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为贼我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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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一头雾水。
  “等等,谁是羽蓁?我是孟晓雨啊!”孟晓雨着急解释。
  “羽蓁,你肯定是刚才逃跑的时候摔伤了脑袋,失去了记忆,好吧,我重新告诉你,你叫蓝羽蓁,我叫庄小蝶,我俩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孤儿,我们没爹没娘,从小被师傅收养,相依为命,为了活命,只好跟随师傅做小偷儿,当然有时候也骗点小钱儿,刚才我们不是为了偷点钱,被人现、一路狂奔,结果你不小心失足从山坡上滚了下去,就成这个样子了,呜……。”小蝶边说边抹着眼泪。
  “啊?是这么回事?不对啊,我明明记得我叫孟晓雨啊,才被男朋友甩了,又炒了老板鱿鱼。”孟晓雨梦思苦想着。
  “难道?”如同灵光一现,孟晓雨突然明白了,自己摔下了下水道,无意中穿越到了古代。
  只不过,啊?看过了那么多穿越的小说,人家穿越到古代不是做了王妃就是做了公主,或遇到帅哥儿,可是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
  在现实社会中就这么不如意,穿越吧,还穿越成了一个人人喊打、饥寒交迫的小偷儿,醒来后还遍体鳞伤,天哪,你为什么这么待我不公啊!孟晓雨欲哭无泪。
  为什么我是一个贼啊?晓雨不住地哀叹着,小蝶有点不满了,她瞪圆了美丽的眼睛:“我们虽然是贼,但是我们是扬州城里大名鼎鼎的侠盗,一提起‘黑蝴蝶’,谁不挑大指?”
  侠盗?孟晓雨看了看自己身上和小蝶身上穿的粗布衣衫,不会吧?如果是出名的侠盗,应该像楚留香那样衣衫华丽、小画舫乘着、美人儿围着、笑傲江湖才对,我们怎么混的这么惨?不像侠盗,倒像丐帮弟子。
  而且还什么‘黑蝴蝶’?什么绰号啊?听起来好像一对采花贼一样,像人家楚留香叫盗帅多响亮。
  小蝶看出晓雨的郁闷,她叹了口气:“过世的师傅对我们要求很严格的,每当我们偷来财物,只能留下很少的钱用来吃用,其余的钱财都要周济给穷人,所以我们才这么穷困潦倒啊。”
  说着,小蝶把手中的端着的水递给了孟晓雨,不,现在应该叫蓝羽蓁了。“羽蓁,你喝口水,刚才真是吓死我了,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可怎么活啊?”说着,又要滴下眼泪来。
  蓝羽蓁无精打采地喝了口水,水倒是十分清凉,不像现代社会的自来水,总有种消毒剂的味道。既然已经穿越到这个时代,就应该想办法在这个时代活下去了。
  活动活动全身筋骨,好在没骨折,看来自己的身体素质还是不错滴,当然啦,自己在中学大学时候都是学校的运动健将呢,每次开运动会,四百米、八百米和接力不是自己的天下啊,而且现在的蓝羽蓁,是个小偷,想必也是身手矫健,会些功夫的,一想到这里,孟晓雨就得意地笑,对了,现在自己叫蓝羽蓁,好在这个名字还不错,蛮诗情画意的。
  羽蓁同小蝶来到山谷旁的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旁,洗了把脸,看着倒映在水里的人影儿,羽蓁暗暗笑,虽然是穿越了,但是自己清丽动人的模样还是没变,只是年纪更轻了些,好像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
  “小蝶,我们俩人是一起长大的?”羽蓁歪着脑袋问身旁的小蝶。
  小蝶洗着手里的手绢儿,认真地点着头:“是啊,这么多年都是一起这么过来的,形影不离,亏的我们俩在一起,要是只有我一个人,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她轻轻地将手绢搽拭着羽蓁额头的瘀青:“刚才真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死了。”
  羽蓁感动地握住了小蝶的手,嘿嘿,也不错,白捡了个好朋友。
  孟晓雨哈欠连天地坐在办公室里,昨天为了赶一个设计图,忙到下半夜,只睡了二个小时不到,早上还得准时来上班,老板真是一个标准的吸血鬼啊,从来不体谅员工。
  还不如资本家呢,晓雨恨恨地想。
  打开了电脑,连上了网络,“叮咚……”电脑提示一封邮件进入,打开邮件,是关剑翎的来信。
  关剑翎是孟晓雨大学时候的同班同学,也是她深情一片的男朋友,大学四年来,两个人花前月下,海誓山盟,难分难舍的。毕业后,晓雨应聘到一家私人的环保小公司工作,而关剑翎则在父母的安排下去了澳大利亚留学。
  刚开始的时候俩人还是浓情蜜意的,每天通信或关剑翎打国际长途给孟晓雨,俩人在电话里有说不尽的知心话。
  可是慢慢地,关剑翎的电话和邮件越来越少了。
  所以啊,看见这封来信,本来昏昏欲睡的孟晓雨立刻情绪高涨,倍儿精神。
  打开邮件,是很平常的问候,再往下看,晓雨的心凉了。
  关剑翎在信里心疼万分地表示留下晓雨一个人生活在陌生的城市里,孤孤单单的没人照顾,而自己呢,留学在外,还没有打拼一番事业,不知道未来在何方,因此为了不耽误晓雨,所以决定慧剑斩情丝,和晓雨忍痛分手。
  另外心里还写了好多没办法,舍不得之类的屁话。
  晓雨看的手直抖,她恨不得吧眼前的显示器砸成两半。
  要分手就分手呗,还说那么多显得多不得已的话干啥?谁说距离产生“美”,现在距离有了,“美”没了。
  “孟晓雨,进来!”一声怒吼从老板的办公室传来。
  孟晓雨赶紧收拾起自己失恋的哀伤表情,换上恭敬谦逊的神态,听话地小心踱进老板的办公室。
  老板台后那张吃得红光满面的肥头大脸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