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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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比亚剧本、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和一本《格林童话》。(在这偶然成形的小小的图书馆里,还有一本《一千零一夜》,但是他一点也不喜欢。)小时候,埃德加·李·马斯特斯就学过德语。“这一点有些重要,”不久前他写道,“因为德语知识使我有机会接近歌德的作品。雪莱、拜伦、济慈、斯温伯恩,还有华兹华斯,已经离开我好多年了,但是歌德却一直在我身边。”
一八九一年初,李·马斯特斯从法律专业毕业。他在他父亲的事务所工作了一年多,然后迁到芝加哥,开了自己的事务所,直到一九二〇年。当时的芝加哥,就像现在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律师不便承认自己与“诗句”有什么牵连。所以他的头几本书是用假名出版的,并没有引起重视,而且他自己也不喜欢。一九〇八年夏天他拜访了爱默生的墓地,他想,命运已经把自己打败,但这没什么关系。
大约一九一四年,一个朋友给了他一本希腊文选。在平淡无味地阅读了这套十世纪初出版的著名碑文集的第七卷之后,李·马斯特斯产生了编撰《匙河集》——最地道的美国文学作品之一 ——的计划,这是两百多篇想象出来的墓志铭,用第一人称写成,记录了中西部城镇的女人和男人们的内心剖白。有时只要把两段碑文放在一起——比如——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碑文,就可以看出一个悲剧或者一种讽刺。他取得的成功是巨大的,也曾掀起轩然大波。那之后,李·马斯特斯出版了许多诗集,想再度辉煌。他曾模仿过惠特曼、勃朗宁、拜伦、洛威尔,也模仿过他自己——埃德加·李·马斯特斯,但一切都是白费:人们还是只知道他是《匙河集》的作者。
一九三一年他出版了散文《林肯其人》,他尝试诋毁英雄,指控林肯虚伪、记仇、残忍、愚笨和冷漠。
马斯特斯的另一些书有:《歌唱与讽刺诗》(一九一六年)、《大峡谷》(一九一七年)、《饥饿的石头》(一九一九年)、《敞开的海》(一九二一年)、《新匙河集》(一九二四年)、《陪审团的命运》(一九二九年),最后一本《人物之诗》是一九三六年八月出版的。
安·拉特利奇碑文
卑微,无名,但是从我发出
永恒的音乐的震颤:
“对谁都没有怨恨,对谁都充满着爱。”
从我发出百万人对百万人的宽容
一个闪耀着正义和真理的
民族那慈善的面孔,
我是在这块草地下长眠的
生时被亚伯拉罕·林肯珍爱的安·拉特利奇,
与他订婚不是为了结合
而是为了分离。
哦,共和国,永远在我胸口的灰土中
郁郁葱葱。
——埃德加·李·马斯特斯
陈泉译

[1]本篇及以下四篇初刊于1936年12月11日《家庭》杂志。

路易斯·戈尔丁[1]《追捕者》
据说(而且是反复讲到)真正的小说或者说正宗的剧本,其主人公不能是一个疯子。如果我们注意到麦克白,注意到他的同行,杀人凶手拉斯科尔尼科夫,还有堂吉诃德、李尔王、哈姆雷特,还有几乎是偏执狂的吉姆爷,我们可以说(而且将重复)戏剧或者小说的主人公必须是疯子。有人会对我们说,谁也不会同情一个疯子,只要怀疑某人是疯子,就足以让大家永远地远离他。我们可以回答说,疯狂是任何一个灵魂都有的令人恐惧的可能性之一,通过小说或者通过舞台来展示这种恐怖之花的产生和成长的问题自然也不是非法的(我们只要顺便提一下,塞万提斯没有反对过:他告诉我们,五十岁的绅士“很少睡觉,拼命看书,结果脑浆干涸而发了疯”,但是我们并不赞成把一个日常的世界变成幻觉的世界,将一个普通的世界慢慢地扭曲成魔鬼的世界)。
阅读路易斯·戈尔丁极其紧张的小说《追捕者》使我产生了上面这些很笼统的看法。这部小说有两个主人公,两个都发了疯:一个是因为害怕,另一个是因为一种带有怨恨的可怕的爱情。当然,书中并没有出现“发疯”这个字眼或概念,我们是从他的人物中感受到这种心理过程的。我们看到他们如何激动,如何行动。说他们发疯这样抽象的结论,远不如对这些激动和行动的描述(这些行动中有时会有犯罪,成为对由恐惧和恶行产生的紧张的一种缓解,尽管只是暂时的,所以在罪行已经产生的时候,读者会连续担心好多页,担心那是恐惧的一种幻觉)。
在这部小说中恐惧是逐步发展的,就像噩梦一样。风格明快而有节制。至于其吸引力,我可以说,我是在午饭后开始读这本书的,我只是想浏览浏览,结果一口气读到两百八十五页(最后一页),其时已经是凌晨两点。
有一些排版方面的传统做法则是从威廉·福克纳就开始的,例如,人物的思想有时会打断小说的叙述,因此采用斜体字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表示出来。
陈泉译

[1]Louis Golding (1895—1958),英国作家,写过多部以犹太人生活为题材的作品。

皮埃尔·德沃《行话俚语》
吉卜赛语言的最大危险(就像任何其他语言一样),就是关于纯正和学究式咬文嚼字的问题。不管人们对马德里的皇家语言科学院三十六位院士的决定争论也好,满不在乎也罢,反正我觉得挺好;如果想用住在路边大仓库里的三万六千个痞子来替换他们,我才会目瞪口呆(特别是发现这些善于辞令的人还会成为国家大剧院的顾问)。因此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