣了一下。叶轻红猛地跳了起来,抓着她手:“你说什么?”叶轻红用的力是如此得大,颜如雪手臂生生作痛,但手上越痛,心头却越发清明。她微闭上眼睛,心头空明一片,猛然睁眼:“是哥回来了,我可以肯定。”转身急奔出去。叶轻红、九斤丽两女跟着奔出。 三女方到院中,吴不赊载着林微雨已到头顶,一个盘旋轻飘下来,身一摇,化出人身。 “公子!” “不赊!” 叶轻红、九斤丽两女齐声尖叫,飞扑进吴不赊怀中。反倒是颜如雪没有动,她只是呆呆地看着吴不赊,泪眼迷蒙。她的心心相印虽能感应到吴不赊,但吴不赊一直不现身,她也不敢确定。叶轻红、九斤丽不知道,她虽坚持,其实心中的忐忑担忧更甚于她们。她们可以选择相信她,可她自己呢?万一那种感觉是错误的呢?心爱的人,真的已经没有了,永远不会回来了,那要怎么办?现在,终于看见了,一切的担心全都可以抛开了,她却觉得身上再没有半丝的力气,甚至没力气动一下,去死死抱住他,狠狠咬他一口。 还好,吴妖王手多,他一左一右抱住了叶轻红两女,肩头一耸,又生出一只手,把颜如雪也搂了过来,背后还生出一只手,环住了林微雨。 吴不赊归来,整个追风城顿时就轰动了。狈有计、乌静思、象斧、牛八角等主要首脑刚好都在城中,齐拥到王府来。吴不赊倒想拥着四女细诉相思,却也不好把一干属下拒之门外。事实上也拒不了,消息一传开,“咚、咚、咚、咚”,地皮震动。地震了?不是,象斧象八婆跑过来了。后面还伴随着打雷声,却是虎大嘴在叫:“我说什么来着,西岳帝君算什么牛卵子啊,能砍下我家大王的脑袋?” “这粗坯。”吴不赊笑骂。 又一个大嗓门响起,是鹿银弦的:“给钱,给钱!我说老大不会有事吧?――一千两啊一千两!”桑刀儿的冷笑声起:“你到底懂不懂规矩?押赌先要放银子,你放银子了吗?”有人帮腔:“就是,你放银子了吗?” 这帮腔的是谁?哦,是猪黑子。这些家伙,竟然拿他的脑袋来打赌,吴不赊又气又笑,只恨不得把这些家伙每人踹上两脚。 叶轻红几个虽舍不得放开吴不赊,但终是不敢当着外人的面亲热,喜滋滋地叫厨房备办酒菜。众首脑先后到来,济济一堂,一席尽欢。席间,大家自然问起吴不赊脱身的事。吴不赊也没有细说,只说窥个冷子就脱了身,之所以过了这么久才回来,是另外有事情拖住了。做了尸莲王的事,席中人多嘴杂,他没有说出来。他隐隐觉得,尸莲国这把刀,先放到鞘里,或有奇效。 这场酒直喝了小半天,天色已黑,四女看着吴不赊的眼里已满是柔情,众妖却还不想走。这些家伙,就没一个有眼色的。吴不赊没办法,只好装醉,这才得以脱身。 众人一走,叶轻红、九斤丽两女便死死缠在了吴不赊身边。颜如雪虽然也恨不得化在吴不赊怀中,却终是害羞,不敢与叶轻红两女一起和吴不赊亲热。吴不赊倒是想,他手也多,左手抱着叶轻红,右手搂着九斤丽,后面还生出两只手,一手抱林微雨,一手抱颜如雪。他涎着脸,想把四女抱到一张床上去,叶轻红、九斤丽是混惯了的,只是红着脸,乖乖任他摆布,颜如雪、林微雨却吃不消。 林微雨第一个推开了吴不赊,羞笑道:“叫三位妹妹陪你,我身体还有些不舒服。”闪身便跑了。 她若真肯跟叶轻红两女一起混,颜如雪说不定也答应了。她一跑,颜如雪一点犹豫也打消了,推开他的手,也笑着跑了开去。 美梦终究只是美梦,吴不赊叹了口气,也只有先安慰叶轻红两女。叶轻红也瘦了好些,倒是九斤丽长高了一截,更显清丽。三人上床,无限相思,笑一场、哭一场、风一场、雨一场,直到两女疲极而睡。吴不赊这才往颜如雪房里来,却是从地底下直接钻过去,身上寸缕也无,就那么光溜溜的。 颜如雪其实也在盼着他过来,但看他这么一身光,又羞又笑。吴不赊扑上床去,手一分,便如剥葱,颜如雪眨眼成了个光身美人。吴不赊在她雪臀上打了一板:“臭丫头,还笑。”颜如雪却越发笑得厉害了,忽地一声轻吟,空虚的身子得到充实,她双手双脚缠上来,恰如一条缠人的美女蛇。 第七十六章 合作 “我也没想通透,只是隐隐觉得,我做了尸莲王的事,不说出来为好。你说呢?”已是云收雨散,却仍有着丝丝余韵。吴不赊一只手漫无目的地在颜如雪的裸背雪臀上滑动,一边把这些日子的遭际尽数说了。做了尸莲王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个好,他想听听如雪这个圣女的意见。 颜如雪却先是低吟了一声,原来吴不赊滑过胴体的手有些打滑,下滑了一些。 “先不许使坏。”她身子挪开了一点点,却挤得更紧,道,“西岳帝君用计诱杀于你,说你是妖王,其他地方的人先不说,至少追风国五百万百姓是没人信的。但如果你又做了尸莲王,尸莲国是魔国,人魔天生是死对头,这样追风国百姓心中就会动摇,这是其一。其二,追风国与尸莲国合力,施加的压力固然成倍增加,但人、神、仙三界终究是强势的一方。赵炎身当其害,或许会怕,天庭不会直接感受到你的刀锋,却只会更加愤怒。天庭虽然势弱,终有大义之名,诏令之下,至少表面上所有人都会服从,尤其是对付魔国。所以,你的想法是对的,你做了尸莲王的事,绝不能说出来。” “不愧是云州遗族的圣女,果然见得明白。”吴不赊“啪”地在颜如雪雪臀上轻打了一板,“我只是有一种感觉,藏在暗处比站在明处好,你这一说,才真个清楚了。” 颜如雪轻叫了一声,伸指掐他一下,想了想,道:“我只怕没有什么用,如果春晓花真的每春只开一朵,天帝赏后即服以养颜,如何肯拿来救西门紫烟。” “真要不给,我就带兵上天去抢。”吴不赊冷哼一声,“倒要见识一下,传说中的天兵天将到底有什么本事!” “传说中的十万天兵天将早就没有了。”颜如雪叹了口气,如果最初横扫魔界的十万天兵还在,云州遗族又何至于在魔界陷身千年,“但天庭为人、神、仙三界所共奉,你打赵国,楚、燕、齐诸国不但不会给赵国援手,只怕还会落井下石。但如果你攻打西岳府甚而进攻天界,楚、燕、齐三国就不能坐视了。不只这三国,天下所有人类国家都不会坐视。天帝为所有人类的共主,怎容得魔族冒犯?这个险不能冒。” 这个后果,吴不赊其实也是知道的,而且颜如雪还有半句话没说出来。如果吴不赊真率尸莲兵攻打天界,追风国的百姓会有什么反应?不过她不说,吴不赊也能想得到。 “你现在的做法其实是最理智的。”颜如雪道,“不亮明身份,只以尸莲王的身份施压,却又诱之以利。以一朵春晓花,而赢得尸莲王的臣服供奉,威逼利诱之下,西岳帝君肯定是要上禀天帝的。如果真成了,引魔国来朝,他也有大功啊!只看天帝怎么想,怕他是不会怕的,最多是万一引发战火,赵国百姓受苦。不过这一代天帝也不是什么仁德之君,未必把百姓的死活放在心上。但如果他是个好面子的,说不定就会答允。” “他最好答应。”吴不赊哼了一声。 颜如雪抬起头,看着吴不赊的眼睛。吴不赊发现她看得怪怪的:“怎么了?” “你对西门小姐还真是关心呢,不会是喜欢上人家了吧?真想纳作尸莲王妃?” “什么呀!”吴不赊知道糟了,打翻醋坛子了。别说云州遗族的圣女不吃醋,不吃醋的那不是女人,那是女妖怪。 “胡言乱语的,我抽你啊。”说着,他“啪”地在颜如雪香臀上打了一板。 “还说没有!”颜如雪呀地叫了一声。 “真的没有。” “没有为什么打人?”颜如雪哼哼两声,“这叫欲盖弥彰,又叫恼羞成怒,还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她一套一套的,吴不赊哪里辩得过她,想死的心都有了,但拳术中有句话,一力降十会,吴不赊说不过,另有绝招。他身子一翻,颜如雪“呀”的一声羞叫:“你这叫……坏蛋……好人……” 又是一番风雨过,颜如雪便如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丝草,软软地趴在吴不赊怀里,再不能动弹一下。吴不赊心中爽快,也有些疲乏了,闪眼欲睡。他正自迷迷糊糊中,忽闻颜如雪一声轻笑:“你不喜欢西门小姐,西门小姐倒是喜欢你呢。” “怎么又来了?”吴不赊真要败给她了,咬牙扬手。 “不许打人!人家是说真的。”颜如雪抓住他手,“上次你从戮妖谷出来,西门小姐到过这里。先前还不觉得,那一次我算是看出来了,她对你的关心,绝不是普通朋友的关心。” “你就胡扯吧。”吴不赊死撑到底,鸭子为什么嘴硬呢?就是到死都在捧着。吴不赊不喜欢鸭子,但这一点儿却是学到了家。 “不是胡扯。”颜如雪抬头看他,一脸正经,“她虽然没说,但我感觉得到,她喜欢你,绝不会错。”女人的直觉是很可怕的,尤其是事涉自己家男人的时候,简直比护崽的母狗的鼻子还要灵。 “是不是刚才还没过瘾,要不要再来一次?这次可不许求饶。”吴不赊祭出杀手锏。 “不要!”颜如雪吓一大跳,这会儿身子都还像不是自己的呢,哪还敢来。 她伏在吴不赊怀里,好一会儿才道:“女人当然都是吃醋的,不是我想多一个人来分享你,我只是同病相怜。当日我被楚王所逼,那种深陷冰窟的绝望,没有言语可以形容,却是你从天而降,横里救下了我。西门小姐的情形,和当日的我一模一样,如果是别人也就罢了,但当日你救我,就是西门小姐报的信,所以……”说到这里,她停了下来,抬头看吴不赊。折腾大半夜,这会儿,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辰光,但她的眼眸却亮如星辰。 “不赊,答应我,不论有多么大的阻力,你一定要救她。” 她的眼眸,点燃了吴不赊胸中的血气。他轻轻点头:“我答应你。” 虽然下定了决心,但一时半会儿也不能有什么动作,先要等尸莲国那边的信儿。吴不赊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西岳帝君上禀天帝,天帝发善心也好,发神经也好,答应把春晓花送给西门紫烟救命。尸莲国的信使当然过不来,吴不赊早已合算好,在这儿待一个月,一个月后回尸莲国跑一趟,中途顺便把樟古佬的灵骨与顾惜惜合葬了。 乌静思等人再次请吴不赊登位开国。他们不知道,吴不赊在尸莲国已经做了一回王了,再做一回王,也无所谓。说到立王妃的事,却出了麻烦,颜如雪三女都知道林微雨在吴不赊心中的地位,都说要让林微雨做正妃。林微雨因为林强的事,心中有愧,无论如何不肯。最后好说歹说,议定不分主次正庶,大家都是追风王妃,林微雨始才答应。她还为自己的光头烦恼,不好接受群臣朝拜。后来还是颜如雪想了个法子,给林微雨弄了一头假发。 择吉日,吴不赊开国登基,追风国正式成立。其实还是一样,狈有计为左相,乌静思为右相,牛八角为大将军,象斧等均为将军,子民五百余万,地千里,而且还在沿着娄江上下扩张。追风国设五十县治,每五县一郡,郡县令丞,都是乌静思推荐。若是普通人类国家,一干官吏都出于乌静思门下,那是绝对不行的。吴不赊却无所谓,追风国国情不同啊,人、兽、兽人、妖兽,再加上妖怪,国民的组成,那叫一个乱。不过乌静思仍是十分感动,大王不愧为妖王,胸怀果然不是一般人类君王所能比拟的啊!吴不赊听了,也不知要感动还是要郁闷,说好了,乌静思这是在赞他,说不好,这是说他不是人啊!可他明明是人啊,只不过这几年折腾下来,陷落魔界千年的云州遗族都被他折腾回来了,他妖王之名反而更盛了。算了,爱谁谁吧,懒得说了。 做了追风王,吴不赊还是老样子,他也不像一般人类国王那样,天天大朝小会的。他是有事就听,无事喝酒,一般政务都是乌静思、狈有计处理。真有大事报到吴不赊面前,吴不赊一股脑儿推给颜如雪。倒不是他偷懒,当然,他也确实是懒,但颜如雪处理这些事情强于他也是事实。所以,当追风王之前和当追风王之后,吴不赊的感觉就没什么变化。 他自己没什么感觉,但在别人眼里就不一样了。死而复活,开国立基,白手起家,手握数十万兽兵,两败赵军,这样一个强势的人物立国,岂同等闲?一时间天下震动,西岳府首先就发出了声讨的文告,人类国家中,大多响应。响应的声音,看距离的远近,离吴不赊的追风国越远的,叫嚣得越响。吴不赊手再长,兽兵牙再尖,反正也够不着不是。反之,离得越近,叫声就越小,尤其挨着追风国的,大部分都无声无息。开玩笑,明明人家拿着刀子堵在门口,还指着人家鼻子骂,寿星公上吊,嫌命长啊?有那胆子更小些的,甚至还偷偷送了礼来,其中嘛,就有林强这个小舅子。 林强当日卖了吴不赊,只以为吴不赊一死,追风国那些妖怪、兽人就要一哄而散了,然后他可以大大占个便宜,结果却大谬不然。吴不赊虽说被斩杀在了戮妖谷,追风城中奉颜如雪为主,竟是纹丝不动。城中五百万流民念着吴不赊的好,更坚信吴不赊乃是罗汉转世。西岳帝君杀他,乃是冤杀,都替吴不赊叫冤。追风寨越发地团结,人、兽、兽人、妖兽再加上妖怪,竟然就是铁板一块。 林强抱着万一的侥幸,率兵攻下了双余城。拿回双余城,他也有面子不是?结果被牛八角照脸一巴掌,打得他大舅不敢见二舅。林强从此寒了胆,整天提着心,就怕牛八角率兽兵打过来替吴不赊报仇。他小小年纪,竟然生了不少白发。现在好了,吴不赊竟然没死,而且不计前嫌,还娶了他姐姐。虽然林微雨一直恼着他,但所谓知姐莫若弟,林微雨的性子,林强摸得清清楚楚。莫看她在人前杀伐决断,性子其实软得很,而且只有他这么一个亲弟弟。再说,他虽有错,吴不赊不是没死嘛,杀人和杀人未遂还是不同的嘛!只要他涎下脸,林微雨最多扇他两巴掌,还能杀了他?不过他也只是派使者上山,还不敢亲自送上门来,悔过书倒是亲笔写了一封,而且是很煽情地咬破指头写下的血书。 可惜林微雨根本不看,直接把林强的悔过书扔进了火盆,礼物扔出去,使者打下山,自己回房却又哭了一场。还是吴不赊安慰了她一番:“好了好了,人哪有不犯错的?何况他撑死还不到十六岁,小孩子嘛!” 林强是个皮厚的,他不怕林微雨发火,倒怕林微雨不发火。火气嘛,发发就好了。他隔三岔五便派人来送东西,林微雨也拿他无可奈何。 日子流水般过去,眼见过了二十多天,吴不赊思量着要到尸莲国跑一趟了。这天,突然有人上山,说是西门家的信使。 “西门家的人?”吴不赊大是奇怪,“西门家的人找我做什么?” 这时已经入夜,这夜该轮着颜如雪相陪,吴不赊道:“那就一起见见吧。” 请了使者进来,那使者是个三十来岁的黄脸汉子。吴不赊微一打量,隐隐觉得不对,但到底哪里不对,又看不出来。 那使者看一眼颜如雪,道:“这位是颜妃吧?难怪紫烟赞不绝口,更难怪追风王冲冠一怒为红颜,果然是清丽若仙。”说话间,在脸上一抹,揭下薄薄一张面皮来,但见杏眼桃腮,竟是个女子。 吴不赊细看两眼,“啊”的一声跳了起来:“你……你是……你是西岳帝君夫人,西门小姐的姑妈?” “大王好眼力,妾身正是紫烟的姑妈,西门柔。” 吴不赊只在西岳府远远见过西门柔一面,但西门柔这样的美女,任何见过一面的人,都休想忘记。 听说来的是西岳帝君夫人、西门紫烟的姑妈,颜如雪也吃了一惊,忙起身见礼:“如雪见过夫人!不知是夫人驾到,失礼之处,还望见谅。”倒不是为对方是西岳帝君夫人,冲的还是西门紫烟的面子。 西门柔忙回礼:“颜妃客气了。西门柔来得冒昧,还望见谅。” 她这话其实是对吴不赊说的。吴不赊却还真有些发愣,西门家派人来已是古怪,来的还是西门紫烟的姑妈、西岳帝君的夫人,又还女扮男装,搞什么呀?见了礼重新坐下,他也懒得绕弯子,直接开口问道:“不知夫人驾临有何指教?” “妾身冒昧前来,一是为上次的事,向大王道歉。大王活民数百万,有大功于百姓,但我们为了一点儿私心,却设计加害于大王,实是万分抱歉。”西门柔说着起身,深深一福。 西岳帝君派银环女捉拿吴不赊,吴不赊并不在意。敌对双方,本就各凭手段,便如战场上一样,胜败各凭本事,没什么对错一说。真要说有几分恼,无非是他们设计逼颜如雪嫁尸莲王这件事,但事情过去了,他反就中取利拥有了颜如雪,也就不再放在心上。还有一点,西门柔是西门紫烟的姑妈,若是西岳帝君,吴不赊或许还会摆个姿态,西门紫烟的亲姑妈,那就不同了。或许,这也是西门柔敢来见他的倚仗吧!吴不赊慌忙伸手虚扶,道:“夫人不须多礼,双方敌对,本就各凭手段,而且这也是西岳府的职责,也不能说有多少错。这件事不提了,呵呵。” “大王海量。”西门柔却不起身,“妾身来,另一件事,是求大王伸手,救救我那苦命的侄女。” 吴不赊先就猜到,西门柔是为西门紫烟而来。道歉纯粹就是个搭头,西岳府拿妖怪,用得着道歉吗?可问题是,西门柔没理由来找他啊?他索性装糊涂:“夫人请起,西门小姐怎么了?对了,我听说赵国与尸莲国和亲,西门小姐晋为公主,远嫁尸莲国了。西门小姐做了尸莲王妃,我倒是要恭喜她了。” “大王真希望紫烟做尸莲王妃吗?” 西门柔眼光里好像有一种特别的东西,吴不赊看不透,道:“不是我希望,西门小姐既然和尸莲王和亲,那就是尸莲王妃啊。” 吴不赊这种奸商,他要装无辜,那真是滴水不漏。西门柔从他脸上看不出什么东西,轻轻叹了口气,道:“世家大族的女孩子,别人眼里看着风光,其实一出生,注定就是要为家族利益而牺牲的棋子,紫烟也是命苦啊!” 她这话似乎就只是感慨,吴不赊心中却是一跳。西门紫烟果然对他有好感,不但颜如雪看出来了,西门紫烟的姑妈也看出来了。所谓吴不赊是不是真的希望西门紫烟做尸莲王妃,就是个试探。如果吴不赊也喜欢西门紫烟,就会愤怒惋惜,但吴奸商奸得炉火纯青,她看不出来,这感叹倒是真的伤感。 吴不赊能看出来,颜如雪自然也能看出来,冲吴不赊偷偷一笑。吴不赊正偷眼看她呢,慌忙闪开眼光,却不由自主想到了西门紫烟。那清丽高贵如天上凤凰的女孩子,暗地里原来真的在喜欢他,他一时如在梦中,傻在那里。 西门柔不知道他是乐傻了,以为他是故意不接话,有些急了,忽地蹲身施礼:“还请大王援手,救救紫烟。” 吴不赊吃了一惊,忙伸手虚扶:“夫人不必多礼。西门小姐于我有大恩,她的事,只要我出得上力的,必竭尽全力。” 颜如雪也道:“上次楚王逼我嫁给尸莲王,如果不是西门姐姐及时报信,不赊也救不了我。这个恩,我一直没报。夫人,西门小姐的事,就是我的事,你有什么话,尽管开口。” 他两个言词真切,西门柔脸上露出感激之色,道:“多谢两位。”略略一停,道,“紫烟为免百姓遭受战火,答应和亲。她生性高洁,并不愿真被尸莲王凌辱,就想了个主意,找了一种奇药,进尸莲国国境后,找个借口,服了这药,就此昏睡不醒。” 西门紫烟当日服下千梦,暗地里自然将真相报回了家里。西门柔当然是知道的,不过她不清楚吴不赊二人早就知道了这事。吴不赊当然也不揭破,装出惊讶的样子,只是听着。 西门柔把西门紫烟服药昏睡,新的尸莲王送书求药,以及千梦、春晓各种因果尽皆说了。但她说来说去,有一点儿一直没说透。吴不赊忍不住道:“即便救醒了西门小姐,她不还是要嫁给那新尸莲王吗?新也好,旧也好,都是尸莲王啊!都是魔族,西门小姐都不愿受辱,那么救醒她做什么?” 西门柔道:“本来是这样,救醒她只是受辱,但大王神通广大,竟死而复活,紫烟就有了新的希望。只要大王援手,我们就可以用施药为名,把紫烟救回来。大王手握雄兵百万,尸莲王若敢挑衅,有大王助力,我赵国也不会怕了区区一个尸莲国。” “原来还是替赵国求援来了!”吴不赊心下冷哼,却又觉出不对。西门柔想替赵国求援也好,真心想救回西门紫烟也好,都可以光明正大地来,用得着她以西岳帝君夫人之尊,还要女扮男装改头换面偷偷来吗?若说怕与吴不赊这妖王勾搭名声不好,那就另叫个人来嘛,也不必这般鬼鬼祟祟的。 “这个不难。”吴不赊点头,“只要你们能把西门小姐接回来,那尸莲王若敢发横,我自会出兵相助。”猜不透,他便先拿话敷衍着,且看西门柔怎么说。 “多谢大王。”西门柔一脸感激,“但除此之外,还需大王助力,才能真正救得紫烟。” “果然另有猫腻。”吴不赊暗暗点头,道,“夫人尽管开口,只要能救得西门小姐,无论要我做什么,只要做得到的,绝不推辞。” “大王云天高义,妾身佩服。” 西岳帝君夫人的马屁,可是难得听到。问题是,她是西门紫烟的姑妈,吴不赊听着可就有几分别扭,也不吱声,且看西门柔肚子里还藏着什么。 “我刚才说了,这春晓花极为奇特,仅生于天庭晓春园中,且一春只开一朵,天帝又极为看重。即便是天庭重臣,等闲也看不到一眼。” 这正是吴不赊为难的,道:“难道西岳帝君也求不到吗?” “是。”西门柔脸上泛起一丝苦笑,“一听说大王没事,又接到新尸莲王送来的信后,我们就想到了救回紫烟的事。她姑父也怜惜紫烟命苦,立即上表,请天帝垂怜,赐下春晓花,但却被天帝打了回来。拙夫不甘心,又接连上表,还动用了包括十九王子在内的众多关系,可天帝一概不允。” “岂有此理!”吴不赊勃然大怒,“天帝又不是女子,便要养颜,非得服春晓吗?” 他的愤怒,西门柔都看在眼里,道:“天帝昏聩无行,不独此事,想要他开恩拿春晓救紫烟,基本没有可能。要取春晓,只有另想法子。” 吴不赊眼光一亮:“另外还有什么法子?” 西门柔不答他话,却道:“大王和十七王子关系不错是吧?” “难道十七王子有办法求得春晓?” 什么关系不错,利益相交而已,但若十七王子真有办法,无论十七王子要什么样的价钱,吴不赊都能答应。出得起价,关系不好也要好了。 “若说求,任何人都求不到。”西门柔摇头,“说句不敬的话,从来就还没见过比天帝更自私自利的君王。别说没见过,听都没听见过。” “那夫人问十七王子……”吴不赊心下失望,却又疑惑。 “天帝老迈,又耽于享受不肯潜心清修。修不成元婴,便无法转世长生。他在那个位子上,也呆不了几年了。盯着那位子的人很多,有实力的,十七王子算一个。” 西门柔边说边在看吴不赊脸色。吴不赊似乎还迷糊着,催道:“夫人请往下说。” “十七王子之外,有实力想要问鼎的,还有几个,如十九王子。拙夫以前便很看好十九王子。”说到这里,她又不说了。吴不赊心下一动,道:“莫非西岳帝君现在看好十七王子了?”西门柔摇头又点头,眼光火辣辣地看着吴不赊:“不是看好十七王子,而是看好大王你。” “看好我?” “是。”西门柔眼光越发热了起来。若不是知道她是西门紫烟的姑妈,吴不赊几乎要想歪了。 “无论十七王子还是十九王子或其他王子,有实力,但实力都不够。然而,如果十七王子能得到大王助力,却可立刻拔尖而出,问鼎帝位。” “得我相助?”吴不赊心下暗暗嘀咕,“我有什么实力?扒拉扒拉,两国加起来,倒能弄个百把万军队。”他猛然醒悟,失声叫道,“夫人的意思,是想让十七王子造反,武力夺位?” 西门柔并不接腔,却道:“大王对天庭可能不太熟悉。天庭的武力,有天兵府,最盛时有十万天兵,不过早已败坏,名存实亡。现在最多还有三万人,且兵甲败坏,疏于训练,基本上打不了仗。有天罗府,用于天界的巡逻治安,捕奸擒盗,那不是军队,说白了相当于人界国家的衙役,人虽多,乌合之众而已。有天雷府,专用以对付违犯天规的玄功高手,内多奇人,但人数不多,也做不了大用。” “我还以为就是十万天兵天将呢,原来还有什么天罗府、天雷府。天雷府那些家伙,看来和五岳府养的那些高手差不多。”吴不赊暗暗点头,倒是听了个稀奇。 “天帝手中,真正的力量有两卫,天龙卫和天羽卫。天龙卫主责守卫宫城及护卫天帝出巡,又分为左右两卫,各五千人,分守皇城南北,因此又称为天龙南卫和天龙北卫,也有叫左卫、右卫的。作为守卫宫城的主力,天龙卫装备精良且训练有素,虽然没经过什么战阵,仍然可称得上精锐。与天龙卫比,天羽卫人数要少得多,只有一千二百人,但却是精锐中的精锐,因为他们是天帝的贴身侍卫,天宫就是由他们守卫。” “依夫人说来,这天威赫赫的天界,真正能战的就是那一万多人?”虽然也听多了天庭衰弱的传言,但吴不赊还是难以相信。 “是。”西门柔毫不犹豫地点头,“天界能称得上精锐的,就这一万多人。到底能不能战,天龙、天羽两卫都是天帝亲卫,从来也不上战阵的,别人也不知道。” “天兵天将与凡人有什么不同啊?是不是能一当十或者当百?”这话很有点八岁小朋友问十万个为什么的味道。西门柔忍不住笑了起来:“神、佛也是凡人做,天兵天将还不是一样,只是生在天界的子弟而已,也没什么不同。” “既然是天界子弟,他们爹娘都是神仙啊?” “不是住在天界就是神仙的。”西门柔摇头,“大王对这些不熟,说白了,天界就是天上的一块地界而已。所谓的神,只是对天庭执事的统称。当了天庭的官,就是神,并不是说他就有多厉害。天界有户百万,人口五六百万,除了担任神官的,其他人其实就是住在天界的百姓,和下界百姓也没什么两样。不过天界的神官多,少说也有三五十万。也就是因为神官多了,负担太重,又上下勾结,层层贪污,天界才败坏至此,甚至连十万天兵都养不了。无兵便无威,魔焰大涨,人族内斗,再加上佛、道施压,天庭最终退缩到只剩下一个象征意义,唉!” 她叹了口气,眼神迷离:“想当初,十万天兵横扫天下,那是何等威风!那时的天兵就厉害了,训练有索,装备精良,随便提一个小小的校尉出来,也必是二三流高手。什长、伍长甚至小兵都多有会玄功的,所以仅仅只是十万人,却是战无不胜,哪像现在,唉!” 校尉是二三流高手,什长、伍长甚至小关都有可能会玄功,那该是一支怎么样的军队?那样的军队,还多达十万人,难怪声威宣传到今天。吴不赊想象着十万天兵天将的威风,不由大为神往。 “天兵做不了什么用,就那一万多人,如果能有两到三万精锐,便完全可以武力夺位?” 西门柔微微点头,却就是不开口应声。 吴不赊也不和她计较,却又想到个疑问,道:“十七王子或十九王子可以寻求别人帮助啊!赵炎就是站在十九王子那一边吧,赵军虽屡败,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随便提溜一下,十万八万精锐还不是一句话?” 西门柔犹豫了一下,看他似乎是真不明白,摇头:“赵炎没那胆子。” 对赵炎,吴不赊算是领教了。面对面血拼或许胆气不足,但藏在背后玩阴谋,就没他不敢干的。就算赵炎胆子小吧,其他国家呢?楚王不是站在十七王子一边吗?十七王子不能向楚王借兵?这中间有什么猫腻? 吴不赊一时没想明白,但西门柔随后的话却一下子让他明白了。西门柔道:“人王忌惮的很多事情,大王可以不理不睬。而一旦助十七王子成功夺位,十七王子必会加封大王。所以,对大王来说,全力相助十七王子,有百利而无一害。” 对吴不赊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那么对其他人王来说,例如赵王、楚王,他们的要害是什么?例如赵炎,赵国谁登位,天帝不管,到赵炎登位后,天帝就会下诏承认。而赵炎呢,借着受命于天,稳固了王位,然后就年年给天帝上供,这是一个相互利用的关系。正如谁当赵王和天帝无关一样,谁当天帝也和赵炎无关,他何必去掺和。起兵助十九王子夺位,好吧,先不说败了怎么办,就说成了吧,对赵炎有什么好处?基本上没多少好处,天庭不干涉人界的事。楚、燕攻赵,上禀天庭,天庭只是一句话:不管。就算卖个人情违规吧,天庭也没那个实力啊,也无法派十万天兵来帮你打仗。 实的没有,虚的有没有呢?帮了忙,封神?天庭有规定,人王活着是不封神的,也是不好封,你是王,封个什么神啊?至于死后,那是一定有一个神位的,不过就是个神主牌牌,要来有什么用?要不上天当神官,一般老百姓只知道当神仙好,知道根底的,却知道神仙不过如此,什么神仙抵得过当人王! 好处没多少,反是害处无穷。首先,天下会群议汹涌,助人篡位,小人之名是背定了。其次,在国内开了个坏头,你赵炎可以助十九王子夺天帝之位,其他人是不是可以夺你的位子呢?你做得了初一,难道别人做不得十五? 所以,赵炎不是胆小,而是划不来,其他人王也是一样的想法。吴不赊就不同了,他是妖王,本来就是个妖名,所有人王忌惮的东西,那些虚名啊什么的,对他来说根本没有用。一旦助十七王子夺位成功,成了天帝的十七王子就可以给他封神。人王不能封神,妖王是可以的,而妖王封了神,人、神、仙三界都会承认他,他这个追风国也就名正言顺了。这个好处之大,怎么形容都不为过。 西门紫烟是一定要救的,助十七王子夺位,不但可救得西门紫烟,还能洗去妖名,这个比横跨魔界接回云州遗族可是轻松多了,真是一箭两只鸟,吴不赊心中一时怦怦乱跳。 西门柔一直在偷眼留意他的神色,顿时便知他心动了,又加一把火,道:“拙夫先与十九王子交好,十九王子在天龙南卫中安插有几个心腹,却都与拙夫相熟,到时或可为十七王子助力。” 吴不赊与颜如雪对视一眼,吴不赊能想到的,颜如雪自也能想到。事实上,在这些方面的能力,颜如雪还要远强于吴不赊。见她微微点头,吴不赊再无犹疑,道:“我这面好说,只要能救得西门小姐,不怕把天捅个窟窿,却是不知十七王子是怎么想的?” 西门柔大喜,虽是强自抑制,俏脸上仍是放出光来。看得吴妖王心下一荡,暗想:“这女人在床上该是荡媚入骨的,西岳帝君那老儿倒是好艳福。” 西门柔可不知吴妖王正想得猥亵,道:“十七郎这些年苦心培植势力,还不都是为那个位子。而且十七郎为人爽朗,从来都是个勇于任事的,只有他想不到的,就没有他不敢做的,这一点就远强于十九王子。我敢肯定,只要大王点头支持,他立马就敢跳起来。” “那好。”吴不赊点头,“我先与十七王子联系。十七王子若真的敢干,到时我再与夫人联系。” 西门柔道:“好。”她略略一顿,“此事须得秘密行动,大王与那南释权相熟吧?南释权是十七王子的心腹,最近刚好在南岳府勾留。我带了个手下,与南释权也是老相识,可让他引南释权来见大王。” 想得还真是周到啊,吴不赊心下感慨,自然点头答应。西门柔复又一礼:“多谢大王。若能救得我那苦命的侄女,到时再让她好生谢你。” 吴不赊忙说不敢,心下暗哼,真是为西门紫烟谢他吗?恐怕更多是为西岳帝君吧,背后只怕也有赵炎的影子!半点儿力不费,只是出个主意,十七王子若真个夺位成功,他便是大功臣,方一失败,那也和他无关。吴不赊两败赵军,兽兵震动天下,此事若成,西岳帝君、西门家、吴不赊,加上天帝,几大势力扯到一起,即便十七王子变身的天帝没办法帮到赵国,因功封神的吴不赊却可以。有吴不赊相助,赵国岌岌可危的局势立即便会大为改观。 吴不赊差一点儿就想问,这个主意是不是赵炎想出来的,不过话到嘴边还是忍住了。 这种话,好像有点儿示弱,虽然他对赵炎的阴谋确实有几分忌惮,但明里示弱还是没必要。再说,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没有用。他手中追风军、尸莲军,加起来一百多万,而且都是天下一等一的强军,真要新账老账一起算,绝对可以灭了赵国,又何必把那些小小的阴谋放在眼里。 又商议了一些细节,西门柔随后告辞,留下一个随从。那名随从名叫西门憨,名为憨,人却是十分灵活,办事也爽利,没几天就联系上了南释权。 有日子不见,南释权好像又胖了一圈。见了吴不赊,那份热情啊,他上来就给了吴不赊一个熊抱。吴不赊刚放开九斤丽,少女的身子,苗苗条条,秀秀气气,柔柔嫩嫩,香香滑滑,突然换上南释权这号,那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别扭。 人家投之以火,吴不赊自然还之以柴,两人着实煽了一把,差点儿把眼泪煽出来。分宾主坐下,吴不赊道:“南大人,这次请你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其实他也知道不必试探,南释权这号人,与他这奸商比,没有最奸,只有更奸。妖王怎么了,神官怎么了,能答应的,不妨答应,不能答应的,也不妨嘴上答应。果然,南释权眼都不眨一下,一脸慨然道:“吴兄有话只管说,我这三百多斤,今天就搁这里了。只要我南释权做得到的,一句话的事儿。” 三百多斤搁这里,他当自己是猪呢!不过这话听起来舒服,吴不赊眯眯笑道:“我想出兵助十七王子武力夺位,十七王子登位后,再请他赏我一点儿东西。” 南释权愣了一下,猛然就跳了起来:“你说什么?” 第七十七章 天界 正如西门柔所说,十七王子想天帝的位子,已几近疯魔。只是他坐不上,但凡有机会去坐,不论什么手段,都会尽数使出来。南释权作为十七王子的心腹,对十七王子的心理自然了解得清清楚楚。见吴不赊不是说笑,确是有心相助,南释权一时喜得满身肥肉乱颤,连夜便赶去天界,向十七王子禀报。 不到十日,南释权又赶了回来。这回他是直上追风城,不过也是戴了个面具。等南释权取下面具,吴不赊一愣。这家伙,像上次跑云州遗族的事一样,短短几天时间,竟出奇地瘦了很多,可见他这些日子跑来跑去,就没怎么停过。 南释权这种人,虚伪、世故、精明、狡猾,虽有万般缺点,却勇于任事。认定的事,他便投入全部身心、全部热情去做。这一点,却让人不能不佩服,他能成为十七王子的心腹,确有值得被倚重的理由。 一见面,南释权便道:“大王,王子想见你,但他不太方便来你的追风国,想请大王定个地点。”说着,他目光炯然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自然明白他的想法,慨然点头:“好,王子说在哪里,就在哪里。方便的话,就在南岳府好了。” 上次西岳帝君诱杀了吴不赊,这次十七王子约见,难保不是陷阱。南释权担心吴不赊会这么想,不肯离开追风城,没想到吴不赊答应得如此爽快,大喜之下,他也不多说,道:“南岳府目标太大,不合适。王子已到凤凰城,那里有一处宅子,大王若方便,便请去宅中一会。” “也行。”吴不赊点头答允,与颜如雪四女打了招呼。他也不带人,孤身便随南释权往凤凰城来。南释权仍戴了面具。吴不赊却是摇身一变,变做木灵儿的模样。南释权见了,大是惊叹:“怪道大王屡创奇迹,果是有惊天动地之能。十七王子得大王相助,大事必成。” 一路夜行晓宿,不止一日,到了凤凰城。入夜始才进城,两人都有玄功,城墙自是无碍。吴不赊留了心,也没碰上什么玄功高手,不由暗暗摇了摇头。云州遗族给他的印象太深,楚国和云州遗族比,无论是所处的环境还是自身实力,都不是一个档次,两者根本没有可比性。不过楚人耽于享乐,自楚王以下,王公贵族人人醉生梦死,不思进取,不虑远忧,也是事实。但这些和吴不赊无关,用不着他操心,只要没有玄功高手盯上他的行迹,那就行了。 南释权引路,进了一座大宅子。这宅子大,少说也有上百间房。吴不赊暗暗点头,所谓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朝,鬼鬼祟祟地扮贫民装乞丐,不如扮作一个富家翁,反而不会太引人注意。 南释权亮出身份,自有下人引路,进了一间密室。房中却有两个人,一个青衣老者,吴不赊略一凝神,认了出来,竟是南岳帝君。另一人四十来岁年纪,身材魁梧,一身好肉。若是把这人与南释权身上的肉全割下来,还真不好说谁的多些。不过这人比南释权要高出一个头,看上去便没那么肥。南释权介绍,这人便是十七王子,吴不赊颇有两分意外。 在吴不赊想象中,所谓王子,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年,轻浮、傲慢、年轻,基本上长得也都还人模狗样,例如赵炎。十七王子这副模样,还真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他却不知,十七王子已经是老王子了,王子老了嘛,或许依旧风流,却绝对不再倜傥。就如公主,年轻的公主万人迷,年老的公主万人嫌,一个道理。 吴不赊正待行礼,十七王子已疾步上来握住了他的手,呵呵笑道:“久闻追风王之名,深入魔界,接回云州遗族。冲冠一怒为红颜,竟两败赵军。西岳帝君使尽手段,大王不但轻身而退,反而开国称王。所有这些,无不让人神往,今日得见,十七幸何如之。” 他手掌温热有力,笑声爽朗坦荡,只这一下,便赢得了吴不赊的好感。他心下暗想:“这老王子能在天帝近百的王子中脱颖而出,成为天帝之位最有力的竞争者之一,果然不是寻常之辈。那个老十九,却不知又是怎样一个人?” 见了礼,分宾主坐下,吴不赊开门见山道:“王子殿下,天帝不公,天道昏暗,人心汹汹,多有怨言。别人不说,敝人就深怀怨望,所以才请托南大人向王子陈情,请殿下以大仁德之心,行非常之事,敝人愿鼎力相助,虽百死而不悔。” 这是必须的,虽然事先有南释权在中间沟通,但他还是要当面表明态度。十七王子果然也就做出姿态来,这个就不必细表了,有些呕。总之就是,他本心是个孝子,抢老爹位子的事本来是不做的,但眼看老爹受奸臣蒙蔽,天下汹汹,连吴不赊这样的奇人大功臣都蒙冤不雪,实在是不能坐视了,只好挺身而出。只盼能清君侧,天帝的位子是不敢想的,云云。 还好,吴奸商是生意场上的老手,说惯假话的,倒是没呕出来。一片虚言假意中,实际上的态度却都清楚地表达了出来。随后便是讨论细节,这个是来不得半点儿虚的,每一点儿都必须落到实处。十七王子谋划这么久,天界各处,虚实尽知,吴不赊不要张口,一个完整的计划已摆在了他面前。 有吴不赊支持,军队有了。上天的事好说,虽然五大天门各有守将,但南天门守将已经被十七王子买通。上天的士兵扮作输送贡品的夫役,在南天门那个守将值守时,络绎上天。本来,由南岳上天,若人太多,只上不下,便有守将掩护,也会引起有心人怀疑。现在,西岳帝君也愿助一臂之力,他那里分去一半风险,便不会那么引人注意。十七王子在天界有几座大庄子,上天的士兵可藏身这些庄子里,整队后,待时而动。 说到动手的日期,十七王子一时有些犹豫难决。他当然希望越快越好,但挑了几个日子,都不稳妥。想了半天,他才道:“还是立春日最好。” “这是为何?”吴不赊不明白,但有一点他知道,春晓便是立春日开。他帮十七王子造反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春晓花。立春动手,春晓已开,天帝一仰脖子吞进了肚子里,那还反个屁啊。 “立春日,天帝与后妃在晓春园拜春赏花,不召见任何大臣,而且往往一醉就是三五日,这些年来,已是惯例。”十七王子解释,“我们动手,不能拖,天宫极大,万一天帝闻风而避,我们找不到他,或者他躲进一些坚固的宫殿闭宫而守,我们攻不进去,那就麻烦了。选在这一日,首先,天帝必在晓春园中;其次,晓春园附近没有特别坚固的宫殿可以藏人,我们把园子一围,四面进攻,必可一击而中。”有道理,不过吴不赊关心的是春晓。眼见十七王子一脸兴奋,全然没想到这件事,吴不赊也不客气,直接就提出来。不过他当然不提自己,道:“西岳帝君相助,主要是想采春晓救西门紫烟小姐,若是立春日发动,春晓被天帝……” 话没说完,十七王子却已醒悟过来,忙道:“大王放心,春晓要夜里子时才开,一元复始,春回天地。天帝带着妃子白天就会进宫,游玩嬉戏,妃子们先要拜春,乞求春晓,这是惯例。我们白天发动,若行动顺利,最多到傍黑时分一切也就结束了,足可静心等着晚间花开。” “万一行动不顺利呢?” 听到这话,十七王子眉毛跳了一下,隐有怒色。吴不赊关心春晓,却并不特别关心这老王子是不是高兴,不过他还是跟着解释了一句:“未虑胜,先虑败嘛。”十七王子眼底怒色一闪而逝,呵呵笑道:“大王所说有理,正是成大事者该有的心性。不过请放心,即便不顺利,外面大军攻打,天帝也肯定没什么心情去赏花吞花了,花开之前,我们该可得手。” 这么说,吴不赊便放心了。 十七王子笑眯眯地看着他,道:“大王对西门紫烟小姐的事还真是上心啊!事了后,看来我们还该有杯喜酒喝。”南岳帝君在边上一直没开口,其实他来,就是向十七王子表明个态度,没他多少事。这时他也凑趣道:“上次冲冠一怒,两败赵军。这次冲冠一怒,反上天庭。追风王还真是个多情种子呢!”几人相视而笑。吴不赊素来皮厚,这时也不禁面色发烫,但想到西门紫烟清丽无俦的容颜,心中却也忍不住一荡。 天兵虽然不管用,也有三万多人,天帝还有一万多精锐护卫,虽说西岳帝君或可说动天龙南卫反水,但那个不一定靠得住。算来算去,最少要吴不赊拿出两万精锐。这个不成问题,吴不赊一口答应。复又商议了一些细节,几人随后分手。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连夜离开,吴不赊也没耐心多待,随即也回了山。回到追风城,他把商议的过程和四女说了。叶轻红嘟起嘴:“看来过了年,我们就要多一个姐妹了。” 吴不赊知道她吃醋,林微雨三女咯咯娇笑,眼光中也都有几分醋意。吴不赊口中虽说没有的事,却知道四女不信,颜如雪还罢了,其余三个却不太好安抚。他一时发起蛮来,伸手抱过叶轻红:“小醋坛子,看来这几天没喂饱,相公现在就来喂饱你。”伸嘴吻住红唇,怪手更是无所不至。叶轻红口中发嗔,身子早已软了。颜如雪、林微雨娇笑着跑了开去,吴不赊知道她两个不肯和他打混,也不相强,却是抱住了九斤丽。 晚间,吴不赊来到林微雨房里。这些日子,被雨露浇灌,又去了心结,林微雨身体恢复旧观,更显丰腴,手感相当好。不过林微雨却抓住了吴不赊作怪的手,道:“你白天才和轻红、小丽亲热过,晚间又要,这么索需无度的,铁打的身子也吃不消,还是不要了吧。”说着伏身吴不赊怀里,道,“能让你这么抱着我,我就很开心了,倒不必一定要做那事的。” 这话里温情脉脉,吴不赊大是感动,揽了她身子笑道:“我的贤惠娘子,这个你倒是枉操了心了。你家相公我法力高深,尤其更身怀神鸡印,不但不会损耗元精,反可还精补脑。这事做得越多啊,越是身体好。”说着,他把手上的神鸡印亮给林微雨看,林微雨半信半疑。吴不赊笑道:“待会儿你一看就知道了,来,先检查一个,看小乖乖的肉长回来了没有。” 眨眼之间,把林微雨剥成大白羊,翻过来倒过去地看,什么检查,纯粹就是轻薄。林微雨含着羞,却拿他无可奈何。一时云雨,林微雨魂儿直上云端,忽听得吴不赊唤道:“宝贝儿,你看。” 林微雨勉力睁开眼睛,果见吴不赊手上亮起一团红光,如一只红冠子大公鸡,昂首高啼。吴不赊叫道:“宝贝儿看清楚,神鸡打鸣,马上就要叫了。”果然,随着他狂风暴雨的轰击,他手上红光大亮,清清楚楚现出一只大公鸡的影像。那种奇异的感觉,让林微雨更是心尖发颤,忍不住发出一声长长的呻吟。好半天,她才回过气来,紧搂着吴不赊,低声道:“你真是个怪胎。” 残红未褪,嗔声娇软,一声声动人心弦,吴妖王忍不住得意大笑。笑声传到叶轻红、九斤丽两女房里,两女都还未睡。叶轻红便嗔了一声:“这坏蛋,看又是弄出了什么新花样,这般淫笑。” 另一间房里,颜如雪也未入睡。听到吴不赊的笑声,她暗自轻笑了一声,拥紧香衾,却突然觉得清冷难言,腹中滚热,只恨不得滚去那冤家怀里,让他火辣辣地爱抚。踌躇再三,她终是怯不过心中羞意,不敢过去。 挑选两万精兵的事,不用吴不赊操心,交给牛八角就可以了。可惜妖兽上不了天,兽头人身,绝对进不了天门,否则派一万妖兽上去就足够了。两万精兵,只能在追风军中挑。先前只装备了十万追风军,吴不赊被杀的消息传回来,群情汹涌,只要报仇,乌静思也发了狠,一下子装备了五十万追风军。吴不赊回来后,追风军大部解散,却仍留下了二十万人,底子便是当日在南山坳与吴国精锐血战的那几万人。这些人经历了血战,对吴不赊更加忠诚,更加珍惜吴不赊给予他们的一切。吴不赊的遭遇,他们的愤怒也最大。普通人类士兵上天,畏于天威,不免缩手缩脚,更莫说造天帝的反,但这些人心怀怨恨,吴不赊只要说一声清君侧,这些百战余生的士兵就没有怕的。挑两万人,精中选优,战力绝对可以保证。 这事交代下去,联络上,一边有南释权,一边有西门憨。他们看了牛八角挑出的两万追风军,也是交口称赞。话说牛八角两败赵军,已经是声震天下的名将了,听说是他亲手挑选再亲手训练,本来跷一个大拇指的,这回要跷两个大拇指。十七王子和西岳帝君都带了信来,一百个信得过。吴不赊看了牛八角的牛头,笑道:“老牛成了名将,牛叉哄哄了。”可惜牛八角也上不了天,要是牛八角能上天,这事就十全十美了。 天庭虽然朝政败坏,天门守卫却仍十分严。像牛八角这种顶有妖光的,是绝对进不了天门的,除非是天界封的妖仙神魔。但这一类妖仙神魔非常少,守门的天兵天将个个识得,冒名顶替绝对进不去。至于吴不赊,他另有办法进去,人身进不去,他变成一根大车把子,趴在装贡品的大车上。西岳帝君到时再安排人手略加掩护,绝对不会有问题。 这一日,吴不赊与颜如雪几人商议,要去尸莲国跑一趟,免得吹雪担心,也要在花长眉等人面前打个幌子。虽说他有静修的借口,可当时只定了一百天,而距春晓开花,可不止一百天。时间不够,还要找借口,不如先去晃一下,找个什么理由,把不露面的时间延长。颜如雪几人也都赞同,尸莲国雄居西北,无论出于任何理由,掌握在手里都是件好事,能不暴露身份,那是最好。四女也知道吴不赊因祸得福,玄功大进,尤其千变万化,极为了得,也不再为他担心。也是,西岳府捉了他去砍了头他都活了,还有什么怕的? 次日,吴不赊辞别四女。至于象大嘴那些妖怪、兽人就算了,吴妖王懒得和他们嗦。反正平日理事有颜如雪,吴不赊十天八天不露面,也不会有人怀疑。起疑也无所谓啊,还敢翻天不成。当即他化身为鹰,径往北飞,经过赵国,落下来找到浣花城。在城外果然找到了惜惜墓,有祠有坟,香火颇盛,这自然是顾惜惜父母的功劳。心爱的女儿早夭,父母苦心照拂,留下了这千年的香火。不过千年过去,女儿香烟永享,那做父母的,却在何方呢?他们就没为自己打算过,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吴不赊感慨一番,到顾惜惜坟前便往里钻。谁知那墓以青砖箍成,糯米熬浆夯土砌成,千年下来,墓墙比岩石还要硬上三分。吴不赊不免又是一番感叹,冲着樟古佬,也冲着顾惜惜父母爱女的苦心,他也不忍以强力毁了墓墙。将身一摇,他化出数十条树根,包着墓上上下下摸了一遍,终于找到了一条缝,慢慢钻了进去。 墓室极大,构造陈设便如一座大屋子。室中无光,但这个对吴不赊自然没什么影响。进入主室,中间一座石台,上面一具水晶棺材。吴不赊犹豫了一下,他不知看到的到底会是什么,虽然樟古佬说顾惜惜含了什么保颜珠,尸身千年不腐,可谁知道会是怎么样呢?到底过了这么多年哪!吴不赊不是怕死人,只是觉得,若见着一副白骨,未免可惜,既可惜了樟古佬的痴情,也可惜了顾惜惜父母的苦心。他心中却又想看一眼,这个让樟古佬千年不忘的女孩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略停一停,他还是跃身上了棺座。水晶面的棺板,落了厚厚一层灰,棺中什么东西都看不清。吴不赊又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好奇心,拂去部分灰尘,里面的景象显现出来,看到一双脚,白色的裙衫,既没腐化也没变色。吴不赊松了口气,把灰再拂去一块,斜着往里看。只见棺中躺着一个白衣少女,双手搭在腹前,眼眸轻闭,仿佛是睡着了,只是嘴唇上没有一点点血色。 生颜如旧,吴不赊却有些失望,这个女孩子,说实话,并不是很漂亮。难道是调包了,这女孩子不是顾惜惜?不过吴不赊一想,也就释然了。谁会拿一个死人来调包啊,这女孩子绝对就是顾惜惜。父母爱她、怜她之心,并不因她的美丑而有什么区别。在父母眼里,自己的孩子永远是最好、最美、最可爱的。至于樟古佬,也可以理解,那个老妖怪,当年还未修成人形,估计也没见过什么美女,突然见了顾惜惜,少女青春可爱,加上顾惜惜长得也不差,也就着了迷。事后被顾惜惜的父亲压在山底,爱了恨,恨了爱,千年纠缠下来,爱恨难分,容貌还重要吗? 吴不赊释然一笑,伸手去推棺板,却发现板上封有灵符。他倒也不怕,却有些担心毁了灵符于顾惜惜尸首不利,想了想,这事还是交给樟古佬处理好了。他取出樟古佬灵骨,樟古佬显出形来,还是那个小人模样。樟古佬倒是认得吴不赊,嘻嘻一笑,四下一看,突地变了脸色,一跃上了棺盖,顺着吴不赊拂去灰尘的那一块往里看,嘴里发出一声沉闷的低叫,也不知叫的什么,蹲在那里,再也不动了。 吴不赊叫了两声,樟古佬仿佛石化了,充耳不闻。吴不赊能理解他那种感受,微微一笑,悄然出墓。余下的事,他也就管不着了,复又化鹰,往北飞去。 不止一日,到了尸莲城,化猫进了王宫,先去看西门紫烟。吹雪守在西门紫烟身边,拿条锦凳坐着,手中在绣个什么东西,嘴里却还念念叨叨。西门紫烟好好的,吴不赊也不急于现身,蹲在窗台上。只听吹雪碎碎念道:“小姐,今天是你睡着第七十天了。”她说着,轻轻叹了口气,过了一会儿,又道,“老爷、夫人信上说得好,说姨丈会向天帝恳求,一定会求了春晓花来救小姐。可春晓就只一朵,姨丈真的能求来吗?”她有些出神,呆了一会儿,却摇了摇头,“我不太信啊!我倒是信得过吴大王。吴大王去了也有一个多月了,却一直没信来,人也不见回来,估计是被颜小姐她们迷住了。”念到这里,她自己却笑了起来。 “臭丫头!”吴不赊暗骂,“喵”地叫了一声。 吹雪扭头,看到了窗台上的吴不赊,骂了一声:“死猫,去!可别把虱子带到小姐身上来。”忽地神情一变,紧紧盯着吴不赊,有些疑惑地道:“你……你……你是吴大王?”原来吴不赊善变猫的事,她也听说过,只是拿不准。吴不赊又“喵”的一声,化出人身。吹雪呀的一声叫,急忙站起来:“吴大王,你回来了?”想着刚才还在说吴不赊的坏话,俏脸儿便是一红。吴不赊自然不会和个小丫头计较,装作没听见,轻声道:“西门小姐这段时间还好吧?” “小姐挺好。” “没什么人来骚扰吧?” “没有,没有。”吹雪摇头,“花将军非常负责。尸莲国人对大王也异常尊敬,一直都好好的。”小四儿当然也姓花,花小四。 这个是实话,吴不赊点点头。看西门紫烟,这时的眼光与先前不同,西门紫烟绝美的睡姿中便带了无尽的诱惑。吹雪道:“大王,老爷回信了,说是姨丈会向天帝求禀,请天帝赐下春晓花救小姐,我拿信给你看。” “哦。”吴不赊也不好紧盯着西门紫烟看,应了一声,道,“这事我知道了,信就不看了。” 有些话,吴不赊是不好跟吹雪说的,道:“总之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替西门小姐采到春晓,救她醒来。”又与吹雪聊了几句,嘱她放心。 吴不赊随后出来,召见花长眉等人。吴不赊突然相召,花长眉等人颇为讶异。吴不赊自然已想好说辞,问了一下国中事务,也没什么大事。尸莲国是部族制政体,真要管,那事还真多,官僚体制不全啊!但要不管也容易,各族的事务交给族长就行了,无论征兵还是收税,只问各族要,其余的事统统不用管,倒也非常简单。现在花长眉等人代掌王权,更是用的大放羊的方式,只盯着几大族长,细务一概不管,所以也没什么事。 问国事,只是吴不赊的一个借口,不能安心静修,就是挂心国事。既然国中无事,那就彻底放下心来,要安安静静清修一百日了。花长眉等人自然没有异议,根本没去想吴不赊是在找延长失踪日期的借口。 又过了一日,吴不赊和吹雪打了声招呼,赶回追风城,临走时自然又安抚了吹雪一番。吹雪似有话说,却又迟疑着不肯开口。吴不赊眼尖,留意到了她脸上的神情,道:“怎么了吹雪,有话你就直说。是不是担心西门小姐?你放心,我一定会把春晓采来的。” “我相信大王。”吹雪点头,略一犹豫,未开口,脸却先红了,道,“大王,你亲过女人吗?”咦,这问题太有趣了,吴不赊兴致大起,点头:“当然亲过,怎么了?”他心下寻思,莫非小丫头闲极无聊,发春了?敢问这样的问题,也算是极品了。 吹雪脸越发红得厉害,声音却越发小了下去:“我是说嘴,亲嘴。” 小丫头对男女之事看来完全不明白。照理说不应该啊,也有十六七了嘛,不过可能是待在西门紫烟身边的缘故吧!西门紫烟身份高贵,男女之间的话题可能听不到,吹雪紧跟着西门紫烟,自然也就缺少了这方面的经验。不像吴不赊这类市井中长大的,从小到大,这类事不知听了多少。 吴不赊点头:“当然。”眼光在吹雪嘴唇上溜了一转。吹雪不是特别漂亮,但也相当得清秀可人,嘴唇小小的、薄薄的,要是含在嘴里慢慢吮吸,味道不会差。吴不赊这猥亵人甚至起了念头:“贴身丫头,绝对是要跟着陪嫁过来的,难道她也知道,想要先和老爷我试试?” 王宫中美女自然多多,一般的女子,吴不赊念着颜如雪、叶轻红几女的感受,也不去招惹。但吹雪例外,既然是西门紫烟的丫头,又知道西门紫烟对他有好感,无论是西门紫烟做尸莲王妃的本分还是这一次救醒她的情分,都有可能嫁给他。那么,赶在小姐清醒之前,先尝尝丫头的味道也不错。 吹雪不敢与吴不赊对视,但女孩子对淫狼的眼光天生敏感。吹雪被吴不赊的神色吓得退了一步,小手紧紧绞着自己衣服,却仍开口问道:“男人和女人亲嘴,是不是有特别的魔力,可以……可以……” 吴不赊差点儿大笑出来,点头道:“男女亲嘴,确实是有魔力,不过具体怎么样,说是说不清楚的,要自己亲身体会才行。”说着往前走,他越发认定吹雪是故意在勾引他了。小丫头都鼓起了这么大勇气,后面的,他大老爷们儿,当然应该主动些。 谁知他脚步一动,吹雪忽地往外一蹿,远远蹿到了门外,口中羞叫道:“啊呀大王!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这个意思是什么意思?小丫头,居然还玩欲擒故纵不成?吴不赊嘿嘿笑道:“什么不是这个意思?你这个意思又是什么意思?” “啊呀!”吹雪顿足,小脸儿红得像三月的桃花,“总之不是这个意思了。算了,我不问了,大王你快走吧。” 一个小丫头,她要不情愿,吴不赊还真不好勉强她,心下暗叫:小丫头,等我娶了你家小姐,你也跑不了。他哈哈一笑:“那我先走了,不管这意思那意思,总之有意思就对了,哈、哈……”言毕,化鹰而起。 吹雪几乎要哭了:“我真的不是那意思啊!这下羞死人了,以后还怎么见人。”到房里,却对西门紫烟发起了脾气,“小姐啊,都是你害的。” 不过她的话,西门紫烟听不见,吴不赊更听不见。 不一日,吴不赊回到追风城。小别胜新婚,与四女连场缠绵,那是不必说的,此外也没什么事。南释权那边联系得倒紧,各种细节反复讨论。近年关时,借着年节纳贡,又从追风城调了两千兵,扮着车夫,分别从西天门和南天门上天,到天界打了一转,没出什么娄子,也没引起任何人怀疑。无论从哪方面看,行动计划都切实可行,绝对可以成功。 今年春晚,二月里才立春。过了元宵,以送贡品为名,吴不赊带兵上天。两万精兵全扮做驾车的夫子,进了天门,再分头藏进十七王子的几个大田庄里,只待立春日准时发动变动。 吴不赊是最后动身的,两万追风军精锐由周江率领,分批先上了天。吴不赊变化成一个大车把,由一名追风军推着,经南岳上天。 无论是吴不赊自己,还是脑中所有妖怪的记忆里,都是第一次上天。云路看上去直上直下,陡得厉害,其实真个进去,里面的路却是一圈一圈地斜着往上绕,就像是条极长的盘山路。一个圈绕下来,少也有一里路。路绕得长,也就不觉得陡了。云路极为平整,就路面来说,人界没有任何一条路面可堪比拟。路本来就是云凝成的,不平整倒是出鬼了。 上天九十九里,差不多百十个圈子,再强壮的汉子,推着车,中间也要歇几次。到了出口,关卡有天兵守卫。守卫天兵却是东一个西一个,聚堆闲扯的,抱着胳膊打瞌睡的,与其说他们是在守卡,不如说是在凑数。不过南释权告诉过吴不赊,这关卡本身就是装样子的,五大天门的守卫要严得多,不可孟浪。 过了关卡,豁然开阔,云海无涯,那感觉,便如船夫站在大海上,骑手立身草原间。一条云路,极宽广平整,远远延伸。云路的尽头,隐隐可见一座高大的城池。五大天门,便是天界五座边城,进了城,才是真正进了天界。 天门看着近,其实也有一二十里路,离城渐近,但见好一座雄城。城高数十丈,长十余里,卡在两山之间,黑色的城砖,巍峨厚重,给人一种巨大的威压感。 两面山势,高及千仞,山尖之上,笼罩着厚厚的乌云。云中时见雷电,划破层云,如一条条张牙舞爪的恶龙。 这些云,不是普通的云,乃是雷云,也是天界得天独厚之处。雷云将天界包了整整一圈,除了五大天门这五个入口,任何人想要翻山进入天界,必会一头闯进雷云中。雷电之威,那就不要说了,想樟古佬何等神功,被雷符引来雷云中雷电,还不是被炸得粉身碎骨。樟古佬尚且如此,这世间还有什么人能穿云而过? “天界天界,说起来只是天上的一块地界,可世间什么地界,能有如此得天独厚的条件?有这一圈雷云,至少可抵雄兵百万。”吴不赊暗暗感慨。 靠近南天门,吴不赊灵力收敛,只以一点灵光看着周遭景象。南天门守卫要像样得多,城墙上有卫兵值岗,还有往来的巡哨,城门口一排守卫,个个兵甲锃亮,挺胸收腹,看上去很是威严。不过南释权事先说过,这些人也就是门脸打扮得好,真要打仗,其实不堪。 天庭威严,久在人心,上天造反,清君侧,终究是一件逆天的事情,难免心中惴惴。下界上天的人,夫役啊、供使啊什么的,往往见了雄伟的天门,还有那些凶神恶煞的天兵天将,第一眼就被吓破了胆。即便稍有不臣不服之心,也被吓住了。南释权之所以反复说明,就是怕吴不赊或他的追风军突然胆怯,弄出事来。还好,追风军都是血战余生的死士,装模作样而没有真实杀气的天兵天将吓不住他们。即便也有畏于天威而胆怯的,但至少面上还定得住。至于吴妖王,那就不要说了,若被几个小兵吓住,他可以直接买块豆腐撞死了。 吴不赊顶有妖光,虽然他化成大车把后,妖气收敛,等闲看不出来,但十七王子还是非常小心。今日值守的天将,便是他买通的心腹。当然,再心腹他也不会把什么事都说出来,只打了招呼,交代说,今日无论有什么不对,装作视而不见就行了。所以,那天将站在那里,看上去威武,其实就是尊门神。不过那天将也真没发现吴不赊,白浪费吴不赊半天表情。 第七十八章 发动 进了南天门,又行了十多里,天便黑了,一队人马就在附近的镇子上打尖歇宿。南释权易了容来见吴不赊,见面便拍胸脯:“还好还好,一切顺利。”虽然有些夸张,但心中惴惴也是事实。进了天门,后面相对就容易了,最怕的便是天门进不来。其实这世间事都差不多,便拿一户普通的人家来说,也是大门看得严些,真要进了院子,也就没什么门禁了。 吴不赊倒不以为意,只是一笑,看着南释权又重新鼓满了肥肉的浑厚胸脯,感慨道:“说瘦就瘦,说胖就胖,这还真是个神奇的胖子。” 南释权又道:“这一路上还得委屈吴兄,等到进了庄子,东主再给吴兄洗尘。”隔墙有耳,所以大王改吴兄,王子改东主了。 吴不赊忙道:“什么委屈不委屈,一切以生意为主。南兄只管自便,不必理我。”他说生意也没错,上天的,不仅仅是纳贡的,做生意的也多。因为纳贡不需要交税,许多机巧的商人就打上了贡品的主意,把货物夹在贡品中,进了天界再分开,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南释权客气一番,不能久待,自去了。这里离着天都还远,南天门到天都千余里。云路平整轻快,一天也不过赶得百八十里,赶了近半个月,才到天都城外十七王子的庄子里。这也是算好的日期,离立春已不过三日。待三五日不显眼,若是一待十天半个月,两万多人就有些碍眼了。 进庄,南释权早在等着,道了辛苦,言说一切顺利。西天门进的那一路也平平静静,所有人分别藏进了十七王子的几个庄子里。立春日,两路兵卒分别从西门与南门进城,两路夹攻,最后在晓春园会合。 这些预先都有过推演,这时只是最后确定一下。随后南释权请吴不赊休息,叫了两个艳姬进来服侍,说是十七王子的一点儿小意。 世家贵族,往往在家中养有大批歌姬、舞姬,酒席间乐舞宴客,散了席陪床侍寝,这也正常。吴不赊当然不会推辞,眉开眼笑地受了。南释权告辞,吴不赊拥了两女上床。十七王子要讨好吴不赊,选的两女都是府中舞姬中的尖子,无论身材相貌还是床上功夫,都是拔尖的。吴妖王自有了叶轻红诸女后,还从没碰过其他女子,这一夜倒是尝了个新鲜。骚鸡公变态,两女虽是经过严格训练,也被折腾了个半死。 不能出门,虽是在十七王子的庄子里,但难保没有意外,尤其吴不赊顶有妖光,只能呆在屋子里。还好,有两女相陪,女人的恢复能力强,晚间被折腾得没了骨头,睡一觉,精力便又恢复了,或歌或舞。吴妖王虽然王冠都戴了两顶了,其实是个土包子,哪里见识过如此精妙的歌舞,自是神魂颠倒,乐在其中。 南释权每夜来一次,到第三天夜间,让两女先出去,他一脸正色对吴不赊道:“万事俱备。”明显有些紧张,声音里带了微微的颤音。 吴不赊倒是没多少感觉,点头:“那就发动。” 南释权抱拳:“拜托吴兄了。” 吴不赊抱拳回礼:“回复东主,放心就是。”手中两万精锐,若没有特别的意外,他有绝对的信心,一定可以击败天龙、天羽两卫,不论传说中的天兵天将曾有过怎样的辉煌。 南释权得了保证,安心去了。两女进来,又是一夜风流。第二天一早,天刚毛毛亮,南释权就来了,看他神色,兴奋中带着一丝丝紧张,一丝丝疲倦,估计是一夜没睡。他身后带了几十人,都是十七王子府中的亲信家丁,皆一脸精悍之色。 吴不赊匆匆梳洗了,出房,走到一半,忽听得两女的痛呼。他一愣,看向南释权。南释权低声道:“她们服侍了吴兄几天,可能看出点儿什么,以防万一。” 吴妖王也不是什么婆婆妈妈的仁人君子,只是觉得有点儿可惜。有一个歌姬腿特别长,环在腰上时,就像二月里的一根春藤,那种滋味,真个销魂。可惜的感觉在他脑中一闪也就过去了,来到院子里,五千追风军已经整队完毕。南释权把带来的人分下去,追风军对天都不熟,没有熟悉的人引路,万一冲散了是个麻烦。吴不赊看一眼五千精锐,血战余生的战士,气性一旦提起来,那股杀气,如狂风猎猎,割面如刀。吴不赊也不多说,喝道:“天无眼,我们就用手中的刀,自己去讨一个公道!”手一挥,五千精兵鱼贯而出,没有一个人吱声,唯有杀气,无声的杀气,凝而不散。 南释权本来有几分紧张,见了如此场面,心中的紧张突然就飞走了。他看着吴不赊侧脸,暗暗点头:这妖头踢天踏海,横行无忌,果是有两分真本事。想着,靠过来道:“吴兄,另五千人在北庄等,这时也该动身了,南门会合,一起冲进去。西门那边,周将军也会准时发动,王子和帝君他们会盯着天帝,若有异变,可及时通知。” 什么有异变及时通知,无非是两手准备,事成了出来摘果子,事不成好脱身,因此要躲在后面。吴不赊也不揭破,道:“好,南兄引路便是。” 出庄数里,与藏在另一个庄子里的五千追风军会合了,杀向南门。 十七王子藏兵的庄子,离着天都城有二三十里。追风军虽是精锐,要赶到城门口,也要大半个时辰。这其实也是算好的。春要赶早,所以天帝今日会格外早起,破晓时分起床。追风军杀出庄子的同时,天帝也该动身往晓春园去了。追风军杀到城门口,天帝车驾该已进了晓春园。若追风军藏得离城门太近,攻得太快,天帝还没动身就得了警讯,铁定是不肯去晓春园了。 大军一路急赶,前面斥候开路,所有早起挡路的天界百姓全倒了霉,通通一刀两断。为了保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而且杀几个人又怎么了,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万众歌颂的英雄豪杰,哪一个身下不是累累枯骨?唯有小人物,才会唧唧歪歪于仁义道德。做大事者,只有四个字:成王败寇。 离天都城五里,整队休息一炷香时光。南释权与西门的人也联系上了,周江一万大军到了西门五里。 南释权忙着联络,吴不赊却兴致盎然地看着前面的天都城。 天都城,天界的都城,人、神、仙三界,第一大城。外城高十丈,周长三百六十里。嘿嘿,便以吴不赊的追风步,绕着天都城跑一圈,也不轻松。天兵府十万天兵,当然,现在实有不过三万,一半分散在五大天门,一半就都驻守在天都城里。 外城之后,还有内城。内城高八丈,周长六十里,晓春园就在内城西南角。内城由天龙卫守卫,紧急时可以得到外城守军的支援。 天宫在内城正中,说是宫,宫墙同样高达八丈,周长十八里,宫中又分为正殿、后宫、侧殿等。一道道高墙,一扇扇大门,大门一闭,便是一座堡垒,随便来个一两百天羽卫守门,等闲一两千人根本攻不动。这就是十七王子要等天帝去晓春园才动手的原因。 三百六十里的大城,那种巍峨壮观,那种威严厚重,任何人到城下,都会觉得自己的渺小,都会想顶礼膜拜。吴妖王也不例外,傻傻看了半天,以至南释权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听见。 “什么?”他讪讪一笑,“看傻了,真大啊!你说什么来着?” 他这种状态,南释权倒也能理解,绝大部分人第一眼见到天都城都是这个样子,见怪不怪了。 “与周将军联系上了,与王子也联系上了。王子那边说,天帝已进了晓春园。天龙南卫指挥使程妨也送出了消息,他会率一部分人反水内应,总之一切顺利。” “好!”吴不赊兴奋地击掌,“进了晓春园就好办。传令,发信号,进攻!”有没有那程妨做内应,他倒还真不在乎。 信号要飞上天才能发,西门和南门说是挨着,可惜天都城实在太大,隔着好几十里呢,不飞到天上发信号,候在西门根本看不见。不过真看不见也无所谓,反正时候差不多了,周江就会发动。 天空中焰火一炸,一万大军向南门杀去。天界多年平静,门口虽有天兵守卫,其实不过是做个样子。这时又是近午时分,客商行旅,人流如织,看到天上焰火,还以为哪一家有红白喜事呢,没人在意。直到看见追风军恶狠狠杀过来,这才惊慌起来,一时大乱。别说那些天兵天将没经历过这种场面,没有半点儿应付的经验,就算有经验,慌乱的人流挤在城门内外,这城门也关不了。 追风军杀过去,一通乱砍,砍出一条血路。守门的天兵目瞪口呆,有傻的,还在问:“你们是什么人,狗胆包天,天帝脚下,竟敢……”话没说完,为什么没说完呢?因为脑袋没了。嘴巴可归脑袋管啊,没了脑袋,嘴巴再能说也没用。就如某些爷们儿,薪水归老婆管,钱一上交,再能扑腾也飞不上天。 不过大多是聪明的,胆大的在一边傻看,胆小的扭头就跑,尽职的急去禀报上司。吊儿郎当的,往人堆里一钻,便如一条泥鳅,打个水花便没了影子。 四门守卫,近两万天兵,每一门也能分到差不多五千人。真要是反应及时,关上城门,或依门而战,战力再差,也会给追风军带来不小的麻烦。可惜啊,城门楼上的,不过几百人,大部分还在军营里,这几百人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追风军杀了进去。待守将得到消息,确认是夺门造反,尽起营中士兵赶来时,追风军已杀过三条街去了,城门口只剩一地的死尸。这又让守将为难了,是带了兵衔尾追杀呢,还是继续守门?不过有一件事他可以马上就做:“关门,关门!放狗,放狗!” 关门,这个对了。放狗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位将军家里有个千娇百媚的女儿,老是有登徒子在家门口转来转去,有那胆大的,甚至都敢越墙进来。这将军恼了,便在家里养了几条狗,一有风吹草劫,没二话,放狗!管你是哪家的纨绔儿,咬了再说。养成了习惯,加上紧张,顺口就带了出来。 狗是没有,门倒是能关,没坏。天兵们手忙脚乱关上城门,一地的血,脚下打滑,紧张又忙乱,着实有几个天兵狠狠地摔了些跟头。只是关上门怎么办呢?追还是守,那守将还是没想清楚,只有急派人往上报信,自己把五千人全撒上城头,大家伙眼睛瞪圆了,提防再有人抢城。 哪还会有人抢城?天兵乱作一团,完全搞不清状况。追风军却是目标明确,脚步坚定,十七王子府家丁带路,抄着最近的街道,一路杀向晓春园。天兵没反应过来,天兵府这会儿还没收到警报呢!天罗府的捕快、衙役倒是满街跑,可他们只是城管,对付老百姓行,面对手持刀枪凶神恶煞的军队,不尿裤子算好的了,哪敢上来问! 一切顺风顺水。南释权兴奋至极,不停地念叨:“是吧?是吧?我就说天兵不堪一击吧?”颠来倒去就是这么一句,仿佛嘴巴抽了疯。吴不赊能理解,他这是紧张,可却实在是听烦了,还好,突然之间出了个状况。 左边一间酒楼上,忽地跃出一条汉子,好胆气,竟是嗔目怒喝:“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持械闯街,而且当街杀人,没有天条了吗?”原来有个昏头家伙,搞不清情况,听得街上乱,闯出来看热闹,被追风军一刀砍成了没脑袋的人偶,这被那汉子看到了,怒发冲冠,仗义执言。 南释权扭头一看,顿时叫一声苦:“这小子怎么在这里?” 吴不赊怪道:“怎么,这小子你认得?” “是。”南释权点头,“这小子叫安在轨,安家将门世家,他爹现在是天兵府十二上将之一。” “看来还是将门虎子了?”吴不赊乐了,“看我的。”他刚好觉得气闷,而且黑砖也好久没发利市了,去腰间一掏,使个手法,一砖丢出。黑砖打法邪性阴暗,其出无声,其去如电,声未落,砖已到,但闻“扑”的一声,爆了西瓜。安在轨漂亮纨绔的脑袋没了踪影。 南释权堪堪觉得不对,急叫:“不要伤他。”哪里来得及,安在轨尸身直栽下来。南释权脸上顿时皱起个苦瓜。 “怎么了?”吴不赊看出他反应不对,知道打得急了,“自己人?” “倒也不是。”南释权摇头,“但安家和王子算是走得近的,虽未明里站队,可王子若登位,安家铁定会支持。这下就有些糟了。”不是有些糟,而是非常糟。安在轨是安家嫡房长子,打死了人家嫡长子,这对台戏绝对有得唱。 “这倒是我孟浪了。”吴不赊搓手。南释权忙道:“没事,没事。怪我,怪我。其实也无所谓,安家这一号人尽多,只要登位,不怕少了摇旗呐喊的。”他是聪明人,一千个安家,也当不得半个吴不赊,更何况安在轨已经死了,又怎么会再来得罪吴不赊。万一吴不赊发脾气,安家了不起,行,要安家帮你夺位,咱不干了,那怎么办?这中间的轻重,南释权这样的精明人,怎么会分不出来。 吴不赊自然知道中间的关节,但南释权这话他爱听,也懒得多问了,催动大军,飞速向前。 天庭虽然有着庞大到变态的神官系统,但由于从人界捞到了足够的供奉,对天界百姓的压榨便不重,赋税很低。虽然富的仍是极富,穷的也是极穷,但总体上来说,天界百姓比人界百姓日子要好过多了。这一点,从天都城几近畸形的繁华便可以看出来,那种人流,用摩肩接踵来形容毫不为过。追风军一路扫过去,没有碰到半个天兵天将,也没有任何天罗府的衙役或天雷府的高手挡路。唯一给他们急速前进的脚步带来滞碍的,就是那些慌乱奔走的人流。天都百姓也不全是神仙种,并非个个不怕死,而是人太多而追风军脚步又太快,前面的人被扫开了,后面的还没反应过来。刀子一到,这才大乱,追风军只有拿刀子开路。 吴不赊是无所谓多造杀孽的。去云州遗族前,吴不赊虽是奸商,其实还很天真。云州遗族那件事,加上后来一连串的事情下来,甚至西门紫烟那样高不可攀的天之骄女都落得那样的下场,终于让他彻底开了眼。所谓仁义,所谓天理,无非一张纸,你不碰它,它蒙着你眼,遮着你心。一旦你大着胆子伸手,立刻就会发现,它是如此的脆弱,而纸后的世界,是如此的怪异,或者说,如此的精彩。 吴不赊现在要看的,就是这纸后的世界。逆天造反,杀人盈野,最后会是如何呢?他以绝大诚心冒绝大奇险远赴魔界,最终落个被诱杀的下场。而这一次呢,直接把天帝干掉,却又如何?是封神还是封仙,哈哈,这种期待让他极度兴奋。 吴不赊无所谓,南释权却有另外的想法。十七王子不是来报仇的,是来夺位的。报仇,杀的人越多越好,最好是斩尽杀绝;夺位可就不同,夺位之后还要坐那个位子,杀戮太多,事后可不易安抚。尤其这些天都百姓不是故意要拦着,只是来不及跑而已,但他又不能不让追风军杀人,难道为了少杀些无辜百姓而迟滞追风军的脚步?没那么傻,不过他脑子还是非常机灵的。两难之间,他想了个主意,派几个有玄功的家丁跑在前面,一路狂叫杀人,也真的提刀就剁,抢在追风军大队的前面,提前清场。这法子好,天都百姓提前疏散,少了许多杀戮,道路一空,追风军的脚步还快了半分。 但天都城实在太大,虽然后一半道路畅通无阻,追风军也花了一个多时辰才赶到晓春园。周江那一万人却还没到。 天帝驻跸,天龙卫早已将晓春园整个儿围了起来。南卫在左,北卫在右,各有三千人左右。南、北两卫各有一个指挥使,各管一片,谁也管不着谁。这是天帝历来的作派,绝不会把自己的安全完全交到一股势力手中。而园中还有天羽卫,天羽卫和天龙卫也是互相牵制。天羽卫若有变动,外面天龙卫围着,那就是饺子馅。天龙卫若有变故,无论左卫还是右卫,都必须先过天羽卫这一关,同时还要应付身边另一卫的猛扑。 吴不赊在尸莲国玩了一手平衡之术,但真说到玩平衡,天帝才是祖师爷,吴妖王最多够徒孙的水平。 一万人脚步奔腾,几里外都听得到,何况天龙卫中高手尽多,先就察觉。他们派出小股卫队来察看,一看不对,急忙报了回去。吴不赊这边,是天龙北卫负责,立即便紧张起来,刀出鞘、弓上弦,不过还是搞不清情况。天龙北卫的指挥使阳存义带了一队人挡在门前。追风军大队一露头,一名北卫小校便暴喝出声:“站住!你们是什么人?天帝御驾在此,你们想造反吗?” 南释权在吴不赊边上道:“周将军那面好像还没有到,最好等周将军到了,合围了再动手。” 吴不赊功力高,凝神倾听,隐隐有轰隆的脚步声,该是周江所率那一万人,不过还在七八里外。他点点头,下令:“散开,布阵。警戒放出去,不许进,不许出。” 一万追风军立即整队,摆下攻击阵势,却借势略得喘息。那小校却不耐烦,连问了几遍,这边只是不理他。 这时一队人前移,当中一将,气势凛然,即便隔着数百步,吴不赊仍能感受到他身上那种威严肃杀的气势。吴不赊拿眼扫视,道:“这人是谁?”南释权道:“这人便是天龙北卫的指挥使阳存义,将门世家,有天龙第一高手之称,不过左卫的程妨并不服气。” “天龙第一高手?呵呵!”吴不赊眼光转动,心下便打开了鬼主意。 “你们是什么人?亮明身份,束手就缚。”阳存义的声音滚滚送了过来,音调低沉浑厚,恍若天边闷雷,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功力不弱,确实有两把刷子。”吴不赊缓步上前,有样学样,“你们是什么人?亮明身份,束手就缚。” 南释权一呆,“扑哧”笑出声来,看着吴不赊背影,暗暗摇头:“这妖王手段了得,却是妖性不泯,没个正形。” 那边阳存义也愣了一下,可就怒了,暴喝道:“你是什么人?” 吴不赊便像个应声虫:“你是什么人?” 阳存义怒极反笑,他自然看得出吴不赊顶上妖光,冷笑道:“你这妖孽,竟敢上天界来造反,也真是不知死活了。来呀,与我拿下!”立时便有一人扑出,作小校打扮,二十来岁年纪,使一把弯刀,眼中精光如电,功力不弱,三个起落,已到吴不赊面前,一刀劈下。 这人功力虽不弱,还不放在吴不赊眼里。他本来就只是要拖时间,打打杀杀,他兴致不高。他一闪,道:“来将通名!本将军刀下不斩无名之辈。” “车骑校尉,王通。” 天龙卫的品秩高,王通在天龙卫中不过是个小队长,但这车骑校尉却是正五品。不过吴妖王搞不懂这些,一脸轻蔑:“原来是个驾车的啊!” 南释权傻了眼,有这么理解的吗?王通则是气疯了:“纳命来吧!”刷刷刷连劈数刀。吴不赊脚下滑溜,左躲右闪,尽数闪开,嘴里尤自道:“这刀舞的,倒有点儿甩大鞭的气势,没丢了车夫的本分。” 王通真个气坏了,右手连环三刀,左手忽地一扬,黑影一闪,却是一张网。 吴不赊还真没说错,刀法还真不是王通的强项,他的杀手绝招是左手袖中暗藏的一张网。此网名大,号为天罗地网,虽然有些马不知脸长,却也真有几分玄机,善拿一切有灵之物。 吴不赊真要躲,绝对能躲开,但他心中另有鬼主意。啊呀一声,他迅疾一闪,网跟着落下。他脸上变色,又贴地一滚,那网竟恍似活的,跟踪而至,“刷”一下就网住了他。吴不赊脸上的神色当然是装出来的,若不装个样儿,怎么骗人?身子被网一缠,他“扑通”便倒,左撕右扯,却是越缠越紧。王通嘿嘿冷笑,也不拦他,只是看着他撕扯,手一扬,连网连人提将起来,到阳存义面前回令:“禀将军,妖孽拿到。” 南释权见吴不赊竟被王通一网拿了,大吃一惊,忙叫:“杀上去,抢回大王。” 追风军军法严峻,不得军令,不敢擅动,南释权更完全指挥不动。南释权急得跳脚,却是毫无办法,心下闪念:“想不到这妖王如此不济,此时便走也迟了。妖王一招供,必定把王子供出来,却是苦也。” 不说南释权在这边叫苦,却说吴妖王被横拖到阳存义面前。阳存义一脸杀气,喝道:“你是何方妖孽,速速招来,或可留你个全尸!” 吴不赊早存了心,一点灵光,钻在地底,王通那天罗地网,其实只是网住了他半个身子。这时听得问,他却又变做了应声虫:“你是何方妖孽,速速招来,或可留你个全尸。”暗里却化一只手,捏了黑砖,隐在土下。 阳存义哪有闲心和他作戏,冷哼一声:“斩了!” 王通暴应:“遵令!”俯身便来提吴不赊。吴不赊一只手隐在背后,趁势钻出,喝一声:“着!”黑砖无声无息打出,打的却不是王通,而是阳存义。黑砖去势如电,距离又近,吴不赊心中思量,没个道理打不中。一砖打死主将,顺手扑杀王通,再趁势冲进军中一通乱杀,那一面追风军借势掩杀,这一仗轻轻松松就赢了。 不过这世间的事,从来不像算盘上的珠子那么顺溜。黑砖堪堪打到阳存义面前,只见阳存义左手一扬,屈指一弹,金光一闪,铮的一响,黑砖竟被他一指弹开。那金光是什么呢?阳存义弹出的那只手指,金光灿灿,竟是一只金手指。 砖一出手,吴不赊人也从网中彻底钻出。只要一收回黑砖,他反手便要扑杀王通,再没想到黑砖竟被阳存义一指弹开。看着正午阳光下阳存义金光灿灿的手指,他不由惊呼:“金手指?” 南释权在后面急得猫抓心,突见吴不赊脱困,而且还以黑砖偷袭阳存义,立知自己误会了。他又惊又喜,急叫道:“天地惊雷无双指,大王小心了!” 便在他的叫声中,阳存义手一长:“妖孽,纳命来吧!”一指点向吴不赊眉心。 金子是好东西,金手指就未必了,那一指戳来,简简单单,却是风雷乍起,声势惊人。 吴不赊脱网,边上的王通又惊又怒,本要扑上,一看阳存义出指,他却反往后跃。他不是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却是阳存义这人个性高傲,自负天龙第一高手,他若出手,绝不要人帮忙。他站得近了,万一事后传出风声说是他帮阳存义拿了吴不赊,那小鞋可就有得穿了,所以这会儿是尽力一跃,能跳多远就跳多远。 “天地惊雷无双指?”吴不赊不惊反喜,“我也有一套指法,且与你打打花指看。”左手持砖往后一背,右手一晃,手掌霍地变大,直比先前大了一倍不止,四指一屈,只余食指,伸得笔直。他口中低喝:“化血噬魂修罗指!”迎着阳存义的金手指一指点出。指一动,没有雷声,却有撕破空气的厉啸,其声凄厉,有若鬼哭。 吴不赊这化血噬魂修罗指是来自脑中一个妖怪的记忆,那妖曾以此指横行天下,化血噬魂,不知伤了多少高手。当日西岳府拿他,也是花了极大心力,折损了好几批高手才最终成功。不想那妖凶魂极厉,虽死不散,被樟古佬吸食,化去灵光,只余一份记忆,这会儿却是便宜了吴不赊。吴不赊功力之高,却还远在那妖之上,化血噬魂修罗指乃纯阴指力,一指既出,天地玄冰,寒风怒啸。在吴不赊手下,寒风竟隐带雷声。那妖若是见到吴不赊如此指力,必要惊为天人。 阳存义的惊雷指却是纯阳之功,纯阳对纯阴,针尖对麦芒。两人两根手指,以快打快,霎时便交换了数十招,而且都是以攻对攻,其中凶险猛恶,除了身在其中的两人,边上万余人,竟没一个看得清楚。只见两人对面而立,舞臂伸指对攻,不像在厮杀拼斗,倒仿似两个牧童在给进圈的羊儿点数。唯有阳存义指上惊雷的炸响和吴不赊指上寒风的厉啸才让人清醒地意识到,这两人指力的可怕。 阳存义一生自负,此时却是越斗越心寒。他一生修为全在这根手指上,往日对敌,哪怕对手功力远强于他,只要他出到惊雷指,十有八九能占上风,只因力聚则强。他这惊雷指,全身功力聚于小小的一根指头上,其力之强,足可化铁销金,指上雷音,便是明证。再想不到,他一生纵横无敌的惊雷指,竟然赢不了吴不赊的那什么化血噬魂修罗指! 又斗数十指,阳存义指法已穷,忽地往后一跳:“你到底是何方妖孽,报上名来!” 吴不赊嘻嘻一笑:“你到底是何方妖孽,报上名来!” “很好,很好。”阳存义点点头,深吸一口气,体内忽地啪啪作响,便如过年放了一千响的鞭炮。他手一扬,右手本来就长了一截、大了一倍的手掌,这会儿又变得更大。食指于瞬间连屈七下,每屈一下,便是一响,其音如雷,又快又脆,七下响毕,一根指头仿佛又长出一截,对着吴不赊点了过来。先前以快打快,舞到最急时,一根指头仿似化作了千百根。此时却是化慢为快,指上如挑大山,如挽苍海,浑厚沉凝,一指千钧。 吴不赊知道小视不得,收了孟浪之心,也是屈指连弹,却一连弹了九下。他这个不是学的阳存义,是修罗指中本有的指法。其实都一样,都是以快速连弹聚力之法。修罗指纯阴之功,吴不赊一根手指本来青白若冰柱,这时九下连弹,却是变了颜色,由白变红,弹一下,红一分,淡红,粉红,通红,直到殷红。九下弹过,他一根指头殷红如火,仿似一根烧红了的铁通条,也是缓缓一指点出。 万籁无声,无数双眼睛看着他两个,看着那两根缓缓凑近的指头。 南释权乍惊乍喜,小心肝儿本来就扑棱棱乱激动,这时更是怦怦急跳,不得不以手压胸。美人捧心,千般妩媚。胖子捧心嘛,还是算了,也不知怎么形容,不过还好,没人看他。 两指相撞,阴雷撞阳雷,所有人都以为必是惊天动地的轰雷炸响,谁知却只是“扑”的一声。微微的一下轻响,响声还有点闷,难道真是大音希声? 忽见吴不赊往后急退,不是走,却是整个身子往后滑。就像在溜冰,一滑十余丈。退一步,没站住,又退了几步,还没站住,又退了两步,身子晃了两晃,这才站定。 与吴不赊的退了又退相反,阳存义却是屹立如山,一动不动,只是一张脸突地红,突地白,复又变红,再又变白。便如戏台子上的变脸,霎时连变了四五变。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里没内行,大家伙看的都是热闹。南释权心下便“咯噔”一下:“妖王输了,阳存义果然不愧是天龙第一高手。” 差不多所有人都是他这种想法,却只有吴不赊、阳存义二人才知道真相。吴妖王奸商之性,好实利不好面子。巨力相撞,他以退化力,看似退了又退,攻入体内的力道却被他化尽了。阳存义身为指挥使,又戴着天龙第一高手的大帽子,却是不能退,只能硬顶,脸色数变,红是血涌,重创之下,五脏六腑中血气涌了上来。白是硬压,以一股巨力,硬把伤势压了下去。只是伤势过重,余力过巨,连压数次,所以才脸色数变。 阳存义功力不如吴不赊,仅以指力论,相差却不多,但他这么死要面子地硬顶,却是受了活罪。 便在这时,周江所率一万追风军也到了,轰隆的脚步声震得人心惊。天龙卫回头张望,都有惊惶之色。吴不赊忽地暴喝:“清君侧,讨公道,杀!”手一挥,追风军狂攻上去。 阳存义没想到吴不赊还有援兵,既惊于吴不赊功力之强,胆子之大,也惊其实力之雄。他本骄傲至极,无论是单打独斗还是挥军阵战,从来都是有进无退,有攻无守,此时却知道硬顶不得,强把一股血腥气压进肚中,道:“退进园中,守住大门,发信号,叫援兵。” 晓春园虽只是座园子,可这是天家园林,而且里面有春晓花,所以院墙极高,足有五丈以上,前后就两扇门。北卫负责前门,阳存义退进园中,追风军贴身狂攻,关门已是不及,却是堵着园门,死战不退。 天龙卫整体战力不如追风军。追风军挑的都是血战余生的悍卒,凶勇骠悍。天龙卫虽然装备精良,也算是训练有素,可所有天龙卫中,从官到兵,从来没有一个人上过战场。没有在尸山血海中厮杀过的士兵,哪怕训练一万年,也绝不能算真正意义上合格的士兵。因此,论整体的勇悍,天龙卫根本不是对手。他们就没有那种悍气,但天龙卫也有长处,天龙卫中玄功高手很多,仅以个人武技而论,天龙卫的素质又强得多了。若是在空阔的大战场上,哪怕天龙卫有两万人,也会被追风军这一万人一个冲锋冲垮。但堵在园门口恶斗,追风军中每次真正能交上手的人不多,天龙卫却不落下风。 吴不赊和阳存义对了一指,虽然后退消力,内腑也受了震动。他功力大进后,本有些目空一切,这一指让他清醒了两分。与普通士兵厮杀他没有兴趣,和南释权落在后面指挥,一时攻不进去,却也不急。南释权于军事是个外行,只是瞪圆了眼睛看着,也没什么主意出来,好在不多久周江就过来了。吴不赊道:“由你统一指挥,尽量快,但也不必让弟兄们枉送性命。天龙卫个人武功还是很强的,不可孟浪。” “是!”周江大声接令,统一指挥。除了园门口加大攻势,又叫一些士兵搭起人梯翻墙进去。但天龙卫本来就是负责守卫的,论防守的本事,他们认老二,还真没人敢认第一。除了园门,在围墙后也广布弩手,天龙卫装备的强弩极为精良,而且射得特别准。对面拼杀少点儿悍勇,长久的训练,准头却是相当不错。先上墙的追风军着实吃了大苦头,几乎上去一个就被射下来一个。周江眼见不是办法,不翻墙了,下令砍了大树来撞墙。这下里面是没办法了,不过这晓春园也不知谁负责修的,与下界的一些偷工减料的工程完全不同,竟是坚固至极。想要撞塌,可不是一时三刻的事,而园中焰火不绝,更有高手冒着强弩破空飞去,显然是求救兵去了。不过天龙卫加天羽卫全算上也不过万多人,天兵府那几万人,别说短时间内赶不过来――没办法,天都城实在太大了――就算能赶过来,追风军也不放在眼里。 南释权眼见久攻不下,急了,叫道:“南卫不是说放水的吗?程妨那老小子做什么去了?” 声未落,远处忽地欢呼声起,好像是后门那边破门了。 第七十九章 黄雀 南释权与吴不赊惊喜对视。吴不赊“嘿嘿”一笑:“该是后门破了,有可能是程妨放水。他不应该姓程,应该姓催。” 南释权惊喜之下,一时没反应过来:“姓崔?为什么?” “南兄一催,他就放水开门了,不姓催姓什么?” “那是该姓催,那是该姓催!”南释权明白了,大笑,心下却想,“这种时刻,竟还有闲心开玩笑。我与这妖王相较,倒是落在下风了。”意识到这一点,一时挺了挺肚子,摆了个不急不躁的风度出来。 果是后门破了,阳存义得报,惊怒交集:“后门怎么会破,姓程的是吃草长大的吗?”这时王通急掠过来,他刚才受命过去打探,这时一脸慌急,叫道:“大人,不好了!”阳存义眼发怒光:“站好了!”他虽受了伤,这眼中冷光却有若实质。王通一凛,忙站直了身子。 “慌什么?天塌不下来。你看你,像什么样子?说,到底怎么回事?那姓程的是不是吃草长大的。他若夺不回门,嘿嘿,以后看他有什么脸到老子面前来吹。” 王通被他训了一通,先前的慌乱压下去了,心中却是苦笑:“禀大人,程妨反了。” “什么?”阳存义霍地伸手,一把揪着王通衣服,竟单手把他提了起来。王通也算一把高手,却像一只断脖子公鸭一样被他提着,半点儿挣扎不得。领口锁着咽喉,他的脸色一下子憋青了。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阳存义怒吼,王通却是出声不得。还是旁边有人提醒,阳存义这才醒悟,放他下来。王通咳了一通,略顺过口气,边咳边道:“程妨反了,就是他破门把叛逆放进来的……咳咳……” “王八蛋!”阳存义惊怒大骂,身子忽地一晃,一口血喷了出来。他先前强压下伤势,这会儿骤受刺激,心血再难抑制。 “大人!”王通吃了一惊,急伸手相扶。 “我没事。”阳存义推开他手,深吸了一口气。像这样的内腑受伤,要就当时泄出来,立即觅地医治静养,那是最好的。如果事情紧急,强压下去,虽有隐患,但只要事后调养得当,时间虽久一点,还是可以复原。最怕的就是强压下去后又受刺激,伤势复发,那便如洪水决堤,漫山遍野,再不可控。事后想要收拾,难上加难,即便收拾清爽,也是元气大伤。但阳存义心怀忠义,并不把自己的伤势放在心上,道:“整个南卫全都反了?” “好像没有。”王通摇了摇头,“门是程妨带人开的,有人在阻拦。我去看的时候,有自己人砍自己人的,也有乱跑乱叫的,总之整个南卫全乱了。” “程妨老贼。”阳存义又咳了一口血出来。很明显,即便天龙南卫没有全反,也起不了作用了。不敢去相信他们啊,谁知道哪个是跟程妨反的,哪个是忠义的? “退守春泉宫,把春泉宫后门夺过来。” “大人,可……”王通有些犹豫。 “南卫的人,一个也信不过。”阳存义明白他犹豫什么,断然下令,“快去!” 春泉宫在晓春园后园,因万春泉而得名,春晓树就在万春泉旁。天帝入园,先在春泉宫休息,晚间才会到万春泉旁边的万春亭赏花。春泉宫是由天羽卫负责守卫,但前、后门进口有天龙卫的人。阳存义不知道那些守门的士兵有没有跟着程妨造反。南卫的人,现在他一个也信不过,唯有断然夺门,把前后门全控制起来,与天羽卫合力,死守春泉宫,等待救援。 天龙北卫以一部分作掩护,大队退回春泉宫,据墙死守。别看春泉宫只是天帝赏花的行宫,规模可不小,数百间屋,占地数里,围墙也高达数丈。天龙北卫沿墙布防,天羽卫守着里面宫室,防御范围缩小,防御力自然增强。阳存义虽然震惊于追风军强悍的战力,但也有绝对的信心可以坚守到援兵到来。 天龙卫退,追风军跟着压进去,吴不赊没想到春泉宫还有围墙。园中套园,还真是不怕花钱。不过想想也是,天帝赏花后要在这里停几天。天帝寝宫,有围墙肯定更安全。虽然晓春园本身就有一道围墙,但围墙不怕多,安全第一嘛,花钱不怕。 不过吴不赊一问,春晓树不在春泉宫里,而是在春泉宫左侧数百步外的万春泉旁。那就行了,他的目的是春晓。至于谁当天帝,他根本不关心。在他心里,能不能打破春泉宫都无所谓了。现在要做的,是清除后园涌过来的天龙南卫溃兵,彻底控制住万春泉,守住春晓树,静待花开。 南卫三千人中,跟随程妨反水的,不过五百来人。但指挥使反水,影响过于恶劣,整个南卫瞬间就崩溃了。也有数百人被裹胁着反水,千余人被杀,剩下数百人退到春泉宫后门。王通却不肯开门,只说是阳存义的命令。阳存义在前门指挥,南卫溃兵又跑前门来。北卫边打边退,追风军死缠着不放,南卫溃兵刚好一头撞上。吴不赊在后面,见溃兵中一将当先,使一对短斧,竟是勇不可挡,狂呼乱叫,迎着追风军逆袭猛冲,瞬时间连杀十余人,追风军攻势竟是一挫。 吴不赊暗赞,问南释权:“这人是谁?” “黄勇,天龙南卫副指挥使,号称天龙第三高手,手中双斧有万夫不挡之勇。” “第三高手啊,果然了得。”吴不赊点头,“可惜我手下象斧不在这里,否则倒可一战。” 南释权没应声,转头往后面看了一眼,也不知在想什么。 追风军攻势稍抑。黄勇后退,天龙北卫却拦住他,不放他进门。 黄勇大怒,暴叫道:“姓阳的,你也反了吗?”阳存义站出来,冷冷看着他:“谁说我反了?”黄勇瞪眼道:“你没反,为什么夺了后门?为什么不放我进去?”阳存义冷哼一声:“我不相信你。” “老子劈了你。”黄勇哇哇大叫。他身材高大,气势十足,这一叫起来,满园皆闻,甚至追风军都停下了攻势,齐往这边看。 阳存义却不理他,边上弩手瞄着他,锋利的箭镞闪着幽冷的光。黄勇只能在原地跳脚,忽一眼看到阳存义边上的一个太监,乃是天帝身边得用的边公公。他急叫道:“边会公,我是黄勇,我素来忠心的。你帮我递个话儿,我要见陛下。” 边公公白白胖胖,这会儿一张脸却略显青色,可能是吓的。他冷着脸,摇头道:“我刚从陛下那儿来,陛下谁也不见。主辱臣死,主忧臣亡,你若真是忠臣,便该知道要怎么做。” 黄勇一愣,霍地转身,暴吼一声,双斧狂舞,疯了般对着追风军冲去。周江知道他了得,急命放箭,一时间箭如雨下。但黄勇这双斧另有一功,双斧展开,如八字劈开前路,射到他身前的箭都被他双斧劈开,霎时间冲进追风军队中,狂呼酣斗,眨眼便被他劈翻十余人。但他所带的那几百溃兵却并没有一人跟过来帮忙。不过黄勇双斧风车般舞动,数丈方园内,尽是斧影,追风军虽四面合围,一时却奈何他不得。 “看来还得我亲自动手。”吴不赊念头方起,侧后忽有掠风之声,不及扭头,一个黑影已闪到黄勇身前,刀光如练,迎着斧影便劈了进去。 闪出的这黑影是条黑衣汉子,三十来岁年纪,单挑高瘦,眼光冷硬,极为精悍,功力高,刀法也相当了得。他只一刀,便逼得黄勇不得不撤斧防守。不过黄勇是双斧,一斧守一斧攻,但已不复先前的悍勇。 “这人是谁啊,功夫不错,追风军中好像没这号人物啊?”吴不赊大是疑惑,说来追风军是他的军队,他却并不是很熟,便看向不远处的周江。周江也是一脸迷惑,周江若不识得,那就肯定不是追风军的人了,却又是谁?吴不赊正要问南释权,场中情势已变,黑衣汉子突地一矮身,黄勇双斧从他头顶扫过。斧头走空,黄勇下盘顿时空虚。刀光一闪,血光飞溅,黄勇一条左腿被齐膝斩断。 黄勇痛叫一声,一跤扑倒。这人也真是勇悍,身子一倒,就势前扑,竟仍要和那黑衣汉子拼命。黑衣汉子一闪,再一纵,到了黄勇侧后。黄勇断了腿,身子倒在地下,转侧不灵。黑衣汉子刀一扬,把黄勇另一条腿也齐膝斩了下来。黄勇先前还叫了一句,这会儿却是哼都不哼,丢了左手斧,巨掌在地下一拍,身子斜斜纵起,一斧斩向黑衣汉子腰间。黑衣汉子急退,黄勇一斧落空,身落,左手又是一撑,扬斧再起。黑衣汉子忽又跨进,其势如电,刀光一闪,黄勇执斧的右手齐腕削落。大斧砸在青石板上,铿锵作响,火星四溅。 黄勇仍是一声不吭,仿佛那斩断的手不是他的。他左手伸出,一把抓住斧柄,身子往前一滚,一斧当胸劈下。黑衣汉子不闪不避,掌中刀随手削出。他刀法诡奇精妙,尤其得一快字。黄勇去了两脚一手,反应不灵,而且他似乎也没想去格挡黑衣汉子的刀,只想一斧劈开黑衣汉子胸膛,至于自己的死活,仿佛根本不放在心上。可惜空有壮志,现实却是残酷的,他斧到中途,左手又被黑衣汉子削断。 双手双脚全被斩落,黄勇狂嚎一声,腰一弓,身子暴起,飞洒的血花中,直扑向黑衣汉子,牙齿大张,他竟是想要咬那黑衣汉子一口。 黑衣汉子神情冰冷,背着手,冷冷地看着黄勇扑过来,看着扑到面前。他身子轻轻一闪,黄勇身子“扑通”落地。黑衣汉子再不看他,径直向这边走了过来。他的脸冷得像一块铁板,但更冷的是他的心,有条不紊,接连四刀,将黄勇四肢尽数斩断,偏不肯斩下黄勇脑袋,留着做什么?看黄勇的挣扎痛嚎? 吴不赊见过的人,论冷酷,此人可称第一。 黄勇猛地翻过身来,这一摔,嗑了牙,满嘴的血。他竟是坐了起来,仰天长笑:“主辱臣死,主忧臣亡,陛下,且看黄勇的忠心!”伸出舌头,奋力一嚼,把一根舌头咬得稀烂。狂嚎声中,他仰天便倒,身子挣了两挣,再不动了。 两边罢了争斗,齐看着他。 天地无声。 阳存义钢牙咬得“咯咯”作响:“边公公,却又如何?”天龙卫中本无太监,这边公公是天帝临时派下来的,用意不言自明。 阳存义先也信不过黄勇,但他的信不过,正代表他的忠诚,而天帝的信不过呢?代表什么?主辱臣死,主忧臣亡,原也没错,可如果只信得过死人,岂非寒了所有忠臣的心? 边公公并不看他,脸上的神情也没有半丝变化,哼了一声道:“黄将军忠勇可嘉,咱家禀明天帝,自有嘉奖。” 阳存义哼了一声,不再吱声。 那黑衣汉子虽往吴不赊这边来,却不上前相见,反是从侧面蹿了出去,跃过一幢屋子不见了。 吴不赊道:“他是王子的人?” “是。”南释权点头,“他叫左绝刃,王子身边的死士之一。”他说着,一直扭头往左绝刃消失的方向看。果然,没过多久,一群人拥了出来。其中一人,正是十七王子,大局差不多定了,正主也该现身了。左绝刃跟在王子身后,和他同样打扮的人还有十多个,有老有少,看来都是十七王子培养的死士。南释权急忙迎了上去。十七王子疾步过来,冲吴不赊道:“吴大王马到功成,果然了得。” “幸不辱命。”吴不赊微微一笑,“我军已四面合围,天龙北卫加天羽卫不过四千人不到。只要王子一句话,一个时辰,绝对可以解决问题。” “好,好。”十七王子满脸兴奋,“先不要进攻,父皇虽是受了蒙蔽,但我这个做儿子的以下犯上,终是不孝。还是先派人进去表明心迹,若父皇幡然醒悟,则善莫大焉。” 这会儿还要唱戏,吴不赊懒得理他,任他去弄,也不插嘴,却让人带他去万春泉旁看那春晓树。 乍见春晓树,吴不赊颇有些失望。春晓树高有数丈,粗若水桶,全身黑不溜秋,恍似铁铸。整棵树上,没看见一片叶子,只有光秃秃的枝干杈丫立着。如果不是万春泉旁就这一棵树,吴不赊一定要以为是弄错了。这是什么春晓树,和乡下到处可见的那种酸枣树几乎一模一样。酸枣树在冬天里落了叶子,光膀子向天,就是这副德性。不过长得不好看不要紧,能开花就行。只可惜吴不赊左看右看,连半个树芽影子都找不出来。只开一朵花,那花又开在哪里呢? 这时南释权过来,说天帝不肯下诏让位,那就只有打了。吴不赊过去,十七王子身边站了一个将军,却是天龙卫服饰。十七王子介绍了,正是反水的天龙南卫指挥使程妨。 程妨身材高大削瘦,长脸,有些阴沉,眼中锐光如电,难怪能与阳存义争一时雄长,功力确实不弱。见了礼,吴不赊随即下令进攻。 具体指挥是周江的事,先前上墙吃了苦头,他这会儿学了乖,命人砍了十几棵大树,四面撞墙,当然,两门的攻势也不放松。 黄勇虽死,阳存义最终也没让南卫那几百溃兵进门。程妨过去招纳,大部分也就降了,但仍有几十人誓死不降,被追风军砍成了肉酱。因此,阳存义手中,除了自己北卫的两千多人,便只有一千二不到的天羽卫。想要挡住近两万追风军的四面狂攻,绝无可能。攻破春泉宫,只是时间问题。 但十七王子还是焦躁不安,虽然强作镇定,可他垂在身侧的手,时而握紧,时而放松,却暴露了他心中的紧张。 “吴大王,你说还要多少时间才能攻进去?” 这话问得白痴了,具体多少时间,吴不赊怎么知道。不过他也理解十七王子心中的焦虑,道:“王子莫急,只要撞开围墙就快了。围墙再坚固,终有撞开的时候。” 南释权在一旁看了,也开解道:“阳存义只是想死守待援,可天兵不堪战,而且天兵府反应过来再调集兵马,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我可以肯定地说,天黑之前,天兵府不可能有一兵一将过来。阳存义估计也明白,他等的是留守宫中的四千天龙卫。别说掌令的高公公、陈公公已被我们买通,不会下令,就算出了意外,来了也不过四千人。吴大王可有两万精兵,他们那点人能起什么作用?” 照规定,天龙南、北两卫若随天帝出巡,留守两卫的指挥权便要由宫中太监执掌。这本来也没什么错,可阉人贪财,就给了十七王子这样的有心人机会。吴不赊也一直在担心留守宫中的天龙卫来援,虽说只是四千人,可看了阳存义所率天龙卫的战力,再来四千人,也是个麻烦。不想十七王子还有伏招,他心下暗暗点头:“安排左绝刃帮忙狙杀高手,又安排人买通宫中太监,这老王子背地里的阴手不少啊!” 十七王子这些,都是没和吴不赊商量的。吴不赊也不在意,本来也是,像十七王子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拿来和他商量。南释权知道的事情或许多些,但吴不赊可以肯定,十七王子一定还有些暗手是南释权不知道的。不让任何一个人窥知自己全部的真相,这是最起码的帝王之术吧! 忽听得一声大呼,原来是一处围墙被撞塌了。十七王子身子猛地一震,紧紧盯着那处缺口,一脸兴奋紧张。 追风军冲过去,墙内一蓬黑点射出,追风军成片栽倒,十七王子“啊”的一声叫,双拳握紧。 阳存义当然不是傻瓜,追风军撞墙他没办法,但哪里有撞墙声,他就在哪里多安排一些天龙卫。强弩早就备好了,追风军潮水般往里涌,反是吃了大亏。但追风军极为悍勇,前赴后继,天龙卫也是拼死抵抗。一个缺口,眨眼便被死尸堆满,拖开死尸,不多会儿又被堆满。追风军虽勇,却始终无法突破。没过多久,又撞出两处缺口,同样的血拼又在这两处缺口上演。追风军还是冲不进去,但随着缺口越来越多,随着天龙卫的实力被一点点消耗,天平逐渐向追风军这面倾斜。 猛然间异啸震天,前门冲出一支天龙卫,其势猛恶无伦,便如山洪陡发,围攻的追风军竟一下子被冲了开去。 冲在前面的七八个人,竟然都是玄功高手。最前面一条黄脸大汉,手中九环大砍刀,威猛绝伦,一刀下去,挡在前面的追风军往往被他连人带兵器劈做两截。他一步一喝,步步前突,追风军山崩一般往后退。 “劈山刀祝彪。”南释权低呼一声。 吴不赊道:“这祝彪是什么人?” “天羽卫指挥使之一,天帝身边的近身铁卫,功夫不在阳存义之下。”南释权脸上有些变色,“近身铁卫也派出来了,难道天帝想突围?” 祝彪砍开一条血路,立身四下一望,一眼看到了吴不赊身边的十七王子。他怒吼一声:“叛逆在那边,杀!”他当先开路,身后七八名天羽卫高手并肩齐冲。再后面一队天龙卫,约有五六百人,竟是阳存义亲自带队。追风军蜂起拦截,但祝彪和当先的七八名天羽卫勇悍无伦,竟是拦不住,只见祝彪刀光一圈一圈,越迫越近。像祝彪这样的玄功高手,若是单打独斗,直接就飞过来了,可在这种成千上万人的大战场上,可没人敢在空中飞,那是个活靶子,只能一步步杀过来。从敌群中杀过,敌人的身体就是一种掩护,不会成为万矢之的。 南释权这时已经明白了,不是天帝要突围,而是想以高手狙杀十七王子。眼见追风军拦不住,他急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王子,你先去后面避一避。” 十七王子略一犹豫,偷瞅一眼吴不赊,道:“怕什么,上,杀了他们。” 左绝刃等死士本来围在他身边,这时齐扑出去,迎上祝彪几人。十七王子培养的这群死士功夫都相当不错,左绝刃在里面甚至不是最强的。最强的是个中年白衣汉子,使一柄长剑,当头迎上祝彪,身未至,左手中剑鞘忽地向祝彪抛去。吴不赊正在狐疑,难道剑鞘是暗器?太大了点儿,而且也太贵了吧?给别人一家伙弄坏了,岂非划不来?他念头方起,却见那剑鞘上灵光一炸,竟然化成一条青龙,迎风暴长,张牙舞爪,迎着祝彪就扑了上去。 “原来是宝物!”吴不赊狂喜,他爱的就是宝物啊!一时,眼睛瞪得溜圆,他倒要看看这宝贝有什么法力,祝彪又怎么应付。 青龙当面,祝彪不慌不忙,头一晃,猛力一甩,头盔甩了出来。一般武将,头盔都是尖的,祝彪的头盔却是圆的。吴不赊眼尖,冷眼看得清楚,他头盔上铸了一只白虎,头盔甩出,灵光一炸,现出一只虎来,仰天一声怒吼,直扑青龙。 “青龙对白虎,对得好啊!”吴不赊大赞一个,直看得兴高采烈。 空中青龙白虎恶斗,下面祝彪与白衣汉子也斗在了一起,恰是棋逢对手。左绝刃等死士和天羽卫也是捉对儿厮杀。有一出手就祭出法宝的,也有就用手中武器的。左绝刃一直没用法宝,手中刀飘忽不定,有如鬼魅,数招之间,竟被他杀了一名天羽卫。这会儿吴不赊留意到了,原来左绝刃的刀本身就有鬼,竟然有一个虚影,虚实不定,对手格挡,往往格着个虚影,也就着了他的道。 “怪不得黄勇功力并不比他差,却被他削萝卜一样削成了人干。”吴不赊暗暗点头。 左绝刃等死士拦住了祝彪等人,后面的人便冲不动,与追风军混战成一团。冲出来的天龙卫少,但有了阳存义做核心,却是浴血死战,半点不落下风。攻势受阻,祝彪急了,口中霍地一声异啸,身子猛地一长,瞬间仿佛长高了一个头。他大刀高举,浑不顾白衣汉子剑招,当胸猛劈,拿出了拼命的架势。白衣汉子看似后退,其实脚踩八卦,要消了祝彪猛劲,再行反击。 吴不赊看得真切,道:“这人是谁啊?剑法不错。” 南释权道:“宫秋水,外号剑横秋水,是王子身边第一高手。” “他比那左绝刃要强。”吴不赊点头。 祝彪拼命,他放出的白虎也猛然作啸,身子忽地一长。这时青龙一爪抓到,白虎不闪不避,只是头一扭,避开头部。青龙一爪抓到虎腰,白虎双爪齐出,猛一下抓住青龙身子,嘴一张,一口咬在了青龙胁下。青龙吃痛,发出一声痛嚎,也回嘴咬住了白虎的左胁。一龙一虎互相咬着,都是死不松嘴,嘴不松,爪却动,拼命在对方身上又抓又挠。这两个都是恶物,爪牙锋利至极。霎时皮开肉绽,天空中血花飞溅,血雨飘扬。缠斗一会儿,失血过多,两个恶物都吃不住,跌落下来,却仍不肯松口,翻翻滚滚地缠斗,滚出数百丈一块空地。 眼见白虎咬住了青龙,祝彪大笑。宫秋水一剑疾刺,祝虎身子略略一斜,竟然迎着剑尖撞了上去,长剑入体,从左胸一穿而过。祝彪借势直扑入宫秋水怀中,刀到外门,无法回转,他左手一伸,五指成虎爪之形,一下扣住了宫秋水肩膀,右手扔了刀,捏拳兜胸便打。 宫秋水想不到他如此疯狂,先残己身,以命搏命。闪躲不及,肩膀被扣住,他的剑又插在祝彪体内,眼见醋钵大一个拳头到了面前,心下着慌,以手疾拨,虽把祝彪拳头拨斜,肩头仍中了一下。祝彪拳重,这一下痛彻骨髓,偏生左肩被扣住了,怎么也挣不开。祝彪第二拳却又打了过来,宫秋水再拨,连拨三拳,第四拳再拨不开,被祝彪一拳轰在面上,顿时便如打翻了一个染料铺,红光满面。祝彪一拳得手,次拳再轰。宫秋水眼见不是个路,他倒也巧,头一低,身子前扑,反钻进祝彪怀里去,把头往祝彪腋下藏。这一钻,祝彪打不到他头了。不想祝彪左手一松,反手挟住他的身子,双腿略略一蹲,骑马蹲档,一声怒喝,右肘使一招“金刚捣臼”,狠狠一肘捣在宫秋水腰眼上。这一肘重,但闻“咔嚓”一声清脆的骨裂声,宫秋水一个身子便软软垂了下去,腰骨断了。 吴不赊看得真切,咧嘴吸气,痛啊!他都替宫秋水痛。 论功力,论武功,宫秋水都不比祝彪差,仅看剑法的精妙,甚至还强于祝彪。他输,输在气势,作为十七王子的死士,决死之心,却反不如祝彪。一个是死士,一个却是忠臣,死士用钱可以培养,忠烈之气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买到。 在祝彪一拳打断宫秋水腰骨的同时,左绝刃诡异的刀法再次建功,又斩了一名天卫羽高手。一眼瞟到宫秋水送命,他扭身斜扑,手中刀划过一道奇诡的弧线,轻飘飘,如风,如羽,竟没有带起一丝风声,一下便削到了祝彪脑后。 祝彪一是负了伤,宫秋水透胸那一剑,也不是那么好挨的,二是一拳打死宫秋水,心中高兴,耳目有些失聪,竟没有察觉到左绝刃这一刀。他刚扔了宫秋水尸首,正要拔了身上的剑往前冲呢,左绝刃的刀已到。血光起,一个脑袋直飞上天。祝彪似乎完全没有料想到这种结果,头飞上天,两眼蓦然瞪大,一脸惊讶,还夹杂着无尽的不甘与愤怒。 没了头的尸身往前冲,一直冲了七八步,停了下来,竟是不倒,踉踉跄跄的,好像是想要回过身来。那情形,便如两人相约同行,突然发现同伴没跟上来,回头等待,不过终是没有等到结果。他的尸身又往前跄了一步,“扑通”栽倒,手中刀指向前方,人已亡,刀不甘,雄魂逆天。 阳存义虽是配合祝彪等人来刺杀十七王子,却一直留心这边。左绝刃偷袭祝彪,阳存义一眼看到,招呼不及,手中刀忽地脱手飞出,射向对敌的死士。那死士没想到他会脱手飞刀,急闪身退避,同时手中兵器疾舞,连手中刀都飞了,这是要拼命啊,这死士能不慌神?可惜他料错了,阳存义刀出手,再不看他,却是飞身而起,右手前指,食指金光灿灿,整个人便如一支疾飞的利箭,金手指便是箭头,其势凌厉无伦,离弦之箭,有去无回。 左绝刃堪堪回刀,阳存义已到,金手指正戳在他后脑勺上,“哧”的一声,透脑而过,一截指尖从前额透出来。金手指沾着了血,在午后的阳光下发着一种赤红的光。人之一身,头骨最硬,等闲力小的,便用枪也扎不穿。阳存义却能一指穿脑,指上的力道,让人咋舌。最震荡人心的,还是那一指的气势,一往无前。 天地无双惊雷指!无愧这个名字。 “黄将军,英灵不远,阳某在这里遥祭了。”阳存义仰天高呼。 黄将军叫的自然是黄勇。很奇怪,若说杀人,黄勇、祝彪都是左绝刃杀的,黄勇和祝彪又都是阳存义的同僚,阳存义怎么就独祭黄勇,而不提祝彪的名字呢?就算和祝彪有私怨,人一死,一了百了,也该释怀了啊,没人能理解。 祝彪一腔忠烈,战死沙场,那是死得其所。黄勇却不同,他的死,不仅是忠,还有悲,黄勇是怀着一腔悲壮战死的。那种忠而见疑的悲烈,最是动人心魄。阳存义最先也疑他,他的死,阳存义也有几分责任,所以他独祭黄勇。 程妨率了反水的几百天龙卫静立一侧,一直没插手。眼见阳存义大发神威,他勃然大怒,请命道:“十七王子,请让卑职去拿了阳老匹夫。” 十七王子大喜:“有劳老将军。” 程妨率队杀上,阳存义却已退入天龙卫中。以祝彪为首的天羽卫,这时差不多已死绝了,虽然拼死了更多的十七王子的死士,但刺杀也再进行不下去,只能后退。在阳存义指挥下,天龙卫虽退不乱,层层掩护,最终有两百多人退入了门中。如果说初接战时,天龙卫最漂亮的是他们身上的装备,这一进一退,他们已经是真正的精锐。他们从来没打过仗,但渗透在骨子里的天家的骄傲与尊严激发了他们的血勇。但天龙卫即便激发出百倍的勇气,独力也难挽狂澜,随着围墙被撞开的缺口越来越多,追风军终于攻了进去。阳存义不得不指挥天龙卫步步退守,逐屋抗争。 “大势已定。”南释权抱拳,“恭喜王子,不,恭喜陛下。”十七王子紧张的心情也终于松了一截,一脸喜悦地道:“大局抵定,孤必论功行赏。” 南释权、程妨等人一脸感激,争先恐后大拍马屁。吴不赊当然也顺嘴拍了两记,对奸商来说,拍马屁可不丢人,哄得客人掏钱袋子才是真章。众人其乐融融,只等着分享盛宴,忽有斥候疾奔而来,禀报道:“禀大王,有大量军队赶过来,来势不善。” 吴不赊愣了一下,看一眼十七王子:“是天兵,还是天龙卫?” “天兵反应该没有那么快啊。”南释权大是不解,“莫非是天龙卫,难道高公公他们……”他看十七王子,十七王子眼中显出怒意,骂道:“废物!”那斥候却摇头:“都不是,是赵军。” “什么?”吴不赊先前不以为意,天兵那些废材他见识过了,天龙卫最多还有四千人,起不了大用,但说是赵军,可就意外了,“你确定?看清楚了?” 那斥候还没回答,又有几名斥候飞奔而来,内容都是一个:赵军,大量赵军,四面八方杀来,有八到十万人。 吴不赊率兽兵与赵军两次大战,赵军战力之强,深有领教。十万赵军精锐,那可不是说着玩的,吴不赊脑子一时有些不转筋。十七王子早已慌了神,一把抓住吴不赊胳膊:“赵军怎么会上天来?西岳帝君不是和赵国交好吗?”他心中生出侥幸,“他们会不会是西岳帝君请来帮忙的?” 以赵炎之精明,怎么可能会参与天帝之位的争夺,要愿意掺合,早动手了,又何必等到今天,而且一上天就是十万赵军,真帮忙也用不着十万人啊!看着十七王子眼巴巴的神情,吴不赊想到的,却是八个字: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第八十章 真正的杀招 这时周江也赶了过来,斥候进一步回报,赵军已和警戒的追风军交手,正四面狂压过来。情势已经明朗,赵军就是来摘果子的。 吴不赊下令:“停止攻击,全军分为两部,一部据守春泉宫,外防内守;一部占领万春泉,以万春泉为中心列阵,死战不退。” 周江领命自去布置。停止了对春泉宫的攻击,宫内一时安静下来。外围,数万赵军四面八方奔过来的脚步声却越来越响。追风军用来警戒天龙卫的部队已撤了回来,只是没有发生交战。 阳存义自也听到了响动,先以为是来了援兵,派人飞上高空一看,便知并不是那么回事。狼子野心,来的绝不是援兵,只是另一头狼。他下令残余的天龙卫巩固防御阵地,并没有趁势对追风军发起反击。 这个变局过于意外,十七王子束手无策,惊慌交集,只看着吴不赊,不停地问:“怎么办?怎么办?” “王子莫急,且看看再说。实在不行,我两万追风军护着王子杀下天去还是不成问题的。”吴不赊也只能这么安慰他。 吴不赊脑子里其实在想另一件事。逆天造反,最初是西门柔提出来的,这里面有没有鬼呢?赵军突然杀上天,是十九王子察觉了十七王子的动作,说动赵炎帮忙呢,还是这根本就是个骗局?西岳帝君让西门柔来劝吴不赊助十七王子造反,根本不是为了采春晓救西门紫烟,而是给十九王子夺位创造借口和条件。 十九王子要赵炎出兵上天助他夺位,赵炎肯定不干。但如果十七王子先行造反,那赵炎出兵就有理由了。他不是造反夺位,他是奉令勤王啊!出兵上天,只是要击杀十七王子这个逆天造反的野心狼,这就有了大义之名,名利兼收,何乐而不为呢? 如果真是这样,设此计策的人是天才,而吴不赊嘛,嘿嘿,不过是邻家的那个二傻。 谜底很快揭晓,赵军杀进晓春园,却不急于进攻。四面围定,军阵闪开,现出三人。一个是赵炎,小白脸得意洋洋。一个是西岳帝君,老白脸洋洋得意。另一个是胖子,四十来岁,脸也白,算是中白脸,满脸的喜气,洋洋得意、得意洋洋兼而有之,不用问也知道,必是十九王子。 一看到西岳帝君,吴不赊便明白了。他忽地想到一事,急转身时,已是迟了。程妨五百人各执强弩,成半月形指着他和十七王子在内的一群人。 程妨也是一脸得意:“不要动,王子,还有吴大王。程某有眼,弩箭无眼,万一有所损失,可就是程某的罪过了。” 变生肘腋,十七王子本来就已胖脸惨白,这时更是双膝发软,摇摇欲坠。南释权急扶着十七王子,也是一脸惶急,胖脸上黄豆大的汗滴滚滚而下,却只是瞅着吴不赊。在他心里,吴不赊这妖王就是最后的救星。 “果然人胖就汗多。”这种时刻,吴不赊脑中居然还闪过这么一个想法,也真是神奇了。蓦地里,他仰天长笑:“好、好、好!果然好计谋,好手段!此计若论诡奇不过耳耳,只是窥透人心算得一绝,却不知设此计策的是何方高人?” 他斜眼看向赵炎,赵炎微微一笑,抱拳:“不敢当吴大王谬赞。” “果然是你。”吴不赊点头,深深地感慨,“自云州遗族那件事起,吴某和大王也算是打了几次交道了。大王计谋深远,吴某深自佩服,佩服啊!这一次大王又赢了,不过吴某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大王能够答允。” 赵炎一笑:“春晓。”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力,吴不赊点头:“是。” “吴大王放心,紫烟妹子为我大赵作出了这么大牺牲,我一定会采得春晓,救她醒来。” “不是你采。”吴不赊摇头,“说实话我信不过你,我自己采,自己给西门小姐送去。” 程妨冷哼:“妖孽!先认清眼前局势。” 吴不赊并不看他,只是看着赵炎:“我要春晓,这是第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是,十七王子这次行动,是我提议的。我若不中你的计,不劝说十七王子,他也不会有此举动。现在失败了,帝位是十九王子的,但十九王子必须答应,登位后不得伤害十七王子。” “你认为我必须答应吗?”赵炎笑容有些冷。 吴不赊却笑得春光灿烂:“玩计谋,吴某甘拜下风,但正面硬撼,结果好像刚好相反。” “信不信我现在就射死……”程妨话未说完,忽然断声,却是脑袋爆开了。他脑后擎着一只手,手中一块砖,正是吴不赊的黑砖。程妨真实身份一露,吴不赊一只手便捏了黑砖从地底钻到了他脑后。程妨功力不弱,若在平时,吴不赊这么从他脚底钻过去,十之八九会被他发觉,可这会儿只顾得意忘形,竟是不察,脑袋便爆了西瓜。 “啊!”赵炎吃了一惊,退了两步,一脸惊容,同时惊呼后退的还有程妨身后的天龙卫。吴不赊冷电般的眼光扫过:“谁也不许动,谁放箭谁先死。”随着话声,手中黑砖一抛一抛,黑砖上沾了程妨的血,不时滴下来,触目惊心。 程妨尸首扑通倒下,数百天龙卫虽举着弩,在吴不赊冰冷的眼光下,却无一人敢放箭。 赵炎点头:“吴大王神通广大,果然了得,但你再强,怕也护不住十七王子。” “是。”吴不赊点头,承认这一点,“但十七王子若死,我必会替他报仇。” “我身后有十万精锐。” “你要不要试一试?” 两人话都没说透,意思双方都明白。吴不赊再强,此时,赵炎手中终究有十万精锐,可十万精锐就一定杀得了吴不赊吗?若吴不赊不死,冲下天去,尽起追风军报仇,那就是个非常大的麻烦。 “吴大王过虑了。”十九王子大笑而出,“我与十七本是兄弟,怎么会伤害他呢?” 吴不赊看向赵炎。赵炎一笑,脸色变换得非常自然:“赵炎遵命。”本来也是,十九王子才是正主,他赵炎不必过于操心。 吴不赊大笑:“那就一言为定,请赵王和十九王子略等几个时辰。我采了春晓,立即下天,这一阵,便算我们输了。”说着,他看向十七王子,十七王子慌忙点头。这时候能保得性命,已是大幸,哪还敢想其他的。 情势暂时稳定下来,天帝被围在最里面,追风军控制着春泉宫、万春泉,最外围则是十万赵军。大家都不动,吴不赊和赵炎有协议,天帝这一方则是实力不够,无力发起攻击。 南释权随后被派到十九王子那边。十九王子是以勤王为名率赵军上天夺位,那么作为造反方的十七王子这边,就要自觉,能保命,但要把大义奉上,要成全十九王子的名正言顺,这就要讨价还价了。只不过吴不赊懒得再操心,只要保得住十七王子的性命,道义上他也就尽到本分了,余下的,他也懒得掺和。其实,他也有些丧气。他自认够奸了,但与赵炎、西岳帝君比,还是要甘拜下风。而看在西门紫烟的面上,他还不能和西岳帝君、西门柔翻脸。西门柔固然打着救西门紫烟的旗子,事情成了,也确实是可以采得春晓救西门紫烟,只不过顺手坑了吴妖王一把而已。不为过啊,智不如人,愿赌服输。 天眼看着黑了下去,十七王子也与那边达成了妥协――十七王子受小人蛊惑,逆天作乱,幸好尚未酿成大错,削去王爵,再拉几个太子傅什么的出来顶罪,这事也就算了结了。至于天帝,当然要逼他让位。明发的诏书则要写上是,天帝看到十七王子造反,心灰意冷,意识到自己的过失,所以把帝位传给十九王子。当然,这只是两个逆子的交易。不过天帝已是别人嘴边的肉,一切由不得他。 反正就那么回事吧!十七王子白忙一场,结果便宜了十九王子,气沮神消,却还要感谢吴不赊。吴不赊有些不太好意思面对他,索性一个人躲去了万春亭中,静等花开。 子时将至,吴不赊时不时抬眼观望,春晓树始终是那么黑黝黝、光秃秃的。他出了一会儿神,忽觉有异,抬眼看时,不知什么时候,春晓树上已是满枝杈的绿芽。这些绿芽在以肉眼看得到的速度飞快地生长,眼看着它发芽、长叶、抽条、成荫。炷香时光,先前的光树杈就已绿树成荫。神奇至极,吴不赊几乎看傻了。 花呢?好像没看到花,春晓花呢?吴不赊伸着脑袋去树荫里乱找,忽闻得一阵异香。那香闻所未闻,仿佛竟带了百花的香味,若闭着眼,只以为是身处百花园中。吴不赊眼前的一树枝条上,一个花蕾快速长成,迎风绽放,开出海碗大一朵花来,花瓣繁复,一花七色,赤、橙、黄、绿、白、蓝、紫,色色俱全,美丽绝伦。花香漫天,沁人心脾,花瓣轻摇,蝶舞蹁跹,一花之开,却有春满人间之感。 吴不赊仿佛喝醉了,静立花下,浑忘所以。好半天,他猛然清醒过来,正待伸手摘花,却忽觉一丝心悸。他放出灵力扫视四周,一切并无异常。本来也是,这个园子被两万追风军围得死死的,苍蝇也飞不过来一只,更莫说有人能偷偷摸过来。那又为什么呢?莫非是春晓太漂亮,自己舍不得摘,心里反应? 吴不赊这么安慰着自己,再次伸手,手到中途,还是改了主意。这世间的事,真是说不清楚,远的不说,就这一次助十七王子夺位,不就是个最好的例子吗?还是谨慎些好。 他脚化树根,从地里钻将进去,先去春晓树上碰了一下。不愧是天地间第一奇树,灵力充沛至极。吴不赊也没想要起什么心思,沿着松软的泥土,径直往边上的万春泉钻,从井沿的青石缝里钻过去,钻进井里,如果暗里有伏兵,唯一的可能就是藏在井里,但他一直钻到井底,也不见有任何异常。 “倒是怪了。”吴不赊心下怪异,也懒得多想了,只留了个心眼儿,下半身化树根,深深扎进井缝里,只以三成灵力化在手上,伸手摘花。他捏着花蒂,轻轻一折。花蒂一断,他忽地毛骨悚然,全身汗毛尽立,疾收心神,身子下钻,想要带着春哓一起钻进土里再藏到井里去,却已是迟了。天地四方,四道电光,同时打在春晓花上,更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沿着他的手往身体里钻。 “天雷引。”吴不赊脑中闪电般掠过这三个字。瞬息之间,他气血内发,聚于右肩,猛然爆炸,炸断右臂,生生将雷力隔断。但还是有一部分雷力钻进了体内,狠狠刺进他五脏六腑之中,便如万把尖刀,绞得他五脏欲裂。同时,轰隆声炸响,雷电交轰,将他断开的右臂连同春晓花一齐轰为齑粉。 对天雷引的印象,来自一个妖怪的记忆。道门中有一道奇符,可引天雷轰炸自身,这乃是道门中一个渡劫的法门。元婴转世渡劫,若无人护持,极易为人所乘。有那心烈之人,便在自己顶心画上此符,万一有人盗采元婴,便引来天雷,大家同归于尽。追风门的风雷劫火,差不多也是这个道理,不过天雷引更烈。风雷劫火还想借雷遁形,天雷引是干干脆脆的以命搏命,我就不活了,要盗元婴,一起死吧!烈,因而威力也更大。 吴不赊这自断右臂,与舍本逐末不同,而是舍卒保车的法子。若非及时断臂,雷力尽数钻入体内爆炸,他功力再强十倍也是有死无生,樟古佬便是活生生的例子。人若断一臂,不能再生,而玄木心法禀木之性,树木之类,砍了一枝,明春又可再生一枝,吴不赊的手臂当然也能再生,但春晓花却再不能复活。 吴不赊钻进井底,断臂虽能再生,但断了一臂,受创也是不轻,尤其是钻入体内的雷力,搅得他五脏欲裂,痛得几乎无法呼吸。 但身体痛,抵不过心里的痛与怒。痛的是,春晓花毁,西门紫烟得不到救治,一个对年之后,必然香消玉殒。怒的是,赵炎、西岳帝君如此卑鄙,如此绝情。先前赵炎和十九王子在占到上风的情况下,轻轻松松答应吴不赊的条件,吴不赊还以为他们是真的没把握杀死他,害怕他事后的报复。而且,目的已经达到,似乎没必要斩尽杀绝。这会儿他才知道,根本不是那样。赵炎根本就不怕他,西岳帝君上次敢诱杀他,这次凭什么不敢?做出患得患失的样子答应他的条件,不过是麻痹他,真正的杀招其实早已布下,竟是在春晓花里种下了天雷引。虽然吴不赊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蓄谋已久。 可为什么要这样啊?是,他吴不赊和他们有仇怨,他们就是将他千刀万剐,那也是常情。吴不赊便死一万次,也只会怨自己没本事,不会怨他们做得太绝。问题是,春晓花是用来救西门紫烟的啊!西门家世代为赵国出力,西门紫烟之所以远嫁尸莲国而服下千梦,也是为使赵国免于战火。这个可怜的女孩子为赵国作出这么大牺牲,赵炎竟然就没有一点儿怜惜之心。西门紫烟还是西岳帝君的侄女,西岳帝君竟然就没有半点儿亲情?还有西门柔,竟然还亲自出马来行骗。 “好,很好,好极了!”吴不赊狠狠地道,嘴唇被咬破了,血流出来,融在井水里,淡淡地化开。 匹夫之怒,血溅五步;帝王之怒,伏尸千里。 他是追风王,还是尸莲王,手中凶野的兽兵、强悍的魔族战士多达百万。他的报复,天地将为之赤红,三千里血水,再多一百眼万春泉也化不开。 天雷引引来的天雷威力强大至极,爆炸的瞬间,天地间一片赤白。所有人全都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再睁开时,看到的是半焦的春晓树,还有吴不赊先前立身处的巨大泥坑。 “大王!大王!”周江引人疾冲过来,哪里还有吴不赊的影子。看着那个巨大的泥坑,所有人心里都只有一个想法――天雷直轰之下,吴不赊已化为齑粉。吴不赊粉碎的右臂残留的淡淡血腥味,更印证了这种想法的真实性。 “大王……”周江悲声痛叫,愤然拔剑,“他们害死了大王,和他们拼了!” “拼死他们!”追风军齐齐悲声怒吼。上一次吴不赊被诱杀,虽然死而复活,却已在所有追风军的心中留下了愤怒的种子,不想这一次吴不赊又被暗害。愤怒的岩浆终于彻底爆发出来,追风军在周江率领下,对赵军发起了决死的攻击。对赵炎来说,最大的隐患是吴不赊。被斩在戮妖谷里居然还死而复活了,在他心中,这妖王太可怕了。至于追风军,赵炎倒是不太放在心上,下令赵军让开条路。追风军一冲而出,厮杀一阵,赵军势大,追风军力疲,周江只得率了余部先下天去向颜如雪禀报,请颜如雪拿主意。 吴不赊在井底能听到周江的喊声,但他不能应。对赵炎,他再不敢存半分轻视之心,仅仅布下天雷引就够了吗?有没有其他的后手?别的不说,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赵炎必定带了大批高手,西岳府的高手只怕也是倾巢而来。雷力带给他的创伤比他想象中还要重,这会儿他哪怕吸气略重一点,五脏六腑就有如针扎,更别说运功使劲了。他若现身,赵国与西岳府高手蜂拥而上,那才真个死定了。周江他们误会,就让他们先误会着吧。 鸷鸟将击,卑飞敛翼;猛兽将搏,弭耳俯伏。要报仇,先要保存自己。 听着周江率追风军杀了出去,吴不赊凝神敏息,静观己身,不使半丝灵力外泄。密密藏,深深吸,无思无虑,无人无己,静养伤势。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吴不赊有玄术心法,断了的手虽也算是不轻的创伤,养好倒是不难。至于重生一只手,那更是一句话的事,但雷力侵体造成的内伤,要养好却没那么容易。他在井底静养了差不多一百天,伤势始才痊愈。 这日从井底出来,吴不赊化为一只麻雀,落在春晓树上。春晓树遭了雷击,半枯半黄,虽然早知道春晓只开一朵,吴不赊还是不死心,满树找了一遍,除了扇落几片黄叶,哪有半片花瓣儿?吴不赊彻底死了心,想到那美如春晓的女孩儿,为了国家,屈辱外嫁,竟只能以昏迷这种最无力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尊严。赵炎、西岳帝君这些人,为了自己的私欲,无视忠心,无视亲情,不顾一切地毁掉她最后的希望。吴不赊隐藏了三个多月的愤怒再难抑制。 “紫烟,你放心,你如果醒不过来,会有无数人给你陪葬。”吴不赊“嘿嘿”冷笑,一翅飞起,出了晓春园。在城中,他化成黑七的模样,去酒馆中坐了一坐。顿饭工夫,消息全有了――天帝退位,十九王子即位。十七王子狼子野心,逆天造反,但念及兄弟之情,削了王爵,贬为庶民,圈禁府中。这一点儿和议定的没什么区别,估计十九王子帝位来得不正,不想再背一个滥杀之名。事实上,如果吴不赊真的死了,没有任何实力,又被圈禁府中的十七王子再掀不起风浪,死与活,根本无关紧要。 至于赵炎,好像没得什么实利,就一份表彰。最古怪的是,西岳帝君还是西岳帝君,星君之位还是没有到手。吴不赊听了冷笑,明摆着,十九王子位子不稳,什么勤王救驾得让帝位,骗傻瓜可以,明眼人一个也骗不了。十九王子为保稳定,只有想尽办法稳住那些既得利益集团,至少在短时间内,他还不敢在天庭重新洗牌。 不过十九王子的事,吴不赊懒得操心。他只关心赵炎和西岳帝君,只要这两个没病没灾、活蹦乱跳,那就是好事。 仇恨到极处,人们最常用的词是挖坟鞭尸。其实挖坟鞭尸不解恨,死都死了,一了百了,别说挖坟鞭尸,你就挫骨扬灰,又有什么用?要活着才知道痛,要痛得他哇哇叫,那才叫解恨。 吴不赊混在纳供的民夫队中下了天界,回追风国,却见家家戴孝。一问,才知道正是为他这追风王戴孝呢!吴不赊心下一奇:“如雪不是说能感应到我生死吗?上次都感应到了,这次难道不灵了?”他急回府中,没惊动下人,化猫直进内宅。颜如雪、林微雨四女都在后花园中,已是春末,四女都穿着轻薄的衫子,却都是素色衣裙,不过神情还好,没有哪个显得特别憔悴。 吴不赊变身显形,林微雨第一个看见他,明显愣了一下,惊喜随即就在脸上疯狂绽放:“哥回来了!他果然没事。”整个人已扑进了吴不赊怀中。颜如雪、叶轻红三女也喜叫着扑过来。还好,吴妖王手多,把四女尽数抱住了。更妙的是,他还嘴多,一家伙变出四个脑袋来,搂着四女便是深深长吻。 倒是叶轻红先挣开来,轻轻推开吴不赊的脑袋:“你哪来那么多嘴,拿什么东西变出来亲我呢。”她一说,林微雨三女也都挣开了,个个脸上红扑扑的,喘着气看着吴不赊。吴不赊搞怪,亲叶轻红的头一摇,变成了一只脚,大脚趾勾了两下:“这个。” “啊呀!”叶轻红大发娇嗔,打他,“臭死了!坏人。” 林微雨三女“咯咯”娇笑。笑闹一通,吴不赊好奇地问颜如雪:“你那心心相印不是能感应到我吗?这次怎么不灵了?” “灵啊,怎么不灵了?”叶轻红抢先答,“雪姐当时就感应到你出了事,不过没大事。” “那为什么弄得家家戴孝?” “我虽然能感应到你没事,但也觉出你不太好。”颜如雪痴痴地看着他,轻抚他的脸,“周江回来一说,我能猜到,你必是被天雷震伤,不能现身。如果我还像上次一样说你没事,说不定会给你带来麻烦。如果没有上一次,可能没人信,可有过上次的例子,西岳帝君他们可不一定不信,所以我们就配合着周江演了一场戏。” “这样啊?”吴不赊明白了,抓着她的手亲了一口,“啊,不愧是云州遗族的圣女,果然聪明。”颜如雪俏脸羞红,不过对吴不赊的关心却掩过了羞意,道:“哥,你的伤全好了吗?” “好了。”吴不赊扬扬胳膊,“亏得我手多,否则这会儿就剩一只独臂了。” 一说到伤,叶轻红柳眉倒竖:“赵炎那个混蛋,屡次使坏,太可气了,这次一定要给他个教训。”吴不赊冷笑:“教训,嘿嘿。”颜如雪看他神色不对,道:“听周江说,天雷是从春晓花上引起的,莫非春晓花也毁了?” “是。”吴不赊点头,牙关咬得“咯咯”响,“天雷引就是藏在春晓花下。”道家多秘术,吴不赊至今也没想通天雷引到底藏在春晓的哪个地方。他明明是亲眼看着春晓绽芽长苞开花的,天雷引怎么藏下的?当时若能察觉,拼着受伤,也要救下春晓。 九斤丽担心地道:“那西门小姐岂不是救不醒了?”吴不赊摇了摇头:“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药可以替代。”林微雨恨声道:“赵炎他们做得太过分了,西门小姐好歹也是西门家的女儿啊,西门家在赵国可是世家。”叶轻红插嘴道:“而且西门紫烟还是西岳帝君的侄女呢,竟是一点情分也不念,这些人!” 吴不赊不吱声,只是冷笑。颜如雪看情形不对,道:“好了,好了!哥回来,是件高兴的事,今天先不谈别的。” 诸妖、众兽将都在追风城里,消息传出去,三个五个飞脚而来。 周江见了吴不赊,一脸愧疚地拜倒:“末将惭愧。” 吴不赊明白他的意思,急扶他起来,正色道:“惭愧什么?把两万追风军全拼死在天界你就不惭愧了?及时撤军,一给家里报了信,最重要的,带回来了近两万精锐。这可是上天血战过的悍卒啊!多少钱也换不回来的,本王要大大奖赏你。” 当日赵军退让,周江没能战死在天界,虽然没人怪他,他自己却总觉得有些愧疚,不想吴不赊反夸他做得对,心下激动,他抱拳道:“大王胸怀如海,末将拜服。”吴不赊呵呵一笑:“最后撤下来多少人?” “一万三千多人,所有负伤的人,末将也都带下来了。” “你做得好!”吴不赊夸赞,“只要有可能,绝不要丢下伤兵,他们是追风军最宝贵的财富。有他们做支撑,追风军就有了骨架。”得了几个会打仗的妖怪的记忆,吴不赊对战争还有军队的理解又上升了一层,这种话,以前他既想不到也说不出来。 周江点头:“大王英明!这一万多人已散在三十万追风军中,最低的也做了什长,正如大王所说,他们正是追风军的骨架。” 牛八角在一边插口:“现在的追风军确实不错了,人类军队中,即便是管季指挥的最精锐的赵军,我看也不过如此。” 他指挥兽兵与赵军两次大战,对赵军精锐有着深刻的认识。他都这么说,那自然是错不了。其实吴不赊能理解,就训练程度来说,追风军成军太晚,肯定还比不上赵军精锐。但追风军的核心,都是当日与吴军血战余生的老兵,这些老兵中的精锐又还上天打了一仗。没有兵器的平民能死扛吴军,高高在上的天兵天将也曾被他们打得落花流水。这是心气啊,有这样的心气支撑,完全可以弥补训练的不足。 说到赵军,吴不赊问道:“赵国现在是个什么情势?”他率追风军上天之前,赵军一直被燕、齐、楚三国压着呢。十九王子为感激赵炎援手,道义上肯定是要声援一下的,别的不说,派几路天使到燕、齐、楚三国劝说一番还是做得到的。天威虽丧,三国多少还是会给点面子的。吴不赊估计,以赵炎的精明,起兵助十九王子之前,只怕就谈好了这些条件。 “赵国现在威风得紧呢,哼!”牛八角还没回答,狈有计却先开了口。 “怎么个威风法?”吴不赊倒是奇了。这时酒席摆上来了,他招呼诸妖:“来、来、来!边吃边说。” 牛八角一口干了一杯,抿了抿嘴,道:“大王不知道,赵国现在确实威风得紧,先后打败了燕、齐两国。最近又有消息说赵王给楚王送了信来,说要与楚王会猎。嘿嘿,什么会猎,明摆着就是威胁。” 吴不赊先还不当回事,这下真个奇了:“赵国打败了燕、齐两国?怎么回事?”他在脑子里把所有的可能全过了一遍,想不出个原委。赵炎帮十九王子上位,有大功没错,十九王子会不惜一切感谢他也没错,可十九王子手里没东西啊!天兵不堪用,天龙卫被打残了。吴不赊在酒馆里听到有个客人说了一句,说阳存义当日死抗赵军,最终死无全尸,手下两千多天龙卫也几乎全数战死。十九王子接手,最初甚至还从赵军中挑了五千人护卫,他不可能有兵马派给赵炎。没有援兵,赵炎拿什么去打败燕、齐?若在以前,或许还有个尸莲国。西门紫烟都舍得送,没什么东西是赵炎舍不得的,赵国五霸之首,或许就有能让尸莲王动心的东西,让尸莲国出兵相助。虽然说向魔族借兵有点儿丢脸,但赵炎那种人,别说不要脸,屁股都可以不要,但问题是,现在的尸莲王是吴不赊啊!这条路也绝了,难道赵炎从地底下变出来的援兵? “十九王子当了天帝,把天界四大金刚派下来给赵炎帮手了。” “四大金刚?”吴不赊惊呼出声。 吴不赊脑中某一个妖怪的记忆里,有四大金刚的传说。 四大金刚并不是人,也与佛教传说中的护法神是两回事。四大金刚其实是四个铁人,为第一代天帝所铸。每尊金刚都高达十余丈,仅一双手就有五六丈长,重达十数万斤。这样的铁人,若是不能动,便再大十倍也只是个摆设,可要想让这么巨大的铁人动起来,需要的灵力无法想象。以吴不赊这样的功力,二十个人联手,竭尽全力,大约能让铁人醒灵,并动上半个时辰。先别说吴不赊这样的高手,全天下未必能搜出二十个来;就找得出二十个,动上半个时辰也没用啊!对手只要跟你耗上半个时辰,你就完蛋,还是个死物。若是如此,赵炎拿着四大金刚也没什么用。可事实并非如此。 第一代天帝铸的这四个铁人之所以称为四大金刚,乃是可以动的。第一代天帝当年制服四大神龙,取其内丹封印于四大金刚体内,四大金刚便有了灵体,但神龙内丹再强,想催动十几万斤的铁疙瘩,那也没有可能。天帝又擒杀十六神象,取其丹,封印于四大金刚四肢之中,四大金刚有龙丹为脑,象丹拉肢,龙象之力,催动顽铁,竟尔成就绝世杀器。第一代天帝横扫天上地下,四大金刚助力良多。四大金刚号称天界的守护神,轻易不下界,再想不到,十九王子竟然把四大金刚派给了赵炎。难怪赵炎会插手夺位之争,原来还有这么切实的好处。 “什么四大金刚,我看没什么了不起的。”听得吴不赊惊呼,象斧不以为意地撇撇嘴。 吴不赊却不这么想,转头看向牛八角。牛八角嘴里不知吃了个什么东西,细细地嚼着,许久,才慢慢地道:“赵炎一得了四大金刚就开始对燕国发动反击。赵国强的是骑兵,燕国强的是步兵。燕国的重甲长矛方阵号称是天下一切骑兵的克星,即便是赵国的具装甲骑面对密密的长矛方阵也是毫无办法,可四大金刚上阵,铁臂横扫,摧枯拉朽,燕国重甲方阵瞬间崩溃。” 他抬眼看吴不赊:“我那里有追风军斥候送回来的详细战报,燕军重甲方阵完全没有抵抗之力。燕军方阵,前矛后弩,两侧轻骑,攻守兼备,灵活与厚重兼具,但能刺穿甲骑的长矛刺上四大金刚却如搔痒,强弩也毫无用处,本来挤在一起的重甲可硬抗骑兵,却扛不住四大金刚的冲击。” 吴不赊能想象那种情形,相对于赵军的具装甲骑,四大金刚更是彻头彻尾的铁疙瘩,弩射不进,矛刺不进,偏偏四大金刚的拳头又比铁骑的冲击力要大得多,燕军怎么可能扛得住! “燕军完全没有办法应付?” “没有。”牛八角摇头,“连战连败。情报上说,他们也用过火攻,但不管用。到后来,军心崩溃,只得割地求和,愿奉赵国为霸主。齐国也差不多。” 吴不赊一时有些傻眼。兽兵、尸莲国魔族兵虽也强悍,但与四大金刚正面对上,也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哪怕多达百万也没用。 “若我国与赵国再战,胜败如何?” 牛八角嘴里还在慢慢地嚼着,总让人想到栏中反刍的老牛。成了精,牛性不改啊,不忘本是好事,酒席上这么嚼就让人有些反胃了。不过这会儿没人关注这个,除了象斧,其他人眼光都盯在牛八角脸上。吴不赊在尸莲国纵横无敌的事没人知道,牛八角两败赵军,却是天下皆知。无敌的牛统帅啊,是胜是败,不要打,只要他嘴里说出来,差不多就是定论了。便是吴不赊也有几分紧张,虽然他还藏着尸莲国那张暗牌。当日他觉得这暗牌大,这会儿碰上四大金刚,却还是小了。 “四大金刚刀枪不入,力大无穷,水火不惧,这是优点,但也有缺点。”他停了一下,“体形巨大,行动迟缓,持久力差。从战报来看,每一尊金刚上阵,最多能坚持一到两个时辰,且当日不能再战。可见虽号称龙象之力催动,也有疲倦的时候,但让人恼火的是四大金刚有四尊,轮流上,这个却是麻烦。” 吴不赊轻轻点头,他以前不怎么懂军事,这会儿懂得多了,却对牛八角越发佩服。敌强敌弱先不管,敌弱不欺;敌强,也不盲目畏惧。重要的是把敌人先摸透了,弱是弱在哪里,强又强在哪里,一点点分析清楚,则再强的强敌也不可惧,因为再强的强敌,也一定有弱点。 虎大嘴却听烦了:“你能不能痛快点儿说?胜就胜,败就败,我最烦你那老黄牛性子了!” 牛八角瞥他一眼:“我是水牛。” 不过这会儿没人笑,毕竟所议之事事关重大。赵炎说什么与楚王会猎,没提追风国,可没说不打追风国。楚王一旦屈服,赵炎只怕转头就会往追风国来,能战不能战,是胜是败,可是性命交关的事。 “燕、齐两国,都是平原之地,利于四大金刚行动,所以赵军无往不利。如果赵国来攻打我国,若守双余城,我军必败。”牛八角看向吴不赊,“战报上有四大金刚攻打燕国城池的例子,再坚固的城池,几拳就轰倒了。如果我军放弃双余城,退守山中,赵国想胜,却没那么容易。山势陡峭,山路窄小,更崎岖不平,还到处是林子,四大金刚行动不便,未必敢进山。若硬驱使着它们进山来攻,一两个时辰后耗尽了灵力,可就是个死物了。赵军当然会给四大金刚提供掩护,但赵军精锐多丧,而且兽兵天生就长于山林作战,赵军未必能拦截得住我军的攻击。四大金刚落到我们手里,嘿嘿!” 他没说完,象斧已跳了起来:“我一斧就砍下他脑袋,死铁疙瘩,不信就砍不下来。”猪黑子也叫:“便砍不动,堆柴烧啊,不就是铁嘛,咱化了它。” 有了牛八角的分析,众怪都兴奋起来。吴不赊却留意到牛八角眼底的凝重,微一凝神,已明其故,道:“赵国已打服燕、齐两国,吴国是盟友,楚国再屈服,赵国便是天下霸主。若合天下诸侯之力,便没有四大金刚,我追风国也绝对不是对手,即便能胜一战两战,但潜力有限,最终还是要败。” 这话一出,众怪齐傻了眼。若是人类国家,实在打不过,认输好了,最多割地求和再奉赵国为霸主年年纳供,赵国也不至于就斩尽杀绝,燕、齐便是典型的例子。可追风国和一般的国家不同,王是妖王,兵是兽兵,乃是妖国。赵国以人、妖大义之名,把追风国民众赶尽杀绝也不会有人说半个不字。尤其是在赵国称霸,集合了所有人类国家的力量后,追风国兽兵再强悍,也终会落败。 “大王英明。”牛八角看一眼吴不赊,“这就要请大王作出决断了。” 吴不赊这会儿的脑子要活得多,略微一想,已有主意,却不点破,道:“你说。” 第八十一章 金刚 “上次二败赵军,我们没有追击,既是顾忌物议,也是因为从沿途各国杀过去,死伤太重。但这次不同,这次是生死存亡之战,若再存顾忌,有死无生。” 他看着吴不赊,眼光锋利如刀:“赵军两败,兵已不多。我料定,赵国此来,必合燕、齐之兵,再有吴军相助,要以势压服楚国,再借四国之兵来打我国。所以,在楚国屈服之前,请大王主动出兵,利用兽兵善于长途奔袭利于野战的长处,奔袭赵国,深入其境,破其城池,烧其村寨,毁物吃人,摧毁赵国的战争潜力,让他完全腾不出手来攻打我国。只要赵国腾不出手,我国便稳如山岳,其他国家不会在没有赵国参与的情况下攻打我国。且兽兵在赵国逞威的情况也会让各国惊惧,任何国家若替赵国出头,首先就要想一想,是否防得住兽兵的进攻,兽兵杀进国中,是否有承受的能力。” “好主意!”虎大嘴猛击桌子,震倒了好几个酒杯,酒水淋漓他却全然不顾,“就是这样,主动进攻,杀进去,杀到赵国国内去,杀他个落花流水,鸡飞狗跳,看他还敢不敢来打我国的主意。” “打人不过先动手,就是这话。” “什么狗屁仁义,拳头硬就是道德,刀子快就是仁义。” “杀进赵国,鸡犬不留。” “咱明天就动手。” 众怪狂呼乱叫,便是乌静思,也一脸激动,喊打喊杀。不过想想也能理解,他一生功业都在追风国,真要被赵国纠合天下诸侯灭了国,他便装着一肚子仁义也只有哭天的份儿。 敌要我亡,我要敌死,敌我之间,不共戴天,不分人妖,更无道义。 牛八角的想法,吴不赊先前也想到了。主动进攻,利用兽兵长于奔袭、长于野战的优点,先杀进赵国去,粮草都不用带,真逼急了,赵国千万百姓就是粮草,毁城、放火、吃人,把赵国搅个大乱,赵炎还能出兵来攻打追风国?绝不可能! 若只是吴不赊带着这帮妖怪、兽人,吴妖王说不定当场就会拍板。赵炎、西岳帝君那些家伙,连亲情都没有,更莫论仁义,对付他们,怎么绝就怎么做。 吴妖王后宅却还有几个女人,叶轻红、九斤丽除外,可林微雨、颜如雪却完完全全是人类女子,可以与妖怪、兽人同席同欢,但那些不顾一切的禽兽之行,两女却接受不了。颜如雪或许还好一点儿,云州遗族久处魔界,为了生存,没有什么不能做的,能想得开些。林微雨却绝对想不开,如果几十万兽兵真的冲进赵国,毁城屠镇加吃人,议论一起,那种压力,林微雨肯定承受不住。 吴不赊不要她们承受这种压力,除了兽兵,他还有百万魔兵呢,兽兵冲入赵国,天下纷纷,口水齐冲向追风国。换成尸莲国就无所谓了,魔族兵吃人不稀奇,不吃人反倒是一奇了。 “倒也不必急在一时。”吴不赊微笑举杯,“赵炎那小子真要来,该还要些日子。” 牛八角点头:“就前几日的军报,赵军正在休整,估计是要燕、齐两国出兵再一齐压过来,再等到楚王束手待缚,四国合军至双余城下,至少也还要两个月。” “两个月啊,不急,不急。”吴不赊呵呵笑,“来,喝酒,喝酒,诸位辛苦了,今夜不醉不归。” “为大王寿。”众妖纷纷举杯。 大醉回房,拥了四女,难免疯狂。 次日正式军议。 自第一季夏收后,追风国经济便进入了良性循环,眼见今年又是个丰收年。两面的山,也开出了无数的矿。中间一条江,勾通吴、楚、燕、赵,立国不过年余,却是府库充足。乌静思当先表态,粮饷充足,便府库里的存粮就可以打上一年。由流民转变而来的国民对吴不赊更是充满感激,对现今的日子更是百倍珍惜,谁要想抢走大家手中的幸福,大家就和他拼命。 说来吴不赊这追风王就是一甩手掌柜,府库里真实的情形,他根本不知道,也不知乌静思的保证有没有水分,但后面这话他却绝不怀疑。上次南山坳一战,兵器都没有的追风军硬是挡住了吴军的百战精锐,让他们浴血死战寸步不退的,不是吴不赊有什么王霸之气,而是身后的家园。 为了家园田土,为了父母妻儿,不论赵国军力多么强大,不论四大金刚武力多么变态,追风军都会挺身迎战。 虽然并没有真的打算让追风军以死相拼,但这种态度还是让吴不赊很高兴,很开心。挣扎了这几年,妖王的名头还是背着,但好歹手里还是有了些沉甸甸的东西,抬头前望,心里踏实。 军议继续的还是昨天的话题。议定的是,赵军若是出兵楚国,追风国便立刻主动进攻,以兽兵攻入赵国国内。 众妖个个一脸激动,吴不赊倒也不好打消众妖的热情,只找了个借口,故作沉凝道:“以攻对攻,这是个好主意。不过如果我军进入赵国过早,赵军回师及时,再若加上燕、齐两国军队助力,我军压力必大。所以,我的想法是,攻进赵国是必然的,时机上却要把握好。”他转向牛八角,“八角你说呢?” 牛八角微一沉凝,点头:“大王英明。赵国多平原,骑兵移动快捷,兽兵虽长于野战,并不比赵军的骑兵快。如果我们太早动手,赵军没走远,迅疾回援,对我军的压力确实很大。我赞同大王的想法,最好等赵军差不多靠近楚境了,甚至是进了风余国,我军再出动。以兽兵的速度,追风国赶到赵国,十多天就够了。那时赵军若不回援,国内无兵,五霸之首的大赵便是一个敞开的羊圈;若回援,即便是骑兵,没有二十多天也赶不回去,到他们赶回去时,赵国也被我们搅得差不多了。我们还可以以逸待劳迎战赵军,便是不接战,赵国也已元气大伤,再要想重组大军攻打我国,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几十万大军的粮饷啊,嘿嘿!” 他没有再说下去,但后面的话,即便是虎大嘴这些妖怪也能明白。人类军队不像兽兵,没有粮饷,军队再多也没有用。一个被兽兵搅得大乱的赵国,想要短时间内积聚数十万大军的粮饷,基本上没有可能。 “八角分析得精辟。”吴不赊环视群妖,众妖纷纷点头。众妖虽都是好战分子,在与赵国两场大战后终是长了几分见识。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人类军队绝不好惹,仅凭兽类的尖牙利爪,并不一定就能取胜,还得用脑子。 “那就这样。”妖心统一,吴不赊目的也就达到了,道,“全军做好准备,防守以追风军为主。若有意外,双余城守不住就撤回来。进攻以兽兵为主,调训十万到十五万兽兵,随时准备长途奔袭,以八角为统帅,统一筹划,具体的安排我就不管了。” “遵令!”牛八角起身应令,随后作出县体安排。吴不赊只在一边听着,不插嘴。在军事上,吴不赊一向都是全权交给牛八角去处理的,众妖也见怪不怪。乌静思更是敬服吴不赊的大度和胸怀。唯有颜如雪,在吴不赊看似漫不关心的表象背后,感受到了他潜流咆哮的怒意和杀气。 “哥,我知道你心中恼怒,但赵国终究是西门小姐的母国,她即便不能醒转,只怕也不想你对赵国做得太过分。”她蜷在吴不赊怀里。天热,疯狂的欢爱后,两具身子都是汗津津的。她素爱洁,却偏享受这种汗津津黏缠在一起的感觉。 吴不赊本来在抚捏她的香臀,汗湿后,她丰盈的香肌特别滑腻,抓在手里,稍一用力就滑了出去,再抓再滑。吴不赊很喜欢玩这个游戏,那种手感,便如含着嫩豆腐在嘴里,仰着脖子让它慢慢滑下去,非常爽。 吴不赊的手突然就僵了一下,用的力有点儿大,抓得颜如雪有些痛,不过她没有出声。 “他们确实做得过分了些,不过……”颜如雪一时找不到话,吴不赊手上的僵硬让她触摸到了他内心那一团愤怒而坚硬的核,要打开这个核,需要技巧。 “那些猪狗一样的人,不必再说。”吴不赊哼了一声,“我只是觉得西门小姐很可怜。” 颜如雪仰起头,伏在吴不赊的胸膛凝望着他的脸庞。他直直地望着帐顶,眼光幽幽的。 “我经常会回想起第一次见西门小姐时的情景。”吴不赊声音也幽幽的。 “那时的她,就像天上的月亮,是那么明艳逼人,却又是那么的高不可攀。你不知道,那样的美人,我甚至不敢和她同行。去云州遗族,要途经赵国,我是和她分开走的。” “怎么?你怕西门小姐会吃人吗?”颜如雪轻声一笑。她感觉到,吴不赊心中竖着一根刺,有如豪猪全身绷紧的样子。这刺不能拔,她只希望她的笑声能让这根刺稍稍软化一点点。 “我是真的很自卑。”吴不赊也笑了一下,笑声中却全无一丝暖意,“一般的男人,真的没有办法面对西门小姐的绝美。” “后来在尸莲国,我看到昏睡的西门小姐,心中就像刀割一样得痛。”吴不赊因回忆而似乎有些松软的身子又陡然僵硬,“当日那逼得人不敢面对的女孩子,竟然就这么昏睡着来到了尸莲国。为国为民,她不得不作出牺牲。她的美和她内心的尊严,又让她不愿清醒着遭受尸莲王的侮辱,她只有昏睡。” 吴不赊的呼吸急促起来。贴着他的胸膛,颜如雪能听到他剧烈的心跳,那是男人的愤怒,如烈火,如战鼓。 “为国为民,牺牲自己,有些时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可是,她作出了这么大的牺牲,却换来了什么呢?”他的声音戛然而止,似乎赵炎、西岳帝君他们就站在面前,他在当着他们的面愤怒地质问。 “不说感激,不说敬重,哪怕就是多一点点同情,有一点点怜惜,他们也不会处心积虑地毁了春晓。” 他的愤怒如熊熊烈火。颜如雪不知道该怎么劝,轻声叹息:“赵炎他们做得也确实过分了些。那个西门柔,可是西门小姐的亲姑妈啊!那天她夜里来山上,说到西门小姐,还一脸亲情,没想到竟是演戏。” “嘿嘿。”吴不赊冷笑,“演戏!演得好,既然敢做,就要敢当。既然敢玩火,烧了手就莫要哭。”他森冷的语气中是刀锋一样的决心。 颜如雪轻轻叹了口气,紧紧搂住他,耳朵贴在他胸膛上。这个男人的心跳是如此的强劲,没有人可以阻挡他。而她,在这一刻,只剩下了骄傲。 几天后,吴不赊悄无声息地离开追风城,也没和乌静思及群妖打招呼。 吴妖王这追风国的政体一直就比较怪,本来就是乌静思、狈有计这一人一妖支撑起来的,有他没他关系一直不大。后来又有了精通内政的颜如雪,万事问颜如雪就行,根本不用报到吴妖王这里。林微雨上山后,颜如雪又多了个帮手。颜如雪当云州遗族的圣女,还有四大长老辅佐,林微雨却是一肩独挑扶风城,民政、军事,双手摆平。论灵慧,她不如颜如雪;论经验,高坐在圣女宝座上的颜如雪却还真不如她。有她帮着颜如雪,两个人商商量量的,吴妖王可以干干脆脆做昏君了,混吃等死抱美人就行,一切不必操心。所以,他说走就走,没有任何滞碍。 不过吴不赊并没有直飞尸莲国,他要先去赵军大营打一转,亲眼看一下四大金刚,摸一摸四大金刚到底有多大威力。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赵国打服燕、齐两国,还要去楚国会猎,有燕、齐纳供,也不缺粮饷,几十万大军并未散开,打听起来非常容易。吴不赊轻轻松松就摸到了赵军大营中。 赵军统帅管平,是管季的弟弟,名气、才能都不如哥哥管季。但管季一死,赵国名将无人出其右,他自然就冒出来了。 赵国四十万大军中,精骑二十万,这是真正的精锐,本就是北地边兵,在管季统帅下,两次与吴妖王的兽兵大战。第二战,管季败死,步兵被牛八角全歼,骑兵却差不多完整地逃了回去。这二十万精骑的老底子,绝大部分是当日逃得性命的那一批骑兵。别看只是残兵,别看上次败了,百战不死,便是精锐,刀与血洗练出来的,才是真正的战士。而那二十万步兵,多是新招,赵国兵役体系完善,这二十万步兵训练得倒不差,可用来打仗,嘿嘿,勉强就是凑数而已,尤其别对上那些百战精锐。当然,如果他们有一个高明的统帅又另当回事,管季不死,吴不赊要高看一眼,管平嘛,真没听说过。 赵军骑兵大营散在外围,人跃马腾,那种杀气,吴不赊便是化鹰飞在高空,也能清晰感觉得到。待他往里面飞,见了步兵大营,吴不赊可就笑了。那些列队进出的菜鸟,看上去倒整齐,兵甲也漂亮,可就是感受不到杀气。 “难怪西门小姐要被迫作出牺牲,赵国除了北地一点儿边兵,已经再没有什么精锐军队了。”吴不赊轻笑一声,在空中打了几个盘旋。他没看到四大金刚,但一个山坳里的四个特大号帐篷却引起了他的注意,心下寻思:“这四个帐篷大得古怪,莫非四大金刚就在这帐篷里?” 想到这里,他在山顶林中落下,化身成猫,一溜下山。 山坳中戒备森严,少说也驻扎了上万军队,而且不是外面那种只会整队的菜鸟,明显是精锐。岗楼布了好几层,巡逻的小队交叉来去,不过没人会来注意一只山上溜下来的野猫。 吴不赊闪溜到一个帐篷边,听了听,里面没动静,一弓腰钻了进去。好家伙,仿佛进了大庙,面前一个金刚,骑马蹲裆坐着,全身金甲,刷的金漆,就是坐着也有七八丈高下,小腿比吴不赊腰身还粗,手掌有门板大,指头伸直了,比吴不赊身高短不了多少。若被这手指头按上,嘿嘿,估计就平日里按着个虱子的情形。 四大金刚各有名号,是为风、云、雷、电,与云州遗族风、调、雨、顺四大长老有点儿相似。不过四大长老求的是风调雨顺的好日子,四大金刚风云雷电便纯是个威势。面前这金刚胸前漆有银白色闪电,便是电金刚了。电金刚闭眼坐着,吴不赊进帐,他眼睛居然睁开了,同时便有好几股灵力向吴不赊扫过来。 四大金刚是铁铸,但不是四个死铁疙瘩,腹中是空的,神龙内丹置于腹中,便是力源,然后四肢上各有一粒大力神象的内丹,以给龙丹助力,让四肢更加灵活。所以说,四大金刚虽是铁铸,又像个活物,与那些修成灵力的精怪颇有几分相似,可以算做半个精怪。能发觉吴不赊并有几股灵力同时扫来并不稀奇,那几股灵力威猛霸道,该是腹中龙丹和四肢象丹。 但这电金刚能睁眼,却仍是出乎吴不赊意料。与电金刚那巨眼一对,吴不赊便知外界传说的还是有误,这金刚身上何止一龙丹四象丹,双眼明显也是两粒精怪内丹啊,灵力虽不如龙丹、象丹那么威势,可也绝对不弱。 “好家伙!”吴不赊暗叫一声,电金刚看着他,他也看着电金刚,也没动,静待电金刚作何反应。谁知电金刚瞟他一眼,竟然又闭上了眼睛,既没动手来拿他,也没有出声吼上一嗓子什么的。 这是不屑一顾啊!太丢份了,太丢份了,可惜帐中没豆腐,若有豆腐时,吴不赊真要一头撞上去了。 “大个子,吃我一脚!”吴妖王恼羞成怒,飞身跃起,双脚一蹬,狠狠蹬在电金刚胸膛上。 没错,是狠狠的,向老天爷保证,真的是尽了全力了。可电金刚为什么一动不动呢?哪怕是晃一下也好啊,它居然纹丝不动,太不给面子了。 还好,虽然好像是蚊子在大象身上弹了下腿,还是有了反应,电金刚眼睛睁开了,眼珠子就是两粒丹,冷光闪闪。它鼻子里哼了一声,其声沉闷厚重,威势隐隐,该是龙吟。 电金刚手一抬,速度不慢,它一只手伸长了有五六丈,少说也有上万斤,但内有龙力为主,外有象力为辅,很有点儿举重若轻的味道。虽然不能和人手比,但这么大一只手有这样的速度,真的是不错了。不过它的姿势气死人,居然屈了四指,只一根食指伸着,照着吴不赊脑袋就按下来。 这是什么姿势?这是什么态度?这纯粹就是在按虱子嘛,吴妖王再次郁闷了。 吴不赊不躲不闪,看看指头到了头顶上,他猛然晃身。电金刚手的速度说是不慢,但要按住吴不赊,那还是不可能的。 电金刚指头落空,收势不住,一下按在地上。想它手上是何等力道,虽只一按,何止千斤,一根指头一半插进了地里。吴妖王却是个会借势的,跳起来,照着电金刚手背就踩。电金刚手背本来就大,吴不赊若化成人身,还好看点儿,偏生一直是猫形,这就好笑了。一只猫在桌面大的手背上狂跳猛踩,生似发春,不明就里的人若看见这一场景,还以为公猫在跳艳舞吸引母猫呢! 吴妖王其实是真用了力,他打的算盘,就是借势把电金刚的手踩进土里。可惜啊,他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打算盘,却不知他的算盘珠子太小,根本打不动电金刚这样的大个子。他跳了半天,然后趴电金刚手背上去看。看什么?看电金刚手指有没有整个儿陷泥巴里啊,却忽觉一股大力传来,他一个身子不由自主地就腾空而起。还好,他身法灵活,在半空中翻一个跟头,就那么浮在空中了。他这才看清,原来电金刚手臂上虽有龙象之力,但反应的灵活度还是差了些。先前他跳半天,电金刚不是手指头陷住了,是没反应过来,随后反应过来了,往上一抖,他老人家就像泥巴一样被抖出去了。 见这一下没摔死吴不赊,那只猫还飘在半空中张牙舞爪、龇牙咧嘴呢,电金刚又哼了一声。被天帝剥出内丹的那条龙看来也是个火气大的,手随即又伸了出来。看情形,这一次的重视度翻了一倍,为什么说翻一倍呢,先前是一根指头,这会儿伸两根指头了,这不是翻了一倍吗?不过,姿势还是气死人,两根指头怎么个伸法儿?捏!这是捏蚊子呢还是捏臭虫,哪怕是一巴掌扇过来也好啊!不过一下子把重视度提高五倍,估计电金刚不干。吴妖王气得猫鼻子喷火,嘿的一声,运起追风术,把风虎召了出来,迎着电金刚的手掌便狠狠撞了上去。 吴不赊功力大进,风虎凝而成形,咆哮若雷,便如恶虎扑羊,狠狠撞在电金刚手上。这一下力大,竟把电金刚手臂撞得后移数尺。 其实电金刚刚才用的是个捏势,人捏蚊子,当然不会用全力,不过能撞得电金刚巨手后退,吴妖王也总算是得意了一下。而且,除了后退,电金刚手掌上还发出了“噼啪”的爆裂声。这是怎么回事呢?电金刚手上刷有金漆,而吴不赊的风虎于风中已带火势,漆被火一烧,不就是“啪啪”地爆吗?漆皮起爆,露出里面青黑色的钢板。不过也就是这样了,风虎的风中火虽然厉害,但电金刚的肌体却是纯钢,几千度的高温烧铸出来的,风中火再厉害,能有几千度?不可能嘛! 被烧爆了漆皮,电金刚明显可就恼了,一声怒吼,臂往后缩,五指张开,照着风虎就扇了过来。呵呵,还是风虎有面子,电金刚的重视度终于一翻五倍。 “看你小子有几斤毛力。”吴不赊也是一声低喝,全力运功,风虎迎着电金刚手掌直撞上去。“啪”的一声巨响,一股气浪冲来,吴不赊被冲得翻了个跟斗。 风虎呢?风虎没有了,被撞散了;电金刚的手掌也被撞得倒缩回去。电金刚这一拍,因是坐着,未用全力,就小小扇一下,也有数千斤力道,风虎虽然散形,能把这一掌撞回去,已经很值得骄傲了,而且还给电金刚留了个后遗症。风虎的风中火猛烈灼烧,不但是手掌,电金刚整个一条小臂上的金漆全被烧爆了,金刚掌彻底成了烧炭公公的扒灰手。 电金刚终于彻底被激怒了,不再哼,张嘴一声怒吼,缓缓站起,手臂一抡,照着吴不赊就拍了过来。 这一站起来,骇人啊,十多丈高呢,就是一座小山。这一掌的力道,更是惊魂,别说挨上,光激起的掌风,就吹得吴不赊猫身乱摇摆。先前的风虎,吴不赊已用了全力,此时便再摄风虎出来,力量不可能比先前更大,而电金刚这一掌,力量不说大十倍,五倍以上肯定有。再出风虎,不会有半点作用,而风虎消耗的灵力可不小,明知亏本的买卖,吴奸商还是不做的。 他“嘿嘿”一笑:“傻大个儿,给你蹲个猫猫玩儿。”身子往下一溜,顺着帐篷缝溜了半圈儿。 电金刚这牛皮大帐是一圈大木柱子撑着的,加以牛筋牵扯。吴不赊的力道,蹬电金刚身上是个笑话,用来蹬柱子、斩牛筋,却比刀斧还管用。他撞着柱子一脚,逢着牛筋一斩,只是一眨眼,支撑牛皮大帐的柱子便倒了大半。那么大个牛皮大帐,想得到重量有多大,支撑一去,轰然垮塌,把电金刚整个儿罩在里面。 “风中火不怕,牛皮火看你怕是不怕。”吴妖王奸笑一声,取出火折子便把牛皮大帐给点着了。电金刚一身纯是钢铸,牛皮大帐便烧着,也不可能把电金刚怎么样,最多烧掉一身金漆,金刚变成黑炭团,那也有趣不是? 可惜吴奸商这次的算盘又没打响。火头刚起,又听得电金刚一声怒吼,随即便是一声刺耳的撕裂声,巨大的牛皮大帐竟然被电金刚一下子撕成了两半。电金刚显出身子,屹立如山,眼发电光。那种威风,便是吴不赊也看得一呆,忍不住便要暗赞一声:“不愧金刚之名,倒真是好卖相。” 电金刚扭头找到吴不赊,脚一起,一脚便向吴不赊踏了过来。这一脚,就势道来说,那是真个骇人,不过也就只能骇骇人了,真个想要踩中吴不赊,那是没有可能的。他一闪退开,电金刚不依不饶,迈步就追,这一步跨得大啊,少说也有六七丈。吴不赊一时没想到这点儿,吓一大跳。他再闪,电金刚再追,吴不赊也不跑远,就绕着牛皮帐跑,电金刚也绕着牛皮帐追。它脾气还大,边追边吼,这么大个追这么小个,看起来特别滑稽。 电金刚的行动,说起来是慢的,与人的双腿相比,灵活性差了两三倍不止,但如果说比跑步,一般的壮年男子却未必跑得过电金刚,为什么?步子大啊,一步七八丈,一般人那短短两条腿,要跑多久? 当然,电金刚步子再大也是追不上吴不赊的。电金刚钢浇铁铸,力大无穷,论实力,吴不赊功力再强十倍也打不过电金刚,可如果这里只有吴不赊和电金刚两个,最终胜的却一定是吴不赊。电金刚绝对踩不到也打不中吴不赊,时间一久,却会被活活累垮,到最后成为一堆动弹不得的钢铁,只能任由吴不赊摆布。不过这世上当然没有这样的好事,赵炎之所以要派上万赵军精锐守护山谷,怕的就是吴妖王这样的无赖。电金刚与风虎对撞的同时,响动便把守卫的赵军惊动了,锣声乱响,无数士兵往这边拥过来,内中更有不少玄功高手,灵力乱扫。 吴不赊只是来摸四大金刚的底儿,倒没想和电金刚赛跑。他引着电金刚跑了几圈儿,暗暗皱眉:“八角说四大金刚行动迟缓,这可不慢啊,又一身的钢铁,看来是个头疼的问题。” 吴不赊脑子发愁,脚下倒不慢,忽地加速,猛地一闪。电金刚脑袋扭转不便,哪里追得上他的身影,顿时就把吴不赊给追丢了。不过电金刚的两眼是两颗丹,看不到,却可以用灵力搜索。只不过吴不赊早有准备,他藏身地下,取醒木令点醒早准备好的木猫,木猫如飞蹿出。电金刚追上去,赵军也四面围上,吴不赊却从另一边溜了出去,悄悄上山,化鹰飞走。 他这会儿飞得就慢了,有两回还差点儿错了方向,没办法,脑子里全是电金刚的影子。最初听牛八角分析,感觉四大金刚还是好对付的,至少能有办法对付吧。大、笨、行动迟缓,持久力最多一两个时辰,虽然很强悍,抓着这些弱点,不说打,耗也耗死它,但与电金刚打了这一架,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电金刚大没错,笨,不见得。行动迟缓,看怎么个比法儿,无论人还是兽,速度肯定比它快,可人家步子大啊,你跑半天,人家一步就跨过来了,这能叫迟缓? 与电金刚放单对打,人借着灵活,能起点儿作用。可在数十万大军的战场上,你也能乱蹦乱跳?那不是军队,那是猴子;便是猴子,成了群蹦起来也不灵活啊!四大金刚迎着大军冲上,一脚就踩死十几个,一巴掌扫翻几十个,而且刀砍不动,枪刺不进,弩箭只是搔痒。重骑来撞?天马原的马到了四大金刚面前,马旁边要加个虫,马变“蚂”,再加个字,“蚂蚁”。马撞金刚,不就是蚂蚁撞石头吗? 战阵之道,刀兵水火。刀兵无锋。水火呢?水淹?四大金刚是铁疙瘩加神兽内丹,自然不用呼吸,不怕水。火呢?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好!找到克星了。可问题是,四大金刚身上的钢是几千度高温铸造的,一般的火,根本起不了作用,风虎的风中火便是明证。若是放炉子里慢慢化,也能化掉,可四大金刚会自己躺炉子里让你去化吗?就算四大金刚耗尽了力气暂时动不了了,边上数十万赵军是吃干饭的? 吴不赊绞尽脑汁,全无一计。 巨大、坚硬、力大无穷、无坚不摧、无所畏惧,这是专为战争打造的怪物,刀枪、水火、玄功、法宝,所有的一切,在这变态的战争怪物面前全都没有用。 用了比往常多一半的时间,吴不赊才飞到尸莲城。他化猫进宫,变出人身,先去看西门紫烟。吹雪见了吴不赊,惊喜下拜:“大王,你回来了,就知道大王不会有事的。” 西门紫烟还是那么平静地睡着。吴不赊看了一眼,心中生生地痛,不敢多看,道:“天庭的事你听说了?” “是。”吹雪点头,“天庭变动,行商带来了各种各样的消息,都说大王怎么怎么样,但我知道大王一定不会有事的,一定会把春晓花带回来。” 十九王子即位,第一份天旨就是为自己正名,同时谴责十七王子的逆天之举。吴不赊这个妖王是十七王子最重要的帮凶,自然受到了最严厉的斥责。十九王子放出的消息是,吴妖王逆天而行,受天打雷劈,魂魄尽灭,永世不得超生。这是广发天下的明旨,来尸莲国做生意的行商就把各种消息带了过来,便是深宫中的吹雪也听得耳熟能详。 吹雪脸上是满溢着的喜悦,吴不赊却不敢面对她的笑脸,一时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吹雪终于觉出他神情不对,笑脸慢慢僵硬:“大王……” “他们在春晓下面种了天雷引,我受了重伤,春晓……也被毁了。” “什么?”吹雪身子重重震了一下,连退两步,“大王,你……你……”她脸上强挤出一丝笑,“你逗我的是不是?如果没有春晓,小姐可就……” 她不是绝色的美人,但年轻的少女,笑起来总是很好看的,可她这强挤出的笑脸,却比哭还难看。吴不赊心下绞痛,越过她的脸,看着床上静静躺着的西门紫烟。沉睡的她,可感应到外面的风雨?可知晓利益背后的出卖?也许这么睡着反是一种幸福,也许就这么沉睡不醒,反是苍天的眷顾,人间实有太多的黑暗肮脏,实容不下她冰清玉洁的眼眸。 吴不赊转过身,深吸了一口气。四大金刚本让他有些气沮神消,但这会儿,愤怒却又如地底的岩浆,狂喷而出。 “毁了春晓的人,永远等不到下一个春天,我保证。” 第八十二章 滴血尸莲 吴不赊大踏步出了西门紫烟的静室,到外间,小四儿一脸喜色追了上来:“大王出关了,太好了!相国他们来了好几次了。” “有什么事吗?” “听说是大尸巫王求见。” “大尸什么?”吴不赊一下没听明白,尸莲国只有个尸莲王,又出了个什么尸巫王?还大?哪里大? “大尸巫王。”小四儿看吴不赊情形有些迷茫,以为他脑子还会犯迷糊,忙解释,“就是尸巫教的大主祭呀!” 尸巫教是流传于尸莲国的一个秘教,极其神秘,传人不多且行踪隐秘,但历代传人都很有点儿本事,尸莲国百姓相当敬畏,把他们的大主祭称为大尸巫王。 原来只是个神棍而已,吴不赊明白了,道:“那什么大尸巫王找我做什么?” “不知道。”小四儿摇头,“来几次,都被我打发了。不管他是谁,没打扰大王坐关静修的理儿。” 吴不赊被小四儿的认真劲儿给逗笑了,道:“不错。通知相国,就说我出关了,顺便通知那大尸巫王,也一起见见。” 无时,花长眉等一帮大臣先后来了,把那大尸巫王也引了来。大尸巫王称号中有个大,个子却极矮小,看背影,有如十二三岁的童子,白须白发,不知多少年纪,眼睛眯着,却是精光如豆。吴不赊暗暗点头,小四儿说传言中历代大尸巫王都很厉害,不是虚言,这老家伙还真是把高手。 见了礼,吴不赊道:“不知本王有什么地方能替巫王效劳的,巫王尽管开口,有能尽力的地方,本王绝不推辞。” 只看花长眉几个待大尸巫王的情形,便知这大尸巫王影响不小。吴不赊要借尸莲兵攻打赵国,此时最重要的就是尸莲国国内的稳定。这大尸巫王既然找上门来,肯定有事,能答应不能答应的,不妨先都应着,免得这老神棍搅事。 以前吴不赊对神神道道还是存有几分敬畏的,但这几年,一步步走下来,神啊、仙啊、佛啊,一层层面具揭开,发现个个丑陋不堪。尤其这次春晓的事件后,他越发认清了所谓神道的真面目,遂再无敬意,连带着对这尸巫教也没什么好感。虽然尸巫教是在魔界传道,可归根结底是一样,无非是哄人信他敬他,从信民那里榨取利益而已。 大尸巫王俯下身去,竟是深深一礼:“老朽以尸莲大神魔之名,恳请大王援手,替九大神魔复仇。” 尸莲大神魔是什么神?九大神魔又是谁?吴不赊一概不知道,不过见大尸巫王态度还好,他伸手虚扶:“巫王请起,你也知道,本王初登王位,有些东西不太清楚,你说明白,是怎么回事?你放心,还是那句话,能出到力的,本王绝不推辞。” “多谢大王!”大尸巫王复行了一礼,起身说了原委。 民间传说,第一代尸莲王见九朵莲花,掘地而见九具古尸,九朵莲花便生于九具古尸口中,因于此地立国建城,尸莲国、尸莲城因此而来。其实这只是掩人耳目的说法,这个消息还就是尸巫教放出来的。真相是,那九具古尸,乃是古之九大神魔的尸骨。当年九大神魔于此得尸莲成道,创下大尸巫教,教化万民,尸莲原上的百姓得以繁衍生息。天帝却无理征讨,九大神魔奋起应战,天兵天将屡战屡败,天帝没办法,派下四大金刚。 四大金刚力大无穷、刀枪不入,九大神魔虽然魔功了得,却拿四大金刚无可奈何,最终战败,但一点魔灵不灭,附骨长存。九具古尸,便是九大神魔的尸骸,灭灵前更向大神魔发下宏愿,定要报仇。大尸巫教,便是九大神魔的亲信组建的,一直保存着这个秘密,后来天威渐失,人类退缩,又有尸莲王于此建国,但报仇的时机不到,尸巫教便放出这个谣言掩盖住真相。 说到这里,大尸巫王复又一礼:“前些日子,人界传言,四大金刚又来了下界。老朽亲去打探了一番,消息属实,四大金刚确实下来了,在替赵国称霸出力。机会大好,所以老朽大胆来恳求大王,请大王助力。” 远古神魔大战,吴不赊先只当听故事,待听到四大金刚顿时就来了神,随后听到九大神魔竟也是败在四大金刚手底,他又泄了气,道:“巫王的意思,是要我帮手对付四大金刚,替九大神魔复仇?” “是。” “可本王听说,四大金刚不太好对付啊?”什么叫听说,根本就是亲手试过,不过吴不赊当然不会说出来。 “什么四大金刚,不信就挡得住我天甲重骑的冲击!”花逐天哼了一声,“大王,让我去,看我擒了那什么四大金刚来给大王拉车。” 这小子练了天甲重骑却没打过什么恶仗,看来是骨头里面都在发痒,不过也不好打击他的积极性,吴不赊只装没听见,懒得理他。却见大尸巫王大大摇头:“四大金刚确实非常不好对付,天甲重骑虽强,不可能是四大金刚的对手。” “什么?”花逐天就听不得这话,直跳起来。 花长眉、吴不赊眼光齐看着他,对他老子,花逐天一直不服气,不过对吴不赊却是敬畏有加。眼见吴不赊眼光不对,他不敢多嘴,气哼哼地坐下。 吴不赊道:“巫王既然知道花将军的天甲重骑,便该知道,天甲重骑已是我尸莲国最强的军队。天甲重骑若也对付不了,我尸莲国还有什么力量对付得了四大金刚?” 这话说到了花逐天心里,朝大尸巫王哼了一声,鼻子翘起多高。 大尸巫王微微一笑,也不理他,道:“九大神魔当年虽然战败,却找到了对付四大金刚的办法……” “哦?”吴不赊差点儿蹦了起来,“什么办法?巫王快说。” “四大金刚,以精钢为躯,以神兽内丹为灵。精钢为躯,则刀兵不伤,水火无惧;神兽内丹为灵,则可借丹力驱动四肢,又颇具灵性。这种设计,可说是巧夺天工。” 吴不赊点头:“设计制造这四大金刚的人,确实是个天才。”这让他想到了与赵军第一次大战时,管季集军中高手铸土偶的事。土偶与四大金刚比,可就差得太远了。 “你倒是说啊,什么东西比我的天甲重骑还强,就能对付得了那什么四大金刚?”花逐天不耐烦了。 “用其他东西,都对付不了四大金刚。”大尸巫王道,“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金刚对付金刚。” “你的意思是,也铸几个这样的钢铁大家伙?”吴不赊皱着眉,“刀对刀枪对枪,铁蛋对金刚,倒好像也是个办法。”他忽地想到一点,“九大神魔既然想到了这个办法,他们自己为什么不铸?” “金刚有两个要素。”大尸巫王的眼光闪了一下,也不知是佩服吴不赊的精明,还是吴不赊话中略带怀疑的语气让他有点儿恼,“一是精钢铸造的身躯。魔界缺铁。其实也不是缺铁,主要是无人识得矿脉,不会挖;就算挖出来了,不会炼;更缺乏能打造四大金刚那样精巧身躯的巧匠。” “有道理。”吴不赊点头,魔界这么大,硬说缺铁就混赖了,其实是不识矿脉,不懂冶炼,说没有只是给自己遮羞罢了。 “另一点,便是神兽内丹。四大金刚腹中是四大神龙的内丹,四肢则是神象的内丹。我魔界魔兽尽有,魔龙也不缺,但要擒杀魔兽、魔龙剖取内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何况也没有精钢巧匠打造金刚身躯,所以九大神魔当年只有饮恨而终。” “嗯。”吴不赊点头,“现在我们占了铁山城,精钢巧匠倒是不缺,不过魔龙、魔兽……” 四大金刚屠了四条龙、十六神象,那龙是好屠的?龙性极烈,杀它容易,想取丹却难,没有哪条龙会乖乖地留着内丹做一辈子奴隶的,临死前必然会毁了内丹。天帝能得龙丹,估计还是借了天庭的权威名号,封个神龙啊什么的,威逼加利诱才得到的。吴不赊要去屠魔龙,又打什么名号能让魔龙乖乖地献丹?何况还需要四条,何况还要魔兽? “不必要魔龙、魔兽。”大尸巫王直接解决了这个问题,“九大神魔知道练丹极难,所以以一点魔灵,于骸中练丹。当年九莲现世,便是魔丹练成之象。可惜那一代尸莲王实力不够,打不下铁山城,况且就算打下铁山城铸得铁人,想要打上天去收拾四大金刚也绝无可能,所以我教前辈只能放出假消息巧加掩盖,以待时机。现在大王既已打下了铁山城,四大金刚又从天上下来了,神魔丹也已练成,可说是万事俱备,只请大王援手。”说着深深拜倒。 他只怕吴不赊不答应,却不知吴奸商瞌睡正愁没枕头,只是面上没露出来而已。 吴不赊心下怦怦跳,道:“九大神魔真的练成了神魔丹,那丹力量够吗?四大金刚每个怕都有十几万斤,咱们体格不能太小了,但要背动十几万斤,这个……” 说着说着他可又担心了,内丹不是没见过,他自己体内就有一颗呢。可他这内丹有多大力道,别说十几万斤了,就上了一万斤,他也只有哭天的分儿。当然,他的内丹,主体只是猫丹和木丹,与龙丹、象丹不能比,可九大神魔的丹就能比吗? “这个不成问题。”大尸巫王一脸肯定,“九大神魔,都有无穷大力,且每一尊都练有九颗神魔丹,一丹之力,可驱万斤,两尊神魔之丹,至少可以驱动一尊金刚那样的钢铁巨人。” “你确定?”神魔丹既然在九大神魔尸骨内,到底有多大力道,大尸巫王怎么会知道呢? “我确定。”大尸巫王的回答却是斩钉截铁,后一句终于给出了答案,“当年尸莲开花,便知丹成。有前辈取丹试过,一颗小丹之力,至少可上万斤。” 这下吴不赊放心了,喜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试一试,也铸一尊大力神魔出来,与四大金刚斗上一斗。” “多谢大王!”大尸巫王狂喜,“大力神魔,好名字。” 九大神魔的尸骨在城东尸莲台,当年九大神魔发愿后灭魔,葬于台下。神魔手下亲信虽记得誓愿,但年月过得久了,教中弟子又颠沛流离,只当一个传说记着。后来九大神魔丹成,尸莲开花,尸巫教弟子这才醒悟过来,放出谣言掩盖真相,同时筑尸莲台,结观而居,守护魔丹。无数岁月下来,积下好大一片宫观。 大尸巫王引吴不赊来到观后,见一土台,宽达数亩。台上开九朵莲花,每一朵都有脸盆那么大,或白或粉,迎风招摇,异香扑鼻。 九大神魔既然结丹,便已有灵,但吴不赊在台前却感受不到多少灵力。他运灵力往土台中一探,忽地触到一股巨大的力量,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吸力,就仿佛汪洋大海中的一个漩涡,要把吴不赊狠狠扯进去。 吴不赊大吃一惊,心神疾收,心下已是怦怦乱跳。还好,他心神一收,那股灵力并未追出来,好像只是以土台为中心旋转。土台如盆,那股灵力如盆中的水,只在盆中转,绝不溢出。但那股力量之强,吴不赊再不敢存半分轻视之心,那不是盆中水,那是海汪洋。 大尸巫王摆下香案,上香祭奠,也请吴不赊拜祭了,遂道:“请大王咬破左手中指,在九朵莲花中各滴一滴血。此为滴血认莲,滴过血方可采丹,且大力神魔铸成后,魔灵与大王心意相通,利于大王召唤。” 居然还有什么滴血认莲,吴不赊只得依言咬破左手中指,在九朵莲花中各滴了一滴血。忽然间异香扑鼻,弥漫观中,九朵莲花本来或粉或白,却于异香中变得赤红如火,随即调谢,化为血水,渗入土中。 吴不赊看得目瞪口呆。花都谢了,这是什么玄机,还能玩下去吗?大尸巫王却是满脸喜色,见吴不赊惊疑地看过来,道:“大王不必惊疑,凝神定意便好,九大神魔得血后,自会与大王相认。” 滴血认亲啊!吴不赊吓了一跳,不知会认个什么出来,且凝神定意,脑中忽地现出一个巨汉。吴不赊一直以为,这世上不可能再有比象斧更高更壮的人了,但这会儿他知道自己错了,象斧若与脑中幻现的这巨汉比,便如他与象斧比。 这巨汉同样红毛绿眼,丑得吓人,倒是有礼,冲吴不赊一抱拳,一闪不见。随即又现出一巨汉,与刚才那个差不多高大,也是一礼不见。这样的幻景,共现九次,九条汉子,相貌略有差异,体格却都差不多,都是吓死人不偿命的超级巨汉。 吴不赊知道这九大巨汉便是九大神魔了,暗暗咂舌:“难怪天帝要出动四大金刚才能收场,这样的巨汉,又多达九个,一般的天兵天将怎么对付得了!” 九个幻影闪过,土台下突又传出九声长啸,这啸声有力,不比电金刚的声音小,老半天,吴不赊耳朵还嗡嗡直叫。听得啸声,大尸巫王趴下叩头,而就在这啸声中,土台上钻出一片花蕾,开出一片莲花。大尸巫王说是九九八十一朵,吴不赊却是怎么也数不清。每朵莲花中都有一粒灵光闪闪的内丹,其中九颗大丹,颗颗大如鸭蛋,其余小的,每粒也有鸽蛋大小。大尸巫王请吴不赊采丹,分盒装了。丹一去,莲花立败,异香慢慢散去。 大尸巫王带弟子捧了丹盒,随吴不赊住进了王宫。他的说法是,滴血认莲后,神魔丹只认吴不赊,离得太远,神魔丹感应不到主人的存在,便不安宁。吴不赊不知真假,但九大神魔结丹,惊人灵力,莲花妙象,着实让他震撼了一把。自功力大进,又见识了樟古佬那样的人物,他自以为天下高手不过如此,到这时才知道,天地之大,实在是无奇不有啊! 政务不必吴不赊操心,他只是大致问了一下,仍旧交给花长眉等人处理。次日一早,吴不赊与大尸巫王带了神魔丹赶赴铁山城。小四儿留两千铁卫守王宫,自率三千铁卫随行,另有花摆尾率三万精骑一路护卫。吴不赊虽在追风国当了一次追风王,还真没摆过这么大的排场。 到铁山城,铁山侯率一干官员迎接、拜见。铁山城管理得不错,铁山侯等人眼见失了城反得了大好处,死心塌地替吴不赊卖命。这些日子,铁山城的铁和兵器产量不降反升,都增加了五成以上。吴不赊自然温言勉励一番,随命铁山侯召集城中所有好手艺的工匠听命。至于做什么就不说了,铁山侯也不敢问。 九大神魔丹成,尸莲出世,尸巫教本有些淡漠的心重又火热起来。历代弟子,无不以打造钢铁身躯替九大神魔复仇为己任,虽然限于条件,没有真正开工打造,却也造了不少小铁人。大尸巫王说试过神魔丹的力量,说的就是某一代狂热的尸巫王,以血祷灵,取了一颗小丹,造了一个万斤铁人,试验了神魔丹的力量。那一代尸巫王虽因此送了性命,却也验证了神魔丹的威力,激发了后代弟子的信心。后代弟子在漫长的等待中,不断地试制小型铁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大尸巫王召集铁匠,拿出图纸,与众铁匠反复讨论,几天后便定下了大铁人的尺度构造。众铁匠见了图纸后,也确认可以打造。 四大金刚构造精巧,想要打造那样的一个铁人,尤其又那么大,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吴不赊原以为即便有铁山城的高手匠人,能不能打造出来还两说呢,结果大尸巫王竟有现成的图纸拿出来,还有历代总结出的经验,打造一个铁人,一切顺利的话一个月都不要,他心中不免大喜。 不过有一件事却让吴不赊犹豫了两天。大尸巫王向他请示,到底打造几个大力神魔。 九大神魔的神魔丹,小的约有一万斤左右的力道,大丹则翻倍。算下来,一具神魔九颗神魔丹,能有十万斤左右的力道。大尸巫王估计,四大金刚每尊约十二到十五万斤左右。也就是说,每尊大力神魔要比四大金刚小五万斤左右的力道,但数量多,可以打造九尊,以多打少,不过力道逊于四大金刚,实战到底如何就不知道了。还有两点,一是需要的精钢量非常大,二是要的时间比较长。打造九具大力神魔,现有库存的好钢不够,加上炼钢的时间,要一年以上。 “我的想法是,”眼见吴不赊难于作出决定,大尸巫王提出建议,“打造三尊大力神魔,合三神魔之丹为一体,力道约有三十万斤左右,远大于四大金刚的力道。只不过比四大金刚少了一尊,但力道更大,打败四大金刚应该不成问题。” “三十万斤力道,不必造三十万斤重的身体吧?” “那当然。”大尸巫王点头,“这本身也是为了节省铁料,一尊大力神魔,最多十五万斤重量就够了,留十五万斤余力,行动起来自然更轻便,战斗起来也更持久。” 有理!吴不赊点头,遂又想到一个问题:“你们试过小丹,小丹驱动万斤小铁人,能持续活动多长时间?” “半个时辰左右,”大尸巫王想了想,“而且行动比较迟缓。记载中,那位大尸巫王的几个弟子合力持大木棒与铁人相斗,最终是他们打败了铁人。众人合持大木,肯定是不灵活的,就这,铁人却对付不了,铁人的灵活性可见一斑。而且那一代大尸巫王是祷血为灵,铁人身上还带有他的灵力,若减去这一部分灵力,肯定还要慢上几分。不过,如果我们的大力神魔每尊有十五万斤的余力,该是够了。” “不过那就是三打四了。” “应该能行。”话是这么说,大尸巫王语气却不是特别肯定。四大金刚为守护天界之神,昔年横扫魔界。九大神魔视十万天兵如无物,却败在他们手中,谁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少潜力。 “要不造六个。”他有些迟疑地看着吴不赊,“只不过神魔丹……” “如果造一个怎么样?”吴不赊打断他。 “造一个?”大尸巫王有些吃惊,显然从未这么想过。 “造一个!”吴不赊越想越兴奋,“九大神魔合力,九九八十一丹合一,这力量,怎么样?” “力量肯定是够了!――不过,一打四……” 吴不赊摇头:“一个高手打四个庸手,根本不成问题。” “有理!”大尸巫王目光也亮了起来,“如果只造一个,可以选最好的精钢,也可以造得更大一点儿。八十一丹合力,近百万斤的力量,便造三十万斤的躯体也可轻松移动。” “不必造太大,越大越不灵活,只要力量够,甚至比四大金刚小点儿都没关系。” “老朽这就与工匠们商量看。”大尸巫王急火火地跑了出去,兴奋之下连蹦带跳的,看背影就像个十几岁的孩子。 库房中有近二十万斤上好精钢,最终确定,取十五万八千八百斤打造一尊大力神魔。另取一万零八百斤,给大力神魔打造一根巨棒。其实,大力神魔的拳头就是最好的兵器,不过有一根大棒子,既威风,又成倍加长了大力神魔的手臂,也是好事。 先打造骨架,模仿人体,关节处有活环,力源则是神魔丹。大尸巫王绞尽脑汁,将九大神魔的九颗大丹全安于铁人腹中,成九宫之阵,以阵聚力,力更持久,七十二颗小丹均匀分布于铁人头脑、四肢,以钢环定位。 大力神魔的钢骨架高十一丈七尺七寸,臂长可及膝,均有六丈有余,腿略短些,五丈不到。身躯太重,腿长了不稳,倒是脚板大,长有整整一丈,宽三尺九分,若放水里,就是一只小船。 骨架铸好,大尸巫王请了吴不赊去:“请大王醒灵。” 点血醒灵,便如画龙点晴,虽是骨架,神魔丹已安放完毕,只要醒了灵,大力神魔便有了灵觉。包在外面的钢铁,实在没有也没关系,等于是件衣服,有衣服,打扮打扮固然好,实在没有,裸奔也行。 钢骨架全依人形,铸得似模似样,恍眼看去,就是一副人骷髅,只不过特别巨大而已。吴不赊看了一回,飘身而起,到钢骨架肚子上,咬破指头,将血点在九颗神魔丹的正中心。 随着一声异啸,一道红光起于九丹之间,将九颗神魔丹穿了起来,有如水流,其色如血。红光越聚越盛,忽地一动,上下分流,下及裆,上及头;再一分,上走双臂,下走双腿。所到之处,小丹均发红光。最终所有的丹串在一起,在钢骨架上布下一个红色的大字,灵光闪烁,红芒耀眼。 再一声啸,钢骨架动了,慢慢爬了起来,关节处钢环尚缺乏磨合,起身时吱吱嘎嘎,摇摇晃晃,最终还是站了起来。吴不赊脑中显出幻象,正是九大神魔,齐齐冲吴不赊抱拳。 吴不赊拉大尸巫王远远退开,脑中闪念:“动一动看。” 九大神魔抱拳应令,幻象消失,钢骨架左手前伸,回缩,右手再伸。六丈长的手臂,这一伸一缩甚是骇人。钢骨架动了手,再动脚,走了几步,开始上下挥舞,再又前后跑动。 钢骨架虽有九大神魔内丹为灵,但灵与体要有一个磨合的过程。刚开始,行动起来显得甚不灵便,有一次自己的手打着了自己的脚,打得火花四溅,还好,精钢质量非常过硬,骨架没有变形也没有损坏。还有一次,不知怎么反了关节,左手扭到背上,竟然反不过来了,这下把众人都给笑死了。吴不赊、大尸巫王两个边笑边过去帮忙,别看还只是骨架,死重。好不容易帮他把手扭过来,下面却又绊着了,“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惊得大尸巫王大叫。还好,钢骨架居然没事,“吭哧吭哧”又爬了起来。 慢慢熟悉后,关节也灵活了,动作便快了起来。钢骨架总重约摸五六万斤左右,以九大神魔近百万斤的巨力,可以说是轻身上阵,不但越舞越快,而且时间持久。到第三天,九大神魔已完全熟悉了这具钢铁骨架,动作娴熟轻松,且速度相当快,几乎比得上真正的人了,且一次持续活动的时间可长达六个时辰左右。 吴不赊狂喜:“若这个灵活度,比四大金刚可是强得太多了,别说一打四,一打四十都不成问题。”遂对大尸巫王道,“大力神魔这名字不威风,另取个名字。” 大尸巫王也笑得老脸起皱:“请大王赐名。” 吴不赊微一沉凝:“四大金刚为天界守护之神,九魔千年咒愿,逆天灭神,就叫灭天神魔好了。” 随后浇铸躯体,二十天后,灭天神魔浇铸完毕。与四大金刚的全身金漆不同,灭天神魔全身黑甲,青面獠牙,狰狞凶恶,可怖至极。灭天神魔手中的齐眉大棍,也让吴不赊给取了名字,叫做逆天棍。灭天魔,逆天棍,与天誓不共立。 灭天神魔整体浇铸完成,熟悉躯体后,进行了一次极限考验,一次可舞棍三个时辰。若不进行激烈打斗,只是走动,一次可走四个时辰以上,步伐速度略慢于人的步子,但一步跨出去,嘿嘿,六丈有余。吴不赊那两条小短腿,若不运追风步,再快一倍也赶不上它。 浇铸灭天神魔的这段时间,吴不赊也一直在收集赵国的消息。牛八角当时作出的最坏估计,赵军在两个月内能到双余城。事实上没那么快,几乎是到灭天神魔成形了,赵国才开始动,却不仅仅是赵军,还有燕、齐两军。赵军四十万,燕军十万,齐军十万,据说还有吴军十万,将与楚王会猎于楚境。吴不赊再一次死而复活的消息也传了出来,于是赵炎多了个目标――吴不赊的追风国。赵炎打算,战胜楚国之后,天下五霸会盟,共灭追风国。 吴不赊听到这个消息,仰天狂笑,即日赶回尸莲城。灭天神魔则留在了铁山城,借山阴国陡峭不平的地势熟悉身手。 回到尸莲城,吴不赊召集所有族长、重臣,宣布对赵国开战,各族立即集聚精兵。天马族出兵十万,熊、狮、虎等上三族也出兵十万,下五族及各小族共出兵二十万,总计四十万大军。下令聚兵的同时,吴不赊向赵国派出使节,索要春晓花,一个月内,春晓花送到,便不会发动战争。 花逐天这个战争狂人可急坏了,扯着吴不赊的袖子转磨:“这天下的女人,比尸莲原上的母马还多,还不够大王你骑的啊?非得要骑这西门紫烟不可?”其实他还有句话没说出来,虽然西门紫烟一直昏睡着,可想骑照旧可以上啊,非要弄醒了不行? 吴不赊冷笑:“你放心,他们拿不出春晓。” 魔族穷,人族富,魔族对人族的战争,不论用什么名目,其实归根结底就两个字:掠、夺。因此,人族畏惧战争而魔族喜欢战争,吴不赊的王令一出,尸莲国大小上百族群,人人欢呼。半个月时间内,四十万大军齐聚尸莲城。吴不赊让花长眉领人在尸莲城周围虚张声势,自率大军绕道天马原,悄悄由牛邑关进入山阴国。 牛邑关南下三百里,是山阴国的望山城。望山城正卡着山阴国与赵国的边境,出望山城,便是一望无垠的赵国大平原,从望山城打进赵国,将会给赵炎一个巨大的“惊喜”。 吴不赊大军还未到牛邑关,花长眉送来消息:赵国派了一个庞大的使节团来尸莲城,没有春晓,却送来了三百美女,外加价值百万的盐、茶、丝绸、瓷器,希望能打动吴不赊,不要发动战争。 吴不赊冷笑:“告诉那使节,我只要春晓,至于其他东西,我自己会去拿。”他明白赵炎的心思,有了四大金刚,赵炎肯定不再畏惧尸莲国,但在打服楚国、灭掉追风国完成霸业之前,暂不想与尸莲国开战。赵炎需要时间,可吴不赊不会给他时间。 马鞭一指,四十万大军轰隆进关,灭天神魔已完全熟悉自己的钢铁身躯,迈开大铁脚,跟随大军前进。它一步六丈,一个时辰能赶一百五十里,比马还快。它走三个时辰,差不多就够尸莲军精骑赶一天。 赶到望山城下,那望山城守将有种,对着望不到边的尸莲国铁骑,竟仍敢顽抗,不肯开关投降。当然,他心里有倚仗,望山城是山阴国防御赵国的第一道关卡,城墙高大险峻,以前也有过冲突,赵国从来也没能打下过望山城。魔族的攻城能力是众所周知的差劲,赵国尚且攻不下望山城,魔族行吗?人再多又有什么用?骑兵攻城?别搞笑了,骑马撞墙啊? 不过他马上就笑不出来了,山背后转出一个超级巨怪,高若山岳,青面獠牙,咆哮如雷,手中一根大棒子,就如一根擎天柱。它走到城前,一声咆哮,大棒高举,一棒砸下。那守将的感觉,天崩了,地裂了,然后安静了,因为他死了。 过了望山城,看着眼前一望无尽的平原,吴不赊一脸狞笑:“冲进去,所有的财产、女人都是你们的,敢抵抗者,杀无赦。” 四十万大军如炸堤的洪流,咆哮着泄进赵国广阔的腹地,所到之处,尸横盈野,血流遍地,敢于抵抗的男子通通杀光,女子、财物通通抢光。 花逐天等人把最美的女子献给吴不赊。吴不赊冷眼向天,轻声低语:“西门小姐,你莫怪我,我不会凌辱你赵国的姐妹,但她们必须为赵炎的无情、愚蠢付出代价。”他抬首看向南方,冷笑,“赵炎,你不是很会玩弄阴谋吗?这次我看你还有什么阴谋可以玩?” 绝对的实力面前,所有的阴谋都只是笑话。事实上,得到消息的赵炎几乎就要哭了:春晓,哪里还有春晓?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第八十三章 暴虐 赵国作为五霸之首,潜力惊人,虽然两败于吴不赊手中,丧失了大量精锐,这次会猎楚国,又带走了四十万大军,可在国内仍有几十万军队。不过这些军队散布全国,是各地的守卫部队,加起来的总量不少,单独一城一地,不过几千或万余人。其中,有两处兵力相对集中的,一是面对尸莲国的西北边境,有七八万边军,是真正的精锐;再就是守卫京城的卫戍部队,也有两三万人。如果这两支人马凑在一起,加上一些地方守卫部队,倒是可以和吴不赊打一下。 可惜吴不赊是从山阴国杀进去的,这把刀来自赵国的后背。而赵国那些边军,那只还算强有力的手,却还远在西边数千里之外。吴不赊大军入境千里,他们那里还毫不知情。其实,即便他们得到这个消息,也不敢回师来救,花长眉还在边境上耀武扬威呢,而且还不是虚张声势。魔族全民皆兵,哪怕是不入流的杂兵,上了马也是勇士。家中有虎,门外有狼,边兵哪里敢动。至于悲歌城的卫戍部队倒是得到了消息,可也不敢动,唯一能做的,就是飞马急报御驾亲征的赵炎,同时加强城防。 近万的守备部队,对阵吴不赊的四十万魔族精骑,就如一只羊对上了一群狼,一个照面,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不过吴不赊进军的速度并不快,一天前进不到两百里,但十余天时间,也深入赵国腹地两千余里,沿途所经,便如蝗虫过境,一扫而空。 这日斥候来报,前面便是双阳城。双阳城是赵国北面锁钥,沟通南北,地居形胜,是赵国北地第一大城,有人口二三十万。双阳太守鲍信,出身鲍家。管家出将,鲍家出相,这鲍信还真当过一任国相,为人清廉,声誉俱佳,是赵国有数的名臣。双阳因地势重要,本有守军近两万人,听得尸莲军入侵的消息,鲍信将附近守军尽数调入双阳,又招城中青壮数万,发给兵器,这时竟号称拥有了二十万大军,要死守双阳。 吴不赊得报冷笑:“管、鲍、西门,赵国三大世家,管家和西门家人物我都见识过了,再来领教这鲍家有什么奇处,能世出相国。”当天,尸莲军在城外扎下大营,没有攻城。夜间,鲍信竟派了使者来,赶着一百头羊,二十头猪,说是来劳军。 吴不赊听了大笑:“这倒有趣了。让使者进来!” 使者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蜡黄的一张脸,瘦得皮包骨头,恍似病了二十年的痨病鬼,又生似一辈子没吃过一餐饱饭。 卖相不佳,精神却好,见了吴不赊,来人微微一揖,道:“传闻大王以四千兵起家,白手夺国,英明神武,人所共钦。然我主待大王不薄,处之以诚,待之以礼,持之以信,守之以仁,表之以义,大王却仍起兵犯我国境,掠我财物,伤我子民,此礼乎?诚乎?信乎?仁乎?义乎?”声音高亢,两眼炯炯发光,那种气势,如挟山岳而临北海,居云端而睥下獠。 这种人,吴不赊还真见过,自以为读了几句书,站在道义的高度,卑公侯而轻王者,气裂云天。这种人,你若和他争,无论如何都是争不过的,他也盼望你和他争。可惜吴不赊不是君子,他就一奸商。他哈哈一笑,斜瞟着那使者:“什么乎啊乎的,我力气大,大耳刮子想扇你就扇你,怎么着?你是不是想哭?” 这叫一个不讲理,那使者面红耳赤:“大王以我赵国好欺乎?待我主回兵,百万大军雷霆而下,到时粉身碎骨,可就悔之晚矣。” “百万大军啊!”吴不赊点头,“赵国是凑得出来,不过要快,别等我吃饱喝足了才来,不然可就太晚了。哦,学你的,是晚矣!还有这双阳城,你家大王就是能飞,也是晚乎!晚矣!” 他语带讥笑,那使者神色反平静下去,长揖为礼:“双阳愿献上金珠百万,绝色美女十名,还请大王秉好生之德,放过双阳城百姓。” 还能屈能伸啊,难怪派了他做使者。吴不赊嘿嘿一笑:“金珠百万,美女十名,都在这双阳城里吧,我要你献什么?明日打破城池,我自己不会去取吗?” 那使者脸上变色:“到底要如何,大王才会满意?” “春晓。”冷笑从吴不赊脸上敛去,看着那使者的眼光有若刀锋,“拿到春晓,立刻退兵。” 不可能还有春晓,站在他面前的,似乎不是这个双阳城的使者,而是赵炎,是西岳帝君,是十九王子。他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的无情,将换来他怎样的冷酷。 “春晓已毁,请大王……” “拖出去。”不等他说完,吴不赊断然挥手,小四手揪了那使者衣领便拖了出去。 “春晓已毁,春晓已毁。”吴不赊两眼向天,脸凝寒冰,“那我先毁了赵国,再毁了天界。老天爷,如果你没聋,你就听着,毁了春晓的人,永远等不到下一个春天,我说话算数。” 次日,大军在城下摆开,先射书上城劝降。城头一人,峨冠博带,被众将围着,看了书,一把撕碎。吴不赊眼尖,看清那人面相,竟就是昨夜那使者。他一时恍然:“昨天那乎啊乎的干巴猴子竟然就是鲍信,竟有胆子冒充使者来我军中探营,好胆识。鲍家出相,果然名不虚传。” 吴不赊打马出阵,哈哈一笑:“原来昨夜竟是鲍太守当面,倒是本王眼拙了。鲍太守既有如此胆识,当知你我实力相差之悬殊,何不开城投降,以免多有杀伤?” 鲍信昨夜像个痨病鬼,这会儿大袖高冠配着瘦脸,却是古意盎然。他厉声道:“尸莲王住口!我为大王守土,城存我存,休言降字,免污我耳。” 是个犟的,能看出来。吴不赊冷笑:“鲍太守铁骨铮铮,本王佩服,不过你骨头再硬,也撑不起这双阳城。” 鲍信眼发厉光:“你便折了我骨,我骨头茬子也要戳在双阳城上。” “好!”吴不赊大笑,抽身后退,“攻城,把鲍老儿的骨头给我打折了,看他的骨头茬子当不当得锥子用!” 尸莲军闪开正面,灭天神魔从后阵大踏步上来。早在打破望山城时,吴不赊军有灭天神魔这种铁甲巨怪的消息便已传了出去。鲍信早有准备,在城头布了近五十具床弩,配备火箭,床弩装填困难,直等到灭天神魔离城门三十丈左右,大铁棍伸出基本上都够得到城楼了,鲍信才下令放箭。 床弩力大劲急,射击的声音不是“嗖嗖”声,而是“嗡嗡”声。五十具床弩同时发射,但闻“嗡”的一声,恍若雷鸣,五十支巨箭已齐崭崭钉在了灭天神魔小山一般的身体上。床弩不像弓,虽然射得远破坏力也大,但精准度不如人意,可灭天神魔的身子实在太大,距离也近,所以这五十支巨箭全都射中了。巨大的穿透力让弩箭钉在了灭天神魔身上,但灭天神魔身上的钢板厚达数尺,床弩力再大,想要穿透数尺厚的钢板,那也是幻想。不过五十支巨箭同时射上身的力量也着实惊人,竟让灭天神魔身子往后大大仰了一下。 吴不赊吓了一跳,生怕灭天神魔会仰天一跤栽倒。他还没想通,灭天神魔身具百万魔力呢,五十支弩箭有多大力道啊?每支一千斤也不过几万斤,怎么能射动灭天神魔?他却没去想,灭天神魔是在往前走,又不是对敌,怎么可能把百万魔力全提起来。而且像灭天神魔这样的巨怪,走动时重心的调整非常重要,十几万斤的体重呢,重心若调不好,一支箭就能将其射倒了,所谓四两拨千斤,就是这个理儿。 还好,灭天神魔并没有倒下,虽然身上插了五十支箭,弄成钢铁豪猪,却没受什么损伤。床弩射出的是火箭,钉在灭天神魔身上烧也没用,灭天神魔是钢铁身躯,不是木板。双阳城头上一片吸气之声,吴不赊则是咧嘴大笑,也更佩服当日设计制造四大金刚的那人,能想出四大金刚那样的钢铁战争怪物,真正是天才的脑袋。 上床弩再射,已来不及,便再射估计也没什么用。鲍信瘦脸紧绷,死死盯着灭天神魔,在他眼光里铁定已将灭天神魔毁灭一千次了,现实中他却是半点儿办法也没有。双阳城中不乏高手,有五六个人飞起来,长兵短器,法宝灵符,下雨一般往灭天神魔身上招呼,都没用。说句不好听的,所谓的玄功术法,看上去威风,论真实的力量,其实还很难及得上一支床弩。床弩能深深扎进灭天神魔体内,这些玄功高手的刀剑却只能在灭天神魔一身钢甲上留几个淡淡的印子。 对这些家伙,灭天神魔不理不睬,便如狮王无视龇牙的蟑螂,走到离城门十丈左右,摆一个弓步,逆天棍扬起,“嘿”的一声,照着城门猛捅过去。 在望山城,灭天神魔一棍砸塌了城楼,却也把逆天棍砸成了大弯弓,所以这会儿吸取了教训,改砸为捅。 “轰”的一声巨响,木屑飞溅中,厚重的城门被捅了一个巨大的窟窿,城楼上一片绝望的惊呼声,围着灭天神魔的几个玄功高手抓狂了,更是乱砸乱砍。吴不赊火了,调一千强弩兵上来:“射!” 一千强弩集中攒射,可不是说着玩的,那些玄功高手更没有灭天神魔那样的强悍躯体,霎时便被射下来三四个。剩下两个躲在灭天神魔身后才算逃过一劫,也不敢再龇牙了,急急飞回了城中。 灭天神魔是个好员工,一直专心致志做自己的事,一棍把城门捅了个窟窿,觉得窟窿还不够大,再捅,连捅几下,城门捅成了筛子。他再上下一砸一扫,城门彻底倒塌,任务完成,灭天神魔向后退去。 双阳虽是大城,城门洞也不过三丈来高,灭天神魔进不去。其实就算是双阳城的城墙只到灭天神魔的胸部高,若是个人,这样的矮墙撑手一跳就能过去,但灭天神魔却不行,他的身子实在是太笨重了,只能绕城而走。 “杀进去!”花摆尾一马当先,杀进城去。尸莲兵精骑嗷嗷叫着蜂拥进城。 吴不赊冷笑:“鲍信骨头是硬的,胆识也有,眼光却差点儿。在灭天神魔这样的战争怪物面前,什么样的坚城都守不住。” 但他错了,鲍信早知吴不赊手中有灭天神魔这样的钢铁巨怪,也知道城门保不住,甚至集中床弩掼射也仅仅是抱着侥幸的打算,能射倒灭天神魔固然好,射不倒烧不毁也无所谓。鲍信真正的决心体现在城里,城中大小街道,早被鲍信改得乱七八糟,到处是障碍。花摆尾的骑兵冲进城门,发现眼前根本没有路,只有东一堆西一堆的砖石,以及砖石屋宇后如野蜂般的冷箭。骑兵好不容易冲到近前,迎面而来的却是炸窝狂蜂般的刀枪,攻击是那么的密集,那般的不要命。 城门很轻松就进去了,可每扫清一条街道,尸莲军都要付出巨大的伤亡代价,逐屋逐巷地争夺,每一寸土地都要沾上鲜血。整个双阳城好像疯了,参战的不仅仅是军队,老百姓拿一块砖头也敢拼命。双阳的百姓不可能都是天生的战士,也不可能一城人都是疯子,之所以这样,根子在鲍信身上,是鲍信强有力手段组织的结果,也是鲍信个人魅力的体现。 “难怪鲍家世出相国,果然了得。”吴不赊再一次感慨,却也激起了心中的怒火,“攻击!杀!只要出现在你们眼前的,不管男女老幼,统统杀掉。” 尸莲军更加疯狂地进攻,双阳城军民则不惜一切地决死抵抗。 五天时间,双阳城百姓被杀十余万。尸莲军在付出了两万多人死伤的代价下,终于夺取了大部分城区。双阳城余下近二十万军民百姓被困在城西一片不大的区域内,人员集中,抵抗的烈度成倍提高,见了血,即便从未受过训练的百姓也变成了勇敢的战士。 如果要夺下城西,彻底摧毁双阳城军民的抵抗,至少还要五天以上,己方付出的死伤也不会少于三万,吴不赊已经被彻底激怒了,不论付出任何代价,誓将鲍信挫骨扬灰。时间,多得是,他本来就是在等赵炎回军。兵员,更不成问题,当日因为出兵名额太少,下五族和其他小族都有了意见,甚至天马族都在暗里埋怨。出兵多,得到的好处也多,强盗还要限制名额,能没意见吗?这会儿只要一个召兵令回去,不说多,再召四十万步骑兵,轻而易举。 “进攻,一刻不停地进攻!他骨头硬,我就偏要用他的骨头来磨粉。”中军帐内,吴不赊挥手怒吼。上三族十万军队的统帅熊怒川站了出来,道:“大王,我有一计。” “你说。” “大王当日火烧青马城,一战而定江山。这会儿鲍信已被围在城西,何不也放一把火?” 这主意狠辣啊!吴不赊大喜:“好计,就交给你,多堆柴草,不够就拆了城中的房屋,鲍信骨头硬,我烧化了他。” 攻击暂停,熊怒川收集柴草,堆在城西,果然拆了不少屋子。吴不赊令人射书给鲍信,进行最后一次劝降。 鲍信回书:有死鲍信,无降城守。 吴不赊狂笑:“好,算你有种。点火!” “遵令!”熊怒川转身欲出。忽然,一人闪身而入,拦着熊怒川道:“慢着!” 白衣如雪,玉容如花,来的,居然是颜如雪。 “如雪?”吴不赊又惊又喜,“你怎么来了?” 吴不赊见熊怒川在一旁发呆,挥手道:“明天再说,你先下去。” 熊怒川依言退下,转身撞在一个人身上,是小四儿。小四儿直勾勾看着颜如雪,竟是看傻了,被熊怒川一撞才清醒过来,顿时就大叫起来:“什么人?来人啊!抓刺客。”原来,他为颜如雪美色所迷,颜如雪进来,他没有拦,吴不赊与颜如雪的对话,也一个字没听进去。 吴不赊哭笑不得,一脚把他踢飞出去:“滚蛋!”小四儿面红耳赤,滚了出去,倒是惹得颜如雪“咯咯”娇笑。 “还笑!”吴不赊搂住她,先狠狠亲了个嘴儿,亲得颜如雪软倒在他怀里,始才问道,“好宝贝儿,你怎么来了?国中有什么事吗?” “没事,我只是担心你这边,所以赶过来看看。” “我这边要担什么心?”吴不赊笑,“对了,呆会儿让你看一个大杀器,不过也不要着急,先试了你家相公我的小杀器再说。” 颜如雪坐在吴不赊膝上,双手勾着他的脖子,大袖轻垂,素手如玉。吴不赊一手搂着她的腰,另一手自然不会老实,颜如雪粉面含霞,樱唇微喘,却捉住他作怪的手道:“哥,等会儿。”看她神情有些不对,吴不赊停手道:“怎么了?” “哥,我上次和你说过,你从戮妖谷脱险那次,西门小姐去过一次追风城。” “你说过,怎么了?” “西门小姐在城中住了几天,晚间都是我陪着她。我两个抵床夜话,有一晚一直说到天差不多亮了才睡呢。” “呵呵。”吴不赊笑道,“哪有那么多话说,都说些什么呢?” “什么都说。有一晚,我们说到了英雄。” “英雄?”吴不赊倒是很奇怪,两个小女孩子,不谈胭脂水粉,说什么英雄啊? “是,英雄。”颜如雪点头,“每个女孩子的心中,都有一个英雄,在她遭受磨难的时候,总会在心里幻想,她的英雄会挎着宝剑骑着白马飞到她面前,替她挡住一切的灾厄,带她去开满鲜花的远方。” “倒是会做梦。”吴不赊微笑着,轻刮颜如雪的小鼻子,“你的英雄是谁啊?” “是你。”颜如雪毫不犹豫地回答,痴看着他的眼眸里柔情如水,“哥,你就是我的英雄。” 虽是在意料之中,吴不赊仍觉心下感动,亲着她柔嫩的唇,只想就这么含在嘴里,永远都不要松开。颜如雪伏在他怀中,轻轻的叹息里淌着无尽的幸福:“每个女孩子都有她梦想中的英雄,却并不是每个女孩子在遇到灾厄时都能盼到她心中的英雄,我何其幸运,遇到了哥。”吴不赊拥住她,不说话,心中一股热血在激荡:这是我的女人,天塌下来,我也要替她挡着。 “哥,你知道西门小姐心中的英雄是谁吗?” “啊?”吴不赊愣了一下,“不知道。”西门紫烟那样的女孩子,什么样的男子才能走进她少女的春梦里啊! “是你呢。”颜如雪抬头,笑眯眯地看着他。 虽然早听说西门紫烟对他有好感,但吴不赊也真没敢往这方面想,听了这话,心中着实跳了一下,可不敢应声,只往颜如雪眼里看。面对的也只有是颜如雪,若换了叶轻红,吴不赊立马就会否决,说西门紫烟喜欢他,打死都不会承认。叶轻红若说这话,绝对属于诱供,颜如雪不是这样的人,不过女人吃起醋来,那个疯狂,再正常的女人也会变得不正常,还是小心点儿好。 颜如雪“扑哧”一笑:“这么看着我做什么?怎么,乐傻了呀?” “不是。”吴不赊被她笑得有些不好意思,“我怎么会是西门小姐心中的英雄?这不可能!” “是真的。”颜如雪轻抚他的脸,目光痴迷,“那天晚上,西门小姐和我谈起你的事,说你为了微雨去云州,赵炎中途改主意后,拒绝接应,你居然独力把云州遗族接了回来。后来为了我,更又率兽兵两败赵军。说起这些事,西门小姐满是羡慕,说,你就是我的英雄。后来我就问她,她心中的英雄是谁,她没有吱声,可我看得出来,哥就是她心中的英雄。” “瞎猜的啊!”吴不赊摇头,心中有点儿失落,“那个作不得数。” “西门小姐喜欢你,这一点是肯定的。像西门小姐那样的女孩子,她喜欢的人,必然就是她梦中想嫁的人。” 这话倒是有理,像西门紫烟那样骄傲的女孩子,爱上的,必然是她梦中所想的,否则她就不会爱。 “你为她费尽心力采春晓,她会非常开心,可如果她能醒来,看到无数赵国百姓为她而死,她会怎么想?” 吴不赊身子猛然一僵,没有吱声。 颜如雪感觉到他脖子的僵硬,站起身来,到他背后,轻轻捏着他的肩:“哥,我感觉,这段时间你太紧张了。你可知道,以前的你,在我眼中是个什么样子的吗?” 她扶着吴不赊脑袋,轻靠在她胸乳上。她双乳不如叶轻红、林微雨那么丰满,但雨露浇灌后,异常挺耸,靠上去非常舒服。吴不赊闭上眼睛,笑道:“什么样子的?”笑得有些僵,心中好像还是有个东西在梗着。 “像街市上的小老板。” “真的吗?” “真的啊!”颜如雪笑,“我发现你性子特别平和,手下虽然妖怪、兽人什么都有,你却没有半点儿暴戾之气,无论对人对妖,无论面对什么事,你总是笑呵呵,一副万事好商量的样子。街面上的小老板不就是这样吗?不论什么人,不论买不买,总是笑脸迎人,价格也好商量,高点儿低点儿,都行。” “倒也没错。”吴不赊一笑,“我本来就是东镇上的一个小老板啊!” “但这些日子你却变了。”颜如雪轻轻叹息了一声,“上次从天庭回来后,我就感觉到你变了,再不像以前那么平和,心中满满的都是杀气。” 她轻轻揉着吴不赊的太阳穴:“哥,我喜欢以前的你,喜欢你在任何人面前都笑嘻嘻的样子。其实,就西门小姐来说,她也喜欢你那个样子。她曾和我说过,说你有时候很像个奸商,但不惹人厌,你的斤斤计较,笑里藏奸,有时候反给人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哪有奸商会给人温馨感觉的,当然,如果喜欢上这个奸商了又是另外一回事。吴不赊倒又回想起初见西门紫烟的情形,那个像太阳般耀目的女孩子。 “哥,放松点儿。”颜如雪俯下头,脸贴着他的脸,她的脸微微有些凉,却像丝一般得滑,“这世上有各种各样的人,你再怎么生气也气不过来,再怎么恨也恨不过来。西门小姐的遭遇,确实让人愤怒,但我还是希望你能保持以前的心态,不希望你因为愤怒、仇恨而改变自己。” 她柔柔的声音如温润的春风,吴不赊心中那硬硬的一团,竟慢慢软化了下去,捂着脸,重重擦了两把,好像搓掉一层硬皮,长长吁了口气,道:“是,我这段时间确实好像变了好多,你不说,我倒没去想。其实现在想来,也不完全是为了西门小姐,真要说起来,西门小姐这件事,只是个引子。” 他看着窗外,远远的天空湛蓝青碧,淡淡地飘着几朵白云,让人悠然神往。 “打小的时候,就听人说神仙,羡慕神仙,崇敬神仙,长大了,这种心态有增无减。我承认我是个奸商,但再怎么奸,心中总有个底线,总觉得,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冥冥中,必然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凡事不能太过分。但自从追风子道长将我引进玄门,尤其云州遗族这件事,让我一步步接近天界,接近神仙,越靠得近,越看得清楚,就发现越不是那么回事。直到这一次,上了天,逆了天,天界的面纱彻底揭开,神仙的脸面彻底摆在我面前。”他闭上眼睛,一个个字好像有千斤那么重,“天界不干净,神仙很肮脏,我心中突然就没了底。神仙也靠不住,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靠得住?仙佛也不可信,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人相信?” “哥。”颜如雪抱着他的头,却不知要怎么安慰他。 “你放心。”吴不赊反手抱过她,“你不说,我没去想,你一说,我也想清楚了。”他埋首颜如雪胸前,深深地呼吸,少女淡淡的乳香沁人肺腑。 “没有神仙,没有天堂,但这世上,有我的爱,还有爱我的人。”他的眼光清亮晶莹,“我只为爱我和我爱的人活着,其他的人怎么样,我管不着,更不必为他们失望或者恼恨。” “对。”颜如雪用力点头,一脸欣喜。 “不过谁犯到我身上,谁敢伤害我爱和爱我的人,我也一定要他付出代价。” “嗯。”颜如雪再次用力点头,这次她在吴不赊眼中看到的,只是杀气,却不是暴戾。 男儿当有杀气,那是志士血,英雄胆,但不能暴戾,暴戾的不是英雄,而是屠夫。 次日,吴不赊命令撤开双阳城南门一线的兵力,却在北面放火。大火一起,双阳军民立时慌了神,探查到南门居然无兵,死战之心顿时崩塌,争先恐后地从南门逃了出去。吴不赊听了哈哈大笑,下令不必追杀,放任百姓逃走。 颜如雪看他笑得爽朗,心中甜蜜,依在他身边,道:“哥,我最喜欢听你这样笑了。” 吴不赊低笑:“我却最喜欢听你……”话没说完,颜如雪早猜到他要说什么,俏脸羞红,狠狠掐住了他腰间的软肉:“不许说。” 吴不赊吃痛,慌忙求饶:“不说,不说,但晚间要听……啊……”他先叫上了。 原以为鲍信也随着百姓一起逃走了,谁知没多久,熊怒川竟押着鲍信来了。吴不赊一问,才知道这家伙竟坐在南门大街口,仿佛在等着被抓。 吴不赊苦笑:“我说鲍太守,你是不是属驴子的,一定要撞死在南墙上你才甘心?” “无论如何,我要感谢大王让开南门,放双阳百姓一条生路的大德。”鲍信行了一礼,抬起头。苦战数日,他蓬头垢面,一脸憔悴,眼光却仍坚定平静,正了正衣冠,道:“我为双阳太守,守土有责,任何人都可以走,但我不能。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若是昨日,吴不赊说不定会立马让人将鲍信钉死在双阳城头,这会儿心中没了那股暴戾之气,对鲍信的风骨倒多了三分佩服。他哈哈大笑:“行啊,那你就一个人继续守城吧。” 吴不赊喝令撤出太守府,任鲍信呆在城中,吩咐不要理他,也不必伤他。花秃尾率一万人守城,替尸莲军守住后路,大军继续向前推进。不过军令有所改变,抢钱抢物抢粮可以,但尽量不要杀人,至于抢女人,吴不赊想了想,没有下令阻止。不让抢女人不太现实,但传下严令,抢到的女人绝不许杀害。很多尸莲兵野蛮,抢到女人,强奸过后就一刀杀了,嫌带着麻烦,反正前面还可以抢。有了这条令,被抢的女子至少能保得一条命。 过了双阳城,算是真正进入了赵国的核心腹地。赵国是大国,大城也非常多,也非常繁华,但如双阳这么坚决抵抗的,却一座也没有,虽然不说望风而逃,但只要灭天神魔一出,一棍捅破城门,守军的意志基本上也就崩溃了。如果没有吴不赊那条只抢不杀的令,赵国万里江山,必成血海。 双阳城距悲歌城还有一千多里,吴不赊也不着急,让尸莲兵慢慢地抢着,慢慢赶路,慢慢等赵炎回军。 就在吴不赊打破望山城攻入赵国腹地的同一天,赵炎达到了他人生中的顶峰,他接到了楚王的顺表,楚王愿奉他为霸主。楚王的顺表意味着以前五霸并立的格局彻底改观,人界从此只有一个霸主:赵国。 只是狂喜的赵炎没来得及喝下第一杯庆功酒,尸莲军入侵的战报便来了。赵炎狂怒,立即回军。与他一起回军的,不仅有燕、齐二十万大军,还有吴国十万精兵和楚国奉令助战的十万精锐。四大金刚,加八十万大军,赵炎意气飞扬。他想的,已不是击退尸莲兵的进攻,而是要攻入尸莲国。灭掉尸莲国还不是他的最终愿望,他要挟五国之兵,横扫魔界,创立不世之功,成为万世仰望的一代英主名王。 他并不知道,吴不赊一直在等着他,非常耐心地等着他。 吴不赊攻下太息城后,终于等来了赵炎回到悲歌城的消息。 “这小子,真是比乌龟还慢哪!”吴不赊发了一番感慨,下令大军就地驻扎,静等赵炎率大军来接战。 太息城也算得上赵国有名的大城,距悲歌城不过三百余里,快马半日可至。吴不赊却不走了,急得花逐天等人跺脚,却不敢问。尸莲国与赵国大战无数次,尸莲国有占上风的时候,却从来没有哪一次能深入赵国腹地数千里。如此辉煌的战绩,给吴不赊头上那顶本来就已耀眼夺目的王冠更蒙上了一层眩目的光彩。在四十万尸莲兵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跟着王的马鞭,其余的不必多问。 吴不赊停军不前还有颜如雪的因素。尸莲军一路扫荡,虽然杀的人少了,可掳掠的女子却非常多。每夜扎营,尸莲兵的淫笑,被淫辱的赵国女子的哭叫,非常得刺耳,让颜如雪很不舒服,可她又不能阻止。云州遗族久处魔界,对魔族心性知之甚详,人类所谓的仁义道德,在魔界是完全行不通的。魔界信奉弱肉强食,弱者丧失一切,强者占有一切,掳掠别人的妻女,强奸她们,让她们传宗接代,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任何人都不能阻止,当然,以吴不赊的威望,如果硬不许士兵掳掠、凌辱女子,也可能做得到,但会丧失军心,会有可能打败仗。既不许杀人还不许抢女人,还出兵做什么啊? 颜如雪是善良的,但也没天真到让自己的丈夫打败仗的程度,面对这一切,她只有忍着。不过吴不赊发觉了她的不开心,也不好说让尸莲军管住他们下面作恶的玩意儿,便只好驻军不前,少扫荡几座村镇城池,少抢些女子。 颜如雪来找吴不赊,当然不是一个人,林微雨、叶轻红她们不可能放心的,跟随颜如雪来的,有驼玉儿这个永远的尾巴,八名女妖、五百名母妖兽。这些母妖兽可不是等闲之辈,都是叶轻红一手训练出来的,不但人手一具强弩,且个个身高力大,凶悍善斗。本来妖兽要穿越赵国有些风险,可母妖兽有个便利,虽是兽头,却是女身,头上戴一顶纱帽,别人便看不到头脸。而女子出门戴纱帽也是很正常的事,也不会有人怀疑。 除了这些,牛八角还给颜如雪配备了三千狼兵。狼兵穿山越林,远远跟随颜如雪一行,万一有警,一声招呼便可扑出来;无警,则选偏僻处绕行,即便有人看见,也不会想到这些强壮的野狼居然是保镖。 颜如雪无惊无险地到了吴不赊身边,这些保镖似乎是失业了,但随着赵炎大军回归,这些母妖兽又有了任务。林微雨、叶轻红关心战局,精选了十五万兽兵,由牛八角亲自率领,远远跟在赵军背后。牛八角很快便与驼玉儿统管的母妖兽接上了头,以母妖兽配合狼兵,在山林中建立了一条极为隐密的联络通道。 只不过吴不赊有灭天神魔在手,并未想过要兽兵帮忙。赵炎的实力看上去吓人,四大金刚、八十万大军,细分起来,也不过如此。吴不赊确信,九魔合一的灭天神魔完全可以对付得了四大金刚,没了四大金刚,赵炎实力便会削弱一半。八十万大军,一半是四国联军,燕、齐、楚是受赵炎胁迫的,即便是吴国,也不一定会替赵炎出死力。只要四大金刚失利,四国联军立马就会离心离德,赵炎实力又削弱一半。剩下的就是四十万赵军,这四十万赵军倒是会出死力,可惜的是,能够货真价实地与尸莲军精骑正面硬撼的,不过是那二十万骑兵。至于那二十万步兵,也就是凑个数消耗粮食,打起仗不过是一堆粪渣。 所以,在吴不赊看来,赵炎手中真实的力量,就是四大金刚和二十万骑兵。尸莲军却有四十万,灭天神魔抵住四大金刚,四十万尸莲军可以轻松击溃赵军,根本用不着兽兵帮忙。 赵炎虽回到悲歌城,却没有马上率军来攻,不是他不心急,是没办法。从楚国边境急赶回来,好几千里路呢,即便是赵国的精锐骑兵也是人困马乏,更莫说那些步兵。还有八十万大军的粮饷,也不是说调集就能调集的。急如星火,直等了近半个月,赵炎才催动大军赶来太息城。 这时,随军的大夫告诉吴不赊,有近万的赵国女子怀孕了。吴不赊哭笑不得,颜如雪也无话可说。这能怪谁,真要怪,只能怪赵炎来得太慢。 吴不赊只得下令,查出怀了孕的女子统统集中,不再让尸莲兵糟蹋。说起来这事真的很无聊,吴不赊只有苦笑。颜如雪却担心另一件事,兽人与人类生下的后代,往往也是兽人,这些赵国女子生下兽人的后代,其实是一种悲哀,一生痛苦,还不如直接让尸莲兵祸害死了,那样也会好些。 看颜如雪不开心,吴不赊道:“这事好办,天界不是有濯妖泉吗?斩了赵炎,要老十九送濯妖泉来,谅他不敢不送。喝了濯妖泉的水,生下的孩子也就正常了。” 真的喝了濯妖泉能生下正常孩子就一切没事了吗?看着颜如雪勉强挤出的笑脸,吴不赊咬牙:“我会让赵炎生不如死,还有西岳帝君和西门柔。赵女要恨,就去恨他们,不是他们做得绝,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第八十四章 金刚战神魔 尸莲军是纯骑兵,长于野战,既不善攻城,也不善守城。赵炎大军一到,吴不赊四十万大军出了太息城,在离城十里处摆下阵势。 赵炎带着八十万五国联军,还有数十万运送粮草的民夫,别说打仗,单让这么多人正常运转起来,秩序不乱,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赵军主帅是管平,管平名气能力都不如管季,但能脱颖而出,也不是草包。他把大军分为三拨,十万赵军精骑为第一拨,先与尸莲军接触,不接战,主要是警戒和战场隔断,避免大军行军途中遭受尸莲军的突袭。 第二拨是燕、齐、吴、楚四国联军。五大国中,燕、齐与赵仇怨最大,吴与楚也是世仇,而相对来说,吴与齐关系还行,燕与楚则是遥远的盟国,于是管平把吴、齐两军摆在左翼。齐国的骑兵虽不如赵国,也算得上精锐,而吴国的轻甲步兵更是天下知名,都是擅长攻击的部队,拧在一起,便是管平左手的矛。 燕与楚放在右翼,燕国重步兵防守力天下第一,但移动缓慢。楚国多山多水,民悍勇,极富攻击性,但缺乏马匹,这样的特性,使得楚军近战时的撕裂能力极为可怕,却缺少深度扩充战果的能力。燕、楚配合,燕军扛住第一波攻击,敌人稍疲,楚军便可攻上去将敌人彻底击溃。燕、楚配合,天下能破开他们的防御阵地的,基本没有,至少管平这么认为,他们便是管平右手的盾。 左右两手,一矛一盾,一攻一守,攻守兼备。赵国四十万大军自为中军,战局顺利,吴、齐可配合进攻;战局不利,右翼燕、楚也坚如磐石,不至于百万大军一体崩溃。百万大军一旦乱起来,自己就能踩死自己,这样血的教训可不止一起。管平或许不是那种惊才绝艳的名将,但就谨慎这一点来说,不比管季做得差。 太息城与悲歌城之间,距太息城一百五十里,还有一座太长城。管平的粮草大营便设在太长城里,既不怕尸莲军偷袭,又利于就近补给。 斥候将管平大致的布置报上来,吴不赊不免感慨:“百万大军,滴水不漏。鲍家相,管家将,盛名之下,果无虚士。”吴不赊便也绝了一个突袭彻底冲垮五国联军的心思,只待正面接战,神魔对金刚,精骑对精锐。 管平先送了战书来,吴不赊回书应战。次日,两军百余万大军在广阔的平原上对阵,双方摆出的阵势,都有十余里长。吴不赊将大军也分为三部,熊怒川领右军,花逐天领左军,吴不赊自领中军。花逐天的天甲重骑本是破锋的不二利刃,但有了灭天神魔,天甲重骑便有些相形见绌了,虽不甘心,实力摆在那里,只得乖乖呆在左军。不过对面是赵炎右军的燕国重甲长矛兵,这一点儿倒让他异常兴奋。 烈日当空,百万大军腾起的灰尘让天空显得雾蒙蒙的,吸一口空气,满嘴都是尘土,过得久了,动动嘴巴,有嚼着满嘴沙子的感觉。 两军终于对阵,与一般的战阵不同,赵军阵前站着四大金刚,吴不赊这面,也站着灭天神魔,这样的钢铁巨物对峙,给人一种远古神魔对战的感觉。未立即开战,赵炎先遣使约见吴不赊。吴不赊冷笑:“这家伙看来还想人模狗样一番,倒要看他是怎样一副嘴脸。”他打马出阵,小四儿自率百骑簇拥。对面,数百骑簇拥着一辆马车驰出,赵炎站在车上。赵国尚赤,赵炎着大红袍,戴冲天冠,马车急驰,大袖飘飘,激扬如火。 吴不赊见过赵炎三次。第一次在西岳府,赵炎尚未登位,看上去便是个有些阴郁的小白脸;第二次在天界,赵炎王位坐稳,志得意满,却还给人一种轻浮的感觉;而这一次,他借四大金刚之力,打服四国,成为天下霸主,登上了人生中的顶峰,皇皇霸气,龙视虎顾,一张脸仿佛会发光,一举一动,大气磅礴。 如果站在不相干的立场上,吴不赊也会佩服赵炎。这小子虽然阴险了些,但智谋手腕,实非常人能及,至少吴不赊自认就绝对比不上。事实上,与赵炎对阵,吴不赊也每次都要吃瘪。便是治国,赵炎精明强干,野心勃勃,相对于吴妖王这个不思进取的甩手大掌柜,也要强得太多。如果吴不赊只是赵国的一个百姓,赵炎绝对是他顶礼膜拜的英明神勇的大王,可惜吴不赊不是。吴不赊冷眼看着赵炎,恍眼中,似乎是在看一条赤练蛇,入眼的赤红没有带给他丝毫的暖意,反是彻骨的阴寒。 赵炎马车在百步外停住。他整了整衣冠,抱拳,长揖,人如玉,礼俨然,朗声开口,这小子有玄功,声音洪亮:“尸莲王请了!孤有三问,请尸莲王答之。” 不要听,吴不赊也能猜到,赵炎的什么三问,无非是标榜他的仁义,谴责吴不赊的无道,演一场戏而已。吴不赊本来还想看看他人模狗样的嘴脸,但突然间就极度厌恶起来,猛然掏出百威鼓,赵炎话音未落,鼓声轰然响起。 在赵炎的盘算中,吴不赊这个尸莲王虽是未开化的魔族,好歹也是一国之尊,该有起码的礼仪,而演这样的戏,赵炎最是拿手。他相信必可羞辱吴不赊一番,以挫吴不赊的军心。他却不知道,尸莲王是他的老对手吴妖王,更没想到,吴不赊突然之间失去了耐心,竟然不肯假模假样地跟他配合,而是耍起了流氓,竟然拿鼓声来吓他。就算是吴不赊,当日初闻百威鼓,也吓一大跳,何况赵炎不过是略有玄功,哪受得了这种鼓声。他被惊得“啊”的一声往后急退,一个踉跄,跌倒在马车里,一时间大是狼狈。 看他手忙脚乱地爬起来,衣服也乱了,高冠也歪了,脸色也变了,边上的侍卫更是乱作一团,一时间要多狼狈就多狼狈。吴不赊开心至极,哈哈大笑,马鞭向赵炎一指:“赵炎,孙子,不要到你爷爷面前来演戏了,什么三答三问,什么仁义道德,别恶心了。告诉你,爷爷我的要求就是一个,春晓!拿出春晓,爷爷我就退兵;没有春晓,爷爷就要揍你。上天我追你上天,下地我追你下地,天上地下,绝不会有你藏身之处。” 赵炎好不容易才稳住心神,双眼恶狠狠地盯着吴不赊,那种眼光,阴冷、暴虐、残酷,就像欲择人而噬的毒蛇。这正是他的本性。 “我会将你碎尸万段!”这话,像地底挤出的阴风,他的马车随即回转。阵中战鼓擂响,狂啸声中,一名金刚跨步出阵,却是雷金刚。 上次吴不赊偷偷骚扰电金刚,电金刚空着手。此时,四大金刚手中却都持了武器。雷金刚的是一根长柄金瓜锤;风金刚是一把巨斧,斧面跟象斧的差不多,柄就长得多了;云金刚的是一只独脚铜人,铜人双手合掌于顶,可砸可戳;电金刚的是一对锏。四大金刚的兵器,估计都有万斤上下,尸莲军这些日子虽然见惯了灭天神魔,但眼见着这么大一个钢铁巨怪持着如此巨大的兵器一步步走过来,仍然引起了一阵慌乱。吴不赊暗暗摇头,尸莲兵勇悍不输于赵军精骑,军纪却是差得多了,心念一动:“灭天神魔,给我砸烂这小子!” 灭天神魔一声怒吼,跨步而出,迎上雷金刚。 这样的钢铁巨怪对战,太惊人也太骇人,偌大的战场,再无一人吱声。甚至马都不打响鼻了,同样瞪大了眼睛惊恐地看着,一时间针落可闻。 两个钢铁巨怪对视,雷金刚双眼是两粒兽丹,灭天神魔双眼则是两颗神魔丹,都是精光逼人,谁也不怵谁。突然间,怒吼同起,齐齐加快脚步,不等靠近,灭天神魔逆天棍已高高举起,雷金刚金瓜锤也斜斜扬起。到得近前,灭天神魔怒吼声中,一棍砸下,雷金刚金瓜锤则是斜斜迎上。 灭天神魔的动作,只比正常人慢一点点,其实也算快了,雷金刚比灭天神魔又要慢一点点,慢不多。如果是两个人,这样的兵器相交,不算慢,可从两个钢铁巨怪手中使出来,同样的速度,看上去却要慢得多了。兵器太长了,六丈长的手臂,十余丈长的兵器,抡一圈,那得有多远的距离?一二十丈啊!别说还比一般人慢,就算是快些,要扫过一二十丈的距离,那也要时间不是?所以两怪这一击,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灭天神魔的大棍正好砸上雷金刚的锤头,火光一闪,随即便是“轰”的一声巨响。那声音,比吴不赊刚才敲那一下百威鼓还要响得多,真如天际炸雷。吴不赊离两怪交锋处有一千多步,仍觉耳中嗡嗡作响,不少马匹更是惊得长立而起,嘶叫不绝。 两怪都是全力出手,雷金刚的金瓜锤有八千八百多斤,比灭天神魔的逆天棍轻不了多少,但力气就小得多了。灭天神魔身上近百万斤魔丹巨力,岂是雷金刚比得的?棍锤相交,雷金刚手中金瓜锤脱手飞出,远远飞出数十丈开外,把地面砸了一个大坑。要知道是近万斤的重量呢,又一飞几十丈,岂是说着玩的? 兵器脱手,雷金刚自己也立脚不住,连连后退。他身子蠢大,虽有一双数丈长的长腿,却远不如人那般灵活,退得两步,第三步,脚就跟不上身子了,一个屁股墩就坐在了地下,把地面又坐出一个大坑,比金瓜锤砸出的还要深些。其实这也不奇怪,金瓜锤不到万斤,雷金刚一个身子可有十多万斤呢。 雷金刚不识得灭天神魔,灭天神魔灵体是九大神魔,却是雷金刚的老仇人。眼见一棍震翻雷金刚,灭天神魔畅快至极,拄了棍,仰天狂笑。知情的,像吴不赊、大尸巫王还好一点儿,不知情的,眼见这样一个钢铁巨怪居然这般狂笑,无不心底恶寒。 两怪交锋之前,赵炎一直信心满满。他的信心,不仅在于手中有五国八十万联军,最重要的支撑还是四大金刚。虽然知道吴不赊也造了一个和四大金刚差不多高大的钢铁巨怪,他也并未放在心上。四大金刚是天界护法之神,乃是倾天庭之力,无数巧匠费了无数巧思才打造出来的,一般的国家,即便想模仿打造,也绝不可能有那么精巧,更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威力。再说四大金刚有四个呢,灭天神魔才一个,四比一,还不稳胜。他却怎么也想不到,一个照面,雷金刚竟就败了,不但兵器脱手,而且还被震翻在地。 赵炎满脸的不可思议,连声道:“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管平就站在他旁边,也是一脸骇然:“斥候说尸莲国这魔怪能一棍塌城,我先还不信,却原来是真的。” 被震住的还有五国数十万联军。尸莲军欢呼声暴起,赵炎一张脸一时间阴得能滴出水来。 雷金刚一招落败,也是又惊又怒又惧,不敢再战。他这样的十余万斤的钢铁巨怪,一旦跌倒,想要爬起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好在他灵体是神龙内丹,倒是不傻,身子一翻,也不站起,四脚着地就往后爬,想要先爬远点儿再站起来。灭天神魔自然不会让他如意,口中“哈哈”怪笑,手中逆天棍高高扬起,一棍砸下。 这一棍,便显出身太高、臂太长的害处了,一个圈子抡下来,还要加十余丈长的巨棍,用的时间实在是太多了点儿,灭天神魔砸的是雷金刚的脑袋,可真到落下来时,雷金刚大半截身子都爬出去了。这一棍,砸在了雷金刚的大腿上。“咔嚓”巨响,雷金刚的钢铁巨腿被砸断了。他不知道痛,却知道伤心,口中狂嚎不绝,手上加力,加速前爬。风、云、电三大金刚也终于醒过神来,赶着忙儿来援救了,不过一时半会儿还到不了。 灭天神魔这一棍没能砸中雷金刚的脑袋,也愣了一下,追上两步,这一次吸取了经验,给了一点儿提前量。雷金刚也不傻,一看情形不对,拐着弯爬起来,灭天神魔这一棍竟是落了空,先还打断了一条腿,这会儿只捞着一阵风,用力太大,反把自己带个踉跄。他一时大怒,眼见雷金刚爬出了数十丈,迈开大步,几步追上,猛然抬脚,一脚踏在了雷金刚背上。这一脚力大,踩得雷金刚一个嘴啃泥,一时挣不起来。灭天神魔得意至极,又仰天一阵狂笑,扬棍要砸,棍子抬起,要落下时才发觉不对。 哪里不对了?他踩在雷金刚背上,脚离雷金刚脑袋已不过三两丈距离,可他的逆天棍呢?十多丈长啊,怎么砸得到雷金刚?他是得意忘形了,倒也不是白痴,一看不对,忙把棍子顺过来,改砸为杵。雷金刚身子爬不动,脑袋却是动来动去,灭天神魔戳了一棍没戳中,烦了,照着雷金刚肩膀戳下去。这一下中了,“咔嚓”一声巨响,把雷金刚身子戳得凹下去一个大坑,但没能穿透。没办法,灭天神魔虽有百万斤巨力,但棍头太钝,铸成雷金刚身躯的又是精钢,想要戳穿,没那么容易。 灭天神魔怒了,提棍在雷金刚身上一顿乱杵,把雷金刚一个身子杵得坑坑洼洼,却戳不穿雷金刚身上精良的钢板,他还急得哇哇叫。吴不赊在后面看了不免失笑,暗暗摇头:“九大神魔身子蠢大,脑子看来也不是那么灵光,唉!” 杵了这一阵子,另三大金刚到了。最先到的是风金刚,他巨斧高举,怒吼声中,一斧劈过来。灭天神魔杵不穿雷金刚身子,正自恼怒,眼见风金刚一斧劈来,大喜,舍了雷金刚,逆天棍一举,迎着风金刚巨斧便扫了过去,又是“铮”的一声巨响,火光飞溅。风金刚有了雷金刚的经验,兵器握得紧,巨斧倒是没有脱手,但斧刃质量不行,崩去了老大一块。多大一块呢?嘿嘿,若把吴不赊的身子镶进去,估计是刚刚好。 兵器虽没脱手,风金刚身子却也受不了那般巨力,连退了两步,还是有经验,有准备,否则这一下也要和雷金刚一样坐一个屁股墩,有了准备却稳住了。他倒是个惜物的,看一眼被崩开口的巨斧,狂怒,暴吼不绝,扬斧再劈。这时云、电两金刚也到了,云金刚铜人直戳,电金刚双锏齐砸,加上风金刚的斧,三般兵器一齐招呼了过来。 灭天神魔全然不惧,一声怒吼,逆天棍横扫,同时迎上电金刚的双锏和风金刚的巨斧。三般兵器相交,轰然巨响,火花飞溅,两大金刚合力,却仍是抵不住灭天神魔的百万斤魔力,被震得踉跄后退。倒是云金刚占了便宜,灭天神魔逆天棍对上了电、风两金刚,云金刚一铜人戳来,灭天神魔便没有兵器可挡。他这样的庞然巨物,身体移动困难缓慢,尤其又是在运力与电、风两金刚拼斗的时候,根本躲不开,只有挺起胸膛硬挨了云金刚这一铜人。“咔”的一声,云金刚的铜人竟插进了灭天神魔的胸膛,深入数尺。 吴不赊在后面看得真切,大吃一惊,还好,灭天神魔不是人,身体里面不是心肺等内脏,只是神魔丹。而且云金刚这一下,也没能完全把灭天神魔的身体戳穿,要想戳到神魔丹上,至少还要穿过两层钢板。 原来灭天神魔身上的钢板不止一层,而是多层铸造的,就好像人穿衣服,内衣、中衣、外袍,这样子,一层层套起来。云金刚这一下,戳穿了灭天神魔的外袍,中衣也破了一层,但还有一层中衣加内衣,最后才是镶着神魔丹的钢胆。 灭天神魔不是人,本来不必要像人穿衣服一样,弄上这么多件。但没办法,铁山城的匠人没有那么高超的技巧,不能让灭天神魔的身子一次成形。如果浇薄了呢,别说和四大金刚打,就灭天神魔自己的百万巨力就会把身子拧断,所以只能想了这么个法子,层层浇铸。 技巧是一个问题,钢材的质量也是一个问题。灭天神魔百万巨力,以逆天棍在雷金刚身上杵了那么多下,雷金刚除了一身坑,小洞也不见一个。云金刚只一下就在灭天神魔身上戳了个大洞,独脚铜人有尖的触角是一个原因,最重要的原因,还是灭天神魔身上的钢板远不如四大金刚身上的。 灭天神魔挨了这一下,也退了一步,独脚铜人抽出,灭天神魔低头看到自己身上的大洞,大怒,暴吼如雷,逆天棍高举,照着云金刚当头砸落。云金刚倒也不惧,挺独脚铜人相迎。风、电两金刚才和灭天神魔拼了一招,知道灭天神魔魔力惊人,云金刚一人之力,根本不是灭天神魔对手,两金刚跨上一步,斧、锏齐举,共架灭天神魔的惊天一棍。 三金刚对灭天神魔,四般兵器相交,震天巨响,犹如万鼓齐擂。三大金刚合力,仍是抵不过灭天神魔百万魔力,齐齐后退,不过灭天神魔也退了一步。他倒是打出了兴头,退而复进,复又一棍扫出。三大金刚举三般兵器齐迎,再震,再退。这一击,灭天神魔脚下站得稳当,却没有退,反是立即跨上一步,逆天棍再击。三大金刚再迎,再退。 四大金刚、灭天神魔这样的庞然巨物,兵器一抡数十丈,半天才能碰到一起。他们交锋,不可能有闪展腾挪那样的招数,如果不转身逃跑,那就是铁匠打钉,硬碰硬。 灭天神魔气吞云虎,巨棍指天,棍棍猛砸,步步前进。三大金刚输力不输志,三人合力,硬挡硬架,虽然步步后退,却也是咬牙硬顶。 这样的超级钢铁巨怪,这样力撼山海的拼斗,亘古至今,从所未见,也从所未闻。无论是五国联军的人类战士,还是尸莲国的魔族精骑,无不看得目瞪口呆,挢舌难下。双方上百万人,再无一人吱声,所有人都敛声屏气,魂魄齐失。 四大钢铁巨怪惊天恶斗,直有一个时辰,三大金刚力道消耗过巨,渐渐不敌。再一击之后,三大金刚忽地齐齐转身,分向三方逃去。灭天神魔没想到三大金刚会跑,呆了一下,一时不知该追哪一个,愣神之下,三大金刚却跑得远了。灭天神魔力道大于四大金刚,手脚移动的速度也比四大金刚快,但快得不多,这么一迟疑,再想要追上三大金刚,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吴不赊也不想让他去追。灭天神魔、四大金刚这样的钢铁巨怪,看似逆天无敌,其实有很多顾忌,最受限制的就是地形,若只顾追敌,万一陷在哪处松软的河滩泥塘里,那就非常的要命,盲目追敌,绝不可取。 吴不赊还注意到一点,拼斗中,灭天神魔手与脚好几次显示出不协调的地方,就好比人的手脚受了伤,使不上力一样。灭天神魔没受伤,神魔丹又有百万巨力,为什么使不上力呢?只有一个可能,铸造身躯的钢料材质不行,承受不了这样巨力的拼斗,出问题了。 吴不赊召回灭天神魔,三大金刚也回了本阵,雷金刚早就爬回去了;五国联军缓缓后撤,尸莲军也撤了回来,并没有追击。所有的人,包括花逐天这样的好战分子在内,看了这场钢铁巨怪的拼斗后,都再没了和人动手的心思。武功、技巧、勇气,在灭天神魔、四大金刚这样的超级巨怪面前,算什么呢?就好比张牙舞爪的蚂蚁,在看过大象打架后,还会对自己的牙口有自信吗?在灭天神魔、四大金刚这样的巨怪面前,人类实在是太渺小了。人类的武功,那一把子力气,更只是个笑话,打仗、拼杀、血战、死战不退,算了,别丢人了。 不出吴不赊所料,灭天神魔确实出了大问题。回来一检查,发现他的手脚身躯,有问题的地方多达数十处,尤其手脚那些负重和着力处的关节,差不多全都变了形。如果不是九大神魔合体,力量有巨大的冗余,以丹力强撑着身躯,灭天神魔手脚各处的关节早就断裂了,莫说追敌,拼斗中就会自己倒下。 看了灭天神魔的伤势,大尸巫王骇然之中又大是拜服:“亏得大王明见万里,九魔合一,若是一魔一体或三魔三体,今天绝撑不过去。” “我当时哪想到这个!”吴不赊摇头,“只想着多留点儿力气,大力打小力罢了,却是阴差阳错碰对了。灭天神魔身上用的钢料,已经是最好的了啊,竟比四大金刚身上的钢料差这么多。” “那没办法。”大尸巫王感叹,“天帝借天庭神仙之名,把最好的东西全搜罗上了天,人也好,物也好,稍稍看得过眼的就要献给天庭、献给神仙,有什么办法。铁山城的巧匠虽巧,钢料虽好,但最好的,还是在天界啊!” “尸位素餐,哼哼,天庭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吴不赊重重哼了一声,“让铁匠加紧给灭天神魔治伤,用最好的钢,实在没有,就在关节处加厚加重,反正灭天神魔力量有很大的余量,重点儿没关系。” “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大尸巫王躬身领命,不过要治好灭天神魔那一身伤,可不是说句话的事,直用了七八天时间,才把灭天神魔重新修好。不过这些天赵炎也没有来挑战,四大金刚也没出现。 事实上赵炎一直撤回了太长城。战后,赵炎暴跳如雷,他最大的倚仗,就是四大金刚。这会儿四大金刚被灭天神魔打得落花流水,他能不怒吗?未胜反败,极度失望,没了倚仗,燕、齐、楚、吴四国就很有可能背盟,或者说,只要四大金刚彻底一败,四国铁定会背盟,说不定还会落井下石,趁势在赵国背后捅上一刀。这让赵炎不由自主地心底发慌,失望、愤怒、惶恐,赵炎的怒火发起来,几乎就有些歇斯底里了。 但只发脾气没有用,赵炎派人急请西岳帝君。几天后,西岳帝君赶到,听后也是大为惊讶:“十多万斤的身体,多镶魔丹可以驱动,以尸莲国国力之强,搜杀一批魔兽不成问题。关键是,铸造这种铁人的钢料,一般的钢料,根本就不可能支撑得起那么重的身躯啊,更不说还要跑动打斗,尸莲国从哪里找来的这些钢料?” “尸莲国打造那什么灭天神魔的钢料,应该是从铁山城得来的。” “铁山城?”天界不管人界的事,加之西岳帝君没能拿到星君之位,心情不好,整日闭门不出,所以尸莲国占了铁山城的事,他并不知道,“铁山城怎么会把这么多钢料卖给尸莲国?应该追究山阴王的责任!” “不是卖,是铁山城被打破了。”赵炎说了尸莲国打破铁山城的经过,心里却也在暗暗后悔。当日尸莲国打破铁山城,山阴王曾向赵炎求援。当时赵炎身上压力正重,不敢得罪尸莲国,而且情报表明,打破铁山城的是天马族,目的是取了兵器和尸莲国开战,赵炎还想着坐山观虎斗呢,却没想到遗下了这么个大祸患。早知今日,当日就该及时出兵,与尸莲国联手灭了天马族,那么既不可能有灭天神魔出现,没有改换江山的尸莲国也不大可能出兵入侵。 “原来是在铁山城打造的,怪不得。”西岳帝君明白了原委,一时也是束手,“铁山城精工巧匠,天下知名,确是不输于天界工匠,这可怎么办?” “要说工匠之巧、钢料之精,还是天界强些。”过了这些日子,赵炎火气小了些,能静心思索了。回思当日的拼斗,云金刚一下就能在灭天神魔身上戳个洞,灭天神魔踩着雷金刚杵了好几下却无可奈何,可见四大金刚身上的钢料远比灭天神魔身上的强。他把这些与西岳帝君说了,道:“最恼火的,是那个灭天神魔力道大得不可思议,合四大金刚之力,竟也无法取胜,可就没办法了。”西岳帝君想了想,道:“要不多打造几个金刚,以多取胜?” 赵炎眼睛一亮:“也是个办法,却不知打造一个金刚要多久?” “具体的时间我也不知道。”西岳帝君摇摇头,“我好像有个印象,当年天帝打造四大金刚,前前后后花了三十多年时间。当然,先期是没经验,花在第一尊金刚身上的时间特别多,后来就快了。最后一尊金刚,好像只用了半年不到就打造好了。” “半年?”赵炎大失所望,“那怎么来得及?” 西岳帝君苦笑:“那可能还是快的,主要是那种钢特别难炼。还有一个难的,龙丹、象丹难觅,临时再要找一批象丹、龙丹可没那么容易。”赵炎越发失望:“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这么大一个天界,天上地下所有的好东西基本上都供奉给天庭了,就没办法对付一个铁人?” 他的语气颇为不善,仿佛在训自己的臣子。西岳帝君心下不快,咳了两声,低头喝茶。赵炎醒悟过来,斜瞟了西岳帝君一眼,眼中闪过一道得意的光芒,脑海中现出西门柔翘着雪白的臀部狂吟娇呻的情形。 西岳帝君为五岳帝君之一,威名赫赫,却是个怕老婆的主儿。西门柔说一,他不敢说二,西门柔往东,他不敢向西。西门柔常回娘家住,身为西岳帝君夫人,赵炎觉得她有很大的利用价值,而且西门柔那种成熟的美也非常诱人,便找个机会,诱奸了西门柔。当时他不过十六岁,后来西门柔果然给了他极大的助力。像赵炎拿云州遗族做棋子,西门紫烟拿给吴不赊的西岳帝君的信物,就是西门柔向西岳帝君要的,而这些,西岳帝君全然不知。 西岳帝君并不知道赵炎这会儿正在脑子里意淫他的妻子,心中虽然有些恼怒赵炎语气不逊,却还是在想主意。十九王子能坐上天帝之位,全靠赵炎助力,而西岳帝君要想升为星君,则要十九王子天帝的位子坐稳并牢牢掌握住权力才做得到,还是要靠赵炎出力。赵炎真若倒了台,他也就糟了,所以不快是不快,力还是要出的。他喝着茶,却还真想出了个主意,道:“临时打造金刚确实是来不及,要不这样,用雷火炼魔。” “雷火炼魔?”赵炎眼光一亮,“像上次对付吴妖王一样?” 他一提这个话头,西岳帝君倒是想起了吴不赊,道:“对了,吴不赊那个妖孽确实没死。那妖孽也真是厉害,雷火都炼他不死,这段时间,这妖孽有什么动静没有?” “好像没什么动静,估计是被四大金刚吓住了。”赵炎摇头,不以为意,“那个妖孽好对付,只要灭了灭天神魔,歼灭尸莲军,我回头就可轻松灭了那妖孽,就让他再得意几天好了。”赵炎哼了一声,屡屡把吴不赊玩弄于掌中,虽然吴不赊是一个打不死的妖王,他也并没放在心上。他却不知道,他现在面对着的尸莲王,就是吴不赊。 “雷火炼魔对付得了灭天神魔吗?”赵炎有些怀疑,“灭天神魔身上的钢料虽然差些,可也是钢呢,雷火只怕对付不了他。” “灭天神魔虽然一身钢甲,可灵体是魔丹啊。”西岳帝君解释,“雷火不必炼化灭天神魔的身子,只要炼化了他体内的魔丹就行。” “这倒是有理。”赵炎点头。 “不过灭天神魔能驱动十几万斤的身躯,体内肯定不止一颗魔丹,要全部炼化,需要时间,那就要借助于四大金刚,要死死拖住灭天神魔。不过雷火逢金必入,四大金刚若抓住灭天神魔,雷火也会进入四大金刚体内,四大金刚体内的龙丹、象丹只怕也会同时被炼化,这倒是个麻烦。” “有什么麻烦的。”赵炎全不在乎,“只要能灭了灭天神魔就行。至于四大金刚,能保得住更好,保不住也无所谓,以后有的是时间。别说四大金刚,便是八大金刚也可以打造出来。” 这口气,西岳帝君实在听不惯,却也没必要反驳,道:“那我派人给四大金刚种天雷引,我可以保证,四大金刚至少能和灭天神魔同归于尽。” “有劳帝君。”赵炎大喜,倒是客气了一句,“尸莲军这段时间一直缩在太息城里没有动作。上次那一战,我估计灭天神魔也不好受,我立马派人送战书,必要一战功成。” 吴不赊收到赵炎战书的时候,灭天神魔的伤也刚好治好了,当即回书应战,心下生疑:“三大金刚被灭天神魔打得落花流水,就算雷金刚的腿重新换过了,四大金刚联手,也不可能打得过灭天神魔。赵炎有什么倚仗,就敢主动挑战?” 和赵炎打了几回交道,回回吃了亏,吴不赊着实记了心,但左思右想,却是想不出赵炎又有什么诡计玩出来,只好小心应对。战前他嘱咐灭天神魔,不可大意,若胜,穷寇莫追,万一战况不利,也不必死拼。即便败了,只要保得实力,下次仍可再战。灭天神魔灵体是九大神魔,大大咧咧地应了,也不知有没有放在心上。 第八十五章 魔灭 赵炎大军开到,吴不赊出城十里迎战,天有些阴,似乎不适宜作战。但赵炎大军既然开来了,吴不赊当然不能不出战,以免堕了士气。他却不知道,这是赵炎特意选定的日子,阴雨天,云中雷力更强,雷火炼魔,更具威力。 两军对圆,四大金刚跨步出阵挑战,灭天神魔腹中发出低吼,能听得出声音中的兴奋。吴不赊却隐隐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嘱托灭天神魔:“不可大意。”灭天神魔随口答应,持棍出阵,步伐越来越快。四大金刚也加快步子迎上,嘴中都发出沉闷的低吼,恰如天际隐隐的闷雷。看看奔近,灭天神魔大棍一举,棍随身进,横里扫去,四大金刚堪堪停步,四人并成一排,各举兵器,轰的一声巨震,逆天棍与四大金刚兵器撞在一起,火花溅起丈许来多。四大金刚各退一步,合四人之力,仍然抵挡不住灭天神魔的百万魔力。 这一下拼得爽,灭天神魔兴奋得一声狂吼,复又一棍扫出。四大金刚各上一步,仍是四人合力,共架灭天神魔的大棍,一撞之下,再退一步,再进,再拼,虽然不敌,这劲头倒足。灭天神魔高兴坏了,口中不绝低吼,一棍又一棍,不停地猛砸。两军兵士虽然隔得远,但那兵器撞击声实在太大,一下两下还罢了,这么连续撞击,谁也受不了,不少士兵扔了兵器,以手掩耳,便是吴不赊也想拿手去掩着耳朵。 颜如雪陪在吴不赊身边,换了男装,一身亲兵服饰。如果不看她的脸,锁子甲干净利落,里里外外透露着矫健英武,可一看她的脸就不行了,太秀气,这样的脸配这样的甲只能上戏台子,不能上战场。偏偏她身后还有个驼玉儿,驼玉儿背后还有八个女妖,都是一般装扮,在吴不赊身边便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 颜如雪好看的秀眉微微皱着,吴不赊注意到了,道:“这些家伙,打铁呢?――你把耳朵掩上,要不干脆到后面去躲躲。” “没事。”颜如雪摇头,给他一个笑脸,秀眉却始终不曾展开,道,“我是奇怪,四大金刚明明不敌,为什么还要这么硬碰硬?四大金刚分开,分进合击,效果不是要好得多?” “是啊。”吴不赊也奇怪半天了,“可能是他们身子太笨重,怕合击速度太慢,掩袭的来不及牵制,正面的已经垮了吧。还有一个,灭天神魔一身钢板,身上就是挨上一下两下也没什么事,牵制不起作用。”他这解释,不是没有道理,可就是自己听着也无法相信,总觉得怪怪的,却又不知道怪在哪里。 他们不知道,四大金刚这么明知不敌还硬接硬架,目的是要消耗灭天神魔的力量。灭天神魔魔力惊天,四大金刚合力仍然不是他的对手。无论是赵炎还是西岳帝君,都不敢肯定,引来的雷火就能一下子摧毁灭天神魔,万一被灭天神魔抗住了,反是引雷的四大金刚被毁灭了,那就糟糕至极。所以赵炎他们想了这么个法子,让四大金刚和灭天神魔先硬拼上一阵,消耗灭天神魔的一部分魔力,再引雷火,或可一击成功。 这么拼了有大半个时辰,四大金刚忽地一分,灭天神魔拼顺手了,收招不及,一棍扫空,怪异的一声啸叫,再举棍时,面前的电金刚、云金刚忽地丢了兵器,大步跨上,一左一右,分别抱住了他的两条胳膊。 灭天神魔措手不及,又惊又怒,猛力甩动身子,想要把两大金刚甩开。拼力气,四大金刚合力也不是灭天神魔的对手,但这么抱上来,连身子贴上,每尊金刚都有十几万斤呢,灭天神魔想要甩脱,可没那么容易。便在这时,绕到两侧的雷金刚、风金刚也扑到了,同时一跪,一左一右,抱住了灭天神魔两条腿。 这变化太怪,吴不赊失声叫道:“这是要做什么?打不赢耍赖吗?” 颜如雪秀眉微皱,也是不明所以。 电金刚、云金刚抱手不算,风金刚、雷金刚还上来抱腿,灭天神魔终于彻底被激怒了。他一声怒吼,丢了逆天棍,长臂展开,一手搂了电金刚,一手搂了云金刚,便要把两金刚摔倒。如果灭天神魔用拳头,无论四大金刚中的哪一个都接不住,可玩摔跤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还是那个原因,除了力气,还有体重,四个十多万斤的钢铁疙瘩用蛮力缠住灭天神魔,他哪里能甩得开!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浓厚的乌云已遮盖在了战场上空,四大金刚一抱住灭天神魔,身上同起一道电光,只闻一声炸雷,乌云中突然射出四道巨大的闪电,猛然射在四大金刚身上。四大金刚是抱着灭天神魔的,雷火一射在四大金刚身上,立即便同时传到了灭天神魔身上。 四大金刚受不了雷火的灼烧,同声痛嚎,却是死不松手。雷火不像平时的闪电般,一闪而灭,雷符的接引,天上雷云中的雷电源源不绝地被引下来,形成四条巨大的电柱,如四条银龙,狠狠咬着四大金刚,又从四大金刚身上伸出四只龙爪,死命地抓住灭天神魔。 四大金刚嚎,灭天神魔也同时痛嚎,四股雷电,缠绕着五尊钢铁巨怪,不停地灼烧。五怪则在雷电中不绝地嚎叫,那种场景,骇人心魂,双方上百万人马,全都看呆了。所有人都瞪大眼睛、张大嘴巴,脑子里一片空白,只知道傻傻地看着,再不能起任何念头。吴不赊、颜如雪是这样,另一面,赵炎、西岳帝君也是这样。他们虽然是策划者,可这样的场景,实在是太震撼人心了。 灭天神魔一直在竭力挣扎着,想要把四大金刚甩开,想要从雷火中挣脱开来,但雷火过于强大,他虽有百万魔力,便与天地间的雷电相比,还是太渺小了,又怎么可能挣得开!蓦地里,他仰首向天,震天长啸,啸声中,一道冷焰从口中喷出,直射上天,冷焰粗若合围,一射百丈。 “丹焰!”西岳帝君失声惊呼,“想不到这魔怪体内魔丹如此之强,怪道有如许巨力。” 丹成时,会在周身形成一圈光芒,是为丹焰。一般的丹焰,都是均匀地包在身周,像灭天神魔这样,将丹焰凝成一股从嘴中喷出,不是做不到,有些修为深的也做得到,但最多喷出丈余,焰柱也最多有拳头粗细。灭天神魔这股丹焰,粗若合围,一喷百丈,那就太惊人了。西岳帝君虽贵为一岳之尊,见多识广,却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他却不知道,灭天神魔体内魔丹乃是九丹合一,而每一尊神魔又有九粒丹。此丹焰,乃九九八十一粒魔丹被雷火煅成一体狂喷出来,才有如斯盛景。 雷电对有灵之物最为敏感,所以到处都有雷电劈人、劈树、劈妖孽怪物之说,却没听说过哪里有雷电劈石头的。而灭天神魔喷出的这丹焰,正是魔灵最盛时的显现,与四大金刚身上的雷符相比,丹焰对雷电的吸引力要大上百倍。缠在四大金刚身上的雷电猛然掉头,同时撞上灭天神魔喷出的丹焰,霎时融为一体。丹焰本来就已极粗,再加上四股雷电,顿时又粗了一倍不止,立在天地之间,白光闪耀。那条光柱,便在百里外也能看到,光芒比初升的太阳还要强烈得多。 所有人都觉得光芒太强,想要闭上眼睛的时候,天地间突地一暗,却是灭天神魔猛然一吸,把整条光柱一下就吸进了肚子里。四股雷电射在四大金刚身上的时候,雷电与天上的乌云一直是连着的,可灭天神魔这一吸,雷电居然断了线,又好像乌云中所有的雷电都被灭天神魔吸进了肚子里,乌云被吸空了,再也没有雷电了。霎时间一片死寂,也一片昏暗,仿佛到了世界的尽头,出现在眼前的,是末日最后的景象。 吴不赊莫名所以,正想问身边的颜如雪,忽地里强光一闪,随后是剧烈的爆炸声。那光芒之强,仿若一千个太阳同时升起,那爆声之巨,直若天崩地裂。驼玉儿“呀”的一声尖叫,猛一下就扑在了颜如雪怀里。颜如雪却在背后死死抱住了吴不赊的腰。吴不赊也惊得张开嘴巴,只知紧紧抓住颜如雪的手。 无数的人发出惊叫,所有的马也全被惊得跳了起来,乱跑乱跳。无论是吴不赊这边,还是赵炎那边,一刹那间便全都乱了套,所有人都慌了神,只是跟着乱。便是吴不赊也迷迷糊糊的,直到回到了太息城里,始才勉强醒过神来。 “肯定又是赵炎的奸计,他知道四大金刚打不过灭天神魔,就又在四大金刚身上种下天雷引,引雷火来烧灭天神魔。”想明白了前后原委的吴不赊跳脚怒骂。 “应该是这样。”颜如雪拉住他的手,“不过这一次他也没占便宜,四大金刚以本体引雷,乃是先残己,再伤敌,尤其最后那一炸,四大金刚绝对受不住,灭天神魔若死,四大金刚也肯定活不了。” 她的分析颇有道理,吴不赊的怒火稍抑,一面命人整军,一面派出斥候。 整军的结果让人哭笑不得,这一乱,互相踩踏而死的,竟有一万多人,还有五六万人受伤,几万匹马伤残,另外还有不少被吓疯了的,算下来,直若一场大败。 不过斥候传回来的消息让吴不赊好过了一点。赵炎的五国联军也是大乱,在太息城到太长城一百五十里范围内,到处都是溃兵。五国联军八十万大军可以说全乱套了,踩死踩伤的,疯狂之下提刀互相砍杀的,数不胜数。算下来,五国联军的损失估计数倍于尸莲军,这与尸莲军全是骑兵有一定关系。魔族汉子生在马上死在马上,受惊后,本能的反应让他们抱紧马匹,任由惊马带着他们逃走,只要马不倒下,基本上就不会受伤。五国联军里步兵居多,人的两条腿,本就没有马的四条腿站得稳当,人推人人挤人,一个不好被挤翻了就再莫想站得起来。最要命的,是赵国那二十万精骑,马一受惊,到处乱跑,不分敌我地在人堆里乱冲,五国联军被踩死的步兵,大半受惊马所赐。大的战争,尤其是几十万人的大战,最怕的就是自乱阵脚,一旦混乱起来,那种后果,比直接战败还要可怕。 至于吴不赊最关心的灭天神魔,爆炸的地方成了一个巨大的泥坑,四面倒着四大金刚扭曲的身体,勉强还能分辨出形状,不过已是炸得只剩四团废铁了。龙丹也好,象丹也好,全都爆裂,灰飞烟灭。灭天神魔则比四大金刚更惨,他巨大的身子被爆成了无数块,除了重新回炉,再莫想拼拢来。 那一爆,灭天神魔吸足了云中雷电,强压着体内魔丹之力,压到极处,再猛然喷发,那种力量,已不知拿什么可以形容。若不是那种力量,也不可能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五具钢铁身躯炸成这个样子。 吴不赊得报冷笑:“赵炎那小白脸,仗的就是四大金刚,没了四大金刚,我看他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这时,赵炎也回到了太长城,惊魂始定,开始收拢溃兵。八十万溃兵要收拢起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还好,吴不赊并没有趁机进攻,让他暗暗吁了口气。大军安定,报上结果,死亡的有三万多人,伤者无数,让赵炎差点儿喷血。唯一的安慰是,斥候回报,灭天神魔与四大金刚同归于尽,最大的威胁没有了。 西岳帝君有些担心,道:“五国联盟,仗的就是四大金刚的威慑,没了四大金刚,我怕四国会起异心。”赵炎嘿嘿一笑:“本王自有对策。” 赵炎召来燕、齐、吴、楚四国统帅,公然许诺,四国只要与赵国一条心,合力打败尸莲军后,赵国将上禀天帝,请天帝为四国每国打造两尊金刚。燕、齐、楚等四国,本不是对赵国真心臣服,怕的就是四大金刚。四大金刚一完,四国确有异心,但赵炎的这个许诺,却让四国怦然心动,当即齐齐表态,必与赵国齐心合力,共灭魔族。 赵炎的许诺,让西岳帝君惊得目瞪口呆,犹疑道:“四大金刚为天界护法之神,天帝怎么可能会答应给下界打造?”赵炎冷笑,一脸狠厉:“老十九会答应的。敢不答应,我会让他明白,我能立他,也能废他。” 如果说先前赵炎的自作主张只是让西岳帝君觉得他有些冒失,这句话就真的惊住了西岳帝君,看着赵炎阴狠的脸,半晌作声不得,最终一个字没说,缩着脖子出去了。 看着他的背影,赵炎打鼻子里哼了一声:“缩头乌龟。” 缩头乌龟的评价,其实是西门柔说出来的。有一回偷情后,赵炎曾问西门柔,他和西岳帝君谁强。他问得暖昧,其实是问床上功夫谁强,带着调笑的味道。西门柔给出的,却是对他们两个人性格的评价。西门柔对他的评价是,很烂很烂的烂男人,但烂男人终究是男人。而西岳帝君呢,表面上人模狗样,内里其实肮脏不堪,可又胆小怕事,男人都算不上,只能算做缩头乌龟。 虽然得到了四国的保证,但要重整军心,并不轻松,那种惊吓过于强烈,后遗症没有那么容易调理,,直到十天后,赵炎才重新整理好大军,杀向太息城。 吴不赊仍是出城十里迎战,两军对圆,赵炎治国玩阴谋是高手,真正上战场指挥打仗可不行。五国联军的总指挥是管平,管平先令右翼燕国重甲步兵出阵挑战。这边花逐天狂喜过来请战:“大王,让我的天甲重骑去踏扁这些铁乌龟。” 吴不赊当然不会阻拦,点头答允。花逐天回到本阵,令旗一挥,一万天甲重骑狂冲出去。一万重骑冲击起来,那种威势,非常骇人。但燕国重甲长矛方阵号称天下一切骑兵的克星,还真不是吹出来的,并无半点儿惧意,最前面是一人多高的大盾,大盾上方下尖,可插在地下,后面还有铁撑,盾兵藏在盾后,以身支盾,以加强铁撑的力量。第二排长矛兵半蹲,丈八长矛架在盾上,矛尾戳地,敌军骑兵冲上来,首先就会被长矛戳穿,余势就算撞在盾上,想要撞开盾墙也并不容易。第三排长矛兵则把长矛架在第二排长矛兵的肩上,第四排则架在第三排的肩上,一排一排,紧密列降。看上去,一排排锋利的长矛便如钢铁的森林,这样的重甲长矛方阵,移动困难,攻击力为零,但防御力之强,却真的可以称得上天下第一。除了四大金刚或灭天神魔那样的钢铁魔怪,人类能撕开这种阵势的兵种基本没有。步兵就不要说了,轻甲骑兵上来也只是送死,唯一能拼一下的,就是具装甲骑,却也是铁砧碰铁锤,大家半斤八两,输赢决定于双方战士的勇气,而不是骑兵的冲击力。这一点,赵国和燕国打了几百年,已是定论。 “轰”的一声,天甲重骑撞进了重甲长矛阵,第一排骑兵连人带马几乎都被戳死,但重甲骑兵连人带马形成的巨大撞击力也冲垮了燕军的盾墙,前几排钢铁防线也是瞬间崩溃,但后面的燕军巍然不动。好吧,其实披着重甲的燕军想动也动不了,但那种勇气还是让人佩服。花逐天的天甲重骑同样勇悍绝伦,连绵不绝地往里冲,跌下马没死的尸莲军勇士与在撞击下活下来的燕军重甲兵也没有一人转身逃跑,而是拔出兵器拼死搏杀。 杀死敌人,这是活着的唯一理由,或者死。 尸莲军居然拥有具装甲骑,这让管平又惊又怒。具装甲骑本是赵军的标志性装备,但现在的赵军却没有具装甲骑。为什么呢?赵军本来是有具装甲骑的,可惜在与吴不赊的第一次战争中,被吴妖王的兽兵偷袭,十五万精骑差不多全军覆灭,其中就有最为精锐的一万五千具装甲骑。具装甲骑实在是太耗钱了,即便以赵国这样的大国,轻易也装备不起。与吴不赊的第二次大战,赵炎就没有给管季配备具装甲骑。再一次战败后,赵炎才下决心,不惜血本,到铁山城定制了一万套甲骑,结果呢,阴差阳错,吴不赊做了尸莲王,打破铁山城,这一万甲骑又落到了吴不赊手中。至于第一次落到吴妖王手里的那批铁甲,不好意思,那会儿吴妖王不识货,也穷得要死,一半卖了,一半熔了打成了农具。 还好,尸莲军虽然有具装甲骑,管平这边有燕军重甲步兵相助,无论是具装甲骑还是重甲步兵,都是威力巨大的战争利器,也同样都是极为耗钱的吞钱怪兽。赵国的具装甲骑从来没有超过一万五千骑,燕国的重甲步兵也从来没有超过三万人。这一次燕国来助战,赵炎亲自提出了要求,燕王才派出了两万重甲步兵,但有这两万重甲步兵,基本上已能够挡住尸莲军的一万甲骑。 花逐天指挥天甲重骑不断往前冲,看着一队队重骑倒下,他的眼睛越来越红,向前的弯刀却没有半点儿晃动。天甲重骑的攻势如滔天的狂潮,燕国重甲长矛方阵的防御却如江边万年屹立的礁石,前面的倒下,后面的巍然不动。这是钢铁的较量,这是勇气的较量,这是鲜血的较量。尸莲军是魔族中最英勇的战士,燕国重甲步兵也同样是人类中最坚强的勇士,谁也不会首先认输,在最后一个战士倒下之前。 燕国重甲长矛方阵的威力,管平素所深知,他唯一担心的,就是燕军不肯用力死战。眼见燕军顽强得出乎想象,他大喜,手一挥,中军令旗升起,左翼齐国骑兵发动攻击,五万齐国轻骑乌压压冲了上去。 齐国这次来了十万骑兵,是除赵国之外最大的一个骑兵集团。不过齐军无论是步兵还是骑兵,战力都不是特别得强,管平也没想靠齐军来撕开尸莲军左翼,他所要的,只是齐、楚两军能拖住左翼尸莲军就足够了。 齐军攻上来,熊怒川挥军迎战。两军混战,管平中军令旗升起,吴国步兵攻了上去。吴国轻甲步兵,是能与楚国山地步兵对撼的精锐,便是对上尸莲军骑兵也是丝毫不落下风,尤其是在有齐国骑兵助战的情况下,一个个步兵方阵冲上来,竟如铁拳横扫,将尸莲军骑兵狠狠砸开。熊怒川大怒,仰天怒啸:“狮、虎、熊!” “狮搏万里!” “虎啸千山!” “熊撼五岳!” 上三族士兵齐声怒吼,上三族昔日的威严在这吼声中重现。熊怒川手中弯刀一挥,全军压上,吴军攻势一挫,两翼齐军骑兵加速压上,与熊怒川的上三族精骑狠狠撞在一起。齐军骑兵战力略有不及,胜在人多,加之中间有十万吴军轻甲支撑,竟不显败势。骑兵野战,人类军队中,除了赵国精骑,再没有哪一国能和魔族骑兵正面硬撼。齐军能和尸莲军差不多打成平手,值得骄傲。 左翼能与尸莲军硬撼不败,管平又惊又喜,大旗挥动,中军十万赵军精骑压上。 吴不赊四十万大军,一路折损,已剩三十六万,左右两军各十万,中军十六万,其中十万是天马族精锐。赵军攻上,吴不赊令旗一挥,五万天马族精骑迎战,以一敌二,竟也不落下风。管平看得真切,把剩下的十万骑兵也压了上来。吴不赊冷笑,不再留手,五万天马族精骑、六万各族杂兵全数押上。管平大喜,战鼓狂擂,二十万赵军步兵全部押上,步步向前。 “今日一战扫灭魔族,有进无退。”管平昂首激叫,令旗升起,右翼楚国步兵也压了上去。赵国与尸莲国屡次大战,不怵魔族不稀奇。燕、齐、吴、楚四国战力竟也不输魔族,这真的是让管平喜出望外。赵炎允诺给四国打造金刚的条件他也是知道的,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金刚居然有这么大诱惑力,能激发出四国全部的潜力,拼命死战。合五国之力,兵力又多一倍的情况下,只要敢战,没有道理不能打赢。 “大王英明!今日一战功成,我赵国霸业千秋。” 双方一百多万人浴血厮杀,喊杀声吼叫声惊天动地,管平的马屁几乎是吼出来的。赵炎却仍然听不大真切,不过听不清没关系,他猜也猜得到。他站在车上,眼发电光,神采飞扬。管平情不自禁地就为他的风采所慑服:“天佑大赵,降此英主明王。” 百万人的呐喊,惊天动地;百万人的鲜血,塞川填谷;百万人的厮杀,激尘蔽天。赵炎虽然睁大了眼睛,其实还是看不清战况。不过他也不必要看得太清楚,他心中自信满满,确认必胜。远远的,尘雾迷蒙的天空中,突地升起一朵彩色的焰火。赵炎还以为自己眼睛花了,眨了眨眼睛,再看,没错,是焰火,正在慢慢散开落下。 “谁放焰火?”赵炎愕然,“是魔族那边?什么意思?败了要退兵了吗?” 管平也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是魔族那边,兵败后施放焰火,好像从来没听说过有这种事啊?” “难道……”赵炎心中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却又怎么也不肯相信,但急促的告警声已在耳边响起,“好多狼、狮、豹子,还有熊……是兽兵!追风国兽兵!” 赵炎猛然回头,他有玄功,腾身而起,升上半空。远远望去,在五国联军的侧后方,无数的兽类正咆哮着扑过来,漫山遍野,数不清有多少。 “是吴妖王的兽兵!他竟然和尸莲王勾结在了一起,他竟然……” “大王,现在怎么办?”管平老脸骇白。他眼前的赵炎,刚才还英明神武的一代英主明王,这会儿却是神情痴呆,嘴巴不停地动着,像是在说话,又像是在抽筋,身子摇摇晃晃,喝醉了酒一样站也站不稳了。 五国联军完了,大赵完了。管平脑中闪电般掠过这个念头,一股血在胸中激荡,猛地嘶声狂叫:“带大王走……擂鼓,擂鼓……死战……死战!” 牛八角亲率十五万兽兵,一直潜伏在五国联军侧后,赵炎大军开过来,兽兵自然也就跟了上来。不过,有一点儿非常诡异的是,还在赵炎大军开出太长城之前,吴不赊就收到了消息,透露了赵炎以替燕、齐等四国打造金刚为饵,诱使四国拼力死战的事。说这件事诡异,是因为这个消息来得古怪至极,不是尸莲国斥候打探出来的。这样的高层内幕,尸莲国斥候是无论如何也打听不到的。这个消息是自己送到吴不赊手中的,一把飞刀,带着这个消息,钉在了吴不赊所居太息城城守府的大门上。 打破脑袋,吴不赊也想不出谁会给他送这个消息。他只能有一个推断,赵国,或者说,五国联军的高层中,有人不想赵炎获胜,所以给他送这个情报,让他早作准备。当然,也有可能这是赵炎的又一个诡计,不过这种可能性非常小。 但不管怎么样,吴不赊是提前知道了赵炎笼络四国要决一死战的决心。他掐算着鼓点儿将牛八角的十五万兽兵调到了五国联军背后,在这最关键的时刻,给了五国联军致命一击。 如果没有这个消息,牛八角的十五万兽兵绝不会来得这么及时,因为吴不赊从头到尾,就没想过要动用牛八角的兽兵。五国联军兵力虽然比尸莲军多一倍,但五国同床异梦,燕、齐等四国还是给赵国这个恶嫖客强拉上床的。威慑他们的是四大金刚,现在四大金刚没了,燕、齐等四国不反手给赵国一刀已是非常客气了,还会帮着赵国死战吗?仅赵国那二十万精锐,尸莲军精骑一个冲锋就能把他们撕碎,要兽兵做什么?那么后果就是,给金刚诱惑着拿出了全部潜力的四国联军加上狂热的赵军,以多打少,很有可能赢得这场战争。 论智谋手段,这一场交锋,其实还是赵炎赢了,他以非凡的气魄,果断抛出打造金刚这个绝杀的诱饵,将五国联军凝成了一个坚强的拳头,而吴妖王盲目自信,却还以为自己稳占上风。只不过,五国联军内部出了娄子,赵炎挨了自己人的黑刀子。 难道真是天佑好人?吴不赊也是大扯耳朵,他是不是好人且不说,天有眼吗?就算天有眼,他会保佑好人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老天爷会保佑你?别自我感觉良好了,老天爷眼里,人命就是那草扎的狗,生死任便,一钱不值。 突然发现背后出现了凶残的兽兵,五国联军立即就崩溃了。 其实三十六万尸莲军加上十五万兽兵,总兵力也还远远逊于五国联军的七十余万大军,问题是,兽兵出现得过于突然,又是卡在五国联军全线出击、后背空虚的当口。再一个就是,人对兽类,天生有一种畏惧感。其实当日管季和牛八角斗到后期,一个赵军,基本上可以单挑两个狼兵,可这里是五国联军,不是管季当日百战余生的赵军精锐,一慌一乱,全完了。 夫战者,气也,一口气泄了,人再多也没有用,人越多,越乱,反而越糟糕。若是七十个人,一个勇士吼一嗓子,很有可能就能重振勇气重摆战阵,七十万人嘛,雷神发威也没有用。 管平亲自擂鼓,五国联军仍是一溃千里。管平却是不肯退去,他身边五百亲兵不肯弃主将而走,死死护在管平身边,尽皆战死。到最后,偌大的战场上,只剩下管平一个人,不管不顾地擂鼓。苍凉的鼓声,在战场上孤独地擂响,残阳如血。 尸莲兵为管平气势所慑,围着他,却无一人动手。花逐天赶过来,却是恼了,他的天甲重骑剩余不到三千人,可谓损失惨重,正是一肚子火。他反手抽箭,距离很近,箭从管平额头上射进去,后脑穿出来。管平一声怒吼,双槌落下,竟然击穿了牛皮鼓,怒目圆睁,尸身屹立不倒。他如此刚勇,花逐天倒也生出三分敬意,不再去碰他的尸体。 “管平名头不如他哥哥管季,忠勇犹有过之。”吴不赊感慨道,命人收拾管平尸体厚葬。 俘虏的五国联军多达二十余万,赵炎倒是逃走了,吴不赊也不忙着追击。五国联军覆灭,尤其赵国损失最大,赵炎基本上已输掉了袋子里的最后一个铜板,就算他还能强行武装几十万人出来,没经过训练的菜鸟也打不了仗。至于五国联盟那就更不用说了。此战之前,即便没了四大金刚,赵炎仍有四十万赵军,仍是天下第一大国,仍是一头力量强大的恶虎,咆哮一声,百兽辟易,所以他拿出替四国打造金刚的诱饵,四国会信,会为了那个诱饵出尽死力。这一战之后,四十万赵军也完蛋了,恶虎没了爪,毒龙没了牙,燕、齐等四国还会怕他吗?还会听他的话吗?诱饵?什么叫诱饵?现在不是诱饵,是案板上的肉,你赵国完蛋了,我们可以自己去拿,而在吃肉之前,还可以先咬你赵国一口。 赵炎已只剩最后一口气,那要急什么呢?慢慢逼着他,就如猫戏老鼠,一口咬死就太无趣了。 牛八角与吴不赊相见,得知吴不赊竟然是尸莲王,把个老牛惊得目瞪口呆,竟是马屁都憋不出一个了。 吴不赊哈哈大笑,道:“你回去可别跟象大嘴几个说,那些家伙,若知道我没带他们打仗,非唧唧歪歪到死不可。”他说得有趣,颜如雪抿嘴轻笑,这才是她喜欢的吴不赊,即便坐着两国王位,却仍像街市和气生财的小老板,永远笑嘻嘻的,绝不以势压人。 牛八角带了兽兵回山,吴不赊重整大军,缓缓压向悲歌城,当然先取了太长城,却已是座空城,军民早已逃散。吴不赊本不想杀人,这样更好。 赵炎逃回悲歌城。西岳帝君听说追风国兽兵突然从后面杀出,五国联军居然败了,顿时就傻掉了,嘴巴吧唧吧唧,却再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赵炎枭雄之性,输得赤身裸奔了,却仍想垂死挣扎,喘息方定,便有一计:“尸莲王之所以死缠不休,只是迷于西门紫烟的美色,想拿到春晓救她醒来,春晓是没有了,但西门紫烟的妹妹西门青青美色不逊于乃姐。请西门大人进宫,加太师,让他把西门青青送给尸莲王。只要尸莲王肯收兵,任何条件都可以答应。至于吴妖王,”他咬咬牙,“过了这个坎,不死不休。” 吴不赊指挥大军慢慢走,取了太长城,次日大军尚未出城,小军来报,赵国派了使者来求和。吴不赊冲颜如雪一笑:“不急,且看那小子还有什么宝耍。” 把赵国使者带上来一看,竟是鲍信。吴不赊奇道:“原来是鲍太守,你不是一个人在守双阳城吗?怎么又做了使者了?嘿嘿,口不应心,不是君子啊!” “大王差矣。”鲍信面不改色,“我为大赵守土,自当与城共存亡,但大王不杀我,更向我大赵腹地深入,我再守着双阳城就是迂腐了,自然要赶回我王身边。我虽老朽,但只要有一分力,便要为我王出一分力。” 话都是他一个人说了,吴不赊大笑,也不以为意,伸出手:“春晓,我只要春晓,拿到春晓我立即退兵。没有春晓,对不住,还是那句话,赵炎上天我上天,赵炎下地我下地,无论他走到哪里,我都会抓到他。” “春晓乃天界宝物,我王便有心奉与大王,也无此权力。但我赵国另有一宝,今献于大王,还望大王赏收。”鲍信轻轻击掌,一个女孩子盈盈走了进来。 第八十六章 青青 这女孩子最多十三四岁,精巧的瓜子脸如白玉雕成,身材颀长苗条,一袭淡绿裙衫,脚步轻移,裙裾轻摇,便如一片青荷叶踏波而来。 “西门青青拜见大王。” “西门青青?”吴不赊几乎是看呆了,直到后腰一痛,被扮作亲兵的颜如雪掐了一把,这才醒过神来,“西门紫烟小姐是你什么人?” “是我姐。” “你是西门紫烟的妹妹?”吴不赊这会儿算是彻底清醒过来了,细看一眼。西门青青迎视着他,明眸如水。吴不赊竟是不敢多看,心下暗叹:“难怪西门家世出后妃,这西门青青,竟一点儿也不逊色于她姐姐。” 吴不赊转头看鲍信:“赵炎这是什么意思?” “西门紫烟小姐因服千梦而昏睡,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主感于大王之诚,特将西门紫烟的妹妹献于大王,但盼大王能念在我主一片拳拳之意,止息干戈,重铸和平。” “送了姐姐不算,现在又送妹妹,事到艰难用美人,赵炎还真是有种啊!”吴不赊冷笑一声,“回去告诉赵炎那小王八蛋,真有孝心,就把他老妈送过来,否则就洗干净屁股等着吧。”他愤怒之下,口不择言,被颜如雪又掐了一下,这才意识到西门青青还站在面前,歉意地看西门青青一眼。西门青青竟一直在看着他,浑不似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儿。 “鲍大人,你先回去。”西门青青转头看鲍信。鲍信被吴不赊的愤怒弄得正手足无措,忙道:“好,好,有劳西门小姐了。”行了一礼,退了出去。 西门青青转过身来,看着吴不赊。 不等她开口,吴不赊道:“西门青青小姐,你也回去吧!这些事情,不是女孩子应该掺和的。”西门青青直视着他:“大王真的是为了要拿到春晓救醒我姐姐而发兵吗?”吴不赊不想听她的劝说,但她是西门紫烟的妹妹,不好过于粗鲁,道:“青青小姐,不必说了,请回吧!” “难道和姐姐比,我真的这么难看?”她盯着吴不赊,明眸的眼波似嗔似怒。吴不赊与她眼光一对,心中竟是怦然一跳。 “不是,你长得非常漂亮,再过两年,你会比你姐姐更漂亮。”吴不赊不敢多看,微垂下眼光。 “那大王能为我收兵吗?”笑容突然就在她脸上绽放开来。那笑容是如此的灿烂妩媚,吴不赊虽垂下眼帘,只是一点余光瞟着,也自惊心。没办法,睁着眼睛,只要是男人就没办法拒绝她。 吴不赊闭上眼睛,暗暗深吸一口气,断然摇头:“不能。”说着,转过身,“送客。” 说完,吴不赊向颜如雪眨眨眼,做了个吐气的表情。西门家不仅是世出后妃,简直还出妖怪,十三四岁还没完全长成的女孩子就如此妖媚,真要长成了,那还了得。 “这位是颜妃颜姐姐吧?” 这句话突如其来,吴不赊一愣,颜如雪也是一脸错愕。吴不赊转回身,看向西门青青。这小丫头还是满面笑容,不过这笑却变换了内容,刚才是诱惑,这会儿却是天真,还带着一丝丝的小得意。 “吴大哥,谢谢你!” “你……你……我……”吴不赊一时真不知道怎么答她。这个小丫头,难道真的是个妖怪,否则又是怎么猜出这位尸莲王就是吴不赊的? “奇怪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吧?”西门青青笑得越发得意了,大眼睛眯成弯月形,小鼻子还微微往上耸起,可爱无敌,“当日吴大哥从戮妖谷中脱险,姐姐去追风城却没能见到吴大哥。但她说,吴大哥英雄盖世,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必然会有惊天动地的举动出来。近年天下大事,最轰动的是天马族的突然崛起,不过当时真没去想,吴大哥就是那个白手夺位的天马族族长,因为后来你又回了追风城。可为什么我又能猜出你就是吴大哥呢?一是你上天庭采春晓的事太奇怪。姐姐在尸莲国,你追风国吴大王要春晓做什么?二是吴大哥你第二次复活后,竟然就失了踪,而尸莲王偏偏就突然出兵,死追着赵炎要春晓。三,也是最重要的,我刚才试探大哥,换了其他人,都不会让我回去。不是我自夸,我姐姐也说我比她漂亮,就算我无法取代她,但不至于让男人厌弃。吴大哥却断然让我回去,而且我从你的眼光里,看到了抑制不住的怒意,还有隐隐的怜惜。你在怜惜什么?你在怜惜我姐妹的命运!如果你不是吴大哥,你只是一个好色的男人,你怎么可能有这种眼光?” “好个鬼丫头!”颜如雪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走过去拉着她的手,“上次紫烟到我那里,说有个妹子,长得漂亮也算了,最是古灵精怪,今天算是见识了。” 西门青青“咯咯”笑道:“姐姐回来,说吴大哥几位妃子个个都是迷死人不偿命的大美人,尤其是颜姐姐,更是倾国倾城。今日见着姐姐,果然是天下绝色。” “这张小嘴儿,怎么就生得这么巧。”颜如雪假嗔着掐她,两女笑作一团,眨眼便亲热得不得了。吴不赊还在一边发傻,这个变故,实在太出乎他意料了。他猛然想到一事:“西门小姐,那消息是你派人送来的?” “吴大哥,你还是叫我青青吧!”西门青青点头,“是,赵炎垂死挣扎,我担心吴大哥不防之下吃亏,所以叫人送了信来,却没想到吴大哥另有奇兵。” “那你今天来……” 西门青青哼了一声,好看的小鼻子皱起:“赵炎那小贼不甘心失败,只盼靠美色能残延喘息,不过我今天还带了一把刀来。”她袖底滑出一把短匕,寒光闪闪,把吴不赊吓了一跳。这样的小美人,手里捧着鲜花还相得益彰,拿把匕首就恐怖了。 “如果尸莲王不是吴大哥,我就刺杀你后再自杀。刺杀只是假刺杀,自杀却是真自杀。我要以我的死激起尸莲王的怒火,去把赵炎那狗贼彻底毁灭。”说到这里,她忽地冲吴不赊行下礼去,“吴大哥,请你一定不要放过赵炎那狗贼。” 颜如雪忙扶她起来。吴不赊点头:“你放心,我绝不会放过赵炎的。” “还有件事,吴大哥,你能让人把姐姐接回来吗?”西门青青眼里霎时就盈满了泪水,“娘死得早,从小就是姐姐和我最亲。就算她再也不会醒过来,我也要天天陪着她。” 她的话,让吴不赊心底发酸。他有能力把赵炎撕成碎片,有胆子把天庭彻底摧毁,但他却没有办法找一朵春晓来,救醒西门紫烟。 “我立刻派人回去,让吹雪护送西门小姐回来。”吴不赊点头,转头向外,“传令,大军开拔,杀向悲歌城。” 鲍信本已出城,对西门青青的美色,他还是信得过的。尸莲王死缠不放,不就是痴迷于西门紫烟的美色吗?现在有了个足可与西门紫烟媲美的西门青青,而且还是西门紫烟的妹妹,没道理不退兵啊!他正胡思乱想,突闻身后号角忽起,转头一看,只见大军出动,朝悲歌城开去。鲍信惊怒交集,却也无法可想,只有快马回禀赵炎。 赵炎得报,那种失望、愤怒,难以用言辞形容。宫中珍玩,打碎一地。西岳帝君也是满腔绝望,道:“早知道这魔王要死缠烂打,当日不毁了春晓就好了。” 这时候说这个有什么用,赵炎狠狠瞪他一眼,咬牙道:“悲歌城守不住,上天去。倚天门而守,我倒要看看,那魔头难道真有胆子杀上天去?” 太息城外一战,五国联军崩溃,赵军损失最重,却也还有五六万精骑逃了回来。赵炎当下点起五万精骑,护着他逃回西岳府。到西岳府,西门柔接着,五国联军在太息城外战败的事,她还不知道,听得一败涂地,惊得俏脸惨白。赵炎狗入穷巷,腹中反是一腔戾火,狠狠盯着西门柔,隐秘地使了个眼色。西门柔明白他的意思,故意灌醉了西岳帝君,送去小妾房中,自己偷偷溜出来与赵炎相会,见面便道:“到底怎么回事?有四大金刚还有五国八十万联军,怎么会败呢?” “我怎么知道,简直就是碰上鬼了。”赵炎一腔邪火,揪着西门柔衣服猛一撕,“刺啦”声中,华丽的裙衫一破两半。西门柔没想到他这么粗鲁,“啊”的一声惊叫,以手护胸。赵炎懒得和她玩情调,拉着她身子一转,压在小花桌上,一把扯去纱裤。 “老十九有名无实,楚王也递了顺表,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可是,就在那一刻,我竟然就败了。为什么?为什么?四大金刚,八十万大军,竟然败了。吴不赊那个妖孽,竟然屡杀不死,竟然会和尸莲王勾结,在关键时刻突袭我军后背。本来我已经胜了的啊,却就那么败了。我不甘心,不甘心啊!”赵炎一面疯狂地动着,一面不绝嘶叫。西门柔略带着痛苦的呻吟声,混和着他的嘶叫声,一种绝望的淫糜,弥漫在西岳府上空。 西岳帝君并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日日在别人胯下承欢,只是紧紧盯着吴不赊大军,又开坛作法,求佛求道拜天拜地,将西岳府历代帝君和亡灵全部问候了一遍,只盼吴不赊打下悲歌城止步,再莫要追到西岳府来了。可惜的是,绿帽乌龟天不佑,吴不赊听说赵炎逃往西岳府后,不打悲歌城,反而率领大军,直接向西岳府杀过来。 得报,西岳帝君几乎当场就要哭出来,太欺负人了,却还没地方说理去。 “尸莲王会不会进攻西岳府?西岳府可是五岳之一,他敢逆天吗?”西岳帝君咬着牙,自己却也觉信心不足,“他如果真敢攻打西岳府,我就……我就……我就上天告他去。”他猛然兴奋起来,“对了,我上天告他去,让天帝下诏谴责他。天帝下诏,所有人类国家共同对抗魔族的入侵,吓也吓死他。” “白痴。”赵炎看着西岳帝君如抽疯的苍蝇一样乱转,心底暗骂,倒也不阻止他。其实,赵炎心底也没了主意。 西岳帝君当日就上天去了,吴不赊的大军则日渐一日逼近西岳府。 西岳帝君上禀天帝,十九王子这天帝的位子还没坐热呢,听说赵炎的五国联军在有四大金刚帮助的情况下还打了败仗,尸莲军更有可能攻上天界,吓得差点当场尿裤子。西岳帝君说什么就是什么,下诏谴责,号令勤王,天界大征兵,诏令写了一道又一道,只是盖印都盖得手抽筋,但真的有用吗?其他不说,仅天界征兵就行不通,天界富裕,天界百姓没人愿意当兵,尤其说是要和魔族打仗,原有的几个天兵还纷纷开了小差,更别说报名来当兵了。 西岳帝君不管这些,拿了诏令下天,麻秆打狼,好歹也是个倚仗。兴冲冲回府,他直奔内宅。一个女子见了他,转身就跑。 西岳府里侍女、丫环数百,西岳帝君能叫得上名字的没几个,不过这女子他有印象,是西门柔的贴身丫头,叫新绿,记得有一回兴起,还在后园里轻薄过一回。按理说,她见了他该上来请安,再使点儿狐媚子手段,沾点云雨,就有可能收房,跑什么跑,而且还慌慌张张的。 西岳帝君心下起疑,喝道:“站住!再跑打断你的腿。” 新绿被他一吓,站住了,转身跪倒:“叩见老爷。” “你跑什么跑?撞鬼了啊?” “妾身……没……妾身……”新绿小脸吓得惨白,结结巴巴,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西岳帝君心下起疑:“这贱人这般慌张,难道与人在这里偷情?不会啊,哪个奴才狗胆包天,敢到内宅来?”他功力不弱,虽然耽于酒色,底子还在,当即运起玄功,灵力放开,若新绿真是与人幽会,那人必在左近,百丈之内,鼠噬蚁爬,全逃不过他的耳朵。这一凝神,一个声音立时就直钻进耳朵里来:“骚狐狸,换个姿势……看我……死你……” 男声,西岳帝君眉毛一扬,突然觉出不对,这声音熟,是赵炎。赵炎进了内宅,这也太放肆了吧?莫非看上了哪个丫头?西岳帝君一口气松了下来,虽然有些过分,也属正常。公侯之家,准备姬妾给尊贵的客人侍寝本就是常事,只是赵炎进了内宅有些不合适而已,其他的倒也无所谓。不过下一刻,西岳帝君的眉头猛地又是一凝,他听到了女人的呻吟声,那个呻吟声熟悉至极,先还以为听错了,再听得一句,没错,是西门柔的声音。 西岳帝君霎时就明白了,新绿甫一见他,立即慌慌张张往里跑,不是与人幽会被他撞破了,而是西门柔在与赵炎偷情,新绿望风,见了他赶紧去报信。 “贱人!”西岳帝君狂怒冲顶,手一伸,一掌拍在新绿头顶。新绿立刻七窍喷血,一命呜呼。西岳帝君更不看她,飞步进宅,到寝室前,一脚踢开房门。入目的景象让他目眦欲裂,大床上,两个人正死死缠在一起,正是赵炎和西门柔,两人都是一丝不挂,通体大汗。 赵炎两人正自要死要活,全没听见西岳帝君奔进来的脚步声,直到房门“砰”的一下被踹开,这才受惊回头。一眼看到西岳帝君,赵炎一惊跳起,也不及穿衣,扯了床薄被掩了下体,一跃从后窗蹿了出去。 年轻人反应快,西岳帝君追之不及,看西门柔还张着双腿在那里发呆,他血气冲顶,暴叫一声:“我斩了你这贱人!”拔剑冲向西门柔。 西门柔一声惊叫,想逃却来不及了,往床里一钻,脑袋钻进了被子里,却把一个肥硕的大白屁股露在了外面。西岳帝君一眼看见,心上都要滴出血来,急怒之下心神错乱,却不防有个凳子横在脚前,一下绊着,“扑通”摔了一跤。西岳帝君越发暴怒,翻身爬起,冲到床边,剑方扬起来,忽觉胸口一痛,低头一看,胸前戳出一物,竟是一截剑尖。西岳帝君眨了眨眼睛,难以相信,伸手摸了一下,才知道不是幻觉。他转过头,一眼看到了赵炎,全身兀自光溜溜的,正一脸狞笑看着他。 “赵炎,你……你……” “你去死吧。”赵炎抽出宝剑,猛然扬起,一剑砍在西岳帝君脖子上。这一剑力大,西岳帝君一个脑袋直飞起来,“扑通”一声落在床前花桌上,落得巧,竟就戳在了桌面上,眼睛仍是难以置信地大睁着。 西门柔听得响动,从被子里钻出来,看到小花桌上西岳帝君的脑袋,吓得“呀”的一声尖叫:“你……你……杀了他……” “我不杀他,他就要杀了你。”赵炎一脸狞笑,“你不杀人,人便杀你,你不吃人,人便吃你,这本就是一个人吃人的世界。” “他……他死不瞑目。” “死不瞑目又怎么着?咬我啊?”赵炎把下身一挺,哈哈狂笑,“不敢咬我?不敢咬我你看着我有什么用?看着我玩你的女人吗?那你就看好了。”忽地伸手,一把扯过西门柔。西门柔惊呼声中,他已挺身直入。杀夫而奸妻,赵炎阴暗的心因极度刺激而邪火狂涨,不绝狂笑。 吴不赊大军不急不徐地赶往西岳府。这日离着西岳府已不过百里,忽报有使者来。那使者奉上一封信和一个木头盒子。吴不赊猜赵炎必然又在玩花样,可打开信一看,仍旧吓了一跳。赵炎在信里告诉他,木盒里装的是西岳帝君的脑袋,春晓被毁,是因为西岳帝君想要借春晓杀死吴不赊。兽兵给尸莲军助力,赵炎以为吴不赊和尸莲王勾结在了一起,所以献上西岳帝君的脑袋,希望尸莲王还有吴不赊能止息怒火,收兵息战。 “赵炎竟然砍下了西岳帝君的脑袋,还真是下得了手啊!”吴不赊大是咂舌,打开木盒,正是西岳帝君的脑袋,犹自怒目圆睁。 “赵炎那小子以为我和尸莲王是两个人,砍了西岳帝君脑袋送了来,他认为我出了口气,或许会劝尸莲王退兵。他小子确实是个枭雄,敢想敢做。”吴不赊不愿多看,盖上盒子,摇摇头,“西岳帝君是死不瞑目啊!” 颜如雪也自惊讶叹息:“西岳帝君为五岳帝君之一,被赵炎利用,最后却又被赵炎出卖,怎么可能瞑目。” “这下西门柔该高兴了。”吴不赊冷笑,“先帮着赵炎来骗我,毁了春晓,害了紫烟,这会儿连丈夫也被赵炎杀了,嘿嘿。” 西门青青在边上,颜如雪对吴不赊使个眼色,拉着西门青青的手,一时却不知说什么好,只是叹息道:“女人啊,总是这般命苦,唉!” “她才不命苦呢!”西门青青冷笑,“你们不知道,她和赵炎早有奸情。姑父还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呢,怎么可能瞑目!” 这话可真是石破天惊了。吴不赊惊得差点儿跳起来:“我就说了,赵炎逃去了西岳府,西岳帝君可是一大助力呢,这会儿怎么会为了不一定能起作用的赔罪杀了他?原来还有这个内情。十有八九,西岳帝君撞破了赵炎和西门柔的奸情,帮着奸夫杀亲夫,嘿嘿……” 颜如雪看西门青青脸色不对,扯一下吴不赊:“好了,你少说两句吧!” “没事。”西门青青轻轻哼了一声,“自从知道她为了骗杀吴大哥不惜毁了春晓,我就再不当她是我姑妈。因为唯有春晓能救姐姐,她不知道也算了,知道还这么做,她当自己是我们的姑妈吗?”她一脸激愤,吴不赊、颜如雪对视一眼,一时也插不了嘴。 “吴大哥,你不妨给赵炎回封信。” “什么?”吴不赊不知她的意思。 西门青青嘴角微微上翘,她的嘴唇小而纤巧,淡粉的颜色,这么翘着,犹如初绽的玫瑰花瓣儿,但说出来的话却让吴不赊吓了一跳:“吴大哥你可以在信上说,当初上追风城骗吴大哥的是西门柔,所以毁了春晓的主犯不是西岳帝君而是西门柔。赵炎为人,最是凉薄狠毒,看了信,必会出手对付西门柔。她为了奸夫、侄女可以不顾,亲夫可以杀害,到最后被奸夫出卖,咱们看她是哭还是笑?” 这些日子整天在一起,颜如雪问了西门青青的年龄,十三岁不到,这么小小的女孩子,想不到心肠却是这般狠烈。想到她当日暗送消息,后又带刀而来,再想想西门紫烟、西门柔,吴不赊不得不感叹:“这西门家的女孩子,还真是个顶个的不一般。” 西门青青坚持,吴不赊还真就照她的意思给赵炎回了封信,不过多加了一句“久闻帝君夫人美艳惊人渴欲一见”的话,这是担心赵炎下手太狠,像对待西岳帝君一样,把西门柔的脑袋送过来。西门青青虽然说不认西门柔这个姑妈,但吴不赊还是要多加一分顾虑。 赵炎看了吴不赊的信,不怒反喜,哈哈大笑,斜眼瞟向西门柔:“尸莲王仅仅玩你家青青看来不过瘾,想让你们姑侄同床呢!” 西门柔脸上变色:“你真打算把我送给尸莲王?” “放心。”赵炎笑道,“我不会亏待你的,只要你能劝得尸莲王退兵,我会扶你的儿子做下一任的西岳帝君。” 赵炎五万大军进驻西岳府,杀了西岳帝君后,把西岳帝君的亲信也尽数杀了,整个西岳府现在全控制在赵炎手里。先前恋奸情热,西门柔也不以为意,这会儿却是想反抗也没有办法。她咬牙道:“赵炎,记住你今天的话,如果你说话不算数,我西门柔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 身为西门家的女子,西岳帝君的夫人,无论西门柔心性如何,她都有她的尊严。和赵炎偷情,那是她自愿,可赵炎要把她送给尸莲王,却绝对是一种屈辱。如果只是为了自己,她不会屈从,可赵炎说扶她儿子做下一任西岳帝君,却是抓住了她的命门。女人会牺牲任何男人,却会为了自己的儿子,作出任何牺牲,这就是母性。 听说西门柔来了,西门青青冷冷一笑:“我就知道。我懒得看她的样子,不想见她。” 她不想见西门柔,颜如雪便在后面陪她,吴不赊独自见西门柔。 西门柔精心打扮过,见了吴不赊,行了一礼,眼光直瞟过来:“早闻尸莲王白手起家,英明神武,雄才绝代,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她眼睛里仿佛带着钩子,吴不赊被她眼光一瞟,心下竟是怦然一跳,小腹也猛然发热,心底不由暗叫:“这女人,难道会勾魂?” 上次在追风城,初见西门柔,吴不赊就颇为惊艳,甚至幻想过这美艳熟妇在床上那无边的风情。这段时间,见识了西门柔的手段、心性,就仿佛一条美丽的蛇,终于了解了她的毒性,吴不赊对西门柔已是极为厌嫌。照理说,就算西门柔脱光了扯他上床,他也不会有兴趣,没人会抱一条蛇上床。再没想到,与西门柔见了面,被她这么瞟上一眼,竟仍然会有这种反应,难怪有人说,男人是下半身动物,还真是没错啊! 见吴不赊发呆,西门柔抿嘴一笑,上前两步,叫:“大王。”她这一抿嘴,掩着了半张脸,却比整张脸全露出来更加诱人,这一声“大王”叫得,更恍似放了糖,要命啊! 吴不赊实在是抵挡不住,只好闭上眼睛,道:“西门夫人,你想不想知道我是谁?” 再睁开眼,眼里已满是讥笑。他神情大变,西门柔脸上变色,停住脚步,一脸狐疑地看着吴不赊:“你是?”吴不赊一笑,身子一摇,化出本像。 “你是吴不赊?”西门柔尖叫出声,连退数步,一张脸霎时没了半分血色。 “你竟然做了尸莲王!难怪……难怪……”难怪什么,她不说,吴不赊也知道,是为了西门紫烟死缠不休。若尸莲王不是吴不赊,又怎会为了一个女子花费这么大心力!西门紫烟哪怕再美,也只是一个女人而已,这世上还缺少美女吗?唯一的原因,不是因为美,而只是因为不可替代。 “你现在还有什么话说吗?”吴不赊其实很想说,你现在还想诱惑我吗?但话到嘴边,终究改了口。 “我无话可说。”西门柔闭上眼睛,“你杀了我吧。” 西门青青只说让赵炎把西门柔送来,到底要怎么处理,她却没说。不管怎么说,西门柔都是她的长辈,再恨,一个杀字也是说不出口的,而顾忌着她姐妹两个,吴不赊也不可能对西门柔下手。 “我不杀你,你走吧。”吴不赊挥手。 西门柔愣愣地站了一会儿,转过身,缓缓走了出去。来时,她想要诱惑吴不赊,提着气,整个人艳光逼人,这会儿气沮神消,人好像矮了一截,缓步而出的背影,是那般的落寞凄凉。 吴不赊虽然厌憎她的冷酷无情,但看着她的背影,心中也隐隐生出一丝不忍,暗暗感慨:“西门家的女孩子,老天爷生得她们如此美丽,却又对她们如此无情,为什么就不能给她们一个同样美丽的结果呢?” 赵炎是深知西门柔的诱惑力的,如果说西门青青还不能让尸莲王满足,加上西门柔,绝对够了,这一点儿他可以肯定。就拿他自己来说,如果西门青青、西门紫烟、西门柔三个人站在一起,让他挑一个抱上床的话,他一定先挑西门柔。不是说西门柔就比西门紫烟两姐妹要漂亮,只是她那种少妇艳熟的风情,对男人的诱惑力实在比西门紫烟姐妹这些青涩的少女要强得太多。因此西门柔一出发,赵炎一口气就松了下来,尸莲军必会后撤。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尸莲王竟然是吴不赊。西门柔或许对天下一切男人通杀,却对吴不赊不起作用。就算她对吴不赊的下半身起作用,他还有上半身呢,虽然大多数时候屁股决定脑袋,但偶尔也会有脑袋发热的时候。 次日,吴不赊下令大军继续向西岳府进发。赵炎得报,气急败坏,破口大骂:“玩了西门柔那样的极品女人,还不知足,你到底要什么?” 这句话,在吴不赊大军到了西岳府山下,赵炎请他出来相见,当面就问了出来。 “我到底要什么?”看着赵炎气急败坏的样子,吴不赊忍不住大笑起来,“想知道我是谁不?” 先前瞒着尸莲王这张牌,一是尸莲国这边不好处理,花摇尾突然成了吴不赊,不太好解释。另一个就是想打赵炎一个出奇不意,措手不及。赵炎全心全意对付他这尸莲王,忘了那边的吴妖王,关键时刻牛八角奇兵突出,扭转战局,赵炎全盘皆输。所以,这会儿就没必要再瞒着了。 “你是谁?”他这话怪,赵炎一脸惊怒变成一脸疑惑。 这会儿两军阵前,身后数十万尸莲军,当然不能像独对着西门柔一样直接变回吴不赊的本相,那非乱了军心不可。吴不赊有办法,肩膀耸了一耸,左肩膀上又生出一个脑袋来。 “吴不赊吴妖王?”赵炎尖叫出声。叫得太急,嗓音像是挤出来的,又仿似公鸭子被捏住了脖子。 “原来尸莲王是你,怪不得,怪不得!”赵炎口中喃喃,面若死灰。他深知和吴不赊结的仇有多深,尸莲王既然是吴不赊,便再无任何回旋的余地。 “赵炎,你我之间本无深仇,虽有过节,各凭本事,我本事计谋不如你,死在你手里也是活该。可西门紫烟呢?”吴不赊话声冷厉如刀,“西门家世代王亲,西门紫烟更于国有功,你明知只有春晓能够救她,为什么偏要这么狠心,毁了春晓,对你到底有什么好处?” “没有好处,但我就是不想让她活转来,尤其不想你去救她。”赵炎灰败的脸突然冒起红光来,扭曲着,歇斯底里,脖子上的筋突兀着,“你知道吗?西门紫烟为什么不肯嫁给我?她居然说,她喜欢你。你有什么好?你自己说,你有什么好?”他状若癫狂,吴不赊一时倒有些发蒙,也是因为从赵炎嘴里听到西门紫烟喜欢他吴不赊的话,一时傻在那里。 “你长相不如我,身世不如我,智谋不如我,手腕不如我,甚至你连人都不是,只是个妖孽。可西门紫烟居然说喜欢你,居然说喜欢你!”赵炎十指戟张,神情狞恶,似乎想要抓住些什么东西,狠狠地撕裂,“我丢不起这个人!我赵炎长到这么大,从来没有这么丢过人。所以我要你死,我更要她付出代价。不嫁给我,那就去尸莲国嫁给尸莲王吧,给屁股上生着一条尾巴的尸莲王玩弄,再生一窝红毛绿眼带尾巴的小兽人,那会儿我就接她回娘家,那才落到我眼里,哈哈哈哈……!”他疯狂地笑着,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仿佛忘记了吴不赊就是尸莲王的事。 “赵炎,你卑鄙无耻!”西门青青和颜如雪一起,女扮男装藏在亲兵队里,听得气愤不过,冲出来怒骂。赵炎瞟她一眼,不屑一顾,瞪着吴不赊,忽又“嘿嘿”笑了起来:“吴妖王,你厉害,天雷都炸你不死,尸莲王也被你杀了,西门紫烟的好戏我看不到了,可是又怎么样呢?你再有本事,就算能把天翻过来,又怎么样呢?没有春晓,西门紫烟死定了,你们到阴间去相会吧,哈哈哈哈……!”他狂笑着,打马回去了。西门青青气得全身颤抖,颜如雪拉着她的手劝道:“他疯了,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吴不赊也没想到赵炎如此疯狂,不过估计也是被他这尸莲王的本相刺激的。现在的赵炎,就像输光了一切的赌徒。 “进攻!把他最后一只爪子砍掉。”吴不赊挥军进攻。 西岳山极险,赵炎一直没有上天,就是想恃险而守。他一直有种侥幸心理,或许尸莲军见地势太险,攻两次攻不下来就会撤兵,那他就不必上天了。十九王子可以说是他一手扶上去的,天庭各方势力不敢乱动,也是因为畏惧赵国强大的兵力。如果他一路逃上天去,败象显露,各种势力立刻会跳出来,可就大大的麻烦了,所以他竭力死撑,不到最后一刻,脸面就始终要撑着。吴不赊一显露本相,他便绝望了,尸莲王或许会因地势不利攻两下撤兵,吴不赊却绝对不会。西岳峰哪怕再险十倍,五万残败的赵军也抵挡不住三十万尸莲军的狂攻。赵炎当机立断,留一部分兵力掩护,大部分兵力随他撤上天去,倚天门而守。 尸莲军攻下西岳府,吴不赊却没有急着杀上天去,而是下令收集柴草。花逐天等人不明所以,还以为要烧了西岳府呢,随便找了点干柴堆在西岳府门前就算应付了事。吴不赊一看,当场给花逐天一脚:“不够,再找,至少要超过这个量的一百倍,越多越好。” 一百倍,花逐天舌头吐出来多长,不敢问吴不赊到底要那么多柴做什么,只苦着脸道:“哪里有那么多现成的干柴啊!” “这些不是?”吴不赊一指西岳府,“拆,全拆了。” 建房子,魔族只有干瞪眼,如此精美的建筑,砸碎三十余万尸莲兵的魔脑子也建不出来,可是搞破坏,嘿嘿,个个都是高手。一声令下,偌大的西岳府,上千年的建设,无数华丽精美巧夺天工的建筑,几天内便被拆成了一片白地。 西门青青没少来西岳府玩,虽然恨着西门柔,可眼看着这么漂亮的西岳府被生生拆毁,也有些不忍,问吴不赊:“吴大哥,你拆房子做什么啊?”吴不赊笑:“不做什么,我就看着这西岳府有气。” 西门青青信以为真,颜如雪却是不信,她了解吴不赊的奸商性子,他会和人斗气,却绝不会和东西财物呕气。她偷偷问吴不赊:“你到底在玩什么鬼花样?”吴不赊淫笑:“花样啊,你晚间就知道了。”话音未落,腰间挨了颜如雪一掐。 柴草准备充足,大车装了,运上天去。云路出口的关卡太小太矮,赵炎也没在这里浪费仅有的一点残余力量,而是整体撤入了西天门。 第八十七章 天门破 吴不赊上次是从南天门上的天,西天门他是第一次见。西天门同样是卡在两山之间,两面高山千仞,雷云翻滚,翻山是无论如何也过不去的。西天门城墙高达二十余丈,比赵国悲歌城的城墙要高出整整一倍。别的不说,光攀墙的云梯就极难打造,二十余丈的云梯,扶手若太细,那么长,一晃就断了,若太粗呢,可又太重,别说竖上城墙,便想搬动也非易事。没有云梯,又拿什么来攻城? 天门,便是赵炎最后的倚仗,最后的一张牌。 看着西天门高耸的城墙,所有的尸莲兵都忍不住张嘴惊呼,有那脑子一时不开窍的,竟然拜了下去,刚好,屁股翘起,正利于军官皮鞭问候。 颜如雪也有些发愁:“不愧是天门,果然高大,便是云州遗族的飞云关也比它要矮得多,这个可怎么攻?”吴不赊却是成竹在胸,“嘻嘻”笑:“容易。”令强弩掩护,将柴草堆在城墙下,放起火来。 天门是最后的依托,赵炎也非常紧张。尸莲军一攻城,他便亲自上了城头,先是命令不停放箭,看了一会儿,发现尸莲兵不是架云梯爬城,而是人手一捆柴,他可就糊涂了,干脆下令不必放箭,且看吴不赊玩什么花样。结果尸莲兵把柴草堆在城墙下,就那么放起火来。 “放火?他们以为这西天门的城墙是木板做的?”傻看半天,再无花样,赵炎终于哈哈大笑起来。城头上赵军也跟着笑,这么堆起柴草烧城墙,也确实是太滑稽了。 “魔族从来不善于攻城,我大赵的城,只要稍微坚固一点儿的,尸莲国就从来没有攻下来过,何况这是天门,是比悲歌城还要高上一倍有余的西天门。攻打这样的城墙,魔族想都不敢想,所以才会闹这样的笑话。大家用心防守,只要不被魔族高手钻了空子,天门安如磐石。” 似赵炎的才智,这个时候自然知道趁势鼓励军心。赵军一路残败,一直败上了天,确是人心浮动,军无斗志,见了尸莲军这般可笑的举动,再听了赵炎的话,果然又重新振作起来。 不止是赵炎和城上的赵军,便是城下的尸莲兵也迷糊着。魔族士兵虽然大都无脑,可也不全是傻子,火烧城墙,谁都知道起不了作用。不过吴不赊从白手起家到直杀上天界,一路行来,百战百胜,几近神迹,尸莲军除了崇拜还是崇拜,再疑惑,也没人敢问。不明白?明白你就是王了,傻问什么?搬柴就是,军中大抵是这种声口。 西门青青也迷惑,不过她跟吴不赊还不是太熟,不好问,其实若换成其他事她也问了,只是眼前这事,怎么说呢?傻得过于简单,她反而不好问了。世间的事往往就是这样,越曲里拐弯的,越多人问,你若是直通通地傻呢,反而没人问了,尤其当做这傻事的人还站在神坛上的时候。 颜如雪没这个顾忌,不过她是非常了解吴不赊的人,不相信吴不赊会做那种明显的傻事,可她又看不透,忍不住悄悄问吴不赊:“你到底在玩什么鬼花样啊?” 这话先前问过了,后果很严重,只是她没长记性。吴不赊“嘿嘿”笑:“那夜不是玩了好多个花样吗?没记清楚?”这人就没个正经,颜如雪白他一眼。她穿着男装,俏丽中更添三分英气,这一眼,便又在英气里带上了妩媚。吴不赊顿觉腹中一热,骨头都软了三分,涎脸笑道:“要不你现在跟我进帐去,再玩几个花样出来?” 这么大白天的,关键是西门青青还在不远处站着,颜如雪怎肯跟他进帐去,瞪他一眼,俏脸却已是霞光遍染,知道跟这厚脸皮说不下去,干脆不理他了,自跑去跟西门青青说话,且看着就是,不论吴不赊捣什么鬼,最终反正要现形。 吴不赊下令将所有的柴草堆放在百丈左右一段城墙处集中燃烧,西岳府带上来的干柴还嫌不够,又去两边山上大砍树木,在火边烤得半干后投入火中,总之是决不许有一刻熄火,火只能大,不能小。 除了堆柴烧火,吴不赊又下令把左边山上一条山溪堵住,砌一个坝,坝下挖一条水道,一直通到焚烧的城墙下。 炙天的大火一直烧了十天十夜,烧掉的柴差不多都够砌一座西天门了。烧成的灰烬堆成了近十丈高百丈长的一座山,可以想象烧了多少柴。效果就是,那一段城墙的砖基本上被烧红了,赵炎先还小心翼翼,烧着的那一段城墙也布了不少士兵,到后来就不行了,整段城墙就像个大砖窑,隔得老远就热浪蒸人,直接站上去,眨眼就是烤猪。赵军不能站,尸莲军也不可能上得来,除非尸莲军是铁打的。事实上,尸莲军除了不断添柴,并没有趁着火势突进城来的打算,到后来赵炎实在是迷糊了,只令人时刻盯着,看吴不赊捣什么鬼。 第十天夜里,吴不赊又取出吹牛袋,让吹牛袋给火山鼓风,尸莲军则加油添柴。这一夜好烧啊,感觉中,仿佛天都被烧红了,赵炎的心也被烧焦了。他能感觉到吴不赊马上就会有动作,却就是猜不出来,不住磨牙:“这个妖孽,他到底要做什么?” 天渐渐亮了,吹牛袋又吹了一阵,太阳跃出天边的一刹那,吴不赊下令开坝放水。 砌坝的时候,是一层泥一排树这么层层砌上去的,树上拴了绳子,得到号令,一千尸莲兵拉了绳子一齐发力,大坝一下就被拉垮了。积了七八天的山溪水便如解了笼头的马驹子,撒着欢往下奔。说马驹子其实不太形象,水量大,河道深却不宽,逼窄的浪头至少有五六丈高,声势颇为吓人。 水坝离着城墙有两三里,但山势陡,水量大,水流也就特别急。几乎是一眨眼间,浪头就撞上了烧得通红的火墙,但闻“轰”的一声巨响,热浪腾空而起,形成一个极为巨大的白色气柱,盘旋而上,几达千丈,远远看去,便如一条飞速爬升的白色巨龙。 蒸腾的气浪不但往上攀升,也往两边炸飞,极短的时间内,整个西天门都被白气遮住了,而且气浪的温度非常高,灼热逼人。吴不赊虽然早有准备,但也没想到气浪会这么大,一些尸莲兵撤得不够远,顿时被烫得鬼叫连天。城头上的赵军更是惨呼声一片,不过在水与火相交的轰隆爆响声中,他们的叫声微不可闻。 吴不赊、颜如雪几个远远看着。好半天,西门青青才骇然道:“真想不到,水撞上火,竟然爆出这么大的响声。”但她还是没有明白,“吴大哥,你先烧一堆火山,又拿水浇熄,是什么意思啊?莫非你是想用那些热气烫死他们?可是……” “不是这样的。”颜如雪摇摇头。相对于西门青青这种五谷不分的世家贵女,她这个云州遗族的圣女接触的东西就要多得多。她这会儿也明白了:“水与火,最是相克。打铁,烧红的铁条放进水里,铁便可以变成钢,这叫淬火。石头呢,烧得透了,再一遇水,就会酥化,就是石灰。” 西门青青美丽的大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城砖都是石头的,先烧红再这么一遇水,那就都化成灰了?” “就算不会都化成灰,至少表面那一层是酥化了。”颜如雪一脸敬佩地看着吴不赊,“哥,这个法子实在是太奇妙了!你是怎么想到的?我也见过听过不少攻城的法子,这种却还真的从来没听说过。” 这个法子当然不是吴不赊想出来的,是他脑中某一个妖怪的记忆,不过这会儿他当然不会说出真相。他摇头晃脑地道:“世间攻城,或造攀高之物,如云梯之类;或制撞击之器,如撞车之类;又诸如地道啊什么的,花样用尽,其实都是走了偏门。世间之器,有利如水火者乎?天门再高,遇水火必开。” 得,他还“乎”上了,酸啊,但两个女孩子绝美的眼眸里漾着的,却是满满的钦佩。 她两个明白了,城中的赵炎也终于明白了,傻呆了半天,突地头一仰,晕了过去。被手下救醒,赵炎只吐出三个字:“去天都。” 坝中水尽,改回原先的水道,温度降下来,爆响声渐熄,水汽也慢慢散开了,现出城墙来。被强大的水流一冲,先前烧成堆的木灰都冲走了。露出来的那一段城墙,却再不是先前的城墙。先前的城墙,青黑、结实、厚重、雄浑,就如一条强壮的汉子;这会儿呢,城墙完全变了形,整体扭曲了,开着几条大口子,有些地方直接倒塌了――壮实的汉子已经老去,背驼了,牙豁了,颤颤巍巍,不要推,风大点儿都能将其吹倒。 虽然看得非常清楚,所有尸莲军却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此结实厚重的天门,怎么被火一烧水一浇,就成了这个样子了?几十万双眼睛看着,无人吱声。 “傻愣着做什么?”吴不赊在花逐天屁股上踹了一脚,“平时不是你叫得最凶吗?冲啊,用马踹,把城墙给我彻底踹翻。” “好咧!”花逐天这才清醒过来,点一万精骑,排着队往那段城墙处猛冲。 那一段城墙,倒塌的只有一两处,虽开了好几条大裂缝,整体上,勉强还是立着的。尸莲兵先还有些怀疑,可马蹄子往上一踏,却是一踏一个洞,城砖已完全酥化了,几百只马蹄子一踏,城墙轰然倒塌,天门,破了。 赵炎逃了,五万赵军大部分投降。这仗实在没法子打了,这样的手段,太逆天了,赵军已经完全失去了斗志。 吴不赊却又搞笑,允许赵军投降,却下令不收缴他们的武器,就让他们在前开路。他对领兵的赵将道:“你们做前锋,若有天兵天将拦路,是其他人领军呢,就给我杀过去,若是赵炎领兵呢,你们也可以回过头来攻击我,只要你们不怕死就行。”谁都知道天兵打不了仗,赵炎手中也再没了军队,拿什么领军,又领的什么军?这其实是白送给赵军一个人情,投降的赵军自然兴高采烈地应命。 军行五日,一个天兵也没碰着,吴不赊颁下严令,不许骚拢天界百姓,行则整队,宿则入营。他这时威望空前高涨,尸莲军上下一体凛遵,一路行去,秋毫无犯。天界百姓先还惊慌,魔界打上来了,天界要遭劫了,哭天喊地,结果屁事没有,慢慢又安下心去。天界商业特别发达,有那胆大的,甚至做起了尸莲军的生意,当然,最初只是试探,甚至就是撞上的。铺子没来得及关门的,魔族军官拿了东西,竟然还给银子,而且价钱给得非常高。于是就有人试着主动觅生意,结果生意好得出奇。一传十十传百,顿时就传开了,做生意的蜂拥而来。 尸莲军从赵国一路掠来,个个有钱,乡巴佬进城,见到什么都稀奇,偏偏还不还价。这下疯了,尸莲军离着天都还有一半路程,天都城里的生意人已经喊开了口号,六个字:钱多,人傻,快来! 这是吴不赊乐于见到的,更是颜如雪乐于见到的。颜如雪一直担心,尸莲军大闹天界,即便有吴不赊管着不大开杀戒,但掳掠淫辱女子肯定是免不了的。天界的女孩子对下界来说,就是仙女啊,如果被尸莲兵凌辱生下成千上万的红毛绿眼小兽人来,那不仅天界受不了,整个人类世界全受不了。吴不赊虽然手掌两国,雄兵百万,可一旦在人、神、仙三界种下了仇恨的种子,终究是个麻烦。这会儿收起刀兵谈生意,银子人人爱,神魔一家亲,那是最好。不过想想,却又实在可笑,又觉可悲。神界仙界,平日人模狗样,把魔族视为死敌,下界百姓若与魔类、妖类稍有交往,便当作异类往死里收拾,可自己又如何呢?魔族上了天,刀子威胁下,银子诱惑下,天界之人还不是学哈巴狗,讨乖卖巧地摇尾巴! 这日前军来报,有天界商户路边献礼。这几日,求见吴不赊献礼讨好的人不少,吴不赊本不想见,但那人说是有重宝,吴奸商现在虽手掌两国,却不改奸商本性,一听说是重宝,当即叫带过来。献宝的是个胖胖的中年人,手中捧一个红色的木盒子,大小和颜如雪用的梳妆盒差不多,看上去颇为沉重。这胖子捧得很吃力的样子,到吴不赊面前拜倒,便要打开盒子,远处忽传来一声厉叱:“吴大王小心!” 居然是西门柔的声音,吴不赊抬眼看去,远远的,一个女子疾飞而来,正是西门柔。她飞得太急,衣服紧贴在身上,胸前双乳高耸如峰,吴妖王情不自禁就在心底赞了一声。 西门柔却又叫了一声:“不要让他打开盒子。” 可惜她叫得晚丁,那胖子手一抬,已掀开盒盖。盒中一物,模样古怪,形如纺缍,中多小孔,像个去了皮的丝瓜瓤子,又像一个小型的蜂巢。 那物见风即长,眨眼便有丈许高下,小孔跟着长大,形如八卦,中间有物钻出来,活的,是蜂。这东西竟然真的是个蜂巢,一蜂露头,万蜂齐现,蜂巢里刹那间便钻出无数只蜂来,“嗡”的一声,如一团黑雾炸开。 若换了其他人叫,吴不赊几个立马就闪开了,偏偏是西门柔叫。这人身份尴尬,先前灰溜溜走了的,怎么又会在天界现身呢,而且还出声示警?因此无论是吴不赊还是颜如雪,听到叫声不是开跑,而是抬眼认人,这就错过了时机,再想跑时,已是万蜂齐现。 以吴不赊、颜如雪的身法,蜂是追不上的,问题是,吴不赊还未起步,蜂已展翅欲扑,却是闪避不及。还好,颜如雪这云州遗族的圣女经的事多,反应奇快,手去腰间灵犀袋里一掏,一物丢出,正是混元七星旗。混元七星旗见风即长,刚好迎着蜂群展开,一荡,把恶狠狠扑过来的蜂群一下子全扫了开去。 颜如雪不但掏出了混元七星旗,还掏出了苦海青莲叶,七星旗把蜂群一荡开,苦海青莲也已展开。颜如雪左手牵了西门青青,右手牵了吴不赊,跳上青莲叶,跟着跳上来的还有一个,不用说,自然是颜如雪的贴身尾巴驼玉儿。 那蜂巢里的蜂多得不可想象,一群群往外拥,晃眼间,天上地下,到处是嗡嗡乱飞的蜂群,天地几乎都被遮蔽了,实在不知有多少。吴不赊几个下有青莲叶,上有七星旗,蜂群近不得身,尸莲军却是苦了。那蜂见人就蛰,一时间惨叫声一片。尸莲军多是百战余生的勇士,刀剑断骨也不过哼上两声,可被蜂一蛰,立时滚倒在地,惨呼不绝,可见这蜂毒性之烈。吴不赊一见,扬声急叫:“全军散开,远离蜂群,多点火把,见蜂就烧!” 他扬声吐气,声震十数里。蜂群中心处的尸莲军多被蛰伤,远处还未波及。尸莲军都是骑兵,立时打马散开,各点火把,火把一成了线,蜂群倒是不敢下扑,稍抑其势,但离得吴不赊最近的数千尸莲兵大都受了蜂蛰,却是爬不起来。这些人多是小四儿所率铁卫,也包括小四儿,脸上、手上各被蛰了一下,瞬间就肿了起来,一双手肿成了两个大馒头,至于脑袋,见过年猪没有?供桌上胖胖的年猪头,就是他现在这个样子。吴妖王近年来着实经了些事,可看了这情景,也自惊心,自己也还罢了,若是颜如雪、西门青青被蛰上这么一下,可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蜂群一出,西门柔也不敢过来了,远远站住,混元七星旗展动,她看不清楚,情急大叫:“青青,你们有事没有?” 她不叫吴不赊、颜如雪,却叫西门青青。西门青青以前其实最黏这位姑妈的,只是西门紫烟这件事上,西门柔做得不地道,西门青青心里恨了她。这会儿听得西门柔叫她,话中情急,心中一暖,明媚的眼睛在吴不赊脸上溜了一下,动了动嘴唇,终于开口应道:“我没事,管你自己就好。” “没事就好,这是天王蜂,绝毒无比,不可大意。”西门柔话里提醒,声音里却带了一丝喜气,显然西门青青肯应她,让她非常高兴。 “天王蜂,好霸道的名字。”吴不赊看颜如雪。颜如雪摇头,显然没听说过,一时也想不出什么法子对付。却听西门柔叫道:“你们能动不?往东去,占上风位。我来对付这天王蜂。” 这什么天王蜂如此之多,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不知道她有什么办法对付,占上风位更是奇怪,要占上风位做什么?难道要放火放烟?这时也来不及问。颜如雪纤指捏诀,左手指着青莲叶,右手指着混元七星旗,同时向东方飞去,但蜂群却死缠着他们不放,青莲叶飞行又慢,竟是无法甩开。 吴不赊叫道:“西门夫人,这蜂群太恶,没办法甩脱,你用什么法子对付这些恶蜂,不一定要我们占上风位吧?”西门柔似乎沉吟一下,道:“那你们想办法掩住鼻子,若闻奇臭恶心,千万运功强忍,不可呕吐。切记,切记!” 什么叫闻得奇臭不可呕吐啊?呕吐能吐死人吗?而且奇臭是怎么回事?对付蜂群,烟熏火燎都是好办法,实在不行,花香也可诱走,她难道独辟蹊径,竟是要用臭东西来熏,那也太独门了。 吴不赊几个心下奇怪,都瞪大眼睛盯着西门柔。西门柔取一物出来,像是一个小小的花盆,放在地下,又取一物,竟是个水壶,在花盆里浇起水来。吴不赊看得好笑:“这是干吗啊,栽花引蜂?倒是个好主意,只是太慢了。” 话音未落,那盆中绽出一点绿芽,却是见风长,眨眼便长出丈许高一根绿枝,顶端略粗,远远看去,像一支绿色的笔,饱含了墨汁。西门柔突地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举动,扔了水壶,飞身后退,仿佛那花枝是天王蜂。便在她后退之际,花苞绽开,一花怒放,边开边长,只是一晃眼,便长得有桌面大小,丈许高下,花分七色,艳丽至极。如此巨大的花,而且如此的美丽非凡,从所未见,吴不赊几乎都看得呆了。 西门青青却猛地惊呼出声:“尸莲花!是尸莲花!” “尸莲花?”吴不赊大是奇异,“尸莲花没这么大吧?我在尸莲国见过尸莲花,远没这么大,也没这么漂亮。” “尸莲国的那什么尸莲花,我听说过,只是长在古尸嘴里,所以叫尸莲花,其实不是尸莲花。”西门青青一面解释,一面就掩住了鼻子,一脸的厌恶惊慌:“这花才是尸莲花,花开时,发出如死尸腐烂般的臭气,所以才得了一个尸莲之名。” “花开会发出臭气?”吴不赊只知道花开有香气,散发臭气的倒是头一次听到,而且这花这么漂亮,怎么会发出臭气呢?例如西门青青这样的美人,怎么可能是臭的呢? “是的。”西门青青却是肯定地点头,“而且奇臭无比,闻到的人,无不作呕,而且只要一呕起来就停不住。体质虚些的,往往活活呕死,便是体质强的,止呕后也要大病一场。” 这时那尸莲花越发开得鲜艳了。虽然西门青青说得恐怖,吴不赊仍是忍不住去看。西门青青却是急得连连顿足:“臭姑妈,这次被她害死了,闻了这个尸臭,以后再莫想要吃东西……呕……”离得远,气味其实还没飘过来,不过小女孩子想象力丰富,想到那股臭味,竟是先作起呕来。 “妹子莫慌。”颜如雪一笑,“我这里有几粒千年雪莲子,妹子拿一粒放在鼻端,任那尸莲花再怎么臭,也是无碍的。” “千年雪莲子?”西门青青大喜,“太好了,太好了!这雪莲子正是尸莲花的克星,姐姐我爱死你了!”兴奋之下,竟抱着颜如雪“啵”地亲了一口。 “疯丫头。”颜如雪笑着从灵犀袋里取出一个玉盒,里面有十来粒莲子,均大如鸽卵,泽若明珠,盒子一打开,一股清香便弥漫开来,沁人肺腑。 西门青青取了一粒放在鼻端,薄薄的上嘴唇翘起来,白玉般的脸颊上显出两个圆圆的酒窝,俏皮又可爱。吴不赊看了一眼,心下竟是一跳,慌忙错开眼光,心下暗叹:“小妖精,长大了不知会迷死多少男人。” 偏偏西门青青眼光尖,竟就捕捉到了他闪烁的眼神,“咯咯”娇笑起来。她不知羞,吴不赊的老脸却红了。颜如雪在她脸上轻轻拧了一下:“小精怪,少作怪了。”拿了一粒雪莲子递给吴不赊,就势在他手上掐了一下。她拧西门青青那一下只是作个样子,掐吴不赊这一下却重,吴不赊心底大叫冤枉。 天王蜂虽被七星混元旗拦着蛰不到吴不赊几个,却始终围绕不去,但尸莲花一开,那股浓烈的尸臭传来,天王蜂便全被吸引了过去,落在了花上。真是怪了,花香能引蜂,尸臭竟然也可以,可为什么不见蜜蜂去叮真正的死尸呢?看来这尸莲花的臭味另有一功,该是“臭香”。 远远近近的天王蜂全往尸莲花上飞,实在太多,远远看去,尸莲花已经不见了,仿佛是一座蜂山,满满的全是天王蜂。 眼见蜂净,颜如雪收了七星混元旗,吴不赊还担心天王蜂再飞过来,急要叫人点火去烧,西门柔却过来了,道:“不必。尸莲花是天王蜂的克星,尸莲花在,天王蜂绝不会飞开的,吸了尸莲花中的尸毒后,天王蜂会很快死去。这天王蜂乃是异种,酿的蜜为天界绝品,倒是可惜了。” “幸亏夫人赶来,否则今天咱们这亏就吃大了。”不论西门柔以前做过什么,至少今天这情得领,吴不赊抱拳作谢。西门青青却又嘟起了嘴:“倒还真是巧。”小丫头性子异变,先前暖了一下,这会儿又冷了,生疑呢! 西门柔不以为意,说了原委。原来那日知道吴不赊就是尸莲王后,她气沮神消,可她天生不是甘于沉寂的女人,而且还要为儿女打算。尸莲王既然是吴不赊,赵炎也就丁点儿机会没有,赵炎答应扶她儿子做下一任西岳帝君的话也作不得数了。她这样的世家之女,从小受的教育,万事都有可能,只要竭力去做,唯有别人的施舍靠不住。吴不赊灭了赵炎后,不会有什么好处给她的儿女,那她就要自己去争取,当即便又易容回去。赵炎虽控制了西岳府,到底西门柔才是西岳府的女主人,轻易便混上山,再又上了天。 十九王子登位后,天龙、天羽两卫散灭,护卫天宫的是五千赵军精锐,领军的却是西门家的心腹,就是那个西门憨。这不稀奇,各大世家,培植心腹安插在各个阶层,以维护本家族利益,这种做法天经地义。西门柔掌握了这一支精锐,再又联系上十七王子。十九王子初登天帝之位,根基不稳,暂时还没有清洗各派力量。十七王子虽被圈禁,支持他的那一批力量却还在,再有了西门柔掌握的这支精锐,顿时就有了翻盘的本钱。先还不敢动,西天门雄险,万一吴不赊打不进来呢?十七王子吃了一回亏,血的教训,不肯轻动。等到西天门被打破,赵炎逃回天都,跟在身边的不过百余名败兵,十七王子再无畏惧,当即发动兵变,拿了赵炎和十九王子,自己坐了帝位。至于这天王蜂,是兵变前赵炎派出来的,兵没了,想靠这蜂来阻止吴不赊大军,西门柔得到消息,就立马赶了来,却是刚刚好。 她说了半天,西门青青一张小嘴儿还是嘟着。拿了赵炎是个事,及时赶来收了天王蜂也是个情,可对西门青青来说,西门柔在西门紫烟那件事上的无情,才是她恼恨的根源,根不消,其他一切枝节全不起作用。 西门柔七窍玲珑,自然明白她的心思,眼光在她脸上溜了两下,转到吴不赊脸上,道:“我来,还有两件事,一,紫烟那件事,我有不对,可我当时真的不知道大王你还做了尸莲王。”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道,“以紫烟的美色,哪怕她就是在昏睡中,尸莲王见了也绝不会放过她。如果紫烟已经被尸莲王污辱了,那么就算拿到春晓救醒她,又有什么用呢?难道她还愿意活着吗?所以当时赵炎说要以春晓引吴大王入彀,我才没有反对。” 她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不过西门青青的嘴还是嘟着的。西门柔又道:“二,其实没有春晓,紫烟也不一定就不能醒转来。” “什么?”这话出口,吴不赊、颜如雪几个颜色齐变。西门青青嘴也不嘟了,一步就蹿了过去,拉着她胳膊道:“姑妈,你有办法吗?” “死丫头!”西门柔掐了她一下,道,“我西门家的女孩子中间,秘传着一个咒,这个咒就叫千梦。”西门青青一愣:“千梦咒?我怎么不知道?” “你是树上摘下来的,又不是西门家的,自然不知道。” “姑妈!”西门青青猴到西门柔身上。 “好了,好了,骨头要被你缠散了,以为还是小时候啊!”西门柔笑着揽住她,凑到她耳边道,“鬼丫头,你还小呢,到你初潮来后,才会告诉你。”西门青青脸一红,不问了。西门柔道:“千梦这个咒,是当年一个叫七姑的祖婆传下来的。七姑当时喜欢上了赵国的大王子,但大王子被诬失宠给流放了。二王子逼婚,家里人也逼她,七姑没有办法,便服下千梦草,让自已昏睡过去,睡前运灵力许下咒愿,除非大王子回来,吻她的嘴唇,她才会醒来。” “哇!”西门青青满眼放光,“太浪漫了!这位祖婆真了不起。” “七姑一直昏睡了半年,她不醒过来,二王子自然没法子逼婚了。半年后,二王子失宠,大王子回来了,知道了这件事,亲吻了七姑的嘴唇,七姑果然就醒来了。于是这个咒就一代代在西门家的女孩子中传了下来。”说到这里,她停了一下,“不过这个咒虽然叫千梦,但并不是服了千梦草就一定会许下千梦咒,而紫烟去尸莲国之前,吴大王还生死不明,所以我……” 她话没说完,西门青青已经大叫起来:“一定许了的!一定许了的!我姐当时就说过,吴大哥一定会没事的,她是真心喜欢吴大哥。她有难,肯定会盼着吴大哥去救她,然后用最真诚的爱吻醒她。哇!太让人感动了!吴大哥,快,快,快去把姐姐吻醒来。”十几岁的女孩子,亲啊吻的,又喊又叫竟然半点儿不脸红,吴不赊大是叹服。世家之女,教养果然不相同,不过他心中也是怦怦跳,有一种急不可耐的感觉。 赵炎既然被擒,十七王子登位,再去天都城就没意义了,加上还有西门紫烟的事,吴不赊即刻回军,在双阳城,刚好迎上接西门紫烟回来的车队。西门紫烟仍是安详地睡着,但肌肤似乎已不若先前的光泽,很明显,生命正在慢慢离她而去。 西门青青两眼含着泪,急不可耐地催吴不赊:“吴大哥,你快亲吻姐姐,快点啊!”猛然想起一件事,闭上眼睛,“我不会看的,放心好了。” 西门紫烟是否许下了千梦咒?即便许下了,千梦咒又是否管用?吴不赊都有些怀疑,心中本来颇为凝重,被她这么一闹,倒是笑了起来。看着西门紫烟绝美的睡颜,他轻轻祷道:“紫烟,如果有幸,我真的是你心中喜欢的那个人,那就请一吻醒来。我发誓,终我一生,绝不相负。”祈祷完毕,他俯下身去,在西门紫烟唇上轻轻一吻。 西门青青说不看,其实却是眯着眼,看吴不赊亲了一下抬起头来,西门紫烟却仍旧没醒,可就急了:“啊呀,这么亲一下不够的。我发现你真是小气死了,多亲一会儿,重重地亲……啊!姐。” 就在西门青青的唧唧歪歪声中,西门紫烟缓缓睁开了眼睛。 尾声 烛花“噼”的一声,惊醒了打着瞌睡的吹雪。她打了个哈欠,见西门紫烟还在灯下忙着。吴不赊的腰带有些旧了,西门紫烟要给他绣一条新的,却不让吹雪帮手,一针一线都要自己来,吹雪也没办法。 “小姐,姑爷今夜估计不会来了,明天再绣吧!” “好,你去关门,我再绣两针。” 吹雪起身,没走两步,西门紫烟忽然叫住她:“等等,相公来了。”起身相迎。西门紫烟到门口,吴不赊已经进来了,伸手环住她的腰,去唇上吻了一下,笑道:“真香。”拥着西门紫烟要往房里走,西门紫烟却推住他:“相公,你今夜去其他姐妹房里吧。” “怎么,就对我生厌了吗?”吴不赊轻抚着她的脸。她的肌肤如丝缎般顺滑,沿着脖子滑下去,是细细的锁骨,晚装宽松,锁骨下面,能看到大片雪玉一般的乳肌。 西门紫烟脸一红,轻轻捶他:“坏人,说的什么话。只是这些日子你天天来我房里,姐妹们可要有意见了。” “那没办法啊,谁叫你这么迷人呢。”吴不赊笑着,抱她进房,“宝贝儿,我又琢磨出一个新花式,我们来试试。”把西门紫烟放在床上,转身脱衣。西门紫烟本来含羞带笑的脸突地一凝,倾耳听了一下,从怀中掏出一物,却是一张网,兜头罩住了吴不赊。 吴不赊莫名其妙,笑着叫道:“喂、喂、喂!紫烟,你这是个什么玩法啊,要玩你也让我先脱了衣服啊。”西门紫烟不答他,连人带网一起提着,穿窗而出,到院子里,扬声叫道:“颜姐、轻红,我得手了!你们那边呢?” “我们也得手了。”颜如雪、叶轻红几女也走了进来。和西门紫烟一样,颜如雪手中也提着一张网,网中一个人,也是吴不赊。叶轻红和九斤丽则是两人抬着一张网,网中同样有个吴不赊。 “真的有四个!怎么回事?”林微雨进来,她不会玄功,颜如雪、叶轻红几个的网都是西门紫烟以玄法密织,她用不了,却是手拉手牵着一个人,也是吴不赊。一看三张网中的三个吴不赊,她又惊又羞,却实在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最先动疑的其实是颜如雪。娶了西门紫烟进门,共有姐妹五个了,可吴不赊却几乎每晚都到颜如雪房里来。颜如雪虽然开心,却并不是个不通情理的人,没道理一个人霸着丈夫的,劝吴不赊,他却不听,吴不赊该不是这种不听劝的人。还有一个原因,吴不赊每晚来她房里,西门紫烟几人,甚至最缠人的叶轻红好像都并没有什么怨言,这就太不正常了。颜如雪悄悄一问,几女却说吴不赊每晚都去她们房里的,她们也还都在劝呢。 这个发现太骇人了,怎么可能有四个吴不赊呢?吴不赊绝对只有一个,另三个哪来的?难道有什么精怪变化成吴不赊的模样,玷污了几女的身子?想到这个可能,天差点儿塌了。不过颜如雪、西门紫烟都是稳重有智计的女孩子,当即商议,且不声张,西门紫烟以玄法秘编了几张网,同时拿了四个吴不赊对质,倒要看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于是便有了今夜这一幕。 不过不等几女喝问出声,四个吴不赊突然同时哈哈大笑起来。林微雨身后的吴不赊走出来,被西门紫烟网着的那个吴不赊也钻了出来。那网是西门紫烟以玄法编成,却是网不住吴不赊。 两个吴不赊相对大笑,猛地双肩互撞。奇了,这一撞,两个人竟然撞成了一个人,这时颜如雪网中的吴不赊也钻出来了,哈哈笑着,也拿肩撞来,又撞成一个,然后是叶轻红两女网中那一个。 四个吴不赊,眨眼变成了一个,口中大笑:“这就给你们发现了,不好玩,不好玩。” 四个吴不赊让五女惊羞交集,一个吴不赊却是让她们又惊又疑了。 西门紫烟看向颜如雪,颜如雪闭上眼睛,凝神定意,随即睁开,点点头:“是我们的夫君,绝错不了。” 众女都知道颜如雪有心心相印的奇功,无论吴不赊在哪里她都感应得到,她说没错,那就肯定没错了。其实错没错,诸女也还是有感觉的,自己的丈夫,床上床下,若换了人,怎么会没有丁点儿感觉,这也是诸女并没有即时崩溃的原因。因为大家都觉得,睡在自己枕边的,就是吴不赊,不可能是其他男人,只是事情实在太怪,都没把握,颜如雪一肯定,几女同时松了口气。 叶轻红顿时就一声尖叫,猛扑到吴不赊背上,双腿夹住他腰,双手便揪住了他耳朵,狠狠地叫道:“吴妖怪,你老实交代,到底在玩什么鬼花样,吓死人了你知不知道?” 看林微雨、西门紫烟几个的神色都有些不对,吴不赊也知道这个玩笑开得有些大,忙赔笑道:“是我不对,是我不对,我应该先说明白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身外化身嘛。我有玄木心法你们知道的,一棵树,钻一条根出来,又可以长成一棵树,只要养料够,一棵树可以生成一片林呢。以前功力不够,后来功力大进,由玄木心法,就悟到了这个身外化身之法,其实也是夫人太多了,给你们逼的嘛,唉,苦啊!” 他还摆一副长工嘴脸,诸女又气又笑,齐齐伸手:“大色鬼,谁叫你这么花心来着!” 诸女兰花指齐掐中,吴妖王身子一晃,又施展出身外化身的玄功,这会儿却是一变五个,一个身子搂住一女,诸女娇嗔羞笑,吴妖王哈哈狂笑。 偈曰:无根树,花正红,摘尽红花一树空。空即色,色即空,识破真空在色中。了了真空色相灭,法相长存不落空。不落空,号圆通,身外化身妙无穷! (全书完) 亲!太棒了,你看完本书了。还看其他小说,就上【新奇书网】下载吧!!!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新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