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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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地。好几次,姐弟两都差点落到贼人手头。若不是他们机灵,在危急关头逃走,此刻已经成为路上白骨。 在以前,他们不过是游荡在苏北,在楚州和官兵对峙。想不到他们竟然绕了一个大圈儿,深入到淮西了。 看到这几个匪兵,刚开始的时候安娘心中还很畏惧。不过,她本是燕地人氏,燕赵本多慷慨悲歌之士,胆气也壮。再说,这些匪兵,阿弟一路上也杀过几个,也没什么好怕的。 不就是个死字吗,反正阿弟死了,我也无颜回乡。 想到这里,她立即将手头的银钗扔过去:“这个是我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给你们了。” 从河北到淮西,安娘和弟弟已是衣衫褴褛,纯粹的流民打扮,一看就没有什么油水。这一枚钗子重约五钱,在这乱世中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匪兵们应该会满意的。 却不想,两个匪徒围上来,一把剪了她的双臂。 强烈的痛楚袭来,安娘身体不觉朝前一挺,饱满的胸脯就呈现出诱人的圆弧状。 “嘿,小娘子长得不错呀!”这五六个匪徒中为首那个头儿模样的汉子正用手把玩着银钗,看到安娘窈窕的身枝,眼睛一亮,闪烁着淫邪的光芒,手在腰上一按。 雪亮的闪光,风声尖锐,直奔安娘的额头。 那是一柄样式古怪的兵器,厚背薄刃,直刀,上面浮动着如同羽毛一样的纹路,一看就是名家所制。 安娘如何看不出这刀的锋锐程度,见这一刀袭来,知道自己的脑袋在人家手下就好像切豆腐一般。 可是,这军官刀法出众。就在刀尖正要砍中安娘顶心的时候突然一拐,沿着脖子滑下来,将前襟划破。 此刻正值夏末,衣裳穿得单薄,外面的衫子一被划破,就露出里面的一袭绣着荷花的红色亵衣。 安娘那妙曼的身材再掩饰不住,即便隔着衣裳,依旧能够看到里面那突起的两点。 “咕咚!”响亮的吞咽口水的声音。 所有匪徒的眼睛都绿了。 那匪首张开满是黄牙的大嘴,怪笑着用刀在那两点上不住磨蹭:“尤物,尤物啊,也不枉费我弟兄在这眼泉水边等了两日。虽然没抢到什么东西,有你这小娘子在,也值了。” 被人用刀贴着衣服在敏感之处,安娘浑身都是鸡皮疙瘩。她一口热血涌起,大叫一声:“爹爹,阿弟,安娘先走一步了!”用尽浑身力气挣脱身后的两个匪徒,心口对着那把直刃刀的刀尖撞去。 可是,那匪首的武艺本就不错,手猛地一缩,人跃到一边,淫笑:“想死,没那么容易。好歹也得让咱们兄弟快活上两日再说,来人,按住小娘子。老子要让她知道什么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一个匪徒扑上来,伸出手正要去钳安娘的咽喉。 “咻!”一声脆响。 只见,一支羽箭从他的左侧太阳穴射入,血呼呼的箭头从右额探出来,晶亮地在阳光下闪烁,如同猛兽的獠牙。 所有人同时愕然转头看去,只见远处大约五十步的一个土坑里站着一个剃光了脑袋,身上穿着圆领古怪衣裳的汉子手中正拉圆了一张搭着长矢的大弓。 在他身前的地上插着一排白羽。 “垃圾受死!”
第三章 连珠箭 是的,射杀这个匪徒之人正是王慎。 刚才他一交叠到土坑里,惊动那群守着泉水抢劫过往百姓的土匪。正当他要走出去的时候,却不想前面站起来一个女子。 想来那软妹子应该是误会她暴露身形,被贼人发现。 在千钧一发之际,王慎忙又勾下身子冷眼旁观,寻思着等土匪抢劫那女孩子之后,自己乘他们不备悄悄逃走。也因为,这一幕他从头看到尾看得囫囵。 实际上,这事他既不打算管也没有那个能力。可是,眼见着这相貌俊俏的女孩子就要被人蹂躏,王慎心中一口热血涌起。 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抢过地上干尸的弓,搭上一支箭就朝那个扑向古装小美女的土匪射去。 在现代社会,王慎是个成功人士,喜欢画画,喜欢军事历史,喜欢体育运动,尤其是骑马和射箭,在他看来,开弓放箭才是男子汉的运动。 他本不缺钱,买的器械自然精良,请的弓箭教练也是前国家队主力,听说还拿过全运会第六名,当然,学费也不便宜。有良师指导,加上本就嗜好此道。几年下来,百米之内不说例不虚发,上靶当不在话下,要知道一百米之外的箭靶子看起来已经是个小黑点了。 其实,生在天朝对于军史爱好者来说简直就是个悲剧。私人持有枪械是重罪,玩弩要进看守所吃牢饭,就连收藏冷兵器也的偷偷摸摸不能开锋。 现代弓、传统弓玩得多了,整天射死靶子总归不过瘾。打猎……现在这山上哪里还有野物。一不小心射到保护动物,一辈子就完了。 只因为实践的机会实在太少,王慎的手痒的厉害。 刚才他一冲动,一箭射杀了一个匪徒,心中一呆,有声音在大喊: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当下就有丢掉弓逃跑的心思。 但是……但是这心中怎么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啊? 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脑子里嗡嗡着响,眼前一片血红,身体仿佛已经不受控制。 “杀杀杀杀,杀人的感觉好爽,实在是太爽了!” 看到王慎突然站起来,众匪俱是一呆。然后齐齐发出一声喊:“古头儿,老辛被这厮射杀了!” 就在这个时候,又是一箭射来,正中一个匪徒的胸口。直接射穿他身上的薄皮甲,钉进心脏,只留短短一截尾羽在外面颤个不停。 那人眼神一白,身体就如同米口袋一般软到在地。 又有人在喊:“孙二死了
第三章 连珠箭 是的,射杀这个匪徒之人正是王慎。 刚才他一交叠到土坑里,惊动那群守着泉水抢劫过往百姓的土匪。正当他要走出去的时候,却不想前面站起来一个女子。 想来那软妹子应该是误会她暴露身形,被贼人发现。 在千钧一发之际,王慎忙又勾下身子冷眼旁观,寻思着等土匪抢劫那女孩子之后,自己乘他们不备悄悄逃走。也因为,这一幕他从头看到尾看得囫囵。 实际上,这事他既不打算管也没有那个能力。可是,眼见着这相貌俊俏的女孩子就要被人蹂躏,王慎心中一口热血涌起。 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抢过地上干尸的弓,搭上一支箭就朝那个扑向古装小美女的土匪射去。 在现代社会,王慎是个成功人士,喜欢画画,喜欢军事历史,喜欢体育运动,尤其是骑马和射箭,在他看来,开弓放箭才是男子汉的运动。 他本不缺钱,买的器械自然精良,请的弓箭教练也是前国家队主力,听说还拿过全运会第六名,当然,学费也不便宜。有良师指导,加上本就嗜好此道。几年下来,百米之内不说例不虚发,上靶当不在话下,要知道一百米之外的箭靶子看起来已经是个小黑点了。 其实,生在天朝对于军史爱好者来说简直就是个悲剧。私人持有枪械是重罪,玩弩要进看守所吃牢饭,就连收藏冷兵器也的偷偷摸摸不能开锋。 现代弓、传统弓玩得多了,整天射死靶子总归不过瘾。打猎……现在这山上哪里还有野物。一不小心射到保护动物,一辈子就完了。 只因为实践的机会实在太少,王慎的手痒的厉害。 刚才他一冲动,一箭射杀了一个匪徒,心中一呆,有声音在大喊: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当下就有丢掉弓逃跑的心思。 但是……但是这心中怎么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啊? 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脑子里嗡嗡着响,眼前一片血红,身体仿佛已经不受控制。 “杀杀杀杀,杀人的感觉好爽,实在是太爽了!” 看到王慎突然站起来,众匪俱是一呆。然后齐齐发出一声喊:“古头儿,老辛被这厮射杀了!” 就在这个时候,又是一箭射来,正中一个匪徒的胸口。直接射穿他身上的薄皮甲,钉进心脏,只留短短一截尾羽在外面颤个不停。 那人眼神一白,身体就如同米口袋一般软到在地。 又有人在喊:“孙二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