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俏佳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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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可她听那位叔叔说过,老干部可没少帮几个弟弟,同时又对他们拘的很紧,不让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谋利,他被免职后名声坏了,他几个弟弟一个个都躲得远远的。
  她坐在炕上正琢磨呢,一个四十多岁的黑瘦女人端着一个碗口边破了好几块瓷的粗瓷二号碗,碗里放着两个鸡蛋,从外屋地走进来,“曼啊,还烧不?妈上你奶家借了两个鸡蛋,给你煮煮补补身子。”
  林小曼从原主留下的记忆里知道,这个奶奶也不是省油的灯。不喜欢她爸她妈这个儿子和媳妇,连带着她和她哥也不受待见。
  因为啥啊?
  就因为这个儿子是她不得意的,是几个儿子中最穷最没能耐的。
  林小曼家是真穷。
  吃个鸡蛋都得去借,你就想想吧,这得穷到什么地步。
  按理说,这么穷的人家,姑娘不太好找婆家。
  可林小曼能订婚给非常有前途的军人,一来是因为她长得好看,二来就是因为她是初中毕业。
  有文化。
  对,别看林小曼出生农村,家里还穷得叮当响,可林家父母惯孩子,愣是让爱读书的女儿读完初中,反倒是不爱读书的儿子跟村里大部分人一样,只读了个小学就回家务农了。
  这也是林小曼母女,连同她那个爹不受奶奶待见的一个原因。
  “姑娘迟早是别人家的,谁家像你们那么傻啊,把那钱大把的花她一个丫头片子身上。”这是奶奶的原话,原主记得清楚,轮到林小曼也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自打她跟那人订婚,奶奶对她们家明显态度好起来。
  要搁以前,别说生病了想借两个鸡蛋,就是要饿死了,他奶奶也不会施舍一粒粮食给他们家的。
  那句“穷在闹市无人问”,在他们林家可是被诠释的淋漓尽致。
  “好多了。鸡蛋留着你和我爸吃吧!”虽然前世是个娇养的女孩,但架不住她能干懂事啊,所以这话说的很自然。
  她已经想开了,穿越小说不是常说:既来之,则安之嘛。
  她不安也不行啊,她睡了一觉就到了三十几年前,可来到这睡了好几晚了,也没睡回去。而且估计以后的日子也不可能再睡回去,她也只能“安”了。

  ☆、第三章 想娶村花的哥哥

  “我和你爸好好的吃这个做什么。两个蛋,你今天吃一个,那个留着给你明天吃。”
  两个最普通不过的鸡蛋,饱含了林家父母对女儿浓浓的爱意。
  林小曼想到自己的父母,眼眶有些发红,这辈子她再也见不到他们了,希望他们不要太悲伤,能一世幸福安康!希望弟弟能好好孝顺他们!
  “咋了姑娘?还哪不好受?”林母一看姑娘这样,心疼了,忙过去放下碗,伸手去摸她的额头,“这也不烧了啊?你还哪难受?跟妈说说。”
  心痛!
  可我难受还不能说……林小曼虽然是九五后姑娘,但良好的家庭教养让她并不娇气,相反还很能看。“我没事。”她果断转移话题,“妈,我哥呢?”
  林小曼的哥哥林大魁,一米七的身高,在这年代也不算高但也不矮。
  只是他长的跟名字很不相配,一点不魁梧,相反很瘦,再加上个头不太高,长得又黑,黑不溜秋扔煤堆里都找不着,很不显眼的一个人。
  和他妹妹林小曼一点不像一个爹妈生出来的。
  林小曼一米六五的个头,长的漂亮,皮肤白,又有文化,在村里姑娘中间那是鹤立鸡群。
  要不然也不能订给同村最有前途的军官当媳妇不是?!
  林大魁比林小曼大两岁,今年二十岁了。
  在村子里,这个年纪的男人都已经结婚了,有的都抱上孩子了,可林家因为穷,一直没有给儿子说上媳妇。
  不过,那是以前,自打年前她和那人订了亲,上门来说合的媒人多了起来。
  也不知道那些人都是什么心态?
  原本被人挑剔的,现在倒是可以挑别人了。
  林家夫妻两个年前给儿子选了一门亲事,是邻村的一个长相平平,家里也很穷却很能干的姑娘。
  只不过姑娘家爹妈有些贪,彩礼要的多了些,张口就要六百块钱彩礼钱,林家要有这么多钱,儿子早娶回媳妇了,还轮得着她?
  林大魁一听就嘟囔说不给,其实他是没看好,那姑娘他认识,和他同岁,就因为家里穷想把姑娘卖个好价钱……不是,是想把姑娘多留几年好给家里干活,所以才拖到这个年纪没有嫁人。
  正好彩礼谈不拢,这事就拉倒了。
  他自己看好了一姑娘,是本村西头的,跟林家沾着亲带着点故,是大魁大姑夫的表妹家的姑娘,今年十八跟他妹同岁,长得很俊俏,那双眼睛像带钩子一样,看人一眼能把人魂给勾走。
  大魁喜欢人家有一年多了,可人家看不上他,他长的一般,可家里太穷,长得又黑,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之前人家家里也想着把她嫁给那连长的。
  房玉玲和林小曼相比,比林小曼多了几分亲和,爱笑爱说爱闹,更受村里的小伙子们的喜欢。
  那些闲得蛋疼的男人曾在私底下暗搓搓的评比村花,最后林小曼惜败,因为她太高傲,瞅人的时候好像瞧不起别人一样。
  林小曼猜测,她被退婚以后被村民落井下石,可能与她平时对村民的态度有关。
  穷得要尿血的人家,有啥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