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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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访谈时间,仔仔细细做足准备。我用卧室分机听着对话,在记事簿上写下答案,交给我的年轻伙伴克莱尔,克莱尔再跑去交给我身穿家居服坐在厨房里的母亲。

然而,我最害怕的事情很快成真,因为不到五分钟她就宣称吸血鬼比起德国佬来“啥也不是”,还说他们大部分住在宾夕法尼亚(事后她归咎于我的笔迹),对十字架有“情结”,能被银子弹杀死。

“那是人狼!”我站在卧室门口咬牙切齿道,发疯般地假装用木桩钉心口。

“嗯,对,”她对电话说,“大蒜让他们胃里反酸。”

经过这次,她谢绝一切采访。采访的请求确实不少,因为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很走红,是迄今为止我最走红的笔名。不过在我的世界里,走红意味着三百五十页的小说能收四千五百块预付款,需要我每天绞尽脑汁憋出十页书稿。天哪,我真不愿意去想我戕害了多少森林,只是为了付房租和通水电。对文学来说,我是壁炉。我是野火。我是美国小说的炼狱。

5

总而言之,假名流身份让我母亲很开心,我俩玩得不亦乐乎,给书迷回信,帮她做发型和化妆,选择服装和拍照。我很高兴我们至少拥有这段快乐的时光,因为小说第一部出版后三个月,她被诊断出患上淋巴癌。一年后——在这一年里,《猩红黑暗降临》和《黑色猩红,我亲爱的》出版,我搬回我小时候住过的房间照顾她,帮她数药片,带她去做化疗,她终于不再需要为拍照而拉直头发,因为她的头发掉光了,我们买了一顶红色直发的假发——她在夜里悄然离世,而我就睡在隔壁。第二天中午我才发现,因为哪怕是癌症已到晚期,她依然习惯早起,而我睡得像头死猪,每天早晨总要被人推醒,然后灌上一杯黑咖啡。

这就是为什么接到死囚来信的那一天,我会身处中城的一家照相馆,戴着母亲的红色假发,身穿她的黑色“洛琳度礼服”(这是我们的叫法),化了浓妆,涂着口红、眼影、粉底和腮红——这些都是克莱尔的手笔,她陪我来为即将出版的《猩红夜雾》拍摄新肖像照。不消说,我挺像我母亲,只是没有一头红发。但话说回来,她也没有。我指的是她的天生发色。实话实说,我不知道她的头发原本是什么颜色,她自己恐怕也不知道。

克莱尔凑近我,呼吸间泡泡糖的香味钻进我的鼻孔,她聚精会神地皱着眉头,与我特别难缠的眉毛做着殊死搏斗。难缠的还有我油腻腻的额头、我胡子拉碴的突出下巴和我的喉结,但克莱尔巧妙地用衣饰、头发和一口袋我只知道弄得我很痒的各种零碎克服了这些困难。可是,我的眉毛尤其不服管教,而无论她使出什么说服手段,我都不允许她拔掉眉毛。

“实在太浓密了!”她自言自语道,小剪刀咔嚓咔嚓剪下,“我好像在森林里迷了路。”

“别那么夸张。说浓密只是相对女性而言。”

“是相对人类而言。你母亲怎么那么和蔼优雅呢?”

有句话我不得不说,我母亲属于那种基本上不长眉毛的女性,只有一抹拿显微镜才能找到的淡淡毛发。她用写购物清单的彩色铅笔自己画眉毛。

“我的眉毛多半随了我老爸。”我供认道。

“估计耳毛也是,”她厌恶地皱起鼻子,“你应该写人狼的故事才对。”

她终于搞定了,想办法遮住我粗野的眉毛,然后在额头上画了两条女性的弯弯蛾眉。镜子里的我满脸惊愕,估计是被自己这张脸吓住了。

“你千万别乱动,不能皱眉头。”她说,于是我往后靠了靠,伸直两条腿。照片只拍胸部以上,所以我的礼服底下是牛仔裤和高帮运动鞋。

“给你,免得我忘了,”克莱尔在背包里乱翻,“我取了你的邮件。”

“谢谢。”我说。她有我的备用钥匙。邮件绝大多数自然是账单,也有几封出版社转来的写给西碧莱恩的信。也有写给庞斯特隆和约翰逊的,但寥寥无几。我是有信必复,由我母亲(现在是克莱尔)署上西碧莱恩的名字,因为我相信人们能从字迹看出性别。这一摞信件的最底下还有一封信,上面贴着好几个邮件转寄签,记录了我在纽约日益减少的廉租公寓之间越来越彷徨的漫游历程。

“那个名字是谁?”克莱尔问,“我不认识。”

那封信的收件人是汤姆·史丹克斯,由《淫欲》杂志转交。回邮地址是新新监狱。

6

几年前珍妮和我分手的时候,更准确地说(我这是要糊弄谁呢),她甩了我的时候,我们争夺的财产只有书籍。我和她一起住了八九年(连这一点也有不同的意见),你可以把我们公寓里的(很快就是她的公寓了)藏书看作地层,借此研究我和她的共同生活。头两个书架是两人单身时代的书库羞答答地合在一起,我的迪伦·托马斯贴着她的西尔维娅·普拉斯,我的巴尔泰斯亲吻她的威尔逊,我的博尔赫斯蹭着她的伊芙琳·沃,还有可爱的孪生拖油瓶:两本《弗兰妮与祖伊》,两本《微暗的火》,《问尘情缘》不知为何有三本。当然了,这些很容易分开,我们拆散它们,将我的那一份放进纸箱,气氛甚至称得上融洽。说起来,这些纸箱如今还在我母亲那幢楼的地下储藏室里。同样容易的还有堆在床头和书桌上的那些新书——她要评论的书,前途无限的年轻新作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