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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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七八糟,”我的搭档说,“天下大乱喽。”我跟着他慢慢往前走,一脚踢开生锈的啤酒罐,又踢开一个啤酒罐。一只鸟从我眼前掠过,突然拔高飞上树梢。一眨眼,手腕上不知何时停了一只蚱蜢,像变魔术一样,让人毛骨悚然。
我拿出笔记本,把它抖了几下。“我可以请教你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吗?”
“我想我没什么好说的。”
“就随便说一说你的看法。同一个小镇有两个女孩……”
“哎,谁说这两件事有关系?难道有什么事是你知道我却不知道的?在我们看来,娜塔莉一定会平安归来的。她失踪都还不到两天呢。”
“那安的案子你怎么看?”我追问。
“那一定是疯子干的。肯定是某个有幻听的家伙忘记吃药就跑到镇上来逛大街。”
“你为什么这么说?”
他顿了一下,从裤袋里掏出一包烟草,抓了一把烟丝往嘴里塞,用臼齿嚼出烟味,看得我烟瘾大作,口齿生津。
“不然还会有谁没事去拔小女孩的牙齿?”
“他拔光她的牙齿?”
“只留下一颗小臼齿。”
一个小时后,搜寻行动仍旧毫无进展,我也没挖到多少新闻,索性告别我的拍档罗南·J.卡门,他特地嘱咐我说:“可以的话请放上我的全名:罗南·J.卡门。”我往南边走,想去看一看安的陈尸地点。十五分钟后,那一声声“娜塔莉”“娜塔莉”逐渐远去,再往前走十分钟,慢慢可以听到瀑布溪清亮的流水声。
要抱着小孩穿越这片树林可不简单,一路上枝叶交缠,路面上树根隆起。如果安是土生土长的风谷镇女孩,那她一定是长发披肩,因为风谷镇标榜女孩子就应该要有女孩子的样子,这么一来,她被拖过草丛时,长发一定常常会被钩到。我一直错把蜘蛛网看成闪闪发亮的发丝。
案发后警方铲除草皮搜寻线索,因此弃尸处附近的野草特别短。草地上有几根烟蒂,八成是几个人闲来无事,高高兴兴前来探险留下的。无聊的小鬼头喜欢吓唬彼此,说看到有个疯子用沾了血的牙齿沿路做记号。
瀑布溪里原来有一排乱石,缠住了安脖子上的绳子,就这样拴着她,好像临刑前的罪人,在水面上漂浮了一整夜。而今溪水平缓,汩汩流过沙地。罗南·J.卡门很神气地告诉我:案发后,镇民合力撬起整片乱石,用卡车运到镇外丢掉。这种迷信的做法真令人鼻酸,以为摧毁那些石头就可以避免灾祸,看来不太灵验。
我坐在瀑布溪畔,抚摸碎石满地的土壤,捡起一颗平滑温热的石头,轻轻贴在脸颊上,心想:安活着的时候来过这里吗?还是现在好玩的游戏太多,风谷镇的小孩都不来溪边玩耍了?
我小时候常常到下游去游泳,那边有大片大片的巨岩,形成一座天然的游泳池。蝲蛄从脚边蹑足而过,我们常常作势要去抓,一旦碰到了又哇哇大叫。我们从来不带泳衣,太麻烦了。大家都穿着湿淋淋的短裤和背心骑自行车回家,一边骑一边甩头,像一条条湿漉漉的狗。
偶尔会有几个大哥哥,带着猎枪和偷来的啤酒,迈着重重的步伐,腰带上垂着血淋淋的肉,到森林里猎野兔和飞鼠。大哥哥总是很跩,满身汗臭,一副看谁都不爽的嘴脸,那种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的神气,对我而言有种魔力。长大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猎人都这么粗犷,也有像老罗斯福总统那种文质彬彬的猎人,专门猎杀大型动物,打完猎回家后还来杯清爽的琴汤尼,跟我小时候看到的猎人完全不一样。那些大哥哥从小就噬血,专门猎捕被枪声吓出来的小动物,前一秒还看到它像流水般窜逃,下一秒只见它已经中弹,卧倒在血泊中。
我上文法学校的时候,大概十二岁,曾误打误撞跑到隔壁男生家的猎棚,那是一间简陋的木屋,猎人都在这里扒皮、解剖动物的尸体。一串串粉红色的肉从吊钩上垂下来,表面有点潮湿,预备用来做肉干。血从吊钩滴到泥土地上,地上血迹斑斑。我在那浓稠血腥的空气中,闻到了大哥哥的味道。这才是我所熟知的猎人。
[1] 普利策奖又名普利策新闻奖,是美国新闻界的一项最高荣誉奖。——编者注
[2] 西方有个迷信是经过墓园若不憋气,就会死掉或是被鬼附身。——译者注
[3] 琼贝妮特凶杀案发生在1996年美国科罗拉多州,被害女童年仅六岁,曾参加过女童选美赛。她在被通报失踪的八小时后,被发现陈尸在自家的地下室。这起事件在当时被媒体大肆报道,喧腾一时。——编者注
第二章
现在是酒吧的优惠时段。我放弃追新闻,在富士乡村酒吧停车,打算先去喝一杯,再到树林街一六六五号拜访安的父母罗伯特和贝丝琪。他们有四个小孩:阿什莉,十二岁;蒂法妮,十一岁;安,遇害身亡,永远九岁;小罗伯特,六岁。
纳什夫妇一连生了三个女孩,最后一胎终于盼到男孩。我边吃花生边喝波旁酒,脑子里一边想:纳什家看到小孩接二连三出世都没带把儿,心里一定越来越绝望。老大阿什莉虽然是女孩,但至少健康活泼惹人爱,反正夫妻俩本来就打算生两个,帮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阿什莉,还买了整个衣柜的洋装,每件看起来都跟蛋糕一样可爱。他们交叉手指祈求好运[1],没想到第二胎生了个蒂法妮,夫妻俩开始紧张兮兮,宝宝抱回家也不像上一次那么得意扬扬。不久,纳什太太怀了第三胎,纳什先生买了一个迷你棒球手套,戳戳太太的大肚子,
我拿出笔记本,把它抖了几下。“我可以请教你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吗?”
“我想我没什么好说的。”
“就随便说一说你的看法。同一个小镇有两个女孩……”
“哎,谁说这两件事有关系?难道有什么事是你知道我却不知道的?在我们看来,娜塔莉一定会平安归来的。她失踪都还不到两天呢。”
“那安的案子你怎么看?”我追问。
“那一定是疯子干的。肯定是某个有幻听的家伙忘记吃药就跑到镇上来逛大街。”
“你为什么这么说?”
他顿了一下,从裤袋里掏出一包烟草,抓了一把烟丝往嘴里塞,用臼齿嚼出烟味,看得我烟瘾大作,口齿生津。
“不然还会有谁没事去拔小女孩的牙齿?”
“他拔光她的牙齿?”
“只留下一颗小臼齿。”
一个小时后,搜寻行动仍旧毫无进展,我也没挖到多少新闻,索性告别我的拍档罗南·J.卡门,他特地嘱咐我说:“可以的话请放上我的全名:罗南·J.卡门。”我往南边走,想去看一看安的陈尸地点。十五分钟后,那一声声“娜塔莉”“娜塔莉”逐渐远去,再往前走十分钟,慢慢可以听到瀑布溪清亮的流水声。
要抱着小孩穿越这片树林可不简单,一路上枝叶交缠,路面上树根隆起。如果安是土生土长的风谷镇女孩,那她一定是长发披肩,因为风谷镇标榜女孩子就应该要有女孩子的样子,这么一来,她被拖过草丛时,长发一定常常会被钩到。我一直错把蜘蛛网看成闪闪发亮的发丝。
案发后警方铲除草皮搜寻线索,因此弃尸处附近的野草特别短。草地上有几根烟蒂,八成是几个人闲来无事,高高兴兴前来探险留下的。无聊的小鬼头喜欢吓唬彼此,说看到有个疯子用沾了血的牙齿沿路做记号。
瀑布溪里原来有一排乱石,缠住了安脖子上的绳子,就这样拴着她,好像临刑前的罪人,在水面上漂浮了一整夜。而今溪水平缓,汩汩流过沙地。罗南·J.卡门很神气地告诉我:案发后,镇民合力撬起整片乱石,用卡车运到镇外丢掉。这种迷信的做法真令人鼻酸,以为摧毁那些石头就可以避免灾祸,看来不太灵验。
我坐在瀑布溪畔,抚摸碎石满地的土壤,捡起一颗平滑温热的石头,轻轻贴在脸颊上,心想:安活着的时候来过这里吗?还是现在好玩的游戏太多,风谷镇的小孩都不来溪边玩耍了?
我小时候常常到下游去游泳,那边有大片大片的巨岩,形成一座天然的游泳池。蝲蛄从脚边蹑足而过,我们常常作势要去抓,一旦碰到了又哇哇大叫。我们从来不带泳衣,太麻烦了。大家都穿着湿淋淋的短裤和背心骑自行车回家,一边骑一边甩头,像一条条湿漉漉的狗。
偶尔会有几个大哥哥,带着猎枪和偷来的啤酒,迈着重重的步伐,腰带上垂着血淋淋的肉,到森林里猎野兔和飞鼠。大哥哥总是很跩,满身汗臭,一副看谁都不爽的嘴脸,那种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的神气,对我而言有种魔力。长大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猎人都这么粗犷,也有像老罗斯福总统那种文质彬彬的猎人,专门猎杀大型动物,打完猎回家后还来杯清爽的琴汤尼,跟我小时候看到的猎人完全不一样。那些大哥哥从小就噬血,专门猎捕被枪声吓出来的小动物,前一秒还看到它像流水般窜逃,下一秒只见它已经中弹,卧倒在血泊中。
我上文法学校的时候,大概十二岁,曾误打误撞跑到隔壁男生家的猎棚,那是一间简陋的木屋,猎人都在这里扒皮、解剖动物的尸体。一串串粉红色的肉从吊钩上垂下来,表面有点潮湿,预备用来做肉干。血从吊钩滴到泥土地上,地上血迹斑斑。我在那浓稠血腥的空气中,闻到了大哥哥的味道。这才是我所熟知的猎人。
[1] 普利策奖又名普利策新闻奖,是美国新闻界的一项最高荣誉奖。——编者注
[2] 西方有个迷信是经过墓园若不憋气,就会死掉或是被鬼附身。——译者注
[3] 琼贝妮特凶杀案发生在1996年美国科罗拉多州,被害女童年仅六岁,曾参加过女童选美赛。她在被通报失踪的八小时后,被发现陈尸在自家的地下室。这起事件在当时被媒体大肆报道,喧腾一时。——编者注
第二章
现在是酒吧的优惠时段。我放弃追新闻,在富士乡村酒吧停车,打算先去喝一杯,再到树林街一六六五号拜访安的父母罗伯特和贝丝琪。他们有四个小孩:阿什莉,十二岁;蒂法妮,十一岁;安,遇害身亡,永远九岁;小罗伯特,六岁。
纳什夫妇一连生了三个女孩,最后一胎终于盼到男孩。我边吃花生边喝波旁酒,脑子里一边想:纳什家看到小孩接二连三出世都没带把儿,心里一定越来越绝望。老大阿什莉虽然是女孩,但至少健康活泼惹人爱,反正夫妻俩本来就打算生两个,帮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阿什莉,还买了整个衣柜的洋装,每件看起来都跟蛋糕一样可爱。他们交叉手指祈求好运[1],没想到第二胎生了个蒂法妮,夫妻俩开始紧张兮兮,宝宝抱回家也不像上一次那么得意扬扬。不久,纳什太太怀了第三胎,纳什先生买了一个迷你棒球手套,戳戳太太的大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