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锦衣卫指挥使的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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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再给我守夜,任务结束了,你竟是不会自己回去睡的吗?”
  沈百终不说话,安静地看着皇帝。
  没过几秒,皇帝就一如既往地败下阵来,无奈地叹口气,“先说说信吧。”
  “是陆小凤寄来的,关于金鹏王朝的事情。”
  “他叫你去帮忙?”皇帝的眼神暗了暗。
  李全连忙低下头去。
  “是。”
  “你想去么?”
  “想。”
  “那你还等什么?”皇帝笑了,“去找一匹上好的马,再去我的内库拿些银票,你就出发吧。”
  “去吧,等你回来,约莫也就到清明了,我给你留些青团。”
  清明这样重大的节日,关于祭祖皇帝竟是只字不提,只说要给沈百终留些青团吃。
  “好。”
  沈百终点头,把绣春刀提在手里,然后就要往外走。
  只是刚迈出去几步,他就折了回来,把自己坐了一整夜的那张椅子搬到桌子旁边,才又出去。
  皇帝看着他的背影,突然笑了,“他总是这么认真的。”
  李全点头称是。
  “朕虽想他就一辈子都呆在朕身边。”沈百终走后,皇帝终于换回了该有的自称,“可这紫禁城还是太冰冷了。”
  “他活的又那样认真,朕虽是皇帝,竟也给不了他太多。”
  “朕想他平安喜乐,朕又想他万事顺遂,只愿那些个什么陆小凤、楚留香能让他开心些吧。”
  李全在心里叹口气,他终归是看着这两个人长大的,于是决定逾越几句话,“百终他虽有江湖上的朋友,可究竟是把皇上您看得最重的。”
  “朕知道。”
  皇帝推开窗户,用叉干支住,让窗外的春风能吹进南书房来。
  “折子呢,去拿来吧。”


第2章 湖边偶遇
  沈百终从御马监选了一匹马出来,牵着它走出紫禁城,走在北京城的街道上。
  路上的行人看见他身上的飞鱼服,都纷纷害怕地躲开,其实锦衣卫本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他们的职责甚至没有监管百姓这一项,又岂会对百姓做些什么。
  只可惜笔杆子是攥在文人手里的。
  或者说,强者是不是天生就让人畏惧?
  北镇抚司离得不远,沈百终很快就到了正门前,这次出去是下江南,没什么任务,倒也不必带什么手下。
  这里当然修建的非常气派,北镇抚司有一扇又高又大的铁门,铁门是百炼精钢铸成的,专门防一些想不开的江洋大盗和杀手,最顶上的牌匾是当今皇帝亲手写的,自沈百终当上指挥使的那天起,这块牌子就挂在这里了。
  正是这样大气宏伟的建筑,却是江湖人和王公贵族最害怕的地方,他们不光害怕里面住着的沈百终,也害怕北镇抚司的诏狱。
  沈百终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门。
  以他的武功,天下本没有什么能吓到他,也没有什么人能逼他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以他的性格,也没有什么能惹他生气,只是……
  北镇抚司里穿着飞鱼服的锦衣卫们捧着各色卷宗穿行其中,看起来一个个都忙得不得了,沈百终的轻功举世无双,推门时也拿捏了力度,竟没有一个人发现他进来了。
  只是那又宽又大的院子正中央竟然坐着一个老人,他没有穿飞鱼服,也没有做事,就只是躺着一个太师椅,在青石板地上来来回回地摇,竟也没有人敢叫他起来。
  路过的锦衣卫有很多,在他身边经过时却大气也不敢出。
  “你回来了。”霍香一看见沈百终眼睛就亮了,但他偏要慢慢地说话。
  他觉得慢慢说话的人才像是个长辈。
  “是。”
  霍香当然不是药材,他是个人,是个男人,是个老人,是北镇抚司最好的医生,取这个名字的是他的师父。
  他师父听说女孩名字好养活,又因为自己是个大夫,就为他取了个药材名。
  沈百终每次都容易想到藿香正气水。
  霍香叹了口气,从椅子上起来,拍拍自己的灰布衣服,“你才刚回来,难道就又要走?”
  “是。”
  “你要去哪?”
  “江南。”
  “去江南?江南有什么东西值得你亲自去?”
  “陆小凤被卷进金鹏王朝的事情里。”
  霍香定定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突然从椅子下面摸出了一大包药来,他知道自己只要认真说,沈百终就一定会听的,“江南多毒虫,你莫要常去水边。”
  “这是解毒的。”霍香把几包药分出来,又从袖子里拿出几个小瓶子,“这也是解毒的,你可以随身带着,若是陆小凤又被什么女人骗着喝了药,你也不用再东奔西跑了。”
  这话听起来有十足的讽刺意味。
  但陆小凤其实根本没有这样麻烦过沈百终,这大约只是霍香说的气话。
  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沈百终的人。
  所以进了诏狱的犯人,霍香简直恨不得给他们刷上几层辣椒水,然后再叫人用鞭子狠狠地抽。
  这样一个老人,自然是没有人敢招惹的,若不是他不喜欢动,给他一个椅子他就能坐上三天三夜,他的医术连带着脾气恐怕早就在江湖上传扬开来。
  之所以说他是北镇抚司最好的医生,是因为霍香已经十年没有出过北镇抚司的大门了,若是一个医生只在一个地方行医,自然也只能说他是那个地方最好的医生。
  “陈绝音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