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大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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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东西;很不习惯的一大坨;可是他没有查看,因为他有些害怕会发现那是什么。然后。他的视线由带有催眠作用的台灯灯光转向地下的尸体。
那支箭因为长年挂在墙上,已经积了一层灰灰的尘土:唯一的例外是箭杆上有一道细线,想来是贴着墙的部分。箭杆上的积尘现在只有一处给弄乱弄脏了,大约在箭杆一半的地方,看来像是有人握过那里。他弯身去看,即使是肉眼也能看到清楚的指纹。安士伟再看看他自己的手,伸在他的面前,好像被火烧了似的。
在那一瞬间,他说,他突然模糊地想到那个打给他的电话究竟是什么意思,还有玛丽苍白的脸,以及在索塞克斯的某些谈话,还有前夜匆匆写就的一封信。可是那只像一片云或是一道鬼影,一个在他耳边经过的名字。他在艾佛瑞·胡弥的书房里,站在艾佛瑞·胡弥的尸体旁边,再也找不着了,因为有其他的事物要他注意。
不对,那不是脉搏在他头里跃动的声音。
那声音是有什么人在敲门。
伦敦中央刑事法院
似乎发生的经过
中央刑事法院
一九三六年三月四日
詹姆士·卡普隆·安士伟公诉案
罪名:蓄意谋杀艾佛瑞·胡弥
主审法官:包德金法官
律师:
控方:王室法律顾问华特·史东爵士(首席检察官)
韩特利·劳顿先生
约翰·史普拉格先生
辩方:王室法律顾问亨利·梅利维尔爵士
01 所做之真实证言
“所有来至中央刑事法院在吾王之法官面前听审之相关人士向前就座。
“天佑吾王,及吾王之法官大人。”
在一号法庭里,“红衣”法官正在就座。法官包德金先生是个矮胖子,他身上那件开了黑衩的红袍使他显得更矮更胖。可是他的姿态却是生气勃勃。在一顶合适得就像是他自己头发似的灰色假发下,那张圆脸精神奕奕,小小的细长眼睛原本会显得惺忪的,却警醒得让他有种校长站在一群学生前面的神气。
对坐在律师席后面保留座位的艾芙莲和我来说,这个地方看来不像个法庭,倒像间学校。就连桌子都排得像教室里一样。法庭上方是一个漆成白色的大穹顶,最上面却是一方平的玻璃屋顶,给三月清晨的阳光照得有些朦胧。四壁都有相当高度的橡木镶板。隐藏在镶板上沿后面的电灯,把黄色的光投射到白色穹顶上,使橡木看来很轻,也把法庭其余的木制部分变成有种发黄的颜色。这里之所以会像间教室,很可能是因为打扫得千干净净的缘故。或者也可能是这里完全没有匆促或慌乱的感觉,就像是一具老挂钟的钟摆。
从我们坐着的地方——在律师席后面——我们只能看到那些律师袍服和假发的背影:几层往下的白色假发,都带着像扣子似的发鬈。一小撮人,彼此俯过身去耳语交谈。在我们左边是一块高起的大平台,目前是空着的。我们的正对面,在有围栏的律师席再过去,就是陪审团席,旁边是证人席,我们的右边则是法官席。后面是一排很大的高背椅:邦国之剑【The Sword of State,作为王权标志的一部分,象征君王可以邦国之力抗敌的权力,及维护国家权力与和平的责任。——注】直直地悬挂在正中间的那张椅子上方。
法官包德金大人向律师们、法庭的职员,以及陪审团鞠躬为礼。他鞠躬时弯腰,像在行额手礼。就在他下方那张桌子后面的两名职员转过身去,一起鞠躬行礼,两个人都很高,戴着假发,穿着袍子,而他们一起深深弯腰行礼的时间和法官行礼的时间配合得恰到好处,让人觉得像是滑稽木偶戏里的动作。然后法庭里的人坐好,咳嗽声开始响了起来。法官包德金大人让自己坐在邦国之剑左边的那张椅子上:绝不坐正中那把椅子,那是保留给市长大人或是其他哪位高级市政官的。戴上一副玳瑁框的眼镜之后,法官包德金大人拿起一支笔,把一本大笔记簿里的纸抚平。在法庭的玻璃屋顶上方,三月的阳光变强了,然后又减弱。他们把被告带了进来。
你没法长久地望着嫌犯,他由两个警察夹着站在那个大台子上。至少我没法久久地看着他,那会让你觉得自己很残忍。这还是艾芙莲和我第一次见到安士伟。他是个看来很正派的年轻人——几乎法庭里的每一个人在照镜子的时候,都会看到和他相似的人。尽管他衣着光鲜而且刚刮过胡子,却有那么一种神情,让人觉得他对所发生的事情并不特别在意。但他硬邦邦地立正站着。有几个很残忍的社会版记者坐在我们后面:他并没有朝我们这边看,等起诉书向他宣读完毕之后,他回答“我无罪”的声音却突然有股反抗的意味。在法庭里从来不说不必要的话,法官似乎都用手势来指示一切。
“我谨向全能的上帝发誓。”他们正在让陪审团宣誓,“我必尽力仔细聆听检方及被告所做之真实证言,并根据证据做公正判决。”
这里是你离开校长办公室之后的一间教室,只是后面有根绞索。满怀疑惑的艾芙莲,用手遮着嘴说话。她一直在望着我们前面那排穿黑绸袍子的背影。
“肯,我实在不明白,H.M.【亨利·梅利维尔爵士(Sir Henry Merrivale)名字的缩写。——注】为什么要上法庭?我是说,我知道他一向和政府方面的人不和;尤其是跟内政
                
                
                
                    那支箭因为长年挂在墙上,已经积了一层灰灰的尘土:唯一的例外是箭杆上有一道细线,想来是贴着墙的部分。箭杆上的积尘现在只有一处给弄乱弄脏了,大约在箭杆一半的地方,看来像是有人握过那里。他弯身去看,即使是肉眼也能看到清楚的指纹。安士伟再看看他自己的手,伸在他的面前,好像被火烧了似的。
在那一瞬间,他说,他突然模糊地想到那个打给他的电话究竟是什么意思,还有玛丽苍白的脸,以及在索塞克斯的某些谈话,还有前夜匆匆写就的一封信。可是那只像一片云或是一道鬼影,一个在他耳边经过的名字。他在艾佛瑞·胡弥的书房里,站在艾佛瑞·胡弥的尸体旁边,再也找不着了,因为有其他的事物要他注意。
不对,那不是脉搏在他头里跃动的声音。
那声音是有什么人在敲门。
伦敦中央刑事法院
似乎发生的经过
中央刑事法院
一九三六年三月四日
詹姆士·卡普隆·安士伟公诉案
罪名:蓄意谋杀艾佛瑞·胡弥
主审法官:包德金法官
律师:
控方:王室法律顾问华特·史东爵士(首席检察官)
韩特利·劳顿先生
约翰·史普拉格先生
辩方:王室法律顾问亨利·梅利维尔爵士
01 所做之真实证言
“所有来至中央刑事法院在吾王之法官面前听审之相关人士向前就座。
“天佑吾王,及吾王之法官大人。”
在一号法庭里,“红衣”法官正在就座。法官包德金先生是个矮胖子,他身上那件开了黑衩的红袍使他显得更矮更胖。可是他的姿态却是生气勃勃。在一顶合适得就像是他自己头发似的灰色假发下,那张圆脸精神奕奕,小小的细长眼睛原本会显得惺忪的,却警醒得让他有种校长站在一群学生前面的神气。
对坐在律师席后面保留座位的艾芙莲和我来说,这个地方看来不像个法庭,倒像间学校。就连桌子都排得像教室里一样。法庭上方是一个漆成白色的大穹顶,最上面却是一方平的玻璃屋顶,给三月清晨的阳光照得有些朦胧。四壁都有相当高度的橡木镶板。隐藏在镶板上沿后面的电灯,把黄色的光投射到白色穹顶上,使橡木看来很轻,也把法庭其余的木制部分变成有种发黄的颜色。这里之所以会像间教室,很可能是因为打扫得千干净净的缘故。或者也可能是这里完全没有匆促或慌乱的感觉,就像是一具老挂钟的钟摆。
从我们坐着的地方——在律师席后面——我们只能看到那些律师袍服和假发的背影:几层往下的白色假发,都带着像扣子似的发鬈。一小撮人,彼此俯过身去耳语交谈。在我们左边是一块高起的大平台,目前是空着的。我们的正对面,在有围栏的律师席再过去,就是陪审团席,旁边是证人席,我们的右边则是法官席。后面是一排很大的高背椅:邦国之剑【The Sword of State,作为王权标志的一部分,象征君王可以邦国之力抗敌的权力,及维护国家权力与和平的责任。——注】直直地悬挂在正中间的那张椅子上方。
法官包德金大人向律师们、法庭的职员,以及陪审团鞠躬为礼。他鞠躬时弯腰,像在行额手礼。就在他下方那张桌子后面的两名职员转过身去,一起鞠躬行礼,两个人都很高,戴着假发,穿着袍子,而他们一起深深弯腰行礼的时间和法官行礼的时间配合得恰到好处,让人觉得像是滑稽木偶戏里的动作。然后法庭里的人坐好,咳嗽声开始响了起来。法官包德金大人让自己坐在邦国之剑左边的那张椅子上:绝不坐正中那把椅子,那是保留给市长大人或是其他哪位高级市政官的。戴上一副玳瑁框的眼镜之后,法官包德金大人拿起一支笔,把一本大笔记簿里的纸抚平。在法庭的玻璃屋顶上方,三月的阳光变强了,然后又减弱。他们把被告带了进来。
你没法长久地望着嫌犯,他由两个警察夹着站在那个大台子上。至少我没法久久地看着他,那会让你觉得自己很残忍。这还是艾芙莲和我第一次见到安士伟。他是个看来很正派的年轻人——几乎法庭里的每一个人在照镜子的时候,都会看到和他相似的人。尽管他衣着光鲜而且刚刮过胡子,却有那么一种神情,让人觉得他对所发生的事情并不特别在意。但他硬邦邦地立正站着。有几个很残忍的社会版记者坐在我们后面:他并没有朝我们这边看,等起诉书向他宣读完毕之后,他回答“我无罪”的声音却突然有股反抗的意味。在法庭里从来不说不必要的话,法官似乎都用手势来指示一切。
“我谨向全能的上帝发誓。”他们正在让陪审团宣誓,“我必尽力仔细聆听检方及被告所做之真实证言,并根据证据做公正判决。”
这里是你离开校长办公室之后的一间教室,只是后面有根绞索。满怀疑惑的艾芙莲,用手遮着嘴说话。她一直在望着我们前面那排穿黑绸袍子的背影。
“肯,我实在不明白,H.M.【亨利·梅利维尔爵士(Sir Henry Merrivale)名字的缩写。——注】为什么要上法庭?我是说,我知道他一向和政府方面的人不和;尤其是跟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