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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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冲进屋内把快递单一把拍在了它的旁边。
  深吸了口气,低头看去。
  他妈的。
  一左一右,“林落”二字分毫不差。
  我顿时傻眼了,这个痴汉莫非还真是我吗?
  尽管一再地不愿承认,可现实却一次次无情地狂扇着我的嘴巴子,将我的人设崩得满地稀碎。
  这痴汉的包袱实在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到晚饭的时候我已经蔫得如一根西伯利亚的干黄瓜,连抽抽的余地都没有了。
  坐在餐桌旁发了许久的呆,黎叔可能是看我半天没动筷子,便有些不放心地询问:“小少爷,您是哪里不舒服吗?还是说今天的饭菜不合口味?”
  “啊?没有没有。”我想了想索性直接问他:“黎叔啊,你觉得我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忙着帮我布菜,张嘴便答:“知书达礼,进退有度……”
  “不是不是,不听这些。”我摆摆手说:“我是说和现在比,是不是挺不一样的?”
  黎叔停下手里的动作,略微思付了片刻,笑了笑说道:“有些话我说也不知道合不合适,在我看来,您一直比同龄的孩子要懂事很多。有时我会觉得,过于懂事了。反倒是这几天相处下来,觉得您像是多了些年轻人该有的锐气。”
  “悖意思就是说我越活越出溜了呗,您这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
  “少爷说笑了,我年纪大了有时免不了会唠叨。比方说这家里的规矩,我知道在您听来是一百个不舒坦的。放在以前,您磕磕绊绊地记着,心里不痛快了也不吱声。咱们朝夕相处四年多,有时候我也觉得……”
  “等等!四年?”我盯住他问道:“怎么是四年?你之前不是说你在林家做了三十多年的管家吗?”
  黎叔看了看我,叹了口气,接着说:“小少爷,这事……就说来话长了,大概在您五岁的时候,因为一场变故您走失了几年。后来大少爷回国,寻了很久,才把您找回来的。”
  “啥?走失?那我……我不是在这儿长大的?这种事儿你怎么早不告诉我?”
  “唉,这……都是些陈年旧事了,您以前一直也不爱提这些。我寻思不一定哪天您自己个儿就想起来了。”
  黎叔说着盛了碗羹汤放在我旁边,端了一嘴TVB的口吻应付道:“总之,现在一家人在一块儿,开开心心地才最重要嘛。”
  啧~这老爷子挺会唠啊,掐头去尾地聊一半,合着我还得等您下回分解呗!
  五岁……四年前……我今年十九……
  这么算下来,十年?!!
  合着我这些天想起来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片段都是我流落在外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而那个我一口咬定货真价实的“梁修”――其实可能只是我走失的十年?
  这么说……
  我把头重重地嗑在了桌子上。
  我他妈……
  实锤了就是那个林落呗!
  这下别说抽巴了,我连喘气的劲儿都没了。
  人设?那是什么东西?老子再也不需要了。
  请看我――左手奶宝右手痴汉,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作者有话说:
  相信你们已经看出来我在尽力地逗比了,然鹅,再过几章,怕是也瞒不住了。
  So…桥某还是默默地把虐恋标签挂上去了。
  下一篇,一定要写甜宠…甜宠…甜宠…


第5章 杂种
  认不认命也得认了,好在消沉了两天我便想开了。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人生在世,谁还能没点黑历史。大家都有光着屁股要奶喝的岁月,不妨事。
  丢掉包袱,洗心革面。林落,你且看看,老子是怎么给你活出个爷们样来的!
  这天一大早黎叔就说有事要外出,我乐得没人管,高高兴兴把他送出了大门。
  他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不放心地跟我念叨:“小少爷,今天的饭菜我都做好放在冰箱里了,您等会儿饿了拿出来用微波炉热下就行。明天一早我应该就能赶回来了。”
  “好好好,知道了。”我笑呵呵地站在门口应着。
  他走了两步又转回头叮嘱道:“还有啊,大少爷明天早上就回来了,您可要乖乖地在家,不能再出去乱跑了。外面车子那么多,一不小心......”
  “哎呦喂,我是失忆,又不是失心疯!谁闲着没事儿干天天撞车玩儿啊。”我有点不耐烦了,冲他挥了挥手:“行了行了,赶紧走吧您嘞,再唠下去天都黑了。”
  老爷子终于上了车扬长而去,我反手关上门嘿嘿一乐,腿一蹬直接甩飞了拖鞋,光着脚丫便如脱缰的野猴一般痛痛快快地先把沙发茶几电视柜都蹦哒了个遍。要不是房顶的水晶吊灯难度系数太高,只恨不得给它也盖个戳。
  过完脚瘾之后我开始背着手满屋溜达,撇了撇酒柜里晶莹剔透的高脚杯,随意便抄起了一只。
  “瞧一瞧看一看了啊,这是咱大少爷从意大利带回来的手工水晶杯,多少钱咱是不知道,但是据说这玩意儿啊只能用来喝红酒。”我装模作样地学着黎叔的腔调,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的热牛奶,咂摸地有滋有味。
  “知道这是什么吗?”我指着满屋子随处可见的洗手液瓶子,咬牙切齿地说道:“这种黏糊糊的液体之所以这么重要大概是因为它不只可以清洁你的双手更可以洗涤你被尘世污染的心灵。”
  “啧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