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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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厚实的粉红金戒指,迅速眨了几下眼。该不会是要哭了吧。
“你说得对。芝加哥的人确实漠不关心。但我不是来这里炒新闻的。这件事真的很重要。如果能让你好过点,那我就老实说吧,我是在风谷镇长大的。”看到了吧,柯瑞,我很努力。
他抬头看着我,端详我的五官。
“你叫什么名字?”
“卡蜜儿·卜蕾。”
“我怎么没听过?”
“因为我从不闯祸,警长大人。”我挤出一丝微笑。
“你们家姓卜蕾?”
“我妈二十五年前再婚,嫁给亚伦·克莱林,现在随夫姓叫爱多拉·克莱林。”
“哦,我知道他们。”大家都知道他们。有钱人在风谷镇很少见,这里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有钱。“不过,卜蕾小姐,我还是不希望你待在这儿。要是这桩案子被报道出来,以后大家提到我们风谷镇,会马上联想到……这桩案子。”
“说不定报道有助于破案,”我提议道,“很多案子都是这样破的。”维克里沉默了一秒,对着桌角皱成一团的纸袋沉思,纸袋里是他的午餐,闻起来像烟熏香肠。他呢喃着:“那选美小皇后琼贝妮特的案子[3]怎么说?报道了十年都还没破呢。”接着低声咒骂了几句。
“感谢你的好意,卜蕾小姐,不过不用麻烦了。对于这桩案子,我不做任何表态;对于目前的调查进度,我也无可奉告。你就这样写吧。”
“嗯……可是我有权利赖在这里不走。我们不要把事情闹得那么僵。你透露一点消息给我,随便什么都好。一旦消息到手,我就让你耳根清净一阵子。我也不想打扰你们工作,但我也有我的工作要做。”这番说辞是我开到圣路易市附近时想到的。
我离开警察局,手里多了一份风谷镇的影印地图,维克里警长在上面画了一个叉,是去年寻获尸体的地点。
安·纳什,九岁,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在瀑布溪被人发现尸体。瀑布溪贯穿北林中部,河床崎岖不平,水声嘈嘈。二十六日晚间,安失踪,警方派出搜救队日夜搜查北林。二十七日清晨五点,一群猎人发现了安的尸体。死者的脖子上缠绕着两圈晒衣绳,推测是在午夜遭人勒死后弃尸。当时是夏天,久旱不雨,瀑布溪水位下降,晒衣绳被大石头缠住,尸体在缓慢流动的溪水中漂浮了一整夜,第二天打捞上岸后即入殓下葬。维克里只肯告诉我这么多。盘问了一个小时,才打探到这么一点而已。
我利用图书馆的公共电话,拨了寻人启事上的电话号码。电话那头是一位老妇人,说“这里是娜塔莉专线”,但我分明听到洗碗机的声音。老妇人告诉我说,据她所知,搜救队还在北林搜索,想加入请自备开水,到主要联络处报到,还提醒我今天气温可能会创新高。
我走到北林,遇到四个金发小女生,她们在地上铺了一张野餐垫,拘谨地坐在阳光下野餐。她们给我指了一条小径,说直直往前走,就会碰到搜救队的人。
“你来这里做什么?”其中最漂亮的一个问我。她的脸红通通圆滚滚的,看起来还不满十岁,头发中分,编了两条辫子,尾端用缎带绑上蝴蝶结,但她的胸脯,却像熟女一样巍然挺立,不是随随便便的熟女,而是那种天之骄女。她得意扬扬地挺着巨乳冲着我笑,好像认识我一样。这不可能啊,我上次来风谷镇的时候,她都还没有上小学呢。可是好面熟,可能是哪个同学的女儿吧。如果当年高中一毕业就生孩子,小孩差不多也这么大了。很有可能。
“来帮忙。”我回答她。
“哦。”她冷冷一笑,低头去抠脚指甲上剥落的指甲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我走过滚烫的石子路,进入森林里,没想到林子里温度更高,跟丛林一样又闷又湿。我的脚踝擦过鲜黄的秋麒麟草和艳红的五味子,毛茸茸的白杨絮四处飘散,飘进我的嘴巴里,粘在我的手臂上。我突然想到,我们小时候都说棉絮是仙女的舞衣。
我听到远方有人在叫唤娜塔莉,一声接一声,声调高高低低组成一首歌。再往前跋涉十分钟,终于看到搜救队的人,大约五十个,分成好几纵队,拿着棍子拨动草丛。
离我最近的是个大肚男,他呼叫道:“哈啰!有消息吗?”我离开小径,穿过树林,走到他身边。
“我可以加入吗?”我不打算这么快就拿出笔记本。
“你可以跟着我。”他说,“人多好办事,每多一个人,搜寻的区域就小一点儿。”我和他同行了几分钟,一路上两个人都没说话,他偶尔咳个几声,清一清痰。
“有时候我真想放火烧了整片林子。”他突然开口,“这里好事没有,坏事特别多。你认识肯尼家的谁吗?”
“其实我是记者,芝加哥《每日邮报》的记者。”
“这样啊,那你是来报道这桩案子的?”
树林深处突然传来女孩子凄厉的尖叫:“娜塔莉!”我们朝声音的来源走去,我的手心直冒冷汗。
好多人匆匆忙忙从我们身边跑过。只见一位少女拨开草丛,朝小径的方向走去,她留着一头白金色的长发,脸颊红通通的,脚步像发酒疯的醉汉般踉踉跄跄,对着天空呼喊娜塔莉的名字。一名男士从后方追上少女的脚步,大概是少女的爸爸,他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走出森林。
我的搭档大喊:“找到啦?”
大家一齐摇头。“大概是中邪了。”一个男的喊道。
“她受不了啦。现在这里不干净,女孩子不应该来的。”他说完后直直望向我,摘下帽子擦一擦额头上的汗,继续往草丛深处搜寻。
“真是