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洛兹的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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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的工作单位洛厄尔卡拉汉印刷公司许诺,如果他能劝我上波士顿学院,在弗朗西斯·费伊麾下打球,那么就给他晋级。他们也暗示,如果我去了其他学校,那就解雇他。我前面说过,费伊当时来过我家,我迄今仍然保留着一张他写给卡拉汉公司的明信片,上面说:“不惜一切代价把杰克弄到波士顿学院。”(大意如此。)可是我也想去纽约,见识一下大城市;星期六晚上我究竟能在纽顿岭或印第安纳州南本德学到点什么?而且,我看过那么多有关纽约的电影,我……嘿,那是无需赘说的了,码头区、中央公园、第五大道,人行道上能巧遇唐·阿米契 [3] ,里兹高级饭店里能与海蒂·拉玛 [4] 照面。与以往一样,我认为母亲的意见是对的。她不仅要我把玛吉·卡西迪留在家乡,只身前往纽约求学,而且匆忙去了麦奎德 [5] ,用她在鞋店工作攒下来藏在胸衣里的可怜积蓄帮我买了大号的运动衣、领带和衬衫,并安排我住在布鲁克林区她继母那里,她继母有一间挺好的大房间,高高的天花板,比较清静,所以我能专心学习,考出好成绩,橄榄球大赛前能得到充分休息。父母在厨房里展开了激烈争论。我父亲被解雇了。他备受煎熬,到城外四处打工,周末经常搭乘满是煤烟的旧火车回洛厄尔。想一想吧,寒冬腊月他住在新英格兰满是蟑螂的旅馆房里,陈旧的暖气装置“嘶嘶”作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此时此刻他生活中唯一的幸福,就是我能获得成功,使他吃这般苦值得。
父亲遭开除当然是件丑闻,卡拉汉印刷公司这样干,令我刻骨铭心直到如今,它是我“成功”桂冠上的另一根黑色的羽毛。说到底,成功究竟意味着什么?容我打个比方,你拼死努力奋斗,踩着一些人的尸骨,爬到了你那个行业的顶峰,那样当你人到中年或更年老一些的时候,你就能待在家里,乐滋滋地在你自己的花园里种花弄草,但是因为在那之前你发明了某种更有效的橄榄球引诱战术,这时,乱民们蜂拥而至,从你的花园里践踏过去,踩坏了你所有的鲜花。对此,你会感觉如何?

哥伦比亚大学先安排我去纽约的预备学校补足数学和法语的学分,我在洛厄尔高中时疏忽了这两门课。没什么大不了的,六岁以前我只会说法语,所以很自然我一到那里就得了个A。数学是基础的,加拿大裔美国人都会计算。这所预备学校实际上是一所名叫“霍勒斯·曼”的男子高级中学,我猜大概是由一位名叫霍勒斯·曼的怪老头创建的,这是一所好学校,大理石墙上爬满了常春藤,一片片绿草地,一条条径赛跑道,一个个网球场,一个个体操馆,乐呵呵的校长和教师,一切都在一座高高的小山之上,俯瞰着纽约城曼哈顿北部的范科特兰公园。咳,既然你从未去过那里,那么为什么要费劲说这些细节呢,我还不如说,学校位于纽约二百四十六街,我住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继外婆家里,每天乘地铁单程要花两个半小时。
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吓住毛小伙子,甚至今天也一样。我是这样安排生活的,典型的一天:
上学第一天前的那个晚上,我坐在我那张房间中央的大餐桌前,头顶上是高高的天花板,我像模像样笔挺地坐在椅子里,手里拿着钢笔,用在地下室找到的青铜书挡把各种书籍整齐地摆放在我的面前。我就这样非常正规地开始了对成功的探求。我写道:“日记。秋,一九三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我的名字叫约翰·路·杜洛兹,不管对于偶然看到这篇日记的读者来说,这有多么微不足道。不过,我还是觉得有必要对这本日记的实际存在,以及诸如此类学校里男生的事情,做一些虚伪的解释。”接着我写道:“抱歉,我用了钢笔和墨水。”(“好啦!”我在思考了。“天哪!哎呀!一贫如洗啊!”)随后我又写道:“看来好像萨克雷、约翰逊、狄更斯,还有其他作家不得不用钢笔和墨水编著浩瀚书卷,尽管我毫不谦虚地承认我的打字技术相当熟练,但我还是感到我不应该像熟练打字员打字那样轻松自如地开始我的文学探求。我感到重新采用古老的方法写作,有点儿像默默向那些古老的斗士、那些不朽文学家的灵魂致敬。打住!我并非说我属于他们那一类人,而是说适合这些文学大家的写作方法,也一定适合我。”
写完这一段,我下楼去地下室,我继外婆蒂玛已经把那里整理成吉卜赛人似的组合居所:门道里挂了帷帘和串珠,维多利亚式的网眼花边饰垫,许许多多玩偶,舒适、漂亮、干净、整洁的椅子。胖乎乎乐呵呵的蒂玛正在读报。她的丈夫尼克是希腊人,信奉福音主义,我外公过世后,继外婆在新罕布什尔州的纳舒厄遇见尼克,随后嫁给了他。继外婆与她蓝眼睛的女儿伊冯娜住在一起,伊冯娜的丈夫是乔伊·罗伯特。乔伊在货车运输仓库工作,每晚十一点带着《每日新闻》下班回家,在厨房餐桌边穿上T恤衫,便开始读报。他们总在地下室里为我准备好大杯的牛奶和从布鲁克林“库什曼糕点铺”买来的美味砂糖酸糕。他们说:“现在早点睡觉,杰克,明天还要上学和练球。你知道你妈说过的话,你得成功。”上床之前,我吃饱了酸糕和冰淇淋,准备好第二天的午饭,总是一个样:我给一份三明治单单抹了黄油,另一份三明治抹花生酱和果酱,再放点水果,不是苹果就是香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