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眼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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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这些男人,就会到处乱扔东西!真是要命!如果我哪天不来,这里就成了垃圾站了!”萍姐一边抱怨一边麻利地收拾起来。
“所以我们才离不开你呀,萍姐。”他朝她甜蜜地一笑。
“哈!”萍姐一点都不为所动。
“我可是说真的。”他故作认真。
“那就谢谢啦!”萍姐没好气地说,“好了好了,快别看了,快吃吧,粥凉了,我可没功夫给你热!我的活多着呢!”
空气中飘来一股芹菜的香味,这让简东平突然想到自己昨天晚上只吃了一片薄薄的甜面包而已,现在他的肚子真的饿了。
他赶紧放下书,乖乖地坐到沙发前,开始享用萍姐端上来的“早午餐”。他今天的餐桌上有芹菜粥、肉松和一碟蟹酱。一般早晨他都吃得比较清淡,晚上就常常大快朵颐,虽然明知道这样的安排并不符合养生之道,但没办法,当记者的大多跟他一样随心所欲,他已经习惯了。芹菜粥的火候正合适,蟹酱也很鲜美,萍姐的手艺向来都无可挑剔。
“我爸什么时候走的?”简东平随口问道。
“他匆匆忙忙地连早饭都没吃就走了,说是要去喝早茶。”萍姐突然眼睛一亮,“啊,对了,有你一封信,今天一早来的,我放在餐厅的桌上了。”
“如果是广告信,就不用给我了,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简东平毫无兴趣,头也不抬继续吃,他想不出,眼下谁会有耐心用纸和笔给他写信。
“我看不像,你老爸说是一个特别的人寄来的。他盯着信封看了老半天。我敢说,要不是我在旁边,他肯定早就拆开看了!”萍姐一边说一边走出门去。
特别的人?什么人才算是特别的人?简东平满怀狐疑。
不一会儿,萍姐就拿着一封信走了进来。
“喏,你的信!”萍姐递给他一个皱巴巴的白信封。
简东平放下吃了一半的芹菜粥,他的目光不经意地落到了信封的右下角,那上面工整的三个字好生眼熟,他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但当他意识到那上面的三个字是一个人的姓名时,禁不住浑身一震,一股凉风掠过他的心头。现在他明白为什么父亲会对这封信如此感兴趣了,这个名字父亲也很熟悉。
他定了定神,注视着信封上的三个字,没错,就是他。
他看到的落款居然是——陈剑河。
每次想到李今,简东平的心都会禁不住泛起一阵酸楚。虽然李今的案子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但那种最初听到此事时的震惊和痛心,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李今是简东平的大学同班同学,在他的印象中,李今永远是那个身材窈窕、开朗快乐的美丽女孩,她有着细腻光滑的皮肤和一双美丽修长的腿。当年她凭借无可挑剔的穿衣品位和出众的容貌,成为当之无愧的系花,不知道有多少男生曾为她伤神。
曾经有段时间,他也对她十分仰慕。但不知何故,他并没有向高高在上的她做出任何表示。自始至终,他都跟她保持微妙的距离,既不逢迎,也不疏远,后来两人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一直保持到毕业。
大学四年,简东平都在边打工边旅游的忙碌中度过,而在这期间,李今和好朋友吴立帆的关系也似乎有了结果,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还曾传出两人准备毕业后结婚的消息,但还没等他完全消化这个喜讯,两人就分手了,据说原因是李今另结新欢。不久,简东平就看见有人开着黑色奔驰来接李今下课。
自从李今跟吴立帆分手后,简东平也逐渐跟她断绝了来往,毕业后,他只是偶尔从别的同学那里听说,她在一家欧洲的化工企业当秘书,收入颇丰。那时候他认为,李今总有一天会嫁入豪门,从此过上丰衣足食的少奶奶生活,他怎么都没想到,若干年后,她居然会死于非命。
毕业后,简东平成了《信周刊》的旅游版记者,一年中有将近一半的时间在外东奔西跑。案件发生时,他正好在四川的偏远山区做一次艰难的野外探险,所以当他获悉此事时,已经是半个多月之后了。
最先把整件事告诉简东平的,是他当律师的父亲。当时他正在优哉游哉地嚼一块全麦面包,这令人震惊的消息差点让他噎死。
对他来说,跟凶杀同样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李今居然会跟一个如此不相称的男人搅在一起。他完全无法相信,也无法接受这两个人之间会有什么罗曼蒂克的事情发生。
陈剑河也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印象中是个身材瘦削、病恹恹、有点女性化的男人,个子颇矮,刚超过一米六,有着男人中少见的白皮肤,五官虽说不上漂亮,但也不算难看,只是那双郁郁寡欢的眼睛给人印象深刻。
陈剑河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平时极少在班级里发表意见,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绝对不会主动跟别人谈论某一个话题,但一旦在课堂上被提问,他却常常会对答如流,令人刮目。
大学三年级时,简东平恰巧跟陈剑河同选一门选修课,两人因此有机会渐渐熟络起来。简东平很快就发现,陈剑河的怪毛病还真是不少。比如,他的话虽然不多,却总是带着弦外之音。
有一次,他们谈起吴立帆和李今,当时那两个人正打得火热,无论走到哪儿都手牵着手,亲热极了。简东平估计两人一毕业就会结婚,不料陈剑河却断言两人很快就会分手。陈剑河的说法让简东平颇为吃惊,他反问陈剑河:“你怎么会知道?”
当时陈剑河只是瞄了他一眼,冷淡地回答道:“这很明显,只是你没看到。”
之后,无论简东平再怎么追问,他都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