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狂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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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伯父则是燕京城数一数二的上市集团老总,公司麾下的子公司遍布华国。
而那个最小的姑姑则已经嫁到了海外,做豪门太太去
林家在燕京城,不是大家所熟知的豪门大户,但是其实力,绝对不容外人小视。
尤其是林义清这个业已古稀的老人,他的能量就更不是一般人能够比拟的。
……
林枭今天很早就起床了,因为这是他六七年来习惯的生物钟,不管刮风下雨还是生病感冒他都有晨练的习惯。
但是今天林枭起床之后并没有急着去锻炼,而是精心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仪表。
因为等会和父母吃完早餐就得去医院看望爷爷,林枭曾经也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军人,所以他知道老爷子是个很注重仪表的人,自己已经三年没有见过他了,今天去医院看望他必须的打理好了仪容仪表。
早餐的内容很丰富,三笼蒸饺,三根油条,三杯牛奶,以及一些开胃的小咸菜。这些开胃的小咸菜都是林妈妈自己做的,林枭从小就很喜欢吃林妈妈做的东西,所以今天他也不例外。
一家三口很快便吃完了早餐,林妈妈在吃饭的时候问过林枭这么些年在国外到底在干什么,有没有追过外国女孩等等事情。
但是都被林枭给随意的给搪塞了过去,他现在要是跟自己的母亲说在国外干了三年的雇佣军,林妈妈肯定会当场把林枭撕成碎片一把火烧更何况身边还有一个服役超过二十年的老革命在,林枭更是不敢透露哪怕一丝风声。
去医院坐的是林爱国的车子,一辆很普通,但是却挂着政府牌照的黑色丰田。
因为职位的原因,所以林爸爸有专门开车的司机!
到了燕京军区总医院,林枭和林妈妈在医院外面的水果店买了个大大的水果篮,由林枭提着。林龙妈妈手上则提着一个很大的保温杯,而林爱国则因为还要上班的原因没有陪他们母子俩上去看望老爷子。
进了电梯,林枭有些心情忐忑的握了握手中的水果篮。
他从小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就怕林义清林老爷子。
而老爷子从小就把林枭当成他手下的大头兵来训练,不仅从五岁开始就让他跟随燕京城有名的武术大师练习武术,更是从小就灌输他为国争光,为祖国国防事业献身的思想。
而林枭从小也很听林老爷子的话,从来没有辜负老爷子的期望。但是现在林枭不仅辜负了老爷子让自己投身军伍,扎根国防的期望,并且在三年还惹下了那么大的事情。
林枭是躲在季春华背后进去的,他有点不敢看床榻上那个戴着老花眼镜,头发已经完全花白,看上去又老了很多的老人。
“爸,身体好些了没有?我今天煲了鸡汤来给你喝!”季春华在一进入病房就结果了专业看护手上的活计,而后把自己手上的保温杯放在了床头。
“哦,春华啊!怎么今天又来了,我昨天不是和你们说了以后少来吗。何况我这个病只是以前在战场上留下的老毛病而已,在医院多呆几天就好了!你们不用每天都煲汤给我这个老头子喝的。”老爷子嘴上好像是在教训着自己的儿媳妇,但是脸上的笑容却根本看不出来他是在教训人。
“爸,您今天还真猜对了,我来看你还真只是次要的。我今天可是陪您的宝贝孙子来的!”季春华看着老爷子脸上的笑容,也知道对方是心口不一。所以她也半开玩笑,半认真的笑道。
“宝贝孙子?是小齐,还是小佑啊?”老爷子翻了一页手上的报纸说道。
“不是!”季春华便削着苹果边否决道。
“不是!难道你是小佳那个捣蛋鬼来了?”老爷子见季春华否决的摇了摇头,随即有些不淡定
老爷子共有三个孙子,一个孙女,外加一个在国外的外孙。
大伯林爱华膝下有一对双胞胎,分别为林华,林佑,一个现在是燕京商务局的实权人物,另外一个则是燕京城出了名的大纨绔。而唯一的孙女叫林佳佳,现在还只有十六岁,是二伯林爱军的独生女,因为是老来得子的原因,不仅林爱军视其为掌上明珠,就是老爷子也宠的不行,平常做错事也不打不骂的。
至于那个在国外的外孙,老爷子根本理都不理,因为那厮的老子是个倭国人。而小姑林爱琴为了嫁给那个倭国男人,既然不惜跟老爷子断绝父女关系。
“也不是!”季春华见老爷子连续猜了三次都没有猜自己的儿子林枭,顿时脸上有点不高兴的道:“爸,难道你现在就只认那几个孩子是你孙子了?那我们家枭儿就不是?”
“哼,那个混账东西在三年前就已经不是我林家人了!”老爷子刚才还一脸的笑容,可是在听到林枭这个名字的时候,他的口气变得异常的严肃起来。就连手上的报纸也随之扔在了一边,可想而知他是有多气愤林枭这个孙子的所做作为。
“爸,你怎么能这样说枭儿了?你知道枭儿三年前是因为……”季春华听到老爷子既然越说越难听,顿时更不高兴
“妈,别说了!事实就是我辜负了爷爷的期望,所以他不认我这个孙子也是应该的。”林枭打断了母亲接下来的准备说的话,他理解母亲为了自己再老爷子面前据理力争,可他更理解老爷子对自己的失望。并且他还知道自己三年前干的那几件混账事情,都是眼前病床上那个老人帮自己擦屁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