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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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时间久了就会淡的……”
……
胡三娇看着傅清玉一副愣愣的样子,眼中的担忧更深了。趁胡二娇不注意,悄悄把她拉到一边:“清玉,你快逃吧,待会我娘出来肯定要拿你撒气的。你……你快走吧。”
傅清玉这才回过神来,胡三娇很紧张,拉住她的的在微微地抖。“为什么要走呢?”傅清玉苦笑,如果要走,又能走到哪里去?这个地方,方圆百里之内,都是重重山峦,峻峭的陡峰,逃进深山老林里去,过不了两天就会饿死。即使有机会出逃,这小身体小腿的,又能逃出多远?
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放弃了逃跑的念头。
胡三娇急了:“你不跑……我娘会打死你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娘那脾气……”急切之下,胡三娇什么也不管了,急急地推着傅清玉就往外走。
“你们两个,给老娘站住!”平地炸起一声雷响,把就要跨出门去的两个小人儿当场震住。
暴风雨来临了。
马车辘辘前行,穿过闹市,就快到傅府了。
大梁朝的首都名为盛京,又称天都。繁华的都市,客商南来北往,叫卖声此起彼伏,全国近一半的商货交易都在此都,其繁荣昌盛可想而知。
张婆子挑起一侧窗帘子,透过车厢的窗户看了出去。
时值正午,街市上热闹非凡。这是“花灯节”前最盛大的一个庙会。
天都人祟尚花灯,因为花灯有“光明”、“美好”的寓意,再加上灯火在传统观念之中有“火光驱邪”的意味,因此,天都人于每年的三月初三,都会举办盛大的“花灯节”,青年才俊、风流公子哥们喜欢风花雪月,免不了提灯游湖,而久居闺房之中,摆弄女红的深闺小姐们也可以放松一天,带着丫环婆子们出来观灯,放灯。
至于有没有才子佳人,于灯前月下,眉目传情,私订终身,那就不得而知了。
经过一个制作花灯兼出售的店面时,一个丫头尖利的嗓门大得出奇,远远地从那边传到了这边。
“……你这死糟老头子,你这是拿话来糊弄我啊?上次不是说好,你店里新出这一批最好的宣纸,我家小姐全包了吗?你竟敢卖给了别家……你不想活了……”
花灯店的老板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半百老头,此刻躬着身子,连连作揖:“香巧姑娘,实在对不住啊,这批新货刚到,工部侍郎家的李大小姐就过来了,一看到心中喜欢,拿了就走,老朽是挡也挡不住啊……”
“你一个大活人挡不住?”那名叫做香巧的丫头尖尖的手指都快戳到他长满皱纹的脸上去了,“你是死人还是怎的?我们小姐好歹也是你的老主顾了,哪年的宣纸不是从你店里买的?就图你这小店出的货色比别家的新颖别致些,如今连订金都交了,你这个死老头,竟敢吃里扒外……”
花灯店蔡老板慌忙让老伴取了作为订金的十两银子出来,双手捧上,陪笑道:“香巧姑娘,实在对不住,这批新货是给府里的三小姐预备的,谁曾想,那个工部侍郎的李大小姐……”
“香巧,别听这糟老头诡辩!我们走,告诉小姐,下次换另一间店子去!”另一个与香巧年纪相仿的丫头一把抓过银子,狠狠地瞪了蔡老板一眼,气咻咻地拉着香巧出门去了。
蔡老板苦笑着,脸上的皱纹更深了。这些名门贵秀,真是得罪不起呀。好好的一个花灯会,怎么就成了京城里富家小姐们相互攀比,你争我斗的场所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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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心思
香菱拽了香巧跨出店门,从旁边凑过来一张讪笑的脸:“两位,不是三小姐房里的香巧与香菱姑娘吗?”
香菱侧了一下身子,转头望去,是一个极其眼生的精瘦妇人,四十岁上下的年纪,穿着石青色儒袄,鲛绡镶边的暗色牡丹花褙子,两支淡黄色的梅花芯心的银簪子压在鬓边,整个人显得干净利索,尤其一双锐利的眼睛,闪耀着精明的光,一看就是个生意人。
香菱与香巧对望了一眼,这个妇人,如此脸生,她们不认识。
“难怪两位姑娘会不认识,我也不常在府里走动。”精瘦妇人笑得极不自然,“记得去年也是这个时候,我领着几个媳妇儿进府给姑娘妈妈们裁制冬衣,三小姐还夸过我的手艺呢。”
香巧一扬眉,嘴角有了一丝笑意,她记起来了:“哦,你不就是去年府里请来的华锦坊的岑大婶子吗?”香巧快速地打量了面前的妇人一眼,眼中闪着疑惑。“华锦坊”这几年在天都火得很,就看那气派的上下两层阁楼式的铺面,就足以吸引众多京城里的富人们了。天都的人都以穿着‘华锦坊”出品的衣饰为荣,这在当下已经成为一个流行的风尚。
香菱也翘起嘴角,对岑大嫂子笑笑,算是打过招呼。她记得去年深秋府里给每个丫头婆子订制新衣,拿了好几十种各色的料子过来。她看中了一款春水色有朵朵蔷薇花的料子,谁曾想做出来的衣裳却成了桃红色梅花扫边的褙子。后来听说是七小姐房里的春兰要去了,不就是一个嫡女屋里的大丫头而已,仗着二公子作为保护伞,竟敢欺压到她头上来了。为了此事,她还呕气了半个月,见了春兰脸色也不友善起来。
“岑大婶子,你不去招揽你那边的营生,怎么到花灯店里来了?
                
                
                
                    ……
胡三娇看着傅清玉一副愣愣的样子,眼中的担忧更深了。趁胡二娇不注意,悄悄把她拉到一边:“清玉,你快逃吧,待会我娘出来肯定要拿你撒气的。你……你快走吧。”
傅清玉这才回过神来,胡三娇很紧张,拉住她的的在微微地抖。“为什么要走呢?”傅清玉苦笑,如果要走,又能走到哪里去?这个地方,方圆百里之内,都是重重山峦,峻峭的陡峰,逃进深山老林里去,过不了两天就会饿死。即使有机会出逃,这小身体小腿的,又能逃出多远?
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放弃了逃跑的念头。
胡三娇急了:“你不跑……我娘会打死你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娘那脾气……”急切之下,胡三娇什么也不管了,急急地推着傅清玉就往外走。
“你们两个,给老娘站住!”平地炸起一声雷响,把就要跨出门去的两个小人儿当场震住。
暴风雨来临了。
马车辘辘前行,穿过闹市,就快到傅府了。
大梁朝的首都名为盛京,又称天都。繁华的都市,客商南来北往,叫卖声此起彼伏,全国近一半的商货交易都在此都,其繁荣昌盛可想而知。
张婆子挑起一侧窗帘子,透过车厢的窗户看了出去。
时值正午,街市上热闹非凡。这是“花灯节”前最盛大的一个庙会。
天都人祟尚花灯,因为花灯有“光明”、“美好”的寓意,再加上灯火在传统观念之中有“火光驱邪”的意味,因此,天都人于每年的三月初三,都会举办盛大的“花灯节”,青年才俊、风流公子哥们喜欢风花雪月,免不了提灯游湖,而久居闺房之中,摆弄女红的深闺小姐们也可以放松一天,带着丫环婆子们出来观灯,放灯。
至于有没有才子佳人,于灯前月下,眉目传情,私订终身,那就不得而知了。
经过一个制作花灯兼出售的店面时,一个丫头尖利的嗓门大得出奇,远远地从那边传到了这边。
“……你这死糟老头子,你这是拿话来糊弄我啊?上次不是说好,你店里新出这一批最好的宣纸,我家小姐全包了吗?你竟敢卖给了别家……你不想活了……”
花灯店的老板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半百老头,此刻躬着身子,连连作揖:“香巧姑娘,实在对不住啊,这批新货刚到,工部侍郎家的李大小姐就过来了,一看到心中喜欢,拿了就走,老朽是挡也挡不住啊……”
“你一个大活人挡不住?”那名叫做香巧的丫头尖尖的手指都快戳到他长满皱纹的脸上去了,“你是死人还是怎的?我们小姐好歹也是你的老主顾了,哪年的宣纸不是从你店里买的?就图你这小店出的货色比别家的新颖别致些,如今连订金都交了,你这个死老头,竟敢吃里扒外……”
花灯店蔡老板慌忙让老伴取了作为订金的十两银子出来,双手捧上,陪笑道:“香巧姑娘,实在对不住,这批新货是给府里的三小姐预备的,谁曾想,那个工部侍郎的李大小姐……”
“香巧,别听这糟老头诡辩!我们走,告诉小姐,下次换另一间店子去!”另一个与香巧年纪相仿的丫头一把抓过银子,狠狠地瞪了蔡老板一眼,气咻咻地拉着香巧出门去了。
蔡老板苦笑着,脸上的皱纹更深了。这些名门贵秀,真是得罪不起呀。好好的一个花灯会,怎么就成了京城里富家小姐们相互攀比,你争我斗的场所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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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心思
香菱拽了香巧跨出店门,从旁边凑过来一张讪笑的脸:“两位,不是三小姐房里的香巧与香菱姑娘吗?”
香菱侧了一下身子,转头望去,是一个极其眼生的精瘦妇人,四十岁上下的年纪,穿着石青色儒袄,鲛绡镶边的暗色牡丹花褙子,两支淡黄色的梅花芯心的银簪子压在鬓边,整个人显得干净利索,尤其一双锐利的眼睛,闪耀着精明的光,一看就是个生意人。
香菱与香巧对望了一眼,这个妇人,如此脸生,她们不认识。
“难怪两位姑娘会不认识,我也不常在府里走动。”精瘦妇人笑得极不自然,“记得去年也是这个时候,我领着几个媳妇儿进府给姑娘妈妈们裁制冬衣,三小姐还夸过我的手艺呢。”
香巧一扬眉,嘴角有了一丝笑意,她记起来了:“哦,你不就是去年府里请来的华锦坊的岑大婶子吗?”香巧快速地打量了面前的妇人一眼,眼中闪着疑惑。“华锦坊”这几年在天都火得很,就看那气派的上下两层阁楼式的铺面,就足以吸引众多京城里的富人们了。天都的人都以穿着‘华锦坊”出品的衣饰为荣,这在当下已经成为一个流行的风尚。
香菱也翘起嘴角,对岑大嫂子笑笑,算是打过招呼。她记得去年深秋府里给每个丫头婆子订制新衣,拿了好几十种各色的料子过来。她看中了一款春水色有朵朵蔷薇花的料子,谁曾想做出来的衣裳却成了桃红色梅花扫边的褙子。后来听说是七小姐房里的春兰要去了,不就是一个嫡女屋里的大丫头而已,仗着二公子作为保护伞,竟敢欺压到她头上来了。为了此事,她还呕气了半个月,见了春兰脸色也不友善起来。
“岑大婶子,你不去招揽你那边的营生,怎么到花灯店里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