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邻居日记:简·萨默斯日记I》
分类: txts3
本书的人对第二本大失所望,反之亦然。别操心出版商的问题啦:有些作家面临的最大麻烦,是大多数的评论家和读者希望他们一直只写一样的书。
事到如今,由于朋友们的不谨慎,业界已有人知道简·萨默斯是谁了,而且——这点很让我感动——明显认为,如果我希望匿名,我就有权匿名。而有些人,回头再看看,似乎又发现作品的优点了。
我不仅达到了我的一个目的,还超出了预期效果。看来,我好像是芭芭拉·皮姆[3]!这两本书注重细节,写得好,技艺精良。新颖时尚。精益求精,不是无病呻吟,感人至深。还挺幽默。另外一些评论家认为,它们无病呻吟,自作多情。不过是肥皂剧。赶时髦。
我会想念简·萨默斯的。
意外得到的一个小启示。有一篇评论文章很不客气,叫人不快,它再次让我意识到,不少人一看有人提到了什么他们不喜欢的东西,就会下意识地去掏手枪。激进的左派(还有那些也许不那么激进的:这种病传播起来很快)不喜欢简·萨默斯的政治态度,便要求禁止出版这类书籍,其性格特征表露无遗。与激进的(以及有时不那么激进的)右派如出一辙。“居然出版这种书,出版社理应被起诉。”(不是萨默斯的书,是莱辛的书。)唉,可怜的自由,前景堪忧啊。
最后,一段难忘的往事,我觉得放在这里并不突兀。想象一下,一本著名杂志(就叫它《权威人士》吧)的书评编辑站在办公室里,桌上、地板上到处堆满了寄来请他写评论的书。他烦透了,差不多要崩溃了。他分配几本书给我,让我写评论,多数我又退回给他。然后他又给了我一本。“请给这本书写篇评论吧,”他哀求,“没人肯给它写书评。我该怎么办?拜托,拜托了,请答应吧。”
“但这本书糟透了,”我说,递还给他,“不理它就是。”
“但我们不能不理啊。我们必须给它写篇书评。”
“为什么?那会占了本可以留给好书的篇幅的。”
“《观察家》杂志登了它的书评,给了它好大的篇幅,所以我们也非评不可。”
“你开玩笑吧。”我说。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他没有。
<p style="text-align: right;">
多丽丝·莱辛
<p style="text-align: right;">
1984年7月
好邻居日记
这第一部分总结了大概四年的生活。那会儿我还没记日记,要是记了就好了。我只知道,我现在对当年那些事的看法,与当年身处其中时已不一样。
我的生活在弗雷迪罹患绝症前是一回事,之后是另一回事。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不错的人,和我认识的所有人一样,差不多所有人,主要是我的同事。我现在明白,那时我根本没有自省一下,看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想着别人是怎么看我的。
弗雷迪病入膏肓,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不公平。对我不公平,我暗暗地想。我是有些知道他活不长了的,但我当没这回事。我那样做太冷酷无情了。他那时一定觉得很孤独。我当时很自豪,因为我一直在工作,“保持有钱进账”——哎呀,他不工作,我不得不这样做。不过我很庆幸我得工作,这样我就有理由不陪着他难过。现在我知道了,我们的婚姻不是那种有着真正相互交流的婚姻。我们根本不算真正成了婚。如今人们的婚姻多半是这样的,双方互相想占便宜。我总觉得是弗雷迪占了我的便宜。
癌症这个词被提过一次。医生对我说,癌症。现在我明白,我那时的反应阻止了他们继续和我讨论该不该把事实告诉他。我也不知道他们告没告诉他,他又知不知道。我觉得他是知道的。他住院以后,我天天都去看他,不过我微笑着坐在那儿:你感觉怎么样?他看起来糟透了。蜡黄蜡黄的。蜡黄的皮肤下瘦骨嶙峋,像一只拔了毛待煮的鸡。他在保护我。现在我知道了。因为我那时是无法承受的。长不大的妻子。
他终于死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当初待他多糟。他的姐姐有时会过来,他们大概聊过吧。她待我如同他待我一样。很温和。可怜的简娜,不可以指望太多。
他去世以后我就没有见过她了,他家的人一个都没再见过。终于滚蛋了,谢天谢地。我是说,他们是这样看我的。我倒不介意和弗雷迪的姐姐聊起他,因为我对他没什么了解,没什么真正的了解。不过想重新认识他,那会儿为时已晚。
他去世后,我发现自己十分想念他,我很想知道在他很少提起过的那些年月里他是怎么过的。比方说参军打仗。五年。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那几年对于我来说是美好的时光。1949年我十九岁,开始忘掉第二次世界大战,事业起步。
不过我们又很亲密。我们的房事很是欢畅淋漓。也许别的方面不行,但在这个方面我们和谐得很。但是我们没法交流。不对,是不交流。不对,是他没法和我交流,因为每当他尝试的时候,我就会逃避。我觉得事实是,他是个严肃内敛的人。正是我如今求之不得的那种人。
十年以来,我一直要什么有什么;他死后,我想云雨之欢想得发狂,那会儿我到处滥交,我不愿想到底有多少人,或者是哪些人。有一次办公室聚会,我环顾四周,发现我和在场的半数男人都上过床。这吓了我一大跳。我其实一直痛恨那
事到如今,由于朋友们的不谨慎,业界已有人知道简·萨默斯是谁了,而且——这点很让我感动——明显认为,如果我希望匿名,我就有权匿名。而有些人,回头再看看,似乎又发现作品的优点了。
我不仅达到了我的一个目的,还超出了预期效果。看来,我好像是芭芭拉·皮姆[3]!这两本书注重细节,写得好,技艺精良。新颖时尚。精益求精,不是无病呻吟,感人至深。还挺幽默。另外一些评论家认为,它们无病呻吟,自作多情。不过是肥皂剧。赶时髦。
我会想念简·萨默斯的。
意外得到的一个小启示。有一篇评论文章很不客气,叫人不快,它再次让我意识到,不少人一看有人提到了什么他们不喜欢的东西,就会下意识地去掏手枪。激进的左派(还有那些也许不那么激进的:这种病传播起来很快)不喜欢简·萨默斯的政治态度,便要求禁止出版这类书籍,其性格特征表露无遗。与激进的(以及有时不那么激进的)右派如出一辙。“居然出版这种书,出版社理应被起诉。”(不是萨默斯的书,是莱辛的书。)唉,可怜的自由,前景堪忧啊。
最后,一段难忘的往事,我觉得放在这里并不突兀。想象一下,一本著名杂志(就叫它《权威人士》吧)的书评编辑站在办公室里,桌上、地板上到处堆满了寄来请他写评论的书。他烦透了,差不多要崩溃了。他分配几本书给我,让我写评论,多数我又退回给他。然后他又给了我一本。“请给这本书写篇评论吧,”他哀求,“没人肯给它写书评。我该怎么办?拜托,拜托了,请答应吧。”
“但这本书糟透了,”我说,递还给他,“不理它就是。”
“但我们不能不理啊。我们必须给它写篇书评。”
“为什么?那会占了本可以留给好书的篇幅的。”
“《观察家》杂志登了它的书评,给了它好大的篇幅,所以我们也非评不可。”
“你开玩笑吧。”我说。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他没有。
<p style="text-align: right;">
多丽丝·莱辛
<p style="text-align: right;">
1984年7月
好邻居日记
这第一部分总结了大概四年的生活。那会儿我还没记日记,要是记了就好了。我只知道,我现在对当年那些事的看法,与当年身处其中时已不一样。
我的生活在弗雷迪罹患绝症前是一回事,之后是另一回事。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不错的人,和我认识的所有人一样,差不多所有人,主要是我的同事。我现在明白,那时我根本没有自省一下,看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想着别人是怎么看我的。
弗雷迪病入膏肓,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不公平。对我不公平,我暗暗地想。我是有些知道他活不长了的,但我当没这回事。我那样做太冷酷无情了。他那时一定觉得很孤独。我当时很自豪,因为我一直在工作,“保持有钱进账”——哎呀,他不工作,我不得不这样做。不过我很庆幸我得工作,这样我就有理由不陪着他难过。现在我知道了,我们的婚姻不是那种有着真正相互交流的婚姻。我们根本不算真正成了婚。如今人们的婚姻多半是这样的,双方互相想占便宜。我总觉得是弗雷迪占了我的便宜。
癌症这个词被提过一次。医生对我说,癌症。现在我明白,我那时的反应阻止了他们继续和我讨论该不该把事实告诉他。我也不知道他们告没告诉他,他又知不知道。我觉得他是知道的。他住院以后,我天天都去看他,不过我微笑着坐在那儿:你感觉怎么样?他看起来糟透了。蜡黄蜡黄的。蜡黄的皮肤下瘦骨嶙峋,像一只拔了毛待煮的鸡。他在保护我。现在我知道了。因为我那时是无法承受的。长不大的妻子。
他终于死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当初待他多糟。他的姐姐有时会过来,他们大概聊过吧。她待我如同他待我一样。很温和。可怜的简娜,不可以指望太多。
他去世以后我就没有见过她了,他家的人一个都没再见过。终于滚蛋了,谢天谢地。我是说,他们是这样看我的。我倒不介意和弗雷迪的姐姐聊起他,因为我对他没什么了解,没什么真正的了解。不过想重新认识他,那会儿为时已晚。
他去世后,我发现自己十分想念他,我很想知道在他很少提起过的那些年月里他是怎么过的。比方说参军打仗。五年。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那几年对于我来说是美好的时光。1949年我十九岁,开始忘掉第二次世界大战,事业起步。
不过我们又很亲密。我们的房事很是欢畅淋漓。也许别的方面不行,但在这个方面我们和谐得很。但是我们没法交流。不对,是不交流。不对,是他没法和我交流,因为每当他尝试的时候,我就会逃避。我觉得事实是,他是个严肃内敛的人。正是我如今求之不得的那种人。
十年以来,我一直要什么有什么;他死后,我想云雨之欢想得发狂,那会儿我到处滥交,我不愿想到底有多少人,或者是哪些人。有一次办公室聚会,我环顾四周,发现我和在场的半数男人都上过床。这吓了我一大跳。我其实一直痛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