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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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问:“我们晚上吃的肉汤,便是这……”
徐老军手中刀不停,语速极快地道:“小豪,不必害怕,这是你早晚都要面对的事实!军中早已粮尽,然而朝廷宦官误国,粮米救兵迟迟不到,这两个月来,城中军民便是以人肉为食!”
“这些尸体,既有那些番兵的,也有咱们汉人的,那些番兵,咱们只当他是畜牲,吃了与一般猪狗家禽无异,至于汉人,都是咱们的亲人兄弟战死沙场。咱们食了这些英雄的血肉,就与他们的英魂融于一体,战场上便能英勇无敌!”
那边常思豪早哇哇地吐了一地,鼻涕眼泪都流了出来,五腹六脏说不出的难受。
人肉……人肉!
他的心里,蓦地飘起另一幕图景。
连年大旱,庄稼颗粒无收,树皮野菜也几乎被扒光、挖光了,家中断顿数日,公公、妹妹和自己三人都饿得头眼发昏。
那天早上,公公叫他出去挖野菜,说挖不到就不许回家。常思豪提着铲刀和筐找出了二十几里地,终于在一个干河汊子边上找到一条裸露在外的甜树根。抠了大半天才把它挖下来,高高兴兴地回到家里,进院子看到公公蹲在门槛上,他喊着:“公公,我找到甜树根了,妹妹,我找到甜树根了!”
公公闭着眼睛点点头,脸上的皱纹似乎抽成了一团。常思豪进了屋,招呼妹妹生火,可妹妹不在,心忖大概她也是出去挖野菜还没回来。
常思豪把甜树根擦拭干净,用石头捣烂,又舀来一瓢接蓄的雨水,揭开锅盖想倒进去,却发现锅里添着少半锅水,水有些浑,水面浮着淡淡一层略呈黄白色的浮油,往下看,灶坑里,还扔着一堆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和几缕细发……
一念飘过,惨景仿佛眼前。常思豪瞳孔收缩,双拳紧攥,牙齿不住打战。
一个老军嘿嘿笑道:“娃子,还看什么?干活吧!”另一个道:“人活一天,便算一天,脑袋里的念头多着去了,想它百八十天,又能想出个屁来?”
徐老军冷冷地挥刀,案上尸身肉绽纷红,白骨步步突露,仿佛在向世人昭示,那才是人的本原。
第三章 谁怜血肉
“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专心!”这是徐老军的话,他说这话的时候,眼中似流出一股自信与自豪,常思豪在他挥刀的时候,理解了那眼神中的含义。
在徐老军的调教下,他进步神速,一些运刀细节上虽不如徐老军,但速度上却已赶超了他。
通常是其它老军一具尸体的肉还没剔完,他已经将第二具尸体甩到了案子上。
“勿求快,心要稳!”徐老军适时地抛出这话,他要常思豪放弃速度,是因为看穿了他的心。
——他追求速度,是因他内心深处仍有怕,仍有痛,仍有悲伤。他想尽快结束,尽快远离它。
“逃避无用。”
徐老军说这话的语声很冷,远不如平常时亲切。
有因必有果,有开始便有结束,有生,则必有死,永远也逃不开,逃不离。
——即便人远远地避开这一切,但心却永远避不开。无论事实有多残酷,惟有面对它,接受它。
常思豪明白,他想逼迫自己接受,可是内心深处,却似有一种力量,在默默地拒绝。
他曾问徐老军,城中既仍有战马,为何不杀而食之。徐老军笑说死尸天天都有,战马杀了,哪里去寻?且敌攻城之时,骑兵可以发挥其速度快,调动灵活的特点,绕袭其后,两下夹击,胜算必增。此非贵马贱人,而是一切都要为守城着想之故。
饶是如此,常思豪挥刀之时,仍有物伤其类的切肤痛感。
“你的手在抖,是因为你的心在冷,你要知道,他们不再是人,而是肉。”徐老军说,“不要,也没有必要去想太多,看着手中的刀在肉与骨缝中顺畅地穿行,就当是铁犁在肥沃的土地中开垦,这样心中就有拓荒的喜悦,就有对秋收的憧憬,就不会再觉得冷!”
常思豪渐渐发现,就象徐老军说的,那些尸体真的不再是人,只是包着骨头的肉,它们包得很完美,很精致,就象一个专为他而出的难题。而他要做的,就是用刀解开这个难题。
他尽力平复自己的心绪,手果然不再抖了。
他忽然发现,手稳了,割肉的速度反而更快!
他细心向徐老军请教运刀方法和人体结构,从表皮,到血脉,到肌肉,到筋络,到骨骼……他熟悉了各处骨节的特点,便很少再伤刀刃,使得磨刀的间隔时间越来越长,他熟悉了肌腱的位置,知道哪里只需轻轻一割,整大块肉就会啪地掉下来。他还摸到了不少规律,比如去骨时将尸体用钩挂起来,这样速度效率比放在案子上弄要提高近三分之一,再后来,他干脆快速旋转尸体,同时挥刀,割肉速度又快一倍有余。
于是——军中兵士民夫都开始有一种感觉。
开饭变得准时,炖肉的味道也好了许多,而且有了花样变换,肉片、肉卷儿、肉丸……隔三岔五还要来碗酱骨头。虽然大家都知道那是什么骨头什么肉,但是偶尔变一下做法,总比每天单调地吃肉块喝汤强。
民夫们开始传言伙房来了个手艺不错的厨子,也有人说那厨子是个漂亮大妞儿,在卫镇抚大人家里做过厨娘,蹄骚乳浪诱人得很。于是这厨娘便成了大家津津乐道的对象,这个绘声绘色地说她的腚有多大,那个指天誓地地说她的发有多长,一个个都仿佛是亲眼得见不差分毫。
还有人说那厨
徐老军手中刀不停,语速极快地道:“小豪,不必害怕,这是你早晚都要面对的事实!军中早已粮尽,然而朝廷宦官误国,粮米救兵迟迟不到,这两个月来,城中军民便是以人肉为食!”
“这些尸体,既有那些番兵的,也有咱们汉人的,那些番兵,咱们只当他是畜牲,吃了与一般猪狗家禽无异,至于汉人,都是咱们的亲人兄弟战死沙场。咱们食了这些英雄的血肉,就与他们的英魂融于一体,战场上便能英勇无敌!”
那边常思豪早哇哇地吐了一地,鼻涕眼泪都流了出来,五腹六脏说不出的难受。
人肉……人肉!
他的心里,蓦地飘起另一幕图景。
连年大旱,庄稼颗粒无收,树皮野菜也几乎被扒光、挖光了,家中断顿数日,公公、妹妹和自己三人都饿得头眼发昏。
那天早上,公公叫他出去挖野菜,说挖不到就不许回家。常思豪提着铲刀和筐找出了二十几里地,终于在一个干河汊子边上找到一条裸露在外的甜树根。抠了大半天才把它挖下来,高高兴兴地回到家里,进院子看到公公蹲在门槛上,他喊着:“公公,我找到甜树根了,妹妹,我找到甜树根了!”
公公闭着眼睛点点头,脸上的皱纹似乎抽成了一团。常思豪进了屋,招呼妹妹生火,可妹妹不在,心忖大概她也是出去挖野菜还没回来。
常思豪把甜树根擦拭干净,用石头捣烂,又舀来一瓢接蓄的雨水,揭开锅盖想倒进去,却发现锅里添着少半锅水,水有些浑,水面浮着淡淡一层略呈黄白色的浮油,往下看,灶坑里,还扔着一堆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和几缕细发……
一念飘过,惨景仿佛眼前。常思豪瞳孔收缩,双拳紧攥,牙齿不住打战。
一个老军嘿嘿笑道:“娃子,还看什么?干活吧!”另一个道:“人活一天,便算一天,脑袋里的念头多着去了,想它百八十天,又能想出个屁来?”
徐老军冷冷地挥刀,案上尸身肉绽纷红,白骨步步突露,仿佛在向世人昭示,那才是人的本原。
第三章 谁怜血肉
“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专心!”这是徐老军的话,他说这话的时候,眼中似流出一股自信与自豪,常思豪在他挥刀的时候,理解了那眼神中的含义。
在徐老军的调教下,他进步神速,一些运刀细节上虽不如徐老军,但速度上却已赶超了他。
通常是其它老军一具尸体的肉还没剔完,他已经将第二具尸体甩到了案子上。
“勿求快,心要稳!”徐老军适时地抛出这话,他要常思豪放弃速度,是因为看穿了他的心。
——他追求速度,是因他内心深处仍有怕,仍有痛,仍有悲伤。他想尽快结束,尽快远离它。
“逃避无用。”
徐老军说这话的语声很冷,远不如平常时亲切。
有因必有果,有开始便有结束,有生,则必有死,永远也逃不开,逃不离。
——即便人远远地避开这一切,但心却永远避不开。无论事实有多残酷,惟有面对它,接受它。
常思豪明白,他想逼迫自己接受,可是内心深处,却似有一种力量,在默默地拒绝。
他曾问徐老军,城中既仍有战马,为何不杀而食之。徐老军笑说死尸天天都有,战马杀了,哪里去寻?且敌攻城之时,骑兵可以发挥其速度快,调动灵活的特点,绕袭其后,两下夹击,胜算必增。此非贵马贱人,而是一切都要为守城着想之故。
饶是如此,常思豪挥刀之时,仍有物伤其类的切肤痛感。
“你的手在抖,是因为你的心在冷,你要知道,他们不再是人,而是肉。”徐老军说,“不要,也没有必要去想太多,看着手中的刀在肉与骨缝中顺畅地穿行,就当是铁犁在肥沃的土地中开垦,这样心中就有拓荒的喜悦,就有对秋收的憧憬,就不会再觉得冷!”
常思豪渐渐发现,就象徐老军说的,那些尸体真的不再是人,只是包着骨头的肉,它们包得很完美,很精致,就象一个专为他而出的难题。而他要做的,就是用刀解开这个难题。
他尽力平复自己的心绪,手果然不再抖了。
他忽然发现,手稳了,割肉的速度反而更快!
他细心向徐老军请教运刀方法和人体结构,从表皮,到血脉,到肌肉,到筋络,到骨骼……他熟悉了各处骨节的特点,便很少再伤刀刃,使得磨刀的间隔时间越来越长,他熟悉了肌腱的位置,知道哪里只需轻轻一割,整大块肉就会啪地掉下来。他还摸到了不少规律,比如去骨时将尸体用钩挂起来,这样速度效率比放在案子上弄要提高近三分之一,再后来,他干脆快速旋转尸体,同时挥刀,割肉速度又快一倍有余。
于是——军中兵士民夫都开始有一种感觉。
开饭变得准时,炖肉的味道也好了许多,而且有了花样变换,肉片、肉卷儿、肉丸……隔三岔五还要来碗酱骨头。虽然大家都知道那是什么骨头什么肉,但是偶尔变一下做法,总比每天单调地吃肉块喝汤强。
民夫们开始传言伙房来了个手艺不错的厨子,也有人说那厨子是个漂亮大妞儿,在卫镇抚大人家里做过厨娘,蹄骚乳浪诱人得很。于是这厨娘便成了大家津津乐道的对象,这个绘声绘色地说她的腚有多大,那个指天誓地地说她的发有多长,一个个都仿佛是亲眼得见不差分毫。
还有人说那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