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吉·马奇历险记》

分类: txts3

加入书架
指头没劲到翻不开书?那你也就更没劲打球抠鼻子了。我看干那些你可有劲哩!我的老天爷!你的脑袋瓜还不如猫,跑了两里路,竟给我借了本讲宗教的书回来,就因为封面上有托尔斯泰的名字。”


这位老太太,我可不想对她无中生有。她是一直在怀疑,也许存在着一条遗传误线,一种家庭缺陷,我们家可能就深受其害。她不要看托尔斯泰讲宗教的书。她不相信他是个爱家室的男人,因为他为那位伯爵夫人[14]带来了够多的麻烦。不过,尽管她从不去犹太教堂做礼拜,逾越节时照吃面包[15],差妈到肉价较便宜的肉店买猪肉,还爱吃罐头龙虾等禁食的东西,可她并不是个无神论者和宗教上的自由思想家。安蒂科先生倒是一个。她把这收废旧的老头叫做“兰米塞”(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依据《圣经》中说的和比东城齐名的那座城市[16]的名字演变来的吧,她不肯说出取名的灵感来自何处。这个老头子真正是上帝的叛逆者。她通常都不动声色,冷淡地听着他大放厥词,不发表自己的意见。老头红光满面,但神情忧郁;他那顶硬如皮革的粗呢便帽,把他的头发压得平平的。由于整天穿街走巷吆喝收购破布废铁——拉开嗓门喊“收——废——品——哟!”——嗓子变得粗哑刺耳。他的头发和眉毛又粗又硬,有双蔑视一切的褐色眼睛,是个身体结实、不修边幅、一副热心肠的老头。老奶奶从他那里买来一套《美国百科全书》——记得是一八九二年版——督促西蒙和我阅读。他一见到我们,也总问:“那套书读得怎么样了?”我想,他一定认为那套书是教人不要信教的。发生在他家乡一次对犹太人的屠杀,使他成为一个无神论者。他当时躲在地窖里,亲眼看见一个凶手朝他那刚遭杀害的妻弟尸体上撒尿。“所以别跟我讲上帝,”他说。然而,每次谈论上帝的全是他自己。他的太太却依然是个虔诚的教徒。每逢重大节日,他就赶车去革新派犹太教堂,把自己那辆红眼老马拉的马车停在那些有钱犹太人豪华的钢丝辐条轮旅行轿车中间,以示反教。那帮有钱的犹太人一进入教堂便摘下帽子,仿佛在戏院看戏,他们的这种卑下作风使他一直到死都感到既可厌又可笑。他是因淋了雨着凉而死于肺炎的。


每逢劳希先生的忌日,老奶奶必点一支蜡烛,烤面包时往炉子里扔一块生面作为献祭,还朝婴儿的乳齿念咒及搞种种名堂来避邪。这只是厨房宗教,和那位创造万物、能使江河倒流、焚毁蛾摩拉[17]的伟大上帝无关。不过这也是一种宗教。讲到这方面,我倒要提一提波兰人——我们只是住在波兰人聚居区中的少数几户犹太人——他们每家的厨房墙上都贴满鼓鼓囊囊、油腻褪色的心形象,在圣餐会、复活节和圣诞节时,门口挂着圣像和花儿干枯的花篮。有时候,我们会被骂作杀害耶稣的凶手,受到追逐、吃石头、被咬、挨打,我们所有人,甚至包括乔治,不管我们喜欢不喜欢,都要受到这种莫名其妙的惠顾。不过,我从没因此感到特别伤心或者难过,因为总的说来,这玩意儿十分热闹有趣,我也就不往心里去了。看来也无需作什么特别的解释,这和街头结伙打石头仗或者秋天晚上教区里的小伙子蜂拥成群去拆毁篱笆、朝女孩子怪声尖叫和殴打陌生人没有多大不同。我生来的脾性就不愿为这类莫名其妙的事去多伤脑筋,即使从通道两头把我堵在房子中间的那伙人中甚至还有我的一些朋友和玩伴。西蒙不大和这些孩子来往。他对学习更感兴趣,总之,他有他自己的情趣,他把纳蒂·邦波[18]、昆丁·达沃德[19]、汤姆·布朗[20]、攻下卡斯卡斯基亚据点的克拉克[21],以及从雷根斯堡带来好消息的信使等等人物的精神集于一身,这就使得他更为离群索居,少与人交往。对此我只是笨拙地跟着他学上一点,就像他从不让我多花时间用他的桑多健肌器和腕力器锻炼身体一样。我这人却很容易结交朋友,不过新的交情常常会被更老的情谊突然割断。和我交往最久的要数斯泰舒·考派克斯,他妈是位于米尔沃基大街的埃斯库拉比思产科学校毕业的助产士。他家家境小康,有一架电动钢琴,每个房间都铺着油地毡,可是斯泰舒是个小偷,由于跟他混在一起,我也偷过:从火车上偷煤,从晾衣绳上偷衣服,从廉价杂货店里偷橡皮球,从报摊上偷辅币。主要是为了一尝自己手脚灵巧快捷的适意,可是斯泰舒又想出了新花样,在地窖里脱光身子,穿上了从晾衣绳上偷来的女孩子衣服。后来,他也出现在堵截我的那帮小子中间。一天下午,天气很冷,飘着小雪,我正坐在一只冻在泥浆里的板条箱上,吃国家饼干公司出的脆饼干,嘴巴里塞满甜滋滋的饼干屑,那帮家伙把我给围住了。最前面的是个约莫十三岁但个子不大的小坏蛋,样子凶狠,一股丧气相。他走上前来数落我,刚从圣查理教养院里出来、接下去就准备进庞蒂亚克哪座监狱的大个子穆尼亚·斯塔普兰斯基,也上来给他撑腰。


“你这犹太小杂种,你打我弟弟。”穆尼亚说。


“我没有。我连见都没见过他。”


“你从他那儿抢走五分钱,要不你怎么买的饼干?”


“我从家里拿的。”


突然,我一眼看到了头发蓬乱、满脸嘲笑的斯泰舒,他正在为自己的卑鄙行径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