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伦敦落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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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各业——鞋匠、砖瓦匠、石匠、工人、学生、妓女、拾荒者。有些人一穷二白。一个阁楼上住着一个保加利亚学生,他制作时髦的鞋子销往美国。每天六点到十二点,他坐在床上做出一打鞋子,赚三十五法郎;剩下的时间里他去索邦大学[1]听课。他学习神学,神学书面朝下扔在满是皮革的地上。另一间房里住着一个俄罗斯女人和她的儿子,他自称为艺术家。那位母亲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织补每只二十五生丁的袜子;与此同时,她的儿子衣着光鲜地在蒙巴纳斯的咖啡馆[2]里游荡。有个房间租给了两个不同的房客,一个是白天上班,另一个晚上上班。在另一个房间里,一个鳏夫和他的两个患肺病的成年女儿挤一张床。
旅店里有很多古怪的人。巴黎贫民窟是怪人聚集地——人们陷入孤寂、半疯的生命低谷,不再试图回归正常或体面的生活。贫穷将他们从一般的行为规范中解放出来,就像金钱将人们从工作中解放出来一样。我们旅店里的一些房客过着难以形容的古怪生活。
比如又老又矮、衣衫褴褛的鲁吉耶夫妇,他们做着很特别的买卖。他们在圣米歇尔大道[3]上卖明信片。奇怪的是,他们假装明信片含有色情内容,把它们密封在小口袋里卖,可实际上印的只是卢瓦尔河[4]上的城堡照片;买家发觉时已太迟,也便无话可说。鲁吉耶夫妇每周挣大约一百法郎,勒紧裤腰带才能过上半饥半醉的日子。他们的屋子脏得从下一层都能闻到味。据F太太说,鲁吉耶夫妇四年没换过衣服了。
还有在下水道干活的亨利。他是一个身材高大、满脸忧郁的卷发男人,穿着下水道工人的长靴时看起来十分浪漫。亨利的怪癖是:除非为了工作的事,他真能一连几天不说话。仅仅一年前,他还是个司机,工作很好并且在攒钱。一天,他恋爱了,女孩拒绝他时他大发脾气,踢了她一脚。被踢了之后女孩疯狂地爱上了亨利,他们同居了两周,花了亨利一千法郎。后来女孩出轨了,亨利在她上臂上捅了一刀,于是他在监狱里呆了六个月。被捅之后女孩更爱亨利了,两人尽释前嫌,约好等亨利出狱后买一辆出租车,他们就结婚定居。但两周之后女孩又一次出轨,亨利出狱时她已经怀孕。亨利这次没捅她。他取出所有积蓄,大醉一场,结果又在监狱里蹲了一个月,之后他就去当了下水道工人。什么都没法引诱亨利说话。你问他为什么在下水道工作,他从来不回答,只是双拳交叉表示手铐,然后朝着南边的监狱猛点头。厄运似乎在一夜之间把他变成了智障。
还有英国人R,他每年有六个月和父母住在英国的帕特尼,另外六个月住在法国。在法国的时候,他每天喝四升酒,周六则喝六升。他曾经远游到亚速尔群岛,因为那里的酒比欧洲任何地方都便宜。他是个文雅和顺的人,从不与人争吵,同时也从不清醒。他会在床上躺到中午,然后直到午夜他都缩在小酒馆的角落里,安静而有条不紊地喝酒。喝酒时,他用一种优雅而女里女气的声音讨论古董家具。除了我,R是这里住的唯一一个英国人。
这里还有很多过着这样古怪日子的人:罗马尼亚人朱尔斯先生,他有一只玻璃假眼却从不肯承认;利穆赞[5]来的石匠福瑞克斯,守财奴鲁科勒(虽然我来之前他就死了),旧衣商老劳伦,他常常照着他口袋里的一张纸练习自己的签名。如果谁有时间的话,给他们写点小传大概会很有意思。我试图描绘住我们这一带的人,并不只是出于好奇心,而是因为他们都是这故事的一分子。我在书写贫穷,而我正是在这个贫民窟里第一次接触到它。这个贫民窟本身,它的肮脏和住在其中的古怪众生,既是贫穷的实例教材,也是我亲身经历的背景。正因如此,我才努力想让人们了解那里的生活。
注 释
[1]索邦大学:巴黎一所历史悠久的大学,也是现巴黎大学系统的一部分。(译注)
[2]蒙巴纳斯的咖啡馆:蒙巴纳斯是巴黎的一个著名文化街区,其三家咖啡馆曾吸引大批艺术家和文人,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法国艺术和思想界的神圣“金三角”。(译注)
[3]圣米歇尔大道:位于巴黎拉丁区最热闹的地带。(译注)
[4]卢瓦尔河:法国最长河流。卢瓦尔河谷有著名城堡群。(译注)
[5]利穆赞:法国中部大区。(译注)
第二章
这一区的生活。比如说我们的小酒馆,它在三雀旅店的底层。这是一个砖地小房间,半截在地下,店内餐桌上满是葡萄酒的浸渍,墙上挂着一张葬礼照片,上面写着“信用已死”;系着红腰带的工人用大折刀切着香肠;还有F太太,她是个很厉害的奥弗涅[1]村妇,有一张意志坚强的牛脸,整天“为了她的胃”大喝马拉加葡萄酒;人们在这里掷骰子赌开胃酒;时常能听到关于“草莓和覆盆子”的歌谣;还有《马德隆歌》[2],“我喜欢整个团,为何嫁给一个士兵?”;这里还有不少在大庭广众下调情的人。晚上半个旅店的人都在酒馆里碰面。我倒希望谁能在伦敦找到哪个酒吧有这里四分之一的欢快。
在酒馆里可以听到古怪的对话,比如查理说的话,他可是当地奇人之一。
查理是个出身不错、受过教育的年轻人,他离家出走,靠着时不时的汇款过日子。他年轻,肤色粉红,有着小
旅店里有很多古怪的人。巴黎贫民窟是怪人聚集地——人们陷入孤寂、半疯的生命低谷,不再试图回归正常或体面的生活。贫穷将他们从一般的行为规范中解放出来,就像金钱将人们从工作中解放出来一样。我们旅店里的一些房客过着难以形容的古怪生活。
比如又老又矮、衣衫褴褛的鲁吉耶夫妇,他们做着很特别的买卖。他们在圣米歇尔大道[3]上卖明信片。奇怪的是,他们假装明信片含有色情内容,把它们密封在小口袋里卖,可实际上印的只是卢瓦尔河[4]上的城堡照片;买家发觉时已太迟,也便无话可说。鲁吉耶夫妇每周挣大约一百法郎,勒紧裤腰带才能过上半饥半醉的日子。他们的屋子脏得从下一层都能闻到味。据F太太说,鲁吉耶夫妇四年没换过衣服了。
还有在下水道干活的亨利。他是一个身材高大、满脸忧郁的卷发男人,穿着下水道工人的长靴时看起来十分浪漫。亨利的怪癖是:除非为了工作的事,他真能一连几天不说话。仅仅一年前,他还是个司机,工作很好并且在攒钱。一天,他恋爱了,女孩拒绝他时他大发脾气,踢了她一脚。被踢了之后女孩疯狂地爱上了亨利,他们同居了两周,花了亨利一千法郎。后来女孩出轨了,亨利在她上臂上捅了一刀,于是他在监狱里呆了六个月。被捅之后女孩更爱亨利了,两人尽释前嫌,约好等亨利出狱后买一辆出租车,他们就结婚定居。但两周之后女孩又一次出轨,亨利出狱时她已经怀孕。亨利这次没捅她。他取出所有积蓄,大醉一场,结果又在监狱里蹲了一个月,之后他就去当了下水道工人。什么都没法引诱亨利说话。你问他为什么在下水道工作,他从来不回答,只是双拳交叉表示手铐,然后朝着南边的监狱猛点头。厄运似乎在一夜之间把他变成了智障。
还有英国人R,他每年有六个月和父母住在英国的帕特尼,另外六个月住在法国。在法国的时候,他每天喝四升酒,周六则喝六升。他曾经远游到亚速尔群岛,因为那里的酒比欧洲任何地方都便宜。他是个文雅和顺的人,从不与人争吵,同时也从不清醒。他会在床上躺到中午,然后直到午夜他都缩在小酒馆的角落里,安静而有条不紊地喝酒。喝酒时,他用一种优雅而女里女气的声音讨论古董家具。除了我,R是这里住的唯一一个英国人。
这里还有很多过着这样古怪日子的人:罗马尼亚人朱尔斯先生,他有一只玻璃假眼却从不肯承认;利穆赞[5]来的石匠福瑞克斯,守财奴鲁科勒(虽然我来之前他就死了),旧衣商老劳伦,他常常照着他口袋里的一张纸练习自己的签名。如果谁有时间的话,给他们写点小传大概会很有意思。我试图描绘住我们这一带的人,并不只是出于好奇心,而是因为他们都是这故事的一分子。我在书写贫穷,而我正是在这个贫民窟里第一次接触到它。这个贫民窟本身,它的肮脏和住在其中的古怪众生,既是贫穷的实例教材,也是我亲身经历的背景。正因如此,我才努力想让人们了解那里的生活。
注 释
[1]索邦大学:巴黎一所历史悠久的大学,也是现巴黎大学系统的一部分。(译注)
[2]蒙巴纳斯的咖啡馆:蒙巴纳斯是巴黎的一个著名文化街区,其三家咖啡馆曾吸引大批艺术家和文人,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法国艺术和思想界的神圣“金三角”。(译注)
[3]圣米歇尔大道:位于巴黎拉丁区最热闹的地带。(译注)
[4]卢瓦尔河:法国最长河流。卢瓦尔河谷有著名城堡群。(译注)
[5]利穆赞:法国中部大区。(译注)
第二章
这一区的生活。比如说我们的小酒馆,它在三雀旅店的底层。这是一个砖地小房间,半截在地下,店内餐桌上满是葡萄酒的浸渍,墙上挂着一张葬礼照片,上面写着“信用已死”;系着红腰带的工人用大折刀切着香肠;还有F太太,她是个很厉害的奥弗涅[1]村妇,有一张意志坚强的牛脸,整天“为了她的胃”大喝马拉加葡萄酒;人们在这里掷骰子赌开胃酒;时常能听到关于“草莓和覆盆子”的歌谣;还有《马德隆歌》[2],“我喜欢整个团,为何嫁给一个士兵?”;这里还有不少在大庭广众下调情的人。晚上半个旅店的人都在酒馆里碰面。我倒希望谁能在伦敦找到哪个酒吧有这里四分之一的欢快。
在酒馆里可以听到古怪的对话,比如查理说的话,他可是当地奇人之一。
查理是个出身不错、受过教育的年轻人,他离家出走,靠着时不时的汇款过日子。他年轻,肤色粉红,有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