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剧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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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指导似乎比史密斯夫妇对素食主义的执着追求更有用处。不过,既然在叙述中出现了素食主义者,而本书又是一部黑色喜剧,那么书中就有余地对已经提前打包好的素食代餐略提一笔,比如像“益舒多”和“保尔命14”这样的名字,所有这一切似乎都让格林觉得滑稽可笑。
小皮埃尔这个角色脱胎于一位名叫奥伯兰·若利克尔的真实人物——至少在某次访谈中,奥伯兰本人对此事深信不疑——他是太子港市内的一名记者,性情调皮有趣,为人精于世故,经常出入各种社交场合,而小皮埃尔和他确有几分相似之处。布朗的酒店“特里亚农”则取材自现实中一家名为“奥洛弗森”的酒店,和后者一样空空荡荡、破旧衰败、装饰华丽。书中还有一座名叫“凯瑟琳妈咪之家”的妓院——而凯瑟琳正是格林以前的情妇,在他迁居法国之前,两人断绝了联系。格林素来喜欢在自己的作品中植入一些私人笑话。然而,所有这些与格林的个人生活相吻合的事情,它们具有任何实际意义吗?我看没有。
“美狄亚”号货轮上的航程是一段不错的前奏,包含了许多提示性线索和对人物的素描——格林很少在小说里写船上生活,虽然在《不法之路》中,他描述过一段在墨西哥的旅程。“美狄亚”号上的狭小舱房空间和喧闹快活的气氛,与旅途前方笼罩着海地的无边黑暗相比,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一幅温馨光明的序幕场景。跨越重洋之旅的封闭环境,是揭示人物性格和撩拨读者兴致的绝佳手段,使故事更具悬念,并设置好接下去的全部情节。主要角色陆续登场。他们分别是史密斯、琼斯和布朗,只有普普通通的姓氏名,而格林这样做似乎是玩了一个令同类相聚的小花招,仿佛在费劲编造一个生硬的笑话:“看哪,这里有这样三个人——史密斯,琼斯,还有布朗……”
《喜剧演员》不是格林最好的作品,也不是他个人最喜爱的(他的宠儿们包括《权力与荣耀》和《名誉领事》),但却是格林最具代表性特征的作品之一,显示出了他绝大多数的优点和许多缺陷。小说的情节叙述很简单。布朗正要回到从邋遢母亲手里继承的衰败酒店。琼斯卷入了一场私人冒险。史密斯夫妇则热心推动素食主义,他们还曾在美国南部宣扬自由平等,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支持美国民权运动的理想主义人士。史密斯先生曾在1952年竞选美国总统,为素食主义摇旗呐喊。15
抵达太子港后,这些人物表面上分道扬镳,但此时处于政治危机中的海地是一个排外的弹丸小国,他们的人生道路再次交会。在“特里亚农”酒店的空游泳池里,布朗发现了海地医生菲利波的尸体,他显然是自杀身亡的。此后,一系列海地人物粉墨登场:爱打探消息的讨厌鬼记者小皮埃尔,爱用警句的马吉欧医生,掌管通顿·马库特组织的孔卡瑟尔上尉(这个名字意为“蒸汽压路机16”),还有凶狠残暴的通顿·马库特分子。此外,“爸爸医生”虽然没在小说里直接露面,却始终阴魂不散。布朗自始至终都表现得愤世嫉俗,史密斯夫妇的理想主义在海地备受考验,琼斯则是最大的机会主义者——这也是导致他毁灭的原因所在。小说中人物相遇的关键地点是在布朗的“特里亚农”酒店和那所妓院“凯瑟琳妈咪之家”。随着剧情发展,我们得知,菲利波医生是为了逃避通顿·马库特的折磨迫害而割喉自尽的。菲利波的儿子17和布朗的酒店雇员参加了一场伏都教降神仪式(格林整段整段摘抄自己那篇新闻报道《梦魇共和国》中的文字,描绘了那幅宗教场景),成为了海地起义军的新成员。为了把装模作样的琼斯诱离自己的情妇,布朗参与了义军游击队的反抗活动。起义失败了——尽管琼斯在战斗中变成了英雄。布朗的风流韵事化为了泡影。史密斯夫妇黯然离开了海地,他们虽然满心悲伤,却变得更加睿智。布朗最终变成了一名殡葬业者。海地则毫无变化。
从旅途伊始便不停自我指涉的布朗(我们只知他的姓氏,不晓得他的名字)时常反省着自己动荡不定的无根生活。他是一个真正迷茫的人物。矛盾在于,他越是意识到这一点,就越是会察觉出自己和琼斯的相似之处。“也许他就像我一样,没别的地方可去。”布朗说。“我把世上的人分成两类——阔佬和穷鬼。”琼斯声称,还说自己就是个穷鬼。这乍听起来很可笑,但琼斯随后解释,穷鬼们为了谋生而四处奔波忙碌,时刻保持警觉,始终漂泊不定,靠小聪明苟活,而他对穷鬼的描述也与布朗本人不谋而合。尽管琼斯的诙谐幽默让他跟布朗格格不入,这两人在小说中却似乎有某种共性。琼斯最后甚至变成了布朗的情妇玛莎(一位某南美洲国家驻海地大使的德国太太)的房客。玛莎作为一名已婚妇女,在与布朗继续保持偷情关系的同时,仍选择与对她百依百顺的丈夫共同生活,在格林的全部小说作品中,她是一个定型化的角色。令布朗深感恼火的是,玛莎觉得琼斯是一个不错的客人,是一个比布朗有趣得多的伴侣,而布朗却阴沉郁闷,冷漠无情。
琼斯是“外人”,在故事临近尾声时,他透露自己带有一半印度血统,所谓“英国战斗英雄”不过是他的自我粉饰。他急于用伪装和吹嘘来掩饰自己那段模糊不清的过去。很显然,布朗也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在他得知琼斯的真实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