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焚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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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的烟气把视线弄糊了,但白雨星还是看见了周启尊手上的v子。
  手很糙,手心很厚。那是当兵的手。打过枪,扔过炸弹,那么有劲儿,却偏偏护不住自己的亲人,驳不来自家的公道。
  白雨星打小就认识周启尊,周启尊年少时是怎样恣意,周家又是怎么好,他全看在眼里。而后大难临头......两相对比,滋味不敢形容。
  “尊儿......”白雨星瞪着面前的炭火,眼眶开始热了。
  两人好久没再言语,空气里只有油火的噼啪声大大小小地炸着。烈酒在胃里烧,周启尊突然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管多少年,我一定得找到小怿。”
  “找。”白雨星飞快搓了下眼睛,猛地一拍大腿,“哥陪你找,我就不信找不到,就算刀山火海,咱也......”说着鼻涕居然下来了。
  “......你行不行?我还没哭呢。”周启尊垂下眼皮,遮住了眼中的神色。
  他用小刀片了块羊腿肉叉好,递给白雨星:“明天我要回乡下老家一趟。”
  说着又顿了顿,声音不自觉放轻:“给我妈埋了。”
  白雨星擦干鼻涕,将一大块肉囫囵吞下:“我也去。”
  白雨星:“我跟你一起去,我们一起送琴姨。”


第3章 偷窥心上那一颗朱砂
  这顿酒一直喝到后半夜。
  李蔓显然是高估了自家男人的本事。她原话是要给周启尊灌醉,结果周启尊没醉成,白雨星却早已稀沥行当。
  就见白雨星坐在硬邦邦的水泥地上,用自个儿的棉花拳头捶墙:“尊儿啊......这些年你......你苦啊。”
  捶完墙他又紧接着叫丧:“琴姨啊,琴姨......琴姨你放心,我一定把尊儿这混蛋照顾好......”
  “......我看你才是混蛋。”周启尊闭了闭眼,被白雨星嚎得耳朵疼。
  他忍无可忍,终于从马扎子上站起来,走过去一把揪住白雨星的衣领,给人薅离地面:“给我起来。”
  白雨星自然是没能耐配合。臭男人原本就不轻,喝醉了更是跟头死透的老母猪似的,饶是周启尊的手再硬,拖着也挺费劲。
  这一通东倒西歪,等给白雨星弄到楼上,周启尊甚至出了一身薄汗。
  周启尊将白雨星丢去自己床上,眼见白雨星歪过脑袋,胳膊腿儿还抽抽几下。他伸手指着白雨星:“别吐,吐就给你扔出去。”
  白雨星吭哧两声,吐字含糊不清,周启尊没听懂,隐约只能听出“尊儿,尊儿”的。
  周启尊才不理这尊儿长尊儿短,他转身关门下楼,留白雨星一个人搁屋里晕着。
  周启尊上身穿的件毛衣,这会儿出了汗,正往后背上粘,弄得他很不舒服,他干脆扬手给毛衣脱了,甩到沙发背上。
  这屋到底是门店,没地热,暖气供的一般,毛衣才刚脱下去,周启尊的小臂就冒了一片鸡皮疙瘩。
  周启尊不想再上楼找衣服穿,他双手在两条胳膊上飞快搓了搓,鸡皮疙瘩没一会儿就被搓掉了。
  炭火已经熄灭,鲜肥的羊腿吃完了,只有骨头棒子杵在那,但烤羊腿的香味还剩在空气里,并没有完全散掉。
  周启尊坐在旁边的洗头床上,沉下目光看柜子上的骨灰盒,眼睛一动不动。
  倒不是周启尊神经,非要住个倒闭的破烂理发店,只是这门店是周家唯一的东西了。
  门店本在周运恒名下,当年外租给人干理发店,后来周家出事,理发店老板嫌晦气,果断搬了生意,这店就空下了。而周启尊没家可归,便直接住了进来。
  这一住就是八年。八年了,人沉了,时间老了,门店旧了,周启尊窝在理发店的小二楼里纹丝不动,他停在那里,一直不愿意迈出去,也不可能迈出去。
  或许一辈子都不可能出去了。
  周启尊的眼睛终于动了。他低下头,手伸进裤兜,摸出个冷冰冰的小玩意――一枚血玉扳指。
  是他老周家的“传家宝”,祖宗遗物,周运恒的遗物。
  周启尊的手指轻轻搓着扳指,没搓几下,冰冷的玉石就被他搓热了,周启尊小声说:“爸,明天我送我妈去找你。”
  窗上突然传来一阵“刺啦刺啦”的声音,有只贱爪子正在挠玻璃。
  周启尊烦死这动静,顺手给扳指戴去左手大拇指,同时皱起眉头,扭脸朝窗户望,果然一眼就瞅见了张乌漆麻黑的饼子脸。
  那圆脸黑得和夜色几乎融为一体,独留一对儿澄黄的眼招子锃明瓦亮,要不是周启尊有心理准备,打一下看过去还挺惊悚。
  是一只黑猫,母的,周启尊给它起了个自认大俗大雅的名儿,叫“姑娘”。
  姑娘性情古怪,偶尔赖赖塞塞,娇柔造作,偶尔又横得像更年期晚期的老娘们儿,忒不好伺候。它天生是只浪女,大概三四年前在街头碰上周启尊,周启尊只是在人群里多看了它一眼,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生生被它给缠上了......
  但也没缠得多热烈,姑娘乐意跟周启尊回家,吃周启尊的,趴周启尊床上睡觉。但它没在周启尊这安窝,还是惯性漂泊,动不动就神猫见首不见尾。
  周启尊没长几量心肝,总觉得人和人不一样,猫和猫也不一样,有的猫爱家里蹲,有的猫却好闯荡,于是他由着姑娘来去自由,把他这当免费旅店住。要走不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