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弥留之际》
分类: txts3
我弥留之际
作者:威廉·福克纳
内容简介
1929年,威廉福克纳发誓:我将要写的这本书,要么让我成名,要么我再也不碰墨水瓶。这本书他只花了六周的时间就神品妙构出来,它就是《我弥留之际》。书名取自《奥德赛》中阿伽门农被妻子杀害、灵魂到达地府时的台词。 《我弥留之际》令福克纳一举成名,是福克纳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小说之一。小说由五十九节内心独白构成,多视角讲述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被誉为20世纪美国长篇小说最出色的开篇。
主要人物表
本德仑一家
安斯·本德仑 父亲 农民
艾迪·本德仑 母亲
卡什·本德仑 长子
达尔·本德仑 次子
珠尔·本德仑 三子
杜薇·德尔·本德仑 女儿
瓦德曼·本德仑 幼子
近邻
弗农·塔尔 父亲 农民
科拉·塔尔 母亲
凯特·塔尔 大女儿
尤拉·塔尔 小女儿
主要乡邻
拉夫 青年农民,杜薇·德尔的男友
阿姆斯迪德 丈夫
卢拉·阿姆斯迪德 其妻
比利·凡纳 店主兼兽医
乔迪·凡纳 其子
休斯顿 乡邻
萨姆森 店主
蕾切尔·萨姆森 其妻
斯图尔特·麦卡勒姆 农民
朗·奎克 农民
小朗·奎克 其子
吉莱斯皮 农民,住杰弗逊城郊外大路旁
马克·吉莱斯皮 其子
尤斯塔斯·格里姆 斯诺普斯的帮工
利托江 农民
皮博迪 医生
维特菲尔德 牧师,艾迪的情人
警长 莫特森镇上的警长
莫斯利 莫特森镇上一家药店的店主
艾伯特 同一家药店的伙计
斯基特·麦高恩 杰弗逊城里一家药店的伙计
乔迪 同一家药店的伙计
“谁”弥留之际
《我弥留之际》创作于福克纳创作精力最旺盛的高峰时期,就在他的第一部杰作《喧哗与骚动》出版的同一月(1929年10月)里,福克纳开始了《我弥留之际》的写作,而且只花了四十七天的时间便顺利完成,同年正式出版。福克纳对这部小说非常满意,在上世纪30年代甚至一度把它置于《喧哗与骚动》之上,直到1947年有大学生问到他的哪一部小说最好时,他首先提到的依然是《我弥留之际》,还强调它“更容易读,也最有趣”77。当然,福克纳后来对《喧哗与骚动》的评价超出了《我弥留之际》,但《我弥留之际》无疑是福克纳最青睐的小说之一,是公认的福克纳的杰作。
《我弥留之际》是否“最有趣”,可能因人而异,而是否“更容易读”,在不少读者眼里,也会是一个问题。表面看来,小说不长,写的都是乡下人,也相当口语化,可是要仔细阅读,稍加思索,便会越读越难,把握不住小说的主题是什么,作家究竟要表明什么。难怪评论家白丁特认为:“《我弥留之际》可以被读而不能被理解,可以意会而不能言传,可以被感受而不能被分析。”78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来解读这部小说呢?
拨开小说原文标题的迷雾
小说的英文标题——As I Lay Dying,首先会令许多读者莫名其妙。“当我躺着等死”(字面直译)是一个时间状语从句,读者会认为主句是小说的内容,即“等死”之际发生的事件或情节,但事实并非如此。小说的时间跨度前后约为十天,“我”在第一天的傍晚就死去了,故事情节并不是发生在“等死”之际,而主要发生在“我”死去之后,甚至“我”出场讲述的唯一一节的内容,也不是在“我”等死之际的情景,而是“我”对生前的回顾。
“我”是谁?一般来说,是指小说中第一人称的主人公,但在本书中其实不然。这部小说是由十五个叙述者(包括七位家人和八位邻居等相关人士)共同讲述的,每一个叙述者的讲述都是一段个人独白,除了有一节,都是用第一人称讲述的。当然根据故事内容不难看出,这个“我”是躺着等死的“她”——本德仑家的主妇艾迪。在十五个叙述者的五十九节独白之中,她虽然只有一节独白,却是整个故事的核心人物,将她的遗体送回娘家墓地安葬是她生前设计好的“报复”,小说中人物的遭遇和反应都是由她的去世和履行对她的承诺所引起的。
知道了“我”是“她”,也让读者疑云重重。Lay(躺着)是英文的过去时态,应当表明小说情节是她死了之后回忆起她弥留之际的情况,但这种事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评论家布勒卡斯坦指出:Lay在美国南方方言中有用成现在时的不规范的例子,但小说中的艾迪是小学教师,她的语言是规范的,几次使用lie或lay都符合规范。看来这不是时态用法有问题,正如布勒卡斯坦所指出的,小说标题中的Dying并不仅仅指肉体的死亡,而是另有深意。79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