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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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戏真做”的话适始终说不出口。
“你的意思我懂。好吧,你睡床,我睡地。”他有些无奈地道,这新婚当天睡地板,这在安阳城恐怕还是头一遭吧?
沈如初心中有些不忍,但自己不肯睡地上,碍于姑娘的矜持,又不好主动提出同床共寝,只得道:“委屈你了。”又为自己先前误会他是无赖而自责不已。
然而,这堂堂八尺男儿、驰骋沙场的少将军,这会子却变脸得厉害,笑道:“可是我怕冷,睡地上我会着凉的,若是病了,免不了又要连累你。”
瞧瞧他那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明明是高大威猛的儿郎却硬生生地化身成了撒娇耍赖的孩童,就扭股儿糖一般地晃胳膊了。
“你睡床,我睡地板?”沈如初嘴角抽动着,后悔自己当时的莽撞决定,本以为是找了个知根知底的竹马好夫郎,怎知却是自己羊入虎口!
他笑道:“我舍不得你哪,夫人!”
这一声声的夫人,叫的真是顺口!
沈如初顿时生出一种捶胸顿足的冲动来,可这能怪谁?要怪就怪马家那挨千刀的乌龟王八羔子,非要纳了自己为妾,万般无奈才想着拐个竹马做夫郎,怎知这竹马小夫郎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这个中缘由,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001遭变故亲事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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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重镇安阳,地属燕国,乃燕国与北疆异族北夷的军事要塞,是燕国最北的一道屏障。
安阳本是荒蛮之地,地广人稀,因北夷连年来犯,无数燕国将士来此守卫边疆,久而久之聚结了数以千计的军户人家,又引来无数开店贩卖的贾人,渐渐形成一座城池,民俗风情与关内其他城池相差无几。
在安阳城的西市住了一户沈姓的人家,已经三代居于此。沈家老爷子当年也是行伍出身,曾经在马征明大元帅的麾下当过兵,立过功,有个外委把总的封号,乃是正九品的武官。
沈家并非大户人家,却也富庶殷实,三代同堂居于一所封闭式的四合院,前堂后寝的砖木结构,齐齐整整地十几间房子。
此时,已是晚春光景,沈家老爷子的三孙女儿沈如初正在院子里修剪花草,原本那个小花园已经荒芜了很久,近来沈如初却时不时侍弄着,倒也折腾出一些花花草草来,说不上繁花似锦,但看着却多了几分清爽和雅致。
沈家大伯娘高氏扭着肥胖的腰肢走过来,瞥了一眼沈如初,不咸不淡地道:“如初,你这段时日像是转了性子,话也不爱说了,又总喜欢一个人呆着,还爱侍弄这些花草!”
沈如初笑而不语,她自然不会告诉任何人,这具躯体里的灵魂早就不是原先那个沈如初!
她曾一度怨天尤人,上一世书香门第,衣食无忧,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还有一个光明的前景,此刻却只能在这世代军户的人家里当一个轻易不能抛头露面的姑娘,白白荒废了自己一肚子的墨水和十几年寒窗苦读得来本领!为了适应这里的生活,她下了很大的决心。
“大伯娘,以前您总嫌我吵闹,如今又说我太安静了。”沈如初淡淡一笑。
身材发福眉眼刻薄的高氏向来市侩而霸道,微微冷哼,道:“你现在是不开口便算了,开口便是带刀携刺的,莫说是你,就是你那死去的娘亲也不敢这么和我说话!”高氏道,拉扯了一下自己两合对襟的锦缎新褂子,安阳人勤劳淳朴,除了那几个大户人家的女眷,穿丝绸者甚少,偏偏这高氏爱慕虚荣,加上娘家在当地有些头面,总喜欢打扮得光鲜体面。
一个月前,高氏硬生生地拿了自己丈夫、儿子在战场上卖命得来的军饷买了一匹丝绸的料子,如今穿得这么惹眼地出门,身后还带着老仆人王嫂,想来又是去哪个富贵门第攀亲结友。
沈如初也不争论,将那紫荆分叉的部分轻轻剪下来,地上已经散落了一些腊梅、黄棣棠的枝条,笑道:“大伯娘,我和我娘不一样。”
高氏看了沈如初一会儿,只见这丫头生得十分俊美,有着军户女儿特有的健康,却不失柔美;身材秀颀,皮肤白皙,体态玲珑,气质端庄,再看嘴角那一抹巧笑,真真不是那个死去的吴氏能比拟的,心中道:这丫头,比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分毫不差,如今也到了许配人家的年纪,思及此处,笑道:“你和你娘的确不一样。你今年多大了?”
沈如初不慌不忙,又是一笑,道:“大伯娘,我和四妹不是同年不同月吗?”高氏的膝下有一女,名唤沈芝媛,在姐妹中行四,与沈如初同岁,只因高氏溺爱,比不得沈如初沉稳,虽是小门小户,却也是大小姐的脾气秉性。
高氏难得好脾气地笑了,道:“瞧瞧我这记性!都十五了,也是大姑娘了,我看着也该寻门亲事了。”
王嫂急忙赔笑道:“三姑娘这般好样貌,咱们沈家的门槛是要被踏破喽。”
高氏点点头,又打量了一番沈如初,道:“你这般长相和人品,加上我的运筹,想加入大户人家,不难!一点都不难!有我在,这事包在我身上。”
沈如初自然知道她打得什么主意,也不点破,指挥立在一旁的丫鬟秋蕊将那些枯枝抱走,笑道:“那就有劳大伯娘了。爷爷还等着我给他泡茶,我先过去了。”
高氏看沈如初离开,冷道:“不识好歹!”
王嫂急忙道:“夫人何必与她
“你的意思我懂。好吧,你睡床,我睡地。”他有些无奈地道,这新婚当天睡地板,这在安阳城恐怕还是头一遭吧?
沈如初心中有些不忍,但自己不肯睡地上,碍于姑娘的矜持,又不好主动提出同床共寝,只得道:“委屈你了。”又为自己先前误会他是无赖而自责不已。
然而,这堂堂八尺男儿、驰骋沙场的少将军,这会子却变脸得厉害,笑道:“可是我怕冷,睡地上我会着凉的,若是病了,免不了又要连累你。”
瞧瞧他那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明明是高大威猛的儿郎却硬生生地化身成了撒娇耍赖的孩童,就扭股儿糖一般地晃胳膊了。
“你睡床,我睡地板?”沈如初嘴角抽动着,后悔自己当时的莽撞决定,本以为是找了个知根知底的竹马好夫郎,怎知却是自己羊入虎口!
他笑道:“我舍不得你哪,夫人!”
这一声声的夫人,叫的真是顺口!
沈如初顿时生出一种捶胸顿足的冲动来,可这能怪谁?要怪就怪马家那挨千刀的乌龟王八羔子,非要纳了自己为妾,万般无奈才想着拐个竹马做夫郎,怎知这竹马小夫郎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这个中缘由,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001遭变故亲事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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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重镇安阳,地属燕国,乃燕国与北疆异族北夷的军事要塞,是燕国最北的一道屏障。
安阳本是荒蛮之地,地广人稀,因北夷连年来犯,无数燕国将士来此守卫边疆,久而久之聚结了数以千计的军户人家,又引来无数开店贩卖的贾人,渐渐形成一座城池,民俗风情与关内其他城池相差无几。
在安阳城的西市住了一户沈姓的人家,已经三代居于此。沈家老爷子当年也是行伍出身,曾经在马征明大元帅的麾下当过兵,立过功,有个外委把总的封号,乃是正九品的武官。
沈家并非大户人家,却也富庶殷实,三代同堂居于一所封闭式的四合院,前堂后寝的砖木结构,齐齐整整地十几间房子。
此时,已是晚春光景,沈家老爷子的三孙女儿沈如初正在院子里修剪花草,原本那个小花园已经荒芜了很久,近来沈如初却时不时侍弄着,倒也折腾出一些花花草草来,说不上繁花似锦,但看着却多了几分清爽和雅致。
沈家大伯娘高氏扭着肥胖的腰肢走过来,瞥了一眼沈如初,不咸不淡地道:“如初,你这段时日像是转了性子,话也不爱说了,又总喜欢一个人呆着,还爱侍弄这些花草!”
沈如初笑而不语,她自然不会告诉任何人,这具躯体里的灵魂早就不是原先那个沈如初!
她曾一度怨天尤人,上一世书香门第,衣食无忧,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还有一个光明的前景,此刻却只能在这世代军户的人家里当一个轻易不能抛头露面的姑娘,白白荒废了自己一肚子的墨水和十几年寒窗苦读得来本领!为了适应这里的生活,她下了很大的决心。
“大伯娘,以前您总嫌我吵闹,如今又说我太安静了。”沈如初淡淡一笑。
身材发福眉眼刻薄的高氏向来市侩而霸道,微微冷哼,道:“你现在是不开口便算了,开口便是带刀携刺的,莫说是你,就是你那死去的娘亲也不敢这么和我说话!”高氏道,拉扯了一下自己两合对襟的锦缎新褂子,安阳人勤劳淳朴,除了那几个大户人家的女眷,穿丝绸者甚少,偏偏这高氏爱慕虚荣,加上娘家在当地有些头面,总喜欢打扮得光鲜体面。
一个月前,高氏硬生生地拿了自己丈夫、儿子在战场上卖命得来的军饷买了一匹丝绸的料子,如今穿得这么惹眼地出门,身后还带着老仆人王嫂,想来又是去哪个富贵门第攀亲结友。
沈如初也不争论,将那紫荆分叉的部分轻轻剪下来,地上已经散落了一些腊梅、黄棣棠的枝条,笑道:“大伯娘,我和我娘不一样。”
高氏看了沈如初一会儿,只见这丫头生得十分俊美,有着军户女儿特有的健康,却不失柔美;身材秀颀,皮肤白皙,体态玲珑,气质端庄,再看嘴角那一抹巧笑,真真不是那个死去的吴氏能比拟的,心中道:这丫头,比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分毫不差,如今也到了许配人家的年纪,思及此处,笑道:“你和你娘的确不一样。你今年多大了?”
沈如初不慌不忙,又是一笑,道:“大伯娘,我和四妹不是同年不同月吗?”高氏的膝下有一女,名唤沈芝媛,在姐妹中行四,与沈如初同岁,只因高氏溺爱,比不得沈如初沉稳,虽是小门小户,却也是大小姐的脾气秉性。
高氏难得好脾气地笑了,道:“瞧瞧我这记性!都十五了,也是大姑娘了,我看着也该寻门亲事了。”
王嫂急忙赔笑道:“三姑娘这般好样貌,咱们沈家的门槛是要被踏破喽。”
高氏点点头,又打量了一番沈如初,道:“你这般长相和人品,加上我的运筹,想加入大户人家,不难!一点都不难!有我在,这事包在我身上。”
沈如初自然知道她打得什么主意,也不点破,指挥立在一旁的丫鬟秋蕊将那些枯枝抱走,笑道:“那就有劳大伯娘了。爷爷还等着我给他泡茶,我先过去了。”
高氏看沈如初离开,冷道:“不识好歹!”
王嫂急忙道:“夫人何必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