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新奇书网(   《风起之时》作者:三山蓝   文案:   起初,叶以为这只是一个手刃仇人的故事,然而风起之时,这操蛋的世界却并不让她置身事外。   她只好把高冈拉过来:“你挡。”   包租婆女主x身经百战刑警   叶不愁衣食,平日里“横行霸道”,被人追着怼:“别横了,你家房子都塌了。”   谁?谁干的?搞他!   高队长?那搞个屁,搞不起。   她说:“娶了我,你就发财了。”   高冈扛起她就走:“我想一夜暴富。”   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   高队长警告:请注意,文章非爽文,慢热慢热慢热。笑点、甜点都有,眼霜自备,你们是仙女,作者养不起。   陟彼高冈,析其柞薪。析其柞薪,其叶兮。   一些小剧透:   谁吃了我父母   杀死那个重庆人   我在考古工地偷文物   谁在首都四处涂鸦   当唱京剧的男人去了红灯区   内容标签: 三教九流 情有独钟 制服情缘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高冈 ┃ 配角:陆清野,岁方宴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包租婆你家房子塌啦 第1章 序章   每年的高考一结束,各地的旅游景点总会挤满十七八岁的学生,三五成群,叽叽喳喳。   比如这长城脚下,就站了一溜儿的中老青年旅行团,从导游到成员,穿着鲜艳的荧光马甲,举着小红旗,顶着大太阳苦哈哈地排队。   中间生生挤进去好些个少年少女,不怕热,又不怕晒的,嘻嘻哈哈,有说有笑。   快乐得像喝了一杯加冰块的桃子汽水儿,心中的烦躁一下就散了。   前边排队的人群动了动,似乎是有人在卖东西。几个学生兔子一样蹦蹦跳跳,隔着密密麻麻的人群,终于看到骚动的源头。   是个女孩子,在卖汽水。   她那汽水漂亮,粉粉橙橙的颜色混一块,日光透过杯子里的冰块打下来,晶莹剔透的。每只杯子都加了半片西柚,还有蓝色的小花。   品相这么好,价格高一点倒也能让人接受。   汽水是现榨,旁边摆着榨汁机,穿着马褂的大爷帮忙榨汁,说一口京片儿:“我搁这儿卖水果卖了七八年,都是自家种的,您打周边转悠转悠,都知道我这果子甜;要有一个不甜,哎哟!我可没脸出来卖。”   女孩闷着头做汽水,任谁来也不说话,从头到尾只是点头、摇头。旁边的大爷不一样,俏皮话多,几个学生和他聊起来。   游客们竖起耳朵来凑热闹,反正也无聊,打发时间也是好的。   “暑假结束该上大学了?真好。”他那“真好”两个字,拖得老长,少年们都笑起来。   “北京嘛,首都,可得好好玩。长城,故宫,一个都不能少。”   “学校里有啥好玩的事啊?给我讲讲,天气这么热,要没人讲,我没力气榨汁了啊。”   “说相声?我要有那本事,至于在这儿烤太阳嘛。”   ......   这大爷上下嘴皮子一碰,说个没完。   一个男生拿着刚买到的汽水,对女孩打手势,他指指杯子里的花,又指指桌上还没装杯的汽水,动作急切,可就是不出声。   女孩抬眼看他,那双眼睛生得极漂亮,好像会说话,里面明明白白写着:她没懂。   男生急了,转头看看身后,小女朋友站在人群中,安静地等他。   “怎么了?”榨汁大爷停下手头的事,探头过来询问。   男生松了口气,忙道:“我女朋友花粉过敏,能不能换杯没花的?”   大爷笑起来:“悖不说话光做手势,我还以为你哑巴呢。”   “这不是......”男生挠了挠头,后面的话他没说,脸上有些尴尬。   “这花没有花粉,不过你想换一杯也没问题。”女孩接过他手里的汽水,重新做了杯新的,多加了半片西柚在里面。   她的声音很好听,有些冷,不甜不腻,刚刚好。   男生红了耳根,原来不是聋哑人啊,那他刚才那些动作可不是丢死人了?   旁边几个学生察觉不对,笑嘻嘻地冲大爷讲:“大叔,您女儿长得真好看。”   出来之前,家里大人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注意安全,跟陌生人打交道多留个心眼,待人接物要礼貌。不管怎么样,嘴甜总没错的。   这话说完,女孩看了他们一眼。她低下头,继续手里的工作。   大爷愣了两秒,笑得气喘:“她啊!跟你们一样,刚高考完。这是来给我打工的,你们瞧瞧我这张脸,能生出这么个好看的大闺女么?我还羡慕她爸妈哩!”   她心里头搁着事儿,老放不下,有人建议她来长城,她便来了。后来瞧着这边风景好,景区之外也还算清静,干脆就留了下来。   “跟我们一样?”少年们惊讶地发出感慨,“自己挣钱来旅游么?太酷了吧。”   叶往透明杯子里注入汽水,利落地加上花和西柚,盖上杯盖,手一推,将五杯新鲜饮料推到少年们面前,冲他们一笑:   “不是旅游,是挣学费。”   -   刚拿到通知书那会儿,一家人找了个时间去温泉馆。早就计划好了的,就等着录取结果出来,好也要去,不好也要去。总之,一家三口得一起去。   高考这些日子,全家人被折腾得够呛。唐如兰每天都要绞尽脑汁地想今天吃什么,明天吃什么,中午、晚上吃什么......   叶国威也好不到哪儿去,心里头搁着事,老闲不下来,只好大半夜出去开出租车,多接几个单,免得打扰叶复习。   最轻松的反倒是叶,也不见多焦虑,该吃吃该睡睡,长胖是一定的事。   考前两天,在国外做研究的舅舅还打电话给叶。人心态好得很,不知道的,还以为参加高考的是她爸她妈呢!   现在通知书寄到了,尘埃落定了,照叶的话说,她是来陪父母散心的。这以后,唐如兰不用抠脑袋了,叶国威也总算能睡个安稳觉。   温泉馆在郊外,一到周末,就有市民往那一带赶,多是拖家带口。配套的游玩项目都有,还有条商业街,偏僻是偏僻,好在一应俱全。   路过商业街时,叶透过玻璃窗看到自己的样子――头发又黑又长,盖住了整个额头和半只眼睛,发尾因为带了静电,全部炸开,贴在后背上,简直像女鬼。   多久没剪头发了?该有大半年了吧。   一旦有了这念头,不剪不舒服。赶巧,刚刚路过了一家理发店。她跟两个大人打了声招呼,不等他们说话,直接开溜。   叶国威在后面喊:“记得房间号吧?1043!早点回来。”   他们定的是家庭汤池,这儿没公用的,都是按照客人喜好,自己选择的房间。   叶进到理发店,人还不少。等了有一会儿,才轮到她。最后让理发师剪到齐耳短,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   看了看表,过去了俩小时。她有些奇怪,按叶国威那个急性子,这中间居然没给她打电话。   不过,反正不差那点时间,她慢悠悠往温泉馆走着,商业街比之刚才愈发热闹,沿街卖小吃的不少,从铺子里传来的香味勾得她馋虫大动。   她给叶国威打了个电话,想叫他们出来吃饭,却没人接。   算了,她收好手机,先过去再说。   进了温泉馆,按房间号一路摸过去。   这里的建筑别具特色,布局像棋盘,大大小小的汤池散落在庭院里,一个汤池就是一个包间,都是独立的部分,两两不相通。   她找到1043,是个木制的围屋,掩映在几根稀稀疏疏的细竹里。这温泉馆条件够好的,里面的消费应该也不低。   其实家里不算富裕,早年外婆去世,唐如兰刚高中毕业,舅舅唐铭之只有三岁。长姐如母,她便早早地出来挣钱,在胡同里开了家旧书店,一个人照顾弟弟。后来认识了叶国威,几年后就生下叶。   叶只比唐铭之小十岁。家里一个刚出生的奶娃娃,加一个快上中学的小男孩,都是要花钱的年纪,开销小不了。   好在唐如兰和叶国威俭省,叶童年时候家里确实是难了点,但也慢慢熬出了头,两个孩子都争气。   围屋竹门没关严实,稀开一条缝,专为她留的。   看着那墨色的门棂,光从里面漏出来,不知怎么的,她心里突突地跳。手按在胸口,更加剧烈。   她张了张嘴,却没出声。鬼使神差的,她弯下腰,把眼睛移到门缝那儿,往里瞧去。   里面有轻微的水声,像有人从水里捞出个东西,滴滴答答,听不真切。   她先是向下看,门槛有十厘米高,血红色的液体蔓延到这边,一点一点吞噬掉木质的门槛。   大脑一片空白,似乎丧失了思考的能力,她慢慢抬头,对上围屋正中央,那里是汤池。   有人正蹲在汤池边,手里捧着一团红红白白的东西,在温泉里过水。温泉已经被血染红了,那一上一下的动作叫她想起吃火锅时,烫毛肚的方法。   七上八下,七上八下。   屋里水蒸气很大,从她的角度,只看得到凶手的动作,以及汤池中央隐隐约约的两个并排人形。   脑袋去了半边,脑花不见了,在凶手的手里。   叶挠了挠脖子,刚剪完头发,发茬戳着皮肤,有些痒。屋内的水声渐渐听不见,她保持着抬手的动作,整个人像被定格了一般。   报警吧,是要报警吧。可她动不了。   里面的人从岸边拿起一只手机,那是叶国威的。那人伸出带血的指头,在屏幕上戳戳划划,看起来好像是要给谁打电话。   打电话......她突然想到最近的一个电话,是她打的。   兜里的手机振动起来的时候,她全身的血都冲上了头顶。   下一秒,就会有铃声响起,是她喜欢的风格,像一群少年在草原上自由疯跑的感觉。   屋里的水声彻底消失,汤池边没了人影,好像有人过来了。   她僵在原地,直直盯着里面看,一把带血的斧头渐渐出现在眼前,占据了她的视野。越来越近了,越来越近了......她的脚生了根,动弹不得。   门被打开,带起来的风吹在她脸上,发尾翘起,俏皮地逗弄她的下巴。   一个女人,举着斧头。   四五十岁,身形却像男人一样壮硕,两颊的肉耷拉着,压着嘴角,刻出两道深深的纹路。女人面无表情地看着叶,眼神像刀子一样锋利。   提到嗓子眼的那口气忽一下没了,全身的力气好像都回来了,叶拔腿就跑。   她拼了命,双脚不知疲倦地向前跑着,跑着,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她要离开那个地狱,跑到人群里去,跑到阳光底下去。   脸上挂了两行泪,与空气争斗出来的风一下把眼泪给抹干净了,只剩下泪痕,干涸的,像爬虫一样的。   她好像跑了一辈子那么长,到街上时,嘈杂的声音才重新进入她的脑海。女人们的笑声,饭店服务员的招揽声,白瓷盘子落到玻璃桌面的碰撞声,杂然相陈。   她觉得自己活过来了,她又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半下午的阳光照在身上,白白亮亮,热烈得要将她融化。   多真实的世界啊,真实地美好着,又真实地痛苦着。   作者有话要说:  朋友建议,改个新开头   下一章进入第一卷 第一卷 【蓬蓬远春】 第2章 老泉   老泉的小馆子坐落在重庆渝中区,朝天门码头附近。   夹在码头与解放碑商圈之间的,是错落有致的棚户和吊脚楼――从江边到山顶,上半城是繁华街区,下半城是破烂民户。中间一道分界线,如同一道鸿沟,分割出这座城市的过去与未来。   仅一个解放碑商圈,是赶不上山城的发展速度的。为了打造新的中心商务区,渝中区准备将老街全部拆掉。规划的工程已经进行了十多年,并且仍在继续。   他所在的这条老街也快了。破破烂烂的棚户房墙面用红漆喷了个“拆”字,外面画一道圈,笔锋豪迈,应当是有人挥舞着膀子,迅速而又利落地写下的。   漆料很足,红色油漆在将干未干之际,往下流了几道印,像是雪山上挂的冰棱子。   棚户区的居民仍固执地住在里面,不到拆迁的最后一天,决不搬走。   -   小馆子炒的饭都是家常味道,价格也便宜。附近的居民大多是外来人员,没什么钱――有钱谁在这里住啊,隔三差五地搞拆迁,有些人一年能搬七八次住处。   老泉这人性子慢,做什么都不着急。上下午不开张,要一直到了饭点,才不慌不忙地步到老地方,支起红黄蓝绿白相间的塑料彩布,搭桌摆锅。烧的是蜂窝煤,黑不溜秋,上头戳好几个洞。   他年轻时候走南闯北,见识广,跟他聊天准能聊出些棚户区居民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的东西。比如他说:“别看咱这塑料彩布丑,您往那欧洲国家一看,人家露天咖啡店外头摆的就是这色儿的遮阳伞。要么红要么绿,咱这是综合了人家优点,您别瞧不起!”   老泉不是重庆人,说一口地道的北京话。   但大家伙儿并不在意这布丑不丑,西不西――有得吃,就行!   馆子一开张,头一个进来的是瘸子。   瘸子是个棒棒,因为右脚短一截,才被人叫了这么个名字。   棒棒这个职业是山城特色。重庆石梯子多,拿着重物来去不容易,棒棒便应运而生。举着根拳头粗的木棒,爬坡上坎,替人搬运货物。一天下来也就赚个三五十,除去吃饭和房租,勉强够用。   老泉叉着腰,单手拎着锅铲在锅里翻炒青菜,他掀起眼皮看了一眼进来的瘸子,随口问道:“李老坎呢?没一起来吗?”   李老坎跟瘸子住一个屋,两个人都是棒棒。棒棒也是有业务范围的,李老坎和瘸子的业务范围就在朝天门批发市场。那边人流量大、需求也大,棒棒多,人一多就会有纠纷。这时候,得有兄弟撑腰,不然免不了挨顿打。   平时瘸子和李老坎都形影不离,饭一起吃,觉一起睡,活一起接。   可今天却只有瘸子一个人来。   他一摇一晃走进来,右脚朝着外面,姿势别扭,却相当灵活。   “还是那几样菜,跟我来两份!”他伸出手指头,比了个二,“李老坎他面瘫咯!歪迷斜眼的,下午就找黄桷树下的老神医拿药去了,晚饭我给他带!”   瘸子这人心善,给李老坎带饭花的是自己的钱。七块钱的饭,他自己一份,李老坎一份,一天的工钱就没了一半。   老泉笑了笑,悄悄在给瘸子的那份饭菜里多加了几块肉。   瘸子吃得快,吃相不怎么好,狼吞虎咽的。一天下来,也就晚饭能吃得好点。早上中午都是囫囵着过,有时候会到美食城的垃圾桶里翻找别人吃剩下的,这样省钱。   吃完,提起给李老坎的饭就走。老坎看病去了半天,该回来了。   他住的地方离老泉的小馆子不远,用木板塑料搭成的房子,颤颤巍巍地挤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若是来阵狂风,兴许就塌了。这种吊楼也算是一个老山城特色。   房子里很黑,灯没开。瘸子喊了一声,没人应。奇了怪,太阳都落山了,李老坎还没回来?   瘸子把饭放在李老坎桌头,他知道老泉给加了肉,特意把肉多的那份留给了李老坎。   回到自己的床铺上,沾着枕头就睡。睡前还迷迷瞪瞪地想着,等李老坎回来了,就有饭吃了。   -   瘸子做了一个梦。   梦里是他熟悉的梯坎,他每天扛着棒棒在这条路上不知多少个来回了。   黑黢黢的前路,看不见尽头,四周一点光亮也没。看着这渗人的路,瘸子鬼使神差地喊了句话。话一出口,就打了个寒噤,他听见自己喊的是:“老坎……”   他的话一声声荡出去,像石头滚到崖底,等了很久,终于归于寂静。   耳边传来滴沥搭拉的声音,他在这路上走了三十年,听过江边水浪层层交叠的声音,听过雨水打在石板、瓦棚、雨伞上的声音,可就是没听过这滴答声。   该怎么描述这种声音?像蜂蜜滴下来,落到白瓷碗里,闷闷的。连空气都浓稠粘腻。   他低头看去,一道极黑的水流沿着石梯子落下来,真像蜂蜜。他俯身用手挖了些,触感温热。   他馋了,放到嘴里,好久没尝过蜂蜜了――这玩意买一瓶,能抵得上一天的血汗钱,他吃不起。舌头沾上那黏稠的液体,不是想象中的甜,带着点腥味。他皱起眉头,脸上的纹路也深了。   这什么东西?他把手凑到眼前,另一只手伸到衣兜里,真是巧了,竟意外摸出只手电。他有了手电,摁了开关就往指尖打去――   指尖上有触目惊心的红。   血!是血!   他吓得腿软,扑通一声跌到地上。前头有光了,和光一起出现的,是丁丁当当的奇怪的声音。   瘸子抖抖索索抬头看去,他看见一双熟悉的、属于李老坎的军绿色胶鞋被拖着往上走。鞋尖磨着石梯的棱,一颠一颠。往下颠时,还会露出脚踝,僵的,紫红色的……   瘸子醒了,外头的太阳高高挂起,他看了一眼李老坎的床,空荡荡的,被子还是昨晚的模样。   桌上的饭也没人动,几只苍蝇绕着桌子嗡嗡地飞。   李老坎一晚没回来。 第3章 开往重庆的列车   时近三月,北京的天空愈发的蓝。   天气虽转暖,但路边上的花啊树啊,还来不及苏醒。从朋友圈里看别人发的动态,江南的桃花已经盛开了,可首都仍旧是光秃秃的。   毕竟在大公鸡的咽喉处,纬度高一些,春天来得晚也正常。   千里眼从车上下来,逆着出站的人流往里走。火车站附近全是结束寒假、拖着大行李返校的学生,都是生长在新时代里的孩子,个个被爹妈喂养得人高马大的,把千里眼撞得肩膀生疼。   他瞅准空子,左躲右闪,从人流里挤出来,撒腿就往自助取票口跑。   取票口人不少,眼看着还有半小时就要检票进站,千里眼弓着腰挤到最前面,脸涨得通红,不住地喘气:“对不住大哥,我这儿就要发车了,帮个忙,让我插队取个票行不?”   中年男人看他一眼,给他让开位置。   千里眼朝他鞠躬,火速刷了身份证,一边走一边回头道谢:“谢谢您嘞!”   拿到票,不敢耽误,快速进站。他手上的票是随便买的,到保定。花了他二十三块五毛,就一个站,十点开。   进到大厅,一双眼眯了眯,盯着候车信息数字屏幕――到保定的列车在十一号候车厅……他却移开眼,径直朝另一个方向的六号候车厅走去。   那里是K589次列车的候车厅,十点半开,终点站是――重庆。   千里眼十五岁开始在道上混,混了十年,底下的人只知道他姓闫,平时喊一声闫哥或者闫爷,与他混得近、关系好的人物才敢当面叫他千里眼。   千里眼并不是电影里那种小弟无数、一呼百应的黑道大哥,恰相反,整个人瘦得跟皮包骨头狗似的,一头短茬茬的头发焉了吧唧,毫无气势可言。   但道上的人,甭管黑的白的,都要给他三分薄面。无他,只因千里眼有张网――情报网。   江湖上有句话叫:南有顺风耳,北有千里眼。目察秋毫之末,耳听八风之音,说的就是这千里眼和顺风耳。   他千里眼就是北方一系的情报头头。要说这大公鸡不是有天网工程吗,大街小巷布满监控,一条路、一条街、一个区、一座城,整个国家都在天网的监视之下,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天网靠的是科技设备,再厉害它也就一冷冰冰的机器,治得了犯罪,治不了人心。这种时候靠什么?人呗!   这世上三百六十行,咱行行支几条线,连起来不就是个情报网了吗。   南派的顺风耳也一样,靠着这法子在南边结了网。但是吧,南顺风、北千里并非势不两立的死对头。好家伙,这俩互通有无,合作共赢,竟组成了一个涵盖南北的完完整整的人工天网。   -   千里眼拿着票证,到六号候车厅找了个空位坐。他来早了,还得等一个小时,去重庆的K589才会开始检票。   亏他紧赶慢赶,还以为赶不上了呢。   身边坐了两个操着重庆口音的男人,脚边放着鼓鼓囊囊的行李,干什么的不知道,但俩老乡凑一块,铁定话不少。   千里眼秉着职业素养,竖起耳朵偷听。   “你晓得老城区那边出啥子事了不?”   “啥子事嘛?”   “吓死人的事!这都还是我屋头的亲戚摆的,他平时在老城区那边打工,说是莫名其妙的少了个人,警察咋子找都找不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偏就是找不到……”   “凶手抓着了没有?”   “哎呀没抓着,啷个可能那么快嘛!后头就传出些风言风语,说那个人是被吃了!狗日的,被凶手吃了晓得不?!搞得人心惶惶的,我屋头的亲戚这两天都不敢住了,跑到我们南岸区这边来避风头!”   “太扯巴子了嘛,都没找到尸体,说不定别个人没死呢?”   “你是不信?我跟你讲,更吓人的还在后头……”   讲到这里,听故事的人打断他:“你莫要跟我摆了,过两天还要去老城区的,我胆子小,听不得。”   对话于是戛然而止。   千里眼坐直身子,把后背挨在椅子上,长长叹了口气。   死了,人的确是死了。   前几天,他正躺在屋里重温撒老师几年前的《今日说法》,嘴里还嘬着贵死人的草莓。别人一口一个,他非要分成三口来吃,还得细嚼慢咽,仔细品味。   正起劲时,顺风耳电话来了,说在重庆的眼线打听到了他要的消息。吓得千里眼手一抖,草莓滚了满地。他声音打颤,说话结巴:“你你你……你说真的?确定死的是个棒棒?”   这消息,还是叶托他打听的。   更准确的说法是,在那个人遇害之前,叶就知道了这个消息。这不是扯淡吗?事儿都还没发生,就知道要死人啦?甚至还知道人家是个棒棒?可没想到还真让她说对了,确乎是出了事。   千里眼眯起眼睛,大脑飞速运转。要么叶她能未卜先知,要么就是歪打正着――这世界上每天都会死人,哪儿都逃不掉。   内情到底如何,千里眼不得而知,他只需要帮叶留意消息,看看老城区是否死了人就行。他一刻也不敢耽搁,转头就给叶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这个消息。   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就在千里眼怀疑信号不好时,终于听到了叶的声音:“......地址给我。”   -   千里眼滴溜溜地转着眼珠子,打量着候车厅的乘客,专挑年轻的、漂亮的姑娘看。   旁边的两个重庆男人总算注意到千里眼,主动找他说话:“弟娃子,你也去重庆?”千里眼一愣,摸了摸后脑勺,神情有些不自然:“是、是啊。”   说完看了看时间,十点了,他买的那趟车已经停止检票。快了,再有十分钟,这趟去重庆的也该开始检票了。   其中一个重庆男人下意识地瞥了瞥千里眼手里的票,还没来得及仔细看,车票就被他攥紧,翻过来,不动声色地掩盖住了车次信息。   千里眼不理会他们,又扭头扫视整个候车厅去了。叶怎么还不来呢?该不会不来了吧?不来最好!   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到处跑,多危险啊。   正在他思索的当儿,一浓妆艳抹的女人从他面前走过。那女人拉了一只贴满卡通贴纸的行李箱,滚着轮咕噜咕噜地走;脚下一双脏不兮兮的运动鞋,一条不显腿形的工裤,上身穿大喇喇的外套,还顶着一头粉色的头发。   在人群中要多耀眼有多耀眼,也就只有背上的黑色大包低调些。   千里眼皱眉,心下嫌弃,这姑娘真不会打扮,和叶之间至少差了一百个他。   他看向外面,始终不见叶的身影,心慌慌的。车站检票员已经扯着大喇叭在前头维持秩序了,就等着火车一来,开闸门放人。   久等不来人,他开始神游天外。   脑海里控制不住,想着粉头发的那个女人。头发颜色其实挺好看的,仔细想想,人也挺好看的。虽然浓妆艳抹吧,但至少人家身上没有化妆品那种腻得发慌的味道。   看来这女人虽不怎么会打扮,但脸上的东西还是用了心挑的。不过也就她背上那包看着顺眼些……   不对啊?千里眼忽然反应过来,刚才过去的那女人,身上背的包咋和叶的一样呢?他睁大眼睛,又一次瞧过去。   岂止包一样啊,人都是一样的啊!他的老天!   千里眼一个箭步蹿出去。 第4章 车厢   叶拉着行李箱,闷声往前走。火车站人贩子多,她特意做了伪装,把自己搞得相当醒目。   这么一来,人贩子们就不敢打她的主意――要真是出了事,警察往那街上随便一问:哥们儿,你见过一个粉色头发的女人没有,被人贩子拖着走的?   那回答必然是:哦呀呀,敢情是贩卖人口的啊!见过见过,那女的特醒目!别说人贩子的模样了,就连他内裤什么颜色,我都记得!   再问下去,保不准七大姑八大姨都能让路人给扒出来。   假发太长,戳着眼睛,叶掀起刘海盖儿,仔细辨着前方的车次信息。看了一会,继续向前走。还没走到检票口,身旁突然闪出一个人,拦住了她的去路――是千里眼。   他压低了声音:“到了重庆保持联系,你要做什么我管不着,也不想管。你只答应我,一定要适可而止,别瞎凑热闹。破案是当地公安的事,你别冲动,千万别冲动啊!凶手凶残,尸体都没留下!”   他那说话的声气,平白叫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放心,我心里有数。” 叶耸耸肩,把快要滑下去的包给扶正。   听了这话,千里眼从怀里摸出一本小册子,用牛皮包着,很结实。封面上一片空白,看不出名堂。   叶好奇心起:“这是什么?”   千里眼把小册子递给她,解释道:“你就当是重庆旅行攻略吧,记得好好看啊,我废了老大力气才搞到这么一本。”   叶接过来随手翻了一翻,然后放下包拉开拉链,把那牛皮册子一塞,复又拉严实。   就是个重庆冷知识合集么,搞得神神秘秘的。叶冲千里眼笑笑,扬手招了招,转身就走。   -   顺着人群往前走,下了扶梯,她低头对着车票信息找车厢。   忽然,一双黑色马丁靴出现在她视野里,走路带风,眼看着就要从她面前过去。叶躲闪不及,被那人撞了个踉跄。   哪个王八蛋,走路不长眼。   她抬头看向马丁靴主人,那人穿一件薄外套,里头是宽松的针织帽衫,露出一截脖子,鼻梁上架着墨镜。这要是在机场,再戴个口罩,保不准还以为是哪个明星呢。   他戴着耳机,右边耳机的线被咬在嘴里,嘴唇紧贴着耳机麦克风和人打电话。   “上面给了我批了一星期,这回待得久。就是过去休个假......想着你在那边,顺便叙个旧。”声音低沉,还挺好听。   意识到自己撞了人,他转身冲她微一鞠躬,手抬起来,说声抱歉。   挺帅的嘛。   她笑着摆手,连说没关系,说完转身朝十号车厢走。   买的是软卧,整趟火车最中间的位置。她放下背包和行李,塞到床底,在下铺坐下。车上还开着暖气,一通忙下来,她微微出了些汗,索性把外套拉链拉开透气。   车厢里陆陆续续上了乘客,两个重庆男人扛着鼓鼓囊囊的行李进来。床底空间小,装不下他们的大包裹,两个人就互相搭手,把东西搁到顶上的行李架去。   待忙完后,一屁股坐在叶对面,擦着额头的汗。   两个人沉默着对视一眼,余光往叶这边瞥。   来往的乘客也都有意无意在看她,倒不是因为她的粉色头发――染个头发没什么特别的,最近就流行这种。她身材好,线条起伏,周身似乎带有一种魔力,在这逼仄的车厢里过于扎眼了些。   过道上那些看她的目光里,有好奇的,也有不怀好意的。叶掀起眼皮,身子往外一坐,外套挂在了肩上,显出里面的衣服。   是一件插肩挂脖的背心,从后背往前向脖颈处延伸,切出两个对称的几何图形,露出肩膀处的皮肤。   肩头布满了繁缛的纹身,最上面的是一颗鲜妍明丽的花魁脑袋,微微撇着嘴,双眉似蹙非蹙,周身围一圈火焰和面目狰狞的狐狸,是浓郁的日本江户时代浮世绘风格。可以想见,袖管里的两条手臂全都是这样的纹身。   叶把床下的行李拉出来,脚踩着另一边,从里面摸出睡袋和眼罩。头顶上的灯光落了一半在她脸上,显得表情晦暗不明。   四周好奇的眼神“H”的消失,叶满意一笑,正要收回目光,蓦地看见一双熟悉的黑色马丁靴。   她抬头看过去。男人很高,背着光,依稀辨认出他的动作:嘴里咬着耳机,还在和人说话。   -   高冈一直在打电话,边说边闷头往火车后面走。一时恍惚,走过了头,快到尾时反应过来,这才掉转方向回到了十号车厢。   他对着车票找床位,微眯着眼睛:“上火车了,再联系。”   “行,我在重庆等你,最近事忙,我尽量抽空,和你聚一聚!”电话那边是个声音沙哑的男人,语气里已显出疲倦。高冈“嗯”了一声,挂断电话。   揣好手机,他才注意到自己的临时“室友”。两个肤色黝黑的中年男人,还有一个粉色头发、纹了花臂的年轻女孩。   好像是刚才撞到的那个,半刻钟的工夫不到,又见面了。   两个男人坐在下铺,看到高冈,反应过来这是他的位置。两个人忙不迭地起身,被高冈叫住:“坐吧,不碍事。”   他弯下身把住床沿,单手拎起包,要将它放到床底。   叶的行李还没来得及收回,正好卡在那儿。高冈抬头看向她,叶自觉放下脚。   他低下头,顺手帮她推进去,然后才安置自己的。   “谢谢啊。”叶说。   高冈头也不抬,语气听不出起伏:“小事。”   收拾停妥后,他拍了拍手上的灰,坐到最里面,把头靠在车壁上,闭目休息。   两个重庆男人有些局促,不好意思打扰他,默不作声地爬上火车上铺,给高冈留出空间。   火车终于启动,吭吭哧哧过了大半天。快到傍晚时,过道上传来轱辘辘的声音,紧接着是工作人员的吆喝:“晚餐盒饭!晚餐盒饭!”   上铺的两个人爬将起来,拉开包厢门,叫住工作人员,问价买了两盒。拿到饭后,直接坐床上吃。一边吃,一边聊天。两个人拉开了话匣子,从天文地理聊到鸡毛蒜皮,滔滔不绝。   叶把被子团成一团当作靠背,歪坐在床上看电影打发时间。她看了一眼对面的高冈,对方正闭目休息。手举着有些发酸,她只好换了个姿势,翻身背对着他,   头顶两个人还在说话,闲聊中知道一个姓钟,另一个不知姓名。   从相貌上看,姓钟的脸上的皱纹多些,眼神很深。一看就是阅历丰富的人,话多,见识也广。相比之下,另一个老实多了,长着一张马脸,不说话时表情直愣愣的,脸颊的肉拖得老长。   马脸先前因为胆小,在候车厅时打断了老钟讲老城区凶杀案的事,结果一颗心一直吊着,总觉得不听完心里不舒服。话聊到最后,马脸到底没忍住,让老钟继续那件没说完的案子。   听了他的要求,老钟神秘一笑,搁下筷子问:“饭吃完了吗?”   马脸忙不迭地点头,向老钟示意自己的盒饭已经空了。   “这样子好,就害怕你隔一会儿听了吃不下饭。”老钟道。   马脸虽然老实,但并不傻。他探身从桌上扯了个塑料口袋,把那空饭盒一套。又注意到老钟也吃空了,顺带帮他收拾好,又系了个结,瞅准包厢里的垃圾桶,扔了进去。   老钟这才开始说话:“你要晓得,流言它不是空穴来风,一拍脑袋就乱讲的。就算我们老百姓算逑不懂,但是一件事传出来,它还是有点道理的――这个是前提。”   马脸很给面子地回应他以示赞同。   “人是死了的,这个我有准确消息。至于为啥子说凶手吃人......”老钟放低声音,故意在这里顿了顿。   叶一声不吭,仍旧聚精会神在看电影,只是悄悄把手机调成了静音。   对面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睁开了眼,手上把玩着一条女式手串。淡灰蓝色的珠子在夕阳下闪烁着绚烂的色彩。很漂亮的月光石,价格却不贵。   老钟的声音从上方传来:“那是因为凶手把受害者的脑花挖出来,用盘盘装了,送到别人做烤脑花的烧烤店门口,差点没把别个店主吓疯!”   “未必然那个店主还分得清人脑和猪脑吗?”   “店老板分不分得清我不晓得。”老钟说,“我只晓得,凶手在盘盘底下压了张白纸,打了一行字......”   马脸不敢说话,心脏停了半拍。   两个人丝毫没注意到,下铺的叶已经白了脸,双手紧紧攥着衣角。倒是高冈眉梢一动,抬头看了她一眼。   老钟深深吸一口气:“上面写的是――‘吃了它,会变聪明哦。’” 第5章 小偷   叶扯下耳机,起身冲出包厢,往厕所跑去。老钟和马脸浑然不觉,继续摆龙门阵。   “发生了这个事,店老板儿的生意还做得下去啊?”   老钟叹了口气:“那肯定是不得行了噻!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也不瞒你,我那个亲戚就是在这里打的工,他说本来生意多好的,现在直接关了!要说这个店老板儿,也是够倒霉哈,平时做甩手掌柜,把事情丢给店里面的人,少有过来;偏偏那天早上,他心血来潮,想去看一眼,结果就碰到这种事,你说惨不惨嘛?”   高冈收起月光石手串,起身往九号餐车厢走。   路过厕所时,他看见叶死死捂着嘴,靠在车厢连接处,脸色惨白。   咔嗒一声,厕所门开了。里面的人一出来,叶快速冲了进去,关上门的那一刻,她呕的吐出来。   高冈只看了一眼,收回目光,进到餐车坐下,点了碗面吃。   叶只觉胃里一阵翻腾,吐完后浑身轻松,放了水来来回回洗了好几遍,才从厕所出来。舒服是舒服,只是肚子里的货吐没了,得去补回来。   餐车里人不多,放眼望去几乎都是空位,在这寥寥几个客人里,她一眼瞧见高冈的背影。   叶在他后面找了张桌子,背对他坐下,点了套饭。餐车服务员很快把饭送上桌,一荤两素,鱼香肉丝、麻婆豆腐还有醋溜土豆。   她低头扫了一眼,看到那麻婆豆腐――白白嫩嫩的豆腐配上鲜红的汤汁儿,这样的搭配让她生出了不太好的联想。胃里又是一阵翻腾,那作呕的感觉再次涌上喉头,她急忙用手捂住。   看不得,看了要吐。她顺手捞了只一次性纸杯,举起饭盒将麻婆豆腐一股脑倒进去,拿花瓶一挡,眼不见为净。   身后的高冈突然动了动,回头看向她。   -   天已擦黑,窗外最后一抹光亮彻底消失。餐车里的人陆续多了起来,好些买硬座票的乘客到餐车点餐,这样就能在这待一晚上。   又安静又宽敞,怎么看都划算。   叶怕老钟和马脸还在讲让她不适的内容,干脆在餐车待了两个钟头。其间又买了杯饮料,注意着周围的动静,身后的高冈一直没出现在她视野里,他要回包厢,必定得从她的位置经过,换句话说,他也还在餐车。   两个男人从硬座车厢那边过来,在餐车也不停留,径直往卧铺车厢走去。一边走,一边旁若无人地聊天。   “硬座车厢风不正,还是要去卧铺踩盘子。”   “晚上杀死猪,你抹子活不好,得多操练......”   这段对话乍一听没什么,旁的人听到前一句或许会以为这两人是硬座坐着不舒服,补了卧票;听到后一句会以为他们是要回家杀猪。   听不懂对话,自然也就不会去注意这段对话的逻辑问题。   叶搁下杯子,取了张纸巾擦嘴。她和千里眼认识多年,从他那里了解过好一些江湖规矩。混江湖的人喜欢说黑话,这两句话,大有问题。   “风不正”意思是人太多下不了手;“踩盘子”是说事先踩点找机会;“杀死猪”指偷夜间睡觉的旅客钱财;“抹子活”则是用刀片划破旅客衣服行窃......   这两句话翻译过来就是:   “硬座人太多,不好下手,我们去卧铺踩点。”   “等到熄了灯,去偷睡着的乘客,你划刀子的技术不好,得多练。”   各行各业都得有个师傅领进门,小偷这一行也是这样。他们说的黑话都是师傅手把手教的,十分隐秘,但既然隐秘,也就不为人知,换句话说:能被人破译明白的黑话,不知是多老掉牙的。   这年头,居然还有这么传统的小偷啊。   她转头探出半个身子,快速扫了一眼。高冈还在,面前摆了个便携式的小三脚架,架着手机,镜头对着自己拍视频。   搞了半天,原来是个做直播的。不仅如此,就刚刚那一眼,她看到这男人似乎对着镜头,比了个剪刀手......   将纸巾扔进垃圾桶,起身离开。叶没有注意到,后面的男人在她起身的瞬间,收起脸上的表情,把手机放回口袋,无声无息地跟在她后面。   那两个贼小哥在车厢连接处停下,靠着列车门,一个假装在等厕所,一个点了支烟抽。   叶目不斜视,从他们中间径直走过,无视身后若有若无的目光,回到自己的位置。上铺的老钟和马脸早已经结束了聊天话题,各自躺在床上刷视频。   他们没插耳机,手机外放,声音奇大。   她往床上一躺,闭目休息。那两个小偷,千万别把目标放在这节车厢,扰了她睡觉就不好了。   不知过了多久,上铺的吵闹声没了,周围归于寂静。就在叶快要睡着时,啪的一声,列车工作人员统一关掉灯。车厢陷入一片黑暗,周围此起彼伏的鼾声愈显清晰。   叶忽地睁开眼,手往下搭在肚子上――胃里有股气在涌动,肚子一阵绞痛。   她抽了抽嘴角,关键时刻居然掉链子。快速从床上下来,捂着肚子,脚步急切地往厕所跑。那两个人往这边来了,叶与他们擦肩而过,卫生间正好没人,她一猛子扎进去。   谁知道一进卫生间,肚子居然不疼了。窗外一片漆黑,铁路两旁昏黄的灯光飞速闪过。望着卫生间水池,她暗暗叹了口气――该他们倒霉,遇上了她。   她又以最快速度把门开了条缝,身子像游鱼一样,悄无声息地滑出来。贴着拐角的墙壁,探出头观察黑暗中的两个人影。   叶计算着他们的位置,暗叫不好。   那是她所在的包厢,既然目标不是她,那就是那两个重庆人中的一个――也不会是她对面的男人――他还在餐车玩自拍视频呢。   她心下懊恼,刚才出来得急,没把包厢门关严实,正好给了小偷机会。   他们在那儿停了一会,一个站在包厢里面下手,一个靠着窗户望风。过不多时,两个人离开包厢,继续往后面走去,看样子应该得手了。   叶悄悄跟上,前面的两个人忽然脚步一顿,眼看着就要扭头。   她陡然一惊,四下都是包厢,无处可躲。列车摇摇晃晃,身旁包厢的门被晃开一条缝,她心一横,瞅准空子,无声无息闪身进去。   同一时刻,两个小偷调过头来,待看到过道上空无一人,松了口气,才继续往前走。   叶紧紧贴在门背后,仔细辨认外面的动静。忽然几道白光打在她脸上,刺得她睁不开眼。   大意了!这包厢里的人竟还没睡。   她叫苦不迭,快速扫视一圈包厢。上铺空着,几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坐在下铺,打着手机电筒,齐刷刷对着她。看他们围拢一块,好像是在玩什么游戏。   她按了按眉心,这什么稀奇游戏啊,玩起来都不带声音的。   “抱歉啊,走错地儿了。”叶笑着解释。   说完打开门就走。   几个学生关掉手机手电筒,互相看了一眼,用气声交流:“继续继续,到谁了?看线索了没?快多公布几条死者信息,赶紧的赶紧的。”   -   两个小偷越走越远,叶踮着脚悄悄回到自己的包厢。也不知道他们偷的是哪一个,叶先是把马脸拍醒:“手机还在吗?”   现在这技术日新月异,小偷也得与时俱进不是?人身上没有现金,没现金就偷手机呗,再学点技术,这手机里的钱呼啦呼啦就到手了。   马脸似乎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迷迷瞪瞪地摸了摸身上的手机,摆手说手机还在,然后翻了个身继续睡。   那看来被偷的是老钟了。她试着去叫,哪知道这大哥睡得死沉,怎么都叫不醒。叶不打算继续耗下去,再过会俩小偷就该下火车了。   叶望了一眼,十号车厢的过道空空如也,那两人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不见踪迹。这动作也太快了吧,叶叹服,都没怎么看到他们动手,这就结束了?   估计是到下一车厢去了,好在她刚才过来时,给乘警通报了消息,接下来单看乘警的动作快不快――应该能在火车停站前抓到他们。   就在她思索的当儿,手腕蓦地被一只温热有力的手捉住,一条手臂攀上她的小腹,整个人被这股力带着往下倒。   突如其来的失重感让她不安,五指下意识一抓,想要有个依傍。   那人本意只是想让她回到床上,没想到反被她拖下水。那人无法,手顺着她腹部滑到后腰,肌肉发力收紧,将她狠狠往自己方向带,用的力气大了些,巨大的惯性让叶重重撞进那人怀里。   她瞪大了眼,脑袋一片空白。刚想说点什么,那人立马凑近了,竖起食指抵在下唇,示意她不要出声。 第6章 西南袍哥   男人掌住她的后颈,下巴贴在侧脸之上,将她推到包厢门后,挡住她大半个身子。   过道上响起极轻极缓的脚步声,先前消失的两个小偷忽然出现,站到了门口。借着窗外微弱的月色,小偷指尖反射出一道冰冷刀光,映在包厢墙壁上,恰好落在叶视线里。   原来他们还在这儿,刚才躲在另一间没关拉门的包厢后头――里面的人鼾声震天,丝毫没察觉异常。   事发突然,她的外套本就宽松,现在被扯开,露出了大半个肩头。男人的右手掐着她手腕,五指之下就是她的纹身。她这才抬眼,定定望着身前的男人,他喉结滚动,想要避开她的目光。   这男人,是隔壁床的。   两个小偷站在门口。视线被包厢门挡了一半,看不见里面的两个人。年轻的那个探头进来,高冈带着叶往里凑,两人之间虽离得近,高冈却始终与她留了一层距离,不至于紧贴在她身上。可即便如此,滚烫的体温仍旧毫无障碍地在两人之间传递。   “走反了,这间刚来过。”看到熟睡的老钟和马脸,年轻的那个收起刀片,回头对同伴说。   年长些的经验丰富,他眉头一皱,心头突突直跳,总觉得不安生。待定神后,他拽着年轻的那个低声道了句:抓紧离开!   年长的不敢逗留,当即往车厢连接处走。   或许是偷盗行为太顺利,年轻的那个心情不错,一想到待会下了火车就又可以快活一阵子,脚步都变得高兴起来,慢悠悠跟在同伴身后,一点不见他急。   隔开了小偷的视线,高冈腾一下离开叶,迅速用眼神将她打量一遍。她皱了皱眉,就听见他压低声音:“鞋带借我用下。”   叶看着他没说话,短短几秒间,她的大脑飞速运转:在餐车时她看见这男人开着手机前置,原本以为他在自拍录视频,现在想来,应该是借着手机在观察这两个小偷。   再往深了想,说不准,他也听能懂小偷的黑话。   她目光微闪――面前这个男人,不简单。   想明白这些后,叶弯下腰,动作灵活地解开鞋带,递到高冈手里。   拿到鞋带,高冈悄悄拉开包厢门,挪到两个小偷后头:刚才他一直跟在后面观察,这两人年长的那个行窃,年轻的那个望风。   望风的走得慢,离他更近,高冈飞起一脚,将那人踢倒在地,然后踩在他腰上,借力一蹿,如猛兽扑倒猎物一般,往另一人身上跳去。   已经倒在地上的人被高冈这么一踢一踩,惨叫出声。这一声喊,终于把车厢熟睡的乘客叫醒了大半,也给他的同伙提了醒。   可惜晚了,那行窃的动作再快,快不过早有准备的高冈。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被高冈反手锁在地上,只怕再差一点,两条胳膊就被废了。   高冈一屁股坐住行窃的,伸手揪住望风的那个,把他往前拖了半截儿,又将他双手反剪,手背相对,手腕紧贴,用叶的鞋带绑住他,还打了个死结。   解决完望风的,又用同样方式制服住另一个,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干净利落。叶全程围观――很专业的手法,能让被绑的人发不了力。   乘警到得很快,一来就用手铐代替了鞋带,将小偷带走,并从他们身上摸出赃物:几部手机,还有一沓用信封装的现金。车厢上逐渐嘈杂起来,包厢的门被打开,床头小夜灯的光从门缝透出来,不时有人探出头看热闹。   过道太黑,有人打开手机电筒,白光胡乱蹿动。   一片嘈杂中,有惊叫传来:“我手机呢!啊?!”   一时间整个车厢躁动不安,吵吵嚷嚷的,几乎都醒了,乘务员拿着失物,让被偷的乘客一一认领。   高冈拿回鞋带给叶,上铺的老钟和马脸彻底醒来,车厢动静太大,想继续安睡都不容易。   知道刚遭了贼,老钟赶紧摸了摸衣服内兜――手机、身份证、银行卡都在,没损失。看来偷的不是老钟......叶迅速把鞋带系好,视线一转,看向马脸。   后者终于反应过来:“龟儿子你穷疯了,偷老子的钱!”说完也不走梯子,直接从上铺跳下来,发出一记重重的闷响。   那个装着现金的信封,正好就是马脸的。幸好有好心人见义勇为,才没让他藏的私房钱打水漂。他不住向高冈道谢。   “敢在火车上带那么厚一沓儿现金,着人偷了还找得回来,算你运气好。”乘务员把信封交还给他。   马脸咧着嘴笑,这不一样,手机里的钱有多少,他媳妇儿是一清二楚的,这年头,只有现金才藏得住。   -   有了这么一出,车厢乘客们彻底睡不着了,有些兴奋,还带了点好奇。   叶竖起耳朵,隔壁包间正绘声绘色地讲述刚才火车上的情形。   “你是不晓得啊,那两个小偷凶得很......你问我咋子晓得?我看到他们偷东西了噻。”   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问他怎么不出声警告。   “人家有同伙,还有刀子,双拳难敌四手,我是有那个心没那个力。奉劝大家,火车上莫要带贵重东西,你带这些,贼娃子不偷你,他偷哪个?”   话糙理不糙,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命更重要。   老钟坐在上铺一声不吭,许久以后才悠悠叹了口气:“这要是解放前,小偷哪敢这么嚣张啊。那个时候,整个西南都是袍哥的天下......”   袍哥?叶心头一动,这名字听着怪耳熟的。她想起来千里眼在车站给她的小册子,上面似乎就有这个。   对铺的高冈听到老钟这话,来了兴趣:“为什么这么说?”   老钟见有人想听,顿时来了精神:“要说这个袍哥啊,是我们川渝一带的民间秘密帮会,最早清朝就有了,那个时候的口号是‘反清复明’――”   马脸插话:“听起来有点像《鹿鼎记》里头的天地会嘛。”   老钟点头:“对,差不多就是那个意思,袍哥也算是清朝的掘墓人了。最鼎盛的时候是在民国,据说整个川渝,百分之七十的人都是袍哥成员,上到军阀、政客、商人,下到农民、流民,全都是袍哥一员。”   隔壁包厢的动静早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门口多出来的几颗脑袋。   那几人睡不着,听见这边的话题,觉得新奇。现在的川渝人,熟悉袍哥历史的已然不多,于是都挤在过道上,暗戳戳地听老钟讲话。   听众一多,老钟更加带劲,语气也抑扬顿挫起来,不时还晃一下脑袋:“大家都明白,那个时候军阀混乱,有些事情凭政府的力量是办不到的。袍哥就厉害了,跑出来维护社会秩序、调解老百姓矛盾......”   门口站得最近的那个人忍不住出声:“大兄弟,你说的这个袍哥,未必然还是个喜欢做善事的帮派啊?”   听这声音,正是刚才在隔壁聊得最嗨的人。小偷偷东西的时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后才跳出来当诸葛亮。   老钟斜乜了他一眼,心中暗骂你懂个狗屁,然后微微一笑:“你们要晓得,袍哥最开始是叫哥老会的,‘哥老’意思是尊敬兄长,后来才改成了袍哥。袍哥袍哥......"他略略一顿,卖了个关子。   众人屏息凝神,多少双眼睛齐刷刷盯着老钟,他才继续往下:“......取的就是‘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之意――有饭同食,有衣同穿嘛。”   “有句话叫‘袍哥人家从不拉稀摆带’,”老钟换上重庆话,“意思就是袍哥从不胆小怕事。这个民间帮派很重江湖义气,喜欢打抱不平,哪里像现在的人,要血性没血性。”   说到这里,老钟扬了扬下巴:“就算是一个陌生人,袍哥也敢站出来为他两肋插刀。”   门口的人身子明显僵了僵。   “现在在四川重庆,还有袍哥吗?”高冈转移话题。   老钟一摇头:“没了,解放后就没了。这还是我爸讲给我听的――我爷爷――他那会就是个袍哥。”   叶坐在高冈正对面,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他的眼神亮而雀跃,似乎很感兴趣。   如她所料,他说:“冒昧问一句,老爷子还健在吗?”   老钟一愣,随即苦笑:“解放后,老爷子随老蒋去了海峡对岸,七十年了,要活着也得一百一十多岁了。没了,应该是没了。”   老钟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与刚才滔滔不绝的样子截然不同。   “应该是没了......”他喃喃重复道。 第7章 山城   老钟不说话了,各人四散离去,整个车厢渐渐陷入沉默。   叶对袍哥不感兴趣,她收好手机,把火车上的被子拢在脚边,换上了睡袋,又从包里取出一件厚外套,充当被子盖上。   高冈正准备入睡,忽觉手上有些异样,五指很滑,像是覆了层极细的粉末。他揿下床头夜灯,把指头凑到眼前。   那上面染了薄薄一层深色,尤其以拇指和中指最为明显。   他细细地磨,指头上的颜色很快就被擦掉。再一思索,联系到刚才抓着叶手腕的动作,一下子想通了这其中的关节。   他笑了笑,而后展开被子,头朝向过道,一手搭着小腹,一手枕着脑袋,很快入睡。   黑暗中,叶忍不住抚上右手腕。那里被高冈抓得生疼,兴许明早起来还会多出几个红印,她咧开嘴,冲高冈方向呲了呲牙。   这次先不跟你计较。   车厢内鼾声如雷,一夜无事。   -   第二天一大早,列车员从餐车推着小推车过来,一路吆喝着卖早餐。   叶被吵醒,迷糊中总觉身上有重感,低头一看,昨晚被她堆在脚边的白色被子不知怎么的,盖到了她身上。   大概是冷的吧,毕竟还是初春。   她醒得最晚,包厢里其他三个人早已收拾妥当,正吃着早餐。   昨晚高冈的那几下子,让老钟对他佩服不已。见叶醒了,他终于憋不住,开始和高冈套近乎。   高冈似乎也对老钟说的袍哥饶有兴味,从早上一直聊到中午,也不见消停。一旁的马脸忍不住插嘴:“我晓得,你是不是从首都来搜集资料搞研究的学者?放心,钟哥他一定配合!”说完还冲高冈挤眉弄眼。   高冈愣住,笑了笑,没作回应。   马脸笑得开心,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时间飞逝,一晃到了下午,窗外的景色绿意更盛。即使是坐在火车内,也能感受到空气中的潮湿水汽,透过每一个毛孔渗到骨头里去。   重庆站到了。   叶提着行李下车,她东西太多,虽说比其他人先下,但速度到底被这大包小包给拖慢了些。周围人多,搁在行李箱上的小包被挤掉在地上,她弯腰去捡。   一只手先她一步,替她拿起来,还好心地帮她拍了拍灰。   叶抬头看向面前的男人,从他手里接过包,冲他道谢。   谁知这人忽然眉头一挑,眼神落到她手腕上――因为她伸手的动作,袖口没能挡住手腕,露出了里面的纹身。   高冈似笑非笑,压低声音:“你这纹身......”   她站直身,没言语。   “......掉色啊。”他笑意更盛,说完,夹起挂在领口的墨镜戴到鼻梁上,然后单手拎起背包转身离开。   叶眼皮子跳了跳,低头看向右手腕,那上面的纹身少了一部分花纹,正好是五根手指的形状。她心中暗骂了几句,重庆这么有名的雾都,出太阳的日子屈指可数。在这里戴墨镜,真是装逼!   再抬头看时,男人已经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了。   从火车站出来,叶直奔订好的单身公寓。这一回情况特殊,她也不知道要在这边待多久,索性找了短租。   公寓就在解放碑商圈附近,这边民宿挺多,楼下甚至还开了个青旅。她的打算是尽量找人多、热闹的地方住,还得离朝天门码头近,方便她调查。   这里就很好。   楼下的青旅占了两层,坐电梯要穿过前台,从三层往上才是私人住所。   房东们没太大意见,楼上的公寓基本都改成了民宿,一楼大厅有个青旅,无形中倒给人一种微妙的安全感。除了偶尔几个晚上有些吵外,没别的影响。   进了屋,叶的头一件事就是摘下粉色假发,进卫生间快速冲了个澡,洗掉两臂的纹身贴。   这么大片花纹,为显得更加真实,她用了半盒散粉一层层扑上去,免得在太阳下反光。本来效果是很好的,一路上都没人敢看她――如果不考虑对铺男人这个小插曲的话。   想到这里,她狠狠搓了搓被他抓过的手腕。   洗完澡,趁天色未黑,在简单收拾后,叶打算直奔位于朝天门附近的棚户区。   从电梯下来,正好碰见几个学生提着行李上楼。她乜了一眼,便收回目光,与他们擦肩而过。电梯门关上的瞬间,里面有人看着她的背影,忍不住说了句卧槽:“那个女人......咱们是不是见过她?”   同伴们寻他开心,同行的女生打趣他,说可以帮他要联系方式。他哼了一声,不与他们一般见识。   -   李老坎出事以后,老泉的生意并未见得差了多少,负面影响微乎其微。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   他的客人几乎是周围的务工人员,不是不想搬,实在是没钱,也没精力。这里本就纳入了拆迁范围,又加上出了这事,房子租金就更便宜了。   最划算的,比如瘸子,不到百块钱就可以住一个月。   谁让瘸子和李老坎同住呢。虽说李老坎没死在屋子里,但像他这种脑子被人挖出来,尸体都还没找到的惨烈死法,周围人都觉得他碰过的东西沾着晦气。   也就瘸子死活不肯搬。   等到天黑,众人都关门休息了,瘸子就满屋子翻找东西――李老坎干了十多年的棒棒,家里人死的死,跑的跑,他的钱一直都捏在自己手里。瘸子想把那钱找出来,估计有好几千呢。   可他找遍了床底,翻遍了老坎的衣服口袋,也没找着。难道说老坎遇害那天,把钱都拿走了?   没了李老坎,瘸子只能一个人到朝天门批发广场,见缝插针找活做。但棒棒军们也是要抢生意的,一言不合就会为了利益打起来。谁帮手多,谁占优势,现在瘸子不敢和人抢了。   他最多只敢跟在后头捡漏。   虽说重庆已入了春,但天气时暖时寒,在外头的人好多还穿着棉袄。朝天门的棒棒们却都赤着上半身,两手上举抓着半人高的货物,用后背承托重量,弄得满头是汗。   瘸子凌晨三点就来了,一直到下午,也只接到一单生意,总共挣了十块钱。   他把木棒竖扛在肩上,摸了摸裤腰带,这硬邦邦的裤腰带以及脚下的军绿色胶鞋,都是他在大学附近的垃圾桶里捡的。这是学生们在军训结束后扔掉的,虽说穿起来不舒服,但在瘸子看来却很好。   耐穿、耐磨,还不要钱。   他勒紧皮带,打算忍两天――就两天,反正饿不死。   从朝天门过来,一路穿过人群,沿着一条台阶往上,不出百步就是老泉的小馆子。快走近时,瘸子加快了步伐。   饭菜的香味弥漫在空中,他低着头,目光不时往老泉锅里瞟,肚子止不住地叫。瘸子咽了咽口水,脚下却不敢停。他赚的这点钱,吃了上顿没下顿,还是能省就省吧。   老泉瞧见瘸子,出声叫住他:“瘸子!过来吃饭。”   瘸子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推脱道:“屋头有冷饭,回去热一下就吃了。”   老泉像是没听见,扔了锅铲,半拖半拉把瘸子带了进来:“叫你过来你就过来,有个姑娘要请你吃饭。喏,角落就是。”   瘸子顺着老泉示意的方向看去,那里坐了个年轻女人,从他的角度,只看得见一个窈窕的背影。瘸子两手拢在肚子上,局促不安。   叶转过身,一双明亮的眸子盯着瘸子,冲他一笑:“坐吧。” 第8章 灯火   老泉是顺风耳在重庆的眼线之一,非“全职”,算是个编外人员,偶尔给顺风耳提供些可有可无的消息。   李老坎的事就是他告诉顺风耳的。所以叶一来,直奔棚户区找老泉了解情况。提到瘸子时,老泉无意说了一嘴:他有两天没来吃饭了。   这是瘸子早晚的必经之路,叶托老泉帮忙,在瘸子回来的时候叫住他,饭钱她付。   -   瘸子饿得眼冒金星,顾不得那么多了,抄起筷子就吃。叶也不急,耐心地在一旁等待。   吃完他打了个嗝,一抹嘴巴,问叶:“你也是为老坎的事来的?”   “除了我,还有谁来?”叶注意到他话里用了“也”这个字。   瘸子抓了抓腮:“还能是哪个?警察噻。”   李老坎没有家人,每年春节都守在这烂房子里,一边是渝中商圈的火树银花,一边是孤零零的冷清棚屋。遇害后,也只有警察和瘸子在意他。   “妹儿,你莫不是李老坎二十多年没见过的女儿哟?”瘸子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这让他有些兴奋。   李老坎和他说过,自己以前有妻有女,只是后来他老婆跟别人跑了。跑了就跑了吧,可她居然把孩子一并给带走了,再也不见踪迹。要是算到现在,差不多和叶一般年龄。   听到“女儿”两个字,叶先是一愣,几秒之后,红了眼。   看样子是!瘸子咧开嘴笑,忙不迭地请叶去他和老坎住的房子。从老泉的露天小馆子到住处,只有几步路。   叶跟着瘸子弯腰进屋,屋子里黑,光线不好,进门的过道上堆满了杂物。整个房子用木板搭建,人踩上去嘎吱作响。   瘸子有些羞赧,神情拘谨:“......你看我这里乱糟糟的,幺妹你长得乖,莫要嫌弃哈。”   叶笑着摇头,坐在瘸子给她收拾出来的床上。到处都乱糟糟的,只有李老坎的床因为没人睡,显得干净些。   “......我爸他,”叶嘴唇阖动,盯着瘸子,“在哪儿出的事?”   瘸子苦笑:“不晓得,尸体没找着。”   要是老坎还在该多好啊。屋子里昏黄的灯光打在瘸子头顶,映着他眼底的水光。自李老坎出事以后,夜里独自入睡的瘸子早不知偷偷掉了多少次眼泪了。   凶手他不是人啊!   晶亮的泪花顺着瘸子的掌根流到袖子里面,他把嘴一撇,补充说:“老坎出事那天,我做了个梦,梦到凶手扛着老坎的尸体爬梯梯儿,他这里,还穿着跟我一样的鞋子......”瘸子指了指自己的脚,他的脚上穿着一双解放胶鞋,鞋底磨得露出一小块脚后跟的皮肤。   叶看到瘸子的脚脖子,皮肤很黑,有深深浅浅的皱褶,如同起伏的黄土沟塬。老瘸爱干净,每天都洗脚,可这风霜的痕迹却并非那么容易洗掉的。   “为什么确定那碗......人脑花是他的?”叶抬头看他。   瘸子舔了舔嘴唇,喉咙有些发干:“我梦见的那条梯坎,确确实实是有的。往上走,走到最上面......就是那家烤猪脑的烧烤店。”   说到这里,他禁不住打了个寒噤。   “你做的这个梦,给警察说过吗?”   瘸子猛点头:“说了说了,老坎死得冤枉,肯定是托梦来让我帮他找公道的!我跟警察一说,他们就从老坎枕头下面找了根头发,用了个叫啥子――地恩诶――的东西哦,比对了那个脑花,结果就是老坎的!”   叶又问:“我爸遇害前见过什么人吗?”   “幺妹就是厉害哈,你这个问题警察也问过。老坎他那个时候面瘫,半边脸动不得,就去找了黄桷树下的老神医开药。”   “开药?黄桷树在哪?那神医现在还在吗?”叶倒豆子似的接连扔出问题来。   “在是还在,但就是以前天天出来摆摊,现在不固定了,有的时候连着两天都在,有的时候隔几天才来。凶手害人呐!”瘸子又重复着这句话。   过了一会,他深叹了口气:“幺妹,你老汉他不容易,经常去美食城捡人家吃剩下的汤汤儿。每天这个腰背痛得很,还只能忍着,连去医院看个病都没得钱。以前都是上午去看病,只有这次是下午走的,哪个晓得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了嘛!”   瘸子话音刚落,门口突然传来动静。   “......有人在吗?”   高冈前倾着身子,墨镜架在鼻尖上方,两只眼睛探出来,与叶四目相对。   他皱起眉头,叶把目光迎上去,半点不避让。她知道,门口的男人认出她了。   至于瘸子这边,能说的话他都说了,叶与他作别。临走时,瘸子又抹了抹眼角,对她说:“你老汉肯定高兴!老坎要是晓得自己有个这么乖的幺女,他肯定高兴!”   叶冲他一笑,转身离开。   高冈站在门口,眉头锁得更深。他把面前这个棒棒的话听得一清二楚,瞧这架势,似乎这个叶就是李老坎的女儿。   他知道,川渝地区的方言里把父亲叫作“老汉儿”。   高冈并不是重庆人,这称呼还是另一个女人告诉他的,地址也是那个女人给的,她说她的父亲住这儿――他叫李老坎。   他看着叶离开,一直到她的背影消失不见,才回过神来,扭头朝瘸子问道:“请问李老坎是住在这儿吗?”   瘸子注意到他刚才一直盯着叶看,对他印象先坏了三分,连说话都不带客气:“你找他啥子事?”   “他女儿托我给他带句话。”   瘸子听罢,手指着叶离开的方向,粗声粗气地说:“老坎女儿刚走,你带个屁的话!你不晓得老坎他遭了殃吗?尸体都没找到,要说到地底下去给他说!”   说完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心里还不住暗骂。龟儿子空有一副好皮囊,却满口扯谎,不晓得打的啥子鬼主意。   门外没了声响,四下归于寂静。   瘸子忽然长叹一口气,他在坡坎爬上爬下几十年,周围的楼房矗立在这里,几十年如一日。楼梯布满了他的脚印,四周住民来了一波,走了一波,他与他们面熟了,他们记得他多少?现在他回到床上,屋子空了,里面的人也没了。   -   高冈碰了一鼻子灰,他望一眼远处高耸入云的中心商圈建筑,挑了下眉,摸出手机拨电话:“我到重庆了,出来吃火锅。”   电话那头传来一道沙哑的声音,语气略有迟疑:“不是说好的明天来吗?我已经吃过了,老婆做的。肚皮滚圆,胀得很......”   高冈没好气:“我吃,你围观。”   “......行吧。”声音有些粗,偏偏高冈能从话里听出点娇气。大概是刚哄完老婆,没来得及转换回来。   高冈敛起笑容,郑重道:“一会见了面,我有个案子想问你,老城区的。”   -   叶顺着来路离开,路过老泉的小馆子时,她停下脚步。   “你这里每顿饭都是七元吗?”她问。   老泉嘴里正咬着烟,微眯着眼,弯腰冲洗铁锅。闻言,他抬眼看向叶,前额上刻出几道浅纹。   “七块钱,有荤有素,雷打不动。”烟灰落到袖子上,他伸手掸了掸。   老泉并不老,三四十岁的模样,仔细看骨相其实长得还挺好。   叶拿手机对准挂在老泉头顶的二维码一扫,五百元就到了账:“这钱拿来给瘸子吃饭,包一个月,午餐晚餐一起。”   老泉嗤地笑出声:“姑娘,瘸子只吃晚饭,人家中午要去外面拉生意。这钱,你给多了。”说着擦干净沾满泡沫的手,掏出钱夹子就要还给她。   “那就包两个月。”   老泉一偏头,眉梢微动。   手上的动作顿了顿,但却没有停下,他从钱夹里抽出五百块钱,还给叶:“把钱拿好,人啊,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欲望是永远得不到满足的,你这是在害他。”   叶没动:“那就算他欠我的,你让他想还多少还多少,多出来的你拿着。”   “你就这么信任他?”   叶偏开头,从青石阶上望去,整个繁华的山城映在眼底,璀璨的灯火勾勒出她的侧脸。   她说:“你以为我就值得信任?谁说得清呢。” 第9章 火锅店   距离解放碑中心商圈不远处,一家火锅店。   这家店坐落在僻静巷子里,没什么名气,装修也是中规中矩的,属于外地游客绝不会进去的那种苍蝇小馆。   但本地人爱去:其貌不扬的馆子,越是开得久,越是正宗的老味道。   高冈对面坐了一个男人,长得高大魁梧,满身腱子肉,说话也粗声粗气。只是眼下一片青黑,像挂着两坨新月形沙丘,难掩疲惫。   “对我们重庆人来说,最好吃的火锅店就是自己楼下最近的那家。来兄弟,尝一尝。”说是让高冈尝,自己先吃起来了,满嘴是油,还不住传授经验。   刘楚江抄起筷子,夹片毛肚就往锅里涮:“吃毛肚要‘七上八下’,像倒过来看的钟摆一样,起起落落,不能一直放里面煮,火候不够,生了;火候太久,老了。毛肚最好的口感就是要爽脆――这是我们重庆人吃出来的专业操作,经过了专家检验的。”   “专家?”   刘楚江嘿嘿一笑:“专家就是我们自己,自封的。”   高冈把筷子浸在油里,拈着一块毛肚上下起涮。涮八次,毛肚边缘翻卷起来,切口染上火锅汤底的辣椒红色。   刘楚江瞄一眼:“好了,可以吃了。”   “你不是吃得肚子滚圆吗?”高冈一边吃,一边数落他。   刘楚江摆摆手:“我老婆做的菜,那是人吃的吗?我又不敢当面拆台,她一哭哎哟,我这心脏就受不了。”   话是这么说,但看他的表情,很是乐在其中。   高冈搁下筷子,注视着刘楚江:“老城区最近是不是死了个棒棒?”   刘楚江手上的动作陡然一顿,表情立刻变了:“你要问的,就是这个?”   得到高冈的肯定后,刘楚江把筷子一撂,搓着手,眉头拧成一团:“这个案子啊,棘手得很......”   高冈一言不发,看刘楚江这几天没睡好的样子,就猜到不是那么简单。   刘楚江身子一歪,从裤兜里摸出一包烟,打火点燃,一口接着一口抽起来。   他食指与中指之间的关节微微发黄,还夹杂着一股焦油味。锅里咕噜咕噜冒着热气,与袅袅的烟交织在一起。   “咱们都是干这行的,你明白一场凶杀案没有尸体该有多难办?连第一现场都找不到,要尸检,尸检没有;要物证,物证没有......还有烤脑花烧烤店那一带,格老子的,监控年久失修用不了了!他妈的!”再远些的地方,监控倒是没问题,却也没发现可疑人员。   高冈无意识地用指腹抚摸茶杯口沿,半响,他用关节叩击杯身,发出清越的声音。   “那带血的人脑和打了字的白纸是怎么回事?”   “没啥子有用信息。”刘楚江一摆手,表情懊恼,“凶手反侦查意识很强,手法谨慎,既没有留下字迹,也没有指纹可考。局里相当重视,我这段时间为这事忙得焦头烂额,也就今晚才得了空。这不,你一个电话我就来了。”   刘楚江手里的烟几乎抽完了,他把烟蒂往烟灰缸里一捻,猩红的火星子瞬间黯淡下去。   “你问这案子干啥啊?你不是来休假的吗?”   高冈苦笑:“现在看来休不成了。”   他从兜里摸出一串月光石手链,圆润的珠子在山城夜色中显得流光溢彩。   他把这串手链放在桌上:“上个月我们破获了一起卖.淫案,团伙头儿叫范三,代号是‘袍哥’。一开始我以为‘袍哥’只是个普通名字,昨晚上坐火车,偶然听人说起袍哥,我才知道那竟是一个帮会的名称。”   刘楚江重新点了支烟,微眯着眼:“借个名头而已,袍哥在解放后早没了。”   “我想也是。”高冈受不住辣,喝了口茶。   “那这手链......”刘楚江夹着烟的手指了指桌面。   高冈放下茶杯:“里面有个女人,她母亲改嫁,继父欠了高利贷还不上,眼看着一家人活不下去了,这做女儿的就被迫去了范三那里。”讲到这里,他忍不住骂了一句,“这手链是她小时候亲生父亲送的。她知道我要来重庆,想看看父亲过得如何,但又没脸见,于是托我替她看一眼。”   “那她父亲......”   高冈盯着刘楚江双眼:“是李老坎。”   “我今天去了一趟他的住处,才知道他就是老城区案的受害者。”不待刘楚江说话,他复又轻笑,像是叹息,却很轻盈:“有意思的是,竟叫我碰见了他另一个女儿。”   刘楚江眉头深锁,上下磨着牙关,扯着腮帮肌肉,绷得紧紧的。高冈突然动了动,侧身摸出振动的手机,是一通电话。   他犹豫了会,神情复杂。刘楚江看一眼他,自作主张地替他揿下接听键。   电话接通了,一道沙哑的声音响起:“高队长。”   “......是我。”   电话那头的女人略带了一点克制:“您见到我父亲了吗?”   高冈深吸一口气,喉结上下滑动,将李老坎的事与她实话实说。面前的火锅咕噜咕噜地冒着气泡,先前烫进去的毛肚煮了太久,口感变老。高冈鬼使神差地夹了一片,放到茶杯里搅拌。红油浮到茶水之上。   女人半天没说话,等高冈夹到第五片时,她的声音才传进高冈耳朵里:“我知道了。”   那声音没有一丝起伏,不知怎么的,刘楚江总觉得有谁在哭,小小声的哭。那若有若无的呜咽声,似乎悄悄地传到了他耳朵里。他深吸一口烟。   从进店坐下到现在,刘楚江手头的烟就没停过,火锅店里终于有客人受不了,埋怨的方式挺膈应,也不看他,只对着空气指桑骂槐、骂骂咧咧。   刘楚江充满歉意地笑笑,起身走到外面。不远处就是解放碑商圈,游客们的脸上充盈着快乐的笑容,行道树拉上了金色小灯,再往下望去,能看到横跨长江的如同金红色长龙的大桥,整座城市像个繁华失真的天堂。   书上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你看,有人在初春的山城之巅惬意地吹着晚风,有人却在电话里为遇害的父亲啜泣。   高冈抽离筷子,搁到碗碟上:“你放心,我们会尽全力找到凶手。在此之前,我想问你,你的父亲还有别的女儿吗?与你......差不多岁数。”   女人否认:“没可能,我走之前,我爸只有一个孩子。”   “明白了。”高冈点头,又与电话那头的女人简短聊了两句,讲清楚这边的情况后,看到刘楚江从外面散心回来,随即挂断了电话。   刘楚江对他说:“我回去了,你没事在这附近转转,吹吹晚风也挺好。”   高冈问:“回哪儿?”   “还能是哪儿,警局呗。”刘楚江笑着说。   与高冈告别后,刘楚江又掏出一支烟,走一路,抽一路,一直回到分局。   在分局门口,他站了会,心里想着李老坎那事。烟烧到最后,实在吸无可吸了,他终于迈步进去,只是忧虑仍在,有些事怎么想也想不通。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刘楚江的思绪,他抬头一看,是鉴证科的人。   “刘队,这是从死者大脑上面提取到的微量物证报告。”   刘楚江接过。   “我们发现在死者大脑上,有少量的肉沫和木屑。肉沫分两种,既有动物的,也有死者的。”   “什么动物?”刘楚江问。   “就是我们平常吃的那些,鸡肉、猪肉。”   刘楚江回头看到地上的烟屁股,烟头微微发红,他走过去,抬脚碾灭,然后捡起烟蒂,扔到一旁的垃圾桶里。停滞的思路如同开了闸的洪水,轰隆隆往下游奔去。大脑重新运转,仿佛生了锈的齿轮,在艰难转动两圈后,找到了一道契合的口子。   死者被分尸的可能性很大。凶手应该为男性,力气大,经常和厨房打交道。但如果是分尸,动静会很大,所以一般不会在居民住宅里动手,这会引起邻居注意。   分尸过程中下手重,这就让刀剁进砧板,带起了木屑;再加上动物肉沫......   “好!迅速派人把附近的下水道摸排一遍,尤其是大大小小的饭店,要重点排查!”他语气掩不住激动。 第10章 交通茶馆   叶起了个早,今天要去的地方叫黄桷坪。   前一天瘸子对她说的黄桷树,在重庆到处都是。黄桷树是市树,深扎根于巴渝大地,从峭壁、石坎到古城、老巷,无所不在。   这种树根系发达,盘根错节,如同爪牙一般与石缝紧紧贴合。更为奇妙的是它在秋天依旧有着盎然的绿意,一直到次年的春夏之交才会开始落叶。   瘸子告诉叶,老神医只在黄桷坪交通茶馆里面活动,因着几年前一直都在各地的黄桷树下摆摊,大家看病的时候也就告诉亲朋好友――自己是到黄桷树下找老神医去了。   但据本地人的说法,活了几十年都没听过有这一号人物。也就是近来才出现在公众视野,但是没人怀疑老神医的来历。大家潜意识里都觉得,好像就应该有这样一个深藏不露的能人。你不知道,那是你浅薄,怎么能说是老神医不出名呢?   到这里,叶大概明白了。所谓老神医多半是个半瓶醋,搞些小把戏,专门骗没钱看病的人。等赚得差不多了,就立马来一出人间蒸发。   “黄桷树下的老神医”恐怕是他自卖自夸、故意搞来的噱头吧。   -   黄桷坪这地方叶听过,因为坐落着四川美术学院,附近有一条涂鸦街,这是整个重庆的艺术中心,也是外地人经常去打卡的网红景点。   至于交通茶馆,就在黄桷坪四号。十多年前这老茶馆原本是要被转给一位网吧老板的,幸而有个川美教授出资租下,才保留了它最原汁原味的模样。   教授常常以老茶馆为灵感,进行油画创作,此外又有好些电影到这里取景,久而久之,浸润在艺术创作里的茶馆名气越来越大,不时有搞艺术的年轻人专程过来找灵感。   叶沿坎往下,走过一条七八米长的小道,就是交通茶馆。   一进门,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块黑地漆木匾,上面白色的“交通茶馆”四字异常醒目。屋顶并不封闭,明晃晃的清晨阳光逼进来,打在油光水亮的四方桌和条凳上。   竟是个少有的大好晴天。   一旁的炉灶烧着热水,“噗”的一声响。灶前有人在忙碌,“噗――”,又是一声。   叶并不是第一个来的,此时的茶馆已经稀稀拉拉坐了好几个人。   其中一个――大概就是老神医――留着半拉长的白胡子,细细一撮;人很瘦,脸上颧骨突出,眼皮倒很厚,半耷拉着,平白多出几分神秘莫测来。穿的也奇特,头上一顶水獭帽子,身上是缎面皮袄,脚下踩一双千层底布鞋。   从这一身的行头来看,倒很有范儿。   他对面坐了个佝偻的中年人,头顶秃了一圈,精神头不是很足。老神医端着架子,装模作样地把把脉,然后袖子一振,说:“你发咳嗽好几年了吧?”   那人忙不迭点头。   “这病虽然难治,但你运气好遇上了我,只要拿着我这方子,照着地址上的药店去拿药,就能好了。记住,一定要去这家店,方子上的药只这里有。”   中年人一个劲道谢,取过药方,急冲冲往外赶。   叶找了张桌子坐下。   这老神医连着看了好几个病人,叶本以为他会用同样的方法:免费替你看病,再叫你到指定的药店拿药。   不曾想,事情的走向竟与她猜测的不大相同――这老头子,瞧着人衣着寒酸,便大笔一挥叫他们去指定药店,要是看起来阔绰些的,则闭嘴不提,什么也不说,只开个方子完事。   敢情还分了类?难不成是看穷人好欺负,专搞这些人么?   最后一个找老神医看病的,应该是个熟客,头发乱糟糟的,一脸蜡黄,穿了件老式的藏青制服,袖口磨得发白。他拿到方子后,又记下了老神医的嘱咐,这才起身离开。   叶放下茶杯,跟随他出了茶馆,快走两步,赶到那人面前,拦下了他。   “师傅,我问一下,里面的那个老神医医术怎么样,真有那么神吗?”   那人一看叶,她把五官皱在一起,装出难受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想看病却又有些不敢去治的人。为了不露馅,她还紧闭口鼻,硬生生把脸给憋红了。   他比了个大拇指,不住替老神医说好话:“那肯定噻!我来过好几次了,老神医的工夫没话说,好得很!”   “新闻上说有些黑心大老板,专门生产假药骗人。老神医说的药店怎么样啊?我怕得要死,看师傅你经常找神医看病吧,我信你。”   那人连连摆手:“你放心!我每回病了都到这边来,药也都是在他说的药店买的,特别便宜,别的店都买不到,吃了就能好,这是个好医生啊!”   叶心头一动,这怎么和她想的不一样呢?   “妹儿你放心去,现在少有这么好的医生了!不对不对,也不是好医生少,就是这么好还不要钱的医生,不多!”   送走了那人,叶转身回到交通茶馆,摸出三块钱,要了杯云南下关沱茶,这种茶颜色鲜艳、味浓耐泡,很受本地人喜欢。她就着青花盖碗茶慢慢品茗,茶碗盖子半扣半闭,将浮叶挡在水下。隔着袅袅水汽,目光一直没从对面挪开。   老神医颇有些谨慎,眼看着茶馆里的人越来越多了,这时候他便收好家伙什儿,如同普通茶客一般,手端青花盖碗,一口一口地呷起茶来。   这老神医样子鬼祟,偏偏他的病人一个劲地给他说好话,半点不像被骗了的样子,实在矛盾。   叶好奇心盛,看起来老神医做的也不是开张吃三年的生意。照这样子,一天也就接几单,剩下的时间就坐茶馆喝茶,怎么看都赚不了几个子儿。   给人看病不收费,让人去药店拿药也便宜。都说贪便宜吃大亏,可奇怪的是照这些个病人的说法,却不见得有吃亏。这老神医,到底做什么吃饭?   她决定再观察一会。   过不多久,门外进来几个年轻人,学生模样,背上还带着好些工具。有画画的,有摄影的......一进门,他们立刻把器材准备好,围在老神医身旁忙碌起来。   叶一下子明白了,难怪要扎根在老茶馆里,这可是大好的商机。试想,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加上老神医、老茶馆这样的名号,活脱脱一幅旧时的烟火市井模样。若是去给艺术家们做模特,岂不是强多了?   这不是,他居然在脖子上挂了个二维码。这些年轻人也很懂“规矩”,对着老神医找完素材后,自觉地摸出手机扫码付钱。   这老家伙,倒还挺上道。   叶周围渐渐坐满了人,目光所及之处,谈天说地的、打牌下棋的,应有尽有,好不热闹。她就着面前这杯茶,一直捱到了中午,老神医总算从座位上起身,往外面走去。   叶把盖碗茶一推,不紧不慢地跟上。   步出交通茶馆后,老神医找了家苍蝇馆子,问老板点一份豆汤饭,又从餐具盒里取出一双筷子,在门口煮面的滚汤里烫了烫。随后,他带着这双冒着热气的筷子,选了个空位坐下。   叶要了碗小面,绕到老神医那头,一屁股坐在他对面。   “我来看病。”   老神医抬头看了看她:“不是给自己看吧?算你运气好,平常我都下午截单,今天多看你一个。”   混江湖的有句老话,叫“腥加尖,赛神仙”。“腥”是假把式,“尖”是真把式;有真有假,才能在社会上吃得开。就算这老家伙真在搞什么假名堂,至少这身本事还是有的。   叶一笑:“不愧是神医。家里有人得了面瘫,直接给方子吧,我去找你同伙拿药。”   听到前半句时,老神医早已摸出一张纸准备大写一通,刚待下笔,就听到叶的后半句。他写药方的手顿在半空,半天没有动作。   “同伙?什么同伙啊?”老神医笑着打哈哈。 第11章 苍蝇小馆   叶瞧出了他的意图,迅速起身越过桌子,一把扣住他的手腕。她力气奇大,老神医竟挣脱不开。   “跑什么啊?坐下,”叶似笑非笑,“我问你几个问题,你一五一十告诉我,别耍花样啊,不然我把你和你同伙一锅端。”   老神医一听就腿软,登时就老实了。   叶原本只是想吓唬吓唬他,她虽然不是这行的人,但那些坑蒙拐骗偷的家伙们她接触过不少。现在看他这样子,心下便有了数:这老神医果然有点问题。“我问你啊,你每天就看这几个病人,赚钱吗?”   老神医猛地摇头,半拉长的胡子在空气中晃悠:“哪挣得到钱啊,还不都靠给人做模特,勉勉强强才能吃点荤的。”   叶“哦”了声,她只是随口一问,也不期望着老神医对她说实话。她又问:“前段时间是不是有个得了面瘫的棒棒,找你看病?”   老神医点头:“是有一个,半边脸动不了,左眼都不带眨的。”   “那你知道他遇害的事吗?”   老神医又点点头,当然知道。   前几天就有警察来找他,当时他正在茶馆坐着,充当艺术家们的模特,警察同志只让他配合做了个笔录,就放他回来了。   “那个棒棒找你看完病去了哪儿?”   “我不晓得。”   “你对警察也是这么说的?”   老神医忙不迭点头:“那可不。”   叶突然一拍桌子,低声道:“你说谎!”   中午的阳光晒着门店招牌,时近饭点,但人还不算多。四周静得吓人,只有骨汤翻腾的咕噜声,偶尔还有几声悦耳的鸟叫,让人觉得春天真的来了。   但他只觉得冷。   -   看这架势,老神医只在大早上人最少的时候给人看病。然而李老坎那天却是下午来的――这一点她已经从瘸子那里得到证实了。   李老坎来过不止一次,他不可能也不应该不知道老神医的规矩。   “这个人的死,是不是与你有关?”叶伸出食指和拇指,在桌子上点了两下。熟悉她的人知道,这是叶的习惯手势。   从老神医的角度看,就好像一个“八”字。   这个无意识的动作像是触发了一个机关,老神医忽然双眼一亮,看向叶的眼神霎时变化,身子也不抖了,僵直的背脊一下子放松了来,好像她是他的亲人一样。   这个时候,老板端着豆汤饭和重庆小面上来了。鲜亮的红汤包裹着绵软的面条,上面浮着一撮碧绿的葱段,勾得人食欲大动。   腾腾热气弥漫在半空,模糊了叶的视线。在白色的热气中,她看见老神医摆手否认,同时冲她一抬下巴,语气轻松:“大家都是光棍,我咋子可能害他嘛!老大这几天都气疯了,手底下的兄弟被人杀了,咋子可能不气嘛!”   光棍?叶心念一动。   这老头子态度转变太快,着实反常。而且听他的语气,“光棍”这个词似乎把她也一并涵括了。   目光下垂,她看向自己的手――食指和拇指仍旧保持着“八”字姿势,点在桌上。   契机是什么?是这个吗?   叶思绪发散,难道说......这个手势是一个接头暗号?那么光棍这个称呼,也应当别有深意。   她试探着问:“李老坎是‘光棍’?”   “那当然。”   她舒了一口气,有些高兴。暂且先不管“光棍”是什么意思,应当与现在人说的不一样。她也真是运气好,歪打正着,居然叫她发现了不寻常之处。   叶将情绪藏在深处,这座山城雾都,果然名不虚传。半数秘密都藏在云雾里了,只等有人伸手拨开,还它一个岩岩青山。   老神医说完这话,忽然注意到叶的表情,他心一凉,瞬间冷静下来――瞧这样子,她是不知道这事儿?   叶眼皮子一抬,凝视着老神医:“既然都是光棍,我也不卖关子,你们想给老坎讨回公道吗?”   听了这话,老神医怔愣在原地,半天没说话,表情有些古怪。见她看过来,老神医只好接下:“想啊,怎么不想。咋个讨,未必然你有办法?”   “咱们在这儿说不方便吧。”叶抽了双筷子,夹起小面。   “你要真有办法,我们可以开会说。”   厉害了,还开会呢。她想了想,说:“我新来的,麻烦你给个地址。”   “你对老坎的事,怎么这么上心?”老神医没有立刻告知地址,而是先问了她这个问题。   叶拨开鬓边的一缕头发,吃了一口面条,动作急了些,有点烫嘴。她侧开脸,看着光亮的水泥地面,这午后的阳光刺眼,逼得她用手挡了挡。果然,要让这老家伙完全相信她并非易事。   她只好坦白:“李老坎是我父亲。”   老神医想起来李老坎曾时不时与他提起自己的女儿,说他女儿长得好看,像妈。他还说有十多年没见过女儿了,想念得紧。   自打他老婆把孩子从他身边带走以后,就再也没了音讯。孩子走的时候已经六七岁了,不是不记事的年纪,李老坎一直守在朝天门码头附近,只希望着有一天,会有一个年轻的姑娘,找到回家的路,再叫他一声“爸”。   老神医一看叶这个样子,心里的滋味有点不好受,他一抚掌:“明天这个点去磁器口,到那时......”   “我们敞开大门欢迎你。”   -   浓汤不停翻滚,面条如银龙入江,锅边的白色水沫一直想要往外扑去,不时还溅出几道白沫,落在地上很快又干掉了,只留下浅浅的痕迹。   这家苍蝇小馆只有一个简陋招牌,墙壁斑驳发黑,桌凳也都藏着陈年的老垢。因常年被水汽蒸腾,天花板潮湿发胀,墙皮剥落,让人看着头皮发麻。   叶和老神医吃完午饭,各自起身付账。老神医从兜里摸出一大把零钱,全是五毛、一块的小面额纸币,皱皱巴巴挤在一堆。老神医揩了揩手,指尖埝着零钱,抽出几张来,用手掌压着抚平了。   一张张叠在一起,再整整齐齐地递送到老板面前。   老板正在做面,腾不出手,只冲着老神医点点头,用下巴示意他面前的那只装着零钱的纸盒子,意思是让老神医直接把钱丢进纸盒里。   馆子里的人越来越多,饭吃完了,事也讲清楚了,叶与老神医告别。离开时,叶下意识往低头忙碌的老板多看了一眼。   很快,她收回目光,径自离去。   一直站在门口忙碌的老板突然停住动作。他抬起头,面容年轻,但略显稚嫩。   他解下围裙,将布料拢作一团拿在手里,抬腿往馆子后面走去。那里坐了个择菜的人,他把围裙递给那人,然后说:“感谢配合。我做面的手艺还不错,您放心。”   他是怕自己的工作砸了老板的招牌。   真正的老板忙不迭起身:“哪里哪里,我们还要谢谢警察同志为我们除暴安良哩!”   年轻人笑了笑,转身离开这家店,找了棵黄桷树靠着,摸出手机打电话:“刘队,您猜得没错,这个老神医果然有问题。”   -   刘楚江的笑声从电话那边传来,那老头子,还真是小看了他们这些老油条,都是在基层摸爬滚打了十几年的,谁也别瞧不起谁。他以为他们没察觉他的古怪之处吗?只用一个眼神,刘楚江就知道这老头心里有没有鬼。   老神医背后应该有同伙,为了不打草惊蛇,刘楚江当天就把老神医放了回去,只等他露出破绽,然后拔出萝卜带出泥。   年轻人等刘楚江笑完,才开口问道:“刘队,那老神医会是凶手吗?”   “未必是。”   “那就是同伙?”   刘楚江深深叹一口气:“虽然直觉告诉我,李老坎这个人不像我们看起来那么简单,但小章,我教你啊,破案不能靠直觉,靠就完蛋明白吗?在找到足够证据前,不要轻易下判断。”   小章默了默,似乎在消化刘楚江说的话。过了会,他突然一拍脑门,想起来还有个事没说:“对了刘队,我发现一个可疑的女人,似乎也在调查老城区一案。我拍了照,还录了音,一会给您发过来。”   “好。”   挂断电话,刘楚江的微信振了一下,小章已经把照片发过来了。   照片上老神医背对着镜头,对面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阳光正好打在她的鼻尖,微微泛红,像春光下透明的桃花瓣。 第12章 白茶香   离开老神医后,叶马不停蹄赶回公寓,在包里一通好找,翻出了千里眼给她的小册子。   在车站时,她随手翻了翻,隐约记得里面有一页带了图,画满了各种手势。   千里眼给的东西都带着点江湖气,说是“旅游攻略”,其实更多的是“江湖攻略”。这种小册子有个外号,叫“金不换”,因为都是一些内行人才知道的秘密,比金子还珍贵。   所以千里眼才会说,他废了老大力气搞到的。   很快,叶就翻到了画满图的那一页。她顺着书页从第一行往下滑,照着自己那个“八”字手势比对,竟真叫她找到了它的意思。   那个手势意为“人”,“天地人”的“人”。   这手势是从哪儿来的?她不解,继续往后翻,全身的血液忽然凝固住,死盯着书页上的那行说明――巧了,居然是袍哥的接头暗号。   她张了张嘴,上下相碰用力一抿。这个解放后就该消失不见的组织,居然还“活”着。它到底有多大?是落脚在山城表面的轻盈蚊虫,还是盘绕住整座大山的巨蟒?   她想起老神医的话,顾不得疑惑,又找到“光棍”的释义――这是袍哥成员的自称,上头只有一句话:“一尘不染谓之光,直而不曲谓之棍......即光明正直之谓也”   原来还有这层意思。   但她心头的石头却并没有因此而落下,现在的袍哥和解放前的袍哥绝不可同日而语。是人是鬼,是好是坏,打的是什么主意,只有去了才知道。   傍晚时分,叶收好手册,准备下楼去吃晚饭。   楼下的青旅在一楼辟了空间,设置成大厅的模样。好些旅客坐在这里聊天、聚众游戏,高冈就坐在不起眼的角落,和刘楚江打电话。   “照片看了吗?”   “嗯。”高冈两指并拢,在桌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着。面前摆着一台笔记本,屏幕上是小章拍到的照片。   他盯着屏幕出神,昨晚在李老坎家碰见的就是她。   “还有一份录音转文字的材料,一并发来了。”   “看完了。”   “我想听听你的想法。”电话那边响起衣料摩擦的声音,然后“咔擦”一声,那是在打火。   刘楚江这老烟鬼,又在准备抽烟。   录音里的“光棍”太奇怪了,怎么都不该是一个半百老头对小姑娘说的话。这个词的另一个意思,他倒是听过,是在火车上与老钟聊天时知道的。   高冈沉吟半响,然后道:“是袍哥吗?”   饶是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在听到“袍哥”这两个字时,刘楚江还是忍不住苦笑了两下。   “恐怕是。”   想不到袍哥这组织竟在消失六七十年后卷土重来――不,或许不能说卷土重来。更大的可能是,它一直都存在,只是将自己的痕迹抹得一干二净,不见踪影。   不管是哪种可能,都不简单。   现在的情况是,就算老神医背后的组织与李老坎遇害一事无关,他们警方也不能放任不管。按照以前的标准,袍哥就是一颗游离于现代社会法制体系以外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炸。   难怪老神医做笔录时要隐瞒李老坎看病的真实细节,现在正是风口浪尖之时,他是怕自己背后的袍哥势力被警方发现啊!   “你准备怎么做?”高冈一边问,一边关掉电脑,他打算回到二楼房间――旁边坐了一群玩推理游戏的学生,推理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吵得他头疼。   起身的时候,他下意识朝前面看了一眼,然后忽地怔在原地。   那是电梯的方向,门一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个漂亮姑娘。一头黑发垂在后面,发梢微微有些湿润,应该是刚洗了头,还没全干。   “明天安排人去磁器口蹲点,务必要找到那个女人......”   “不用了。”高冈说。   “你说屁嘞?这么好的机会,又能找到袍哥老巢,还能搞明白这女人调查老城区一案的目的。要说她是李老坎的女儿,我可不信......”   “已经找到她了。”高冈凝视着叶,直到她走出大门,背影消失不见,他才继续与刘楚江说话:“明天的行动,我也去。”   “啊呀,可以啊!我有几个徒弟,都不省心,正好你帮我带一带。”那语气,好像就盼着高冈说出这句话一样。   要不是他们之间隔着一条虚拟的电话线,高冈真想踹他一脚尖。   挂了电话,高冈复又坐下,仔细思索着袍哥这个组织。   正出神时,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他抬头看去,那是一个男生,眼镜挡住了大半张脸的面积,看起来年纪不大。   他一把握住高冈的手,语气很兴奋:“哥们,你是不是那个......就那个!火车上过五关闯六将凭一己之力制服穷凶极恶俩小偷的那哥们儿?!我擦!英雄啊!”   高冈被他这话绕得头晕,不等他发话,那男生指了指身后的几个同伴,高冈一看――这不就是刚才玩游戏玩得不亦乐乎的那群学生么。   男生说个不停:“我们几个那天晚上在包厢玩推理游戏,突然闯进来一粉色头发的姐们儿,说走错了。我们觉得不对劲,就注意了一下外面的动静,没多久竟听见说,抓到了两个贼,我们探头一看,好家伙!就看见您帅气的背影,犹如天神降临......”   眼看着男生就要开始花式拍马屁,高冈及时叫了停。   其实那天晚上他一直跟在后头,叶闯进这几个学生包厢,他是知道的。只没想到,竟这么巧在这里聚了个齐全。   男生叫志朋,他把高冈拉到他们桌坐下,一一介绍自己的同伴。除了志朋,有两个男生――一个扎小辫儿,一个是寸头;还有唯一的女生,志朋叫她野梨。   高冈对叶比较感兴趣,就随口问了一句。   志朋挠了挠头,斟酌许久说:“兄弟,我觉得那个粉毛女人有问题。”   高冈乐了:“怎么说?”   “火车上她不是那个样子吗,手上全是纹身......”志朋在自己身上比划着,“昨天我们找到这家青旅,就碰见易装后的她。头发黑了,纹身没了,开始我以为是认错了,可今天又在电梯看见她......我也不骗你,我这记性一直挺好,就是她没错!”   高冈点点头,示意他继续。   “你说......她是不是和那俩贼是一伙的?你看啊,火车上她同伴被抓,心怀怨恨,于是盯上了你。然后下了车呢,就跟着你到这里来住,等摸清你的位置后再伺机报复?”志朋以手代刀,做了个横劈的动作。   “不至于吧。”高冈看着他笑道。   小辫儿横插一句,表情吊儿郎当:“知人知面不知心呐!”   野梨正喝水,听了这话,把手里的矿泉水瓶重重一放,没好气道:“怎么啦?怎么了啊?哦,就看见人家一姑娘有纹身,染头发,就先入为主觉得人家有问题?你戴个眼镜,要有人说你是瞎子,你气是不气?还有你,扎个小辫,你怎么不是娘炮呢?”   只有寸头,沉默着没说话――其实是想说的,但是被野梨吼怕了。   “就你们能!”   倒是高冈,多看了她一眼:“你们到重庆旅游来了?”   野梨没说话,只有志朋心颤颤地来了句:“我们去仙女山参加音乐节。”   小辫儿挑眉:“哥们,跟我们一起去吗?咱包个车,自己开去!”   “不了,我在城区里逛逛就行。”高冈推辞。   “我们可以......一起......在城区玩......音乐节没那么快......”寸头摸了摸前额,他性子内向,说话都是几个字几个字的往外蹦。   高冈一愣,这哪行啊,他还有比旅游更重要的事。   正思索着,就看见叶提着两袋打包的晚饭从外面回来。她倒是不怕冷,只穿了条五分短裤,一双腿又白又细,外罩一件宽松夹克,堪堪遮住大腿。   在外面走了一遭,头发早干了。一阵风随着她的步子从门外吹来,即使与高冈他们隔了一段距离,风也把她发梢的香气带到了他们鼻端。   不甚浓烈,有些像白茶的味道。   志朋小声嚷嚷:“你看看你看看!我就说嘛,你们看她,跟在火车上一比,哪像一个人啊?”   寸头没做声,小辫儿在一旁冲他招手,要他把饮料递过来。拿到饮料,拧开瓶盖灌了一大口,然后笑嘻嘻地说:“上回在火车里光线不好,现在再看她,长得挺漂亮的嘛。要不让我去勾搭一下呗,哥们一出手,准能摸清她底细!”   野梨眉毛一竖,抬手按住他后脑勺,狠狠掼下去。   “就你那样子,人家看得上你?”   不想小辫儿一听这话,登时来了气,怎么着?这是看不起他啊?他自觉男人的尊严受到了践踏,也不与众人商量,腾一下跳起来,三步并作两步直接向叶奔去。   叶走进电梯,转身朝向门口,摁下楼层按钮。电梯门关上的一瞬间,半空中蓦然多出一只手,挡住了运行的电梯门。   她抬眼,就看见一个扎着小辫的男生把住电梯门框,手指摸着眉骨,一脸坏笑:“姐姐,我们玩游戏缺人,来吗?”   作者有话要说:  快过年了,大家要注意身体喔 第13章 游戏   叶往里一站:“不了。”   小辫儿笑得有些干。   别看他面上嘻嘻哈哈的,实则心里有些后悔:要不是野梨,他会这么冲动吗?现在是骑虎难下,如果就这么放她上去,男人的面子往哪搁?不行,得想个法子。   志朋几人一直注意着小辫儿的动静,事情似乎不太顺利,叶伸手抵在按钮上,眼看就要关门,小辫儿突然对她说了几句话。   峰回路转,只见叶把目光越过小辫儿肩头,往他们这边看了一眼。   她收回目光,似笑非笑地盯着小辫儿,半响后竟点了点头,走出电梯,跟在小辫儿后头朝他们走来。   -   小辫儿冲他们挤眉弄眼,悄悄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志朋一脸的不敢相信,还真让这小子成功了。   寸头挪到另一边,给叶腾出空,那位置恰好挨着高冈。她将外卖放到桌上,掰开筷子问:“不介意我在这儿吃饭吧?”   野梨连连摆手:“不介意不介意。”   小辫儿一屁股坐在志朋旁边,后者凑上去问:“怎么回事啊?”小辫儿笑容不减,表情神秘:“待会告诉你。”   叶拢起头发,手法利落地扎了个马尾,然后倾身向前,自顾自吃起外卖来。来往的视线纷纷落在她身上,真是厉害,春分都还没到,这女的竟过起夏天来了。白皙的双腿皮肤暴露在空气中,万分扎眼。   “你不冷?”高冈看一眼志朋几个,问出了他们好奇的问题。   叶头也不抬:“习惯了。”   高冈咬了咬舌尖,解下外套,手一展给她搭在腿上。虽说不怕冷,但一个又漂亮、穿得又少的姑娘,往外走一圈,不知得被多少人拿眼睛偷看。   叶顿住,眼神略带诧异地看向高冈。咱也不熟,你一陌生男人,对她干这事未免不太合适吧?   高冈也愣了几秒,随后一笑,想掩饰尴尬的情绪,他不自在地解释道:“习惯了。”   这话确实不假,从警这么多年,大大小小各种案件都遇见过。看见那些受到侵害衣衫不整的女孩,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脱外套给她们围上。   刚才完全是职业使然,真是习惯了。   小辫儿坐在一旁嚷嚷:“你俩认识啊?”话一说完,就见志朋脸色一变,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到底没说出声来。   什么情况啊这是?他刚刚还给高冈分析叶“底细”呢,要真是互相认识,那他岂不是当着人家的面说人朋友坏话吗?   想到这里,志朋恨不得给自己这臭嘴两耳刮子。   好在叶的话将志朋从尴尬中解救出来:“一面之缘而已。”   高冈没吭声,看样子是默认了。志朋松了一口气,下回吸取教训,可别再乱说话了。   气氛有些僵,叶的目光在五个人之间流连,她说:“反正也没事,咱们开始玩游戏呗。”   这句话正中小辫儿下怀,他就喜欢一群人聚在一起玩,越多越好。他顿了顿,直接拿起手机建了个推理游戏房间号,让人挨个进来。   平时他们几个玩四人局,至少得用一个钟头,这回又加了两人,小辫儿以为少不得要玩俩小时。   却不曾想,新加进来的高冈和叶,竟是俩王者。尤其是高冈,跟开了挂似的,第一轮搜证结束后,直接就把所有疑点都列了出来   再然后,不到一个小时,就破了案。末了还说一句:这游戏破绽太多。   苍天,他们几个还没把文字内容看完呢!   而叶,竟意外地与高冈合拍,每次都想到一块了,默契得跟一对神探搭档似的。   游戏结束后,志朋他们想起先前问高冈的问题他还没回答,于是又问了一遍。高冈早想好了借口,冲志朋他们笑笑:“女朋友在重庆读大学,我要陪她,就不与你们一起了,玩得开心。”   对于不能和“犹如天神降临般”的高冈相伴而行这事,志朋一脸遗憾,小辫儿倒是无所谓,更不用说寸头,这个一切随缘的家伙。   这时候叶把高冈的外套拿开还他,又用塑料袋装好垃圾,问小辫儿:“我可以回去了吧?”   小辫儿一愣,旋即点头如捣蒜:“叶子姐您请!”   野梨心里猛翻白眼,没话说。瞧瞧,刚还想泡人家,现在都叫姐了。   高冈也与众人道别,跟在叶后头,一前一后进了电梯。高冈先是看了一眼叶按的楼层,紧接着在她的注视中,按下二楼按钮。   从一楼到二楼只有短短半分钟,叶却觉得漫长得像过了一辈子。终于,电梯停下,高冈步出去,而后扭头冲叶挑了挑眉,眼眸亮若晨星。   叶眼皮子一跳,伸出食指搭在关门按钮上,猛地戳下去。   电梯门关,外面隐约传来男人的轻笑,实在好听极了。   高冈原地站了会,正要回屋,猛然发现房卡还在大厅,他顿了顿,然后转身下楼。   志朋几人正围着小辫儿,要他交待先前在电梯门口是如何“勾搭”叶的。   “我当时灵机一动,张口就说:我是便衣,怀疑她所在的楼层住有重案逃犯,半小时后警方将实施抓捕,还请她配合,以免误伤。”   小辫儿叭叭讲个不停,语气相当骄傲:“怎样,哥们儿机智吧?”   “还行吧。”高冈的笑声传到小辫儿耳朵里,他从沙发后面探身过来,在靠枕背后找到房卡,又冲众人扬了扬手,复又离开。   几个人笑得贼开心。   野梨捏了捏眉心,她这是造了什么孽,摊上了三个傻子。这仨的智商加在一起,恐怕都比不上一个叶。   哪有便衣在抓捕行动时,还有时间把推理游戏玩得这么尽心尽力的啊?人家答应过来,那是给他们面子好嘛。   “蠢死了。”野梨瞪了他们仨一眼。   作者有话要说:  假期到了,开始日更,我可真是个勤劳的作者。 第14章 磁器口   重庆,磁器口。   要说这磁器口古镇,来头可不小。据说始建于宋代,到现在已经有一千年的历史了,这里占尽嘉陵江水运之利,是著名的老码头。“白日里千人拱手,入夜来万盏明灯”,说的就是作为水陆交通码头的磁器口曾经的繁华景象。   ――就是现在,即使码头盛景不复以往,它也并未没落。   大家伙有了钱有了闲,尽皆跑到这里来旅游。这磁器口商业化越来越严重,人往那街上一站,除了路两旁的建筑还稍微能看出点巴渝风格以外,街上卖的、叫喊的,全都是全国常见的旅游元素了。   即便是这样,游客们照样上赶着过去走一圈,来都来了,不去,心里面不安逸。   可真要是来了,又尽都是失望――随处可见的网红冒烟冰淇淋、土耳其冰淇淋、开蚌取珍珠......祖国大好河山,从北至南,古街古镇古城,全都是这些东西。   在期待与失望相互交织的复杂情绪之下,古镇街道上仍旧游人如织,热闹非凡。旅行团车辆乱七八糟地停在路边,高冈沿着马路牙子走了几步,拉开一辆别克的车门,坐了上去。   “你们刘队呢?没来?”   有人回:“辖区刚发生一起失踪案,刘队一大早赶过去了。”   高冈点了点头,打量一眼这车。里面被改装过,有一个简易的操作台和设备台,专门用于监听。坐操作台后面的是技侦人员,高冈从他手里取过监听设备,目光一刻不离前方的古镇街道。   叶穿梭在人群中,不时停下脚步,扫一眼四周,然后继续往前。   现在她看谁都可疑。要是哪个人和她多对视几秒,她都要停一停,看看这人是不是要和她说话、是不是袍哥的人。   街道两旁竹木结构的清代民居很有特色,衬着山城雾气弥漫的青灰色天空,颇有种悲凉又古雅的气氛――只要不往下看密密麻麻挤在一堆的游客人头。   叶穿过这些精美的木质民居,到岔路口拐进去,仍旧是漫无目的地走,也不知这群袍哥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她从宝轮寺前经过,古寺对面竖了一尊哪吒塑像,脚踩莲花,背后是山云仙鹤浮雕墙。因重庆气候潮湿,终年不见阳光,这石像石墙爬满了绿色苔藓,仔细观赏,煞是可爱。   从哪吒塑像往前几步,坐了个老太太,面前摆了一张竹编大盘,上面都是白色麦芽糖粉末。只见她两手起落翻飞,一拉一扯,一块块丝线团状点心就成型了。这是龙须酥,味甜不腻,西南地区的人们很爱吃。   叶本没打算停留的,眼看着她就要走过去,那老太太忽然出声,也不看她,语气平平淡淡,听不出起伏:“幺妹,要不要吃酸辣粉呐。要吃就沿这条路走,第五家酸辣粉店味道最好。”   叶眉梢微动,偏过头来看了她一眼,道了声谢,略一迟疑,然后朝着老太太说的那家店走去。   她在心里默数着路两旁的酸辣粉店,数到五时,她看见有一人站在街边,正扯着大嗓门招揽生意。   那人把筛子端在手里,拍一拍,掂一掂。一只脚虚虚点着地,只用另一只脚支撑全身的重量。随着掂筛子的动作,膝盖也跟着弯曲,像个弹簧,上下起落。   脸上笑嘻嘻的,嘴里还不住喊:“来嘛!楼上楼上!楼上位置宽得很!来吃嘛!”   叶抬脚进店。   与别家比起来,这家的装修并不算好。通往店门口的是条宽不过一米的青石小路,面前一堵木板墙将日光挡得严实,使得这家酸辣粉店里缺了自然光,只能靠着顶上拉的钨丝灯照明。   叶刚一坐下,就有店员递来菜单,她并不饿,但还是点了份酸辣粉。   老神医说的“向她敞开大门”是个什么敞法?她没想明白。   正在她出神的当口,头顶的钨丝灯“啪”的一声骤然熄灭,眼前陡然一黑,嘶嘶的电流声音隐隐传入她的耳朵。   怎么回事?灯泡烧掉了?   伴随着照明光线的消失,四周愈发嘈杂起来,游客们的抱怨声此起彼伏,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不止是这家酸辣粉店,外面街道上的一应商铺全都陷入黑暗之中。街上吵闹的音乐像被一刀切掉,戛然而止。没了音乐的衬托,人的声音清晰异常。   喧闹和骚动从叶周围一直延伸到整个磁器口古镇,即使是白天,嘉陵江畔的这条金色巨龙也在一瞬间黯淡下去。   原来是整条街都停电了。   叶心跳加快,止不住地跳动。   黑暗中,她听见店员在说:要给还没吃上粉的顾客退款。顾客们纷纷离开,只有她坐在位置上没动。   过不多时,有人从旁侧伸出一只手,拍了拍她的肩膀。那人压低声音说:“不要出声,请跟我来。”   这声音正是来自刚才在门口吆喝生意的那个人。   叶捋了捋并不皱的衣角,拂掉灰尘,一指外头断电的古镇街道:“这就是你们欢迎我的方式?”   那人默不作声,没回答她的问题。   她并不介意,自顾自地笑了笑,迈步跟在那人身后,绕过寂静无人的狭窄小路――这是个别有洞天的构造,后面就是嘉陵江,还有一条小青石板路通往江边。   有点意思。   拾级而下,面前是泛绿的江水,身后是越来越远的密集建筑群。平静的涛声传入脑海,这里与刚才繁华喧闹的磁器口街道俨然是两个世界了。   在岔路口一拐折,叶被带到了一家夹在磁器口古镇和江岸之间的茶馆里,和黄桷坪4号的交通茶馆不太相似――四白落地,墙面并不斑驳。只有格局一样,四方桌和条凳仍旧油光锃亮。   看起来这地儿经常翻修。   那人把叶带进来后,即撤步退到门后,依旧是沉默寡言,与先前在酸辣粉店门口拉客的形象截然不同。   叶挑了挑眉,旋即看向四周情况。茶馆里满满当当全是人,虽然没了电,但是这里的热闹丝毫不见减少。   摆龙门阵的,抽烟的,啜茶的......男女老少围拢而坐,聊天声不绝于耳,上到天文地理,下到鸡毛蒜皮,应有尽有。   但没有一个人把视线落到叶身上,仿佛她是个透明人一般。   叶注意到茶馆正中央有张四方桌,空空荡荡,无人落座。从屋顶缝隙投下来的日光掉在那上面,空气里的尘埃在丝缕阳光中隐约可见。四方桌上,只有一套茶具。   这是个试探。   叶径直走向那张无人的四方桌。那上面是一件茶盘,盘内放一只茶杯、一个壶;在茶盘外的左边,是一只与盘内杯、壶并列的茶杯。   这叫茶碗阵――是袍哥用来进行秘密传递信息的隐语系统。据说,茶碗阵有七十多种,而叶面前这个叫木杨阵,用来试探对方是否是自家兄弟。   把茶碗按照特定顺序摆放,这叫“布阵”。既是布阵,自然就要破阵。   叶坐下来,伸手将盘外的茶杯移入盘内,而后端起饮下,朗声念道:“木杨城内是乾坤,结义全凭一点洪。今日兄弟来考问,莫把洪英当外人。”   布阵、破阵、茶诗,这是茶碗阵的三个部分。念完茶诗,茶碗阵这一环节便算是结束了。   天知道她昨晚对照小册子背袍哥行规有多用功,比上学时候学习还认真。   此时,喧闹声渐渐消失了,刚还在侃侃而谈的人们忽然严肃起来,茶馆内顿时鸦雀无声,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盯向叶,眼神闪烁,心思不明。   有人在鼓掌,节奏缓慢而又有力,与叶的脉搏几乎是同步跳动。奇怪的是,只有一个人在拍掌,旁人都纹丝不动。   鼓掌的人从人群中站起,那是个身材瘦小的女人,可手上的力气半点不见小。   “真是自己人啊。”她感叹。   作者有话要说:  今年在外地过了,除夕夜快乐~   大家一定一定要健健康康的哈! 第15章 公口   女人从叶背后走来,往前面走去。这人比之叶更甚,更加不怕冷。她只穿了一件紧身背心,前胸后膀露了大半,布满纹身――这是真家伙,与叶在火车上贴的假纹身迥然不同。   叶暗自吃惊。这人的胸脯之上隐约可见一尊观音像,眉目清润,神情悲悯,但却是紧闭着双眼;那人从面前走过,后背显露在她视线里,那上面的纹身更让她感到奇怪,那是一幅关公像,五官威严勇猛,怒目而视,美髯肆意张扬,从蝴蝶骨一路延展到肩头。   叶头皮发麻,掌心发汗。这女人竟在前胸文闭眼观音,背上文睁眼关公。   都说“闭眼观音不救人,睁眼关公必杀人”,且佛祖观音不可文在前胸,这就是要让他们背着你了,是大不敬;而关公讲究更多,切不可文在背后,按照迷信的说法,一般人文在背后扛不住。若是“扛得住关公”,自然便可像关二爷一样过五关斩六将,若是扛不住,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然而最忌讳的还不是这个,关公是不可文在女人身上的,关公极阳,女人极阴,二者结合是大凶。   叶虽然不迷信,但道上混的人却很信这一套。你往那道上看一看,没几个人敢文这样的纹身,大哥们讲个心安,多数人都不会和自己脆弱的小命过不去。   而眼下这个女人,竟将那些忌讳一并占全了。   敢这么做的人,要么是不信这些;要么,就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长满尖利獠牙的夜叉,一口便能将人吃得连骨头都不剩的。   叶与那女人对视,茶馆内所有人都屏息凝神。四下悄然无声,只听得见空中一只苍蝇挥动翅膀的声音。坐在下面的人被扰得不耐烦,手一扬,将它拨开。没想到他这一拨,那苍蝇竟直直掉下来,落到桌上。   那人把手搭在桌上,拇指和中指抵成圈,将那苍蝇弹下去,好巧不巧掉在了叶脚边。   门外的高冈按了按耳朵里的装备。他刚刚放了一只被喂了毒的苍蝇进去,那苍蝇腹部装有窃听设备,里面的对话会通过信号传到磁器口街边的操作车内,再经技侦人员之手,将信息同步传到他耳朵里。   他用手机给上面的小章发消息:收到声音了吗?上面的情况怎么样?   小章正守在酸辣粉店门口,看到高冈的消息,迅速回他:上面刚来电,声音也能收到,可以回来了。   高冈透过窗户缝隙,把视线落到叶身上,他顿了顿,然后在手机上编辑:不用,我留下。   不用,我留下。   瞧瞧这五个字,多么简洁,多么有力。小章的心如同被人猛地一击,他赶紧掏出小本子,咬开笔帽,唰唰写下工作心得:越是老资历,越是要深入一线。   鼓掌的女人两手扣合,茶馆内唯一的声音如被刀切,戛然而止。   “我是北枝江”她自我介绍,又伸出右手,与叶握了握。   “叶。”   她注意到北枝江说话时,茶馆内的其他人全都紧闭着嘴,半句话也不说。但视线全部都聚焦在北枝江身上,一刻也不离。   一副唯她马首是瞻的模样。   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龙头大爷”,即袍哥舵把子。“龙头”一名有“鲤鱼跃龙门”之意,表明这大爷非同寻常。鱼化龙时,从尾烧起,最后烧至龙头,由此可见一斑。   北枝江在四方桌前坐下来,将桌上的茶杯推到她面前,对着叶一抬下巴。   “听说你在打听李老坎的事?”北枝江侧身坐在条凳上,右腿屈踏,手肘正好支着右膝盖。   叶接过茶,半点不犹豫地一口喝下,似乎并不担心里面是否有问题。   喝完以后,她凝视着北枝江,一声不吭,默认了她说的话。   “你哪个公口的啊?”北枝江握拳,拇指向后一弯,越过肩头点了两下,“在磁器口这个地方,你看着面生得很啊。”   所谓公口,就好比不同城市有不同政府一样,四散在各处,控制着一方水土。解放前的川渝,遍布着大大小小的袍哥公口。北枝江这样问,应当是怀疑叶的来历。   叶笑着摇了摇头,抬眼注视着北枝江的眼睛:“我在渝北公口,你要对我眼熟,才奇怪。”   北枝江冷笑一声:“不见得吧?李老坎是你父亲,你说你不来咱们公口,倒跑去渝北公口了?可别说你不知道自己的老汉儿是咱袍哥一员啊。”   说到这里,她端起茶杯,往人群中看了一眼,顺着她的目光,老神医正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收到来自北枝江的视线,老神医微阖着眼,点了下头。   “十多年没见过他了,我确实不知道。”   北枝江眉毛上抬,前额显出几道极浅的皱纹,她含笑望着叶――倒还挺坦诚。   “渝北公口是吧?”北枝江抬手招了招,有人站起来,快走两步,扶起座中一位老人,并搀着脚步极其缓慢的他走到叶面前。老人身形清癯,须发皆白,腰背弯成九十度,脸上的皮肤往下挂,如同高原上纵横的沟壑,肌理遍布。   这老人地位不低,所过之处,袍哥们尽皆起身相迎。   等到他走近了,北枝江竟也站起身,道了声“二爷”,然后接过搀扶的任务,将老人带到桌侧坐下。   叶挑眉,这老人地位虽不低,却也高不过北枝江。老人只是坐在北枝江右旁,但四方桌的主位仍旧是北枝江的。   手下人展开一张纸质的重庆地图,铺在桌上。这地图年岁不小,纸面发黄,折叠的痕迹明显,遮住了地图本身的线条。   那地图使用频繁,边缘不齐整,甚至有纤维散落的迹象。   地图之上遍布着黑色三角形标记,有些地方被水洇过,模糊成一团黑墨。叶注意到,这些三角形全被人蘸了红色墨水,画上了一个小小的叉。几乎每一个小三角都有红叉,她的心突然狂跳起来,隐隐有了个猜测。   因着这个猜测,她特意关照了两个地方――一是渝北地区,一是磁器口。   渝北地区全部的黑色三角符号全都打上了红色标记,而磁器口所在之处,并没有红色墨水的痕迹。   北枝江手下的人拿出一支毛笔,蘸了朱墨,双手递给这位二爷。   老人接过毛笔伏在桌上,笔尖轻点,先是在磁器口位置画了一个圈,然后又在地图最上方拉了一条横线,前头翘起,后尾回填,正是一个“一”字。   末了,他搁下笔,将地图捧到北枝江面前。   “好了。”   北枝江点头,而后用食指指着磁器口的小三角,向叶展示:“这曾经是重庆地区的袍哥分布地图,上面每一个小三角都代表了一个公口。解放后袍哥组织已不再为人需要,这其中有外部的压力,也有内部的原因。后来每消失一个公口,就画一个红叉......”   “到现在,”她又指指地图上的“一”字,“只剩下磁器口这里,还存在有唯一的袍哥人家了。说来自渝北公口,你哄鬼呢?”   茶馆内的众人哄地一下笑起来,有人用力拍桌,手上的力气之大,连地面都在微微颤抖。   门外的高冈眉头一拧,忙把窃听设备取出来,与耳朵隔开一定距离。声音太吵了,差点没给他震聋。   叶并不见慌乱,嘴角一翘,神情透着一股子懊恼:“啊呀,失策了。” 第16章 嘉陵江上   “功课做得不够,下次可不能再犯错了。”叶无奈地站起身,后退两步,挪到那个被叫做“二爷”的老人身后。   北枝江微启双唇,挑起一边的细眉,拖长了喟叹的声音。她头一偏,给手下人递了个眼色,后者立刻把二爷搀扶起来。   等到二爷被人护着离开后,她手腕一动,用无名指与小指扫了扫膝盖:“说吧,你的目的。”   “难道李老坎女儿这个身份还不够吗。”叶笑。   “不够,”北枝江摇头,“李老坎我知道,这十多年一直没与妻女联系过,但你对我们太了解了。我胆子小,可不敢和一个有秘密的人合作。”   “我是不是能认为,我不想说的,可以选择不说?”   北枝江把脚从条凳上放下,她牵起嘴角,冲叶笑,缓缓地吐出四个字:“你觉得呢?”   茶馆里不约而同地响起好几道关节活动声。或许只要叶敢答个“不”字,他们就敢冲上来将她制住。   叶没有说话,定定地看着北枝江。   她想知道,北枝江的底线。这个敢在身上文闭眼观音和睁眼关公、年纪轻轻就做了龙头的女人,到底是美人还是蛇蝎?她要将这面纱揭开。   北枝江竖起手掌,袍哥们立即摆正身子,眼神突地一变,死死盯着叶。这些目光如同无形的尖利铁刃,把她围困在里面,要压得她喘不过气。   嘉陵江上的波浪被风层层掀起,盖过水面,似堆叠的被切得薄如蝉翼的肉片,边缘翻卷如裙边。水声顺着江风上了岸,透过木质墙体飘到茶馆,进了众人脑袋。   高冈后退半步,手握成拳,抵在鼻尖正前方,身体微微前倾,腿上已然蓄满了力。   古镇早已恢复了供电,各家店铺重新打开音响,再度将古镇街道拉进吵闹欢乐的世界中去,蹲守在酸辣粉店的小章听着窃听设备里的动静,不知道如何是好。   冈爷没回消息,没收到确切指令前,他只得按兵不动。   他对着手表数时间,秒针不停转动,分针已经往前挪动了两小格。街上的声音吵得他心烦,那旋律气氛越是欢快,他心中越是焦虑。   他站起身,踱到粉店后头,无视身后招呼生意的袍哥成员警惕的目光,假装散心。他按了按窃听设备,那里面已经有两分钟没传来声音了。   这个时候,手机上收到了来自高冈的短信。   “上面守着,别下来。”   -   僵持了整整两分半钟以后,北枝江竖起的手掌突然放下,手心翻转,在虚空中招了两下。四周的袍哥们立时放下戒备的架势,压在叶身上的迫力一瞬间消失殆尽,让她有了喘息的机会。   北枝江把右手搭在叶肩上,掌心的温度源源不断地传给她:“只要咱们目的是一样的,你身上的秘密,又与我有什么干系呢?坐。”   她重新给叶泡上茶,说:“我们在座的各位袍哥兄弟,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一不偷,二不抢,全是清清白白的人家,做不出逼人就范的鲁莽事来。”   “正式介绍一下吧,这里是重庆仅存的、最后的袍哥公口。我这些兄弟,”北枝江手指转了个圈,指向在座的袍哥们,“都是没有家的人。”   “递地图的这个叫阿勇,今年十九。十年前在外打工的父母过年回家,出车祸身亡。”   “在酸辣粉店给你带路的是罗二,生来带病,被父母扔到别人田地里,吃百家饭长大。”   “在宝轮寺前卖龙须酥的张老太,儿子儿媳嫌她累赘,好几年不联系,和死了没两样。”   “至于老神医,早年跟随师父在川北采药,一待就是二十年,耽误了娶妻的年纪,独身到现在。”   “当然还有李老坎,你母亲将你带走,从此音信全无。可你们不知道李老坎他一直守在朝天门附近,生怕你们回来找不到他。”   “你看,我们聚在一起,也只是想在过年时,能有人陪着看看春晚,能够一起吃顿年夜饭。毕竟重庆冬天没暖气,人多了,才熬得过这大冷天。”   叶把头微微偏着,掩盖了眼底的情绪。   家人吗?至少他们还有这么多人陪着过年,比她幸福多了。片刻过后,她道:“告诉我,在他最后的日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北枝江慢慢闭上眼,高声道:“老神医。”   老神医起身,踱步过来,向北枝江颔首:“大爷。”   “你来讲。”北枝江站起来,背过身去,给他们留出空间。   老神医冲叶一点头,坐在了四方桌旁,而后从怀里摸出一个薄薄的白色本子放到桌上。封面写着医院和李老坎的名字。   “这是?”叶蓦地抬眼望向老神医。   他展开来摊到叶面前,与她对视:“这是老坎的病历单,你可以看看。已经到了肝癌晚期,就算没被人杀害,也活不久了。”   叶捏紧拳头,半天说不出话来。   “出事前几天,老坎怕同屋的瘸子起疑,装作面瘫来黄桷坪找我开方子拿药。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救了,吃药也只是为了求个心理安慰......他疼啊,怎么不疼?不吃点药,连觉都睡不着。”   老神医把病历单收好:“大爷要老坎去大医院,治疗的费用她来出,但老坎啊说什么也不干。他说自己活不成了,去医院就是浪费钱。后来,也就是老坎出事那天下午,他赶到交通茶馆,给了我一小笔钱感谢我给他看病,然后他就说要去找大爷说事。我听他的语气,像是下了什么决定似的......”   听到这里,叶下意识把目光投向了北枝江。   “莫要误会,那天老坎来这里找大爷的时候,兄弟们都在。离开磁器口时,天都还没黑。他出事应该是在晚上。”老神医解释道。   北枝江轻叹一口气,走到摆放茶杯的橱柜面前,弯下腰从柜子里抱出一包东西,那东西用牛皮纸包着,显得沉甸甸的。   她道:“那天下午老坎来找我交代后事,把他这些年攒的钱全数给了我。他说等他死了,就把这笔钱送给同屋的那个瘸子......我当时虽然心里不好受,但也没想那么多。哪知道当晚人就没了,我总觉得不对劲,就没动这笔钱,想等找到凶手后再给瘸子。”   “你怀疑瘸子吗?”叶问。   北枝江耸了耸肩:“我可没这么说啊。”   叶用眼睛丈量这笔钱的数量,估摸着有两本字典那般厚度,但面额不大,多数是五块、十块大小。算下来,应该也有两三万的样子。   袍哥素来重情重义,李老坎或许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告诉袍哥们,瘸子就如同他的家人一般。等到他死了,还希望在瘸子遇到困难时,兄弟们看在那是老坎“家人”的份上,能够帮上一把。   大概是不抱希望了吧,老坎在最后的日子里一句也没提过女儿。也是,都十多年了,要回来早该回来了。或许他幻想过妻子女儿在另一座城市过得很好,或许他还为此感到高兴,即便是那个世界里不再有他的位置。   北枝江扭动两下脖子,把颈椎弄得咔咔作响。   “不过我北枝江罩着的人,哪怕他只剩下一天的时间可活,我也不允许有人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提前收走他的命,不说提前一分钟,就算是一秒都不行。老子管他牛鬼蛇神!哪怕他是阎王爷,也绝不能行!” 第17章 匿名信   老神医早已经悄悄退回自己的位置去了,北枝江重新在四方桌前坐下:“不是说你有办法找出凶手吗?怎么个找法?”   叶眼皮一麻搭,盯着北枝江没吭声,半响之后才说:“没法子。”   “怎么着,这是拿我们寻开心啊?”北枝江声调拔高,语气不满。   “这么多人在屋子里坐着,我哪敢啊。我这个人呢喜欢清静,人一多,就紧张。”叶提起茶壶倒了两杯茶,一杯推给北枝江,一杯被她拿起来,往虚空中敬了一敬。   说完一仰脖,将茶水饮尽。   北枝江觑着四周的袍哥兄弟,笑了笑:“怕什么,都是自己人。”   “是吗?”叶上前一步,忽觉脚底有些异样,低头把脚一碾,才发现那是一只苍蝇尸体。   她脚尖点着地,把被踩扁的苍蝇抖落下来,然后说:“自然都是你的人,但却不是我的。”   明白了。北枝江挥了挥手,示意茶馆里的众人暂且离开,让她与叶单独处一处。   一直躲在门外的高冈无声地骂了句粗口,耳朵里的设备突然失效,什么也听不见了。茶馆里的动静越来越大,条凳与地面的摩擦声此起彼伏,屋内传来杂乱而克制的脚步声,且那声音离门口越来越近。   高冈不再停留,趁着里面的人还没出来,沿着小青石板路快步返回磁器口古街。   小章等在酸辣粉店门口,耳朵里的对话一消失,他就立即做好了冲下去的准备。怕是不怕,把证件一亮,那群袍哥应该没胆子与他们硬杠,只是这样一来免不了打草惊蛇。   好在不等他行动,青石板路上就冒出一个头来,是平安归来的高冈。   高冈与小章眼神一碰,后者立刻会意,装作互不认识的样子,等到高冈走出去十几米远后,才掉转头跟过去。   高冈一边快步走,一边与跟上来的小章交代:“回去以后,叫你们刘队调出磁器口的监控,找找李老坎遇害那天的踪迹;还有,让他重点查一下北枝江这个人,看看她有没有前科,弄清楚之前暂时不要动他们;另外还可以查查那个叶,在她身上或许能找到凶手的线索......你直接拿窃听到的信息给老刘听,不用我交代他也明白。”   小章点点头,道了声好,又说:“那您呢冈爷?”   “我吗?”高冈停下脚步,回头望了一眼那家早已消失在茫茫人群里的酸辣粉店。上个月在首都抓到的“袍哥”范三,与北枝江这群真正的袍哥应该不是同一拨人。   他没答话,脑海里想的全是江边那个孤身一人闯茶馆的姑娘。   -   茶馆里的人全走到门外去了,屋子里只剩下寥寥几人,叶注意到其中就有先前那个被叫做“二爷”的老人。   倒不能说这留下的都是北枝江最信任的人,在她眼中,所有袍哥成员都是兄弟。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不受她信任的人早已经被赶出公口去了。   现在屋子里坐着的,应该是袍哥组织里地位最高的那几个人。   “现在可以说了?”北枝江瞥了她一眼。   叶这才在北枝江对面坐下,没法子,北枝江已经做了让步,她自然不能得寸进尺。   “不是我找凶手,而是......”叶紧紧盯着北枝江的双眼,一张嘴上下张合,从里面吐出来的的字句让在座所有人都头皮发麻:“凶手在找我。”   说完这话,她两指伸进衣兜,从里面摸出一张在笔记本上撕下来的内页。   “上个月我在家里收到了一封匿名邮件,邮件上的内容我誊抄到笔记本上了,就是这张。你看看,或者我给你念出来也行......”   北枝江竖起手掌,打断了叶的话。她感觉自己的心脏似乎停止了跳动,就连全身的血液也都凝固住了,纸上是叶漂亮的字迹,可内容却像魔鬼一样可怖:   -   亲爱的叶女士,   您好!   这是我第一次通过这样的方式与您联系。或许现在的我之于您只是个陌生人,但是没关系,过不了多久警方就会公布我的通缉令,到时候您就认识我了。   没错没错,你猜对了,我是个杀人犯。   我想在重庆渝中老城区杀死一个棒棒,你觉得我会在什么时候动手呢?或者还可以猜一猜我手上有多少条人命?哦呀哦呀,这并不重要,我说笑的。   你可能也看出来了,我给你发这份邮件完全是个愚蠢的行为。老祖宗说吃什么补什么,我想吃人脑大概会让我变得聪明一些,虽然影响有限,哈哈。重庆的天总是灰蒙蒙、雾沉沉的,人待久了大概会不开心吧?   您要吃烤脑花吗?加些辣椒和孜然,味道或许会更好。   哦对,别忘了还有蒜泥。   祝愉快!   一个筹备中的杀人犯   -   看完整封邮件,北枝江后背一阵发凉,手心出的汗将那张薄薄的纸洇湿了大半,纸面如同波浪般起伏,赫然是手指的形状。   她看向叶,声音微微发抖:“这真是凶手发来的?”   叶轻笑一声,似乎对这封邮件所代表的含义浑然不在意:“说不准,但我们只能从这里面入手。”   收到邮件时,她虽然对此持有十二万分的怀疑,但却仍旧让千里眼替她留意了一下重庆这边的消息。   她并不指望能得到后续消息,在她看来,这充其量是一出恶作剧。却不曾想,仅仅不到一周,千里眼就把从重庆打听到的消息告诉了她。   李老坎遇害的细节并不清楚,但与凶手发的匿名邮件内容大致能对应上。   叶想,如果她能再上心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结局会不会截然不同?   “我不明白,”北枝江说,“连李老坎都找不到你的下落,凶手怎么就偏偏能找出你的邮箱,还知道你的名字?”   叶默不作声。   “那就换个思路――李老坎找不到你,但你却是知道他的地址的,因为那是你童年生活过的地方。也就是说,凶手不是因为要杀李老坎才与他的女儿――也就是你――联系,恰恰相反,先是有凶手认识你这个前提,所以才会去杀害你的父亲李老坎。我说的,对不对?”   “对,也不对。”   “你什么意思?”北枝江身子前倾,紧盯着叶。   叶摇着头说道:“或许凶手确实认识我,但李老坎的遇害,应该只是个随机事件,与我没有关系。”   屋内的几个袍哥听罢这话,登时躁动起来,什么叫与她无关?不说她这十多年,一直没回家看望父亲,就光说李老坎遇害这事,凶手都跟她联系了,居然还能以这种轻描淡写的语气,说着与她无关?   只有那个被叫做“二爷”的老人,一直保持着沉默。   北枝江被手下人的反应打断了思路,一时忘了要说的话。   叶瞧出了袍哥们的情绪,脸上却仍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她轻叹一声,并未说话。   这个时候二爷出声了,他语速平缓,声音浑厚,莫名带着一种让人安定的力量:“你......不是老坎的女儿罢?” 第18章 父亲   “不错,”叶点点头,“先前我去找过瘸子,通过他我才知道李老坎还有个女儿,我想着装作李老坎的女儿未尝不好,起码在打听消息上会方便许多。不过现在看来,没这个必要了。”   “那末,凶手为啥子单与你联系呢?”   “这是我的私事,与老坎遇害一案无关。”   “好一个私事。”二爷拧开保温杯,嘬圆嘴巴,吹走水面上漂浮着的枸杞和菊花,那水还冒着腾腾热气,可这二爷却似乎不怕烫,仰头喝了一大口:“你这个私事,不告诉警方,却要过来一个人单独行动?你难道不怕死?”   在座的众人以为叶要用些冠冕堂皇的话回怼二爷,却不想她半点犹豫都不带,很是坦率地说道:“怕,当然怕。”   二爷手一顿,保温杯口又要碰着嘴唇时,堪堪停住。他眯起眼睛,打量起叶来。   -   高冈与小章、技侦人员几个人从磁器口驱车回到渝中区公安分局。明明是来重庆休假的,想不到最后竟只是换了个地方办案而已。   一进警局,弥漫整个空间的烟味直扑鼻内,差点没呛着高冈。他抬手挥了挥,想将烟雾给拨开来。   整个刑警大队都在忙碌,纸质文件在各间办公室被传来传去,饮水机的开关一直处在频繁按压之中,水声起伏,里面装的尽是速溶咖啡。说话声也不大,一切都井然有序,又不显慌乱。   高冈循着半空的烟雾往里间走,刘楚江就坐在案前,嘴里叼着烟,桌上的烟灰缸里塞满了烟屁股。   他走过去抽掉刘楚江嘴里的烟,放到烟灰缸里捻灭了:“少抽点。”   刘楚江似乎没想到高冈回来得这么快,抬头略带诧异地看向高冈,他脸色不太好,难掩倦容,眼白浑浊,布满了血丝。   “你回来得正好,看我收到了什么?”说着,他把面前的电脑挪了挪,屏幕正对着高冈。   高冈撑在桌上,身子前倾,他看着电脑屏幕,那上面是一封邮件――发件人未知,是从叶的邮箱转来的。   他瞳孔一缩,不自觉又往前探了探,想要把邮件内容看得更清楚些。   刘楚江从烟灰缸里找出那半截被高冈灭掉的没抽完的烟,重新用打火机点燃,开始吞云吐雾起来,这回高冈没有再拦他。   “小章已经把磁器口的情况告诉我了,北枝江这个人我查过,是个孤儿,系统后台很干净,没有犯过事――包括她手上的袍哥组织,也都是正经市民,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另外,李老坎遇害当天的监控我已经派人去调看了,一有情况马上汇报,希望这次能定位他遇害的地点;最后是你说的叶,我还没开始调查,她自己就把这封匿名邮件发过来了......”   高冈眯了眯眼,食指、中指在桌上起落,不经意地打着节拍。正想要说些什么,门外有个女警官敲了两下门,打断了他们的交流。   “刘队,有人找。”   刘楚江点点头,向高冈示意。   屋里的两个男人一前一后往外走,出了门,就看见外头坐着一个女人。约莫三十岁的模样,皮肤暗沉,眼尾、前额都有许多小细纹,眼睛一圈都是青黑色的;人也生得瘦削,肩胸处的骨头从皮下突出来,只覆盖了薄薄的一层皮肤。   整个刑警大队都在忙碌,不时有人从她面前快步走过,她坐在那里,就像一尊蜡像,双眼没有光亮,如一潭毫无波动的死水。唯一能将她与蜡像区分开的,是她极细微的动作――一有男干警从面前经过,会微缩肩膀,避开他们。   她把头低着,偶尔抬眼看向四周,额上挤出几道皱纹。   高冈神色不自然。刘楚江注意到他这反应,悄声问道:“认识?”   他目光扫过来,看一眼刘楚江,冲他递了个眼色:“是李老坎女儿。”   李老坎女儿其实也就二十多岁,长期的非人待遇生生将她折腾得老了将近十岁,当初带出她时,她告诉警方说在过去的五年里,每天平均要接三到四次客,时间一久,心麻木了,人也变得逆来顺受。   看到高冈走来,女人起身,腰背直挺。她开口说话,声音有些低,又有些怯:“我买了最快的一趟车,来送送他。”   她继续道:“我父亲遇害的案子,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你们尽管讲,我配合。”   高冈看着女人说不出话,只把那串月光石手链还给她,转身出去了。   李锦拿到手链,什么也没说。这是李老坎留给她的唯一一样东西。几十块钱的东西,对于普通人根本不算什么,但对李老坎来说,却是他一个星期的开销。   李锦还记得,在她小时,父亲扛着几十公斤的货物,拉着她的手爬坡上坎。他的腰上总是挂着一个土土棕棕的大塑料瓶子,瓶底磨出了短茬茬的白毛边,瓶里的水被重庆四十度的夏天炙烤,也被父亲滚烫的汗浇淋。   她说渴,父亲就取下水瓶,倒在瓶盖里喂给她喝。她却把脸侧开,眼巴巴地望着街上吃冰棍的同龄小孩。李老坎一只手掀起衣角,给自己擦了擦汗,接着从兜里摸出刚挣到的五块钱,用湿热的手心把褶皱抚平了,然后拉起她的手到街边的小超市去买冰棍。   她得偿所愿,终于吃到了冰棍;父亲看到她笑,自己也跟着笑起来,一咕噜喝下被炙烤得滚烫的水,说再苦也值得。   李老坎这人踏实,却无法让他的女人看到未来。李锦七岁时,母亲带着她跑了,从重庆一路往北。母亲在北方的一个小城打工,也在这里和别人重组家庭,生了个男孩。   她不觉得母亲有多爱她――带她一起离开,只是为了将来她长大了可以孝敬母亲。后来继父在范三那里欠了高利贷,家里无力承担,再加上还有个要读书的弟弟,她只得被迫跟了范三。继父不管她死活,母亲也不反对,反倒是心安理得地受了她这些脏钱。   就好像从没有过她这个女儿似的,母亲的心,一定是铁做的。   那时候她才十六岁,刚读完初中,本想打一个月工,赚到路费后就回重庆,她不想再待在这座灰扑扑的北方小城。她是还记得小时候的住址的,只要父亲还在做棒棒,只要他还在朝天门那一带,她就能找到回家的路与父亲团聚。   可是这一条路,实在太长了些。重回故地的李锦终于明白,原来早在十多年前,她的退路就已经断掉了。她与父亲之间,隔着一道望不见边际的峡谷。峡谷这边是痛苦的生者,峡谷那边是解脱的亡人。   高冈在门口站了许久,刘楚江走出来时,他正叼着一支没点着的烟,刘楚江摸出打火机,想上前去给他打火,被他摆手拒绝。   “上午我去办理了一件失踪案。”   高冈“嗯”了一声,上下牙槽轻轻磨着,咬出半截烟草丝来,舌尖微微有些发苦。   “失踪的是个女大学生,地点也在老城区一带。我们追到了一些线索,怀疑是一起人口拐卖。”   高冈抬眼看向刘楚江,眼底闪着莫名的情绪。   刘楚江拍了拍高冈肩膀。高冈知道他其实是故作轻松,案子一个接一个,性质还都极其恶劣,搁谁谁也喘不过气。   他对高冈说:“幸好有你在,不然我这分.身无术的,还不得累死?我是不能死的,死了我老婆就没人保护了。脾气那么娇,谁护她啊,是我老丈人呢?还是她自己啊?总不能是你吧。”   高冈抿着嘴唇。   “队里缺人,你又刚刚办了一起类似的案子。就这事上面,你可别休假了,帮兄弟一把啊。至于李老坎......”刘楚江冷笑一声,“渝中这一带,还没有哪个凶手的命能比老子的手段还硬!”他用力一挥手,在虚空中攥了个拳。 第19章 关公纹身   叶从磁器口茶馆走了出来,看着沉静的江水,温柔的水声让她心上有些微的愉悦。北枝江已经同意借她人手,去调查李老坎遇害一事,这比她孤军奋战方便多了。   那封匿名邮件对她来说没什么用,凶手发完这封以后再没给过她有用的信息。在警方那边就不一定了,他们有专业人员,可以借此对凶手进行犯罪分析,要能破案当然好,但她也不会因这一点点的可能性而停下自己的计划。   凶手显然是冲她来的,但是没关系,既然凶手在暗,她在明,那么她就算是将自己全部叶子都烧掉,烧掉一片林,烧掉整座山,也要将这世间变成一片明亮的火海,让所有的黑暗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她快步穿过人群,离开了磁器口。   茶馆内,北枝江正对着大门坐着,阿勇从外面跑进来:“大爷!她走了!”   她掀起眼皮子觑他:“真的走了?”   “千真万确!”   北枝江一拍大腿,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快点把外套给我,妈嘞老子都要冻傻了!”   -   高冈回了旅馆,同行的还有李锦。她仓促而来,也不肯走。李老坎生前的屋子现在有个瘸子,她一个女人不方便,刘楚江想了个办法,让她和高冈住同一家青旅。   青旅离大队不远,还有个高冈在,让她住这里再合适不过了。   高冈不急着休息,他拿了电脑和笔记本下来,在大厅光线昏暗的角落里整理线索。李锦本就是带着目的而来,没心情休息,便跟着高冈坐在大厅里。   高冈像是想到些什么,摸出手机,翻到叶在小面馆的照片,拿给李锦看,问她:“认识这个人吗?”   李锦一脸疑惑,她摇摇头。   高冈了然,看李锦的表情,应该问不出什么。他只能作罢,转而手指翻飞,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过了会儿,他拿起笔,把脑海中整理出来的线索给串起来,记在了本子上。   失踪的女学生是两天前不见的,刘楚江已经查过监控。前天晚上她去做家教,平时常走的那条路正好在施工,换了另一条路,这条路地偏,中间还杵着一个垃圾库,味道难闻。平常大家都不爱从这儿走。   从监控上看,女孩很谨慎,一直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可就在下一个拐角处,有人突然从旁边跳出来,绞住她的脖子,一用力,女孩身子立刻就软下去了。   再然后就是监控死角,镜头从始至终都没有拍到犯罪嫌疑人,只能看见格住女孩肩颈的一双手臂。   高冈将图截下来,放大了看。犯罪嫌疑人挽了袖子,露出一截手腕,那上面隐隐约约有什么花纹。   他调了截图的亮度对比度,想将花纹看清。无奈监控录像像素不够,加上光线昏暗,根本看不出什么来。只能勉强认出一双眼睛,从这眼睛上推断,犯罪嫌疑人在手上文的应该是张人脸。   外头有人推门而入,带进一股冷风。重庆没有暖气,李锦又是毫无准备地过来的,衣服穿得不厚,经风这么一吹,她打了个颤,不住地吸着鼻子。   李锦靠着沙发,捞起一只靠枕搁在怀里取暖。她下意识地往高冈电脑屏幕上扫了一眼,突然“啊”了一声。   高冈扭头看她。   李锦用力咬着牙齿,眼底尽是厌恶:“是关公!他们都纹这个!”   这个“他们”说的是范三团伙。   她说的话让高冈想到落在地上的刀子,他用力碾着脚尖,若有所思。   这话背后的意思,就是说他在首都抓的那批人还没抓完,人在重庆还有势力呐!――你们警察高兴得太早了!   难怪人老大叫“袍哥”,估计就是从重庆出来的。北枝江说现在的山城只剩下一个袍哥公口?不一定吧,看看这伙罪犯,又是叫袍哥又是文关公的,就算北枝江他们不知情,至少也是与袍哥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   这是他误打误撞来了重庆,又误打误撞遇上这起失踪案,才叫他找到线索,那要是没来重庆呢?让整个犯罪团队继续逍遥法外,他可丢不起这人。   他看着截图屏幕上的纹身,关二爷的嘴角轻轻上扬,似乎在嘲笑他高冈。   他按下心头的情绪,问:“有什么讲究吗?”   李锦摇头:“瞎弄的,文哪儿的都有,手臂、前胸、肩膀......听说文关公有许多禁忌,除了后背,哪儿都可以。”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有些说不下去。   “你能确定这人,与范三他们是一伙人吗?”   李锦点头如捣蒜,语气肯定地说道:“一定是!你看,他们的关公纹身都是睁着眼的,不会错。”   在李锦说话的工夫,高冈已经快速在网上查了一下,等到李锦说完,他思索了半天,关公不文后背与睁眼关公都是所谓的纹身‘禁忌’,他们到底是信呢,还是不信?   李锦注意到电脑的搜索页面,明白了他的意思,解释道:“他们一伙人都崇拜睁眼关公,范三也纹,大家就都跟着效仿了。”   高冈又问:“那他们的纹身,有在后背的吗?”   李锦把嘴往下一抿,摇头道:“不清楚,我们都没见过......应该是有的吧。”   高冈边听边将关键的地方记下来,等到李锦说完,他又快速扫了一遍,在脑海中重新梳理。   已经被抓的罪犯在受审时,对这些细节的东西一个字也没提过。这群人也是忠心得可怖,他不由得冷笑一声。   李锦似乎瞧出了他的想法,说:“他们把兄弟情义看得比命还重要,嘴硬也正常。”   兄弟情义?高冈又是一声冷哼。   正说着,门口传来几道声音,不住喊着“冈哥”。   高冈扭头去看,志朋、小辫儿还有寸头正满脸兴奋地从门外走进来。他们这是刚去附近逛了逛,找了家店吃火锅,还打包了一些回来。给野梨带的,她身子不舒服,一个人在青旅休息。   看到高冈坐在大厅,志朋几个低呼几声,手上挂着两只塑料袋就过来了。等到了高冈跟前,看到坐他身旁的李锦,志朋突然一个急刹,差点没停住脚步。   这、这难道就是冈哥的女朋友?志朋神情惊诧,冈哥不是说他来找在重庆读大学的女朋友的么?可瞧李锦的样子,志朋心里总有种说不上来的奇怪的感觉。   他知道不该以貌取人,但就李锦这幅死气沉沉、毫无神采的样子,说真的,跟冈哥比差太远了。   小辫儿瞧出志朋的想法,他倒没说些什么,注意力全在李锦的身段上,他挪动步子,不动声色地凑近去嗅了嗅。   过了会,他脸上浮现出一种古怪的神色,悄悄拉住志朋的衣袖,扯了扯。   拉扯志朋的同时,嘴上也没闲着,他冲高冈使了个眼色:“冈哥,忙呢?晚上怎么安排的,要不再跟咱们玩几局游戏?叶子姐不在,就让这姑娘一起来?”   高冈看一眼李锦,而后冲小辫儿笑了笑:“不了,我这还有工作,你们玩吧。”   小辫儿点点头,也不挽留,和高冈道别后拉着志朋他们就往电梯里走。   志朋还想说些什么,被小辫儿一个眼神警告,顿时不敢出声了,老老实实地跟在他后头。   进了电梯,一直沉默的寸头终于忍不住,问小辫儿:“那女的,有什么问题吗?”   小辫儿冲他挤眉弄眼:“你闻见味儿没有?”   志朋不明所以:“啥味儿啊?”   电梯门开,几个人走出来,寸头在最前面,一边走一边回头:“能有啥味?不就一股痱子粉的味道嘛。”   寸头话不多,平时也不爱与人打交道,但胜在观察力强,与大大咧咧的志朋就是两个极端。刚才一走近李锦,他就注意到了她身上的那股痱子粉味道。只是他不懂,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几个人找到野梨的房间,开了门进去,野梨在床上休息,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野梨住的不是单间,虽然说是青旅,但因着旅游淡季的缘故,这间屋子除了她没住别人。   志朋几个知道野梨的情况,不敢叫她起来,就把打包的饭菜放在床头,带上门轻轻退了出去。   回到自己房间,小辫儿才开口反问:“我问你们,这倒春寒的天气,谁会用痱子粉啊?不都夏天用的么?”   志朋张大了嘴巴,一个劲点头,是这个理!   “不瞒你们,小爷我见识广,”小辫儿竖起大拇指,冲自己指了指,“论读书我是不行,但要说杂七杂八的那些东西,你们一个也比不过小爷我。”   寸头拿起枕头砸在小辫儿头上:“你快别卖关子了。”   小辫儿嘿嘿一笑:“据我所知,痱子粉这玩意儿,站街的女人最爱用。天天在外面接客,那个地方......”他挑了下眉梢,“和正常女人不一样,得用痱子粉干燥遮味。”   “你小子可以啊,这都知道!”志朋瞪大了眼睛惊叹道。   小辫儿表情得意:“那是!话说回来,冈哥这太随意了吧,要做去开个酒店房间啊,青旅这地儿人多眼杂的,干啥啊他?搞这么刺激。”   “刺激是刺激,但就是怎么说呢?站街小姐不都那样的吗?这个是不是太朴素了些?好好一姑娘,做什么不好做这个。”志朋把食指放在身前比比划划。   “这就是你的不懂了吧,叫你们多观察生活,真正长得好看的都不干这行。”小辫儿讲。   寸头扣了扣脑门,没答话。   小辫儿低头看了看表,然后起身出门,一面走一面说:“野梨还没起,她肚子要还疼,我估计得去给买些药才行。” 第20章 中药铺   高冈关上电脑,起身要走。李锦立刻跟上,高冈脚步一顿,对她说:“你就留在旅馆,我现在得去现场办案,你在不方便。”   李锦点了点头,等他离开以后,她耸起半边肩膀,低头嗅了一下。她嫌弃地皱了皱眉,觉得身上痱子粉的味道淡下去了些,于是转身上楼,准备拿出来补一补。   这五年来她每天都会擦点痱子粉,早已经习惯了这个味儿,以至于到现在恢复了自由身,她也离不开这独特的味道了。那独属于婴儿的、对她来说如同新生的干净的味道,给她带来的是旁人无法与她产生共鸣的温暖与安全感。   从电梯出来,她掏出门卡,正待进屋,就看见小辫儿从里面出来,一脸忧心忡忡。   小辫儿一抬头,迎面撞进李锦眼底,他诧异了几秒,但很快掩饰住情绪。李锦低下头,微微侧开身子,与小辫儿拉开距离。   她把手搭在门把上,按下去的瞬间,小辫儿忽然出声:“你也住这间?”   李锦点头。   小辫儿犹豫了会,说:“我朋友生理期来了,身体不舒服,我现在去给她买药,您帮忙照顾一下可以不?要多少钱,我给。”   这样啊。   李锦不假思索地点点头,也没提要钱的事,和小辫儿一起进了屋子。   屋里拉着窗帘,一片昏暗中,野梨躺在床上,身体像虾仁一样蜷缩着,她眉头紧锁,面上皮肤紧绷在一块。小辫儿站在床头,回身看了一眼李锦,然后俯下身去,凑近野梨的耳朵与她说了几句悄悄话。   野梨努力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目光落到李锦这边。李锦捏了捏手指,脸上虽没有表情,但眼底还是藏了些不自在。   小辫儿说:“那拜托您了。”说完就要出去。   李锦出声叫住他:“她经常这样么?”   小辫儿一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如果经常这样的话,你可以给她抓些中药,有个......好像是叫黄桷树大夫的,医术很好。”   小辫儿与她点了点头,又道了谢,转身出门买药去了。   李锦也不耽误,立马烧水烫毛巾,给野梨敷在肚子上;又倒了杯水,要给野梨喝,却被她摇头拒绝。   李锦看了看野梨,又看了看手里的热水,想着不能浪费,索性凑近嘴唇,准备自己喝了。   野梨半倚在床头,伸出手轻轻推开水杯,对她说:“宾馆里的水壶不干净,你别喝。”   李锦怔愣在那,没反应过来,只说了声好,放下水杯坐在一旁的单人沙发上,有些不知所措。她倒没想过这些东西干不干净,过去几年她从没讲究过这些。   野梨一双眼睛盯着李锦,小辫儿走前在她耳旁悄声告诉她,说这可能是个小姐,他给隔壁的志朋寸头打过招呼,要出了什么事,他们随时可以过来。   一边有求于人,一边又有所设防,李锦能感受到周围人对她的态度么?   应该会吧。   李锦觉察到她的目光,抬头冲她笑了笑:“像我这种人,你们早就猜出来了吧。”小辫儿说给野梨的话,她隐约听见了,房间就这么小,即便只是气声,也不难听到。更何况,她又是那么敏感的人。   但野梨的目光没有让她不自在,那是一种关怀的、不带任何偏见的注视。   李锦突然很想对着面前这个人倾诉,她不在乎男人如何看她,但她怕,同为女性,她怕她们藏在内心的嫌弃,怕她们也把她这种人看作异类,看作一种不正常的存在。   野梨把小腹上的毛巾取下来,放在床头,她盯着李锦,目光充盈着善意。但里面没有半点想要探究的欲望。   李锦鼻子一下就酸了,身边的人虽然没有说,但她明白,那是一种同情与可怜。但更多的,还是好奇。与她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说“没关系,一切都会过去的”。可是哪那么容易呢,已经刻下的痕迹,是没法抹去的。   人们只是想套出她的真心话,借此满足他们的好奇心罢了。   这些人或是站在高处,俯视着深陷泥泞的她,目光中流露的是无用的怜悯;或是站在岸边,向她伸出一根细瘦的草,明明一扯就断,却还在说:抓住它,我拉你上来。   只有素昧平生的野梨,静默着坐在她身边,倾听她内心深处的声音,用目光安抚她,好像在说――我明白你的痛苦,我都理解,但我什么都不问,也什么都不说。   她扯着嘴角笑,舌尖有些发咸:“谢谢你,真的。”   -   叶跟着老神医到中药铺里去,他们要找一个人。   走在被黄桷树冠遮盖的路上,老神医与她讲了一些李老坎的事。那个时候老坎的妻女还在,他女儿也才七八岁的样子。   小孩子容易生病,老坎就带她来找老神医抓一副药,拿回去一煎,喝下去病就好了。李老坎与老神医就是这么认识的。   老婆孩子跑了以后,李老坎孤身一个人,老神医看不过去,把他介绍给北枝江,带他“入了伙”。   刚来那会,李老坎还有些放不开,融不进袍哥组织。当时公口里有个成员,找了个漂亮老婆,成了家。因为不舍得袍哥这个大家庭,干脆把老婆阿云一起拉了进来。   本来应该是一个圆满的人生,可惜天不遂人愿,十四年前的一起公交车坠江事故,带走了二十多条性命。阿云的老公,就是遇害者之一。   从此阿云就成了寡妇。   公口里的成员不全是善人,有个叫王振海的,脸上吊着一只大红蒜头鼻,生得高大莽实。王振海好色,瞅着阿云漂亮,她男人又成了水下鬼,热血涌上头,一时没管住下面,把阿云给逼到了床上去。   好巧不巧,这事儿被李老坎撞见,或许是想到了自己的老婆女儿,李老坎当即踹开门冲进去,抄起棒棒把王振海狠狠揍了一顿。   那时候的北枝江才二十出头,没点铁手腕,也担不起这龙头大爷的位置。她让人把王振海押过来,踩着他的背,把他的手反过来拉到头顶,关节骨嘎吱作响。   北枝江的声音从他头顶传来:“袍哥的帮规十条三要,有哪三要,你龟儿还记得不?”   王振海疼得嘶声,没有说话。   北枝江冷哼一声,把黑旗五爷叫过来:“五爷,你背一遍。”   黑旗五爷一脸凶相,横肉抖动,他高声道:“汉留三大要,一个色字便含包――若逢弟媳与兄嫂,俯首潜心莫乱瞧;一见妇女休调笑,犹如姊妹是同胞;寡妇民姑最紧要,宣淫好色要捱刀。”   北枝江伸手在王振海脸上狠狠一抽,一道发红的印记立时浮现。   “记住了吗?”   王振海咬住舌头,扭着脖子死死瞪着北枝江。   北枝江手一紧,攥住王振海的衣领,将他的脸勒得通红:“好啊!五爷你说说,按照规矩他该受什么惩罚?”   黑旗五爷放慢语速道:“三刀六眼。”   在场的人浑身一震,李老坎探了探身子,问老神医:“啥子是三刀六眼?”   “就是让他自捅三刀――这是三刀;前后都要见洞――这是六眼。”   这话听得李老坎汗毛直竖,头皮发炸。   这下子,被按在地上的王振海才开始怕了,额头上的汗水大颗大颗地往下掉,身体止不住颤抖。   “这时候晓得害怕了?你怕个屁!我们袍哥这里,你是待不得了,至于要不要给你来个三刀六眼......”   北枝江抬头看向阿云:“你来说。”   阿云全程没看王振海,被北枝江这么一问,才瞟一眼他,犹豫了会儿说:“......还是算了吧。”   北枝江一挑眉:“行,我尊重阿云的意见,但就这么放过你,老子不爽。”   她动作干脆利落,一手抓着他手腕,一手按住肩膀,两相使力,一下子就把王振海的胳膊直接给卸了。   王振海骨头挺硬,整个过程愣是一声也不吭,既不认罪,也不辩解。   这事以后,公口里的人就没再见过王振海。阿云倒还在,一直在老神医的药铺帮忙,只不过一般的公口茶会少有去。   叶打算从与李老坎有过节的人入手,调查他的死因。王振海就是一个嫌疑对象,要想知道老坎一案与他的关系大不大,就得先找阿云了解当初那件事的细节。   作者有话要说:  珍惜还能日更的日子 第21章 纹身师   听完老神医的讲述,叶问他:“王振海是在哪里对阿云下的手,怎么李老坎正好就在呢?”   “哎呀!茶馆后面有张供人临时休息的小床,就是在那里做的。要不是当场抓到,我硬是不敢信,他王振海胆子居然那么大。”   叶“噢”了声,想起在茶馆见到的那个老人,又问:“你们公口,有个叫二爷的,他是谁?”   “你说二爷?那是我们圣贤二爷呀,如果说大爷靠铁腕手段服人,那么二爷靠的就是道义服人。”老神医这么一说,叶才明白――二爷,行二的圣贤二爷。   袍哥有职位之分,从行一到行十,级别依次降低。其中因为“四”“七”谐音与“死”“截”等不吉利字眼相似,所以不设行四、行七。   北枝江作为龙头,就属于级别最高的行一。而行二则是最特殊的存在,一般只设一人,即圣贤二爷。这圣贤二爷必须由有道义、有品行的人担任,等于是袍哥公口里的精神领袖。   老神医继续说:“出阿云那事的时候,二爷还不在,他是后头来的。二爷是个文化人,教公口成员读书识字,很受尊敬。”   叶点点头,这不难理解。袍哥里多是像老坎这样过得不大好的人,吃够了没文化的亏,有这么一位老人愿意帮助他们,那自然就受大家尊敬。   走过一个街口,顺着倾斜的街道往下瞧,一家不起眼的药房进入叶的视线。老神医眼睛一眯,说:“到了。”   一个女人在药房柜台后面忙碌,四十岁不到的样子,底子确实不错,皮肤白皙,五官柔和。玻璃柜上摆了一根铁叉,叉着一沓白纸写的药方。那是老神医的病人拿过来的,药房的人就照着方子抓药。   老神医抬起下巴,向叶示意:“那就是阿云。”   -   正要过去,叶叫住他:“先等等,我打个电话。”   老神医摸不着头脑,哪个电话能比找凶手还要重要?叶不解释,往一旁走几步,同老神医拉开一点距离,保证他听不见话。   她拨了一串号码,对方很快接起来,叶笑了一下:“千里眼啊,最近忙吗?”   “姐?你没死呢?”电话那头先是惊呼一声,听语气,好像巴不得她早点出事。   她刚想出声,千里眼抢在前面,截了她的话头,倒豆子一样道:“忙!忙得很!我大忙人我。”   这家伙,怕是知道自己又要拜托他事了。   叶一拍脑门:“哎,我怎么记得,好像有人欠了我半年房租没还呢?你瞧我这记性,时好时坏的......”   对方立马改口:“诶!其实吧,我最近不太忙,挺闲的。”   他的声音瞬间软下来,那谄媚的语气钻出屏幕,直钻进她耳朵里:“您有啥吩咐?”   叶清了清嗓子,正色道:“你让顺风耳帮我查个人,十四年前的事,越快越好。”   千里眼顿了顿,说:“嗯......可以是可以,但顺风耳这人吧,跟我不一样。人和你没交情,不像我对你有求必应的,我估算吧,得下一次大血本才行......”声音越来越小,但清晰。   叶发笑:“免你半年房租。”   “行嘞!就这么定了!”   -   挂了电话,跟上老神医的步伐朝药店走。刚一进门,迎面碰上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小辫儿从旅馆走的时候,让李锦按着小时候的印象,给他圈了个大致的范围。小辫儿循着各家药房挨个问,终于找到了有老神医坐诊的那家。   也是他运气好,碰巧老神医陪叶来这边,不至于白来一趟。   看到小辫儿,叶先是一怔,随即问道:“谁生病了么?”   小辫儿也是没料到能遇到叶,他连连感叹,向她说明了来意。老神医捋一把胡子,往里做了个手势,要小辫儿跟他过去,具体描述一下野梨的身体状况,以便对症下药。   至于叶这里,他与阿云打了个招呼,随后带着小辫儿往里屋走:“你们先说着,我给人看病去。”   叶来到阿云面前,倚靠在柜台上,似乎对那一沓药方子很感兴趣,一张张翻看着。   “听大爷讲,你是为了李老坎的事来的?”阿云轻笑着问。叶定定地看她,面前的女人安静时还好,一说话,眼尾就带上一抹媚色,鲜妍而明丽。   叶把拇指与中指一搓,分开上下两张药方,她挑了一下眉毛,不经意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你们这儿的药,怎么卖的?”   阿云似乎没料到她会问这个,但北枝江提前关照过,不管叶问什么问题,她都要认真对待。略一沉吟,她回:“都是正常价格,但老神医介绍过来的患者除外。”   叶来了兴致:“怎么个不一样法?”   “带着他药方来的,大都过得不如意,没钱去医院,但要是到这里来拿药,价格折半。这样子做生意赚不了钱,所以这些天他常去交通茶馆,上午给人看病,下午给人做模特,做模特挣的钱,他没说,但我想那应该是留给老坎的。”   李老坎苦了一辈子,老神医生出些恻隐之心,想让他在最后一程,走得体面一点。   倒是她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她想起在交通茶馆里看到的老神医,一大把年纪,坐在桌前一动不动。她光是坐了小一会儿,就换了好几个姿势,而老神医愣是保持着一个动作,毅力可比她强太多。   “行,说正事,我今天来的目的,北枝江应该告诉你了......”叶没有继续说下去,揭人伤疤,她到底有些问不出口。   阿云的反应比她想象得要平静,似乎不大当回事:“没什么的,已经是十多年前的老公案了。”   叶点点头,若有所思。   “我都可以说,你想怎么问就怎么问,没得事。”   “那好,我开门见山了,第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放过王振海?”   阿云讲:“这倒不是我仁慈,是他没和我发生实质的关系。要不是老坎来得及时,我肯定是要对不起我刚死的丈夫的。”   “是么?”叶直直盯着阿云看。半晌,她笑了笑,说道:“偏个题啊,你们袍哥常常开会,我听说你不怎么去,有这回事吗?”   阿云点头承认:“这没错,药房平时里太忙,确实抽不开身。但大爷每次都会让老神医捎口信给我,至于去不去,这是我自己的事儿。”   叶食指挠着太阳穴,“噢”了声。   “那来抓药的人挺多的啊,我这回去茶馆,你也没能来。看看,你要是来了,我又何必多走这趟呢。”   叶话一出口,阿云呆了一会,她只知道叶是来调查老坎遇害一案的人,却不知道叶竟还去过茶馆。想到这里,她语气有些不自在:“可能是老神医年纪大了,记不住事,忘了通知我开会。毕竟是和李老坎有关的事,我就是再怎么忙,也要抽空过来的。”   叶目光落向门外:“没事,我这不是主动过来了吗?”   天已擦黑,落日被笼上一层灰蒙蒙的滤镜,不甚清晰。路旁的树叶显出铁一般深沉的颜色,与四周发白、发灰、发绿的楼房拥挤在一块,共同勾勒出一幅鲜明、自带胶片滤镜的山城画面。   阿云转过身,从柜台里面拿出一包中药,递给叶:“助眠安神的,送你。”   这时候手机屏幕亮起,叶低头一看,进来一通千里眼打来的电话。她按下拒听。   没过一会儿,手机振动,千里眼发来两条短信。   兴许是免半年房租的承诺太诱人,这才多久的工夫,就给她查清楚了。   第一条就是个重磅内容――“阿云与王振海是老情人。”   往下拉,是第二条――“另外还查到一件事儿,有点复杂,一条短信难说清楚,你得空给我回个电话。”   叶看完短信,放回衣兜,面上神色不变。她的目光从纸包的药移向阿云,看向她的眼睛。   阿云拿药的手又逼近了点。   小辫儿那边已经咨询完,从里间与老神医一起走出来。叶眼神闪动,在布帘被掀起的一刻,伸手接过。   小辫儿手拿药方递给阿云,请她帮忙抓药。老神医见叶靠在柜台旁,手里捏着什么东西,一句话也不说,便问她:“问完了?”   叶看了阿云一眼,冲老神医点了点头。原本是准备了好一些问题要问的,但现在,她改变主意了。   “我们走吧。”她对老神医说。   “诶......”小辫儿本打算与叶一道走,话还没说出口,叶已经挟着老神医往外头走没影了。   无奈回头,他却突然呆愣住。夕阳的余晖洒在柜台后的阿云身上,她盯着叶离开的方向,目光深沉,心事萦怀的样子,与先前的柔媚明丽截然不同,像一缕烟,飘飘摇摇,不太真实。   小辫儿强装镇定,接过药,付了钱,离开药店快步往青旅走,一刻也不敢耽误。   作者有话要说:  跟各位朋友说一说,春节假期结束就是隔日更了,文章上了榜单另算。   隔日更其实对数据会有一定的影响,我也是想了很久,做出的这个决定。一来,假期结束有得忙了,码字的时间变少,日更会顾不上来,二来保质量,毕竟是个悬疑故事,需要点时间修改细节,以免出现大的逻辑bug。   所以希望大家理解理解,现在是在存稿,到了一定量,就会尽快恢复日更。   如果不想追连载,可以点个收藏,养肥了再看mua! 第22章 药包   夜幕降临,路旁的树缠上金色的灯管,映衬着灯火通明的山城。叶走得很快,老神医有些跟不上她,气喘吁吁。   “你手里的是阿云给的药包?”   “她说是安神的。”叶停下脚步,转身托住这老家伙,帮他省力:“我打个电话。”   又打电话?老神医喘着气摆手,随她的意。   电话很快接通,千里眼“喂”了一声。叶说:“具体什么情况,给我讲讲。”   千里眼语气兴奋:“可赶着巧了,顺风耳盯王振海这人盯了十几年,我就提了一嘴,那顺风耳就把他知道的都告诉我了。你让我捋一捋啊......”   他缓了几秒,然后说:“王振海是阿云的初恋,早前一个人去北京打拼,有天喝醉了酒和人打架,把人打成了重伤,到牢里蹲了几年。   "阿云不知道这事,以为那王振海发达了,不要她了。就这空档儿,认识了她后来的丈夫,那男人温柔,脾性好,和阿云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   "王振海出狱回了重庆,知道阿云结了婚,大概出于不甘心,隐瞒身份随阿云夫妇进了袍哥会。   "阿云,阿云还算规矩,从头到尾避嫌装不认识,一直到阿云的丈夫出事遇难,后面的事你也知道了......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有个意外收获,想不想听?”   “你肯定想听,”他倒是不管叶的回答,自顾自说下去,“意外收获就是十四年前的一起公交车坠江事件。这事说来也简单,就是过立交桥下坡的时候没刹住车,一头撞向护栏,直冲进江里。当时车里有二十多名乘客,包括司机,几乎全死了......”   叶注意到他说了一个“几乎”。   果然,千里眼稍稍一顿,讲下去:“当年无论是媒体报道还是官方通报,都说的是‘全部遇害’。但据顺风耳了解到的情况,有些不同。何止是有幸存者,而且这个幸存者――你绝对想不到――是个半岁大的孩子!”   一车的人都死了,一个半岁的孩子没死?她的心跳得厉害。   千里眼讲:“孩子应该是被车里的人推出来的,当时江面上有个河水清理员,孩子正好漂到他面前被救起――相比之下,车上的乘客们就没那么好运了。”   “孩子呢?被救上来后哪儿去了?”   “被孩子的另一个亲人带走了。”   “亲人?”   “他说是亲人。那人把孩子带走后,再没出现过。得亏顺风耳的眼线听到点风声,让他查出了一些东西。知道带走孩子的人是谁吗?你猜一猜。”   “王振海?”叶说。   千里眼隔空打了个响指:“猜对了,孩子就是他带走的。顺风耳起了疑心,但又找不到王振海的动机,没个前因后果,也就不了了之。但我们收集信息的,从不着急要后果,因为答案总有一天会来。你看,你这不就送过来了吗。”   “怎么个说法?”   千里眼默了一会,慢慢地吐出一句话。   “那孩子是阿云的。”   -   打完电话,叶回转身,走到老神医旁边,问他:“北枝江在哪儿?我要见她。”   老神医愣了愣,对她这突如其来的要求反应不过来,半晌才道了声“好”。   北枝江那儿而离这不远,但要走过去,至少得花半小时。   叶跟在老神医后头,穿梭在构造奇特的老山城里,七拐八弯之后,最终抵达一家装修精致的纹身店。店内空间逼仄,门道处一次仅容一人通过,橙黄的温暖灯光从这极狭的门道中漏出,笼在路人身上,像是在招揽顾客。   老神医站门口不动,叶独自一人进去。往前大约五六步是一间装修干净明亮的房间,一个男人正坐在里面。北枝江咬着细细的烟,手戴蓝色薄手套,举着机器,埋首在那人手臂上扎图案。   室内烟雾缭绕,手台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烟灰。   听到叶的动静,她扭身望了一眼,两指夹住烟,偏头用肩膀擦了擦额上的汗:“来了?”眼神落到一旁的沙发上,示意叶坐。   叶也不客气,翘着腿坐下来,颇有兴致地看着北枝江工作。   大约半小时后,北枝江忙完手上的活儿,扔掉烟蒂,送走客人。她在叶对面坐下,两腿交叠,一脸笑意:“先问你个问题,如果要纹身,你会纹什么?”   “必须得答?”叶问。   “当然不,我只是好奇。”   叶想了两秒:“一个日子吧。”   “找我纹某个特定日子的客人不少,一般就两种情况――快乐的和不快乐的。你是哪一种?”   叶定定地看她。   北枝江笑着说:“好日子各有各的意义,但坏日子大概率就一种......是重要的人的忌日吧?”   叶不答,北枝江就此打住,识趣地切入正题:“找我来什么事啊。”   叶讲:“阿云的事。”   “她又怎么了?”   “你知道,她和王振海是什么关系?”叶问。   北枝江长长“哦”了一声,两手一合:“老情人,美好的初恋。”见叶沉默不语,她笑意更盛:“对他们每一个人,我都很了解。只是可惜,阿云走出来了,可王振海还没有。”   “所以你知道阿云有问题?”叶身子前倾,想从她脸上看出点什么。   “不然,我怎么不通知她开会呢?你来磁器口的时候,不也没见到她?”北枝江取下手套,看起来好像蜕了一层蓝色的皮。   她把手摊在电暖炉上取暖:“阿云现在还与王振海有些不清不楚的联系,她的话,不能全信。当年和王振海那档子事儿,说不定是她自愿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要恢复隔日更了,瑟瑟那个发抖。待我一统河山,就可一写千里   之后有固定时间,早九点没更,就是中午十二点,十二点没有就是下午六点 第23章 叶侦探   “你的意思是......”   北枝江笑着摇头:“你别多想,依我看,李老坎的死和王振海无关,那封邮件不是他的风格。”   北枝江的意思叶明白,李老坎与王振海虽有嫌隙,但结仇不深,后者不至于十多年后才去算账。   只是,线索又断了。   -   叶起身走到房间另一头,看着那些工具。她弯下腰,把手放在身后:“谁能想到,窝在这家小店的女纹身师,竟会是重庆仅剩的袍哥龙头呢?”   “生活不易,挣钱难啊。”   “你身上的纹身,有些特别。”叶回转身盯着她。   北枝江停了烘手的动作,抬眼看她:“人创造了神,敬神;人创造了鬼,怕鬼。造神鬼的是我们,怕神鬼的,也是我们,仔细一想,不觉得好笑吗?对这些迷信的东西,我想纹就纹。”   叶笑了笑,不置可否。   北枝江:“怎么样,就你刚才说的那个日子,我给你免费纹上,不收钱。”   叶谢绝了她:“不用了。”   有些东西,无须刻骨,就已入了骨髓。   -   老神医早回去了,叶出了门,没见着他的影子,前方只剩下一盏孤零零的路灯,她抄近道走了条小路。   叶摸了摸药包,正低头思索。昏黄的路灯打在身上,一阵晚风吹来,她陡然一惊,停下脚步。   抬头望向前方不远处,借着微弱的灯光,她看见地上有闪动的人影,像是在打斗。瞧着这动作,应该是个身手敏捷的人。   叶头皮发麻,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场景实在诡异,地上人影不住变化,但却如同哑剧,除了隐约的风声,半点声响也无。在这样的情况下,那风声听着更像是鬼叫。   叶紧贴着墙站定,慢慢地、慢慢地探出头去。   -   高冈找到女大学生失踪的那条小路,一路走走停停,来到了监控中最后一个画面发生的地方。   他蹲下身观察着地上的痕迹,复又起身,对着空气挪动步子,变换不同的手势。四下里无人,一片寂静,只有他手上的动作带出来的风声,在这偏僻旮旯里呼呼作响。   身侧不远处立着一盏路灯,年头久,光不亮,还一跳一跳的。灯光把他的影子拉成细长一条,两边都是静默矗立的老式楼房,他是唯一的活物。   但现在,他垂首静立不动,只眯起双眼,越过肩头慢慢看向自己身侧的影子,在脖子的地方突然多出了一个瘤子状的黑影,并且还在不断扩大。他慢慢抬起脚后跟,一点一点地往后挪。   高冈转头时,叶正好从墙边探出头来。四目相对之下,空气仿佛凝固,两个脑袋都是一片空白。高冈反应更快,先一步收住蓄势待发的招式。   叶把手从衣兜里抽出来,手心都是汗,压出了两条红印。她捏捏掌心,一脸的佩服:“大晚上的,锻炼身体呢?”   话音刚落,她的肚子就不合时宜地叫了两声。   高冈眼皮子跳了两下,俯身从墙根抓起一口袋的零食,手一抛,扔给叶:“大晚上的,吃点夜宵吧。”本来想着查案子容易饿,出发之前买了些吃的,这下正好派上用场。   叶也不客气,往台阶上一坐,在里面扒拉两下,最后拿了一包牛肉粒,撕开就吃。   看她半点疑心也没有,高冈问她:“你就不怕我起坏心思?”   “你?”叶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摇了摇头,看着他眼睛说,“你不会。”   “我怎么就不会了?”   叶伸出两根手指头,戳了戳双眼,又指指他:“我看人准,从来没错过。”   高冈拨开她的手:“人不分好坏,事才分。好人干坏事,我见得多了。”他以为自己一直与叶抬杠,她估计要恼,可能还会嘴硬几句,不想她拍了拍手,把牛肉粒还给他:“说得对,不吃了。”   高冈没有接,他有些渴,拧了一瓶矿泉水喝:“你做什么的?看着也不像是来重庆玩。”   “我嘛,我说是私家侦探,你信不信?”   高冈好笑地看着叶,没吭声。   叶满不在乎:“就知道你不信。”   “你多高?”高冈突然问道。   这问题搞得叶莫名其妙,但还是认真答了:“......在一米六八到一米七之间起伏不定。”   高冈努力控制着表情,哦,敢情她还是个弹簧,一会儿高一会儿矮的。   叶懒得跟他解释,心情不好的时候,整个人畏畏缩缩,矮一点;意气风发的时候腰板直,高一点。不可以吗?她这回答说得多严谨、多有水平啊。   高冈站了起来,把喝完的矿泉水瓶扔回袋里,一脸笑意地问她:“叶大侦探,现在正好有个机会,验证你的真才实学......来不来?”   叶抬起头看高冈,路灯的光打在他脸上,半明半暗,衬得他的眼睛格外明亮。   来就来!   -   高冈把叶带到刚才的墙角处,对她说:“你和受害人身形差不多,现在你扮作受害者,我是犯罪嫌疑人......”他站在叶身后,把胳膊横在她脖子中央,稍一用力,她大脑就开始缺氧,眼前发黑。   “你出现暂时的昏迷,不长,也就十几秒。”高冈喘一口气,拖着叶往后退,她脚下配合,蹬着地替他省力。   高冈停住动作,没好气道:“这个时候,你应该没有意识。”   叶扯了扯嘴角,好嘛,那就躺尸呗。她浑身卸了力,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别说,后面有个人肉靠垫,还挺舒服。她吸了吸鼻子,隐约闻到一股干净温暖的味道,像午后晒床单,有太阳的气息。   高冈膝盖一弯,矮下半头――照监控上的画面来看,嫌疑人要比受害者矮半截。   只是这么一来,他就没法使力,行走之间颇为困难。   然后他就听见叶鼻子里哼了一声,偏还故意往他身上靠。高冈心想:嘿,你还来劲了是吧?他只能耐着性子,由着她去。   他抬眼看向上方的监控,就是这里,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就是在这里消失的。掐着时间,他松开   叶:“站好,这时候你恢复了一点意识,我挟着你走。”   叶手臂被他锁住,身体不受控制,只能被迫跟在他旁边。   “你觉得,接下来我会往哪儿走?”高冈问。   叶眼睛四处瞟,山城的老房子挤挤挨挨,他们所处的这条小路空间逼仄,水泥墙体从四面八方轰隆隆地往中间倾过来。小路连接两条大道,不管怎么跑,犯罪嫌疑人都不至于从监控镜头中消失。   “没地儿走,那就只能上天入地了呗。”叶说。   她与高冈对视一眼,几秒钟后,两个人一起抬头,死盯着遮挡住酱紫色天空的老式高楼。   几乎是毫不迟疑,两个人一同冲到楼里,入眼便是内饰简陋的电梯――整个内壁用木板包裹,且密布着被划拉出的深深浅浅的道子。高冈靠外站着,几十个楼层,只有21层的按钮被按得褪色发亮。他想了两秒摁下,电梯开始不断攀升,最后在第二十一层停住。   电梯门打开,出口通向的是居然是一条老路,平时无人打理,路边的藤类植物疯一样生长,深沉的绿意席卷而来,几乎要淹没半条马路。   高冈摸着后腰,走下马路牙子,往那一站,扭头看着叶,冲她招了招手。   叶两步跟上,靠着栏杆站定,脚后跟磕在台阶上,脚尖有一下没一下点着地:“假设有一辆车停在这里,犯罪嫌疑人挟着受害者从电梯上来,车门一关,油门一开,整套动作一气呵成。周围也没路人经过――这样,受害者就被带走了,关键你们还找不到。”   她说得不错,这事麻烦就麻烦在――路边的监控被这些藤类植物给挡了个严实。   “我们?”高冈回头看她,语气几乎毫不掩饰。   叶懒得跟他说来说去的,她拍拍屁股道:“我回去了,你随意。”说完不等高冈,走到路口拦下一辆黄色计程车。   车一停下,她抬脚就坐了上去,正要关门,就看见高冈快走几步,低下头,弯腰坐到她旁边。   “顺道一起。” 第24章 第二封匿名信   他关上门,也不看她,把地址报给司机师傅,催促道:“麻烦快一点。”   司机师傅从后视镜里看过来,拍着胸脯,语气里尽是骄傲:“你放心,慢不了!”   话音刚落,他一踩油门,这猝不及防的一下子实在太猛,坐在后排的叶与高冈由于惯性使然,双脚瞬间蹬空,差点没扭断脖子。   重庆不愧为山城,就没一段路是平的;再加上司机任性,开车快得飞起,叶如同坐过山车一般,在后座位上起起伏伏。这种情况下,她只能紧紧护住自己的头,以免撞到车顶上。   余光瞟到旁边的高冈,他的脸色也没好到哪里去,叶心里略微好受了些。   谁料这个时候司机突然来了个急刹车,后座的两个人一头撞上前排的座椅,痛是不痛,但就是狼狈。叶的头发全撞散了,落下几缕发绺搭在鬓边,带了几分凌乱。   高冈看了她一眼,过了会,又多看一眼。   司机瞪着前面的老城改造区破口大骂:“你mmp!修几百年都修不好我日!”   正要倒车回去,准备走另一条路时,后面一辆面包车忽地冲出来,屁股朝着外面,固执地卡在马路中间不走。   现在他们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两车人就这么僵持在道路中间。到最后,打破尴尬气氛的还是司机师傅的骂声。   这暴躁老哥心里那个气啊,肺活量也强,唾沫星子四处飞,骂人都不带一句重复的。他摇下车窗,探出头逮着后面的车骂道:“格老子的仙人板板宝批龙!你妈的咋子倒的车?要不要老子教你嘛!”   叶与高冈同时扭头去看,透过玻璃,一辆灰色面包车进入视野。后面那辆车的司机也从车窗探头出来,瞅一眼骂他的出租车司机,黑着脸重新倒车。   两个司机你进我退地挪着车,高冈看一眼窗外,这边离旅馆不太远,就快开到门口了。从这里下车,步行两分钟就到。   他冲着叶说:“不然,咱们就在这儿下车吧。”   这话正中叶的意,一同跟司机结了钱,准备走回去。后面的车终于让出了马路的空间,从出租车旁边径直开过。   高冈收回视线,正要下车,一个画面在脑海中一闪而逝。他蓦地顿住,再一次扭头去看,脸上的表情一变再变。   没看错的话,刚才面包车司机打方向盘时,从手腕上露出来的是若隐若现的纹身,以及一双微微睁着的、气势十足的――   关公眼。   -   高冈没回青旅,和叶道了别,去了一趟渝中分局,图侦人员调出了他下车地点的监控。高冈把画面调大,记下面包车车牌号码。又调出受害人失踪地点附近路口没被遮挡的监控,虽然没有直接的作案画面,但至少有个方向。   几经比对,终于叫他找到了可疑对象。   他眉头拧起,双手撑在桌上,紧紧盯着监控屏幕。对方经验老道,作案时十分警惕――车牌用泥糊住一半,辨认不清,但汽车的特征与他今晚见到的是一样的,也是该他们倒霉。   锁定目标以后,循着监控一路查过去,最后车辆在渝中区北部的一条老街道前停下。这老街位置偏僻,也是一个拆迁点。周围没有带动消费的旅游景点,做生意的不多,平时基本没有游客来。   高冈抬眼看了一下四周,冲站在门口的小章招了招手,别有深意地问:“去过夜总会么?”   小章说话都结巴了:“夜、夜总会?冈爷,你莫要开玩笑。”他顶多是找家清吧喝点小酒,至于夜总会找小姐,想都不敢想。   高冈一挑眉,笑道:“你这办案经验不够啊,改天叫你们刘队给安排个卧底任务去。”他又给小章理了理衣领:“明天好好打扮打扮。”   “做什么?”小章咽了一口口水。   “去了就知道。”   -   小辫儿从老神医那里抓了药,一刻不耽误,等回到青旅,就借厨房用小火熬。熬中药需要时间,等野梨喝完药,小辫儿端着药渣出门倒掉,正好碰上刚回来的叶。   叶瞥一眼小辫儿手里黑糊糊的药渣,问他:“野梨身体不舒服,你们明天怎么打算的?还去音乐会吗?”算时间,音乐会应该就在明天。   小辫儿回:“野梨不去了,就我们仨去。”   叶有些惊讶:“她一个人留青旅?”   “有人帮忙照顾她,没事的。”小辫儿赶忙解释,那李锦也是够意思的,从下午照顾野梨到现在,一直没休息。   “那行,玩得开心。”叶没有继续与他闲聊,点点头,坐电梯直接上去了。   进屋找衣服洗澡,刚洗完,还来不及穿衣服,手机电话铃响了,丝毫没有消停的迹象。叶没法子,扯下毛巾一裹,接了电话出来。   那头传来北枝江的声音:“我听说阿云给了你一包药?”   客厅漆黑一片,叶拉上窗帘,只把落地灯打开,屋内瞬间铺满橙色的微光。她窝在沙发上,拿毯子一盖,看了看桌上的药,嗯了一声,示意北枝江继续。   “把它扔了。”   “这药有问题?”   叶把毛巾拉过肩擦头发,门铃突然响起来,她眉头一皱,起身往门口走。   北枝江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有些浑水,你不必趟。”   听到这里,叶下意识咬住舌尖,一边俯身从猫眼看出去。说话说一半,偏要留个悬念,也不说清原由,有趣得很。   喉咙里的话正要出口,待看清猫眼外的人,她心中一紧,连忙捞过外套穿在身上。   “我知道了。”说完这句就挂了北枝江的电话。   门口的人还没走,锲而不舍地按着门铃。叶迅速理了理头发,把手搭在门把上,停顿几秒,轻轻一带。   高冈正准备继续敲门,手刚抬起来,叶的脸猝不及防出现在眼前。她裹着厚厚大大的外套,头发没干,打湿了肩膀上的一小块布料,往下......又是光着的两条腿。   他移开目光,手把着门框说:“大冷天的,不请我进去坐坐?”叶住的这层楼,除了她这间单身公寓,其他几套要么没住人,要么就在装修,很容易找到她的位置。   “这都几点了,你一大男人,不该避避嫌?”   高冈不为所动:“我来是想......”   想干什么?叶下巴一抬,眼神充满探究。   高冈愣了愣,忽然低头一笑。是啊,他来干什么呢?从渝中分局出来已然很晚了,他居然毫无睡意,还鬼使神差地跑来叶这里。   原本以为这姑娘休息了,却没想到她也没睡,还这么精神。   “算了,你先进来吧。”   她给高冈让了路,他上前一步,她顺势后退,距离不变。   “为什么要查李老坎的案子?”来都来了,干脆坦诚一点。   “就为这事?”她似乎不愿回答这个问题。   “就为这事。”   她拢起湿发,拧了拧:“我以为你应该知道。”地上洒了几滴从发梢落下的水,干净的香味侵入他的鼻端,一股子清冷。   “你高看我了。”他说。   她盯了他半响,笑说:“不对,是我小瞧你了。”她往里走,拿杯子给他倒水,水光折射出夜色,像要把人拖进这虚假的绚烂里去。   “我把邮件发给重庆警方了,你在磁器口跟了我一路,我以为你回去以后应该有看到。”   她果然聪明,聪明到让他庆幸――庆幸她不是敌人,庆幸她与他是同一阵营的。   “那封邮件没说出关键,为什么凶手会认识你,为什么只对你透露信息......”   “我给你讲一个事儿,”叶打断高冈,与他四目相对,“八年前,一对夫妇被人杀害,凶手当天落网,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而在八年后,突然有个陌生人发邮件过来,告诉我ta才是凶手,你会怎么想?”   这几句话说得极轻,几乎感受不到她的呼吸起伏,像妖怪一样,没有气息。   在今天之前,叶谁也没告诉,凶手给她发过两封匿名邮件。给北枝江和渝中警方看的是第一封,而第二封,那再度将她拉到黑影中的第二封邮件,内容只有六个字――   “你父母,我杀的。” 第25章 无题   “为什么不告诉警方?”高冈问。   叶摇摇头,语气十分笃定:“那个人不可能是凶手。”   “要这是冤案呢?”   “不是冤案。”   高冈盯着她:“这么肯定?”   叶抬眸回望着他:“他们被人杀死的时候,我就在现场。”   这个给她发邮件的凶手,或许是她哪个故人呢。她的思绪顿在这里――故人?敌人也说不定。   窗外的夜幕闪了两下,一声春雷,响彻整座山城。夜晚的声音躲藏在初春的怒号中,哭泣、欢笑、呜咽、□□,全被掩盖在春雷之下。这雷声是蛰虫苏醒的闹钟,是大地回暖的序曲,是桃杏绽放的信号。   不知道那些没熬过冬天的生命,能不能被惊醒,能不能闻到春风的潮润气息。   -   次日一大早,带着暖意的阳光从窗帘缝间挤进来,打在叶身上,裸露着的皮肤几乎要与灿烂的光线融为一体,白皙、细腻,发着光。昨晚高冈没待多久就走了,她透露的信息,够他回味一阵子的。   她坐着发了会呆,忽然想起阿云给她的药包,还有北枝江警告她的话。一时有些好奇,起身取了药包来端详。   过了会,她将药包拆开,发现里面只是一些普通药材。低头凑过去,嗅了嗅,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伸手拨了拨药材,却蓦地一顿,赶忙将药材一股脑倒在桌上,只留下包药的方纸。纸的正中央写了一个地址,下面还有一串电话号码。   -   叶起身出门,为了方便,直接在楼下的青旅餐厅吃早饭。一楼大厅的客人不算少,点餐后,她挑了张空桌坐下。   等餐的间隙,一个口罩遮脸的女人出现在大厅门口,她环顾四周,最后把目光落到叶这边,只这里还剩了一个座位。她往这边走,一股婴儿爽身粉的味道扑面而来,坐下来时,手腕处有什么东西,闪了两下。   叶皱眉,眯起双眼。目光找寻到了闪光的源头,她心里咯噔一下。那女人手腕上正是一串淡灰蓝色的月光石手串,与高冈在火车上把玩了一下午的那串一模一样。   叶抬眼看她,但那女人只瞥了她一眼,微微皱眉,移开了目光。   叶便主动开口:“你认识高冈?”   李锦抬起头,鼻子嗯了一声,尾音上扬,对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有些疑惑。她仔细打量着叶,这张脸她认识,前一天高冈给她看过面前这人的照片。对方回应着她的目光,眼神坦荡。   没来由的,李锦觉得面前的叶与高冈是同一类人。她冲叶点了点头。   叶看一眼李锦的手腕,岔开话题:“......你这手串哪儿买的,还挺好看。”   “这个啊,”李锦直直伸出手,珠子中流转着剔透的光亮,“小时候父亲送的,之前一直带在手边,从不离身。”   叶脑海中一个念头闪过。   父亲送的手串、带着手串去找李老坎的高冈、李老坎走了十多年的妻女、如今的李锦......她忽然反应过来,难道说李锦才是李老坎的女儿?   之后的时间里,两人皆无话,只默默地吃着饭。吃完早饭,叶正准备上楼,想了想,脚步一转,摸出一样东西递给李锦:“你认识高冈的话,麻烦替我把这个给他。”   李锦一头雾水地接过,应下了叶的请求。   回去之后,叶收拾东西,把重要的放在身上,其余的一股脑塞进包里。出了大门,径直往老城区走,到一个僻静路口停住,她坐在马路牙子上,似乎在等着什么。   几分钟后,一辆灰色面包车停在她面前,破破烂烂,极其普通。后备箱关不上,车头有一角凹了进去,车身也有好几道划痕。叶微微皱了皱眉,总觉这车有些熟悉。   副驾驶的车窗摇下来,一个带着黑色鸭舌帽的小青年探出头来看她:“早上是你打的电话?”   叶点头。   黑帽子一偏脑袋,让司机开了门:“快上来。”又伸手把叶的包拿走,不容她拒绝。   车子上了年头,启动的时候后部嘎吱作响,车的主人不大爱护,内饰腻得发黑,早已看不出本色;窗玻璃覆了好几层泥灰,稍微一碰,就簌簌掉沙。   “这破车!”黑帽子骂骂咧咧,“咱别的车呢?”   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回:“让他们一早开走,找货去了。”话说到这,下意识看了叶一眼。   黑帽子也透过后视镜看她:“我们的电话号码谁给你的?”   “阿云。”   黑帽子有些吃惊,他笑了笑,转过头,嘴里低低念叨:“阿云?总算想通了,眼光不错。”脸上掩不住满意。   叶听到了他的念叨,从头到尾没出声。黑帽子看她话少,主动与她说话:“你这是欠了钱,还是家里有人要治病啊?”   叶默了默,脑海中飞速处理着黑帽子话中的信息。   黑帽子“啧”了声,用食指勾了勾她下巴:“反正你来就对了,跟着哥哥们吃香的喝辣的,还有钱赚,多好的事。”   叶别过脸避开他,又小声说道:“......谢谢大哥。”   “谢什么!”黑帽子摆摆手,“你这张脸长得好,要会来事儿,海哥肯定留你;不像之前来的那个去了外面......”   “大毛!”   司机突然出声,给黑帽子甩了个眼色过来,大毛立马住嘴,恨不得给自己两耳刮子,差点说漏了。   “留在这边很好吗?”叶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吐出问题,同时手在大腿上狠狠拧了一把,眼底瞬间泛起水光。   大毛尴尬笑笑:“就是外派去别处,相比之下,肯定是留在自家比较好嘛。”话音未落,他手里已多了条黑色围巾。扭头看向她时,眼里漏出一丝凶光。   叶心中倏然一惊,暗叫不好。   ---   李锦回屋简单收拾洗漱后,揣着叶给她的东西,出了门去。高冈一早就离开了青旅,走前和李锦留了口信――有事到警局找他。   虽说是给高冈的,可叶并未对李锦有所隐瞒,那东西就是一张纸,方形、牛皮色,满带一股子药香。李锦手心发汗,纸条受潮变得濡湿,她看着上面的地址和电话,心脏莫名跳动,却想不出缘由。   李锦提前给高冈打过电话,到了警局,一眼便瞧见他在门口等她。李锦加快脚步走到高冈面前,把纸条递给他。   高冈在她肩上拍两下:“进去歇一会儿,喝口水。”山城平地少,李锦走一路已经喘得不行。   等到李锦离开后,高冈展开纸条,先是凑到鼻端嗅了嗅,接下来才是看上面的内容,一行娟秀的字映入眼帘。他眉头一皱,迅速转身回到警局里面,叫来小章,又翻出前一晚上的监控比对。   “没错!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小章说。   高冈摸了摸眉骨,转身大步往外走,李锦还在,正拿着水杯喝水。他走到她面前,问她:“叶给你这东西的时候,说过别的话么?”   叶?原来那个姑娘叫叶。李锦摇摇头:“除了让我把这个给你,别的一句话也没有。”   “她现在在哪儿?”   “给我这张纸以后,她就走了。”   高冈捏了捏眉心,叶这是要做什么?她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地方吗?   小章走过来问他:“冈爷,我们多久出发?”   高冈放下手,拍拍他的肩膀说:“等一个人,到了立刻就走。”   ---   山城的天气变化极快,早上罕见地出了太阳,现在就又打回原形,铅灰色的天空占据了人们的视野,低低压在屋顶之上。只是没过一会,云层散开,阳光再次洒满大地。   阿云在江水涛声的陪伴下,迈进了茶馆。   茶馆空空荡荡,只有二爷坐在八仙桌旁,见她进来,略一点头,示意她坐下。   “你果真把地址给她了?”苍老低哑的声音响起,接着止不住的咳嗽,像吭哧而过的蒸汽火车,轰隆轰隆――   说话软绵无力,咳嗽声却很洪亮,如同雷鸣。   阿云:“给了。”   二爷点点头:“你该知道规矩,既然做了昧良心的事,我们这小地方就容不下你了。”   阿云没吭声。她确实存有私心,她原先以为自己的孩子已经在十四年前的意外中死去了,也就是前些时候才知道,他被王振海救走,这十多年一直被王振海照顾着长大;但另一方面,她又实在思念孩子,王振海把儿子捏在手里,想以此来控制她。正巧这时候出现了叶,她对李老坎的死丝毫不关心,她只想借叶的手,把儿子给带回来。   她想起昨天与叶的见面,那双眼睛似乎会说话,里面藏了只又倔又硬的狐狸。指不定,指不定叶能成功呢?   至于她自己,为了私心牺牲另一个清白姑娘,谁都可以上来吐口水沫子,对于所有的恨、所有的咒骂,她都接受。   她只要她的儿子平安,他该过上正常的生活。   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北枝江大踏步走来,她冷冷瞧着阿云,毫不掩饰面上的嫌恶。   “王振海那龟孙,被我打了一顿,竟成了个学人精,学我纹身,还打着袍哥的名号净做些见不得人的腌H事!往前数一百年,老子们做什么发家的,他怕不是忘了!”   说起这个,气就不打一处来。   “你与王振海的恩恩怨怨,我们不是不知道,我信你是个有底线的人,公口也永远有你一个位置。相安无事这么多年,怎么现在偏偏就忍不住了呢?我先前不知道你儿子还活着,你只管说一声,要钱,我给;要人,我出;要犯险,我亲自去,难道还怕了他王振海不成?”   阿云低下头,藏住情绪:“他恨我,救了孩子却不告诉我,瞒了我十多年,才把孩子照片寄过来......他长大了,生得漂亮,像他爸,也像我。”为了儿子,她可以不要底线。   “那你呢?你恨他吗?”二爷问。   阿云呆了一会,摇头说道:“是我对不起他,没有我,他不至于到这个地步。”   一旁的北枝江冷哼一声:“你对不起的是那个龟孙吗?你给的地址,我让人去看了,附近有警方蹲点,我不方便出面。不过也算是好消息,她要出了什么事,也用不着我去救。至于你,你找着了别的好去处,我这留不住。”   阿云紧抿着双唇:“我明白了。” 第26章 足疗   北枝江似乎不愿和她同处一屋,说完话,急冲冲离开,只留下二爷和阿云在茶馆坐着。   “现在就走吗?”   阿云点点头。   “我也老了,这身子骨不知还有几年的时间,你走前我们再聊会天吧。”二爷吃一口茶,眯起眼睛笑。   “你可能不知道吧,”二爷说,“我的命是袍哥救的呐。”   他笑了笑,继续道:“我还小时,总听母亲讲我出生那会的故事。那个年头,日本人天天开着飞机在咱头顶绕啊绕的,我母亲刚生下我,躺床上动不得,空袭一来,就被村里人抬进防空洞。我母亲受了惊,没奶水,防空洞里正好有群袍哥,他们轮流割血,倒在碗里给我喝,我就是这样活下来的。还有几个从昆明来的大学生,把干粮都给了我母亲。”他似乎沉浸在回忆里,不住地笑,笑着笑着就喘不上气。   二爷手握成拳头,抵在唇上,掩住咳嗽的冲动:“这故事我母亲给我讲,我给我儿子讲,后来有了孙女,我也天天给她讲。我孙女和北枝江很像,心软,固执,偶尔聪明,”他摆摆手,“成不了大事。”   阿云抬头望向他。   “她要是还活着,也该和北枝江一样大。”   阿云虽在公口待得久,可这二爷到底因什么事来的,没几个人知道。就记得北枝江把这老人带到公口的那一天,是个晴朗日子。   “她走的时候,刚保上研,从小就爱读书,恋爱都没谈过。她说要去四川支教,我是支持的,可心里总不安宁。那一年北京在办奥运会,我就告诉她,我年纪大了,要她早些回来,陪我一起看开幕式。”   “那她......”   二爷轻轻笑着:“你应该听说过北川这个地方,当年地震受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她那个学校在山上,地震后和几个学生被困在废墟里,没吃的,她就用刀放血,喂给孩子们喝。堰塞湖堵住了路,等救援部队坐上冲锋舟赶到的时候,她刚走没多久,血还温温热。他们告诉我,她死的时候,是带着笑的。”   阿云说不出话,连句简单的安慰也想不出。   “北枝江没你心狠,我孙女也是。所以她们常常很平庸,心软的人都平庸。”   阿云苦笑,她明白二爷的意思了。做父母的,对孩子最美好的祝愿都是不求做大事,只愿他们健康快乐,愿他们接受平凡。所谓平凡,不是雷同,平凡也可以独一无二。   不管是北枝江还是二爷的孙女,她们的心软是一种勇敢;而她的心狠,却是一种懦弱。   -   大毛用黑色围巾套住叶的头,将她从车上掼下来。叶的手被反绑在身后,脚下踉跄,狠狠跌倒在地。   身下是粗糙的硬石板地面,脸颊两边被磨得火辣辣疼。她暗自咒骂,要是摔破相了,她就活剥了大毛,再把他扔锅里炖汤喂狗!喂狗!   瞧他这幅干巴巴的模样,怕是狗都嫌弃。   大毛掐着她胳膊,从地上拉起来。叶被推着向前走,感受着光线由明到暗的变化。一路上全没有门槛,她老是踩空,过了一条光线昏暗的狭窄走廊后,背后的力道突然加重,头上的围巾被人扯下来,她再一次摔在地上。   关门,上锁。金属相撞的声音在空旷的屋子里发出回声。   周围一片漆黑,只有高处有一扇小窗。墙体太厚,足有半米,光线艰难照进,在对面墙上堪堪留下一丝白亮的细线。   “把她看好了,”大毛交代门口的人,“海哥不在,等他晚上回来,肯定满意。”   叶盘腿坐下,她望着高处的小窗,一点点挪到那丝光线照射的角落。   现在是上午十点左右,三月初,不到春分,窗外能看到太阳,没有形状,界线模糊。推测窗户朝向东南方。   这一路上她虽然蒙着眼,但方向感不差,只是川渝地区的太阳不明显,判断有难度,不过今天运气好,云层没遮住太阳。   但有什么用呢。   她靠在墙壁上,闭目休息。   每隔一段时间,她睁眼,看一看窗户外的太阳,再闭上。   门口传来动静,金属链条在摩擦、撞击,门开了。白色的灯光泻了一地,黑漆漆的屋子亮堂起来,叶眯起双眼,借机打量四周。屋内什么都没有,脏是不脏,但也不干净。   她觉得头皮有点发痒,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窗外的太阳已经升到头顶,看不见了,但光线却更加炽烈。   一个身形清瘦的少年端着饭菜走进屋子,放到她面前。   叶定定看他,眼底泛了点蓝,外面的光线倒映在她眼睛里,亮得摄人心魄。少年不回避,直视着她,眼睛一眨不眨。   空气中的尘埃轻盈地打着旋,撞破凝结在两人之间的无形的冰墙。   “姐姐,吃饭。”他咧开嘴笑。   这小屁孩,真够缺心眼的。叶接过饭碗,闻了闻,还挺香。   少年起身离开,等她吃得差不多了,再掐着时间回来。他的身份应该挺特殊,在这里的行动似乎不受限制――毕竟,一个智力有缺陷的孩子什么都不懂,没拘着他的必要。   “谁做的?帮我给厨师说一声,味道不错哈。”   少年挠头,表情憨憨的:“是我做的......胡叔叔这几天做的不好吃,所以姐姐的饭菜,都是我做的。”他放低声气,像说悄悄话一样:“他们都不知道,海叔叔也不知道。”   “海叔叔是叫王振海么?”   少年点头。   “你父母呢。”   “爸爸去世了。”   叶:“那妈妈呢?”   “妈妈是个美人,我见过照片,叔叔说她会来找我的。”少年语气骄傲。   这臭屁小孩,谁关心你妈妈是不是美人了。叶问他:“小孩,你妈妈是不是叫阿云啊?”   少年眼睛一亮,冲她使劲点脑袋。   叶笑了笑,揉着他的头发问:“这间屋子平时都关的什么人啊?”   “全是跟你一样的姐姐们,刚进来的时候,都待在这里。”   叶看一眼门口,压低声音道:“那她们......都是做什么的?”   少年不吭声了,眼睛不敢看她。叶轻轻地长叹一口气,孩子虽然傻,但其实什么都懂。   良久,他终于开口:“陪好多叔叔们睡觉,脏。”这和叶猜的八九不离十,不过:“为什么说脏呢。”   “叔叔们脏,我不要像他们那样。”少年语气笃定。   叶又摸摸他头。   孩子真是宝,什么都知道。叶套他话,问什么说什么,大致摸清了现下的情况。   这里是一家足疗店,当然,只是表面;里面实际大有乾坤,从门口往里数,一共三进,叶待的这屋子在最里面。他说的那些女孩,大多是借了王振海的高利贷,被逼着拍裸.照,钱还不上,又怕照片被发给自己的同事亲友。走是不敢,少年说窗台上常年摆着一把刀,用来威慑她们,也用来威慑少年。   王振海对少年不差,但到底不是自己亲生的,要是挡了他的路,照样不留情。   除了这些“裸.贷”的女孩,还有另一种,是直接被拐来的,寻个机会再卖出去。按王振海的说法,这叫拓宽业务范围。   少年不能久待,走之前他小声对叶说:“不要反抗,海叔叔会打你。”   “打得重吗?”   “之前的姐姐们,看过,都是血。”他撩起衣服,在手臂上比比划划,向叶示意伤口的模样。叶讲:“既然不喜欢海叔叔,为什么不走呢?”   他说:“我不能带你走,我不能走。”   “为什么不能走呢?”她轻声问。   “我走了,海叔叔说,他就没人照顾了。”   王振海不是个好人,可就是这个人居然也能成为少年的羁绊。孩子到底单纯,是对是错一时也说不清了。   少年一走,厚重的铁门砰的关上,屋子又一次陷入寂静之中。   叶慢慢躺下来,地面有些凉,她把面颊贴在地上。冰凉坚硬的触感包裹着她,凉意从尾椎骨蹿到后脖颈,她打了个颤。   包被大毛扣下了,幸好里面没什么东西,他就算把包倒腾一百遍,也翻不出有价值的信息来。   至于刚才那个小孩,看着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但做饭的手艺是真不错。这一顿饭给她吃得饱饱的,下午的春光正是明媚,亮得刺眼。   叶环胸抱住自己,午休时间就该好好睡一觉。这屋子好,风吹不到,雨淋不到,唯独缺条被子,这一点让她有些不满意。   晚上一定要给王振海提提建议,让他改进一下,睡意袭来,叶迷迷糊糊地想。   这一下午她始终没睡沉,门外偶尔传来些动静,多是来做足疗的客人。脑袋逐渐转向清明,她翻了个身,眼睛盯着墙根出神。   这家店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可听着这外面的情况,又似乎真是来做足疗的,别说做皮肉交易了,就连女人的声音,也没听见一个。   叶看了眼窗户,外面的天空泛着桃花粉色,太阳应该快落山了。   晚饭点的时候,少年又端着饭菜进来。全是素菜,不带荤腥。   叶问:“中午是素的,晚上也是素的,你们这儿是和尚庙么?”   少年把头摇成了拨浪鼓,要不是叶及时止住他,怕是脑浆都要给摇成泥。他讲:“吃这个,好吃。肉,不好吃。”   叶笑了,哪有好不好吃的,厨艺不行而已。   少年出去了一小会,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两只苹果。他当着叶的面削好,自己先吃。少年正长身体,几口的功夫就吃得干干净净。接着他麻利地削好剩下的苹果,递给她,嘴里的苹果还没吃完,两腮鼓鼓的,跟松鼠一样。   太阳一落山,王振海手里的人逐渐地都回来了,即便是在关押她的小黑屋,也能听到外面嘈杂的人声。喝酒、吹牛,都是一些浑话,不堪入耳。   少年不敢久留,帮叶收拾好碗筷就走。他的力量太小,只能借送饭的契机,对这里的姐姐们好一点,再好一点。   少年走后没多久,门外渐渐响起一阵足声,与叶之前听过的截然不同。   坚硬、有力。像钉铁的马掌重重踏在白茫茫的冰河之上。   铁门打开,一个莽实的身影逆着光,迈步进来。他先是将这间屋子打量一遍,然后目光转向叶,久久不说话。   屋内没光,看不大清情形。大毛从这人身后钻出来,到叶面前蹲下。他用粗糙发黄的指腹捏着叶的下巴,强迫她抬起头来,把脸对上王振海。   王振海点了枝烟,认可道:“今天这个不错。”   大毛窃喜,就知道海哥果然满意。   叶啐了一口。她牵起一边嘴角,露出一口白牙,张了张嘴,似乎在说话,可就连面前的大毛也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他往前走了两步,俯身,偏头靠近。   他听见她说:“我等你好久了。”   大毛笑道:“急着等你哥哥服侍啊?”   她压着嗓子,声音嘶哑,眼睛直勾勾盯着后面的王振海:“等着跟你讲――有人想杀你。”   仿佛在听三岁孩童讲笑话,不等王振海说话,大毛先把嘴一沉,用力扯着她头发,忍着不笑出声:   “想杀海哥的人多了去了,都是女人,可到最后呢?只要她们跟咱睡一觉,都恨不得咱能长生不老......你们说,是不是?!”   门口围着一大堆人,哄笑起来。他们不时探头,想要看看屋里的情形。   叶头皮被扯得生疼,她努力把手掌横在脖子上:“我知道――”   大毛在笑:“那滋味哎呀......”   她以手比刀,从左往右直直拉过去,说话时她的目光一直在王振海身上:“你――”   “美得很......”   手悬停在颌骨下方,从头到尾都没拿正眼瞧过大毛,她冲王振海扯出一个笑,露出森森的上排牙齿:“十四年前的事。”   王振海不笑了,大毛忽然住了嘴。   王振海掷掉烟头,发出一道轻微的声响。他几步上前,推开大毛,猛然捏住叶细长白皙的脖子,手上发力,慢慢收紧,勒得她喘不上气。   “谁要杀我?”王振海发问。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开头的故事其实是《他来时有太阳相伴》的彩蛋 第27章 伪装   她把手掐在王振海小臂上,挑衅地盯着他的眼睛:“我。”   王振海眼皮往下一压,眉心肉结,他与叶对视,两个人谁也不退缩。   时间在缓慢流逝,一滴血“啪”的落到地上,紧接着,红色的黏液越来越多,滴滴答答掉下来,与地上的灰尘混在一起。血线蜿蜒在王振海的手腕上,像狰狞的猩红河脉。   叶的衣服里兜藏着软刀片,她硬是憋着一口气,把刀片狠狠扎进了王振海手臂内侧。   他出声,话里听不出情绪:“是谁把这女人带进来的?”   无人应答,大毛牙齿打颤,两腿一软,勉强站住脚。   王振海迅速将手上挪,虎口相合,拇指顶在她下颌骨处。他凑近了说道:“你挺狂啊。”   叶只把一双眼睛觑着他,并不答话。   “好,好。”王振海松开叶,不待她换气,立马摁住头,将她狠狠掼在地上......他抓着她头发,一把将她提起。   叶额头青紫,两侧的脸颊擦破了皮。衣服沾满血污,有她的,但大多是王振海的。她被迫用手臂压在胸前,头仰起来,疼得吸气。   王振海再次把她掼在地上,松了手,站直身子,手掌压着伤口,神情满是嫌弃。   脏,真他妈脏。   出了这种事,门口的人早已不管不顾,一个个挤进来,却又不敢上前,只挡住外面的光线。他们的目光多数聚焦在叶身上,王振海捂着伤口,大步向外走。   一边破口大骂:“看看看,看什么看!都给老子出去!”   门外的人对于没能看到王振海与叶之间更为激烈的冲突,略有些遗憾。这群人,本就什么也不怕,就盼着干一票大的,来点刺激。要是没有,也不强求,只是无趣一点罢了。   这日子过的,一天天无聊得紧。唯一还算乐趣的乐趣,大概也就是女人的床随便上。不晓得今晚这个女的,什么时候才能轮到他们。王振海没发话,谁也不敢动。   这么叹着,众人渐渐地散了。   铁门重重关上,门内门外重新归于平静。   王振海在外面叫来大毛,问:“小子呢?”   “还是老样子,爱给人做饭,而且最近越来越挑食了。”   王振海嗯了一声:“由他去,别饿瘦了就行。”想了想,他又道:“把这女人关下面去,告诉兄弟们,先不要动她。”   大毛应声,这就找人行动。   ***   初春的晚上,山城行人如织。一辆三轮车偏离车道,摇摇晃晃地冲向人行道,在路人中间激起一道剧烈的水花,惊呼、咒骂如潮水般涌来。   三轮车主人急忙刹住车,从车上下来,弯腰打量,所幸车没事,路上也没人受伤。他转过身来,门外一片繁华。马路上各色车辆来来往往,明黄色的出租车开得飞快,只给他留下一道醒目的黄色残影。   马路对面是一栋写字楼,格子间里的人还在加班,重复着单调的工作,没有尽头。大楼,灯火通明。同样忙碌、没有休息的,除了苦逼的加班族,还得添一个公安局。   刘楚江是老烟枪了,从警十多年,遇上棘手的案子时,迟迟破不了,人就焦虑,压力大,脸色也差。这时候,就得抽烟,缓解情绪;而且做这一行,熬夜是常事,抽烟就还有一个好处,提神,不让自个儿困觉。   他嘴上叼着烟,火光猩红,忽明忽暗;眼睛对着两张打印纸复件,一张是凶手压在死者脑花下的文字,一张是凶手发给叶的那份邮件。   烟灰落到纸上,刘楚江一甩手,将它们掸下。   从语气、风格看,很像;写信的心理,也很像。似乎很想被人关注,而且相当享受犯罪的快感。从措词上看,凶手应当是个有点文化的人,至少读过书。再一个就是,凶手在给叶发邮件时就已经想好了要下手的对象。   只可惜,凶手很谨慎,没有透露字迹,也没有留下指纹。对于警方来说,找不出更多的信息。   获悉李老坎遇害当天的行动路线后,刘楚江曾让人调出监控:李老坎先是从磁器口出来,没离开,蹲在江边抽烟。他一直看着矗立在河里的几根水泥柱子,钢筋从截面钻出来,像挣扎的毒蛇,还泛着铜锈。   等到烟屁股滚了一地,李老坎终于起身,坐公交离开。这时候,天已落黑,监控沿着公交车的线路一路查过去,李老坎在解放碑附近下了车。   这边地形复杂,李老坎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里,是在同屋的瘸子做梦梦到的那条坡坎的路口。   从那碗血脑花来看,凶手的处理手法非常专业,李老坎的大脑被完完整整地取下,没有受到半分损伤。手法专业、反侦察意识强、文化程度不低......   “刘队!刘队!”   外面有人叫他,语气急切。   刘楚江眉头纠结起来――这帮小子,一天到晚咋咋呼呼,没一个稳重的。   一张年轻警官的脸出现在门口,他喘着气:“我们查了附近一带的大小饭店,只在烧烤店后面发现有死者的血迹,其余的都没问题。”   “全都查过了?确定没有遗漏?”   “全查了,”年轻警官笃定道,“刘队,要扩大搜查范围吗?”   “不对,不对。”刘楚江缓慢地摇头,抬眼看向年轻警察,然后转身抄起桌上的打印纸复件。他伸出五指,捏住纸张,放开;又捏住,又放开。   为什么纸上只有烧烤店店主的指纹?为什么附近监控都没拍到可疑人员?   刘楚江盯着年轻警察看了许久:“如果,我是说如果――凶手就是烧烤店店主呢?”   如果凶手就是烧烤店店主,那么就能娴熟地处理死者尸体,取人脑自然得心应手,在烧烤店后厨分尸的动静也不会引人注意;然后再自导自演一出好戏,装作目击者,明目张胆地把指纹留在纸上;最后找个再好不过的借口,把店一关,没招来半点怀疑,拍拍屁股走了个干净......   这么一想,一切都说得通。   “我记得烧烤店有个员工?上回和他老板一起来做过笔录。”刘楚江向年轻警察问道。   “是,现在在南岸区,在他亲戚家歇息。”   “把他找来,越快越好!”   年轻警察点头说好,要走时又被刘楚江叫住:“高冈那边怎么样,咱们的人跟着去了吧?”   “他等的人一来,立刻就出发了。刘队放心,蹲点的兄弟一直在附近守着。”   “那就好。”刘楚江点点头。   ***   小章正开着百万级的豪车,穿考究的阿玛尼西装,脚踩一双专柜买不到的意大利手工皮鞋,朝着渝中区北部一条拆迁区老街的方向,奔驰在路上。   他今晚扮演的是夜总会老板......的司机。   “夜总会老板”高冈坐在后排,梳着大背头,翘着二郎腿,手上戴着七八只戒指,贼闪!贼亮!贼有模有样!可惜了不去做演员。   至于坐在自己旁边的,副驾驶上的那位兄弟......小章用余光瞥了一眼,这大兄弟话不多,从见面到现在只跟他讲了三句话不到。整个人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场,一个眼神甩过来,跟冰锥似的。   这兄弟外号叫金丝儿,眼神不大好,戴一副厚厚的细框眼镜,浑身上下写满了“斯文败类”四个大字。金丝儿是高冈的徒弟,得知高冈在山城发现范三同伙以后,受上面委派,过来打下手。   为什么是他呢?一来他师父在这儿,二来嘛,对于高冈提出的假扮夜总会老板的要求,只有他能满足。这里就又要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呢?   因为他有钱嘛。   这哥们儿妥妥一个富二代,富得流油、富得不要不要的。他们这一身的行头,就都是金丝儿给弄的。   小章看着前方路况,扫一眼金丝儿,实在忍不住好奇,问他:“兄弟,你屋头做什么的啊?”   金丝儿一声不吭,连个眼神回应都没有。   小章自讨没趣,却也没打退堂鼓,他道:“你屋头都这么有钱了,你咋子还来做警察H?做警察好累哦,工资又不高。”   他就随口那么一问,也没打算听到金丝儿的答案。这家伙,摆一副臭脸,半天都蹦不出一个屁。小章扭头看看后视镜,一边注意路况,打算在这里转个弯。   “为了正义。”   小章以为听错了,赶紧扭头先看了看后排――“夜总会老板”高冈抱着胸,双眼紧闭,眉心微微蹙起,隐隐带一丝忧虑之色。   意识到不是高冈说的话以后,小章终于看向了金丝儿。后者正襟危坐,头仰得高高,鼻孔张得大大,嘴唇闭得紧紧,表情严肃而又神圣。   “好好开车,傻笑什么。”高冈睁眼,推了推小章的后脑勺。   小章回神,憨憨一笑,没了“暴发户”气质:“没笑啥,就高兴。”   高冈不理会他,扭头看向窗外,满脑子都是叶。   车很快开到目的地,从监控上看,王振海的人就是在这前面停的车。他们没打算把车开进里边,准备停在街口,徒步上去。   沿路的房子多打上了封条,或是写了鲜红淋漓的“拆”字。越往里走,越冷清。冰凉的夜色中透出暖黄的光,一家足疗店出现在三人的视野,孤零零,没有半分旖旎。   小章走在最前面,高冈在中间,金丝儿垫后,手里提着一只黑箱子。小章止不住拿眼睛去瞧。   走近了,才看到隔壁还有家旅店。生意不大好,前台黑漆漆一片,老板大概是睡觉去了。至于这家足疗店,里面没客人,只有一个看店的,趴在桌上打瞌睡。   规规矩矩的,一切如常。   要不是叶给的地址显示确乎是这个方向,这条路也只这一家可疑的店铺,而且附近还藏有蹲点的兄弟们,小章真就怀疑是他们来错了地方。   高冈径直走去,扯一扯那人的衣袖,将他叫醒。目光又落到他手臂上,隐约一个纹身。高冈不动声色,在身后打了个手势,示意小章和金丝儿做好准备。   看店的迷迷瞪瞪,抬起头来,揉了揉眼:“几位做足疗吗?”脑子似乎不大清醒。小章在后头看着,总觉得这人,眼神之间颇为清明。   高冈把手插进裤兜,另只手搭在桌上,两根手指头轻轻敲打。   “不做足疗,做生意。”   那人摸不着头脑,脸上显出迷茫的表情。   高冈一偏下巴,金丝儿立马走上来,将那只黑箱子摆到桌上,微微启开一条缝,露出一片红来。但只一点点,就足够那看店的直了眼。   “这可是一单大生意,叫你们老大亲自过来谈。”高冈话说得很慢,充满了令人无法抗拒的魔力。从他那一张一合的嘴唇中,那人读到的全是“金钱”二字,密密麻麻,叫人疯狂。   尤其看他们身上穿的、手上戴的,在这寂静无人的夜晚,好似散发着比太阳还亮的金灿灿的光。   只不过......看店的脸色犹疑。   高冈讲:“这箱子里的钱,你拿去给你们老大过过目,不着急,慢慢数、慢慢验。”   看店的尴尬一笑,忍住没接箱子,留下一句“稍等”后,转身跑到走廊上去,似乎要打一个电话。他踱着步,咽着口水,不时看看高冈三人。高冈确实不急,很有耐心地在等,没多久,那人回来:   “这两位是?”   高冈指指金丝儿:“管钱的。”又指指小章:“开车的。都是我自己的人。”   看店的摆了一个手势,对他们讲:“三位,跟我来。”   高冈扯出微笑,冲小章、金丝儿招手,跟上看店的往后面走去。   小章到底年轻,刚毕业,经验不够。走在这里面,就他最好奇,已经克制着不左顾右盼了,一双眼睛还是止不住想飘。这里面没什么稀奇的,就是普普通通足疗店的样子,看起来并无特殊交易存在。   唯一奇了怪的,就只一间门上挂了粗实铁链的屋子。   不止是小章,高冈和金丝儿也注意到这间屋子,三个人交换眼神,不动声色。   看店的带他们走到最里头,眼看着前面只剩一堵墙,无路可走了。前面那人忽然弯下身,手指探探地面,然后轻轻一勾,一块木板就这样被抽离出来,接着又是第二块、第三块......一连抽了五块,小章探头一看,不免吃惊。   地面露出一个大洞,一把木梯通向地下室空间,大小宽度容得下两人并肩而行。   木梯铺了红色布毯,现在已经发灰;没有扶手,人走上去摇摇晃晃。可以想见,若是没有地毯,这梯子铁定嘎吱嘎吱响。   下面并不安静,嘈杂吵闹的歌声传到耳朵,像是海浪,一波接一波。   看店的走在最后,他要把木板一块块安放到原位。高冈回头看了一眼――难怪,那木板后面做了隔音的处理,地面上的人自然听不见。   这一点上,这群人就比范三他们聪明得多。   最后一块木板被安置好,与其它几块严丝合缝地挤在一起,外头的光消失,地面下的声音在这一刻骤然放大。   顶上吊舞美镜面球,灯光打在上面,放射出万道如碎钻般的光芒。被揉碎的彩色灯光之下,一个斑斓、躁动、五光十色的世界倒映在他们眼中。 第28章 救人   这竟是个地下茶馆的构造。没有舒适的软沙发,没有剔透的玻璃桌,只有八仙桌、长条凳,都坐满了人。但也仅这一点还留有老茶馆的味道了。   正中央一张投影幕布播着MV,KTV式的歌词在上面滚动。   有人在跟唱。唱歌的人是王振海,小臂缠着绷带,绷带上渗出的血迹颜色鲜艳,是新添的伤。他唱的歌从头到尾没在调上,对于听到这歌声的人,实在是一种折磨,一种残忍。   其余的人,就围在八仙桌旁,喝酒的喝酒,吃肉的吃肉,打牌的打牌。看店的领着高冈几个穿梭在人群中,所过之处人群如江畔的潮水般散开,目光似有似无,聚集在他们身上。   高冈一直在用余光观察四周,这里面,没有女人。目光一转,转向镜面球下面的王振海,他坐在沙发的一端,脚边蜷缩着一个纤细的身影,只是光线不好,半个身子隐在黑暗中,看不清相貌。   王振海一边唱歌,一边从桌上拈起一颗草莓,放指尖揉捏,然后递到地上那人的唇边,过了一会,他收回手,捏碎草莓,汁液溅了满指。他并不在意被无视,甩一甩手,扯过一张纸巾揩净。   一曲唱完,那看店的才小跑过去,喊了声“海哥”,声音不大,刚好够高冈听见。王振海抬眼看了看,终于站起来,走到高冈面前,将他上下打量,同时又看一眼金丝儿手里的黑箱子。   王振海讲:“听说有人想和我做生意?”   “没错。”高冈接过金丝儿手里的箱子,手一扫,清空了离他最近的八仙桌,桌上的碗碟碎了一地。他笑笑说:“渝中CBD,有我一家夜总会。新开的,表面生意也做,地下交易也涉及。这里是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   王振海看着箱子里大把的红色钞票,并无动作。他问:“为什么找我?”   “都知道袍哥人家从不拉稀摆带。和你们合作,我也舒坦不是?”高冈笑。   哟?王振海眉毛一挑,这人竟还知道袍哥,有点意思。   在道上混的,都知道他王振海,这并不奇怪。只不过近来上面一直查得严,好几个做事不大干净的组织纷纷落网。   当年从磁器口公口离开后,有个叫范三的人给他打电话,要和他一起赚大钱。那范三是王振海在北京认识的兄弟,喜欢听王振海讲故事,最后还拿“袍哥”作代号。前不久范三被抓,愣是闭紧了嘴巴,半点风声也没透露。   这也给王振海提了醒,这些天一直在转移女人,以免被警方查到。   他为人谨慎,平时不爱拉帮结派出风头,所以暂且安稳。只是钱难挣,虽然这些年靠着女人弄来了不少钱,但同时还得养着这么大堆兄弟,那点钱根本不够看。这些天生意更加不好,已经有些吃紧了。   王振海态度松了一点:“怎么个合作法?”   高冈没有直接回答,他讲:“我夜总会里的客户,说不上是什么大人物,但都还算有点闲钱,会来事儿,爱找乐子,出手也阔绰。有人陪酒,酒费有了,小费也有,最不济也是四五百......比窝在这小小足疗店,来钱快吧?”   王振海听完,把装满现金的箱子朝高冈的方向推:“是比我们挣得多,但还不够让我跟你合作。”   高冈笑着摇头:“别急着拒绝,听我说完。我的客人喜欢新鲜,要是给他们一排土姑娘,告诉他们――喜欢谁就给谁砸钱,送花、送珠宝――你花钱,我改造,清纯的性感的,什么样的都可以。照着自己的意愿打造出一个独属于你的女人,还有什么比这更有意思的呢?”   王振海心一动,别说高冈的客人,就是他,也有点想参与。   “我知道,海哥这里的渠道多,手段也厉害。我出钱出场地,你呢,就出女人。咱俩分工合作,你六我四,怎么样,考虑一下?”   王振海确实心动了,要真如高冈所说,那他能接触到的客人和在足疗店的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这些嫖客一晚上才给多少钱?撑死了几百上千。而要是去了夜总会,那些挥金如土的有钱人,一晚上砸个十万八万也是不少有的。   发达了啊!   王振海按捺住情绪问:“要几个人?”   高冈讲:“我要所有人。”   所有?王振海发笑:“那恐怕是不行的了。”   “海哥,这么大笔生意,你不做?”高冈用手指来回按点着眉骨,眼风透过指缝落在王振海脸上。   “误会了,误会。你也知道,最近外头风声紧,不得不收敛。新近到的‘货’,基本不留,该卖给别人的都卖了,不该卖的也卖了。我这里,撑死了也就给你三四个。这些女人都不是自愿来的,”王振海笑了笑,“风险太大,放手里就是烫手山芋,接不住。”   站在高冈身后的小章心猛地一沉。卖了?这下糟了,要真是卖给别人,中间不知经过多少次转手,先不说能不能救出来,光是找不找得到,都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小章在后面干着急,他看向金丝儿,后者竟出奇淡定,好像一点也不担心。   高冈看了看王振海,说:“那就把她们都买回来。”   王振海哈哈大笑:“买回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让我买回来,想买就能买么?”   “我出三倍的价格,三倍不够就五倍,五倍不够就十倍。以前花三万买一个老婆,现在就能得到三十万的收益。你要是他们,你答不答应?”   王振海不说话了。   高冈偏过头,探身看了看王振海身后:“沙发上那个是新来的吧?瞧着挺倔的。”   听他说话,似乎很有底气的样子,王振海没讲话,只把一双眼盯着他。   高冈挑眉一笑,绕过王振海走了去,近到沙发前停下,半探着身子,暗暗舒了一口气。果然是叶,被反绑着手脚,屈身倒在地上。   她因垂着头,满眼都是他那双黑色皮鞋。簇新簇新的,鞋面上一条折痕也看不见。   高冈蹲下来,脚边的黑影渐渐膨胀,不住往下沉,颜色似乎也在加深,黑影笼罩了她。她能感受到头顶上黑影的重量,像还带着温度。   他用食指关节轻碰叶的额角,她受过伤,被高冈一动,轻轻嘶声。高冈替她将散落的一绺头发撩开,人被打过,脸上全是汗,还有些擦伤和淤青。衣服有血,却不是她的。   高冈笑起来,麻利地给她松绑,一边转头冲王振海大声道:“这个好,合我意。”   话音一落,他凑近了去,从手腕上取下手表,放到她面前:“跟了我,这个就是你的了。”叶望向他,眼底一片清明。他知道,她猜得透他的打算。   他换了个语气,带了点诱惑:“值二十万。”王振海在他身后不远,他说的话,王振海能听见。   叶仍是无动于衷。   “不喜欢没关系,”高冈继续道,“你要什么,有什么。”   叶终于动了动,高冈放低声气问:“能动么?”叶没有回答,他托住她的脖子,就势抱起来。她蜷在他怀里,像布偶般又软又轻,让他微微有些吃惊。   高冈把嘴唇贴着她的耳朵,几乎是悄悄话一样道了句:“对不住了。”离得这么近,他甚至能看到她脸侧竖起的小绒毛。   “这钱不是白出,花三十万买回来一个女人,我就要她给我带来加倍的回报。”高冈接着之前的话题,补充了一句。   王振海用目光打量高冈,像要把这人看明、看清、看透。他这个人,精确打击,刀刀致命。只要有利可图,那些被卖的女人别说是转手十次,就是转一百次,总有人能把她们给找回来。   “好,我答应你。”王振海道。   高冈笑起来,彩色光束打在他脸上,眉眼之下、鼻梁旁侧投出阴影,他开玩笑问:“这个时候,你就不怕了?”他说话时,滚动的喉结擦着叶的发顶,弄得她怪痒的。   王振海讲:“只要有钱赚,有大钱赚,杀人我都敢!”   高冈环住叶,提腿压在沙发边,放她上去。然后转身冲王振海鼓掌:“爽快,那就祝我们合作愉快。”说完顿了顿,问:“姑娘们在哪儿呢?全带过来,我先看看品相。”   王振海自然同意,有人起身,直往上面走。见高冈一直盯着看,王振海解释:人都在隔壁旅馆,那里面生意好做。赚到的钱,给旅馆老板分成。   高冈了然,原来是蛇鼠一窝,狼狈为奸。等着吧,一个也跑不掉。   几个女孩很快被带下来,穿的不多,有打扮过。无一例外――皮肤差、眼睛空洞无神,周身充斥着劣质的香水气味;即便浓妆艳抹,也挡不住满脸的憔悴还有倦色。   “你真是会糟蹋人,”高冈冲王振海道,又给小章递眼色,“这几个从今天开始别接客了,我带回去养一养。”   “这还没合作呢,就不让我挣钱了,不好吧?”王振海讲。他的人牢牢守在木梯口,不让人进,也不准人出。   “这一箱的钱我留下,都给你。”   王振海眼神落到那箱子上,心里满意,冲手下人打了个手势。小章松一口气,走到高冈面前,作势要搀起叶。王振海突然出声:“其他几个可以,但她不行。”   高冈下意识看向王振海,眼底意味不明。   “她愿意跟着你,我没意见,可不代表她就能离开。”王振海说,“最多替你留着,保证不动她。”   高冈俯下身,凑近叶,轻轻晃了晃她,低声问:“你惹到他了?”   叶的呼吸变重,热息喷在他领口处。高冈的目光从她的下巴尖转向王振海的手臂,那里缠着新的白绷带。他垂眸看她,而后给小章示意,让他先带别的人走。   高冈道:“那行,今晚我留在这儿,总可以吧?”   “随意。”   “还有被你卖掉的,你让人去找,找到了联系我,越快越好。管钱的,”高冈指指金丝儿,“问他要。”   等小章带人上去后,高冈半开玩笑说:“海哥啊,你手下干事的人能行么,别十天半个月也找不到吧,我还等着开业呢。”他用小指扫着叶额前的头发,轻轻地笑。   王振海眼神中透出一丝不满。生意场中利益至上,既不可遮遮掩掩,也不能把底牌全部亮出。凡事都得留一手,虽说不一定就能有后路,可以全身而退,但至少不会让对方觉得他太好控制,以至于在未来的合作中把他给轻视。   这一回,除了叶,他算是把所有底牌都亮出来了,这高冈非得寸进尺。他讲道:“你放心,我卖也是卖给别的夜总会,一去准能找到。”   王振海给高冈辟了一间屋子,条件好,大床,还自带独卫。   金丝儿被安排在另一头的房间,与他们隔了一整条走廊。对叶的事,他什么也没问,他相信高队心里有数。   高冈带着叶进了屋,一锁上门,就问她:“脚怎么了?”他刚才就注意到了,叶一直用手捂着右脚踝,不时揉捏。   “我以为你要问我是怎么被抓进来的。”叶笑笑说。   她话音刚落,高冈起身进到卫生间,拿毛巾浸了冷水,拧干后出来,给她敷在脚踝上。估计是来时摔着了,崴了脚。   叶脸上有擦伤,身上有淤青,衣服也都染着血。在外面灯光黯,现在到了屋内,他才看清。还好,不算太严重。   他问:“疼?”   叶摇摇头,再疼也比不上给王振海来的那一下子。她那一刀,怕是要给他留下一个好不了的疤了。   高冈点点头,坐到叶对面,她其实伤得不重,刚才在外面看着虚弱,有她故意伪装的成分在。   “为什么来这里?”   叶自己按摩着小腿,看了看他,也不隐瞒,将李老坎与王振海多年前的恩怨和盘托出。   高冈问:“所以你怀疑李老坎的死和这个王振海有关?”   “有那么点儿,不全是这个原因。”   门外传来笃笃声,高冈拉过被子盖住她,两指扯松领口,又解出半条皮带,这才去开门。门外是大毛,替他们送吃的来。都是些水果、小菜,小菜卤香味儿重,把水果特有的果香都给盖了过去。   大毛耐不住好奇,借着门缝悄悄往里瞧,高冈右迈一步,接过大毛送来的吃食,冲他笑了笑。大毛打了个激灵,面上尴尬,识趣地关上门离开。 第29章 小傻子   沿来路往回走,回到王振海身边,大毛与他讲里面的情形。听他说完,王振海点点头,沉默了好一会儿,问道:“阿云怎么样了,有消息吗?”   大毛目光闪烁,说话吞吞吐吐,王振海摆手打断他:“我晓得了。”   他身子向后靠,瘫在沙发上,长叹一口气,低声轻喃:“十多年了,她还是不肯原谅我。”   大毛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在外人看来,阿云与王振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可里面有多少不得已,只有当事人知道。就单单只是他跟着王振海的这些年,阿云就从未主动联系过他们,一直到今天,她居然替他们介绍了一女的过来,天晓得王振海有多高兴。   要说北枝江那边,他王振海还真没放在眼里,可阿云她偏不离开,偏就要留在北枝江的公口。当初他抱走了小子,一开始瞒着阿云不让她知道,就是想报复她背叛了他。后来他在公口做了个戏假装要强上她,阿云那时候的态度让他知道,她到底对他还是有情分的。   他欣喜若狂,离开了北枝江的公口,自立门户,也是这时候开始对小子上心。等到这边有模有样了,再让人告诉阿云孩子还活着。只可惜,阿云似乎比想象中要恨他。即便知道孩子在他这儿,也一直忍着,不来找他。   上午接到叶的电话,王振海便推掉今天的一切事物,安排大毛去接人。他以为阿云终于动摇了,愿意回到他身边了,然而下午的审问,却如同一盆凉水,兜头浇灌下来,凉了他滚烫的心。   她还是对十四年前的事耿耿于怀,一天不曾忘记。也或许是这些年他的所作所为让她厌恶,她让叶来,大概是为了膈应他,不让他好过。不管怎样,他与阿云再回不去了。   他问大毛:“之前被卖掉的那几个,让人去找了没?”   大毛忙道已经去了。   “找了?”王振海闭了眼,前后晃着身子,慢悠悠道,“让他们再快一点......”   “明早就能有答复。”大毛说。   他点点头,补充说:“越快越好。”话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睁眼问道:“胡四儿呢?”   “他今天去外面进货,按时间算,应该快回来了。”   叶从被子里钻出头来,深呼一口气,抬头便见高冈放下大毛给的盘子,站在门后系皮带,他手捋衬衣,隐约却又清楚地看到衣角之下清瘦有劲的腹肌。   她一脚踢开发黄的乳色被子,从梳妆台下拉出一把木凳坐过去,说:“除了刚才说的那些,我还知道一件别人不知道的事儿。”   高冈低头掖着衣角,听到叶说话,发觉到她的目光,侧身背过去。他“嗯”了一声,权当回应,示意叶继续。   “十四年前的公交车坠江事故不是意外。”叶说。   高冈的动作一顿,迅速系好皮带,同样找了一张凳子坐到叶对面。   “阿云那时候在老神医药铺里忙,她丈夫每天坐车带孩子去找她,时间固定、班车固定,而且坠江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王振海就赶到现场把阿云的孩子带走,神不知鬼不觉,瞒过了所有人的目光......”   “所以这起事故是人为的?”   叶笑起来:“你不如直接些,说是王振海做的。”   “有证据么?”   “只是一个猜测,我怀疑王振海对公交车动了手脚,今天试探了他,他反应很激烈。”   高冈沉吟片刻,然后说:“这是另一回事,但你要的李老坎的线索,又断了。”   叶没理会,整个一天没沾荤,只吃了素菜,到了晚上饿得慌。她从木凳跳下来,走到门后蹲下,端起大毛送来的拼盘,凑到鼻端细嗅。   高冈扭头看去,她蹲在那儿,身影单薄,几乎能看到背上凸起的脊骨。叶蹲了会儿,忽然起身回来,皱着眉头,若有所思。   屋内弥漫着浓郁的卤香味,可味道过大,要是离得近了,闻着发J。   “好端端送吃的来,不会有问题吧?”她说。   高冈不置可否,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将水果拨到一边,仔细端详。这玩意儿卤味太重,好像要盖住什么似的。他冲叶讲:“你看出什么了?”   叶看一眼高冈,表情有些古怪:“难道是加了什么药?”   高冈似乎没料到她会这样说,抬头就看见她不太自在的表情。他摇了摇头,对叶招手,示意她过来:“你再仔细看看。”   他用筷子拨开两块肉片,肉片下是一只鸡爪,皮实,肉厚。   叶不解,只能老实照做。刚才在门口光线不好,看不大清,现在站在灯光底下,才察觉到不对劲――没处理干净,还夹杂着血丝。   高冈指着卤肉问:“你觉得这是什么?”   “不像猪肉、也不像牛肉......”说到后面,叶的声音逐渐小了下去。这肉夹杂血丝,又需要很重的卤味掩盖本身的气味,常见的家畜都不太像,那会是什么?而且,爪尖形状偏圆,倒像是、倒像是......   高冈神情变得凝重,两人对视一眼,身上的寒毛悄悄竖了起来。叶太阳穴突突直跳,一股不安的情绪涌上心头。   突然,一道极细、极轻的动静传入两人耳朵,门外有呼吸声!她看到高冈的眼神扫向门口,眉心结在一处,冲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他大步走到门后,贴住耳朵,仔细辨着外面的声音。   “......姐姐?”外头的人喊着姐姐,一声接一声,像小奶猫一个劲地叫。   高冈的肩膀被人拍了两下,他转过头去,叶正站在他身后,对他一抬下巴,示意开门。   门外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生得清秀单薄,眼神澄澈。一进门,看到叶,少年先是眼睛一亮,道了声姐姐。然而不等叶说话,他忽然皱起眉,吸了吸鼻子,探头探脑的,像在找寻什么。   到最后,少年的眼睛锁定那盘卤肉,他撅起嘴,脸上显出嫌恶,气呼呼地说:“这个!不准吃!”   叶憋不住笑,捏捏小孩的脸蛋儿。倒是高冈,听了他这话一声不吭,思索片刻后对他讲:“帮哥哥一个忙,好不好?”   少年歪着头看他,然后缓缓地点了点下巴。   外头后门处停了一辆三轮车,胡四儿从车上下来,拉开门,一袋袋儿扛起车里边的食材。进了店后厨,刚放下,还没来得及喘气儿,被急赶过来的大毛拦住。   大毛要他做些夜宵,或者下碗面,给王振海送去。除了胡四儿,别人做的王振海都吃不惯。   胡四儿抹一把额头上的汗,连声答应,拍了拍手,把灰土抖掉,再放水冲洗。弄干净后,才开始烧水煮面。一边烧,一边和大毛讲话:“你回吧,我这边煮好就给海哥送去。”   “这就走,”大毛道,“你前几天做的卤肉味道挺好,下回多做点,不够吃。”   听了这话,胡四儿腼腆一笑,点头说好。他动作熟练,过水、铺臊子,加香油、盐、葱、辣子,一股脑撒进去,香气四散,喷香的味道从鼻端蔓延到全身毛孔。   胡四儿端着做好的面送到王振海屋里,余光瞥见他在给伤口换药――下午的时候没处理好,血渗出来了。胡四儿把面放下,正要出去,王振海开口叫住他:“再拿只碗来。”   胡四儿愣了一秒。   王振海咬着绷带的一头,缠住敷好药的小臂,说:“给小子吃,他这两天不爱吃饭。小孩正长身体,可饿不得。”   胡四儿笑起来:“海哥你放心,锅里还有。”谁都晓得王振海对那小傻子上心,胡四儿天天在厨房忙碌,当然知道小孩老爱来瞎捣鼓的事――要说小傻子做菜的手艺,都还是他教的呢。   他转身回去厨房,捞了剩下的面,加料和转,又放了几块肉,即往小子住的房间走。一路穿过走廊,边上尽是紧闭的屋门,门后喝酒猜拳、打牌玩闹的起哄声一阵阵飘来,声音忽大忽小,直钻进胡四儿的耳朵。   他加快脚步,手里的汤面稳稳当当,愣是一丁点儿没洒。   小子的房间在最里边,走到尽头,身后的热闹都已经听不见。他空出一只手,叩了叩门,无人应。等待半分钟后,他又曲起指节,继续叩门。   胡四儿眉头微皱,扭头看一眼四周情况,几米外的房间门忽然打开,昏黄的光线泻了一地。胡四儿下意识侧过身子,背对着那边。有人从屋里出来,半弓着腰,小步疾跑,奔向厕所,丝毫没注意到胡四儿的存在。   他呼了一口气,从裤兜里摸出一把钥匙,插进锁孔,一扭,悄无声息地将门启开了一条缝。   “娃儿?”   屋内漆黑一片,无人答应。   胡四儿反手关门,小声嘀咕:已经睡了么?他把碗搁到门后的小桌子上,然后在黑暗中摸到床边。他忽然睁大眼睛,顾不得许多,转身就去开灯。   周围一瞬间明亮,可屋内却空无一人。   小傻子呢?   胡四儿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他胡乱擦了擦脸,着急忙慌在屋里乱转,把厕所、床底、衣柜寻了个遍,依旧不见小傻子身影。   寻常这个时间,小傻子早该回屋了。从小王振海就给他立了规矩,一到晚上的固定时间,即便不睡觉,也要乖乖回屋里待着,决计不能在外面瞎晃悠。   不怪胡四儿紧张,今天这种情况从没发生过。小傻子性子倔,认死理,这么多年一直守着这规矩没违背过。   胡四儿忽然想起一个事来,煮面时候大毛和他闲聊,说店里头来了几个特殊的客人,打算和海哥做交易。听他的语气,要能做成,兄弟们可都飞黄腾达了。胡四儿一边想着,一边往门口退。   身后传来一道突如其来的轻响,门开了;胡四儿一个激灵,僵在原地。   “......胡叔叔。”是小傻子的声音,颤悠悠的。   胡四儿紧攥的拳头松开了,他扭身看去,小傻子直愣愣站在门边,咧着嘴傻笑。   “你去哪儿了?”他靠近小傻子,想端起放在门后头的面,“你海叔叔怕你饿着,让我给你煮面过来。”   小傻子原还在笑,一听这话,脸色一变。他惊慌张望,探头四处瞧,找到碗后,一脚踹掉,嫌弃道:“不吃!”那面汤撒了一地,滋滋儿冒着热气。   胡四儿心头一股火起,看到小傻子的表情后,却闭了嘴,暗叫不好。他以为自己不生气,小傻子就能冷静。没想到这孩子跟炮仗似的,一点就着,在原地疯狂弹跳:“不吃不吃不吃!到处都是它!哪里都是它!都是它!”叫喊到最后,竟还带上了委屈的哭腔。   此刻的胡四儿不敢碰他,只能用温和的语气安抚:“好好好,不吃就不吃,下次换其他的。”   小傻子更加来劲,他一把推开胡四儿:“要你管!不吃你的!”   胡四儿顺着他的意说:“好,小乖乖长大了,可以自己做给自己吃了,懂事。”   小傻子终于消停,胡四儿问他:“刚才到哪去了?海叔叔咋子跟你说的?晚上不能到处乱跑。”   小傻子立马换了副表情,他放低声气,小心翼翼道:“嘘,我刚才发现了一个好地方。”左看看,右看看,然后说:“你不要出声,跟我来。”   胡四儿从没见过他如此模样,又是忐忑,又是好奇,随他一同往门外走去。小傻子走在前头,一路贴着墙,像只猫一样。   胡四儿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他觉得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发生了。看着小傻子清瘦的背影,后脖上的骨头很突出,他有些出神。   思绪渐渐飘离,脑海中荡漾起温柔的江水,还有重物狠狠砸下,溅起的巨大的爆炸般的水花声,将他炸得几乎要失去知觉。   小傻子并非一开始就是傻子。 第30章 公交车事故   那年的公交车坠江事故,小傻子无疑是最幸运的,却也是最不幸的。他被一双手从江水中救出,发一场高烧,烧坏了脑子,失去了本该平凡的人生,也失去了由母亲陪伴长大的童年。   王振海一开始对小傻子不闻不问的,养久了倒也生出感情来,对小傻子好得很,还叫他一声“小子”。每次拖到后面一个字时,尾调总会轻微拖长,带着点儿笑意。   胡四儿还沉浸在回忆中,突然,小傻子在一间屋子前停下,他掉转头,食指竖在两唇正中,面色紧张。胡四儿抬头看,吃了一惊:这里平时不住人,是客房,却不是普通房间。一般到这儿找乐子的客人都是去隔壁旅馆开房,对这位于地下的小小天地毫不知情――除非是特殊客人,偶尔住个一两回,平常都不开张的。   应该就是大毛提到的那个人了。   小傻子伸手抓住他手腕,力气之大,给他勒出一道红印。胡四儿吃惊地看着小傻子空出一只手敲门,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把胡四儿吓了一跳,他想阻止,无奈小傻子早有准备,比他反应快了半拍。   小孩今天吃错药了?光是听大毛的描述,就知道屋里头的客人来头不小,至少是手上握着王振海想要的东西的人。这会儿留宿在店里,怕是......想到这里,胡四儿叫苦不迭,眼睁睁看着门稀开一条缝,暖黄灯光打在他脚背上,烙下一线印记。   不及他抬头,小傻子迅速出手,勾住他的后脖,一股强大的力量生生将他推了进去。胡四儿脑子嗡嗡作响,空白一片。站在门后的男人伸手稳住他的肩膀,顺势将他引到床上,免得他摔一个狗啃。   胡四儿悄悄打量屋里的情况,小傻子站在门后,笑得一脸天真;角落里有一个纤瘦的女人,灯光虽暗,仍旧瞧得出漂亮的线条。那女人面上没有表情,只是安静地坐着,倒让他想从兜里掏一支烟给她,点着火,看忽明忽灭的红光映满她的面颊。   身后的男人将他扶起,背靠床头坐着,然后转身从桌子上取来一碟食盘,冲他讲:“看看这东西是什么。”   胡四儿探头一看,是刚被兄弟们夸过的卤肉。他有几秒出神,试探着问:“有啥子问题么?”说话期间,胡四儿一直观察着面前男人的表情,他注意到这人的嘴角似乎有些变化,好像在笑。   高冈把卤肉放下:“这肉有些腻,我吃不惯。听说你是这儿的厨师,想问问,除了卤肉,你还会做些什么菜?”   “重庆菜我都会,单看你想吃啥。”胡四儿回答,余光瞥见小傻子溜到角落,像只猫一样,安静地蹲在那女人身边。女人冲他微笑,摸了摸小傻子的头。   高冈打了个响指,将胡四儿的注意力拉回来。   “不用那么麻烦,这其实卤得还挺香的,就是肉质不怎么好,你帮我做些素的就行。”   “素的?”   高冈一挑眉,问:“很麻烦?”   胡四儿直摇头:“也不是麻烦,只是你要想吃这个味道,我害怕做不出来。”一边说一边拿眼睛瞧高冈,但又怕与他对视,表情躲躲闪闪的。   高冈取下手表,翻开表盘,从里面展开一把折叠小刀,抵在胡四儿后腰眼上:“这玩意儿,”他侧开脸一抬下巴,“哪儿来的?来,跟我说说。”   胡四儿浑身一激灵,后腰上的冰冷触感沿着尾椎爬上头顶,散向四方。他支吾其词,高冈手上用力,胡四儿立马告饶:“好好好,我说,我说,也没什么不好讲的。这卤肉不是我做的,是从别人那里低价买来,再拿正常价格报给海哥......”   “不是你做的?”高冈收回手上的动作,放开胡四儿,俯下身对他讲:“你知道这东西什么来头吗你就买?”   胡四儿心一慌:“什......什么来头?”   高冈笑了一声:“瘟猪肉才不当宝贝卖。”   胡四儿后背已经渗出了汗,听他话里的意思,这肉铁定有问题,再者小傻子的怪异举动也能反映一二。卤肉他也吃了,真出了什么差错,王振海冒火都是小事,可要为那点儿蝇头小利把命搭进去,不值,太不值。   他就是想小小捞一笔,其他的也没干过分的事啊......他造什么孽了啊他。   到这地步了,胡四儿不敢再隐瞒,就是占点小便宜,不算什么大事,于是老老实实地全盘托出。他先是指一指叶身边的小傻子,然后讲:“要先从这个小娃娃说起。”   十四年前的公交车事故过后,小傻子被王振海带回来,就一直待在这里没离开过。胡四儿是王振海身边的老熟人了,小孩算是他看着长大的,他也没孩子,自然把小傻子当自己的疼。   “我没钱,”胡四儿语气失落,“我就是想给这娃儿买点东西,他长得啷个标致,当个小明星都没得问题。我看电视里头那些都穿得漂漂亮亮的,我就想给娃儿也打扮一哈......”   “孩子穿什么还需要你操心?”高冈问。   “那不然呐?”胡四儿说,“那些小明星穿的衣服贵成那个样子,几百块钱只买得起一只鞋子,王振海又抠门,哪可能去关心这些嘛。”   高冈气笑了,这人性子还挺轴:“你就非得买这么贵的?人家小明星赚多少钱,这能比吗?”   “咋子不能比了?脸都一样好看,凭啥子我们娃儿不能穿点好的?”胡四儿梗着脖子讲。   眼看着两个人的话题越来越歪,叶忍不住出声:“那卤肉哪儿买的?”   胡四儿连连摆手道:“悖其实我也不晓得。昨天我去菜市场进货,回来的时候看到路边有人摆凉菜摊摊儿,哎呀闻起来香得很!我尝了一块,觉得好吃,一问价格低得吓人!”   “你就没觉得奇怪?”高冈问。   胡四儿默认了,不止没觉得奇怪,他心里头暗搓搓高兴呢,好东西都没人买,还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那人长什么样,还记得吗?”   胡四儿摇摇头:“只见过那一次,我哪记得住啊,就晓得是个男的。”   这说了等于没说。高冈和叶陷入沉默,屋子里一时没了动静。   “哎不是,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啊?”胡四儿急了,“我们这里十几号人都吃了,是死猪肉还是别的啥子,痛痛快快地跟我说一下要得不?至少让我做个明白鬼噻。”   叶在一旁讲:“放心,要真害人,你们这些人要死早死了。”   胡四儿松了一口气,从床上站起来:“能交代的我都交代了,现在能让我走了吗?”顺便还不忘看一眼小傻子。   高冈没出声,却也没拦他。倒是叶,摸着小孩的头发说:“我有个问题。”说完她抬头望向胡四儿,眼神里写满质疑。   “公交车坠江的时候,王振海怎么那么快就赶到现场去了?你在他身边待了那么久,该知道吧。”   胡四儿立马否认:“接到消息就去了呗,娃儿对王振海很重要。”   “不应该啊,没道理那么快,除非......他早知道会出事,我说得对吗?”   一听这话,胡四儿忽然慌张起来,他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咋可能嘛,车祸的事哪个预料得到哦。”   叶摇摇头:“据我所知好像不是这样吧。”她看看小孩,扭头对胡四儿说:“你猜猜,我是怎么知道这事的?”   胡四儿咽了咽口水,不敢看她:“猜不出来。”   高冈站在一旁,一直观察着胡四儿的表情。   “嗯,”叶拖长尾音,“可能是吧,这不是你告诉我的吗?”   “我?咋子可能!”   “可不就是你么,”她说,“你把小孩从江水里捞出来,交给岸上的王振海,然后转头就把消息卖给了顺风耳,我说得对吗?”   胡四儿动了动嘴唇,一点儿声也发不出。对,每一个字都是对的,百分百正确。十四年前,胡四儿还是个河水清理员,那时候他已经在王振海身边做事了。事故那天,王振海让他摇着船沿江来回巡逻,就等出事以后见机行事。   王振海说,对阿云的小孩,能救则救,救不了就算了。所幸车里人把孩子推到了车窗外,不然,死了也就死了。   小孩刚来的时候,王振海并不关心,从头至尾他的目标都是阿云丈夫,但也不想把孩子还给阿云。小孩本就因为落水烧坏了脑子,还没奶喝,只能跟着他们喝豆浆。胡四儿看不过去,把坠江事故有幸存者的消息卖给顺风耳,赚了一笔小钱,偷偷给孩子买些奶粉。   他以为没透露关键的信息,就不会有事,但他低估了顺风耳收集信息的能力。拼拼凑凑再加一点猜测,就让顺风耳和叶拼出了真相。   “所以,王振海当真在公交车上动了手脚?”高冈问。   胡四儿迟疑,不知该不该说。   高冈看他犹豫,对他讲:“你那些卤肉,虽说死不了人,但也别太高兴。你应该有听过,老城区死了一个棒棒,到现在也没找到尸体。你们吃的要是瘟猪肉那还好,就怕是别的......”   就怕是别的?胡四儿心里咯噔一声,一口气提到了嗓子眼,出不来下不去。什么叫“别的”?比瘟猪肉更难以接受的还有什么?   他不敢深想,身子一软,几乎要坐不稳。   作者有话要说:  差点忘了今天要更新 第31章 王振海房间   “王振海作孽太多,迟早遭报应,这卤肉就是例子。你自己选,要不要说。”   胡四儿紧抿双唇,深吸一口气,和盘托出:“是,刹车是被做了手脚,而且不止一辆,那条线路的车都被动过。但因为破坏刹车的装置需要人为启动,所以出事的那辆车他也上过――跟着那对父子上去的,做完之后,只坐了一站就下车了。”   “司机没发现异样?”叶发问。   “就算发现也已经晚了。事发以后,他立马就把做过手脚的公交车的装置都给撤了,哪有人晓得嘛,都以为是刹车失灵,是事故。”   “王振海就这么恨阿云丈夫?非要置他于死地。”   胡四儿讲:“那可不,这小孩不也因为是阿云的儿子,才让王振海养了他十四年嘛。他有多爱阿云,就有多恨她男人。”   当初王振海出狱回来,发现阿云已经嫁给了别人,还大了肚子。他想挽回,跟着阿云夫妇进了公口,阿云却装作不认识他。王振海气不过,便起了坏心思,精心布局一场“意外”,任谁也没怀疑他。   阿云丈夫死是死了,可阿云却没回到王振海身边。他终于明白,阿云从身体到一颗心,全然不属于他了。最后那点情分,也在他离开公口那天还给他了。   听完了胡四儿的话,高冈一正色说:“你要真为孩子好,出了这道门就把嘴闭上,闭紧了。如果王振海出了事,我能保你们。”   胡四儿心一凛,迅速看一眼高冈,模模糊糊有了猜测。不管这人什么来头,听他的意思,王振海的好日子估摸着是到头了。再跟着王振海,保不准要遭难,里头弯弯绕绕那么多,他虽看不懂,却也知道王振海身边不太平。   这时候于他,最好的选择是沉默,必要时候还得配合。退一万步讲,小孩的境遇,不会比现在还坏了。至少,他该回到他母亲身边。   高冈看了看叶,她没说话了,不再拦胡四儿,默认他离开,顺道也把小孩给带了出去。   门一关上,高冈扭头对叶讲:“准备一下,我送你离开。”   “你那两个同事呢?”   “小章要照看那几个姑娘,还不能被王振海怀疑,今晚有得他忙......至于金丝儿,他出去了。”   叶没回应,这不难猜,他要在走廊另一头安心睡大觉才怪了。   “王振海身边有个司机,刚开车离开,要去联系之前那些受害女性的买家。金丝儿跟着去了,一旦打听到她们的下落,这边就立马把王振海一锅端。”他下巴微抬,补充了句:“这外面守着的,都是我们的人。”   王振海真以为能从金丝儿手上赚到钱?他想得美他!   高冈抬眼看向头顶,有扇小窗,用来通风的。小窗出去是地面,无风无雨时便敞开,任由光线照进来,万一要下了雨,就拿木板挡着,不叫雨水流进屋。   他半蹲下身,对着叶拍了拍肩膀,示意她踩上来,从小窗爬出去。   “外面有人接应你,出去以后跟着他们走。”   “所以你们今天一直都在外面?”   高冈点头:“白天你被关的那屋有窗,我们的人藏在窗外的黄桷树上,蹲了一天......行了快上去,亏得你瘦,这窗户卡不住你,不然还得想别的办法。”这姑娘是真瘦,比一般的女孩子小了一圈,又软,四肢都很灵活。不过瘦是瘦,却不夸张,也不矮。   叶踩在高冈肩头,扒住窗沿,借着力,轻松一提,半个身子便从小窗探出去。刚冒了个头,不远处立刻有人猫着腰迅速赶过来,把她给拉了起来。   “先带她回警局。”高冈的声音从下面传来。   “那你呢?”叶拨开地面上的人,脑袋从小窗伸回去,直勾勾地看着高冈。   一个在高处俯视,一个在低处仰望。从这个角度看他,原本有些棱角的眉眼也显得圆润,因为要往上看,所以眼皮压不住瞳孔,全显了出来。那一刹那,叶忽然觉得自己有些母爱泛滥。   他定睛在她脸上:“在警局等我。”   “好。”她只说了一个字,从地上站起来,跟在年轻刑警身后,消失在夜色中。   -   另一边的渝中分局,刘楚江正在和烧烤店店员谈话。   那店员很年轻,二十来岁,皮肤好,白亮白亮的,也可能是脸上出的油。他一脸疲倦,呵欠连天,皱着眉头很是不耐。   大晚上的,人刚关灯上床,突然来了一阵敲门声,咚咚咚的。一开门,就是两个穿制服的小哥,给了他几分钟穿衣服,然后架起他就往渝中警察局跑。   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啊?   “刘队长,你要问什么直接问吧,我能说的都给你说,你听完赶紧让我回去睡觉行不?”   “那是自然,”刘楚江给他发了一支烟,自己也点了抽,而后问他,“最近怎么样?准备什么时候重新开业?”   “至少还有半个月吧,我老板很少来店子,基本都是我在忙,前两天他还联系我呢,以后店里的事他都不管了,都要我来做。那我肯定是多休整几天噻,再说了,你们这个案子都还没破,现在开店,哪个客人愿意来嘛。”   “你说他联系你?联系你什么?”   “这个事不好说啊......”他看一眼刘楚江,“他打电话把我叫出去,要我帮他办个事。”   “办什么事?”   “他当时在路边等我,推着一个卖凉菜的铁皮铺,要我帮他卖。我一看,铁皮车里全是卤肉,装了好几大包。他卖得相当便宜,而且那片地儿吧,偏僻得不行,都没几个人走!我就猜,可能这肉有问题,比如死猪啊什么的。他说卖完这些,就把店留给我,交给我处理,听得我那个高兴啊。”   他指了指脑袋,又讲:“不瞒你说,我觉得我老板这里可能出了点问题。他说这玩意儿不能随便卖,要卖给男的,太年轻的不行,太老也不行。身高最好不过一米七,也不能太瘦了。你说这不是成心为难我吗?不过我也理解,给我一现成的店铺,又不收租金,上哪儿找这么好的事啊。”   “那你卖了多久?”刘楚江问。   “说起这个,我可真走了狗屎运!刚站那儿没多久,就来了个男的,身形条件都符合,一问价格觉得好,稀里轰隆给我全买了,还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年轻人幸灾乐祸,忍不住笑出声。   刘楚江抽完一支烟,认真地看他。   年轻店员看气氛不对,察觉自己这行为不妥,于是赶紧管理表情,从兜里掏出一只小口袋,袋里装着几块肉。   “刘队长,我就觉得吧,这肉肯定有问题,所以偷偷留了一点。你说纸终究包不住火对吧?我老板赚了这黑心钱,他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吗?肯定不可能对不对?所以你看,这证据不就来了嘛。”幸好他聪明,留了一手,对老板是一个态度,对警方又是一个态度,反正两边不得罪。   刘楚江接过来,转手交给鉴证科的人。如果店老板真是凶手,那他这举动一定有什么特殊目的,或许可以从买菜的对象着手找线索。   “买卤菜的顾客,你有留意吗?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一提起这个问题,小年轻就来劲,一张小嘴叨叨唠唠:“那人买完就走了,我看都卖光了,也没啥事,反正也无聊,就偷偷跟了那人一路。结果人家就是个足疗店的厨师,那一带都快被拆了,他们还在那儿安安稳稳做生意,我反正佩服。”   刘楚江眉头一皱,这听起来有些不太对劲啊。   “哪里的足疗店?地址呢?”   小年轻目光正好扫到刘楚江身后的山城地图,手一指:“喏,就是这儿。”   刘楚江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哟,巧了,这不是高冈去的那地儿么?   -   第二天天没亮,金丝儿尾随在王振海司机身后,回到足疗店附近。奔波了一整晚,他丝毫不觉困。王振海这司机做事效率极高,跟了他一路,便将情况摸了个大概。   金丝儿在门口停住,与蹲点守夜的兄弟接了头,再通过他们,把那些姑娘的具体位置发给渝中警方。讲完情况,趁无人发现,偷偷溜回自己的房间。只等高冈发出消息,里外联动,一举端掉王振海老巢。   “高队,我这边搞定了。”他给高冈发了消息,便坐在屋内,耐心等待。   大毛起了个早,他看了看时间,往常这时候胡四儿应该在厨房忙碌了。然而今天却有些反常,到现在,厨房也没传来动静。   他趿拉着拖鞋,半睁着眼,走到胡四儿房间门口,咚咚咚地猛敲。   久等不来回应,他有些急躁,伸手拧了拧门把,门被死死锁住,打不开。他气得踹了一脚,嘴里骂骂咧咧。待会王振海起床,要是看到没饭吃,胡四儿挨骂没关系,关键是他也要被连坐,莫名叫王振海在他身上撒气。   想了想后果,大毛一阵哆嗦,立时清醒了大半。他回去穿好衣服,拿着钱出门去,在路边的早店铺打包早餐回来。   回来以后,他径直朝王振海的房间走,路上遇见去厕所的高冈。大毛不怀好意地拿眼睛瞧他,轻佻又猥琐。对方没理会,大毛虽然气,却也不敢表现得太明显,只是啐了一声,扭头便要敲门。   等到高冈从厕所出来,大毛正站在王振海房间门口,手里还拿着早餐。他自言自语道:“人呢?门不开,电话也打不通......”平常这个点,王振海就该吃早饭了,几乎雷打不动,生活作息极度规律。还有胡四儿,一大早找不到人,不知道哪儿去了,真是奇了怪。   大毛不打算等下去,手搭上门把,王振海睡觉并不锁门,手底下的兄弟们守规矩,寻常并不来扰;大毛不一样,他在王振海身边待得最久,早饭不是胡四儿送,就是他来送。所以有时候,一些规矩他不必遵守。   打开门的瞬间,一声尖叫破出喉咙,高冈突然停下脚步,朝这边看来。   大毛跌坐在门口,被屋内的景象吓得浑身战栗。   屋内的床距门口只有三四米远,王振海仰躺在床上,皮肤发紫,全身肿胀,皮下有血块,头脸尤其严重;五官拧在一块,两手像鹰爪一样扣着脖子,留下几道尖利的血痕。一双空洞洞的眼睛,幽幽地望向门口的方向。 第32章 凶手   高冈几步上前,把大毛从地上拽起,他白着一张脸,站起来时,有滴滴答答的液体透过裤子渗下来,发出一股骚味。   “待在这儿。”高冈说。他走进房间,看向床头的位置,那里摆着一碗只吃了一半的面。面已经坨了,混着油凝在一起。   近到尸体旁侧,他探身过去。王振海微张着嘴,喉咙里隐约可见残余的食物。他转身瞧了瞧门外,大毛的叫声吵醒了走廊房间的人,骚动越来越大,醒来的人循着动静往这边走来。动作最快的,是金丝儿。几乎就在大毛尖叫的同时,高冈给他回了信息,要他立马赶来。   “死人了!死人了!”大毛喊。   这几个字让散漫的众人心肝一颤,原还迷糊的双眼登时清醒。没人敢信大毛说的话,那是王振海的房间,明明昨晚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死了呢?   外面逐渐嘈杂起来,脚步声不停。有人高声呼喊,有人窃窃私语;合在一起,吵得人耳朵疼。走廊上早已乱成一团。失了主心骨,这些人行动变得毫无章法,无人在意金丝儿,任他在外面自由活动。   众人尽皆穿过大厅,奔向最里头王振海的房间。金丝儿随着人流奔在前头,他挤开堵在门口的人,目光越过前面人肩膀,落在房间里面。   冷静下来后,有人问:“昨晚都谁进过厨房啊?”   大毛愣了愣,说:“我,还有胡四儿。海哥的面是他做的。”   人群中有人插了一句:“找不见胡四儿!小傻子也不见了!”这话提醒了大毛,他瞪大眼睛,嘴唇发抖,昨晚胡四儿把同一锅面盛给了小孩,要真有问题,那小孩岂不是......   这边王振海一出事,立刻就有人跑去挨个查看,确保没别的人死在屋里。到小傻子房间时,上去就是一脚,破开门,只看到空荡荡一片,床上的被子整整齐齐叠在一边,原本放在床头的小孩的玩偶也不见了。门后头传来一股馊味,是被小孩踢翻的面,红色的油汤还腻在地板上。   有人死了,有人失踪,众人都免不了陷入恐慌。本来就是个废物班子,全靠王振海以一己之力带出来的;现如今没了王振海这个主心骨,又没人出来“救急”,自然是更废了。   “不止他俩,昨晚那女的也不见了。”有人出声。   高冈抬眼,爆出一丝厉色,但很快,他又掩饰下来。   “我说,什么情况啊这是?就昨晚那女的,伤成那样我也没打算动她,哪知道一早醒来,人不见了。你们这儿到处都是人,怎么就让一女的从眼皮子底下溜走了呢?”高冈说完这话,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看向他,眼里满是警戒。   嚯,敢情这是怀疑起他来了。   “别看我,脚长在她身上,刚才那么乱,我要是她,我也逃。而且我就一做生意的,又不是监控器,哪能时时怼着她啊。”高冈按住后腰,“我还亏了呢,花钱没讨到好。你们老大还被人给害了,要不,咱这单生意别做了吧?”   他这话说完,在场的人脸色一变。   “好说好说,生意还是要做的,”大毛赔笑,“不过我们自家出了事,要扫干净不是?”   高冈挑眉:“算你明理。”   “所以,这事是胡四儿干的?”有人小声插嘴。   “不是他!”大毛连连摆手。   昨晚就胡四儿和他进过厨房,下面时,他全程在旁边看着,胡四儿不可能在他眼皮子底下做手脚。退一万步讲,胡四儿在王振海身边待的时间比他还久,谁动手都不可能是胡四儿。   更何况胡四儿还把面给了小孩,那就更不可能是他了。害谁,他都不会害小孩。   高冈实在忍不住说道:“提醒你们一句,有问题的不一定是面,也可能,是卤肉。”   “不可能!”有人否认,“那肉昨晚上大家都吃了,怎么没事?”   “晚饭后呢?从晚饭后到王振海吃夜宵,中间可是隔了俩小时啊。”高冈冷笑。   四周逐渐骚动起来,房间外一群人吵吵闹闹,有人不住往前挤,最前面几个被后面的人推进了屋,但都不敢靠近尸体。   不知是谁,翻出了昨晚高冈带给王振海的那箱现金,混乱之下钞票被人撞了出来。粉红纸片纷纷扬扬,落得满地都是。看到钱,离门最近的人不淡定了,纷纷弯腰捡拾,你撞我我撞你,乱作一团。   捡钱捡疯了,渐渐都失了分寸,早已不管不顾,忘了这里还有个死人的事了。   高冈从后腰摸出手木仓,厉声喝道:“老大死了,就没规矩了吗!”黑洞洞的木仓口震住众人,乌泱泱一片,全都鸦雀无声。   他居然有木仓!   有人瞧着情况不对,脚底抹油,准备开溜。   高冈迅速上膛,单手扣住扳机,对准了那人:“再动一个试试?”   那人后背一僵,愣在原地。金丝儿立马上前按住那人肩膀,强迫他转身。这人是王振海的司机。载着叶过来的是他,金丝儿跟了一晚上的是他,刚才“不小心”带出漫天钞票的,也是他。   大毛的目光从高冈移到孙晖身上,再从孙晖移向众人。   “不如问问,你们家司机昨晚去厨房干嘛?”高冈讲。   早上的时候,金丝儿给他汇报了情况。说跟了这司机一整晚,出发前这人去了一趟厨房,他不好进去,只能躲在外面。这司机只待了几分钟,便动身离开了。   人群登时炸开了锅。   “自家人都不信了么!要信一个外人?”孙晖气得大骂,“怎么不想想,要不是做贼心虚,他为什么要跟踪我?进厨房怎么了,我还进不得厨房了?”   孙晖挣脱开金丝儿,猛地冲向高冈。他避之不及,被司机撞了个满怀,木仓脱了手,落在地上。   孙晖眼疾手快,迅速捡起来,局势瞬间反转。   黑洞洞的木仓口正对着高冈眉心,拿木仓的人说:“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我们的人死的死,失踪的失踪,连生意都给停了,你再栽赃给我们,好坐收渔翁之利么?”   众人理智回归,再看向高冈时,眼神已变得不一样了。先前按住孙晖的金丝儿,转眼间便被三四个人摁在地上。剩下的人逐渐围成一个圈,将高冈里三层外三层堵了个严实。   高冈定睛看向孙晖,丝毫不见慌乱。他抬脚,小小地上前一步,站定。然后轻轻勾起嘴角,笑了。   “开木仓吧。”他说。   “冈哥!”金丝儿急得大喊。   “开。”他重复道。   孙晖咬着腮帮,从身后胡乱抓了一个人出来,把木仓塞进他手里,再摁着他的手,扣下扳机。   金丝儿呼吸一窒,脑袋嗡的一声,像有东西在耳旁爆炸。他下意识闭上眼,咬着牙,不敢看。   想象中的木仓声并未出现,四下寂静。金丝儿慢慢地睁开眼,高冈还站在原地,身上没他以为的血窟窿。扭头再看向孙晖,他一脸错愕地推开身边的人,瞪着木仓说不出话。   “没用过这玩意儿吧?真假都分不清。”高冈说。开什么玩笑,他就一“游客”,又不是正常出任务,谁他妈给他配装备啊。   孙晖狠狠一掷,又踢一脚,看这架势,似乎要破罐子破摔:“那没关系,横竖你们只两人,敌不过我们这么多人。”   高冈又笑,说不清楚他在笑什么。   说是这么说,但就他看来,这一屋子的人没几个胆子大的。贪财、好色是敢的,杀人就不一定了。   就在这时候,头顶响起一阵阵脚步声,一样沉重,一样有序。声音越来越大,很快,上面的木板被人拿开,透出一抹光亮。两队人沿着楼梯下来,瞧着很是训练有素。   他们一下来便将众人团团包围,里面的人傻了眼,反应过来后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双手不自觉地举到了头顶。   他奶奶的!居然是警察!   走在最前头的人,是刘楚江。所有人被逐一带走,现场拉上了警戒线,因为是突发情况,谁也没料一大早这里面竟死了个人,技术组和法医接到通知,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   高冈捡起被孙晖踢到角落的手木仓,这一趟来得太仓促,来不及申请木仓支武器,只能拿个假的充数。   他转头看向大厅,一众人蹲在地上不敢说话,他扫了几眼,忽觉不对――孙晖呢?   高冈暗叫不好,迅速环视四周,俯身从下面一一看过去。终于,在大开着的门后面,隐隐约约看见了一双鞋。鞋是运动鞋,鞋面是网状的,显出大拇指的形状,还轻微地动了动。   高冈大步过去,拉开门,一把将躲在门后的孙晖提起来。他神情慌乱,嘴唇毫无血色,被发现以后不住地用手遮挡住脸,好像生怕被人认出来似的。   刘楚江注意到这边的情况,走过来瞧。与孙晖一对上眼,他按捺不住,骂了句脏话。   格老子的!这孙晖居然就是他要找的烧烤店老板儿。   孙晖自知逃无可逃,被戴上铐子带走时,一句话也不说。 第33章 初春   技术组赶到,对现场进行勘查拍照,收集了卤肉面样本,等一切处理妥当后,法医把尸体拉走进行尸检。高冈特别提醒,要将厨房里的卤肉片收集齐全。   回到局里进行讯问,审了两天,孙晖一直不开口,眼神空落落的,问他什么话都没反应。只是偶尔,能看到他笑,眼睛却不带一点笑意。   法医的初步鉴定出来了,卤肉里被下了药,王振海食用时毒发,肉片堵住呼吸道,中毒外加窒息而死。烧烤店员偷偷藏的卤肉的检测结果也有了,比对过DNA,正是李老坎的。   “你一个人静会儿。”高冈起身出去,留下刘楚江自己待在审讯室。   高冈来到外面,视野中是山城阴郁的天空,云层很厚,低低的,沉沉的。这里的建筑没有鲜亮的颜色,全都好像隔着一层灰色玻璃。各处缝隙间点缀着湿漉漉的盎然绿意,桃花开得正盛,轰轰烈烈的,要将这初春的桃花色席卷整个山城。   这些桃花种在路边,排得整齐;枝条还很瘦弱,都是新栽的小树。北方不像南方,现在的北方还光秃秃的。   他看见叶蹲在桃花树下,旁边还有只小猫,不知哪里来的,只巴掌大,被叶捧着小脑袋,来回秃噜。   高冈看了许久,一辆车停在他面前,挡住了视线。小章和金丝儿从车上下来,也把那些被拐卖的女孩们解救了回来。局里的女警把她们带进去,先安抚情绪,再处理后续事宜。   高冈绕过车辆,对着叶招手。   “你过来。”   叶不情不愿地应声,起身时捞过小猫,揣进了衣兜。   高冈看着她那鼓鼓囊囊的口袋,有些想笑,但他忍住了:“待会审讯,你到里面等,有事会叫你。”   她头也不抬,低低地说了声“好”。小猫从衣兜里探出头,她用手指轻轻地戳。   刘楚江冒了个头,唤高冈过去,又顺手从桌上取了一袋零食,带进审讯室。   零食是给孙晖的,这一次再进来,他的眼里终于有了一丝生气。吃完东西,肚子稍微垫了垫,他供了。   一切缘由都要从十四年前说起。坠江的那辆公交车的司机,是孙晖的亲哥哥。   那时候的孙晖,和他大哥一样,也在公交公司做司机。都是同一条线路,那趟车本来是他开,只是前几天受了凉,他有些发烧。他哥怕他路上出事,与他换了班,替他上路。   走的时候还说,等忙完了这一阵,兄弟俩就一起开家烧烤店。   后来出了事,孙晖哪儿也不愿去,在停满公交车的广场角落枯坐了一整天。   讲到这里,他笑得一脸满足――幸好他在那儿,不然,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   在广场上,他发现了偷偷回来拆设备的王振海。跟了王振海一路,他才知道,原来这些车都被动了手脚,只是出事的恰好是那趟车,而司机恰好是他哥。   看着王振海离开,他一言不发,没有告诉任何人,好像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他从保险公司那里拿到一笔钱,辞了职,一个人开了家烧烤店。自己打理,自己调试口味,为了买到最新鲜的食材,凌晨三点就起床。每天除了与客人进行必要的交谈外,别的,一句话也没有。   一些熟客给他起了的外号,叫哑巴老板。   做烧烤这几年,他无时无刻不想亲手杀了王振海,他不需要警察,他要亲自为哥哥报仇。每到夜幕降临,在串肉、烤肉时,他总会把它们当成王振海,因而会格外专注,甚至会从中得到一种快感。   生意有了起色,逐渐走上正轨。客人们都夸他烤得香,尤其混着孜然、辣椒和蒜蓉,几种味道碰撞在一起,极鲜,极热烈。他的心思也一样,随手中的肉串愈发热烈了。   他开始招募员工,将手艺倾囊相授,然后慢慢放手,由得他们看店,自己做起甩手掌柜来。等到烧烤店的事不需要再操心时,他找到王振海,成了他的司机。   王振海这人别扭,他养着阿云的小孩,却不告诉她。一面盼着阿云能感激他,一面又觉得,就该一辈子不让她知道,以此来报复她。等到小孩五六岁了,小模样越看越像阿云,王振海终于忍不住,想要叫她知道。   这件事,王振海让孙晖来做。但孙晖没去找阿云,悄悄将这事压下了。既瞒住了阿云,又骗过了王振海。他在等一个时机。   一直到今年年初,这张网终于开始收束。知悉了王振海的过往,他选择对李老坎下手。其一是李老坎与阿云同在一个袍哥公口,多少有些联系;其二在于李老坎独身一人,没有亲戚往来,对他动手,总要安全些。   其三,李老坎只与王振海有过“嫌隙”――至少在外人看来是这样,李老坎出了事,追根究源,总有天会怀疑到王振海头上。一旦被警方盯上,那王振海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更何况,李老坎本身就得了癌症,反正活不久,不如借他利用利用。   对李老坎动手的地方离他的烧烤店不远,那条路他再熟悉不过。哪儿有监控、哪儿的监控坏了,都一清二楚。那天晚上他躲在烧烤店里,一刀刀将李老坎碎尸,第二天在烧烤店门口做了场戏,完全没引起警方的怀疑。   剩下的碎肉他带走了,用了两天的工夫,将它们卤了味。然后叫店里的员工守在胡四儿的必经之路上,他知道,爱贪小便宜的胡四儿一定会买。   与此同时,他将小孩的照片寄给阿云,告诉她小孩还活着,与照片一起寄过去的还有王振海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他的目的很简单,不管是吃人肉,还是让王振海与阿云相互误会,都是为了恶心他、报复他。王振海早该死了,要不是他仁慈,一直给王振海构思“剧本”,他早该死了。   李老坎死后第二天,他作为“证人”到渝中分局做过笔录,因为案情重大,前前后后来了不止一次。每一次来,他都在观察这里的人,多少有了印象。   所以高冈和金丝儿卧底进来时,因为没见过,他并不知道那是警察,放松了警惕。至于小章,也是运气好,孙晖来的时候他不在。后面几天又蹲守在交通茶馆隔壁,更是没机会打照面。   他倒没想躲一辈子,计划再周密,他也只有一个脑子,抵不过那么多经验老道的警察。只是没想到,他们破案速度竟那样快,这让他有些挫败。   他已经没有下一次机会了。   高冈问他:“你给叶发的邮件是怎么回事?”   孙晖笑了,靠在椅子上,好像在想什么心事。   “她啊......她跟我没关系,”他无意识地玩着手指,“这些年我关注过好些案子,过程中我会去分析凶手的杀人动机。”   “为什么关注?是学习,还是寻求快感?”刘楚江问。   孙晖摇摇头:“是为了心安。他们为了这样那样的理由杀人,那我也可以。”   他不怕法律制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报复,仅此而已。   “这些年关注最多的,是叶那个案件,这个有意思。为什么呢?她父母八年前被人杀了,凶手杀人时,她是唯一的目击者。啧,你听听,多残忍啊。”他一边讲,一边感慨,“我到网上查了好多相关信息,还去翻了当年论坛的帖子。这个案子破得太顺利了,偏偏证据确凿,没有任何不对。我就不信这个邪,凶手肯定另有其人。” 第34章 尽头   他顿了顿,带着一点讥讽嘲笑的语气,继续说:“你们可以不信,这是我的直觉。说到底,我们是一类人。”都是被深渊凝望的人。   “所以你就写了两封邮件,吸引她的注意,然后骗她你才是凶手?”高冈按住笔帽又放开,盯着他眼睛问。   “两封邮件?”孙晖观察着高冈的表情,几秒后低下头,掩住面上的情绪:“是,都是我发的。”   “头抬起来,看着我。”   孙晖笑了一笑,只好照做:“信不信是她的事,至于能不能找出凶手,各凭本事呗!你看她现在,自己一个人查到王振海那里去,还几乎毫发无伤,我反正看好她。”   “她一个人?”高冈冷笑,“没有你暗中引导,她会找到你们头上么。”   孙晖耸耸肩,确实在最关键的环节上,是他暗示阿云把地址给叶,不过:“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换个人,未必能比得过她。”   嗬!瞧瞧这“师傅”说得,那叫一个顺口啊!换个人,脸未必大得过他。   “能说的都说了,再怎么问,也没有了。”   到最后居然是个乌龙,叶心里面有些闷,说不上是失望还是庆幸。无论如何,这案子与她没有关系了。   -   阿云蹲在药铺柜台后面,柜箱里都是杂物,旁边放着一只箱子。她把收拾好的物品整整齐齐放进箱子,准备离开。   柜台上搁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少年站在阳光底下,脸上笑容灿烂。阿云的心一软,轻轻用手抚摸照片。照片翻过来,背后还有一行字,上面要她把王振海的地址和电话给一个人。   那个人叫叶。若她来了,就给;若没来,就算了。   她正出神,店铺里的光线忽然一黯,她抬起头来,门口站了两个人,逆着光,看不清模样。   “要看病得等一等,老神医还没来......”她正说着,被一道怯生生的声音打断。   “妈妈。”男孩手足无措地站在门口,他有些害羞,声音很小。   阿云慢慢站起身,眼圈一红,泪水在眼里打转。   胡四儿看了看小男孩,又看了看阿云,笑了:“总算是找着你妈了,小子,这十多年,我算是对得起你。以后跟妈好好的,胡叔叔只能陪你走到这里了。”他说完这话,转身就要离开。   阿云走到小孩面前,想要握住他的手,却被他躲开。他忽然转身,冲胡四儿喊:“胡叔叔!你去哪里啊?”   胡四儿笑着答他:“去找警察叔叔玩,他们肯定有好多事要问我呢。”   “你不带我吗?我也想去!”小孩往前走了两步。   “小孩子家家,凑什么热闹!”胡四儿呵斥他,“你胡叔叔去叙旧,是要抽烟、喝酒的,你去干什么!”   小孩瑟缩着肩膀,却没往后退:“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呀?”   “胡叔叔有自己的事,以前老是照顾你,我累了,走了,就不回来啦。你跟着你妈,好好听话,别惹她生气。”   小孩呆愣愣地点头,目送着胡叔叔离开,也不知道听明白没有。   胡叔叔的背影渐行渐远,走到一半,他停了下来。小孩立马扯出一个笑容,嘴咧到最大,露出一排大白牙。   他看见胡叔叔抬起手,在脸上擦了擦。   他笑容又淡下来。   胡四儿停了一会,接着继续往前,这一次,再没回头。   小孩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   胡四儿假装没听见身后的哭声,闷头往前。想起当年他摇着铁皮船,在江面上一晃一晃。   那是个晴朗日子,天空泛着玉色,江水也泛着玉色。四周只有一层层的、轻柔的水声,他抬头望向高架桥,阳光明晃晃的,晒得他睁不开眼。   然后就是一声巨响。江水砰的炸开,连带着他的小船左右四晃。稳住船后,他关掉电动机,以免发出响声,引得上面人注意。   他换了船桨,借着视线盲区,躲在高架桥阴影里,往公交车坠江的地方一点点挪过去。   划到一半,视野中突然出现一个小黑点,在水面上起起伏伏。胡四儿定睛一看,似乎是个男人,肩膀上还抱着一个孩子。   他划着船过去,男人原已显出疲态,看到小船的瞬间,眼睛一亮,脸上尽是激动。他把肩上的婴孩托到胡四儿面前,然后两手按着船舷,准备爬上去。   胡四儿拿起船桨,对准男人的手狠狠砸下去。   男人再度沉入水中,没过顶,胡四儿拼了命按住他的头,生生将他憋死在了江里。   十多年来,他一直记得这幅场景。每次看到小孩,脑海中总会浮现水里挣扎的那个男人,还有他死时候的那道目光。   在生命的尽头,那个男人,把最后的目光留给了他的孩子。   那是一种平和的恳求,以及对孩子的祝愿,最美好的祝愿。就是这道目光,让他知道,这男人终究与王振海是不同的,不怪阿云挂念了他一辈子,可偏只有王振海不懂。   他被这道目光注视了十四年,无时无刻不在煎熬之中。现在,他可以坦然面对了。   -   案子破了,小章第一次参与大案,来不及高兴就又要忙碌起来,他们还要处理王振海留下的那摊破事儿。   孙晖犯下的两起命案,王振海当年制造的事故,还有这些年他做的坏事,都需要处置。所幸,这几个案子人证物证都有,那些姑娘也都被救回来了。   尤其是王振海身边的胡四儿,跟他最久,对王振海做过的事门儿清,给警方收集证据带来极大的便利。   王振海手底下那帮为虎作伥的人,一个也别想逃。   -   刘楚江蹲在一边不说话,想事儿的时候,他总爱蹲着,帮助他集中精力。   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想不明白,心头不踏实。   “我想不明白。”   “想不明白谁?”高冈问。   “李老坎,还记得李老坎遇害当天的事吗?”   高冈点点头,说:“跟北枝江交代后事,遇害前不久在江边上徘徊,抽完烟才回去。”   “不错。我是觉得,他知道些什么。”刘楚江眉头皱在一起,像打了个死结:“不行,还得再审。”他猛地起身,大步往后头走。   不等他走到门口,一个年轻警官迎上来,挡住他:“刘队,孙晖自杀了......”   自杀?刘楚江心里咯噔一下,随即大喊:“愣着干嘛,叫救护车啊!”   年轻警官到底年轻,支支吾吾地说:“......已经没得救了。和王振海死的时候吃的是同一种毒,一直藏着,没被发现。审讯前和着刘队您带进去的零食,一并吃下去的,毒性发作并不快。”   刘楚江狠狠踹向凳子,金属腿儿倒地的声响回荡在整个空间里。 第35章 浅水龙   高冈买了最早的车回去。局里接到个大案子,要他去办。时间紧迫,需要立刻启程。   走的时候,原想和叶道个别,去敲门,却没人应。也不知是离开重庆了,还是到哪儿去了。   他从电梯下来,正好碰上志朋几个提着行李,在前台办理退房手续。志朋兴致很高,一个劲冲高冈挥手,一边挥一边说着有缘再见。   高冈轻笑着摇了摇头。见面就算了,就他这工作性质,一见面准没好事。   “走了。”他招手。   -   码头附近的老城区已经收到了通知,两个月后正式拆迁。这边的居民越来越少,就连瘸子,也开始考虑搬家的事。   老泉抓着一把齐膝高的小扫帚,弯着腰仔细清理角落里的灰。小棚子里只他一人,瞧着实在冷清了些。   有人从外面走进来,遮挡了部分光线,老泉抬头看一眼,笑道:“来了?”   叶点点头,上午时候老泉给她打了个电话,说有要紧事要告诉她。   老泉站起身,捞起水缸里的软管子放水洗手。然后他从兜里摸出五百块钱,递还给叶:“我跟瘸子说了,他非不要,要我一定把钱还给你。”   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叶笑了笑,伸手接过。   正准备走,被老泉叫住:“瘸子一直在找你。”   叶回头看他。   老泉一笑,将扫出来的细灰用撮箕装好,倒进旁边的水泥塑料桶。他用力敲着桶边,不留一点残余:“去看看吧,好像是有要紧事儿。”   来都来了,反正也不耽误。叶收好钱,转头朝瘸子租住的小破楼走去。   小破楼与上次见到的时候不一样了。门口堆放的乱七八糟的杂物,如今已被清理干净,只留下起了黑腻子的墙根,光秃秃的,全无遮挡。   里面也一样,光线直直照进屋里,小破楼一下子亮堂起来。   她放慢脚步,在门口稍稍一顿,喊了一声,立马有人迎出来。   “终于等到你咯!”瘸子有些激动。   他今天换了一身新衣服。说新,只是质料新;样式还是老样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流行的风格,大小还不合身。但他这样穿着,并不显得违和。   整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与这里仅一街之隔,不论是人还是建筑,都像是两个世界。   瘸子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布包,像厚厚一板砖。   叶对这布包并不陌生,在磁器口码头的茶馆里,北枝江曾拿给她看过。那是李老坎这些年的存款,要留给瘸子的。   “昨天来了个女的,身上全是纹身,说这是李老坎给我的。我还说呢,之前在屋头到处找,没找到,搞火是在那个女的那里......”他不住翻着嘴皮子,唾沫星四处飞溅,“你看这,我一张没动,全都给你。”   说着,他把布包紧紧一裹,塞到叶手里。   “你老汉儿死的时候,肯定没想到你还在,才说要把钱留给我。这下安逸,他的钱让你收着,最合适不过了。”   叶张张嘴,刚想推辞,又把话给吞了回去,只问他:“这是要搬走了吗?”   “要搬走,老坎出了事,我闺女女婿都晓得。刚开始是劝我,我没听。我闺女怀着孕,马上就要生了,你说我不得多赚点儿钱给我外孙呐?她生气了,我女婿就亲自来接我回去,生害怕把她气坏了。”瘸子有些神气。   叶跟着他笑。   “你别看我一天赚不了几个钱,我那闺女每个月都给我打几百块。我是念着家里有了小的,开销大,这些钱我都没动过,一直存在身上。”   叶听明白了,想来这才是他让老泉还她钱的原因。他虽然穷,却也有原则,该不受的不受。   “我闺女小时候没那个条件,上了几年学,就出外面打工去了。现在她有了孩子,是一定要好好读书的,只要读得起,砸锅卖铁也让他读。”他语气笃定。   从瘸子家离开,沿石梯子原路折返,路过老泉的小馆子,已经空荡荡不见人影。能带走的东西全带走了,带不走的就搁在这儿。锅炉瓢盆在角落摞成一摞,五彩塑料纺织布折得整整齐齐,盖在上面防尘。   叶驻足看了一会,转身离开。   -   李锦没和高冈一起走,她打算留在重庆,不回去了。   恰好附近有家火锅店在招服务生,赚的钱虽然不多,但总归是件正经事。苦是苦了点,但比起她爸,又算得了什么呢。   她现在还住在青旅,刚在老城附近租了个单间,便宜,离火锅店也近。过两天就搬进去。   门外响起一阵敲门声,她去开门,抬头便见叶,手里还拿着一布包。布褪色了,边角磨得发白,她看向叶,似乎在等她的解释。   “这是你爸这十多年的积蓄。”她说。   李锦愣了几秒,才伸手接过。叶一走,她关上门,把布包放到床上,打开来一张张地数。   突然,手机振动了两下,是银行发来的交易提醒,有人给她转了笔账。   这是提前发工资了?不该吧,老板哪有那么好心!她点开短信,看到数字的那一刻,心跳忽然加快。   她来来回回数了好几遍,又猛掐一把脸。有些吃痛,她终于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   “金额 200000.00 人民币”   整整二十万。也不知是谁给她转的,该不会是转错了吧?想到这里,她竟有些难过。活这么大,她还从没见过这么多钱呢。   这时候,手机里又进来一条短信――“你的父亲留给你的,请收下。”   发信人是个陌生账号,李锦回拨过去,电话那头却显示是空号。她挂断电话,从包里翻出银行卡,又看了看布包里的零钞,愣愣地坐在床上出神。   -   从朝天门码头那边离开,叶重新回到磁器口公口――想了想,走前还是和他们道个别吧。   不像上回那样井然有序,今天的公口极为忙碌,三五个人凑成一团,低声交流。地上堆满各样文件手稿,叶绕道走过,尽量不踩上去。   “这是干什么呢?”   北枝江似乎没料到她会来,匆忙让人给她泡了杯茶:“还不是王振海害的,打着袍哥名头,毁我百年清誉。他倒好,两腿一蹬走了,给老子留下这么一个烂摊子。”   叶奇了:“我只听说什么学校啊、药堂啊会把清誉这种挂在嘴上,倒从没想过一个江湖帮派也喜欢。”   “别的公口怎样我不知道,我们磁器口公口,它就是有口皆碑的好公口,若不然哪能留到现在。”   说到这里,北枝江冷笑:“好在王振海让他手下人都纹了睁眼关公,方便我清算。除了已经在蹲监狱的,那些漏网之鱼,我来一个一个找他们算账......”她看一眼叶,“你怎么想着要过来了?”   叶回她:“来和你们道个别,我要回去了。”   北枝江点点头:“这案子结束,是该回去了,不过我总觉得事情还没完。”   “为什么这么说?”   “我的直觉。你留个电话吧,方便联系。”北枝江拿出纸笔递给叶,“总之一切小心,重庆这边有什么情况,我会帮你留意。”   叶接过纸笔,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那就谢谢你了。”   -   回到了房间,叶开始收拾东西。返程票定在晚上,正好与高冈错开。这个人,走也不打声招呼,亏他们还是“出生入死”的交情。   从市中心到车站,路有些堵,坐车磨蹭了一个半小时。好在她提前出发,赶在发车前上了火车。找到床铺,她放下行李。与来时不同,这回没戴假发没贴纹身,干干净净的,是最真实的模样。   刚一坐下,手机里来了一封新邮件。发件人未知,是匿名。   叶小朋友,   好久不见!   猜猜看,杀你父母的凶手在哪儿呢?   可不在黄土下面呀。   -   列车即将关闭车门,还没上车的乘客卯足了劲儿,拼命地跑,争抢着要上去。   只有一人,抄着手,慢悠悠走在月台上。   这人胡子拉碴,穿着随意。身边没有行李,戴着耳机,手上打着拍子,好像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中。他手上夹着的车票,正跟随耳朵里的旋律轻轻晃动。   就这似乎还不够,他小声地哼,声音拖得老长。   哼的是西皮慢板:   “我好比浅水龙困在沙滩......”   只剩他一人了,乘务员站在门口催,那人仍是不紧不慢地步过去,并把车票递给她检查。乘务员低头核对,乘客姓泉,泉水的泉。车次车厢都没错,她后退一步,让那人上了车。   车门关闭,列车缓慢启动。   那位姓泉的乘客小小地“哎”了一声,乘务员跟在后面,抬头看过去。只见那人摇了下头,然后没头没脑地来了句:   “悖我哪儿是‘浅水龙’啊。”   .   【第一卷 】完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进入卷二,缓两天,周四更 第36章 胡同   从重庆回来已经两个月了,什么事也没发生,只是晚上总要做噩梦。   当年父母遇害的场景一遍遍地在梦中上演,早上醒来,枕头经常是湿的,到最后,她干脆不睡枕头了,就是脖子累一点,也不碍事。   叶抓起头发,使劲地揪。阵阵的笑声、闹声从墙外飘进来,是隔壁胡同里的小孩,在她家门口捏泥巴。   那门口有个大瓷缸,里面装了泥,黄红紫黑褐,各色都有,土质很好。   上大学那会因为专业的缘故,常四处跑做调研。借着这个机会,得空的时候想起来,就带点儿当地的土回来,放门口存着。   一点一点的,居然还让她给装满了。   小孩子就很喜欢她的五色土,好玩。   叶挪到窗边,起开锁闩,手一推,探了个头出去:“诶,这玩意儿有那么好玩吗?”太阳明晃晃的,她笑得也明晃晃的。   牛牛原还在和家栋商量,是捏个小人儿,还是捏只老虎,冷不丁被叶这么一喊,吓得浑身一哆嗦。   他嗖一下站起来,两只手缩在胸前,涨红了脸:“你、你,你怎么在家啊?”   叶在胡同开了家二手书店,吃住都在这里。她在屋里的时候,牛牛是不敢带同学来玩的。   每次路过这边,屋里要是有人,他就假装不经意地走过去,食指和拇指扣成圈,偷偷地拈一点儿再放下。   若是门窗紧闭,他就飞跑回家,打电话叫家栋来捏泥。家栋住的地方离这儿不远,几分钟就能走到。   叶是知道的,只是从没放在心上,就一盆土,也不是多值钱的玩意儿。   听了小孩的话,她把手抬起来,压在窗沿上,笑道:“怪了,我怎么就不能在家了?”   “今天是周一呀!”   叶的二手书店和别的不一样,每周一是书店的休息日。除此之外,书店并没有固定的开放时间,一切都取决于老板的心情,似乎并不在意赚钱的事。   “姐姐你好奇怪呀,居然还有周一不上班的,大人周一都要上班。”在牛牛眼里,这似乎是专属于大人的标签,周一不上班的大人,就算不上真正的大人。   叶从床头捞了两瓶刚买的牛奶,伸手递给俩小孩,一人一瓶:“还说我呢,那你们俩怎么不去上学啊?”   家栋可算逮到机会了,他抢着说:“学校今天放假,说是......噢,说是因为好多人感冒了,座位都空着,校长怕我们也生病,就说要给全校放假。”   牛牛悄悄拉扯家栋的衣服,给他使了个眼色,然后冲叶道:“姐姐,我们不知道你在家,我们这就回。”   妈说不要打扰别人,他现在不仅玩了人家的泥巴,还吵了人家睡觉,要是让妈知道了,非生气不可。   他说完话,带着家栋飞跑开去,一忽会就没了影。   叶从床上下来,踩着拖鞋,踢踢踏踏往门口走。出门前顺手从墙根处抄起一根扫帚,等出了门,将瓷缸四周洒落的泥土一点点清理干净。   今年的夏天早早的来了,胡同口的潘奶奶又摆出了酸梅汤,还是往年的价格,味道也没有不同。   白天的时候,她就在门口枣树底下置一张藤椅,一边卖,一边晒太阳。   要不去买棵果树苗吧,最好可以长高点的那种,像潘奶奶的枣树一样。这样,夏天就可以遮荫,以后要有小孩子们来,也不至于太晒。   她收好扫帚,想了想,转身回去换衣服。反正没事,现在就可以去。   花鸟市场分外热闹,各类小鸟叽叽喳喳,叫个不停。里面还混杂着京味儿的话,都是上了一定岁数的人,年轻人不多。   叶一眼看中了歪歪扭扭的石榴树。石榴好,花好看,结的果子也漂亮。最重要的是,不会长成梧桐树那种顶大的样子,寓意也好。   她付了钱,扛起小树就走,树梢上的叶子焉了吧唧,在她肩头一晃一晃的。晃出花鸟市场,晃过好几个路口,一路上引来许多目光,终于在最后一转身,拐进了胡同。   她停了下来,猛然回头,身后就是路口,车辆行人来往,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奇了怪,总感觉有人在看她。叶摇摇头,继续往家走。   到了门口,从角落里翻出一把手铲,又在院子里接盆水,卷起袖子就要开干。种花种草的事她没干过,全凭感觉瞎捣鼓。是死是活,就看它自己的了。   -   高冈沿着瓦灰的墙根一路走,走到胡同拐角处。他凝视着某一处墙面,久久没动弹。   墙上贴了零零散散几张小广告,小广告的下面被人涂了鸦。   一个奇怪的形状――圆圆的人头,眼睛微微眯着,眼尾上翘,嘴巴微张,像个睡得正酣甜的婴儿;嘴角两边横插了一个梭形图案,尾部分出两道叉,如同蛇信子。   这些天接连发生了三起失踪案,都是七八岁大的小孩,放学回家路上不见的。   最近的那一起就发生在上周五。也不是绑架案,几个小孩陆续失踪以后,没人联系他们父母要赎金。   但难就难在这里,如果是绑架那还好,至少孩子是暂时安全的,只要孩子没有生命危险,那就是天大的好事。   可现在,距离第一个孩子失踪已经过去半个月了,半点消息也无。   黄金72小时里,什么方法都试过了,依旧没找到线索。唯一有用的信息是:三个小孩,三条回家的路,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沿路的墙上总有一个奇怪的涂鸦。   他现在走的这条路,出现了第四个涂鸦。背后那人会不会又打算下手了?这回会是谁呢?   因着这个猜测,他们通知了附近学校,特殊时期最好作特殊处理,先放两天假,让家长们把孩子看好,别出来乱走。   正准备回去,眼风一扫,一条人影进入他的视野。那人扛着根细伶伶的石榴树,树枝儿在肩头晃动,挡住了她整个后脑勺。像长了一团绿云在头上,怪可爱的。   她脚步一顿,忽然回头,似乎察觉到有人在看她。高冈反应很快,贴着墙,退到她的视线盲区里去了。   等她转回了头,高冈悄悄跟上去,一直到家门口,看她放下石榴树,抄起工具就开始掘土。   看着叶埋头种树的样子,高冈心中不免好笑。这敢情好,两个月不见,提前过上退休生活了。   站了一会,他准备离开,远远的一道声音传来,大喊着叶。因为是跑过来的,喊的时候有些喘,却也挡不住语气里的兴奋。   “来了来了!你这儿也有!”   有什么?什么乱七八糟的?   “那个涂鸦,就拐角那的涂鸦,你们这儿居然也有!”   高冈抬头望去,是个短毛男人,个子不高,蔫了吧唧。   叶从土里探出头来,疑惑地望向千里眼:“那涂鸦不早就有了吗?”一天到晚神神叨叨的。   等的就是她露出这幅表情,给人答疑解惑他最擅长了。   千里眼高兴坏了,装腔作势地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还没跟你说过,其实也就是最近的事儿。新的城市规划要推一批墙,要把道路拓宽,结果就是从二环到五环,一夜之间,好几个地方都发现了同一个涂鸦,圆脑袋,眯眼睛,嘴巴两边有像刀不是刀的奇怪图案。”   “以前没注意,现在才发现这座城市里有好多这样的涂鸦。”   正说着话,手机里翻出刚拍的照片,递给叶看:“说实在的,这玩意儿看久了居然还有些可爱。”   叶只扫了一眼,埋头继续松土,这有什么好看的。   “诶你别啊......”千里眼急了,“你听我说完,这涂鸦是不奇怪,知道最近城里发生了三起失踪案吗?三个小孩儿失踪,回家路上都有这涂鸦!”   叶手一顿,问他:“小孩儿多大了?”   “七八岁,三个都是。”   跟牛牛一样年纪。   “这么说,是又找着下手的对象了?”   “也不一定,据我所知,有涂鸦的地方不止三处。粗略估计,至少是两位数,十字打头。”   居然还有这一层。   高冈靠在墙上,大脑飞速运转,如果真如这人所说,有十几处涂鸦,那它与失踪案便没有了必然的联系。   这就意味着,线索可能又断了;但从另一个方面讲,也变相算一个好消息。   若它与孩子的失踪当真有关,那这图案或许就带着一种仪式色彩,换句话说,可能和某种宗教相关。   这是队里分析出来的情况之一,也是他们最怕的一种,一旦确定与宗教有关,对于三个孩子的情况,就要做最坏的打算。   他看了看千里眼,不简单啊,了解到的东西比警方还多。   千里眼说得口渴,就要进屋,叶拦着不让:“进屋干什么,客人在外面呢。”   客人?他不就是客人吗?   叶用手肘虚虚碰了碰千里眼,示意他站开,而后面朝胡同拐角的地方喊:“来都来了,不进来喝点水吗?”   千里眼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一个男人从拐角后出来,眼底尽是笑意,略显无奈。虽被人抓包,脸上丝毫不见尴尬。   亲切得像旧友重逢。   “有解暑的吗?有些热。”高冈笑着抖了抖领口,凉风灌进去,又从袖口出来。   “有。”叶爽快地答,“胡同口潘奶奶在卖酸梅汁,自己去买,顺便照顾一下老人家生意。”   作者有话要说:  我回来啦 第37章 宙斯   “来来来,坐。”千里眼接过高冈手里的酸梅汁,招呼他进屋坐下,“想知道什么,尽管告诉哥,这四九城的事,就没有哥不知道的。”   高冈透过窗户打量着这个胡同小院,叶还在院子里种石榴树,身后的门挂着白色绣花帘,已经有些发旧;门上有一块匾额,墨书“故纸堆”三个字,墨迹斑驳,看上去有些年头。   进了门,便是满屋的藏书,都不算太新,看起来虽是灰扑扑的,可实际上却都干干净净,没沾惹上灰尘。   “我还以为她开书店,只是随便打发打发日子。”高冈说。   “这你就错啦,”千里眼拿叶的茶壶泡茶,“就这些书,可都是她的命根子。”   高冈点点头,看得出来,爱书的人才会这样用心打理。   “你还不知道吧,这些书都是她妈留下来的,早些年她家里开二手书店,也是在胡同......后来出了些意外,书店没开下去,只剩下这几万本书。等到她毕业了,才又重新在胡同租下这院子,专做卖书的生意。”   高冈接过千里眼递来的茶水,道了声谢,说:“但我看叶这样子,不像能赚到钱。”光是要打理这些藏书,就得废不少工夫。   “嘿,您甭担心。她大学毕业那年,自家胡同那地儿被占,人给她补了三套房!小富婆呢!”千里眼伸出三根手指头,使劲地晃。   年纪轻轻,腰缠万贯。不错。   正说着,叶从屋外进来,刚打理完,脸上、手上都沾了水,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小富婆从门后扯过毛巾,揩干净手,搬一把梯子,把前一晚用过的书放到最高一层的书架上去。   千里眼啧了声,转过头来和高冈继续说话:“目察秋毫之末,耳听八方之音,听过吗?”   高冈放下茶杯。   千里眼低调地打了个响指:“说的就是我,外号‘千里眼’。鄙人姓闫,道上都叫我一声‘闫哥’,我看你和小富婆关系不错,咱就不整那虚的,叫我千里眼就行。”   “道上?”高冈来了兴趣。   “你听他瞎吹,”那边的小富婆忍不住拆台,“他是嘴皮子厉害,天天去打听这打听那儿,就是闲的。”   千里眼登时来了气,看不起他可以,不能看不起他这十多年混来的本事。   他一拍大腿,从包里取出电脑,指着高冈说:“我看你刚站在拐角那个地方,又对哥说的东西感兴趣,是不是想问涂鸦那事儿?你随便问,哥知无不言!”   叶笑了笑,从梯子上爬下来,拉了条毯子,到院子里晒太阳去了。   “你知道多少?”   千里眼闭上眼睛,摇头晃脑地答:“该知道的都知道,什么时候画的、怎么画的、以及......谁画的,我都知道。”   他睁开眼,爆出一道摄人的光亮。十指在键盘上飞快运作,翻出一个本地论坛网页,他把屏幕调转过来,展示给高冈看。   “这是十年前的帖子,这涂鸦最早出现的时间。”   帖子的标题是“我发现了三个神秘符号”。主楼放了三张照片,分别是不同的地点,但都有同一个图案――圆脑袋,嘴上有三角纹。   和这些天看到的图案不完全一样,十年前的细节不多,只寥寥几笔,远不如高冈看到的那个生动。   跟帖的人没几个,楼主只放了三张图,别的什么话也没说,瞧着无趣,又没内容,便没引起人注意。   “十年前只有三个,大概画了四年,少说也有十多个,但从六年前开始,就再没新的了。这四年画工一直在进步,你看到的那几个,还有小富婆这边出现的,应该都是最后一年画的。”   “这个图案有什么含义?”   千里眼摇头:“这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我有个在这附近摊煎饼的兄弟,有回收工,正好叫他碰见了涂鸦的人。”   -   那是六年前的冬至,寒风凌冽,刮在脸上刺刺的疼。路上已没多少人,老杨准备早些收摊,回家歇息,吃顿饺子再睡个好觉。   刚收好食材,远远的走来个人,黑夜中看不清脸,怀里还抱着个什么东西,毛茸茸的,像是条狗。   待到走近了,老杨忍不住吸一口气。乖乖,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老杨他外国人见多了,来他这儿买煎饼的老外也不少。可长成这样儿的,他还真没见过。   是个男人,留了半长的头发,全梳在脑后。眼睛干净得不像话,跟块水绿宝石似的,好像有水波流转,到了眼底还泛着一抹蓝。   额角一绺卷发垂下来,搭在眉骨上。他好像不怕冷,穿着薄薄的浅绿衬衣,露出修长的脖子,像是刚从秀场上下来的模特。   明明是冬至,看着他却像是看到了生机盎然的春天。   “还有煎饼吗?”他开口,是流利的普通话。   老杨一愣,忙翻出食材,点头说“有”。他用余光瞥着面前的男人,看他低头瞧着怀里的小狗。那是条小金毛,湿漉漉的眼睛委屈巴巴地看着老杨手上的煎饼。   “刚买的小狗呐?”老杨把鸡蛋打碎,蛋液铺在铁板上,发出滋滋的声音。   “嗯,算是吧。”男人答,“能把灯打开吗?有些黑。”   煎饼铺上挂着两个小灯泡,老杨只开了一个,听了男人这话,便将另一个也打开。借着灯光,他看到小金毛额头上有一点红。   “你这小狗是不是受伤啦?它额头流血了。”   “没事,它天生的。”男人说。   老杨点点头,把甜面酱抹上去,再撒上葱花,裹了肠,卷折起来,包在纸袋里递给男人。一递一接,老杨碰到男人的手指,触感粘腻,有点凉。   他低头一瞧,发现男人修长白皙的指头上有黑色的不明液体。   老杨惊讶地叫了一声。   “是油漆,”男人解释,“我在前面拐角的地方画了个涂鸦,有兴趣你可以去看看。”   老杨像是被吓到了,半天没出声。   男人冲老杨笑笑,从兜里掏出一瓶二锅头,放在煎饼摊上:“天冷了,喝点酒暖身子。”他抱起小金毛,带着煎饼离开。   老杨凝视着男人远去的背影,直到消失不见,才回过神来。   他抄起那瓶二锅头,揣在怀里急急往前跑了几步,跑到胡同拐角的地方,那里画着一个圆脑袋,眼睛微闭,两嘴旁边有梭形纹样,尾端分叉,像蛇吐信子。又似小孩,神态安详,睡得酣甜。   千里眼的故事讲完了。这件事从头到尾,没一处不奇怪的。冬至的晚上,穿单薄衬衣的外国男人,刚出生的小狗,黑色的油漆。还有煎饼、二锅头......   正思索着,窗外传来叶的笑音:“宙斯!”   思路被打断,高冈扭头往外看。   叶蹲在小石榴树前,望向门口,那里站着一只大金毛,一身的毛油光水亮,威风凛凛。这狗最近常来胡同玩,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养得这么好。   狗的名字在屁股上。两瓣屁股蛋,一瓣是“宙”,一瓣是“斯”,用刀剃的,这狗大概很喜欢自己的名字,逢人便撅起屁股,非逼着人家看。   叶觉得,狗主人估计也是个有病的。   千里眼把脑袋凑过来看热闹:“什么宙斯啊,我怎么没见过宙斯啊,小富婆去哪儿勾搭来的啊?”说着又往前凑了凑,高冈忽然伸手,按住千里眼胸口,把他往后逼。   “故事的主人公,来了。”   “什么主人公?”千里眼忽的瞪大了眼睛,“我他妈?我靠!这么巧?”   他双腿一哆嗦,快速跑到院子里去,待站稳,定睛一瞧,大金毛额头上赫然有一撮红毛,范围很小,不细看不容易发现。   大金毛对于这种“崇拜”的眼神习以为常,它慢悠悠走到叶的大瓷缸前,就这么个破烂烂的小胡同院子,愣是被它走成了秀场红毯。   宙斯前爪搭上瓷缸,探头去嗅,而后眼睛一眯,在瓷缸旁边坐下。它定定地看着千里眼和高冈,慢慢勾起一边的嘴角,最后把头一歪。   嚣张得不得了!   千里眼见这狗有灵性,回屋里拿了袋牛肉干,喂给它吃:“小东西你主人呢?”   宙斯并不理会千里眼,它跳到瓷缸上,两腿搭在口沿,单爪刨土,最后从瓷缸里叼出一只小布袋,将泥土抖干净后,郑重地放在叶面前。   叶打开一看,里面全是些零食,甚至还有几件小衣服。   “这都是你藏的?”叶问。怪不得它最近常来,原是把家当藏这儿了。   宙斯哼哼唧唧回了一声,都是它的。   是的,它离家出走了,主人最近打算给它改名字,还是个土名字,这它受不了。但主人完全不在乎它的想法,一意孤行。它无奈出此下策,以示惩戒。一定要让主人知道,它们狗界也是有尊严的!   千里眼被它逗乐了:“你这些衣服好看,也就只有这么好看的衣服,才配得上这么帅气的你。你主人是不懂得珍惜。”   宙斯瞬间竖起耳朵。   “他在哪儿?我替你教训他。”   宙斯坐直身子,眼神一凛:这位义士,大恩不言谢。   高冈在小布袋里面扒拉,尤其那些衣服,做工精致,还镶嵌各种玉石珠宝,价值不菲。他翻开衣领,里边缝了卡片大小的方布条,上面用金线绣着一串电话。   他拿出手机拨过去,电话很快接通,那头的人没发声,高冈思索了几秒,终于还是决定用普通话:“您好。”   “铁牛在你那儿?”声音有些哑,但很好听。   高冈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宙斯,看来就离家出走这件事儿上,这狗还是个惯犯,一通电话就能猜到和它有关。   他说:“是在我这儿,浮梁胡同23号。”   “算了,我和它缘分已尽。”电话随即被挂断。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了,正好又停电。有理由不码字了嘿 第38章 美第奇   十分钟后,院子里来了个奇怪的男人。   半长的金发梳在脑后,额角一绺卷毛,眉眼淡漠深邃,唇薄微红,如同一尊行走的米开朗基罗雕像。   然而在他脖子以下,却都是公园里遛弯老大爷的打扮――大裤衩,白背心,人字拖鞋,露出两条毛腿,手上还拿了一瓶二锅头。   一开口,便是标准的普通话:“浮梁胡同23号?”   院子里,宙斯在同叶玩闹,忽然听见男人声音,浑身一激灵。它原地打了个滚,撅起屁股,把眼睛埋进爪子里。   叶好笑地骂了句:“小怂包。”   男人进了门,弯腰捡起地上的小衣服,抖掉灰尘,自我介绍道:“洛伦佐・美第奇,我的名字。来到这里是为了......”他看一眼宙斯,狗子掉转头,拿屁股对着他。   男人继续说:“和铁牛再续前缘。”   “洛伦佐・美第奇?是我理解的那个美第奇吗?”千里眼有些吃惊。   意大利的美第奇家族,影响了整个文艺复兴运动的伟大家族,佛罗伦萨的统治者,这个在十八世纪已经消失的存在,居然还能让他碰见?   “旁支,勉强算有点关系。”男人蹲在地上,打开二锅头,在青石地砖上磕了两下,宙斯抬起头看他。   男人笑了笑,将酒一股脑倒在缀满玉石珠宝的小衣服上,又从兜里摸出一只打火机,眼带挑衅地看着宙斯。   宙斯当场炸毛,喉咙里呜咽,原地蹦跳起来。   “不过,我现在不用这名字。你们可以叫我――马奥运。”   马奥运扯过宙斯的后脖子,威胁它:“都跟你说过了,入乡随俗入乡随俗,我要给你改名字,你是接受不接受?接受这衣服就留着,不接受就只能烧了。”   宙斯又呜了一声,乖乖蹲在一边。   “铁牛不懂事,多有麻烦,还请见谅。”马奥运站起来,把宙斯的衣服搭在臂弯,透明的酒液滴滴答答落在地上。   见他要走,高冈掏出手机,从相册里翻出一张刚在胡同拐角拍的照片,放到马奥运面前:“这个涂鸦,是你画的?”   马奥运原已走出几步,看到这张图,脚尖一转回了来,他咧着嘴笑:“可算有人问到我了。”听他的语气,好像就盼着周围人都知道他的事。   千里眼一见有戏,忙招呼他:“渴了吧?进屋说进屋说。”   -   马奥运在沙发上坐下,他环顾四周,屋里沿墙都是书架,旧书码得整齐,书皮多有磨损褪色。屁股下的沙发绷了层绿皮,桌上千里眼泡的茶还冒着热气,从朱红窗棂往外,恰是叶刚种下的小石榴树。   “这件事......说来可就话长了。”他不知从哪里又掏出一瓶二锅头,打开盖,刚想喝又停下,用那双水灵灵的眼珠子看向叶:“你们这儿有蒜吗?”   “蒜?”不等她回答,宙斯屁颠颠循着味儿奔出门,到院子另一边的厨房叼来两瓣大蒜,流着哈喇子放在马奥运面前。   “小叛徒,比在自己家还熟。”马奥运一边怼它,一边剥开外衣,就着生蒜喝起酒来。   “我和这涂鸦的缘分,还要从北京奥运说起。我是在08年第一次到的中国,那年我十八,来看赛马。”   他打翻茶杯,用手蘸着水在桌面上作画,很快画出与涂鸦一样的内容。   “人面鱼纹――圆脑袋,嘴上是鱼纹。这是你们中国远古时候的一种神秘图案,很多人不知道,08年的奥运福娃,原型就是这小家伙。”   千里眼歪了头看――别说,还真挺像。   “回意大利后,我总想着08年那个夏天,所以没过两年,我又来了。这回是来读大学的,念中文,念了四年。遍布京城的这些涂鸦就是那四年画的。”   高冈一直靠在窗边,低头不说话。   千里眼说话比较直接:“你们美第奇家不是收藏古董的吗,会允许你做四处涂鸦的事?”   “你既然知道美第奇家族,就也该知道‘豪华者’洛伦佐。”马奥运打了个嗝,蒜味混了酒味,熏得千里眼想骂人。   他知道个屁,他顶多听说过美第奇。   “美第奇家族黄金时代的统治者――纵情享受、及时行乐是他的座右铭。就是人生得意须尽欢,我中文老师教的。”   “那你现在怎么不画了?”千里眼捏着鼻子,脸色发青。   “我成熟了嘛,谁年轻时候没叛逆过?”马奥运继续说,“大学毕业后,我还是不想回国,正好家里面给我送来铁牛,我就带着它四处游山玩水。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没再继续搞涂鸦。”   叶听了一会,问:“你喜欢这个图案?”   马奥运点头:“算是吧,和奥运有关,又充满神秘,很符合我洛伦佐・美第奇的气质。”   千里眼继续听他说话,等了半天没等来下文:“这就说完啦?”   “完了。”   “就这些?”   “就这些,”马奥运奇了,“不然你还想听什么?”   一直沉默的高冈从窗户边走过来,在手机上开了几个网页,都是三个孩子相继失踪的报道,他把手机递到马奥运面前:“这三个孩子失踪的地方,都有你以前画的涂鸦,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马奥运的神情一下子变了,白酒和大蒜被扔在一边。手在裤缝上擦了擦,伸出来,在触摸屏上划动,指尖略有停顿。   翻看完三篇报道,马奥运嘴唇开始发干,急忙倒了杯茶润嗓:“我可能......知道背后的人是什么意思。”   千里眼拉过凳子,不知不觉间靠近了些。   这回马奥运换了个语气:“我刚刚没有说,这图案原本用的地方,照你们中国人的说法,是不太吉祥的。都知道古时候的小孩容易夭折吧?那是中国的......我想想......大概是新石器时代,小孩子早夭后,大人就用一个大瓮,上扣一只彩陶盆,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棺材,小孩的棺材,里面装夭折小孩的尸骨。”   马奥运一直在观察高冈和叶。瞧着年龄都还年轻,应该是其中一个小孩的父母吧?难怪看着心情不大好,尤其孩子父亲,周身气场低沉得叫人害怕。他兀自摇头,可怜天下父母心哪。   他继续讲:“我们把这种棺材叫作――瓮棺葬,至于这人面鱼纹,就是画在彩陶盆上的装饰。你要去博物馆看,有些彩陶盆底部有个小圆孔,这是供小孩灵魂出入的通道,好叫他们与家人团聚。”   千里眼听得心里发毛。   “如果,我是说如果,案发地的选择真是有意而为,那么对这几个小孩子,就要做最坏的打算。那个......我知道这种事发生在谁身上都不好受,你们节哀。”马奥运看向叶高冈,眼底有说不出的同情。   千里眼长叹一口气,起身走到高冈面前,拍着他的肩膀道:“兄弟,我知道你心里难过,孩子养那么大不容易,说丢就丢,还凶多吉少。咱不能沉浸在过去对不对,你放心,哥门路多,一定帮你揪出凶手,不收钱!”   “千里眼兄说得对,回头我画个地图,早些年涂鸦的具体位置我都还记得,到时候交给警方,万一对方还要继续作案,正好可以来个瓮中捉鳖。至于你们啊,听我句痛快话,趁着年轻再生一个,这话听起来是无情了些,但还是有点道理的对不对?”马奥运又拿起蒜瓣,准备剥来下酒。   高冈侧开脸,正好撞上叶的视线,短暂的视线交汇后,他低头,翻出自己的证件放到桌上:“多谢,至于你们的好意,我先替家属收下了。”   马奥运放下手里的酒蒜,尴尬一笑,做了个抱拳的手势:“怪我有眼不识泰山,有劳了。”   -   离开浮梁胡同23号,高冈开车回到队里。   千里眼挖到的涂鸦有十几处,马奥运添了几笔补全,高冈把这些地方在地图上标出来,让人重点监视。   他不在队里的这段时间,第三个孩子被绑走的监控画面找到了。镜头没拍到脸,作案人把自己裹得严实,只有他带着孩子开车出城的画面。再往后,便没了踪迹。   所幸拍下了车牌号,高冈立刻着人去查,出来的结果并不乐观。车在半途被弃,孤零零停在农田里;作案人出城以后,换了交通方式,周围也找不出别的线索,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   技术部封锁现场,收集车内指纹进行比对,三个孩子的是对上了,可却始终找不到第四个指纹。   以现在的技术水平,不可能找不到一点痕迹,作案人怎么做到的?   “这种要监控没监控,要线索没线索的时候,要是有武侠小说里的百晓生、包打听就好了,问什么都知道。”一个年轻警员在旁边感叹了句。   百晓生、包打听......高冈心头一动,他还真知道有这样一个人。   -   再一次回到浮梁胡同23号,叶正打理着新收来的旧书。   今天是正常营业的日子,店里面稀稀拉拉有几个客人,蹲在书架边淘书。高冈掀起门帘,把外面的风带了进来,叶从书堆里抬起头,额前的头发垂落,脸上出了层薄汗,两颊泛着微红。   她眼睛亮亮的:“哎,稀客啊?”   高冈点头嗯了声,走进书店,随意拿起书架上一本旧书:“是,才两天不见的稀客。”   叶忍着笑瞥了眼他手上的书,夸赞他好眼光:“是《未央歌》,以前西南联大学生写的小说,现在市面上已经买不到了。”   “是吗?”高冈挑眉,他看了眼价格签,打开手机,扫码付款:“那现在归我了。”   “来找我不只是为了买本书吧,你大忙人一个,这回又是工作上的事吗?”叶起身给他倒水,招呼他到沙发上坐。   高冈翻开刚买下的书,粗略看了眼,然后说:“我来是想问问千里眼的事。”   叶把玻璃杯推到高冈面前:“怎么不直接找他?”   “直接找他?怕是会给我提些莫名其妙的条件,不过我想他应该不敢坑你,我就不一定了。”   叶笑起来:“难说。千里眼这人别听他说得好听,杀熟这种事他最没有心理负担的。”要不是周一那天她损了一下千里眼,说不准要找高冈要些好处,才肯告诉他涂鸦的事。   高冈合上书,无意识地摩挲着书面。叶注意到他的动作,目光落在他的手上。十指修长、骨节分明,手背青筋凸起,一直往小臂上延伸;皮肤不太细腻,手心里隐约可见练出来的茧子。   若是被这样一双手握住......   应该很有安全感,叶想。 第39章 机车   “说起千里眼,就你了解到的,他的眼线网有多大?打个比方,我在一块农田里发现嫌疑人踪迹,千里眼他,有没有可能找到一些目击者?”高冈试探着问。   叶思索了一会:“这个说不准,对他有用或者他感兴趣的,他的网就大;他要是不感兴趣,比如说你们警察破案的事,我认识他这么多年,就没见他上过心。所以你要想找他帮忙,可能没多少有用的信息。”   “你误会了,”高冈笑了笑,“我要找的不是他。”   叶抬头看他。   他收起笑,直直盯着叶的眼睛,认真道:“我要找的是你。”   说千里眼不上心他们破案的事,他是不信的。这座城市那么大,千奇百怪的事不少,十有八九都是犯罪案件。甭管他惊天大案还是鸡毛蒜皮,都是警察要管的事。   千里眼他再能,能避得开这些事?顶多是绕开警方,尽量不过多干涉,免得引起他们注意罢了。   就说周一那天,他把证件亮出来,马奥运还好,还能继续和他打哈哈。千里眼就一句话都不说了,估摸着想早点离开吧。   这家伙,藏得够深。   叶倒是没想过这一招,她沉默不语。   “在重庆那会你提到你父母的事,我回来后查过卷宗,这案子人证物证齐全,凶手也供认不讳,按道理是不可能翻案的......”   “我没想翻案。”叶打断他,“遇害的是生养我的父母,我是现场唯一的目击者,凶手她就在我面前吃人。”   她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可是凶手与你父母无怨无仇,她供词里说是为了发泄压力,你信吗?你目睹现场的时候,你的父母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对吧?你其实并没看到凶手杀人。”   说着他从随身带来的包里取出一份文件,上面记录着一个女人的基本信息。   “这上面的信息,你应该在八年前就看过了,我再给你复盘一下:凶手叫齐小莉,五十岁,温泉馆员工。十多年前在儿子读初中的食堂上班,后来儿子毕业了,她就去福利院照顾小孩子,福利院关闭以后才去了温泉馆做事。生活是拮据了点,可这样一个人,突然变得这么凶残,仅仅一个发泄压力的理由,你要真没一点想法,就不会孤身一人去重庆。”   “要是凶手另有其人,你们怎么办?承认这是一起冤案吗?证人、警察、法官,所有人都是共犯,对吗?”   高冈垂下眼:“是冤案就平反,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那八年前负责这起案子的警察呢?他会怎样?”   “办案的警察是我师父。”高冈的语气极其平淡,毫无充满巧合的喜悦。   叶抬眼看他,心底蓦然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已经牺牲了,就在四年前。”   叶手一软,整个人晃了晃。她想起当年无助的时候,把那老刑警当作救命稻草,若不是他,她一个十七八的小姑娘早就崩溃了。   “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与我合作?”见她不说话,高冈追问:“不管凶手是谁,你就不想知道真相吗?你父母的案子,没有确凿证据前要翻案,难度不小,所以我只能以私人身份在工作之余进行调查,你同我合作会更方便些。”   “要我怎么做?”   “明天警队见。”   -   早上九点,日头已高。   高冈坐在门口台阶上,膝头趴了只猫。   这猫是附近的野猫,也是近来才有的,第一天来的时候,他想起当初在重庆看到的那只,在路旁的桃花树下,一人一猫,好看得不行。   他于是把这猫留下了,队里人都喜欢,办案累了的时候,看见这猫,也轻松一些。   几个同事在门口抽烟,熬了一宿,醒醒神,待会还要接着熬。高冈看过去,抱起猫晃了晃,眼神警告他们:“有猫呢,去一边。”   同事们笑了笑,齐齐走到门的另一头,继续抽。   高冈这几天也是没怎么睡觉,现在有些累,闭了眼休息一会。远处传来轰隆隆的声音,且越来越大,似乎是朝着警局这边来的。   他动了动,眼睛在明晃晃的阳光下闭久了后,再睁开,触及的一切都是钢蓝色的。   一辆重型摩托从岔路过来,油门的声音越发清晰,隐约闻见机油的味道。   来人坐在摩托上,长发扎成一条辫子,穿着紧身牛仔裤;近到眼前时,她整个身体离开座位,脚踩离合,手往后拉,重心向后,人在车上轻微弹了两下。   机车就在高冈眼皮子底下翘起了头。   持续了好几秒,重重落在地上。风鼓起他的衣服,猎猎作响,空气中满是嚣张的味道。   几个同事站在一旁,忍不住感叹一句:“酷毙了。”   叶从车上跨步下来。摘下头盔夹在胳膊弯里,她抬头,一眼便瞧见门口的高冈。   “久等了吗?”她冲高冈扬了扬下巴。   “还行,不算太久,你的车?”   叶点头道:“只是出远门才骑,声音太大,容易扰民。”   高冈的几个同事虽不认识叶,但看她与高冈相熟,便多嘴玩笑几句:“今天不怕扰民了吗?”   叶笑:“不能吧,他今天要办案的话,应该不会在城里吧?难不成我猜错了?”他前一天不还说在别人的田里找到了作案车辆,这城里难不成还有这么大一块田啊。   高冈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道了句:“没猜错,我们现在就出发。”   话音一落,他把猫放到地上,走到重型机车面前,摸了摸车头:“川崎?不错,挺适合你。”   “你会?”   高冈挑眉:“怎么着,看不起我?”   “哪敢啊。”叶一边说着,一边从后座下面取出备用头盔,扔给高冈。   他接过戴上,跨上机车,眼神示意叶坐上来。   “咱今天就骑着车去办案。”他笑着说。   -   叶感慨万千:“从小到大除了我爸,还没别的男人载过我。”   高冈骑着车,风迎面灌进衣服里,四周都是风的声音,勉强能听清叶的话:“你爸以前也骑机车?”   “不是。”叶知道骑车的人听不清别人说话,她努力放大声量:“我爸骑自行车的。”   高冈还是听不清,叶张了张嘴,把原本要说的话咽回去了:“算啦,以后再说吧。”   这句高冈听见了,他侧过头问她:“你这些年是不是憋太久了?”   “啊?”   高冈笑起来,笑声混进风声里,再四散开去。他重复一遍:“我说,你是不是有些话憋心里太久了,想找个人倾诉一下?你说吧,我在听。”   “不说了,耳朵信号不好。你听不见,我也听不见。”她这句话,倒隐隐有些撒娇的意味。   “你这样。”高冈轻叹,左手伸到后面,一把握住叶的手往前拉,好叫她环住自己的腰,他继续说:“把脸贴在我后背上,那样我能听见。”   叶迟疑了一下,慢慢向他靠拢,脸颊挨上他的后背,把那被风鼓起的衣服给压了下去,就像小时候一样。她伸出另一只手到高冈身前,抓住自己的手腕,将他紧紧抱住。   “我读书的时候,我爸骑自行车送我上下学。他一般起很早,到厨房给我妈准备早饭,然后把我从被窝里叫醒,蹬着自行车把我送去学校;真是特别早,天都还没亮呢。学校附近有个面馆,我们早上吃那个,我记得特清楚,隔壁桌每天都有四五个初中生,聚在一起抄作业。我爸老叫我别学他们。”   “你大学在哪儿读的?”高冈插一句。   “A大,怎么了?”   没等来他的回应,她只好继续往下讲。   “放学也是我爸来接,那时候的夕阳特别美。我读小学那会是世纪之交,新世纪刚刚开始,我就记得我爸爱穿白色的上衣,都被染成了晚霞的颜色。我们家住胡同,我妈的旧书店离这儿很远,以前她一个人拉扯我舅舅长大,那时候是住在书店里的;后来有了我,就从书店搬出来了。书店到傍晚就会关门,她要赶回来给我们做晚饭。”   高冈嗯了一声,回应着她。   “你知道吗,她喜欢在小院的藤架下做饭,每次我和我爸骑着车从外面回来,就能看见她在晚霞中忙碌的身影。碎金一样的阳光撒在她身上,周身都是透明的......可他们都离开了,这几年我常怀疑这些记忆到底是真的,还是我自己臆想出来的。我真的好羡慕我身边的人,当他们拼命往前冲的时候,不管结果是好是坏,只要他们回头,永远会有一条退路。”   高冈控制不住,伸手握住她,拇指轻轻摩挲着她的掌心。   “可我不行......我没有退路。”   她把头埋在高冈的后背上。后背传来一阵湿意,还带着滚烫的温度。   “说出来就好了。”高冈拍拍她的手,“快把眼泪擦一擦,我们到了。”   -   叶抬头,眼前是一望无际的麦田,麦子已经熟了,微风下泛着金光。麦田正中是一辆空车,周围拉上了警戒线,田垄边蹲了一排村民,远远在那儿看着热闹。   一个皮肤黢黑的大块头见到高冈,从现场下来:“冈爷。”   高冈点点头:“情况怎么样?”   “还是没有进展,不过好消息是车里面没发现血迹。”他如实描述,眼光瞥见一旁的叶,一脸疑惑:“这位是?”   “这是叶,帮我们提供线索的。”   他侧过身向叶介绍:“这我徒弟,叫他胖大海就行。那边拿着电脑做记录的是金丝儿,也是我徒弟,你在重庆见过。”   胖大海双眼一亮,敢情这姑娘就是重庆那个啊,她的事金丝儿都给他来来回回讲过好几遍了,百闻不如一见,真是不错。   “好了,说正事。这边的工作还有多久才完?”   胖大海回他:“快了,技术组的搜证工作已经收尾了,之后就把车拖回去。”   “动作都利落点,现在是收麦子的时节,别耽误人家。”   “那是绝对的。”胖大海一拍胸脯。   -   叶绕着田垄转了一圈,踢了一路的小石头,最后转到高冈面前:“我说,你们警方都找不到线索,我就一普通守法好市民,你真指望我能提供有用信息?”   “你给千里眼打个电话试试?”   得,又要给他免半年房租。   叶当即给千里眼打过去,电话“嘟”一声接通:“千里眼,你现在马上给我去打听......”她捂住手机,问高冈:“这哪儿?”   “邻省的李家村。”   “去打听李家村一带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事。你不是号称北千里吗,这么简单一件事,应该没问题吧?”   她看了眼高冈,勾起嘴角,笑着拔高声音:“我告诉你啊,免房租就别想了,这回是给警方办事,你要敢坑我,你死定了。”   她还着重在“警方”两字上面强调了一下。   高冈无奈,他那点小心思又被她看穿了。   看她挂了电话,高冈叹气:“你这样,会把他吓跑的。”   “不会,他还不敢不听我的。”叶收起手机,看着这蓝天白云和金黄麦田,心情突然大好。 第40章 电台   确实如叶所说,千里眼认认真真做了调查,没几天就给她打电话来,可结果却并不如人愿,他在电话里恨恨地说:“这回我是栽在你手里了!”   “我砸你招牌啦?”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千里眼就来气:“我这么多年的招牌,还真就砸在你手里了!你问的那个李家村,我什么都没查到。”   他这回动用了各种手段,但李家村这一带着实偏僻,麦田一旁虽有通向城内的公路,可打那附近路过的,或是车辆,或是村民,都打听不到任何奇怪的信息。   偶有几条模糊的线索,追到一半,却突然断掉,最后还是无疾而终。   他问叶:“你查的这事儿,和自己没什么关系吧?”   “没有,只是帮人忙,怎么这样问?”   千里眼顿了顿,语气敷衍道:“没怎么,我就是奇怪警方找你做什么,别的倒不重要,我就是生气你知道吧,你想想我这口碑!口碑很重要的,现在我就有一种挫败感,你明白么?”   那还怪不好意思的,她开解千里眼:“我就说嘛,警察都找不到的线索,你怎么可能轻轻松松就找到了?看开点,不是大事。”   这算安慰?这是人说的话吗!千里眼一气之下挂了电话,还把她拉进黑名单:就在小黑屋先待两天吧你。   千里眼前脚挂断电话,高冈后脚就打进来。   叶看着来电显示,冷笑两下,来得正好!她按下接听键:“大事不好了!”   “怎么了?”听她语气惊慌,高冈紧张起来。   “李家村那边什么都没查到,而且,我还被千里眼拉黑了。”   还以为是什么事呢,高冈笑了一声:“你现在在浮梁胡同吗?”   “你这话说的,浮梁胡同是我家,我不在这里在哪儿?”   “那你收拾一下,到门口来。”   嗬,听他的口气,这怕不是来她家了。叶稍稍整理了下,踩着拖鞋就出去了。到门口一看,果然如她所料,高冈靠在墙根下,手揣在兜里等她。   她探出头,往两边看了看:“就你一个人?”   “我今天休假,你要没什么事,我带你出去逛逛。”他目光落到叶的脚上,皱起眉:“你把鞋子换掉。”   “逛什么?逛街啊?不去不去。”说着她就要关门。   高冈直了身,从墙根下走来,在距离她几步远的地方站定,说:“你想逛街我还应付不来呢,我是想,带你去一个地方,以前破不了案的时候,我常常在那里放空自己。”   嗯?放空自己?秘密基地?   叶似乎嗅到了八卦的味道,她挪一挪步子,甩掉拖鞋,两脚一蹬,换上外出用的鞋子,跨出小院,再两手合门、上锁,整套动作一气呵成。   她撩了撩头发,示意高冈:“我好了,出发吧。”   高冈转身往外走,任叶跟在他后面。走了一会儿,她没忍住,问他:“我们......走着去?”他像是没听见,既没回头,也没回话。   没等来高冈的回应,叶讨了个没趣,只好给自己打圆场:“走路好啊,走路锻炼身体,倍儿棒!”   前面的人仍是毫无反应,叶眼神飘忽,思绪渐渐拉远,一会儿看看两旁的屋顶,一会儿瞅瞅墙角的杂草,路面散落着一些树叶,她一脚踢去,发出沙沙的声音。   高冈突然停下脚步,她差点撞上。只见他抬起手,往路口一指,叶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岔口那儿正停着一辆黑色别克商务车,他转头看她:“坐车去。”   -   一骨碌爬上副座,她问高冈:“这你的车?”   高冈嗯了一声,确认她系好安全带后,踩下油门,启动车子。   叶像个好奇宝宝,摸一摸干净简单的内饰,又捋了捋车头挂的檀木色穗子:“你挺爱车的嘛,怎么不买辆帅点的?”   “帅能当饭吃吗?”高冈笑她,“我这车是办案用的,蹲点、跟踪都需要它,别的不重要,低调抗造就行,太扎眼的,不合适。”   “说得对,在我这儿帅是不能当饭吃的,别人难说。”叶觑他一眼,这话说得她自己都心虚。   别人怎样她不清楚,反正长得帅的人,在她这更吃香。   帅不能当饭吃?狗屁哩!   怕被他看穿小心思,叶赶紧转移话题:“这边找千里眼帮忙,没找到线索,你那个案子怎么办?还能理出头绪吗?”   高冈余光瞥她一眼:“我那边还是有头绪的,找了个靠谱的同事查这事,你不用担心。”   -   车一路向西,一直开到一个天然水库前。这边常有人在湖边搞野炊,也有不少拍视频的,到了春夏季节,草坪上还有好些小孩子放风筝,好不热闹。   “这几年热闹了点,以前都没什么人,这个地方就我自己知道。”   高冈带着叶绕过草坪上的人群,来到湖边。湖水清澈见底,显出一种有层次的颜色来。他一指几步开外的大石头:“我就坐在那里,看着满溢的湖水,没人打扰的话,能看一天。”   叶问:“那个时候,你在想什么?”   “什么都想,主要是工作上的事,想受害者遭遇到的伤害,想作案人的动机,有时候也想想自己做警察的初心。”   叶的目光越过湖面,看到对面小山坡上的松树林,树林后长了一片白色野花,落在绿绒毯上,像熠熠的星光,点缀着深深浅浅的笼罩在光影里的山坡。   “知道为什么带你来这儿么?”他问她。   她摇了摇头。   他侧开脸,双目直视前方。明晃晃的太阳落在水面,变成了细碎的星星,星星的光倒映到他身上,点亮了他的鼻尖、来到他的眼底。他说:“四年前,我听过你的节目,在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   叶心念一动:“你说的是电台那个?”   高冈点头承认。   他不说她都要忘了,大学那会她家的胡同还没拆,不像现在还可以收收房租吃喝不愁。那几年学费、生活费都要自己挣,舅舅在国外潜心学术,自己都顾不上,更没法关心她的生活。   好在她什么都会一点,不耽误学业的前提下东搞西搞,赚了一笔小钱。大四时候,就有小半年在电台做主持人,听听陌生人的留言,与他们聊聊生活中的烦心事。   没来由的,叶觉得心脏的某一处在跳动。她的身体好像随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在变化,变得轻飘飘,似乎坠入云端,又像是被温暖的海水包围。既感觉耳畔都是呼啸的风,周身飞速闪过如丝的云朵,又觉得,自己透不过气来,好像急切地需要游到海面,大口地呼吸。   高冈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那时候,师父刚在一次任务中牺牲,凶手一直没找到。我从警好几年,破了那么多起案子,偏偏就破不了师父的。”那会儿是冬天,他就坐在这里,湖面结了冰,大晚上的,月光很亮,都能看到冰面下微微涌动的水流。   “我开始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那块料,当时心头莫名有团火,就躺在湖面上,周围太安静了,就想找个人说话,又不知该找谁,就在手机上随便打开一个电台,就听见你读信的声音。”   叶只记得,去电台做主持人是最让她放松的工作,每晚倾听来自陌生人的烦恼,对于她,也算是一种情绪的宣泄。   “我当时说什么了?”   高冈摇头:“不记得了,只觉得这主持人声音好听。”他记不起内容,不记得那些陌生人说了什么,她又回复了什么,只是在那晚听到她的声音时,涌起的那种情绪,他一直留在心里,记到了现在。   当年的他躺在结冰的湖面,望着漆黑的天空,脸上忽然一阵凉意,落了几片雪花在他眼底,慢慢地吐出一口气,就听见手机电台里的她说:“下雪了。”   她沉默许久,电台的声音在雪中沉寂了。高冈一骨碌翻身起来,抖落身上的雪屑,远处的山坡里传来清亮的鸟鸣,他看一眼,转身离开。   后面的半个月里,他成了她的忠实听众。   时近元旦,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好多听众来电感谢主持人半年的陪伴,温暖了他们一百多个日夜。   高冈只觉得,在她声音里藏着雪夜里的一场雪,落在阳光照不到的地上,整冬不化;但若是落在有温度的人身上,却又倏然消失了,热烈而又毫无保留。   就好像是,她的声音温暖着电台听众,而他们的故事也温暖着她。   -   “那么,凶手后来抓到了吗?”叶问了一句。   高冈没直接回答,从湖岸捡起一块鹅卵石,往水面掷去,石头在水面上连跳四下,最后沉入湖底。湖面上的涟漪一圈圈荡开,互相交叠、相撞、消融。   “找到了,是个地下组织,暗网交易。”他拍掉手上的泥土,“有人买了他的命。”   再说下去,好像又不太合适,叶没有再问。   一道突兀的手机铃声打破他们之间的沉默。   口袋里的电话不停振动,高冈接起,听了一会,他脸色一变再变,急急往车上赶。路过叶时,冲她丢了个眼风,示意跟上。   两人赶到路边,弯腰钻进车子,拴好安全带,高冈一踩油门,车飞快驶出。叶注意到车是往郊外开的,却并非上回的李家村方向。   看他严肃成这样,她忍不住问:“怎么了?”   “城外的考古工地出事了,需要总队的人过去。”他看着前后方路况,连超了好几辆车。估摸着那边的情况不容乐观,休假也要上赶着催他。   他神情认真:“抱歉,情况紧急,我现在没法送你回去,只能到那边再安排。”   “我没事,你办案要紧。”叶回道,她一直盯着窗外,脸色微微发白。   -   车很快开到目的地,四周拉满了警戒线,这考古工地位置偏,隔了老大一段距离才见有村落,因而不像上回在李家村,附近没有闲杂人看热闹。   高冈让叶待在车里,一个人下了车,去到现场。胖大海远远瞧见了师父的身影,擦擦汗,心头的石头落了一半:可算是来了,他们经验不够,这案子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等师父走到面前,他才发现车没关,再一瞧,里面好像坐了个人。他指了指车:“那是......”   “一个朋友。本来该我送她回去,没来得及。待会回城的时候,你让人捎上她。”说着脱了外套,换上队里的装备,绕过警戒线进去。   金丝儿抱着电脑快步过来。   “什么情况?”   金丝儿一推眼镜:“死者一共十三人,凶手用了刀、斧一类的凶器,几乎刀刀致命。其中有十一名死者是在队员宿舍遇害的,一个死在从宿舍到文物库房之间的路上,剩下最后一个,是在临时的文物库房。我们核查了最后这个死者的身份,是他们的考古队领队,叫孟冠礼,四十岁,还是个大学教授。”   高冈点点头,一路走到队员宿舍,不用走近,门口已然浸满了尚未干涸的血,屋内的惨烈程度,可想而知。现勘和法医在里面忙碌,高冈探头看了一眼,接过金丝儿递来的口罩,戴在脸上。   整整十三条生命,凶手何其凶残!   “还有呢?”高冈又朝临时库房走去,中间路上还扑伏着一具尸体,有同事做了隔断,在收集现场证据检查尸体。   他们只得绕过警戒线,往库房走,那边除了是第一现场,还储藏有刚出土的文物,更得小心些。   金丝儿舌头上打了个结,他虽还跟着高冈破案,却也不是初出茅庐的小菜鸡,但像今天这样的情况,他也不知该如何描述,最后他只说:“库房那边有些不同,以我的能力,看不大懂......”   “明白。”高冈来到库房门口,这才知道金丝儿说的“看不大懂”是什么意思。   库房里沿墙放了一排排的货架,上面摆满了刚出土的文物,都是些灰扑扑的瓶瓶罐罐,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看起来并没有珠宝玉石之类的值钱东西。   房间很大,有两进,摆满文物的货架在里间,外面辟出一个小空间,被考古队员当作进行清点工作的临时工作台。   死者孟冠礼屈身躺在进门处,后背、脖子、后脑勺都是被利器砍出来的伤口,血流了满地。奇怪的是,凶手在孟冠礼两臂之下垫了两条死鱼,法医检验时发现,孟冠礼口中还置有鱼尾。   有警员蹲在地上,按照血滴接触地面的角度进行连线,模拟出血液飞溅的轨迹,所有的轨迹最后集中于一点――是工作台。   负责警察指着这里,向高冈解释:“这里是血液喷溅点。”   所以死者是在工作台上工作,凶手从背后袭击,死后尸体被进行了二次摆放,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高冈扭头问金丝儿:“里面库房有检查吗?缺少什么没有?”   金丝儿抿一下嘴,摇了摇头:“文物登记册被凶手带走了,这货架上的瓶子罐子,长得都差不多,暂时分辨不出来。”   “电脑呢?数据要是存在电脑......”他止住话头,视线落在房间另一边的电子设备上――全被凶手砸了个稀巴烂。   从库房里出来,胖大海在门口等他们,神情十分严肃:“冈爷,有新情况。”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早上线,忽然收到编辑的短信,颤巍巍点开,竟是催更噩耗。于是坐立不安,抓耳挠骚,终于赶出一个肥肥肥肥肥章。   现在,我解脱了,我快乐了,我要把催更的消息拉黑了。 第41章 文物局   胖大海上前一步道:“第一个发现现场的,是给队上采买物资的。每天早上天不亮就来,他说这支考古队不止十三人。”   “不止十三个?”金丝儿迅速打开电脑,补充记录。   “是,还有一个,是实习生。”   这时候,现场技术员从库房里出来,直直从他们面前跑过,刚跑出几米远,急忙刹车掉转头,回到高冈面前,说话还有些喘:“高队,刚做了指纹扫描,除了死者的指纹外,还有一个,来自一名年轻男子;远程系统识别出了他的身份,是个在读研究生,就是死者孟冠礼教书的那所学校。”   “孟冠礼在哪儿教书?”   “A大。”   -   叶独自个坐在高冈车里,百无聊赖,只好放平座椅,躺上面睡了半小时。叫醒她的是金丝儿,站在车窗外面,敲打着玻璃。   她抹了把脸,看一眼时间――已经中午十二点了。   金丝儿从车缝中伸手进来,替她摇下车窗,把盒饭递给她:“冈爷还在忙,他让你先吃点,垫垫肚子。”   叶接过盒饭,向他道谢。拿到手放在膝盖上,看了看车内空间,觉得在他车里吃饭不太好,于是拉开车门,下了地,像其他警察一样,就蹲在路边解决午饭。   金丝儿见状,转身离开了一会,回来时手上多了一份草莓蛋糕,一层奶油一层草莓,红红白白的,品相特别好。   这是他女朋友做的,听说他要出任务,一大早就起来,把前一天做的蛋糕全塞他手里,好叫他和同事们分着吃。   谁知叶一见到这蛋糕,迅速放下盒饭,跑到车子后面,捂着嘴干呕。   金丝儿一头雾水,不知道她怎么了,想要跟上去,却被叶叫住:“你别过来......也不是,你先放下手里的蛋糕,再过来。”   这蛋糕有什么问题吗?金丝儿虽不明白,也还是把蛋糕放到盒饭旁,往她那边走去。   叶脸色缓和了些,向他解释:“抱歉啊,我就是对这种红红白白的东西,有些后遗症,一看到就要吐。”   原来如此,金丝儿理解她,做警察这几年,他见过不少这种情况。都是以前遭遇了一些事,当时没什么异样,过后不久便有了征兆,比如对某种现象过于敏感,或者对类似的事有应激的反应。   只是不知道叶是碰见了什么事,让她变成这样,金丝儿倒也识趣,并不多问。   用过午饭,金丝儿继续去忙,叶虽不能靠近现场,但看了这么久,大概也知道,死了一整个考古队的成员。   这事太大了,遇害人数多不说,死的人也都不简单,更别提这还和别的部门扯上了关系。   叶有心帮忙,到底不是专业的,也就只能想想,实际上什么也做不了。她实在无聊,挪到驾驶座上,高冈车钥匙没带走,她于是把车门关好,启动车,掉头沿来路慢悠悠开着。   透过窗玻璃,外面是长满野草的平原,绿一块黄一块的,实在没什么美感。她看离工地现场远了,停车下来,从小路过去,往长着草的地方走。   打开手机相机,对着前方随便拍了几张,拍完,收好手机回到车上。又在周边转了几圈,最后到村里小卖部买了几箱水,准备带回去给他们喝。   这帮家伙,忙起来什么都顾不上,水也喝不上几口。   在等店主搬水的当儿,她随意聊了几句。这里的村民还不知道工地那边发生了什么事,虽说听到了风声,知道来了群警察,但也只以为是文物失窃一类的事儿,没往更严重的地步想。   闲谈中,她大致知道,这边的考古工地最早是村民发现的,那一片时不时能找到些碎陶片,掺了蚌壳碎或者云母,细看还闪着彩光。   村民们觉得这该不是普通的东西,于是上报给政府。等到考古队一来,一铲子下去,便又是发现了一个新的遗址。   村民们知道那考古工地是不会随便叫人进去的,以前也有人凑过热闹,结果却大失所望,就见到他们拿一把小铲子,挖出来的东西全是瓶啊罐啊、石头什么的,那正正方方的土坑里面啥也没有。渐渐的便少有人去,到现在,几乎不见他们好奇了。   叶载着一车的矿泉水回了现场,就放在警戒线外面,渴了自取。   胖大海告诉她,高冈打算让警队的人捎她回去,可大半天了,一个走的都没有。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头,胖大海见她会开车,想了想,干脆让她自己开冈爷的车回去得了。   他穿过警戒线,给高冈商量了下,后者略一沉吟,随后点点头:叶那边他倒是不担心,她要愿意走,把车开回去,到时候他再去找她拿车也行。   叶没有异议,她本也有这么个打算,只碍于这里不是她随便提要求的地方,不便开口,才一直拖到了现在。   -   回到了浮梁胡同,车进不去,只能停在路边。估计高冈第二天就会来取车,暂时停一晚上,应当没什么问题。   谁知一连三天,车主人不仅没来,而且电话都打不通。她无奈,再不来,再不来这车恐怕就要被交警拖走了。她只得开了车,直奔警队,打算把这车丢到他们停车场里去。   可真是赶上巧了,到了警队,恰好在门口碰上高冈。才三天不见,他已像变了个人,脸上难掩倦色,胡子拉碴的,看来是没休息好,难怪一直没来取车。   见到她来,高冈闭上眼活动两下眼珠,强打起精神,招呼她进来坐一会。与她简单聊了几句,本想再倒杯水,被她拒了:“行了,忙你的去吧,要喝水我自己来。”   她既然这样说,高冈也就不再管她,继续去处理考古队那桩案子。   在临时文物库房里发现的指纹,属于一个叫林颉知的考古研究生,也就是送物资的说的那个实习生,因为刚来没多久,所以队里资料上暂时还没有他。   这边刚对林颉知摸了底,那边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就出来了,孟冠礼大概于凌晨三点至四点这个时间段遇害,而剩下十二个人,则比孟冠礼晚了有半个小时。   凶手杀孟冠礼时,有听到动静的,起身往库房走,于是被凶手一并杀害――这是死在库房与宿舍之间的那个。   而剩下的十一人,大多是在睡梦中遇害的。根据现场的情况,偶有几个被同事遇害的声音吵醒,其间挣扎过也搏斗过,却敌不过有备而来的凶手。   开会的时候,大家都在分析凶手的动机,目前得到多数认可的说法是:凶手杀人应当不是出于私怨,他的目的可能是文物库房,虽无法肯定,但里面应当是少了一些重要的文物,凶手拿走登记册、破坏数字设备,就是为了不让警方知道他拿走的是什么。   到底是怎样的文物,要叫凶手如此忌惮呢?   有人问了句:“可是我搞不懂,凶手为何要把孟冠礼的尸体布置成那样,又为什么不对另外十二个人做同样的处理。”   高冈揉了揉眉心,手掌向上,冲金丝儿招了招:“我们是不懂,但有人会懂。”   金丝儿立刻把一只透明密封袋递过来,里面装了一只还带着血迹的手机。   “这是孟冠礼的手机,我在里面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人:就在他遇害前,凌晨两点半的时候,他还在与这个人联系。”   “内容有什么?”   “极其正常,都是孟冠礼与同事关于工作上的信息来往,主要是......学术问题。”   正说着,一阵敲门声打断他们的谈话,来人推门而入,在众人脸上扫视一遍,最后落在高冈身上:“高队,张局找。”   高冈冲他点头,对众人说了句:“你们继续,我一会回来。”   一路赶到市局,往里走到一间紧闭的办公室前,敲门进去:“张局。”   屋里的人手上拿着一只小紫砂壶,泡了茶,就嘴喝了一口。   见高冈进来,指了指一旁的沙发,示意他坐下。   “这两天你辛苦了。”张局走到办公桌前,拿起桌上一份文件,递给高冈,“只是恐怕,你还得再辛苦一段时间。”   高冈接过文件,迅速扫了一眼,落到最后的盖章处,那里印着有几个字:文物局。   “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这起案件的重要性。这是文物局给我们发来的函件,死者都是业界人杰,领队更是著名的学者,这事在他们那个圈子造成了极大的轰动――当然,这案子里中有些蹊跷,为了不造成恐慌,也为了不形成无谓的压力,这事没有大肆报道,以免外界给你们带来不必要的干扰。”   “张局有心了。”   他摆摆手:“文物局发函件来,不仅仅是要催促我们尽快破案,还有一点,案发现场的文物,他们想要立刻进行转移保护,但对我们来说,那里是第一现场,暂时还不能破坏。这个事,你怎么看?”   早在案发第一时间,文物局就要求转移文物,进行妥当处置,被他给拦下了。他们有派专员进行二十四小时看守,不必担心人为因素造成伤害,但现场勘察避免不了化学物品,文物又这么凭空暴露在没有保护的环境下,再不采取措施的话,文物局那帮老家伙,怕是要生吞活剥了他。   高冈思索了一会:“既然他们关心这案子,从另一角度想,若我们破案需要他们帮助,是不是可以开一路绿灯?”   张局并不言语,既没有承认,也没否认。   “我想向他们借一个专家,协助我们进行库房清点,这个环节是目前破案的关键,倘若没法弄清楚凶手带走了什么、从哪儿带走的、怎样带走的,那么,进行文物转移势必会与我们的工作矛盾。”   “可以,找他们要专家到市局来,这不是问题。”   高冈补充:“要能去现场的专家。”   “嗯?听你的语气,是已经有了人选了?”   高冈点了点头:“我在孟冠礼手机里发现与他联系最多的一个人,名字叫陆清野,也是A大教授。”   作者有话要说:  敲锣打鼓给隔壁打广告,我们陆老师入股不亏,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啊! 第42章 陆清野   从张局办公室出来,回会议室收了个尾,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准备直奔A大。学界自然是希望那些文物越快保护越好,对于那群嗜文物如命的人,要是不加快动作,保不准要跟他拼起命来。   往门口走,发现叶居然还在,他稍稍有点诧异。   见高冈出来,叶注意到他手上拿着车钥匙:“这是要出去办案?”   “去A大找一个人。”   “你自己开车去吗?”叶看着他满脸倦容,有些不放心。   胖大海从后面跟上来:“我开我开,冈爷你几天没休息了,在车上睡一会吧。”   叶想了想,拉住胖大海:“让我去吧,你这不算正式办案,我可以跟过去的对吧?”   胖大海犹豫了会,看一眼高冈,他似乎也在考虑这事。   估计有戏,叶心念一动,趁热打铁补了一句:“我是A大毕业的,对里面熟,你要找人也方便。”   “那敢情好!”胖大海抢过高冈手里的钥匙,塞给叶:“那就麻烦你了。”   -   上了车,高冈实在没忍住,靠着副座睡了过去。好在叶开车稳,也没颠簸,一路上睡得很好,快到A大时,不等叶叫他,自己先醒过来了。   她一边看着路况,一边用余光瞥他,这人恢复真快,才只睡了一个钟头,精气神就回来了。   “去A大找谁啊?”   高冈手撑着座椅,坐直身子:“陆清野,认识吗?”   “他啊......”叶打着方向盘,在路口转弯,“他是我们学校的名人,好多学生抢着上他的课。听说前不久结婚了,真是奇迹,以前我们学校论坛里都说,他这种人,想象不出结婚是什么样子。”   “为什么?”高冈来了兴趣。   “还能为什么?就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人,你让他下凡一次,稀不稀奇?”车开进A大,叶放慢了速度。   “这么夸张,看着也就跟我一样啊。”   叶随口问了句:“你见过他?”   高冈笑:“岂止,他婚礼我还去了。”   “cao。”前方路上突然出现个学生,一个急刹车,叶在路边停下:“怎么回事啊?”   高冈活动了下脖子,骨头咔咔作响:“也没怎么,从重庆回来后,我接了个案子,事关文物走私,就找了个正在服刑的走私贩了解情况,他和你们陆教授的新娘有点关系,所以婚礼当天我去围观了一下。”   叶重新启动车辆,不由得笑出声:“说了半天,连人家礼堂都没进去,喜酒也没喝上吧?”   高冈也笑:“我喝他的喜酒干嘛,要喝喝我自己的多好。”   “得了吧,连女朋友都找不到,还妄想喝喜酒。说起来,新娘长得怎么样?”能把这A大一枝花收入囊中,那姑娘应该不赖。   “你放心,你们陆教授这朵鲜花,可没插在牛粪上。他家那位长得跟幅古画似的,不愧他教考古学。”   正说着,车开到一栋小楼前停下,朱棂灰瓦,彩画贴梁,阳光照着屋檐,梁枋上的金箔闪着微光。   “到了,下车。”   -   敲门进去,陆清野正伏案写东西,桌子上堆了山一样高的书籍资料,挡住了他大半视线。见到来人,先是一愣,这两位看着眼生,不知是做什么的。   既是门卫放进来的,那就应当不是来路不明的人,来者是客,他起身倒了两杯水,招呼他们到沙发上坐。   叶小小声地对高冈说:“托你的福,我还是第一次来这里。”除了他们考古专业的人,还少有来过陆清野办公室的,要知道她读书那会,光是拍到陆清野的照片,就能在校内论坛挂一天好嘛。   高冈直接亮出证件,不等开口,陆清野已经猜到他的来意:“你们调查的城外那起案子,需要我帮忙?”   高冈点头:“我在孟冠礼手机里发现,你与他凌晨还在联系,中途还打了个电话。”   陆清野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回他:“是有这事。”   “那个点距离遇害的时间,应该在半小时到一小时不等。我想问问,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陆清野心头一跳,异样?倒是有的,只是......   “我与他讨论的都是学术上的问题,他当时发掘了一些......与学界现有认知相矛盾的东西。”   “方便和我详细说说吗?”高冈把手机的录音打开,放在桌上。   陆清野看着屏幕上一闪一闪的红点,笑了笑:“当然可以,但在此之前,你们需要先上一堂课。”   “直接听,听不明白?”   “很复杂,为了方便你们理解,听一听也无妨吧?”他抬手看一眼手表,“你们来得巧,我马上要去上课,你们可以跟我过去,旁听一节。”   叶猛扯高冈衣角:快答应!多少学生想听都听不了。   高冈无奈,带着她,起身跟陆清野出去,到了教学楼,与他前后脚进了教室,找两个空位坐下。   陆清野拿起粉笔,唰唰在黑板上画了一个中国地图轮廓,接着在地图上圈出六个区域:华北和东北一带、陕晋豫、山东半岛、两湖地区、长江下游的杭州湾以及华南的两广地区。   “在新石器考古里面,我们通常会把这片土地划分成这几块,六个区域,六种各具特色的文化。比较突出的......”他换了个颜色的粉笔,勾出陕晋豫和山东半岛:“是这两个,一个是彩陶文化,一个是黑陶文化。”   讲到这里,他眼神落到高冈叶这边,然后伸出食指,用力点了点陕晋豫:“这里是彩陶文化,我们平时说的――广义上的中原,就在这一带。”   打开教室投影,他翻找出一张图,图上是一只红色罐子,罐子上有紫黑色花纹,显出弧形三角状,并组合成花瓣的模样。   “这种彩陶纹饰比较典型,目前主要在陕西境内发现,又叫仰韶文化。偶有其他类似遗址发现,像甘肃、青海或者山西河南,也都是与陕西仰韶文化有着一定联系。”   他顿了两秒,接着讲下去:“但是像咱们这儿,应当是划在华北东北的文化体系里,按道理说,是不会出现这种纹饰的。”   在座的学生望着陆清野,满脸疑惑,不明白他为何要强调这个道理:这不该是常识么,北方的文化较之中原欠发达,同期出土的陶器火候低,胎质更加粗糙,不像陕西那边可以在器体上随意彩绘。   不管了,认真听课就是了,陆老师强调这个自有他的打算。   两节课连成一节,中途没有休息,结束今天的教学任务后,陆清野抱起书准备走,见有许多学生围上来,他推了推眼镜:“同学们抱歉,今天老师有些事要处理,有什么问题走邮件,得空都会回复。”   -   陆清野脚步很快,高冈和叶跟在他身旁,一路无话。   到了办公室,陆清野把门带上,对他们说:“孟冠礼告诉我,他在属于华北体系的考古工地里,发现了带有仰韶花瓣纹饰的陶器。”   他快步走到办公桌前,打开电脑,在邮箱里找到几张图片,打开给高冈看:“这是他拍的照片,遇害前不久新发掘出来的,还没来得及处理。”   照片上是陶器的局部大图,上面的纹路墨迹瞧得一清二楚,也能看出黑纹之下,是发灰的红褐色陶胎。   陆清野捏着眉心,轻轻叹了口气:“跟他说多少次了,不要熬夜做研究,他偏不听。那工地又不是城里,光线没那么好,很容易看走眼......”   高冈心头一动:“这是......”   陆清野直视着高冈的眼睛肯定了他的猜测:“这是假的。”   他清扫干净桌面,放下电脑,撑在桌旁对高冈讲:“这个陶色比仰韶的彩绘陶灰一些,陶胎里还掺着云母,所以陶器是真的,但纹饰却是伪造的,不过这个功力比较高,几乎以假乱真。”   高冈松了松领口,看着屏幕,沉默不语。   同样是A大教授,来前他还查过资料――虽说陆清野做的是综合研究,从旧石器到宋元明都有涉及,但孟冠礼到底是专攻新石器考古的,没道理他陆清野看得出来的假花纹,孟冠礼看不出来吧。   想到最后,他抬眼看向陆清野。   似乎看懂了他的意思,陆清野转了个身,走到窗边,拿起一沓文件,从里面翻出几张画稿来:“我有个学生,考上我的研究生之前,常常临摹那些花纹,画得一模一样。别人或许看不出,但我一眼就知道是他画的。”   高冈看向他手里的稿子,上头画满了陶器花纹,那些线条如同奔放的生命,肆意在纸上延伸。他接过来揣摩:“你学生是......”   他心里隐隐有个猜测。   “他叫林颉知。”   果然是这样。   “所以你最后给孟冠礼打的那通电话,就是告诉他伪造花纹的事?”   “没错。”   嚯,这一波又一波的信息,听得叶脑袋发昏。不等她消化,就听见高冈说:“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你学生的指纹,他也是目前嫌疑最大的对象。不过,我们检查过文物库房,没有发现带有花瓣纹饰的陶器。”   说起库房,陆清野问他:“库房里的文物安置好了吗?”   高冈沉默,房间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叶暗叫不好,但又莫名有些看热闹的意思,她看向高冈:心虚了心虚了,他心虚了。   陆清野看明白了,瞧这个架势,估计是没有安置。   趁着陆清野还没出声,高冈抢了个先机,截掉他的话头:“凶手拿走了文物清点册,应该还带走了几件文物,转移库房会破坏现场,但只要知道凶手带走的是哪几件,我们就可以对剩下的文物立马进行保护。现在还差那么一点。”   他这段话才只说到一半,陆清野就开始收拾东西,等到他说完,立马催他:“你不早说,孟冠礼一直有跟我聊工地的情况,他那份文物册子的内容,都在我脑子里了。”   -   高冈和陆清野立刻动身离开,叶没跟过去。他们开车去工地办案,没她什么事,就不去凑热闹了。   自打毕业以后,还少有回来,今天正巧在,倒不如去看望一下以前的老师。想到这里,她便沿着湖往学校的另一头走。   到了老师的办公室,里头亮着光,叶敲门进去,只看到一个学生,老师的办公桌却空荡荡的。   “您好,您找杨教授吗?”那学生抬头问她,顺便还打了个哈欠,手指敲打着键盘,一直就没停过。   叶看着那学生,一脸同情:想当年,她在杨教授手底下做事,也是这样苦逼。她点点头:“杨教授他不在吗?”   那学生勉强打起精神,眼下青黑一片:“他今天出差,要后天才回来,您要有重要的事,可以直接打他电话,或者我也可以替您传达。”   本来也没事,就是想来看望一下恩师,既然不在,改天再来好了。 第43章 瓮棺葬   叶打原路返回,既没车又没带摩托,待会出了校门,只能坐地铁或者直接打个车回去。经过陆清野办公室时,她无意瞥了一眼,脚步不自觉慢下来。   门口站了个女人,长发乌黑,眉眼温和,眼眸里敛了一点光,好像湖面上的碎金。她的小腹微微隆起,手上提着一只保温盒饭,探头看向陆清野办公室的窗口。   叶耳朵尖,听见女人的呢喃:“人怎么不见了?手机都还在桌上呢......”   原本要往校门走的脚步折返回来,朝那边走去:毕竟人家一孕妇,出门在外不容易。   待走到那女人跟前,叶歪着头,看到了她正脸:嗯嗯,不错不错。陆教授这种温温柔柔的男人,就该配这么温温柔柔的女孩子才对嘛。   她试探着叫了一声:“......陆夫人?”   那女人愣了一下,耳朵一下子红了,对这称呼还有些不适应。但她既然知道自己,或许也知道陆清野在哪里,好在还不等她开口,叶就解了她的疑惑:“找陆教授呐?他协助警察办案去了。”   “这样啊......”   见她神色犹豫,叶问她:“是来给陆教授送饭么?”   女人有些不好意思:“我厨艺不好,平时都是他做饭,只是我马上要出差,下午就走,一时心血来潮,想着也给他做一次,给他一个惊喜。”没想到这么不赶巧。   “这样,你把午饭给我,我知道他的目的地,可以替你送过去。”   “不好吧,这多不好意思啊。”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办案的警察是我朋友,我顺路。”这个高冈,明明说好要和她合作,结果老把她甩一边。   接过女人递来的保温盒饭,叶转身就要走,却被女人叫住:“他可能心情不太好,我不在他身边,请您一定替我督促他吃饭,他现在不像以前,不吃不喝也没事。”   叶有些吃惊,原来作息这么规律的陆教授,居然也会有不吃饭的坏习惯。不过这陆夫人说他心情不好,她倒是没明白,今天看他,不像是心情不好的样子。   “你别看他一切如常,这两天为着......”说到这,女人压低了声音,“为着他几个遭了不测的同事,晚上都没睡着。他就是习惯了离别,所以在外人面前,总把情绪都藏在心里,可实际上,他比谁都重情。”   -   离开A大,叶在门口站了有一会,等着千里眼把她的重型摩托骑过来。前几天他拉黑她的事,还没和他算账,他自己先来认错了,一口一声姐,叫得起劲。现在是对她有求必应,不敢忤逆。   叶将盒饭妥当收好,戴上头盔要走,就听见千里眼在一旁感慨:“了不得,这个姓高的,居然能把我们姐姐从霸王花变成温柔香,了不得,了不得。”   “了你个头!一边去。”叶踩下油门,绝尘而去。   “姐姐就算口吐芬芳,依旧是那么的美丽,不要怕,我们姐姐要一直往前冲呀......”   开车去城外工地的路上,高冈给陆清野简单讲了下情况:“我们发现孟冠礼时,他的尸体被凶手特意摆放过,两条手臂下方各有一条死鱼,嘴里还塞了鱼尾......”   陆清野问:“他是弓着身子,侧躺在地上?”   “你怎么知道?”   “这是两湖地区的一种文化,再说大一点,川渝那边也有,是几千年前的一种随葬制度,很有特色,并不多见。”   高冈默了默,回他:“我们在孟冠礼和死鱼身上,发现了林颉知的指纹。”   陆清野沉默不语,晾了高冈老半天,过了一会才说:“他祖籍宜昌的,是这个文化分布最密集的地区之一。”   -   到了现场,高冈带陆清野进到库房,贴着墙根走。现场收拾过一遍,尸体被法医拉走了,地上只剩下浅浅的人形痕迹。   在货架前站定,高冈指着那堆文物说:“就是这些,都没动过。”都还保持着案发时的原样。   陆清野一排排看过去,仔细回忆孟冠礼与他说过的那些内容,他问高冈:“你们的人,数过有多少件么?”   高冈回他:“一共是一百七十二件完整器物,不包括碎陶片。”   “那就是少了六件陶器。”   “是什么样的?”   陆清野没回他话,找现场的警队同事要了便利贴,走到货架前,一会探头,一会弯腰,仔细辨认着这些陶器的摆放位置。   最后,他在六个地方贴上了便利贴,在场的人一瞧,便瞧出了门道。   这些陶器的摆放看似杂乱无章,实则存在着他们自己的一套方式:按照一定的规律,选择器形、用途、质地等等不同的标准,进行了有次序的安排。   还是那句话,专业的事得交给专业的人来办。   陆清野找人拿来纸笔,开始在纸上作画:“库房的排列推测出的结果,与我按照记忆排除出来的六件器物,刚好对应上了。”他动作十分熟练,很快画完,纸上出现三只盆和三只大口罐。   “三只盆,以及三只罐子,其中有一只陶盆,被林颉知画了花瓣纹饰。”   高冈看着纸上的盆罐,脑中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却没能抓住。他眉头皱成一团,心情不爽,只好接着问陆清野:“这几个器物有多大?”   “不小,凶手专挑大的拿,应该是这库房里面最大的了。”   “你觉得,他拿这个干什么用?”   陆清野看他:“听说过瓮棺葬没有?”   瓮棺葬!   高冈脑袋嗡的一下,待冷静下来,对陆清野说:“是有人面鱼纹那个?”   陆清野愣了几秒,想不到这位高警官有两下子:“不错,这也是仰韶文化的纹饰,常见的用在瓮棺葬上面。”   思路一打通,总算把两个案件联系起来了。是了,城里那三起小学生失踪案,与这里的三组瓮棺一一对应,如果凶手是林颉知,那就是说,绑走小孩的也很可能是他。   想到这里,高冈心头泛起一阵凉意,凶手对着考古队都是如此凶残,那三个小孩怕是也凶多吉少。   -   机车一个甩尾,停在在警戒线外,守在一旁的民警挥开尘土,探头一看:来人是个女的,长腿一伸,正从机车上下来。   “高冈人呢?”机车主人开口。   “在里面,你是?”   叶把后座包拍得咚咚响,拍完又是一惊,别下手太重,把里面的饭拍坏了吧。她赶忙打开后座包,扒拉一会,确定没问题,才放心下来:“我送外卖的。”   “你把外卖放这儿吧,高队一时半会出不来,里头有正经事。”   叶一想,这哪儿能啊,她不得趁着这个机会,找个借口留下来?于是语气一软,笑眯了眼说:“不不,这是受人所托,就送这一单,他们在里面办案,我在外头等就是。”   她骑上车,往外挪了几米,和警戒线隔了有一段距离,然后坐到车上玩手机。无聊翻出手机相册,一张张清理。她翻到几天前,在这边随手拍的照片,扫了一眼――没什么留的必要。   正要删,手一顿,转而两指放大。照片的下半部分全是野草,黄一片绿一片,其中有一块却有些奇怪,与周围显出不一样的颜色来,那后面看着,好像藏了什么东西。   叶把饭交给民警,让他给里面的陆清野留着。而后骑了车,往上回拍照的地方赶去,幸好不远,没几分钟就到了。   她从车上下来,循着记忆找到上回站的方向,打开手机,对照着图片,锁定了她要找的位置。这边的草势比别的地方要高,要是藏了什么东西,比别处更不易发现。   扒拉开半人高的杂草,叶探身一瞧,什么也没有。难道说看错了?她再一次放大照片:没有错啊,她拍照那天这后面确实有东西,就这三天里面,有人把它拿走了。   她蹲下身,地面上几个圆形的浅凹槽清晰可见,印证了她的猜测。   不远处传来一阵杂声,是附近村的小孩,放了学在这边玩耍。   叶撑着膝盖起来,正打算回去,余光里出现一抹白色,就在离凹槽印不远的草丛后面。她拂开泥土,将那抹白色捡起来――是一只本子,里面画满了线条流畅的黑色纹样。   有人面鱼纹,也有仰韶花瓣。   -   高冈和陆清野从现场出来,一旁的警察立马把保温桶递过去:“刚才有个人,要我把这个给您。”   陆清野接过,认出来是自家的保温桶,问了一句:“那人呢?走了吗?”   对方点点头,往外边一指:“刚骑车走了,可能还要回来的吧。”听她的语气,似乎是要确认这位陆教授吃完了饭,才算完成任务。   骑车走的?陆清野放下心来,既然骑了车,那就不是他以为的那个人。打开保温桶,香气四散,充斥鼻端。高冈的肚子叫了两声,时间刚刚好,相当合时宜。   陆清野取出空碗,给高冈盛了饭,夹了一半的菜给他:“一起吃吧,夫人做多了,一个人吃不完。”   他既这么说,高冈也不客气,接过来,埋头就吃。刚扒了两口,筷子就顿在空中,嘴里咀嚼的动作也停了。   他看了看陆清野,咽下去吧,太难为自己;吐出来吧,又好像很伤人心。   陆清野早料到他有这反应,对他说:“吃不下别勉强,我太太的手艺,一般人都受不了。”说完他自己慢慢地吃,就这么一口一口,吃了个干干净净。   高冈张着嘴,禁不住感慨了一句:“服......”   “今天这回已经很好了,难得有一个好卖相。”   正说着,叶骑着车回到这边,看到陆清野吃完了饭,这才稍微放心。见到她来,高冈问:“你不吃饭的?”   叶连连摇头,哪儿能啊,她可是饿谁都不会饿着自己:“路上买了快餐,也给你们带了点,也不多,我这车空间有限。”她从车上取下几只塑料袋,先前一直挂着,饭菜都有些凉了。   她递了一只给高冈:“吃吗?”   他看了看手里的饭,又看看叶,最后说:“我吃陆夫人的吧,你买的那些,就给我同事。”   快餐分出去,叶坐在自己车上,用了不到一刻钟的工夫解决午餐。吃饭期间,她一直看着远处的陆清野:他一个人,站在探方边上,衣角被风吹起,那背影瞧着有点说不出的意味。   心里面还是在意的吧,不管是他那可能杀了人的学生,还是他遇害的同事。   她起身拍了拍手,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一个小本子,朝陆清野的方向走去。到了他面前,把本子展示给他看:“找到一样东西,我想你可能会认识。”   陆清野接来翻了几页,心念一动:“是我学生的。”   “在附近的空地上发现的,之前好像藏了什么,看起来像是瓶瓶罐罐一类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提前更啦~   大家觉得是中午12点更新好,还是下午六点好? 第44章 特情三里屯   这片空地现在拉上了警戒线,地面上几个浅凹印,被确认是几只不见的陶器留下的圈足痕迹。   “这么说,凶手带着这些罐子,因为一个人行动不便,所以暂时放在这里,等到后面再找机会回来拿?”胖大海在一边推测,原本他人在警队,做死者社会关系的梳理工作,金丝儿给打了个电话,跟他说这边有进展,他于是动身赶来,这才刚到没多久。   高冈没接话,只转头问金丝儿:“给考古队采购物资的人,现在到哪里了?”   “已经来了,并且问过了话。”   “问出什么了吗?”   金丝儿点头,翻出记录给高冈看:“他每天都来送物资,有时候一天不止来一趟,他说队里的实习生――哦,就是林颉知,每天都在工地帮忙,没出去过。所以绑走三个孩子的,应该不是林颉知,他有不在场证明。”   “不是林颉知?”高冈重复一句。   “可以确定不是他,这边交通不便,唯一的公交是附近村的班车,每天来回一趟,早上进城,晚上回村。那班车是实名制,只要坐过车,就会有记录,这村子虽小,但各方面都还算规范。另一方面,考古队来回有包车,一般是有重要的发现,才会动用包车,我查过,上一次用包车是一个月前,那时候失踪案还没发生。”   胖大海插嘴道:“有没有可能,他自己叫了别的车离开?”   金丝儿摇头:“考古队员如果是出于个人原因要离开,他们会坐采购员的车。这个我也问了送物资的,他说也没有。”   高冈摸着眉骨,细细思索。出现这种情况,要么,那三个孩子的失踪与考古队这边的凶手没有任何关系,那瓮棺葬也只是巧合;要么,这两起案件确实是有关,但作案的人,不止一个,保不准还是一个团伙。   只是以林颉知那单纯如白纸的社会关系,能跟谁合伙作案呢?这从源头上就讲不通。   高冈示意金丝儿:“你继续说。”   “还有就是......”金丝儿正要说话,忽然留意到一旁的陆清野:他站在警戒线外面,身前是一个探方。   高冈顺着金丝儿的视线看去,见陆清野屈膝蹲下,伸出两根修长细腻的手指,摸了摸隔梁的土壤。   “还有就是那边的探方,我们找到了考古队的分工计划,其中的三号探方――就是现在陆教授面前的那个,这个是孟冠礼和林颉知负责发掘的。不出意外,林颉知应该就是在这里,偷拿到陶器进行花纹伪造,然后将陶器埋回去,再由孟冠礼亲手挖出。”   高冈紧紧盯着陆清野的背影,良久,他走过去,冷不丁问了句:“林颉知是个什么样的人?”   陆清野身子一动,回头望高冈。   “他啊......要我说实话么?”   高冈直视着他的双眼。   见他这么看着自己,陆清野笑了笑,表情淡下去:“他是个好孩子,平时喜欢开玩笑,是大家的活宝。虽说性子活泼,但是做学问时又很能静下心,他文章做得极好,这一批学生里,我最看好他。   “他这个孩子,很懂事,也很孝顺,家里条件不太好,平时吃低保的。还有个体弱多病的母亲,生他的时候不容易,落了病根,身体就一直不大行。假期他去打工挣钱,补贴完学费、生活费,多余的钱就给母亲买些礼物。后来我知道了,就跟他说这样不行,去打工不如去实习,实习也有工资,还能学些新东西。”   “实习这点钱,不够吧。”   陆清野无奈一笑,被高冈当场拆穿,只好说了实话:“他来这边是我介绍的,我和老孟关系好,就让老孟把给实习生的钱从给他的课题基金里面划给我,再由我转给学生。所以,给他的工资里面,我自己私下垫了些,他应该......也知道。”   他看懂了林颉知的眼神,攒着一股劲儿,想要做出点名堂。   -   现场取证员收集了空地附近的鞋印,排除附近村民在这一带留下的脚印干扰,进行了对比和筛选。用了一天,结果出来了,有些出乎意料:有两个人。   脚形瘦一点、痕迹浅一点的,是林颉知;而另外一个,在泥地里留下的痕迹更深,也更大。   他们把扫描图像传回队里,将第二个脚印与在李家村麦田里发现的进行比对,结果完全重合,确实是同一人。   从鞋印分析推测,这人的身高大约在一米七五至一米八之间,体重七八十公斤,体型壮硕,与监控中拍到的身形差不多能对上。看来嫌犯在对几个孩子下手时,除了用长衣长裤遮挡,几乎没对自己体型做伪装。   这样看来,林颉知同别人合伙作案的这一推测,就目前的情况看,已然是占了上风了。   这还是多亏了叶,若不是她心血来潮四处闲逛,没准儿就找不着这些关键证据,这案子也得卡在那,理不出头绪了。   高冈拍了拍叶的肩膀:“不错,比我徒弟还能耐。”   叶一听就来气,现在才发现她的好,会不会太晚了?   “我问你个问题啊,像我这样不属于警队,但又给你们提供情报的,在你们警队叫什么?”   高冈默了几秒:“特情。”   可以,要的就是这个答案。   “你这人,说要我帮忙,做你特情。好嘛,知道我不是专业的,以为我好欺负,给我糊弄过去。你也别觉得我不懂你们规矩,那特情不说是好多年前才有的,就算现在有,那也该给我报酬吧。”   高冈一摸口袋,刚才有同事给了他一只橘子,一直揣兜里,没吃。摸出来递给叶:“先吃个橘子。”   “那我工资呢?”叶手插裤兜,下巴一抬,她就不吃这套!   高冈没法子,只好说:“你都在城里有三套房了,还问我一小警察搜刮油水,你这样不觉得良心过不去么?”   说得在理,但良心这种东西她是没有的。   “可拉倒吧高队长,就你,还小警察呢?”   高冈眉毛一挑:“可不就是?我给你数数啊,我上头,有两个总队队长、副队,再上头还有市局领导......我呢,只是一个中队长,哪比得了你日进斗金,坐拥千万资产......”   去他的!说起劲了他还!   叶一把接过橘子,就坐到路边,狠狠撕下橘子皮用力一掷:“记得啊,欠我工资啊。”   -   陆清野指认出被窃文物以后,警队这边总算能给文物局一个交代。   和他们交涉好了以后,那边立马着人过来工作,要将库房里的东西运回研究所,另外这里的考古工作不能停,文物局临时组织了一个新的科研队伍过来接手,顺道把陆清野也算了进去。   看到考古工地这边,不管是文物局还是警队的工作都井然有序,高冈把剩下的工作安排妥当后,撇下现场的同事,独自回城。   车开到三里屯,已是华灯初上,把车停好,下了车,径直去到酒吧街。三里屯这一带酒吧扎堆儿,入夜灯一亮,里外都热闹。   高冈加快脚步,将三里屯的喧闹甩在身后。他走到酒吧街尽头,那边是一堵灰墙,在周围光影迷离的霓虹灯衬托下,更显灰暗。一扇半人高的门就隐在这灰墙之下,仅有一米宽,不细看,没人能发现。   他上前推开,弯身一闪而进。   这里是一家秘密酒吧,老板叫滑头,生得白白胖胖,笑起来像尊弥勒佛。滑头与高冈相识多年,是他真正的特情。   这一带的酒吧街鱼龙混杂,又处在热门旅游景点附近,常有慕名而来的人,喝一杯就走。所以这些酒吧大多数做的都是一锤子买卖,常有纠纷,且有许多凑热闹的游客和各样的外籍人员,有些事警方不便出面,又没那么多精力时时盯着,有个特情在这儿也方便。   见高冈来了,滑头从吧台另一头走过来,顺手从酒柜后面拿起一只玻璃酒杯,笑眯眯放到他面前:“今天喝什么?”   “Old-Fashioned,不加冰。”他脱下外套,搭在膝头。   滑头愣了一下,神色微微变化:“少见的你点这个,今天又有事了?”   高冈侧靠在吧台上,倒了一杯柠檬水喝,一双眼睛不知在看哪里。柠檬水在舌尖上绕了半圈,顺势滑入喉咙,他问:“有这酒吗?”   滑头听他语气严肃,点点头说有,从吧台后取出威士忌,快速给他调了一杯:“今天刚好有,才回来不久的。”递给高冈时,他手上使力,握了握酒杯。   高冈接过来一口喝尽,两手抓着衣领,胳膊一伸,几秒便穿好了衣服。他起身穿过池子,走到酒吧后面,那边有个员工通道,需要刷卡进入。守在门口的服务生显然认识高冈,冲他点了点头,刷卡解了门禁,放他进去。   与外面灯影摇晃的池子不同,门后完全是另一个世界:一条长长的走廊,墙壁挂着暧昧的粉色灯光。灯光落在高冈头顶,留下一道黑影。   脚边有一只空易拉罐,他一脚踢过去,易拉罐骨碌碌溜着墙根滚动,带起的阵阵回声响彻整条走廊,等到声响逐渐小了,才慢悠悠停在一间紧闭的房门外面。   门稀开一条缝,暧昧的粉色灯光从缝中溜过去。进了那间屋子,高冈把门一关,将粉光严严实实挡在了门外。   屋里没开灯,只有一堆电子仪器发出蓝莹莹的光,仪器摆得密,又重叠摞起,除了有好几块清晰度不一的电子屏,其他全是大大小小的电线,线头连接处闪烁着各色光点。   电子仪器光亮有限,屋子的另一边全隐没于黑暗。   黑暗中亮起一道火光,紧接着,一点火星子迸开来,燃起猩红的光亮。烟气冉冉上升,模糊了被火光映亮的面孔――眼神如鹰般锐利,两道粗眉横在眼睛上方,脸上的纹路像是一刀刀割出来的,鼻头又很深厚,脸下颌全是胡茬。   “滑头告诉我,你今天刚回来。”   抽烟的男人低低嗯了一声,浑厚绵长,有些疲倦。   高冈摸到门后的开关,往下一按,电灯管滋了两声,房间终于亮堂起来。   这地儿十多平米大,墙角搁一张折叠床,床上被子老旧,长期不换洗,生生睡出一个人形。一根拐棍倚在床头,细伶伶的脚,金属制的,在电灯下通身发亮。床头一张小桌子,摆满酒瓶,空的、满的、喝了一半的,歪七扭八倒在那儿。   酒瓶下压着各样的笔记,都是随手写的,有些被揉成团,随意扔在地上;不止酒瓶下有,墙上也有。贴在墙上的笔记,用红色笔重点标记过,多是对案件的梳理,或者是一些人物档案。   房间的主人深吸一口烟,走到桌旁,姿势有些奇怪,似乎是腿脚不大好。他扫荡干净桌上的杂物,又从地上扶起一只板凳,示意高冈坐下。   “你那案子有眉目了?”那人又吸一口,把烟头摁灭了扔在烟灰缸里。   “考古队遇害一案,附近出现了绑走三个孩子的嫌疑人的踪迹。同样的,现场没有找到他的指纹。”   “难怪要来找我。”他起身来到床边,拿起床头的那根拐杖,拄着拐,又回到高冈身侧。粗砺的手指抚上墙面,一张张挪动,最后停在靠近墙脚的位置――那里笔记是新近贴上去的。他一把撕下,放到高冈面前。   纸上是男人龙飞凤舞的字迹,高冈勉强只能看懂一点:“你这字越写越潦草。”   “是怕被人认出来。”   “我查到一点东西,你可能会有兴趣。”男人不再继续高冈的话题,坐到他对面,说:“就从李家村说起吧,帮助嫌疑人从那边逃走的,确实是大乌树的人。”   大乌树,对这个名字,高冈再熟悉不过。   当年就是这个地下组织,接下了暗杀他师父的单子。   “背后是谁在交易?”   男人摇头:“我没有查到,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大乌树不单纯是一个杀手组织,在它背后,还有更深的势力。”   高冈心下拔凉:“你是想说,这不是简单的非法交易,没有雇主、没有佣金,一切行动都是大乌树自己,或者说是它背后那个势力的意思?”   男人点了点头:“这是目前最为合理的猜测。”   照这么说来,他们所了解的大乌树,难道只是冰山一角?那么冰面之下,又会是什么?   也难怪千里眼没查到线索,他这人虽然小气鸡贼,却也知道有些底线不能碰,比如说暗.网,打听这种信息,若是不懂得收手,迟早引火上身。所以干脆全绕道走,好落个干净。   见高冈不说话,男人补充:“还有一点,嫌疑人用的那辆车,也是大乌树提供的。你回去看,保不准能找到大乌树的标记。”   “留了标记?故意的?”   男人换了个姿势,靠在墙上,手按摩着右脚:“应该是。”   高冈瞥到男人的动作,皱起眉头,起身走到男人面前蹲下,强行掀他裤脚检查。检查完了,没什么问题,高冈悬着的一颗心这才落了地,他抬头责问男人:“你何必这么认真,脚废了你才开心是吧?”   男人笑了笑,没接话。   见他沉默,高冈放下男人的裤脚,站起来,托着腮帮在屋内打转:“不愿暴露行踪,却又让大乌树故意留下线索,看来是专门给警方看的。”能耐确实大,居然敢让大乌树暴露自己的标记。   “时候不早了,你小子还不走?”男人重新点起一支烟,将神情掩在烟雾之下。   得,屁股还没坐热,又一次被下了逐客令,每回来都这样。   “你还没告诉我,大乌树标记长什么样。”   男人盯了高冈半晌,蓦然脸色一松,不耐烦骂了句:“烦人。”他用牙齿叼着烟,手挽袖子,露出古铜色小臂。一手把台灯拉低,橙黄的灯光打在男人手臂上,靠近臂弯处有个纹身,是一只独木舟,舟上载满粉色的花瓣。   大乌树的标记,不是黑色的树,是一只船,满是花的船。   -   高冈正要走,忽然想起一件事,又折返回来:“为什么要让叶做特情?真想利用千里眼的力量,不用借助她,警方也搞得定。”   男人原本拿起空酒瓶准备掷过去的,听到叶的名字,瓶子在手心里转了一圈,又回到原点。酒瓶被放回到桌上,他认真地回:“我自有打算。”   “她也是受害者,什么都不知道,不该被牵涉进来。”   “你错了,”男人摇头,“她已经被盯上了,只有一直在我们的视线里,才能保证她的安全。”   高冈大约猜到男人这话的意思,但他还是想听男人亲口说,好打破他之前不切实际的想法:“怎么说?”   男人拄着拐杖起身:“你也知道,当年的温泉凶杀案有蹊跷,凶手另有其人,这是你我的共识,苦于一直找不到证据,所以你师父才会在四年前,做出那样的选择。现在,有人想把这个案子重新带回我们的视野,这是好事。”   “那坏事呢?”   “坏事是......这个人在引导叶,我怕他有别的目的。”   高冈捏起拳头,拇指用力磨着中指的第二节 ,发出“擦擦”的声音。   “总之,你要想尽一切办法,与叶保持联系。”男人最后补充。 第45章 包租婆   又到了收租的日子。   叶骑上她心爱的小摩托,行驶在暴富的路上。   第一套房租给了一对小情侣,寻常亲亲我我,天天腻在一起,偶尔两个人脾气上来了,吵吵小架,也无伤大雅。   叶过去时俩人正在冷战,看着房租准时进了账,她心情很有些不错,又见两人坐在沙发两头,谁也不理谁,便好心劝了一句:工资都用来交房租了,就别在其他地方给自己寻不开心了。   亏得她这句话,俩情侣一下子醒悟,当场和好了。   第二套房一共住了三个人,租之前谁都不认识,一个是刚毕业的程序员,三人里面头发最少;一个搞金融的,三十来岁,日常就是健身、天天在朋友圈晒自己粉色肌肉,逼得叶把他拉进了黑名单,再也不见他社交动态;最后一个,是在外企工作的设计师,天天混迹在gay吧,少有回来。   叶收钱的时候,家里只有程序员一人,另外两个委托他一并交了租。见他俩不在,叶出于关心,随口问了一句。   程序员正抱着电脑敲代码,手边放一桶泡面,已经有些发硬。听到叶问他,程序员抓起泡面桶咬了一口,鼓着腮帮回话,语气冰冰冷冷,毫无波澜:“一个避难,一个买醉。”   叶一头雾水:“避什么难?买什么醉?”   程序员扶了扶眼镜,刚想说话,却被泡面噎住,不小心扯了个嗝:“设计哥馋金融哥身子好久了......”   “嗝!”   一股泡面味冲破喉咙,叶用手扇了扇面前的空气。   “前几天没忍住,总算付诸了行动,把金融哥吓坏了......”   “嗝!”   程序员歉意一笑,继续道:“一连好几天没回家,跑去避难。设计哥受到打击,天天到酒吧买醉嗝......大概就是这样。嗝!”   哦。   叶摸了摸下巴:“意思是他俩可能都要搬家了?”   “嗝!搬家?”程序员疑惑了一下,“不见得吧,嗝!我才是这屋子里最多余的。嗝!”   “你别吃那泡面了,对身体不好,瞧你嗝来嗝去的。”叶听不懂他说话,收了钱,骑车就走。   “谢谢姐!嗝!”   第三套房只住了千里眼一人,叶给的友情价,时不时还会免租半年。然而看着他一个人住着三室两厅的大房子,叶气就不打一处来,这简直是资源浪费!   千里眼见势头不对,赶紧道:“姐你冷静,别生气。”   看他说话这样小心,话里话外都还在关心自己,叶心一软,自己反思了一下,觉得平时对千里眼的态度似乎过分了点,其实人家也不坏,没招她没惹她。这么想着,又觉得千里眼可怜,对他便多了几分温情。   回想起千里眼平常用来打发时间的爱好,似乎是天天窝在沙发看《今日说法》?也不见他和朋友出去玩,好像唯一称得上是朋友的,就她一个人。   想到这里,叶一拍桌子,这怎么行!千里眼这日子过得着实冷清,她有些瞧不过去,为了他的心理健康着想,也该给他找个室友。   她当即打了广告,让千里眼知道了,抱着她大腿哀嚎:不!他就想心理不健康!他就想和撒老师做朋友!   可惜晚了。广告打出的第二天,有人找上门来。叶开门一看,巧不巧了,全是熟人。   一个是马奥运,还带了只铁牛;另一个,则是高冈。   “我都没想到,房东居然是你,这真不错。”高冈一进屋,四处转悠,丝毫没把自己当外人。参观完房间回来,也不给叶考虑的时间,摸出笔问她:“咱什么时候签合同?要不就......现在?”   太不要脸了,装得真像那么一回事。   马奥运高兴坏了:“我去!我家铁牛总算不会被人嫌弃了,以后大家就是同一屋檐下的朋友,还请多多包涵,多多包涵。”   高兴完了,还踹了宙斯一脚:“铁牛,快快谢恩。”   宙斯嗷呜一声,撅起屁股摇尾巴,一脸谄媚地给叶献殷勤。   满屋的人,只有千里眼伤心欲绝。他死死抱着客厅的电视机,神色恹恹,叶安慰他:“你放心吧,没人和你抢电视。”   千里眼双眼一亮,真的?他还想天天看《今日说法》呢。   马奥运正好路过,点头附和,又补了一句:“老兄,我看你营养不良,以后就跟你马兄混,你马兄手艺贼拉好,师出名门呢还!”   “师出名门?”   “是我书画老师。”马奥运一脸得意。   妈的,书画老师教做饭,逗他玩呢。   “你书画老师谁啊?听着跟大师似的......”千里眼小声嚷嚷。   马奥运感慨:“我老师苏东坡啊,最会做肘子了。”   千里眼捏紧拳头:“我呸!你们一个个的,就会寻我开心!”   马奥运毫不在意,打开外卖软件:“为庆祝乔迁之喜,让我们来点杯奶茶!我要大杯的奶茶三兄弟半糖少冰,你们呢,要什么?随便点,今天你马兄请客。”   千里眼心痒痒,一时没忍住,悄悄探头过去,小声地说:“我要流心奶黄波波。”   马奥运皱眉:“没有那个。”   “那就换成珍珠奶茶。”   “大杯中杯?加不加冰?几分糖?”   “都行,不要珍珠。”   -   叶站在窗边,看着楼下,高冈的车刚刚驶走。他行李才带过来,房间没收拾,只把合同签了,就忙着回去处理案子。   马奥运刚点完奶茶,抬头看她一个人站着,忍不住说道:“和高队长同处一室,很有安全感,是不是?”   叶转身笑他:“那恭喜你了,可以安心住下。”   她一直待到傍晚,晚饭都没吃,骑上车回了浮梁胡同。   千里眼听到动静,从客厅追出来,没来得及喊出声,就被马奥运拦住。他手上还舞着锅铲,劝千里眼说:“你就别去找她不痛快了。”   千里眼跺了跺脚:“道理我懂,可她饭都没吃呢。”   “等高警官忙完这段时间吧,到时候再一起聚餐,我看现在啊,大家都没这个心情。”马奥运叹了一口气,宙斯悄悄来到他身后,用脑袋蹭他的手。马奥运看着宙斯,揉了揉它耳朵:“你也没心情是吧?宙斯。”   快凌晨的时候,高冈才驱车回家。   上午过来时,把行李放客厅他就没再管,现在回了屋子,还得收拾一番才能休息。另外两个房间门紧闭着,千里眼和马奥运已经休息了,高冈两指提着拖鞋,光着脚悄悄把行李提进卧室,摸黑取出床单,关上门,准备开灯。   摁下开关,房间瞬间亮堂,高冈当场愣在那里,一动不动。   屋子已被收拾过,床单被套一应都换了,窗帘也是刚换的,只是瞧着有些旧,他走过去摸了摸,好像是她在自己书店用的那种,虽然不新,但胜在干净,也没有刺鼻的味道。   窗边摆着盆栽,也是新的。初夏的晚风从窗外吹进来,一股白茶香在周身绕了一圈,他转身来到床边,用手试了试,又凑近了闻:被子里全是那股白茶香,淡淡的,似乎还晒过太阳。   他去冲澡,回来钻进被窝,被子的触感既轻,又软。   他做了个梦,梦里有个姑娘,抱他在怀里。她身上有白茶香味,他不是喜欢香水的人,但在梦里,却觉得这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好闻的味道了。   这一晚他睡得很好,从警那么多年,少有这么舒服的。早上醒来,只觉身上一阵粘腻,腻得闷不过气。   他苦笑一下,起身去卫生间冲澡。   -   马奥运在厨房忙碌,高冈收拾好东西,从房间出来,准备出门。   宙斯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咬住他的裤管,不让走。   “宙斯?”   它呜呜地叫,咬着他不放。马奥运听到动静,还以为发生了什么,赶忙从厨房冲出来,只看到高冈要走,看样子是不打算吃饭了。他悄悄给宙斯比了个拇指,然后对高冈说:“吃了早饭再走吧?”   高冈抬手转了转腕表,笑着婉拒他:“不用了,我还赶时间。”   马奥运伸出五个指头:“就五分钟,五分钟都不行吗?”   高冈还是要走。   马奥运怒了:“宙斯乖乖,逮着他,不准放。”   高冈无奈,到餐桌上拿起马奥运做的面包和鸡蛋,往门外走:“我路上吃,总行了吧?”   这就对了嘛!马奥运笑笑。   -   自上回去了滑头的酒吧,高冈打听的那件事很快有了消息。   他开车来到浮梁胡同,叶正在打理书店,没什么客人,安静得不像话。高冈向她走去,拉过她的手臂,转身关上书店门,又替她带上了锁。   他一言不发的样子弄得叶摸不着头,这是怎么了?   高冈领着她一路出了胡同,坐上车,等她自己系好安全带。   “去办案。”高冈说。   “你不是有两个徒弟吗,还有那么多同事,我就一普通市民,能做什么啊我。”真是给叶气的,“我还得做生意,店子好些天没开张了,我那老客户不知道,还以为书店倒闭了呢。”   “你爸妈的案子重要,还是书店重要?”高冈看她一眼,发动车子,驶上主干道。   叶立马闭了嘴:“好的,都听您的。”   -   考古工地那边的同事有了意外的收获,在凶手藏了六只陶器的那片空地上,常有附近村的小孩玩耍,警方一打听,好家伙!这帮孩子,居然有人看到一辆陌生的面包车开过来,把那陶器搬上车运走的现场。   再往下问,更让办案的同事兴奋。说是还看到那辆面包车后面贴了贴纸,好像是一只小船,船上满是鲜花的模样。   那就对了,有了目标,监控画面也好调取。   从滑头的秘密酒吧回来后,高冈查过从李家村麦田拖回来的车辆,他在轮胎内圈找到了船和花的标记,和男人手臂上的纹身一模一样。   对于考古工地那边也出现这样一辆车,高冈一点也不惊讶,两个案子,都是有大乌树身影的,但他没把这船花的标记告诉任何人。   大乌树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高冈把车停在陈家村口,这陈家村与李家村隔得远,与考古工地那一带也不近,但偏就让他查到有辆带着大乌树标记的车,曾多次停在这里。   多亏了那个老家伙,窝在秘密酒吧那么多年,能耐却不小。   高冈带着叶从车上下来,遥遥望着陈家村大门。   这陈家村的青壮年都进城务工去了,如今只剩了些老人,还有年幼的孩子。其实孩子也少了,大多都被父母接进了城,或是南下去了沿海城市读书。   这边山头的田地荒了一茬又一茬,还在地里劳作的,全是七老八十的孱弱农人,只怕过不了几年,这陈家村就要变成荒村。   高冈停在一所学校前,村里小孩越来越少,学校招不到学生,如今全都变成了空建筑。   “死气沉沉的。”叶说。   高冈推开铁栅门,进了教学楼,沿楼梯上去,叶只得跟上。这教学楼只有四层,高冈把每层都走了一遍,除了教室,还有老师、校长办公室。有几个办公室门口甚至还贴着教职员工的照片,已经褪了色,偶有雨丝飘进过道,沾湿了照片,更加瞧不清模样。   “嫌疑人藏在这里?”叶问,“不可能吧,也没见有人在这里筑巢啊。”   高冈叫上她转身就走:“我就是好奇,随便逛逛。”   “你们办案的,就你一个人吗?经常见你自己行动。”叶注意着脚下的碎石,往前跳几步,绕开这段路。不知不觉,便走在了高冈前面。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而已。”他在后面慢悠悠地走,并不着急。   叶总觉得这两天的高冈有些奇怪,她这人敏感,猜到高冈带她来是有目的的,但他似乎又并不是太想带着自己。   明白了这些,叶不再追着他问话,该知道的,他自会告诉她,不该知道的,问了也是白问。   “叶。”他突然叫她。   “啊?”听到他声音,叶转过头来。   “咔擦――”白色的灯光闪烁两下,叶头一偏,忍不住把眼睛眯了眯。   高冈手上拿着一个老式胶片相机,趁她回头之际,按下快门,将她这微微吃惊的表情记录在底片上。   “你这是干嘛,我还没准备好,拍什么呢。”叶不满。   “不会,很好看。”   叶正准备说些什么,被高冈带着往外走:“继续,还没完呢。”   他们在村子里四处闲逛,高冈一直拿着他的相机,不时拍一两张照。路过村民房门口,有老人坐在矮墙下晒太阳,见到陌生年青人来,搭起眼皮子瞅一眼,又悄悄移开视线。   陈家村不大,半下午不到,他们已经把这村子走了两遍。   回到车上,高冈从后座拿出睡袋和自热火锅,塞到叶手里:“收拾一下,今晚我们在车里住。”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包租婆来了 第46章 钓鱼   高冈在车尾处搭了个小桌,打开后座,挂上小灯,两个人就坐在里面,热了火锅吃。   “这么高调啊。”叶夹起一片土豆,沥干油,放到小碟子冷却。   车尾对着西边,太阳只剩了半张脸,周遭压着粉红色晚霞,从远处的白桦林铺开的灰紫色玫瑰云,自天边轰隆隆倾倒而来,边缘滚了金边,渗出的光流淌在大地之上,落到叶眼底。   这哪是办案的啊,这分明是来旅游的。   “还有更高调的。”高冈放下筷子,探身从座位下方摸出一只音响,连上蓝牙,在手机的音乐软件里点开了一首《白桦林》。   悠扬的手风琴与小提琴声飘荡在黄昏里,叶把眼睛眯了眯,悬在空中的脚尖禁不住轻轻晃动。   “你这是在办案?”   “这叫蹲点。”高冈说。   说得真好听,把蹲点蹲得这么舒服,她还是头一回见识。   “再来罐饮料。”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两听可乐,放到叶面前。   她取来拉开拉环,插上吸管:“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俩来度假的呢。”   “这就对了,咱就是来度假的。”高冈笑,眼神悄悄变化,在播放器里调大音量。   叶忽然愣住,慢慢低下头,夹起小碟子里的食物,一口一口地吃。   就在刚才,高冈放低声气,用只有她听得见的声音,说了句:“别回头。”   蓝牙音响里传来一阵熟悉的歌声:   “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   阴霾的天空下鸽子飞翔......”   高冈起身,弯腰从叶面前过去。   “白桦林刻着那两个名字   他们发誓相爱用尽这一生......”   叶把手搭在蓝牙音响上,继续调大音量,声音传出去,响彻了整片田地,也盖住了高冈的脚步声。   “......有一天战火烧到了家乡   小伙子拿起枪奔赴边疆。”   高冈贴着车,从车尾绕到前面,眼前是汽车黑色反光的外壳,上面隐约有个人影,正蹲在车头,屁股撅起来,朝着高冈的方向。   “心上人你不要为我担心   等着我回来在那片白桦林。”   高冈窜身出去,将躲在车头的陈脉抓了个正着。   -   陈脉只有十五岁,不读书,在地里帮他爷做农活。他是陈家村学校最后一届学生,原本读完小学,可以直接升到中学再读三年的,只是初中部的老师走了个干净,没得读。   于是陈家村的学校,彻彻底底空了。   白天陈脉听村里人说,村子来了两个陌生人,打扮体面,瞧着像是来旅游。他好奇心起,本打算过来看看热闹,只远远看一眼就行。   结果刚出村,却闻见一股火锅的香味,他一时没忍住,便偷偷跟了上来。以前他爷身子骨还健朗的时候,陈脉常和村里的孩子们偷溜到镇上打游戏,顺路去超市给他爷买烟时,在货架上见过这种自热火锅,瞧着极丰盛,只是不知道好不好吃。   他心生好奇,翻过来看价格标签:可把他吓坏了,就一顿饭,竟然要这么贵。   后来他爷生病了,看病要钱。他爸他妈就去城里打工,每个月都寄钱回来,他爷干不了重活,只能天天待家里头,家里的一切就都由陈脉打理。这还是爸和妈交给他的任务:定期带他爷去镇上的医院,不准他爷省钱。   除了给他爷看病的钱,爸和妈偶尔还会给他零花。一盒自热火锅,咬咬牙还是买得起的,只是一想他爷还在家里躺着,他就不舍得浪费。   陈脉站在高冈面前,眼巴巴的望着桌上的火锅――好香啊。他抽抽鼻子,闻了闻高冈和叶面前的火锅香气,难怪卖那么贵,这么香,一定特好吃。   见他露出这幅表情,高冈把车里仅剩的几盒自热火锅全给了他。   几盒火锅垒在一起,将陈脉的脸挡得严严实实的,他抱着这些火锅,乐得合不拢嘴。   “你们晚上就睡车里吗?要不住我家吧?”他小心翼翼地探出头,看着高冈把车里的座位放平,铺上睡觉用的东西。   高冈手一抖,铺开睡袋,冲陈脉笑了笑:“不了,我俩......喜欢野外运动。”   叶还吃着火锅,听了这话,差点没噎着。这男的怎么就这么没脸没皮呢。   陈脉一听,红了耳朵,浑身的不自在,于是寻了个借口,抱着火锅,急忙忙跑回家去了。   叶问高冈:“他是不是想歪了?”   “还说别人呢,你先检讨一下自己吧。”高冈收拾好晚上睡觉用的装备,拍了拍手,从车上跳下来。   他指指车:“你睡里面。”   叶探头一看,车内只有一只单人睡袋,她问他:“那你呢?”   高冈搬出折叠板凳,往小桌子旁边一放:“你安心睡,我今晚守这里。”   -   叶的感动之情,在四小时后消失殆尽。   她躺在车里,翻了个身,睡不着觉。   高冈找来一堆干树枝,在外面掘了土坑烧火,火光飘忽,映出他的影子,笼罩在叶身上。火堆上搭了铁架,用铁签串了烤肉烤肠,都是他用车载冰箱带来的,正放在火苗上烤。   香味顺着烟雾外飘,烧火的柴木时时迸裂,发出声响。叶听见肉串吱吱冒油的声音,油滴落在火中,又是轰一声,连带着车内闪过一抹红,弄得她眨了两下眼。   她从车上坐起,拉开车门,走到高冈身后。她故意把脚步放得很重,他没理,叶一屁股坐到地上,盯着他手里的烤肠,动也不动。   高冈自顾自烤着肉串,手上拿一把小刀,从烤肠上斜插下去,油滋哇一声冒出来,顺着铁签往下流。   叶挪了挪屁股,凑近了些,看着他手里的烤肠,实在忍不住,伸手要去拿。高冈手肘上抬,堪堪躲过。   他居然不让她吃!   叶气坏了,转头抢过他手里的小刀,狠狠插到土里,抬脚踩了两下,觑着眼挑衅地看向他:收了你的小刀,叫你也吃不了。   高冈终于看她一眼,手一伸,把烤肠递到她面前。   这就对了嘛,叶笑呵呵接过,张嘴一咬,笑容凝固在脸上。   烤肠外包裹一层脆膜,咬开外层,天然木枝的熏香留在肉里,顺着喷香的肉汁流入齿间。烤肠外焦里嫩,肉质酥松,上下牙齿一磨,便成了末末,其间并无组织相连......这味道,有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难吃。   什么破玩儿!像在嚼蜡。   呸!   高冈给她递来矿泉水,叶直直往下灌。余光看了看他面前的小桌子,才发现先前烤的那些东西,全在桌上没动过。   “让你别吃,偏要吃。”高冈好笑地看她一眼。   喝了水,涮干净口腔残余的肉肠,叶问他:“你烤这个干吗?”   高冈扭头看向村口,村里的人休息了,四周漆黑一片,只有他们这里的火堆,还闪着动人的红光。火苗在眼底跳动,投下一堆影子。   “想钓鱼,没钓到。”   叶一下明白了他的打算:“你用这方法,最多钓来陈脉那样的,还真等着凶手送上门来啊?”   “如果凶手在村里,就算不出现,也会来打听我们。”   刚犯了两起案件,藏身的村子突然来了两个奇怪的人,一定会引起凶手的猜忌。高冈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要凶手自乱阵脚,主动露馅。   “这么看来,你今天是没收获了?”   高冈点头,从傍晚到现在,村里的人来了一波又一波,都是来凑热闹的,远远藏在村口――其实也没多少,倒是让他把这村子里尚且还能活动的、有精力的老人的情况,摸了个大概。小孩子自不用说,全来了个遍。   这些老人小孩,自然不是高冈的目标。   这凶手还挺能沉住气,除非......他不在村里。   夜晚凉风习习,叶打了个寒噤,她颇不自在地看一眼高冈:“那个......我想去厕所。”   高冈一愣,平时习惯了和男同事一起行动,在这种没有厕所的地方,都是直接在路边解决,但这回带上叶,确实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只好从车上拿了只手电给她:“你找个空地,我就在这边等你,保证不过去。”   四周漆黑一片,打出去的手电光完全被黑暗吞噬。叶转身看一眼高冈,他靠在车尾,背对着她的方向,没有多余的动作。   叶想了想,又往前走了一截――免得被他听到动静。   高冈老实站在车后面,闭了眼休息。四下里一片寂静,只有火烧柴块的声音,在脑海里被放大。他睁开眼,看了看时间,叶走了快五分钟了,身后一点动静也没有。   他蹲下身,取了水浇灭火堆,灰白的烟拧成一股细细的直线,直冲上天。   四周归于黑暗,一切的杂音全没了,他细细地听着,眉心拧在一起:怎么一点声音也没有?   摸出手机,打算给她一个电话,正待按下拨号键,就听见远处一声凄厉的尖叫。   是叶!   高冈一把抽出地上的小刀,打开手机电筒,循着声音发出的方向奔去。   前方隐隐有一道光,从她手电发出的,高冈直奔过去。他心里暗自测算着距离,算下来或许有几百米,她居然走了这么远,难怪他听不见动静。   到了那边,听到叶叫他的声音,高冈松了口气,还好,听起来中气十足。   他先是问了声话:“方便吗?”   得到叶的肯定答复,高冈把手机电筒一照――地面有一个土坑,口子不大,不容易发现;叶就站在坑里,那土坑仅半人深,腰部以上都露在外面。   “有什么事没有?”   叶摇摇头,被高冈拉住胳膊往上一拽,借力从土坑里爬出来。   她从那边过来,瞧着这一块地荒了,田垄里空荡荡、光秃秃的,打算在这里解决个人问题。解决完了,提上裤子起身,正准备原路折返,哪晓得这边居然有个坑,害得她一脚踩空,掉了进去。   掉进坑的一瞬间,脑海中各种想法闪过:农村的井都很深,掉下去要么摔死、要么砸死、要么憋死,要是运气好这三样都没发生,那井底说不准还会有几具尸骨,吓也得把她吓死。   但这些她都不担心,怕就怕是口粪池......想到这里,终于没忍住,一声尖叫破空而出。   回到上面,叶甩开高冈,俯身趴在地面,手扒着口沿,探头往下看:土坑里面的空间很大,底部只有一些杂草泥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些尸骨,坑壁甚至进行了加工,混了草在里面,抹上泥,又做了平整。   “这是什么?看着也不像井啊。”   高冈把她从地上拉起来,嫌弃道:“以后再不看脚下,小心下回真让你掉一次井。”   叶耸肩,不耐烦地皱眉,晓得了晓得了,都是她的错,婆婆妈妈的。   正要离开,高冈忽然脚步一顿,望向前方,手电的光往前一探,驱散了黑暗。   “怎么了?”叶顺着他的视线瞧去,愣在原地。   好像有无数小虫爬上身子,一股电流沿着脊椎升到头顶,头皮一阵发麻。   前方的空地上,密密麻麻,遍布着大大小小的圆形土坑。 第47章 吵架   他们沿着土坑走,一个个检查,与叶掉下去的那个一样,内里空空荡荡,除了杂草什么也没有。唯一的区别在于,土坑大小不同,有些大点,有些小一点,形状也不是那么规则。   高冈把手电交给叶,打开相机,一连拍了几张照片。   回到车里,将照片传到笔记本上,又坐在先前被浇灭的火堆旁,搁膝头上处理工作。见他没有要休息的意思,叶只好重新躺回睡袋,望着窗外熠熠的星光,心里头想着一些事儿,就这么想着、想着,入了梦乡。   高冈敲击键盘的声音小了,他看一眼车上,见她没动静,于是打开手机编辑信息。   “我带她来陈家村了。”他按下发送。   对话框里跳出一句话:“谁,叶?”   紧接着又是一条:“发现什么没有?”   高冈回:“一切正常,没看到可疑人员。”   “好,我知道了。”   “你那边什么打算?你知道,我不能次次带上她。”   “放心,只这一回,我也只是想验证一个猜测。”   高冈磨着下巴,细细思考男人的话。   对方又发了一条消息来:“还有什么问题?”   高冈回神,在对话框里输:“你是怀疑,我们现在查的这两起案子,和叶有关?”   “在今天之前,我确实是这么想的。前段时间大乌树在盯她,雇主也没有查到。所以我想,或许跟这次暗中协助考古工地凶手一样,这些都是大乌树背后势力的意思。”   “你现在怎么想?”高冈问。   “你也看到了,大乌树故意留了线索,引我们去陈家村。目的是什么不得而知,我让你把叶带过去,陈家村那边却没有动静,这说明凶手应该不认识她,或者说并不知道大乌树对叶的态度,他甚至......不是大乌树的人。所以我猜测,不管是那三起失踪,还是考古工地凶杀案,都与叶无关。”   “那你觉得,大乌树这么做,是为什么?”   “这很容易猜吧?当然是做给警方看的。”   高冈捡起一截烧得半焦的树枝,攥在手心,慢慢收紧、放开;再收紧,又放开......焦枯的木头被他碾碎,炭末在皮肤上留下黑色的印记,他盯着手心看了一会,最后打字道:“我知道了。”   -   天边泛起鱼肚白,血色朝阳慢慢爬上天幕,空气中一股又香又焦的味道飘到叶鼻端。她踢开睡袋,从车里下来,高冈坐在火堆边上烤鱼,那香味就是这里来的。   这回她学聪明了,自己拿了洗漱的东西,走到车的另一头,蹲在路边刷牙。   半句没提吃鱼的事。   她灌了一大口水,闭了眼含在嘴里,身后有脚步声,她没理。那人说:“洗漱完,过来吃烤鱼。”   哗啦啦......叶迅速刷完牙,两手在裤缝两边一揩,一抹嘴:“好嘞!我这就来。”   这烤鱼的味道比昨晚的烤串好多了,叶吃得很满意,问了句:“鱼怎么来的?”   高冈放下手里的铁签,也不看她,只把手指向另一处,示意她看。   那边有条河,远远的有个人,正行走在河床上,朝着他们的方向步来。   是陈脉,打着赤膊,裤脚挽到膝盖之上,肩膀扛着一只竹篮子,里头装的都是他刚下河打来的鱼。   走到他们面前,陈脉擦了擦汗,竹篮子就放在地上,尚新鲜的鱼还在蹦跳。高冈也给他烤了一条,拿锡纸包了塞给他,陈脉盘腿坐下,和叶一样,半点不讲究,舒服得很。   陈脉吃得很快,高冈看他吃差不多了,与他聊天:“你家里的开销都是父母承担的么?”   “是,每个月打钱回来。”   “村里没了学校,闲着也是闲着,你就没想过到外面找个工作?”   陈脉摸了摸肚皮:“怎么没想,只是我爷身体不好,得有人照顾。他老人家稍微状态好点,就跑地里去干活,一天不去就浑身难受,留他一人在村里我也不放心。”   这倒也是。   “我看村里人越来越少,你平时不无聊啊?”叶问了句。   陈脉摇着头:“大了嘛,大了自己一个人,倒也还好。小时候和村里的孩子玩捉迷藏,现在在家陪我爷,要么就去地里,要么就去医院,天天有事做,不无聊。”   正说着,村头有人喊陈脉的名字,声音急切,陈脉腾一下蹿起来:“肯定是我爷出事儿了!”   高冈和叶对视一眼,跟了过去。   -   陈脉爷爷和村头的裴红秀拌起嘴来了,裴红秀非说陈脉家的狗偷吃了她放厨房的肉,现在堵在陈脉家门口,要讨个说法。   裴红秀叉着腰,两腿绷出肌肉,杵在陈脉爷爷面前破口大骂:“你们家有娘生没娘养的小畜生,好的不学,惯会偷鸡摸狗的勾当儿!才只出去了一会儿,一回来,案板上的肉就不见了,还说是谁呢,这小畜生不知从哪儿跑出来,把我撞到地上,嘴巴也臭得很,准是偷吃了我的肉!”   小畜生趴在陈脉爷爷脚边,耷拉着眼皮,不时瞧瞧裴红秀,又瞧瞧爷爷,一脸可怜样。陈脉爷爷强打着精神,站在门口,也不反驳,只把手抵在鼻端,轻轻咳嗽。   陈脉瞧着裴红秀咄咄逼人的样子,可把他给气坏了,一个箭步冲上去护在爷爷身前:“你说话放干净点,老子家的狗什么样全村人都知道,你说它吃了你家肉,证据呢?我告诉你,你要没证据来这儿撒泼,我爷出了事,老子第一个饶不了你!”   裴红秀在村里是出了名的嘴碎,芝麻大小的事都能被她记好一阵子。这回也是,不说他家的狗平时最规矩,就算真吃了她家的肉,他陈脉赔钱就是,再怎么也轮不上她到他爷面前撒泼。   “哟,”裴红秀翻了个白眼,一双细眉几乎挑到头顶,“书都没读完的臭东西也敢在我面前叫唤了?我家的大学都毕业了,还找了个城里媳妇,看你这样,怕不是打一辈子光棍吧。真是,一家人都上不得台面。”   陈脉笑了:“我怎么样,还轮不到你说,你也别把你那好儿子的成绩,就当成自己的了,你再如意,活得过几个年头?劝你嘴上积德,还是给自家留点福报吧。”   围在门口看热闹的村民也笑起来,这裴红秀他们早看不惯了,天天把她那儿子挂嘴上炫耀,自己倒是一无是处,也不知哪里抢来的福气。再这么招人厌,迟早啊,是要遭报应的。   裴红秀气得跳脚,脸胀成猪肝色:“笑什么笑!你个臭东西别得意,说不准以后跟那陈晓冬一样,娶不到老婆,就去做强.奸犯,叫你爷、你爸妈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她一提那三个字,周围立时鸦雀无声,都不再笑了。   陈脉呸了一声,捏着拳头就要上前。一双手按住他,陈脉转身,看见他爷对他轻轻摇了摇头。以前他爷也是,没少被裴红秀口头上欺负,每次他都气得要追过去对架,却总被他爷拦下来,说什么因果报应,别急着逞口舌之快。   可这么些年过去了,那裴红秀照样好好的。要他说,他爷就是脾气太好,不然那裴红秀哪敢欺负到他陈脉头上?   “去,去里屋拿零钱来,给她。”   陈脉气得跳脚:“爷爷!”   “去拿。”陈脉爷爷加重语气。   陈脉狠狠甩了甩手,到屋子里拿了钱,递给裴红秀。   裴红秀喜笑颜开,低头数着钱离开。陈脉在她背后虚虚踢了一脚,屋檐下的小石子滚到裴红秀脚边,撞红了她脚脖子。   裴红秀并不理会气急败坏的陈脉,缩着肩膀,一溜烟儿跑没了影。陈脉只能压住火气,在心头暗骂了一句,这欺软怕硬的! 第48章 草地尸体   高冈和叶一直站在门口,等着陈脉把爷爷安顿好,从屋里出来。少年出来时带上了门,免得外头的声音吵着他爷休息,他看一眼门外两人:“你们想知道陈晓冬的事?”   说完话,他又看了看屋内的情况,然后放轻脚步往外走,示意身后两个人跟上。出了十几米远,他终于停下――在这边说话,他爷听不见。   “陈晓冬是我们村的人,以前上镇里跟人混,也不知道在做什么,反正那会他挺阔的,后来带他混的人出了事,没搞头了,就又回来。他就是过惯了好日子,又好吃懒做,想走捷径却没有门路,所以有了些偷鸡摸狗的动作,甚至还偷到咱村自己人头上。”   叶听得直摇头,这小偷不上道啊。   “气得咱村里人,聚一起把他打了一顿。他那会儿年纪,十六七啦,初中读了一半就辍学,他爸妈见不得他这样,就去求学校让他回来。也不知道他是开窍了还是怎样,居然真的乖乖回去上学了......村里都以为他要洗心革面,哪知道只安分了几个月,就有警察找上门,说他强.奸了一个女孩,拷了手铐把他带走。”   “后来怎么处理的?”高冈问。   “好像是判了五年,其实他那个事,我也不太清楚,那会我还小呢,我们一群小孩,天天跟在别的大孩子后头,玩捉迷藏。那陈晓冬也真是坏,以前还欺负过我们。”   高冈算了下时间,皱起眉说:“这么说来,他今年该出狱了。”   “可不是嘛!估计没脸回来,这十里八村的,谁不知道他干的那档子事儿啊?”   “陈晓冬家在哪儿?”   陈脉一愣:“你们对这感兴趣?”   “好奇嘛。”高冈笑笑。   陈脉有些为难:“他家在村外面,不和我们一起,你们要真想去,我跟我二叔说一声,他要去镇上,你们顺路可以坐他的小三轮。”   算一算时间,二叔那边应该还没走,陈脉便又补了一句:“那地儿难找,你们的车开不进去。”   -   陈脉说的二叔在村里有个小卖部,每周固定到镇上进货,就骑着一辆小三轮去。车上空间小,高冈和叶挤坐在里面,膝盖抵着膝盖,随着车摇摇晃晃。叶挪了挪身子,挨着护栏,看外面的风景。   外面是一望无际的田地,刚收完麦子,放眼望去四处是麦垛,公路两旁是由水库引来的水渠,被太阳照着,泛起粼粼的水光,潺潺的水声混杂在小三轮的声音里,听得她好不真实。   高冈问了一句:“还有多久才到?”   她啊了声,才反应过来他在问陈二叔。   “马上就是。”陈二叔把车转了个弯,停在路边,冲他们笑道:“下车吧。”   路边有条小路,路的两旁是别家的田地,刚打理完,准备种玉米。   “沿着这条路走到头,独栋的那个屋子,就是他家。”陈二叔指着小路解释,“陈晓冬搞偷鸡摸狗的事,不受村里人待见,他们全家就搬出了村子,自个儿住这边。被警察抓走后,他家里在陈家村更是抬不起头,连夜收拾东西走了,现在那边就一空壳子,别的啥也没有。”   和陈二叔道了谢,他们按着他说的方向,找到了陈晓冬的房子。屋子孤零零一栋,立在穹顶之下,屋前一棵被砍掉的树,旁侧斜伸出几丛新枝,在风中招摇。   久无人居住,屋顶长满了杂草,窗玻璃脏得看不清内里的情形,高冈从地上捡起块砖,对准窗户砸下去。   窗玻璃被他砸出一个洞,里面积了厚厚一层灰,手从洞中伸进去,摸到门后的锁,使力一拧,门咔哒一声被打开。   叶捂住鼻子,不住挥手,屋内的灰尘飘出来有些呛,她只好后退几步,站远了些。   高冈正要进去,忽然脚下一顿,在门口蹲下来。叶耐不住好奇,来到他身后,探头看去。   一层细细的灰,均匀地铺在地上,叶盯了半天,站直身子,视线在屋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门口的一把扫帚上。   “这屋子有人回来过?”她说。   高冈面露赞赏地看她一眼:“不错嘛。”   地面上那层灰,薄且均匀,边缘如海岸线般曲折,细看还有一道道极细的弧线,这是用扫帚打扫后留下的痕迹,看来他是怕被人发现什么,比如说,脚印或者别的痕迹。   “他知道脚印需要处理,但并不认真,只把脚印扫掉了,没有下一步处理。”高冈拿起门口的扫帚,轻轻一扫,扫帚带起的风把灰尘吹到一边。扫地的人有时候偷懒,为了省力或者省时间,手上不用力,这样就可以借着空气干活。   “这种扫法,会在地面上留下一层薄灰。”   “他为什么怕被人发现自己的痕迹?”如果说回来的人是陈晓冬,他刚出狱,只要没犯事,用不着这样害怕;退一万步讲,假如留下的脚印被村里人发现,只要他自己不被人遇到,就算知道他回来了,村里人又能怎么样呢?   叶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她忽然反应过来:是啊,不被人遇见,确实是没法把他怎么样,那万一他正好被人遇到了呢?   她把这个猜测告诉了高冈,自己又思索了一会,补充说:“可问题是,谁闲得没事,会来这儿呢?”   高冈默了默,放低了声气道:“不就是我们么?”   大白天的,她打了个寒噤。   高冈迅速起身,在屋里检查了一圈,没有发现人的痕迹,他转回门口:“你放心,这痕迹应该不是今天留下的......”他一句话堵在喉咙里。   叶正抱着扫帚,守在门后,警惕地看着四周,好像一个门神。   高冈看得直乐,叶对他这样的表现很不满意:“屋里是没事,屋外也没事么?亏你还是个警察,我作为一个普通市民,一点不放心把自己的安危交到你这样的警察手里。”   他只好说:“那你在这儿守着,我去周围转转。”   -   屋后是一片空地,因为没人耕田,杂草疯长,足足有半人高。这要藏个人,还真不容易看见。他正打算下去看一眼,头顶传来叶的声音:“哦哟,挺好的嘛,视野开阔,风景也不错。”   高冈嘴角一抽,抬头看去:她不知从哪找来一架梯子,借着梯子爬上屋顶,此刻正把手搭在眉骨上,欣赏着四周的景色。   他忍不住斥她:“赶紧下来。”   叶不乐意了:“你凶我?你居然凶我?你别忘了,我现在是你房东,你......”她忽然顿住,眼睛紧紧盯着不远处,不说话了。   “你看到什么了?”高冈察觉不对,一面问她话,一面把袖子放下去。   “那里好像有什么东西......”   高冈扎紧了袖口,扒开草丛,一只脚已迈了进去:“上面待着,指方向。”   -   高冈从湿泥地里扒出了一具男尸,目测年龄二十多岁,死了有几天了,尸体还没腐烂完,剥开湿泥,一股难闻的气味立马涌出。   他立刻通知局里,发了坐标过去;警队的同事很快赶到,法医做了初步的检查,结果出来了――死者是林颉知,脖子上有勒痕,被人从背后勒死的。   在他衣服内兜,还发现一封遗书,字迹潦草,写得很慌乱,内容只有五个字――照顾我母亲。   跟陆清野描述的一样,林颉知对他母亲很上心。看来,他是早有预感,自己会有危险,只不过这预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在伪造陶器花纹的时候?还是在考古队凶案发生以后?   他把金丝儿叫来:“先前在考古现场附近发现的笔记,就是林颉知那本,你电脑上有资料吗?”   “有的。”金丝儿立马调出来,给高冈看。   笔记本上的内容全部转化成了图像,一页页存在电脑上,方便随时查用。高冈一张一张往下翻,其实这些都看过,但他总觉得要再看一遍,才能放心。   他在其中一页停下,这一页的颜色与其他的不大一样,看起来更加瓷实,就像是两张纸合成了一张。他指着这一页嘱咐金丝儿:“给局里联系。”   那边很快回了消息,果然是有问题,两页纸用胶水粘在了一起,撕开了一看,里面写了一行字:他要杀我,我要死了,马上要死了。   所以这本笔记,是林颉知故意留下的,是他唯一的求救信号。只是没人发现,不管是警方,还是他的老师陆清野,谁也没发现。   -   现场的调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叶最受不得这种场面,一个人躲得远远的。她在空地上四处转悠,小时候她爸常带她回老家,也是这样的场景――一望无际的农田和飘着云朵的天空,公路两旁的水渠里有鱼,从上游水库下来的,时常有人闲得没事,坐水渠旁边,搭上一根鱼竿钓鱼。   她弯下身,从地上捡了一坨土块,放手心里捻了半碎,手一扬抛出去。土块落在前方草地里,把那杂草砸出一朵绿色的“水花”,她来了兴致,又捡了些,往前走几步继续玩这东西。   脚下忽一踩空,身子控制不住后仰,眼里的世界转瞬颠倒,下一秒视野里已铺满了蔚蓝的天空。   妈的,这都第几次掉坑里了?   这次的坑浅,只半米高,叶一骨碌爬起身,四下环视,发现这坑还挺大。她沿着坑沿走了一圈,目测有十几平米,坑底长满野草,叶盯着看了会,皱起眉,手伸过去一扯,轻轻松松连草带皮给拔了起来。   不是长在这里的草。   她快速刨开这些草皮,草皮之下,赫然是一个人形的土坑。 第49章 远古聚落   高冈接到消息赶来,对这土坑做了细致侦查。   土坑从正上方看,好像一面平底锅,边沿有一处凹了下去,一条斜坡连接地面和坑底,在圆坑周围,密排着碗口大小的小洞,也不深,大约十几厘米的样子。   至于坑底中央的人形土坑,土壤并不紧密,踩上去便是一个脚印,土色也与周围差异明显。这是刚挖不久的,没顾得上处理,只挖了些草皮略作遮挡。   这个坑有些奇怪,高冈蹲下来,摸了摸坑壁。与中间的人形土坑不同,坑壁质地细腻而坚硬,手下的触感平滑,又略带质感。细看那壁泥,似乎混了有草秆。   和昨晚叶掉的那个,很像。   想到这里,高冈找金丝儿借来笔记本,将昨晚拍到的照片从云数据里传过来,并几张新发现的土坑照片,用邮箱发给陆清野。对方很快打了电话过来,高冈接起:“有发现么?”   “晚上拍的那几张,看不太清,你具体描述一下。”   高冈回忆昨晚的画面,回他:“那些坑口子,小的有一人宽,大的有三人宽;内里空间大,截面可能像口袋,底部和坑壁做过处理,干净、齐整。”   “照你这个描述,应该是窖穴。”   高冈冲不远处的金丝儿招了招手,把电脑递还给他,手机从左耳换到右耳,继续与陆清野说话:“窖穴?”   “就是储藏东西的洞穴,不占空间,口小底大,比较方便。”   “那另一个坑呢?这又是什么?”   陆清野大概在看照片,顿了几秒,说:“是房屋,半地穴房屋。坑沿一圈的小洞是柱洞,用来架柱子,搭成圆锥状,外面覆盖茅草作屋顶。我看到照片里,这个坑有一个斜坡,是吧?”   “是有一个。”高冈点头。   “那就是门道了,朝向是哪儿?”   高冈看了看方向:“西北方。”   “看来凶手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比我们以为的还要高,”陆清野说,“这样,你沿着西北方找一找,看看能不能找到类似的土坑。”   高冈心念一动:“类似的土坑?”   “对,与它类似,但比它更大,那个是中心房屋。人是群居动物,三户五户生活在一起,便成了聚落。远古时候有一种比较典型的聚落形态,大大小小的半地穴房屋呈现向心式圆形分布,被众多房屋围在中央的,就是中心房屋了。”   “那这中心房屋......”   陆清野解释:“是部族里处理重要事务的场所,凶手既然想模仿远古先民,没道理只挖这一个。不过,一切都只是我的推测,具体情况还得找了才知道。”   高冈立刻带人去找,西北方是大片大片的田地,并没发现陆清野说的房屋坑穴,他扩大搜索范围,直到近公路的地方,仍是没找到。   叶坐在田垄上,看高冈白忙活了一场,叫住他:“我说,你刚要是带上我,指不定就找到了。”   “你?”他眉毛上挑。   叶白他一眼,扯起地上的杂草,扔到脚边。   高冈蹲下来靠在她身边,眼睛并不看她,只把头偏过去。叶耳朵发痒,稍稍避开了点,他却得寸进尺,追上来,与她靠得更近。   他说:“待会儿,你跟我走。”   她倒也没说错,这一天天的跟着他瞎转悠,每次的关键线索,可都是她瞎转出来的。   回到车上,高冈将里面布置一番,又叫上几个负责这几起案件的同事,对案子做梳理。这桩桩案件查到现在,大大小小的线索逐渐浮出水面,他有些想法,但还需要理一遍。   “现在的情况,重点有三,一是三起失踪案,”高冈比出食指,右手在纸上做笔记,“失踪时间全都过了黄金72小时,根据目前我们掌握的线索,从人面鱼纹涂鸦到瓮棺葬,三个孩子遇害的可能性,相当大。”   他语气如常,叶看他一眼,下面“撕拉”一声响,她的目光落到他写的笔记上,纸张被戳出了洞,边沿翻卷起来。   “第二是考古队遇害一案,不见的六只陶器,正好是三组瓮棺葬,对应了失踪的三个孩子,根据现场找到的线索看,这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是同一人;第三,则是陈家村发现的林颉知尸体一案,这也是破案的关键。”   高冈把写好的笔记撕下来,贴到小白板上。   有人说话:“有个问题就是,考古队遇害一案的凶手,我们一直以为是林颉知,至少他的嫌疑最大。可现在却又发现他遇害的事实,你说这案子吧,一桩桩一件件,并不复杂,偏偏合在一起,叫人看不懂了。比如说林颉知是凶手,那么杀他的人,动机是什么?再一个,如果林颉知不是凶手,为什么他要伪造陶器花纹,又为什么孟冠礼身上只有他一个人的指纹痕迹?”   高冈沉吟片刻,提笔继续在纸上做笔记:“几桩案件放到一起讨论,由已知的结果推测未知的原因,缺少任何一环,都容易出现矛盾。既然这样,我们就把它们分开好了。”   他写下林颉知的名字,与“凶手”、“遇害”两个词组成一个三角形,相互之间打上双箭头。   他开口讲:“首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城内的失踪案不是林颉知做的,且真正的犯罪嫌疑人也在考古工地现场出现过。而且,就目前掌握的证据,我不认为考古队十三条人命也是林颉知杀的――这个假设出来的前后矛盾太多。”   不管是现场找到的属于另一个人的脚印证据,还是林颉知自己留下的求救信号,包括最后林颉知丧命于陈家村,种种迹象,都稀释了高冈对林颉知的怀疑。   “所以我们目前暂时只分析第二个,林颉知不是凶手的情况――先假设一下,考古队出事当天,林颉知去了文物库房,原因暂且不知,但应该目睹了凶手行凶的全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林颉知也上了手,或是阻止、或是反抗,因而在现场留下了他的指纹。”   小小的车内空间,噼里啪啦响起键盘敲击声,有一人拿着电脑做记录,把这些信息转化为文字,实时分享给侦办案件的同事。   “如果假设成立,那么真正的凶手是用了什么特殊技巧,让警方提取不到指纹?”有人发声。   “这不难理解,”高冈用笔头点了点白板,“从李家村麦田那辆车也能看出,凶手在处理指纹方面,很有些‘过人之处’。”   他眼睛看向叶,继续做假设:“我们在笔记本里发现了新的线索,大概林颉知明白,自己作为唯一的目击者,凶手不会放过他,所以在笔记本里留下那段话,想要给警方传递信息。”   键盘敲击的声音小了,做记录那人抬头盯着高冈:“可这说不通,既然是求救信号,又为什么要拿胶水黏起来?”   叶点头附和,那笔记本最早是她发现的,她翻过一遍,陆清野也翻过一遍,他们警队也不知经了多少次手,偏偏一个人也没发现,那一页往前往后全是空白,翻到前面几页就到尾了,自然不会往后继续。   林颉知既想让人知道自己的危险现状,却将两页纸黏得那样牢固,且又写在那样一个隐秘的位置,实在是矛盾。   “万一他怕被别人看到呢?”高冈反问。   肯定不是怕警方,如果不是警方,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了。   可是,他怎么知道凶手要看他的笔记?高冈思路有些打结,问了在场同事关于现场的取证情况,得到的结果是:除了遗书以外,林颉知身上还找到了纸笔,以及一支胶水。   他试着做推测:“假设林颉知写这个求救信号时,不巧被凶手发现,凶手要看,他只好用随身带的胶水将那一页黏起来。”   “而且,”他补充,“根据法医给出的报告,孟冠礼的死亡时间比剩下十二名考古队员的死亡时间早半小时,就是说凶手在杀害孟冠礼以后,有人从宿舍过来,凶手继续杀人,留下林颉知一人在库房。这期间凶手又去到队员宿舍行凶,这半小时,足够林颉知在库房做一些事......”   林颉知是宜昌人,那里曾经拥有过以鱼做陪葬的远古文化,所以,他在库房做的事,或许就是将孟冠礼的尸体进行二次摆放。   然后留下了他的指纹......对了,说得通了。 第50章 山洞墓葬   高冈继续:“等到他做完这些事,开始写求救信号时,凶手正好回来。”   凶手果然没发现林颉知的秘密,带着他离开以后,在附近那片空地上,凶手将不方便带走的陶器留在那里。林颉知趁此机会把笔记留下,藏在杂草后面,期望着警方能从里面找到线索。   可是,为什么凶手不当场杀死林颉知,非要把他带走,到这陈家村才勒死呢。   还有一点,林颉知为什么要伪造陶器花纹,又为什么会死在陈晓冬屋后?杀他的人是不是陈晓冬?如果是,那么绑走三个孩子的也是陈晓冬吗?他的目的何在?   高冈的大脑飞速运转,所有的线索交织在一起,理不出头绪。失踪的孩子、考古队血案、消失的瓮棺、草地里的林颉知、今年出狱的陈晓冬,以及大乌树势力......   好像有什么呼之欲出,可是还缺条线,能把这些都串起来的一条线。   电话铃响,是陆清野打的,高冈接起来:“是有进展了么?”   陆清野隔着电话听筒问:“半地穴房屋的中间,有一个人形土坑,是么?”   是有一个,没有错。高冈作了答复。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陆清野说:“我们陷入了一个误区。”   “什么意思?”   “那个人形土坑是埋人的,这一点没有疑问;先前我单以中心房屋去解释,却忽视了这一点,现在想来,应当不止是普通房屋这么简单。没猜错的话,凶手挖这样一个坑,把死去的人埋在正中,或许是在守着什么。”   高冈听懂了他的意思,他舔了两下嘴唇,没说话。   他一开始就有过怀疑,那中间的人形土坑比之周围土壤,更为松软新鲜,看起来才挖不久。按照陆清野的说法,再有不远处林颉知的尸体,这人形土坑本来要埋的应当就是林颉知。   假设凶手把林颉知带到这边杀害后,已经挖好了坑,却把他藏在草地里,那么一定有什么事耽误了他的行动,比如说陈晓冬家来了人――凶手要赶回去处理屋里的痕迹。   “高队长?”   高冈回神:“我在听,你说。”   陆清野喝一口水继续:“所以,不该在西北方找,我们要找的东西,可能在它的背后。”   “你的意思,中心房屋在东南方向?”高冈问。   几个关键词飘到叶脑海,她竖起耳朵听。   “不一定是中心房屋,也可能是别的。”   “比如?”高冈注意到不知不觉靠过来的叶,换只手拿手机,把音量往上调了两格,继续与陆清野说话。   电话另一头传来声音:“比如墓葬。”   -   办案人员沿着土坑斜坡门的反方向寻找,这一带都是别人家的庄稼,刚把玉米苗种下去,可不能被糟蹋,不然村民们非得和他们拼命不可。   其间陆清野又打电话来,问附近是否有山丘之类的地方。如果说那半地穴房屋真是守着一个陵墓,就好像陵园门口的守卫,那么沿着这条线寻去,这个备受凶手重视的墓葬,应当有一些突出的标识,但又不能着人发现。   想来想去,也只有自然形成的山丘能符合要求,既不会突兀,又能显出一点不同。   陆清野说得没错,如果真在村民的田地里找到一个,他们反倒要怀疑这墓葬的可靠性了。毕竟这不是无主荒地,天天都有人来,要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墓葬,这消息早不知得传到哪里去,何必等到现在。   从半地穴房屋回望,农田的尽头有条山脉,山不高,胜在连绵不断。这山有些来历,往前数两千多年,曾经拥有燕国修筑的长城;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重修内外长城,将燕长城、赵长城、秦长城连成一带,经汉朝增补,终于形成了中国最早的万里长城。   这条山脉历经多年风吹雨打,又遭后代废弃,那蜿蜒的土石长城早已不复存焉。直到明代修筑新的万里长城,因国土面积比之秦朝有所扩大,新的长城更是绕过这里,往更北延伸而去。此后这一条山脉,便彻彻底底地失去其战略价值了。   战略价值虽没有了,好在风景仍在。山上植被多,大片大片的黄栌树铺满山坳,其间点缀红枫、松柏,一到秋天,富有层次的红色便涌出来,那景色与北京的香山相比,也不遑多让。   只是这土地贫瘠,不宜用来种地,加上山体陡峭,少有人走,也就没开出山路来。以前村里的小孩喜欢“探险”,常常偷溜上山。山上风大,起风的时候,飞石沙粒在空中打着旋儿,扑簌扑簌往人身上撞,这时候下盘必须得稳,一个疏忽,就可能被大风卷走。   说来令人唏嘘,好几年前就有几个十几岁的小孩,约在一起爬山。好容易爬到山顶,前面就是陡峭的崖壁,正待拍照留念,忽而发觉同行人里面少了一个。几个人打原路返回,一路寻一路喊,最后在半山腰找到同伴的外套,人却不见了。   这小孩做事慢吞,不爱上赶在前面,一个人慢悠悠跟在最后头。风起时,那孩子没站稳,被风带了出去,前面没一个人发现。他从山腰一路滚到山脚,周围又没防护的设施,可怜这孩子,就这么丧了命。   从那以后,再没人爬过这山了。   -   高冈只拨了一队人过去,只是为一个猜测,先让一小波人去探一探。陆清野也说了,虽然在山丘的可能性最大,但也不一定就在那边,不必过多浪费人力。   上山比他们想象的容易:只要没风,或者起风时下盘稳,双脚紧紧抓地,危险其实并不大。   他们绕着山头做了地毯式搜寻,并没发现有墓葬,倒是在半山腰处找到了一个洞。这洞不小,里头正中有烧过的火膛,洞壁上画满朱红色涂鸦,线条流畅干净,画的是跳舞的小人,手拉着手,臂缠流动飘逸的丝带。   空气中似漂浮着一种香味,闻着像公共卫生间用的檀木香气。   高冈将洞内的情况实时传送给陆清野,看完这些图像信息,对方告诉他:壁画内容与人面鱼纹一样,都是瓮棺葬陶盆的图案,又让高冈叫人挖出火膛,刨掉坑底烧过的木炭余烬。   他们用了警棍,对准坑底一捅,那里的“土层”瞬间塌陷,轻松捅出一个洞来,一股浓郁的檀木香气立马涌出,直直灌进在场人员的鼻腔里。   高冈表情一沉,抓起多余的警棍,加入进去。坑底的洞越来越大,很快,另一个空间显露出来。   在场的人,全部愣在原地。   那是一个巨大的方形空间,与火坑洞之间以木梯相连,木梯正下方有一块长方形木板,手电的光从这块木板向四周延伸,将这里的全貌一点一点揭开来。   空间的东南角搁着一张“小床”,被子已经破了,厚厚的干草堆充作床垫;小床后面的土壁贴有一张发旧的风景画,周遭画了一个假窗框,合做窗景。   再往两边看,墙上用绳子吊着一块腌肉,旁边挂着几只略有变形的锅瓢,都带着柄,奇怪的是柄上都用麻绳缠着,表面粗砺硌手,这么一看,许是为着防滑。   而另外三个角,则各摆放了一组瓮棺葬具,其中一组,表面画着中原仰韶文化的花瓣纹饰。满空间浓郁的檀木香气,便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高冈最怕的情况还是出现了,先前失踪的三个孩子,身子蜷成婴孩状,被放置在瓮棺葬具里,伤口都在脖子上,一刀毙命。   三个孩子死亡时间不一,最早的,基本只剩下一具白骨;最晚的,尸体才刚腐烂不久。而那浓郁闷人的檀木香气,正好用来掩盖尸体臭味。   专组立马针对现场展开工作,高冈来到木梯下方,蹲下身子,敲了敲脚下的木板。声音听着空旷,他于是摸到木板边缘,抠住缝隙往上一提,一丝凉意缠上他的手腕。   高冈心一凛,叫了人来,把木板揭开。   木板之下是一个墓穴,四面以竖直的木板作壁,周围一圈摆满了已经快要蔫掉的鲜花。坑底躺着一具白骨,全身笔直,尸体双手搁在腹部,姿势安详,尸骨上及尸体四周均匀铺洒着一层朱红色粉末。   看股骨和骨盆的形状,这是一位女性。   陆清野一面看着高冈传回来的实时画面,一面与他解释:朱红色粉末是鲜血的象征,在远古时期用赤铁矿磨成,被认为是生命的来源和寄生处。   “它寄托了一种希望,祝愿死者能够在另一个世界复活。”   “那三个无辜孩子呢?摆在角落里,这又是代表什么?”   “从专业的角度来看,瓮棺葬要么是普通的儿童葬式,要么就是埋柱下做地基,显然,这里的三套瓮棺葬,哪个都不是。所以我猜测,凶手把他们用作陪葬,这也验证了我的另一个猜想。”   法医和取证员从山洞下来,高冈给他们让了位,站到一边,继续问他:“什么猜想?”   “从人面鱼纹到仰韶花纹,从孟冠礼的尸体摆放到这陈家村的陪葬墓穴,涵盖了新石器时代南北不同区域的文化,除了林颉知摹画的仰韶花纹、孟冠礼的尸体摆放是正确的以外,其余皆不成体系,细究十分混乱。   “所以这个凶手,对考古其实一知半解,是个半吊子。”   作者有话要说:  悄悄给你们说个秘密,上周在榜更新字数不够,在小黑屋待了一星期   为了避免再上黑名单,我打算,以后不申榜「狗头」   今日毒鸡汤小课堂:为了避免结束,我拒绝了所有开始 第51章 白骨枯花   法医对中间木板下的白骨做了检查。锁骨的骨骺线已经闭合,初步判断白骨主人至少已有二十八岁。   高冈在墓穴边上站定,看着忙碌的同事,观察了一会白骨周围半枯的野花,束束野花之下,又有已完全枯死的花条,在墓穴现场取证的同事一踩就碎。   抬头望向顶上的火膛洞口,从洞口泻下的自然光线落在墓穴,他定定地看着,沉思不语。   这火膛的伪装很麻烦,要下去,须得捅开坑底,进去以后还得拿泥土糊上洞口,做好层层伪装,以免着人发现。进出都一样,若是出去了,还要弄些烧焦的木炭余烬盖住坑底。   如此耽误时间,凶手仍坚持住在下边,还定期采集野花放在墓穴里,这得是有多重要的人,值得他这般不嫌弃。   他转身走到东南角的小床旁,摸了摸床头,手指一捻,只有少许灰尘。他摸出一张纸,将指头的灰尘擦净,正准备到另一头找线索时,忽然定住,视线锁定在枕头下方。   手伸进去,一寸一寸摸索,最后翻出一张泛黄的照片。   回到墓穴那边,沿木梯上爬,出了火膛口,他拍拍身上的泥灰,抬头便见叶站在山洞外面等他。   见他出来,叶迎上去问:“怎么样了?”   高冈展开手掌,将照片送到她面前:“对这眼熟吗?”   这是一张被放大的证件照,半个巴掌大小,照片上的女人眉发浅淡、微微含笑,眼睛像盈了一汪水,见之忘俗。   叶眉心结成一团,接过来反复翻看,她摇了摇头,说:“照片上的人我不认识,但这个尺寸的证件照......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不是‘我’,是‘我们’,”高冈拿回照片,放密封袋里妥善保管,“我们在陈家村废弃的学校里见过。”   叶想起来了,他们在陈家村学校到过教职工办公室,门口就贴着他们的工作照片,因长期废弃的缘故,照片上的人面容模糊不清,但那照片的尺寸,与现在高冈手上的是一样的。   “再去一趟。”高冈收好密封袋,示意她一起。   驱车前往陈家村,村里人听说在陈晓冬家后面挖出了一具尸体,都有些好奇,没事做的全跑去凑热闹,这村里就更没几个人了。   他们熟门熟路找到教职工办公室,门上一共六个名字,每一个名字对应着一张证件照,只有一个位置空着,高冈将照片放上去――完全契合。   再往下,是照片主人的名字:林细云。   队里给他发来消息,说核验了白骨主人的身份,是一名二十八岁的女子,名字叫林细云,死于......五年前。   出了学校,高冈与叶对视一眼,默契地往同一方向走去。   -   陈脉爷爷快八十了,虽然身体不好,难得口齿清晰,说话有逻辑;且就高冈阅人无数的经验看,陈脉爷爷自有一种难言气势,眼神极深。   找到陈脉家,开门的是爷爷。小少年正是好奇心最盛的年纪,知道村外发生了一起命案,得到他爷允许后,便撒了腿儿往那边跑,留他爷一个人待家里。   高冈出示了证件,说明他的来意,陈脉爷爷把门一让,迎他们进来。   他接过高冈递来的照片,看了半晌,长叹一口气:“这孩子我认识,村里的人都认识。可惜了年纪轻轻就过世。小脉读不成初中,就和她有些关系。”   高冈问:“您知道她怎么死的?”   “说来,也是我们陈家村闭口不谈的丑事。我知道,小脉已经给你们讲过了,那陈晓冬住过的地方也是小脉指给你们的,对吧?”   不等两人开口,爷爷继续讲:“他那时候还小,有些事知道得少,我们呐也不好给他讲太多。你们只知道陈晓冬犯了事儿,却不知那受害的姑娘正是这林细云。”   高冈皱起眉:“我们的法医检测出来,林细云死时也有二十八岁了,这陈晓冬......我记得犯事儿的时候,才十六七岁?”   爷爷鼻腔里挤出冷冷的哼声:“就是个畜生!他那会儿从镇上回来,同意去学校老老实实上课,村里人还说这畜生学乖了,走上正道了,谁知道内里包藏祸心。你们都不知道,学校一共六个老师,当时陈晓冬父母求爷告奶,就只这林细云愿意接纳他。狗娘养的!小畜生从一开始,就没安过好心!”   陈脉爷爷说到这里,顺不过气,大声咳嗽起来。   叶忙给他顺气,替他捋胸口。陈脉爷爷穿着旧式棉衬衫,薄薄的一件,隔着衣服能感受到面料之下温热的皮肤。叶的手忽地顿住,慢慢抬起来,悬在陈脉爷爷心脏上方,眼睛紧紧盯着陈脉爷爷。   高冈察觉不对,顺着叶的动作看去。   爷爷见他俩这般模样,掩住咳嗽,长长呼吸,而后自己缓慢地拉开领口,露出心脏处的皮肤。那里有一道骇人的伤疤,深深嵌进去,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往里钻。   高冈猛地抬头:“这是枪伤?”   陈脉爷爷不作声,把衣服拢好之后,才讲道:“以前在越南边境作战,弹片咻咻打过来,打在我这胸口,再过去一点就是心脏,好在命大活了下来。只是当年条件不好,不能手术,留了弹片在里面。”   这事陈脉爷爷没对外人讲过,就是当年,也只有陈脉他奶知道,那时候陈脉爸爸年纪小,不记事,也是瞒着不让他看。后来上了年纪旧疾发作,没法子,偶有几次严重时候,生活都不能自理,这才叫儿子孙子知道了去。   “要不是这里的弹片,我还能多活二十年!”陈脉爷爷一激动,脸上通红,并不住咳嗽。   叶赶紧给他递水。   等到情绪平复,陈脉爷爷一摆手道:“不说这个了,说林细云。这个陈晓冬吧,他不好管教,林细云去家访,到的时候正是农忙,陈晓冬家里人都在地里干活,就只陈晓冬一个在家等她。   “这小兔崽子在外头学坏了的,啥事都干得出,就在自己家把人姑娘给上了,这可是犯罪!那林细云清清白白一姑娘,哪能放过他不是?她留了证据,回去就给报了警。”   是了,这林细云的死确实不是陈晓冬犯事时造成的,若是还涉及了人命,他陈晓冬绝不可能只判五年刑。   “等到陈晓冬入了狱,一切尘埃落定,该有的报应都有了,只可惜了林细云这孩子。那件事之后,她还是照常去学校教书,我还说呢,事儿都已经发生了不能重来,她能看开就是好事,别和自己过不去。可是啊,她到底没能想通,在某天晚上拿了根绳子,到陈晓冬家门口,吊树上自杀了。”   “树?”叶记得,陈晓冬屋子门口好像确实有一棵,但只剩了个树墩子,其余皆不见了。   “是陈晓冬家里人砍的,门口吊死了人,听着总不吉利,当天就给砍了。完事了一家人全搬走,再没回来过。说起来啊,出了这档子事儿,学校里的老师辞职的辞职,学生中家里条件稍微好些的,也被爸妈接到城里去。学校没了老师、没了学生,你说只出不进它哪儿行啊,对不对?慢慢的慢慢的,就成了现在这幅模样。”   爷爷探身看了看外头的太阳,回头与高冈说:“这个点了,我得去地里看看我那玉米苗。”   高冈劝他:“等陈脉回来吧,或者我去也行。”   “那不行,我要自己看着。”爷爷脾气犟,愣是要自己去,高冈和叶拗不过,只问他自家地儿在哪,好跟过去搭把手。   “出了陈家村村口,往东一里路就是,不远,我这儿能走,没问题。”   往东一里路?高冈心念一动,那不就是昨晚叶摔窖穴那地方么?   敢情陈脉家的地离那片窖穴这么近。   高冈在手机屏幕上划拉两下,翻出几份照片文件,递给陈脉爷爷看:“陈爷您看,这几张照片是我从陈家村村口往东一里拍下的,我想,您或许知道些什么。”   “嗨,我哪儿能知道那么多啊,不过这些洞来得奇怪,你们可以找陈脉,他比我了解得多。”   爷爷出门时,正赶上陈脉从外头回来,一脸无精打采。他只是去凑个热闹,别说现场不让他靠近,就是远远的杵那儿看也不行。   只好作罢,打道回府。   一回来就看到他爷要去地里看苗,那可不行,老人家身子骨一天不比一天,他把他爷留在家里,自己带上家伙什走了,顺带着拉了两个人离开。   高冈和叶跟在陈脉后头,一边走一边问他:“你家地附近,是不是有许多窖穴?”   “窖穴?”   见他疑惑,高冈翻出照片给他看:“就是这个。”   陈脉凑近了一瞧,立刻明白了:“这个啊,说来也奇怪,这都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具体要我说我也说不上来,我们那时候都不怕,跟着村里的野大个儿,天天来这玩儿捉迷藏呢还。”   “这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有......四五年了吧?”陈脉在前头带路,走着走着,倏然停下:“对对对,我想起来了,就是陈晓冬入狱那年的事,就那段时间,每天冒几个,每天冒几个,到现在就变成这样了。”   “你们就没人好奇,这些洞都是谁挖的吗?”叶问。   “咋不好奇啦,有几个晚上我们去蹲过,别说人了,影子都没见着一个,倒是被蚊子咬了一整晚。”   说到这,他放低声音:“可怪就怪在这里,我们去的那几个晚上,都没新的洞坑出现。我们一不去,新坑它就冒出来了。”   听着怪}人的。   高冈笑:“你小子,看不出来胆子挺大啊。”   “那是,咱说啥那也是人民子弟兵的后代。我爷是上过战场的人,他孙子要是个孬种,说出去可不丢人么!”陈脉一脸得意。   高冈想起一件事,问陈脉:“出现这些窖穴,是在陈晓冬入狱前发生的事,还是入狱后的?”   这可难倒陈脉了,他那会实在太小,这么些年过去,记忆早已模糊不清,他绞尽脑汁回想,右拳打在左手心:“没记错应该是......入狱前的事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52章 百万之谜   高冈和叶回了山洞现场,火膛之下,里面的一应证物全被放在洞口,等待警队的车运回物证处。   三个孩子的尸骨和六只陶器先一步被带回,这边现只剩下几只锅瓢等日常生活用品及半块腌肉。叶自己走过去,隔着警戒线,远远地站在那儿看。   高冈拨了个电话,与陆清野联系,将文物和林颉知目前的情况悉数告知。   “好,我知道了,林颉知母亲那边交给我吧,剩下的工作我也帮不上忙,还要拜托你们了。”   “你放心,这都是应该的。”   挂断电话,回头就是一张脸怼在眼前,把他吓了一跳:“怎么了你这。”   叶脑子里想着事,不知不觉走到高冈身后,他这突然一回头,她自己也跟着被吓到。高冈的声音把她从思绪中拉回来,她看着他,手往地上那半块腌肉一指:“这东西你觉得凶手从哪儿来的?”   “腌肉?”   见他反应不大,叶提醒他:“就是先前裴红秀和陈脉爷爷拌嘴,说他家小狗偷吃了案板上的肉,那个。”   高冈想起那一出了:“你是觉得偷她家肉的,是凶手么?”   “我觉不觉得不重要,拿这东西去问一问她,就都明白了。”   -   他们找上裴红秀时,天已擦黑,整个陈家村偶有炊烟,袅在半空,以天边的一线残红作底色,在这云中、烟雾中,远远传来几声犬吠,唯一的人声,来自电视里的主播――这个点正是晚间播送新闻的时候。   裴红秀独居于此,屋里灯暖如橘,养的几只猫蜷在桌腿旁睡觉,惊觉院子里有陌生人的气息,打了个滚,迅速起来,一个窜身到房梁上躲去了。   最小那只跳到裴红秀腿上,她搁下筷子,把小猫抱在怀里安抚。   “乖啊,不怕啊。”   她抬头看向来人,一双眉毛往上吊:“有事说事,没事离开,别给我小猫吓坏了。”   高冈把叶挡在后面,先一步道:“无意吓到您家猫了,我这儿呢找着一块腌肉,看着有些像被狗吃掉的那块,特地带过来给您瞧一眼。”   他取出腌肉,放到裴红秀眼前。   她抱着小猫,探身觑了一眼,讥讽道:“我说去哪儿了呢,果然人比畜生更不要脸皮,被人糟蹋了的东西,我才不要。这块肉爱给谁给谁!”   “这么说,这确实是你的?”   “嘿我说你这人,怎么没脸没皮啊,不是我的腌肉还是你的啊?我再说一遍,被人糟蹋的东西,老娘不要,赶紧拿上给我滚!”   她声音尖利,吵得人耳朵疼,加上嗓门大,更显咄咄逼人。   叶在高冈身后挣扎,被他牢牢按住,不让说话。高冈睨叶一眼,拿起腌肉就走,走时脸上带笑:“我们这就离开。”   两个人越走越远,身后裴红秀的屋子渐渐成了一粒橙红色小豆子,高冈这才放开叶,看着她气急败坏的样子直乐:“别冲动。”   “我呸!对付这种泼妇,就该像泼妇一样怼回去。”叶捋了捋头发,不理会他。   “我跟你讲,她这样的就是缺个人陪她吵架,你上赶着去骂她,正中她的意。你一受过教育的文化人,你觉得自己骂得过她?”   叶一愣,对哦。   她立马换了副表情,笑开了花:“你这话有水平,我爱听。”   高冈没好气,转头看着手上的腌肉,表情又凝重起来。这一来,早上偷她家肉的确实是凶手了,拿回山洞以后,又来到陈晓冬家屋后面,大约是想把林颉知尸体给处理了,却不想恰好碰上他俩来凑热闹。   说得通了,因为怕陈晓冬家的痕迹被发现,所以赶在他俩进屋以前,将屋子整理一遍,从而耽误了处理林颉知尸体的行动。却没想到阴差阳错,居然叫他们找到了屋后的林颉知,那个时候凶手大约已经离开。   或许为保山洞不被发现,凶手离开以后没回去,也可能是过于自信,以为警方决找不着山洞里的窝。所以放松了警惕,没去销毁物证。   只是凶手千算万算,没算到他们这边有一个陆清野。   不过,凶手没回山洞,他去哪儿了呢?   -   驱车回城,高冈把叶送到浮梁胡同,正准备去队上,收到一条陆清野发来的短信:若方便,请到我家来一趟。   他把车头一掉,转而开向陆清野给的地址。   叶站在胡同口,目送高冈离开之后,才转身回去。   兜里的手机振动,打开一看,又是一封邮件:   “你啊你,已经两个月了,还没找到我么?   好叫我失望啊。”   妈的!叶攥紧拳头,冲着漆黑的路口喊:“有种你给我出来,咱们正面对峙!别给我背后搞这些!我还怕了你不成?”   黑暗中有几户人家亮起灯,与她对骂:“大晚上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叶正在气头上,回了一嘴:“睡个屁!”   “不睡拉倒,等着猝死吧你!”   叶被这么一吼,渐渐冷静下来,她想起先前高冈讲的,她一女知识分子,根本骂不过别人。于是把嘴一撇,一双眼睛盈满水光,小小声地说:“对不起,下次不会了。”   语气娇娇软软,与她对骂的人立马把话噎在喉咙,愣愣地随她离开。还没回神,耳朵一阵剧痛,就听见他老婆的高分贝吼声:“大晚上的给我睡觉!魂儿都给勾走了是吧啊?!”   “疼疼疼,老婆你轻点。”那人五官皱成一团,勉强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   叶往自家书店走,听见身后隐隐约约的吵架声,她驻足听了一会,耸了耸肩,全然不理会他们,开门回家去了。   -   高冈低头看一眼腕表,快凌晨十二点了,这么晚找他,怕是有什么要紧事。   他把车停在楼下,大步往电梯走,到达对方说的楼层,曲起手指轻轻叩门。无人应,他顿了几秒,再叩。   “咔哒”一声,对面的门被打开,陆清野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抱歉,我在这里。”   高冈转身看他,又看看面前的房门号,翻出手机里的短信比对,疑惑道:“没走错吧,你发来的地址,和这个,”他指着面前紧闭的房门,“一样的。”   陆清野笑,把高冈迎进来:“没走错,这两套房都是我和太太在住,我俩是邻居,对面那套是我的,平时她都和我住对面。只是现在怀着孕,闹脾气,不爱住我那里,只好由着她一起搬到这边了。”   他把客用拖鞋拿出来给高冈换上,高冈环视四周,房间风格简洁明快,从窗台到客厅摆满各样盆栽花卉,盎然生机扑面而来。   高冈问了句:“这么晚了,不会打扰到她吧?”   “没事,这里隔音好,她不会听见。”陆清野引他到客厅坐下,泡了杯茶,推到他面前:“找你来,是为着林颉知母亲的事。”   “这么快就有消息了?”   “他母亲认识我,所以沟通还算顺利。我在那里了解到一个事,可能对你们的侦查会有影响,这才在这个点叫你过来。”晚风吹进屋子,客厅里的木叶沙沙响,陆清野起身去关窗,关到一半,顿了一下:“他母亲说,就在半个月前,她银行账户里收到了一笔钱。”   “有多少?”   陆清野手指比了个七,七位数。   “一百万。”   高冈脑中混乱的关键词,有一条线似乎连接上了――所以说,林颉知伪造陶器花纹,是为了这一百万?   除了这个,他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缘由,能让一个考古系研究生去做破坏文物、干扰学术的事。   陆清野回到客厅坐下,见高冈面前的茶已经喝干,提壶又给他续上。高冈舔了舔后槽牙,茶的滋味充斥齿间,回味甘甜。他吃了这么些年的茶,只有陆清野这里泡的最香。   “收到钱以后,林颉知让她收好,别对外人说。她觉得奇怪,一直不敢用。她告诉我,那个时候林颉知的举动,就有些反常。”   以前的林颉知,回家就抱着书啃,每天都扎在论文堆里找资料,要么就是作文章。可这段时间的他,书也不看了,文章也不写了,每天拿着一只本子,在上面涂涂画画,时不时还流露出一种难以言明的笑容。   陆清野表情有些怔然,他不明白,为什么金钱的诱惑能让他最看好的学生变成这样。   “要说的就这些,希望可以帮到你们。”他最后说。   高冈打算离开,刚一起身,想到了一些事,又坐下问他:“这茶是什么茶?怪好喝的。”   “这茶......没有名字,市面上买不到,你要喜欢,我送一些给你。”说着就要去给他拿,高冈听了这话,知晓不方便,便回绝他:“多谢好意了,我这还得回队上,就不打扰了。”   陆清野拦住高冈,一边翻找茶叶:“不麻烦,这茶叶只我这儿有,别的地方找寻不到的。”   高冈只好停住脚步,耐心等待。他无聊抬头,蓦地看见卧室门口站了一个女人,双眼惺忪,却如从画中走来,靼装祝周身全然是灵气。   她轻抚着小腹,那里微微隆起。高冈别过头,碰一碰陆清野:“你太太。”   陆清野刚把茶叶装好,听了他话,抬头瞧见卧室门口的女人,忙把茶叶递到高冈手里,走过去挽住她:“该是我不好,将你吵醒了。”   陆太太轻轻摇头。   高冈自知不好再待下去,道了谢便要离开,陆太太却叫住他:“这位......”她看向陆清野,他低头在她耳畔悄声提醒:高警官。   她抱歉一笑,冲高冈道:“高警官,我们是不是认识?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陆清野皱眉,悄悄在她腰后掐了一把。   高冈听了这话,冲她一笑:“宋小姐好记性,先前办案路过你们的婚礼,远远看过一眼,或许是那个时候有过一面之缘。”   原是这样,难怪知道她姓宋。   临走,高冈冲她感慨:“你有个好父亲。”   陆太太怔然:“你见过他?他还好么?”   “他很好,有一回我们破获文物走私案,他还帮了警方许多,或许可以减刑。”末了,他看一眼陆太太,“你结婚那天,他来看你了。”   她眼眶一下就红了,心中生出无量欢喜来。望着高冈离去的背影,她无声地道一句: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  给大儿子打广告《他,老野了》!(又名《他从宋朝来》)   陆老师,一个从宋朝来的男人;陆老师,一个上过战场的男人;陆老师,一个在田间地头辛勤耕耘的男人;陆老师,一个心机风流又温柔的男人,你,值得拥有。   还在犹豫什么,快快点进作者专栏一键收藏吧,还有免费番外等你哦。 第53章 鬼市   高冈回到警队,这边仍是灯火通明,专组各司其职,正是查找线索、揪出凶手的关键时刻,没有人敢大意。   山洞中林细云尸骨周围的红色粉末已被解析出成分,证实了是赤铁矿,却又与一般的赤铁矿不尽相同。   研究人员把结果拿给他看:“我们观察到在这些赤铁矿粉末中有一些微粒,五到十微米不等,一般是单个红细胞大小,检查出来......是红色油漆,就是说卖这赤铁矿的店家,用了红色油漆,在里面掺了假。”   高冈头一回觉得,这掺假的店家掺得好。   “现在就是要定位这家店,还有别的线索没有?”   “有,这些粉末里面,我们还发现有一些特殊的植物基因,已经交给植物学家去研究了,结果最快明天就能出来。”   高冈点点头,一直连轴转没休息,眼皮有些重,控制不住打了个呵欠。   “休息会吧高队,明早要出了结果,我们立马给您送过来。”   高冈稍稍放下心来,也好,队里有临时的休息室,先养好精神,才有力气缉捕凶手。   他倒头就睡,等到再醒来,已是第二天中午。脑子有意识时,便察觉到脸上发痒,尤其是鼻端,有轻柔的东西贴着他的皮肤轻轻移动。   睁开眼,叶正捏了一小绺头发,蹲在他身边,用发尾在他脸上来回地拂。   高冈偏过头,避开叶,从床上坐起来。又低头看一眼时间,忍不住骂了句脏话。   都这个点了,居然没人叫他,一个二个的胆子飞上天了。   “你别盯着我啊,我刚来,问我也没用。”叶按着发麻的双腿,站直身子。   高冈掀开被子下来,穿好鞋问:“你来这干什么?”   “喏,那个人又给我发邮件了,我给你留了消息,你一直没回,只好来这边找。”叶打开手机,“给你看一眼。”   “加上之前发的,一共是四封了吧?”高冈把手机递还给她,“你留个备份给我。”   自从他说要与叶坦诚公开,她便将收到的所有相关邮件都告诉了他,就目前的情况看,这四封邮件里,只有第一封是孙晖发的,后三封暂且未知,但两个人发的匿名信格式却都一样。   他们试过追查发信人IP,总有一道无形的保护墙,将他们挡在外面。   以孙晖的能力,绝做不到发一封匿名邮件而不被警方追查到IP地址,这技术的保密水平之高,非专业的人士不能达到。   看来孙晖与那背后的势力也有些关系,当初他在审讯室里说的话,半真半假,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只是现在死无对证,他没法去深究。   走出休息室,在外等候的胖大海立马迎上来,把出来的报告并一份笔记交给他:“植物基因破解出来了,是柳树。上午的时候我和金丝儿排查了全城有柳树的地方,再筛选出有赤铁矿粉末的,多是卖画材颜料的商铺。”   高冈接过他俩排查出来的笔记,视线落到其中一处,提笔画了个圈:“查这个。”   胖大海探头一看:大柳树市场。   他蓦地抬头,嘴唇微微阖动:“这是......鬼市?”   鬼市鬼市,只在夜里出现,拂晓前便散去,来无影去无踪,犹如鬼魅,故而名为鬼市。   或者说......鬼鬼祟祟的市场。   这玩意听起来神秘,说白了,就一旧货市场。解放前的鬼市,卖的多是些来路不明的东西,甭管是偷来的、骗来的、抢来的,在这儿都能找到去处。   那时候有些没落的王公贵族、皇亲国戚,失去了经济来源,便着人拿家里的古玩珍品到这儿典卖。趟鬼市的人若是运气好,碰着了这种,自是悄悄买下,绝不声张。既得了便宜,又给那些没落贵族留了面子。   不过,这样的鬼市,已在解放后被取缔了。现在说的鬼市,就卖些小玩意儿、旧货,那些个古玩珍品、地里来的、水里捞的,可都不敢在这儿吆呼。   这就一凑热闹的地儿,偶有什么所谓的文物,谁信谁傻子。   胖大海几乎一下就明白了高冈的意思。这鬼市最爱卖假货,且都是摊在地上供人挑选,不像那卖画材颜料的,几乎都封在玻璃柜、密封袋里存着,少见的给你天天暴露在空气里头。   要说这凶手去采购赤铁矿粉末,就这鬼市的可能性最大,鬼鬼祟祟,还不易引人注意。   “你准备一下,今晚上咱们去大柳树。”高冈说。   一旁的叶从他背后绕过,脑袋一探:“鬼市?我也去。”   “不行。”   叶:“我趟鬼市,不打扰您办案。”   高冈斩钉截铁:“不行。鬼市鱼龙混杂的,我没那个精力带你。”   胖大海打着哈哈:“老大,就带着呗,反正不影响......”   高冈抬起眼皮,睨了他一眼。万千道杀气直冲面门,杀得胖大海当即闭嘴。   嘿,叶一下子来了气,敢情当她是小姑娘:“要你带!我跟千里眼、马奥运一起去。”   叶骑上机车,疾驰去到千里眼的住处,开门的是马奥运,一进门,一道金黄肥硕的影子飞扑而来,挂在叶身上。   它哈出热气喷在她脸上,又用脑袋蹭着她下巴。   叶骂:“该减肥了,铁牛。”   宙斯呜咽一声,眼泪一下子涌出来,掉头就走。它把脚程放小,一步三回头,期待着叶能够明白恶语伤人六月寒的道理,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回转心意安慰它。   可惜,人不如狗,她是没有良心的。   叶问马奥运:“今晚有事么?”   马奥运看了看客厅里的千里眼,后者冲他拼命挤眼睛,马奥运了然:“应该......是有的吧。”   千里眼无声地叹一口气――简直是......孺子不可教!完全是......朽木不可雕!   叶打了个响指:“好!就这么说定了,晚上陪我出去。”   见她看过来,千里眼赶紧换了个坐姿,翘起二郎腿,伸出兰花指拈一颗车厘子,眼睛眯成一条缝:“今晚有一堂课要上,带课的是我非常尊敬的一位老师,绝不能爽约的。”   “上什么课?”   千里眼清了清嗓子,说得那是字正腔圆、抑扬顿挫:“法律,神圣的法律。”   “那算了,不强求。”   看到没?这才是教科书式的回答,想的借口一定要落实到具体案例,对叶才会有用。学着点!千里眼瞥了瞥马奥运。   马奥运只好认栽,问叶:“咱俩今晚去哪儿啊?”   叶伸出手来,在马奥运肩上拍了一下:“趟鬼市。”   嗯?鬼市?   千里眼浑身一振,把车厘子一推,抖擞精神道:“去鬼市的话......那我不就来了嘛!”   叶皱眉看他:“您不是要上法律课么?”   “嗬!多大点事!”千里眼两指一扣,翻成兰花虚虚一点,嗔怪道:“我跟我撒老师说一声,明天再看那《今日说法》,也是可以理解的。”   到最后,成行的只有叶和千里眼。马奥运因宙斯的缘故,没跟着去,留在家陪它健身减肥。   -   旧北京的鬼市,自解放后由政府下令取缔,到如今只剩了两处。一处是顶有名的潘家园,要说起古玩,绝绕不过潘家园三个大字;而另一处的大柳树市场则少有人问津,说起来许多人都没听过。   究其原因,大约是因其地理位置实在太偏,几乎处在整个四九城的最边缘一带。   一不像潘家园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往来皆方便,二是那潘家园也聪明,为了满足好奇的游客,现在白天也摆摊儿,不算纯粹的鬼市,人精神足、趟着也安全,自然去的人也多。   还有一个原因......   “那些写古董盗墓小说的,几乎都是写潘家园嘛。这大柳树市场摆的东西,给那倒腾古董的一看,都当是垃圾堆里淘出来的,谁给你眼色啊。”千里眼坐在叶后座,风从大嘴巴子里灌进去,又被他张着嘴给送出来。   “姐,姐,您慢着点儿,咱不急,不急啊。”他大声叫喊,留下一串颤抖的尾音。   特么的,谁又惹到这祖宗了!   车骑到大柳树市场门口,千里眼一下来,跌跌撞撞奔到马路牙子边上,脸色苍白,一把抱住路旁的行道树,长呼一口气。   总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抬头一看,几根电线拉到天际,晚霞作衬,一排商铺沿着道路列在两边,中间留出缺口,铁架子弯出彩虹状,绷上了红色广告布,写着“大柳树市场”五个大字。   下面的铁栅栏留出一扇,这才六点多,鬼市里的摊主正把物件运进去,等到天一黑,就算正式开张。   这个时候,慕名而来的游客已在门口等候。三三两两的人群聚拢一堆,在路边买吃食。烧饼、麻花、豆腐脑,驴打滚、豌豆黄、绿豆糕,煎饼果子、烤冷面、烤肉肠......远近都是吆喝声,烟火味十足。   不远处站了几个戴红袖章的人,叶眯起眼睛:“这竟还有维持秩序的。”   “那可不,没被政府取缔,自然要受监管呗。”千里眼走到卖豆腐脑的摊主面前,看他一勺豆腐、一勺糖汁叠在碗里,白白滑滑、香香嫩嫩。他摸出手机,对准二维码一扫:“来两碗。” 第54章 女摊主   豆腐脑拿到手,千里眼给叶递过去。往地上一蹲,守在路口吃。看着路上来往的车辆,他吸溜一口,问叶:“怎么想到要来鬼市?”   他倒是有几个兄弟在这边,只是这大柳树市场实在太远,寻常很少过来。久不来也生疏,白天听叶一说,想着好久没过来看了,就跟着叶一道,来趟一趟。   “来凑热闹的。”她咬着塑料勺,在人群中一路扫过去,想在里头找到她想找的那人。   千里眼一听这话,明白了。她凑个屁的热闹!听她这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来捉奸呐!估计又是哪个不长眼的小王八羔子,踩到了老虎尾巴吧。   他为那“不长眼的小王八羔子”唏嘘不已,被这山大王盯上,不死也得脱层皮。   “你看那人。”叶忽然出声,拍了拍千里眼的肩膀,给他指了个方向。   一辆人力架子车停在路旁。车上绑着两只大箱子,箱子的主人端一碗豆腐脑,蹲车尾处吸溜。   这人穿着绿色背心,浅色的工装裤脚扎在沙漠靴里,白皙修长的脖子系了条淡色短丝带,一头浓黑的短发细细碎碎,堪堪盖住耳垂。一顶鸭舌帽黑沉沉挡住眼睛,一旦视线相撞,便会被那双极浅的眸子深深吸进去。   有一种惊异的灵气。   “好漂亮的妹妹。”千里眼由衷赞叹,话音刚落,脑后一阵吃痛。他捂住脑袋,回头瞪着叶。   她拍了拍手:“哈喇子擦一擦。”   千里眼气又不敢气,只能小声嘟囔一句,转而继续看向那人:她吸溜完豆腐脑,把塑料碗勺往垃圾桶里一扔,起身走到架子车前,抓起两根麻绳扛在肩上,就这么拉着车往大柳树市场深处走去了。   “我们走。”   叶把手上没动过的豆腐脑塞给千里眼,悄悄跟在那人后面。   千里眼一口喝光,豆腐包在嘴里鼓鼓囊囊的:“姐你认识她么?你来就是为了她吧?怎么了啊?她是不是惹你了?怎么会呢,这么好看......悖姐!姐!你等等我啊!”   叶被他吵得心烦,正打算把他收拾一顿,前面的人忽然停下,叶捂住千里眼的嘴,把他拖到树后面,探出眼睛细细观察。   那人将架子车拉到一棵大柳树下,在地上铺两张方方正正的报纸,卸了第一个箱子,把里面的东西一一取出,摆到报纸之上。   叶借着目力,依稀分辨出她手里的小玩意儿:什么都有,小香水瓶、旧钟表、收音机、搪瓷杯子,以及一些发黄的旧书籍......她只开了一个箱子,另一个,她似乎没打算动。   等到天黑,这鬼市便亮起了大大小小的手电光。这都是临时的摊位,不拉电灯,买卖皆靠一只手电筒。淘物件儿便各凭眼力,认准了就喊价,要买到假货,也只好自认倒霉。   千里眼把一只铝皮手电筒塞给叶,提醒她:“手电光只能照地摊儿上的物件,不能照摊主,这是规矩。”   “这是为什么?”叶拿到手电,揿下开关,一束泛蓝的白光穿透黑暗,打在不远处的地摊儿上。   “以前的鬼市卖的都是来历不明的东西,白天不能做的交易,就都留到晚上。既然见不得光,你想想,那卖家他能让你知道他长什么样?”   “现在不怕这个了吧。”   “那确实,现在就是觉得那规矩神秘,搞来增加点仪式感。”   叶拿着手电筒,绕过其他的地摊儿,来到柳树下那人面前。她蹲下去,打开手电细细挑选。   千里眼有一件事想错了,她来鬼市,并不全因为某个人;旧货市场本就充满了吸引力,更别提还是打着鬼市名头的旧货市场,若是运气好,说不准能淘到些绝版书籍。她也是看这女摊主特殊,一个人拉着两只大箱子,有些好奇,这才跟了过来。   这摊主与人打起了电话:“又把钱花没了是吧?”   叶看她一眼,捡了只旧手表放到面前。摊主瞥到她的动作,伸出五根手指,捏成一朵梅花。   “五千?”   摊主摇头,又捏了捏手,做了个向下的手势。   “五百?”她又摇摇头。   该不会是......   “五十?”   摊主终于点头,甩出一张二维码,指了指上面一行小字:恕不讲价,扫码带走。   “我穷,找谁别找我。”她继续对着电话讲。   叶用手机一扫,给她账户转过去五十块钱。女摊主冲她比了个OK手势。   回头一看千里眼,好家伙,这人蹲在一旁,正抱着本旧书看得津津有味。   叶没急着走,她还想看看,另外一只箱子装了什么。   女摊主把鸭舌帽往身后一扔,将头发别在耳后,无欲无求的脸说着无情无义的话:“你他母亲的!饿死算逑。”   挂断电话。   她看向叶:“见笑。”   叶指着那只箱子:“里面的东西能让我看看么?”   女摊主捡起地上的鸭舌帽,掸一掸灰尘,重新戴上:“行。”说着,她把箱子带锁的那一面转过来,上面还贴着封条。   封条白底黑字,写着三个字:岁方宴。   “岁方宴?”   女摊主把箱子卸到地上,撕开封条,打开箱:“我的名字。”   她把箱子里的东西翻出来,叶暗自吃惊:都是些古玩,瓷器、玉器、铜器、金银制品......种类齐全,像一个迷你博物馆。   千里眼动了动耳朵,把旧书一放,屁股腾挪过来看热闹。   “想要哪个?”   “宋玉有么?”   千里眼瞪大眼睛,嚯!叶竟懂得这个?   “有。”岁方宴埋头在箱子里挑挑捡捡,翻出一只莹润碧绿的玉牌,扔到她面前。   叶看一眼,放在一边:“那唐镜呢?”   “也有。”岁方宴摸出一只镶嵌螺钿花贴的菱花镜。   千里眼暗自抚掌,太牛逼了。   叶沉吟一会儿:“我想看看唐寅的真迹。”   岁方宴手上动作顿在半空,眯起眼打量叶,片刻之后,她从箱子里抽出一纸卷轴:“唐伯虎的画作,我也有。你要哪个?”   千里眼叹服,还有什么是叶不懂的?还有什么是岁方宴没有的?   “卧......”他打算发表一通赞叹,刚一个卧出去,没槽出来。叶开口了,他敛声屏气,打算听听她要说什么。   叶:“都不要。”   千里眼一个“槽”字已经升到喉咙,随时准备喊出来。心中对叶的敬意又高了三分:都不要?这一看就是行家,是打算让岁方宴拿出更珍奇的古玩吧?   “没打算买。”叶说。   “就是随便看看。”又补了一刀。   “......槽!”您啥也不买,瞎问个什么劲儿啊您!   他偷偷瞟一眼岁方宴,看到她那张脸黑沉下来,连忙捂住眼睛,不忍再看。   可以想见,一场血腥、凶残、暴力、严酷的局部战争,在所难免了。而他能做的,只有在这属于两个女人的战争爆发后,犹如玛利亚圣母头顶圣光,露出蒙娜丽莎般的微笑按下120以及110,尽可能地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以至达到不可控的地步。   后续他也将一直保持关注,并会亲自前往医院探视,传达他及一众小弟的殷切祝愿。相信善解人意且聪明伶俐的叶,会理解他的一片苦心。   千里眼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只手从他肩头伸出来,在岁方宴箱子里摸到一块褐红色石头,那人问:“这卖多少?”   岁方宴抬眼看他,报了个价。   高冈放到鼻端闻一闻,确实有股油漆味道,他又问:“这些天有谁来买过这东西么?”   岁方宴从腰间抽出一把青铜刀,往地上一掷,刀把铮铮摇晃两下:“怎么着?今天来的买主,就没一个诚心做我生意的?”   千里眼忙不迭举手:“我!我!我诚心的。”他抓起地摊上的一本旧书,问价买下来。   高冈给身边的人递了个眼风,胖大海会意,掏出证件展示给岁方宴看。   岁方宴眼神几变,笑了一下,不知从哪里拿到一个账本,密密麻麻记录着卖出去的东西。她翻了几页,手指顿在一处地方,抬头看向高冈:“赤铁矿不值钱,买的人不多,除了你,就一个。”   高冈把提前准备好的陈晓冬照片递给她看:“是他么?”   谁料岁方宴竟摇了摇头:“不认识。”   “是不认识,还是不记得了?”   岁方宴抽出地上的青铜刀,摸了摸生满绿锈的刀刃,轻轻一吹,把灰尘吹走:“我没见过。”   千里眼哎哟一声,捂住眼,刚才岁方宴吹的那一下,像有灰尘掉进了他的眼睛,弄得他不住眨眼,眼眶泛起两朵泪花。   不知是因为有滤镜还是怎么的,他感觉经这一吹,他的眼睛非但不难受,反而明亮了许多。这个岁方宴,长这么漂亮,就算是骂人,那也是在给人唱赞歌,不难听的。   “没见过这人,买石头的不是他。”岁方宴把青铜刀插回刀鞘,拧起眉头,想了几秒钟,“好像是个男的,一般高,长得奇怪。”   千里眼按揉眼皮,抄着旧书站起来,这话说得可真是委婉,长得不高,且丑。   要再穷一点的话,这老天爷,还真不给人留半点仁慈。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大柳树鬼市,原本打算春天去一趟的,现在只能在资料里面云旅游   害!嗬!嘿!唉!长叹!抠脑门!跺小脚脚! 第55章 睡她家   有了个开头,岁方宴的记忆像是打开了闸门,对那曾来购买赤铁矿的买主的体貌特征,越说越清晰:“很壮,眉毛连成一条线,额头短,嘴巴前凸,腿打不直,手臂老长......”   等会儿?千里眼听得脑袋发晕。   这描述叫他想起博物馆里摆放的老祖宗,赤胳膊露肘子,围一条毛裙,扛着打猎来的野鹿,吭哧吭哧行走在广阔无垠的荒野外,再来一阵风,吹起他额前结着腻子的碎发,露出朴实、无华、憨厚的面庞......   “这是人吗?这是山顶洞人吧!”千里眼哈哈一笑。   山顶洞人?高冈和叶皆是一愣,交换了一下眼神,没有说话。   -   到最后,高冈还是买下了那块用红油漆掺了假的赤铁矿。等到走出了大柳树,冲着跟在身后的叶讲:“你还好没买那些东西。”这么看着,好多都是水货。   叶不想理会他,自己把玩着旧手表。那手表久不使用,表带蒙了层白色灰尘,将光亮掩在下面;表盘是蓝色宝石做的,拇指摩挲,便显出一抹澄澈的蓝来。   还怪好看的。   千里眼看一看叶的旧手表,又看一看高冈手里的赤铁矿,从鼻腔里冒出一道“嗤”声。   都没啥收藏价值,还是他的旧书淘得好。这么想着,他又翻开第一页,把书放远了些欣赏,啧啧不已。   瞧瞧,这几百年以前的文化人,多至情至性、爽辣直快,拿来和现在的文艺青年一比,简直都是侮辱人好么!侮辱人!   看看第一句写的:“放屁放屁,真是岂有此理!”   太对味了,太符合他千里眼的气质了,那种看人装逼的烦躁与讽刺之态,简直是刻画得入木三分、力透纸背!   他现在听叶和高冈讲话,那就是狗屎不如,全当放屁。   叶戴上头盔,骑在车上,等着千里眼坐上来。他把书一收,正要抬脚,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回头看,是高冈。   他把自己的车钥匙扔给胖大海,将千里眼推过去:“你们开我的车走。”说着,长腿一跨,坐上叶后座。   意识到坐上来的人不是千里眼,叶扭头,瞪一眼高冈:“你没脚不会走路吗?没手不会开车吗?我这么娇弱一女的,你搭我的顺风车,不觉得欺负人么?”   高冈朗朗一笑:“是有点,那不然呢?”   叶还没想到怎么个不然法,便被高冈拦腰一抱,托住她的膝弯,一阵天旋地转,便顺着他的腰被托举到后侧。成了他在前骑车,她坐在后座的情况。   高冈一踩油门,将胖大海、千里眼丢在大柳树门口不见了影。   两边的景色飞速后退,叶愣愣地坐在高冈身后,思绪乱如一团浆糊,刚才又被他弄晕了脑袋,胃里一阵翻腾,像有什么东西往上涌。   终于没忍住,她趴在高冈肩头,呕的一声,吐了出来。   高冈是没想到,叶在她自己的摩托车上,也能晕车。   把车骑回浮梁胡同,高冈借了叶书店里的卫生间一用,脱下被她弄脏的外衣,放水盆里搅一搅,揉搓了几下,两手拧成一股绳,晾到屋檐之下。   又拿新拆的毛巾将身子擦洗干净,叶这里没他能穿的衣服,只好光着上身出来。好在是五月的天气,晚上的凉意也如月光般温柔,冻不着他。   见他出来,叶倒了杯水给他:“那个,不好意思啊。”话还没说完,脸上就飘起两朵红云。   高冈看着好笑,问她:“知道我为什么不带你去鬼市么?”   一般这种“知道......为什么......”句式出来,跟在后面的都要回个“不知道”,好给提问者一个台阶,继续往下面说。既予了对方正面回馈,也给自己博一个善于倾听的好名头。   可惜......   她偏就不。   于是她盯着高冈,缓缓点了一下头。顺便随着点头的动作,把高冈上下打量了一遍:腹肌八块,还有胸肌,能看到锁骨,手臂有青筋。   每一点都长在她的审美上了。   高冈怔然,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回复。   看她心不在焉的样子,高冈低头一看,大约明白了缘由。由来上刀山下火海没眨过眼的他,这回竟有些不好意思了。他略不自在地笑了一下,拿起搭在沙发上的一张装饰布,披到身上。   在说正事呢,得严肃点。   “我现在大概知道,发邮件的那个神秘人,是通过一个地下组织与你联系的。这个地下组织有一个明面上的据点,许多消息都要在这里交换。”   听他这么讲,叶也正经起来:“你的意思,这个据点是大柳树市场?那边有他们的人?”   “聪明。”高冈夸了一句,“大柳树市场是那个地下组织的地盘,他们做一般的交易,常常就在那边。”   地下酒吧那老家伙,每次接了新的单子,都要去一趟大柳树,与雇主确认交易。   这个过程,无须大乌树介入。大乌树只需要将雇主与杀手连上线,线下确认一遍,至于任务的完成情况,只要雇主认可,就算成功。   这也是为什么,老家伙对大乌树背后的神秘势力查得十分困难。因为他是受雇的杀手,能接触到的只有自己的雇主,也就无法取得更深入的线索。   能查到现在,已经是不容易了。   “可是,我既然已经被他们盯上了,在哪儿都是盯,我在重庆、在这边,一直都是在他们视线里的,不是吗?”更何况,现在说后悔也来不及了。   “你没说错,而且,他们并不在意我的介入。”   也就是说大乌树,或者直接一点――背后的那个神秘人,并不怕警方干涉。高冈甚至有种感觉,他或者他们隐隐有种期待,想要让警方大规模介入到当年那起凶杀案里来。   既如此,警方便更加不能主动露面,最好是化明为暗,悄悄调查。   高冈讲:“你去大柳树市场,去到地下组织的地盘,确实不会有完全不可控的危险。”毕竟大乌树从不打无准备之仗,何况鬼市那边人山人海,再来还有他在叶身边,他们要真想下手,何必等到现在。   只是......   “从我个人的角度,还是不希望你去冒这个险。”   叶被他说得心头直跳,一时不知该接什么话好。   见高冈也没有要说话的意思,叶转移话题,回到陈家村那个凶手身上:“我明白,不说这个了,说陈家村那个事吧。听岁方宴的描述,住在山洞里的那个人,好像不是陈晓冬?”   这个事,高冈也有疑惑。如果不是陈晓冬,那又是谁呢?   这么想着,他的手机震动了两下,进来一通电话,他拿起一看,是个意想不到的人――陈脉。   他看一眼叶,接起来:“找我什么事?”   陈脉的语气有些急切:“高队长,你那天不是问我说,那些窖穴都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吗?”   “对,我还记得你说,是在陈晓冬入狱前。”   “错了错了!”陈脉急忙否认,“我今天想起来了,那是陈晓冬入狱后的事!”   他爷告诉他,陈晓冬入狱那会儿是在春夏之交,可他却记得,那年他和小伙伴们去蹲守那块能“长洞”的地,没见着人影子,反倒是被蚊子咬了一晚上......   反正是又痒、又闷、又热。   至少,也应该是发生在六月以后的事儿了。   这孩子,真是不让人省心。幸好他这记性还算有救,现在这个时候也不算晚。   高冈挂掉电话,对叶说:“休息一晚,明早我们去陈家村。”   叶看了看时间:“那就别回去了,就在我这儿睡吧......”   一抬头,她愣在原地:高冈熟门熟路地从柜台下面翻出一床薄被,摊开在沙发上,拿靠枕垫在一头,掀开了被子一角,右脚已经踩了上去......   “什么时候知道,柜台下有被子的?”叶诧异。   “来过好几次了,”高冈指了指眼睛,“观察到的。”   他整个人已经躺在了沙发上,被子盖得严严实实,从脖子拉到脚,不留一丝缝隙。他对着叶说:“麻烦帮我关一下灯,刺眼。”   叶没好气。   还真是......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   -   第二天醒来,叶推开窗户一看,屋檐下晾挂的衣服已经不见,便知道他起了。自己也不好再赖床,快速洗漱完毕,出了门,与高冈一同赶往陈家村。   他们直奔陈晓冬的住所,这一处,包括山洞、窖穴那边,都有人整晚在守。警方办案的动静这么大,凶手早跑了,只是现在排除了陈晓冬的嫌疑,有些线索,就得再重新看一遍。   再一次进到陈晓冬屋内,高冈蹲下来看着地上的灰尘。之前他以为凶手想要抹掉的,是陈晓冬进屋留下的脚印,现在再看,如果不是陈晓冬的脚印,那会是什么呢?   他用手指沾了点灰尘,放到眼前仔细观察。   这灰尘......   他站起身,走到桌子旁边,换用一根干净手指,轻轻一抹,与那地上的灰尘两相对比,这才叫他看出些不同来。   桌上的灰尘,细腻、均匀,颜色偏深;而地上的,颗粒却粗,颜色偏淡,甚至在指尖浮起一层白色,阳光照耀处,边缘发透。   这不是自然积累的灰尘。   高冈走出门外,在门口蹲下,叶瞧见了,跟过来,与他一同观察。   他拈起一点地上的土灰,对准阳光看了看:是了,屋内地面的灰尘,是从门口找来的,却伪造成陈晓冬处理脚印的模样。   好一个弯弯绕。   叶在身后叫他:“高冈,你过来看。”   “怎么了?”   叶小心翼翼地扫干净一小块地面,没了灰尘遮挡,下面的地砖完全显露出来。她指着砖缝,对他讲:“你看这缝隙。”   除了表面上残留的伪造灰尘,砖缝异常的干净,像是专门清洗过一样。   他看了看房间内其余物事,表面皆不干净,确实是五年没用的样子。如果是有人回来住,要打扫屋子,没道理只处理地面,而且在清洗干净以后,还特意覆一层土泥灰......   他脑中隐隐有了个猜测,扭头对着外面的同事喊了一句:“拿鲁米诺来!”   -   拿到鲁米诺试剂,喷到地面之上。拉上窗帘和房门,屋内的光线一下子暗淡下去,在发暗的环境中,喷洒过鲁米诺试剂的地方一点一点发出蓝白色荧光。   发光的地方,主要集中在门后。他猜得没错,凶手清洗掉的,是血迹。   凶手要处理的也不是脚印,而是血痕。清洗地面应该是早就处理好了的,只是搬灰伪装没来得及,或者当时没想到。   所以那天高冈和叶过来,凶手所做的,就是搬来一堆土灰,洒在地面,以此来干扰他们的判断。   那么,这次他又杀的谁呢。   高冈看着门后血迹的形状,因为只喷洒了室内,所以恰恰断在门口,而那蓝白色荧光似乎要往门外延伸而去。   他找来几只黑色塑料布,让叶帮忙撑开,在门口搭了个屋棚,营造一个无光环境。在里面,将鲁米诺试剂洒在地上,顺着荧光的指引,一路寻找血的痕迹。   最后,蓝白色的荧光停留在了陈晓冬屋门口的矮树墩面前。   -   树墩下挖出了一具尸体,陈晓冬的尸体。   他全身□□,双手反剪,头、手、腰、双脚,皆被麻绳捆绑住,如岳飞庙里的秦桧跪像,呈现着一种谢罪姿势。   高冈注意到那捆人的麻绳,与他在山洞里发现的,绑缚在锅瓢把手上的麻绳,是一样粗细,有着同样的纹理。   陈晓冬死了有一段时日了,看尸体腐烂的程度,大约是这几起凶杀案里面,除了林细云以外,死得最早的。   尸体的眼睛被凶手剜了个干净,空洞洞的眼眶似乎注视着某处地方。高冈挪换角度,顺着他的方向看去――   往前,是陈晓冬的屋子;越过屋子,再往前去十几米,是半地穴房屋土坑,正对房屋的斜坡门道;从半地穴房屋继续往前,越过田野、越过土垄、越过水渠、道路,一直抵达远处的山丘......   陈晓冬的眼睛,最终望向的,是山洞里的林细云。   凶手将他埋于林细云自缢的树下,永远注视着那个被他残害的女人的长眠之处,他要陈晓冬赤身长跪,向林细云――赎罪。   ***   到陈脉家的时候,他正在灶上给爷爷熬中药,药味飘散在空气中,一阵浓一阵淡,倒不难闻,香得很。   这些药都是陈脉爸妈从城里寄过来的,是在医院抓的最好的药。他家的钱,都用在爷爷身上了。   陈脉爷爷躺在床上,陈脉给他搬到了窗户下面,窗子朝西,陈脉他爸老觉得不吉利,陈脉爷爷却非说喜欢,他喜欢看傍晚的夕阳,血红一轮,金炽的光线穿透窗户,铺满整张床。   一家人只好由得他去。   看陈脉在厨房忙碌,叶问陈爷:“他年纪轻,不爱往远处跑么?”   “自己不走的,非留在这里,倔脾气!”他骂。   他孙子端着药碗过来,听到他爷骂他,便说:“我有我的打算,不劳您老人家费心了啊,好好吃药,您的任务就是把身子骨养好了,别给您儿子、孙子添乱,我可就谢天谢地了。”   “犟牛!”陈脉爷爷接了药碗,咕噜地喝。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本该明天更新,提前到今天。4月4号停更一天 第56章 考古研究所保安   高冈对陈脉说的这打算有些好奇,忍不住问出来。   “说来也没什么,”陈脉笑了笑,“就东南边的那条山脉看见没有?风景可着漂亮了,这片山头,春天是大片大片的桃花杏花,那片山头呢,到了秋天,又是漫山遍野的红树林,冬天就更不得了,一下了雪,好像仙境!可除了咱陈家村,没人知道有多漂亮!”   他说得这样好,叶听着也觉得没有人看太可惜。   “咱陈家村人越来越少,没书读、没钱赚,但是就由着这里成一个空村吗?我从小长在这儿,我爷也在这儿过了大半辈子,家乡变成这样,我看不下去。”   陈脉打开手机,把一些视频点开给他们看。   “所以我想像这样,在山那边做直播,开发咱陈家村的旅游资源。最好由政府做成旅游区,这样咱陈村人就都陆陆续续回来,爸妈在外面也不用那么辛苦。”   这小少年,到底是有些不同的。   高冈想起他们的来意,于是将之前在大柳树市场听到的,岁方宴对于凶手的描述,重复给陈脉和爷爷听。   不知道他们陈家村,有没有这么一号人物。   这一打听,算是找对了人。   “你们说的,是野大个儿。”陈脉说。   “野大个儿?”   “我不是说以前和村里的大孩子四处玩儿吗?说的就是他。那时候野大个儿在读初中,他家里就剩他一人,要不是林老师坚持,他早就去外面打工了。”   “林老师?林细云吗?”   整个陈家村就一个学校,从小学到初中,拢共也只六个老师,陈脉虽没上到初中,却也是认识林细云的。   他点点头:“林老师对我们很好,以前陈晓冬见野大个儿长得丑,又还笨,就欺负他,好在被林老师知道,吃了一顿罚。野大个儿那会儿还是林老师班里的学生,她自杀以后,野大个儿就辍了学。”   说到这里,他愤愤不已:“要不是裴红秀的儿子伤害了林老师,她哪会轻生!这么好的人。”   陈脉爷爷原先一直默默在听,听到陈脉提裴红秀的名字,睁了眼,把喝光的药碗递给他:“再去给我弄一碗。”   陈脉一愣:“今天的份喝完了,还是不舒服吗?”   爷爷手指戳点着灶台的方向,嘴里喊着去!去!   “可锅里的药凉了,您要喝,我得重新熬。”   “那就重新熬。”爷爷坚持。   陈脉只好接过来,往灶上去。   等到陈脉走了,高冈这才看向爷爷:“为什么不让陈脉知道真相?”   陈脉爷爷撑着床坐起来,伸出手,把窗户关严实:“孩子们都很喜欢林细云,我们做大人的,就没让孩子们知道,他们的林老师生前遭受了那样的事。”   也算是给那姑娘,最后的尊重。她要还活着,也不愿意让孩子们知道吧。   “那他刚才提到的裴红秀的儿子是?”   “那是林细云的男朋友。”陈脉爷爷说,“林细云来陈家村学校,也是因为裴红秀的儿子,是陈家村人。林细云遭遇不测,这群孩子不知道真相,以为是裴红秀的儿子辜负了人家,是负心汉。”   “这裴红秀一家,倒也挺冤。”叶感慨。   “也不见得,”陈脉爷爷说,“林细云被陈晓冬糟蹋上吊自杀,没过多久,那裴红秀就四处串门,告诉街坊邻里,说是她儿子找到了新的老婆,准备在城里办婚礼,要大家都去捧捧场。”   准媳妇没了,找一个新的,倒也无可厚非。只是人家姑娘这边尸骨未寒,你那边就大操大办弄喜事,还不低调,非要搞得人人皆知。   那村里孩子这么喜欢的老师,被你家这样对待,孩子们血气方刚的,他不骂你骂谁?   “那野大个儿后来去哪儿了?现在还和村里人联系吗?”高冈问。   陈脉爷爷摇摇头:“不知道啊,好久没出现了,大概有......四五年了吧。”   -   虽说在陈脉这边没打听到野大个儿的下落,但至少,叫他们知道了凶手杀人的动机。   不过有一点,照陆清野的猜测,这个凶手应该是个半吊子,不是专业的。但反过来也可以说,他还是有点能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从陈家村走的时候,他们路过了那片窖穴。   “这个地方,陈脉说五年前就有了。”   叶嗯了一声。   “所以凶手从五年前,就已经在准备这个复仇计划。”   陈脉说那时候野大个儿带着他们一群小的,来这块地界儿蹲人,却没看到人影。那自然是看不见的,因为挖坑的人,就是野大个儿。   他挖这些窖穴,或许是在做练习。   为五年后的今天,替林细云准备一个盛大的墓葬做的练习。   这野大个儿,初中就辍学,却连陆清野也对他的水平感到惊讶,作为一个普通人,竟对考古学有那样深刻的了解。这么说来,他这几年在外面,一定有接触过相关的工作。   学校、博物馆、研究所......所有涉及考古学的场所,都要一一排查。   有了野大个儿的信息,加上他本人有那么独特的个人特征,限定了范围,在后台一查,很快便查到了一些情况。   是个保安,考古研究所的保安。   高冈带着人,一脚踹开研究所保安宿舍。正是午休时间,野大个儿躺在最里侧的床上睡大觉,给他铐上手铐带走的时候,不仅没反抗,表情还十分镇静,隐隐是有点儿高兴的。   好像就等着警察上门,是解脱的神态。   在审讯室,他全招了。   -   野大个儿是在林细云自杀后,辍的学。   离开了陈家村,到城里找一份工作,并不是容易的事,尤其,他还长得这么奇怪。   四处碰壁之后,终于在考古研究所找到了一条出路。这还是招聘的人看他年纪不大,又天生缺陷,但胜在力气大、人也憨厚,瞧着也可怜,心一软,把他留了下来。   野大个儿便成了考古研究所的一名保安。   这里并不拘着他,时常到图书室借书来看,都是专业书籍,还有一些研究所老师出的最新的著作。   一开始看不懂,好在林细云教他语文和历史,会认字,对一些简单的历史也有了解。浸润在这种学术环境里,时间久了,慢慢的也能略懂一二。   即便有些地方不懂,去请教考古所的老师,他们也十分愿意为他解惑。   野大个儿对史前的考古学尤其感兴趣,什么旧石器、新石器,在他看来,都格外的亲切。有一回他看到研究所的老师带回来一些红色的粉末标本,心生好奇,一问才知道这是远古先民用来做丧葬仪式的东西。   以及这红色粉末背后蕴含的,对于死者的美好祝愿。   他心中渐渐生起一个念头,为着这疯狂的念头,他茶饭不思,只想快点实施,越快越好。   到六七月的时候,他给研究所请了一个长假,回了陈家村,在一片空地上,他照着研究资料里对于窖穴的描述,等比复制。   一开始挖得不好,草泥抹不均匀,他就练,一个不好挖两个,两个不好挖三个......挖到最后,那片空地几乎密密麻麻,全是窖穴,再没有空余的给他挖了。   期间自然是引起村里人注意了的,尤其是陈脉那帮小学生,他便想了个法子,带着这群小孩子,说要去守夜,看是谁在“捣鬼”。   接连去了几次,都是无功而返,村里人便把这些土坑当是天然形成的。他又怕村里人迷信,把这些洞穴妖魔化,传出去引来外人注意,就带着一群小孩,天天来这边玩。   渐渐的,村里人发现这些洞穴似乎也没有害处,他便趁机给大伙儿讲那天坑的事,说这地面久承受不了压力,有时便会突然塌陷,在地上冒出个坑儿。   他告诉村民,这都是有科学依据的,不必惊慌。   好在陈家村离首都近,对科学事物的接受能力很强,从那以后,对于这些奇怪的窖穴倒也再没说什么了。   讲到这里,野大个儿愣了一下,当年那天坑的知识,还是林老师在课上同他说的。那时候,林老师把外面的世界讲给他听,后来,他便在林老师坟前,将他看到的世界说给她听。   看他情绪不对劲,高冈问他:“抽烟吗?”   抽支烟,缓一会儿,不着急。   野大个儿摇了摇头:“老师她不会愿意看到学生抽烟的。”   “那你就没想过,你的老师,也不喜欢看到学生杀人。”   野大个儿表情怔然,过了会,他双手举起来,掩住头脸,身子微微颤抖,呜呜咽咽的哭声从指缝中漏出来:“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这五年他做了个计划,先是在东南那条山脉上找着了一个山洞,略作装饰加工,在山洞之下,又挖了一个墓穴。   他找到林细云的坟墓,将她的尸骨起出来,小心翼翼地搬运到山洞里妥善安放,又去了趟鬼市,淘到了赤铁矿。   他想过,鬼市卖的东西便宜,而且晚上做交易,黑灯瞎火,最不易被人记住样貌。   -   每次去山洞,他都会带一束花。在里面他还给自己置了张床,有空便去陪她。   后来又在陈晓冬屋后,做了个半地穴房屋。那块地是陈晓冬家的,现在荒废了,正好方便他动作。   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好了,只等着陈晓冬出狱。   他算着时间,请了假,在陈晓冬的屋子后面守株待兔。他赌陈晓冬一定会回来,陈晓冬的父母他是知道的,最好面子,出了那样的事,巴不得与他撇清关系。   他们一定不会告诉陈晓冬,他们已经搬家了,陈家村这栋独屋,再也不会为陈晓冬打开。   说到这里,他捏紧了拳头,手臂上的青筋因发怒而凸起。要不是因为好面子,陈晓冬的父母就不会去求林细云,要她收下陈晓冬。   她要不是心软收了这畜生,就不会有后面的事,她就照样是他最尊敬的老师,他会看着她结婚生子,他自己会努力出人头地,而她的晚年就可以骄傲地与同伴说:她的学生作出了怎样怎样的成就......   可惜她的生命结束在二十八岁那一年。   什么是农夫与蛇的故事?   这就是。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每次更新都要说点骚话,你们才会跟我互动,小没良心的。   (不是没有你们最可爱!蜗艾你们艾到施致!) 第57章 白桦林   陈晓冬在一个晚上回来了。   头发剃了个精光,皮肤黝黑粗糙,双眼毫无神气。这幅模样,任谁也瞧不出,那是五年前作威作福、从不把人放眼里的问题少年。如今的他满面戾气,就差在脸上写“我是囚犯”,人见人憎,如躲疫病。   没有人愿意与他为伍,也没有地方能收留他。就连搬砖的工地,那包工头核验了他身份,看到他以前犯过的事,便像是看见了瘟神一般,急着把他打发了。这样恩将仇报的兔崽子,留着难免是个祸害,哪还敢雇用?   他没处去,就只能回家。   陈晓冬没有父母的联系方式,又怕被熟人看到,于是挑了个夜色浓重的凌晨,等到一切事物皆入了睡,他便从外面回了陈家村。   只是,在家里等他的却不是一顿丰盛的饭菜,也不是暖黄灯光里的父母,而是一把冰冷的、等候多时的匕首。   将陈晓冬埋进门前树墩里后,野大个儿悄无声息地回了市区。原本他没打算杀那么多人,可有一回,在一个放学的时节点,他路过一条小巷,无意中看见墙壁上的人面鱼纹的涂鸦,涂鸦之下,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背着书包蹦蹦跳跳。   他看了看,前后无人,也没有监控。   像是上天给他的指引,要他从背后跟过去,然后拦腰抱住小孩,死死捂住他的口鼻,小孩大脑缺氧,渐渐停止挣扎,在他怀里晕了过去。   不知怎么的,他抱着小孩,无声恸哭。   野大个儿顿在这里,他看了看高冈,说话犹豫。   高冈面色一沉:“怎么,说不下去了吗?”   野大个儿只好舔一下嘴唇,硬着头皮往下说:“我出了巷口,正愁怎么把孩子带回去,却碰到了一辆面包车......”   面包车?高冈心头一跳。   “是这种?”高冈从资料夹里翻出一张有大乌树标记的车辆,递到他面前。   “对,是这个。车上坐了三四个人,对我说可以搭我一程,我于是上了车,把陈家村的地址给到他们。他们......似乎不是普通人,一眼瞧出我不对劲,几下把我的话给套了去。”   高冈听着他的话,点一点头:“然后呢?”   然后?   然后他们就说:后面的行动,他们给他提供帮助,只要他想,他们都能做到。   他于是如法炮制,又拐了两个孩子回去。只是第三次下手,那个地方监控太多,他没绕开。那些人在路上给他打电话来,说这次行动可能会暴露,叫他往李家村开,他们会派人来接他。   回到陈家村,他把孩子安置在山洞里――都是趁着他们昏迷下的手,死的时候,是没有痛苦的。   已经有了三个孩子,现在便只差三套瓮棺葬。这是他擅长的,可研究所地下库房戒备森严,只准专门的保管员进入,就连那些教授、研究员也不能随意接近。   他犯了难。   就在这时候,那群人又联系上他,给他说,城外有个新的考古工地,那里的安保工作不如这研究所严格。   他就拿上一把斧头,去了那边。他特意挑了凌晨两点多的时候过去,想着那些人都睡了,他拿几只瓮盆就走。   谁能想到,那孟冠礼大晚上的不睡,居然还在文物库房做研究呢?他只好举起斧头,从背后向孟冠礼砍去。   “我杀他的时候,被一个学生模样的人看见了。”野大个儿说。   “林颉知?”   “他叫这名字?我不清楚,可能是吧。他也是运气不好,大半夜去厕所,路过库房时看到了我杀人的过程。”野大个儿扣着手指头,食指扣完,又扣中指:“他胆子太小,站门口不敢动,发现他时竟还尿了裤子。正好我那边缺一个‘守陵’的人,我就骗他,说只要他帮我给那位教授重新摆一下尸体,就不杀他。”   高冈:“为什么要摆尸体?”   “孟教授死了以后,我看见了他的正脸,我见过他,不止一次。他常来研究所,每次路过我时,总会冲我点头笑。”   “所以你想用这种方式,去补偿他?”   “可以这么理解吧。我看着那个学生去找了几条鱼来,将孟教授屈身放在地上,把鱼垫在他两臂之下,又在他嘴巴里塞了鱼尾进去。”   高冈讲:“这是两湖地区的文化。”   “我不清楚,”野大个儿摇头,“我没他那么专业,只觉得很有意思,很有趣。”   -   林颉知还没摆放完毕,队员宿舍有人听见动静,迷迷糊糊瞧见库房这边亮着灯,于是披衣起身,过来查看。   野大个儿只对林颉知留了一句:继续弄。   他提起斧子冲出去,对准过来的人,一刀砍在左胸,一刀朝脖子砍下去,可怜对方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就丧了命。   宿舍里起了一阵骚动。   野大个儿杀红了眼,一不做二不休,冲进队员宿舍,将剩下的十一人一并砍死。   回到临时库房,林颉知似乎刚刚弄完,正拿着一只本子,抖抖索索写着什么。见他回来,林颉知面色慌乱,迅速将本子塞进怀里。   他伸手要看,林颉知只能给他。拿到手翻了翻,他还以为是什么呢,结果全是一些彩陶花纹。   本子还给林颉知,他自顾自走到货架面前,挑了最大的几只陶器搬走,尤其是其中一只,竟还带着花纹。   他挟了林颉知还有六只陶器离开。三只叠一起的陶罐由他抱着,林颉知则带着陶盆。临走时,他还把电脑给砸了,并带了桌上的文物清点册离开。   免得留下证据,被警方猜到自己的打算。   带着这么多陶器,还有一个不情不愿的人,没走出去多远,他便有些喘了。   眼看着天边已出现鱼肚白,要再这么下去,保不准,一个都走不了。   他当即停下,找了个草木茂盛的地方,将陶器藏好后,带着林颉知先行离开。   把林颉知带回陈晓冬屋后,他在那里挖了个半地穴房屋,对林颉知说,你就住这儿。看着这个土坑,林颉知意识到自己被骗,一直挣扎,野大个儿一怒之下格住他的脖子,生生将他勒死。   “杀死了这瘦学生,我才想起我那半地穴房屋,还没挖好墓坑。但是当务之急是回现场去拿陶器,我于是把他留在草地,拿湿泥遮挡,等到事情忙完以后,再来处理他。”   高冈打断他:“等等。”   野大个儿嘴一闭,抬头看他。   他听这野大个儿讲了这么久,这些过程与警方的判断基本是一致的,只是有一个关键的地方,野大个儿一直没提,这也是他最疑惑的地方:“你讲这么多,我问你,你那指纹是怎么处理的?”   “指纹?”野大个儿了然,他摊开手心,放到高冈面前:“我打小儿,就没那个东西。”   他的十根手指,光洁滑溜,当真是一个指纹也没有。   野大个儿苦笑一声:“我就是个怪人,生得怪、长得怪,从小被人欺负,他们说我是怪胎,说我返祖,没爸没妈。直到林老师来了我们村,不让人骂我,他们才收敛了点。   “大家都喜欢她,她对谁好,谁都会更受欢迎。从这时候开始,才有人主动同我说话。”   没有指纹对他的生活影响很大,比如每次吃饭,都容易拿不住碗,最后掉在地上,碎成一地的渣。   一开始他并不在意,直到有一回,林老师请班上的同学们去她家吃饭。老师家里的碗,他老是拿不住,碎了一个又一个,他窘迫地站在桌边,脸涨得通红。   林老师诧异地看过来,他忽然有些想哭。   她既没骂他也没笑他,只把自己的碗递过去,安慰他说:“再摔坏,今晚就没饭吃啦!”   那天晚上,大家都吃得很开心,只有林老师,他一直看着,只有她一口饭都没吃。   从那以后,他将自己所有的生活用品,都缠上了最粗的麻绳。   -   解决了林颉知,野大个儿又借了那群人的车,打算回去把陶器带过来。去的时候,有人跟着,说他长得太有特点,于是只让他在前面开车。   下车拿陶器的任务,就由他们的人来做。   到了考古工地那边,警方都在现场忙碌,这边一大片的草地却没人注意,只有一群小孩子,刚放了学,在附近玩耍。   他们悄无声息地把陶器搬回车上,一刻钟不敢耽误,踩了油门离开。   “再后来的事,就不用我说了吧?”野大个儿讲。   “裴红秀家的肉,是你偷走的吧?”   他没有否认,语含讥笑:“偷?你把这叫偷?我把陶器带回去,弄好了小娃娃的尸体,忙了两天,一口饭没吃,饿得头疼,才冒险进村,拿了她家的肉吃。说我偷她家的肉?她多大脸啊她!”   “听你的语气,瞧她不顺眼?”   野大个儿又是一声冷笑:“不顺眼?岂止!嘴碎的娘们儿,迟早遭报应!”   高冈伸出手,在空气中虚按了按,平复他的怒气――看来又是一个苦主。   “那天我吃了半块肉,想起来林颉知的尸体还没处理,到那边刚一挖好坑,就看到你和那个女的要去查陈晓冬的房子。”   他当初清洗过地面的血迹,转念一想,似乎洗得太干净,就怕他们看出些什么来。于是扔下手头的工作,趁着高冈和叶离得远,从后窗翻进屋子,在门口抓了一把沙土撒下去。   又用扫帚带风,使得这些沙土,均匀地铺在地上。   从里面把门锁住了,这才从后窗离开。   现在想来,当初就不该进屋,应该趁着这个时间,将林颉知的尸体处理了埋了,省得留在草地,倒被眼尖的叶发现。   接着下来,一发不可收拾。   先是半地穴房屋,再是瓮棺葬,再是林细云、再是陈晓冬......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就连最隐蔽的山洞也没保住,叫警方给扒了个底朝天。   他杀过的人全被找着了,警方找上门是迟早的事。可那又有什么办法?他怎么会不明白,这里面的意思?   从他选择了这条路开始,就注定是不归路。   他没得退了。   正好他也累了,那就不走了吧。   留在这里,好好睡一觉,等着警察过来,那时候再去赎罪好了。   ***   裴红秀打了个喷嚏。   “一天天儿的,净在背后骂老娘!”她啐了一口,“偏不如你们的意,老娘偏就要活它个一百年!气死你们这些臭不要脸皮的!”   家里的猫被她吓到,蹿到桌子下,躲起来了。   刺眼的阳光从门口挤进来,笼住桌子,小猫的尾巴微微打颤,拍在桌腿上。   裴红秀不说话,屋子安静了,   “啪嗒。”眼泪落到地上,迅速洇干,蒸发在阳光里面。   活着有什么意思。   她儿子离她去了,永远的离她去了。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屋子门口种了棵白桦树,他读大学那会,过春节从外面背回来,亲手在屋门口挖坑种下。   那时候,他用淘来的收音机放着朴树的《白桦林》,悠扬的歌声中,他看着小树长大,看着暗褐的枝条发出了新芽,看着灰白色的树皮层层剥离,看着树叶凋零、看着大雪压弯了白桦树的腰。   有一天他在树干上刻下两个名字,一个他的,一个叫林细云。   后来裴红秀见到了那个叫林细云的女孩,她到陈家村变成了这里最受欢迎的老师。裴红秀满意极了,她满意极了。   裴红秀看向门口,那里已是空荡荡一片,再看不见那棵白桦树,再看不见那个人浇灌小树的身影。她打开儿子留下的收音机,放入磁带,音乐如山间的小溪缓缓流淌。   最后一次与儿子说话,是什么时候?好像是个黄昏。   有人咚咚敲门,她去打开,林细云死撑着门框,满头是汗,双眼通红。   裴红秀知道出事了。   那天的林细云浑身狼狈,扑进她儿子怀里,嘶声痛哭。   儿子对裴红秀说:“妈你在家待着,我带细云去派出所。”   就是这句话,她记了五年。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意识到好多地方已经开学了对不对?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苦哇! 第58章 杀师父的人   后来陈晓冬入了狱,那段时间,她儿子每天陪在林细云身边,疏导她、安慰她,说没关系,他仍然爱她。   儿子拿着家里所有的积蓄回了城,又从朋友亲戚那儿借了些钱,准备按揭一套二手房。   他说要娶她。   林细云就在裴红秀家住下了,看着她脸上越来越多的笑容,裴红秀心里不是滋味。   林细云凭什么?自己出了丢脸的事,要她儿子为她擦屁股?为什么这个罪,要她儿子、要她裴红秀去承担?   这种不光彩的事,不能与外人说。气没地儿撒,就只能把矛头,对准了林细云。   裴红秀指着她骂:“你怎么还有脸?你有什么脸活着?”   “吃吃吃,就知道吃!出了这种事,你居然还吃得下饭!”   “我要是你,就去找棵树吊死!”   ......   一天早上,陈脉爷爷来敲门,说林细云在陈晓冬家门口,上吊自杀了。   那时候陈脉爷爷身体还没现在这么坏,尚还健朗,看着她慌慌张张的样子,慢嗒嗒抽一口烟,劝她:“积点口德吧,对人好,也对自己好。”   裴红秀儿子回了村,处理了林细云的后事,离开的时候,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让她的心如坠冰窖。   他砍掉了门口那棵白桦树,扔在村口。裴红秀后来去看过,刻了名字的那个地方,被他用刀割下带走了。   从此母子俩失了联系。   收音机出了故障,音乐戛然而止,像是他的生命永远停留在那一年。   再听见他的消息,是在半年后。警察打电话来,告诉她河里捞出一具死尸,衣服口袋里摸到一块四四方方的白桦树皮,上面刻了两个名字。尸体已被河水泡涨,面容模糊,可树皮上的名字,却清晰无比。   这些年,裴红秀逢人便说,她儿子娶了新老婆,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她和儿子之间的事,村里人都不知道。   保准儿啊,这背地里,都羡慕着她呢!   *   浮梁胡同23号。   几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聚在门口,望着叶那块旧匾额,满脸雀跃。   “是这里吧?真是这里吗?”   “信我,没错。”   叶从里面出来,刚弄完手头的工作,准备到院子里晒太阳。   这些天生意好,她一个人忙不过来,就找了马奥运过来帮忙。   至于另外两个,高冈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根本指望不上。千里眼除了有自己的事业要经营外,最近又不知发了什么疯,自从鬼市回来后,天天抱着他那本旧书,爱不释手得很。   一跟他说话,他便回:“不会谈天说地。”   听到马奥运引用诗句,他便怼:“不喜咬文嚼字。”   见到高冈和叶说话,就哼唧:“一味臭喷蛆,且向人前捣鬼。”   被他们几个骂了,就委屈:“放屁放屁,真是岂有此理。”   最后自然是以被叶加收额外的租金结束。   这下子,千里眼更觉委屈了。   真是岂有此理!   岂有此理!   马奥运抱了一摞书出来,在屋子里受了潮,趁着现在天气好,拿出来晒一晒。   为书店形象着想,叶不让他穿白背心、大裤衩,逼得他翻箱倒柜,翻出了一身麻袋。   就这身麻袋,穿在他身上,也跟走T台一样。   他随便动一动,便惊起一阵骚乱。   叶皱了皱眉,平时她这小书店最是清净,也就马奥运来了才这样,若是天天在这边叽叽喳喳,那还得了?   下回还是得找高冈来,低调。   马奥运抱着书在她面前晃了一圈,她从他怀里抢了一本书,摊开了盖在脸上:睡觉睡觉,屏蔽信号。   手机小小地振动了一下。   她抬眼一看,心跳猛的加快。   是北枝江。   叶接了起来,电话那头,北枝江开门见山:“我查到一点情况了。”   “关于李老坎的事,我的人查到说,他女儿李锦收到了一笔汇款,对方说是李老坎给她留的。”   叶问她:“有多少?”   “二十万。”   二十万?叶有些话想要说,却又说不出口。   像是知道叶的反应,北枝江笑了一下,说:“你也觉得很惊奇,对吧?李老坎怎么能一下子给出这么多钱呢?”   “那你觉得,会是什么原因?”   “这一回,我们和警方有合作,他们给我看了监控,都是李老坎遇害那天的一些画面。我自己的猜测,李老坎或许是主动让孙晖杀害的。”   横竖都是死,不被孙晖杀,他也熬不过癌症。   那不如,就让孙晖杀了,还能额外拿到二十万呢。更何况,这钱还是给他女儿的。   *   高冈来到地下酒吧,径直找到藏在深处的那间屋子,推门而进。   屋内十分亮堂,与上次来不同,这回被男人收拾过,就连床单枕头也换了一套,显得干净许多。   “找我什么事?”   男人在笑:“你看看你,没事就不能找你么?”   “有事就找我,没事就打发我,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高冈冷笑一声。   “好了,”男人正色,“不开玩笑了,找你来是有了新的线索。”   新的线索?高冈规规矩矩地坐下,从桌上挑了两只玻璃杯,往里头倒了水,端起其中一杯,递给男人。   “你说林颉知母亲收到了一百万对吧?”   高冈点头。   “那好,我告诉你,你在重庆遇到的李老坎的女儿,李锦,她也收到了一笔钱......有二十万。”   “这背后难道又是大乌树做的?”高冈眉头一紧。   男人没说话,默认了。   “行,我知道了,你自己在大乌树,还要多小心。”高冈嘱咐他说。   “一天天的净瞎操心,”男人说他,“你别忘了,我进来大乌树接的第一单,杀的可是你师父......”   高冈看着男人,目光微微闪动。   男人探过来,轻拍他的脸蛋:“这么快就忘了你师父的仇啦?小没良心的!”   高冈起身离开,从地下酒吧往外走,路过吧台时,下意识看了眼坐中间抱着吉他唱歌的人。   他问滑头:“那是谁?新来的驻唱?”   滑头给他弄了杯马丁尼,推过来:“兼职的,偶尔来几次,他唱歌很有意思。”   高冈没急着走,撑在吧台前面,听那人唱歌。   一曲终了,他才明白,滑头说的“很有意思”是什么意思。   ――他唱歌,自带一种戏腔。   “能把民谣唱成京剧,是个人才。”滑头放下酒杯,给池中人鼓掌叫好。他开了一瓶新酒,酒水混着沫喷出来,在空气中留下一道酒雾,给池中的男人造势。   高冈仰头喝完马丁尼,问滑头:“这人叫什么?”   滑头一个劲的鼓掌,看到高冈嘴巴一张一张的,没听清他说的话,便低下头,啊了一声。   高冈只好重复一遍。   这下滑头听清了,回高冈说:“不知道全名,只知道姓泉,我们都叫他......老泉。”   作者有话要说:  千里眼那本书叫《何典》,奇书哇! 第59章 停职   高冈回到总队,一进去,队里忙碌的人都抬起头来看他。   胖大海舔了舔嘴唇,上下牙齿一咬,磨动下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就连镇静如金丝儿,这时候也眼神闪动,面露豫色。   “这是怎么了?”高冈把手里的东西一放,问话。   有人对他讲:“张局要见您。”   “明白了。”高冈点点头,说着就打算出发去市局。   被人叫住:“不用去市局,张局他......亲自过来了。”   又补了一句:“就在里头等您。”   ---   高冈进到里面的办公室,张局长正坐在中间的位置翻看文件,手边放着他随身携带的小紫砂茶壶。看张局这样子,似乎对高冈的这些资料很感兴趣。   听到动静,张局掀起眼皮子看他,指了指面前的椅子,示意他:“坐。”   “知道我为什么找你么?”张局问他。   高冈老实回答:不知道。   领导的心思,他哪儿猜得到,但一颗心却因此提到了嗓子眼。   张局笑了,两根手指伸出来,指点着高冈,说:“你啊你啊。”他站了起来,走到窗台边上。   那里摆了几盆花,他就伸着手,逗弄花叶子。   “这回的案子,你辛苦了。从开年到现在,一直没怎么休息吧?我听说你三月初去重庆休假,结果假没休成,还帮当地警方又破了一起案子?”   高冈点头说是。   “你虽说还年轻,可这办案经验不少。从警这么多年,破过不少重案,我一直都很看好你。”   高冈略一颔首,谦虚回道:“是我师父教得好,我这些经验,都是以前跟他学的。”   听他这话,张局神色微变,沉默良久后,他感慨道:“老夏啊,老夏可惜了。”   高冈默不作声。   张局扯下一片花叶子,放在指尖用力揉搓,绿色的汁液迸溅开去,他将叶子揉成团一扔。   窗外,似乎有一声落地的轻响,微不可闻。   “老夏!夏蓬程!”张局忽然一声吼,“你他妈的给老子从土里头爬起来!咱俩喝酒的事还没着落,这辈子我还要和你一较高下!你他妈睡什么睡!给老子出来!”   高冈还是第一次听到张局骂脏话,他抹了把脸。   等张局冷静下来,转头盯着高冈,眼神如同狮子,像是酝酿着什么,眼底布满乌云,周身的气场瞬间下沉。   “你这些天办案的时候,总队的重案组也在忙其他案子,其中一起,是在东城区挖出的一具四年前的尸体,是个商人,被竞争对手花钱报复。重案组从尸体上查出的线索,都指向了一个人,那是个地下杀手。”   高冈把手藏在身后,暗暗攥起拳头。   “可这个杀手,在四年前已经死了,是在被你追查的过程中,开枪自杀的。”   张局看一眼高冈,继续往下:“老夏的那起案子,我交给了你来办,那时候你指着这具自杀的尸体,说这就是杀你师父的凶手。”   “我信了,大家都信了。可是东城区的尸体不信,重案组的人抽丝剥茧,查出来这具尸体死的那个时间点,跟老夏是一样的。”   他看向高冈,放低了声气:“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高冈慢慢放出一口气,他没说话,只是胸腔的动作,较之平时更强烈了些。   “这意味着杀害老夏的人,根本不是你说的,那个自杀的杀手!他有不在场证明!”张局脸色涨红,脖子青筋暴起,怒目圆睁。   高冈牵出一抹苦笑。   “这是大事!”张局用力敲着桌子,“你工作没做好,差点办了冤案,真正的凶手呢?凶手逍遥法外,你师父夏蓬程指望着你为他昭雪,而你倒好,你这个好徒弟,你但凡上点心,都不至于到这个地步!”   他拿起小紫砂壶,猛灌一口茶,缓一口气,最后问他:“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话说?”   高冈摇头:“我听候组织处理。”   ---   走出办公室,队里的同事都看着他。   高冈和张局在里面说的话,他们全都听见了。听得心里难受,这事也不能全赖高队,四年前的案子,他们也有参与。   自杀的那个地下杀手,在那个时候,谁都没质疑过。杀手在夏队遇害那会儿,确实没有不在场证明,总不能说“我没杀夏蓬程,是因为我在杀别的人”吧?   横竖都逃不过警方的盘问,干脆不解释,往太阳穴上开一枪,倒来得痛快。   他们想与高队说句话,见到张局也出来,立马噤声。   高冈冲他们笑了笑,胖大海一冲动,开口就要叫他:“冈......”   高冈伸出食指,抵在唇上,对他轻轻摇了摇头。   见他还想说话,高冈侧开脸,给金丝儿使了个眼色。金丝儿会意,捂着胖大海的嘴,死死压着他,把他往人群里拖。   胖大海生得牛高马大,性子也直,从小到大都爱声张正义,没人敢欺负他。   身高快一米九的大老爷们儿,什么苦没吃过?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可他就是受不了委屈。   他想不明白,他师父从警这么多年,破了那么多大案子,抓了那么多坏人,可为什么就只是这一桩,就这一桩办了冤案、抓错了人,就要把他过往的功绩一并抹去,抹得干干净净,一点也不剩?   他被金丝儿拉着,没忍住,红了眼。   金丝儿轻叹一声:“你不说话,就是在帮他。”   这个节骨眼上,多说多错,说多错多。   张局把手背在身后,在一阵静默中,看着高冈收拾东西。   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他在桌上扫了一圈,最后只把一张照片揣进了兜。   他初出茅庐,还是个愣头青的时候,是夏蓬程手把手教他,如何摸排走访、如何还原现场、如何讯问犯人......   记忆中进入总队的第一天,夏蓬程让人举着相机,给他们拍了这唯一的一张合照。   夏蓬程按住他的肩膀,手上的温度源源不断传递过来,他咬着烟,扯出一个笑,对高冈说:“合照要趁早,指不定哪一天,这同你拍照的人,命就没了。”   “呸呸呸!净说这些晦气的!老夏,你别吓着孩子!”帮他们按快门的老警察骂骂咧咧,瞪了一眼夏蓬程。   老夏说着这样的玩笑话,对老警察的骂声毫不放在心上。   “死又不是什么可怕的事,关键要死得有尊严,你说对不对小高?”他大笑。   老警察按下快门。   笑声变成了飘然而去的岁月,不知所终。   ---   高冈揣着他与夏蓬程唯一的合照,就要离开。   还好门口那辆别克是他私人的,花的自己的钱,不然这会儿,就只能走着出去了。   “证件留下。”张局在后面说。   高冈无奈停步,摸摸裤兜,没摸到;手伸进衣服外兜,又摸了个空。   张局那双狮子一样的眼睛死盯着他,高冈牵起一丝笑,露出一口白牙,笑得人心头暖融融的。   他翻开外套,在衣服内兜里找到证件,往桌上一放:“走了。”   证件上的高冈,剪了寸头,穿着警察制服,对着镜头微微笑着,目光无比坚定,令人心安。   警队门外,传来汽车发动的声音,轮胎摩擦着地面,先是一声轰鸣,再然后,汽车的声音慢慢消失不见。   这回是真的走了。   张局望向门口,一只小猫正坐在阳光下,对着高冈离去的方向,舔着爪子,不知忧愁。   ---   叶在书店搬书。   自打马奥运招蜂引蝶,扰了她清净以后,叶再不准马奥运来书店帮忙。她就是活活累死,也绝不想被一群小姑娘围着,叽叽喳喳,没个完。   万一这马奥运的照片传到网上,以他的条件,要是一朝爆红,她这小破书店的好日子,可就到了头。   可是店里这么多书......她抬头扫了一转,叹口气:这么多书,她一个人,怎么打理得完!   她清空了其中一个小书架,将里面的书搬出来,重新排顺序,分类归架,打上价签,又贴上条码......   等到彻底忙完,一天的时间过去了。   叶瘫在地上,望着天花板,几分钟后,发出了由劳动人民转向资本家的呐喊:“我要招员工!”   门帘一动,有人步进来,挡住了门口的夕阳。晚霞落在他背上,看不清模样。   “请问......这里是在招员工吗?”   叶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爬起来,露出资本家的伪善笑容:“招招招,朝九晚五,上六休一,月薪三千,有租房补贴,福利好,待遇高......”   她抬起头看向来人,笑容凝固在脸上,一口气差点儿没顺过来:“高......高冈?”   高冈进了书店,替她把书搬下来,放到一边摞好。   “我被停职了,没工资,付不上你的房租,只好来这儿打工,你看看能不能抵一下。”   “等等......等等?”叶眨了眨眼,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说,我暂时没工作了,什么时候复职还不知道,没个准信儿。这期间来你这里帮帮忙,打打下手......怎么,你不乐意?”   高冈动作麻利,就这说话的空当儿,便将面前书架上的书,搬了个干净。   叶一抓脑袋:“乐意乐意......乐意你个大头鬼!我刚码好的书,你给我搬出来干嘛!啊!”   【卷二完】   【第三卷 】 第60章 后海酒吧   .   所谓后海酒吧,大多聚集在什刹海的银锭桥畔。   那些藏在后海的清净酒吧,充斥着文艺、理想与个性的场所,得有一双慧眼,才能寻到。就像去旧货市场淘宝贝,淘到了是运气,淘不到,也只能认命。   这后海的酒吧,与三里屯的不同就在于它有底蕴,闹中取静,这游客来一听――胡同里的酒吧!   嘿。   白天是遛弯儿的、逗鸟的、赏花的,等入了夜,又变成了年轻人的理想天堂。   全国上下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就只这地界儿有,可不是独一份!   -   藏在后海边上,有家酒吧就很值得说道,名字很长――“十八岁的天空十七岁的你”。   老板是个有理想的人,年轻时候吃够了生活的苦头,受尽了社会的毒打,人到中年,幡然醒悟,就在这后海的胡同里,开了家酒吧。   只许说理想,不准谈钱。   千里眼靠着吧台,叫了十瓶“风花雪月”。   风花雪月,是云南当地的啤酒。老板不辞辛苦,从云南运回后海,最适合谈理想的人。   “这风,是后海的风;这花,是胡同的花;这雪,是故宫的雪;这月,是跨越将近三千公里,从北京到大理,‘千里共婵娟’的月。”千里眼咂一下嘴巴,心生感慨。   光头老板给他鼓掌:“说得好。”   “我这眼睛,也是能看千里的眼睛。”他指一指自己。   “哦?怎么个说法?”   “我,”千里眼抡圆了胳膊肘一挥,“从十五岁混到现在,十年了,兄弟无数,兄弟们的眼睛,就是我的眼睛。”   “难怪见你,一身侠气,原来是江湖中人。”光头老板向他做了个手势,“敢问兄弟,如何称呼?”   “我姓闫,名革,马革裹尸的革,叫我闫哥就好。”   “好名儿!”   -   “说来我这经历,要写个自传,也是能写一百万字的。我这十年,就这十年啊,能比得上普通人半辈子!”他扯出一个极神秘的笑容,“我就是低调,从不说。”   光头老板搓了搓手,眼睛从小圆墨镜上方探出来觑他:“那不如今儿咱就......说它一说?”   千里眼摸着下巴:“说也无妨,只是这些故事啊,别人给钱我都不讲的......”   “您瞧瞧您瞧瞧,还跟我客气!今晚这些......”光头老板给他码好啤酒,“费用全免!”   “老板,爽快人!就从......就从我的身世说起吧。”   千里眼生在陕北,自记事以来,没见过父亲,打小只与母亲、外婆一起生活。   上有老下有小,家里的重担全落在他妈身上。老人上了岁数,牙口不好、胃也不好,偏偏管不住嘴,有些东西老人家吃不得,非要吃,吃出了问题就要跑诊所、跑医院。   说也说不听。   千里眼呢?村里的混球儿。   一放了学就见不着影,这小不懂事的,他不知愁啊。   “我妈当时买了瓶农药,准备自杀。”千里眼打了个酒嗝,喝多了有些头晕,他甩了甩脑袋。   他妈是家里的顶梁柱,真要撒手不管,这家里老的小的,也没命活。   “所以,令堂是舍不得您,放弃了吧?”光头老板感慨道。到底是血浓于水,终归不忍心到那个地步。   “不。”千里眼伸出一根指头,左右晃了晃。   “她在晚饭里加了农药,打算......一家人携手共赴黄泉。”   光头老板瞪大了眼睛,倾身向前:“那闫哥您......”   “我命大,放学在学校门口偷吃了路边摊,填饱了肚子回家,在饭桌上,我只吃了一口饭,中毒不深。”   隔壁李婶上门送刚摘的苹果,发现了倒地上的一家人,连忙报警送医院。千里眼在医院洗胃洗好几次,总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只是他妈还有外婆,没能抢救回来。   “那后来呢?”   “后来我吃百家饭长大,没人管教,学坏了,抽烟、喝酒、纹身......”他弯着手指数数,“什么都会,那村子我待不住了,就出来混,混了一年,混来了北京,北漂!”   他嘿了一声:“想不到我这小混混儿,有一天居然也能被叫北漂。”   “再然后呢?”   “我去给人饺子店打工,包住包吃,住的是地下室,进去两眼一抹黑,你说我也不是多娇贵的人,哪儿待不是待?我就这么住下了。”   工资一个月三千,他觉着好,毕竟不用租房。   老板提前支付了半年的工资,让他先踏踏实实做一年,剩下六个月的工资,一年后给他。千里眼没读过什么书,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就那样应了。   做什么呢?   帮老板跑腿,附近大学的学生最爱在老板这儿买饺子外卖,他就骑一辆小电驴给学生送餐。   风雨无阻。   记得有一回是冬天,下雪,学校保安不让电动车进校门,他只好下了车,抱着外卖往宿舍跑。   雪天路滑,他跌了一跤,餐盒里的汤汤水水洒了,饺子馅儿全挤了出来。学生们理解他,什么也没说,也没叫他赔钱。   老板知道了,指着他破口大骂,说要扣他钱,又不从工资里扣,要罚他现金。   他性子轴,没还嘴,找兄弟们借了点钱,交上去了。交完钱,又骑上小电驴,继续替老板跑腿送餐。   骑车到校门口,他到底没忍住,蹲在马路旁哭。   有个女生路过他,撑起一把伞,站他身边,给他挡雪――再不挡一挡,他在这儿怕是要变成“雪人”了。   千里眼抬头望去,瞧着与他差不多年纪,头发又短又黑,脸冻得发白,两颊却又透着一点红,眼睛特别漂亮,很甜,好像夏天的一杯桃子汽水儿。   -   年底,他找老板结工资,没拿到钱。   老板跑了,抛弃妻女,跟情妇跑了。   地下室的房东赶他出来,没有工资,还欠着兄弟们钱。大冬天的,他去找旅馆,最便宜也要三十块一晚。   就这三十块钱,他都拿不出来。   走投无路,他拿了一把刀,穿着平时送外卖的衣服,去学校。   他知道一些学生家境富裕,他们怕死,会给钱的。   把刀别在腰后,沿湖走,学校里有个湖,湖边人少,又有许多植物作遮挡,不易被人发现。   湖边的长椅坐了一个女生在背书,短头发,两颊透着红,甜得像桃子汽水儿。   四下无人,对她下手,是最容易的。   千里眼低下头,从她身后过去:换一个吧,换成其他人。   “那个......”那女生放下书,在背后叫他。   千里眼停住,忙把手里的刀往袖子藏。   “您是那家送饺子的吧?我想买一盒。”   “我家老板......”他话没说完,女生塞给他两百块钱,打断他:“就这么定了,先给你两百,想吃饺子的时候,我联系你。”   千里眼拿着两百块现金,有些不知所措。   “我俩留个电话,我叫叶,你叫什么?”   “闫革。”   叶在手机上输入他的名字:“闫革?‘马革裹尸’的革?”   马革裹尸?听起来好像不很吉利。   见他不说话,叶笑了笑:“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是个好名字,我很喜欢。”   -   后来每个月她都会给他二百块,却从没要他送饺子来。他问起,她便说着玩笑一样的话:“吃不吃饺子无所谓,你别用刀擀饺子皮儿就行。”   原来她都知道。   千里眼揣着叶给的几百块,买了张火车硬座,南下长沙,去找一个兄弟。   这人姓丰,外号顺风耳。   顺风耳先是带他在长沙四处逛,吃臭豆腐、喝奶茶,橘子洲头、岳麓书院也都过去赏了回风光。   他在长沙待了三天,最后一晚上,在岳麓山下的一个小院里,顺风耳告诉他:“我的耳目,你算是都见过了。”   “你的耳目?你带我去的那些地方......”   “没错,卖臭豆腐的、卖奶茶的、橘子洲头放烟花的,还有岳麓书院做保安的,这些都是我的耳目。不止长沙,整个湖南、湖北,从我们这儿长江中游开始,上溯到三江源头,下溯到上海杭州,各地皆有。所谓耳目,不必与他们称兄道弟,有时候只需一句话,也能抽丝剥茧,获取信息。”   千里眼似乎有些明白了。   “你照着我这路数,弄一张网,要能成算你的本事。要成不了,那兄弟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了。”   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   反正没了退路,就闯他一闯,又有什么怕的!   -   “后来我终于闯出了点儿名堂,才知道,她父母在一场意外中去世了,上大学以后的学费、生活费,都是自己挣。她过得很不容易,却还要给我钱,救济我。”他说到这里,顿了顿,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她比我大一岁,从那以后我就叫她一声姐。”   光头老板低头抹泪。   “你们姐弟俩,虽没有血缘关系,但经历了这么多,感情一定很好。”   听了这话,千里眼迷离的双眼瞬间清明:“好!?好他妈的!她毕业那年自家地界儿被占,赔了她三套房!三套!他娘的一朝暴富,六亲不认!你不知道我这几年被她压榨,日子过得有多苦!”   “就说我照顾她生意,租她家房子,”他越讲越精神,“我那两个室友,一个是老外,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去公园遛狗,那狗,不是我说啊,跟着它主子为非作歹,把我藏冰箱的炸鸡吃得干干净净,说那味儿大,要污染我这姐儿这屋子的空气!”   “那另一个呢?”   “更别提了。”千里眼一摆手,“就那个人,我瞧他其貌不扬!贼眉鼠眼!面目可憎!对我那姐们儿是心怀鬼胎!溜须拍马!阿谀奉承!......”   “闫哥好文采。”光头老板夸。   千里眼谦虚一按,继续讲:“我寻思着......他是奔着要我叫他一声姐夫去的。”   “长这么丑,咱姐眼光不会这么差吧。”   “诶,这你就错了,她眼光就是有这么差!说不准她就好这一口!”千里眼愤愤。   老板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干笑一声:“那咱姐的口味真是......与众不同哈。”   作者有话要说:  卷三开始! 第61章 送书   高冈把梯子搭在书架边,爬到最顶上,将叶指定的几本书放上去,码得整整齐齐。   这是她最常翻看的几本,也是店里最珍贵的,都有些年头。出版社不再出版了,市面上找不见,也就只她这儿还有,不仅有,而且还全。   她说像这种书,必须得放到最高处,免得被识货的顾客看见买走。赚不赚钱倒是小事,她就是舍不得。   高冈不懂她这逻辑:既然不忍心让人买走,不摆出来不就得了呗。   她却摇头:好书怕蒙尘。   舍不得是一回事,一本书要有它真正的用武之地,这才是重要的。   放在她这里,她再珍惜,也只是用作打发时间的消遣而已。   -   书店里头稀稀拉拉站了几个客人,离高冈最近的是个老人,穿一件细格子衬衫,整整齐齐扎在浅色西装裤里,用皮带压住,正抱了本书来看。   手机铃响,是最原始的那种铃声,声音渐次变大,叮叮当当没个完。   老人摸出手机,接起电话:“我就回,再让我看一会儿书。”   高冈下到地面,收好梯子。   “家里饭煮好了你就先吃,不急着等我。”   “今天晒,你别站太阳底下。”   高冈看老人一眼,老人冲他笑笑。   高冈也笑。   -   他出了书店,来到院子里。叶在五月种的小石榴树如今长得好,叶子枝条抽出来,越看越漂亮。   曾经装土的大瓷缸现在被叶搬来养荷花和锦鲤,那些五色土,被她送给了隔壁胡同的牛牛。牛牛喜欢那些土,这以后常从家里拿一些水果来,送给叶以作报答。   高冈取了勺子,从瓷缸里舀来水,浇到石榴树根。   天气入了夏,胡同前的大槐树摇着树叶儿,知了叫个不停。   马奥运就受不住热,平时穿的白背心被他卷起来,只遮挡住胸部,把肚子露了出来。   遭叶埋汰:有伤风化。   他只好又把背心放了下去,只在家里,在叶看不见的地方,继续卷起来。   千里眼却总觉得,马奥运是在给他们秀腹肌。   高冈自不用说,他干警察这一行的,不脱衣服也觉得出是个女人羡慕、男人嫉妒的好身材。   那么马奥运炫耀的对象就......只有他了。   真是岂有此理!   千里眼当即买了个跑步机搁家里,每天锻炼:让你秀!让你秀!   骂骂咧咧跑了一星期,千里眼终于坚持不下去,把跑步机扔一边,就让马奥运秀吧,他累了,他要放弃。   最后,这跑步机就成了宙斯的专属,倒让它平白捡了个大便宜。   想到这些,高冈忍不住发笑。   “想什么呢,笑这么开心。”头顶传来一道声音。   高冈抬头,目光找寻着声音的来源。   “在你背后,屋顶上。”那人又说了句。   高冈转身一看,叶正坐在灰瓦屋顶上面,脚边放着一盘西瓜。   “上来吃西瓜,那边有梯子。”   高冈看过去,梯子在角落,养了一些植物,缠在梯子腿儿上。他抬头冲屋顶上的叶笑了一笑,走过去,扶住梯子,用力一提。   手再一横,将梯子放倒了。   叶一口西瓜噎在嘴里。   “我进屋看店去。”他笑说。   -   最后叶是从屋子里面下来的,原本这屋顶就与屋内有暗层相通,不必借梯子爬上去。   让高冈从梯子爬上来,本来就是她的玩笑话。   这时候是饭点,书店没了人,叶就拉出一个纸箱子,里面全是书,拿塑料绳几本捆成一扎。   箱子很大,高冈试探着往上提,太重,没提起来。   叶拍拍手上的灰:“你那车借我用一下,我去送送书。”   见他沉默不语,她又说:“或者你替我去送也行。”   他仍是没说话,叶无奈叹气,最后妥协:“得了得了,咱俩一起去。”   高冈把车从几百米开外的停车场里开过来,帮她把书搬上了后车座,等到叶钻进车,坐到副驾驶的位置,又系好安全带以后,这才启动车子,往A大开。   这些书,叶告诉他,是送给A大学生的。   不收钱,全部由她读书时候的老师杨教授负责联系。她呢,就照着杨教授给的书单,找到书以后给他们送过来。   “我读书那会儿,赚的钱除了交学费、补贴生活,多余的都用来买书了。”   这还是第一次,听到她主动提起大学时候的事。   高冈问她:“我记得你不是有个舅舅?应该工作了吧,他没给你打过钱吗?”   “还没有工作,他当时在国外读书搞研究,你知道的,留学开销大,一年少说也要十多万,他自己都顾不上。”叶说。   “不过,他们学校会给他补贴,做科研也有工资,够他生活付房租,除开必需的开销,有多余的钱他也会转给我。而且我不还有奖学金么,每年的奖学金也够我付学费的,我其实没你们想的那样惨。”   高冈轻咳了一下,偏过头去,没敢看她。   千里眼在家里常常回忆过往的事,每次都会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着说那会儿的叶有多不容易,多余的钱都拿来向他买饺子去了。   最后三个大男人并一条金毛犬,在客厅抱头痛哭。   高冈只好问:“你舅舅做什么研究的?”   叶摇头:“不让说,是个秘密。”不是她不说,确实她自己也不知道唐铭之做什么的。   高冈心里面咯噔一下。   他想起以前新闻里报道的那些隐姓埋名三十年的科研英雄,脑海中登时浮现出人迹罕至的戈壁荒漠的画面。这种不让说的科研项目,一般都是......   “你舅舅回国了?”   叶又摇了摇头:“也不让说,我不知道他在哪儿,就知道他还活着。”   明白了,和他的猜测差不离。   “不过,他本科、研究生、博士阶段,学的都是物理,我学文的,一直不太懂,也就没怎么和他聊过这些。”   “那你又是学什么的?”   高冈一直有些好奇,听千里眼说,叶读书那会儿可是天南海北的四处跑,做调研,而且她又这么聪明,好像什么都懂一点儿。   考古?地理?考古肯定不是,那就是地理,或者说汉语言、历史这种?   叶的答案出人意料:“社会学,研究社会的专业。”   -   高冈找不到话题继续,过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一些事:“你父母出事的时候,你舅舅没回来么?”   “他回了,”叶点头,“订了最快的一班飞机,连夜赶回来的,他在国外的那个科研项目,一天不做就要损失十好几万。”   “这么多钱?”   “主要是设备贵,机会成本也高。”叶说。   可是没有法子,家里面出了这么大事,任谁也不能安安心心继续搞研究。学校给唐铭之批了假,准他回国处理姐姐、姐夫的后事,顺便也把家里的小姑娘上大学的事给处理了。   坐的是红眼航班,下了飞机,直奔警局。到的时候,小姑娘正抱着办案警察的胳膊,靠在人肩膀上睡觉。   眼睛哭肿了,脸蛋上还有泪痕。   办案警察姓夏,叫夏蓬程。在一线工作了二十多年,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刑警,专负责唐如兰、叶国威这起凶杀案的。   他把肩膀借给叶睡觉,一边拿了支笔,处理工作上的事。   唐铭之径直上前,递了支烟,把小姑娘接过来。   -   接到报警电话后,夏蓬程带了人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把凶手捉了个正着。警方破门而入的时候,凶手没走,就蹲在温泉边上,捧着半个脑花,头埋手里吃。   丝毫不理会进屋的警察。   后来夏蓬程在大街上找到了报警人,她站在太阳底下哭,鼻尖晒得通红。一问才知道,是受害人的直系亲属。   夏蓬程带她回队里,给她擦脸、擦眼泪,找女同事借来芦荟胶,给她鼻尖抹上,免得晒伤。又亲自喂她喝水、喂她吃饭,像照顾自己的女儿一样照顾她、哄着她。   小姑娘亲眼目睹了现场,回来一直不说话。找她聊天也不理,唐铭之来也没用。   就只有夏蓬程说话的时候,小姑娘才会微微有些动作,眼底也才有了些生气。   “我有个徒弟,比你大几岁,只是这些天他不在,不然我一定介绍你们认识。不说话的时候,你俩的表情都一样,”夏蓬程笑,“像是来找我讨债的。”   夏蓬程又说:“找个地方散散心,长城不错,那边风景好。”   小姑娘目光微动。   唐铭之将叶的表情尽收眼底,问她:“是想去长城?舅舅陪你好不好?”   她没说话,似乎不太乐意。   夏蓬程笑了:“小姑娘想自己去,不要人陪,是吧?”   她终于点了点头。   车开到A大的一道偏门,这边离杨教授的办公室最近,走路只用五六分钟。叶让他在前面第一个路口停,会有学生过来接。   “怎么想到要给他们送这些书?”高冈打开后备箱,把书全部搬下来。   “前几天老师联系我,估计是知道我来找过他,于是打电话和我聊天,聊着聊着就让我给他送点书过来。我以前受了老师许多照顾,无以为报,只好顺便给师弟师妹们也送一些。”   叶靠着车身,给杨教授发了个消息:“而且,我母亲以前也常常给附近大学的学生送书,我都跟她学的。”   远远的走来一个学生,应该是来接他们的,看着好像是个女孩儿。   等到那学生走近了,叶吃了一惊――是个熟人,野梨。 第62章 文章伪造   见到叶的时候,野梨的表情先是疑惑,再是转而为惊喜,最后甚至带了点难以置信:“原来你就是叶师姐?”   叶惊讶:“怎么,难不成你还认识我?”   野梨一拍大腿,岂止是认识!对于叶这名字,她简直是如雷贯耳好么。早前在重庆的时候,她怎么也没把叶往自家师姐那个方向想。   她哪知道会这么巧啊。   “杨教授经常提起你,让我们都向你学。”   自开了口,野梨夸她的话就没停过,说得叶都不好意思了。   高冈把书搬下车,从后面绕出来:“就你一个人来么?书有点多,三个人恐怕是不够,照这样得搬两道。”   野梨一时愣在原地,这俩人怎么走到一块儿了?她记得在重庆的时候,高冈不是说,他女朋友在那边上大学么?   见她这表情,估计是误会了,叶赶紧解释:“他来我书店打工的,给我跑跑腿。”   原来是这样。   反应过来后,野梨才回他说:“我叫了志朋过来帮忙,他就在路上,马上就到。”   “志朋?”叶问了一句,“他也是咱们院的?”   “那倒不是,他学金融的,只是我和他熟,常叫他帮我做些事。”   正说着话,志朋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第一眼就看见高冈,志朋双腿一软,连滚带爬地扑向他:“我的哥!缘分呐!”   高冈稍稍侧开身子,躲过了志朋的拥抱。   -   叶与野梨一人提着四扎书走在前面,高冈和志朋多两扎,跟在她俩后面。   一边走,一边聊天。聊的内容什么都有,只是高冈对和叶有关的东西感兴趣些,志朋讲她便也讲得更多。   “说起叶师姐啊,在他们那个学院可是神一般的人物。”   “为什么这么说?”   “你知道他们杨教授不?那是出了名的严厉。可不止是在社会学专业,就是放眼咱整个A大,他那种程度的也都不常见。结果啊就杨教授那样的,对叶师姐那是赞不绝口哇,顶顶厉害!”志朋比了个大拇指。   “考神,考神你知道吧,叶师姐就是。拿了整整三年的国奖,每回期末,他们院的学生就要拜一拜这个考神。就说野梨,上学期期末,我就看见她在自己桌上贴叶师姐的名字,祈望考神保佑。”   高冈有些想笑,那种画面,他实在想象不出来。   志朋话锋一转:“不过,叶师姐苦也是真苦过。”   高冈步伐顿时放慢,瞟了瞟前面的叶,低声问他:“这又是为什么?”   志朋十分默契地与高冈一同放慢了脚步:“这事还得从一个帖子说起。”   “咱学校论坛八卦多,说叶师姐家里好像出了什么变故,失去了经济来源,虽然学校有优惠政策,可以免除一些费用,但还是不够她日常生活。所以呢,她就半工半读,一边打工赚钱,一边努力读书。”   高冈点点头,这他倒是比这些学生清楚。   “但是叶师姐这人神秘,从不参加学生活动,除了赚钱就是学习,总之很少有人了解她。这样一来,学校里就传出一些流言,好的坏的都有......”   高冈接茬:“这流言不管好的坏的,传久了就成真的了吧?”   “没错!”志朋肯定道,“到叶师姐快毕业那年,她室友终于忍不住,到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标题是――‘说一说我眼中的真实的叶’。这帖子现在还有,你到咱学校论坛里去看,都还在精品区呢,而且是为数不多的高楼帖子之一。”   “帖子内容是什么?”   “也没什么,就是一些日常。我印象比较深的,举个例子,就说之前在重庆,你还记得叶师姐那会老是穿短裤吧,而且不见她多冷。这个事我必须要说一说,叶师姐她确实是不怕冷的。”   高冈被他勾起兴趣了。   “说来让人心酸,”志朋讲,“刚进大学那年,叶师姐没多余的钱买衣服,以前的衣服小了穿不了,这又是大冬天的。叶师姐啊,她就天天去外头锻炼,强身健体,好叫身体不怕冷、也不怕冻。”   辛酸是真辛酸,佩服也是真佩服。   “自那以后,咱学校好多学生都想要活成叶师姐那样的人。”   高冈嘴唇阖动,想说点什么,被志朋打断:“尤其......”   尤其什么?高冈竖起耳朵。   “尤其是叶师姐毕业那年,凭空多了三套房产,从此走上人生巅峰,躺家里也能有钱赚。这谁听了,不说一句想要活成叶师姐啊,换我,我也乐意的。”   高冈闭上嘴,把想要说的话原封不动地咽回肚子里去。   -   几分钟的工夫,他们已经走到杨教授办公室楼下。志朋累得满头是汗,喘着气说以后再不来了。   嘴巴上是这么说,但还是老老实实帮野梨把书往杨教授办公室搬。   一个半百老头儿正坐在电脑面前工作,见到叶进来,忙招呼她:“来得正好,小叶。我这里有个课题要申报基金,要用电脑填,你来帮我弄一弄。”   就跟几年前她还在这里读书一样,使唤起她来,一点不带客气的。   叶却很乐意。   “你这孩子,几年不见,是又长高了不少。”   “哪有!”叶反驳他。   “那看来是我老了,变矮了,所以才会觉得说你高了。”   杨教授高兴,心情好,与叶多说了几句玩笑话。   在她填报课题的空当儿,杨教授这才想到沙发上还坐着几个人,于是起身去给他们倒水。   野梨自不用说,这是他的学生;志朋他也认识,野梨的朋友,常常被野梨叫来帮忙打个下手。   但这第三个人......杨教授仔细观察他,那人穿了一件黑色T恤,肌肉紧绷着,眼神很亮,不说话的时候,神情甚至还与叶有几分相似。   杨教授给高冈递水过去,对他颇有兴趣:“这位是......小叶的朋友?”   高冈双手接过,礼貌性点一点头:“是,帮忙开车送书。”   小伙子周身气度十分特别,看起来不简单啊。杨教授对他笑一笑,别的什么话也没说。   “老师最近在忙什么呢?除了申报课题,平时没少闲着吧?”叶守在电脑面前,一边对照着申报流程填账号,一边与杨教授寒暄。   现在各种工作都搞现代化,以前申报课题都用手写的,这几年不接触,居然全都变成了电子填报。   “确实没闲着,前些时候刚去了各地农村做调研,看看怎么搞这个城乡一体化的事儿。”   “难怪呢,之前有一回来学校,想看看您都没见着人影。”叶把电脑移到杨教授面前,“您在这边输一下身份证号,还有密码。”   杨教授说了声好,一边填写,一边继续他的话题:“可不得急吗,这世道现在变化那样快,咱农民有想要致富的渴望,还不得赶紧跟上各种现代化,求一个新出路么!就说整个中国十四亿人口,城镇化率现在快百分之六十了,那算下来也还有5.6亿农民,这5.6亿人民的渴望,我们不能够忽视。留守的小孩要读书,留守的妇女,也要关注她们的心理健康,甚至性别相关的问题,那也是任重道远......”   杨教授一提到最近研究的课题,便滔滔不绝。   “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叶总结。   “对啊,国家要强盛,得让农民富裕起来过上好日子。农村它不是供城市中产阶级旅游的桃花源,农村是农民的家园,要了解他们的渴望,要振兴乡村,给城镇化和经济发展留出回旋的空间。”   高冈听得入神,他做刑警这些年,抓过那么多罪犯,犯罪的动机无非就三个,要么为权、要么为色、要么为钱。当中有许多人,没受过好的教育,小时候父母不常在身边,有些道理没人讲,有些诱惑他抵挡不住。   杨教授说的没错,谁都想过好日子。许多人,不说所有,这要是家庭和睦、生活富裕,谁会想不明白去走一条不归路呢。   叶把电脑接过,照着杨教授给的课题申报内容,一一填上去,最后让他确认一遍,无误后点了提交。   “今天又麻烦你了,”杨教授笑说,他扭头看向野梨和志朋,指了指桌上的那堆书:“你们回去给同学们说一声,书都到了,要看的话明天过来拿,不用跟我招呼。”   这是该离开了。他俩起身往外走,高冈和叶也打算动身。   “你俩先留下,”杨教授叫住叶,“这些书还需要清点一遍。”   “刚上来的时候已经......”叶刚一说话,杨教授打断她:“我这文章还有一处要改,没时间点书,你们留下帮我看看。”   叶心头一跳,这不对劲。   前脚刚提交上去的文章,不到两分钟,就要修改?   她看向杨教授,想从他脸上看出点内容,可杨教授仍旧是一副笑吟吟的样子,看不出异常。   她给高冈使了个眼色,他也明白了,重新坐回沙发上,端起水杯喝了口水。   -   等到野梨和志朋一走,杨教授快走几步,将门从里面反锁。   转过身又走到窗边,把窗户关严,并将那窗帘也给拉上,让整个房间完全封闭起来。   一切收拾停妥后,杨教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报纸,在沙发旁坐下来:“外面那些学生,我现在对他们一个都不能信,所以才把你们留下,这事我也只敢对你们说......”   他忽然看了看高冈。   “他信得过。”叶发声,要打消杨教授的顾虑。   杨教授点点头,语气肯定:“这我知道。”   “那这是怎么了?”叶有些不明就里。   “你看看这张报纸上的内容,”杨教授把报纸摊在桌上,“这是从一份重要报刊上剪下来的,是一篇与社会学相关的学术性文章。”   叶看了看这份报纸,是个权威刊物,以严谨、客观、公正著称。   “作者署名不是真名,我与这个报社社长有些来往,打电话一问,知道这作者来自我们学院,是个学生。”   叶不解:“这是好事啊。”   杨教授捏紧拳头,重重打在桌上:“可是这篇文章,通篇歪理,引用的数据全是伪造!”   叶第一次从杨教授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愤怒、无奈,略显慌乱,还有些不知所措。   作者有话要说:  恢复日更,中午12点放送 第63章 正乙祠戏楼   杨教授说起那篇伪造文章的时候,叶与高冈互相交换了眼神,都是惊诧不已。   几乎是同一时间,他们都想起那起考古工地凶案。学术伪造,这是第二次出现了。   当初林颉知收钱伪造陶器花纹,他们一直没搞明白,那背后的势力为何要这么做。   难道仅仅是为把野大个儿引来考古队吗?可野大个儿并非冲着这假花纹来的,他的目的,只是想要几只陶罐、陶盆或者陶瓮,有没有花纹不重要。   甚至连他带走的这些陶器,都不是专门做瓮棺葬的,野大个儿对细节并没有那么讲究。   所以说,花钱收买林颉知的人,一定有别的打算。   -   叶急忙问杨教授:“需要我们做什么?”   “小叶你先别急。”杨教授目光转向高冈,问了一句:“你是叫高冈吧?”   见高冈递来警惕的眼神,杨教授解释:“别误会,我能知道你,还是因为考古学院的关系。同属社会学科,我与他们做考古学研究的关系也不错,孟教授带的那支考古队遭遇的事儿,我一直有在关注,而且我还知道你就是负责那起案子的警察。”   高冈卸下防备。   “对于他们院一个学生破坏文物、伪造花纹的事,我也略知一二,所以在我的学生中也有人出现这种情况时,我就试着去打听了其他院系的一些消息。”   高冈终于开口了:“您是怀疑,这些学术伪造是有人在背后捣鬼?”   “说得没错,”杨教授十分赞赏地看高冈一眼,“这一打听,确实叫我发现了一些东西。学术伪造的事,不止社会学、考古学有,隔壁的历史学以及一些人文学科也出现有类似的情况。这个时候我还不死心,又找到工科、理科那些领域,得到的答案是一样的。”   “都有学生在造假?”   杨教授摇头:“不全是学生,也有一些是教授,而且不都在A大。”   不过是A大科研水平比较高,各行各业叫得上号的人,有许多是从他们学校出去的。   “您认为他们这样做有什么企图?”高冈问。   杨教授打听得多,对这些造假的情况了解也多,应该能从里面看出点什么来。   杨教授低低地说:“我现在手上有一份名单,是关于造假者的名单,但还不全。我想,一定是学术界的哪个环节出问题了,所以有人想借这些造假丑闻来转移视线,但现在应该还不是最佳时机,因此舆情并没有大规模爆发。”   幸运的是,这“最佳时机”还没来,就让杨教授提前发现了端倪。   “上回小叶来找过我,我不在,后来知道的时候,正巧我发现了学术造假的一些事,也去考古学院打听过情况,知道你与小叶有些关系。”杨教授直视着高冈。   考古学院的陆教授告诉他,当初来找他的,除了一个姓高的警官,还跟了个姓叶的姑娘。听那外貌描述,又算一算小叶来找他的时间,正好能对上。   “难怪老师突然联系我,要我送书过来。”   刚接到杨教授电话时,叶确实有些惊讶,好端端的给她一份书单,要她来学校。的确,有些书市面上买不到了,但就A大的图书馆规模来说,怎么也不至于找不出来,即便没有,电子资源也是不难找的。   杨教授摆摆手,对叶说:“我也是没办法,考古系的陆教授跟我说,侦破考古工地那起凶案的警官是高队长;打电话到警局一问,却被告知高队长已经停职了,联系不上,这才想到来找你。”   这一找,还真找对人了。   杨教授说的这些学术造假,都不是刑事案件,刑警队未必会管,而且警队里面除了他高冈,没人知道林颉知伪造陶器的背后,还藏了一个神秘势力。他现在被停职调查,从这个方面看,不能不说是一个好事。   不管何种身份,不管他还是不是警察,大乌树以及背后的势力,永远是他的敌人。   所以这调查学术造假的事,还真就只能由他来做。   高冈想了想,开口说道:“办案的事我插不上手,不过您这边,我会一直跟您保持联系。只是这件事,算我个人行动,与警队无关。”   换句话说,得不到队里的支持。   杨教授愣了一下,点头说:“不妨碍,有你就够了。”   他只是担心,这些造假的行为会像当初城郊的考古队一样,引发一场令学界痛心的悲剧。如果能早些察觉,那么稍有些风吹草动,也能够提前做足准备,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   “那么,您打算怎么做?”   “按照我的猜测,如果背后的人真想借此转移公众视线,那就不让这些丑闻占用公众信息资源,不给人利用的机会,叫它自己暴露出来。”   高冈手指敲打着桌面,杨教授的意思他明白,这舆论都是从下往上发展的,若是在它们爆发之前,自上而下提前解决处理,那便掀不起太大的风浪。   他对杨教授说:“那这些工作就先麻烦您了。”   杨教授喝了口茶:“你放心,这事就交给我来做......”一道蓝光在视野里闪了一下,他眉头拧起,目光落到叶手腕上,神情惊讶。   是一只旧式石英手表,表盘用蓝色宝石做的,切割成数个几何面,稍微一动,便煜煜生辉。   叶注意到杨教授的视线,抬起手腕问他:“老师认识这个?”   杨教授回过神来,低头吹开水面的茶叶,摇头笑了笑:“可能是我记错了吧,你从哪儿弄来的?”   “在旧货市场买的。”   他颇有深意地看一眼叶:“想不到这旧货市场还能买到这个,你回去发个地址给我,改天我也去逛逛。”   “老师果然认识这个,”叶一时来了兴趣,“难不成,这是老师的手表?”   杨教授哈哈一笑,连连摆手否认,却又不告诉她这手表的原主人,只说了一句:“它既然在你这儿,也是有缘,你可得收好了啊。”   -   从杨教授办公室离开,开车回浮梁胡同,还没到路口,接到千里眼打来的电话:“姐!姐!晚上有事不?”   她瞥一眼高冈,他已把车停到路边,就等着她下车,好叫他开去最近的停车场。   叶却没有动作,只把手机贴得更紧,回着千里眼的话:“你先说什么事,我再决定今晚有空没有。”   “嗨,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今晚有一场京剧表演,马奥运买了几张票,问我们去不去。”   “就只叫了我吗?”   “想什么呢姐,那当然是我们四个一起去啊,人高冈好歹跟马奥运朝夕相处了半个月,那不得叫上他啊!”   叶把眉眼一皱,嫌弃地挪开手机。要不是隔着两块屏幕,千里眼这唾沫星子估计就喷她脸上了。   “那行,地址在哪儿?我们现在就过来。”   “正乙祠戏楼。”   -   马奥运买的这一场,演的是梅兰芳先生创编的《天女散花》,是“花衫”戏路的代表作之一。   叶不懂戏,也就听过定军山、状元媒、穆桂英挂帅这些......这都还是过年看春晚才知道的,其余的,比如什么流派、名旦等等,她是一窍不通。   下了车,进到西河沿胡同,黑qq的前方道路透出一点昏黄灯光,走近了一瞧,原来是两只古式灯笼,灯笼之下便是戏楼正门。   马奥运和千里眼在售票口换了票,见到叶他们来,忙把票给他们,急不可耐地检票进去。   门后是一进小院,夜凉如水,在晚风吹拂之下,两旁灯笼的灯光跳动,投下成排的影子。正中间是一爿贩售周边的商店,左右站了两个扮武旦的工作人员,一动不动,供观众合影留念。   乍一看,像两个蜡像,把叶吓了一跳。   千里眼和马奥运惊呼两下,赶忙摸出手机,凑上去和人自拍,一连拍了好几张,最后又把叶拉过去,给他们两个一起拍合照。   高冈抱着胸靠在后面的木柱上看热闹,看了一会儿,他的目光被右边的一块石碑吸引过去,上面刻写着戏楼的沿革,从右到左密密麻麻全是繁体文字。   这是个古戏楼,有三百多年历史了,曾经是浙江商人设在北京的行业会馆,后来改成了唱戏听曲儿的地方。上世纪三十年代,名角儿梅兰芳就曾在这里登台演出,是名副其实的戏楼史上的活化石。   正看得入神,肩膀忽然被人撞了一下。他看过去――是个女人,骨架稍大,只比他矮半个头,穿着一身长至脚踝的黑裙,脖子上围了一条黑色丝巾,将头发全部包在里面。   这人刚从卫生间出来,一边走一边整理头巾,没注意路,这才撞到了高冈。   她后退半步,微微弯腰,向高冈说了一句:“抱歉。”   她的声音很轻很细,一阵晚风提起她的黑裙,像山间湖泊上绽放的黑色莲花。   高冈皱了皱眉,一股异样的感觉从心头涌起,他说不出缘由,只好对那女人轻轻点头,示意无事。   里头的表演快开始了,工作人员抱着扩音器站门口催促观众,马奥运和千里眼这才意犹未尽地从商店离开,同高冈叶从那块石碑正对着的小门进去。   戏楼坐南朝北,四角立柱,中部是戏台和池座;设了两层观众席,一楼有甲等池座和正厢副厢,二楼是包厢,设桌座、茶水。马奥运买的是甲等池座,离戏台最近的位置。   入座以后,抬头看向戏台,正中一块黑漆磨光的匾额,上书“正乙祠戏楼”五字,戏台的东西两旁立柱钉一副楹联――上联“演悲欢离合当代岂无前代事”,下联“观抑扬褒贬座中常有剧中人”。   灯光黯下,只余东西两侧的背板打着绿光,将唱词投射在背板上,供观众参考。戏台缓缓降下珠白色背景底帘,上有彩绣绣成的孔雀与奇花异草,鼓声乐声奏响,戏台上庄严妙相的天女款款步出。   天女云鬓珠翠、身姿婀娜,挂两幅丈余长彩绸,现场没有麦克风,一切声音全为本真。戏台之上,侍女撒下鲜红欲滴的花瓣,纷纷扬扬落在演员身上。   “杨柳枝洒甘露三千界上/好似我散天花纷落十方/满眼中清妙景灵光万丈......”   演员将彩绸舞到极致,缓缓倒在地上,如同一团彩色的漩涡,渐渐隐在云雾之中。   灯光渐暗,演员仍躺在地上未动。戏台西面的乐师、鼓师见状,又多奏了个八拍,直到台上烟雾已散,戏台上的模样才终于显现出来。   他低低唱着最后一句词,华彩戏服上渗出一点鲜红,将身上的花瓣衬得黯然失色。鲜红慢慢铺开,成了他定格动作的底色。   血色液体如同被浇注在模具里的铁汁,渗进四周的缝隙里面,最后从戏台上流下,流到了池座观众的脚边。   “催祥云驾瑞彩赴佛场......”   他望着戏楼天花板,眼神逐渐涣散。 第64章 天女散花   扮演天女的演员死了。   众目睽睽下,身体被割出千万道刀伤,好像一只被人撕碎的布偶,血从破碎的身体里流干,又如同一朵被抽干汁液的鲜花,迅速凋零下去。   而且,找不到凶手。   邪门。   戏楼里已经乱了套,池座和正副厢一下子炸开了锅,有人受不住,呕一声吐出来。   马奥运嗷嗷直叫,八国语言轮番上阵,骂着不文明的言语。千里眼又惊又怕,打开软件翻译马奥运的话,意识到内容不对劲,又切换成相机偷拍台上的画面。   戏台上铺开的血流带着一股腥气直冲叶鼻端,这场面似乎与八年前她在温泉馆看到的现场重合在一起。她忍住不适,面色发青,像处在崩溃的边缘。   这时候,一只温暖的手掌覆上了她的双眼。   高冈转身拉过叶,挡在她身前。   叶胃里翻滚,作呕的感觉瞬间上涌。虽说她胆大,不怕尸体,当初被高冈从泥地里扒出来的林颉知她都没有怕过,但是这种新鲜的、皮肤仍留有温度的、血流遍地的场面,天然的便会叫她控制不住。   又恶心,又恐惧。   高冈拍着她的背,粗砺的掌心摩挲着她的后脖颈,将手心的温度传递给她。   他扭头看了看背后的戏台,尸体旁围满了戏楼的工作人员,但都不敢靠近,隔着一定的距离。有人正在给警局打电话,估计警方十多分钟就能到。   他得趁着警方赶到之前,先去看看情况。   把叶交给千里眼,嘱咐他:“你和马奥运带她出去,在外面小院等我,一定把她看好,不准出事。”   千里眼一口答应,又问高冈:“要等多久?”   高冈看一眼腕表:“警察过来要十多分钟,你们现在暂时走不了,等警察把观众摸排一遍,如果那时我还没出来,你们就先开车回去。”   说着,他把钥匙扔给马奥运:“车子你来开。”   -   戏楼开始清场,所有观众被带到楼外院子,等待警察询问。   高冈躲到圆柱后,避开工作人员。他抬头,打量着戏楼的构造,最后目光落在柱子两旁的楼梯。   他看一眼四周,闪身上到二楼。   上面是包厢,客人已经从二楼离开,他就弯腰藏在木栏板后面,探出两只眼睛往下看。   演员躺在戏台中央,血泊里散落着由天而降的花瓣,这花瓣有些特殊,深深嵌入演员体内,好似刀片。   高冈眉心肉结,这花瓣......哪儿来的?   他看向戏台上方,那里吊着一篮子黑色铁筐,筐内还残余着一些红色塑料瓣。   高冈悄悄挪到那边,隔着半米的距离,往下就是悬空的空间,他后退几步,加速冲过去,临到栏杆面前堪堪停住――不行,这里没有阻挡,跳过去会被下面的人发现,搞不好还会以为他是凶手。   而且警方马上就要来了,他现在又正停职,按理是绝不能让人发现自己私自办案的。   他掉头要走,忽然又停下,眼神落在戏台西侧――那里是乐师、琴师奏乐的地方,乐器被胡乱搁在地上,它们的主人站在戏台周围不敢上前。   只剩了个拉胡琴的人,坐在原地,闷头给胡琴调试音高。   高冈记得这人,名字叫老泉,在滑头的地下酒吧见过。   老泉似有所感,抬头看了一眼,高冈迅速蹲下。   他好像什么也没看见,又低下头,右手拉弓,试了一下琴声。   胡琴声淹没在戏楼的嘈杂里,很快又被戏楼外传来的警笛声盖了过去。   高冈看了一会,从戏台尸体到老泉,又从老泉到顶上装花瓣的铁筐。   戏楼工作人员把所有灯光打开,楼内空间瞬间亮堂,戏台之上,铁筐被大顶灯的光线笼罩,高冈视线固定在铁筐的某一处,那里似乎残留着一块黑色的东西。   他瞧了瞧下方的动静,悄悄探出身子,手够到吊在半空中的铁筐,从上面扯下一块巴掌大黑布。   黑布攥在手心,轻盈、薄透、不规整,像一朵黑色的莲花。   布料边缘有一个淡色图案,虽然不完整,但隐约能瞧出一瓣花朵的模样。   高冈一把塞进口袋,快速下到一楼,赶在警察进来以前出去。出门的时候,他回头看向戏台西侧,调试胡琴的老泉,恰在此刻抬头,与高冈对上视线。   高冈别开脸,避过他的目光,转身离开。   戏楼外的观众已被排查过,现场拉起警戒线,高冈扫视一圈,没有他们三个人的身影,应该已经离开了。   他在现场警察那里做完登记,出了胡同,打车直奔三里屯。   -   地下房间墙壁上又贴了新资料,男人正拄着拐杖站在角落做笔记,见高冈进屋,抬手举起拐杖,咧嘴一笑:“Biu!”   “幼稚。”   “你小子是又要造反。”男人作势要打,被高冈避开:“您老人家饶过,我说正事。”   男人放下拐杖:“讲。”   “你先看看这个,”高冈把那块黑布料摊开放在桌上,“这是在现场发现的......你手上那个纹身呢?我看一眼。”   男人拄着拐杖从角落走出来,把胳膊肘伸过来。高冈仔细比对,布料上的那片花瓣与大乌树的标记,刚好能对上。   “果然是大乌树的人,”高冈说,“这种杀人手法,我还是第一次见。”   男人拿起那块布料,放鼻端嗅了嗅:“什么样的?”   “花瓣,以花作刀,用花瓣杀人。”   “确实稀奇,这手法大概是个新人,我没听过。”   大乌树的人,都有各自的特点。比如他自己,因腿脚不灵,常年拄着拐杖,所以被人叫一声拐爷。   至于其他,虽说大乌树的标识有花的元素,但真正用花来作武器的,他脑海中倒是找不出这样一号人。   “案发前,我可能碰见过凶手,所以才来这边找你。”   “找我?”拐爷双手抵在拐杖上,眉毛微挑。   “想问你要个路数,查一查监控。”   拐爷吃了一惊:“追查凶手?大乌树的杀手?你疯啦!”   高冈不说话。   “你小子脑子被驴踢了?偌大一个地下组织,你搞得定?要真那么容易被扳倒,我至于在这里窝四年么!”   高冈眼底有一丝波动,他看向拐爷:“我师父让你杀他,是为了把你送进大乌树做卧底。你刚也说,这回是个新人,在大乌树还没站稳脚跟,这第一单是考验,我去追查凶手,大乌树不会管。”   拐爷听了这话,冷静下来:高冈说得没错,进到大乌树的核心圈层不是件容易事儿,若不是他杀了夏蓬程作为投名状,且夏蓬程又是一线刑警,常年被大乌树收录在黑名单里,他拐爷的名号不会那么快为人熟知。   想了想,他摆手说道:“还是不行,大乌树这边太凶险,我怕你上他们的悬赏单。”   “涉及大乌树的事,只能由我来做。”高冈坚持。   拐爷一愣,看向高冈:“你什么意思?”   “我现在停职,有充足的时间来查大乌树,而且我又是夏蓬程的徒弟,叶也与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情于理,我都是最合适的‘掘墓人’。”   “搞什么搞!你停职能办案?”拐爷气得直跺脚。   “停职就不能办案了?”高冈笑得意味深长,“你也知道,叶在我这里。我不做这事,没人能做。”   拐爷不说话,良久,他叹一口气,从桌上取来一瓶酒,倒了两杯来喝:“那你和我说说,这回的情况。”   他这算是妥协了。   “我还没有头绪,但这一回,叶也在现场,我就怕是冲着她来的。”   “那行,我知道了。你把嫌疑人的样貌特征告诉我,回去等我消息。”   -   出了地下酒吧,高冈直奔浮梁胡同。   叶已经回来了,大概是被现场的血恶心到,一个人坐在屋顶上吹风。高冈一进门,瞧见她孤零零的背影,于是打开手电,顺着楼梯爬上去,坐到了她身边。   “没缓过来?”高冈问。   乍一听见他的声音,叶晃了晃神,高冈眼疾手快,一把拽住她手臂,拉她回来坐稳。   “我就是,看到这种红红白白的就恶心,头晕、想吐,八年了一直改不了。”   高冈想起来,当初在火车上碰见她,也是听不得老钟讲那个脑花,连餐车里的麻婆豆腐,也入不得她的眼。   叶问他:“你平时工作,每天接触的,也都是这种画面吗?”   “差不多吧,就经常见一些看了以后,几天吃不下饭的画面。也不是每天都有,要真是一天一桩凶杀案,我们不得把脑袋挂腰上,给咱人民谢罪啊。”叶被他说笑了,笑着笑着,又没了声音。   “哎,我问你个事儿。”她轻声开口,却不看他。   高冈嗯了一声。   “你说你师父,四年前被人买凶暗杀了,是为什么啊?”她的眼睛在黑暗中熠熠发光,润润的,像贮了两汪水。   “因为他在查你父母的案子。”   “四年前?”叶惊讶,难道四年前的夏蓬程就已经发现了端倪?   “嗯。”   “他是怎么察觉不对的?”   “那时候,他正在处理一桩凶杀案,查到凶手是一个职业杀手。当时因为破案需要,要截取他与雇主的交易邮件,于是找了一位相关专家,远程入侵凶手电脑获取数据,却意外发现一份秘密文件――四年前你父母遇害的那所温泉馆,它背后的所有者,属于一个地下组织。”   “杀你师父的那个地下组织?”   高冈点头道:“不错,它叫大乌树。”   叶心一紧:“怎么说?”   “资料上显示,在你父母出事的前一天,温泉馆的资产已经变卖出去,资金全部流向了这个地下组织。”   “所以......你师父怀疑凶手另有其人?”   “钱的流向是不会骗人的,温泉馆这样做,一定是知道第二天会发生些什么。”   “难道说事发之前,温泉馆就预料到后面的风险了?”   高冈轻轻点头:“发生这样的事,一定会影响温泉馆生意,提前变卖,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他顿了顿,又说:“师父他后来又去过温泉馆,却发现现场被人清理过,不是警方,也不是温泉馆方清理的。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叶试着回答:“现场有真凶留下的线索?”   高冈点头:“齐小莉到底是不是凶手,我不清楚,但在她背后,一定有大乌树的身影。”   当初师父就是查到这个组织,才会贸然做出行动。只是夏蓬程低估了大乌树,追捕那次案件杀手的同时,又想将他们连根拔起......   高冈叹一声气:“他确实是操之过急了,还没来得及动作,就被人发现。后面的,你都知道了。”   “可是......”叶声音有些闷,“人证物证都有,我还是当事人,只要我不追究,这事就可以在你们的卷宗里尘封一辈子......他为什么要去查这个,我可以作证啊,犯不着搭上自己的命......”   说到最后,她别过头,手在脸上胡乱抹了抹。   “你知道我们办了冤假错案会怎样吗?”   叶瓮声瓮气地回:“不知道。”   “轻一点的,像我这样,就是停职、接受纪检调查。严重的,比如说被错判的嫌疑人执行了死刑,丢了命,那我们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叶下巴搁在膝盖上,手摸到脚边的瓦片,有一搭没一搭的,扯着瓦缝里的野草。   “查这个案子,如果真正的凶手落网,往严重了说,等待他的就可能是蹲监狱。你想啊,他要是假装不知道,没人会追究。那个案子有供认不讳的‘凶手’、有目击者,人证物证俱在,铁证如山。他大可以继续做他的警察,过几年退休回家含饴弄孙,你觉得,我说的对不对?”   叶把野草扔出去,默不作声。   “可是,”高冈讲,“他不愿意。” 第65章 喝醉酒   夏蓬程这个有着几十年经验的老警官,他想要找到真正的凶手,给顶罪的人正名,给无辜枉死的人交代,给死者的家属慰藉。   当年的高冈,便如夏蓬程一样固执,没日没夜的想要找到杀害师父的凶手,甚至一度怀疑自己,差一点一蹶不振。   幸而在最难的时刻没有放弃,也是在那时,他把烟戒了,每天锻炼身体,誓要找出凶手,为师父报仇。   终于,他好不容易找到一些线索,理顺了摸去,却发现在暗网上买杀手的雇主,正是师父他自己。   再往下查,便是拐爷。   -   第一次见到拐爷,就是在滑头的酒吧。高冈在这小小的房间里待了一天,拐爷与他和盘托出。   他这才知悉了夏蓬程的计划,原来四年前的温泉案背后,也是有大乌树踪迹的。   当时有不少因亲友被捕或自己犯过罪而与夏蓬程结仇的人,花钱要他的命,久而久之,他便“光荣”入驻了大乌树的悬赏册。   老夏这人,对生死一事,格外看得开。与其每天行走在刀尖之上,倒不如把这主动权留给自己,也好安插卧底进去。   当时的拐爷,拍了拍高冈的肩膀,说着与夏蓬程一样的话:“死又不是什么可怕的事......”   关键,要死得有尊严。   -   拐爷动作很快,直接找到了那个黑裙女人的行踪,确定了地址给高冈发过来,又嘱咐他:“那边情况复杂,千万小心。”   高冈翻到那个地址,才算明白了拐爷的意思:这是京城的“红灯区”,街道两边都是酒吧,不过倒也不是电影里那种做特殊交易的场所,仅仅是和普通的清吧、音乐酒吧不一样,这里的尺度要大些,玩得更嗨。   看了看时间,晚上十一点,正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   他从屋顶下来,对叶说:“没事早点休息,我出去一趟。”   “这么晚,你去哪儿?”   “胖大海约我吃宵夜,去陪陪他。”   叶哦了一声:“那你早些回来,可别喝酒了,你还开车呢。”   高冈笑:“放心,要真喝了,我就在外面睡一晚上。”   -   叶目送高冈离开,等他彻底消失在胡同口,立马打开地图软件,输了一串文字。出来的结果,正是出了名的京城“红灯区”。   她冷笑一声,出门坐上摩托,脚踩油门,朝着导航上的方向飞驰而去。   好在瞄到了高冈手机上的地址,她倒要看看,这人去那边做什么好事。   到那边时已近午夜,两边都是胡同,只留中间一条窄窄的巷道,车进不去,她只得下车来,徒步前行。   黑qq的前路,有一团暧昧的红色光点,越走近,越能听见喧哗之声。这一带都是酒吧,门口挂了彩灯,多是艳丽红色,愈显出含糊、不明朗且又不可告人的意味来。   她注意到路边坐了个人,准确说来,是瘫着一个人。   穿低胸短裙,胸前白花花一片,裙子又短,几乎遮不住腿。一头长卷发散乱,看不清面容。   叶从她身边路过,走出几步,迎面是几个男人,红光落在他们身上,只看得见轮廓。   黑暗中他们的目光,如同觅食的野兽一般,牢牢锁定在醉酒女人身上。   她以前听千里眼说过,半夜的酒吧常有捡尸的,就在路边,专等喝醉了酒的异性,趁机带走。   想到这,她掉转身,捞过那女人的手,低头搂住腰,将她从地上拉起来。   “又喝这么多,每次都要我来接,一点不叫人省心。”   一股浓烈的酒臭味钻进鼻子,叶忍住恶心,又收紧手臂,免得那女人站不住。后面几个男人仍跟在后面,叶看着地上的影子,叫苦不迭。   忽的,身边闪过一道黑影,与她一同架住醉酒的女人,熟悉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你朋友这么不会喝,下次不叫她了,扫兴!”   叶一喜,脑筋转得极快,与高冈唱和:“是有些对不住你,下回喝酒叫我,喝个痛快。”   后面几个男人迟疑了会儿,到底没追上来,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开。   出了巷口,高冈叫了一辆计程车,摸出一个证件包,扒住车窗,在司机眼前一晃。   他动作太快,司机没来得及看清,就听见他说:“警察。”   这司机瞧了瞧他们身后的位置,又看一眼这神智不清的女人,心下了然,立时从车座下面翻出一条毯子,扔叶给醉酒女人盖上。   “把她送到最近的派出所。”高冈从兜里摸了几十现金,递给司机后,又看一眼叶。   注意到他的眼神,叶后退半步,轻摇了摇头。   高冈只好问司机要来手机,输入自己的电话,打通后再递还给他:“到了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要视频的。”   司机点头说好,开车离开。   高冈收好证件包,里面其实没有证件,只有几张超市购物□□,但在人前晃一眼,只要速度够快,不容易发现。   叶抱着胸看他,面含讥笑:“吃宵夜么?”   高冈摸了摸耳垂,说:“那不如......一起吃吧。”   “谁稀罕!”她作势要走,被高冈一把拉住。   “你来得正好,帮我个忙。”   -   午夜的酒吧,无处不是纵情声色的男女。蒙上夜色的外衣,荒诞不经的行为也变得合理起来。束缚欲望的绳索在这里失去效力,理智像被施了魔咒,须得等到次日的朝阳升起,才能解开。   舞池中央坐着一个歌女,抱一把吉他,冷冷清清地唱着,声音低哑性感,自有一种别样的情愫。   又孤傲,又风尘。   整个酒吧被她的歌声强制带入一个长长的慢镜头里。   昏暗中,有一双执着、含情的眼睛紧盯在她身上。   一个女人拎着酒瓶,摇摇晃晃地往卫生间走。白净的面庞从乌黑的长发后面闪出来,微睁着眼,眼圈泛起红晕,实在漂亮极了。   路过了几个卡座,酒客们目光全在她身上。唯有舞池正面方向的客人,仍旧在看舞台上的歌女。   那客人穿一条黑长裙,一个人坐在卡座中央,裙摆铺开,像一朵黑色莲花。   这人的五官平平庸庸,无甚特别。可周身的气质,却有种烟火之气,清清淡淡,不太浓烈。   醉酒女人停在这里不走了。   她在原地打一个转,撩开头发,醉醺醺地看了一圈,目光落到卡座中的沙发时,她蓦地一笑:“马桶!找到你了。”   说着就要解裤子。   还没碰到裤头,一道黑影冲上来,捏住醉酒女人的手,将她往自己怀里带:“乖乖,你喝多了。”   “是你啊。”叶扔掉手里的酒瓶,迷迷瞪瞪地看向面前的男人,她伸出手,狠狠拍了拍他的脸:“亲我一口,我就是你的了。”   高冈紧紧箍住她的腰,没作正面回应:“乖,咱不吵架了,跟哥哥回家。”   四周卡座投来艳羡的眼神:这兄弟动作真快呵!坐怀不乱假君子,佩服佩服。   “我没喝多!”叶在他怀里挣扎,动作太大,高冈没站住,混乱中踩到叶刚扔掉的酒瓶,脚下一滑,带着叶一齐倒在卡座沙发上面。   全然无视坐在中间的黑裙女人。   叶翻身骑在高冈身上,捧起他的脸,头抵着头,几乎哭诉一般质问他:“你亲不亲我?”   高冈往右边看了一眼,正对上黑裙女人淡淡的视线,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回转头低斥叶:“别闹!”   叶挣扎得更厉害,头一偏,吧唧亲在高冈脸上,留下一道粉嫩嫩的口红印。   高冈被她亲懵了:这尼玛来真的?   不及他反应,叶一口咬住他下巴,细细啃吮。   一瞬间,他全身的血涌到四肢,像被万千虫子啃噬着,又酥又痒,又有一股电流自尾椎骨往上,直直来到头顶。   他心中怦然乱跳,胸口发麻。   叶悄悄伸手,在他腰上掐了一把,眼神示意他:快些行动!   高冈接收到她的信息,缓过神,一翻身,带着叶从沙发上坐起来,冲黑裙女人道歉:“实在不好意思啊,我这就带她走。”   他捏着叶胳膊,想将她拉走,可她似乎不愿,死扣着桌沿,怎么掰也掰不开。   她跺了跺脚:“不要!”   高冈叹气:“跟哥回家,咱不丢这个人好吗?”   “不――要!”她撒起娇来,任谁也抵挡不住,“这是马桶,我!要坐马桶!”   “错了,马桶在卫生间,哥带你去好不好?”   “这就是马桶!马――桶,马桶!”   看她这样子,估计是拉不走了。高冈只好对那黑裙女人说:“她好像很喜欢这里,要不介意,我们拼个桌?”   黑裙女人淡淡地看他们一眼,伸手把桌上十几瓶啤酒挪到一边,腾出半块空地来,就算是答应了。   叶终于安静下来,歪在沙发角落,沉沉睡去。   高冈想叫酒保过来点单,被黑裙女人伸手拦下:“喝啤酒还是别的什么酒?”她声音很轻很细,亦男亦女。光听声音,分辨不出性别。   “啤酒。”   黑裙女人递来两瓶新的:“喝我的。”   舞池中不知什么时候换了表演,几个衣着轻薄的舞女对着钢管扭动身体,柔软似蛇蝎,一举一动勾人心魄。   黑裙女人盯着她们看了一会,很快移开目光,低低说了句:“俗气。”   高冈捕捉到她语气中隐隐的嫌弃之意,对她说:“你看起来,不像是会来酒吧的人。”   “这么明显?”女人轻笑一声,晃着酒杯说,“我来看燕轻的。”   她倒是实诚,一点不作隐瞒。   “燕轻?刚才唱歌的那个?”   女人点了点头。   “她唱完了。”   “还会出来。”   跳钢管的舞女从舞池中走下来,到客人面前摆弄腰肢,高冈无视她们,喝一口酒,问黑裙女人:“怎么称呼?”   “何稚秋,”黑裙女人举着酒杯悬在半空,“真名。”   他拎起酒瓶回敬:“高冈。”   这人确实是他在正乙祠戏楼碰到的那个,但未见得是凶手。   这一身的黑色长裙,与他在道具筐里发现的那块布料并非同一质地,最为紧要的是,何稚秋的裙子没有破损的痕迹,也不见另外半个大乌树标记。 第66章 房子塌了   叶忽然动了一动,口中小声地嚷,似乎坐得不大舒服。   高冈向何稚秋歉意一笑,低头哄她。叶换了个姿势,啪一声,怀里的手机掉在了地上。   高冈弯身去捡,屏幕上是一个个人网页,他扫了眼,记下网页的内容,面不改色地将手机熄屏。   何稚秋并未注意到这边的小动作,她痴痴地望着舞池中央,燕轻又上台了。   这一回,燕轻换上了吊带裙,缀着亮片,仿佛烟霞般的颜色。   这女人身形伶仃,脚踝纤细,脸上妆容干净,细眉弯弯,两瓣唇上涂了闪着金粉的口红,将她的眼衬得越发明亮起来。   燕轻选了一首粤语歌,她就这么站在舞台上,孤零零一人,好像从上世纪的港片里走出来的旧时女星。   打扮虽明艳,神情却清冷,活脱脱一个矛盾体。   “你喜欢她?”高冈问。   何稚秋看得入神:“她很迷人,不是么?”   “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以真面目示人?”高冈半开玩笑似的说。   何稚秋被高冈的话呛到,她装作不经意地喝一口啤酒:“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高冈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你好端端的不在正乙祠戏楼唱戏,非要来这边听别人唱歌,何必呢?”   何稚秋神色立变,“啪”一下把酒杯搁到桌上,单捏着拳头,咬肌微颤。   她回告高冈,脸色颇不自然:“您认错人了。正乙祠戏楼唱戏那个我知道,跟我同名同姓,只是他是男人,我却是货真价实的女人,你总不会光听一个名字,就说我是那个唱戏的吧?”   “你骗不了我,何稚秋,扮女人之前先把你那喉结遮一遮。”高冈玩笑似的说道。   “你探我底?”何稚秋眼底有一丝愠怒。   这一下子,因扮青衣而育出的那种矜骄之气,便乍然释放出来。   高冈晃了晃手机,往桌上一递:“误会了,我是听着这名字耳熟,随手搜了搜。而且,你还忘了一件事......”   何稚秋紧紧盯着高冈的眼睛,努力想看出些什么。   “傍晚的时候,我们在正乙祠戏楼见过。”高冈虚敬了他一杯,然后手伸到一边,拽了拽叶的衣服。   叶探了探头,与高冈交换眼神,似在征求他的意见。   高冈冲她点一点头,她这才从沙发上坐起来,神色清明,半点不见酒醉的迹象。收回桌上的手机,托腮打量了一会儿何稚秋,而后空出右手,伸出去停在空中:“原来何先生是正乙祠戏楼里资历最高的名角儿,可惜没机会看了。”   何稚秋收敛锋芒,与她握了握手:“你要想听,明天就有一场我的戏,想来自可以来。”   叶惊讶:“何先生不知道今晚发生的事吗?”   “出什么事了?”何稚秋听叶的语气如此严肃,好像出了什么大事一般。他面色一沉,语气有些慌乱,就连台上的燕轻也顾不上了。   他今日是与同事请了假的,原本该上台的是他,因今晚轮到燕轻驻唱表演,他便临时与人换了班,假扮成女人过来。   说到底,他还是有些放不开。   一个男人,眼神一刻不离一个女人,实在明目张胆了些。若是扮作女人,便可以肆无忌惮地看着燕轻,还可以安慰自己,同时也应付别人,只说这是出于“同性”之间的欣赏。   对燕轻的欣赏,就好像他对唱戏的感情一样。只是,若非要做个比较,争个一二,那必然还是与他朝夕相处的戏班子重要一些。   “原来你真不知道。”叶看向何稚秋的眼神里,多了一点欲言又止。   何稚秋出来时,没把手机带上。既然已经扮作女人到这酒吧来了,那就最好连他自己的世界也暂时不要扯上联系。   高冈苦笑了一下,说:“今晚登台的那位演员,遇害了。”   何稚秋脸色H的变白,上下两瓣嘴唇剧烈打颤:“不可能!不可能!”   高冈把那黑色布料掏出来,放何稚秋眼前,问他:“看看这个,认识不认识。”   何稚秋面色迟疑,刚一摇头,酒吧门口传来一阵骚动。   外面进来了三个便衣警察,逢人出示证件,像是在找什么人。他们从门口卡座一路查过来,最后到何稚秋面前停下。   为首的警察询问完名字,向身边的人递了个眼色。   转头何稚秋便被人一左一右架在了中间。大庭广众之下被如此对待,尤其对面还是燕轻,依何稚秋的性子,是绝对要犟一犟的。   尽管他现在还沉浸在震惊之中,在被两个警察架起来后,却仍有力气挣扎:“做什么你们!”   为首的警官面沉如铁,说:“何先生,请问正乙祠戏楼唱戏用的道具,是否全由您过手?”   何稚秋头颅高高扬起:“我自己的戏,我要把控质量,不许粗制滥造,由不得旁人来管。”   “那么请问何先生,今晚那出《天女散花》用的花瓣,又是否是您准备的呢?”   “那是自然。”   “那好,何稚秋,”为首的警官掏出手铐,强制给他戴上,“今晚本该是你登台表演,临时却换成别人,现在你出现在这里又该如何解释?”   何稚秋张了一下口,讲不出话。他该说为了一个女人吗?不行,绝对不行。他宁愿顶罪入狱,也绝不会承认自己喜欢上了一个歌女。   他这反应说不古怪,都没人信。为首的警官向他做了个手势:“请吧,有什么话我们回警局好好说。”   -   等到他们离开,高冈说了句:“这下麻烦了。”   “你说何稚秋?”   “刚才警察的话你也听到了,他没法证明人不是他杀的。”   何稚秋碰过花瓣,凶器藏在道具筐里,只要提前打点好,到时直接启动机器,不必待在现场也可以杀人。更不用说,原本该上台的人是何稚秋,事发之前,他却穿着女人的裙子,一个人偷偷溜去酒吧。   要想还他清白,除非找到真正的凶手。   舞池里的燕轻从台上下来了,她穿过拥挤的人群,往后面的化妆间走去。   叶望着舞池中央,轻叩酒瓶,然后推到一边:“我看何稚秋就是太清高,拉不下脸面,男女之情本就正常,只要好好与警方解释,自然能证明他清白。是要脸面还是清白,那是他的事儿,你我管不着。不过这个燕轻,我倒是觉得比何稚秋更有意思。”   叶起身,示意高冈跟上。   他们跟在燕轻后面,一路越过走廊。其间有一些男女,背倚墙壁,做着尺度不小的动作。一直到化妆间后台,也不见得有变少。   燕轻目不斜视地从旁经过,掀起化妆间门帘,闪身而入。   她动作很快,不过几分钟,已换好了自己的衣服。   出了酒吧,沿着巷道往前,经过垃圾箱时,她伸直手臂,扔出两块用过的蘸了卸妆水的化妆棉。   往前走出几步,燕轻停下来,倏然回转身,看向跟踪自己的两个陌生人――他们没打算躲,也找不到地方躲。这俩人跟了她一路,不知有什么打算。   叶在后面推搡高冈,愣是把他推到燕轻面前。   高冈只好开口讲:“方便借一步说话么?”   燕轻清越越的眼睛盯着他们看,卸了妆以后,她的脸上多了一丝天真,与刚才舞池里的红衣歌女判若两人。   她沉默半晌,走到一边,靠墙掏出一支烟,点了火,烟冉冉地升起。   “就这儿说啊。”她独特的低哑的嗓音在小巷道中响起,打破了空气中那一点凝滞的腻味。   叶在手机网页上搜出何稚秋的照片,塞到高冈手里,再由他递给燕轻看:“今晚上被警察带走的这个人,你还记得吗?”   燕轻凑上前,仔细瞧了瞧:“有印象,这人经常来。”   “那你还记得,今晚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吗?”   燕轻头抵着墙壁,慢慢吐出一坨白烟,思索了一下,说:“不清楚,但他来得比我早。”   高冈还想问些什么,燕轻截断他的话头,语气里似乎有一些不耐:“都这个点了,我可以走了吗?”   见她精神不太足,卸了妆以后,眼下一片青黑。高冈不再揪着她不放,带着叶后退一步,目送她离开。   “怎样?”高冈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   叶却瞬间弄懂了他的意思,问:“要跟吗?”   高冈轻笑了一声,瞥她一眼:“跟!”   -   燕轻就住在附近,距离胡同里的酒吧不到一公里远。家是豪华公寓,房价大约是十万一平,一套普通房子算下来也得近千万。   坐电梯上楼,回到家中,立刻放热水泡澡,洗净在酒吧沾惹上的酒味。   那个奇怪的男人今天又来了,明明心里嫌弃得不行,非得假扮成女人,到这酒吧来喝酒。每次还用一种令她不适的狂热的眼神看她,好像她是他的所有物,让她一阵恶心。   他被警察带走时,她也看见了,只是舞池离他们的卡座太远,听不见他们的谈话内容,不知道他是犯了什么事。   想来是挺严重的吧。   高冈站在路边,和叶一起,愣愣地望着燕轻那栋公寓楼。   “这会不会......太有钱了一点?”叶感慨万千。就算这房子不是她燕轻名下的,能在这里租房,按照市价至少也得□□千吧?横看竖看,也不像是小小一个酒吧驻唱歌手承担得起的。   “是有点,不过你也不赖。”高冈安慰她。   叶十分谦虚:“哪里哪里,您过奖了。”   -   这边没有下文,他们只好打道回府。   至于何稚秋那边,虽然没法证明人不是他杀的,但只要他不是凶手,总能找到证据还他清白,顶多在警局待久一些,出不了大事。   当务之急还是找到真正的凶手――大乌树的新人杀手,以及这背后的雇主。   如果照何稚秋所说,他确是临时与人换岗,那这一单生意便是冲他来的。要么就从何稚秋那边着手,顺藤摸瓜,或许还能找到一些线索。   凌晨两三点回的浮梁胡同,简单洗漱后上床休息,一直到中午,阳光最炽烈的时候,叶才醒来。   她晃晃悠悠从床上下来,取过杯子到小院里去,头顶着大太阳刷牙。还有些睁不开眼,她就半倚在石榴树上,慢悠悠把牙刷戳到嘴里,东刷一下西刷一下。   外面胡同里,几道惊呼声飘过了墙,隐隐约约夹杂着“火灾”“起火”一类的字眼。叶灌了口水,吐干净牙膏沫,来到门口瞧情况。   往前往后看一眼,没见到哪里有冒烟的迹象。邻居们倒是都跑出来了,就在路上站着,大多是一头雾水。   叶看到了牛牛妈的身影,她似乎知道得多些,正和人聊这事。   “起火的不是咱胡同,是旁边那小区!你看看,早上起的火,那浓烟子现在还有呢!从这儿看,这个角度......”   叶钻过去凑热闹。街道上的邻居跟她一样,顺着牛牛妈指的方向看去。待家里没出来的,也都挤在窗边,努力往那边看。   有了牛牛妈指方向,叶这才看到天幕中的滚滚浓烟。   浓烟之下有两道水柱,对准了起火的那户房屋浇淋。看样子,火势已经差不多控制住了。   她心中忽然生起一种不好的预感,起火的这家怎么像是她租给千里眼他们的那套房呢?她眼睛一眯,手指轻点,默数着楼层。   一、二、三......五......六。   “他奶奶的......”叶爆了句粗口。   她家房子塌了! 第67章 吃...醋?   赶到那边的时候,消防队正在屋内检查情况。   烧没了,全都烧没了。   温度太高,发生了轰燃,顷刻之间,整间房全烧成了灰烬。好在发现得早,消防队来得及时,只烧了叶这一间房,火势并没有扩散开去。   马奥运站在楼下,旁边蹲着宙斯,看那模样,应该是刚从公园溜达了回来的。   叶急急赶过去,说话都有些结巴:“他......他俩人呢?”   马奥运安慰她:“他们刚和消防员上去了,去看看里面的情况。你放心,人没事,起火的时候我们几个都不在屋里,我是去遛狗,千里眼和高冈去了超市逛。”   叶松了一口气,见马奥运在看她,便轻咳两声,嘴硬道:“谁关心这个了?我是想问,这火怎么起的?”   刚问完话,心说不对:她是房东,是受害者,怎么在这里低三下四的没个出息?   绝对不可以。   她于是指着烧得黑糊糊的窗口,一脸问责的模样:“你们走的时候,没关火吗?”   “不可能啊,厨房一直是我在用,我记得是关了......”   叶十指交叉,手腕关节咔咔作响:“甭给我扯这有的没的,说,谁干的?”   烧了她的房,还想蒙混过关?想得倒是美。   搞他!   马奥运两手一合,作恍然状:“其实我有打听到,烧得最猛的,是高冈那间屋子。刚这边还站了个消防员,听他的意思,火好像就是从那里开始的。”   高冈?叶张了下口,闭上嘴巴,把话堵在喉咙里面。   那还搞个屁,搞不起。   马奥运往左右看看,凑上来小声说:“高冈告诉我们,他怀疑......这火来得古怪。”   “我当然知道有问题。”叶没好气道。   家里一个人没有,蓦地起火,总不能说是撞了鬼吧。   只是眼前这个情况,确实还得等调查结果出来。高冈又不抽烟,她也不喜在家里准备蜡烛之类的玩意儿,没有需要用打火机的地方,哪儿来的火种呢?   她抬起头,若有所思。   -   千里眼站在门口,屋内是高冈和消防员,他们身后一片焦黑。幸好他们回来得早,高冈眼尖,老远就发现了不对劲。   虽说家具烧没了,好在整栋楼受到的损坏还在可承受范围。   门锁受了高温,发卷变形,高冈弯腰看了看,起身径直走到自己房间。   这里面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他只是想不明白,为何这间屋子火势最大。分明他的家当最少,易燃物也没几个。   他在门口顿住――房屋中央的木地板,有成片大块圆形凸起。这是......汽油?!   “是汽油。”消防员跟在他后头说。   燃烧过的木头,如果有大块圆形凸起,很大概率就是浇过汽油的;如果是小块凸起,则相反。   被浇了汽油,那就是有人故意纵火了。而且,还是冲着他来的。这套三室两厅的房,只他住的这间有大块凸起,别的地方都没有。   烧他的住所,却挑了个无人的时候动手,说明这人并不想要他的命。只是平白无故的要烧掉他这房屋,难道是屋子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重要的东西......他想起以前办案的时候,有预谋的犯罪嫌疑人总在事后销毁一些重要的东西,比如说凶器、证物......   等等?   高冈忽然反应过来,证物,他这里的确有一件重要证物――那块有大乌树标记的黑色布料!   他那块黑色布料藏得深,就贴在床底。   高冈大步往前,掀翻烧卷了的床尾,仔细勘察下面的情况:如他所料,地板上有泼洒痕迹。   纵火之人到房间翻找过,也找着了,大约是把这屋子弄了个天翻地覆,怕留下痕迹,而且那证物留着不如毁了,所以有备而来,汽油一泼,一把火烧他个干干净净。   看这一地狼藉,高冈心头泛起丝丝凉意。他们找来的速度,太快了。   除了叶、何稚秋,还有谁知道他拿到了这块黑布?   外面千里眼在唤他,高冈回过神。   身后的消防员奇怪地看着他,高冈冲他笑了笑,最后看一眼房间,匆匆离去。   “马奥运刚来电话了,叶在楼下。”   “走吧。”   千里眼犹豫了一下,试探着说:“我们是不是,要给她服个软?”   “那是一定,”高冈动作快,往楼下走,已经不见了人影,只听见他的声音从楼梯间传来:“不然我们只能睡大街了。”   -   叶把胡同库房里的书搬出来,腾出空间,置了两张折叠床,供他们暂住。   一进来,千里眼和马奥运先一步抢到这两个床位,高冈成了多出来的那个,只好在书店沙发上将就。   叶撸胳膊挽袖子,手里拿一把鸡毛掸子,冷笑一声:“几位爷,这么高兴哪?”   烧了她的房,居然还能心安理得地住她胡同,不杀杀他们的威风,还以为她好欺负是吗?   高冈给千里眼使了个眼色,他心领神会,马屁话张嘴就来:“肥水不流外人田,反正也要租房,便宜别人不如便宜自己人。再说,姐你这长得如花似玉的,一个人住胡同,那不是也危险么,我们这是放心不下你。”   千里眼伸手捋了捋鸡毛,见她没反应,慢慢把掸子从她手里抽出来:“这玩意儿细菌多,别脏了您的手。”   -   自他们几个在胡同里住下,叶平白多了三个苦力。   高冈自知这次的火灾与他脱不了干系,没好意思问叶要工资,反正包吃包住,他又不怎么消费,这样的日子过起来,倒也知足。   其间他有去正乙祠戏楼打听过何稚秋的情况,他那群同事都说,没听过何稚秋有得罪什么人,平日里不爱与人打交道,也没什么朋友,喜欢独来独往,但总把握着度,与他相处并不难受。   高冈左思右想,没能找着线索。不过倒是有一个好消息,何稚秋过手花瓣道具时,戏台的工作人员也在,他检查完毕后,花瓣才被人搬到二楼上面。   要真是他动的手,那工作人员早该察觉了。   有证人作证,这边也调查过何稚秋,确实没有合理的作案动机。   那些线索乍一看都挺巧合,实则纰漏不少,硬要说他是凶手,说不过去。不出意外,何稚秋应该很快就能放出来。   临走前,高冈又问:“你们这儿是不是有个叫老泉的员工?”   “是有一个,来了没几天,我们正好缺拉胡琴的师傅。不过他应该待不久,签的是短期合同。”   高冈与戏楼的工作人员道了谢,离开时又看了看戏台两旁的对联:演悲欢离合当代岂无前代事,观抑扬褒贬座中常有剧中人。   当时没来得及细品,如今再看,还真是有点意思。   出了戏楼,高冈走到胡同口,弯腰钻进车,给拐爷发了个短信:以后我们尽量避免见面,手机联系。   拐爷很快回了消息:理由。   高冈:被盯上了,大乌树。   拐爷:因为戏楼那个案子?   高冈:嗯。和我见面,你身份容易暴露,还是谨慎些为好。还有一件事忘了和你说,早前去了趟A大,打听到一些学术伪造的消息,我怀疑大乌树里面不止一个势力。   拐爷:怎么说?   高冈:上回考古工地那个案子,林颉知和野大个儿这两个人背后都有大乌树的身影,可是林颉知伪造文物与野大个儿杀人,这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所以我猜测,林颉知背后的人,和野大个儿背后的不是同一个,后者更像是在引起我们的注意,他们似乎,有个秘密想要叫外人知道。   拐爷回一句“明白了”,便没再发消息过来。高冈关掉手机,启动车子离开。   -   回到浮梁胡同,恰赶上叶他们吃午饭。   知道他是为何稚秋奔波,叶并未为难他,反正书店最近不忙,又有了千里眼、马奥运两个帮手,至于高冈,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只是这人吧,他就爱犯贱。你把他捧在手心上,他未见得能看到你的好;你要不搭理他,这逆反心理上来了,他反倒眼巴巴凑过来。   高冈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他这一大早不吭不响地开车走了,抛下书店的工作,也不和叶说一声,她不是该向他发火才对?不发火吧,不发火也行,至少那态度得冷一点吧?   现在这一副稀松平常的样子,好像他就是个陌生人,在这书店也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有他在没他在,都一样。   烦躁。   -   自从他们搬来,早中晚的饭菜都由马奥运承包,他厨艺好,中餐西餐都不在话下,也不知是跟谁学的,味道都还挺正宗。   叶吃着人家的劳动成果,随口就夸了一下。哪知道高冈似乎听不得她夸人,铁青着脸坐在对面,冷不丁冒了句:“其实我也不赖,就是没机会做。”   叶笑了笑:“那不如晚上你来做,让我见识见识。”   说这话时,她余光注意到小院里的宙斯,整个身子瘫在石榴树下,歪着舌头晒太阳。叶见了好笑,伸手一招,唤着它名字。   她这样子更让高冈生气,嘴上说着安慰他的话,心里面装的却是一条狗!难道他这三十年活得还不如一条狗?   宙斯利索翻身,流着哈喇子奔过来,低下小脑袋,靠在叶身上与她撒娇。   高冈猛刨了几筷子,甩过来两道刀子一样的目光,冷冷地说:“它在地上滚了一道,你手摸了它,待会儿又要吃饭,小心病从口入。”   他顿了顿,又补充:“你病了不打紧,万一传染人怎么办?”   叶默默把手一收,拿湿巾擦了擦,埋头吃饭。   过了会,她想起一件事来,问千里眼:“这两天在我这里忙书店的事,你自己的业务不耽搁吧?”   千里眼刚要张口,忽然看到坐对面的马奥运猛地向他眨眼,一时住了嘴,默不作声。   果不其然,高冈又说话了:“你可以找我,我不耽搁。”   叶可算是明白了,高冈这是专门与她对着干哪。   她啪一下把筷子搁碗上,说:“你今天吃□□了?一点就着?”   高冈眼神有些波动,但似乎终于见到一点笑意:“我在书店待的时间最久,各种工作也都熟悉,你有要求,尽可以找我,不必麻烦别人。”   叶说:“那好,现在有几个大的订单,你下午开车去给我送书。”   他难得地默了默,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车没油了,没钱加。”   叶盯着他看了半晌,冷笑道:“你不如直接把我娶回去,你就发财了,还能不追究房子着火的事。”   高冈双眼一亮,嘴角抑制不住往上扬:“那多不好意思,我岂不是一夜暴富了?”   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   千里眼挪了挪屁股,坐到马奥运那边,方便看好戏,万一打起来了,还不易被误伤。   马奥运就一把拉宙斯过来,抬起它的爪子压眼睛上,又捂住它耳朵:“哦,我的小乖乖诶,你六根不清净,可听不得这些。” 第68章 跟踪   这几天叶特意给高冈批了假,允许他私下去调查戏楼凶杀案的事。给了他一个正当名头,免得天天与她作对。   再有他也说,这件事与她房子被烧有些关系,叶一听,果断打给他一笔工资,都不带犹豫的。   查,给她查!查到了纵火犯,头给他拔秃!   -   高冈找拐爷使手段,要到了小区监控,从他们三个离开,一直到房屋起火的时间,中间几小时里,进出居民不少。其中一个有些奇怪,生得瘦瘦高高,穿着工装,把自己裹得严实,外套之下鼓鼓囊囊,应该是藏了汽油。   这人进楼大约待了一小时,算一算,对得上起火的时间。   锁定了目标,顺着他离开的路线,一道查过去,监控中最后出现那人身影的地方,是那条胡同,“红灯区”酒吧胡同。   原是这样,高冈彻底弄明白了。那天晚上,他带着那块黑布料给何稚秋看过,凶手大概也在酒吧,恰好撞见这一幕,这才盯上了他,要将这证据给销毁掉。   这么看来,这次大乌树的交易,当与叶无关了。她那时候也在,大乌树的这个新人杀手,似乎并未注意到她,从头到尾,都只是关心自己这起案子......   不对!   高冈猛地抬头,凶手要杀的是何稚秋,却因了一个燕轻,阴差阳错被他逃过一劫。这回在酒吧,凶手既然能看到高冈手里的物证,那他就没道理看不见坐他旁边的何稚秋。   所以凶手已经知道杀错了人......只要何稚秋不死,凶手就还会再来!   他一时有些后怕,那天晚上要不是警方带走了何稚秋,保不准回去路上就没命了。   高冈翻出纸和笔,将这些记录下来,满满当当写了一整页,最后在其中一句话的旁边,着重打了个圈:凶手在“红灯区”出现。   他相信不是巧合――看来,还得再去找一回燕轻。   -   到那边的时候是下午,酒吧尚未营业。   高冈稍作打点,看场子的放了行,允许他进去后台化妆间。   燕轻正对着镜子画眼线,黑色的线条一直拉到眼尾,勾勒出一抹艳丽的神采。她以手作扇,在眼尾扇了扇,画好后才注意到身后的高冈,转头指了指门后的椅子,示意他坐。   “不用,我就问个问题,问完离开。”高冈婉拒,“何稚秋......”   燕轻打断高冈:“何稚秋?”   “那天晚上我问你的那个。”   “是他啊,”燕轻叹了一句,“您继续。”   高冈并不恼,顺着她的话头往下:“何稚秋在这酒吧里面,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燕轻没有正面回他,笑问:“你是警察?问这么多啊?”   “只是个朋友,受人所托。问清楚了,也好替他周旋周旋。”他扯了个借口。   她似在思索,想了好一会儿,才讲:“你这一说,好像是有一个,是个酒保。”   “展开说说。”   “那酒保有家暴倾向,他老婆常来酒吧闹离婚,他非不同意。有一回吵架,他老婆一气之下随便拉了个人,说自己变心了,拉的这个人好像就是何稚秋吧......正好坐在旁边。那酒保也是个脾气大的,一拳就打过去了。”   “后来呢?”   “何稚秋倒是没说什么,我们老板赔了钱,把那酒保辞了。不过依我看,就算没出这事,这酒保也待不了多久,他老婆天天来闹,哪个做生意的能受得住?”   高冈点点头:“这个酒保,能联系上他吗?”   “我不认识呀,”燕轻一脸天真,“自己都吃不上饭了,哪有精力关心别人啊。你想找是找不到了,他之前和他老婆住的员工宿舍,估计现在卷铺盖回老家了吧。”   想打听的线索就断在这里,高冈只好与燕轻告别,走出巷道,准备打道回府。刚钻进车子,一通电话打进来,是个陌生号码。   他摁下接听键,手机贴到耳畔:“喂?您哪位?”   “我是何稚秋,”电话那头的人说道,“刚从警局出来,方便见一面吗?”   何稚秋出来以后,第一通电话就是给他的,高冈略微有点惊讶,他嗯了一声:“正好我也有事要问你。”   他们约在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地偏,店里客人寥寥无几,进门就看见何稚秋坐在最里面等。   见高冈过来,落了座,何稚秋开口:“我就直入话题了。”   “请讲。”高冈点头。   “听我同事说,这几天你一直在打听我的事?”   高冈没有否认:“ 在追查凶手。”   何稚秋惊讶:“凶手?难道说那天在酒吧,你给我看的那块黑色布料,是凶手留下的?那为什么......”   高冈打断他:“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关于追查的原因,我有我的打算,不能尽说。”   何稚秋识趣,截住话头,切换到另一个问题:“那你呢?想问我什么?”   “我刚去过酒吧那边,听他们说,不久前那里的一个酒保,因为他老婆的事把你打伤了?”   何稚秋怔愣了好半天,才说:“确实有这事没错,我当时也在场,只是酒吧的人是不是记错了?那酒保打的不是我,是另一个。”   高冈端起杯挨到唇边,抬眼一笑:“可能是记错了吧。”   这个燕轻,说话做事都好像没个正形,也不知是真记错了人,还是随口一说,权当打发他的。   “对了。”高冈想起他过来的另一个目的,问何稚秋:“除了这个,还有一件事,凶手可能已经知道杀错了人,或许还会找机会对你下手。所以你给我说句实话,最近到底有没有与谁结下梁子?”   何稚秋一口咬定:“没有,我不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就是没有。”   -   叶去找胡同口的潘奶奶买酸梅汁,家里的几个人,除了高冈,这两天一直在帮她打理书店。天气热得人心头躁郁,买些消暑的,也好犒劳他们。   她买了一箱,独自扛回来。上回去花鸟市场买石榴也是这样,扛肩上走了一路,只是那时候身后还悄悄跟了个高冈,一转眼又过了这么久了......   忽然脚下一个踉跄,踢到了邻居养花的白瓷盆,她立时收回脚来,勉强站稳身子。   叶抬起头,空气仿佛凝滞了。她停在原地没有动作,发丝粘在脸上,大颗大颗的汗水从额头冒出来,顺着脸颊滑到下巴。   花盆光洁明亮,白瓷釉色透明,光可鉴人。就刚刚一晃眼,她似乎在里面看到一个人影。   好些天了,她总有一种感觉,像是有人在暗中观察她――应该是从正乙祠戏楼回来之后开始的,在小院看书店时,门口总有若即若离的目光。   好不自在。   叶慢慢放下酸梅汁,落地之际,她迅速转身,大步往回走。   一直到了岔路口,当初高冈就是藏在这里,她刚在白釉瓷里面看到的人影,也是在这个方向。   然而真到了这里,往前往后探头去看,却是毫无发现。   她稳住心神,一路疑虑着回到书店,闷头放下酸梅汁。抬头却见高冈站院子里,身边还跟了个意想不到的人。   “你这书店,还能腾个地儿给我打个地铺么?”何稚秋笑,他指了指高冈,“他说我得跟他住一阵子,不然会有危险。”   “危险?”   何稚秋压低了声音:“生命危险。”   听他这样说,叶心下有了数。只是眼下的情况,她没心思与何稚秋“叙旧”。   她给高冈丢了个眼风,带他到里屋说事,又给何稚秋留下一句:“我前几天在柜台后面辟了个临时的布草间,你自己去挑选。”   千里眼和马奥运拿起酸梅汁吸溜,探出两双眼睛看热闹。   千里眼秉着职业素养,摸出手机,搜了下何稚秋。搜索页面跳到眼前,他瞪大了眼睛一瞧:“我去!你看看。”   他连声惊呼,手机递给马奥运。   何稚秋――居然是正乙祠戏楼的名角儿,有名有姓的青衣。   马奥运双眼放光,原地跳起来:“这哪儿能让人家打地铺啊。”   他一把抢在何稚秋前面,替他收拾:“打地铺麻烦,何先生就来咱屋住,我和他......”马奥运指一指千里眼――   “我俩挤一挤。”   另一边的里屋,叶把先前在胡同里的遭遇告诉高冈。他沉默了一会,在心里面留了个底,又想起房子的事,多问了几句。叶并不着急,只说找了保险公司量算损失,等到合适的时间,再找人重新装修。   因着戏楼一案涉及到大乌树,叶的屋子又受到这事牵连,几个当事人还都住在这小胡同里,高冈并不瞒着她,只将太过具体的细节抹去,其余的,一五一十与她说了个明白。   也好叫她心里有个数。   听完了高冈的话,叶问他:“你觉得,跟踪我的人会是大乌树的吗?”   对于她的猜测,高冈并没有把握,只斟酌着回了句:“现在还难说,我总觉得大乌树内部不止有一股势力。比如说你,你父母遇害与大乌树有关,可现在大乌树却引导你去找所谓的真凶,据我对大乌树的了解,摇摆不定不是它们的行事风格,要么黑,要么白,截然不同的极端风格才是它们最大的特点。”   “这倒是,他们最近给我发邮件也越来越勤了,似乎很急。”   “你怎么想?”   叶一笑:“还能怎么想,他们发得越勤,我越不急。”   只有以被动为战术,才能在战略上获得主动。   高冈点点头,端起桌上的水杯,晃了晃,仰头喝了一大口。   “晚上我出去一趟,晚饭不用留。”   -   中央商务区,国贸大厦三期。   燕轻乘坐电梯抵达七十六层,出来是一个会展中心,最近这里刚接了新展览策划,入眼一切,皆是纯白。展览新布置完毕,还未来得及向公众开放。   四面玻璃窗落地,目之所及,是城市最为繁华的地方。钢筋构成森林,车流汇成河水,银灰的外壳、钢蓝的玻璃、碧金的点缀,这是独属于CBD的特点。   三百三十米,是曾经的全城制高点。而对面封顶的五百米高中国尊,已然刷新了它的记录。   一个男人,背着手,站在落地窗前,眺望对面的中国尊。   他身形瘦高,上半身赤.裸,披一头长发,发丝光亮如黑缎。长发之下,在他肩头纹刻着一船花瓣,花瓣纷纷扬扬,自肩头倾泻而下,如一粉色瀑布,覆满整个后背。   听到燕轻的动静,男人背对着她开口,声音轻柔,如同情人之间的呓语:“看那座大厦,多高啊。”   燕轻来到他身边,盯着中国尊,问:“那起火灾,是你的手笔?”   芦花白轻笑,低头看她:“被你发现了?”他化了妆,眼尾泛红,一丝红线上挑,神情愈显得妩媚起来,全无半分阳刚之气。   见她不说话,也不看他,芦花白自嘲一声,说:“等到中国尊建起来了,会展中心就搬到对面去。”   “随你。”她轻淡地说。 第69章 改口叫姐夫   芦花白拉下百叶窗,遮住了外面的景色。   他上前一步,对着燕轻倾身过来,嘴唇若有似无地挨在她耳朵上,放低了声气道:“你动作不干净,留了把柄。我让阿蕃找了个人,去那个臭警察家里泼了汽油,一把火烧干净了。你不感谢我么?”   燕轻伸手,按住他的胸口,往后一推:“跟我有什么关系,人是你说要杀的,我只是帮你动手。善后的事,你该做的。”   “真是冷漠的人儿,”芦花白轻佻地笑,“你从来都是这样,冷心冷情,我和你这么多年的交情,你永远不会放在心上。可在我看到别的男人对你有兴趣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想叫他死。”   芦花白穿着雪白灯笼裤,踩着赤脚,对燕轻步步紧逼:“不止如此,我还要他死在他喜欢的女人手上。”   他后退一步,张开双臂,古铜色皮肤衬在白色背景上,脚腕的银铃铛随着他的步伐丁当作响:“多浪漫啊,在有三百年历史的戏台中央,唱着漂亮的词,死在漫天花瓣里。阿妹你说,我算不算仁慈?”   “就因为这,你要我杀他?我连他什么名字都不知道。”燕轻冷着眼看他。   她看见芦花白微微一笑:“我明白你的脾性,对我都是这般爱答不理的样子,何况别的男人呢......”他的笑容转瞬即逝,换上一副狰狞模样,“可是阿妹,你知道吗,你杀错人了。”   他放声大笑,身子随着摇晃的脑袋轻轻扭动,伸手打了个响指,展厅里响起一阵音乐。他开始在这样的环境起舞,空灵的银铃声成为伴奏,更添一丝诡异。   将百叶窗拉开,恰是夕阳西下,阳光涌进窗户,把芦花白的皮肤镀上一层金色。   他闭了眼,随音乐轻轻地哼,像浸泡在一杯粉红色酒液里,迷幻而慵懒,单调而乏味。   英文混杂着西班牙语,他唱得随意,沉浸其中,忘乎所以。尘埃漂浮于空中,受黄昏阳光的烘烤,如金色的小精灵,闪着微光。   真是美。   他流下泪来。   “宝贝,这首歌是为你而唱。”   -   夕阳彻底落下去了,芦花白躺在地上,脸颊两道红色泪痕。他摸了摸脸,又笑起来:“他叫何稚秋,常去酒吧听你唱歌。我让你去杀他,他运气好,逃过了一劫。阿妹,想要再杀一次吗?”   燕轻抱起胸,靠在背后的玻璃窗上,一双清冷冷的眼睛看着他:“那是你的事。”   “算了,不杀他。”   芦花白从地上爬起来,擦干了眼泪,再抬头,神情变得妖异:“他现在住哪儿,我想想......哦对,是叫浮梁胡同,和那个臭警察一起,还有叶。真是个美丽的巧合!”   燕轻抬眸:“你打算动叶?”   芦花白连连摆手:“我可不敢动,那是他的人。”   他指了指天花板,旋即捂着嘴轻笑:“说来,她到现在还不知道是谁杀了她父母,我给她发了那么多封邮件,一点用也没有,没意思。”   “她要是真找到了凶手,对你也没好处。”   “怎么会呢,阿妹。”他又指了指天花板,笑说:“对上面的是没好处,但对你我,那可是百利而无一害啊。”   燕轻嗤的一声,留下一句:“上面出了事,你也好不了。你可别忘了,我是谁。”她起身,一步不回头自电梯离开,   芦花白盯着她的背影,喃喃自语:“怎么会呢,只要和你在一起,做什么都是好的......”   昏暗的空间里传来一阵脚步声,有人在他身后站定,久久不说话。   芦花白打开射灯,照亮身后人的面庞。   见到来人,他捏了捏眉心,语气疲惫:“你来了,阿蕃。”   阿蕃生得浓眉大眼,肤色黝黑健康。虽说年纪不大,话也不多,但脑子聪明,做事利落,很受芦花白看重。   他恭敬道:“先生。”   “什么事?”   阿蕃沉默了半天,似乎在找合适的说辞,好把事说清楚。   芦花白耐心地等,阿蕃终于开口:“大乌树最近的交易单子,不是太好看。”   近来大乌树的工作不算多,阿蕃得了空,闲来无事,有一天心血来潮,就翻了翻以前的单子。   不看还好,这一看,几年前的交易能有百分之八十的成功率,可是最近几年,却好似被人下了降头,事成的概率急转直下,一年低过一年。   算到去年,成功率竟还不到一半!   芦花白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会儿道:“这不该啊......”   按理四年前他们清过一波人,那时候损失惨重,连连有好几个杀手落网,可那群警察也没捞到好处,折了几个,尤其还有个老警察。在那之前,交易成功的概率怎么比现在还更高呢!   “最近的一起失败交易,是什么时候?”   阿蕃想了想,说:“如果不算戏楼杀错人的那个,就应该是考古工地那个案子。”   芦花白:“那个也不算,本来就是我故意留的线索,凶手也跟我们没关系。”   阿蕃点了点头,还想说些什么,被对方打断:“如果都是这样的案子,就不用说了。”   芦花白再一次望向窗外的中国尊,刚完工不到一年,还没开放,这个庞然大物隐在夜幕中,又似一张黑沉沉的大网,笼住整座城市。   中国尊,无处不在。   这么高的建筑,实在是一个败笔。   自它建成以来,就沦为了北京城各大旅游景点的天际背景,或者说,这些百年建筑物成为了中国尊的陪衬。   一道黑影远远眺望着夜幕中的中国尊,他的视线移到近处的胡同,路上一片漆黑,惟有胡同里的住民,亮着灯,灯光从窗缝里挤出来,稍微映出了他的面庞――老泉。   他盯着门牌号上的数字23,掏出一支烟,打火点燃。   烟头袅出一丝白烟,像是清晨的湖面上开出的莲花。   周围安静极了,可仔细一听,仿佛又不是这么个样子。   播放电视,说相声,大火烹煮菜肴,热水烫碗,丁丁当当,咚咚锵锵,男人女人的笑声、孩子的哭声夹杂在一起,犬吠、猫叫,自然也少不了。   老泉长叹一口气。   “吱呀”一声――门启开一条缝。   他丢下烟头,摆开两条腿,快步离开。   叶迈过门槛,来到老泉刚站过的位置,弯腰观察他留下的烟头。   半晌,她抬起脚,脚尖踩在烟头上,用力一碾。   烟头被踢到墙角,她环顾四周,没看见人影。   背后,一道黑影动了动。叶警觉,回身看去。   门口蹲着一个人,他站起身,撑着墙原地停了一会,待缓过劲来,才向她走去。   一直走到屋内灯光能照到的地方,叶看清他的脸,松开紧捏的拳头:“你晚上就一直蹲这里?”   高冈揉着蹲得发麻的双腿,冲她点头笑道:“隐藏行踪,我最擅长的一门课。”   “那你岂不是看到那个人了?”   他一挑眉,拉过叶的手腕,带她进屋:“去里面说。”   叶愣愣地盯着自己的手腕,一种浑身发麻、电流经过似的异样感觉从那里传过来,说不清是什么情绪。   与上回在红灯区做戏,全然不同。   高冈掀起门帘,这时候正是天热,白色布帘子换成了珠帘,哗啦啦响。进了里屋,又把门带上。   院子里,宙斯突然探出小脑袋,歪头盯着他们消失的地方。那边没有动静,它回头,却被窗户上三颗叠罗汉的脑袋吓了一跳,原地打了个踉跄。   “马奥运,你觉着我姐和高冈,他俩怎么回事?”   马奥运思忖片刻,终于得出结论:“或许你该改口了。”   “改口?”   “......得叫姐夫了吧。”   “放你奶奶的狗屁!”千里眼气急败坏。   何稚秋忽然开口:“就这?不就拉个手,大惊小怪!”   他甩手离开,回到床上收拾,又撕开一张面膜,仔细贴在脸上。   千里眼注意到他话里有话,小心翼翼地试探:“这还不奇怪?”   何稚秋伸直手指,推开面膜里的气泡,平整边缘。听了千里眼的话,他头也不抬,回道:“亲都亲了,啃也啃了,拉个手算什么。”   马奥运竖起耳朵,立刻凑过来,就连宙斯也是一个漂移,从门外闯进来,悄悄钻到何稚秋床底下听八卦。   何稚秋手上动作顿了顿,笑:“这事......还得从一个叫燕轻的歌女说起。”   高冈将门带上锁,隔开一切干扰,对叶说:“那个人我看见了,我认识他,名字叫老泉。”   叶吃了一惊:“老泉?哪个泉?”   “泉水的泉。”   “他长什么样?”   “怎么,你也认识他?”   “去重庆的时候,给我提供李老坎消息的人,也叫老泉。”   高冈嗯了声,简单描述了老泉的模样,叶一听,心下大致有了数,笃定道:“是他没错。”   他一时来了兴趣:“有点意思了。”   叶看他。   见她不解,高冈解释道:“这个老泉,在正乙祠戏楼拉胡琴,他大概是在咱们去听戏的那天,盯上你的。”   叶眉头紧锁,似在思索着什么。   “我查过他,全名叫泉海明,他的母亲......”高冈定定地看着叶,一字一顿道,“是齐小莉。”   她猛地抬头,嘴唇嗫嚅,说不出话来。   自四年前,夏蓬程和高冈决定重查温泉凶杀案以来,他们把齐小莉的背景查了个底朝天。关于真凶的猜测,不是没怀疑过齐小莉的儿子,只是他从初中毕业以后,似乎就一直在外面,没人见他回来过,也一直都找不着他的踪影。   如果不是之前在滑头的酒吧偶遇老泉,名字和长相都与他们查到的资料对上了号,这才叫高冈锁定了他。   他继续道:“关于老泉,我这儿还有个事要讲。”   叶望向他,一双眼睛充满了求知欲。   老泉这事,高冈并没有直接说。   他翻出一份资料,这是在档案馆里找到的大案记录。   资料上记载,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本地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凶杀案。当时的高层领导迅速做了指示,集中整个北方公安干警之力,历经半年,终于破案。   “凶手勾结外部势力,杀害了一名重要的科研人员,并且还拿到一份人员名单。名单上全是当时从事尖端领域、机密研究的专家学者。”   “这和老泉有什么关系?”话虽这样问,叶心中却隐隐有了个猜测。   “问得好。”高冈看向她,“凶手被缉拿归案后,他的老婆生下了一个儿子。这里面,他的老婆叫齐小莉;而他的儿子,是泉海明。” 第70章 阿蕃   第二天傍晚,高冈叫上何稚秋,开车驶向“红灯区”。   “你不是说,对我下手的人可能在酒吧吗?”何稚秋忧心忡忡。   车正好开到十字路口,前面是红灯,晚高峰堵了路,车辆整齐排成一条长龙。   高冈追着队尾,听出他语气里的不自在,笑了一声:“你怕什么?”   “我不是怕!”何稚秋反驳,“凶手要真在那里,我是无所谓,但万一又有无辜的人被连累怎么办?”   前面红灯转黄,高冈把车开出去,一点一点往前蹭。   “担心燕轻啊?”他转头冲何稚秋笑,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表情。   何稚秋语气激动:“呸!乌鸦嘴你。凶手要真敢动她,我第一个冲上去拼命。”   “那么认真干嘛,人家姑娘未必会领你情。”   听了这话,何稚秋脸上神情淡下去,他看向窗外:“领不领情不重要,我也没想那么多。没有燕轻,我难道就会与凶手和平相处么。我们那个戏班,不能白受委屈;我冤死的同事,也不能就这样白白送命!”   说到最后,他又激动起来,猛锤身下的座椅。   “嘿,轻点儿,别给我整坏了。”   高冈打着方向盘,换了另一条路,虽说绕了些,总比在这儿堵一两个小时来得强。   左后方有车追上来,车窗大开。   高冈余光看了一眼,车上人一头长发,身形劲l,皮肤泛着古铜色光泽,身上戴满银饰,如雪一般白亮。   两辆车并行向前,经过岔路口时,高冈看到左边车车头一转,往高架桥上开去了。   他忍不住多看了眼,那辆车贴着桥,转了一圈,最后驶向CBD的方向。   何稚秋觉察到他的不专注,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却什么也没发现:“怎么了?”   “没事。”高冈回过神,前方路况顺畅了许多,他加大油门,加速开往目的地:“待会到了酒吧,你一切听我安排。”   到的时候,酒吧刚开始营业,偌大一个空间,只寥寥几人。   他们选了和上回一样的卡座,叫了两杯马丁尼,两个人靠在沙发的角落,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高冈低头喝一口酒,然后皱起眉,嫌弃道:“这酒掺了水,不正宗。”   何稚秋尝不来,只好单纯点头附和他。他寻常过来这边,都只是点几瓶啤酒,其他的少有尝试。   “下次我带上你们几个,一起去喝点好的。”   “你还会品酒?”   高冈一笑:“品酒谈不上,只是学过调酒,懂一点皮毛。”   两人交谈的间隙,酒吧客人越来越多,周围的卡座填满了人,原本安静的酒吧逐渐嘈杂起来。   隔壁传来令人耳红心跳的动静,酒杯相撞的清脆声中,夹杂着男人的喘息。   简直肆无忌惮。   何稚秋不太自在。   -   舞台上,燕轻已经就位,正调试设备。   她向前倾身,头发在霓虹灯下微微发光,光滑细腻的后背皮肤暴露在空气中,漂亮的蝴蝶骨上抹了细碎闪亮的金粉,像蔚蓝海水里晶莹润泽的珍珠,叫人移不开眼。   何稚秋控制自己不去看她,低头灌了一大口鸡尾酒,就听见高冈说:“上次问你的那个问题,你还没回答。”   他回神,拍着脑袋,看向高冈。   高冈抬了抬手,展开一张巴掌大的黑色碎布。   酒吧光线昏暗,只隐隐瞧见布料上的暗纹,似乎像船,又好像有一些花瓣,即将喷薄而出。   燕轻的歌声恰在此时响起,空灵而又沙哑,有一种回荡于山谷之中的惬意感。她气质疏离,拒人千里,却好像如影随形。   她的歌声老是回旋在何稚秋的心里,这种魔力,让他一再打破底线,放任自己在这乱糟糟的世界里肆意疯狂。   燕轻的目光,隐晦地看向高冈这边。   何稚秋说:“我好像见过,记不起来了。”   “再仔细想想,事发当天,你是不是在戏楼见到的?”   “戏楼?”何稚秋磨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戏楼里面,碰过道具筐的。”   何稚秋眼睛一亮,记忆中有一根线搭了起来:“好像是有这回事......”   他的话被人打断,一个浓眉大眼的少年坐到了他们身边。   少年举起自己的杯子,向他们敬酒:“两位,这酒如何?”他声音低沉,语气虽冷淡,却因带了鼻音,显得有些孩子气。   高冈迅速收起手中的东西,回敬少年:“还不错,如果没掺水的话,能在全城拔个头筹。”   少年皱眉,拿起桌上的鸡尾酒,放鼻端嗅了嗅,喝了一口。   他手抖了一下,咬着腮帮,转头冲吧台那边招手。   很快来了个调酒师,少年隐忍着怒气,沉声道:“几天不来,你们就敢这样砸我的场子?”   手里的酒水冲调酒师兜头泼下,酒杯被狠狠砸在他嘴角,那里瞬间红了一块,少年显见得动了怒。   周围的客人仍继续玩闹,台上燕轻的歌声也在继续,他们这边的动静,根本无人在意。   -   “两位,今晚不收你们钱,算是赔礼。”少年致歉,叫调酒师开一瓶新酒,给高冈他们斟上:“我叫阿蕃,陪二位喝一杯。”   高冈谢过,与何稚秋碰杯喝下。   阿蕃斜撑着身子,问:“刚听见两位在聊天,我来不打扰吧?”   高冈掀起眼皮看他,浮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不打扰,我们刚在聊正乙祠戏楼的案子,这个你知道吧?就上周轰动全城那个。”   “有耳闻,只是不太清楚细节。”   “那你可就来对了,案发的时候,我就在现场。”   高冈眯起眼睛,把这当作饭后谈资:“说起来啊,也巧,我在现场无意找到一块布料,当时我那衣服内里有粘条,不小心把这布料带回家了。原本没觉得有问题,谁知道就因为这,我家的房子居然被人泼汽油烧了。你要说不是凶手干的,我绝对不信。”   阿蕃作出惊奇的模样:“刚才你拿在手里的,就是那块布么?没烧坏?”   高冈摊开手掌一拍:“这玩意儿我一直带在身边,根本不在那屋。纵火人大概是想找到它带走,没找着,干脆一把火烧掉。你看看,就这小小一块布料,烧了我那么大一房子。”   阿蕃闷头喝酒,而后曲起手指,指关节在桌上叩了叩:“你这个,不告诉警察?”   “等我喝完这酒就去。”高冈拍着何稚秋肩膀笑。   阿蕃坐了一会,等到台上的燕轻唱完第二首歌,他找了个借口,起身离开。   绕过人群,来到尽头的洗漱间。   地上到处是不明污秽物,他捏着鼻子,大步走到里面,那里正蹲有一个男人,穿着保洁员衣服,套橡胶手套清刷便池。   阿蕃拉起他,语气急切:“赶紧走,警方找上门了。”   男人手足无措:“......走、走去哪儿?”   “你别管,先走再说。”他望一眼外面的酒吧,有人赶过来,小声提醒阿蕃:“他们走了。”   阿蕃脱下外套,转头对男人说:“把你纵火那天穿的衣服带上,别留下证据。我给你拖时间。”   -   高冈无视酒吧里无数双盯着他的眼睛,搁下杯子,冲何稚秋道:“我们走。”   他们走得很快,出了酒吧直奔路口的车。   身后响起一阵轻巧的脚步声,高冈不动声色,大拇指屈放在食指和无名指上,青筋暴起,蓄势待发。   一股劲儿混着风刮来。   风至,就是此刻!   高冈手搭在何稚秋背上,将他往前一推,与此同时,转身朝来人出拳,狠狠打在他肚子上。   那人被打得后退几步。   “你在袭警。”高冈沉声道。   阿蕃捂着肚子,捏着拳头看他:“你不是警察了。”   “知道得还挺多。”高冈一个箭步冲去,直拳击向阿蕃面门,他一眨不眨,作势格挡。   见阿蕃不上当,高冈胳膊一弯,勾住他脖子,用肩部力量将他往地上摁去。   阿蕃顺势旋身,轻巧地从高冈手里逃出来,脚一伸,勾住高冈的脚踝,膝盖就往下顶。   高冈绷紧了腿部肌肉,没让阿蕃得逞。   几个来回后,高冈脱下外套,往地上一扔,汗水在盛夏的燥热中迅速蒸发。   他迅速后退,与阿蕃隔开了距离:“大乌树怎么派了一个毛头小子过来?”   阿蕃擦了擦嘴角:“毛头小子也能让你吃不消。”   高冈喘着气看他,汗水打湿了睫毛,视线稍显模糊。   半晌,他朗声一笑:“痛快!”   -   远处传来警铃声,红蓝色光交替闪烁,将这巷道里粉色的暧昧驱散了点,同时也打断了巷道里的对峙。   几辆警车堵在路口,下来一群警察,为首的端枪走在前头,身后跟着几个人直往里冲。   高冈和阿蕃相继摸出身份证递给后面的警察做登记,高冈眼睛一直盯着里面,随口一问:“里面出什么事了?”   那警察看他一眼,没回,眼神里有一丝警告。   高冈无奈笑笑,收回身份证,盯着安静的巷道没有说话。   突然间有一酒吧店门大开,里面冲出一个男人,手上抱着一只布袋,奔跑时双眼通红,表情惊恐。   在他身后,刚才进去的那几个警察追出来,几声怒喊,激得那男人跑得更快。   为首的警察紧抿双唇,冲地上放了几枪,那男人腿一哆嗦,却只顿了一秒,然后一鼓作气冲出路口重围,往街上跑去。   “拦住他!拦住他!”带队的警官发出怒吼。   “晚了......”高冈喃喃道。   马路上,一辆汽车冲出来,男人的身体狠狠撞上车头,下一秒,半边身子被卷入底盘,车头抵着他往前开出数十米,腰部以下血肉模糊,刺眼的白光打在他脸上,已是毫无生机。   在场的人目睹这场惨剧,一时说不出话,不待他们回神,警察们已经拥上去,不再管巷道这边了。   高冈蓦地回转头,看向身后――阿蕃早已不见踪影。   他暗骂一声,一拳打在墙上。   -   阿蕃一头扎进电梯,摁下按钮,电梯开始攀升,阿蕃深深呼吸,够到短袖袖口,往额头上擦汗。   “叮”一声响,电梯抵达七十六层,门开,芦花白正坐在窗前等他。   “先生。”阿蕃倾身。   芦花白听出他语气里的起伏,起身懒洋洋伸腰:“跟人打架了?”   “是,在拖时间。”   “他们告诉我,你当着警察的面,让人开车撞死他了。”   “他行踪被警方发现,留着,会是个炸弹。”   芦花白轻笑,转过身来,一步步向阿蕃逼近:“被谁发现,那个臭警察?”   “他带了何稚秋过来。那个证据......没烧干净。”   说这话时,阿蕃瞥一眼立在展厅正中央的那条黑裙子,很快又低下头,眼神躲闪。   注意到阿蕃的目光,芦花白步子一转,走到中间。   他伸手勾起裙角,脸慢慢贴上去,这是他从燕轻那里偷的,她要处理掉,他不让。这是她第一次,为了他杀人。   虽然,她并不知道。   就当她是吧。   作者有话要说:  更得太慢了,一日双更吧就 第71章 对峙   芦花白细嗅黑裙上燕轻的味道,他用轻纱一般的裙角贴住嘴唇,说话时眼神好似微醺:“还有呢?”   “报警也是我报的,纵火的人当着警方的面出了车祸,他们就不会再查纵火案的事,也不会查到我们头上。”   “你沉不住气,还得练。”芦花白突然说。   阿蕃抬头,表情不解。   “那个臭警察说什么你就信?敌人的话,裹了外衣,你着了道,他就抢了先机。”   “万一他说的是真的......”阿蕃心有不甘。   芦花白打断他:“你以为燕轻吃素的?!”   他用悬挂在展厅里的细线拴住黑裙四角,启动开关,细线被拉住向上升,裙摆逐渐撑开,远远看去,像一朵倒扣的黑色百合花。   裙摆完整,没有任何破损之处。   阿蕃心惊:“这是......”   “不止你,连我也被她摆了一道。”芦花白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不愧是我喜欢的女人,真是个聪明的宝贝。”   那块巴掌大的布料,是燕轻故意留下的,只要警方按着这所谓证据往下查,破案重点转移到这块布料上,就能给她足够的时间处理痕迹,然后顺利从这案子里脱身。   即便是有天查到她头上,她没有这样一条“残破”的裙子,照样可以洗清嫌疑。   而芦花白纵火那招,一步险棋,是好是坏,单看怎么想。   让高冈深信那块布料是破案关键,这是好的;可现在布料烧没了,说不准他高冈会转移视线,回归正确的轨道,那这一招,就走得不好。   高冈今天对阿蕃说布料没烧毁,无论真假,只要他没有找到燕轻动手的线索,主动权就还是掌握在大乌树手上。   想到这里,芦花白朝空气狠狠踢了一脚:本可以不用这么麻烦的,这个臭警察,非要在燕轻杀人那天去听戏,燕轻还他妈杀错了人。   该死的人没死成,不该在场的人偏偏又在场。   -   深呼吸后,芦花白眯起眼睛看阿蕃:“过了今天,把酒吧关了。”   阿蕃嘴唇咬得发白,他明白芦花白的意思,他已经在高冈面前暴露了,还折损了一个手下。   这事怨不得别人,是他自己错判了敌人的目标,低估了对方。   高冈说得对,大乌树不该派他这个毛头小子过去,那是只狡猾的狐狸,他根本不是对手。   “不过这样也好,如果那臭警察告诉警方纵火的原因,到那时,他们就会把今天这起事故与戏楼案联系在一起,又能给燕轻挡一挡,反正死无对证。你这差事办得不错,误打误撞倒还做了个好事。”   芦花白难得表扬他一回。   阿蕃没有说话,轻轻点了点头,嘴角抑制不住上扬。   只是酒吧一关......   “那燕轻小姐要唱歌怎么办?”   “唱歌?”芦花白神情垮下来,隔着灯光,痴痴地盯着空中的黑色裙摆:“她不唱歌了,她要离开了。”   他木然地站着,纹丝不动。   “是老板叫她回去吗?”   回答阿蕃的,是一阵沉默。   沉默之后,芦花白小声呢喃:“......她要回去了,她从来不属于我,就只是漂亮橱窗里的一件商品,她还心甘情愿做他的商品!”   阿蕃低下脑袋,攥紧了拳头。   由来都是这样,老板的话,没人敢不听。   他给了他们自由,用金钱砸出一场盛大的筵宴,他们站在宴席边上,桌上的菜肴用的最新鲜的材料,以仇恨为盘,嫉妒为装饰,贪婪为调味品,以血液为蘸料,共成饕餮盛宴。   可是,他们当真自由了吗?   倘若这个自由,是让他们对杀戮麻木,使周遭的一切变得习以为常,那么最终杀死他们的,倒似乎是他们自己了。   “阿蕃。”芦花白叫他。   “嗯?”   “不能再等了,去找叶,让她来。”   -   阿蕃找上门的时候,书店里只有叶一人,这还是阿蕃蹲了三天才蹲到的机会。   胡同里的四个男人,婆婆妈妈、磨磨唧唧的,白天看着还好,一到了晚上,就如同脱缰之马,八卦天性乍然释放,几颗脑袋凑一堆,净聊些鸡毛蒜皮的事。   比如说,隔壁那个丈夫出轨,被老婆捉奸在床,这剽悍女人叫上她的小姐妹,打得那小三儿连连告饶,她丈夫屁都不敢放一个,听人说他身上的内裤都还是粉色的。   再比如,对面那家的女儿谈恋爱,把人家男生迷得神魂颠倒,发毒誓说非她不娶,结果那女孩转头和一大叔跑了,男生哭得肝肠寸断,最后追了大半个中国,跑去质问她,却看见女孩挺着大肚,劝他说:这世上哪个女孩不喜欢成熟的男人呢。   也是渣得令人唏嘘。   ......   阿蕃蹲墙角听了三天八卦,总算等到几个“八公”离开,他望向书店上方的黑色匾额,左右看两眼,迈步进屋。   叶正在柜台后打瞌睡,门口突然光线一黯,她惊醒过来,向门口看去――一个浓眉大眼、唇红齿白的少年,正站在门口看她。   静默了一会,阿蕃说:“我哥想见你。”   他穿着白色马甲,两条黝黑胳膊露在外面,肩头处有大乌树标记。   叶一时来不及反应,眼睛眨了眨。一个陌生人突然闯进她的书店,拽拽地对她说,他哥要见她。   她是没想到,这种霸道总裁小说情节也会发生在她身上。   “不好意思啊,我有钱。”叶回绝。   阿蕃一愣,下意识说:“我也有......”   “怎么,是要和我切磋一下的意思吗?”   阿蕃忽然惊醒过来,跺了跺脚,差点被她带进沟里。   他把话题拉回正轨,开口催道:“再不走没时间了。”   叶终于收起讲玩笑话的心思,她看着阿蕃肩头的纹身,认真道:“给我发邮件的人是你?”   阿蕃看一眼肩头,对她说:“跟我走,你想知道的,我哥会告诉你。”   -   国贸三期,七十六层会展中心。   一出电梯,迎面是一堵玻璃墙,墙上印有一只金色的西伯利亚海鸥。   在这片纯白色空间里,显得格格不入。   落地窗前,芦花白一头长发编成辫,跪坐在地上,面前摆放着一炷香,刚点燃,丝丝缕缕的白烟袅袅升起。   他闭上眼,倾身向前,细细嗅着线香的味道。   听到从电梯传来的动静,他把眼睛启开一条缝,微微笑着瞥过来,眉眼含情。   阿蕃悄悄离开,独留叶一人在这里。   芦花白起身,弯腰向叶鞠了一躬:“您终于来了。”   他的态度出乎叶意料,这匿名邮件背后的人,与她想象中不太一样。只是这般温和的态度,倒让她更加警惕。   “我叫芦花白。”他往身前一指,示意她坐下,“我们有一炷香的时间。”   叶不喜废话,开门见山地问:“就是你给我发邮件的?”   芦花白捂嘴轻笑,不知从哪儿变出一盏茶,茶汤鲜亮,冒着滚滚热气:“别那么着急嘛,来,先吃点雪茶,苍山上摘的。”   苍山?   “你是大理人?”叶打量着他身上的雪花银饰还有古铜色皮肤,五官不太立体,典型的南方人长相,浑身带有一股独特的艺术家气质。   芦花白挑眉,没有明确回答,算是默认。   他取了只黑瓷茶杯,倒了雪茶放在叶面前:“品一品。”   叶碰了碰杯身,不太烫,端起来喝了一口。   “味道怎么样?”芦花白一直盯着她表情。   她放下茶杯,点点头道:“还不错,就是有些苦。”   “苦就对了,”芦花白笑着说,他又拿起另一只水壶,往叶茶杯里倒温水,“你再尝尝这个。”   叶照做,温水入喉的瞬间,一股甜味涌上舌尖,她惊异地看向芦花白:“甜水?”   “错了,就是普普通通的水,这正是雪茶的独特之处。”芦花白语气兴奋,仰起头,似乎在回味雪茶的味道......等到弥留齿间的茶味消失,他蓦地睁眼,站起身大张双臂,原地摆动身体。   叶冷冷看着芦花白的行为艺术,对于他做出的这些怪异举止,她一点不奇怪:能用那样变态的语气写下匿名邮件,自然不会太正常。   她端起茶盏,给自己倒茶:“你找我来,是怎么个打算。”   芦花白跳舞的动作被叶打断,他并不恼,轻喘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热汗,弯起嘴角调笑她:“女孩子家家的,怎么随便上陌生人的车,喝陌生人的茶呢?”   叶笑笑,不说话。   “你们女人,真是叫人搞不懂。”   她放下茶杯:“想知道原因吗?”   芦花白右手抚胸,颔首道:“您如果愿意告诉我,那真是荣幸之至。”   “因为......”叶从七十六楼的高空望下去,整座城市映入眼帘,只是视野中突兀地闯进一座五百多米高的大厦,将原本的风景挡了大半。   她侧开脸,看向展厅中央的芦花白,一双眼睛似笑非笑:“你们有求于我。”   “是什么给的你错觉?”芦花白难得收起玩笑的表情,开始认真起来。   “这不是错觉,我的大脑从来只忠于我自己,它不会骗我。”   “有意思,有点意思。”芦花白称赞了几句,对她讲:“你不妨说说看。”   “从第一封匿名邮件开始,你的目的,从来不是要我找到凶手。因为你知道,在真正的凶手身后,是一整个大乌树的力量,或者说是比大乌树还要强大的势力,凭我一个人的能力,根本不可能找到。”   芦花白眉毛微挑:“不错,继续。”   “你们不怕我找不到,但你们怕,怕我不去找。所以我有个猜测,你暂且一听,看我猜得对不对。”   芦花白做了个“请”的手势。   “你虽说是大乌树的人,但其实你跟我一样,你也不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   叶说到这里,不觉莞尔一笑:“我说的,对是不对?” 第72章 坦白   “不错,”芦花白连连鼓掌,“还有吗?”   叶继续笑说:“当然。你不仅不知道凶手是谁,你还想利用我,以及我背后的警方的力量,去翻案,然后引起凶手的注意,让他自乱阵脚,露出破绽。我说的这一点,你告诉我,对还是不对?”   “很好,我果然没看错你!”芦花白抚掌大笑。   叶嘲他:“你的试探该结束了。”   芦花白收起笑容,语气惊惶:“我可没试探你,我只是,做了一个实验对照罢了。”   “实验对照?”   “哦,忘了说,这匿名邮件,我可不止发了你一人......”他就此打住,任叶心中如何好奇,也不愿再说。   他又开始笑起来,笑完之后继续道:“你刚才说的这些,对,也不对。”   “杀害你父母的凶手,按照你的标准,我不认识;但照我们的标准,我不仅认识他,我还恨他入骨,巴不得将他抽筋剥皮,吃他肉喝他血!”芦花白双眼开始充血,面目逐渐狰狞。   他这两句话,分开来叶都懂,可合在一起,却有些听不明白了。   见她不解,芦花白解释道:“在我们这里,每个人都拥有第二个身份。在这个地方,没人知道你的过去,没有警察、也没有法律,有的只是拳头和胜负。所以我才说,这里是亡命之徒的天堂。而他,杀你父母的真凶,代号为A――Dr.A――真正的ACE。”   “你的意思,杀害我父母的人,也是大乌树的杀手之一?那背后是谁在交易?”   “不,”芦花白摇头,“你那个不一样。温泉馆杀人是凶手自愿,这中间没有交易。凶手也不是大乌树的人,他的存在,比整个大乌树还要高一个级别。”   叶一时半会无法消化芦花白给的信息。   “知道我的代号评级是多少吗?”芦花白对她笑。   她摇头。   “是K,扑克牌里的K,比A小一级。他能接触的信息,我无法全部知道。”   叶问他:“他为什么杀人?”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当年的温泉案,我有参与。你父母身上......有个秘密。”   “我父母只是普通人。”   听了她这话,芦花白玩味一笑:“是吗?你再想想看。”   叶迟疑。   叶国威和唐如兰确乎只是两个普通人,既非对大乌树有威胁的警察,也不是腰缠万贯的富商,如果凶手杀他们,真是为着某个目的,那么只可能是芦花白说的这个秘密。   可是,他们能有什么秘密,重要到能把自己的命都给搭进去?   叶想不明白。   不止她想不明白,芦花白也想不明白。   “如果我告诉你,当年的案发现场,死的不止你父母,你会怎么想?”   叶凝视他双眼:“当我没看见过现场吗?”   “你当然不会信,”芦花白笑,“因为死的第三个人,他的尸体被我处理掉了啊。”   “我到的时候,你父母的尸体就在温泉边上,齐小莉在旁边站着,脚旁还有具男人的尸体。”芦花白讲,“齐小莉只让我把那个男人尸体给处理了,其余的皆不要动。我瞧出她是来顶罪的,什么意图我不知道,Dr.A要么是她重要的人,要么就是他们之间做了交易。”   “我父母的案子与你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你要去那边处理尸体?”   “是老板啊,老板要我亲自去处理现场,我不能不去。”   “老板?”   芦花白颇有深意地看她一眼。   “你们这些人啊,以为自己懂了,其实你们了解的不过冰山一角。所谓大乌树,这参天的大树似乎无所不能,又好像可以一手遮天,既然如此,你们也该懂得一个道理,那就是树大根深。土壤之下,那些无视法律的黑色地带,才是大乌树真正的天地。”   “真正的天地?”叶警觉。   “地面之上的树冠,是我芦花白一手培养出来的杀手组织,可要没有土壤里的养分,你觉得,凭我一个人,能发出芽么?”他轻轻地笑着。   她听了芦花白的话,一股凉意自背脊向上涌起。   “关于老板的事,我不能说太多。有些东西,涉及到我的切身利益,而我们只是恰好站在了同一战线上。所以有些道理,我不说,你也该明白。”   “你这样藏着掖着,何必跟我合作?”   “你错了,”芦花白忽然正色道,“如果说谁最可能帮我达成目的的话,那只能是你。”   “所以你是要背叛你的老板?”   “也不能这么说,我只是不喜欢Dr.A而已,他的存在对我没有好处,偏巧我那个老板,把他当作宝。”   叶撑着膝盖,从地上站起:“为什么是我?”   “你父母的秘密,在你身上。不然你以为,你这些年凭什么能平安度过?”   “哦,就因为一个秘密,我就一定要与你合作?那你恐怕要失算了,我知道你的手段,也不必装作为我好的样子,我们不会有共同利益。”   “别那么肯定嘛。”芦花白笑。   叶觑他一眼,掉头就走。   从国贸大厦出来,一辆路虎停在她面前。   车门自动打开,阿蕃坐在驾驶座上等她:“送你回去。你放心,与上面的交谈无关。”   他眼神示意着国贸大厦。   叶低头看了看表,时近中午,店里那几个人上午去接货,现在这个点该回来了,要看到她不在,兴许还要误会。   想到这里,她弯身钻进车子,同意阿蕃送她回去。   芦花白站在楼上,望着川流不息的银灰色马路出神。   身后,有人用指关节敲了敲玻璃门。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叶小姐不让你送......”他转过身,剩下的话堵在喉咙里,没说出来。   高冈收回手,不急不忙地走进来,绕过芦花白,来到他们刚才喝茶的位置。   他弯腰,中指与拇指拈起黑瓷茶碗,凑近鼻端,细细一嗅:“原来雪茶是这个味道,闻起来不大香,不知道喝起来是什么滋味?”   芦花白听出他语气里的挑衅,知道这人来者不善,于是双手环胸,饶有兴味地看着他。   “你尝一尝不就知道了。”   高冈搁下茶杯,直了腰回他一句:“无福消受。”   “怎么发现的?”   高冈笑:“这还不容易?”他绕着展厅打转,仿佛一个欣赏展品的观众。   “你呢,听我一句劝,下回别再让那个毛头小子出任务了。打从他第一天来胡同,我就知道他在。你说你好好的弄了大半年的计划,就这一点儿地方出了差错,结果让我知道了,也怪可惜的。”   “这不是阿蕃的错,”芦花白说,“是我低估了你。”   “瞧你这话说的,过奖了。”高冈禁不住鼓掌。   “坐吧,”芦花白踢来一个蒲团,“我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   “怎么着?听你这意思,里面还有我的戏份?”高冈伸脚截住滑动的蒲团,脚尖一勾,移到身后,却并不坐下。   “原本是有的,只可惜你现在停职了,对我利用价值不大。”   “这样啊?”高冈摸着眉骨,手指来回滑动。   要是拐爷知道他现在正坐在大乌树组织头目的对面,还与他“把盏言欢”,不知道会作何想法。   这走向,倒还真像是一出戏。   “确实我是停职了,虽说没有那个证件,可是脑子还在,你不妨和我说一说。”   “那么,你想听什么?”芦花白摩挲着茶杯,温热的杯身于指间渐凉。   “重庆的那个案子,还有城外的考古工地,以及......戏楼那个。”   芦花白轻笑:“前面两个没问题,至于戏楼的案子,和你们这个无关。”   “那没关系,就说前两个也行。”   -   “这两个,确实有我的份。”芦花白说。   孙晖选择杀李老坎时,芦花白在背后推了一把:他与李老坎联系,动用了一些人脉关系找到了李锦,这一点小事,对大乌树来说,实是小事一桩。   他作出承诺,只要李老坎配合孙晖,他的女儿就可以收到二十万现金。   而孙晖只需要给叶写一封信,利用大乌树的渠道抹掉发信人信息,让八年前那起温泉凶杀案重回视野。   “这么说,第一封确实是孙晖发的了?”   “是,后来的才是我。话说回来,孙晖挺可惜的,好容易碰见一个这么像我的人,说自杀就自杀,我可替他难过了好几天呢。”   高冈冷冷看他。   芦花白上下眼皮一麻搭,拍一拍脑袋:“啊呀,说错话了。和你们这些自诩正义的人聊天啊,真是无趣,无趣无趣。”   “那陈家村的野大个儿呢?为什么要帮他作案?”   “那当然是为了引起你们的注意咯。”   “我们?警方?”   芦花白从展柜后面摸出一瓶黑色指甲油,伸出五指,拿刷头给自己涂指甲:“你刚才应该听到了吧?我的目标可不止叶一人,所有可能让凶手暴露的对象,我都一一试了。你们警方自然是目标之一,这个......不难理解吧。”   芦花白话里的意思,与高冈和拐爷的猜想差不离,考古队和失踪孩子案件背后的那些动作,果然是冲着警方来的。   高冈试探他:“说起这个,林颉知伪造假花纹是怎么回事?还有现在学术界那些造假文章,也是你搞出来的?”   “还有这事?”芦花白倒是愣了几秒,思索了好半天,摇头说道:“林颉知的我倒是清楚,就我听到的风声,这个应该和Dr.A有关,至于后面那个,我可就不知道了。”   高冈瞧他不像在说谎,不过也验证了他之前的猜测:果然是两股势力在相互较量。只不过,芦花白只知道林颉知的事与Dr.A有关,却并不知道Dr.A的目的。但既然是Dr.A想要的,给他下绊子总没有错。   芦花白说:“有个事要告诉你,我在对付Dr.A的同时,他也在阻碍我的行动,我怀疑,他一直在暗处看我。”   “阻碍你?什么行动?”   “针对叶的行动,”收到高冈的目光,芦花白补充道,“你知道,我暂时对她并无恶意。尤其,在她孤身去往重庆后,我更是佩服的。”   “他不想我同叶联系,我不止一次试探过他,所以我想,这或许是他的把柄。”   高冈眼睛微眯:“你和他,有什么恩怨?”   “私人恩怨而已,你不会想知道的。更何况,大乌树这几年成员折损严重,我一手创办起来的组织,他要与我争斗,势必要从这里下手。”   高冈心念一动:“你说,这都是凶手干的?”   “可能吧,我没把握。”   “之前为什么不清理?”   “打草惊蛇,不划算。”芦花白笑。   -   市警察局。   杨局坐在办公桌沿上抽烟,或是看着窗外的风景发呆,或者闭目养神,不时就着小紫砂壶嘴喝一口茶。   办公室的半空飘荡着烟和茶的气味。   门被人敲响,一个打扮利落的男人揣文件进屋。他剃着极短的寸头,前额有几道浅纹,进屋后的动作十分规矩,没有丝毫多余。   杨局抬头看他一眼:“你来了。”   梁爽笔直地站在办公桌对面,冲杨局略一点头。他沉默地走到一边,一动不动站着,等待杨局继续说话。   烟烧完,捻灭烟头,杨局说:“我让你们专案组去查那个地下组织的事情,查得怎么样?”   梁爽回他:“查到了一件和夏队长有关的事。”   杨局放下小紫砂壶:“说来听听。”   “我们找到一份记录,是关于夏队长当年被暗杀的细节。里面记录显示......”梁爽抬眼看了看杨局,继续往下讲,“说雇主是夏队自己,这就是说,花钱买夏队命的人,正是他自己。”   杨局低低地嗯了一声:“还有呢?”   梁爽微微眯起双眼,眉头下压,额上的几条细纹越发深刻。他观察着杨局的表情,摸不准杨局的反应,似乎过于平淡了些。   杨局侧开脸,一双自带威压的眼睛瞧过来,瞥向了他。   梁爽把这一点疑虑暂时压下,回说:“还有就是那个地下组织,我们注意到几年前关于暗网买凶的案件,侦破率都非常低,后台的组织势力大,杀手反侦察能力也极强。我们在侦查过程中很容易跟丢线索,可近来却是一查一个准,我怀疑这可能......。”   他声音渐小,没了底气。   杨局打断他的话,手指敲打着桌面:“继续查。”   梁爽咬了下嘴唇,加快语速:“我怀疑他们可能在‘钓鱼’,继续下去,怕是会有未知的危险,所以杨局,我们的行动要不要暂缓一缓?”   “你怕了?”   “当然不是!”梁爽果断否认,“我只是觉得、觉得......”他想把自己的顾虑讲出来,可喉咙里像滚了钢珠,到底说不出话来。   “觉得什么?是查到老夏那个事,觉得这里有诈吧?”   梁爽迟疑几秒,点了点头:“当年的夏队或许是以自己作饵,却最终给那个地下组织递了刀子,真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他揉捏着拇指,说出自己的猜测。   杨局站直身子,拿起小紫砂壶喝一口茶。   慢慢的,他说:“你以为,我们是‘鱼’?” 第73章 落山   回到浮梁胡同,进门是一股肉香。马奥运今天做了酱肘子,菜色鲜亮,香气浓郁,勾得人食指大动。   叶迈进小院时,牛牛正好放学回来,嗅着叶书店传来的香气,屁颠屁颠跑回家,一面跑,一面喊叫:“妈!我也吃酱肘子!”   她无声地笑了下,来到石榴小树旁。   那里置了一张木桌,马奥运的饭菜都已摆好,只等人回来,一同开饭。   端盘从厨房出来,见到叶,马奥运忙招呼说:“快坐快坐,尝尝我的拿手菜――东坡酱肘子。”   千里眼早坐下了,眼巴巴望着酱肘子,口水止不住地流。   何稚秋对马奥运拥有一手的好厨艺很是惊奇,一个意大利没落旧贵族,瞧着细皮嫩肉又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居然做得一手好菜,而且还是地道的中国菜。   他实在有些惊讶。   “你们这小院,还真是卧虎藏龙。”何稚秋感慨一句。   马奥运听了他这夸赞,手在围腰上擦了擦,端起碗,冲他眨一下眼,仿佛漾起一池碧绿春水:“嘿,这有什么,我可是中国人的老朋友了。”   叶夹了两筷子酱肘子,随口一问:“高冈呢?怎么不见他?”   “这我知道,”千里眼抢答,“他上午的时候出去了,说有要事,叫我们不用等他。”   马奥运补充一句:“是这样,厨房里有给他留饭菜,等下午他回来,热一热就能吃。”   正说着话,头顶一只乌鸦飞过。   平常这些乌鸦总待在潘奶奶家门口那棵枣树上,不时飞过屋顶,落在屋脊尽头,如同t望塔上的哨兵,二十四小时监视着各户人家的动静。   叶望着它,头顶的太阳逐渐下落,地面的阳光几度偏移,屋脊上的乌鸦渐成夕阳前景。外面胡同,牛牛与家栋玩闹的笑声飘过墙头,传进小院。   她拿起手机,给高冈打了个电话。   默算着秒数,抬头见乌鸦从屋脊扑棱着翅膀飞走。终于,电话接通,她问:“你在哪儿呢?”   “我在福利院。”他声音有些低沉,像被融化在夕阳里的金色沙粒磨着喉咙。   叶张了张嘴,又把话吞回去。   “要来吗?”他问道。   “......地址给我吧。”   -   骑车来到高冈说的地方,这边隔着一个公园,附近不远是个人工湖,湖边种了芦苇,到了秋冬该很好看。   只是人不多,真到那时候,或许会有些萧瑟。   叶踏着草坪地芦苇杆上了泥坡,坡上有一整片草地,再远一点,是栋五层高彩色建筑,外墙画着花花绿绿的卡通图案,在夕阳下煜煜生辉。   草地上,一群孩子互相追逐玩闹,如同撒在绿色绒毯上的彩色糖豆,在软软的草丛中滚来滚去。   高冈席地坐在一边,身旁堆着大把小野花,根部带了土,白色花瓣上挂着晶莹水珠。   叶慢慢走上前,高冈余光看见她,眼尾不自觉带了一抹笑意,头往一旁偏了偏,示意她坐。   “为什么来这儿。”她半蹲下来摸了摸草地,指尖一股湿意。   高冈脱下外套,铺草地上:“坐我衣服吧。”   叶犹豫,被他拉住手腕往下一拽,跌坐在他外套上,身下还留有他衣服的温度。   “这个福利院,是当初齐小莉工作过的。”他说。   “是在老泉初中毕业以后的事?”   这时候一个孩子冲了过来,手上举着一棵小花,塞到高冈手里就跑。他笑着放到一边,说:“老泉毕业之前,齐小莉一直在他初中学校食堂上班;毕业后,他去了酒吧驻唱,齐小莉辞了职,才来到这里上班。平时的工作,也就是给孩子们做做饭。”   “刚查到的线索还是......”   “一早就知道。齐小莉落网时,我就知道。”   叶不作声。   高冈从那堆白色小花里挑选出一朵开得最好的,轻轻扯下它的叶子,瘦绿的花杆十分漂亮。   他说:“我也是从这个地方出来的。齐小莉刚来福利院时,我才只十岁。那时候我们吃的饭,全都是她做的。”   “所以你才会在一开始,怀疑凶手另有其人?”   高冈摇头:“我没有这样想,证据是不会骗人的,当时的这起案件,确实铁证如山。”   “她是什么样的人?”   高冈吹了吹花瓣上的水珠:“腼腆、内向、沉默寡言,但对着孩子们,她又总是很温柔。你父母出事的时候,我在外地出差,回来后才知道发生的这一切,而那时候,所有的资料都已经递交给检察院了。”   “可她没有辩驳。”   “是,”高冈轻笑,“这也是我最想不通的地方,如果人不是她杀的,她在为谁顶罪?为了什么顶罪?”   他抬手,将叶的头发捋到耳后,手上的小白花卡在她耳朵上。   莹白的花瓣透着夕阳的光线,映衬着她的脸庞,野花和她,一同镀上灿烂光芒。   忽然他倾身过来,搂她入怀。   叶大脑一阵空白,愣了两秒,伸手回抱他。   “有个计划,需要你参与。”他沉声道。   她与他肩抵着肩,他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安排,她全然不记得了。   只有滚烫的、混着泥草、露水味儿的气息,不住钻进脑海。   -   高冈在书店门口挂上暂停营业的招牌,合上门闩,回到院子里边。   小院中央,石榴树长高了许多,即便是有骄阳直照,在树下乘凉,也不会太热。   马奥运从厨房端来一盆切好的西瓜,放桌上,落座。其余几人早已严阵以待,一脸凝重地盯着鲜红的瓜瓤。   马奥运探了探身,小心翼翼戳着盆,往中间移动两公分:“愣着干嘛,吃。”   千里眼嘿嘿一笑,迅速抓起一爿西瓜,咬下去汁水喷溅,他咧嘴,一口大白牙在阳光下发亮。   高冈扫一眼在座各位:马奥运、千里眼、何稚秋。   马奥运,闲职人员,热爱生活,爱凑热闹,纵火案受害者一号。   千里眼,情报编外人员,温泉案遇害者兼纵火案受害者无血缘亲属,纵火案受害者二号。   何稚秋,暂时失业人员,戏楼案幸存者。   以及宙斯,失去了全部家当的纵火案受害者三号。   “我姐呢?”千里眼扔了瓜皮,又重新抓了一爿吃。   高冈瞥他一眼:“爬灵山去了。”   “你要说这个,我可就不困了啊。我有一哥们儿,在灵山开了家餐馆,好几年了吧,山上哪怕一点风吹草动,他都清楚。要是我姐真去了那边,我铁定第一个知道。”   高冈笑他:“那你这消息不灵通啊。”   千里眼正要反驳,却见高冈收起笑容,神色认真起来,表情有些严肃:“今天找各位坐在这里,是想告诉你们一些事。”   马奥运盯着不远处的花缸,一个念头渐渐浮现脑海,他抬头看高冈:“难道和叶有关?”   高冈表情微妙:“准确的说,和她父母有关。”   何稚秋手里拿着西瓜,汁水顺掌沿下流,并不急着吃。   对于叶遭遇的那些事,他只知道个大概,虽说好奇,但出于礼貌并未多问。现在一个正大光明吃瓜的机会摆在眼前,他自然打起十二分精神,凝神静听。   “八年前,叶国威和唐如兰两人,于温泉馆被人残忍杀害,凶手齐小莉当天落网,此为其一;齐小莉的儿子曾在重庆与叶多次接触,并为她提供当地一起凶杀案的具体信息,此为其二......千里眼,吃西瓜的声音小点。”   千里眼坐不住,浑身的不自在,也不敢回应高冈的目光。   “其间有第三方以匿名邮件的形式告诉叶,齐小莉只是个替罪羊,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而且,暂时无法明确齐小莉以及真凶的作案动机,此为其三。”   “这个第三方......是什么目的?”何稚秋问。   “他与凶手有仇,但具体是什么,不知道。”   “那么你现在告诉我们这些,是为什么?”马奥运沉思许久,说出自己的疑惑。   “问得好。”高冈站起来,双手撑着桌沿,身子微微前倾,盯着桌上的一处光斑。   “根据目前搜集到的情况,杀害叶国威、唐如兰的凶手极大可能就蹲在某个看不见的地方,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眼皮子底下。”   说得怪}人的。千里眼吐掉西瓜籽儿,手背在裤缝上擦了擦,将身上的鸡皮疙瘩抹下去。   “我们在明,对方在暗。他身后,有着比......”高冈顿了一下,“比地下组织更为深厚的力量。”   马奥运皱眉:“这么说来,叶很可能处于危险之中?”   “从概率上讲,是这样......千里眼!你干什么去?”高冈喝道。   千里眼被高冈吓得浑身一激灵,快要蹿出门的身子猛地缩回来,见高冈这样凶他,红着脖子回:“我去灵山找我姐去!”   高冈伸出两根指头,往对面点了点:“回来坐下,我话还没说完。”   “有什么事能比我姐的安危还重要?”   “你要是信我,就回来坐下。”高冈直视千里眼。   千里眼站台阶上,脚掌在台沿处来回碾动。   他看看大门,又看看高冈,咬了咬下嘴唇,动身回来坐住,身子背对高冈,默不作声。   高冈看他一眼,继续讲:“从概率上说是这样,但对于死人,按照你我的标准,发生危险的概率无限接近零,所以,是不可能事件。”   “死人?”马奥运瞪大了眼。   “只有死人,才不会有生命危险。”   -   千里眼瘫坐在地,愣愣看着小院里的警察,一波又一波的人,进来又出去。   他望向里面的书店,那里已被警方占据。除了他,高冈和马奥运、何稚秋站在门口,接受警方盘问。   他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像受惊的豹子窜了出去,一把抓住警察的笔记,两下撕成白花花的碎片,再狠狠摔到地上,怒骂道:“人都死了,你们还写个屁!”   “闫革!你冷静。”高冈低喝。   那个被撕了本子的警察正了正警帽,劝道:“没事。家里亲友突遭变故,一时难以接受,这我能理解。你们放心,警方已经出动所有资源,全力搜寻遇害人遗体,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说完,他捡起被撕碎的笔记,拍一拍灰,又起身看了看仿佛丢了魂的千里眼,叹一口气,出门去了。   胡同里的街坊邻居聚在门口,牛牛躲在他妈身后,呆呆地听大人们说话。   “你说好好的一姑娘,怎么就这么不小心,从山上摔下去了呢。”   “只是失踪吧,这不是尸体没找到么?”   “悖这还有假?听说是休息时候不小心踩空了,那么多人看着呢,错不了!” 第74章 中华尊105楼   何稚秋守在门口,探了探头,等到过来做调查的几个警员消失在胡同口,立刻关了门,回到院子里来。   “都走了。”   千里眼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翻身起来,抹一把脸,邀功似的来到高冈面前:“演得怎样?没露馅儿吧?”   高冈拍拍他肩膀:“挺好,很有天赋。后面的事,也要拜托你了。”   千里眼一拍胸脯:“我办事,您放心。我在灵山那哥们儿嘴巴可严,我姐在那的事,除了我们几个,不会有人知道。”   高冈微微一笑,进屋去了。   -   叶坐木窗前,凝望着灵山上的厚松。自她从灵山崖边“掉下”,已有三天。警局新上任的梁队长着人天天寻她,她心里总有些愧疚,只是碍于大局,不便出面。   身后,有人在敲她房门。   叶应了一声。   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年轻男人开门进来,手里端一个木盘,盘里除了午饭,旁边还摆着一堆纱布和酒精。   “今天警方来过,还是问同样的话。”小罗放下木盘,又问:“腰上的伤口恢复得怎样?”   叶道一声谢:“比前两天好一些了。”   她按着后腰,三天前她当着一同爬山的游客的面,从崖边落下去,当时的她腰上系着绳,在崖上人视线盲区吊了半小时。崖体硌着她腰,磨出几道不深不浅的口子,只出了点血,并无大碍。   小罗准备离开,叶叫住他:“我还要在这里住多久?”   “千里眼没讲,现在灵山这情况,出去也麻烦。”   叶点点头,什么话也没说。   -   老泉站在灵山崖边,手里夹着烟,一言不发。   沉重的脚步声在背后响起,汁水饱满的草叶子被踩碎,混着隔夜的露水,发出呱唧的声响。   “山里不许抽烟。”高冈缓缓说道。   “没点着。”老泉将烟拦腰掐断,随手丢到衣服口袋。   高冈走到他身旁站定:“为什么来这?”   老泉望着眼前连绵起伏的青山,山间有薄雾,越往远处,山色越是泛蓝。   “听说她死了,我来看看。”   “对她这么上心?”   老泉轻蔑一笑:“你在套我话。”   “你行踪鬼祟,又是齐小莉的儿子,你知道我会怀疑谁。”   老泉并不在乎:“警察先生,纠一个错,我不是齐小莉儿子。我应该是她的......养子。”   “是么?”高冈说,“那我也纠一个错,我不是警察先生。”   老泉的笑声像连串的气泡:“都一样。”   “按你这个逻辑,养子和亲儿子也都一样?”   “至少,在齐小莉这里,都一样。”   高冈转开脸,望向崖边的云雾,讲:“这么说,齐小莉还有别的孩子了?”   “警察先生,你又错了。”老泉摇一摇头,“从始至终,她都只有我一个儿子。血缘上的养子,感情上的亲儿子。”   高冈盯着他的眼睛:“你说服不了我。”   “我也没被你说服,”老泉淡淡地回,“咱俩扯平了。”   “那好,我重新问一个问题。齐小莉是杀害叶父母的凶手,你相信吗?”   老泉一直看着远处,一团云朵从山的这头飘到那头,他沉默着,高冈也并不催他。   半晌,他才开口:“以前信。”   高冈不作声。   “后来我收到了一封匿名邮件,上面说......”他顿在这里,过了一会儿,继续讲,“上面说――齐小莉不是凶手。”   “是什么时候的事?”   “你们来重庆以前。”   “所以你就离开重庆,回来北京调查?”   老泉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掉头沿小道往山下走。走出四五米,停下,背对着高冈说:“警察先生,我不想查出凶手。”   “我在齐小莉工作过的福利院待过,一方面她照顾我好几年,另一方面,找出真相是我职责所在。”   老泉转身看他:“既然这样,警察先生一定了解我母亲的性子。你要是还顾念着她的好,就听我一句劝,别往下查。查出真相,对你、对她、对叶,都没好处。以后你就会明白,只有让齐小莉成为凶手,才会有最好的结局。”   说完,他头也不回离开。   高冈背起手,遥遥望向坐落在对面山头的小馆,依稀看得见屋檐下红色招牌写着“小罗餐馆”的字样。   山风呼呼的吹,不知带起哪里的小野花,飘往天上。   一只手伸向天空,抓住飞入窗的野花。   叶低垂着头,轻轻嗅着花瓣,身前有只小玻璃瓶,她灌了水,把花插进瓶里。   阳光照耀下,浅白的花朵镀了半层金光,边缘变成透明。   小罗又在敲门,叶走过去,拧开门把。   门口不止小罗一人,他身后还跟了个陌生男子,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   “他们说我这边不安全,要带你去别的地方。”   叶看看小罗身后的男人,那人后退一步,让出道,做了个手势引她去外边。   “谁说的?”叶问。   “是高先生。”男人低低开口。   叶走到窗边,拿上外套,搭在臂弯。   出了门,对那男人点一点头:“走吧。”   -   汽车飞驰在灵山山间,云雾像一匹白色绸缎,飘在半山。太阳透过云层落下,笼罩在她身上,困意袭来,不知不觉间竟这样睡着了。   再醒来,入目皆白。她陷在沙发上,正前方坐着芦花白。   鬓边落下几绺发丝,挡住视线,叶试着动作,手腕被绑住,动弹不得。   她把头一偏,甩开头发,呸了一声:“刚才开车的那个,是你的人?”   芦花白眉头上挑,微撅着嘴,说:“不抬出高冈的名字,你当然不会跟我的人走。”他嘴角又牵开,笑得一脸灿烂,“叫你们跟我合作,你们不同意,想了个假死的歪招,凶手没引来,倒是白白给我做了嫁衣。”   “你要做什么?”   “做什么?”芦花白低低地笑,“你们不就想找出真凶么?他是我们大乌树的人,让警察介入,对我没有好处。”   “是你主动告诉我们的。”   “燕轻不愿意我这样,她不喜欢的事,我就不做。”   叶嗤笑。   “如今在警察那里,你已经是‘死人’了,现在的我不管对你做什么,都不会有人知道。”   “你忘了高冈。”   “他?他能证明你还活着吗?”   “小罗可以。”   芦花白哈哈大笑:“小罗也是我的人。”   叶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   “你放心,我现在好吃好喝地供着你,等人都来齐了,好戏,才刚刚开始。”   他大笑着离开,嘴里念着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唱词:   “我这里出帐外且散愁情/轻移步走向前荒郊站定/猛抬头见碧落月色清明......”   高冈抬头,天边靠西处有一轮橙红色落日,另一头,皎洁的圆月藏在湛蓝的天幕下面,若隐若现。   有电话打进来,他接起。   “猜猜我是谁?”   “不猜。”高冈作势要挂断电话。   芦花白急忙叫停:“好啦好啦,真受不了你。叶在我这儿,不来看一眼吗?”   高冈重新将手机放到耳边:“你在哪儿。 ”   “中华尊,105楼。”   -   刚建成的中华尊尚未开放,高冈站在封闭的大门口,握着手机给芦花白打电话。   电话没人接,打过去总显示占线。   他绕一圈,在大楼背后站定,这里一道小门,门上空出一截没装玻璃,刚好够一个人的位置。   他几步上前,借着惯性跳到门上,翻身进去。   进了中华尊,一股刺鼻的刚装修好的漆味冲来,高冈捂着鼻子,来到中央电梯处。   看着显示屏上发亮的按钮,他松一口气:有电,不用走楼梯。   电梯以极快的速度往上爬,眨眼之间,跳动的数字停留在105。   从电梯出来,高冈吃了一惊:四周满种热带植物,上达天花顶的巨木,藤条垂下,斑斓艳丽的不知名花朵夹杂其间。人造水雾如浓白牛奶缓缓流淌在树林之中,电梯门外只余一条潮湿小道供人行走。   他顺着曲折的小道一路走去,几经转圜,终于在路的尽头见到一间干栏式竹楼。   芦花白迎出来,满脸热情:“快快进屋。”   高冈无视他,撩开衣角,弯身进去。   叶低头坐在角落,浑身是汗。听到动静,眼睛启开一条缝,汗珠子挂睫毛上,眨一眨眼,汗水就滴到地上。   见高冈进来,没有想象中的激动,反倒满脸怒气:“搞什么搞啊!大热天不开空调?”   “回归大自然嘛。”芦花白跟在后面进来,“好了,现在人都到齐了。”   “就我们三个?”   “当然不是,”芦花白别有深意地看高冈一眼,冲外面喊,“都出来吧,我知道你们来了。” 第75章 爆炸   竹屋外,茂密丛林发出OO@@的声音,老泉出现在芦花白视野里,他下巴一抬,对着竹屋丢了个眼神:“你找我来,就是为她?”   芦花白伸出右手,小拇指微微翘起,深深嗅着森林的空气,神情迷醉:“你在乎她。”   “想太多,”老泉笑,“你说的,今天凶手会来。”   “别着急,这不还有个人没出来么?”芦花白走下台阶,沿着小道慢慢往前。   树冠抖动,惊起几只蝴蝶。   有人坐在半空的树干上,伸手拨开蝴蝶,她身上有股沁人的幽香,芦花白望着半空,呆愣在原地。   “你怎么来了?”   燕轻晃着纤细瘦白的脚踝,身子微向前倾,一头长发落下来,像树上的倒挂的树须,轻轻摇曳。   “老板让我来的,怕你伤她。”   芦花白怒气冲冲:“她比你还重要?!”   “你说得对,在老板眼里,她确实比我重要,”燕轻从树上跳下来,树不高,她人又轻盈,没发出半点动静,“毕竟,谁会和钱过不去呢?”   芦花白冷笑:“所以,他宁肯叫你来犯险,也不想让我找到凶手。”   “犯险?不见得吧?谁都知道你芦花白不会伤害燕轻。”   一道略带嘲讽的陌生的声音从树林深处传来,芦花白面色一喜,上前几步,将燕轻拉到身后:“很好,你终于来了,不出来打声招呼么?”   “没必要,我们这样说话就挺好。”   “你果然在乎叶,不仅要让老板阻止我,连本尊也亲自过来了。”   “我可没告诉老板,那是他自己的决定。”   芦花白给燕轻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回屋里去。   燕轻拉上老泉,进去竹屋来到叶身边。   毕竟是他们自己人的对峙,有外人在不方便。   里屋的情形与外面剑拔弩张的气氛截然不同,高冈正坐在叶身旁,抓一把大蒲叶子给她扇风。   桌上有水果、有饮料,没有半分被囚禁人的自觉。   见他们进来,高冈轻笑,眼神示意他们坐:“这里风景还不错,是吧?”   老泉拿起一只苹果,拉袖子随意擦一擦,咔嚓就吃。他用手指了指外面,问燕轻:“那人怎么回事?他跟叶又是什么关系?”   “或许,叶小姐身上也有什么秘密吧,”燕轻倒了杯茶喝,“和她父母一样的秘密。”   高冈看向叶,她微不可察地摇了摇头,对于燕轻说的这个“秘密”,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   “我倒是好奇,你,还有你,”燕轻看一眼叶,又看一眼老泉,“凶手就在外面,你们却像没事人一样,在这里吃吃喝喝。是真不着急,还是假装不着急?”   老泉啃完苹果,果核抛进门后的垃圾桶,满不在乎的样子:“急?急有什么用。这案子都过去八年了,不急这一时。”   叶一直没说话,低垂着脑袋,看不清面上神情。   -   芦花白步步往前,尽量放轻脚步声,目光在树林里逡巡:“你在害怕,你怕我对叶下手。”   “所以你是这么想的?然后绑架她,用来和我做交易?”   “我芦花白什么时候沦落到要用人做筹码了?你未免太瞧不起我。”   他一点点逼近,凶手的声音越来越大,似乎离他更近了。   “是么?我很好奇,里面那个姓高的,怎么没和你拼命?我看他态度,对你好像还不错。”   “想知道原因吗?”芦花白卖着关子,扒拉开脚边一丛植物,后面空荡无人,他起身继续往前,“其实这就是一个局,引你出现的局,你被我们骗了。”   “还不错,不愧是经营大乌树多年的人。”   “你知道我的手段的,从你今天踏上这里的那一刻起,你的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所有和你有关的一切,我都会查出来。”   “哦?你何必对我这么大恶意?是觉得老板现在重用我,你嫉妒了?”   芦花白冷笑一声:“嫉妒?可笑!”   他在一棵巨大樟树前面站定,直视前方:“出来吧,我在你前面。”   “这么快就找到我啦?”对方笑了起来,“不如进来看一眼,看看我的真面目。”   这是......   芦花白心中警铃大作,一步上前,扒拉开眼前的植被,待看到树后景象,宛如一盆冷水兜头泼下,心里拔凉。   树后无人,只有一只远程控制的传声器。   “这不是你真实声音。”芦花白说。   “我有那么傻,暴露出来让你们对号入座?”传声器发出嘶嘶电流的杂音。   芦花白气得直跺脚,怒火中烧。   “有件事我一定要说,”传声器还在说话,“叶身上没有秘密,也没有对我有用的东西,不管是你,还是老板,你们全都想错了。”   芦花白上前拿起传声器,死死攥着,骨节因用力而发白:“说这个干什么?”   那人哈哈一笑:“说这个是想告诉你,我确实对她很上心,但在必要的时候,她死了,对我的用处会更大。”   芦花白心一惊:“你做了什么?”   “与其隔空问我,你不如再仔细看看树的后面。”   芦花白凝神,低下身仔细辨认树后的动静,好像有秒针转动的声音......   滴......   滴滴......   滴滴滴......   芦花白蓦地回过神,对着传声器破口大骂:“你这个疯子!”   他少有如此不冷静的时候,大喝一声,转身疯了般往回跑,一面对着屋里的人嘶吼:“跑!炸弹!跑!!!”   高冈最先反应过来:“还有多少时间!?”   “三十秒!往屋后跑!后面有路!”芦花白吼到声音沙哑,却依旧扯着喉咙给众人指逃生通道。   进了竹屋,不顾燕轻的反对,将她背到背上,从屋后开了一道门,带着其余几人离开。   这种时候绝不能坐电梯,一旦爆炸,电梯受到炸弹冲击,万一从电梯井坠落,105层可不是随便说来玩的。   只能往楼层的其他地方跑,离定时.炸弹越远越好。   老泉跑在最前,他突然停下,转头看向身后。   “来不及了。”   这层楼,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只是他清楚,按照一枚炸弹的威力,炸掉这层楼绰绰有余。如果再严重一点,甚至还会引起上面几层楼的坍塌,到时候,可就不只爆炸的伤害了。   其他人也都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心照不宣地保持沉默,不像老泉,直截了当地说出来。   计时器的数字跳到最后,只剩十秒钟。   十、九、八......   叶听见燕轻疯一般喊着芦花白的名字,余光瞥见一道人影飞了出去。   六、五......   灼烫的热浪紧紧追着后背,随之而来的是一道巨大的力量,推着她往下。   四......   最后时刻,叶被人扑在地上。   三、二......   男人的热息从上方传来。她的右耳紧紧贴着他的胸膛,有力而有节奏的心跳声传入耳朵。   与她的呼吸节奏完全契合。   一。   巨大的冲击波从后方涌来,身躯下的地板剧烈震动。她的世界里,只剩下咚咚声音......而后,彻底失去知觉。   -   再醒来,是在医院。   头疼得厉害,她皱眉,手按在太阳穴上。   身旁趴着个人,抽搐一下,醒了过来。   千里眼正睡得迷迷瞪瞪,忽然见到叶坐在病床上看他,一个激灵,脑袋瞬间清明:“你醒了?太好了太好了,要吃点什么?苹果?还是梨?”   叶的大脑一片空白,一时想不起来发生了什么。过了会,才记起在中华尊里经历的一切。   她看向外面:“门口那是谁?”   千里眼扭头看了眼,回:“是警察,来问话的。”   梁爽带着人等候在病房外,听到动静,先是让医生进来,检查后没问题,这才夹着设备进去。   “叶小姐,针对这次的案件,我们有几个事想问你,不知道是否方便?”   叶略一点头。   梁爽在床尾拉了张凳子坐下:“如果过程中有不舒服的地方,可以随时叫停,身体健康最重要。”   叶继续点头。   “第一个问题,在灵山失足掉下悬崖是怎么回事?”   她迟疑几秒:“假的,做了一场戏。”   梁爽给旁边的同事使了个眼色,后者递给他录音笔,梁爽接到,放在床尾,对准叶:“什么目的。”   “引出杀我父母的凶手。”   “去中华尊呢?”   “也是为引出凶手。”   “这和灵山有什么关系?”   “局中局,让凶手放松警惕。第一次不上当,第二次就心存侥幸。”   “那好,所以你觉得八年前的凶杀案,齐小莉不是凶手?”   “不是。”她语气没有停顿,流畅地说下去。   夏蓬程说不是,高冈说不是,芦花白也说不是。重要的是,她自己也觉得不是。   那天的半下午,她看见齐小莉的眼睛,没有仇恨,没有愤怒,眼眶有些湿润,甚至还带有一种慈祥与鼓励。   见她目光慈祥,鼓励她跑,跑得越远越好。   叶跑时,仿佛听见身后有人说话,有她父母的声音,也有齐小莉的声音。   他们都在对她说:   “孩子快跑。”   “不要回头。”   -   所以在收到那些匿名信后,她才会孤身前往重庆,所以,她才会同意与高冈合作。   她时常想,如果凶手不是齐小莉,会是谁?   可更多的时候,她更希望齐小莉就是凶手。   只有这样,她才会觉得齐小莉死有余辜,只有这样,她才不会感到愧疚,对可能无辜的齐小莉感到愧疚,对她那含冤而死却没能找到真凶的父母感到愧疚。   -   “高冈是你什么人?”梁爽继续问。   “朋友。”   “普通朋友还是......”   “问这个干什么?”叶没回他。   梁爽笑了笑:“没什么,如果不是普通朋友,以你现在这个态度,着实冷血了些。”   一位年轻警员快步进来,低声对梁爽说:“梁队,另一个当事人醒了。”   梁爽点头,看一眼叶,带上录音笔,起身离开。   他眼神有些奇怪,像有秘密瞒着她。   叶心生不安,拍一下千里眼手背,问他:“高冈呢?”   千里眼目光飘忽,支吾着不敢看她。 第76章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叶掀开被子要下床,千里眼挡在她前面:“姐,你去哪儿?”   “你不说,我自己去找他。”   “姐!”千里眼急了,抓着她胳膊不放,“找不到的,你找不到的。”   叶抬眼看他,她的眼神会说话,千里眼不敢也无法对着这样一双眼睛说谎。   “那座大厦很牢固,只有你们所在的那一层内部被炸,其余的楼层,都没有受损。警方赶到的时候,那个地方,包括你一共四人。两个还活着,两个......已经没有了生命特征。”   叶看着千里眼,用眼睛复述千里眼的口型。   两个还活着,一个是她,还有一个,是梁爽刚才说的隔壁病房的病人。   她不顾千里眼反对,找到一只拖鞋,单靠一只脚蹦跳着要去隔壁。   房门紧闭,有一扇玻璃。叶把头凑过去。   透过玻璃,看到床边站着的梁爽,他正问着话,面前的病床上坐着一个人,叶往右边跳了一步,终于看清床上人的模样。   蓝白条纹的病服袖子上挽,下巴处微有胡茬。后脑勺缠绷带,表情戏谑,不耐烦地回答着梁爽的问话。   她的一颗心,如坠冰窖。   那是老泉。   活着的只有她和老泉。   -   她捏紧拳头,记得千里眼说只有四个人,这就是说,现场有个人失踪了。那这个失踪的人,会不会就是高冈?   叶又急着单立一只脚回去,进病房就问他:“另外两个失去生命特征的是谁?你告诉我。”   “我......”   她打断千里眼:“就说性别,性别也可以,是男的女的?”   “男的,两个都是男的。”   叶眼中失了光,腿一软,原地踉跄。   “姐!”千里眼惊呼一声,冲上来牵扶,“怎么样了?要不要叫医生?”   叶强迫自己扯出一个笑:“千里眼,我脚没力气,你帮我扶到床上去。”   他连声答应。   坐回病床,叶把被子拉过头顶,受不住空气,又将被子折下来,翻个身,望着窗外的瓦灰楼房不说话。   “吃苹果么?”   “不吃。”叶答。   “喝粥么?”   “不喝。”   “饿么?”   “饿。”不知道自己在这病房待了多久,感觉好多天没吃东西了,肚子饿得不行。   “那要吃点什么吗?”   “不要。”   千里眼捏着拳头:“不吃东西,饿死了怎么办!”   “死了就死了吧,反正我命大,说不准临到了阎王殿,他见我不讨人喜欢,又放我回来。”叶淡淡道。   “那他拼了命护住你,就白死了吗?”   叶背对着千里眼,像尊雕像,一动也不动。   千里眼抱起保温桶,取出勺子,慢慢搅拌着桶里的白粥。勺子与桶壁碰撞,发出金属相撞摩擦的声音。   他看向外面的天空,慢慢数着飘过去多少白云。数到第六下的时候,叶从床上坐起,伸手够到他手里的保温桶,捞过去,一口口吃着尚有余温的白粥。   “千里眼。”她叫他。   “啊?”   “收拾一下,我要出院。”   -   时隔八年,叶再一次踏入太平间。   带她去的人,并不简单。   因出事的中华尊并非寻常之地,一共108层,从105层往上,因为建太高,直接能望到故宫西边的海,顶上这三层楼才只修到一半,便被政府接管。   听说这回的爆炸发生以后,上头震怒,给张局施压,由他全权负责。   所以叶作为唯二的幸存者,听到她说想去太平间看一眼,张局竟亲自上马,全程陪同。   两具尸体,当先一个停在靠近门口的地方,停放用的铁皮反射着黑色寒光。张局戴上手套,掀起白布。   白布下的尸体破碎不堪,由法医收集到躯干拼合一起,半个肩膀画满纹身,纹身之下透出古铜色皮肤,可现在,早没了生机。   “找到他时,整个身体碎成了好几瓣,位置距爆炸点最近,死状也最惨烈。”   “里面那个是高冈吗?”叶开口。   张局点头:“要看么?”   “看一眼吧。”   越往里,温度越冷。门口尚还有照进来的一线阳光,可他停靠的位置,趋于黑暗,就连灯光也难完全笼罩。   叶看着白布下的他,眼神平静如水。   是他没错,头发、身形、手臂都是他,上面的青筋也是属于他的形状。   “他当时把你护在身下,所有冲击由他一个人扛......”   “我看完了。”叶出声打断。   “好,”张局并不生气,“那就走吧。”   从昏暗的太平间出门去,刺目的阳光晃得她睁不开眼。门口站着金丝儿和胖大海,见她出来,表情平淡,脸上瞧不出一丝悲伤。   胖大海情绪崩溃,冲她破口大骂:“你他妈没良心!他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你他妈要还有心,不至于一滴眼泪也没有!一点也没有!”   张局眼神示意金丝儿,他推了推眼镜,沉默着站在一边,这是他第一次违背上级的命令。   千里眼从车上冲下来,挡在叶面前,怒道:“干什么你!干什么你!”   叶擦了擦脸上的口水,不发一言。   “走吧。”张局推开胖大海,将叶送上警车,护她回家。   -   回到浮梁胡同,刚下车,一道小小的人影扑上来,紧紧抱住她,一张小脸哭成了花猫:“姐姐!你终于回来了!”   牛牛妈追在后面,怪不好意思地拉开牛牛,骂他:“瞧你!让姐姐看笑话。”   她把一锅刚熬好的鸡汤塞到叶手里:“你这姑娘,让我们这些邻居好一阵担心,幸好没出差错呢,能活着啊就是好事。”   牛牛妈刚说完话,潘奶奶抱了一袋家门口结的枣,笑吟吟地递过去,见她手上空不出来,便探头看向千里眼,努了努嘴,要他过来接着。   “潘奶奶这不能收。”千里眼看懂叶的眼神,连连拒绝。   潘奶奶指着叶说:“你啊,年年照顾我生意,买我酸梅汁给书店客人喝,你以为你潘奶奶不知道哇?”她将鲜枣硬塞给千里眼,拄着拐杖就走。   叶和千里眼一路走,一路被邻居塞小吃食,等到了家门口,两个人已是两手不得空,挂满了东西。   -   小院里,马奥运在石榴树下搭了个土台子烧菜,宙斯巴望着锅里的肉,他铲起一坨,扔到空中。   宙斯跳起来一口叼住,屁颠颠跑回狗窝。   何稚秋在小院对照着本子练习唱词,屋顶探进来的槐树罩在头上,替他挡了刺眼的阳光。   “都在呢?”叶说着话,放下手头的东西,迈步进屋。   马奥运手一顿,看了眼何稚秋。他合上书,眼神示意马奥运:“菜糊了。”   “管他的,又不是真炒。”   马奥运灭掉火,扔了锅铲,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跑到千里眼面前问话:“她这是什么反应?”   “不知道。”千里眼看着她的背影,一脸担忧。   叶扫一圈屋内的摆设,他的东西都还在。   沙发床上还有他睡过的薄毯,没来得及收拾。   桌上有只笔记本,他用的。以前她看到过,高冈不让她翻。   里面记录的都是一些办案线索,用来理清思路。除了他,没人能看懂。   叶一页页往后翻,其中有一页,画着一棵巨树,树干上画了条独木舟,舟上载满粉色的花瓣。   再往后......余光里忽然闪过一个熟悉的名字,她又翻回来,目光定定看着那个名字――杨教授。   这名字被用力搓过,墨迹已经淡了,纸张也薄。   -   “她真是这反应?”马奥运不敢相信,“不激动、不伤心、不难过?我们是该笑笑、该哭哭,你们倒是好,笑不是高兴,哭不是难受。我的老天,中国人可真够奇怪。”   千里眼没有说话,视野中出现叶的身影,收拾完东西正从屋里出来。他迎上去:“姐,去哪儿?”   “我去一趟A大,晚些回。你们要是饿了就先吃。”叶出门骑上摩托,绝尘而去。   高冈在笔记本里写了一句话,在杨教授名字旁边,写着:危险,重点保护对象。   他不会无缘无故写这个,所以杨教授查的那件事,一定不简单。   她加大油门,很快赶到A大。   进校门一个扫尾,她差点被摔下来,连忙支撑着腿,顺势甩掉摩托,奔去杨教授办公室。推开门的瞬间,心跳如擂鼓。   杨教授正倒水,听到门口的动静,转身看过来,神情迷惑。   “老师!”叶喘着气站门口,满不自在。   教授笑着喝一口水,问她:“怎么了?这么着急?”   “没、没事。”   杨教授回到自己办公桌,抬头看着她:“来得正好,高警官还在你那吗?上回我提到的事,有一些眉目,得空你让他过来一趟。”   叶语塞,本该告诉教授的话,一时堵在喉咙,怎么也说不出来。   见她沉默,杨教授疑惑:“怎么不说话?”   她回过神:“好,我回去告诉他。”   和杨教授道了别,她赶紧退出办公室,带上门,靠在走廊墙边发愣。   对面墙上挂着金属边框的标语装饰,边框反光,映出她发红的眼眶。她说不出来,他的死讯,她说不出。   她摸摸额头,又摸摸脸,努力瞪大眼睛,眨一眨,深呼吸一口气,转身准备离开。   走出几步,停在走廊中央。   身后,一声轻响传来,像是玻璃杯掉到地上的声音。   虽说看到杨教授平安无事,但她一颗心却仿佛越跳越快,丝毫没有放松的迹象。脑海中一直有声音在告诉她:没那么简单,不要掉以轻心,回去,快回去,再回去看一眼......   叶掉头回去,用身体狠狠撞开门,一道水渍淌到门边,玻璃碎了一地。   杨教授倒在地上,嘴唇发乌,不住颤动。   他尚有意识,颤颤巍巍抬起手,指了指地上的水渍。   叶立马上前,抓着杨教授的手,泪水不停涌出来:“是谁!谁给你下的毒?”   “不、不重要,你去找......”他艰难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挣脱开叶的手,指向她的手腕。   叶看下去,目光落在手腕的那块旧表上。   杨教授望着叶,双目开始充血:“找到他......”   她的眼泪像断线珍珠,噼里啪啦打在手上:“老师,你别走。”   他不理会叶的话,伸手握住她的手表,死死攥紧:“保护他。”   她泣不成声。   -   那天回去,叶做了一个梦。   梦到大学的第一年,那时的寒假她会出去找实习,到除夕夜主动要求留下值班。   外面是万家灯火,而公司彻夜通明,她用电脑放着春晚,同舅舅通电话共祝新年。   可后来啊,杨教授对她说去他家吧,家里准备了年夜饭,师娘多煮了一碗,多个人,多双筷子。   零点一到,电视里的主持人笑着喊着新年快乐,窗外是绚烂烟花。   老师说,以后每年的除夕,他家的年夜饭永远有她一个位置。   她只能不住说着谢谢,语言匮乏,说不出别的漂亮话。   毕业的那天,老师拍着她的肩膀:“我相信人与人之间是有缘分的。可是孩子,我只能陪你走到这儿了,以后的路,要你一个人走。只是你记得,除夕夜的时候,师娘依旧会为你多煮一碗饭。”   她哭着追过去,可老师的身影愈走愈远,只剩下虚无缥缈的一道影。   有人蹲在她面前,轻轻摸着她的脸:“怎么哭了呢?”   她哭得更厉害,扑到来人怀里,发狠捶他胸膛:“你去哪儿了啊?我不信你死了!”   “叶。”他捏住她的双手,叫她名字。   她努力睁开眼,刺眼的白光笼罩着高冈,看不清他模样。   “人的相遇好像一段旅程,可以并肩走一程,但每个人的目的地不同,不能走一辈子。所以天亮以后,我们仍会回到原先的轨道,该读书读书,该挣钱挣钱,该成家成家,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   “我已经毕业了。”她低着头说。   “那就挣钱。”   “我有三套房。”   言下之意,钱够。   “那就......成家吧。”梦里的他突然笑。   “和谁呢?”她抬起头看他。   “和一个爱你的男人,最好你也爱他。”   她没说话,死死抓着他的手。   “他会把你捧在心上,叫你早起吃饭,晚上遛弯,会每天送你一束花。”   他站起身,一根根掰开她手指。   “会与你相扶到老,会在家做了饭给你打电话,叫你不要站在太阳底下......”   面对着她,一步步后退。   “因为那样会很晒。”   身后,是一片浓白的雾,像在一点点吞噬他的身体。   “叶,天下无不散筵席。杨教授说得对,人生路上,我也只能陪你到这儿,后面的路,你要一个人走。”   她跌坐在地,就连哭泣也没了力气。   【卷三完】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进入最后一卷 第77章 昆明   “姐!姐!”   千里眼用力敲打窗户。   叶从梦中惊醒,发觉自己跌在床边,浑身发疼。   她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外面千里眼还在敲窗,看了眼时间,快傍晚了,她竟睡了这么久,难怪千里眼急。   从地上爬起来,穿好衣服,将那块旧手表小心揣在兜里,洗漱完毕出门离开。   千里眼从小院追出来,想拦着她不让走。   “我去大柳树市场,有重要事。”她戴上头盔,脚踩油门,飞驰而去。   到了那边,她径直往上回岁方宴摆摊的地方走。   岁方宴还是上回的打扮,身边多了一张折叠椅,正坐上面跷着脚等生意找上门来。   叶到她面前站定,岁方宴看也不看她,低着头,抓一把头发剪分叉。   “东西都摆这儿了,想要什么自己看,不讲价,穷鬼别来。”   “我不买东西。”   岁方宴吹了吹发尖,手往旁边一指:“走人。”   叶没动,反而蹲下身,取出手表,递到她面前:“你这个东西从哪儿收来的?”   岁方宴动作一顿,终于抬眼看她,半晌,扯出一个笑:“是你啊。”   她拍拍屁股站起来,接过那块表,打开手电对准了照,皱着眉,又摇一摇头:“从谁手上收的,不记得了,但我对它有点儿印象......让我想想,应该是在南方吧,昆明?大理?好像是昆明。”   叶直起身,拿回手表,放手上仔细端详。   “是昆明,”岁方宴肯定道,“昆明翠湖。”   她终于回想起这只手表的来历,说:“它原先的主人挺年轻,那个时候我天天在翠湖公园门口摆路边摊,他跑来问我要不要收,我看成色不错,价格也还行,就买下了。”   “这手表看起来年头不小,你确定是他自己的?”   “您要怀疑这玩意儿来历不明,那大可不必。”岁方宴一直在观察叶的表情,她笑了笑,说:“不怕告诉你,这表我买来才五块。人家就是不想要了,随手处理的。”   叶敏锐地捕捉到关键:敢情就一五块钱的东西,喊成五十块坑她呢?   岁方宴重又坐回去,继续修理分叉头发,极不要脸地对叶说:“打听消息的钱不用给了,从你那五十里扣,当是照顾老客户。”   叶没来得及说话,身后有人在挤。因为人多,占着过道的地儿,要从后面经过,她就得往前倾着身子,不然免不了被人撞。   她回头望了一眼,僵在原地。   那个有些熟悉的背影,在人潮拥挤中消失不见。   岁方宴在叫她,叶回过神,留下一句抱歉,收好手表匆匆离开。   她追着刚才那人的身影,努力穿过人群,她看不见他,有些急,加快了步伐。   双手在推搡身前的人,被骂了几句,她也没理。很快走出大柳树,那人的身影再次出现,拄着拐,腿脚不大好。   她悄悄跟上。   那人穿过马路,往前走数十米,有一个岔路口,往下一道水泥斜坡,他就从这里拐过去。   继续往前,一个臭烘烘散发腐败味儿的垃圾库出现在眼前,从这儿绕开,两边是一连串紧闭的卷帘门。   中间一扇卷帘,留了道一人宽小门。   他警惕地往左右两边看一眼,而后迈步进去。   叶蹑脚靠近门边,探头看了看,门后漆黑一团,稍远处,橘黄的光微微发亮。   她犹豫几秒,深吸一口气,闪身入内。   摸黑走在里面,她小心着脚下,一点一点探过去。   黑暗中响起丁丁当当的声音,隔一段时间响几下。   她摸清了规律,每当声音响起,就往前走,刚好掩住她的步伐。   远处光亮的范围越来越大,渐渐的,她看到前方不远处一个男人正背对着她,手里拿着工具,似乎在敲打着什么。   脚边有金属在发亮,是一根细伶伶的拐杖。   她又往前走几步,脚下的触感略有奇怪,黏黏糊糊。   她抬头一看,突然被眼前的景象吓到――男人面前横着一具尸体,因视线遮挡辨不清男女,但能看到衣衫不整。他手里拿一把刀子,在死者胸口埋头做事,脚下黏糊糊的触感便是从那胸口流淌出来的鲜血。   只奇怪的是,他用匕首在死者胸口比划,发出的却是丁丁当当的声音,如同金属相撞。   她禁不住往前更近一步――“噗唧”,是她踩进液体发出的声音。   糟糕!   男人听到动静,扭头看过来。   -   是张熟悉的脸,叶身子晃了晃,脸色发白,一股恶心涌上心头。   “你竟还活着。”   拐爷拿好拐杖站起身,转身面向叶,双腿分立,与肩同宽。   两只手同握金属制拐杖,抵在身前。   “很惊讶吗?”他张开双臂,拐杖被挥到半空。   “高冈知道么?”   拐爷微微笑着:“这四年他一直与我联系,你觉得他知道不知道?”   “所以,夏警官,”叶闭上眼,半晌后睁开,“四年前的雇主是你,死者是你,就连‘杀掉’你自己的,还是你。”   面前的这个男人,早与八年前不同。腿脚不再灵活,身形早已走样,脸上皮肤坑洼不平,就连裸露在外的身体,也布满了纹身。   拐爷仍旧笑着看她。   “我只是没想到,你会变成现在这样。”叶盯着他小臂,靠近肘部,有一个小小的大乌树标记。   他抬起手,自嘲般地笑着:“你是指这个?或者......是这个?”他转过身,指了指地上的尸体。   “都是。”   拐爷弯腰从工具箱里取出一把斧子,将地上尸体的左手齐齐砍下。   他递到叶眼前:“再仔细看一看。”   那只手掌没有掌纹、没有血管,被砍处没有鲜血和组织,触感微凉,凑近了有一股胶味儿。   “这是假的,”拐爷调大吊灯亮度,指了指地上的鲜血,“这个,也是假的。”   叶怔住:“所以你是在卧底?”   “这还不明显么?”拐爷眉尾一挑,笑出声来。   “芦花白已经死了。”   “他是死了,可我的任务还没完。”   叶不知道他的任务是什么,想来问他也不会说,索性不管。   “我在这里的事,你别往外说,除了高冈......”拐爷在这里顿了一下,“别的人都不知道。”   她找了个地儿坐下,看着地上的红色血包,眼前一阵发晕,问:“这假尸体干嘛用的。”   “给雇我杀人的客户看的。做好了,拍张照,只要他们看不出真假,就算我任务完成了。”   “我明白了。”她一时不知该如何与他聊话,起身只想要走。   拐爷安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她离去的背影,不发一语。   “你就没什么要问我的吗?”她忽然停下,背对他开口。   “问什么?问高冈?”拐爷猜到她想说的内容,“那是他的选择,我尊重他。”   叶肩膀微微颤抖:“他......是真的不在了?”   “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他说的话像是没有温度,字字如刀,插在她心上。   -   出了卷帘门,地上一块石头绊住她,脚下打滑,摔了一跤。   她揉着后腰,疼得嘶声。   手掌之下有异物凸起,她手忙脚乱把那东西摸出来,旧表盘的蓝色宝石在路灯底下折射出绚烂的光。   她给千里眼打电话:“在胡同吗?”   边说边从地上爬起来,捂着鼻子快步从垃圾库旁经过:“吃饭?都说不用等了。”   上了水泥坡地,伸手招了辆出租车,坐上后座,冲师傅说:“去机场。”   “我去一趟昆明......对,今晚就走。”   老泉远远站在路边,头上还缠着绷带,望着叶那辆出租越开越远。半晌,他摸出手机,屏幕上是航空订单的页面。   从北京出发,目的地是――昆明。   -   飞机抵达昆明的时候,正巧赶上日出。   叶找了家酒店临时住下。   走廊外对着阳台,倒挂满橙黄色波斯菊,酒店老板打算制成干花,再用来点缀客人卧室。   岁方宴只说手表是在云南遇到的一个年轻男人那里收来,可除此之外,什么信息也没给到。   学术造假那个事,杨教授一定查到了什么,所以对方才会灭口。这事里面,杨教授临死之前说的那个“他”是关键,这个人会是谁?   是凶手下一个动手对象吗?   叶站在阳台,任风拂起她头发,遥望这座春城。这么美的地方,那个人到底在哪个角落?   一双眼睛盯着阳台上的她。   男人黑衣黑裤,帽檐压得极低。大上午的太阳火辣辣炙烤着米线摊,他整张脸藏在阴影里,只下巴上挂的一滴汗水显出隐隐约约的亮光。   “先生?”米线摊服务员在叫他。   男人回神。   “您的过桥米线好了。”   他取出一双筷子,点头道谢。   再抬头,阳台上早已没了她的身影。   -   叶从酒店离开,出了门,打算往翠湖去。   翠湖离酒店一公里不到,估摸着走路只要十分钟,她于是换上一双平底的运动鞋。   刚在楼下买的,鞋底太新,到路口下楼梯时,脚底打滑,一不留神栽了下去。   屁股下面压着右脚,生疼。   脑袋一瞬间全蒙了,耳旁有嗡嗡声。   她回头,警惕地扫了一转,没见到有人,才放心下来。   还好没人看见。   只是心头有气,非得发泄一下才好。   这么想着,她扭头冲台阶狠狠踢了一脚。   “疼......”她抱住脚尖,在原地打转。   刚才摔的那一跤,竟把脚给崴了。   稍缓了缓,等到锥心的疼逐渐消散,她才拖着受伤的腿骂骂咧咧,循着导航规划的路线离开。   身后,阳光照不到的阴影处,一抹黑色身影迈出来,双眼紧盯着前方路上的叶,默不作声。   因着想给台阶一个下马威,结果反被台阶欺负崴了脚踝、肿了脚趾,叶去翠湖用了整二十分钟。   公园门口有老太太在跳广场舞,叶走得累了,蹲下身欣赏了一会。   “真优雅,”她连连啧声,“连广场舞都跳得跟孔雀似的。”   老太太们身姿优美,脚踝纤细,叶看得入神。   再一低头,看到自己肿得老鼻子大的脚脖子,顿觉无趣。   起身要走,因蹲得久了,再起来,眼前一阵发黑。   没看清脚下的路,打了个磕绊,身体控制不住往前倒。   完了完了,前面就是跳舞的老太太,万一不小心撞上一个,可就是她的大罪过了。   模糊中隐约看到前方的老太太神情慌乱,手脚麻利地提着裙摆四散离开。叶绝望地闭紧双眼:好家伙,跑真快!   这尼玛是叫她用脸硬怼水泥地呢?   千钧一发之际,身后有个好心人拽了她一把,将她拉回来。   待站稳,叶转头想道谢,却只看到身后来来往往的路人,不见好心人身影。   果然是学雷锋树新风,做好事不留名哇!   作者有话要说:  聪明的朋友已经看出来,岁方宴是另一个故事的女主   那么,文案就来了   《地球盛典》(文名暂定)   【一】   七月的平常夜晚,岁方宴照旧在东五环鬼市摆地摊。几个小时之后,她的名字将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二】   中国是一个巨大的文明墓地,墓地里有一所为文物建造的大学   全世界的文物都知道,新任大学校长是一个......文物贩子。   还特么卖的是赝品!   【三】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而鸣。”   岁方宴拔出青铜刀:“谁在装逼?”   “是西安钟楼。”   “叫他退学。”   这是一场举世瞩目的地球盛典。   属于文物的盛典。 第78章 顺风耳   叶进到翠湖公园,先是上了一座石桥,桥上看得见大半个翠湖风光。   每年冬春季节,这里会有从西伯利亚飞来过冬的红嘴海鸥,市民游客们争先买粮喂鸟,个个喂得滚圆滚圆,肥不溜秋。   她看向桥尾的堤岸。   岁方宴告诉她,下桥直走十米,再拐个弯,就是她当年摆摊的位置。   往前见到的第一个长椅,是那个年轻男人坐的地方。   之所以要亲自过来看一眼,是因为岁方宴说,当年的这个男人天天都来,每次就坐在固定的长椅上,左手拿一块表,不住地摩挲。   也不和人说话,就单单自己坐着,像是在思考什么大事。   叶找到那里,因位置偏僻,久无人坐,湖边的芦苇草早已覆上去,盖住了椅背。   她蹲下身,扯掉椅背上芦苇――椅子是铁皮做的,上面生满红色铁锈。轻轻一碰,就簌簌落灰。   简单清理了椅面,她坐上去,单捏着左手拳头,想象自己是当年那个男人。   他在想什么?是犹豫,或是纠结?   还是在思考,是否要卖掉手表?   叶左手摩挲着手表,心里总觉不大对劲。   她眉头拧起,难不成,这人是个左撇子?   闭上眼,任由直觉牵引着自己动作。右手心空落落的,想要抓着点什么,手指微动,贴着椅边开始抚摸。   她的动作倏地顿住――如果,那人不是左撇子呢?   把眼一睁,她迅速起身,撑着长椅弯腰来看。   刚才摸过的地方,有几道轻微的划痕,细细体会,似乎是有笔画的内容。   长发落下,挡在脸上,掩住了她的视线。她撩起额前头发,俯身上瞧,隐约有个名字,果然有端倪!   她暗自庆幸,待定睛看清上面刻的名字,脑袋里嗡了一声,仿佛一道惊雷,震得她头皮发麻――   她怎么也没想到,竟会在这里见到她舅舅唐铭之的名字。   这三个字刻得歪歪扭扭,但却清晰。   后面似乎还跟着一个名字,只可惜被人画了方格,完完整整地涂黑了去。   难道说,杨教授要她保护的人,是她舅舅?   不对啊,叶暗叫不好。   唐铭之搞的研究是国家机密,她虽不懂,但也知道其中的利害。   若真如她猜测的一般,那么杨教授从学术造假一事中查到的线索,或许就同唐铭之所在的领域相关。   这就是说,动手的人真正目的不在搞乱学术圈,而是借由混乱,探查学术机密!   烈日当空,她竟打了个寒噤。   仿佛陷入一个巨大的涡旋,可这条路上只她一人,她无法后退,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   叶给舅舅打了个电话,如她所料,通话显示对方占线,冰冷机械的女声中英文交替循环。   她挂了电话,望着对面泛着金光的翠湖出神。   自舅舅在国外的学业结束以后,她便再不曾与他通过电话。   仿佛一夜之间人间蒸发,无法联系、无法相聚,如果不是每年一封唐铭之亲手书写的信从某个神秘的地方寄来,告知她近况,让她知道舅舅还活着,而且过得还不错,她一定以为他就像她父母那样,悄无声息地离她而去了。   离开翠湖前,她给长椅拍照片留了档。走出公园,头顶的太阳火辣辣炙烤着行人,叶晒得喉咙发干,迫切想要买水喝。   正巧路边一个卖水果的摊子,个个饱满,整得水灵灵的。   她问老板挑了几个,借了果摊自带的水洗净,抬手就往嘴里送。   还没碰到皮儿,身后忽的被人撞了一下,手上脱力,水果啪一下掉在地上。   果汁四溅,表皮沾满灰尘。   回头看去,身后行人熙攘,也不知哪一个才是“罪魁祸首”。   经这么一遭,她叹一口气,无心再吃东西,转头叫了辆出租车,让师傅送自己回酒店。   地上的果子还在骨碌碌地转,恰落进公园门口的花坛,面上全是灰褐色的泥。   有人弯腰捡起来,在一旁挖了个坑,将这脏掉的水果埋进去。   水果摊主拧开水龙,仔仔细细洗过手,看一眼刚才埋水果的土坑。   有蚂蚁爬过地上砸出果汁的位置,排着队互相碰着触角,不过一会,却在成泥的果肉前面剧烈挣扎,仿佛一部黑白默片,激烈过后,最终归于寂静。   -   回到酒店,叶简单冲了个热水澡。   全程把脚抬高,尽量不让热水碰崴到的地方。洗完后,打开手机,准备翻出在翠湖拍的照片查看,门外忽然响起一阵敲门声。   她单脚跳到门后,打开门,愣在原地。   阿蕃抄手靠在门边,见她出现,冲她笑了笑。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叶看着阿蕃,说话有些结巴。   阿蕃摸出一张邀请函双手递过去:“叶小姐只知北京有个大乌树,却不知,这云南才是我们真正的地盘。”   邀请函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封面全红,泛着一层金光。打开来,里面只一张信笺,正中央两个烫金小字,写着“大理”。   她不解,看向阿蕃。   “是婚礼,你或许会很有兴趣。”阿蕃解释。   叶一惊:“这是......Dr.A的婚礼?”   “是。我与燕轻小姐费了好大力气才搞来的,叶小姐可得珍惜。”   “燕轻?”叶猛的抬头,“她没事?”   她似乎提到了不该提的话题,阿蕃瞬间沉默,半晌才道:“最后时刻,芦先生将燕轻小姐抛出去了,她只腰部受了点轻伤,别的没有大事。”   他不愿继续这个话题,把婚礼的消息传达给叶后,转身就要离开。   临走留下一句:“我们为您安排了一个新身份,叶小姐一定要来,这是与他交手的唯一机会。”   关上门,叶拿着邀请函走到阳台上。   阳光正盛,鲜花开得烂漫。她坐在花簇丛中,将那红色信笺翻来覆去查看。   “要去大理?”一道声音从隔壁阳台传来,惊得叶跳起来。   掀开白色纱帘,探头看去――老泉撑在阳台栏杆上,扭头冲她笑。   叶看了看房间门,又看看老泉,问:“你怎么在这?”   老泉抬起下巴,眼神示意着她手里的邀请函:“那玩意儿我也收到了。”他转身将双肘靠着栏杆,伸展筋骨。   “怎么样,什么时候走?咱俩搭伙一起?”   叶犹豫,唐铭之的事一直盘桓在她心头,搁不下。   老泉瞧出她的挣扎,讲道:“你可想清楚,过了这村没这店了啊。要去,明早八点楼下见,我最多等你半小时。”   -   第二天一早,才只七点多,叶早早收拾好去楼下办理退房。   来昆明是临时起意,并未收拾行李,她跑了整整一条街,终于找到一家清早开张的服装店。到里面买了几件,又问老板买了一只结实大容量的包,将衣服一股脑塞进去,再背回酒店。   到那边时,刚好八点。   老泉蹲在路边吃早饭,见到叶,空出一只手,指指停在路旁的白色轿车:“坐那里。”   车没锁,叶打开后排车门,将衣服扔进去。掸一掸灰,闭上车门,坐到副驾驶座位上去。   老泉三下五下吃完早饭,问路边的早餐摊摊主借水洗干净手,弯腰坐进驾驶位。拉上安全带,脚踩油门,沿着导航上的大理方向疾驰而去。   叶翻出阿蕃给的邀请函,抱怨道:“除了大理俩字,这上面什么也没有。”   “有的。”老泉观察着前方路况,打断她的话。   她看向老泉:“哪里?”   “翻到背面,最下面,你仔细看看。”   叶照做,把眼睛凑近了瞧,手指在函纸上细细抚摸。终于在右下角的位置,摸到一处凸起。她举起来,对准阳光细看――那里有一行蚂蚁样的阴刻小字,与信笺同色,写着一串地址。   她打开手机地图,输入地址――在靠近洱海的地方,距古城极近。   如果不是老泉提醒,她会以为是信笺纸上的自然纹路,全然不会注意到这里。   “就一晚上,你观察这么仔细?”   “谁告诉你是一晚上了?”老泉说,“我在北京收到的邀请函,比你早。也就你,享受这种亲自送上门的待遇。”   “像我们这样的宾客,应该挺少的吧。”叶嘲了一声。   “那是一定,燕轻这个人,挺有能耐。”老泉称赞一句,“这次的婚礼应该不少人来,多我们两个,倒也不容易引人怀疑。”   他在前方路口转了个弯,直接上到高速。   睡意袭来,叶看一眼路标上与大理的距离,心里默算了下时间,忍不住靠在座椅上悄悄睡去。   对老泉,她竟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安心。   -   昏沉沉不知睡了多久,等到醒来,已进入大理市区,车子正往洱海边上开。   瞧见她醒过来,老泉开始与她讲解周边的风土人情。   说这苍山脚下住的居民,擅长做手工,尤其是雕一些雪花银首饰,人称“雕民”;又说那洱海边上靠打渔为生的,这是渔民。   叶听他滔滔不绝讲着,精神头逐渐养回来,好奇问道:“你怎么懂这么多?”   老泉神秘一笑,从车顶取下一只墨镜,戴在眼上,挡住窗外刺眼的阳光。   “我这人,别的本事不咋样,就爱四处闲逛,打听一些屁用没有,只能和人吹吹牛的见闻。”   一路闲聊,不过半个时辰,车就到了目的地,是一家酒店。   叶拿包下车,手搭在眉骨,举目四望。   面前是一望无垠的碧蓝洱海,身后是积雪苍山。蓝天白云,阳光盛烈。   酒店坐落在洱海边,外壁刷成雪白,窗框镶嵌木条,几支枯树桠斜支在门口。入门铺满白色小石子,石板路边镶了一圈粉蓝多肉。   这里没有名字,只在门边印了一只金色的小鸟图案。   叶记得,她在国贸大厦见过这个标识。   这大约就是芦花白提到的,在大乌树扎根的土壤之下,真正的背后势力。   酒店无人接待,进门是一个指路木牌,上嵌一块黑色显示屏。   叶走过去,显示屏感应到有人走近,屏幕瞬间亮起,一个人脸形状的扫描页面出现在她面前。   蓝色光条上下滑动后,跳出一行小字:   欢迎伊华女士到访,请您入住3-15号房间。   伊华?这就是燕轻和阿蕃给她安排的新身份么?   她吃了一惊,看了看老泉,给他让路。系统给老泉分配的房间在一楼,与她相距甚远。他带上行李,向叶招招手:“回见。”   叶轻轻点头,坐电梯上楼。   找到3-15号房间,甫一站定,门锁咔哒一声,自动打开。门口一侧有显示屏,跟楼下一样,也是人脸密码。   进屋是一个巨大的落地窗,窗外是洱海。到这个高度她才发现,酒店离洱海其实还有一段距离,约莫十多米的样子,因为前方全无遮挡,视觉上看着像是临近湖岸。   叶一个人在窗边站了会。   刚从车上下来,还没吃饭,现下肚子有些饿。她在屋里转了一转,找到点菜平板,不过一会,便有自动机器通过床头的传送设备将饭菜送上来。   她坐下来,却听见门外有敲门声,敲得极有节奏,三下一组,中间停顿几秒。   是老泉么?   叶起身开门。   门口站着一个戴草帽的中年男子,见她出来,摘下草帽挂门口,露出半秃的脑袋,头顶发亮。   这人体态微胖,肚腩一圈肉,衣服熨烫过,没有一丝褶皱。   她疑惑:“您是?”   秃头男子从皮夹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我姓丰,外号顺风耳。知道你也在这,过来打声招呼。” 第79章 没良心   叶礼貌伸手同他一握:“久仰大名。”   顺风耳探了探头,问:“方便进去说吗?”   叶犹豫。   “我认识千里眼这么多年,他只把你当作是家人,既然是好兄弟的家人,自然要帮衬帮衬。这次的婚礼,我了解到一些情况想与你分享,只是这门口耳目太多,不合适。”他笑。   “你也是受邀参加婚礼的?”叶问。   “当然。”顺风耳微笑,“我们南顺风平时,与老板的合作可不少。”   她让开道,做了个手势:“您请。”   顺风耳径直来到阳台,望着远处的洱海,点头称赞:“你这里风景不错。”   “你房间看不见吗?”叶将阳台上的饭菜移到床边。   顺风耳指向另一边:“我那里只看得见苍山。”   “苍山?苍山也挺好,”叶拉开椅子,“坐。”   顺风耳撩开衣角,坐下来。   叶问他:“我一直好奇,千里眼是怎么和你认识的。”   “这个啊?这个不难讲,我和他是老乡,邻居。当年他全家喝农药自杀,我母亲恰好去送东西,连夜送到医院,一家子就活了他一个。他跟你差不多大,对吧?”   叶点头。   “他这孩子,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顺风耳想起在他少年时,身后总跟着个咿咿呀呀的小娃娃,死皮赖脸要做他的跟屁虫,禁不住弯起嘴角。   叶泡了杯茶,放到他面前。   顺风耳接过叶递来的茶水,嘬圆嘴巴吹了吹,道:“好了,说正事吧。你知道这回的新娘,是谁吗?”   叶身子前倾:“听这个语气,你知道?”   顺风耳喝一口茶,表情神秘:“我自然知道,我可是南顺风呐。”   “新娘是谁?我认识吗?”   “说不准,”顺风耳看她一眼,“新娘是老板的女儿,没有人见过。就连我,也打听不到她的消息。”   “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她问。   闻言,他站起身,双手背在身后,望着洱海风景。几缕阳光穿透云层,掉落在湖面上,发出星星点点的光芒。   “你见过芦花白,对吗?”   叶:“是。”   他自嘲般的笑了笑:“我和他是朋友,认识多年的朋友。他死得突然,那边白事还没办,这边红事却已经开始张罗,我当然要来看一眼热闹,看看我这好兄弟的老板,值不值得他为之拼命。”   叶听了个明白。说白了,这顺风耳就是来搅局的。   难怪要来找她,他不是千里眼,也不是慈善家,可不会把这些消息免费告给她听。今天这一手,大约是想探探她口风,将她拉到同一阵营。   既然对双方都有利,这免费的午餐不吃白不吃。她问:“门口那个金色小鸟是什么?”   顺风耳何其聪明,见她开始向他打听消息,知道有戏,于是清了清嗓子,回她:“那是西伯利亚红嘴海鸥,每年冬天会来云南过冬,老板把它用作集团标识。”   “这什么集团?”   如此强大一个势力,她竟没有听说过;看到金色的西伯利亚海鸥,也全无印象。   顺风耳摇摇头:“没有名字,我一般都叫它金鸥。你可以把这个集团看作一个联盟,一个由大小公司组成的联盟。这些分布在各行各业、规模大小各有不同的公司,它们背后的所有者,都是老板一个人。”   原是这样,难怪强如大乌树这样的地下组织,也会处处受老板掣肘。   在这个如同森林般的集团内部,小小一个大乌树,微不足道。   正因为此,即便芦花白发疯了一样要扳倒那个人,却从来没有想过和老板作对。以他一人之力,若是站在这片丛林的对立面,如何不是蚍蜉撼树、不自量力?   “我有一个疑问。”叶皱眉道。   “讲。”   “这个金鸥集团,你说起来这么厉害,可为什么我从没听说过?”   顺风耳伸出两根手指,在空气中不住地点:“你问到点子上了。”   他转了个身,进到屋内,蘸了点小碟里的番茄酱,在桌面上画一个简易地图。   一个大椭圆,椭圆内的右边是只大公鸡,在大公鸡的西南方向,还有一个圆圈。他又蘸了一手,往大公鸡里填色,唯有西南方向的圆圈空白一片   这样看着,好像缺了个屁股。   “这是?”   “白色的位置,是金鸥集团的势力范围。”顺风耳解释道,“这就是说,全世界,除了中国的大部分地区,其余各地皆有老板的产业。国内就只云南有。”   叶指了指大公鸡的咽喉处:“大乌树不算?”   顺风耳摇头:“不算,和其他产业比起来,大乌树赚不到钱。而且,这本就是芦花白自己创办的,老板给他资金维持运营,别的都不管,偶尔有需要,就借他的杀手们用一用,也只是图个方便。”   “这样看,芦花白在老板那里竟还有些特殊了?”   一个不赚钱的组织,一个远离金鸥集团势力范围的组织,一个与这庞大丛林格格不入的组织,它的存在,实在有些奇怪。   “据我所知,确实是这样。只不过芦花白嘴巴严,他与老板之间的关系,我知道的不比你多。”   “那他现在就这么死了,他老板没反应?”   顺风耳顿了一下:“所以我才过来云南,查探查探,就当是我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能找到安装炸弹的凶手最好,倘若找不到,或者......或者他老板不顾念他这么多年的情分,那我顺风耳在南边混了几十年,撒了那么多情报网,也不是吃素的。国外我管不着,但在国内,在这云南,我好歹能叫他脱一层皮。”   和叶交谈结束,临出房门,顺风耳掉转头来,补充一句:“忘了说,千里眼来云南了,跟着你过来的。”   “他现在在哪儿?昆明?”   “怎么不想想,有我在,他会不知道你来了大理?”说完这话,顺风耳挟了挂门口的草帽,潇洒离开。   叶给千里眼打了个电话,电话接通,那头传来吵闹的音乐。她听见马奥运五音不全的歌声,还有何稚秋稍显斯文的骂声。   千里眼不住吼叫:“小点儿声!马奥运你他娘的别唱了!老何!你骂他有什么用?直接上手打啊你!”   她几乎可以想象到千里眼气急败坏的样子,于是对着电话幸灾乐祸:“千里眼,你也有今天。”   千里眼一听就来气,吼道:“老子还不是为了和你打电话!”   “行行,我没良心,行了吧?”她笑,笑着笑着没了声。   确实没良心。   他的尸体还在冰冷的太平间躺着,毒害杨教授的人她也没理出头绪,现在她却在这苍山洱海边上看风景,等一个未知结局的机会。   从头到尾,一直处在被动之中。   就连冷情如燕轻,都在想办法为芦花白报仇。只有她,像无头苍蝇四处乱撞。   如果他还在,那该多好。他一定会骂她,骂到她清醒为止。   “你确实没良心,你懦弱,你逃避现实,你就一庸人,还以为自己是救世主,你了不起啊?知道你错在哪儿吗?”千里眼骂道。   叶扯了一下嘴角,被人讨厌的感觉真好。   “你继续骂。”   “我告诉你,你最大的错误,就是所有事都自己扛。你不还有个舅舅吗?他不在,他不在不还有......不还有我吗?老子从小没有亲人,叫你一声姐,那是看得起你!你倒好,以为我说笑的是吧?”   “我......”叶一时语塞。   “你什么你,觉得老子说得有道理是吧?反正老子这条命也是你给的,不就是爆炸吗,不就是下毒吗,这条命还给你就是!”   “哎哎哎,哪有那么严重。”   电话被马奥运抢过去,他对着话筒喂了几声:“我的好房东啊,千万别听千里眼瞎说,你别急啊,我这就替你掌他嘴!”   叶扑哧一下笑出声,问他:“你们现在在路上呢?”   “对啊,马上到大理了,家里你别担心,我把宙斯留下看门了。”   “它自己待家里,有吃的吗?”   “这小家伙聪明着呢,暂时饿不着!只不过,咱们千万得留条命回去,人死了是小事,别把小家伙搁家里憋死,那可是大罪过!”   “何稚秋怎么也来了,他没有事吗?”   “能有啥事儿啊,他那戏楼还没开张,天天在咱这里蹭吃蹭喝,他不得过来凑个数,给咱房东撑腰壮胆,毕竟输人不输阵对不对?还有啊,千里眼那朋友把你这边的情况悉数告诉我们了,他知道了燕轻在云南,说什么也要来看一眼。”   电话那边又是一阵嘈杂,叶把手机稍稍拿远了些。   “不是我说,刚才何稚秋又骂我了,他让我给你捎句话。”   “什么话?”   “他说,爱情诚可贵,友情价更高。”   叶笑:“我知道了。”   “哎你这就信了?我中文老师讲过,男人发的誓言,就是打了折的话,谁信谁傻子。何稚秋那厮说的这话,你信吗?我反正不信。”   “你中文老师挺有意思的,改天介绍我认识认识。”   “好说,好说,以后有的是机会。”马奥运大笑,“诶,我不和你说了啊,我这开高速呢,待会儿大理古城见。”   叶骂他:“好你个家伙,开高速打电话,到了大理看我不收拾你。”   “行,随您处置,挂了啊,回见了您嘞!”   叶回头看了眼桌上的饭食,搁了这么久,早凉了。想了想,将食物打包,用床头的传送机器送回去。千里眼他们一定还没吃饭,待会他们来,再一起去古城吃。   -   马奥运照着叶给的地址开到洱海边,她早早就在门口等他们。   不过一会,一辆白色房车闯进她视野。先下车的是何稚秋,满脸菜色,一下来蹲在地上干呕。   “马奥运!”   千里眼后脚下来,歪歪扭扭来了个蛇形走位:“你他母亲开的是房车,不是他母亲的超跑!你们外国人真他母亲的不要命,老子以后要再坐你的车,就跟你他母亲的姓!”   马奥运一脸惊慌:“那不合适,我们美第奇家族也不是随随便便的阿猫阿狗都能进的。”   “你他母亲的,老子要跟你拼命!”   叶及时制止他们:“都不饿吗,先去吃饭,有什么话吃完饭再说。”   千里眼冷哼一声:“看在我姐的面子上,今天我就放你一马。”   “那是那是,天大地大,房东最大。”   几个人轰隆隆的来,又轰隆隆出发去古城,一路骂骂咧咧,好不热闹。   -   老泉坐在酒店的楼顶花园,慢悠悠看着楼下的动静。他喝一口茶,正准备离开,一支烟递到他面前:“来一支?”   老泉抬头看向顺风耳,笑着接过:“你也来了?”   “是,好歹我和他相识一场。”   “他?”   “芦花白,你认识的。”顺风耳打着火,给老泉点烟。   “原来你俩认识,”老泉深吸一口,表情淡下去,“这么说来在重庆的时候,我把李老坎的消息告诉你,这也在芦花白的计划里了?” 第80章 晚宴   顺风耳说:“看你怎么想了,叶通过千里眼找我打听消息,这个芦花白可控制不了。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告诉你,确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背后是芦花白在搞动作。”   “所以你就一直袖手旁观?”   “不然要我怎样?一边是朋友,一边是兄弟的亲人,我不管做什么,都不合适。更何况,芦花白没有伤害她。”   老泉冷眼看他:“你骗得了自己,骗不了我。”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芦花白他确实没对叶起过坏心思。重庆那次是失策,找了个不靠谱的孙晖合作,后来在北京郊区的考古工地,他不也调整策略,换了方式?”   “行了,你别再狡辩。我和叶都收到过芦花白的匿名信,如果我从一开始知道芦花白想借他人之手,引出真凶,我绝不会回去北京。”   “为什么这么说?”   “在重庆开一家小餐馆多好,瘸子、李老坎都是好人,也就你们心狠!”老泉眼神如刀,瞥向了他。   “李老坎本身也活不长,一场交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对孙晖,他借李老坎的死布局报了仇,对李老坎,他的死给他那可怜的女儿换来二十万块钱,从某种意义上讲,于双方都有益处。”顺风耳摊手,“你要尊重生命,尊重李老坎在生与死之间的选择。”   “你这是功利主义!”老泉将烟头狠狠掷在地上。   顺风耳反驳他:“不,你错了。生命的价值并不为外人所定义,真正的价值,在于人拥有选择的自由,即便是为了一个更重要的目的而牺牲生命,能够做决定的,不是你,不是我,不是世人,而是他自己。”   “照你这个逻辑,那自杀也是可以的了?”   “难道不是?死亡的尊严就是尊重人的自主性。”   “放你娘的狗屁!”老泉骂他,手指向一边,“自杀是把痛苦留给活着的人,只有活着,才有价值。你去问问李老坎的女儿,二十万块和她父亲比起来,哪一个更重要?”   顺风耳连连摇头:“你只考虑了家属的想法,却没有尊重死者的意愿。”   “好,好,我说不过你,我只问一句――孙晖是怎么做的?他将李老坎碎尸、做成菜肴,还拿给那么多人吃!你,还有芦花白,你们都没有阻止他。所谓死亡的尊严,是重视并承认死亡,既不加速,也不延后。即便李老坎有绝症,在他生命尽头,陪伴他的也该是他的女儿。死得像个样子,那才是真正的尊严!”   “这是个无解的问题。好比有五位重病之人,分别需要一个心脏,两个肾,两个肺,如果我告诉你,杀掉一个无辜的人,就能拯救这五条生命,你杀是不杀?”   “你呢,你怎么选?”   顺风耳说:“我选择杀。”   “所以我说你和芦花白是功利主义者,”老泉嘲笑他,“在我看来,这事很好解决。找到痛苦的根源,从宏观上处理。如果缺失器官,那么就去发展医疗,治疗心肺肾,实在不行就做人工心脏、人工肾、人工肺,找到根源,而非放大短暂的成功。”   “这太低效率了。”顺风耳不认同。   老泉直视他的眼睛:“但它绝对公平。历史会包容这样的低效率,因为它符合人的道德。社会因有道德而文明,没有文明的社会没有价值,它更无法发展。”   “你太认真了。如果真照你这个想法,你说你不愿意追查凶手,那这场婚礼你何必过来?之前你又何必去中华尊?嘴上一套,背地一套,不可取呀!”   “我不想查,自有固执的蠢蛋要查。我过来,是为了阻止你们。”   “为什么要阻止我们?难不成,你知道凶手是谁?”   老泉站起身:“知道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你和芦花白是一个鼻孔出气,所谓查找真凶,只是为了满足你或者芦花白的一己私利。如果我没猜错,他和真凶之间,有利益冲突对不对?只有叶那样的笨蛋,才会傻不愣登被人卖了还帮你们数钱。这事到最后,你们的打算是不是杀掉一个‘叶’,然后拯救五个像你们一样,与你们有相同利益的人呢?”   “哪有这么严重。”顺风耳打了个哈哈。   “你记住,只要我活着一天,就绝不会,绝不会允许你们继续查下去。”老泉合上椅子,边说边往楼梯口走。   “如果我们非要查呢?”   老泉停下来,转身看他:“自有前车之鉴。芦花白的下场就是一个例子。”   顺风耳大声喊道:“我想不通!你为什么要包庇凶手?”   “包庇?笑话!”他头也不回从楼梯口下去。   十多秒钟后,他的声音从楼梯间传上来:“我只是在找出真凶与维持现状之间,做了个权衡,仅此而已。”   -   叶带着千里眼几个在古城里找了家野生菌汤店,坐在二楼,看着窗外不太真实的云朵,似乎一切都在变好。   虽然仍无头绪,但她的焦虑已然少了大半。   窗外,古城街道上形形色色的游客来往,明信片店里,两个女孩子正埋头写着信件,不知是寄给亲朋好友,还是寄给未来的自己。   稍远处,是一对老夫妻,手挽着手,慢慢走在青石板路上。在他们身后,一个年轻男人举着相机,悄悄拍下他们的背影。   叶移开视线,往别的地方看去:花巷前一对情侣正在拍照,书店里一男一女兴奋地挑着礼物,路边有个男人在给妻子买金黄色不知名的糕点,路中央,一对新婚夫妇穿着婚纱在拍照,背后就是苍山,山尖是终年不化的积雪,一如古街上行人的情愫。   叶皱着眉,把头埋进碗里。   全是恋爱的酸臭味,烦躁。   她忽觉不对劲,抬头往对面楼上看去:就在刚刚,她似乎感觉到有人在看她。   可现在看去,对面餐厅的窗户空荡荡一片,有服务员弯身擦着桌子,手腕上的雪花银闪闪发光。   可能是看错了吧。   她暗自摇了摇头,笑自己太过敏感。   吃完饭,千里眼几个人在靠近叶住的地方,找了家民宿办理入住。   一楼是个小音乐吧池,吉他乐手坐在高凳子上,轻轻唱着民谣。一些不急着逛古城的房客就坐在一边,晒着太阳,听着歌。   千里眼把叶拉到一边,语重心长道:“你们那边的进程,顺风耳会告诉我;如果你有什么事,随时和我们联系,虽说这边不是我的主场,不过我们三个臭皮匠凑一起,好歹顶得上一个诸葛亮。”   叶睨他:“我是你姐还是你是我姐?”   千里眼立刻后退一步,态度恭敬:“当然您是我姐,都听您的。”   -   叶回去酒店。   中午顺风耳来的时候,说她是最后入住的一批。照他的说法,那这酒店里面应该都已经住满了。   不知道是些什么样的客人。想来,除了她和老泉这种特殊情况来的,其余应该都不是普通人吧。   一路上都没碰见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住了个空酒店。   她回到房间,刚准备躺下休息会,墙上的显示屏忽然变成白色,一道冰冷的机械女声响起,叶噌一下坐起来,凝神静听。   “尊敬的客人,首先欢迎您的到来,请允许我为您介绍之后的行程。盛大的婚礼将在一周后举行,在这个美好的日子真正到来之前,我们将带您深度领略大理风光。为给您创造最惊喜的体验之旅,我们的每日安排将会在当天早上八点告知,请您务必不要睡太晚。现在请让我为您介绍今天的惊喜――”   叶眨了眨眼,走过去,蹲在显示屏面前,脑袋凑过去认真听。   “晚上六点,我们在二楼中央饭厅准备了一场集体晚宴,届时所有参加婚礼的客人都将到场,请您务必出席。右边床头柜有一个礼盒,那是我们为每位客人量身定做的独一无二的晚礼服。现在是北京时间下午三点,您还有三个小时可以准备,如有妆发需求,请及时告知,我们将有专业团队随时为您服务。”   叶连连咂舌,这只金鸟鸟还真是有钱没处烧。   可惜啊,赚点小钱够吃一辈子多好,非要去做坏事。资本家果然是贪得无厌,永远得不到满足,伟大的马克思诚不欺她。   她起身走到床头柜处,打开是一只粉色礼盒,正中央印着金色海鸥。   礼盒里面装有一套翡绿色塔夫绸礼服,她试着穿上,肩膀两根细线堪堪勾连着整条裙子,礼裙贴着她的腰线往下,裙摆像一朵倒扣的绿色洋桔梗微微绽开,长度恰过膝。   她禁不住感慨,都不需要真人到场,就可以扫描到她三围,还能自动匹配适合她的风格;但另一方面,心里又有些微的不适,好像完全没有了隐私。   基于这种不爽的心理,她没有呼叫金鸟鸟的专业团队做妆发,自己一个人在卫生间瞎摸瞎搞,打算对着镜子弄了一个。又心血来潮,在手机上开了个直播间,边拍边弄。   开始只有一两个人,渐渐的,看的人越来越多,她凑近了手机看评论,一个网友说:头发梳上去,挽起来。   她问了句:这样好看么?   “好看的。”   她回:那我这样弄了啊,记下你ID了,要是不好看我待会找你。   评论区全在哈哈哈,只有先前那位网友,在认真与她互动。   “戴一条项链。”   叶在礼盒里翻找一番,确实有套首饰。直播间网友一直给她建议,她基本照做,弄出来的样子,别说,还真有点好看。   她夸了一句:这是来了个专业人士啊。   “专业算不上,用心而已。”   叶愣了愣,看着这句评论,心脏像是漏了一拍,半天说不出话。   她颇不自在地笑了笑,和直播间的观众打了招呼,道一声再见,然后关掉了直播间。   看时间,已经是五点五十。她带上手包出门下楼。   只有在这时候,这家酒店才稍稍有了点人气。   饭厅人不少,每人都有固定的座位。叶顺着酒店系统的指引来到自己的位置,刚一坐定,却发现身边坐着的,竟有一半是她的熟人。   先是顺风耳和老泉,这俩人自不用说,她是知道的。   真正叫她惊讶的,是桌子对面的北枝江。见叶看过来,北枝江笑了笑,举起面前的酒杯隔空向她敬来。   叶回敬她,顺风耳恰好坐叶身边,她用手肘碰了碰他,悄声问道:“什么情况啊这是?北枝江怎么也在?”   “你不知道吗,”顺风耳慢悠悠说,他看一眼对面的老泉,挑衅一笑,“咱们这桌,都是以大乌树的名义请来的,你遇见的这些人,大乌树也都认识。你知道,现在最想扳倒Dr.A的,就是大乌树了。请我们这群人来参加婚礼,不奇怪。”   “怎么着,这大乌树破罐子破摔了,什么秘密都往外抖?一个个的,都知道Dr.A了?”   “那是自然,大乌树这几年损失惨重,现在连主心骨都被炸没了,我要是他们,我也这样做,横竖没有后顾之忧。”   叶默默喝一口酒。   这时候,饭厅响起一道熟悉的机械女声:“女士们先生们,用餐愉快!为了不辜负这个美好的夜晚,一场假面舞会或许会是个绝佳的消遣项目。我们精心准备了一些假面具供各位挑选,稍后音乐响起,我们将为您匹配合适的舞伴,”   管家们端着托盘鱼贯而入,托盘里摆满面具,都是根据客人风格搭配的,放跟前任他们挑选。 第81章 唐铭之   叶抓了一只绒面半眼面具,待套上头,饭厅中央的桌子已经被管家们移开,空出一大块地方来。   北枝江站到她身边,与她吐槽:“你看看,正经事不做,逼事儿一箩筐。知道我身上有纹身,给我送来长袖长裙,遮得严严实实,老子的纹身碍他眼了还!”   叶笑。   “你个没良心的,还笑!”北枝江骂骂咧咧,丝毫没注意到老泉拿着系统匹配的数字,对上她的号,站到了她面前。   叶把她往前一推:“快别骂了你。”   说完,她往人群外围退去,找了个无人的角落,闭目休息。   恍惚中,似乎有人走到她面前,挡住自饭厅天花泻下的光线。   她睁开眼,抬头看去――是个男人,戴着全脸的面具,正低头看她。   他双目灼亮,犹如璀璨星夜。手上拿着一张纸条,递到她面前。那是她的数字,系统自动匹配。   这都能找到她?   叶叹一口气,她都跑到角落藏起来了,还是没躲过。   她站起身,却因脚下高跟没站稳,整个人晃了一下。   面前的男人眼疾手快,扶住她的腰肢,将她往自己这边带。   叶心中一颤,连忙推开他,站到一边,呼吸开始急促。   男人低下头,为自己的唐突向她表示歉意。   她摸着后腰,盯着男人看了半晌:“为什么不说话?”   男人指指他的嗓子,摆摆手,示意自己没法说话。见她没有继续往下说,于是伸出手,作邀请状。   叶稍作犹豫。没来由的,心中有个声音叫她答应。   她最终还是伸手,被他一把攥住。   他的手很暖,皮肤不太细腻,稍显粗砺。他顺势搂过她细腰,带着她加入舞池,随音乐轻轻晃动。   男人似乎不满足于此,左手撬开她并拢的手指,五指从她右手缝隙穿过,与她十指相扣。叶蒙圈了,呆呆看着紧扣的双手,一时忘了动作。   见她没有反应,他得寸进尺,右手收紧她的腰,将她往自己怀里带。   叶终于醒神:太近了,她和他紧紧相贴,甚至有他微带胡茬的下巴若有似无地磨着她头顶,热量从他身上传来。   她用力挣扎,可是他抱得紧,挣脱不开。   叶仰起头,盯着男人的面具,问他:“我们是不是认识?”   男人不说话,叶定定看着他眼睛,忽然呼吸一滞。   她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挣脱开他手心,伸手就要摘下他脸上的面具。   他反应迅速,侧开脸,堪堪避过她动作。叶似乎来了劲,连连伸手,要削他头脸。   男人手一松,放开她。   他穿过舞池人群,往外面退。叶哪会放过,乘胜追击,果断跟随他出去。   然而出到舞池外围,男人的身影仿佛凭空消失,再不见踪迹。她四下环顾,余光瞥见右手边有一道黑影闪过,当即不作怀疑,立马跟上。   这是条走廊,如同园林里的九曲回廊,贴着外面的洱海岸线作曲折变化。回廊左边是大片落地玻璃,傍晚的火烧云镶着彩色边框,漂浮在金色湖水上方。   她一路往里,快走到尽头时,忽然顿足停下。   正前方负手立着一个男人,身姿挺拔,腰杆笔直,似在欣赏洱海风光。   他身边,靠窗放着一张方桌,桌上摆满西点――其实这整条走廊,每一个转角处都有摆放甜点,大约是打算在晚餐结束后,供客人欣赏夕阳的。   听到走廊上她的动静,那人转过身来。   叶觉得自己一定是出现幻觉了,才会在这个地方看见她舅舅。   唐铭之解开西装纽扣,坐到座位上,示意她坐。   “你怎么在这儿?”   听见叶叫他,唐铭之笑着伸手,在她头顶比划:“这么久不见,竟又长高了。”   “我这么大一人,早过那个年纪了好么?”叶嫌弃地躲避他。   “确实是长高了,比起上回见你,应该是很多年前了吧?那时候你还在读大学。”   “是啊,这么多年你除了每年一封书信,别的什么也不给我寄,春节也不回来,我都是一个人过。”叶在桌下踢他。   “那还得恭喜你了,以后都不用了。”   什么意思?   “你不搞研究了么,要回来?”叶只能想到这个解释,她唯一想不通的,是唐铭之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唐铭之皱起眉头:“想什么呢,你这不是要结婚了吗?”   叶腾一下从座位上跳起,手指着唐铭之,说话都不利索:“啥破玩儿?你说谁婚礼?”   唐铭之疑惑,手背挨上她额头,试着温度说:“当然是来参加你的婚礼啊。”   叶一头雾水,啪一下打开他的手,回说:“没毛病吧?这新郎都没影呢,我跟谁结婚啊?哎等等!”   唐铭之看过来。   “你手上这是什么?亮亮的?”   她目光追着唐铭之指尖,狐疑问他。   “没什么。”唐铭之迅速收回手,“你不是给我发了邀请函说,你要结婚了吗?别给我装傻啊,我这还有证据呢。”   说着他侧开身子,要摸出邀请函给她看一眼。   叶被他的邀请函吸引,凑上前看去。   他收到的邀请函与叶的不同,信笺正中央除了“大理”,还写着她的名字。   脑袋里像有一根线崩了,她想起杨教授临死前的遗言,难免有些焦灼。难道说背后这个Dr.A真是冲她舅舅来的?   也不知是金鸥里面谁的主意,但叶明白,这背后绝不简单。   她抓住唐铭之胳膊,拉着他往外走:“马上走,现在就走。回去你的研究所,绝对不要出来。”   唐铭之意识到不对劲,反手拉住叶:“从后面走,那边能避开饭厅的人。有什么话回房间再说。”   他似乎对酒店的构造很熟悉,带着叶从另条路去到楼上,幸而运气好,一路没碰见人。   “你怎么对这里这么熟?”   唐铭之头也不回,找到自己房间开门进去:“你以为谁都像你?来第一天,我已经把安全疏散地图看过了,这酒店的一应构造,全在我脑海里面。”   进了屋,他把门锁上,又检查一遍床底、窗帘、阳台和卫生间,确认没有问题后,这才把目光转向叶:“你先冷静,冷静之后,再好好和我说你知道的事。”   他给了叶足够的时间,斟酌内容、组织语言,复盘一遍后,确认没有遗漏,于是把自去重庆以来这大半年发生的事挑出重点讲给他听。   唐铭之起初还好,可越听到后面,他的眉头就越深:“学术造假?中华尊爆炸?你没出事吧?受伤没有?”   叶摇头。   “这个姓高的,是条汉子,只是可惜了。”   她不说话,闷头坐着。   “所以说,结婚是假,这背后的人想引我来才是真。”   她说:“那倒也不是,这婚礼是真的,只是主角不是我。”   “都差不多,”唐铭之冷笑,“如你所说,他们的目标是我,那我应该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了。”   “是什么?”   唐铭之看她一眼:“无非就是科研的事,这事涉及国家战略机密,你别掺合。”   “所以你得赶紧走啊!”叶催他。   唐铭之却说:“你一个人在这边,我没法放心。”   “都这时候了,你还在这边感动自己呢?”叶骂他,“我怎样不劳您费心,你越早离开,我心里的石头才能落地。您要还在这儿磨磨蹭蹭的,估计啊我还没做什么事,就先被您给气死了。”   “所以你要留下?”   “我必须得留下,爸妈死在他们手里,杨教授、高冈也......”叶说,她又看了看唐铭之,“总之,我与凶手之间,要有一个了断。”   “你把自己的安危置于何处?”唐铭之有些生气。   “我没有后顾之忧,出了事,不会有任何损失。但你不一样,你的命比我值钱......”   唐铭之气得直接打断她:“我所做的研究,正是为国民生计着想,是为保护所有人的生命!不是要你拿自己的命去做傻事!”   “舅舅。”叶轻声唤他,“不要因小失大,总得有人牺牲。”   从四年前伪装自己、成为卧底的夏蓬程,到如今追求学术真实的杨教授、一直保护她的高冈,每一个人都付出了或是自由、或是生命的代价。   他们能做到的,她同样可以。   唐铭之闭上双眼,作深呼吸,再睁开对她说:“那块表在你那儿?给我吧。”   叶一愣,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手不自觉搭上手腕,那里却空空如也。   她转身就走,一面说:   “在我房间,现在就去拿。对了......”她停下来,“你和杨教授认识?他怎么知道这块表的事?”   “你先回去把表拿下来,拿来我再和你说。”   叶点头说好,她离开后,唐铭之走到阳台边,将窗户打开,任由洱海晚风吹进房间,白纱窗帘飘起来,如同山间浓雾。   他微微笑着,好像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   叶拿上表,来回只用了几分钟。回到唐铭之房门口,刚准备敲门,却发现门稀开一条缝,没关严实。   可她明明记得,自己离开时是关上了门的。   里头有呼呼的风声,一股不详的预感自心头升起,她猛一推开,穿堂风直冲面门。对面的窗户大开着,屋里一个人也没有。   “舅舅!”她大声喊,一个箭步冲向窗边,往外看去。   天色已暗,外面无灯光照耀,只听得见滔滔水声,间杂着犬吠猫叫,余的动静都听不见。   她回头看向室内,屋内空空荡荡,唐铭之的物件已没了踪迹。她皱眉,视野里闪过一抹水色,几步上前,蹲下细瞧,是一滩水迹。   水迹之上有一个箭头,指向床尾的位置。   叶一个腿软,往前扑倒,双膝跪在地上。   有人用手指蘸清水写了一串字,已经快要看不清了,那是唐铭之的语气――我已离开。别声张,藏好身份。   浴室里忽然传来一阵水声,她蹿起来想要过去,房间里的机械女声响起,打断了她的动作:   “尊敬的客人,晚会宴席已经结束,我们已为您调好浴室水温,洗个热水澡,祝您一夜好梦。” 第82章 金鸥   “尊敬的客人......”叶悄然离开,路上碰见几个刚回来的客人,她低了低头,沉默着从他们身旁经过。   酒店走廊重复着系统通知,她回到自己房间,关上门,抵在门后。   喉咙发干,她看了看房间外面,忙走去拉上窗帘,然后在程序里叫了杯水,拿出高冈留下的笔记,坐床上仔细梳理这些天的细节。   床头后面叮的一声响,传送带打开,一只木盘托了套茶水,被机械手平推出来。   她凑过去接住,刚倒了水喝,却发现木托盘边缘有一点白,好像是张纸条。   手指摸上去,边缘处有条缝,用指甲卡住,往上一提,薄薄一片木板被她掀起,中间是个夹层,放了一张白色卡片。   卡片上写有一行娟秀的字迹,没有落款:   “来古城八十三号酒吧见我。”   -   叶换了身衣服,将头发梳起,没有发绳,便拿了酒店系窗纱的麻绳扎起来,利落潇洒。从酒店出去,步行十分钟进到古城,跟随导航找到卡片上的酒吧。   酒吧门口,是连片的多肉,上头挂了金色小灯,一闪一闪,极漂亮。   尚未进去,便有音乐传入耳朵。   慵懒的女声穿过酒吧的喧嚣,直达心底,仿似苍山半腰的尘埃,又如古城上空的风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览尽滚滚红尘。   叶进到酒吧找了地儿坐,随手点了杯酒,看着那个正唱着歌的女人。   一曲唱毕。   燕轻从台上下来,坐到了叶对面。   “唱得怎么样?”燕轻笑问。   “好听的。”叶倒两杯酒,与她碰杯。   “他在国贸大厦给我哼过。”燕轻接过酒杯,一口喝光,“去二楼吧,这里人多,不方便。”   有人过来替她们收拾,将酒杯酒瓶一并带上,往二楼去。   楼上是个露天平台,只一张圆桌,两把椅子。金色的小灯拉成网,横在深蓝夜幕下,周围植满鲜花,花的后面,隐着如野兽般蹲踞的苍山。   “我听说你去过停尸的地方。”昏黄的灯光搅合了夜色,也模糊了燕轻的脸庞。   “是。”   “见到他了吗?”燕轻转过头,看向青石板路上形形色色的人群。   叶知道燕轻想问什么,回她:“死得不太体面。”   燕轻没有说话。   “为什么不去收尸?”   燕轻笑了声,看向叶:“你不也没收吗?就那个姓高的。”   “他有徒弟,有领导,有同事,排队也轮不上我。”   “阿蕃说你冷血,我开始还不信。”   “现在信了?”叶笑。   “这有什么。”   燕轻摸出一支茶烟,打着火,深吸一口:“还活着的人,该吃吃该睡睡,多正常的事......来一支么?”   叶婉拒。   “苍山上的茶叶做的,没有尼古丁,抽来不碍事。”她扔出一整包茶烟,放到叶面前,接不接随她。   茶烟包装很好看,壳上有手绘,难怪有人热衷于收集纸烟壳子。叶拿起来,凑近鼻端,细嗅有股茶味,混合了玫瑰、薄荷的味道。   “想去收尸,老板不让。”燕轻说。   叶猜出缘由:“是怕你们暴露吧。”   “是啊。”燕轻拖长了尾音,轻叹一声,“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现在他死了,连个收尸的人也没有。”   “你们老板这样做事,就不怕手下人寒心?”   “寒心?他从没有把我们当人看过,从来没有。”   叶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才好了,她问燕轻:“你是老板什么人?我总觉得比起芦花白,你更了解你们老板。”   “我这个角色啊,或许叫作秘书会比较合适。天底下,哪有秘书不了解老板的呢?”   “可你好像并不了解Dr.A。”   燕轻微笑着看过来:“除了老板,没人知道他什么样。”   “为什么?”   “他的存在,事关老板一项重要的战略,能够帮助他去建造一个新的、真正遍及全球的经济帝国。”   “那为什么现在的金鸥集团,无法将产业置办到大陆区?”   “这事得从三十年前说起。”燕轻说,“你知道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旬,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凶手杀害一名科研人员,并拿到了当时的重要科研项目人员名单。”   这起案件叶知道,还是高冈讲给她听的:“我知道这个,凶手是齐小莉丈夫。”   燕轻讶然:“既然你知道,那就好办了,我直接说重点。”   那时候的老板在美国经商,事业初初起步,极需要资金,于是经不住诱惑,给那凶手与外部势力牵线搭桥,若是拿到名单,他与凶手各分一半的钱。   这可是几百万美金,是上世纪八十年代,这个几十几百块钱就能建起一栋水泥小楼房的年代啊,几百万美金是个什么概念?   简直叫人发疯!   后来事情败露,凶手被枪毙,老板敏锐察觉到风声,早早离开中国,换了国籍,这才逃过一劫。   也因为此,他的经济帝国一直无法踏足中国这片土地。   只有近年,借用几个名义上为别人所有的大小公司,才终于在云南开了条口子。老板甚至将集团的标识换成了金色海鸥,连企业文化都尽量往云南元素上靠,期冀着能有个好兆头。   -   “所以他重塑一个经济帝国的起点,是我父母的死?”   “是,你父母身上有个秘密。”   这句话,她在芦花白口中听到过。可没有人知道,那个所谓的秘密是什么。   会和三十多年前一样,与某个科研项目有关吗?   燕轻告诉她:“芦花白与老板的关系没我近,有些事不知全貌,可所谓的那个秘密,我却知道一点。”   叶吃惊。   “你父母认识一位科学家,老板需要他的信息。”   叶从没想过,会是这么一个情况。她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只是燕轻提及的事,她没在父母那里听到过。   “还有别的吗?”   “这件事,我只知道这么一点。”   见燕轻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叶想起另一件事,问她:“我听说跟我相识的这群人,都是你和阿蕃以大乌树名义邀请的。所以说,现在芦花白死了,大乌树是你在管理?”   “管不管,都没太大差别了,这几年人员损失惨重,就算芦花白不死,大乌树也迟早要完,更别提,老板根本不管这个组织的死活。”   本来就是给芦花白弄来玩的,他脾气大,不好管,老板干脆给他钱要他自己去闯。闯不出来,挫挫他锐气;若是闯出来了,老板也不亏。   “偶尔有些我不方便出面的任务,就都交由大乌树的人来做。”燕轻说。   “这么看来,你这个秘书会做的事还挺多。”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你比自己以为的还要能干,小到端茶倒水,大到杀人放火,越是没有后路的时候,你能做的越多。什么事都做得来,什么事也都做得好。”她说着,眼底的光逐渐暗淡。   叶望着她眼睛,良久,问:“半个月前在正乙祠戏楼杀错人的,是你吗?”   “是。”燕轻直接承认。   “这是芦花白的意思?”   燕轻看过来:“你怎么知道?”   果然如此,何稚秋喜欢燕轻,依芦花白的性子,为了她,做出那样的事不奇怪。   “你从没拿正眼瞧过何稚秋。”这么说或许对何稚秋有些残忍,但看得出来,燕轻眼里除了自己,没有别人。   “杀人对你来说,比起任务,更像一种时间的浪费,我说的对吗?”   燕轻听得高兴,清凌凌的脸上显出愉快的神情来。   她把所有情绪都写在脸上,与以往见过的燕轻全不相同,叶说:“你倒是坦诚。”   “我不是坦诚,我只是赌上了我自己的命,别无选择而已。”   “看不出来,芦花白对你竟这样重要。”   燕轻却摇头:“他的死只是一个导.火.索。”   她不想再过这种受人支配的生活了,喘不过气。   只有在北京的时候,在大乌树里面,才有呼吸的机会,也只有那时候,她才会体会到活着是什么滋味,那是她仅有的一点自在的空间。   叶看着燕轻,笑了笑。   “那这次婚礼你请我们来,是什么打算?不会只是见见Dr.A、喝喝喜酒这么简单吧?”   “当然不是,”燕轻说,“这桩本不该有的婚礼,我们只需让它办不成,就够他们喝一壶了。”   叶哦了一声:“听你的意思,这婚礼竟还有隐情?”   “他和老板之间并非铁板一块,所以要联姻,将他们真正绑在一起。”   叶讶然;“都什么年代,还兴这一套?”   “但你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情境下,它依旧有用。”   “新娘是谁?”   “老板的女儿,没有人见过。”   叶望向她:“那么,你就没想过,万一人家姑娘是心甘情愿的怎么办?棒打鸳鸯?”   “我不在乎,”燕轻说,“这事对你我都有利,我杀过那么多人,多一个少一个没差,何况只是搅黄一桩婚事,并不要人命。”   直来直去,爽快!   眼见着燕轻已经毫无保留,什么话都与她说了,叶思忖片刻,把唐铭之的事告给燕轻。   一来,对于唐铭之突然离去她全无头绪,不管他是主动消失,还是有人在背后捣鬼,叶都不能大意。   她总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   恰好燕轻又是老板身边的人,她知道得多些,找她是效率最快的途径。   二来,这件事急不得,她现在金鸥的势力范围,当初一个大乌树都能在重庆、北京把她耍得团团转,更别提在云南了。   她越是急,破绽越是多,这个时候,冷静才是正道。   和Dr.A相关的事,燕轻自是不清楚。但她有些途径,能够打听集团里抓了什么人、做了什么动作,或许能找到些线索也说不一定。   “你现在跟着酒店的安排走,先别动作。记得,你是大乌树邀请来的客人伊华,不是叶。”   -   临走时,燕轻叫住叶:“我想问问,你还记得我去中华尊的目的吗?”   当然记得。   “你说是老板让你来的,还是因为我。”   “那是因为你对Dr.A很重要,老板不允许出差错。或许你可以好好想一想,如果不是身上有秘密,那么,他会不会是你认识的人?”   “芦花白也是这么想的。”   “从概率上讲,在你身上着手,成功率最大。”   “太抬举了,我谢谢你啊。”   燕轻举起酒杯,隔空敬她:“客气。”   叶多嘴一句,向燕轻打听:“婚礼在哪办?”来的这两天,除了在酒店吃吃喝喝,与婚礼相关的,这金鸥半个字不提。破事一大堆。   燕轻并不回答她,只说:“一个能避开警察的地方。”   “怎么可能?”叶不信。   她因高冈的缘故,对近年警队的了解较之以往多了些,也深了一些,听到这样的话,便天然想要为之辩驳。   燕轻却卖了个关子:“到时你就知道了。” 第83章 重逢   回酒店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八点,管家系统准时响起:“尊敬的客人,我们的大理之旅即将开始,很荣幸由我为您介绍今日景点――从苍山出发,去往蝴蝶泉......”   叶睁着惺忪睡眼,给千里眼发消息,系统里每说一项安排,她就告给千里眼知道。   到时他们会开着房车,随行程跟上来,一来当是放松心情,二来顺带回归他老本行,打听打听消息,毕竟顺风耳与她不熟,不可太过信任。   宁愿少知道一些也行,就怕收到假消息还替人卖命。何况现在有燕轻帮助,没道理放着信息源头不管,非去听经人多次传播后的产物。   她又不是傻。   -   因是统一行程,酒店准备了一辆丰田考斯特中巴车,内饰均是高级皮革,领导出行专用。   叶上车最晚,只有后排还有空位,甫一落座,车便往苍山开。   车上没有导游,依旧是系统管家的声音,在与他们介绍景点情况。叶昏昏欲睡,靠在座位上,心头一阵难受。   从酒店到苍山仅半小时路程,叶却觉得漫长得像过了半辈子。应该是早上吃的东西太油,把自己闷住了。   终于,车在苍山脚下停住。   叶抢先一步下车,跑到车尾趴在路边的木栅栏上,吐得七荤八素。   她回头看一眼中巴车,一阵恶心又涌上来。她立马掉头,找了路边卖杂货的铺子买水喝,缓过来后跟随大部队坐缆车上苍山。   上山前,她目光掠过停车坪,见一辆熟悉的房车缓缓开进,这才放心离开。   无心欣赏苍山风光,叶一路在网上找租车行,所有封闭式的轿车全否掉,最后还是选了一辆重型机车。   从苍山下来,车行老板已着人将机车开到门口,只等她过来提车。   叶和巴车司机师傅打了声招呼,坐上机车,试了一试,是熟悉的感觉。她满意地收好钥匙,骑车跟上前面巴车。   马奥运哼着小曲儿,开房车跟在后面,一会看看左边的苍山,一会瞅瞅右边的洱海,好不惬意!好不称心!   “兄弟们!躁起来躁起来!喔吼!”马奥运在驾驶座上发疯。   千里眼冲上去打他:“你干啥玩意儿啊?专心开车!”   马奥运认怂,偏头躲过千里眼的攻击,突然他直视前方,眼神发愣:“等会儿?”   “等你娘的狗屁!”   “不是不是,你看前面,那个是不是叶?”   何稚秋正敷着面膜,听了马奥运的话从后面凑过来,脑袋上下左右晃了晃,说:“嘿还真是!”   千里眼傻眼了,赶紧打了个电话过去:“姐姐姐,你干啥呢?前面骑车的是你?”   叶骑到路边停下,等着后面的房车跟上来。千里眼起开车窗,探出半个头:“租的?”   “我晕车,自己开好点儿。”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千里眼幸灾乐祸,把之前叶说给他的话还给她:“你也有今天!”   说完啪一声关上窗,摇着手,当着叶的面嚣张离开。   -   他们和叶前后脚到了蝴蝶泉,酒店里的客人已经进去了,老泉一直在给叶发定位。她想了想,不打算追过去,各逛各的,掐着时间出来就行。   蝴蝶泉坐落在大理点苍山,一汪绿幽幽的清冽水潭,潭水之上横一棵古树,说是每年农历四月,山花烂漫之际会有蝴蝶万千,聚拢于此,像在奔赴一场盛大的宴席。   进到景区,一路上有许多穿白族服饰的当地阿婆,背一只相机,一手累叠着好几套民族服饰,一手举着脸盘大的照片,追着来参观的人拍一张游客照。   前面的游客尽皆拒绝,或是委婉摆手,或是直接忽视。阿婆们一个个的追去,虽没人照顾生意,却都锲而不舍,仍是耐心地问。   “金花拍照吗?阿哥?这位阿哥拍吗?”   马奥运双眼放光,搓搓手,似乎对这些服饰很感兴趣。他挤过人群,到阿婆们面前站定,阿婆们心生欢喜,抬头一看,却见一个生得高大、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站到她们面前。   阿婆们愣了愣,她们不懂英语,以为马奥运不会说中文,不敢追着他拍照。   她们探着脑袋往马奥运身后看了看,脸色一变,忽然笑开了花,她们与马奥运擦肩而过,招呼他身后的千里眼:“这位阿哥,来拍照吗?”   千里眼看着马奥运发青的脸色,笑岔了气,忙道:“拍拍拍,多少钱一张?”   “十五一张,拍了就带走,很方便的。”   千里眼穿上衣服,在马奥运面前显摆,他绕着蝴蝶泉炫耀一圈,让阿婆拍了照,好心告诉她们:“我有个外国朋友也想拍,就那边那个,会说中文的,对对对,就是他,不用担心。”   马奥运得偿所愿,穿上白族服饰,站蝴蝶泉边比剪刀手,露出一口大白牙,眼珠子和泉水一样清冽。   拍了照,阿婆给他们指路,推荐他们去蝴蝶馆看标本:“很大一个馆,好多蝴蝶,可漂亮!”   千里眼回头再看一眼蝴蝶泉,泉边都是游客,没看见叶身影,他问何稚秋:“我姐呢?”   “她说这边没好看的,出去了。”   “这样啊,那随她。”   -   叶一个人出来景区,坐在摩托车上,望着东面的洱海出神。   昨晚自她离开唐铭之房间,到拿了表回来,其间只有两三分钟的间隔,怎么会突然就要离开?这之前,完全没有迹象。   要走,也该等她回来再走。   地上的水迹如果是唐铭之留下的,他是遇上什么紧要事了?如果不是他留下,难道说是有人故意搅浑水,在隐瞒她?   金鸥既以她的名义将唐铭之骗来,为什么现在他不见了,这边一点反应也没有?   她实在想不明白。   燕轻说的对,她现在应以不变应万变。这里都是金鸥的地盘,在他们地盘上做事,金鸥没有动静,一旦她有动作,那么枪打的就是她。   她在路边想着这些事,身后传来一声轰鸣。   转头一看,是考斯特中巴,她拍拍脸,骑车跟上。   千里眼他们三个应该还在蝴蝶泉里边,她可没时间等,先走了一步,待会再发定位也行。   中巴一路往前,在喜洲古镇停下。车上人纷纷下来,在喜洲白族园门口汇合。   叶拧紧眉头,望一眼现场游客――都不认识,再仔细找了一遍,就连老泉、顺风耳的身影也没有。   坏了!跟错车了。   叶叹一口气,刚摸出手机想要与老泉联系,谁知身后游客蜂拥而上,推攘着她进去。   门口两边站满白族男女,敲锣打鼓、欢声歌唱,园里导游带着他们做讲解,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婚礼民俗展示。   她望一眼门口,全是人,稍稍动作慢一点,便有人催。   她自是不好倒着走,无奈跟随人群,流为大众的一员了。   到得一个四四方方的院子,双层木建筑,拉上大红的彩绸,天井四角各有水滴子,正中央铺了彩色石子路,花草遍植。   导游介绍着白族婚礼习俗,先让院子里的阿鹏和金花与大家示范拉歌,引得游客阵阵发笑。   叶被挤到院中央,抬头一看,八个阿鹏、八个金花正站在二楼,十六双眼睛好像都盯着她,搞得她颇不自在。   导游说要邀请一对现场情侣,亲身体验,示范婚礼全程。在场的游客气氛登时活跃起来,受氛围感染,叶竟也莫名有些期待。   没人主动报名,导游有一点尴尬,她抬头看向二楼的阿哥金花,把问题甩给他们:“楼上的金花阿鹏,你们说找谁?”   叶咯噔一下,一股不详预感升上心头。   果不其然,楼上人把目光聚拢在叶身上,眼睛笑成弯月牙:“中间那位金花妹!”   “让我们来看看是哪个幸运儿呢?”导游的视线转过来,与叶对上,她眼睛一亮,笑得合不拢嘴。   叶头摇成拨浪鼓,使不得,使不得。   好不容易才抓到一个倒霉蛋,导游哪会放过她,一拍大腿,把叶架火上烤:“哎呀!看来我们这位金花阿妹有些害羞!没关系,来我们白族园体验婚俗是个难得的机会,不要害羞。那么这位金花,你的阿鹏哥在哪儿呢?”   叶连连摆手:“不合适不合适。”   “是你的阿鹏哥不合适吗,那没关系,我们现场这么多单身阿鹏,随你挑!”   众人哄笑起来,还真有人摩拳擦掌,似乎想要来当一回假新郎。   “先把我们金花带上来!在场的阿鹏哥,你的金花在这里,别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喔,机不可失哇。”   喔你个脚脚,哇你个脑壳!   叶又气又想笑,院子中央的男性游客自告奋勇,都想要上来。叶站在主厅台阶上,身处高处,把现场的人长相都看了个分明。   人群中有人走出来,笑着说:“谁说不合适了?”   叶忽然愣在原地,好似周身时光飞速流逝,如四季流转,从地狱到天堂。   男人一身深色夏衣,袖子半截长,戴了白色鸭舌帽。他走出人群,两步跨上台阶,站到叶身边。   “诶我们看到一位阿鹏哥过来了,金花,这是你的阿鹏哥吗?”导游对着叶挤眉弄眼。   她眼神空空,已经无法思考,听到导游这样问,下意识点了点头。   导游喜不自禁,忙招呼穿白族服饰的工作人员拥上来,将他们带入厅堂拜礼。   白族的婚礼习俗与汉族有些像,无非就是拜堂、喝交杯酒。   叶从头到尾浑浑噩噩,让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像失了魂。   司仪要叶把手放到新郎手里,她照做,指尖刚挨上他手心,便被他紧紧攥住。   一群人开始起哄,拥上前把一对“新人”送入洞房。   红艳艳的房间,绸布上绣满吉祥物事,他们坐到床上,外面挤满了围观群众。导游说,让“新郎”给“新娘”喂一颗糖。   圆圆的硬糖塞进她嘴,一股蜜甜在口腔弥漫开来,她直视他双眼。   不知是谁突然喊了句:亲一个!   便有许多人起哄,声音越喊越大,震耳欲聋。   她偷偷瞧他,见他唇角微微上扬,眼神对上她。   叶一时慌乱,移开目光,不敢看他。   男人忽然凑近来,近到鼻息交缠,她的呼吸一下乱了。   唇上,有凉凉的触感。他轻咬她下唇,牙关启开,口中蜜糖自他舌尖卷过去。   她没有闭眼,她想看他。   一遍又一遍。   看着他毫不掩饰的笑意,看着他眼圈泛了红。 第84章 燕轻的秘密   从白族园出来,人群拥挤,她被人踩了几脚,回头时却不见了他的身影。   叶急得往回走,却被逆流的人群往外推,生生挤到最外面。   一旦被推到人群之外,再回头,她却近乡情怯,变得犹豫。   手伸到衣兜,摸到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盒子,那是前一晚上燕轻送她的茶烟。   一时鬼迷心窍,她竟跑到摊铺上买了只打火机,回头望向白族园门口,游客们正一波一波往外挤过来。   她心一紧,跨坐在机车上,点着茶烟,慌忙往嘴里凑。   呛了几口。   她从包里摸出一支口红,涂到嘴上,用力一抿,再把茶烟放到嘴里。   -   有人走近,她假装没看见。   手里那包茶烟被他抽走,凑到鼻端闻了闻味道。   “借火吗?”她夹着烟,上面有一圈微闪的红色唇印。   一坨烟从她嘴里吐出来,圆圆的,很可爱。   他笑着摇头,眼里充满深意。   不抽烟?   没劲。   她把烟重新放回嘴里。   他忽然凑上前,呼出的热息喷在她脸上,她不敢呼吸,烟丝从她口中溜出来,一直往上飘,模糊了视线。   “你这不叫抽烟,”他用上了气声,“看着我。”   他向她偏头。   原本就不远的距离变得更近,她能感受到,他的脸颊若有似无地擦着她的脸。   他轻启牙关,咬住她嘴上的茶烟。   两个人的脸互相挨着,先是凉的,再是发烫。   茶烟被他叼过去,横在他两片唇之间。   他顶舌,勾住烟蒂,将烟正过来,完完全全含住她含过的地方。   茶烟被他咬在齿间,烧红了的烟灰簌簌落下,吐出的烟雾没有形状,是散的。   她刚才抽的烟没有过肺。   “看看就行。”他说。   叶低下头。   他伸手,抚上她头顶。   “一点不会照顾自己,下台阶能崴脚,去个公园能摔跟头,有人要害你也一点没防备。要是没有我,你怎么办?”   她抬头看他,眼眶一热,泪水吧嗒往下流。   “你个骗子。”她抹一把脸,情绪如溃堤,止也止不住。   “我以为是我害的,我每天睡不着觉,吃不下饭。你不知道,每次当着他们的面吃了饭,回去我就吐,全都吐干净了,吐得胃里空空。晚上也是,总是做噩梦,梦到你不见了,梦里你老对我说,以后的路要我一个人走。你可拉倒吧!这八年来我一直都是一个人,要你说啊!你以为你谁啊,了不起啊!”   “今天任你打骂,不还手。看你,人都瘦了。”   叶打开他的手:“就这样他们还说我,说我没良心,被狗吃了。”   “是,都被我吃了。”   “你才是没良心。我告诉你,你要再想抛下我,没门儿!”她抓过高冈衣角,头埋进去,双手拼命捶他。   手上力气越来越小,一声声的呜咽传出来:“我就知道,你这么坏的人,怎么可能死,怎么可能死。”   高冈拉过她的手,环住自己后腰:“是啊,老天爷还要留着我祸害人间呢。”   叶破涕为笑,用他衣角擦干净脸,抬头看着他,被泪水打湿的眼睫,根根分明。   “走吧,我们回去。”他坐上摩托车,载着她离开喜洲。   “去哪儿?”   “回古城。”   叶凑到他耳边,大声问他:“昨天晚宴上的那个人,是不是你?”   高冈装傻充愣:“哪个?”   “果然是你。”叶一下看穿他把戏,“说,你怎么进来的?有邀请函吗?”   “真的拿不到,搞一个假的还不容易?”   “那你这回假死目的是什么?是又查到了什么事?”   高冈注意着路两旁来往的车辆:“现在不方便,回去说。”   -   洱海西面,双廊镇内,燕轻抱着一束刚摘的鲜花推开别墅木门。   这边沿湖建了联排的别墅,全是私人圈地造的,不知市价几何,至少都是不菲的一笔。   她绕过门口的花园,从木楼梯上到楼顶,木板嘎吱作响,一路落下几朵白色花瓣。   楼顶是一个无边泳池,老板靠在角落,正望着头顶湛蓝的天空,不知想法。   泳池边的桌椅上,放着一只花瓶,燕轻蹲下身,花插进去,摆弄着枝条,显出一种充满生机的模样来。   老板闭上眼,感受着大理的阳光:“别弄了,下去。”   燕轻没理会,继续摆弄。   “我说的话你没听见?”他放大声量,不怒自威,“我现在有客人来。”   燕轻看他一眼,终于起身离开。   老板拿起放泳池边的遥控,摁下按钮,泳池四周的玻璃H一下变白。   燕轻出到门外,回头是一片朦胧,看不清里面的情形。   她站在那里,默默叹一口气。   泳池内多了一个男人。   他坐在躺椅上,腰杆笔直,正捧着燕轻刚摘的花,摘下一瓣,放指尖揉捏。   老板一头扎进水里,来回游过两转。   岸上的人看着他,开口道:“中华尊那起爆炸我听人说了,是你的意思?”   “怎么了,不高兴啊?”老板从水里出来,拿浴巾擦干身上的水,穿上早准备好的浴袍。   他脸上已有风霜的痕迹,头发斑白;身上的肌肉却因长年累月锻炼的缘故,依旧紧实。   “我怎么敢!”男人冷笑。   “你当然不敢,我还不了解你吗?”老板笑,“你要有这个胆量,不至于这八年都乖乖跟着我做事。”   “你既然以我的名义放了定时.炸弹,为什么还派燕轻过去?你明知道危险的。”   老板给自己倒一杯酒,澄黄的酒液沿杯壁流动:“不还有芦花白吗?有他在,燕轻绝不会有事。”   他又给男人倒了一杯,举起来敬他:“事实证明,我堵对了。”   “损一个得力手下,这样做值得吗?”   “得力手下?”像是听到天大的笑话,老板阴测测看向他,“你见过与外人勾结的得力手下?退一万步,就算他没与外人勾结,死一个芦花白,再拖一个为红色政府做事的警察下水,多划算。”   “可你答应过我,不对叶动手的!”男人怒道。   老板一点头:“是,我是答应过你,但前提是你得为我做事,可这八年,你并没有把事情办好。你还说她父母的秘密落在了她身上,现在我知道,那是你骗我的了。”   “现在还不到时候。”男人转移话题,“不说这个了。那学术造假的事呢?也是你干的?”   “你终于发现了?”老板笑道,“他们都以为是你做的。”   男人斜眼看他。   “也只有你敢这么对我,别的人,像燕轻就不这样,她连正眼都不敢看我。”   “燕轻性格就是这样,她只是不对你上心。”   老板啧啧发笑:“你倒比我更了解她了。”   男人并不言语。   “这事哪能怪我呢,要怪就怪你迟迟不动作,我等不及。”   “这事急不来。”   “不,”老板伸出食指,左右晃了晃,“这事得急。只要学术界被我搅成一池浑水,你我想见的那个人,就一定会主动出来找我。”   眼看着时机就要成熟,谁知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老板冷哼一声:“那个姓杨的,坏了我的好事!”   若不是他让人及时下手,没给姓杨的机会说出来,他这几年的准备就功亏一篑了。   “就算控制了那个人,他也不一定会答应同我们合作。”   老板看向他:“那就是你的事了,不然我养你八年,还把女儿嫁给你,我图什么?如果不是八年前,你没能从唐如兰手里拿到他的信息,我的计划不至于等到现在还没开始。”   话说到这里,老板明显有些生气。   已经八年了,他把这几十年积累的资产全部投入到那个项目里,却总缺一个关键人物的参与。不是没上过门、也不是没拿钱收买过,可那人铁板一块,根本踢不动。   “他被共和国保护得很好。”   “这可不是好事,你知道我与赤.匪争斗多年,如果不是别国政府给我一个全新的身份,现在的我,不可能坐这里与你聊天。”   “你究竟是怎么想的?你用半辈子打造的商业帝国,要拿它去挑战共和国的权威?”   “当然不了,我只是想完成三十年前没做到的事。这一次不同以往,我背后站着一个强大的政府,它的精神会让我无往不利!”老板虚空握了个拳。   男人对老板的话不置可否。   “我必须要纠正你一个错误,我的帝国是残缺的、不完整的。但现在,世界上最强大的政府给我支持,一旦控制了那个人,就可以拿到当今赤.匪的科研机密。当这个机密传到大洋彼岸,作为回报,那里的政府会以我拿到的机密还有那个人,作为谈判筹码。届时这片红色土地的市场,将会真正向我开放!”   老板起身,站到泳池边,望着对面蓝汪汪的洱海。   “我把至高无上的权限赋予你,这是我的帝国所能给你的最高级别荣耀。你是A,是真正的ACE,是扑克里最大的牌,但你不要忘记,扑克还有另一种玩法,在那套规则里,A是最小的牌。”   男人嘴角一牵,笑意不达眼底。   果然是疯子,和芦花白一样的疯子。   泳池外,燕轻摘下耳朵里的窃听器,软软靠着玻璃,双目空空,像丢了魂。   原来在中华尊通过传声器与他们说话的是老板,要将他们置之死地的,也是老板。   可笑她还以为是Dr.A。   -   男人从泳池出来,迎面撞见燕轻。   他怔住,随即轻笑。   从内兜掏出一本皱巴巴的绿色日记本,递给她:“正想去找你,我知道,你跟叶有联系。这东西,麻烦你帮我转交给她。”   燕轻接过,目送他离开。   那个男人,儒雅、礼貌,周身一种天然的疏离感,任谁也不会信,他就是八年前温泉案的凶手。   那时候,老板找了人对唐如兰夫妇下手,因为他们身上藏着一份秘密。   那个男人,他干干净净地回,她却闻到满身的血腥。   他告诉老板,他杀了唐如兰夫妇,也杀了他的同伴。哦不,准确的说法是,他的对手。   秘密只有一个,谁最先拿到,谁就能得到老板的信任与重用。   她骗了芦花白,骗了叶,骗了所有人。   她是见过Dr.A的,不仅见过,她还对他,动过心。   那个浑身血味的男人,他回来那天,身处地狱,可眼神,却纯粹如天使。   她不明白,为什么杀了人,他的眼神依旧可以这么干净。   她喜欢这种极端的反差,正如她深陷泥潭,却疯狂渴望头顶那片蓝天。   -   高冈骑着摩托回到古城,他住的地方离金鸥的酒店不远,来回就几分钟。只要从窗户上望出去,就能看见叶的房间。   难怪这些天总觉得有人监视她,原来在这里等着呢!   高冈关紧房门,又把窗帘掩上。回头一见叶,竟跑床上瘫着去了。   他气得想笑,丢了一个枕头过去:“我那本笔记呢?在你那儿?”   “在包里自己拿,我累了,不想动。”   高冈抓住她脚踝,将她往边上拖一截,膝盖压上床,单手捏着她的脸,说:“我都没喊累,你倒先叫上了?”   “非礼啊――”她眯起眼睛,有气无力地喊着。   高冈话堵在喉咙,脸上升起两团红云。别看他一天到晚老不正经,成天对着犯罪分子说教,大道理的话张嘴就来,做感情顾问也不在话下,可要他自己和人姑娘打交道,他经验还真不多。   叶笑得蔫儿坏,勾住他脖子,翻身将他压在身下:“来!有什么话就这样说!把你查到的线索,通通给我抖出来。”   高冈低声斥她:“胡闹!”   虽是这么说,语气里却没有责备之意。 第85章 唐如兰备忘   叶虽然高兴他回来,却也知道现在不是放肆的时候,她很快从高冈身上下来,翻出笔记还给他。   “停尸房的‘尸体’,是你师父给你做的?”   “他手艺还不错吧?”高冈半开玩笑,“你在大柳树和他见面的事我知道,当时我也在,只是你没发现。”   周围那么黑,能发现他才怪,叶心里吐槽。   “难怪我去停尸房,看到‘你’就觉得不对。”   “事后诸葛亮,我也可以。”高冈揶揄她。   “你懂什么,我真是这么想的。”   ‘他’身上没有叶熟悉的味道,所以一点也不难过,他们都想见到她哭,可她那时就是哭不出来。”   “我信你。”   叶心头一跳,被他这样认真看着,她有点不适应。   “芦花白是......死了吧?”   和她见到高冈的“尸体”不同,对于芦花白的死,她潜意识里没有过怀疑。   高冈回:“他当时太心急,一时出了乱子。如果没有背着燕轻逃生,他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他说得这样明白,叶知道,再问下去也没必要了。   这事燕轻应该最清楚,关心则乱,她欠芦花白一条命,为他做再多事,也还不清的。   “说正事吧。”高冈起身,拉来一张小桌,坐到叶对面。   “我在灵山和老泉聊过一次话,在他那里找到一些线索,爆炸发生以后,我借着局里的掩护,从八年前你父母的案子开始,一直到现在,所有相关的、有迹可循的案件我都梳理了一遍。”   为了不让大乌树以及真正的老板起疑,他甚至瞒过了叶,从头至尾没叫她知道。   “这过程中,一共查到两件事。”   叶凝神静听。   “第一件事,还记得五月份我去你书店,当时买了本书《未央歌》吗?”   她点点头,当然记得。   这本书早已绝版,是以前唐如兰在世时给她留下的,一直没舍得拿出来。当时高冈一眼相中这本书,她心疼了好久。   高冈身子一歪,从后面摸出一样物事,摊开放到叶面前:“你看看这是什么。”   一张长条状书签静静躺在桌上,书签薄且软,因着年代久远,已经有些发黄、发脆。   “我在书里找到的这个,装盒子里带来,生怕它断了。”高冈小心翼翼把书签翻过来,正面写有一行工整的钢笔字,那是唐如兰的字迹。   “这是我母亲的书签?”她像是发现宝藏般,心脏咚咚直跳。   高冈提醒她:“重点看字的内容。”   书签上是唐如兰写的备忘记录,她一直都有这个习惯。   每次看书,唐如兰总会把那个时间段重要的事随手记在书签上,写完后标记看书的次序。   她与书籍打了二十年交道,对每一本书她都如数家珍,这样的备忘习惯,能让她一秒想起要做的事,或是回忆起当时做过的安排,不至于遗忘。   高冈在《未央歌》里看到的书签,便是这样来的。   上面简单写了一项安排――   20xx.07.08,温泉馆1043号汤池,与那个人见面,老叶陪同(务必支开小)。若没有回旋余地,就只有唯一的选择。只是那样......妈妈对不起小。   落款是20xx.07.01,去温泉馆前一星期。   叶眼睛酸,好像有洱海下关的风怼着她吹,她移开目光问高冈:“这是什么意思?”   高冈:“这里面提到的那个人,要么是凶手,也就是Dr.A,要么就是芦花白提到的,在现场死去的第三人。”   “不是,”叶反驳他,“我是问,最后那句话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对不起我?”   他没有回答,直视她眼睛,逼迫她直面真相。   “所以他们确实有秘密,”她别过脸,“没让我知道。”   “知道了不一定是好事,比如你父母,比如――杨教授。”   叶:“我明白。”   有秘密没什么的,只是这支书签告诉她,唐如兰早在去温泉馆前,或许就已预料到了危险。   到底是什么重要的事,值得他们如此冒险?   又是什么样的秘密,至死都要瞒她?   “我从没见过这支书签,他们遇害以后,我有翻过那些书。”   叶是知道唐如兰看书习惯的,那个夏天,她一个人处理唐如兰几万本藏书,根本来不及每一本都细看。   好在唐如兰近期看过的书都会单独放一个书架,方便取用,她那时便挑出这书架里的,翻找唐如兰做过的笔记。   但是她记忆中,不曾有过这本《未央歌》。   唐如兰如果真在那时看了这个,还写了这样的书签,为什么她不放进那个单独书架?又是为什么要藏起来不让叶发现?   高冈开口了:“或许我们要重新梳理思路了,这里面你母亲是认识凶手的,而且明知有危险,她还是决定过去。而你父亲,并没有阻止。”   “你有查到什么吗?”叶迫不及待想要知道真相,她现在好比迷路在山间,面前雾蒙蒙一片,前方是万丈深渊亦或是千尺潭水,都看不分明。   让她失望的是高冈对她摇了摇头。   “会和杨教授的死有关系吗?比如说他临死前说的,要我去保护的人,会和那个有联系吗?”   “为什么这么问?”高冈好奇心起。   叶皱着眉头说:“我也是感觉。先前芦花白透露的消息以及昨晚去见燕轻,她告诉我一些内容,Dr.A是从八年前开始出现的对吧?这就像一个潜伏八年的计划,在等待一个时机,他们的一切动作都在为这个计划服务。可能八年前是一个开始,而杨教授正在查的事是这一计划里的转折。”   “所以你觉得,杨教授的死,还有你父母的死,里面涉及到的一些东西,是一样的?”高冈问。   “可以这么说。还有一件事或许也能验证,教授临死前有给我留下线索,他当时没直说名字,估计是想保护那个人。我按照他给的线索去查,查到的人,是我舅舅。”   “唐铭之?”   叶点点头:“我昨晚见到他了,在晚宴上。金鸥以我要结婚的名义把他请了过来......说起金鸥,你知道这个吗?”   “知道的。”   他的回答让她放心讲下去――自然,他们有最强大的情报搜集部门,还有夏蓬程这个王炸级别的警察在做了四年卧底,如今又没了大乌树的遮挡,往下查到金鸥这个集团联盟简直易如反掌。   “我立马催他离开,后来就是回屋去拿手表,就几分钟时间,等到我再回来,他却离开了,房间里也没有打斗痕迹。”她说得很急,“我不知道,他离开后给我留的话是什么打算。如果那些人是冲他来的,那舅舅他岂不是正处在危险之中?”   高冈敏锐捕捉到她话里的重点:“手表?为什么你要回去拿手表?”   “就在鬼市买的那块,老师临死前给留的线索就是这个。手表是岁方宴从舅舅那里买来的,我不确定是不是,但目前从这手表上我能查到的信息,就只有他。”   他接过叶递来的表,认真端详,又拆了表盘,把里面的构造拨了拨。   蓦地他眼前一亮,神情变得激动:“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你发现什么了?”叶好奇地探过头去。   高冈抬头看她,手举着那块手表,问她:“大学学过理吗?”   叶心里直翻白眼:“我学文的,哪里学过那个!”   “没关系,我可以解释给你听。”高冈把手表还给她,“杨教授遇害后,局里把他近期写的论文、文章等等所有与文字相关的东西输入了一个特殊的数据库,也可以理解为处理文本的转换器,经过这个转换器,我能知道杨教授最近用得最频繁的词汇与信息。”   “这不就是语料库吗?”叶说。   “不止是语料库这么简单,”高冈动了动眉眼,饶有兴味地看过来,“语料库只是将存在的语言材料整理在一起,而我说的这个,它能记录路径。换句话说,杨教授在无意识的过程中,会输入一些错误的词汇,即使后来改正过来,那个错误也是被储存在历史区域里的。”   叶恍然大悟:“所以找到他潜意识里最在意的语段,就能知道最近他在想什么、担心什么?”   “是这个理。”   “结果怎么了?快说给我听听。”   “是手表。”高冈说,“在他遇害前不久那段时间,提到最多、最频繁的词汇就是手表。”   “你们搞了这么大一阵仗,就查到这个?”叶有些失望。   杨教授一个手势就能传达的信息,他们要弄一个数据库、搞一个模型算法才能知道。   高冈被她说得脸上尴尬――确实有些麻烦,不过也还好,至少让他知道那块手表就是叶从鬼市买的那个。   “我是认为,杨教授说要保护的人未必是唐铭之。”   这事叶也怀疑过,杨教授与唐铭之研究领域不同,教育背景也不同,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互相认识的概率实在太小。   只是她又实在解释不通,为什么唐铭之会被金鸥盯上,他的突然消失也疑窦重重。   高冈讲:“杨教授说要保护的是手表主人,但这个主人却不一定是卖给岁方宴的唐铭之。”   他说得确实有理,也只有这个解释了。   “可如果不是唐铭之,我们要去哪里找真正的手表主人?”   “别急,要找先从已有的线索入手。这块表我看了,你发现没有,这是二战时期的美国制造,可它现在却在云南被卖掉。所以我有个猜测,它会不会是从二战时的美国飞虎队那里来的?”   那时候飞虎队正好是在云南作战。   “那和这次学术界的造假有什么关系?”   高冈盯着她眼睛,神情认真:“你忘了二战时候,云南有所了不得的大学了?”   叶吃了一惊:“西南联大?”   “没错,是西南联大。如果手表主人二战时曾在云南求学,之后又一直待在学术界,那么现在的他应该会是相关领域的顶尖学者,这样,不就和杨教授查的东西有关了吗?”   她两手一拍:“难怪!”   难怪唐如兰要把那支内容奇怪的书签放进《未央歌》里,这《未央歌》不就是西南联大的学生写的小说么!   如果确实如他们所猜测的,那么她父母的死,还有杨教授的死,还真就是有着剪不断的联系。   此时的叶脑袋里各条线索交织一起,有些混乱,还需要更多信息帮助判断。她问高冈:“那第二件事呢?”   “第二件事,”高冈明显顿了一下,“在灵山老泉告诉我说,他不是齐小莉亲生子。”   叶重复了句:“不是亲生的?”   “你知道,齐小莉当年生孩子住的妇产医院,她隔壁住的谁吗?”   叶摇了摇头,神色凝重。   屋内,一阵手机铃响。 第86章 录音与日记   阿蕃给叶打了个电话,问她现在何处。   她看一眼高冈,他走到窗边,正透过窗帘缝隙观察外面的情况。   “在古城,酒店安排的行程我不太适应,自己租了车回来。”   “这样,难怪没在酒店看到你。”   “你在酒店附近?”叶问。   “专门找你来着,燕轻小姐托我给你两样东西,你看现在方便不,要没什么事你告给我定位,我过来找你。”   “那倒不用,”叶忙道,“我出来就行。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吗?”   阿蕃:“是挺重要,其中一样是燕轻小姐自己的,还有一样,是芦先生生前留下的,似乎和八年前的温泉案有关,现在被燕轻小姐拿到,她说让我给你。”   “这么重要的东西,光明正大给我不怕被你们老板知道?”   阿蕃轻笑:“叶小姐不用担心,除了你我几个,世界上没人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   高冈转身冲她点一点头。   叶接收到他传来的讯息,回说:“好,我现在过来。”   -   阿蕃给她的两样东西,是一段录音,以及一只日记本。   录音来自芦花白,是他与齐小莉的对话。   八年前芦花白受老板指示,前往温泉馆现场帮忙处理第三人的尸体。那时,地上躺了三具尸体,Dr.A已经离开,屋内只有一个齐小莉。   见到芦花白,她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一个人默默将唐如兰夫妇的尸体拖进温泉池,而后静坐在池边,   她说,就处理那个男人的尸体就够。   他是怎么死的?   谁?   我要处理的这个男人。   他啊,他们俩为了拿到那个秘密,起了争执,死了一个。   芦花白喘口气,问她,你不是凶手吧?要顶罪?   齐小莉没有回话,手里举一把斧子,往唐如兰夫妇头顶砍去。刀斧入骨,带起血肉,声音沉闷而清晰。   一边砍,一边念着对不起。   你可以让我来处理的,不会让警察查到痕迹。芦花白对她说。   会有后患,我不想他有后患。   她没理会,仍旧做着自己的事。   芦花白瞧出她身上的衣服是温泉馆员工穿的,他说,你知道这家温泉馆是我的人开的吗?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帮你。   代价呢?   代价再大,总比你顶罪入狱,成为杀人犯的好。   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哪怕是死,只要他好,我就放心。   芦花白扯着嘴角,轻蔑一笑。   他是你什么人?丈夫?弟弟?儿子?   齐小莉没有回答。   -   录音对话结束。   叶与高冈对看一眼,Dr.A的身份呼之欲出。   知道老泉不是齐小莉孩子,知道了齐小莉的反应,凶手除了是她亲生儿子,还能是谁?   他们又打开日记本,封皮绿色,边缘磨得发黄。很旧的本子,没写名字,不知主人是谁。   阿蕃说,燕轻没告诉他这本子从哪儿来。   阿蕃又说,燕轻小姐有许多秘密。   所有人都知道芦花白喜欢燕轻,可燕轻小姐有没有喜欢的人,只有芦花白晓得。   阿蕃还说,他时常在午夜梦回时,见到芦先生喝得酩酊大醉,似乎喝了酒就能忘掉一些不快乐的事,可酒喝越多,心中越是清醒。   她燕轻,喜欢的不是他。   -   他们翻开日记,出乎意料,日记里记录的是一位学生与他老师相处的点滴。   日期都是八年前,只有十多篇。   -   ――三月二十一日。近几日天气稍有小雨,这在昆明并不多见,许先生出身江苏,虽在昆明、北京、波士顿辗转求学多年,后又回国勤恳研究大半辈子,与我说话时,仍夹杂乡音,用他的吴侬软语徐徐漫道。   ――三月二十九日,沈先生在屋外给花浇水。许先生告诉我,他与沈先生相识于西南联大。沈先生祖籍湖南,从小在北平长大。日本人打来时,沈先生独自坐火车南下求学,她是个极有才情的女学生,学校里许多人喜欢她。这一段话,许先生要我一定记下来。   ――四月八日。许先生伏案书写文章,他身体很好,九十多岁了,思路清晰,记忆超群,逻辑很强。见我进来,把文章放到一边,与我讲理论物理的知识。如许先生这样的学者,在我们国家是不多的。就我来说,我是做实验物理的研究,许先生曾经也是侧重实验物理,后来他便转到理论上,因为国家缺乏这样的学者。他就主动挑起了这个大梁。   ――四月十五日。许先生总爱与我说沈先生的事。沈先生不比他,身体稍稍差些,去年刚在北京做了心脏手术,手术第二天便又开始写文章。沈先生是研究社会学出身,最近做的是婚姻家庭研究,她不懂许先生的文章,但许先生却时常对她的研究指指点点,弄得沈先生很不高兴。   ――四月二十日。今天被许先生骂了一顿,说我研究学问跳不出框架,就算成为顶级的实验物理学家,最多只能验证爱因斯坦的理论,却不能超越他。许先生要我摆脱别人的影子,构造一个更大的框架来。   ――四月三十日。许先生又骂我了。因为我说许先生是凤凰,我是鸟,鸟随凤凰飞。   ......   这本日记来得真是时候。   叶有些激动:“日记里的沈先生,我知道她!”   高冈看过来。   “沈先生沈衡湘,社会学学者,应该是她。联大出来的学生,她是杨教授的老师。”   “这么说,和我们的猜测对上了。你手里那块表或许就是日记里提到的两位先生的,而杨教授要我们保护的人,会不会也是他们其中的一个?”   叶思忖片刻,抬头说:“我觉得许先生的可能性大一些。”   唐铭之也是做物理研究的,他出现在这里,又在她眼皮子底下消失,除了与他所做的研究工作有关,她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可能。   金鸥老板的目标或许也在这个领域。   “你跟我去昆明,还是留在这里参加婚礼?”高冈问她。   “去昆明。”   杨教授让她做的事,她得完成。   “确定去昆明?”   燕轻和阿蕃送来的这些东西,可不是为了让她临时离开,缺席婚礼的。   叶却摇头:“去昆明和参加婚礼,不冲突吧?”   要是短时间找不到许先生夫妇,大不了,到婚礼时再回来。   高冈了然:“那就让千里眼他们陪你做场戏。”   -   下午时候,酒店包车拉着一群人回来。后面跟着马奥运开的房车。   没人注意到叶跟错车的乌龙,尤其马奥运和千里眼,跟着玩了一整天,买回来一堆纪念品。   回来时给叶打了电话,她把位置发过去。   千里眼回:......您这是独立门户?   叶看一眼高冈,做了口型征询他的意见。   见她和人电话,高冈不好出声,只摆手做了个手势,拉开衣柜门钻了进去。   叶:“酒店里情况复杂,得为自己打算。放心,我就是白天出来,晚上还会回去。”   正聊着天,门外响起敲门声。他们上来了。   千里眼腾一下钻进来,后面跟着马奥运与何稚秋。   马奥运换了身衣服,当地做的蓝色扎染布,白天出了汗,晚上回来,全掉了色。一件变两件。   千里眼好一点,在古城给叶买了银饰送她。叶来不及感动,何稚秋幽幽来了句:“这是垃圾银。”   叶瞬间黑了脸。   所谓垃圾银,含银量只有百分之几十,要是谁稍微不适应,戴上准保过敏起红疹。这边的导游都说,您要和谁有仇,到古城买垃圾银送ta,一定解气。   她作势要打,忽然心念一动。   -   傍晚刚吃过晚饭,酒店出了个小乱子。   有宾客不适应酒店床品,身上起了疹子,请酒店的专用医生过来,查了半天也没个结果。   换床品也不行,照样起疹。   宾客决定暂时自己搬出去住一段时间,等到举办婚礼的时候,再回来。   所以,后面几天的行程就没法参加。   离开的时候,被三个男人开车来接。都穿着防护服,把自己包裹得严实。   酒店的人见这几人举止怪异,心生疑窦,本想多盘问几句,叶将他们拦下。   她颤巍巍伸出长了疹子的手,指着面前三个人直哆嗦:“别这样......这是......我私人医生......”   酒店人这才放行。   脱离酒店控制,等到千里眼他们也回去自己旅馆,叶和高冈马上收拾东西,出发返回昆明。   高冈开车,叶坐副驾休息。   途中租叶房的那个程序员打电话来,问她什么时候收房租。   叶还是第一次见到追着她给钱的租客,说:“你直接转我吧。”   “早就转了,你一直不收,钱全退回来,我这才给你打电话来着。”   叶连说抱歉:“最近忙得都没看消息。”   正说着话,忽的听见电话那头金融哥的声音。   “他俩回来了?上回吵架,现在该和好了吧?”叶问。   “早和好了,就是那金融哥最近有点烦人,天天在那儿讲股市。平时都不这样,现在就说什么,最近学术界出了什么事,股市都有震动!说有阴谋,一天到晚神神叨叨。”   叶心下凛然,忙道:“你把电话给他,我和他说点话。”   电话传来一阵杂音,持续数十秒后,金融哥接起来:“房东哇?”   “你那个股市怎么回事?”   涉及到专业相关,金融哥一下来了精神:“我就说咱房东和别的人不一样,那个股市是这样的,我也是偶然发现,真是绝了!”   他感叹一句,总算是可以给人吹牛逼了,屋里两个舍友没一个上心的。   “前些时候,网上爆出些学术丑闻你知道吧,什么造假啊、伪造啊、代写啊,好家伙排着队来。涉及到的一些行业,它股价就往下跌。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叶莫名紧张起来。   “我发现有人在做空股市!”   “做空什么意思?” 第87章 联大故人   “做空就是......这么跟你说,我预测到钻石有可能贬值,于是我从别人那里借来一颗,按照现在的价格一万块钱卖出去。卖出去后这钻石就贬值,贬成一百块钱一颗,然后我再把我那颗钻石买回来,还给借我钻石的人。等于说是,我一点没损失,倒赚了个差价。你把这钻石当作股票,就懂得做空什么意思了。”   “所以你是想说,学术界出现这些丑闻之前,有人卖了他借贷的股票,等到丑闻爆发,股价下跌,然后他再买入,是这个意思?”   “对哇,可惜做空股市的人没有成功。”金融哥的声音有些幸灾乐祸。   “为什么这么讲?”   “那股价就跌了一小会儿,还没来得及买,又涨起来了哈哈!而且,我刚看了一眼,比之前的股价还要高,它越高,你要还的钱就越多,血亏!估计背后的人,现在还没反应过来嘿嘿!”   叶听他这样猥琐,笑岔了气问他:“你怎么这么高兴?”   “问得好!”金融哥拍手。   “我跟你讲,这回为什么不跌反涨?因为咱国家真金白银砸进来在救市,那个想做空股市的资本是国外来的,他们越是不好,咱国家可不就越好嘛!阴谋!这事情背后一定有政治阴谋!跟咱玩这个,那不是班门弄斧?让咱孙子爷爷、孙膑爷爷教他搞阳谋哈哈!”   挂了电话,叶把打听到的情况跟高冈说了一遍。   “我明白了。这么说,想做空股市的人,是金鸥对吧?”   “听那个描述,应该是他们没错。”   高冈冷笑一声。   -   要找日记里的许先生、沈先生不难,两位都是人中龙凤,或许是专业的缘故,沈先生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不多,报纸上提及的次数也稍频些。   照着沈先生近些年接受的采访内容去找,借着她的名头,很容易就找到他们家。   先生在昆明定居的消息,大家都知道。出于尊重,大伙儿心照不宣地保护着那小小角落的安宁。   住的是个小院,离翠湖不远。   小院没有栅栏,那是因为常有后辈上访学习,不设栅栏是表欢迎,也图一方便。   到的时候,门口种满鲜花,八、九十的老太太拿一把小铲子,正移栽新种的花苗。   可不就是沈衡湘教授。   注意到门口动静,老太太抬起眼看向两个年轻人,她微微一笑:“这是找我啊,还是找老头子啊?”   她看起来精神饱满,气色很足。   叶迟疑:“......两个都找,会不会贪心了点?”   老太太忍不住笑,这孩子!   叶立马摆正位置,向老太太深鞠一躬:“沈先生,我是杨教授的学生,叶。”   “从周的学生?”   杨教授遇害的事,早传到了昆明这边。沈衡湘茶不思饭不想,对这事很是上心,如今听到学生的消息,瞧出叶神色郑重,似乎有内情要告知,于是忙把小铲子一扔,迎他们进屋。   “快快,快进来。老头子今天逛花市去了,回来估计还要一阵儿。”她给两个年轻人倒了热茶,弄得他们坐立不安。   被这么个老人热情招待,作为晚辈,自是不大适应。   叶看了看高冈,双手捧着茶杯不知该说什么,高冈手在她背后拍了拍。叶不敢隐瞒,咬咬牙,将怀里的手表取出来,放在沈先生面前。   “沈先生。”叶双手递过,“这块手表是您或者许先生的吗?”   沈衡湘将眼镜戴上,拿起手表认真端详:“......哎呀,是老头子的!我记得好多年前就不见了,现在居然还能找到。上哪儿找的?”   “在旧货市场。刚买到的时候,以为是块普通手表。被杨教授看到,他似乎认识这个,临死前指着手表给我留话。”叶回。   “从周当然认识,”沈衡湘说,“这表啊是在联大的时候,人家飞行员送老头子的,一直戴着,从周还是个学生那会儿,常来我家吃饭,天天见老头子戴,知道不奇怪。”   沈衡湘忆及往昔,有许多话想说,最后还是化为一声长叹,她话锋一转:“从周给你留的什么话?”   “他说,要我去找与手表有关的人。”   沈衡湘拧紧眉头,正在她思索的当儿,门口传来一声动静,有人掀起珠帘进来,哗啦啦响。   抬头看去,门口站了个老人,抱着成捆的鲜花,挡住他大半边身子。   “宝贝!瞧我带什么回来了。”许泓年语气含笑,隐隐有炫耀之意。   没人回,他愣了愣,从花束后面探出头来。   屋内坐着两个年轻人,瞪大了眼睛与他对视。   沈衡湘扑哧一笑,打破屋子里沉闷的氛围。   她忙起身接过,揶揄他:“多大年纪人了,老不正经。”   她把鲜花放到桌上,拉许泓年过来,介绍说:“这是从周的学生,小叶。”又把叶与她说的,还有那块手表,一并给许泓年完整复述一遍。   许老先生面色红润,身子骨尚健朗,瞧着丝毫不像近百老人。   听完沈衡湘的话,他面上浮现出笑意,起身去拉开窗帘,任由阳光大剌剌晒进来。   沈衡湘不悦,跺跺脚,嫌怪他:“老头子!”   许泓年转头看他们,笑着说:“就那群人,我还不放在眼里。”   高冈与叶目光相触,他问许泓年:“听许老的意思,您是知道这怎么一回事?”   许泓年却摆摆手,具体是怎样他不知道,但那些人的目的却是清楚的,无非就是想知道他手里的一些机密消息,要他做些伤害国家利益的事。   “这些年来找我,要给我钱的人,可不少。”   他许泓年理过一个没有?   “许老先生,这事不能大意。”高冈有些担忧。对方不择手段,关键时刻恐怕也不会留情。   许泓年伸出手,在空中虚虚一按:“我有数。”   他下意识看一眼窗外,又向沈衡湘笑了笑,起身对高冈叶说:“咱这屋好久没来人了,走,我带你们逛一逛。”   许泓年说的逛一逛,其实就是绕着小屋小院走一遭。他似乎对这里很满意,每一个角落都是他与沈衡湘亲手打造的,饱含了浓浓的情意。   小院的花是沈先生种的,并不修剪,任其生长。许先生自己养的中式盆栽,每年都要剪枝,修理出诗意山水的模样。   两种风格各占一半,中间是石板小路,做出区分。   屋内的家具与现在市面上常见的不同,有些旧时代的气息。许先生说,以前与沈先生在昆明读书,老来想念,于是照着那个年代的样子找来这些家具,每天睁眼就是这些,亲切得很。   墙上挂着沈先生和许先生的照片,从小时到现在,从黑白到彩色,还有好些张全家福。   许泓年从墙上取下一张。   照片上,沈衡湘还是少女模样,眉眼低垂,身姿纤瘦,穿着烟尘般颜色的布质旗袍,脚上是白色凉鞋,她正蹲在湖边草坪,绸缎样的长发自肩头滑落,手捧一掬水,在轻轻擦脸。   湖面粼粼水光,衬得沈先生双眼明亮。似乎是清晨的太阳从她身后照来,整个人轮廓镶上一道金边。   叶忍不住叹一句:好美。   许先生得意:“最喜欢的一张,我拍的。她刚到昆明的时候,就是这幅模样。”   屋内已经不见了沈先生的踪影,许先生笑:“她又害羞了,每回我带人看这些照片,她都要害羞。她名字起得好,衡岳湘水,一听就是湖南的。可她那性子,一点不像湖南人,吃不得辣。”   许先生看向身边的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高冈。”   “高冈?是个好名儿。小叶呢?衡湘只叫你小叶,还不知道全名呢?”   “叶,三点水,右边是华胥的胥。”   “叶?”许泓年有些吃惊,“你多大了?”   “二十五。”   “二十五......应该二十六年了。”许泓年面露喜色,“你母亲是叫唐如兰?”   这下换成叶惊讶了:“许先生怎么会知道?”   “我怎么不知道,你这名字还是我取的!”许泓年大笑,“你母亲以前在胡同开书店,我常去,她知道我在大学教书,经常送书来,要给我学生。后来她怀了你,请我帮忙取名,这份情意实在太重,马虎不得。我给她写了几个,让她在里面选,你名字可不就是这样来的。”   原来是这样。   这一切,原来是这样。   唐如兰和叶国威,他们身上的秘密,原来是从这里来的。   他们说的那个科学家是许先生,杨教授要她保护的也是许先生。   所以,八年前老板才会让人过来向唐如兰打听许先生的消息,两派人,为一个信息,斗得你死我活。   所以,杨教授才会在查到那些人的目的后,让她一定保护许先生。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许先生。   许泓年问她:“你母亲近况如何?还在胡同开书店吗?”   “她......”叶话哽在喉头,说不出来。   高冈察觉她的情绪,俯下身子,凑近了低声问:“还可以吗?”   叶眼睛一酸,轻轻推开高冈,随后笑了笑,抬头对许泓年说:“她很好,书店也还开着,平时和我爸四处旅游,书店就交由我看管。先生以后回来北京,多来坐。”   许泓年高兴地摆摆手:“不回来啦,这身子骨经不起折腾。你们年轻人才是,要多来看看我们两个老家伙。”   “那是一定。”叶笑着回。   “许先生,”高冈出声,“我们这里有本日记,应该是八年前的事,看着像是许先生学生写的?”   他把随身带的绿色日记本递给许泓年。   “你们两个娃娃,怎么什么都有。”许泓年笑着接过,刚翻了两页,很快记起八年前的事。   “啊呀,这个我认识的,他不算学生,只是来我这里待了两个月,我们一起交流些学术上的东西。他是个很出色的青年物理学者。”   “您知道他叫什么吗?”   “姓唐,唐铭之。”许先生说完,又补充一句,“你们带来的那块手表,也是我送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出现人物无原型 第88章 狙击手   离开许先生家,叶望着身后的小院屋子,对高冈说:“我们不回去了。”   高冈愣了一下:“为什么?”   “爸妈、杨教授都因为许先生出了事,我得留下来,守着他们。”   “金鸥的人一定知道许先生的住处的,听许先生的意思,他们也不是没来找过。这么多年相安无事,现在应该轻易不会动手,更何况......”   何况什么?叶耳朵竖了起来。   “我刚已经通知领导,会有同事赶过来24小时保护,所以你不必担心。”   叶松了口气,一时情绪上来,也不知是想到了什么,鼻子发酸。   高冈低下头,轻声问她:“怎么哭了?”   叶不说话,别过脸不看他。   高冈忍不住发笑,尾音拖长:“这可和我最初认识的那个姑娘,一点也不像啊。”   叶抽着鼻子问:“你最初认识的我,是什么样的?”   “什么样,我想想啊......嚣张,嚣张得很。”像朵小野花,怎么也打不倒。   “那现在呢?”   “现在不行了,动不动哭鼻子。”   叶瞪他:“哭鼻子怎么了?嫌弃我直说。”   “我哪敢啊?”高冈捏了捏她的脸颊,“你看沈先生现在都还害羞呢,我就是担心,你对别人也哭鼻子,那样他们就会知道,哭鼻子时候的你有多......”   叶竖起耳朵。   “有多丑。”   她瞪他一眼:“我呸!”   “怎么还骂人呢。”他半开玩笑似的说道。   “人家两位先生斗嘴,那是生活的意趣。你呢,你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他可太委屈了。高冈眉梢一抬,说:“我现在就回去,找许先生评理。”   叶赶紧拉住他。   高冈笑:“也算,今天先在附近找个住处休息一晚,等到公安部派人过来,我们再回去大理。”   叶重复了句:“公安部?”   “没有上头的支持,你以为我真能让师父弄个假尸体,还能成功糊弄他们?”   叶眉毛一横,叉腰质问:“既然都说上头支持你了,那怎么还停你职?”   “那时候,我和张局一起,演了一出戏。停职是假,暗中办案才是真。”   高冈停职是因为他师父的“冤案”,可现在他却说,这是假的。   “那意思是,你们局长知道夏蓬程还活着?”   “他当然知道,那本就是他和我师父一起搞的名堂。如果不是四年前我硬着头皮往下查,查到伪装成拐爷的师父,甚至还找到他老巢,说不准,现在还瞒着我。”   “那就好。”叶点头,既然是这样,那许先生这边她就放心了,“还有舅舅的事,必须得弄清楚。”   八年前的日记,被他扔掉的许先生的手表,莫名其妙的失踪......每一件,都让她心生不安。   -   许泓年倚靠在窗边,看沈衡湘给花松土。   沈衡湘问他:“他们走了?什么时候再来?”   许泓年手里拿一杯茶,慢慢喝了一口:“没有说。从周的那个学生,是唐如兰女儿,名字还是我取的。”   “真是巧。”沈衡湘笑。   “可不是巧嘛,两个孩子也有缘。”   沈衡湘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看他:“为什么这样说?”   “一个叫高冈,一个叫叶。”   沈衡湘细细咂摸,忍不住笑。   陟彼高冈,析其柞薪。析其柞薪,其叶兮。   “寓意真好。”她说。   “天快黑了,再弄眼神该不好了。孩子们过段时间要回来,明天我们打扫一下屋子。”   沈衡湘撑着膝盖起身,手在围裙两旁揩了揩,忙进屋问他:“孩子们说要回来?”   许泓年“嗯”了一声:“刚下午的时候给我打的电话,小朋友也来。你慢着点。”他又看了眼窗外,伸手去牵沈衡湘:“都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如今看着,真是这个理。”   沈衡湘拉住他的手:“一天天的,怎么老往窗外看?”   许泓年笑了笑,没说话。   小院子处在翠湖附近的小区后面,对面是成排的居民楼。楼顶角落,在一堆废纸箱、塑料垃圾中,黑洞洞的枪口正对准了小院门口。   “上回来人是什么时候?”枪口后的狙击手说话了。   垃圾堆旁,趴着另一个人,正操控着无人机,远距离观察许泓年所在的小院。   “半个月前,也是过来请教的学生。”   “嗯。”狙击手淡淡回道,“我们在这潜伏多久了?”   “三天,再过一周换岗。”   “你跟他们说,这两天多派点人过来。”   侦察员一愣,收回无人机,问:“你吃不消了?”   狙击手眼睛从头到尾没离开过瞄准镜,可侦察员却清楚地感知到他冰冷的目光。   “楼下八点钟方向,来了群白痴。”狙击手牙缝里蹦出一句话,语气不耐。   侦察员匍匐到楼顶边上,翻出望远镜看去。那里停了辆别克,车窗贴了膜,看不清车内情形。他换上远距离热像仪,视野中出现四个人的身影。   车上下来一个人,到商店买水。穿着黑色短袖,布料绷在胸肌处,生得十分壮实。剃了寸头,鼻梁上架着墨镜。   侦察员悄无声息地退回来,就那一身的气质,不用问也知道是警察。   “多叫人来,看着他们,别坏了我们的任务。”   “明白。”   “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   侦察员沉默着,没好意思说。   论拽,您也不赖。   -   梁爽抱着水上了车,分给兄弟们后,靠在座位上,眼睛紧盯着右前方藏在花园背后的小屋。   他给高冈发了短信:我已经到了,你什么时候回去大理?   高冈:明天,今晚留在昆明。   梁爽:那好,路上注意别暴露身份。   他关掉手机,对车上的兄弟说:“这些天我们轮流看守。今晚我先,有动静叫你们。”   第二天一大早,高冈开车载叶回大理。一到酒店,叶给阿蕃打了个电话:“能联系到燕轻吗?我有重要事问她。”   阿蕃犹豫,似乎在征询燕轻的意见,几秒钟后,他对叶说:“燕轻小姐同意见您,还是上回的老地方。”   叶想也没想,翻出日记,抛下高冈直奔古城酒吧。   到了那边,在二楼见到燕轻,她把日记扔在桌面:“这本日记,从哪儿得来的?”   燕轻吐出一口白烟:“这是找到日记主人了吗?”   叶没答她,一双眼睛直勾勾盯着燕轻。   “是Dr.A的。”燕轻勾起嘴角,“你打听到的日记主人,就是Dr.A。”   叶攥紧拳头:“你最好别撒谎。”   燕轻轻蔑一笑:“我怎么可能撒谎。日记是我在他那里拿的,信不信,由你。”   她观察着叶的神情,摇了摇头,将烟头摁灭在烟灰缸:“他果真对你很重要,你也一样。你不用告诉我他是谁,我不想知道。”   “你喜欢他。”叶冷冷看着燕轻。   燕轻一愣,笑意逐渐消失。   她往身后一靠,闭上眼挡住太阳:“他们都不懂,只有你能看出来。还是女人最懂我,这么一想,好像也没必要和男人在一起,找个女人过日子得了。”   “眼神骗不了人。”   “是么?”燕轻拖长了尾音,几经回转,盘旋于闻者心间。   “你有他日记,知道许先生,只要你想,不会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但你没有这样做,你不忍心。”   “原来在你心里,我是这么善良。”燕轻哂笑,“我这个人比较怪,跟好人在一起,我会受不了;但和太坏的人一起,我又良心不安。”   “所以呢?”   “所以像Dr.A那种,跟着老板坏事做尽,眼神却干净的,就很合我眼缘。”   “那为什么不想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怕了?”   “日记里的他,太好人了。和我喜欢的那个他,不太一样,我可不想知道他是个双面人。”   “那不正合你意吗?又是好人,又是坏人的。”   “那不一样,我喜欢的是做着坏事、嘴上说好话的人,好人和我一起,会对我说教的。”燕轻说,“那使不得,我最怕这个。”   “所以你才把日记送给我?”   “对吧,你认识现实中的Dr.A,我认识老板身边的Dr.A,我们是一样的。只不过,你怕他是坏人,而我却怕他是个好人。”   “那我知道了。”叶缓缓吐出一口气,“我舅舅的事,不用再打听了。一场戏而已,你这么聪明,相信能猜到我的意思。”   她头也不回离开。   回去以后,她冲高冈使了个眼色,摸出手机给老泉打电话:“今天酒店有什么行程安排么?”   “没有,在睡觉。有事?”   叶没好气,都大下午了,还睡!   “我有事和你聊,出来一趟?”   “陪聊?”   陪你大爷!   “我知道凶手是谁,出不出来,你自己看着办。”叶挂断电话。   她盯着手机,没有动静。   不行。   她没出息地拿起手机,再次给老泉打过去:“古城里面,找个喝茶的地儿,人民路那边,我在那里等你。”   抬头见高冈倚着门框,手插裤兜,眼含笑意。   笑!笑个屁啊!   她拿起枕头扔过去。   “哎我发现,你这心态不错啊。”高冈偏头躲过,慢慢走来。   有什么办法,她又不能改变现实,谁杀了她父母,谁偿命呗。如果真是唐铭之动的手,就当她叶这些年瞎了眼,猪油蒙了心。   他走到叶跟前,蹲下身看着她:“我也去。”   “去就去......去?”叶陡然升高音量,“你认真的?”   高冈笑:“都同过生共过死了,一直瞒着他也不好。况且,我觉得他知道的内容,会是这一连串事的关键。” 第89章 舅舅   大理古城,人民路。   老泉踩着双软塌塌的拖鞋,不紧不慢地穿梭在人群中间。   他抬头瞅着条一人宽小路,看了眼四周,在路口驻足几秒,迈开步子,从路口进去。   里面藏着家清净的水吧,还没走近,吉他的声音已经传了出来。   老泉撇嘴。   每家都会有一个驻唱,唱着一样的歌,说着差不多的故事。   没劲。   不比他,活出了个传奇人生,注定是个人物。   -   这位人物进到水吧,照着叶发的定位 ,找到他们的位置。   眼看越来越近,离叶只剩几米的时候,老泉步子一顿,舔着唇角,掉头就走:“抱歉走错。”   高冈忍着笑意,喝了口水,止不住咳嗽。   “你回来!”叶急得在后面喊。   老泉像没听见,加快了步伐,嘴里念叨:“无意打扰,逝者安息。”   “舅舅!”   老泉停在门口,背对着他们,看不清神情。   他掉头回来,站在叶跟前,低头看她:“你叫我什么?”   “舅舅。”叶又喊了一句。   “高冈告诉我,当年齐小莉生孩子,她隔壁床位住的是我外婆。所以,你才是我舅舅,对不对?”   老泉拉开椅子,坐在叶对面,他看了眼旁边的高冈,双手抱胸,冷冷看着他们。   “我不是。唐铭之才是。”   叶盯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与她眼神对峙,老泉败下阵来。   他摸出一支烟,一口一口接着抽,袅起的白烟挡住他面容,也隔开叶的目光。   “齐小莉快要生的时候,她丈夫刚犯了事,保密工作没做好,住院的人都知道她丈夫是卖国贼。”   “私下里都叫她卖国贼的老婆,叫她肚子里的,是小卖国贼。”   “和隔壁一起生的,那时候不比现在,管理上容易出纰漏,她就悄悄把自己的孩子与隔壁的,换了一下。”   一根烟烧完,他摸着口袋,烟盒抖了抖,空了。   高冈递上一支。   他道过谢,继续往下说。   “她没有瞒我,我知道她不是我亲生母亲,但她对我很好。上小学,她打听到唐铭之读的学校,给我办了转学手续,带着我过去那边。”   “唐铭之成绩很好,每次都是全校第一。齐小莉就在学校食堂上班,中午吃饭的时候,大家就会好奇,为什么唐铭之的总比别人多冒一个尖。这个秘密,只有我知道。”老泉笑,烟头发出红色的光亮。   “哦不对,唐铭之那么聪明的人,他能猜得出来。”   放了学,泉海明总是和同学一起回家。同学们知道泉海明的妈妈在食堂工作,会问他,为什么不和他妈一起。   泉海明只说他妈忙。   唐铭之在学校没有朋友,性格有些孤僻。放学都是一个人走。   齐小莉尾随他,就远远地站在他身后,望着他的背影,眼神不舍。   “她不是一次两次这样做了,我印象中,几乎天天都跟。你们知道,我那学校是小学初中一起的吧。她跟了九年。”   “我成绩不好,初中毕业就去混社会。唐铭之不一样,他考了全区第一。中考完那天,齐小莉在考场外等他。你父母――”老泉看向叶,他不习惯叫唐如兰姐姐。   “你父母也在。”   泉海明走在前面,唐铭之从考场里追出来,把老泉拉进人群。   他说,谈谈。   他们从操场离开,唐铭之单捏着拳头,后退了几步,腿上发力,跳到墙上,既不费力,又似游刃有余,低头还看着泉海明。   “可以啊你。”泉海明称赞。   唐铭之拍了拍手上的灰,淡淡道:“常看你们翻,多看看就会了。”他忽然噎住,地上已没了泉海明的身影。   “泉海明?”他喊了声。   “叫我啊?”泉海明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唐铭之低头去瞧――他站在墙外,手边是一扇铁门,泉海明回望唐铭之,笑得不怀好意:“这儿有门,没锁。”   唐铭之从墙上跳下来,走在前面,带泉海明去学校后山。   后山不高,没种几棵树,全是齐膝深的野草。   草地随风摇曳,唐铭之站在上头,风也吹起他的衣角。泉海明坐在石头上,背对着唐铭之,身体藏在草地里。   “齐小莉是我什么人?”唐铭之开门见山。   泉海明回头看他一眼,神情古怪:“是你同学的妈,我妈。”   “我不信。”唐铭之说。   “你啥意思啊?”泉海明站起身。   “看过动物世界吗,母虎看幼兽的眼神,很好分辨。”   泉海明蹿出去,扑到唐铭之身上,压他在草地。   唐铭之不为所动:“齐小莉是我母亲,对不对。”   泉海明笑了一声,放开他,翻身躺在草地上。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你别多心,我只是想确认一下。往后,我们就没有关系了。”唐铭之站起来,拍掉身上的泥草,径自离开。   风送来他的声音。   “照顾好她。”   泉海明扯了把草,冲他离开的方向狠狠掷去:“我要你说!”   -   高冈拿出一整包云烟,放在桌上,问老泉:“再来一根?”   老泉摆摆手。   “齐小莉去了福利院工作,再后来又去温泉馆。八年前接到消息,说她杀了人,我开始不信。又说死者是唐如兰夫妇,我当时动摇了。”   “你是觉得,如果死者是唐如兰夫妇,齐小莉就有这个杀人动机?”高冈问。   “以我对齐小莉的了解,只要对唐铭之有利,什么事她都做得出来。”   叶闷头坐在一边,没有出声。   “后来芦花白告诉我,齐小莉不是凶手,是给人顶罪的。我和你们不一样,我知道唐铭之的身份,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把目光聚焦在他身上。”   “你们都以为唐铭之是在事发后,从国外赶回来的?不,不是,唐铭之早就回国了。他们很厉害,给他做了个假航班,谁也没发现。”   “你知道是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叶看着老泉的眼睛。   “告诉你?”老泉笑出声,“你们如果知道真相,将来出了什么差错,谁来负责?”   高冈把身子往前倾了倾:“你什么意思?”   “没别的意思,查到了唐铭之头上,算你们的本事。但是,不要再往下查。”老泉把目光转向叶,“就当是我作为你亲舅舅,给你提出的唯一要求。”   老泉起身要走,高冈开口:“我们查到了金鸥的目标,是许先生!”   老泉眼底爆出一丝厉光,掉转头来,伸手攥住高冈的领子,咬牙道:“我说过很多次,不要――再――往下――查。”   叶抓住老泉的手腕,迎上他的目光。   老泉松开高冈,最后看他们一眼,转身离开。   -   距离婚礼还有三天。   燕轻打电话来:“你不住酒店,特意来提醒你,明天上午十点,到龙龛码头等游轮。”   “婚礼在洱海上办?”   难怪燕轻说警察上不来。   “至少,在船上这几天不会被人打扰。”   “可以带人上去吗?”   “你想带谁?”   叶看高冈一眼:“一个朋友。”   “随你,到时候你就说是我请的人。”   “就这么简单?”叶眼睛眯成一条缝,“你能耐不小。”   燕轻的笑声从听筒传过来。   叶回笑:“你......就是新娘吧?”   燕轻没了动静。   起初,叶一直疑惑,芦花白究竟与唐铭之有什么仇,会让他费尽心力,设那么大一个局,只为把对方扳倒。   直到她发现燕轻对唐铭之的情意,才总算明白,芦花白的目的。   如果燕轻不是老板的女儿,如果燕轻不是唐铭之的新娘,如果不是芦花白知道,燕轻喜欢唐铭之,叶想不出还有什么理由,会让芦花白做到这个地步。   “你把他们的消息给我,是真要和你父亲作对?”   “父亲?”燕轻冷笑,“我和他,没有父女情份。”   还比不了与她一同长大,无亲无故的芦花白。   “我明白了。”叶说,“那么,婚礼上见。”   到时,她可不会手下留情。   -   挂断电话,叶看着高冈:“那里是金鸥的地盘,这回就只有我们自己孤军奋战了。”   “是么,也不见得。”高冈神秘一笑,“涉及到许先生那样重要的人物,就不是单纯的案件了。你真以为这回来云南的,只有几个人?”   叶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了地:“那这一次,你们要怎么做?”   “既然燕轻已经给我们铺好了路,那我们就不能浪费。”   -   北枝江穿一件背心,坐阳台冥想。   重庆那座山城,常年隐在雾中,像云南这样明晃晃的阳光几乎不曾见。这回既然来了,就不得浪费好天气。等以后回去,带袍哥们干一票大的,赚点钱,再拉着全公口过来旅游。   正想着行程安排,忽然一粒石子打在她额头,白皙的皮肤瞬间红了一块。   是哪个龟孙!   她睁开眼,探身出去。对面就是洱海,岸边站了个瘦猴样的男人,正抡着胳膊对她挥手。   北枝江捡起那块小石子,对准那人,狠狠掷回去。   千里眼哎唷一声,捂着裤.裆,疼弯了腰。   这尼玛他千里眼遇上的女人,全是泼妇!   泼妇! 第90章 这一刻。   “你说你是叶弟弟?”   千里眼蹲在北枝江跟前,抬起眼皮子瞅她:“货真价实!”   “你爸妈真够偏心的啊?好基因全让你姐占去了。”   “不是亲生的!哎不是,你怎么骂人呢?”千里眼委屈,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演,继续演。”北枝江拧起他耳朵,“你大爷我在山城横行霸道那么多年,你这点把戏,我还看不出来?”   千里眼疼得嗷嗷叫,一个劲喊:“我这人虽然不靠谱,贼眉鼠眼、谎话连篇、唯利是图......但我对我姐的一颗真心,天地可鉴!我姐去重庆的金不换,就那本袍哥黑话小百科,都还是我给她找来的......我这回找你,真是有要紧事儿!”   北枝江松开他:“讲。”   提到正事,千里眼立马正经起来:“我听说那个人的婚礼,要在洱海上面办?”   “怎么,你也想去?”   千里眼谄媚一笑,竖起大拇指:“姐你咋这么聪明咧?”   北枝江吹了吹指甲:“想去啊,想去怎么不找叶呢?”   “这不是,没成功嘛?”千里眼苦笑。   废话!要是叶和顺风耳愿意帮他,他会来找北枝江么?   那俩人,一个根本不理他;一个语重心长,说不合适。咋不合适了?他好歹也是个人物,千里眼诶,北边的情报头头诶。   咋就不合适啦?   这次上船,他是势在必得,他这不只是为着自己,他身上,还背负着马奥运、何稚秋的期望,重于泰山。   他千里眼别的不行,口才那是顶顶的。   他开始忽悠北枝江:“你要还想留条命回来,就带我上船。”   北枝江眯起双眼,她倾身上前,头往两臂一偏。   千里眼顺着她的方向看去,两条花臂在阳光下格外绚烂:“漂亮!要是在船上丢了命,就可惜这样漂亮的纹身了。”   “我纹的。”   “那更得带我去了,您要有个什么意外,那就是全世界纹身爱好者的损失!”   “你真有那么厉害?”北枝江盯着他。   千里眼勾起一边嘴角,笑得意味深长:“我,是个狠人。”   -   龙龛码头。   一艘巨大的豪华游轮停靠岸边。像一条银龙,安静潜伏在洱海边上。船头甲板下方,有一只金色的西伯利亚海鸥标识,阳光打在金色海鸥上,反射回岸边,搅乱了岸上人嘈杂的声音。   宾客揣着婚礼邀请函,有序登船。   游轮之上,透明的船舱内,中年男人负手而立,拳头暗暗用力。   他做了那么久的工作,眼看着做空成功,结果前两天一看,股价竟不跌反涨!   门口传来一阵笃笃的响声。   他压住怒气:“进来!”   唐铭之打开门,径直走到沙发前坐下。   老板转身看他:“许泓年那里,是时候动作了。”   “没用。”唐铭之头也不抬,提起桌上茶壶,翻开倒扣的茶杯泡茶。   “这八年来,咱们的人一直给他做思想工作,他理过我们没有?”   “你亲自去!”老板握紧拳,猛捶桌子。   桌面上,茶水从杯子里洒出来。   唐铭之摸出手巾,拭干黄澄澄的茶水:“找不出他的弱点,谁去也没用。”   “他要什么,钱?土地?我都可以给他!”   “他要做研究,那些身外之物,诱惑不了他。”   “研究?那正好!有的是政府想要他,他想要多少科研经费都可以,最好的实验室也为他开放!”   唐铭之收起手巾,两手反扭,拧干茶水。他看向老板:“许泓年这样的人,有他自己的原则。”   “那他到底要什么?”老板屈起两根手指,重重敲打着桌面,“我把学术界搅成一滩浑水,他也不为所动?他不是、不是最看重他那所谓的国家利益么!腐烂成这个样子,他还会留在这?”   唐铭之冷笑一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你离开这里太久,思维方式早与这里的人不一样了。你把学术界搞得越乱,许泓年越会觉得,这个国家离不开他。”   “可恶!”   唐铭之起身:“我早告诉过你,不要轻举妄动。这里的政府,与别处不同,你资本斗不过他们。”   老板忽然笑起来:“是这样吗?他们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叫他们舒服!”   唐铭之警惕地看过来:“你要做什么?”   “不做什么,我祝许泓年――长命百岁。”老板走到窗边,伸出双手,“等到燕轻嫁给你,我们就是一根线上的蚂蚱,到那时,我的就是你的,我们一起,缔造一个资本的王国。”   -   岸上起了一阵骚动。   北枝江全身裹成木乃伊,一只眼睛蒙着白色眼罩,身上、脸上的绷带隐隐渗出血色来。   她躺在担架上,千里眼和何稚秋一前一后抬着她,马奥运一身白褂,手举吊瓶,跟在北枝江身侧。   过检查时,游轮的两位员工手拿北枝江的邀请函,与另外三人面面相觑。   他们弯下腰,对北枝江说:“这位女士,您这张邀请函只够您一人上船,其他人是不能登船的。”   北枝江闻言抬头,破口大骂:“你是要我死吗?!”   员工微笑:“您误会了,拥有邀请函的都是我们最尊贵的客人,您就是我们的上帝,不敢有不敬的想法。”   “那好,你们的上帝要这三个小弟一起上去。”   “那不行的呢,他们没有邀请函的呢。”   “我不是你们的上帝吗?”   “是的呢。”   “上帝要带他们进去。”   “不行的呢。”   ......   “尼玛这机器人吗!不要拦着老子!老子要和他们一决高下!”北枝江气得从担架坐起。   马奥运一把拦住她:“算了算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北枝江甩开他:“算你大爷的算了!忍一时卵巢囊肿,退一步乳腺增生,老子闯江湖的时候,你还在爸爸怀里嘬奶呢!让开!”   燕轻站在游轮顶层甲板,望着岸边骚动,问阿蕃:“这是怎么回事。”   阿蕃回:“有三个没邀请函的人想上来。”   “船上员工不让么?”   阿蕃点头说是。   “放他们进来吧。”燕轻说。   她转身回到甲板尽头的房间,关上门,望着房屋中央的婚纱发呆。   电视上放着新闻,播音员的声音时大时小,断断续续传进燕轻耳朵。   “......本台记者发来报道,为保护洱海海西生态环境和田园风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海西保护条例......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办法,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这一刻。   金鸥位于喜洲的酒店开发项目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喜洲农田被划成大片高尔夫球场。路边墙上,挂着当地村民写下的标语――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这一刻。   梁爽从超市买来一堆方便面,因为没有热水,车上的几个人就把面饼捏碎了干吃。   这一刻。   楼顶的狙击手悄悄换了方向,视野中除了许泓年的居处,还能看到别克车里几个警察的动静。   这一刻。   夏蓬程拄着拐,收起一封以假乱真的邀请函,踏上游轮甲板。他低头抚摸金属拐杖,喃喃自语,老伙计,准备好了吗?这回可要见真章了。   这一刻。   张局坐在监控显示屏前,周围站满穿制服的工作人员。金鸥巨型游轮附近,早已准备好了大小船只,伪装成游客航线,只等金鸥游轮启航,抵达洱海中央,形成密不透风的包围圈。   这一刻。   顺风耳随身带来的宠物刺猬消失不见,叫了人来,花钱让他们一间间屋子找。   这一刻。   叶自走廊穿过,迎面走来穿着服务员服装的高冈。她伸手,将一杯香槟,放入他手里的托盘。   高冈上到甲板,低头走到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身边,瞟一眼那人鼓囊囊的后腰,不动声色地递上托盘:先生,来杯酒吗?   身旁,有游船员工急匆匆跑过,目光在地上逡巡,在寻找顺风耳的宠物刺猬。   这一刻。   老泉避开所有人,来到游轮最上面,看着船上发生的一切,目光淡淡。   ......   “条例规定,海西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绿色发展、合理利用的原则......海西保护区范围内规定不少于10万亩的永久基――”   燕轻关掉电视。   床上平放一套男士西装,燕轻伸手,牵起衣袖的一角,挨在脸颊旁侧。   “我总是向着你的。”她轻轻说。   有人敲门。   燕轻回头,应一声。   “方便吗?”是唐铭之的声音。   “进来吧。”燕轻收回目光,把床上的男士西装折好,方方正正放在枕头上。   -   “马上要结婚了,我觉得,我们应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唐铭之脱掉鞋子,光脚踩在燕轻屋里。   “可以啊,想谈什么。”燕轻又把电视打开,还是刚才的新闻,仍在讲海西的保护。   唐铭之瞥一眼她,看着电视上的新闻,径自来到燕轻身边,与她一样,席地而坐。   “你父亲把你嫁给我,你怎么想?”   “我自愿的。”   “我比你,大了不少。”   “也就大了六七八岁,还行。”   唐铭之哂笑,他低下头,几秒后又抬起来看她:“那你现在费劲心力,要想破坏婚礼,也是自愿的?”   燕轻不说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三更结局,上午九点一更,中午十二点双更 第91章 风起之时   “正好,你不想嫁,我也不想娶。”唐铭之把无名指上的订婚对戒旋下来,放到她面前,“我们达成共识了。”   燕轻紧了紧拳头,接过他的对戒,想也没想,打开窗户,抛了出去。   银色的戒指在航行的洱海中消失不见,只有小小一道光亮,划出一条银色细线。   唐铭之起身,看一眼床上的西装,问她:“这是新郎礼服?”   燕轻点一下头。   “我走了。”他说。   燕轻没再搭理他,拿起遥控,将电视里的声音放到最大。   唐铭之看着新闻,忽然开了口:“海西耕地被占,一些村民除了种地,不会其他。赔偿金用完,他们就喝农药自杀。你父亲,是在作孽。”   “他眼里除了钱,还有别的吗?”燕轻合上眼。   唐铭之不再说话,转身离开。   关上门,在海风的吹拂中,他顿了顿,刚要下楼,转身看到身后来人,他突然愣在原地。   叶站在楼梯口,撞上他视线。   “顺风耳告诉我,你在这上面,燕轻也在。”   唐铭之看她半晌,忽的一笑:“我知道,你有许多问题想问,不如找个地方,我们聊聊?”   “就在这聊。”她说。   “好,就听你的。想问什么?”   “古城酒店,为什么做戏,骗我离开?”   “你不该来,坏我好事。看我那本日记了吧?故意留与燕轻的,你就该待在昆明,待在许先生那里。”   叶嘲讽一笑。   “许先生的手表,是你卖的?”   唐铭之毫不掩饰:“是。”   “他送给你,为什么要卖?”   “我已决意要背叛他,手表不重要了。”   叶下巴微抬,眼里布了血丝:“为什么要给金鸥做事。”   “庄子有句话,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是危险的。”   “荒谬!”叶咬牙。   “想明白这个道理,你就会懂得,这个世界还是钱最重要。”   “那好。”克制直冲上头的情绪,她声音微颤,“最后一个问题,爸妈......是你杀的。”   “是。我不动手,别人也会。杀了他们,老板还会对我刮目相看。”   叶脸色发青,胸腔剧烈起伏着,呼吸急促。她红着双目,最后看他一眼,决然离去。   唐铭之目送她下楼,不见了她背影后,他抬起头,直视前方――那里站着一个保镖模样的黑衣男人,正把眼睛往这边瞧。   唐铭之对他一笑,男人颇不自在,掉头离开。   他正要走,身后响起老泉的声音。   “唐铭之,好久不见。”   他呆住,转头看他。良久,他笑了一声:“好久不见,快二十年了吧?”   这世上最了解他的,不是唐如兰,不是齐小莉,不是叶不是老板不是燕轻,而是面前这个二十年未见的泉海明。   唐铭之说:“我知道你一直在替我隐瞒,多谢。”   老泉移开目光:“你不用谢,我只怕你瞒不住了。”   “我明白。顺其自然吧,你也不用再为我周旋。”   老泉欲言又止,看一眼他,叹口气。   这世上最了解唐铭之的,是他;最了解他的,又何尝不是唐铭之?   -   透明船舱内,老板望着远处的苍山,微微笑着。   身后站了个保镖模样的人,一身黑衣。   “他们以为我不知道,这船上来了许多不相干的人么?”   黑衣男人一动不动站着,没出声。   “唐铭之。”老板冷哼,“他那些小心思,能瞒得过我?”   “他现在最在乎谁?一个许泓年,一个他外甥女。呵,唐铭之不让我好过,那我也不让他好过!说来,那个女娃娃也真是命大。爆炸那次、翠湖那次,都没出事。这回上了我的船,在我的地盘,我倒想看看,她还能翻出什么浪!”   黑衣男人往前一步:“老板,那许泓年那边......”   提到许泓年,老板的神情立马淡下去:“我找他,无非就是为了问问他,在这片土地,到底科研情况如何了。他非不配合,我横竖得不到,留着他干什么?”   “那就是要......”黑衣男人以手代刀,做了个横劈动作。   “懂了就放心里,别说出来。”   “是。”黑衣男人面向老板,退出了船舱。   老板拿起茶杯,喝一口,细细品味。   每次唐铭之都说,这不行那不行,那什么能行?   这八年,就因为听了他的话,确实什么都不行了。   他笑着摇了摇头。这场婚礼,终于还是一场戏啊。   -   时间晃眼而过。   游轮已在洱海上航行了三天,晚上会停泊于各大码头、岛屿,白天就开动,没有固定航线,全依老板喜好。   前一晚洱海上下了雨,早上起来,云雾笼罩了山尖,只余半山腰处隐隐的白色脉络,在偶尔穿透云层的阳光里,闪着光亮。   头顶是乌沉沉的阴云,海上的风也比往常大了一些。   婚礼在甲板上举行。设了成排座位,入席宾客在甲板经风这么一吹,刚做好的造型就全散了。漫天是纷飞的玫瑰花瓣,往人身上撞。   千里眼兴奋地指着悬在甲板边的救生游艇:“坐这个!比大游轮拉风多了。”   北枝江敲他脑袋,气呼呼稳住身子,将长裙扎了个结,紧紧贴在小腿上。   “就不能,到里面举办婚礼吗?”   千里眼气愤地捂着头,听到抱怨,恶狠狠来了句:“人老板喜欢,你算个球。”   北枝江作势要打,千里眼突然躲到她后面,使劲招手,要马奥运、何稚秋也赶紧过来。   北枝江扭头去看,只见他拼命挤眼:“我姐!我姐在那边!”   她顺着千里眼指的方向看去,叶坐在宾客席最后一排,同船上服务员交谈。   “她旁边那服务员,还挺帅。”北枝江感慨。   “帅?帅能当饭吃啊,上回那个不就......”他住了嘴,神情低落。   上回那个不就被炸死了么?   -   “船上有不少带武器的人,你多留意。”高冈从餐车里端起一碟甜食,放到叶手里。   她接过来,目光在他后腰扫过,淡淡道:“你也有?”   “白天解决了一个,从手里抢的......这位女士,请问还要点什么吗?”   “一杯莫斯卡托,谢谢。”   高冈露出公式化笑容,冲她点头:“好的,请您稍等。”   -   他推着餐车,绕甲板走。老泉靠在栏杆边上,在高冈经过时,伸出右脚,拦住他去路。   高冈笑着停下:“先生,您要点什么?”   老泉斜眼觑他,两指夹起餐车上的酒,往后一提,酒液倒进了洱海。   “先生,保护洱海生态,人人有责。”   老泉没理会他,目光停留在对面的顺风耳身上。   “看好那个人,否则出了事,别怪我没提醒。”他说。   高冈拿掉老泉手里的空酒杯,重新换了杯新的,塞给他:“多谢。”   -   顺风耳默默观察着船上的一切事,他注意到甲板上有个奇怪的男人。那男人生得粗犷,满脸横肉,身躯高大。   只是腿脚似乎不大爽利,拄了根细伶伶的拐杖,与他的形象格格不入。   顺风耳走到男人身边,与他寒暄:“这位也是参加婚礼的?”   夏蓬程看他一眼,笑道:“这船上不都是?”   “那可不见得。”顺风耳长叹气,“这天气真不好,阴沉沉的。”   “是啊,黄历上的今天,可不是好日子。”夏蓬程附和他。   “你这根拐杖挺漂亮,哪儿买的?”   “买?”夏蓬程瞪大了眼睛,冲他一笑,“市面上买不到的!亲手打造的老伙计,陪了我好些年了。”   “真不错,以后要有需要,我也找你打一根。”   “好说,回头你来找我。”   “那就这么说定。”   顺风耳笑着拍拍夏蓬程肩膀,示意他:“婚礼开始了。”   -   老板走到甲板中央,身后是白色玫瑰花门,再往后,是一望无际的洱海。   他站在话筒前:“感谢各位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参加小女婚礼。”   甲板上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我知道,来之前,很多人都对新郎非常感兴趣。”   听见老板提及新郎,甲板上顿时悄然无声。   “他是一位极其出色的青年,是我遇见过的,最聪明的男人。把女儿嫁给他,我很放心。”   宾客们一阵惊叹,交头接耳,互相交谈起来。心下更加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让老板给出如此高的评价。   叶冷眼看这一切。   老板忽的一笑:“看来我们有的客人不相信我说的话。那么各位,我们的婚礼正式开始。”   漫天的白色玫瑰花瓣自天而降,花雨中,燕轻穿着白色婚纱款款走来。长裙拖地,花瓣落在白纱之上。   花瓣落地,宾客们总算看清楚新娘面容,不由得一惊。   他们从未见过,在自己婚礼上素面朝天的新娘。   -   燕轻面无表情,手上挂了一套男士西装。她走到老板面前,在玫瑰花门下方站定。   甲板上,响起一阵音乐。   叶突然坐直身子。   这首歌,她听过。   去古城酒吧见燕轻的那个晚上,她唱的就是这首。   还说,是芦花白唱给她的。   宾客们呆呆望着甲板上的新娘,众人目光中,她展开西装,拦腰抱在怀里,用脸轻轻蹭着衣领:“我总是向着你的,我总是向着你的......”   铅灰色云层中透过几缕阳光,洒在燕轻身上。像一出漫长的戏剧,在最后的定格中落下帷幕。   她哼着曲子,清冷慵懒的嗓音响彻天地。   “我离开的时候请不要哭泣/我能做的一切,就是给你承诺/宝贝,这首歌是为你而唱。”   何稚秋望着甲板上的燕轻,心中酸涩,难言的情绪不知从何而生。   他头一回在燕轻清凌凌的脸上看到暧昧、缠绵的脉脉神情。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他既感到兴奋,又心生怒气,觉得这女人“背叛”了他。   原来,她有情绪的。   原来,她冷冰冰的外表之下,还有一颗热的心。   -   老板怒不可遏:“燕轻!”   她没理会,望着老板冷笑。   “你让人炸中华尊的时候,就该知道,真相总有瞒不住的一天!”   “唐铭之呢?唐铭之去哪儿了!”老板怒道。   “我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中午十二点结局+番外后记 第92章 结局   宾客席中走出来一个男人,一路踢开玫瑰,来到老板身前。   鞋尖沾惹上透明的花瓣,他提起脚后跟,在甲板上碾了碾。   “你什么意思?”老板盯着他眼睛。   唐铭之抬手,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眉心:“你觉得呢?”   老板笑道:“相安无事这么多年,怎么偏偏挑今天这个日子动手?”   “看过黄历,今天宜祭祀,忌嫁娶,是个好日子。”   老板拖长了声音:“科学家......也迷信?”   他抬起手掌,手指一扫,宾客席中冒出一群人,手上皆拿着枪,将甲板整个包围起来。   唐铭之不为所动,他食指扣住扳.机,回道:“在中国,当然要按照中国人的习惯办事。你我国籍不同,你自不会懂得,我们的想法。”   宾客们一阵骚动,有人大吵大闹,老板啧了一声:“吵死了。”   持枪的人立马将武器对准了宾客席,甲板顿时鸦雀无声。   老板再度把目光转向唐铭之:“你说这是何必呢?许泓年那里,你不是维护他吗?现在不怕我伤害他?”   “杀了你,他就安全了。”   老板捂着肚子笑,起身时手在眼角抹了一把:“哎哟哟,你看我,都笑出眼泪来了。”   他神情一变,盯着唐铭之:“你太天真,策反许泓年,我早放弃了。你猜猜,昆明有没有我的人?你再猜猜,许泓年那里,有没有人守着?你尽可以猜猜看。”   唐铭之双目通红,冲上前,枪口顶着老板额头,还没等扣下扳机,身后,几个黑衣男子猛冲上来制住他。他手腕脱了力,枪掉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哎呀,你看,多好的机会啊,我就站你面前都没成功,真是太可惜了,太可惜了。”   老板弯腰捡起甲板上的枪,吹了吹枪口的灰:“没准儿,许泓年现在已经丢了性命,也说不一定。”   -   昆明。   许泓年站窗前摆弄花枝,院子里,沈衡湘望着角落的葡萄藤,笑眯了眼:“葡萄长得不错,过两天孩子们来,就给他们摘。”   许泓年望了望窗外,对沈衡湘招手:“快些进来,外面太阳大。”   “这有什么的。”沈衡湘嗔怪,却还是听了他的话,起身回屋。   “去里面坐着。”许泓年笑着嘱咐她。   沈衡湘怪道:“我去里面,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再弄弄,弄弄。”他指着瓶里的花说。   门口,来了几个面孔陌生的男人,正蹲在附近,伺机而动。   别克车内,梁爽坐直身子,目光聚焦在几个举止奇怪的人身上。他慢慢竖直手掌,低低说一句:“行动!”   车门锁开,梁爽抬脚欲下,车窗外忽然站了几个人,挡住他的视线。   梁爽对上离他最近的人眼神,听见那人说:“回去,坐好。”   -   “坐好了吗?”   甲板上的宾客老实坐在座位上,不敢抬头――抬头就是枪口,谁要出声,一枪崩掉。   “你们看看,和我作对就是这样下场。”老板按住唐铭之的头,他现在被人绑着手,一动不动跪在地上。   “当年我有意拉拢许泓年,你知道了,主动找上我。你说你杀了唐如兰夫妇,我想着,你这都能大义灭亲了,足够表你衷心。谁知道我这八年,居然养了条白眼狼!”   老板掐着他下巴,恶狠狠道。   “噢,我现在开始怀疑,八年前的温泉案,杀掉唐如兰夫妇的人,是不是你了。”   唐铭之盯着他,目光森然,却不答话。   “你不说,我也知道。”老板咧嘴笑,“我那时还派了另一个人去,他最擅长的,不是杀人,你知道是什么吗?是洗脑。”   “不用动手,就能让人心甘情愿吐出秘密。谁知道唐如兰夫妇,一身铁骨,竟会觉得他们的存在,会给许泓年带来威胁。只有死了,才能保护好他,真是......让人难过啊。”老板大笑起来。   “他们在温泉馆自杀了,自杀!你们查了那么久的真相,居然没想到这里面根本没有凶手!你们所有人,所有人都一样,以为牺牲一两个,就能保住许泓年,该说你们天真,还是幼稚呢?”   老板的目光掠过宾客席,意味深长。   “你唐铭之赶到那边,看到姐姐死了,还以为是我派去的人杀的。你从小没了母亲,姐姐辍学拉扯你长大,你气极了,把我派去的人杀了,拿着证据回来找我,在我身边做戏,你以为我一点不知情?”   老板慢慢抬起手.枪,对准了唐铭之。   “我让芦花白去处理现场,他擅长那个。你运气好,亲生母亲在那里工作,正巧撞上你杀人。她以为现场三个人都是你杀的,你走后,她留下来要给你顶罪。你看,一场事故,你的生母、养姐,全遭了殃。所以你这八年,一方面不让我动许泓年,一方面,又拼命保护你那没有血缘关系的外甥女,好补偿你心中的愧疚。”   “你以为,我一点也不知道?你同意娶燕轻,不也是为了获得我的信任!真是可笑,可笑至极!”   老板上前一步,捏着唐铭之下巴,枪口怼到他眼前:“叶――――我知道你在,要出来和你舅舅见最后一面吗?”   唐铭之猛的抬头,望着宾客席,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不要上当!”   “是么?”老板冷笑,“你们都爱意气用事,但凡有一点理性,也不会与我作对。你觉得,她会忍着不出来?”   “叶!”唐铭之陡然提高声量。   “不出来,我可就动手了。啊,忘了说,我的人刚告诉我,许泓年那里还没下手,但现在可说不准,你要再不出来,可就一枪两命咯。”   甲板上,悄然无声。   高冈拉住叶的手,眼神警告:不要。   叶回望他。   海上风起,地上的花瓣随风飞扬。   呼啸的风声中,一道纤弱的人影冒了头。   宾客中,有几人忍不住骚动。   老板扯出一个笑:“哟,同伴还挺多。”   他扭头看一眼燕轻:“这都是你做的好事,回头再找你算账。”   燕轻抱着芦花白的西装,鼻子里冷冷冒出一道哼声。   “你放开他。”叶说。   几声扳机轻响,枪口对准了她。   “放了他?凭什么?”   千里之外,张局望着远程屏幕,发出命令:“出动!”   附近不知何时竟出现数艘船只,大小皆有,将游轮团团包围。   船上的人拉着大喇叭,对着游轮喊:“船上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马上放下武器,投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船上的人听着,你们......”   老板转过身,露出惊恐的表情:“哦,是凭他们?意思是咱这船上,混进了警察是吗?我好害怕啊!”   “但......那又怎样?”他话锋一转,阴测测笑着,“把天王老子叫来也没用!”   他举起手.枪,偏头看向叶。   -   “不许动。”   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   老板顺着声音看去,是个男人,手里端一把枪,枪口正对着他。   高冈慢慢从人群里走出来:“你要开枪,我就先崩了你。要不信,你尽可以试试看。”   有人移动枪口。   高冈侧开脸,眼睛一眯,扣下扳.机。   枪响。   那人惨呼一声,小腿血流如注。   “我说过了,不要动。”   “哦,是个硬骨头。”老板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一步,手里的枪却还对着叶。   甲板上,形成了一个微妙的平衡。   顺风耳望着船上的情形,无声地笑。   “这么没劲啊,让我来加把火。”   老泉站他身边,心生警惕,压低了声音问他:“你做什么!”   顺风耳迅速从袖子里摸出一把枪,手.枪上膛,扣压扳.机,   子弹旋射而出,奔向叶后脑勺!   几道惊呼!   叶听见有人在叫她,是高冈的声音。   脑后,一股灼烫的热风呼啸而至,紧接着,是三道枪.响。   两道是顺风耳的,一道是夏蓬程。   甲板上乱作一团。   -   “哎呀,这些花怎么生得这样乱?”许泓年从花丛支起身,笑看着门口的陌生人,“进来坐坐?喝杯茶?”   几个杀手面面相觑,握着枪的手心微微发汗。   站在他们面前的这个老人,是共和国的功勋人物。   这一枪下去,后果不知几何。   他的手,能制造全世界最厉害的武器。   他的脑海里,有最顶级的理论知识。   可现在,他们却能轻易闯入他晚年居处,轻而易举地拿枪对准这个老人。   太不真实。   -   夏蓬程仍举着手里的拐杖,如握长剑。   拐杖的底部,有一个黑洞。   这是一把伪装成拐杖的手.枪!   顺风耳打向叶的子弹,是被夏蓬程打掉的。   而他的第二次开枪,对准的,是老板的心脏。   只可惜慢了一步,老板反应迅速,躲过了要害处,但手臂仍被打中,正汩汩流血。   老板按着手臂伤口,鲜血染红了西装里面的白色衬衣,他看向顺风耳:“我和你无冤无仇,你这样对我,是几个意思?”   顺风耳微笑:“这一枪,我是为芦花白打的。”   能打伤老板,他已经足够满意。若不是第一枪打向叶,这第二枪,他兴许连老板一根毛也碰不着。   至于叶,就像他对老泉说的话一样,必要时候,牺牲了也无关紧要。   “好兄弟,不枉我俩十多年的交情。”顺风耳吹了吹枪口,无声地笑。   -   老板咬牙切齿:“好啊,都来真的是吧?”   他站起身。   目光在叶、高冈、夏蓬程、顺风耳身上一一扫过。   他举起右手,手指直竖,屈起关节。   嘴唇微微启开,枪口,对向叶。   “动手!”   一声喝令,接连的手.枪上膛声音。   甲板上的尖叫刺破洱海上空。   游轮四周,被警方控制的船只加速驶往这边。   夏蓬程大步跑向玫瑰花门,毫无瘸腿迹象。原来为着一个卧底身份,他伪装了四年残疾。   他奔向老板,迎上他的枪口。   -   高冈迅速拉过叶,将她甩向后面,然后掉头,扣下扳机,精准打向杀手们手腕。四周加速驶来的船只,配合着高冈,开枪打掉杀手们的武器。   不到片刻,枪支落地,哀嚎遍野。   还有最后一个!   高冈看向甲板上的老板。   却只见到夏蓬程腾空而起的背影。   “师父!”他涨红了脖子,声音嘶哑。   老板扣响扳机,子弹破开人肉,高速旋入。   夏蓬程滚落一边。   高冈举枪,猛冲向老板。   “不要――”叶在后面发疯一样喊。   喉咙涌起一股腥甜,被血水呛到,叶猛烈咳嗽。   她看向甲板上方,落下两行泪来。   -   混乱中,唐铭之发狠站起,冲破阻碍,用身子撞开高冈。   那一刻,他看向高冈,眼底有淡淡的水光。张了张嘴,无声地对他说:   以后,交给你了。   唐铭之抱住老板,任子.弹射进肚子,直逼向前。牙齿之间,拉出口水细丝。巨大的冲力带着老板退到甲板栏杆处。后腰硌住栏杆上的玫瑰,撞破了一地碎瓣。   “你不要许泓年的命了?!”老板大叫。   “你以为!”唐铭之用尽全身力气吼出声,“你以为我只是一个人在战斗吗!啊?”   他嘴唇咬出血,一刻也不停留,抱着老板跃下甲板。   两个人齐齐下落,老板却做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   他手上,拴着一根绳索,绳索的另一头套住了高冈的脖子。   冲击力带动绳索,高冈脸憋得通红,被唐铭之和老板一同拉着,坠落洱海。   巨大的水花声被游轮轰鸣的动静掩盖,叶惊恐万状,奔向甲板栏杆,探出头望去。   世界在她眼中仿佛按了暂停,耳边只留下游轮的喘息,空中的花瓣,白色的硝烟,鲜红的液体,搅合成一团,在她脑海中打转。   水面浪声阵阵,除了浮上来的白色泡沫,什么也看不见。   什么也看不见。   她失了声,呜咽着,泪水大颗大颗往外涌。   -   视野中突然出现一艘快艇。   马奥运在前方驾着船,千里眼站在后面,冲叶挥手。   她止住眼泪。   千里眼脚边,躺着一个男人。   阳光穿破云层,照耀洱海,海水反射阳光,像星星落进水面。   高冈眼睛眯成一条缝,阳光太刺眼,他睁不开。却还是努力寻找着她的身影,对着她所在方向,扯出一个笑。   -   梁爽呆呆看着面前的男人。   “中国人民武警总队,xx突击队。我们正在执行任务,请回车上坐好。”   梁爽看看他,又看看车上的几个兄弟,良久,他做出一个释然的笑来。   许泓年捧起一束花,放到门前。   他直起身,笑问门口的杀手:“你们是哪里人?中国人?”   几个人迟疑,摇了摇头。   “你们看看,我手边的这些。这是柳条,这是桃花枝,现在是盛夏,没得开花,全是绿色。”他欣赏着这些枝条,并不惧怕对准他的枪.口,“知道这在中国什么意思吗?”   他们警惕地看着许泓年,没有答话。   许泓年微微一笑:“这是清明时候,中国人扫墓用的。”   狂暴的风,自背后袭来。   -   狙击手移动枪口,瞄准镜对上许泓年身前的几个人。   食指微动。   半分钟后,他问侦察员:“还有吗?”   “没有了,全部解决。”   狙击手勾起嘴角。   “告诉司令员,任务完成。”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个番外+后记合集,最后一章 第93章 番外+后记   【番外一】   -唐铭之-   唐铭之的研究最近陷入了瓶颈。   听国内的同行说,许先生在昆明定了居,常有人过去请教,先生都来者不拒。   他给学校请了假,连夜赶回国,又马不停蹄去到昆明。   在那里待了两个月,受了许先生教诲,经他点拨,唐铭之豁然开朗。   走时,许先生送他一块手表,他珍之重之,妥善收好。   回学校不久,却有人找上门来,向他打听许先生的消息。他嗅觉敏锐,察觉不对,将那人打发离开。   他以为这样就完了,几个月后,叶高考结束,唐如兰打电话来,说最近总有人来找她,要问她许先生的情况。   唐如兰认识许泓年,他是知道的。小时候与姐姐一起在书店生活,那时候许先生常来,时不时会对他的功课辅导一二。   他寻了个借口,悄悄回国。与唐如兰约好,在温泉馆见一面。   谁知到了那边,却只看到姐姐姐夫的尸体,他气急,以为是老板派来的人做的,一怒之下杀了他为姐姐姐夫报仇。   他那时不知道,门后面,藏着齐小莉。   他借了一辆车离开,一路开往昆明。   到那边后,他没有去找许先生。因为他知道,老板的人跟了他一路。   他在翠湖连坐几天,公园附近有个摆地摊的女孩,年纪很轻。   他每天都去,坐在同一个地方。没有警察找来。   左手一直摩挲着手表,右手捡了一截铁丝,无意识在椅子上戳画。   鸟随凤凰飞......鸟随......凤凰飞。   许先生,是凤凰。他是鸟。   唐铭之终于站起身,低头看向椅子,那上面是他的名字,旁边就是许先生。   鸟随凤凰飞。   他伏低身子,将许先生的名字涂黑了去。随后摸出手表,当着那悄悄跟踪他的男人的面,五块钱卖给了公园边摆地摊的女孩。   随后他连夜开车,一路没休息,赶回北京,去处理姐姐姐夫的后事。   那时他已听说,抓住了“凶手”,只是不知道这个凶手,会是齐小莉。他还以为,是老板的手段。   他主动找到老板,表达了他想要与之合作的意愿。   他已决意,要为许先生做些什么。   -   【番外二】   -燕轻-   燕轻从小长在大理。   父亲说,她不必学琴棋书画,只要会杀人就行。   在她还小时,父亲会送她许多小猫、小狗,等到她将它们喂养长大了,再逼着她亲手杀掉。   她不肯,父亲就搬出芦花白的名字说,你不杀它们,我就杀芦花白。   芦花白是父亲给她找来的玩伴。白族人,从小没有父母。   她只好答应。   父亲就摸摸她的头笑。   就是要这样,无情冷漠才最好。   那时候,芦花白带她到处去玩,古城、洱海、苍山。   苍山她不敢去,听人说,每年都有好些人在里面失踪,从悬崖上跌下去,尸骨无存。   芦花白却拍拍胸脯说,放心,有我呢!   他们瞒着父亲,到苍山过夜。   火光飘忽中,芦花白问她:燕轻,你长大后想做什么?   她想了一想,摇摇头。   芦花白并不放过她:说嘛说嘛。   她想唱歌,想去做歌手。   但她对芦花白笑了一下,说:“想做杀手。”   芦花白瞪大眼睛问:“杀手?杀人吗?”   燕轻看着他:“那你呢?”   芦花白嘿嘿一笑:“原先没有想做的,现在知道了。”   是什么?燕轻好奇。   “我长大就去建立一个杀手组织,做你老板,你要被警察抓了,我就去给你顶罪!”   她没答话,只把脸偏过去,隐在夜色里微笑。   -   【后记】   大理,下鸡邑村。   田间地头夹杂着大片的荷塘,稍远就是连绵的苍山。   夏蓬程打着绷带,坐在荷塘边,望着远处发呆。   有人在他身边坐下。   是高冈。   夏蓬程也不看他,径自弯身,想要折下一朵荷花。   腰腹渗出一点血来,他疼得嘶声。   “都这样了,还逞能。”高冈冷声道。   夏蓬程眼皮一抽,咬着牙看了看荷塘,又转头来看他:“臭小子,找打!”   高冈瞧见不对,突然往后一仰身,躲着夏蓬程手里的荷花杆,堪堪避过。夏蓬程甩手将荷花抛过来,却打在后面人头上。   叶闭着眼,摘下头顶的荷花瓣,她深吸一口气,手捧着一只托盘,气鼓鼓走过来,每一步都重重打在夏蓬程心头。   他把高冈拉过来:“好徒儿,挡一挡。”   一人做事一人当,高冈往外挪了一步,连连摆手:“你闯的祸,我不挡。”   叶走到高冈身后,他抬头,冲她一笑,伸出手做了个“请”。   她大叫:“起开你!”   说着用力踢了踢高冈的椅子,这椅子不稳,被她一脚蹬过去,晃了晃,竟在她跟前倒了下去。   “轰――”   高冈呆住了,眼睁睁看着自己掉进了荷塘。   不远处传来千里眼和马奥运的爆笑。   叶没忍住,笑出声来。   她勉强控制心神,走到夏蓬程跟前,蹲下身,把托盘里的药递过去。   夏蓬程看了看她,问:“你那个舅舅呢?”   叶手一顿,垂下眼,掩住情绪:“哪个舅舅?有两个呢。”   夏蓬程接过药膏,将绷带从身上取下,一面说:“还能是哪个?当然是活着的那个。”   “回重庆了,他喜欢那个地方。”   “怎么,他不管你了?”   叶抬头看他:“本来也不怎么熟。”   “是不好意思吧。”夏蓬程笑。   他移开目光,看向荷塘里的高冈,见他正准备爬上来,忽然出声止住:“先别!”   高冈看过来。   夏蓬程一笑,趁叶不注意,在她身后推一把。   砰一声响,叶落进了荷塘。   “接住你媳妇!”   高冈大步跳过来,无奈荷塘淤泥太软,腿陷在里面,动弹不得。   他急中生智,身子倒躺下来,伸直双臂过来接住。   叶闭紧双眼。   天杀的!   淤泥溅起,叶成了泥人,荷塘边的夏蓬程也没能幸免。   叶简直要气死:“你说你倒下来干嘛!你!不倒!我还能!‘留!个!全!尸!’”   高冈探出头,脸上糊满淤泥,他搂住叶的腰,将她往自己身边一带:“给你弄干净。”   说着他凑过来,亲了亲她的嘴角。   叶眼皮直抽抽,手背挨上嘴唇,狠狠一擦。   全是泥。   她瞪着高冈:“你猪脑子啊!”   这是八月,风从洱海吹来,荷塘的花叶轻轻摇动,天空泛出清朗的蓝,太阳就要落山。   他看着她,眼里有笑,也有光   [终]   .   我一直相信作者与读者就像朋友,互相陪伴人生中某一段时光。无法说出感谢你们喜欢我的文字这样的话,深知自己的文笔几斤几两,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不过至少,总会有朋友喜欢我的故事,或是故事里流露的一些情感,我相信真实总会打动人心。   也很荣幸,写出来的故事有人看,多与少,都是真心。   感谢你们的每一条留言与每一个收藏,也感谢你们愿意做我笔下故事的倾听者。   高冈和叶开启了新生活,祝你们在另一个世界,过得快乐。   那么,暂别了。   你好,   陆远迢迢。   作者有话要说:  《他来时有太阳相伴》(暂定5.13开文,是我倾注心血最多的一本,不长,小甜文。想请大家点个收藏,对作者真的非常非常重要,开文后大家来评论区,我给你们发红包好不好)   1   她那时不知道,失去了一双腿,会有全世界来爱她。   2   路迢迢站在伊犁的草原,看着陆远向她走来,在他身后,是初升的太阳。   “陆远!”   他远远地哎一声。   “天山上的风和我做了个交易。”   他笑:“那是什么?”   “风说,它把天山的杏花给我,要我把苦难给它。”   “你给它了吗?”   路迢迢摇头。   苦难是她扎根的泥土,没了苦难,她开不出圆满的花。   3   女主双腿截肢,男主退役军人。   -   山山蓝有话:   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欢迎你们来听。(这绝对是目前几本文里,最美好的女主)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新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