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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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大历吗?

她的女儿以后会成为公主,而我的一欣……

李氏越想越伤心,而安一欣坐在一边,也在心里盘算:陆府势力强大,爹要达到目标,还要靠着陆荣锦的娘家。以爹的无情无义,就算真的见到他,也不过是让他看着陆荣锦作践我们罢了。

这个爹不能认,可是陆荣锦也未免太小气了,难道我们母女真要靠着这二百多两银子过下去?

我不能嫁人,可我想好吃好喝的过一辈子啊!

不能恋爱的人,更需要好好享受。

好在,我终于十四岁了,在这个年代,算是一个大人了。

“伯母,一欣,你们在屋里吗?”小院里响起林青山的声音,然后不等答话,已经推门走了进来。“刚才是谁来了?”

自从上次在山上救了林青山,安一欣明白这一世自己不能嫁人后,就刻意远着他。可惜二家就住隔壁,小院矮墙,低头不见抬头见,想避都避不开,此刻见他熟络的不请自入,安一欣不由得暗暗叹了一口气。还是前一世好啊,至少还可以顶着打工的名义,想去哪里去哪里。

第3章 小天才

安一欣眼看着暴雨将至,才拎起刚摘的半篮野桃,往武圣山庄走去。

未到门前,一阵电闪雷鸣,铜钱大小的雨点已经砸了下来。

看见一个小姑娘急匆匆冲进大门,站在院子里的人愣了愣。

几百年来武圣山庄的规矩,每天都要敞开大门等着有人来挑战,可是避雨?

这里又不是路边凉亭。

狂风夹裹着暴雨扑面而来,陆云深昂首立于风雨中,望着瞬间被淋成落汤鸡的女孩,左手一摆,指了指厨房的方向。

秋天的雨很凉,厨房有火。

少年的身材颀长挺拔,虽然只是站着,却有一种渊渟岳峙般的宁稳肃杀。

只是他站在大雨中干什么?

安一欣心里想着,一边往他指的方向跑,一边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

不过片刻之间,暴雨已经连成了水雾。少年全身尽湿,一动不动地站着,犹如绝壁青松。

“大师哥在练功。”厨房门口,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一边冲安一欣招手,一边大声说。

居然遇到了小天才,看来今天运气不错。

在吴山镇上,这个小男孩被羡慕的程度,要远远超过他爹,当代武圣。

据说他一岁认字,还没学会走路就已经学会了读书,到现在更是满腹学问,已经远远超过了京城大儒。

只要提起‘小天才’,所有的爹娘都要感慨一句,我的儿子能赶上人家百分之一,我就知足了。

安一欣笑嘻嘻地打量天才。

沈玉穿着细布道袍,小脸胖嘟嘟的,一双眼睛又大又亮,黑白分明,除了头上的二个小髽髻梳得过于潦草,显得有些凌乱外,简直就象年画上的小金童。

“这个野桃子又酸又涩,不好吃。”

眉头皱起,满脸都是对野桃子的挑剔,与天才的名声不符,却可爱得要命。安一欣忍不住伸手去捏他的脸。

粉团子般的小肉脸,捏上去手感一定好得不得了。

一只手伸过来,挡住了安一欣的手。

“方婆婆。”安一欣笑着招呼。

方婆婆是武圣山庄的厨娘。虽然按规矩,武圣山庄的一切日用都由地保按时送上山来,但方婆婆偶尔还是会到吴山镇上逛一逛。武圣山庄虽然大名鼎鼎,镇上的人也时常谈论,但真正见到不会认错的,也只有方婆婆一人而已。

别的人,是急驰而过时,瞥上一眼的传说。

可惜方婆婆并不认识安一欣,所以面对讨好的笑脸,只是递了块抹布给她,示意她擦擦头上的雨水。

抹布很大,污渍斑斑,带着复杂的气味。←百度搜索→

安一欣笑了笑,接过抹布用力擦了擦衣服。

好意心领,但擦脸……

暴雨如注,从厨房望过去,院子里的少年只能依稀看到身影。

“我的野桃子很好吃。”安一欣低下头,笑着对沈玉说。

吴山镇只是一个小镇,但安守和当年安排她们母女隐居在这里,不是因为这里宁静质朴,而是因为武圣山庄。

武圣山庄矗立在吴山上,已经几百年了。而住在山庄里的武圣,常常是刚刚打败旧主人,兴致勃勃地整修完山庄,自己就被人打败,只好被迫搬出。

安一欣听小镇上的人说,在现任沈圣入住武圣山庄以前,吴山镇简直就是练武之人的大客栈,而住在山庄里的武圣更迭之快,简直就象钟点房。

不过沈圣在武圣山庄一住十多年,来挑战的人越来越少,除了偶尔一两个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吴山镇越来越象普通小镇,而沈圣和他的二个徒弟,在小镇居民眼中,就好象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当然眼前的这个孩子,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一样的可爱。

没有捏到小天才的脸,安一欣牵起他的手,“能不能借你家厨房用一用?”

小孩子痛快地点头,方婆婆的嘴角抽了抽,你家……

丫头,这里是堂堂的武圣山庄好吗!

不过仔细想想,这话也没有错。沈玉在这里出生,这座代表着武林最高地位的山庄,可不就是他的家?

脸上绽开笑容,方婆婆重新打量了安一欣一眼,小姑娘刚被大雨淋过,全身上下水灵灵的,更显得眉清目秀。

安一欣坐在灶膛前,身上的衣服烤干了,浓浓的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