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叔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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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谢谢你的干粮,你的马车撞到了我,没这么容易就算的,今天先放过你,等大爷我养精蓄锐号,改日再找你算账!”
车夫正要追出去,白衣公子伸手扯住了他,说:“算了,随她去吧,我们走。”其实他只想载她一程而已。
马车重新开始出发,车夫望了望身后的锦帘说:“爷,你刚刚把那小子弄车里,奴才可是一直担心呢。”
“你真的以为她是打劫的?”白衣公子拿起书悠悠开口,嘴角扬了扬,小子?只怕是小姑娘吧。
“那他是……”
“爷这双眼看人很准的,她不会杀人,也不是强盗。”只需一眼就知道她是个初出江湖的雏,就她那个样子,闯荡江湖能活下来就已经是奇迹了,还想打劫,如果被她打劫到,只能说明被打劫的人智商让人担忧。
“爷,那小子也真有意思,那一身狼狈像,感情是掉河里了吧。”车夫心里一轻,忍不住笑了,是啊路都走不稳,还要打劫,逗谁呢。
白衣公子像想到了什么,把书合上放在一边,半躺着闭目养神说:“她刚刚说我们的车撞了她,这是怎么回事?”
“爷,不可能,我们的马车一直都是缓缓前行的,有个大活人在前面怎么会看不到。”车夫说。
白衣公子闭着眼双腿交叠,头枕在双臂上没有说话,可能有什么误会吧,这一路也真够无聊的,好不容易遇到一点乐子,她又跑了,这马车真的不能坐了,得下去透透气。
沈寻跑了一段路之后,这真是要死人的节奏啊,双手叉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想想不对啊,你大爷,我是打劫的,又是他的车撞到我,我跑什么啊,难道就为了手里的这点干粮,切,沈寻你他妈太有出息了,再说这干粮又不是偷的,是那个帅哥给的,难道是在山谷待的时间太长,忘记了遇事最基本的反应?一定要沉着冷静,气定神闲,莫测高深。
哦,干粮,这一天粒米未进,人家穿越是过来是体验生活,叱咤风云,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她穿越过来就是体验民间疾苦,忍饥挨饿的,身为一个新新人类,却食不果腹,衣勉强遮体,唉,好怀念以前躺着能点餐,睡着能购物的日子。
她狼吞虎咽地吃着手里的干粮,这真是人间美味啊,果然饥饿是最好的调料,如果现在再来碗粥就更好了,就在翻白眼快噎死的时候,只听到一声喊声:“三小姐!”
沈寻知道这个声音,这就是来接自己的护卫李瑜,她心中大喜,连忙从旁边的草丛中跳了出来,口齿不清地艰涩开口:
“小李子,我在这儿。”
李瑜愣住了,他看到草木在动,只是试一下,没想到真的是三小姐,只是……,他张了张嘴,眼角忍不住狠狠地抽动着,谁来告诉他面上这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人是三小姐,而不是丐帮帮主。
“看什么?拿水来。”沈寻皱了皱眉头,清了清嗓子说:“姐的装束就是这么怪异,品味就是这么奇特,怎么,有问题啊?”
“没,没问题。”李瑜尽量使自己看起来自然,可是面部肌肉还是跳了几跳,连忙解下腰间的水袋给她:“三小姐,水。”
沈寻接过水,猛灌了几口,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三小姐,你慢点喝,别急!”李瑜满头黑线,想伸手帮她拍拍,不知道是因为怕脏,还是碍于身份,手掌在半空中停了几秒,还是收了回来,改提醒道。
“啊,没事,没事!”沈寻粗喘着气,原来喝水也能累死人,她喝好水,笑了笑问:“小李子,你怎么在这儿?”
她又往李瑜身后望了望,发现就他一个人,其他人没有跟过来,放下心来了,又看到李瑜身旁有两匹马,她走上前,摸着枣红马的脖子说:“马儿,马儿,还以为你不见了呢。”
“三小姐,先上马,属下慢慢跟你说。”李瑜说。
三小姐,这个称呼,真的不咋地,要改,一定得改!
☆、007:大吃特吃。
原来吴妈不放心,硬是把拉马车上的马解了下来,让李瑜沿途追了过来,沈寻要是沿着直路走,他早就追上了,只是她迷了路,自己都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所以李瑜找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还好半途中听到马叫。
沈寻骑的马本来就是他的坐骑,他一听声音就听出来了,这匹马久经沙场,非常通识人性,找到了马时,他还紧张了一阵,怕三小姐遇到了什么不测,还好没事,只是这装束实在有些不忍直视。
“三小姐,我知道再往前十几里有家客栈,我们在哪里休息一晚,正好也等等他们。”李瑜十分恭敬地说。
他本就是沈寻的哥哥沈敬尧的手下,也是沈家军中的一员大将,年纪也不大,和沈敬尧也一直兄弟相称。
今天被沈寻戏弄,掉了裤子,实在是出乎意料,他就是发散思维也没想到一个女孩子会做出这种始料未及之事,所以一时大意,才让沈寻得手,正常情况下,沈寻不会是他的对手
沈寻用正常的思维想了想,是该找个地方好好洗洗睡吧,于是就说:“好,走吧,小李子,我这形象确实有辱斯文哈。”
李瑜眼皮欢快地跳了跳,斯文?他虽然和三小姐接触不到一天,也知道把斯文用在她身上真是有辱斯文二字,只是这小李子三个字,实在有点……。
“三小姐请上马。”
沈寻一跃而上,
车夫正要追出去,白衣公子伸手扯住了他,说:“算了,随她去吧,我们走。”其实他只想载她一程而已。
马车重新开始出发,车夫望了望身后的锦帘说:“爷,你刚刚把那小子弄车里,奴才可是一直担心呢。”
“你真的以为她是打劫的?”白衣公子拿起书悠悠开口,嘴角扬了扬,小子?只怕是小姑娘吧。
“那他是……”
“爷这双眼看人很准的,她不会杀人,也不是强盗。”只需一眼就知道她是个初出江湖的雏,就她那个样子,闯荡江湖能活下来就已经是奇迹了,还想打劫,如果被她打劫到,只能说明被打劫的人智商让人担忧。
“爷,那小子也真有意思,那一身狼狈像,感情是掉河里了吧。”车夫心里一轻,忍不住笑了,是啊路都走不稳,还要打劫,逗谁呢。
白衣公子像想到了什么,把书合上放在一边,半躺着闭目养神说:“她刚刚说我们的车撞了她,这是怎么回事?”
“爷,不可能,我们的马车一直都是缓缓前行的,有个大活人在前面怎么会看不到。”车夫说。
白衣公子闭着眼双腿交叠,头枕在双臂上没有说话,可能有什么误会吧,这一路也真够无聊的,好不容易遇到一点乐子,她又跑了,这马车真的不能坐了,得下去透透气。
沈寻跑了一段路之后,这真是要死人的节奏啊,双手叉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想想不对啊,你大爷,我是打劫的,又是他的车撞到我,我跑什么啊,难道就为了手里的这点干粮,切,沈寻你他妈太有出息了,再说这干粮又不是偷的,是那个帅哥给的,难道是在山谷待的时间太长,忘记了遇事最基本的反应?一定要沉着冷静,气定神闲,莫测高深。
哦,干粮,这一天粒米未进,人家穿越是过来是体验生活,叱咤风云,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她穿越过来就是体验民间疾苦,忍饥挨饿的,身为一个新新人类,却食不果腹,衣勉强遮体,唉,好怀念以前躺着能点餐,睡着能购物的日子。
她狼吞虎咽地吃着手里的干粮,这真是人间美味啊,果然饥饿是最好的调料,如果现在再来碗粥就更好了,就在翻白眼快噎死的时候,只听到一声喊声:“三小姐!”
沈寻知道这个声音,这就是来接自己的护卫李瑜,她心中大喜,连忙从旁边的草丛中跳了出来,口齿不清地艰涩开口:
“小李子,我在这儿。”
李瑜愣住了,他看到草木在动,只是试一下,没想到真的是三小姐,只是……,他张了张嘴,眼角忍不住狠狠地抽动着,谁来告诉他面上这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人是三小姐,而不是丐帮帮主。
“看什么?拿水来。”沈寻皱了皱眉头,清了清嗓子说:“姐的装束就是这么怪异,品味就是这么奇特,怎么,有问题啊?”
“没,没问题。”李瑜尽量使自己看起来自然,可是面部肌肉还是跳了几跳,连忙解下腰间的水袋给她:“三小姐,水。”
沈寻接过水,猛灌了几口,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三小姐,你慢点喝,别急!”李瑜满头黑线,想伸手帮她拍拍,不知道是因为怕脏,还是碍于身份,手掌在半空中停了几秒,还是收了回来,改提醒道。
“啊,没事,没事!”沈寻粗喘着气,原来喝水也能累死人,她喝好水,笑了笑问:“小李子,你怎么在这儿?”
她又往李瑜身后望了望,发现就他一个人,其他人没有跟过来,放下心来了,又看到李瑜身旁有两匹马,她走上前,摸着枣红马的脖子说:“马儿,马儿,还以为你不见了呢。”
“三小姐,先上马,属下慢慢跟你说。”李瑜说。
三小姐,这个称呼,真的不咋地,要改,一定得改!
☆、007:大吃特吃。
原来吴妈不放心,硬是把拉马车上的马解了下来,让李瑜沿途追了过来,沈寻要是沿着直路走,他早就追上了,只是她迷了路,自己都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所以李瑜找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还好半途中听到马叫。
沈寻骑的马本来就是他的坐骑,他一听声音就听出来了,这匹马久经沙场,非常通识人性,找到了马时,他还紧张了一阵,怕三小姐遇到了什么不测,还好没事,只是这装束实在有些不忍直视。
“三小姐,我知道再往前十几里有家客栈,我们在哪里休息一晚,正好也等等他们。”李瑜十分恭敬地说。
他本就是沈寻的哥哥沈敬尧的手下,也是沈家军中的一员大将,年纪也不大,和沈敬尧也一直兄弟相称。
今天被沈寻戏弄,掉了裤子,实在是出乎意料,他就是发散思维也没想到一个女孩子会做出这种始料未及之事,所以一时大意,才让沈寻得手,正常情况下,沈寻不会是他的对手
沈寻用正常的思维想了想,是该找个地方好好洗洗睡吧,于是就说:“好,走吧,小李子,我这形象确实有辱斯文哈。”
李瑜眼皮欢快地跳了跳,斯文?他虽然和三小姐接触不到一天,也知道把斯文用在她身上真是有辱斯文二字,只是这小李子三个字,实在有点……。
“三小姐请上马。”
沈寻一跃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