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中的家主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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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便饭。”
  叶守川道:“京城暗处的动静,没有什么能瞒过姜家。就算事情不是姜家动的手,姜家也一定是知道的。”
  “那咱们就去姜家!”元墨道,“他家十七公子是红馆常客。”
  她说着就要走,叶守川一把拉住她:“人命关天,若真是姜家干的,他肯帮着你对付自己的家人?再者他是有名的游手好闲,在家中只怕也没什么实权,若是他把事情捅出去,反而容易打草惊蛇。”
  唯一办法是抓住作案之人。
  只要抓到人,便能顺藤摸瓜,揪出藏身在暗处的恶徒。
  可京城实在太大了。它城阔五十余里,人口近二百万,分为外城、内城、皇城。要在这样的一座巨大城市中寻找一个失踪的小女伎,形同大海捞针,要抓一个潜藏其中的案犯,也同样难于登天。
  谁也不知道他们下一次会在什么地方动手,单靠府衙的这点人手根本撒不出网。
  只有一计可行,那就是――
  元墨和叶守川互相看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出了与自己相同的念头――
  引蛇出洞!


第二章
  满京城去寻一个神出鬼没的案犯很难,但若是用诱饵吊案犯上钩,却要容易许多。
  他们要的是小女伎,那便给他们小女伎。
  京城乐坊不少,衙门里登记在册的女伎有数万人,要请个小女伎不是难事,红馆就有几个天天闲着没事干的。
  但问题是,把小女伎请来了,要不要以实相告?
  告诉了,她会不会吓晕?
  不告诉,真出了什么事,又怎么对得起人家?
  再说女伎们娇娇弱弱,出事时连逃跑都来不及,也着实危险了些。
  身为坊主,元墨第一个感到心疼,于是提议道:“咱们找个男的扮成女伎,不单能当诱饵,还能帮着擒住凶手。”
  叶守川抬头,把目光投向院中的捕快们。
  他们正在操练,宽了上衣,系着裤子,一个个膀大腰圆,虎背熊腰,呼呼喝喝,声势惊人。
  呃……要他们去扮女伎,着实有些强人所难。
  赵力嘿嘿笑:“何必舍近求远,二爷不就挺合适?年纪不大,身形不壮,重点是,长得还挺好看。”
  后四个字不掺一点假。元墨今年十八岁,春风催柳的年纪,每一寸肌肤发着玉光,一对眸子即便是熬了夜,也依然明朗澄澈,如春日阳光下的清溪。
  元墨迟疑了一下。
  原因无他,她怕被红姑打死。
  不过再一想,她确实是最好的人选――她哪里用扮?她本来就是女的!
  “好,我来!”
  “不行。”叶守川皱眉,“太危险了……”
  “别忘了,我可是金刀龙王的弟子!”
  “就你那两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来啊,比试比试!来!”
  比试什么的,当然是不会有。从小到大,面对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衅,叶守川从来都只是后退而已,脸上永远带着三分无奈三分纵容的温暖笑容。
  黄伯炖的蹄膀又软又糯又香,元墨用油纸包好一块,团成一团,然后塞进衣服。
  塞了两团之后,胸前的衣襟十分圆润地饱满起来了。
  门外,元宝和大王循香而至。
  大王是元墨捡回来的一条黄毛狗,原名大黄,黄伯是苏州人,整日介唤作“大王”,遂得名。
  这一人一狗趴在门边,人是雪白滚壮,狗是油光水滑,一点都看不出红馆已经穷得快揭不开锅的样子,用一种照镜子般的姿势对着盘子里剩下的蹄膀大流口水。
  大王:“呜呜呜汪汪汪!”
  我要吃我要吃!
  元宝:“阿墨,你在干什么啊?桌上那是什么?”
  蹄膀啊!客人不点就不可能出现红馆招牌菜啊!
  他上次吃到它,好像还是过年的时候呢!
  元宝整颗心都被蹄膀吸引,以至于好一会儿才注意到元墨的衣服好像有点不对。
  再定睛一看,大吃一惊。
  他哇一声惨叫起来:“阿墨你为什么要穿成这样?红姑会打你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大雪天,流落街头的元墨和元宝缩在巷子里险些冻死,是红姑把他们两个捡回了红馆,给他们饭吃,给他们衣服穿。
  他们两个都觉得,红姑就是戏台上演的王母娘娘,姑娘们就是仙女,红馆就是天宫。
  红姑夜里常抱着酒坛子喝得大醉,白天一睡就是一整天,对什么事情都蛮不在乎,从来不发脾气――除了那一次。
  那时,元墨和元宝刚进红馆不久,两个人养了一阵,生了点肉,变得白生生的,玉雪可爱。
  姑娘们闲来无聊,把他们当成玩偶娃娃,打扮成了小姑娘,还送到红姑面前,想逗红姑乐一乐。
  红姑原没什么,抱起元墨,跟大家一起瞅着发笑,然后不知是谁说了一句:“我们阿墨可真是个美人胚子,若是个女孩子,准定能当花魁!”
  红姑不知为何,勃然变色。
  元墨到现在还记得红姑的笑容迅速僵硬,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神色,像惊恐,又像愤怒。
  红姑在害怕。
  元墨还没弄明白红姑为什么生气,就被红姑按在腿上揍了个结实,揍完她又揍元宝,还生生把两人饿了一整天。
  所有姑娘都被关屋里闭门思过,同样饿着。
  饿一整天对元墨和元宝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可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