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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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央关系密切,又热衷于彼此联姻,经营成一个盘根错节的关系网络。这里的乡绅乡宦,个个能量巨大,手眼通天。六县纷争,动辄能攀扯出政坛上的大人物。别说徽州知府,就算是应天抚、按两院也不得不有所顾虑。
【注释】
徽州府出身官员中身居高位者众多,进入《明史》名臣列传者就有四十多位,在安徽省内,仅次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明初因军功任职者众多的凤阳府。特别的是,徽州府出身的官员多是宣德以后以科第进入仕途、官运亨通的。嘉靖、万历时期在朝为官者,绩溪有官至工部尚书的胡松,以计谋擒获倭寇首领、后官至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胡宗宪;休宁有官至福建兵备签事的汪泗论;婺源有官至兵部左侍郎、赠兵部尚书的汪元锡,官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余懋学,官至兵部侍郎、别号“潘青天”的潘珍;歙县有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汪尚宁,官至兵部侍郎的汪道昆,官至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的许国,等等。
而从徽州知府的立场来看呢?
无论“人丁丝绢”在六县怎么分配,对府里来说都没区别,只要每年凑够8780匹生绢给南京就好。所以这笔丝绢税如果不改,局势平静如初,最多歙县抱怨两句——反正你们交了两百多年了,早习惯啦;若是支持帅嘉谟的主张,把赋税均摊到六县,徽州府得不到半分好处,反而引起其他五县骚动,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徽州府会怎么选择,不问可知。
帅嘉谟为什么当初不去找徽州府讨公道,反而要越级去向两院呈文?理由很简单,因为他在本地根本得不到支持。
现在海瑞离开,倚仗已去,整个事情立刻推动不下去了。
应天巡按在二月十四日指示六县合议,徽州府随即也发牌催促。但下面毫无反应,恍若未闻。别说黟、休宁、婺源、祁门、绩溪五县,就连苦主歙县,居然也悄无声息。
帅嘉谟一打听才知道,歙县知县房寰正赶上丁忧,县务无人署理。其他五县的知县则宣称要忙着准备朝觐事宜,因循停阁,不办公了。
明代从洪武十八年(1385年)开始,规定地方官员逢丑、辰、未、戌年,也就是每隔三年,要进京朝觐一次,接受吏部和都察院的考查黜陟。这对官员来说,是一件大事。
但问题是,隆庆四年为庚午,隆庆五年(1571年)为辛未,才是朝觐之年。你明年才上京,今年二月份就开始停阁不办公了?
而且还不是一位,是五位知县都这么回答。
很明显,五县已经商量好了,对这次合议采取消极不合作的态度,尽量拖延下去,拖到黄,拖到忘,拖到无疾而终,然后就天下太平了。歙县在嘉靖朝的两次申诉,不就是这么被拖没的吗?
于是,从应天巡按批示之日起,地方上拖了足足两个月时间。一直到了四月十八日,绩溪县才慢吞吞地回了一封申文。至于其他四县,干脆连回应都懒得回应。
这份绩溪县的申文,是以本县教谕杨存礼的名义提交的,还有几个县中耆老的连署。由教谕出面,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绩溪的态度——此事无关钱粮,是教育问题!
比起帅嘉谟那篇雄文,这份申文的干货不多,刀笔却暗藏机锋。
一开头,杨教谕先喊了一句政治口号:“为恳恩遵国典、据府志,均赋救偏,以苏困苦事。”然后画风陡然一变,先大骂帅嘉谟“变乱国制,罔上虐下”,是个“假公挟私”的无耻讼棍,又骂嘉靖年呈文的程鹏、王相是刁民。
【注释】
为恳恩遵国典、据府志,均赋救偏,以苏困苦事:本县为了响应府衙的号召,今特遵照《大明会典》《徽州府志》之记载,均平赋税,补救弊政,切实缓解百姓多年之困苦,以示大人的浩荡洪恩!
变乱国制,罔上虐下:(帅嘉谟)实乃假公济私的无耻之徒,他兴风作浪,妄图变乱国家大政,对上欺骗、蒙蔽大人,对下虐待、陷害百姓。
骂了半天,杨教谕终于说到了主题。首先他承认了帅嘉谟的发现,如今的“人丁丝绢”,确实就是国初的“夏税生丝”。但他解释说,根据府志记载,当年朝廷发现歙县亏欠夏麦9700石,责令他们补交“夏税生丝”,一共8780匹给南京承运库。所以这是歙县自己的责任,跟其他县没关系。
然后他又说,这笔税款交了一百七十多年,从来没人抗议过。嘉靖十四年,两个歙县刁民程鹏、王相去告刁状,当时的徽州知府冯世雍主持过一次调查,甚至还去巡院查过版籍,结论是“人丁丝绢”就该歙县单独交。此后三十多年,也风平浪静。谁知道又冒出一个讼棍帅嘉谟,无视组织决定,又要兴风作浪。
杨教谕的这个辩驳,实在毫无道理。
帅嘉谟已经算得很清楚了。按照隆庆年间的折率,8780匹生丝,换算成麦子是20,480石,跟歙县拖欠的9700石根本对不上。即使按洪武年间的折率,也不可能差那么多。杨教谕到底是文科生,没算明白这笔账。
不过技术细节无关宏旨,因为文科生最擅长的,是抒情。
杨教谕动情地写道:“我们绩溪,一共才方圆二十四里,土地贫瘠,民众贫苦,每年丁粮才七百石不到;他们歙县方圆二百二十四里,每年丁粮得六万多石。哪里有把上县的负担转嫁给下县的道理?”
他哭诉完之后,别有深意地加了一句:“照旧定纳,庶免小民激变之忧,官民两便。”意思
【注释】
徽州府出身官员中身居高位者众多,进入《明史》名臣列传者就有四十多位,在安徽省内,仅次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明初因军功任职者众多的凤阳府。特别的是,徽州府出身的官员多是宣德以后以科第进入仕途、官运亨通的。嘉靖、万历时期在朝为官者,绩溪有官至工部尚书的胡松,以计谋擒获倭寇首领、后官至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胡宗宪;休宁有官至福建兵备签事的汪泗论;婺源有官至兵部左侍郎、赠兵部尚书的汪元锡,官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余懋学,官至兵部侍郎、别号“潘青天”的潘珍;歙县有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汪尚宁,官至兵部侍郎的汪道昆,官至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的许国,等等。
而从徽州知府的立场来看呢?
无论“人丁丝绢”在六县怎么分配,对府里来说都没区别,只要每年凑够8780匹生绢给南京就好。所以这笔丝绢税如果不改,局势平静如初,最多歙县抱怨两句——反正你们交了两百多年了,早习惯啦;若是支持帅嘉谟的主张,把赋税均摊到六县,徽州府得不到半分好处,反而引起其他五县骚动,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徽州府会怎么选择,不问可知。
帅嘉谟为什么当初不去找徽州府讨公道,反而要越级去向两院呈文?理由很简单,因为他在本地根本得不到支持。
现在海瑞离开,倚仗已去,整个事情立刻推动不下去了。
应天巡按在二月十四日指示六县合议,徽州府随即也发牌催促。但下面毫无反应,恍若未闻。别说黟、休宁、婺源、祁门、绩溪五县,就连苦主歙县,居然也悄无声息。
帅嘉谟一打听才知道,歙县知县房寰正赶上丁忧,县务无人署理。其他五县的知县则宣称要忙着准备朝觐事宜,因循停阁,不办公了。
明代从洪武十八年(1385年)开始,规定地方官员逢丑、辰、未、戌年,也就是每隔三年,要进京朝觐一次,接受吏部和都察院的考查黜陟。这对官员来说,是一件大事。
但问题是,隆庆四年为庚午,隆庆五年(1571年)为辛未,才是朝觐之年。你明年才上京,今年二月份就开始停阁不办公了?
而且还不是一位,是五位知县都这么回答。
很明显,五县已经商量好了,对这次合议采取消极不合作的态度,尽量拖延下去,拖到黄,拖到忘,拖到无疾而终,然后就天下太平了。歙县在嘉靖朝的两次申诉,不就是这么被拖没的吗?
于是,从应天巡按批示之日起,地方上拖了足足两个月时间。一直到了四月十八日,绩溪县才慢吞吞地回了一封申文。至于其他四县,干脆连回应都懒得回应。
这份绩溪县的申文,是以本县教谕杨存礼的名义提交的,还有几个县中耆老的连署。由教谕出面,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绩溪的态度——此事无关钱粮,是教育问题!
比起帅嘉谟那篇雄文,这份申文的干货不多,刀笔却暗藏机锋。
一开头,杨教谕先喊了一句政治口号:“为恳恩遵国典、据府志,均赋救偏,以苏困苦事。”然后画风陡然一变,先大骂帅嘉谟“变乱国制,罔上虐下”,是个“假公挟私”的无耻讼棍,又骂嘉靖年呈文的程鹏、王相是刁民。
【注释】
为恳恩遵国典、据府志,均赋救偏,以苏困苦事:本县为了响应府衙的号召,今特遵照《大明会典》《徽州府志》之记载,均平赋税,补救弊政,切实缓解百姓多年之困苦,以示大人的浩荡洪恩!
变乱国制,罔上虐下:(帅嘉谟)实乃假公济私的无耻之徒,他兴风作浪,妄图变乱国家大政,对上欺骗、蒙蔽大人,对下虐待、陷害百姓。
骂了半天,杨教谕终于说到了主题。首先他承认了帅嘉谟的发现,如今的“人丁丝绢”,确实就是国初的“夏税生丝”。但他解释说,根据府志记载,当年朝廷发现歙县亏欠夏麦9700石,责令他们补交“夏税生丝”,一共8780匹给南京承运库。所以这是歙县自己的责任,跟其他县没关系。
然后他又说,这笔税款交了一百七十多年,从来没人抗议过。嘉靖十四年,两个歙县刁民程鹏、王相去告刁状,当时的徽州知府冯世雍主持过一次调查,甚至还去巡院查过版籍,结论是“人丁丝绢”就该歙县单独交。此后三十多年,也风平浪静。谁知道又冒出一个讼棍帅嘉谟,无视组织决定,又要兴风作浪。
杨教谕的这个辩驳,实在毫无道理。
帅嘉谟已经算得很清楚了。按照隆庆年间的折率,8780匹生丝,换算成麦子是20,480石,跟歙县拖欠的9700石根本对不上。即使按洪武年间的折率,也不可能差那么多。杨教谕到底是文科生,没算明白这笔账。
不过技术细节无关宏旨,因为文科生最擅长的,是抒情。
杨教谕动情地写道:“我们绩溪,一共才方圆二十四里,土地贫瘠,民众贫苦,每年丁粮才七百石不到;他们歙县方圆二百二十四里,每年丁粮得六万多石。哪里有把上县的负担转嫁给下县的道理?”
他哭诉完之后,别有深意地加了一句:“照旧定纳,庶免小民激变之忧,官民两便。”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