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漫长的那一夜:第二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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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头,太阳就会升起。上海在白茅岭正东方向,面朝太阳就能走回去。虽然,我身上没钱,但还有两条腿啊。渴了就喝河塘里的水,饿了从农民家里偷只鸡,再不济也有蛋吧。如果运气好,扒节火车或卡车,哪怕拖拉机。四年前,坐卡车被押解来白茅岭,经过的每个地方,我都在心里默默记住了。往东南过广德县城,沿着公路,从安徽走到浙江。长兴到湖州,左手边是太湖。两天能到江苏境内,穿过吴江平望,就是淀山湖。从朱家角老镇到青浦县城,从虹桥机场到中山公园。再往下是曹家渡。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个妇产科医生!天照样下雨,女人照样生孩子,草木照样生长,鱼照样在河里游。报纸上不是说,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吗?我会帮助那三分之二的妇女接生孩子,你说那有多伟大啊!想想就让人激动!最亲爱的同志,请不要为我担心,我在社会主义明灯!第八个是铜像!(编注:指阿尔巴尼亚的情况。)”
越说越亢奋的19077号犯人,仿佛已踏上恩维尔·霍查同志的地界,老狱警却残忍地打断了这美好的妄想——“你的左腿,还在流血,等到天亮,会失血过多而死。”
自动步枪保险打开,单发模式。老头用左侧胸膛顶着枪口,心脏的位置。颤抖的金属枪口,清晰有力的心跳,丝毫不像快六十的人,更似颗快要破壳的鸡蛋。
“开枪!”
逃犯的眉目与眼睛扭成一团,扣在扳机上的手指,冻僵似的无法启动。
“开枪!”
老头说了第二遍,面无任何表情。
“同志,你自己下山逃命吧,带着地上的孩子,别逼我!”
“开枪!”
第三遍,像军官给士兵下达命令,行刑队面对死囚,验明正身,立即执行。
逃犯无法抗拒,手指直接听命于对方嘴巴,就像老狱警自己在动手。
扣下扳机。寂静,无声,雕塑般站立的男人。他还活着,他也活
着,还有地上小小的他。温暖的狼穴里的七个它,包括死掉的雌性动物,都没有听到任何枪响声。突然,逃犯瘫软在雪地上,才明白开枪之前,无论枪膛还是弹匣,已经没有一发子弹了!
老头微笑着蹲下来。他一直在计算弹匣里的子弹,连发的话,每扣一次扳机,射出三颗子弹,加上几次单发,正好用尽了三十颗子弹。
别了,阿尔巴尼亚。别了,全世界三分之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妇女同志们。
夜空上的白月,渐渐暗淡,偏向西天。凌晨,氕点。不年轻的狱警,背着年轻的逃犯。前妇产科医生,左腿的裤脚管,像生孩子或得了妇科病的女人,不断被暗红色鲜血浸湿,半条裤子冻得硬邦邦。老头右肩挂着自动步枪,却没子弹。能用来自卫的,是别在腰上的三棱刺刀,还有枪套里的54式手枪。右手臂弯,怀抱男婴。孩子正在梦中吃狼奶。军棉袄成了襁褓,老狱警上半身剩一件被血污弄脏的棉毛衫,裸露着数条破口,是衬衣撕成的绷带。左手抓着一条毛茸茸的大家伙,死去母狼的尾巴,令人生畏的灰色身体,狼头倒挂在地上,碾压出深深的轨迹。他必须把狼的尸体带回去,告诉整个白茅岭农场,这头野兽已被他杀了,噩梦般的狼灾已消除。囚犯、干警、职工和兵们,大伙都能放心过年了!
二十八岁的垂死男人,五个月的健康男婴,大概是五六岁的母狼的尸体,制造于一九六九年的自动步枪,全被压在快要六十岁的老狱警身上。而这些活人、伤员、死尸,以及钢铁的重量,刚好超过他自身体重的两倍。唯一能照亮前路的,是一支手电。他可叮没有第三只手。手电简握在逃犯手中,末端顶着老狱警的脖子。
喉咙被顶得难受,老头却一路唠叨解放前的名侦探生涯。他办过的最古怪的案子,是在提篮桥监狱的一起谋杀案。牢房里关押着十几个重刑犯,其中一个突然被杀了,但没人知道谁是凶手。他也怀疑过,是否大家集体密谋杀人,全部串通好了攻守同盟。隔了好多年后,这批犯人要么被放出去,要么死在了牢里,他才突然悟出了真相。
“小子,你想知道是谁干的吗?”
趴在背上的19077号犯人,却表示毫无兴趣,反问老头一句:“你没结过婚,那有喜欢过的女人吗?”
老狱警停顿了一下,想起年轻的时候,曾有仰慕过他的女学生,听说后来去了香港嫁给富豪。还有纠缠过他的小寡妇,一九六六年跳了苏州河。在百乐门,在大世界,在跑马场,还有提篮桥,处处留下他的传说,结局却在白茅岭。
“你有吗?”
“嗯,有。”
明白了。对啊,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回家了。老头想想就傻笑起来,冰冷的风钻进喉咙,肺叶被刺激,咳嗽起来。
其实,他只是想不断说话,好让逃犯保持清醒,避免躺在背上睡着。否则在如此冷的雪夜,睡梦意味着死亡——襁褓里充满热量的孩子除外。他把这婴儿当作汤婆子,牢牢揣在怀里取暖呢。而压在他背上的那个男人,却像一床受潮了的棉被。
手电熄灭,像油尽灯枯,人之将亡。
撒手。
手电坠落到雪地。东边的天空已从漆黑变成深紫,很快就会泛出宝蓝色,再是鱼肚皮的白色。老狱警右小腿抽筋了。大半条腿不再属于自己,像被无数条钢丝捆绑,收缩到极点又飞快放开再收紧。周而复始的
                
                
                
                    越说越亢奋的19077号犯人,仿佛已踏上恩维尔·霍查同志的地界,老狱警却残忍地打断了这美好的妄想——“你的左腿,还在流血,等到天亮,会失血过多而死。”
自动步枪保险打开,单发模式。老头用左侧胸膛顶着枪口,心脏的位置。颤抖的金属枪口,清晰有力的心跳,丝毫不像快六十的人,更似颗快要破壳的鸡蛋。
“开枪!”
逃犯的眉目与眼睛扭成一团,扣在扳机上的手指,冻僵似的无法启动。
“开枪!”
老头说了第二遍,面无任何表情。
“同志,你自己下山逃命吧,带着地上的孩子,别逼我!”
“开枪!”
第三遍,像军官给士兵下达命令,行刑队面对死囚,验明正身,立即执行。
逃犯无法抗拒,手指直接听命于对方嘴巴,就像老狱警自己在动手。
扣下扳机。寂静,无声,雕塑般站立的男人。他还活着,他也活
着,还有地上小小的他。温暖的狼穴里的七个它,包括死掉的雌性动物,都没有听到任何枪响声。突然,逃犯瘫软在雪地上,才明白开枪之前,无论枪膛还是弹匣,已经没有一发子弹了!
老头微笑着蹲下来。他一直在计算弹匣里的子弹,连发的话,每扣一次扳机,射出三颗子弹,加上几次单发,正好用尽了三十颗子弹。
别了,阿尔巴尼亚。别了,全世界三分之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妇女同志们。
夜空上的白月,渐渐暗淡,偏向西天。凌晨,氕点。不年轻的狱警,背着年轻的逃犯。前妇产科医生,左腿的裤脚管,像生孩子或得了妇科病的女人,不断被暗红色鲜血浸湿,半条裤子冻得硬邦邦。老头右肩挂着自动步枪,却没子弹。能用来自卫的,是别在腰上的三棱刺刀,还有枪套里的54式手枪。右手臂弯,怀抱男婴。孩子正在梦中吃狼奶。军棉袄成了襁褓,老狱警上半身剩一件被血污弄脏的棉毛衫,裸露着数条破口,是衬衣撕成的绷带。左手抓着一条毛茸茸的大家伙,死去母狼的尾巴,令人生畏的灰色身体,狼头倒挂在地上,碾压出深深的轨迹。他必须把狼的尸体带回去,告诉整个白茅岭农场,这头野兽已被他杀了,噩梦般的狼灾已消除。囚犯、干警、职工和兵们,大伙都能放心过年了!
二十八岁的垂死男人,五个月的健康男婴,大概是五六岁的母狼的尸体,制造于一九六九年的自动步枪,全被压在快要六十岁的老狱警身上。而这些活人、伤员、死尸,以及钢铁的重量,刚好超过他自身体重的两倍。唯一能照亮前路的,是一支手电。他可叮没有第三只手。手电简握在逃犯手中,末端顶着老狱警的脖子。
喉咙被顶得难受,老头却一路唠叨解放前的名侦探生涯。他办过的最古怪的案子,是在提篮桥监狱的一起谋杀案。牢房里关押着十几个重刑犯,其中一个突然被杀了,但没人知道谁是凶手。他也怀疑过,是否大家集体密谋杀人,全部串通好了攻守同盟。隔了好多年后,这批犯人要么被放出去,要么死在了牢里,他才突然悟出了真相。
“小子,你想知道是谁干的吗?”
趴在背上的19077号犯人,却表示毫无兴趣,反问老头一句:“你没结过婚,那有喜欢过的女人吗?”
老狱警停顿了一下,想起年轻的时候,曾有仰慕过他的女学生,听说后来去了香港嫁给富豪。还有纠缠过他的小寡妇,一九六六年跳了苏州河。在百乐门,在大世界,在跑马场,还有提篮桥,处处留下他的传说,结局却在白茅岭。
“你有吗?”
“嗯,有。”
明白了。对啊,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回家了。老头想想就傻笑起来,冰冷的风钻进喉咙,肺叶被刺激,咳嗽起来。
其实,他只是想不断说话,好让逃犯保持清醒,避免躺在背上睡着。否则在如此冷的雪夜,睡梦意味着死亡——襁褓里充满热量的孩子除外。他把这婴儿当作汤婆子,牢牢揣在怀里取暖呢。而压在他背上的那个男人,却像一床受潮了的棉被。
手电熄灭,像油尽灯枯,人之将亡。
撒手。
手电坠落到雪地。东边的天空已从漆黑变成深紫,很快就会泛出宝蓝色,再是鱼肚皮的白色。老狱警右小腿抽筋了。大半条腿不再属于自己,像被无数条钢丝捆绑,收缩到极点又飞快放开再收紧。周而复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