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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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在一起,根本不应该被人听到。
  但杨毅听到了,这不是身为猎户在长年打猎中磨炼出来的本事,而是他的本能。
  从小,他对危险就有着天然的敏感,杨爹还没死的时候总是夸他,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人。
  杨毅缓缓回头,便看见了牛犊般大小的豹子,步枪已经滑落到了他的手中,却没有准备瞄准开火的准备。
  虽然那豹子的一张豹皮,就值二三十块大洋,足够他忙活一年的。
  豹子看着杨毅,口中发出了低低的咆哮声,看着他手中的步枪眼里有着畏惧之色。
  “手下败将,吓唬谁呢?”
  杨毅笑笑,话虽如此,却不敢有丝毫警惕,一手提枪一手拔出了腰间的砍山刀,剁下了一条后腿丢给向了豹子的方向。
  豹子还在低声咆哮着,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你这是越来越贪得无厌了啊!”
  杨毅闷哼道,却终究还是又砍下了剩下的一条后腿丢向豹子道:“就这么多了,要是还不知足,就别怪我扒了你的皮去卖钱!”
  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他的话,豹子又是两声低吼,瞅瞅那野猪,眼里闪过不甘之色,却终于还是叼起两支猪腿,一纵身边跃进了林海深处,消失不见。
  杨毅松了口气,用皮袄包起没了后腿的野猪,快步下山,看看天色,还有希望在天黑之前到家。
  残余的血水很快被风雪凝固,被积雪遮盖,苍莽的山林再次恢复了平静,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暮色时分,杨毅回到了村庄外围,远远的看到远离村庄的几间房屋里冒出的炊烟,他的脸上便绽开了灿烂的笑容,然后放下猎物,左右观察一阵确定没有人在附近之后,才来到一处大石下,刨开积雪和泥土,其中便露出了一个木箱。
  木箱中还有两三支和他肩膀上的毛瑟枪相同的步枪和一支猎户常见的猎枪,还有一大堆的子弹。
  要是看那木箱和这些枪支,怕是很怀疑这些东西是怎么到了他这个猎户手中的。
  杨毅将缠满布条的步枪放进木箱,这才拿起猎枪将箱子埋好,踩实,这才离开山坡回村。
  门缝里透出火光,同时传来的还有读书声。
  看到这火光和读书声,杨毅的心头充满了温暖,然后走了过去。
  “大哥,你回来了!”
  听到脚步声,读书声戛然而止,杨安杨萍欢喜的跑了出来,看到杨毅背着的野猪,更是尖叫着笑出声来。
  “这两天在家,有没有好好读书写字啊?”
  杨毅问着,一边进屋。
  杨安杨萍使劲的点头,然后又开心的道:“佳雯姐回来了,比以前更漂亮了!”
  听到宋佳雯的名字,杨毅的脑海中变立即浮现出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的影子,质量上好的衣裳上沾满了泥土草屑,正冲着自己扬着手中小小的绣袋,袋子里的大洋在哗啦啦作响。
  虽然过去了好几年,宋佳雯长大了也漂亮了许多,但这幅画面却永恒的刻在杨毅的脑海深处,从未褪色过。
  “可是二哥没有回来……”
  杨萍带着哭腔的声音惊醒了杨毅的遐思:“我想二哥了……”


第3章 百姓家的生活
  饭菜已经烧好。
  桌上除了糙米饭,还有烟熏的炒腊肉,蘑菇等等,虽说都是山里头或者自己家田地里产的东西,但四五个菜还有一大盆蛋花汤,在这个时代又没来什么客人的情况下自家人这么吃,绝对堪称豪奢,要是给人看到,估摸着得偷偷骂上两声败家玩意儿。
  杨家自己有几亩薄田,虽然产量不高但不需要但不需要像佃户们一样再经受地主长工的盘剥,除去缴纳给官府的赋税之后也比村中一般人家所余的粮食要多,加上杨毅常年打猎采药,收获也是颇丰。
  因此无论村民们待不待见,即便是供养杨宽上新学堂,还有两个弟弟妹妹,但杨家的日子在这村中,依旧过的数一数二。
  撑起这个家,杨毅居功至伟,但弟弟妹妹们也是功不可没。
  别说以前在家的杨宽和杨安,就算是最小的杨萍,从四五岁开始就操持家务,洗衣做饭,忙时也会割草插秧,这桌饭菜,就是杨萍做的。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
  吃了几天干粮的杨毅坐下大吃,对这一切早已习以为常。
  吃完饭杨安杨萍各自忙着收拾碗筷,喂猪扫地,给圈里的黄牯牛上草料等等,而杨毅则开始收拾野猪。
  开水烫毛,开肠破肚,锋利的短刀在昏黄的油灯里只剩下一片刀光,每每都能从最软弱的部位切入,避开坚硬的骨头挑开经络皮肉,最后变成一块块的肉块。
  做完家务喂完牲口的杨安杨萍过来帮忙,杨安在处理内脏,心肺肝腰子肠子,一样都不放过,而杨萍则在那些杨毅和杨安处理过的肉块和内脏上抹上粗盐,然后堆进陶缸里发酵。
  等发酵几天,洗去多余的盐分然后晾晒,挂在火塘上烟熏之后,就是腊肉了,可以保存很长时间而不用担心变质。
  “大哥,那头豹子又来问你讨食了啊?”
  杨安注意到了野猪少了一双后腿,嘟囔着嘴道:“我看那畜生是赖上你了,还胃口越来越大!”
  也难怪他不开心,一双后腿可是野猪身上好肉最多的地方,别说吃着香,卖钱也能值好些个铜子儿了。
  “我打猎越打越远,打的也太狠,豹子在饿肚子,就当给它交税吧!”
  杨毅笑笑道:“取之太尽,如竭泽而渔,有伤天和,给它些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