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辈孤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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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建议,坚持要我将来若有什么不懂的一定要去问他。
当晚自然是令我大失所望——尽管现在回顾起来,却因为不相干的理由,使得那晚别具意义。我当时尚不知情的是,在英国,侦探通常不参与社交聚会。倒不是没人邀请;我自己最近的经验证实了这一点,时髦的社交圈子向来想要把当时出名的侦探拉进自己的圈子里,只不过这些侦探常常也是诚恳而离群索居的个人,他们投入工作,一点也不想跟别人交往,更别提参加什么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了。
如我所说,那天晚上到达查林沃思俱乐部时,我并不了解这点。我有样学样跟着奥斯本向制服体面的门房愉快地打个招呼。可是才走进二楼拥挤的厅堂,没几分钟我就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事情发生的确切情况如何——因为我没时间确定在场的是哪些人物——只不过我凭直觉恍然悟到自己下午的兴奋期待真是愚蠢之至。忽然间,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以为马特洛克·斯蒂文森或者乔维尔教授会在这里,跟眼前这些金融要人或政界高官生张熟魏地交际。说真的,整个下午我想得天花乱坠,而实际情况竟是如此,其间的巨大落差让我在诧异之余手足无措,至少一时之间无法回神,结果有半个多钟头,即使我心中不愿,却也不敢离开奥斯本身边。
我敢说,就是这种不愉快的心理因素让我如今忆起当晚的许多景象,都显得有点夸大或者不自然。例如,现在回想起那个房间,我就觉得好暗;尽管墙上有壁灯,桌上有烛火,头顶上还有一盏大吊灯——却无一挥得去笼罩全室的昏暗。地毯则是过厚,大家走动时不得不拖着步伐,而环顾室内各处,一些头发泛白、穿着黑色上装的人全都这么做,有些还把肩膀向前倾,仿佛顶着强风走路。托着银盘的侍者也一样得向前倾个角度才能跟客人交谈。在场的女士没有几位,却又出奇地内敛,几乎一眨眼就溶化在黑色晚礼服的森林里,失去踪影。
我刚才说了,我很确定这些印象并不准确,不过那个晚上在我心里留下的就是这幅光景。我记得我像个木头人似的,别扭地站在奥斯本身边,反复啜着杯中的饮料,奥斯本客气地与客人交谈,一个换过一个,客人们大都长我们足足三十岁有余。有那么一两次我想加入交谈,不过我的声音很显然稚气未脱,更何况他们谈论的人或事,我都一无所知。
后来,我愈想愈气——气我自己,气奥斯本,气这一切。我觉得我有十足资格鄙视身边的这些人;他们大部分都贪婪而自私自利,心中没有半点理想抱负或是对大众的责任感。仗着胸口的怒火,我终于离开奥斯本身边,在昏暗中到房里的别处走走。
我来到一处微弱光环笼罩的角落,光源是一盏小壁灯。这里人没那么挤,我发现有位年约七旬的银发先生背对着房间抽烟。我看了一会儿才明白,他凝视着一面镜子,那时他也察觉了我在看他。我正想走开,他却向镜中的我说:
“玩得愉快吗?”
“还不错,”我报以浅笑,“托您的福。这场面可不小。”
“有点混乱哦?”
我迟疑了一下,又笑了笑。“也许有一点吧。是有那么点儿,先生。”
银发先生转过身来,仔细把我打量一番。接着才说:“这里头谁是谁,我略有所知,你想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假如其中有哪位你特别想认识,我可以代为引见。你觉得如何?”
“果真如此,晚辈真是感激不尽。”
“好说。”
他向我靠近一步,环顾屋里有哪些人在我们眼前。接着就在我耳边说,这位是某某,那位是某某,并且把人指给我看。即使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也好心地为我补上“这位是银行家”或“那位是作曲家”等等。名气没那么大的,他会把这个人的事业做个摘要说明,并告诉我这个人为什么重要。我想,就是在他谈到离我们极近的一位牧师时,他冷不防地岔开话题说:
“哪,我看你没在听哦……”
“真是对不起……”
“无妨,无妨。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
“我保证我……”
“欸,你何罪之有,”他笑一笑,用肘部顶一顶我的手臂。“你觉得她美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才妥。我委实无法否认,我分心去看了左侧约莫十步之外的一位少妇,她正在和两位中年男士聊天。不过实情是,刚看第一眼,我并不觉得她有什么姿色可言。情况甚至可能是这样子的:在那个时刻与地点,我第一次看到她,便不知怎么地感受到她的一些重要特质,那是我后来才得到验证的。我看到的是位娇小得像个小精灵的少妇,留着及肩的黑发。尽管当时她显然想讨好与她交谈的男士,但我看得出来,她的笑容随时都可以立刻变成嘲笑。她的肩膀微耸,有如鹰隼,她的姿态泄露了心中的城府。最重要的是,我在她眼睛周围注意到一种特质——可说是严厉而苛刻到无情的眼神——如今我回想起来,那天晚上,主要就是为了这点,我才如此醉心地注视她。
正当我们还在对她品头论足的时候,她向我们望过来,认出我身边的同伴,对他冷冷一笑。银发先生也回礼,并且郑重地鞠躬。
“迷人的女孩,”他口中喃喃念着,同时把我带开,“不过,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倒不必浪费时间去追她。恕我直言,你实在像个乖小孩儿。人家可是亨明斯小姐。莎拉·亨明斯小姐。”
那个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可言。我这位向导,
当晚自然是令我大失所望——尽管现在回顾起来,却因为不相干的理由,使得那晚别具意义。我当时尚不知情的是,在英国,侦探通常不参与社交聚会。倒不是没人邀请;我自己最近的经验证实了这一点,时髦的社交圈子向来想要把当时出名的侦探拉进自己的圈子里,只不过这些侦探常常也是诚恳而离群索居的个人,他们投入工作,一点也不想跟别人交往,更别提参加什么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了。
如我所说,那天晚上到达查林沃思俱乐部时,我并不了解这点。我有样学样跟着奥斯本向制服体面的门房愉快地打个招呼。可是才走进二楼拥挤的厅堂,没几分钟我就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事情发生的确切情况如何——因为我没时间确定在场的是哪些人物——只不过我凭直觉恍然悟到自己下午的兴奋期待真是愚蠢之至。忽然间,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以为马特洛克·斯蒂文森或者乔维尔教授会在这里,跟眼前这些金融要人或政界高官生张熟魏地交际。说真的,整个下午我想得天花乱坠,而实际情况竟是如此,其间的巨大落差让我在诧异之余手足无措,至少一时之间无法回神,结果有半个多钟头,即使我心中不愿,却也不敢离开奥斯本身边。
我敢说,就是这种不愉快的心理因素让我如今忆起当晚的许多景象,都显得有点夸大或者不自然。例如,现在回想起那个房间,我就觉得好暗;尽管墙上有壁灯,桌上有烛火,头顶上还有一盏大吊灯——却无一挥得去笼罩全室的昏暗。地毯则是过厚,大家走动时不得不拖着步伐,而环顾室内各处,一些头发泛白、穿着黑色上装的人全都这么做,有些还把肩膀向前倾,仿佛顶着强风走路。托着银盘的侍者也一样得向前倾个角度才能跟客人交谈。在场的女士没有几位,却又出奇地内敛,几乎一眨眼就溶化在黑色晚礼服的森林里,失去踪影。
我刚才说了,我很确定这些印象并不准确,不过那个晚上在我心里留下的就是这幅光景。我记得我像个木头人似的,别扭地站在奥斯本身边,反复啜着杯中的饮料,奥斯本客气地与客人交谈,一个换过一个,客人们大都长我们足足三十岁有余。有那么一两次我想加入交谈,不过我的声音很显然稚气未脱,更何况他们谈论的人或事,我都一无所知。
后来,我愈想愈气——气我自己,气奥斯本,气这一切。我觉得我有十足资格鄙视身边的这些人;他们大部分都贪婪而自私自利,心中没有半点理想抱负或是对大众的责任感。仗着胸口的怒火,我终于离开奥斯本身边,在昏暗中到房里的别处走走。
我来到一处微弱光环笼罩的角落,光源是一盏小壁灯。这里人没那么挤,我发现有位年约七旬的银发先生背对着房间抽烟。我看了一会儿才明白,他凝视着一面镜子,那时他也察觉了我在看他。我正想走开,他却向镜中的我说:
“玩得愉快吗?”
“还不错,”我报以浅笑,“托您的福。这场面可不小。”
“有点混乱哦?”
我迟疑了一下,又笑了笑。“也许有一点吧。是有那么点儿,先生。”
银发先生转过身来,仔细把我打量一番。接着才说:“这里头谁是谁,我略有所知,你想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假如其中有哪位你特别想认识,我可以代为引见。你觉得如何?”
“果真如此,晚辈真是感激不尽。”
“好说。”
他向我靠近一步,环顾屋里有哪些人在我们眼前。接着就在我耳边说,这位是某某,那位是某某,并且把人指给我看。即使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也好心地为我补上“这位是银行家”或“那位是作曲家”等等。名气没那么大的,他会把这个人的事业做个摘要说明,并告诉我这个人为什么重要。我想,就是在他谈到离我们极近的一位牧师时,他冷不防地岔开话题说:
“哪,我看你没在听哦……”
“真是对不起……”
“无妨,无妨。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
“我保证我……”
“欸,你何罪之有,”他笑一笑,用肘部顶一顶我的手臂。“你觉得她美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才妥。我委实无法否认,我分心去看了左侧约莫十步之外的一位少妇,她正在和两位中年男士聊天。不过实情是,刚看第一眼,我并不觉得她有什么姿色可言。情况甚至可能是这样子的:在那个时刻与地点,我第一次看到她,便不知怎么地感受到她的一些重要特质,那是我后来才得到验证的。我看到的是位娇小得像个小精灵的少妇,留着及肩的黑发。尽管当时她显然想讨好与她交谈的男士,但我看得出来,她的笑容随时都可以立刻变成嘲笑。她的肩膀微耸,有如鹰隼,她的姿态泄露了心中的城府。最重要的是,我在她眼睛周围注意到一种特质——可说是严厉而苛刻到无情的眼神——如今我回想起来,那天晚上,主要就是为了这点,我才如此醉心地注视她。
正当我们还在对她品头论足的时候,她向我们望过来,认出我身边的同伴,对他冷冷一笑。银发先生也回礼,并且郑重地鞠躬。
“迷人的女孩,”他口中喃喃念着,同时把我带开,“不过,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倒不必浪费时间去追她。恕我直言,你实在像个乖小孩儿。人家可是亨明斯小姐。莎拉·亨明斯小姐。”
那个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可言。我这位向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