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的侧面Ⅱ:近代史疑案的另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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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怕没柴烧”。</b>
<b>试问:如果人人都见死不逃,恐怕革命人物都死光了,那么,谁来干革命事业呢?所以被捕的时候,尽量逃跑,保留自己的力量,这是十分符合逻辑的。</b>
<b>“大通学堂”是秋瑾参与经营管理的一所学堂。《大通学堂党案》这篇回忆文章,收录了秋瑾在狱中给清政府的一份《供词》。</b>
<b>我们不妨来看一看,当年秋瑾给清政府的这篇供词,都说了些什么:</b>
<b>“秋瑾即王秋氏供:山阴县人,年二十九岁。父母都故。丈夫王廷钧。我于光绪二十九年与丈夫离别出洋,往日本游历,与徐锡麟、赵洪富会遇熟识。后我回国,在上海开设女报馆。上年十二月间,始回绍兴。由蔡姓邀我入大通学堂,充当大通附设体育会教员。与竺绍康、王金发均属要好,时常到堂,已有月余,也系熟识。今日闻有营兵前来拿捕,当即携取手枪、皮包,就想逃走。不料堂内开枪,兵勇等亦开枪,并将我连枪拿获。又论说稿数纸、日记手摺一个。此稿是我所做,手枪亦是我物。我已认了稿底。革命党的事,不必多问了。皮包是临拿时丢弃在堂。至赵洪富、竺绍康、王金发现逃何处,不知道是实。(下有指模,注明:‘右手二指’。)”</b>
<b>秋瑾的这篇文言文供词,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这个意思:</b>
<b>“我叫秋瑾,我的丈夫姓王,我是山阴县(浙江绍兴)人,今年29岁,我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我丈夫的全名叫王廷钧,我于光绪二十九年告别了我的丈夫去日本游学,并与徐锡麟、赵洪富结识和交往,我回国之后,在上海开办了一份女性报纸,直到去年12月,我才回的绍兴,一个姓蔡的人邀请我加盟‘大通学堂’,并充当‘大通学堂’附设的‘体育协会’的教师。我和竺绍康、王金发关系都不错,他们已经有一个多月经常来‘大通学堂’了,彼此很熟,今天我听说政府派兵来抓我,我当时就拿了手枪和皮包,准备逃跑,不料‘大通学堂’里面的学生开枪了,于是清兵也开枪了,然后呢,清兵将我连人带枪给抓了,还搜走了我的一些文稿、日记等文件,这些稿子是我写的,手枪也是我自己的,稿子我都看过了,革命党的事情,你们就不要再问了,我的皮包是在拿的时候丢掉在学堂里面了,而至于赵洪富、竺绍康、王金发他们逃到哪里去了,我不知道。”</b>
<b>于是,我们从秋瑾的这份供词里面,读出来以下几点重要的事实:</b>
<b>1.当天,清兵来抓秋瑾时,秋瑾的第一反应,既不是奋勇抵抗,也不是从容就擒,而是逃跑。</b>
<b>2.秋瑾并非如民间传闻中所说只写了“秋风秋雨愁煞人”七个字供词,</b>
<b>而是写下了以上这份长达二百六十三个字的文言文供词。</b>
<b>那么,秋瑾在受审的时候,又有没有“视死如归”的情形呢?</b>
<b>史料告诉我们:恰恰相反, 秋瑾在受审时, 一开始坚决不承认自己 “造反” </b><b>的事实,而且想方设法为自己辩护,想方设法地去求生。依据是 1907年 7月 21日版的《时报》,报道了秋瑾受审的细节。在庭审的时候,清政府官员贵福和秋瑾有如下的对话:</b>
<b>贵福:“你一个女孩子,为何要造反?”</b>
<b>秋瑾说:“你误会了,我是造男权的反,没有要造大清的反。”</b>
<b>可见,秋瑾出于求生本能,为自己辩解,根本不愿意承认自己“造大清的反”的事实,因此,我们大家说她“视死如归”,似乎的确是言过其实了。</b>
<b>可是,这也并非是故意丑化秋瑾。事实上,作为一个弱女子,在明晃晃的大刀跟前,不喊“大老爷”,不喊“饶命”,不喊“我错了”,不喊“冤枉”,就已经是难能可贵了——毕竟,秋瑾只是一个女子。</b>
<b>读到这里,我们回到分析本文三个传闻的事情上来,我们不妨一一纠正如下,以正视听:</b>
<b>传说一,秋瑾被捕时,英勇抵抗——不真实。秋瑾在被捕的时候,既没</b><b>有英勇抵抗,也没有从容就擒,而是带上枪支、皮包,准备逃跑。</b>
<b>传说二,秋瑾受审时,视死如归——不真实。秋瑾在受审的时候,虽然没有低声下气地求饶,但是,秋瑾一开始并不承认自己反清,也就是说,秋瑾仍然想侥幸求生。</b>
<b>传说三,秋瑾的口供只有七个字:“秋风秋雨愁煞人”——不真实。秋瑾在狱中,为清政府写下了长达二百六十三个字的文言文供词。</b>
<b>读到这里,请问诸位:您觉得,秋瑾的英雄形象,有没有被抹黑呢?有没有被丑化呢?</b>
<b>我的答案是——没有。</b>
<b>相反,秋瑾显得更真实了。</b>
<b>事实上,作为革命党人,在面临被捕的时候,逃跑是正确的,在近代史上,在面临被捕危险的时候,撒腿就跑的英雄人物,不知有多少。</b>
<b>此外,人在身陷囹圄的时候,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幻想通过“证据不足”来使自己脱身,以求“留得青山在”,出狱之后继续革命,这种事情,也是相当的普遍,不要说一个小女子秋瑾,就算是我们历史上先后登场
<b>试问:如果人人都见死不逃,恐怕革命人物都死光了,那么,谁来干革命事业呢?所以被捕的时候,尽量逃跑,保留自己的力量,这是十分符合逻辑的。</b>
<b>“大通学堂”是秋瑾参与经营管理的一所学堂。《大通学堂党案》这篇回忆文章,收录了秋瑾在狱中给清政府的一份《供词》。</b>
<b>我们不妨来看一看,当年秋瑾给清政府的这篇供词,都说了些什么:</b>
<b>“秋瑾即王秋氏供:山阴县人,年二十九岁。父母都故。丈夫王廷钧。我于光绪二十九年与丈夫离别出洋,往日本游历,与徐锡麟、赵洪富会遇熟识。后我回国,在上海开设女报馆。上年十二月间,始回绍兴。由蔡姓邀我入大通学堂,充当大通附设体育会教员。与竺绍康、王金发均属要好,时常到堂,已有月余,也系熟识。今日闻有营兵前来拿捕,当即携取手枪、皮包,就想逃走。不料堂内开枪,兵勇等亦开枪,并将我连枪拿获。又论说稿数纸、日记手摺一个。此稿是我所做,手枪亦是我物。我已认了稿底。革命党的事,不必多问了。皮包是临拿时丢弃在堂。至赵洪富、竺绍康、王金发现逃何处,不知道是实。(下有指模,注明:‘右手二指’。)”</b>
<b>秋瑾的这篇文言文供词,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这个意思:</b>
<b>“我叫秋瑾,我的丈夫姓王,我是山阴县(浙江绍兴)人,今年29岁,我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我丈夫的全名叫王廷钧,我于光绪二十九年告别了我的丈夫去日本游学,并与徐锡麟、赵洪富结识和交往,我回国之后,在上海开办了一份女性报纸,直到去年12月,我才回的绍兴,一个姓蔡的人邀请我加盟‘大通学堂’,并充当‘大通学堂’附设的‘体育协会’的教师。我和竺绍康、王金发关系都不错,他们已经有一个多月经常来‘大通学堂’了,彼此很熟,今天我听说政府派兵来抓我,我当时就拿了手枪和皮包,准备逃跑,不料‘大通学堂’里面的学生开枪了,于是清兵也开枪了,然后呢,清兵将我连人带枪给抓了,还搜走了我的一些文稿、日记等文件,这些稿子是我写的,手枪也是我自己的,稿子我都看过了,革命党的事情,你们就不要再问了,我的皮包是在拿的时候丢掉在学堂里面了,而至于赵洪富、竺绍康、王金发他们逃到哪里去了,我不知道。”</b>
<b>于是,我们从秋瑾的这份供词里面,读出来以下几点重要的事实:</b>
<b>1.当天,清兵来抓秋瑾时,秋瑾的第一反应,既不是奋勇抵抗,也不是从容就擒,而是逃跑。</b>
<b>2.秋瑾并非如民间传闻中所说只写了“秋风秋雨愁煞人”七个字供词,</b>
<b>而是写下了以上这份长达二百六十三个字的文言文供词。</b>
<b>那么,秋瑾在受审的时候,又有没有“视死如归”的情形呢?</b>
<b>史料告诉我们:恰恰相反, 秋瑾在受审时, 一开始坚决不承认自己 “造反” </b><b>的事实,而且想方设法为自己辩护,想方设法地去求生。依据是 1907年 7月 21日版的《时报》,报道了秋瑾受审的细节。在庭审的时候,清政府官员贵福和秋瑾有如下的对话:</b>
<b>贵福:“你一个女孩子,为何要造反?”</b>
<b>秋瑾说:“你误会了,我是造男权的反,没有要造大清的反。”</b>
<b>可见,秋瑾出于求生本能,为自己辩解,根本不愿意承认自己“造大清的反”的事实,因此,我们大家说她“视死如归”,似乎的确是言过其实了。</b>
<b>可是,这也并非是故意丑化秋瑾。事实上,作为一个弱女子,在明晃晃的大刀跟前,不喊“大老爷”,不喊“饶命”,不喊“我错了”,不喊“冤枉”,就已经是难能可贵了——毕竟,秋瑾只是一个女子。</b>
<b>读到这里,我们回到分析本文三个传闻的事情上来,我们不妨一一纠正如下,以正视听:</b>
<b>传说一,秋瑾被捕时,英勇抵抗——不真实。秋瑾在被捕的时候,既没</b><b>有英勇抵抗,也没有从容就擒,而是带上枪支、皮包,准备逃跑。</b>
<b>传说二,秋瑾受审时,视死如归——不真实。秋瑾在受审的时候,虽然没有低声下气地求饶,但是,秋瑾一开始并不承认自己反清,也就是说,秋瑾仍然想侥幸求生。</b>
<b>传说三,秋瑾的口供只有七个字:“秋风秋雨愁煞人”——不真实。秋瑾在狱中,为清政府写下了长达二百六十三个字的文言文供词。</b>
<b>读到这里,请问诸位:您觉得,秋瑾的英雄形象,有没有被抹黑呢?有没有被丑化呢?</b>
<b>我的答案是——没有。</b>
<b>相反,秋瑾显得更真实了。</b>
<b>事实上,作为革命党人,在面临被捕的时候,逃跑是正确的,在近代史上,在面临被捕危险的时候,撒腿就跑的英雄人物,不知有多少。</b>
<b>此外,人在身陷囹圄的时候,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幻想通过“证据不足”来使自己脱身,以求“留得青山在”,出狱之后继续革命,这种事情,也是相当的普遍,不要说一个小女子秋瑾,就算是我们历史上先后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