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为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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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也是扬长而去。

两人找个僻静的地方,易剑南从怀里摸出个钱袋,正是那公子哥的财物。当着小猴子的面将它打开,里面有两块五两的银锭,以及十来块碎银子,合起来有十五六两的样子。怪不得他后来反应那么激烈,原来身上只有这么点钱财。

一上午干了两票,今天的任务都差不多完成一小半了。小猴子笑得嘴都合不拢,这还是上午生意比较少的缘故,要是到了下午和晚上,那还不是轻松就弄百来两银子。易剑南将银钱收起来,“我现在要回去睡午觉,你是和我一起回去睡觉,还是去城市里逛逛?”别看他们身为小贼,似乎时间很多的样子,但是每天的任务压在身上,那有闲心去看风景?

都说江南自古繁华,锦城尤甚,可他们作为小贼,却难有那闲适的心。

“我……我去逛街!”小猴子咬牙作出决定,他现在兴奋劲还没过去,那有睡觉的心思?倒是易剑南早上四五更就跑去书院偷听,午觉是必要的补充。从钱袋里拿出小块碎银子,大约两三钱的样子,“拿去中午吃饭,别亏着自己了。”

“嘿嘿,还是剑南哥好。”小猴子嘿笑着接过,他们这些小贼要是任务完成的好,每个月章鱼还是会发一些银钱下来让他们去快活。但像小猴子,他的手艺可远没有易剑南好,连续数日完不成,还要挨打,那里有大吃大喝的余钱?今天两次行窃,他就在身边,都不知道易剑南是怎么下的手。同样是小贼,手艺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偷到的多,才敢拿出点零钱去吃喝,否则章老大的肥巴掌,绝对会让你的股知道,什么叫做规矩。

“日落前,你到依翠坊外等我,要是想动手的话,小心点啊。”

“没有剑南哥你在,我就不动手。呵呵,我去玩玩。”

两人分开后,易剑南就回到那破房子里,换下身上的行头,穿上破衣服躺在竹席上。每天早上四更多就起来跑去书院偷听,比起那些正式的学生来,他可更加勤奋。躺在竹席上将今天听到的内容回想一遍,然后就闭上了眼睛。

不大一会,他就进入了梦乡……

朵朵白云在脚下飘,高不可攀的山巅犹如馒头一样小,河流湖泊,在大地上犹如玉带一样,闪烁着粼粼波光。轻快的小舟在白云里穿梭,母亲爱抚的摸着自己的脑袋,双眼中满是眷恋和慈祥。父亲宽厚的声音,似乎从天边传来一样,“男儿,你要活下去……”

活下去……

呼!易剑南突然坐起来,楞了下,随即苦笑。这里已经不是他的家里,现在自己也没有了父母关心。现在的自己,只是一个小贼,一个见不得光、被人唾弃的小贼!快十年了吧?原本以为模糊的记忆,竟然还如此清晰的展现在梦中。

彼岸对面,云端之上,身若清风,心似浮云……那犹如梦幻一样的记忆,那不属于普通人的人生!那种人生,叫做修仙。修仙者,超脱于世俗,凌驾于命运,随心所欲,无拘无束!得大道者,可与天地同寿,可与日月争辉!

可惜自己那会才四五岁吧?父母就猝然死在一次魔潮之中,而作为散修的后代,他一瞬间就失去了最强的依靠。从有记忆开始,他就是沿街乞讨,直到遇上章鱼,随后才有了固定的住所。往日的艰辛,一闪即过,现在虽然依旧看不到曙光,但是他却依然在努力。他不甘心做一辈子的小贼,所以他要去书院偷听。

好男儿,当自强!

今天的自己,只是个小贼,混迹于污泥之中;但是不会一直这么混下去,当小贼,得不到大道,更别说为父母报仇!想给父母报仇,就需要有超绝的力量,在贼窝里,只能学到偷东西,学不到道法神通。

心中做着盘算,却没有什么头绪。易剑南他虽然早熟,有远超同龄人的心智,但毕竟受限于见识和年龄,还想不出太好的解决方法。苦思之下,依然是一无所获。看着日头偏斜,天色将暗,他站起来换好衣服,向依翠坊走去。

江南自古最繁华,锦城胜似一朵花;锦城里面温柔乡,还数江边依翠坊。

说书先生编的打油诗,一语道破依翠坊在锦城风花雪月场所中的地位。在这里,有多少才子佳人的故事,有多少私定终身的良缘,被说书人广为流传。每天华灯初上的时候,这里又有多少达官贵人前来,一掷千金,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依翠坊占地约有五百亩,其间亭台楼阁,花园水池,美不胜收。灯笼高高挂,美人盈盈笑,让人看上一眼,就忍不住进去窥探一番;只要留宿一晚,就忍不住流连忘返。温柔乡其实是销金窟,但锦城中富商如云,贵人如雨,依翠坊仍旧是天天高朋满座,夜夜笙歌。普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金银,只是他们口中的一桌饭,只值清倌儿的第一晚。

易剑南来到江边的时候,小猴子正盯着另一家宜园门口的姑娘死命的看着,似乎打算用目光将那两个迎客姑娘的衣服给剥光。因为依翠坊的繁华,带动的这整个江边的院赌馆林立,附带着地价飞涨,人口激增。

“她俩好看吗?”

“好看,真好看……哎呀,剑南哥你来了。”

易剑南凑到小猴子耳边问,他还真给无意识的回答出来。待转过头,小猴子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中午拿的那点碎银子,被他买了只烤鸡吃掉了,现在又两手空空,只等晚上开张后,看看有无余钱拿去大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