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那些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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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就此事进行密谋。据野史记载,清政府为促成此笔交易,不惜出卖主权,“慷慨”地送日本政府一个“大礼包”。这“大礼包”包括间岛(延吉一带)的领土,抚顺、烟台的煤矿和新法铁路(新奉到法库门),真是无耻之尤!得到好处之后,日本政府立即命令警署查封了《民报》社。


章太炎得知此事后,义愤填膺,决定抗争到底,拼个鱼死网破,揭露日本政府的真面目。于是,他到地方裁判厅起诉日本政府。日本专门派出辩护律师五六人,妄图以车轮战围攻章太炎,使其屈服。


论辩那天,章太炎有理有据,振振有词,其情景实在令人难忘。章问裁判长:“扰乱治安,必须有证,若谓我买手枪,我蓄刺客,或可谓扰乱治安。一笔一墨,几句文字,如何扰乱?”厅长无语。


章又问:“我之文字,或煽动人,或煽惑人,使生事端,害及地方,或可谓扰乱治安,若二三文人,假一题目,互相研究,满纸空言,何以谓之扰乱治安?”厅长又无言。


辩护专家们连忙给厅长打圆场,欲以《民报》言论妨碍日本社会秩序之罪名来压制章太炎。章太炎反问道:“吾言革命,吾革中国之命,非革贵国之命,吾之文字,即煽动人,即煽惑人,煽惑中国人,非煽惑日本人,鼓动中国人,非鼓动日本人,于贵国之秩序何干?于贵国之治安何干?”众位辩护专家无言以对。


章太炎越说越激动,他怒吼道:“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文明国法律皆然,贵国亦然,吾何罪?吾言革命,吾本国不讳革命,汤武革命,应乎天而顺乎人,吾国圣人之言也。故吾国法律,造反有罪,革命无罪,吾何罪?”顿时,整个裁判厅内鸦雀无声。最后,裁判厅厅长强制性以危害社会秩序之名目查封《民报》,并罚款120元。虽然《民报》半途夭折,但章之斗争为它涂上了最后的一抹辉煌。




“袁贼烧死矣”


民国伊始,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其所言所行令拥戴者大失所望。他先派人刺杀宋教仁,后出兵镇压“二次革命”,其倒行逆施让章太炎忍无可忍。章不顾亲友劝说,毅然决定深入虎穴,挽救危局。他理直气壮地说:“我决定要去面质包藏祸心的袁世凯,明知是虎穴,可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临行前,他留诗一首,颇能反映当时之心境:


时危挺剑入长安,流血先争五步看。


谁道江南徐骑省,不容卧榻有人鼾。


此诗内含两个典故。前两句出自《战国策》,乃战国掌故。谋士唐雎受安陵君所托,孤身赴秦,结果不辱使命,迫使秦王放弃侵犯野心;后两句出自《类说》,是北宋旧事。赵匡胤兵临南唐都城,后主李煜派徐铉求和。赵匡胤拔剑厉声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举兵进攻,南唐遂亡。章作此诗,显然是欲仿效唐雎,挺剑入京,不管他袁世凯是霸道之秦王还是强悍之赵匡胤,章皆决心以“伏尸二人,流血五步”之举,来警醒世人,践履自己民主共和之理想。


入京不久,章便上演了大闹总统府之好戏。一日,章身着油烘烘的破棉袍,手持折扇,故意将袁世凯颁发的二等勋章缀于扇柄,大摇大摆来到总统府,打算与袁世凯好好理论一番。门卫借故阻止其见袁。此时,次长向瑞琨却接到通知要进府面见袁世凯,章太炎怒不可遏,身上那股“狂”劲儿顿时发作:“向瑞琨一个小孩子,可以见袁世凯,难道我见不得吗?”从清晨至傍晚,章将总统府上上下下1000人等悉数痛骂一通,并抡起手杖将府内器物砸个稀里哗啦。袁世凯躲在内室,目睹章太炎之“胡闹”,却怒不敢言,任其发泄。由此可见,章之狂士风采,较之祢衡,有过之而无不及也。最后,袁世凯实在没办法,派出军政持法处处长陆建章(此人当时以抓捕和处决革命党人的屠夫形象而闻名)出马,谎称总统在居仁堂见章,将其带到军队营房,软禁起来。后又将其移到北京南城陶然亭附近的龙泉寺及城内的几处深宅大院,辗转之间,章太炎开始了一段颇为漫长的幽囚岁月。


刚开始,章太炎极不适应这种毫无自由的生活。他在屋里大骂大闹,曾狂书:“杀、杀、杀、杀、杀、杀、杀,疯、疯、疯、疯、疯、疯、疯”的对联。其友陈干相当欣赏这“七杀七疯”的对联,请石匠刻成石碑立在家祠中。此碑现仍在陈家乡山东昌邑白塔村桥头上。此外,章太炎时常与友人狂饮,以致酩酊大醉后出口怒骂,甚至在窗纸墙壁上遍书“袁贼”两字以泄愤,或用大篆、小楷、行草等字体写满“袁贼”二字,将纸埋而焚之,大呼:“袁贼烧死矣!”


更有趣的是,章太炎召集寓所里所有仆役,定下六条规矩:


第一,每日早晚必向我请安;


第二,在外面见到我,必须垂手而立;


第三,称我为“大人”,自称曰“奴仆”;


第四,来客统统称“老爷”;


第五,有人来访,无论何事,必须回明定夺,不得径行拦阻;


第六,每逢朔望,必须向我行一跪三叩大礼。


章太炎向仆役宣布这六条规则之后,说:“这六条,你们能遵守的,就留下来;不能遵守,就请离开。”仆役无法,只得顺从照办。章门弟子钱玄同觉得好奇,便问老师缘何要立此家规。章太炎的回答更是让人忍俊不禁:“我弄这个名堂,没别的缘故,只因‘大人’与‘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