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新奇书网(   书名:风吹来的地方   作者:半江荷   文案:   于夏本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有形影不离的闺蜜和恩爱相知的男友。然后这一切都被一个女人恶意的谎言毁掉了。男友出国,闺蜜自杀,陪在身边的竟然是从没想到的人。是谁该被报复,又是谁真心背叛?最无辜又最无法原谅的凶手又该有怎样的下场。两个本该毫无交集的女孩,被命运硬生生的缠在一起,又该如何解开这场纠葛。 第一章 我们还年轻,不惧离别(1)   上午7:00。   于夏根据以往的生物钟醒过来,头还有些晕乎乎的。眯起眼看了一下手机,周一七点没错,该起床了,八点还要上课,奇怪的是闹钟竟然没响。于夏揉着太阳穴从软软的床上爬起来,准备去洗漱。   一开房间门,客厅的情况着实让她震惊,满地的瓜子皮和酒瓶子,沙发上和地毯上还睡着两个男人,于夏还混沌的脑子里飘过一串字符: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哪?我是谁?......   “呦,你醒了。”温宇正穿着围裙,从厨房探出脑袋打招呼,手里还在不停地翻炒着什么。   “早上好啊,小夏。”白苗叼着牙刷含糊地问候了一声,“突然毕业了,生物钟一时半会儿还调整不过来,只好起床了。”   是了,我们刚高考完,高中毕业了,昨晚白苗、温宇还有他两个好哥们王勋和金巍在自己家庆祝毕业,结果都喝多了。于夏把沙发上睡成猪的人往里踹了踹,坐下继续揉着太阳穴复苏   记忆。   “快去洗漱,然后来吃饭了。”温宇把早餐一盘盘往桌上端,一边嘱咐于夏。   “啧啧啧,真是贤夫良父啊,于夏你真是捡了个宝,你看看这鸡蛋都能做出各种形状来。”听到有吃的,白苗赶紧擦了擦脸从卫生间出来,眼疾手快地往嘴里塞了一大口煎鸡蛋。   “你丫的知道吃,少吃点,沙发上和地上还有两个人呢,你别都吃了。”于夏顺手拍了拍王勋和金巍,“起床啦,起床,都别睡啦,一会姐姐我要打扫卫生,别怪我把你俩扫出去。”看到两人都睁开朦胧的眼睛,于夏才向卫生间走去。   “算你有良心,没把面包片都吃完,还给我留了口煎蛋。”于夏洗漱回来,看着桌子上的早餐一脸欣慰地对白苗说。   “煎蛋?在哪?”于是角落里的煎蛋也落入了白苗的口中。   于夏和温宇无可奈何的对视一笑。白苗这丫头就知道吃吃吃,谁有吃的谁就是老大,这不,白苗正举着碗一脸乖巧的等着温宇加餐。   王勋和金巍陆续在桌前坐下,温宇的餐也上齐了。各种形状的煎蛋,烤的正好的面包片,一盘果酱,几个清淡的小菜,一锅白米粥,还有一盘五彩的水果蔬菜沙拉,端的是个色香味俱全。   “小宇宇,我想吃肉。”于夏眨巴眨巴眼睛,无辜地望着温宇。   “昨晚刚喝那么多,胃肯定不舒服,而且大早上的,别吃那些不好消化的,乖。”温宇宠溺地摸摸于夏的头,顺手将刚涂好果酱的面包片递给于夏。   “小宇宇,人家也要~”王勋一脸坏笑地向温宇伸出手。   “滚。”伴随着啪的一声,王勋迅速收回被温宇敲到的手,一脸幽怨,于夏巴掌大的小脸笑成一朵大花,上面写满了小人得志。   “温宇啊,不是哥们说你,你这是区别对待啊,虽说你家于夏长得貌美如花才貌双全,咱们王勋也是白白净净细皮嫩肉文能写情书武能斗地主,这么个妙人儿你怎么下得去手。”金巍一边吃一边有意无心的帮王勋打抱不平。   “你还想不想吃了?”于夏作势要去收金巍的饭碗。   “吃吃吃,他活该他活该,想和于夏大小姐争宠他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能够的。”到底是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金巍立马向于夏俯首,毫不留情地伤害王勋幼小的心灵。   “说点正事儿吧,高考终于结束了,昨晚光去喝酒了,也没   来得及问,你们对以后对大学有什么打算?”于夏吃着沙拉,慢条斯理地问。   其实就算不问,平时的接触上也知道个八九不离十了,不过还是想再确认一遍,兴许有些人就改变主意了也未可知。   “我要去南方,哪里都成,据说南方精致的美食和小家碧玉的我最配了,必须往南走。”尽管白苗说的一本正经,还是让在座的各位都忍不住憋笑,看着一米七二短发齐耳霸气侧漏的白苗,很难把她和小家碧玉联系到一起,不过她模特身材五官立体皮肤白皙,即使吃再多也不发胖真是气死人了,要是再留一头长发,绝对能凭借温婉的外表蒙骗一堆男生。   可是在座的各位谁都不敢大胆地笑出来,原因是白苗是个跆拳道高手,至于级别,她没有级别,因为在学跆拳道的时候把最有权威的教练给打了,以至于全市的跆拳道班都拒收她了。   于夏和白苗就是在吃和打架上结识的。   那是高二刚开学的时候,于夏在高中已经混的是风生水起人尽皆知了。   于夏的爸爸有钱有权,可于夏在这方面从不张扬,从不炫富从不趾高气昂也从不......随便搭理人,她自己说的,她和她爸爸不熟。于夏从来独来独往,待人也还算是友善。   待人友善是修养,独来独往是性格。   虽然偶尔和校园的风云人物称兄道弟,也仅限于有事说句话没事不登门的阶段,整天吃喝玩乐不务正业,但又总是能以全市前三的成绩,气炸一打一打成天淹死在题海里的三好学生,所以无论是学习的还是不学习的,只要是在这所学校里的学生,多少都听过于夏的名字,老师对她也是无可奈何,只能由着她疯,毕竟这年头还是成绩决定一切。   还是要说高二刚开学的时候,那天一群头发五颜六色的妹子来找于夏的茬儿,至于那个带头的的女生是叫王琦还是王琪,于夏到现在也不知道。   王琪和自己结怨也是因为男生,王琪的男朋友是个花花公子富二代,时常仗着自己家有钱而去调戏他感兴趣的女生,典型的纨绔子弟。高一的某天他一时兴起想去追于夏,但被于夏当成空气拒绝后来了兴致,就索性甩了王琪,全身心地去追于夏。   于夏当然是对此毫不理会,可王琪却不依不饶,有机会就去找于夏的茬儿,惹得于夏也是不胜心烦,然后于夏终于忍无可忍,扬手扇了王琪一巴掌,王琪刚想还手,被捧花而来的前男友及时抓住了手腕,并又扇了她一个大嘴巴子。从那以后,于   夏和王琪的仇算是结下了,已经无关乎情感,只是女生单纯而强烈的自尊。 第二章 我们还年轻,不惧离别(2)   高二那次,王琪带人来找于夏,无非是想报了那两巴掌的仇,碰巧那天于夏逃了体育课,教室里只有她一个人,虽然练了多年的防身术,但是跟不按套路出牌的女人动手于夏心里也没底,可是气势不能输呀,于是于夏缓缓站起来,右手飞速拎起椅子向人群砸过去,听到椅子砸到黑板的声音和女生的尖叫声,于夏也没在意,心想还是走为上策。   刚想跳窗而走,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便回头看了一眼,就看到一个短发齐耳霸气侧漏的女生一个过肩摔把王琪放倒在地,另只手挥起椅子,椅面朝向那姑娘的脸直直砸了下去,看起来像是有深仇大怨一般,下手颇狠,但在据她的脸两三厘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扬手将椅子摔向教室里,被摔过两次的椅子终于碎成好几段。这个女生就是白苗。   于夏当时心想,哇噻,这女生帅爆了,也不想逃走了,干脆捡起根椅子腿,走到她身边,想和她一起并肩作战,白苗看了于夏一眼,又环顾了一下众人,面无表情。大概王琪从没受过如此大的惊吓,还躺在地上惊魂未定,于夏用木棍指向她,淡定地说,“滚!蛋!”,王琪还真的爬起来带着人跑了。   于夏当时心中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刚想称赞这位女侠的见义勇为时,白苗竟一脸不解地问:“你怎么让她们走了?”,“   嗯?什么?”于夏也一脸懵这是什么情况?白苗恼怒地说:“我好不容易逃课去买了盒哈根达斯,刚打开盖子,谁知道她一下子从教室蹦出来了,可怜我的哈根达斯还没吃就倒扣在地上了,你让她们走了谁赔我的哈根达斯!”......   于夏那个哭笑不得呀,于是就说出了她人生中最罪不可赦的一句话,“我给你买好了”,然后顺理成章 的变成了白苗的钱包,看着日渐变瘦的钱包,于夏心里苦闷,这种事情难道不都应该是男生做吗?   不过从那以后,她俩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姐妹,白苗陪于夏驰骋沙场护她周全无恙,于夏给白苗各种买单保她吃饱喝足,白苗是于夏高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性好朋友。想到和白苗天不怕地不怕横行校园的场景,于夏顿时觉得大学这场分别简直是硬生生把好的像连体儿的两人撕裂,难以接受。   “那我也去南方好了,世界那么大,到不了天南海北,去一个新的地方也不错。而且我的成绩去南方数一数二的F大应该是没问题的。”于夏看着白苗说道,两人会心一笑。   “就是啊,世界那么大,总要去看看的,所以我决定了,我要留在北方,最好离A市近一点的!”金巍也一脸正经的说。   “你这说了和白说似的。”于夏给了他个白眼。   “我这不也是没办法嘛,我家的产业还得我来继承。再说了,我妈身体不太好,我也不能去太远的地方。要是能出去我当   然希望和你们一样去个新地方,比如云南啊,还能来场艳遇。”金巍轻轻笑了一下解释道,语气中透着些许无奈。其实可以理解,金巍家有个不大但也不小的酒庄,金巍的妈妈身体不好,他要多陪陪妈妈,还要在空余时间和爸爸学习酒庄的管理和工艺,家里希望他早点接手酒庄。这也是当父母的一片苦心,怕有个万一,他至少能照顾好自己。   “兄弟,稳。你放心,只要在大学有我能看上眼的妹子,我第一个把联系方式给你。”王勋拍着金巍的肩膀说道。   “好兄弟!够意思!”金巍和王勋四目相对,两人就差抱在一起了。   “不过,兄弟啊,我也不能陪你留在北方了,嘿嘿,我也要往南走,你说的不错,去南方来场艳遇,南方妹子小家碧玉的,说话都是‘你怎么这样啦,你好讨厌呀’,你再看看这两位,张口就是‘你再给老娘说一遍!’,一点都不温柔。我就喜欢那种温柔的小女人,轻声细语的,想想都觉的来劲。”   “来劲是吧?来劲是吧?!”白苗扭着王勋的耳朵用极其温和的语气说道。这强烈的反差真是看着都心颤。   “哎呦哎呦,疼疼疼,姐姐我错了我错了,您最温柔了。”   “这还差不多。”白苗心满意足的松开了手。   “哈哈哈,我虽然不温柔,可是我喜欢温柔懂事的呀,就像咱温宇这么乖巧的,我真真是喜欢的紧呢。”于夏把头往温宇   肩膀上一靠,温宇微微一笑,手扶住她的腰,每天的花式秀恩爱又开始了。   “打住打住。话说回来,温宇,你还是要去澳大利亚?”白苗这么一问,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温宇的身上。   “嗯,毕竟早就定好了。八月初就出发,还能在家陪你们玩一个多月。”温宇眼睛看着手,简单的回答算是给了所有人一个交代,也包括于夏。   温宇要去澳大利亚,于夏是知道的,在两个人在一起前于夏就知道,这也是于夏追了温宇好久温宇一直拒绝的原因。后来两人总归还是在一起了,而这份坚持的代价就是异国恋至少四年。   “得得得,都沉默着干嘛,又不是你们男朋友要出国了,一个个的脸色比我这个女朋友还难看,还是说你们都喜欢温宇啊?白苗也就算了,她喜欢温宇做的饭,你俩呢不会是弯的吧?”于夏扬着一个大大的笑脸打破了各怀心事的五个人的沉默,毕竟谁都不愿意和好朋友分别这么远,可是谁也都没经历过,对这场分别根本就毫无概念可言也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于是又跟着于夏一起笑起来。   “是啊,那谁说的来着,人要活在当下,你还在这一个多月哥几个好好陪你玩。等你走了,你这大媳妇小媳妇的我都给你好好照顾着,保证一个都跑不了。”王勋拍着温宇开玩笑道。   于是几个人又一起说说笑笑,畅谈未来。 第三章 或千杯不醉,或别端起酒杯(1)   高考结束后的假期将近三个月。   面对前所未有的超长暑假,五个人都开启了疯狂模式。   自第一个晚上大家在于夏家喝多了,被于夏逼着给家里大扫除后,大家将战场转至王勋“家”。   别看王勋白白净净在气质上和温宇有一拼,虽然颜值比温宇低了点,但是,王勋家里在道上可是黑白通吃。王勋家里是开娱乐场所的,像A市最大的KTV、酒吧、影院、商务会所、饭店,光是于夏知道的就有六七家,还是在这个假期才知道的。   想开娱乐场所,除了要打点好官员,有政府庇护外,还有和黑道上的朋友搞好关系。因为这些娱乐场所往往也是出事最多的地方,喝多了打架的很常见,喝多了砸东西还想赖账的也有,还有竞争对手找人来闹事也时有发生。   这时候尽管娱乐场所无辜躺枪,但是决不能姑息,单单靠政府靠临警方时拘留和讲道理是没用的,反而会积怨更深,最好的办法是直接靠武力解决,让别人怕你才不会再来找事,只要事后有良好的处理:钱,往往能圆满解决。毕竟大部分闹事者都吃软怕硬,鄙视报   警,还见钱眼开的。   这时候,像大型酒吧之类的,除了专门的保安,都会高薪聘请一些社会上的人来“看场子”,就是看似是在酒吧玩的,其实是在看有没有人闹事,没有最好,有的话直接把人扔出去。这些人没有工作服也没有劳动合同,所以即使把人打了,也和出事的酒吧无关,并且又打点好了有关官员,只要随便拿点钱出来,事情往往都能轻松解决。   社会并不是简单的吃饭上班睡觉,挣钱的多少和风险的大小往往都是成正比的,越是风险高的越需要处世灵活,因此哪怕被人说成“官商勾结”也无所谓,别人还是要来这消费,钱还是要进这些官商的口袋里。   虽然王勋家如此复杂,但是王勋却是特别的低调,比于夏还低调。一方面,王勋本人就很低调,处事圆滑,另一方面,他把自己隐藏在周围的人的光环后,就好比别人都注意到了男主角,那么男主的跟班往往就被自动忽视了。   于夏就是,眼里只有温宇,一直都没有注意到王勋的存在,直到这个假期,高考放假的时候王勋的爸爸亲自开保时捷来接他,于夏才意识到,这位才是真的深藏不露不简单。因为平时的王勋,只穿普通的衣服,用普通的用品,坐公交或者打车或者蹭金巍家的车上学放学,完完全全一个普通高中生。   经过多方打探,于夏才大约明白,王勋这么做是为了保护自己。   毕竟家里经营着危险又赚钱的行业,王勋还是个三四岁的孩子的时候就遭遇过绑架,因为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于夏猜测应该是些仇家所为,或者为了敲诈勒索。从那以后,王爸爸尽管自己十分高调,但把儿子养的十分低调,很多人,甚至自己家的员工都不知道王勋就是王老板的儿子,王勋在自己家玩都要跟正常人一样付钱,而不是像金巍那样,不管拿多少钱的酒,签个字就完事。   知道王勋的背景是刚放假的时候,金巍跟王勋打招呼说定个大包间。于夏和白苗不解地对视一眼,不过也没有多问,就跟着温宇一起去到了A市最大的KTV“钻石”。钻石KTV和它的名字一样,内部的装修闪瞎眼,墙壁按顺序贴着一排排菱形镜片,镜片反射了天花板五颜六色的灯光,走过去浑然像是走在一条铺满宝石的路上。   进大厅的时候,于夏注意到,一个脖子上戴着金链子,身材健壮,一看就是肌肉发达注意保养的中年大叔正在和几个员工说话,大叔往于夏他们这边看了一眼,然后继续交谈。   本来这也没什么,只是当大家都在包间坐好,准备开始唱歌的时候,大叔带着个鼻梁有点歪的小哥突然走了进来。好吧,这也没什么,然后就听到王勋笑咧咧地叫了一声“爸,你今天在这呀。”大叔和蔼地回复道:“是啊。你这是和同学来玩?小张啊,一会儿跟前   台说一声,给这个包间免单。”大叔简单交代完了,大手一挥,潇洒的离开了。   于夏和白苗不淡定了,一边感叹这才是少女心中的大叔,一边逼王勋交代从宽、抗拒从严。王勋敌不过,好吧具体说是打不过白苗,于是就交代了自己的背景,刚才那位帅帅酷酷的大叔是这里的老板也是王勋的爸爸。   完事还一脸委屈地说:“你们以为我容易吗?有钱不敢随便乱花,妹子不敢随便乱追,看见亲爸都不敢叫。看见没,就我爸身边那个小张,因为是我爸的秘书,经常和我爸形影不离,就被几个智障小混混误当成了是我爸的儿子,趁夜深人静给打了一顿,鼻子都打歪了。这要是我这把小身板被人给打了,别说鼻子了,脊梁骨都得歪了。”虽然王勋说的很有道理,但是一想到自己的钱包没他厚,他还成天跟着温宇和自己蹭吃蹭喝,于夏就忍不住抱着钱包肝颤。   小张这事后来也听王勋细讲了一下,据说后来王爸爸不仅给小张薪资翻倍,还把打人的那几个都狠狠地修理了一通,只是因为小张被打时没把王勋供出来。这也算是个表率,其他员工看到老板对员工这么好,无一不更加卖力的工作,为王家事业做贡献。果然为人处世也是门学问,于夏不禁感叹。   算起来于夏和温宇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也是在王勋“家”。   那是家叫不寐城的酒吧,因为优良的装修和适宜的背景音乐而深受于夏的喜爱,尤其是驻唱歌手长得很是养眼。时值高二寒假,大年初一的晚上,当别人家的孩子都在家陪父母的时候,于夏自己跑到了酒吧里喝酒。 第四章 或千杯不醉,或别端起酒杯(2)   于夏和她爸爸的关系很不好,她也忘了自己有多少年没叫过爸爸了,大概是从四岁那年妈妈去世的时候开始吧。于夏的爸爸姓何,叫何方正,于夏的妈妈姓于,叫于青禾。   于夏本来叫何于夏,但是自从妈妈去世后,于夏就坚持让别人叫自己于夏,去掉了“何”这个姓,后来直接把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也改了。因为在于夏心里,何方正是杀死妈妈的“凶手”。她依然记得,何方正拉着一个妖艳的女人远走的背影,也记得自己是如何扔掉手里最喜欢的洋娃娃扑向浴室里浑身是血的妈妈。   于青禾22岁就嫁给了比自己大七岁的何方正。她陪何方正一起创业,一起打拼,公司最惨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人,银行还有还不清的贷款,可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地产业忽如一夜春风来,公司日渐走上正轨,终于,公司有了自己的员工,公司的一切也不再需要于青禾亲自出面,32岁的于青禾终于安心在家生下了小于夏,并开始了家庭主妇的生活。   像很多突然有钱的男人一样,何方正开始渐渐很少回家,再后来,公司里新招了两个女研究生。   有一天,一个女研究生拿着一张化验单来找于青禾,她称自己怀孕了,希望于青禾能把女主人的位置让出来,一向温婉的于青禾终于忍不住当着四岁女儿的面,伸出手给了她一巴掌。   这时刚好何方正回家,看到这一幕,毫不犹豫地拉着女研究生走了,只留给于青禾一句“泼妇”,后来于夏才知道,这都是那个女人计划好的。生无可恋的于青禾选择了自杀,她不是没想过于夏,只是她太懦弱已经无力再活下去了。   除了发现自杀的妈妈后,于夏哭的晕了过去,其余的时候于夏一直冷眼旁观,她冷眼看着何方正跪在已经没有温度的于青禾跟前痛哭,说什么欠她的下辈子一定补偿她;她看着平时慈爱的奶奶用拐棍狠狠地敲打着何方正,一下一下又一下;她看着躺在面前一动不动的于青禾,上了精致妆容的于青禾就像睡着了一样。   于夏恨所有人。恨何方正的无情和虚伪,恨于青禾的懦弱和自私,恨那个毁了她的家的贱女人,恨自己太小什么都保护不了。   即使后来何方正打发走了那个贱女人,跪着给于夏忏悔,往后的十多年也没有再娶,于夏也还是不想看他一眼,因为无论如何,无论他再做什么都于事无补,于青禾不可能再活过来,   于夏也不可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重新来过。   小小的于夏倔强地不愿回头,她跟着奶奶一起生活,除了何方正定期往于夏的银行卡里打钱,于夏和何方正不再有任何交集。   后来听说何方正不仅做房地产,还写了几本书,不仅成了A市的文化局副局长,还和工商局有来往。于夏也依然没有高看他一眼,反而更加鄙视他,觉得他表里不一人面兽心,甚至觉得害得她的妈妈永眠在地下的人,有什么脸过得这么顺心。   于是在这本该合家团聚的日子,何方正顾忌于夏不愿见自己已经好几年没回家过年了,只能在于夏不在家的时候回来看看老人,接受老人的埋怨和嘱托。于夏陪奶奶吃过晚饭,等老人睡下后就自己出了门,来到了酒吧买醉。驻场歌手卖力地唱着各种节奏感强的歌,舞池和卡座上是一群人的狂欢。   最好的隐藏孤独的方法就是与孤独为伍,最好的掩饰孤独的方法就是成为万众瞩目。   这是多年里来独来独往的于夏总结的经验,她不信任任何人,她讨厌复杂的人性,也懒得去揣测别人的心里。一个人哪怕孤独也好,至少活得轻松自在。其实没有人喜欢孤独,只是相比得到后的失去和相处之间的虚以委蛇,孤独更让人觉得安心   和踏实。   虽然半年前认识了白苗,于夏喜欢白苗,因为白苗简单,要么吃要么玩,性格也是直来直去,和她在一起于夏丝毫不觉得辛苦。可是白苗是个简单又阳光的孩子,有个简单又和谐的家,虽然家里条件一般般,但是至少父慈子孝是个像样的家,这是于夏没有的又羡慕的地方,于夏不想让白苗看到这些世界的阴暗面,也从没和白苗说过自己家里的事。   白苗只知道于夏的爸爸常年在外工作,于夏的妈妈早年去世了,于夏和奶奶一起生活,好在奶奶做的饭特别好吃,这是唯一让白苗觉得于夏的生活还不是太糟的地方。但是白苗从没见过于夏独自买醉的样子,也没见过于夏宽宽的宝格丽Serpenti手镯下遮掩的细长的疤。   于夏百无聊赖地喝着鸡尾酒,也笑着接下来搭讪的人递上的酒。   她笑的越张扬,眼底里越是失落;围绕在身边的人越多,孤独的刺越是疯长。   不寐城有个规矩,每到午夜十二点的时候,由主持人抽签,抽到几号桌,就送一打酒,但是这桌客人必须上台表演个节目,什么都可以,但是不表演的视为弃权,没有奖励,也不再重   新抽号,也就是说一晚上只有一次机会。   于夏见过有人讲不好笑的笑话,见过有人跳蹩脚的舞,见过有人在舞台上翻跟斗结果变成了打滚,也见过唱的好听的职业歌手和跳得很棒的舞团。今晚于夏格外的希望抽到自己,仅仅是因为太无聊,无聊到想要所有人都注意到自己,无聊到想要用所有人的目光来填充心里的孤独。   “18号!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18号客人来台上领取奖品,并为大家表演精彩的节目!”主持人拿着话筒高声宣布。伴随着热烈的掌声,三个年轻人走上了舞台。   “切。”于夏失落的叹了口气,看了一眼桌上的23号桌牌,将面前酒杯里刚续上的酒一饮而尽。   “好的,在场的各位,这三位幸运的帅哥将为大家表演舞蹈《TROUBIE MAKER》,但是需要一位会跳舞的女士来一起配合,在场的各位有没有自愿上台的?他们将把奖励和上台合作的女士平分......”还没等主持人说完,于夏已经大步走上舞台,“好的!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这位女士!请台上的各位开始你们的表演!”   台下的口哨声和掌声、喝彩声让气氛变得浓烈。 第五章 或千杯不醉,或别端起酒杯(3)   “我们要表演的是......”其中一个男生看着于夏开口说道。   “知道了,开始吧。”男生还没说完,就被已经站好位置、摆好造型的于夏打断了。   三个男生互相笑了笑,一个背上吉他,一个坐在了架子鼓前,另一个站到了于夏的身旁。这个大概就是舞伴了吧,于夏心想,也不知道他水平如何,这个曲子很适合双人舞,也和酒吧暧昧的气氛十分应景,于夏自己在舞房跳过几次,因为从小练舞的原因,于夏能做到一步不差。   5 6 7 8......于夏跟着伴奏数着拍子开始了舞蹈,令于夏惊讶的是,对方竟然能跟上自己的步子,并且配合的十分默契,看向对方的目光里多了一丝欣赏,可以看到对方的眼里也有一丝笑意。这次没白来,这舞没白跳,总算是有点事能调动起于夏的兴趣了,于夏的嘴角又往上扬了扬。   一段热舞结束,台下爆发热烈掌声。台上的四人鞠躬致谢。   “真是太棒了!好久没有看到如此精彩的表演了!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对台上的几位表示感谢!”主持人再一次带头鼓掌,“请问这位美女,您的桌号是?我们将把半打酒送到您的桌上。”   “送到18号吧,我去那边坐。”于夏淡淡地说。   “哇哦~”台下又发出阵阵起哄和欢笑的声音。   于夏无所谓地走向18号,心安理得地坐在了沙发上,也心安理得地对服务员说,“麻烦把23号的账和18号合并,由18号结账。”   “哈哈哈,得,兄弟,为了一打酒,又搭上一桌账。”刚才弹吉他的男生搭着打架子鼓的男生的肩膀笑着说。   “为美女结账,理所应当。更何况美女不仅人美,跳舞也好,今天的生日过的也是值了,”弹琴的男生大义凛然地说,“你好,美女,我叫金巍。”   不得不感叹,金巍的撩妹技能真是一绝,可惜于夏阅人无数,早就百毒不侵了。后来金巍也撩过白苗,但是白苗只听到金巍说要请自己吃饭,其他的话自动过滤掉了,以至于金巍想搭白苗的肩膀,被白苗一个过肩摔,肩膀脱臼了,自此收敛了很多。   “我叫于夏,于心无愧的于,生如夏花的夏。敢问这位跳舞的帅哥如何称呼?”   “温宇。”坐在边上的温宇淡然的回答,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不孤傲不卑微不谄媚不迎合。是个温柔的人啊,于夏心想,书上说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大概就是这种人吧。   “你怎么不问我?”弹吉他的白净男生歪着头问于夏。   “王勋。刚才我听金巍喊过你的名字,所以知道了已经。”于夏回答的滴水不漏。   “于夏,你不会就是一中东校区高二三班的于夏吧?”金巍突然问道。   “是。”   “我去,真的是你!久仰久仰!早就听说你了,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你。而且听说于夏大小姐貌美如花,才华横溢,能歌善舞,且独来独往,今日一见和传说中的真是一样一样的啊。”王勋一脸崇拜地看着于夏。   温宇也抬起头仔细地审视着于夏。这个女生,虽然是个女生,但是在理科生中成绩是数一数二的,于夏这个名字早就听过很多很多次了。成绩在全校区经常第一不说,在全市排名也经常在前三名,而自己勉强能进前五。温宇喜欢强者,尤其是于夏这种,明明能靠脸偏偏要靠才华的女生,让温宇十分欣赏。如果只是会跳跳舞,靠脸吃饭的女生,大概温宇都懒得正眼去看。   温宇在学校见过于夏,准确说是见过于夏的背影,在考试的时候,考场是按成绩排的,于夏和温宇的成绩在东校区都是前几名,自然是分在一个考场,但是于夏的座位一直都在温宇前面,最近的一次温宇就坐在于夏的后面。于夏每次都是最后一个入场,披肩的长发又黑又直,顺滑的垂在脑后,于夏从来不   把头发扎起来,奶奶说,长发披肩的于夏和她妈妈的背影一模一样。写字的时候头发遮住半边脸,做完题后喜欢对着天空发呆,考完试于夏也总是第一个退场的。   温宇从没来的及看一下于夏的正脸,尽管也被金巍和王勋怂恿过,但是温宇脸皮薄,实在是很难有所行动。巧的是今天竟然能和于夏一起跳舞,温宇的心情无法言表。尤其是终于看到了于夏的样子,小巧的鼻子,大大的眼睛,额前有一层轻薄的空气刘海,巴掌大的小脸,五官拼凑的刚刚好,像是橱窗后面不可触碰的精致的洋娃娃。   温宇记得《诗经》里有一段话形容美女的话,尽管已经被各种文章 小说用烂了,温宇还是不禁想到“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只是于夏的眼睛不会笑,于夏的眼睛里像是封了一层冰,尽管嘴上挂着笑容,可她的眼里能渗出拒人千里的寒意,让人难以靠近。   于夏也知道温宇,从高一一入学就知道温宇。   一入学就听说某某某班出了位才貌双全的帅哥,班里的那些个小女生花痴们一早就打听清楚了,姓名温宇,身高185,体重143,长相完美貌若潘安,生日5.18,星座金牛,成绩好不用说,关键是他还会弹钢琴,会写歌,人也是温文尔雅,家里有个大型对外贸易公司,并且还是单身没有女朋友。   这么完美的天上有地上无的男人,竟然真的出现在了一中的校园里,引发了无数女生为之疯狂,还有高年级的学姐特地堵在他们班门口,想一睹这个传说中的帅哥。然而于夏却对此不屑极了。   所以这时候的于夏可以说是有点讨厌温宇,更确切来说是讨厌这个名字,因为走在校园里到处都能听到温宇这个名字,而且楼道里总是挤满人,严重阻碍了该楼层的交通,影响了于夏的视听。   尽管温宇在女生中的知名度和于夏在男生中的知名度有一拼,但是于夏生来争强好胜,不允许有自己还没认可的人和自己齐名,而且极其看不惯花瓶式的偶像,只不过是长得好看罢了,有没有真才实学还未可知,毕竟没亲眼看过温宇展示才艺,有没有能和自己齐名的资本还很难说。   还有一点,最重要的是,于夏不喜欢和别人一样,尽管这对温宇不太公平,但是于夏就是喜欢独一无二的东西,别人都喜欢的,尽管也确实优秀,但于夏就是喜欢不起来。   举个例子,某个组合刚被媒体发觉也是于夏刚知道他们的时候,他们那时候还是几个小孩子,露天演唱只是为了募集善款给留守儿童,于夏确实被那几个夜幕下的孩子打动了,没有华丽的舞台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观众和粉丝,孩子的表情真诚而天真,像是逆光的天使。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他们,这几个   孩子被捧的太高,喜欢他们的人太多,于夏也对他们失了兴趣。   如果不是有这么多人喜欢温宇,说不定于夏也愿意去了解一下眼前这个确实长得还不错的,跳舞也不错的男生。   可是要是事事都能顺心所愿,又怎么会有“如果”这个千回百转的词呢。   要是能预测未来,于夏现在一定会笑的再和蔼一点,以后追起温宇来还能容易一点。   “来,继续喝继续喝。”金巍吆喝着给每个人添酒,王勋早就醉得躺到了沙发上。金巍和温宇的脸上也泛着红,只有于夏面不改色依然张扬地笑着和金巍掷色子。   所有的心事都融在灯光里,化在酒里,咽在肚子里,这些放纵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最能麻痹人心。   于夏笑着喝着,直到三点酒吧散场。   金巍和温宇架着喝的不省人事的王勋,一边称赞于夏好酒量,一边和于夏道别。   “于夏大小姐真是厉害了,喝这么多还和没事人一样,我们哥几个真是不行了,今儿真是高兴,大家都一起喝过酒了,以后就都是朋友了,改天我请你吃饭,你可别不给面子。”金巍勉强还能说出连贯的客套话。   “知道我什么原则吗?或者千杯不醉,或者别端起酒杯。你   什么时候喝的过我再请我吃饭吧。”于夏莞尔一笑,好在今晚喝的尽兴,于是给了金巍面子。不然于夏说出口的可能就是:   你知道世上最不要脸的两句话吗?一句是我改天请你吃饭,一句是我下辈子还你。   于夏打了个车迅速消失在了夜色里,很快到了奶奶家楼下,于夏从容地付了钱,看着出租车远去后,才扶着树吐了起来,这师傅这车开的真是不稳,还好于夏修炼足够,坚持到了下车,这才没给人吐车上。   于夏蹲了一会儿,确定自己没事后才缓缓站起来,靠着树站了一会儿确保自己头不晕能走直线,才轻手轻脚地开门回家。   不远处,温宇正望着于夏摇摇晃晃关上门的样子皱眉。   因为大半夜的怕于夏一个女生回家不安全,于是温宇打了个车跟在于夏的车后面,本想确保于夏安全到家后就离开的,但是看到这一幕还是多少让他有些心疼这个女孩子,这是个多么倔强又多么逞强的女孩子啊,能在人前像没事人一样说出“或者千杯不醉,或者别端起酒杯”,其实自己醉得也不轻。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以后要出国,他多想借她肩膀靠靠,至少过去给她递一瓶水。温宇叹了口气,跟司机师傅报了自己家的地址,就带着心事离开了。   这些,于夏并不知道。   此时的于夏正抱着毛绒玩具,像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一样蜷   曲在床上,皱着眉头,做着心烦的梦。 第六章 不悔过去,不畏将来(1)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时间到了七月末。   这一个多月,也算是发生了不少事。于夏、白苗和王勋经过商量后决定大学去南方的S市。   于夏如愿收到了F大的本一批录取通知书,白苗和王勋也填报了F大附近的C大的志愿,录取结果要等到八月。金巍留在A市,尽管成绩一般,但还是靠家里找关系进了A市最好的大学。   值得一提的是,于夏这个理科学霸拒绝了多个开出各种良好条件利诱的大学,用于夏的话说,“老娘不差那几个奖学金,又不是交不起学费”,并且于夏也没有参考任何老师家人朋友的意见,也没有选理科的黄金12专业,反而是特立独行得只报了一个专业:偏文科的广告学。   一向看重于夏的教导主任一脸可惜,本是根正苗红的理工娃子,怎么就想歪了呢?   可以,这很于夏。   除了因为不喜欢受人摆布、不愿和别人一样的思想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于青禾当年是广告专业的高材生,要不   是早早结婚早早创业,听奶奶说于青禾完全可以保研考博在她热爱的专业上发光发热,当年何方正的公司也是多亏有于青禾这个设计方向的广告大神在,才省了很多在广告设计方面的费用并且取得不错的成果,而且听说广告这个行业做好了相当赚钱,能赚钱的专业就是好专业。   于夏是这么解释的,可其实,于夏的内心深处只是单纯的想把自己活成于青禾。   于夏从小缺失母爱和父爱,虽然她对爸爸只有怨恨,可是对妈妈,于夏还是真心喜欢那个有着温柔笑容的妈妈。可是现在的于夏什么都没有了,除了和于青禾一样的眉眼和身体里流淌着的无法剔除的血液,于夏只剩下自己。   于是于夏留着黑色的长直发,穿着于青禾最喜欢的白色,选于青禾选过的专业,走于青禾走过的路。所以于夏是自己的于夏,也是自己的于青禾。   她在自己的身上感受于青禾的影子,也发誓绝对不能和于青禾有同样的下场。   于夏想给自己,也想给于青禾一个不一样的活法。这是支持于夏奋发图强的原动力。   对于夏他们来说,假期才过了一大半,但是对温宇而言,还   有几天,他就要出国去澳大利亚了。   最后这几天,白苗、金巍和王勋识趣得给两个人留足了二人空间。   温宇除了应酬家里的亲戚朋友,多半时间都是和于夏在一起。虽然整个A市能玩的都玩遍了,温宇依然愿意用一整个下午的时间看于夏在咖啡厅里打盹。   “嘭!”尽管温宇眼疾手快,迅速的把手垫在了于夏的脑袋和桌子的中间,但是巨大的冲力和惯性还是发生一声巨响。于夏揉着脑门,一脸受伤地看着桌子,那表情分明是说:一定是桌子先动的手!   “温宇,好无聊呀,我们回高中去看看吧。”大概是撞这一下撞出了灵感,于夏脱口而出的提议得到了两人一致认可。   常理来讲,这时候的高中已经放暑假了。但是为了成绩,所有高二升高三的孩子们都要苦逼的接受学校以各种名义安排的至少20天的补习。就算不对外美其名曰夏令营、兴趣班,家长们也很愿意让孩子呆在学校里,省了在家照顾孩子也不用担心孩子在假期闯祸,于是孩子们不情愿的签下了自愿到校书,被家长们兴高采烈地送到了学校的虎口里。   可能是由于于夏没有感受过爸妈的唠叨,她只能自己管束自   己,所以她很能体会现在的父母的良苦用心。   记得刚放假的时候,某天金巍突然跑到温宇家里求救。把正在和温宇学习厨艺的白苗和嘴里被塞得满满的试吃小白鼠于夏吓了一大跳,可怜的于夏差点被土豆泥噎死,咳了半天缓过来后非要给律师打电话指控金巍谋杀。   “姐姐,我的好姐姐,您就别给我火上添油了,我都快小命不保了。”金巍抹着额头,一脸明天就要菜市口问斩的焦虑相。   “发生什么事了,跟你白苗姐说,你白苗姐罩着你。”于夏大义凛然地把白苗推了出去。   “白苗姐也救不了我了,温宇这次要靠你了,你不是有个家里开医院的发小么?快快,把他联系方式给我,我要借他用用。”   “怎么了?你生病了?什么病?智障?”温宇关切的问。   “温宇啊,你怎么也和她们瞎胡闹呢,是正事儿,我妈想要我命呢。你先让她俩回避,我跟你单独说。”金巍满脸焦灼又看起来有些难以启齿。   “好好好,我们先出去,你俩慢慢说。”白苗拉着于夏往外走,并向于夏眨眨眼睛,于夏意会,还帮他们关上了门。   出门后的两个人立马趴在门上偷听。   只听到金巍委屈地跟温宇说:“我妈给我预约了包皮手术。”   “咳......为什么?”明显能听出温宇在憋着笑。   “就是那些个大人们想的馊主意,我妈前几天和她闺蜜去吃饭,她闺蜜的女儿也刚高考完,于是她闺蜜把她女儿送去韩国割双眼皮,说是现在割了大学就消肿了正好可以美美的去上大学,她女儿开开心心地去韩国了。我妈不理解,问她为什么主动送女儿去整容。   她闺蜜一脸高深的回答,‘这你就不懂了吧,割双眼皮只是个小手术,但是重点是这个假期时间这么长,我又不能天天跟着她,万一她出去闯祸出去鬼混怎么办,我还得整天提心吊胆的不成?让她去割个双眼皮,消肿就得一个多月,她那么爱漂亮,怎么可能顶着肿眼泡出去玩呢,自己就在家老实呆着了。’   我妈一听,‘有道理啊老姐姐!我也得赶紧给我儿子预约个包皮手术,这样也省了他出去鬼混了。’然后我妈就真的给我预约了割包皮。”   门口偷听的那两个笑的差点在地上打滚了。还是温宇定力好   ,也就是笑的扶着桌子吧。兄弟落难本该同情的,这仨不仅丝毫看不出同情,还摆明了是幸灾乐祸。   “你先别笑,”金巍欲哭无泪,紧紧拽着温宇的手,像是握着救命稻草一样,“快帮哥们忙,让你那个家里开医院的发小去跟我妈妈说道说道,告诉她割包皮的危险,最好能吓唬吓唬她,说些医院不为人知的内幕之类的。”   “你确定?我那发小可是个如花似玉的妹子。”   “哈?我还以为是男的的,完了完了完了,老子还想纵横酒吧迪厅迷倒万千少女呢。我的暑假,我的人生,难道就这么终结了?”金巍欲哭无泪,感觉整个人生都失去了光明。   “我有个提议,你让温宇把他发小借给你,你就说你找了个女朋友,为了生活和谐恋情美满这个假期是做不了手术了。就宋佳佳那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形象,不仅长相没得挑人,又有涵养,都是有钱人跟你家也是门当户对,重要的是家里是开医院的,要是你俩真成了,她还能帮你妈妈调理身体,最差也能给你妈推荐几个好医生,保准你爸妈高兴都来不及,哪还有心思送你去割包皮?”于夏突然打开门,伸进来个脑袋一脸坏笑的说。   金巍尴尬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但是于夏的话也仿佛有些道   理,金巍妈妈的身体不好,金巍爸爸一直希望金巍能早点成家立业,虽然现在才高中毕业有点早,但是有个门当户对的女朋友就有个盼头呀,到时候大学一毕业顺理成章 的结婚生子岂不是顺心如意?那么自己的要求当然能得到满足啦。   金巍把目光投向温宇,等着温宇给他最后的免死金牌。   温宇稍稍思考,拿出手机把宋佳佳的联系方式给了金巍,“宋佳佳她虽然心高气傲,但是也特别够意思,你只要能说动她,基本是没问题的。给她送点礼,请她吃顿饭估计就成了,对了,你还可以报于夏的名字,她俩可以算是知音了,佳佳多少都能给些面子。”   “得嘞,谢谢啦兄弟。”金巍终于看到了生命的曙光,拿着手机一路小跑就出门去了。   凭金巍这个戏精的撩妹技术,最终事情还是圆满解决了。   金巍不用被逼着去割包皮了,宋佳佳也拿到了心仪已久的三宅一生的限量版香水,两个人甚至还达成了合作关系,这让于夏不得不对金巍刮目相看。 第七章 不悔过去,不畏将来(2)   这天的天气很好,是多云,正好遮住了前几天仿佛能晒死人的太阳。   在这炎热的夏天里有两个人最值得人们回忆膜拜,一个发明空调的被称为“空调之父”的,美国的威利斯哈维兰卡里尔;另一个是中国的后羿,他射掉了九个太阳。   于夏和温宇打了个车向高中母校出发。   于夏和温宇的高中一中大约算得上是全省最大的高中了吧,一中东校区是三年前刚建成投入使用的新校区,于夏和温宇他们有幸成为第一批入住新校的学生。这里不仅有地暖和空调,还有两个操场一栋球形的艺术楼和占了两个楼层的图书馆,还有花草充盈的假山,两个碧透的人工湖和一座湖上的凉亭,真的是环境宜人的好地方。   一中的大门还是那么金碧辉煌,门口的看门老大爷却换了人,竟然拦下了于夏和温宇。   “大叔,你不认识我?”于夏本来还想套个近乎。   “你们是哪个班的?怎么这时候才来?你不知道学校有规矩,过了时间是不许进的吗?.....”大叔一连串的问,颇有不依不饶不死不休的气势,一点都不善解人意,一看就是新来的。   “我......我......”于夏竟一句也答不出来,毕竟自己已经不属于这个学校了,“我,哎!曹主任!曹主任!”在于夏不知所措之际,教导主任经过此地,于夏像是看到了救星,大声又亲切地叫喊。   “呦,于夏!温宇!你们两个回来啦!”   “是啊,曹主任,我们回来看望您!温宇就要去澳大利亚了,走之前回来看看。”   “曹主任好。”温宇还是那么懂事又乖巧地向老师打招呼。   “这就要走了呀?别在外面站着了,快进来吧。”   于夏拉着温宇一蹦一跳地从门卫大叔面前光明正大地进了去,“曹主任有空不?有空我们再去你办公室坐坐呀?”   “哈哈哈,这么多年了还没坐够呀?走,到我办公室去!”   “对对对!就是这语气!哈哈......”三人笑作一团。   还是那熟悉的语气,还是那熟悉的办公室。   还记得,在遇到于夏之前,温宇一直都是个低调的人。跟于夏在一起后,温宇才明白了青春就是要疯狂这句话,整天和于夏一起高调秀恩爱。那时候教导主任,一个大老爷们,整天苦口婆心地劝说,“温宇啊,咱学校有于夏一个就很难搞了,你就别再添乱了行不行?”温宇不但没有听,还依然和于夏两个人我行我素。   有一天,于夏正挽着温宇的胳膊从食堂向教室走。突然有人从身后插到了两个人中间,挽着两个人的胳膊,于夏刚想开骂,回头一看,我靠!曹主任!瞬间惊讶地说不出来话。   “来来来,咱三个一起走,你俩不是喜欢一起走嘛,没事也不多我一个,咱一起走哈。”曹主任笑得邪恶。   “别别别,曹主任,万一校长看见了多不好。”于夏的脑袋还处在混乱中。   “没事没事,今天我就跟着你俩火一把,咱围着学校转转,让老师学生都看看。”   呵,原来曹主任是想杀鸡儆猴,于夏调整了表情,“哎呀,曹主任,你挽着我多难受,你那么高我这么矮,要不我挽着你吧?”   “不用不用,就这样就这样。”曹主任还是笑眯眯的说。   “你跟我客气个啥子!”说着于夏猛地一下把胳膊抽了出来,挽上曹主任的胳膊,大步流星地向前走。于是,全校都看到了,三个人其乐融融地挽着彼此,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了政教处。   “告诉你们,今天我只是小惩大诫一下,你们要是再这么嚣张,以后你们做什么,我就跟你们做什么!”虽然没达到预想的教育效果,但还是要在气势上压过这两个学生,不然这教导主任的老脸往哪放?   说时迟那时快,于夏踮脚在温宇脸上吻了一下,可想而知,曹主任脸都绿了,大吼一声:“你们给我出去!出去!”对这两个活宝,学校还真是无可奈何,曹主任这一年都快被他们磨得脾气都没了。   从那以后,两个人更是无法无天,直接脱了校服换上了情侣装。最终,教导主任弱弱的叹了口气,唉,随他们去吧,毕竟快高考了,两个人可都是学校的主力呢。   在政教处和曹主任寒暄了半天,聊了聊往事和近况。   “当年还真是被你们气的不轻呢。现在呀,我都把你俩当例子教育学生呢。”现在的曹主任看起来温和的很。于夏难得和温宇一样不好意思的羞涩一笑。   “好了,你们去学校转转吧,难得回来,一定还有很多地方想去吧?我也要出去巡视了。”   “嗯,是。那曹主任我们就不打扰你了,我们再去校园里转转去。再见啦。”   “有空常来玩呀。”曹主任也起身一同往外走。   “咱仨一起走呀?”于夏没大没小嬉皮笑脸地说。   “行呀,又不是没一起走过。”三人互相一笑,一起走出了教导处。曹主任向教学楼的方向去了,于夏和温宇首选的便是向人工湖的方向走去。   湖边新立了个石碑,上面刻着“界湖”以及湖的建设历史,   这么多年没有名字的人工湖,如今总算是有了个像样的名字。于夏猜测,这个湖叫“界湖”,因为这个湖在男女生宿舍之间,像是一个分界线。湖上唯一一座桥还被学校封了起来,若不然,这里还真是学校的约会圣地。   现在的湖水碧透,倒映着岸边的垂柳。   记得有一次冬天,湖上是结着一层薄冰,于夏应约来湖边找温宇。   碰巧遇上一对儿小情侣在吵架,那场面还真是壮烈,只见女生甩开男生的手,转身就走,男生大喊了几声,见女生没有回头,就纵身跳入湖中,那层薄冰哪里禁得住这分量,男生直接掉进了冷水里,两岸响起了一片惊呼,只见他在水里扑腾了一气儿,才发现原来湖水还不到腰际,男生尴尬地站在水里,而那个女生依然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最终男生只能自己悻悻地爬上了岸。 第八章 不悔过去,不畏将来(3)   “哎呦,你可得小心点,快拉好我的手,别掉下去了,现在天这么冷,可别凉着你。”亲眼看到了一对情人落难,于夏幸灾乐祸地挽着温宇的胳膊颇有深意又深情款款地说。   “是是是,只要你不甩我我肯定掉不下去。”温宇答应的毕恭毕敬。他俩真的是羡煞旁人呢。   “对了,你叫我来人工湖干嘛?”   “嗯,送你个礼物?”   “什么礼物?什么礼物?”于夏摇晃着温宇的手臂撒娇。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温宇故作神秘。   “告诉我嘛,告诉我嘛......”于夏不依不饶。突然,两人面前出现一群人,众人放下个黑色袋子包裹的沉重物体就迅速离开了,于夏看到,他们在朝他俩坏笑。   “干嘛?快闪?”于夏看着温宇不解的问。   温宇没有说话,蹲下身打开了袋子,将里面的东西搬到于夏面前。嘶,于夏倒吸了一口凉气,一只系了红色蝴蝶结的黑色王八!于夏哭笑不得,这是哪门子礼物,就算是没谈过恋爱,那么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怎么会有人给女朋友送王八......   “怎么样,够创意吧!”温宇得意地说。   “温大少爷,你是第一次送姑娘礼物吗?恕哀家愚昧,这是个毛线?”于夏的脑子暂时还转不过来,她难以给自己解释,自己竟满怀希望地看到了只王八!   “嘿你这人,送你礼物还这多废话,王八怎么了?难道礼物就非得是些鲜花情书各种摆设?”   “那这王八有什么寓意?吃了大补?”于夏怪笑着说。   温宇白了她一眼,“怎么这么庸俗了你!你知不知道这是我想了多久的创意?再美的花过几天还不都死了?我就是想送你点能代表永恒的东西怎么了?!王八怎么了?王八能活一千年呢!说不定还能给咱俩养老送终呢。”温宇佯装有些生气得背朝于夏说道,其实是自己脸红了有些不好意思。   “哎呀,温宇,温宇,哎呀,你大人大量,小女子肤浅,你就别计较了。”温宇还是背朝于夏不说话。“小宇宇,你倒是说句话呀?喂喂喂,嘿,喂,小宇宇~,小宇宇~,你看看我嘛~,喂!......”   温宇还是被于夏不死不休的语气逗乐了,刚想回头说就原谅你了,谁知道,一回头,于夏正在兴致勃勃地逗王八......   “于夏,你,你,你混蛋!”温宇对这姑娘还真是无可奈何无能为力,最后竟挤出了一句混蛋,真是恨不得扒了她的衣服把她扔床上去,啊呸,想什么呢温宇!温宇狠狠地唾弃了自己   的邪恶想法,瞪眼瞧着于夏。   于夏无辜地抱着王八,“哎,温宇,它可真沉!它几岁了?”   “不知道。”   “你说我把我龟儿子养在哪里?”   “你刚才不是还嫌弃它么,怎么就成了你儿子了。”   “你瞅瞅,他和你长的多像呀,一看就是我儿子!”于夏严肃地说,心里早憋出了内伤。   “于夏,你丫的给我过来!”真是想把她扔湖里得了。   “就不就不,小宇宇,快看快看你爹欺负我呢。”   温宇真是哭笑不得,一把将于夏抱入怀里,狠狠地吻了下去。   “哎呦哎呦,嘴唇嘴唇,都破了,能不能轻点啊你!”于夏最怕疼了,赶紧挣开了温宇的怀抱。   “就把你儿子养在湖里吧。正好刚才那人给你把冰砸出了个洞,省得你动手了。”温宇若无其事地说。   “这怎么行,万一有人再跳湖砸着我儿子怎么办?”虽然这么说着,于夏还是兴高采烈地把王八放入了湖中,心想,我们的爱情一定会像王八一样永垂不朽,啊呸,什么比喻,但还是很开心地想着,毕竟说不感动是假的,哪个女生能招架住男朋友别出心裁的礼物呢。   这段美好的回忆促使两个人首选走到了人工湖“界湖”。   界湖的岸边有几个错落有致的大石板,石板上有几只乌龟正在懒洋洋的晒壳。原来自从温宇送过于夏王八后,学校的情侣掀起了来人工湖放生乌龟的风潮,后来还有什么放生孔雀鱼啊因为它能生啊之类的,真真是花样百出。   于夏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龟儿子。   其他人的乌龟基本上都是绿色的巴西龟,只有拳头那么大。于夏和温宇的龟是中华草龟还是比较少见的黑色的,足足有于夏的脸那么大,趴在石板上和周围一对比,俨然一副大哥相。据温宇说说,这是水族店里最帅的一只了,他第一眼就看好了这只。   “儿子,爸妈来看你啦。”于夏小心翼翼得走到湖边,把刚才在路上买的龟粮洒在了石板上,“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回这里了,你要照顾好自己,也不许欺负弟弟妹妹,我们会想你的。”这算是和龟儿子道了别,两个人起身继续往校园里走。   校园里有太多关于两个人的回忆了。比如某天晚上温宇送于夏回宿舍两个人在宿舍楼下道别时,一盆水从楼上泼下,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正好泼在两人的头上,变成落汤鸡的于夏也不知道是从哪个窗户泼下来的,只能对着空气破口大骂现在的人素质真差。   也比如体育课上,温宇用草编了只戒指,至今被于夏收藏在日记本里。还有每天晚上温宇想尽各种办法躲过政教处的层层拦截来送于夏回宿舍的情景。以及高三的时候,每次大课间两个人都要不约而同的到水房去打水,并互相交换小纸条。   走过每一个地方,于夏都能想起,她曾经追温宇的样子。她曾探听了所有有关温宇的情况,坐几路公交,走那条路线,几点下课,几点吃饭,几点回家,凡是温宇能够现身的时间地点,必定有于夏的身影。她借用别的男生向自己表白的种种方式,每天变着花样向温宇表态,风雨无阻。   满桌洞的玫瑰花,充满爱慕的心形蜡烛和情话绵绵的告白,随氢气球一起上升的表白板,写了愿望的孔明灯,公家车上假摔,故意碰翻温宇的午餐然后请他吃饭,总之是无所不用其极。尽管屡遭拒绝,尽管每天都很辛苦很烧脑还锻炼演技,但于夏依然乐此不疲,甚至把追温宇列入日常作息表,当成是每天的必修课。   那时候的温宇真的是定力十足,对此强悍的攻势依然能不为所动,总是一笑置之,一开始还会和于夏说声对不起,后来干脆既来之则安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于夏也是越战越勇,更加坚定了要和他在一起的信念,她就不信了,还有她于夏追不到的男生。 第九章 不悔过去,不畏将来(4)   决定要追温宇是高二下学期的时候。   从高二寒假和温宇他们喝过一次酒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虽然于夏已经不那么讨厌温宇了,但是也谈不上喜欢,就这样开始了高二下学期。   每个学期开始,学校都要组织一次全校级的汇报演出,因为刚开学的学生难免浮躁难以投身学习,这时候用校园活动来转移学生的注意力,并在演出会上通过各类演讲层层诱导,往往比考试更容易让学生自愿地回归校园生活。   于夏很欣赏学校的这点开明之举。   高二下学期的汇报演出如期在艺术楼举行。   尽管于夏有足够的才艺可以参加演出,但是于夏每年都以毫无兴趣为由拒绝了热切期待的班长和文娱委员。   于夏总是喜欢违背多数人的意愿,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偏执,别人越是否定的她越要做给别人看,别人越是肯定的她又偏不想去做,除非是自己愿意,否则于夏几乎不会采纳别人的意见,更不愿受人摆布,在别人的指挥下做事。   于是像往常一样,于夏用校服蒙住头在观众席上昏昏欲睡。这些节目对其他人来讲或许有点看头,但是对于看过许许多多专业的才艺比赛的于夏而言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太小儿科了。   “下面有请高二六班的温宇同学来为大家演奏钢琴曲独奏《卡农》,大家掌声欢迎!”   “温宇!温宇!男神!男神!”主持人报幕后,台下响起了一群小女生的欢呼。   温宇,又是这个名字,于夏皱了皱眉,突然间,于夏想要恶作剧的恶趣味从心底油然而生。   趁着台上还在准备钢琴和话筒的时候,于夏跑到后台拿出了乐队的电子琴,还顺走了一支话筒。   舞台上,温宇的前奏正常响起。于夏已经在台下准备就位,电子琴放在椅子上,话筒的位置调整好,自己席地而坐静静等待。   就在钢琴曲即将进入高潮部分的时候,于夏突然抢了一拍,并用比温宇还快的节奏演奏《卡农》,这不仅能显现出于夏对谱子的熟悉,还能达到于夏想要的想看温宇尴尬的效果。   果然周围一片哗然,台上的温宇也停止了演奏。   于夏的嘴角扬起一丝得逞的笑意。   然而,出乎于夏意料的是,温宇竟然在下一段小节开始时继续了他的演奏,不仅能跟上于夏的速度,并且弹得是伴奏,也就是说他想要衬托自己么?于夏从两个人的合奏中找不出一丝不和谐。   就在于夏困惑的时候,下一个高潮开始了,温宇突然转变风格,弹起了主旋律,像是在宣告,大丈夫,能屈能伸。   两台琴同时弹奏主旋律,就仿佛是两个人在互殴,每一个音符都在互相碰撞,两个人都在专注又卖力的弹奏,这是两个人的演奏,这是两个人的战争。   于夏百无聊赖的心底第一次燃起了兴奋感,呼吸变得急促,就像是孤独求败的剑客第一次遇到了旗鼓相当的对手。   兴奋,异常兴奋!   两个人的斗技在最后一个音同时收尾,两人的额头都渗出了密集的汗珠。于夏按着胸口平复心情。台下现在鸦雀无声,所有人都被这段音乐之战震撼了,不知道是谁先带头鼓起了掌,接着掌声雷动。   这段演奏消耗了于夏大半的力气,于夏依然坐在地上。她听到周围各种隐藏在掌声中的   嘈杂和议论。   “她不会以为这样就能被温宇看上了吧?”“瞎说什么呢,我们于夏女神才不会看上温宇呢。”“那她今天这一出是想干什么呢?”“总之他俩肯定不可能在一起的。”......   不可能?于夏的眼角流出一丝轻蔑。   “温宇,我决定了,我要和你在一起!”于夏突然站起来,趁着人声渐消,高声的宣布。   台上的温宇似乎吓了一跳,他匆匆起身向着台下深深鞠了一躬,然后快步走去了幕后。台下响起了阵阵私语,但是于夏并不在意。   被拒绝了?有意思。我于夏还没有什么是我想做却做不到的,温宇,我一定会追到你的。   像是下了挑战书的将士,于夏掂量着要发动一场必赢的战争。这一战,足足进行了整个下学期。   那天,白苗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于夏问:“是课本太容易还是作业不够多?你竟然想去谈恋爱?!”   于夏也自嘲着回答,“是呀,是酒不好喝还是游戏不好玩?我竟然想去谈恋爱?!”   于夏和温宇故地重游,再一次一起站在艺术楼前,第一次是宣战,这一次,于夏带着她的战利品凯旋而归。两个人不免感叹,冲动是魔鬼,巧的是这个魔鬼长得巨美,也一致赞成音乐是个结缘的好东西,它不仅凑成了于夏温宇这一对,也让于夏认识了宋佳佳。   宋佳佳是温宇的发小,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但是对彼此的友情单纯的很。宋佳佳只当温宇是自己的哥哥,丝毫都没有电视剧里那些个青梅竹马的暧昧之情。   高三那年宋佳佳生日宴会的时候,像往常一样邀请了温宇,因为听说了温宇交了个女朋友,于是也友好的邀请了于夏一起。   但是于夏一来宋佳佳就后悔了,穿着白色晚礼服披肩长发的于夏一进门就抢了宋佳佳的风头,甚至让宋佳佳觉得自己这一身红色突然变得俗气。宋佳佳是个高傲的公主,虽然不矫情也没有公主病,但是在自己的生日宴会上被别的女生盖过风头是真的很没面子的。   为了挽回局面,宋佳佳决定用小提琴拉一曲高级曲目《梁祝》来吸引客人们的目光。   “温宇,你说我是要把风头让给她呢,还是继续和她抢风头呢?”   “你俩的关系如果能缓和当然是最好了,这样呀,我以后就能省了很多麻烦。”虽然这么说,但是温宇知道这两个人都是好胜心极强的女生,他很好奇于夏要怎么办。   只见于夏默默地坐在宋佳佳身后的钢琴前,适时的又轻轻的,在不破坏小提琴乐感的同时,为宋佳佳弹起了伴奏。   宋佳佳惊讶的回头看了一眼于夏,于夏回望她,给了她一个灿烂又安心的微笑。宋佳佳也笑了笑,继续着演奏。   温宇在心里感叹,这真是个聪明的女人,如果于夏想和宋佳佳对立的话,完全可以像当初在艺术楼汇报演出时对自己做的一样,用娴熟的琴技抢了宋佳佳的风头。   但是于夏选择了弹伴奏,这样一来,一是说明了自己主动向宋佳佳示好,表示自己愿意成为配角,二是精通音乐的人往往能在对方的演奏中听懂对方的个性和品格。这是两个人成为朋友的机会,毕竟两个人本就是同类。   果然,两个人配合的很好,一曲结束,宋佳佳很快就和于夏站在了一起,两个人成了宴会的双骄,也不怕谁抢谁的风头了。   临走时,宋佳佳还嘱咐温宇:“我喜欢于夏,所以温宇你不许欺负于夏,一定要好好对她。还有,于夏,虽然咱俩刚认识,但是我把你当知音看,你要是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尽管来找我,我一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绝对不含糊。”   于夏笑着应了下来,今晚的伴奏真是没白弹。   于夏也很欣赏宋佳佳,后来还托温宇给宋佳佳补了一份精心挑选的三宅一生的手包作为生日礼物,因为本来于夏是作为温宇的“家眷”出席的宴会,两人只准备了一份礼物,既然现在和宋佳佳成了朋友,又得到了宋佳佳的保证,自己自然是应该送上自己的那份礼物。   要是所有女人之间的友谊都能像白苗和宋佳佳这样简单就好了。   绕过艺术楼是操场。   于夏笑着指着沙坑跟温宇说:“高二的跳远比赛,白苗在这崴了脚,我几乎是把她扛到医务室去了,白苗那丫的一边看护士给她包扎,一边握着我的手像是交代遗言一样说:‘你一定要替我完成比赛!’,我当时竟入了戏,泪眼婆娑地答应她:‘好,我一定替你赢得比赛!’然后我就跑回操场代替她跳远,结果白苗她班第一,我们班第二。”   “你俩真是相亲相爱呢。”温宇摸着于夏的头一脸宠溺。 第十章 此去四年,再见有期(1)   温宇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下午四点半,时间还早,于是轻声和于夏说:“于夏,走之前我还想去看一下奶奶。”   “嗯?”于夏一愣,然后很快就反应过来,“哦,好呀!”   于是两人从学校出来,买了一束花,打车去了凤凰岭墓园。   在墓地里穿梭了一会儿,于夏和温宇来到了于夏奶奶的墓前,“奶奶,我带我男朋友来看你了,我现在过得很好,你放心吧。”于夏把花放在奶奶的墓前,自己坐在了奶奶的墓旁。   奶奶刚去世的时候,于夏经常这样坐在这,像是坐在奶奶身边一样,有时候一坐就是一整天。   “奶奶,我是温宇。”温宇对着墓碑鞠了一躬,“再过几天我就要去澳大利亚了,虽然不在国内,但是我一定会尽我所能继续照顾于夏,像我一年前在这里发誓说的一样,我绝对不会让于夏一个人的,于夏缺失的爱我来给她,于夏的未来有我来守护。您放心吧。”   于夏站到温宇身边,把头埋在温宇怀里,眼泪不争气的流了出来,温宇一只手紧紧抱着于夏,另一只手轻轻抚着于夏的后背,要知道在认识温宇之前于夏的泪点是非常高的,只能怪温   宇说的太动情吧。   夕阳散发着红色的光,映红了半边天,一只淡黄色的蝴蝶缓缓的落在墓前的花上,久久不肯离去。   于夏相依为命的奶奶是在于夏高二下学期的期末考试的时候去世的。   高二下学期的时候于夏的奶奶身体已经很不好了,时常住院,毕竟已经78岁的高龄了,而且又整天为家里操碎了心,独自把于夏拉扯大。   于夏十分爱戴奶奶,每次奶奶生病她都会去医院陪护。   所以那个学期的于夏可以说是非常的忙,她要忙着穿梭于医院和学校,也要忙着拿下温宇证明自己不是口出狂言。   奶奶在医院里一直乐呵呵的,像是在家一样,能自己下床走动还能自己削苹果,所以于夏以为奶奶只是和以前一样,住几天院就可以回家了。所以于夏到底还是把重心放在了学校那边。   直到高二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上午刚考完语文,于夏接到了何方正的电话后直接冲出了学校。   温宇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看到一脸受伤的于夏像是惊慌的小鹿一样跑出了校园,擦肩而过的时候没有像往常一样调戏   自己,甚至没有看自己一眼。   下一场考试,于夏没有出现,温宇看着前面的空位心里有点慌。第二天的考试于夏依然没有出现,温宇的桌子上也没有了以前都会出现的早餐和便利贴。整天被于夏围绕着的温宇,突然失去了于夏的消息,这让温宇有些不知所措,就像是整天呼吸着的空气,突然少了某些成分。   温宇第一次主动找白苗打探于夏的消息,然而白苗也对此一无所知,白苗表示于夏的失踪太不符合常理,自己也很惊讶。   一种莫名的失落涌上心头。   放学的路上,温宇走的心不在焉,突然,温宇停下了脚步,对前面一脸不解的金巍和王勋说:“你们先走吧,我还有点事。”   直觉告诉温宇,于夏出事了,而且一定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能让于夏不顾自己的决心,不顾自己的成绩的事,一定是非同小可。   温宇直接打了个车来到了于夏家的楼下,第一次同于夏喝酒后温宇跟着于夏的车后面来过,所以温宇知道于夏家在哪里。   于夏家的门口摆放着花圈,正门上贴着白联,是于夏的亲人去世了么?   温宇付钱下了车,忐忑不安的走了进去。这里的人温宇一个都不认识,温宇硬着头皮随便找了个人打招呼,表明自己的来意,于是温宇被带到了于夏的爸爸何方正的面前。   “叔叔您好,我是于夏的同学,我想来看看于夏。”温宇看着何方正真切地说。   何方正的脸上一脸疲态,浓重的黑眼圈和眼里的血丝不知道他多久没合过眼,虽然还只是中年,但是青丝里参杂的白发让何方正看起来老很多。   “小夏的同学......”何方正打量着温宇,“也好,小夏的奶奶去世了,她把自己锁在屋子里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你能帮我劝劝她吗?”何方正的眼里满是心酸和无奈,他心疼于夏,他也知道于夏还是不肯原谅自己,于是希望于夏的同学能劝解一下她,至少让她能吃点东西。   “我知道了。”温宇接过保姆递上来的饭菜,转身往何方正指的二楼的房间走去。   两天没有吃饭?温宇的脑海里闪过于夏喝多了酒自己靠着树的身影,心底一丝丝的疼让他的每一步都快一点再快一点。   来到于夏的门前,温宇吸了口气,轻轻敲了敲门,“于夏,我是温宇,你开一下门好么。”   房间里没有回复,好像没有人一样,空气突然变得安静。   “于夏,你在吗?”温宇又敲了敲门问道。   “你走吧。”是于夏的声音,带着些沙哑,但是很平静。   “于夏,你先把门打开好不好?”温宇又一次小心翼翼地问。   “闭嘴!给我滚!”伴随着物体大概是某种金属制品砸到门上的巨响,于夏歇斯底里地吼叫着,“如果不是你,如果不是在你身上浪费那么多的时间,我就有更多的时间陪奶奶,就不只是能看到她最后一眼,我不想看见你,你给我滚!滚啊!”   其实这只是于夏给自己找的借口来缓解失去奶奶的痛苦,她已经完全忘记了顾忌别人的感受,她甚至想伤害别人,让别人和她一起痛苦。   温宇心里充斥着说不出的滋味,却又没办法去辩解。他想,或许自己不该这样贸然过来,或许应该先通知白苗,或许......   “嘭!”是肉体碰撞到地板发出的声音。   “于夏!于夏!于夏!”温宇焦急地呼喊,但是不再有回应。   此刻的温宇慌张的六神无主,他从没这样慌张,他怕于夏出   事,于是几乎是本能的从隔壁跳窗进了于夏的房间。他看到晕倒在地上的于夏,门边落着一把壁纸刀,刚在被于夏扔到门上的东西大概就是这把刀子吧。于夏的手腕部位正在往外渗着鲜红的血,温宇的手心全是汗,他颤抖着抱起于夏,打开门,闻声赶来的何方正和他一起把于夏送去了医院。 第十一章 此去四年,再见有期(2)   一路上温宇的手都在发抖,他害怕,他庆幸,他怕于夏就这样走了,也庆幸还好自己来得及时,不然,不然,真的是难以想象......   于夏是因为两天没有进食,低血糖且失血,外加刚才情绪激动,导致了昏迷,身体没有大碍,医生给于夏包扎了伤口,并且吊了一瓶葡萄糖点滴。   松了一口气的何方正因为过度劳累加精神过度紧张,身体打了个摆,被温宇眼疾手快地扶住坐到了长椅上。   “叔叔,您先去休息吧,看您这状态一定也是两天没合眼了,现在天也黑了,于夏这里就交给我吧,您回去睡一觉,明天还要主持奶奶的葬礼呢。于夏这样一时半会儿也醒不了,或者等她醒了我给您打电话。”   何方正微微思索了一下,既然是第一个来找于夏的同学,两个人应该关系不错吧,而且他跳窗救自己女儿的时候看起来很可靠,他的脑子已经很难再去思考了,也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了,母亲的去世和女儿的出事几乎要把这个男人压垮了,他最终只是点了点头,“那么于夏就交给你了。”   何方正站起来,温宇想把他扶出去,但是他摆了摆手,自己扶着墙,踉踉跄跄地走了。   温宇坐回于夏的病床前,于夏依然昏睡着,手腕上缠着纱布,手背上吊着葡萄糖点滴,眉头紧锁着。温宇刚才看到过医生处理的伤口,手腕上有深的浅的旧的新的,大大小小十多条伤疤,触目惊心。医生说,于夏有自虐的倾向,说明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最好是能看一下心理医生,可是何方正的话于夏不会听,温宇又该怎样跟于夏说呢?温宇不自觉地用手抚上了于夏的眉,到底该拿你怎么办呢?   他们匆忙着,在身边穿梭,左边流进,右边流出。   年幼而矮小的小女孩怀抱着洋娃娃,被遗忘在中央,那个既显眼又无人在意的地方。   周围的一切仿佛被按了快进键,只有小女孩一个人一动不动,茫然地立着,看着人群在身边流动,看太阳从头顶跑到了西方那个高大的建筑物的后面。   “洋娃娃,你说,大人们都在干什么?......”   “他们都说妈妈走了,可妈妈就躺在那个大箱子上呢,她能去哪?她不要我们了吗?......”   “洋娃娃,你饿吗?......”   年幼的疑惑和逃避在自言自语。然后一个温暖慈祥的怀抱给了这年幼的心一个安稳。后来,长大了的女孩再一次站在那个大箱子面前,一个老人安详地躺在上面,人们还是左边流进,右边流出......   于夏从梦中惊醒,因惊慌张大的眼睛,瞳孔在强烈的光线中剧烈收缩。周围是一片刺眼的白。于夏再次闭上眼睛,又缓缓睁开。   “你醒了?”一个温柔的男声问道。   是谁?于夏的眼睛适应了房间的光线,慢慢看向了身边坐着的人。是了,是温宇。原以为又会是自己一个人呢,没想到身边还有人。   于夏缓缓点点头。窗外夜色已深,估计已经是半夜了,这周围刺眼的白色和手腕上的纱布说明自己是在医院。   “想不想吃什么?我去打电话告诉你爸爸你醒了。”温宇连忙起身,想去做点什么。   于夏拉住温宇的手臂摇了摇头。   “那么我去给你倒杯水吧?”温宇想去给于夏倒水,但是于夏还是摇摇头,拉着温宇的手臂不放手。   温宇不敢乱动,怕扯到于夏的伤口,只得又坐回于夏的床前。   “你为什么会来找我?”于夏看着温宇淡淡的问,自己回家得匆忙连白苗都没来得及告诉,温宇是怎么知道的?   “昨天看你脸色不好的离开学校,今天又没来考试,所以......”   “你在担心我吗?”   温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还以为,我会是自己一个人呢。”于夏没有等温宇的答案,把被子往上拉了拉,遮住一半脸,望着天花板自语。   温宇想开口,想说我会陪着你,可是怎么也说不出来,只能静静地看着于夏。   于夏继续望着天花板,断断续续没有伦次的自语:“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你看我每天都是经常一个人生活,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玩,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哪怕我有奶奶,有白苗,有那么多追我的人,口口声声说爱我的人,可是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   我的妈妈在我四岁的时候自杀了,因为我爸爸,何方正他和别的女人搞在了一起,我是奶奶一手带大的,但是老人的精力有限,所以我从五岁上幼儿园起就是寄宿生,一直住校到现在......   我一直就生长在这样一个缺爱的环境里,没有人爱我,我也不爱任何人。但是我怕孤单,我想要得到别人的注意,我甚至划伤自己来博取别人的关注,看到别人关切的目光,我一点都不觉得疼......   可是现在唯一能让我感到温暖的人也不在了......   你说,爱到底是种什么感觉?我在小说里,在电影里,看到那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甚至妓女有心,将军也信,婊子有情   ,戏子有义。白头到老长相厮守一生一世一双人。那到底是什么,让人们无所畏惧生死与共?   我一点都看不开,我也什么都不信。毕竟我亲眼见到的都是假的,何方正是假的,于青禾是假的,那些说会爱我一辈子的人都是骗人的,他们都不在了,连我自己都是假的,我说我爱你,不过是我的一时兴起,我能坚持半年,也只是因为我好胜......   我见过各种各样的人,我听过各种各样的情话,收到过各种价位的礼物。可是我看过的风景越多,记得的越少,感动多了就麻木了,悲伤多了就释怀了......   而我,还是一个人,我看见窗外有朵花开的正盛,也听到正飞着嗡嗡作响的蝇虫。每一天每一天每一天,我多么怕一个人睡,天又黑,夜又深,床又大。华丽的是我,潦倒的还是我。也只能用形形色色的香水和服装遮掩一身的腐朽。   我总是问自己为什么活着?为什么不去死?   原来的我是不想活也不敢死,我怕奶奶伤心,可是现在,我一点留恋都没有了。我没几个朋友,也没有真心爱我的人,我尽量让自己和这个世界没有过多的牵扯,这样哪怕我死了没了,这个世界都不会为我感到悲哀难过,没有人会在乎......” 第十二章 此去四年,再见有期(3)   “我会!”温宇打断了于夏的话,温宇不想再听下去了,他认识的于夏是高高在上的于夏,这样自暴自弃的于夏,温宇觉得像是一条细线勒在他的心脏上疼的让他没办法呼吸。于是温宇又坚定地说了一遍,“我会在乎!”   似乎温宇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以接近,于夏却比想象中的更加难以捉摸。   “你?”于夏笑了起来,是的,是笑,因为她哭不出来,眼睛干涩着一滴泪都没有。“你没听说我是骗你的么?我说我爱你只是我的一时兴起,我追你的那些方式不过是把别人追我时用的手段照搬过来,我从没走过心,这一切只不过是我不甘心不想输的游戏而已。”   “那么你赢了。于夏,我已经喜欢上你了。不,我早就喜欢上你了,但是高中毕业我就要出国的,我给不了你以后,所以我不敢随便答应也不敢承认。”   “你是在逗我么?”于夏的脑子有点短路,但是依然不肯松口,“你是同情我么?我不需要你的怜悯,别来恶心我。”虽然说出口于夏就有点后悔,于夏心里清楚这些话有多伤人,但是就像是蜷缩着的刺猬张开的刺,完全是自我保护的本能。   “我没有逗你,也没有同情你,我只是单纯的喜欢你,不忍心看你受伤不忍心看你一个人,和你相反,我说不喜欢你是假的,拒绝你是假的,你知不知道一次又一次拒绝自己喜欢的姑娘,就像是每天凌迟自己的心。   于夏,我不想再逃避了,我爱你,你也需要我爱你,你的身边不会没有人的,你也不会再是一个人,我会陪你,我会爱你宠你,把你这几年缺失的都补偿给你,所以你也别急着拒绝我,先前是我错了,请你给我一次机会,让我陪你好么?”   温宇急切的剖白自己的内心,他甚至头脑发热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他能感受到于夏对这个世界的不信任,他能感受到于夏的口是心非,于夏对白苗那么好,又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在乎,爱护花草小动物的于夏,怎么可能不爱任何人,高傲的灵魂怎么可能自甘堕落,就算是躲在刺里的刺猬,也是渴望蓝天绿草的。   他必须说出来,他要成为于夏的依靠,在于夏最无助的时候不再让她一个人,更重要的是他害怕,经过这件事,他怕自己再逃避下去,就会真的彻彻底底的失去于夏。   于夏怔怔地看着温宇,这个人说喜欢自己,这个温柔的人在自己说了那么伤人的话后居然还在激昂的向自己表白,他像于青禾一样温柔,但是却不像于青禾那样懦弱。自己究竟在干什么,于夏甚至开始怀疑自己追温宇到底是一时兴起还是真的动了心,要怎么办,该   怎么办,怎......   猝不及防的,温宇吻上了于夏的唇。   “你......”于夏的眼睛还没来得及闭上,大脑一片空白。   后来,于夏想,如果爱情有颜色的话,那应该是白色吧。   一滴泪流了下来。   温宇感受到了脸上的潮湿,他急忙后退一步,手足无措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你别哭,对不起,我......”   从无声的流泪变成了抽噎,于夏终于抱着温宇的胳膊嚎啕大哭起来,温宇正手忙脚乱地用纸给于夏擦眼泪,一边还继续说着对不起。   大概是太久没哭过了,于夏积攒了十多年的眼泪都在这一刻倾泻而出。   不知过了多久,于夏终于哭累了,抱着温宇的胳膊沉沉的睡了过去。温宇由着她抱着,另一只手擦干了她脸上还残留的泪痕。于夏的眉头不再是皱着的了,比之前睡的安稳多了。   又不知过了多久,温宇也靠着床睡了过去......   “于夏!”白苗几乎是破门而入,手里拎着保温桶火急火燎地冲了进来。   于夏睁开朦胧的眼睛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才早上六点。   温宇也被白苗吵醒,一脸懵的看着站在病房门口的白苗。   白苗更是一脸懵,毕竟于夏还正抱着温宇的胳膊,那个位置大概......能碰到胸吧....这两个人怎么会姿势如此暧昧......   空气中散发着一丝尴尬。温宇尴尬着抽回了手,像是被捉奸在床一样,很不自然地向白苗笑笑。   “你,你昨晚打电话让我今早给于夏带饭过来的,我,我不是故意看到的,你,你们......”白苗已经难以组织语言。   昨晚温宇趁于夏睡了给白苗打电话,把于夏的情况简单说了一下,嘱托白苗早上带点于夏喜欢吃的饭菜过来。白苗担心的一晚上没睡好,五点就起来做饭,把于夏奶奶曾教给白苗的红烧茄子,炝土豆丝,什锦八宝粥和红烧肉都做了一遍,用保温桶装好带了过来。   “白苗,我饿了。”于夏有气无力的说,很难猜测出于夏的心情。   温宇的心里很忐忑,他不知道昨晚的事于夏还记不记得,也看不出来于夏对自己是什么态度,就像是等着发成绩的孩子一样紧张不安。   白苗的心里也很忐忑,听说于夏什么都憋在心里,白苗是知道于夏和奶奶的感情的,奶   奶不在了,于夏肯定难过,可是难过就应该哭出来,她脸上的平静反而让人更担心。   温宇和白苗小心翼翼的把饭菜摆在床尾的床桌上。于夏坐过去慢慢吃着,越吃越慢,越吃越慢......这些都是奶奶最常做的菜......   “是不是不好吃?”白苗忍不住担心的问出来。   眼泪滴进了粥里,于夏还在往嘴里塞东西。   白苗注意到于夏脸上的变化,一只手抚着于夏的后背一只手夺过了于夏手里的筷子。   “一会儿再吃,别噎着了。”   于夏应声点着头。   “难过就哭出来吧,哭出来会好一点。”白苗手里已经准备好了纸。   于夏终于含糊不清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悲伤,“白苗,我奶奶不在了,我没有奶奶了,我......”   于夏又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并且转身扑进了温宇的怀里。温宇的袖子已经干了,现在胸前又湿了一大片。   白苗和温宇都松了一口气。于夏终于可以正常表达情感了,不用担心她自己在心里憋出病来,但是于夏竟然没有顺势趴在自己肩膀上而是转身去找温宇,这让白苗有点丈二和尚   摸不着头脑。   温宇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于夏能再抱着他哭,说明她信任他了,那是不是就说明她接受自己了?温宇有点受宠若惊,要知道,自己可是拒绝了于夏无数次,于夏真的就这么轻易的接受自己吗?   而事实就是从这天起,于夏算是正式和温宇在一起了,虽然谁也没说什么,两个人就是默契的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   白苗不解地问过于夏,“你追了他那么久他都没同意,这次是怎么开的窍?”于夏故作神秘的笑笑不说话,她没有说,其实是温宇向自己表白的。   王勋和金巍也问过温宇同样的话,“你怎么就答应于夏了呢?那你出国怎么办?”温宇也不好解释那天晚上两个人的对话,就含糊的说,“船到桥头自然直,大不了异国恋四年,我再回来就是了。”   于是高二升高三的暑假,温宇形影不离的陪着于夏,陪她给奶奶送殡,陪她哭,陪她去墓地坐着,陪她走出阴影。   温宇用心呵护着于夏,像是呵护着一个带着防备的孩子。尽管他不知道于夏心里是不是像自己爱她这样爱着他,也不想问于夏对自己到底是什么感情,他只想用自己的爱去一点   点打动于夏,一点点卸下她的防备,给她温暖,让她不再是一个人。 第十三章 此去四年,再见有期(4)   这一切都被温宇写在日记里。   终于,离别之期到了,和于夏一起度过最后一晚之后,第二天,所有人都去机场给温宇送别。由于温宇家里是跨国企业,温宇的父母对澳大利亚也熟悉,于是先温宇一步去了澳大利亚,帮他打点入学住宿等相关事宜。   “在那边好好照顾自己,有事给我打电话,呆不下去了就回来,那边是南半球,现在应该是冬天,你要注意温差多穿点好好保暖别生病......”于夏第一次这样苦口婆心的说这么多话,“别难过,要是我假期有空,我就去澳大利亚找你玩,反正隔得也不远签证也好办,你在那边不许看别的女人,不许和女生合租,不许和女生过夜,不能看人外国妹子长得好看的就.....”   还没等于夏说完,温宇就吻上了于夏的唇。   周围的各位赶紧尴尬着捂着眼睛回避。   “四年,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吧。”温宇说着往于夏的中指上套上了一枚戒指,温宇也伸出自己的手,是一对情侣戒指。   于夏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这一年多温宇给了自己太多的感动和惊喜,自己何德何能配得上温宇对自己的好,“好,我答应   你。”大概现在能给他的就是这样一句誓言吧。   要是一切真的能这么顺心所愿就好了。   温宇拥别了在场的各位,分别交代了些事宜。他耐心的嘱咐金巍在家要听话,好好照顾妈妈,王勋既然要和这两个女生一起去S市,就要照顾好这两个女孩子,别被人欺负了,虽然不一定有人能欺负得了白苗,也不一定这俩女生会不会欺负别人,还有让宋佳佳和白苗好好学习照顾好自己之类的,总之是面面俱到,毕竟之前温宇就像是一个兄长一样照看着这群人。   最终,在大家泪眼婆娑的簇拥下,温宇过了安检登上了飞机,向着目的地澳大利亚出发。   温宇就这么走了。   于夏用了两天的时间才真正意识到这个问题。因为总是被温宇照顾着,于夏几乎变成了低能儿,当冰箱没有酸奶,下意识想找温宇买来的时候才发觉,温宇已经去了澳大利亚了。   悉尼。于夏在地图册上的澳大利亚东南角点了一个点,温宇现在对于于夏来说,就是这么一个点吧。   没有温宇在的日子实在是无聊。温宇用的是悉尼时间,和北京时间有两个小时的时差,也就是说,尽管两个人可以通过网络联系,但是温宇那里十二点了,于夏这里才十点,温宇该去睡觉了,而于夏根本就睡不着。   睡不着的于夏做着自以为有意义的事,比如今晚,说完晚安   后,于夏很深沉的打开台灯,郑重的把枕头从东面搬到床的西边,然后,又躺下了。然后于夏很认真的想是看小说还是看动漫,然后她发现苹果真不好吃,于是起来打开了电脑看电视。   终于百无聊赖的于夏给白苗打了个电话,让白苗来陪她住几天。   “啊啊,温宇就这么走了。”   温宇去澳大利亚已经三天了,白苗在于夏家蹭饭蹭习惯了,现在突然吃不到温宇做的饭真是食不知味,于夏又何尝不是。   看到于夏闷闷不乐的样子,白苗说:“于夏,我给你讲个八卦吧,最近刚听说的你和温宇的新闻,想不想听?”白苗故作神秘。   “他们又传出啥幺蛾子了?”   “咳咳,他们说啊,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最后一晚上你俩在一起坐了一晚上,另一个是你俩......做了一晚上。还有你现在怀着温宇的孩子,温宇跑路了。”现在的白苗经过于夏的磨练,已经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出以前说不出口的话了。   “噗!”于夏一口水尽数喷到了出去,“哈哈哈哈......”于夏捂着肚子狂笑,不得不感叹人的想象力真是丰富,这些人不去写电视剧成天捏造自己的八卦真是屈才了。   光这一年,于夏就被传怀孕两次打胎一次被温宇甩或者甩温   宇无数次。虽然后来谣言每次都是不攻自破,但是毕竟是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些流言蜚语真的是挺折磨人的,于夏已经能从一开始的暴跳如雷气得肾疼,磨练成现在的自己和自己开玩笑了。   “我特么怀了个哪吒啊,还是怎么地,一年多了也没生出来。”于夏自己调侃道。   还记得第一次白苗来和自己说听到的流言,白苗眼睛红红的像个受伤的小兔子,“他们,他们说你怀孕去打胎了,我不信,我说他们造谣,你不是这样的人。”白苗委屈的就好像被造谣的是自己一样,“我又不能打她们,不想被她们说成是我们心虚才动的手。”   “乖,没事,都是骗人的,她们造谣诽谤我呢,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些女生就喜欢在背后嚼舌根,咱俩刚一起玩的时候她们还说咱俩是同性恋呢,你不用往心里去,不用和他们一般见识,交给我来处理......”于夏无奈的安慰着在自己肩膀上哭的像个一米七二的孩子的白苗。   虽然在安慰白苗,但是于夏是真的生气了,她可以不和诋毁自己的人计较,毕竟智障那么多,没必要去浪费自己的精力,于夏是站在风口浪尖的人,树大招风的道理于夏早就领会过了。但是于夏不能容忍的是自己身边的人被伤害,有什么事冲她一个人来好了。   于是乎,于夏纠结了一群人把造谣的人的黑历史都扒出来,添油加醋的往外散布,什么在KTV当众脱衣服啦(其实那个女生确实脱了,就是脱了个外套。),见网友发生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啦,在网吧通宵和网管不清不楚啦。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往往是最好的办法。   最后造谣的人认了栽,当众向白苗和于夏道歉才算是平息。   白苗来陪于夏住了好几天,两个人一起去逛街吃饭打游戏。好在还有白苗,不然于夏又该孤独到发神经了。   八月收到的好消息是,白苗和王勋都被C大录取了,虽然是本二批,但是那个大学也不差,并且就和于夏的F大隔了一条街。   白苗是文科生,选的是汉语言专业,白苗的爸爸是小学教师,妈妈是文员,所以也希望白苗走文学路线,最好也能考个教师资格证当个老师之类的,尽管白苗对吃情有独钟,但是因为已经被父母安排好了,这么看来厨师只能是副业了。   王勋选的是金融管理专业,毕竟家里有那么多店铺会所以后要交给王勋打理,学会算账和管理还是很有必要的。   金巍就留在了A市,上了他家里给他托关系安排好的学校和专业。   也听说宋佳佳去了全省最好的医科大学学医。   对于这些结果于夏还是比较开心的,于是高高兴兴的拉着白   苗还顺便叫上了宋佳佳一起去购买上学用品,也算是给闲出一身毛病来的自己找点事做。   于是这个超长的假期最终就在各种瓶瓶罐罐书包电脑床上用品里和女孩子的笑声和汗水里结束了。 第十四章 大学开学,新的开始(1)   时间到了8.30号。   9.1号是大部分大学统一开学的日子。   于夏依然在和她的爸爸冷战,不想让他来送自己开学,奶奶不在了,两人之间的联系只剩下一张银行卡。白苗和温宇和也尝试着委婉的劝于夏和爸爸和好,但是于夏依然倔强着不肯低头。于夏说,何方正给她的每一笔钱她都记着呢,以后都还给他,两个人就算是两清了,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也就只是这些有来有回的没有温度的钱而已。   因为考虑到了于夏家里的情况,白苗和王勋商议也不用家长来送他们上学了,陪于夏一起去。又考虑到了坐飞机去,这大包小包的不用容易从机场往学校搬,王勋提议由自己家的司机开车,大家一起坐车去得了。   于是于夏、白苗和王勋一起坐上了王勋家的豪华房车去往S市。   大学生活就此开始了。   但是也像各种剧情一样,命运总是爱和运途坎坷的人开玩笑,在大学在S市,于夏遇到了这辈子最后悔遇到的两个人,要是有可能,要是时光能倒流,于夏只愿自己从没出过校   门一直在宿舍睡觉,白苗也希望自己从没邀请于夏参加什么同乡聚会,当然这是后话。   刚进大学校门,很多迎新的学长学姐纷纷过来帮忙,得知于夏是自己来上学没有家长送时,对于夏大加赞赏,于夏也没有解释,只是笑着看学长学姐们帮忙去房车上拿行李的背影,甚是有趣。   于夏的宿舍在二楼,是个有独卫的四人间,但是只住了三个人,有一个同学因病休学了,因此空了个床位,宿舍很宽敞,这让来送于夏的金巍和白苗羡慕了好久。   两个舍友也都和善,一起热情的互相介绍家乡和分享家里的特产。于夏虽然依然不善交际,但是在这一年温宇的调教下,于夏还是可以和善的微笑着耐心听别人说话,这样也不会让别人觉得自己难以接近。尽管于夏依然喜欢独行。   于夏不喜欢和人相处,其中一个原因是她觉得人心叵测,难以捉摸。   于夏高一的时候有个舍友,是个家境不好的孩子,脸上长着雀斑,一头没有型的短发,穿的都是姐姐剩下的衣服,不敢和人说话,整个人很自卑。于夏向来爱护弱小,出于同情,于夏特地买了些新衣服,怕被拒绝,就剪掉吊牌说是自己穿着不合适的送给她。还把自己的化妆品护肤品送给她,带她做发型,教她化妆。   后来这个女生借着帮男生给于夏递纸条送情书的名义,向男生收钱,还和其他女生说于   夏因为有钱就高高在上瞧不起人,不仅嫌弃她穷还嘲笑她长得丑,只因为于夏无意间说了一句她眼光不好,很多无事生非的话都是从她这里传出来的。   这让于夏很是伤心,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升米恩斗米仇吧。从那以后于夏尽量克制,不再随便泛滥她的同情心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老话也不是没有道理。   大学的生活比高中要新鲜有趣的多得多。高中只有学习吃饭和睡觉,而大学有各种各样的社团和各种学校组织,各种校园活动层出不穷,每天都有吸引眼球的事发生,倒也乐得新鲜。   新生一进入大学先是要军训。   军训期间,各种社团和校组织也会利用休息时间积极为自己做宣传尽量拉人入团。于夏不喜欢凑热闹,虽然没参加社团,但还是在白苗的建议下选择了校学生会的外联部,因为可以借着着高校联谊的机会来白苗的学校玩,而且校会比院会要轻松很多,在大家都在积极参与报名的同时也不会让自己显得另类。   白苗就不一样了,她不仅加入了外联部,还加入了美食社,于夏困惑了很久怎么可能有这种社团,白苗倒是兴奋了很久大学竟然还有这种社团,社团不仅福利好,有各种美食的优惠券和代金券,重要的是社长是个长相清秀超有气质的帅哥暖男一枚,据说社长出去拉   赞助,一拉一个准,这些美食券都是一些饭店之类的免费送给社长的。   王勋则加入了吉他社,王勋本来就有很好的吉他功底,去吉他社完全是为了去炫技而非学习的,撩妹的目的显而易见,用王勋的话说,还好当年老爸逼他学了琴棋书画,现在出门才知道老爸的良苦用心,没有两把刷子怎么出来混。   而且听说吉他社有一个流传已久的故事,相传曾经有位学长,本来是个吉他小白,加入吉他社后就喜欢上了吉他社的一个女同学,然后就每天去这位女同学的宿舍楼下弹吉他唱情歌。   一开始那简直是可以称为噪音扰民,女同学当然也不为所动,但是这位学长贵在坚持,久而久之,学长的琴技已经可以叱咤校园了,还有人往他吉他包里放钱,学姐也是大为感动终于来到了他的面前,结果这位学长说出了很经典的一句话,“我抱着吉他就没法拥抱你,我放下吉他就没法养活我”。   当大家一致认为他注孤生的时候,学长签了个演艺公司,走进了娱乐圈并且上过许多节目,还找了个巨漂亮的经纪人,真是让人刮目相看,简直是羡慕嫉妒恨。王勋受到这个传说感染,励志要苦练琴技,叱咤校园,赢取白富美的芳心,走上人生巅峰。   当然,也被白苗和于夏无情的打击了一番,心态从云端跌倒了地面。   再说说现在正在进行的军训。军训对新生而言很是难熬,不仅会被晒成黑炭,还要担心会不会晒得不均匀,当热的满头大汗的时候,还有学长学姐打着太阳伞吃着雪糕和西瓜在围观,真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煎熬,不少同学在心里暗暗发誓,将来我们成了学长学姐也要这样来看新生军训,不为别的,就为满足这种幸灾乐祸的快感。   当然了,军训时也少不了休息的时候调戏教官,训练的时候又被教官修理,尽管知道结果,但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新生们还是乐此不疲地喜欢和教官开玩笑。   于夏倒是没觉得有什么辛苦,心态平和。毕竟于夏从小就在寄宿制的学校,那种封闭式的私立学校,对学生的要求十分严格,不仅要求学生的成绩也要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十五章 大学开学,新的开始(2)   于夏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大学,每次入学都会经历军训,简直可以说是已经得心应手了,可以轻松地把被子叠成豆腐块,并在舍友的苦苦哀求下,叠了宿舍所有的被子,还主动拿出针线盒帮舍友改了不合身的军训服,分享了适合晒后修复的美白补水面膜,于夏在宿舍的形象瞬间变得高大上,被舍友崇拜的称为于老师,因为她什么都会,而且什么都有,总是很周全。   毕竟是自己照顾自己长大的孩子,在当初置办上学用品的时候,于夏就比别人想的周到,还送了白苗和宋佳佳一人一个工具箱,从针线到常用的感冒药创可贴,一应俱全。   在于夏的努力下,宿舍在内务评比里得了学院第一名,这是于夏得到的第一个有关团体的奖状,心里有种不一样的自豪感,方正的豆腐块被子甚至被舍友供了起来,睡觉都不舍得拆,直到军训结束。   好在大家都对大学充满新鲜感,经过了最终校级的比赛和与教官的分别后,为期两个周的军训也在痛苦并快乐着的矛盾中顺利结束了。   大学对每个人而言都是新的开始,过去的种种都成为了过去   ,于夏在众人眼中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只是个长相漂亮性格有些内向不喜欢说话的女生而已。   尽管很快就吸引了男生女生的目光,但是于夏明确表示过自己有男朋友并且感情好的不像话,所以男生们不再强求,毕竟刚来大学有的是机会也有的是美女,不急在这一时,女生们也没有对于夏有什么敌意,相比较男生而言,女生之间则是越是陌生越是不熟悉就越是互相彬彬有礼相互尊重。   于夏乐得自在,所以经常在晚上没事的时候去找白苗玩。刚结束了军训,白苗又在学校里认识了很多同乡的人,出门在外,同省的都没有几个,所以每个人都分外亲切,纷纷提议举办个同乡会。   远离A市的王勋终于不需要继续保持低调了,深感青春应当疯狂的王勋自然而言的应承了下来,和白苗一起成为了同乡会的组织者,虽然是本校C大的聚会,但还是邀请了于夏一起来玩,毕竟在S市,关系最亲密的还是这三个人。   于夏当然答应了下来,吃喝玩乐还是在行的,逢场作戏和无视陌生人于夏也早就能轻易做到了。   既然要玩,当然是要去最好的地方了。王勋选了学校附近最大最出名的KTV,并且美其名曰在玩乐的同时学习别人的经   营模式。   由于不在一个学校,王勋和白苗先去安顿同学们,于夏则一个人根据王勋给的地址,找到了聚会的包间。   一打开包间的门,里面全是人,人声嘈杂,本来就脸盲的于夏很难找到白苗的位置。   “于夏,这边,这边!”一支麦克风应声从人群中飞了出来,于夏眼疾手快地接住了直冲自己脑门飞来的麦,也顺着轨迹找到了人群中的白苗。   “姐姐,你这是谋杀呀!咋啦,我知道的太多还是钱带的太多?至于这么致我于死地么,想杀人灭口还是谋财害命啊?”于夏拿着“凶器”,挤到了白苗的身边,也刚好看到王勋正被女生簇拥着在点歌台上点歌,这孩子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我一激动,就随手抓了个东西扔出去了......嘿嘿,凭咱们小夏这身手,还真能被砸着不成?”   “咋,你是想恭维死我,然后继承我的平时作业不成?还随手抓个东西,你怎么不抓个酒瓶子呢......”   “哈哈哈哈哈......”一旁一位看起来温文尔雅的帅哥终于绷不住笑了出来,大笑中弯弯的眼睛散发出一丝邪魅。男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抿起嘴微笑着看着于夏和白苗,那表   情分明在说,我不笑,我憋着在心里偷笑......   “那个.....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美食社的社长,苏于飞。这个是我高中最好的朋友,于夏。”   “凤凰于飞?”   “其羽。”   像是对上了某种古老的暗号,注定要开启不寻常的命运之门。《诗经大雅》中的一句诗歌,被两个人这么一说,颇有才子佳人的既视感。   “没想到,你这么漂亮的姑娘竟然还看过诗经。”苏于飞看向于夏的目光中多了些欣赏还有一丝玩味,仿佛是说,本以为你只是个花瓶呢,没想到肚子里还有些墨水,有意思有意思。   “名字这么雅致,人倒是轻浮的很。”于夏不屑地扬了扬嘴角。   第一次被人说成是轻浮,苏于飞的脸顿时拉了下来,脸色明显有些难看。   “你俩怎么一见面就互相呛起来了,”白苗赶紧来打圆场,“我还没介绍完呢,于夏呢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女,她可是正经的以全市前几名的名词考到了F大。苏学长呢,老家也是我们A市的,在我们高中上过一年,高二就随家里转学去外地了   ,因为比我们大一级,所以我们都不认识,也是巧了,在美食社吃到家乡菜的时候聊起来才知道,我们原来还是老乡,还是在一个高中上过学的,算起来是正经的亲学长了。”   既然白苗帮着套了近乎,两个人的关系也算是有所缓和,于是也平和的一起坐了下来,正经起来的苏于飞果然是一表人才,眉眼里有点胡歌的影子。这么评价,并不是因为于夏是胡歌的粉丝而有所偏袒,于夏的偶像是影帝黄渤和高智商高情商的黄磊,由此可见,于夏的评价着实是客观的。   于夏说,自己早过了看脸的年纪了,才华和人品才是最重要的。外貌和金钱一样,都是身外之物,虽说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但是就算再有钱,没有运营的手段,也逃不过坐吃山空的下场,就算是长得再漂亮,没个手艺特长,将来也逃不过年老色衰被嫌弃的命运。   于夏最讨厌别人说自己不过是脸蛋好看罢了,所以总是磨练自己,处处要强,文能琴棋书画,武能打街头流氓,总之就是不想落人话柄。 第十六章 大学开学,新的开始(3)   “白苗,白苗!酒水送过来了,你去接一下,在桌上分一分。”王勋咋咋呼呼地指挥白苗去干活,自己倒是扔扎在姑娘堆里。   白苗倒也不介意,大大方方地去了门口,门口一个瘦小的小姑娘推着购物车,把里面的酒小心翼翼的和白苗一起分发到各个桌子上,麻利的起开酒瓶盖后就离开了,于夏朝那边看了看,见没有自己能帮得上忙的地方,也就没甚在意,闲来无聊,打量起坐在自己旁边的苏于飞来。   “你干嘛总盯着我的脸看?是不是被我英俊潇洒的外表折服了?”   “哥们,天还没黑呢,怎么就做起梦来了呢?”于夏心里各种扎小人,这个人怎么这么自恋呢,和以前听白苗描述的不一样啊,难不成他平时都是装的文雅,白苗不会被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骗了吧,毕竟白苗那么单纯......   “哎,我问你,你和白苗看起来关系不错,应该不止是社长和社员这么简单吧?”于夏直直的盯着苏于飞的眼睛问。   “的确......你看事倒是挺准呀,不过看人可就一般般了,像我这么英俊潇洒.   .....”   “打住,说正事!”于夏就差拿把刀子架在苏于飞的脖子上了。   “好吧好吧,我和白苗之间还是有点故事的。”果然有情况,于夏集中精神继续听苏于飞说。   “有天中午,我去食堂打饭,在和同学闹着玩儿,没注意到背后有人,一后退不小心碰到了刚打完饭的白苗,她端着的一盘鸡腿在她的尖叫声中应声落地,我当时特别尴尬,刚想说我再给你买一盘,白苗就大吼一声,‘你赔我的鸡腿!’,那气势仿佛要杀了我一样。”   “哈哈哈,她就是这样,吃的比命都重要,你一定惨了,她肯定会讹上你的吧。”于夏原本还绷着脸,听到这里忍不住笑了起来,大概是因为有同样的经历,于夏对苏于飞的戒备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   “果然还是你了解她,然后她让我给她买了两盘鸡腿,说一盘是赔偿另一盘是道歉。”   “于是,她天天都去找你蹭吃蹭喝,而且每次都能让你大放血是吧?”   “对!你怎么知道?”   “因为在她遇到你之前呀,我就是被她放血的那个。哈哈哈......”难怪前几天   和白苗聊天,白苗总是夸苏于飞人好有气质有涵养,原来是被吃的收买了呀,自己的钱包能不好么?于夏也算是想明白了,原来不是苏于飞拐骗白苗,而是白苗讹诈上了苏于飞。   “你们在说什么,笑的这么开心?也说给我听听呗。”分发完酒水的白苗回到两个面前,在于夏身边坐下。   “我们在说你能吃呢。”于夏摸摸白苗的脑袋,一脸和蔼的说。   “古人都说了,民以食为天,饭是什么,那是天呀,我也不求大富大贵,只求能吃饱喝足就足够了。”   “好心态,知足常乐!”苏于飞在白苗面前果然正经了很多,俨然一副关爱学妹的学长的样子。   “就是,就刚才来送酒那小姑娘,不知道你们看见没有,我看她长得挺小的,就问了问怎么在KTV工作,原来那小姑娘才上高一,家里条件不好,妈妈又生病了,只能自己出来打工赚学费,就比我们小三岁左右的年纪,就这么懂事,知道勤工俭学,唉,可怜的孩子......”   “是挺可怜的,等走的时候让王勋多给她点小费吧。”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   于是于夏和白苗一拍即合,心安理得的把王勋卖了,当事者王勋这时候还沉浸在温柔乡里。一点都不知情。   “我们来玩游戏吧!”有人提议道。   “好呀!好呀!”   “玩什么呢?”   “真心话大冒险怎么样?这里正好有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转盘。”   “可以啊,那就一起玩吧。”白苗招呼在座的人围过来,“于夏,学长,你们也一起来玩吧!”   于夏本来不想凑热闹,但是看白苗心情不错,不想扫了她的兴致,就点头同意了。因为是围在她们的桌子前,于夏就没有换位子,还是坐在白苗和苏于飞的中间。   “大家听我说,这样,转盘在桌子上转,箭头指向谁,谁就选择真心话或者大冒险,做完了接着转。如果觉得转盘上的问题或者冒险不好玩的,可以由转转盘的那个人自己出问题,完不成的人或者不愿意回答问题的人就罚酒一杯......不,罚酒一瓶!”王勋讲了规则,率先将瓶子转了起来。   这是个很好的活跃气氛拉近关系的游戏,每个人都怕被箭头指到到自己,也期待被指到   ,王勋把惩罚加重,这样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到游戏里,不会轻易的躲开了。   大家的目光都跟着转盘上的指针转着,随着减速,终于停在一个女生的面前,其他人略松了口气。于夏看了一眼,并不认识那个女生,不过也是,这些都是白苗学校里的人,哪怕是同乡,于夏也不一定就认识,毕竟在A市时,于夏大部分的精力和目光都放在温宇的身上。   “我选大冒险。”姑娘从容的说,是个敢于挑战的姑娘。大家盯着转盘,转盘上写的是跳舞,由于过于简单没什么挑战性,王勋就加了点自己的意见,“看到门上那个竖着的杆了吗?虽然只有一半的活动范围,你借用它跳钢管舞吧。”王勋语出惊人,在于夏的印象里,王勋一直是站在温宇身后的,捉弄人的事儿也都是金巍在做,现在,没了温宇和金巍对王勋的遮挡掩盖,王勋又没了家里的制约和限制,捉弄起人来,竟然也不含糊,丝毫不亚于金巍。   全场笑声顿起,纷纷起哄道:“跳吧,跳吧!”姑娘原本不太情愿,见不好推脱,只好缓缓走向竖杆,随便扭了两下,却是有模有样。   “哇噻,不错呀!”   “就是就是,看不出来你还有这手呀。”   “好了好了,别笑话我了,我继续了。”那姑娘在众人的起哄中回到桌边,接着转动转盘,并在不经意间用很深沉的目光望了王勋一眼,而王勋咋咋呼呼的完全没有注意到。 第十七章 大学开学,新的开始(4)   瓶子停在了一个陌生男生面前,“大冒险。”男生饶有兴致地回答。   “吻墙十秒钟。”虽然姑娘说了一个比较老套的大冒险,但男生妖娆的姿势,翘着臀,双手扶着墙,这造型也是掀起了大家的一阵笑声,还有人拿出手机拍照,真真是留下了黑历史。   终于过去了十秒,游戏继续,瓶子指向了苏于飞。   “那我也选择大冒险吧。”   “你含一口水,然后随便找个人对视十秒。”男生说了一个比较有趣的冒险。   “白苗,你过来。”苏于飞顺手拿起了纸杯。   “别,哥,你饶了我吧,咱俩对视你还不得喷我一脸水,可别花了我的脸呀。”白苗连忙推脱,并迅速环视周围,突然望向身边的于夏,“你看,于夏正好坐在你旁边,你和她对视就行,你俩又不熟,不会有事的!”白苗坚定地说,语气里满是我这可都是为了你好,表情却早就出卖了她幸灾乐祸的心情。   于夏向白苗翻了个白眼,又看了看苏于飞,他正一脸无辜地看着两人,“好吧,我来就我来。”于夏没有推脱,正脸面朝   苏于飞,一副大义凛然慷慨赴死的气势,心里却在想好在今天只是裸妆,应该不会太糗。   “......5,4,......”于夏望着苏于飞的眼睛,心里忐忑着,“3,2,1!”   竟然没事,太好了,于夏如释重负,嘴角不自觉的上扬。   “咳咳咳咳......”对面的苏于飞大咳了起来,显然是被水呛到了。真是笨死算了,都完成了,还能被水呛到,于夏无奈地帮他拍了拍后背,在大家的哄笑中调整回了正常坐姿。   几个回合下来,转盘的指针又指向了最开始的那个姑娘,“真心话。”姑娘这次算是学乖了。   “你和男生最过分的行为是什么?”王勋坏笑着问道,在热烈的气氛中已经玩嗨了的王勋,把问题加大了尺度,大概是第一次这么出头,尽管于夏也觉得有点过火了,但是其他人都在等着看好戏,也没人在意王勋如此刁难一个姑娘。   “嗯......接吻。”姑娘支支吾吾的回答,让大家都心知一定不止如此。姑娘脸色有些难堪,赶忙拿过转盘接着转,很巧的是指向了王勋,又是一阵起哄。   “大冒险。”看着姑娘来者不善的表情,王勋心知躲不过此   劫了,可是还有什么是他王勋不敢的呢。   “看到她了吗?你们应该认识吧?”姑娘指着于夏对王勋说,于夏一脸懵,“反正你们也认识,应该不算是我太为难你,你去亲她一下吧。”姑娘果然发难了。但是在场的人并不知道于夏和王勋的关系,也不知道于夏和王勋的好哥们温宇是一对儿模范情侣,尽管白苗知道这未免也太为难人了,可其他人还都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态跟着起哄。   “还是拥抱吧。”白苗帮着打圆场。   “不行,选了大冒险就要做到嘛。做不到就罚酒就是了,他自己定的规矩不是吗?”姑娘也不甘示弱。   “罚酒就罚酒,我喝就是了。”王勋也不认怂,直接干了一瓶酒。   “好!”其他人纷纷为王勋的爽快鼓掌叫好。   只是王勋神经大条,没意识到那姑娘如此记仇,也没想到那姑娘竟然抓着王勋的弱点,看清了王勋不敢对于夏下手,就每次都用于夏来难为王勋。也是王勋点背,总能被那姑娘转的指向自己,可毕竟是自己定的规矩,不好反悔,王勋硬生生被罚了好几瓶酒,本来酒量就不好的王勋在跑了几次厕所之后,终于醉倒在沙发里。   除了王勋比较狼狈外,其他人也算是玩得尽兴。快到十一点宿舍门禁了,聚会也就此散了场。   “白苗,我学校离这里更远一点,就先打车走了,王勋喝成这样,我看是回不去宿舍了,好在明天是周末,你在附近给他定个房间把他扔里面就是了。对了还有,苏学长,白苗一个人也扛不动王勋,还是要请你帮忙了,完事帮我把白苗送回宿舍,这大晚上的,她也喝了点酒,一个姑娘家的往宿舍走也不安全。”于夏还是那么周到,尽管她知道白苗的身手很好,但是出门在外的还是注意一点好。   “放心吧,他俩都交给我好了,白苗有你这样负责任的朋友也是人生有幸,你自己回去不要紧吗?用不用我找个人送你回去。”   “不用,我又没事,基本没怎么喝,打个车直接到学校就好了。我先走了,再见。”于夏向白苗和苏于飞道了别,自己打车走了。   白苗和苏于飞架着王勋,按照于夏的嘱托,在附近找了家酒店,随便开了个大床房就把王勋扔到了里面,白苗还在王勋的床头贴了张便利贴,简单说明了一下他为什么会在酒店,在确保王勋只是睡的和死猪一样没有不良反应后,白苗也和苏于飞   一起离开酒店回学校去了。   回去的路上,苏于飞向白苗要了于夏的联系方式,白苗也没多想,今晚看来于夏和苏于飞玩的也不错,就把于夏的QQ号给了苏于飞。   于夏回到宿舍简单洗漱了一番就上了床,好久没出去玩了,一时还觉得有点累。大概是没怎么喝酒才没什么兴奋感吧,于夏翻出了床头藏在角落里的红星二锅头给自己灌了一口。辛辣的灼烧感从喉咙直达胃部,还是白酒比啤酒喝着有感觉。于夏喜欢那种微醉的感觉,整个人轻飘飘的,于夏早就养成了睡前喝点酒的习惯,不然睡不安稳。   于夏很少有喝多了的情况,而且于夏喝多了的时候不是像王勋那样睡成猪也不像金巍那样吐一地,于夏只是执着的走直线,让自己看起来正常,还很有兴致做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很多让自己哭笑不得的事都是喝多了之后做的。   比如某次喝多了,打车去花鸟市场买观赏鱼,尽管于夏看起来正常,也能和老板讨价还价,但是手实在是不听使唤,拿着小鱼网有模有样的捞鱼,却一条都捞不起来,只能大手一挥,让老板随便捞几条,付了钱就带走了。   等第二天于夏酒醒了,看了看鱼缸,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些孔雀鱼也太丑了,丑到不忍直视。尽管养鱼和养花一样,都极其需要耐心,磨练人的意志,因为一个不小心无论是鱼食给多了还是水温不对都很容易死掉。但在于夏的精心饲养下,这些丑丑的鱼不仅一条都没死,还生了一窝小鱼,后来奶奶去世那段时间,实在是没心思照看了,那窝鱼也全都死掉了。   大学也有时间和精力,要不要再养一窝鱼呢?于夏在心里盘算。   手机的震动打断了于夏的思路,于夏看了一眼,QQ有新朋友添加提示,备注上写着:苏于飞。   从今晚的表现来看,这个苏于飞可能对白苗有意思吧,加自己应该也是为了进一步了解白苗,于夏这么想着,就同意了好友申请,也好,白苗也是如花似玉的年纪,也该谈场恋爱了。   “你好。”对面算是打了个招呼。   “苏学长好。”于夏也客气的回复。   “叫我名字就行。你也不是我们学校的,不用跟着白苗她们一起叫学长。我就是想告诉你,王勋安置好了,白苗我也安全送回了宿舍,你放心好了。”   “嗯,真是麻烦你了,谢谢。”   “不用这么客气,以后有事尽管找我。很晚了,就不打扰你   休息了,晚安。”   “晚安。”   这个人除了自恋点以外,还是个蛮有责任心的挺靠谱的人呢。于夏也没有多想,手机显示快要十二点了,今天出门前给温宇打过招呼,让他不用等自己先睡吧,应该没有别的事了......于夏终于也安心睡了去。 第十八章 你们好,我是林(1)   一大早,于夏就被手机吵醒了。谁呀,这么烦人,今天是周末,这大早上的有什么事非要打扰人睡觉。   于夏眯着眼看了一眼手机,王勋的大名映入眼帘,于夏翻了个白眼接起电话。   “王勋,我警告你,要是没有天大的事,就你吵醒哀家睡觉的重罪可就难以免除了。”   “于夏姐姐,真有急事,天大的事,电话里说不清需要面谈,我也叫了白苗了,你们来两个学校中间那条街上的一个咖啡店来找我,我把定位发QQ上了,你赶紧过来吧。”王勋急切的说完就挂了电话,大概是怕于夏反驳。   于夏揉了揉太阳穴,极其不情愿地穿衣服起床,王勋要是没有足够对得于夏早起的重要事情的话,于夏这起床气可不是开玩笑的。但是,看听王勋的口气,貌似的确有什么不得了的事,毕竟是一起玩的朋友,于夏还是迅速的洗漱简单的涂了点护肤品就出门去了。   QQ上,王勋发来了个定位,离于夏的学校的确不远,大概走路十分钟的样子。白苗也在QQ抱怨,自己还没睡醒就被王   勋喊出来了,要是没有大事绝对弄死他。于夏笑了笑,就白苗的身手,王勋要是把她惹急了,肯定是比昨晚还狼狈。   进了咖啡厅,于夏一眼就看到坐在角落的王勋向自己疯狂的挥手,坐在王勋对面的白苗也打着哈欠向于夏招招手,算是打招呼。于夏点了下头算是回应,坐到了白苗的旁边。   “好了,于夏也来了,你快说,这一大早把我俩火急火燎的叫过来是为了啥?要是事情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老娘一定削你。”还没睡够的白苗手支着下巴,有气无力的威胁着王勋。   “姐姐,你还好意思说,你昨晚把我扔酒店也就是了,为什么我床上还有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什么小姑娘?”白苗一脸不解,昨晚是她和苏于飞一起把王勋送去酒店的,看到他睡成了猪就没管他,两个人就关门走了,从没见过什么小姑娘呀。   “就是,就是,好像是昨晚在KTV工作的一个小姑娘......”王勋自己也不能确定。   “那你问她怎么回事了么?你不会早上醒了就直接跑路了吧?”于夏还算是淡定,这个消息让于夏睡意全无,看着王勋认真的询问事情。   “怎么可能,我是那种人么?可是我一问她,她就哭,也不   说话,我真是怕了,她要是好好跟我说也行呀,我和个哭哭啼啼的小姑娘呆在酒店也不是个事啊,我就让她先别哭了在酒店再休息一会,我先出来,在咖啡厅等她,她收拾好了可以直接来找我。然后我就给她留了个地址,就先出来了。我又怕我自己应付不来,就把你俩也叫来了,你们都是女生,你俩可得帮我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勋说的一脸无辜。   “哭了?你,不会是把人家......”于夏拖着语调,怪笑着看着王勋。   “我,我也不知道啊,我喝多了啊,连床上有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可能做.....做出那种事情啊,再说了那还是个小姑娘,看起来可比咱们小好几岁,我怎么下得去手,而且我看了,床单上也没有血迹,那么小的姑娘,也不能不是处吧?”   “噗,”白苗笑了出来,“你还观察的挺仔细,考虑的挺全面呐,就这智商,我和于夏不来你自己也能应付的来吧。”   “你快别笑话我了,我这都快郁闷死了。”王勋紧锁着眉头,手里不停地搅拌着咖啡。   “这事儿确实奇怪,我倒是想见见这个小姑娘,可别是个骗子,玩什么仙人跳的,再把咱王大少给讹了。这样的新闻也不少,什么酒店和托儿一起联合诈骗客人的也听说过,一会等她   来了,我们才能知道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还是于夏姐姐靠谱。你看看你,除了知道吃,就知道笑话我。”王勋一边应承着于夏,一边数落白苗。   不过尽管在斗嘴,但三个人还是齐心的等着那个小姑娘的到来。   “王勋哥哥。”就在三个人沉默了许久,咖啡都要喝完了的时候,一个怯懦的声音在一旁响起。这一声王勋哥哥让于夏和白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平时听王勋喊姐姐也不觉得怎样,乍一听这声哥哥,真是别扭的很,王勋自己都打了个颤。   “你先坐,先坐。”王勋指了指自己旁边的位置,小姑娘乖巧的坐了下来。   “啊,是你啊。”白苗打量了对面这个小姑娘一会儿,突然想起昨晚的确见过这个小姑娘。“于夏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有个才上高一的小姑娘在KTV兼职,勤工俭学的?就是她。”   听了白苗的话,于夏也打量起了这个小姑娘,这可就奇怪了,就算真的是昨晚KTV工作的人,怎么跑到王勋的床上了呢。   小姑娘低着头,一脸乖巧,一个简单的马尾垂在脑后,露出   光洁的额头,五官倒也长得清秀,看起来也不像是什么坏孩子。   “你叫什么名字?”于夏认真起来,一脸严肃的问。   小姑娘抬头看了看于夏,又将目光转向王勋,王勋冲她点了点头。   “你们好,”这算是正式打招呼了,“我是林。是一个女字旁加上中央的央。”小姑娘简单的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林呀,你别怕,姐姐们只是想问你几个问题。对了,我叫白苗,她叫于夏。”白苗笑的一脸和蔼,看起来比于夏好说话多了。   “嗯,好。”林冲白苗点了点头,不自然的笑了笑。   “你才上高一是么?”才上高一,也就是比才上大学的自己小三岁左右了,这么大点的小姑娘,又能做出什么出人意料的事情呢,于夏也算是给自己一个安慰。   “是,我今年高一。”林也算是乖巧,问一句答一句。   “昨天晚上......昨天晚上你为什么会在王勋房间里?”看到林自己不愿多说话,于夏只能开门见山的问了。   “是王勋哥哥给我开的门。”   “我怎么不记得......”王勋还没问完,于夏先打断   了王勋的问题,“那你是怎么知道王勋住在那里的?”于夏继续提问,她想先听这个小姑娘如何解释昨晚发生的事情,毕竟王勋喝多了,他的话说了基本和没说一样。   “我给王勋哥哥打电话,他告诉我的。”   “你怎么会有王勋的联系方式呢?”   “昨天晚上,我收拾包间的时候,不小心摔坏了一支话筒。经理要扣我工资,可是我工资本来就很少,还要交学费和生活费,然后我就很难过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跑到卫生间大哭,这时候王勋哥哥正好路过,他看我在哭就问了问,我把事情告诉他,他就给了我些钱让我拿着,我心里过意不去,就要了他的联系方式,想等我有钱了就还给他。”   “原来是这样。王勋,你记得这回事么?”   “好像......好像是有这么回事,我昨晚确实喝多了跑了几次厕所,好像也是给了谁点钱,不过我喝多了,也不记得到底是谁长什么样子了。”   “嗯,好吧,那么林,我再问你,虽然你有了王勋的联系方式,但是你为什么大晚上的要去找王勋呢?为什么不回家?”   “那天晚上,我被经理罚打扫卫生,打扫到很晚,我是住校   生,宿舍已经锁门了,我进不去,我妈妈身体不好,我又不想让她担心就只好给王勋哥哥打电话,我想王勋哥哥能帮我给我钱,一定是个好人,可以收留我一晚上的。然后我就给王勋哥哥打了电话,王勋哥哥告诉我地址,我就找了过来,他应该是喝多了,给我开了门就回床上睡过去了,我只好在床边上睡了一晚。”   “你妈妈知道你在KTV打工吗?”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我找了个晚上的兼职,能给家里分担一点负担。”   “那你妈妈真是够心宽的,让这么小的孩子晚上出去工作,她也放心?你爸爸呢?也不管吗?”   “我从小就没有爸爸,我亲妈也在生我的时候就难产去世了,我是被我亲妈的好朋友,我的养母带大的,妈妈这么多年没有结婚,一个人把我养大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也不敢多给她添麻烦。这几年她生病了,身体总是不好,只能在家里给别人做些手工活赚钱,因为赚的钱很少,只够家里吃饭的,已经没有多余的钱给我交学费了,初中还好,是义务教育,花不了多少钱,可是上高中还是要交学费的,我妈妈实在是拿不出钱了,我又真的很想上学,我不想辍学,只好去打工赚钱,因为我年   纪小,又是兼职,在我找的工作里,只有KTV的工资最高,而且可以我下了课之后,晚上过来上班,所以,我也是没办法才......”林说着便哭了起来,小小的脸上满是委屈。   “你先别哭,别哭,我们会帮你的。”白苗连忙给她递纸巾擦泪。   白苗和王勋早就被林的情绪感染,这么可怜的身世,这么懂事的孩子,唉,怎么能不让人心疼呢,昨晚的事情也都解释的通了。   “白苗,我要去卫生间,你陪我来一下。王勋你先好好哄哄林,给她点杯奶茶喝。”说着,于夏就把白苗拖走了。 第十九章 你们好,我是林(2)   “怎么了于夏?干嘛突然把我拖出来,你看林哭的多可怜,王勋那笨手笨脚的怎么应付的来。”于夏把白苗拽进洗手间,关上了门,白苗不解的问。   “你不觉得奇怪么?可能她说的大部分都是真的,但是,白苗我问你,今天周几?”   “周六呀。怎么了?”   “那么昨天就是周五了,对不对?你们不是住校生大概不是很敏感,周五高中正常放学,住校生也是要双休的,也就是说,昨天晚上林本来就应该回家的,哪来的学校宿舍锁门了一说?还有,就算是养母,都养了这么大了还没结婚,肯定就把她当成亲女儿看待了,又怎么会这么不上心呢?”   “你......你说的还真的挺有道理的,可是看她哭的那么可怜,人又乖巧,不会是故意骗人的吧,她可能也有什么难言之隐,比如她养母万一对她不好有家暴倾向之类的也可能让她没法回家呀,一个女孩子家的,去找一个男生,难道还能占王勋的便宜?不怕自己被占便宜就不错了。她就算骗人,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觉得这个林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   “可能也是我们想多了吧,她一个小姑娘,还能把我们耍了不成?快回去吧,别让他们瞎想。”   “好吧,但愿真的是我想多了。”   门外一个娇小的身影一闪而过,转角处被扔了一块快要被揉烂了的纸巾,这些于夏和白苗并没有注意到。   原来刚才就在于夏和白苗去卫生间不久后,林跟王勋说自己要去洗洗脸,也来到了卫生间,所以刚才于夏和白苗的对话,林是听到了的,但是先一步回来的林什么都没说,只是安静的坐在王勋的旁边。   “你们终于回来了,我刚才做了个决定。”于夏和白苗刚落座,王勋就一脸正义的向她们宣布,“我决定,我要资助林上学。”   于夏和白苗不可思议的看着正义感爆棚的王勋,就连林也是一脸惊讶。   “你们想啊,我去一次酒吧就得花两三千,给你们送个生日礼物送支口红之类的就得好几百,她学费一年才三四千,我少去两次酒吧就省下来了,还能每个月再给她几百块的生活费,虽然不多,但是寄宿生的话应该也没什么要花钱的地方,这样她就不用出去打工了,可以安心上学了。”   于夏和白苗对视一眼,于夏越发觉得林可疑,白苗心里也有点拿不准。   “你们觉得我决定怎么样?”可以看出,王勋对自己的决定甚是满意。可是当着林的面,于夏和白苗也不好说什么。   于夏只能回答说,“算你有同情心,王勋哥哥最好了,也出来很长时间,你先送林回家吧,我和白苗还想去逛街呢,难得起这么早,有这么多时间。”   “那好吧,我就先送林走了,你俩好好玩哈。”王勋心情大好,带着林就先走了,留下于夏和白苗面面相觑。   “你看,我就说,林这姑娘没那么简单。”   “可是这也是王勋自愿的,林也没说什么呀。”白苗还是觉得,林也挺可怜的,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我还是觉得,你回学校以后和王勋好好谈谈,让他再慎重考虑一下,就算是资助,也不要深交的好。”   “好吧,我会和王勋说的。”   “算了,还是我跟王勋说吧,他不一定能听进去你说的,我的话他还是能听一点的,今晚我去你们学校吧。”   “也好。你不用这么担心,也不是什么大事,跟他说一声就好了,今晚我带你去尝尝我们学校的食堂。”白苗在食堂遇到几个很好吃的窗口,一直想找个机会带于夏过来尝尝。   “你呀,就知道吃。”于夏无可奈何的笑了笑,气氛也轻松了不少。   这边于夏正在为王勋担心不已,那边,王勋倒是很开心地送林回家,路上两个人还有说有笑的。   “王勋哥哥,我昨晚听你们包间的人说,你们是A市的同乡聚会?”   “是呀,我们老家都是A市的,我和于夏还有白苗还是一个高中的呢。”   “于夏姐姐看起来很有气质,是不是家里条件很好呀?”   “于夏的爸爸,那可是我们市的名人,是文化局的副局长,还写过几本书呢。”   “这么厉害呀,那于夏姐姐的爸爸叫什么呀,我也想看看他写的书。”   “她爸爸叫何方正,你可以去百度看看,应该能找到他的书,我也不记得书名叫什么了。”   “咦?为什么于夏姐姐姓于,她爸爸姓何呢?”   “哦,这个啊,于夏跟她妈妈姓,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这样呀......”林的嘴角闪过一抹不经意的笑意。   “你别看于夏看起来很严肃难以接近,其实于夏这个人特别好也特别善良,经常帮助别人,就是比较较真而已,她从小就没有妈妈,我想她一定能理解你的。”   “原来于夏姐姐也是个可怜的人啊,王勋哥哥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和于夏姐姐相处的,就算她现在不是很喜欢我,我也会好好表现让她慢慢喜欢我的。”   “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见惯了有钱人家的孩子张扬跋扈高高在上的样子,林这小心翼翼乖巧懂事的样子让王勋觉得可爱极了。这么懂事的孩子,命运却对她如此苛刻,王勋的保护欲瞬间上升,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好好照顾这个孩子,不能让她再吃苦了。   “王勋哥哥,你说要资助我的事情,是......是真的吗?”林睁着无辜的眼睛,表情上带着担忧又带着期待,这么可爱的表情又有几个人忍心拒绝呢。   “当然是真的,我王勋说话算数!”王勋拍了拍胸脯,大男子气概尽显。   “我没有要怀疑你的意思,我只是......只是......,怎么说好呢,是受宠若惊吧,我从没想过这种好事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了,就怕是我听错了。”   “没有的事,你放心吧,不止是资助钱,以后不管有什么事都可以来找我,我肯定帮你   的。”   “王勋哥哥,你真好,可是我妈妈说了,不可以随便收别人的东西,你给我的钱我一定都好好记得,等我有钱了,我一定会还你的。”   “嗨,这有什么的,既然你喊我一声哥哥,那我就认下你这个妹妹了,我给自己妹妹东西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不用还的,你只管好好去上学好好学习,以后考个好点的大学,也算是给你妈妈和你哥哥我争光了。”王勋拍了拍林的肩膀,让她安心就好,颇有大哥哥的气势。   “谢谢!”林被感动的热泪盈眶,已经说不出别的话来了,冲着王勋深深鞠了个躬。这大概是这么多年以来,林最开心的一天,也是她觉得离幸福最近的一天,从没感受过别人关心的林,就好像是从没吃过糖果的孩子,突然有人给了她一大箱糖果,如何能不感动呢。   “都说了别跟我客气嘛,你看看你,哎呀,你可千万别哭了,我最怕女生哭了,来来来,给哥哥笑个。”   林被王勋的语气逗乐了,咧开嘴笑了起来,眼角还闪着泪花,又睁着眼睛不让它落下来,这么纯真的笑容,真是惹人怜爱。   王勋一路把林送回家,在小区门口碰巧遇到了林的妈妈。林妈妈身材瘦小,一张蜡黄又憔悴的脸警惕的审视着王勋。林向妈妈介绍了王勋,并且告知妈妈王勋要资助自己的事情。林妈妈也很是惊讶,不过很快就镇静下来,脸色缓和了很多,直说要留王勋在家里吃午饭。王勋不好推辞,也就随林妈妈和林一起回了家。   林家是在一个很老的小区里,家里的陈设非常简单,简单到对王勋来说简直可以用简陋来形容了。两居室的屋子,客厅小的可怜,只有一张桌子和两个椅子,连电视机都没有,一台老旧的空调启动后声响很大,但是在南方如果没有空调,夏天可是很难熬的,尽管已经是夏末了,但天气依然炎热。   尽管简陋,但是很整洁很干净,桌子上还有一个玻璃瓶,瓶中插了一朵花店里最便宜的非洲菊。可以看出,林妈妈还是个有雅致的人,尽管生活简陋,但是依然尽力让这个家看起来舒心。   墙上整齐的贴着许多奖状,有很旧的也有新的,王勋走过去看了看,笑着说:“林学习很好嘛,我这么多年也没几张奖状呢,这样你就更应该好好上学好好学习了。”   林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从一进门,林就紧张的看着王勋,她怕被王勋瞧不起家里这么穷困,笑的很是尴尬。好在王勋什么都没说,还鼓励自己好好学习,林这才放心的笑   了。   林妈妈简单的炒了几个菜,都是最家常的,只放了几片肉,还被林妈妈都挑出来夹到王勋的碗里。王勋又夹给了林,说是林正在长身体,更需要饮食均衡。这些话当初都是家里的大人嘱咐自己的,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说给别人听,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得意。   吃过饭,林去帮着妈妈刷碗,王勋在这里实在是无聊,连电视都没有,又不好总是玩手机,真真是百无聊赖。下午和她们闲谈了一会儿后,王勋决定带林出去玩,于是跟林妈妈道了别,带着林出门了。 第二十章 你们好,我是林(3)   “走,哥带你去买衣服去。”一出门,王勋就指出了明确的行动计划,俨然一副妹控的形象。   “啊?买衣服......可是......”林一点都没有心理准备,看起来有些不知所措。   “别可是啦,跟我走就行。”   王勋直接拉着林来到了商场,林大概从没在这种商场买过衣服,很是拘谨。王勋也没给女孩子买过衣服,只注意过温宇曾经给于夏买的一条ONLY的连衣裙挺好看,于是就带林去了ONLY。   大致看了一圈,也看了几件好看的裙子,可是林看到价格后,执意不肯去试穿,一直摇头,王勋也不好强求,只好带她去优衣库买了几件简单的体恤衫,林看了看比ONLY便宜多了,这才肯收下。   买完衣服,王勋又带林四处转了转,之后决定晚饭要带林去吃些好吃的。中午在林家吃过饭后,王勋心想这还是有客人在,就吃的这样可怜,那要是只有这母女俩,吃的   还不知怎样呢,心疼林的王勋最后选择了带林去吃牛排,多吃点肉才能长好身体,看林瘦瘦小小的,估计就是平时没有好好吃饭吧。   林大概是第一次吃西餐,看着面前的刀叉有点手足无措。   王勋见惯了于夏那些女生吃西餐时优雅的样子,林这不知所措的样子看起来真是我见犹怜。于是王勋很绅士的帮林把牛肉都切成块,这样林只需要用叉子吃就好了,还时不时把各种小吃每样都放到林的盘子里一些,林只需要吃自己盘子里的东西就好了,王勋的举动让林觉得特别暖心,王勋更是觉得心满意足,原来照顾别人被别人依赖的感觉这么好。   两个人也算是吃的开心。吃饱喝足,王勋才把林送回家,回到学校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于夏和白苗在食堂吃了饭,就一直在等王勋回来,留言也没人回,电话也没人接,于夏恨不得把他砍了扔湖里喂鱼。就在于夏等的实在是没耐心,准备甩手走人的时候,王勋这才大摇大摆的从校门口走进来。   “你还知道回来啊,电话也没人接,我还以为你被人拐走了,宰了卖器官呢。”于夏倒是自己恨不得把王勋宰了卖器官。   “哎呀呀,真不好意思,手机静音了一直放在兜里,怎么啦?于夏姐姐找我有事?”王勋心知于夏是担心自己,再加上今天心情也好,就笑的一脸谄媚,多喊几声姐姐让于夏消气。   “嗯,是有点事,也别站校门口说了,随便在校园走走吧,我们边走边说。”于夏看了眼王勋,又看了看校门口人来人往的人群,这里毕竟还是太吵了,还是换个地方说话吧,于是带着王勋和白苗往人工湖的方向走。   “是这样,王勋,我觉得林这个姑娘有问题。”一边走,于夏一边开门见山的说起来。   “有问题?有什么问题?”王勋不解。   “上午在咖啡厅,林也在,我也不好跟你说。现在你听我说,首先林上午说谎了,昨晚她不是没有地方去,昨晚是周五,住校生也应该放学回家的,她却说自己回不去学校,这个明显是假的,虽然我不知道她有没有什么别的隐情,总之就是她没和我们说实话。其次,我不知道林跟你说了什么,能让你只见过一次就决定资助她。”于夏并不知道,自己和白苗去了洗手间后,林也跟了去,她以为是林趁自己不在,跟王勋说了什么。   “资助她这事儿真的是我自己决定的,林什么都没说。再说她一个小女孩,肯定是遇   上事情了,才会大晚上的求助一个陌生人。难道她还能占我便宜不成?昨晚我钱包手机可都是扔在床上的,她本来就缺钱,完全可以悄悄拿走,可是什么也没丢。说明这小姑娘不是为了钱的,人品还是信得过的。”   “可是我的直觉告诉我林没这么简单。你就算是发善心,想要资助她,也不要和她有什么过多的来往,虽然我们倒是不怕这么个小姑娘,但是多少要有点防范意识对不对?”   “于夏,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知道你是怕我被骗了。可是我又不是白长这么大的,在我爸爸那些会所里,我什么人没见过?你先听我说我的理由。   我上午送林回家,遇到她妈妈,她妈妈留我在家吃饭。她妈妈确实和她说一样身体不好,那脸色蜡黄蜡黄的,说实话我第一次看到这么简陋的屋子,第一次吃那么简单的饭,也第一次见这么懂事的孩子。   以前我带我表弟去商场,他真的是见到什么就要什么,那时候我也觉得没什么。今天下午我带林去商场,五六百块钱的裙子,我说了送给她了,她都不要,是裙子不好看么?不是的,我能看出来她喜欢那个裙子,可她就是说不要,可以看出这孩子教养很好,虽然穷但是很有志气。   晚上我带她去吃西餐,她连刀叉都不会用,但是还是笑着接过我递给她的吃的,观察我   是怎么用刀叉的,不卑不亢也很聪明,我也是头一次看有人吃块提拉米苏都那么开心的,即使吃撑了,还坚持要都吃完,说是不能浪费。   我身边的女生多的是,有钱的没钱的长得好看的长得丑的,什么样子的都有,但是能笑的那么简单的,眼睛那么清澈的,看起来那么单纯无害的,我就见过林这一个。   所以哪怕她真的说了谎,我也相信她不是有意的,林的确是个好孩子,学习也不错,这样的孩子,才十六岁的年纪,让她边打工边上学真的是难为她了。反正我也不缺钱,能帮她就帮她一把吧,也不能让她白叫我王勋哥哥是不是。   我说了这么多,于夏你现在还反对我和林来往吗?”   听了王勋的叙述,于夏也渐渐觉得,林也没她想的那么复杂。是啊,毕竟还是个小孩子。 第二十一章 你们好,我是林(4)   而且于夏本来就不是什么心肠硬的人,这时候已经没有理由反对王勋了。   “那好吧。既然你已经决定好了,也亲眼看过了,我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了。不过你毕竟是个男生,照顾小姑娘也总有你不方便的地方,有什么需要我和白苗的地方,尽管开口好了,谁让我们都是好朋友呢。”   “那真是谢谢了,嘿嘿,我就知道于夏姐姐最好了,温柔漂亮善解人意,有这样的女朋友真是温宇上辈子修来的福气。”王勋看于夏不仅不反对自己了,还提供了口头支持,就又恢复了他不正经的语气,用继续嬉皮笑脸的恭维着于夏。   “哎,王勋,刚才听你说这么多,虽然于夏松口了,但是我倒是有个问题。”听白苗这么一说,于夏和王勋一齐看向刚才一言不发的白苗。   白苗上下打量了一下王勋,一脸高深莫测的说:“王勋呀,你不会,是......看上人家林了吧?人家可还是个孩子,你可不能这么禽兽呀。”   “呸呸呸,白苗姐姐,你这是想哪去了,我是那种人嘛我,   我就是把林当妹妹看,你可别乱想啊,更不能乱说,别毁了我伟大的形象。”   “哈哈哈......”看王勋难得说的这么正经,于夏和白苗都大笑起来。   “别动!”就在三人刚刚松懈下来的时候,一把刀子突然架在了于夏的脖子上。   突然看到一把明晃晃的刀子,白苗吓得差点尖叫起来,还是王勋反应迅速,急忙拉住了白苗。白苗这才冷静下来,环顾一下周围,原来已经被五个人包围了,刚才三个人只顾着聊天,完全没有注意到。   算上挟制于夏的人,一共是六个人,而自己这边是三个人,又观察了一下周围,原来他们三个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人工湖的对岸。   人工湖虽然是校内的,也不是很大,但是对岸因为有个假山,晚上灯光较暗,很少有人来。怎么办?一个打两个?还是报警?可是于夏在对方手里,要是于夏受伤了怎么办?白苗有点慌了。   “你们想干什么?”王勋用还算是冷静的语气问。   “哥几个手头有点紧,想弄点钱花花,听说大学生人傻钱多   ,就想来碰碰运气,你们几个也算是倒霉,正好撞枪口上了。”挟制于夏那个人估计就是带头的人了,这不要脸的回答还真是让于夏气不打一处来。   “既然是要钱,就把刀子放下吧,要多少我们给你就是了。”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王勋还是更担心于夏的安全。   “我要是放下刀你们能这么听话么?我看你也爽快,我们哥几个六个,一人一千,六千块你们凑凑还是能拿出来的吧。”   “六千?呵,你们还真是抢啊。”于夏不屑的笑了笑,冲王勋和白苗眨了眨眼睛。   王勋和白苗意会的轻轻点头。说时迟那时快,于夏手腕一用力,身后拿刀子的人立马大叫一声捂着腿倒在了地上,其他人在才发现,那个人的腿上扎了一把小匕首。   “你以为就你会带刀子?呵呵,还六千块,六千块都够一个小姑娘一年的花销了,你们真是想得美。敢跟老娘动手,这夜黑风高的你连老娘的脸都记不住吧,脑子都没长好还想来打劫,我让你打劫,让你打劫......”于夏又狠狠的踹了那人几脚,一边踹还一边嘲讽他们,王勋明白于夏的意思,心底也感激于夏。   “打他们,打他们呀!快动手呀!”地上躺着的人直打滚,   还不忘喊同伙来帮忙。显然他的同伙们被于夏的举动吓了一跳,大概谁也没想到一个被刀子架着的小姑娘竟然会反抗,经过他这么一喊,这才反应过来,纷纷挥拳头向三个人冲过来。   白苗本就是跆拳道高手,一个打三个都不成问题。于夏也练过防身术,并且下手又狠,专门往人的弱处打。王勋好歹是个男生,在这种情况下也不甘示弱。   眼见这群小混混就要打输了,其中一个刚被王勋踹倒的小混混从地上摸起一块大石头,想从王勋背后偷袭,眼见就要砸到王勋的后脑勺了。   “王勋小心!”   “王勋哥哥!”就在于夏喊出来的同时,一个娇小的身影冲了上了,用胳膊挡住了本来要砸向王勋的石头。突然窜出来的人,和石头砸到肉体的闷响,让几个人都震惊不已,王勋更是被彻底激怒了,重重一拳打在那个小混混的肚子上。   “什么人!在干什么!”一束光射了过来。   “来人了,快跑!”几个小混混到底还是怕事的,相互扶起倒在地上的同伙,飞也似得逃走了。   “林,你没事?!你怎么在这?”王勋扶着受伤的林焦急地问,借着照过来光隐约看到,林的胳膊已经在流血了,   也不知道有没有骨折。   “我,我邻居家的大姐在这个学校的食堂上班,邻居大妈让我来给她送点东西,这条路近,我就想着走个近路,没想到正好看到......好疼啊......”林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还紧紧咬着嘴唇,让在场的人都心疼不已。   “白苗,于夏,你们怎么在这,发生了什么事?”光源的主人也赶了过来,正是围着人工湖夜跑路过的苏于飞,光是手机的手电功能。   “出了点事,好在你来的及时,先别问了,先送她去医院,完事我再跟你细说。”白苗简单的回答了一下苏于飞。王勋直接抱起了林,小心翼翼的往外走。   “我跟你们一起去吧,有个照应。”苏于飞也跟了上了,苏于飞见这三个女生一个男生的,且还有一个受了伤,自然是放心不下。   “好吧。”白苗也没有拒绝,白苗还是很信任这个学长的。   于夏拦了两辆出租车,王勋抱着林先上了车,白苗刚好在旁边扶着车门,也顺势上了车,于夏则和苏于飞一起上了第二辆车。   路上于夏简单的向苏于飞说明了刚才发生的事情。   “被打劫了?报警了么?”苏于飞大概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整个人震惊不已。   “报警有什么用,那个地方光线幽暗,我们都没记住他们长什么样子,而且他们肯定也是从什么小路进的学校,没有监控也找不到人,白白浪费时间。”   “......你说的也有道理。只有那个小姑娘受伤了么?你和白苗没事吧?”   “我俩倒是没事,白苗的身手你可能不知道,我也是学过防身术的,打架倒还是可以应付的。”   “可以应付?这不是也有人受伤了么?下次再遇到这种事,他们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就是了,尽量避免动手,知道么?”苏于飞这时倒是像个正经的学长了。   “这次是劫财,万一下次劫色呢?我们也不反抗?”于夏反问道。这些人啊,都是生活在温室里的人,没见过社会的黑暗面。   “这......”苏于飞回答不出来。   说着车子就到了医院楼下,于夏和苏于飞下车后正好跟上白苗他们。   王勋抱着林进了急诊室,医生看了看,拍了个片子,好在   没有骨折只是皮肉伤,但是处理伤口的时候还是把林疼了个半死,眼泪忍不住往下掉,但是也没有哼出声,在场的各位都不免心疼一番。右手的手臂上有一大块紫青,林细皮嫩肉的胳膊被有棱角的石头砸出了几块不规则的伤口,一个大的伤口还在不停地渗着血。医生小心的清理了伤口上的沙土,上了消毒水和消炎药,然后缠上了几层纱布,总算是包扎完了。   几个人也算是松了口气。“啊,于夏,你的脖子!”白苗这才注意到,于夏白皙的脖子上有一条细长的伤口,血已经凝住了,应该只是很浅的伤口,但是在于夏白皙的皮肤上还是很醒目。   苏于飞也才注意到,于夏的脖子上也有伤,刚才在出租车上太暗,加上又是坐在于夏的另一侧,没有看到这一侧的脖子上竟然有伤。   于夏照了照镜子,“嗨,小事儿,大概是刀刃太锋利,我细皮嫩肉的,一碰就破。血都凝住了,没事,让医生顺便给我涂点消毒水就好了。”   白苗和苏于飞也仔细看过了,确实是小伤口,才放下心来。   “于夏姐姐,你没事吧?”林和于夏说话还是有一点怯懦。   于夏和蔼的摸了摸林的头,微笑着说:“姐姐没事,今晚真是谢谢你了,一会儿让你王勋哥哥送你回家吧,明天我们给你买些好吃的再去看你。回去好好跟你妈妈解释,别让她担心。”   “谢谢于夏姐姐。”林总算是不再怯懦,甜甜的笑了起来。   “好啦,王勋,林就交给你了,我们这些没事的也该回学校了。”于夏又嘱咐了一遍王勋。   “我送你回去吧?”苏于飞还是不放心于夏。   “我没事,自己打车回去就行,你还是和白苗一起回去吧,你俩顺路。”于夏歪着头笑了笑,自己怎么能当电灯泡呢。   苏于飞也不好再强求,于是几个人各自打了车,回各自的学校了。 第二十二章 世事皆有因果(1)   回到学校的于夏也算是累了个够呛,难得军训后的第一个周末,结果两个晚上都不得安生。   于夏去洗了个澡,就爬上了床。两个舍友去参加社团的小晚会还没回来,于夏想了想,就给温宇打了个语音电话。   “小宇宇,我好想你呀!”于夏用一贯在温宇面前撒娇的语气说着。   “我也想你。今晚怎么想起打电话了?我在QQ给你留言,看你没回复还以为你又和白苗出去玩了呢。”   “别提了,今天真是把我累死了。”   “怎么啦?你是去逛街了还是去跳舞了?”   “没有,这个事情嘛就复杂了,我先捋捋。简单点说就是王勋呀,他资助了一个小姑娘,小姑娘才上高一,长得倒是挺乖巧的。”本着报喜不报忧的精神,于夏压根就没想告诉温宇今晚打架的事情,要是让温宇知道自己也受了点伤,那他不得担心死呀。   “这是好事呀,王勋能助人为乐,也是给他自己积德。他资助别人,怎么就把你累着了?”   “这事说简单也简单,要说复杂也复杂。你知道他俩是怎么凑一块的吗?是这小姑娘先出现在王勋床上的。”   “这可就有意思了,一个小姑娘家的,怎么能上了王勋的床?我记得王勋可没有恋童癖吧。”   “她自己倒是说的挺齐全,说什么回不去学校了,可是那天是周五,学校本来也放假呀。”   “那王勋是被骗了?”   “也说不上被骗,除了这点她没说实话,其他的倒都是真的,王勋也去她家里看过了,确实家里没钱,她妈妈也的确身体不好,还没有爸爸,连妈妈都不是亲的,也挺可怜的。王勋还说,这小姑娘是人品好,除了床上那事情没解释明白,我看着这小姑娘也还可以。”今天晚上林挺身而出的行为让于夏对林的印象好了许多。   “听你这么说,我觉得就算是真的可怜,但是她到底是有没说实话的地方,你们还是防备点的好。”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明天我也去林家里看看,虽然王勋的眼力不会很差,但是我还是想亲自看看再下定论。”   “嗯,你办事总是很靠谱,哎呀,还是我家宝贝稳重,要是王勋是被美色迷惑的,你只管打他就是了。”   “嘿嘿,好啦,你就放心吧,王勋有我盯着呢,不会让他吃亏的。你那边很晚了吧?早点休息吧。”   “嗯,你也早点休息,明天有什么情况都跟我说一下,有拿不准的就找我商量。”   “好的,知道啦,晚安呦,小宇宇。”   “晚安。”   挂了电话,于夏的心情总算是平和了不少。昨晚还想着大学有精力可以养鱼呢,今晚就得操心王勋了,唉,看来这鱼一时半会儿是养不了了。   于夏像往常一样,灌了口白酒,然后抱着被子慢慢睡了过去。   星期天早上于夏又起了个大早,这次倒是没有电话吵,但是心里装着事,自己就醒了。   真是的,好不容易一个周末,结果一天都没休息好,王勋要是不请客吃饭,就真真是对不起自己了。于夏在心里抱怨着,还是分别给白苗和王勋打了个电话,确定两人都起来了,才翻身下床去洗漱化妆准备出门。   于夏先去了白苗的学校和他们碰头。三个人一起去超市买了些水果、奶和零食,王勋还买了好多的肉类,排骨猪肉鸡肉牛   肉等等等等,就差直接买头完整的猪来了,说是要给林补补,林在家吃的基本是素菜,那哪是正在长身体的青春期少女吃的东西。   “你倒是会心疼人。对了昨晚你送林回去,怎么和她妈妈解释的?”于夏想了想到底是自己的女儿被人打伤了,林妈妈一定很难释怀吧。   “这事啊,你不提我也想跟你们说的,昨晚本来我也挺难为情的,不知道怎么跟人家交代,结果还没等我说话,林就先抢着说,是自己走夜路不小心摔倒撞到石头上了,还好被我及时送去了医院,她妈妈还想还给我医药费呢,这我多心虚啊,没再给她们塞钱就不错了哪能接她们的钱啊,我就说还有事,然后赶紧跑了。”王勋不免又感叹一番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孩子。   “这林也真是不矫情,换做其他女孩子,早就扑妈妈怀里哭了吧,就算当时没来得及多想,事后也是会后怕的,连我现在想想都免不了要冒冷汗,这孩子不仅没要求什么报酬,还帮着隐瞒把事情都推到自己身上,还真是个不错的孩子,够义气。”白苗也对林赞赏有加。   听了王勋的讲述和白苗的赞赏,于夏心里也对林有了好感   ,于是调侃道:“看来咱们王勋倒是在床上捡了个宝呢。”   “就是,王勋,好好照顾着点,我看这小姑娘长的也不错,自己养大的媳妇肯定合心意。”白苗也出声附和,在戏弄人这方面,白苗可真是得到了于夏的真传了。   白苗和于夏默契的相视一笑,王勋知道这两个人爱开玩笑,也懒得和她们计较,只朝她们翻了个白眼,回答道:“本来没什么歪心思,让你俩这么一说,我倒是觉得白苗的建议真的可行,这不就是女朋友养成记嘛,从小养大的肯定比随机遇到的安全放心。”   “我俩可都听到了,一会儿见了林,我们可得好好和她说说,让她小心点你这个伪君子。”   “别别别,姐姐们,我错了,我好不容易树立起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伟大的哥哥形象,你们可别给我毁了。”   “那今晚的晚饭…”于夏故意拉长了语调。   “我请!”王勋回答的大义凛然。   “那我下周的零食…”白苗也趁机打劫。   “我买!”王勋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每个人都很满意,也就开开心心的往林家里去了。   林知道今天王勋他们三人会过来,也是早早起来准备,上   次王勋来的匆忙,都没让人家吃点好的,今天不仅王勋,于夏和白苗也要过来,总不能让自己家看起来太寒酸,所以也难得去买了不少菜。   王勋和于夏她们拎着大包小包的来到林家的小区门口。   “这小区还真是挺老的。”于夏一边走一边打量,墙皮有许多地方已经剥落了,一颗有年头的爬墙虎占据了一栋楼的半面墙,一片绿油油的也还算是好看了不少。   每栋楼几乎都差不多,王勋也是绕了一会儿犹豫了半天才敲了敲一户人家的门。刚敲了两下,门就开了,一张笑得灿烂的小脸露了出来,看来林是准备了好久了。   于夏他们被林迎进了屋子,像王勋描述的一样,屋子很简陋但是也很干净。林妈妈从厨房走出来,擦了擦手,招呼他们三个先坐下来喝水,眼睛来回打量着三个人,尤其是多看了于夏几眼,于夏虽然觉得被看的不舒服,但是自己也毕竟是个陌生人来人家家里做客,别人多看看也是可以理解的。   虽然于夏他们今天都是起了个大早,但是买东西和路上也耽搁些时间,到林家的时候都十点多了。林妈妈看起来早早就在厨房准备了,大概是家里许久没有来人的缘故,林妈妈准备起来很是细心。   王勋带的那些肉类都要把林家的冰箱的冷冻柜塞满了,水果被林妈妈洗了一部分,剩下的也快把保鲜柜放满了。   林妈妈很过意不去,说:“你们来玩就行,带这么多东西干嘛?家里就我们两个,又住校不常回家,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吃完。本来就受你们的照顾和资助,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了,你们还带这么多东西来,我这心里真的是过意不去啊。”   “林阿姨,瞧您说的,太客气了。这些对我们来说,就是举手之劳,林喊我一声哥哥,喊她俩一声姐姐,我们就得单担起这个称呼。况且林是个好孩子,又懂事学习又好,应该好好上学以后考个好大学,也算是对我们的回报了。您也不用觉得过意不去,林值得我们这样照顾。”王勋一本正经的说着,仿佛自己真的就是林的哥哥一般,照顾妹妹是哥哥的职责。   林妈妈已经感动的热泪盈眶,“好,好,你们都是好孩子。我先替谢谢你们了。,你可一定要争气啊。要对得起哥哥姐姐们对你的帮助。”   “妈妈,你放心吧!我会好好学习的,一定不辜负你们的期望!”林的小脸上一脸认真,说的信誓旦旦的。   “行,你们先在客厅里坐会儿,我去给你们多做点好吃的。上次王勋来,家里也没准备什么,怠慢你了。”林妈妈起身往厨房走,林也跟着往厨房走去。   “阿姨,我来帮忙吧,林手受伤了,也不方便给您打下手,我来吧。”白苗站了出来,毕竟自己也是能吃会做的,总不能在这坐着看等一个受伤的小姑娘去帮帮做饭吧。   “不用不用,东西我早就准备好了,就等你们来了下锅就行。,你也不用过来了,陪哥哥姐姐们玩吧。”林妈妈笑着摆摆手,白苗过去看了看,确实也没有自己能帮得上忙的,就和林又回到了客厅。 第二十三章 世事皆有因果(2)   客厅没有电视,几个人就简单的聊聊天。王勋和白苗互相呛着,逗的林笑个不停。于夏一边听他们说话,一边打量这个屋子。   墙上除了林的奖状外,还有几张照片。有林和林妈妈的合照,还有几张旧照片,是两个年轻女人的穿着学士服的合照,大概是林妈妈年轻时候的照片吧。   两个人笑得很灿烂,一看就是很好的朋友。其中一个倒是能看出林妈妈年轻时的样子,另一个女人和林的眉眼有些像,估计就是林的生母了吧。   这样看来,这个家也确实是可怜。林从小就没有了妈妈,林妈妈能一直不结婚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养大,看以看出当年的情谊匪浅,也能看出林妈妈是个很讲义气的人。   而且,既然穿着学士服,说明林妈妈以前也是个高才生,现在沦落到做手工勉强度日,身体又这么差,想必一定是经历过什么磨难吧,但是气质总归是还在的,所以林的素质和修养大概也是受益于林妈妈的教导。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上层人士无论怎样都能过的顺风顺水,而底层的这些人们,却很难一生顺风的,不公平,却也无可奈何。   在几个人说话的期间,林妈妈也一盘一盘的把菜端了上来。都是些家常菜,倒也可口,比上一次王勋来的时候好多了,至少是荤素搭配,有菜有肉。等菜上齐了,林妈妈也落了座,相互一番客气后,这才开始吃了起来。   “听说,你们老家是A市的?”   吃饭期间,难免聊起家长里短,尤其是和大人吃饭,林妈妈也不能免俗,问起了几个人的家乡。   “是啊,我们三个都是A市的,今年才来S市上大学。”   “还真是有缘啊,十几年前,我也曾在A市工作过,那时候我也是刚离开校园,第一次工作的地方,印象还是很深刻的。”林妈妈回忆起往事,不自觉的看了一眼墙上的老照片。   “那还真是有缘。到底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我看王勋和林也投缘,不如让他俩认个干兄妹,阿姨你说怎么样呀?”不知白苗有意还是开玩笑,大大咧咧的就说了这样一段话。   “这,这个,我们家,这条件…怕是…”林妈妈大概是觉得自己家和王勋家差距太大,不太好意思的,可毕竟王勋确实能帮得上林,林妈妈本意还是不想拒绝的。   “这有什么的,只要林妹子同意,我肯定把她当亲妹妹看!”王勋倒是爽快,先承诺了起来。   “妈妈,王勋哥哥要是看不起咱们就不会来咱们家两次了,您也看到了,他对我们很照顾,我愿意认这个哥哥,这样以后   我有了钱有出息了,也方便和王勋哥哥走动,也好报答他呀。”林也主动站出来说话。   “你说的也对,那…王勋呀,真是麻烦你啦,我们家林你以后就多照顾了,我这身体也不好,也没什么亲戚朋友 ,以后万一我有个三长两短,一个人要是有什么事,还要麻烦你多帮忙了…”林妈妈搓着手,语气真切带着点哽咽的说着,还没说完就被林打断了。   “哎呀,妈妈,你怎么又说这些不高兴的,还有客人在呢,你真是的…”   “是妈妈不对,来,快敬你王勋哥哥三杯茶,以后可就得一直喊哥哥了。”   林乖巧的给王勋和自己的杯子里倒上茶水,端起杯子站在王勋面前,“哥哥,妹妹给你敬茶。”两个人按规矩喝了三杯茶,也算是认了个干亲了。   林妈妈看着两个人,笑得很欣慰。白苗看着王勋既有些拘谨又要强装淡定的样子,忍不住偷笑,于夏倒是没什么表情,安静的看着。   这顿饭也算是吃的其乐融融的。   吃过饭,王勋第一次殷切的帮着收拾盘子碗筷,又被于夏和白苗好一顿调笑。收拾干净后,王勋看林妈妈也有些累了,林胳膊受伤了,也不好带她出去玩,最好是在家休养,于是就   道了别,带着于夏和白苗先走了。林妈妈还热情的招呼他们,有空常来玩,几个人也客套的回应,今天的事情也算是顺利结束了。   出门时,于夏的表情还算正常,走出小区后于夏的脸就沉了下来。   “白苗,王勋,我不是说了资助林可以,但是不能深交的吗?就算你想深交,那也要彻底了解她之后才可以。你们才见过几次面,也就两三次吧,怎么就认了干亲了?”   王勋依然一脸笑嘻嘻的说:“于夏,你先别生气嘛,你看情况你也看到了,林就是个简单的单亲家庭的小姑娘。昨晚她见义勇为的行为,真的是把我感动了,被救的不是你,你可能没有那种强烈的感觉,那时候我真的是想,以后一定好好照顾这个小姑娘。   我怕你不高兴,就先跟白苗商量了,白苗也犹豫,怕我动歪心思,也怕以后的关系不好处理,就建议我和她保持个单纯的兄妹关系。是我拜托白苗今天这样说的,你要是真要怪,就怪我吧,过几天你过生日,想要什么随便开口,也算我赔礼了,生日聚会的钱我全包了,让你消消气行不?”   于夏没有说话,望向白苗,似乎是想在白苗那里再确认一次。   “小夏,真的是王勋说的这样,我确实也是顾虑到你说的,   怕以后有什么不清不楚的,就建议他们以兄妹的关系相处。”   于夏还是不说话。   “小夏…”白苗晃着于夏的胳膊撒起娇来。   “唉,你们啊,戏真多。我就那么不好说话不近人情么?突然来这么一出,要说生气啊,我更气你俩事先不跟我商量,你要是好好跟我说,我能不同意么?我就是谨慎些,毕竟人心难测,我怕你被人讹了自己还心甘情愿的掏钱呢。可是林现在看起来也没什么大问题,你真想认下这个妹妹,我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了。”于夏摊了摊手,总算是冲着两个笑了笑。   “不过我依然保持我的观望态度,有问题我肯定客观的说,你俩可得好好考虑我得话,不能再这么自作主张了。”于夏刚说完,白苗和王勋就连忙点头,表示以后一定听话。   “还有,”于夏挑了挑眉毛… 第二十四章 世事皆有因果(3)   “刚才你说我的生日聚会…”于夏拉长了语调。   “我包了我包了!”王勋拍着胸脯,表示没问题小意思。   “9月30号,可别忘了哈。”看到王勋的态度,于夏表示十分满意。   “不会忘的,还有两个周呢,再说了,就算我忘了,你家温宇肯定会提醒我的。”   “有个男朋友就是好呀。”白苗叹了叹气,一脸羡慕。   “你也找一个去呀,我觉得你的苏学长就不错。”于夏说的一本正经,脸上却笑得眼睛都弯了。   三个人又恢复了轻松的气氛,开始商量起晚上去哪吃饭和一会儿去哪玩来。   “妈妈,真的是她吗?”于夏三人走后,林母女的表情也发生了变化,两个人都收起了刚才和善的笑容,神色严肃。   “是她。我不会认错的,她和她妈妈长的太像了,肯定是于青禾的女儿!”   “可是妈妈,我听王勋说,于夏的妈妈早就死了。我们…”   “死了又怎样?!那是她活该,别忘了没有她你妈妈也不会死!就算是一命偿一命,那这十几年我们母女受的苦呢,谁来还?凭什么他们这些年可以过得那么好,我们却…我们…”林   妈妈说着,声音就哽咽了,望着墙上的旧照片,眼睛湿润,“总之,一定不能让她们家好过,何方正对你和妈妈无情无义,也别怪我们心狠。可是说到底也是何方正和于青禾的错,至于于夏…”   林妈妈的心里有些纠结,虽说于夏是何方正的女儿,自己对何方正和于青禾的怨恨已经在心底生根十多年了,可是毕竟自己也当了这么多年的母亲,心里总归还有些柔软的地方,当年于夏还小,和她没有什么关系,也是个无辜的孩子。   “妈,你是想说她无辜吗?”林看出了林妈妈的心思,“可是我又何尝不是无辜呢,明明身上流着同样的血,凭什么她衣食无忧,我却要遭受命运这样的对待?!何方正连见都没见过我,如果没有妈妈你收养我,我是不是早就和我妈妈一起死了?我怎么能不怨?!”林从小就听林妈妈说起这段仇怨,妈妈是怎么被赶走的怎么难产死的,这一切都在林的心中根深蒂固,何方正罪不可赦,于夏也被牵连至深。   “唉,十多年了,没想到还能见到他们的女儿,也算是天意这么安排了,因果有轮回啊。何方正有钱有势的,我们动不了,看来这因果注定要报应在他们女儿的身上了。”看到林心中的愤恨和不平,林妈妈也算是坚定了要报复何家的决心。   “当年,我和你妈妈李一起研究生毕业,一起进了一家房地产公司。你妈妈不仅人长的漂亮,又聪明能干,很快就成了   老板何方正的秘书。有一次公司聚会,你妈妈喝多了,早上起来的时候人就在酒店里,前台说是以何老板的名字开的房间。   不久你妈妈就发现自己怀孕了,不知所措的她去找何方正的老婆于青禾,结果于青禾非但没有同情你妈妈给她应有的补偿,反而还动手打了你妈妈,把你妈妈赶了出来,那个伪君子何方正也翻脸不认人,把你妈妈从公司开除了。   那个年代未婚先孕是要被这个社会嘲笑鄙视的,你妈妈走投无路又舍不得打掉你,只能离开A市,去别的地方生活。我和你妈妈是最好的朋友,于是也和她一起离开了。我们两个本来打算找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两个人一起好好把你抚养长的,没想到…没想到…你妈妈难产没能从手术台上下来,本来说好三个人一起生活的,却只剩下了你和我。   我答应你妈妈一定会把你抚养长大,你妈妈善良,不让我去找何家的麻烦,可是我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啊。你妈妈还不到三十岁,这么年轻的生命就毁在那些无情无义的人的手里,我怎么能不恨他们。我给你取名林,就是用我的姓和你妈妈的名,就是为了让你记住你妈妈,记住这份仇啊。   这十几年,我身上也没有钱,我们是怎么生活的怎么被折磨的,你自己也清楚。我们是社会底层的人,没权没势,没法直接去找他们,没想到,竟然在这相隔那么远的城市里,让我们遇到了何家的女儿。他们何家,到底是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   出代价的…”   林妈妈说着往事,早已泣不成声。林一边抚着林妈妈的后背,一边给她递纸巾,但眼睛里却是干涩的没有一滴泪。   这么多年,这段话,这段过往,林听过了无数次。最开始,林把洋娃娃当成是何家的人,每次难过时生活困苦时都是哭着用针扎它,来平衡内心的痛苦,一直把洋娃娃扎的面目全非。   后来林听说自己还有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同父异母的姐姐,一开始,林心里对这个未谋面的姐姐并没有太多的感觉,但是当夜里被冻醒饿醒,当看到别人家的孩子都有一个完整的家的时候,林竟然这时候最恨的不是何方正也不是于青禾,而是于夏。   林恨于夏,嫉妒于夏。因为于夏拥有她失去的一切。林只有几件洗的发白的衣服,她可以想象到于夏的衣柜一定是五颜六色的什么款式的衣服都有,她也能想象到,于夏用最好的东西,吃最贵的饭菜,而自己,什么都没有。   林没有经历养母林钰和生母李的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对何方正和于青禾的恨也仅限于李的遭遇和林钰的辛苦。但是她对于夏的恨和仇视却不一样,那是一个女孩对另一个有着同样血脉的女孩的复杂的敌意。越是经历生活的困苦,越是难以释怀,因为有个人正过着她向往的,或者说是本该属于她的   生活,如何能不嫉妒,如何能不怨恨。   尽管这几次和于夏相见,林都是一副乖巧讨好的样子。但是林的心底,从第一次见到于夏起,就燃起了一把想要复仇的烈火,这火想要把于夏吞噬殆尽。 第二十五章 世事皆有因果(4)   林多想让于夏也经历她所经历的一切,那些艰难的肮脏的生活,她多想看看于夏那张高傲的脸蛋绝望无助的样子。   光是这样想着,林的心底就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要是真的实现了,想必一定会是这一生最开心的事情吧。   于夏,我们走着瞧吧,既然我们是同一条血脉,就不能只让我一个人知道绝望要怎么写。   于夏和王勋、白苗一起吃过晚饭,又和白苗一起逛了逛商场,这才回了学校。   宿舍里,两个舍友都在。因为明天是周一,军训之后正式上课的日子,每个人都有些小期待。据学长学姐们说,专业课很有趣,像摄影课,摄像课,素描课,广告鉴赏,广告设计和广告文案之类的,以后还会学习PS、PR、AE、AI这些一听就是很高大上的设计软件,确实是比其他专业有意思多了。   两个舍友一个叫王晓涵,一个叫韩梅,是两个性格随和比较好相处的人,于夏还是挺喜欢她们两个的。巧的是这两个人有很多的共同点和爱好,很快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于夏也开心这样倒是省了三人行的麻烦,自然对她们两个结伴没什么   意见。   于夏照常洗漱完毕后就上了床,王晓涵和韩梅在兴奋的聊着明天上课的事情,偶尔也会问于夏几句,于夏也友善的回答自己的看法,宿舍的气氛倒也融洽。   当然,于夏还是要重点先和温宇交代一下今天发生的事情。   “今天我们去了林家了。”于夏打开QQ,给温宇发消息。   “嗯,怎么样?有什么看法?”温宇几乎算是秒回了,于夏心里一暖。   “林家确实和王勋说的一样,条件有些不好,她妈妈的身体也的确不是很好,但是人看起来还是很和善有素质的。”   “听起来还不错,然后呢?”   “然后,在我意料之外的是,王勋竟然要认林当干妹妹。”   “这关系发展的也太快了吧,不是说才见过几次吗?”   “是啊,我和你想的一样,但是王勋就突然这么决定了,我也来不及拦他,尽管林这孩子也没什么不好,可到底也不是知根知底的人,总归还是觉得这样不好。”   “嗯,我们还是先保持中立吧,看看再说吧,说不定林这   孩子没我们想的那么复杂,当然也说不定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简单。”   “是呀,到底是我男朋友,真是和我一条心。”于夏喜欢和温宇聊天,他总能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总是很默契又善解人意,这让于夏觉得和他交往很轻松。   “当然啦,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嘛,嘿嘿。”   “你那边怎么样?在澳大利亚还习惯么?”   “我还好,幸好当年英语学的好,也没什么交流上的困难,生活上的事情爸妈也都帮我打理好了之后才回国的。就是这边的饭可真是不怎么样,在中国偶尔吃几次西餐还觉得挺好吃,在澳大利亚,天天吃汉堡都快把我吃吐了。幸好你家亲爱的我会做饭,不至于把自己饿着。”   “好可怜呀,摸摸头。那你是在宿舍做饭么?舍友没意见吗?”   “他们哪有意见,从我第一次做饭起,他们就不去食堂吃饭了,还主动帮我买菜,当然了都是他们爱吃的菜。总之,我用厨艺把他们征服了,哈哈。”   “那你还真厉害了呢。”   “主要是我们中餐真的好吃。有一次我做排骨米饭,排骨刚   炖上不久,隔壁宿舍的外国友人就从阳台爬窗户进来了,我们的阳台是通着的,他们说是顺着香味过来的,结果生生在我这蹭了饭吃了一整锅排骨。现在我做饭都不敢开窗,就怕全楼层都来我这里蹭饭呢。”   “哎呦呦,刚夸你一句,你就在这变相显摆了。哎,澳大利亚有那些做中餐用的茴香八角香菜之类的香料么?没有的话用不用我给你寄点过去?”   “我妈妈倒是给我寄了些香料和香菜种子,我还在想什么时候在阳台种些香菜呢。其他的调料嘛,你想给我寄点也行,反正不会坏也早晚要用到。”   “你倒是真不客气嘛。”   “跟自己女朋友客气什么,你说是吧。”   “是是是,您说的是。赶明儿我就去超市买点给你寄过去,火锅底料要不?”   “要要要,还是你想的周到。”   “那必须的。好啦,你那里很晚了吧,早点休息吧。我明天正式上课了,也要早点休息,第一天上课可不能迟到了。”   “哎呦,难得你有这样的觉悟。快睡吧,快睡吧。”   “你呀就会损我。晚安啦,小宇宇。”   “晚安,bae。”   “看把你洋气的。”   “哈哈,入乡随俗嘛。做个好梦。”   “嗯。晚安好梦。”   放下手机,于夏习惯性的伸手去床头拿白酒。看着见底的空酒瓶,于夏揉了揉脑袋,唉,这几天被王勋的事情忙坏了,连酒都忘了买,明天去给温宇买调料的时候一起买了吧。于夏打开手机备忘录,把明天要做的事情记下来。自从高中毕业后这记忆力也是直线下降。   不得不说,高中真的是生命中最辉煌的时段之一。   那时候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解方程式会画电路图,现在真是不知道还能记得多少。前几天在空间看到了学弟发的数学题,身为理科学霸的于夏竟然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思考了好久才解出来。   十年寒窗,一夜忘光,竟然真的如此。   于夏感慨一番后,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抱着跟了自己好久的毛绒二哈准备睡觉。抱着东西睡也是于夏多年养成的习惯之一,可以不喝酒,但是不能不抱着东西睡,而且要是不是这只毛绒二哈,于夏还得适应一会儿才能睡着呢。   今天大概是累着了,刚躺了一会儿,于夏就睡了过去。   梦里是王勋和白苗,是今天白天玩闹的场景,还有,林,正用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微笑看着自己…   睡梦中的于夏,皱了皱眉。 第二十六章 校会之夜,再露锋芒(1)   到底是没有睡好。于夏不情愿的跟着七点的闹钟起床,眯着眼睛去洗漱,完全是一副梦游的样子。   没有温宇和白苗的监督,于夏又开始了不吃早饭的日常。舍友们早早就去吃早饭了,宿舍只有于夏一个人慢悠悠的收拾,然后散着步往教学楼去。   因为是刚开始正式上课,于夏倒也认真了几分,早早就去了教室。班里的人已经到了不少了,三三两两在一起闲聊。周一上午是素描课,下午是广告文化和毛泽东概论。素描老师是个思维活跃的有些微胖的中年女人,听说是从一个著名的美院毕业的,水平相当高。   说到这,还值得一提的是,广告专业的学生有自己的素描教室还有专用的广告机房,DV和单反也是今年刚刚更新的新款,广告专业的学生可以随便借用,真是羡煞其他专业。   素描教室里的用具也很齐全,画板和各类静物都有。素描老师嘱咐大家的第一句话就是,“买盗版考不上研,吃静物会遭天谴”,逗得班里笑成一团。虽然大家的美术基础不一样,但是在老师幽默的引导下,一上午的课程进行的有趣。   但最让于夏咋舌的是下午的广告文化课,虽然早就听说大学的老师比较开放,但是这位老教授,第一节 课就讲爱情广告文   化。   播放的广告案例都是爱情有关的也还可以接受,但是杜蕾斯的内涵文案和几乎可以称得上十八禁的广告也被拿出来欣赏,这让刚升入大学的各位多少有点难以适应,有几个小女生不得不深深低下头来掩饰尴尬。   虽说广告业的确需要接触各种尺度,但是这些学生们刚从封闭的高中生活中走出来,难免一下子接受不来。   其他的课程倒也算是正常。下了课,于夏按照昨晚的约定帮温宇买了东西寄了出去,也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白苗的课就比较忙了,还有社团活动,于夏就没有去找她。   这个周也算是过的风平浪静,每天教室宿舍食堂三点一线,晚上和温宇聊聊天倒也不是很无聊。要是说有什么事情要额外注意的话,那就是校学生会马上要举办校会之夜了。   校会之夜是F大的传统活动,每年新生开学的第一个月底,都会举办。于夏加入了学校学生会的外联部,作为校学生会重要的部门之一,外联部可以算是校会的颜值担当了,这次部门除了要出一个节目外,其他的主要任务就是拉赞助和去其他联谊的高校送请柬,邀请其他高校的校会主席和部长代表来参加活动。   类似校会之夜的活动,每个高校都会举办,而且都要邀请别的学校的代表来参加,可以说也算是彼此的一种竞争了。哪个   学校的会场布置更完美,节目演出更精彩,那么这个学校这一年都会在S市占据较高的地位,所以主席和部长都对这次活动格外的重视,要求每个部门都准备一个最出彩的节目。   于夏并不想出头,和温宇在一起一年多,于夏倒是收敛了很多,除非温宇在身边于夏会表现的突出一些,温宇不在,于夏想表现都不知道要表现给谁看,还是收敛些的好。   但是无奈部长太认真了,在晚上的例会上,让每个人都准备个节目,然后想从中选出最好的一个来。当初报名外联部的条件就是有特长会才艺,所以于夏也没有理由推脱,只好准备了段舞蹈应付一下。   然而,处女座的女部长格外的挑剔,普通的吉他弹唱不够创意,普通的舞蹈不够吸引眼球,又执着的不肯请外援。当所有的人都对部长摊手表示自己已经拿出看家本领再也无能为力的时候,部长竟然急得哭了起来。   于夏甚是无奈,这样不会处事的人到底是怎么当上部长的,严谨归严谨,但是死板就不对了。于夏听说去年的外联部是请了外援的,专业的女舞团穿着透视装跳了一段性感至极的舞蹈,台下尖叫声和掌声雷动,导致其他节目再难以超越该盛况。   今年的部长凭着一腔热血竞争上位,却难以有老部长的灵活和眼光。面对整个部门的危局,于夏摇了摇头,不得不站了出来,毕竟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至理名言不是没有道理的。   “部长,你觉得稠吊怎么样?”于夏站了起来,语气多少带着点无奈。   “稠吊?”部长摸着流泪,鼻音浓重的重复道。   “是啊,就是在空中垂下的两条缎带上做些好看的动作的舞蹈。不过我臂力和体力有限,又不是特别擅长,所以只能用来开场,但是创意和吸引力是足够了。”   “你能先给我们表演一下吗?”部长显然是早就磨没了信心,难以想象于夏能准备出什么博人眼球的节目来。   “这里场地有限,我能用一下礼堂的舞台么?而且绸缎我也还没准备,大概明天才能表演给你们看了。”于夏摊了摊手,没办法,毕竟是临时决定的,尽管说出口之后,于夏自己都觉得是在为难自己,可是也只能怪自己脑子抽风想出这么个点子了。   “好,那你准备吧。对了,花了多少钱,你都记着,回头从经费里给你报销。”毕竟是部门最后的希望了,部长咬了咬牙,把希望都压在了于夏的身上。   “好的。明天准备好了就给你电话。”   “行。我随时都有时间。”   散了会,于夏跟温宇报备了发生的事情,温宇表示心疼她一秒。然后又开启了各种担心模式,怕于夏从空中掉下来,又怕于夏太笨把自己挂到带子上下不来。于夏只能甩出一串白眼,   “哥哥,你就不能盼我点好?我也就是用稠吊开场,大部分动作还是在地面的,在地上跳绸带舞我还是能做到的。”   “那好吧,那你注意安全。”   “知道啦,你还信不过我?”   “信信信。信你还不成么,我这里还有事,你先自己玩吧,我不在你要照顾好自己。”   “好吧,知道了,你去忙吧,拜拜。”   “拜拜。”   唉。放下手机于夏叹了口气,这种像是和手机谈恋爱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第二十七章 校会之夜,再露锋芒(2)   第二天,于夏用课余时间去买了绸缎和服装。白色的打底和红色的广袖薄纱衫,很有古风的感觉。于夏想了想,这样的话,大概就有种本仙女下凡了的感觉了,别的不说,先惊艳一下观众们也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经费报销,这让于夏毫不心疼钱,买的衣料都是最好的,看起来很华美,这种衣服最怕布料差了像是披了块破布。   道具准备的差不多了,于夏给部长打了电话,让部长顺便带几个男生过来帮忙。稠吊的操作除了于夏本身外,还需要几个幕后人员的帮忙,像是吊威亚一样,需要几个男生在后台拉着绳子的另一端,把于夏吊到舞台的半空中。   需要的人到齐后,于夏交代了一下注意事项,毕竟身家性命全在后台这几个幕后人员的手里了,于夏可谓是再三嘱咐。   终于准备就绪了,于夏站到舞台中央,双手紧握绸带的节点,深吸一口气,然后冲幕后人员轻轻的点点头。四个男生一起用力,跟着配乐的节奏,缓缓的将于夏吊到半空中。部长的心揪到了嗓子眼,紧张的看着于夏。虽说确实吸引眼球,但是于夏的安危也是需要担心的,毕竟这个节目有一定的危险性。   绸带停稳后,于夏开始了表演。她跟着节拍摆动身体,靠着臂力做了几个简单的动作,像空中转体和一字马,绸带随着于夏的动作在空中摆动,真的有一种仙女下凡的既视感。动作虽然简单,但是这种新颖的形式和高难的稠吊,足够让现场沸腾了,观看彩排的部长已经忍不住叫好了。   空中的动作大概只是整个舞蹈的三分之一,毕竟于夏的体力有限。做了几个空中动作后,于夏趁着间奏,稳稳的顺着绸带滑到地面,背朝观众摆了个优雅的造型,中央的缎带被幕后人员缓缓的收了回去。   下一个鼓点开始时,于夏一个转身,甩出了藏在广袖中的缎带,在地面上跳了一段华丽的古风感十足的缎带舞。最后收尾的时候,于夏快速的旋转,缎带在身边围成一个大圆圈,随着最后的一个造型动作,于夏稳稳的面朝观众坐在舞台中央,缎带落在地上,是个完美的圆形。   “太棒了!于夏!真是太棒了!”部长激动的热泪盈眶,想不出语言来形容于夏的舞蹈,只能不停的拍手叫好。   后台的男生已经被于夏征服了,简直可以算是五体投地,从于夏下台就一口一个女神的叫着。   于夏已经是满头大汗,一面调整呼吸一边冲他们挥手,想谦   虚点说别这么叫了,但是实在是没有力气了。   “于夏!我决定跟主席说,让你最后压轴出场!我们部门的节目一定是最棒的!肯定会全场沸腾的!这才是正经的节目,比去年的艳舞高雅多了去了。”原来部长是个保守的人,对去年的节目一直心存芥蒂,难怪一直坚持要本部的人出节目还要亲自审核。   “部长,你说了算,你安排吧,可累死我了,我先回去歇着了。”在观众席上坐了一会的于夏,还是觉得疲惫的很。这才几个月没去健身房,身体素质就大不如前了,看来过几天闲下来了,还是要办张健身卡,好好锻炼一下体力才行。   “好的好的,快回去歇着吧,于夏你简直就是咱们部门的救命恩人,等校会之夜的时候,我多给你留些奖品。”部长真的是高兴极了,“对了,这几天你就不用出去拉赞助和送请柬了,好好休息专心准备舞蹈就行。正式演出是9.28号晚上,上午需要彩排,你就来走个过场就行,下午的布置会场的工作你也不用做了,来确认一下你的道具就行。”所以,高兴极了的会长把于夏的工作全免了。   也就是说,当别人都要在大太阳底下一家一家的跑赞助,送请柬和准备迎宾的时候,于夏只需要坐在一边吃着冷饮看热闹   就好了。   于夏对此甚是满意,于是在回宿舍的路上迫不及待的把自己要上台演出的消息告诉了白苗。   “哎呦,你们部长可真是厉害,当初在高中,你们班长死乞白赖的求你上台你都不去,这上了大学你倒是和蔼了不少呢。”白苗一边损着于夏,一边倒是很期待看于夏跳舞的。   “当初是他们想让我去,我就偏不想去,现在这是我自愿站出来的和那是两码事。”于夏倒也不和白苗计较,心情舒畅,听啥都觉得顺耳。“活动是28号周五晚上,你来看不?来的话我帮你弄门票。”   由于这是每年最大的活动,所以每次礼堂都是爆满,为了方便管理秩序,校会之夜一直都是凭门票入场。   “当然要去呀,这么多年的铁姐妹,肯定要去给你捧场呀。”   “好嘞,等我给你留张贵宾席的票。”   “不过…你可能要多留几张票了,苏学长正好在我旁边,他听说你要上台表演,说一定要去看。还有,王勋要是去的话,一定会带他妹子林去的,所以你至少得弄四张票了。”   “苏于飞?你俩又腻在一起呀,都这样了,还说没有情况?   他是不是在追你呀?”尽管隔着电话,白苗还是能感觉到于夏说这话时时一脸坏笑。   “哎呀,你说什么呢,真的没有,我们社团最近也有活动,我是被社长喊来帮忙的。”白苗无力得解释着。   “哦~帮忙呀~”于夏得语气转了三转,要是白苗在跟前,白苗真想给她来个过肩摔。   “那好吧,你们忙吧,我要回宿舍歇着啦,拜拜!”说着就挂了电话,于夏在心里认定了白苗和苏于飞能成一对儿,也不听白苗得解释,一心盘算着要给他俩个情侣座位,还要把王勋安排得远一点,别让他过去碍事。   很快就到了宿舍,舍友王晓涵和韩梅都在,于夏因为心情大好,于是也愉快得邀请了两位舍友去参加校会之夜。并且给温宇留了言,表达了对这次活动的期待和对部长的满意。   接下来,虽然部长说让于夏有时间多练练舞,但是于夏还是每天无所事事,除了给白苗他们送去了门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上课吃饭追美剧看小说的日常中悠闲度过的。 第二十八章 校会之夜,再露锋芒(3)   终于到了周五,9月28号,校会之夜。   彩排和会场布置等相关事宜都在紧张有序中进行,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布置会场的是生活部和体育部还有实践部,负责设备调试和灯光处理的是新闻部和新媒体部,负责迎宾和会场秩序的是外联部和秘书处,整场活动被主席们安排的井然有序。   于夏虽然是外联部的,但是部长特许,于夏可以什么都不用做,上午课余时间过来彩排一下,就等晚上上台就可以了。   乐得轻松的于夏,早早把白苗喊来,请她在自己学校的食堂吃了顿饭。经过对比,白苗觉得还是F大的食堂好吃,难怪有那么多同学晚上下了课来这边蹭饭呢,白苗也做好了以后常来蹭饭的打算。   吃完饭后,两个人早早去了观众席。观众席的中间坐区是贵宾区,于夏弄了七张门票,也算是部长给自己的奖励。舍友的两张,白苗他们四张,尽管于夏有可以随意进入的工作牌,但还给自己留了张作为纪念。   到了入场时间,人群很快就涌了进来。两个舍友进来后跟于夏打了个招呼就去找座位了   ,王勋带着林挤到了于夏前面一排去坐,果然像白苗预料的那样,王勋还是带着他的林妹妹来了,美其名说带妹妹来大学长长见识给于夏捧场,实际上就是想带林出来玩罢了。   苏于飞是在开场前才姗姗来迟的。于夏识趣的让出了位置,让苏于飞坐在了白苗的旁边,自己坐在了最外面的位置上。并且解释道:“我是演出人员,坐在外面比较方便,一会儿上台的时候不至于影响其他人。”   白苗无力反驳,只能无奈的笑笑。苏于飞不明白情况,觉得于夏说的在理,就心安理得的坐在了白苗旁边。于夏自己偷着乐,总觉得自己做了件天大的好事,要是他俩在一起了,一定要多讹他们几顿饭,把白苗这几年吃自己的补…,算了,补是补不回来了,就意思意思也好。   灯光暗了下来,校会之夜正式开始了。   四个主持人穿着华丽的礼服,款款而来。男的帅气,女的优雅,听说都是从校艺术团请过来的,是颜值和主持水平最高的四个主持人。   讲过开场白和介绍过特邀嘉宾(某某院长,某某书记以及其他高校的主席等)后,演出算是正式开始了。   大学的演出节目确实比高中的要精彩成熟一些,但是让于夏比较欣赏的也就是那么两个,一个是魔术大变活人,一个是古筝独奏《千本樱》。《千本樱》确实是个震撼的曲子,飞速运转的指尖仿佛有千军万马,如同樱花散落般的速度,走心的人能感觉到自己被曲子感染的起了鸡皮疙瘩。于夏不禁心想,要是温宇或者宋佳佳在的话,两个人的合奏一定会比独奏更精彩。   当然了只是如果,毕竟温宇远在澳大利亚,于夏不仅又感叹一番:要是一切都能顺心所愿,又怎么会有“如果”这个千回百转的词呢。   “于夏,于夏,”部长瞧瞧凑了过来,“还有两个节目就到你了,你快去后台准备吧。”   “好。”   “小夏,加油!~”白苗小声向于夏挥了挥手。   于夏笑着点点头,把手机递给白苗,嘱咐道:“别忘了帮我录下来,我还没看过我在台上的样子呢。”白苗吐了吐舌头,这是想录下来给温宇看吧。   于夏跟白苗他们打过招呼后,就跟着部长悄悄的往后台走去。后台一切都准备就绪了,为了于夏的安全,部长特地从体育部找了四个男生来帮忙拉钢绳。   于夏去更衣室换衣服,因为妆提前画好了,所以只需要换个衣服,带个发饰就可以了。因为是古装风格,所以于夏把一半头发在发顶盘了个发髻,带了个有垂珠的冠钗,另一半头发顺滑的垂在后面,本来就快到腰际的长发,看起来很有美感。   两个节目的时间很快。于夏刚整理好不久,就听到男主持人有磁性的声音在报幕,“下面请欣赏舞蹈《流火》”。   《流火》这个名字是于夏彩排的时候灵光一闪而出的,诗经中有句“七月流火”,虽然不是七月,舞蹈也和这句诗不太沾边,但是于夏一团红衣,从红色的绸带上滑落,就好似一团烈火从天而降,被比成流火倒也形象。   两条红色的绸带从舞台中央垂了下来,很多人都是第一次亲眼见到稠吊,台下响起了窃窃私语。   于夏深呼吸一口,然后踩着小碎步到了舞台中央,跳古典舞有个规矩就是不可以大步流星的在台上走,要用小碎步,并且手形要一直保持兰花指,甚至掐腰的时候四指都不能伸在外面,要收回来,总之规矩比现代舞多的多了。   到了台中央站稳,望了眼台下,黑压压的一片。很多人都害怕上台,怕面对那么多人会紧张,其实不然,站在台上,根本看不清台下人的表情,也就没什么紧张感了,这经验于   夏从小学就悟到了。   那时候学校有个诗词背诵大赛,校长会上台抽几个学号,被抽到的学生要上台背诵。小于夏紧张的咬着课本,样子十分可爱,路过的级部主任看到了,忍不住问于夏在干嘛呀,于夏回答说怕抽到自己很紧张,主任和蔼的笑着说:“没事的,放心吧,你学号多少?我去帮你看着点。”小于夏感激涕零的说是3号。   于是,下一轮抽号,就被抽到了3号。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于夏早就把在墙角偷笑的级部主任千刀万剐了。后来上了台,于夏才发现,根本看不清观众,也没什么可紧张的。   像彩排时一样,于夏握住绸带上的节点,向拉钢绳的幕后人员点点头。伴奏响起,于夏缓缓的升到了半空。   台下发出了一阵惊呼。本来于夏华丽的服装和漂亮脸蛋就已经足够惊艳了,台下的观众还有人认为那红绸带只是舞台点缀,没想到这个姑娘竟然要做这么高难度的动作。   于夏还没有动,掌声已经此起彼伏了。于夏的嘴角标志性的往上扬了扬,先拉着绸带荡了一下,垂在下方的带子随着飞舞,好似天仙。然后迅速的转体,空中一字马,为了更好的效果,于夏还把绸带缠在一只脚腕上,然后松开一只手,在空中翻了个手腕花,台下尖   叫和掌声连连。   之后于夏稍稍松了送手,整个人顺着缎带滑了下来。有些人以为于夏没有抓稳,落了下来,又是一段高低相杂的尖叫声。而于夏只是稳稳的落了地,背朝观众摆了个优雅的POSS。   绸带被拉了上去,于夏转身甩出广袖中藏着的各是一掌宽一米长的红缎带,开始了地面的缎带舞。只见缎带在空中画出各种各样的圆形和S形,于夏踩着节奏旋转、跳跃,配合地面喷出的干冰营造的烟雾,简直是美轮美奂。   最后一个完美的谢幕,于夏和缎带一起安静的定格在地面上。灯光暗了下来,台下的观众纷纷站起来鼓掌,于夏满头大汗,呼吸急促,匆匆起来鞠了个躬,就下台了。   台下的掌声持续了很久,还有人在高喊“女神!女神!”,部长又一次激动的热泪盈眶。白苗整场舞蹈都目不转睛的盯着于夏,看到于夏做那些危险的动作,白苗真的是提心吊胆的,直到舞蹈结束才松了口气。大概手机录的视频里,白苗的尖叫已经盖过了背景音乐了。   王勋一直拍手叫好就没停过,还很自豪的向林介绍,自己也曾经和于夏同过台,还弹过伴奏呢。林虽然是表现出了一脸崇拜,心里却自卑和嫉妒相互纠缠,凭什么于夏可以   有良好的教育可以多才多艺可以成为万众瞩目,而自己只能去兴趣班的窗外偷看别人唱歌跳舞,没钱去接受兴趣班的培训,不公平啊。林的手紧紧攥成拳头,指甲扎在手心亦不自知。   苏于飞倒是没有太大的表示,尽管也看的格外的认真,心里被于夏的舞蹈震撼到了,但是苏于飞注意到,匆匆下台的于夏身体打了个摆,走的不是很自然。苏于飞心里有些不好的预感,于是拍了拍还在兴奋中的白苗说:“我们去后台找于夏吧。”   “我也去,我也去!”王勋也想去当面赞美一下于夏。但林说时间有点晚了,自己要回家了。于是王勋只好作罢,起身去送林回家,走前还不忘让白苗帮自己多夸奖一下于夏。   苏于飞拉着白苗匆匆跑到了后台,此时苏于飞心里是担忧,而白苗是兴奋。   只见于夏独自坐在后台休息的长椅上,脸色有些不好,但是因为涂了口红和腮红,看的不是很真切。   白苗兴奋的跑过来,坐在于夏的身边,很开心的说:“于夏,你跳的太棒了,你都不知道,你在空中转的那几圈和落地的时候,迷倒了多少人呢。”   “白苗…”于夏说地有些艰难,这时白苗才注意到,于夏地额头渗着豆大的汗珠。   “怎么了,小夏?”白苗这才意识到,于夏的状态不太好,她下意识地握着于夏的手,于夏的手冰凉,轻微的颤抖着,还出着冷汗。   “我的手…和脚都发麻…”于夏地呼吸变得急促,“还有脸…”于夏觉得自己没法呼吸了,手脚还有面部,特别地嘴巴周围都很麻木僵硬,手指的关节和膝盖已经没办法打弯了,像抽筋一样疼,还有针刺的感觉,仿佛是心脏不再供血了一样,胸闷,没办法呼吸,意识也开始模糊。   “白苗!于夏是不是有心脏病?!”苏于飞抱起于夏往外跑,边跑边焦急的问白苗。   “我,我,我不知道啊,没听说她有心脏病啊。”白苗此时也出了一身冷汗,心脏病?不会吧!以前真的不知道啊!这要怎么办? 第二十九章 校会之夜,再露锋芒(4)   “快!你先去校门口拦个车,先送她去医院!”抱着于夏的苏于飞能感受到,于夏的四肢冰凉且僵硬,她在用力的大喘气,好像哮喘一样,但其实是累及到了呼吸肌导致的呼吸困难。   苏于飞以前有个女同桌就有心脏病,他见过心脏病发作的样子,和于夏现在的症状很像,尤其是四肢麻木。   白苗的一颗心要跳了出来,今晚真的是要被于夏吓死了,白苗觉得自己都快被吓出心脏病了。紧忙拦了一辆出租车,和苏于飞小心翼翼的把于夏抱进后座,白苗也坐在后面护着于夏,怕路上颠簸晃到她。苏于飞坐到了副驾驶,催司机师傅快点去医院。   这司机师傅也是个热心人,一路上开着双闪,飙车到了医院,还闯了个红灯。苏于飞谢过师傅就匆忙跑去打开后车门,把于夏抱了出来,白苗跑进大厅喊着急诊救命啊,两个男护士闻声推了担架床过来,把于夏推进了急诊室。   护士应医生的要求给于夏抽了肱动脉的血和前臂动脉血,说是要做血气分析和血常规,然后送于夏做了心电图和脑电图。此时的于夏已经恢复意识了,呼吸也变得平稳,只是四   肢还是乏力,没法下来走动。   白苗在一旁陪着于夏,苏于飞则是跑前跑后的去拿各种化验单。终于都出了结果,苏于飞和白苗围过去,到医生那等着听于夏的病情,心里很是忐忑。   “这个,心电图和脑电图没什么问题,排除了心脏病和癫痫的可能。”   “那么医生,她这是怎么了?看这症状和心脏病好像啊…”苏于飞一脸困惑,虽然不是心脏病最好了,但是这么大的生理反应,应该也不容乐观吧。   “我看看…”医生拿起了血气分析和血常规的化验单,“哦,这样啊,她这是有些低钾,就是我们说的那个低钾血症,还有点轻微的碱中毒。”   “碱中毒?这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碱中毒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她大概是因为低钾血症,然后神经紧张,过度通气,肺部二氧化碳上升引起的。”   “这个我也听不懂,医生你就说她这个低钾血症和碱中毒严重么?刚才看她四肢都僵硬了,是不是很严重啊?”白苗听不懂医生说的那些,只想知道于夏到底怎么样了。   “没事,我开点药,一会让她去吊个点滴,然后回去后多吃点橙子香蕉之类的含钾的水果就行了。”   “一瓶点滴就够了?”医生说的那么简单,白苗有点难以置信。   “嗯,足够了,再多她就要成高钾血症了。”医生开了个玩笑,但是像是个冷笑话,没人笑得出来。   苏于飞拿着医生开出的单子去药房拿了药。这时于夏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了,白苗扶着她去了输液室。   护士简单粗暴的给于夏挂上了一瓶点滴。   意识清醒过来的于夏跟苏于飞要了自己的化验单和病历,一边挂着点滴,一边看病历。   刚才隐约听到医生说自己低钾,化验单上也确实是这样,不过就是比正常范围低了零点几,这生理反应也太剧烈了吧,刚才差点以为自己要死了。   然后又看了眼收据,嗯,一共是480块左右。各项检查化验加起来,468…药费才12块!于夏难以置信的看着收据,上面明明白白打印着,葡萄糖溶液9元,氯化钾3元….   于夏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白苗也看了看,这么看来就不是什么不得了的病了,今晚真是要被吓死了,还好没什么事。   “白苗,你先陪着于夏,我去买点东西。”苏于飞打了个招呼就出去了。   白苗望着一大瓶点滴,看着已经恢复精神的于夏,长舒了一口气,“小夏,你真是吓死我了,是不是这个舞蹈太耗费体力了呀?以后就别跳了,还是身体要紧。苏学长猜你是心脏病,可把我吓了个够呛。总之,你没事就好了。”   “我自己也吓了个半死呢,突然就手脚发麻呼吸困难,我还以为我得了什么绝症呢,看这药费单,应该也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这一瓶药可得打到半夜了,至少要两三个小时,现在都九点多了,估计等你打完就回不去学校了呢。”白苗望着那一大瓶药水感叹道。   “要不你和你苏学长先走?”   “怎么可能,我怎么能把你自己扔医院呢?我还算不算是你好姐妹了?”   “算算算。要不今晚去开两间房?你俩一间我一间?”于夏又露出她标志性的坏笑来。   “去去去去,你才和他住一间呢。让他回学校就是了,咱俩一会儿去开个房,哈,我还要告诉温宇,我把你睡了。”看到于夏恢复了精神,白苗也放松下来和于夏一起瞎扯。   “对了,我今晚来医院的事情,你可千万别告诉温宇。本来就没什么大事,别让他在国外还得担心我。G?我的手机呢?”   “在我包里呢,”白苗从包里翻出于夏的手机递给于夏,“你还真是温柔体贴善解人意   呢,要是所有恋爱中的女生都以你为榜样的话,这社会得多和谐呀。”   于夏得意的笑了笑,翻到手机录像的地方,点开了刚才托白苗录的视频。自己看了一遍,觉得没什么问题甚至有点自恋的觉得的确是很不错,然后就像白苗之前说的那样,发送给了温宇。   温宇今晚在学校也有个舞会,提前给于夏留过言说不会经常看手机,于是于夏也就没有等温宇的回复。所有的异地恋,大概都会有这种无奈吧,无奈我有喜悦想和你分享,你却不在线。   苏于飞提着袋东西回来了,白苗赶紧抢了过来,打开一看,一脸崇拜的感叹:“哇塞,学长,你好贴心啊,医生刚说让于夏多吃点含钾的水果你就买来了,这是什么?”白苗翻了翻大袋子里的小袋子,“啊!布丁!布丁布丁!学长你真好!我最喜欢吃布丁了!”苏于飞在白苗心中的形象又升了一级,差点就和于夏齐名了。   “那是我买给于夏的,怕她晚上饿。”苏于飞脑袋一歪,一脸正经的和白苗说。   苏于飞在白苗心目中的形象瞬间掉到了和王勋一样了,白苗嘟了嘟嘴,表示这也太偏心了吧。   于夏无奈的笑笑,宠溺的用脚轻轻踹了踹白苗,“好了啦,给你吃就是了。”   苏于飞忍不住笑了出来,从背后背着的手里又拿出一个布丁来,“呐,给你,怎么可能不给你买啊,我其实买了两个的。嘿嘿嘿。”   白苗哭笑不得,真不知道是该歌颂苏于飞还是鄙视他。   “对了,那个,学长啊,你先回学校吧,于夏这一时半会的也走不了,等她打完点滴估计宿舍也锁门回不去了。我俩今晚就住在外面的酒店吧。”白苗想起于夏想要撮合两人的想法,内心十分尴尬,虽然自己很喜欢苏于飞,但是也只是喜欢他带自己去吃好吃的,就像是喜欢当初的于夏一样,完全没有多余的心思。   苏于飞想了想,还是说道:“你们两个女生半夜住在外面我还是觉得不放心,这样吧,我帮你们订房间,我住你们隔壁,也好有个照应。”   “这不太好吧…”   “那么麻烦你啦,苏学长!”白苗还没说完,就被于夏打断了,于夏一口答应下来,脸上还是那标志性的坏笑。   白苗看着于夏的笑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看来今晚真的是要好好和于夏谈谈了,不然说不定哪一天就被于夏给卖了。   于夏吊完点滴,已经是十一点半了。已经生龙活虎的于夏,心里一直在盘算怎么把白苗   关到门外,然后让她不得不去苏于飞那里凑合一晚。   “于夏!你不许动什么歪心思!尤其是不许把我关到门外!”毕竟也是和于夏两年多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于夏刚转了转眼珠,就被白苗高声打断了。   苏于飞望着两个人憋笑。这两个丫头真是可爱极了。   最后在白苗的拼死捍卫下,于夏没有拿到房卡,只好看着白苗自己打开房间先钻了进去,苏于飞也赶紧进了自己的房间关了门,无计可施的于夏只能乖乖的和白苗一起睡了。   “小夏,我虽然喜欢苏学长,但不是那种爱恋的喜欢,我喜欢他就像喜欢你一样,把他当成好朋友。你就别瞎起哄了。”白苗说的一脸认真。   难得白苗这么认真的和于夏说话,“好吧好吧,好朋友就好朋友吧,我不瞎起哄就是了。不过呀,你这苏学长人确实不错,要是你什么时候想通了,再和我说,我肯定帮你们撮合。”   “你呀,折腾了这么晚,快洗洗睡吧,少在这贫了。”白苗无奈的摇摇头,推于夏去洗漱。   两个人各自洗漱完毕上了床。因为于夏不抱东西睡不着,白苗又不想被抱着睡,于是只能祭出白苗的枕头,然后两个人同枕着一个枕头,于夏抱着一个枕头。忙活了一个晚上的   两人,很快就熟睡了过去。   那边的苏于飞并没有立即就寝,而是在用手机百度低钾血症、碱中毒、过度通气,一条条认真的看着。由于最近也没有听说于夏身体不好,刚才的化验单上也没有其他的身体问题,也就是说病因该从精神上找了,是植物神经系统紊乱吗?苏于飞皱着眉头思考着,难道于夏… 第三十章 待我几时,还你一生(1)   这么多天里,于夏总算是睡了个好觉,一觉醒来,伸了伸懒腰,看了一眼手机已经是十点了,身边的白苗还在熟睡,真是比自己还懒呀。   QQ上有温宇的留言,也有苏于飞的。   温宇说,于夏这支舞跳的很棒,但是太危险了,以后不许跳了。于夏心里感叹,这么棒的一支舞,就这么变成绝唱了,可惜可惜,可能舞蹈本身没那么吓人,但是录像里白苗时不时的尖叫着实是让人提心吊胆。   苏于飞说,自己白天还有事,早上起来就先走了,让于夏和白苗别忘了吃早饭。于夏笑了笑,都十点多了,早饭肯定是吃不上了,等一会直接吃午饭得了。   于夏推了推一旁的白苗,“嘿,大懒虫!起床啦!起~床~啦~”   白苗不情愿的睁开眼,看了一眼于夏,皱了皱眉,又把眼睛合上了。   于夏无奈,只得自己去洗漱了。   “啊~~~~,天呐!十点多了!小夏,小夏!你怎么不叫   我起床呢!我可是要早睡早起好习惯的好孩子,怎么能睡到现在呢,我的早饭…”刚进洗手间不久,就听到了白苗的痛彻心扉的吼叫。   于夏叼着牙刷,从洗手间探出头来,“我真的叫你了,你不起来,我也没办法呀。”   “那你请我吃午饭吧,弥补我缺失的早饭。嘿嘿嘿…”白苗已经在心里盘算了,是吃水煎包还是蟹黄包呢…   “不请!”于夏回答的斩钉截铁。   “啊!于夏,你不能这么无情无义啊,你想想昨晚是谁把你送到医院,是谁陪你到半夜的?!”   “是苏于飞!”   白苗无话可说,只好耍起无赖来,“啊,你不请我吃饭,我就在床上不起来了~”一边说着,还一边在床上打滚。   于夏擦了擦脸,从洗手间走出来,“真不起来?”   “不起来!”   “那么我在海底捞订的桌…”   “你要请我吃火锅?!于夏你太棒了!我爱死你了!”白苗高兴的从床上跳了起来。   “那你还起不起来了?”   “起起起,我马上就起!”白苗几乎是从床上蹦下去的,然后跳着去洗漱。   “哎呀,稳重点,慢着点,别摔着了。”于夏无奈的摇摇头,“真是吃的比命还重要。”   “当然了,人要是不吃饭就会饿死了,那不就是没命了么,所以吃的多重要呀。”白苗火速洗漱完毕,整理好衣服,跟着于夏高高兴兴的出去吃饭了。   “对了于夏,明天就是30号了,你生日,嘿,你想怎么过?”   到了饭店,两人点好了菜,在等着上菜的时候,白苗突然问于夏。   “像以前一样定个包间呗,吃饭唱歌,也没什么别的事情可做了。而且今年人少,温宇不在,金巍不在,宋佳佳也不在,就你我还有王勋,也没什么好玩的呢。”   “我觉得王勋会带上他的林妹妹,毕竟现在王勋到哪都带着林。”   “那好呀,你把你苏学长也叫上,这几次都挺受人家照顾的,喊人家来吃顿饭也是应该的,而且我还可以多收一份礼物,嘿嘿嘿。”   “就知道你惦记这个。行吧,那我就叫上苏学长吧。明天的地址你订好了再通知我…”菜品都上齐了,白苗正一只手往锅里放蔬菜和肉,一只手往外捞熟了的,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和于夏说话了,白苗可以左右手同时吃饭的技术于夏是早就见识过的。   于夏笑着帮白苗下锅,海底捞的火锅不管服务还是菜品都是极好的,于夏也很喜欢来这里吃。   吃完饭,两个人各自打车回到自己的学校。   回到宿舍,两个舍友都在。看到于夏回来,都凑到了于夏的身边。王晓涵拉着于夏的胳膊,亲切的说:“于夏,你终于回来了,你要是再不回来我们可就要报警人口失踪了。”   “嗯…让你们担心了,我昨晚演出结束后就出去玩了,忘了跟你们打招呼。不好意思哈。”看到舍友这关切的眼神,于夏的确是觉得不好意思了,昨晚场面混乱,也忘了通知她们一声自己不回宿舍了。   “于夏,你昨晚的演出可真棒!你是不知道呀,台下都为你疯狂了呢。”韩梅也一脸亲切。这两个人都突然都这么恭维自己,反倒是让于夏觉得别扭了。   “还好啦…...总之你们看的开心就好。”   “那个…于夏啊…..”韩梅有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发,“有点事情想征求你的意见,你没回来我俩也不好擅自决定…”   “什么事?你们说吧。”果然是有事,于夏心底满是困惑,难不成她俩想和自己学跳舞?   “那个,我和韩梅不是都参加了轮滑社嘛,昨晚我们轮滑社的社长也去看演出了,十分喜欢你的表演,然后听说我们是一个宿舍的,就…就拜托我们把你的联系方式给他,他想和你交个朋友。”王晓涵不好意思的说着,一脸期待的看着于夏,但还是客套的说,“你要是同意我们再给他,要是不同意也没什么关系。”   于夏稍微思索了一下,这两个舍友没有不经自己允许就把自己联系方式给别人,说明她们还是很顾及自己的感受。毕竟以后也是要相处四年的舍友,那边是她们的社长,给她们个方便也好,总不能让她们和社长不好交代,不过就是个联系方式嘛。   “好呀,你们把我QQ号给他就是了。”于夏很痛快的答应了,反正自己是有男朋友的,舍友也都知道,加个QQ号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谢谢啦于夏!”王晓涵心满意足的去拿手机发消息了,“对啦,于夏,我们社长可是个单身的大帅哥呦~”   “我男朋友也是个大帅哥呢,到现在我还真没见过比他帅的呢。”于夏下巴抬高了八度,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我是想呀,要是你俩志趣相投成了好朋友,能不能帮我撮合撮合呀?~”王晓涵一脸谄媚,倒也不藏着掖着,说的倒也露骨,韩梅不屑的朝她翻了个大白眼,嘴里发出一声切。   “没问题呀,前提是我得能在他面前说上话,那就肯定多给你美言几句。”于夏答应的干脆,这种成就美好姻缘的事情于夏还是很乐意的。   “你真是人又漂亮心又好,有你这样的女朋友,你男朋友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呀。”王晓涵又把于夏夸奖了一番。   于夏笑着和她们应承一番,看过手机的确有申请好友的消息,随手点了同意,就没再管。 第三十一章 待我几时,还你一生(2)   明天是9月30号,是于夏的生日。   前几年有奶奶陪着过生日,后来有温宇,今年…实在是冷清了些,但也有新的朋友来。   于夏的生日比较巧,第二天就是十月一,所以每次于夏过生日都能赶上十一小长假,所以从小到大,无论是在哪上学总能有足够的时间出去玩,哪怕是生日宴喝多了,第二天也有足够的时间睡一整天。   没有温宇在,于夏就更喜欢低调一些。所以就嘱咐王勋定个饭店的包间,然后再买个蛋糕就基本完事了。因为是王勋自己承诺说于夏的生日宴全包了的,所以于夏也算是心安理得的指使王勋去打点一切,但是于夏也毕竟是个心地善良善解人意的好姑娘,知道王勋要资助林又要有其他的花费,所以就免了王勋的生日礼物了。   其他人会送什么呢?于夏的心里有些小期待。因为于夏几个人早就立了规矩,都是不差钱的人,没必要送些钱能随便买到的东西,除非是对方很想要的东西,一般而言,都要送对方些独一无二的东西。   比如去年,白苗送给自己一只她亲手制作的手工陶瓷杯子,虽然杯身做的歪歪扭扭,但是用艺术的眼光看也是个不错的艺术品,尤其是上的釉色是毕加索画风的,然后这个杯子就被于夏收藏到了客厅的玻璃橱窗里。   去年温宇送了自己一条连衣裙,白色的连衣裙很简单但是很有气质,温宇用空闲的时间在裁缝店学了好久,才做出一件像样的成品。于夏曾惊讶于温宇是如何做到的没和自己要尺码就能做的这么合身,后来想到小说里一句话“君曾寸寸抱我身,肥瘦处处不消量”,也算是解释的通,于是于夏暗自兴奋了好久,后来才知道,裁缝店有一种尺码对照表,只要知道身高体重和胸围就足够了。   那么今年,又会收到什么样的惊喜呢?   按照惯例,于夏一边等着生日零点,一边和温宇瞎扯来消磨时间。   23:58…   23:59…   00:00…   “于夏生日快乐!”白苗的消息先弹了出来,“为了等你的生日零点,可熬死我了,明天又该有黑眼圈了,睡了睡了,我   先睡了,你也早点休息。晚安。”于夏回了晚安,就看到白苗的头像暗了下来,这丫头果然是困着了呢。   “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   王勋和苏于飞等人的祝福也跟着弹了出来,不知是腾讯的生日自动提醒还是这些人真的记的。   00:02的时候,以前小的时候和于夏一起学钢琴的一位姓白的同学也照惯例给于夏发了消息。   他说:“ 嗨,生日快乐。   给你讲个今晚发生的故事吧。我一同学他女朋友,在外地上学,要过生日了,然后我同学要给她送礼物。她上学的地方有种独有的奶茶叫茶颜悦色,他女朋友特别喜欢喝。我说你干脆每次去她那里陪她喝奶茶,等去够了次数也就集齐了换纪念杯的贴纸,可以把杯子送给她。   我朋友说没用的,还不如一只ysl的唇釉来的实在,女生还是喜欢那个。后来我跟我一学妹说,她说有嘛可选的,选唇釉。我突然就感觉卧槽,跟世界脱节了?!但后来一想,可能这就是我的方式吧,对你也是一样。   其实咱俩也就没熟过,以后也不会有什么交集,现在看以前   也是挺中二的。以前过去那么久,还是习惯每年生日的时候至少说句生日快乐,没啥别的意思,各自记得就好。生日玩得开心。”   对于这位白同学,于夏记的他比自己大三岁,现在已经是大四了。白同学从学钢琴的时候就是个腼腆的男生,比较内向,和谁都不怎么说话,当时两个人只是有对方的QQ号而已。   每年于夏过生日的时候,白同学都会问候一声送上生日祝福,于夏回复一句谢谢,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其他时候两个人没有任何交流。   当一次又一次过生日的时候,互相记的生日的人越来越少的时候,于夏才感叹原来真的是:   一见如故容易,难的是来日方长。   于夏对白同学后来的了解仅限于空间动态,白同学热爱音乐,但她也见过白同学倾诉,太多的人告诉他,他没办法只靠音乐生活。那时候于夏一时兴起,给他留言道,生活是生活,音乐是音乐,你可以生活,也可以爱音乐,何必纠结。后来于夏在白同学的动态看到,白同学自己开了个琴行,有几个学生,琴也卖的不错,于夏自己都觉得很欣慰。   00:05   温宇的生日祝福才姗姗来迟,随着而来的还有一个音频文件。   “生日快乐!对不起呀,亲爱的,我忽略了音频文件发送需要一点时间。”温宇发了一个愧疚的表情。   “那我要先听听看你发了什么再决定要不要原谅你啦。”虽然于夏是这么说着,但是于夏并不计较这些,这种小事也要闹别扭的话,那么所有的情侣的下场大概都是掐死对吧。   于夏戴上耳机,点开音频。   耳机里传来一段好听的吉他伴奏,一听就是一段原创曲子,所以温宇是为自己录了一首原创歌曲?难怪他这几天总是很忙不及时回复自己呢,于夏心头一暖,满满的都是感动。   前奏过后是温宇好听的嗓音:   “相框里的是谁 是哪段岁月   住哪个小镇 吹着哪样的风   钟摆动 回首恋恋不舍   尽管漂泊 心有定所   春欢夏喧 秋催冬眠   来来往往是一生   月色伴酒 渔灯码头   摇摇晃晃是一生   你还好吗 我深爱的   待我几时 还你一世…”   于夏咬咬嘴唇,忍住眼底的泪珠。这是什么呀?思乡?思人?伤春悲秋?尽管于夏心里对歌词吐槽了一万次,但身体的反应还是很诚实的,手不受控制的给温宇发消息,“谢谢亲爱的,爱你哟~”   “喜欢吗?”   “…勉强…喜欢吧!”   “勉强?”   “那就…一点点喜欢吧!”   “一点点?”   “特别喜欢!非常喜欢!我还要设置成手机铃声呢!”   “这就夸张了吧…你也知道,我弹琴跳舞还行,但是写作文可是真的不行了,要不这么多年我都没给过你情书呢,不是我没试着写过,实在是拿不出手呀。”   “这个嘛,也算是你的优点了吧,说明你以前没练过呀,你看王勋和金巍,那情书写的洋洋洒洒,几千字信手拈来,怎么看都不是正经人。”   “嘿嘿,让你夸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哎呀,你那边是凌晨两点了吧?快睡觉吧!”   “嗯,你也早点休息。明天晚上要出去玩吧?注意安全。晚安。”   “晚安,爱你。”   和温宇道过晚安后,于夏又把温宇送自己的歌单曲循环,听了好几遍,这才心满意足的去睡觉了。 第三十二章 待我几时,还你一生(3)   生日这天,于夏又是睡到中午了才起床,睡了将近12个小时。   上了大学以后,于夏变得超级能睡,虽然经常是晚上睡的晚,白天起的更晚。这种感觉就像是,要把高中起早贪黑缺的觉全都补回来。于是在没有课也没有事情的时候,于夏就吃了睡,睡了吃,清醒的时候就看书追剧,时间过得也快。   所以吃过午饭又在宿舍磨蹭了一会儿,于夏就往王勋给自己的饭店地址出发了。   到了包间门口,于夏拧开门把手后,一脚把门踹开,人倒是没有进去。只见铺天的细彩带和金粉飞了过来。倒是没有于夏预想中的一整个蛋糕飞过来,这倒是让于夏不安心了,总觉得里面还有什么别的在等她。毕竟去年生日,于夏被王勋和金巍一人砸了一个蛋糕呢。   “生日快乐!!”   于夏在大家高声的祝福下,小心翼翼的走了进来。竟然真的没有后手了?不行,不到最后绝对不能放心。   “你们都坐呀,坐!”于夏带着笑容,警惕身边的每个人,然后招呼大家落座。“王勋,点菜了吗?”   “早就点好了,白苗来了就先点菜了。你这个寿星是最后一   个来的,一点都不操心自己的生日。”王勋边说着边在于夏旁边落了座,其他人也纷纷来到于夏身边。   “干嘛?”于夏小心的看着身边的人,还要时刻保持微笑。   “给,于夏!你的生日礼物!”白苗先兴奋的捧出一个精美的大盒子,“快打开看看!”   “这个不会有什么暗器吧?”于夏的笑容僵硬,迟迟不敢下手。   “那我来开就是了。”白苗也不介意,当着于夏的面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是一个很有创意的生日蛋糕,蛋糕被做成了船的形状,船身有翻糖做的精致的花纹,底下有蓝色奶油做的海浪,和糖果贝壳,上面有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船帆,船帆上印有于夏的照片,船上还满载了巧克力棉花糖等形状好看的糖果用来装饰。   于夏连连赞叹,这个蛋糕做的真是绝了。   “怎么样,好看吧?这可是我亲手做的呢。”白苗得意的向于夏炫耀。   “咳咳…”苏于飞故意轻轻咳嗽了一下。   “啊,对,苏学长也帮了不少忙呢。”白苗赶紧再填上一句。   “不是帮了不少忙,是大部分都是人家做的吧。”于夏毫不   留情的揭穿了白苗,白苗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   “我说怎么今天没被蛋糕砸呢,原来是你们亲手做的,舍不得砸吧。”于夏的一颗心也终于落了地。   但于夏还是接下蛋糕后给了白苗一个大大的拥抱,因为这个船是曾经和白苗聊天的时候,于夏无意中提起自己有一次做梦梦到了一艘满载糖果的船。没想到白苗记在了心里,还把它做成了现实。无论如何,这份心意足够让于夏感动了。   “咳咳,好了,到我了。”苏于飞打断腻在一起的两个人,端上了他的礼物,“这可是我精心养了好几天的呢。”   苏于飞端过来的是一大盆多肉拼盘,多肉按照彩虹的过度颜色拼成一个心性,花盆是打磨过的原木,中间雕刻成心形的凹槽。一看就是花了不少心思,尤其是那些多肉,个个状态好品相上佳色彩鲜艳。于夏自己就很喜欢花,最近兴起的多肉,于夏关注好久了,本来就打算有时间养几颗的,没想到苏于飞就送来了,还送来了这么多,简直就是肚子里的蛔虫嘛。尤其是中间那颗多头的粉色桃美人老桩,一看就是价格不菲,还有那颗大个的淡紫色的紫珍珠以及群生的艳丽的红宝石,简直是美翻了,于夏的眼睛都看直了,抱着花盆爱不释手。   “苏学长,你人真太好了,我决定一会儿把白苗系个蝴蝶结打包送给你。”   “这不还是我吃亏嘛?给了礼物不说,还要搭上饭票。”苏   于飞坏笑着说,白苗暗地还踩了他一脚,苏于飞只能一边皱眉一边笑。   “哎,苏学长,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花的?”于夏依然抱着花盆不撒手,一颗一颗排着看,越看越喜欢。   “因为看过你空间呀,人家别的女生都发自拍晒美食,就你成天发的不是宠物就是花花草草的,现在寝室又不让养宠物,只能送你花了,这叫投其所好。我还给你弄了盆栀子花呢,已经开花了,花苞也很多,只是太沉了,怕你搬不回去,我先放我那了,等我有时间给你送你宿舍楼下去。”   苏于飞笑起来有些痞痞的,看似有些轻浮,人倒是挺靠谱的,不得不说,这几次苏于飞办事都办的特漂亮,于夏早就对他刮目相看了。   “那我就先谢过你了。哎对了,你生日是什么时候呀?回头我也给你回一份称心的礼物。”礼尚往来还是很有必要的。   “早着呢,快到了我再告诉你吧。”   “别,万一我也想别出心裁一下呢,说不定一个礼物得做一年呢。”   “哈哈,那好呀,5月30号。你可记好了。”   “放心吧,好记,第二天就是六一儿童节嘛,我还能再给你个儿童大礼包呢。”   “那好呀,我记住了,你一定要送啊。”   “好的没问题。”   于夏和苏于飞的关系直线上升,苏于飞对于夏来说已经是和王勋一样的存在了。   这种会讨女孩欢心的男生果然得人心。   “于夏姐姐…”林不好意的的站了出来,“我没有哥哥姐姐们那样能拿得出手得礼物,这个是我跟我妈妈学的我自己做的十字绣挂件,你别嫌弃…”   说着,林递给于夏一只小鲤鱼挂件,针脚倒是很整齐,于夏笑着接过来,“很可爱嘛,姐姐谢谢你,你有这份心意就足够了,没必要和别人比。”   于夏的手刚捏到小鲤鱼的肚子,“啊!”,于夏的手好像被什么扎到一样,小鲤鱼挂件应声落地。   “于夏姐姐…”林弯腰捡了起来,声音里满是委屈。   “那什么,不好意思啊林,我没拿稳,你可千万别介意。”于夏心里也是有苦说不出,毕竟人家林拿着没事,自己总不能说小鲤鱼里有刺吧,就再次从林手里接了过来,这次也确实没有异物感了。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那啥,,于夏也不是故意掉地上的,你别往心里去哈。那个于夏呀,你来看着,来来来,”为了缓解尴尬,王勋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这是温宇给你的礼物,早就从   澳大利亚寄过来了,就等着你生日这天让我给你呢。” 第三十三章 待我几时,还你一生(4)   所有人都围了过去,于夏打开包装袋,里面是个精致的小盒子,盒子上印着PANDORAO,白苗先叫了出来,“呀!潘多拉手链!”   这个正是风靡全球的潘多拉手链,白苗还曾经和于夏说过,这一个小珠子就好几百块,虽然说是银子的,可是银子在银饰店里才几块钱一克呢,这不是坑人的嘛。   但是白苗又不得不承认,潘多拉的做工的确很精致直径一厘米不到的珠子竟然能做成城堡的样子,南瓜车的样子,说起来这做工也值这个钱了。最主要的是潘多拉的珠子有成千上百款,买一条基础的手链就可以随心搭配自己喜欢的珠子,每颗珠子都有不同的寓意,这么说起来,每个人的选择都不同,所以每条手链都是独一无二的,这就是潘多拉最大的卖点。   温宇送给于夏的这条手链,基础链是情人节的限量款,固定扣用的是粉色樱花形状的可以开合的做工精细的珠子,中间是 一颗红色的琉璃心,也是情人节的限量款,旁边还有一个银子加工而成的生日蛋糕珠子,代表着于夏的生日。   盒子里还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以后每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都会送于夏一颗珠子。那   颗心代表的是前些日子两个人的一周年纪念日,蛋糕就是表示于夏的生日,他将为于夏做一条代表于夏的,有着两个人故事的专属手链。   于夏再一次被温宇感动了,虽然这个男生不善言辞,但总能以行动证明他对于夏的真心。白苗也一边感叹真是世上难得的好男人啊,一边帮于夏把手链戴在左手的手腕上。苏于飞听到白苗的赞叹,悄悄的撇了撇嘴。   于夏的左手本来带着宽宽的宝格丽手镯,白苗想把它取下来,但是于夏摇了摇头,收回了手,说是已经带习惯了,好在两个手饰放在一起没有违和感,白苗也不再说什么了,倒是苏于飞看着于夏收回的左手若有所思。   “还有,于夏,我觉得我下次可以收一个快递中转费了,金巍和宋佳佳也都把礼物寄到我这里了,都是提前寄过来的,就怕你生日的时候快递送的不及时,又怕提前到你手里没有惊喜感。”说着,王勋从身后的袋子里继续往外掏东西。   宋佳佳送来的是一幅油画,复古色调,画上是于夏和温宇,背景是欧洲的宫廷,两人的服装是18世纪的欧洲宫廷风格的礼服。于夏感叹道,真是难为她了,没有真实的模特,凭想象力画成这样真的是很不错了。于夏决定下次回家的时候,要把油画带回家,放进她的收藏品的行列中去。   金巍送来的是一瓶酒。被于夏吐槽道,这和开花店的给人送花有啥区别,也太不走心了吧。王勋摇了摇头,“此言差矣,这是金巍亲手酿造的第一桶葡萄酒,从洗葡萄到后面的各道工艺,都是他独立完成的,前几天刚开的桶,其他的都被金巍爸爸或送人或收藏了,你这瓶是我们这些人中的独一份呢,金贵着呢,连我想要都没有了,只能等金巍开第二桶了。”   “哇塞!真是受宠若惊,这么说我可得好好收藏着了。那今晚放这可不安全吧,你们可别给我偷喝了。”于夏赶紧把酒装进书包里。今晚为了收礼物,于夏特地背了个大书包来,结果也只能放得下这一份礼物,哦,对,还有小鲤鱼挂件,其他的都装不下了,花盆得用手捧着,油画也得用手拿着,因为追求完美的宋佳佳已经用古典的木制画框把画给裱起来了。   东西都收齐了,菜也上的差不多了,于夏挥手致意大家都坐下,然后开始了今晚的讲话。好吧,用讲话这个词有点太正式了,但是于夏的确是说的很正式,毕竟寿星总要先说两句。   “首先,谢谢你们每个人的礼物,非常感谢,每一件都让我很感动。我又老了一岁,去年今天和我在一起的,在座的也只剩下两位,但是,哪怕是不在这里的,我也能感受到他   们时刻在我身边。   以后的我们都将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不会永远陪在谁的身边的,但是无论发生什么无论在哪里,只要你们需要我,一个电话,我就算不在中国了也为你们飞回来。谁都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所以让我们就活在当下就好了,来日方长!来!喝酒!今晚我生日,我们不醉不归!”   说完这段话,于夏自己先仰头干了一杯酒,在座的都被于夏的情绪所感染,先为于夏的发言鼓掌,然后也各自喝光了杯子里的酒。由于林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孩子,所以王勋给她单点了橙汁。虽然当年自己未成年的时候也喝酒疯闹毫不忌讳,但是自从认了林这个妹妹,王勋就变得格外的大男子主义,一直以大哥哥的身份看顾着林。   这一晚上,杯盏交错,把酒言欢。   于夏难得这样开心,难免就放纵自己一下,只要递上来的酒都是来者不拒。很快就难以走直线了。要知道于夏的酒量一直是很好的,酒品也好,所以连于夏都喝多了,可见其他人也都已经快不省人事了吧。   唯一没喝多的就是林了。   所以于夏拜托林帮忙出去叫两辆出租车,然后本能的把白苗扶了起来,苏于飞倒是还   清醒些,然后也扶起已经不省人事的王勋,往门外走。   尽管如此,于夏还是不忘叫服务员把自己今晚收到的礼物都拿到车上去。   饭店门口,林已经叫好了车,于夏和苏于飞把已经不能走路的两人扶进车里,于夏嘱咐道,“林,一会儿你先上这辆车,把你王勋哥哥送到宿舍你再打车回家吧,这是车费,你拿着,剩的钱你留着就行。”说着往林手里塞了一百块钱。   “好。”林接过了钱,上了车,坐在王勋的旁边。   “于夏,我送回去吧?”苏于飞还是觉得于夏一个人喝多了回去不放心。   “没事,你看我这不好好的,再说现在还不到十点,我坐出租回去就是了,你和他们一起回去吧,本来就喝了不少酒,路上别再来回折腾了。”于夏微微一笑,表示自己还能撑得住,让苏于飞放心。   “可是…”   “别可是了,乖听话,上车吧。”说着于夏就把苏于飞推上了车子的副驾驶,关了门,喊了声师傅走吧,于是车子就发动离开了。   苏于飞的话还没说完,只好透过车窗喊,“那你到宿舍了给我发消息告诉我一声!”   “好啦!知道啦!”于夏乖乖的回应,然后也上了出租车,“师傅,F大。”   司机师傅大概也是见多了这种大学生出来聚合喝酒的场景,也算是见怪不怪了,应了一声就往F大驶去。   下了车,于夏摇摇晃晃靠着墙回到了宿舍,还不忘小心的抱着花盆和拿着画。在舍友的帮助下,花盆安全的放到了阳台,书包和画也安全的放到了书桌上,于夏也安全的爬上了在上铺的床。   然后靠最后一丝意识给温宇和苏于飞以及白苗,发了一条安全到达的消息,之后就失去意识,什么都不记得的睡了过去。   于夏已经完全忘了,自己被小鲤鱼扎过的事情,也当然不会知道,林先出去了之后,往草丛里扔了一根绣花针。 第三十四章 树大招风风撼树(1)   生日过后的第二天,于夏在手机不停的震动中不情愿的醒了过来,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了,于夏揉了揉脑袋,看来真是醉得不轻。   手机里有很多留言。   白苗对自己是如何到达宿舍的表示疑惑。于夏回复说,“我连自己是怎么上床的都不知道,更何况你。”   温宇和苏于飞都是交代她要好好休息,于夏也确实休息好了,就先没有回复他们。   两个舍友也有给她留言,韩梅说是十一小长假要回家去。毕竟第一次出门在外的,一般人还是很想家的,有时间当然还是想回家去。王晓涵说是早起出去玩了,这个小假期就留在学校。   然而,留言最多的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还是没有改昵称的。   虽然留的言无非是,在不在?在干嘛?之类的。   但于夏还是一脸不解,自己很少加陌生人,而且账号设置了禁止条件查找,要是不认识的人也加不上,这个是什么情况,难道昨晚喝多了,看上了哪个服务员自己给人家要了号   码?不能够呀…   于夏抱着好奇心,回复了一句,“请问你是?”   “你终于回复我了。”对方可以算是秒回了,“我是轮滑社的社长,我叫赵默,很高兴认识你。”   轮滑社的社长?哦,轮滑社的社长…就是前天舍友说想要自己联系方式的那位吧。   既然是舍友的社长,那么,自己好歹也要给人家个面子,也不好太不理人了,于是就顺着赵学长的话回复。   “嗯,很高兴认识你,我叫于夏。”   “你的名字真好听,还有你跳舞也很好看。”跟着还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   “谢谢。”于夏感觉有点无言以对,但是还是礼貌的回复了。   “这个十一你回家么?”   “不回呀,学长有事吗?”于夏没经大脑就回复了,因为当时于夏的注意力全在昨晚搬回来的多肉上,现在正趴在阳台一颗一颗仔细欣赏呢。   “那这个假期我可以约你出来玩吗?”   这时候,于夏才知道后悔两字要怎么写。于夏原计划这个假期哪里也不去,就在宿舍里   养养花,然后设计一个小的生态造景鱼缸的。   白苗是应家里的要求回去了,而王勋则是带着他的小妹妹出去玩了。所以于夏压根没打算出门,就算出去也是要自己出去。毕竟刚上大学一个月,实在是不想和陌生男生一起出去。   所以于夏就回复说:“学长啊,我这个假期有事啊,不能和你出去玩了,抱歉啊。”   “那好吧,你有时间再通知我吧,我想请你吃饭。”   “那就再说吧,学长再见。”于夏赶忙关了对话窗口,不再回复。   除了这个小插曲外,一切如常,于夏的心情也不错,先给自己订了份外卖,虽然有些饮食不规律,但是毕竟还是要吃饭的。   然后于夏用一下午的时间,在网上看了各种鱼缸造景的设计,又在贴吧学习了各种生态鱼缸的知识,像是如何培养硝化菌之类的。   有一段吧友很有趣的讲解:   “养鱼先养水。   这里要理解一下养水的原理了,一般在养水的期间我们主要是要培养硝化菌,硝化菌分很多种,但它们都有共同的特性,好高氧,厌光。设缸初期,菌类未稳定,这时候下鱼,   往往会造成水质越来越差,最后变一缸“牛奶”,非常适合喜欢牛奶的人观赏。   所以养缸的时候我们的重点是为硝化菌服务不是为鱼,为硝化菌提供最好的环境和条件,这就是我们说的养鱼先养水(菌)。   养水期间我们不能开灯,是要让硝化活跃起来,同时,因为这时候水质不稳,最容易生存的生物就是大名鼎鼎的藻,一旦藻在设缸初期爆发,就很容易令缸报废,因为以后你很难再把它清除干净了,开缸阶段是缸里的生物群落争抢地盘的阶段,如果被藻蔓延了,以后可能要用开水煮才能彻底清除了。这时候泵也不能停,要一刻不停的有大水流经过滤材,也是为了让硝化活跃和繁殖,不要说现在缸里什么都没有,所以就不开泵了,现在缸里的是你肉眼看不到的最主要的成员,好好对待它们。   如果你已经弄懂了如何养水,那这个时候要先设想好你未来鱼缸的样子,要不要底砂呢?要不要造景呢?还要不要种点草呢?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先把造景的硬件洗干净放下去,然后再放满一缸水,把泵开开,不要跟我说你不舍得开,不要跟我说你怕吵,那我还是劝你放弃养鱼了,要不,你养几条泥鳅看也不错哇。   从这一刻开始,你的泵将不会停止了,除非换水,停电和它坏掉。硝化菌依赖你缸里的水流生存,当你的缸里形成了硝化菌群落,你把水流停止4小时,硝化菌就会开始死亡,   12小时,硝化菌就大量死亡,24小时,恭喜你,你可以重新培养过硝化菌了,因为你的缸里已经没剩下什么了。   放水开泵3天后,可以开始下几条孔雀或者斑马之类的,我们叫开缸鱼,虽然不是什么好鱼,不过我们也要讲道德,不要一放水就下鱼,让人家去喝新鲜氯水,不然鱼要是会说话,一定会问候你家人的。   基本从下开缸鱼开始,我们就算是正式的培养硝化了,这些鱼不用喂,孔雀可以吃水中的浮游颗粒,而且它还会排便便,正好就是硝化菌初期的食物,这时候你的硝化菌太少的话,就那一点点便便已经忙死它们了。   不需要添加什么瓶装硝化啊什么粉状硝化啊,那些不是好东西,经常有人问,买的硝化臭臭的,还有浑浊颗粒,正不正常啊,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他,你上当了,你买的不是硝化,或者说是假硝化,真正好的硝化是清澈的,无味的,而且包装上肯定有写出厂日期的,超过半年就失效不可再用了。”   这段言论基本上是造景生态鱼缸的万能公式了,可能有些人还是看不懂,但是这些对于夏来说已经足够了。   一向做事雷厉风行的于夏,立即去网上买了带紫外线灯光的过滤增氧冲浪三合一鱼缸,   然后是底沙、天然虎皮石还有水草、硝化菌和过滤材料,办事周到的于夏做起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来都是相当齐全的。   因为是买了个小缸,并且水泵是超静音的,所以放在宿舍里超级合适。毕竟宿舍里不能养宠物,但是养个鱼缸还是可以的,这也算是给生活找点乐趣了。   至于鱼,当然是选颜色鲜艳体型小的热带鱼啦,只是要鱼缸先准备好了才能买。   于夏已经想好了,孔雀鱼太能生了自己又照顾不过来,也不忍心小鱼苗被大鱼吃了,所以还是养红绿灯吧,这种灯鱼虽然体型小,但是在灯光下成群结队的游过来相当好看。   还有为了防止藻类爆发,黑壳虾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鱼缸太小,清道夫和老鼠鱼之类的并不适合,所以除藻虾是最好的选择。   大概三天之内快递就会到齐,于夏心满意足的关了网页,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于是就出去散散步去食堂吃个晚饭。   路上刚好遇到要回宿舍的王晓涵。   “于夏你去哪呀?”王晓涵向于夏打招呼。   “我去食堂吃饭。”于夏微笑回应。   “这几天你在宿舍吗?”   “在呀,怎么了?”   “没事,我就是问问,万一你不在宿舍,我好随身带着钥匙,既然你在的话,就不用担心哪天没带宿舍钥匙了。”   “放心吧,我基本上一直在宿舍吧。”当然了,这几天要等快递,还要研究到底把鱼缸造成什么景,所以基本上是一直在宿舍吧,大概要出门的话就是弄好了鱼缸去买鱼了。   “那就好,我先回去啦,你去吃饭吧。”   “好。”   于夏心情好,哼着歌往食堂走,并没有注意到,宿舍楼下的大树旁,有一双眼睛正紧紧盯着自己。   “于夏,明天中午一起吃饭吧?”于夏刚回到宿舍,王晓涵就兴致勃勃的邀请于夏明天一起吃饭。   “嗯?吃饭?可以呀。”于夏想了想,快递明天肯定是到不了了,在宿舍也是无聊,和舍友出去吃顿饭也好。   “太好了,明天我起床就喊你,我们一起出去吃。”   看王晓涵心情很好,于夏也没有多问。要是这时于夏能多问一句去哪里吃,和谁一起的   话,大概就不会发生让于夏都后怕的事情了。   第二天,也是十一长假的第二天。   王晓涵起了个大早,叫了很多次于夏起床,都被于夏以时间还早驳回了,直到十点,王晓涵不得不掀开于夏的被子,这才把于夏从被窝里逼出来。   当然,于夏没有就此妥协,而是翻了个身,抱着毛绒二哈接着睡。要不是王晓涵威胁说要把小哈扔出去,大概于夏要睡到十二点才肯起。   这让王晓涵很郁闷,电视剧里的美女主角都是早睡早起好习惯的,怎么自己宿舍这位美女姐姐作息混乱饮食无度,说好的女神范儿呢? 第三十五章 树大招风风撼树(2)   在王晓涵不依不饶的折腾下,于夏总算是清醒了过来,说真的,于夏十分怀念昨天睡到自然醒的感觉,身心都特别舒坦。   习惯性的看了一眼手机,我的天呐,因为于夏睡觉有静音的习惯,所以这上百条留言着实让人震惊。   这些留言全部都是那位赵学长留的,因为实在太多了,于夏也懒得看,就随手删了,然后下床去洗漱。   于夏刚洗漱完,王晓涵已经整装待发了。   “呦,今天打扮的倒是挺俊的,你这是多期待和我一起吃饭呀?”   “你快别调戏我了,赶紧收拾你的吧。”   “好好好。”于夏随便穿了件白体恤衫和一条牛仔裤,然后涂了些护肤品。毕竟王晓涵可以算是“盛妆”打扮了,自己也不能太敷衍,就象征性的涂了BB霜和散粉,画了眉毛,裸妆出行。   王晓涵高高兴兴的拉着于夏就出门了。   到了校门口,王晓涵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直接报了绿源饭庄的名字。   这样有计划性的行动,让于夏有些疑惑,可是既然已经出门了,那就既来之则安之吧。   绿源饭庄离学校并不近,车子开了将近半个小时才到。   这是S市郊区的一家饭店,路上听王晓涵说,这家饭店很有特色,都是单间,每个单间都有K歌设备,不仅可以吃饭还可以尽情地玩,听起来也还不错。   于夏一边看着沿途的风景,一边听王晓涵喋喋不休的说自己早就想来这里吃饭了,可算是有机会来了。   王晓涵那些喋喋不休,于夏并没有听进去,反而是看着窗外的风景,想起曾在书上看过的一段话:   我看过的风景越多,记得的越少。   虽然于夏还没有那么历经沧桑,但多少有些明白这句话。比如,自己见过的人越多,能记住的就越少,尽管于夏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点脸盲的事实。   她一直说,“人的长相分两种,一种是长得比我漂亮的,一种是是长得比我丑的。除非比我漂亮很多或者是丑到极致的人我能记住以外,其他的人,基本上就被我的脑子自动虚化了,只有每天都见才能慢慢实化具象出长相来。”   最好的证明就是已经开学一个月了,班里仅有的三十个人,   于夏都还没有认全。   “到了到了!”   车子刚停下,王晓涵先兴奋的拍了拍走神的于夏,然后先行下了车。   于夏付了车钱,慢悠悠的下了车,看车子远去才反应过来自己应该刚才向司机师傅要一张名片,毕竟这个地方实在偏僻,走的时候可能不太好打车。   “于夏快来!”看到于夏还在原地愣神,已经到饭店正门的王晓涵不得不再次出声呼唤于夏。   于夏向王晓涵走了过去,只听王晓涵看着手机对服务员说:“提前订好单间的,2016间。”   “这边请。”服务员露出标准的微笑在前面引路。   “晓涵,今天中午是不是还有别人?”于夏的心里突然有些忐忑,总觉得事情不只是吃饭那么简单。   “嘿嘿,一会儿到了你就知道了。”王晓涵故作神秘。   “你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于夏明显有些不高兴,脚步也慢了下来。   “为了给你个惊喜嘛。生气啦?别生气嘛,来都来了,就吃顿饭嘛,反正有人请客。”王晓涵拉着于夏的手,于夏没办法   ,只好半推半就的跟着王晓涵往前走。   说着已经到了单间门口,毕竟是舍友兴高采烈的把自己叫过来的,而且就算现在想走也没有交通工具,来都来了,于夏只好硬着头皮跟王晓涵进了去。   单间里坐了个穿着黑色衬衫戴着眼镜的看起来很斯文的陌生男生。   男生见两人到了,马上露出标准的微笑,“你们不用客气,都坐吧,服务员把菜单拿过来。”   于夏垂眸,坐到了男生的对面,王晓涵坐到了两个人之间的位置。   “晓涵,这位是?”于夏先出口问了起来。   “那个,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轮滑社的社长,赵默。”王晓涵冲于夏笑笑,眨了眨眼睛,然后看向赵默,“这是我舍友,于夏。”   “终于有机会能和你一起吃饭了,真是难得。”赵默还是那标准的斯文的微笑。   他的笑容很不自然,让于夏觉得不舒服,也就没再接话,心想,这人怎么阴魂不散啊,留言骚扰也就是了,竟然让舍友帮忙把自己约出来,这人真是难缠啊。   “于夏,你来点菜吧。”赵默把菜单递给了于夏。   这里得菜品倒是丰富。   于夏象征性得点了一荤一素,然后把菜单递给了王晓涵,毕竟王晓涵很期待来这里吃饭,应该会有想吃的吧。   王晓涵感激的说了声谢谢就又点了不少菜,于夏也没有注意,心里只想着一会儿吃完就走人好了。   服务员礼貌的说了,“请稍等“,然后就拿走了菜单,关上了房门。   一时间突然安静了下来,单间里的气氛有些尴尬。   王晓涵两边都看了看,为了缓解气氛,一边给两个人添茶水,一边说:“…于夏呀,我们社长一直夸你特漂亮,还说你像他以前的一个同学呢。啊哈哈…”   于夏简单回了个嗯,就不再说话,王晓涵自己也觉得无趣就跑到点歌台,“那我们放个音乐吧。”   王晓涵就随便点了几个流行歌曲,这里的设备的确好,要是拉上窗帘,效果堪比KTV。王晓涵自然就想到要去拉窗帘,但是被于夏摇了摇头制止了。   然后三个人就这么听着音乐,大部分话都是王晓涵在说,而于夏和赵默则只是回答她的话而已。   就在于夏觉得太过压抑,不耐烦了想跑路的时候,服务员敲了敲门,开始上菜了。   于夏只好先按捺住自己的烦躁的心情,先吃点饭也无妨,当然了,是看在舍友的面子上,不想让王晓涵难堪。   整顿饭几乎都是沉默着吃完的。   当然于夏并没有吃饱,只是象征性的吃了几口,然后就问王晓涵,“我们什么时候回学校?”   王晓涵看了看于夏,又看了一眼赵默,有点不知所措,语气里带着点为难的说:“…于夏,我们再玩一会儿吧,还没试试这个K歌系统呢…”   王晓涵的反应很奇怪,于夏不知道王晓涵在犹豫什么。 第三十六章 树大招风风撼树(3)   是王晓涵喜欢这个赵默吗?她想利用自己来和赵默套近乎?还是说被赵默威胁了什么?做什么都要看赵默的脸色,于夏看这个赵默,觉得不舒服极了,很想离他远远的。   但是于夏还要顾及舍友,真是头疼,早知道昨晚就不应该答应。   难道昨晚都是王晓涵和赵默串通好的?于夏又回忆了一下王晓涵和自己的对话,这种感觉,果然是他们两个先计划好的吧。   这样想来,于夏觉得自己还真的是先走比较好,哪怕没有车,也要先跑一段路,总之是不能留在这里了。   “那我还有事,就先走了。”于夏站了起来,顺手拿起自己的包包。   “于夏,等…”王晓涵也跟着站了起来,想要留下于夏。   但是王晓涵的话还没说完,赵默就上前一步拉住已经转身要走的于夏的手腕。   “放手。”于夏的语气已经充满烦躁和厌恶,心底有焦虑在乱窜,让于夏觉得好笑的是,竟然还有一个声音在和自己说,就凭他能把自己怎么样呢?   “我有话跟你说。”赵默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王晓涵,你先回学校吧,我想和于夏单独谈谈。”赵默还是那么平静的语气,于夏虽然没有看他,但是还是能感受到他的脸上一定还是那装了好久的斯文的微笑。   “我…”王晓涵看着两人,神色纠结。   “于夏,学长说他今天想向你表白的…   我知道你有男朋友,可是你们是异国恋,以后的事情谁又说得准呢?   但是你就听学长说一下他的心里话好吗?   这几天你都没有理他,哪怕他给你发了上百条消息你都没有回复他,我看过他给我的截图,连我都被感动了。学长说,他就再当面跟你说一次,你要是还不同意的话,他就再不纠缠你了。   于夏,你别这样看我…”王晓涵说着,心里有些发虚。   于夏紧紧盯着王晓涵,眼神里都是要杀人的怒火。   于夏最讨厌被人摆布了,她试着挣脱被钳制的右手,但是赵默的力气出奇的大,于夏难以挣脱,于夏觉得自己的大脑已经明显的充血,无法正常思考了。   如果这时候于夏能正常思考的话,她大概也会为自己这段异国恋惆怅吧。   “赶紧走啊!”赵默对着在门口踌躇的王晓涵吼了一声。   王晓涵本来就心虚,尤其是于夏看她的眼神让她不寒而栗,十分想逃离这里,她怕要是没有学长拦着,于夏会对自己动手。   她只是想帮自己心仪的学长一个忙而已,至于这么生气吗?只是听他说几句话而已,又不会怎样…况且是要表白…赵默是这么优秀的学长…   被赵默这么一吼,王晓涵顾不上犹豫了,赶紧打开门跑了出去,还顺手又帮他们关上了门。   王晓涵一口气跑到饭店门口,正好有辆来送人的出租车,她大脑一片空白,顺势上了车,就打车回学校了。   单间里的两个人还在僵持。   于夏真的很无语,下意识的把本来抓在左手的包包扔到地上,用指甲狠狠的抓上正钳制着自己右手的,赵默的手背,想以此来让对方松手。   于夏能感觉到,指甲划破皮肉的感觉。   但是赵默并没有松手,他低喊了一声卧槽,然后用一种比较专业的擒拿的方式,把于夏的手拧到背后,胳膊好疼,好像一挣扎就会脱臼一样。   “你想干什么?!你放开我!”   一种冰凉的金属质感的东西将于夏的双手背向绑在椅子背上,于夏这才开始有些慌了,她用力的挣扎,但是都是徒劳,这金属的形状,即使是在背后看不见,于夏也能大约猜出,这是手铐。   一个大学生为什么会有手铐?他想对自己做什么?王晓涵不是说他要表白么?难道就是这样表白?   怎么办?血都冲到了脑子里,心脏嘭嘭嘭的跳着,毕竟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慌了神的于夏迅速的环顾整个房间,这里是二楼,窗外有防盗网,没办法出去,正门离自己很近,门外应该有服务员吧,虽说这里隔音很好,要是自己最大声的喊救命,应该会有人注意到吧!   “救命…”   然而赵默并没有让于夏顺利的喊出来,他在于夏张开口同时就迅速反应了过来,一只手扼住于夏的喉咙,另一只手想把餐桌上的手帕塞进了于夏的嘴巴里。   “啊!”赵默突然叫了一声,然后用力扇了于夏一巴掌,手掌和脸用力接触的清脆的声音在房间里回响!   原来手帕比较薄,赵默拿着手帕想塞进于夏嘴巴里的手指,被于夏狠狠咬了下来,由于   用了十足的力气,如果赵默不扇她那一巴掌让她受惊松了口,怕是手指都会被咬断吧!   赵默没有给于夏喘息的余地,赶紧一只手捏着于夏的双颊,另只手把手帕用力塞了进去!   然后调整于夏身后椅子的方向,用力推了于夏一把!于夏重重的坐到了椅子上,穿过椅背的手铐被拉扯到了,于夏的手腕被勒出了红痕。   这时候已经顾不上疼痛了,于夏试了试,想把手帕吐出来或者用舌头顶出来,但是都做不到,张着嘴巴的时候舌头用不上力,喉咙里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怎么办?接下来怎么办?   于夏用力呼吸着,想平复这种慌张的情绪,眼睛继续环顾这个房间,刚才太慌张了,这时候喊叫果然不是明智之举。   他想干什么?自己能被困住了双手能做什么?   王晓涵说他想向自己表白,是喜欢自己是么?可是这种行为也太丧心病狂了吧,这也能算是表白?   于夏又看了一眼赵默,赵默刚被于夏咬伤了手指,正在把手往冰块杯里放,想降低痛觉,那皱着眉头吸气的样子好像真的要疼死了似的。   杯子是玻璃的,于夏突然想到自己曾用拳头砸破一面玻璃镜子,一拳下去,玻璃碎了,手背全是血,但是并没有多少痛觉,说明玻璃很锋利的。   如果绑住自己双手的是绳子的话,玻璃应该可以割开吧,现在玻璃又能做什么呢?   能伤人。   是了,玻璃能划伤人。   但是显然这时候于夏的双手被困住了,没办法用玻璃做武器去袭击赵默,那么划伤自己呢?   他不是喜欢自己么?要是伤的比较严重的话,他应该不会见死不救吧。   就算他胆子再大,敢绑架自己,但是也不敢弄出人命吧,毕竟还是个学生,毕竟这不是电影不是电视剧,毕竟自己不会像新闻里的遇害者那样惨,对吧?   于夏这样想着算是安慰自己。   有时候自残也是种自卫。   只要他送自己去医院,哪怕是叫救护车来,只要是能离开这里,就得救了!虽然,于夏并不能确定他一定会救自己。   于夏看着旁边饭桌上的玻璃杯,心想,那就赌一把吧。   赌赢了,自己就可以逃出去了,只要能出去,于夏绝对会把赵默整惨,也绝对不会让自己吃第二次亏!   要是赌输了,那么,反正他不想自己活着,怎么死的又有什么区别呢?   反正自己对这个世界已经没多少牵挂了,奶奶不在了,而其他人,都不是少了自己就没法活的。地球不会因为少了一个人就不转了,对于白苗他们而言,不过是少了个好朋友,而至于温宇….   于夏还是想到了自己异国的恋人温宇,最难以释怀的大概就是自己有难的时候,希望来救自己的那个人不会出现。可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那个温柔的人,如果自己出事了,那么他以后一定会遇到新的人,遇到更好的人,然后更好的度过这一生吧。   这么想来,死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消失了又如何…   于夏没有犹豫,抬脚用力踹了一下桌子,然后在重力和惯性的作用下,一个本在桌子边缘的玻璃杯应声摔在地上,碎成很多片,四散在于夏面前。   接下来只需要扑到玻璃碎片上就可以了,这些尖锐的碎片会扎进身体里,只要有一片扎到要害的地方,必须要去医院处理身体里的碎片,又不会真的伤及性命,那么于夏就得逞   了。   于夏面朝地板上的碎片,直直的扑了上去,中间一大块碎片正好冲着于夏的腹部。于夏紧紧的闭着眼睛,后来回想起来,于夏这时候竟然还在想千万别划到脸。   然后,意料之外的是,赵默的反应比于夏想的还要迅速。   他看到于夏的举动,很迅速的做出反应,拿起一个椅子上的靠垫,这被于夏在心里骂了很多次,玛德,为什么这个酒店这样的齐全?这样齐全的酒店难道不是用来犯罪的完美场所吗?!   靠垫被垫在于夏的腹部和地面之间,赵默的双手紧紧扶着于夏的肩膀,以防止她的脖子被碎片扎到。   于夏扑到地上的同时,后面的椅子由于手铐穿过椅背,于是也跟着压在身上,使于夏没办法左右翻滚。 第三十七章 树大招风风撼树(4)   于夏狠狠的咬了咬嘴里的手帕,这种感觉就是想要把这一切东西都咬成两半一样。   该死的,我还能做点什么?   于夏还没有想出下一个对策,赵默已经迅速抽出了腰间的皮带,把于夏的上身也绑在椅背上,然后扶起于夏和椅子,把她推到一个房间里比较空的地方,接着脱掉了衬衫,用衣袖把于夏的双脚绑在椅子腿上。   天呐!他到底要干什么?!   于夏好不容易平复一点点的心情又开始慌起来,要说刚才有害怕的感觉的话,现在就是恐惧了。   于夏没办法动也没办法说话。   在恐惧时,人的大脑总能飞速的运行。比如一个处在黑暗中极度恐惧的的人,他能在一分钟内幻想出三十多种鬼的样子。   于夏开始更急切的环顾这个房间,更仔细的思考该如何逃出去。   赵默做完手上的动作后,一只手摸上了于夏的小腿。   于夏被这触感吓到了,用力的挣扎,开始有眼泪在眼睛里打   圈,她已经害怕到忘了哭出来。   想办法!快想办法!   于夏的身体在发抖,睁大眼睛,低头看赵默的举动。   随着赵默手的移动,于夏感觉到了疼痛。于夏大约看到,自己的牛仔裤刚才被玻璃碎片划破了,只是现在才有感觉。   原来刚才扑到在地上的时候,因为是坐着的,所以膝盖先着了地,由于巨大的冲力,一块玻璃扎破牛仔,扎在于夏膝盖下面一点的地方。而赵默做的是,帮于夏拔出还扎在腿上的玻璃片。   玻璃扎得并不深,因为牛仔裤帮着缓冲了一部分,不然现在应该更难处理一点,或许于夏想被送去医院的计划就得逞了。   碎片拔出来的时候,于夏明显感受到了疼痛,腿大幅度的抖了一下。   很多时候意外受伤的时候,人们并不能很快的感受到疼痛。但是如果是有意识的,就像是自己眼睁睁的看着手腕被割破,这时候痛觉甚至能先于伤口出现,并且痛感会翻倍,再或者用头撞墙的时候是真的很疼,但是从几楼掉下去的时候,就意识不到了,只能感受到一种身体与地面接触后反弹又跳不起来的感觉,仿佛内脏都移了位,灵魂破体而出。   所以在意识到自己受伤之前,于夏的注意力都在被捆绑的肢体上,完全没有感受到疼。而当她亲眼看到赵默拿出一片玻璃片,她甚至感受到腿上有一条暖流,血蜿蜒的流下去。   “疼么?”赵默抬头看着于夏,于夏狠狠瞪着他,没有给出回应。   但是赵默并没有在意,继续自己说着,“你可真狠。对自己也这么狠。”   于夏眨了下眼睛,一滴泪落了下来。   于夏的大脑告诉自己,现在需要安静下来,别再去刺激这个疯子了。   有什么办法能让他自愿放了自己吗?   于夏根本就没想过有人会来救自己,因为自己的恋人好友任何一个她信任的人都不在这里,甚至不在国内,于夏的心里这时候好怨啊,为什么温宇不在我的身边那个说会一直保护自己的人,为什么不在…   如果想等服务员发现的话,大概要等到下班,由于这里是娱乐和吃饭一体的,也就是说,服务员甚至晚饭的时候才会过来询问要不要加餐之类的,并且刚才服务员来上菜的时候已经说过了,有需要的地方就按墙上的呼叫铃,不然他们不会来打扰   的,毕竟这种地方经常会有些人做一些私密的事情,这里的服务还真是充分的考虑到了顾客。   呼叫铃在墙上,离自己很远,所以现在能让自己早点脱险的话,还是只能靠自救了。   冷静下来。冷静下来。   于夏在心里默念着。   既然他会查看自己的伤口,说明还有点人性对吧?于夏只能用人性来形容了,这时候也不指望他会出于爱心来放过自己,那么同情心总该有吧。   人往往会同情弱者。   于夏需要让自己变得更可怜一些,刚才的自己太强硬了,应该不会得到怜悯吧,她需要一点让对方心软的东西,只要对方心软了,她就可以从精神上改变对方了。   于夏的内心变得比任何时候都要顽强。   她开始哭,盯着赵默,开始大哭起来,眼泪划过脸颊,一颗接一颗连成一片。   房间的灯光是种暖黄色,柔弱的像是一个女孩子的目光。身后的椅子是很实心的木制品,坚硬的像是一个女孩子的心肠。   赵默似乎是不敢直视于夏的眼睛,他转身去拉起了窗帘。   于夏的身体开始大幅度的颤抖,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这是一种很直白的恐惧。被捆绑在椅子上的于夏,就像是个待宰的羔羊。   房间里的光线暗了下来,赵默搬了个椅子坐在于夏对面。   “你害怕了吗?”赵默看着于夏,很平静的说。   于夏顺着他的话点着头,眼泪还是在不停的往下掉,楚楚可怜。   “你别怕,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   说话?呵呵!说话有把人绑成这样的?于夏在心里嘲讽着面前这个男人,眼神依然柔弱。   “你也看到了,我绑你是怕你伤害自己,把你拷在椅子上是不想你离开。你要是一开始就正视我,认真听我说话不敷衍我的话,也不会这样是不是?”赵默完全把自己当成一个无辜的人,甚至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相助的形象。   尽管于夏的心里是在骂人的,但是神色还是那么可怜,眼睛里流着眼泪和惊慌,点着头迎合他说的话。   赵默一只手抚上于夏的右脸,于夏惊恐的想要避开,但是脖子并没有听大脑的使唤。   “还疼吗?”   于夏这才明白,赵默问的是被扇的那一巴掌,于夏在心里问候了他家里的八辈祖宗,这是于夏从小到大第一次被打,这巴掌于夏会记得一辈子的,只要她不死早晚会还的。   但表面上于夏还是很乖巧的样子,先点点头又摇摇头,表示自己已经不在意了。   赵默觉得,于夏已经冷静下来了,自己自说自话就和被于夏忽视的感觉是一样的,然后就稍微思考了一下,问道:“我现在帮你把手帕拿出来,你不许叫,好好和我说会话可以吗?”   当然可以啊,于夏等得就是这个。然后于夏很用力的点点头,本来要停下的眼泪又涌了出来。 第三十八章 不深不浅的疤(1)   赵默果然像他说的一样帮于夏拿出了嘴巴里的手帕,但是是小心的拽着露在外面的手帕角,看来刚才被于夏咬那一下,真的是把他咬怕了。   于夏开始大口的呼吸,由于长时间被塞着东西,下巴并不舒服,好想揉一下脸颊,但是手被束缚着,并不能做到。   “你有没有话要对我说?”赵默先问于夏,一边还用纸巾帮于夏擦去脸上的泪痕。   于夏对赵默的任何行为都感到厌恶,但还是先不要反抗他的好,于是就顺着赵默的话说:“我们只是第一次见面,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于夏说的很小心,她斟酌着词语,她要说你为什么这么对我,但是并没有把对对方的所作所为的厌恶表现出来,所以问的是为什么这样做。   “这可能是你第一次见我,但是我已经见过你很多次了。”赵默平静的回答于夏的问题,就好像是两个人真的在简单的聊天一样,如果没有看到被五花大绑的于夏和上身裸露的赵默。   “不是在校会之夜才见过吗?校会之夜才过去几天而已,怎么会很多次?”于夏不解。   “从入学的时候我就见过你了,我是负责迎新的团队里的,   还帮你搬行李的,你不记得了吗?后来我还去你们宿舍为轮滑社纳新,你也不记得吗?”   “不好意思学长,我脸盲。”于夏终于承认自己脸盲了,她真的是不记得当初入学的时候迎接自己的学姐学长长什么样子了,至于纳新,于夏甚至没有认真听过任何一个社团的纳新介绍,她一直在低头玩手机啊,真的不记得赵默这个人了啊。   “我注意你很久了,不止是校会之夜,我还在你们宿舍楼下等着,就为看你一眼,但是一直没有勇气去和你说话。”   那你现在那来的勇气?梁静茹给的吗?于夏在心里无力的吐槽,还宿舍楼下呢,这难道不是变态和跟踪狂才干的事情吗?   “那你想说什么?”尽管于夏很烦躁,但还是要耐心的和他说话,只要不惹恼他,应该不会这么快的被伤害吧,毕竟反派都喜欢说话,反派都死于话多的经验是于夏结合动漫电视剧电影总结出来的真理,尤其是《火影》,简直是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   “我想说我一直都在看着你啊。”赵默的语气发生了变化。   我当然知道啊!你刚才都说了你一直在女生楼下看我啊!你说这句屁话有什么用。但是表面上,于夏还是安静的看着赵默,听他继续往下说。   “我不能看着我喜欢的人堕落啊!”赵默抬高了音量,把于夏吓了一跳。   堕落?我特么的什么时候堕落了?!于夏在心里忍不住爆粗口了。   而赵默仿佛是打开了话匣子,不再等于夏的回复,自己接着说,“前天晚上我看到你喝多了回宿舍,啊?一个女生,为什么要晚上出去喝酒啊?为什么要打扮的那么花枝招展啊?啊?!”   “我,我那天晚上过生日…”于夏想辩解,但是马上被赵默打断了。   “借口!都是借口!你就是去找男人了是不是?是不是?!”   这人有病吧,再说了,哪怕自己真的去找男人也和他没什么关系吧。于夏不再说话,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不说话了吧,被说中吧?你们一个个的为什么都要这么犯贱呢?啊?!王璐你看着我!”这个男人摇晃着于夏的肩膀,似乎已经失去了理智。   “王璐是谁?”于夏尽管很难受,但还是试探着问,她觉得这个名字会让这个男人回复一点理智。   赵默果然松了刚才紧握着于夏肩膀的双手,两只手插在头发里,像是很绝望的样子,又坐会了椅子上,“你不是璐璐…”赵默呢喃着。   “那…你是不是找错人了?”于夏觉得大概是他被某个叫王   璐的女生伤了心,所以报复在自己身上,这岂不是躺枪?   “找错人?不!我没有找错人!于夏!我不会让你变成第二个王璐的!”赵默的语气又变回了刚才的疯狂,“以前是我太懦弱,我眼看着自己心爱的女生堕落,我一定不会让你变成第二个王璐的!”   “那么…你能和我说说王璐是谁吗?我总要知道王璐是什么样子的啊,然后才不会变成她那样你说是不是?”于夏让自己的语气尽量的温柔,想要安抚这个狂躁的男人。   “王璐…王璐…”赵默开始回忆。   “王璐她是个好姑娘的,她本来是个好姑娘的。   她长得很好看,像你一样好看,她还会跳舞,像你跳的一样那么吸引人。   她穿着白色的长裙在舞台上,就像个纯洁的天使。   她是我上大学以来最喜欢的姑娘,我们是一个部门的,我们总是一起出去完成部长布置的任务,她总是对我甜甜的笑,我知道她是喜欢我的,她一定是喜欢我的,不然她不会和我上床的,那是我的第一次,我知道也是她的第一次,尽管没有流血,但是医生也说处女不一定会流血是不是?   我把她当成是我的女朋友,我给她送各种礼物,答应她的各种要求,她不让我跟着她的时候我一定不跟着。   我对她多好啊,她就像是我的一切。   可是她,他们说,她,她竟然被别人包养做别人的情妇,那个老头又胖又丑,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不信,但是我想她应该是缺钱的,她说过她家里对她不是很好,于是我就给她钱,我每个月两千块钱的生活费,我给她一千五,我还要做兼职,我真的只是想要她和我在一起,心里只有我一个人,只属于我而已。   可是她,可是她…   那一次我兼职回来,晚上,想去给她送一杯奶茶。我在宿舍楼下看到她,她被一辆陌生的车送回来,一辆宝马,她走路很不稳,应该是很多了,一个很壮的男人从主驾驶上下来,把她扶进宿舍,他还摸着她的腰…   我那时候真的想杀了他们,可是我害怕,我不敢,我连从树后面走出来的勇气都没有…   然后我就自己骗自己,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我对她更好了,可是后来,大一还没结束,她就被学校开除了。学校没有给明确的说法,听别人说,她竟然去当小姐,在扫黄的时候被抓了,然后学校知道了就把她开除了。   呵呵,多么好笑是不是?   我知道,这都怪我,怪我太懦弱,怪我没钱,怪我没看好她,我要是能站出来,把她从那些臭男人身边拉出来,她就不会这样了…   所以,于夏,你和她太像了,我不能让这种事情也发生在你身上,我要把你拉出来!从不好的地方拉出来!”说着,赵默竟然激动的哭了起来,蜷缩在椅子上,仿佛现在受难的是他一样,仿佛他才是受害者。   于夏真的无语,这到底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啊,原来躺枪还有这样的,真是活久见啊,长见识了。   而且就像是赵默说的一样,他是个懦弱的人,自己都能把自己说哭了,也是服了。   于夏心想,这是个精神敏感的人,大概自己有救了,于夏还是很擅长和这种精神敏感的人交流的。   “你放心吧,我一定不会变成她那样的。”于夏出声安抚赵默。   “真的?”赵默委屈的像个孩子。   只要心里有病,那里都是精神病院。现在看来这句话真的是好有道理啊,于夏竟然想笑,但是毕竟被捆绑着,要是笑出来就太荒唐了。   “真的。”于夏直视赵默的眼睛认真的说。你才是小姐呢,心里已经又开启了吐槽模式。   “你骗人!”赵默直接否定了于夏。   老娘骗人?老娘还骗鬼呢啊?老娘为什么要去做小姐,又不缺钱又不缺爱的。孩子你是智障吗?对这种熊孩子任何语言都   是没有用的,完全是打一顿就老实了,可惜于夏的手脚现在不能动,不然他绝对遭殃了。   “那要怎样你才肯信?”于夏继续耐着性子和这个精神有问题的人沟通。   “你说,不,你发誓,你最爱的人是我,你要做我女朋友,回学校后就要向其他人宣布!”   这特么的就是传说中的要向我表白?!Excuse me,这完全是小孩子过家家吧?!这种人真的不用去看心理医生吗?   “好,我发誓,我做你女朋友,等我回去就告诉他们,只要我能好好的回去。”   “真的?”   “真的是真的,我要是骗你死全家好不好?”于夏从来都不信什么毒誓,每次看电视剧,男主要发誓,女主都要捂着对方的嘴,真的很搞笑的。   “那么既然你是我的女朋友了,我可以吻你吗?”   呵呵,这人还真是得寸进尺啊,你要是敢吻我我就敢咬断你的舌头。尽管于夏这样想着,但还是要避免这种事情发生的,于是于夏必须要扯出点话题来转移他的注意力的。   “等一下,虽然我答应做你女朋友,但是,你总得让我先了解一下你,不是吗?反正这里也没人打扰,我们有的是时间,   对不对?”   赵默想了想,可能觉得于夏说的在理,就点头应允了,“你想了解什么?”   “既然是情侣,我总要先清楚你家的情况是不是?这样才能长久的交往嘛。”对于精神敏感的人,家庭往往是个很好的话题。 第三十九章 不深不浅的疤(2)   一个人的精神不会无缘无故的变得不正常,心理医生也表示,多数人的心理问题往往和家庭成长环境有很大关系。   所以哪怕赵默家里没多少可以说的,于夏也可以把话题引导自己身上,自己的家简直可以拍成电视剧了,于夏有把握能说一两个小时,总之是能拖延多少时间就拖延多少时间的。   “我的爸爸是个警察。”赵默回答了于夏的话,但是这让于夏很惊讶,人民警察的孩子,就是这么对待无辜群众的?   “他很严厉,我要是犯了错,他就会像这样把我拷在椅子上,让我检讨自己。”   难怪,原来是心里一直有阴影,家庭的不幸到底要毁坏多少人才能终止?   “这个手铐是你爸爸的?”于夏试着和他交流,这时候并不适合表现出自己的立场,她不知道这个人希不希望被怜悯,因为有的人觉得同情对他是种侮辱,容易激发负面情绪。   “不是的,这是我在网上买的。”   网上还有卖这种东西的?于夏的三观再次被刷新。   “这个硌的我的手好疼啊,你能不能把它松开呢?”   赵默看着于夏,想了一会儿,还是摇了摇头。   “那好吧,不用松开,只是,你看我现在的姿势,我的手在背后绑在椅子上,我的身体又被皮带固定在椅背上,真的好难受啊,你能不能让我把手放到前面呢?”   于夏眨了眨眼睛,讨好的看着赵默,“你都说了,让我做你女朋友,可是你就是这么对待女朋友的?你总不想我讨厌你吧?”   这番话似乎触动了赵默,他大概也不想被讨厌,于是终于妥协了。   赵默从裤子兜里摸出了一把小钥匙,从后面帮于夏打开了一只手,然后他很谨慎的把于夏的两只手都拿到前面,放到腿上,重新把手铐拷起来。   于夏一直很好奇,男生的兜到底有多大?他们出来都不带背包,那么钱包手机,甚至有些人还有烟和打火机,这个人的兜里竟然还能放下手铐,男人的兜真是个神奇的地方。   “谢谢你。”于夏带着假笑看着眼前这个人。   “不客气。”赵默又坐回了他的椅子上。   “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走呢?”于夏又开始发问了。   “走?”   “是啊,我们两个总不能一直在这里吧,总要回学校呢是吧?”于夏开始引导他,引导他放了自己。   “嗯,我不知道…可是我怕放你走了,你会不会就说话不算数了?”   “不会的,我肯定说话算数。”   “我怕我放你走了,你就怨恨我。”   这是什么逻辑?于夏真是要疯了。   “你不放我走我才会怨恨你呢。”于夏试图更正他的世界观,“那么这样吧,你总要好好穿着衣服回去是不是?你先把皮带从我身上拿下来,我们一点点来好不好?”   赵默还在犹豫。   “控制一个人的人身自由,超过多少个小时算是违法囚禁你应该很清楚吧!”于夏开始吓唬他,毕竟这个人有爸爸给他留下的阴影,对警察和违法应该也会有所忌讳吧。   “那我要是放了你,你不会报警吧?”   “不会的,只要你放了我,我就当成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还会告诉别人我是你女朋友。”   “那你亲我一下,我才能相信。”   这个人到底是真疯还是假疯?于夏简直要炸了。   “那么我亲你脸好不好?毕竟是第一次,我也会害羞的。”   “真的不行吗?”   “是啊,你不是说让我做个好女孩么?好女孩怎么能随便和人亲嘴呢是不是?而且你也不能强迫我呀,你已经非法控制我了,你要是再对我怎样,那后果可就不一样了,你想清楚。”于夏半哄半吓着赵默。   “其实说实话,做这些事我也害怕。”这么长时间的僵持,赵默终于开始认怂了,这让于夏看到了希望。   “你真的不会报警吗?”赵默又问了一遍。   “我不报警。”于夏很肯定的说,“我保证!”加上这句话更显得信誓旦旦了。   “那好吧。我可以放了你,但是你答应我的话一定要做到。”   “嗯,我一定做到。”于夏心里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得救了,紧绷的神经也终于可以松下来了。   赵默开始动手,解开于夏身上的皮带,准备系回腰间,这时候,门突然被踹开了。   一个人影子冲了进来。   于夏和赵默都吓了一跳,而赵默的反应更是好笑了,竟然双手抱头蹲了下去。   于夏惊讶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切,一个男生的背影,好吧,房间的光线太暗了,她甚至觉得是一个天使,出现在自己面前,唯一有违和感的是,天使在打人。   男生下手十分的狠,先是用拳头狠狠的打着赵默的头,但是赵默护的太严,于是男生开始疯狂的用脚踹赵默的肚子,赵默很快就趴在地上蜷曲着了,男生依然没有停手的意思。   他捡起刚才赵默掉落在地上的皮带,狠狠的抽打地上看似已经奄奄一息的人。   尽管于夏对赵默恨之入骨,差不多想把他剥皮抽筋,可也只是想想而已,真的看到这么惨烈的景象,于夏自己都有些被吓到了,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男生看地上的人已经完全没有反抗甚至行动的能力了,才渐渐收了手,转身走向于夏。   于夏这才看清来人,苏于飞!   苏于飞因为过于激动,从脖子到脸都是红彤彤的。他努力想做出一个和蔼一点的表情,但是看到于夏的样子,那五花大绑的样子,腿上还有伤口,苏于飞实在是无法控制自己情绪了。   “钥匙呢?!!!”苏于飞又朝地上的人用力踹了一脚,“我特么问你钥匙呢!”接着又是几脚,然而赵默并没有吭声,大概是连吭声的力气都没有了吧。   “在他右边的裤子口袋里。”看不下去的,也想早点离开的于夏先出了声。   苏于飞自己动手,粗暴的从赵默的口袋里找到那一串小钥匙,然后几乎是两步就跨到于夏的面前,轻轻帮于夏打开手铐,于夏手腕上嫩白的皮肤已经出现了淤青,一片蓝紫。 第四十章 不深不浅的疤(3)   “疼么?”苏于飞问的很轻,仿佛是怕惊动这疼痛感。   这就是天使吧。   眉眼里满是温柔。   他蹲下解开了束缚于夏脚腕的衬衣,然后仔细观察了于夏膝盖上的伤,大概因为时间太长了,大部分血都已经凝固了,只有伤口最深的地方还泛着鲜血的光泽。   “走吧。”于夏没有回答苏于飞的问题。   疼么?已经没那么疼了。不疼么?可是这种颤抖又是什么呢?是紧绷的神经突然松懈的原因吗?   “好。”苏于飞轻轻的扶着于夏站起来,像是扶着一个瓷娃娃。   于夏冲苏于飞点了下头表示谢意,然后微微一笑,那是一种很明亮的微笑,完全不像是刚从黑暗里解脱出来的人。长时间维持一个姿势,肢体有些发麻,于夏靠着苏于飞缓了一会儿。   可以正常行动以后的于夏并没有先选择离开这里,而是走到赵默跟前,缓缓蹲了下来,   膝盖上有伤,所以动作比较迟缓。   “想让我做你女朋友,做梦吧!”说着于夏扬起手,用力的扇了赵默一巴掌,之前在心里发誓要还这一巴掌,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我警告你,今天是我没有防备栽在这里,我于夏发誓这种事情不会发生第二次,你最好别让我再看到你,不然,小心我废了你!”   关于废了他这句话,为了表现诚意,于夏站起来后狠狠的踹了一脚赵默的命根子。已经不会抵抗的赵默,只是身体剧烈的收缩,蜷曲成一个球,就像是没有出生的胎儿紧紧抱着自己的样子。   苏于飞怕于夏不解恨,就把皮带也递给于夏。但是于夏只是把它扔在赵默身上,就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苏于飞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于夏的身上,然后小心的跟在于夏的身后,那种小心的呵护就好像是爸爸呵护一个还走不稳的孩子,怕她突然倒下。   饭店门口停着一辆出租车,大概是苏于飞来时乘坐的。   门口的服务员标准的微笑着说,欢迎下次光临。于夏这次连看都没看一眼,就连后面服务员的窃窃私语于夏都没有在意,这个地方,怎么可能来第二次。   两人上了车,苏于飞报了于夏学校的地址,车子发动,驶离了这个难忘的地方。   一时间,气氛有点沉默,两人安静的并排坐在后排。   “你怎么来了?”于夏先打破了沉默,看着苏于飞,歪了一下头,很随意的问。   “这个啊,我不是答应你要给你送一盆栀子花么?然后巧的是在你们宿舍楼下随便拦了个人,竟然是你舍友。”   于夏大概能想到,王晓涵一个人回到学校,心事重重的样子。   算起来,王晓涵回学校半个小时,苏于飞赶过来也要将近半个小时,也就是说,于夏被困在那里受着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已经一个多小时了。   “她说你在这里,她有点不放心,让我来看看,我就来了。”苏于飞看向于夏,又追加了一句,“还好我来了。”   整件事,其实苏于飞一直处在懵逼的状态。他根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冲进房间的时候于夏狼狈的样子,他就猜到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好在于夏的衣服基本是完整的,但是看到那个男生,大概是在解皮带?苏于飞不敢想象,他要是再来晚一点会发生什么。   其实,就算他不来,于夏也差不多可以完成自救了,不过后期处理起来要麻烦一些,这   下倒好,简单粗暴,被救了也解恨了,尽管原想自己亲手修理这个人,没想到苏于飞帮自己动了手,而且比自己预想的要惨烈,连补刀的地方都没有了。   “谢谢你。”于夏对苏于飞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她只是完全没想到会有人来而已,就像是本来就没有希望的人,突然看到了天使,然后又开始相信奇迹的存在。   “不客气。你…你还好么?”苏于飞不敢问于夏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怕勾起于夏不好的回忆,“你的腿,用不用去医院?”   还好么?要说刚才于夏的心是顽强的,因为她坚信只有自己可以依靠。可是现在,于夏的心变得柔软,人的心一但软下来,就会被各种情绪左右,这时候于夏才真正意识到,刚才的自己有多么的害怕。   于夏的手开始发麻,那是过度紧张引发的。   她甩了几下手,想要让血液正常循环,每动一下都有刺痛感。   该死,手不仅没有缓解,还越发的僵硬。   这时候,好想,好想…   于夏颤抖着打开自己的包,包里,藏着把小号的壁纸刀。   于夏退下手上的宝格丽手镯,刀刃迅速在手腕的皮肤上划过,这动作很快,快到三秒后   第一滴血才开始渗出来,快到苏于飞都来不及反应,甚至没有眨一下眼睛。   “你在干什么?!”苏于飞夺过壁纸刀,一边向于夏大吼,一边拽过于夏的左手观察伤势。   于夏却感觉好多了,无论是情绪还是语言都可以正常表达了。   手腕上有一条细长的血痕,血沿着手腕流出一条小血流后就逐渐凝固了,可见伤口不是很深,没有伤到动脉。   “不疼么?!”苏于飞又急又气,这个姑娘怎么那么傻呢,这一下得多疼啊,他多希望她划伤的不是自己而是他,握着于夏胳膊的力度又加大了几分。   于夏感觉到了苏于飞手上的力度,很不自然的挣扎了一下,苏于飞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松了手,于夏抽回自己的手,摆出一个若无其事的笑脸,没错,她竟然还笑得出来。   苏于飞的心里五味杂陈,眼看着于夏自己从包里找出手帕纸,把伤口包裹起来。   于夏的手腕上有很多条疤痕,深浅不一新的旧的触目惊心,和他猜想的没错,这个姑娘心理存在某些障碍,甚至可以称为有些心理问题。   到底是什么,让一个看似开朗如花似玉的姑娘这样虐待自己?苏于飞心疼极了。   “我没事,不过是条不深不浅的疤而已。那么我的栀子花呢?”于夏抛出了一个完全不   相关的问题,用来转移注意力。   “呃,你舍友帮你拿回去了。”苏于飞皱了皱眉,不深不浅的疤?所以你受到的所有的伤害最后都化成一条不深不浅的疤么?   他还是更关心于夏的伤,腿上的还有手腕的,“你的伤…”   “嗯,没事,一会儿去药店买点碘酒就好了。”   于夏更在意的舍友,这种情感上要处理的问题远比身体上要处理的问题复杂多了。   说真的,她现在真的不想看到王晓涵。她不知道怎么继续和这个人相处,这个陷自己于险境的人,但是又找人来帮忙的人,以后还要和她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朝夕相处,于夏真的没有想好该用一个什么样的表情,该说什么话,做什么动作。   本来这个女生也没什么不好,但是犯起傻来,实在是让人难以原谅。   怎么办?打一架?如果是个男生,打一架,过些日子又可以正常相处了,但是女生之间打一架的话,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唉,女人真麻烦。   “苏于飞,能帮我个忙么?”于夏有了新的的打算。   “你说。”只要于夏不伤害自己,能好好的生活,什么忙他都愿意帮。   “我不想住宿舍了,你能不能帮我找个住的地方?”因为于夏记得白苗貌似之前说过,苏于飞转学后一直在S市生活,对这里比较熟悉。   “我去帮你订个酒店吧。”苏于飞说着拿出了手机。   “不,我是想找个能常住的地方。”   “常住?你是想在校外租房子?”苏于飞不解,这才开学不久,一般出来租房子都是大四才会做的事情,为了以后上班方便,那于夏这是什么情况?   “我一时半会儿不想回宿舍了。”这种解释基本和没说一样,不过也好歹是种提示。   苏于飞大概猜到,也许是舍友和今天的事情有关,于夏不愿回去再看到她吧。   “好吧,那个,其实,我家给我在学校附近的小区买了房,你要是不介意的话,你可以住在那里。”   苏于飞有点犹豫,他怕于夏会介意这层关系,但是这是苏于飞能想到的最好的地方了,这里又不会有别人打扰于夏,要是租房子的话,难免要和别人合租,那可真是什么人都有,甚至可能比宿舍还难住。   “呦,看不出来,你还是有房的人了。但是,这大概是你爸妈给你买的将来的婚房吧?我先住进去不太好吧…”   果然,于夏还是多想了。   “嗨,”苏于飞尴尬的挠挠头,“你想哪去了,这不我爸妈也是为了我在这住的方便嘛,以后我实习上班,总是要自己出来住的,毕竟和他们的生活节奏不一样了,而且爸妈家地方比较小,上次假期我回去,他们已经把我的卧室改成书房了,虽然床还在,但是已经被我家金毛霸占了,我…”   “哈哈哈…”于夏已经笑出了声,“那你还真是可怜呀,我们家两层楼都是我的地盘,没人和我抢呢。”   “所以说,他们给我准备了新家供我居住呀。于夏,你就别和我客气了,你租房住,和那些不知根不知底的租客住一起,还不如到我那去呢。我那是装修好的新房,离学校近,还方便,你还可以叫白苗去陪你,多好呀。”苏于飞简单给于夏说了利弊,还把白苗给搬了出来。   “你说的也有道理…那这样好了,就当是我租你的房子住吧,周围的市场价是什么样的我就给你多少钱,这样行么?不过你先别告诉白苗。”于夏不想再多欠他人情了,就提出了给苏于飞房租。 第四十一章 不深不浅的疤(4)   不想告诉白苗是怕白苗追问自己发生了什么,她不想让白苗知道自己经历的事情,也怕白苗忍不住去告诉温宇。那个远在澳大利亚的恋人,知道自己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又会是什么反应呢?   不想让温宇知道的原因,于夏表面想着是不想让他担心,可是内心深处却是一种说不出的怨,就算他知道了又能怎样呢,伤口已经形成了,还能不疼了吗?   “这…”于夏提出的条件让苏于飞有些犹豫,怎么能拿女孩子的钱呢,毕竟是举手之劳,可是要是不收钱的话,于夏也不会答应吧,那就先同意于夏的提议吧,然后用房租给于夏买些东西之类的变相还给她就是了,她不让自己告诉白苗应该是有她自己的考虑吧。   “这样也行,”苏于飞点了头,“没想到,我这还没毕业就有了收入,真是可喜可贺,那么今晚我请你吃饭?”   “被房东请吃饭,当然好,但是我今晚实在是不想出去吃,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陪我吃外卖。”   “行吧,你说了算。”   “对了学长,我今晚就想过去可以吗?”毕竟现在宿舍里韩梅回家了,只剩下自己和王晓涵,于夏实在是担心万一控制不住情绪把她掐死了怎么办,还是早点离开的好。   “没问题的,一会儿到你们学校,我帮你拿行李。”   “谢谢你。谢谢…”   苏于飞真的帮了自己太多的忙了,于夏已经不知道还能用什么来表达自己的感谢了,只能把那句谢谢多重复了几遍。   苏于飞很不好意思的表述不客气,但是,也不好表现得太不接受人情。   车子一路还算顺利,没有堵车,大概用了半个小时,终于到了学校。   苏于飞先下了车,然后把于夏扶了下来,俩人下车的时候司机师傅多看了两人几眼。   在苏于飞的坚持下,先把于夏送到了校医务室包扎了伤口。   苏于飞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于夏的膝盖的伤口上还残余些玻璃渣子,不清理出来对伤口的恢复可是有害的。   校医一边处理伤口一边咋舌叹息,“怎么弄的这是啊?还有这手。”,校医包扎完了腿,又帮着于夏包扎了手腕。   “不小心摔玻璃上了。”于夏冲着校医微微一笑,解释道。   可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膝盖是玻璃伤的不假,手腕可确实是刀子划的。医者仁心,校医一边包扎一边叹息,“唉,小姑娘呀…”   于夏只是微微笑着,没有回话。   唉。又是一声叹息,年纪轻轻的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还好有来包扎的自觉,不然…唉,现在这些孩子啊,真不让人省心。   包扎完了,苏于飞抢着付了钱就被于夏拉着赶紧走了,于夏实在是受不了这些医生的长于短叹,自己也没做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她心里有数,刀子也没有用力,也不会真的伤到什么要紧的血管,用不着这么夸张的。   校医务室离宿舍很近,所以两人很快到了宿舍楼下。   于夏在宿舍楼下有些迟疑,她担心一会儿和王晓涵碰面,情况不会太乐观。   苏于飞看到了于夏的犹豫,说:“我陪你上去吧?”   “可是这是女生公寓,男生止步啊。”   苏于飞眉毛上扬,得意的一笑,“看我的。”   说着,苏于飞扶起于夏的胳膊,来到在楼道口坐着的舍管阿姨的面前。   “哎!干什么的!不知道男生不许进女生宿舍吗?!!”舍管大妈果然出声阻拦,语气就是那种得理不饶人的感觉。   “阿姨,”苏于飞笑的一脸阳光,要是胸前再有红领巾飞扬,那真是十足的三好少年,“我同学的腿受伤了,上不去楼,女生又背不动她,我是我们班的代表,来送她回宿舍的。”   舍管大妈狐疑的看了一眼于夏的腿。   于夏的牛仔裤是紧身的,膝盖那里被玻璃片划破了,刚才为了处理伤口的方便直接把裤腿都剪了下来,膝盖下面的白色绷带格外的显眼。   “好吧,送上去了就赶紧下来。”舍管大妈果然松了口。   “嗯嗯,我把她送上去就走。”苏于飞还是那么一脸阳光灿烂。   没想到看起来严厉难以相处的舍管大妈居然这么好说话,也没想到这苏于飞是个戏精,这么会演,于夏在心里暗暗称奇。   苏于飞扶着于夏往宿舍走,为了配合刚才的话,于夏还故意一瘸一拐的前进,仿佛真的腿坏了一样,其实只是皮肉伤。   到了拐角处,两个人相视一笑,分别称赞对方的演技。   于夏的宿舍在二楼,很快就到了,出乎意料也仿佛在情理之中的是,宿舍锁着门。   大概王晓涵现在也在避免和于夏碰面,所以回来之后又出门了吧。   这倒也省心了。   于夏拿出钥匙打开门进了宿舍,苏于飞也跟着进来,毕竟让别人在楼道里看到有男生就不好了。   于夏找出小行李箱,简单的收拾了几套日常的衣服和睡衣,洗漱用品和化妆品,再把笔记本电脑装了进去。毛绒小哈也是要带走的,还有那两盆花也是要带走的,其他的不太紧要的东西可以以后有时间再来拿。   可怜了苏于飞刚把那一大盆栀子花搬了过来,现在又要搬回去。   “对了,你家…”怎么说起自己住在一个男生家里感觉怪怪的,于夏重新组织语言,“我住的地方,有床单被套那些床上用品吗?”   于夏宿舍的床是单人床,于夏也没想到自己会有一天搬出去住,所以没有合适的床单被套可以用,要是苏于飞那里也没有的话,一会儿就要去商场买了。   “我那有几套新的,你可以随便用。”   “就当是我买的吧,回头给你钱。”于夏说的不容拒绝。   “也行,你开心就好。”那么以后多请她吃几顿饭吧,多少能补回去一些。   两人拿好了东西,苏于飞抱着栀子花和多肉拼盘,,于夏推着行李箱,行李箱上绑着毛绒二哈,用能用到的最快的速度穿过一楼的楼道,巧的是舍管大妈不在,可能是去厕所了,总之,两个人顺利从宿舍出来了,都松了一口气。   然后在苏于飞的带领下,两人一起走到了学校旁边的小区。   果然是离学校很近啊,步行也就是十多分钟的距离,尽管于夏的腿不太方便,但是在苏于飞的搀扶下,这点路还是能走得下来的。   这是一所高档的小区,小区毗邻两所高校,周围还有商场,算得上的黄金地段了,房价肯定不菲,没想到苏于飞还是个富二代呢,虽然早就看出他举手投足透着贵气。   小区的安保很严,从进大门就需要门卡,于夏乖乖的跟在苏于飞的身后,进了小区,然后是五号楼,是个小高层。苏于飞按下了电梯里的26层,整栋楼一共是28层。   苏于飞说,这里视野好,能看到海。 第四十二章 你不在的地方(1)   对于海,于夏有种特殊的感情。   于夏的家乡是个海滨城市,于夏喜欢海边那温暖湿润的气候,很适宜人居住。   并且,大海总能给人带来惊喜。小的时候,于夏到海边最大的乐趣就是在沙滩上寻宝。那些被海水冲到沙滩上的各种颜色各种形状的贝壳,被打磨的光滑的晶莹剔透的石头,还有活蹦乱跳的小虾小鱼小螃蟹,每一种都是大海的恩赐,每一样都能给人带来惊喜。   总之,大海在于夏心中是美好的。后来每当有心事的时候,于夏总喜欢一个人去海边,让海风吹走烦闷,让海水带走忧伤,静静的坐在沙滩上或者礁石上,听海浪和海鸥在歌唱,夕阳染红海和天,心也会慢慢变得平和。   所以当初报志愿的时候,于夏先在地图上画出海岸线,然后选择的每一所学校都是在海边的。尽管来到S市后,于夏一次都没有去过海边,但是只要看到海就能心情平静下来。   苏于飞的房子能看到海,这让于夏很开心,所以进到房子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阳台。   阳台的门是落地玻璃,不用出去都能将一切看得真切。   天色已黑,远处是一片墨蓝,海天相接处稀疏着几点星光。   “还喜欢这里吗?”身后响起苏于飞轻声的询问。   于夏转过身来,这才认真打量了一下苏于飞的房子。看格局大概是三室一厅,简约的装修风格,没有过多的装饰品,洁白而明亮。大概是因为暂且还没人来住的原因,家具也很简单,客厅目所能及的地方只有沙发和电视。   “很喜欢。谢谢你。”于夏冲着苏于飞会心一笑。   “你住这个房间吧,这是主卧,窗户朝南,房间也比较大。”苏于飞说着就把于夏的行李箱往主卧搬。   “别别别,我不住主卧,我觉得这边的次卧就挺好,还能看到海,我要住这边。”   不只是因为能看到海,毕竟这是苏于飞将来的新房吧,现在住进主卧的话,的确是说不过去的。   所以在于夏的坚持下,苏于飞只好再从主卧把行李箱帮于夏送到次卧去。然后在于夏的指挥下,把花都搬到了阳台。   苏于飞贴心的订好了外卖,于夏则在房间里收拾自己的东西和日用品,也算是在忙点事情,不至于两个人坐着大眼瞪小眼的太过尴尬。   可东西就那么一点,总有收拾完的时候,终于在吃完饭之后,两个人还是不可避免的坐在客厅里沉默。   “今天…”   “今天…”   两个人异口同声的开了口。   “你先说吧。” 苏于飞起身去倒了两杯水,放在面前的茶几上。   “今天真是谢谢你了。”于夏由衷的又说了一次谢谢,她自己都记不住今天已经和苏于飞说了多少次谢谢了。   “你也不用这么客气,毕竟你一个女孩子家的出门在外也不容易,我有能帮到你的地方,我会尽力帮你的,你有什么需要也可以尽管找我,我…”   苏于飞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于夏打断了。   “我一向恩怨分明,你帮了我,我就会回报你的。我不喜欢欠别人的,所以以后你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才应该尽管找我,只要我能做到的,我绝对不含糊。”   于夏说的斩钉截铁,也是,这才是于夏,那个自己依靠自己的姑娘。   “说到做到?”   “说到做到。”   “那么你先答应我一件事。”   “好,你说吧。”   苏于飞直视于夏的眼睛,“那你答应我,以后别再伤害自己了好吗?”   “我…”于夏低下了头,无法和苏于飞对视,她心虚。   “你看看自己的手腕,你以为你可以藏起来,这些伤痕就不存在了吗?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伤害自己呢?”   一想到白天于夏的遭遇和她的反应,苏于飞就觉得心像被刀割一样,于夏根本就没有她看起来那么强大,表面上看起来无所不能,可实际上,于夏才是最需要被保护的那个。她的心比任何人都脆弱,可就是这么一个脆弱的女孩,又是经历过什么,才能让自己看起来无坚不摧呢?这就是所谓的久病成医百炼成钢?   “我只是想记着发生的一切而已。”于夏抬起头来,尽管眼睛望向洁白的墙壁,目光却延伸到远方。“你知道痛觉残留吗?伤疤刻在手腕上不痛不痒,可一起被刻下的痛觉和情感,永远记忆犹新。这只是我生活的一种方式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什么大不了的?你为什么要把这些不开心的事情记下来?为什么不忘掉它们?这样你怎么会快乐?”苏于飞真是惊讶于她的表述,什么叫不痛不痒,什么叫没什么大不了的,她为什么不会爱护自己呢?   “为什么要忘掉?这些都是我一个人承受的,我为什么要忘掉?”   “那你可以说出来啊,为什么要一切都自己扛着?你可以说出来,你可以告诉我都发生了什么,我可以和你一起承担啊!”苏于飞的情绪激动到难以控制,这个女孩子,就不能示弱一下,这么逞强又有什么用呢。   “你又算我的什么呢?”于夏垂眸淡淡的说。   两个人又陷入了沉默。   的确,苏于飞和于夏没有任何关系,又凭什么管她呢。苏于飞的手紧紧的握成拳,却也再无话可说。   “好吧。”于夏的心到底还是软了下来,她总是不忍心伤害别人,她总是愿自己承担一切悲伤,可也总是在不经意间伤害到无辜的人,于夏的心里也很是过意不去,“那我就和你说说今天的事情吧。”   “好。”这倒让苏于飞有点受宠若惊了,于夏竟然主动开口   了,这女生的心思真是难以琢磨。   “前几天那个人一直在我QQ给我留言,我也没有在意,今天他说服我舍友把我约出来,说是想向我表白。你也看到了,这个人的表白方式真的是很不一般,可以用变态来形容了,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这么倒霉遇到了这种变态,然后我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慢慢引导他放了我,结果你就冲进来了,你要是不来的话,我大概也能自救成功了吧。”   于夏说的风轻云淡。 第四十三章 你不在的地方(2)   “你能来救我我也真的是没想到。不管怎样,还是非常感谢你的帮助。至于你问的我手腕上的伤。其实对我来说是一种习惯了。我妈妈是割腕自杀的,所以亲眼见过之后,多少有些心里的阴影在,每当焦虑到不能自制的时候,总想在手腕上划一刀让自己冷静下来。这些伤疤也就成了我对悲伤的记忆。事情就是这样啦。”   于夏看了看眉头紧锁的苏于飞,无奈的笑了笑。   “那么你爸爸不照顾你吗?”苏于飞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虽然于夏说的简单,但是这几句话的重量真的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我妈妈自杀是因为我爸爸出轨,所以,我和我爸爸一直冷战到现在,我们基本没有交流。我是奶奶带大的,奶奶在我高中的时候去世了,所以我现在几乎相当于是孤儿了。”于夏的语气里有些自嘲,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仿佛说的是别人的故事。   “对不起…”苏于飞对提起于夏的伤心事表示抱歉。   “你说对不起干嘛?又不是因为你导致我这么悲惨的,你看看你,比我还愁眉苦脸的。”于夏故作轻松的说。   “嗯…”苏于飞稍作思考,“那么今天那个男生会不会再难   为你啊?要不你以后出门都提前和我说一声,我定时给你打电话以防不测?”   “哈哈…,哪有这么夸张,你看要是有事的话,早就有事了,从下午我们把他打了到现在,我既没有接到警方的通知,也没有私人的电话,说明他没有报警也不敢把事情闹大,毕竟是他有错在先的,而且他很怕他爸爸,所以也不敢让他家人知道,至于以后再遇到他,我毕竟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吧,他要是还敢找我事儿,我这打架的能力也不是没有的,肯定让他比今天还惨。”   “听你这么说,我倒也放心了些,只是还是小心点好,要不要我帮你买些防狼喷雾之类的?”   “那等我自己买吧。”   于夏可不想再麻烦苏于飞了,毕竟他已经帮了自己那么多忙了,实在是不想再多欠他人情了。   只是,有点事情还确实需要他帮忙。   “苏学长,我还真有点事情还是需要你帮忙。”于夏笑得有些羞涩,这让苏于飞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说吧。”   “明天或者后天我有些快递会寄到学校,东西有些多,你能不能帮我去取一下?”   “好啊,没问题。”原来是取快递这种小事,当然不在话下   了,苏于飞立马就点头应允了,反正最近是十一假期,有的是时间。   “我,买了个鱼缸…”于夏先说了出来,免得苏于飞好奇又不好意思问,“对了,你知道附近有什么好的花鸟市场吗?等鱼缸的造景做好了,我还需要去买些鱼呢。”   “花鸟市场的话,我随时都可以带你去,前几天送你的花都是在那里买的,是个很不错的花鸟市场。”   “那太好了,提前谢谢你了。”   “你都说了多少次谢谢了。好了,时间不早了,你早些休息吧,我就回学校了。”   “这么晚了,你回学校也注意安全。”   “嗯,你自己在家锁好门,”苏于飞说着,已经走到了门口,“拜拜。”   “拜拜。”   苏于飞回望了一眼于夏,轻轻的关上了门。   看到门关上了,于夏听话的锁上了门,然后深深的呼了一口气,走进次卧,那个目前属于自己的房间里,重重的瘫倒在床上。   床很柔软,被单都是新的,有淡淡的消毒液的味道,很好闻。   于夏抱着自己的毛绒二哈,身心疲惫,无力感由内而外的散   发蔓延,动都不想动一下。   手腕上有几块明显的淤青,膝盖上的伤也导致这几天只能穿长裙和宽松的裤子了。   当然,这些都无所谓,问题是要怎么和温宇说呢…   真的什么都不告诉他吗?可是毕竟他是自己的男朋友,要说现在最爱自己的人,除了温宇,于夏也确实想不出第二个来。   可是告诉他了又能怎样呢,他不可能立马回国,也只是徒增他的烦恼罢了。要说下午还对温宇有些怨言,现在也只能怨这是自己选择的异地恋了。   你不在的地方,我一个人又能坚持多久呢?   于夏第一次感到了彷徨,这才刚分开两个月,异地恋的恶意已经让于夏有些沮丧不安了。最开始两个人还经常开个语音开个视频的,后来慢慢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交流也渐渐少了,尤其是两个人都有各自要忙的事要过的生活,所以更多的消息都是给彼此的留言。   如果说单身的人,是饥肠辘辘的没有食物的人,那么异地恋就是眼前明明有丰盛的食物,但是却够不到,这种煎熬比单身的人更加难以忍受。   异地恋是独自一人被关在笼子里。   说白了,异地恋就是举着爱情的旗子,过着单身的生活。   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每天相互接触,彼此渗透,时间久了   便不可分离。而异地恋,看不到摸不着,只要对方不说,便永远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   因为会发现有些事说了也没用,就好比自己摔了一跤,马上和对方说好疼啊,然后他会安慰说小心一点之类的,这时才会发现,自己依然疼,他并不能送来创可贴,一切都是徒增担心,接下来下一次再摔倒了,就不会再和他说了。   于夏看着手机发着呆。   QQ上有温宇的留言。温宇说,他在国外感受到了很大的文化差异,中国的孩子都把父母给自己花钱当成是一种义务,而国外的孩子,都在尽力想办法自己养活自己了。他不想让别人瞧不起中国的孩子,于是决定也找一份兼职,利用课余时间挣点生活费,虽然自己并不缺钱,但是钱都是父母的,作为一个成年人,还是应该学会独立。所以明天起他就要出去找兼职了,今晚就早些睡了,并且嘱咐于夏也要早些休息照顾好自己。   两个人的生活已经完全是两条轨迹了。于夏无奈的笑笑,把原本想说的话都咽回了肚子里。   然后看着手机,许久,才发出一条消息:放心吧,我很好,你也照顾好自己,别太辛苦,晚安。 第四十四章 你不在的地方(3)   “我想我深刻地相信地心是有引力的,   我喜欢看泛着光斑的树叶向地面坠去,   我喜欢听玻璃质感的酒瓶坠落的清脆,   我喜欢站在高处,很高很高的地方,   伸手却能触到地面。――俯瞰风景”   到底还是失眠了,这一夜本想好好休息的,床足够软,枕头的高度刚刚好,身心也足够疲惫,只是眼睛总是固执的睁着不肯闭上,仿佛一闭上眼睛,整个人就会被黑暗吞噬。   恐惧总是在黑暗浓烈的时候更不可抑止的蔓延。   于夏把自己缩成一团。心里仿佛有一只困兽,在笼子里挣扎,指甲划过笼子的声音刺耳让神经都在颤抖。于夏分不清自己是被和野兽困在一起,还是自己就是野兽。   眼泪无声的留了出来,于夏想大喊,可是嘴巴张的大大的,喉咙却仿佛被堵住了一样,发不出任何声音。   无声的嘶吼。   无声的歇斯底里。   一整天的焦躁和折磨都在这个夜里被释放了出来,手里的被   子被紧紧抓着,那扭曲的棉花就是所谓的懦弱。   委屈。   受伤。   于夏抱着自己剧烈的哭泣着。   凭什么要承受这一切呢?谁还不是个宝宝了呢?为什么我的身后空无一人?为什么我只能抱着自己?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活着,为什么不去死…   月光撒在床上,苍白的像于夏的脸色,明亮的像掉落的泪珠。   眼泪到底是流光了,于夏开始望着夜空发呆。星星很稀疏,只有几点,但是月亮很亮,印在墙上的影子,自西向东,原来月亮也是东升西落的啊。   时间和于夏指缝间的月光一样,缓缓流逝。   于是凌晨四点,还没睡的于夏一个人跑到阳台,东方的天泛白,不远处的海平线和天际开始分明,日记本上留下了几行短短的话:俯瞰风景。   百无聊赖。   要做点什么好呢。于夏面无表情,打开手机,网购的消息显示今天快递就会到。也好,那就做个造景鱼缸来转移注意力吧   。   迟来的睡意让于夏的注意力没办法集中起来,终于还是回到了床上,在天即将亮了的时候开始休眠,光亮会让人觉得心安,光亮会赶走黑暗,对于夏而言,白天的时候,比晚上更容易入睡。   但于夏的眉头还是紧锁着的,即使睡着了,也不曾松开,又有谁能来抚平这忧伤呢。   “咚咚咚…”   刚睡了不到四个小时的于夏被敲门声吵醒。   天呐,于夏先是不情愿的缩进被子里。十一假期一共就这么几天,几乎每天都不是自然醒的,再一次被吵醒,这让于夏有点抓狂。   眯着眼睛不情愿的去开了门,连门外的是谁都没仔细看,就像梦游一样,于夏的身体自己又把自己带回来床上。   “于夏,来吃早饭了。于夏,咦?人呢…”苏于飞带着早点进门,刚转身关了个门的功夫,于夏已经从客厅转移到床上去了。   “于夏。”苏于飞继续敲于夏的房间的门,尽管房间的门并没有锁,随便都可以进去,苏于飞还是本着男女有别的传统精   神,很有礼貌的敲门。   “哥哥,您放过我吧,让我睡一上午吧好不?”房间里传来于夏慵懒又模糊不清的声音。   “来吃完早饭再睡吧。是不是换了新的地方昨晚没睡好?”苏于飞还是那么贴心,和他不羁的外表一点都不吻合,是个心思周全的人啊。   “为什么会有早饭这种东西的存在?”于夏一直对早饭这种东西表示质疑,她经常不吃早饭,也不觉得有任何的不适,还是宁愿多睡一会儿。   “你想呀,你要是现在养成不吃早饭的习惯,等将来你有了孩子,有一天孩子突然哭着跑回来,说人家都一天三顿饭,只有他一天两顿饭,世界观瞬间崩塌了,你怎么给人家孩子解释?”   于夏被逗乐了,悠悠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我会告诉他,因为我们是远古洪荒的血脉,只需要吃两顿饭,凡人才吃三顿呢。”   “那么这位神仙,贡品都送到门口了,你就赏脸吃点吧。”   “哈哈哈…”于夏彻底被苏于飞打败了,“等着,我换身衣服就来。”   “得嘞。”   于夏笑着摇了摇头,真是无可奈何呀,以前只有自己让温宇无奈的份,能让于夏无奈妥协的人还真是少之又少。   于夏揉了揉太阳穴让自己清醒一点,然后穿了条及踝长裙,为的是遮住腿上的绷带,也避免了裤子太束缚会对伤口产生的摩擦。   出了房间,就看到苏于飞在桌子上摆好了油条和豆浆。   于夏对他报以微笑,然后匆匆去洗手间简单洗漱一下,镜子里双眼肿的难以直视,于夏不得不多用凉水敷了一会儿才好一点,再回来的时候,桌子上又多了两个小菜。   “呀,这是从哪变出来的?”   “刚才都放在一起你没看到就是了,快来吃吧。”   苏于飞就像是个贴心的大哥哥。当他把筷子递给于夏的时候,当他给于夏倒豆浆的时候,当他命令于夏不许挑食的时候,于夏竟敢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父爱”…   就那么一瞬间,心脏仿佛多跳了一拍也仿佛漏了一拍,但是发生的太快,让于夏觉得大概是错觉。   苏于飞和温宇给自己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温宇是那种温柔的宠溺,他会满足于夏任何的需求,或者耐   心的告诉于夏这样做不好,比如早上要少吃不容易消化的,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恋人。而苏于飞是那种不可抗的,就像是父亲一般强硬又可以依赖的,比如刚才于夏不想吃胡萝卜,但是被苏于飞严厉的说不行,于是不得不吃下去。   是有多缺爱才会把他形容成父亲的角色呢?   于夏在心里自嘲的笑了,这点小情绪还是藏好吧,不然让苏于飞知道自己把他比喻成父亲,还不知道会被占多大的便宜呢。   “呐,一会儿吃完饭带我去花鸟市场买鱼吧,今天快递就都到了。虽然说要开缸三天后才能放鱼,不过今天正好出门的话,就一起都买回来吧,先在别的容器里养几天也没关系的。”   于夏倒也不客气,因为于夏想好了,这个缸以后就送给苏于飞了,像这种造景的生态缸,要是里面的生态系统完整了,就完全可以放置很久,不用麻烦的去换水又好看美观,是个居家装饰的好选择,这个家里这么空,她顺其自然的帮忙添置点装点的东西也算是一种变相的报恩了。   “你对鱼还挺有研究?”苏于飞挑了一下眉毛,一脸玩味的看着于夏,这小丫头会的还挺多。   “还好吧。我的爱好比较广泛,花草虫鱼以及各种小动物我   都会相应的了解一些,毕竟喜欢这些事物啊。养花和养鱼都可以陶冶情操修身养性的,因为没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心,是养不好花和鱼的。”于夏倒是说的一本正经。   于夏对花有足够的耐心,她可以用几个小时的时间,就看着一盆花,从每一个枝每一片叶叶到每一朵花,她可以知道哪里又出了新枝,哪里又出了骨朵,哪盆花该浇多少水和松土施肥都不在话下。   “嗯,我倒是听说过养花的话,浇水三年功。那你想养什么鱼呢?”   “缸不大,所以就红路灯吧,主要是造景,鱼是给缸增加活力的。”   “这么高难度的东西?我觉得吧,中国的草金就很好,皮实好养活,或者像狮子头之类的有名的金鱼也很好,不过最好是用大陶缸养,然后石榴树和大黄狗…”   “呦,看不出来你还这么有雅致。”   于夏不得不打断苏于飞的自我陶醉,因为他说的都是她向往的,她怕他再说下去,她对未来的想象就不只是自己的了。   “那是当然了,我也是个向往自然的人,至少要让自己活的有兴致一点。”   “那你这26楼像种棵石榴树是不可能了。”于夏摊了摊手,无情的打破苏于飞对未来的畅想。   “将来的事谁又说得准?哎,你不是要去买鱼吗?还去不去了?”闲扯了这么久总算有人意识到正事儿了。   “去去去!”   于夏赶紧跑回跑回房间简单上了个淡妆,拿了件外套,跟着苏于飞出门去了。   坐公交去花鸟市场用了半个多小时。   于夏一路上的心情都很好,似乎昨天被绑架的事情根本就没发生过。   苏于飞本来也是担心于夏的状态,怕她自己闷在心里想不开,所以特地早早的以送早饭的名义来看看于夏。其实昨晚他很想留下,以防于夏再有什么过激的举动,然而于夏说的也没错,自己和她并没有什么关系,没有留下来的理由,即使有足够的房间让他住,他也找不到一个好的说辞。   还好,她没事,还好。只是早上的眼睛明显是肿的,黑眼圈也很明显,显然这一夜睡的并不好吧。   如果于夏再仔细一点,就能看到,苏于飞的眼睛里也还有没褪去的红血丝,这一夜,苏于飞也几近失眠。 第四十五章 你不在的地方(4)   一路上,于夏对要去花鸟市场表现的很兴奋。   她喜欢去这种可以看到很多花的地方,也喜欢去动物园。所以就当别人都去游乐场玩的时候,于夏更倾向去动物园呆一天。   大自然啊,是多么伟大,造就这世间千奇万物。   下了公交后,于夏乖乖的跟着苏于飞穿过两条街,就看到一个大棚状的建筑物出现在眼前。   于夏快步走了过去,仿佛腿上的伤根本不存在一样。   “哎,你慢点走,别把伤口再扯裂了!”苏于飞又摆出严肃的样子,语气就像是下命令一样。   那是不容商量,不容置疑的语气。于夏不能接受别人的摆布,但是对苏于飞的话,她竟然丝毫都不想反抗。准确的说是没有反抗的理由,自己的确是不能走太快,也的确是要小心伤口,大概正是因为苏于飞说的都是于夏自己承认的应该做的事情,所以于夏竟然欣然地接受了。   所以于夏顺从的慢下了脚步,和苏于飞并肩而行。   如果,如果,能和爸爸没有隔阂的一起生活的话,大概她也会有一天和何方正并肩去逛花市吧。毕竟不能否认的是,对自然的喜爱,于夏遗传了何方正。尽管现在想和何方正划清界限   ,但是花草都是无辜的,于夏没有讨厌它们的理由。   花鸟市场外围有很多卖宠物的,猫猫和狗狗都安静的躺在笼子里晒太阳,对来往的人流已然无感。路边小摊上都是些中华田园犬和田园猫,店铺里的都是些名贵的品种。   那些品种的猫在于夏的眼里和中华田园猫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有时候于夏觉得那些人花好几千块去买一只品种的猫,而对中华田园猫各种嫌弃的人不配养猫。田园猫怎么了,那大长腿,那立体的五官,那小身段,要多优雅有多优雅要多可爱有多可爱,难道会比那些大饼脸小短腿的外国猫差?   什么英国短毛猫,波斯猫,中国的猫也是有名字的,像乌云盖雪、踏雪寻梅、墨玉垂珠等等,多好听的名字啊。   “唉,好想养一只猫呀。可惜现在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照顾它。”看着街边的小猫们,于夏感叹道。   “嗯,没错,养宠物要对它负责,没有足够的能力和精力还是不要养的好。以前我们宿舍养过一只小猫。”苏于飞也赞同于夏的说法。   “然后呢?小猫呢?”   “丢了。宿舍没人的时候自己跑出去了。”苏于飞的语气里掺杂些许无奈。   “宿舍还是不适合养宠物的。以后我有自己的家了,我要养一只田园猫,最好是能领养一只流浪猫。两个漂泊的灵魂还能   相互依靠。”   “你想的倒是挺多的。走吧,去大棚里面吧,水族区在里面的位置。”   “好。”   一进大棚,于夏的目光立即被吸引住了。   各种各样的花材和绿植,一棵一棵的看都看不过来,于夏简直想住在这里了。大部分的花于夏都能叫得出名字,常见的就是百合月季花长寿花多肉之类的,不常见的像飞羽竹芋倒挂金钟等等还有些盆景,每一朵花都格外的吸引人。   于夏一家一家的逛着,苏于飞也不着急,就跟在于夏的身后,耐心的跟着她,看她兴奋地念叨每一棵她知道名字的花。   “有没有喜欢的?可以再买盆花回去。”看到这么开心的于夏,苏于飞忍不住出声询问。   “算了吧,先养好我的栀子花再说吧。还是先去看鱼吧。”于夏摇头拒绝了,不是不想要,而是不能要,毕竟现在是租住在苏于飞的家里,以后总有搬走的时候,要是收了太多的花回去,将来搬不走也是个麻烦。   水族区就更让于夏惊叹了。   五彩斑斓的鱼,各种形态在水里成群结队的游着。很多店里都有自己的造景鱼缸,是那种大型的造景,仿佛是沉在水底的山水画。戈壁滩、原始森林,各种造型的造景,小鱼群自由的   在沉木和水草之间穿梭,就好像是鱼游在树林里,多么富有想象力的画面。   自然的鬼斧神工和人类的想象力相结合,往往能造就奇迹。   “啊,这些鱼都好好看啊,每个都想要怎么办?”   于夏的选择困难症又犯了。这些鱼都好好看啊,尤其是热带鱼,体型较小颜色艳丽,斑马孔雀玛丽米奇,每种鱼都漂亮极了。   “那就每种都买几条好了。”苏于飞倒是想的很简单,既然喜欢,那就一起买就可以了,何必纠结。   “不行的,先不说混养的话容易打架,毕竟每种鱼的习性都不是很相同,重点是鱼要和景相互协调,为了不破坏大局,最好的选择还是红路灯鱼。”   “既然有得选,又何必纠结呢。”   于夏白了苏于飞一眼,就好像,玩游戏的时候,你喜欢的英雄和最适合这场游戏的英雄重合的机率很低是一个道理。   但是于夏懒得和他争论,在观赏过多家店铺后,于夏还是买了多条体型适中的活力较好的红路灯鱼,这种鱼尤其是在灯光下一群一起游动的时候,十分的光彩夺目。   离开花鸟市场的时候,还买了一束鲜切的桔梗花和简约的玻璃花瓶。   家里有鲜花的存在,总会让人心情大好。   于夏一手抱着花一手提着鱼,连苏于飞想帮忙拿着都拒绝了,她根本就不舍得放手。   一开始,苏于飞只是无奈的笑笑,她既然喜欢就自己拿着吧。直到去了学校的快递代收点,苏于飞才知道,果然女人的心思更加缜密。   “呐,学长,我已经没有手啦,快递就麻烦你了呦。”   本以为拿个快递是个很简单的事情,可是四个箱子让苏于飞瞬间否定了曾经天真的自己。   “为…为什么这么多啊?”   “这个是鱼缸,这个呢,是底沙和石头,”于夏挨个看过后指着快递箱子一一作答,“这两个是水草和黑壳虾。”   真是齐全啊,苏于飞在心里感叹。可毕竟是早就答应过于夏要帮她取快递的,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搬了。   当然也不能傻到自己搬着这么多东西走回住处去,所以苏于飞拦了辆出租车,报了地址。司机师傅一度认为自己听错了,毕竟从这里开车过去只需要三五分钟,再次确认之后,司机师傅开心的把于夏二人送到了目的地,这起步价赚的真是轻松啊。 第四十六章 靠得住的人(1)   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苏于飞终于是把于夏的快递搬回了26楼。   这是苏于飞第一次抱怨自己当初为什么选择了这么高的楼层,哪怕是没有院子不能种石榴树的郁闷也远没有搬重物上来来的强烈。就算是有电梯,也总有要走路的地方,唉,造孽啊,悔不当初。   于夏尽管嘴上说着辛苦啦辛苦啦,手上已经在心安理得的拆快递了。   女生真的是神奇的生物,小小的瓶盖拧不开,但是徒手拆快递,基本上每个女生都具备这项技能。   所以,于夏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把所有的东西摆放到了地上,期间还包括把花插到花瓶里和把鱼先倒进事前准备好的容器里。   “这是什么?”苏于飞对地上摆放的东西充满好奇,于是指着几个不明材质的短管状的东西问道。   “滤材,就是放在过滤槽里的东西,用来过滤水中的杂质和脏东西的。”   “这个呢?”   “底沙,就好比是水中的泥土,固定植物,鱼的粑粑也会在   这里被硝化细菌分解掉。”于夏很耐心的解释道。   “那这个虾这么小,能长大么?长大能吃么?”   “那是黑壳虾,长不大也不能吃,是用来给鱼缸除藻的。”   于夏赶紧从苏于飞的手中夺回了被高高举起的黑壳虾水袋,真怕他祸害了自己的除藻神器。   “学长啊,你是不是很无聊没事干呀,你来帮我干点活吧。”   “你说。”   于夏举起虎皮石,“这个石头上全是土,你帮我把土都刷干净好不好呀?不然放到鱼缸里水很难清澈的。”   “行。”   于是两个人开始分工,于夏去洗底沙,苏于飞去刷石头。然后开始造景,于夏在心里预想的是山水画,所以在高低有别的底沙上放置了两块造型别致的石头形似山峰,中间用白色细沙勾勒出了河流。   对于水草的选择也是别有讲究。一枝细沉木从石头后面伸出来,上面装点了水草,形似一枝梅树从石后伸出来而组成的梅石图。另一块石头后面的水草形似竹子,也是作为后景。前景的水草一种是形似兰草,另一种是绿菊。没错,整个布景在大的山水画下还有梅兰竹菊,每一个角度都是一幅画。   注水之后,连苏于飞都拍案叫绝。于夏也对自己的作品甚是   满意,接下来只需要打来氧气泵和水循环系统,放置三天,就可以下鱼和虾了。   总算是告一段落了,这时两人才发现已经一点多了,还没有吃午饭呢。   苏于飞一脸幽怨,按时吃饭的好习惯就这么被打破了,真是罪孽啊。   “那啥,学长,为了表示感谢,我请你吃饭吧,想吃啥你随便挑。”   于是两个人一起出门吃了几乎相当于下午茶的午饭,之后苏于飞直接回学校去了,于夏独自回到家里。于夏已经潜意识把自己租的房子喊成是家了,毕竟一个漂泊的灵魂,能安身的地方就是家。   一个人的时候,还是太过于安静,安静到刚才热烈欣喜的情绪都由彩色转化成黑白。   于夏先喂了喂鱼和虾,给花浇了水,然后无所事事的坐在鱼缸前发呆。   对了,还没和温宇说呢。   于夏又赶紧拍了鱼缸的照片,发给了温宇也顺手发给了白苗,当然了背景是白墙,所以也并不能分辨出于夏现在没有住在宿舍里。   关于搬出来住这个问题,于夏还没有想好怎么和温宇说。于   夏讨厌谎言,她从没和温宇说过假话,但是却可以选择不说。所以在想到好的解释之前,于夏还是决定什么都不说的好,只是不想让两个人徒增烦恼。   你不说我不问,这大概就是距离吧。   “哇塞,好好看呀!”白苗先回复了于夏,   “那是当然啦,也不看看是谁做的。”于夏得意的说。   “怎么没有鱼呢?”   “今天刚做好缸,还没沉淀好呢,要是现在放鱼,怕是活不成。”   “这样啊。”   “话说十一假期已经过了一大半了,你什么时候回S市?”   “明后天吧,不要太想我呦。”   “放心吧,我一点都不想你。”   于夏和白苗侃了一会儿,这才心情舒畅了一些,只是温宇那边还是没有回复。   直到吃完晚饭后,温宇的回复才姗姗来迟。   “做的很棒!”   “嗯,我也觉得做的挺好的,你干嘛呢,一天也没出个声。”   “我今天去应聘的。”   “应聘?什么工作呀?”   “在餐厅弹钢琴。还不错,就是晚上来弹一会儿。”   “是挺不错的,既可以练琴了,还能赚钱。”   “是的呢,自己有钱的感觉真是不错,很有成就感。”   对于温宇和于夏这样的,虽然算不上娇生惯养,但是从小都不缺钱的,第一次体验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也是种新鲜的体验了。   不得不承认,体验生活和勤工俭学完全是两种概念。   “嗯,只要不耽误上学,做点兼职也挺好。我现在就比较无聊了,白苗回家了还没回来,王勋带着他的小妹妹出去玩了,就我整天无聊死了,这不连鱼缸都造出来了,以后养养花养养鱼的,简直是提前进入了老年生活了。”   “你呀,多出去走走吧,多交些朋友,我都能想到你自己吃饭自己上课的样子,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呢。”   “宅点也没什么不好,少了很多麻烦呢,毕竟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样的人,发生什么事情,还是自己一个人的好。或者,你也可以回来陪我呀~”   “乖,再坚持坚持,我总归是要回国的,那时候就天天陪着你,你可别嫌我烦呀。”   “怎么会呢,嫌弃谁都不会嫌弃你的。”   “嗯嗯,于夏,我今晚要早早休息了,明天答应同学去帮他们画墙报。”   “好呀,去吧,注意安全,晚安呦。”   “晚安。”   于夏也确实是累了,昨晚没睡,今天又做了这么多事情,简单洗漱一下之后就上床睡觉了,这是上大学以来第一次睡得这么早。只是纷纷杂杂的梦境,使她觉得连睡觉都不能解乏了。 第四十七章 靠得住的人(2)   不得不承认,时间这种东西,浪费起来是如此的轻而易举。   在于夏浑浑噩噩的状态下,身边的人也都陆陆续续的回学校了。   最先回来的是舍友韩梅。   韩梅回来之后发现宿舍并没有人,于是给于夏打了电话。于夏觉得既然是一个宿舍的人,那么就实话实说好了,于是于夏就简单的说了一下王晓涵把自己约出去然后被赵默绑架的事情。   后来据于夏所知,韩梅退出了轮滑社,和王晓涵也不再亲密。毕竟韩梅是个正直的人,这种事情无论被谁知道,能免不了有所情绪。   于夏也说不出对错来。毕竟让两个好友反目,于夏自己心里也觉的过意不去,随着慢慢长大,对错已经越来越难分清了,人们往往更看重利弊。   可是这两个人不再亲密,对自己无利无弊,于夏自己都说不清,大概只是被问到了,所以就实话实说了吧。要是温宇也问自己呢?也会这样直白的说么?也许会吧,毕竟事情都结束了,说起来会更轻松一些吧,时间真是个好东西,能冲淡过往。   然后回来的是白苗。   白苗回家纯粹是被家人叫回去的,这大好的时光,白苗更愿意留在外面吃自己没吃过的东西,可是父命难违,只好乖乖回去了。这不,于夏一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她就按捺不住收拾了行李提前回来了。   白苗的回来让于夏即开心也焦虑。   毕竟两个人的学校这么近,想瞒住身在国外的温宇容易,但是对于形影不离的白苗,还是坦白的好。   如何坦白也是个难题,毕竟白苗看起来粗枝大叶的,心思确细腻的很,哪怕自己说的再怎么风轻云淡,白苗总要大惊小怪一番然后打破砂锅问到底,麻烦啊麻烦。   于是于夏请飞过半个中国归来的白苗吃了两顿饭。一顿是接风,一顿是坦白。关于自己如何被绑架,膝盖受伤,如何搬到苏于飞的家里,于夏都向白苗清楚的交代了。   “总之,事情就是我说的这样啦。不过已经没事啦,你不用担心的。”于夏一口气说完之后,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冲着白苗嬉皮笑脸起来。   然而白苗并没有想象中的大呼小叫,而是静静的看着于夏,餐桌上都是白苗最喜欢的饭菜,筷子却没动过一下。   这让于夏松了一半的气又噎在了嗓子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喂!白苗!嘛呢?快吃饭呀…”   “小夏…”   “嗯?”   “你是在跟我讲电视剧吗?还是说你做的梦啊?”白苗眨着眼睛,看不出表情和情绪。   “是…真的…”   “天呐?!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这也太可怕了吧!还好你没有事,万一你出了什么事可怎么办啊?!你真的没事吗?让我看看你的腿…”说着白苗就撩开了于夏的长裙,膝盖上的白色绷带很是醒目。   “真的没事啦…”   “那么手腕上的创可贴是?”   为了不让白苗太担心,于夏出门之前把手腕上的纱布拆了下来,换上了肤色的创可贴,毕竟伤口很浅,所以也是没问题的。没想到还是被白苗发现了。   “这个,这个是不小心擦破了点皮,没事的。”   “你啊…真是的,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啊?你早点说,哪怕我帮不上什么忙,我也可以   早点回来陪你啊。你刚经历了这么可怕的事情,又一个人搬出去住,一定很难受吧?”   “还…还好啦,这几天你苏学长倒是一直去打扰我呢。哎,我说白苗呀,你这个苏学长可真是个好人,你真的不考虑考虑嘛?机不可失呦~”   “我可真没有那方面的想法呢。倒是某人,现在住在人家家里耶…”   “我是租!租住!是给钱的,一个月给他两千五呢!我住的心安理得,良心丝毫不痛的!但是…”于夏的气势弱了下来。   “但是?”   “但是你可别告诉温宇啊!让他知道了,还不得从澳大利亚飞回来打残那个赵默啊。而且事情已经过去了,我和苏于飞也把他打了一顿了,一报还一报,算了吧。我倒不是同情赵默,只是不想给温宇添麻烦,让他在国外还要担心我,尤其是我现在还租住学长的房子,虽然我自己住,但是难免让他多心。还是先不告诉他吧,等以后有机会我当故事讲给他听就好了。”   于夏说的很是严肃,而且条条在理,让白苗难以反驳。   “那好吧。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毕竟我认识你比认识温宇还早,所以还是偏向你的。既然你不让我告诉他,那我不告诉他就是了,可是,于夏,要是你也当我是最好的朋友的   话,以后有什么事情你一定要第一时间让我知道,毕竟我真的很在意你的,我…”白苗说着声音就变得哽咽了,这孩子的泪点还是和以前一样低呢。   “我知道,我知道啦,我知道你心疼我。你可千万别哭哦,我才是受害者呢,我还没哭呢,你要是哭了我可就有罪恶感了。”   “那好吧,我要再加一份菜,算是安慰吧。”尽管眼睛里还闪着泪花,白苗还是努力做出一个微笑的表情,这让于夏很是感动。   “加加加!加两份都行!”于夏很爽快的喊来服务员,让白面又加了两份菜,气氛总算是轻松了起来,于夏心里的石头也总算是落了地。   面对一大桌的美食,白苗可算是大吃特吃了,酒足饭饱之后,白苗又抛出了一个让于夏头疼的问题,“那么王勋呢?”   于夏扶额,是啊,还有王勋,这可是温宇的死党,会帮自己隐瞒温宇吗?   “他带着他的林小妹妹去周边旅游了,还没回来呢。”   “我是说,你应该还没和他说呢吧,要怎么和他说呢。”   “直说吧…他大概明天回来,毕竟后天就开学了,明晚请他吃顿饭,告诉他就是了。你也来吧,让他别带着林,那还是个小姑娘,不适合知道这些事的。”   “也好。” 第四十八章 靠得住的人(3)   再说说王勋这边。   就在于夏身处水深火热的时候,王勋正带着林愉快的进行十一周边游呢。尽管林一直生活在s市,但是这么多年都没有踏出过s市,不仅因为林妈妈没有时间和精力带她出门,更主要的是因为她家实在是没有钱。所以这是林第一次出来旅游,一切都是新鲜有趣的。   看着林一脸满足的样子,王勋别提多有成就感了。   所以当于夏提出要单独请他吃饭的时候,王勋是一万个不愿意,于夏请吃饭肯定不是简单的饭呀,总要带着妹妹来见识一下的嘛。   最后于夏以私人话题为由,加上白苗的暴力辅助,王勋不得不妥协了。   所以十一假期的最后一天晚上,白苗、于夏和王勋久违的聚在了一起。一坐下,王勋就迫不及待的赞颂自己的林妹妹有多么的清水出芙蓉,出去旅游什么都不要,一个小挂件就能开心半天的姑娘,多么可爱啊。   “打住,打住,今天喊你过来是有正事要说的。”白苗真的是没耐心继续听王勋一口一   个林妹妹了,直接粗暴的打断了妹控王勋的话题。   “王勋呀,当初林的事情,我们两个也是帮你坐镇的,现在于夏遇到问题了,你可要知恩图报帮帮忙啦。”白苗开门见山地说了出来。   “发生了什么事?”王勋也严肃起来,毕竟很少听说于夏能遇到什么难处的。   “是这样的,我假期的时候被舍友约出来,然后被一个变态的学长绑架了一个多小时......”   因为已经讲述过很多次这起事件了,于夏已经可以把话精简到只有两句了。   “什么?!谁啊?!这是特么的活的不耐烦了?他有没有把你怎么样?你没事吧?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直接回来打死这兔崽子!”果然不出所料,王勋的暴脾气瞬间上来了,可以想象,这要是温宇知道了,非要飞回国不可。   “淡定淡定,你于夏姐姐我这么聪明,不会让他占便宜的,而且苏于飞学长正好去我宿舍送花,我舍友良心发现,告诉了他我的位置,然后我就得救了。那个赵默被狠狠打了一顿,我自己的话,就膝盖和手腕擦破点皮,不碍事的。”于夏尽量安抚王勋。   “可恶啊!不行,我非得去把他打一顿,不然真是不解气啊,敢这么欺负人,这种人打死都不为过!”王勋一掌拍着桌子上,尽管于夏给王勋好好解释了,但王勋还是很气愤,   是不打人就难以平复的那种气愤。   “先别说打不打的,要是再遇到他,我自己都想动手。但是王勋啊,我有别的事情想让你帮忙。”   “什么事?你说吧,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没这么严重啦,就是,能不能帮我保密,不要告诉温宇啊。”于夏抿了口水,来掩饰自己的无奈。   “为什么?这么大的事情…”王勋表示不解。   “是啊,这么大的事情,你都这么激动了,温宇还不得立马飞回国啊?而且事情都已经结束了,我不想他在国外还要每天都担心着国内的我。这种事情我们自己解决就好了,他只身在国外也不容易就别给他添麻烦了吧…”   “怎么能叫添麻烦呢,他可是你男朋友啊。我知道你是体贴他,可是,可是,唉…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了,毕竟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真是气死人了,那个叫什么赵默的,我一定要打他一顿,不然真的真的是咽不下气啊!”   “这么说,你是答应帮我保密了?”于夏歪了歪脑袋,一脸期待的看着王勋。   “我…我尽量吧。”王勋挠了挠头,这实在是为难,毕竟温宇走之前他答应温宇要照顾   好于夏的,现在于夏出了这样的事情,自己本来就不好和温宇交代,要是再隐瞒他,可以算是罪加一等了,要是告诉他,那么也确实有很多麻烦,真是不知该如何是好。   “不管怎么样,先谢谢你啦!好啦,这事情就告一段落啦,我现在在外面租房子住,毕竟和舍友关系还处在不融洽的状态,你们有空可以来找我玩呀。”   “嗯嗯,我周末就要去跟你住!”白苗还是很向往两个闺蜜一起住的生活的,只是现在刚上大学,要是再过段时间,说不定就真的搬出来跟于夏一起住了呢。   王勋尽管诸多纠结,但是于夏的主见也很有说服力,也只好先听从于夏的安排了,毕竟他也觉得温宇一个人在国外不容易,这边还是省心一点的好。王勋还庆幸的是,幸好没有把妹妹带来,不然这小姑娘听到这么可怕的事情,晚上一定会做噩梦吧。   这顿晚饭吃的真是辛苦,也就白苗胃口好,吃了三大碗米饭,让于夏真是汗颜,但这也正是白苗的优点,天大的事情,只要能解决就好了,不用担心太多。   饭后三人一起打了个车,先把于夏送回了小区,然后白苗和王勋回到了学校。   总算是圆满解决了呢,可以安心睡觉了,今天是假期的最后一天,明天就要正常上课了呢。   上课啊,还是会遇到王晓涵吧,也不知道场面会尴尬成什么样子,还是无视的好,上完   课就离开好了,能避免的麻烦都避免掉吧。   出乎于夏预料的是,上课的时候王晓涵坐的离于夏远远的,下了课立即就跑了。   韩梅向于夏打招呼,说王晓涵之前还说自己错了希望原谅她之类的,可是昨晚突然很反常,回到宿舍就把整个人裹到被子里了,也不说话。韩梅还说,希望于夏能搬回来住,宿舍只有两个人实在是冷清了些,但是也不强求,关键还是看王晓涵的态度了,要是她真心道歉了的话,还是希望于夏能原谅她。   于夏对韩梅报以微笑,韩梅的确是个好姑娘,只是王晓涵确实是有些奇怪了。这倒还可以接受,中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好巧不巧的于夏遇到了赵默,结果赵默看到于夏后,就好像是耗子看见了猫,饭也不吃了,立马就跑了。这让于夏百思不得其解,虽说上次把他打了也放了狠话,但是这人不至于这么怂吧?难道怕自己再打他?真的这么可怕吗?   直到晚饭的时候,于夏为了心情舒畅,去了白苗学校和王勋、白苗一起吃饭,王勋一脸神秘的给于夏看了一段视频,于夏扶额,难怪王晓涵和赵默那么反常,原来是这样。   原来昨晚于夏回到小区后,王勋以还有事的名义,让白苗先回去,然后自己去了于夏的学校。尽管还在假期,但是留校的学生也不少,并且从于夏口中得知,赵默是轮滑社的社长,这样找起人来就方便多了。   王勋只是稍稍打听,就知道了赵默在轮滑社的训练场地。场地上,只有一男一女,男生的脸上还有淤青,明显是被打过的痕迹,于是王勋让那个女孩先出去,自己拿起拖把,把赵默又狠狠打了一顿,还录了一段视频,视频里,赵默蹲在地上双手抱头向于夏忏悔,发毒誓说以后绝对不敢再靠近于夏了。   只是王勋没想到的是,那个女生出去之后并没有直接走,而是躲在门后偷看,但是因为知道是自己理亏,所以也不敢声张,只等王勋走后,才去查看赵默要不要紧,这个女生就是王晓涵。   尽管王勋有数,只是打在些肉疼的地方而已,也不需要去医院,但看到赵默可怜的样子,王晓涵心里还是树立了于夏是个可怕的人的形象,很难想象她背后都有些什么人,还是别再惹到她的好。   “怎么样,怎么样?”王勋得意的看着于夏,自己可是一刻都没忍,直接去帮于夏报仇了。而且让王勋很不屑的是,这个赵默也太怂了,又怂又不老实说的就是这种人吧,真是活该被打啊。   “你呀,擅自行动。也不提前打个招呼,我说今天他们看到我怎么和见了鬼一样撒腿就跑,原来都是你的功劳啊。”于夏无奈,行吧,这也算是解恨了,以后就井水不犯河水水   。虽然本想亲自动手的,但是被削了两次的赵默也确实挺惨的,自己就姑且放过他吧。   所以总算啊,事情都结束了,这次事件让于夏意识到在身边的这些人是多么的可靠。一直以为奶奶去世后,自己被全世界抛弃了,要是没有温宇的话,自己早就自生自灭了。   原来,自己的背后也不是空无一人啊。   大学的日子还是要继续,于夏的生活又恢复了风平浪静的状态,每天上课下课回出租屋成了不变的生活轨迹。   每个周于夏至少和温宇通三次电话,经过上次的事件后,为了弥补自己隐瞒他的心虚,于夏每天都会向温宇报备自己都去了什么地方做了什么事情。   温宇那边对澳大利亚适应的也很好,经常给于夏发一些在澳大利亚遇到的当地特有的动物的图片,尤其是偶尔会遇到野生的袋鼠,在这地广人稀的又远离大陆板块的国家里,的确是有很多和中国不一样的地方。每次遇到新鲜的事情温宇都会告诉于夏,慢慢适应异地恋的两个人,心态也总算是平和了下来,不再为看不到彼此而感到不安了。   周末的时候白苗会来找于夏,两个人会在S市到处游玩,景区和大型商场都去了个遍。有时候白苗还会喊来苏于飞和王勋,王勋则必然会带着他的林妹妹,几个人在家里自己做饭,也是一大乐事,尤其是苏于飞和白苗的厨艺都很好,于夏每次都撑到发誓为了体重   着想要把他们两个拒之门外,然而当白苗提着食材来敲门的时候,于夏还是很热情的招呼大家,吃饱了以后又向体重秤忏悔,乐此不疲。   这样简单又自在的生活,真的是不错呢。 第四十九章 举个栗子(1)   生活之于人们而言,是一本同步更新落笔即成的故事书,不知道后面的结局,也无法修改前面的剧情。   向前走,回头望,却回不到过去。   那些发生的事,遇到的人,都成为一种注定,书写在书上无法删除无法抹去。   于是,深的便刻成了脑海里无法清除的印记。   浅的就淡成了心头无法回流的小溪。   大一上学期剩下的时间就这么平淡的结束了,接踵而来的是大学以来第一个寒假。   寒假是一个尴尬的假期,因为这个假期有个无法回避的节日叫春节。   春节是一个团聚的日子,可是于夏在A市的亲人只剩下何方正了。于夏连回去的理由都没有了,她可以轻易原谅伤害自己的舍友,可是对于何方正她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原谅。也不是没心软过,只是如果自己原谅了何方正,那么于青禾会怎么想呢?于青禾会原谅吗?   即使于青禾不在了,要是自己可以放下一切和何方正重归于好,那么于青禾对这世界留下的最后的羁绊不就消失了吗?于青禾存在过的最好的证明不正是于夏现在和何方正僵硬的关系   吗?   所以于夏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留在S市。   尽管冬天几乎没人留校,但是于夏又不住宿舍,所以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且于夏定期给苏于飞房租,所以住的也算是心安理得。   接连送走了白苗和王勋,于夏又剩下了一个人。   值得一提的是,王勋把林也带走了。虽说春节是个团聚的日子,可林妈妈倒是很高兴林跟王勋走,林跟着自己苦惯了,去感受一下不一样的生活也好,毕竟跟着王勋可以算是吃喝不愁了。林毕竟还是个孩子,孩子心性对什么都充满好奇,所以也就欣然答应了跟王勋去A市过一个不一样的新年。   于是王勋在于夏的提醒下先帮林妈妈置办了年货,然后就带着林出发了。   一个人的于夏独自在街上漫步,南方的冬天和北方完全不同,没有雪不说,风还刺骨。于夏只好匆匆的购置了食物,就回到了租的房子里。   温宇那边是夏天吧。   高中之后于夏往南走,去了中国的南方,温宇也往南走,去了南半球。一个是冬天,一个是夏天,这差距还真不是一星半点。   回到家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温宇开了个视频,抱怨一下这   个假期一个人该会有多无聊。   “所以,你在澳大利亚干嘛呢?”总算是把自己的心声都倾诉完了,于夏这才发现一直都是自己在说,还没有关心一下温宇在澳大利亚怎么样呢。   “我的话嘛,日常就是学习和打工。而且过段时间,我爸爸妈妈也会来澳大利亚的,他们说要来这边过一个夏日的新年。”   “这么好呀,可是为什么还要打工呢?假期了,在澳大利亚玩玩也是很好的。”   “来澳大利亚之后,深刻感受到了中外的文化差异。有天有个同学问我,你们中国人是不是很有钱呀?我说一般般吧,为什么这么问呢?他说,中国的孩子花钱都好大方啊,他们都是从哪里赚的钱呢。我就解释说父母会赞助。外国的同学表示,中国的父母真是太好了,孩子都成年了,还如此资助。   我说不上来他这是赞扬我们中国人还是鄙视我们,总之是让我觉得很不舒服。我也不想让别人把我当成是还靠父母养着的成年人,所以就和同学一起打工呀。除了在餐厅弹钢琴,有空的时候还来兼职服务生,说实话,第一次做这些工作,连我都手忙脚乱的呢。”   温宇这段话也引起了于夏的反思。   被父母养着的成年人吗?那么自己呢,一直说着要跟何方正   断绝关系,可实际上却还是用着何方正的钱,没有何方正,自己可能连租房子的钱都没有。   这么说来自己的确是要先经济独立了,而且温宇都这么努力了,自己怎么能继续无所事事浪费大好时光呢。   “那么我决定了,下学期我也要打工了!嘿嘿,我要和你同甘共苦!”   看着于夏一脸奋发向上的样子,温宇不由得笑了出来。   “怎么,你不信我?”看到视频里的温宇笑得那么灿烂,于夏撅了撅嘴。   “信信信,当然信啦,咱们于夏向来说到做到,打工而已嘛,一定难不倒你的,我先给你加油!”温宇肯定的点点头,“不过国内找工作的时候,你可一定要仔细筛选,小心传销组织,万一陷入传销组织了,我在国外没办法第一时间去找你,想想我都害怕。“   “你想多了吧,传销组织虽然猖狂,但是你女朋友我又不傻,怎么会陷入这种事情里呢,你就放心吧。”   于夏这样说着,心里还是暖暖的。果然当初瞒着他是对的,不然指不定温宇会爆发到什么程度呢。倒是放假之后,由于宿舍楼封了,所以于夏和温宇坦白了自己正租住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当然了,温宇也不免又嘱咐一番,睡觉一定要锁好门窗,有人敲门一定要看好了再开之类的。于夏一一都应下了,尽   管小区里的治安很好,但是温宇的这种细致的关心,于夏还是很喜欢的。   时间过得很快,温宇那边已经很晚了,两个人依依不舍的关了视频。   关了视频的于夏还在盯着刚才的视频截图看,温宇看起来瘦了一点,但是人精神了不少,尤其是把头发剪短了,整个人看起来都很清爽的样子。   果然,我们都在长大。   在外半年的时间,白苗的头发已经从齐耳短发长到了肩膀了,王勋自从认了林这个妹妹后也稳重了很多,而且妹控十足。只有自己没什么变化吧,硬要说的话,就是变得随和了吧。   现在的于夏已经没有高中时的爱出风头了。出门在外于夏明白一个道理,无论你当初在家乡有多厉害,出门在外,你永远不知道你会遇到什么样的人,人家又不想和你攀亲戚也不需要给你们家面子,所以收敛一些永远不会错的。   经历过绑架之后的于夏还是更注重如何学会保护自己。 第五十章 举个栗子(2)   只是如何打发寒假也是个问题,还没想出答案,一夜就又过去了,果然于夏的时间是最荒废的了。   尽管已经是中午了,室外的温度依然仿佛是种封印,要把人封印在屋子里,而被子就是像是种守护结界让人不愿离开,就好像被子外面就是十八层地狱。   正当于夏被封在床上无法动弹的时候,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怎么办?开还是不开?   于夏又往被子里缩了缩。   温宇嘱咐自己了,不要随便给人开门。白苗和王勋都回家了,这会是谁呢?不会是坏人吧?那就更不能开了。于夏翻了个身,依然安稳的呆在被子的结界里。   敲门声逐渐停了下来,于夏不再理会,继续窝在被子里用手机看动漫。   手机突然震动起来,于夏没有防备,所以没拿稳直直的砸到了脸上。于夏揉了揉鼻子,气愤的看着手机,手机上苏于飞三个大字直入眼底。   “喂?!”于夏用一种奇怪的调调接起了电话。   “你这是什么语气?”   “你打电话干嘛?”要是苏于飞能看到于夏的话,那么这个大大的白眼一定会让苏于飞觉得想打人。   “你在家不?我怕你无聊,好心忍受着寒风过来看望你,你就这样对我?”苏于飞满是委屈,难得自己带了好吃的过来,被人拒之门外不说,还莫名其妙被责备,真是够伤心的。   “哎呀,苏学长啊,原来刚才是你在敲门啊,我还以为是坏人呢。你等着啊,我马上去开门。”于夏立马挂了电话,生怕苏于飞继续喋喋不休的抱怨。   “你都不出来看看怎么知道是不是坏人,难道我家猫眼不好使?”一开门,苏于飞就继续刚才的话,“我…你这是什么打扮?”   只见于夏被白色的被子包裹着,像一条大白虫子,正缓缓的从客厅向卧室移动。   “这个…嘿嘿嘿…我这个嘛是不适应南方的气候呢,正在用被子过渡呢。”   “还用被子过渡呢,你咋不上天和太阳一起过呢?!”   苏于飞也真真是无语了,没想到这丫头自己在家竟然是这副   德行。平时看起来光鲜亮丽,原来也是个慵懒的孩子啊。   “我要是能上天就好了呢。”于夏裹着被子倚门而立,“你在客厅等我,我回去换衣服。”   “哦,对了,谢谢学长帮我带饭。”于夏刚跨进卧室一步,又回过头来追加了一句。   “眼睛倒是挺尖的,就看见吃的了。”   “嘿嘿,等我,马上就来!”   裹着被子的于夏行动也很是灵活,迅速关上了门,换了一身正常的家居服,再出来,苏于飞已经在厨房准备吃的了。   于夏歪了歪头,难道不是现成的饭菜?还需要加工?   苏于飞有条不紊的洗菜切菜,于夏则乖乖的呆在被空调罩着的沙发上,继续看刚才没看完的动漫,反正自己对做饭不拿手,还不如不去添乱呢,以往都是白苗给苏于飞打下手的,今天只能靠他自己了。   “啊!火锅!”   所以当苏于飞把锅端出来的时候,于夏才知道,原来刚才苏于飞带来的食材是准备吃火锅的。火锅准备起来很简单,只要买好底料和食材,就可以拿起筷子准备吃了。   在家吃火锅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尤其是冬天,简直不能再   美好了,于夏真的是心满意足了。   “吃完饭后出去走走吧,你天天闷在家里就要发霉了。”   刚才还一脸享受的于夏顿时一脸戒备,“谁敢把我和被子君拆散,我就和谁恩断义绝!”   “市北有家动物园,听说新建了个爬虫类温室,有两条黄金蟒…”   “去去去,带我去,带我去~”   “那么刚才是谁说要恩断义绝的?”   “我是说我要和被子君恩断义绝…”于夏可以算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毕竟对不常见的动物,于夏有着及其浓厚的兴趣,所以能让于夏在寒冬里出门的动力一定是和她的兴趣有关的,至于其他的,没吃的可以订外卖,无聊了可以看动漫看电影看小说,出行的意义又有何在?商场都逛过了,冬装也都买了,出行的理由还有什么?只有兴趣了。   于是吃完了火锅,于夏很自觉很积极的帮苏于飞收拾了餐具,然后换了一身御寒的衣服,用大围巾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兴高采烈的跟着苏于飞出门去了。   这是第二次于夏跟苏于飞一起单独出门,上次一起出来已经是十月一起去花鸟市场的时候了。   这一次于夏依然兴奋了一路,换做其他人可能会觉得很诧异,竟然会有女生对去看蛇这么兴奋。普通的女孩子看到个虫子都吓得要死,于夏还见过被假蛇吓哭的女生,但是于夏对这些完全不觉得害怕,一样都是小生命,这些小生命在人类面前是如此的渺小,一脚就能踩死,可它们依然顽强的活着,繁衍生息进化,千奇百怪的外形,甚至有奇特的色彩,比如黄金蟒,那金黄色温和极了。   除了某些极少数的剧毒物种,于夏实在想不出这些小动物小昆虫们究竟有什么可怕的,应该是它们害怕人类才对。   有句话说,世界上比太阳更不能直视的,是人心。   从于夏住的地方到市北的动物园用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一路上于夏乐此不疲的给苏于飞讲述她小时候某个假期去乡村游玩的经历。   比如和当地的孩子们一起去爬山抓蝎子的时候翻出一条小青蛇,捅蜜蜂窝的时候被蜜蜂把手蛰肿,自己做木筏去小河里结果变成了落汤鸡,可这些一点都没让于夏留下不好的印象。   小青蛇自己爬走了,被蜜蜂蛰的地方很快就好了,夏日的河水清清凉凉深度只到大腿,放眼望去青山绿水,心旷神怡一点都不拥堵。一切都遵从着本能,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   轻松自在,连空气都格外的甘甜,没有城市中的那种紧迫感。   所以于夏从小就深爱着大自然,直到现在。 第五十一章 举个栗子(3)   “哇塞,你看那条蛇是白色的!看起来好纯洁的样子啊!”   动物园里的于夏兴奋度比路上更甚,要不是有苏于飞拦着,她自己都可能跳进蛇圈里。   爬行馆是一个大温室,所以即使是本该冬眠的冷血动物在这里也活动自如。于夏在每一个物种前都驻足,拍照留念。苏于飞依然很耐心的跟着她,就像是跟在小女儿身后的爸爸。   最终,别人一个小时就转完的动物园,于夏和苏于飞用了将近两个小时。尽管已经出了动物园,于夏依然沉浸在刚才认识的各种小动物的兴奋里。   “喵呜…喵呜…”   “诶?是不是有猫叫?”苏于飞打断喋喋不休的于夏。   “猫?在哪?”于夏安静了下来,环视四周,两人正走在人行通道上,两边只有绿化带。   “你听…”   “喵呜…”又是一声小猫的叫声,听起来有些虚弱。   于夏和苏于飞对视了一眼,“这么冷的天,在外面的小猫一定会冻死的,我们快找找它在哪。”   “好。”两人很快就达成一致,开始进到绿化带里去找猫。   于夏弯着腰,循着声音仔细搜索小型灌木的每一个缝隙,“啊!找到了!”随着于夏压低声音的惊呼,苏于飞也赶紧跑到于夏的身边蹲下。   只见一只小橘猫卡在有刺的灌木丛里无法动弹。小猫看到突然出现的于夏二人,更是害怕到剧烈挣扎,可是越挣扎越钻进更窄的地方,大概是被刺扎疼了,小橘猫的叫声变得更惨烈了。   “赶紧把它就出来吧…”还没等于夏说完,苏于飞已经伸手去掰开灌木的枝条。   但是枝条长的错综复杂,苏于飞只能勉强的打开一个只容一只手通过的小缝隙,苏于飞回头看着于夏,“麻烦你帮忙去把小猫抓出来,我按着树枝点。”   “好。”于夏应声而动,一只手已经伸进了刺丛中。   “小心点,别被刺划伤了,抓它的脖子,别被它咬到了…”苏于飞用力的按着树枝,尽可能给于夏留出更大的缝隙,自己的手已经被刺划伤了还浑然不觉。   “抓到了!”于夏的手臂瘦小,尽管缝隙不大,但是还是小心地伸了进去,稳稳的抓住   小猫,把它拿了出来。   “喵呜…”小猫很不安的叫着,但是也不敢乱动,也或许是没有力气挣扎了,由着于夏把它从灌木丛中拿出来,放到安全的地面上。   “太好了,它看起来没什么事呢。”于夏观察着小橘猫,小猫尽管很瘦小,倒是皮毛上没有伤,眼睛看起来也很明亮,只是有些脏兮兮的。   “喵…”说来也奇怪,刚才还很怕人的小猫,竟然也不逃走,就蹲在于夏的面前喵猫叫着。   “它这是饿了么?”于夏只好又蹲到小猫的身边,“怎么办呢?这么小可以吃猫粮么?就算可以吃,附近也没有卖的…”   “喵喵…”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的于夏,小猫歪了一下小脑袋,又用小奶猫嗲嗲的声音叫了几声。   啊,真是要萌化了!于夏感觉似乎不是自己救了一只猫,而是这只猫见到了自己,这难道不是命中注定?   “学长…”于夏也用一种萌化了的声音对苏于飞说,“我觉得我的没猫病已经恶化到无法救药的地步了,所以…”   “所以?”苏于飞也歪头看着于夏,假装自己听不懂。   “所以啊,你看天气这么冷,小猫这么小,真的很难生存的,要是我们从树丛中救了它,它却活不过这个冬天,那我们救它的意义又有何在?所以…”   “所以?”苏于飞还是一脸无辜的样子,淡定的看着于夏。   “所以我可不可以收养它啊!”于夏终于直白的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并不是问句,而是一种告知,哪怕别人说不可以,依然是没用的。   “前几个月,某人还说,在没有一定的精力和时间的条件下是不会养猫的,况且还可以把它送到流浪猫救助中心…”没有被任何人打断,而是苏于飞自己打住了,因为眼前的于夏已经把小猫抱进了怀里,自然的就像抱着自己的宠物一样,苏于飞实在是不忍打破这个场景。   “唉,你要是真的想养的话,就要对它负责啊。”还没有辩论,苏于飞自己就认输妥协了。也是,于夏一个人留在S市,一个人生活的话一定很无聊吧,要是能养一只猫的话,说不定还能给她一些乐趣,让她振作起来。   猫咪是种神奇的物种,能给人带来幸运。关于猫咪的故事很多很多,让苏于飞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一个是一位自暴自弃的流浪歌手偶然得到一只小猫,为了养活小猫,歌手开始   努力唱歌努力赚钱,最后小有名气。另一个也是一个流浪者,吸毒懒惰,后来乞讨的时候遇到一只猫,从此和猫咪一起生活,不仅戒了毒还写了一本著名的书。   看起来猫咪似乎是有让消沉的人重新振作起来的力量。尽管现在的于夏看起来一脸笑容,对生活看的很简单,但是苏于飞能感受到,于夏身边还是围绕着一种负面情绪,让她变得越来越自闭,不愿出门,不愿和人交流。   她的坚强到底还是表面上的吧。毕竟她是一个在缺爱的环境里长大的孩子,如今又只身一人在陌生的城市里,她的内心到底有多么的不安呢?苏于飞不知道,他只知道,或许于夏也需要这样一只猫,需要让她变得阳光的动力。   “啊,太好了!栗子你有家了呢!”于夏把小橘猫举高高又转了个圈圈,开心的像个孩子。   “栗子?”苏于飞汗颜,“你这就连名字都取好了?这是个什么名字啊?”   “你看,”于夏把小猫高高的举起来,“举个栗子!”   “噗…”苏于飞差点被萌出一口老血,“哈哈哈哈哈…”反应过来的苏于飞捧腹大笑,于夏啊,这可真有你的,这样的名字都能想的出来。   “有什么好笑的嘛,栗子本来也是个橘猫呀,同色系的,所以叫这个名字也很正常啊。   ”于夏撇撇嘴,对苏于飞的态度表示不满。   苏于飞调整了一下表情,和蔼可亲的问:“那如果是个小黑猫,叫什么名字?”   “小煤球!”于夏不假思索的说。   “小白猫呢?”   “小毛线!”   “哈哈哈…你就不能认真一点吗?人家的猫都叫什么COCO啊,在御啊,你的猫怎么这么接地气呢?”   “这样的名字好养活啊,我的猫嘛,不需要太金贵,能吃能睡能出去玩就好了。我又不是要把它养成什么不可一世的猫神,只要它好好活着就好了,对比而言,人们都活的那么累到底是好呢还是不好呢?”   幸运的是我是个人,能与你相遇,不幸的是,我是个人,不能像猫咪那样可以被你抱在怀里。   一种不可言说的情绪被吹散在了寒风里。   “好了,既然要养猫,那么好多东西都需要买呢,走吧,别在这里站着了。”   “嗯好。”于夏点点头,然后对着栗子喵喵叫了两声,似乎是在和栗子交代马上要带它   去买生活用品了。   其实这是种很好玩的现象,人对着猫咪喵喵叫试图和猫咪沟通,尽管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叫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兴许被猫咪听成了别的意思也未可知,更好玩的是,猫咪对着人们喵喵叫,其实是它们在试着和人类沟通,仔细观察可以发现,野猫很少会有喵喵叫的,只有家猫或者是寻求帮助的猫咪才会喵喵叫。   于夏和苏于飞先带着猫咪去了宠物医院给猫咪做了全身的检查,幸运的是小猫的身体很健康,除了耳朵里有点螨虫之外,其他的都很好,只需要洗干净就可以带回家了。   宠物医生建议,小猫在适应环境七天后可以带来打疫苗,因为小猫到了新的环境之后身体的抵抗能力会下降,所以一个周之后过来打第一次疫苗是最合适的。回家之后最好不要经常洗澡,首先猫咪自己就很爱干净,再一个猫咪还太小,经常洗澡很容易生病。这个小猫咪大概才一个月的样子,所以可以吃鸡蛋,喝奶粉,吃幼猫专用的猫粮和罐头,不可以吃咸的东西。   于夏牢记了医生的嘱咐,然后购置了猫砂和猫砂盆,还有猫咪的水碗和饭碗,软软的小窝,磨爪垫以及幼猫粮。   当然了这些东西最后都落到了苏于飞的怀抱里,感叹自己真是个搬家公司的劳苦命的苏   于飞不得不再一次打车把于夏和猫咪的日常用品都送回小区去。   “就放门口那里吧,真是太感谢你了学长。”小猫被于夏放进外套里一起包裹着,只露出一个小脑袋,哪怕是进屋后脱了外套,于夏依然把小猫抱在怀里,爱不释手的具体表现大抵如此。   苏于飞无奈,贴心的动手把买回来的东西都去掉包装袋,归置在客厅里。   “啊,那个猫窝的话,一会儿我要放到我房间里,这样的话,猫砂和猫砂盆还有猫粮…算了学长,你不用帮忙收拾啦,我一会儿都搬去我的房间就好了。”于夏本想动手帮忙的,但是发现自己的手被猫咪占据了,完全挣脱不开,只好做罢,又不想再辛苦苏于飞了,就贴心的喊了停。 第五十二章 举个栗子(4)   “嗯,好吧,那么我一会儿走的时候把这些包装袋之类的垃圾帮你拿下楼吧,还有中午我带了些吃的放在冰箱里,有蔬菜也有便当,不想做饭的话可以直接用微波炉热一下便当,我家里晚上有事,就不在你这里陪你吃了。”苏于飞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如果没事了的话,我就走了。”   “嗯嗯,好的呀,你放心吧,我自己又不是不会吃饭,你忙你的就行。”   “嗯,等我有空再来找你玩吧,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了,你要好好照顾栗子,所以不能再在床上颓废了…”意识到自己是不是管多了的苏于飞即使停下了嘱咐,“那么我走了,再见。”   “拜拜。”于夏冲着苏于飞挥了挥手,苏于飞自觉的拿起刚才已经打包好的垃圾,还顺手帮于夏带上了门。   真是个贴心的人啊。   被照顾的感觉真好。   苏于飞走后,于夏习惯性的去锁了门,然后把栗子放到新买的猫窝里,接着回房间去换   了睡衣,再动手把猫砂倒进猫砂盒里,搬进房间。最后把栗子的饭碗洗净,加了些幼猫粮,根据说明书用热水把猫泡成软软的,总算是准备就绪了。   接下来就是要给栗子喂饭,然后教他用猫砂了。   “栗子…”于夏走向沙发,“咦栗子呢?”猫窝里空空如也,哪里还有猫咪的影子。   “栗子,栗子。”   于夏把饭盒放到地上,满屋子到处找猫。就当于夏趴在地上往沙发底下仔细瞧的时候,一声猫叫从门口的方向传来。   于夏循声过去,只见栗子正舒服的呆在快递箱子里。那个箱子于夏看它比较完整,就准备留下装一些杂物的,没想到栗子倒先钻了进去。   “你呀,真是的,有软软的窝不住,非要进纸箱里去。”于夏把栗子从箱子里抱出来,放到了饭盒前面。闻到食物的味道的栗子,开心的吃了起来,这时候于夏淡定的掏出手机,拍照啊!啊!天呐,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啊,这吃相,这小尾巴,啊,天呐,心都要化了!   既然栗子喜欢纸盒子,那么一想到以后购物节的时候收到那么多的快递,把纸盒子堆在栗子面前说,“主子你看,这都是铲屎的为你打下的江山!”想想都很激动有没有!   于夏不可抑止的把二十多张栗子吃饭的照片发给了温宇,不仅如此还发到空间里,配文曰:我的没猫病治好了!   “这是?”温宇很快给于夏回复过来。   “这是我今天救下的流浪猫,栗子,我要收养它啦!”   “栗子?”   “是呀是呀。”   “名字挺可爱的。”   “还是你有眼光!”   “举个栗子嘛,是你的风格。”   “啊,小宇宇,我真是太喜欢你了~还你懂我。”   “那当然啦,不过如果是我的话,我还是更倾向养个王八,毕竟猫猫的寿命有限,养宠物以后还是难以避免悲伤的,还是王八好,等我走的时候说不定他还活着呢,把悲伤留给王八!   “那你倒是经常回母校看看我们的龟儿子呀,你又回不来,人家都不认你了,怎么悲伤?”   “对不起呀,今年是回不去了,留你一人在国内了,明年我一定争取回去。”   “真的?”   “真的!”   “太好了,那可说好了哈,别等我盼了一年你又不回来,那我肯定会怨恨你的。”   “放心吧,我说到做到。”   “行!栗子吃饱了,我要带她回房间教它用猫砂了,你早些休息呀,拜拜。”   “拜拜。哦,对了,既然养了,就要照顾到底呦。”   “放心吧,这点耐心我肯定是有的。”   于夏把手机揣进兜里,抱着栗子回到了房间。为了栗子开心着想,于夏不仅把猫窝带了进来,还把纸箱子也带了进来,纸箱里铺了一层软软的毛巾,任主子自己选择今晚在哪里过夜。   安顿好栗子后,于夏才匆匆吃了一份便当,然后…   当然是撸猫啦!   栗子是个性格温和的猫咪,任由于夏抱着摸摸这里摸摸那里,一点都不反抗。难得有流浪猫这样的信任人,一般尤其是小的流浪猫,对人十分的警觉,一有人靠近马上就跑掉了   。甚至有些家猫,也被主人冠上了中华气死猫的称号,就是说它们日常不理人的表现还有贱贱的把桌子上的东西都推到地上并且露出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真的是被它们气死了。而栗子倒像是个猫中的淑女,对人很亲近,还不调皮,这样的好猫那里找啊。   对了,栗子是个女孩字呦。幼猫的毛是软软的那种仿佛婴儿的胎毛,肉垫粉粉的,按下去就会弹出五个小爪子,指甲已经在宠物医院修剪过了,所以一点都不用担心会被抓伤。   于夏就像是个猥琐的大叔一样,一刻不停的抚摸着栗子柔软的小身体。栗子乖乖巧巧的,适时的发出舒服的喵叫声,于夏甚至有种错觉,这是不是谁家的小宠物跑丢了呀?但是栗子的脖子上并没有项圈,没有身份牌,没有任何有主可寻的标记,只能当流浪猫看待了。   对了,还是给栗子定制一个猫牌吧,就是那种印有栗子的名字和主人的联系方式的,轻巧的可以挂在脖子上的小猫牌,以防栗子跑丢。   想到这里,于夏立马打开手机在网上订购了一个定制小猫牌,不得不说现在网购真的是太发达了,想要什么几乎都可以买得到。   尤记得在某购物网站上看到有人卖葫芦娃,下面有评论说:大家都别买这是骗子,我买的葫芦切开后什么都没有。卖家回复说:葫芦娃都是随机发货的,你的是六娃,隐身了,   所以看不到!   这个梗真是流传甚广人尽皆知啊。   于夏喜欢这些可爱的小段子,比如听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于是小于问大鱼说:听说我们的记忆只有七秒?大鱼说:你说啥?小鱼:啥?大鱼:啥?…   还有,为什么海是蓝色的?因为小鱼吐泡泡,blue blue blue…   所以于夏很认真的给栗子讲笑话,然而栗子只是一脸新奇的看着于夏,喵喵喵?   结果是于夏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而栗子既没有回到小窝里,也没有去到纸箱里,而是趴在于夏的头上也睡了过去,大概是枕头上很软,而栗子又喜欢暖和的地方,所以睡在这里一定很舒服吧。 第五十三章 命运的十字路口(1)   “喵,喵…”   “嗯?…”于夏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栗子正抱着于夏的脑袋,在耳边软绵绵的喵喵叫。   时间才七点,大概是栗子饿了想要吃饭,所以就把于夏叫起来了,于夏拍着脑袋醒了过来。这就是养猫的一大优点吧,能让作息变得正常。哪怕是有起床气的于夏,在栗子柔声的呼唤下,也毫无怨言的起床给栗子准备早餐。   于夏起身去厨房煮鸡蛋,自己吃两个半,栗子吃半个,毕竟还是个小猫,不能吃太多会被撑到的。至于自己吃两个半这件事,于夏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吃的太多了,记得大学刚开学的时候,于夏去买小笼包,觉得自己应该早饭少吃点的于夏就买了五个,这时就听到旁边一对情侣,男生说,拿四个小笼包,女生说,买这么多干嘛?一脸诧异的于夏只能端着小笼包默默跑到角落去,同样是吃饭,怎么差异这么大呢?   难道是因为身处南方?南方确实有很多习惯和北方不一样。比如米饭可以自己加,水果可以单个买。于夏每次买水果的时候都怀疑,这要是在家乡那边,只买一个苹果的话,老板会不   会削她?或者一脸随意的说,送你一个就好了,别在这耽误我做生意。   有了栗子,于夏的生活慢慢变得规律起来。不仅要定时给栗子喂早中晚饭,还要带栗子去打疫苗,由于总是去宠物医院给栗子洗澡很麻烦,于夏还买了宠物专用的沐浴露,因为小动物们的皮肤和人类的皮肤的酸碱度不同,人类的沐浴露会对小动物的皮肤造成伤害。栗子喜欢吃鸡蛋,所以前段时间还不常出门的于夏,现在要经常去超市买鸡蛋,可以说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栗子的生活就更规律了,每天早上定时叫于夏起床。上午于夏看书或者看电影的时候栗子就趴在于夏的腿上,中午和于夏一起睡午觉,下午就去于夏的鱼缸前面安静的蹲着注视缸里的游鱼。还好鱼缸有盖子,氧气都是经过氧气泵输入的,所以栗子难以对小鱼下手,也或许栗子真的是个淑女,只是欣赏小鱼而已。到了晚上,于夏在假期会更频繁的和温宇开视频,所以栗子难免的就要出现在视频里,被于夏用来演示猫咪的身体是多么柔软,以及栗子是多么的乖巧。   看到于夏每天都充实起来的温宇也觉得很开心,果然于夏养只猫真是正确的选择。   栗子是个很聪明的小猫,小猫满地转圈的时候就是它要上厕所的时候了,这时候于夏就会把它抱进猫砂盆里,反复几次之后,栗子就自己学会了用猫砂。养猫果然是省心啊,不吵不闹,体型还小,又聪明爱干净,女孩子养只猫真是在合适不过了。   年前苏于飞只带于夏出去过一次动物园。因为苏于飞的家在S市,作为家中的独子,他需要帮家里购置年货,甚至陪爸妈逛街去买新衣,给亲戚家送年货等等一系列的事情,用苏于飞爸妈的话说,苏于飞已经长大了,这些事情都要他一一接手了,他们两个就可以安心养老了。   苏于飞忙里抽闲,给自己家里置办年货的同时,也顺便帮于夏买了对联,储备用的食物,在过年的前两天给于夏送了过去。   “呦,学长,好久不见呀!”   苏于飞的手还停在半空中保持着敲门的状态,现在是上午将近十点,苏于飞以为自己还要敲好久才会有人来开门,没想到,刚敲了两下,门就开了。并且,眼前的于夏穿着整齐的家居服,完全没有上一次来的时候裹着被子的不可描述的形象。苏于飞甚至怀疑,这是个假于夏吧。   “是啊,好久不见,我来给你送点过年用的东西,毕竟快过年了,你一个小姑娘家的独自在外过年,我作为房东还是要多照顾你一些的。”   苏于飞边说,边把门口那些大包小包的东西往屋里搬。   屋里很整洁,连窗户都很明亮,看起来于夏一定是做了年前大扫除的,这么大的屋子也真是难为她了要一个人收拾,要是她提前和自己说的话,自己肯定会来帮忙的。苏于飞环视屋子,感慨万千。   “太感谢你了,快过年了一定很忙吧,难为你还记得我…”   “喵~”于夏的话还没说完,栗子已经窜到了苏于飞的面前,大概是还能认出苏于飞来,栗子一点都没有怕生的意思。   “栗子长大了不少嘛。”距栗子被于夏收养已经半个多月了,身形变大了不少,但依然是个小猫的样子。   “是呀,”于夏说着把栗子抱了起来,递给苏于飞,“而且栗子可乖了呢。”   苏于飞接过栗子,果然,栗子在苏于飞的怀里乖乖的,一点都不挣扎也不挠人,这柔软的触感苏于飞都不舍得放手了。于夏笑着看苏于飞小心翼翼的抱着栗子的样子,然后动手把苏于飞送来的储备食物搬到冰箱里。   苏于飞看了一眼厨房,冰箱保鲜里有储备的鸡蛋,牛奶和新鲜蔬菜,厨房还放置了猫粮和奶粉。比起上次过来,冰箱里基本是空的好太多了,可见这段时间的于夏明显是振作多了,果然养猫是个正确的选择,于夏不仅早睡早起,还能按时吃饭,想到这里,苏于飞不禁又多抚摸了栗子几下以示感谢。   “这些吃的花了多少钱呀?回头我给你转账。”于夏不喜欢欠人情的性情是一点都没有变,以前苏于飞送来的东西,都被于夏变相的发红包或是不经意的送礼物给一点一点扯平了。   “啊,不用不用,你可千万别再给我钱了,我拿着你给的房租已经很过意不去了,这点东西根本不算什么的。”苏于飞赶紧摇头,于夏这个姑娘的知恩图报他是见识过的,比如于夏买了一条男女通用款的腰带,结果买大了,就让白苗试了一下,结果还是大,倒是苏于飞用着正好,就直接给了苏于飞,说是已经过了退换期,要是没人用就浪费资源了。这样的例子真是数不胜数,苏于飞比于夏还大一岁都招架不住,毕竟她总能找到让人没法拒绝的理由。   “一码归一码…”   “啊!对了!我妈妈说,大年三十想请你去我家吃年夜饭!”苏于飞赶紧转移话题,避免于夏继续讲道理。 第五十四章 命运的十字路口(2)   “咳咳…”于夏差点被自己呛到,“你说什么?”   “我妈妈说想请你和我们一起吃年夜饭啊。”   “为…为什么?”   “因为你一个女孩子家的在外一个人过年多冷清啊,而且我是你的房东,又是你的朋友,我妈妈知道以后就提议说让你一起来过年,算是热闹一下。”   于夏皱眉,自己真的是不会应付大人啊…先不说于夏的家庭是破裂的,就说从小就不需要去拜年的于夏和大人们的接触很少,如果说于夏很容易和同龄人 打成一片,思想也比同龄人要成熟,倒是对于长辈们,于夏可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招架。   “那个,学长啊,你先帮我谢谢阿姨的好意…”于夏咬了咬嘴唇,开始组织语言,“我的话啊,就不去了吧,这个这么多年了,我也习惯了冷清的过,而且啊,我也不是很会说话,要是气氛尴尬了,我这可就要焦虑症发作然后引发精神衰弱,然后,然后…”   “这么严重?”   看不出苏于飞的表情来,于夏心里有点慌。毕竟人家好心好意请自己一起过去过年,自己非但拒绝,还说出这么不吉利的话,真是罪过罪过。   “也,也没有这么严重,就是,就是…”还是找不出一个好的拒绝的理由,于夏的手心开始都急出了冷汗。   “没事的,你不用为难的,不想去就不用去的,我妈妈人很随和的,她不会介意的,再说你一个女生到男生家里去过年,虽说我们是朋友,但是难免有些不合适的,所以你不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苏于飞微微一笑,把栗子递还给于夏。   “喵~”刚才差点睡过去的栗子,叫了一声表示抗议,但是很快又伸展开四肢,在于夏怀里闭上了眼睛。   苏于飞真的是善解人意,对于自己的拒绝不仅没有不高兴,反而还替自己找了理由,于夏的心里感动到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总归是松了一口气。   “那就麻烦你帮我跟阿姨解释一下了,告诉阿姨我很抱歉的,十分感谢她的好意。”   “嗯,你放心吧。我就不陪你吃午饭了,家里还有事呢。你自己照顾好自己。”   “好的,学长再见。”   送走了苏于飞,于夏长舒一口气,唉,以前也不觉得社交有多么麻烦,小的时候仗着自己还是个孩子,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喜欢谁不喜欢谁做什么不做什么都是黑白分明的,长大之后才发现,社交真的是麻烦死了,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   曾在书里看过一句话,小孩子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   别人还有父母教导会好一点,自己完全是要靠自己观察学习,那些社会上的社交礼仪,很多都是跟温宇学的,比如给长辈送礼要送双数不能送单数,还有那些个察言观色,于夏在拿不准的时候尽量保持沉默和微笑,少说多看也是种技巧了。   于夏是个追求完美的人,所以不允许自己犯错,更怕自己说错话做错事引起别人的反感,甚至怕被嘲笑无知。尽管现在的于夏在别人的眼中可以算是全能了,但是于夏自己一点都不满足,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但是没有温宇带着,于夏又很难跨出第一步来,人倒是越长越大的,胆子反而变小了。   唉,慢慢来吧,还好现在还是个学生,离进入社会还有几年呢,也不需要太心急。   于夏先给栗子准备好了猫粮,然后给自己做了午饭,一人一猫又归于平常。   于夏这边倒是平常了,其他人可就不一样了。   温宇那边,父母都已经到达了澳大利亚,温宇父母的心态很年轻,也可能和家里的公司有关,两人很有活力,从到了澳大利亚就让温宇当导游带着他们四处游玩,听温宇说他们还购买了几张国内少见的袋鼠皮。   白苗也和于夏抱怨,在家的日子日常到有些无聊,尤其是于夏不在A市,自己想出去玩都找不到人。王勋每天带着自己的   林妹妹到处去玩,偶尔还能叫上白苗和金巍,但是绝大部分时间都是两个人腻在一起,对白苗来说这个假期无趣极了。   宋佳佳也给于夏打过问候电话,原本计划到了寒假和于夏一起去逛商场买衣服的宋佳佳得知于夏不回来过年的时候很是郁闷,以往过年都要去温宇家小聚的,现在不仅温宇不在,连于夏都不在,宋佳佳连逛商场都没有兴致了。   值得一提的是金巍和宋佳佳依然保持着友好的联系。两个人的大学都在一个省里,见面倒是很容易。自从当年宋佳佳假扮金巍的女朋友之后,两个人的关系就一直很好,甚至可以说是很暧昧了。于夏向宋佳佳八卦的打听两人是什么情况的时候,宋佳佳竟然还吞吞吐吐的,实在是可疑呀。   而王勋,这个妹控,带着林把A市玩了个遍。毕竟家里是做娱乐行业的,王勋自是知道哪里好玩,哪里有好吃的,结果本来还瘦瘦小小的林,半个月竟然长了七八斤秤,这要是让林妈妈知道了一定高兴坏了。而且王勋的爸爸对于王勋的乐善好施很是支持,这也算是积德行善回报社会了,不缺钱的王爸爸对王勋的所作所为赞赏有加,而且开放的王爸爸私下还和王勋说,要是真的喜欢林这个小姑娘就大大方方的承认,等她高中毕业上了大学了,就可以成为王家正式的准儿媳。无所畏惧的王勋,竟然娇羞的红了脸,没有辩解的就跑开了。   真好呀。虽然于夏对自己没有回去的决定并不后悔,但是看   到大家都对自己有所思念,于夏也想回去和他们一起聚聚呢,白苗和王勋还好说,毕竟和金巍还有宋佳佳已经半年没有见面了,确实是有些想他们的。   抱着栗子,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原本还稀疏的灯火,近段时间以来增多了不少,这是出门在外的人们回来过节了吧。有家可回,真好。于夏这才第一次对自己独自一人在外过年感受到了惆怅。 第五十五章 命运的十字路口(3)   心底的波动最终平复为一潭死水。   于夏的生活太过平静,感受不到悲伤,但是也没有欣喜,就像是心跳失去了起伏一样让人感到些许不安。以前那个站在焦点之处的于夏,身边各种事情层出不穷,如今低调至极的于夏,生活平静到仿佛是另一个世界。   在持续了一个周的大晴天之后,气温骤然下降,惊吓了本来安逸漂游的水蒸气,它们叫嚷着逃向车水马龙的人间,于是新年前的最后一场雨,便在行人四散躲避中谢了幕。   据说,明日有雪。   南方很少下雪的,没想到少有的一次降雪,在大年三十的这一天,被于夏赶上了。   尽管是雪,但是严格而言,是雨夹雪,可毕竟是于夏在南方看到的第一场降雪,于夏还是一脸新奇的披着外套来到了阳台仰望天空。栗子就更是第一次看到雪了,和于夏一起来到阳台,伸出爪子在空中挥舞着,想要抓到雪花,但是碰触以后雪花就消失了,抓了半天什么都没抓到的栗子看着自己的爪子思考猫生。   于夏乐的给栗子拍了视频,直接发到了空间,获赞不少。   因为阳台毕竟还是冷的,于是于夏强行把栗子带回了屋子里,还没搞明白事情真相的栗子,正趴在玻璃门上一眨不眨的看着外面落地即化的雪。   因为大学几乎没有作业,于夏每天都生活在逗猫、喂鱼、浇花的日子里,仿佛是提前进入了老年期。   今天是年三十,于夏拿出了前天苏于飞送来的对联贴到了门上,也算是让这里看起来有点过年的感觉。   当夜幕降临,第一声鞭炮声响起的时候,于夏隔窗看着天空绽放的烟花,那么绚丽,那么壮观,又是那么的短暂,转瞬即逝。   烟花难存,韶华易逝。   “咚咚咚…”正在思考人生的毫无准备的于夏被突然响起的敲门声吓了一大跳,这大过年的会是谁呢。   于夏透过猫眼,看到门外的苏于飞正跺着脚站在走廊里。   于夏赶紧打开了门,“你怎么来?”对于突然出现的苏于飞,于夏还是感到很惊异,这时候人们不都应该在家吃团圆饭的吗?   苏于飞大步跨进屋子里,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于夏,“啊,今   年真冷啊,白天下了雪,这会儿真是冻死人了,南方好久没这么冷过了。”   于夏接过苏于飞带来的袋子,里面是一个保温盒,“所以这大冷的天,你来干嘛?”   “嘿嘿,来给你送点饺子,刚出锅的,你趁热吃吧。”   “你吃过了?”于夏接过饺子,心里备受感动,没想到他顶着寒风过来给自己送饺子,于夏都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我陪爸妈吃了一点,然后就过来了,怕这大过年的你随便吃点就应付。你快尝尝,我妈妈做的水饺可好吃了。”   于夏去厨房把水饺倒在了盘子里,足足装了两个盘子,“那么你一定没吃饱吧,再和我一起吃点吧,你带这么多我也吃不完,要是吃不完岂不是怪浪费的。”于夏说着已经把两盘睡觉都摆到了桌子上,还带了两双筷子。   “喵~”看到有吃的,栗子先跳到了椅子上。以前栗子都是和于夏同时吃饭的,因为一旦自己先吃,栗子就会在桌子上一直盯着自己,那可怜的小眼神,仿佛于夏每吃一口都是罪孽深重。   猫咪不能吃咸的东西,但是于夏先尝过之后,觉得还是挺清淡的,就夹了一个水饺给栗子,栗子这才心满意足的去吃自己   的饭。   既然于夏都这么说了,苏于飞也不好拒绝,就坐了下来和于夏一起吃,其实苏于飞的本意就是多陪于夏一会儿。毕竟自己和家人过年已经这么久了,而且妈妈也理解自己,所以内心深处觉得多陪于夏一会儿也挺好的。   “时间过的真快啊,”苏于飞吃着饭,听着窗外的鞭炮声感叹道,“要是有酒就好了。”   于夏愣了愣,放下手中的筷子,“还真有。”   苏于飞一脸惊奇,自己又没往这里送过酒,于夏平时出去也不喝酒,难道是她生日的时候好朋友送的?那个不是珍藏版的吗?只见于夏去了自己的卧室,然后神秘兮兮的背着手出来了。   苏于飞好奇的看着于夏,于夏得意一笑,拿出藏在背后的东西,砰的一下放到了桌子上。   “二…二锅头?!”苏于飞惊讶的说不出话来,没想到于夏竟然能拿出白酒,还是度数很高的二锅头。   “我去拿杯子,这个度数高,少喝一点意思意思就好哈。”   “你这怎么会有二锅头?”   “嗯…这个…有时候会失眠,就会喝一点,不过有了栗子之   后就没再喝过了。”于夏已经把杯子摆到两人的面前,给彼此都少添了一点酒。   “没想到你还喝这么烈的酒。”苏于飞浅尝了一下,辛辣的感觉瞬间从嗓子到了胃,身体一下子变得热了起来。苏于飞的酒量其实并不好,所以并不敢多喝怕失了态,刚才只是有感而发,如果在自己家里,喝多了也没什么,但是在于夏面前,喝多了一定会很尴尬的。   “没想到的事情多了去了,我还没想到你今晚会来呢。”   “毕竟你在S市认识的人不多,一个人过年多可怜啊,我不忍心呗。”苏于飞说的风淡云轻,笑得一脸的痞气。   “那我可就要谢谢你的可怜了,”于夏笑了笑,丝毫没有介意,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酒,“明天就是新的一年了,大学这半年,多谢你的照顾了,来年也请多多指教呀。”   “彼此彼此。”   窗外灯火阑珊,鞭炮喧嚣,电视里的一年一度的春晚正在按部就班的直播着。两个人断断续续的聊着天,也没人提苏于飞到底什么时候走。或许在于夏的心里,也是十分害怕寂寞的吧,尤其是在这种欢快的气氛里,一个人的寂寞更显得尤为刺眼吧。   倒计时的呼声从电视里传出,十,九…三,二,一!零点的钟声响彻中华大地。   这才意识到真的很晚了的于夏终于开了口,“时间很晚了,学长你快回家吧。你陪我跨年我很开心,路上注意安全…” 第五十六章 命运的十字路口(4)   “于夏,我有话和你说。”苏于飞的双颊微红,不知道是喝了酒的缘故,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   “嗯?”本想去帮苏于飞开门的于夏,回过头来,一脸疑问,心里有些隐隐的不安。   “其实我早就认识你了。”   “嗯?”于夏不解。   “在高中的时候,因为转学和高考的一些缘故,我高三开学的时候要回学校拿我的学籍资料,正好遇到学校的开学汇报演出…”   于夏大约猜到是什么时候了,苏于飞接着说:“因为我转学走了,所以重回A市的学校,对什么都很感兴趣,就去了汇演的礼堂,恰好看到你在台下和台上的男生斗琴。我从没看过这么精彩的演出,能把本来温和的音乐弹得那么激昂,也没见过这么勇敢的姑娘,能在所有人的注释下表白。我那时候想,那个男生真是幸运啊,可惜自己只是回来拿学籍资料的,这里已经不属于我了,真不知道结局会是怎么样的。”   “结局就是,我成功追到他了。所以…”于夏心里的不安更   甚,急着想把话语权转到自己这里,没想到还是被苏于飞打断了。   “所以我在想,如果我在那个学校的话,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局呢?我知道你肯定会追到他的,毕竟这么勇敢果断的女孩子,没有几个男生能拒绝的。可是我听说,我听白苗说,他大学就出国了,把你一个人留在国内。明明知道你的背景了解你的过去,怎么可以把你一个人留下?!保护你难道不是他应该做的吗?在你无助的时候,在你受伤的时候,他又在哪里?!这么不负责的人,为什么不陪在你的身边,连我这个外人都能给你最需要的帮助,于夏…”   苏于飞说着,一步一步靠近于夏,不知所措的于夏步步后退,很快靠到了墙壁上。苏于飞伸出手,想扶着于夏的肩膀,最终还是把手放到了墙壁上。   “于夏…你知道你受伤的时候我有多心疼多气愤吗?像你这么优秀的姑娘却只能收敛自己,只能躲在房间里宅着,这不是应该属于你的生活。你是属于天空的,你应该是自由自在,你应该是万众瞩目闪耀着光芒的…”   苏于飞刚才激烈的语气慢慢变得柔和,“于夏…,离开他吧,和我在一起,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让我保护你吧…”   苏于飞的身体慢慢前倾,于夏能感受到他温热的鼻息,于夏想推开他,可是大脑一片空白,双手都失了控制。直到苏于飞温热的唇碰到了自己唇角,于夏这才反映过来,奋力的推开了苏于飞。   “对不起,我只当你是我的好朋友,”于夏低着头,迅速的打开门,“你走吧。”   “于夏,我…”苏于飞似乎清醒了一些,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的苏于飞赶紧向于夏解释。   “走啊!”于夏的语气不容置疑,坚定的打断了苏于飞的话,她已经什么听不下去了,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我走,我走,但是你别生气,我只是,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的心意…”   “走吧。”于夏的声音小了下去,依然低着头,不去看他。   “好,我走。”   苏于飞到底是妥协了,走到门口,深深的回望了于夏一眼,于夏则迅速地关上了门,仿佛是断了谁的念想。   一道门,千山万水。   门关上的那一霎,于夏的眼泪夺眶而出。说不出为谁而哭,为什么而哭,只是眼泪不停的流啊流啊,宣泄着莫名其妙的情   绪。栗子轻轻走了过来,在于夏的腿边蹭了蹭,于夏终于放声大哭起来,坐在地板上抱着栗子,嚎啕大哭。   苏于飞在门外站了一会儿,他不知道该如何再面对于夏。他喜欢于夏是真的,今晚说的话也都是真的,可自己这真真的一颗心就这样被关在门外。果然是被拒绝了,本来今晚就是在这个场景之下不受大脑控制的突然的表白。讲真的,自己都被自己吓到了,完全没有考虑后果的行动,现在真是后悔莫及。一旦自己表明了心迹,那么两人就,再也回不到以前了吧。   苏于飞走在夜晚的街道上,寒风凛冽,吹疼的又是谁的心。   路灯苍白的照在地上,影子长了又短短了又长。身边是万家灯火,那些以往早就熄灭的灯火,今晚依然明亮。偶尔几户人家还传出欢声笑语,而自己呢,披着夜色独自行走在街上。   手机接收到了许许多多的贺岁短信,眼泪流干了的于夏抱着栗子回到床上,面无表情的逐条回复。一些无关紧要的都忽略了,于夏只回复了一些对自己来说重要的人,因为回复的迟了,还被白苗等人抱怨,于夏又逐个表达歉意。一切都是机械的动作,大脑已经不再运转了,于夏也不想考虑任何事情。   最难回复的是温宇。于夏的心充满内疚,所以面对温宇的多条未接视频通话,于夏第一次说了谎。   “对不起呀,我刚才睡着了。一个人过年有些无聊,所以在床上躺着躺着就不小心睡过去了,错过了新年零点,也没接到你的视频。”   “没事的,还怕你一个人过节会心情不好呢,那你接着睡吧,我这边也很晚了,看到你的回复就放心了。晚安,爱你。”   “晚安。”   爱你那两个字,于夏手指颤抖了半天还是没能打出来,只好收起手机,把自己埋进被子里。   于夏蜷缩在被子中央,被子被缩成一个包,裹在身上,就像是一个床上的坟冢,埋葬了一个人的眼泪与悲伤。   “喵…”被子的一角正在蠕动,栗子正在想办法钻进被子里。   “栗子…”于夏把栗子揽进怀里,“栗子,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呢…”于夏呢喃着自己的慌张,就算是头发都遮住了脸庞也掩不住脸上的忧伤。   于夏不是没猜到苏于飞对自己的感情,她并不傻,早就从苏于飞的所作所为里猜到了他喜欢自己了,但是于夏自己从心里否认了这种猜想,于夏不想离开温宇,毕竟自己先许诺了温宇,也不想失去苏于飞这个朋友,因为她在苏于飞的身边能感受   到一种可以信赖的安全感。   可惜生不逢时,遇不逢人。   于夏已经有温宇了,那么又怎么能给苏于飞留出位置?可要是换成是从前,于夏会好不犹豫的选择温宇,现在,于夏竟然犹豫了。于夏难以原谅自己的犹豫,就像是站在命运的十字路口,明明一直往前走的人,居然在犹豫另一条路会通向哪里。   于夏的双手紧握成拳,指甲扎到了手掌里,疼吗?当然疼,可是只有痛觉才能替代心里的罪恶。 第五十七章 于夏的选择(1)   人一生的心路历程大概就是,伤心欲绝,辗转反侧,欲哭无泪,久病成医,百炼成钢。   一夜无眠的于夏,盯着镜子里红肿的眼睛,无力的扯了扯嘴角。   人为什么要这么复杂?为什么要有感情这种东西?身边的猫也好,鱼也好,甚至植物,似乎每一个都过得比自己好。   要是过得足够悲伤,那么这长久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   一夜的思考,于夏总算是下定了决心。如果说,没有温宇,那么自己一定会选择苏于飞。但是偏偏自己先遇到了温宇,那个温柔的男生,那个一直对自己有耐心的人,在自己失去一切的时候站在自己身后的人,怎么能背叛他呢。   至于苏于飞,说一点都不喜欢他那是假的,人心不是石头做的,谁都不是圣人,谁又能保证自己的心自己的眼睛自己的身边都只有一个人的存在?于夏做不到,环境也不允许,毕竟苏于飞救过自己是真的,在无路可走无处可去的时候帮过自己也是真的。这种感情到底是被归结为感激还是心动呢?于夏也说不清,毕竟自己对温宇也心存感激不是吗?   既然一个是一定不能背叛的,一个是不明情感的,那就选择确定的事物就好了,这大概就是最简单的办法了吧。   于夏面无表情的去泡了一杯茶,茶水滤出来后,把茶叶放到纱布里然后放进冰箱的冷冻柜里冷藏,过会儿就可以拿来给眼睛消肿了,这种方法屡试不爽,并且还有祛除黑眼圈的功效。   栗子在慢悠悠的吃早饭,真好,它的生活是如此的简单,简单到让于夏羡慕不已。   终于,在沙发上坐了许久的于夏拿起手机,鼓起勇气给苏于飞发消息,于夏决定要退租。离开学还有半个月,开学之后直接回宿舍住就好了,毕竟自己并没有错,比起逃避宿舍那位而言,于夏现在更想避开苏于飞。   “学长,你在吗?”   “嗯,在,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有个事情想告诉你。”尽管做好了决定,但是想和做完全是两回事,于夏都还没考虑好是要婉转的说,还是直接说,直接说会不会让他伤心呢?可是长痛不如短痛,还是直截了当的好吧…   然而,迟迟没有收到苏于飞的回复,于夏有些按捺不住了,刚才还秒回的,这会儿怎么没声音了?难道是他正在忙吗?   “学长,你还在吗?”   “对不起啊,于夏,我发烧了,实在是头晕,要是没什么急事你就先给我留言吧。要是有什么急事的话,我…”苏于飞发过来一条语音,声音听起来很虚弱,最后几个字的发音都是模   糊的,难道发烧已经烧到没法打字的地步了?   “没事没事,那你先休息吧,我没事。”   苏于飞真的就不再回复了。于夏看着手机不知该如何是好,一定是昨晚,喝了酒又心情低落,而且昨晚尤其的冷,所以着凉发烧了吧。原本已经下定决心的于夏,因为罪恶感又深了一层,所以又开始动摇了。   都怪我,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以前自己生病的时候他还去看望自己的,现在自己是不是应该去看望他,然而连他的家在哪里都不知道…   可是,可是…于夏用力的摇了摇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和苏于飞接触的越多,自己就越是摇摆不定,开学一定要搬离这里,既然没办法说出口,干脆就不说好了,等开学自己悄悄搬走,之后再解释就好了。   打定主意的于夏已经开始着手收拾东西了。   尽管还有半个月,但是,现在可以把一些不必要的东西都先装起来,这样走的时候就不会太匆忙。   另外,于夏还担心的一点就是,白苗。白苗和苏于飞的关系很好,自己和白苗认识两年多了,还没见白苗和哪个男生的关系这么好过,除了高中总是一起玩的几个人。所以于夏一度认为白苗喜欢苏于飞,尽管白苗再三辩解,可是越辩解就越觉得可疑。于夏也不不知道该怎么和白苗说才好,以前的话,有什   么事情不能和温宇说的,于夏都会找白苗商量,现在连白苗都不能说了,于夏整个人都要疯掉了。   最最最让于夏感到无解的是栗子。   宿舍是禁止养宠物的,据说以前有个学姐在宿舍养猫,结果学姐去上课后被舍管检查卫生的时候发现了小猫,舍管直接就把小猫带走了,学姐后来怎么找都找不到,又没办法和舍管理论,毕竟舍规明文规定不许养宠物的。所以栗子是断然不能带回宿舍的,就算自己一直随身带着栗子,但是难保舍友不会介意,万一被举报,那后果也是不堪设想,这可如何是好?   找人领养吗?不行,栗子是自己一手养大的,一定不能送给别人,万一对方不能善待栗子,那自己怎么能原谅抛弃栗子的自己呢。让朋友代养?送宠物店寄养?于夏拿不定主意了,毕竟当初说好要对栗子负责的,看到栗子那乖巧的样子,于夏是一万个舍不得。   其实最先想到的还是苏于飞。如果和苏于飞的关系还是和从前一样,那么,完全可以把栗子交给苏于飞,自己还可以随时来看望栗子,而且说实话,自己住在这里已经习惯了。如果,如果,能回到从前就好了…   至于鱼缸和花,鱼缸本来就是要留给苏于飞的,所以不需要考虑,花的话,栀子花太大了,很难带走,但是多肉是一定要带走的,也算是养了半年的多肉,既然能带走,无论如何也不   能再舍下了。   计划好一切的于夏变得安静了下来,安静下来之后,紧绷的神经也放松了,疲惫感袭来,一夜未眠的于夏终于倒在了床上,不需要酒,但还是习惯的抱着二哈,意识很快就模糊不清了,终于,沉沉的睡了过去。   梦里是雪,是黑夜,是寒冷,是一个人… 第五十八章 于夏的选择(2)   之后的日子于夏尽量回避苏于飞。   苏于飞病好之后试图去找于夏,但是于夏拒不开门,也不多说话。苏于飞无计可施,在敲了几天门之后终于不再来打扰于夏了,这让于夏稍稍松了一口气。   苏于飞自己也知道,现在的于夏是不可能回应自己的。他想过于夏和她男朋友的感情很好,但是没想到分别半年了,于夏还能为他毫不动摇,苏于飞在心里苦笑,没想到大学能遇到于夏,如果没遇到她,那么之前的情绪也只会是一种情绪罢了,断然不会成为现在这种模样。   然而苏于飞并没有放弃,他只是觉得于夏还需要一些时间和空间而已。毕竟于夏的男朋友在国外至少四年,这四年,自己会一直陪在于夏爱的身边的,哪怕于夏不愿见自己,自己也会默默的守护着她,要是四年之后,于夏的心意如初,那么就可以彻底放弃了。   这些,于夏不知。   于夏只当是苏于飞感觉到了自己的选择,所以知难而退了。于是剩下这半个月,没了苏于飞的问候,仿佛生活缺了什么的于夏,拼命的想办法填补空白。比如之前简简单单的炒个菜,现在要复杂到过水去油烹炸炖煮,一顿饭要耗费一到两个小时   。原本对厨艺豪不精通的于夏,现在跟着教程一点一点学的竟然也做的有模有样的。   温宇和白苗知道后,无一不赞叹,人的潜力是无穷的,以往有这两个人的时候,于夏从不下厨,只身一人的时候,从不下厨的人也能做出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来,真是令人佩服。   于夏像往常一样晚上和温宇开视频,尽量压抑住自己别扭的心理,选一些轻松的话题和温宇说,当然了,也告诉了温宇自己要回学校住的事情,说是自己总不能太脱离群体,事情早就平息了,还是回去的好。温宇也支持于夏的决定,人和社会都是一体的,人一旦和社会脱节,就很难再融入进去了,所以于夏能回学校去,也是一件好事情。   白苗的反应就不一样,白苗一直向往和闺蜜住在一起的日子。于夏住在外面让白苗充分满足了自己对未来的幻想,所以听到于夏要搬回宿舍的消息后,白苗觉得怅然若失。   “你怎么就想不开了,要搬走呢?”白苗立马就给于夏回了个电话。   “作为一个思路周全的成熟女生,我觉得住在外面好像不是很好,说的好一些是我租的房子,但是被男房东过度照顾,也实在是不应该…”   “过度照顾?苏于飞对你做啥了?”   “嗯…怎么说呢,我果然还是不想瞒你,那个…”   “你倒是快点说嘛。”这边的白苗急得都快要顺着信号爬过去了。   “那个苏于飞向我表白了…”   “啊?!天呐,他他他,他在学校一向不接近女生,我还以为他性取向有问题呢,他竟然向你表白了…啧啧,于夏你魅力不减当年呀。”   “你难道不是女生?你不是一直都在他身边吗?你怎么看出来他性取向有问题的?”这不是扯吗?   “这你就不知道了,我刚进美食社的时候,被人委托去给苏于飞送情书,结果他连看都没看,就把情书撕了,我这个人吧也比较正直,就批评了他…”   “批评?怕是动武了吧?”   “没有没有,我就是稍稍凶了一点,可是他非但没有生气,还一脸无所谓的说他喜欢男的,我以为他开玩笑,就回答说巧了我也喜欢男的,那我们是不是兴趣相投?然后苏于飞就很开心的笑了,说他认下我这个兄弟了,我就一直以为这是个善类呢,既然不喜欢女的,就不会对我们构成威胁呀,就很开心的把他带给你认识了,没想到啊…这,这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这他竟然敢对你下手,合着我和他说的那些你和温宇感情多么多么好的例子都白说了。”   于夏真是哭笑不得,这样的理由白苗竟然也能信,这苏于飞   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同性恋啊,也就白苗这么单纯,信了他鬼话,“我还以为你喜欢苏于飞,所以才一直和他在一起呢,害我白担心了一场,你都不知道,我之前心里有多矛盾,就怕失去你…”   “别别,别说的这么煽情。不过你自己在那边现在也不好过吧?这样吧,我提前一个周回S市,反正过完年也没什么事情了,我去陪你到开学。”   “那可真是太好了,白苗,还是你最好了,要是没有你,我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活了。那我等你回来呦~”   “嗯,好的。”   挂了电话的于夏彻底放松下来,前几天还怕连白苗都失去,听了白苗的话之后,心里的石头彻底落了地,还好还好,还好我还有白苗。   因为要搬回宿舍,还是要提前和舍友打个招呼。于夏先找到了韩梅的QQ,给韩梅留言说自己下学期就要搬回宿舍了,问了问韩梅现在宿舍的状况如何。   韩梅看到于夏的留言后,回复说,很高兴于夏能回来。原来自从于夏搬走后,王晓涵也时常出去住几天,所以韩梅一个人在宿舍也挺无聊的。虽然时间久了就和王晓涵也能说说话了,尽管没有之前亲密,但是也算是能心平气和的说说学习和学校里的事情了,只是韩梅觉得王晓涵似乎是恋爱了,所以经常出   去住很有可能就是去约会了。   于夏倒是对王晓涵的私人生活并不在意,只要宿舍气氛和谐,哪怕是互相不说话把彼此当成空气,也不是不能住的。所以宿舍这边就算是没有问题了,现在只需要等着开学就好了。   白苗来的时候刚好是开学的前一个周。   于夏正在独自吃着晚饭,突然听到敲门声,心里还有阴影的于夏表示不是很想去开门,直到敲门声越来越大力,于夏怕吵到邻居,才不情愿的去看了一眼,只见门外有一个被羽绒服和围巾裹得严严实实的人正在奋力的敲门。   这身形,这打扮…啊!是白苗!   于夏赶紧开了门,白苗正敲门敲得正欢的手差点敲到于夏的脸上。   “嗨!于夏!有没有想我呀?”白苗的话从围巾里露出来,变得沉闷又厚重。   “当然想啦!”于夏热情的回应了白苗,帮着她把两大箱行李搬进了屋子,“你这带的东西可真不少呢。”   “我走的时候呀,我妈妈给我塞了各种特产,都是些吃的,腊肠糕点之类的,你等着啊,我拿些给你吃。”白苗说着就弯腰去开箱子,然而实在是穿的太多了,弯腰都费劲。   “一会儿的吧,来,你先把外套脱了。”于夏说着,就拉起白苗帮她把围巾摘了下来,“吃饭了?”   “没呢,正好到晚饭时间了,来你这吃晚饭,尝尝你的厨艺!”脱了外套的白苗总算是能正常活动了,兴高采烈的从箱子里翻出特产来,递给于夏要求加餐,“我这一路实在是太累了,于夏你就辛苦一下,去多准备点饭吧。”   “没问题。”于夏把腊肠带去厨房,切片装盘。   “啊!!!!!”然而,就在于夏在厨房忙活的时候,客厅里传来白苗的尖叫声,于夏吓了一跳,手里的刀子还没放下就跑了过来。 第五十九章 于夏的选择(3)   “怎么了?!”于夏慌忙跑来,只见白苗正趴在沙发上。   “这这这就是栗子吧?好可爱啊!”白苗举起了一脸惊恐的栗子,栗子无辜的看向于夏,看到于夏手里拿着的刀子,栗子叫的更凄惨了。   “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怎么了呢。”于夏把刀子藏到背后,一只手逗了逗栗子让它安静下来。   “可是我听说,十只橘猫九只胖,还有一只特别胖。但是你家的栗子怎么这么苗条呢?”   “我的栗子还不到两个月大呢,还是个小孩子,要是这时候就胖成猪了,以后不久没有进化的等级了么?”   “喵~”栗子似乎是对于夏的话提出不满,很不情愿的看着于夏叫了一声。   “好啦,你和栗子玩吧,我接着去切腊肠了。”   很快于夏就把切好的腊肠端了过来,还抄了一盘简单的西红柿炒鸡蛋。   “行啊于夏,进步不小嘛,这西红柿炒鸡蛋做的有模有样的,吃起来…”白苗满怀期待的夹了一口放到嘴里,“吃起来也   很好吃!于夏你已经出徒了!”   “徒什么徒,我可都是自学的,可没人教我。”   “行行行,你是天才,天生就有做饭的天赋,快来一起吃吧。”   于夏先去给栗子添了猫粮,然后坐到了白苗的对面,好久没有和白苗一起吃饭了,于夏也说不出是委屈还是感动,嗓子有些发紧,就像要哭出来一样。   “于夏,你怎么了?”看到于夏的手一直停在半空中,吃的正开心的白苗忍不住出声询问。   “没什么,就是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实在是太孤单了,现在有你陪我吃饭,突然觉得好幸福。”于夏扬起一个笑脸,夹起一片腊肠塞进嘴里,“哎呀,好好吃啊,这是阿姨自己做的吧,我还记得去年也在你家吃过呢,特别好吃!”   “那是,我妈妈做腊肠的手艺可是一绝,来来,多吃点多吃点。”白苗赶紧往于夏碗里多夹了一些,仿佛是怕于夏吃不饱。   这个世界真是残忍。脸上还在笑着的白苗在心里暗暗低吟,当年的于夏是多么的活泼有魄力,身边总是围绕着许许多多的人,而现在的于夏,只能和猫咪为伴,真的是好可怜,好让人   心疼。白苗自己也不好说,于夏当初和温宇在一起的决定是对是错,这两个人当初走到一起也不容易,可是那时候谁也没想到异地恋是如此的残忍,于夏的身边没有温宇陪着,也不能靠近其他男生,只能这样一个人宅着,当初的张扬似乎都被磨灭掉了,要是和苏于飞在一起会不会是不一样的生活呢。   白苗在心里叹了口气,但是这种想法绝对不能让于夏知道,毕竟于夏的内心深处应该也是在做着斗争的吧,要是自己都倾向了苏于飞,那么于夏的坚持大概也会被动摇吧。   白苗只是分析了于夏的现状,权衡了真正的利弊,毕竟自己是个局外人,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所以白苗还是看的清的。目前而言,支持于夏是白苗最好的选择,只是如果真的要选择的,白苗会希望于夏选择苏于飞,除了这是当前对于夏来说最有帮助的之外,白苗的心里也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一个不能让所有人知道的秘密。   白苗来了之后,于夏的生活就有意思多了,总算是能出去呼吸新鲜空气了。于夏整个人就好像是重新活过来一样,心情也好了很多。就这样一直到了开学。   白苗帮于夏把东西都搬回了宿舍里。因为是开学的第一天,于夏离学校最近,所以是第一个到达宿舍的,并没有遇到王晓   涵。   收拾好一切之后的于夏把苏于飞家的钥匙交给了白苗,委托白苗还给苏于飞,这就避免了自己和苏于飞的接触,也避免了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至于栗子,于夏暂时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来,只能先藏在宿舍里。因为栗子还是小猫的体型,所以可以放进外套的大口袋里,每天可以随身带着栗子,真是方便。还好是猫咪,时刻都是慵懒乖巧的,如果是狗狗的话,大概真的就要送去流浪动物中心了。   安顿好于夏之后,白苗也回自己的学校报到去了,就这样新的学期开始了。   先回宿舍的是韩梅。   “啊!于夏,你回来了!好久不见呀。”韩梅热情的向于夏打招呼。   “是啊,我也算是刚回来不久的。”   “真好啊,宿舍总算是不再那么冷清了,快中午了,我收拾一下行李我们一起去吃午饭。”   “好呀…”于夏的话还没说完,宿舍门又一次被打开了。   于夏抬头望向门口,门口的王晓涵一脸诧异的看着于夏的方   向,整个人就那么站在门口,像是被定住了一样。   “你也回来了呀,这学期于夏回宿舍住,你们两个放下过去好好相处吧。”韩梅先打破了尴尬,把门口的王晓涵拉进了宿舍里,“来,王晓涵,你先向于夏道歉,然后就和好吧~”   “我…”王晓涵还是处在很懵的状态,满脸尴尬的看着正在床上俯视自己的于夏。   “快说呀,你以前不是和我说你早就想向于夏道歉的吗?放心吧,于夏会原谅你的。”   “我…”王晓涵咬了咬嘴唇,“于夏,对不起…”声音越来越小,最终低下了头。   “没事了,都过去了,刚才还和韩梅说一会儿一起去吃午饭的,你也快收拾一下,一会儿一起去吧。”   王晓涵惊讶的抬起头来,“你不生气了?那时候…”   “过去的就过去吧,谁都有犯错的时候,再说你都道歉了,我还能怎样?好啦,快去收拾吧,不然再晚食堂可就没饭了。”   “好!”大概是没想到于夏会这么轻易的原谅自己,王晓涵一脸受宠若惊的样子,赶忙去收拾自己的东西了。   宿舍总算是恢复正常了,那么这学期,自己总要做些事情不   让自己那么继续颓废了,假期说好的要去做兼职也该有所行动了。 第六十章 于夏的选择(4)   “请问,你们宿舍有叫于夏的吗?楼下有人找。”   吃过晚饭正在书桌前专心致志的看招聘信息的于夏,突然听到人喊自己的名字,一脸困惑的看向宿舍门口。一个陌生的女生敲门说了这样一句话就跑开了,莫名其妙的于夏只能自己下楼,远远就看到站在宿舍楼下的白苗。   “白…”刚跑出来的于夏,话都还没说完,就看到刚才在宿舍里看不到的地方,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盯着自己,于夏转身就往回跑。   “于夏,你站住!”苏于飞的语气凶狠,摆明了来者不善。   进退不得的于夏,尴尬的看着苏于飞嘿嘿一笑算是打招呼了,然后又扭头去看白苗,挤眉弄眼的表达:你怎么可以卖我?   白苗望向天空,一副什么都没看到的样子。   “于夏,你就没什么要说的吗?”苏于飞先发了问。   于夏心里觉得好笑,是你向明明有男朋友的我表白的,还想强吻我,我这么自己跑开也算是仁至义尽了,这人倒和什么事都没有一样,还舔着脸问自己有没有什么要说的,真是无力吐槽了。   那么大家就一起装傻好了,于夏把头一歪,无辜的说:“我没有什么要说的呀,是学长有什么要说吧?”   “好,我问你,为什么离开都不和我打个招呼?退房不经过房东,随随便便就让别人把钥匙给我,这是作为一个租客应该做的吗?”   “钥匙呢?”于夏没有回答任何一个问题,反而反问苏于飞。   苏于飞一愣,从兜里拿出钥匙,“在我这里啊。”   于夏从苏于飞手里拿过钥匙,然后接着又郑重的塞回苏于飞的手里,“呐,亲手还给你了,房东大大。”   “你!”苏于飞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一时竟想不出什么话来怼她。   “没事了吧,外面这么冷呢,我可就先回去了。”于夏说着,迈着轻快的步子,屁颠屁颠的往回跑,还不忘回望一眼白苗,眼神里全是被背叛的愤怒,但白苗依然不为所动。   得以脱身回到宿舍,于夏第一件事就是给白苗打电话兴师问罪。   “白苗!枉我把你当最好的朋友,你竟然出卖我!”   “小夏,你可别怪我,我这一学期的美食券可都在苏学长的手里呢。”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我是没请你吃饭还是怎么着的,你就这么对我,苏于飞那不就是多几张美食券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你果然是见色忘友!见色忘友!”   “我可在旁边听着呢!”电话里传来苏于飞的声音。   “听就听,我又不怕你听见,本来就是你有错在先的,我有什么可心虚的,我…”   “忘了吧,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我们还像以前一样保持着纯洁的友谊好不好?”   电话这边的于夏沉默了一会儿,那边的苏于飞和白苗也都屏息静候着。   “不,可,能。”   电话里传来于夏沉稳的三个字,接着就被挂断了。苏于飞无奈的耸耸肩,白苗也无奈的摇摇头收起手机说:“该帮的我可都帮了,接下来可就看你的造化了。”   苏于飞无言,两个人就这样沉闷着回到了学校。   放下手机的于夏,倒在床上不说话。开什么玩笑?自己又不是鱼怎么可能说忘就忘?话说的倒是轻巧,要是能回到过去,自己还用得着活的这么累吗?以前就知道苏于飞这人比较解放天性,说白了就是脸皮厚,没想到比心里的设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心里感激他没错,但是真的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于夏还是做不到的。尤其是搬出来之后,内心更是坚定了。   那就不想这些琐事了,还是先找兼职要紧。   经过一晚上的筛选,于夏定下了两个算是比较合适的工作,   一个是学校对面的台球厅,工作时间是晚上六点到十点,不耽误上课而且离学校近,上下班都很方便。另一个是家教辅导班,周末下午两点到六点,这个倒是比台球厅正规,但是工作的时间太少,且占用周末,还离学校很远,坐公交需要半个多小时的路程。   其余的时间就更是不自由了,只有这两个比较适合课程还比较多的大一时期。打定主意的于夏分别联系了这两家兼职,约好了明天去面试。   办完这些事后又向温宇报备了一下自己的行程,原本温宇对台球厅的工作不是很赞同,但是在于夏的解释下,温宇也不得不同意这个的确是现在最合适的兼职,地方距学校很近倒是很合适,就是十点有些晚了。于是在温宇的要求下,于夏每天晚上十点都要给他打个电话,确认安全才行。   于夏虽然无奈,但也觉得暖心,这不是很好嘛,即使温宇不在国内,也能让自己觉得心安呢。   第二天一下课,于夏就按照约定,分别去了两个兼职的地方面试。   台球厅是一个前台姐姐接待了她,问了于夏的时间安排后,就点头算是通过了。这种地方找兼职没什么要求,只要会做点简单的摆球就可以了。前台姐姐看着很干练,在笔记本上留下于夏的联系方式后就交代于夏,因为这里加上于夏有三个学生   兼职了,可是毕竟是学生,所以难免有上课或者其他活动耽搁的都可以理解,每天晚上需要两个人,前台会公平的排班,一旦有情况要请假的或是来不了的,一定要提前和前台说,好重新安排人,每个周的排班表会在周末晚上发给大家,要注意查收,其他的就没什么事了。   于夏在心里一一记下,谢过前台姐姐后就去了家教班。   家教班是一个退休的老教师主办的,看起来很严厉,于夏说明自己的来意后,老教师先问了几个问题,像是有没有当家教的经历和有没有报考教师资格证,之后就拿出一个登记本来,让于夏先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然后等待通知。于夏大体看了一眼,登记本上密密麻麻已经写了很多人了,于夏还注意到,在年级的地方,大部分写大一大二的后面有个小叉号,打对号的多是大三大四的。   于夏记下这个小细节后就回到了学校,向学姐打听一下才知道,这里的家教班在招聘方面要求很严,毕竟是个一线城市,在教育方面家长们的要求也很严格。所以多半会选择一些大三大四的考出教师资格证的又有家教经验的人来,而大四的同学都忙着实习去了,所以多数都还是大三的在做家教兼职。   这让于夏觉得有些说不过去,经验经验,什么都要经验的话,有经验的又有几个?怪不得家教班总是招不到人呢,原来是要求太高。谁不是从第一次过来的?偏偏这个社会除了身体外   ,别的都不需要第一次。哪怕你去端个盘子,当你说到你是第一次的时候,人家都怕你把盘子摔了。   就这样,于夏果然没有等到家教班的通知,所以就先定下了台球厅的工作。 第六十一章 放心有我在(1)   今天是于夏第一次去做兼职。   下了课的于夏也第一次买了煎饼边吃边往台球厅走,生怕迟到了。要知道在以前,边走边吃这种行为于夏是不可能做出来的,那时候形象是第一。可是上了大学之后于夏算是明白了,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你没那么多观众,没必要活的那么累。也不能太不把别人当回事,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些有着灿烂笑容的人,谁的背后藏着刀子。   “呦,来的挺早呀。”前台姐姐看于夏来了,热情的向于夏打招呼,“吃饭了吗?”   “吃了。”于夏礼貌的微笑。   “你们不是五点五十才下课吗?怎么这么快就吃完了?”   于夏不好意思的笑笑说:“在路上吃的。”   “这可不好,边走边吃消化不好,你可以买饭来店里吃,六点这时候人很少,主要就是整理一下杆子和打扫一下卫生,完全来得及吃饭的。”   没想到这里这么善解人意,于夏感激的点点头,这时又有一   个女生走了进来。   “来新人了?”女生扎着马尾,白皙的脖子修长,眉眼很好看,只是板着一张脸也不笑,让人感觉有些难以接近。于夏注意到,女生手里果然拿着饭。   “这位是新来的,和你一个学校的呢,才大一,叫于夏。”前台给两个人做介绍,“于夏,这是你们学校大三的学姐,万茹,她已经在这里兼职了一个学期了,你要是有什么不会的不懂的可以问她。”   “学姐好。”于夏甜甜一笑,不管怎样,先表现的好接触一点总没有坏处。   万茹虽然板着一张脸,做事还是很认真的,现在人比较少,她先带着于夏走了一遍流程,然后才去吃饭。于夏则自己先在一边练习摆球。   摆球说简单也很简单,最常用的是对号法,就是把球都框进三角形的框里,黑球在中间,其余的球色球和花球交叉放,在黑球下形成一个对号,重要的是黑球下面的两个球的花色不同,三角形最下面的两个角的花色也要不同,只要这些不出错就可以了。   所以练习了一会儿的于夏很快就找到了要领,正式工作起来   完全不像是新手的样子,前台姐姐对于夏很是欣赏,说现在能在大一就出来兼职的孩子不多了,别人都在吃喝玩乐的时候,于夏能有这样的觉悟,真是父母之幸啊。   于夏笑了笑没有说话,她知道前台姐姐说的都是善意的,所以尽管家庭情况复杂,于夏也没有往心里去。   台球里的人比想象中的和善很多。   基本上都是些常来的客人,看到于夏是个新人,都很体谅她,虽然摆球慢了一点,但是一点都没有表现出不耐烦来,还有客人会多买一瓶水送给于夏。于夏以前也去台球厅玩过,那时候是客人的身份,完全没有注意其他人的态度,现在作为一个工作人员,感觉完全不同。   本以为会遇到不好相处的客人,没想到第一次工作顺利的很。   转眼就到了十点,学姐招呼于夏一起回学校。于夏收好工作服,按照规矩签退之后跟着学姐走出了店门。   “第一次工作感觉如何?”板着脸的学姐先发了问。   “挺好的,这里工作还挺轻松简单的。”   “嗯,是啊,就是因为这里轻松自在,我才干了这么久,而且这里的人都很好,有附近的学生也有些工作了的人,都很和   善有时会和你开玩笑,你也不用在意,有些人虽然嘴贫,但是没有恶意。多来几次你就知道了,要是有什么工作上的问题你可以来问我,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嗯嗯。”于夏赶忙回应,没想到这个学姐看起来冷冰冰的,人倒是很好说话呢。于夏在心里盘算着,在这里工作一个月,只要不乱买东西,完全够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了,这么算起来,脱离何方正指日可待了。   突然,学姐拉着于夏的胳膊快步走了起来。   “咦?怎么了?”于夏不解,学姐走的很快,自己几乎要小跑了。   “嘘,别说话,快跟我走。”小声得和于夏说了一句,就拉着于夏快步一直走到宿舍。   好在回宿舍只有十分钟的路程,进了宿舍大门,学姐才松开拉着于夏胳膊的手。   于夏捂着胸口大口喘气,“到底怎么了呀,学姐?”   “刚才我发现后面有人跟着我们。”学姐一样气喘吁吁,艰难的和于夏解释道。   “不会吧,会不会是学生顺路啊?”于夏一脸郁闷,不会这么倒霉吧,自己第一天上班就被色狼盯上?   “我也不知道,谨慎点总没有坏处。你刚来学校不知道,我大一那年学校里就有一个学姐晚上回来的路上失踪了,后来尸体被发现在绿化带里。”   听到这里,于夏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这,这么恐怖?犯人抓到了吗?”   “抓到是抓到了。只是我们还是要小心点好,以前台球厅是工作到十点半的,这不,老板为了我们的安全着想,改成十点下班了。”   “这老板倒是挺善解人意的。”于夏刚来一天,但是并没有见过老板,一切都是前台姐姐在打理,连店门的钥匙都在她的手里。   “老板这人吧,好是好,就是不靠谱。你看人都见不到几次,前段时间又出去浪了,已经一周没回来了,工作都交给店员来做。”   “那是挺不靠谱的…”   “行啦,快回宿舍歇歇吧,以后晚上我们一起上班的时候就一起来回吧,两个人作伴还安全些。”   “好的,学姐再见。”于夏赶紧向学姐挥手作别,这个学姐人倒是挺好的,要是多笑笑就好了,于夏在心里这样想着,回   到了自己的宿舍。   回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向温宇报平安,顺便讲了一下自己工作顺利的事情。其实温宇那里已经十二点多了,只是不放心于夏,接到于夏的电话后,总算是可以安心的去睡觉了。   对于晚上疑似被人跟着的事情,于夏没敢和温宇说,倒是和白苗说了一下。   “白苗啊,你说我不会这么点背吧,第一次出来工作就遇到这样的事情?”   白苗听后略做思考,“兴许真的是你那个学姐多想了吧,别自己吓唬自己了。”   “总之,没事就好啦,我下次出门就要带防狼喷雾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用不用我去接你下班,给你保驾护航呀?”白苗笑嘻嘻的说。   “你也是个女生好吧,要真是坏人,一两个你能对付了,人要是多了呢?岂不是咱俩都惨了?还是算了吧,本来这边治安就还可以,我这离宿舍就十分钟的路程,到时候我路上边打电话边回来就是了,放心吧。”   “嗯,好吧,总之你还是小心些哈,尽量往人多的地方走。   ”   “嗯嗯,好的。那你早点休息吧,我可是工作了一晚上要早些睡了。”   “好呀,晚安。” 第六十二章 放心有我在(2)   再去兼职的时候,于夏果然带了防狼喷雾。   因为是三个人轮班,所以总有那么两天不是和学姐一起上班的,另外一个兼职是别的学校的学生,所以一个周总有几天晚上于夏需要单独回宿舍。   一开始的于夏倒是警惕的很,一路上边给温宇打电话,边往回快步疾走,手里还紧紧攥着防狼喷雾,然而过了一个多周了,依然风平浪静嘛事都没有,于夏也慢慢松懈了下来,电话也打的不是很及时了,喷雾就被随便放在包包的角落里。   这天,于夏像平常一样下了班往宿舍走,刚好是轮到她和外校的那个学生,所以下班后于夏独自往回走。   连着打了一个多周的电话被于夏改成了发语音,简单的和温宇说一声自己下班了,然后就轻车熟路的往宿舍去。   回去的路上需要经过一个拐角,那里晚上走的人不多,不过只需要几十米的距离就汇到了灯火通明的主路上,所以于夏并没有在意这个地方,像往常一样继续走着。   “小妹妹,今天怎么一个人啊?”   还差几步就到主路了,突然,前面有人挡住了去路。   于夏心里一惊,手慌忙的伸进包包里摸索防狼喷雾,但是包里东西实在太多,一时间又找不到,既然前面走不通,那就从后面跑吧。   于夏警觉的看着前面的人,步步往后退,“啊!”好像是撞到了什么,于夏惊慌的回头,原来身后还有几个人,刚才只注意前面了,完全没有注意到后面,这可怎么办!   于夏已经被包围在中间了,额头和手都冒出了冷汗。上次遇到这种情况身边还有白苗和王勋,现在自己孤身一人,打是打不过了,脱险的可能性太低了,这才是真正的凶多吉少。而且于夏并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人,神情慌乱的她只能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边的情况上。   于夏的手还在包里焦急的摸索着,啊!有了!终于摸到了防狼喷雾了!这是一些辛辣刺激的成分制成的,只要喷到人的眼睛里,马上会疼的打滚,无法睁开眼睛。   于夏环顾四周,这些人已经慢慢缩小了包围圈,这样正好可以让于夏准确的把喷雾喷到他们的脸上去。只是人的反应力和速度都是有限的,以现在的情况看,于夏最多能喷到几个人,其他人就会反应过来上来制服自己,如果说,自己能先放倒前面的人,然后冲出包围圈,只要冲到了主路上,学校的保安就会看到自己,那就得救了。   想到这里,于夏把防狼喷雾握得更紧了,这是唯一的救命稻草了。   说时迟那时快,于夏大叫一声吸引前面的人的注意力,然后逊色的按下喷头对着几个人横扫着喷了过去,那几个人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捂着眼睛痛苦的倒地了。   太好了!成功了!于夏趁着前面的人倒地的空隙,大步往前冲!   “啊!”然而还是自己想的太美好了,自己毕竟是一个女生,还没跑到主路上,就被人抓住了胳膊硬生生扯了回来。于夏慌乱的挥着拳头,但是一只手被控制,一只手想打中对方并不容易,很快,两只手都被反剪在身后动弹不得。   “你们想干什么?!”恐惧和愤怒让于夏怒目直面走到自己面前的人。   面前的人狰狞的笑着,于夏皱眉,这个人怎么有些眼熟?然而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来,也是,想起来又有什么用,自己有什么下场都不知道…   “放开她!”一声怒吼从人群外围响起。   所有人都回头看了过去,于夏的目光穿过人群,远处的灯光下站着一个人,圣洁的像个天使,面对的是黑暗。   苏于飞。   原本还有恐惧和愤怒在支撑着自己不能倒下的于夏,当心里响起这个名字的时候,目光   已经柔软了下来,几点水波让眼睛看起来明亮又温和。   “放开她!”苏于飞又重复了一边,像是命令一般,在手里木棍的配合下,显示出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   “就凭你,还想让老子放人?!”领头的人说了话,一脸不屑的看着苏于飞,“都愣着干什么,先把那个小子给我打趴下!”   想起来了!这个声音于夏的确听过!如果说脸盲的于夏实在是难以想起这个人是谁,那么这个声音这个情景,这些人就是当初在湖边抢劫于夏三人的那些人!难道是因为自己曾经扎伤了他的腿,所以来寻仇?可是那天晚上灯光昏暗,自己又不是那个学校的人,怎么会这么快就被认出来,还这么倒霉一个人的时候被他们抓到?   这些问题一股脑的冲进于夏的脑海里,但是于夏已经没有时间来细细思考了,毕竟苏于飞一个人面对这么多的人情况实在是不容乐观,于夏的眼睛一直盯在他的身上,一寸都不愿离开,生怕他受伤。   “什么声音?”挟制于夏的人嘟囔了这样一句,然而前面的打斗声完全把这些声音都淹没了,没有一个人在意到,但是于夏认真听了,是警车!   “老大!快跑!警察来了!”终于挟制于夏的那个人也听出了警车的声音,但是,此时   警车已经近在咫尺了,那些正在打斗的人全都愣在了原地。   “你小子报警了?!你给老子等着!快跑!”领头的那个人赶紧带着人跑路了,临走还不忘放一句狠话。   然而已经来不及,那些本来拼命往前跑的人,又掉头往回跑,后面已经被警察堵住了,往回跑了两步只见前面也是一队警察,原来警察已经把这里包围了,这些人只得乖乖的抱头蹲在原地,一个都跑不了。   苏于飞赶紧跑到于夏身边,这才意识到已经安全了的于夏瘫软的倒进了苏于飞的怀里,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乖,没事了,没事了,放心有我在…”苏于飞轻声的哄着于夏,然而听到苏于飞的声音后,于夏哭的更加惨烈了,真是受了天大的委屈的样子。   好不容易缓了过来,一抬头看见苏于飞本来白皙的脸上,一大块紫青的伤后,于夏又是哇的一声,仿佛要把肠子都哭出来了。 第六十三章 放心有我在(3)   一直到跟着警察去做了记录,然后被苏于飞送回学校,于夏依然没有停下啜泣。   “你,你怎么会,你今晚怎么在这里…”总算是收住眼泪的于夏,用词汇拼凑出自己的问题。   “我担心你呀。”   “你,你怎么,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是白苗告诉我的,她说怕你晚上一个人下班不安全,让我来接你,我又想你肯定不愿意见我,所以…”   “所以你就一直跟着我?…”于夏抬起红肿的眼睛,望着苏于飞。   苏于飞没什么好解释的了,只能点点头。   “你不会一直就这么跟着我吧?…”   苏于飞又点点头,于夏又哭了起来。   “哎哎哎,你怎么又哭了,我就是在你工作的地方附近等着你下班然后看到你安全回学校之后就离开,我又没做什么坏事,你哭什么啊…”   “你是猪吗?外面多冷啊,你就算是进来玩一会,我又不会把你赶走,你这样,你这样,总是帮我,我却,我却…今晚我是真的害怕了,如果你没来,如果不是你,我…”后面的话全   都被泪水模糊得听不出来了,但是于夏知道自己在表达什么,苏于飞也知道她想要表达什么。   苏于飞就那么安静的看着她,“好了别哭了,你看这还有些同学回来呢,让别人看到还以为是我把你怎么样了呢。”   “嗯…”于夏两只手擦着眼泪,笨手笨脚的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快回宿舍吧,我也要赶紧回去了,要是再晚也就要宵禁回不去了呢。”   “好…”于夏转身往宿舍走,“学长,谢谢你。”背对着苏于飞说了一句感谢之后就快步跑回了宿舍。   回到宿舍第一件事就是先洗了把脸,然后才出现在舍友们的面前。   “于夏,你终于回来了!”韩梅看到一身风尘仆仆的于夏有些诧异,“于夏,你这是…”   “没事…”于夏现在实在是没心情也没勇气复述自己今晚的经历。   韩梅和王晓涵面面相觑。   “对了于夏,你今天出门忘了喂栗子了,栗子一直在叫,差点把舍管引来,还好王晓涵反应快,把栗子藏在了羽绒服里,我俩给它喂了些猫粮。”韩梅向于夏讲述了今晚对于她们来说比较惊险的一幕,然后比起于夏来,简直没得比…   “真是谢谢你们了。”于夏从王晓涵手里接过栗子,好在舍友们都喜欢栗子,所以栗子至今被保护的很好,橘猫肥胖的体质也显示了出来。“我今晚累了,我就先睡了。”于夏和舍友简单的交代了一下就爬上了床。   栗子还像以前一样,喜欢在于夏的头边上睡。于夏躺下后,栗子也乖乖的躺了下来。于夏用最后的力气给温宇发消息说自己平安回到了宿舍,先睡了,之后就躲进了被子里。   韩梅和王晓涵不明所以,只能互相无奈的摇摇头,各自回到了各自的床上。   第二天,于夏决定去辞掉台球厅的工作,晚上还是太危险了,尤其是自己被坏人盯上,难保这些人出了警局之后不会再来找自己的麻烦,还是呆在学校里避避风头的好。   于是下课后,于夏来到台球厅,正好学姐也在,于夏向学姐和前台姐姐讲述了自己昨晚的遭遇。   “天呐,原来昨晚我听见的警笛声是你出事了啊。”前台姐姐听的心惊,“太可怕了,这种事情我还是第一次有身边的人遇到…”   “我就说,那天晚上有人在跟着我们,后来一直没事我还以为是我的错觉呢。”万茹学姐也抚着自己的心脏说,“真是吓死人了,我都不敢走夜路了…”   “所以,姐姐们,我…”于夏刚想说出自己要辞职的决定,   就被摔门声打断了。   “谁胆子这么肥?!敢对我的员工下手?!”一个三十岁左右穿着运动服的男子很气愤的走了过来,身后的门被他用力的关上,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老板,你回来了!”前台姐姐先向男子打招呼,男子回应的点点头。   于夏打量着这个人,这位就是台球厅的老板,人很年轻,难怪学姐会说他不靠谱。这样的年轻人怎么能被店铺束缚,反正有钱赚,所以就拿出大部分时间出去浪也是很可以理解的。   “你是新来的吧?你放心有我给你做主,那几个欺负人的混蛋呢?还在警察局不?”   “不,不知道,应该在吧,昨晚刚被警察带走。”于夏被问的不知所措。   “行,交给我来处理吧!这些欠打的小混混,还敢欺负到我头上,真是不知自己几斤几两,我非得好好教训他们不可,这要是把我的员工都吓跑了,我非要灭了他们!”说着,老板就大步流星的走了。   于夏一脸黑线,自己还真是被吓跑了,正准备辞职呢,老板都这么说了,自己要是跑路了,是不是不够意思了?要不,再干一天,或者干满一个月?   于夏一脸无奈的拿起自己的工作服。   “于夏你放心吧,既然老板回来了,肯定会帮你处理好的,你别看他看起来不靠谱,外面朋友很多吃的可开了,正经事办的不怎么样,这些事情他还是能办的好的,毕竟这里的客人什么样的都有,连警察下了班还有过来打台球的呢,老板的人脉还是很广的,一定会保障你的安全的。”前台姐姐胸有成竹的说,刚才老板还没回来的时候前台姐姐自己也很慌,老板回来之后整个人都镇定多了,看来前台姐姐对老板很是信任啊。   于夏感激的点了点头,然后投身到自己的工作中去。   “开个台子。”   咦?这个声音好熟悉,还没等于夏转过头去,突然有个人从背后抱上了自己。于夏猛地回头,差点撞到白苗的脑袋上。   “小夏,你吓死我了!”白苗不顾众人的眼光,抱着于夏不撒手。   于夏无奈,回头望去,苏于飞、王勋还有林都来了,“你们这是?”   “来玩呀,你不是说让我进来玩就好嘛。”苏于飞脸上是他标志的带着点痞气的笑容,和这里极是相衬,只是嘴角紫红的淤青依然明显。   “于夏姐姐。”林也乖巧的向于夏打招呼。于夏微笑着点点头算是回应。   “于夏,这就是你不对了,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跟我说一声   ,要不是白苗告诉我,我都不知道我们堂堂于夏大小姐竟然在外面打工。”王勋看着于夏一脸埋怨。   “你还好意思说,你说说,从开学到现在都两个周了吧,你有出现过吗?还不是天天粘着你的林妹妹,你妹妹都不上学吗?”   “的妈妈身体不好,于是申请走读了,所以我晚上当然要去接她放学呀。倒是你,什么都不和我说,你说你要是出了什么事,你让我怎么和温宇交代?”   两个人各执一词,其实变相体现出了对彼此的体谅和关心,于夏心里还是暖暖的,这几个人啊,要是没有他们,自己真是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第六十四章 放心有我在(4)   白苗依然挂在于夏身上不愿放手,于夏无奈,“你这样让我还怎么工作了?去去去,一边玩去。”   于夏把几个人带去了他们开好的台球桌旁,白苗和林都不会打,所以就坐在一旁的沙发上。于夏安顿好这几个人之后,就继续自己的正常工作了。   “哎,小姑娘。”于夏正在离白苗他们远一点的一个桌旁摆球,这些客人喊摆球的时候都会友善的打招呼,所以于夏也友善的回应了一下。   “小姑娘,你认识那一桌人吗?”这桌的客人是这里的常客,于夏每次来都能遇到他们,所以也算是有些熟悉了,客人指向的方向正是白苗他们的位置。   于夏困惑的点点头,“认识啊,都是我的同学,一起在这里上大学的。”   “这样啊,那么那个小女孩呢,就是那个瘦小的长头发的那个小姑娘,也是你们的朋友?”于夏看了看,白苗还是短发虽然已经披肩的但是一米七的身高真算不上瘦小,那么他们指的应该就是林了。   “她呀,她是我们在S市认识的才上高中的小女孩,看她家里条件不是很好,就带她一   起玩。”   “那个小女孩是不是姓林?”客人一脸神秘的问。   “是啊,难道你们认识?”于夏疑惑,不过这两个客人是S市本地的人,所以就算认识,也是有可能的,毕竟世界很大也很小。   “果然是她啊…”两个客人神秘的相视一笑,接着说,“小姑娘,我就是看你这几天在这里工作,人也不错是个好姑娘,我才提醒你的,那个小女孩啊,和她妈妈都不是什么正经人,你们还是离她远些的好。”   “为什么呀?”   “她有没有告诉你她妈妈是做什么工作的?”两个客人没有回答于夏的问题,反而反问了一个问题,笑容更是诡异了。   “她妈妈没有工作啊,就在家做做手工。”于夏更是困惑不解了。   “我只能告诉你,她们是骗你的,至于其他的嘛,一行有一行的规矩,我们也不能多说,总之你听哥哥们的话,离她远些的好。”两个客人依然脸上挂着奇怪的笑容,一个客人开了球,于夏也不好再多问什么,只好退到了一边去。   林有问题?这个意识又一次浮现在了脑海里。于夏开始注意林的一举一动,发现林   一直在时不时的环视这里的客人,尤其是刚才那桌客人,林多看了两眼。   可疑,实在是可疑。可是到底谁说的才是真的,林真的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这样一个小女孩真的能藏的那么深,半年多了都没人发现?   于夏心里充满困惑,整晚都在走神,一直到了下班。   “于夏。”   “于,夏。”   “啊?”前台姐姐喊了于夏两次于夏才反应过来,“怎么啦?”   “到下班时间啦。于夏啊,我看你今晚都魂不守舍的,是不是昨晚受到惊吓太严重了啊?这样吧,我给你调调班,你回去休息两天吧,你放心,等你回来,老板肯定都处理好了,以后晚上绝对不会再有危险了。”   “谢谢。”于夏,感激的一笑,然后招呼白苗准备回学校。   学姐也是胆子不大,今晚听到于夏的遭遇后,早早喊来了自己的男朋友接自己下班。   王勋要送林回家,苏于飞和白苗要把于夏送回学校后才肯离开,所以队伍分成了两队,互相打了招呼之后,就分头而行了。   “哎,白苗,我今晚听说了点事情,觉得挺在意的。”   “你说。”白苗饶有兴致的听于夏讲话。   “今晚有桌客人认识林。”   “都是本地人,大概说不定是邻居亲戚之类的吧。”   “这倒不是重点,重点是,那桌客人说,让我们离她远一点,说她…”于夏有些说不出口,要是身边只有白苗还好,毕竟苏于飞也在,于夏实在是不好意思说。   “说她什么呀,你倒是快说呀,急死个人的。”白苗的八卦之魂在熊熊燃烧。   “说她和她妈妈都不正经。”于夏几乎用蚊子大小的声音说了出来。   “不正经?”白苗倒是无所畏惧,直接念了出来,“怎么个不正经法?”   “人家没说,说是只能说这么多了。”于夏摊了摊手,自己也困惑着呢。   “难道说林她家背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势力?”   “她家背后要是有势力的话,至于穷成这样吗?高中就要去勤工俭学了…”   “我觉得吧,”白苗一本正经起来,“我们在这说,什么用都没有,重要的是告诉王勋啊。不管林有什么背景,王勋可是接触她最多的人,而且王勋也不是一般人,要想骗过他可不简单啊。”   “万一王勋被什么蒙蔽双眼了呢?你信不信,就算我们和王勋说了,他也不会信的。”   “那怎么办?”白苗觉得于夏说的在理,确实,现在的王勋俨然一个妹控,怎么可能相信林不正经呢。   “那么你们就找证据呀,无论是证明林是不是正经姑娘,找到证据不就好了?”一直没说上话的苏于飞终于有机会插了一句话。   “说的容易,这都半年了,我们都没看出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来,哪能轻易就找到证据呢?”于夏语气里尽是无奈,这个世界真是太复杂了,心累。   “那么就多接触她就好了,总能有出现破绽的地方。既然台球厅有人认识她,那就多带她去几次,看看她的反应和客人的反应不就好了?”   “也有道理。”于夏点点头,“哎呀,没注意,我们已经走到宿舍门口了,你俩快回去吧,路上注意安全啊!”   “好吧,那我们就回去了,以后你上班我们都去接你,反正我们也没事…”白苗拉着于夏的手依依不舍,于夏真是自带招灾体质,让人放心不下。   苏于飞笑着向于夏点点头,于夏心里瞬间浮现出苏于飞的那句:放心有我在。   于夏赶忙挥挥手让两个人快走吧,这三个人站在宿舍楼下,别人还以为在演琼瑶呢。   三人道了别,于夏目送白苗和苏于飞远去,自己才上了楼。唉,看背影多般配的两个人   啊,要是他俩能在一起就好了。 第六十五章 在旅途(1)   本着报喜不报忧的精神,昨晚的事情也是应该要瞒着温宇的。   但是于夏实在是忍不住了。   怎么说这都是自己的亲男朋友,事情再一再二不在三,已经瞒过温宇那么多次了,这次于夏说什么都要告诉温宇,哪怕他担心也好,哪怕是飞回国也好,总之,于夏已经没有力气自己承担了。   于是酝酿了许久的于夏,终于在手机上发出了两条信息。   “温宇,我有事情跟你说,但是你先别着急,听我慢慢说。”   “我昨晚遇到坏人了,被拦了下来,差点出事,不过还好没事。”   果然,第二条消息刚发出去,温宇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于夏咬咬牙,接起了电话。   “你怎么才告诉我?昨晚不是说没事吗?到底出什么事了?有没有受伤?那些人怎么处置的?…”   刚接起电话,温宇就连续问了N多个问题,于夏一个都反应不过来。   “不是说你先别着急嘛,都处理完了啦。昨晚幸好我学长看到了,报了警,然后挺身而出和他们周旋,最后坏人都被警察抓走了,我一点事情都没有。”   “吓死我了…”温宇长叹一口气,“于夏,你听我的,马上辞职,别再去台球厅了,听到没?晚上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今天本来就打算去辞职来着,但是刚巧老板回来,知道之后义愤填膺的要去收拾那些人,老板都亲自出马了,我这样一走了之是不是有些太不够意思了?”   “于夏,你就是太心软了,别人都以为你是高高冷冷的人,其实你只是想远离是非而已,真遇到事情,你肯定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哪怕是本来就罪该万死的坏人。”   “人嘛…坏人自有坏人磨,天道是有轮回的,该遭报应的人迟早都是要遭报应的。”   “又在讲这些大道理,你就不能听我的,辞职老老实实在学校呆着,等假期去找个正规的地方实习去,国内的学费生活费都便宜,也不差你这几个月了,想工作想挣钱,毕业后有的是时间让你去工作,那时候你不想工作都难呢。所以你现在重要的是平平安安开开心心的过完大学就好。”   “好吧好吧,那我们各退一步,我也不能做事太见异思迁,我就做完这一个月,一个月后拿到工资就辞职,然后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去,行不行?”   “你…”温宇无奈,“真是败给你了,你怎么说都有你的道理,我就没和你辩赢过。”   “谁说的,你的意见我可都会听的,但是我毕竟也不是个孩子了,总不能一味的按照你规划好的路走呀,我总要有自己的主张呀。小宇宇你就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当初…”   “打住,别说当初了,反正我们已经异国恋半年多了,都是我们自己选择的,没那么多当初可以设想。”还没等温宇说出来,于夏就知道他想说什么了,他想说如果当初自己留在国内就好了。   悔不当初,当初只道是寻常。   然而时光不会倒流,世上没有后悔药,于夏也不想温宇为了自己而耽误了远大的前程,毕竟温宇的父母精心为他选择好了国外的大学,总不能为了儿女私情就毁了吧。   况且这儿女私情能走到哪一步都很难说。于夏现在深刻的体会到,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这句话,明天会发生什么,永远不是凭人类自己就能揣测的到的。   又和温宇絮叨了一会儿后,于夏挂掉了电话,这里已经是北京时间晚上十一点了,温宇那里是凌晨一点。   挂了电话之后的于夏望着天空流泻出诸多思念,大概都源自今晚的那一句当初…   思念一个无法碰触的恋人,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就像是鱼儿思念天空,落叶思念枝头,蝴蝶思念曾经保护自己的茧。碰不到,无论多么用力的向前跑,无论多么尽力的踮起脚尖,人就是到不了地平线就是够不到星空,那些触目可及的,却也是遥不可及的。   正如远在澳大利亚的恋人,半个地球的距离,两个小时的时差,不可及,不可及。   温宇这边就算是说好了,那么现在还让于夏在意的就是林的问题了。   台球厅给于夏放了两天假,这两天刚好是周末。   于夏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决定以客人的身份去台球厅玩,顺便带上林。于夏和白苗、王勋打好了招呼,自己先去台球厅开好了台子。   白苗很快就出现在了视线里,不出所料,跟在白苗身后的还是一脸无所谓的苏于飞,王勋走在最后面,但是却没有看到林。   “王勋啊,林呢?不是说让你带她来玩吗?”于夏有些不满意。   “说台球厅有烟味,她闻着不舒服,而且还有作业要写,就不来了。”王勋倒是觉得很正常啊,反正现在林怎么说,他都觉得有道理。   于夏和白苗心有灵犀的对视了一下,果然和她们猜的一样,林一定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不然不会找这样的理由搪塞,这家台球厅来的很多都是学生和知识分子,而且店   里有禁止吸烟的指示牌,就算是有人不守规矩抽烟了,排气扇也是一直开着的,连在这里打工的一向讨厌吸烟的人的于夏都没有意见,那么林的理由就太过于牵强了。   似乎是因为心底的疑惑得到了验证,于夏开始更加留意起林来,然而,林总是很巧妙的避开了于夏,并且有王勋为她挡着,滴水不漏。为了不破坏和王勋之间的友谊,于夏的行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且不是本地人,所以对林的背景无从查起,直到大一下学期都结束了,于夏依然没有任何头绪。   下学期过得倒也算是平静,自从老板出面之后,果然于夏没有再遭遇任何骚扰,然而苏于飞还是不放心,一直坚持去接于夏下班,有时候白苗也会跟着过来,但是林再也没有在台球厅出现过。于夏每天都被苏于飞送回宿舍,心里觉得很是不得劲,干脆像之前说好的那样,做完一个月后拿到工资就辞了工作。   温宇说的没错,工作的机会以后有的是,倒不如先积累好自己,然后直接进一家好点的公司实习更加有益。   而那一个月的工资最后用在五月份的时候给苏于飞买生日礼物上。 第六十六章 在旅途(2)   “啊啊,又要放暑假了,时间过得真是快呢。”   刚考完期末考试,南方炎热的天气让于夏和白苗连逛街的勇气都没有了,大部分的外出时间都是在冷饮店和有空调的商场里度过的。   栗子也难以忍受这种炎热的天气,本来就不爱动弹的栗子,在夏天,每天都只呆在墙角里,大概那个地方阳光照不到,所以感觉上会更凉快一点吧。并且角落那里不容易被舍管发现,倒也是个好去处,于夏就给栗子在角落放了一个大快递盒子,那是栗子除了于夏的枕头以外最喜欢的住所,而且栗子现在已经完全是“大橘为重”了,必须要大箱子才放得下它。   于夏给栗子放好了足够的水和猫粮之后才出门和白苗会合。   “暑假你有什么安排呢?”于夏漫不经心的问着,脑子已经完全融化在了四十多度的高温里。   “假期的话倒是没什么安排,不过下学期的话,我想申请去台湾做交换生。”   “哦。”于夏无精打采的喝了一口冰镇酸梅汤,“等等,你说什么?!”   “我说下学期想去台湾做交换生啊。”白苗又重复了一遍。   “啥?”于夏的反射弧总算是接到了正常的速度上,“怎么想起去台湾了?”   “你也知道哦,我爸妈都是老师,他们对台湾的文化,尤其是一些台湾的作者,特别的喜欢,但是他们说自己是没机会去了,希望我能替他们去看看。而且学校刚好有这个机会,我就提交了申请,过不过还另说呢,我倒是觉得,一直听闻台湾的美食多么多么棒,想去见识一下。”   “这才是你的心声吧。前面铺垫了那么长,只有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吧。”于夏挑了挑眉毛,浑身散发出一种事实就是如此的信息。   “行吧,果然还是你了解我,嘿嘿,你可别和我妈妈说哦,我向她保证了去了要好好学习的,绝对不会胖十斤回来。”   “难说…”于夏无情的打破了白苗的幻想。   “你你你…”深知于夏只是吓唬自己的白苗马上转了话锋,“那么你假期有什么打算呢?”   “我觉得吧,要趁着年轻多出去走走…”   “那我们组团去旅游吧!”   “去哪里呢…”   “去X古镇吧!我特别向往那种原生态的小镇,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白苗说着,双手合十,眼睛里闪闪发光。   “咳咳…”于夏不忍心打破白苗的幻想,但还是不得不说,“白苗呀,你也太天真了,现在哪里还有那么原生态的地方啊,除非是人们难以到达的地方,但是现在那些个古镇啊,早就充满商业气息了,没你想的那么纯粹。”   “啊!怎么会?我不管我不管,我一定要亲眼去看看。”   “行吧,那么去就去好了,趁着这个假期你还在大陆,我就陪你去你想去的地方吧。”于夏这句话倒是戳到了自己的痛处,“真是的,温宇不在国内就是了,连你都不在大陆了,这让我以后怎么过啊…”   “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我就去一个学期,就去半年,过年就回来了。”白苗就怕于夏伤感,赶紧向于夏说明。   “行吧,那我就勉强再自己过半年好了。”   “我觉得这是个好机会,这次旅游我们可以叫上王勋和林,这样一路上就有很多和林接触的机会了,我们就可以好好了解一下这个充满秘密的小姑娘了。”   “你以前不是还挺喜欢林的嘛,这次怎么这么积极了?”   “于夏啊,我毕竟还是偏向你的,而且你说的也很有道理啊,王勋毕竟是我们自己人,总不能看着他真的被骗吧。”   “行吧,那我想想,我计划,先去旅游两个周,假期一共六个周,剩下的四个周我们就回A市吧,宋佳佳约了我好多次呢,再不回去,她都要和我恩断义绝了,而且一年没回去了,我也得回去给奶奶扫墓了呢。”   “行,就这么定了!”   于夏和白苗总是那么一拍即合,说走就走。   回学校之后,于夏就开始准备出行事宜。以前高中的时候也和温宇出去过,但是那时候什么事情温宇都计划好了,于夏只负责游玩吃饭拍照还有卖萌。   这次出行规划的重任都落在了于夏的身上,于夏先是规划了路线,两个周的时间,别说一个古镇了,十个古镇都能玩的过来,所以要围绕X古镇,规划上他周边的风景区游乐场博物馆等等,总之是要把这两个周的行程都安排的没有遗憾才好。   还有一个问题是栗子。   在学校可以随时照顾栗子,而且栗子很乖,放进书包里带去上课都很容易。可是要是出去玩,先不说栗子这么胖了天又热带着它有诸多不便,就说最基本的交通工具,栗子作为一个宠   物就被禁止带入了,所以只能另想办法。   最终在舍友的帮助下,于夏决定了把栗子寄养在宠物店里。相比较被人领养和最难以接受的被毫无养猫经验的人领养,放在宠物店无疑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了,等于夏回来就可以把它接走了。   总算是都打点妥当了,最后一步就是把栗子送去宠物店。刚进到店里,栗子还乖乖的在于夏怀里睡觉,但是当于夏把栗子放进宠物店的大笼子里时,栗子惊恐的看着于夏,从来没大吼大叫的栗子在笼子里疯狂撒泼。于夏没有办法,只好又把栗子抱出来安抚,重回于夏怀里的栗子紧紧抓着于夏的衣服不放,它以为于夏不要它了。   “栗子乖,你先这这里住几天,等我回学校第一件事就来把你接回去,乖,乖…”在于夏安抚了好久之后,栗子才依依不舍的任由于夏把自己放回笼子里。   于夏自己倒是放不下了,一步三回头的离开宠物店,毕竟陪了自己半年了,哪怕是最寂静的夜,最孤独的独处,都是栗子安安静静的陪在她身边的,一时要和栗子分开还真有些舍不得。   舍不得归舍不得,安排好的行程还是要继续的,至少栗子现   在被好吃好喝的照顾着的,所以于夏终归还是不再回头踏上了旅途。 第六十七章 在旅途(3)   集合地点是在火车站,为了综合考虑每个人的资金情况,最终选择了火车这个实惠的交通工具。   因为于夏是直接从学校来的车站,其他人还要去接林,所以于夏是第一个到达的。   “嗨!于夏,这里这里!”白苗瘦高的身材映入眼帘,身后的大背包尤其的显眼,而于夏就只有一个简单的背包,装了些必需品,其他的有需要的话都可以路上再买。   “你背这么多东西干嘛?”于夏说着向白苗走去,靠近了才发现,白苗身后还有一个人,意料之中情理之外的人,“你怎么也来了?”   “假期无聊出门走走嘛,反正你们也要出去,就带我一起就好了嘛,权当是顺路顺路。”苏于飞脸上是他标志性的带着痞气的笑容,那灿烂的笑容让于夏想到一句话:好了伤疤忘了痛。那几天脸上挂着淤青的时候,每次笑起来都会扯到嘴角的伤,苏于飞板了好几天的脸,看起来也正经了不少,现在伤已经完全好了,那不正经的笑容又回来了。   尽管于夏并没有邀请苏于飞,但是早就意识到苏于飞和白苗   似乎是达成了某种共识,所以这次旅行,于夏有百分之九十九的自信,苏于飞会跟着白苗一起来,但是也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不乐意,这一路上又多了一个人要在意。   万一苏于飞兽性大发,又说些不该说的,于夏很难保证自己会不会从峡谷上把他推下去。   “于夏姐姐。”林还是乖巧的向于夏打招呼,梳着简单的马尾,额头光洁,背着个粉色的书包,正常高中生的打扮,书包上还挂着个小熊挂件。   于夏和白苗都喜欢披散着头发,尤其是于夏的长发在夏天里很闷热。可是于夏没有扎头发的习惯,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会把头发简单的拢起来。   王勋则站在林身后给林打伞,没错,是打着太阳伞。于夏汗颜,自己和白苗都没打伞呢,这王勋真是太宝贵他的妹妹了。   总之人是都到齐了,在于夏的指挥下,大家登上了列车。   上车之后,白苗第一件事就是拿出背包里的零食来,分量之大,足够五个人吃的了。于夏咋舌,合着那巨型的背包里全是吃的了。   “毕竟火车用时长,将近八个多小时呢,火车上的盒饭又不   好吃,我不多备点吃的,这一路得多无聊呀。”白苗一边解释,一边给众人分发薯片。   原本还数落白苗的于夏,大口的吃着薯片,仿佛刚才嫌弃人家背包大的人完全不是她一样。白苗丝毫不介意,还把自己的口味拿给于夏分享。   “于夏姐姐和白苗姐姐的感情真好呀。”林感叹道。   “那是,她俩都是三年的老友了,感情好的像是连体儿一样,还没见过她俩红过脸呢。”   “好羡慕呀。”林还是一脸天然无公害的样子。   “有啥好羡慕的,你还有我这个哥哥呢,比她俩不知道要好多少呢!”   “咳咳咳…”白苗和于夏同时被薯片噎到了,还好这时候没喝水,不然一定都喷到对面的人的脸上去。   一路上说说笑笑的也还算是和谐,中午在火车上吃了些面包和火腿,这么多人一起分食也算是吃的开心。   吃过饭后,于夏从背包里拿出了扑克,林说自己不会打扑克,于是王勋也不玩了,就陪林一起聊天,看着于夏三人玩斗地主。白苗输的最惨,脸上被贴满了白条,于夏也半斤八两,两个人互相指着彼此哈哈大笑,又耍起赖来,趁着苏于飞不   注意,把纸条贴在他的额头上,像是被封印的僵尸一样。   “那我给你们讲故事吧,你们想听什么类型的?”打牌玩累了,于夏又想到了别的主意。   “我想听…”白苗一脸坏笑,“爱情动作片!”   “滚你丫的,这里还有小孩子呢,你就不能正经点。”于夏白了白苗一眼,这孩子,自从上大学后思想倒是先进了不少,早就听闻女生宿舍会有些私人的夜聊,大概白苗宿舍里就有这样的活动吧,连脑子里只有美食的白苗都能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这样的话了,这和高中能委屈哭了的白苗真是仿佛两个人啊。   “那么,就普通的爱情故事吧。”   “白苗,你最近是不是思春了呀,这可是夏天呢。”   “你还讲不讲了?”   “讲讲讲!那么就讲一个古代的爱情故事吧,不过你们可要做好心理准备呦。记不记得《项脊轩志》?里面有句很出名的话: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你们知道后文吗?”   众人摇头。   “今伐之,为博小娘子一笑。”于夏得意一笑。   “啊!于夏你怎么这样啊,本来多美好的爱情啊,你真是的…”白苗一脸忧伤,这可是当初课本上最喜欢的句子了,被于夏这么一改,真是生生的破坏啊,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正如于夏后面加的那句话一样。   “我还没说完呢。”于夏脸上还是那得意的表情,就喜欢这种一波三折的感觉,猜不透的故事才是好故事,“后面还有一句,小娘子一笑,恰似吾妻少年,以树制匣矣,送其出嫁。”   众人顿然,原来男子为妻子种下的树,被制成了女儿的嫁妆。   “这故事被你改的倒是更有声色了。”苏于飞赞叹道。   “听你这么夸我,我就再讲一个吧,你想听什么呢?”于夏开心的给自己加戏。   “那就,讲个有点难度的吧,前提是爱情故事,但是又要是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悲剧。”   “巧了,我刚好就知道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夜晚,一群喝多了的醉汉正在东倒西歪的走着,前面出现了一个独行的美女,酒壮怂人胆,这群人打起了坏主意,最终一起把美女拖进了小树林…你们懂的,之后其中有个人回到了家,酒醒了之后向妻子坦白自己犯了罪,妻子大惊,赶紧跑去男人说的那条小路上   ,果然在路边看到了一个衣衫不整的女人在哭泣。妻子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到女人的身上,然后柔声问:‘你还记得那些坏人的样子吗?’女人咬牙切齿的说:‘就算他们化成灰我都能认出他们的骨头。’然后…你们猜怎么着?”   “那个妻子带她去报警了?”白苗眨巴眨巴眼睛。   “那个妻子呀,拿出一把匕首刺瞎了女人的眼睛。故事的名字叫《深爱是场谋杀》。” 第六十八章 在旅途(4)   “啊…怎么这样。”白苗的三观都要被颠覆了,“于夏啊,你就不能讲点正常的吗?这样这样,怎么评价呢,这个妻子是为了爱情,可是这两个人的爱情也太渣了吧…”   “故事毕竟是故事嘛,不引人思考不调动人的情绪怎么能算是好的故事呢?哪怕是负面的情绪,也算是一种成功了。”   “你看你,把大家的情绪都整的低落了。”白苗撇撇嘴,抱怨到。   “那么我来讲个笑话吧。”王勋自告奋勇的站了出来,一本正经的讲道,“在奈何桥边,有位名叫孟婆的女子,给过往的亡魂送汤,几千年后,每天只重复一件事情的孟婆终于耐不住寂寞向阎王请辞说想要投胎转世,没想到阎王立即就同意了,但是投胎转世需要喝了孟婆汤之后才能跨过奈何桥进入轮回,孟婆没有犹豫,端起一碗孟婆汤一饮而尽,自此失去了从前所有的记忆,这时阎王向她说道:‘这位姑娘,我看你仙骨不凡,今后你就在地府任职了,我乃阎王,给你赐名孟婆,工作是在奈何桥边卖汤’…”   “哈哈哈哈哈,这也太可怜了吧。”白苗拍着桌子大笑。   气氛顿时活跃了起来,每个人都开始把自己珍藏的笑话讲给大家听,很快一下午就过去了,临下车了几个人都还意犹未尽   。   因为是早上出发的,火车到站之后就将近天黑了,于夏先带大家到预定好的酒店,因为是三个女生两个男生,就定了一个家庭房,一个双人标间,于夏白苗和林住家庭房,苏于飞和王勋在双人间。   先到酒店放下背包后,几个人出门去吃了晚饭,坐了一天的车也很辛苦,于是都早早的回去睡了,明天才开始正式游览。   让林和自己住一起,于夏也是想借机接近一下她,然而这个小女孩表现的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就是很乖巧的洗漱上床,连手机都很少玩。   一时无解,只能先睡了,之后再做打算。   旅途总算是正式开始了,一大早白苗就第一个醒了过来,直接暴力的掀开了于夏的被子,于夏一脸不情愿的眯着眼睛去洗漱。林也同时起了床,跟着于夏乖乖的去洗漱。   王勋和苏于飞早就在大厅等着了,女生总是要比男生用的时间长一些。   吃过早饭,第一站就先到了白苗心仪已久的X古镇。   古镇依河而建,大坡度的屋檐,青瓦白墙,剥落的墙皮和石板路边长着幽幽的青苔,典型的南方水乡特色。   河水碧绿,几座小桥架在上面,形态各异,半圆的石板拱桥,古韵犹存。绿水人家绕,远近高低的房屋,就像是幅山水画   。   垂柳凭河,几艘小船用古老的长篙撑着由远及近。有游客穿着麻布刺绣长裙,打着红色油纸伞从桥上走过,仿佛是邂逅了一段旧时光。   一切都刚刚好,刚刚好,只是…   “老板给我来份桂花糕!那个,那个绿豆酥也来一份!那个椰子是可以直接插上吸管喝的嘛?…也给我来个椰子!”   “白苗,你不是来看烟柳画桥风帘翠幕的吗?这才刚进来你就开始吃了,你还能走得动吗?”   “走得动,走得动!于夏你尝,这个绿豆酥超级好吃。”   于夏接过白苗递过来的绿豆酥,一口塞进嘴里,刚才义正言辞的形象荡然无存。   苏于飞偷笑,不巧的是被白苗看到了,于是,白苗那些吃不完的东西都移交到了苏于飞手里,不能吃不能扔只能拿着。   古镇的外形犹存,但是内部全部都变成了商业街了,每个小店都在卖特产艺术品甚至到麻布长裙绣花鞋,应有尽有。   但是这一点都不影响白苗的兴致,本来于夏以为白苗来这里后会失望,然而白苗的情绪十分高涨,尤其是知道前面还有一片特色小吃区的白苗,一点都没有疲惫的迹象,毅然决然的走在队伍的最前方。   这里有很多有趣的小店,比如一个小酒吧,里面横七竖八的   躺了好多条颜色各异的肥猫,来这里喝酒的客人还能享受到猫主子陪酒的待遇。当然了,所谓的陪酒就是客人们在喝酒,猫主子在桌子上翻着肚皮睡觉。   还有个小店叫:开一家小店温暖余生。里面卖的是全是手工制品,一个穿着白棉麻裙子的姐姐正坐着窗边,安静的做着手里的手工项链。于夏很喜欢这个店,所以也很开心的买了纪念品,还分别送了白苗和林一人一份。   白苗很自然的戴在了脖子上,就像这个是自己应得的东西,倒是林道了很多次谢,小心的把项链放进包里。   来这里不免要去坐一次船,那种小木船,一次只能坐六个人,一个老船夫在稳稳的撑着船,穿过一个一个的桥洞。老柳树斜斜的生长,枝条能触碰到湖面,一阵风拂来,柳条随风摇晃,小船也在摇摇晃晃,光影斑驳,洒在河面上,洒在船上,也洒在每个人的脸庞上。   尽管两岸上的游客熙熙攘攘,依然能感觉到一种“舟行水上,虽过无痕”的静谧。   吵闹的是环境,静谧的是人心。   古镇的中心有一个荷花湖。巨大的荷叶大概只有那句“接天莲叶无穷碧”可以形容,现在刚刚过了荷花的花期,绿色的莲蓬随处可见,偶尔还能发现几朵残留的荷花,亭亭玉立在一片碧绿中。   水中央,一对鸳鸯正在嬉戏。   忽然想起元好问的一首词:颜色如花画不成,命如叶薄可怜生。浮萍自合无根蒂,杨柳谁教管送迎。云聚散,月盈亏。海枯石烂古今情。鸳鸯只影江南岸,肠断枯荷夜雨声。   是首伤感的词,似乎和这欢快的游旅气氛格格不入。但是又和这环境相互迎合,人有聚散,时过境迁,谁又能知道这湖边曾经是否有过可歌可泣的故事,谁又能知道这湖里的鸳鸯换过多少对。   这样想着,一滴泪从于夏的眼角低落在凉亭里的石板上,很快就消失在空气中,没人看见,连于夏自己都仿佛无知无觉。   这忽然出现的忧伤很快就淹没在了白苗张扬的笑声里,每个人都仰着脸,尽管走了很远的路腿脚酸痛,可依然挂着笑容,包括于夏。 第六十九章 人心叵测(1)   旅程进行的很顺利。   让于夏想不到的是,林正常的出奇,也没看出来林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要是硬要说什么不一般的话,那就是林在这一个多周里不小心撞翻了于夏的水杯两次,摔倒时不小心把小吃扔到于夏身上一次,最难以释怀的是林早上迷迷糊糊去洗漱的时候不小心摔碎了于夏心爱的护肤品。   心疼归心疼,郁闷归郁闷,但是毕竟林怎么看都是一副无辜的样子,王勋也总是跟着打圆场,衣服和护肤品他都会赔偿于夏的,这让于夏也不好发作,只能当成是自己倒霉了。   旅程还剩下三天,最后这三天于夏计划先去山里溪涧边露营野餐,之后再去爬山,去山顶看日出,然后就可以返程了。   X古镇的邻市有一座很著名的山,以开发少原生态而闻名,吸引了许许多多的驴友来这里体验大自然的纯正。大部分驴友都很自觉,会将自己产生的垃圾带走,小部分素质差的人会把垃圾扔在山里河里,但是并不需要担心,这里有足够的护林员,除了保护森林预防   火灾外,护林员会随身带着麻袋,在路上遇到垃圾就会拾走,而且四处巡逻的护林员,足以保护游客的安全。毕竟是以盈利为目的景区,只是打造的更加原始来迎合消费者猎奇的心理而已。   于夏喜欢这种自然的地方,尽管知道他是人为的保持自然,但是在这种大开发的时代里,这样的眼光已经很难得了。   所以一大清早,于夏就起来做准备。野餐用的桌布,一次性的餐具,白苗早就准备好的各种食品,由于夏来分别进行打包。   “于夏姐姐…”林似乎是想要过来帮忙,“啊!”   只听到林的一声尖叫,伴随着物品散落的声音。于夏急忙回头望去,只见自己刚分类好放在桌子上的东西全部都撞翻在地上混在一起,林怔怔的站在原地,似乎是刚才不小心挂到了物品袋子,致使所有的东西都掉了下来混在一起。   于夏皱眉,“你是来添乱的吗?”   在于夏和白苗看来,这句话并没有什么,虽然带着些许责备,但是都这样了忙了一早上的成果就这么被打乱了,难免有些不乐意的情绪也是可以理解。可林似乎不这么想,眼睛一红就捂着脸跑出去了。   于夏和白苗无奈的对视一眼,“白苗,这些你再收拾一下,我去追她。”   说着,于夏就沿着刚才林跑出去的方向走去,本以为林只能在酒店门口的不远处,没想到于夏走出了酒店还是没有看到林。于夏又走的更远了一些,因为不知道林到底往哪边跑的,所以漫无目的的走了一圈以后,于夏就回到了酒店。   然而酒店的情况让于夏完全摸不到头脑,林正捂着脸小声啜泣,身边是一脸怒气的王勋。   “于夏,你怎么能这样?!”看到于夏回来,王勋完全没有之前的嬉皮笑脸,怒目瞧着于夏,语气里满是责备。   于夏更是不明所以了,自己就是说了林一句,他至于这么夸张吗?   “我…”于夏刚想解释,就被林打断了,   “王勋哥哥,你也别生气了,是我有错在先的,不怪于夏姐姐。”林一边啜泣,一边断断续续的说着,楚楚可怜的模样让于夏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可问题是自己什么都没做啊。   听到林还在为于夏辩解,王勋更是火大,“于夏!你也太过分了!不就是不小心把东西碰掉了吗,你打她干什么?!”   “啥?打她?我从出去就没见过她,我怎么打的她?隔空打的?”于夏真是无语了,这也太搞笑了吧,自己什么时候打人了?   “你自己看!”王勋说着就把林捂着脸的手一把扯开,林小小的脸蛋上赫然摆着一个通红的五指印。   原本还在帮于夏说话的白苗和苏于飞都怔住了,别说他们了,于夏自己都怔住了。   “你看看!她是犯了多大的错,你就下这么重的手?”王勋看着林的脸,更是心疼了,怒气也更胜了几分。   “我说我没有,你信吗?”缓过神来的于夏,直视着王勋的眼睛,平静的说。   “你让我怎么信?!难道能自己把自己打成这样吗?…”   “好了!王勋哥哥,别说了,于夏姐姐又不是故意的,我们收拾一下去野餐吧好不好?”林赶紧拦住了王勋,一边忍着眼泪,一边拉着王勋回房间去。   王勋也不再说话,瞪了于夏一眼之后就头也不回的跟着林走了。   “于夏,怎么回事啊?”白苗焦急的问,“你刚才去追林发生了什么啊?”   于夏无奈的笑笑,“我说我刚才出去之后根本就没遇到林你们信吗?”   “所以真的是这个小丫头自己打了自己?”苏于飞也是一脸的无奈,女人怎么这么麻烦   啊?   “总之,我刚才追出去之后就没遇到她,她脸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我完全不知道。可是王勋根本就不信我,他只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你们呢,你们相信我说的吗?”   “我信你。”苏于飞没有犹豫,直接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让于夏不胜感激。   “那如果真的是她自己打了自己,然后故意让王勋看到,那么真是细思极恐啊,她这完全是在陷害你啊,这么多天了,真是不简单啊。”白苗感叹道,仿佛人世间的丑陋一下子暴露在了眼前,让人难以适从。   “不管怎么说,于夏啊,接下来的路你别再单独和林在一起了,最好不要给她和你独处的机会,以免再发生什么难以预料的事情。”   “嗯,我知道了。”于夏有些情绪低落,但还是要强打起精神来,毕竟这是大家期待了很久的露营活动,不能就这样毁了大家的兴致,“好啦,都各自回房间收拾一下吧,我们一会儿还有露营活动呢,别耽误了时间。”   苏于飞和白苗尽管担心,但还都是听从于夏的安排,继续准备接下来的行程,总不能在这里就止步了。 第七十章 人心叵测(2)   原本气氛很好的团队,每次出发都有说有笑的,这次格外的沉默。   坐在前往景区的观光车上,于夏安静的看着窗外的风景不说话。林和王勋也安静的坐在后面,一向话多的王勋此时难得的安静,苏于飞和白苗面面相觑,每每想说起个话题缓和气氛,结果没人应和,只有他们两个在尴尬的对话。   景区的门票很贵,但是依然有许多人慕名前来。   尽管这里可以自己生火野餐,但是是有时间限制的,只有夏天可以且必须在溪涧旁边,那里有专门的护林员巡视,避免发生火灾,山火难灭,往往一场大火就能轻易毁掉上百年的树林,生灵涂炭。   于夏他们来的倒是挺早,所以先去小溪旁边占了一个平坦又视野开阔的好地方。   虽然于夏和王勋依然在冷战中,谁也不愿意低头,但还是分工明确,无论是搭帐篷还是铺设食物,都进行的井然有序。   苏于飞在小溪边架了个鱼竿,希望能自己钓到一条真正新鲜的鱼做为这次野餐最有意义的食材,尽管小溪里的鱼个头都不   大。   之后,男生要去树林里捡些木柴回来,而女生们的任务是处理食材,也算是配合的默契。   女生这边的工作量少,林和于夏待在一起看起来相当的不自在,于是王勋走后不久,林就提出要去找王勋,给他帮忙。   于夏看了一眼,王勋刚走不久,应该很快就能赶上,于是也就没管,任由林向着王勋离开的方向去了。   于夏和白苗铺好了桌布,用木头架起了一个小铁锅,清洗过的蔬菜和肉类已经用矿泉水浸在锅里,白苗很专业的放入了各种香料和调味品,作为野餐,乱炖应该是最适宜的了。   苏于飞和王勋很快就抱着木柴回来了。   “林呢?”王勋环顾了四周,目所能及的地方并没有林的身影。   “她去找你了,怎么,你们没遇到?”白苗也停下手里的活,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实没有林的身影。   “你们怎么能让一个小女孩自己跑进树林里?!她还是个孩子,要是出事了怎么办?!你们就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吗啊?!!”王勋扔下手里的木柴,向白苗指的方向,大步的往树林里   跑。   “我们和你一起去找。”于夏毕竟是活动的组织者,林不见了她也有责任,于是主动跟在了王勋的身后,然后王旭并没有回头看她。   进了树林里,四处都长得一样,很难发现林的踪迹,也不知道她到底往什么地方去了,几个人只能焦急的在附近寻找。   “你们看,那个是不是林的背包。”白苗指了指一个小山坡上的大树下,一个粉色的书包掉落在那里。   王勋听闻后马上就冲了上去,拿起书包仔细一看,林标志性的小熊挂件赫然摆在眼前。   王勋下意识的望向小山坡下,果然,林正坐在小山坡下,抱着膝盖哭泣。   顾不得危险,王勋直接从小山坡上跑了下去,说是小山坡,就是个高一些的小土堆,只是比较陡而已。   “她怎么样了啊?”于夏被苏于飞扶着,也在往山坡下走。   “你别过来!”王勋没有回应于夏的问题,反而大吼了起来,林整个人依偎在王勋的怀里,看着她颤抖的肩膀,应该是在大哭。   “于夏,我真的从没想过你是这种人,我们几年的朋友了,   我今天才算是明白了,你根本就是个心胸狭隘心眼超多的人!林不就是弄脏了你的衣服不小心打碎了你的化妆品吗?你至于这么对她吗?!找个理由打她也就是了,你还把她推下山坡!是不是因为林看到了你和苏于飞不可告人的事情,你就这样威胁她啊?!你这样对的起温宇吗?!”   “哈?”一口气闷在于夏的胸腔里,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于夏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   “王勋,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白苗刚才一直和于夏在一起,所以她清楚的知道,于夏根本就没有把林推下山坡,而且于夏和苏于飞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于夏拒绝了苏于飞啊,而且如果没有苏于飞,于夏早就遭遇不测了,那时候温宇又在哪里?谁又对得起谁呢?   “我当然知道!我自己看到的难道还能有假吗?!今天林脸上的伤,现在还跌落山坡,这样的山坡,她还能自己滚下来吗?!而且,今早林给我看了一张照片,大晚上的苏于飞和于夏抱在一起,你又要怎么解释?你这么做无非是捉到了你的把柄,你想威胁她罢了,我和在一起的时间那么长,她一直给你保守秘密,今天才敢把照片给我看,难道不是你在威胁她吗?”   “我…”于夏的脑子要被气炸了,但是也觉得很好笑,无稽之谈,无稽之谈,明知道是无稽之谈,可自己都没办法给自己辩解,真是可笑啊。   “而且!我知道,你从一开始就不喜欢,我不知道怎么得罪你了,她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吗?从去年你过生日,她送你礼物你却给她扔到地上,她都递到你的手里了,你再说是不小心掉的,说得过去吗?这么乖巧的一个孩子,你为什么要和她过不去啊?!”   “那么我又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林,你倒是说说,我到底是怎么对不起你了,你要这样陷害我?你这苦肉计演的真是够绝的!”于夏讥讽道。   “就是啊!王勋,你别只站在林的立场上说话,我们都认识多少年了,我的话你还不信吗?刚才于夏确实是和我在一起,根本就没和林一起出来啊,她要怎么推她?用想象力吗?!”白苗也是气不打一处来,真是有意思了,凭空捏造的事情,却能胜过真相。   “白苗,你和于夏是好朋友,你当然是站在于夏的身边了,凭什么林就要被欺负?我只相信我看到的东西,照片是真的,林的伤也是真的,我们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于夏你自己   向温宇去解释吧!”王勋扶起林,“我们走。”然后扶着林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   剩下的人无奈的站在原地,谁也没有野营的兴致,于是各自沉默着收拾了东西,从景区撤了出来。 第七十一章 人心叵测(3)   回酒店的路上,白苗喋喋不休的讥讽着林和王勋,还时不时的安慰于夏,于夏只能苦笑,王勋完全不信她们的话,说什么都没有用了,这个林之前真的是小瞧她了,没想到她隐藏了那么久,布了这么多的局,是为了挑拨自己和王勋的关系吗?还是另有所图?   于夏猜不透,也想不明白。自己和林无冤无仇,不仅如此,自己也算是给林买过东西帮过忙的,她有什么理由恩将仇报呢?实在是想不通。   到了酒店,果然,林和王勋的东西已经不在了,这两个人已经先行一步离开这里了。   于夏向白苗抱歉的笑了笑,“不好意思啊白苗,你这么期待的旅行,结果却闹得这么不愉快。”   “你说什么呢于夏,这又不是你的错,你放心吧,等王勋冷静下来,我会好好和他谈谈的。今天他完全是太心急了,那么多的漏洞他都无视了,等他冷静下来仔细想想,一定能知道谁在撒谎。”白苗安抚着于夏,这于夏也真是太可怜了,虽说自带照在体质,但是这也太夸张了吧,连这么个小女孩都要算计她,真是奇了怪了。   “中午也没吃饭,你们一定饿了吧,你们先在酒店里歇息一   下,我去买些吃的。”意识到气氛尴尬的苏于飞,主动提出了要去买饭,毕竟人是铁饭是钢,哪怕心情再不好,饭还是要吃的。   苏于飞走后,于夏整个人瘫倒在床上不愿说话。   “于夏…”白苗忧虑的坐在床边,不知该如何是好。   其实于夏现在的脑子是空的,尽管有很多问题需要去思考,但是于夏真的是没有力气去想了,可是还是有很多问题像是走马灯似的在脑海里放映着。   温宇那里怎么交代?林的照片从哪里来的?如果说,那张照片是上学期台球厅被拦截的那晚上,苏于飞来救自己之后的场景,那么林为什么会在那里?或者说林压根就不在那里,照片是别人给她的,那么巧了,上次这群人出现的时候林也是突然出现的,难道那不是巧合?是林设计好的,在王勋遇到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来换取王勋的信任?既然需要王勋的信任,那么没有理由挑拨自己和王勋的关系啊,这样她获取的利益不是更多吗?不,一定还有什么别的原因,可是到底是什么呢…   “于夏,你别想太多了。一定会有解决的办法的…”   “我知道,你放心吧,我没事。只是被一个小女孩耍了,这真是始料未及。”于夏有些自嘲的说。   白苗想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来,只好陪于夏干坐着。   突然,于夏的手机响了起来,于夏拿起电话一看,现在最难以面对的名字出现在眼前:温宇。   “喂?”于夏接起电话来。   对面很安静,温宇似乎在沉默,他生气的时候就是这样什么话都不说。   “我可以解释。”于夏尽量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但还是不免心虚,因为这是脑海里浮现的都是苏于飞在出租屋里表白并吻自己的画面。   “好。”那边温宇只回复了这一个字。   “王勋应该给你看了一张照片吧?你一定想问我照片是真的假的,我可以告诉你,那是真的,但是不是你们想的那个样子。你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在台球厅工作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下班之后被坏人拦截了,有个学长救了我,当时的情况就是这个样子,我很害怕,腿都软了,所以学长安慰的抱了我。事情就是这样。”   于夏避重就轻的说了那天晚上的经过,只想这件事情能够简单的解决,毕竟已经够乱的了,真的不想再出什么乱子了。   “他和你不是一个学校的,为什么会出现。”   “所以你不担心我是否能够脱险,而是只想知道一个救了我的人为什么出现?”   “你已经脱险了不是吗?那么这个男生到底和你有什么关系   你是不是也应该和我说明白,哪怕,哪怕…”温宇的声音越来越小,“哪怕你喜欢上了别人,你可和我说,我会放手的…”   “可是我都还没有放手,你为什么要这样?异国恋是我们两个的事情,多么难熬你自己也应该清楚。我承认学长是有向我表白,我也拒绝他了,那段时间是我和白苗说晚上好像有人跟着我,白苗不放心,才让学长暗中跟着我,这才能及时的救了我。那么你又在哪里?不是说你要保护我吗?为什么救我的不是你?林陷害我的时候,演的那么真,但是毫不知情的学长依然毫不犹豫的相信我,你呢?”   “我…”温宇难以回答,是啊,自己也好恨,陪在于夏身边的不是自己,救她的不是自己,可一切又是那么的无可奈何,“于夏,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的,当初我们选的这条路,就该付出代价。只是,你信我吗?”于夏轻声的问。其实异地恋最重要的是信任,一旦失去了信任,一旦两个人只见有了怀疑,那么破裂是迟早的事情。   “我信你。”尽管这么说了,可温宇还是停顿了一下,于夏自己笑了笑,果然还是有了嫌隙。   人永远是一种很现实的生物。尤其是对于安全感,只有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情况下才会安心,像这种异地恋,联系彼此的只有这样看不到摸不着的信号线,你甚至不知道对方带着怎样的   表情,怀着怎样的心情。   像是幻想中的宝藏,埋在天边的宝藏,你知道它就在天边,可是它始终不在你的手里,如果什么都不做只等着这些宝藏来让自己衣食无忧,那么早晚要饿死。   有些路到底还是要一个人走。有些事到底还是要亲自解决。   “那么,我想你帮我告诉王勋,我没做过的事情到底是没做过的,早晚有一天真相会浮出水面的,希望他能接受现实。”于夏已经别无所求了,和王勋的误会一时半会是说不清楚了,只要林还在王勋身边,那么他就会一直被林制造的假象蒙蔽。   最容易相信的谎言往往来自身边,就像是眼前的一片叶子,尽管小,却能遮住整个世界。 第七十二章 人心叵测(4)   “好,我会和王勋说的。”   温宇答应了于夏的要求,尽管在所有人的眼里,这都是无用功。   挂掉电话后的于夏更沉默了,连白苗的安慰都不再回应。   于夏不知道的是,白苗已经在QQ上发消息狠狠的责备了温宇。   “温宇,我以前一直觉得,你们两个人让我相信了爱情的存在。小夏一个人在这边过的多不容易你知道吗?你明明知道小夏是一个不管到哪里都会被万众瞩目的人。她经历过什么你根本就不知道,她怕你担心什么事情都自己扛着。她处处为你着想,举得你一个人在国外不容易,尽量不给你添乱。但是你知道吗,于夏进过两次医院,一次是在台上跳完舞之后晕倒了,一次是被绑架玻璃片扎进了膝盖。当然了这些你都不知道,要不是学长帮忙,于夏要经历多少痛苦真是难以想象,你有什么理由责备她,你明知道她的家庭背景,她的背后可是空无一人啊。”   “为什么这么多事情你们都不告诉我?”   “告诉你又能怎样?在她身边的人又不是你,你能马上回来救她于水火之中吗?你回不来。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你,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于夏背负了这么多,却依然不想给你添乱,学长对她也真的很好,但是她始终没有放弃你,为了拒绝学长的表白还从原本住的舒适的房子里搬出来,回到宿舍那个尴尬的气氛里,还要随身带着栗子,连栗子都没有一个安稳的家了。都是因为她选择了你,我希望你别辜负了她。”   “对不起…”   “你该说对不起的不是我。但是也不是你一个人的错,于夏也没有错,错的是这个社会。对了,这些你都别去问于夏,也别去揭开她的旧伤疤,过去的就过去吧,既然选择了彼此,我只希望你们能好好的。”   “我知道了。”   白苗这才如释重负。总算是搞定了,这样的话,他们两个一定能重归于好吧。白苗是看着他们一路走来的,所以尽管白苗觉得现在的苏于飞更适合于夏,但还是尊重于夏的选择,并且为她的幸福尽自己的一份力。   苏于飞买了饭回来,白苗先审视了一下,还好都是于夏喜欢吃的菜,然后抢着把饭菜都摆好,喊于夏来吃饭。   于夏尽管心情不好,但是看到白苗这么努力的想让自己开心一点,本来什么都吃不下的于夏,只能勉强自己多吃一点。   毕竟不能让信任自己爱护自己的人伤心啊。   旅行是进行不下去了,只能就此终止,毕竟谁都没有心情再去看什么日出了。吃过饭之后,三个人都去收拾好了自己的行囊,决定打道回府。   于夏和白苗的计划是回A市的,苏于飞要回去S市,三人在车站别过,于是两个北上,一个南下。   回家啊。没想到竟然是怀着这种心情回去。坐在回A市的列车上,于夏的思绪万千。这些南方的不愉快就留在南方吧,北方还有足够美好的回忆要去翻阅。回去之后要先去给奶奶扫墓,之后要赴宋佳佳的约,金巍那里也需要去拜访一下。至于何方正…出门久了曾经对何方正那恨之入骨的恨意竟然有些被消磨掉了,随着长大,随着对这个社会的经历,于夏似乎没有之前那么恨他了…   白苗似乎是累了,上车不久之后就靠着于夏睡了过去,于夏也觉得疲惫,于是在坚持着看了一段时间的风景之后,终于也抵挡不住睡意,靠着白苗睡了过去。   真好,身边还有白苗。   两个互相依偎着的女孩,安静的就是想是一开始的模样,似乎故事最开始的时候也只有她们两个吧。   经过一夜的车程,总算是到达了A市。因为是提前回来的,所以并没有人来接,于夏和白苗各自打了个车回到各自的家里去了。   于夏当然还是要回到奶娘家那个老房子里去。   上了出租车,A市熟悉的环境映入眼帘,尤其是回家的那条路上,每棵树,每栋楼,似乎就在昨天里,也好像过了一个世纪。   本以为奶奶家许久没有人居住,一定是落满了灰尘。尽管白苗提议说先到于夏家里帮她打扫完卫生再回家的,但是于夏考虑到这一路辛苦,虽然在车上睡着了,但是睡睡醒醒并不足够休息,还是白天先回家休息好了。白苗拗不过于夏,被于夏塞进了车里,只好就回家休息了。   于夏本来抱着独自完成大扫除的艰巨任务的打开门的,没想到家里十分的整洁就好像是经常有人住一样,就好像是自己刚刚离开一样,这样于夏有一种这几年都是幻觉的错觉。   于夏困惑的进了客厅,因为实在是太累了,就先瘫在了沙发上不愿动弹。   突然,大门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于夏大惊,难道说自己不在家的这段时间何方正把房子租给别人了?他怎么可以这样?!   于夏气势汹汹的跑到门口,迎面撞上了一个中年妇女。   中年妇女手里拿着卫生工具,身上穿着某保洁公司的制服。   保洁人员?这里没人住,怎么会有保洁人员来呢?   中年妇女看到于夏也吓了一大跳,但是很快反应过来,笑盈盈的对于夏说:“你就是何老板的女儿吧?长的可真漂亮!你是在外面上大学吧?真好,是个有出息的好孩子!也不枉费你爸爸这么惦记你,即使你不回家也每周预约来打扫卫生,说是这样万一你哪天回来了,不会没有地方住。”   原来是何方正预约的保洁啊。   “那您先工作吧,辛苦您了,我刚坐车回来有些累了,我先回房间休息了,对了我房间的被单…”   “你放心去睡吧,被单我前几天才换的新的,我做的卫生啊,你放心,保证干干净净的!”保洁阿姨拍着胸脯保证。   于夏礼貌的微微一笑就上楼了。   原来何方正一直在惦念着自己啊。于夏的内心稍稍的颤抖了一下,许是太累了,已经没有力气有任何的情绪了,说不出欣   喜也说不出悲伤,于夏回到自己那熟悉的大床上,都是熟悉的味道,洗衣液都没换。   于夏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睛,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梦里,是何方正的背影… 第七十三章 宋佳佳和金巍(1)   于夏整整睡了一天一夜。   醒来之后自己都怀疑,手机上的日期是不是出了错,白苗和温宇那好几十个未接电话都显示着日期,于夏当真以为自己还生活在昨天刚回来的那段时间里。   大概真的是太累了吧。身体累,心也累。   于夏照常回复了白苗和温宇。没错,和往常一样,仿佛和温宇之间从没有任何的嫌隙一般,那些不愉快的对话好像从没出现过一样。   这是于夏的一种习惯,那些不愉快的事情,睡一觉之后就不再在意了。忘了吧,这些没意义的事情徒增烦恼的事情,就当做不存在就好了。其实于夏并没有自觉,这只是一种逃避罢了。   睡了一天一夜的于夏,依然觉得身体很乏,是睡多了的那种。于是强迫自己离开了床,换了一身整洁的白裙子,出了门。   先去了花店。买了一束白玫瑰,然后打车去了墓园。   奶奶喜欢玫瑰,院子里各色的玫瑰开的正好,虽然已经过了盛花期,但是依然有花在盛开着,芳香四溢。   很多人并不能分清月季和玫瑰,其实它们统称rose,没必要太清楚的区分,玫瑰只是听起来比月季好听罢了,月季却是更全面。   于夏最喜欢的是红玫瑰。曾开玩笑说,要是自己去世了,来参加葬礼的人一律都送红玫瑰,谁敢送白的,她就半夜去谁那哭给他看。   凤凰岭墓园是A市最好的墓园之一,哪怕长久没人来祭拜的墓碑前也是一尘不染。于夏捧着花在墓园里迂迂回回,终于停下了脚步。   墓碑上的照片里依然是那和蔼的笑容,墓碑旁有一束白玫瑰静静的躺在一旁。于夏丝毫没有在意自己的白裙子,径自坐在了奶奶的墓碑旁,双手环抱墓碑,“奶奶我回来了。”   “奶奶,这个世界为什么总是对我充满敌意呢?…   奶奶,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啊?…   奶奶,你在那边好么?那边是不是很平静很祥和啊?…   会不会冷?会不会,孤单?…   奶奶,我一个人真的好辛苦啊…”   于夏一个人自言自语着,眼泪顺着脸颊滴落到了花瓣上,晶莹剔透。于夏越说越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难道所有人的   生活都是这样辛苦吗?遇到奇怪的事情奇怪的人,受到莫名其妙的委屈甚至伤害。   人都是这样活着的吗?   于夏当然看过别人的故事,看过小说看过电视剧,看过别人的一声或者宏伟或者渺小,或者轰轰烈烈,或者碌碌无为。   自己这样算是矫情吗?   是啊,比起那些在边境九死一生的英雄,那些相爱却难以相守的人,那些拼命对抗病魔结果真的拼了命的人,那些用稚嫩的肩膀背负起生活的重担的人,自己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就是被绑架过吗?不就是差点被坏人抓走吗?不就是被一个小女孩算计和好朋友之间失去了友谊吗?不就是男朋友不在国内自己又被总是帮助自己的人表白吗?不就是没有妈妈,没有奶奶,唯一的亲人又难以相处吗?不就是这样吗?…   可是啊,说到底,于夏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虽然家庭不幸好歹也是丰衣足食的长大的,这些事情又怎么能是她一个人能够承受的?没人教她路该怎么走,选择该怎么做。   别人的背后好歹还有父母支持着,至少也会帮他们操心未来的路,然而于夏的未来呢?那又会是什么样子。   况且现在什么都没有解决。王勋不相信自己,林不知道是   出于什么原因对自己如此的狠辣,和温宇之间的信任也被动摇。还能回得去从前吗?…   于夏无声的哭够了,就安静的坐在墓碑旁,太阳缓缓向西,火红的夕阳像是要把整个大地都烧着一样。   待到夕阳西下,繁星初升,于夏才起身面无表情的离开墓园。   走出墓园之后深呼一口气,心里轻松了不少。真的很感谢奶奶,奶奶在的时候一直就是于夏的后盾,现在奶奶不在了,但是依然能够听自己的倾诉,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奶奶,于夏会不会崩溃掉。   回家的路上,于夏给宋佳佳打了个电话,约她第二天一起吃饭。   宋佳佳很爽快的答应了,说有很多悄悄话想说给于夏听,所以中午只有她们两个一起,于夏笑了笑,这个高傲的小丫头竟然也有自己的小心事了。   宋佳佳一直把温宇当哥哥看,所以经常一口一个嫂子的喊于夏。于夏总觉这样喊自己太俗了,好像自己是什么不得了的大嫂,也或者像是个老女人的称呼。所以于夏强烈的要求宋佳佳直接喊自己姐姐好了,宋佳佳就不干了,喊嫂子倒也没什么,   喊姐姐可就是被占便宜了。最终两个人各退一步,宋佳佳和白苗统一喊于夏叫小夏。   所以第二天中午,于夏远远的就听到一个女高音喊着:“小夏!这边!”   和宋佳佳约在商场门口,这里有家西餐厅很合两个人的胃口。并且西餐厅比较安静,适合聊天,吃饱了下午点上两个下午茶的套餐,就可以在这里坐一下午,还有免费续杯。   宋佳佳长发飘飘,头上系了个宽发带,露出光洁的额头,一身杏色的及踝长裙,怎么看都是气质名媛。   于夏就比较随意了,白体恤加牛仔背带裙,齐齐的空气刘海,怎么看都很减龄,说自己是高中生都有人信。   宋佳佳上下打量了一下于夏,“哎呀,你可真是一点都没变,和高中的时候一摸一样,你不说别人还以为你是十七八的小姑娘呢。”   “巧了,我还真就才十七岁呢。”于夏俏皮的一笑,看起来还真是那么回事。   “得,脸皮是比以前厚了。”宋佳佳总算是找到了平衡点,还以为一年多不见自己比于夏老了很多,这么看来,外面没什么变化,内心倒是和之前不同了。   两个人嬉笑着进了西餐厅,于夏和宋佳佳的身材差不多,两个人又都是长发,看起来像是对姐妹花,男服务员来点餐的时候不免多看了两人几眼,忍不住出声询问两个人是不是双胞胎,要是双胞胎的话,她们的爸爸上辈子一定拯救了世界,才能有两个这么漂亮的闺女。   宋佳佳捂着嘴偷笑,于夏淡定的说:“你说是就是吧。”   “那你猜猜谁是姐姐?”宋佳佳忍不住,调戏起服务员来。   服务员左右看看了,不出所料,他果然说宋佳佳是姐姐。这宋佳佳可就不乐意了,自己明明比于夏小好几个月呢,再说了宋佳佳本来就什么都想和于夏比一比,现在都是二十多的人了,那以后肯定是越来越来,当然是比对方看起来越小越好呀。   于夏冲宋佳佳吐了吐舌头,然后向服务员纠正,“我才是姐姐呢,猜错了吧~”然后很有姐姐范儿的给两个人点好了餐,服务员不明真相,没察觉出有什么不对来,开心的去给两个人下单了。 第七十四章 宋佳佳和金巍(2)   “于夏,”宋佳佳抿了口白开水,小心的问,“你和温宇怎么样了啊?”   “挺好的啊。”于夏脸上看不出有什么不妥的地方来。   “那么我听金巍说,王勋…那个,你们似乎有什么误会啊…”宋佳佳还是一脸小心的问。当初金巍把从王勋那里听来的一切告诉宋佳佳时,宋佳佳是一万个不愿意相信,可是有照片为证,宋佳佳也分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自己来问于夏了。对于于夏,她还是相信的,能弹出那么好听的曲子来的于夏,说什么都不会是个脚踏两只船还欺负小女孩的恶毒的人。   “你知道了啊。”于夏若有所思,真是麻烦啊,每个人都要自己去解释一遍的话,这是要耗费多少精力啊,而且有些人根本就不听自己的解释啊,好在宋佳佳是个明事理的好女孩,她应该能相信自己的话吧。   “你也知道,王勋认了个妹妹叫林。这个小姑娘有些奇怪,我说她在背后算计我,你信吗?可是我又找不出原因来,这大概也是让王勋相信她的原因之一吧。一个小女孩怎么会平白无故的陷害一个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人呢?大概你们也有这种疑问吧…”于夏解释   道。   “这么说,都是那个小女孩在骗人了?!”还没等于夏说完,宋佳佳就先下了结论,“我就说嘛,你不是那种人!”   于夏感激一笑,没想到宋佳佳这么相信自己,这倒是让她有些意外,还以为她会更站在温宇的角度呢,没想到,她更以一个女生的角度来理解自己。   “我还是要向你解释一下那张照片。那时候我晚上在外面做兼职,十点下班回宿舍的路上被一群小混混拦了下来,原本以为我凶多吉少了,最后学长救了我,当时真的很害怕,所以学长抱了我算是给我安慰。事情就是这样。”   “什么?!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宋佳佳一脸震惊,宋佳佳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她一直生活在一种风平浪静的安全环境里,难以想象一个女孩子面对那么多来者不善的人会有多么的无助和害怕。还有想不明白的一点是,于夏家里又不缺钱为什么会去做兼职呢?虽然早就听说于夏和爸爸关系不好,难道说是她爸爸断了她的资金吗?那么于夏也太可怜了吧…   光是这样想着,宋佳佳已经完全站到了于夏的队伍里,她一直欣赏这个近乎全能的姑娘,这样的姑娘却要遇到这么可怕的事情,难道老天爷都不长眼吗?   “我也很无奈。而且让我想不通的是,林怎么会有那天晚上的照片,她明明不在场,又或者她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但是也太巧了吧,这样的巧合我实在是难以相信。可是要说是林和这些人是串通好的,这么一个小女孩,今年才上高二,家里一穷二白的,有什么能力和这些人搅合在一起呢?”   于夏对宋佳佳也有一种很信任的好感,所以直接把自己的疑惑直接分析给了宋佳佳听。   “简直就像小说一样!你说会不会是林有什么你不知道的背景啊?”   一语惊醒梦中人。于夏记得台球厅的几个客人说过,林和她妈妈都不是正经人,那么不正经的话,难道是和什么不好的势力搅合在一起?林没有爸爸,难道她爸爸从前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可是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想不通干脆就不想了。   “谁知道呢。要是她真和我有什么深仇大恨的,一定还会有别的行动的。对了,你不是说要和我说悄悄话吗?就是这些?”   听到于夏的问题,宋佳佳的脸蹭的一下就红了,怎么看怎么可疑啊。   “那个,于夏呀,我想问问关于金巍的事情。”宋佳佳越说声音越小,最后都和蚊子的声音差不多了。   能看到宋佳佳这样娇羞的样子真是难得。   “你不会喜欢上金巍了吧?”于夏一脸发现新大陆的模样。   “你先和我讲讲金巍这个人呗。”宋佳佳虽然绕开了话题,但是看这反应估计八九不离十了。   “金巍是温宇的好兄弟,他应该最了解金巍了,你怎么不去问温宇呢?”   “哎呀,他们既然是好兄弟,肯定不会说金巍不好的地方啦,一定会把他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我觉得还是问你更靠谱一些,毕竟你也是女生,一定会说的更客观一些的。”   “这要从那里说起呢…”于夏的脑海里马上浮现出了金巍在酒吧笑嘻嘻的想和自己搭话的模样,以及想占白苗便宜被白苗过肩摔的样子…不行不行,虽然金巍看起来不正经,但是这人品倒是不错,更值得一提的是他压根就没谈过恋爱啊,他虽然经常和小姑娘搭话,但是也仅限于搭话,没有欺负小姑娘更是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而且啊,于夏身边就两个要好的女生,一个白苗一个宋佳佳,白苗这孩子一直都不开窍,到现在也没个心仪的人,于夏只能干着急也没有办法。难得宋佳佳开了窍,尤其是金巍这个人知根知底,除了油嘴滑舌一点,基本没什么缺点,两个人家境又相当,可谓是门当户对,这一对于夏说什么都站了。   “金巍嘛,首先他是个孝顺的人。他妈妈一直身体不好,他可以理解父母,为了妈妈留在A市,还跟着爸爸学习酒庄的经营管理,酿酒是个多辛苦的事情啊,他都能亲力亲为,这份毅力也实在是难得。”   “是啊,他还送了我一瓶自己酿的酒呢…”宋佳佳接了话。   自己酿的酒?不是说那桶酒分下来只有于夏生日的时候得了一瓶吗?而且后来听说金巍在制作两年的陈酿,那时候再分给王勋他们作为补偿,所以最近是不可能还有他自己酿造的酒的,除非当时金巍自己悄悄先给了宋佳佳一瓶,这么看来,金巍对宋佳佳的感情也不是一般呀。   相比较以后宋佳佳找了个不知根不知底的人谈恋爱,倒不如和金巍在一起呢,这样金巍也不敢欺负了宋佳佳,宋佳佳的背后可是有着他的好兄弟温宇在撑腰啊。 第七十五章 宋佳佳和金巍(3)   “那么你们现在?…”   “我们现在还只是朋友啦!”宋佳佳抢着说。   “要不你先说说看,你对金巍有什么看法呢?要是有什么不对的对方,我还可以给你纠正一下。”   宋佳佳想了一下,就真的认认真真说了起来,“第一次接触他,是他想让我假扮他的女朋友。我当时还以为这是什么神经病或者传销组织呢,就没理他。然后金巍就跟我解释,说妈妈身体不好,这就快要上大学了想提前让妈妈开心一下。而且我也向温宇求证了,他也说金巍的确不是骗子,我才答应他的。你也知道我家是开医院的嘛,爸爸总是教导我医者仁心,听他这么说我也权当是为了他的妈妈来帮个忙嘛。”   于夏在心里偷笑,这个金巍果然没好意思开口说自己是要逃避割包皮才拉宋佳佳去冒充女朋友的。看到于夏的嘴角浮现了笑意,宋佳佳停了下来,歪头以示于夏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   “你接着说,接着说。”于夏赶紧喝了口水,掩饰自己偷笑的心里。   “然后我去了他家,他妈妈真的是个特别好的人,对我特别好,就像是对亲女儿似的,而且我上大学之后他妈妈还经常给我打电话,嘱咐我好好注意身体之类的,还给我寄各种好吃的   ,我舍友都说以后能有个这样的婆婆也算是死而无憾了。   我经常在医院里看到那些心地善良的人,却要遭受病痛的折磨,总是觉得不忍心,为什么这么好的人上天却如此不公呢?原本我没有打算学医的,我家里也告诉我医生很累很辛苦,我选择自己喜欢的就好。可是每次看到这样的人,我总是觉得自己一定要学医,我要逆天而行,救人改命,让那些好人能活的久一点…   我好像说跑题了哈。要说王勋的话,他的确和你说的一样,很孝顺,对妈妈特别好。而且他这个人做事情很周到,也很细心,比如他总能送给我我心仪的礼物,和他一起出去的时候他总能安排的井然有序,不会存在我们两个互相大眼瞪小眼不知道去哪里的尴尬。我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他也能主动点餐,而且每次都很合我的胃口,所以啊,所以…”   “所以你就有些喜欢他了是不是?”于夏笑眯眯的说。   宋佳佳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喝了口奶茶来润润嗓子。   “那么金巍有没有什么表示呢?他有没有向你表白?”   宋佳佳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看来金巍可能有流露出自己的好感,但是没有直接表白。这个金巍,以前看到漂亮姑娘都会直接和人家明说些俏皮的话,怎么这次倒这么沉得住气了,莫不是动了真心了吧。   “我觉得吧,你们两个挺搭的,可以在一起试试嘛。我是一   万个支持的,首先金巍这人我们知根知底,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金巍能和温宇成为好哥们,人品一定不会差。而且和他在一起,他是一定不敢欺负你的,毕竟你的背后还有我们给你撑腰呢。至于你刚才说的,其实有一点,算是秘密吧,金巍并没有告诉你。”   “什么秘密?”宋佳佳果然表示出了很好奇。   “我告诉你,你就先放在心里,你也是学医的,以后他要是欺负你了,你就可以拿这件事情来反抗他呦。”   “你快说,你快说嘛。”   “当初金巍找你假扮女朋友,不只是因为他妈妈身体不好,想要让她开心,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那就是…”于夏神秘的笑了笑,“金巍的妈妈听了别人的建议,为了金巍假期老老实实地呆着不出去闯祸,为他预约了包皮手术,但是王勋并不想去,为了逃避,他也需要找个人假扮女朋友…”   “他…”宋佳佳的表情变得严肃了起来。   于夏以为宋佳佳在意金巍没有跟她说实话,所以生气了,赶紧解释道:“你别生气,金巍他也没有恶意,毕竟这样的事情他不好意思和女生说的,尤其是那时候跟你也不熟,连我和白苗都是偷听他和温宇的谈话才知道的,你别往心里去哈。”   “不,我是想说,割包皮又不是什么坏事啊,我觉得他妈妈做的没错啊。”宋佳佳一本正经的说。作为一个医学生,更重   视的还是医学上的问题。   “这个嘛,我就不知道了。”于夏摊了摊手,自己不是男的,也不学医,对这个还真不了解。   宋佳佳一边喝奶茶,一边若有所思的说:“等我哪一天有时间了,就带他去我们学校的附属医院做一下包皮手术,毕竟是个小手术,连我都能做呢。总之毕竟是他妈妈的心愿,我觉得我还是有必要帮她实现的…”   “哈哈哈哈哈,得,金巍这是出了虎口又入了狼口啊。佳佳啊,你不会是因为金巍妈妈对你太好了,你才想以身相许给她儿子吧?要是这样,我可就要改口了啊,毕竟你还年轻,总要经历场不轰轰烈烈也要甜甜蜜蜜的爱情的,这样人生才没有遗憾啊。”   “不,不是的…”宋佳佳一口否决了,然后又红了脸。果然还是喜欢金巍这个人的吧,这郎有情妾有意的,赶紧在一起呀,还等什么呢,于夏都替他们着急。   “这样吧,等我帮你去金巍那边问问,他要是也有这样的想法的话,你俩就赶紧在一起好啦。交给我吧!我是真心希望你们能幸福呢!”于夏慷慨激昂的说着,仿佛当年追温宇的气势又回来了。要是自己在意的好朋友能够幸福,那么自己也会觉得幸福的。   “那你委婉一点问他,我可没有你当时追温宇的时候那种勇   气。要是他没有想法,我却去和他表白,那么被拒绝的我一定会撞豆腐而死的。”宋佳佳脸皮薄又要强的性格,于夏是知道的,所以于夏自然是知道该怎么办。   “放心好了,交给我吧!”于夏给了宋佳佳一个安心的笑容,就像是当初在宋佳佳身后给她弹伴奏时候的笑容一样。   宋佳佳也回了于夏一个微笑,不必多说了,这个笑容就足够让她心安了,宋佳佳相信,于夏一定会像伴奏时那样,不让她失望的。 第七十六章 宋佳佳和金巍(4)   回家之后,于夏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金巍打了个电话。   “你先别说话,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喜欢宋佳佳吗?”电话接通后,于夏开门见山一阵见血,直接问出了最核心的问题。这样也是为了避免金巍再问自己和王勋的事情,于夏真的是懒得解释了,要是能说动金巍去和宋佳佳表白,那么自然有宋佳佳来替自己解释。   那边的金巍显然是没有想到,停顿了好大一会儿,才问道:“你怎么,为什么这么问呀?”   于夏在这边偷笑,金巍显然是紧张了,“我就是来问问你,你要是不喜欢人家的话,我可要给她介绍男朋友了呦。”于夏想先刺激他一下,所以故意这么说让他有些紧迫感。   “别!”金巍脱口而出,“不是…那个…你要给她介绍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这是什么情况?于夏不解,于是继续说:“当然是个高富帅啦,我怎么会给佳佳介绍那些随随便便的人呢。”   “这样啊…”金巍沉默了一会儿,“要是你觉得那个人比我好的话,就介绍给她吧,要是没有我好,那就别了,宋佳佳是个好姑娘…”   于夏这边也沉默了,金巍这是…不自信啊!   “所以你愿意错过这个好姑娘吗?”   “我觉得她能幸福,就足够了…”   “唉,真是搞不懂,你明明喜欢她,为什么要绕这么大的圈子,别人能比你更好的照顾她吗?既然想要她幸福,你自己给她不是更安心吗?”   金巍整理了一下语言,“我怕我照顾不好她。”   “哈?”   “于夏,你知道的,我妈妈身体不好,我肯定要把一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妈妈身上,还有酒庄,以后万一我打理的不好…我实在是没有勇气和佳佳在一起,她家条件那么好,相比而言,我不能保证一定会给她带来幸福…”   两个人都沉默了。于夏也安静的不再开口,心里在酝酿着情绪。   “你是智障吗?”原本一句骂人的话,从于夏的口中用平静的语气说出来,竟然变得像是某种关怀。   “…”   “这么说来,我没有妈妈,我和我爸爸关系又不好,温宇家的条件那么好,所以我是在   给温宇拖后腿了?你作为一个喜欢她的人都不相信自己能给她带来幸福,你能相信别人就能给她想要的幸福吗?”   “我…”   “你都说了,佳佳是个好女孩,你们两个也算是认识好久了,你觉得她会介意你的家庭吗?实话跟你说吧,佳佳告诉我,她特别喜欢你的妈妈,哪怕你们不能在一起,她也一定会好好待你的妈妈的,她学医就是为了让这些她喜欢的人能战胜病魔改变命运。你一个大老爷们,怎么还没有一个女孩子心胸宽广呢?”   “…”   “别的不说,你就告诉我一句话,你愿意眼睁睁的看着宋佳佳和一个她不是很喜欢的人在一起吗?”   “不愿意!”   “这就行了!你准备准备,趁我还在A市,我帮你准备一场表白,一定会让佳佳感动到非你不嫁的。”于夏兴奋的拍了拍枕头,总算是说通了,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啊。   “可是,你怎么知道佳佳不喜欢别人呢?还有啊于夏,你和王勋…”金巍果然还是要问   的。   “金巍啊,你相信我吗?毕竟王勋是你的好哥们。我说都是王勋身边的那个小妹妹林在算计我,你信吗?可是王勋却完全只相信他的小妹妹,竟然一点都不考虑一下我们这么多年的情谊…这件事情啊,你自己判断吧,我也不多说了,但是无论怎样,不管你信谁不信谁,你也不用告诉我。现在呢,我只是以宋佳佳闺蜜的身份,想要撮合你们两个而已,看到你们幸福,我的心里也会好受一点吧。”   “于夏,你放心,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现在你们还都是我的朋友,毕竟我没有亲眼见到,所以我不做任何的评价,要是王勋那小子真的犯了浑,我第一个就饶不了他。你们两个的话我都会认真听的,我可不像他一样只听信一面之词。”   金巍的表态让于夏十分的意外。以前在一起的时候,金巍是最咋呼的一个,温宇是最稳重的一个,而王勋是最圆滑的。没想到一年半过去了,金巍变得稳重起来,而王勋反倒是变得张扬狂妄不计后果了。   “谢谢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呢,金巍作为王勋的好兄弟,选择中立就是对于夏最大的支持了,这段时间于夏真是看清了些人和事,当然也感激很多依然陪伴着自己的人。   结束了通话,于夏还是习惯性的第一个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温宇。温宇早就知道金巍对   宋佳佳不一般,但是自己是夹在这两个人中间的人,多做些撮合的事情反倒会适得其反,倒不如让他们两个自己磨合更具有说服力。   现在宋佳佳主动找于夏帮忙,而金巍又向于夏袒露了喜欢宋佳佳的心声,自己最好的两个朋友走到了一起,自然是要高兴了。   可惜温宇现在并不能回国,无法见证这一刻。于夏贴心的说,她会拍成视频的,倒时候普天同庆皆大欢喜。   然后于夏就去找白苗商量表白大作战的事宜了。   表白是件大事,有别于求婚,但是又和求婚的效果相似。   白苗和于夏商量了一个晚上,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自认为很浪漫的计划,两个人都激动的睡不着,比当初于夏表白温宇的时候还激动人心。于夏那时候是持之以恒的,不停的给温宇带来小感动,而这一次是要准备一次盛大的场面,达到一次就让宋佳佳感动到非他不嫁的地步,这就有难度了。   兴奋了一夜的两个人第二天一早就出去会合,准备大干一场。   一大早,于夏就和白苗来到了商场门口,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而且表白宜早不宜迟,万一这两个人再突生变卦呢,所以还是尽早解决的好以免夜长梦多。 第七十七章 你们一定要幸福(1)   其实于夏和白苗并没有制定好最完美的计划,两个人还存在很大的分歧。   于夏希望能更浪漫一些才能打动人,而白苗希望更现实一点才足够真诚。具体说明起来就是,于夏想用鲜花和浪漫的场景,而白苗想用美食和足够有诚意的礼物,大抵如此。   结果互相都不能说服彼此的两人决定,在这条商业街上随机逛,说不定灵感就来了。   然后两个人开始挨家挨户的逛,每一个能获得启发的店铺都不放过。   逛着逛着,一家独特的蛋糕店吸引了两个人的眼球。   这家店里的蛋糕做的很有特点,每一款都是私人定制的,比如给小孩子的芭比娃娃形状的蛋糕,还有为男孩子准备的汽车形状的蛋糕,当然了,最吸引于夏的就是那款典雅又不失浪漫的鲜花蛋糕。   蛋糕和鲜花在一起,真假难辨,有的花朵看起来是像真花一样,其实是用巧克力雕刻的,有的花长的像糖果一样,但确实是鲜花。还有一些小的纸杯鲜花蛋糕,精致可爱,用的小花朵和丝带都恰到好处,美的让人不忍心吃掉。   老板是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女人,看到于夏对蛋糕很感兴趣后就热情的过来介绍。   “这款是我刚设计的,鲜花蛋糕抱抱桶。”女老板抱出了一个手提的颜色干净素雅的小圆桶,上面插着粉白色系的鲜花和同色系的小蛋糕。这让于夏和白苗都连声赞叹,真是好看极了,这个送人既满足了于夏对烂漫的幻想,又满足了白苗实用的想法,花好看,蛋糕可以吃,堪称完美。   “姐姐,是这样的,我们正在帮男同学准备一场足够感动的表白,现在正在纠结中,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才好。”于夏向女老板征求意见,这么会设计又有审美的人,一定会给出好的建议吧。   “表白呀…年轻真好啊…”女老板感叹道,“表白的话,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表白的人,他要是能打动那个女孩子,即使什么都不准备,只有一句话也足够了。当然啦,要是能有足够的能力,布置一个浪漫的场景,那么在这样的情景之下,表白成功的机率就会更大吧。”   “浪漫的场景啊…”许久没这样运用自己的想象力的于夏,觉得大脑一片空白。   “这样吧,你们跟我来。我的蛋糕店和一个鲜花店有合作,那个鲜花店还做婚礼的策划,那么策划一场表白应该不成问题。”说着女老板就将店托付给了店员,许是想起了年轻的往事,女老板也很是积极,带着于夏她们直奔鲜花店去。   鲜花店和蛋糕店,离得不远。鲜花店的装修也是别具一格,一看就是个很有情怀的店,麻绳网上绕着绿萝,木篱笆里围着鲜花。于夏进去之后就不想走了,悄悄和白苗说:“我觉得我找到人生的目标了,我以后要开一家花店。”   白苗点头,这个的确适合于夏。   花店老板和店员知道于夏她们的来意后纷纷出主意。到底是专门策划这种浪漫的事情的,他们说的那些,让还没有男朋友的白苗都开始憧憬爱情了。   经过了许久的商定,最后定下了一个方案,但是这个方案要执行起来还是有些麻烦的。   具体的方案是这样的,s市的海边有一个月老庙,月老庙的后面就是沙滩,晚上的海边灯光很暗,几乎相当于没有。于夏先将宋佳佳带到月老庙的前面,地上用鲜花做指引,一直绕到后面的沙滩上,这时需要一些员工来放九十九只孔明灯,孔明灯升起的瞬间,点燃金巍面前的篝火,让金巍和身后的幕布和布景长桌显现在众人面前。幕布上当然是表白的话,甚至可以是宋佳佳的照片,长桌上铺上洁白的桌布,摆上鲜花,蜡烛和精美的蛋糕,接下来就看金巍的表现了。   于夏和白苗都拍手叫绝。兴奋的于夏当即就和鲜花店老板拍板,让鲜花店全权负责,用的鲜花蛋糕人力财力最后都由于夏来报销,就算是送给宋佳佳和金巍的礼物了。时间就定   在明天晚上,也算是给花店和蛋糕店足够的准备时间了。   看到于夏这么爽快,老板也爽快,不仅鲜花打折,连长桌都免费借给他们用。   于夏万分感谢,老板笑着说:“青春总是要疯狂的嘛,我们就喜欢爽快的客人,越是那些讲价的,我们越是一分都不让,本来多么浪漫的事情,一讲价就变得掉价了。”   于夏觉得老板说的真对啊,难道所有开花店的人都这么有情怀吗?反正在于夏的心里,花店良好的形象已经稳稳的树立起来了,找到人生方向的于夏,开心的向老板要了名片,表示自己假期想来这里当义工,不需要工资,就是来这里帮帮忙,感受一下这里浪漫的气氛,心情都会变好。老板也爽快,表示随时欢迎。   总算是定下了这个假期里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离开花店后,于夏先给金巍打了电话,约他出来一起吃个午饭,告知他明晚的流程。   金巍一边吃饭,一边听于夏和白苗一人一句像说相声一样讲述着明天晚上的安排,简直比金巍本人还要兴奋。   金巍也感动了一把,没想到这两个小姑娘办起事来这么靠谱,这个表白策划的真是到位,比之前于夏的那些小打小闹不知提升了多少个档次。   感动之余的金巍给于夏和白苗一人敬了一杯酒,表示等明晚表白成功了,就请她们吃大   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白苗一听更是干劲十足,恨不得把金巍要表白的话现在就立马写成发言稿交给他。   于夏倒是更在意明天晚上,她更担心金巍会不会一激动就不会说话了,这么看来的确需要给他先准备个发言稿。   “你看你们,这是把我当小孩子吗?你们刚才不是也说了嘛,那个蛋糕店的姐姐说,只要有心哪怕是一句话对方都会同意的。况且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和她在一起了,所以我肯定不会在关键的时候掉链子的,你们放心吧。”   听到金巍这么说,于夏心里也算是有了底,第一次准备这么盛大又感人的事情,尽管还没开始实施,光是想想,于夏心底就有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   吃过午饭,于夏又拉着金巍去商场买衣服,虽然只是个表白不是求婚,但是既然都布置了这么浪漫的场景了,人自然也是要打扮一番的。   先帮金巍选了一套休闲的白衬衫和黑裤子,不随意也不严肃,在这种气氛下刚刚好。接着又帮宋佳佳选了条白色的长裙,宋佳佳和于夏的身材差不多,所以就由于夏帮宋佳佳代试了,白色的欧根纱长裙简洁大方,裙边有着杏色镶银线的小碎花的刺绣,仿佛是一位纯洁的天使走在花丛中,中间有条细腰带,系上腰带之后身材就显了出来,不然这样的裙子   很容易就穿成了孕妇。   总算是都准备就绪了,每个人都对明晚的表白抱有深深的期待。 第七十八章 你们一定要幸福(2)   连续两个晚上兴奋到睡不着的于夏,又是一大早就起了床。   事关宋佳佳的幸福人生,于夏当然是马虎不得,自己也翻箱倒柜的找了一件白色的短款连衣裙。既不能抢了宋佳佳的风头,又不能太随意像背带裤就不能穿了。   昨天给宋佳佳买的小礼裙,由快递在今天直接送上门,礼盒里有张纸条,写的是晚上八点在海边月老庙见,落款是于夏。关于时间问题,几个人也是商量了好久的,最好的时间应该是五点二十,可是时候天还没黑,也就达不到效果,九点零九分时间又太晚。那么就八点零八分吧,讨个顺利的意思。   时间还在,于夏在家坐不住了,就跑到花店去帮忙。   花店正在制作桌花,于夏也第一次看到插花用的花泥以及整个插花的流程。从前买花都是盆栽和鲜切花。其实插花的形态会更多样一些,花泥能让鲜花的造型和方向更灵活。   在一旁观看的于夏忍不住自己动手做了一个桌花。仿着样品和刚才看到的流程,第一次插花的于夏做的竟也是有模有样的,老板都直夸赞说小姑娘很有花艺的天赋,还耐心的向于夏讲了插花的技巧和一些关于鲜花的知识,让于夏受益匪浅。   老板觉得和于夏也很投缘,中午就留于夏在这里吃饭,虽然是外卖的盒饭,但是于夏也吃的津津有味的,在花店里身心都觉得舒畅。尽管时间久了就闻不到花香了,只能说,花实在是太香了,鼻子适应了这种一直都很芳香的环境之后就闻不到了。   布置背景用的鲜花基本上已经准备完成了,只需要傍晚的时候去海边具体布置就可以了。本来于夏想下午去蛋糕店看蛋糕店的姐姐那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结果一个电话让于夏的情绪瞬间低落。   金巍给于夏打电话说,王勋今晚也回来,要命的是林也会来。希望于夏不要介意,他已经嘱咐好了王勋不许和于夏发生冲突,如果于夏实在是不愿意,就无视他们就好了。毕竟于夏是宋佳佳的闺蜜,王勋是金巍的兄弟,人不能不来,只能委屈于夏,先不和林计较了。   于夏倒是答应了,尽管不情愿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情绪低落的于夏也不适合再去蛋糕店帮忙了,只好约了白苗一起去咖啡店坐会儿。   白苗到的时候,于夏正在一个人闷头搅拌着咖啡。于夏以往对咖啡很是讲究,于夏自己家里有咖啡机,会自己磨咖啡,加多少奶,搅拌到什么程度,于夏最是有数。   而白苗看到的是,于夏不仅加了一个奶包,还放了两袋糖,以往于夏最多才放半袋糖的   。   直到白苗坐到了于夏的对面,于夏才回过神来,“啊,这个咖啡好甜啊…”   “能不甜吗?你可是放了两袋糖啊…”白苗瞪了于夏一眼,这孩子是出门忘了带脑子吗?   于夏把咖啡推到白苗面前,勉强笑嘻嘻的说:“白苗你最喜欢吃甜的了,要不这杯你喝了吧,我再点一杯。”   白苗也不介意,端起于夏推过来的咖啡喝了一口,确实是有些甜,不过味道还不错,于是就接了下来,招呼服务员给于夏上一杯新的。   白苗一边喝咖啡,一边看似漫不经心的说:“听说王勋要带着林来?”   于夏叹了一口气,“是啊,林今晚也来,希望她别找什么事,不然我一定不会再姑息了。”   “这个林真是神奇了,她能那么明目张胆的陷害你把她推下山坡,可是你明明和我在一起啊,大概真是因为有王勋信任她,她才觉得有恃无恐吧。”   “是啊,她算准了,王勋会觉得你和我是一伙的,所以你的证明不可信,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而且我总觉得她从很久之前就在计划着什么了,你看她从和我们在一起,就不断   和我产生一些小摩擦,而且看起来都像是我在排斥她的样子,再加上自从她来了之后,王勋和我们一起玩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她就很轻易就能在王勋面前刻画出自己天然无害的形象。”   于夏,说着,又给自己的咖啡里多加了一袋糖,得,这次只能自己喝了,于夏边喝着咖啡边皱眉。   “于夏,其实你看起来很强势,但是你还是喜欢逃避你知道吗?你只是对自己强势,对别人,还是能让则让。要我说,干脆直接把林约出来,她想干什么直接逼她说出来,明着干总比暗地里被放冷箭来的好。”   白苗说的也有道理。只是,只是啊,于夏总觉得自己越长大,越有些胆小怕事了。说不上是胆小怕事,只是想让自己活的安全自在一些吧,在大学遇到那些可怕的事情后,于夏就慢慢变得有些柔弱了。不是变得柔弱,而是意识到自己的柔弱了,每次设想如果苏于飞没有出现,自己又会有什么下场就不禁觉得害怕,所以也渐渐的拒绝和外界的陌生的人和事产生联系。   “随便了。今晚是佳佳和金巍很重要的日子,一定不能出什么岔子。”于夏端起加多了糖的咖啡一饮而尽,“这么颓废着也不是办法,走吧,我们去海边,一会该要布置背景了   。既来之则安之吧,记不记得上次去景区,哪怕我没有和林独处,她依然能把锅扔到我头上,所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好了。”   白苗也叹了口气,不无感慨的说:“唉,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   “你说,人做事情的动机无外乎名利情仇,林和你没有利益上的纠葛,也没有感情上的对立,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啊?”白苗问的这个问题,于夏也很想知道答案。   “就是因为找不到动机,所以我没办法向王勋解释啊。”于夏摇了摇头,自己虽然从前有些桀骜不驯,但是绝对没得罪过什么不得了的人,和林更是在S市才认识的,想不通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第七十九章 你们一定要幸福(3)   于夏和白苗先来到了海边。   这片开发的海域因为建了一个月老庙而得名月老湾,于夏从小就觉得奇怪,月老和大海有什么关系呢,这里难道不是应该建一个美人鱼雕塑,然后取名人鱼湾更贴切吗?   后来又想了想,来海边的恋人居多,月老就变成了一个噱头,谁不想和爱人去海边走走,尤其是这个海边还有月老的祝福呢。   营销真是件神奇的事情。   于夏喜欢海,尽管海浪声和海鸥的鸣叫声声入耳,但是却能出奇的让人感到平静。   海风拂来,尽管能吹乱头发,但是一点都不凛冽,像是个顽皮的孩子,调皮的拨乱你的头发但是却从没想过要伤害你。   当然,对大海不敬畏的人除外。   所谓欺山莫欺水,土地上有什么,一目了然,但是大海里有什么,连科学家都说不清楚。   在海边这个本来就充满浪漫色彩的地方表白,果然是个好选择呢。于夏脱了鞋子一步步靠近海水,沙滩上是柔软的细沙,被白天的太阳烘烤的很暖和,海水是温的,根据课本上的比热容的知识,海水升温慢降温也慢,而海边的气候更是舒适,海   陆风轮流吹着,温度总是相对均衡一些。   心情也算是舒畅了一些,大概六点钟左右的时候,金巍和花店的货车也到达了海边。因为放孔明灯的人就至少需要七八个,加上于夏他们,也就才十个人左右,要想达到一下子九十多个孔明灯一起升空,这些人显然是不够的。于夏拿着花店带来的孔明灯发愣,老板笑着说,不用担心,倒时候去海边喊点游客,跟他们说可以免费放孔明灯,一定会有一大批人争先恐后的来帮忙的。   于夏一听,的确是这么个道理,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花店老板幽默的说:“我们都是些经商的老狐狸了,这点事情都办不好就白开了这么多年的店了。”   金巍又对于夏表达了一次歉意,“你帮了我这么多忙,今晚还让你忍耐,实在是对不起你。等这件事情结束了,我亲自去和王勋谈谈,总会有些结果的。”   于夏不置可否,毕竟对于未知的事情心里总是没底,就像是她对林没底一样,总有一种直觉告诉自己这件事没那么简单解决。   “先不管这些了,今晚你可一定要好好表现呦,我看好你!”于夏强打精神,给金巍加油打气,至少他们能幸福,这就很好了。   花店老板和员工先铺好了桌子,白色的桌布,红色的地毯,   周围缠绕了LED灯,调试的时候就像是一条发着光的路,尽头是一个捧花的男生,通向的是幸福。桌花和纸杯蛋糕错落有致的摆在桌子上,对称放着两个银色的烛台,那种可以插三支大蜡烛的烛台,很有罗曼蒂克范。   幕布缓缓升起,是金巍专门定制的,印有宋佳佳的巨幅的照片,照片上方有一句拉丁文,“Te amo,Vos amo”,意为“我爱你”。   这是金巍选的,说是“I love you”太俗了,还是这样看起来高大上一点,于夏调侃道,到底是会讨女孩子欢心,难怪连宋佳佳那样心气高的女孩子都能被他拿下。   “承让承让,和你当初追温宇的气魄还是没法比。”金巍回答道。   被金巍这么一调笑,于夏也轻松了不少。   时间快到八点了,王勋带了林也到了现场。金巍和王勋先给了彼此一个拥抱,算起来他们两个也好久没见了。于夏识相的退到一边,表示自己先去月老庙接宋佳佳了,虽然路上的鲜花已经设计好了,但是就怕宋佳佳一时没注意,给错过了,还是需要一个引路人的。   晚上的月老庙前已经没多少游客了,毕竟这里交通不是很方便,通往海边的公交车早就停了,只有些私家车会一时兴起,来来海边吹晚风。   于夏在月老庙前站了一会儿,就看到一辆出租车驶了过来,一袭白裙的宋佳佳从车里走了下来,于夏的眼光果然没错,宋佳佳的本身的淑女气质和这身优雅的长裙堪称绝配。   “于夏!”下车就看到了于夏站在月老庙门口,宋佳佳打着招呼走了过来,“今晚这是?”   “记不记得我答应过你什么?”于夏神秘一笑,“来吧,给你一场难忘的惊喜。”   其实宋佳佳早就猜到了,从收到礼裙和看到于夏的落款,宋佳佳就知道,一定是于夏已经说通了金巍,所以今晚…   宋佳佳想着就红了脸,尽管知道了结局,但是心里依然充满期待。   于夏挽着宋佳佳的胳膊,往月老庙的后方走去。   沙滩上有几朵成曲线排列的白玫瑰被插在沙子里,只露出花朵来,于夏和宋佳佳每路过一朵玫瑰,前面的一朵就会发出微弱的光来,在昏暗的海边格外的醒目。   花朵里藏着小小的LED灯,电线被埋在沙子里,毫无破绽,有店员在不远处操纵开关,所以看起来是花朵在发光,这让不知道原理的宋佳佳觉得新奇的很。   继续往前走,远远的看到海边燃起几点火光,接着越来越多,火光缓缓升空,宋佳佳这才意识到,那上升的是孔明灯。   今晚星空本来就稀疏,冉冉上升的火光,像是一条明亮的星   河,衬着墨蓝色的夜空,显得蔚为壮观。   这边的孔明灯全部都升空,红毯上的LED灯也适时的亮了起来,两束巨大的户外照明灯交叠在幕布上,将宋佳佳的目光吸引到了巨大的幕布上,宋佳佳看着自己巨幅的照片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红毯的尽头,金巍手捧玫瑰,像一个王子,站在灯光中。后来金巍和于夏私下说过,那时候灯光晃得他都睁不开眼睛,是眯着眼睛看宋佳佳走过红毯的。   “好啦,接下来的路你就自己走吧。”于夏一直把宋佳佳引领到红毯前面,然后退到一旁,目送宋佳佳走向幸福之路。   宋佳佳感激的看向于夏,于夏能看到,她的眼睛里有些晶莹剔透的东西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真好。 第八十章 你们一定要幸福(4)   宋佳佳在众人的注视下,一步步向金巍走去,每个人都安静的看着不忍打扰这个画面。   走着走着,宋佳佳就停了下来,倒不是不想走,只是眼里的泪水一直在汇聚啊汇聚,模糊的路都看不清。   宋佳佳停下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冷气。   眯着眼睛看世界的金巍也受到了惊吓,大脑一片空白,身体倒是反应的迅速,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单膝跪地,把鲜花高高捧起,举到了宋佳佳的面前。   “佳佳和我在一起吧!我不说什么虚的,也没什么能向你保证的,但是我爱你的心是真的,就像你今晚看到的这一切都是真的。我不会让你受委屈,也永远不会欺负你,我只想照顾你保护你,给你我能给你的一切,尽力去满足你的每一个要求…”   宋佳佳一手拂着眼角的泪水,一手接过鲜花。   “真的?”宋佳佳一边抹着已经花了妆的眼泪,一边用颤抖的声音问。   “真的!在场的所有人都可以作为见证!”   “那么…”宋佳佳一边啜泣,一边弯下腰,在金巍耳边不知说了什么。   只见金巍愣了一下,然后艰难的点了头。后来才从宋佳佳的口中得知,她问的是等开学了能不能去做包皮手术,这样就不担心金巍开学会勾搭别的女生了。宋佳佳还说,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就想到了这个,可能这就是医学生的浪漫吧一般人也不懂。   得到金巍点头保证后,宋佳佳已经顾不得什么淑女形象了,还没等金巍站起来,就扑到了他的身上,一只手紧紧握着花,胳膊还挂在金巍的脖子上,两个人就以奇怪的姿势跪在红毯上抱着彼此。   欢呼声顿起。   刚才站在两边看着这一切的众人都走向前来献上最真挚的祝福。   “太好了佳佳,祝福你们!”于夏一边拍手一边说,眼里还闪着泪花。   宋佳佳从金巍怀里抬起头来,转身给了于夏一个大大的拥抱,“小夏谢谢你。”   于夏轻抚着宋佳佳的后背,“这是你应得的,没什么谢不谢   的,看到你幸福快乐,那么我的努力就没白费。”   “亲一个!亲一个!”有人开始起哄,围观的人除了自己的朋友、工作人员还有刚才在海边帮忙放孔明灯的游客,大家都被这浪漫的气氛感染,当然也少不了要调戏一下这对秀恩爱的人。   宋佳佳害羞的躲在于夏怀里不肯出来,金巍也尴尬的挠头,于夏嬉笑着把宋佳佳推回金巍的怀里,“来吧,我们今晚都这么用心了,你们也好歹满足一下大家嘛。”   宋佳佳害羞的捂着脸,纠结了好大一会儿才慢慢露出嘴巴来,金巍在大伙的催促下,小心翼翼的捧起宋佳佳的脸,像小鸡啄米蜻蜓点水一般在宋佳佳红润的唇上轻轻一点。   有的人大声叫好,有的人还觉得不够热烈意犹未尽。   “啊,终于圆满了,好棒呀~那个…”白苗欲言又止。   “怎么了?”也知道白苗今晚忙了一晚上,金巍赶紧出声询问。   “那个啊…”白苗咽了咽口水,“今晚一直在忙都没顾得上吃饭,我能先吃块蛋糕吗?”   “能能能,当然能了!”金巍一手牵着宋佳佳,一边走到蛋糕旁,两人一起拿起蛋糕刀,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将美美的鲜花   蛋糕一切为二。   金巍很贴心的给于夏和白苗一人切了一块儿大的,然后给来帮忙的鲜花店老板和员工们也都一人分了一块,以示感谢,还好蛋糕足够大,而且还有小纸杯蛋糕,连帮忙的游客都能分到。   于夏在晚上不是很喜欢吃甜食,所以她的那一大块儿也多数都进了白苗的肚子里。   王勋也真心为金巍感到高兴。但是他现在面对的是一个尴尬的局面,前段时间和于夏闹僵了,白苗、温宇、宋佳佳甚至金巍,都几乎站在于夏的立场上。他也反思了一下自己,当时的确是太冲动了,只听了林的一面之词。   可是林脸上的伤是真的,摔下山坡划破了腿也是真的,而且林和于夏也没什么恩怨,要说恩怨,那么林拿出来的那些被于夏威胁排斥的理由其实也说得通,所以两边都是自己人,王勋现在有些拿不定主意。   林这一年半几乎是王勋看着长大的,于夏又是认识多年的老友,曾经也帮过自己的忙。难道说真的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秘密,王勋的内心摇摆不定。   “王勋哥哥,我有话想和于夏姐姐说。毕竟我觉得我们之间   的问题还是得我们自己沟通解决,也可能是我误会了于夏姐姐或者于夏姐姐误会了我,看到你夹在我们中间为难的样子,我觉得好难过呀。”林拉着王勋的衣角,一脸认真的说。   林这话算是说到了王勋的心坎里,这怎么看都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啊,又懂事又贴心,将来要是有个女儿能这么贴心也就知足了。所以王勋当然同意了,目送林迈着小碎步去找于夏。   于夏看到林来找自己,先是吃惊了一下。林提出要和于夏单独谈谈,白苗总觉得不妥,但是于夏还是同意了,她也想弄清楚是什么情况,于是就跟着林走到了海边,毕竟这里还是一片欢声笑语有些嘈杂,所以于夏就没有多想。   “你想说什么,说吧。”觉得已经走的足够了,于夏停下了脚步。   林没有说话,面朝大海沉默。   “你倒是说话呀!”于夏急了,这算是个什么事把自己叫过来,又不说话,装什么小白兔呢。   林这才回过头来,眼睛直直的盯着于夏,像是要把于夏看穿一般。   “所以你到底要说什么?我是怎么得罪你了,你要这么算计   我。”   “这就要问你妈妈了。”林撇了撇嘴,好像是说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哈?”要不要这么搞笑,妈妈都去世这么多年了,怎么会和妈妈有什么关系呢。“你最好把话说清楚,我妈妈虽然已经去世了,但是绝对不允许有人诋毁她。”   “巧了,我刚好要说的就是,你妈妈于青禾就是个贱人。” 第八十一章 受害者(1)   于夏的脑袋嗡的一声,仿佛脑浆都要炸出来了。   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女孩说自己的妈妈是贱人?   哈,开什么玩笑?!于夏直接拎起林的衣领,“你特么的说什么呢?!”   林大笑起来,脸上是得意的表情,这更让于夏抓狂,想要掐死她的心都有了。   “我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会让你这辈子都不得安生的!”林看到于夏抓狂的样子,咧开嘴笑得像是地狱里爬出来的鬼,扬起的脸衬在在海边昏暗的背景下,眼睛反射着远处的灯光而显得格外狰狞,于夏第一次觉得人竟然这么可怕。   于夏直接松了手,她觉得这个人疯了,真怕她突然低头咬到自己。   却没想到在于夏松手的瞬间,林大叫一声,直直往后倒,整个人跌进了海里,虽然海边的水很浅,但是一个浪打上来足够把没有准备的人呛死。   “!”听到林尖叫的王勋赶忙冲了过来,推开在一边冷眼旁观的于夏,手脚迅速的从海里拉出已经湿透了的林。   林大声的咳嗽着,真的是像快要呛死了的样子。   人群很快就围了过来,纷纷议论着这是什么情况。   “于夏!”王勋再一次生气到情绪失控了,“于夏!她还是个孩子啊!她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要这样致她于死地?!这次是我亲眼看到你拎着她的衣领把她推到海里的!你还有什么解释?!”   于夏无言,是啊,林来找自己王勋一定会全程盯着,刚才的过程从王勋的角度看,的确像是她把林推进海里的。   “你说是林算计你,你倒是说出林为什么算计你啊?!你们一个个都说让我冷静,可是我亲眼看到的就是,你有伤害林的理由而林却没有伤害你的理由啊!”   “我有什么理由…”于夏的声音有些颤抖,天知道她有什么理由,她这个当事人都不知道,可笑,真可笑…   “还不是因为林看到了不该看到的,还告诉了我,所以你就恼羞成怒不是么?!你口口声声说是被救了被安慰,可是你敢说你和苏于飞一点事情都没有吗?!那么林呢?你说林为什么要这么对你,你倒是说出理由来啊!”   “哈哈哈…”于夏看着他们大笑了起来,真是可笑了,她怎么知道林这个疯子到底是怎么疯的,就为了离间自己和身边的人就做出这么多的苦肉计来,这个小女孩的心是有多   狠,对自己都这么狠,更何况其他事情呢又有什么她做不出来的。   看到林无辜的在王勋怀里哭,于夏觉得胸口很闷,呼吸肌都麻木了,双手开始麻木抽筋,指尖和脸像针扎一样,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和大一跳舞那次很像,但是比那次更痛苦,心脏仿佛就不再供血了,四肢都麻木到刺痛。   于夏的双眼开始模糊,眼前的人和声音都变得扭曲,难以分辨,眼睛里就像是小时候黑白电视出现的雪花一样,黑白的斑点交织着,然后就失去了知觉。   “于夏!”   “于夏!”   是谁的声音一直在呼唤呢,于夏想不起来,也无法回应,仿佛沉到了一个黑暗的深渊里。   于夏直直的倒在沙滩上,因为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白苗的手没来的及扶她,只起到了一点缓冲的作用,于夏整个人都摔在了沙滩上,好在沙子柔软,要是在水泥地上,非得摔出脑震荡不可。   “快叫救护车!”白苗大喊。   金巍赶紧拿出手机拨打120,宋佳佳跪做在于夏旁边,尽管是医学生,可第一次面对   这样的突发情况,宋佳佳也慌了。   她颤抖的伸出手,心跳呼吸还在,不需要心肺复苏。当她握着于夏的胳膊,发现肌肉僵硬,手指关节因为僵硬,收缩成鸡爪的形状,还注意到于夏的唇色很红,红的发紫。   “白苗,小夏是不是有心脏病?”宋佳佳颤抖着问。   “没有。不是心脏病,于夏出现过这种情况,医生说是低钾血症,还有什么呼吸性碱中毒,我也不是很懂,当时是输液来着…”   “这样啊…”宋佳佳努力回忆课本里的知识,低钾血症严重了也是会死人的,于夏有过这样的情况,那么医生应该会提醒她随身带着氯化钾缓释片,宋佳佳从沙滩上捡起于夏的包,想要找找看有没有药,但是并没有…   宋佳佳一边安排白苗来和自己帮忙一起给于夏的四肢做按摩,让肌肉放松,恢复供血,一边焦急的等着救护车。白苗很努力的帮于夏按摩,后来告诉于夏自己当时胳膊都酸了也不敢停,就怕于夏出什么事。   当救护车的紧急笛声由远及近的时候,宋佳佳和白苗才稍稍松了口气。   车子开不进沙滩,医生抬着担架飞奔而来。金巍帮忙一起把于夏抬到救护车上,宋佳佳和白苗都跟着上了车。花店老板本来就很喜欢于夏这个姑娘,大手一挥,让他们先走,自   己留下来善后收拾一下海边,于夏有什么情况一定要告诉他。   王勋此时大脑一片空白,他没想到于夏会有这么大的反应,也确实是被吓到了,要是于夏真的出事了,无论谁对谁错,他都会责怪自己一辈子的。   王勋也担心于夏的情况,想要跟去医院,但是浑身湿透的林正在海风中瑟瑟发抖,王勋也不忍心丢下林,于是只能先去把林送回住处,再找机会去看望于夏。   救护车在路上疾驰,医生把氧气罩戴到了于夏的脸上,一路上白苗都紧紧握着于夏的手,她要被吓死了,再这样早晚会被吓出心脏病来是她。   宋佳佳和金巍也很揪心,本来于夏和林在海边那一出就让他们措手不及,现在又进了医院。本来今天高高兴兴的,他们两个是有了好结局了,可推动他们今晚有这样结局的人却倒下了,这两个人的心真是大起大落,也快要有心脏病了。   到了医院,于夏直接被推进了抢救室,有护士拿着盛有血液样本的试管跑出来又带着报告单跑回去。白苗、宋佳佳和金巍在走廊里焦急的等待着,尤其是白苗,在走廊里转了一圈又一圈,金巍安慰了宋佳佳一会儿之后就去补了挂号和给就医卡里充了医药费。   时间似乎过得超级慢,不知等了多久,急救室上的红灯终于变成了绿灯。门打开的一瞬间,白苗第一个冲了上去。于夏还是闭着眼睛,医生说她现在处于睡着了的状态,手臂上   还挂着一瓶输液瓶。   医生擦着额头说,没什么大问题,确实是呼吸性碱中毒,一般这种情况不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原理是呼吸的时候二氧化碳呼出太多,肺部过度通气导致的,只要病人察觉到四肢发麻的时候用面罩或者对着塑料袋呼吸,重新吸入二氧化碳就会恢复。只是晕倒的案例很少见,还是再住一天的院,观察一下才好。 第八十二章 受害者(2)   听到医生说没事,大家才松了一口气,把于夏送到病房后,白苗直接瘫坐在地上。   “太吓人了…”白苗的神经放松下来,感觉要哭出来一样。   宋佳佳赶紧安慰她,没事的,于夏睡一觉就好了。   “佳佳,你和金巍先回去吧,已经很晚了,你俩回家吧。我在这里守着她就行。”白苗说的有气无力的,宋佳佳更是放心不下。   “你们听我的回去吧,我照顾于夏的力气还是有的,而且我会给于夏的爸爸打电话的。你们的话,明天早点来给我们送点吃的就行。回吧回吧…”   “那好吧,我们就回去了,于夏就交给你了。”宋佳佳还想说什么,但是被金巍打断了。   仔细想一下,确实,医院里的床位不够,而且就算他们留下了,也起不了多大作用,于夏依然没有醒,还是离开先回家去养足精神,明天早早来帮忙才是最理智的。   宋佳佳一步三回头的跟着金巍走了。   白苗安静的坐在于夏的床边,伸手摸了摸于夏的呼吸,正常   。   然后看着于夏的脸,她知道于夏现在就是睡着了,但是眉头依然紧锁着,心疼。   白苗掏出手机来,给于夏的爸爸何方正打了个电话,简单描述了于夏的病情和现状,尽管现在于夏已经没事了,但是何方正坚持要来看看于夏,白苗也不再推让,毕竟作为一个父亲还是深爱着自己的女儿的。   挂了电话,白苗叹了一口气,“于夏,我该怎么办才好…”   “我在你身边,只想看到你幸福的样子,当初没有温宇的时候,我一度以为我能陪你很久很久,没想到你和温宇走到了一起,那么我也真心地祝福你,又多了一个人来爱你,真好。可是现在,你好像并不快乐…   我开始怀疑自己,怀疑你的选择是不是正确的,我甚至鼓励苏于飞继续追你,因为你的身边总是需要人来守护的,温宇远在国外,那些切切实实的保护他都给不了你,先不说救你于水火,就连那些最简单的陪伴,生病时床头的药下雨时头上的伞,他都不能给你,你为什么不离开他呢…   你真的就那么爱他吗?要是你离开温宇,和王勋就少了一层羁绊,林也不会能这么轻易的伤害到你吧…   我该怎么办才好?”   白苗轻轻的俯身,缓缓靠近于夏的脸,轻轻的轻轻的,像是对待一件艺术品,在于夏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   于夏的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但是白苗并没有注意到。   走廊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到了病房外停了下来,然后是门打开的声音,何方正来了。   “小夏怎么样了?”一进门何方正就焦急的问。   “她还在睡着。叔叔您别着急,医生说没有大碍,休息一晚上明天就可以出院了。”白苗轻声的安慰何方正,怕吵醒于夏。   “唉,我这个女儿啊…”何方正放低了声音,也在于夏的病床边和白苗并排坐了下来,于夏的睫毛又是一颤,但是两个人背对着她,谁都没有注意到。   “我这个女儿啊,从小就很省心,什么都自己来,什么都自己扛着。她幼儿园的时候在住宿学校,那时候于夏的妈妈已经走了,她的奶奶毕竟年纪也大了,我们千挑万选选了那个寄宿制的幼儿园。我那时候不放心,于夏又不想和我说话,我就偷偷的跑到幼儿园的窗外,连着去了好几个周,那时候工作忙,每天不一定什么时候有空,一有空,我第一时间就是去幼儿园   看她。   我看到她乖巧的坐在教室里上课。我看到早上的时候,别的小孩子都等着老师给她们梳辫子,她却自己固执的给自己扎头发,有好几天她的小辫子都是歪的,但是也很快,她就能给自己梳一头漂漂亮亮的辫子了,还能帮别的小朋友梳头发。   我最担心的是吃饭,怕于夏在外面吃不好,但是经过我的观察,那个幼儿园的营养餐的确做得很好,但是很多小朋友挑食就在大哭要老师哄着才肯吃,于夏就不哭不闹,乖乖的吃饭…   我还怕她被人欺负,小夏没有妈妈,这是我对不起她,我总怕她会觉得比别人少点什么,然后心里自卑。没想到小夏非但没有表现出自卑,还能在小朋友中树立很高的地位,这让我很欣慰…   然后我就放心了。只是小夏依然不愿意和我说话,看到我就情绪不好,我就尽量避着她,每次想她了都等她睡着了才来看她。她长得很像她的妈妈,性格也像,特别的犟,我也不知道这是好是坏,我只希望她能健康的长大就好了,也不需要多有出息,以后我的公司都是要交给她的,就算她不想经营,那我这辈子攒下的钱足够她衣食无忧了…   小夏还特别要强,什么都要做到最好,她练习跳舞的时候摔   了一次又一次,我都心疼的不想让她学了,她依然没有放弃。她那么小,练钢琴,手指跨不过八度,只能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来练习速度,练得手指都肿了。她睡着了我去看她,看到她的小手肿的像个萝卜,我一个大老爷们都要哭出来了。   她始终一个人默默努力着,用自己的能力来弥补家庭的缺憾,她依然不愿意向我低头,哪怕是我向她认错,她也倔强的不愿回头。毕竟是我先对不起她妈妈的,那时候对她的关心也不够,所以她怨我恨我我都可以理解,只要她过得开心过得顺利就好了,我就什么都不求了。   她上大学走了以后,我依然雇了保洁每周都去打扫卫生,我怕万一她哪天在外面受到委屈了,回来连个能去的地方都没有。她在外面遇到什么发生什么我都不知道,也就是从你的朋友圈里看到小夏的动态,知道她过得还好就好了。   白苗,这几年也谢谢你陪在于夏的身边了,我不是个合格的爸爸,谢谢你一直在她身边照顾她…”   何方正的声音几度哽咽,白苗也红了眼睛。   “叔叔,您也辛苦了。小夏她,她一直都很努力很坚强,是我见过最好的女孩,这么多年了她依然保持着善良,在这个社会里真的很难得。我在于夏在身边这么多年,她虽然不提起您   ,但是她也没有说您的坏话,我想早晚有一天她会理解您的,你们一定会和好的。我也希望这样,毕竟她一个人背后空无一人没有依靠也很累的…”   白苗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您明天还有工作吧,您就先回去吧,小夏这里有我照顾,您就放心吧,这里也没有多余的床,您在这里也没法休息,干坐一夜她也不会醒来,所以你就放心回家休息吧,明早小夏醒了我会第一个给您打电话的。”   何方正又盯着于夏看来一会儿,眼里流露出的满是一个父亲的慈爱,“那么小夏就交给你了。”   何方正起身给白苗深深的鞠了一个躬,白苗赶紧把他扶了起来,然后一直送到了病房外面。   趁着白苗出去送何方正的空档,原本安静躺在病床上的于夏悄悄的拭去了眼角溢出的泪。 第八十三章 受害者(3)   早上于夏醒来的时候,白苗正趴在病床边浅睡。   感觉到了床上有动静,白苗迷迷糊糊的抬起头来,于夏正坐在病床上看着自己。   “小夏,你醒了啊…”就像是日常看到于夏起床一样,白苗慵懒的问候着早安。要不是周遭都是耀眼的白色,于夏还真以为自己在家里呢。   “想不想喝水?”没等于夏说话,白苗就主动倒了一杯温水,递到了于夏的嘴边,于夏就着白苗的手喝了些水。   “白苗…”   “嗯?”   “谢谢你。”于夏说的特别郑重,从没听过于夏这样的语气的白苗受宠若惊。   “谢,谢什么谢,你和我客气个啥子,你看我平时跟你蹭吃蹭喝的,还没说谢谢呢,你这道谢我可受不起啊。”   “我就是要说谢谢你。”于夏总算是拿出了正常的强硬的态度来,可是哪有人道谢和讨债似的,这么横呢。   白苗皱眉,“谢就谢吧,等你出院了我要吃好多好多好吃的,昨晚的那个蛋糕真好吃啊,我还以为中看不中吃呢,没想到真的是又好看又好吃啊…”   白苗的话还没说完,宋佳佳就一手拉着金巍一手提着食盒冲了进来,刚想问于夏怎么样了,就发现于夏正神态正常的坐在床上和白苗聊天。   “于夏!”宋佳佳放下食盒就冲上去给了于夏一个大大的拥抱,“你真是吓死我了!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于夏轻抚着宋佳佳的后背,一脸歉意,让这么多人为自己担心真是过意不去。   宋佳佳抱着于夏不愿撒手,“我昨晚回去给温宇打电话了,他嘱咐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你,他今年过年会回来的,等他回来就好了…”   温宇要回来?于夏的脑子有点懵,虽说是还有半年,她竟然想象不出自己会以什么态度什么表情来面对他。当年哪怕是分开一个周末,再见面都要来个大大的拥抱,尽管异国恋这一年多也几乎每天都有联系,但是盯着手机看久了,一旦看到真人,于夏自己都怀疑会不会这个人是从手机里走出来的?   金巍已经把饭菜都摆在了病床上的床上桌上,白苗扯着嗓子要求宋佳佳放开于夏,让她先吃饭,宋佳佳这才松了手,放于夏吃饭去。   宋佳佳带了些易消化的粥和小食,作为有一个医学生,对饮食其实很讲究,不像白苗,咋咋呼呼的说,就这点,怎么能吃得饱,她要再去买些来。   门还没迈出去,就差点被突然打开的门撞到脑袋。   “你来干什么?”白苗脱口而出,站在门口的王勋很是尴尬。   白苗扫了一眼,林不在,于是也没有表现出太多的不满,要是现在林敢出现在她面前,那就不只是扔到海里了,她可能直接拽着林的衣领从病房的窗户扔出去,生死有命了。   “我,我来向于夏道歉的。”   “白苗,你让人家进来吧。”于夏发了话,白苗只好从门口让了出来,扭头不去看王勋。   王勋提着个花篮,尴尬的看着房间里的每一个人,然后郑重的向于夏低头说:“于夏啊,对不起,我昨晚不该向你发脾气的。虽然还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和你这么互相排斥,但是还是个孩子,你就让让她吧…”   “谁还不是个宝宝了?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要让着她!”王勋还没说完,白苗就先抢了话。   于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本来严肃的事情突然变成了搞笑。   “王勋啊,真的不是我不让着她,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干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了,她要让我不得安生。”于夏虽然说的是风轻云淡,但是还是能看出她是真的对林有意见了,“你也知道,我不是爱找事的人,既然解决不了就不解决了,从今天起,别再让她出现在我面前就是了,见不到就不会出问题了   吧,要是她再有个三长两短的,你可就别怪到我身上了。”   白苗对于夏的决定觉得很窝火,她是真正经历过亲眼看着林坐在山坡下演戏的,想必昨晚也是林自己自导自演利用于夏来演的一场戏,偏偏王勋被夹在中间看不透真相,哪怕于夏解释也无法改变,毕竟一问到动机,连白苗自己都觉得百口莫辩。憋屈,实在是憋屈…   但是就目前来看,这无疑不是最好的选择了。既然谁都治不了谁,干脆就离得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也算是省了麻烦了。   于夏的说法似乎还是不能让王勋满意,他大概设想会解开误会和好如初,但是怎么可能呢,只是他一个人的一厢情愿罢了。于夏也站在王勋的角度想过,所以她一点都不怪王勋,只是失去了这样一个朋友未免觉得可惜。   都是一起上大学的人,本来越长大身边的人就越少,只是既然选择了不见林,那么王勋这个要负责林高中的生活和开支的人,也将会和林一起在视线里消失吧。   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的现实,多年的老友,说不见就不见了,电视剧里那些主角光环都是骗人的,现实里男主不可能为了女主就真的扔了自己的前程,女主也不可能青灯古佛一生只等一个人,这些都是不可能的。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走到哪算到哪。   还是仓央嘉措说的明白,“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好歹也算是得到了回复,王勋放下花篮道了别,看到王勋失落的样子,于夏也不忍心,“你别这么在意,我只说不见林,又没说不见你,你有空可以去找我和白苗吃饭唱歌,只是不能带着你的小妹妹就是了。”   “嗯,我知道的。只是我明天就要带林回S市了,她妈妈的身体出了些问题,刚看过医生似乎不太好,我也算是来给大家都道个别了,正好都凑得这么齐。”王勋的语气里带着些自嘲,也夹杂着无奈。   金巍起身去送王勋离开,毕竟兄弟一场,他也不忍心看到王勋就为了个不明来路的小姑娘,就弄得两边都没法做人,总归还是要再开导开导他。 第八十四章 受害者(4)   病房里,三个女孩沉默的坐着各怀心事。   白苗总觉得很委屈,明明于夏才是受害者,那个林是怎么做到自己作了恶还能一脸无辜的,这看着小小的脸蛋,脸皮是有多厚啊。   于夏先没吃早饭,按照医生的吩咐,去检查了血常规,一切正常。然后胃口还不错的和白苗一起吃了宋佳佳带了的早饭,收拾一下可以出院了。   医院门口,是何方正的车正静静的等待着。   于夏愣了一下,回头去看白苗,白苗解释说,自己就是向叔叔报了平安,然后何叔叔就说安排司机来接的。   于夏上前,只见车里的驾驶座上的确是司机,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就上了车。   原本于夏是想让司机一路上把其他人都送回去的,但是三个人都连连摆头,宋佳佳和金巍还不打算回去,白苗则说自己还有事,让于夏先回去休息,于夏觉得在理,就自己先回去了。   走之前还嘱咐白苗让她早些回去休息,这一晚上一定都没睡好,真的是辛苦她了。   白苗连连点头,让于夏放心,于夏这才让司机启程送她回奶奶家。   回家之后,于夏把自己重重的摔在了大床上,事情看起来是变得简单了,但那时有更严重的事情让于夏的脑子比脑震荡了还痛苦,还不如直接摔成脑震荡来的痛快。   昨天晚上白苗到底是什么情况?!   于夏抱着枕头在床上打了个滚。   白苗说的那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不赞成自己和温宇在一起?她鼓励苏于飞继续追自己?还有,重点是,那个轻飘飘滚烫烫的吻…又是什么情况?!   这让于夏比面对林还心慌。   林好歹还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惹不起还躲得起。   可是白苗…她…难道是…喜欢自己?   于夏赶紧摇了摇头,不行不行,我们都是女孩子,对都是女孩子,所以她的喜欢一定是那种姐姐对妹妹的喜欢,对没错,一定是这样!   作为最擅长逃避的人,于夏很快就自己说服了自己,然后自欺欺人的放松了下来。   还是自己的床舒服啊。   手机昨晚没有充电,现在已经关机了。于夏给手机插上充电器,开机,十几条短信一起   窜出来,手机响个不停。   于夏皱眉,苏于飞和温宇的名字交叉着出现在眼前,突然怀念起白苗来,一个念头一闪而过,要是身边只有白苗也挺好,其他人都麻烦死了…   想到这里,于夏狠狠的在胳膊上拧了一下,疼的眼泪都要冒出来了,我是一个直女,对没错,直的,我喜欢男的,哪怕我变成男的我也会喜欢男的…啊呸,这是什么比喻。   为了调节心态,于夏还是先给温宇回了消息。   “我没事了,你别担心,我现在已经到家了。”   “那就好。”温宇算是秒回了,也不知他是不是一直在担心到盯着手机等消息。   “听佳佳说,你过年要回来?”   “对。我想回去看看,想家也想你。”   于夏捂着嘴巴偷乐,这人真会说话,“一年多了,你才想起来要回来看看,早干嘛了?”   “你不也说有时间会来澳大利亚看我,不也没来么?”   于夏笑,温宇也笑,两个人心照不宣。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其实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去年的这个时候,这两人刚高考完,还在城市的各个地方撒欢,感情好的不   得了呢。   谁又能想到,一年之内会有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兴许半年之后温宇回来,两个人重温一下亲热的感觉,就能找回以前那段感情好的不得了的时光呢。   “反正还有半年你就回来了。哦对了,大二的时候白苗要去台湾做交换生,也是去半年,也不知道你俩有没有缘,能见一面。”   “随缘吧,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再说了,我能见到你就知足了。”   “父母呢?兄弟呢?发小呢?你这么说不怕他们收拾你,我还怕被他们嫉妒呢。”   “那么要是每个人都去见,我陪你的时间可就少了,你能愿意?”   “我嘛,看心情咯。”   两个人又闲扯了一会儿,但是谁都没有提起王勋,更没有提起林。仿佛从此,林就会在众人的视线里消失一样,如果真的是这样,就好了,可惜没有如果…   要是能预见未来,于夏一定会后悔自己昨晚没有把林扔进海里淹死…   可世上就是没有后悔药,也没有如果。   和温宇聊完之后,于夏也象征性的回复了苏于飞,毕竟人家担心自己的安危,报个平安   也是应该的,只是怕别人不会这么想,于夏也就简明扼要的说了以后拒绝林再出现在视线范围内,大家就相安无事。   苏于飞见简单的回复,“你开心就好。”   这好像是在互相打发似的,明明担心,却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明明想说话,却要表现出无话可说的样子。这又算什么呢?   很多事都说不出是非多错来。   于夏没有错,尽管她现在身边的现状有些乱。   温宇也没有错,尽管他出国在外,但才出去了一年。   苏于飞也没有错,尽管他喜欢的女孩子已经有男朋友了。   谁都没有错,只要保持这个现状,但是只要有一个人走错一步,那就是罪该万死了。   如果于夏再靠近苏于飞一步,那么她就是背叛就是出轨,就该受到千夫指。   如果温宇没有陪在于夏身边,而于夏出了什么可怕的意外,那么他这辈子都会活在内疚里不得安生。   就像是一架天平,一旦失衡,两边皆入深渊。   还让于夏在意的是何方正,那个坐在女儿病床前忏悔的男人。   于夏一边装睡,一边思考了许多。   自己是不是太狠心了一些?于青禾已经不在了,她那执着的保持了将近二十年的怨恨似乎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被消耗被带走了。何方正有多难过呢?于夏以前没有想过,这个失去了妻子,又被女儿怨恨的男人,他有多难过呢?   说起来,自己都没有一次认真听过何方正的解释和道歉,但是昨晚他的话她都听到了,他那些柔软的话,是来自一位深爱着女儿的父亲的话,每个字都像是一颗珠子,在心底一颗颗跌落弹起,接着铺满了,从眼角溢了出来。 第八十五章 越长大,心越柔软(1)   于夏的心终于软了下来。   其实早就心软了,只是她不愿意承认,她执拗的认为,只有继续这份怨,她就能一直和于青禾相连。她忘记了,何方正也是和她血脉相连啊。   于夏只是执着于自己失去了的东西,却忽视了身边还拥有的事物。   似乎是一夜之间长大了。   长大了的心早就没有了之前的那份坚硬和不肯回头,也可以说,终于长大了所以懂事了,以前的自己太过任性只考虑到自己的感受,伤害了深爱自己的人却不自知。   要是于夏能早一点想通,那么何方正就能早一点回来和她和奶奶住在一起,那么也不至于直到奶奶离世之前,何方正都没有和奶奶相处太多的时间,那可是何方正的母亲啊。于夏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竟然自私到这种程度,原来自己竟然做错了这么多。   可是何方正却没有丝毫的责怪自己,是啊,天底下怎么会有父亲会怨自己的女儿呢。   于夏觉得自己真的是不可原谅啊,可是,都这个时候了,要怎么去和何方正交谈她已然不会了,但是和解的种子,已经在心头生根了。   在家休整了一天后,半下午的时候于夏出了门,花店那边的钱还没有结算呢。昨晚事出意外,本来应该表白完了就直接和老板结账的,没想到一直拖到了现在。   花店老板看到于夏后很是惊讶,手里正在修剪的花直接放下了,围着于夏问长问短的,在确定于夏没事之后才放下心来。   “唉,现在的孩子啊,身体素质大不如之前了,我儿子也是经常动不动就生病啊,吓死人的。”   “您孩子多大啦?”   “四岁了,正是淘气的年纪呢。”话音未落,于夏就觉得小腿一凉,一回头一个剃着小平头的,一脸坏笑的,小男孩正在用浇花的喷壶往自己腿上喷水,于夏几乎是惊呆了,头一次遇到熊孩子,尤其还是自己喜欢的店老板的孩子,真是不知该如何是好。   只见老板从花瓶里抽出一支粗杆的向日葵来,冲着小男孩就去了,小男孩见状撒丫子就跑,一边跑还一边欢笑,好像是在玩什么父子游戏。   小孩子的体力真是好,不一会儿老板就气喘吁吁像拎小鸡一样把小男孩拎了回来,小男孩的脸上一点汉星子都没有,依然笑得开心。老板跑的累了,连打他的体力都没有,就象征性的用向日葵杆打了一下他的屁股。   然后无奈的把孩子放了下来。   老板娘姗姗来迟,一边喘气一边说:“从幼儿园接出来之后,这孩子就往店里跑,我是真追不上了。”   “这孩子以后一定是个运动健将呢。”于夏感叹道。   “有客人呀,”老板娘笑着和于夏搭话,“小姑娘想买些什么花呢?送人还是放家里?”   “我是来结账的,昨晚这里帮忙策划的表白活动,我们很喜欢,不好意思啊,现在才来结账。”   “哎呀,这有什么的,我听我家那口子说了,你就是那个插花很有天赋的小姑娘吧,长的可真漂亮。我白天都去上班,只有晚上才来店里帮忙,能见到你真好。”   “家里有个花店了,为什么还要去上班呢?”   “还不是要给儿子攒钱嘛。这不当爹妈不知道,养个孩子真是不容易啊,尤其是男孩子,以后不给买楼都娶不到媳妇呢,所以趁着我们都还年轻,能多赚点就多赚点了。”   老板娘的这段话又让于夏想起了何方正,父母不易,可惜于夏现在才懂,依稀记得上次见到何方正,就瞥了一眼,他似乎有了许多白头发了。   “哥,你再帮我包束花吧,送长辈的。”   “行啊,没问题!有没有什么选花的要求呢?”   奶奶喜欢白玫瑰,于夏知道,于青禾也喜欢花,从她之前的照片里能看到,但是何方正喜欢什么?于夏真的不知道。   “随便吧,好看就行,五十多岁的商业男士…嗯,我,爸爸…”   “给爸爸送花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老板笑嘻嘻的,这个孩子倒是有孝心啊,现在平时能想起给父母送花的孩子可不多了,还好于夏没有听到老板这些心声,不然一定羞愧的钻到地缝里,“一般长辈的话,多送一些鲜艳的,尤其是老人,都喜欢亮堂的,当然了也有一些有眼光的喜欢素雅的那种,你爸爸既然是商业人士,眼光一定很好,那么我来给你搭配吧。”   老板一边说着,一边算是给于夏介绍一些卖花的知识,选的花材很多都是于夏不认识的。   “这个是进口的尤加利叶,看起来很有质感,能挑起花束的高度和宽度来…这个是海洋之歌,紫色的玫瑰最是典雅,一般送年轻人才会选那些粉的…一束花的花材不宜太杂,花材越多越难掌控,很容易把明明很好的花材变成一捧俗气的野花…”   老板丝毫没有把于夏当外人,一边包花一边讲解,于夏也很认真的听着,就好像现在就成了小学徒一样了。   花材在老板的手里打着螺旋,很快就出了雏形,果然是家有眼光的花店,的确比于夏以前见过的都要精美,和从网上那些美美的照片里的拿出来的似的。   打完了花束,老板从包装纸架子上抽出了黑色的雾面纸,这种纸很有质感,又稍微带着些透明,端重又不沉重。   于夏不禁感叹,同样是花,到了不同人的手里就能呈现不一样的感觉,这个老板的水平也的确是高,做的花让于夏喜欢极了。   拿到花之后,于夏向老板道了谢,出门之后,内心却胆怯了,从来没主动和何方正说话,这要怎么把花给他呢。   于夏拿起手机有些不知所措,要不,要不算了吧…   不行!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了,他已经不再年轻了,要是再不抓紧,自己以后真的会后悔一辈子吧。   于夏颤抖着按下了拨出键。   “喂?于夏?”何方正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于夏差点想要把手机扔掉了。   “于夏?”于夏那边一直不出声,何方正后来说还以为是于夏的手机被偷了呢。 第八十六章 越长大,心越柔软(2)   “…那个,你吃饭了吗?”于夏的话没有经过脑子就已经从嘴里跑了出来,天呐,这是问了个啥,万一没吃不会要一起吃饭吧?   “没呢。怎么了?”   “…要不一起吃个饭吧?”天呐!我都说了什么啊?!于夏在心里呐喊。   对面的何方正显然愣了一下,“好啊。你在哪?我去接你。”   “不…,那个,我去你公司找你吧。”于夏赶紧挂了电话。   深吸一口气,淡定淡定…   啊啊啊!淡定不来啊!于夏心跳明显加速,比被白苗吻了还慌张。   于夏打了一辆出租车,报出了何方正公司的地址。车窗外的风景在倒退,越靠近越觉得慌张,有句话叫“近乡情怯”,大约就可以形容这种心情。   “小姑娘到了。”司机师傅提醒道。   于夏依然坐在车上没有反应。   “小姑娘?”   “啊?”于夏似是从梦里惊醒,“哦,给您钱,不用找了。   ”于夏抱着花下了车。   司机大叔咂咂嘴,啧啧,现在的小姑娘真大方啊。   远远的,就看到何方正站在公司门口,站的那样正,好像门童一样,如果没有下班的人都会恭敬的向他打招呼的话,于夏一定当那是个有气质的老门童。   于夏把花举得高高的,遮住一半脸,一步一停的挪了过去。   “于夏?”何方正看着眼前这个姿势怪异的捧花姑娘,心里有些紧张也觉得好笑,好笑是因为,哪有爸爸会因为看到女儿而紧张的。   “…嗯,那个,那个,”于夏想叫一声爸爸,但是这两个字就像是噎在嗓子里一样,“那个,这个花送给你。”到底是没叫出来,于夏直接把花递了出去。   何方正接过花来,有些受宠若惊,就像是第一次得到老师奖励的糖果一样惊喜又得意,还带着些不确定,“给我的?”   于夏点点头。   门口有下班的员工不停的往外走,很奇怪的看着这个画面。还有人在窃窃私议,老板丧偶这几年身边也没见过有什么女人,怎么就突然出现一个小美女呢?而且这么小,一看就是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和老板的年纪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这是要爷孙恋的节奏啊?哎呀呀,大新闻啊…   于夏一脸黑线,早知道让他去接自己了,忘了这时候公司刚   刚下班,自己从没来过公司,这些人当然不认识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和何方正的关系。人的八卦之心真是厉害啊,真是尴尬了。   何方正倒不觉得有什么,不是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嘛,于夏刚出生的时候他就说这是自己的小情人,没想到倒是今天真的成了员工嘴里的“情人”。   “于夏,今晚你想吃什么?”何方正问道。   “随,随便吧。”   “那么上车吧。”何方正说着走到了车边,让司机先回去,今晚他要亲自开车,然后很绅士的帮于夏开了车门,把花放到后座上。   车子发动,父女俩以一种很奇怪的气氛独处,谁也没有说话,只有汽车发动的声音,空气安静的有些尴尬。   何方正把车子停在一家高档饭店的外面。于夏没有多问,下了车就跟着何方正走了进去。   “何总!您今晚怎么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声,我好给您安排包间啊!”饭店经理一看到何方正就一脸热情的迎了上来。   “没事,我就是和女儿来吃个便饭,就在大堂就行,帮我找个安静点的地方。”看起来何方正常来这里,对这里很熟悉的样子。   “这就是贵千金啊,长的可真漂亮啊!何总好福气啊,有这   么漂亮的女儿,都说女儿是贴心小棉袄,您真是有福呢!”   经理一边在前面引路一边说着恭维的话,于夏自己在心里默念,这马屁拍得就快要拍马蹄上了,但是何方正似乎很受用,脸上露出难得的微笑。   说是大堂,但是也都用古色古香的屏风隔着,一看就很有档次的样子。饭店经理亲自带他们去点餐,这里和普通那种菜单点餐不同,大堂的外面有一排桌子,上面摆着各种菜品的样品和原料,看什么顺眼就直接点。   “于夏,你看你想吃点什么?”何方正完全是一位慈父的样子,一点都没有大老板的架子。   于夏看了看,每个菜都精致的很,一看就很讲究,要是白苗在的话,一定会纠结半天都选不出来的。   于夏大体看了一眼,想都没想就报出了一个名字,“土豆丝”。   “和你妈妈一样呢。”何方正小声的脱口而出。   于夏有点惊讶,这么多年了,没想到他还记得妈妈爱吃什么。   “那就麻烦你们大厨做一份土豆丝吧,然后再来个鹅肝,培根金针菇,再来分甜食吧,你看着给我推一份就行,要年轻人喜欢吃的那种,然后再来一份海蛎汤,就这些吧。”   经理一一记下,后,交给服务员拿去后厨下单,然后又亲自   把何方正和于夏送到他们的位置上去。   位置选的也好,靠窗,周围没什么人,符合了何方正安静的要求。果然是经理,就是会办事。   服务员端来热水瓶,经理给两个人都添上水以后才礼貌的点头离开。   一时又安静了下来。   于夏不知道说什么,何方正也不知道于夏想说什么,两个人就这么耐心的坐着,一会儿喝点水,然后再喝一点水。   结果直到上完菜,也没有任何人说任何一句话。   何方正拿起筷子,于夏也拿起筷子。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只盯着眼前的菜吃着,远处的经理感叹,真不愧是父女啊,连吃个便饭都这么庄重,难道这就是家庭教育中的“食不言,寝不语”?自己回家也要好好教育一下那个边玩手机边吃饭的,不让人省心的蠢丫头了。   吃了半天,于夏都不知道自己吃的东西是什么味道的。   何方正贴心的给她盛了碗海蛎汤,于夏借此开口,小声说了句,“谢谢。”   “不谢,我应该做的。”   “…我不只是说这个。”于夏咬了咬嘴唇,电视剧里的女儿都是怎么和爸爸交谈的来着?自己怎么就这么难以启齿呢? 第八十七章 越长大,心越柔软(3)   “那是?…”   “我是想说,这些年谢谢您了,也对不起您!”说着于夏蹭的一下站起来,深深的鞠了个躬,就像是马上就要英勇就义的战士一样,壮烈的很。   何方正也蹭的一下站了起来,忙去扶于夏起来,结果桌子就那么大点地儿,两个人的脑袋嘭的一下撞到了一起,尴尬至极。   饭店经理还在一边咋舌,啧啧,看看人家姑娘,吃完了还给爸爸鞠个躬,这难道就是吃水不忘挖井人,爸爸请客要谢谢爸爸?这个回去以后也要好好教教女儿,虽然不是什么大小姐,但是向人家大小姐学习礼仪,准没错。   “你这是…”何方正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已经习惯被于夏冷脸相待的何方正,此时手都不知道要往哪放了。   “这些年是我错了,不该这样对您,所以想和您说对不起。而且我从来没有认真听您说过话,什么都怪到您身上,也是我以前太小太幼稚,您别和我一般见识。还有,我长大了才知道您的不易,才明白您对我的爱,是我太任性了…”于夏的声音变得哽咽,“对不起   …爸爸…”最后那几个字几乎已经听不清了,但是于夏心里知道,何方正心里也知道,一个五十多近六十的老男人竟然红了眼。   “小夏啊,不怪你,怪爸爸啊,都怪我啊…我没有照顾好你妈妈,没有给你一个完整幸福的家,让你一个人那么辛苦,这都怪我啊…”   这是一场很奇怪的对话,一对父女,谁都不服谁,谁都比谁头低的更低,两个都是高傲的人,却在彼此面前低到了尘埃里。   但是低到尘埃里好啊,种子只有深入尘埃里才能开出花来。   “当年是你妈妈没有听我解释啊…”何方正想到往事,竟然当着于夏的面落了泪,一个头发都有些白了的男人在一个小女孩面前流下了忏悔的泪,这是多么的让人心酸的画面啊。   何方正开始讲述那一年于夏不知道的真相,听完之后于夏才知道何方正为什么不早点和自己解释,原来这些真相是小时候的自己完全理解不了。   “…你四岁那一年,我的生意做的正是风生水起的时候,但是毕竟才是成立几年的新公司,我依然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来经营维护,所以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工作工作的,因为我知道青禾她一定会把你照顾的很好,所以我对家里很放心,就很少抽出时间去陪你们。   后来公司招了两个研究生。新来的女学生很有活力和热情,尤其是一个叫李的,很能干也很聪明,我就把她调来当我的秘书。   有一天,公司聚会,我待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后来听说她们都喝的挺多的,我也没太在意。   过了一段时间,李来找我,说自己怀孕了,我觉得很奇怪,怀孕就怀孕,公司也会有产假,现在还是可以继续工作的,当然她要是想辞职回去待产我也会同意的。   没想到她却说这是我的孩子,我觉得莫名其妙,我从来没碰过别的女人更何况她还是我的秘书呢,我怎么会做这种对公司和家庭都不好的事情呢。   看到我否认,李就跑了出去,但是这种事情实在是奇怪,我就去查了她说的那个酒店。   原来那天晚上李喝多了,公司里以前那个司机送她回去,心生歹意就带去了酒店,因为是我的司机和我一起去过那个酒店,酒店又和我有业务往来,所以司机报了我的名字,经理看是熟人就开了我在这里常给客人订的商务房,留的当然就是我的名字。   所以李才误会这是我的孩子。   我当时真是生气,直接把司机开除了,然后去找李,毕竟是在我公司出的事,她就是   个刚毕业的学生,这对她来说太残忍了,我得帮她解决这个事情,无论是她想要钱还是怎样,我都会尽力去帮她。   然后咱家的门卫给我打电话说,有个陌生女人进了我们家,我一听,坏了,这是要出事啊,李不知情,青禾更是不知情。我赶紧回家,没想到就看到青禾打了李,我当时心疼这个可怜的女学生,就冲你妈妈发了火,然后就想先把李带走,再回来和你妈妈解释…   我把李送回了家,路上和她说了真相,那个司机她想怎么处理都可以,报警也行打一顿也行。没想到李沉默了一段时间说,她想要把孩子生下来,她会离开这里,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她也没收我给她的钱,说对不起我让我背了锅,希望我能和妻子好好解释一下。   我当时还在想,没想到事情这么轻易就这解决了,也没想到这个女孩知道真相后不哭不闹,我也没多想,只想着没有麻烦最好了。   然而等我回家以后,什么都晚了…   青禾她没有等到我回来和她解释,她就…   她就那么扔下你和我,就走了…   青禾她,她不要我了…”   何方正已经没有力气再说下去了,双手捂着脸,眼泪不停的流啊流,像是个无助的老孩子。   于夏也没有回应的力气,眼泪也不停的流啊流,一边给自己扯纸巾,一边给何方正递纸巾。   在远处看着的饭店经理就纳了闷了,由于离得远,没有听到他们的对话,只是看到这个场面,奇怪的很,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爱的教育?这可学不来,学不来。   于夏已经不记得是怎么回到奶奶家的,只记得何方正把她送回来后就留宿在了楼下的客房。也不记得两个人最后都说了什么,只记得她抱着何方正不停的喊爸爸,心里对他的怨荡然无存,反倒是怨起于青禾来,这个笨女人,为什么不听他的解释啊,为什么要扔下我们啊。   那一晚于夏哭了很久,哭累了就睡了过去,何方正一直等她睡了才下楼。   下楼之前在于青禾的照片前驻足。   青禾啊,于夏都原谅我了,你呢,也该原谅我了吧。 第八十八章 海钓之行(1)   和何方正和解后,于夏的心里轻松了很多,可生活上却有些压力了,出现了很多不适应的地方。   比如早上喜欢睡懒觉的于夏,最近早上睡得都很不安生,总是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感觉有人在盯着自己,后来才知道,何方正给自己准备了早饭,又不想吵醒自己,就悄悄过来看自己醒没醒,粥被加热了至少三次,这让从没享受过这种待遇的于夏感到受宠若惊无所适从。   何方正亦是不知该如何散发这深藏多年的父爱,就像是第一次当父亲的感觉一样,第一次做父亲的人,想必都会不知所措。重拾二十年前的心情,真是有种别样的惊喜和感动。于是只要是不需要去公司的时间,何方正都在于夏住的奶奶家,给于夏做饭,还修剪了院子里的花草。   要是于青禾在,就好了。   于夏习惯了奶奶家,所有的东西也都在家里,而且也只是假期回来,没必要为了这么几天而搬去何方正的住所。只是因为家里多了何方正的身影,于夏一时难以适应,所以为了避免尴尬,她经常漫无目的的跑出去,有时拉着白苗去咖啡厅发呆,有时自己去花店感受情怀。   于夏在插花方面展现出了过人的天赋,只要花店老板稍稍指   导,于夏就能做出客人想要的花束来,常来的客人都对她赞赏有加,老板本人也很是得意,能有这么个上道的徒弟也是一大幸事。   在花店总能遇到很多有趣的事情,感受人情冷暖。   让于夏印象深刻的是有一个土豪在追一个姑娘,每天都要定一束玫瑰花,正常而言,这个姑娘应该大为感动,连每次给她包花的于夏都被打动了,但是生活就是充满戏剧性,在连着送了两个周的花后,女生气冲冲的跑来说,自己的家都快变成花店,能不能别再接那个土豪的订单了?   开门做生意的,哪有把客人拒之门外的道理?老板无奈,表示自己也说了不算,关键是看订花的人。   于是这姑娘当众砸了土豪递上来的花,神态高冷没有一丝卑微的说:“你有钱就很了不起吗?我只想要平静安稳的生活,正常的上班下班,而不是被你当宠物养起来,请别再打扰我的生活!”,甩头,走人,帅呆了。   这么有血性的姑娘,于夏打心底里佩服的五体投地,就差冲上去要个签名了。要是自己有这姑娘一般的果断和决绝,现在也该是另一番处境了吧。   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每周都来买一朵花,次数多了,就和于夏变得熟悉了,于是神秘兮兮的说了心里话,“我觉得我们英语老师对我特别好,我想让她当我妈妈!所以我用我的   零花钱先给她买礼物,然后慢慢感动她,毕竟我爸爸那人啊,不怎么会说话,我还故意在学校犯错,然后老师就让我把家长叫来学校,我悄悄告诉我爸爸,那个最漂亮的就是我们英语老师,结果我爸爸非但不接受我的好意,还打了我的屁股,哼,真是不懂我的苦心啊,我为他多操心呐......”   小男孩说着还重重的叹了口气。尽管童言无忌,于夏还是被逗乐了,“那你现在的妈妈呢?她会不会伤心啊?”   “我妈妈跟别人走了,”这么悲伤的话从一个小男孩的嘴里说出来,愈加悲哀,“但是我一点都不想她,也不难过,那是大人们的事情,我现在过得也不错,隔壁班的班花还给我巧克力呢。姐姐,这些我只告诉你,你可别和别人说,我怕别人把我的英语老师抢走了!”   小男孩说的很认真,于夏也跟着严肃起来,“好的,姐姐保证,我姐姐给你把花包的漂亮一点,你们老师一定会喜欢的!”   “谢谢姐姐!”   于夏的心里感慨万千,一个小孩子,居然能想的这么透彻,让人觉得既欣慰又心疼,明明都是大人们的错,孩子是无辜的,却要承受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重量,可贵的是心态却没有受到影响,难得啊,难得。   突然想起以前别人问过自己的一个思考题,“一辆火车在轨   道上正常行驶,轨道上突然出现了五个孩子正在玩耍,这时要是变换轨道,就会撞到另一条轨道上的一个孩子,不换道的话,就会撞到五个孩子,如果你是司机你怎么?”   很多人都犯了难,两边都是生命,一边多,一边少,两害相衡取其轻的话,就选择变道,这大概是很多人都有的思路,但是,有人却说:“不变道!五个人的错凭什么让一个人承担?”   这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旁边轨道上的孩子又有什么错呢?   别人的错,为什么要让无辜的人来承担,可偏偏世事都难以顺心如意。   花店是个美好的地方,也能遇到让人世界观受到冲击的事情,就比如有人买了两束花,写了两个地址两个卡片,要求分开送千万别送错了,摆明就是脚踏两只船送情人的了,于夏很是不屑,连花都懒得去选。   还有一对男生经常来买花,为什么叫一对男生呢,是有一次其中一个男生问一束进口玫瑰多少钱,得知太贵以后就放下了,另一个男生看在眼里,悄悄给老板付了钱,所以当被包装好的玫瑰送到两人的手里的时候,选花的那个男生眼神里满是惊讶和欣喜,看的于夏都觉得羡慕不已。   有小情侣为了一朵花而开心,也有人为了一捧花而诸多不满   。   人各有命。   别人的故事也终归是别人的,最重要的还是活在当下,毕竟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呢。   有时候白苗也会来花店找于夏,白苗对花艺是不感冒了,但是对那个又好吃又有颜值的蛋糕很是上心,自己还尝试着做了一些甜点,其中最深得于夏喜爱的就是焦糖布丁了,口感顺滑甜度正好,大概是白苗知道于夏不喜欢吃糖,所以特意调整的,心细如此。   于夏很是感动,每次做出新的花艺作品也总要给白苗送一件过去。 第八十九章 海钓之行(2)   得了空闲,于夏和白苗一起去常去的咖啡厅坐着聊天,进店喊一句和以前一样,做咖啡的小哥哥就很意会的微笑点头,示意两人自己随意坐。   咖啡厅在二楼,于夏喜欢靠窗的地方,尤其是那个吊椅,坐起来很舒服,阳光暖洋洋的晒在身上,冬天的话来这里晒着太阳小睡一会儿是极好的,夏天有遮光帘,倒也凉快,是个休息闲聊的好去处。   “小夏,我觉得你以后开个花店也挺好。”   白苗摆弄着于夏刚送她的一套用滴胶和花制成的饰品,由衷的建议到。   小牛皮纸盒里装了一个条项链一个胸针还有一个挂件,每件都做的很精致。吊坠是水滴形状的透明滴胶,包裹着蓝色的绣球花,胸针是复古的铜制底托,半圆的滴胶里也是一小朵绣球花,但是是少见的五个花瓣的,一株花里挑不出几朵的,可见于夏真的是很用心了。   而且滴胶做起来也不简单,花首先要从鲜花做成干花,滴胶要控制好比例,做一套出来要耗费不少时间呢。   “开花店嘛,是个好主意,我也有这打算的,只是这并不是我的梦想。”   梦想?头一次听于夏提这个词,让白苗很是好奇,要知道于夏向来都是说顺其自然的。   “那你的梦想是什么?”   于夏一脸严肃,一字一顿的说:“战死沙场!”   “噗,你是认真的?”还好咖啡还没端上来,不然于夏这身白衣服可就遭殃了。   “当然,”于夏慢条斯理的说,“不是。”   “呵,吓我一跳,我说你咋有这么大的觉悟呢,而且现在世界和平的,你想战死沙场都没有沙场呢。快认真一点,你的梦想是什么呀?”   “那么你呢?”于夏没有回答,反问道。   “我?我还真没有什么梦想,小时候说想当什么画家啊科学家啊都是骗人的,虽然当个厨师也不错,但是我喜欢做饭又不是喜欢给所有人做饭,所以说不出来有什么梦想,硬要说的话,我就设想自己一生平安无忧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天长地久。”   “梦想嘛,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说这句话的人不少,实现的又有几个,大部分人还是碌碌   无为,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过一生,所以呀,我只求过得开心就足够了。好啦,小夏,你还没有说你的梦想呢。”原本是要问于夏的,却被于夏套了这么多话去,白苗赶紧转了话锋。   “我想做一名支教老师,去边远山区,过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于夏说的很平静。   “这......这也算梦想?去支教不是说去就可以去的嘛?我们学校还有支教活动呢,你们学校应该也有,你参加一个就是了,去体验一个假期,你大概就会梦想破灭了。那条件,忒艰苦了,听去过的同学讲,洗澡吃饭都存在很大的问题呢。”   “那样的支教根本算不上支教,那只能算是大学生去体验生活,去一个假期,拍几张照片,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他们的人生是多了一个记号了,那些孩子呢?一个假期他们能学到什么?老师走了以后呢?他们还有什么?对外面世界的憧憬,对知识的渴望,一本循环使用的书已经黑了黄了开了胶,孩子们又能得到什么呢?.......”   “等一下啊,于夏。”尽管很不忍心,白苗还是打断了于夏的话,“你能不能 先说一下,你是怎么突然有什么大的觉悟了,要去为社会做贡献?”   “这几天在花店接触了一些小孩子,小孩子的世界很可爱有时候也很可怕,我遇到过用零花钱给老师买花的小男孩,也遇到过来门口垃圾桶里捡花的小乞丐,社会已经对他们这么不公平了,他们又该如何对待这个社会呢?   我也不是说要贡献社会,我只是觉得这些孩子需要这样一个机会,对我们而言力所能及,对他们而言就是改变命运。当然啦,为什么说是梦想呢,因为实现梦想的可能性不定,你也知道我身边还有些牵绊,先不说我爸爸同不同意,温宇早晚是要回国的,我怎么能扔下他自己跑了呢,毕竟他是不可能跟我去的是吧?”   于夏端起咖啡店的小哥哥刚送来的咖啡,浅尝了一口,和以前一样,是于夏喜欢的味道。   “你想的倒挺多。”白苗搅拌着咖啡,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很羡慕那些能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没有后顾之忧的人啊。穷人有穷人的烦恼,富人有富人的烦恼,只有抛开物质和利益的人,才能在人生的路上无所畏惧。但是没有物质拿什么保证温饱?疯狂和流浪终究难以安身啊......”   “那如果你以后有机会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也带我一起吧,   总要有个人给你做饭呀,毕竟那可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一个人也没人说话,我去给你做个伴。”白苗的思索总算是有了结果,于夏想做的事情,只要不会对于夏造成伤害,白苗都是支持的。   其实于夏不知道,白苗的梦想只是能一直陪在于夏的身边。她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所以选择去台湾做一个学期的交换生,或许离开于夏,她才能明确自己的内心,她需要给自己给于夏一个空间,兴许自己会改变想法,兴许于夏会有别的际遇。   “好呀,有你陪我一定不会孤单的。”于夏没有深思白苗的话,她早就习惯了身边有白苗的存在,所以友情这种东西在于夏看来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了,白苗,你什么时候去台湾?”   “已经办好手续了,大概开学的前一个周就要出发了。”   开学的前一个周......这么算起来,离白苗要去台湾还有六七天的样子了,时间过得好快啊......   “东西都准备好了么?用不用我陪你去商场转转?也不用带太多东西,带些必须的,能在那边买到的就不用带了,路上拿太多东西不方便,有人去送你吗?......”   “放心吧,我妈都给我备好了,以前都是我这么婆婆妈妈的   叮嘱你,现在竟然还能得到你的叮嘱,真是受宠若惊呀。”白苗一改刚才严肃认真的语气,气氛变得轻松起来。 第九十章 海钓之行(3)   “哼,我这是关心你,别人我才懒得叮嘱呢。”   于夏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她知道,白苗这是不想让自己担心,两个人在一起呆的时间长了,很多地方都会变得相似,不想让别人担心自己这方面,两个人就很像,一直秉持着报喜不报忧的精神,也说不出是好还是不好来。   “哎,小夏,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啊。我去台湾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就去找苏于飞,我已经和他打过招呼了,让他在这期间好好照顾你,有他在我也挺放心的。王勋那边我也和他说过了,别让林靠近你,有什么事真的过分了,直接动手别和她吵吵,以前是给王勋面子,她已经做到这份上了,也不用和她客气了......”   “是是是,你看,我不叮嘱你了,你又来叮嘱我了。”   “那么......你和苏于飞到底有没有可能呀?”白苗又一脸笑嘻嘻的跨越度很大的跳转了话题。   “开什么玩笑呢你!你小心温宇回来打你,他可说今年过年回来呢!”   “这样啊......”白苗一手托着下巴,一手搅拌着已   经凉了的咖啡。   “倒是你,什么时候找个男朋友?本来觉得你和苏于飞挺配的,结果......唉,这次去台湾啊,一定要抓住机会,一直听说台湾小哥哥很温柔,温柔多好呀,你要是找个台湾男朋友,我还能跟你沾个光,去台湾当伴娘呢。”于夏来了兴致,这可是个把白苗嫁出去的好机会啊,平时白苗都和自己腻在一起了,交际圈有限,这次出门在外,总归会有新的圈子,认识新的人,也说不定会有一段奇缘呢。   “不可能的,我可不能接受异地恋,而且我妈也不会让我嫁去那么远的地方的。”   “话别说这么绝对嘛,万一呢,是吧?”   “这种终身大事啊,可没有万一。倒是你和温宇啊,你们怎么样了啊?异地恋的感觉不是很好吧。小夏呀,你听我说,你要是为了曾经而继续和温宇在一起,那就是浪费你们彼此的时间了,毕竟你们要走向的不是曾经而是未来啊。这一年多我也发现了,你的身边真的是需要有人在的,所以你再好好考虑一下吧。”   “没得考虑,我真的没有多余的想法。”话一说出口,于夏自己都心虚了,毕竟遇到困难的时候,无助的时候的确是有所   抱怨,可现在风平浪静了,想到的都是温宇的好,尤其是回到了A市触景生情,更是觉得两个人之间除了距离以外都没有任何的问题,所以就脱口而出否定了白苗的建议。   “既然你这么说啦,那就随你们吧,只要你过得开心就好啦。”白苗举双手表示妥协,“反正是你的男朋友又不是我的,我就不操心啦。”   “你也没怎么操心吧......你就念叨着让我换男朋友了。好啦好啦,你都快走了,不说这些麻烦的事情了。你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呀?我再陪你玩几天。”   “想去的地方啊......让我想想......”   “太远的地方也来不及去,就附近的地方吧,你好好想想,可别留什么遗憾。”   “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我就出去半年!半年!”白苗郁闷,这整的和自己一去不复返似的。   “对了,你不是想去钓鱼吗?前段时间我们出去旅游,出了事也没钓成,这几天找个时间去钓鱼吧?”   灵光一闪,两个人一致赞同。   “我想去海钓,小时候和家人一起去海边钓鱼来着,海鱼比河鱼可傻多了。河川就那么大,大雨一代一代教导小鱼小心别   吃到鱼饵,所以河鱼都精得很,尤其是经常有人垂钓的地方,更是难钓了,一天都钓不上几条来。海鱼可就不一样了,我小的时候,随便拿线和鱼钩,在海边捡扇贝用扇贝肉做诱饵,一放水里就能钓到鱼呢。”   “有这么神奇?”   “是啊,那时候小,学习也轻松,还有时间去玩,后来上了初中以后再也没和家人去钓过鱼了,好怀念啊。”   “行!那就这么定了!我们明天就去钓鱼!叫上金巍和宋佳佳,一起去海边租个小船,让船长带我们去海上来一场正儿八经的海钓!”听到白苗的描述,于夏也兴奋了起来。   “租船好贵的,算了吧,我们就在海边的礁石上钓鱼就行。”   “那怎么行,既然要去一定要去体验最正宗的海钓呀,钱的事情你放心就行了。又不是第一次和我出去玩了,反倒是现在变得客气起来了,以前宰我的时候可没见你客气过。”   “成吧,你说了算。”   说好之后,于夏兴奋的通知了金巍和宋佳佳这对新的小情侣,两人也都表示很感兴趣,和于夏约好了第二天在海边的小码头集合。   第二天一早,于夏就出门了。   何方正知道于夏要去钓鱼,拿出了自己珍藏的鱼竿,让司机送于夏出门,还顺便去接了白苗,一同去往海边。   A市的气候十分适宜度夏,海边的温度正好,但是阳光还是很强烈的。于夏穿了件沙滩裙,带了瓶防晒喷雾,出门之前还给自己涂了三层防晒。   白苗穿了白色的防晒衫,戴了顶棒球帽,背包里装了水和食物,还准备了小水桶和渔网,比于夏看起来专业多了。   司机把两人送达目的地,礼貌的提醒于夏,玩够了想回家的时候提前给他打电话,他就会来接她们。   于夏道了谢,和白苗分别拿着各自的东西,往海边跑去。远远的就看到宋佳佳和金巍这对才子佳人在向她们招手,两人高调的穿着情侣的沙滩装,怎么看怎么般配,这波狗粮不吃不行了。于夏吐了吐舌头,心想找他们来干嘛呀,这不自己找虐嘛,啧啧,这下好了,第一次当电灯泡的感觉真是奇妙啊,早知道就和白苗单独来了。   这里的海边有一个小码头,夏天的时候人们都在沙滩上玩,来码头的人不多。大概是从小在海边长大的缘故,于夏很难理解,为什么游人都喜欢在夏天来海边,又晒人又多的,尤其是   浅滩,人多的像下饺子似的,有什么好玩的。 第九十一章 海钓之行(4)   在于夏看来,夏天最适宜在家里呆着休养生息,或者去有参天大树的地方,在树荫下野餐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小的时候于夏随奶奶去过乡下,最怀念的还是春天的花海,夏天里的树荫,秋天的果实,以及冬天及膝的白雪,那时候人们家里会养猎犬,到了冬天大雪之后就带着猎犬去山上抓野兔。   曾有个猎户送给自己一只小野兔,只有手掌那么大,于夏喜欢极了,给它准备了牛奶、干草、胡萝卜、白菜还有花生豆,这么丰盛的食物,小野兔一口也没吃,整整绝食了两天。于夏心急,想亲自给它喂食,还被兔子咬了手指,最后只能提着笼子去把它放生了。   奶奶说,野兔和麻雀的心气都很高,它们只能在野外自由的生活,一旦被人类圈养,多数都会选择绝食,让自己饿死,也不愿接受被剥夺自由。   这让于夏印象深刻,原来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喜欢安逸的生活啊,那是骨子里的野,除非被抹杀不然永远不会消失。   于夏和金巍去码头和船长谈好了价格,然后招呼白苗和宋佳佳一起上船。第一次坐船出   海的白苗,很是好奇,在甲板上转了好几个来回儿,看什么都新鲜。   船长看起来五十岁左右的样子,古铜色的皮肤一看就是经常在海上的人,双臂的肌肉发达,常年开船撒网练就了很好的臂力。海边渔民特有的朴实让于夏觉得很可靠,他友善的给四人分发了救生衣,待她们穿好之后,就发动了小船。   船长还向四人介绍,离这里不远处,有一个小岛,岛上风景很好,要是他们愿意可以带他们上岛上去玩,可以现场把钓到的海鲜烹饪一下,让他们吃到最新鲜的海货。   于夏他们当然愿意了,于是兴高采烈的乘船出发了。   船先停在了岛和岸之间的海面上。远远望去,四周都是水,远处的小岛树木茂盛,生机勃勃的凸显在蓝色的海水上,愈发显得青绿有活力。   好在四个人都不晕船,不然真是浪费了这么好的景色和机会了。   众人在船长指导下,架好了鱼竿。船长也拿出了自己的鱼竿来,还为大家泡了茶。船长说,钓鱼是个悠闲的事情,很锻炼人的耐心。   五个人喝着茶聊着天,听船长讲海上的故事,在海上遇到风暴,与大自然搏斗的故事,故事还没讲完,白苗的鱼竿就先动了起来。   于夏和白苗兴奋的去提鱼竿,拉上来一看,是条不大的小黄鱼,船长看了看,说:“这   条鱼就先放了吧,这还是小鱼,让它再长些日子比较好。我们在海上的人,不能只向大海索取,也要取之有度,这样才能更长久的和海洋和平相处。”   船长的话有道理,两个人都很赞同,把小鱼放回了海里,毕竟小鱼还不够塞牙缝的呢,这一天一定能钓上一条大鱼来。   “还有啊,你们一看就没有经验。来了鱼,不能猛地拉鱼竿,要一点一点的往上拉线,不然遇到大鱼很多容易把鱼竿拉断。鱼在水里的力气是特别大的,有的人钓到了大鱼,要开着船跑好远才能把鱼拉上来,有的要好几个人轮流收线放线,才能拉起鱼来。这叫遛鱼,让鱼消耗体力,才能拉出水面,出了水,鱼就没有折腾的力气了。”   船长认真的给大家介绍了钓鱼的常识,对只钓过小鱼和没钓过鱼的来说,听起来很是有趣。只听过遛狗遛鸟,还是第一次听说遛鱼呢,好想赶快尝试一下啊。   已经等不及了的于夏,一直坐着船边盯着鱼竿,连船长的故事都无心听了。   鱼竿轻轻动了一下,于夏刚想去拉线,船长就制止了她,“现在先别急,这可能是鱼在咬鱼饵,但是还没咬稳,等杆子晃动的大一些再拉。”   于夏连连点头,“好好,船长你一会儿帮我拉线吧,我怕我还没拉上来鱼就跑了。”   船长用手扶着鱼竿,感受鱼竿晃动的力度,然后迅速的收线,只见一尾大鱼甩了一下尾   巴,又一头扎回了海里,船长顺着鱼的力度松了手,刚收回的鱼线又被扯出去了。   “嗬!是条大鲷鱼呢!”船长高兴的喊道,“这鱼肉多刺少,不管是红烧清蒸还是做成刺身都好吃的很呢!”   几个人都开心的围了过来,看着船长有条不紊的拉着线,鲷鱼再次浮出水面,船长趁机把它提了起来,拎到了甲板上备好的水桶里,为了保证鱼的新鲜。   鲷鱼在水桶里转着圈圈,不久后将化为众人的美食。   于夏仔细的观察着这第一条钓上来的鱼,个头的确比她看到的那些在海边礁石上垂钓的人钓到的要大得多。第一次看到这么鲜活的海鱼,女生们都拿出手机找各种角度拍照片,兴奋度可见一斑。   陆陆续续的,几个人的鱼竿都有了动静,有的是小鱼,被船长放生了,留下的大鱼一共有三条,一条鲷鱼,两条黄花鱼。唯独金巍的鱼竿一直都没有动静,这让金巍很郁闷。   宋佳佳开玩笑说:“大概海鱼都喜欢美女,所以才没鱼上你的钩呢。”   金巍不服气,望眼欲穿的盯着一动不动的鱼竿和波涛微浮的海面。终于,鱼竿在金巍都要放弃的时候动了起来。   几个人都饶有兴致的看着金巍拉线,都说放长线钓大鱼,后来者居上,都想看看金巍能   钓到什么品种的鱼。   随着鱼线缓缓收起,奇怪的是,没有之前的鱼挣脱时拍打出的水花,安静的就好像是什么都没钓到一样,可是鱼竿承受的重量又是切切实实的。   “你该不会是钓到了什么垃圾吧?”于夏忍不住发问。   金巍的心里也没底,终于,鱼钩上形状奇怪的物体浮出了水面.......   “这是?......”   “章 鱼!”   扔到甲板上之后,众人才看清不明物体的全貌来,是条不知不扣的八爪大章 鱼。   船长啧啧有声的说:“还没见过有人用鱼钩钓上这么大的章 鱼呢,真是神奇啊。” 第九十二章 送别白苗(1)   船长边说,边把章 鱼从鱼钩上拿下来,这时船长才发现端倪来,原来金巍用的不是普通的鱼饵,而是......一只小螃蟹!   原来金巍在甲板上发现了一只小螃蟹,于是一时兴起,想用小螃蟹做饵,看看能钓上什么鱼来。这时其他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船长和自己的鱼竿身上,没人注意到金巍的这个小举动。   “难怪呀,你这一直没钓上鱼来,没想到歪打正着一钓还是个章 鱼!”于夏感叹道,“这么大个的章 鱼,做成烧烤肯定好吃,我也要去找个小螃蟹来试试!今天中午就有口福了!”   说着于夏就行动起来,金巍也继续放螃蟹饵,但是直到临近中午,都没有再钓上来章 鱼,这让于夏有些沮丧,这么多人分一个章 鱼,一个人也就能分个腿了。   船长安慰道:“岛上有两家养殖户,你们要是想吃章 鱼,我们也可以现去买些新鲜的来。”   “也不是也别想吃,就是想吃自己钓上来的,嘿嘿。”于夏笑了笑,“那么我们就去岛上看看还有什么好吃的吧,今天中午要大吃一顿!”   看着这些年轻人这么有活力的样子,船长的心情也好,发动了船,向小岛驶去。   小岛看起来很近,实际上船跑了好久才靠岸。   女生们已经忘了刚才钓不到章 鱼的小烦恼,都跑到甲板上找一个好的角度,让金巍给她们拍照。   还别说,金巍的拍照技术真的是好,知道怎么拍女生最好看,让白苗和于夏好生羡慕,有个会拍照的男朋友是多少女生的梦想啊。   于夏和白苗宋佳佳拍了许多的合照以后,又分别和几个人拍了照片,还帮宋佳佳和金巍拍了不少情侣照,最后让船长给四个人拍了张照片。宋佳佳挽着金巍的胳膊,于夏挽着白苗,四个人就像是一幅动人的青春画卷。   “我以后结婚呀,也要拍一套游艇上的婚纱照。”宋佳佳一边翻照片,一边感慨道。   “金巍,听到没,你女朋友的需求你可要记好了,别到时候忘了,气得人家不和你结婚了。”于夏调笑道。   “不会忘不会忘的,等我回去把照片洗出来,给你们都送过去。我的就放到钱包里,时刻提醒自己,一定不忘上级下达的指示!”   “哎呀呀,这还没吃饭呢,狗粮都要吃饱了,”白苗吐了吐舌头,“你们俩能不能考虑一下我这个可怜的单身狗的心情呀。”   众人笑作一团。   上了岸,金巍提着刚刚钓上来的三条鱼加一条章 鱼,船长在前面领路,绕过一块大礁石,几栋民屋映入眼帘。   红瓦绿树金沙滩,海浪风声笑语欢。   远处还有一座高高的灯塔,这只在照片里见过的画面就像是与世隔绝的仙境一般。船长介绍说,这里的居民一直生活在岛上,后来年轻人为了孩子上学方便和生活的便利,都逐渐搬离了小岛,只剩下几户不愿离开的老人,还有商人经营的养殖场在岛上运作。   “那么这里的食物,那些面食和水果之类的呢?这里也不生产吧?还有淡水呢?”   “水果多是从外面运进来的,岛上有海水淡化的机器,渔民有渔民的食物,要知道我们中国啊,地大物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总归是饿不着的。”   说着就到了一处民屋前。   于夏仔细打量着这里,门外有随处可见的渔网,不是那种她   们用的小网,而是那种大大的被叠的整整齐齐的网。屋前还有竹编的箩筐,里面晒着鱼干。不是喂小猫的那种小鱼干,是比手掌还大的,能让小猫不知道从哪里下嘴的大鱼干。   什么都是新奇的。   “老张头!有客人来了!”船长向屋里吆喝着,像是吆喝老朋友。   一个头发斑白,但是依然精神奕奕的老人走了出来,脸上的皱纹和普通的老人不同,一看就是常年经历风吹日晒形成的。老人笑盈盈的向众人打招呼,“现在很少有人来岛上玩啦!你们一定是王船长介绍来的吧,也就他还想着我这个老人家。”   船长笑得有些腼腆,“这不怕您老在家孤单嘛,这些孩子也都喜欢新鲜的东西,就带他们来岛上玩玩,也要借您的锅,给他们做顿新鲜的了!”   说着,船长就接过了金巍手里的鱼,递给了老人。   “嗬!这大鲷鱼,一定好吃,一会儿给你们做一道红烧鲷鱼,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老人家看着孩子和鱼心里高兴,抢着要给大伙做一顿地道的渔家人的海味。“小王啊,你带他们到岛上转转吧,看看你们还想吃啥,都带回来我给你们做!”   船长得到了老人的许可,就带着于夏几人去岛上转了。   老人有个小型的养殖场,船长帮他们捞了一些海蛎子和皮皮虾,于夏还装了一瓶海水,第一次遇到这么活蹦乱跳的皮皮虾,于夏想养一只试试,尽管别人都提醒她很难养活的。   众人满载而归,老人帮他们称了重,收了他们很优惠的价格,金巍很绅士的抢着付了钱。   “这些海货呀,蒸出来的是最原味的,其他的烹炸酱炒,是其次。一般新鲜的都用来蒸,那些已经冰冻过的才会用调料调味。”   听到老人对海鲜的讲说,众人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围观老人把海货洗干净然后上锅。锅是烧柴的大锅,白苗抢着帮老人加柴,让她在一旁干等着美食出锅,她是真的等不来。   锅上升起了白色的蒸气,老人打开了锅盖,海鲜的香味溢满了房间。   “哇,好香呀!”于夏围了过来,先拿起了她看中的皮皮虾,“呀!好烫啊!”   真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于夏心疼的看着自己的小手,指尖都烫红了,一脸的委屈。   白苗贴心的帮于夏把皮皮虾用筷子夹进碗里,“着什么急呀,这么多呢,又没人跟你抢,你慢慢吃,别烫着。”   然后又把章 鱼尽量切成了等份,分给了大家。   老人做了红烧鲷鱼和清蒸黄花鱼,都是地地道道的海味,比饭馆的还好吃。   众人吃的心满意足,连鱼汤都没剩下。老人大为感动,一再嘱咐以后有机会一定再来。 第九十三章 送别白苗(2)   吃饱之后,众人又自由在岛上转了转,消消食,到了半下午的时候和老人道了别,乘船返航,这趟真的是没白来,每个人都吃的玩的很开心。   这算是给白苗的道别之旅了,几天后,白苗就踏上了去往台湾的行程。   “小夏,我会想你的!”   在机场,两人依依不舍的拥别。   “嗯呢,你在外面要照顾好自己,要经常给我打电话。”   “金巍,你要照顾好佳佳,不许欺负人家,不然我回来就要用你练拳脚了。”   “好好,你就放心吧。”   白苗也分别给了金巍和宋佳佳一个拥抱,真的要走了还是舍不得这些人的。   可是。不走不行。   白苗的妈妈陪她同去,等白苗安顿下来之后再回来,所以于夏还是放心的。   就这样,白苗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白苗走后,于夏也提前回了学校。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是何方正来送她登机,这还真   是别有一番体验。   离开学还有将近一个周的时间,先行回去之后于夏的生活变得无聊起来。以前还能和白苗、王勋一起玩,现在白苗去了台湾,王勋又因为林事件而不再见面,这真是无趣极了。   但是有一件事是必须要做的,那就是去宠物店把栗子接回来。   所以于夏在宿舍放下行李之后第一时间就去了宠物店,对栗子的思念已经化成了奔跑的动力。   进了宠物店后,于夏焦急的寻找那只漂亮的橘色身影。   咦?奇怪,怎么没有栗子?   宠物店暑期寄养的宠物很多,于夏看了一圈,那个熟悉的身影并没有出现,于夏的手心急出了冷汗。   “老板,栗子呢?”   “栗子?就是那只橘猫?”   “是啊,是啊!在哪呢?我来接它了!”   “早就被一个男生接走了啊。”   “什么?!”于夏感到难以置信,难道栗子被拐走了?这可真是要命了!“你怎么不核对一下就把栗子给别人呢,要是丢了怎么找?!”于夏气急。   “他有报出你的名字和手机号啊,我还以为你们是朋友呢,他走之前还留了手机号呢,你要不打电话问问?”   于夏赶紧接过笔记本,在手机里输下手机号,只见苏于飞三个字出现在了屏幕上,于夏松了一口气。   “学长,栗子在你那么?”   “你回来了?”因为于夏回来还没有告诉苏于飞,苏于飞感到有些意外,“是啊,栗子在我这,还以为你过几天才回来呢,我怕宠物店照顾不好它,就把它接到我这了。”   “你在哪?我去找你吧,我现在很需要我亲爱的宝贝栗子。”   “我就在你以前住的这个家里,因为我妈妈对猫毛过敏,只能养在这边了,而且这边的环境栗子也熟悉,所以我觉得它在这边也挺好的。”   “好的,你等我,我马上就去。”   于夏急忙出了宠物店,打车去了苏于飞的小区。于夏并没有门卡,不过好在门卫大爷没有换人,还记得于夏,就好心的帮她开了门。   总算是到了24楼,刚敲一下门,门就开了,“栗子呢?”   还没先和苏于飞打招呼,于夏直奔主题去了。   “那呢,我给它做了个猫柱子,栗子在柱子上呢。”   于夏两步跨了过去,只见一坨,没错,是一坨橘色的毛球背对着自己。   “栗......栗子?”于夏小心翼翼的叫了一声。   “喵?”橘色毛球回了头,鼻子上那一点黑证明它就是栗子没错,可是......   “栗子啊,你咋胖成这样了?”于夏忍不住笑了出来。   “喵呜~”栗子扭过头去,像小女孩被人说胖就不开心一样,转头不看于夏。   苏于飞告诉于夏,听宠物店老板说,从于夏把栗子送去之后,它伤心了一天,然后就开始化悲伤为饭量。早知道橘猫能吃,没见过这么能吃的,现在每天都给它控制食量,体重依然没减下来。   “好吧好吧,都是我的错,栗子妈妈接你回家了!”   于夏向栗子伸出手来,栗子迟疑的把身体靠了过去,在确定于夏真的是来接自己之后,整个人,哦不是整只猫都扑到了于夏身上,这重量,真不愧是橘猫啊。   十只橘猫九只胖,还有一只特别胖的俗语不是白来的。   于夏这才领会到什么叫真正的“大橘为重”。   “你怎么这么早回来了?”苏于飞站在一边看着于夏完全忽略了自己只顾和栗子亲昵,就出声询问到。   “白苗去台湾了,我在家也无聊,就提前回来了。”   “你回来的正好,我昨天闲得无聊定了几个珍珠蚌,明天就能到了,你要不要来试试挖珍珠?”   “珍珠?真的珍珠?”   “是啊,亲手从珍珠蚌里取出来的,还能是假的不成?”   “好啊,我还没见过珍珠是怎么出来的呢。那等我明天睡醒就过来吧。”   “你睡醒了不得天都黑了?”苏于飞挑了挑眉,一脸的不信任。   “怎么可能,最多也就是下午吧。”   “那么你中午过来吧,我猜你要是下午起来一定就不吃午饭了,那你中午过来我正好做两个人的份。”   “也好也好。”于夏刚和栗子相见,心情自然是好,于是很爽快的答应了下来,其实是苏于飞的话深得她心而已,她的确是起得晚了就不吃饭的那种。“那么学长我先带栗子回   宿舍了,今晚要和栗子一起睡。”   “嗯,回去早些休息吧。”   于夏谢过了苏于飞,感谢他假期对栗子的照顾,然后怀抱着栗子和苏于飞道了别,向宿舍出发。   以前路过舍管阿姨的时候还可以把栗子藏在衣服里带进去,现在要是把它放进衣服里,那就和怀孕五个月似的,更可疑了。没办法,只能去买了个专门的手袋,带栗子出门专用的。   栗子还是和以前一样乖,在袋子里时一动不动,而且现在胖成了球,乍一看还以为是衣服上的毛毛领呢。   回到了熟悉的于夏的床上,栗子才开始撒起了欢,让于夏一度怀疑,它是不是去了宠物店回来就变成了“狗”。 第九十四章 送别白苗(3)   “小宇宇,你看栗子,它在踩枕头~”于夏回到宿舍先给温宇打了个视频电话。   栗子正在用两个前爪左右交替的踩着枕头,小爪子踩到枕头就变成扁扁的梅花状,很是可爱。   “一直听说猫喜欢踩软软的东西,这还是第一次见呢。”温宇还是那么温柔的语气,让人听着像是如沐春风般舒服。   所谓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吧。   “它都踩了好久了,看起来好像很好玩的样子,连我都想去试试了~”于夏一手托着下巴,一手举着手机冲着栗子。   “你一巴掌下去,那枕头可就扁了,还是栗子的小爪爪可爱。”   “你怎么也学会损人了呢。”于夏把视频的镜头转向自己,“我跟你讲啊,我这里现在好无聊的,白苗去台湾了,王勋那边有林那个麻烦,没想到啊,最后陪在我身边的竟然只有一只猫了......”   温宇微笑着看着于夏不说话,要是可以,要是可以,他当然愿意陪在于夏的身边了,可   是路已经选好了,爸妈说的也没错,自己只有变得更加优秀,才能给喜欢的人更好的未来。   所以温宇无话可说,毕竟自己还不如一只猫,至少栗子是在于夏身边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那种存在。他甚至羡慕这只猫,至少它睁开眼睛的时候,就能看到他爱的人就在眼前。   这样的日子,还有多久才会来临呢?   “我也没有要怪你的意思,只是有感而发。”于夏察觉到温宇的情绪,出声安慰,“毕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路要走,谁都不是只为了别人而活的,我也不能成为你的绊脚石,所以我们各自安好就是给彼此最好的回应了不是吗?”   话是这么说,可说出来就变了味,谁不想和喜欢的人长相厮守?谁不想既拥有爱情又拥有面包?谁不想过得更好更顺心如意呢?   “总之你要照顾好自己,我在澳大利亚这边也挺好的,你不用担心......”   “嗯,我这边你也放心吧,我发现了只要人低调一些,就会少了很多麻烦的,今年新生的开学典礼,老部长还想让我去跳舞呢,但是被我坚定的拒绝了。我是不想再出风头了,这样的事情就交给那些新来的人吧。”   其实听于夏这么说,让温宇觉得挺心酸的。   高中时候的于夏,天不怕地不怕的,那时候被她打动不正是因为她那骨子里的狂野和倔强吗?那个高傲的女生,如今也变得沉稳低调了。   人总要在经历过事情之后才会长大,如果可以,他更愿意于夏像个孩子一样无忧无虑,有人为她遮风挡雨。这个人本该是自己,可是自己却什么都做不到......   “这样也好,那么你就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吧。我看你很喜欢花艺,要不要我给你报一个花艺班,你去系统的学习一下?”   “不要,那样学出来的太死板了,我喜欢更灵活的,直接去花店好了,你知道客人们总有千奇百怪的要求,我都找到套路了,那些不舍得花钱的又想要大花束的就给他们选百合,那些追求另类和气质的就选进口的叶材,总之还是实践出真知,只有知道客户需求了,才能做出被需要的花艺作品来。有些高端的花艺固然好看,但是并不实用,像我这种追求务实的,还是更愿意找个花店去学习。”   “也好。你总是有自己的主见,我都不用操心了。”话是这么说,温宇真的很希望自己能为她做点什么,哪怕是一点小事也好,这样至少能证明他存在的意义。   “当然用你操心啦。你看,”于夏给温宇发了几张图片过去,“我最近想买件衣服,但   是选择困难症,不知道该怎么选了,以前还有白苗帮我选,现在真是犯了难。还有啊,我看上了潘多拉的一颗蓝色琉璃的珠子,国内的代购我信不过,想让你帮我再去买颗珠子呢。”   “没问题啊,你把款式发给我,我明天就去专柜帮你选。这个衣服嘛......”温宇端详了一下,“第二件吧,这个更适合你,你皮肤白,这种颜色也应该能衬肤色。”   “好,听你的。”   又和温宇闲聊了一会儿,两个人才挂了视频。   关了视频之后,于夏重重的叹了口气。什么时候,要是能发明一个人工智能APP,可以虚拟情侣的那种,于夏觉得国民的幸福指数一定会大有提升的。   “栗子,你说一个人生活是不是也挺好......”   “喵?”   好吧,于夏摇了摇头,栗子只是一只猫,它都什么呢?有时候情愿自己也是一只猫,无忧无虑,每天吃吃睡睡晒太阳,乐得自在。   这一天先是飞回学校,又去找栗子,收拾东西的,于夏也确实是累了,所以早早就休息了,以至于原打算睡到第二天中午的,结果八点就起了床。   于夏一度认为是自己的手机坏了,怎么可能是八点呢,可是打开电脑,时间依然显示是八点,再想回去睡也睡不着了。于夏看了一眼还在枕头上以高难度的姿势睡着的栗子,忍不住把它也叫了起来。   栗子就很无辜了,你自己起早了,凭什么拉着人家也要早起?眼睛很快又眯了回去,最终还是妥协在了于夏爱好撸猫的魔抓下。   “栗子,你热不热呀?妈妈带你去剪剪毛,做个造型怎么样?”于夏的恶趣味又从心底窜了出来,剪成什么样好呢?上次在网上看到的恐龙造型很别致呀,那个把尾巴周围剃成新型的也不错呀......   似乎是和于夏有心灵感应,栗子在于夏的魔抓下打了个冷颤。   于夏这才意识到,猫也有猫的尊严啊,要是惹栗子生气了,不理自己还是小事,要是离家出走可就不妙了,还是正常的剪短一些就好呀。   栗子的猫本就有些偏长,剪短了还能利索些。尤其是栗子依然喜欢睡枕头,早上起床枕头上全是毛毛不说,于夏的脸上也粘了不少栗子的猫毛呢,还是带它去修剪一下吧。   下定主意,于夏就把栗子装进手袋里背着它出门了。 第九十五章 送别白苗(4)   “学长,我来了。”   于夏刚敲了两下门就开了,这人不会是一直在门口等着吧?要知道当初自己住这里的时候,别人不敲个十来下,于夏是不会来开门的。   “你包里的这是?”   “栗子啊!我刚带它去剪了毛,怎么样,帅气吧!”   苏于飞忍不住笑出了声,栗子乍一看就是毛变短了,实际上,在栗子看不到的后脑勺上,于夏让宠物店的理发师给它剃了个月亮的图案,那可真是头顶一弯新月啊。   “你当它是水兵月吗?代表月亮消灭你?还是说包青天转世?”   “哈哈哈,我给你讲,给栗子洗澡的时候,我还以为它是虚胖呢,别的猫一淋湿就变得骨瘦如柴了,只有咱家栗子,湿了之后还是圆鼓鼓的,像是一只小猪~”   “喵呜~”栗子出声表示抗议。好在栗子自己看不到脑袋上的造型不然它肯定和于夏急眼,至少就不理她了。   “你来的正好,我刚才还在纠结是做西红柿牛腩还是土豆牛腩呢,你帮我选一个吧。”   “选啥?两个都做呗!”于夏脱口而出。   “你能吃完?”   于夏探头去厨房看了一眼,锅里正炖着排骨,电饭煲里蒸着米饭,还有一盘凉菜已经装盘了。   “好吧,吃不完,我开玩笑的~”于夏讨好的嘿嘿一笑,“那就西红柿牛腩吧,假期吃过白苗做的西红柿牛腩汤挺好吃的,不知道你俩谁的手艺好,今天就试试你的吧!”   “行,那你先去客厅坐一会儿吧,我这里一会儿就好。”   于夏满意的点点头,苏于飞还是那么周到,像白苗一样,给她一种可以依赖的感觉。   在客厅抱着栗子转了两圈,客厅和她之前来住的时候一点都没变样,自己留在这的造景鱼缸也被苏于飞打理的很好,鱼群看起来也很健康。客厅的地上有一个白色的圆桶引起了于夏的注意,于夏走过去,蹲在旁边仔细瞧了瞧,也瞧不出个所以来。   哦对了,莫不是苏于飞说的珍珠蚌?这快递还挺好,包装的挺严实,居然用桶装。反正都要拆开,那就她先帮忙把外包装拆掉吧。   打开圆桶后,里面是四个用防震泡沫独立包裹的半球。   于夏小心的拿了一个出来,好家伙,还挺沉的。一层一层的剥开泡沫,一只长度足有2   0厘米的河蚌终于出现了。   河蚌的外壳上有绿色的毛茸茸的水草,外壳的颜色偏向于淤泥的颜色。   “学长!你说这个珍珠蚌的肉可以吃不?”   苏于飞闻言探出头来,看到于夏正兴致勃勃的举着珍珠蚌问自己。   “我看卖家说,要是活的就可以吃吧。放葱蒜爆炒,味道应该和扇贝差不多。”   “要不要不,我们再加个餐?”   苏于飞皱眉,这孩子怎么和白苗学会了,什么都想吃。   其实于夏是想着上次去岛上的海蛎子特别好吃,所以看到这种贝类的也想尝试一下。   “也行吧,不过要是吃坏肚子可不怪我。”苏于飞把手里的东西放下,走到于夏旁边。   “不怪你不怪你,反正我们都吃了,也不能就我一个人食物中毒吧,反正有你一起呢,就算真吃坏了肚子我也不会怪你的。”   “行吧,反正我要是出事了,就怪你好了。”苏于飞说的很平静,语气里满是恶意,于夏翻了个白眼,这个人真是的,自己都不怪他了,他就不能大度点。   两个人先动手拆开了所有的包装,栗子闻到了贝类特有的腥味,围着他们直打转,它以为自己中午会有加餐呢,然而这两个人压根就没想到它。   “这个蚌壳合的好紧啊,要怎么弄开呢?”   “卖家说直接用菜刀劈开,你等着,我去拿刀。”   “唉,人类啊,真是造孽啊,杀蚌取珠,杀麝取香,残忍残忍......”于夏捧着珍珠蚌感慨道。   “你还想不想吃了?”   “想想想!”   苏于飞小心的用菜刀塞进珍珠蚌两个扇壳中间的缝隙里,用力一切,蚌就分成了两半。   “哇塞,真的有珍珠!”   于夏去厨房找了个小盆子当容器,两个人打开了所有的蚌,一共取出了六七十颗珍珠。   珍珠的形态各异,有圆形扁圆馒头珠还有水滴形和米粒形的,许多都有生长纹,不适合做首饰。颜色也各异,有淡淡的粉紫色,有橘粉色,还有奶白色。颜色好看又近正圆的只有三颗,其余的扁圆珠居多,当然了,更多的还是有生长纹的废珠,做成珍珠粉也不错,至少不用担心是假货。   挖出来的珍珠要在溶有抛光粉的水里浸泡之后才能有好看的光泽。   于夏围一颗一颗的观察着珍珠,这可都是真真的珍珠啊,难怪珍珠项链那么贵,这四个   蚌里勉强才能出三个圆形的,要是想做一串,这得开多少个蚌才能凑齐珍珠啊。   所谓物以稀为贵,珍珠这种可再生的宝石都价格不低,那么那些钻石翡翠就更不用说了吧。   苏于飞去把蚌肉处理了一下,用葱爆锅,加入辣椒蒜末调味料进行爆炒,闻起来味道还不错,应该没什么问题。   菜上齐了,于夏等苏于飞落了座就率先尝了一下珍珠蚌肉,口感......有点难嚼,味道和大扇贝似的,但是有种淡淡的土腥味,被调味料掩盖了不少,大概是生长在淤泥里的原因吧,可能用清水泡几天会好一些,但是两人太心急了,清洗了一下之后就切碎下锅了。   “味道还可以。”于夏又多尝了几口,不得不说苏于飞的厨艺真的是很棒,尽管食材不怎么样,但是却能吃出比食材更高级的味道来,为了表示感谢他的招待还客气的往苏于飞碗里夹了一些。   这道菜似乎不是很合苏于飞的口味,他只吃了于夏夹给他的那些,其他的并没有动,多半都被于夏吃掉了。   栗子一直没有吃猫粮,围着桌子转圈圈。于夏觉得奇怪,这孩子平时挺能吃的,从来不   错过饭点,怎么今天不吃饭了?难道是意识到自己的胖,决定减肥?   得不到理解的栗子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蹭的一下跳上桌子,仰头望着于夏,爪子轻轻碰触盛珍珠蚌的盘子,似乎在说,铲屎的,朕想吃这个,还不快给朕呈上来。   于夏这才意会到栗子想表达的意思,用水涮过蚌肉之后,恭恭敬敬的送到栗子的食盒里,栗子这才心满意足的去吃饭。 第九十六章 再次入院(1)   刚吃饱,舍友韩梅就给于夏打了电话,原来是韩梅提前回来但是忘了带钥匙,所以问一下于夏有没有回来,不然的话只能找人来开锁了。   于夏看着狼狈的餐桌,一脸抱歉的看向苏于飞。   “你有事就先走吧,我收拾就好,但是我们先说好,下次一定是一人做饭一人刷碗,不然我可就不客气了!”苏于飞配合着语气,身体向于夏倾去。   于夏急忙抱着栗子跑的远远的,心想下次我还不来了呢!   于夏吐了吐舌头,向苏于飞挥手告别,然后用手袋背着栗子,往宿舍赶去。   “于夏!”   “韩梅!你怎么也这么早就回来了呀?”   “家里无聊嘛,趁这几天阳光好,想先回来晒晒被子,怕一个假期宿舍都发霉了,而且要是回来的晚了,晾衣绳都被占了,那时候还怪麻烦的。”   于夏开了门,进了宿舍,韩梅先抱了抱栗子然后和于夏聊了聊假期的趣事。   一下午的时间过得也快,两人一起给宿舍打扫了卫生,看起来整洁明亮了不少。   晚上韩梅想约于夏一起去吃饭,但是于夏觉得肚子有些不舒服,可能是中午吃多了不消化,于是让韩梅先自己去吃吧,她想在宿舍休息一会儿,晚上给她带个粥回来就好。   韩梅看于夏脸色还不错,以为她只是下午累着了,于是就自己出了门,心想再帮她带点水果回来吧,只喝粥怎么够呢。   于夏顺时针揉着肚子,这是小时候肚子不舒服时奶奶教她的,比吃药还好用。   肚子有些涨,右侧的腹部微微疼痛,像是岔气的感觉。于夏试着做深呼吸,但是还是没什么效果,疼觉反而加重了。   难不成真的是中午吃蚌肉中毒了,于夏看了一眼同吃过一盘菜的栗子,栗子正在悠闲的踩枕头,看来应该不是肉的事,又或者是因为栗子吃得少而自己吃的多?   于夏的脑子还没想明白,一阵剧痛袭来,于夏不得不蜷曲着身体蹲在地上,她已经没有力气爬上床了。   怎么办?   好疼......   额头上开始冒汗。   这痛觉是一阵一阵的,刚停下来让于夏喘了口气,又一阵剧痛像是把她从高处狠狠的摔下来,再抬起,再摔下......   于夏已经很难维持蹲着的姿势,只能靠着桌角坐在地上,头   抵在膝盖上,让自己保持像婴儿一样蜷曲的姿势。   意识被疼痛折磨的有些恍惚,不知过了多久,好像是有人在推自己。   “于夏,你怎么了?!于夏......”   是韩梅回来了。   韩梅推门而入,因为惦记着于夏所以早早吃完就往回走,本想招呼于夏来吃点东西,却看到于夏整个人缩在地上,把她吓了一跳。   “我好疼啊......”于夏模糊不清的咬着牙关说出这句话来。   “哪里疼?肚子吗?你等着,我打电话叫救护车!”   韩梅赶紧打电话叫了救护车,在等待的时间里实在是难熬,尤其是看着于夏很痛苦的样子,自己却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干着急。   好在救护车赶来的速度还比较快,上了救护车,于夏依然能感受到阵痛,但是意识清醒了不少,至少是能明白自己的处境,但是要想站起来行走是没办法了。   在急诊室,护士先帮于夏验了血和做了其他的检查,急诊大夫先给于夏打了一针止疼药,然后就等待化验单了。   疼觉有所缓和,于夏这才有力气拿出手机来,刚才手机一直在震动,因为自己休息的时候不想被打扰所以设置了静音。   手机里有两个苏于飞的未接电话,于夏颤抖着手给他回了过去。   “学长......”语气里满是虚弱。   “咦?你在哪呢?”   “我......我在医院......”   “医院?你又怎么了?!”   这个“又”让于夏有些汗颜,“我肚子疼,怕是中午吃坏了,你没事吧?......”   “不会吧?我没事啊,你等着,我马上过去!”   还没等于夏接话,苏于飞就挂了电话。   于夏整个人虚弱的窝在急诊室的椅子上,没力气再多说话了。   医生很快拿着化验单回来了,“小姑娘,你这是急性阑尾炎啊!”   “什么?阑尾炎?......”讲真,于夏虽然当初生物学的不错,但是阑尾长什么样她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怎么会得阑尾炎呢?   “是啊!我建议你还是尽快做手术吧,要是慢性的还可以保守治疗,急性的最好赶紧手术,不然它化脓了更麻烦还要插导流管呢。”   医生的话吓得于夏打了个冷颤。   “好吧,那就手术吧。”   “你的家人来了吗?”   “没有,我是来这边上学的,我家离这里远着呢,我爸就算坐飞机过来,光航程就两个小时,还不算候机和能不能买到票,医生你看我这还能等吗?”   “这个啊......手术当然是尽快做了的好,再等下去怕是严重了会有危险啊......”医生皱眉,“也不是不能体谅你们这些在外地上学的孩子的难处,可是规定是规定,虽然阑尾炎是个小手术,可万一手术中出了什么什么意外,谁也付不起这个责任啊。也不是没有办法,你现在有意识,又是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可以签一份委托书,让你的朋友代替家属签字,但是你们可要想好了,签字就是意味着要自己承担责任啊。”   韩梅被医生严肃的言辞吓到了,本就胆小怕事的韩梅,实在是没有勇气帮于夏签字,她是真的害怕了。   于夏倒也不慌,只要有办法就行,毕竟苏于飞马上就要到了,他肯定会义无反顾的帮自己的,至少他不会看自己被疼痛折磨死。   苏于飞气喘吁吁的跑来时,于夏正闭着眼睛保存体力。   “医生,她这是怎么了?”苏于飞轻声询问,他以为于夏睡着了,所以没敢大声说话。   “急性阑尾炎......”医生还没开口,于夏就抢答了,这突然出现的轻飘飘的声音吓了苏于飞一跳。   “怎么办?需要动手术吗?”   “她这个情况,我建议最好尽快手术,但是先需要家属签字,我们才能进行手术。”   “可是她家属不在这里,怎么办?不能代签吗?这是什么破规定,那些没有家属的孤儿难道还见死不救吗?”   “当然可以代签,但是需要有病人的委托书,签字的人也要承担责任,你们可想好了。” 第九十七章 再次入院(2)   “这有什么可犹豫的?我来签好了。”苏于飞拿起笔,郑重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医生,你们一定要好好做手术,一定要保护好她,还有她爱美,可不可以做微创的那种,价格无所谓。”   于夏一脸崇拜的看着苏于飞,要是自己现在有力气,一定跳起来抱他一下。医生拿到了签字,开始着手准备手术,有护士来帮于夏做术前准备。   “于夏,你有和你爸爸说吗?”苏于飞又转向于夏。   “呃......还没,我还不太习惯,要不等手术结束了再告诉他吧,这大晚上的我怕他着急直接订机票就飞过来了。”   “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别人生病了,巴不得家人立马出现在身边,你倒好,怕麻烦家人,这是一家人该有的样子吗?你还是先通知一下你的爸爸吧。”   “好吧好吧......”于夏觉得苏于飞说的话也有道理,毕竟现在和何方正和好了,还是和他说一下比较好。   于夏给何方正打了电话,果然不出所料,何方正定了当晚的飞机要来S市,但是等他到   了就是凌晨了。   这是父亲对女儿的担忧,要是有时光门,何方正恨不得立马就出现在于夏的身边。虽说阑尾炎是个小手术,但毕竟是在肚子上开个口子的,手术后要至少住院一个月,他这个做父亲的当然要在女儿身边照顾她了,毕竟于夏现在只有他这一个亲人了......   准备就绪之后,于夏大概在八点左右被推进了手术室。   上了手术台,于夏的意识还是清醒的,医生让她侧躺弯曲身体,从脊椎推了麻药,之后于夏的意识就开始涣散了。   手术顺利的进行,期间于夏稍稍醒了一下,看到周围有白色的身影围着自己,也看到医生在递剪刀,听到护士在核对纱布的数量,但是对肚子上的口子一点感觉都没有,然后又昏睡了过去。   手术室外,苏于飞和韩梅在焦急的等待着。   于夏的私人物品都在苏于飞手里,手机的震动引起了苏于飞的注意。   屏幕上显示的两个字是:温宇。   苏于飞皱眉,按了挂断键。他当然知道这是于夏的男朋友,但是他现在十分不愿意接这个电话,连解释也不想。这是他的情敌,确是最不称职的情敌,让苏于飞觉得不甘心,一   个一年多都没出现的人,一个什么都不能为于夏做的人,凭什么能赢得了自己?   苏于飞觉得很不服气,所以在挂断了三次之后,他接通了第四次电话。   “喂?于夏......”   “你找谁?”苏于飞明知故问。   于夏的手机被一个陌生的男生接听,这让温宇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慌张,“你是谁?于夏的手机怎么在你手里?”   “你又是谁?干嘛给她打电话?”   “我是于夏的男朋友,请你说明你是谁,然后让于夏接电话。”温宇在努力压制心底的怒火。   苏于飞突然觉得好笑,一种得意之情油然而生,自己现在才是于夏的依靠,这个所谓的男朋友又算得了什么?于是用充满敌意的语气回答道:“恕不奉告。于夏现在也没空接你电话。再!见!”   挂了电话,一种报复的快感让苏于飞的心里舒服多了。但是,转念之间又觉得自己给于夏添了麻烦,于夏醒来之后会不会生气呢?   唉,算了,虽然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君子,但还是想和这个从未谋面的情敌正大光明的竞   争。   那边的温宇,怔怔的看着手机发呆,这个人认识于夏,说明不是手机丢了,听他的语气对自己有很强的敌意,这个人难道就是王勋和自己说的在追于夏的那个学长吗?这么晚了他们怎么会在一起,于夏的手机怎么会在他的手里?   温宇的心态有些崩溃,难道于夏她......   不,不会的,不可能的,不会的,她不是这样的人......   温宇再次播出于夏的号码,他想听于夏亲口说,他想听于夏给他一个解释,这一定有什么误会。   “你别打了。”   电话接通了,还是刚才那个男生的声音,温宇忍不住挥拳砸碎了门上的玻璃,手背被玻璃划破,血一滴一滴的地落在白色的地板上,却丝毫感受不到痛觉,因为有个地方比伤口还疼,“我找于夏!你把手机给于夏!”   “她在做手术,现在还在手术室里,所以她没办法接你的电话。”   “什么?手术?”温宇彻底懵了,他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他爱的人的生活,他现在一点都不知道......   “嗯,急性阑尾炎,今晚突然发作的,她舍友把她送来了医院,她爸爸赶不过来,我来帮她签字的。好了,就是这样,我和你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只是希望你别误会她,还有,这几天我会照顾好于夏的,不是替你,是为我自己,你做不到的事情,我来做好了。”   说完这些,苏于飞如释重负的挂了电话。其实他多希望他们之间出现间隙啊,这样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趁虚而入了,可是,可是,唉,他到底是狠不下心来,这样对他们都不公平。   温宇垂下了握着手机的手臂,本以为知道真相之后自己会不再慌张,可是在得知于夏正一个人经历着手术,可自己,可自己却无能为力,既不能在她的身边陪着她,更不能替她受苦,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就像是一座山,压的他喘不过气来。尤其是,尤其是,有别人站在他应该站的位置上,照顾于夏,做自己做不到的事......   于夏,我该怎么办才好?为什么,为什么陪在你身边的人不是我?   温宇无力的坐在了地上,醋意恨意和无力感交叉在一起,眼前是碎了一地的玻璃,手上的血流动变得缓慢,很快就会结痂了。   这是于夏最喜欢的手了,这是和于夏一起弹钢琴的手,这是没有一点疤痕的手,现在,温宇一点都不珍惜了,毕竟那个让他想伸出双手的女孩不在自己的身边,这双手还有什么   用......   两个各怀心事的男人,在为同一个女生担心着,而这个女生正闭着双眼,什么都感受不到。刀子划过她细嫩的皮肤,剪刀,纱布,每一个都进过她的身体,好在是微创,不需要缝针,不然连针线也要穿过她的身体,但是即使是微创,也注定是要留下疤痕的。 第九十八章 再次入院(3)   不知过了多久,于夏被护士叫醒,确保她已经醒了麻药,这才推出手术室。   在手术室里还没有感觉,但是一出来,于夏就发现自己的牙齿在打颤,牙龈已经咬的生疼了,是那种不自觉的恐惧,毕竟是第一次经历手术。   更要命的是麻药醒后,刀口那里有比阑尾还疼十倍的痛觉折磨的她更宁愿自己昏睡过去。   时间已经是十点多了,苏于飞让韩梅先回去,自己今晚在这里照顾她,但是需要韩梅帮忙,第二天给于夏带两件宽松的裙子过来,毕竟要住七天的院,还是需要有换洗的衣服的,她现在不方便自己穿衣服,裙子是最合适的了,至少于夏的手还可以动。   “好疼......”于夏闭着眼睛皱着眉,连睁开眼睛都变得吃力。   苏于飞紧紧握着于夏的手,于夏的样子让他心疼,他多想替她疼,可是这是不可能的,他只有陪着她,帮她盯着点滴,握着她的手,让她别害怕。   疼过之后,于夏终于睡了过去,眉头依然紧紧皱着,眼角还挂着泪珠,手拉着苏于飞不放。   苏于飞看着于夏的睡颜,一改她日常的高傲和强势,睡着的她,没有任何的面具,只是一个脆弱的小女孩,需要别人的保护和照顾。   让我来照顾你,不好吗?   其实今晚,苏于飞本来是来给于夏送东西的。   中午挖出的珍珠,苏于飞挑了最好的一颗,下午拿去首饰加工店,给于夏做了一条有珍珠为吊坠的项链。   曾看过一句诗句,记忆犹新,“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这是何等的遗憾。苏于飞也想送于夏一颗明珠,只是不知,自己是否会有诗中人被还珠的命运。   其余的珠子被穿成串,想要送o栗子当项圈。有两颗等大的珠子,被苏于飞做成了对戒,但是并没有带出来,也没想现在就给于夏,他珍藏着,就像现在的情绪,一个人小心的收藏着。   毕竟,毕竟现在即使剖开他的胸膛,那颗火热的心,也无处安放。   一如那对珍珠戒指。   凌晨两点多的时候,何方正赶到了医院,在护士站询问了于夏的病房后,直奔而来。   苏于飞正趴在床沿浅睡,尽管何方正开门的声音很小,但是苏于飞还是醒了过来,睡眼朦胧的瞧着门口的来人。   “嗯?您是?......”   “我是于夏的爸爸。”   闻言,苏于飞想要站起来认真的打招呼,但是一动才发现,于夏的手还拉着自己,因为自己的动作,于夏皱眉,想要翻身,但是似乎是碰到了伤口,于夏皱着眉头,也挣开了眼睛。   毕竟刚经历了手术,于夏睡得也不安稳。   “爸......”于夏用刚睡醒的声音,朦胧的呢喃道。   “小夏,感觉怎么样?还疼吗?”何方正靠近病床轻声询问。   “疼......”生病的人会变的格外的脆弱,那个从没向家人撒过娇的于夏,现在的语气里满是小女孩的撒娇感。   “你躺好别乱动,睡一觉明天就好了。”何方正慈爱的摸了摸于夏的额头。   于夏轻轻点点头,再次闭上了眼睛。   睡眠是件好事,睡着了就对外界没有感觉了,也感受不到刀   口传来的阵阵痛觉。于夏努力让自己再次进入睡眠。   何方正拍了拍苏于飞的肩膀,示意他到外面说话。苏于飞意会的跟在何方正的后面走了出去。   “小夏现在的情况是?......”   “于夏她昨晚十点左右出的手术室,手术顺利,只要住院一个周,养好刀口就可以出院了。白天会有医生来做术后检查,每天还需要进行一次输液,就没有什么了,总之您放心吧。”   “那就好,小夏真是多亏你照顾了,谢谢你。你是?......”   “叔叔您别客气,我叫苏于飞,是于夏的朋友。”   “男朋友?”何方正知道于夏有男朋友,以前也是见过温宇的,但是当时事情太多,并没有仔细观察,所以错以为苏于飞就是于夏的男朋友。   “这个......”苏于飞尴尬的挠挠头,“现在还不是。”他脱口而出的回答把自己都吓到了,现在还不是,以后呢?   “这样啊......”何方正略有遗憾,他很想更加了解一下于夏的生活,来弥补过往的缺失,“总之很感谢你对于夏的照顾,接下来医院就交给我吧,你回去休息吧。”   “没关系,反正都这么晚了,您从那么远的地方坐飞机过来也累了吧,不然您先去休息,白天再来换我就好了。”   “这怎么好意思呢,太麻烦你了,还是你去休息吧,我不累,而且于夏这里也没什么事了,我来守着她吧。”   苏于飞想了想,也好,自己先回去,早上做些可口的饭菜带过来。何叔叔一个人照顾于夏肯定是没时间去做饭了,买的饭肯定比不上自己做的健康营养,这样想着苏于飞已经在心里列好了菜谱了。   “那好吧,于夏的病房里有个空床,您可以睡一会儿,我明天再来看于夏吧。”   “好好。”   “叔叔再见。”   “再见。”   看着苏于飞远去的身影,何方正觉得欣慰,看到于夏有这么多贴心的朋友,白苗也好,刚才的苏于飞也好,看起来都是很好的人,对于夏也很好,这样的话,于夏应该不会生活的太孤单吧。   何方正返回病房,于夏依然皱着眉头,不安稳的睡着。   这让何方正想起当年于夏出声的时候,那时候于青禾是刨妇   产,手术之后也是这样,睡得不安稳,眉头皱着,和于夏现在一摸一样。   何方正爱怜的看着女儿,也是难为她了,这么小就上了手术台。但是于夏也真是坚强,于青禾以前也犯过阑尾炎,不过是慢性的,那时候于青禾哭的像个小孩子一样,捂着肚子打滚。他每天都去陪于青禾打点滴,保守治疗只需要输抗炎药就好了,不需要动手术。   于夏和她妈妈真像啊。   何方正感叹道,要是于夏也是在健全的家庭环境里长大,现在也应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会哭会闹会撒娇。而不是自己生病了,还冷静的打电话通知家人,告诉别人自己没事,实际上疼的直冒冷汗。   何方正坐在床边,用手支着下巴,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第九十九章 再次入院(4)   第二天一早,苏于飞就提着饭盒到了医院,本以为两个人应该都在休息的,推门而入,发现何方正和于夏都已经醒了,何方正正在用热毛巾帮于夏擦脸,俨然一副慈父的形象。   “苏同学啊,你来的正好,帮我照看一下于夏,我去买早饭。”   “不用了叔叔,我已经做好带来了。”   说着,苏于飞就放下了病床上的床上桌,手脚麻利的布菜。   然后缓缓的把于夏的病床摇起了一个倾斜的坡度来,于夏可以微微坐起,但是腰部不需要使力,这样就不会扯到伤口,何方正一脸满意的看着苏于飞的一举一动。   苏于飞给于夏准备的是一碗白色掺杂着红色的粥,白色的是大米,看起来煮了很久的样子,粥很稠,但是红色的于夏就认不出那是什么了。   “医生说你第一天只能吃流食,所以我给你煮的粥,怕你吃不饱,又加了肉类。就是那个红色的其实是切碎了的猪肝,猪肝补血,对你的恢复也是有帮助的。”   苏于飞看到于夏正盯着粥看,就出声解释。   “小伙子很有觉悟嘛,这么走心。”于夏叼着苏于飞准备的吸管慢慢的喝着粥,用自家   孩子成才了的目光,欣慰的看着苏于飞。   饭桌上还有两盘清淡可口的小菜和一碗蛋炒饭,以及一盒牛奶,是给何方正准备的,为了补充能量,也为了适合早餐的清淡。   何方正向苏于飞点头致谢,现在这么周到的孩子真的是不多见了,何方正在心里很欣赏这个男生,要是于夏能有个这样的男朋友,也不错嘛,可惜......   何方正在心里微微叹气,不过,于夏的朋友都这么出色,那么于夏的眼光一定不会差,所以她的男朋友一定也是出类拔萃的吧。这么想着,何方正也放下心来。别人家的父亲都处处为女儿操心,于夏却从小都没让自己操心过,说出去是骄傲,在心里确是个结,这也是一个父亲不被孩子依赖的失落。   吃过早饭,苏于飞帮忙收拾了东西。上午的时候,韩梅送来了于夏可以换洗的衣物和生活用品。   于夏在韩梅的帮助下,脱掉了让她嫌弃的病号服换上了棉质的宽松的裙子。好在医院很人性化,想去上厕所的时候会有护士姐姐来帮忙,所以即使是两个大男人在照顾于夏,也都应付得来。   住院期间,何方正每时每刻都陪在于夏的身边,两天后,在医生的嘱咐下,带着于夏在   房间里走动,防止肠子粘连。起初于夏还怕疼,不愿意多走,但是医生吓唬她说要是肠子粘连了,还需要做第二次手术呢,吓得于夏只好咬紧牙关在病房里小步的走圈圈。   第一次被人这么仔细照顾的于夏,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公主的待遇,那简直就是以来张口饭来伸手。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吧,心底有一丝苦笑,别人的幸福是什么样子的,而自己的幸福居然是生病,这真是......   苏于飞每天都来送饭,一日三餐连着七天,基本上没有重样的。多数菜品都是精挑细选的,什么炖乌鸡啊,炒猪肝啊,红枣莲子粥啊,都是给于夏补身体的。   何方正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个男生对待于夏的态度和流露出的关心已经不只是朋友了。这么好的男孩子,说真的,他都感动了,要是于夏将来能和苏于飞结婚,那他这个做父亲的是一万个放心,当然了,主要还是看于夏的意思,他更尊重于夏的选择。   曾经何方正和于青禾说过,他这么努力工作就是为了给女儿一个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的底气。当初的何方正并没有钱,只是个普通人,得上天眷顾遇到了于青禾,但是于青禾是个家境优渥的大家闺秀,和何方正在一起受尽了家人的阻挠,那时候何方正也很自卑,自己连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的资格都要被金钱来衡量。所以他向于青禾保证过,自己的孩子,绝对不会遭受这样的待遇,他要努力给孩子创造一个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的条件,遇到比   自己富有的不会被人说高攀,遇到贫困的可不用担心没有生活的保障,毕竟她的身后还有他这个父亲在,一个能给她撑起一片天的人在。   这是多少父亲心中的愿望啊,一切都是为了孩子能够幸福。   这七天是于夏最幸福的七天。第一次感受到亲情的陪伴,还有友情的滋润,每个人都要让着自己,哪怕是半夜想吃苹果都有人送到手边,有人帮她梳洗,有人伺候她吃饭,这简直是王公贵族才有的待遇吧!让于夏感觉好到不想出院。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这么短暂,医生来给于夏做了最后一次检查,伤口长势良好,肠子没有粘连,气色很好,人也胖了不少,嗯,可以出院了!   于夏恋恋不舍的看着苏于飞和何方正帮自己打包东西,就像是要离开自己常住的地方一样难过。   回到宿舍后,王晓涵也在宿舍,和韩梅一起小心翼翼的把于夏扶进来,由于伤口还在愈合期,爬上铺实在是吃力,在苏于飞的提议和何方正的附议下,于夏又搬进了苏于飞的房子里。   当然了前提说好了是只住一个月,等她可以活蹦乱跳满地跑的时候,她就回宿舍去。   栗子又一个周没见到于夏,一脸你还知道回来啊的表情,到底这才是真的主子。于夏住   院期间,栗子被舍友照顾的很好,依然没有瘦下来,反倒是毛毛长长了一点,显得更胖了。   于夏向何方正介绍了栗子,然后就把栗子连同行李一起交给了苏于飞。   在苏于飞家里安顿好之后,何方正又陪了于夏两天,这才启程回去,走前嘱托苏于飞一定要照顾好于夏,那眼神,分明就是:小伙子,我看好你呦!   男人总是很容易就达成共识,苏于飞郑重的点头,表示:叔叔,您把女儿交给我就放心吧。   于是何方正非常心安的离开了。于夏隐约有种奇怪的感觉,说不出来,就像是自己被老爸卖给了别人一样。   好在苏于飞伺候的周到,于夏想了想,这应该是老爸给自己买了个仆人嘛,这么一想就舒服多了。   “于夏,你闭上眼睛。”   “干嘛?”   苏于飞故作神秘,“让你闭上就闭上好了。”   于夏猜不到他要干嘛,索性闭上了眼睛,随遇而安。   脖子上出现了金属冰凉的触感,于夏惊恐的睁开眼睛,“你这是要谋杀吗?!”   “我......”苏于飞一脸黑线,这难道不是很浪漫的事情吗?男生悄悄给女生带上项链,女生张开眼睛说哇塞好漂亮呀,然后感动的热泪盈眶扑到男生的怀里,这才应该是正常的剧情吧。可于夏的一句谋杀,真是分分钟出戏,连苏于飞这个戏精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了。   “这是什么?”于夏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一条细细的链子,中间......中间还有一颗珠子。 第一百章 眼前人和心上人(1)   “珍珠项链。”苏于飞失了兴致,言简意赅的说了出来。   “就是那次我们开的那个珍珠蚌里的珍珠?”   “是。”   “哇塞,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珍珠啊,还是我挖出来的,好有成就感啊!”于夏走到镜子前,仔细的瞧着自己脖子上的项链,链子是细细的金色的锁骨链,苏于飞送自己的东西应该不是镀金的便宜货,所以这肯定是真金的了。珠子是那颗最大的淡紫粉色的珍珠,没有任何的修饰,简单的穿在中间,和链子的颜色很协调,是种简洁的美。   “那其他的珠子呢?”   “凑合能用的都穿成了一条项圈给栗子了,废珠磨成了珍珠粉在卫生间的梳妆台上。”   于夏唤来了栗子,果然,脖子上有一圈形态各异颜色各异的珍珠项圈。还好苏于飞搭配的眼光不错,颜色看起来不杂乱,大小也按规律排列,也算是带的出去了,不然于夏都能代表栗子嫌弃这串珠子。   “咦,我记得还有两颗大小差不多的很漂亮的珠子呢?”   “那个......”那对珠子被苏于飞做成了对戒,锁在抽屉里,“那个我送给别人了!不行吗?!”   “咦?行啊,当然可以,送给妹子了?难得啊,总算是开窍了!”   苏于飞懒得和她计较,拎着竹筐下楼买菜去了,为了保证蔬菜的新鲜,苏于飞每天都会去菜市场买菜。   于夏在床上躺着,现在的她不宜剧烈运动,那样会撕裂伤口,她只能尽量的小心,毕竟前几天真的是疼怕了,而且还有护士姐姐总喜欢来吓唬她,因为就比于夏大几岁,所以也算是年龄相仿,所以护士姐姐来给于夏挂点滴的时候会和于夏说说话,但是说的都是谁谁谁一出院太开心跑了两步伤口撕裂,又住回了原来的病床上之类的。   所以出院后于夏特别的小心,连走路都小心翼翼的挪着小碎步,她倒是不怕住院,可是她怕疼啊!   这几天似乎是忘了什么事,是什么呢?   于夏随手翻开手机,通讯录里温宇的名字赫然映入眼帘。   糟了!忘了给温宇打电话了!   于夏小心的按出了拨号键,心里虚得很。   “喂......喂......”   “于夏?”温宇的语气里没了之前的稳重,多了些沧桑感。   这是怎么了?   “不好意思啊,我这几天住院,有爸爸和同学在照顾我,注意力都在身体恢复上,忘了给你打电话了,对不起啊......”于夏越说越心虚,真是该死,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能忘了呢?!对方可是自己的亲男朋友啊,虽说已经一年多没见了,可是身份和关系是在这里的。   “没事,你没事就好了。出院了吗?”   “嗯,前两天刚出院,爸爸今天刚回A市。”   “那就好,身体怎么样?刀口还疼吗?”   “不疼了,就是要小心点,因为伤口刚长好,活动幅度过大会扯裂的。”   “那你自己要好好注意,出门都小心一点,要好好照顾自己。”   “嗯,我会的,你放心吧。”   “没什么事的话,我还有事要忙,就先挂了。”   这......这是什么话?于夏震惊到了,温宇什么时候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说过话?   而且这就是他的关心吗?这就是他的在乎?当初说好的保护呢?呵呵......   “哦,对了,于夏等一下,月底你的生日就要到了,你想要什么礼物?”   于夏沉默了,想要什么礼物?以前都是温宇自己准备的,什么时候需要过她的意见了?   “我什么都不想要,你想送的话就随便吧,只愿,只愿,我们都好好的吧。”   于夏挂了电话。   只愿我们不彼此伤害就好了。   原本想说的话到底是没有说出口来。   我们两个什么时候到了这种地步了?   两个人之间的话越来越少,越来越淡出彼此的世界,所谓天长地久的誓言,似乎是都变成了空壳。   时间和距离啊,真是可怕,它们把人们本来的面目撕扯的面目全非,又用新的东西来填补对人们犯下的罪。   可是再美的新衣,也盖不住曾经的旧伤啊。   心里微微作痛。   手机在此震动,于夏心底突然出现一丝期盼,但是当看到白苗的名字的时候,那一丝期   盼也破灭了,她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到底在期盼什么呢。   “小夏,你还好吧?”   “嗯,已经出院了,我没事。”   “听你的语气不像是没事啊,怎么了?是不是苏于飞又欺负你了,你跟我说,我马上给他寄刀片过去!”   “不是啦,你放心吧,就是有些累了。”   “这样啊,这几天我也不敢吵你,每天都从苏于飞那打探你的消息,他每次都说好着呢,能吃能睡像猪一样,前几天还好说,后几天我都怀疑他是不是骗我的,你怎么可能这么安稳的在医院吃得饱睡得香呢,只能自己打电话来跟你求证了。”   “哈哈,他说得还真不错,你不知道呀,在医院的生活可幸福了,被人伺候的感觉真是好呀。”   “那么你的语气里为什么这么消沉呢?”   她听出来了?这才是真爱吧,即使在即在笑,她也能听出藏在心里的消沉,这......不不不,我是直女,什么爱不爱的,这是圣洁的友谊!   “其实刚才和温宇打电话了,他有些奇怪......”   “怎么奇怪了?”   “他好像没有以前的那种对我的热情了,我也说不上来,就是没有之前那么关心我了的感觉,也可能是我的错觉吧,可能是时间太久距离太远,所以两个人之间有些隔阂了吧。”   “这样啊......”   “嗯,不过也还好啦,等他回来,我们再亲近亲近,说不定就找回以前的感觉的了呢。”   “小夏,你和我说实话,你觉得委屈吗?”   “委屈?说不委屈是假的,谁不想每天都和男朋友腻在一起呢,可是异地恋的又不止是我们,别人都能走下去,我们为什么不能呢?”   “这不一样,别人是别人,你是你,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也说白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你就问问你自己的内心,现在想起的第一个名字,第一个面孔是谁?” 第一百零一章 眼前人和心上人(2)   是谁?于夏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张模糊的面孔来......   不不,不是的,只是因为最近每天都看到他而已,所以才会第一个想到他,换成别人也是一样的,人不都是第一眼只能看到眼前的东西吗?所以这不算数的......   “是......”于夏深吸了一口气,“是我自己!嘿嘿!”   “你就贫吧,是谁你自己心里清楚。我还是建议你遵从自己的内心,你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别只禁锢在以前的回忆里,人总是要向前看的。”   “好啦,不说这个了,”于夏又下意识的逃避这个话题,“我给你看我的珍珠项链!这可是我亲自从珍珠蚌里挖出来的珍珠,怎么样厉害吧!”   于夏给白苗发了图片过去,还有栗子脖子上的项圈一起。虽然细看有很多瑕疵,但是在照片里,栗子的项圈看起来很高贵很有气质。   “啊!万恶的资本主义啊!连猫都这么奢侈!这这这么多珍珠,要不少钱吧?”   “也没多少钱,苏于飞买的珍珠蚌,一个珍珠蚌比一颗世面上的珍珠还便宜呢,我们俩一起挖的,挖了好几十颗呢,不值钱的,主要是这是自己挖出来的,很有意义呢。”   白苗轻笑,于夏啊,现在能带给你快乐的人,你应该知道是谁吧?你为什么要逃避呢?是不忍心伤害吧......白苗叹了口气,“好吧,那我心里就平衡了,回头我也去买几个玩玩。那你早早休息吧,我就不叨扰你了,下次再给你打电话啦,拜拜!”   “拜拜!”   挂了电话,于夏无力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白苗说的她不是不懂,只是拗不过这颗心啊。那些曾经的誓言历历在目,如何能轻易忘掉,那些欢乐那些好,都是真是存在过的,她又怎么忍心统统都抛掉?   尤其是,那个温柔的人啊,她怎么忍心去伤害?   毕竟当初说要在一起的人,是她啊,是她先死皮赖脸的追人家,明明知道他会出国,明明知道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当时就什么都没有考虑,不负责任的人,其实是她啊!   栗子轻轻靠在于夏的枕头旁,知道于夏最近行动不便,栗子也很乖巧的不去闹她。于夏轻抚栗子的毛,栗子啊,还是你最好了......   苏于飞回来后,听到家里很安静,猜想于夏大概是睡着了,所以轻手轻脚的去厨房做饭,想做好晚饭后再去喊她起来吃饭。   没想到,饭还没做完就听到一声惨叫,苏于飞手里还来不及放下菜刀,就冲进了于夏的   卧室。   “怎么了?!”   只见于夏指着鱼缸惨叫,“怎么会死了一条鱼啊!!”   苏于飞抹了抹脑门上的冷汗,真的是要被她吓死了,还以为她出了什么事呢。这几天就怕于夏突然摔倒,或者不小心扯到伤口,为了照顾于方便,苏于飞选择留宿在这里,好在房间足够多,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可以第一时间出现。   “你吓死我了......”苏于飞一脸怨气的看着于夏,“鱼嘛,和人一样生老病死,没什么大不了的,回头再买一条鱼补上就好了。”   “难怪我看鱼缸里的鱼一直没少过,还以为生态系统这么稳定呢,原来是死了你就买新的啊!”   苏于飞摊手,一脸不然你想让我怎样的表情。   “你乖乖坐着吧,别一惊一乍的了,我先去做饭啊。”   苏于飞说着向厨房走去,于夏吐了吐舌头,抱着栗子坐在客厅里,一人一猫安静的看动漫。   晚饭还是很丰盛,有于夏最喜欢的醋溜白菜和土豆丝。苏于飞一直夸于夏好养活,这两   个菜都便宜,于夏又百吃不腻,真是好伺候啊。   “诶?学长?”   “怎么了?菜咸了?”   “不是啊,我突然想起来,已经开学了吧,我是任性请了两个周的假,你呢?怎么不回去上课?”   “我也请假了。”   “什么理由?”   “我老婆难产,我要照顾月子。”   “噗!咳咳咳......”于夏被苏于飞的话惊到了,尤其是平静的说出来的话,更有震撼力。   “好吧,假的,我请假说家里有急事,我家公司要倒闭了,我要去帮忙搬东西,别什么都没了。”   “真的?”于夏充满同情关切的问道。   “当然,也是假的。”   “你!!”于夏气的差点摔筷子,可是她怂啊,高高举起又轻轻落下了,毕竟还要靠他   做饭呢,可不能把厨子打跑了。   “好啦,其实是找人代课啦,请什么假啊,那么麻烦,又要辅导员签字又要院长书记签字的,层层下来,不够浪费时间的。”   “还有代课这种事?”   “小学妹不懂了吧~”苏于飞扬了扬嘴角,“每个大学都有兼职群,你随便加个兼职群,找代课一节课十块,有的是人去,就去坐着玩手机,就能赚到十块钱,在大学那么便宜的食堂里,一顿饭钱都赚出来了。”   “哇塞,厉害了!”于夏像是发现了新世界的大门,好在自己的请假条是何方正帮自己去办的,没想到这么麻烦啊。   “行了,你知道了就好,但是别学我啊,课还是要去上的,我这是没办法才出此下策,总之你可别和我学坏了,这我可没法和你爸爸交代。”   “用得着你交代?哼......”于夏咬了咬牙,闷声吃饭,这两人什么时候这么熟了,他竟然搬出何方正来压自己,真是得了鸡毛就当令牌了。   吃饱之后,依然是苏于飞洗碗,于夏悠闲的去阳台看星空,墨蓝色的天空和远处的海连成一片,这里的视野宽广,看起来很是舒服。   栗子也吃饱了,悠闲的在客厅里散步消食。   在这里的生活真是悠闲啊。   要是能一直这么平淡悠闲的生活下去也挺好,如果,如果没有那么多烦心事的话......   又和苏于飞闲扯了一会儿之后,两人互相道了晚安,各自回到了卧室里,   于夏拥着毛绒玩具,因为翻身困难,所以她连辗转反侧都做不到,唉,造孽啊,于夏皱着眉头,终于在失眠两个小时之后睡了过去。 第一百零二章 眼前人和心上人(3)   休养了两个周之后,于夏基本好的差不多了,想搬回宿舍去,但是被苏于飞严词拒绝了,必须要住够一个月,这是他答应何方正的,人嘛,要言而守信。   于夏无言,只能继续住在这里,但是假条到了期,她也该回去上课了。   新学期第一次上课,虽然前面落了许多课,但是大学的课多数靠自学,其实准确说是考前临阵磨枪,在课堂上,认真听课的人并不多。   第一次回来上课,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比如很多同学看自己的眼神都怪怪的,难道自己两个周不回来,她们都忘了自己长什么样了?   于夏百思不得其解,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上课。   下了课,王晓涵有事先走了,于夏和韩梅一起回宿舍,但是路上听到的消息真是让于夏气的刀口都要炸开了。   原来自己请假的这期间,班里有各种传言。   有说于夏被包养了的,一个老男人亲自来帮她办的假条。呵呵,半真半假有板有眼的,倒也是厉害。这还好,还有说,于   夏和别的学校的男生同居,有人看到她和异性一起出入某某某小区的。这也让于夏无话可说,这些捕风捉影的传言到底是那里传来的,到底是班里女生太多,女生多的地方是非多啊!   更离谱的是,有人说,于夏不是阑尾炎手术,而是去做人流了!   这才是真正让于夏气炸了的地方,这可就是纯粹瞎扯了,也不知道是谁的想象力这么丰富,不去写剧本真是可惜了,就这水平在某电视台都能放八十一集伦理剧了。   “我想帮你澄清,但是他们都不信我的,说我和你一个宿舍的,肯定会帮你说话。”韩梅无奈的摊摊手,“这些人也真是无聊透了,所以一有点什么新闻她们就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以讹传讹,越传越离谱了。”   “没关系,谢谢你站在我这边。”于夏对韩梅露出感激的微笑来,“对了,你知不知道是谁最先传出来的谣言呢?”   “这我倒不知道了。”   “好吧,没关系,我自己查吧,我们先去吃饭吧。”   自己查。怎么查呢?自己又没有其他的熟人,这可怎么办?总不能就这样平白无故的吃暗亏吧......   思考了一个中午,于夏终于有了主意,她加了一个学校的兼   职群,20块钱找了一个代课的,但是有要求,那就是悄悄探听一下有关自己的谣言,以及谣言的根源在哪里。   来代课的是个大三的学姐,听了于夏的描述,她也很感兴趣,于夏为了自证清白,还给学姐看了自己阑尾炎的刀口,那粉嫩的刀疤一看就是刚做过手术的,学姐自然信了她的话,女生特有的八卦之魂已经熊熊燃烧,正义感爆棚的学姐也很好奇是什么样的人能编出这么不靠谱的话来。   下午的课就由学姐代于夏去上了,还没下课,学姐就从QQ上发来了情报。   谣言的根源找到了。   然而却是于夏没想到的人。   用学姐的原话说:“她们说了,‘于夏的舍友说的,还能有假?’,我问她们哪个舍友啊,她们说,叫什么晓涵......”   王晓涵!   于夏震惊的难以接受,怎么会是这样?!   自己和她到底什么仇什么怨,她要几次三番的和自己过不去。于夏想不明白,抛开赵默的事情,她已经对王晓涵极度友善了,不仅不追究,还对她特别关照,王晓涵怎么能做出这样的   事情来!   如果说,人生气的时候会失去理智,于夏现在俨然是个智障了,脑袋里一团浆糊,想反击却使不上力,辩解也无从下手,第一次委屈到要气哭了。   于夏在房间里闷了一下午,连栗子都没心情搭理了,这种被人从背后捅刀子的感觉,真的是恶心至极啊......   晚饭的时候,于夏整个人都心不在焉的,菜都没有夹,只是闷头吃米饭。   “你怎么了?”苏于飞看于夏有些反常,于是也放下了自己的筷子,带着担忧的询问,“今天不是去上课了吗?怎么,学习跟不上了?”   “不是。”   “那是怎么了?”   “学长,你说,人心怎么那么复杂呢?”   “嗯?”   “为什么就不能简单一点?”于夏咬着筷子,一脸对世界不信任的样子,“为什么人那么难相处?为什么交际那么麻烦?为什么有些人看着和善背后却那么邪恶?我都不太想和别人交朋友了......”   “你这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对这个社会这么充满敌意?”   “是我对这个社会有敌意?还是,这个社会对我有敌意呢?”   “你先说说看发生什么事情了?”   “就是我有个舍友,造谣说我的坏话,挺可笑的,什么被包养啊,同居啊,人流啊,听起来很匪夷所思,我这个当事人都一脸懵,但是却传的有板有眼的,我要是只是个听众,我也会半信半疑的......”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哪个舍友?不会是大一的时候卖你的那个舍友吧?”   “嗯,就是她。”   “呵呵,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千奇百怪的人,人心这种东西啊,还真是看不透,所以你也别太认真了,不然真的会把自己气坏了,不划算的。”   “可是我不甘心啊,被人在暗地里使绊子真的超级不爽啊......”   “那么,你这个舍友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平时都和什么人交往,都做些什么?”   “这个啊,我想想......她好像经常不在宿舍啊,大   概是有男朋友吧,平时大大咧咧的,也不像是很有心眼的样子,反倒是觉得她有些缺心眼,也没几个朋友,但是别的我也没关注,所以我也不是很清楚啊......对了,她家里好像很有钱的样子,经常看她在朋友圈炫富,晒车子别墅衣服化妆品什么的......可是在宿舍给人的感觉也不是那种有钱人家的孩子,我见过的有车有别墅的人不少,但是她给我的感觉和别人都不一样......”   “这样啊,的确是不知根底......”苏于飞用手支着下巴做思考状,“啊,有了,我们先看看她是在和谁交往吧!”   “怎么看?”   “反正现在课不多,也是无聊嘛,明晚我们去跟踪她吧!”   “跟踪......这,这也,太变态了吧?”于夏重新审视着苏于飞,这个看起来仪表堂堂的人,内心怎么这么有点龌龊呢。   “知根知底嘛,又不做什么坏事,再说了她都那么对你了,你还想怎么样?求她给你道歉?傻吗?错的人又不是你。”   “可是......”   “你就说去不去吧?!”   “去!”   说定了计划,第二天于夏一整天都心不在焉的,上课老师说了什么她压根就没听到,连下课了都是韩梅拍了拍正在发呆的她,才察觉到的。 第一百零三章 眼前人和心上人(4)   跟踪别人啊,听起来好刺激啊......   脑洞大开的于夏先给自己脑补了剧情,什么偶遇车祸,英雄救美的剧情全都出现了。   一晃神到了约定的时间了,于夏问过韩梅,今晚王晓涵依然不在宿舍住。于是最后一节课一下课,于夏就拿出准备好的口罩帽子和外套,悄悄跟在王晓涵的后面。   苏于飞已经在校门口等着了。   “小夏,这里。”   “咦?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于夏惊讶的问。   苏于飞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于夏,“你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   “啊,她要走远了,快点快点!”于夏拉着苏于飞向前跑去。   “哪个是你舍友?”   “就是那个穿黑色长外套的,背着个粉色小挎包,手里提着袋子的。”于夏的描述很有辨识度,两个人和王晓涵保持了足够长的距离,一直跟着她到了公交站。   “现在怎么办?要是一会儿她上公交车,车上就那么些人,她会不会认出我来?”   苏于飞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于夏的身上,“一会你就站在我身后好了,你这么娇小,我还是能挡得住的。”   于夏用复杂的眼神瞅了苏于飞一眼,行吧,好歹也是个主意。   上了公交车,于夏一直站在苏于飞的身后,拉低了帽子,站在角落里。大概过了二十分钟的样子,王晓涵下了车,苏于飞跟在后面,再其后是于夏。   只见王晓涵下了车就有目的的继续往前走,一直到进了一家宾馆。   “宾馆啊......”于夏若有所思的样子,“我还以为她男朋友在外面租的房子呢,所以才经常出来住,虽说有钱吧,但是总是出来住宾馆,一晚上怎么说也得两百吧,这一个月就是6000啊,虽说也不是全都出来住,但是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呢,我都不舍得,有这钱都能买到祖马龙的绝版香水了,我跟你讲啊,那个香水真是绝了,我......”于夏振振有词的念叨着。   “打住打住,你都那么多香水了,用得完吗?”   “你不懂,这是女孩子的爱好,就像是口红一样,一支永远是不够的,最好是每种颜色都有一支,这样每天搭配衣服也好搭配心情也好,才有的选。”   “你一个选择困难症还说有得选?我看啊,你要是只有一支口红一瓶香水,衣柜里只有两套衣服,那么你出门至少能节约一个小时的时间。”   “哪有这么夸张......”真是的,这分明就是直男癌嘛,于夏在心里默默吐槽。   “她已经进去这么久了,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一会儿会和男朋友一起出来吃饭,一种是直接订外卖了。”   “要是订外卖怎么办?我们还在这里等着吗?这不就白等了吗?”   “有耐心一点,成大事者要沉住气。”   跟踪是大事?......于夏心里有些发虚。   然而出乎苏于飞意料的是,只过了十多分钟的样子,王晓涵就自己出来了。还是那件黑色的长款外套,粉色的小包,手里的袋子应该是放在宾馆了,要说变化的话,那就是她应该是换过衣服的,因为里面本来的牛仔裤变成了黑色长裙,平底鞋换成了黑色的高跟鞋。   这是要出去约会吗?有些隆重呀。   两个人继续跟在她的后面。   王晓涵在路上兜兜转转,走到了地下商城,于夏和苏于飞跟了下去,只见她进了一家化妆品店,然后和老板娘好像很熟悉的样子,打过招呼之后就付了钱坐下来让老板娘给她化妆。   于夏注意到附近有很多这样的化妆品店,还接化妆的生意的,有很多像王晓涵一样年轻的女生在坐着等着化妆。   这化妆的时间有些长,为了打发时间,也为了看起来自然一些,于夏就去了附近的化妆品店看看化妆品。   这一看就是假货的东西,真的卖得出去吗?   于夏一脸的无语,但是又不能在人家店里转悠太长时间,那样就太刻意了,所以于夏勉强买了些口红眉笔之类的小玩意,这些东西在出去之后就被于夏扔进里路边的垃圾桶里。   终于等到王晓涵画好了妆,浓重的妆容,眼线至少长出了两厘米,看起来眼睛大的吓人,还有厚密的假睫毛和立体的鼻影,看起来完全是变了个人一样,要不是衣服没变,那个粉色的包包也很有辨识性,于夏差点都没认出来她。   “难怪说女人卸妆前和卸妆后就是两个人啊......”苏于飞感叹道。   “是啊......”和她这妆容比起来,于夏的日常裸妆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卸了妆和没卸妆都是一个样子的,“她这是要干什么啊?”   苏于飞心里似乎是有了底,但是不太好说,“不知道,再看看吧。”   于夏点了点头,“好。”   接着王晓涵出了地下商城,在路上七拐八拐,终于到了目的地:金钻商务会所。   环顾周围,都是各种会所酒吧,在晚上尤显得各种灯光五彩纷呈,纸醉金迷的气息漂浮在空气里。   “这是......”于夏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王晓涵为什么会来这种地方?   “红灯区。”苏于飞叹了口气,没错了,这个舍友,王晓涵,她是一个小姐啊!   于夏无言,聪明如她,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只是不愿相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边。   早就听说有女大学生在兼职做小姐,但是没想到,王晓涵竟然走上了这种歧途......   可悲啊,可悲......   “我们回去吧。”于夏已然是失了兴趣,她不愿意再看到这些世间的丑恶了,越是长大,内心越是渴望美好,对酒吧夜店这种地方早就没了兴趣和好奇心。   “再等一下。现在是八点,她应该最晚是凌晨两点下班,她这种职业很容易喝多了,到时候一定会有人来接她吧。我想把事情全都弄明白,这样对你也有帮助。”   “你懂的还挺多......”于夏一脸嫌弃的看着苏于飞。   “哈,你知道的男生嘛,总是会比女生知道更多的小道消息的。”苏于飞立起三根手指,信誓旦旦的说,“我保证,我可从来都没动过什么歪心思,而且我珍爱生命啊......”   于夏被苏于飞的样子逗笑了,“可是你也说了,现在才八点,我们总不能在这里蹲到凌晨吧?这才是真的傻呢。”   “我想过了,我们先去吃晚饭,然后你就回去休息,毕竟你大病初愈,不能这么耗着。我呢,在家里待到时间差不多了,就过来蹲点半个小时,要是能遇到呢,就当是运气好,要是遇不到,那就算了,这些信息量也足够你和她对峙了。”   于夏有些为难,看到苏于飞为自己做了这么多,她实在是不好意思,“学长......”   “你别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其实吧,也是我自己好奇,毕竟都跟到这里了,总要都知道了才好,不然我可是会失眠的。”苏于飞挑了挑眉毛,邪邪的笑了。   于夏也微微一笑,心里一股暖意在流淌。 第一百零四章 所谓般若(1)   两个人按苏于飞计划的那样,先回家吃了饭,然后苏于飞就催着于夏早早去休息。   于夏怎么可能睡得着的,由于刀口已经无碍了,于夏终于可以拥着栗子辗转反侧了。   大概凌晨一点钟的样子,于夏听到苏于飞的房门轻轻打开,然后能感觉到他在蹑手蹑脚的向正门走去,然后轻轻的开门,又轻轻的合上。   他以为于夏已经睡了,所以怕吵醒她,殊不知于夏也正在失眠呢。   将近一个小时之后,于夏听到房门轻启的声音,她按捺不住走出了卧室。   “啊,不好意思啊,把你吵醒了。”苏于飞抱歉的说。   “没有,是我自己醒的。”于夏微微一笑,“结果呢,怎么样了啊?”   “我拍了几张照片,给你看一下。”苏于飞一脸神秘的掏出手机来。   于夏接过手机,一张一张翻阅。前几张可能是距离远的样子,所以不是很清晰,只能依稀辨别出一个男生扶着一个女生往外走。   后面几张清晰了起来,这个人......这个男人......好像很眼熟的样子,应该是在哪见过的,是谁呢?脸盲于夏一时分辨不出来。   “你看,你还记得这个男人吗?”   于夏摇摇头,“不记得了。”   “这是那个叫什么,什么默,哦对,就是那个赵默啊!”   “啊!”于夏恍然大悟。   赵默,这个人讲真的,于夏已经不太记得他的样子了,但是那一天,被绑架的那一天真是记忆犹新啊,手腕上的刀疤在隐隐作痛,痛觉残留啊......   “他们两个......”于夏有些迷茫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你还没看明白吗?他们两个是一对,可以算是狼狈为奸了吧。王晓涵去做小姐,可能是赚钱两个人花吧,赵默负责去接她下班,也算是尽一点责任吧,就是这样了。”话虽然是从苏于飞嘴里说出来的,可苏于飞自己都觉得嫌弃。   好恶心啊,这些种人......   王晓涵也好,赵默也好,都让于夏觉得恶心。   一个不走正道,虚荣到为了金钱出卖身体,一个心理有问题,居然能心安理得的看着自己的女朋友去坐台,这两个人还真是绝配呢......   刚开学的时候,还觉得这个女生还不错呢,除了说话有些不经过大脑,别的地方倒也看   不出来她是什么坏女孩来。难道是因为和赵默接触的太多,被颠覆了时间观?   唉,人的生活环境真的是很重要啊,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可惜了。   “好了,早点睡吧,明天还有课呢。”苏于飞伸了个懒腰,“可把我累着了。”   “谢谢你啊,学长。”   “不客气,只是你打算怎么做呢?”   “我啊,很简单啊,就是和她当面谈喽。我真的懒得和她耍什么心机了,虽然她已经自己毁了自己,但是我要是说出去了,那么她的人生就真的全毁了。我还做不到那么决绝,只是想讨回自己的那一份公道而已,只要她跟我道歉,那就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吧。”   “嗯......怎么说呢,你还是太善良了,这是好事,但是我怕你的善良会变成你的弱点,只要你不受伤就好啦。”   “你放心吧,我会注意保护自己的。”   于夏笑着和苏于飞道了晚安,然后两人各自回了卧室。   尽管没有睡够,但是于夏还是早早就起了去了学校,今天中午要向王晓涵摊牌了。   下了课,王晓涵还是和韩梅、于夏分开走的,于夏向韩梅请求,能不能晚一点回宿舍,   她有话和王晓涵说。   于夏没和韩梅多说什么,只说了谣言是王晓涵捏造的,她需要王晓涵私下向她道歉。   韩梅点头答应。   于夏走进宿舍的时候,王晓涵正在准备吃饭,刚买好的饭还放在桌子上。   她看到于夏回来表示很惊讶,毕竟从开学到现在于夏都没有回来过,所以王晓涵以为于夏不回来了呢。   “你回来了啊......”王晓涵不自然的向于夏打招呼。   “嗯,我有事情想和你说。”   “啊?什么事啊?”王晓涵的眼睛转了转,尽量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来。   “你为什么造谣,散布我的传言?”于夏心平气和的问。   “造谣?什么造谣?”王晓涵皱眉,“你有什么证据是我说的,你别血口喷人啊!”   于夏在心里觉得好笑,这人真是脸皮也太厚了吧,都这时候了,还装什么装。   “人在做,天在看。纸什么时候能保住火呢?你承认吧,我只是想让你正式的向我道歉,那我就既往不咎了,以后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呵呵,我凭什么要给你道歉?你拿不出证据来就别乱说话!”   “你真的要证据吗?”   王晓涵的眼神看向别处,可见心里到底还是慌了。   于夏先拿出一张和学姐的聊天截图来。   王晓涵看了一眼,稍稍松了口气,“就这个?我还说这是你P的图呢,谁还不会点PS啊?!”   这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啊。   于夏想了想,终于还是拿出了苏于飞偷拍到的照片来。   看到这张照片,王晓涵觉得难以置信,握着照片的手有些发抖,“你,你怎么会......”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于夏叹了口气。   照片从王晓涵的手里飘落到地上,从来都有过的羞耻感,最不能曝光的秘密被别人知道,就仿佛是被扒光了衣服游街示众一样,于夏的每一个眼神都让王晓涵觉得害怕,比自己第一次出台的时候还要可怕......   一滴泪,从眼角滑落。   扑通。王晓涵跪在了于夏的面前。   “你......”   “对不起,于夏,我错了,都是我的错,都怪我。”王晓涵抹着眼泪说,“我......我,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我只是,我只是,我只是有些嫉妒你,所以才......我会改的,我会去澄清是我瞎说的,求你了,求你一定要帮我保守秘密,求你了于夏......”   嫉妒?于夏在心里苦笑......   “可是你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工作呢?你干什么不好?你是一个大学生,有很多很好的平台,可以去做家教啊,做服务员啊!为什么非要去,非要去做......小姐呢?”   王晓涵捂着自己的脸,嘶吼道:“像你这样的大小姐怎么会明白我的想法呢?!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嫉妒你,你长得又漂亮,还有钱,所有人都喜欢你,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凭什么啊?!凭什么我什么都没有啊?!连我喜欢的人都喜欢你,到现在赵默还会拿你和我作比较,凭什么你处处比我强啊?!我太需要钱了,这种方法来钱最快也最轻松了,只要有了钱,我就可以买喜欢的衣服,用好的化妆品,还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我必须要去赚钱啊!” 第一百零五章 所谓般若(2)   啪!   一声清脆的手掌和脸蛋接触的声音在宿舍里响彻。   王晓涵懵了,于夏也懵了。   于夏看着自己高高扬起的手,一脸错愕,刚才实在是忍不住了,下意识的给了王晓涵一巴掌,她真的想能把她打醒啊!这是什么扭曲的想法啊,钱可以慢慢挣,只要慢慢提升自己,不怕没人喜欢,她为什么就这么想不开呢,连女孩子最重要的自尊自爱都不要了。世界上那么多的人连饭都吃不上呢,一件衣服一件化妆品又算得了什么啊!可悲啊!这是多么的可悲!   一直以为,人处在什么位置上,就要做这个位置上该做的事。一个月只有一千块钱就过一千块钱的生活,以此类推,不可盲目额透支自己。虚荣啊,有什么用呢?难道一千块钱的香水喷在身上,就能掩盖骨子里散发的穷困?   别逗了,于夏从心底里鄙视这种人,“难道你的父母千辛万苦把你养育成人,就是为了看到你因为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金钱而糟蹋自己吗?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王晓涵捂着脸,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于夏,她没想过于夏竟然会打自己,她......她......她凭什么啊?!于夏的说教已经像是耳边吹过的风,一句都没有被听进去,记住的只是自己被于夏打了这个事实。   王晓涵紧紧咬着自己的嘴唇,“总之,请你帮我保密。”   她的语气明显和刚才的示弱不一样了,但还是低垂着眼睛,向于夏提出要求。   “我会帮你保密的。但是我希望你别再走这条歪路了,回头是岸吧。”   两个人都沉默了。   于夏实在是忍受不了这种气氛了,拿起包准备离开。   一打开门,韩梅正站在门外。韩梅尴尬的笑笑,“你这是又要走啊?”   “嗯,我被我爸要求在我以前的房东那住满一个月,大概再过一个周我就会搬回宿舍住了。”   “哦哦,好的。”   两人道了别,于夏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情绪,然后回到了苏于飞家。   曾听说过,日本一种鬼怪的传说,有一种自虐虐人的鬼怪,名字叫:般若。   般若是女人由于嫉妒所生成的恶鬼。由妒怨的生魂所化的凶恶妖魔,妒忌既无主又强大   ,它一直在恨。般若有兽的眼睛,牛的角,狼的獠牙,青色的皮肤,样貌极其丑类。专杀害情人伉俪,吃女人和孩子。传说越是美丽的女人,所生成的般若越是丑陋可怖。   真是讽刺啊。   之后几天倒也真的是过得风平浪静了,关于于夏的谣言逐渐平息了,但是听韩梅说,王晓涵依然晚上有时不回宿舍。   于夏无言,这也是人各有命吧,她不是救世主,救不了所有人,既然王晓涵不愿回头,那么她又能怎样呢?   一个月很快就结束了,按约定,于夏搬回了宿舍,和以往一样,用手袋背着栗子,光明正大的带着宠物住了回去。   像韩梅描述的那样,王晓涵还是没有改变自己,依然行踪不定,但是她去了哪里,于夏心里很清楚,只是没有说破而已。   王晓涵很少回宿舍,尤其是于夏回来之后,所以也算是过得相安无事,于夏也不再去关注王晓涵,那就当作彼此是空气好了。   时间过的也快,转眼又到了于夏的生日。温宇给于夏寄来了一条施华洛世奇的项链,施华洛世奇经典的天鹅项链,这是多少女生的梦想,于夏看了看,又装回了盒子里,她还是   更喜欢自己的那条珍珠项链,所以就没有换上这条施华洛世奇的。   白苗也从台湾寄来了礼物,很多台湾的特产,还有真空包装的各种小吃。于夏会心一笑,果然是白苗的风格,随便尝了一个,味道很好,是她喜欢的口味呢,可见白苗真的有用心在挑选。   金巍和宋佳佳合送了一份礼物,这是这两人第一次以情侣的名义给于夏送礼物,所以于夏也就不和他们计较了。   苏于飞请于夏吃了生日宴,说是生日宴,其实也就于夏、韩梅、苏于飞三个人而已,比去年的情况差远了,毕竟很多人都不在身边了,时过境迁,世态炎凉啊。   之后的日子倒也平静,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过去了半个月。突然有一天,王晓涵气冲冲的回来,在于夏和韩梅还没反应过来的瞬间,抬手狠狠的打了于夏一巴掌。   “啊!你这是干什么啊?!”韩梅失声叫了起来。   被打过的地方赫然出现五个鲜红的指印,在于夏的白皙的皮肤上尤为明显,可见王晓涵的用力之大。   于夏捂着脸,和王晓涵怒目而视,“你特么的疯了吧?!”   “呵,”王晓涵面目狰狞,“你答应我的事情你都做不到,还想我对你客气吗?现在他   们都在背地里嘲笑我辱骂我,你满意了?!”   “你在说什么啊?”于夏根本听不懂她的话。   “我说什么你会不知道?”王晓涵抬手上前狠狠的推了于夏一把,“你还在装什么装!”   于夏踉跄的往后退了两步,终于彻底被激怒了。上了大学基本上都是平静度日,很少有打架的时候,于夏握了握拳头,这可不代表自己就是好欺负的,毕竟当年在高中的时候,她何尝吃过这样的亏。   就在两人剑拔弩张的时候,韩梅冲到了两个人的面前。   “你们这是干什么啊!”她张开双手隔开了两个马上就要开打的人,“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的,干什么非要动手呢?!王晓涵你怎么可以打人呢?!”   “我打的就是她,你管得着吗你!”   “王晓涵!你别自己疯了还乱咬人啊!”   “你说谁疯了呢!”   “说你怎么了?!”   “你!”   王晓涵又冲了上来,她真想抓花于夏那张看起来高冷又圣洁,为什么,她都给于夏跪下了,她都那么求她保密了,她为什么还要说出去?!就这么想看到自己难堪吗?!   当听到有人在她的背后窃窃私语,那种感觉就像被全世界唾弃一样,就像马上就要疯掉一样,所以疯掉的情绪全部转化成对于夏的怨恨。   可笑的是她竟然一点都没有反省自己!   由于韩梅的阻拦,于夏和王晓涵根本碰不到彼此,于夏气不过,抓起桌子上的玻璃杯冲王晓涵扔了过去,王晓涵转身躲开,玻璃杯在地上摔成碎片。   “够了你们!”玻璃时破碎的声音让韩梅提高了音量,这么下去这两人非要见血不可。   韩梅下意识的想要拉着于夏离开,最近前前后后经历的事情让她早就对王晓涵失望了,但是她还是喜欢于夏的,所以为了避免两个人的冲突加深,还是先带于夏走开比较好。   但是于夏并没有被韩梅拉动,韩梅深深的看了于夏一眼,“于夏,我们走吧,让她自己好好想想。”   然后又看了王晓涵一眼,“王晓涵,也请你在做事之前动动脑子吧。”   “你什么意思?!”王晓涵把矛头转向韩梅,“你说谁没脑子呢?!”   韩梅不再理她,拉着于夏就出了门。   王晓涵在背后不依不饶,“你们站住!给我站住!你们都给我等着!我会让你们后悔的!”   嘭,两人狠狠的摔门而出,丝毫不再理会在背后歇斯底里的王晓涵。 第一百零六章 所谓般若(3)   “于夏,你别和她一般见识。”   韩梅拉着于夏一直走到了操场才停下脚步。   于夏不说话,咬着嘴唇沉默着。   “唉。”韩梅叹了一口气,“于夏,这件事我也要向你道歉。”   “嗯?”听到这话,于夏才抬起头,看向一脸歉意的韩梅。   “其实,王晓涵刚才说的事情我知道。”   韩梅两只手不自然的握在一起,“那天中午你让我晚些回去,于是我就和隔壁宿舍的同学一起出去吃饭了,回来的时候,刚好听到你们在吵架,我也不好进去就站在门外,隔壁宿舍的同学因为好奇,也......所以,我们都听到了......,真的没想到王晓涵竟然是这种人,竟然在做这样的工作......”   韩梅皱着眉头看着于夏,“不过!我和隔壁的同学说好了,别把这件事情说出去,我真的没有告诉别人,我就想以后不和王晓涵来往就是,没必要再添麻烦了,不然我害怕被人在背后说我有个这样的舍友,我怕别人也误会我,所以我真的就当自   己什么都不知道。我猜,应该是隔壁的同学没忍住,不小心说了出来,所以王晓涵才误会是你告诉了别人......”   “可是这都是她的错,她怎么能怪别人呢,她自己做出这样不要脸的事情来,还想别人不鄙视她吗?”韩梅接着说,语气里全是不屑,“于夏你的脸还疼吗?对不起,对怪我那天回来的早了,要是晚些回来,就不会发生今天的事情了。”   “这也不怪你,要怪也只能怪她自己,她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就早该想到早晚有一天会被别人发现,遭到大家的唾弃的。只能说是她活该了,怨不得我们。”于夏一手搭着韩梅的肩膀,一边安慰她,全然不顾自己受到的委屈了,“她能把自己的错,全都怪到别人的身上,也只能说她是无药可救了。以后我们都当她不存在就是了,你要是实在觉得别扭,我们可以向辅导员申请换一个宿舍好了。”   “要走也应该是她走才对!我们干嘛要搬走!”韩梅有些不服气,被讨厌的人明明是王晓涵,我们又为什么要迁就她呢。   “你举得她可能乖乖搬走吗?”于夏摇了摇头,这个人的心理已经很病态了,于夏猜测她和着赵默在一起,一定被灌输了很多病态的思想,不然就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生自己怎么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来。   韩梅皱着眉头不再说话,她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她的生活一直都是很简单很简单的那种,只听别人说过大学是半个社会,会有很多丑陋的地方,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啊!”韩梅突然叫了一声,“于夏,你的脸都红肿了,我们快去医务室做个冷敷吧,不然明天可就不好消肿了。”   于夏点点头,跟着韩梅去了医务室。   在医务室处理完之后,两个人出去吃了晚饭,料想这时候王晓涵已经不在宿舍了,才往回走。   宿舍的门果然锁着,韩梅拿出钥匙开了门,下午出门的时候于夏什么都没带,好在韩梅随身带着钥匙,不然就要爬窗进去了。   刚打开宿舍门,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冲进了鼻子里,让于夏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一种恐惧感从内心深处蔓延出来。   宿舍里没有开灯,十月的七点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于夏凭着直觉往里走,韩梅摸到开关,打开了灯。   宿舍里一下明亮了起来,眼前的东西也明朗了起来,白色的地板砖的衬托下,地上一滩不规则的暗红色血迹以及周围散落的玻璃杯碎片显得尤为刺眼,再仔细看,散落的白色珍珠在白   色地板上并不起眼,但是一地的珍珠足有一条项链的量四散的在地板上就显得突兀了。   “啊!”韩梅忍不住下意识的尖叫了起来,“这是怎么了?!”   血迹有在地上像是拖行的痕迹,但是是只有手掌那么宽的样子,一直延伸到于夏床下的墙角的方向。   于夏的手有些发抖,双脚不听使唤,像是被钉子钉在原地一样动弹不得。   “于......于夏......”韩梅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捂着嘴巴看着于夏。   于夏微微回过神来,向着墙角慢慢走去,墙角的阴影里,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在呼唤她。   于夏跪在地上,压住心底的惊慌,伏下身子向角落里看去。   只见于夏的身形顿了一下,然后双手紧紧地环抱着自己,额头触在地上,肩膀微微颤抖。   “于夏......”韩梅不忍心,小心翼翼的叫着于夏的名字。   “啊!!!!!!!”   一声绝望的,歇斯底里的嘶吼声,从于夏的胸腔里喷涌而出   ,响彻这个狭小的房间。   她摇晃着身体站起来,眼泪滚烫的划过脸颊,地落在落在地板上,从衣架上拿下自己的浴巾来,然后又缓缓的跪在地上,全然不顾碎玻璃划伤了膝盖,双手颤抖的伸进角落里,一种熟悉又陌生的触觉,让于夏稍稍停顿,眼泪模糊了所有的视线,连被自己的双手捧出来的东西都没有看清。   骗人的吧?   整个大脑都在颤抖,于夏眨了眨眼睛让眼泪都挤出来,她努力的分辨手里的东西,暗红色的已经板结了的毛球在手里僵硬的团成一团。   不可能的......   毛团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但是这重量,这冰冷的触觉......   “栗子!!!!!!!”于夏失声大叫,“栗子,骗人的,这一定是骗人的,栗子你醒醒,你睁开眼睛看看我啊!妈妈回来了,今晚不是要吃小鱼干吗?你怎么躲到那里去了,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你怎么......”   于夏已经泣不成声,栗子那本来像宝石一样的棕色的双眼失去了光泽,无神的半睁着,腹部插着一块锋利的玻璃碎片,凝   固的鲜血让它的橘色的毛不再漂亮也不再柔软,原本虽然胖但是灵活的身体已经变得僵硬......   “对不起......”尽管双手在颤抖,于夏还是紧紧的把栗子捧在手里,“对不起,栗子,栗子对不起......都怪我,都怪我,我不该把你留下的都怪我,都怪我,都怪我......”   “于夏......”韩梅也湿了眼眶,捂着眼睛站在于夏的身后,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于夏,于夏那么喜欢栗子,一直把它当成孩子一样看待,发生这样的事情她的心里一定很崩溃吧...... 第一百零七章 所谓般若(4)   栗子,那么可爱的栗子,她怎么下的去手啊!   王晓涵这个女人也太恶毒了吧!   下午离开宿舍的时候根本没想太多,韩梅只是想避免于夏和王晓涵打起来,所以根本没想到要把栗子也带出来,一心只想先带于夏走,这么多说来,韩梅觉得自己也有错,要是再细心一点,在稳重一点,再想的多一点,她一定不会这么急着拉于夏走,要是她能回头看一眼正在桌子上看着她们的栗子,要是她能带栗子一起走,这样的事情也不会发生了......   “于夏,对不起......”韩梅在于夏身边蹲了下来。   然而于夏就像是没有听见一样,抱着栗子痛哭着,嘴唇张合着,但是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来,眼泪无声的跌落着,像是一条不会干涸的小溪,像是突降的一场暴雨。   韩梅在一旁默默陪着她。   终于,筋疲力尽的于夏瘫坐在地上,用浴巾将栗子裹了起来,然后扶着桌子,颤抖着站起身来,韩梅赶紧扶着她。   “于夏......”   于夏摇了摇头,没有任何言语,双眼空洞的抱着栗子出了门。   “于夏你去哪?”韩梅急忙跟了出来。   于夏回头看了一眼韩梅,用沙哑的仿佛不是她的声音回答道:“带栗子回家。”   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韩梅看着于夏踉踉跄跄的远去,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今晚她是真的不想住在那个充满血腥味的宿舍了,于是去隔壁宿舍借宿了一晚。   隔壁宿舍的同学知道事情的经过后都唏嘘不已。   于夏抱着栗子下意识的走到了苏于飞的家,她无力的敲着门,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她心里害怕,她一个人撑不住的,这里是栗子最开始待的地方,是栗子长大的地方,要是没把栗子从这里带走,要是栗子跟着苏于飞的话,就不会,就不会......   苏于飞刚洗完澡,一手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手打开门,看到门外狼狈的于夏有些吃惊,他何曾见过于夏这么狼狈的样子,就连当初她被绑架的时候,脸上也不曾这样绝望过,苏于飞晃了晃神,赶紧把她扶进客厅。   眼睛里的泪水已经干涸,脸被风吹的隐隐作痛,于夏双眼红肿无神的坐在沙发上。   苏于飞已经没心思擦头发了,毛巾搭在肩上,水滴落在睡衣上,湿了一片。他注意到,于夏的膝盖上有被划破的血迹,脸颊通红,左边的脸上还有些微肿,似乎是被打过的痕迹,但是看的并不真切,苏于飞蹲在于夏的面前小心的轻声的问:“小夏,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于夏没有说话,颤巍巍的举起了被她护在胸前的东西。   那是一团紫色的浴巾,苏于飞疑惑的接了过来,放在茶几上迅速打开。里面包裹的东西让苏于飞悲痛欲绝,他一眼就认出了那已经难以分辨的动物,就是他们心爱的橘猫栗子。   苏于飞一拳砸在玻璃茶几上,厚厚的玻璃出现了裂痕。   “谁干的?!”   于夏没有说话,嘴唇轻轻的颤抖,但是声带却没办法发音。   “于夏你别怕,你告诉我,这是谁干的,我绝对饶不了他!”苏于飞握了握拳头,眼神坚定的看着于夏。   “王......王晓涵......”于夏沙哑的嗓音和绝望的语气,让苏于飞的心都揪到了一起。   这是怎么样的打击,看着心爱的宠物被虐杀在自己的面前,于夏能想象到,栗子当时惊   恐的眼神,它有多么害怕,受了伤,自己爬到了角落里躲避,蜷缩着身体,没人给它治疗,血不停的流啊流,流啊流,鲜红的血染红了毛皮,然后冷却,凝固......   这是多么的悔恨,当初就不该给王晓涵留有余地,就不该有任何的心慈,就不该有任何的......善良,早知道自己的善良如此致命,于夏又怎么会对王晓涵这样歹毒的女人心软!   可恶!苏于飞在心底发誓,他一定要让王晓涵付出代价!他苏于飞从来就不是君子,打女人又怎样?这种人就该碎尸万段!   “来,于夏,我先帮你处理一下伤口,然后我们去把栗子埋了,让它入土为安,好不好?   苏于飞压制住心底的愤怒,用尽量温柔的语气哄着已经麻木的于夏。   于夏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苏于飞去卫生巾接了盆热水,然后用热毛巾给于夏擦了擦脸,接着轻轻擦拭了膝盖上的血迹,然后用碘酒给伤口消毒。   处理完之后,苏于飞给于夏披了件外套,用干净的毛巾重新把栗子包裹起来。苏于飞郑重的把栗子放到于夏的手里,然后一手拉着于夏,,一手拿着工具,下了楼。   于夏一直安静的跟在苏于飞的身后。   楼下有一棵粗壮的樱花树,现在已经开始落叶了,栗子曾在这棵树下玩耍过。   苏于飞用工具挖了个土坑,然后起身,看着于夏。   于夏捧着栗子,没有任何的行动。   “于夏 ......”   于夏循声看着苏于飞,缓缓将栗子递给他。   苏于飞叹了口气,接过栗子,轻轻的放进土坑里,然后重新掩上泥土。   整个过程,于夏没有说话也没有哭,没有任何声音的注视着这一切。   结束之后,苏于飞扶着于夏上了楼。   于夏一声不吭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把自己埋进被子里。   苏于飞叹气,哪怕她哭也好,闹也好,可是这样的不说话,真的让他很担心,他真的怕于夏把自己憋坏了,这些悲伤都埋在心底,这要占据多大的地方啊!   苏于飞坐在于夏的床前,他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怎么办才好?说不伤心是不可能的,怎么才能让于夏重新振作起来呢?给她一只新的猫?不,她一定会触景生情更难过的。   怎么办才好?苏于飞第一次如此的困扰。   总之,他一定要让那个恶毒的人付出代价,不然这愤怒,难以平息。   苏于飞安静的坐了一会,就起身离开了,他只能先回自己的房间了,在那里他什么都做不了,那种无力感让他觉得很崩溃。   就让于夏一个人静静吧。 第一百零八章 心病(1)   “啊!”   一声尖叫把苏于飞惊醒。   苏于飞下意识的冲了出去,天蒙蒙亮,于夏正坐在床上抱着自己瑟瑟发抖。   “怎么了?做噩梦了?”苏于飞靠近于夏轻声的问。   于夏没有回答,把头深深的埋在膝盖里。   苏于飞忍不住上前把于夏揽在怀里,“没事的,别怕,有我在。”   能感觉到于夏在颤抖。   苏于飞心疼,“乖,不怕,什么都别想了好么?都交给我来处理吧,你只要照顾好自己就好,好么?”   于夏开始小声的啜泣,“为什么......”   “嗯?”   “为什么要怎么对我......”于夏终于哭了出来,“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伤害栗子,为什么啊!”   苏于飞轻轻的拍着于夏的后背,他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知道,自己一定要让伤害于夏的人付出代价!   于夏大哭了一场,然后筋疲力尽的睡了过去。   苏于飞轻轻给于夏盖好被子,然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他已经无法再入睡了,心里开始慢慢计划......   于夏醒来的时候,阳光有些刺眼。她不知道是几点,也不想去看时间。床头有一张纸条,是苏于飞的笔迹。   “你在家好好休息,我已经帮你请假了,你可以先不回学校。厨房里有早饭,吃一点点也好。你放心,我会处理好这一切的,等你回去的时候,什么都结束了。”   于夏放下纸条,起身去了厨房。   餐桌上有个保温盒,保温盒里有白米粥和煎蛋。   于夏喝了一口粥,情绪的起伏让她什么都吃不下去,连喝粥都有些反胃,但是于夏咬着牙喝完了。   她必须吃饭,她不能倒下,她要看着,她要看着伤害她的栗子的人是怎样的下场。   苏于飞也没有回学校,他先给于夏的学校寄了一封举报信,信里有几张照片还有人名以   及时间地点的介绍,那正是苏于飞拍到的,王晓涵走出夜店的照片。   接着,苏于飞带人在王晓涵晚上必经的一处阴暗的胡同里等着。趁王晓涵不注意,一手捂着她的嘴巴,一手勒着脖子把她拖进黑暗的角落里。   “别动,也别乱叫。”   一个人用刀子抵在王晓涵的腰间。   “你你你......你们想怎么样?”   几个人笑笑不说话。   “你们别杀我,你们想干什么都可以!我包里有钱,都给你们都给你们!你们别杀我!”   刀子轻轻在王晓涵的脸上划了一下,虽然轻,但是锋利的刀刃已经让她的脸蛋上出现了一条血痕。   王晓涵惊恐的张着眼睛,畏惧的看着眼前的这些陌生的面孔。   “哥们,就这么个女人,用得着弟兄们这么大的阵势吗?”   苏于飞带着口罩站在王晓涵的背后,沉默着不说话,做出一个动手的动作。   持刀的人用另一只手用力给了王晓涵一巴掌,王晓涵的嘴角见了血,可见是用了很大的   力气,“第一次打女人,感觉......感觉说不出来什么感觉,要不我再试试?”说着又扬起了手。   扑通,王晓涵跪了下来,“别打我,求你别打我......”   啪!还没等她说完,那人反手又是一巴掌,力度比刚才更胜几分。   “你们,你们......你们就不怕我报警吗?”王晓涵已经乱了思绪,作为弱势的一方居然想恐吓他们。   “哈哈哈!报警?那我可真害怕了,那么你说在警察眼里,是我打了你两巴掌严重呢?还是你卖淫严重呢?!”   “你......”王晓涵惊愕的说不出话来。   “你说,你要是毁容了,还有人接你的生意吗?”那人又拿起刀子在王晓涵的眼前比划。   “不!不要,不要......”   “啧啧,也是,好好一张脸蛋划坏了太可惜了,这样吧,哥哥喜欢狗,你给哥哥学个狗的样子,我就放了你。”   “好好......”王晓涵没有任何犹豫,用四肢在地上爬了起来,嘴里还发出汪汪   的狗叫声。   “哈哈哈!到底是被调教过的,就是听话呢,真会讨好人啊!”   那人用手在王晓涵的屁股上拍了拍,苏于飞皱眉轻咳了一下,“黑子!”   那人听到苏于飞出声,讪讪的收回了手。   苏于飞拿出手机来,打开摄像头对着王晓涵。   那个叫黑子的人意会,一脚踹在王晓涵的腹部,王晓涵没有防备,腹部的剧痛让她在地上打了个滚,剧烈的咳嗽起来。   “来,对着镜头说你是贱人,骂自己,让我开心了,你就可以走了。”   王晓涵怯怯的看着镜头,她不想,但是她不敢不按他说的做。   “我是贱人......”   “大点声!”   “我是贱人!”   “对!就这样,再说点别的!”   “我......”   “说啊!”那人又狠狠的踹了王晓涵一脚。   “我是贱人!我不要脸!我是垃圾!我是贱人!......”   王晓涵语无伦次的重复着几个仅有的词汇。   苏于飞收起手机,冲黑子点点头。   “行了,哥哥开心了,你可以滚了。听着,回去以后啊,老老实实的额,别再找事了啊,一个小丫头,屁都没有的还想搞事情?下次可就没这么好说话了啊!快滚!”   王晓涵扶着墙站了起来,离他们远远的,绕过他们之后撒腿就跑。   “唉,我说哥们啊,为了只猫,你至于动这么大气吗?”   “至于。”苏于飞用冷静的语气说着着不冷静的话。   “你要是真的气不过,我去把她......嘿嘿嘿,你懂的......”黑子一脸坏笑的看着苏于飞。   “你可别给自己找麻烦,为了这样的货色把自己搭进去不值得。”   “不然你请我去见见好货色?”   苏于飞无语,拿出钱包来,把里面的钱都递给他,“我这还有三千现金,你拿去玩吧。”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那人收了钱,道了声谢,“合作愉快啊,以后有需要尽管找我,随时奉陪。毕竟我们小   时候也是一个院儿里长大的,有事儿你就吱一声啊,哥们我肯定帮忙。”   结束了呢。   接下来收到的消息是,王晓涵被学校以品行不端为由,开除了。   这样就可以了吧?   这样,应该可以稍稍弥补于夏失去栗子的痛苦了吧? 第一百零九章 心病(2)   苏于飞把所有的事情以及经过都告诉了于夏。   于夏先是大笑了一场,笑着笑着又哭了起来。   苏于飞沉默的看着她,总算是能把压在心里的情绪释放出来了,于夏应该会好起来了吧?   “她最近应该就会从宿舍搬走,你先住我这里,等她搬走你再回去吧。”苏于飞觉得,于夏现在应该是极其厌恶王晓涵的存在,连一眼都不愿再看到了吧。   “不,我要回去,我要看着她离开,看看什么叫报应!”   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变得坚硬起来,于夏的眼神发生了改变。   我,绝对不会再让自己心爱的东西受到伤害,绝对不会!   于夏尽量平复心情,向苏于飞道过谢之后,就只身回到了宿舍。   宿舍门口,许多人在有意无意的围观,毕竟第一次在大学里听说有人被开除的,还是个女生,大家都充满了好奇,所以想来瞧一瞧这被开除的人长什么样子,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韩梅站在人群中,听着身边的窃窃私语,一脸漠然。   “啊,于夏,你回来了。”   韩梅先注意到了人群外的于夏。   于夏冲韩梅点点头,在众人的注视下走进宿舍,原本站在门外的韩梅也跟了进来。   原本韩梅是怕尴尬,才站在外面旁观的,现在于夏回来了,她也不能再袖手旁观了,用膝盖想都知道,王晓涵被开除一定是于夏向学校举报的,毕竟王晓涵残忍的杀害了于夏的爱猫,所以现在王晓涵一定对于夏恨之入骨,韩梅害怕王晓涵穷途末路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来,万一两个人再打起来,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了,毕竟现在真正的深仇大恨算是结下了。   出乎意料的是,王晓涵只是狠狠的瞪了于夏一眼,然后继续收拾自己的东西,不过动作幅度变大了,原来还能随手把衣服叠起来,现在都杂乱的扔进箱子里,似乎手里的东西都是于夏一样,恨不得都摔成碎片。   就这样摔摔打打的收拾中手机不小心从兜里掉了出来,滑到了于夏的脚边。   王晓涵停下手里的动作,气急败坏的看着手机又看看于夏。只见于夏没有任何的举动,只是冷眼看着。   该死,怎么是手机掉出来了,要是其他东西,王晓涵根本不会去捡,可是这手机是上个   月刚买的新款,她舍不得。   见于夏没有动,王晓涵斜着眼睛走过去,刚蹲下想捡起手机来,于夏突然抬脚,踩在了王晓涵的手机上。   “你!”王晓涵抬头瞪着于夏,脸上一条细长的红痕若隐若现。   啪!于夏扬手迅速的给了王晓涵一记响亮的耳光。   门口的围观的人们无不唏嘘,韩梅也深吸一口气。   “啊!于夏!你个贱人!我跟你没完!”王晓涵像疯了一样往于夏身上扑去。   但是于夏怎么可能给她这个机会,抬脚踢在王晓涵的肩膀上,然后迅速的反手又甩了她一巴掌。   “啊!”王晓涵从地上爬起来,还想往上冲,被韩梅伸手拦了下来。   “韩梅你放开我!你没看见吗?!她都把我害成我都这样了,还来欺负我,你都看见了还要帮着她吗?!我和你也是舍友啊!”   韩梅冷哼一声,没有回应,依然紧紧拉着王晓涵。   “我把你害成这样的?”于夏冷笑,“你落得被开除的下场,只能怪你自己自作孽不可活!说我欺负你?呵,我什么时候欺负过你?!刚才那两巴掌,一巴掌是我还你的,一巴   掌是为了栗子,我只不过是把你施加在我身上的还给你,哪里又谈得上是欺负你?还是说,你觉得这样不够,也要我把玻璃片扎进你肚子里才甘心啊?啊?!”   于夏的脸上写满了冷漠,她瞪着眼睛,怒目瞧着王晓涵,步步紧逼。   王晓涵从心底感受到了恐惧,不自觉的往后了几步。   一直脑子缺根筋的王晓涵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和于夏对着干是没有好下场的,还是赶紧离开的好,不然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她不再看于夏,尽量拿完自己还需要的东西,然后捡起手机,拖着行李箱快步的走了出去,更像是逃了出去。   门口的人群看到她出来,都主动的让了一条路,可是宿舍的楼道就那么窄,王晓涵紧锁着眉头,艰难的挤了出去,就这么短的一段路,她觉得连呼吸都变得困难,无数双眼睛盯着自己,她多想把她们的眼睛都挖出来啊!   这些眼神就像是无数的刀子,扎在王晓涵的身上和心上,让她觉得无地自容。   于夏!于夏!这都是拜你所赐!我一定会,一定会加倍偿还的!   王晓涵把这一切都算在于夏的头上,何等的可悲啊,都意识不到是自己害了自己,这样的人,早晚有一天会自己把自己送下地狱。   “于夏,你没事吧?”   王晓涵走后,门口围观的人群也都散了,韩梅松了一口气,但是于夏的脸色看起来不是很好。   “嗯......”   于夏刚想说没事,但是一阵恶心感袭来,胃里在翻涌,阵阵绞痛使她冲进卫生间吐了出来。最近没有好好吃饭,吐出来的也基本是水。   韩梅吓了一跳,帮于夏拍着后背,果然她还是太勉强自己了吧,再回到宿舍心里一定特别不舒服吧。   是啊,连韩梅踏进这个宿舍的时候都能回忆起那天晚上浓重的血腥味,寒意阵阵袭来,又何况是于夏。   韩梅给于夏递了杯水,于夏漱了漱口,向韩梅点头表示感谢。   “于夏,你别勉强自己了,实在不行,你就先搬出去住吧。”韩梅向于夏提议道,她自己也暂时不想回这个宿舍住了,毕竟是女生,即使宿舍里死了一只猫,她也是会害怕的。   搬出去住吗?又要去麻烦苏于飞了吗?   于夏的大脑一片混乱,还有别的地方可以去吗?   温宇不在,白苗也不在,也只有苏于飞了吧......   没想到,到头来,自己能依靠的人居然只有他。为什么不自己出去住呢?于夏回忆起那夜的噩梦来,是啊,她害怕,她害怕那个场景,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血泊里,寒冷孤单恐惧,每一个都在吞噬她的内心。   好可怕,只有自己一个人...... 第一百一十章 心病(3)   对于于夏再次返回,苏于飞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来,他很自然的把于夏迎进来,卧室里还是于夏刚离开的样子,什么都没有变,就像是她本该就住在这里一样。   苏于飞什么都没有问,像平常一样,去厨房做饭。   于夏很感激他,感激他的所做,感激他的不问,感激他的理解,感激他为自己做的一切。   晚饭后,于夏接到了白苗的电话。   白苗小心翼翼的说:“苏于飞都告诉我了......那个......,小夏,你还好吗?”   “嗯......”于夏回答的有气无力的。   也是,这问题问的和白问似的,白苗在电话这边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她要是还好的话,苏于飞给自己打电话的时候也不会那么焦虑。   白苗越来越后悔自己选择来台湾的决定,明知道于夏身边不能没有人的,如果她在,她一定不会让于夏吃这样的亏的。于夏心软,她白苗可不心软,如果她在,那个叫什么王晓涵的女人非要断个胳膊断条腿才能让她解恨。   好在只有半年,这一个多月,白苗算是想清楚了,她不会再离开于夏了,等过年回去后,她一定要一直一直都待在于夏的身边。   “小夏,你别太伤心了,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吧。”   “可是我过不去啊......”于夏的声音有些哽咽,“我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栗子浑身是血的样子,那么可爱的栗子,那么乖的栗子,它从来都不吵不闹,它一直都陪在我身边的,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啊......”   “小夏......”白苗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才好。   “白苗,你说,是不是都怪我,都怪我没看好栗子,要是我一直都把它带在身边,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为什么我总是伤害身边的人呢?为什么这个世界要这么对待我?还是说,我根本就不适合活着呢?......”   “不是的!不是的于夏,你没有错,这不怪你,错的于是你,是他们,是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无药可救的,那些人他们都是丧心病狂的,所以你千万不要自责,真的不是你的错。你想想栗子,它那么喜欢你,怎么会舍得让你这么难过的,它就算去了天堂,也一样是爱着你的,你难道还想让它离开了也不得安生吗?”   “我没有......我只是......”于夏开始小声的啜泣,“我只是,我只是太难过了白苗,栗子,我一直把栗子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我不敢相信它就这么不再了......我总是梦到它,白苗,我觉得好害怕,这个世界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么可怕......”   白苗咬了咬嘴唇,一只手紧握成拳,指甲扎疼了手心也毫不在意。   是啊,为什么这个世界这么可怕,为什么要这么对于夏,她难道过得还不够辛苦吗?从小就没有妈妈,连最疼爱她的奶奶也不在了,她经历过那么多可怕又荒唐的事情,现在,连她最喜欢的猫咪都死于非命,到底还想要她怎样?   “没事的于夏,你别怕,你还有我呢,我会一直陪着你的,你等着,等我回去,等我回去以后我就再也不走了,你去哪我就去哪,我保护你,就和高中的时候一样,一直在你身边。”   “白苗......”于夏已经泣不成声。   白苗又安抚了于夏一会儿之后才挂了电话,于夏虽然止住了眼泪,但那时并不能入睡。   现在睡眠对于于夏来说也是一种折磨,她没办法入睡,也没办法待在黑暗的环境里,她只能开着灯,等太阳升起来的时候   ,等第一缕阳光穿过窗户的时候,于夏才能放松下自己紧绷的神经,皱着眉头睡过去。   于夏的复原能力比她想象的还要糟糕,她每天都告诉自己要振作起来,但是上课的时候路过宿舍楼就会觉得反胃恶心,每个夜晚都只能靠安眠药来使自己入眠。   温宇也打过几次电话,但是于夏不愿再多说什么,准确说是她根本都不知道要说什么,把悲剧复述一遍?她不想,也做不到。强颜欢笑?她也做不到。只能感受着两个人的距离越来越远,但是这次,于夏真的是无能为力了。   持续的精神衰弱让于夏的脸色越来越差,看着日渐憔悴,每天都郁郁寡欢的于夏,苏于飞犯了难,她必须要去看心理医生了。   只是,该怎么把她带去医院呢?   又到了周末,于夏像往常一样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电脑里放着电影,但是往往要看两遍以上,于夏才能算把一部电影看完,因为甚多地方她都看着看着就走神了,等缓过神来,剧情已经跳跃很大了。   于夏面无表情的重复着这种无聊的日常,话也越来越少。   “于夏,”苏于飞敲了敲于夏卧室的门,“今天跟我出门吧   ?”   “嗯?”   “我们去花鸟市场看看吧,你以前不是说想要一盆梅花吗?现在刚刚好,我们去看看有没有好看的梅花盆栽好不好?”   “不想去。”   “那么我们去动物园吧,现在去动物园的人应该不多,所以不会是人山人海的,视野也会好一些。”   “也不太想去。”   “可是你这样总闷在家里也不是办法啊,会把人憋坏的。”   “还好啊......我有在看电影......”   苏于飞无语,有人会面无表情的为了看电影而看电影吗?他走上前来,关了于夏的电脑。   于夏一脸困惑的看着他。   “走吧,跟我去医院,我带你去看看心理医生。”   “不去。”于夏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苏于飞没有理会她,直接拉着于夏的手腕,想强行把她带出去。   “呃......”在苏于飞紧握于夏手腕的瞬间,于夏皱了皱眉,不自觉的发出一声低吟。   苏于飞松开手,下意识的把于夏的手腕翻了过来。   几条新的伤口触目惊心,还有些正渗着血,大概是刚才被苏于飞扯到了伤口。   “你这是干什么啊!”苏于飞又气又心疼。   “没什么。”于夏撇过头去,不敢直视苏于飞的眼睛。   “没什么这些伤是怎么回事?!于夏你今天必须跟我去医院!”   “我不去。”   “那我扛也要把你扛去!”苏于飞说着就真的把于夏扛在了肩膀上。 第一百一十一章 心病(4)   “啊!你快放我下来!”   “不可能。今天说什么我都要带你去医院!”   于夏试着挣扎,但是她根本挣不过苏于飞,而且最近身体也确实是虚弱,所以根本挣扎不开。   “好,我去,我去还不行吗?你先放我下来,让我换身衣服啊,我总不能穿着睡衣出门吧?”   “好。”听到于夏妥协,苏于飞也长舒了一口气。   于夏一脸无奈的换好衣服,然后又一脸无奈的被苏于飞带去了医院。   一路上,苏于飞都紧紧拽着于夏的胳膊,生怕她趁他不注意突然跑开了,更怕她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来,总之苏于飞是真的害怕了,他怕再任由于夏堕落下去,她真的有一天就会消失在他的面前。   到了医院,苏于飞先和心理医生谈了一下于夏的现状,于夏一直安静的坐在椅子上沉默着。   “好,我大体了解了,先生先请你出去一下,我要和这位女士单独谈一下。”   苏于飞看了看于夏,然后起身出去,于夏也跟着起身,想要离开。   “于夏,你坐下,你没听到医生的话吗?”苏于飞又把于夏按回椅子上。   于夏没有说话,拉着苏于飞的衣袖不放。   “姑娘,你是不是没有安全感啊?”心理医生丝毫没有介意,“你放心吧,我就是问你几个问题,一会儿就好。”   “我就在门口,你听医生的话好不好?”苏于飞轻轻拍了拍于夏的手。   于夏这才稍稍松手,放苏于飞离开。   心理医生姓杨,是个看起来三四十岁的女人,虽然是女人,但是确实散发出一种安全感来,她的语气很温柔,让人有种放心的感觉。   “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手?”杨医生带着询问的语气征求于夏的意见。   于夏点点头,把左手放在桌子上,手腕上的新伤旧伤让医生看着都皱眉。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杨医生在自己的手腕上比划出划动的样子,她很小心的避讳自杀或者自虐这样有刺激性的词汇。   “这样会让我觉得舒服一些。”   “你不觉得这是以中国很危险的行为吗?”   “我又没想死,只是划几刀而已。”   杨医生在病例上迅速记录着一些她认为关键的地方。   “所以你的目的并不是真的想要伤害自己,只是为了缓解某种压力或是情绪,是吗?”   “大概吧。”   “是什么让你这么难以承受呢?就说说最近的吧。”   于夏在医生的诱导下慢慢放松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很信任这个,什么都想说给她听。   “我的猫被人杀死了......”   “是你养大的猫是吗?”   “是,是,是一只很可爱的橘猫,我在绿化带里捡到的,那时候很小的一只,我怕它在外面冻死,所以就把它带回去了,养了快一年了,它特别乖,一直陪在我的身边,可是,可是......它走了,再也不会陪在我身边了,我又变成一个人了......”   好奇怪,本以为已经干了不会再流的眼泪现在又全部涌了出来。   杨医生轻轻把纸巾递给于夏。   “谢谢......”于夏一边擦着眼泪,一边道谢。   “你的朋友们呢?家人呢?你为什么说自己是一个人呢?”   “我妈妈在我四岁的时候就自杀了......我是奶奶抚养长大的,而且我一直是住校生,所以回家的时间很少,学校每年都会换班,所以稳定关系的朋友也没有,和爸爸之间一直存在误会,直到今年暑假才解开心结......我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过的。现在我最好的朋友去了台湾,我的男朋友上大学的时候就出国了,上了大学之后我不太愿意和陌生人接触,所以就没什么朋友了......”   “那么刚才那位男士呢?”   “他......”于夏这才开始考虑,苏于飞对于自己,算什么呢?   苏于飞对于自己而言,早就超越了朋友的存在了,然而,他们现在也只能是朋友的关系,她还有温宇不是吗?可是温宇现在对自己来说,又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呢?那原本亲密的关系似乎变得可有可无,但是这绝对不能怪他,只能怪这无法改变的时间和距离。   “他是我的朋友,也一直陪在我身边,但是......但是我不能和他再近一步了,就这样......”   “我知道了,所以你现在觉得孤单是吗?你划伤自己是不是为了得到关心和关注?只是   这关心和关注却不知道该从何而来,所以你才更困惑更自我封闭,自己和自己对话,是吗?”杨医生一手握笔,一手给于夏递纸巾。   于夏这才反应过来,刚才杨医生说那些话的时候,自己的眼泪,刚止住的眼泪又失了控制。   “我觉得这种孤独感,和你的成长环境有很大的关系,我建议让你的家人也来参与你的治疗,当然了,这个由你决定,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你一直生长在一个人的环境里,小时候就没有稳定的友情和亲情,而且我注意到你是个很漂亮很要强的女孩子,所以你一定生活的很辛苦吧?”   “嗯......”不知道为什么,于夏觉得医生说的什么都是对的,她没想过在一个陌生人的面前,一个第一次见面的医生面前,她会哭的这么悲伤,这种哭泣是触动心底深处的,由内而外的真心的眼泪,为了自己......   “好,我大体了解了,今天的心理咨询就到这里吧,我给你开几个详细的检查你去做一下,然后再回到我这里好吗?”   “嗯。”于夏点点头,开始收拾自己的情绪。   杨医生迅速的在电脑里调出需要做的检查项目,然后打印成单,交给于夏,“这些检查   去后面那栋楼的心理检查科做就行,去吧,做完带着结果再回来找我。”   于夏起身往外走,杨医生把她送到诊室门口,一打开门就看到苏于飞在走廊里踱步。看到她们出来,苏于飞赶紧上前。   杨医生冲苏于飞点点头,然后指了指于夏手里的单子。   苏于飞道了谢,接过单子,带着于夏去了后面的检查科。   所谓的检查,就是做一些题,和平时在网上看到的分析心理的题目差不多,但是更系统一些。   拿到结果之后两人又回到了心理咨询室。   杨医生详细的看了报告单,用笔划出了一些重要的地方,然后在病例上郑重的写下:抑郁合并焦虑。   “于夏,你现在呢,有些抑郁症和焦虑症的表现,你自己也知道吧?”   “嗯......”   “真是个聪明的女孩,我希望你每个周都能来医院接受心理咨询,你能做到吗?”   “嗯,可以。”大概是刚才的对话让于夏有了倾诉之后的放松感,于夏对医院不再抗拒。   “另外,这个也要征求你的意见,你愿意接受药物治疗吗?其实药物治疗会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的。”   “好。”   “那我就给你开药了。”杨医生满意的点点头,“这个药是抗抑郁的,对你的精神衰弱也有很好的疗效,在睡前半个小时服用,你就不会失眠了。”   “谢谢医生。”   苏于飞带于夏去拿了药,然后就一起回家了。   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他本来还害怕于夏会不配合,做出什么极端的举动来,现在看来,她自己也想快点好起来吧。   于夏,你一定要快点好起来,变回那个有着灿烂微笑的女孩。 第一百一十二章 又是一年物是人非(1)   回去之后,于夏出奇的听话,按照医生的要求,在十点的时候吃了药,不到半个小时就睡了过去。   这是这些天来,于夏睡得最好的一次,一夜无梦,疲惫感也消失了。   早上起来,阳光暖暖的洒在床上,于夏起身去了阳台,这也是这些天来她第一次去阳台。远处的海水碧蓝,天空呈现出一种淡淡的宝蓝色,雪白的云在随着大气的流动而缓缓移动着。   于夏深吸一口气,生活是不是依然在继续呢?   前些天,于夏的时间仿佛是静止了一样,每天都是浑浑噩噩的,从没想过,每天都在做些什么,今天忽然有了疑惑,是啊,我每天都在做些什么呢?   苏于飞一出卧室,就看到于夏站在阳台,他下意识的冲过去,把于夏拉了回来。   “你干什么这是?”于夏一脸无辜的看着苏于飞。   “我还想问你在干什么呢!”苏于飞板着脸语气严肃   “我在看海啊。”   “看海?”   是了,阳台能看到海。苏于飞深呼了一口气,自己真的是紧张过度了,他还以为......   “你该不是以为我要跳下去吧?”   “我,我才没有呢!”   “我饿了。”   苏于飞有些惊讶,像是受宠若惊的那种惊讶,于夏说她饿了,这还是从栗子走了以来,于夏第一次主动说饿了。   “我这就去做饭。”苏于飞赶紧往厨房走去。   “吃完饭我想去海边走走。”   “好。”苏于飞简直要热泪盈眶了。说实话,这些天看着于夏一天比一天消沉,苏于飞自己都快抑郁了,现在好了,她能主动要求出去走走,那么就说明她已经在试着走出阴影了吧。真是太感人了,苏于飞揉了揉眼睛,让自己专心做饭。   早餐做的格外的丰盛,有煎蛋,三明治,蔬菜沙拉,热牛奶和桂圆莲子粥。   “你做这么多干什么?我们又吃不完。”   “没关系,你想吃什么吃就行了,难得你有胃口吃饭,我高兴做这么多还不行嘛!”   “行吧。”于夏笑了笑,拿起了三明治。   啊!于夏笑了!苏于飞压制住内心的激动,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正常的一起吃饭。   “学长,你只吃沙拉吗?”   “啊?哦,不是,我就尝尝,嗯,多尝了两口。”苏于飞赶紧端起牛奶来,结果差点没呛死。   看着苏于飞咳嗽,于夏觉得又奇怪又好笑,至于吗这是,还是说这些天自己真的太过分了,只顾着自己难受,一点都没有考虑周围的人的感受?这样看来,是该好好反省了。   总算是平安的吃完了早饭,苏于飞没把自己噎死真是可喜可贺。   换好了衣服,两人一起出了门。   将近十一月的海边的确凉了许多,好在于夏穿了毛呢的长风衣,所以也没觉得有多冷。   天凉了,来海边的人也少了,目光所及的地方,是金色的沙滩和一望无际的蓝色。   几只海鸥在上空盘旋。   “对不起。”于夏轻声的呢喃。   “嗯?你说什么?”海边的风声和浪涛声更是盖过了于夏的声音,苏于飞没有听清,于是出声询问。   “我说,对不起啊,最近让你们担心了。”   “没事,只要你能好好的,我们真的就心满意足了。”   “要不要这么煽情啊,我是有多让你们不放心啊。”   “何止是不放心,是超级不放心好吧!”苏于飞总算是能说出自己最近心里的苦闷了。   “那还真的是不好意思了,我以后肯定会好好的,让你们省心的。”   “真的?”   “真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不是吗?我最近也确实是有些过分了,只顾着自己一个人的情绪,全然没有在乎你们的感受,真的是抱歉啊......”   苏于飞一只手放在于夏的头上,用力的揉了揉,那种感觉,简直就是自家的倒霉闺女终于出息了一样,感人啊!   “你不需要道歉,只要你自己能调整好自己就好。”   “是,我现在能想开了。”   “那就好了,那么我们这些天的担心就没有白费,回去之后给白苗打个电话吧,她快要急死了,每天都要在我这里问上十几遍你在家干什么。还有啊,也给你爸爸打个电话吧,问候一声也好,毕竟是亲人,就算以前不够亲密,以后也要慢慢的习   惯有家人的感觉,家啊,永远是你无路可走的时候可以回去的地方。”   “好。”   “还有啊,你真的要陪我去花鸟市场了,我的鱼都快死没了,最近也没时间去买新的鱼回来。而且我真的不会选啊,总觉得没有你买的活的时间长呢。”   于夏噗的一声笑出来,“难道我还有金手指?经过我手的鱼就能活的长久?分明是你没养好吧,还怪鱼活的不久呢。”   “好吧,怪我怪我,那么你也得跟我去选鱼,就当作是这些天我照顾你,你对我的回报好了。”   “好吧,那就算是我送你的鱼好了!走吧,去花鸟市场。”   “好!”   于夏和苏于飞一起去了花鸟市场,鱼还是买的红路灯鱼,毕竟要顾全整个造景。   然后又一起去了菜市场,苏于飞今天心情格外的好,决定中午好好做一顿大餐,毕竟这些天心思都在于夏身上,饭都没有好好做了。   两人买了一条鱼,还有一些应季的蔬菜,之后又买了些水果,这才一起回了家。这才是生活嘛,这才有生活的样子嘛,苏   于飞在心里感叹。   于夏为了表示对苏于飞的感谢和歉意,主动去厨房帮忙,稍微忙碌一下,心情也好了许多,就像是重新活了过来一样。   既然重新来过,那就好好活下去吧。   于夏的生活又恢复了常态。   不是那种堕落的常态,而是像栗子还没出事之前一样,稳定的上课下课回家吃饭。偶尔和白苗通个电话,然后互相聊一下彼此的日常。   不同的是于夏每个周末会被苏于飞带去医院,和杨医生也熟悉了起来,一个多月后总算是不用再去了,也可以停药了。   摆脱了医院的于夏,欢脱的像是从笼子里飞出来的小鸟,整个人变得更有活力了。   真好啊,每个人都这么感叹。 第一百一十三章 又是一年物是人非(2)   白苗在台湾过的还不错,虽然真的有人追,但是她一个都没看上,她还是喜欢大陆的男生,有男子气概,台湾的男生只能说是小男生,太柔了,更显得她像是个汉子了。   当然还有别的理由,可是白苗也只能这么解释了。   一晃眼,就到了寒假。   这个学期,于夏一半沉浸在悲伤里无法自拔,一半奋发向上不小心拿了奖学金,真是两种极端。   去年寒假,于夏无处可去一个人留在S市过年,今年总算是有能回得去的地方了。   这个新年有很多期待的地方,白苗会回来,温宇也会回来,仿佛是回到了故事开始的样子,不一样的是,于夏会第一次和何方正一起过年。   学期的最后一天,于夏收拾好行囊,苏于飞把她送去了机场。   “于夏,再见。”   “再见。”于夏微微一笑,向苏于飞挥手作别,然后拉着行李箱往安检处走去。   “于夏!”   “嗯?”   “我能抱你一下吗?”   “嗯?”   还没等于夏回答,苏于飞上前轻轻拥抱了于夏,只一下,然后就收回了手。   “走吧,照顾好自己。”   “嗯......”于夏大脑一片空白,带着奇怪的心情拉着箱子走掉了。   在飞机上,于夏靠着窗户,看着窗外由阴天变成了什么都看不见的云层,穿过云层,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阴云密布变成了晴空万里。   有些,有些,舍不得离开啊。   失去了栗子之后,于夏自己封闭了自己,但是苏于飞一直锲而不舍的陪在她身边,帮助她支持她,她似乎已经习惯了苏于飞的存在。   每天喊她去起来去上学,回去之后就会看到他在厨房里准备饭菜,自去年向自己表白之后,他就再也没提过这些让她困扰的话。   而现在,倒是她迷茫了。   我是不是很碧池?   那些狗血的劈腿剧情在脑海里浮现,这一年半里温宇的存在真的淡出了太多太多,如果于夏没有发生这些她没办法一个人能面对的事情,如果苏于飞没有出现,她也不会有这种感觉。   我果然不是个好女孩吧。   于夏的目光随着那一片蓝色延伸。   白苗曾问过自己,第一时间浮现在脑海里的人的面孔是谁,那时候,于夏不愿承认,是苏于飞而不是温宇,现在,她突然有了想要承认的勇气。   一个人在生命里的出场顺序真的是很重要。   于夏绞着衣袖,内心纠结。该怎么办呢?怎么面对温宇,怎么和他说?真的要分手吗?可是自己真的不爱他了吗?   心里出现了两个小人在对话。   “当初的海誓山盟你都忘了吗?说好的要在一起一辈子呢?”   “我当初是为什么和他在一起呢?追他的时候是一时兴起,后来因为奶奶去世的时候他陪在自己的身边才开始心动的,这是爱吗?还是也只是感激呢?”   “你真的忍心吗?当初那些美好都忘了吗?那些和温宇在一起的日子难道不快乐吗?他   对你那么好,他那么爱你,这样温柔的人,你怎么忍心伤害呢?”   “要是感情已经变了,还继续勉强在一起不更是一种伤害吗?白苗说的没错,不能因为曾经,而影响了未来,人都是要往前走的。”   ......   啊,头要炸掉了,于夏晃晃脑袋,或许,或许,见到温宇之后,才能真正的下决定吧。   没错,必须要见到温宇,她要去感受自己的内心,如果见面之后,那种曾经的心动再次回来的话,就证明,她还是喜欢他的,不过就太久的分别让她混乱了而已,要是见到温宇之后,心里还会想着苏于飞的话,那么她就和温宇摊牌。   下定了决心,于夏的心里突然轻松了。   两个小时之后,飞机落了地。   一出机场就看到何方正穿着一身休闲装,帅帅的站在门口,看到于夏后很自然的接过了于夏的行李。   许多路过的女人都悄悄的往这边瞧,这难道就是大叔的魅力?   于夏仔细的看着何方正,好吧的确是很帅的,可以想象,他年轻的时候一定是那种迷倒万千少女的人。   “你看什么呢?”何方正注意到于夏的目光。   “啊?哦,没什么,感觉你变年轻了呢。”   “是吗?哈哈,我前些天刚染的头发。”何方正有些得意的扬了扬头。   “难怪呢。”于夏回忆了一下,确实,以前的确是注意到何方正的双鬓都泛白了,那时候也的确闪过爸爸已经老了的念头,但那时今天看来,他的身体挺好,心态也很年轻,还不错,至少不用担心他的身体了。   何方正没有叫司机,自己开车过来的,于夏很自觉的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去。   “今晚想吃什么?”   “时间还早吧?”于夏的飞机是三点落地的。   “我好提前订桌呀,现在是假期,好的饭店都要提前预定的。”   “不用这么麻烦的,我们在家吃就好了。”   “也行,那我通知保姆提前去准备。”   于夏有些不适应了,突然意识到这种大小姐的生活,才是自己原本的生活啊。虽然在苏于飞那里的时候也有人给自己做饭,但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啊。   也好在于夏一直比较独立,没有过多的依赖家里,要是换作别人,现在肯定被娇惯的不   成样子了吧。   “哎,爸,我也会做饭,你要不要尝尝我的手艺?”   “你还会做饭?”   “是啊,不然我在外面怎么生活?”   “我那几天看到的可都是别人给你做饭的啊......”   “人艰不拆......,那些天是我病了,所以嘛,反正我就是会做饭的。”   “好呀,那就尝尝看,看你手艺如何。”   回到家,刚放下行李,于夏就撸起袖子准备去厨房大干一场。这架势把保姆吓了一跳,就像是自己的饭碗要被人抢了一样,急忙拦着她。   何方正哈哈一笑,让保姆不用担心,只要于夏不把厨房炸了,怎么样都行。   保姆人很实在,还是觉得过意不去,本来自己在这里就够闲了,每个周只需要来打扫两次卫生,也没人回来吃饭,何方正照样给她一个月的全工钱,日子过的简直就像是在养老一样。现在好不容易于夏回来了,自己总算是能派上用场了,本想今晚好好表现一下,谁知道又被于夏夺去了工作的机会。   “那我就来打下手吧!”保姆也撸起袖子,端着菜去洗菜。   也好,于夏就一边指挥保姆帮自己准备食材,这样她只需要下锅炒菜就可以了。   三菜一汤,看起来很齐全,虽然味道没有多出众,但是在家常菜里已经足够了,何方正开心的吃了两大碗米饭。   看到自己被认可,于夏的胃口也好,结果两人都吃撑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又是一年物是人非(3)   于夏喜欢躺着消食,所以早早上了床。   白苗说,她后天就会回来的,让于夏别忘了去机场接她。   于夏爽快的应了下来,这都是小事,就算白苗不说她也会去接机的。   何方正和于夏商量,明天一起去给奶奶和于青禾扫墓。虽说不是清明,也不是逢年过节的,但是难得于夏回来,就想和于夏一起去看看,他曾经在于青禾的墓前说过,总有一天会和女儿一起来看她的,现在,终于可以实现了。   “那明天我去买花吧,暑假的时候在花店学过花艺,想亲手包两束花。”   “好。”   第二天一早,苏于飞先带于夏去了花店。   “好久不见呀!”于夏向花店的老板打招呼。   “于夏!你回来了呀!”老板抬头见是于夏,一眼就认出了她来。   “嗯,放寒假了嘛,我想买两束花。”   “好呀,你自己选吧,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你忙就行,我自己来。”   虽然一个学期没有碰花了,但是,于夏很快就找到了感觉。   何方正在一旁一脸欣慰的看着于夏,没想到她成长了这么多,没有亲眼见证儿女的成长,也确实是他这个做父亲的失职,但是看到于夏这么优秀,他真的打心底里为于夏感到骄傲。   一束百合,一束白玫瑰,用暗色的雾面纸包装。   “你这是?......”老板看到这个色调,送人吗?有些暗了。   “去扫墓。”   “这样啊,那没事,这样就挺好了。”   “嗯呢,您算算,一共多少钱?”   “直接拿走就行了,给什么钱呢,你要是给我钱的花,以后可就别来我这买花了。”   “别别别,钱还是要给的,不然我这不和打劫一样嘛!”   “那你假期在我这,我给你工钱,你不也不收么。行啦,别和我墨迹啦,拿走拿走,去办正事去吧。”老板一脸正气的打发于夏赶紧带着花走。   “那么,那么我就劳动偿还吧!过几天没事了我就过来给你帮忙!”   “好好!”   于夏拿了花,跟何方正上了车。   “爸,你刚才怎么不给人家钱呢?他不好意思收我的钱,你给的话他应该会收下吧,我这拿人家的花都不好意思了。”   何方正笑了笑,“这是你的事,你的关系网,我就不参合了,你不是也和人家说好了吗,要去给他帮忙的。很多东西都不是只有金钱能衡量的,你能得到的,都是你应得的,所以不用想那么多,你总是要和别人之间存在联系的,人也总是要互相帮助的。”   “好吧好吧,说这些大道理,还不都是想要我自己处理嘛,我知道啦,快走吧。”   墓园里因为是冬天的原因,在凄冷的环境下,更是显得萧条。好在墓园里种了许多的常青树,看起来一年四季都没什么变化,这里是被定格的地方,所有的生命都在这里静止。   两人在墓园里绕行了许久才来到于青禾的墓前。于青禾的墓前很干净,一瓶白百合还没完全凋谢,可见有人经常过来,在这里能常来看她的也只有何方正了吧。   于夏把新的花换上,然后深深的鞠了一个躬,“妈妈,我来看你了。”   墓碑上,于青禾的照片还是那么年轻美丽的样子,犹如一个少女,站在墓前的何方正却已白了头发。   于青禾的生命被定格在最美丽的时候,就像木槿花一样,在开的最盛的时候,整朵的从枝头跌落。如果可以,他真的更愿意看到她年老色衰的样子,至少,至少,那是活生生的陪在他和孩子的身边。   青禾啊,你看,于夏原谅我了呢,我们一起来看你了,你呢,也原谅我了吧?如果你听得到的话,就让风替你来回答我吧。   哗~哗~,是风吹树叶的声音,墓园的常青树在风中翩翩起舞,树叶碰撞的声音,响成悦耳的乐章 ,那是墓园特有的交响曲,是已逝的人留在世间的最后的声音。   一滴泪从何方正的眼角滑落,滴落在石板上。   “爸?”   “嗯?”   何方正这才意识到自己落了泪,他抬手擦去眼角的泪水,无论这风是巧合也好,还是于青禾真的感应到了也好,他终于可以不再困在过去的内疚里了,将近二十年的愧疚感,终于得到解脱了。   “你没事吧?”   “没事,我们再去看看奶奶吧。”   于夏满心的疑惑,刚才突然起风了,莫不是沙子进了眼睛吧?   奶奶的墓前也是一片干净,可见何方正真的是用心了。于夏上前献上了花束,和何方正一起深深的鞠躬向奶奶问好。   结束之后,何方正把于夏送回了家。他到底还是公司的老板,总有许多的事情等他去处理,所以向于夏说明晚上回来吃饭之后,就开车回公司去了。   于夏表示她很理解,让他尽管去忙就好了,没必要惦记她,她又不是小孩子了。   何方正笑而不语,无论于夏多大,在他眼里,她始终都只是个孩子。他就这样一直面带笑容的回到了公司,倒是把员工们都吓了一跳,以往严肃的老板,突然热情的回应他们的招呼,这让他们纷纷猜测,老板不会的遇到了第二春吧?对了,难道是上次那个小情人回来了?   小情人?何方正在心里憋笑,是啊,上辈子的小情人回来了。   一个人在家的于夏也无事可做。宋佳佳给她发消息说,温宇   在过年之前才会回来,于夏算了算,离过年还有半个月呢,也就是说,还有十多天才会回来吗?心底有一丝紧张一闪而过......   而宋佳佳和金巍在家闭关造酒呢。这里宋佳佳强调了很多次,不是造人,是造酒,但还是让于夏笑了好久。   原来宋佳佳和金巍正式在一起后,就更经常去看金巍妈妈了,金巍的爸爸也很喜欢这个未来的儿媳妇,连制酒的工艺都告诉了她。宋佳佳觉得很有意思,也想亲手做一些送给亲朋好友,于是这两个人就在家忙活去了,和于夏约好等温宇回来一起聚一下。 第一百一十五章 又是一年物是人非(4)   “于夏!”   于夏在机场大厅里刚站稳脚,就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叫喊,然后还没来得及回头,就被人从背后紧紧的抱住了。   “白苗,你要不要这么夸张啊.......”   白苗抱着于夏不松手,“我好想你呀,小夏,我再也不要离开你了!”   “好好好......”于夏掰开白苗的手,这才得以回过头来正视白苗。   眼前的人让于夏眼睛一亮,白色的长风衣被白苗一米七的身材衬得刚刚好,中分的披肩长发在发尾处烫了个内扣的大卷,时下最流行的一字眉和咬唇妆让白苗的脸看起来精致极了。   虽然于夏早就知道白苗长的很好看,但是白苗从不打扮自己,如今不修边幅的白苗从台湾回来仿佛变了个人一样,变成了彻底的大美女,这淑女的形象很难和印象里短发齐耳霸气侧漏的样子重叠在一起。   “于夏,于夏!你发什么呆呢?”   “嗯?哦,我在看美女呀!嘿嘿!”于夏挽起白苗的手臂,“走,请你吃大餐去,想吃啥,随便说,回了A市可就是我的地盘了!”   “等一下,等一下,我的行李,我的行李!先帮我把东西搬回家嘛!”   于夏回头一看,白苗的身后只有一个行李箱啊,带着去吃饭也没关系吧。   白苗伸手指了指右边的行李推车,“这些也都是我的......”   这一推车的行李,彻底把于夏震惊住了,三个大箱子,每个都足以把于夏装进去了,白苗这是带了多少东西回来啊!   白苗挠了挠头,“嘿嘿,因为要回家,所以什么都想带回来,很多东西又不敢快递,怕坏了,所以只能我人肉背回来了。”   “你这是带了些什么啊?”于夏掏出手机给司机打电话,这么多东西,普通的出租车是没办法放进去的,只能让何方正的司机开个打点的车过来了。   “吃的啊,用的啊,好玩的啊,纪念品啊,什么都有,我还给你带了好多东西呢!等我回家收拾一下再拿给你,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怪不得那么多人找代购啊,台湾买一些进口的东西真的比大陆便宜好多啊!......”   “那真是辛苦你了,谢谢呦。走吧,司机一会儿就到门口了,我们去门口等着。”   “好。”   于夏帮白苗拉着地上的箱子,白苗推着行李车。   上了车,于夏先指挥司机去了白苗家,把行李放下之后,再让司机送她们去了商业街。   “说吧,你想吃什么?我们去吃牛排,吃自助,还是吃火锅?”   “那个......我想吃土豆粉!”   “啥?”于夏难以置信的看着白苗,“你确定?好不容易回来了,只想吃土豆粉?我可是带了钱包和银行卡的额,你别和我客气啊。”   “那就再加两串烤鸡架吧!在台湾最怀念这边的土豆粉了,还有他们家的秘制鸡架,真的特别好吃,我试着自己烤鸡架,也加了蜂蜜,但是就是没有人家做的好吃。所以啊,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想去吃土豆粉和鸡架!”   “好吧好吧,你说了算,走吧!”   于夏和白苗去了高中时常去的一家主营土豆粉的小餐馆。餐馆虽小,但是装修精良,而且这家店的招牌就是秘制鸡架,价格已经从四块钱一串涨到七块钱一串了,来的人依然络绎不绝。   好在她们来得早,不然就没有座位了。   点好了餐,白面坐在她们以前常坐的位子上感慨,“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变呢。”   “地方是没有变,可是人都变了不少。”   “是么?”   “是啊,你看看你自己,和走之前完全两个样子了,美的不像话啊。”   “那么你呢?我不在的这半年你有什么变化呢?”   不知道为什么,白苗问这话的时候,于夏第一时间就想起了她做的关于和温宇之间关系的决定。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啊......”   “说正经的呢,背什么诗啊!”   “得,原来你只是外在发生变化了,内心一点都没变啊~”   白苗撅了撅嘴,“二十多年养成的本性岂能说变就变了呢。你呢,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呀?”   “还真有......”   “是什么是什么?”白苗好奇心爆棚,眼睛一眨不眨的等着于夏的下文。   “我决定要重新考虑和温宇的关系了。”   “真的?你想好了吗?”   “也没想好......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是这一年半没有见到他,感情真的就慢慢的淡化了,你说我是不是很差劲啊,说变心就变心了......”   “这是人之常情,你又不是圣人,感情被时间冲淡也是在所难免的,没必要责怪自己。”   “可是那么多人异地恋,为什么我就坚持不下去呢?我是不是根本就不会爱一个人啊,谁对我好我就跟谁走的话,这也太碧池了吧......”   “你没必要太苛求自己。说真的,你和温宇都没有错,错的是你们相遇的时机不对,如果,你们是在他回国之后才认识的,如果你们可以不用分离这么远这么久,那一定是另一种结局了。所以很多事情都说不出谁对谁错来,要怪的话就怪世界好啦,都是世界的错!”   “你说的世界......”   “啊啊,你想歪了吧~”   “哈哈哈~”   这是动漫里的梗,但还是让气氛变得不再严肃了,大概是白苗故意这么说的吧,于夏心   想。   服务员送来了餐,白苗不顾形象,直接动手拿起了鸡架开始吃。   “总之啊,”白苗一边吃一边说,就算于夏露出嫌弃的表情,她也毫不介意,“总之啊,你遵从自己的内心吧,你现在想要什么想做什么就去做就好了,我们现在都还年轻,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你可以大胆去尝试,到底谁才是真正适合你的人。现在也不是小时候了,总该有自己的判断的,总要给自己选一个最适合的结婚对象的,你说是吧?”   “结婚对象啊......”于夏支着下巴,“那么你呢,你还没有中意的人吗?你要是嫁不出去啊,我可不会收留你呢!”   “谁用你收留啊!”   “哈哈哈......” 第一百一十六章 和过去重叠(1)   年前的时间总是过得最快的。   因为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人一忙起来,才能真切的感受到时间的宝贵。   不到十天的时间里,于夏做了很多事情,先是和白苗宋佳佳一起去买了新衣,然后又和保姆一起给家里做了扫除,在花店忙的时候过去帮忙,最后还应何方正的要求,正式去公司介绍自己,然后被何方正挂了个董事长特别助理的闲职,偶尔过来打打杂。   在得知何老板有个貌美如花才华横溢的女儿后,家里有适龄的男孩子的人,都试着和于夏套近乎,向何方正说媒,何方正全都一笑而过,说自己的女儿已经许好人家了,众人都唏嘘不已,是谁家有这样的福气,能娶到家境性格都如此完美的姑娘啊。   于夏私下冲何方正咧着嘴笑,“谁许好人家了?我还要再烦你好多年呢!”   “我就这么一说,不然啊,说媒的人非要把咱家的门槛踏破了,我这公司也不用做房地产了,改成婚配公司得了。”   “行吧,你怎么说都有理。”话虽这么说,但是于夏在心里也承认,何方正说的也确实在理,这几天被别人莫名的讨好,她都尴尬死了,又不会不礼貌的赶别人走,每天保持和   蔼的微笑,她的脸都要抽筋了。   温宇在过年前的第五天回到了A市。   尽管温宇回国很低调,但是当天在机场,温宇的家人和于夏宋佳佳一行人,加起来也足有七八个人,这接机的阵势都快超过个十八线的小明星了。   温宇回国待的时间并不多,计划上是在国内最多待二十天,他在国外还有别的计划,澳大利亚那边是夏天,正是忙碌又活跃的季节,他不能在国内久待。   温宇一出机场就被家人包围起来,每个人都问长问短的,于夏只能站在人群外围静静的看着。   他的头发剪短了,整个人看起来很干练的样子,也比以前瘦了,记得以前温宇看起来很强壮的样子,现在看起来,身姿更加挺拔了。嗯,瘦了显高,简单来说就是变得更帅气了。   他的笑容还是那么温柔,于夏一眨不眨的看着温宇正笑着和家人交谈。温宇注意到了于夏站在外围看自己,冲着于夏点头微微一笑。   像是阳光照进心里的感觉,好暖。   于夏轻抚自己的胸口,心跳有些剧烈,果然,哪怕是思想会混乱,身体也会做出最诚实   的反应吧。   那些嘘寒问暖的客套话终于结束了,温宇的家人先带着他的行李上了车,温宇走在最后,于夏跟在他的旁边。   温宇突然停了下来,拉住于夏的手。   “嗯?”还没等于夏反应过来,就给了她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   还是那熟悉的怀抱,熟悉的身高差,于夏正好可以把头贴在温宇的胸口,那强烈的心跳,无一不在诉说着思念。   于夏觉得自己的脸在发烫,又不是第一次拥抱,为什么会觉得害羞呢?心里像是有一只小鹿再乱撞......   “我回来了。”温宇在于夏的额头上吻了一下。   “嗯。”温热的唇,让于夏的脸都快要烧起来了。   “这几天我会多陪你的。”   “好。”   “怎么话这么少了,不是你的风格呀。”   于夏双手捂着脸,“我害羞......”   温宇在心里憋笑,于夏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可爱了,什么时候学会娇羞了?以前牵着自己的手在校园里横行霸道的时候也没见她害羞过,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难琢磨呀。   “我今晚会和家人一起吃饭。明天和朋友们一起聚餐,你和白苗也来吧,我叫了王勋,不过和他说好了,不许带他那个所谓的妹妹过来,你看这样行么?”   “行!”于夏总算是恢复正常了,“那么你就先和家人一起回家吧,我们明天见。”   温宇依依不舍的放开于夏的手,然后上车走掉了。   于夏一直盯着车子远去的样子,内心百感交集。   “还看呀,连汽车尾气都看不到了,你还在看啥呢?”金巍不怀好意的调侃于夏。   于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宋佳佳挽着金巍的胳膊,捂着嘴偷笑。   “佳佳,你也不管管他,你看看他,什么语气,什么态度!”   “管管管......可是我觉得我家金巍说的没错啊!”   “哈哈哈!”有了宋佳佳的撑腰,金巍笑得更得意了。   “夫唱妇随!妇唱夫随!你们两个也不想想当初是谁帮你们撮合在一起的,这样对我你们忍心吗?等我明天向温宇告状,吃饭不点你俩份!”   “不管怎么说,温宇总算是回来了,我们呢,尽量会多给你们一些独处的时间,你们可要好好的弥补一下不在一起的那段时光哦!”宋佳佳没有理会于夏的小脾气,很有大姐姐风范的说。   “哼!”于夏扭头不看他们,但是宋佳佳的话还是深得于夏的心的。   和宋佳佳金巍二人道了别,回到家里之后,于夏抱着自己的毛绒玩具在床上打滚。   啊啊啊......好奇怪的感觉啊......   又不是第一次和温宇牵手拥抱,之前连更亲密的举动都有,现在怎么会因为一个拥抱就红了脸?   我的脸皮什么时候变这么薄了?不应该呀?还是说是因为温宇长的太帅,自己又犯花痴了?可是这也不对啊,于夏一直喜欢大叔风格的人,温宇这细皮嫩肉白白净净的......   这样想着,于夏的心跳又加速了,就像是回到了少女时期的那种感觉,小女孩的喜欢,带着娇羞又有一丝紧张......   这还是那个印象里的于夏吗?   于夏自己都表示怀疑,不能再这样了,不然温宇会以为自己是不是傻掉了,正常一点,   哪怕不能像从前那么主动,也至少要表现的自然一点。   嗯,就是这样!睡觉!明天和温宇去吃饭!   话是这么说,但是于夏到底还是失眠了,辗转反侧了一夜,脑子里各种小人在打架。终于在天蒙蒙亮的时候睡了过去,刚睡着不久,就被电话吵醒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和过去重叠(2)   “于夏,今天去哪吃啊?!”   电话里是白苗一如既往丝毫不变的每日第一句台词。   于夏反手挂了电话,但是很快白苗又打了过来。   “姐姐,你让我睡一会儿吧,我昨晚失眠了,反正中午才吃饭呢,你让我再睡一上午吧......”   “可是你还没告诉我中午去哪里呢,我要是迷路了怎么办?”   “在自己家也会迷路?咱们市就这么大的地方......你要是实在无聊,就先来我家吧,我家沙发随时欢迎你来坐,但是不许吵我睡觉......”   “好好好!”   挂了电话,于夏接着睡了过去。   咚咚咚......咚咚咚......   于夏终于还是被敲门声吵醒了。   “不是说别吵我睡觉吗......”于夏眯着眼睛裹着被子,光着脚走到卧室的门口   ,不耐烦的打开门。   “都十点多了,你还要睡?”温宇温柔的语气飘进于夏的耳朵里,于夏一个激灵,瞬间醒了。   白苗探头进来,“我说了你在睡觉,别去吵你,他非要叫你起来,这可不怪我~”   “我是怕你再睡下去就睡成猪了。”温宇连说这样的俏皮话都那么温柔。   “我......我昨晚没睡好......所以早上实在是起不来了......啊!”   温宇把于夏打横连着被子一起抱起来,轻轻的放回床上,“地上凉,你怎么光着脚就下来了?”   于夏没反应过来,眼睛瞪的圆圆的看着温宇。   “怎么这么看我?太久不见,不认识了?”   “不是,看你好看还不成嘛!”于夏俏皮的一笑,曾经的感觉又回来了。   “你快穿衣服吧,我去楼下等你,一会儿我们一起出门。”   “好。”   突然精神了起来,于夏打开衣柜。刚才温宇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来着,大约记得是黑色   的外套,那么我也穿黑色的好了。   于夏找出了一件黑色的毛呢大衣,然后里面随便搭了一套羊毛衫短裙加打底裤,哼着歌去洗漱,简单的化了个淡妆,然后心情愉快的下了楼。   温宇和白苗正坐在沙发上聊天。   “你们聊什么呢?”   看到于夏下来,白苗吐了吐舌头,“还能说什么,说你呗!”   “你们在背后说我什么呢?”   “既然都说了是背后说的,又怎么能告诉你~”   “白苗~~”   “好了好了,我们是在说,你还是那么可爱,行了吧?”   “行吧!我们中午去哪里吃?”   “昨晚我听家人说,市里新开了一家日式烤肉挺好吃的,所以我已经预约好了。”温宇回答道。   日式烤肉啊,于夏喜欢日本料理,很合于夏的口味,这温宇是知道,没想到他还是这么细心啊。   正准备出门,温宇突然停了下来,去衣架上拿了一条围巾很自然的给于夏围上,于夏的心里一暖。   三人一起去了提前订好的日式烤肉店,店里提前预备好了包间,刚坐好,金巍和宋佳佳就携手而来,打过招呼后也笑嘻嘻的落了座。   王勋最后进来的,气氛在一瞬间有一丝尴尬。   于夏心想温宇刚回来,总不能给他添堵吧,于是率先向他打招呼,“嗨,王勋,好久不见啊!”   “嗯,好久不见。”   “别站着快坐吧!”于夏指了指温宇旁边的空位。   王勋应声坐了下来。   “温宇,你可算是回来了,出去这么久才回来一次,真不够意思啊!”金巍也是担心气氛会尴尬,所以于夏的话音刚落他就接了上去。   “嗯,回国比较麻烦,第一年在国外事情很多,国外的学校还有一些很麻烦的实践课,因为是学分制的,上大学容易,毕业可就困难了,要是学分不够够的话,根本拿不到毕业证的,总之是不容易啊。”   “果然比国内复杂多了。我们这大学上的和养老似的,连乘法口诀都要忘光了,哈哈哈!”金巍无不感慨的说。   “那是你,我们学医的可是很辛苦的,起早贪黑的学习都担心会挂科,那些什么血管啊器官的统统都要记住,唉,生活不易,学医不易啊!”看金巍说的那么轻松,宋佳佳忍不住抱怨,“于夏你们呢?肯定比我们轻松多了吧?”   “是啊,我们超级轻松的,拍拍照,做做图,轻轻松松就能拿到奖学金呢。”于夏摊摊手,这个专业真的是比学医的轻松太多太多了。   “还是你们好啊,白苗呢,你不是上学期去台湾了吗?那边怎么样?”   “台湾还是蛮好玩的,我最欣赏台湾的地方就是,一个这么大的地方,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好吃的啊!难怪说,中国的土地一寸都不能少,谁知道这一寸地方会不会生产出什么好吃的来啊!”   “哈哈哈哈......”   “白苗真是一点都没变啊,还是那么热爱吃。”温宇笑着说。   “谁说的,我们白苗变化可大着呢,你没看到嘛,现在都出落的这么漂亮了呢!”于夏一本正经的说。   “你就会拿我打趣!”   .......   几个人吃吃喝喝聊聊天倒也开心,就像是回到了高中时代,也是这样无忧无虑的互相说笑,只是彼此的面孔都不再青涩。   酒足饭饱之后,温宇把于夏送回了家,一路上两人一直牵着手,就像在以前一样,温宇握着于夏的手放进自己大大的外套口袋里,以往冬天都是这样的,这样就不会觉得冻手了。   “还有两天就过年了呢。”   “是啊。”   “时间过得真快,又是一年啊。”温宇不禁感慨。   “是啊,又是一年呢。”于夏的脑子有些短路,只是顺口重复着温宇的话。   “我们已经两年半了吧?”   “嗯?”   “就是我们已经成为情侣两年半了呢。”   “确实诶,都这么久了呢。”   “于夏,”温宇停下脚步,“谢谢你,这一年半的时间我都不在你身边,谢谢你还选择我。”   这有什么好谢的,而且温宇这么说,于夏都有些心虚了。   “对不起啊,这一年半都没有照顾好你,让你受了那么多委屈,吃了那么多苦,真的对不起,都怪我不好......”   别说了......于夏在心里默喊,别说了......   几乎是无意识的额,于夏踮脚吻上了温宇的唇,两个人同时愣住了,但是也很快就释怀了,会心的闭上了眼睛。 第一百一十八章 和过去重叠(3)   一直到过年之前,温宇每天都来找于夏。   两个人像普通的情侣一样,一起吃饭逛街玩游戏,谁都没有再提那一年半里发生的事情。   大年三十的晚上,于夏和何方正一起吃了年夜饭。因为保姆回家了,所以晚饭是于夏和何方正一起做的,没想到何方正的厨艺也那么好,自己在他面前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爸,”于夏靠在冰箱上和何方正说,“我有择偶标准了。”   “说说看。”   “我以后的老公,必须要会做饭的!”   “哈哈,会做饭的还不有的是?我看苏于飞那孩子做饭就挺好的。”   “温宇也会做饭呢!”话一出口,于夏就红了脸跑开了。   苏于飞啊,爸爸说的也对,可是......于夏透过阳台看了看远处,这里看不到海呢......于夏拿出手机给苏于飞发了一句: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苏于飞很快就回了过来,没有多余的话,但是这   样就足够了,不需要再有多余的话了。   吃过晚饭,于夏和温宇一起去海边放烟花。   海边有很多的情侣,大年三十的晚上来这里放烟花祈愿已经演变成情侣们的传统了,希望来年也能幸福美满。   “我们第一次说话也是在大年三十呢,在酒吧,一起跳了一支舞。”温宇拉着于夏的手,看着被烟花照亮的于夏的脸庞说道。   “是啊,命运真是神奇呢。我记得金巍是大年三十的生日吧?”   “嗯,今年他和佳佳一起过。”   “他们俩呀,感情好的不得了,每次回来都腻在一起,分都分不开呢。”   “我们以前不也是这样吗?”   “嗯......也是......”   温宇笑了笑,“年后我要和家人出去拜年,大年初四才有时间,那时候再找你,你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呢,我干嘛要怪你,和家人出去拜年也是正常的,你去就是了嘛。”   “嗯。”温宇紧紧抱着于夏,仿佛是想要把她融进身体里一   样。   于夏轻抚着温宇的后背算是回应。没想到和温宇的重新磨合会如此的顺利,本以为一年半不见了,再见面会很不习惯,然而一切都像是日常一样的顺利,顺利的让于夏都有些不敢相信。   海边的夜晚很冷,不宜久待,看过烟花之后,温宇就把于夏送回了家。   于夏道了晚安之后就早早睡了过去,一夜的梦,梦里是烟花,是大海,是两张不一样的面孔在交替浮现。   于夏没什么亲戚,不需要去串门拜年,所以从大年初一到初三,基本上都是在家和何方正一起看电视度过的。除了一些的饭店和旅馆之外,大部分的商铺也需要等到大年初四才会开门,街上除了大红灯笼喜庆一些之外,都是各种串门的车辆,略显得萧条。   初一那天下了一场大雪,好久没见到这么大的雪了,积雪没过了脚踝。于夏一时兴起想去堆雪人,但是带着手套挖了一会儿雪之后才发现,堆雪人真的是技术活啊。靠她一个人,这一天都堆不出来,先不说力度不合适会导致雪直接散掉了,怎么弄出圆形来也是个问题。   于夏试着从小雪球滚成大雪球,但是太耗费时间了,几分钟过去了还没有手掌大。   何方正从窗户看到于夏一个人在外面忙的焦头烂额的样子很是可爱,但是又不忍心她在雪地里待太久,于是也披上外套,拿着铁锹走了过去。   “爸!我想要个雪人!”   “好,看我马上就给你做出来!”   “你真是最全能的爸爸了!”于夏一激动,全能都说出来了。不过也是,何方正会做饭会写书还会经商,现在还会堆雪人,真的是很全能嘛!   何方正先用铁锹把雪铲成一个半人高的小雪堆,拍实之后用铁锹铲出雪人的雏形,接着用小铲子把棱角修平整,随后用手来处理细节,让雪人上下的两个球变成圆形。   “哇塞,太棒了!”于夏说着就跑回厨房,拿了一根胡萝卜当鼻子,眼睛的话就用小橘子代替吧,然后拿出了一顶小时候的小红帽和围巾把雪人装饰起来。   “真是太完美了!爸爸你真棒!”   何方正得意的大笑起来,结果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于夏赶紧把他拉回屋子,倒了一杯热水驱寒,外面还是太冷了呢,何方   正毕竟上了年纪了,在外面站久了怕是会着凉呢。   两杯热水下肚,身体也暖和了起来。于夏正趴在窗户上,兴致勃勃的给雪人拍照,发朋友圈。   其乐融融,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何方正笑着看着于夏,双眼有些湿润,果然是上了年纪,变得更感性了。去年这时候还是一个人冷冷清清的呢,今年真的是,真的是......该怎么形容才好的......   幸福!   对了,这就是幸福的感觉啊!   于夏心里对何方正有愧,所以尽量的对他再好一些,两个人也算是互相弥补彼此,虽然说不上每天都是欢声笑语的,但是也和睦温馨。   初四那天,温宇一早就来到于夏楼下。   何方正给他开的门,温宇礼貌的打招呼。毕竟曾经见过面,也总是听于夏提起温宇,所以何方正对他的印象还算是不错,但是苏于飞给他的印象更深刻一些,也许是相处的时间更长一些吧。   总之,何方正是相信于夏的眼光的,所以对温宇也很和善,还邀请他一起用早餐。   因为提前约好了的原因,于夏也早早起身,收拾好下楼的时候,正好看到温宇和何方正刚在餐桌边坐好,仿佛是看到了未来的样子,要是结了婚,就会经常看到这样的画面吧。   “于夏,难得看你起这么早,快来吃饭。”何方正招呼于夏来吃饭。   温宇很主动的帮于夏盛好饭,何方正看着他的举动微笑的点点头,这孩子也不错嘛。   早餐之后,于夏抢着去刷了碗,保姆还没回来,总不能扔给何方正来做,温宇又是客人,所以也不能指使人家去干活,唯有自己动手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和过去重叠(4)   收拾完之后,于夏才跟温宇出了门。   “温宇,我们今天去哪里呢?”   “去滑雪吧!前些天的大雪,滑雪场肯定很棒。”   “可以呀,早就听说前几年隔壁镇里开了个滑雪场,一直没有机会去,今天正好可以去试一下滑雪是什么感觉!要不要叫白苗一起呢?她也很喜欢雪呢......”   “下次再带她去吧,今天想和你单独去。滑雪场旁边还新开发了一家温泉,想带你一起去住一下那个温泉旅舍。”   于夏脸上泛起了一抹红晕,“那我和爸爸说一声,今晚不回去了。”   “我早上已经和他说过了。”   “啥?”于夏觉得难以置信,不是传说中父亲对女儿的占有欲很强,要求很严苛吗?一直听说的门禁也好,不许和男生单独过夜也好,何方正从来没这么要求过她,完全是任她自由生长。   “大概是我看起来让人比较放心吧。”温宇笑了笑。   于夏嘟了嘟嘴,那里就放心了,的确是看起来慈眉善目的,人也确实很稳重,但是夜黑风高可就不好说了......   两人坐了长途汽车去了隔壁的小镇。   小镇是以旅游为主要经济的城市,尽量保持了原始的小镇风格,青山白雪红瓦石墙,让人不由的想要深呼吸,连空气看起来都是纯净的。   温宇先带着于夏去办理了入住,预约了温泉,然后才乘观光专线向大山出发。   滑雪场建在山上,这里的山的斜度不是很大,所以很适合滑雪,而且也有足够的高度保证积雪的量。   于夏第一次来滑雪,穿的不是很多,好在有出租厚的冲锋衣的地方,才不至于把自己冻傻。温宇先扶着于夏去比较平坦的地方练习,本就身体灵活的于夏很快就掌握了技巧。   两人开始并肩去滑行,温宇看起来很熟练的样子,他说在澳大利亚的时候总是尝试些新的东西,滑雪也好滑冰也好,甚至去果园采摘制作果酱,和乐队去街头卖唱,总之凡是在国内没做过的事情,他在外面都尝试了一下。   “那你怎么没有尝试和外国的女孩交往呢?”于夏脱口而出。   温宇轻轻刮了一下于夏的小鼻子,“这不是有你嘛。而且外国的女孩实在是太开放了,我的小心脏承受不来。”   “啧,理由还挺充分。”   温宇笑笑不说话,他其实很想知道,那个在于夏生病的时候一直陪她的男生长什么样子,他对于夏的付出和自己相比,又   是怎么样的结果,在于夏的心里,他又占据怎样的位置。   双手紧握成拳,怎么可以,于夏的身边怎么可以有另一个人的存在呢?而且是足以替代自己的存在......   于夏没有发现温宇的异常,更准确说是温宇把自己掩饰的很好,那温柔的笑容一直像阳光一样挂在脸上,温暖到仿佛要融化周围的积雪。   和温宇同行,总能引起别人的注意,也是因为郎才女貌的既视感让许多人都羡慕不已。   顺滑乌黑的长发随风飞扬,滑雪的感觉就像是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一样,既刺激又能放松心情,于夏很享受这种感觉。所以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黄昏。   残阳如血如火,映红了半边天,连白雪都泛出红色的光泽来,仿佛是整座山都在燃烧一般,壮观而瑰丽。   游客们陆续离场,温宇也收拾好东西,带着于夏下山。   这才感觉到疲累的于夏真的是一步都不想走了,甚至想直接躺下滚下山好了。   “累了?”温宇关切的问。   “嗯,有点。”   “要不要我背你下去?”   “别别别,你也很累了,我还能走!”说着就紧走了两步,以证明自己还有残留的体力。   突然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来,要是苏于飞这么说的话,自己可能就会直接选择让他背着下山吧。为什么对温宇会这么客气呢?一定是怕他辛苦吧......   山下有回温泉旅舍的巴士,上车之后,于夏把整个人都靠在温宇的身上,瘫软的如无骨一般。温宇伸手揽着于夏的肩膀,刚想和她说说话,发现她竟然累的睡了过去。   温宇没有出声,静静的看着于夏的睡颜。这是他一直思念着的脸庞,长长的睫毛,小巧的鼻子,如樱桃一般让人忍不住想要吃下去的唇。这无数次出现在梦里的样子,现在终于触手可及了。   温宇不敢动,怕惊扰于夏的梦,亦害怕这是自己的一场梦,醒来就什么都没有了。   “于夏醒醒,到站了,我们回去再睡。”   “嗯......”声音几乎是哼出来的,于夏揉了揉眼睛被温宇牵着下了车。   旅舍的服务很周到,提供晚餐,他们刚一回来,服务员就上前询问,晚餐是要堂食还是送去房间。   “送去房间吧。”温宇看于夏昏昏欲睡的样子,觉得还是在房间里吃吧。   “您预定了温泉,是现在就要去吗?我们这里有露天温泉,也有室内的,还有情侣的,您是要......”   温宇看向于夏,于夏皱了皱眉头,还有情侣的?还真是人性化,她真的害羞啊,也不是没想象过鸳鸯浴,但是心里实在是没有准备......   “普通的室内的就好!”于夏急切的回答。   温宇没有任何的表情变化,“就按她说的来吧。”   “好的,您这边请,右边是女士的,左边是男士的。里面有专门的服务员,有什么需要尽管找他们。”前厅的服务员贴心的给二人介绍。   于夏和温宇分头而行。   更衣室有专门的衣柜,也提供不同型号的泳衣可以随意购买租借。于夏直接买了一身,然后下了水。   温热的水让身体变得滚烫起来,淡淡的硫磺味让人觉得很舒服,劳累了一天的全身的细胞都在泉水里得到舒缓,真是好满足啊,于夏整个人浸在温泉里不愿出来。   但是温泉也不宜泡太久,所以于夏咬了咬牙,就像是在冬天里鼓起勇气从被窝里爬起来一样痛苦,去了淋浴区稍稍冲洗一下,换上旅舍专门准备的睡袍,这才带着自己的物品回到了房间。 第一百二十章 终究无法回头(1)   房间里,温宇已经在桌子上摆好了饭菜。   这是一年半的分别后,第一次和温宇独处一室,于夏不由的脸上发烫,心底有一丝紧张在乱窜。   “来吃点东西吧,累了一天了。”   于夏点头,坐在了温宇的身边。   晚餐是任选的套餐,有蔬菜有肉有汤,倒也算营养均衡,吃完只需要把餐具放在门口,自有服务员来收走。   旅舍的房间是日式的风格,十分的简洁,没有床,只有榻榻米,但是垫子很柔软,被子的厚度也刚刚好。   吃完饭,于夏有些发呆,因为不知道要做什么才好,现在睡觉还有些早,要是夏天还可以出去走走,但是冬天的夜晚那么冷,傻子才会出去挨冻呢。   于夏盘腿坐在垫子上,如果给她一本经书,一个木鱼,那还真有出家人的既视感。   “于夏......”   温宇从背后抱着她,在耳边轻声呼唤她的名字。   “嗯......”   于夏的身体有些僵硬,她有些不知所措。虽然以前都是她没皮没脸的缠在温宇的身上,但是这次,于夏出奇的紧张,这种感觉真的很奇怪......   啪,是电灯的开关被关上的声音。   “你......”于夏睁着大大的眼睛,黑暗中是温宇温热的呼吸,和有些粗重的喘息声。   他的唇轻轻的碰过于夏的额头,鼻子,然后覆盖在嘴巴上。   于夏动弹不得,只觉得自己的耳朵在发烫,温宇的双手环抱着自己,彼此皮肤相触的地方能感受到温宇那熟悉又陌生的体温。   柔软又有力的舌头小心翼翼的撬开她的唇......   那是极尽缠绵的吻,是跨越时间跨越距离的吻,深沉而绵长......   他的唇缓缓的触碰她的每一寸肌肤,所到之处,尽是滚烫,于夏的意识渐渐从身体里被剥离......   他的重量,他的呼吸,他的滚烫,都侵入了她的身体......   她在他的身下,是湿润的水,是温润的玉,是一首亘古的长歌......   水滴与大海的碰撞,火山喷发的热浪,镁粉闪现的白光......   那一瞬间,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呼吸,也忘记了自己......   温宇紧紧抱着于夏,两具赤诚相见的身体毫无缝隙的依偎着彼此,后背和额头有汗珠渗出,又融进了这暧昧缠绵的气氛里。   “我爱你......”   “嗯......”于夏把头埋进温宇的胸口。   这不是第一次,但是却是让于夏印象最深刻的一次,于夏第一次知道,这种事竟然如此的美妙,如此的让人心魂荡漾无法自拔。   但是在那一瞬间的恍惚之中,一张面孔浮现在脑海里,一种疑惑在心底生长,她甚至在怀疑自己身上的人到底是谁。   可是除了温宇还能是谁呢,能让她毫无保留的付出的人,还能有谁呢?   为什么?为什么苏于飞的名字会在心底不停的被呼唤,一声又一声,惹得于夏心烦意乱。   他会不会很难过?他为什么会很难过?我呢?又是为什么心   乱......   “睡吧,一定很累了吧。”   “嗯,晚安。”   “晚安。”   温宇怀抱着于夏,很快就听到他沉稳的呼吸声。   于夏枕在温宇的胳膊上,不自然的让自己往外移动一点点,但是又被温宇无意识的捞了回来,于夏颦眉。   只是实在是太累了,尽管心乱如麻,于夏也很快进入了梦乡。   梦里是谁在哭呢?一滴泪从于夏的眼角渗出,然后消失在枕头上......   于夏醒来的时候,温宇正在身边安静的看着自己。   “早......”于夏下意识的往上拉了拉被子,把自己裹得再严实一些。   “你醒了。”   “嗯。”   “这是?”   于夏侧目,温宇的手正在轻轻的抚摸自己脖子上的珍珠项链。   “项链啊......”   “为什么没有戴我送你的?”   “因为......”苏于飞给自己戴上项链的样子不停的在脑海里闪现,“因为......因为这是我自己从珍珠蚌里挖出来的,而且是和栗子的项圈一起做的,所以觉得它很有纪念意义。”   温宇没有说话,他没有说,自己送于夏的项链,其实在背面刻有两个人名字的字母缩写。   “那个人......”温宇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那个人是不是对你很好?那只猫是你们一起养的吧?你对他......”   “怎样?”   “你没有对他一点点的心动吗?毕竟他一直陪在你身边,什么都为你做,连手术都是他帮你签的字,你们真的好好啊,好到让我嫉妒......”   “温宇......”于夏不知该怎么回答,“可是你是我男朋友啊,我和他只是朋友,他是帮了我很多,但是我只是很感谢他......”   “那么你把这条项链扔了吧。如果你喜欢珍珠的话,我可以   送你啊,我不想看到你带着别人的东西。”温宇的语气不容置疑,他期待的等着于夏的回答。   扔了?不可能的,她做不到。苏于飞的名字在脑海里格外的清晰,他抱着栗子的样子,他给自己做饭照顾自己的样子,他亲手给她戴上项链的样子,都变得无比的清晰,历历在目......   “我不......”于夏垂下眼睛,拒绝了温宇。   有光芒在温宇的眼睛里熄灭,他明亮的眼睛变得深邃,如同看不到底的黑洞。“你果然......”   “我果然怎样?是啊,他对我很好,我遇到的所有的困难都是他帮我解决的,我伤心也好生病也好,都是他陪我的,你又在哪里?我痛苦的时候抑郁的时候,你又做了什么?是啊,你出国了,你不在我身边,你做不到......”于夏从没有在心里如此呼唤过一个人的名字,也从没发觉原来一个人的样子可以这么清晰的印在脑海里,“但是我想要的,是切切实实的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爱!”   “可是除了不在你身边,我什么没给过你?”   “下雨时,我头上的伞不是你撑的,生病了,我面前的热水和药不是你给你!”   “你想和我分手吗?”   “是。”连于夏自己都惊讶了,她怎么会这么决绝这么肯定的说出是呢?她难道真的不爱他了吗?   “我不同意!” 第一百二十一章 终究无法回头(2)   于夏第一次想到了逃离,有些困惑的地方变得明朗起来。   于夏没有反驳温宇,她知道现在反驳是没有用的,她需要两个人静下来好好谈谈,只是不是现在。有谁能接受,前天晚上还一起共度春宵的人,梦醒之后就分道扬镳了呢?   连于夏自己都觉得太狗血了,她现在有什么资格说自己变心了呢?但是她是不会选择将就的,不爱就是不爱了,回不去的就是回不去了,一旦想通了,那什么都可以解释了。   前些天那些互相配合的恩爱,不过是像将死之人的回光返照一般,她对温宇的陌生感和客气也都是真的,是一种从心底里的距离感,是只要还会再分开,就会成为无法弥补的距离。   想想看,四年的生活里都没有彼此,那这四年坚持下去的理由又是什么?于夏没有那么伟大到足以变成信仰的爱。她很现实,现实到柴米油盐酱醋茶才是生活最好的调味品。她没有那个勇气,四年里一个人生活,她也没办法一个人生活。甚至一个人都没办法活下去。如果没有苏于飞的话,也许,也许自己真的会没办法忍受经历过的那些事,也许就真的会结束自己的生命呢。   她需要苏于飞,爱也好依赖也好,她说不上来,总之,她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苏于飞了。   和温宇不欢而散之后,于夏回家直接打包行李,准备回S市。无论怎样她需要静一下,需要和温宇先保持一下距离,但是不能去找苏于飞,毕竟她还没有正式和温宇分手,所以也不能直接去找他,这样她怕自己会无法压抑自己的内心。   于夏只告诉了何方正,其他人谁也没告诉,就定了机票回S市了。   在飞机上手机一直是关机的状态,落地之后才发现有许多未接电话,温宇的,白苗的,宋佳佳的。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们。宋佳佳曾和于夏说过,如果于夏和温宇分手了的话,她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对不起啊佳佳,要让你失望了。   温宇只留了一条短信,“我是不会和你分手的,希望你再好好考虑一下,我真的不想失去你,难道我们过去的那段时光你都忘了吗?”   我没忘。于夏在心里默念,那段时光真的是美好的。那时候的感情是真的,现在的心情也是真的,所以我们都各自考虑一下吧。   于夏没有去找苏于飞,现在宿舍又封校没有开门,她只能住在酒店里。   到了酒店先给白苗回了电话。   “于夏!什么情况啊!你去哪了?!温宇打电话问我你在哪,我还觉得奇怪,结果发现你手机打不通,你吓死我了你!”   “我回S市了,对不起呀,没有提前给你打招呼。”   “你怎么回S市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我想好了,我想和温宇分手。”   白苗沉默了一会儿,“那么,你是去找苏于飞了?”   “没。温宇没同意分手,所以我现在也不能去找苏于飞。”   “那么你住哪里?”   “酒店。”   “好吧,那么你等我几天,我把这边的事情都处理完就过去找你,家里还有些事走不开。”   “没事,你忙就行,不用担心我的。”   “你等着嘛,男人靠不住我还是靠得住的,过几天我就过去哈!”   “好吧好吧,那么谢谢你啦!白苗,还是你最好了!”   “你知道就好!”   挂了电话,于夏独自盯着天花板发呆。其实她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决定做的如此仓促,仿佛一瞬间就决定了所有的事情,一瞬间就给温宇和过去判了死刑。冲动也好,欠考虑也好,这才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放荡不羁追求自我的于夏不是吗?   她才不要管什么后果呢,人活着就这么多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为什么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遵从自己的内心呢。   突然想开了,突然释怀了,突然就不再迷惑了。   于夏现在出奇的冷静,在白苗来之前,她都一直很冷静,觉得自己没有错,直到白苗回来,直到......她才意识自己有多么的不可原谅。   白苗回来之前,王勋也给于夏打过电话,问于夏在哪里,确认一下她的安全,毕竟于夏突然离开的事情在几个人的小圈子里炸了锅,她虽然没办法解释自己为什么要和温宇分手,但是对于朋友的关心还是会回答的。而且在A市和王勋聚餐的时候,感觉好像和以前一样,她还是很怀念那段友情的。   “于夏,我回来啦!”白苗出了机场,打车直奔于夏的酒店,在出租车上给于夏打了个电话。   “你在哪?我去接你?”   “不用,我已经在路上了,马上就到,你在酒店等我就行!”   白苗直接挂了电话,于夏本来想告诉白苗,刚刚宋佳佳来电话说温宇已经回澳大利亚了,就在白苗还在飞机上的时候,温宇也离开了。   于夏有些想不通,他为什么也提前出国了,不是说在国内待二十天左右吗?刚想和白苗说一下,但是白苗已经挂了电话了,于夏也没在意反正一会儿就见到了,见面再说会更方便吧。   白苗在酒店门口下了车,拖着行李箱往里走,突然发现有个很眼熟的身影在酒店门口徘徊。   “你......”   “啊!白苗姐姐!”没想到竟然是林。   “你来干什么?”白苗板着脸,没好气的问。   林好像没注意到一样,眨了眨眼睛无辜的说:“是这样啊,王勋哥哥让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于夏姐姐。王勋哥哥说,于夏姐姐不接温宇哥哥的电话,但是这个消息真的很重要啊,一定要我告诉她。”   “什么消息?”白苗觉得很好奇。   “呐,就是这个。”林扬了扬手里的纸条,“能遇到白苗姐姐真是太好了,我正担心于夏姐姐不愿意见我,没办法传达给她呢,你也知道啊,于夏姐姐现在连王勋哥哥都不愿见呢。总之,那就麻烦白苗姐姐你帮忙啦,任务完成,我就先走啦。”   看着林远去,白苗疑惑的打开纸条。   纸条上是林抄写的一段话:   于夏,我要回澳大利亚了,走之前我想再见你一面,一面就好。我在七号酒店的619号房间等你。温宇。 第一百二十二章 终究无法回头(3)   真的假的?白苗首先怀疑纸条的真实性,林怎么可能这么好心来送消息?还有王勋呢?他也回S市了么?为什么让林来呢?她先把纸条收进口袋里,然后上楼去找于夏。   “小夏!我回来了!”   于夏刚打开门,就差点被白苗扑到。   “欢迎回来!外面很冷吧,快进来暖暖。”   白苗拉着行李箱走了进来,刚才的问题还萦绕在脑海里,她坐到床上试探性的问,“于夏,你知道温宇要回澳大利亚了吗?”   “知道啊,我刚要跟你说,他今天的飞机呢。”   原来是真的要走啊,白苗的手紧握口袋里的纸条,可是于夏都说了要分手了,他为什么还不放手呢?这样的纠缠又有什么意义,为什么不能放过彼此呢?白苗决定她替于夏去见温宇,既然于夏的话他拒绝了,那么她呢?她算是局外人了,她的话温宇总会冷静的听一些吧?而且这纸条毕竟是林给的,万一是假的呢,万一有什么危险呢?她还是不能让于夏去,白苗对自己的身手还是信得过的,所以立即下了决心。   “那个,于夏啊,我有事情要出去一下,一会儿就回来哈!”   “去哪里?”于夏不解,怎么刚来就要出去呢?   “一点私事啦,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好吧,那我等你回来吃晚饭。”   “好!”白苗额脸上扬着大大的笑容,那是让人很安心的笑容。   出门之后,白苗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于夏就让我为你做些什么吧。   白苗打了车直奔七号酒店,619......   找到地点之后,白苗深吸一口气,然后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个陌生的男人。   “你是......”   还没等白苗说完,陌生男人用手帕捂住了白苗的嘴巴。白苗受惊,想要动手自卫,但是身体越来越软,打出去的拳根本使不上力,糟了,手帕上有药......   意识涣散的白苗被男人拖进了房间,男人小心的看了看走廊,确定没有别人之后才关上了门。   “你要干什么......”白苗用最后的力气说。   男人把白苗扔到床上,“干什么?嘿嘿,你一会儿就知道了,没想到是这么个好差事,   这么好的货色,哥哥我还是第一次见,嘿嘿......”   男人说着,急躁的解开了自己的皮带,他的大腿上有一条半指长的疤,是白苗看到的最后的画面,接着就失去了意识......   白苗是被电话吵醒的,醒来时头痛欲裂,窗外已经完全黑了。   于夏一直在等白苗回去,但是天都黑了,依然不见人影,只好给她打电话,然而打了三次都没人接,于夏的心头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她安慰自己,最近想的太多了,所以才会焦虑吧,兴许一会儿她就回来了呢。   醒来之后的白苗,依然四肢无力。房间里没有人,只有她自己,地上散落的衣物和床上的斑驳血迹让她意识到了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白苗面无表情,没有悲伤也没有眼泪,目光呆滞的看着天花板,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之后,才缓缓起身,拿起手机开始编辑。   她给于夏发了一封邮件,她知道,于夏不经常看邮箱,但是总有一天她会看到的。她现在不能和于夏说话,不能打电话也不能发短信,不然会影响她的决定,有些决心是不能动摇的......   然后她把自己穿戴整齐,脚步坚定的走到窗边,打开窗户......   你见过落叶吗?叶子一直高高挂在枝头,从没接触过供给它的土壤,从叶子的高度俯瞰,所得到的风景叫做遥远。为什么要落?是为了自由?为了风的追求?为了触碰土壤?   其实,来不及有任何的感觉,只是往下坠,往下坠,接近又接近,一切都实现了,一切也都结束了......   “喂?白苗!.......”于夏终于等来了白苗的电话。   “女士你好,我是警察。”一个陌生的男声从手机里传出。   “警察?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我们想先向您核实一下,这个手机的主人和您是什么关系?”   “好朋友啊,她到底怎么了?”   “女士我们很遗憾的额通知您,您的朋友出事了,现在正在医院抢救......”   “怎么会?!她怎么了?出车祸了吗?”   “不是的,您的朋友她跳楼了......”   “什么?!不可能!!你们骗人!!”于夏难以接受自己听到的一切。   “我们希望您能马上赶来第一医院,因为有很多的事情要调查,有些手续......”   “我马上就过去!一定是你们骗我的,白苗才不会出事呢!!”   挂了电话,于夏的手有些发抖,连袜子都没穿,直接穿上外套和鞋子就出了门,打车直奔医院。   骗人的,一定是骗人的,白苗下午还好好的呢,她还说要和我一起吃晚饭呢!一定是骗人的,肯定是别人捡了白苗的手机,对一定是这样!白苗怎么可能出事呢?!她说她会一直和我在一起的,我们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呢,怎么可能跳楼?别逗了,这么荒唐的事情,谁会信呢......   于夏颤抖的拿出手机来,拨出了一个号码。   “喂?”   “学长......”   “于夏,怎么了?怎么哭了?”于夏的声音明显带着哭腔。   “学长......我在去医院的路上,警察说......他们说白苗跳楼了,我不信!学长,我害怕......白苗她......”于夏已经意识不到,自己连声音都在颤抖   “你先别着急,告诉我在哪个医院?!”   “第一医院......”   “你们回S市了?”   “嗯......”   “你别急,我马上就过去!”   电话已经挂断了,于夏依然举着手没有放下,车窗外各种颜色的灯光模糊在一起,于夏瞪着眼睛不让自己哭出来,白苗不会有事的,不可以哭!   一下车,于夏就冲进医院,完全忽视了医院门口还停着警车。   “医生,医生!是不是有个女孩跳楼了?她在哪?情况怎么样?”   医生的神色有些复杂,“这个......”   “你说啊!”于夏紧紧拽着医生的白大褂,眼神急切。   “这位女士......”   于夏回过头来,两名警察站在她的身后,深情严肃,于夏有些六神无主。   “她在哪?白苗在哪?”于夏松开医生的衣服,转身差点摔倒,一名男警察伸手扶住了她。   “女士,我们想先请您来辨认一下......”   “辨认什么?有什么好辨认的,你们在说什么?”于夏的眼神空洞,无助的看着眼前说话的人。   “您先跟我们来。”   于夏毫无意识的跟在警察的身后,脑子里全是白苗白苗白苗...... 第一百二十三章 终究无法回头(4)   “这些衣物请您辨认一下。”   桌子上的透明袋子里放置了沾染血迹的衣物钱包以及摔得粉碎的手机。   那件白色风衣......是白苗的没错,尽管今天下午于夏没有仔细观察白苗穿的是什么,但是那件衣服于夏是认识的,白苗从台湾回来的时候就穿着这件衣服,于夏还说这件衣服很漂亮呢,只是原本的白色已经被血染红了,看的不是很真切。   所以于夏从心底里拒绝承认这是白苗的衣服。   但是那个钱包,那个钱包是和于夏同款的,是两个人一起去选的。于夏颤抖的打开钱包,两个人的合照露了出来,那是白苗去台湾之前的海钓之旅拍的照片,照片上,白苗挽着于夏的胳膊笑容灿烂,身后是无尽的大海,尽管头发被海风吹乱,但是照片的人的,真的很开心......   手机的屏幕粉碎,已经无法辨别,但是型号和颜色......   “她在哪?她现在怎么样了啊?!”即使心里再不愿承认,   这些东西都是白苗的没错。   “女士,请您节哀。我们在她的手机卡里找到了您的名字,才通知您的,希望您能帮忙联络她的家人,我们还有些后续的手续和调查要做......”   “让我见见她,让我见见她!求你们了!白苗一定不会有事的,万一是我们认错人了呢,万一她的钱包手机被偷了呢?对吧......”于夏试着说服自己。   “我们会和她的家属进行DNA比对的,所以......”   “让我见见她!!”于夏拽着警察的衣服,样子有些歇斯底里。   “于夏!”苏于飞气喘吁吁的赶了过来,刚好看到这一幕。   看到苏于飞来了,于夏已经失去了支撑自己的力气,整个人倒在他的身上,“我不信,我想见白苗......他们不让我见白苗......”于夏哭了起来。   “警察同志,这......”苏于飞不解的看着警察。   “我们也是怕刺激到这位女士,毕竟......是跳楼的,所以......”警察不好明说,怕刺激到于夏,每次向死者家属交代的时候,总是异常的艰难,既要说出实情又要让   亲友接受,甚至有时候会遭到家属的攻击,警察这份工作也很难做啊。   “她为什么会跳楼呢?这不可能啊!”苏于飞也觉得难以置信。   “具体情况我们还在调查中,现在还不能下定论,我们需要和死者家属取得联系,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调查。”   “那先让我们看她一眼吧,就一眼,我们都是好朋友,就这么不明不白的宣布死亡,我们有些难以接受。”苏于飞还算是保持着理智,尽管他的脑袋里正在嗡嗡作响,那个大大咧咧坚强勇敢的学妹怎么会做出这样极端的事情呢?   “好吧,你们跟我来。”警察总算是接受了两人的要求,在前方带路,于夏双眼无神,被苏于飞扶着,木讷的跟在警察的后面。   他们在医院里绕行,然后进了一间白色的房间,于夏已经没有精力去看门牌上写着什么,刺眼的白让人睁不开眼睛。   依稀可以分辨出,白色的长布下盖着人形的物体。   于夏上前,颤抖的伸出手来,小心的掀开盖在白苗脸上的白布。   “唔......”只一眼,于夏就跪在地上吐了起来,苏   于飞也紧紧捂着嘴巴。   恐惧心痛愤怒悲伤交织在一起,心脏仿佛要四分五裂一样。   躺在床上的人,长发已经被剃光了,头上缝着的线呈现黑色,像蜈蚣一样盘踞在头皮上。皮肤因为失血过多而呈现出惨白的颜色来,因为剧烈的撞击,脸已经肿胀的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很难想象,白天那个美丽的有着阳光一般笑容的女孩现在会是这般模样,那些电视里的美美的完好的尸体都是骗人的,真正见到了才知道死后的样子是如此的可怖。   为什么会这样,于夏想不明白,死亡这么毫无预兆的降临,她不懂,那个还让她等着一起吃完饭的人,现在为什么会躺在这里,理由呢?为什么啊?白苗,你告诉我啊!到底是为什么啊!你为什么这么狠心,连招呼都不打就离开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于夏剧烈的呕吐着,仿佛胆汁都要吐出来了,嘴里全是苦涩,眼前一黑,整个人坠入了无边的深渊......   “于夏!”苏于飞抱起于夏,和警察一起,把她紧急送往急诊室。   因为情绪崩溃而晕过去,医生给她挂了一瓶不知名的点滴,   于夏躺在病床上,安静的像也随白苗一起离开了一样。   “警察同志,这是白苗家人的联系方式。”苏于飞在于夏的手机里找到白苗妈妈的电话号码交给警察,“还有什么是需要我们做的吗?我想知道,白苗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事情的经过呢?目击者呢?白苗不是会自杀的人,一定有什么隐情,请你们一定要好好调查,还逝者一个公道......”   “我们会认真调查的,现在我们需要死者的家人来签字确认解剖.......”   “解剖?为什么需要解剖?”   “是的,死者是在七号酒店门前发现的,也就是说是从酒店跳楼身亡的,我们需要证据来知道,她生前最后见过什么人,做过什么事......”   “白苗为什么会去那里?......”   警察从包里拿出证物袋,袋子里有一张纸条,“这是在死者的衣服口袋里发现的,死者应该是去酒店见什么人了,接下来的事情我们需要继续调查才会有结果,希望你们能配合,不要有什么过激的行为,也不要自己去调查,以免破坏线索......”   苏于飞看了看纸条,纸条上的话让苏于飞困惑,这是温宇约   于夏的消息,为什么会在白苗手里,而且从用词上看,温宇是和于夏吵架了?为什么去的是白苗不是于夏呢?温宇又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呢?   “纸条上的这个人名我知道。”苏于飞坚定的看着警察。   “我们需要和这个人取得联系。”   “好。”苏于飞再次打开于夏的手机,找到温宇的号码交给了警察。   “谢谢你的配合,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们处理吧,我们会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的。”警察和苏于飞道了别,带着他们收集到的信息离开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狼与狈(1)   苏于飞坐在于夏的床前,心如刀绞。   白苗.......   那个永远不需要人担心的姑娘,那个一直在于夏身边和她一起疯闹的姑娘,那个喜欢美食还不发胖的姑娘,她从没表现出消极的样子,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情呢?   她下午到底见过谁?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   苏于飞按捺不住,用于夏的手机给温宇打了一个电话,尽管警察说不让他们私下调查,但是苏于飞真的太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了。   “于夏......”   “是我找你。”   “你是.......”温宇顿了顿,“苏于飞?”再次和苏于飞交谈让温宇内心五味陈杂,他恨他,是真的,可是于夏的手机为什么又在他的手里?难道他们......   “我有个问题需要你回答,你今天下午在哪里?”   “我凭什么回答你?于夏呢?”温宇皱眉,这个该死的男人居然用这种质问的语气和自   己说话。   “如果不想于夏出事的话,就回答我。”苏于飞的语气坚定,不容反抗。   “于夏怎么了?”听到于夏有事,温宇着急起来。   “你先回答我,我就告诉你。”   “小人......”温宇紧紧握着拳头,若是苏于飞在他面前,他一定会对他动手的。   “我确实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是也绝对不会伤害于夏和她身边的人。”   “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只需要告诉我你下午在哪里,现在又在哪里就行。那我就会告诉你于夏在哪里,发生了什么。”   威胁吗?但是这威胁让温宇不得不妥协,“我下午十二点半的飞机回澳大利亚,现在已经在澳大利亚了......”   “什么?你已经在澳大利亚了?!”如果现在温宇在澳大利亚的话,用航程和时间推算,白苗是下午三点到的S市,出事是下午七点,这期间温宇应该来不及回到澳大利亚,哪怕是三点的飞机,现在应该还在天上,手机处于关机的状态,不可能接通的,所以温宇没   有说谎。那么就是有人以温宇的名义,想要骗于夏出去,但是结果去的人是白苗......苏于飞不敢想象,要是于夏也去了,会怎么样......   “不然你以为你还有机会站在于夏的身边吗?现在你能告诉我,于夏怎么样了吧?!”   “白苗出事了,于夏晕过去了,现在在医院......”苏于飞按照约定回答了温宇的问题。   “白苗出什么事了?”两个人已经暂时抛开了情敌这个身份,有的只是统一对这两个女孩的担忧。   “白苗,她跳楼自杀了......”   “不可能!”温宇脱口而出,他认识白苗这么多年,从没在白苗身上看到这种极端的行为和想法,她是个热爱生活的女孩子,说她自杀,他怎么都不会相信。   “是真的,我刚和于夏来辨认过了,于夏受不了这打击晕倒了,现在正在输液。”   “怎么会......”温宇无力的坐在地上,自己赌气刚回到澳大利亚,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懊悔,要是不这么冲动,要是锲而不舍的追随于夏的脚步,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有人以你的名义,想约于夏去酒店见面,不知道为什么,白苗去了,结果就发生这样   的事情。警察说接下来的事情他们会调查的,大概也会和你联系的。”   “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做?!”温宇感到震惊,用他的名义?到底是什么人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不知道,我知道的也只有这么多了,其他的等警察联系你吧。”   苏于飞挂了电话,努力让大脑保持理智和清醒,他习惯性的咬着手指开始思考。纸条上约的是于夏,也就是说,这人的目标是于夏吗?会是谁?苏于飞想起于夏这一年半遭遇的种种,从第一次见到她打架,到后来被人绑架,再到晚上被人跟踪围困,被人误解,栗子被杀......这些都是巧合吗?还是说,有人从一开始就盯上了于夏?   到底是谁?要如此的置于夏于死地?也没听说过于夏和谁有过这么大的仇怨啊......而且每件事情之间似乎都没有联系,如果说恨于夏的话,那么王晓涵最可疑,但是和王晓涵有过节是上学期的事情了,那么之前的事情又怎么解释?还是说这些事情根本没有关系,是他想多了?   苏于飞觉得头疼。从没想过这样的事情,这种电影里才会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总之,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保护好于夏,这个人一定是个心狠手辣的人,既然没有得逞,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再次对于夏下手。所以,现在必须寸步不离的待在于夏的身边,白苗的   事情警察会去调查,凶手可能藏起来,可如果那人穷凶恶极的话,说不定会做出什么更可怕的事情。   温宇在地上坐了好久在摇晃着起身,他要回去,这么大的事情,他必须要回去,哪怕于夏想和自己分手也好,他现在依然是于夏的男朋友,他要回去守护于夏,所然也想过,是不是该放手,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他是爱于夏的,失去了白苗,她一定会很崩溃,他必须要陪在她的身边,哪怕是最后一次也好。   只是刚到澳大利亚,办理回国的机票需要时间,前前后后直到回去,差不多需要两三天的时间。怎么办?这时候难道只能把于夏交给那个苏于飞吗?不行!温宇想了想,现在谁离于夏比较近呢?有了,王勋,他不是也提前回去了吗?那就拜托王勋暂时先帮忙去看看于夏吧。   温宇给王勋打了电话,告诉他事情的经过。   王勋更是难以置信,白苗怎么可能自杀?当初他是和白苗一起上的同一所大学,两人虽然因为林有些矛盾,但是关系还是很好的,那段互帮互助的时光,他怎么也不会忘记。那个强大的女生,自杀?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王勋答应温宇,明天就去看望于夏,也答应温宇会帮忙照看于夏的,让温宇不要着急,   平安回国。 第一百二十五章 狼与狈(2)   于夏醒来的时候是十一点,苏于飞正靠着墙沉思。   “白苗......”于夏模糊的呼唤白苗的名字,眼睛红肿,双颊也通红。   “于夏,你醒了?”苏于飞用尽量温柔的语气问道,上次失去栗子,于夏就消沉了那么久,现在白苗......他不知道于夏现在的心理有什么变化,是不是还要去看心理医生......   “白苗呢?”   “她......”苏于飞不知道怎么回答,于夏的记忆似乎是恍惚了。   “白苗是不是不在了?”于夏的语气听起来还算是比较平静,但是给苏于飞一种暴风雨之前的感觉。   “......”   “我刚才模糊中听到,白苗是替我去赴了什么约,是吗?”   糟了,被于夏听到了,她一定会把所有的错都怪到自己身上的!苏于飞有些手足无措,怎么办?该怎么办......   “所以说,本来该死的人是我是吗?为什么要伤害白苗呢?有什么冲我来啊!啊!”于夏一拳打在床上,尽管有床垫,但还是听到一声巨响。   “于夏,你别这样......”   “要是我死了就好了......我的存在总是伤害别人......那我死了就好,早点死掉就好了......”于夏面无表情的呢喃着,一边环顾周围,目光最终定格在那透着夜色和灯火的窗户上。   “你死了白苗就能回来吗?”苏于飞抓着于夏的肩膀想要唤回她的理智,他自己已经难以冷静了,“你既然知道是被人算计了,那么你不想找出背后的凶手为白苗报仇吗?你就不想知道白苗发生了什么吗?你就不想一下,白苗愿意看到你这样吗?现在白苗只能睡在太平间里,你难道就不想她入土为安吗?你就这么什么都不做,然后一心只想去死吗?!白苗是怎么对你的,你现在就不想为她做些什么吗?!”   “我......”于夏失神的看着正在咆哮的苏于飞,肩膀被他抓的生疼,但是比不过心里万分之一的疼。   “站起来,于夏,去为白苗做些什么,不能让她死不瞑目!”   “......”于夏低下头,头发垂下遮住她的脸。   “逝者已逝,我们活着的人,要为她做的事还多着呢!你现在就倒下,对得起白苗吗?!”   “白苗......”于夏的身形一晃,再次倒在了苏于飞的怀里。   好烫。苏于飞感受到于夏的脸在发烫,他摸了一下于夏的额头,这是发烧了?   苏于飞又紧急的去把医生叫来,量过体温,39℃。医生叹了口气,“这小姑娘受的打击不轻啊......”见多了生离死别,医生能表达伤感的办法也只有叹息了。   “这样吧,今晚我给她打一针退烧针,我建议最好带她回去,别让她在医院再受刺激了。我再开些退烧药,明天如果还发烧的话,就吃这些退烧药吧,让病人多喝热水。”   “好。”   按照医生的嘱托,苏于飞把于夏带了回家。于夏迷迷糊糊的,一直处在半梦半醒的状态,时不时的皱眉呼唤白苗的名字,让苏于飞很是揪心,一夜无眠的陪在于夏的身边,直到天蒙蒙亮才趴在床边小憩了一会儿。   “白苗!”于夏从噩梦中惊醒,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   “于夏......”苏于飞赶紧安抚于夏,见于夏的脸还通红,就去倒了杯温水,“于夏,先把药吃了吧。”   于夏像是没有意识的木偶,机械的吞下苏于飞的递上来的药,就着苏于飞的手,喝了口温水。   “白苗那边怎么样了?”   “天才刚亮的,警察调查也需要时间的,你先别着急。”   “哦......”于夏继续出神,“白叔叔他们来了么?   ”   “昨晚警察已经联系过白苗的家人了,他们应该当晚就赶过来了吧。”   苏于飞不敢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是怎样的痛苦,白苗的意外一定会让那个家都毁了吧。听于夏说过,白苗的家庭很幸福很温馨的,这对父母来说,失去自己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啊。   “嗯......我去看看他们......”   于夏说着就要下床,但是连站都站不稳,差点摔倒在地上,苏于飞眼疾手快的扶住了她。   “就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还是别去添乱了......”苏于飞皱眉,打横把于夏抱回床上。   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苏于飞给于夏盖好被子,走去开门。   门口王勋一个人孤零零的站着,手里提着东西,“于夏怎么样了?”王勋的语气也很是消沉,得知白苗自杀的噩耗,让王勋昨晚也没有睡好。   苏于飞侧身把王勋让进了屋里,既然是来看于夏的,他也没什么理由阻拦,毕竟他一个人面对于夏也觉得有压力,他不敢让于夏离开自己的视线,回家第一件事就是锁上了所有的窗户,就怕于夏想不开也做出什么极端的举动来。   “她发烧了。在屋里躺着。”   “这样啊......”   王勋走进于夏的房间,于夏正双眼空洞的看着天花板发呆,整个人都失去了生气,像是行尸走肉一般。   “于夏......”王勋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让她振作起来?可是白苗刚刚出事儿,怎么可能马上就能恢复情绪呢?连他自己都做不到,“唉,本来我带了酒过来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你,觉得一醉解千愁也是一种办法,但是你发烧了,还是算了吧......”   “酒......”于夏将目光转向王勋的方向,酒是个好东西啊,她怎么没想到呢,“给我吧。”   “不行,于夏,你还在发烧,不能喝酒的。”王勋把手往后收了收,于夏的身体要紧,不能让她这样折腾自己。   “给我吧。”于夏没有多余的语言,用酒精麻痹自己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她没有力气去面对这一切了,但是苏于飞说的没错,在事情没解决之前,她不能做出过激的举动来,她要等一个真相,在这之前,该怎么活下去呢?于夏不知道,但是现在,大概也只有酒精能帮她了。   “可是......”   “给她吧。”苏于飞去厨房拿了三个杯子过来,别说于夏了,他强撑了一晚上,内心已经在崩溃的边缘了,他也需要酒精来暂时麻痹一下自己,然后再重拾冷静,人总不能一直紧绷着   一根弦,时间久了会断掉的。 第一百二十六章 狼与狈(3)   王勋不再阻止,打开酒,添满了三个杯子。   于夏连着两杯酒下去,直接倒在了桌子上。   不会吧?于夏的酒量这么差么?刚这样想着,王勋也倒在了桌子上,这是......苏于飞的眼前也开始天旋地转,这酒......   意识开始涣散......   门外传来撬门声,但是三个人都已不省人事了。   两个娇小的身影走进屋子里,诡异的笑容让她们看起来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妖怪。   “上次听你的,结果出了意外,这次就看我的吧。”林对着王晓涵得意的一笑......   半年前,林在夜店的拐角处遇到了王晓涵。当时王晓涵脸颊红肿,脸上还有一道淡淡的刀痕,正缩在墙角哭泣。   “你怎么了?”单纯的出于好奇,林上前询问。   那时的王晓涵,刚从苏于飞和一个叫黑子的小混混手里逃出来,不仅受到了屈辱,还接到了学校的开除通知,整个人都坠入了绝望的深渊。   看到是一个小女孩来和自己搭话,王晓涵本不想理她的,她觉得小孩子能懂什么呢,所以连回答都没有。   这让林觉得更有趣了,看王晓涵的样子,一定是夜店的工作者,难道说是得罪人了?八卦的内心让她想知道王晓涵这么惨的原因,而更大的乐趣是想要看到有人比自己还惨,快乐总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不是吗?   林去买了一杯热乎乎的奶茶,递给王晓涵,无意间露出了手上有A字标志的手环来。   “你,你也是......”   “是啊,我们是同行呢。”   A字手环是S市里小姐身份的标志,在夜店里怎么区分小姐和女客人呢?内行人都知道,是通过手环。红色字母A曾宣告一个女人通奸的罪名,令其终生在胸前佩戴红色字母A以证明自己的罪行,受他人侮辱和鄙视。后来,一些妓女们把红色字母A当成她们特有的标志,不但不觉得羞耻,反倒是成为了一种可笑的身份象征。   王晓涵仔细审视这个看起来天真无辜的女孩,“可是你还那么小,未成年吧?你怎么......”   “姐姐,都是干这一行的,你怎么还会问这么幼稚的问题?   ”尽管林心里不屑,但开始用可爱的表情回应王晓涵,“大家都是出来讨生活的,我要钱他们要快感,各取所需而已,难不成你还想我把在床上编的那段故事也讲给你听听?”   王晓涵咋舌,这小姑娘也太会说道了吧,年纪不大嘴巴还挺厉害的,感觉比自己还了解这一行。   “好吧,谢谢你的奶茶。”   “你这是?得罪店里的客人了?这下手可不轻啊......”   “呵,我不就是弄死了一个贱人的猫吗?结果就落的这么个下场,这些亏,我一定会讨回来的,我们走着瞧!”王晓涵紧握手里的奶茶,一脸的怨毒。   “谁呀?这么狠的心,叫什么名字呀,我也听听......”   “那个小贱人的名字叫于夏!哼,提起她的名字我就来气,自己有男朋友了还成天和别的男生在一起,还想立贞节牌坊,连我都觉得恶心,装什么圣女啊,呸,白莲花!”   “于夏?那个从A市来的大小姐,于夏?”林的眼前一亮。   “是啊,怎么,你认识?”   “巧了,姐姐,我和于夏也有一段不浅的渊源呢。”   “哦?”   “我和她,不共戴天。这么跟你说吧,我本来呀,也应该是和她一样的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呢,都是她妈妈害的,害的我无家可归,最后只能流落到这风尘之地。她妈妈已经死了,但是我的怨恨是不可能消失的,我要都报复在于夏的身上,让她也感受一下,什么叫人间地狱!”   “原来是这样......你也怪可怜的,那还真是巧了,我们都有同一个敌人呢。”   “是啊,我叫林,姐姐你呢?”   “王晓涵。”   两个目的相同的女人达成了共识。   大概所有人都听说过狼与狈的故事吧。狼与狈是两种动物,狼身体强壮牙齿锋利善于抓捕猎物,狈的四肢短小但是十分的聪明善于出坏主意,于是狼和狈联合在一起,偷鸡摸狗伤害家畜无恶不作,人们称它们:狼狈为奸。   林就像是一肚子坏水的狈,王晓涵就像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狼。   从此,林和王晓涵成了合作关系的好朋友,成了夜场的姐   妹花,王晓涵没有住的地方,林也主动收留了她。她嘱咐王晓涵一定要稍安勿躁,等待时机,于夏不可能一辈子都顺风顺水,等她出现破绽的那一天,就是她们报仇雪恨的日子了,于夏给她们带来的痛苦和不幸,她们要十倍百倍的偿还。   所谓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皆是可,最毒妇人心。   林一直不动声色的做着准备,曾经在台球厅遇到夜店的客人让林觉得不安,尤其是被于夏怀疑让她有些焦虑,于是想办法让王勋和于夏产生嫌隙,从此可以用王勋做挡箭牌,既能从王勋那里探听到关于于夏的事情,又能淡出于夏的视线以免露出马脚。   终于让林等来了机会,于夏要和温宇分手了,这是个可以利用的机会,林和王晓涵一起商量对策,最终采用了王晓涵的主意。王晓涵受夜店风气的渲染,总想让于夏也蒙受污点,林也正有此意,于是两人想用纸条把于夏骗出来,却没想到来的人是白苗。   这也算是一场意外了,她们没想到白苗的性子那么刚烈,居然会跳楼闹出人命。那个被指派强奸白苗的男人,其实一直是林私下的相好,道上人称浩子,一些小跟班叫他浩哥,他可以算是帮林办了不少事情了,白苗最后在他腿上看到的疤,   其实就是于夏刺伤的。   没错,大学刚开学的时候,被打劫,于夏刺伤大腿的那个男人就是他,那次林是为了接近王勋等人,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于是让浩子和她演了这出戏。于夏在台球厅上班时,下班路上被跟踪,想要对于夏出手的人也是他,只是没想到被苏于飞报了警,浩子吃了大亏,让林也变得小心谨慎起来。   直到这次机会,林才打算再次出手。   王勋来找于夏,林是知道的,白苗出事以后,她一直在王勋的身边随时打探消息,于是听到了温宇和王勋的电话。林帮王勋出主意说,带着酒去看望于夏,酒能消愁也能发泄情绪,不至于把悲伤都闷在心里憋坏了。   王勋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于是就带上了林准备的酒,他不知道的是,酒里有药,和迷晕白苗的药相同......   林和王晓涵一直在暗中等待着,等到时间差不多了,就撬门而入。白苗事件之后林反省了自己,身体上的折磨果然靠不住,还是精神上的折磨更有意思,她要是能拿到让于夏心甘情愿给她们下跪听她们差遣的东西,也算是达成目的了。   两个女人相视一笑,向不省人事的三人走去...... 第一百二十七章 狼与狈(4)   于夏醒来的时候四肢酸软头痛欲裂,眼前的一切都很模糊,她缓了好久才能看清楚自己的处境。   这是自己的房间,她正躺在自己的床上,轻轻活动四肢就能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在被子里是一丝不挂的。   于夏侧目,身边是还在昏睡的苏于飞,从颈部的线条可以看出,苏于飞也是裸着的。   怎么回事?于夏突然出奇的冷静。   大脑在飞速的思考,晕倒之前,她和王勋苏于飞正在喝酒,王勋呢?   于夏努力支撑起身体,下床穿上了衣服,她了解自己的身体,她知道他们之间尽管这样躺在一张床上,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于夏面无表情的拿起手机去了客厅,她从没这么清醒过,她清楚的知道,自己被算计了。所有的事情都联系起来,有些东西开始浮出水面,她要先找到王勋。   手机里有一条陌生人的短信,于夏机械的点开。   “有些照片我想你应该很有兴趣,要是你想我删掉底片的话,就来S市西南方向河边的   废弃工厂来找我,记住啊,只能一个人来,不然我可就要把照片发给你的男朋友了呢。为了表示诚意,我发了几张照片在你邮箱里,我觉得我拍的不错呢,你说呢?”   于夏大概能猜到是什么照片了,但是是谁做的呢?王勋吗?不,当时他和自己一起喝了酒了。还会是谁呢?还没打开邮箱,于夏已经决定要去赴约了,她必须知道这个害死白苗又来威胁自己的人到底是谁。   尽管如此,于夏还是走到电脑前打开电脑,登陆邮箱。   于夏不常登陆邮箱,因为邮箱里总有些垃圾广告,她懒得删除于是就弃置了。再次登陆邮箱果然有许多未读邮件,但是最新的两个让于夏的手微微有些发抖。   第一封邮件没有署名,但是秘密的照片这个标题让于夏知道,这就是短信里提到的那个邮件。   真正让于夏发抖的是第二封邮件,因为发件人是:白苗。   鼠标直接跳过了第一封邮件,双击打开了第二封。   “小夏,对不起啊。   原谅我在这里跟你说道别,因为我没有勇气和你说话,我怕听到你的声音,我怕我对这个世界还抱有留恋。   小夏,我走了,我的身体已经不干净了,我没有脸在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呼吸到的每一口空气都让我觉得恶心,我厌恶自己,也厌恶这个世界。   我厌恶人性的丑陋和不堪,厌恶光鲜亮丽的事物背后总有那么多伤眼的污秽,厌恶自己不小心揭开的社会的本质。然后这厌恶变成了对世间的憎恨。尤其是当我最珍贵的我心中最高尚的东西被人毁掉变得肮脏,那种如同小心呵护了几个世纪的玻璃瓶子突然碎在心底的感觉,那种扎入内心深处的疼远大于溢出的鲜红的液体的疼。   然后我告诉自己,去死吧。让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来死亡,停止呼吸那令人作呕的空气。我想象自己的身体在烈火里燃烧,让每一寸肌肤都来燃烧,自甘走下十八层地狱,走下水深火热,永世不得超生。   让所有的污秽都化作灰烬吧,这卑微的躯体怎么能禁锢高傲的灵魂。   死亡是一种期待,期待鲜红的血染红大地,开出绯红的花。   小夏啊,你别难过,我是想解脱自己,说真的,我想带那个人一起下地狱,可是我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记得,真是讽刺啊。   小夏,你要好好的,我知道,你会坚强起来的,对不起,我太懦弱了,我没办法继续在这个可怕的世界里生存下去,但是我希望你能好好活着,连我的那一份一起,代替我好好   活下去。   代替我一起,去遥远的山村,做一名支教老师给孩子们上课,代替我开一间自己喜欢的花店,和你喜欢的东西一起长相厮守。   对不起,小夏,我爱你。   终于能说出这句话了,真好,不然我可能会一直把这场心事埋在心底,最后和我一起埋进土壤里。我一直小心的藏着自己的内心,我一直以朋友的身份在你身边,我怕我的爱会给你带来困扰。但是这份喜欢是真的,即使我去了台湾,即使离开你,这份爱依然没变,反而变得更加强烈。   我多想一直留在你身边,看着你的头发变白面容衰老,哪怕你结婚生子,哪怕你爱着别人,我都无怨无悔。   我只想你能过得开心就好了。温宇也好,苏于飞也好,找个能陪在你身边的人吧,你从来都不是独立的人,你的身边不能没有人照顾你。   对不起啊,我明明知道的,可是我做不到了,我回不去你身边了。   对不起啊,于夏。   再见了,于夏,我爱你。   白苗绝笔。”   鼠标被紧紧握在手里,于夏的双眼模糊再模糊,模糊到看不清最后那几行字,眼泪无声的落在键盘上。   该怎么去形容这份心情呢,白苗?你的爱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尽管我什么都没到说,但是有你在我身边我就会觉得安心。对不起啊白苗,我没办法像你爱我那样去爱你,但是我真的希望能和你一直在一起,老了还能一起去散散步聊聊天,你做你的蛋糕,我插我的花,我们还能道一句彼此珍重。可是你......   白苗,你放心,我会让伤害你的人下地狱的。我会听你的话,替你好好活下去,不然等我死掉了见到你该怎么回应你呢?如果真的有另一个世界存在的话,请你等等我,等我走完这一程,我把这一生都讲给你听,然后一起转世投胎,下辈子,让我们做一株并蒂而生的两生花,一同生长,一同凋谢,哪怕是把我的养分都给你,来生,就让我还你吧......   眼泪打湿了衣衫,于夏对着电脑大哭了一场,哭到所有的泪水都干涸,眼睛涩到发疼,然后无声的看着电脑,把白苗的信保存下来,她将铭记一生。   接着打开了另一封邮件,邮件里有两张照片,照片里是于夏和苏于飞一丝不挂的依偎在   一起,场景暧昧至极...... 第一百二十八章 救赎(1)   苏于飞醒来的时候亦是头疼,他扶着额头坐起来环顾四周,这里是......于夏的房间!   更让他慌张的是,自己正一丝不挂的躺在于夏的床上,身边的位置......还留有余温......   苏于飞急忙下床穿上衣服,不祥的念头在脑海浮现,于夏不会做什么傻事吧?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情况,但是于夏肯定是比自己先醒过来的,酒里被人下了药,这是苏于飞醒来的第一个念头,但是此情此景容不得他多想了,他必须先找到于夏。   苏于飞着急的穿上裤子,披上衣服就出了房间。   一出来,就看到于夏正对着电脑的桌面发呆。   “于夏?”苏于飞稳住脚步,小心的呼唤于夏的名字。   “你醒了?”出乎苏于飞意料的是,于夏现在的语气很正常,正常到有些反常,这时候于夏难道不是应该变得抓狂吗?   “你,你,你没事吧?我们......”   “什么事都没有,你放心吧。”于夏淡淡的说。   “你这是这在干什么?”苏于飞靠近于夏和电脑。   于夏没有说话,打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事情让苏于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曾经幻想过会有这么一刻,但是没想到   会是在这样的被人摆布的情况下。   “这是?”   “我们被人算计了。”于夏冷静的回答道。   “是谁?谁会做这样的事情?!王勋呢?王勋人呢?”   “不知道,但是明天就知道了,拍照片的人要见我。”   “不行!你不能去!我们直接报警吧!”苏于飞按着于夏的肩膀,生怕她擅自就进到了别人设好的圈套里。   “不!我要去!这些人是害死白苗的人你知道吗?!我一定要亲眼看看他们的样子,我要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不然我是不会甘心的!”   “那么我陪你去!”   “不用,他们让我一个人去。不然......”   “他们是不是威胁你什么了?是这些照片吗?”   于夏深深的看了苏于飞一眼,“我只是担心不然就不会知道事情的真相了,一定是有些话他们只能说给我听的,我想知道真相!这些照片我无所谓。无论他们想发给谁,我都不在乎了......”   “为什么......”   还没等苏于飞说完,于夏起身,踮脚,在苏于飞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苏于飞难以置信的张着眼睛,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于夏吻过的地方。   “因为我不想去在乎了,白苗已经不在了,我不能再失去任何一个我爱的人了。这......”于夏指了指自己的心脏,“这里已经有自己的答案了。”   苏于飞的反应变的迟钝,于夏说的话,是说她选择自己了,是吗?他难以置信的伸出双手,“我可以抱你一下吗?”   于夏微微一笑,张开双臂,走进苏于飞的怀里,苏于飞狠狠咬了自己的嘴唇,差点疼出眼泪来,原来不是在做梦啊。   于夏在苏于飞怀里轻声的说:“明天......我自有安排......”   那边,王勋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醒过来,这里是?......   王勋看了看环境,窗帘的遮光性很好,房间里很昏暗,看起来像是某个酒店。王勋试着活动四肢,突然碰触到一个温热的物体......   这触感是......王勋慌忙打开床头灯,房间突然亮了起来,身边的人迷茫的张开双眼......   “!”   “王勋哥哥......”林脸一红,缩进了被子里,只露出一个脑袋来。   “这是,这是怎么回事?......”   “你不记得了?你喝多了叫我去接你,但是我又不能把你送   回宿舍,只好把你带到酒店了,然后你......然后我们......”林用被子裹着自己,微微起身,指了指白色床单上的斑驳血迹,用被子捂住了脸。   王勋整个人都惊呆了,“我......我怎么什么都不记得?”   “你......”林嘴一扁,泪汪汪的眼睛马上就要哭出来一样,仿佛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看到林要哭,王勋有些束手无策,刚才的疑惑也消失了,“你别哭,你别哭,我没说不相信你,我,我......我会对你负责的!”   但是林听到这句话还是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连人带被子都压到了王勋的身上。王勋轻抚林的后背,林光滑细嫩的皮肤,让王勋不禁心跳加快......   “王勋哥哥......”林在王勋身上蹭了蹭眼泪,然后伸手关上了灯,小小的唇轻轻的在王勋的脸上摸索,“我还想......”   王勋翻身将林压在身下,努力控制自己的呼吸,他的内心还在抗争。林感受到了王勋的犹豫,双手缠绕到王勋的脖子上,稍稍用力,王勋所有的体重都压在了她瘦弱的身板上,卸下了所有的防备......   林皱眉轻哼,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生涩。   男人啊,见惯了风尘妖娆的,就会喜欢这样青涩懵懂的学生妹,所以林在夜店里一直很叫座,新来的客人都以为自己赚到了遇到一个初来乍到的雏妓,然而他们并不知道,林在心里就像看待白痴一样看着他们轻手轻脚的讨好自己,那种三脚猫的功夫还敢问她是不是很厉害,真是可笑啊。他们最喜欢看林一脸满足和无知的说好棒啊,却不知,身下的这个女人,早就阅人无数了。   所以,骗过王勋也是轻而易举。   事先王晓涵问她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林嬉笑着说,这是个大款,想占他点便宜。王晓涵笑她没见过世面,在夜店什么样的土豪没见过,一掷千金的人也不少,何必占这点小便宜,然后就离开了,把主场留给了林。   林在心底冷笑,这么做其实是给自己留条后路。万一于夏报警,那么自己就有不在场证明了,哪怕时间上对不上,但是王勋会抱着对她负责的心态,她说什么王勋就会信什么,她说几点,王勋就会信几点,所以她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足够让她摆脱嫌疑,哪怕于夏指控她也好,于夏没有证据,她却有给自己脱罪的证据。   这才是她导演和王勋的这场戏的真正目的。   那么于夏,明天该让你怎么办呢? 第一百二十九章 救赎(2)   第二天,于夏如约来到了短信里说的那座废弃工厂里。   工厂的地上因为无人打理已经生满杂草,玻璃都破碎了,墙壁上只剩下四面通风的空洞的窗户。   于夏回望了身后,一脸无畏的走了进去。   一楼很空旷,一眼就可以看到并没有人,于夏踏上了吱呀作响的楼梯,到达了二楼。   二楼,远处有三个人逆光站着,只能看出轮廓和剪影,那是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身影。   “你来了?一个人来的?”男人去窗边往远处眺望,的确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身影,他满意的走了回来。   “还挺听话的嘛,看来这个办法真的是有用呢。”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说。   这个声音......   于夏当然能认出来,是王晓涵!   于夏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到了三人的眼前,另一个女人,是林!   牙齿被紧紧咬着,于夏紧握着拳,怒目看着眼前的三个人。   “怎么着?你还想打我不成?”王晓涵走到于夏的身边,甩手给了于夏一巴掌,“这也是还给你!还有......”王晓涵一脚踹在于夏的膝盖上,于夏没有防备,直直的跪在了水泥地上。   王晓涵从兜里拿出刀子,恶狠狠的在于夏的脸颊上也划了一道,“这也是还你的!”   于夏一声不吭,连血滴在地上都没有动摇她的目光,“你们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语气里满是冷静,仿佛彼此的处境反转了一样,尽管跪在地上但她依然像是强势的一方。   “啧啧,这脸蛋真是可惜了,你好歹也等我享受过之后再动手啊......”男人看着于夏的脸,一脸惋惜的说,“不过还好,关了灯都一样,这个不会也是个处吧?”   于夏恶狠狠的瞪向那个男人,这个人就是伤害白苗的人吧?她会让他付出代价的!   “呦呦,这小眼神还挺可怕。这次就别用迷药了吧?和奸尸似的,你们不是说,让她做什么都会听话吗?那就让哥哥我先爽一爽啊!啊哈哈哈......”浩子的嘴里满是污言秽语,让于夏多听一句都觉得恶心。   “那也得她先给我磕头,我才能把她给你。”王晓涵拿出手   机来,打开录像对着于夏,她要把自己遭受的都还回去,“来于夏,看着手机,骂自己,骂到我开心了才行!”   “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于夏丝毫没有理会王晓涵,潜意识里觉得林才是带头的人,她把目光转向林。   “你你你!你敢不听我的话,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把照片发给你男朋友?!”王晓涵在手机上编辑了一下,举到于夏的面前,但于夏依然不为所动。   “你!你会后悔的!”王晓涵又在手机上按了几下,然后得意的冲于夏笑笑。   “林你说话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于夏算是彻底看明白了,王晓涵也好,浩子也好,都是听从林安排的,这时候最是不动声色的人才是真正的主角。   林走上前来,俯视于夏,“十六年前,那时候你才四岁吧?于夏,姐姐......那时候我们就见过了啊,不过啊,我是在我妈妈的肚子里呢。你应该,记得的吧?”   林把脸靠近于夏,“你应该记得我妈妈的脸吧?和我是不是很像呢?”   于夏有一丝恍惚,十六年前,四岁的时候,那时候只有一件事情让她印象深刻,那就是于青禾自杀,难不成......   “十六年前,我妈妈,李,怀着孕,被你妈妈于青禾狠心的赶出家门,结果难产而死。一样流着同样的血脉,凭什么你一直生活的高高在上,而我却吃不饱穿不暖,全靠养母林钰把我养大成人,你知道这些年我们孤儿寡母的都经历过什么吗?!和我们比起来,你经历的这些又算的了什么?!我们这一切都是拜你们家所赐,于青禾无情,何方正无义,那就别怪我报复在你身上了!!”   过去经历的种种都浮现在眼前。   李难产的时候,所有的钱都投进了医院里,身无分文的林钰为了抚养林长大,被迫去夜店卖身,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仅毁了自己,也毁了林。林清楚的记得,那是她十四岁生日的晚上,她早早的回家想和林钰一起过生日,却不小心撞见喝多了酒的几个林钰的老客人在家里和她纠缠,虽然林钰已经将近四十岁了,早就离开了夜场,但是凡是踏足过那里的女人又有谁能全身而退呢?   那些人总会来家里纠缠林钰,林钰为了林一直隐忍着,苟且偷生。但是这次被提前回来的林撞见了,林第一次知道,原来养母以前经常夜不归宿是因为这个原因,小小的林一脸茫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更让林悲愤欲绝感受到这个世界的黑暗的是,那几个老男人因为喝多了酒,所以酒壮色心,对只有十四岁的林下了手,林哭着喊着,可是根本没用,只会更激发那些禽兽的兽性。林钰被绑在椅子上,无力的看着自己视为亲生女儿的孩子被人强奸,急得呕出了血。   那些人把林吃干抹净后,扔下一沓钱就离开了。林和林钰在一起抱头痛哭,从那以后,林的世界变成了黑色的。她一直忍受着这些非人的待遇,把所有的恨都转移到素未谋面的于夏的身上,这恨是根深蒂固的。   林变得圆滑,变得处变不惊,在男人面前做到八面玲珑如鱼得水,支撑她的只有恨......   “同样的血脉?哈哈哈哈......”于夏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不信的话,我们可以做个DNA检查啊!你想否认你们家做的孽吗?!”   “好啊,那就做个DNA检查好了。”于夏用可悲的眼神看着林,“你知不知道,自己被骗了?”   “你说什么?!”   “这段故事你是听谁说的?你的养母?你的亲妈?不管是谁,这么和你说吧,她们是骗你的,你还真以为你是什么大老板   的孩子?别逗了,你只是个司机的孩子!”   “不可能!你才是骗子呢!那你说,于青禾为什么自杀?!” 第一百三十章 救赎(3)   “因为她误会了,她被你妈妈误导了!我们才是受害者!是你妈妈毁了我们家!!”于夏从地上站起来,平视林,“你们才是凶手!该被报复的是你们!你所遭受的一切,都是你们活该!呵!”   “你闭嘴!”林狠狠的打了于夏一巴掌。   啪!于夏瞬间回了她一巴掌。一旁的王晓涵和浩子赶紧把于夏拉开,反剪了她的双手。   “呵!林!你就没想过,十六年前你妈妈为什么心甘情愿不吵不闹的离开我家?那是因为她心虚!她明明怀的是司机的孩子,却让于青禾误会丢了性命,她心虚!她害死了我妈妈,你又害死了白苗!你们全家都是杀人凶手!你所遭遇的?呵,我不知道你遭遇了什么,但是全都是报应!报应!你们一定会下地狱的!”   尽管于夏被束缚了双手,但是气势上依然压制着林。   “你骗人!”   假的,一定是假的!十六年累积的恨,难道都是不存在的吗?那么这十六年来活下去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呢?我苟且偷生活到现在,做了那么多难以原谅的事情,不就是为了报复吗?现在说报复是错的,不存在的,那么我做的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手上沾染的是无辜的人的鲜血吗?我都,做了什么......   我不信......我不信.......   林难以置信的愣在原地,不,我没错,我没错!都是她害的!都是她!你去死吧!于夏!   林精神恍惚的拿起刚才王晓涵用来划伤于夏的脸的匕首,向于夏冲过来!   这一切发生的太迅速了,王晓涵和浩子都还没来得及反应,于夏下意识的后退,自我保护的欲望让她大力的挣脱,趁浩子没有站稳,就近闪躲在他的身后。   “啊!”   “你......”   王晓涵捂着嘴巴尖叫,浩子难以置信的看着扎在他腰间的匕首。   血很快渗了出来,在地上蔓延,浩子缓缓倒地,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一脸惊慌的林,一切都太突然了,她根本没有任何思考,没来得及收手,刀子狠狠的扎进浩子的身体里。   林六神无主,怔怔的愣在原地,我都做了什么......   “杀人了,杀人了!怎么办啊?!”王晓涵也慌了,她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先是白苗自杀,现在浩子也死了,她彻   底傻眼了。   完了,要是于夏回去报了警,那么自己就真的毁了......   “呵,林你到现在还不愿承认你错了吗?”于夏冷笑道,“你要害死多少人才甘心?杀人凶手!”   林眼神空洞,直直的看着地上的鲜血......   于夏走到窗边挥了挥手。   她带人来了吗?王晓涵已经彻底不会思考了,怎么办?怎么办?就这么等着被抓吗?不!不,一定还有别的办法!我不能被抓,我不能,那种被别人唾弃的感觉,我再也不要经历了,我不要......   王晓涵双眼通红,手心冒着冷汗,她把目光转向于夏。   对了!只要于夏死了,不就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了吗!只要她死了,那就死无对证了啊!那就可以都推到她身上去了,不管她和林之间怎样,王晓涵是真的讨厌于夏的,巴不得于夏现在就去死!   不可以用匕首,这样太明显了,怎么办?一阵风从没有玻璃的窗户吹进来......把她推下去!对!就说她畏罪自杀,虽然是二楼,但是下面全是碎石头和水泥地,那就赌一把吧!反正已经没有退路了......   王晓涵突然扑向于夏,于夏措手不及,向后退了几步,“你   要干什么?!”   两个人的声响传到了林的耳朵里,林木讷的看向窗户的方向。   “哈!于夏,你去死吧!”王晓涵后退了两步,然后向前用力的撞向于夏。   “不!”一个娇小的身影冲了过来,推开了于夏。于夏只觉得自己重重的撞在墙壁上,额头有温热的液体流了下来,眼冒金星。   她努力的稳住身形,看到的最后一个画面就是林从窗户坠落......   “别动!警察!”穿着警服的人鱼贯而入。   “于夏,你没事吧!”苏于飞第一时间冲到于夏的身边。   于夏扶着苏于飞让自己站起来,摇晃着走到窗边,林正仰面躺在水泥地上,如果不是周围漫出的鲜红的液体,她就像睡着了一样。   其实,林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本以为在死亡面前会有各种画面涌入脑海里,但是什么都没有,她只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远离了窗户,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惊慌的看着同样惊恐的王晓涵的脸,越来越远......   为什么要这么做?林的周围一片黑暗,看不到颜色也听不   到声音。   为什么要救她......   林觉得自己有些好笑,不是最恨她了吗?不是巴不得她死掉吗?不是想看她痛不欲生吗?这不是她一直的追求吗?她怨了十六年,恨了十六年,哪怕遭受难以描述的伤害,她依然可以活下去,因为她有活下去的理由......   可是现在,这理由是假的,这目的是虚的,这些怨是不存在的。我都做了些什么呢?曾经的我,也是会喜欢洋娃娃,喜欢小动物,喜欢阳光的孩子呢,尽管生活很困苦,但是妈妈对我很好,哪怕不是亲生的,她也处处都为我着想,只是我还太小了,意识不到这就是幸福啊,一心只想和他人去比较,比较来比较去,发现自己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人,怎么会快乐呢......   我一点都不怕死,我幻想过无数的死法,煤气和安眠药是最好的选择了,既不痛苦又能死的漂亮一点,跳楼啊,我从没想过,因为这样死去实在是太难看了,要是脑浆都摔出来,腿骨扎破心脏,那多难看啊......   死了也挺好,什么都结束了,不用再违心的去迎合那些男人了。妈妈她就是因为这种工作,现在身上会有难以治愈的妇科疾病,每天都活得很辛苦,可以不用那么辛苦的活着了,也不错啊......   我走了,对妈妈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她不用再被我拖累了,真好呢。   我走了,没人会记得我吧?   若说,对这世间还留有一点点的留恋的话,那么,王勋哥哥......对不起啊......原谅我吧,我一直在利用你,可是那些日子对我来说是最美好的了,第一次被人保护,第一次见到除了我生活环境以外的世界,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还有这么好的生活啊,要是能一直那样好好的生活下去就好了......   原谅我吧,王勋哥哥......   对不起啊,王勋哥哥......   再见...... 第一百三十一章 救赎(4)   天空是最藏不住心事的了,伤心就下雨,生气就打雷。   在南方,冬天的雨是湿冷的,潮湿的像被泪水浸过的脸庞,冰冷的像一颗不会跳动的心。   事情就这么结束了,丝毫没有拖泥带水,有人入了狱,有人再也醒不过来。   这两天,于夏见过了太多的生离死别。   白苗的妈妈几度哭晕在法庭上,那些如利刃一般的尸检报告书,没有一点人情的宣读:死者白苗,女,十九岁......死前有被强奸的迹象......死因系跳楼自杀......   十九岁,她还没有过二十岁的生日,这么年轻的如鲜花一般的生命突然陨落,就像是一颗初升的太阳突然失去了光亮一般,如何让人不痛心。   而犯人在第二天被匕首刺破肾脏失血身亡,说不出是该高兴还是悲伤,高兴的是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悲伤的是,这样死去未免太便宜他了。   林钰一脸呆滞的坐在椅子上。   死者林,女,十六岁......死因系坠楼身亡......经查证,非自杀......   犯人王晓涵,女,二十岁......法庭判决故意杀人罪,教唆犯罪,判处无期徒刑。   死去的人,把所有的悲伤都留给了活着的人,哪怕坏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没有一丝的释怀能让人走出失去她们的悲伤。   何方正也赶来了,他觉得很不可思议的是,为什么林钰还会以为李的孩子是他的,当时明明都已经和李说清楚了,李也认了,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事情结束后,于夏和何方正一同去往林钰家里,一切都得到了解释。   当年李为了面子,什么都没说,只是和林钰一起离开了。而她们两个之所以这么亲密,是因为林钰和李是同性恋,所以林钰一直把李当成恋人看待,那么她的孩子自然也是她的,孩子的名字是她们名字的组合。只是让林钰不能原谅的是,这个孩子夺走了李的生命,她没办法怨这个孩子,只能怨所谓的孩子的父亲,尽管李一直说,不怪何家的人,但是林钰从心底里认定,何家不可原谅。虽然是同性恋,但是为了生计,林钰没办法,只能靠出卖身体迅速赚到钱来养活这个孩子,所遭受的一切也统统化为怨恨。   对这份怨恨的认知,也传到了林的身上。   现在这份怨恨得到了解释,所谓的报复都是无用的。   何家的人是无辜的,是受害者。林和林钰也是无辜的,亦是受害者。当年的那个司机已经不知所踪了,导致今天所有悲剧的源头都只是李当年没有说出实情。   无论是恶意的,还是无意的,一个谎言,毁掉了多个家庭。浩子也好,王晓涵也好,都是受害者。   最无辜的,还是白苗。   林钰已经悲伤到忘记悲伤,痛到麻木而忘记痛。知道真相之后也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林钰对于夏道了歉,没想到林会做出这么极端的事情来。何方正对林钰道了谢,谢谢林在最后关头救了于夏一命。   一命换一命,何家和林家母女的恩怨算是扯平了。   何方正和于夏离开的当天晚上,林钰怀抱着林的衣物还有和李的合照,吞下了足以致命的安眠药。   我们三个,终于可以团聚了......   王勋始终无法接受有关林的一切事实。他的林妹妹,那个活泼可爱天真浪漫的小女   孩,会谋划这么一场难以接受的悲剧。他不能接受林是夜店小姐的身份,他不能接受林在最后给她的温存都是骗他的,他不能接受导致白苗自杀的元凶居然是自己疼爱的妹妹,他不能接受,自己在不知不觉间成了林的帮凶。哪怕是他不知情,哪怕是被利用,他统统不能接受......   如果,如果我可以早点发现林的与众不同。如果我能理智一点,也许,所有人都会得救了。王勋把林的死亡怪到了自己的身上,如果早些知道林的处境,他一定会把她从水深火热里救出来,哪怕是带她离开这里,也不会让她继续伤害自己伤害别人。   本来那天王勋是很开心的,他准备公开和林的关系,他可以等到她长大,等到她毕业,然后给她一个安稳的家。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最后的那一夜,竟成了永别,他已经准备好了鲜花,那鲜红的花,却被用来献给了葬礼。   王勋没办法接受,一夜之间沧桑了很多。   于夏见到王勋的时候,他正胡子拉碴的把自己关在阴暗的房间里,很难想象一个人在一夜之间变化会这么大。   房间里散落的酒瓶,正着的倒着的,铺了一地。   “于夏,我要离开了......”   “去哪?”   “不知道,但是我必须离开这里。”   “......”   “对不起啊,于夏,没想到会对你做出这样的事情,我要是早点发现的话,我要是不盲目相信她的话,白苗也不会死,也不会死......都怪我......”   “不怪你,王勋,你别这样......”于夏不知怎么安慰他,就像她不知道怎么安慰自己一样。   如果不是白苗给自己留下的那封信,于夏也没办法振作起来,她可以替白苗好好活下去,但是王勋呢,又该有什么来支撑他呢?   她看得出来,王勋是真心的爱林,无论她做了什么,他都是爱着她的。可林却没能等到自己长大......   于夏说不出自己现在对林是什么样的情绪,林设计害死了白苗,但是林最后也救了自己,恨也好,怨也好,就这么过去吧。   活着的人,还是要活着。   王勋到底还是离开了,谁也没有告诉,一个人走掉了。后来,很久之后,于夏从何方正   那里听到了王勋的消息,一个很痛心的消息,王勋因为吸毒,被他爸爸亲自送去了戒毒所。   人都是在受伤之后才会长大的。   原本关系很好的几个人,走的走,亡的亡,基本上已经四分五裂了。   于夏已经不想再回头了,她要往前走,去走她自己的路。 第一百三十二章 谁又放过谁(1)   本打算正式和温宇分手,然后和苏于飞在一起的,但是一个电话改变了于夏所有的计划。   电话是宋佳佳打来的。   宋佳佳从来没和于夏这么生气过。   “你说什么?......”于夏恍惚的握着手机   “温宇他现在就在我家的医院,你自己看着办吧!”宋佳佳气呼呼的挂了电话。   温宇他......出车祸了?   宋佳佳打来电话劈头盖脸的把于夏骂了一顿,她说,温宇刚回国,接到了一个陌生的邮件,是什么,于夏心里已经有答案了。   这个邮件让温宇很受刺激,恍惚间仿佛自己沉进了深海里,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到,眼前的一切都是扭曲的模糊的,随着一声紧急的刹车声,温宇整个人飞出了好远......   宋佳佳说,如果温宇出了什么事,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于夏的。   于夏怔怔的看着手机,别说宋佳佳了,她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的,她绝不能允许再有人因为她而出事了。   于夏来不及和苏于飞打招呼,买了最近一班机票,回到了A市。   下了飞机,于夏直奔宋佳佳家的医院,因为是发小,所以温宇家和宋佳佳的关系很好,出于信任,直接把温宇送到了这里。   于夏赶到病房的时候,宋佳佳,金巍还有温宇的妈妈都在。温宇正躺在床上,被纱布包裹的看不出样子来。   “你还有脸来!”温宇的妈妈发疯似的推搡着于夏,“你看看你把我儿子害成什么样子!你给我滚!”   于夏不为所动,“温宇他怎么样了?”   宋佳佳别过脸去,不愿看于夏,她也生气极了,于夏怎么能这样呢?枉她从前那么喜欢于夏,把她当成好朋友,她怎么能这么伤害温宇呢!说到底,宋佳佳和温宇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他们一直亲如兄妹,哪怕于夏有理由也好,她也不会原谅于夏的。   “你给我滚啊!”温宇妈妈直接打了于夏一巴掌。于夏脸上本来就有伤,这一掌下去,伤口又裂了开了,血沿着于夏的脸滴落下来。   金巍不忍心,把于夏带离了病房。   金巍带着于夏去急诊室处理了一下伤口,护士可惜的说:“脸上会留疤呢,要是好好养护的话,以后可以用粉底遮住。”然后还热心的给于夏推荐了祛疤产品,只是于夏现在并没有心情来考虑这些事。   “温宇他......”于夏把目光投向金巍。   “你们的事情我都听王勋说了,佳佳不该这么对你的,她只是太关心温宇了,你别怪她......”   “没关系,我想知道......”   “温宇的情况现在还在观察,”金巍本想避重就轻的说,但说着说着还是都说了出来,“......大脑受到了撞击,到现在还没醒过来,身上也有多处骨折,还有......温宇的眼睛......”   “眼睛怎么了?......”   “他的右眼眼角膜破裂,可能再也看不见了......”   “怎么会......”于夏刚平复好的情绪又变得翻涌起来,接连发生的事情,于夏紧绷的神经快要到达临界点了。   “接下来就要看医生怎么说了,只要他能醒过来就好了。于夏你先回去吧,有消息我会告诉你的,现在你也看到了,温妈妈不想见到你,佳佳也不想听我解释,她们的情绪都太激动了。”   “嗯,我会每天都来医院的,就在楼下等着,有什么事情还要麻烦你告诉我了,谢谢你金巍。”   金巍知道自己没办法劝她了,也只能先由着她了。   接下来的几天,于夏一直在楼下的长椅上坐着,苏于飞打来无数个电话都被她挂掉了。   她没办法接他的电话,内疚让她没办法回应苏于飞的话。   她对不起温宇,这不是她的本意,她没想过会变成这个样子,内疚和自责填满了整颗心,她已经没有勇气去考虑别的事情了。   三天后,温宇终于醒了过来,只是......   失忆了。   温宇醒来的时候,金巍连忙向他解释了发生的一切,那些照片也好,于夏也好,但是温宇一脸茫然,表示对金巍所说的一切都不记得了。   金巍这么告诉于夏的时候,于夏说不出什么心情来,这对温宇来说是好事,可是却不能   抵消她内心的愧疚。   “金巍,能不能让我看看他,就一眼,让我见他最后一次吧......”   “于夏......你这又是何必呢......”   “求你了......”   “......好吧,我来想办法。”   午饭的时间,金巍让宋佳佳陪温妈妈先去吃饭,他先留下来照顾温宇。待她们走后,藏在楼梯拐角的于夏闪进了病房里。   金巍立在病床旁不说话,于夏小心的靠近温宇。   温宇的右眼被缠上了厚厚的纱布,正靠着病床坐着。   “你是......”温宇看着那个满脸泪水的女生出声询问。   那看向她的左眼里有一丝闪躲,恰好,于夏看到了这一丝闪躲。   “对不起啊,我走错房间了......”于夏努力的笑了笑,可是有谁会哭着笑呢,这不协调的表情,任谁看着都很难受。   于夏转身退了出去。在她没看到的地方,温宇的左眼落下了一滴泪。   于夏毅然去找了医生,她做了一个决定,一个关于弥补的决定。   签完字之后,于夏感觉一切都放下了,还好,还好没有给苏于飞任何的承诺,不然,又会多伤害一个人吧。   那边,温妈妈和宋佳佳都很高兴,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眼角膜捐献者,温妈妈想去感谢,但是医生拒绝了,医生说,这是捐献者的隐私,没有她的允许,他们是不会透露有关捐献人的任何信息的,温妈妈只好作罢。   但是她打心里感谢那个捐献的人,温宇是个追求完美的人,要是让他一直瞎了一只眼睛去生活,大概他一定会变得自闭了吧。还是好人多啊,儿子有救了......   温宇的手术很成功,度过排异期之后就可以拆开纱布重见光明了,宋佳佳高兴的都要哭出来了。   金巍想把这个消息告诉于夏,但是他联系不到于夏了。   这时他才注意到,似乎是从手术的那天起,于夏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医院里,那个她经常坐的长椅上也没有了她的身影,一种预感浮现在心里,但是他谁都没有告诉,包括宋佳佳。   那就这样过去吧,让一切就这么结束吧。   金巍决定把这一切都埋在心底,直到和他一起埋进土里。他不会告诉别人,温宇的失忆   是假的,他看到了温宇为于夏落的泪,他也不会告诉别人,温宇的眼角膜是于夏捐献的,从那以后于夏再也没有出现。 第一百三十三章 谁又放过谁(2)   若是其他人知道了温宇没有失忆,于夏该如何自处?用下半生来补偿吗?   若是温宇知道于夏给了自己光明而失去了一只眼睛,他一定会去找于夏的。   与其让这两个人继续互相纠缠相爱相伤,不如让他们放过彼此,也放过自己。金巍能为他们做的就是,让秘密永远都是秘密。   于夏回家和何方正吃了一顿晚饭。   她第一次见到,一个那么大岁数的男人哭成这个样子。   “小夏......”何方正轻抚于夏的脸,说不出话来。   于夏的右眼上缠着纱布,脸颊上还有一条粉嫩的疤。   “爸,对不起呀......”于夏努力让自己看起来轻松一些,微笑着说。   “你这样......你这样,让我多心疼啊......”何方正锤着桌子,哭的像个孩子。   “爸,我没事,你看我不是还有一只眼睛能看见的嘛。”   “你......唉......”这是来自父亲的叹息,“都怪我没有照顾好你,青禾也一定会怪我的......我以后还有什么脸去见你妈妈啊......自己的女儿变成这   样,都是我这个当爸爸的不称职啊!”   “爸,我真的没事......”   “小夏,我这就去联系医院,我这就去找关系帮你找到合适的眼角膜,实在不行,就把我的给你,你的人生还长着呢,怎么能......怎么能......”   “别!爸,就这样吧。这是我自己的选择,这是我自己的惩罚,这样我就没有什么愧疚了,该还的我都还了,我可以去过自己的生活了。所以爸,我是来向你道别的。”   何方正震惊的看着于夏,“你要去哪?你不要爸爸了吗?”   看着何方正紧紧抓着自己的手,于夏无奈的笑笑,“您永远都是我的爸爸。我又不是不和您联系了。我只是有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答应过白苗,要替她好好活下去,这是我最后能坚守的承诺了,我一定要做到。您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我向您保证。”   “可是你要去哪,要去做什么,你总要告诉我吧?”   “我要去个小山村,做一名支教老师,然后可以自己种些花,摆脱现在的一切,过一种自由的生活。”   “那我可以去看你吗?”   于夏的鼻头一酸,“当然可以呀,只是您可别直接住到我隔壁去,哪有支教还带着家长的,我还怕被孩子们笑话呢。”   “好,好......”得到了于夏的允许,何方正总算是   松了一口气。   “对了爸爸,我走了以后,应该会有人来找我,求您了,千万别告诉他我去了哪里,这是我唯一的要求了,您一定要答应我。”   “这又是为什么呢?”   于夏自嘲的笑了笑,“您看我现在是什么样子,总不能耽误了人家,我还是要面子的,您答应我就是了,如果有缘的话,命运自会有安排的。”   “行吧,我答应你。你什么时候走?”   “明天吧。”   “这么着急?”   “嗯,我怕在家住久了,就不忍心离开了,决心这种东西,一磨蹭就会消失的。”   何方正皱着眉头,“一定要去吗?”   “一定。”   于夏从没这样坚定过。当晚,于夏收拾好了行李,行李很少,只带了应季的衣服,日常用品,几包花的种子,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蓝色的海洋背景让人看起来很舒服,两个女孩挽着彼此笑容灿烂,即使风吹乱了头发......   何方正把于夏送去了车站。两人微笑着拥别,一转身,各自湿了眼。   于夏要去的地方很远,那里没有机场,没有动车和高铁,只能坐火车,然后再换汽车。   窗外的风景由高楼变成了平房,然后又变成了延绵的大山,一天一夜之后,终于到达了终点站。   于夏看着远处耸立的青山,这里,就是我要生活的地方了。   苏于飞疯了一般寻找于夏。   本以为事情都结束了,他终于可以和心爱的姑娘在一起了,可于夏却在突然间失了音讯,音讯全无让苏于飞几近崩溃。   电话也好短信也好QQ也好,任何的通讯工具都联系不到她,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于夏的房间一点都没有动,所有的东西她都没有带走,那个毛绒玩具,她必须抱着才能睡着的毛绒玩具也没有带走。衣服,化妆品,鞋子通通都在,唯独没了于夏。   苏于飞来到了A市,几经周折才找到了何方正的公司。   对于苏于飞的到来,何方正没有丝毫的惊讶,甚至还有一丝欣慰,只是苏于飞比他之前见到的时候瘦了太多,连何方正都不免觉得心疼,于夏到底是怎么狠得下心呢。   “叔叔,于夏她......”   “她离开了,她让我转告你,别去找她了。”何方正顿了顿,又加上一句,“她希望你能好好的,你就照顾好自己吧。”   “叔叔,求您告诉我她在哪吧,您也知道,于夏身边不能没   有人的,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她的,您就告诉我吧......”   “我的女儿我知道,你别问了,我不知道她去哪里了。”   “叔叔......”   “你回去吧,别再问了,我真的不知道。”   苏于飞一直在公司的待客区坐了很久。何方正借去接水的机会看了他好多次......   不行,不能这么快就把于夏出卖了,何方正在心里默念,他可是答应过于夏的,所以一定不能说......   但是苏于飞没有放弃,一直到何方正下班,跟着他回了家,继续在门口等着。   何方正不忍心他在门口挨冻,就把他招呼了进去,这一招呼,何方正很快就后悔了。   起初以为,苏于飞在这里待几天就会放弃了,于是随便指了个客房让他住着。没想到的是,苏于飞这一住下就不走了,虽然不再像一开始那样每天都缠着何方正问于夏的下落,但是他每天还是适时的问一句,其他时间倒是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不仅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连花草的修剪他都亲历亲为。   保姆只能干瞪眼,所有的工作都被做了,她还做什么呀,干脆向何方正请辞得了。   何方正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   原来苏于飞已经在家里住了快一个多月了,他竟然逐渐习惯了苏于飞的存在,也被苏于飞套出不少话来,好在他意志坚定,还没有把于夏出卖了,但是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何方正是越来越喜欢这个男生了,要是真能成了自己的女婿,那真的是没有遗憾了,他一定会替自己把于夏照顾的很好的。   终于,在苏于飞第六次把何方正灌多了的情况下,醉酒的何方正和苏于飞说了很多,关于于夏的成长,她最后做的事情,以及她去的地方...... 第一百三十四章   一大早,苏于飞就收拾好了行李,向何方正道了别。   何方正表面上悔恨交加,可心里却乐开了花。有一个靠得住的人去照顾于夏,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让一个父亲开心的事情呢?虽然何方正嘴上说着放心,心里却一点都放心不下,要是苏于飞不来的话,何方正说不定早就跑去找于夏了,也真会像于夏说的那样,在她的隔壁租个房子,天天都看着她。   既然苏于飞去了,那么何方正就放心了。   苏于飞走之前,去了一次医院,温宇休养的那个医院。   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温妈妈认为,医院的照顾会更周到一些,而且毕竟是熟人家的医院,所以很放心的让温宇留在医院里疗养。   这天,护士正用轮椅推着温宇在楼下晒太阳。温宇有这么好的待遇,并不是温妈妈刻意安排的,而是这些花痴的小护士们自愿的。不得不承认温宇是很有魅力的,即使出了车祸,脸上的帅气丝毫不减,而且又是海归,人又很礼貌很温柔,从不麻烦别人,护士都很喜欢他,有空的时候就会格外的照顾他。   大概是男人的直觉,苏于飞走到了温宇的面前。   这是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之前的时间里,只是互相听说彼此的名字,但是从没见过。   苏于飞虽然心里不愿承认,但是不得不承认,于夏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要是温宇没有出国,那么他就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了吧。   “你是?”温宇一脸困惑的看着眼前这个身姿挺拔的男人,任谁都看得出他看自己的目光有些奇怪。   “你好,我叫苏于飞。”   温宇皱眉,右眼有些隐隐作痛,毕竟手术之后才恢复了一段时间,比不得自己从前的眼睛,虽然看的见,但是经常会疼,也很容易落泪。   “你好,我是温宇。”   “很抱歉,听说你失忆了,你也不用多想,毕竟我们是第一次见。”   “那你找我有事吗?”   “有个东西想还给你。”苏于飞从包里拿出一个首饰盒来,那是于夏落在他家的首饰盒,盒子里,是温宇送她的施华洛世奇项链。   这场面有些奇怪,一个眉眼带着痞气的男生向一个眉眼温柔   秀气的男生递上了一个精美的盒子,秀气的男生无声的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水晶项链。   小护士们的脑洞瞬间大开,互相挤眉弄眼笑个不停。   “后会无期。”苏于飞背起背包,向温宇道了别。   温宇沉默的看着项链不说话。那是一条女式的项链,细细的链子,水晶吊坠背后有几个英文字母:WY&YX。   温宇拿出项链,在掌间摩挲,“能麻烦你帮我戴上吗?”温宇把项链递给身后的护士。   “好呀。”护士虽然说的风平浪静,但是内心早就波涛翻涌了。   啊!可惜了可惜了!这么好的男人,没想到是个GAY啊!天呐!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啊!而且两个人都好帅啊!难道现在的帅哥,都不再喜欢女人了?!刚才两个人的表现又是什么意思呢?!80集的耽美大剧在小护士的脑海里放映......   苏于飞买到了去往某山村的车票,这可真够偏僻的,这个地名苏于飞从没听说过,也不知道于夏是怎么找到那里的。   还好自己软磨硬泡让何方正开了口,不然,真不知道要用多久才能找到于夏,毕竟踏遍中国大地可不是开玩笑的。   一路上,苏于飞的情绪一直高度紧张着,这难道就是所谓的近乡情怯?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乡,可是有于夏的地方,就好像是有家一样。   于夏,你还好吗?   所以这一天一夜,苏于飞都没有睡,直到到达和于夏看到同样的风景的地方,高耸入云,连绵不绝的大山。   村子是一个古老的小村庄,很多墙壁都是泥墙,院子用木篱笆围着。   石板路的边上生长着青苔,时而有羊群和人一起从石板路上走过。村口有一口古井,有个中年男人正在用最原始的方法,用水桶打水。   “大哥您好,请问这里有学校吗?”   中年男人上下打量了一下温宇,用不标准的普通话问道:“城里来的?”   “是。”   “也是来教书的?”   “我是来找人的,一个和我一样从城里来的姑娘。”   “你不会是要带她走吧?”男人警惕的问。村子里一直没有自己的学校,更是没有老师,孩子们上学要翻越大山,到隔壁   的村子去上学,下大雨的时候滑坡的时候,有不少孩子丢了性命。这次好不容易有个城里来的女娃要来给孩子们上课,村子里的人都高兴坏了,把她当女菩萨一样供着,虽说留下或是离开都是她的自由,但是村民还是希望她能留在这里,继续教这些渴望外面世界的孩子。   “不,我不带她走,我是来照顾她的。”   中年男人这才放下心来,挑上担子说:“那你跟我走吧。”   在村子里绕了一大圈,总算是在一所石头搭建的房子前停了下来,房子和其他的土房不同,一看就是新盖的,石房比土房要结实多了,可见村里人的用心。   房前挂着一个木板,木板上用毛笔写着:未来小学。   这些孩子,就是村子里的未来啊。   房子里,朗朗的读书声穿过石墙,中年男人听着读书声开心的笑了,他的孩子也在这里。   “人之初性本善......”   “人之初性本善......”   “性相近习相远......”   “性相近习相远......”   悦耳的女声和洪亮的童声交织在一起。   苏于飞轻声走到了窗外。   一个女生,尽管穿着麻布的衣服,但是依然掩盖不住她高贵的气质。白皙的皮肤和孩子们黝黑的皮肤相区别,一看就不是本地的人。   女生原本披肩的长发被挽起来,在头顶挽成一个简单的丸子,整个人看起来更稳重了。   她的脸上不加修饰,素面朝天,脸颊上有一条淡淡的细长的疤,不仔细看也看不太出来。   女生一只眼睛明亮的像天上的星星,一只眼睛暗淡的像未经打磨的原石。   她正认真的用标准的普通话带着孩子们读书,孩子们也专心致志的跟着老师学习。   课本是在白纸上印刷的,大概是为了省钱,可见这里的贫困,但是依然不能磨灭孩子们对读书的渴望,对外面世界的渴望。   苏于飞安静的站在窗前,这个画面让他的双眼湿润。   一阵风从窗外吹进来,吹乱了于夏的刘海,吹乱了于夏手里的书。   于夏抬头向风吹来的地方看去。   “凤凰于飞,其羽......”   “凤凰于飞,其羽......”   两行泪,从于夏的脸颊上划过,她揉了揉自己的左眼,泪水模糊了她唯一能看清东西的眼睛......   “老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一个稚嫩的童声问道   “老师,是什么意思啊?”又有几个孩子争先恐后的问。   “......是说,凤和凰一起在天上飞,它们的羽毛发出的声音......”   “老师,凤和凰是动物吗?是凤凰吗?”   “老师,它们为什么要一起飞?”   “老师,你不是说,古人的话都有别的含义吗?这句话有什么含义呢?”   “含义啊......”   凤凰于飞,其羽,字面上说的是凤和凰相偕而飞,后用来比喻夫妻恩爱,常用来祝福新人幸福美满......   于夏走出教室,向着风吹来的地方走去。   苏于飞带着灿烂的笑容张开双臂。   风吹起于夏用来御寒的围巾,飘飘扬扬像是翅膀,一对新人好似凤和凰,紧紧相拥在一起。 第一百三十五章 番外(1)   石墙院落,原木篱笆,有花开的正盛。   铮铮树声,蝉鸣阵阵,夏日清晨的阳光洒在小山村里很温暖,不似城市般闷热。   有个另类的屋子,在古朴的小山村里格外的突出。   屋外有一块木牌,立在篱笆旁,上面写着:未来书屋。   原木篱笆做的围墙上盛开着各色的蔷薇,总有村民说,“嘿!这小月季花真好看,到底是外面来的,开的花都是没见过的!”   花的主人也不争辩,这些其实是进口的欧月,其中最美的是龙沙宝石,重瓣粉心白边,在篱笆的入口处,被架成了别致的花门,这么浪漫的东西在这里真是很稀奇,以至于村里有人要结婚了,都借这里来拍照,花园倒变成了外景取景地。   花园里种着红白玫瑰和百合花,一棵樱花树在夏季,绿叶葱葱,一只橘色的猫总喜欢在树下乘凉。   西面的墙边建了个小小的水池,水池里种了睡莲,养了两条锦鲤,睡莲独特的幽香,清冷又淡雅,深得主人的喜爱。   其他的地方也是一片绿意,一年四季都有花香萦绕。   有个女子,正身穿白色棉麻长裙,拿着花洒给花和草坪浇水,水雾在阳光的折射下,显现出淡淡的彩虹。这里没有水管和   水泵,只能一点一点打水来浇花,虽然很费工夫,但是她这么多年来乐此不疲,每一株花都是由花苗养大的,现在都有半人高了,一株百合能开六七朵花,煞是惊艳。   屋子正厅里,两面墙被做成了书架,各种各样的书,分门别类,琳琅满目,书架上挂了个借读的登记本,这里的书可以免费看,但是要在规定的时间还回来,不然这个不守信用的人将再也没有资格来书屋借书了。   中央有一排桌椅和一架琴键已经泛黄了的钢琴。桌子上有一个玻璃花瓶,里面插的花都是从院子里和山上采摘的,经过打理和搭配之后,显得格外的有情调。   钢琴上立着三个相框,一张全家福,一张婚纱照,还有一张是蓝色的海洋背景,看起来很舒服,两个女孩挽着彼此笑容灿烂,即使风吹乱了头发......   一双纤长的手抚过钢琴,指尖在琴键上跳跃。   “学长,你再这样侮辱我的钢琴和耳朵,小心我把你赶出去!”   于夏提着花洒和空水桶走了进来,一脸嫌弃的看着弹的正起劲的苏于飞。   “嘿!怎么就算侮辱了?孩子们可是很喜欢听我弹琴的呢!要不是今天他们都被家里喊去摘果子了,我的听众可是能坐满屋子的。”   “你那是欺负他们第一次听钢琴曲,把孩子们的审美都带跑了!”   犹记得钢琴刚运过来的时候,苏于飞可是想尽各种办法,好歹是用三轮车把钢琴运到了家门口,幸好是淘来的二手货,不然于夏可就要心疼死了。   村子里都一次看到这么大的物件,当然也是第一架钢琴,放羊的孩子和除草的孩子都放下手里的活计,跑过来围观。   在孩子们强烈的要求下,刚放下钢琴的苏于飞一时兴起,说要给孩子们弹一曲肖邦。于夏诧异的看着一脸自信的苏于飞,只知道他会弹吉他,还没见过弹钢琴呢,也凑过来围观。   抬手,摆好姿势,没有谱子,就这么完美的开始了.......   听到苏于飞的曲子,于夏愣住了。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古老的故事:传说霸王项羽独爱一首曲子,闲来无事总会弹上一曲,此曲颇具威武磅礴之气势,被誉为霸弹之风,虞姬得知后,习得琴谱,日日练习,至于达到了闭着眼睛也能弹出此曲来,而且虽是女子,但曲风和霸王十分相近,于是被世人称为:   瞎姬霸弹!   这根本就是对肖邦的侮辱啊,和弦和主旋律完全不合拍,弹错的地方无数,于夏刚想一脚把他从凳子上踹下来,结果发现孩子们都听的起劲,还有鼓掌的,出于对孩子们的爱,不想让   他们扫兴,于夏不得不捂着耳朵听完这一曲。   却没想到助长了苏于飞想要弹钢琴的野心,这个人分明五音不全啊,干嘛这么偏执的非要弹钢琴呢,于夏满心郁闷,五年了,这人一点都不见长进,还是那么痞里痞气的,偶尔展现出来的成年人的稳重也只是在家长面前。   于夏扶额,没办法,这是我选的,我选的......   “那还有,你真的打算一直叫我学长?都结婚一年多了,你说以后有了孩子听到你这么喊我,多奇怪啊。”   “我乐意,就喜欢这么叫,你能怎样?学长!”   “好好好,你开心就好~”   苏于飞揽过于夏的腰,在她的额头上轻轻一吻。虽然五年过去了,于夏依然像是二十岁的样子,尽管现在已经不是齐刘海而是中分的成熟发型,可是她小巧的五官看起来还是比实际年龄要小。   脸颊上有一条突出皮肤的细长疤痕,被粉底巧妙的掩盖了,要是不仔细看的话也看不出来。右眼是空洞无神的,几年前捐献过眼角膜之后,为了使眼睛看起来正常一些,于夏后来去做了个手术,右眼装了一只定制的假眼球,就像残疾的人会装假肢一样,除了不能上下左右随便动之外,和正常的眼球看起来无异,要是不仔细分辨,基本看不出她的脸有什么异样来。   不管于夏变成什么样子,在苏于飞眼里,她只有一个样子,   就是他最爱的样子。   于夏和苏于飞在这里生活的很好。   所以在去年夏天的时候两个人正式领证结婚了。   那是他们在小山村生活的第四年,也是在一起的第四年。没有奢华的婚礼,就是简单的和苏于飞的父母还有何方正一起吃了顿最简单的婚宴,然后两个人依然回到了小山村,避开城市的纷扰,继续他们平静祥和的生活。   于夏依然做着工资少到相当于没有的支教老师,苏于飞空闲时也会去帮忙,不过他承包了一个带着小水库的山头,梯田上种植了果树和蔬菜,用来自家日常食用,多余的可以去集市上卖。山里和水库里散养了鸡鸭,这是两个人主要的经济来源,这种养殖方法虽然比喂食饲料要耗费更长的时间,但是肉质鲜美,被称为绿色肉类,价格自然也是要比世面上普通的肉类高出几倍来。   自给自足男耕女织的生活,虽然平淡无奇,但是两个人过得很充实。   吃得饱,穿得暖,有爱戴自己的学生,友好朴实的村民,还有最爱的人。   一生一世一双人,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呢?   见证这一切的,还有院子里那只橘色的猫。 第一百三十六章 番外(2)   橘猫是于夏的学生送给她的。   有一次,于夏在课间的时候抱怨,刚种下的红豆被老鼠吃掉了,没想到被有心的孩子记在了心里。第二天上课的时候,那个孩子提着个有盖子的小竹篮进了教室,这里的孩子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有时候孩子们会早起去地里帮家人干些农活再来上课的,有时候来不及把农具送回家就会带来教室。于夏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没有在意那个小竹篮。   课程照常开始,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几声小奶猫的叫声扰乱了课堂。   “谁把宠物带来教室了?”   “老师,它不是宠物,它是猫,是捉老鼠的行家!”   于夏皱眉,是啊,这里的猫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家猫,像牛羊为家里做贡献一样,猫也有自己的职责。城市里的那些猫,已经退化到连捕鼠的本性都忘记了,真正沦为了把玩的宠物。   但是,不管怎么说,带动物来教室是会打扰学生学习的,所以于夏多少有些严肃了起来,“为什么要把猫带了教室呢?”   似乎是被于夏严肃的样子吓到了,孩子怯怯的说不出个所以来。   “下课你来找我。好了同学们,我们继续上课。”   下了课,孩子提着小竹篮,扭捏的来到于夏的面前。   “说吧,你为什么要带小猫来学校?”   “......于老师,你是不是不喜欢猫啊?”   于夏皱眉,“老师没有不喜欢猫,只是,你带小猫来玩会打扰其他小朋友学习的,所以下次不可以带来教室了,知道吗?”   “......老师,我不是带小猫来玩的......”   “那么你是为什么呢?”   “......老师,我昨天听见你说,你家里有老鼠,正好我家的大猫生了一窝小猫,我就想,我就想......”孩子的声音像是从嗓子里挤出来的一样,“......送给你一只......”   于夏有些惊讶,没想到自己无意中说的一句话,竟然会被孩子记到了心里去。   “......老师,你不会生气吧?”孩子小心翼翼的问。   于夏这才反应过来,“没,老师没生气,老师是觉得高兴呢。”   孩子红了脸,轻手轻脚的打开了盖子,“老师你看!”   “喵~”   一只橘色的小奶猫,像个小毛球一样团在小竹篮里。   于夏的心脏似乎漏了一拍,愣愣的看着小猫。栗子......   大概这就是命运吧,于夏在心里默念着,大概真的有轮回存在,栗子,又回到了我的身边了。   于夏很自然的,仿佛这本来就是她的猫一样,那么自然的把小猫抱在了怀里。   “喵~”   这软软的叫声,仿佛心都要融化了。   “谢谢你。”于夏冲那个孩子甜甜一笑,“老师很喜欢这只小猫。”   孩子也嘿嘿一下,被老师感谢的自豪感,让他开心极了,蹦蹦跳跳的带着书包回家吃午饭了。   于夏把小猫带回了家,苏于飞看到小猫的时候也是一愣,然后神情温柔的看着于夏和小猫,“给它起个名字吧。”   “橙子。”   “橙子?”   “对,橙子。”   “为什么又是吃的?”   “那么橘子?柚子?巧克力?”   “这还吃的嘛......橙子就橙子吧。来,橙子,让我抱抱~”   于夏把橙子递给苏于飞,橙子还小小的,只有苏于飞一个手掌那么大,苏于飞宠溺的抚摸着橙子,神情温柔,一如曾经对栗子那样。   “对了于夏,咱也不能白拿人家的猫,猫在这都是捉老鼠的,对每户人家都很重要,回头也给人家送些东西吧。”   “我是老师,本来是不能收学生东西的,这样会影响其他的孩子,虽然孩子都是善意的,但总会形成某种攀比心理,对孩子的成长不好。但是,你也知道嘛,这只猫我真是太喜欢了。这样吧,你帮我送些鸡蛋给孩子的父母吧,就说是当作猫咪的谢礼,我们在这里生活这几年,村民们也没少照顾我们,我们也该有些表示了呢。”   “行,交给我吧。明天我就给他们送去。”   于夏满意的扬起笑脸,在苏于飞身边蹭了蹭,像只粘人的猫。   当初在城市的时候,送礼物只会想起衣服,花,奢侈品,可是在这里,要是送给人家一束花,人家只当你是花园里采的,对他们来说没什么价值,他们很难想象,为什么这么一束花在城市里要卖到几百块钱。   就这样,于夏和苏于飞有了属于他们的第二只猫。   橙子继承了橘猫的血统,很快就长成了小胖子,但是是个威武的小胖子,两个月大的时候就捉到了第一只老鼠,这样于夏   有种自己儿子少年成才太有出息了的感觉。   闲着的时候,橙子就在樱花树下乘凉。   于夏会弹上那么一两曲,苏于飞则躺在阴凉处的摇椅上闭目养神。于夏有时会看着这打盹的一猫一人微笑,这大概就是梦想中的生活吧,闲适自得,无拘无束。   于夏看向钢琴上的照片,白苗的笑容还是那么灿烂,白苗,我现在真的过得很好,栗子也回到我身边了,你呢,你还在看着我吗?   手机的震动打断了于夏的思绪。   因为平时上课的缘故,于夏一直把手机调成了震动模式,虽然除了双方的父母外,基本不会有什么别的电话。   于夏本以为是何方正打电话来问自己最近的状况呢,但是,屏幕上显示的名字让于夏握着手机的手不禁抖了一下。   金巍。   好久没提起的名字了,也似乎就在昨天。   “喂?”   “于夏,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有什么事吗?”于夏想不出,事到如今,金巍还有什么事情会给自己打电话。何方正打探过了,温宇的眼睛恢复的很好,应该不会是温宇的事情,那么......   “是这样的,我,我和佳佳十月就要结婚了......”   “这样啊,真是太好了,恭喜你们了。”   “你......”   “真对不起啊,我很忙,回不去了,所以我就给你们包个红包聊表心意吧!”   “于夏,我不是这个意思......”金巍顿了顿,“其实我知道你做的事情,于夏,对不起啊,该说对不起的是我们。当初太年少气盛,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对不起啊你受苦了......”   “哈,都过去了,提那些做什么?我现在过得很好呢。”   “其实我和佳佳是想,你要是能原谅我们的话,能不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呢,我们还是朋友......”   “金巍,”于夏打断他的话“我从来没怪过你,也没有怪过佳佳,我还要谢谢你当初帮了我那么多。你们结婚我是真的替你们开心的,但是实话跟你说好啦,我现在是老师呢,我没办法离开这里,不然孩子们怎么办呢?所以我实在是没办法参加你们的婚礼了,要不这样吧,我让我老公去一趟,我给你们备些礼物让他带过去,怎么样?”   “啥?老公?于夏你......”   “是啊。我结婚了,嘿嘿。” 第一百三十七章 番外(3)   “这,这样啊,那真好,知道你过得好,我们就放心了。”   “对了金巍,你有王勋的消息吗?”   其实这些年来,最让于夏放心不下的还是王勋,也拜托爸爸去打听消息,但是只知道王勋离开戒毒所之后就再没有下落了。   “我有想办法联系过他,总算是打听到了,王勋四处旅行,现在住在西藏。我给他寄去了请柬,但愿他能来参加我的婚礼,毕竟兄弟一场,这么多年走过来了,真不想就这么失了音信......”   “西藏啊......”于夏有一丝恍惚,记得有人说过,西藏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不知道,自己最后的归属,是天堂,还是地狱呢......“要是王勋能去的话,替我向他问声好吧。”   “好。”   ......   挂了电话,刚好苏于飞进门,“怎么了?”看着于夏心神凝重的发呆,苏于飞心里有一丝紧张。   “金巍和佳佳要结婚了。”   “嗯,好事啊。给他们发个红包吧。”苏于飞随意的说。   “这个......学长啊,你可能要回一趟S市了......,我跟金巍说,我老公会替我参加婚礼的......”于夏看着苏于飞一脸抱歉,当时脑子真的是不转了,只是想着自己不能去,不能出现在他们的,尤其是温宇的面前,所以习惯性的把苏于飞推了出去,原来现在已经这么依赖他了啊......   “这样啊......”苏于飞想了想,手指轻轻弹了于夏的脑门,“你都说了你老公会去了,那么你老公我当然会好好替你去参加他们的婚礼的,放心吧。”   苏于飞扬了扬嘴角痞痞的笑了笑,虽然看起来很不正经,但是却让于夏觉得很安心。   于夏牵起苏于飞的手,“走,跟我去樱花树下挖两坛酒出来。”   树下的酒是于夏和苏于飞订婚的时候,于夏亲手做的杏花酒,一共四坛,一直埋在院子里的樱花树下,现在已经可以开坛了。   苏于飞在于夏的指挥下挖了两坛酒出来,打开密封后,酒香   立即四溢出来。   于夏和苏于飞各自浅尝了一杯,味道纯正。   金巍家是做葡萄酒的,酿酒技术必然了得,但是这中国古法的杏花酒,估计金巍一定会很感兴趣。于夏把酒从酒坛倒到特制的中国风青花瓷瓶里,瓷瓶是于夏定制的,本来就想着有一天可能会送人,没想到现在就派上了用场。   离婚礼还有两个月的时间,于夏在考虑要送给佳佳什么呢。   于夏在房间里转了转,目光停在白苗的照片上。白苗曾说过,于夏结婚的时候,她会亲手给于夏做一件婚纱。遗憾的是,于夏没能穿上白苗承诺中的婚纱,她也想给白苗做一件婚纱呢,既然白苗不在了,那么要是宋佳佳能穿上这件婚纱,这象征着纯洁友情的婚纱,也算是圆了两个人的梦了吧。   这样想着,于夏当真动起手来。   先是订购了上好的布料,轻盈的雪纺,立体的欧根纱,连丝线都是最上乘的。因为于夏对缝纫机并不熟练,很多地方都是一针一针细细的手工缝制的。因着夏季有很多要做的事情,于夏只能抽时间来做这件婚纱,于是耗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总算是在十月之前完成了。   雪白的婚纱,简单的V领,下摆是前短后长的设计,拖尾上   用欧根纱做的立体的玫瑰花,灵动的摇曳在身后,好似走过的地方步步生花。因为宋佳佳和于夏的体型相似,于是,最后由于夏试穿一下,看看是否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好美,”苏于飞感叹道,“你自己结婚的时候都没这么上心呢,不然我们再办一次婚礼?让你更美的嫁给我。”   “别闹~”于夏嗔笑着掰开苏于飞正搂在自己腰上的手。“好了,总算是完工了,婚纱和酒你带好了,然后这几天就回去吧,顺便去看看咱爸,他一个人在家也怪冷清的,我劝他再给我找个后妈他也不愿意,唉,也怪我,明知道他一个人还离他这么远......”   “等和爸爸商量一下,以后公司想放下了,就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吧。”   “他个老顽固,肯定不会舍得放下公司的,毕竟那是他和妈妈一起创立的。由他吧,只要他身体健康就好了,你这次回去就在家多待几天,陪他聊聊天开导开导他。”   “好,我知道了,那么你自己在家没关系吗?”   “没事的,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苏于飞在于夏的脸颊上吻了一下,“等我回来。”   “好。”   第二天,于夏把苏于飞送去了车站,看着他踏上了返乡的列车。   苏于飞按照于夏说的,先去了何方正那里。   何方正的精神看起来不错,看到苏于飞回来就像见到自己儿子一样亲热,毕竟也是上了年纪,何方正已经没有从前看起来那么严肃和威严了,就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父亲。   两个人一起吃饭,聊的最多的还是于夏,这两个深爱着于夏的男人,说起她来,都觉得十分的幸福。   婚纱是提前寄给了宋佳佳了,这样她就可以提前安排要穿哪一套礼服,于夏想过,佳佳一定会自己挑选最美的婚纱的,所以这一件,哪怕她不穿,心意到了也是好的。   没想到的是,后来苏于飞告诉于夏,宋佳佳整场婚礼只穿了这一件婚纱,原本准备的六套礼服都没有换,独独只穿了于夏送的这一件,这让于夏大为感动。   婚礼那天,苏于飞穿了一身休闲的西装,拿着请柬和礼物,早早就去了婚礼会场。   会场在海边,就是当初金巍向宋佳佳表白的那个地方。   金巍站在迎宾处接待来客。   “你好,我是于夏的老公,苏于飞。”苏于飞看着金巍胸前   新郎的胸花,递上了自己的请柬。   “嗯......”金巍上下打量了苏于飞,随即热情的说道,“欢迎欢迎!我是新郎金巍,于夏的朋友。你大老远过来一定很辛苦吧,赶紧入座吧。温宇,你帮我把苏先生送去坐席吧。”   金巍身边,那个胸前带着伴郎胸花穿着黑色西服的男子皱了皱眉,“苏先生,这边请。”   苏于飞挑了挑眉毛,嘴角挂着浅浅的笑,跟在温宇的身后往坐席区走去。   “没想到还能见到你。”温宇停了停步伐,正好和苏于飞并肩。   “也是缘分,当时说了后会无期,没想到还是再见了。”苏于飞接着温宇的话说。   两个人的目光碰撞到了一起,互相直视彼此。   许久无言。   “苏先生坐那里吧,这里都是金巍之前的老朋友了,还望你别介意。”   “不介意。”苏于飞坐了下来,温宇就转身离开了,脸上看不出喜怒哀乐来。   苏于飞环顾四周,的确,自己一个人都不认识,还好只要硬着头皮吃完饭就可以散场了,也不需要再和别人交流了。   “学长?”突然有人拍了一下苏于飞的肩膀。   “嗯?”苏于飞转过身来,这个人是......“王勋?” 第一百三十八章 番外(4)   不是苏于飞不记得王勋长什么样子,而是眼前的人实在是不敢认,不仅身型消瘦,脸也看起比同龄人要沧桑许多。   “没想到能在这遇到你,听说你和于夏也结婚了,那真是恭喜了。”王勋说的风轻云淡,明明是祝福的话,却那么淡然,好像和这个世界不再相交一样。   “于夏让我替她向你问好,你现在”   “我现在挺好的,在西藏,开了家酒吧,也算是能养活自己了吧。西藏那个地方啊,让人平静,是个好地方呢。你们有时间的话,就过来玩吧,我随时欢迎。”   “好啊,等有机会我一定带于夏过去。”   好在有王勋能说上几句话,整个婚礼对苏于飞而言不至于太无聊。   苏于飞拍了许多照片发给于夏,于夏倒是很开心,打心底里开心。   当然了,苏于飞拍照的时候刻意避开了温宇,所以给于夏的照片里也只有金巍、宋佳佳和王勋。   婚礼敬酒的时候,宋佳佳逮到机会,拉着苏于飞问了很多关于于夏的事情,苏于飞都回答的十分顺畅,这让宋佳佳也松了一口气,于夏能找到一个好归属,对所有人而言也算是一种解脱了。   宋佳佳是在于夏离开后的第二年才知道,温宇的眼角膜是于夏捐的,这让宋佳佳感到十分的内疚和自责,尤其是在于夏离开之前,她都没有好好的看于夏一眼。   现在知道于夏过得很幸福,她也就放心了。   温宇一直不咸不淡的看着苏于飞,看不出任何特别的情绪来,毕竟他是个失忆的人,至少,在别人眼里看来是这样   婚礼过后,苏于飞还是按照于夏的嘱托,去看望何方正,结果被何方正催促着,“你还是回去陪于夏吧,我一个老头子,有什么好陪的,对了,还有这,这些,都带回去给于夏,都是她爱吃的”   苏于飞看着,不知何时,何方正已经堆了一大堆东西了   “爸,要不您和我一起回去?去和于夏一起待几天吧,她也怪想您的,还有啊,这么多东西,我一个人也拿不了,您看是不是?”   “也行!”   于是一个给了台阶,一个顺着就走了下来,两人一起往山村去了。   火车临到站,苏于飞才给于夏打电话,为的是给于夏一个惊喜。   所以来接站的于夏一脸惊讶的看着眼前这个双鬓斑白但依然精神抖擞的男人,“爸!您怎么来了,怎么不提前和我说一声,我”   话还没说完,只觉得眼前白光一闪,于夏整个人恍惚的往前倒去。   苏于飞眼疾手快的扶住了于夏,但还是吓了一跳,何方正更是不得了,手里的东西东扔下了,赶紧去看于夏。   于夏靠在苏于飞身上揉了揉太阳穴,“可能是最近累着了,或者低血糖,你们不用这么紧张啦。”   “这怎么行呢!走,爸带你去医院看看!”何方正又拿出了他严肃的表情。   “不用了爸,我真的没事”   “于夏,你就听爸爸的话吧,我们一起去医院看看,这样我俩才能放心啊。”苏于飞也用不容反对的语气说道。   于夏无奈的笑笑,真是服了他们了,算了,就听他们的吧。   于是两个大男人,手忙脚乱的拿着一大堆东西,把于夏送去了医院。   “医生,我女儿怎么样了?”何方正看医生拿着化验单端详了好久,忍不住出声询问。   “这个啊,”医生扶了扶眼睛,看了看地上堆的东西,“这个啊,孕妇才刚刚怀孕一个多月,用不着吃这么多补品的”   “啊?孕妇?你是说我女儿怀孕了?”何方正眼睛瞪得老大,似乎是不敢相信。   “怀孕了?我我要当爸爸了!”   “我要当外公啦!”   苏于飞和何方正两个大男人,现在高兴的像两个孩子一样搭着彼此的肩膀。   于夏也一脸的不可思议,她摸着自己的肚子,腹还很平坦,很难想象,这里有个生命正在生长。   “咳咳”医生打断了几个人的思绪,“孕妇有些低血糖,所以怀孕期间不能太过劳累,虽然说要注意营养,但是也不宜吃太多的补品,不然容易婴儿过大,孕妇体型较瘦,婴儿过大的话不易生产。”   “好好好,我们会注意的!”苏于飞抢着回答。   “行了,没什么大问题,可以回去了。”   医生发了话之后,何方正一个人拎起地上所有的东西,“苏啊,我拿着东西,你扶着夏,一会儿下了楼梯可要心了”   “爸,没这么夸张吧”   “爸爸可是过来人,前三个月一定要注意,这时候胎儿不稳定,可不能马虎了!”   听到何方正这话,于夏大概能想象到,当初于青禾怀自己的时候,何方正该是有多紧张   把于夏送回家之后,何方正在这里住了几天,交代好苏于飞孕妇要注意的事项,然后说,“我先回公司,把事情都交代一下,几个月以后我再回来,我要看着我外孙出世,照顾我女儿坐月子!”   “爸,过段时间我婆婆也会来的,你忙你的就行。”于夏十分无奈,这种感觉自己仿佛是个瓷娃娃了。   “那不行,我炖鱼汤可是一绝,当年你妈妈坐月子的时候最喜欢喝我做的鱼汤了。”   “爸,您说了算,什么时候想来都行,您不在这的时候也放心吧,我一定会照顾好于夏的!”   “还是苏懂事!于夏交给你我也放心了。那我就走了,于夏,你不能挑食,一定要注意营养均衡”   “知道了爸 ”   “爸,我去送您。”苏于飞拿着车钥匙准备出门。   “不用不用,你在家陪着夏吧,我又不是七老八十了,自己回得去。”   说完,何方正就迈着稳健的步子走了出去,每一步里都带着要成为外祖父的喜悦。   于夏的预产期在来年的七月中旬。所以于夏早早就给孩子想好了名,七月。至于大名嘛,两个人还在探讨   怀孕期间,于夏深刻感受到了什么叫祖宗一样的生活,每天基本上就像是被供着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这么下去都快变成低能儿了,还怎么教学啊   苏于飞的妈妈也早早就赶了过来,这是第一个孙子,要当奶奶了,自然是高兴,把于夏捧在手心里,每天变着法子做饭给她吃,结果于夏原本瘦尖的脸,到了七月,已经变成了婴儿肥了。   七月一开始,所有人都凑齐了,苏于飞的父母,何方正,都格外的注意这段预产期,使得于夏都不由的紧张了起来。   因为和所有人都商量过了,于夏怕疼,所以选择刨妇产。由于怀孕的时候做了很多功课,也查了不少资料,当看到宝妈们说起顺产的时候,会撕裂,会不打麻药就侧切和缝针,于夏吓得血压都高了,尽管知道顺产可能恢复的更快也不会在肚子上留下疤。但那时于夏宁愿留疤,也不能忍受不打麻药就撕裂肉体的痛觉,想想就可怕。   好在家人们都比较开放,没有那种必须顺产的传统思想,所以当于夏选择刨妇产的时候也没人反对。   这样的话就需要提前去医院了,苏妈妈准备好了一切产后要用的东西,然后众人一起带着于夏到医院提前准备,许是过度紧张的原因,还在去往医院路上的时候,于夏就感觉到阵痛。   “爸,妈,我,我肚子,肚子疼”说着,于夏的额头已经开始冒汗珠了。   “快,于飞,车开快点,夏要生了!稳着点!”苏妈妈一边握着于夏的手,一边冲苏于飞喊。   苏于飞听见于夏喊疼,精神立马紧绷了起来,高度集中的开着车子,于是又稳又快的到了医院   没想到准备了那么久的刨妇产,最后还是变成了顺产,躺在手术床上的于夏紧紧咬着牙,疼的眼泪直流,但是为了孩子,也必须要坚持才行   “妈,怎么于夏进去这么久了,还没出来?!”苏于飞在手术室门口不知转了多少圈了。   “这才进去不到二十分钟呢,别急,当初我生你的时候生了一上午呢。”   “这么久啊”可这依然不能安慰到苏于飞,尤其是透过不完全隔音的手术室门,隐约能听到于夏撕心裂肺的叫喊声,更是让苏于飞捏了一把汗。   一个多时过去了   “哇哇”婴儿的啼哭声穿过门板,直击每个人的心灵。   “生了!”   “生了生了!”   护士用消毒过的毛巾包着婴儿出来,“是个男孩,六斤七两,母子平安。”   手术室门一打开,婴儿洪亮的哭声就传了出来。   “我老婆呢?怎么孩子出来了,她还不出来?”   “产妇还要做产后的处理,别着急一会儿就出来了。”   在苏于飞焦急的张望中,于夏终于被推了出来,由于刚才太累,现在已经睡了过去。   苏于飞和护士一起把于夏推到了病房里,长辈们都抱着大孙子爱不释手,每个人都抢着轮流抱,苏于飞抱过宝宝之后,就安静的看着于夏的睡颜,鬓角的头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了,苏于飞握着于夏的手:辛苦了,亲爱的。   “孩子呢?”   于夏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要看看孩子。   “这里呢!”苏妈妈赶紧把七月抱了过来。   于夏仔细的看了看孩子的脸,然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怎么了怎么了这是?坐月子不能哭的,对眼睛不好,闺女别哭别哭啊!”于夏这一哭,所有人都慌了,这是怎么了   “他,他怎么长的这么丑,皱皱巴巴的”于夏带着哭腔,说出了让大家忍俊不禁的话。   “傻孩子,刚出生的孩子都这样,过几天保准变得白白嫩嫩的!”   “真的?”   “真的!”苏妈妈的笑容灿烂,宠溺的看着自己的儿媳妇。   “于飞,夏,你们给孩子想好名字了吗?”苏爸爸问道。   “嗯,想好,名叫七月,大名”   “苏在御。”两人异口同声的回答。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第一百三十九章 温宇篇   “The house is finished, sir. What else is needed?”   “No, thanks.”   温宇给保洁人员付了钱之后,回到了书桌前,继续刚才没写完的日记。   “我来澳大利亚已经七年了,已经决定要定居在澳大利亚了。大陆那边,金巍和佳佳已经结婚了,我已经没有回去的理由了”   温宇摩挲着脖子上已经带了许多年的施华洛世奇项链,纤细的链子,一看就是女士款,但是温宇从没有摘下来过。   “她也已经结婚了,我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来,想说祝福,可是也说不出口来”   温宇摸了摸右眼,最开始的时候,每当想起于夏来,每当想要去找她的时候,右眼就会隐隐作痛。现在虽然不痛了,也没有想要再去见她的念头了,只是变得很容易就流泪了,不知道这个眼角膜的主人,是不是也经常落泪呢?   每当想起于夏的时候,就去写信,于是,书桌旁的已经堆了三个纸箱的信了。没有落款,没有收信人的姓名地址,最后的一封信甚至只有几个字:我想你了,你还好么   你还好吗?于夏。   我想你应该现在过得很好吧。我不会去打扰你,只是我没办法忘记你。   我早就知道,很早就知道,你的心动摇了,你不再属于我了,也或者说,你从没有真正爱过我。   我知道,最开始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是出于对我的感激,因为在你身边空无一人的时候,陪着你的人是我。所以你感激我,后来慢慢习惯了我的存在。   要是我能一直在你身边就好了,这样你就不会把目光转向别人,也不会让别人有机会站在我曾经站过的位置上。   所以,只能怪我自己,没能一直守护你。   我也曾怀疑过,是不是你选择他,也是出于对陪伴的感激呢?   在你难过的时候,他给了你肩膀,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他给了你帮助,所以你感激他,就像当初对我一样是不是?   我不知道答案,我也没有勇气知道答案。   至少,不能否认的是,至少他做的比我做的好。   至少,在我没有勇气面对你的时候,他能一直追随着你,而我却只能选择“失忆”   如果忘得掉的话,如果,可以忘记的话,我想   我想,我还是不可能忘记你的吧。   记得当年刚见到你的时候,你看起来那么强大,那么不可一世,也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   我很心疼,心疼你一个人逞强,我想保护你,让你不至于喝多了以后只能一个人扶着树,没有任何的依靠   那时候,我刚答应父母的要求,大学去澳大利亚留学。那时候,我很害怕,我不想一个人出国,尽管我在别人看起来无所不能,实际上,一个人在陌生的国度,我也会恐慌的。   直到遇到你,你和我很像,但是却比我更煎熬也比我更坚强。那时的你对我来说,就像是,就像是一个英雄吧。   哪怕背负着一个人的孤独和苦难,也总是扬着笑脸,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坚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虽然很偏执,但是你总是在证明自己,并且得到所有人的认可。   这是我做不到的。   我不敢偏执,也不敢承诺坚持,我害怕万一我做不到,或者做的不够好会让大家失望,我的内心其实是个胆鬼。   说来也是有趣,没想到,是我坚持到了最后   说不恨你,是假的,说不记得你,是假的,说不爱你,也是假的。   看吧,我确实是个胆鬼,胆到不敢面对你,甚至连悲伤都不敢表达给你。或许以后我还会遇到心动的人,我也会结婚生子,只是,心里始终有个空缺,那是你的身影,没有人能够填补   你说过最不要脸的两句话就是,改天请你吃饭和我下辈子还你。   那就让我厚着脸皮说一句:   这一世,只愿你从此无忧无虑,平安幸福。   下一世,请让我,站在你身边吧。 第一百四十章 白苗篇   我认识于夏的的时候,我长得很瘦弱,又因为父母都是老师,所以,一些调皮的男生总会在背地里欺负我。   他们会扔掉我的文具,在我的课本上涂鸦,趁我睡着的时候把鞋带绑到桌子上   而我,除了大哭,什么都不会   那一次,放学的时候,那些经常欺负我的男生趁老师走后,悄悄跟在我身后,用剪刀剪了我心爱的长发。   我委屈极了,可是我打不过他们,只能站在原地大哭,最可气的是,领头的那个男生还在冲我做鬼脸。   “啊!好疼!”   只听见那个男生大叫了一声,我朦胧着泪眼望过去,只见一个像洋娃娃一样的女孩一手抓着男生的衣服,一手拿着拖把狠狠的打向个男生。   “叫你再欺负人,叫你再欺负人!”   “救命啊,救命!”男生大声的向同伴求救。   但是她一个拖把横扫过来,所有人都不敢上前,“谁敢过来我就像打他一样!”   “快跑!”   “我们去告诉老师!”年少的男生总是那么不够义气,就像是一颗糖果就能决定谁是你的朋友,那几个男孩一转眼人就跑没了。   “你!快给她道歉,不然我还打你!”女孩挥了挥手中的拖把。   “呜呜呜对不起”男孩哭着向我道了歉,而我当时已经呆住了,没想到像洋娃娃一样可爱的女孩也会这么厉害。   “哼,你可以走了。”女孩松开了男孩的衣服。   “你给我记住了!哼!”男孩边跑,边抹着眼泪,还不忘回头放一句狠话。   “胆鬼。”女孩不屑的说。   我愣愣的看着她,连哭都忘了。   “喂,你会游泳吗?”   诶?她是在问我吗?我看了看周围,好像确实只有我一个人,可是她为什么这么问   “你会游泳么?”女孩又问了一遍。   “不,不会以前去过海边,结果被水呛到了,再也不敢下水了”   “你还记得呛水的感觉吗?”   “嗯很难受,挣扎也没用,什么都抓不住,还以为自己要死了”   “很好。”   “诶?”我有些懵了,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下次他们再来找你麻烦,你就打他们,你就想象自己掉在水里了,手该怎么挥就怎么挥,记住了吗?一定不能哭,不然他们只会以为你好欺负!”   “诶?”   我完全没明白她在说什么,但是似乎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于夏,走了,回家了。”一个老奶奶在外面呼唤她。   “好~”女孩就跑开了。   于夏啊,她叫于夏呢。   我念着她的名字,没想到这个名字一念就是十年。   果然第二天的时候,那些调皮的男孩又来找我的麻烦,他们抢走了我的作业本。当我准备哭的时候,我想起于夏的话来,想象自己掉进水里   我闭上眼睛,拼命的挥着自己的胳膊,听到有男生的惨叫声我也没有理会,直到累了,我才睁开眼睛,只看到,那几个平时欺负我的男生有的被指甲抓花了脸,有的流了鼻血,哇哇大叫着四处躲,那种感觉,那种感觉,怎么形容呢,只能说超级爽!   尽管后来被妈妈批评了,但是从那时起,我就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怎么不被别人欺负,也学会了真正的打架,只是再也没有见到于夏   后来上了高中,没想到还会再遇到她,也没想到,场景反转,是她被人包围着。   第一眼我就认出了她,很激动,就像是见到了梦中情人一样,哈哈,这么说有些奇怪了,又或者,我对她的感情本来就很奇怪   我想待在她的身边,听说她很出风头,一定会有人为难她吧,这一次我想保护她呢,所以我就总是找各种理由去见她,没想到最好用的还是美食啊,她从不会拒绝请我吃饭,于是我就有了新的爱好   是啊,我喜欢美食,也是因为她。   如果可以,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想一直待在她的身边呢。   哪怕她终有一天会结婚生子,会有自己的生活,但是我依然有权利陪在她的身边,因为我是女生啊,是坏处也是好处,因为是女生,所以不用担心会失去她,就可以以闺蜜的身份永远站在她的身边了。   真好啊。只可惜   只可惜,我似乎失去这个资格了呢。   对不起啊,于夏,我失去了对女生而言珍贵的东西。   对不起啊,于夏,我是不是有些自私了,可是我没办法再站在你身边了。   对不起啊,于夏,原谅我这么懦弱,没能陪你走到最后。   对不起啊,于夏   我爱你。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新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