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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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灵光的地方。在屋子的西端,有一段楼梯通向楼上,那里有为来访的贵客准备的房间:夏陵的伯爵和家眷这时就在楼上。
修士在格温达面前俯下身来,去点她头顶上的灯。当他接触到格温达的目光时,他笑了笑。她在不断晃动的火苗中审视着他的脸,认出了是戈德温兄弟。他既年轻又英俊,昨天晚上还和菲利蒙亲切交谈过呢。
格温达的旁边是她们村的另一家人:塞缪尔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他们是一家富裕的农户,有很大一片地。他们的小儿子伍尔夫里克是个烦人的六岁男孩儿,对他来说,世界上最好玩的事情莫过于拿橡果砸女孩子,然后跑开。
格温达的家不富裕。她父亲根本没有地。他给所有愿意雇他的人打短工。夏天时总是有活儿干,但秋收一结束,天气开始变冷后,家里就要经常挨饿了。
因此格温达不得不去偷。
她想象过被抓住的情景:一只有力的大手紧紧地抓着她的胳膊,她无助地扭动着,却根本挣脱不了;一个低沉而冷酷的声音说道,“哼,哼,一个小贼”;她想象过挨鞭打的疼痛和羞辱,还有最糟糕的,她的手被剁掉时的痛苦和悲伤。
她父亲就受过这样的刑罚。他左臂的头上就是一节吓人的、起皱的残肢。他用一只手过得很好——他能使用铁锹,能为马备鞍,甚至还能制作一张捕鸟的网——但每年春天他仍然总是最后一个受雇,而到了秋天又总是第一个被解雇。他永远不能离开村子到别处去找活儿,因为断臂标志着他是一个贼,没有人肯雇他。当他外出旅行时,他会在残肢上系一个塞满东西的手套,以免所有的陌生人都躲着他,但这也没法骗过人们太长时间。
格温达没有看到爸爸受刑——那事发生在她出生之前——但她经常想象那情景,现在她又忍不住想象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她自己身上。她在脑海里仿佛看见了斧头的锋刃落向她的手腕,切入她的皮肤和骨头,将她的手从胳膊上剁下,以致它们再也没法重新接合起来。她不得不咬紧牙关免得尖叫出声。
人们纷纷站起身来,伸着懒腰,打着哈欠,擦着脸。格温达站起来抖了抖衣服。她穿的全都是她哥哥以前穿过的衣服:一件一直垂到膝盖的羊毛衫,外面罩着一件束腰外衣,束腰带是麻绳做的。她的鞋原先是有鞋带的,但鞋带孔磨豁了,鞋带丢了,她用干草编成绳子,把鞋系在脚上。她把头发塞进了松鼠尾巴做的帽子里,就算是穿好了衣服。
她抬眼看了看父亲,他悄悄地向她指了指过道对面的一家人:一对中年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那两个孩子只比格温达稍大一点儿。那个男人又瘦又小,下巴上长着鬈曲的红胡子。他正把剑往腰上扣,这说明他是个士兵或者骑士:平民百姓是不准佩剑的。他妻子是个瘦削的女人,生气勃勃,脾气火爆。格温达正打量着他们,戈德温兄弟恭敬地向他们点了点头,说道:“早安,杰拉德老爷,莫德太太。”
格温达看出了是什么引起了她父亲的注意。杰拉德老爷的腰带上用皮绳系着一个钱包。钱包鼓鼓的,看上去足有好几百枚英国钱币,有小小的、薄薄的银便士、半便士和法寻——够爸爸挣一年的,如果他能找到雇主的话。这些钱足以喂饱一家人,直到开春。钱包里没准还有一些外国金币,像佛罗伦萨的弗罗林或威尼斯的达克特什么的。
格温达有一把小刀子,装在羊毛织的鞘里,刀鞘用一根绳子挂在脖子上。锋利的刀刃能够迅速地割断皮绳,使那个鼓鼓的钱包落入她的小手中——除非杰拉德老爷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在她得手之前抓住她……
戈德温兄弟抬高了声音,以便压住人们交谈的嗡嗡声。“看在教导我们行善的基督的分上,万圣节礼拜后将提供早餐,”他说道,“此外,院子里的水池中有干净的饮用水。请记住在室外的厕所方便,不要在室内小便!”
修士和修女们对洁净的要求极高。昨天晚上,戈德温抓住了一个正在角落里撒尿的六岁男孩儿,结果他们全家人都被赶出了修道院。除非他们能花一便士去住小旅馆,否则他们就只能在教堂北端门廊的石头地上,在十月夜晚的寒风中瑟瑟发抖了。动物也被禁止入内,所以格温达的只有三条腿的小狗“蹦蹦”也被赶了出去。她都不知道它是在哪里过的夜。
当所有的灯都点亮后,戈德温将大大的木门向外推开。夜晚的冷风灌了进来,刺得格温达的耳朵和鼻尖生疼。过夜的客人们纷纷拉紧了外衣,开始慢吞吞地向外走去。当杰拉德老爷一家动身后,爸爸和妈妈汇入了他们身后的人流,格温达和菲利蒙也跟了上去。
此前一直由菲利蒙下手来偷,但昨天他差点儿在王桥市场被逮住。他顺手从一个意大利商人的货摊上偷了一小罐很贵的油,结果他却把罐子掉在了地上,以致所有人都看见了。谢天谢地,罐子没碎。他不得不装作是不小心把它从货架上碰了下来。
直到不久前菲利蒙还像格温达一样,个头儿很小,不起眼儿,但去年他一下子长高了好几英寸,声音也粗了,他变得笨手笨脚、缓慢迟钝,好像还不适应他新长成的大个子。在偷油罐子失手之后,昨天晚上,爸爸宣布菲利蒙已经太大了,干不了重大的偷窃活儿了,以后这就是格温达的差事了。
这就是她夜里那么长时间睡不着觉的原因。
菲利蒙的真名叫霍尔格。十岁那年,他觉得自己将来应当去做一名修士,于是他对所有的人说他
修士在格温达面前俯下身来,去点她头顶上的灯。当他接触到格温达的目光时,他笑了笑。她在不断晃动的火苗中审视着他的脸,认出了是戈德温兄弟。他既年轻又英俊,昨天晚上还和菲利蒙亲切交谈过呢。
格温达的旁边是她们村的另一家人:塞缪尔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他们是一家富裕的农户,有很大一片地。他们的小儿子伍尔夫里克是个烦人的六岁男孩儿,对他来说,世界上最好玩的事情莫过于拿橡果砸女孩子,然后跑开。
格温达的家不富裕。她父亲根本没有地。他给所有愿意雇他的人打短工。夏天时总是有活儿干,但秋收一结束,天气开始变冷后,家里就要经常挨饿了。
因此格温达不得不去偷。
她想象过被抓住的情景:一只有力的大手紧紧地抓着她的胳膊,她无助地扭动着,却根本挣脱不了;一个低沉而冷酷的声音说道,“哼,哼,一个小贼”;她想象过挨鞭打的疼痛和羞辱,还有最糟糕的,她的手被剁掉时的痛苦和悲伤。
她父亲就受过这样的刑罚。他左臂的头上就是一节吓人的、起皱的残肢。他用一只手过得很好——他能使用铁锹,能为马备鞍,甚至还能制作一张捕鸟的网——但每年春天他仍然总是最后一个受雇,而到了秋天又总是第一个被解雇。他永远不能离开村子到别处去找活儿,因为断臂标志着他是一个贼,没有人肯雇他。当他外出旅行时,他会在残肢上系一个塞满东西的手套,以免所有的陌生人都躲着他,但这也没法骗过人们太长时间。
格温达没有看到爸爸受刑——那事发生在她出生之前——但她经常想象那情景,现在她又忍不住想象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她自己身上。她在脑海里仿佛看见了斧头的锋刃落向她的手腕,切入她的皮肤和骨头,将她的手从胳膊上剁下,以致它们再也没法重新接合起来。她不得不咬紧牙关免得尖叫出声。
人们纷纷站起身来,伸着懒腰,打着哈欠,擦着脸。格温达站起来抖了抖衣服。她穿的全都是她哥哥以前穿过的衣服:一件一直垂到膝盖的羊毛衫,外面罩着一件束腰外衣,束腰带是麻绳做的。她的鞋原先是有鞋带的,但鞋带孔磨豁了,鞋带丢了,她用干草编成绳子,把鞋系在脚上。她把头发塞进了松鼠尾巴做的帽子里,就算是穿好了衣服。
她抬眼看了看父亲,他悄悄地向她指了指过道对面的一家人:一对中年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那两个孩子只比格温达稍大一点儿。那个男人又瘦又小,下巴上长着鬈曲的红胡子。他正把剑往腰上扣,这说明他是个士兵或者骑士:平民百姓是不准佩剑的。他妻子是个瘦削的女人,生气勃勃,脾气火爆。格温达正打量着他们,戈德温兄弟恭敬地向他们点了点头,说道:“早安,杰拉德老爷,莫德太太。”
格温达看出了是什么引起了她父亲的注意。杰拉德老爷的腰带上用皮绳系着一个钱包。钱包鼓鼓的,看上去足有好几百枚英国钱币,有小小的、薄薄的银便士、半便士和法寻——够爸爸挣一年的,如果他能找到雇主的话。这些钱足以喂饱一家人,直到开春。钱包里没准还有一些外国金币,像佛罗伦萨的弗罗林或威尼斯的达克特什么的。
格温达有一把小刀子,装在羊毛织的鞘里,刀鞘用一根绳子挂在脖子上。锋利的刀刃能够迅速地割断皮绳,使那个鼓鼓的钱包落入她的小手中——除非杰拉德老爷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在她得手之前抓住她……
戈德温兄弟抬高了声音,以便压住人们交谈的嗡嗡声。“看在教导我们行善的基督的分上,万圣节礼拜后将提供早餐,”他说道,“此外,院子里的水池中有干净的饮用水。请记住在室外的厕所方便,不要在室内小便!”
修士和修女们对洁净的要求极高。昨天晚上,戈德温抓住了一个正在角落里撒尿的六岁男孩儿,结果他们全家人都被赶出了修道院。除非他们能花一便士去住小旅馆,否则他们就只能在教堂北端门廊的石头地上,在十月夜晚的寒风中瑟瑟发抖了。动物也被禁止入内,所以格温达的只有三条腿的小狗“蹦蹦”也被赶了出去。她都不知道它是在哪里过的夜。
当所有的灯都点亮后,戈德温将大大的木门向外推开。夜晚的冷风灌了进来,刺得格温达的耳朵和鼻尖生疼。过夜的客人们纷纷拉紧了外衣,开始慢吞吞地向外走去。当杰拉德老爷一家动身后,爸爸和妈妈汇入了他们身后的人流,格温达和菲利蒙也跟了上去。
此前一直由菲利蒙下手来偷,但昨天他差点儿在王桥市场被逮住。他顺手从一个意大利商人的货摊上偷了一小罐很贵的油,结果他却把罐子掉在了地上,以致所有人都看见了。谢天谢地,罐子没碎。他不得不装作是不小心把它从货架上碰了下来。
直到不久前菲利蒙还像格温达一样,个头儿很小,不起眼儿,但去年他一下子长高了好几英寸,声音也粗了,他变得笨手笨脚、缓慢迟钝,好像还不适应他新长成的大个子。在偷油罐子失手之后,昨天晚上,爸爸宣布菲利蒙已经太大了,干不了重大的偷窃活儿了,以后这就是格温达的差事了。
这就是她夜里那么长时间睡不着觉的原因。
菲利蒙的真名叫霍尔格。十岁那年,他觉得自己将来应当去做一名修士,于是他对所有的人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