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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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时雾小时候不太出众,长大后才张开些,眉眼生得很漂亮,眼角轻轻上挑出媚意,眸子却是水水灵灵的,里头盛着一泓清水似的,清透透的明亮。
  饭罢,看她要去洗碗,霍以南主动去帮忙。
  这边厨房不大,两人挤在一起,难免身子靠近。围裙只有一条,时雾说他衣服会弄脏,让他离远一些,霍以南没听,衬衫袖子卷卷,人就挨到水池边,拿起一只碗去洗。
  认真洗了很久,才见时雾一动不动,眼底笑意憋不住。
  他问:“干嘛看着我。”
  “你可拉倒吧。”时雾把他手里的碗拿走,“这是我刚刚洗过的。”
  回到霍家当少爷的时间久了,连生活基本琐事都不会做了。她记得以前的时候,十四别说刷碗拖地,农村最常见的土灶台都烧得利落,冬天也是生炉子的一把好手。
  人总是会变的,变好变好,都是常事。
  吃完饭刷完碗,他又陪她看会电视,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经九点多。
  时雾倚靠在沙发上,圈腿而坐,吃着手中薯片,随意地问身边的男人:“今晚回去吗?”
  “嗯。”霍以南看了眼腕表,起身而立,“公司那边还有事情要处理。”
  忘记时间,都快十点了,他确实有事要做。
  起身时忽地想到自己喝了酒,不宜开车,叫代驾要浪费不少时间。
  时雾见他犹豫,便问:“不走吗?”
  “不走了。”霍以南轻笑,“要不今晚陪你。”
  这次坐下的时候,离她位置靠得更近一些。
  一顿饭吃完,时雾的头发差不多干了,散发着柑橘清香,和这夜晚格外搭配。
  霍以南漫不经心地看着电视,不知不觉间,手顺势摸到她细软的腰,他声音低沉:“雾雾。”
  应该不止是这个夜晚恰到好处的缘故,应该有可能是男人还没拿到猎物的征服感。
  时雾感知到,他想要得到她。
  他们从小就认识,对彼此最熟悉不过,但最亲密的那层关系始终没有捅破。
  因为时雾不愿意。
  二十一世纪,她依然保持着要将第一次留给新婚丈夫的传统思想。
  刚开始他试图压她的时候,就被挣扎逃开了。
  哪怕他们再熟悉,感情再好,但是想要她,就娶她。
  他们年龄够了,足以去民政局领证结婚。
  但霍以南是霍家少爷,娶一个人不是说说就行,最初的时候,他咬牙看着把自己弄出火来依然逃之夭夭的时雾,让她等着,等结婚那天有她受的。
  霍家少爷没有自主婚姻权,但是成为未来家主的话,是有的。
  又或者,他干出什么大成就来。
  霍以南也确实有本事,从起初他父亲的棋子,成为能和霍家二叔抗衡的人,最近经常被霍遇针对,也是因为他成为一个不容小觑的对手。
  不意外的话,他们应该是会结婚的。
  时雾传统,一根筋。不是怕他不负责,不是怕自己嫁不到霍家……是觉着有些东西,留到最后总归是好的。
  男人本色,和女人思想有着差异,尤其在霍以南想到浴室门口没看清的春色,喉间更干涩了,干脆把人拉到自己怀里,对视相望,声音低沉醇厚:“可以吗,雾雾。”
  时雾穿的睡裙,这一坐裙子就像盛开的花,小腿别在两侧,两只手抵着他的肩膀。
  她看着自己最熟悉不过的男人面庞,漆黑双瞳定格在他的眼睛上,“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霍以南纹丝不乱,“我会娶你。”
  “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
  男人话音刚落,放在一边的手机突然响起一串串的铃声。
  时雾离得近,掉头就能看到,霍以南的手机屏幕上,出现一个备注为“林思娇”的来电显示。
  只看一秒,手机就被男人拿走了。
  动作很快,且淡定,电话拿到手后没有一点慌乱,直接摁断了。
  时雾依然坐在他怀里,就像没看见一般,问得随然,“秘书打来的吗?”
  “嗯。”
  “那你应该出去忙的。”她模样格外乖巧,额头蹭蹭他的下巴,“你陪我吃顿饭,我已经很知足了。”
  一个月来,这还是他陪她吃的第一顿晚饭。
  明明以前,他们都是形影不离的。
  望着女孩天真懂事的笑脸,霍以南的心口似乎被什么石块压得喘不过气来,低头,吻她的额角,“以后我会经常陪你的。”
  时雾笑得更开心了。
  他又问:“你刚刚说要问我什么问题来着?”
  “嗯……”时雾说,“以后再问把。”
  她不说,他便没当回事,女孩子嘛,问的无非就是你还爱我吗之类的话。
  这种话,类似问一个瓜农,你卖的西瓜甜吗,去看看街上哪个瓜农说不甜?
  但时雾的问题,并不是这些。
  她的问题,已经在他接到那个电话的时候,得到了答案。
  这个陪她度过所有青春岁月的男孩,出轨了。


第3章 .可是别人的东西,为什么要来抢呢
  林思娇这个名字,时雾并不陌生。
  大约在两年前,她发现霍以南的异常。
  那时霍以南事业处于起步阶段,年纪轻轻便以独到的眼光投资一块发展前景极为可观的项目板块,受到霍家爷爷表扬,揽下更多责任权的同时,工作更忙,两人从一天一次见面,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