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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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曹公的才学且改了好几年才改成这样,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仅仅看了一炷香的时间,就敢在这里品头论足,大谈缺点,还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啊!

其实曹丘心里也有些微怒,方才曹丘也仅仅是一时爱才之心微起,才想看看丹轩到底还能说出什么。结果,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开始挑毛病了,还真把自己当成是文学大家了。

任何人的聒噪似乎无法影响到丹轩分毫,面对满场的喧闹,丹轩反而向屏风走近了几步,正色道:“全词最精彩的地方当属两个韵字,‘共’和‘同’两个字,可谓是用词练达精准,词外流音,让人听余,为之叹惋的同时,更是浮想联翩,扣人心弦。然而全词最精彩的两个字也恰巧是本词最大的遗憾之处。是为‘共’与‘同’太过于刻意,让人在品读时容易产生悔不当初的哀愁之感,是为白玉微瑕,让人不胜慨叹啊……”

说到此处,曹公脸色也愈加的难看,心里是真想给这个斗胆的毛头小子一点教训,却又怕落得个与小辈斤斤计较的名声,但左右还是忍不住,于是大声喊道:“那依阁下之见,这两个字当如何更换当属尽善尽美呢?”

听到的曹公近乎报复的追问,丹轩的嘴角反而微微上扬,抬步走到屏风之下,拿起桌上的大笔,在“共”和“同”字各划一个大叉,然后大笔一挥分别写上了一个“同”与“共”字,笔法浑厚有力,矫若游龙。令人想不到的是,丹轩居然是仅仅把两个字换了一下位置!!

“……哈哈……”台下台上立即变得欢声笑语,嘲笑讽刺之音不绝于耳。所有人也只把丹轩的这一改动当做无法自圆其说的逃脱之举。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此时的曹公却已经从微怒渐渐变成了震惊,心里反复品读着更改之后的词作,只觉得越是品读却越感震惊。

咋一看,两个韵字的调换与传统的用词手法完全背道而驰,甚至隐隐有着乱用错用的可笑之感。但是,像曹公这种文学大家却知道,一味的遵守规则传统确是永远无法超越前人。无法跳脱传统束缚的文学大师却是永远也达不到文学之巅峰境界。但是,破除规则,创造规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如登天。

其实不光是文学,任何领域的最高境界都是创造。曹公一生执着于跳脱传统,执着于文学的最巅峰境界。却始终受规则所累,无法成就大道。但是,曹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个传言中的废物公子哥,竟隐隐达到了此等文学之大境界,实属骇人听闻!

与曹公的失态相比,看台上的雅族族长上官浩阳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这位一向温文尔雅的雅族族长也是满脸的惊愕,因为震惊而张开的大嘴似乎都能伸进个馒头!

“神来之笔!!!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啊!”曹公语无伦次的抬起他那隐隐有着泪珠的双眼,甚至有些深情的望着丹轩,就像是看到了他词作中所描写的情人一般。

丹大少爷浑身一个机灵,丫的不会是喜欢男人吧……

第6章琴筝合奏

第二场比试是在全场的讶然声中开始的,第一场的比试结果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传说中的丹家废物竟然语惊四座、文采斐然,而一向以才学著称的雅族年轻一代第一人上官玉竟然完全沦为配角。甚至有些完全插不进嘴一般的感觉。真是让广场上的所有人感觉到一时还无法接受,都有种身在梦中的感觉。

第一场文采比试,丹轩无疑以绝对的优势取得第一名。但说起为什么,就只有一些文学大家才能理解,甚至有些文学大师也不明白个所以然来。但是以曹公的影响力,没有人怀疑曹公的最后的评价。

在曹公的评论中,甚至隐隐表达着对丹大少爷的敬意。甚至还用上了“丹兄”,隐隐有与丹轩平起平坐之感。帝国的文学泰斗、毋庸置疑的帝国文学第一人曹公竟然对一个不足十六岁的毛头小子称兄道弟,甚至还夹杂着些许尊敬之意,如何能让人不惊讶……

凌瑶公主对于这种撞上了好运的废物家伙根本提不起半点兴趣:“就算他真的取得胜利又如何,我凌瑶的夫君不可能会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看向丹轩的双眼充满了不屑一顾。

相比于凌瑶,药族族长丹青就要激动的多了,老爷子甚是纳闷,以前也没有发现这小子这么有才学,“我丹家之后果然都有不凡之处啊!”现在的丹青老爷子一脸欠扁的陶醉样,惹得其他三族族长很有些想揍他的冲动。

……

第二场比试的是曲艺之道,在犹如雷鸣般的欢呼声中,皇家御用琴师姚琴缓缓的走下看台,只见此女子看起来也年纪也不是很大,白皙的皮肤,高高的琼鼻,明眸善睐,有如出水芙蓉一般典雅脱俗,就像是落入尘世的仙女一般,让人隐隐不可逼视。

“她就是姚琴,比传说中还要美!!”

“不用想了,这样优秀的女人是不可能看上你的,不过这女子还真是气质不凡啊!!”

“你们知道什么,姚琴曾经说过,她的夫君一定要能在曲艺一道胜过她。可是到现在这样的男人都没有出现……”

“胜过她?哎……看来这样美丽的女人要孤独一辈子喽!”

“哈哈!”“呵哈哈!”

丹轩模模糊糊的听着下面的议论之声,心里却不曾激起任何涟漪,不过还是对这位曲艺大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