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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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门。
  扶摇看到他的马还拴在房前的树上。他解下缰绳,踏鞍上马。
  残阳如雪,扶摇的马驰出绿洲,在大漠上飞奔,扬起滚滚的沙尘,影子在身后拉得老长、老长。
  3、杂感美文
  有人说:人生是黄山烟云,桂林山水,是浪花翻腾,潮起潮落,是万里平沙落秋雁,三月阳春映白雪,是一壶浊酒酬壮志,三千铁甲向金戈,是意气风发,纵横天下的征战,是快意恩仇,金貂美酒,冷月孤歌的飘泊。
  春风得意夏花艳,秋黄飘落冬寒啸。四季更替,日月轮回,光阴似水东流去,几多欢喜几多愁。人的生命,于宇宙之长河,就是一粒沙子,一滴水汽,当浪花翻滚时,他们跟着跳跃,当水面平静时,终归消沉,最后,在烈日下蒸发,消散……
  苏东坡说得好,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从一出生开始,也许,我们的命运就在冥冥中注定,于是,我们朝着那个不明确的目标努力地狂奔,流下汗水、泪水、血水,最后,我们得到的统一的答案是:死亡。曾世强说:我们一生努力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我们有什么样的命。
  走累了,停下来,甩甩头发,抖抖泥巴,找个安静的角落,躺下,仰望苍穹,让心灵回归自然,让人性重获新生。站起来时,蓦然回首,发现带着的唯有心情,留下的只是脚印。
  有首歌唱得好: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在失望中寻求偶尔的满足,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流浪在灯火阑珊处。
  今宵把酒问明月,天涯浪迹何为伴?
  谁,可愿伴我读西去的东风,看回眸的落日,听午夜的琵琶,品清泉,赏老窖,纵剑于青石之上,刻下一曲永恒的凯歌?
  看不清俗世纷争,读不懂人间风情。
  4、那年那月
  夜幕笼罩着这个西部的小县城,路灯的光线显得那么微弱。我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却可以看得见“疯子”眼睛里的血丝。我知道,他已经兴奋得有些按奈不住,而我,却紧张得发抖。
  疯子本叫冯智,我知道他叫疯子甚至比知道他的真名还要早。
  疯子留着一头齐肩长发,染得红黄相间,烫得卷而蓬松,额角和左脸各有一处刀疤。
  初二那年,他就把一个女孩子的肚子搞大,在小镇上引起了不小的风波。“疯子”和女孩双双被开除。
  后来,他爸花钱让他到县里的技校上学,于是我便认识了他。因为我也在这所技校,只不过我上技校是因为没有考上高中,而不是搞大了某个女孩的肚子。
  疯子拍拍我的肩膀说:“放松点,兄弟,第一次我就没这么紧张。”
  我放松不了,因为今天晚上我们要做的事情,我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是疯子带我走上了这条路。而最初,我根本意识不到我走上了这条路。
  我和“疯子”在一个班,学计算机。第一天来上课,我还怀着激动的心情,心想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跟比尔盖茨就是同行了。
  后来我才知道,招生简章上全是骗人的。一个初中毕业的学生,学计算机就是扯淡,一个简单的办公软件就学了一个学期还没有搞明白。最关键的是,这里的学生没有一个是来学习的,他们一般家里有些钱,初中毕业了,不想这么早去工作,于是就打着学习的旗号过来混两年。而学校也完全明白这些学生的初衷,老师跟学生打成一片,基本上学几年不用考试花点钱也可以弄个毕业证。
  于是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也就近墨者黑了。
  和疯子成为朋友是有一次班里一个“大哥”级的人物“借”走了我那个月的生活费。我家里并不富裕,我不敢找家里再要钱。当我生活极其窘迫的时候,疯子大手笔地甩给了我一千块。那不是小数目。我不敢相信,也不敢要。于是疯子把钱收了回去,但是那个月,每到吃饭时间,他都来找我,跟我一起去吃饭,当然是他买单。到了晚上,三天两头地带我去ktv唱歌,唱酒,认识了一大帮朋友。我很感激他。
  那些朋友叫什么名字我都不知道,只知道他们的绰号,诸如疯子,肥猫,六指,阿花,小强,三娃,菜花蛇等。还有一位感觉很有钱,大家都很尊敬的人物,大家都称呼“九哥”。
  第一次见九哥,九哥见我没有手机,立马就把他的手机甩给我用。我当时差点没感动哭。
  我问疯子他们家是不是很有钱。疯子说没有,这年头,要钱得自已挣。
  话是没错,可是,我们这样的小屁孩,挣钱仿佛离我们还十分遥远。疯子说,朋友多了,门路就多,只要朋友们觉得你不错,大家一起努力,天都能翻过来,还怕挣不到钱?疯子的话总是让我觉得很有道理。
  好像疯子的朋友都很阔绰,我们在一起消费的场所都是灯红酒绿,买单的一出手都是几百上千。我几乎没有给过钱,却天天过着夜夜笙歌,顿顿酒肉的生活。我觉得欠他们太多,却又无以为报。
  没想到,报答他们的机会来了,我却犹豫了。
  疯子给我说,有个人跟九哥过不去,九哥要他一根小姆指。我当时差点吓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下这样的狠手?
  疯子一脸鄙夷地说:“九哥对你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去,你自已好好想想吧,明天给我答复。”
  那夜我没有睡。
  我知道我无法拒绝疯子的请求。但是我也无法接受这样我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