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申克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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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能否挣脱金锁走蛟龙,平地一声起高楼, 只怕还在未定之天呢。但不管怎么说,一九七四年,《魔女嘉丽》出版已经是一个历史事实了。这本书像个实现了的“美国梦”,让斯蒂芬・金一鸣惊人,一飞冲天,一夜成名,也造就了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畅销书作家之一――接下来,他将花三十年时间,以双手之力,开创出“社会恐怖小说”这一类型阅读,与安・莱丝、狄恩・昆兹、彼得・斯陶伯、约翰・法瑞斯等人共同铺设出一条宽阔的大道来。
《魔女嘉丽》预付版税仅二千五百美元,畅销之后,光平装本版权就卖了四十万美元,他拿到一半的二十万,等于三十一年的教书薪水。斯蒂芬・金时来运转,终于发了!能够无忧无虑、全心全意做他爱做的事,他也更加勤奋了。此后三十年里,每天一大早,他就坐在打字机前写作,至少要写个一千五百字才起身,且每年只在国庆日、生日和圣诞节这三天停笔歇息。(后来他承认,这是为了找话题才这样说的,其实一疯魔了,这三天照写不误!)“我不断地写,因为这是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了。有人花上二十年做心理分析,想去了解他们为何有某种兴趣和感觉,我只是放纵它们。”“当我坐在打字机前时,我知道我有多认真。”某次接受访问时,斯蒂芬・金曾这样说道。
到了一九八二年,短短八年中,他已写出十本小说,本本卖钱。一九八五年之后,速度更快了,曾在十五个月内连续出版了四部新作,其中《它》(It)厚达一千一百三十八页,重逾三磅又七盎司半,简直是书市大忌,但照样“呱呱叫”,独占鳌头,畅销百万余册。一九八八年里,他曾有四部小说同时登上畅销书排行榜,成了美国出版界破天荒的大事。整个八年代里,斯蒂芬・金可说攻无不胜、战无不克。据统计,这十年里,美国大大小小最畅销的二十五本书里,他一人就占了七本,当真空前绝后!
版税之外,从第一本小说起,斯蒂芬・金的另一笔财富就是来自影视收入。由于他实在会讲故事,且惊悚悬疑还带着血腥杀戮的内容,又格外适合改编成影视,因此几乎每一本小说都被搬上银幕,让八年代过着相对太平却也单调日子的美国民众获得了刺激的宣泄。有人曾私下统计过,一九九年秋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斯蒂芬・金同时有一部小说在电视播出,两部小说在电影院放映,另一部正在拍摄中。其利益之庞大,可想而知。事实上,今天我们所熟知的好莱坞工业与出版市场紧密结合,“小说还在写,电影就说好会开拍”的这一生产模式,几乎就是由斯蒂芬・金始作俑,再经过约翰・格里逊、麦克・克莱顿、汤姆・克兰西这几位畅销天王发扬光大而确立的。
斯蒂芬・金写得快又卖得好,名利双收,出版等于印钞票,昔日戏言富贵事,今朝都到眼前来。然而,他似乎又焦虑起来了。本来就爱喝两杯的他,到了一九八五年,酒瘾、药瘾纷纷上身,不但酗酒,还吸食古柯碱。这是为什么呢?“成名症候群”的患得患失,以及定期出版的压力都可能是原因,但以斯蒂芬・金在此时期的出书质量来看,大约都不成问题。隐藏在意识底层的,“为何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如影随形,如蛆附骨,只怕老校长的魔咒还在蠢蠢作祟着。
一九八二年,斯蒂芬・金已经接连写出《午夜行尸》(Salem s Lot )、《闪灵》(The Shining )、《玉米田的孩子》(Night Shift )、《再死一次》(The Dead Zone )、《燃烧的凝视》(Firestarter )、《狂犬库丘》(Cujo)这些哄传一时的叫座小说,声名大噪,隐隐然具备“畅销霸王”气象之时,他却出版了《肖申克的救赎》(Different Seasons )。这一本书颇出乎读者跟出版界意料之外,是由四个中篇小说组成,前三个与恐怖几乎沾不上边,最后一个虽颇惊悚,但跟之前的“超能力”、“吸血鬼”、鲜血满地流相较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关于这本书,斯蒂芬・金后来曾透露:“我花在上面的精神比任何一本书都多。”“也许一生再也不会出版另一本完全相同的书了。”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精神?为什么再也不会有第二本了?答案还得从这本书里去探索。
斯蒂芬・金在《肖申克的救赎》的《后记》里追述,当他出版《魔女嘉丽》后,又写了《午夜行尸》,编辑有点替他担心,原因是怕他被“定型”为“专写恐怖小说的作家”。斯蒂芬・金对这事看得较轻松,要他等几年再说,原因是“在美国,没有人能专靠写恐怖小说赚钱”。言下之意,当然是指他还会转型的。后来,《闪灵》又大卖,编辑更担心“定型”问题了。斯蒂芬・金却还是一派轻松,认为被定型也无妨,“如果读者喜欢,我就继续写恐怖小说好了,这样也不错。”等到《肖申克的救赎》出来了,他的编辑还是在担心,重点却不一样了,“我可不这么认为。里面能不能有一篇是恐怖故事?”“我大概可以加强一点恐怖气氛。”“好极了!还有那本新小说――”“写一辆闹鬼的车如何?”“这才对呀!”
从担心“恐怖”到担心“不恐怖”,清楚说明了市场的力量正一步步把斯蒂芬・金给“定型
《魔女嘉丽》预付版税仅二千五百美元,畅销之后,光平装本版权就卖了四十万美元,他拿到一半的二十万,等于三十一年的教书薪水。斯蒂芬・金时来运转,终于发了!能够无忧无虑、全心全意做他爱做的事,他也更加勤奋了。此后三十年里,每天一大早,他就坐在打字机前写作,至少要写个一千五百字才起身,且每年只在国庆日、生日和圣诞节这三天停笔歇息。(后来他承认,这是为了找话题才这样说的,其实一疯魔了,这三天照写不误!)“我不断地写,因为这是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了。有人花上二十年做心理分析,想去了解他们为何有某种兴趣和感觉,我只是放纵它们。”“当我坐在打字机前时,我知道我有多认真。”某次接受访问时,斯蒂芬・金曾这样说道。
到了一九八二年,短短八年中,他已写出十本小说,本本卖钱。一九八五年之后,速度更快了,曾在十五个月内连续出版了四部新作,其中《它》(It)厚达一千一百三十八页,重逾三磅又七盎司半,简直是书市大忌,但照样“呱呱叫”,独占鳌头,畅销百万余册。一九八八年里,他曾有四部小说同时登上畅销书排行榜,成了美国出版界破天荒的大事。整个八年代里,斯蒂芬・金可说攻无不胜、战无不克。据统计,这十年里,美国大大小小最畅销的二十五本书里,他一人就占了七本,当真空前绝后!
版税之外,从第一本小说起,斯蒂芬・金的另一笔财富就是来自影视收入。由于他实在会讲故事,且惊悚悬疑还带着血腥杀戮的内容,又格外适合改编成影视,因此几乎每一本小说都被搬上银幕,让八年代过着相对太平却也单调日子的美国民众获得了刺激的宣泄。有人曾私下统计过,一九九年秋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斯蒂芬・金同时有一部小说在电视播出,两部小说在电影院放映,另一部正在拍摄中。其利益之庞大,可想而知。事实上,今天我们所熟知的好莱坞工业与出版市场紧密结合,“小说还在写,电影就说好会开拍”的这一生产模式,几乎就是由斯蒂芬・金始作俑,再经过约翰・格里逊、麦克・克莱顿、汤姆・克兰西这几位畅销天王发扬光大而确立的。
斯蒂芬・金写得快又卖得好,名利双收,出版等于印钞票,昔日戏言富贵事,今朝都到眼前来。然而,他似乎又焦虑起来了。本来就爱喝两杯的他,到了一九八五年,酒瘾、药瘾纷纷上身,不但酗酒,还吸食古柯碱。这是为什么呢?“成名症候群”的患得患失,以及定期出版的压力都可能是原因,但以斯蒂芬・金在此时期的出书质量来看,大约都不成问题。隐藏在意识底层的,“为何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如影随形,如蛆附骨,只怕老校长的魔咒还在蠢蠢作祟着。
一九八二年,斯蒂芬・金已经接连写出《午夜行尸》(Salem s Lot )、《闪灵》(The Shining )、《玉米田的孩子》(Night Shift )、《再死一次》(The Dead Zone )、《燃烧的凝视》(Firestarter )、《狂犬库丘》(Cujo)这些哄传一时的叫座小说,声名大噪,隐隐然具备“畅销霸王”气象之时,他却出版了《肖申克的救赎》(Different Seasons )。这一本书颇出乎读者跟出版界意料之外,是由四个中篇小说组成,前三个与恐怖几乎沾不上边,最后一个虽颇惊悚,但跟之前的“超能力”、“吸血鬼”、鲜血满地流相较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关于这本书,斯蒂芬・金后来曾透露:“我花在上面的精神比任何一本书都多。”“也许一生再也不会出版另一本完全相同的书了。”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精神?为什么再也不会有第二本了?答案还得从这本书里去探索。
斯蒂芬・金在《肖申克的救赎》的《后记》里追述,当他出版《魔女嘉丽》后,又写了《午夜行尸》,编辑有点替他担心,原因是怕他被“定型”为“专写恐怖小说的作家”。斯蒂芬・金对这事看得较轻松,要他等几年再说,原因是“在美国,没有人能专靠写恐怖小说赚钱”。言下之意,当然是指他还会转型的。后来,《闪灵》又大卖,编辑更担心“定型”问题了。斯蒂芬・金却还是一派轻松,认为被定型也无妨,“如果读者喜欢,我就继续写恐怖小说好了,这样也不错。”等到《肖申克的救赎》出来了,他的编辑还是在担心,重点却不一样了,“我可不这么认为。里面能不能有一篇是恐怖故事?”“我大概可以加强一点恐怖气氛。”“好极了!还有那本新小说――”“写一辆闹鬼的车如何?”“这才对呀!”
从担心“恐怖”到担心“不恐怖”,清楚说明了市场的力量正一步步把斯蒂芬・金给“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