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的侧面Ⅱ:近代史疑案的另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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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清国必须快速处理本案,否则我们就打你。</b>
<b>清政府刚刚在十年前被英法联军杀入北京,火烧了圆明园,伤痕犹在,不敢怠慢,于是派了曾国藩到天津调查处理本案。曾国藩在天津经过仔细调查之后,终于将本案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查清楚了,最终的解决方案是:</b>
<b>1.大清国认定:本案责任在于大清国一方;</b>
<b>2.大清国派出大臣崇厚赴法国谢罪;</b>
<b>3.大清国逮捕并处死 16名中国籍的主要凶手;</b>
<b>4.大清国向法国及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及抚恤金约合50万两白银。曾国藩对本案的处理,在朝野上下遭到了巨大的非议,人们都指责他“软骨头”、“吃里爬外”,其中北京的湖南同乡会宣布开除曾国藩的湖南省籍。</b>
<b>那么,这起“天津教案”,留给我们后世人什么样的经验教训以及启示呢?魔鬼在于细节当中,我们不妨从本案涉案人员的各种作为来分析,总结一下,这些人都犯了哪些错误:</b>
<b>1.教堂开办育婴堂,收养弃婴,本身并无不妥,但是对送来弃婴的好心人给予钱财奖励,这个缺乏深思熟虑的行为,却在客观上引诱了坏人去拐卖孩子,这个出人意料的魔鬼细节提醒了我们: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在事前多想一想:我们做这件事,会向社会传达一个什么样的信号?这个信号会不会是一个错误的信号?有时候我们出于好心做的一件事,会不会因为手段</b><b>不恰当而使它最终成为一件坏事?</b>
<b>2.部分群众看到修女付钱收小孩,看到小孩的残骸出现在郊野、看到教堂里有一罐腌洋葱,将上述三个现象十分不严谨地总结为“洋鬼子杀中国小孩制药”,这是不是造谣?我们在观察一个现象的时候,在做出任何结论之前,是不是要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材料?我们是不是尤其在涉及公共事务的时候,发言应该更为严谨,以免不慎陷入造谣、传谣的陷阱之中?</b>
<b>3.法国领事丰大业这个人,在和天津知县论理的过程中,情绪失去自控,竟然拔枪行凶,因而导致自己被活活打死,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任何问题,在“和平救济手段”尚未穷尽的时候,千万不要轻言动武——冲动是魔鬼。其实如果单单从本案而言,丰大业也许并非是一个心肠恶毒的人,但是他的死并不太值得同情——他并不是死于心肠恶毒,而是死于脾气暴躁。</b>
<b>4.法国领事丰大业拔枪伤人的这个情节,使部分天津民众的情绪滑向了失控,人们对白色人种开展了无差别的杀害,只要你是洋鬼子,无论你与本案有关无关,无论你是法国人还是俄国人,无论你是传教士还是商人,总之只要你是洋鬼子,我们就打死你——愤怒的民众将这件事升级到了这个地步,有没有必要?是不是所有的白人都该死?</b>
<b>“天津教案”留给后人太多的启示。我想,其中造谣、传谣,是一种严重的恶行,我认为这个教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总结。中国至今似乎仍然是一片造谣、传谣的乐土,谣言在这里很有市场,人们要么信口雌黄,要么偏听偏信,你要冷静,他说你冷血;你要证据,他说你书呆— —有时人们往往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而不是相信证据确凿的东西——感情往往胜于理智。</b>
<b>当然,我在这里,也只是抛个砖,引个玉。我相信明眼的读者,能从这里吸取更多的营养,悟到更多的东西。</b>
<h3>鉴湖女侠秋瑾</h3>
<b>史书上说:当年,清兵赶到革命党人秋瑾所在的“大通学堂”门前的时候,秋瑾从容就捕,而且拒写供词,只挥毫写下了以下七个冷艳的大字——“秋风秋雨愁煞人”……</b>
<b>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b>
<b>1907年7月14日,革命组织“光复会”成员秋瑾,在浙江绍兴被捕,次日,秋瑾在绍兴的闹市区——“古轩亭口”被清政府杀害。</b>
<b>秋瑾当然是一个女英雄。可是,英雄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的,不是建立在传闻的基础上的。秋瑾为革命而死,仅仅算这个事情本身,秋瑾就已经堪称英雄,而如果再杜撰一些英雄的情节,刻意为她“锦上添花”,在我看来,却等同于画蛇添足,不但没有必要,而且反而适得其反。</b>
<b>这不,秋瑾死后,中国社会上,就流传开了关于秋瑾的以下三则传说:</b>
<b>传说一,秋瑾被捕时,英勇抵抗。</b>
<b>传说二,秋瑾受审时,视死如归。</b>
<b>传说三,秋瑾的口供只有七个字:“秋风秋雨愁煞人”。</b>
<b>坦白说,我很愿意相信这些传说。可是很遗憾,事实上,以上这些,全部都不准确。</b>
<b>我首先谈秋瑾被捕的过程。</b>
<b>依据秋瑾的亲生弟弟秋宗章的回忆文章《大通学堂党案》,当天清兵到“大通学堂”里来逮捕秋瑾的时候,秋瑾并没有像影视作品里面那样英勇抵抗或者从容不迫地指挥学生抵抗。恰恰相反,秋瑾当时的第一反应是:逃跑。</b>
<b>这不是刻意要丑化女英雄。事实上,革命人物在遭到官府逮捕的时候,逃跑不单是十分正常的表现,而且还是最为明智的选择。所谓“留得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