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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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亲刚刚辞世,他就将凯瑟琳娶为己有。她年龄比他大,多年忧心忡忡的生活使她的性格变得持重,神情显得淡定。不过,真正到手的这个女人比他记忆中的要苍白;他贪图着他哥哥曾经拥有的东西。他感觉到她的手在轻轻颤栗;在他十岁那年,当她的手扶在他胳膊上的时候,也曾经这样颤栗。仿佛当时就很信任她,仿佛——他告诉过他的密友——她明白自己从来就不该是亚瑟的妻子,除了虚名之外;她为他——老国王的次子——守身如玉,她美丽的蓝灰色眼睛转向他,脸上带着温顺的笑容。她爱的始终是我,国王常常说。七年左右的处世之道——如果可以用这个词的话——使我不能接近她。但现在我不必惧怕任何人。罗马已经特许。文件都符合规程。该结盟的已经结盟。我娶了一位处女,因为我可怜的哥哥没有碰过她;我以我的婚姻与她的西班牙亲人结了盟;不过重要的是,我是为了爱而娶她。
而现在呢?都过去了。或者说几乎都过去了: 半辈子都在等待着被撤销,从记录中清除。
“哦,是呀,”红衣主教说,“结果会怎么样呢?国王想一意孤行,而她呢,动起来也会很难。”
关于凯瑟琳,还有一个故事,一个不同的故事。亨利去法国打一场小仗,留下凯瑟琳摄政。苏格兰人被击败;他们溃不成军,国王在弗洛登被斩首。凯瑟琳这位肤色白里透红的天使主张把那颗头颅马上送过海峡,送到她夫君的营地提振他的斗志。他们阻止了她,说此举不符合英格兰人的风格。于是她让人送了一封信。随信还捎上苏格兰国王丧命时穿的铠甲上的罩袍: 罩袍硬邦邦的,死者喷涌而出的血已经凝固发黑。
火灭了,有根烧成灰的木柴塌了下去;还没有从往事中回过神来的红衣主教站起身,用脚踢了踢木柴。他站在那儿,低头看着,一边扭动着手上的戒指,沉浸在回忆之中。他抖擞一下自己,说,“今天够累了。回家吧。别梦见约克郡的人。”
托马斯&bull;克伦威尔现在刚刚四十出头。他身材不高,但体形健壮。他脸上有多种表情,其中一种不难看清: 那是一种极力控制住的好笑之感。他的卷发又黑又密,那双小眼睛非常犀利,谈话时总是炯炯有神: 过不了多久,西班牙大使就会这样告诉我们。据说他将整部拉丁文《圣经&bull;新约》熟记于心,因此,作为红衣主教的仆人,如果哪位神父念诵经文一时卡壳,他总是——随时都可以——张口就来。他说话声音低,速度快,他的神态很自信;不管是在法庭还是在河边,不管是在主教府还是在酒馆的院子,他都从容自若。他能起草合同,驯练猎鹰,绘制地图,阻止街上的斗殴,布置房屋,摆平陪审团。他会恰到好处地给你引用传统作家的名言,从柏拉图到普劳图斯<sup><small>[4]</small>,然后再倒回来。他懂新诗,还可以用意大利语朗诵。他总是在工作,起得最早而睡得最晚。他会赚钱也会花钱。他对什么都敢打赌。</sup>
他起身准备离开,一边说,“如果您真的跟上帝谈过,让太阳出来了,那么国王就可能带着侍从出去骑马,而如果他不是那么焦躁并能够放松一点的话,那么他的情绪就会好转,可能就不会想着《利未记》了,于是您的生活也就不至于那么难了。”
“你不太了解他。他喜欢研究宗教,几乎就像喜欢出去骑马一样。”
他走到门边。沃尔西说,“顺便提一下,法庭上的那些话……诺福克公爵大人的抱怨,说我招了一个恶鬼,并让它四处跟着他。如果有人跟你提起的话……就说没这回事。”
他站在门口,慢慢地笑了。红衣主教也笑了,似乎在说,我已经把好酒留到最后了。我还不知道怎么让你开心吗?接着,红衣主教埋头看起了文件。为英格兰服务时,他几乎不大需要睡眠;睡上四个小时就会让他精神焕发,当自鸣钟和城市的大钟响起,迎来又一个潮湿、多雾、阴暗的四月天时,他就会已经起床。“晚安,”他说,“上帝保佑你,汤姆。”
他的下人正举着火把等在外面,准备送他回家。他在斯特普尼有房子,但今晚要回位于城里的家。有只手放在他的胳膊上: 是雷夫&bull;赛德勒,一个浅色眼睛、身材瘦弱的年轻人。“约克郡那边怎么样?”
风儿吹得火把上的火苗在雨夜里摇曳,雷夫的笑容时隐时现。
“红衣主教没有要我多谈,担心会让我们做噩梦。”
雷夫皱了皱眉。在二十一年的人生里,他还从没做过噩梦;从七岁时起,他就安安稳稳地睡在克伦威尔家的屋顶下,先是在芬丘奇,如今在奥斯丁弗莱,长到现在,他形成了有条有理的思维习惯,晚上担心的也都是实实在在的问题: 盗贼呀,挣脱绳子的狗呀,以及路上突然出现的坑洞等等。
“诺福克公爵……”他说,但转而又改口道,“不,别管这个了。我不在的时候,有谁来找过我?”
潮湿的街上空无一人;薄雾正从河面上飘来。星星蒙上了一层湿漉漉、雾蒙蒙的色彩。未被清理的昨天的罪孽使城市上空弥漫着甜腻、腐败的气息。诺福克跪在自己的床边,牙齿磕磕直响;红衣主教的笔深夜里还在写着,发出沙沙的声音,犹如床底下的一只老鼠。雷夫与他并肩而行,一边简要汇报办公室里的情况,而他则琢磨着如何向相关人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