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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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穿过灯光闪闪的回马廊,高跟鞋在地板上踩出清脆的节奏韵律。
  雅琪没有作答的兴致,也就是大班回了一句:“快跟上来!”
  萝丝只好诶了一声,努力适应高跟鞋带来的不适。
  她家境本来还算小康,本人也在中学读书,前几年父亲急病去世,家里没了顶梁柱,一夜之间塌了天,为了供弟弟上学,萝丝只能选择到翡冷翠来上班。
  如此遭遇的人,舞场大班见得多了。
  这个时代,最不缺的就是身不由己的飘萍。
  最起码,当舞女的收入是很不错的。
  萝丝这个半中半洋的名字,也是进了舞场之后大班起的,算作艺名。
  在偌大上海滩,翡冷翠自然没法跟百乐门、仙乐舞宫、大都会、维也纳这些舞场相比,但也算小有名气,而且来者不拒,面向客人的阶层更广。
  不像百乐门那些地方,进入者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
  若萝丝肯努力,一个月下来,供弟弟上学绰绰有余,也许还能剩余不少开销。
  萝丝很快就见到大班口中“俊俏又会说话”的凌少。
  对方穿着一身灰黑色相间的洋服,理着时下许多年轻人一样的发型,只是没抹发油,蓬松又清爽。
  打扮并不出奇。
  萝丝见过一身华贵的公子哥,也见过更加花枝招展的孔雀。
  但她是头一回知道,一个人如果足够好看,穿什么就无关紧要,因为他能将平凡的衣裳穿出不平凡的感觉。
  世上多的是人靠衣装,像凌少这样衣装靠人的,千里挑一,寥寥无几。
  “凌少!”
  萝丝看见雅琪像快乐的小鸟一样飞过去,高跟鞋在她脚下竟然有了轻盈的感觉。
  凌少脸上挂着懒洋洋的笑容:“雅琪,你用了新口脂?比上次见又漂亮了啊!”
  雅琪果然又惊又喜:“你发现了?”
  凌少:“大老远就看见了,烈焰红唇,人未到而香先至。”
  雅琪开心道:“这是丹祺唇膏新出的颜色,整个上海只有永安百货限量发售,我托人去排了好久的队哩,差点就买不着了!”
  她走过去抱住凌少的胳膊叽叽呱呱说起来。
  萝丝则被大班推着走向凌少旁边的年轻男人。
  来舞场就是为了跳舞的。
  在音乐的旋律下,萝丝有些尴尬拘谨,陪伴对方迈开略显拙劣的舞步。
  跳舞很快拉近双方的距离,她从年轻男人口中得知,凌少全名叫凌枢,其实是江湾区警察局的一名警察,跟她跳舞的这人叫程思,是凌枢的同僚和好友。
  程思样貌也端正,但跟凌枢在一起,难免还是有月华和星辉的对比。
  萝丝的目光,禁不住再次随着舞场灯光追逐那道身影。
  凌枢的舞跳得很好。
  舞步轻快矫健。
  没抹发油的发丝在步伐的挪动中轻轻跳跃。
  一下一下,就像萝丝怦然的少女心。
  她将目光落在对方的眼角。
  流光牵出一丝飞扬,瞬间在胸口炸开烙痕,朱砂桃花,鲜艳夺目。
  “人长得好看就是不一样,还能有舞女倒贴小费!”
  耳边传来程思的嘀咕。
  萝丝定睛一看,果然看见雅琪将一团包好的小手帕塞到凌枢手里。
  这年头,舞场分三六九等,去舞场的客人也分三教九流,但再吝啬的客人,也得给舞女开一瓶酒,花点小费。
  那些出手阔绰的,也许还会一掷千金,带舞女出街,甚至常年包下酒店房间,买下寓所,金屋藏娇。
  但,萝丝还是头一回看见舞女倒贴客人的。
  本该震惊的心情,却在看见凌枢的时候悄悄平复了。
  萝丝甚至觉得可以理解,要换作是她,说不定她也……
  一曲舞毕。
  雅琪还想继续,程思却松开萝丝的手,朝凌枢走去。
  “你看那边的秃子。”
  手肘撞撞凌枢的胳膊,程思抬起下巴朝前点了点。
  “怎么?”
  “这秃子早上因为人家拉黄包车的没看路,不小心撞了他一下,他就把人给狠揍一顿,那人走的时候还一瘸一拐,挺惨的。”
  听这意思是想整人?
  凌枢:“你查过了?”
  程思嘿嘿一笑:“这人这么横,我还当有什么背景,后来一查,也就是舅舅在警察总队当个中层警官罢了,这后台还不如你呢!”
  凌枢木着脸:“我能有什么后台?我就是一个混吃等死的小警察,别扯我。”
  程思:“行行,不扯你!等会我过去找茬揍他一顿,怎么样?”
  凌枢挑眉,忽然坏笑:“我有更好的法子。”
  黄秃子对自己的舞伴很不满意。
  他老早就盯上不远处的雅琪。
  碍于对方身边已经有客人,而他又不知道客人的来历,不敢贸然上前。
  谁都知道大上海卧虎藏龙,一不留神就会撞上某个大家公子哥儿或洋买办,这些人都不是黄秃子能招惹得起的。
  寻了个机会,黄秃子随手抓住去送酒的适应生,塞了小费,询问对方两人的情况。
  在得知程、凌二人既不是什么豪客,也不像有什么大来头之后,他放下心,朝对方走去。
  “兄台贵姓,我姓黄,来一根?”
  黄秃子自来熟地把烟递过去,伸手不打笑脸人,根据他混江湖的经验,这一招百试百灵。
  对方肯定会问他在哪里办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